《茉莉味的白月光》 作者:北境有冻离   文案   一个笨蛋A搞错了他的O的故事   沈舒云一直不懂,为什么宁家小公子会对自己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见钟情,念念不忘。   直到宁晚把离婚协议书放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终于懂了。   自始至终,宁晚爱的都不是他,而是他的信息素。   ——————   宁晚曾对沈舒云说过:“只要你走累了,就回头看看……我在这儿呢。”   然而,当沈舒云真正需要宁晚的时候,他回头,身后空无一人。   【ABO,AO恋,有生子,是同性结婚正常的设定。】   【狗血高亮!不好这一口的慎入!】 第1章 相遇   “人生处处有惊喜”换种不那么文雅的说法就是——人生真他妈的狗血!   宁晚被穿着白衬衫的omega抱在怀里的时候,如是想道。   彼时,他刚出了一场车祸——他的车在路上行驶得好好的,偏有一辆不长眼的奥迪偏离了车道,像是没有方向的苍蝇,一头撞了过来!尽管他用力偏转方向盘,却还是无法避免两车的相撞,只听一声巨响,车身一震,宁晚就从他那辆高高的保时捷里滚落出来,摔在震碎的玻璃上。   这是什么倒霉事!宁晚捂着头,只觉得耳鸣阵阵,脑中嗡嗡作响,额上有温热的液体流淌下来。不久,他感到身前有个人跑了过来,宁晚嗅了嗅,这个人的信息素闻起来像是个omega。   他额上划了道口子,虽然算不得很长,但是很深,玻璃碴扎进去,一动血就哗啦啦地淋了他半张脸,看起来格外吓人。但这个撞了他的omega看起来倒是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将他从地上轻轻扶起,让宁晚半倚在自己怀里,叫他。   “先生,先生!先生你还有意识吗!”   omega一边努力让宁晚保持意识的清醒,一边快速地掏出手机叫救护车。   宁晚费力地睁开被血糊住的眼睛,温热的血液蜿蜒流下,越过高挺的眉骨,淌进眼眶中,视野被蒙上一大团雾蒙蒙的血色,令人看不清东西。车祸现场乱成一团,人声吵嚷,气味混杂,可是他却在这汽油、血液混杂的味道里,不经意间,捕捉到了一丝清新的茉莉味。   那味道清甜、淡雅,像是下着小雨的夏夜中,被浇得枝叶油绿、花瓣沾露的复瓣茉莉,在墙角倔强地散着一缕清幽的香。   宁晚心头巨震!   这个味道,他已寻寻觅觅十几载,再次闻到,便猛然拨动了他记忆中最敏感的那根弦……宁晚鼻翼微张,深深地吸了一口这久违的信息素,眼底不由漫上一股热潮。   这是他找的茉莉味信息素,也是他朝思暮想的那个人。   他苦寻不得,可笑最后竟是这样一场意想不到的重逢。   宁晚也不知道自己哪里生出来的力气,他抬起手,抓住了那人的袖子,抓得那么紧,像是这辈子都不放手一般。宁晚听见自己近乎乞求的声音响起:“不要走……别再离开我。”   别再像上一次,你走得那么匆忙。   匆忙到……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   “什么?”沈舒云皱眉,他看着怀中男子嘴唇不停地嚅动,似乎很想传达给他什么信息,可是车祸现场实在是太吵了,他不得不俯身去听,并且再问了一次,“先生你说什么?”   “别离开……别走……别离开我……”   沈舒云的视线落到青年紧紧抓着他衣袖的手上,心中猜想,这人应该是怕自己肇事逃逸,不予赔偿吧。于是沈舒云低下头,与青年对视,温声说:“我不会走的,先生,请你不要担心。救护车马上就来了,你会没事的,请你保持意识清醒。”   宁晚点点头,抓着沈舒云袖子的手却一点都没有松力,像是扒着主人不让走的小奶狗一样,让人无论如何都狠不下心来拒绝。他近乎贪婪地呼吸着有着茉莉信息素的空气,唇角抑制不住地上弯,在被血划得支离破碎的脸上,显得格外滑稽。沈舒云低头与他灼灼的目光对上,不知怎么回事,忽然觉得心底被撞了一下。   大约十分钟后,喧嚣得有些刺耳的救护车呼啸而来,宁晚被人抬上担架,送入救护车内,有护士为他戴上氧气面罩,为他做紧急处理……宁晚对其他发生的事情认知都很淡,他只一直紧抓着沈舒云的袖子,半睁的眸子牢牢地盯着沈舒云,不移半寸,生怕这个人再像上一次一样,一句话都不留就走了。   他已经寻了十三年了,不想再等一个十三年了。   他要抓住这个人,立刻,现在,以后,永远。   沈舒云耐心地同他讲:“先生,你要上救护车了,我也会陪你去医院的,你可以先松手吗?”   他一边说,一边去扒宁晚揪着他袖子的手,可是宁晚的力气太大了,沈舒云怎样也扒不开,只好先和宁晚一起上了救护车,一同去了医院。宁晚要被推进去处理伤口,看起来那道口子是要缝针的,可宁晚仍旧不放手。沈舒云站在一旁,握住宁晚紧抓着他的手,语气温柔,却字字坚定,仿佛是许下什么承诺一般:“这位先生,你先进去让医生为你缝合,我就在外面等你出来,我保证,你一出来就会见到我,可以吗?”   宁晚深深地望着沈舒云,眼底似有万千波涛翻滚。良久,他终是将手指一根一根地松开了。   他说:“你要说到做到。”   ——————————————   宁晚头上的口子不算小,缝合之前被推了一剂麻醉,头顶明晃晃的手术灯直直打下来,刺得他睁不开眼睛,只好闭上眼。他闭着眼,在麻醉的作用下迷迷糊糊地睡了去,等宁晚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深夜了。   这时候,麻醉的药劲已经退了,宁晚摸着额上包着的厚厚一层纱布,疼得龇牙咧嘴。房间里黑漆漆空荡荡的,静得吓人,宁晚支着身子坐起来,猛地想起那个他寻了十几年的omega,他迅速在病房内扫视了一圈,并没有看到除自己之外的人影,于是拧起眉头,伸手就要去拔右手上的针头。   就在此时,单间病房的门突然被打开,一个清瘦的身影出现在门边——正是宁晚欲出门去寻的沈舒云,他见宁晚坐起来的身影,便顺手将灯摁亮了,掩上门走过去,温声道:“怎么起来了?是有哪里不舒服吗?”   宁晚呆呆地看着面前的人,好半天才带着些委屈质问他:“你不是说我一出来就会见到你吗?你骗人。”   沈舒云轻轻笑了一声,顺着宁晚的话往下说:“我哪里知道你醒得这么及时?我刚出去买了点热粥和水果,你就偏挑这个时候醒。说起来,我可是在你旁边守了一个下午,课都没去上。”   “课?”   “忘了和你介绍了,我的名字叫沈舒云,在W市三中任职,是个教语文的高中老师。”沈舒云收了笑容,脸上露出几许歉意,“我拿着你的证件去办住院手续的时候看到了,你叫宁晚是吧?宁先生,实在是对不起,今天早上我出门迟了,快赶不上第一节课了,所以开车太急,撞到了你的车……真的很抱歉,这件事都是我的错。你放心,我是不会逃避责任和赔偿的,你的车的维修费用和住院费我都会缴清……”   宁晚盯着沈舒云,有些走神。时隔多年,宁晚已经记不太清当年那个人的容貌,只记得他很白。而沈舒云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好看一点,皮肤在冷白的灯光下散发出像玉般白皙的光泽,两拢秀眉下是细长明亮的眼,笑起来弯弯的,令宁晚不由想起了他母亲养的那只俄罗斯蓝猫。   沈舒云眉眼间带着一点书卷气,他整个人看起来既干净又温柔,好似令人只需看着他,心情就不由得平缓柔和下来了。   “不用赔偿,”宁晚唇角翘起,“还有,你的名字真好听。” 第2章 执念   这个世界上,人类不再由男女作为主要的性别区分,经过时间的推移,人类渐渐分化出了三性,分别是alpha、beta、omega。alpha和omega最为稀少,也只有这两性能够分泌信息素,完成标记;而beta不仅不会分泌信息素,连接受信息素的腺体也没有,这意味着他们无法闻到任何信息素。有研究表明,AO伴侣结合生出的孩子,无论是智商还是体质,都远远优于beta的后代,所以alpha和omega的结合成为国家主推的配对方式。   但是因为alpha和omega的稀少,又经过自由恋爱,有很多alpha和omega选择和beta结婚生子,以至于那些并非“传统”配对生出来的孩子,即便是A或者O,他们的信息素也并不如AO的后代浓烈纯正,只能大概说是甜或苦,浓或烈,很少有味道十分独特,能让人闻到后形容出具体像什么的信息素。   也正是因为这样,宁晚苦苦寻了这么多年,发了那么多寻人的消息,都没有找到他记忆中的茉莉味信息素。   上一次见到这个omega,闻到这个信息素,也已经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   十三年前,宁晚十一岁,小学刚毕业。   宁晚的母亲在他八岁的时候就去世了,自那以后,宁晚和父亲更加疏远,而宁晚的父亲本就不擅长和孩子打交道,于是父子俩几乎没有什么交流。宁晚母亲去世,也就意味着这么些年维系着父子俩之间关系的纽带断开了……宁家父子除了每周末在一张长桌上共用一次晚餐,很少再见面,就像是陌路人。   宁晚曾经自嘲地想,他见到打扫保姆的次数,都比他见父亲的次数要多得多。   在这样压抑的环境中,宁晚变得越来越叛逆,他开始故意不遵守那些父亲给他定的规矩,但他这么做的原因,其实是希望父亲将注意力多放一点在他身上。但这招并不奏效,宁父每日照样很忙,宁晚闯了祸去给他收拾烂摊子的,也只有父亲手下的秘书。   在宁晚十岁那年,他分化出了性别——他变成了一个alpha。   这是一件非常非常难得的事情,要知道,普通人的分化期一般在十六岁到十八岁,大多数人到了这个年龄才会分化成三性之一。   三性的分化,标志着一个人的成年,也意味着性成熟——在分化成三性之一后,这个人就拥有了生育能力。而alpha和omega在分化后,就可以嗅到信息素了。   性别分化得越早,代表性属性的血统越纯正,而血统越是纯正的alpha,就越是强大。足够强大的alpha,连信息素都是带着压制性的,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当他释放出信息素时,往往会令其他的人感到不适,几乎是跟随本能一般臣服于他。   这类alpha,曾经在战争中发挥过巨大的作用。战争时期alpha士兵常常更受重视,因为他们身体素质优于beta和omega,在作战时也更加迅猛敏捷,更适合作战。但自从发现更强大的alpha可以通过信息素压制其他的alpha后,就有国家将这类血统纯正的alpha都集中在一起,单独组建一支队伍去作战。   这支队伍里的alpha相当于是人形武器,因为没有人能抵挡本能。   但在当下这个和谐社会,分化得早倒也没有战争时期用处那么大,顶多能证明宁晚是个与众不同、出类拔萃的alpha罢了。   即便是在悠久的历史上,也就只有一个在十岁就分化为alpha的人。宁晚成为了第二个,实在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情……这注定他的早熟,也注定他与心上人的相遇。   在宁晚性别分化后,他就搬出了宁家主宅,单独住在一间二层的公寓里,平日里会有阿姨来给他做饭和打扫屋子。在小学毕业后的暑假里,他与罗骁约好到R市的未名河去游泳。   宁晚和罗骁两个人都算得上是贵门小公子,只在自己家里的泳池里游过泳,却还没有体会过在河里游泳是什么感觉。这两个人暑假迷上了水浒,被浪里白条迷得不行,便约好一起偷偷去未名河耍一耍。   未名河河水清澈,又正值夏季,烈日炎炎,下游的浅水区有不少孩子在里面游泳消暑。宁晚说到底也是个孩子,见了这样的场景难免心动,于是当即便脱了衣服,跳进河里游泳。他和罗骁游了一会儿,罗骁嚷嚷着说累了,要上岸去买根冰棍吃,宁晚正游得起劲,随口应了一声,便双臂一伸,朝前划去了。   宁晚埋头游泳,他体力好,一连游半个钟头都不会累。然而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渐渐远离了那群孩子,游到了河中央。待宁晚终于发现不对劲的时候,他抬头一看,身边竟是一个人影都没有了!   突然,宁晚感到小腿处传来一阵剧烈的刺痛,一时竟是动弹不得!他心头蔓延开一种巨大的恐慌,疼痛和害怕令宁晚登时浑身发冷,无法冷静下来。他明白自己这是小腿抽筋了,双臂用力划动,扑腾起很大的水花,呛了几口水,一边咳一边大声地喊道:“救命啊,救命啊!”   河水包裹着宁晚的身体,无情又漠然,宁晚甚至感觉到他离死亡只有一线之隔……他吞下去的每一口水都令他变得沉重、呼吸困难,这是宁晚第一次明白死亡是多么可怕且痛苦的事情。渐渐地,宁晚扑腾的动作越来越小,口鼻之间灌满了冰冷的河水,令他连喘息都觉得是一种折磨,连一丝力气都再使不上来了——他已经无法靠自己阻止身体的坠势了。   就在宁晚满心绝望、痛苦万分的时候,突然有一双手扶住了他的腰,破开万重暗流,将他从水中一把拖了出来!   宁晚骤然呼吸到新鲜空气,眼圈都是红的。宁晚呛了水,意识有些模糊,昏昏沉沉地靠在那个人的身上,头放在那人的肩膀处,伸手揽着他的脖子,任凭他带着自己往岸边游去。   那人水性明显比宁晚好多了,即便是带着一个孩子,他看起来游得也并不算是费力。待拉着宁晚上岸后,便立即右膝跪地,屈起左膝,将宁晚的腹部抵在他的左膝上,按压着宁晚的后背,让他将呛进去的水吐出来。   宁晚被救起得还算是及时,几十次按压后,他终于将水尽数吐出,那人见到宁晚呼吸渐渐恢复正常,才将宁晚平放在地上,俯下身,贴着宁晚的脸问道:“没事吧?要不要叫救护车?”   宁晚深吸了一口气,这次的空气不仅是炙热的,还带着一丝清幽的茉莉香气。   他是个omega。   是个有着茉莉味信息素的omega。   这是宁晚昏过去前,最后的想法。   待宁晚再次醒来,已再找不见那人的身影。   他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宁晚问了所有人,他们都说那个少年将他救起后就走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没人讲得清他的身份。   这个少年就像一个谜,突然地闯入宁晚的人生,又抽身走得干脆无迹,令宁晚的心里从此再也放不下别人。   宁晚贪恋在河水中将他托起的手的温度,更渴望有一个人可以在他的生命中,将他从无尽的孤独中救出。于是,宁晚想要找到少年的渴望在心底存着,渐渐就发酵成了执念……而被救起的记忆,在岁月中被宁晚一遍又一遍地拿出来温习,至于救起他的哥哥,也终是成了宁晚求之不得的白月光。   他只想找到那个人,和他在一起,把最好的都给他。如果一直找不到,那他宁愿这一辈子都不结婚。   除了那个人,没有人能配得上他宁晚掏出一颗真心相待。   宁晚这拧巴的性子和他的名字一模一样——宁晚也候,绝不将就。   倔得要命。 第3章 标准   沈舒云坐在宁晚床边,从袋子里捞出一个苹果,用刀削起皮来。他纤长白皙的手指按着薄薄的刀背,使得锋利的刀片在果肉与果皮间轻松地游走,不过片刻工夫,一卷长长的果皮就掉落在桌上,再看沈舒云的手里,一只削得干干净净的苹果躺在他的手心,一点余皮都没有留下。   他将苹果放到宁晚手里,然后把桌上的果皮拢起来,丢进垃圾桶。   宁晚捧着那颗苹果咬了一口,清甜的汁水在唇舌间迸开,令他觉得晕乎乎的,只觉得被沈舒云削过的苹果是他吃过最好吃的苹果了。   其实宁晚不怎么爱吃苹果,但是沈舒云愿意给他削,他就愿意吃,来者不拒,一来二去倒是给沈舒云留下了宁晚很喜欢吃苹果的印象,于是来看宁晚的时候,都会给他削个苹果吃。   沈舒云不仅脾气极好,手艺也是一流,他做的饭菜都十分可口,色味极佳。因为对宁晚满怀歉意,沈舒云常常会在家里煲点补汤给宁晚送去,宁晚求之不得,无论是乌鸡汤猪肝汤还是老鸭汤,来者不拒,统统下了肚,喝得一干二净。   宁晚在心里偷着乐,本以为误打误撞找到人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未承想这人比他想象的还要好,这真是让宁晚都有些飘然了。   沈舒云前几天都住在医院里,这是因为宁晚晚间要打消炎点滴,宁晚求着他留下帮忙看换点滴。沈舒云不知道的是,其实缝针后只需要打两天消炎的点滴就可以,但宁晚为了将人留下来过夜,硬是托关系多开了些药,打了整整五天的点滴……   转眼间,宁晚已经将苹果啃了大半,他边嚼着苹果边问道:“你今天来得这么早,是下午没有课吗?”   “是呀。”沈舒云探身去查看宁晚额上的伤口,“应该快拆线了吧?”   “嗯,护士说后天就可以拆线了。”宁晚笑了笑,伸手按着头,眼底的神色却是十分认真,“希望不要留疤,不然要是破相了找不到对象,云哥你可要对我负责啊!”   沈舒云不清楚宁晚什么背景家世,只当宁晚是真的没人照看,家中父母都抽不开身——于是他的歉意里又多带了三分怜悯。也正是因为这样,沈舒云没课得闲的时候,就会请假来医院陪着他。   虽然两个人认识的时间不长,但宁晚总能找到话题和沈舒云聊起来,并且聊得很是起劲,两个人在一处聊来聊去的,几天下来,也就熟了。   在沈舒云的眼里,宁晚就是个小他五岁的弟弟,好动活泼,又缠人得紧。他身上有着年轻人特有的朝气,令人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就忍不住想笑,因此宁晚叫他云哥的时候,沈舒云很自然地就应了,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沈舒云轻笑一声,只当他是在说笑:“瞎说什么,这不会留疤的。再说了,你长得这么俊俏,应该有不少beta和omega喜欢你吧,你找个适龄的人才对,还要我负责?少来这套。”   “怎么了,云哥你不愿意?”宁晚顿了一下,有些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在沈舒云的人生里缺席了这么多年,沈舒云说不定早就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于是带着满嘴酸味问道,“还是说……云哥你已经结婚了?或者有恋人了?”   “没,我单身,”沈舒云撑着头,神色中流露出几许无奈,“学校里的事情太忙了,学生那边根本抽不开身,哪有时间谈恋爱……再说了,我们高中里的老师,要么都是已经结婚的,要么就是四五十岁的老教师,我想要谈恋爱也得有对象啊。”   宁晚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心底对这个答案是一百个满意。   他又接着问:“那云哥……你之前有谈过恋爱吗?”   沈舒云被问得一愣。   这……叫他怎么说……总不能和宁晚坦白,他其实是个单身了二十九年的老omega吧?这岂不是太折面子了……   “谈,谈过,”沈舒云终归是拉不下面子,在这个小辈面前承认自己连一场恋爱都没有过,“自然是有过的。”   宁晚顿时觉得刚刚压下去的酸味又从喉咙里泛了上来。   “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沈舒云这时候也反应过来了,他一直都在被宁晚套着话,于是他不由质疑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宁晚是个反应极快的人,眨眼之间就想到了一个说辞:“没什么,我只是……只是有个喜欢的omega,我暗恋他很多年了,却一直都不敢说,也不知道该怎么追求他。他和云哥你一样,都是男性omega,且年岁相仿,性格也很像,我就是想从你这多了解了解他是怎么想的,请教些恋爱的经验。”   “哦,原来是这样啊。”沈舒云不疑有他,点点头道,“其实每个人的性情喜好终归是不同的……”   “云哥,你就帮帮我呗,”宁晚笑盈盈地盯着沈舒云,“我都二十四了,到现在还没能将我喜欢的人追回家,实在是太失败了……你教教我怎么追他,若是成功了,我……我请你吃喜糖。”   宁晚嘴上这样说,心里想的却是,要是成功了,你我就是一家了,我天天都给你买糖吃。   沈舒云有点不好意思了:“还喜糖呢,你这真是把我当孩子哄啊?……可以倒是可以,但是我不保证一定奏效啊。”   “明白,明白,事在人为嘛。”   宁晚与沈舒云这荒唐的“革命友谊”就这样建立起来了。   拆线那天,沈舒云提着一桶黄豆猪脚汤来了,带给宁晚。陪着宁晚拆完线,他就要赶回学校了,刚想起身,就被宁晚一把拉住:“云哥,我这两天就要出院了,谢谢你这些天来照顾我……我的伤好了,你的责任也尽了,但我们还是朋友,对吗?我还是可以去找你,约你出来,对吗?”   沈舒云对他这样的问题有些惊讶,但看着宁晚那副期待的模样,还是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发,笑着应道:“当然。”   宁晚笑了,外头一片大好的阳光透进来,将他浅棕色的瞳仁照得通透又明亮,像是茶色晶石,折射出璀璨的光芒。沈舒云看得有些出神,被宁晚一声轻笑拽回思绪,不由咳了一声掩饰,但耳根却悄悄红了。   “对了,云哥,我上次问你,你……你们这样的omega,喜欢什么类型的alpha?”   沈舒云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然后答道:“最好是年龄稍长、稳重成熟的类型吧,毕竟这种alpha让人觉得挺有安全感的,看上去是可以依靠的。”   …………   几天后,罗骁来到W市的宁氏房产分公司,来看望出院的宁晚。   他同宁晚从小就玩在一起了,要不是两个人都是alpha,还真能说得上是青梅竹马了。罗骁和宁晚向来是随意惯了的,坐电梯上到宁晚的办公室,连敲门都没有,就大大咧咧地推门而入,嗓门奇高:“宁晚,我说你小子搞什么名堂,啊——之前撞车了,我要来看看你,你成天挡着我不让我来,成,反正我这是热脸贴……?你怎么了???”   宁晚从办公桌后站起身,将他那一身熨帖整齐、一丝褶皱都没有的新西装展示给罗骁看,并满怀期待地问:“罗骁,我看起来是不是很成熟、很稳重、很值得依靠?”   罗骁的视线从他抹了发胶的头发上一直移到他纤尘不染的黑色皮鞋上,神情别扭得恨不得五官都皱在一起,半天才艰难地凑出几句话来:“您这又是闹的哪一出啊?您宁小少爷不是最讨厌穿正装了么?……我记得上次去切丝莉夫人的晚宴,你都敢穿着大衣牛仔裤的便服出现,宁伯父那眼神我一辈子都能记得,真是活像要把你当场抽筋剥皮了!”   宁晚皱了皱眉,恶声恶气道:“你少说两句,没人当你死了!” 第4章 收留   宁晚将这些天的种种都和罗骁讲了,罗骁听后,不由咋舌道:“我一直都知道你在找当年救了你的人,但你说谁能想到,一场车祸竟能把人送到你面前来!要不怎么说有缘人必会他日再见呢……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是啊。”宁晚坐回椅子里,满脸愁色,“他说喜欢成熟一点的,年龄我实在是没办法补上,那我就想着先从着装改变自己吧,成熟男人的标配不就是西装三件套吗?”   “这不对,”不同于宁晚,罗骁可是个花花公子,谈过的小情人加起来,恐怕是宁晚这一辈子都想不到的数字,因此对各类人的心思都琢磨得很是透彻,恋爱经验也远超宁晚,“他要的成熟,并不是穿着打扮的成熟,而是你心理的成熟——关键在于能给他安全感,让他觉得和你在一起就是舒心的,什么都不怕,明白吗?”   宁晚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又听罗骁说道:“你现在和他完全是两个圈子的人,生活没有交集,怎么可能擦得出火花啊!你现在要做的,是该想想办法融入他的生活,最好是能和他住在一块,找个理由住进他家。你得主动点,他现在正好单身,是情感的空窗期,等他有了喜欢的人,把你拒于千里之外的时候,你可别来找我哭啊。”   “你正经点,”宁晚翻了个白眼,“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我确实得找个法子和他多多接触……让我想想……”   “他还不知道你家里的情况吧?”   宁晚摇头:“不知道……我还没有告诉他。”   罗骁哼笑一声:“那正好,我教你,你就卖卖惨装装可怜,毕竟你中意的那位听起来像是个心软的人,我估摸着他肯定会收留你的。机会都已经送到你面前了,你可要好好把握住,别再傻等那么多年了。”   于是,在宁晚出院的第三天,沈舒云接到了一个电话。   “云哥?”   沈舒云已经准备下班了,他听出是宁晚的声音,便把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手里收拾着要带回家的东西:“宁晚?怎么了?”   “云哥,你现在有事要忙吗?”   “没有,我准备下班回家了。”沈舒云听着电话那头呼啸不断的风声,心里起了疑,“到底怎么了,这么拐弯抹角的?”   宁晚只穿着一件薄外套,被三月初料峭的春风吹得瑟瑟发抖,连牙齿都在打战:“云哥,我在三中校门口,你出来见见我,我有事想要你帮忙。”   “好吧,那我现在出去找你,你稍等一下。”   沈舒云挂了电话,抓起外套就往校门口走。此时离学生放学还有半个小时,而高中生又不像小学初中有那么多的父母接送,所以校门口空空荡荡的,只有宁晚一个一米八几的大高个站在校门口,看起来十分孤单。他匆匆走出校门,走到宁晚面前,视线落到宁晚身后的大行李箱上,皱眉迟疑着问道:“你这是……”   宁晚见了沈舒云,眼睛倏忽就亮了起来,可面上还是一副凄凄惨惨、可怜至极的神情:“云哥,我没有地方住了。”   沈舒云看着宁晚冻得惨白的唇瓣,叹了口气,下意识地在兜里摸寻车钥匙,却突然想起来他那辆奥迪被送去修了,到现在还没修完,于是在路边伸手拦了辆计程车,拉着宁晚上车:“先上车吧,别站在这说了。还有,春捂秋冻听没听过?三月初还冷着呢,你就穿这么点,这不是找罪受吗?”   宁晚现在是怎么看沈舒云怎么喜欢,这一通数落竟也能听出甜蜜来,只当是沈舒云关心他在意他,恨不得从沈舒云的每个字眼里都抠出点对他的喜欢来。他将行李箱放到计程车的后备厢里,进车里的时候正好听见沈舒云在报地址:“师傅,去东和路的颐林雅苑。”   “云哥,你住在颐林雅苑?”   “是啊,去年刚交了首付。主要是离学校挺近的,户型也还行……”   颐林雅苑正是宁氏旗下的一个房地产品牌,而宁晚大学毕业后,就回国来到W市,专门负责这里的房产公司。宁晚心底更是美滋滋的,他想,果然他还是和沈舒云有缘,沈舒云连挑房子都挑的他家的。   这时候,沈舒云还不知道,以后整个颐林雅苑都会是他的。   颐林雅苑离学校不远,十几分钟就到了,沈舒云看着宁晚一副大狗似的可怜模样,心底软了又软,便主动提议道:“上我家去坐坐?”   他这简直就是引狼入室。   宁晚假模假样地客气了起来:“这样会不会太打扰你……”   “不会的。”沈舒云刷了门卡,带宁晚上楼,“再说,你不是自己说没处可去了吗?有什么事,上去说,我帮你想想办法。”   宁晚就等这句话,拉起箱子巴巴地就跟了上去,就这样名正言顺地进了沈舒云的家。沈舒云的家并不算大,大概九十来平,但装扮得很是温馨,处处都能看到房主花的心思。宁晚还在走神的时候,沈舒云已经给他泡了一杯茶,放在他面前:“到底发生什么了?你看起来很狼狈。”   宁晚耷拉着眼皮,看起来十分窘迫:“云哥,我之前出了车祸,在医院住了几天,没想到回去就被炒鱿鱼了,连这个月的工资都没有给我,可是我也没有什么存款啊……我租的那套房子地界好,不愁租,房东看我付不起这个月的房费,就把押金退给我,叫我赶紧走了……”   “这房东怎么这样!”   宁晚苦笑一声:“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我短期内也不知道该去哪租房子,在这里也没什么别的朋友,实在是走投无路了,迫不得已才来打扰你……云哥,你能不能帮帮我,让我暂时住在你家里?就当是收留收留我这个无业游民……我也不会白住的!我知道这一带的房租价格大概是每月四千左右,我会付你租金,只求云哥你能同意,等我找到工作和合适的房子就搬出去。”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沈舒云自然是不能再拒绝,又一想宁晚也算是因为他才出了车祸,继而导致丢了工作,沈舒云就更没法袖手旁观了:“好吧,你住在我这没问题,但是有一点——我不收你房租,你要是再谈钱,你就别在我这住了。”   沈舒云家里没什么背景,他也是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一点一点到如今在城市里站稳脚跟的,深知对于年轻人来说,在一座陌生的城市里孤立无援是一件多么令人绝望的事情。再加上宁晚现在工作丢了,他也不想要什么租金,让宁晚拮据度日。   “云哥,谢谢你,”宁晚的眸子紧紧地盯着沈舒云,“你真是对我太好了。”   沈舒云笑了笑,挑眉道:“不过你也确实不能白住,以后我做饭,你要刷碗!”   “好,没问题,”宁晚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微烫的温度从手心一直传到心底,将他身上的寒气尽数驱散,“以后,你可就是我的债主了。”   我还你一辈子。 第5章 打劫   晚上的时候,沈舒云将书房收拾出来给宁晚住——他家是两室一厅的,一间装成了主卧,另一间则被装成了很大的书房。书房里头靠墙的地方,摆着一张折叠床,沈舒云将这张床打开来,抱来被子和枕头,又打扫了下书房,而宁晚则蹲在地上收拾他带来的衣服。   沈舒云看到宁晚从行李箱里拿出一件件价值不菲的衣服,突然想起来撞车时宁晚开着的是一辆保时捷,心下顿时起了疑,不由问道:“宁晚,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我记得,你上次开着保时捷……”   宁晚被噎了一下,但他反应极快,立刻接口道:“我是给老板开车的,那天老板正好要我开着车去接他,结果在路上就被你撞了,没接成老板。老板急着用车,等了那么久都没等到人,一生气就把我开了。”   沈舒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顺势为宁晚解释道:“那你一个月工资应该也不太低吧?我知道你们年轻人都喜欢买衣服追潮流,有个词叫什么来着……哦,对,月光族,你应该就是吧,每个月都攒不下来钱。但你也不能总是花钱这么大手大脚的,还是要把工资每个月都存起来一部分,以后有什么急事才不至于太难堪。”   宁晚心底松了一口气,忙笑弯一双眼睛,应他:“云哥,我会的。”   隔天早上,宁晚是被一阵煎蛋的香气叫醒的。   其实宁晚没有吃早餐的习惯,他母亲还在的时候,每天会亲自叫他起床,偶尔还会亲手为他做点简单的早餐。后来,宁晚搬出宁家主宅,自己到公寓去住,七八点钟就要出门上学,请的阿姨都是早上九点来收拾屋子,没有人为他弄早餐,他索性也就不吃了,渐渐他的早餐就变成了一杯咖啡。   宁晚翻身起床,踩着拖鞋从那间对他来说有些狭小的房间出来,正赶上沈舒云将煎蛋铲出锅。煎好的蛋被夹进面包片里,沈舒云又放了火腿片和西红柿片,一刀下去,将面包对角斜切成三角形,就做成了一顿最简单的早餐。   沈舒云把三明治端出来放到宁晚面前:“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口味的,随便做了点,你将就一下。”   “你呢,云哥?”宁晚看沈舒云没有要坐下来和他一起用早餐的意思,便开口问道,“你不吃早饭吗?”   “我带在包里了,路上吃。”沈舒云将手背到后面去解围裙,抬头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时钟,“我快晚了,现在要出门了。”   宁晚也看了一眼时钟,见时针刚刚走过了数字六,不由惊道:“七点都不到,你怎么就要去上班了?”   “没办法,今天正好轮到我去看学生早读,”几句话之间,沈舒云已将围裙脱下,将挂在一旁的毛呢外套穿在身上,走到门口去换鞋了,“也就需要看早读的时候才去这么早,平时七点半去就可以的。”   沈舒云拧开门把,眼见就要出门了。   宁晚伸着脖子喊他:“云哥!”   沈舒云的头微微一侧:“嗯?”   “晚上我去接你下班!”   “……也行,正好我们晚上可以一起去超市逛逛,买点你喜欢吃的菜。”沈舒云挥了挥手,“记得五点来啊,别迟到了,我可不想在大风里干站着等。”   “一定!”   等沈舒云走了,宁晚慢悠悠地吃完三明治,才拎起外套下楼。他拿出裤兜里嗡嗡作响的手机,按了绿键,就听电话那头恭敬的声音传来:“宁总,请问今天早上去哪里接您?”   宁晚回司机:“不用了,这些天早晚你都暂时不用来接我了,就在公司待着吧。”   挂了电话,宁晚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   四点刚过,宁晚就从公司里出来了,他伸了个懒腰,揉着酸痛的脖子,坐上了出租车。他这几天坐出租车的次数加起来都快比他过去一年还多了:“去市三中。”   宁晚想起沈舒云,唇边又不由带出些笑意来,他想,虽然他做着这些与过去的习惯全然不同的事,却一点都不觉得勉强——因为这些都是和沈舒云有关的,所以每一件事都好像是带着蜜意的。宁晚看着窗外渐渐陌生的风景,改口对出租车司机道:“师傅,麻烦你开到离三中最近的一家花店,我在那里下就好。”   今天天气这样好,叫他想带一束花,送给沈舒云。   他本来想买一束茉莉,但不应季,茉莉花的价格过高,这里的花店就没有进这种花,宁晚便挑了几枝白桔梗,让店员包成一束。宁晚买完花,和花店的店员询问走去三中的路线。店员给他指了个方向,将大致的路线告诉了宁晚。宁晚听得有些迷糊,但他觉得听起来路程并不算远,于是捧着这束花,满怀信心地上路了。   二十分钟后,宁晚发现他还是自视甚高了,高估了自己的认路能力。一通左拐右绕的操作后,他到底还是在这错综的深巷里走昏了头。   他不由开始怀疑人生:说好的从这条巷子走进去,拐个弯,再穿过两条巷子一直往前走就到的呢???   宁晚开了手机导航,但是他实在是不认识路,对这一带太不熟悉,竟然跟着导航都能走错,就在这几栋楼房之间穿来穿去,愣是找不到出口。他看了看时间,已经快五点钟了,心里一急,就更加找不着方向了,胡乱走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怎么走的,宁晚竟然走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巷子,远远就看到前面有五六个人蹲在一起抽烟,还没等他心中升起终于找到人问路的雀跃,一个烟头就被丢到了他的脚下。   “哟,来了个好玩的,看起来还像是个alpha呢。”一个穿着花衬衫的男子从地上站起来,用一种不怀好意的目光肆意地打量宁晚,“穿得还不错,还买得起花,看来是个有钱的。”   他身后有个皮肤黝黑的青年也站起身来,附和道:“今儿个运气好啊,成哥,来了个大的。”   宁晚下意识觉得不对,转身就想走,一只手搭上他的肩膀,力道很大:“这位兄弟,往哪走啊?怎么来了也不留点东西,孝敬孝敬你哥?”   “放开,”宁晚冷冷地盯着男人,“你想要什么?”   “钱啊,还能有什么?给哥哥们买两包烟呗!”   这时候,口袋里的电话突兀地响了起来,宁晚看了一眼,放到耳边:“云哥你等我一下,我在……”   还没等他说完,一声闷响就在耳边炸开——   猝不及防地,一个拳头重重击在宁晚的侧脸上,打得宁晚一个趔趄,手机也掉落在地,滚进尘土中。宁晚只觉得一阵头晕,一道阴冷的声音传来:“老子和你说话呢,你还敢打电话?你是不是活腻了!赶紧交钱,否则今天别想离开,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   宁晚原本都已经打算将钱包里的钱都交给他们,以便赶紧脱身了,可无缘无故被打了一拳,此时他心底的火气也压不住地上涌,直蹿到喉咙,将他的声音染得喑哑且倔强:“我就是不给,你能拿我怎么样?”   “你想给最好,不想给,也由不得你!”   花衫男人手臂一挥,那几个人都朝这里走来,来势汹汹。宁晚叹了口气,将怀里的白桔梗轻轻地放在一旁,闪身躲过一拳,与这些人厮打了起来。   麻烦的是,虽然宁晚有学过格斗术,但是他并不常与人打架,成年后更是停了这方面的练习,对于一些招式已经生疏了。且有常言道,双拳难敌四手,他面对这几个人一同的围攻,难免落了下风,身上挨了不少拳头,到了最后,几乎已经是在咬着牙硬撑了。   正当宁晚扭着花衫男人的手臂,扭身躲开朝他膝盖踹来的脚时,他根本就没留意到有个人已经绕到他身后,因此当他转头,已经来不及躲开迎面直来的拳头了!宁晚下意识地闭上眼,咬着牙准备忍受剧痛。然而,意料之中的拳头却并没有落在他的脸上——   宁晚倏忽睁眼,看到一只白皙的手,正紧紧攥在这人的手腕上,直将这人捏得大叫起来:“痛,痛!”   “对不起,我来晚了,”沈舒云脸上带着些猛跑过后的红晕,微喘着气问宁晚,“你没事吧?”   “没,没事……”   听到宁晚的答案,沈舒云紧蹙的眉头这才放平,他掐着那个人的手腕,一拧一转,就将这个小混混的手腕整个卸了下来,接着动作极快地压住小混混另一只从兜里掏出小刀的手,将小刀抢到手心里,然后猛地朝他膝窝踢去,将人踢得朝前扑着跪了下来,哀号连连……这些都是转眼之间的事情,宁晚都没有反应过来,沈舒云就完成了这一套行云流水般的缴械动作。   他长腿一跨,站到宁晚面前,侧头沉声道:“别怕,你先走。”   宁晚:? 第6章 上药   宁晚自然是不会走的,他上前一步,与沈舒云肩并肩地站在一起。沈舒云并没有给予宁晚太多关注,他只身上前,拧住冲上来的人的手腕,往自己身前掰折,再松手狠狠一推,直接将人甩了出去,撞在他身后想要冲上来的人身上,两个人滚在一起倒了下去,在地上不住呻吟。   皮肤黝黑的男子想要从他的左边偷袭,被沈舒云察觉,屈肘猛撞在那人的胸膛上,只听一声脆响,那男子竟顿时倒地,捂着胸口连爬也爬不起来——沈舒云刚刚那一击,竟是将他的肋骨都生生打断了!   沈舒云皱眉盯着剩下的两个人,冷声问道:“还来吗?”   那两个年轻男子见形势不妙,几乎是想要拔腿就跑:“不来了,不来了,你放过我们吧。”   说着,他们连忙从地上搀起人,狼狈地逃走了。   “真是群欺软怕硬的混蛋。”沈舒云拍了拍宁晚的肩膀,轻声道,“走吧,不纠缠了。”   宁晚一时还没适应沈舒云这番转变,他有些呆呆地应声:“哦,好。”   他的视线落到地上被人踩得七零八落的白桔梗上,又不由叹了口气。   真是该死的家伙,将他为沈舒云挑选的花都踩坏了。   因着这场变故,两人原本去逛超市的计划自然也泡汤了,沈舒云将宁晚带回家,从储物柜里拿出一个药箱来,取出棉棒和碘伏,按开沙发旁的落地灯,坐在沙发上给宁晚上药。   “那片巷子一直都很乱,抢劫、偷盗,甚至有人在那条巷子里发现过尸体,之前也找过几次警察,但是警察出了几次警都没能管住,后来也就渐渐不再管了,我们学校都是叮嘱学生不要到那一片去的……你怎么会走到那里去?”   宁晚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嚅嗫道:“我不认路……”   不同于沈舒云轻松地教训了那群混混,宁晚吃的苦头还是挺大的,右边的嘴角破了,脸上也挂了彩,看起来惨兮兮的。沈舒云给他上药,看着宁晚沮丧的神情,大概猜到宁晚是为了什么而闷闷不乐,不由轻笑一声:“你也别觉得丢脸,那么多人打你一个,你还没让他们把你围起来揍就已经很不错了。只是论打架,别说是那几个beta,估计有些alpha都不一定能打得过我。”   “云哥,你是以前练过格斗吗?”   “我的alpha爸爸是个退役军人,”沈舒云耸肩,“他之前服役于国家特种部队,是个特种兵,我的格斗方法都是他教给我的——那都是战场上搏命杀人的招式,普通人没什么章法的打法自然是打不过的。”   宁晚听得后颈一凉。   “我觉得其实你力气也挺大的,不太像那些omega……”   “你觉得omega应该是什么样的?”沈舒云垂眼,“难道omega就该生来脆弱无助、不堪一击?有些O确实是这样的,但那是他们的选择,我只是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宁晚望着沈舒云,他的脸一半被暖黄色的灯光笼罩着,另一半则埋在阴影中,光影交错间,更显得他脸部线条流畅,眉眼温润,一帘长睫下,掩着一对潋滟生光的眸子,那里头总是平和的,就像他这个人一样,温柔宽容,似乎永远都是温温和和的好脾气。但就在此刻,宁晚却发现了沈舒云内里隐藏着的一面。   原来这个人的内心,坚韧至此。   “我没有那个意思……”宁晚凑在沈舒云面前,语气缓慢而郑重,“其实只要是你,怎样我都觉得是好的。”   他靠得好近,近到沈舒云的鼻间都萦绕着一种馥郁的杜松子酒香——那是宁晚的信息素。   而这番话又说得太暧昧,暧昧到连沈舒云都感到了一丝无措,耳根就慢慢地烫了起来。为了掩饰这种羞涩的慌乱,又或许是被这陌生的温暖烫着了,沈舒云轻推了一把宁晚,佯装淡定地将话题扯了回来:“坐回去,药还没上完呢,别乱动扯到伤口。”   宁晚也不想过分逼迫沈舒云,他知道感情这种事情还是要循序渐进的,于是顺着肩上的力道坐回原来的地方,安安静静地仰着脸等沈舒云给他上药。沈舒云给他清理完伤口,又在他下颚伤口处贴了一道邦迪,这才算完工。   沈舒云坐在那里把药都放回药箱,就听旁边一道声音幽幽传来:“云哥,你还记得我上次和你说过的,想让你帮我想想办法追我喜欢的人么……你觉得我第一步该做什么才好?”   沈舒云收拾药箱的手一顿,被这个问题问得慌了起来——他二十九年来从没谈过一场正经恋爱,又怎么可能知道谈恋爱到底是从哪一步开始的!   说起来,倒也并不是没有人喜欢沈舒云的。沈舒云学生时期一直是那个别人眼里的完美学长,长得好看又成绩优秀,脾气也很好,因此有不少alpha和beta追求过他,可是沈舒云统统都拒绝了。他不太明白心动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觉得对着那些追求者又总是差了点意思,还是不要轻易答应别人为好。   可能是学生时期桃花拒绝得太多了,到了毕业后,沈舒云的人生里就再也没有开过什么桃花了——尤其是他工作以后,他的桃花树就好像死了一样!做了高中老师,工作环境闭塞,每天就只对着那些老师,再就是学生,忙得连轴转,沈舒云哪还有机会再谈恋爱,于是一拖再拖,拖到二十九岁,成了一个无人问津的老O。   但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吗!   沈舒云拼命地在脑海中搜寻他看过的电影,试图从少得可怜的、有关恋爱片的记忆中找出点什么约会的桥段,他想了许久,最后说了一种最土的:“第一步应该是把他约出来,来一场约会吧……约会无非就是那几样,吃吃饭、看看电影?”   “这样啊,”宁晚也是个没谈过恋爱的毛头小子,所以他对沈舒云的方法并没有什么异议,“你这周五晚上有事吗?”   “没有啊,怎么了?”   “我,我就是想,想问问你,”宁晚的手蜷缩成拳,紧张得都开始有点结巴了,“这周五能不能一起去看场电影?”   沈舒云一怔:“和我?”   “对,和你,”宁晚满怀期待地看向沈舒云,带着些撒娇的意味,“你就当是陪我去练习一遍,找找感觉,不然我怕在他面前丢人……好不好嘛,云哥。”   沈舒云拒绝的话都已经到了嘴边,但他对上宁晚那双亮得惊人的眼睛,又生生将推拒的说辞咽了下去:“好吧。”   小孩嘛,帮帮他也无所谓。要是真凑成一段姻缘,也算是一件好事。   沈舒云在心底这样对自己说,试图说服自己,他只是出于善意,而不是下意识迁就宁晚,无法拒绝宁晚。   可有很多东西是不能够自欺欺人的……比如,爱情。 第7章 大雨   “云哥!”   沈舒云循声望去,看见站在校门外的宁晚。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皮夹克,深色的牛仔裤被扎进棕色高帮皮靴中,衬得他又瘦又高,十足地帅气,浑身上下都带着那种年轻人特有的朝气,看得沈舒云心里猛地一跳。   “来了,”沈舒云拎着公文包,从学校里快步走出,“等很久了吗?”   “没有没有,我刚到。”宁晚说着,从兜里掏出两张叠得整齐的电影票,又低头看了下手表,“离电影开场还有半小时,我们走过去?”   宁晚买的票是恒远的,这家电影院是开在商厦里的,正好就在三中和沈舒云的家中间,两人走得快,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   票虽然是宁晚买的,但片子是沈舒云挑的,是一部最近新上映的文艺片。宁晚看这类电影下意识就头疼,他更喜欢的是漫威或者星际探索那类的特效片。对于他这种没有文艺细胞的人来讲,文艺片纯属无病呻吟。可是沈舒云想看,宁晚只好硬着头皮陪他看了。   宁晚有点紧张,他还是第一次进到电影院里,和很多人挤在一间黑暗的播放厅,看一部电影。他还从来没有到这种场合看过电影,一般来讲,他想要看电影的时候,都会直接到专为名流开设的私人影院中点映,最多也就是带着罗骁一起看电影。   电影院的入口永远都飘着爆米花的香气,是种甜腻的奶油味,沈舒云朝打着暖光灯的大玻璃箱看了一眼,回身问道:“要买一桶爆米花吗?”   宁晚有点分神,没太听清沈舒云问了什么,只是下意识地回:“好,好啊。”   沈舒云买了一桶,他抱着一大桶爆米花向宁晚走去,看起来像是大学生一样,年纪很小似的。   两人一起走进电影院,找到位置坐下。宁晚有些别扭地屈着腿,朝沈舒云那边靠了靠——这里人实在是太多、太嘈杂,座位和座位紧紧挨着,几乎是一抬手就会碰到别人。而且,他另一侧坐着的女人身上喷了太多的香水,呛得宁晚直打喷嚏。   “怎么了?”沈舒云发现宁晚的异样,不由问道,“你不太舒服?”   说话间,电影院的灯突然熄了,正中巨大的荧幕缓缓亮起——是电影开场了。   宁晚摇摇头,表示自己没事。   也许是文艺片实在不对宁晚胃口,又或许是刺鼻的香水味熏得宁晚根本无法集中精神,他坐在这一百来人紧挨的影厅里,不一会儿就头脑发沉、视线模糊了。   沈舒云看电影时很是投入,正看到关键处,突然感到肩上一沉,他微侧头,就看到宁晚埋在他的肩窝里,闭着眼睡得正香。   “宁晚?”   这声轻轻的呼唤,被电影院巨大的音响发出来的音乐声淹没。   沈舒云借着荧屏散着的光线,悄悄地打量着肩上的青年。他的鼻梁高挺,眉眼舒朗,脸长而尖瘦,明明暗暗的光影亲吻在他脸上,将他立体的五官勾勒得更加英挺。   而他睡着的样子又极其可爱,他就那样倚着沈舒云的肩,毫不设防,密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嘴唇抿着,带着点上翘的弧度,像是个小孩子。宁晚轻哼了一声,动了动身体,找到一个更舒服的姿势,然后继续做着他的美梦。   沈舒云将视线收回来,轻轻地笑了。   电影散场的时候,沈舒云才将沉睡着的宁晚叫醒。   “宁晚,醒醒,你的口水都要掉在我身上了!”   宁晚揉着有些肿胀的眼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嘴角,咧开嘴傻兮兮地一笑:“完,完事了?”   沈舒云扶额:“你睡得还真是沉……你说你,就这样还想追人呢……”   言下之意,你能追得着谁啊?   宁晚的脸慢慢红起来,他干笑两声,揽上沈舒云的肩:“走吧,云哥,你别再笑我了。”   两人一起出了电影院,可谁也没想到,外头竟然下起了瓢泼大雨。雨势磅礴,拍在商场巨大的玻璃门上,叫人看不清外头的景物,紧接着,一道闷雷从浓厚的云层中炸响,雨肉眼可见地下得更凶了些。   他们俩谁也没带伞,只好站在商场出口处愣愣地看着外头的雨。   宁晚与沈舒云的目光相对,说道:“你在这里等我,我出去拦辆出租车。”   沈舒云下意识想要拦着他:“欸,宁晚——”   宁晚没听,径直出了门,去找出租车。可出租车到了雨天就是格外地难找,外头偶有车路过,也都是坐着人的。这样的大雨天,根本拦不到车,反而将宁晚浑身都浇得湿淋淋的,冰冷的雨点打在他脸上、身上,被风一吹,浑身冷得直起鸡皮疙瘩。在外面拦了十分钟毫无所获,宁晚只好抹了把脸,回到商场中去找沈舒云。   沈舒云眼看着宁晚像只落汤鸡一样就回来了,不由觉得有些好笑。他上前去帮宁晚拍了拍身上的水,安慰道:“是不是打不到车?那要不等等,或者走回去算了,反正这里离家也不算远了。”   他们等了一会儿,雨果然小了些许,但是并没有要停下的苗头。宁晚搓了搓手,将冰凉的手心搓出些温度来,然后拉起沈舒云,歪着头对他笑:“云哥,这雨待会儿怕是又要下大了,不然我们现在一起跑回去?”   沈舒云的手被宁晚紧紧地捏着,两个人的手指严丝合缝地扣在一起,这个认知令沈舒云不由得脸上发烫,他甚至连宁晚说了什么都没太听清,只是点头胡乱答应:“嗯,好,好的。”   宁晚得了沈舒云的同意,便自然而然地牵起他的手,带着他往外走去,到了门口才放开沈舒云。沈舒云看着宁晚,只见他将身上的皮衣脱下来,然后伸臂将那件衣服展开盖在了沈舒云的头顶,半揽着沈舒云,带他朝家的方向走去。   雨还在下,但沈舒云的头顶却被牢牢地遮住了。   宁晚紧紧地护着沈舒云,站在他前面小半步的位置,为沈舒云挡住斜飞的雨丝和寒风。他个子比沈舒云高了半头,从背后看来,像是将沈舒云抱在怀里一般,姿势极为亲密。   沈舒云有些受宠若惊地望着宁晚,连忙道:“宁晚,你不用这样,你还是盖着自己吧,别淋着……”   宁晚的头发湿成一缕缕沾在额上,雨水顺着他高挺的眉骨落到睫毛,又在睫毛上凝成一滴滴水珠,眨眼间便落下来。他的眼神是那么坚定,即便是隔着密密的雨帘,沈舒云也看清楚了,宁晚的眼里像是燃着一把永不熄灭的火:“云哥,带我回家。”   沈舒云抬头,看着头顶宁晚为他撑起的一小片天空,二十几年来都静如止水的心,突然在此时融进一种说不清的悸动——像是冬日里熊熊燃烧的炭盆,又像是夏天得到的一碗冰镇梅子汤,是那么恰到好处的温柔,足以将所有的坚壳敲破。   “好,”沈舒云唇角微翘,远远望着前方被雨模糊的各色光影,“回家。” 第8章 高烧   这场来势汹汹的大雨,下到后半夜才渐渐停了。   第二日清晨艳阳高照,宁晚昨夜睡下的时候忘记拉上窗帘,于是早早就被刺眼的阳光照醒,他揉着眼睛坐起身,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对劲,撑着头想了好一会儿,才想出到底是哪里不对劲——这间房子,太安静了。   可能是因为职业的特殊性,沈舒云的作息非常规律,生物钟非常准时,无论睡得多晚,第二天八点前一定会起床,做点早饭吃。   宁晚捞起手机一看,已经九点钟了。他皱眉想着,就算今天是周六,沈舒云也不应该这个点还没有起床。宁晚思虑再三,还是放心不下,趿着拖鞋到沈舒云卧室门前,敲了下面前紧关的房门,问道:“云哥?你醒了吗?”   没有人回答。   宁晚只好又敲了两下,将音量提高了些:“云哥?你在里面吗?”   厚重的木门后,泄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呻吟,接着一道熟悉的声音从门后传来:“我……我没事……你不要进来!”   宁晚听得心里火烧火燎的,此刻也顾不上许多,直接撞开门,硬闯了进去。门被打开的一瞬间,宁晚差点被浓郁的茉莉香气呛得摔了个跟头!   几乎是立时,宁晚身体里所有的血就腾腾地烧了起来,身下也开始起了反应。但宁晚知道现在并不是时候,他咬牙强忍,粗暴地揉按着自己青筋凸起的太阳穴,将身体里叫嚣的欲望压下几分,才一步步朝床上裹着被子缩成一团的沈舒云走去。   沈舒云头埋在被子里,包得像是个蚕蛹。宁晚伸手将人从被子里捞了出来,沈舒云身上的热度,即便隔着一层睡衣,也烫得宁晚心里一惊。他拧起眉头,伸手摸上沈舒云的额头——那里覆着一层密密的汗珠,不正常的热度透过掌心,向宁晚传达着一个信息:沈舒云发烧了。   “怎么会这样,是昨晚着凉了吗?”宁晚弯腰,想将omega抱起来,“云哥,我带你去医院看看。”   沈舒云被烧得有些糊涂,但他潜意识里对“医院”两个字抗拒得很,一翻身就从宁晚的臂弯中滚落,紧紧地揪着被子,噘着嘴嚷嚷道:“我不去!”   宁晚第一次见到这么孩子气的沈舒云,有些无奈又有些想笑,他弯下腰,将沈舒云被汗湿的额发捋到他耳后,轻声劝道:“生病了就要去医院呀,不然病怎么能好,对不对?”   沈舒云被烧得迷迷糊糊的,他睁着无神的眼睛,好半天才认清面前是宁晚,被烧红的脸颊更是红了三分。他摇摇头,将脸往枕头里埋,嗓音嘶哑:“我真的不想去医院,我吃点药就好了,真的。”   宁晚的态度非常坚决:“不行,这件事不能由着你。”   说罢,他便给沈舒云找了件风衣,把人裹起来,然后再次将沈舒云抱了起来,朝门外走去。这一次宁晚抱得很紧,再没给沈舒云挣脱的机会。   沈舒云发着烧,手脚都软绵绵的使不上力,根本不可能拗得过宁晚,气得他砸了两下宁晚的肩膀。   宁晚肩膀吃痛,低下头就看到沈舒云瞪着自己,不由咧嘴笑出一口大白牙:“云哥,你老实一点,不然我抱不动你,你就要摔到地上了。”   沈舒云闭上眼睛,一种神似在学校被小兔崽子们气得肝疼的感觉涌上心头,只好在心底默默念了起来,自我开导:别人生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我若生气谁如意,况且伤神又费力……   宁晚带着沈舒云到了医院,给他挂号,又陪着他去做了一个检查。检查过后,正好到了他们的号,宁晚本来还想抱着沈舒云进诊室,但被沈舒云红着脸拒绝了:“我可以自己走,还没烧到那个地步。”   医生看了看检查单子,先是让护士给沈舒云打了一针信息素稳定剂,之后在电脑上开了两瓶点滴,叫护士领着病人去输液。   沈舒云一脸不情不愿,睁着一双湿漉漉的眼睛看着宁晚,在护士的再三催促下才离开了诊室,往楼下的注射室走去。   宁晚刚想跟着沈舒云一起走,却被医生叫住:“这位先生,请留一下。”   “医生,还有什么事情吗?”   “我想请问一下,您和病人是什么关系?您是沈先生的alpha吗?”   宁晚舔了舔嘴唇:“我是。怎么了?”   “哦,”omega医生推了推眼镜,犹豫了一下,才开口道,“我就是想问一下……您知道他现在的信息素非常混乱吗?”   “什么?”   医生抿着唇,神情有点沉重:“那您应该是不清楚了……是这样的,通过沈先生的检查报告,我能推断出他肯定是一直在注射3型-omega抑制剂。不知这种抑制剂您是否有所耳闻,它是现在已知的omega抑制剂中浓度最高的,一般用于治疗信息素腺体发育畸形、发情期完全紊乱无法控制的omega。”   “正常来讲,一般不会有omega主动去注射3型抑制剂的,这是因为这种抑制剂虽然功效强大,但是其副作用也不容小觑。注射这种抑制剂,多多少少都会对腺体有损害,轻者免疫力大幅下降,重者可能会影响到生育系统,甚至令体内信息素失调最终导致丧命!”   宁晚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那,他的身体……”   医生看出了宁晚想要问什么,将话接了过来:“沈先生的身体暂时还好,只出现了最轻微的副作用,就是免疫力下降,所以才会发高烧和信息素失控。目前我的建议是,请您作为沈先生的alpha,尽快完成对他的永久标记,不要再让他使用抑制剂了。下次他的发情期,建议您去安抚、标记,不然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那就太得不偿失了。”   宁晚面沉如水,他给医生轻轻鞠了个躬:“谢谢你告诉我实情,你说的话我都明白了。”   出了诊室,宁晚靠在墙上,脑子里乱哄哄的,身体里的躁动也一点一点地冷却。   他真的是又气又急——沈舒云怎么敢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这么不把自己当回事?   宁晚不敢就这么进去,不然,他真的怕自己会控制不住,对沈舒云发脾气。他到了医院外面,倚在墙角,抽了足有半包烟,才将紧绷的神经一点点扯松。   抽完了烟,宁晚顺道去医院旁边的粥铺买了一碗热粥,打包带回医院。他找到沈舒云的病房,进去将粥往桌子上一放,就听沈舒云软软的、带着鼻音的声音传来:“你去哪了?”   “嗯?”   沈舒云有点委屈:“你刚刚,都不在。”   “怎么了?”宁晚一边打开包装袋,一边顺嘴问道,“自己一个人打针,害怕了?”   被问到痛处的沈舒云:……   宁晚见沈舒云不答话,盯着他细细瞧了:“你该不会是真的害怕打针吧?”   沈舒云也生出些丢人的感觉了,他咬着唇,屁股往下一滑,钻进被窝里,将脸埋起来。   “好了好了,是我不对,下次我一定陪着你。”宁晚坐在病床边,拍了拍那坨被子,“云哥,起来,先喝点粥?”   沈舒云摇了摇头,小声道:“我不饿。”   “不饿?好,那晚点吃。”宁晚神色渐渐淡了下来,语中的笑意也褪了去,“既然你不饿,那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要如实地回答我,好吗?”   沈舒云从被子里探出头,眨了眨眼睛。   “你是不是在服用3型-omega抑制剂?”   沈舒云心头巨震,猛地抬起眼看向宁晚,与宁晚犀利的目光在半空中相撞。   “你怎么知道的?”沈舒云不安地缩了下脖子,“谁告诉你的?”   宁晚的语气加重了些,令沈舒云无端感到了一股压力:“为什么要服用这种抑制剂?你不知道这种抑制剂的副作用吗?”   “我知道……可这也是不得已的办法。”沈舒云的声音越来越低,“我的身体对普通的抑制剂产生了严重的抗药性,大概一年半以前,普通在售的抑制剂就已经对我完全不起作用了。我的发情期间隔越来越短,持续时间越来越长,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让我很难受……可我是个老师,我不能因为这些事情就放弃工作,更不可能把这样的隐患带到学校去影响学生。在那个时候,我偶然间了解到有一种处方药,可以长时间抑制发情,所以我就托人找关系,帮我买了一些……”   “既然这样,你之前的伴侣为什么没有试着帮你缓解?难道他是个不愿标记你的人渣?”   沈舒云垂眸,试图将眼底的落寞与孤独藏起来:“我……我没有交往过,更没有性伴侣,之前说的是骗你的。对不起。”   宁晚愣住。   这样一来,就说得通了,为什么沈舒云会对抑制剂产生抗药性,又是为什么会铤而走险地使用3型抑制剂。   这是因为,他根本就没被任何人标记过,一直都在使用抑制剂!   宁晚叹了口气,不知是气沈舒云的不坦诚,还是暗喜沈舒云在他之前没有过alpha,一时间心里百味杂陈。   最后,他坐到沈舒云的床沿,捏着沈舒云没有被扎针的那只手,温声道:“云哥,答应我,别再用那种抑制剂了好吗?以后一切有我,有什么事不要自己一个人担着,如果你不想要我帮你,那也可以到医院来接受治疗……总而言之,不要再做伤害自己的事情。”   不然,我会心疼。 第9章 请教   沈舒云打完点滴,没多久又昏昏沉沉地睡去了。   宁晚在一边守着他,突然,沈舒云外套里的电话响了起来,宁晚怕吵醒他,连忙掏出来想按掉,但他一不小心按到了绿色图标,又看着联系人备注是父亲,不好再挂断,只能硬着头皮接了起来:“喂,您好。”   那边很快就听出了这并非是沈舒云的声音,一道有些凌厉的质问透过手机的听筒传来:“你是谁!小云呢!”   宁晚轻手轻脚地走出了病房,到走廊里才回复:“伯父您好,我是云哥的朋友,云哥他有点发烧,在医院打完点滴睡着了,我是在他身边照顾他的。”   “发烧?”那边一顿,又问道,“是在市医院吗?”   “是的,伯父您不用担心……”   宁晚话还没说完,听筒中就已经传来了挂断的忙音,他有些无奈地按灭沈舒云的手机,拿出自己的手机,拨通了罗骁的电话。   罗骁正躺在家中阳台的躺椅上……电话铃声的响起,将这个旖旎的午后撞破。他本不想管,可铃声一直不休地响起,他只好将矮桌上的手机拿起来,看清了来电人,压着火气道:“你最好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要跟我说。”   宁晚有些无辜:“你吃枪子了?火气也太大了吧!”   跪着的人并没有停下……罗骁死死将喉间的喘息压着,尽量不让自己的声音有什么异样:“你到底要干吗?我挂了!”   “别别别。”宁晚抓着电话,生怕罗骁就这样挂了,可是他要找罗骁问的事情,也实在是说不出口,于是只好带了点恳求的意味,“你能不能现在出来见我一面?我有事想问问你。”   罗骁闷哼一声,然后揪着戚知寒深栗色的头发,强迫omega抬起半垂着的脸,玩味地吹了声口哨,故意做出轻浮的模样,连语调都上调了些,带着一种若有似无的暧昧:“好啊,你等我,哥哥现在就过去,好好教你……”   说罢,他便将手机关掉了,留宁晚一个人在那头摸不着头脑。   戚知寒从地上站起来,忍着胸中翻腾直上的恶心,抬着脸冷冷地盯着罗骁,半晌道:“既然你已经找了别人,那就不用我了吧?”   以罗骁多年来和戚知寒相处的经验来看,这小祖宗绝对是吃醋了——但是他长大了,翅膀也硬了,到底不是前几年那个一听他要去见别的情人就眼圈通红,抓着他的袖子说软话的少年了。罗骁在心底暗叹一声,真的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戚知寒就变了,变得这样寡淡,变得这样不冷不热,也变得这样不可爱了。   对着戚知寒这副冷冷淡淡的模样,罗骁到底拉不下那个面子,更没那个心情去哄他。罗骁挥了挥手:“滚回主宅去,这个月都不必再来这栋别墅了。”   “好。”戚知寒抬起袖子,擦了擦沾了口水的嘴角,勉强忍住一阵眩晕,“我明白,但下个月就是老爷子的寿辰,你要记得回……”   “你话怎么这么多啊?”罗骁瞪着戚知寒,“别以为刚订了婚,你就能管到我头上了。别太把自己当回事。”   戚知寒面色白了白,倒退了一步,垂下眼久久不言。   罗骁看着他这副样子,倒了胃口,皱着眉从躺椅上站起身来,系好裤子,便匆匆地出门去了。   ——————————   根据宁晚发给他的定位,罗骁开车到了一间离市医院不远的饭店,上了二楼的一个包间。他推门进来的时候,宁晚正把最后一口凉拌小白菜送进嘴里。   罗骁抻着脖子看了一眼七零八落的菜品,有气无力地翻了个白眼:“我说宁总,你饿死鬼投胎?”   “我等了你这么久,坐在这也是无聊,而且我早饭也没吃……”宁晚咬着筷子,抱怨道,“你怎么来得这么慢,是被哪个小情人缠住了吗?”   “不是,”罗骁拉开椅子坐下,“是小寒。”   “哦——原来是你的童养媳!”   “什么乱七八糟的……找我到底什么事?”   宁晚看出罗骁似乎心情不大好,知趣地不再谈论有关戚知寒的事情,他撑着下巴,耳根有点发烫,吞吞吐吐地说:“那个……其实,其实……也没什么别的事……”   罗骁拎起桌子上的橙汁。   “我就是……想问问你,那个,标记是怎么回事?”   罗骁手一抖,橙汁洒出去大半杯。   “啧啧啧,你小子,真没想到进展神速啊。”罗骁不怀好意地笑了两声,用揶揄的眼光盯着宁晚,“再说了,高中不就有关于三性知识的课么,你不可能连最简单的标记都不明白吧?”   宁晚耳根的红意蔓延到脸颊,他提高了音量,似乎是想证明自己:“我知道!我当然知道过程和做法!我只是……从来没有过真的……我怕我做不好,会让他很痛,所以想来向你请教点经验,要提前准备什么或是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罗骁又笑了:“实践出真知,你问我,还不如随便找个小男孩试一下,熟能生巧知道吗?”   “不成,这不成的。”宁晚皱眉,不赞同地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对别人硬不起来的。”   “我知道,我哪里不知道,反正你就对沈舒云才行!”   宁晚抿着唇,恶狠狠地盯着罗骁。   罗骁受不住他这个眼神,忙举手投降:“好了好了,别瞪了,我现在就给你想办法。”   说完,罗骁就拿起手机,按了几下,然后抬了抬下巴,示意宁晚看手机。   宁晚心下当即觉得不妙,但在罗骁催促的目光下,还是拿起了手机,点开了最新的一条微信消息。   只见上面写着:链接:http://pan.baidu.com/…… 提取码:99bz   罗骁晃了晃手机,挑眉道:“这可是我这么多年来所有的资源,50个G,全在这个压缩包里了,你慢慢品鉴,认真学习。”   宁晚:……? 第10章 沈父   宁晚吃完了饭,就回医院去了,本来担心沈舒云找不到他会着急,没想到回去一看,沈舒云还睡着,他有点放心不下,招了护士来问。   护士说信息素稳定剂里有一种成分,是会让人有点嗜睡的,对身体没有什么伤害,睡上一觉就好了,不用太过担心。   单间病房里静悄悄的,宁晚撑着头看沈舒云,看着看着,困意渐生,慢慢地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沈父匆匆赶到W市的市医院,推开病房的门,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他儿子在一床洁白的被子下合眼熟睡,床边坐着一个眼生的小伙子。这个青年趴在床边的床头柜上也睡着了,嘴巴微张,看上去有点傻傻的。   橘金色的晚霞披在两个人的身上,像是打了暖光灯,让这间病房看起来格外温馨。   然而沈明决并没有被这两个人美好的氛围感染,他几步走到青年身后,将人一巴掌拍醒:“你是谁?”   宁晚后脑勺挨了一下,吓得他一个激灵就醒了。他下意识回头瞪向扰他好梦的人,不想撞上一双鹰般锐利的眸子。   这个男人高大魁梧,有着古铜色的皮肤,肌肉将他身上的衣服撑得鼓鼓囊囊的,一看就不是个吃素的,但他手里提着一个浅蓝色的小熊保温桶,看起来就有些滑稽了。   宁晚咽了一口口水,站起来挺直腰板,反问回去:“应该是我问你是谁才对吧!谁让你随便进别人的病房的?”   那男人被他弄笑了,将手里的保温桶顺手放在柜子上,然后指着床上熟睡的沈舒云道:“这是我儿子,你说我是谁?”   宁晚:……打扰了。   一时间,病房里的空气都凝重了起来。正当两人面面相觑,陷入一种无比尴尬的局面时,一道温和的声音插了进来,及时地将注意力引了过去:“父亲?你怎么来了?”   沈明决绕开宁晚,走到沈舒云床边,语气也轻柔了许多:“我听说你病了,就过来看看你。你说你一个人在W市,也没人照看你……”   “哎呀,你怎么还把我当小孩看呀,我生个病你就从邻市跑过来,让人知道都要笑话了。”沈舒云飞快地看了宁晚一眼,然后又垂下眼,小声地道,“再说了,也不是没人照看呀……”   沈明决自然看到了儿子那点小动作,他回头指着宁晚:“这位是?”   宁晚抢了话,有些紧张地给沈明决鞠了一躬:“伯父好,我叫宁晚。”   沈舒云笑道:“这是我最近新认识的一个朋友,因为一些意外,暂住在我家,是个不错的人。”   “哦,”沈父随意点了点头,好似不太在意这个人一样,随手将保温桶拧开,一股浓香霎时飘满了整个病房,“本来你爸爸也想来的,可是他身体最近也不太好,我让他别折腾了。你爸让我带了点家里熬的鸡汤给你。”   “爸爸怎么了?”   “没事,就是头疼的老毛病,”沈明决把鸡汤和勺子递给沈舒云,打趣道,“你少生点病,少让我们操点心,就是帮了我和你爸大忙了。”   沈舒云的老家是W市的邻市X市,开车走高速过来也就两个多小时。沈舒云抓着勺子喝了几口鸡汤,才想起来问沈明决:“你吃饭了吗?”   沈明决摇头。   宁晚主动请缨:“那我带伯父去吃晚饭?”   没想到这一次沈明决倒是答应得干脆:“好啊。”   “那你们俩快去吧,”沈舒云咽下一口鲜香的鸡汤,“我退烧了,一个人也没事,喝完汤就收拾收拾准备出院了。”   两个alpha一起走下楼梯,沈明决先开口:“你为什么要暂住在小云家里?”   “因为……因为我最近比较缺钱,又找不到合适的房子租,云哥他心肠好,帮我一把,同意我住在他家。”宁晚转过头,将话题扯开,“伯父,你晚上想吃什么?”   沈明决眯了眯眼睛,道:“西餐吧。”   这个答案让宁晚有些吃惊,因为沈明决看上去并不像是会喜欢吃西餐的那类人,但是沈明决既然这样说了,他只好带着沈明决到了附近一家水准还可以的西餐店。在询问过沈明决后,宁晚点了两份菲力牛排作为两人的晚餐。   服务生为两人摆好餐具,又为他们夹来两块擦手的热毛巾。因为沈明决还要开车,宁晚就没点佐餐酒,只要了气泡水。不久,热气腾腾的牛排被端了来。   宁晚左手持叉,压住牛排的左端固定,右手拿刀顺着叉子的侧边,顺着牛肉的纹理轻切下约一口大小的牛排后,叉起牛排送入口中。他整套动作都十分流畅优雅,与旁人不同,看得出来是专门受过礼仪训练的。   “你小子,是不是想要追我们家小云?”   宁晚差点呛到。   沈明决有些不耐烦地叉起那块牛排,与宁晚不同的是,他吃得非常敷衍,用刀随意划了几下,就叉起来吃了,几口就消灭了那块牛排。   “你家里到底什么背景?应该挺有钱的吧,不至于租不起房,”沈明决冷笑一声,一双眼迸射出利刃一般的寒光,“别再撒谎。”   西餐最能看出一个人是否受过正统的礼仪教育,宁晚的一举一动,都证实了他家境不凡。而沈明决说要吃西餐,也是故意的,目的就是试一试宁晚。   “沈伯父,我没有什么恶意,我只是……”   沈明决抬了下手,示意宁晚不用再说下去了,他淡淡地开口,却每一个字都让宁晚感受到了压迫:“你们年轻人的事情,我呢,不应该插手,更不想管……想选择什么样的人都是小云的自由。我不管你撒谎是出于什么目的,但是,我作为父亲,只有一个底线——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不能伤害他,明白吗?”   宁晚点头,眼里赤诚一片,语气缓慢而郑重:“我喜欢云哥,这件事已经坚持了那么多年,并且在今后也一定会继续喜欢下去。我一定敬他、爱他,尽我所能保护他,绝不辜负伤害他。也请伯父相信我……如果您愿意将他交给我,宁晚感激不尽,必当视如珍宝,真心以待。”   沈明决终是淡淡笑开:“记住你今天说的每一个字。” 第11章 送药   沈明决当天晚上就开车回去了。宁晚去提了一袋子药,和沈舒云一起回家。   第二天,该上班的还是要上班——都是成年人了,哪能随随便便为了点小病请假呢?于是,一切照常,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可分明有什么在悄然地改变着。   这种改变体现在生活的一点一滴中,比如沈舒云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宁晚,又比如沈舒云总是迁就宁晚的要求,几乎说不出一个不字来。   宁晚后来又去找过医生,医生的说法是,如果实在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永久标记,那么可以先服用一段时间的调理药片,再加上alpha的短期后颈标记,慢慢安抚omega体内的信息素。但医生也说,这种方法只治标不治本,最好、最安全的方法还是永久标记。   一剂3型抑制剂打下去,对沈舒云来说,起码可以保证他三个月内不会有发情的情况,但宁晚不许他再注射这种抑制剂,从医院买回来口服的信息素调理药物,每天都会看着沈舒云吃下去。   阴晴不定的三月、春暖花开的四月慢慢过去,时间流水一般,转眼就到了五月,两个人相处也越来越融洽,感情也随着气温的升高而一路攀升,彼此都已经习惯了这种同居生活。   三中的时间安排是上下午都有一段休息时间的,下午在上完两节课后,有四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可以让学生放松一下,出去透透气。   今天沈舒云的一节课就排在了下午第二节。五月底的W市,已经开始有了夏意,气温升高,日头也烈了起来,几十个人挤在教室里,吐息都是热而沉的,难免让人生出些晕乎乎的困意来。然而,在这节昏昏欲睡的语文课快要结束的时候,有人眼尖地发现了后门站着的一个身影——在门上嵌着的那块玻璃后,有一个英朗的侧脸。   那个学生捅了下同桌的胳膊,小声道:“欸,快看快看,后门那个人是谁?”   “不知道,”同桌又瞥了一眼,“但是长得还挺帅啊。”   “你这个花痴!”   他就那样站在后门外,静静地看着讲台上的老师挽着衬衫袖子,在黑板上一笔一画写板书,看得入迷一样。越来越多的学生注意到了后门站着的青年,纷纷投去好奇又意味深长的目光。   下课铃准时地响起,沈舒云放下课本,轻声道:“那今天就讲到这里吧,同学们今天回去记得把文言实词都积累下来,明天还要记得带这张卷子,我们继续讲……”   沈舒云的眼睛微微瞪大,看着从后门进来的青年,剩下的叮嘱全忘了个干净。   有胆大不怕事的吹了声口哨,大声地玩笑道:“沈老师,这不会是你男朋友吧!”   沈舒云算是教师里年轻、脾气又好的,因此学生多与他亲近,也偶尔在课下和他开开玩笑。但这个玩笑实在是弄得沈舒云窘迫至极,他刚想开口解释,却被人抢了先。   “对啊,我就是你们老师的男朋友。”   宁晚朝沈舒云笑,一步步走过去,他长臂一展,搭上沈舒云的肩,微低下头,朝沈舒云眨了眨眼,在他耳边低声道:“云哥,出去说。”   他带着沈舒云转身就走,将那群炸了锅的学生们留在身后。走到门口,宁晚头也没转,只挥了挥手,走得极为潇洒:“你们老师我先借走了,下次来,请大家吃雪糕。”   “哇哦——!!”   学生们的起哄声更大了,几乎将房顶掀开。   沈舒云晕晕乎乎地被宁晚揽着走出教室,走得踉踉跄跄,一路被宁晚掳到教师休息室,灌了两大口茶水,才回过神来。他瞪着宁晚,语气凶巴巴的,可他脸红得像是打了两斤胭脂,这个气生得一点架势都没有:“你刚才干吗那样说!”   宁晚一摊手:“那不是想赶紧脱身嘛,要不是那么说,解释起来更麻烦。”   沈舒云张了张嘴,被宁晚的无赖程度惊得说不出话来。   “好啦,云哥,你别气了,”宁晚将拎着的东西放到沈舒云的办公桌上,抬了抬下巴,“别的老师都看着呢。”   沈舒云环顾四周,见到确实有两三个老师朝这里看着,而且这个点在办公室休息的老师也很多,他只好压低声音:“你到底来干吗!”   “我来给你送药,你昨天也没有吃这个信息素调理药吧?今天又忘带……我怕你在学校出事情。”宁晚用手拨开另一个粉色的袋子,从里面取出一个小小的三角形盒子来,“至于这个,是给你的礼物。你吃完药再给你。”   在和沈舒云同居的这两个多月,宁晚也渐渐摸清了沈舒云的一些习惯和癖好,他知道沈舒云喜欢吃甜食,最喜欢的就是蛋糕,他来的路上,特意绕路去了一趟蛋糕店。   沈舒云翻出胶囊,咽下两粒,然后盯着宁晚:“好了吧,我都吃了,也没什么事,你快走吧。”   宁晚将那个小盒子放在沈舒云手心里:“好啦,那我走了,晚上见。”   待宁晚走后,沈舒云才坐下拆开那只盒子,里面是一块三角形的千层蛋糕。   那块蛋糕是沈舒云吃过的最甜的一块。   沈舒云咬着塑料叉子,将那上面残留的一丝奶油舔净,又是甜蜜又是愁苦地想,他和宁晚这到底算是什么呢?   是谈恋爱吗?……谈恋爱就是这样的吗?   沈舒云不禁缓缓摸上了自己的后颈,碎发与衬衫领口间,有一处略微凸起的腺体……   他想起了上周,宁晚用短期标记来帮助他的时候……   ……   alpha的信息素像是温柔的汪洋,将他轻柔地包裹住,让他身体里每一缕不得疏解的信息素都慢慢平静下来。   沈舒云咬着唇,轻轻地叹了口气——这让他感到惊慌无比,这种不受掌控的感觉对他来说,很是不妙。   然而,宁晚却适时地松开了他,将他抱回床上,替他盖好被子,留下一句晚安,就大步离开了他的房间。   沈舒云坐在那里,觉得难堪又失落,他不知道宁晚是怎么想的,又是为什么在这个时候离开。   他渐渐回过神来,盯着那只粉色的袋子,轻轻叹了口气。   他是真的怕自作多情,将宁晚的善良误会成喜欢,更是怕宁晚真的已经心有所属,自己这样去纠缠一个年轻人,实在是太惹人生厌。   他是真的不敢捅破那层窗户纸,怕和宁晚以后连朋友都没得做。   宁晚好歹也算是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生出“喜欢”这种感觉的人,要是第一次就弄得那么惨烈,他以后可没有勇气再喜欢其他人了啊。   沈舒云慢慢地趴在桌子上,将脸埋进臂弯中。   宁晚啊,你要是喜欢我,就快点告诉我吧。   别再和我若即若离的……也别再让我为你这么患得患失了。 第12章 度假   今年暑假放得早,学生们在六月中旬就已经考了期末考,放了暑假,而老师也终于能休息休息。在宁晚的软磨硬泡下,沈舒云终于答应他一起去一个小岛上度假。   岛的位置有些偏僻,他们两个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班机,又到港口连着坐了几个小时的船,这才抵达这座小岛。两个人折腾到第二天傍晚才到,沈舒云已经累得说不出话来了,连眼睛都睁不开,到了酒店就一头栽倒,沉沉睡去了。   这一觉睡得酣畅又绵长,再睁眼时,已是第二日清晨。沈舒云看着光线昏暗的房间,好半天才意识到是窗帘拉着,他光着脚下床,拽住窗帘中间,用力朝两边一拉。   熹微的晨光遥遥直入,打在他的脸上,让沈舒云不由将眼睛微微眯起来。这里的一切都昭示着这是一个热带小岛,从这扇落地窗望出去,不远处就是清透的碧蓝色海水,沙滩上洁白而细腻的沙在阳光下泛着微微的光泽,这个时间沙滩上还没有什么人,几只海鸟落在沙滩上,昂首挺胸地散着步。这是个安静祥和的早晨,让沈舒云也不由自主地放松了下来。   房间内传来细碎的响动,接着是一阵不大的研磨声,沈舒云转过身去,就见宁晚端着一杯黑咖啡,站在门口朝着他笑。   “早啊,云哥。”   “早。”   沈舒云也忍不住跟着他笑了起来。   宁晚打了电话,叫人送上两份欧陆式早餐,端到套房的一张长桌上享用。沈舒云四下打量着这个豪华套房,不由疑惑起来:“宁晚,这套房是不是很贵?你哪里来的钱?”   “不贵,是我运气好,订房后他们酒店免费给我升级了房型。”宁晚笑眯眯的,心里却在暗想,整个岛都是他家的,还在乎什么套房吗,“云哥你不用担心,这岛上消费没你想的那么高。”   沈舒云半信半疑地应了一声,低下头继续用着他的早餐。   “待会儿吃完早饭,我们去沙滩上走走?”   “好。”   这个岛屿的开发定位是偏向于度假型的,除了潜水和沙滩排球,并没有什么其他的娱乐设施,也没有大型购物场所,游客来这里也大多是在沙滩上晒晒日光浴,或者是下水游游泳。沙滩上撑起了许多沙滩伞,宁晚就躲在伞下喝着冰镇西瓜汁,看着沈舒云在碧海中来回畅游。   沈舒云游了几个来回,突然想起来和他一起穿着泳裤出来的宁晚,就游回岸边,站在及他脚踝的水中,朝宁晚挥动手臂,招呼他:“宁晚,你也来游啊!”   宁晚在躺椅上摇了摇头。   十几年前那场溺水,给宁晚留下了极大的心理阴影,他变得怕水,也不敢再随意游泳,那种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的感觉,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令他心有余悸,以至于他根本不想下水。   沈舒云见宁晚一脸难色,还以为是他不会游泳,便裹着一块大毛巾上岸,朝着宁晚问:“你喝的这是什么?我觉得好热,我也想喝。”   “哦,鲜榨西瓜汁。”宁晚抬手指了一下不远处售卖果汁饮品的摊子,“在那儿买的,你要是想喝,我们一起过去买?”   沈舒云白皙的脸被晒得红扑扑的,像是个苹果:“好呀。”   这座小岛没有被过多地开发,无论是海水的水质还是沙粒的细软,都是难得一见的。沈舒云光着脚踩在沙滩上,一边看着周围三三两两的人,一边感慨道:“这地方真好,安安静静的,人也不多,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   “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   宁晚心里又想,这地方原本人可不少,现在人少,只是因为他限制了这几天的入岛人数,每日岛上不能超过一千人。   他本来是想要这几天闭岛的,但他转念一想,又怕岛上只有他们两个人,沈舒云会害怕,所以就只发放一小部分的入岛门票,这样一来,人又怎么可能多得起来?   他们走近那处摊位,宁晚指了指一旁高大椰树下的一片阴凉处,轻声道:“你在那儿等我,我买完来找你。”   沈舒云站在树荫下,海风拂过,吹得长羽状的树叶轻轻摇摆,阳光透过缝隙在沈舒云的脸上晃动,像是一把细碎的金砂在流淌。沈舒云看向不远处付钱买果汁的宁晚,阳光吻过他深深的背沟、肩背处覆着的肌肉,将他的腰背衬得更加修长挺拔,无不透着一种年轻的气息。   身上的水汽都被烤干了,他觉得更热了些,连呼吸都带着潮湿的热意。   宁晚已经买好了一杯冰凉的西瓜汁,向树下的沈舒云走去。沈舒云靠着粗壮的树干,眼前发晕,脚下发软,他用力地甩了甩头,接过宁晚手里的西瓜汁,一饮而尽,希望能平复下那种口干舌燥的灼热感。然而,宁晚的一句话就让他无所遁形。   “云哥,你,”宁晚闻着沈舒云身上浓郁的茉莉香,蹙起眉问道,“你是不是……?”   沈舒云脚下一个踉跄,几乎是扑在宁晚身上,他垂着眼,断断续续的话里却带了几丝请求:“先带我……带我回去……我不能在这里……”   宁晚对他有过短期标记,因此宁晚的信息素对他来说会更特别。他闭上眼,宁晚身上那种杜松子酒的味道令他好像醉了,头脑晕乎乎地发热,连话也说不出。   宁晚眸色沉沉,他将沈舒云身上的毛巾捂得更紧了些,将omega整个护在怀中,手上使力,半搀着他往酒店的方向走去。   omega的信息素随风飘远,不止宁晚,沙滩上还有几个alpha也闻到了这清甜又馥郁的茉莉香气,纷纷朝这边看来,眼里是掩藏不住的渴求。宁晚觉得这些目光盯在背上,令他非常不快,他便也不再控制自己的信息素,将那强悍霸道的信息素完完全全地释放了出来——这是在无声地警告别的alpha,这个omega已经有主了,不能再过多觊觎。   宁晚信息素完全地释放,这令他怀里的沈舒云更加难受了。   沈舒云的步子越走越拖沓,宁晚也大概知道了他现在的状况,于是将人整个打横抱了起来,快速朝酒店跑去。   到了酒店,沈舒云的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了,他躺在床头,眼前有些发花。   宁晚仍存几分理智,他蹲下,有些烦躁地在行李箱中翻找药物,可是一无所获——他此时才意识到,可能是他们走时太匆忙,将抑制剂落在家里了!   这个岛上连个像样的商店都没有,又让他上哪去找抑制剂?   宁晚觉得身体里的血液在沸腾,在叫嚣着流窜,血管都被撑得滚烫且痛。他揉着额头,对自己说了千百遍不要冲动,脚下却不受控制地朝那张床走去。   沈舒云支起身子,勉力抬起眼皮,仰着修长的脖颈看着宁晚。   宁晚沉重地喘了一声,而后,他俯身,捏着沈舒云发烫发红的脖子,轻声问道:“没有抑制剂了……我可以吗?” 第13章 标记   沈舒云脑中嗡的一声,他没有想到,自己会和宁晚进展得这么快。   他和宁晚,满打满算,其实也只认识了四个月而已。   可以吗?   沈舒云问自己。   可以——只要那人是宁晚,他总是学不会拒绝。   于是,沈舒云的手指握上宁晚的手,他抬起头,虔诚地问:“我会是你生命里的最后一个omega吗?”   他不问宁晚之前有没有过omega,也不要求做宁晚唯一的omega,他只是小心翼翼地问,我可以是最后一个吗?   宁晚盯着沈舒云,一字一顿道:“会的。”   “可以。”沈舒云向后仰躺在床上,打开了自己的身体,“是你的话,就可以。”   宁晚低头亲在他的眉心:“谢谢你愿意把自己交给我。”   速干毛巾早就不知道被丢在房间的哪个角落里了,沈舒云身上只有一条半干不干的泳裤。   沈舒云的肤色很白,现在浮着一层淡淡的玫瑰色,不知道是被晒红的还是被发情弄的……   宁晚的眼神黏在沈舒云的身上,从他线条流畅的喉结锁骨,一路流连至紧致腹上的两条人鱼线上。沈舒云并不是常去健身房健身的那类人,但他足够清瘦,瘦得腰肢纤细,瘦得腰腹上一丝多余的肉也没有……   ……   “宁晚……宁晚……你说过你有暗恋的人……”沈舒云抓着宁晚的手臂,问道,“那个人到底是谁?”   “是你,一直都是你,我只喜欢你一个人。”   ……   宁晚亲了下沈舒云红润润的眼睛,一字一顿地道:“我要永久标记你。”   这不是询问,这只是陈述,甚至只是通知。   宁晚顺着他那两条人鱼线,摸进沈舒云的黑色泳裤中,手里掂了掂那两坨软且弹的屁【股【瓣儿,不由得咽了口口水:“云哥,想不到你这儿肉还挺多的。”他没停下动作,直接将沈舒云被黏液打得湿透的泳裤扒了下来,摸着他湿淋淋的臀缝,轻笑一声:“云哥,真没想到你已经这么湿了……”沈舒云抵着宁晚的肩膀,小兽似的轻叫几声,似是哀求,他全身都在细细地抖,摇头道:“别……别说了……”宁晚是不肯放过他的:“既然都这么湿了,那是不是就不用我找润滑剂了?”沈舒云有点没听懂,睁着湿润的眼睛看着宁晚,直到宁晚将一根手指挤入臀缝,送入他的后穴。“啊!”从未被人触碰过的隐秘之地乍然闯入一个物件,想必无论是谁都会感到惊慌失措,沈舒云也不例外,他腰向上猛地一弹,瞪大了双眼盯着宁晚。“放松,放松。”宁晚的手掌绕到沈舒云的背后,扶着他的背让他慢慢躺回床上,“云哥你咬这么紧,快把我手指头绞断了!”omega的身体天生就会为发情做准备,当发情期到来时,他们的身体会分泌出黏稠的液体以做润滑,所以就算没有润滑剂,alpha的生殖器也可以顺畅地进入,只要提前做做扩张,甚至连轻微的撕裂感都不会有。沈舒云感到一阵痒意从后面传来,他陷在被子中,无助地摇头,试图让宁晚停下,也试图让这种陌生的感觉停下。可是宁晚非但没有如他所愿,反而还变本加厉,缓缓地插入了第二根、第三根指头,还在后头肆意搅弄扩张。omega下意识想要并紧双腿,可是宁晚压着他的腿根,不允许他乱动……于是沈舒云被卷进一个漩涡,穴口不受控制地收缩,又吐出一大股黏稠的透明液体来。宁晚知道这是差不多了,他便抽出手指来,这时他的手上已经沾满了滑黏的液体,而沈舒云则睁着渴望的双眼,在他身下静静地看着他。宁晚跪在沈舒云大开的两腿中间,将自己胯间那早已高高挺立的物件,抵送入潮湿的秘地……沈舒云几乎是即刻就皱起了眉——第一次被进入,还是痛的。他的手指攥住宁晚的肩膀,深深地扣抓,似乎这样就能减去一部分痛苦似的。他紧咬着下唇,却还是关不住从喉咙里冲出的呻吟,眼前一片摇动的乱影,脑中只剩下一个疑惑:不是说这种事都很快乐、很舒服吗?怎么到了他这儿,就只剩下痛得抽气了?宁晚也是满头的汗,他俯下身,极具耐心地哄着沈舒云,明明他才是两个人中年纪更小的那个,现在却要低声慢语地哄他的老情人:“云哥,你别这么紧张,我们慢慢来,嗯?过一会儿就不痛了。”沈舒云神色里带着三分委屈,他是真的怕痛,但是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万没有中途打住、半途而废的道理,于是只能面色泛白地对宁晚逞强道:“你废话少说,快点全部进来。”“好,”宁晚亲了一下沈舒云的唇角,“这次我可不一定能停下来了。云哥,你可渴死我了。”还没等沈舒云反应过来,他就猛地沉腰深进,那物件又大又硬,顶得沈舒云不住地往被子里蹭,猫叫似的哼唧,两眼像是关不上的水龙头,生理泪水哗啦啦地淌了满脸。他自觉丢人,右臂搭在哭得发热的眼睛上,试图挡住自己的眼睛。宁晚这次也是当真没有再停下,肉柱一寸寸地顶进湿软的甬道,一寸也不肯退出来,直到埋进最深处,顶到一个窄小的入口时,才停下来。沈舒云带着哭腔颤着音叫了出来:“啊!别!……呃嗯……”那个地方异常柔软,温度极高,柔软的顶肉像是一把伞,在宁晚碰到的时候就羞答答地半张开来,温柔地裹住闯进来的大物件的顶部,而宁晚略略抽出的时候,又收缩合拢,似乎从未打开过。一股酥麻感沿着脊背一路蹿上沈舒云的后脑,沈舒云几近痉挛,声音哑得不成样子:“宁晚,不要,你,你太大了……”这句话虽然是沈舒云此刻的拒绝,但在任何一个alpha的耳中,这都是一种夸奖,甚至是一种欲拒还迎的邀请,没有人能在这时候停得下来。宁晚一边在沈舒云的脸上落下细碎的吻,一边下身快速地抽插了起来。他浅出深入,几乎次次都顶在了生殖腔的入口处,速度很快,以至于囊袋拍打在沈舒云圆润的臀瓣上,发出响亮的啪啪声,极为淫靡。空气中浮动着浓重的茉莉香,甚至将馥郁的酒香都略略盖了下去,沈舒云被他弄得三魂七魄都要丢了,失神的双眼盯着上方摇晃的天花板,脑中空白一片,只剩下了最原始的情欲,占满了他所有的感官。什么自持,什么理智,统统都丢了,他只能抽噎着求宁晚慢一些,至少给他些喘息的时间。宁晚是真的憋狠了,天知道在每次短暂标记过后,他要花多大的力气才能松开抱着沈舒云的手,离开房间!每次短暂标记过后,他都会回到床上,用光小半盒纸巾,只能看不能吃的滋味实在是憋屈,而今,他终于能释放,因此毫不停歇,一下又一下往更深处闯,非要将那个入口顶开。生殖腔的入口终于在他抽腰猛干几十下后,渐渐地松软张开,将那外来之物吞得越来越深,最终在宁晚一个深顶后,完完全全地打开了。沈舒云失神地叫了一声,那种酥麻又被填满的感觉,令他一时间不知是爽多些还是痛多些,只觉得自己成了一叶在风浪中颠簸的舟,找不到路,也脱不开身,被打得摇摇晃晃。“宁晚……宁晚……你说过你有暗恋的人……”沈舒云抓着宁晚的手臂,问道,“那个人到底是谁?”“是你,一直都是你,我只喜欢你一个人。”宁晚寻了沈舒云的唇,轻轻地吻了上去,他攥着沈舒云纤细的腰肢,情热难抑,朝更内挺进的同时,他感到自己埋在柔软腔内的部分,正在迅速膨得更大。omega下意识地反抗挣动,却被alpha死死压在身下,根本无法把那根粗长又炙热的阴茎赶出自己的身体。宁晚亲了下沈舒云红润润的眼睛,一字一顿地道:“我要永久标记你。”这不是询问,这只是陈述,甚至只是通知。沈舒云的生殖腔内又喷出一股黏液,浇在柱头上,令alpha的结胀得更快,不久就死死卡在了生殖腔的口内。宁晚覆在沈舒云身上,他们手脚都相缠在一起,是极其亲密的姿势,好像这个世上谁都不能将他们分开一样。房间里茉莉与金酒的味道融合为一体,整间屋子都是他们两个人信息素的味道,馥郁且缠绵。宁晚将头埋在沈舒云的颈窝,深深吸了一口他身上飘散的茉莉香气,下身微微一颤,在生殖腔内泄了精。他终于得到这个人了,他想了十余年的人。宁晚的射精持续了很久,他射了足有三波,次次都打在生殖腔最柔嫩的内壁上,冲刷着嫩肉流淌下来。沈舒云除了喘息,竟是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只能叉开腿,腿根不住发抖。alpha完成了他的永久标记,这代表沈舒云这辈子,再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沈舒云此刻忽然生出一种豪赌般的心态来,他想,他就赌这一次,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不悔不怨。   alpha完成了他的永久标记,这代表沈舒云这辈子,再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沈舒云此刻忽然生出一种豪赌般的心态来,他想,他就赌这一次,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不悔不怨。   两个人在房间里待了很久,饿了就叫人送饭上来,一步也没有离开过这间套房,浑天黑夜地胡闹。待到一切都平歇下来,已经是第三天了。   沈舒云的发情期已经完全地过去了,他被宁晚永久标记,这意味着他以后再也不用自己咬着牙注射抑制剂。他的精神头也好了很多,洗了个澡就出门去了沙滩上,反倒是宁晚,还蒙着被子沉沉睡着。   他不敢再下水了,穿着一件白衬衫,有些欲盖弥彰的,连最上面的扣子都严实地扣着。   宁晚睡醒了,出来找人,就看见沈舒云在海边,坐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上,看着远处将要落下的夕阳,不知道是在想些什么。海风吹起沈舒云身上的衬衫,令他背后膨起一个小小的弧度来。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宁晚走过去,挨着沈舒云坐下了,他的怀里揣着两罐冰镇的啤酒,他开了一罐,将另一罐递给沈舒云。   沈舒云也随手拉开了那罐啤酒,看着被夕阳染得黄澄澄的海面,轻声道:“想你。”   沉沉落下的太阳像个咸蛋黄似的,橙中带着一丝红,有些让人移不开眼。   “想我?想我什么?”   “想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宁晚仰头灌下一大口啤酒,然后朝沈舒云扬眉一笑:“我对你,是一见钟情。”   沈舒云喃喃:“一见钟情……”   “云哥,我是真的喜欢你,我想同你好,想要和你永远都在一起……”宁晚抓着沈舒云的手,吻了他每一根手指,“这是我从没有过的感觉,云哥,我就问你一句话,你喜不喜欢我?”   沈舒云深深望着宁晚,带着笑意道:“怎么办,好像有点喜欢。”   宁晚凑上去,与他在岩石上交换了一个绵长的吻。   他从兜里掏出一个绒布盒子,缓缓打开,里面是一只银色嵌钻的男士戒指,简单大方,却也有小心思——若是仔细看去,就能发现内【壁上刻着Wan。   “云哥,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宁晚手上戴着另一只,在夕阳的余晖中,闪闪发光。   “哪有你这么心急的人啊,刚告白就求婚?”沈舒云无奈地笑了笑,“你这未免也太不浪漫了吧!”   宁晚有些慌神,他并不知道从恋爱到结婚应该是个怎样的过程,和沈舒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他的第一次,可是他实在是太想现在就将人娶回家,向全世界宣布沈舒云是他的omega了,简直是一刻也等不及。   “那,那要不算了……”   宁晚垂下头去,眼底闪过几分失落。   “好啊。”   沈舒云伸手将那枚戒指拿了出来,自己戴在了无名指上,他张开五指,放在面前看了看:“你选的尺寸还真挺合适的,刚刚好。”   宁晚的心跳如同擂鼓,咚咚咚咚,每一声都响得要命,他伸手握上沈舒云的手指,声音也带了细微的颤抖:“云哥,你刚刚说的好啊,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们结婚吧。” 第14章 小寒   沈舒云买的是一天后的机票,就算对这个小岛再有不舍,也没有办法再待下去了。回程的时候,沈舒云一直嘀咕,这次都没有玩够,就要匆匆忙忙地回去了——也不知是在抱怨自己买的回程机票太早,还是在埋怨意外到来的发情期。   “好啦,我们可以下次再来嘛。”   宁晚这样安慰他。   可是两个人谁也没能想到,这个下次,竟然会是那么多年以后。   回去之后,宁晚就开始筹备婚礼的事宜了。沈舒云看着宁晚兴高采烈地拿了一堆糖果的包装纸、婚礼请柬的图样来问他哪个更好看的时候,心中不由又打起了退堂鼓。   他将那一大版的图样压在掌下,带着几分犹豫,向宁晚问道:“阿晚,你真的想好了吗?你是要同我结婚,缔结婚姻关系,这并不是一时兴起的事情……我比你大了整整五岁,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并不是你的良配?”   “不结婚你该怎么办?你都被我永久标记了,你想和我做炮友?”宁晚哂笑道,“云哥,在我说要永久标记你的时候,我就想好了,我一定要娶你,要和你过一辈子。”   “我只是怕你后悔……”   宁晚挥了挥手,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道:“我才是怕你跑了!你这么好,我真怕别人把你抢走了。”   沈舒云陪着他挑了一会儿就觉得有些困了,他其实对这些都不怎么上心,觉得婚礼么,无非就是走个形式,可是宁晚非要拉着他,什么事都要亲力亲为的,实在是累人。他想了想,对宁晚说:“你先忙着,我去休息一下。”   宁晚点了点头,坐在一堆图样里想了一会儿,掏出手机给罗骁打了个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终于被人接起来,但却不是宁晚熟悉的声音:“喂,您好。”   宁晚皱眉,还以为是罗骁新养的小情人,心想这个小情人胆子怎么这么大,竟然都敢随便动罗骁的手机,语气不由冷了三分:“你是哪位?”   “啊,我是cool bar的老板,您是罗哥他朋友吧?”那边顿了一下,似乎有些苦恼,“客人他来了我们店里,什么话都不说就要我们上了烈酒,现在喝得人事不省,趴在包厢的沙发上不停地说醉话。要不,您过来接他一趟?”   cool bar宁晚是知道的,是W市一家规模不小的酒吧。罗骁去那儿一般都是为了找小情人玩的,不怎么喝酒,宁晚怎么也想不通,这次罗骁怎么会去买醉。   “好,我现在马上就过去。”   宁晚借了沈舒云那辆修好了的奥迪,开着去了酒吧找罗骁。罗骁是这里的常客,更是大客,就连三十多岁的老板都要喊他一声哥。   而一向风光无两、风流倜傥的罗哥,现在正陷在沙发中,红着脸低声絮叨。   宁晚觉得有些丢人,捂着脸先替罗骁把账结了,跟老板说了声抱歉。他走过去,推了下罗骁的肩膀:“差不多得了啊,跟我回去吧,我送你回家。”   罗骁抬起脸,倒是让宁晚怔住了——他没想到,罗骁竟是红了眼眶,一层薄雾似的泪光在他眼底打转,那模样,说不出的可怜。   宁晚想起来,罗骁小的时候被他爸拿皮带抽得浑身青紫,还能从家里翻出来找他喝酒,一边喝一边笑,仿佛那些疼都让别人挨了,别说哭了,连伤心的模样都见不着,天生就是个没心没肺的玩意儿。   那又是什么事,能让罗骁也忍不住想哭呢?   “怎么了?”宁晚的语气不由软了下来,他慢慢坐在沙发的一侧,伸出手轻轻拍打罗骁的后背,“发生什么事了,骁子?”   “小寒,我要小寒……”罗骁喝得意识涣散,但他下意识地觉得面前的人是可以信任的,于是断断续续吐出几个字来,“他……他走了……可他还怀着孩子,你、你说他能去哪呢?”   宁晚大惊失色:“什么?”   这话里的信息实在太多,弄得宁晚都有点晕了,他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来:“你说什么?小寒怀孕了?”   罗骁不答话了,坐在沙发里塌着双肩,颓然且落寞。   宁晚想了想,还是把人半拖半拽地弄上车,开车送他回罗家主宅去。   罗骁坐在后座,哼哼唧唧的,好像很不舒服,宁晚在等红灯的间隙从内后视镜看着罗骁,犹豫了一下,开口道:“这是云哥的车……你千万别给我吐车上啊……”   宁晚将人送回去,就开车回家了。第二天,他还是不放心,于是又去了趟罗骁家里。   罗骁睡了一觉,酒是醒了,可精神头不大好,见宁晚来了,也只是支起眼皮看了他一眼,除此之外再无反应。   “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你们家那童养媳,怎么就跑了?他不是一直对你死心塌地的么?”宁晚顿了一下,“再说了,你到底把人怎么了,气得这么狠,怀着孩子还跑?”   窗外天色淡淡,太阳埋在厚厚的云层后,一丝光也透不出来,罗骁看了一会儿灰暗的天空,开口道:“我也不明白到底是哪里不对……大概半个月前,我发现了他怀孕的事情,你说他怎么想的,怀孕了也一声不吭,一个字也不和我讲,我发现的时候他都快四个月了,肚子都挺起来了……我当时一时没拧过来,有点气着了,就摔门走了。”   “等我抽了几根烟,想明白了,怀上了就怀上了呗,大不了就生下来,反正也是早晚的事情,我一辈子也就只能有这么个媳妇儿了,总归是要和小寒有个孩子的。可谁知道,我回来人就不见了——我上楼一看,他衣柜里全都空了,一点他的痕迹都没留下。他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收拾得干干净净?肯定是早就想好要走了……”   罗骁越说,声音越哑,到最后已经带了些哽咽的意味了。   “我是真的把他弄丢了……以前我总想着,他这人就是爱闹小脾气,随他闹闹也无妨,我还挺喜欢他这股泼辣劲儿的,后来他变得不怎么爱说话了,冷得跟块冰似的,我就想着法激激他,想让他变回原来那样……我知道我是混账了点,但是自打答应家里头要和他结婚定下来,我就已经在和那些个小情人减少来往了啊,他怎么还是走了啊?我找也找不见……”   宁晚看着罗骁,微微地叹了口气,他拍了拍罗骁的肩,道:“别说这世界有多大了,就说我们这个国家也够大的,即使你家势力大,也总有够不到的地方……我想想办法吧,这样吧,我下个月结婚,我试着给他的邮箱发个请柬,你来做我的伴郎,也许会遇见他。”   戚知寒的决绝是罗骁和宁晚谁也没想到的,他似乎总是那么柔弱,风吹向哪里,他就漂泊到哪里去,就好像哪里都不是他可以安定下来的地方。   可是明明,走的时候,又那么狠心。   一声招呼也不打,一丝痕迹也不留。 第15章 结婚   宁晚和沈舒云的婚期定在七月,是个天光大好的日子。他们并没有邀请很多宾客,只有两家的长辈和几个好友,一共就摆了三桌。宁晚包的是W市一家老牌的酒楼,婚礼有请柬才能入场,并且不在酒楼外写任何有关婚礼的信息,办得很是低调。   在此之前,宁晚已经向沈舒云坦白了家世,带他去了自己在W市管理的公司。沈舒云一开始还绷着,不至于让自己在宁晚面前太失态。直到宁晚对他笑着说,连他很喜欢的那个热带小岛也是宁家的,沈舒云才终于将嗓子眼里一直压着的惊呼发了出来。   “你之前还说你是个给人开车的,我看那辆保时捷也是你自己的吧!”沈舒云捶了宁晚一拳,“好小子,原来你一直都在耍我玩呢!”   宁晚揉了揉肩膀,连忙凑过去赔罪:“是我错了,你就不要和我计较这个了……你换个角度想想,你觉不觉得,像是被超级大奖彩票砸中了?”   沈舒云没憋住笑,很不给面子地奚落道:“你倒是还挺会给自己贴金的?”   宁晚也跟着他笑起来:“你这是少奋斗三十年啊。”   婚礼前宁晚再三嘱咐罗骁,就算戚知寒来了,他也得陪自己走完大致的流程,千万不能把他和沈舒云就撇这儿了,让人看笑话。   罗骁做是做到了,没拔腿就跑——可是他那双眼睛就死死盯在戚知寒身上,炙热得像是要在戚知寒身上烧出两个洞来,路也不看了,差点让一旁的大花篮绊了个跟头。   戚知寒始终没有看罗骁一眼,他将目光放在新人的身上,眼底却掩不住几分艳羡。   宁晚看着罗骁那副急迫的模样,哭笑不得,在背后朝他挥了挥手,示意罗骁可以先行离开。   司仪带着新人走了一遍该走的流程,他们就同每一对新婚的夫妻一样,交换戒指,许下承诺。到了最后,司仪照例将话筒转向两家的父母,他先是问宁晚的父亲:“您有什么话想对两位新人说吗?”   宁父沉默地坐着,在这喜庆的日子里,他的脸色也算不上好看。他盯着司仪送到他面前的话筒,好半天才拿过来,僵硬地站起来,吐出两个硬邦邦的字来:“没有。”   这两个字一出,让在场所有人都感到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尴尬,几乎所有人都明白宁父为什么是这个态度——因为他从心底里觉得,沈舒云配不上他家的儿子。   宁晚身边的朋友也都是非富即贵的二代公子哥,见宁晚非要娶这个高中语文老师,一个那么普普通通的omega,都觉得宁晚是被下了降头,很是不解。此时宁父的态度这样冷淡,更是让朋友们为宁晚的处境捏了把汗。   宁父还没有坐下,沈父就站起身来了,他是当过兵的,身高高达一米九,站在宁父身边,竟愣是将宁父压下半个头。   他从宁父手里拿过话筒,自然地将话接了下去:“既然宁先生没什么想说的,那么就由我代劳吧。首先,我要先祝福两个新人,今天是他们俩的好日子,往后的每一年,这个日子都因为两人缔结良缘而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我和我的爱人先祝他们百年好合,琴瑟和鸣。他们值得拥有这世界上最美好的祝福。”   宁晚紧紧攥着沈舒云的手,打心底里感谢沈明决。   “其次,我还要以一个父亲的角度,来和晚辈谈谈话。我希望你们俩都可以记住刚刚结婚的誓言,不只是把它当作一个结婚的流程,而是真正地记在心里,‘无论富有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疾病,都不离不弃’……宁晚,我对于你的要求没有这么高,我只希望你能对小云好一点,明白爱他的方式,该抓紧的时候要寸步不离,该放手的时候给他自由,这是我作为一个父亲的要求,同时也是我个人的请求,你能答应我吗?”   宁晚缓缓地点头:“请您放心。”   沈舒云的另一个父亲坐在椅子上,面带笑意,静静地看着自己的爱人,眼底全然是信赖的光。   婚礼结束后,沈舒云被宁晚带进了一套独栋的两层小别墅,那是宁晚和沈舒云的新房,沈舒云几天前就和宁晚一起搬来这里了。他们两个被一天的事情弄得都很疲倦,晚上九点多才到家,草草洗了个澡就上床了。就算宁晚想要做点什么,看沈舒云脸上掩不住的疲累,也只能是躺进被窝,和沈舒云盖着被子,在一片黑暗里聊聊天。   “今天辛苦你了,云哥。”   沈舒云沉默了很久,转了个身,留给宁晚一个瘦削的后背。许久,才有声音从那头闷闷地传来:“宁晚……你父亲是不是不太喜欢我啊?”   宁晚支起上身,轻轻在沈舒云后颈那块腺体处抚摸,轻声道:“不是你的错……是我,我本来和他关系就不好。”   事实上,宁晚和父亲说要结婚的事情,也是很突然的,且并不是商议,而仅是通知他作为父亲出席婚礼。宁父被宁晚这先斩后奏的做法弄得很是窝火,而且对宁晚的结婚对象也很是不满——以宁晚的身份,足以娶一个足够好的名流之女成婚,而不是去娶一个高中教师!   但宁晚的拧巴劲儿宁父是知道的,他也知道宁晚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找救命恩人,他此时出手阻拦,已是无济于事了,只好憋着气去了婚礼,闷声不响地坐在那。   “也许吧。”   沈舒云有些难过地垂下眼,他抓着枕巾,心底无声地叹息。他和宁晚,在外人的眼里,无论是谁,都会觉得是他高攀了吧。   其实他不希望宁晚有着这样的身份家世,现在看来,不仅是年龄,他和宁晚还有家世上不可跨越的差距,这令沈舒云感到十分不安,总觉得这段感情像是断崖上的一层薄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掉落深渊。   而且,到底为什么这样的宁晚,会非要执着于娶他?   他的相貌算不得是顶好看,家世平平,性子温吞,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omega,为什么宁晚偏偏看上他?   “云哥,你真的不要想那么多,”宁晚从背后轻轻地抱住沈舒云,将他环在自己的臂弯中,“我从小就背负着父母的希望,他们总希望我能成才,于是我也一直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但自从我母亲去世后,我就觉得人总是要为自己活的。我父亲不开心,那是因为他觉得我脱离了他的掌控。可是我难道就非要按他说的,娶个名门千金、政界公子吗?那样我又会真的幸福吗?”   沈舒云在他的怀里转过身,冰凉纤细的手指抚上宁晚的脸颊,长睫慢慢扇动,他低声问道:“那你现在幸福了吗?”   宁晚将头埋进他的肩窝,深深嗅着沈舒云后颈散着的茉莉香气,他说:“我求仁得仁——没有比这再令我觉得幸福的了。” 第16章 胡话   新家很好,不仅宽敞,且装潢设计都很不错,住得也是很舒服。时间一转,沈舒云搬来这栋别墅也有半年了,已是一年中最后一个月份了。   这半年里,发生了不少事情,比如上个月,戚知寒刚生了个女儿,听说胎位不正,受了不少罪。宁晚和沈舒云赶到医院去陪着罗骁,看见罗骁一个一米八几的男人,在医院长廊上哭得不能自已。罗骁后来换了无菌服进去陪产,隔着手术室的门,他们俩都能听见戚知寒痛得直骂罗骁的声音,实在是令人哭笑不得。好在最后大人和孩子都平安无事,罗骁也得了个叫渺渺的千金。   天色灰蒙蒙的,飘着点点细雪,沈舒云在大落地窗阳台前的躺椅上打起了盹。他的膝上盖了一条棕色的薄毛毯,毛毯上倒扣着一本散文集,随着他的呼吸微微地起伏。   今天是周六,他不用去上班,就在家炖了一锅排骨汤,等着宁晚回来。   汤的香气从锅盖下逸散,带出一溜热乎乎的蒸汽,发出咕噜咕噜的轻响,将屋里烘得暖洋洋的。沈舒云闭上眼,难得地做了个好梦。不过,这个梦并没有做太久,他是被一阵砸锁的声音吵醒的。   沈舒云揉了下眼睛,刚想起身,腹中就一阵闷痛传来,他轻哼了一声,揉了揉腹侧,想着可能是睡在大厅着凉了。他有些警惕地朝门口挪去,暗自猜想会不会是个小偷,但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哪有这么笨的贼,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是生怕人不会发现吗?   “云哥,开门,”宁晚有些模糊的声音从门外传来,伴随着咚咚咚的砸门声,“是我……”   沈舒云认出是宁晚的声音,连忙将门打开,待他借着昏暗的天色,看清楚宁晚的模样,又不由愣住了。   宁晚并不是个邋遢的人,不管是在家还是出门,他总会将自己收拾得很干净。然而,他现在的模样却异常狼狈,沈舒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宁晚——他的肩上盖着一层薄雪,毛呢大衣肩臂处都被融化的雪水打湿了,星星点点的泥溅在他的大衣下摆、黑色筒裤上,皮鞋就更惨不忍睹了,几乎是被黄泥包裹着,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右裤脚布料破碎得不成样子,看起来像是被什么植物钩住硬扯时撕裂的,两腿膝盖上都沾着灰尘,应该是在哪里摔了个大跟头。   他的脸色很不好,在身上黑色大衣的衬托下,更显苍白,脸上浮着两坨红,发丝凌乱地搭在额上。宁晚一开口,就是浓烈的酒气,直往沈舒云脸上喷,弄得沈舒云胸中冲上来一股呕意:“云哥……”   沈舒云连忙上前一步,接着他摇摇晃晃的身子,以防宁晚再摔倒。他抱着宁晚,宁晚身上那股酒味就更重了些,不禁皱眉问道:“阿晚,你去哪里了?……是有人欺负你吗?”   宁晚挣扎着在沈舒云的怀抱里抬起头,一双润红的眼盯着沈舒云,眼里是说不出的伤心和委屈。   沈舒云想了想,还是应该先给宁晚洗个热水澡,让他上床休息一会儿,于是将宁晚的手臂搭在自己肩上,托着宁晚的腰,将人带去了浴室。然而宁晚是醉得狠了,对洗澡这件事下意识地抗拒,说什么都不愿意去。沈舒云没办法,只好哄着将人剥光,亲自带进浴室洗了个干净。   宁晚不太配合,弄得沈舒云出了一身的汗,身上的衣服也被他拨出的水溅得湿了一大片。沈舒云喘了口气,靠在洗手台上休息了一会儿,去换了一身干爽的衣服。他在浴室换好一套睡衣后回到卧室,一进卧室,就见宁晚赤着上身,坐在床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沈舒云从一旁的柜子里取出吹风机,在床头插上电,坐在床沿朝宁晚摆手:“过来,我给你吹吹头发,不然你晚上又该头疼了。”   洗过澡后,宁晚的酒已经醒了大半,听见沈舒云的话,就顺从地坐了过去任沈舒云摆弄他湿漉漉的头发。沈舒云纤细的手指穿过他的发丝,一边用热风横着吹,一边轻轻地拨弄,宁晚的头发丝就算是湿的,也还是很硬,总有几束固执地趴在头顶,不肯移动。   “我们老家有句话,说头发硬的人都很固执,心肠也硬。”沈舒云轻轻翻转宁晚的发丝,暖热的风随着他的动作吹进发丝间,烘干了发根的水汽,“这话倒没错,你是真的固执。说说吧,今天到底干吗去了,怎么弄得这副样子?”   “今天是我妈的忌日……”宁晚闭上眼,嗓音沙哑,“我去看看她。”   沈舒云的动作慢慢停了下来。   宁晚接着道:“我母亲死后,就被她娘家人接回去了,我父亲没能拦住。我母亲她家那边的习俗是土葬,在一个满是坟地的山上,找了个地方将棺材埋了,立了个碑。那地方是个荒山,满是坟包,不怎么好找到她,我一脚踩空,在一个小山坡上滑了下去。”   沈舒云将吹风机关了,房间内一下就安静了下来。   “你想她了,对不对?”   宁晚反身,一把抱住沈舒云,将他紧紧地按在怀里,沈舒云颈间散着清甜的信息素,熟悉的茉莉香慢慢地抚平了宁晚烦躁郁结的心情,他微低下头,亲了一口沈舒云后颈的腺体,缓缓道来:“我的母亲曾经是个电影演员,你应该听过她的名字——苏怡。”   沈舒云心下一惊,宁晚很少提及他的母亲,以至于他现在才知道,宁晚的母亲竟然是十几年前红极一时的演员苏怡!还不待沈舒云从那种震惊中脱身,宁晚就继续说道:“她出身不算太好,念完大学后独自来大城市打拼,因为缺钱去给杂志当模特,机缘巧合下,没想到被一个导演看中了,叫她去试镜,阴差阳错地,她就开始在荧幕上火了起来,一时间成了风光无限的大明星。”   “我父亲是在一个慈善晚宴认识的我母亲,后来渐生感情,就一直追求她……她最终是答应了,甚至最后和这个男人结婚了。结婚前,我母亲就宣布息影,退出演艺圈,世人都很震惊,以为是她累了,想要安心在家相夫教子,可他们都不知道,这其实是被逼的,因为我父亲和她结婚的条件,就是她不能再涉足演艺圈。”   “我母亲一开始不同意,甚至和我父亲闹起了分手。可是没过多久就发现了我的存在,她没有办法,更狠不下心打胎,只好答应我父亲,和他举办了婚礼。”宁晚痛苦地闭上眼,“所以,是我害她,这都是因为我。”   沈舒云轻轻地拍打着宁晚的后背,温声道:“不是的,宁晚,你只是一个契机,再说了,孩子是没有罪过的。”   “他们结婚后,我母亲生下了我,再也没有出去工作过。父亲掌控得很严,弄得她整日郁郁寡欢的,像是一只被囚在金笼里的雀鸟儿。没有工作,也不常出去与人交往,她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我记忆里,母亲虽然对我很好,但她总是不开心。在我七岁的时候母亲被查出了癌症,那些药物与治疗到底没能留住她离开的脚步,她第二年就去世了。她的人生那么短,后半生一点快乐都没有,我回想起来,时常感到替她难过……”   沈舒云这才知道宁晚提到母亲总会神色沉郁的原因,他的心就像是被一只小兽抓挠,泛起微小却连绵的痛。他从宁晚的怀抱里略略抽身,托着宁晚的下颚,朝他的嘴唇亲了过去。   “这不是你的错,阿晚,不要把罪责都揽在自己身上,”沈舒云将宁晚颊侧掉落的一缕碎发掖到他耳后,“就算她不快乐,可我相信,她肯定是很爱你的,不然不会为了你放弃她的演艺生涯。你这样痛苦,她也不会好受的,嗯?”   宁晚低叹一声:“还好有你,云哥……还好有你。你总是这样及时地陪在我身边,向我伸出手。就像那年在未名河,你也是这样……”   沈舒云有些疑惑地看着宁晚:“未名河,什么未名河?”   “……你不记得了?”   沈舒云被他弄得云里雾里的:“什么跟什么呀!”   宁晚低笑一声:“好吧,你不记得就算了……我一个人记得就好。”   就算你忘记救过一个少年,但我也绝不会忘记于冰冷河水中,将我拉离死亡的那只手。   沈舒云只当宁晚是醉糊涂了,在说胡话呢。   什么未名河,那是哪儿?   他连听都没有听过。 第17章 流产   “云哥,云哥,醒醒,你要迟到了!”   宁晚推着沈舒云的肩膀,叫他起床。   叫了好一会儿,沈舒云才睁开微肿的双眼,从床上坐起来。他双眼还是有些睁不开,上眼皮和下眼睑好像是涂了黏合剂。宁晚笑了下,伸手去揉沈舒云发红的眼尾,带着些笑意道:“快点起来吧,你最近怎么这么迷糊,难不成,你也冬眠吗?”   沈舒云打了个哈欠,有些沙哑地问:“几点了?”   宁晚看了一眼挂钟:“已经八点了。”   “什么!”沈舒云猛地睁开双眼,拔高声音叫道,“你怎么不早点叫我!现在过去,怎么也晚了!完了完了,我这个月的全勤奖要泡汤了……”   宁晚被他倒打一耙的行为弄笑了:“我可是从七点就断断续续地叫你了,是你一直没醒……再说了,我不是给了你一张卡吗,那卡里有一千万,还不够你花吗?那么在意奖金做什么?”   “不,那不一样!那是我自己的工资!”沈舒云跳下床,一边换衣服一边道,“再说了,我有手有脚的,自己能赚钱,为什么要花你的钱?”   “什么我的钱,那叫婚后财产,你花是应该的!”   沈舒云知道这件事和宁晚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贵少爷说不通,于是也懒得再争辩了,匆匆洗漱后,穿上羽绒服,就准备出门去了。   宁晚叫住他,将挂着的羊毛围脖递给他:“围上,别着凉了。用不用我开车送你?”   沈舒云还有点累,本来想答应,但一想到宁晚车库里最差的车也是德国原装进口的奔驰,他还是摇了摇头:“不用了,还是我自己去吧。”   “那你路上小心,别急,慢慢开。”   搬来这栋别墅,其实没有他原先那套房子离学校近。从这里出发,要穿过两条市中心的街道才能到三中,开车过去不堵车也要半小时。沈舒云原来都是不到七点就会去上班,因此大多数时间都不会遇上堵车的情况,但他今天晚了,八点多才走,正好撞上了上班的高峰期,塞车非常严重,长长的车队像条蠕动的虫,一寸寸地往前挪。   沈舒云心烦意乱地坐在驾驶室,捂住了隐隐作痛的腹部,眉头微微皱了起来。他走得急,没来得及吃早饭,连杯水都没喝上,嘴里只有干巴巴的牙膏味,直往喉咙里勾,这种感觉并不好,让他反胃得想吐。   他想着是不是吃坏什么东西了,不然肚子怎么会这么不舒服,胀痛连带着他的后腰都开始拧着劲地疼。今天沈舒云的课是在第二节,他揉着平坦的小腹,向学校开去,打算等下班再去医院看看,开点药吃。   讲完课,沈舒云额头已经满是冷汗了,拿着试卷来找老师看作文的女孩见了沈舒云苍白的面色,不由问道:“沈老师,你没事吧?你看起来不太舒服。要不我明天再找你吧?”   沈舒云摇摇头,低头将那篇作文浏览了一遍,然后指着她作文的开头道:“你开头太冗长,这样中心思想就不明确了,最好将这两句删掉,就会好很多……”   说着,他拿起一旁的红笔,在作文上画了两个句子。   女孩点了点头,将试卷接了过来,小声地对沈舒云讲:“谢谢老师。”   沈舒云抱着一沓书往外走,步伐有些摇晃,待走回办公室,他背上已经出了不少汗,将身上的薄毛衣都打湿了。他接了点热水喝,趴在办公桌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他是被一个同事叫醒的。   “沈老师,到午休时间了,你要不要先去吃午餐?”   沈舒云从手臂中抬起脸,他脸色已经没有早上那么吓人了,腹中的疼痛也消减许多,攒出些力气说话了,就站起来,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好,谢谢你。”   他和那名女老师一起在教师食堂简单吃了点午饭,之后独自回到办公室写教案,准备下午要讲的内容。沈舒云本来是想去医院看看的,可是今天他要上的第二节课正好排在下午第一节,现在去医院挂号看病已经来不及了,于是他打算再忍一忍,上完这节课就请假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   那种连绵的痛在这堂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又来了。   沈舒云断断续续地讲了一点,觉得实在是站不住了,就半靠在讲台上,坚持着把剩下的内容讲完。到了最后,他几乎是全身都倚靠着讲台,一点力气也没有了,手和脚都是软的……他第一次觉得,一节课四十五分钟,竟然这么漫长。   终于熬到了下课铃响起,沈舒云揉了一会儿太阳穴,休息了两分钟,才慢慢挪动着步子,朝教室外头走去。他的办公室在一楼东侧,需要下一层楼再穿过一条长廊才能到,沈舒云抱着书,撑着扶手,一步步朝下走去。   然而,变故突生——   楼梯拐角处突然冲上来一个人,他似乎是在和后面的人嬉戏打闹,跑得很急,却没有看路,竟猛地撞在了摇摇晃晃的沈舒云的身上!   沈舒云已经躲闪不及,被他突然猛力撞击,手里的书哗啦啦地撒了一地,而本就提不起力气的身体失去了重心,被撞得一个趔趄朝楼下摔去……   那男孩此时也见到了沈舒云身体的坠势,急忙想要伸手拦住他,可到底是晚了一步,没能拽住沈舒云下落的身体。沈舒云下意识伸手一抓,想要抓到什么来稳住身体,终是抓了个空,在楼梯上狼狈地滚了下去。   沈舒云柔软的腹部在翻滚时磕到了台阶,他眼前一阵天翻地覆,随后是后腰重重着地,狠狠地摔在了冰凉的地砖上,同时,一阵剧烈的疼痛忽然从他的腹中暴起!   “啊……”沈舒云蜷缩在地上,捂着腹部,不由颤抖着呻吟出声,“痛……”   实在是太痛、太痛了。   那种撕裂的痛感,仿佛有一把尖刀在腹中肆意搅动,将他所有的脏器都搅碎,又好像是一块冰冷的铁,在腹中沉沉地下坠,像是要带走他全身所有的温度一样,从腹中顺着脊背,扩散到四肢百骸,是无法言喻的痛苦。   那个男孩跑下来,想将沈舒云扶起来,但他发现,沈舒云被他一拽,痉挛着发出更加尖厉的痛吟,于是木木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声:“赶紧叫救护车啊!”   随后,路过的学生也纷纷围了过来,有人手忙脚乱地打救护车的电话,有人蹲下,大声喊着老师,老师。   沈舒云最后的意识停留在腿间湿热而黏稠的血液,以及周围学生惊恐的呼喊。   他痛得视线模糊,连身边是谁都辨认不出,但心里却突然生出一种痛苦又无力的预感——他好像要失去什么了。 第18章 道歉   入目是一片刺眼的白,鼻间环绕的是消毒水的味道。   沈舒云闭上眼,医院冷冷的灯光照在雪白的墙壁上,晃得他眼睛生疼。   “云哥。”   有人这样轻轻叫他。   沈舒云掀开眼皮,偏头去看床边坐着的人。   宁晚眉眼间是掩不住的疲倦,不过是短短一天未见,他竟是肉眼可见地憔悴了。   沈舒云的手缓缓移到平坦的小腹上,他将视线错开,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声音轻得像是羽毛拂水:“……这里,曾经有过一个孩子吗?”   宁晚忍着哽咽,哑声道:“别想那么多,你先把身体养好吧。”   他想起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时,他呆了很久,一股寒意贴着他的骨缝钻了上来,直往他胸口渗。   他想,这个人在说什么?他怎么听不懂啊?   是不是在骗他啊?今天是愚人节吗?   匆匆赶到医院,宁晚跑去医生那里,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摇摇头,皱着眉告诉他:“沈先生已经怀孕十一周了,但是很遗憾地告诉您,他的妊娠已经停止了……”   “为什么?”宁晚抓着医生的胳膊,像是抓着最后一根稻草,“为什么会这样?”   医生看了下检查单,推了下眼镜,问道:“沈先生的体质特殊,他因为长期使用3型抑制剂,导致他体内的激素和信息素分泌混乱,暂时还没有完全恢复,也就是说,他现在的体质并不适合怀孕。请问你们上一次有没有过避孕措施?”   “有的,他吃了紧急避孕药的。”   两个月前,沈舒云曾给他打过一通电话,带着哭腔求他回家。   一般来讲,omega的发情期通常是三个月一次,3型抑制剂的后遗症之一就是扰乱了沈舒云的信息素,造成了他发情期的不稳定性,所以他的发情期并不能按照三个月来计算。六月份他们一起度过了一个发情期后,整个九月沈舒云都没有任何异常,而在十月初的一个周末,他的发情期突如其然地到来。   宁晚当时在外地出差,听了沈舒云的请求,他当即就买了最近的航班回去,即便如此,还是将近三个小时才到家。一打开家门,一股极其馥郁的茉莉香气在空气中浮动,接着宁晚怀里就扑进来一个软绵绵的人。   沈舒云只穿着一件宽大的衬衫,那衬衫盖到他的屁股,腿根处那颗小痣在衬衣下若隐若现……他睁着湿漉漉的眼睛,紧紧地环着宁晚的脖颈,邀请之意溢于言表。   宁晚当下就忍不住了,将沈舒云按在墙上亲吻。他们一边走一边交换着绵长湿热的吻,沈舒云甚至连润滑剂和避孕套都不要他去找,修长雪白的腿缠着宁晚,让宁晚一步也走不动。   这场狂欢来得疯狂且迷乱,两个人都退去了第一次的青涩,尤其是沈舒云,极放得开,什么姿势都答应宁晚去试一试。到了晚上,宁晚就在二楼的阳台上压着沈舒云,从背后揽着他看月亮……沈舒云几乎站也站不住,那一夜月亮在他眼里成了一滩摇动不停的蛋黄。   事后沈舒云吃了避孕药,按理说不应该会怀孕,可是……   “紧急避孕药也并非能做到百分之百避孕,沈先生身体这么特殊,避孕药失效也是有可能的。”医生叹了口气,“这一胎本来就不稳,有自然流产的迹象,再受到外力猛烈撞击,送到医院时我们也回天乏术,只好先为他止血,防止大出血等并发症。”   宁晚眼睛里干得发痛,他睁着眼睛望着窗外的天空,一滴泪也流不出来,心底却像在流血。   但现在并不是他该软弱的时候,宁晚知道,沈舒云只会比他更难过,现在他应该给沈舒云一个宽阔的肩膀作为坚实的依靠,陪着他的omega从伤痛中走出来。   宁晚的避重就轻几乎等同于默认,病房里再次静了下来,很久,沈舒云干涩的声音响起来:“它多大了?”   “……十一周。”   这是他和云哥的第一个孩子,只在这个世上待了十一周——它没有出来见过太阳月亮,也没有体会过人间的春夏秋冬,就这样孤零零地走了,甚至在它走之前,两个父亲谁也不知道它曾存在过。   不知道它是个女孩还是个男孩呢?如果是个女孩,他一定会给她买很多漂亮的小纱裙,沈舒云的巧手会给她编很多好看的小辫子。如果是个男孩,那他们就可以一起带着他去打篮球、练拳击……   沈舒云闭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宁晚坐近了些,抓起沈舒云的手,将他冰凉的指尖放在掌心里焐着,勉强露出一个笑来:“云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们还年轻,还会再有孩子的。   沈舒云的睫毛颤了颤,没有答话。   第二天上午,有个人敲响了病房的门。   宁晚起身去开门,见到一个矮小的中年女人,身后跟着一个瘦高的少年,少年抿着嘴唇,渐渐低下了头。   这两个人他不是第一次见,昨天下午他就已经见过这对母子了,只是那时沈舒云还没醒,宁晚就婉言要他们改天再来。   “进来吧。”   宁晚身子微侧,为他们留出了空。   妇女手里拎着很多水果,少年也拎着一箱牛奶,他们把东西放在地上,沈舒云抬眼,对上少年不安的目光,昨日的记忆如海般涌来,小腹现在还是冰凉一片,隐隐作痛,沈舒云像是被什么突然刺到,畏缩着垂下眼,将喉头的苦涩强咽下去。   “老师,对不起,这孩子实在是给您带来麻烦了,真的真的很抱歉。”妇女站在沈舒云的病床前,抬手打了一下儿子的后背,将他推到前面,“你快点和老师道歉!”   那少年被拍得一个不稳,站在沈舒云面前,也害怕地红了眼圈。沈舒云流产的事情他昨天已经知道了,他知道这是闯了大祸,也自知理亏,若沈舒云真追究起来,这后果是他这个单亲家庭根本无法承受的。   “老,老师,对不起……”   沈舒云的手指抓紧了被单,一团棉布在他手心被冷汗打湿。   “沈老师,这都是我们的错,我们愿意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住院费还有赔偿……”   “不必了,”沈舒云闭上眼,长叹一声,他失去的根本不是金钱能换回来的,“你们二位的歉意我已经收到了,请回吧。”   那母子俩面面相觑,母亲脸上露出了尴尬又难堪的神色,还想说些什么,宁晚上前一步,高大的身影挡在沈舒云面前,他微微低头,声音沉沉:“两位,请回吧,我们不会再追究了。”   宁晚几乎是在明确地赶他们了,于是母子俩只能在鞠躬后默默地离开了病房。   门被关上,发出咯嗒一声脆响。   沈舒云失了力气,半坐在床上,眼圈渐渐地红了。   这是他昨天到今天,第一次落泪。   宁晚坐在床沿,轻轻抱着他:“想哭就哭吧,别憋着。”   “宁晚,我是不是很差劲,不是一个好老师?”沈舒云声音里已经带了哽咽,“如果我是个好老师,刚刚我就应该安慰学生,我应该说,没关系,别自责,你也不是故意的……可是我发现我做不到。”   他大口大口地呼吸,似乎这样就能将深入肺腑的痛苦全都挤出去,可眼眶里还是有承受不住的水落下,将他平静的伪装划得支离破碎。   宁晚搂着沈舒云,轻轻地拍打着他的后背,一字一句极认真地道:“别这么说……你也是人,不要对自己要求那么高。凡是人,都有七情六欲,又有谁能完全地按照‘应该’去做呢?再说,又有什么事是‘应该’的呢?”   沈舒云抓着宁晚的肩膀,终是崩溃地大哭起来。   “做你自己就好,云哥,”宁晚的声音温柔得像是夏天日暮的晚风,“只要你走累了,就回头看看……我在这儿呢。” 第19章 隐痛   一段舒缓悠扬的音乐响起,让埋首在一堆文件中的宁晚抬起头,他顺手拿起手机按下接听键,自然地应答:“喂,云哥?”   沈舒云在他的联系人中是唯一一个被单独设置了来电铃声的,这支曲子,是他和沈舒云第一次跳华尔兹的伴奏。   淙淙流水般温润的声音从话筒里传来:“阿晚,今天回来吃晚饭吗?”   宁晚轻笑一声,眉眼间俱是柔情:“当然,今天是我们结婚三周年纪念日,我怎么会不回去?”   时光匆忙,一年四季轮转,春去秋来,夏过冬至,竟然已经过了三年了。   不得不说,和沈舒云在一起的日子,每一天都是那么舒服。他们就像是钥匙终于找到了自己所属的那把锁,严丝合缝地咬合在一起,每一处都是刚刚好,不留一丝缝隙。   沈舒云的性格是和宁晚互补的,他像是一捧清泉,总是那样温柔地包容宁晚,而宁晚也在这场婚姻中,学会了对万事淡然处之——这种淡然是出于心灵深处的宁静,而这一份宁静,正是沈舒云带给他的。他的心在过去的二十几年中,从来没有这样安定过,和沈舒云在一起的每一天,他都在期待明天。   宁晚感谢上苍,在他幼时将沈舒云送到他身边,又让他们在三年前重逢。   他原本是不相信有命理之说的,可是沈舒云这朵只为他停驻的云,让他愿意相信“命中注定”这四个字。   宁晚简单收拾了一下,叫来秘书将签好的文件派发,他就提前下班了,一路哼着歌开车,回到家时,刚刚好四点钟。他将手指按在门锁上,只听啪嗒一声,门就自动开了,宁晚在玄关换了鞋,嗅了嗅,一边脱下外面的风衣一边道:“今天是熬了鱼汤吗?好……”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眼前的人吸引了目光,将下一句话忘得一干二净。   沈舒云看起来像是刚刚洗完澡,酒红色的浴衣穿在他身上,更衬得他皮肤雪白。腰带束着细腰,显得他身形修长,肩宽腰细,身材极好。   “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沈舒云手里拿着一块厚毛巾,搭在头上随意地揉搓,眼里含着一层雾蒙蒙的水汽,“我还没做完饭呢。”   “因为我翘班了!”宁晚张开手臂,“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沈舒云哂笑一声,把那块半湿的毛巾扔到宁晚身上:“你是老板,老板还有翘班一说吗?”   宁晚将毛巾丢到一边,走上前一把搂住沈舒云的腰,在沈舒云的耳边道:“云哥……你不会下面什么都没穿吧?”   沈舒云觉得宁晚真是脑子有坑,家里这么大,又只有他们两个,还要跟他咬耳朵,可是宁晚湿热的鼻息喷在他的耳朵、脖颈上,又让他不禁脸颊发烫,腰间发软……他推着宁晚的肩膀,小声地说:“松开。”   “我看你好像不是要松开的意思哦。”   宁晚的手指慢慢下移,挑开腰带下的一角,露出白腻的腿根来……   …………   “够了,别,别再继续了,”沈舒云软着腿靠在墙上,垂眼盯着宁晚用纸巾擦着嘴角溅上的白色液体,眼底带了些哀求,“先吃饭好不好?其他的,吃完饭……我都依你。”   宁晚从地上站起来,揉了揉因为半跪在地板上而有些酸痛的膝盖,咧嘴一笑:“好啊,你说的,都依我。”   沈舒云被他这一折腾,弄得是腰酸腿软,只好将原来的六个菜缩减为三菜一汤,宁晚帮着他在厨房打打下手,两个人配合起来,做菜的速度就快多了。   他们就像是所有平凡的夫妻一样,在厨房里被暖香的蒸汽包围——那是人间最美的烟火气,也是红尘里最平凡的羁绊。   菜很快就做好了,宁晚从酒架上拿了一瓶红酒,四下找开瓶器。沈舒云看着酒瓶就发怵,赶紧拦住他,摇了摇头:“要不我们还是喝点果汁吧。”   宁晚知道沈舒云为什么这样说,也正是因为他知道原因,所以更加难过。   沈舒云在备孕。   婚后整整三年了,距离上一次流产也过去了两年半,沈舒云和他,再没能拥有一个孩子。   他们也已经尽力了,尤其是沈舒云,不用宁晚督促,他也会按时地服用调理信息素的药物,甚至为了恢复得更快,他去医院注射了最新疗法的药剂。一年后,沈舒云去医院复查时,医生告知他的信息素已经恢复到正常水平了,只要不再注射3型抑制剂,就不会再出现紊乱的情况了。   沈舒云总是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他总觉得,没能留住那个孩子是他自己的错,因此对宁晚感到很抱歉,慢慢地,这件事就成了他们俩之间的一个结。沈舒云不说,宁晚也不问,但他们心里都明白对方的心思。   每到三月一次的发情期,他都会缠着宁晚,宁晚明白沈舒云的心思,也随他不戴套,每每灌到最里面的肉壶里去,撑得沈舒云合都合不住,那东西就淅淅沥沥地淌了一腿。   可是过去了那么多个发情期,他们再也没能拥有一个孩子。   孩子好像是他们最提不得的隐痛,他们谁也不去提那个十一周的孩子,可是他们谁也没有忘记过它。   “好,那就听你的,”宁晚放下红酒,在沈舒云的眉心轻轻落下一个吻,“喝点果汁就好。”   沈舒云已经很久没有碰酒了,他本身也不抽烟,这两年的身体素质好了很多。他从冰箱里拿出一盒鲜桃汁,倒在高脚水晶杯里,然后举起杯,朝宁晚笑了:“Cheers!”   宁晚也举起杯,与他手里那只轻轻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希望五十年后,我们还能坐在这里,一起碰杯。”   沈舒云唇边的笑意更深了,他望着宁晚,眼里似有千言万语。   这时,一道铃声突然打破了这晚间短暂的平静。   宁晚有些尴尬,正想伸手按掉,却看到是他的秘书打来的,照理来说秘书一般不会给他打电话,除非是公司别人不能解决的事,于是只好抬手接通:“什么事?”   沈舒云喝了一口桃汁,随便夹了两口菜,很久都没听到宁晚的声音,便抬起眼来看他——宁晚神色凝重,脸上像是覆着一层霜雪,苍白又冰凉。   他很快意识到,可能是出了什么大事,果然,宁晚朝那边说了一声“我马上过去”,挂了电话就站起身,像是要立即出门了。   宁晚忽然意识到沈舒云还在饭桌旁等他,于是半垂下脸,低声道:“对不起,云哥,饭我没办法陪你接着吃下去了,公司那边出了点紧急的事情,我必须马上赶过去。”   沈舒云将他挂在衣架上的风衣递给他:“这有什么可对不起的,有事的话就快去吧,不过就是一顿饭,什么时候吃不是吃,别看得太重了。”   宁晚风风火火地走了,沈舒云看着面前一桌的菜和对面空落落的座位,失了胃口,喝了一小碗鱼汤就离开了饭桌。   那个时候,他们谁也没能想到,这会是他们最后一次心平气和地坐在一张桌子前,一起吃饭。 第20章 识错   宁晚在公司处理事情到很晚,最后喝着咖啡通宵,一夜都没有回家。   沈舒云第二天一早醒来,没见到宁晚,打了个电话。宁晚强撑着说小事小事,叫他不要担心,但沈舒云心里还是觉得有些不安,本来他应该去公司看宁晚,但这一天是星期一,是他轮班看早读,所以只好先去上班,打算等下班了宁晚也回家了,再好好问问发生了什么事。   宁晚现在觉得头很痛,眉头拧在一处,心头的火气止不住地往上涌——昨天他的秘书打来电话,说是他们新合作的一个钢筋公司出了问题,不能按时交付足够的钢筋,导致他们的项目全部停滞。宁晚本来想找公司聘的律师上来一起商议一下,但是秘书支吾着说,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已经在昨天辞职了,暂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   后来宁晚再一细问,法律顾问是被他在W市的对家公司撬走了,这摆明了是个套,故意等着他钻呢。   宁晚五点钟才睡下,将就躺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睡了几个小时,就被一阵敲门声惊醒,他坐起来刚想骂人,就被一个大嗓门给吓得一激灵:“哥,开个门啊!”   这声音他熟——是他堂弟,宁佑。   宁晚烦躁地揉了揉头发,把本来就睡乱的头发硬是扒成了鸟窝,他实在是难以控制地生出些烦躁,不知道是什么风把这小祖宗吹来了。   宁佑是他们这一辈里年纪最小的一个,是他大伯的老来子,打小惯得不得了。他们家不像宁晚家只有一个独生子,宁佑上头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所以生意的事情落不到宁佑头上,也不用他操心,打小就是个爱吃爱玩的混世祖。宁佑在十八岁的时候分化成了一个omega,家里就更不管着他了,他在圈子里是出了名地爱玩,和谁都玩得起来,因此人缘极好,人脉很广。他来此的目的,八九不离十,大概就是约宁晚陪他去参加派对——最后宁晚买单的那种。   “怎么了?”宁晚认命似的开了门,站在门口,看着门外神采飞扬的宁佑,“宁佑,我现在可没时间陪你玩,我看你趁早找别人吧。”   宁佑从小就会讨他爹妈喜欢,察言观色能力可算得上是一流,此时他也看出了宁晚脸上掩不住的疲倦,不禁问道:“哥,你脸色怎么这么差?”   “被公司的事磨得呗,哪像你这么闲。”宁晚打了个哈欠,“你快回去吧,别打扰我了,我还得赶紧找个律师再商量下对策……”   “律师?”宁佑抓住了他话里的重点,撑着门歪头一笑,“你缺律师?”   宁晚不明所以地点了点头。   “那你还真得感谢你弟来这儿找你了呢!”   宁佑侧着身子,像一条灵活的泥鳅,躲开了宁晚阻拦他的手,溜进宁晚的办公室,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掏出手机发简讯,修长的手指飞快地在手机上敲击,也不知道到底在做什么。宁佑做事向来乖僻,谁也管不住的那种,宁晚现在实在是困得发昏,也懒得管宁佑了,坐在沙发上,脖子后仰,闭上眼睛打算再睡一觉。   “哥,别睡了!”宁佑跳过来,语气极是夸张,“你要的律师我给你找来了!他就在这附近呢,马上就到了!”   宁晚被宁佑这一闹,剩下的睡意彻底飞到九霄云外了。他无奈地睁开眼,叹了口气,心里对宁佑这种不靠谱的人找的律师下意识存疑,但到底是没说什么,随宁佑去了。   过了大概十分钟,宁晚办公室的座机响起,他走过去接起来,是秘书打来的:“宁总,前台说有一位唐先生想要见您,没有预约,说是宁佑叫他来的。请问您现在要见他吗?”   宁晚将话筒微微放低,回头问宁佑:“姓唐?”   “对!就是唐意川!”   宁晚觉得头又痛起来,伸手按着突突直跳的太阳穴,将话筒举到耳边:“带他上来吧,直接来我办公室。”   挂掉电话,宁晚去他办公室里的洗手间简单地洗了个脸,然后挤了点发胶将一头蓬乱的黑发收拾服帖,再将身上那件皱巴巴的衬衫换掉。他在做这些的时候,宁佑一直跟在他旁边,很高兴似的,喋喋不休:“哥,你知不知道,唐意川可厉害了,他在M大法律系毕业后,又在美国取得法律的博士学位,毕业后就进了美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是在美国也很有名气的华人律师!我也是偶然间认识他的,是在美国一家挺有名气的omega酒吧里,我俩那可真是不打不相识……”   宁晚被他吵得头更痛了,冷冷地盯着宁佑:“你真是比一千只鸭子在一起还要吵。”   “哎,怎么这样说我!我可是把唐意川都介绍给你了!不知道为什么,他辞掉了在美国的高薪工作,在半个月前回国,说是要在W市生活一阵子,我都把他叫来帮你了,你不谢我就算了,还嫌我吵!”   他们俩正说着,门口处传来两下敲门声,宁佑耳尖,一下就跳了过去,将门打开,给了门口的人一个大大的拥抱:“川哥!我可想死你了!”   唐意川伸手将他身上那块狗皮膏药揭下去,带着些笑意道:“你可别害我,正经点,我是来求职的。”   “什么求职不求职的呀,你就是我叫来帮他的!”   宁晚站在他们身后,轻咳一声:“宁佑,别闹了,叫唐……唐先生先进来坐吧。”   宁佑这才退后两步,使得宁晚终于看清了唐意川的面容。他肤色白皙,看起来三十出头的模样,眉眼间带着一种锐利的冷意,像是只可远观的玫瑰,但要靠近他,就会摸个满手刺。即使是七月份,他也穿着高领的风衣,黑色的领口紧紧贴着他的脖子,腰间的腰带束得很紧,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冰做的。   唐意川走了进来,同宁晚握了下手,优雅地落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您好,宁总,我是一名律师,请问您是想要招一位法律顾问吗?”   说着,他将自己PDF格式的简历传到了宁晚的手机上。宁晚细细看了这位唐律师的简历,倒还真是名校毕业,经验丰富,是个难得的人才,于是简单地问了唐意川几个问题,然后就将合同摆给他看,一起商量起打官司的事情。   宁佑左右看不懂这些东西,觉得没趣儿,他只想跟刚回国的唐意川聊聊天,于是就先走了,晚上约好宁晚和唐意川一起出来吃饭。宁佑找了个做川菜不错的馆子,订了间小包房,自己拎了一瓶酒来,边喝边同唐意川聊天:“川哥,你这么久不回来,怎么突然就想回来了?你不是在美国有个男朋友么,怎么撇下那外国佬自己回来了?”   “早分了。”唐意川抿着唇,落眼盯着面前酒杯中不断上升的气泡,仰头喝了个干净,“不想在那儿待了,都是些烦心事。”   宁佑也知道自己问错了话,赶紧转移了话题:“那川哥你回来怎么不去你老家R市,而是选择要来W市发展?”   “说是老家,其实我好多年都没回去过了,毕竟我高三就出国了嘛……W市大一点,我也想到一个不熟悉的地方重新开始。”   宁晚有些好奇地看着唐意川,他总觉得唐意川有种他说不上来的熟悉感:“你也是R市的人?”   “是啊,”唐意川反应过来,举杯朝宁晚笑了下,“没想到竟然和宁总是老乡,真是好巧。”   唐意川酒量并不好,他只喝了两杯,面颊就染上了桃色,在白皙的皮肤上格外明晰。他觉得有些热了,就将外面的外套脱了下来,搭在椅子上。   吃到一半,宁佑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就赔着笑说他突然有点别的事,急急忙忙就走了,留下唐意川和宁晚两个人。   宁晚对唐意川的酒量不清楚,也就由着他一杯接一杯地喝,直到唐意川一个人把那瓶起泡酒喝光了,醉醺醺地朝宁晚再要酒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唐意川这是喝多了。   唐意川平时看上去冷冰冰的,喝完酒却是另一副模样,他见宁晚不给他酒喝,就站起来,跌跌撞撞地要往外走,自己去找酒喝。宁晚哪能由着他胡闹,见唐意川一个趔趄快要栽在地上的时候,连忙走过去,一把将他搀在肩上。   宁晚下意识地搂着醉了的唐意川,唐意川意识不清,在他怀里乱动,后颈的腺体也红了起来,散出丝丝缕缕的信息素。他及肩的黑发拂过宁晚的脸,后颈在挣扎间也露了出来,一截雪白的脖颈歪在宁晚的肩上,宁晚突然瞳孔一缩,不可置信地望着肩上闭着眼自说自话的人——   这个omega的信息素,竟然也是茉莉味的!   但同他亲吻过上百遍的沈舒云的腺体不同,唐意川后颈散发的信息素,是馥郁的茉莉香,掺杂着一丝冰凉凉的薄荷味——霎时间,唐意川的信息素之于宁晚而言,就像是薄荷糖掉入了可乐中,激起巨大的震动,这个味道几乎是瞬间就穿透了十几年的光阴,唤起了宁晚脑海中最深处的记忆!   带着水汽的,冰凉的茉莉香……少年倾身,贴着他的脸呼唤他……燥热的风将冰凉清幽的茉莉信息素送入他的鼻间,让他在那一瞬就入了魔,自此除了少年,谁也不能再入他的眼。   宁晚心间忽然生出一种可怕的念头。   一见钟情,一见钟情。   难道说,他的一见钟情,根本就是找错了人?   “唐……意川……”宁晚的声音低哑,颤抖得像是老旧的收音机,破碎地发出几个音节来,“你,十几年前,有没有在未名河……救过一个溺水的男孩?”   “男孩?”唐意川闭着的眼睛缓缓睁开,眸子里浮了一层迷雾,很快,这层迷雾就渐渐地散去了,“唔,好像我高中毕业那年暑假,是救过一个小鬼……”   唐意川眯着眼睛,似乎是在努力地回忆当年的场景:“我记得他,是一个分化很早的alpha呢……”   宁晚的眼圈渐渐地变热,他用目光描摹着肩上人的面容,甚至连眼角细细的纹路、鼻翼旁小小的一颗痣也不放过,暖橙色的灯光覆在唐意川的脸上,像是一片轻薄柔软的纱。   “原来……你叫唐意川。” 第21章 摇摆   唐意川醒来的时候,发现他正睡在宁晚的办公室里,身上盖着一件西服外套,看起来应该是宁晚的。他捂着隐隐作痛的头坐起来,看见宁晚睡在一旁的椅子上,眼下淡淡的两晕青黑,看上去很是憔悴。   他对昨晚的事情一概不知,统统都忘记了,但唐意川自知酒品不怎么样,再加上在美国被那人管住了烟和酒,很久没有喝酒了,竟然一瓶度数不高的起泡酒就让他醉成这个样子,实在是丢人。唐意川猜想他昨晚也没少折腾,倒是辛苦了宁晚,作为上司还要负责他这个醉鬼,被弄得都没睡好觉,因此心里顿时生出些愧疚来,打算去买点早餐,和宁晚赔个不是。   但唐意川起身太急,不小心碰到了桌子上的瓷杯,杯子落地,摔了个粉身碎骨,发出的声音也将宁晚从旧梦中唤醒。   宁晚睁眼,对上唐意川神色淡漠的脸,将他从水中托起的少年的脸,一点点和面前这张长眼薄唇的脸合在一起,令宁晚不由恍惚起来。   唐意川蹲下,想要收拾地上的残片,有点尴尬地说:“抱歉。”   宁晚连忙走了过去,捉住了唐意川的手腕,低声道:“我来就好。”   唐意川抽回手,坐回沙发上看了眼表,发现竟然已经快八点了,他站起身来,微低着头:“宁总,真对不起,我昨晚给您添麻烦了,如果您不介意,我下去给您买点早餐?您喜欢中式还是西式的?”   “你是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又不是私人秘书,你去买什么早餐……”   “当是我赔罪了!”唐意川抱起风衣,就要往办公室门口走去,“您要是不让我去,我可就理解成您不接受我的道歉了。”   “你……算了,去吧。”宁晚已经将碎片都拾了起来,丢进了垃圾桶中,打算一会儿叫人再来拖一遍,以防有碎瓷片没有捡干净,“我要一杯黑咖啡就好,还有,以后不要用敬称了,您来您去的,明明我年纪还比你小呢,叫我宁晚就行。”   唐意川有点惊讶地看着宁晚,他记得宁晚昨天对他的态度可没有这么好,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一个晚上就让宁晚对他改观了。他思来想去,也没能从记忆中剥出一丝关于昨晚上的,只好作罢,转身向外走去。   宁晚盯着唐意川离去的背影,眸色渐渐沉了下去。   他打了一个电话,给私人侦探社的。   ————————————   沈舒云望着身旁空空如也的床铺,意识到应该是昨天宁晚也没有回家,不由怔了一会儿。   不知道为什么,沈舒云总觉得这几天有种不安的感觉,但他很快就将这种感觉压下去了,他想,宁晚肯定是被公司的事情缠住了身,这几天一定很辛苦,自己不能坐在这里瞎想些有的没的,给他们俩的感情造成负担。   沈舒云的心情渐渐平复了下来,他胡乱塞了点昨天买的面包片垫了下肚子,就开着车上班去了——毕竟他也不是什么小孩子了,不会因为思念宁晚就要立刻什么都抛下去找他,该上班还是要去的,该讲的课也是要都上完的。   五点钟,他下班了,本想回家嘱咐一下保姆吴姨今天可以早些回家,再开车去公司看看宁晚……没想到一进屋子,一股凉爽的风携着金酒的味道迎面而来,沈舒云心里一跳,将公文包往玄关随便一丢,换了鞋快步朝内走去,试探着问道:“阿晚?”   宁晚正在调客厅中央空调的温度,本来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冷不丁听见一个声音,吓得他手指一哆嗦,又在触控板上将温度往上调了两度。   “云……”   话还没说完,他的背后就贴上一个人,接着耳边就传来他再熟悉不过的、温柔如水的声音:“公司的事情很忙吗?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吗?”   “还……还好,”宁晚不着痕迹地将腰间环住他的手取下,握在手心里,回头看着沈舒云,轻声道,“我能解决好。”   “阿晚,不要逞强,要多注意休息,劳逸结合效率才高嘛。”沈舒云歪头笑了笑,“你想吃什么?今天我下厨。”   宁晚拉住沈舒云,摇了摇头:“吴姨走的时候做了菜了,热一热就能吃了,不用再麻烦了。”   “唔……也好。”沈舒云察觉出宁晚的情绪有些低落,但他将此归结为宁晚为了公司的事情太疲倦了,于是体贴地道,“你看起来很累,吃完饭洗个热水澡就早些休息吧,好好睡一觉,嗯?”   “好,”宁晚实际上巴不得早些睡觉,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沈舒云,“谢谢你,云哥。”   可真正躺在床上的时候,宁晚反而又睡不着了。在漆黑的夜里,他木然地盯着头顶的天花板,心中五味杂陈,一闭上眼,就是汹涌冰凉的河水中将他救出的少年……   身侧是他omega伴侣浅浅的呼吸,在安静的夜里听得格外清楚。宁晚翻了个身,撑着头在月色下看沈舒云——他睡得很熟,睫毛微微地颤动,月光浇在他的皮肤上,散着淡淡的光晕,像是牛乳一般润泽。他们靠得这样近,近到信息素互相缠绕,近到似乎一伸手就可以触碰到彼此,可是宁晚却忽然觉得,他们之间似有一道不可跨越的鸿沟。   这世界上,怎么偏偏就有信息素这样相似的人呢?   宁晚明白,他现在应该做的,就是将错就错地过下去,他和沈舒云已经结婚了,他是沈舒云的alpha,就算有什么前尘往事,也都该遗忘在岁月中,让它仅仅作为一段回忆。   可是宁晚做不到。   他想了那个人那么久,找了那么久,怎么可能说放下就放得下呢?   将他救起的少年早就在这些年里成为他入骨的执念,若不是因为这个契机,他可能一开始也不会追求沈舒云,更不必说同沈舒云结婚了。   错了,他们之间根本就是从一开始就错了,什么都错了。   宁晚沉沉地叹了口气,慢慢地平躺下来,身旁的人似乎感受到他的动作,呢喃一声就朝他怀里靠过来,宁晚下意识就伸出手,将人揽入怀中。   就这样松手分开,宁晚也舍不得,毕竟和沈舒云有一段三年的婚姻,人非草木,沈舒云这些年来对他的好,对他的百般迁就,他也不是不知道的,因此才会这样百般纠结,实在是不知该如何抉择。   “云哥……我该怎么办……”   他痛苦万分地闭上眼,将怀里的人搂得更紧了些,仿佛这样就能得到一个完美的答案,一个谁也不会被伤害的答案。 第22章 酒吧   “你小子,好久没主动联系我了啊。”罗骁掂了掂怀里的女儿,在她毛茸茸的鬓角亲了一口,“来,和你宁叔叔问好。”   罗渺渺穿着粉红色的小裙子,坐在爸爸的怀里,仰着头用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宁晚,奶声奶气地学道:“宁叔叔好。”   宁晚笑着掐了下罗渺渺水灵灵的小脸蛋:“渺渺真乖。”   罗渺渺的相貌更像戚知寒,打小就是个美人胚子,乌黑的深褶大眼,嫣红的小巧朱唇,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姑娘。罗骁也在这些年里彻底变成了女儿奴,手机屏幕、微信朋友圈全都是女儿也就算了,连他的话题也是三句不离渺渺,甚至车上的CD都是女儿牙牙学语的录音碟,同早些年那副纨绔花心的模样相比完全变了个人,这不禁让宁晚啧啧称奇,感叹戚知寒驭夫有方。   “刚从幼儿园接回来?”   “嗯。”罗骁点点头,将罗渺渺头上歪掉的蝴蝶结重新给她别上,“找我什么事儿?”   “出去喝一杯吧,让戚知寒先把她接回去?”   “也成,那你帮我看下渺渺。”   说着,罗骁就将罗渺渺放下,然后走到门边打了个电话。   罗骁是两年前和戚知寒和好的,那时候正好是渺渺一岁抓周。宁晚记得,满桌子的宝贝,渺渺就单单奔着桌沿上的小金锁爬去,一把攥在手里。戚知寒左哄右哄,总算哄着女儿张开了肉乎乎的小手,拿起那锁一看,差点没被气得头顶冒烟——也不知道罗骁是什么时候偷偷把原来的长命锁换了,换成一把刻着并蒂莲的锁,背面甚至还有“百年好合”四个字,这分明就是送给夫妻的锁!   戚知寒当着众多亲朋好友的面不好发火,但却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旁边突然有人开始起哄,说嫂子你就原谅罗哥吧,他再也不干混账事了!要是他再欺负你,我们哥儿几个帮你一起揍他!还有人说,连渺渺都希望爸爸们和好呢,嫂子你就当是满足小姑娘的心愿吧!   罗骁站在桌子的对面,带着淡淡的笑意看着戚知寒,然而紧绷的肩膀和腰背却泄露出他的紧张。   戚知寒慢慢地垂下眼,罗骁这一年多来在他身边,确实改变了不少,无论是他怀孕时的照顾还是分娩时的陪伴,都让戚知寒找回了当年那种想要依靠罗骁的感觉。生下渺渺后,罗骁也确实一直在他身边,无论是换尿布还是冲奶粉,他都做得远比自己这个omega爸爸要好,而且这么久以来,也没有再见过有小情人在罗骁身边打转,罗骁的时间,全都给了他和渺渺……尤其是罗骁每天睡前雷打不动地对他说的“我爱你”,更是将他心外包裹着的那层冰,渐渐地敲开了缝隙。   他意识到,喜欢罗骁这件事,他已经坚持了这么多年,从他情窦初开的少年时代开始,一直到了今天,即便他们之间有过隔阂,有过争吵,也有过分离,戚知寒还是喜欢着罗骁的。   而且,他等罗骁这句我爱你,已经等了太久了。   戚知寒扬起脸,唇角上勾,晃了晃手里的锁,挑眉道:“那可不成,要和好,还差个求婚呢。”   “小寒……”罗骁瞳孔放大,紧紧地盯着戚知寒小小的脸,“你……这是……”   宁晚在罗骁身后使力推了他一把,催促道:“去啊,快去求婚啊,人家等着你呢!”   罗骁早就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就是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突然。他手忙脚乱地从脖子上翻出一根项链,那上面吊着一枚银色的戒指。罗骁将戒指拆下来,半跪在戚知寒面前,举着戒指,虔诚地看着戚知寒。   他问:“你还愿意嫁给我吗?”   戚知寒也蹲下【身,伸出手臂抱住罗骁的肩膀,小声地在他耳边讲:“虽然你是个大混蛋……但我还是愿意嫁给你。你要是再像以前那么对我,我就再也不回来了,知道吗?”   “亲一个!亲一个!”   罗渺渺不知道的是,自己的周岁生日,这样重要的一天,主角竟然不是自己,而是两个父亲。她也不知道,这场抓周仪式,最后变成了父亲们的求婚仪式。   不过,也没什么,毕竟以后父亲们在一起的每一天,她都会收获双份的爱,会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这才是最重要的。   宁晚回过神来,看向渺渺的眼神不由带了两分羡慕,他不由想,若是当年那个孩子生下来,会不会也是个像沈舒云那样文静温柔的小姑娘呢?   罗骁这边和戚知寒打了电话,回身就见宁晚盯着渺渺出神,沈舒云当年流产的事情他是知道的,因此也不难推断宁晚现在在想什么。他想了想,走上前去,轻拍宁晚的肩,安慰道:“你和沈舒云也很快就会有个孩子的,别担心,那孩子总会回来。”   “谢谢你,骁子,不过……”   宁晚望着外头雾蒙蒙的天色,叹了口气。   他和沈舒云的前路尚未可知,还谈什么孩子呢?   戚知寒来得很快,渺渺本来坐在罗骁腿上玩着罗骁的领带,听见戚知寒的呼唤立刻抬起头,一个跃步跳下来,蹦蹦跳跳地跑过去抱住戚知寒的大腿,甜甜地喊:“爸爸!”   宁晚向戚知寒点了下头,同他打招呼:“知寒,你来了。”   戚知寒笑了下,摸着女儿的头,道:“宁哥,你和罗骁去吧,我就先带渺渺回家了。”   他想了想,又皱着眉对罗骁嘱咐:“少喝点,喝了酒不要酒驾,给我打电话或者找代驾送你回来,听见没!”   “听见了听见了。”罗骁坐在沙发上,朝戚知寒一挥手,“小寒你也早点睡,不用等我!”   “谁稀罕等你。”戚知寒这样说着,唇角却悄悄地翘了起来,他弯下腰牵起女儿柔软的小手,轻声道,“渺渺,跟爸爸回家啦。”   罗骁目送着一大一小离去,然后才站起来:“走啊,喝酒去。我都好久没去过酒吧了。”   他们开着车,去了熟悉的cool bar,里头一点没变,照样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模样,这里的客人来来去去,每一个都有自己的故事,但因为同聚一处,又产生了许多新的故事。   这里的老板偶尔会在,今天碰巧就站在店里,见到罗骁和宁晚,笑着迎了上去,下意识就要招两个美女陪酒来伴着罗骁。罗骁连忙摇手拒绝,讪笑着道:“今儿个来只喝酒,只喝酒,不玩这个。给我们俩一个安静点的座儿就成。”   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是个alpha,但却比有些omega更加娇艳,眉眼间流转着无尽的风情。她靠着台子笑了一声道:“怎么,哥这是转性了,还是瞧不上我这儿的人呢?”   “没有,”罗骁顿了一下,话里满是柔情蜜意,“我结婚了,守身呢。”   他们在一群女人的唏嘘声中离去。   宁晚和罗骁落座在一个角落里,不久就来了人,上了两杯带着大块浮冰的威士忌。   “罗骁,我……我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宁晚抬手,将那一杯威士忌灌了一大口下去。   “怎么了?”   “你记不记得,我一直在找当年把我从未名河救起来的人?”   罗骁有点奇怪地看着宁晚:“记得啊,你这不还把人娶回家了吗,得偿所愿啊!”   宁晚想起今早那家侦探社来的人将所有调查的资料都摊在他面前,那些证据清清楚楚地证明了,沈舒云不是他要找的人,唐意川才是将他从河中救起的少年。   他再也没办法自欺欺人。   “不是的……不是他……”宁晚从怀里掏出一根烟点着,烟雾飘散开来,将他的面庞笼得朦胧不清,“那个人,根本不是他,沈舒云从来没有去过R市。”   罗骁愣住,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宁晚缓缓吐出一口烟,辛辣的味道冲入肺中,再从喉管出来,将他灼得内里都好像腐烂了一样:“就在几天前,我遇见了那个救我的人,他叫唐意川……”   罗骁好半天才回过味来,他捏着杯子,骂道:“他妈的,这叫什么事儿啊!”   “是啊,这叫什么事儿?”宁晚仿佛被人抽去了脊骨,他就那样瘫在沙发上,酒吧里摇乱的光影在他脸上交错,红色漫去,蓝色覆来,在浓重的彩光下,是一张疲倦到了极点的脸。   “那你打算怎么办?”   宁晚被这个问题折磨得几近崩溃,他抓着头发,手肘撑着膝盖,将头深深地埋下,低吼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罗骁叹了口气,在此时,他给不了宁晚建议,感情的事太主观也太复杂,不能用纯粹的对错来衡量,而宁晚所面对的这个岔路口,必须由他自己选择,造成的后果,也必须由宁晚自己承担。   正在此时,宁晚放在桌子上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罗骁拍了拍宁晚:“你电话。”   这是一段悠扬的音乐,一首华尔兹的配乐,却被酒吧里嘈杂且迷乱的乐声尽数吞没。   手机屏幕上,来电人,正是沈舒云。 第23章 回家   宁晚抬手接通,那边传来沈舒云夹杂着喘息的声音:“阿晚……你能不能回一趟家?我……我的发情期好像到了……”   沈舒云的声音越来越小,“发情期”那三个字几乎是从齿缝中挤出来的。耳边是酒吧震耳欲聋的音乐,宁晚没听清,追问道:“什么到了?”   “我……”沈舒云闭上眼,嘴唇张合几次,也无法将那三个字大声地说出来,他哆嗦着拿紧电话,语气里几乎带上了一丝请求,“能不能,先回家?”   宁晚将肺管里最后的烟吐出去,然后回道:“好。”   他喝了酒,站起来的时候有点摇摇晃晃的。罗骁哪能就这么让他走了,赶紧扶着这位大爷出门去,拦了一辆出租车把宁晚塞进去,报了地址,又提前塞给司机两张红钞,还一直叮嘱司机一定把他安全送到地方。宁晚靠在出租车的后座,酒精令他体温迅速升高,双颊发烫,远处的灯在他眼中都模糊成一个个光晕,头脑昏沉得发涨。   不知道开了多久,车终于停了下来,司机有些担心地看着满身酒气的宁晚,迟疑地道:“……先生,您没事吧?要不要我扶您进去?”   宁晚的意识大致还是清醒的,他摇了摇头,打开车门径自下车,朝院子里走去。他们家这栋别墅,前面有个小庭院,里头种着各式的花儿。宁晚拎起浇花用的水管子,拧开水龙头,接了点水洗了把脸,冰凉的水拍在脸上,将夏夜燥热浮动的暑气赶跑了,也让宁晚脸上的红晕慢慢地消退了,他醒了几分钟,这才又抬起脚步朝别墅走。   但当宁晚打开门的时候,他身上好不容易退下的热意又忽地腾了起来……   是沈舒云的信息素——他肯定发情了。   宁晚背靠着冰凉的铁门,下意识就想要逃跑,可是alpha的本能将他钉在了原地,几乎是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让他迈开双腿进去,将里面那个甜蜜的omega据为己有。   ……   “阿晚,是你回来了吗?”沈舒云的声音里带了点无助的哭腔,宁晚的信息素告诉他,宁晚就在这栋别墅里,“阿晚,我在这儿,你来帮帮我。”   宁晚深吸了一口气,眼底全是血丝,最终还是断了理智的弦,缓步向二楼的主卧走去……   …………   两人浑身都是汗津津的,尤其是沈舒云,额上的发被汗打湿成一绺绺的,在白玉一般的肌肤上,像是几道剪影。宁晚抱着沈舒云,将头靠在沈舒云的肩上,发了狠劲紧紧地抱住他。   沈舒云轻轻喘着气,刚想问宁晚这又是怎么了,就听宁晚闷声道:“为什么不是你……为什么不是你……云哥……要真的是你,就好了……”   一滴滚烫的泪掉在他的肩上,那热度像是要在沈舒云心上烫出一个洞一般。   “阿晚,”沈舒云回抱住宁晚,他的嗓音还带着几分残存的沙哑,“你在说什么呢?”   宁晚只是摇头,不说话,搂着沈舒云的手臂越发地紧,似乎是想要将人揉进骨血中去,再不分离。   窗槛外月明星稀,屋中人同床异梦。   ————————————   沈舒云不安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坐在一片黑暗里,摸索着床头柜上的摆钟。   “啪”的一声,小钟上带着的灯光亮了起来,沈舒云抻着脖子看了一眼,是凌晨三点半。   晚睡令他开始心悸,心脏怦怦地跳动,在寂静的房中,声音就格外地清晰,沈舒云不由苦笑一声,自己到底是不年轻了,岁数在这儿呢,晚睡一会儿就不成了。   可是他并非是故意熬夜,他从十一点洗完澡后就躺在床上,合着眼,没想到过了这么久,却还是没能睡着。   今晚,宁晚又没回来。   沈舒云望着身旁空荡荡的床铺,不由低叹了一声,躺回被窝里,抓着被子,紧紧地裹住自己,然后慢慢蜷起身子,仿佛这样就能有安全感一样。   自他上次发情期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了,宁晚回家的次数一只手都可以数得过来。   宁晚总是说,公司的事情很忙,他抽不出身来,只好留宿公司,而沈舒云的邀约,他也总是想出各种理由来推托掉。   沈舒云心里明白,作为婚姻中更年长的那一个,他理应更加体贴对方,而不是胡思乱想。可是人的感情又哪是理智可以操控的,只要他一闲下来,就会想起宁晚,想起宁晚说过的“为什么不是你”,想起宁晚落在他肩上的热泪……这些令他的入睡一天比一天难,常常辗转反侧直至深夜,也无法得到一个好梦。   他总觉得最近宁晚好像变了,而他们之间,也不再无话不谈……   沈舒云想,他是不是应该再主动一点?过去和宁晚在一起,好像总是宁晚在主动地追逐他,他总是被动的那一个,是不是宁晚感到累了?他想了又想,只能试着从自己身上找出原因,至于其他的,他选择相信。   今天去超市买点肉,包顿饺子吧,叫宁晚回来吃顿晚饭也是好的。   沈舒云想着想着,终是生出了些困意,慢慢地睡着了。等他醒来,已经过了中午的饭点,沈舒云庆幸这天是周六,不至于让他错过上班时间。下午他在家批了会儿从学校带回来的作文卷,看着时间差不多四点了就准备出门去超市了。   他开车去了市中心一家很大的连锁超市,虽然有点远,但只有那里有卖宁晚很喜欢的一种意大利调味料,这种调料拌在饺子馅里味道很不错。沈舒云并没有打算多逛,推了一个小型的购物车,只打算买点肉馅和蔬菜还有调味料就回去。但肉菜区在超市靠里的冷鲜柜台上,要走到那必须要穿过零食区。   沈舒云推着车穿梭在货架间,一道熟悉的声音让他顿住了匆忙的脚步:“意川,你看看这个咖啡粉,是不是你喜欢的那种?”   是宁晚。   “嗯?我看看。”   沈舒云紧紧地抓着推车的手柄,面色瞬间白了下来,他倒抽了一口凉气,缓步后退,躲在层层叠叠的货架后,悄悄地看向声音的来处——   宁晚抓着一个银色的小罐子,有一个男人和他挨得很近,因为低着头,让人看不太清长相,但大致可以看出是个身材修长的男人,此时他正在仔细看着那罐子。他身侧的宁晚低眉含笑,目光落在男人的后颈上,眉眼间是和煦动人的温柔。   他们挨得很近,仿佛是一对来逛超市的情侣,那么闲适,那么自然。   沈舒云倒退了两步,指尖一点一点地凉了下来。   随后,他像是什么都没有看到一样,推着车去买了他需要的肉馅、蔬菜,然后拎着袋子离开了这个超市,只是苍白至极的脸色和付款时仍止不住细细颤抖的手,却出卖了他此刻波澜起伏的内心。   沈舒云没有去打扰宁晚,更没有崩溃地大哭,只是觉得脑子里乱哄哄的,似乎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一样。他开着车回到家,取出面粉,倒在盆里,加水和面,然后搅拌肉馅,放入调味料。他就像过往的每一次一样,平静地做着这些事情。   沈舒云弯腰取出擀面杖,将面皮擀得薄厚均匀,接着用瓷勺挖出肉馅,放在面皮上,修长的手指一拢,就成了一个圆滚滚的饺子。   他站在窗明几净的厨房里,包了整整一桌的饺子。   水烧开了,沈舒云就将饺子一个个下锅,然后,他给宁晚打了一个电话。   “宁晚,回来吃饭吗?……我今天包了饺子,你喜欢的香菇猪肉馅。”   宁晚有些尴尬,他今晚已经约好了和唐意川一起去试一家新开的湘菜,都已经在开车去的路上了,只好推掉:“云哥,我今天约人了,实在没办法推了,就不回去了,改天吧。”   沈舒云抓着手机,只淡淡地嗯了一声,他既没有问是约了什么人,也没有问“改天”到底是哪一天,只是应着宁晚,随后就将电话挂断了。   饺子在锅里咕嘟咕嘟地翻滚,沈舒云脸上沾了些面粉,他伸手去蹭,结果越蹭越多,索性也就不管了。   沈舒云捞了几个煮好的饺子在碗里,在厨房里站着咬了一口,随即苦笑一声,低声道:“原来是饺子馅淡了……怪不得他不愿意回家。”   屋内空无一人,也不知道他是说给谁听。 第24章 梦醒   车窗外郁郁葱葱的树披着昏暗的光线,飞快地倒退。   唐意川看向窗外,淡淡地道:“宁总,要是您实在有事,我们这顿饭就算了吧,您在前面停车,我自己打车回去就行。”   他其实对湘菜馆没那么大的兴趣,只是宁晚几次邀约,他实在是不好意思再推掉顶头上司的邀请了,只好答应在今天处理完最后一点合同的问题后,一起去吃个晚饭。   “没事,”宁晚呼出一口气,有些烦躁地扯了扯领口,将扣子解开两粒,“是我家先生……我已经和他说好了,晚上不回去吃了。”   那时候,宁晚总以为他和沈舒云还有很多顿饺子可以一起吃——他们可以在冬至挤在厨房一起包,沈舒云肯定又要笑他笨,饺子包得像炸药包,最后煮破的那几个肯定经过他的手;而到了过年时,他们就可以听着窗外的烟花声,看看是谁能吃到唯一的硬币,获得来年的好运气,就像过去的每一年一样。   宁晚又忽然想起,过去三年的除夕夜里,每年带着硬币的饺子都是他吃到的,还真是凑巧。   唐意川坐在副驾驶位上,低着头在购物袋里翻找,取出一罐咖啡放在车上,笑了声道:“谢谢你啊,宁总。我在美国喝惯了这种咖啡,还真喝不惯别的……做我们这行的压力太大了,总是熬夜喝咖啡的,最后只有这个牌子的对我来说才有提神的作用,喝其他的都不顶用。我对W市不太熟悉,又懒得一个人出去逛,所以一直没找到可以买这种咖啡的地方,真是麻烦你了,还特地抽时间带我来找它。”   宁晚摇了摇头:“这没什么。”   “这个牌子的咖啡还有一种比较柔和芳香的类型,味道很不错,烘得很香,我刚刚特地拿了一罐,想着让你带回去给你的爱人尝一尝。”   宁晚一怔,看向唐意川,他一向倨傲冷淡的面庞,此时莫名地柔和下来,像是在向那位不知名的omega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善意。宁晚伸手接了过来,随手放在车里:“谢谢你,他应该会喜欢的。这些天忙官司你也辛苦了,你才刚任职,就总是要加班,实在是我这个老板太苛刻了。”   “哎呀,这么严肃做什么,不是说了私下要做朋友吗?”唐意川解开安全带,又说,“你才辛苦啊,你这些天不都很少回家,就直接在办公室睡了?”   宁晚抓着那罐咖啡,脸色一点点沉了下来,他抿着唇,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其实这几天公司的资金周转确实出了一点小问题,但不至于要他整夜熬在公司里去解决,宁晚只是不敢回家,也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沈舒云。他心里好像有一杆秤,沈舒云和唐意川各占一边,他哪个都不敢轻易触碰,生怕会永远失去另一端的人。   宁晚拿做朋友的借口约唐意川出去吃饭,偶尔出去喝个酒,但也仅限于此,没有更进一步的行为了,更没有开口和唐意川说过去的事情。而唐意川自从之前从别的同事口中知道宁总已经结婚后,就对他更疏离了些,和他保持着距离。宁晚知道自己现在这样两边都拖着,实在是谁也对不起,在他彻底想清楚之前,他只能做一个懦夫,逃避现实。   他原来以为,自己是个很幸运的人,苦寻十三年,终是“得偿所愿”,找到了沈舒云,之后就顺理成章地和沈舒云在一起了,感情美满,婚姻和谐,以至于他从来都没有深入地思考过情从何起这件事——他看到沈舒云的第一眼,就已经将执念强加到沈舒云身上了。   宁晚曾以为沈舒云就是他的白月光,可是到了最后,他发现他一直在抱着一束虚假的光过活。   如果可以,他宁愿永远都不知道这束光不是他追寻的那一束。   这一顿湘菜吃得实在不是滋味,宁晚一共也没有动几口,唐意川自然也看出了宁晚的心不在焉,于是也吃了几口就跟着撂下筷子,道:“我吃饱了,散了吧?这顿我请。”   “哪有让客买单的道理。”宁晚站起身来,看着桌上没怎么消减的菜品,扭头问道,“是菜品不符你口味吗?怎么就吃这么一点?”   唐意川心里暗笑,宁晚在他眼里就是个小屁孩,想回家的焦急神情都清清楚楚地写在脸上了。他轻咳一声,心不在焉地说道:“不是,我最近减肥呢,你呀也少约我出来吃饭,要约我出来喝酒还成。”   宁晚看着他,那股想要不管不顾将什么都说出来的心情又淡了,于是点了点头,带着些歉意地道:“这顿饭还是我请你,但是不能送你回家了,抱歉。”   “有什么好抱歉的,你快去吧!”   唐意川咬着筷子,眼看着宁晚去结账后离开饭店,这才放松下来,拎起筷子对着一桌菜猛一顿扫荡。   真是他娘见鬼的减肥,搪塞宁晚也太难了!虽然宁晚说要和他做朋友,但到底是自己现在的上司,他又不是职场新手,自然知道哪有上司心事重重,坐在一边都不动筷子,他坐在这儿大快朵颐的道理啊!   他一边把菜都塞进肚子里,一边招手叫道:“服务员,再加一盘辣子鸡!”   ——————————————   宁晚开着车,油门踩到底,一路快驰至家。   别墅的落地窗中透出些微柔柔的暖光,宁晚站在庭院里,盯着橘黄色的光,看了很久。   他想见沈舒云,又不敢见沈舒云。   但已经到了这里,再掉头离开未免也太胆怯,宁晚咬了咬牙,将手指按在指纹识别锁上,进了他和沈舒云的家。   房间内静悄悄的,还有种食物热气残留的温暖,玄关留着一束小灯,似乎是怕回家的人撞到,两层的台阶上铺了厚且软的地毯,将所有的棱角都包了起来。   宁晚脱了鞋走进去,那声云哥还压在嗓子眼里,没有叫出去,就见着了沙发上蜷缩着的人。   屋里的灯都还开着,沈舒云就蜷缩在沙发的一角,连个毯子都没盖着就睡着了。宁晚走近了些,见沈舒云眉头紧拧,脸上还带着几抹乱七八糟的面粉印子,于是轻轻推了推沈舒云,轻声道:“云哥,怎么在这睡?回卧室去吧,别着凉了。”   沈舒云睡得轻,迷迷糊糊地坐起来,就见着宁晚的脸,脑子里还蒙着,下意识就伸手抱住了宁晚的腰,话不过脑子就说了出去:“宁晚,你去哪儿了,我都找不见你了……”   这话说得让宁晚的心开始缩起来,他将手里的公文包放在茶几上,轻轻地拍打着沈舒云清瘦的后背,他清楚地意识到沈舒云好像瘦了,肩胛骨都有些硌手了。   沈舒云柔顺地在宁晚腰上蹭了蹭,宁晚低头,从怀里掏出一条干净的帕子,在沈舒云的脸上轻轻擦拭,将面粉都擦干净,又轻轻地问:“我抱你上去睡,好不好?”   “好,”沈舒云捏着宁晚的衣角,攥得牢牢的,“你不许半夜偷偷溜走。”   宁晚弯腰将人抱起来,步履平稳地向楼上的主卧走去,沈舒云在他怀里安安静静的,真的轻得和一片云一样。   这一夜,沈舒云难得地做了个好梦。   他梦见了那个一直想再去一次的热带小岛,宁晚站在一大片金灿灿的阳光下,招手对他笑,阳光将他的肌肉线条勾勒得很美,也将他的笑容照得格外温暖。风穿椰林,浪拍礁石,不远处的沙滩上有三两只海鸥踱步寻食,一切都惬意且舒适,令沈舒云即使在梦中也自然地露出了笑容。   天底下哪有不醒的梦——哪怕是难得的美梦。   沈舒云睁开眼,沙滩、碧海、蓝天,一切都不见踪迹,连身旁的人也消失了。   但这一次身侧的被子并非是平整的,沈舒云将手伸向旁边,那里的被单上还残留着几分未散的温暖,似乎是在告诉他,宁晚昨夜确确实实回来过。   沈舒云慢慢地靠过去,将脸埋进宁晚的枕头里,贪恋地嗅着沾在枕上的杜松子酒味的信息素。   他突然想起来,很久很久以前,宁晚问过他,他的理想型alpha是什么样的,那时候他怎么回答的呢?   他说,他喜欢成熟稳重,看起来就可靠的alpha。   可是其实宁晚不是这样的alpha,宁晚比他小了五岁,粗枝大叶,又喜欢热闹,很多事情并不会考虑得那么周全,又因为从小就是富家子弟,并不是会体贴人的类型,和他理想型差得不是一点半点……那为什么自己还是一头栽进去,这么喜欢宁晚呢?   也许是宁晚身上那股朝气蓬勃,如火一般炽热的气息,又或者是他叫着云哥撒娇的时候,那湿漉漉的眼神。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就算早就想好了所谓的择偶标准,可阴差阳错,最后选择要走一辈子的人,往往和理想型一点也不匹配。   理想型只是一种设想,没人会因为理想型而付出真正的感情,这世上能让人真正报之以爱的,唯有等价的爱。   沈舒云闭上眼睛,他想,也许宁晚,也是爱过他的吧。 第25章 犹豫   如果知道会遇见这样的场面,沈舒云是不会来自讨没趣的。   八点钟的时候,沈舒云接到了宁晚打来的电话:“云哥,我好像有个文件落在床头柜上了,你看看能不能让吴姨送过来?或者我让司机回去取也行。”   沈舒云那时候在楼下,刚刚将昨夜凉透了的饺子吃完,接了电话应了一声,就将电话挂断了。   他上楼去卧房里,果然看见一份文件摊在床头柜上,应该是宁晚昨天睡前看完随手放在上面,早上走的时候忘记拿了。沈舒云拿起来翻了翻,是一份合同,应该是挺着急用的,又忽然想起来今早吴姨给他发了条短信,说是儿子那边有点事情,临时想和他请一天假,于是他叹了口气,认命地换了衣服,将文件归拢好放进牛皮纸袋里,开车亲自送去了公司。   宁晚的公司他并不常来,在工作上他和宁晚有着不同的职业,还是完全不相交的那种,所以也很少过问宁晚公司的事情,公司里自然没什么人认得他。   今天轮岗的前台是个刚来的小姑娘,还没有见过沈舒云,见他朝直通总裁办公室的电梯走去,连忙小跑过去拦住:“先生,请问您是不是走错了?您要办业务的话是要乘坐前面右拐的电梯呢,这里不通向业务办理和咨询部门的。”   沈舒云轻轻地笑了下,没有过多地责怪这个女孩,只是温和地说:“我从这里上去没错。你联系一下安娜小姐,就说是沈舒云来了,剩下的,她会和你解释的。”   女孩子见他面容温润如玉,目光潋滟似水,被沈舒云看着看着也不由红了脸,心想应该没有这样好看的坏人,于是点点头说:“好,那您先上去吧,我去问一下安娜姐。”   安娜是宁晚的私人秘书。   沈舒云点了点头,从兜里取出宁晚以前给他的通行卡,刷卡过门,乘坐电梯直达24层。   他来的次数少,但对宁晚的办公室倒是很熟悉。这一层百分之八十的面积都是宁晚的办公室,剩下空间是秘书办公室和一个会议室。他记得,下了电梯后,穿过一条长廊就是宁晚的办公室了。电梯口守着的保安是认得他的,没有多加阻拦,还朝沈舒云点头示意,沈舒云也笑了笑作为回应。   沈舒云径直穿过长廊,走向宁晚的办公室,面前是一扇未关严的门,从门缝断断续续地泄出爽朗的笑声——他听出来了,其中有宁晚的笑声。   他下意识地捏紧了手里的牛皮纸袋,从门缝里悄悄望去,一线罅隙中,他看见了一个有些熟悉的面庞,几乎是瞬间就认了出来,这正是他在超市中见到和宁晚站在一起的男子。   沈舒云倒退两步,感到一阵头晕目眩,一股恶心感直冲喉咙,将他堵得喘不上气来,而不断从门缝中传来的笑声更是椎心刺耳,沈舒云靠在走廊的墙上,缓了好一会儿才将心中的痛压下去。   他现在这个样子一定很丑,嫉妒、不甘、痛苦都不受控制地出现在他的眼中,实在是既狼狈又不堪。   直至将那些情绪都压下去,沈舒云才敢抬手敲了两下门,听见里面传来“请进”,他将门缓缓推开。   “我来给你送文件。”   宁晚正在喝一杯新泡的咖啡,听见这熟悉的声音,猛地抬眼,从咖啡杯沿望见了沈舒云的脸,喝进去的咖啡顿时呛在喉管里,让宁晚摔了杯子剧烈地咳嗽起来,脸色涨得通红。沈舒云就那样静静地站在门口,看着唐意川掏出帕子递给宁晚,又半弯着腰拍打宁晚的背部,试图让他将呛着的液体吞咽下去。他甚至连一步都没有动,一个表情都没有,只是木然地站在那,仿佛是一个平静的看客。   “宁晚,有没有好点?”   “嗯。”宁晚拂开了唐意川的手,有些局促地站起身,朝着沈舒云快步走去,顺手接过文件,刻意压低的声音里掩不住惊慌,“你怎么来了!”   “吴姨不在,今天周日,我也没什么事,就送来了。”宁晚的衬衫上溅了不少咖啡,他走来的时候带着一股苦涩难言的味道,令沈舒云下意识地轻轻蹙起眉头,“我怕你急着用。”   沈舒云说这些话的时候,目光一直落在唐意川身上,他细细地打量着这个长相清冷的男人。他看起来有些岁数了,但是这并不能掩盖他五官的艳丽,他身上带着一种生人勿近的气场,像是瑰丽的高岭之花,又像是遥不可及的白月光。   唐意川此时也注意到了门口的人一直朝自己看,出于礼貌他点了下头,向宁晚问道:“宁晚,这位是……?”   宁晚僵立在原地,他想介绍说这是他的爱人,可舌头却像是打了结一样,一句简单的话被他说得乱七八糟的:“他……他是……他是我的……”   沈舒云低着头,怔怔地盯着宁晚接过文件的左手,那只手的无名指上干干净净的,已不见银色指环的痕迹,似乎那枚刻着Yun的婚戒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   那枚戒指宁晚总是戴在手上的,过去的三年里,他连洗澡的时候都不会摘下,此刻却不见了踪影。   沈舒云下意识将戴着婚戒的手往身后掩了掩,内刻的三个字母灼得他皮肤发痛,他轻笑了一声,将宁晚的话接了下去:“我是他的朋友,我们是朋友……关系不错的朋友。”   他总是舍不得宁晚为难的,无论什么时候。   只是觉得有些难过,到了最后,他竟也只能是一个朋友。   宁晚震惊地望向沈舒云,张了张嘴,试图解释些什么,但是最终,他一个字也没能说出来。   沈舒云挤出一丝笑来,状似轻松地拍了拍宁晚,嗓音轻轻柔柔的:“那我先走了,不打扰你办公了。”   宁晚心中忽地腾起一丝恐慌,沈舒云刚刚那个笑实在是比哭还要伤心,宁晚意识到了是他的犹豫伤了沈舒云的心,他脑中乱哄哄的,抓住沈舒云细瘦的手腕,木木地喊:“云哥……”   “宁晚,松开。”沈舒云没有看宁晚,他的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是从喉管里挤出来的,带着一股血淋淋的味道,“别在这弄得太难看,对谁都不好。”   宁晚瞪大了眼,手指却不由自主地放轻了力道,沈舒云从他手中挣出腕子,转过身去,片刻不停地离开了宁晚的办公室。   他满身落寞,背影萧瑟,去时孑然一身,披着秋日的阳光,一步一步地离开了。   宁晚站在原地,没有追上去。   所以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沈舒云转身后,那骤然红透的双眼和颤抖不止的双手。   那时候,宁晚并不明白,不是所有笑着的人都不会难过,也不是所有离开的人都终会有再见之时。 第26章 醉酒   沈舒云坐在厨房里,和吴姨一起摘豆角,反正他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就来这里和吴姨聊天打发打发时间。   “沈先生,你最近怎么突然瘦了,是不是身体不太舒服?”   自打沈舒云和宁晚结婚后,吴姨就在这栋别墅里做事了,慢慢地就和沈舒云宁晚熟起来了,她五十多岁,慈眉善目,手脚麻利且厨艺极好,沈舒云把她当阿姨看,因此闲来无事也会和她聊聊天,关系算得上不错。   “有吗?”沈舒云轻轻一掐,折断豆角的尖角,然后丢进盆里,“可能是吃得少了吧,最近没什么胃口。”   “那今天再拌个酸甜口的黄瓜凉菜吧,这个开胃。”   沈舒云一怔,随即轻声道:“也行,不过也不用做太多。”   吴姨侧头看向沈舒云,问:“宁先生不回来吃么?”   “他……”沈舒云心口绞紧,唇色也渐渐苍白了下来,“他应该不会回来了。”   吴姨没有听出沈舒云话里的深意,只是低下头,顺着他的话往下说:“是哦,这几天宁先生的应酬好像确实多了些,可能是公司那边忙着吧。”   忙?   忙什么呢?   沈舒云一个不注意,将手里脆生生的豆角从中折断了,他低下头,看着手心里断成两截的豆角,有些出神。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已经折断了,就再也拼不回去了。   他又想,人的心怎么就能变得这样快呢?他和宁晚在一起,也不过短短三年,宁晚对他的热情就消散了……他们之间,甚至都没有走到七年之痒,也没有走到十年之约,只三年,就已经走到尽头了。   “沈先生?”吴姨叫他。   沈舒云回过神来,抱歉地笑了笑:“不好意思,你看我笨手笨脚的……”   “这有什么呀,一个豆角罢了。沈先生,倒是你,脸色不太好看,”吴姨担心地看着他,关切地问,“要不要上楼休息一下?”   “也好。”   沈舒云从厨房退了出来,坐在客厅打开了一本书,书搁在他的膝盖上,半天也没有翻过去一页,也不知道他到底读进去了几个字。   他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有些死气沉沉的。   沈舒云现在所拥有的,只有一段还算得上美好的回忆,以及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   就好像是一个已经被判了死刑的人,被押上了刑台,按在地上,等待上方的铡刀落下——沈舒云在等,等宁晚愿意和他坦白的时候,也在等宁晚的选择。   还好,他们之间还没有更多无法割舍的羁绊,比如孩子,比如财产,一切都可以好说好散。   ————————————   唐意川按照宁晚给他的地址打车来到了一家酒吧,是一家开在地下的酒吧,走下旋梯,他一推开门就见到坐在右侧吧台的宁晚。   他紧了紧风衣,怕冷似的将脸埋进高高的领口,朝宁晚走去,在他身旁落座,朝酒保打了个响指,指着他身后琳琅酒瓶里的威士忌:“我要杯长岛冰茶。”   宁晚面前的杯子已经空了,看来已经等了有一会儿了,唐意川撑着吧台,无奈地道:“宁总,怎么突然又想起来约我出来喝酒?”   “你记不记得,你在R市救过一个溺水的男孩?”宁晚抬起眼,吧台上投过来的红光掠过他的眼角,将他薄长的眼睑照得红红的,“那是我。”   唐意川愣了一会儿,想起来好像在他十八岁那年确实有这么一回事,但是过去了这么些年,他早就忘了那个孩子长什么样了,更没想过会以这种方式再见,他打量着宁晚,随后笑了一声:“真没想到,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啊……”   “你在十八岁那年就出国,去美国念书了对吗?”宁晚脑海里浮现出侦探社给他带来的唐意川的资料,从他的家庭背景到学习经历,再到感情生活,“怪不得我找了那么久,都找不见你,原来你去了美国。”   唐意川沉了声音:“你调查我?”   宁晚抿唇,好半天才答:“是。但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想确认当年那个人是不是你……请你不要生气。”   唐意川不解地看向宁晚:“你那么执着于那件事干吗?”   对于唐意川来说,那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不过是在他暑假无聊地出去散步的时候,在未名河边看见一个溺水的人,他下意识就跳进河里把人捞上来而已。说起来,这只是顺手的善举,既没有经过什么深思熟虑,更没有想要得到什么回报,甚至如果不是因为那个孩子有着分化极早的特点,他连这件事都不会记得。   “我找了你很久,也想了你很久。”   唐意川瞳孔放大,下意识地握紧了面前的杯子,他试图穿过酒吧暧昧的光线,看清宁晚的神色,以弄清宁晚的心思,可当他对上宁晚那双执着的眼睛,他心里的警铃就瞬间拉响了。   这可不妙。   “宁晚,”唐意川下意识叫了他的全名,“你可是……有家室的人。”   他在提醒他,不要把过线的话说出来。   宁晚如梦初醒,家室这个词像是一道闪电,劈在他的天灵盖上,骤然间让他清醒了过来,他无措地看着唐意川,那无措里,好似还带着点歉意,最终摇摇晃晃地站起身,话混着酒气吐出来:“等我。”   他留下这两个字就离开了,留唐意川一个人在酒吧里苦恼地捂住了头。   宁晚对他是那个意思吗?……刚看起来好像就是那个意思啊!   唐意川喝了一大口长岛冰茶,浓烈冰冷的酒液麻痹了他的舌头,缓慢地流入喉管,随后,令他的身体渐渐暖了起来。   他这到底是作了什么孽啊,怎么就是爱招惹小崽子,一个两个的,都是这么糟心。   年轻人真的太难对付了……他都因为贪图年轻美貌吃过一次亏了,可真是不愿意再蹚什么浑水了……   唐意川趴在吧台的桌子上,脸贴着大理石桌面,冰冷的触感令他脸上因酒而起的热意退了些许,可他的脑子却渐渐混沌成了一团糨糊。他手指微微蜷缩,喃喃着一个名字:“沃波尔……Walpole……”   再说宁晚这边,他被司机送回了家里,司机搀着他,费力地走到门前,按响了宁晚家的门铃。   从扩音器中传来沈舒云的声音:“您好,哪位?”   “沈先生,我送宁总回家,他喝醉了……”   “哦,稍等一下,”那边传来衣料摩擦的声音,“我现在就出去,真是麻烦你了。”   接着,大门从内打开,沈舒云走了出来,秋天的夜里,他只在睡衣外穿了一件白色的针织外套,针织外套贴着他的皮肤,将单薄的身形勾勒得格外清晰,在浓重的夜色里,他像是一片单薄的白纸。   司机将宁晚搭在他肩上的手臂拿下来,交到沈舒云的肩膀上。宁晚喝得醉醺醺的,顾不上收着力道,全力靠在沈舒云身上,将沈舒云压得差点一个趔趄摔在地上。司机看着沈舒云有些吃力的身影,有些担心地问道:“先生,需不需要我帮您一起搀着宁总?”   沈舒云没有回头,他的声音低柔,比月夜还要柔上三分:“不用了,时候也不早了,你还送他回来,辛苦了,早些回家陪陪家人吧。”   他的手揽在宁晚的腰间,撑着宁晚的身子,扶着他的alpha朝家的方向走去。   宁晚虽然不胖,但也是一米八多的男人,重量不会轻到哪里去。沈舒云深一脚浅一脚将他带回家里,已经是满身的汗。他将宁晚放在沙发上,靠着墙歇了好一会儿。汗将衣服打湿粘在他的后背,很不舒服,但他还是先去厨房冲了一杯蜂蜜水,打算拿给宁晚让他醒醒酒。   他脱了外面那件针织衫,露出里面薄薄的丝质睡衣,这件睡衣是V领的,领口开得很大,露出沈舒云秀美的锁骨和白皙的胸膛。宁晚仰着头看沈舒云,眯着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喝了吧,喝了能舒服一点……啊!阿晚!”   沈舒云递到宁晚面前的那只手被宁晚死死抓着,他猛地使力把手朝自己身前拉拽,沈舒云哪里想到宁晚会突然这么做,猝不及防地被拉过去,蜂蜜水大半都在拉扯间撒在了沈舒云的脖颈、胸膛上。宁晚将他按在沙发上,双手撑在沈舒云身侧,缓缓低下头,舔了一下沈舒云的颈侧,哼笑道:“嗯,甜的。”   沈舒云被宁晚这样一弄,后腰生出些细微的疼来,他有些不安地抵着宁晚的胸膛,喘息乱成一片:“你,你要干什么?”   宁晚迷恋地盯着沈舒云后颈露出来的一小片皮肤,然后俯下【身,轻轻地用牙齿磨着那块腺体,粗粝的舌头来回地舔【弄……   沈舒云被他弄得生出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还不等他推开宁晚,后颈就突然传来一阵刺痛——   宁晚抓着沈舒云的肩膀,发了狠似的啃咬着那块凸起的腺体,虎牙刺进沈舒云的腺体中,牙与肉接触之处,已是见了血色!   他在无意识中,又对沈舒云进行了短期标记!   后颈的腺体是omega最敏感,也是最脆弱的地方,被这样大力地啃咬简直是一种折磨。一个温柔的alpha,就算是要对omega进行短期标记,也不会过分使力地去咬这块腺体,因为这会令omega感到很痛苦。   沈舒云全身发抖,声音里已经带了哭腔:“阿晚,你到底要做什么,我,我很痛……”   宁晚没有答话,只发了疯一样地啃咬着沈舒云后颈的腺体,他身上浓重的酒气令沈舒云胸中涌上呕意,而后颈的痛苦又让沈舒云浑身发软,他额头全是冷汗,最终支撑不住,昏了过去。   最痛的大概不是腺体,而是一颗鲜血淋漓的心。   宁晚的眼神好冷,又好陌生,就像从来都没有见过他一样。   沈舒云想,这一定是一场噩梦,宁晚怎么会这么对他呢,又怎么舍得这样对他?   宁晚明明说过,想同他好……想永远和他在一起的。 第27章 谈谈   喉咙里像是被烧焦了一样,又痛又痒,急需水来抚平灼热的痛感,沈舒云半睁开眼睛,微弱地喊:“水……”   宁晚连忙跳下床,去接了一杯水,扶着沈舒云慢慢坐起来,将杯沿抵在沈舒云有些干裂的下唇,轻轻抬起手将水送了进去。   沈舒云下意识地吞咽,就着宁晚的手喝了半杯水后,神思渐渐清明,昨夜的记忆也回了笼,他睁开眼,怔怔地看了一会儿宁晚,然后抖着睫毛,眼帘终是半耷了下去。   “云哥,对不起……”宁晚坐在那,像是万蚁噬心,备感煎熬,“我,我不是有意……我也不知道昨天喝完酒后怎么了……”   宁晚捂着头,回忆起昨夜,他的记忆很模糊,只记得闻见了一股茉莉香气,他下意识就将人扯进怀里,舔上了那块属于他的腺体。   虽然头脑昏沉,但宁晚还是清楚地意识到这是他的omega,于是心满意足地抱着他,只是omega再三的推拒令他感到十分地不耐烦,心头不知哪里来的燥火,好似蒙了他的眼、他的心智,令他带着一种兽性的本能,只想占有、掌控身下的omega,于是死死地咬住他的腺体,让他连动也不能……   直到第二天醒来,他看见沈舒云脸上已经干透的泪痕,以及青紫带血的后颈,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他怕失去这个人,却用了最蠢的方式。   沈舒云的喉结上下滚动,他修长的颈上缠着一圈白纱布,后面肿痛的腺体覆着一层厚厚的药膏,凉丝丝的,他猜想,应该是宁晚给自己上的药。   抹得那么厚,纱布也缠得歪歪扭扭的,算不上整齐,一看就是宁晚这个粗手笨脚的alpha做的事情。   “我……”沈舒云一开口,才发现自己嗓子已经全哑了。   宁晚露出快哭了的神情,凑到沈舒云床前,像是做错事的小孩一样,紧张地握着拳,不敢用眼睛看沈舒云。   “我想吃轩玉楼的小笼包,还有南街的阿妈酥饼,”沈舒云的目光落在宁晚的发旋上,声音轻得像是一片羽毛,“你能给我买来吗?”   沈舒云知道,他现在说什么,宁晚都会自责,来和他说些有的没的……可是无论是道歉还是解释,他都不想再听了,倒不如将宁晚打发出去,让宁晚为自己做点事情,这样宁晚和他可能都会好过些。   “好,好,”宁晚站起身,“我现在就去。”   沈舒云面上带着点笑,看着宁晚急匆匆地穿上衣服,抓着汽车钥匙出门去。直到听见楼下大门关合的声音,他脸上的笑意才渐渐消散,露出笑面下那张疲惫至极的脸。   他慢慢躺回床上,僵硬地扭动着脖颈,试图不让受了伤的腺体接触到枕头,因为实在是很痛。   沈舒云是真的觉得有点累了。   他抱紧自己,告诉自己,昨夜只是一场噩梦,他的alpha还是那个深情的人,可后颈一阵阵的疼痛,却将他的幻想尽数打破。   宁晚回来得不算快,轩玉楼和阿妈酥饼都是很火的店,都需要排队,且并不是挨在一处的,他走了近两个小时才回来,回来的时候就见沈舒云在卧室里又睡着了,他没有叫醒沈舒云,只是坐在床边,看着沈舒云的睡颜。   沈舒云性子安静温和,睡着的时候也是这样,呼吸都是浅浅的,睡姿很是规矩。宁晚的视线从他的脸上慢慢转到后颈,白色的纱布几乎和苍白的皮肤融为一体,有一小片青紫的瘀痕从纱布的边缘露出来,在雪白的肌肤上格外刺目。宁晚咬着唇,手指摩挲着沈舒云的后颈,眼中是化不去的悔与痛。   看看他,都做了些什么啊!   这些天以来,他的所作所为,无论是犹豫摇摆还是酒醉发疯,都在伤害着他的云哥。   宁晚眼眶微湿,是他将沈舒云折磨得这样憔悴,又不肯放走沈舒云……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沈舒云的时候,他满头的血,被沈舒云抱在怀里,沈舒云垂眼看他,目光干干净净的,澄澈得像是一片湖泊,而现在呢,他对这片湖泊做了什么?   宁晚闭上眼,一滴眼泪从眼角滑落,滴在了沈舒云的手上。他看着睡着的沈舒云,轻轻落了个吻在omega的眉心。   云哥,我放你走,我们不要再这样痛苦地延续下去了。   或许离开我,你才会自由,才能无牵无挂地去做想做的事情。   他起身,将买回来的小笼包和酥饼都放在床头柜上,离开了这间卧室。   ————————————   三天后,沈舒云接到了宁晚的讯息。   “云哥,我们今晚谈谈吧。”   沈舒云知道这是早晚的事情,可这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他还是觉得格外沉重。   这一天是周四,九月二十六日,也是他们结婚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二天。   沈舒云下午和学校请了个假,早早就回到了家里。他打电话给吴姨,叫她今明两天都不必来上班,又去了一趟超市,回家做了四个菜,还炖上了一锅莲藕排骨汤。   他只想再和宁晚,最后坐下来,好好吃一顿饭。   晚上六点半的时候,宁晚打开了家里的大门。   沈舒云从沙发上站起身,朝玄关走去,自然而然地接过宁晚脱下来的外套,笑眯眯地盯着宁晚,柔声道:“不管你要谈什么,都先坐下把晚饭吃了,好吗?”   宁晚脱了鞋,看着沈舒云的笑容,不由一阵恍惚,接着,他的手被牵起——他被沈舒云带到了饭桌前:“先去洗个手,我去给你盛汤。”   说不清心底到底是什么感觉,宁晚抿着唇,听话地去洗手间洗手。他打开水龙头,将手沾湿,洗手液在宁晚掌间被揉搓涂抹开来,起了一层又一层绵密的泡沫,白花花地覆在手上,像是一片云朵。   他忽然又起了退缩的心思,可事已至此,他知道,躺在他带回家的那个公文包里的几张纸是什么……这件事既然已经决定了,就没有再退缩的路了,他也不能再拖着沈舒云,不明不白地过下去了。   宁晚拧开水龙头,倾泻的水流将他手上那片云冲走了,他的手掌中,除了注定握不住的流水以外,再无其他。   他走到饭桌前,在自己的位置上落座,刚坐下,沈舒云就递来了一碗散着热气的汤,宁晚接过来,将碗抬到嘴边,也不知怎么了,那热气一往脸上扑,宁晚的眼底就跟着酸热了起来,但只在下眼眶里聚起一层稀薄的水光,那点水零星凑在一起,不够汇成泪落下眼眶。   宁晚沉默地放下碗,热汤的温度透过瓷碗传到他的掌心,不烫,只是温温的,恰到好处。   “尝尝吧,我炖了很久的,藕很粉,”沈舒云坐在他对面,眼睛弯了起来,“毕竟以后也不一定能常吃到了。”   饭桌上的四个菜,鱼香茄子、糖醋里脊、红酒焖牛肉还有清蒸黄花鱼,每一道都是宁晚爱吃的。   宁晚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糖醋里脊,放进嘴里,熟悉的滋味在唇舌间蔓延开来,里脊在齿间被磨碎,然后被咽下喉咙,却压不住宁晚舌根底下淡淡的苦味。   他抬起眼,对上沈舒云温柔的眸子:“很好吃,谢谢你,云哥。”   然后,宁晚又将面前的莲藕排骨汤喝了个干净,他放下碗,扯过一张纸巾将嘴角的水渍擦净,然后,他说:“云哥,我想给你讲个故事。” 第28章 离婚   “我母亲死后,我和父亲闹得很僵,甚至从家里搬出去住了。”宁晚笑了一声,“那时候,我总是很幼稚,也很愚蠢,也不知道是不是青春期跟着性分化一起来了,我总是很叛逆地做一些事,故意激怒我父亲。现在想来,那里头赌气的成分有,但更多的其实是想引起他的注意罢了,可是我父亲总是懒得看我一眼,有什么事他都直接叫秘书来和我沟通……我母亲死后,再也没有人为我去参加家长会了。”   他现在说起这些事,无异于自揭伤疤,可是面上却不见太多的痛苦,想来应该是时间将那些过往都尘封了,所以说起来就像在说其他人的事,坦然且不在意。   “我十一岁,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我和罗骁约好了一起去未名河游泳——未名河是我老家R市的一条河,去那游泳,一是出于新奇,二是出于叛逆,因为我父亲曾在电话里叮嘱我不要去河边游泳。”   沈舒云心一缩,他总觉得好像在哪里听过未名河……   “我自诩游泳不错,就下河去游泳了,但一时忘乎所以,游离了浅水区,游到河中央去了。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巧,我的小腿在水里抽筋了,我根本没办法大声呼救,那么多的水灌进我的口鼻……我那时好怕,真以为就要死在那河里了。”宁晚顿了一下,接着道,“但是,有个人朝我游过来,将我从河里托起,拉拽到了岸上,他救了我。”   “那时候我的口鼻里都是水,脑子也不大清醒,我试图努力地看清那个人,可是我没能做到,我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说出来,哪怕只是问一句你叫什么。”宁晚眼底浮现出几丝难言的柔情,似乎对这段过往的追忆就该是温柔的,“但是,他俯下身的时候,我闻到了那个少年的信息素……他的信息素是茉莉味的,他是个omega。”   沈舒云面色骤然白了下来,他抓着衣角,手心里全是冷汗,他盯着宁晚,浑身的血液都渐渐地凉了下来。   “你……你想说什么?”   此时此刻,沈舒云真正想说的并不是这一句,其实他好想朝宁晚喊,不要再说了,别再说了,求求你了。   “我开始疯狂地找信息素是茉莉香的omega,找了很多很多年……因为自那天起,我就无法忘记他,在一年又一年的寻找中,我对他的感情也越来越深,我以为我非他不可,我甚至发了那么多寻人启事,却没能找到一个信息素是茉莉味的omega,因为这世上血统纯粹的omega实在太少了……直到,我在那场车祸里遇见了你。”   “可是我从来没有救过溺水的男孩!”   “是的,你确实从来没有。”宁晚望着他,瞳仁如同墨海翻滚,乌沉沉的,那里面照不出任何人的影子,“是我,我认错人了。”   沈舒云浑身发抖,只觉得仿佛被一大桶冷水从头浇到尾,胸口破了个大洞似的,风呼啸着往那里钻,吹得他的心脏咣咣直跳。他张大眼睛,不可置信地望着宁晚,过了很久才从带着血腥味的喉咙里找到自己的声音,嘴唇颤抖着上下触碰,凑出了一句话:“所以,宁晚,你说你喜欢我,只是因为我的信息素是茉莉味,只是因为把我认成你苦寻多年的恩人吗?”   他眼尾泛起血一样的红,眼底密布血丝,目光灼灼如炬,盯得宁晚浑身上下烧灼一般地痛了起来——他从来没见过沈舒云这样失控、这样伤心欲绝的模样。   宁晚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话来,两个字,字字都像是千斤的重石,将沈舒云一颗心敲得支离破碎:“是的。”   沈舒云骤然站起身,他想要走两步,上去拽着宁晚的领子大声地质问他过去他们的感情难道都是假的吗,却被桌脚绊倒,狼狈地摔在地上。他浑身上下抖得厉害,脑子里乱哄哄的,痛感从胸口而出,蔓延到四肢百骸,痛得他连自己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原来,原来是这样……   宁晚从前对他说过的那些他听不懂的话,到了今天,全部都有了解释。   宁晚说对他一见钟情,原来不是在那场车祸,而是许多年前在河边的一见钟情。   可这,这算什么一见钟情呢?   他见的不是他,钟的也不是他。   沈舒云又忽然想起来,新婚夜里,他问宁晚幸福吗,宁晚说求仁得仁,原来竟然是这个意思。   错了,从一开始,就什么都错了。   沈舒云面色惨白地摔在地上,吓了宁晚一跳,他连忙走过去,想要扶起沈舒云,可沈舒云却一把打开了他的手,发出一声极脆的响声。沈舒云就那么坐在冰凉的地上,饭桌顶上的水晶吊灯照得他脸上橘红橘红的,他眼底一片闪烁的泪意,努力地抬起头,问宁晚:“所以你是来修正这个错误的吗?”   “对不起,这都是我的错。如果你觉得生气,你可以打我消消气。”   “宁晚,我和父亲学格斗,是为了保护自己、保护喜欢的人,”沈舒云哽咽着,即便他伤心至此,声音也还是那样轻柔,“而不是用来泄愤。”   宁晚呼吸加重了,他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转身将带回家的公文包打开,取出几张薄薄的纸,放在饭桌上。   “沈舒云,我们离婚吧。”宁晚胸口一阵绞痛,他蹲下身子,本想替沈舒云擦擦眼泪,可其实沈舒云没有哭,他眼尾那么红,却一滴泪都没有掉,“这栋别墅归你,还有我名下所有股份、不动产的一半,也都给你,我已经找律师都写好了,就在协议的第二页里,如果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可以再和我提出来,我都会尽量满足你的。”   沈舒云嘲讽地笑了,他想,难道他在乎的是这些东西吗?难道宁晚认为他是为了这些才嫁给他的吗?   即使宁晚就是当年那个无家可归、一无所有的青年,他也会和他结婚的。   他真是个彻头彻尾的笑话!看看他这些年,都不过是自作多情,一厢情愿……他原以为宁晚只是变心了,可是宁晚根本就没有爱过他,别说是他沈舒云,在找到真正救过宁晚的少年之前,这世界上任何一个omega都可以和宁晚结婚——只要他的信息素是茉莉味的就足够了。   宁晚炙热的眼神、诚挚的爱意、甜蜜的告白,统统都不是给他的。   他根本就连个替代品都不配做,宁晚只是认错了人,把那份情感转移到他身上罢了,现在,宁晚找到他真正喜欢的omega了,这份感情也可以说收回就收回,说撤离就撤离,根本不需要一分一秒的犹豫。   就是这么简单,甚至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因为他在一开始就输了。   他们三年的婚姻,过去所有所有的甜蜜,在血淋淋的真相揭开的这一刻,都成了天底下最可笑的回忆。   沈舒云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从地上站起来,他眼前黑一片白一片,但他还是撑着坐回了桌边,声音嘶哑:“带笔了吗?”   宁晚取出一支笔递给他。   沈舒云几乎是用了这辈子最大的力气拔开了笔盖,却还是控制不住手腕的颤抖,将那三个写得最多的字,写得歪歪扭扭,如同一道丑陋的伤疤。   宁晚不忍心再看下去了,他肺里像是塞了一团棉花,当沈舒云签下离婚协议书的那一瞬间,“他要永远失去云哥”这个认知令他难受得喘不上气,于是他几乎是像逃一样地转身,想要离开这里。   “宁晚。”沈舒云叫住他。   “嗯?”   “房子我不要……”沈舒云的声音里带上几丝颤抖的哭腔,“可不可以,再多给我一个晚上?我收拾下行李……不会多留的……明天,明天我就离开,今晚就让我留在这里吧。”   他的声音低得像是一捧灰,轻飘飘地散在不见光的角落里。   宁晚应了一声,随即迈开腿,离开了这个已然支离破碎的家。   沈舒云看着宁晚离去的背影,用只有他自己能够听到的声音,把最后的祝福送给曾与他同床共枕过一千多个夜晚的alpha。   “那祝你这一次,真的能得偿所愿。” 第29章 手术   沈舒云独自一人坐在客厅,这个偌大的房子,现在已经不是他的家了。   他其实挺想哭的,可真到了这时候,倒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了,那些咸湿的水很吝啬地挤在他的眼眶,令他双眼发烫、酸胀,但却无法挤出眼泪。   也是,三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能说哭就哭了呢?   沈舒云叹了口气,从沙发上站起身,拖着沉重的步伐朝楼梯走去——卧室在二楼,现在,他不得不去将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出来,然后,离开这个家。   这世上任何一样东西,都是因为承载了回忆,才使得人对它生出感情来,这栋别墅也是如此,沈舒云花了太多心力,让它变得更温暖,更有“人情味”,几乎每一个细节都有沈舒云的设计。   沈舒云站在主卧中,这间卧室是他花心思最多的地方。从窗帘温暖活泼的配色,到床侧地板上铺着的软羊毛地毯,林林总总,增添的每一处细节都是他对于自己和宁晚未来的期许,但现在他要走了,这些东西没有办法带走,甚至可能会留给下一个和宁晚同床共枕的人。沈舒云只要一想到宁晚会在这间卧室里、这张大床上抱着另外的人,他就觉得浑身都痛。   他走到主卧的落地窗前,将纱帘一把拉开。从这里可以看到别墅前的大片花圃,那里面的花,有些是沈舒云亲自种的,也有一部分是宁晚和沈舒云一起种的……那时候他们新婚刚搬来这里,宁晚就在每个周末陪他种花,裤脚挽得高高的,下面穿着黑亮的胶皮雨靴,远远看起来真像个来上班的园丁。沈舒云一开始生了捉弄他的心思,就坐在一边的大伞下,喝着冰镇好的乌梅汁,看着宁晚笨拙地松土、栽种。   宁晚从小过的就是少爷日子,别说是种花种草这种活,他连碗基本都没刷过,因此使力大了,把那些沈舒云到处寻来的幼植的根都折断了,看得沈舒云大呼小叫,连忙跑过去,从宁晚手上将那些饱经摧残的花抢下来。   三年过去了,花圃满了,可是当初陪他种花的人却不在了。   沈舒云收回视线,他又开始自嘲地想,他现在想这些做什么呢?酸兮兮的……宁晚只是来修正他这个错误,自己也完全可以当作被狗咬了,大不了,大不了就当这三年从来没有存在过。   他从一旁的客房床下将两个行李箱拖出来,摊在主卧的地上,将自己的东西一点一点收好放进去。   其实沈舒云并没有那么多的衣服,他对于这些身外之物不怎么感兴趣,常年就穿灰白黑三色的衣服,因为款式简单,不用考虑搭配,基本上怎么穿都不会显得太奇怪。相比较于衣服、饰品,他更喜欢买书,因此带走的大箱子里,基本上装的全都是书。   卧室里亮着灯,一切都安安静静的,只是衣柜空了一半,还有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也没了——比如摆在床头的小香薰灯,比如床头柜上摆着的木质相框中,宁晚和沈舒云结婚时的合照。   房间里也多了一些东西,比如宁晚曾经给沈舒云的信用卡,还有宁晚在海边送出的戒指。   这世上有些分别,轰轰烈烈,生死抉择,而有的分别,却是寂静无声的。   沈舒云将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好,将灯关掉,脱力似的倒在床上,之所以要在这里再住一晚,是因为他此刻的确很难受,浑身上下提不起一点力气,只想睡一觉来减轻头痛。如果要他现在提着箱子离开,他甚至会自己摔下楼梯。   胸口实在太痛了,他闭上眼,在黑夜里辗转难眠,最后哆嗦着手,从一旁的柜子中摸出一包宁晚留下的香烟和一只打火机,拆开纸盒取出一根,夹着放进满是苦味的口中。打火机口喷出的火苗因为他手的抖动,几次都在黑夜里摇晃着熄灭,沈舒云第四次打着打火机,才将唇间的香烟点燃。   他只吸了一口,就被那种浓烈的焦油味呛得猛烈咳嗽起来,然后他丢了烟,赤脚跑进卫生间,对着洗漱台,狼狈地吐了起来。   沈舒云并不是完全没有接触过香烟的人,只是他原本也很少抽,没有烟瘾,结婚后更是再没抽过,此刻一抽,他自己也没想到,竟然被呛得生理泪水都要出来了。   晚上这顿饭,沈舒云和宁晚谁也没有好好吃,自然是什么也吐不出来。沈舒云干呕了一会儿,接了把水泼在脸上,他抬起头,看着镜子里那个满脸是水、皮肤苍白的人,笑了两声。   看看这副样子吧,连他自己都开始厌弃,又怎么会有人真心实意地喜欢他?   他实在睡不着,带着满眼的血丝,下楼去看那份离婚协议书。第二页写着很多东西,包括财产的分割,宁晚将他所拥有的财产的一半,全部分给了他,那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沈舒云不受控制地将纸的一角捏皱,怔怔地看了一会儿,拿起笔,把财产分割的那几段重重地画黑了。   什么财产,他统统都不要,如果可以,他只想要宁晚从来没有出现在他的生活里。   第二天六点钟,沈舒云拉着两个箱子离开了这栋白色的别墅。   在这里的一千多个日夜,其实回想起来,大部分都是开心的……沈舒云捏紧行李箱的拉杆,他对自己说,不要紧,就当做了个美梦,现在醒了,继续生活就好了,这没什么大不了……成年人了,难道还因为离开一个人,就寻死觅活的?   一周后,他接到了宁晚秘书安娜的电话,电话里传来安娜略带磁性的声音,大概的意思是宁晚为他约好了腺体标记抹除的手术,就在这个周六。   沈舒云当时在回家的路上,他单手握着电话,苦笑着回:“好,我知道了……是的,早晚都要做……你帮我谢谢他吧,还麻烦他帮我预约医生。”   挂断电话后,安娜无声地叹了口气,沈先生是多么温柔的一个人啊,真不知道到底为什么她的上司会突然离婚。   沈舒云揉着眉心,唇角那抹苦笑还没来得及收回去,可他眼底已经没有笑意了。   真不知道是该夸宁晚体贴周到呢,还是该说他冷酷绝情。   周六的时候,他根据安娜发给他的地址,到了W市中最大的一家omega医院,准时地抵达了预约的温医生诊室。   有些医院是不分三性的综合性医院,但也有专门面对alpha、omega的医院。omega医院一般是以产科和治疗信息素问题的科室为主,而医生、护理人员也大多都是omega或者beta,没有alpha的存在。标记抹除这类手术大多数omega会选择到专门的omega医院来解决,这家的技术是最好的。   沈舒云敲了两下门,得到许可后,开门进了诊室。   “您是沈先生?是来……”   “我要做割除腺体的手术。”   温医生皱起眉,将电脑里的预约信息表调出来,再次确认了一下信息,然后开口道:“沈先生,您预约的是去除标记手术,并非是割除腺体的手术……去除标记只是个小手术,大概四十分钟就可以做完了,不会很痛的……”   沈舒云坦然地坐在医生面前,一双眸子不辨悲喜,冷冷淡淡。他打断了医生的话,一字一顿地说:“医生,你没有听到吗?我要做的,是割除腺体的手术。”   割除腺体,意味着沈舒云将会从一个omega变成一个beta,他的发情期再也不会来,不会再怀孕……信息素也不复存在。   既然宁晚不要了,他也不想要了。 第30章 体检   温医生见沈舒云一点也没有开玩笑的意思,表情也慢慢沉了下来,他看向沈舒云,语气严肃:“沈先生,您真的考虑好了吗?割除腺体并不是一个小手术,腺体作为omega的一个器官,它被割除的严重性可能不亚于摘除您的一颗肾。在以往的案例中,也有一些omega死在手术台上,或者是死于术后的并发症的,虽然这都是少数,但不代表它就一定不会发生,危险性是存在的。现在omega标记抹除技术提高了很多,如果您只是和alpha分开的话,真的没必要做腺体割除手术。”   沈舒云这一次有将医生的话听完,但他还是摇了摇头:“我要割除腺体。”   温医生还想再说什么,可是当他的目光触及沈舒云后颈的腺体时,他不由得愣了下——那是一个带着一半齿痕的腺体,还有些微微带青,看得出来,面前这位omega的alpha曾经并不算温柔地标记了他。   “好吧。”温医生的经验告诉他,他不能再往下问太多了,否则会勾起面前这个omega的伤心回忆,“但是做割除腺体的手术,要先去做个全面的体检,以防您有一些隐性疾病。”   沈舒云这才露出点礼貌的笑容来,他站起身,抿了下苍白干裂的唇瓣,低声问:“在哪里体检?”   “我叫个人来带您去吧,”温医生回到电脑前,在键盘上敲了两下,“您跟着她去就好。”   门被打开,外面站着一个女护士,对沈舒云说:“请跟我来。”   沈舒云被她带着去做了一个全身的检查,还抽了一管血,护士对他说:“您明早再来吧,有些体检结果当天出不来。”   “好。”沈舒云点头,也不急于这一时,“那我明天上午再过来。”   隔天早上,沈舒云特意没有吃早饭,等到八点钟,就开着他的奥迪去了医院。   他到的时候是八点半,按了三楼电梯,沈舒云直奔温医生的诊室。   今天暂时没有病人,沈舒云就直接进了温医生的诊室,温医生看起来好像是在等他,他一进屋,温医生就站起来,紧紧地盯着他:“您终于来了。”   沈舒云觉得有些奇怪:“什么?”   “沈先生,您不能做割除腺体的手术,甚至标记抹除的手术也做不了。”温医生叹了口气,拿着一份体检报告走到沈舒云面前,递给他,“因为您怀孕了,十周了。”   沈舒云头痛欲裂,他隔着稀薄的日光,蓦地看向那张单子,只觉得每个字都成了乱爬的蚂蚁,他攥着那张纸,像是抓着最后一根稻草:“医生,是不是检查错了?我三年的发情期没有做措施,都没有怀孕,怎么可能就这么巧呢?”   温医生看向他的目光带了几分同情,语气也放软了些:“这检查不会错的,沈先生,如果您还是执意要做割除腺体的手术,那要在之前做堕胎手术……这两个手术,单做都非常伤身,作为一个医生,我劝您不要这样折腾自己的身体,否则您很可能将会落下一生难治的后遗症。”   沈舒云的手慢慢地抚上小腹,那里还是平坦的,没有隆起,但的的确确有个小肉【芽在里面发育了。   为什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要在这个时候来呢?   沈舒云心底又生出那种血液被阻塞的痛,他垂下眼,对着腹中的孩子说悄悄话。   你来得这样晚,另一个爸爸已经不会再期待你的到来了,以后只有我啦。   不过也别怕,我会把你生下来的,就算只有我一个人,我也会让你开开心心的,好吗?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啊。   沈舒云将手里皱巴巴的纸摊开,然后抬脸朝医生笑了笑:“谢谢你,医生,我不做手术了。”   就算他和宁晚之间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但孩子到底是无辜的,他做不到迁怒,更做不到放弃。   沈舒云倏忽想起那个在他腹中存在过十一周的孩子,他曾经那样惨烈地失去了它,这一次,他决不能再重蹈覆辙。   温医生看着沈舒云精致的笑颜,有些恍神,他感觉到面前这个人因为孩子,身上那股沉沉的死气消散了,露出原本温柔宁静的内里,宛如新生。   “您不用太担心,您现在的身体素质很不错,孩子也很健康。”温医生从身后的架子上取出一个手册,递给沈舒云,“这是omega孕产手册,您带回去看看。”   “谢谢,我会认真看的。”   沈舒云拿过那单薄的册子,从omega医院里出来,他抬头看着湛蓝无云的天空,下意识抬手挡了下有些刺眼的阳光。   他想离开了,离开W市,否则这里的事物都是和宁晚的回忆,这实在是不好受,就好像走到哪里,都逃不开那种窒息的感觉。   星期一的时候,沈舒云上完了早课,就趴在桌子上写东西。隔壁的女同事端着一杯刚泡好的薏米茶,和他开玩笑:“哟,沈老师一大早这是写什么呢,这么积极的,要做年度骨干教师啊!”   沈舒云从纸张中抬起头,朝她笑了一笑,轻声道:“辞呈。”   那位女老师瞪大眼睛,滚烫的茶水碰到唇瓣,让她不由痛呼着咝了一声,有些小心翼翼地道:“沈老师,你这是……”   “我要辞职了。”沈舒云见到同事脸上显露的歉意,连忙和她开了个玩笑,“是我自己的缘故,不是有句话吗,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同事果然被他逗笑了,抓着杯子又喝了一口热茶,挥了挥手:“那记得周游完世界,回来继续上班!”   沈舒云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上完最后一节课,沈舒云捏了两下后腰,将书合拢,去了年级主任的办公室。   年级主任是个年近六十的老太太,带着一副金丝边的老花镜,常常笑眯眯的,脾气很好,沈舒云对她的印象也不错,在他刚刚任职的那些年,她帮了他不少忙。   “您好。”   主任将挂在胸口的眼镜戴上,微眯着眼看清了来人,脸上露出和蔼的笑容来:“啊,是小沈啊,进来吧。”   沈舒云坐在她面前的椅子上,表情也舒缓了些,放轻语气道:“主任,我来找您……是为了和您说下离职的事情。”   主任脸上的笑凝住,她皱起眉看向沈舒云,关切地问道:“怎么了,是有什么事情吗?怎么突然就说要离职了呢?”   “有,”沈舒云从书里抽出夹着的离职报告和孕检单,“我怀孕了,所以想要辞职。”   “啊,这……”主任忽然想到三年前的事情,三年前沈舒云在学校里失去了一个孩子的事情闹得很大,几乎没有老师不知道的,“那你可以先请产假呀,没必要离职的……”   她起身,拍了拍沈舒云的肩膀,连带着沈舒云后颈的领口往下滑了些,露出有些狰狞的齿痕。   “小沈……你的腺体……”   沈舒云侧身,连忙将衬衫最上面的扣子扣好,心中暗道早知道不该嫌热打开这个扣子的,面上还是带笑的:“没什么,是我alpha不小心弄的。”   主任眼底带上三分犹豫,语气也严肃了起来:“小沈,你受了委屈,不能都憋在心里。如果你是想离开这里,离开W市,那我可以帮你递交辞职报告,尽快帮你完成学校方面的交接,但是不要什么事都自己硬扛,知道吗?”   “谢谢您。”沈舒云由衷地感谢她,于是也放松了些,低声道,“您不用担心其他的,我已经和我的alpha离婚了,现在只想到别的地方好好重新开始。交接我一定会做完再走,这个也请您放心……我也很抱歉,在一个学期开始的时候突然说要离职,我知道这会给学校和学生都带来很大的不便,但我也实在是没有办法,这样拖下去的话,我也怕学生被我耽误。”   沈舒云实在是做不到再继续教下去,他太怕旧梦重演,再在这里失去一个孩子。   “我明白,我明白。”主任叹息一声,眼角的褶皱似乎更深了些,“年轻人,谁没遇到过点难事呢……”   沈舒云温声应道:“是啊。”   可他其实不年轻了……今年,他都已经三十二岁了。 第31章 离开   沈舒云真正离职是一个多月以后的事情了,在学校的新学期伊始离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审批交接都是很麻烦的。他离开的时候,孕期已经满四个月了,肚子都顶出来了,不过好在十一月了,天气转冷,沈舒云身板清瘦,穿件宽松的毛衣也就看不大出来身前的弧度。   他走的时候,还没有人发现他怀孕了。有和他处得不错的几个同事说要办个送行会,沈舒云一想到这种场合肯定又少不了酒,于是千方百计地躲掉了。   这些日子,沈舒云并不算太好过,十月刚过,他的妊娠反应就来势汹汹,每天早上都不用闹钟,基本天还没亮,冲上胸口的恶心感就把他从并不安稳的睡梦中唤醒,然后卫生间就会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呕吐声。   沈舒云晚上已经不吃什么东西了,除了没胃口,无论吃什么第二天早上都会吐出来也是原因之一。呕吐时那种酸黏的物质从胃里一股脑涌上来,烧灼着喉道,让嘴里都是恶心的味道,他实在是不喜欢,所以晚上除了偶尔吃个苹果以外,干脆什么都不吃了。   这也令沈舒云快速地消瘦下去,穿着稍微紧一些的衣服,就能将他一把瘦骨显得清清楚楚——他的脊骨突出,蝴蝶骨则隆在背部,那凸起的弧度,像是马上要展开翅膀一样。   他在离开W市前特地抽空去了一趟那个omega医院,拜托温医生帮他隐瞒怀孕的事情,如果帮他预约的宁先生问起来,就说他已经做了标记抹除就好。医生看着沈舒云欲言又止,但最终还是答应了他。   沈舒云去机场的时候,是一个昏暗的傍晚,十一月的W市温度已经接近零度,他裹着一件厚且软的羽绒服,坐上了去往Z市的飞机。   飞机上开着空调,但气温仍旧有些低,沈舒云向空姐讨了一条毯子,掩在小腹上,倚着窗户默不作声地看向窗外。大约四十分钟后,飞机终于开始缓慢地滑动,在某个时刻突然加速,在滑行道上飞快地前行,下一个时刻,机身形成上倾的姿势,再然后,就是巨大的嗡鸣声和轻飘飘的失重感。   沈舒云看着地面缩小,车流也好,人流也罢,在一方小小的玻璃窗里,最后都成了攒动的芝麻粒,就连平日里觉着高高矗立的楼宇大厦,最后也成了密密排布的积木条。   最后的最后,一层云盖下来了,绵白的云飘在窗外,将什么都用一片白挡住了。   沈舒云此刻清晰地意识到,他是真的离开了这座城市,也离开了这里曾经的一切。   不光是宁晚,还有他曾执教的学校,也许他再也不会回来,也就再也不会遇见那些人了。   此刻沈舒云竟不知道是该觉得悲伤,还是该感到轻松,他将唇边的叹息咽下,掏出手机,将手机里的SIM卡拔了出来。   他有些痛恨此时自己的软弱,但转念一想,他也只是个凡人,又不是钢浇铁筑的,何必要强求自己装得毫不在意,百毒不侵?   到了他这个岁数,该学会与自己和解了。   飞机落地后,沈舒云打车去了城里,第一件事就是去营业厅办了一张新的电话卡。旧的那张他没有丢,用一个小小的透明袋装了,塞进钱包的隔层里。重新将手机开机,根据备忘录里的地址,他打车到了一个小区。   沈舒云在Z市有个关系还不错的朋友,叫萧阮,是他的大学同学,同寝了四年——当然,是个omega,大学为了防止omega发情和alpha擦枪走火,酿成悲剧,A和O都是有独栋的宿舍楼的。沈舒云来之前联系过萧阮,想要他帮自己找一套房子,萧阮和他说把自己在北街旁边的一间房租给他,租金每个月就收他一千五。   后来沈舒云在网上查了,那地段是很好的,在网站上挂出来的租房信息里,价格都没有低过两千五的,他心里明白,萧阮这是在帮他呢。   他到了小区门口,就给萧阮打电话,很快那边就接通了:“喂,您好,哪位?”   “我是沈舒云,换了个电话号。”沈舒云听着那边熟悉的声音,不由笑了起来,“我在小区楼下了……”   “哎?你怎么来得这么早!”萧阮叫了一声,“那你等着我,我下去接你。”   Z市是南方沿海城市,即便是在十一月,也没有像W市那样霜天雪地的。沈舒云站了一会儿,就觉出热了,将身上的羽绒服脱下来,搭在手臂上,静静等待他的老友。   没过多久,一个穿着鹅黄色针织衫的男子就从楼道口走了出来,他用力地朝沈舒云挥了挥手,然后朝沈舒云跑过来。沈舒云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半侧着身护住小腹,以防这个冒冒失失的人直接扑到他身上来。   萧阮还是当年那个样子,像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又像是叽叽喳喳的雀鸟儿,哪怕他都三十多岁了,也还是一点没变,见了沈舒云就黏黏糊糊地要上去抱他:“舒云,我们都好久好久没见了吧!”   好像确实很久了,上次见面聊天,还是在三年前,萧阮来参加他和宁晚的婚礼的时候。   沈舒云伸出手撑在他的肩上:“你别乱来。”   “怎么了?三年不见,舒云你连抱一下都不愿意!果然是有了alpha的人啊啧啧啧!”   “不是,”沈舒云露出了点笑,那笑意很稀薄,像是层精致的壳覆在他脸上,“我是怀孕了……而且,我和宁晚也离婚了。”   萧阮呼吸一顿,不知道是应该先消化沈舒云怀孕了的消息,还是应该先惊讶沈舒云已经离婚了的事情,只能瞪大一双圆圆的杏眼,呆呆地站在那。   “先上楼去吧,坐下说。”沈舒云朝他眨了眨眼,“你应该没有在楼下和我叙一个小时旧的打算吧?”   ——————————————————   “宁总,宁总?”   宁晚回过神来,将桌子上的两枚戒指拢在手心,看向安娜:“有什么事?”   “您昨天让我去医院问的沈先生的手术情况,我已经问到了,医生说沈先生接受了标记抹除手术,一切都好,没有任何意外。”   “好,我知道了。”   安娜踩着黑色羊皮小高跟,转身离开了宁晚的办公室,鞋跟踩在地上,发出咯嗒咯嗒的清脆敲击声。   宁晚低叹了一声,他捂着头,拧着眉闭上眼。   他想起了一个月前唐意川对他说的话。   那时候他和唐意川在喝酒,唐意川兴致不高,他倒是喝了个烂醉如泥。在喝到第二瓶威士忌的时候,宁晚的手被按住,唐意川深深地望着他:“别再喝了,你已经醉了。就算宣泄痛苦也没必要喝这么多,再喝我看你会胃出血。”   宁晚声音嘶哑,那是这些天来在烟酒里泡出来的嗓音,难听得很:“我……我和我先生离婚了。”   很奇怪的是,宁晚以为他离婚后会第一时间和唐意川说,但其实并没有……他将离婚协议书交给沈舒云,离开了家里后,就一直一个人待着,直到三天后才敢回去看一看。   这一看,又令宁晚感到了烧灼肺腑的痛。这间曾经充满温情的房子,如今因为缺失了一个主人,而显得空荡荡的。大体上来看,好似一切照常,所有的摆设都没有太多的变化,可宁晚知道,其实什么都变了。   他上了二楼,去了主卧,这一次,那种空荡的感觉更加明显了。宁晚发现了床头柜上摆着的东西,缓步走过去,将放在那上面的戒指、钥匙、信用卡拿起来,还有压在这些细碎物件下的一张纸条和一份离婚协议书。   那张纸条上是沈舒云的笔迹,他的字很有秀骨,流畅也不失神形,因此容易辨认。   上面写:“我的东西我都带走了……有些实在带不走的,你要是看着烦,就都丢了吧。”   宁晚将沈舒云的那枚婚戒攥在手里,戒指因为失去了人体的温度,格外地冰凉,他低着头,又将离婚协议书拿起来。   翻到第二页的时候,触目惊心的黑色笔迹令宁晚不禁有些愕然——沈舒云竟是将财产分割处的内容全部画黑了,那意思摆明了就是要和他撇清关系,一分都不要。   宁晚胸口蔓上一种剧烈的疼痛,像是一只大手揉捏着他胸口正勃勃跳动的脏器,力道之大,活像要将他心脏捏碎了一样。宁晚后知后觉地生出一丝后悔来,同时又在想,沈舒云走了,他能走去哪里呢?   他开始试图用大量的酒精麻痹自己,需要清醒的时候就用烟和咖啡,而不是良好的休息和睡眠。   后来,宁晚找了唐意川来一起喝酒。   唐意川听着宁晚说出离婚这个消息的时候,也十分惊愕,他盯着宁晚,分辨宁晚是否在说笑,但很显然并不是。于是他只能小心翼翼地问道:“……是因为我吗?”   宁晚既不说是,也不说不是,他只是缄口不语,随后灌下一大口辛辣的酒。   唐意川有些无奈,他盯着酒保身后各色的酒瓶,很久才再次开口,他的声音沉沉的,像是一潭寒凉的水:“宁晚,你之前说你一直在找我,是为了什么?你觉得是你喜欢我?”   这个问题宁晚没有回避:“是……我以前一直都这样认为。”   “你别把感激和喜欢弄混了。”唐意川撑着头,将灼灼的目光从酒瓶移到宁晚的身上,他的话犹如一把利刃,轻而易举地破开了如纸般脆弱的现实,“我救你的那年,你才十岁左右,你能分得清什么是喜欢,又或者说你能懂什么是爱吗?……我劝你还是想清楚,别做让自己后悔一生的事情。”   “执着有的时候是好事,但错了方向的执着,不如从来都没有过。”   宁晚回过神,反复咀嚼着唐意川的话,然后摊开手,看着两枚银闪闪的婚戒,脑中空白一片。 第32章 思念   萧阮在Z市开了一家花店,沈舒云怀孕了,工作不太好找,就干脆去萧阮的花店里帮忙。他倒也不是指望工作能赚多少钱,他之前工作了十年,自己有一笔积蓄,这笔积蓄足够他什么都不做去生下这个孩子。其实去花店帮忙,他只是想给自己找点活做,让他别闲下来,不然总是会想起以前的事。   现在在花店里,每天包包花、给花浇水,偶尔和客人聊聊天,这样的日子比他以前教书的时候还要轻松许多,心里头也就慢慢地不那么沉郁难解了。   萧阮将今早刚送来的茉莉花收拢,插在瓶里,摆在台子上。那些茉莉都还是花骨朵,小小的白藏在葳蕤油绿的叶子里,显得有种拙拙的小巧可爱感。萧阮看向沈舒云,十二月的Z市温度还在十几度,沈舒云只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衬衫,五个月的肚子坠在身前——细长的身条令隆起的腹部显得很清楚,尤其是他坐下的时候,像揣着半只西瓜似的。   这个时间店里没什么人,沈舒云坐在窗边随手侍弄着一把香槟色的小雏菊,萧阮端着一小碟曲奇走了过去,想了想,还是将憋在心底许多天的话说了出来:“舒云,你有没有想过……回去找你的alpha?”   沈舒云的手停在半空,随后垂眼笑了笑:“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因为我也怀过孕!我知道没有alpha信息素抚慰的怀孕omega在孕期是非常难熬的!难道你这些天没感觉到身体出现的异样吗?”   沈舒云哂笑一声,有些无奈地抬头看着萧阮:“我知道,我看过omega孕产手册了。”   怀孕的omega精神和身体都在承受着压力,omega需要alpha信息素的安抚,帮助调节体内因怀孕而分泌剧增的信息素,胎儿的发育也需要alpha父亲的信息素,否则孩子会过分依赖和汲取omega的信息素,这对于omega的身体损耗非常大,omega很可能会早产或者产后抑郁。   也正是这个原因,国家有法律规定,在omega怀孕期间,alpha不得提出离婚,必须陪伴在omega身边直到生产。而且不光是omega有产假,alpha也享有陪产假——即omega孕期最后一个月,alpha可以申请休假陪在omega身旁,直到omega产后一个月为止。   萧阮实在不明白沈舒云和宁晚之间发生了什么,他费解地看向沈舒云,斟酌着字眼:“那你既然怀孕了……怎么会离婚呢?法律有规定的呀……”   沈舒云打断了他的话,带了些安慰的意思:“我们离婚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所以我也没有你想的那么惨啦,我们算是……算是和平分手。”   “可是你现在怀着孩子呀!”萧阮不由将声音提高了些,“你脸色一直这样苍白,肯定是因为缺失了alpha信息素,你不能这么一直硬撑着!难道你要这样死撑到分娩吗?”   “我有去医院开alpha信息素抚慰剂,没有在硬撑。”   “可是你也知道!那种抚慰剂现在技术并不成熟,不能完全替代真正的alpha信息素!而且孩子需要的也是自己父亲的信息素,而不是人造合成的,你用医院开的抚慰剂,这简直是自欺欺人!”   “够了!”沈舒云第一次动了气,他眉间攒着怒火,嘴唇在发抖,“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不劳你费心。”   萧阮的话,就像是将沈舒云最后一层遮羞布都掀了开来,让他不得不面对着自己那些从来都没有愈合过的伤口,眼睁睁地看着那些流脓溃烂的地方,却无能为力。   回去找宁晚?他要怎么找?以什么身份呢?   是以落魄的前夫,还是以孩子父亲的身份,再突兀地插入宁晚的生活?   他已经在避免想起宁晚了,可是只要一想到自己就是宁晚的一个错误,一想到宁晚可能已经找到了正确答案,怀里已经有了那枝真正的茉莉花,他就头痛欲裂,痛入肺腑。   算了吧,不要用这个孩子强行绑着宁晚——不然,那也太难看了,死缠烂打地请求,沈舒云到底还是做不到,不如给宁晚最后留下个走得干脆的好印象。   沈舒云喝了口水缓了缓,然后朝着萧阮道歉:“抱歉,刚刚我话说重了。”   萧阮站起来,连忙挥手,带着十足的歉意:“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实在不好意思,我不该过问那么多你的私事。”   沈舒云和萧阮做了四年室友,是知道萧阮这个人的,一根筋,有些笨,说话不过脑子,但绝没什么害人的坏心思。他笑了笑,又将那张若无其事、温柔宁静的假面戴上,温声道:“这件事就过去了,我们聊点开心的吧。”   萧阮眼睛亮了起来,连忙走过去,帮他一起处理小雏菊,说:“这个月末,我哥哥萧莫就从新加坡回来了,他把年假请了,连着圣诞节的假期一起休,回国和我们一起聚一聚,他肯定会带很多礼物回来,到时候你也来我们家一起吃火锅吧!”   “好啊,”沈舒云一手捏紧了花茎,另一手不动声色地揉了揉腹侧,刚刚孩子在肚子里踹了一下,踹得他有点痛,“不过你们家圣诞节吃火锅,也是够混搭的。”   他在脑海里搜索着萧莫这个名字,依稀记得在大学时期有见过面,但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现在回忆起来很是模糊,甚至连这人的相貌都不记得了。   “哈哈,这有什么嘛!我们这叫中西混搭!对了,你有没有忌口的食材?”   沈舒云摇了摇头:“不用特意关照我,你们买就好,到时候我挑想吃的涮就行。”   “好,就这么说定了,到时候记得赏光啊。”   “一定。”   ————————————————   宁晚公司和钢筋公司的官司从九月打到十二月,终于有了结果——是个好消息,他们赢了这场官司。一连十几天的高压准备,到了今天终于结束,唐意川面上也终于露出些笑意,他穿上长长的羽绒服,双手搓动着,白雾似的哈气比话先溜出他的唇:“太好了,总算是结束了。宁晚,要不要去喝酒,庆祝庆祝?”   “你怎么成天就知道喝酒?不知道喝酒伤身吗?”   “欸,你怎么好意思反过来指责我!”唐意川嗤笑一声,“合计着前些日子满身酒气的人不是你?……再说了,喝酒如果可以让心里不那么难受的话,伤身倒也可以不那么在意了。”   宁晚还是摇了摇头,他感觉到自己额头和脸颊的那种热意又卷土重来了:“还是不了,我今天回家,改天吧。”   他打电话叫来司机,送他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家里去,翻出药箱找了一盒退烧药和消炎药,胡乱掰出几粒药就水吞下,才拖着沉重的脚步去了卧室里,一头栽在宽大的床上,闭上眼睛嗅着枕上残留着的清甜信息素。   宁晚吸进去的空气是凉的,在他高温的身体里走了一遭,呼出时异常滚烫,他知道这是自己又烧起来了。他前天去看了母亲,坐在墓地前,絮絮叨叨和母亲说了许多话,可能是受了风,回来就开始打喷嚏,第二天就发起了烧。   就算发了烧,也是没人会给宁晚放病假的,他只能吃一把药,然后就要继续待在公司处理事务,包括第二天打官司,他不可能不去。凌晨跑去医院里输液,早上七点钟输完,收拾了下自己就跟着唐意川一起去法院了。   这几天他身心俱疲,但这种疲倦不能在任何人面前显露出来——他是公司的老板,也是主心骨,要是他这个时候垮了,那士气必将受到大挫。哪怕宁晚再累,他也要装出一副神采奕奕的模样,只有回到家里,才能完全放松下来。   这次的病来势汹汹,输过液了还是又烧了起来,宁晚觉得自己的肺像是两个破旧的大风箱,在他喘息的时候呼哧呼哧地转,扇出的全都是湿热的气。   他的记忆有些错乱,一会儿是他小时候,半夜起了热,母亲将他抱在怀里,用凉凉的手拍他的脸,一会儿又是沈舒云躺在他身边,为他换额上的冰巾……他赶人走,沈舒云就耍赖地往他身边一躺,说自己抵抗力好,叫宁晚少管,结果最后是两个人一起遭了殃,一起去医院挨针。   沈舒云怕得五官都皱在一起,却还是强撑着和他开玩笑:“你看,这样不是也挺好,今天我可以名正言顺地请病假,你打针还有人陪了呢。”   后来宁晚才知道,其实沈舒云并不是怕打针,他只是怕痛,所以才对打针那么抗拒。   宁晚下意识地想要给沈舒云打个电话,他没有想做什么,只是想听听沈舒云清凉如水的声音。但当他按下拨号键,屏幕上显示出“云哥”两个字的时候,电话的听筒中传来熟悉且冰冷的机械女声:“您好,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您稍后再拨……”   宁晚颓然地放下手,有些木然地盯着漆黑的屏幕。这是他第不知道多少次拨打沈舒云的电话了……但最后的结果总是一样的,无人接听。 第33章 生日   W市的十二月下雪,Z市的十二月下的是雨。   二十四号晚上,萧阮塞给沈舒云两个用彩纸包着的苹果,笑嘻嘻地和他讲这是平安果,他吃一个,肚子里的小宝宝吃一个,是平平安安的好兆头。   沈舒云不信鬼神,也很少过洋节,在他眼里,十二月二十五日之所以很特殊,是因为这一天是宁晚的阳历生日。   早在一周前,Z市就有了圣诞节的氛围,酒红色和墨绿色似乎成了这座城市的主调,到处可见金色的铃铛还有白色的英文写着“Merry Christmas”,使得披红盖绿的街道倏忽间就热闹了起来——虽然都是商家促销的手段,但也着实令这座城市看上去有了股鲜活气儿。   沈舒云刚去Z市的omega医院做了孕检,冰凉凝胶抹上肚皮的感觉到现在还让他有些不舒服,他将手插在兜里,在街上缓慢地走过。   医生告诉他,数值暂时都在正常范围内,孩子很健康,只是他的信息素分泌不太好,需要尽快找孩子的另一个父亲汲取alpha信息素,否则产后抑郁的几率非常大。沈舒云笑了笑,将话贴耳过,并没有放在心上。   晚上的时候,沈舒云去了萧阮家里,为他开门的是萧阮的alpha,是个很沉默的人。很难想象萧阮那么跳脱的性子怎么会找了这样一个闷葫芦,但萧阮看起来倒是不怎么在意,就算男人总是沉默着,他也能一句接一句蹦豆似的说话,逼着男人嗯嗯啊啊地应和。   萧阮结婚早,孩子也生得早,如今孩子都八岁了,是个女孩,有一双和萧阮一样圆溜溜的杏眼,活泼伶俐,很讨人喜欢。沈舒云将带来的礼盒巧克力送给她,小姑娘开心地说了好几声谢谢沈叔叔。   他被萧阮带进家,跟着萧阮到了餐桌旁。餐桌那头坐着一个男人,看起来三十五六的模样,正低着头将袖扣摘下来。   萧阮笑了笑,拉着沈舒云让他在男人对面坐下,然后介绍道:“舒云,这是我和你说过的从新加坡回来的哥哥萧莫。哥,这是我朋友沈舒云,我俩大学同学。”   萧莫缓缓抬眼,用锐利的目光打量着面前这个omega——他穿着一身长至膝盖的米白色风衣,风衣很宽松,却掩不住他腹部的弧度,但似乎是瘦得有些过分了,风衣穿在他身上有种空荡荡的感觉;他的头发看起来像是有段时间没有剪过了,已经快长到肩部的位置。此时他将被风吹得有些乱的头发拢了拢,用一根从兜里翻出来的皮筋随手扎在脑后,将那副美玉似的面庞彻底露了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孕期信息素的关系,沈舒云的皮肤变得比以前更加细润,在灯下好似散着莹莹的华光,令他整个人看起来像是羊脂玉雕的一样。他的五官算不上极其艳丽,但胜在组合搭配得恰到好处,无论是细弯的两拢眉毛、小巧高挺的鼻子,还是柔软泛红的双唇,都令他看起来像是四月天的春风,温柔且令人感到舒适。   对的,舒适,就是这个词,一般来说这个词不是用来形容人的,但是萧莫不知道怎么的,脑海里最后只留下了这两个字。   沈舒云感受到那两束有些灼人的视线,于是他带着淡淡的笑意,先向萧莫问好:“萧先生好。”   “叫这么生疏做什么?”萧莫双手交叠,放在下颚处,“你和萧阮一样大,不介意的话一起叫我哥也行。”   沈舒云为萧莫的自来熟感到有些尴尬,他不自然地看向萧阮,像是想征求意见,萧莫盯着他,哼笑道:“怎么,你是觉得我这把年纪要做你叔叔?”   “没,没有……”沈舒云脸上起了点红,连忙道,“萧哥。”   这时候,萧阮的爱人端着一大盘涮火锅的食材走来,适时地为沈舒云解了围。   “开动吧。”萧阮将筷子放在每个人面前,然后问道,“舒云,你喝点什么?”   “白开水就好,谢谢。”   与此同时,W市里,有人披着一身细雪,站在阳台上,点着了一根烟。   电话铃声响起,宁晚从裤兜里掏出手机,刚接通,那边就响起震耳欲聋的音乐声,让人声都听不太真切了,只零星听见几个字:“哥……圣诞节……出来玩啊!”   宁晚将肺里浑浊的烟雾吐出去,冰凉的雪落在他持烟的手上,一瞬就化作了水。   他的声音有些喑哑:“不去。”   “哥,怎么不来呢!”宁佑说话的声音大了些,几乎是在喊了,“你之前老是不来,那是你有家室,我们都理解。你现在都离婚了!干吗还不来呢!来享受单身的快乐啊!”   宁晚眼底飘着一层比今天天色还暗沉的雾,像是什么情绪都被卷进这层雾里,沉了底:“没兴趣。挂了。”   说着,他真的就挂了电话。   宁晚想起他半个月前去学校找沈舒云的时候,那张熟悉的办公桌上早就换了人,换成了一个更年轻的老师。他无措地和那个人面面相觑,最后问:“这里原来坐着的人呢?沈舒云他人呢?”   那个新来的老师和沈舒云在交接的时候有过一点接触,于是站起身答道:“你是说沈老师吗?他一个月前离职了呀。”   离职了……离职了。   沈舒云真的走了。   那天,宁晚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里,捂着头坐在沙发里,他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好像丢了件很重要的东西,从心尖开始拧着疼。   这是爱吗?   宁晚开始人生第一次对爱深入地思索。   爱是什么呢?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说,它是荷尔蒙的分泌,是肾上腺素的激增。但是如果从抽象的意义来讲,那么爱实则是一个很难定义的东西——无法用五感去感知,这种虚无缥缈的感觉,实在令人捉摸不透。   那他爱沈舒云吗?他爱唐意川吗?   宁晚手指往下一顿,抖了抖烟灰,望着远处茫茫的雪幕,无声地叹了口气。   他实在无法解释爱的定义,只是在沈舒云走后,他才发现如果没有这个人,他的每一天都是失去色彩的。沈舒云之于他,原来竟然是水之于鱼、空气之于人的意义。   那个人总是笑盈盈地看着他,温柔地叫他“阿晚”。他的要求,无论是合情合理还是无理取闹,沈舒云总是顺着他。   电话又响起来,宁晚飞快地接通,凑到耳边,里面传来的声音再一次令他失望了——是罗骁:“生日快乐啊,宁晚!”   宁晚无力地扯出一个笑容来,忽然意识到罗骁又看不见他,何必勉强自己笑成这个样子,于是收了笑,淡淡地回:“谢谢啊。”   “今年我实在没办法去陪你了,我和小寒出国了。”罗骁的声音里带了点歉意,“礼物等我回国带给你啊。”   宁晚将那根烟放进嘴里,狠狠地吸了一口:“算了吧,又不是小孩子,哪有那么在意生日。”   “要的,要的。”   宁晚和罗骁随便聊了几句,就挂了电话,并没有打很长时间。   街上红绿的灯光晃得人眼睛发痛,一对又一对小情侣牵着手从街上走过,宁晚抓着手机,祈求着一个电话。   但直到夜幕沉沉,星光微渺,他都没有等来属于沈舒云的那一声“生日快乐”。   以往他的生日,都是沈舒云和他一起庆祝的,过着过着,最后总会庆祝到床上去。沈舒云躺在他的怀里,额发微湿,难耐地轻喘……但是那双宽容又温柔的眸子里,全是他。   其实沈舒云不说生日快乐也没关系,宁晚想,好歹也让自己问问他过得好不好吧,怎么说走就走得影子都没有了?这天下之大,到底要他寻到哪个海角天涯,才能找到那个总是对他笑着纵容的人呢?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 第34章 新年   萧莫其实没有在国内待很久,他定居在新加坡,在Z市并没有房子。虽然萧阮是萧莫的弟弟,但萧阮已经成家了,他也不好意思整天住在萧阮家里,都是住在外头的酒店的。   这些天来,沈舒云和萧莫有了些接触,也从萧阮那张大嘴巴里听了不少萧莫的事情,比如萧莫其实是他同母异父的哥哥,他们的母亲离婚的时候,萧莫被判给了母亲,之所以姓氏都相同,是因为他们的父亲虽然不同,但两位很凑巧地都姓萧。比如萧莫去年年初刚刚离婚,原本的配偶是位女性omega,是个事业上的女强人,两个人当年结婚的时候旁人都说他们是金童玉女、天作之合,谁知道七年都没到,就散了,不过好在没有孩子,具体离婚的原因是什么,萧阮也不太了解。   沈舒云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其实他对萧莫也没那么感兴趣,或者说,现在谁在他那都激不起情绪来,他总是懒洋洋的,像只春日里的猫,好似永远都睡不醒地半垂着眼。他将手里那拢白桔梗修剪好,随口接话:“你哥他是个alpha吧?信息素什么味道的?”   这个世界有时候本身就是很不公的,有些人注定连抗争的权力都没有——omega被一个alpha永久标记后,他就完全属于这个alpha了,不仅他的信息素会被“隐藏”,即无论是alpha还是omega,都不会闻到他的信息素,完全不会被他的信息素影响,而且他也闻不到别的alpha的信息素,无法分辨alpha与beta。   “嗯,他是alpha。”萧阮眯着眼想了想,“我哥他不算血统很纯的alpha,信息素也不能很明确地描述出来……唔,如果硬要形容的话,有点像咖啡吧,那种带点苦涩的香气。”   沈舒云点点头,低下头看着白桔梗,突然想起来,他和宁晚结婚的时候,宁晚的胸口就别着一朵怒放的白桔梗,自己问他为什么不插红玫瑰,宁晚笑得两眼弯弯,漫天星光都落在那两拢月亮湾中,他说,因为白桔梗的花语是永恒的爱。   心像是被一根又细又长的针扎了一下,沈舒云眨了眨眼睛,将那些记忆按回角落里的木箱中,若无其事地将那束白桔梗拿起来递给萧阮,轻声说了句萧阮听不懂的话:“信息素普通点,也不是坏事。”   一月八号,是萧莫回新加坡的日子,萧阮带着沈舒云一起去机场送萧莫。   萧莫穿着一件高领的黑色毛衣,外头打进来的日光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沈舒云盯着他的影子,不知道怎么看出了一种孤寂来。萧莫去打印机票,托运行李,萧阮就在一边拉着沈舒云絮絮叨叨地说话。沈舒云站得有些累,但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安静地听着萧阮的话,做一个合格的聆听者。   等到萧莫都做完了这些事,登机时间也差不多要到了,萧莫走过去,用力地抱了一下萧阮,拍了拍他的背,像是小时候每次离别的时候那样,嘱咐道:“好好照顾自己。”   然后,他走到沈舒云面前,笑得眉目疏朗,很自然地拍了拍沈舒云的肩:“小云你也是,好好照顾自己。萧阮爱胡闹,都三十多岁的人了还跟个小孩似的,你别什么事都顺着他,自己舒心最重要,知道吗?”   沈舒云被他弄得有点不好意思,一直以来都是他在扮演着年长者的角色,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很少有人会用这样的语气嘱咐他。他低声说:“谢谢萧哥。”   萧莫笑了两声,将袖口挽起来,沉静的目光让沈舒云也渐渐放松下来:“孩子预产期是什么时候?”   “今年三月。”   “好,那到时候我给孩子邮点礼物回来。”   沈舒云刚想开口说不用破费了,但是对上萧莫的眼光,就知道自己没法拒绝了,只好点点头:“那先替孩子谢谢你。”   萧莫唇角的笑意深了些,他对着面前的两个人挥了挥手:“就送到这吧,明年见。”   说罢,他转身,走得潇洒,未有一丝犹豫。   一月中旬的时候,沈舒云就和萧阮说好了,不再去花店帮忙了。这个时候,他怀孕已有七个月了,身子重了,也不大爱往外跑,整天就窝在家里看看书、睡睡觉,连饭都提不起什么兴趣做了,每天的生活在别人眼里,可能已经算得上无聊了。   但真正折磨着沈舒云的并不是这平淡如水的日子,而是alpha信息素的极度缺乏。   医院开的合成信息素根本无法与真正的alpha信息素相比,怀孕的时间越久,沈舒云越感到吃力。孩子的胎动非常厉害,令沈舒云常常整夜无法入睡,他的精神状态也在这种持续的痛苦中变得很差,几乎是浑身上下都渴望着那股杜松子酒的香气,即便他再想忘记宁晚,他的生理反应每一秒都在告诉他:你做不到。   沈舒云消瘦得厉害,全身上下似乎只有身前吹起了一个球,面颊和四肢都说得上是形销骨立了。他那双修长的手上,薄薄的一层皮肤包裹着骨骼,将他的指节都清晰地显露了出来,手上淡蓝色的血管凸起,里面流着的是**到了极点的血液。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有些踉跄地走到厨房里,取出一瓶金酒,将盖子打开,放在鼻下,几乎是贪恋地闻着那股酒香。久违的酒香萦绕在鼻间,虽然这并不是alpha信息素,但沈舒云还是饮鸩止渴一般贴着那冰凉的瓶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杜松子发酵成酒精的味道令沈舒云脑子发麻,他想起这个味道曾在大雨天将他护在臂膀中,也曾在海滩边、椰树下,给过他一个悠长缠绵的吻。   思念就像带刺的藤蔓,紧紧地缠着沈舒云的咽喉,让他喉咙里鲜血淋漓,却连一声痛都叫不出来。   过了很久,沈舒云才头昏脑涨地将酒盖塞回去,他还没来得及将酒放回柜中,电话就响起来,他抬手看了下,是他爸爸打来的微信电话。   接通后,那边传来熟悉又温柔的声音:“小云,最近还好吗?”   里面包含的关切让沈舒云伪装出来的平静都碎裂了,他有些脆弱地垂下头,后颈一节节的骨头支起苍白的皮肤,让他看起来像是只走投无路的天鹅:“……还好,不用担心我。”   他不想让两位父亲在这个年纪了还替他操心感情生活,所以没有告诉他们离婚的事情,在此时更是撒了个无关痛痒的小谎:他很好。   “那就好。”那边的声音带着笑,“今年过年早,一月二十八就是除夕夜了,你和小晚打算什么时候回家来?我和你父亲好做准备。”   沈舒云手指收紧,过了很久才回答:“爸爸,我……我和宁晚今年就不回去过年啦,我们……我们去国外度假了,打算在外面过年。”   他也想回家,可是带着这个孩子独身回去,无异于在过年添堵,何必在该喜庆的日子里弄得愁云惨淡的呢。   只能等孩子生完了再回去。   “在外面度假?”   “嗯,学校放寒假的时候就走了,现在回不去。”沈舒云咽下苦涩的哽咽,努力保持声音的平静,“等三月份吧,三月份我再回去看看你们。”   “好……”沈舒云的爸爸顿了一下,又说道,“那等你们三月回来,到时候给你们做好吃的。”   沈舒云舌根泛苦,他想,以后就没有“你们”了,再回去也只会是他一个人。   “好的。”沈舒云望着外头万家灯火,星光闪烁,轻声说,“爸爸,新年快乐。”   “你也是,新年快乐!” 第35章 寻找   “还没找到沈舒云?”罗骁随意地在宁晚身边坐下,从怀里摸出一包烟,抽出一根叼在嘴里,“一点消息也没有吗?”   宁晚抬起眼皮看了罗骁一眼,沉默着从他发丝间摘下一张粉色的纸片。   罗骁打开打火机的手顿住,看向宁晚手里的纸片,笑了两声,笑里三分尴尬七分甜蜜:“我来之前陪渺渺做手工课作业了,可能不小心沾上了。”   说着,他将打火机扣上盖子,放回兜里,唇间的香烟也被拿下来,塞回烟盒。   宁晚奇了:“怎么不抽了?”   罗骁呵呵一乐,一番话里带了点炫耀的意思,嘚瑟得很:“突然想起来小寒最近不让我抽烟了,再说了,有了孩子,确实不能老抽烟,烟这玩意上瘾,一抽就停不下来了。”   “你……”宁晚牙根泛酸,“戚知寒还真是有招,怎么就把你训得服服帖帖的?”   “你还笑我?你要是遇上沈舒云,你也这样儿!”   罗骁想起之前宁晚给他打电话,让自己去他家里一趟。罗骁虽然一头雾水,还是照去了,按了差不多十分钟的门铃,才有人来给他开门,还没等罗骁的埋怨出口,一具身体就咣地摔在了地上,声音之大让罗骁头皮发麻。   宁晚倒在地上,面如金纸,意识不清,吓得罗骁蹲下身,拍着他的脸:“宁晚,宁晚,你怎么了?”   手指碰上宁晚的脸颊,才知道这人烧得有多厉害,滚烫的热度贴着肌肤传来,让罗骁几乎以为这人被炭烤过。宁晚躺在地上,干裂的唇瓣翕动着,挤出几个字,罗骁俯身去听,快把耳朵贴在宁晚嘴上才听清他在说什么:“云哥……云哥……别走……”   罗骁叹了口气,认命地将这个发小连拖带拽地带进车里,把人送去了医院。   宁晚输了一晚上的液,因为他随时可能再烧起来,罗骁就在医院里陪了一个晚上,等到第二天早上,宁晚才睁开暗淡无光的双眼。   他醒的时候先是呆呆地看了一会儿雪白的天花板,好像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这是在哪里,转头看见靠在椅子上打盹的罗骁,眸子里滑过一丝失落:“你怎么在这?”   罗骁本来有些昏昏欲睡的,听了这话一个激灵就给气醒了,他指着宁晚,两条眉毛都要竖起来了:“你个没良心的东西,昨天不是你打电话叫我过去,然后又倒在我面前的吗?要不是我把你拽到医院来输液了,你就算在家里烧死也没人知道!”   昨天的记忆断断续续地回笼,宁晚慢吞吞地哦了一声,然后拉着调子道:“我是病人,你小声点,头疼。”   罗骁被他哽了一遭,气呼呼地瞪了宁晚一眼,然而这一眼,又让他的气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宁晚的模样实在是可怜,他和宁晚从小就在一起,到如今快三十年了,宁晚似乎总是精神奕奕、衣着整洁的,他倒还没看过宁晚这副惨兮兮的鬼样子。   “你说你好端端的,和沈舒云闹什么离婚呢!”罗骁揉着眉头,试图将浓浓的倦意赶走,“离也就算了,你倒是去追唐意川啊!去追你心上十几年的白月光啊,搁这儿躺着算什么?”   宁晚茫然地看着罗骁,看得罗骁后颈的汗毛都要立起来了,他驴唇不对马嘴地问:“罗骁,你说爱情到底是什么样的?”   罗骁哼笑一声:“你怎么突然酸兮兮的。爱情这玩意,谁说得清啊!”   “那你怎么收心的?你之前不是一直说,人生苦短,能多享乐就多享乐,千万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宁晚转了转眼珠子,似乎在很努力地把白眼压下去,“你现在怎么就可着戚知寒啊?先前人家上赶着追在你屁股后面,怎么你那时候对童养媳不感兴趣?你到底怎么想通,这辈子就非要戚知寒不可的?”   被宁晚这么一说,罗骁也想起他和戚知寒蹉跎过的那些岁月,也不禁带上了酸兮兮的感慨和怅然,他双手枕在脑后,撇撇嘴道:“有句话不是那么说的么,失去才知道珍惜……人可能有时候就是贱得慌。我发现我需要他,因为我爱他。就像空气,无形无踪,整天围绕着你,让人很难注意到它的存在,可是你想想,到了没有空气的地方,比如水下,你连活都活不成!”   罗骁的回忆,到这儿就被宁晚长长的一声叹息打断了,他看向宁晚,将粉色纸片接了过来在手里揉搓了一会,又忍不住问:“你找的侦探靠不靠谱啊,怎么找了这么久都没找到?要不你就直接点,给沈舒云家人打电话问算了!都这时候了,还在意面子不面子吗?”   “你以为我没打过?”宁晚的脸色沉了下去,“我给云哥的爸爸打过电话,试探着问了几句,发现云哥好像根本没把我们离婚的事告诉家人!这都快年关了,你说云哥过年的时候,会不会回家看看?”   罗骁摸着下巴想了想:“八成不会,你们离婚也有几个月了,他要是压根都没说这件事,那他应该今年过年也不会回去吧——不然你们不在一起拜年,怎么解释?”   宁晚颓然地闭上眼,喉咙里漫上一股酸苦的味道。   真正开始寻找沈舒云,大概是从一个月前开始的。   宁晚回忆起一个月前公司的那场年会,又不由叹了口气。一个月前,也就是十二月底,宁晚的公司如期举办了年会,他们公司二十七八岁的中高层不少,网络销售那一部门基本都是年轻人,闹腾起来宁晚都有点招架不住,感觉好像几天前那场病又要卷土重来了似的。开完了年会,非要再一群人一起去酒吧闹腾,宁晚兴致不高,本来想拒绝,但被几个小姑娘拉着劝着,最后想着一年就这么一次,就遂了他们的心愿。唐意川也在他们的邀请之列,最终还是被几个小伙硬拽着去了。   酒吧的音乐很嘈杂,男男女女随着DJ的乐声在舞池上摆胯摇肩,明明灭灭的灯光让人迷醉,宁晚实在是没兴趣,就和唐意川两个人躲在一边的角落里一起喝酒。   唐意川将杯里最后一口酒饮尽,有些意犹未尽地舔着嘴唇:“你怎么不去一起玩?你今年不也才二十七,怎么活得老气横秋的?”   “老气横秋?”宁晚唇角抽了一下,“倒不至于,只是提不起兴趣来。”   唐意川一双狐狸似的上挑的眼早将一切尽收眼底,他哂笑道:“只是没兴趣跳舞?我看宁总最近做什么都挺不在状态的,这是怎么了?”   “有吗?”   “有!”唐意川笑容明艳,只是笑里带着扎人的讽刺,“要我看,你是得了相思病。不然,你说你喜欢我,你都离婚了,怎么不来追我?”   宁晚哑然。   座位并不算宽敞,所以两个人挨得很近,唐意川又喝了酒,身上那股子凉丝丝的茉莉花香不断地往宁晚鼻子里钻,宁晚抬起长睫,看向身旁这个人,唐意川的笑半分也未达眼底,简直是谁也碰不得的劲儿。宁晚不禁有些恍惚,他想,唐意川,真的是他念了那么多年的少年吗?   半年的接触下来,宁晚和唐意川已经渐渐地熟悉了起来,他发现尽管沈舒云和唐意川信息素都是茉莉味的,但他们的确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沈舒云温和优雅,像是一块温润的玉,触手生温,平滑且无瑕,而唐意川则截然相反,他有时冷冰冰的,有时又尖锐得几乎刻薄,像是一枝长满刺的玫瑰,碰一下他都要你以流血做代价。   其实在宁晚的记忆里,那个将他从生死线上拉回来的少年,应该是像沈舒云这样温柔且善良的——又或者说,在他长久的寻找中,他臆想出的那个暗恋对象,应该就是沈舒云这样一个人。反倒是唐意川,和他装在心里的“白月光”差了十万八千里。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找到沈舒云时,几乎没有犹豫、怀疑,就认定沈舒云是当年救了他的人。   沈舒云会事事顺着他,唐意川可不会;沈舒云会满怀爱意地望着他,唐意川有时连个眼神都懒得给。   宁晚想起沈舒云的次数越来越多,而每思念一次沈舒云,他离唐意川的距离就越远。他和沈舒云三年的婚姻不是假,度过的岁月更不是空,三年,有足够多的点点滴滴可供宁晚回忆。   倏忽间,宁晚想起罗骁说过的话:“我需要他,因为我爱他。”   他真的爱唐意川吗?他爱的到底是唐意川,还是曾经将他从河里托起的、向他伸出的那双手?   如果只是贪恋那一瞬的温暖,那么沈舒云给过他的更多的温暖呢?又要怎么相抵?   也许,他爱的根本不是救他的少年,而是一份温暖,而三年的光阴,朝夕相对间无微不至的关怀,早就令他沉沦心动了。   这个声音在宁晚的心底越来越响,他捂着一颗沉寂的心,选择听一次心里的声音。   宁晚敛了笑,杯子里的冰块透过薄薄的玻璃,将他的手冻得冰凉一片:“大概……是因为我,喜欢的不是你?”   唐意川歪了歪头,笑里的讽刺渐渐地消失,他真挚地盯着宁晚,拍了拍他的肩:“别错过了,赶紧去找他。”   这个“他”,唐意川没有说明,但两个人都心知肚明,是沈舒云。   宁晚抬起手,将自己的酒杯与唐意川的空杯相撞,随后一口饮尽杯中酒,他想了想,最后只对唐意川说了两个字:“谢谢。”   这声谢谢,是给十几年前的少年唐意川,也是给当下这个点醒他的人。   他们的恩怨纠缠,执着也好,迷茫也罢,都落在这杯酒里,这杯酒喝下去,就都过去了。   一大帮人吵吵闹闹的,散的时候已经快凌晨一点了。唐意川喝着喝着又喝多了,他酒量实在是差,还喝那么多,宁晚也拦不住他,最后只能扶着踉跄的人走出去。   谁知道一出酒吧的门,宁晚就感觉到一阵风朝脸上吹来,他下意识就低头躲过去——跟沈舒云结婚后,他就把格斗术捡了回来,三年里都没有停止练习,如今单独对几个壮汉也不是问题。   他被这无名的怒火弄得莫名其妙,抬眼对上一对蓝得发绿的眸子。   一个金发微卷、面容深邃的外国人正瞪着他,气急败坏叽里呱啦地说了一串英文。他说得太快,宁晚并不能逐字逐句都听懂,但大概听懂了几个词,知道这人是在骂他,于是扶着额头,刚想问一句你是谁,小臂就被身旁的唐意川紧紧抓住,他侧头,看见路灯下唐意川一张雪白的脸。   “走,快走,”唐意川皱着眉,像是想往宁晚身后躲一样,“别理这个疯子。”   那金发碧眼的异国美人面色沉沉,搭上唐意川揪着宁晚衣袖的手,硬是将唐意川的手指一根一根掰了开来。攥着唐意川的腕子,他用力将人扯到身前,另一只手则自然地搂上唐意川的腰,然后,他用中文一字一顿地问:“你说,谁是疯子?” 第36章 后悔   唐意川双目充血,想要推开他,但他的力气怎么敌得过一个二十多岁的alpha,结果自然是没有挣开,气得他大叫:“沃波尔,放开我!”   被叫作沃波尔的男子眯了眯眼,密长的睫毛半掩着他那双大且深邃的眸子,叫人看不清里头是什么情绪:“原来你还知道你老公叫沃波尔。”   随后,沃波尔抬起一双蓝绿色的眸子,像是一头危险的雄狮,充满敌意地望着宁晚,搂在唐意川腰间的手紧了紧,宣示主权一般道:“不好意思,唐给你添麻烦了。”   宁晚没有回应沃波尔的挑衅,他挑眉看向唐意川,问道:“他是你什么人?”   “我当然是他的alpha!”沃波尔提高了音量,“你又是谁!从哪里出来的!”   “alpha?”宁晚吹了个口哨,故意逗弄面前这个看起来比他还要年轻几岁的青年,“那我怎么还能闻到他的omega信息素啊……你还没标记他,那就算不得是他的alpha吧?”   沃波尔果然被宁晚这番话惹怒了,他瞪着宁晚,一双眼睛慑人得很,似乎是在组织语言要反驳回去。但这时候唐意川脸色不大好,他握着沃波尔的手腕,冷声道:“你松开,我们已经分手了。”   “什么分手!我没有同意,怎么就能叫分手呢!”   宁晚没有插话,他抱着双臂,只是站在一旁看着这场闹剧,甚至还带了些津津有味的意思。   他本来该为这个不速之客感到不快、愤怒、嫉妒,可是现在这些感觉都没有出现,他只是像个看热闹的局外人,除了觉得有点好奇,其他的倒也没什么了。   “看来今天有人送你回家了,唐大律师。”宁晚抬手将衬衫领口的扣子解开两粒,拢了拢领子,“那我就先回去了,不在这打扰二位了。”   唐意川也没法拦着宁晚,只能气急败坏地踩了沃波尔一脚,活像只奓了毛的猫:“你……”   他话还没说完,一张熟悉的薄唇就贴了上来,沃波尔蓝绿色的双瞳被路灯染上一层金色的膜,竟然有点楚楚可怜:“唐,你不知道我找你找得有多辛苦。”   唐意川被噎了一口气,他咬着牙想,果然人长得好看就是占便宜,他那些气对着沃波尔这张小白脸,根本就撒不出来。   宁晚也一身酒气,他打电话找了个代驾,把他送回家里去。   家里仍是空寂一片,宁晚第一次觉得,这栋房子有些太大了,大到他开始觉得冷。   他要找到沈舒云,他这样想。这个念头无比强烈地出现在他脑海里,让他麻木的脑子开始活跃起来,让他胸口那颗心也加快了跳动的速度,在这片寂静的黑夜里,像是一面被急速敲打的牛皮小鼓。   宁晚坐了起来,立刻在手机里翻找出侦探社的电话,拨了过去,直到那边出现一连串的断音,他才意识到这是深夜,大半夜的哪有人会接他的电话,于是挂掉电话,沉沉睡了去。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打电话到了侦探社,请他们寻找沈舒云的踪迹。   记忆到了这里就被一声突兀的铃声给打断了,宁晚抬眼看着罗骁,罗骁露出笑来:“我去接电话啊。”   说着,罗骁就走到一边去听电话了。他站在门边,所以对话的内容宁晚听不太清楚,只能模糊地听到几个字眼。宁晚也没什么打探私事的兴趣,就坐在一边抽烟。自打沈舒云走后,宁晚的烟就抽得越发凶了,到了后来,几乎是一天一包地抽,办公室永远萦绕着一股烟味。   罗骁的电话没有打很久,他走了过来,却没再次坐下:“我得回去了,今天就不继续陪你了啊。”   “走这么急?你才过来多久?”   “不成了,今晚老爷子要来我家吃饭,我得回去帮小寒准备准备。”罗骁挠了挠头,“小寒让我回去的时候顺道买点肉馅包饺子,再晚怕他说我。”   宁晚挥了挥手,咳了一声:“行了行了,赶紧回去吧,看你就烦。”   “你自己一个人过年,没事吧?……要不要来我家一起?”   “得了吧,”宁晚坐在一片云雾里,只有嘴里叼着的烟头燃着一点橘红色的光,“你们一家人过年,我去凑什么热闹?我可不做那个格格不入的电灯泡。”   他虽然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出这句话,但是罗骁知道,宁晚并不是在假意推托,他是真的不想凑这个热闹,于是只能无奈地拍着这个相识多年的发小的肩膀,轻声道:“一切都会过去的,都会好起来的。”   “嗯。”   ——————————   离除夕还有两天的时候,吴姨特意在回老家过年前问了下宁晚:“宁先生,需不需要我包点饺子给你冻上?”   宁晚当时坐在客厅里对着笔记本看年终汇报,闻言抬头愣了一愣,电脑的荧光打在他脸上,将他眼下的青黑和下颚的胡茬照得分明。   他有一顿很想吃的饺子,可是错过了,再也吃不到了。   “也好。”宁晚伸手拢了下额前的乱发,一双带着血丝的眼看向吴姨,语气没有什么起伏,寡淡如水,“包香菇猪肉馅的行吗?”   吴姨连忙道:“行,那我包好了冻在冷冻柜第二格里。”   宁晚点了点头,又将脸转回去,盯着电脑屏幕了。   吴姨搓了下手,对这样冷淡的宁晚有些不适应,但想了想还是觉得应该把这事告诉宁晚,于是开口道:“宁先生,我昨天在收拾房间的时候,找到了一个笔记本——这本子掉在矮柜后头了,我也是偶然看见的。看字迹应该是沈先生的,你要不要看一眼?”   宁晚猛地抬头,一瞬间,他的眼睛亮得像是天边的流星:“在哪儿?”   “你等下,我去拿。”   吴姨很快就将本子拿了下来,交到宁晚手里。宁晚把腿上的电脑拿到一边去,翻开了那个小小的本子——那确实是沈舒云的笔迹,清秀且不失神形。   这笔记本并不算新,看起来是用了有两三年的,里面的内容倒也没有什么很特别的,都是些记录下来的菜谱。   宁晚的目光柔和了些,他知道沈舒云一直都喜欢烹饪,且手艺不错,但当他翻到第六页的时候,目光却滞住了。   那是一道糖醋里脊。   摘抄的菜谱下,写了几行小字——   【这道菜宁晚很喜欢吃。】   【这次他说糖放少了,下次做要多放点糖。】   宁晚怔怔地盯着那两行小字,手指颤抖着抚上那两行字,似乎是在隔着时空摸那个温柔的爱人。   接着,他又向后翻去,后面隔几页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标注,这些标注每一个都是和自己有关的。   【他不喜欢吃苦瓜,他今天吃到苦瓜的样子真像个小孩。】   【他喜欢口味稍重些的菜,清蒸的做法基本上都不太感兴趣。】   【这道是他喜欢的口味。】   【烧得要久些,他喜欢吃比较软烂的肉。】   每一个字,都是沈舒云对他很少说出口的爱。   宁晚眼底聚起一层薄薄的泪意,他捏着那笔记本,痛得发抖——因为那上头每一个标注,都像是在嘲笑他的后悔来得有多迟。   沈舒云从来都是这么傻的,那个人的爱永远是细水流长、默不作声的……宁晚不由地想,在他和沈舒云一起的这些日子里,自己到底错过了多少沈舒云默不作声的爱呢?   宁晚后悔了,他真的后悔了,他只想找到沈舒云,然后紧紧地抱住这个人,同他讲一句对不起。   不,不。   要在对不起前先说一句,我爱你。 第37章 早产   有些时候,某些人生里想逃避的事情,总会猝不及防地来临。   沈舒云正躺在床上午睡,阳光透过一层薄纱窗帘落了他满身,也将他腰间搭着的薄毯烘得又暖又轻。一转眼,年就已经过去了,连元宵节都过去了两天,时光永远不知疲倦地向前走去,从不会为了谁驻足片刻。沈舒云已经并不在意时间的快慢了,在他眼里,他只是不断地重复着昨日——从早到晚,不过都是三顿饭,两粒药,一场觉。   他尽量保持着自己心态的积极,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他会听音乐、做料理、看书和电影……沈舒云已经竭尽所能令自己开心些了,但是alpha信息素的缺乏,让这些举措看起来都好像收效甚微。萧阮偶尔会来这间房子里看看沈舒云,沈舒云会和他坐在一起聊天。在萧阮眼里,沈舒云一切都很正常,但只有沈舒云自己知道,那是他套在外头的壳,如果有人能打碎这层壳,那么就会看到壳子下那个面目全非、苟延残喘的人。   这些日子,沈舒云后知后觉地明白了一件事——留下这个孩子可能是个错误,因为只要这个孩子在他身边一天,他就没办法不想起宁晚,他放不下那段过去。   但对于这个美丽的错误,沈舒云并不算后悔,有时他坐在窗前,摸着隆起的腹部,也忍不住去想,这个孩子长大后,会像谁多一点?   沈舒云想让这个孩子像宁晚多些,至少眼睛像宁晚就好了,这样即便自己和宁晚分开,也可以继续看见那双亮如星辰的眸子。   他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见了很多过去的人、过去的事,但睡得并不安稳,最后被一阵顺着骨缝钻的痛搅醒了这场梦。沈舒云茫然地睁开眼,粗重地喘了一口气,想要坐起来,但是腹部突如其来的疼痛让他失去了起身的力气。   这不对劲。   这样的疼法,很不对劲。   沈舒云心里猛地一沉,一个念头让他浑身发冷,他皱着眉,脖子上沁出的冷汗将睡衣的领口都打湿了。沈舒云躺在床上,紧咬后牙,在撑过一阵短暂的疼痛后,他扶着床头柜缓缓地抬起身子,拿起手机,拨了医院的急救号码。   “喂……”一阵疼痛卷土重来,沈舒云差点坐不稳,挣动的手不小心将床头柜上摆着的葡萄连带瓷碗一起打翻在地,刺耳的响声传来的同时,沈舒云感受到了腿间涌出的一股温热的细流,“我是一个怀孕的omega,现在可能是早产了,请你们派车来接我,我的住址是……”   连沈舒云自己都很惊讶他能这样冷静地讲完这一通话,挂断电话后,他躺回床上,攥紧床单呻吟了起来。   他揉着发硬的腹部,额上满是豆大的汗珠,沈舒云有些无助地闭上眼,想着生孩子这件事实在是太痛了……他从没想过这件事会是这么痛,比三年前失去那个孩子还要痛上千倍、万倍。沈舒云蜷缩着身体,汗液顺着他光洁的额头滑落至他颤抖着的长睫间,让他觉得连掀起眼皮都是一件难事。   意识迷蒙间,人对时间是没有什么概念的。也不知道熬了多久,有人进了沈舒云的家,将他抬上担架,送往医院,这之间沈舒云被反复连绵的疼痛弄得意识飘散。他被放到病床上,有人俯下身问他:“您的丈夫呢?您最好打个电话叫他过来陪产,他的alpha信息素在分娩的时候能够起到安抚的作用,顺产的几率会更大。”   沈舒云下意识将手握紧,左手的大拇指尖触碰到了空无一物的无名指,让他不由愣了一愣——那里原本该有一个带着金属冷感的戒环的,但早在他离婚的时候,就还回去了。   于是,沈舒云抬起沉重的眼皮,唇瓣张合,轻轻地吐出几个字来:“我没有丈夫,也没有alpha。”   他说这话的时候还是带着些笑的,但眼睛里,却像是下着一场滂沱的大雨,绝望寂寥得让人看了心口发闷。   “可是您不能自己分娩,”沈舒云终于看清了,同他讲话的是一个医生,“您现在情况不太好,是早产的迹象,omega早产非常危险,万一……没有人签病危通知书……要不您联系亲属也行,父母也是可以的。”   沈舒云了然似的点了点头,他还是很痛,那种撕扯的痛感活像是要把他撕成两半,但不知为何,此刻他的心里却静了下来,不再感到恐慌:“那就打给我爸爸吧。”   他拿到手机后拨通了父亲的电话,简单说了两句,就被推进产房待产了。他疲倦地合上眼,揉着腹部,和这个迫不及待想要出世的孩子说着悄悄话——   你是等不及了吗?怎么脾气这么急,多待一阵子不好吗?……急性子也不知道像谁。我们打个商量,能不能歇一会儿,你这样磨得爸爸真的很痛,能不能别再这么折磨我了,小混蛋。   Z市,南鹭街。   宁晚站在花店的柜台前,急切地追问萧阮:“请你告诉我沈舒云的下落!我是他的alpha!”   萧阮眯着眼打量着面前这个形容憔悴的男人,片刻后才接话:“我知道,你和舒云的婚礼我去过。”   在二月初的时候,侦探社的人给宁晚打了电话,说是查到了沈舒云在Z市。但是由于沈舒云的银行卡和电话卡都更换了,暂时没办法获得准确定位。宁晚听了,干脆连父亲办的家宴都翘了,立刻就追来了Z市,在这里一边自己找沈舒云,一边继续等侦探社的消息。   今天早上,侦探社又给他发了一条消息和一张花店的照片,说是沈舒云曾在这里任职,让他去花店里找人。宁晚接到消息后,本来要立刻冲出门去找沈舒云,但经过洗手池的镜子时,他看到自己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的模样,想了下还是老老实实去刮了胡子,将脸洗净,换了一身还算干净的衣服出门。   满怀期待到了花店后,宁晚扑了个空——花店里只有三三两两的客人,哪有沈舒云的身影?   他看着萧阮,从萧阮刚刚的回答里,他知道自己没有找错地方,面前这个人应该是认识沈舒云的。但婚礼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他对这个omega实在没什么印象,只好耐着性子问下去:“你是沈舒云的……”   “我是舒云的大学同学,他之前确实来店里帮过忙。”萧阮神色复杂地盯着面前的男人,犹豫着道,“你不是……和他离婚了吗?为什么还来找他?”   “没有,没有!”宁晚像是被戳了痛穴,碰了逆鳞,他捂着脸,神经质地搓着太阳穴,近乎崩溃地叫道,“我们没有离婚!”   萧阮皱着眉头,刚想问宁晚知不知道沈舒云怀孕的事情,就被一阵急促的铃声打断了,宁晚烦躁地掏出手机,看清联系人备注是岳父,就抬手接通了:“爸?”   “小云怀孕了?!什么时候的事情?为什么瞒得这么严?他为什么快生了才给我打电话!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什么了?闹矛盾了吗?吵架了吗?”   听筒里传来一连串的质问,像是一串连环炸弹在他眼前接连炸开,每一个字都炸得宁晚眼前一片白!宁晚脑子里嗡嗡作响,他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来:“云哥……怀孕了?”   这回轮到电话那头沉默了。   宁晚心间都要急得蹿出火来了,他攥着手机,力道大得手背青筋暴起:“爸,请你告诉我,云哥现在到底在什么地方!求求你……我只想见他一面,求求你了!”   回答他的是一阵沉默,就在宁晚觉得他快被这沉默弄得窒息之时,那边报出一个地名,随后就将电话挂断了。   是家医院。   宁晚抬脚就走,腿软得差点摔了个跟头,险些一头栽倒。宁晚一路疾行,随手拦了辆的士,就往那家医院赶。他瘫坐在后座,心里乱成一片。   沈舒云怀孕了?自己怎么一点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沈舒云怎么也不和自己说呢?一直拖到生也不跟他说一声吗?!   宁晚觉得胸腔里的心脏此刻跳得像是要破裂了一般,脑子里全都是沈舒云,直到司机叫了宁晚好几声,他才反应过来,已经到医院了。   下了车,他跑到前台,双眼血红地问道:“有没有一个叫沈舒云的omega,他在哪里?”   “先生您别急,我查一下……”那护士看了下记录,“是有个叫沈舒云的,是个刚送来不久的早产omega,他现在在三楼的待产室B510……”   宁晚甚至都没有听完她剩下的话,转身就跑走了。   事实上,宁晚想了千百种他和沈舒云重逢的场景,但他独独没想到,再见之时会是沈舒云被掩在雪白的被子下,捂着高隆的腹部辗转呻吟的场面。   宁晚一步一步走到沈舒云的床边,喉咙里就像是塞了一大团棉花,什么都说不出来,话还未出,眼泪先掉了出来。   沈舒云感觉到有人朝他走过来,他痛得五感都迟钝了,下意识以为是医生:“可以……可以顺产吗?它才八个月,会不会有事情?”   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细细的哭腔,听得宁晚心都碎了。   随着那人的走近,杜松子酒味的信息素铺天盖地地压了下来,沈舒云呼吸一顿,抬起被生理泪水打湿的睫毛,怔怔地向上看去——   宁晚在此刻才知道摧心剖肝的痛是什么样的,他半跪在地上,抓着沈舒云的手,不住地叫:“云哥,云哥……我来晚了……”   沈舒云血管中每一滴沸腾叫嚣的血液都在告诉他,这个人是他的alpha,但沈舒云也清楚地知道,宁晚早已不再是他的宁晚了。   “其实……你不来,也没关系。”沈舒云往被子里缩了缩,苍白颤抖的下唇被他咬在齿间,似乎是不想泄露痛吟,他下意识地勾起唇角,只是那笑实在勉强得过分,“我一个人,也可以的。” 第38章 陪同   沈舒云定定地瞧着宁晚,有些茫然地想,宁晚这是什么表情——他在哭吗?他是在难过吗?   可是,他难过什么呢?明明他已经找到了正确答案,也寻得了苦求多年的白月光,还有什么值得这样伤心的呢?   沈舒云疲倦地闭上眼,将手抽了回来,转过身去独自抵御着绵长磨人的疼痛,低声叹了口气。   “云哥,我不知道你怀孕了……如果我知道……”   门被推开,医生走了进来,将宁晚剩下的话打断了,他走到沈舒云床侧,看到沈舒云面上隐隐泛青,心知情况不大好,大概检查了下,看到沈舒云身下的几块艳红的血斑,又伸手摸了摸沈舒云坚硬的下腹,叹了口气道:“沈先生您这个情况,顺产很难,我们建议进行剖腹产。”   沈舒云半坐起来,抓着医生的手,语气满是焦急:“能不能让它多留几天?它才八个多月,离预产期还有一个月,我害怕……”   医生摇头:“您已经有落红了,也就是说您现在的身体并不适合做保胎的措施,只能先将孩子生下来。不过您也不用太担心,这个月份也不算小了,孩子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等它出生我们也会做进一步观察的。”   沈舒云简直要崩溃了,他的双肩在抖,眼底染上一层薄红,咬着牙没有说话。宁晚看着他,就知道沈舒云在自责,于是上前半低下身子,将他揽在臂弯里,安抚道:“没事的……这不怪你……这不是你的错……”   “怎么会这样呢?”沈舒云揪着宁晚衬衫的领口,好像也揪在了宁晚的心间上,“我明明已经那么努力了,怎么还是……”   宁晚将他额上贴着的黑发捋了上去,亲在他的额头上:“别多想,我等你出来。”   虽然沈舒云心里在抗拒宁晚的亲吻,但他的身体却无比地渴求着这熟悉的信息素,久违的alpha信息素将他从头到尾包裹了起来,他躺在宁晚的怀抱里,就像是倦鸟归巢。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从来没有感到这样安心过。   五分钟后,沈舒云被推进了手术室。宁晚就站在手术室前盯着红色的灯牌,许久,他合上眼,眼皮上映出如血的残影。   他终于能明白几年前罗骁在手术室外哭得不能自已是为了什么,因为此刻他站在外头,眼泪也止不住地流了满脸。他原本是不信这世上有神明的,可此刻,他却无比希望这世上真能有神迹,他希望真的能有神保佑沈舒云和他们的孩子平安无事。   戚知寒上次虽然胎位不正,折腾了好一阵,但好在孕中后期被罗骁养得不错,到了最后还是顺产了,而且生完后恢复得也很快,三天就可以下地行走。宁晚去看望过戚知寒,记得他气色还算是不错的……但刚刚医生说只能剖不能顺,宁晚心里七上八下,生怕沈舒云会出事情。   大概过了二十分钟,从里面走出来一个护士,脸色发白,她神色匆匆地往外走,宁晚心里咯噔一下,忙上前问道:“护士,我先生他怎么样?”   “情况不太好,打了麻醉没几分钟就有大出血的征兆……他意识也不怎么清醒,手术可能得再找个医生一起来看看,我现在就是去找主任过来。”   宁晚倒退两步,差点摔在地上。   他心里腾起一种极大的恐慌,他怕极了,他怕刚刚的重逢就是他和沈舒云的最后一面。   宁晚忽地又想起沈舒云对他说一个人也可以,只觉得心如刀绞……沈舒云这几个月到底经历了什么?没有alpha信息素,沈舒云的孕期又是靠什么度过的?   纷乱的情绪就像是一只大手,紧紧地扼在宁晚的喉咙上。宁晚坐在门口,垂头丧气得像是一只寻家无路的大狗——他忽然明白沈舒云不找他,是因为失望与不信任,沈舒云早对他不抱希望,所以沈舒云就算发现怀孕了,也不愿意再联系他。   外头婆娑的树影投在宁晚的脸上,将宁晚死灰一般的面色照得更加沉寂,他在等一个最后宣判。   但宁晚从小到大都是幸运的那一个,这一次也不例外,在那个护士带着一个医生再次进入产房的一个半小时后,一个男婴被抱进早产保温箱,看起来好似有点憋着了,小脸红里带着紫……又过了一个小时,完成腹部缝合的沈舒云终于被推了出来……谢天谢地,父子平安。   沈舒云出来的时候是昏迷着的,宁晚就一路跟着去了病房里,坐在床边,握着沈舒云的手等他醒来。随着麻药药效渐渐退散,沈舒云的睡颜也不怎么安稳了起来,他大概是痛得狠了,即便是在昏睡,眉头也紧紧地拧在一块,整个人好像是被埋在雪里,脸色白得泛青。护士说这是他失血太多导致的,人暂时没有生命危险,让宁晚等人醒了就按铃,他们再来观察下情况。   宁晚低下头去,沈舒云的手在他的手心里躺着,松松地攥着,手背上的脉络紧紧贴着骨头,凸起的血管让他的手看起来更加干瘦。宁晚摩挲着沈舒云的手背,一时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情绪。   现在这个躺在床上的omega是那么怕疼的一个人,他连打针都觉得痛,都会因为害怕而抗拒……可是也正是这个omega,在刚刚,忍着挫骨钻心之痛,为自己生下了一个孩子。   沈舒云从来都不是软弱的人——在此刻,宁晚无比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   沈舒云若是真的决定了一件事,那么就真的不会给他自己留退路。   宁晚沉重地发出一声叹息,他从脖子上拽出穿着两枚戒环的项链,从项链上取下较小的那枚,托起沈舒云的左手,想要重新戴在沈舒云的无名指上,然而宁晚忽然发现,那枚戒指沈舒云已经戴不上了——沈舒云瘦了太多,手指都细了一圈,原本刚刚好的戒指,此刻再戴上去,因为过大而在沈舒云的手指上松松地脱落,从他指间滑下,随着“叮”的一声脆响,掉在了地上。   戒指的滑落,好像是在提醒宁晚,一切都回不去了。   宁晚怔怔地捡起那枚戒指,半晌将它穿回链子上,重新戴回脖子上,冰凉的金属垂在他胸口,将他胸口硌得生痛。   晚上六点四十的时候,沈舒云还没有醒,病房里人倒是多了起来——沈舒云的两位父亲都赶来了。   两个父亲都已经是年过半百的人了,一进病房看见两个孩子凄凄惨惨的样子,就大概知道他们之间肯定出事了。沈舒云的omega爸爸更是一进病房眼泪就唰地落下来了,沈舒云的父亲就在一边低声安慰着伴侣,过了一会儿,他走过去和宁晚低声道:“我们出去说。”   宁晚深吸了一口气,跟在沈明决身后走了出去,留下沈舒云的爸爸在病房里陪着。   沈明决出了病房也没有停下的意思,一直带着宁晚出了医院的大门,走到一棵繁茂的树下才停了脚步,路灯将沈明决眉眼间的褶皱照得很是清楚,沈明决掏出一支烟点着,抽了一口,才率先开口将这沉默打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宁晚不敢瞒着沈父,就将他认错人和离婚的事情都说了,他讲完的时候,沈明决手里的烟正好也燃到了最末。   “我不想伤害云哥的,他走的时候我真的不知道他已经怀孕了,”宁晚浑身冰凉,唇瓣发抖,“如果我知道,我怎么会让他一个人走呢?……我更不会和他离婚的。”   沈明决将烟头弹开,薄唇微启,冷冷笑道:“你还是不懂他……知道吗?小云就是怕你这样,怕你因为孩子感到愧疚,从而取消离婚。他就是故意不和你说这件事的。”   “我对他不是内疚!我只是那时候没有想清楚!”宁晚抓着头发,身心俱疲,“我后知后觉地发现,我喜欢的人是他……”   沈明决没有半丝触动,他冷眼瞧着面前的青年,高声打断了他的话:“谁相信你呢?”   宁晚抬起头,眼底是一片血丝织成的网。   沈明决很慢很慢地摇了摇头,抬脚走近了一步。他的个头很高,大概有一米九五,宁晚在他面前也被压了半头,也正是因为这样,沈明决走近俯视宁晚的时候,带着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就在宁晚以为沈父要说些什么的时候,沈明决突然捏紧了拳头,抬手一拳直击宁晚的右脸!   沈明决年轻的时候是当过特种兵的,即便后来受伤从特种部队退役,也一直在武装部队里,全身都是硬骨。这毫不留情的一拳打下来,宁晚只觉得嘴里涌上一股血腥味,剧烈的击打让他后槽牙都好像松动了,一阵天旋地转后,双眼前全是黑一片白一片的光点。   “小云受了委屈不会说,更不会打你,他把你如珠似宝地捧着,心疼得要命……但我不一样,我可不会那么怜惜你。”沈明决拎着宁晚的后领,强迫他站直身子,一双眼里凶光毕露,燃着高蹿的怒火,“你还记不记得,你答应过我什么!你说你要敬他、爱他,尽你所能保护他,绝不辜负伤害他!可是你如今,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往他心尖上踩!”   沈明决恨得发抖,他抬腿踹在宁晚的腹间,将宁晚踹出去足有一米多远——   宁晚喷出一口血沫,痛感从他腹部暴起,令他后背一瞬间就被冷汗打透了。但他咬着牙,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回沈明决的面前,抹了一把唇边的血迹,目光沉冷如水:“您说得没错,我就是个言而无信的混蛋……继续。” 第39章 疑惑   沈舒云在睡梦中依稀觉得好像有人在他脸上用温热的毛巾擦拭,然后唇上就感到一片湿意——应该是有人用沾湿的棉棒帮他润了润干裂的唇瓣。   只是他好像陷在一个巨大的漩涡中央,过了很久才挣脱,当他终于从浪中挣扎着探出水面时,眼前是一片刺目的白。   有个温柔的声音轻轻响起,让沈舒云几乎要落泪:“小云,你怎么样?痛不痛?”   沈舒云撑开眼帘,有些费力地转过头去,看向这熟悉声音的来源。安如鹤,也就是他的omega爸爸,正坐在床侧,一双眼里都是焦灼和心痛。   一时间,沈舒云心头百感交集——只有爸爸才会守在自己身边,在他生下一个孩子后,第一个来问问他痛不痛。   “我……”沈舒云一开口,才知道嗓子已经全哑了,喉间火烧一样地痛,“我没事。”   “没事,很好,不用担心,你除了这些还会和爸爸说点别的吗?”安如鹤眉毛拧起来,语气也严肃了几分,“小云,你是不是觉得你长大了,所以什么事都可以自己担着?可是你可以和家里人说呀,无论你多大,你在我们做父亲的眼里,永远都是小孩子,别总憋在心里头……有时候,我真希望你能任性娇气些。”   沈舒云眸子微缩,他看向安如鹤的双眼,低叹了一声道:“爸爸,我正是不想让你为我哭,才不说的。”   安如鹤用手背用力地抹了下眼睛,语气里带着三分责怪七分心疼:“你到底和宁晚之间怎么回事?怎么上一次还笑着说新年快乐,这次就要生了?”   “因为,我和他……分开了。”沈舒云状似轻松地眨了眨眼睛,努力使语气听起来不那么难过,“现在大家都有各自的生活啦,这样我觉得也挺好。”   “也挺好?”安如鹤看着儿子,一针见血地道,“那你怎么不留在W市?不是说真的放下了吗?那干吗连见面都怕呢?”   沈舒云心尖拧着痛了一下,他往被子里缩了缩,讨饶似的道:“我伤口痛,不说这些了好不好?爸爸,我生的是个男孩还是个女孩?”   这招倒是管用得很,安如鹤的神情马上就软了下来,低声道:“是个男孩,在保温箱里呢,说被剖出来的时候有点缺氧,要在里头观察几天,才能抱出来。”   沈舒云撇过头,将头埋进枕头里,没有再接话,但安如鹤清楚地看见了他眼尾的一抹红,不禁难过了起来。   他的儿子,醒来后没有被疼痛折磨得落泪,也没有因为alpha不在身边而哭泣,他只是听见孩子因为早产被放在保温箱后,默默红了眼睛。   这让他这个做爸爸的,又怎么能不心疼呢?   安如鹤摸着沈舒云的头,轻声道:“都过去了,都过去了……以后你就有宝宝了,不开心的事都不做了。”   沈舒云的头埋在枕头里,半晌闷闷地发出一个鼻音来:“嗯。”   ——————————————   宁晚再见到沈舒云,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沈明决确实没有手下留情,打得宁晚最后躺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还是沈明决把他拎回医院的,不然宁晚可能真的就昏在马路中央了。   他趁着护士走了,就拔了针头,一瘸一拐地跑到沈舒云的病房外,扒在门上的小玻璃上抻着脖子往里看。沈舒云醒得早,又或者说他昨夜在麻药劲过后根本就疼得没睡着觉,他被盯得后颈发凉,下意识就往这束灼热的目光处看去。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会,沈舒云认出那双眼,一个激灵,困意全都飞散了,他慌乱地收回视线,急促地喘了几口气。   怎么会不认得?那双眼曾在星空下盛着满满的笑意与深情望着他,也曾冰凉如水,好似从不相识那般陌生地看着他,无论是哪一种,都足够令沈舒云难以忘却了。   沈舒云下意识就选择了逃避,他现在真的很疲倦,也很疼,实在分不出神来应对宁晚。于是他闭上眼,权当眼不见为净了。   宁晚站了一会儿,腿上就传来钻心的痛,他揉了揉昨天差点被踹断的小腿,龇牙咧嘴地摔倒在门口。有路过的护士想要扶他起来,宁晚摆了摆手,就那么坐在病房门口,伸出手擦了擦额上的冷汗,在心里暗骂这条腿可真是不争气。   也不知道坐了多久,他背靠着的门突然打开了,失去依靠的宁晚猝不及防地往后一倒,一双手及时扶在他的背后。宁晚抓着门框慢慢站起来,看见安如鹤阴沉的脸色,呆呆地喊了声爸。   安如鹤脸色更难看了,他抿着唇,似乎是在强行将那些骂词咽回去,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不是和小云离婚了吗?以后也没必要再叫我爸了。”   宁晚抓着门框的手发白,他低声道:“对不起。”   “你进去吧,小云说让你进去。”安如鹤心里憋得慌,要不是沈舒云一直央求他放宁晚进来说清楚,他根本不想放宁晚进去,“你最好快点,老沈快回来了,他那个暴脾气,看见你在这怕是要把你的腿打断。”   说完,安如鹤就出去了,还将门带上了,留宁晚和沈舒云在病房里独处。   沈舒云尖尖的下巴抵在被子上,脸色几乎要同医院雪白的被褥融在一起,他看着宁晚瘸着走进来坐在椅子上,脸上青青紫紫的,还有一小片瘀痕透出领子,眉头下意识就皱在一块了。他忍了忍,还是没能忍住那点廉价的关心:“你这是怎么了?”   宁晚自然知道沈舒云是在问他的伤,他干笑一声,随口道:“昨天出去不小心摔了一跤。”   沈舒云突然挺想问问他,到底是在哪摔的,能摔成这样?但转念一想,他又何必管那么多,便压下疑问,不再开口。   “你……”   “你……”   两个人同时开口。   沈舒云让着宁晚几乎已经成了习惯了,他松口道:“算了,你先说吧。”   宁晚凑近了些,问道:“你还好吗?还在痛吗?”   沈舒云鼻间萦绕着宁晚那股淡淡的酒香,这好像令他烦躁的神经舒缓很多。他看向宁晚,实在猜不透宁晚又在玩什么把戏。   “我看过我们的孩子了,他是个男孩,一切都好,你想给他取什么名字?”   “我想给他取什么名字都和你无关,”沈舒云的话就像一把刀,割裂了粉饰平静的那层纱,“我们已经离婚了,宁晚,你要明白这一点,我们已经没关系了,你也不必为这个孩子负责,孩子是我生的,以后也是我养,和你没有关系。如果你是来带走他的,那我告诉你,这不可能……这件事上我绝不会让步!”   “不是的,不是的,”宁晚喉头滚动,“我不是为了孩子来的,我是来找你的!孩子当然是跟在你身边,我没有要夺走他的意思!”   “况且,我们也没有离婚!那份离婚协议书,我早就撕了!那不作数的!”   沈舒云愣了一下,随后很是费解地看向宁晚,似乎想在他脸上找出点这么做的原因来。   “那你是为了什么来找我?”沈舒云顿了一下,有些吃力地将下半句话讲了出来,“难道你是因为对我的身体还没腻?……是想来和我继续做炮友吗?” 第40章 拒绝   这句话简直是不亚于给了宁晚一个耳光,宁晚盯着沈舒云,声音里带着明显的颤抖:“云哥,你怎么会这么想……我爱你,我爱你!我不是为了和你做那种事才来找你的!”   沈舒云神情有些古怪,说不上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他隔着一层衣料摸着隐隐作痛的腹部——那里曾被一个脆弱的生命撑得很大,也曾被刀片一层一层地剖开,从孕囊里取出了他的孩子。   “你到底是来做什么的?”沈舒云皱起眉头,语气也冷了些,“你没必要这样吞吞吐吐的,说明你的来意吧,你到底要什么?”   “我要你,我只要你,”宁晚半跪在地板上,低着头虔诚地亲吻着沈舒云那只输液贴还没来得及摘掉的右手,“天上地下,我只要人间的沈舒云。”   沈舒云笑了起来,对于宁晚的话,他只觉得好笑,好像是在看一个胡闹的孩子。他眨了眨眼,轻声道:“那你那位omega恩人呢?不要了?”   “我喜欢的人是你!云哥,你要我怎么样才能相信我!”宁晚眼底是化不去的痛苦,他突然明白了他和沈舒云之间隔着的是万丈深渊,且是他亲手将沈舒云推到山崖的那头去的,“云哥,之前都是我混账,是我做错了,对不住,你说你要我怎样补偿都可以,但求求你起码给我一个机会,我不想和你做陌路人。”   沈舒云眸子挑起来,黑亮黑亮的,映出宁晚的影子。他怀孕后一直没有去理发,一头柔顺的青丝已经过了肩膀,铺在他两截锁骨上,像是白色宣纸上泼的墨渍。   “好啊,”沈舒云拢了拢半长的乌发,漫不经心地道,“你说要补偿我,那我要你宁家所有的资产,不动产也好公司股份也罢,一分也不许剩下。”   宁晚愣了,半晌有些难堪地涩声道:“云哥,不是我不愿意给你,宁氏大部分的资产现在都还在我父亲手里,我暂时动不得那些……不过我可以把我名下所有的财产都转让给你……”   “不要,”沈舒云打断了宁晚的话,他打了个哈欠,慢声道,“不能得到全部的东西,我沈舒云宁可一分都不要。”   感情尤如此。   还没等宁晚再接话,沈舒云又接着道:“你来此的用意我已经明白了,至于我——我并不想和你复合。宁晚,当初是你说喜欢我,要同我在一起,我答应了。后来也是你先提出来的要离婚了,我也照做了。我自问事事都已经顺了你的意,你还有什么话可说?你是当我好糊弄还是好说话——现在你跑来说要重新在一起,就重新在一起吗?”   冷白的灯光直落在沈舒云的脸上,照得他眉眼间都带着极重的倦意。   “云哥,我真的喜欢你,”宁晚嘴角的伤又扯裂了,血珠一直流到下巴上,拉出一条细长的红痕,“那时候我是糊涂了,我以为我该喜欢的那个人是救了我的人……我也是凡人,也有参不透的执念,可是没有你的日子,每一天都是煎熬,真的好难熬。”   沈舒云轻轻叹了一声:“你可能只是习惯了……不过但凡是习惯,都可以被戒掉。”   “怎么会仅仅只是习惯!云哥,无论如何,我们朝夕相处的三年都不是假的!”   “是……”沈舒云眼里是一片无法散去的雾气,他心里觉出几丝苦涩难过,这说明他还没有将宁晚完全放下,“可是……”   可是,是你先不要我的呀。   这场谈话没有结果,因为沈明决回来了,他冷着脸走进来,将宁晚赶了出去。   沈舒云实在是又痛又倦,他揉着额头,轻轻喊了一声父亲。   沈明决忍了又忍,还是没能忍住:“你怎么把他放进来!”   “你怎么把宁晚说得跟豺狼虎豹似的,他又不吃人。”沈舒云笑了下,但这笑意很快就在他脸上散去了,“我们的事情总得有个结果,放他进来讲清楚也好。”   “我看豺狼虎豹都没他危险!我现在最后悔的事,就是由着你嫁给那个臭小子!”   沈舒云摇了摇头:“别这么说,父亲……我也就是最近才和他闹掰了,他之前……对我也还算不错。”   安如鹤走了进来,将手搭在沈明决的肩膀上,示意他消消气:“孩子们的事情,让他们自己解决吧,我们也不要插手太多。”   隔天早上,沈舒云被安如鹤扶着去看了孩子。男婴躺在保温箱里,身子还带着一层淡红,安安静静地合眼睡得正甜。沈舒云隔着保温箱碰了碰那只小手,眼底带了些心疼。   他问过医生早产的原因,医生说可能是个人体质不是很好,心情抑郁,又缺乏alpha信息素的缘故。沈舒云听完后,无比地内疚,因此说什么也要来亲眼看看孩子。   如今见到了,更觉得揪心地疼——这孩子在他肚子里,与他共处八个月,早就是他心头上的一部分了,他躺在里面,沈舒云的眼泪啪嗒啪嗒就掉下来了。   沈舒云觉得自己不是个软弱的人,但是他最近一年来,眼泪似乎流得格外地多,都快是过去几年的总和了。   宁晚跟在他身后,也不敢说话,但着实也难过得紧。这几天他除了去看沈舒云,就是来这里看他们的孩子。安如鹤倒是没赶他走,全当是没看见这个人,不动声色地将沈舒云扶得更紧了些。   沈舒云实在受不了后背那灼灼的视线,他将宁晚支出去:“宁晚,我想吃鲍鱼粥,酩轩楼的。”   Z市酩轩楼是家极有名气的酒楼,从这家医院走最近的路来回也要两个小时,再加上排位的时间,可有宁晚等的了。   宁晚听明白了,沈舒云就是不想看见他,不由露出一个苦笑,声音里却将种种失落掩饰得很好:“好啊,那我现在就去给你买,你等着我啊。”   说完,宁晚转身,拖着微瘸的腿,朝外走去,他的姿势有些滑稽,衣服全是褶皱,灰扑扑的,背影看上去格外孤独。   安如鹤眼瞧他走远了,小声嘀咕了一句:“何必呢。”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沈舒云刚才光顾着盯着孩子看了,没听清安如鹤的话,下意识地问:“嗯?”   安如鹤笑了笑:“没什么。小云,你想给孩子取什么名字?”   “我暂时还没有想好……”沈舒云眼底俱是温柔,“不过他那么小,像个芋头似的……要么就叫他小芋头吧。” 第41章 申请   一个礼拜后,小芋头被护士从保温箱里抱了出来,万幸的是尽管身体相较普通孩子还是有些虚弱,但好在并没有什么大的病症。沈舒云作为男性omega,虽然胸部会因为孕期激素发育胀痛,但他并不能像女性一样泌乳,所以小芋头只能喝奶粉。   安如鹤刚拿着奶瓶喂完小芋头,沈舒云就接过小芋头抱在怀里,轻轻拍打着他的背。小芋头趴在沈舒云的肩头打了个奶嗝,一双葡萄似的大眼睛微微眯起来,好像是困了。   “小云,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沈舒云一愣,他垂下眼,静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道:“我想带着这个孩子出国去。”   这回轮到安如鹤语塞了,他挤出几个字来:“怎么这么突然?”   “也不算是突然,”沈舒云的声音很轻,像是怕惊到小芋头一样,“这件事我怀孕的时候也想了很久,我想去国外一是想换个工作环境,再有是想去散散心。”   安如鹤一眼就将儿子心里的想法看了个透,他很想问问沈舒云,到底是想去散心,还是想要躲开宁晚?但他到底是没能问出口,怕就这么平白惹起了沈舒云的伤心事。   “小云,有些老生常谈的话我觉得你应该都明白,但我总想不厌其烦地和你讲,你别嫌爸爸唠叨。”安如鹤叹了口气,“有些过去的事,你要放下——不是放过别人,而是放过你自己。”   “我已经放下了……”   “你没有。”安如鹤目光如炬,好似能直透进沈舒云的心里头,“放不下一段感情是正常的事情,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更不是什么错事。你和宁晚之间的事情我也知道了,我不想给你提任何建议,更不会为你做决定。等你出院,我和你父亲就会回家,到时候你想不想和我们一起回家,或者说你想什么时候回家,我们都会尊重你的选择。只是,只要你决定回家的时候,记得打个电话,不论多晚,爸爸都会去接你,家的门永远不会对你锁着。”   沈舒云眼圈又红了,他喃喃道:“爸爸……”   除了爸爸这两个字,却是再说不出其他的了。   “好啦,你都是做爸爸的人了,怎么能总掉金豆豆?”安如鹤拍了拍沈舒云抱着小芋头的手背,“我要出去买点东西,应该需要点时间,你先哄小芋头睡觉吧,晚上等我和你父亲一起回来,再一起吃晚饭。”   “好。”   小芋头也不知道是随了谁的性子,磨人得紧,沈舒云一把他放进摇篮就哭,只能一直抱着直到他睡着。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花了很久小芋头才睡熟,等沈舒云把小芋头放下的时候,双臂已经全麻了。   沈舒云揉了揉酸痛的手臂,生出一些倦意,他躺回床上,眼皮一合,很快就进入了沉沉的梦境之中。这一觉睡得不怎么安稳,每一个梦都十分短暂,上一个梦还没有结局,就转到了另一个场景去,一个午觉睡下来,沈舒云的颈窝里全都是汗。   最后将沈舒云从连环梦中唤醒的是婴儿大声的啼哭。沈舒云迷迷糊糊地掀开眼皮,尚未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病房门就被人打开了。他一瞧见宁晚拿着尿不湿和奶瓶走了进来,就立刻闭上眼睛装睡——宁晚实在太了解说什么话会撬动他好不容易封起来的心了,所以他根本不想面对宁晚,干脆用装睡逃避了。   沈舒云闭上眼,耳边不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和孩子渐渐变小的哭声,他忍不住将眼帘掀开一条缝,从密长的睫毛间悄悄看着病房里发生的一切。   宁晚知道小芋头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只见他摘下手表哄了一会儿小芋头,接着俯下身有些笨拙地将小芋头湿漉漉的尿不湿换下来。他的动作虽然有些笨拙,但并非是新手的生疏,能看得出来他要么是做过这档子事,要么是私下自己练习过,显然对流程都是清楚的。大概两三分钟,宁晚就已经为小芋头换好了尿不湿,将旧的丢进垃圾桶,然后就转身离开了。   病房门“咔嗒”一声关上,沈舒云的睫毛随着关门声抖了下,他睁开眼睛,从床上起来,踩着拖鞋走到摇篮边上,果然一眼就看到了小芋头手里拿着的东西,正是宁晚那只表盘嵌着碎钻的手表。   沈舒云知道这块表,是宁晚父亲在他十八岁时送他的成人礼,听说是专门定制的表,表盘最下方还刻着小小的字母W。也正是因为这只表是一件有这样特殊含义的礼物,宁晚才总戴这只表,然而现在宁晚竟然就这么把几百万的表塞给儿子玩了,沈舒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把表从小芋头手里顺来,打算找个时间还给宁晚。   窗外榕树被细风吹得枝叶微颤,拍打在窗子上。沈舒云顺着窗子望出去,望见一片连绵阴云的尽头,从云层间隙中透出几缕淡金的光束,好似是放晴的征兆。   半个月后,沈舒云就准备带着小芋头出院了,与此同时,他也在准备着申请去新加坡的签证。萧阮来医院看过他,在沈舒云还拿不定主意去哪个国家的时候,萧阮提到了新加坡。萧阮说那里很宜居,不用太担心语言问题,且新加坡的教育制度和环境都非常好,最重要的是萧莫可以帮着他一起申请长居,签证会通过得更快。沈舒云考虑了一下,也查了不少资料,最后决定去新加坡定居。   只是有一件事实在让沈舒云感到不安,那就是宁晚。宁晚知晓了他的心思,倒不像之前那样缠得那么紧了,但是还是会时不时地出现在他的身旁,在他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的心里扰起千层波澜。宁晚会在夜里孩子哭闹不休的时候来哄他,也学会了冲奶粉和换尿不湿,在这些天里迅速成长为一个还算合格的父亲。   沈舒云自认做得没有宁晚好,他不太会给小芋头换尿不湿,冲的奶粉也总是会结块,但就算这样,他也不愿意看宁晚做这些——他们俩好像陷进了一个怪圈,无论说了什么话,发生过什么事,最后总要牵扯到一块去。沈舒云实在是不喜欢这样藕断丝连,就尽力拦着宁晚,但宁晚的脸皮好像也迅速成长了起来,沈舒云赶他的时候,多数他都当作没听见,实在避无可避的时候,他就出去十分钟再进来,最后弄得沈舒云也没了法子。   沈舒云要出院的前一天,宁晚来帮着他一起收拾出院的东西,安如鹤抬头看了一眼来人,就拉着沈明决出去了,留他们两个人在病房里。   沈明决一双眼都要喷出火来了,他被硬拉到门外,甩开手粗声粗气地道:“你干吗拉我出来!那个混账还敢来纠缠小云,我……”   “行了行了,你还想把人打死不成!”安如鹤靠在墙上,抱着臂看向病房的门,半晌才道,“小云对他还是有情,让他们俩自己理清楚也好。小云那个死心眼,你难道还能指望他再喜欢上什么别的人?”   沈明决愣了愣,下意识想要摸出裤兜里的烟,但想到这是在医院,也就收手作罢了,他叹息一声:“难啊。”   两人对视一眼,从彼此的眼里都看出了无奈的神色。   病房里,宁晚看着门被关上,就凑了过去。他腿上的伤没有伤到骨头,这些天里已经恢复了,但脸上的瘀青仍未全部退去,侧脸还有一点淡淡的青。宁晚刚想蹲下帮沈舒云收东西,就被沈舒云拦住了:“你做什么?”   宁晚抓着沈舒云的胳膊,将人按回床上坐着,轻声道:“你坐着,我帮你收。”   “不用,”沈舒云光着脚丫,作势又要跳下床,“真不用!”   宁晚蹲着身子,一把握住了沈舒云细瘦的脚腕,在他右脚脚踝处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捏得沈舒云脸上猛地涨红,软着腰坐回了床上。   这简直就是犯规!   宁晚作为沈舒云的alpha,对于这具共欢过上千次的身体,自然知道这个omega身上敏感的地方是哪里——后颈、腰窝、脚踝,这三个地方就是沈舒云的“死穴”,摸也摸不得的那种。   沈舒云恨恨地咬着后槽牙,伸出脚在宁晚的肩上轻轻踢了下,道:“那你来吧,全都让你来!”   话一出口,沈舒云立刻就后悔了,他后知后觉地发现这句话带着极浓的赌气之意,脸上的红意更重了些,像是一团揉散了的牡丹胭脂,在白玉一般的皮肤上晕开来,一直染到了脖子根。   宁晚掀起眼帘飞快看了沈舒云一眼,又飞快低下头,硬是将笑都吞进了喉咙里。他的嘴角却压不住那点弧度,诚实地弯了起来。沈舒云将目光错开,就全当没看见了。   然而当宁晚收到柜子里的一沓文件的时候,嘴角的笑意骤然间冷了下去。   他死死盯着那张申请表,每个黑字都像是一把利刃,直扎在他的心上。   宁晚快速地翻动着那份文件,将纸页翻得哗哗作响,忽地将那沓纸重重放在床头柜上,发出一声闷响。他面上血色褪尽,眉眼隐隐带煞,黑不见底的眸子死盯着沈舒云,声音干涩地问——   “你,要,走?” 第42章 送别   沈舒云脸上那层红色渐渐褪去了,他缓慢地眨了眨眼,淡淡地说:“对。”   宁晚脸色更白了些,他蹲着,自下而上盯着沈舒云,一双眸子里闪烁着似狼的亮光,盯得沈舒云脊背直发凉。很久之后,宁晚紧抿的薄唇张开,像是哀求一般地挽留道:“非走不可吗?”   “对。”沈舒云哂笑一声,温润的眉眼间藏着几丝不易察觉的烦躁,“我们不是离婚了吗?……我去哪里和你有什么关系?”   “我怕你走得太远,我找不见你。”   沈舒云的心猛地一跳,一时间他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伸手去整理桌子上被宁晚翻乱的申请表和资料。纸张如同薄刃,在他的食指上割出一条细长的伤口,雪白的手上霎时滚出一颗血珠,像是一朵落在雪地里的红梅,极为刺眼。   宁晚明白,沈舒云是用心不在焉逃避他,他托起沈舒云的右手,将被割伤的食指拉到面前,伸出舌头将那滴血舔净,湿热的舌头包裹着指骨,烫且微痛的感觉令沈舒云不由打了个战。   这间病房里太热了,应该装个空调的。   沈舒云这么想着,试图将手抽回来,但没想到宁晚竟然抓得那么紧,让他丝毫动弹不得。   宁晚抬头,眼底尽是渴求与凄凉,比滚滚熔岩还要烫,比灿灿烈日还要亮:“别丢下我。”   沈舒云的眉头拧起来,他有千万个问题想要问宁晚,比如既然当初离婚离得那么决绝,那现在又是在玩什么戏码,又比如既然是移情,那怎么就知道喜欢的是他,万一又弄错了呢……但当他对上宁晚的双眼,却又如鲠在喉,一个字也问不出来,最后只能半是叹息半是劝阻:“你还是放手吧。”   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宁晚竟然真的很听话地松了手,他垂着头,看不清脸上是什么神情,只转过身去一言不发地继续将东西放进行李箱。沈舒云双手交握,隐隐觉着这事没完——宁晚现在这样将情绪都压下去,并不代表这事真的就过去了,未完的谈话就像是不定时炸弹,谁也不知道它会在哪儿、在什么时候突然爆炸,猝不及防炸得人血肉模糊,叫谁也不得好过。   安如鹤和沈明决订的是沈舒云出院五天后的机票,沈明决本来想再多留几天,但他身份特殊,没办法在一个地方停留很久,更不必说出国,只好随着安如鹤,早早就准备坐飞机回X市。   沈舒云抱着小芋头去机场送两位父亲,安如鹤笑眯眯地逗了一会儿外孙,又抬起头来嘱咐沈舒云:“小云,你自己多保重,受了委屈一定要和家里说,知道吗?”   沈明决插话道:“对!要是宁晚那个混账东西还敢纠缠你,你就给我打电话,我去收拾他!”   “知道了,知道了。”沈舒云有些哭笑不得,“我和他已经说清楚了,他……他这几天也没有再找来了,应该也是想明白了吧。”   毕竟他对于宁晚来说永远都不会是唯一的选择——宁家的小公子,今年也才二十八,正是风华正茂的好年岁,身边还会缺人吗?怕是勾一勾手指,就有不计其数的男男女女投怀送抱,又何必在他身上屡屡碰壁,碰一鼻子灰?   沈舒云如释重负地笑了下:“别担心我,爸爸,等再过几天,我就会去做标记去除手术……那之后,我和他也就再没什么牵扯了。”   其实他还是想做腺体摘除手术,他不想再做omega了,做个普普通通的beta,不用再闻着后颈散出的茉莉香气,也很好。   转眼间,安如鹤一行人就走到了安检口,沈舒云也就只能送到这里了,只要是送行,都终有一别。安如鹤再洒脱,此刻心里也难免生出些不舍:“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还有,记得多带小芋头回家看看我们。”   沈舒云点点头,目送着两位父亲入了安检口,直到连沈明决高大的身影都隐没在人群中,才抱着孩子往回走。他出了机场,回市里的时候,在计程车上收到了宁晚的短信。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宁晚就知道了他的新号码,沈舒云也懒得再换个号码,就任他去了。大部分时间宁晚给沈舒云发的简讯和打的电话,他都当看不见,从不点开,定时删一删。但这一次,沈舒云有点好奇,鬼使神差地就点开了信息上的那个小红点,宁晚只发了一句很短的话:“我要回W市了。走之前,能一起吃顿饭吗?”   屏幕的光在这个阴天显得有些刺眼,沈舒云的手指在删除键上停了很久,最后也没能按下去,而是点开了回复框,输了两个字进去:“在哪?”   然而这时候沈舒云并不知道,回复这条信息,赴这趟约,可能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后悔的事情。   很快,手机振了一下,沈舒云滑开屏幕,只见宁晚回:“今晚八点,在K.bar五楼见。”   沈舒云心里隐隐觉得不对劲——为什么吃饭要去酒吧?不是应该找个馆子随便点两个菜就行了么?   晚上的时候,经过一番心理斗争,沈舒云还是出了门。他将小芋头抱到萧阮家,要萧阮帮他照顾一下,然后裹了件灰色的大衣就出门去了。其实沈舒云对Z市不太熟悉,也不常出去找乐子,没有听过那个酒吧,只好打车叫师傅送他去。由于不知道距离,沈舒云特意提早一个小时出门,没想到这个酒吧离他家确实不算近,加上有一段路上有车追尾,又拖了点时间,他下车的时候,已经八点过了五分。   沈舒云抬头看着面前这栋楼,确实是家很大的酒吧,又看了下上头挂着的硕大的牌子,没想到这一栋房子都是这家酒吧的。他走进电梯,按下五楼,电梯门打开,他刚走出来,就有两个黑衣的保镖在路口拦住了他:“麻烦您出示一下号码牌。”   “什么牌?”那两个人又高又壮,沈舒云不得不仰头看着他们,“我是来找宁晚的,你们知道他吗?”   他刚说出“宁晚”这个名字,那两个保镖就对视一眼,将路让开了,低声道:“欢迎沈先生。宁先生在一号间等您。”   沈舒云将手插进兜里,抿着唇朝长廊尽头走去。他暗自猜测,这间酒吧五楼应该是私人制的,订了房间才能进。这么想着,就走到了最靠里的一号间,他盯着面前黑漆漆的门,深吸了一口气,抬手轻叩。   门很快就被打开,速度之快让沈舒云有种门内有人一直坐在门边等待着的感觉。他抬头朝着打开的门看去,宁晚站在一盏巨大的水晶吊灯下,瘦削的脸颊隐隐透出几丝病色,眼下是浓重的青黑,看起来竟然比自己还要憔悴。   沈舒云走了进去,反手将门关上。   “你来晚了。”宁晚的声音不咸不淡地响起,带着一种沙哑的磁性,“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   房间里的空气好像都被压得很稀薄,沈舒云不敢把目光放在宁晚身上,只盯着脚下柔软厚实的地毯。   宁晚先开口打破了这种僵局:“来晚了,就先罚一杯酒,好不好?”   沈舒云将这次见面当作诀别,这可能是他和宁晚这辈子最后一次见面。沈舒云一想到这里,就没有办法拒绝了:“好。”   宁晚转身走到吊灯正下方的那张圆桌旁,取了一个水晶杯,将一旁的红酒开瓶。酱红色的酒液贴着薄薄的杯壁落入杯肚,发出细碎的轻响。宁晚倒了半杯就停手了,端着那杯酒走到沈舒云面前,将酒递给他:“云哥,你喝了,我们就开席。”   沈舒云接过酒杯,没有他想象的水晶的冰冷,那细长的柄上还带着宁晚残留的体温。沈舒云盯着宁晚深邃的眸子,抬手将那半杯红酒一饮而尽。   苦涩冰冷的酒液顺着喉管流进他的身体里,将他陡然生出的不舍都压了下去,也渐渐将他身上所有的力气都抽净。   水晶吊灯在眼前摇晃成了一片硕大的白影,沈舒云手里的杯子滑落,掉在地毯上并没有摔碎,只发出一声闷响。接着,沈舒云踉跄了一步,像被抽了骨头一样往地上软倒下去。是宁晚伸手接住了他坠落的身体,才让他没有狼狈地摔在地上。   沈舒云的意识,最后停留在宁晚血红的眼。 第43章 囚禁   沈舒云醒来的时候,头脑中炸裂开来的疼痛令他不由捂着头叫了起来,他的声音在这间昏暗空旷的房间里响起,尖利得像鬼叫。   门被人从外打开,一个人逆着光影站在门前,刺眼的灯光从他背后打下来,使他的面庞隐在黑暗中,看不清长相。   但沈舒云就是知道,那是宁晚。   高瘦的身影关上门,迈着步子走了进来,但没有开灯。在一团墨黑里,宁晚摸索着坐在床边,去摸沈舒云的头。他的手温度很低,有点不太像人类的体温,冰得沈舒云浑身一颤:“还不舒服吗?对不起,那药是别人给我的,我也第一次用,可能剂量放大了,副作用会让人头疼一阵。”   沈舒云仍不愿相信宁晚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他转动僵硬的脖子,将脸扭向宁晚所在的方向,挤出几个字来:“你为什么这么做?”   其实沈舒云还想问问他,你知道这么做,我们俩就谁也回不了头了吗?   宁晚听了这话,脸色骤然变得很难看,他沉默着爬上床,将沈舒云紧紧地抱在怀里,声音里已是带了压不住的哽咽:“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留住你……别走,云哥,别走。”   沈舒云觉得这一切真是太讽刺了,以至于他腕子上扣着冰凉的铁链,他还能笑得出来。沈舒云望着天花板,事实上他只能看到一片漆黑,他的声音很轻:“宁晚,你不是说你爱我吗?你把我锁在这里,就是要这么爱我吗?”   宁晚不答话,将脸埋在沈舒云肩上,不一会儿,沈舒云就觉得肩上那块衣料被打湿了,他皱着眉想,该哭的人不是自己么,怎么宁晚倒比他还委屈。   宁晚手指攥得沈舒云肩头生痛,他的声音里带着哭过的沙哑和一股执拗的狠劲:“我知道有种说法是相忘江湖,可是我不要那样结局,我只想要朝夕相守,天天都瞧见你,就算是互相折磨我也认了……我做不到放你走,更没办法看着你和另一个alpha在一起。”   “你真是无理透了。”沈舒云撑过一阵头疼,有气无力地笑,“当初你说要离婚,要和别的omega在一起,我都成全你了,怎么到了我这,我连走也走不得了?”   “你骂我吧,打我吧,”宁晚抱得那么紧,沈舒云身上没力气,推都推不开他,“但是我不能放你走。”   沈舒云闭上眼,他知道这是个怪圈,和宁晚这人是说不明白的,干脆也懒得再辩驳什么了。   沈舒云出不去,他手上缠着细细的铁链,将他绑在了床头,他醒来的时候,身上所有的衣服也被更换了,手机、钱包这些东西统统都不见了踪迹,应该是被宁晚收起来了。沈舒云试过转动着手腕,想将那细链子扯断,可是那细铁链远比他想象的要牢靠,几番尝试后,除了将他手腕上磨掉几块皮以外,没有任何成效。   这间房子的摆设沈舒云很陌生,他敢确定这是他从没来过的宅子。是在哪个城市沈舒云也不清楚,因为宁晚总是将那扇落地窗前的窗帘拉得紧紧的,令他无法看清周边的景色地形。但他知道除了宁晚以外,这栋宅子里起码还有三个人——两个守在他门前的保镖,还有一个厨子,不然以宁晚做饭的水平,是做不出那么多种饭菜的。   但他也有他自己的法子——沈舒云用绝食来抵抗宁晚这种无理取闹。宁晚端来的东西,沈舒云一口都不动,他就闭着眼躺在床上,也不知道是睡着还是醒着,宁晚同他说话,他也就当没有听到了。偶尔沈舒云会坐在床边,佝偻着背,倚着床头的木柱,呆呆地盯着手看,宁晚也不知道沈舒云到底在想什么。   “云哥,这是刚熬的鱼茸粥,你好歹动一口,好不好?”   沈舒云盯着厚实的窗帘,这窗帘真的很密实,拉在一处,连一丝光也透不进来。屋子里整日点着灯,沈舒云甚至连外头是白天还是黑夜都没办法分辨。他有时候想,要是能死在这就好了,也就不用管那么多烦心的事,烦心的人了。   他自己尚未发觉这种心态是不正常的,只是觉得每天都没什么好期盼的,其实已然朝着抑郁发展了。   “你放我出去。”   “除了这个,你还能不能和我说点别的?”   “我对你,早就无话可说了。”   宁晚也忍了很多天了,一股郁结之气憋在他胸口里,沈舒云这种沉默的状态几乎让他发疯,沈舒云不给他一个眼神,甚至一句多余的话都懒得同他说。宁晚将碗往床头柜重重一放,钳着沈舒云的下巴,强迫人抬头看着自己:“你这到底是折磨我,还是折磨你自己?”   沈舒云冷淡地盯着宁晚,一双眸子里什么情绪都没有。   宁晚被他这种眼神折磨得几近崩溃,他连退几步,后腰撞上冰冷坚硬的墙壁。   三天了,沈舒云都是这个状态,如果沈舒云打他、骂他,他可能还会高兴些,起码沈舒云是个活生生的人,但现在沈舒云就像被抽空了的壳子,情绪也好感官也罢,好似统统都丢了一样,实在是让宁晚也有一种极深的挫败和茫然感。宁晚靠着墙沉默半晌,好似下定什么决心一样,沉声道:“既然你不想和我说话,那你总应该想和他说说话吧。”   他转身出门,沈舒云看也没看,漠不关心地合上了眼皮,直到耳边传来熟悉的婴儿啼哭,他才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   “怎么会!”沈舒云瞪大了双眼,死死地盯着宁晚怀里的孩子,“他怎么会在这里!”   宁晚抱着小芋头,也不哄他,就任他哭得撕心裂肺、小脸通红:“你把他送去萧阮那里了,对吧?我从萧阮那抱过来的。”   那夜他将沈舒云抱上私人飞机后,又专门去了趟沈舒云家里,没在那找见小芋头,就猜想到沈舒云应该是交给萧阮照顾了。他不知道萧阮的家在哪,但是萧阮的花店他是知道位置的,趁着还没下班,他就去店里找员工要了萧阮的电话,称是沈舒云叫他来接孩子。   一开始萧阮有点半信半疑,但宁晚说沈舒云是突然生病了,在家里晕倒了,要去大城市全面检查下身体,但沈舒云想带着小芋头一起走。萧阮就把孩子给了沈舒云的alpha——因为确实沈舒云的脸色一直不好,他也很担心沈舒云的身体,而且他之前去医院看沈舒云的时候,宁晚确实对沈舒云和小芋头都很好,就将孩子交给了宁晚。   就这样,宁晚将孩子一起抱了回来,一直放在楼下亲自照看着。有时候照看不过来,就让保姆看着,宁晚再三叮嘱她绝不能上二楼,否则就会立刻辞退她,这间房子的隔音效果又格外的好,以至于保姆甚至还不知道二楼还有另外一位主人。   小芋头哭得厉害,沈舒云眼圈也跟着红了,他最看不得小芋头哭了,小芋头因为早产,身体一直比别的婴儿要弱,哭一会就上不来气。沈舒云的心都要碎了,他哭着道:“你快让他不要哭了,你哄哄他!”   “你吃饭,”宁晚心里压着一块沉重的石头,小芋头也是他的孩子,哭起来他也是一样的心如刀割,只是他知道现在不是心软的时候,“你吃完饭,我就让你抱他。”   “我吃,我吃!”   宁晚果然知道他的七寸,将他拿捏得死死的。   沈舒云认输了,那点儿坚持在孩子的啼哭下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他抓起床头柜上的碗,将那碗还未彻底凉透的鱼粥倒进嘴里,机械地吞咽令喉咙里很难受,但他一秒也没停,将那碗粥不到一份粥就全喝完了。   除了恶心的腥味,沈舒云什么也没尝到。   他甚至怀疑宁晚是不是恨他,不然为什么要这么折磨他?   沈舒云唇上甚至还带着亮晶晶的粥渍,他捏着碗的手在抖,声音也在抖:“这样可以了吗?”   宁晚张了张嘴,告诉沈舒云这并不是他的本意,他并不是要胁迫沈舒云做什么,只是想让他吃点东西而已。但事情就是走到了极端的这一步,已然再无回头可能。宁晚走过去,将打着哭嗝的小芋头放进沈舒云的怀里,从他手里接过碗放在一边,抿着唇掏出帕子,想要给沈舒云擦擦嘴,却见沈舒云厌恶地皱着眉,将脸撇到一边去了。   “你不用做这些,”沈舒云脸上的泪痕还没干透,他将小芋头抱在臂弯间,冷笑道,“又不是三年前。”   宁晚的身子僵了一下,有些无措地将那帕子塞回兜里,然后几乎是逃一样地离开了这里。 第44章 本能   宁晚并没有把孩子一直留在沈舒云身边,等小芋头睡着了,他就将孩子抱走了。   “你好好吃饭,我就每天都抱着他过来,”宁晚蹲在沈舒云床边,皱着眉看沈舒云瘦脱了形的脸,“快满月了,要上户口了,孩子跟着你姓沈吧,你想给他取什么名字?”   沈舒云不耐烦地翻了个身,用被子把自己卷成一只蛹,声音干涩得很:“你随便吧。”   宁晚的目光落在沈舒云后颈带着半月形牙印的腺体上,良久他道:“要不就渡吧。三点水的渡,沈渡,你说好吗?”   渡,摆渡的渡。   沈舒云才是这世上唯一能渡他的舟。   “嗯。”   沈舒云应了一声,也不说是好还是不好,宁晚琢磨着他的回应,到最后也没想明白沈舒云这是答应了还是在敷衍。   可能是小芋头的关系,沈舒云的态度不再那么冷硬了,想死的心也淡了很多,只是会长时间的发呆。他吃饭的时候,宁晚就蹲在一边静静地看着他吃,然后小心的把碗筷收走。   沈舒云进食的第二天,宁晚也退了一步,他亲手将厚实的窗帘都拉开了。清晨的阳光透过两扇巨大的落地窗打在沈舒云苍白的皮肤上,好似为他的脸颊打上一层薄薄的金粉,让他身上沉郁的死气都去了一大半。   那天早上,沈舒云眯着眼睛朝外看去,唇角终于不再是紧抿着的,难得地弯了弯,露出一个极淡的笑来。宁晚在一旁看着,差点激动地跳起来。   宁晚为沈舒云找了很多书,让他用来打发时间。他们共同生活过三年,宁晚自然了解沈舒云喜欢的是什么类型的书,他抱来很多散文诗集,以及科幻小说放在床头柜上,沈舒云没说话,算是默许了。   沈舒云的温柔死在了宁晚紧握不放的手里,他仅存的最后一点,全都给了沈渡。自此之后,人间红尘,再难寻到当初温润如玉,明澈似水的沈舒云了。   宁晚白天有事的时候会暂时离开这栋宅子,但通常不会超过三个小时,他但凡是在这,就会在房间里陪沈舒云。沈舒云也不理他,只哗啦啦地翻着书,宁晚要是抱小芋头来了,他就放下手头的书陪着小芋头玩一会。宁晚好像看开了一样,也不在乎沈舒云这种漠视,更不再要求沈舒云施舍他一个眼神。   没关系,宁晚想,云哥要是不愿意再看他,他就这么看着也足够了。   只要还能在眼前,还能看着。   两个人在这种沉默里达成了诡异的共识,谁都不会再轻易开口。   不然又要大吵一架,那局面实在是太难看。   宁晚每天晚上都会到这间屋子里睡觉,无论多晚,他都会雷打不动地抱着沈舒云入睡。宁晚倒也是守规矩的,只是从背后抱着沈舒云,顶多就是将头埋在沈舒云的肩后,除此之外他什么都没做,要是生理起了问题,就去浴室自己用冷水解决一下。   沈舒云推也推不开,逃也逃不离,干脆就自暴自弃地让宁晚抱着了——不过因为沈舒云还没有做去除标记的手术,宁晚的alpha信息素,在生理上也确实会让他好过很多,就比如说,沈舒云的入睡比孕期要快很多。   有一夜,宁晚是带着满身的酒气回来的,他披着漫天的星光,亮面风衣上全都是雨珠,在灯下折射出细小的光芒。等他脱了外面的风衣,沈舒云才看清他里面穿的竟然是整齐的西服三件套,猜想他应该是刚从一场应酬赶回来。沈舒云猜测这栋房子要么是宁晚公司所在的W市,要么是W市临近的城市,总之应该就是这一带的,不然宁晚也没机会总是去参加这些事情。   沈舒云兀自想着,宁晚已经动手将西服外套脱了下来,丢到地上。他烦躁地扯着领带,可能是醉酒的关系,少了点耐心,也可能是他实在不常穿得这样正式,对领带不甚熟悉,竟然让他扯了半天都没扯开,反而越缠越乱。宁晚被丢在地上的西服外套绊了一下,整个人软绵绵地往床上扑去,差点砸到沈舒云。   宁晚的嗓子好像也被雨泡透了,湿软得像是在撒娇:“云哥,云哥……不是我想喝酒,是他们,逼着我喝……”   沈舒云被他这一闹怎么也睡不着了,只好咬着牙一骨碌爬起来,给他解了缠作一团的领带。瘦削白皙的手指灵活地拽扯着领带,没用一分钟,那墨绿色的领带就从衬衫领子滑下来,落进沈舒云的掌心。   他这时候才发现这条领带有些眼熟。沈舒云捏着丝质的领带,不禁又多看了两眼。这一看,沈舒云的脸色瞬间变得很是古怪——这是结婚第二年,他送给宁晚的生日礼物……宁晚当天就用这条领带蒙在了他的眼睛上,换着法折腾了他整整一个晚上。   宁晚醉眼朦胧地看着沈舒云,眼底是深入骨髓的执着和炽热,他撑起上半身,在沈舒云的鼻尖上亲了一下,然后又嘿嘿的傻笑起来。他脸上带着酒精催发的红意,应该是为了这场应酬特意打理了下,凌乱的胡茬被刮得很干净,乍一看还有种青年的感觉,好像和几年前那个对着他说要喜欢的人影重叠了,令沈舒云不由得恍惚了一阵。   然后,沈舒云抬起脚,将这个醉鬼踹下了床。   ————————   沈舒云的发情期来得很突然。   按理来说,omega的发情期通常会在生产后的第三个月才会到来,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沈舒云在生下小芋头后,两个月刚过,发情期就汹汹而来。   不过沈舒云也已经习惯了这种“突然”——他可能是omega里最不幸的一类人,因为体质问题,使他不能适应人类新研发出的抑制剂,又因为过分使用3型抑制剂,导致他的体质又有了变化。他知道自己身体的不定因素很多,不能用“通常”的角度来判断。   房间里只有一个摆钟供他看时间,但过去的天数沈舒云是不太清楚的。有一次,沈舒云难得地主动向宁晚开口,他问,小芋头的百日怎么办?宁晚一愣,只是笑着回还早呢,要他不用担心那么多。沈舒云后来才想明白,应该是还没有到三个月,在这里的时间远比他想象中的要慢。   宁晚找了个医生,一周来为沈舒云检查一次身体,沈舒云也被逼着吃了不少调理的药。他能吃得出来,连饭都是特意搭配的药膳,味道不难吃,只是宁晚常常逼着他将里面的人参这些补材也一起吃下去,沈舒云不愿嚼这些发苦的东西,因此和宁晚吵了不少次。   这么硬是补着,倒叫沈舒云脸上的气色好看了些。只是较从前,身形还是瘦了很多,精神也不大好,常常闷闷不乐的,有时甚至连对着小芋头都是强颜欢笑。   医生对宁晚说,沈舒云这是心病,很大几率会是产后抑郁。沈舒云听了后没太放在心上,只笑了下,扭头朝宁晚说到,听见没,你赶紧放我出去,我就好了。   宁晚脸色变得很难看。   那天夜里,宁晚抱着沈舒云清瘦的身子,捏了捏沈舒云的脸,叹了一晚上的气,说你怎么就是不长肉呢。沈舒云一开始还觉得他好笑,后来被他弄得困意上来了,就沉沉睡过去了。等第二天一大早,宁晚又把他推醒,神色严肃到不能再严肃了,宁晚说,等他胖十斤,就将他手上的链子给解了。   真是胡闹。   沈舒云撇撇嘴,没回话,不过自那以后,吃饭倒是积极了不少。   此时沈舒云在被窝里,蜷缩着身子,有些苦中作乐地想,幸好他还没来得及去做去除标记的手术,不然外头那些保镖闻到未被标记omega的发情信息素,那些alpha非要冲进来把他撕了不可。   沈舒云被蛮不讲理的情【欲烧得头脑发昏,他头脑沉沉,不住地喘息,感觉到后面渐渐泌出粘液,拼命夹紧了腿,好像这样就能阻止发情的到来一样。他厌弃极了这副身体,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对着谁,好像都可以发情……这是omega的悲哀,也是omega逃不开的宿命。   他又想,怎么宁晚还不回来?平时黏得紧,怎么他需要他的时候,宁晚总是不在?   这天宁晚回来得确实不早,不过这倒也不能怪宁晚,他开车到很远的地方去办事,回来的路上被堵在了桥上。由于第二天是节假日,这天晚上格外的堵,他花了将近三倍的时间才回到这栋城郊的小宅子。   他抵达的时候,正是一日之末,日头沉沉地向西坠去,洒落一片灿灿的似血余晖,将二楼那扇紧掩的窗子也染上了绯色。宁晚抬头看了一会儿二楼的窗子,便踩着一地的残影,只身回到了宅子里。门口守着的保镖为他打开门,尊敬地道:“宁先生。”   “夫人今天有说什么吗?”宁晚将外套脱掉,随手丢在沙发上,边问边朝里走,“饭有没有按时吃?”   那保镖摇了摇头:“夫人的午饭没有用,我们一进去,他就叫我们滚出去,好似心情很不好。我们不敢问什么,只好退出来了。”   宁晚大力地搓着涨痛的额角,低声回:“知道了。待会儿你就能换岗了,会有人来接替你。”   他也不等保镖回话,径直朝楼上走去。这栋宅子不算小,关沈舒云的是长廊尽头的第一个房间,他迈开步子朝里走去,还没等走到门前,一股极其熟悉的茉莉花香就逸散到了他鼻下,丝丝缕缕,勾人心魄,令他几乎是本能地兴奋了起来——   那是沈舒云的信息素。   已经结合过的A和O,信息素的影响是双向的,沈舒云的信息素对宁晚来说,也不亚于极烈的催情药。   宁晚的额上沁出点点热汗,他往前走了两步,将门推开后,一股浓郁的茉莉香扑面而来,令他双腿间的东西立刻就硬了。   alpha强烈的占有欲令他想也没想就将门死死关上,宁晚背靠在门上,喘着粗气,alpha信息素不受控制地飘满了房间,与沈舒云的茉莉香迅速融合到一起。   沈舒云被关门声吓得浑身一颤,他晕乎乎地闻着空气里浓郁的酒香,脑子里名为理智的弦一下就断了。   他的领子已经被汗打透了,深色的绸缎睡衣粘在锁骨上,让他觉得有些不舒服。   这套睡衣是沈舒云的旧衣服,是宁晚从他们婚房里取来的——沈舒云本来就喜欢穿宽松一点的睡衣,但他最近消瘦得厉害,原本合身的衣服这时候穿在他身上倒显得空荡荡的。   睡衣的领口被沈舒云在挣动间扯开了最上面的扣子,一片白腻腻的胸膛就露了出来,这片春光看得宁晚倒抽了一口凉气。   “宁晚……你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云哥,是你的,发情期到,到了吗?”这句话被宁晚说得磕磕巴巴的,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我……我出去给你找抑制剂。”   “别走!”沈舒云提高声音叫住他,随后又喃喃道,“你过来……”宁晚手心里全是汗,他就像个做了错事的小孩,磨磨蹭蹭地走过去,垂着头不敢看沈舒云。   沈舒云实在是快要被无处发泄的欲望逼疯了,他坐起身来,跪在一片凌乱的被褥里,抬起手拽着宁晚的领子,将他扯了过来,烦躁地堵住了他的嘴唇……唇瓣相贴,宁晚血液里压抑着的火星被瞬间点燃,他很快反客为主地揽上了沈舒云的腰,凶狠又放肆地勾着沈舒云的舌头,在温度奇高的口腔里翻搅,将omega亲得满脸通红,气都喘不匀了。   宁晚的手也没有闲着,右手从沈舒云的后腰一路滑到被黏液打湿了的睡裤上,一把将碍事的睡裤扯下。   手指先是在沈舒云白嫩的两瓣臀肉上摩挲了一会儿,接着便猛地插进了那水光淋淋的臀缝里。   沈舒云扯着嗓子叫了一声,声音里带着哭腔。   他按着宁晚的肩,身子像是受不了一样往上蹿,想要躲开处处点火的手指。   他眼里羞耻与情欲交杂,沉沦与绝望并存,像极了被按在狼爪下无处可逃的羊。   “云哥,你是要我,还是要抑制剂?”宁晚忍得额上青筋都暴了出来,他试图将手指缓慢地抽出,黏液湿乎乎地淋了他满手。那透明的黏液没什么味道,只是很烫,又很黏稠,甚至能拉出一条细白银亮的丝来,在手指抽动时发出极为淫靡的声音来。   “别,别抽出来,”沈舒云脑子里一团糨糊,他身体很轻易地辨识了面前这个人,这是他的alpha,所以他不由自主地想要挽留宁晚,“别走,给我。”   他往下一坐,宁晚还没有完全抽离的指尖骤然被压回湿软的后穴中。   宁晚叹了口气,差点把牙咬碎,他左手拍了下沈舒云的屁股,强忍着欲望说:“乖,你先让我去取润滑和套子……”   “不要,不要,你进来,”沈舒云忍了一整天的委屈和欲望都爆发了,他挂在宁晚身上,下半身赤条条的,臀缝里流出来的东西将宁晚的长裤都蹭湿了,“你现在就进来!”   宁晚眸子一缩,他把手指抽了出来,接着将身上的人掀起,抵在床上,锁链在翻动间发出哗啦啦的声音。   宁晚的两臂撑在沈舒云身侧,将沈舒云圈在胸膛与床榻中间,令沈舒云无处可逃,只听宁晚低声道:“这是你选的,你可不能后悔。”   他将那条沾着沈舒云精液的裤子脱下,甩在床下,急切地握着那根胀紫的阴茎,朝沈舒云身下插。   沈舒云被他猛地顶进来,哭喊和呻吟都噎在嗓子眼里,只不住踢腾着腿,双眼大睁盯着上方,什么都忘了似的。   他浑身都染上了一种淡淡的红,宁晚顶得越深,他就绞得越紧。直到宁晚一鼓作气顶到了窄小的腔口,沈舒云终于忍不住用手背抹了下乱七八糟的脸,小声地呜咽道:“你慢,慢一点……”   宁晚扶着沈舒云的细腰,将他上衣的扣子一粒粒解开,然后将两片薄薄的布料往两边一扒,那犹如雪中红梅的两点就绽放在他面前。   宁晚眸子更沉了些,他低下头去亲吻着沈舒云的胸膛,嘬弄舔舐着挺立的乳头,哼笑道:“我们儿子还没吃过这里,我倒是先吃上了。”   沈舒云知道宁晚在说混账话,想要骂他,可是他脑子昏昏沉沉的,被宁晚顶得难受,被他舔得腰软,最后倒是一句话也骂不出,只能忍着下身的酥麻哼哼唧唧地叫。   宁晚嫌这样还不够,他抱着沈舒云换了个姿势,让沈舒云面对面坐在自己的怀里,叉着腿像只鸭子一样跪坐着。   沈舒云哪里抵得住这个!   这姿势令他全身的重心都落在下面,同时也让宁晚进得更深,沈舒云甚至觉得宁晚要将他捅穿了。   宁晚腰上使力,抽动的速度很快,囊袋不断拍在臀瓣上,打得臀瓣上都红了一小片,后面相接的地方更是不堪入目,黏液被打出细小的泡沫,沈舒云后头流出来的水哪里都是,实在情色得很。   宁晚顶得沈舒云不断向上耸,没过多久就顶开了生殖腔那个窄紧的口,还没进去,宁晚就感觉到一大股湿热的液体从那道小口里浇射出来,浇在柱头上,温柔又滚烫。   宁晚闷哼一声,那物件就闯进了更加湿热,也更加隐秘的生殖腔中。   沈舒云低着头看着自己薄薄的小腹被顶出的形状,眼尾更红了,像是春睡的海棠。   他腿根的肌肉抽搐着,雪白的腿也在摇晃间缠上了宁晚的腰,脚趾在一阵阵刺激中不住地蜷缩。   至于左腕上的细链发出的细响——很快,就被连绵的呻吟压下去了。   宁晚亲吻沈舒云瘦削的脸庞,越发觉得自己是离不开这个人的,他用手指揉搓着沈舒云发红的眼尾,低声道:“沈舒云……”   沈舒云被他插得精疲力竭,趴在他的肩上断断续续地喘息,他们相缠的身体,乍一看好像是两个人好像是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但这样亲密无间的姿势,胸膛里跳动的却是两颗渐行渐远的心。   夕阳坠落山头,在天际收起了最后一缕余晖,天色霎时黯淡下来,呈现出一种雾蒙蒙的灰蓝色。   天空上挂着一弯淡白色的月牙儿,不远处有几处星星点点的暖灯亮了起来。宁晚泄在沈舒云的生殖腔里,伸手抱着沈舒云形销骨立的身体,发出一声沉沉的叹息。   这世上的万家灯火中,等他回家的那一盏,再也不会有了。 第45章 求救   宁晚还睡着,有人将他从睡梦中推醒,他的好梦被打断,刚揉着眼睛从一片狼藉的床上坐起来,就见沈舒云躺在床上,被子拉得高高的,尖尖的下巴压在被上,脸色带着些狂欢后的疲倦。   沈舒云伸手在他面前摊开,露出空空如也的掌心。宁晚下意识就将手放进沈舒云的掌心里,却被沈舒云一巴掌打开——这一巴掌可没留情,宁晚揉着被打红的手背,意识渐渐清醒了起来。   那只摊开的手往他面前凑了凑:“药。”   宁晚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药?”   “避孕药。”沈舒云抬起眼皮,声音冷冷淡淡的,像是一盆冷水,哗啦地倒在了宁晚头上,将宁晚那点热切的小心思浇得凉透了,“要强效的那种。”   宁晚愣了一下,抽了一口气,缓缓露出一个苦笑:“好,我现在就去给你找。”   “还有抑制剂,”沈舒云闭上眼,睫毛却在不住地抖,“昨天的事情,是你情我愿,谁都没有错。但是,也不要再有第二次了。”   “……好,”宁晚的手紧紧攥了起来,指甲掐进掌心里,以保持那份镇定自若,“之后再找医生来看看吧。要是避孕药没生效,如果你不想要……打掉也可以。”   说这句话的时候,宁晚心里冰凉一片,每说一个字,他的心就往下坠一分,最后滚进冰窟里,血管里游走的都是被冻成冰碴的血。   他知道沈舒云只是不想和他再有什么牵扯了。   他们之间,有着算不清的烂账,已经走到这个时候了,就实在没有必要再多添一笔了。   沈舒云没吱声,只是在宁晚落门离去后,手掌用力地按在了肚皮上那道深色的疤痕上,将那块肚皮都压出了红印。   ——————————   宁晚开始不再频繁地外出,整日在家陪着沈舒云,如果要开会他也会叫人来到这间宅子,在一楼和那些人见面、交谈。自沈舒云发情期过后,他就将沈舒云腕上的铁链打开了,但同时也在二楼的楼梯口多设了一个保镖。到访这里的人,宁晚都会再三叮嘱他们千万不能上二楼。   如果遇到了不得不外出的情况,宁晚也会尽快赶回来。沈舒云有时站在那扇大窗前,神色淡漠地看着宁晚的车子驶出,直到在远方的拐弯处连尾气都不见。宁晚回来的时候,常常会瞧见沈舒云站在窗前的身影,这让宁晚不由暗自猜测,沈舒云到底是听见他车子驶回的声音,才道窗边来看,还是从自己走时就那么站着,一动未动地待了几个小时?   这答案恐怕只有沈舒云自己知道。   医生仍旧一周会来看望沈舒云一次,好在这一次避孕药确实生效了,沈舒云不用再多吃苦头。   宁晚对沈舒云的禁锢放得越来越宽,因为他心底也是真的舍不得沈舒云抑郁。   有时宁晚会在晚饭后,牵着沈舒云的手下楼到花园里走一走,春天带着暮色的晚风吹在他们身上,也吹不散两个人之间的沉默。沈舒云也不说好还是不好,只是在宁晚带他出去过后,当夜的入睡都会很早。   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沈舒云的气色被慢慢养了回来,脸颊上也终于长了些肉,偶尔也会答几句宁晚的话。小芋头很依赖沈舒云,他见不到沈舒云就会哭,宁晚实在哄不住的时候,就把他抱上楼交给沈舒云,通常沈舒云哄两下,或者唱首儿歌,小芋头就会破涕为笑。   罗骁还保持着和宁晚的来往,闲暇时就来找宁晚聊聊天。他们都成家了,对去酒吧派对这些事也早不像年轻时那么来劲,更多的是喜欢窝在沙发里,喝点酒吹会儿牛逼,或是打两局游戏放松放松。这些天他去宁晚公司里总是扑空,就打电话给宁晚问他到底在哪。宁晚倒也从来没有那罗骁当过外人,沉吟片刻就把这间宅子的地址发给了罗骁。   第一次开车来这里,罗骁差点在一片绿荫里绕晕了头,宁晚的这栋宅子是在W市郊区的一个小山坡上,路很不好找,用导航软件也总是定位错路线,到最后还是宁晚亲自开车将他领了上来,带着人进了家里。   “喝咖啡还是可乐?”宁晚没等罗骁回答,他就替罗骁做了决定,“就可乐吧,咖啡还要现泡,太麻烦了。”   罗骁翻了个白眼:“合着你就没打算等我的意见,你都决定好了,还问我干嘛?”   宁晚耸肩:“就是客套一下。”   “你说你原来那套房子不住,怎么把这栋收拾出来了,非跑这么远来受罪?”   他话音刚落,就听见砰的一声——原来是宁晚将可乐的拉环扯开了。   宁晚面无表情地将拉环丢进烟灰缸,然后递给罗骁:“你管呢。”   罗骁挑眉,将他手里的可乐接过来,沿着边吸了一口雪白的泡沫:“嘿,你就不会说人话了是吧?不过……你到底怎么了?我觉着你有点不对劲。”   宁晚像条海草,软软地滑坐在真皮沙发上,半晌开口道:“没什么。说起来,我倒想问你件事,你找到戚知寒后,他就没想走吗?你怎么留住人的?”   罗骁无意识地捏了下可乐,铝罐发出一声尖叫,好像是在抱怨罗骁太大力了。罗骁想了想道:“他是想走,一点儿也不愿和我回来,但他说要走,怀着孩子呢我能放心他走吗?就算小寒他没有怀孕,我也不能放他走啊!我就想,也没关系,大不了我脸皮厚点,他去哪我跟去哪呗,我管不住他,他也没办法管我去哪,就一路跟着呗。跟到什么时候他觉得累了,想回家了,我就带着他回家。”   宁晚脸色沉了下去:“那他要是根本就不想让你知道他去哪,根本不想让你找到呢?”   罗骁也愣住了,他根本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因为他每次找到戚知寒都很容易。   当时只顾着心急,现在细细想来,其实戚知寒没有真正想过要彻底和他断绝来往,老死不相往来的——只要他动了心思,去找了,就总能从各方各面寻到那么些零散的消息。   罗骁才迟钝地发觉,戚知寒一直在给他机会……等他来抓住。   所谓破境重圆,总是要有放不开的手,才有重圆的机会。   “这……”罗骁难为地挠了挠头,“说实话,这个我也不知道。怎么,是你们家的沈老师要走?走的远远的,再也不让你找到他?”   宁晚不吭声,罗骁看他那副样子,就知道自己猜对了,不由有些幸灾乐祸地道:“你到底干了什么事,惹得他那个好脾气都下狠心啊?”   突然,楼上传来咚的一声闷响,这栋房子隔音很好,既然能在一楼都听见,那二楼肯定是有了很大的动静。宁晚脸色突变,立刻站起身朝罗骁道:“今天我还有事,没办法再陪你了,你自己先回去吧,改天我再找你。”   说罢,就迈开步子朝旋梯走去。   罗骁几乎是被赶走的,他有些摸不着头脑地朝外走去,宁晚实在是太奇怪了,不得不让人生疑,罗骁胡思乱想了半天,最后连宁晚杀人藏尸都想到了,直想得他自己后背直发凉。他走出大门,从兜里掏出车钥匙,不经意地抬头看了一眼这栋房子。   没想到的是,这一眼,却让他头皮发麻,整个人都立时定在了原地。   二楼的窗户上,有个白衣人影,他的背贴着窗户,他慢慢地偏了头,往下看去,目光与罗骁探寻的视线撞在一起。   那个侧影,罗骁非常清楚是谁——正是因为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所以才觉得浑身发冷。   那竟然是沈舒云!   他怎么会在这栋宅子里?宁晚不是说没把人带回来吗?这又是怎么回事?   罗骁脑子里一团乱,他抬着头,只见沈舒云张开唇瓣,在窗户上呵了一口气,然后用手指写了三个字母:SOS。   接着,沈舒云很快就用手擦掉了那团白色的雾气,离开了窗子前。白色的身影一闪而过,只剩纱帘微微飘动,似乎是在无声地告诉罗骁,刚刚的一切,皆不是梦。 第46章 计划   “怎么了?”宁晚手里还攥着钥匙,他刚刚才将锁着的门打开,疾跑让他的脸上带了点红意,“你没事吧?”   沈舒云从地板上坐起来,长至肩胛的头发被他用手拨到背后去,眸子里带着一种尚未睡醒的茫然:“不知道……可能是睡晕了头,不小心从床上滚了下来吧。”   宁晚刚皱起眉,刚想说什么,就见沈舒云坐在地上朝他伸手,抢先开了口:“宁晚,我摔得腰疼,你能不能把我抱上床?”   沈舒云的话将宁晚的思绪骤然打断,宁晚的眉头渐渐放平,他弯下腰,似乎极淡地笑了一下:“很荣幸为您服务。”   用过晚饭后,小芋头被宁晚抱了上来。如今小芋头快满三个月大了,身上那种紫不紫红不红的颜色早在出生一个月后就退净了,露出皮肤原本白皙透亮的颜色来。他的眼睛像极了宁晚,长且翘的睫毛下,一对黑葡萄似的大眼睛眨巴眨巴,像是能冒出小星星来。沈舒云见了他吱吱呀呀的,也忍不住笑了下,伸手将宁晚怀里的孩子接过来,捏着他软绵绵的小手说话。   宁晚没去打扰父子俩的“交流”,他随手捡了一本书在落地台灯下看了起来。这本书是他不常看的类型——是一本诗集,很厚,在手里头沉甸甸的。   但凡是诗集,总要有那么几首是酸溜溜的爱情诗,不过这一本倒是有点特别,爱情在有些诗人的嘴里是比生命和金钱还要高尚的东西,是延续生命的柴火燃料,是入眠好梦的前提条件,然而这本诗集里,这首叫废灰的诗可不是这么说的……这诗说,爱情只会让人沉沦,会让人丧失理智,甚至爱而不得还会让人发狂,就像炉子里刚烧过的废灰,看起来带着星点的火光,但实际上除了烫人,再没别的用处了。   宁晚看完,一时间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他放下书,抬眼去看沈舒云和孩子,眼底一片沉静,不知不觉地露出些温柔的神色。他是等保姆给小芋头喂过奶后才把小芋头抱上来的,因此过了一会小孩就犯困了,在一片软绵的被褥里、父亲温柔的轻拍下,很快就合上了眼。   “他过百天怎么办?”沈舒云突然开口,打破了室内的沉寂,“还有抓周。”   宁晚托着下巴看沈舒云:“你想怎么办?”   “过百天只有我们两个,未免也太冷清了,”沈舒云没抬头,有几缕长发滑落在他胸前,使他多了几分雌雄莫辨的美,“你叫几个朋友来庆祝他百日抓周吧,就在这栋房子里办……你说呢?”   “这……”   “我不会走!”沈舒云打断了宁晚的话,他从床上站起来,几步走到坐在软皮沙发上的宁晚面前,慢慢地蹲下【身子,趴在宁晚的膝头,仰着头乖顺地看着宁晚,慢慢地说道,“现在,我有你,有沈渡,我觉得也很好……我不想走了。”   宁晚瞪大眼睛,似乎不敢相信好运会来得这么突然,他简直怀疑这是在梦里,一股巨大的幸福冲昏了他的头脑,他抓住沈舒云的手,卑微又虔诚地问:“云哥,你说的是真的吗?你怎么会突然……”   “这不是突然,”沈舒云的口吻很柔很淡,像是宁晚第一次见他,被他抱在怀里的时候那样,“我只是……只是不想再这样下去了。不过你也要给我点时间,让我缓一缓,毕竟你之前对我太坏了,还锁着我。”   宁晚也蹲了下去,他半跪在地上,伸臂将沈舒云抱得紧紧的,像是抱着一件失而复得的宝贝:“对不起,对不起云哥……我只是太怕你离开我了,是我用错了方式……”   沈舒云在宁晚看不见的地方,脸上的柔情渐渐冷了下去,有些木然地盯着那扇很大的落地窗,但他的语气还是轻轻柔柔的:“我明白,所以你也要给我一点时间,好吗?”   “当然好,”宁晚哽咽了,他抱着沈舒云的背,像是要把这些天压在心上的恐惧和愧疚通通都发泄出来,“那你也要给我一个机会,给我们一个重头再来的机会,好不好?”   “好。”   沈渡的抓周在一周后,宁晚特地叫人把这栋宅子里外打扫了一遍,甚至宅子外头的花园都特地找人来修建了一番。不过他没有请太多人来,只叫了罗骁和戚知寒,还有宁佑和他的女伴,宁晚也给萧阮打过电话,萧阮好像是花店那边有点事实在走不开,就推掉了宁晚的邀请,说是下次带着礼物来看小芋头。   来的人不多,但布置得很仔细,宁晚用粉蓝色的气球拼出了小芋头的生日和百天的数字,粘在客厅空白的墙上,客厅还放着几丛粉白两色的玫瑰,沈舒云问了送花来的人,说是品名叫荔枝玫瑰。荔枝玫瑰特有的清甜在房间里浮动,让人心情不由变好了许多,除此之外,宁晚还订了一个很大的三层蛋糕放在餐桌边上,这么一倒腾,倒将宅子里的沉闷一扫而空。   宁佑是个能闹腾的,他带了两瓶起泡香槟,嚷嚷着要开,宁晚没法子,只好起身去厨房里找开瓶器,宁佑和女伴也跟着去了。罗骁就在这个空档里,走向了站在餐桌旁切蛋糕的沈舒云,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问道:“你写的SOS是什么意思?”   那天罗骁回了家,纠结良久,还是在床上把这件事和戚知寒交代了,戚知寒抱着被子,惊讶得好半天没说出话来。罗骁粘粘糊糊地蹭上去:“老婆,你怎么想的嘛!”   戚知寒拧开了床头的小夜灯,有些头疼地问道:“你怎么选?一边是你的兄弟,一边是你兄弟的omega。”   “我就是选不出才问你啊!”罗骁捂着头崩溃地叫道,“宁晚到底在搞什么啊!沈舒云怎么会写SOS啊?他们到底怎么了?”   戚知寒薄唇微启,声音也带了些冷意:“你说,宁晚会不会……把人囚禁在那栋宅子里?不然沈舒云怎么会到和你求救的地步?他和你熟吗?”   “天地良心,我们真的不熟!”   “那就对了,”戚知寒指尖微微发凉,“他会不会已经走投无路到了,连你这个几面之交的人,都要试着求救,碰碰运气吧?以你对宁晚的了解,你觉得宁晚有可能干出这事吗?”   罗骁浑身发麻,越想越觉得这事实在是太诡异了。他枕着自己的双臂,认真想了很久,才回答戚知寒的问题:“虽然听起来很匪夷所思,但我仔细想想,觉得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宁晚那家伙,从小就是个偏执的性子,他既然能为一面之缘的茉莉味信息素执着地找了那么多年,其他的omega,他连理都不理,甚至同他提一提放弃寻找、去相亲,他都要发火,那么被偏执冲昏了头脑,做出这种事,倒也算是情理之中的。”   戚知寒点了点头,道:“你是和宁晚从小一起长大的,肯定要比我懂他。你既然明白这件事是真的有可能发生,也明白宁晚这么做是错的,就不要置之不理。这不仅仅是为了沈舒云,更是为了宁晚,别道最后让这件事闹到不可收场,人真的被他弄疯弄死了,到那时候,宁晚就连后悔都来不及了……倒不如先把沈舒云救出来,让他们两个人分开,彼此静一段时间。反正人是在我们这,宁晚也不至于完全失去了沈舒云的消息,等时机到了,再促成他们重逢就好了。”   “罗骁?”   一道低低的男声将罗骁拉离回忆,他抬眼看着身侧的沈舒云,沈舒云今天找了个皮筋将头发扎了起来,碎发被他掖在耳后,露出清秀的侧脸来。他穿着白色的衬衫,比罗骁记忆里的那个人瘦了些,但精神头看上去还算不错。   “你说。”   “他很快就会回来,我长话短说,”沈舒云一边面无表情地切着蛋糕,一边小声地道,“宁晚把我困在这里,不让我出去,这是一种互相折磨!请你带我离开这里,我会用我所有的一切报答你。”   罗骁的手心里都是冷汗,他在裤子上擦了下手心的汗,然后回道:“下个月三号,是宁晚父亲的六十大寿,他一定会坐飞机去R市的,少则半天,多则一天,到那时候我来接你,带你离开。你一定要在这之前让他放松警惕。还有什么要了断的,都在下个月三号之前做完吧。”   沈舒云也没想到罗骁会这么轻易地答应他,他切蛋糕的手一顿,低声道:“谢谢。”   这时,脚步声从厨房传来,接着,是宁晚的声音:“你们俩在这聊什么呢?”   沈舒云捏着刀的手紧了紧,他转身,笑意盈盈地看着宁晚:“没什么,他想吃蛋糕了,要我给他切一块……你去把小芋头抱来,这就开始吧?” 第47章 逃离   沈舒云在宁晚的怀里醒来,他先是有些茫然地盯着天花板看了好长一段时间,接着他慢慢翻身,盯着宁晚胸口那两点银光发呆。   那是他们的婚戒,沈舒云一眼就看出来了。   他没想到的是,宁晚竟然每天都戴在脖子上,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宁晚突然睁开眼,伸手捏了一把沈舒云的脸:“怎么了,是不是觉得为夫太帅了,怎么看也看不够?”   “你,你怎么醒了!”沈舒云一惊,下意识往后缩,宁晚长臂一伸将他搂回怀里,沈舒云趴在宁晚的胸膛上,声音有些闷闷的,“你醒了也不说话,是不是故意看我笑话。”   宁晚低头嗅着沈舒云身上淡淡的茉莉花香,笑道:“明明是有人的目光太烧人了,在睡梦里都把我烫醒了。”   沈舒云推了推他,小声嘀咕了一句:“不正经。”   宁晚心满意足地抱紧沈舒云,唇角那点笑意怎么也压不下去。他能明显地感觉到,自从小芋头过了百天,沈舒云对他的态度慢慢在改变——就像沈舒云他自己说的那样放下过去,沈舒云待他也越来越温柔了。   他们好像真的回到了最甜蜜的时光,也好像曾经那些事都没有发生过。宁晚从来没有这样满足过,此刻这种求之不得的温馨,对他来说,是多重的钱权都比不上的。他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一直这么抱着沈舒云,同他的云哥走过日暮星移,走过繁花似锦,一直走到白发苍苍,子孙绕膝。   “云哥,明天我要出一趟门,晚上应该赶不回来……”   “好,”沈舒云闭上眼,“那我和小芋头在家等你。”   随着他们关系的“破冰”,宁晚也逐渐不太限制沈舒云的活动范围。尤其是宁晚在意识到沈舒云好像真的打消了离开的念头后,沈舒云的活动范围就慢慢变成了整个二楼,再慢慢变成了整栋宅子。保镖也被宁晚撤了大半,只留下两个在宅子门口守着。   宁晚看着沈舒云柔和的眉眼,心想,回来就把那些保镖都撤了吧,他们在一起过日子,外人总在算怎么回事。   第二天,沈舒云特意起了个大早,为宁晚做了一顿早餐。这是沈舒云自与宁晚重逢后,第一次为宁晚做饭,虽然只是简单的煎蛋和芝士烤吐司,但宁晚还是十分受宠若惊,近乎小心翼翼地吃完了这顿早饭。   宁晚咬着煎蛋,眼底微湿,捏着叉子的手都轻轻地抖,他说:“好吃……我等这顿饭,已经等太久了。”   那真的是宁晚觉得这辈子最好吃的一顿早餐。   沈舒云拿着一旁的餐巾纸擦了擦沾了油的手指,默然地注视着宁晚将餐桌上所有的东西都狼吞虎咽地吃完。   宁晚本来是要坐私人飞机回R市,但是昨天打电话问过了,老宅那边的管家说私人飞机送去养护了,暂时不能使用,他只好订了一张九点半的头等舱,现在已经快八点半了,就算宁晚再不舍也要准备走了,否则会赶不上飞机。   他只回宁家老宅待一天,隔天就回来,因此不打算带什么行李,宁晚上楼换了一件蓝白条纹的衬衫和一条墨蓝色的西裤,拿着放在茶几上的电脑包就准备走了。   沈舒云站在他身后,沉默地看着宁晚匆匆的背影,忽然叫道:“宁晚!”   宁晚回头:“怎么了?”   沈舒云嘴唇蠕动几下,他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突然要叫住宁晚,一股说不清的情绪像是突如其来的大雨,哗啦啦地浇了沈舒云满心,将他的心浇得湿淋淋的。到了最后,沈舒云只能挤出几个模糊的字音来:“没什么,你走吧。”   宁晚却是笑开了,他折身回来,展开双臂紧紧地抱了下沈舒云,然后单手捧着他清瘦的脸颊,在眉心处印下一个吻:“怎么了?舍不得和我分开?”   沈舒云快速地眨了眨眼,伸手推了一下宁晚,轻声催促道:“快走吧,别迟了。”   “好,”宁晚捏着沈舒云的手心,同他耳鬓厮磨,“那你在家等我,我很快就回来。”   宁晚迈着大步离开,门口的保镖恭敬地为他拉开大门。沈舒云则转身上了二楼,走回了那间困了他整整三个月的房间,倚着巨大的落地窗,目送宁晚乘车离开。那辆黑色的保时捷像是一头黑豹,顷刻间就头也不回地跑出了庭院,很快在远处变成了一个黑点,在掩映的绿枝间消失无影。   就这样吧,到此为止了。   沈舒云伸手拉上白色的纱帘,从柜子里摸出一根头绳,将长发扎得高高的。他坐在屋子里的沙发上,打开了宁晚那天看的诗集,静静地等一个人。   罗骁在宁晚走了一个小时后到了这栋宅子,门口的保镖没有多加阻拦——放在这栋宅子的保镖,要么是在宁晚极其信任的,要么是宁晚从老宅里就带出来、相处多年的,都是宁晚经过挑选,才筛出来信得过的那部分让他们来这里看着沈舒云。很显然,这两个保镖都认识罗骁,问了几句就将人放了进去。   沈舒云正翻着书,翻出些困意,就听见由远及近的脚步声,他那点睡意立刻被打消,抬眼看向来人:“你来了。”   “你确定要跟我走吗?”罗骁有些心虚地搓手,他怎么想怎么觉着,把老友的伴侣带出来这件事很奇怪,“我可以带你走,但是孩子我没办法一起带走。一是怕门口那两个人会不放行,二是怕他半路哭闹起来,会……”   “我知道,”沈舒云将手里的书合上,放在一边,“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带他一起走。”   罗骁愣了愣,似乎是对沈舒云的决绝有点惊讶,他想了想,又问道:“那你走之前,要再去见见他吗?”   沈舒云面色微白,攥紧了拳头,指甲掐进手心:“不了……我怕再见他,我会心软。”   他眼底是决绝的别意,也是迷茫的心痛。   “好,那我现在就带你走。待会他们问你什么,你就都装作不知道,让我来说就好。”   沈舒云站起身,有些迟疑地看向罗骁,说出绕在心间多天的担忧:“你带我走,他会不会迁怒你?”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担心这个?”罗骁挑眉一笑,是千万般的潇洒肆意,“他就算迁怒我,还能怎么对我?把我也关起来?大不了就是吵两嘴……别瞎想了,跟我走吧。”   沈舒云也被他的话逗笑了,那点阴云被他抛在脑后,终于跟上了罗骁的步伐,走出房间,走下楼梯。在门口,果然那两个保镖用手臂拦在沈舒云身前,沉声对着罗骁道:“罗先生,您可以走,但是沈先生不能离开这里。”   罗骁抓了抓头发,面不改色地开始扯谎:“就是宁晚叫我来这儿带上他一起走的啊。”   两个保镖对视一眼,从彼此眼里看出了疑惑。其中一个看起来年纪大些的走上前说:“罗先生,我们并没有收到这样的指令。”   “怎么没有了?”罗骁语气重了些,“今儿个是宁老爷子六十大寿,你们不知道吗?宁晚是怕老爷子看出些什么来,这才叫我把人带过去,一起给老爷子贺寿!黎叔,你总这么拦着,到时候耽搁了时辰,谁负得起这个责任?”   被叫做黎叔的男子是宁晚从老宅带出来的,也曾跟着宁晚的父亲,算是在宁家的老人了,他皱着眉想了一会,做出了退步:“那我给宁少爷打个电话问一下……”   黎叔算是从小看着宁晚长大的,到现在宁晚都快三十了,他还是改不了叫宁晚少爷的习惯。   “他现在在飞机上,怎么接你电话?”罗骁面色微沉,目光里带着几分上位者的威压,“宁晚叫我将人带走,你连我的话都不信吗?黎叔,从小到大,你见过宁晚有比我更亲近的朋友吗?你连我也信不过?”   “算了算了,就让他带沈先生走吧,”另外一个年轻些的男子上前一步,拍了拍黎叔的肩,“就算真的出了问题,宁先生也肯定能联系上罗先生,罗家肯定也受到了老爷子的邀请,今夜肯定会到场的。”   黎叔沉吟片刻,终于点了点头,拦在门前的身躯让开,给沈舒云让出了一条路。他转头向一旁的罗骁叮嘱道:“罗先生,沈先生就是我们少爷的心头肉,你可千万别将他弄丢了。”   “我明白,明白。”   罗骁再三保证后,终于成功带沈舒云离开了那栋宅子,带着他上了自己的车。沈舒云摇下车窗,仰着头看外头蓝如碧玉的天空和高挂云间的日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伸出手,抓了一束微热的阳光。   他终于逃出了那个牢笼,他不由想,自由的原来是这么好的——空气是清甜的,带着野花和绿叶的香气,阳光是带着暖意的,伴着鸟啼和虫嘶。   离开了,竟然离开了……也终于离开了。   罗骁开着车带沈舒云回到了自己家中,戚知寒早为沈舒云收拾出了一间干净的客房,领着人往房间走去。沈舒云给罗骁和戚知寒鞠躬,真诚地道:“谢谢你们,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只要开口,我沈舒云一定做到。”   戚知寒被吓了一跳,忙摆手道:“不用这样,我们又不是指着你还我们什么。对了,你就先住在这吧,看看还缺什么,我去给你找来。”   “我想先要一把剪刀。”   这个答案有点出乎意料,但戚知寒还是取来一把剪刀给他。   沈舒云说了声谢谢,就接过来朝客房里那间卫生间走去,将门关上,也不知道在里面做什么。   戚知寒看了一眼罗骁,无声地用唇语问道,他不会是想不开吧?   罗骁眉头一跳,摇了摇头,小声地道应该不会。   正当两个人提心吊胆地胡思乱想着,沈舒云就打开了卫生间的门,从里面走出来,戚知寒只看了一眼,就惊讶地低呼出声。   沈舒云竟然将那一头长至肩胛的乌发全部剪掉了!   他剪得很潦草,没有什么技术可言,称得上是凌乱了,这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将他那如玉美人的气质生生地毁了个干净,不由令人咋舌。长发被他硬是剪成了刚过耳下,白皙的脖子上还带着几茬没抖落干净的碎发,沈舒云自己倒像是毫不在乎,拿皮筋将剪短的头发一扎,扎成了短短的一个小揪,还有几缕极短的头发落至额前,沈舒云将它们别到耳朵后,露出因不见光而有些苍白的皮肤和疲倦到了极点的清秀眉眼。   “这样好多了,不然总觉得和女人似的。”沈舒云这样笑着对他们解释道。   但那笑意,始终没有到达眼底。 第48章 放手   宁晚下了飞机,看到手机上有两通未接电话,他心里咯噔一下,一股不妙的预感爬上他的心头。宁晚立刻拨了回去,电话响了两声,那边接通了:“少爷。”   “给我打电话是出什么事了吗?”   那边顿了一下,接下来的一句话如同给宁晚兜头到了一桶冰:“少爷,是你让人来带走沈先生,一起去参加老爷子的寿宴的吗?”   宁晚大声地吼道:“什么让人?我让谁带走他了?你说清楚些!——我根本就没打算带着他一起来!”   那边似乎是愣了一下,然后也反应过来了:“是罗先生,罗骁!他说是你让他带走沈先生的!”   “罗骁?!”宁晚的声音不由提高了些,“他跟着瞎掺和什么?他要做什么?”   “少爷,我也是因为见了罗先生,才放人的……”   “好了,我知道了,”宁晚急得快把后槽牙咬碎了,“你先待在那里,我现在就打电话问罗骁!”   宁晚挂断电话,拨了罗骁的电话号码,响了很久那边才接起电话来,传来有些模糊的音节:“喂?”   “罗骁!沈舒云是不是在你身边!你要干什么!你让他接电话!”   这跟炮仗一样的问题让罗骁顿感头大,他抓着电话的手紧了紧,声音也沉了下去:“宁晚,你先冷静一下。”   “你要我怎么冷静!你把他藏到哪去了?”宁晚双眼发红,像是困兽一样低吼,惹得机场路过的行人纷纷侧目,“我求你了,你把他还给我,我只要他一个,我求求你……”   “宁晚!你还不明白吗!你把他关起来,这么做根本就是将他越推越远!你不要这么固执了好不好?你也要学会放手啊,也该知道什么叫以退为进、欲擒故纵啊。”罗骁捂着隐隐作痛的头,语气放重了些,“再说了,换个角度说,你这么干也不对啊,你这是非法监禁你知道吗!要是掌握了证据,是能把你送去蹲牢子的事情!你小子疯了,他妈的想吃牢饭?”   罗骁说着说着也急了,粗口都爆出来了。   “我不怕,我就怕再也见不着他了。”宁晚崩溃地蹲在地上,眼底血丝缠绕,声音里是藏也藏不住的颤抖哭腔,“我什么都给你,求你把他送回我身边吧!骁子,我求你了,你要我怎么样我都认了……”   罗骁知道宁晚这是在崩溃的边缘,他也没想到带走沈舒云,会给宁晚带来这么大的打击,他只好先温言安抚道:“你先冷静下,首先,是沈舒云自己说一定要走的,不是我把他抢走了,所以回不回去这事也不是我说了算。再有,宁晚,你也不想以后的人生里都面对着一个强颜欢笑的伴侣吧?你喜欢他,就应该和他有着欢欢喜喜的天长地久,而不是互相折磨。”   “你们先分开一段时间,给彼此一些时间。至于你上次问过我的问题,我也想明白了,我现在回复你。”   罗骁的声音不大,透过话筒清晰地传过来:“他要走,你就追啊,总能找到他的。omega的心很软,只要他们清楚地感知到了你是爱着他们的,最后都会原谅你的。”   他怕刺激到宁晚,没把后半句话说出来——只是怎么让omega清楚地感知和相信迟到的爱意,这件事是alpha永远的难题。   罗骁抓着电话,苦口婆心地劝了许久。他心想,真是这辈子都没和别人打过这么长的电话!在一番劝说与分析后,终于把宁晚的心撬动了一角,安抚住了这只炸毛的狮子。   罗骁心里气得直骂娘,心想小寒这件事倒是没骗他,发了疯的alpha确实比神经病还难伺候。   宁晚的头脑渐渐冷静下来,他从地上站起来,双腿又麻又软,差点让他跪回地上。扶着墙缓了好一会,宁晚对着电话那头仍在絮絮叨叨的罗骁冷道:“行了,那你别把人弄丢了。我先去主宅等你,在寿宴上我再和你算账!”   罗骁刚要骂他没良心,就听见耳边传来的滴滴滴的挂线声,他合上了手机,抓着桌子上的水往嘴里倒,想要润润快要冒烟的喉咙。他咕咚咕咚喝完了一大杯水,一抬眼被吓了一大跳,玻璃杯都快给他捏碎了。只见着一件宽大的白衬衫慢慢飘过来,像是讨债的野鬼!罗骁再定睛一看,原来是那瘦骨伶仃的沈舒云,不由擦了下额上的冷汗。   宁家的人,还真是一个比一个难对付。   “罗骁,今天的事很谢谢你,”沈舒云的声音很平静,他眼底是一片泛不起波澜的死水,水底下淤泥里藏着的是不见天光的煎熬与绝望,“能不能请你最后再帮我一件事?”   罗骁抹了下唇边的水渍,点了点头:“你说,我尽量试试。”   “我想要去新加坡,”沈舒云停顿了一下,似乎在组织语言,“我被他带进宅子后,身上的手机和钱包都被他搜刮走了,我所有的证件都在那个钱包里,重新办很困难。你能……让他把我的钱包还给我吗?”   罗骁不觉得这是什么过分的要求,便一口答应下来:“没问题。”   说完这些话,那件“白衬衫”就又恢复了沉默,然后“飘”回了房间。   罗骁和宁晚能走的这么近,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有罗家和宁家长辈的缘故。两家生意场上有合作,私下素来交往甚密,孩子们也从小到大玩在一起,其中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因此宁老爷子的六十大寿,罗骁自然也是无论说什么都要到场的。因为将沈舒云带出来,耽搁了罗骁不少时间,他作为小辈,本应该是越早到越好、越能显示出对老爷子的尊敬。罗骁低头看了下手表,已经是下午的两点半,此刻已不能再多加耽搁,必须即刻坐私人飞机飞往R市了,不然会赶不上开宴。   罗骁去衣帽间挑了一套银灰色的西装套服,又抹了点发胶,梳了个大背头,往鼻梁上架了金丝边的平光眼镜,难得透出一股精英范来。他抱着外套下楼,戚知寒倚在餐桌旁,抬眼瞧见罗骁这副模样,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嘿,怎么,被你老公迷住了?”   他一开口,即刻将那精英形象毁了个干净,戚知寒嘴角**,心想罗骁要是哑巴就好了——不说话的时候怎样都帅。   这天是礼拜三,渺渺的幼儿园在每周三都会提早两个小时放学,小姑娘被保姆从幼儿园接了回来,穿着粉色的蓬蓬裙,一进门,粉团子就一路滚进戚知寒的怀里,声音尖尖俏俏的,带着一股甜兮兮的奶味儿:“爸爸!”   戚知寒被她扑了个踉跄,罗骁及时在他后腰处扶了一把,沉声向罗渺渺训斥道:“你小心点,别撞着你爸!整天咋咋唬唬的,还有没有个女孩子的样!”   罗渺渺还没说什么,戚知寒倒先护上短了:“你干嘛这么凶,又不是什么大事!”   戚知寒在读大三的时候就和罗骁厮混出了罗渺渺,蹲在厕所自个儿看验孕棒的时候那叫一个又惊又怕——惊的是这孩子来得他一点准备,他那时候也才二十出头,尚不知道要怎么做别人的小情儿,就要做爸爸了,实在是吓得够呛;怕的是戚知寒觉得他的alpha根本就不想要孩子,罗骁那么个游戏人间的性子,最不爱听的俩字就是责任,怕罗骁冷冰冰地叫他将孩子打掉。   最后戚知寒一咬牙,抱着豁出去的心态,收拾着东西跑了,可说的上是为了这个孩子什么都不要了。一顿折腾,休学离家、远跑他乡,吃了不少苦头,又在分娩的时候硬生生被折腾得去了半条命……渺渺不仅是戚知寒的掌上明珠,更是戚知寒最后那点破釜沉舟的一腔孤勇。   罗骁的气焰立刻被老婆浇灭一大半,他苦着脸道:“小寒,你别总这么惯着她,她这脾性都是惯出来的!再这么下去我看她早晚要把房顶都拆了,以后哪还有人敢娶她!”   “拆就拆了!”戚知寒持靓行凶,漂亮的凤眼一瞪,牙尖嘴利地回,“我们家那么多房子,还不够她拆的吗!”   罗骁哎哟一声,抱着银灰色的西服外套灰溜溜地出门去了,一边走,一边小声嘀咕道:”无法无天,这简直是无法无天……”   “早点回来,”戚知寒漫不经心地逗弄着罗渺渺,每个字都带着警告的意思,“别让我知道晚宴上,哪位千金又对你罗大少动了心思,不然小心我拔了她的指甲!”   罗骁知道这是自己的劣迹还没完全洗净呢,他陪着笑道:“哪敢哪敢,我要是再出去乱搞,就罚家里的小野猫挠死我,行不行?”   戚知寒自然知道小野猫说的是谁,他面红耳赤地啐了一口,骂道:“不要脸。”   不到两个小时,罗骁的飞机就降落在了R市宁家的停机坪上,他穿戴整齐,一身熨贴齐整的西服三件套衬的他愈发人模狗样,与之前在家里吃瘪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他将袖扣别好,在胸口前插了一块叠好的手帕,衣冠楚楚地迈开长腿下了飞机,与来接他的宁家管家亲昵地抱在了一起:“张伯,我可想你了。”   被叫做张伯的中年男子笑了笑:“罗先生,少爷一直在等你,他让我来这里接你。”   这个管家是一直打理宁家主宅的,他从二十来岁就在主宅里做事了,如今已有五十多岁,深得宁家的信赖,也算是看着宁晚和罗骁从小长大的老人了。他虽然人到中年,但仍神采奕奕,连白发都没有几根,只是和蔼地笑起来时,眼角的纹路确实比前几年深了许些。   张伯引着罗骁到了宁晚的房间门口,他微微点头,示意自己的事情已经做完了,然后便转身地退下了。   罗骁素来没有敲门的习惯,他直接拧开门把,急吼吼地往里走,刚踏进房间一步,被扑头盖脸的烟雾冲得打了个大喷嚏。宁晚听见声响,于云雾缭绕中转头,隔着灰蒙蒙的烟雾不声不响地盯着罗骁。   “你这是抽了多少烟?”罗骁被他盯得后颈发凉,但还是迎着宁晚杀人的目光走了进去,将窗子打开,让这间乌七八糟的屋子透透风,“还不至于吧!”   “两包。”   罗骁一愣,反应过来宁晚是在回答他的第一个问题。他之前被呛得难受,都没仔细瞧宁晚脚边那堆凌乱的烟蒂,这下细细看了,不由被那数量吓了一跳,有些结巴地问:“你,你怎么抽这么多?”   这次宁晚没有理他的问题,他靠在高背的单座沙发上,面色灰白发青,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死气。   宁晚想了很久,难道沈舒云这些天同他温柔缱绻,同眠共枕,都是假情假意么?都只是为了麻痹他,让他放松警惕吗?沈舒云这些天来对他说过的话,到底哪句是真,哪句话是假……还是,根本就从头到尾没有一句真话?   那也未免,太残忍了。   “他要什么?”   罗骁有点没听清:“嗯?”   宁晚这回耐着性子又说了一遍:“沈舒云让你给他带回去什么?”   “钱包,他只要钱包。”   沈舒云了解宁晚,宁晚又何尝不明白沈舒云的心思呢,他知道沈舒云要的是那些证件。   宁晚骤然站起身,裤子上的烟灰在他站起来的时候哗啦啦地掉了满地,罗骁看见他定制西裤上,新烧出的两个洞眼,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宁晚抢了话头:“他还是要走是不是!”   罗骁怕他又发疯,连忙跟着站起来,想要说点什么,劝一劝他。   又听宁晚声音低低的,气若游丝地道:“算了……钱包我放在关着他的那栋宅子里,结束后我坐你飞机一起回去取吧,你带给他。”   这声音孤独的像是放弃挣扎的倦鸟,躺在捕鸟夹的血泊中,对天空拉长脖子,发出的最后一丝叹息。 第49章 照片   一整个晚宴,宁晚都很沉默,他脸色惨白地站在父亲身后,好像比年过六十的宁老爷子还要沧桑些,任谁都看得出他心事重重,最后连宁父都同宁晚讲,要是身体不舒服就回去歇一会。   宁晚摇摇头拒绝了,他怎么能在这时候离场——这不是拂了老爷子的面子,于是勉强撑到晚宴的尾声。晚宴上他喝了很多酒,那些长辈的酒他推不掉,只能一杯杯地往肚里倒。人群中信息素和香水混杂的味道熏得宁晚想吐,他推开一个软手软脚往他身上倒的omega,朝宽敞的阳台走去,反手带上玻璃门,将喧闹都留在身后。   夜空中有数点繁星闪烁,宁晚仰着头朝外看,深深吸了一口带着凉意的风,又缓缓将肺里的浊气吐出去。   他晕头晕脑地想,沈舒云现在在做什么?他看到的月亮也这么圆、这么亮吗?   宁晚的头针扎似的,一阵一阵地疼,他想吐又吐不出来,只能倚着围栏吹冷风,企图将那些酒精吹散。不知多久,有一只手搭上他的肩膀,耳畔传来熟悉的声音:“你真和我一起回去?不再多陪陪你爸?不怕宁伯伯发火?”   “不了,”宁晚乜了罗骁一眼,抓了抓被风吹乱的头发,“我待到现在就已经算是做足面子了,走吧。”   两人一起登上罗骁的私人飞机,匆匆赶回了W市,宁晚在飞机上吐了一次,气得罗骁直跺脚,好在宁晚吐过后意识清醒了不少,还想起了取钱包的事。罗骁虽然没像宁晚醉得那么厉害,但还是喝了酒的,自然不能再开车了,两人就坐在后座上,让司机开车送他们到宁晚那栋城郊的宅子。   宁晚先是让门口留着的黎叔和另一个保镖回去,自己带着罗骁进了一楼的书房。他没有将沈舒云的东西藏起来,零散的东西被他直接丢进了柜子,被尘封在里面几个月。他猫着腰,在细窄的长柜里摸索了一阵,扒拉出来一个黑色短夹钱包,又翻出一部手机,一同交了出去,罗骁接过来的时候没拿住,钱包从手间滑出,倒扣在地上。   “小心点……”   宁晚一边这么说着,一边弯腰去捡半开的钱包。然而,不经意地一瞥,却让他的目光突然滞住,他伸手将钱包翻开——那里面的相片夹里,竟然塞着一张他和沈舒云的合照!   照片里,他伸手揽住沈舒云的肩膀,笑得露出了两侧尖尖的虎牙,沈舒云则侧过头笑眯眯地看向他,眼底是一片柔情。宁晚不记得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但可以确定的是,那时候他们之间还没有重重心防,也没有隔着万丈深渊……照片上的他们只是天底下最普通的一对伴侣,想到对方就会情不自禁的微笑。   沈舒云竟然把这张照片带了出来,还剪小放在了随身携带的钱包里!离婚后,沈舒云离开他,离开W市,不可能一次都没用过钱包!   宁晚深吸一口气,他简直快要昏厥了!   这张夹在钱包里的照片,是不是说明他在沈舒云心里,始终是有一席之地的?   宁晚此刻才真正深切地意识到,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他喉结上下滚动,喉咙深处滚出一声痛苦至极的低吼。   原来,真的是他亲手将沈舒云一步步推离的。   原来,他们之间曾经有过那么多回头的可能。   “你没事吧?”罗骁眉间带了些担忧,犹豫着道,“要是你实在不愿意他出国,你……”   “不,不!”宁晚胸口生出一种钝刀割拉的剧痛,他将钱包合上,交到罗骁手里,“他想走,就让他走……我实在不愿让他再多恨我一分了。”   “你告诉他,我不会再干涉他的任何决定了,也不会再勉强他半分……他如果不想再见我,那就……如他所愿。”   这时,W市的一栋别墅里,进行着另一段对话。   沈舒云的睡眠很浅,他刚睡了一会儿,就被唱歌的声音吵醒了。不过他没有生气,而是打开房门,倚在墙上看着粉红睡裙的小姑娘。戚知寒抬头对他抱歉地笑了一下,然后拍了拍罗渺渺的肩膀,道:“今天不唱了好不好?叔叔要睡觉啦,我们不要吵到他。”   “没关系,”沈舒云本来也没什么睡意,他摆了摆手走过去,对上罗渺渺亮闪闪的杏眼,嘴角不由弯了弯,“让她再唱一会吧。”   “对不住,吵着你了吧。”   “不算吵着,正好我也不想睡了。”   戚知寒想了想,从冰箱里拿出一碗荔枝,招呼沈舒云到餐桌上一起吃。两个并不算太熟悉的omega面对面坐着剥起了荔枝,不过因为小姑娘甜甜的歌声,倒并不显得尴尬。   沈舒云掰开荔枝壳,指尖竟是比晶莹剔透的荔枝肉还要白一点。他往嘴里塞了一颗,饱满的荔枝肉爆开清甜的汁水,在唇齿间留下馥郁的香气,他点了点头先开了话头:“很甜,谢谢。”   “沈哥,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新加坡呀?”戚知寒也剥了一颗,汁水落在他指头上,让他指缝间有些黏糊糊的,不大舒服,“还打算回来吗?”   “我之前就办了申请,打算拿到证件后,一周内就走……”沈舒云哂笑一声,“至于回来,暂时没有想过呢。”   戚知寒惊道:“这么快?”   “嗯,夜长梦多。”   戚知寒顺着沈舒云的目光看去,发现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不远处又蹦又唱的罗渺渺,都是做了父亲的人,他能感受到,沈舒云是想孩子了。   他忍不住问沈舒云:“既然那么舍不得,怎么不带着孩子一起走?”   沈舒云愣了一下,差点将手里的荔枝捏烂,他将手指松开些,低下头去扣荔枝皮,良久,低声地回:“……我怕照顾不好他。”   他隐约知道自己精神是出了毛病的,毕竟他之前从来没有这样过——整日觉得活着了无生趣,什么都不关心,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来,对某些小事特别敏感,还常常会忘记一些事。   这样的状况,自己连自己都照顾不好,万一哪天要是真觉得走不下去了,孩子该怎么办呢?   不如将沈渡留在宁晚身边。   沈舒云有一点是确信的——宁晚能照顾好沈渡,甚至有可能比他照顾得还要周全。   他不是嫌孩子是拖累,他最怕的是自己变成孩子的拖累。   戚知寒吐出荔枝核,有些不是滋味地低声叹了一口气,眉眼间也带上几丝愁绪:“对不起,我是不是问得太多了?”   “没有,”沈舒云满不在意地道,“有个人说说话,倒也好些了。”   “罗骁在新加坡有套房子,你过去后,就先住在那吧,不然还要找房子,人生地不熟的,不方便。”   “你和罗骁做的实在是太多了……我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还了。”   “什么还不还的,我们又不是要你报答才做这些。”   戚知寒看着对面坐着的沈舒云,虽然他之前和沈舒云没什么深交,但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他就是想再多帮帮沈舒云。戚知寒又开口道:“你去静一静也好,去了就什么都不要想……那些都过去了,人总要向前看。”   沈舒云难得地笑了一下,应和道:“是啊,人总得朝前看。”   五天后,沈舒云搭上了去新加坡的飞机。   他拒绝了罗骁和戚知寒的送机,独自一人拖着行李箱,踏上了去往异国的路。   来时一无所有,去时孑然一身。 第50章 三年   【三年后】   艾诺用笔戳着下巴,眯着眼看向空无一人的讲台,不知在想什么,脸上渐渐浮现出两团淡淡的红色。坐在她身旁的华琪琪见了,敲了敲她的头,笑道:“你是不是又在想沈了?”   “干什么呀!”艾诺捂着额头,慌慌张张地将少女心事掩藏起来,“你胡说些什么!”   艾诺和华琪琪同在一所大学,都是中文专业的学生——艾诺是个英国女孩,十几岁才跟着父母移民到了新加坡,至于华琪琪,她父亲是新加坡人,母亲则是华人,她是出生在新加坡的。   艾诺扭过头去,小声地道:“你说,沈怎么还没有结婚呀?他那么好的一个人,我都想嫁给他了!”   “你怎么知道他没结婚?”   “我上次问了呀!他自己说的,没有伴侣!”   华琪琪夸张地“哦”了一声,露出看好戏的神情,羞得艾诺连忙伸手去捂住她八卦的嘴巴:“你小声一点!”   “你想和他在一起?不过你连他的三性都没搞清楚,万一他和你一样都是omega的话,该怎么办?”   “怎么可能!我从来没在他身上闻到过信息素……我看他肯定是个beta。”   华琪琪撑着下巴,漫不经心地接口道:“闻不到信息素,也有可能是有alpha对他进行过永久标记啊,毕竟被标记的omega的信息素,外人可闻不见。”   艾诺一愣,她想张嘴继续反驳,却发现无从辩起——这位沈老师,无论春夏秋冬都穿着高领的长袖,他的头发和高高的领子将后颈挡得严严实实,看不到在后颈处是否有一小块凸起的omega腺体。   华琪琪眨了眨眼睛,朝她摇了摇手指,吐出一段流利的英语:“你别想了,我看你根本没可能,他早有别的追求者了。前两天下课后我将阳伞落在这了,折回来取,就见到沈和另一个男子一同从楼里出来,沈还上了他的车!”   “真的假的?!”   “我骗你做什么呀!”华琪琪笑嘻嘻地道,“哎呀,这里有个少女心要碎了!”   艾诺伸手去打她,这时,门突然被打开,一个人迎着午后暖洋洋的光线走了进来,站到了讲台上。   这是个很瘦的男人,脸颊微微凹陷,眼睛却很漂亮,带着一种东方人独有的韵味。苍白和消瘦并没有让他看起来阴郁,他身上有着一种沉静的气质,使人只要看到他,似乎心里就静了下来。   艾诺想,中国有个词叫美人如玉,大概就是形容沈这样的人吧。   沈舒云将袖子撸上一点,将带来的U盘插在电脑上,放出他做好的PPT,抬头用流利的英文道:“开始吧。”   下课后,沈舒云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慢吞吞地朝学校外走去。电话响了起来,沈舒云看也没看就接通了,果然不出他所料,是萧莫打来的:“舒云,工作结束了吗?要不要我去接你?”   萧莫当年帮沈舒云申请的就是工作签证,沈舒云英语水平不错,加上有提供国内的工作经验证明,签证过得很快。沈舒云刚来新加坡的第一年,是住在罗骁的房子里的,后来萧莫找到他,说是可以将自己空置的一套房子租给他,沈舒云想了想就答应了,搬去了萧莫的房子里,这一住就住了两年。   沈舒云其实对英语已经有点忘记了,但好在他基础很扎实,自学了一年,英文就说得很流利了,让萧莫也有些惊讶。   “不用了。”   初到新加坡,沈舒云对这个国家很陌生,是萧莫帮衬了他很多,除了房子与就医外,他还帮沈舒云找了一份在大学教中文的工作。沈舒云很感谢他,不知不觉间,与萧莫相处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两个寂寞的人处在一起久了,总会有先动心的那一个。第二年,沈舒云就渐渐地察觉出萧莫对他不同寻常的感情——沈舒云又不傻,自然看出了萧莫眼里的情意绝不仅是朋友之间的。   只是他知道自己也许永远也不能回应这份情意。   倒不是萧莫的原因,沈舒云明白问题出在他自己这,不管是萧莫也好,还是什么别的人也罢,他都再难回应一个人的感情了。   他所有的力气都在上一段潦草结束的婚姻里用尽了,哪里再分得出心来接受另一个人?他就像一只缩头缩脑的乌龟,躲在厚厚的壳子里,慢吞吞地等着生命的终结。   沈舒云不想耽误萧莫,因此他时常用逃避和拒绝来面对萧莫,尽量与他减少接触,不想让萧莫再在他身上浪费太多的时间。   “还是让我去接你吧,嗯?”萧莫低沉的声音传来,带着几分沙哑,“顺路而已,我快到了,不许再拒绝了。”   萧莫比他年龄大些,性格沉稳,又细致周到,是个很成熟的男人,沈舒云同他在一块的时候常常会感觉到被照顾,有时他也不得不承认,这种被照顾的感觉真的很好。   沈舒云叹了一口气:“好吧,那就来接我吧。下次真的不用了。”   其实沈舒云有时候也会想,如果他人生里先遇到的是萧莫,那么一切是不是都会不一样?   只是世上哪有那么多如果,偏偏就是他和宁晚先遇见了,他们遇见的时机都不对——若是宁晚先遇见的人是唐意川,大概也就早没他什么事了。   偏偏命运弄人。   不多时,一辆奔驰停在了路边,沈舒云抬起眼皮看了下车牌,就上前几步打开车门,一步跨进了车中。   车里开着空调,凉风迎面直来,送走了外头炎炎的暑气。   “累了吗?”萧莫看着沈舒云系好安全带,才发动车子,“要不要晚上一起吃个饭?”   “不了,你送我回家就好。谢谢萧哥。”   萧莫挑眉道:“跟我这么客气做什么……你总这样,倒显得生疏了。”   沈舒云实在不知道这话该怎么接,只好用沉默应答。   窗外的风景飞速地后掠,茵茵绿树连成一片顺滑的浓绿绸缎,又好像是一块幕布,上面有各种行人匆匆而过,演绎着他们自己的故事。   “你是不是定的后天去医院复查?我正好后天放假,陪你一起去吧。”萧莫握着方向盘,不疾不徐地道,“现在晚上睡觉还失眠吗?”   复查,指的是沈舒云的信息素紊乱和抑郁症。沈舒云逃离W市后,就出现了严重的产后抑郁,因为没有alpha的陪伴,信息素也变得十分紊乱……那段日子是最难熬的,沈舒云整天待在家里,一步都不想朝外走,更可怕的是整日整夜的失眠,令他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身体亏空,眼下是浓重到有些骇人的青黑。   每个夜晚沈舒云都会把家里所有的灯打开,因为他害怕黑暗,更害怕一闭上眼就都是沈渡。沈舒云抱着膝盖缩在床脚,常常就那么呆坐一夜。   后来萧莫偶然间发现了沈舒云的不对劲,强行将他送去医院,直到沈舒云被确诊为产后抑郁后,萧莫才知道这阵子沈舒云过得有多么煎熬。   在药物作用和心理医师的疏导下,沈舒云看起来是好多了——起码可以正常地生活了,渐渐地,他愿意同人讲话,也时不时出门走走,晚上睡前只留一盏夜灯。   只有沈舒云自己知道,他床头的暗格里,还放着治疗抑郁的药物,他床头柜的抽屉中,堆着的是满满的安眠药物。   沈舒云花了一年半才从阴影中走出来,在最后一次心理疏导后,医生叮嘱沈舒云,要半年去复查一次。   沈舒云的面色变得有些难看,他再一次拒绝道:“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好。”   萧莫也被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弄得有些尴尬,只好回答:“那好吧。如果有什么情况,一定要和我说,知道吗?”   “嗯,好。”   又过了十分钟,沈舒云的家到了,萧莫将车停在路边,沈舒云道了声谢,就跳下了车子,飞快地朝家走去。钥匙颤抖几次才对准锁孔,咯嗒一声脆响,门被打开,沈舒云刚进去,就径直冲向卫生间。沈舒云一把将卫生间的门合上,接着,他从架子上拿下一瓶喷雾,拨开后颈的衣服,在腺体处连连喷了几下。   这是一种信息素掩盖喷雾,只要喷在腺体上,无论是A还是O,信息素都会被掩盖住,不过喷一次最多只能维持十小时,十小时后需要补喷。   沈舒云喷完掩盖剂后,靠在瓷砖上,微微喘着气。他的右手抓抠着后颈那块腺体,抓出了几道深深的血痕,像是要将那块凸起抠出去一样。   他做过去除标记的手术——可是失败了。   宁晚的信息素就像他本人一样,顽固且执着地印在了沈舒云身体里,无法根除,甚至连掩盖都是件难事。   沈舒云也想过要割除腺体,但是术前体检他没有达标,医院没有同意为他做割除腺体的手术。   按道理来讲,沈舒云其实没必要喷这种信息素掩盖剂,因为宁晚的标记对他还是生效的,除了宁晚和他自己,谁也闻不到他的信息素,他在旁人眼里同一个beta没什么区别。   但是沈舒云就是不想闻到自己的信息素,只要一闻到那种甜丝丝的茉莉花香,他就冷汗直流,浑身发抖,想要呕吐——   他对自己的信息素,厌恶至极。 第51章 成长   宁晚看着春季的报表,不住地咳了两声,他的秘书看见他这副模样,忍不住开口劝道:“宁总,需不需要将下午那个会推迟……”   “不用了,咳咳,”宁晚摆了摆手,“小感冒而已,那个会议是新加坡的房产商来谈合作的,他们大老远飞来,不要让他们等着。”   秘书点了点头,大概和他说了下接下来几天的安排,然后拿着宁晚看过的报表出了办公室。   宁晚见她出去了,从抽屉里拿出一盒药来,抠出两粒,就着水吞服。他刚吃完药,办公室的红色座机就响了起来。宁晚听到是红色座机响起,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些温和的笑意,他抬手接起,就听见里面传来脆生生的童声:“阿爸,你什么时候才回家啊!我想你了!”   红色座机是他后来在办公室安的,只通一个内线,那就是他家里的座机,换言之,这电话只有一个小祖宗才能拨得通。   宁晚压下嗓子眼里痒痒的咳意,唇角的笑意深了些:“小渡,阿爸在忙呢……等……”   他本来想说等开完会,今晚就回去,突然想到自己感冒了,回去沈渡肯定又要他抱,他怕把病气过给沈渡,于是改口道:“等这阵子忙完了,我就回去。”   沈渡可不吃宁晚这一套:“一阵是多久呀?”   宁晚噎了一下,有些无奈地捂着额头,思考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两年前宁老爷子开始逐渐放权,将宁氏旗下最重要的公司一点点交给他。常言道责任越大肩上的担子就越重,宁晚也被这边一个会那边一个合同扯得脱不开身,但他承受住了这些,在如此高压下,慢慢成长,学会做一个沉着的领导者,慢慢将那些不服他、想使坏的老股东踢了出去,将大权笼在了掌中。   为此他确实付出了很多时间和努力,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要付出亲子时间——这位刚过三十的宁总裁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周六休息,无论是谁来找他一概不见。   他把周六这一天完完整整地留给沈渡。不论身处何地,周六宁晚一定会回家陪伴孩子。   “这周六,周六阿爸就回家。”   “阿爸能不能早点回来,周五就回来,行不行?”   宁晚哼笑一声,小屁孩还跟他讲起条件了!不过只要他想起沈渡,就会不可抑制地想起沈舒云,于是再多的“不行”都变成了“可以”:“好吧,那就周五。”   “阿爸你最好啦!”   宁晚看了一眼日历,今天是周三,他还有两天时间让自己的病痊愈。他想了想,又从抽屉里多掰出两粒药,咽下了肚。   周五的时候,宁晚带着沈渡一起去罗骁家里吃饭。不知道为什么,沈渡对罗渺渺很是喜欢,常常黏在罗渺渺身边,一有空就吵着要宁晚带他去罗骁家,宁晚被他吵得没办法,只好带着沈渡又一次在周五敲响了罗家的大门。   是戚知寒开的门,他笑眯眯地摸了摸沈渡的小脑袋,然后侧身道:“快进来吧。”   罗骁正从厨房里端出一道红烧鱼,放在桌子上,他身上穿着淡蓝色的围裙,围裙下面还有一行歪歪扭扭的刺绣,看不出来绣的到底是个什么玩意,一看就是出自罗渺渺之手的失败工艺品。罗骁见宁晚来了,放眼一扫,随口道:“再等会儿,还有最后一道汤。”   沈渡早就挣脱了宁晚的手,找他渺渺姐去玩了。宁晚想了想,走进厨房看着尝汤咸淡的罗骁,调侃道:“难得是罗少烧菜啊,这顿饭吃得可真是比山珍海味都稀罕。”   罗骁抬脚就要踹他,冷笑回道:“怎么了,这叫为爱洗手作羹汤。你酸啊?”   宁晚脸上的笑意渐渐淡去,他看着汤锅里袅袅腾起的白雾,好半天才叹息一般地回道:“是啊,我羡慕得要命。”   罗骁一边向锅里加了两勺盐,一边道:“这么些年了,有没有想过给小渡找个后爸啊?”   “你明明知道,我只想要他亲爸回家。”   这三年里,有太多的变故。   先是在沈舒云走后不久,唐意川带着他那美国男友来向他辞职,顺便辞行——他们和好如初,准备回美国去长厢厮守了。宁晚现在想起来那场景还觉得好笑,他和唐意川只要说了超过三句话,沃波尔肯定会想尽办法插话,最后弄得唐意川都发了火,冷冷地瞪了沃波尔一眼,然后威胁道“再这样就不回美国了”,沃波尔才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蔫作罢。   唐意川最后给了宁晚一个拥抱,宁晚拍着他的后背,真诚地说道:“谢谢你曾经从河里救起我。”   “都是因果。”唐意川眼角绽开一丝笑纹,“要是我当年不救那个小鬼,回国后哪有宁总收留我,给我开工资……不然我就要饿死街头啦!”   宁晚知道唐意川是故意这么说的,为了让他轻松些,他嗅了嗅,没有再嗅到那种带着凉意的茉莉味,心下明白大概是沃波尔已经永久标记了唐意川,于是松开手臂,看向唐意川祝福道:“恭喜你找到了最合适的人,要是结婚了,记得给我发个请帖啊。”   他面对唐意川说出这番话,心里很平静,没有纠结、酸涩或是心痛,他就像是看到朋友找到了相伴一生的人,心里全然是祝福与欣慰,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果然他对唐意川的那份悸动只是感激的冲动。   宁晚想了想,要是沈舒云同别人结婚,他大概杀人的心都有了,哪还能笑着说一句记得请我参加婚礼。   唐意川摆了摆手:“没问题。”   沈舒云走后,宁晚开始常往沈舒云的家中走动。他知道沈舒云一般是在圣诞节假期回来,春节一般都在新加坡过,于是专挑除夕前一天去拜访沈舒云的两位父亲。第一年,沈明决咆哮着让他滚,把宁晚买来的所有东西统统丢了出去,宁晚沉默地在沈家门口的楼道里坐了一夜,也抽了一夜的烟,在日头高升的时候披着晨曦走了,带着满眼的血丝飞回R市的宁家老宅,参加宁家的年宴。   第二年,沈明决还要赶他出去,是安如鹤拦住了沈明决,让他不要生气,但同时也没有让宁晚踏进家中半步。安如鹤肩上披着一件毛衣,站在门口平静地道:“孩子,你把这些东西带回去,我们不需要。”   宁晚嘴里满是苦涩:“安叔叔,我不是想要讨好谁,我只是想尽我所能弥补我的过错……”   “你没有对不起我们。”安如鹤扶着门框,他的话被外面巨大的烟花爆燃的声音盖住些许,不得不提高声音道,“你要弥补,也该是对小云。”   宁晚无言以对,又在湿冷的楼梯上坐了一整夜,听着外面噼啪作响的炮竹声,抽完了整整三包烟。   真正的缓和是从一年前开始的。那时刚过完春节,地上的冰还没化,沈明决出门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在暗巷里滑倒了,躺在地上就起不来了,被过路的好心人送去了医院,一查原来是牵扯到他做特种兵的时候留下的旧伤,后腰处痛得厉害,动了场手术,术后还需要做些简单的复健。   宁晚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了这个消息,他很快赶到了医院,在安如鹤的身边默默陪着,等沈明决被推出来后,他又任劳任怨地做起了护工。沈明决动弹不得,宁晚就背着沈明决解决生理问题,背着沈明决下楼去做检查,他知道沈明决不愿意同他讲话,干脆就闭上嘴,做个毫无存在感的透明人,只在沈明决需要他的时候默默站出来,将沈明决背在背上。   一个人的有心还是无意是很容易看出来的,早有古语道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宁晚并不是闲人——他在沈明决不需要他的时候常常抱着电脑坐在墙角敲敲打打,有时候也会跑到外面去打会议电话,但他仍旧这么亲力亲为地伺候了沈明决一个多月,直到沈明决病情好转。   如此这般,是个人都会有些触动。虽然沈明决对着宁晚的脸色还是很臭,但总算不像之前那样极度反感、拳头发痒了,安如鹤也偶尔会在医院里招呼宁晚过去一起吃饭。   宁晚在沈舒云走的日子里,学会最多的就是“分寸”和“进退”,他为了不让沈明决感到为难,在沈明决出院的前一天,把准备好的庆贺出院的礼物摆在床头柜上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病房里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个人一样。   第三年宁晚敲开了沈家的大门。   这些年里,宁晚断断续续收到些沈舒云的消息,不过都很零散,毕竟沈舒云在别国,消息并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宁晚不是没有想过去追回沈舒云,但他怕自己重蹈三年前的覆辙,更怕的是沈舒云身边已经有了别人,他反倒变成了多余的那个,因此苦苦抑制思念,迟迟不敢追寻。   在每个睡不着的深夜,宁晚都会想起沈舒云——他想沈舒云是不是已经做了去除标记的手术,是不是早就已经潇洒地走出了这段感情,只留下他一个人原地打转,越陷越深。   爱能让人一往无前,也能令人畏首畏尾。   “总这么耗着也不是事。”罗骁的话打断了宁晚的回忆,“我听小寒说,他下个月可能会回来一趟,你要不要去见见他?”   这个“他”,无疑就是沈舒云。   宁晚的手指蜷缩起来,他心头钝痛,挤出的每个字都好像是他身体里流出来的血:“他万一不想见我呢?”   罗骁哂笑一声,拿起一个碗盛汤:“那你就去偷偷看看他呗。见一见他也好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成天靠人家照片过活呢。” 第52章 重逢   沈舒云从机场走出,自动门在他身后缓缓合上,将机场里的冷气都隔在了里面。夏日的热浪迎面直来,沈舒云抬手挡了挡刺眼至极的阳光,然后拖着行李箱去打车。   这座城市令沈舒云觉得陌生又熟悉,三年不见,有些东西悄然发生着改变。沈舒云趴在出租车后座的车窗上,看向窗外那几栋新建成的大厦,高速旁这块地在他三年前的记忆里还只是工地,没想到如今已是高高矗立,让沈舒云恍惚了好一阵。   然而当车子驶入市区,那些刻在骨子里的记忆,又随着熟悉的一草一木,一花一景汹涌扑来,沈舒云疲倦地揉着太阳穴,回到W市,他就没办法再自欺欺人——那些有关这座城的人和事他从来都没有真正丢开过,甚至他连这道路口的红灯要等七十秒都还记得。   他也还记得,过了这道路口直行,再过两个红绿灯,就能到他曾经的家了。   时间或许可以冲淡伤痛、掩盖记忆,但有些太深刻的东西,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抹去。   出租车并没有在下个路口直行,而是转了个弯,将沈舒云送去了他定好的酒店。   沈舒云这次回来,是处理下在W市的剩余财产的——其实早该回来的,只是他攒了三年的力气,才敢重新踏足这片土地,才敢回来重新面对这一切。   他在W市名下有一套房子和一辆车,这次回来,就是打算把这些都卖掉。至于在W市有家还要住酒店的原因,是沈舒云三年没打理过颐林雅苑那套房子,不彻底收拾一下想来是没法住人的……他也懒得再回去收拾了,干脆找个酒店住几天。等把房子挂到中介,再卖掉奥迪车,沈舒云就会回新加坡。   这天是周六,沈舒云和中介约好的是周一去交接手续,沈舒云打算明天再回房子去拿房产证,他在酒店里的房间里坐了一会儿,觉得饿了,就带着房卡下楼去吃饭。   心理医生给他的建议就是多出去走一走,多接触人群,最好不要在密闭的空间里自己单独待太久。沈舒云揣着房卡,下楼去吃了一碗面,打算遵从医生的建议,出去散散步。他沿着小路走,专拣绿树成荫的路走,不知怎么就走到了这附近的一个广场。   沈舒云在一旁买了一包鸽食,坐在木制长椅上,随手往地上撒面包屑,有几只灰不溜秋的鸽子落到他脚边,夹着翅膀在地上跳来跳去啄食。   傍晚的天空变成了奇妙的粉紫色,让人不由想起童时路边小摊上插着的棉花糖,淡色的月亮藏在丝丝缕缕的云后,只露出半张脸,远处的树在黯淡的天光下,像是一片片剪影,孩童的嬉笑与高呼混成一片,沈舒云靠在椅背上,出神地盯着天空,不知是在想些什么。   突然,一个皮球在路上横冲直撞,将他脚边的鸽子统统撞飞,直打到沈舒云的脚踝才停下来,沈舒云被细微的痛唤回意识,在一群扑棱棱翻飞的羽翅间,看见了一个皮肤奶白、眼亮如星的小男孩。   那男孩看起来三四岁的模样,个子不高,怯生生地盯着沈舒云,支吾道:“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沈舒云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不知怎么回事,他对上这个孩子双眼,一阵微小的电刹那间流走遍了他全身,让他全身都麻了一瞬。沈舒云眨眨眼,忽略掉这种奇怪的感觉,俯身捡起脚边的皮球,拍了拍上面的灰递给男孩,脸上露出温柔的笑意:“没关系,这个还给你。”   男孩见他没有生气,上前一步将球接住,紧紧地抱在怀里。沈舒云低头将袋子里最后一点儿面包屑撒在地上,就准备回酒店了,他刚迈出两步,衣角就被人拽住了:“叔叔,你能不能帮我找找我阿爸?”   沈舒云很快意识到,这个孩子应该是和父亲走散了。他皱着眉看向男孩水灵灵的眼睛,不由生出一种怪异的熟悉感,他把这种熟悉归结于他自己的孩子——小芋头现在也该是这么大了吧,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模样,性子如何,爱吃什么,又讨厌什么。   他一想到小芋头,心里就开始拧巴地疼,只好强行让自己将注意力移到别的事上。沈舒云从男孩的手里将那块皱巴巴的衬衫救了出来,然后握紧这个男孩的手,安抚道:“别怕,我带你去找你阿爸。你们是在哪里走失的?”   沈舒云腹诽道,到底是哪个心大的家长,这么可爱的孩子都能弄丢,这要不是遇见他,遇见的是人贩子该怎么办!   男孩牵着他的手,将他往广场中心上带,一边走一边道:“我阿爸刚才就在这儿呀,我拍球玩,一回头他就没了……阿爸?!”   沈舒云一直低头看男孩,听到男孩兴奋地叫唤,抬头顺着孩子的目光望去,顿时,浑身的血液都被冻在了血管里——   宁晚站在他面前不远处,手里举着一个冰淇淋甜筒,怔怔地回望着他。   时间在这一刻静止了,谁也没有想到,重逢会是这样仓促、突然,甚至狼狈。   但凡与故人相见,谁不想让自己看上去是若无其事、风流惬意的呢,就好像是在证明,你看,我没有你也能过得很好。   风声,嬉闹,喧嚣,都听不见了,就像被突然按下了静音键,所有的声音都戛然而止,只余血液翻腾和浅浅呼吸。   他们的视野里只见彼此,两道目光穿透三年的时光,在苍穹下,暮色中,人潮里撞在一处。   “云哥……”   三年了,宁晚的眼神还是那么烫,沈舒云也还是会被他灼灼的目光烧得倒退一步。   “阿爸,你是给我去买冰淇淋了吗?你最好啦!”男孩挣开沈舒云的手,跑过去抱住宁晚的腿,伸出白嫩嫩的小手去够宁晚手里的甜筒,“阿爸,快给我呀。”   沈舒云看着男孩,又看向宁晚,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脑中轰鸣欲裂,喉间如鲠尖刺,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这个孩子,这个孩子……   宁晚眼圈微微泛红,他连忙低下头胡乱地将甜筒塞给沈渡,以掩饰他慌乱的丑态。   “阿爸,”沈渡捧着甜筒,舔了一口尖上开始融化的奶油,绽出一个甜甜的笑来,“刚刚就是这个叔叔帮了我,他很好。”   沈舒云脖子上俱是暴起的青筋,他不住喘了几口气——“叔叔”这个词像是利箭,轻而易举地穿透了他的心脏,让他视线都模糊了起来。   他还没有准备好见沈渡,更没有想过会在这儿和宁晚重逢。   宁晚抿着唇,终是先踏出了第一步,他抓住沈渡的肩膀,将沈渡向前推了推,轻声道:“云哥,可以同我和小渡坐一会儿吗?”   沈舒云用手背抹了下眼睛,蹲下身细细去瞧沈渡的面容。这个孩子有些瘦小,但一双眼睛又大又亮,看着很是讨喜,像是个精心雕成的雪娃娃。   他终于知道那种熟悉感从何而来。   三年前,这个孩子曾在他的肚子里,陪他走过无数个难熬的深夜,也给了他继续走下去的勇气与力量——这根本就是自己千辛万苦生下的孩子!   与他有血脉相连,与他是骨肉至亲。   一只软软的小手摸上了沈舒云的脸,替他擦拭满脸的泪水:“叔叔,你怎么哭了?你别哭呀……我把冰淇淋分你一半好不好呀?”   沈舒云再难自抑,他伸手将沈渡抱进怀里,崩溃地哭了起来。   他实在,实在是太想他的小芋头了。 第53章 帮忙   等到三人落座在一家附近的咖啡厅,沈舒云终于慢慢平静下来了。咖啡厅内的服务员领着他们到窗边的空位,接着递上一份单子,宁晚没看,转手放到了沈舒云面前,朝服务员说:“我要一杯黑咖啡就好。”   沈舒云翻了翻那张饮品单,有些紧张地看向坐在宁晚身旁的沈渡:“你还想吃冰淇淋吗?”   沈渡睁大眼睛,露出惊喜的神色来,但很快这神色就在他脸上消失了,小脸皱成一团,半晌摇了摇头,一本正经地道:“不用了,谢谢叔叔,阿爸说我每天最多只能吃一份。”   突然被点到名字的宁晚眉头一跳,连忙解释道:“小渡他肠胃不是很好,吃多了这种凉的容易闹肚子。”   沈舒云捏着单子的手紧了紧,他想起小芋头在保温箱里的时候,小小的身子蜷着,看起来那么脆弱,好像随时闭上眼就睁不开了。小芋头的身体状况不大好,和早产有很大关系,沈舒云不动声色地压下心头那阵愧疚的酸痛,低声道:“我要一杯猕猴桃汁,谢谢。”   服务员将单子收走,两人之间的温度又骤然降了下来,一种带着尴尬的沉默在空气中蔓延开来,许久都没有人再开口。   宁晚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的人,用目光描摹着沈舒云的眉眼,好像是要将过去三年的份都一次补回来。咖啡厅里有咖啡豆的香气,宁晚突然想到了什么,鼻翼微微动了动——他在寻找一朵泼了金酒的茉莉花,但这一次那朵属于他的茉莉花消失得毫无踪影。   他后知后觉地发现,沈舒云身上,竟然没有半丝信息素的味道!   就算沈舒云做了去除标记的手术,那作为alpha的他,也应该能够闻到沈舒云的信息素,然而此刻他连对面这个omega一丁点的信息素都捕捉不到,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沈舒云已经不再是omega了,要么……沈舒云已经不再是他的omega了。   沈舒云被另外一个alpha永久标记了,他成了别人的omega,他的信息素被那个alpha完完全全地占有了,而自己,彻彻底底出局了。   宁晚浑身僵硬,如同被一大桶冷水从头浇下,他试图张开嘴唇说点什么,却一时间不知道从何说起,也怕太直白的问题又会吓到沈舒云,于是挑挑拣拣,最后选了一个最老套的开场白:“你最近这些年,过得还好吗?”   沈舒云轻叹一声,回他:“还好。”   “我过得倒不怎么好,”宁晚喉结滚动,像是自嘲地笑了两声,又道“一个人睡在家里,太空了。”   沈舒云没有接话。   宁晚捏着汗津津的手心,开口道:“对不起……之前是我不懂事,也是我混账,对你做了那些事,我很想补偿你……”   “别说了,那些都过去了,”沈舒云抿着唇,深深吸了一口气,“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   空调的冷气吹得人头晕脑胀,头顶的球形灯投下一片暧昧的暖光,照得两个人眉眼之间都是一片阴影。   服务员端着咖啡和果汁走来,缓解了这段空白,宁晚接过咖啡,低下头用小银勺搅动着漆黑苦涩的液体,状似无意地先开了口:“在新加坡……有人照顾你吗?”   沈舒云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古怪,但他没有细想,随口道:“有啊。”   “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沈舒云想了想这些年在新加坡一直对他关照有加的萧莫,夸奖道:“他是个很成熟的男人,细心周到,又沉着理智,总而言之是个很不错、值得信赖的人。”   宁晚面色随着沈舒云的话渐渐灰败下去,沈舒云刚刚的这段话,每个字都令他心痛如绞,胸腔里那颗心仿佛压在一地的玻璃碎渣上滚动挤压,痛得他连勺子都捏不住。   但这三年来宁晚的演技明显精湛了许多,他缓缓扯开嘴角,眸子里明明暗暗,让人瞧不透是什么情绪:“那,那就好。”   他不是没有想过沈舒云已经有了另外的alpha,只是到了这一天,听到沈舒云亲口说出这件事的时候,他还是溃不成军,所有的心理建设都崩塌得轻而易举。   沈舒云轻轻笑了一下,回问道:“那你呢?你……有给沈渡找个妈妈吗?”   “他爸爸就坐在面前,”宁晚那一双深不可测的眸子紧紧盯着沈舒云,使得沈舒云有种被野狼盯上的错觉,“我干嘛要给他找妈妈?”   沈舒云一口果汁全堵在了嗓子眼。   沈渡原本玩累了靠着宁晚打瞌睡,听到妈妈两个词就猛地清醒了,他揉了揉眼睛,爬到宁晚腿上,插入了这场对话:“小渡……小渡没有妈妈,阿爸说,小渡只有另外一个爸爸,他去了很远的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宁晚垂眸看了沈渡一眼,复又抬起眼看向沈舒云,薄唇微启,慢声道:“小渡,其实你爸爸已经回来了,他就坐……”   “宁晚!”沈舒云打断了宁晚的话,慌乱间将纸巾盒都扫落在地上,“别再说了,算我求你。”   这么早,他没有准备好和沈渡相认,他更怕的是,如果以后注定要分离,沈渡与他相认会不会根本就是一场错误。   沈舒云躲避着宁晚灼灼的目光,他喝了一大口果汁,站起身道:“叙旧就到这吧,我要先回去了。”   “好……”宁晚没有强留,他知道此刻应该放手,至少不能在现在就将沈舒云逼得太紧了,“我来买单。”   沈舒云几乎是逃一样地飞快离开了那家咖啡馆。   第二天,沈舒云拿着钥匙去了颐林雅苑的房子,算了算,也是已有六年多没有回来过了。沈舒云一边按着电梯,一边暗自想着,这房子里头肯定都快长草了吧。   沈舒云掏出钥匙插进了锁孔,慢慢转动,心里已经做好了被积灰呛个灰头土脸的模样。当他打开门,却被面前的景象惊得瞠目结舌——房子里非但没有他想象的灰尘蛛网,甚至还说得上是窗明几净!所有的家具都没有移动过,老老实实地摆在那里,与记忆里别无二致,唯一有些偏差的就是在阳台上多出了两盆绿植,在阳光下舒展着肥厚的叶片。午后的阳光懒洋洋地从阳台投进来,照得地板上呈现出一种淡淡的光泽,沈舒云脱了鞋走了两步,果然如他所料,地板是被打过蜡了。   这一切都昭示着一个事实,那就是这里并不是无人看管的,或者也可以说,这几年来,一直都有人在精心打理着这间房子。   沈舒云正有些云里雾里想不明白,坐在沙发上许久没能得出个答案来,最后都开始怀疑起是不是有个田螺姑娘住在此处。就在此刻,传来一声门锁被拧开的声音,他连忙循声跑了过去,一抬眼就愣住了。   只见这位“田螺姑娘”人高马大,宽肩窄腰,正立在门口换拖鞋,手里还提着一袋刚从便利店里买来的冰啤酒。“田螺姑娘”见了原房主后也明显是被吓到了,倒退一步靠在柜子上,失声喊道:“云哥?”   “你怎么在这?”   “你怎么在这?”   两人异口同声地问,然后又默契地一同闭了嘴。   说来也是巧,宁晚一想到沈舒云已经有了别的alpha,就辗转难眠,昨夜一夜都没能入睡,今天就打算来这里喝闷酒,没想到竟然正好撞上回来找房产证的沈舒云。   这闷酒大概是喝不成了,宁晚踩着拖鞋一路走到冰箱前,将啤酒放进了冰箱里。   沈舒云看着他那幅熟门熟路的样子,就明白了,这间房子应该就是宁晚来打扫的。他仔细地回忆了下,很久之前宁晚来这里住的时候,自己好像是给过宁晚一把备用钥匙……后来宁晚缠着他,要和他在朋友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又向他求婚,他就一直忘记把宁晚手里的钥匙收回来。   “我是来找房产证的,我回来就是处理下在W市的财产,”沈舒云走到宁晚面前伸出手,“钥匙还我。”   宁晚哦了一声,慢吞吞地从兜里掏出钥匙,放在沈舒云的掌心。沈舒云五指收拢,将钥匙牢牢握在手心,转身就要走,被宁晚一把抓住手腕:“云哥,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沈舒云皱着眉看向宁晚抓着他的手,心想父子俩怎么一个德行,都这么喜欢先抓住人再请人帮忙,于是立即拒绝道:“不……”   “你先听我说完!我明天要去外地参加一个会议,家里没人能照看小渡,你能不能帮帮忙?”宁晚抓着沈舒云的手紧了紧,眼神也湿漉漉的,像是某种大型犬,“就当是帮朋友一个忙?每天只要七点送他去幼儿园,晚上四点半接回来就好了。”   沈舒云一听到是和沈渡有关的事情,理智顿减一大半。他勉强维持着最后那点儿清醒,说道:“我……我不打算在W市待很久的,等房子和车卖掉,我就回新加坡了……最多也就在这待半个月。”   “我一周内就会回来,不会耽误你太久的。”宁晚目光柔和,声音低沉,字字都戳着沈舒云的心窝,“其实这些年来,小渡他也很想你。”   沈渡就是沈舒云的死穴……更何况沈舒云又何尝不想多和孩子待在一起呢?   “好吧。”沈舒云低着头,一节玉白的颈子从他有些宽松的领口里挣出来,露出小半个牙印,“那明天,你把他带到这里来。”   宁晚眸子一缩,紧紧盯着沈舒云后颈上那熟悉至极的牙印,气息都凌乱了起来——   这牙印,实在也太眼熟了些。 第54章 相处(上)   既然房子都是现成的收拾好的,沈舒云也就没有再在酒店住下去的道理,他退了房,拖着那只不大的行李箱,回到了最初的那个家。行李箱的小轮在地上摩擦发出吱咯吱咯的声音,沈舒云看着六年未回的房子,一时间百般滋味涌上心头。   还没等他品出点伤春悲秋的意思来,门就被人敲响了,他一开门,一个身影扑在他腿上,拉长调子腻腻歪歪地喊:“沈叔叔——”   宁晚站在沈渡身后,淡淡地看了沈舒云一眼,识趣地站在外面,连门槛都没有迈进来。他将手里的小书包往鞋架上一放,开口道:“那就麻烦你了,我这就准备走。”   他想了想,又摸了一把沈渡的小脑袋,叮嘱道:“要听你沈叔叔的话,不要闹事惹他生气,知道吗?”   “嗯!”沈渡松开沈舒云的大腿,转身去抱了下宁晚,颇有些恋恋不舍的意味,“阿爸要早点回来哦,还有说好的回来带我去游乐场,要说话算话。”   宁晚应他:“好。”   父子俩没有待太久,宁晚就准备离开了。他站在门外,客气地点了点头,眼神都收敛着没有朝沈舒云脸上放:“辛苦你了,一周后见。”   宁晚的目光没有盯着他,这让沈舒云终于能腾出些空闲来好好瞧瞧这位故人。宁晚的头发剪短了,以前蓬松的刘海不见了,使得他身上那种很重的青年感大大消减。他穿着一套黑色的西服,连鞋子都是发亮的皮鞋,这让他显出几分成熟男人的味道来。   沈舒云突然意识到,宁晚今年也是三十一的岁数了,到底是跟青年这个词搭不上边了。   与几年前相比,宁晚黑了些瘦了些,没了刘海的遮挡,额下那条细白的伤疤露在了外头——那是六年前的车祸留下的,不过和刚缝合时歪歪扭扭的模样不同,六年的时光也足以让这条疤窄了又窄、淡了又淡,如今若是不细看,已是不会注意到了,更不会破坏宁晚原本英俊深邃的一张好脸。   他想到这个,又忽然想起昨夜在酒店的房间里,他站在浴室,对着一张被水汽蒸得有些模糊的大镜子,呆了很久,伸手将雾气抹去,在不甚清晰的镜子里打量着自己。   镜里的男人苍白又消瘦,脸颊除了比从前凹陷了些,没什么变化,只在右眼角下生出一丝细纹。视线缓缓下移,就是一副几乎瘦成骨架的身体,锁骨凸显,肋骨隔着一层皮都数得清数量,平坦的小腹上有一道很长的疤痕,一直伸进内裤里去。   很难想象到底是什么把他搓磨成了这个样子,到底是岁月、病痛,还是爱情?   他这个样子,自己都看了生厌,难道还会有人喜欢如今的他吗?   还是少自作多情吧。   沈舒云被一声“沈叔叔”唤回了神智,猝然收回了那些回忆,但脸上还带着些许失落,为了掩饰这种失落,他匆匆转身过去,用力地关上门,将宁晚关在了门外。   他缓了缓,蹲下身去给沈渡脱鞋。他还没这样伺候过别人,因此动作实在笨拙了些,花了好久才脱下一只来。沈舒云想了想,随口找了个话题问道:“你在家是和你阿爸一起睡吗?”   “不是,阿爸从来不让我进他的房间。”沈渡小小声地控诉道,“我晚上只和熊熊睡,屋子里那么黑,其实我有点害怕。”   沈舒云猜测他嘴里那个熊熊应该就是布偶玩具一类的,于是带了些笑地望着沈渡,柔声道:“那小渡这几天愿意和我一起睡吗?”   “真的可以吗?”沈渡明显就是个被诱惑了的孩子,但他很争气地有最后一点自持,犹豫着开口,“可是阿爸说,不能给沈叔叔添麻烦……”   沈舒云听他把自己形容成一个“麻烦”,心中又麻又疼,语气不由也强硬了些:“你别管你阿爸说的那些,你要是想,我们晚上就一起睡。”   沈舒云并不了解宁晚私下是怎么教育沈渡的,更不知道宁晚有时候的要求近乎严苛。事实上,宁晚早就将沈渡当作接班人来培养,虽说平时真心实意宠爱着这个小太子,但该有的严厉也半分都不少,尤其是对他课业方面,抓得很紧,三岁刚过就送他去幼儿早教英语班了,该学习的时间绝不容许沈渡偷懒玩乐。   沈渡兴奋地叫了起来,又蹦又跳很高兴似的:“沈叔叔,你真好!我真喜欢你!”   他是个惯会察言观色又懂得撒娇的孩子,此刻一张小嘴抹了蜜似的,哄得沈舒云晕头转向。沈舒云不由想,难道油嘴滑舌这种东西也会遗传吗?   沈舒云没能想出个所以来,他去接了杯水,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问道:“那你觉得我和你阿爸,谁更好?”   沈渡认真地思考了一阵,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道:“那,那还是阿爸好一点。”   ……倒也是个诚实的孩子。   沈舒云不怪沈渡,他走了三年,三年里沈渡的成长他一丁点都没有参与过。对于沈渡来说,他也只是个刚认识两天而已的叔叔,要是沈渡说更喜欢他,那反倒是在说谎了。   但接下来,沈渡石破天惊的一番话却让沈舒云差点把嘴里的水全喷出来:“要是……要是我的爸爸是沈叔叔就好了。”   “你……你怎么会这么想?”   沈渡撅了撅嘴,声音越来越小:“我不喜欢鸢姐姐。”   “鸢姐姐是谁?”   “其实我该叫她阿姨啦,但她不要我叫阿姨,非要我叫姐姐,”沈渡有些惆怅地撑着下巴,叹气道,“她总是缠着我爸爸,这不好。”   沈舒云恍然大悟地道:“哦,她是你阿爸的……”   “追求者。”沈渡坐在沙发上哼了一声,早熟的模样让人看了不由想笑,“不过我阿爸才不理睬她呢,对她……不屑一顾。”   沈舒云挑眉问道:“你怎么那么不喜欢她?万一她真的和你阿爸在一起了,你可就有妈妈了。”   沈渡耷拉着脑袋,闷闷地说:“她配不上我阿爸!”   “你阿爸倒是有什么金贵的?”沈舒云哼笑一声,靠在沙发软垫上合着眼,淡淡地道,“还用配不上这个词?”   “我阿爸很好的,”沈渡神色认真了起来,可见确实是见不得任何人讲他阿爸不好的,“他有钱又头脑聪明,长得也帅,对我也很好,什么都会,好像天底下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情。”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亮亮的,全然是崇拜之情。   沈渡眨了眨眼,又真诚地道:“我觉得沈叔叔这样的人,才是配得上我阿爸的。”   沈舒云没有吭声。   他难道能告诉自己儿子,“我和你阿爸早就在一起试过了,我们俩才是最不合适的那对,早分开谁都好”么?   显然,他是说不出口的。   晚上沈舒云随便煮了点挂面,做了个鸡蛋卤子。他很久不下厨了,一日三餐基本靠便利店的三明治或者饭团草草解决,手艺也生疏了不少,做得好像咸了点。沈渡倒是没嫌弃他,自己拿着筷子呼噜呼噜很给面子地全吃完了,吃完就跑到客厅里,从小书包里摸出小本子,乖乖地做起了宁晚走前布置的作业,半点没偷懒。   沈舒云一边感叹欣慰着沈渡的自觉伶俐,一边又心疼于他的少年老成,给他洗了碗刚从楼下买来的葡萄,放在他面前,劝道:“休息一会?等会再看那些吧。”   “不用了,谢谢沈叔叔,阿爸说过了,学习不能一心两用,不能一边吃东西一边学习。”   沈舒云这时也被他左一个阿爸又一个不能折腾出些气了,他赌气般地道:“你就那么听你阿爸的话?”   “嗯,阿爸的话要听,因为我不想让阿爸再哭啦。”   “……什么意思?”   “阿爸总是在夜里偷偷哭,不过我也是偷偷看见的,他还以为谁都不知道呢。”沈渡低头看着那幼儿英语单词本,没有抬头,声音也轻轻的,“虽然阿爸从来没有说过,但我知道,他是在想我那个不知去了哪里的爸爸。” 第55章 相处(下)   在沈渡写作业的时候,沈舒云到一边收拾了下他的小书包,把小书包里的洗漱用具和换洗衣物都拿了出来,沈舒云也有点惊讶,这个书包看起来不大,没想到装的东西可不少。等到把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拿出来后,他发现了一张压在最下面的纸,将那张折叠平整的纸展开,熟悉的字迹出现在眼前:   【小渡的生活指南:   小渡每天早上七点钟一定要起床,就算他赖床也要把他揪起来哦,因为幼儿园规定最晚要七点半到达教室。他放学的时间是下午四点半,还要麻烦你将他接回家。学校周边的小食不能随便给他吃,不然他会拉肚子,要是他实在磨得紧,那出门右手边第三家卖酸奶冰淇淋的可以给他买一杯,那家很干净,他吃了没什么事(不过也只能吃一杯哦)。   学校的地址是南桂路希华幼儿园,不熟悉的话可以打车去,司机师傅都知道的。   小渡不爱刷牙,你要每天晚上督促他刷牙,不要让他蒙混过关。   小渡爱吃西红柿,喜欢酸甜的口味,不怎么能吃辣。比起米饭来,他更喜欢吃面条。他对芒果过敏,不要给他吃芒果或者是芒果口味的东西。   他要是觉得肠胃不舒服,不用着急,我在他书包隔层里放了药盒,一般吃一粒就会好,如果两个小时还没有见效,麻烦你带着他去医院看一看。   小渡喜欢玩皮球,但是不要让他在太阳下晒太久,晒太久他皮肤会晒伤起斑,最好是傍晚或者晚间带他出去玩。   小渡不能接触猫和狗,他对动物的毛发过敏。   ……   大概就是这些了,最后,祝你和小渡拥有一段不错的回忆。   宁晚留】   沈舒云捏着那张连一处涂改都没有的信,眸光不觉柔和了许多。这些注意事项宁晚应该写了很久,不知道废掉了几张纸,才最后有这么完美的成品。   可见这几年,宁晚也确实对沈渡是花了心思的,这样一张事无巨细的单子,确实要花时间一点点去了解。沈舒云觉出些羞愧来——沈渡原来有这么多是他不知道的,他作为沈渡的生父,却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   沈渡写完作业,就跑过来靠着沈舒云,像只又瘦又小的白猫,舔着爪子对生人小心翼翼地瞧,想要分辨这人身后的手里抓着的到底是小鱼干还是棍棒。沈舒云侧头,在这只小白猫额上亲了一下,轻声道:“你先去刷牙,然后我们一起睡觉。”   “好吧,”沈渡乖乖站起身,“那你在这里等我哦。”   沈舒云等他刷完了牙,用湿热的毛巾给他擦脸,沈渡很受用,在毛巾下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来。等到这一切结束后,沈舒云和沈渡并排躺在了床上。沈舒云感觉到身边一个热乎乎的身体挨着他,不由在他毛茸茸的小脑袋上亲了一下。   他原本想着怕自己半夜三更都睡不着会影响到小孩,打算等沈渡睡着了再下床找安眠药吃,没想到在一片沉沉的黑夜中,他破天荒地生出了一丝倦怠的困意,最后什么药物也没靠,竟在柔软的床铺上呼吸渐长、合眼入睡了。   这一觉虽然没有睡很久,但却是沈舒云三年里第一个没有靠药物入眠的夜晚。沈舒云醒来的时候,天边刚泛起一丝微白,他抓起床头柜的手机看了下,屏幕上的时间显示是五点二十八。   沈舒云将趴在自己身上的沈渡轻轻拽了下来,悄声下床,站在阳台朝外看去。   这是一个安静的早上,偶尔传来几声雀鸟的啼叫,过去三年里,从未有一个早上让他觉得是这样期待的。   接下来的两天,他和沈渡相安无事,早上沈舒云将沈渡送去幼儿园,之后就回来靠在沙发上,上网搜点菜谱,试图找回当年的手艺。有时就看会书,或是去附近转转,在W市他没有工作,也不用去上班,难得这样闲适放松,倒像是在度假了。尤其是见到了日夜牵挂的沈渡,沈舒云的心情竟比在新加坡的时候还要好上三分,这几天他包里装着抗抑郁药和安眠药的口袋都没被打开过。   他与沈渡的相处,可能只有着短短的一周,所以每一天他都倍加珍惜。   第三天,却发生了一件沈舒云意想不到的事情,他去接沈渡之前去附近的超市逛了一圈,买了些蔬菜,其中包括沈渡喜欢的西红柿,他盘算着今晚给沈渡做西红柿打卤面。等到了希华幼儿园,沈舒云却发现今天沈渡并没有像往常那样乖乖地站在门口等他,沈舒云等了一会,没见着人,就进了幼儿园,去沈渡的班级找人。   沈渡所在的这间幼儿园是私立的,一个月的费用高得吓人,无论是设施和师资都没什么可挑剔的,甚至还有专门的外教来教授英语。沈舒云按照记忆里沈渡和他说的,找到了沈渡的班级,远远就见沈渡和另一个男孩站在里面,老师站在他们面前,面色有点无奈的样子。   “叩叩——”   沈舒云推开半掩的门走了进去,向老师点了点头示意:“您好,我是沈渡的家长……请问留沈渡在这里是有什么事情吗?”   他走近了才看清,两个孩子都低着头,脸上都挂了彩,另一个孩子身后还有一个怒气冲冲的家长。沈舒云的目光触及到沈渡脸上的一小块青色和破皮的嘴角,心脏像是被人捏了一把,不过沈渡旁边站着的那个男孩明显更惨些,虽然个头比沈渡高,但一张脸上青青紫紫,肿得像个猪头,明显没有因为个头讨到什么好。   “先生您好,我是他们的老师,”那女子脸色严肃了些,“今天快放学的时候,沈渡不知道为什么和班上的张明远打起了架,问他们是什么原因也不说,沈渡也不愿意道歉,我只好先擅自将他们都留下来,等两方的家长来再做打算。”   “这什么孩子啊,这么野蛮,看把我们家小远打的!还不赶快道歉!”   沈舒云皱了皱眉头,走了过去,轻轻喊了一声:“小渡。”   沈渡一见到沈舒云,脸上的不忿与倔强立刻软化了下来,眼周迅速地红了一圈:“沈叔叔。”   “到底是因为什么打架?”沈舒云有些无奈,放下手中装着蔬果的袋子,蹲下同他循循善诱道,“中国有句古话叫君子动口不动手,我相信小渡也不是不讲道理的孩子,对不对?发生了什么不能好好说,非要和同班的小朋友动手?”   “不是我不讲道理,是他……”沈渡想起什么一样,忽地闭了嘴。   那家长一瞪眼:“嘿,你这死小孩,怎么说话呢!”   沈舒云继续撬动小孩那颗软化的心,温声道:“到底是因为什么?你就跟叔叔一个人说,如果是真的事出有因,叔叔不会怪你的。不过要是你无凭无据就和人动手,我可不喜欢这样的小朋友。”   “我没有!”沈渡越来越委屈,他小嘴一撅,蹭到沈舒云面前,小声地道,“是张明远,他,他总是拿我开玩笑。”   “他说了什么?”   “他说……他说……我没有妈妈,也没有爸爸……我是被从垃圾桶里捡来的,”沈渡静默了一会,又低声道,“今天,音乐课上,他又嘲笑我,我实在忍不过才动了手。对不起,沈叔叔,我错了,但我不向张明远道歉。”   沈舒云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个答案,一时间愣在原地,不知该做何言语。   是他……是因为他。   沈舒云像是被甩了一个耳光,脸上火辣辣的,耳边嗡嗡作响。   他深吸几口气,压下心头猝然窜起的痛意,伸手抱了一下沈渡,然后站起身拉着沈渡的手就要走。   老师拦住他:“诶,沈渡……”   沈舒云唇瓣发白,他拉着沈渡的手缓缓回头,看着张明远和他身后喋喋不休的家长,冷声道:“医药费我们会全赔。但是,沈渡没有错,所以他不会道歉。”   张明远的家长一听,不依不饶地道:“你怎么这么教育孩子?……”   沈舒云打断了他的话,一双眼冷冷淡淡的,他一眼扫过去,那家长顿觉后颈发凉:“我再说一遍,沈渡他没做错事情,所以不会道歉。如果你非要沈渡道歉,那请让你们家孩子说三声‘我是从垃圾桶里捡来的’,沈渡就向他道歉。”   那家长脸色都变了,沈舒云再没答话,拎起地上的袋子,牵着沈渡扬长而去。   沈渡被他牵着,走了好一段路,才回过神来,大声地喊:“哇,沈叔叔你好帅啊,你简直酷毙了!”   “小渡,”沈舒云将他的手捏紧了些,一句话让他说得没头没尾的,“对不起。”   沈渡回握住沈舒云,也同样用力,指尖都泛了白。   晚上,沈舒云按照计划给沈渡做了西红柿打卤面,沈渡笑得开心,吃了一大碗,一点都没剩。小孩子忘性大,下午的不愉快在沈渡心里早已翻了篇,但这并不代表沈舒云也能那么轻易地忘却。他八点多就将沈渡哄睡着了,然后从冰箱里取了几罐宁晚留下来的冰啤酒,坐在阳台的藤椅上,吹着夜风喝酒。   沈舒云喝了一罐后,接到了宁晚的电话,他回国后没有换手机,用回了原来的手机号,因此宁晚给他打电话倒也不算稀奇,他略微想了想,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情,抬手接通了:“喂?”   那边愣了一下,好像是没想到一个电话就能这么顺利的接通了,过了好一会,那边才传来带着笑意的一声软软的呼唤:“云哥,这几天还好吗?”   宁晚的声音轻柔低沉,富有磁性,在有些燥热的夜风里像是一道清风,将沈舒云此时无比脆弱的心防撬开一角。   沈舒云用脸将电话夹在颈窝间,又拉开一罐酒,吸了一口冰凉的泡沫,然后有些委屈地道:“今天有点不太好。”   “怎么了?是小渡惹你生气了吗?还是发生什么事了?”   沈舒云没有说话,抬头望着天上一轮弯月,嗤笑一声,将电话挂断了。   他这是干什么呢,说委屈给谁听呢。   是他自己要走的,他就注定对不起沈渡,难道同宁晚说了这些,过去他所欠下的就都能还给沈渡了吗?   也不知道喝了几罐,沈舒云的神智总算有些昏沉了,他借酒精来麻痹自己,希望将心头那种酸楚与疼痛压下几分,显然这啤酒的效果还不错——起码他没有像之前那样觉得胸口憋窒,连气都喘不过来。   只是,好像酒喝多了,也不太好,眼前都出现幻影了。   那幻影上前一步,低声喊他:“云哥。”   沈舒云又灌了一口酒,他心想,这幻影好真,怎么连声音都一摸一样。 第56章 斗志   宁晚被沈舒云挂了电话,又不敢再打过去,只好买了最近的一班飞机,匆忙地赶回W市。即便如此,也花了足有一小时多才赶回来。   只是沈舒云喝得多了些,对时间的流逝不敏感,才会觉得宁晚突然出现在了眼前。   其实宁晚去外地参加的那个会议是无关痛痒、可去可不去的,是一个房产商的交流探讨会,往常这种会议的邀请他早就拒绝了,但这一次为了给沈舒云和沈渡创造在一起的时间,他就临时变卦,回复了主办方会去参加。   会议主办方给宁晚的邀请原本只是做做样子,也没指望真能请动这尊大佛,没想到竟然真请动了宁氏现任掌门人,颇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宁晚到了C城,还特意派了几个人跟着,宁晚不去也给他留着第一排中间的位置牌,可谓是毕恭毕敬到了极点。   就连宁晚临时说要走,也没人敢阻拦,还派人专程送他到机场去,力求给宁总留下一个好印象。   宁晚对那些人敷衍了几句,就准备登机了,他在头等舱坐下,心里闷着一股急躁的火气,连喝了几杯水都没压下去。飞机嗡鸣着飞了将近一小时,提前落了地,宁晚刚忍着那股恶心打起瞌睡来,就被空姐叫醒,说是飞机准备降落,要他调直座椅。宁晚这几天没怎么休息好,这次走得又匆忙,导致他有点晕机,下了飞机胃里就开始翻腾,头昏脑胀睡不醒似的,迷迷糊糊打了辆车就往沈舒云家里去,靠在后座上摇下车窗吹夜风。   等到了楼下,他掏出一根烟,试图让自己昏沉的头脑清醒一点,一根抽完了他总算是回过些神,摸着兜里冰凉的钥匙朝电梯走去——当初沈舒云朝他要钥匙,正是因为他之前怕丢多打了五六把钥匙,沈舒云收了一把,他还有很多把备着,这才给得那么爽快。   宁晚又点了一支烟,抽了两口,低头拧开了房门,走了进去。他咬着烟,一路走向了阳台,紧紧盯着半躺在藤椅上的沈舒云。   夜风也是热熏熏的,夹杂着嘶哑的蝉鸣,送一缕酒气至宁晚鼻间,他不由低声喊了一声“云哥”   沈舒云眨了眨眼,仿若未闻。   宁晚走了过去,在沈舒云面前蹲下,两手扶着他的膝盖,像是家犬趴在主人膝上。他一双眸子亮得吓人,仰头又轻轻叫了一声:“云哥。”   夜风渐渐停了,恼人的蝉叫也弱了下去,近在咫尺、彼此交错的呼吸声陡然间清晰了起来。   这回沈舒云被叫醒了,慢吞吞地抬起眼皮看宁晚,好似在细细打量着这个人。接着,他从椅子上支起上身,又向前凑了些,一把捏住宁晚叼着烟的两片薄唇,皱着眉道:“不准再抽这个了。”   宁晚愣了下,唇角在夜色里渐渐弯了起来。他听话地将烟从唇瓣间抽了出来,扔在地上用拖鞋碾了碾,正色道:“好,以后都不抽了。”   他突然想起了罗骁那个家伙。宁晚还记得罗骁满脸笑意地将烟盒塞回口袋里,一脸甜蜜地说“小寒不让抽”,突然想笑,又有点想哭。   笑他们兄弟俩最后竟然都被人管得收了心,那点年少不羁皆为一个人化作了千依百顺;哭他等一个愿意管着他的人,等到了这般年岁,实在是太久了。   沈舒云坐在椅子里,眯着眼去看宁晚,半晌,朝他勾了勾手指,示意宁晚凑得再近些:“你的啤酒……我都喝了。”   “没关……”   “系”字还未出口,宁晚呼吸突然一滞,眼睛睁大,他探着身子,身体不由靠得更近了些,试图去捕捉那一丝若有若无的信息素。   那是一种他非常非常熟悉的茉莉花香,掺着一丝杜松子酒的味道,在啤酒的麦香下幽幽探出头来,好似一阵微风,就能吹散。   酒精会让omega身上的信息素释放量增大,也会让信息素掩盖剂的效果减弱,沈舒云很久都没有喝过酒了,酒精对他的作用就更明显些,omega信息素悄悄地泄露出来。但他醉醺醺的,唇齿鼻息间全是酒气,自己闻不见身上的那点浅淡的茉莉味儿。   宁晚浑身颤抖起来,他猛地想起前几天在沈舒云颈子上看见的齿痕,那齿痕是那么熟悉,以至于一直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想着想着,就觉得全身的血一股脑涌到头上,快要将他冲晕了。   会是他想的那样吗?!   老天啊,请你再眷顾我一次。   宁晚晕乎乎地伸出两根手指,拨开了沈舒云睡衣的领口,借着漫天星光看去——只见白净的后颈上,微微凸起的腺体确确实实有一半他曾咬下的齿痕!   那是他在和沈舒云离婚前,醉酒后发疯留下的,两侧虎牙的位置都丝毫没变,绝无可能是其他人留下的。   如果沈舒云做了去除标记的手术,那么这枚齿痕就会被修复,而不是今时今日,仍旧印在沈舒云后颈的腺体上。   这说明……这说明沈舒云到现在还是他的omega!   什么拥有了沈舒云的alpha,根本就不存在,沈舒云至始至终都是他的,他一个人的。   宁晚深吸了几口气,才抑制住大叫的冲动——事实上若不是他还残存着几分理智,他就要冲到楼下,对路过的每个人大喊“沈舒云是我的”,像个精神病一样向世界上所有人分享这份骄傲,这份喜悦。   “云哥,天哪,云哥!”宁晚全身颤抖,捏着沈舒云的肩膀,叫道,“云哥!”   沈舒云嫌他聒噪,推了推近在咫尺的俊脸,敷衍道:“听见了。”   宁晚捏住沈舒云的手,一个用力将人扯进自己怀里,将沈舒云紧紧地抱在怀里。   原来,他的云哥也从来没有真正放下过……他还没有出局!   宁晚清楚地听到了胸腔内那颗心脏扑通扑通跳动的声响,他过去三年所有的担心也好、愁苦也罢,在此刻皆化为飞灰,在三年里他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一颗心脏像是被蜜泡着,甜得他手脚都是酥软的。   重逢时他以为沈舒云已经和别的alpha在一起了,简直是万念俱灰,毕竟三年前他早就尝过了强扭的瓜是不甜的。本打算就这样黯然退场,放沈舒云获得真正的幸福,谁知老天在今天给了他这样一个惊喜,这惊喜简直快要把他砸晕了。   既然沈舒云没有再寻新欢,宁晚自然不会再给他寻新欢的机会,他甜滋滋地想,既然他已经放手三年了,沈舒云没寻到更中意的,那以后沈舒云就是去到天涯海角,他也要跟到天涯海角,直到他们一家三口团聚为止。   宁晚的斗志被重新点燃,他抱着怀里失而复得的人,半是酸涩半是感慨地叹了一口气。   被闷在怀抱里的人突然开口道:“我很难过。”   宁晚用哄小渡的语气道:“怎么啦?”   “我好像错过了一段很重要的时光,”熟悉的信息素包裹着沈舒云,让他紧绷的神经也一点点放松了下来,心里的愧疚和委屈,在这一刻统统泄了闸,“我觉得我很对不起小渡,他明明有爸爸,却没有享受过爸爸对他的爱。我一点都没有尽到爸爸的责任……”   “不是你的错,小渡不会怪你。”宁晚的声音低低的,比他的信息素还要醉人,“都是我的错,对不起,云哥。”   这是一声迟到了很多年的对不起。   沈舒云从他的怀抱里挣了出来,脸颊透着醉酒的红意,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连带着眼眶都红了:“我才不想原谅你。”   “好,不原谅,”宁晚在他眉梢轻轻亲了一下,从腕上脱下一个珠串,戴在了沈舒云的手腕上,那是品质上佳的翡翠磨成的珠串,玉质温润,戴在沈舒云皓白的腕子上,在月华与星光下散着碧莹莹的光泽,“我做了那么多混账事,哪能这么轻易就原谅。”   这珠串是他母亲的遗物,据说是高僧开过光的、能保平安的东西。   他只想保这世上一个人的平安顺遂。   “不原谅归不原谅……起码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好不好?”   宁晚这样问道。 第57章 左鸢   沈舒云是在床上醒来的,天色尚早,屋内光线暗淡,他捂着因宿醉而晕乎乎的头,看向身边的沈渡,昨夜的事情在他脑海里很是模糊,直到他看到腕子上的翡翠珠串,才确定记忆里残存的那点浅淡影子不是幻梦,而是真真正正地存在过。   他实在是再难入眠,干脆闭着眼来回咀嚼宁晚那句话:“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   到了今天,他们之间早就有太多说不清的纠葛,用赎罪这个词,也未免太大了些。   沈舒云按着隐隐跳动的太阳穴,不再自己折磨自己,但片刻之后,他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   宁晚昨天是怎么进来的??   沈舒云越想越不对劲,他知道宁晚那张嘴惯是能骗人的,从很早以前他就栽过一次了。两个人还不太熟悉的时候,宁晚就骗他是什么大老板的司机,还装穷装到他家来了,沈舒云想起当年还给宁晚找借口,说宁晚行李里那些名牌衣物是小青年爱面子乱花钱买的,就想回到那个时候敲醒单纯的自己,简直可以说得上是悔不当初了。   他胡思乱想起来,猜测的版本也越来越怪诞,他想着宁晚不会是根本没离开W市,骗他说要出差去,他又想宁晚手里应该是还有他家的钥匙,不然难道还是小渡半夜爬起来给他开门的不成?   沈舒云已经找了卖房的中介,把房子信息挂出去了,钥匙还在宁晚手里算怎么回事!他思来想去,决定亲自去找一趟宁晚,将他家的钥匙都讨回来。   送沈渡去上学后,沈舒云打车到了宁晚的公司,他走进大楼里才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来——宁晚当年送他的通行卡早就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他又没有预约,这样冒失地走进去,要怎么才能见到宁晚?   沈舒云叹了一口气,脑子渐渐冷静了下来。   他和宁晚始终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沈舒云垂下眼,刚打算转身离开,就被人叫住了:“沈先生?!”   这声音有些耳熟,沈舒云循声望去,见到一个高挑的女人,正是宁晚的秘书安娜。安娜一眼就认出了自家老板想了三年的人,不由低呼出声。   沈舒云点了点头,朝她走了过去,轻声道:“安娜小姐,我想见你们宁总一面,可以带我上去吗?”   “自然可以。”   安娜带着沈舒云刷卡后上了专用电梯,有些犹豫地按下了关门键。电梯迅速上升,带来微微的失重感,等电梯门随着“叮”的一声打开,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出来,她却面色一变,忽然变卦道:“沈先生,要不麻烦您先在我的办公室稍等一会,宁总好像在办公室里正忙……”   沈舒云对宁晚的办公室实在没什么好印象,他只想速战速决,赶快离开,所以一边走一边道:“不用了,我找他没什么别的要紧事,说完就走……”   一阵女人娇俏的笑声从宁晚办公室里传出,接着是宁晚的声音:“左鸢,你差不多够了。”   沈舒云剩下的话全卡在了喉咙里。   从半开的门望进去,遥遥望见一个女人的背影,她穿着黑色缎面的旗袍,姣好的身段被包裹在旗袍里,从背后都能看出那玲珑有致的曲线。旗袍的叉开得很高,她坐在宁晚的办公桌上,翘着腿,旗袍上大朵刺绣牡丹随着白腿的抖动而微微摇曳。如墨云发散在肩上,不算长,烫着很复古的大波浪,从碎发下小半个白皙的侧脸能看得出来,是个美人。   沈舒云顿时面色煞白,三年前,也正是在这里,他亲眼见着宁晚和唐意川言笑晏晏的场面,如今,是要旧景重现,仍羞辱他吗?   这就是你说的赎罪?   他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一脚踢翻了走廊里摆着的一盆花,然后转头就走。   宁晚被碎瓷的声音惊了一遭,猛地抬头望去,就见沈舒云的背影,他咬着牙推了一把面前的女人,也不管她是不是要掉下桌沿,连忙迈开步子追了出去。   沈舒云来得不巧,离得也不够近,若是他早些来、近些听,就知道宁晚和左鸢之间绝非他想的那样……   宁晚陪了沈舒云一夜,将他抱进屋内放到床上,盖好被子,就离开了。他知道若是留下来两个人都尴尬,倒不如以退为进,给沈舒云一点喘息的空间。   天刚亮他就早早去了公司,一路上哼着小曲,别提多美了,连对安娜都多了些笑容,不由让安娜啧啧称奇,怀疑起老板是不是撞见鬼了,不然怎么会笑得那么灿烂。   不过,宁晚的好心情倒没有持续太久,因为他的办公室来了一个不速之客——左鸢。   左鸢照常穿着一身旗袍,那叉都快开到她腿根了,但宁晚知道,她腿根可不是什么好地方,那上头绑着一把消音枪,是美国货,足以一把将他的脑浆都爆出来,在内层,则插着一把蝴蝶刀,随时都能抹上人的咽喉。   “你怎么来了?”宁晚皱了皱眉,照例赶人道,“出去。”   “哎呀,你好无情呀,”左鸢满不在意他那冷冰冰的态度,踩着十厘米的细高跟走进办公室,在宁晚的办公桌上坐下,借着光线看着刚做好的指甲,“要不是那老头子非说要B市海边那块地,我才懒得来找你。”   她嘴里的老头子,是她的父亲,也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左爷。   “不做。”   左鸢双眉一拧,嫣红的唇瓣张开,吐出一口冰冷的气,像是一条毒蛇:“死基佬,少给脸不要!”   “我说过了,上次是最后一次,是看父辈的人情。以后你们的事,我都不参与。”   左氏是近年来刚崛起的一家房产商,道上的左家赫赫有名,但很少有人把这两家往一处想——说白了,这左氏公司也是一间洗【钱的公司,老大不想做了,要金盆洗手,就派女儿出来做事,开间公司慢慢抽身出来。因为宁晚的父亲和那位有些交情,就答应着帮衬些,宁父私下授意宁晚多合作,不要得罪那群人。宁晚也算是该做的都做了,只是他明白和这些人搅在一起,总归不是什么好事,便不想再同左家有什么牵扯。   至于和左鸢,宁晚是两年前一场晚宴认识的,那时候左爷有意撮合他和左鸢,把左鸢介绍给宁晚,宁晚也只好硬着头皮与左鸢喝了几杯酒。左鸢拿着高脚酒杯打量了一番面前这个男人,发现他确实长相和才华都是自己喜欢的那一挂,便有意无意开始接近宁晚。   她从小在男人堆里混大,做事没有那么多女子的扭捏,求爱那叫一个轰轰烈烈,宁晚躲了几次,眼见躲不过去,就和左鸢摊牌了。   左鸢坐在车盖上,手里夹着一根细烟,眯着眼冷冷问道:“为什么我不行?我不够好?”   “左小姐,你很好,是我不行。”宁晚退了一步,面上神色淡淡的,“我是gay,对女人不感兴趣,也就是说无论对方是alpha、beta还是omega,我只有对男人才硬的起来,你明白了吗?”   左鸢脸都快绿了,她一双美目狠狠地瞪着宁晚,似乎下一秒就要抽出她那把蝴蝶刀,将宁晚胯下二两肉给割掉:“你说什么?!”   “我真的不行!更何况,我也已经有伴侣了。”说起这位伴侣,宁晚的神色不觉温柔了不少,“我们只是暂时分居,若是我和别人纠缠不清,我先生会生我的气。”   左小姐还没被人这么对待过,她对宁晚这个死基佬倒尽了胃口,自那以后,所有旖旎暧昧的念想就都烟消云散了。   “不参与?死基佬,你说不参与就不参与?”左鸢咯咯地笑了几声,态度倒是放缓了些,“好了好了,再最后一次吧。这个地皮实在重要,老头子叫我一定拿回来,我怕自己去拍不下来。”   “左鸢,你差不多够了。”   宁晚刚说完这句话,就听门口传来一声巨响!他见着沈舒云的背影,魂都快吓没了,左鸢还笑着看热闹,起哄道:“哟,这又是哪个小情人?”   宁晚回头瞪了一眼她,气极道:“什么小情人,那是我家先生!你这次真是要害死我了!”   一路急追,还是晚了一步——沈舒云先按电梯下楼去了。宁晚对着牢牢合上的电梯门,吃了一鼻子灰,只好去按另一部电梯。好不容易下到一楼,哪还见得到沈舒云的身影?   宁晚急出一头汗,连忙往公司外跑,跑出两百米终于见着沈舒云,忙上前拽住人的手腕,喘着粗气解释道:“云哥,你听我说,我和左鸢真不是那样的……”   话还没说完,沈舒云回头挣扎,错乱间一个巴掌打在了宁晚的脸上,打得宁晚也懵了懵。   不过宁晚很快反应过来,他摸着那巴掌印,有些晕眩地笑了一声。   云哥对他生气了诶……这算吃醋吗?这是不是说明云哥还是在意他的?   沈舒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左鸢坐在宁晚办公桌上的样子似乎与三年前重合了,他胸膛里憋着一股气,烧得他眼前泛花,似苦似怒……还似酸。   到底还是意难平。   沈舒云也没想要打宁晚的,只是真的一时气昏了头,加上昨夜酒气尚未完全退却,叫他脑子里乱哄哄的,挣动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手就打出去了……他脸色铁青着道歉:“对不起。”   “没事,你还生气吗?”宁晚上前一步,笑吟吟地看着沈舒云,“要是还气,再来一下也行的。”   沈舒云抿着唇,脸色更难看了些。   宁晚叹了口气,解开两粒衬衫扣子,将脖子上银闪闪的链子捞出来,那链子上坠着的正是一对戒环,沈舒云一眼就认出来那是他们的婚戒。宁晚叹道:“你看,云哥,这我都随身带着呢,怎么可能和别人有什么,三年来,我的心里只想着你。”   见沈舒云眉间攒着的怒气消了些,他又乘胜追击道:“左鸢只是和我有些生意上的往来,连朋友都算不上的,不信你闻一闻,我身上没有别的味道的。”   若是alpha和别的omega在一起,有过什么真格的接触,那么alpha也必将会染上对方信息素的味道。宁晚靠近了些,他身上那股杜松子酒的气味浓郁地扑了过来,夹杂着一缕茉莉的香气,除此之外,干干净净,的确是没有别的乱七八糟的味道,身上连香水味都没沾上。   沈舒云被他身上信息素弄得脸红耳热,猛地伸手推了一把宁晚,道:“你身上有没有别人的味道,关我什么事!”   说罢,他掉头就走。   宁晚笑着追了上去,心情大好地跟在他身后,扯了个话题道:“云哥,吃早饭了吗?没吃的话要不要一起?我知道这附近有家很不错的粥铺……”   沈舒云这才想起此行的目的,他冷不丁问道:“你还有几把我家的钥匙?”   “啊?”   “钥匙。”   最后的最后,宁晚在粥铺里苦着脸,将手里那几把钥匙全部交到了房主的手里。 第58章 奖励   虽然宁晚回来了,但两个人还是心照不宣的没有提起接回沈渡的事情——沈渡待在沈舒云家里整一周,宁晚才去接他。接沈渡那天是周六,沈舒云给他开门后就进了厨房,而沈渡正坐在坐在沙发上,捧着一杯酸奶看动画片,嘴周沾着一圈乳白色的奶液。   宁晚叫他:“小渡。”   沈渡猛地回头,将酸奶放在桌子上,朝宁晚扑了过去,抱着他的脖子喊:“阿爸!阿爸!我好想你!”   宁晚笑了下,心却早飘到在厨房的沈舒云身上去了,厨房里传来哗哗的水声,好像是在洗碗,宁晚伸手将电视机的音量调高了些,然后小声地问沈渡:“阿爸走之前同你说的事情,你有没有都做到?”   “做了做了,都做了,”沈渡小嘴一撅,“阿爸你答应我的要去游乐园,也要兑现哦。”   “自然,阿爸什么时候骗过你。”   在宁晚把沈渡送来的前一夜,宁晚主动和沈渡摊了牌,他一边拿着大毛巾给沈渡擦着头发一边道:“今天你遇见的那个叔叔,你觉得他怎么样?”   沈渡刚洗完澡,浑身都是水汽,他眯着眼睛,像是被打湿毛的小兽,不耐地挣动了一下,片刻后回答道:“我觉得他很好。”   宁晚擦头发的手慢慢停了下来,他的声音很平静,但细细听还是能听到那平静下掩着的激动:“你不是总问我,你另一个爸爸长什么样,又什么时候回来吗?那好,阿爸现在告诉你,你今天遇见的那个叔叔就是你的爸爸,也是你的妈妈,是他生下你,也就是说有他才有你。”   沈渡被这个突如其来的真相惊得嘴巴都合不拢了,他转过身去,呆呆地看着宁晚,又听宁晚继续说道:“他之前离开,是因为阿爸做了错事,但阿爸现在知道错了,想要改正错误,所以,你能不能帮帮阿爸?”   “阿爸,我怎么样才能帮你?”   宁晚在他那双闪闪的大眼睛上亲了一下,轻声道:“明天阿爸会把你送到爸爸那里去,让你们相处一个礼拜,你们分开这么久,他也肯定很想你……你也不用刻意帮阿爸做什么,只要尽量多提起阿爸就好了,让他记着我这个人。哦对了,你先不要叫他爸爸,也不要告诉他你已经知道你们是父子,你明天去,要叫他沈叔叔,不要吓到他。”   沈渡点点头,乖巧道:“我明白了,阿爸。”   “好孩子。你要是做到了,阿爸就奖励你,带你去游乐园。”   “阿爸最好了!”沈渡到底还是小孩子,听到游乐园就兴奋的不得了,他在柔软的床上跳了两下,像动画片里的警察那样行了个礼,有模有样地说,“保证完成任务。”   这就是宁晚和沈渡的游乐园之约了。   哗啦啦的水声还没有停下,沈渡趴在宁晚的肩膀上,小声地和宁晚道:“他很好,真的很好,比我想象中的爸爸还要温柔,我真的很喜欢他。阿爸,你要赶紧和爸爸认错,然后把他带回来。我也想像别的小朋友那样,有阿爸也有爸爸,三个人在一起。”   宁晚喉头涌上一股酸涩,他向沈渡承诺道:“会有那么一天的。”   宁晚又问了些沈渡功课上的事情,沈渡将宁晚留的作业都摆了出来,宁晚验收完后,就留他看动画片,独自进了厨房。沈舒云站在水池边,手上全是洗洁精的泡沫,宁晚凑了过去,讨好道:“云哥,我来帮你洗吧?”   沈舒云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道:“不用了,我自己快洗完了。”   说罢,他又拧开水龙头,冲洗着手里的碗。   宁晚看了一会,在他关上水龙头的间隙问:“云哥,你愿不愿意带着小渡一起去游乐园?”   沈舒云愣了一愣,回过神来叹了口气:“房产商那边说是已经找到买家了,车子也卖了……我也订好了下周四的机票,就准备回新加坡了。”   “走这么早?”宁晚拧着眉,犹豫着问道,“是有什么急事吗?”   “也没有,就是在这里的事情都处理完了,觉得没有再留下来的必要。”   “那就明天吧,明天去游乐园,”宁晚退让一步,几乎已是在恳求了,“明天总可以吧?就当是陪陪小渡……他也很想和你一起去游乐园。”   沈舒云将最后一个碟子放在架子上,冲干净了手上雪白的沫子,不由又叹了口气:“那好吧。”   隔日,沈舒云坐上了宁晚车子的后座,沈渡在后座的儿童座椅扭脸喊他:“沈叔叔。”   沈舒云笑了下,从兜里掏出一根葡萄味的棒棒糖递给他,是刚刚在等车的时候在便利店买的。沈渡喜滋滋地接过去,扒开塑料纸,将糖含在嘴里,含混不清地说:“谢谢沈叔叔。”   平日里宁晚是很少允许沈渡吃糖,但既然是沈舒云买的,宁晚也就默许了,没有吱声。   这天的天气格外的好,艳阳高照,天上只有几缕似纱的云。因为怕沈渡晒伤,宁晚带着沈渡出来之前,给他抹了防晒霜,又给他带了一顶红色的渔夫帽,看起来像是顶蘑菇。   沈渡在中间,一手牵着宁晚,一手牵着沈舒云,朝游乐园里走去,他身上的快乐和满足快要溢出来了,甚至还哼起了儿歌。沈舒云被他传染了这份好心情,不由问道:“小渡今天这么开心呀?”   “嗯,”沈渡抓着沈舒云的那只手紧了紧,“之前我们班上,总是有人说周末全家一起去幼儿园了……以前阿爸工作忙,我也只和他来过一两次……”   宁晚眼见着沈舒云的神色有些暗淡,心道不妙,赶快将话题扯开了:“小渡,那边有卖气球的,你想不想要气球?”   小孩子的注意力是很容易被分散的,尤其是面对新鲜事物时:“好呀。”   卖气球的是个中年女子,一见他们三人走上来,连忙扯着一堆气球吆喝道:“小朋友,要不要买个气球?”   “阿爸,我想要黄色的。”   “好。黄色气球怎么卖?”   “三十块一个。”那女人将黄色气球的绳子挑出来,“先生是一家三口出来玩吗,你们一家三口看起来真幸福,尤其是你和你的爱人看起来很般配呢。”   沈舒云眉毛一跳,脖子霎时红了,他支支吾吾地道:“什么……什么爱人,我们只是朋友。”   宁晚明显被这话取悦了,他笑着将气球接过来,然后从钱夹里摸出一张一百块来递给那女人:“谢谢你啊,剩下的不用找了。”   游乐园里沈渡能坐的娱乐设施有限,他们先是陪着沈渡去玩了一小时的碰碰车,然后陪着他去捞鱼玩,沈渡捞上来两条金鱼,买了个透明的塑料盒装走了。沈渡抓着沈舒云的手,朝着游乐园中央看去:“沈叔叔,你能陪我去玩旋转木马吗?”   沈舒云实在没法拒绝,只好让宁晚去买了两张票,坐在了沈渡旁边的大马上。他不好意思地捂着脸——上一次坐这玩意大概是几十年前,现在坐在这,身旁都是叽叽喳喳的小孩,对他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来说,这实在也太羞耻了。他一抬眼,对上宁晚那张憋笑的脸,更是羞耻得连头都抬不起来。   这还不是最丢人的,最丢人是他坐了两圈,竟然就开始发晕!木马围绕着中心的轴体,转了一圈又一圈,沈舒云被转得头晕眼花,等停下来的时候从胃里泛上一股呕意,他从马上跨下来,脚软得提不上力气,像是一只软脚虾。   与沈渡的兴奋不同,沈舒云的脸色白中透青,额上出了一层薄薄的冷汗,宁晚见他的模样,都被吓了一跳,那些调笑的心思也没了,连忙扶着他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下,递来一瓶水。   沈舒云推开水,抓着宁晚的手臂断断续续道:“我的包里,有,有喷雾,你拿出来在我腺体上喷一下。”   宁晚这时候才意识到,沈舒云身上的茉莉香变得很浓郁……但他没时间想那么多,连忙按照沈舒云的话从包里翻出喷雾,在沈舒云的后颈上喷了几下,很快信息素的味道就消失不见,沈舒云的面色也一点一点缓了过来。   “这是……”   沈舒云没有瞒着他的打算,坦然答道:“这是信息素掩盖喷雾。”   宁晚双眸一缩,此前一直绕在他心里的疑问顿开——沈舒云没有去除标记,他却闻不到沈舒云的信息素,原因正是沈舒云喷了信息素掩盖剂!   “你怎么会用这个?”   沈舒云迎着他疑惑至极的目光,笑了笑,淡淡开口道:“因为不想闻到我自己的信息素。你所喜欢的那种茉莉味的信息素……我实在厌恶透了。”   宁晚愣在原地。 第59章 雨夜   “怎么了?有心事?”   沈舒云回过神来,撞进萧莫一双狭长眼眸,回了一个略带尴尬的笑,道:“没有,哪能呢。   说完这句话,沈舒云端起一旁的红酒喝了一大口,试图掩饰刚刚的走神。   他们在一家西餐厅吃晚饭,是萧莫主动邀约。这家店所在楼层很高,此时从窗户看下去,黑夜中是万千灯火,璀璨如昼,路上车流人流交汇,正是热闹繁华的时间。   “你从国内回来,就一直心神不定的,”萧莫拿着牛排刀,用力切下一块肉,刀刃咬着盘子摩擦,发出刺耳的尖叫,“怎么,回来都两个月了,还没走出来吗?”   沈舒云舌根泛上红酒残留的涩意,他垂下眼,轻声道:“可能吧……毕竟回去遇见了我的孩子。”   萧莫的手顿了下,声音微冷:“既然决定了重新开始,那就在这好好生活吧,过去的,都放下。”   “我已经放下了,我既然回来……”   “真的都放下了吗?”萧莫打断了沈舒云的话,他撑着下巴看沈舒云,那眼神犀利得似乎能将沈舒云穿透,“我一直在想能让你常常走神的到底是什么,是那座城市,是孩子,还是……那个人?”   沈舒云的面色沉了下来,他放下刀叉,把面前还剩了一大半的牛排盘子往前一推,不耐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萧莫不是傻子,他自然看得出沈舒云是生气了,可沈舒云的反应越是大,越是证明他说中了事实——只有被踩中痛处的人,才会恼羞成怒。不知道为什么,萧莫今天就是压不住心里那股火。   凭什么?他努力了几年,眼见沈舒云对他的态度一点点松动了,凭什么沈舒云才回去半个月,回来就又是这副茶饭不思、拒人千里的模样?那个alpha曾伤害过沈舒云,那么又凭什么让沈舒云为他神魂颠倒!   “你到底为什么那么为他着迷?为什么就是忘不掉他?为什么我就不行?”   “……我吃饱了,另外看你好像也没什么吃饭的兴致了,那今天就到这里吧,”沈舒云站起身,面色可以说得上是难看了,“我先回去了,这顿饭算我请你。”   萧莫捏紧叉子,没有回答,他怕一开口,就会说出什么没法挽回的话来,伤害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所以干脆闭嘴,将这种可能掐死在源头。   沈舒云去结了帐,然后独自离开了餐厅,把手插在裤兜里慢慢朝住所走去。新加坡不大,但他的住处离这家餐厅也不算很近,走回去大概四十分钟,他特意没有打车,就是想吹吹晚风,让乱哄哄的脑子清醒下来。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大反应,就跟被踩中尾巴的猫一样,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   走了半个小时,夜空中忽然亮了一瞬,在沈舒云还没意识到那是闪电时,接二连三的闷雷就从厚云中滚滚而来。   要下雨了。   沈舒云叹了口气,心道,这算不算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硕大的雨珠很快就砸了下来,沈舒云遮着头跑到一个便利店里,买了一罐咖啡和一把伞,站在玻璃门内看着这场倾盆大雨,他猜想这种突如其来的大雨应该很快会变小或是停下,于是打算等一会儿。   果不其然,十分钟后,雨势渐渐收小,但看起来暂时没有要停下的迹象,沈舒云把喝完的咖啡罐丢进垃圾桶,撑着伞走出去,只身走进了雨幕中,朝已经不远的家走去。   两旁的树枝微垂,被雨洗过的碧叶透着一股油亮亮的绿,在路边霓虹灯与路灯的交汇中模糊成一片油画似的绿意。雨滴打在黑伞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从伞面滚落的水滴在伞沿一连串地落下来,像是一串断线的珠子,不知道怎么回事,沈舒云突然想起宁晚戴在他手上的翡翠珠串,心头无端跳了一下。   等走到他住的那栋楼,他的鞋子已经被水浸得差不多了,脚泡在雨水中的感觉不算好,沈舒云叹了口气,正准备收伞走进那栋公寓,旁边隐约传来一句:“云哥。”   沈舒云眼皮一跳,那声透过雨幕传来的呼唤太含混,轻微到他以为这只是幻听,正准备迈步继续向前走,那熟悉的声音又响起来了:“云哥。”   这世界上,只会有一个人这样叫他,也只有一个人,能将这两个字喊得这般缱绻缠绵。   他转身,将伞缓缓抬起,对上一双满是雨气的眼。   宁晚浑身被冷雨打透了,湿漉漉的衣服黏在他的皮肤上,皮肤呈现出一种因为寒冷而僵白的颜色,但他仿若未觉,站起身擦了把脸,口气轻松得像是老友重逢的寒暄:“你这地方真不好找,害我找了两个月才找到。”   “你,你怎么……”   两人上一次见面,还是在游乐园,那姑且算得上是不欢而散了,那个下午,宁晚一直郁郁的,好像一只泄了气的气球。虽然沈舒云得到了一种类似报复的快感,但他很快也后悔了——说这些干什么呢,弄得谁心里都不愉快。   那是他离开W市之前,与宁晚见的最后一面,他本以为那就是他和宁晚之间的结局了,没想到竟然还有后续,宁晚竟然追到新加坡来了!   “你执意要走,我就只好追在你身后了,”宁晚歪头笑了一笑,眼睛弯了起来,“云哥,带我回家吧。”   恍惚间,沈舒云想起了青年伸出手臂,将他紧紧搂在怀里、护在外套下的雨天,青年的面庞与面前这张沾满冷雨的带笑面容重合,一切好像都是发生在昨天,实在是太熟悉了。   萧莫问他,为什么就是忘不掉这个人。   答案太简单了,他这辈子只有在这个人身上,尝过动心的滋味,也只在这个人身上,吃尽了所有的苦头。   怎么忘得掉?   “走吧,先跟我上去换身衣服。”沈舒云捏紧了伞柄,声音低了些,“站在这里像什么样子。”   宁晚嗯了一声,乖乖地跟在沈舒云身后,进了沈舒云现在所居住的房子。他的皮鞋早被泡透了,脱下来的时候有点费劲,脱了鞋站在地板上,一踩就是一个湿淋淋的大脚印,他突然就不敢再多走了,生怕把地板踩脏了沈舒云就会把他赶出去。   沈舒云将伞往桌子上一扔,就跑进浴室里拿了一块大浴巾出来,见宁晚还傻站在门口,冻得瑟瑟发抖,像只狼狈的流浪犬,招手叫他:“你进来呀。”   宁晚走了过去,在地板上滴了一地的水,沈舒云倒是没管这个,用浴巾披在他身上,想了想又问他:“你要不先去洗个热水澡吧,不然会感冒。”   说完沈舒云才觉得这句顺嘴的话,听起来未免也太关切了些,他几乎是立时就后悔了,但话已出口,又不能收回,只能在宁晚灼灼的目光下找个借口逃了:“我去给你找身干净衣服。”   “好。”   宁晚抱着沈舒云给他的衣服进了浴室,大概过了二十分钟,从浴室赤着上身出来了,他右手将毛巾压在头发上来回擦拭,左手提着沈舒云的那件衬衫,不好意思地说道:“云哥,这件……好像太小了,还有大点的吗?”   这几年来宁总的身材管理确实做得不错,一周保持着三到五次健身的良好习惯,每周还会和健身教练打打泰拳,身上的肌肉增长了不少,身材更精壮了。沈舒云的身量和骨架都比宁晚小,他那件衬衫其他地方倒还好,就是秀气的袖管实在装不下宁晚的肱二头肌,宁晚就干脆不穿了,拎着衣服出来。   沈舒云的情绪稳定了不少,他刚把地上的水都拖干净,泡了两杯热茶,他想了想,道:“好像有。你等我去找下。”   过了一会儿,沈舒云拿着一件灰色的T恤走来,递给他。宁晚接过换上,这次尺寸倒是合适了,但是宁晚穿上后就皱紧了眉头,因为这件衣服明显就不是沈舒云的尺码!   他面色一时变得古怪至极,甚至隐隐带了菜色——沈舒云家里,怎么会有其他男人的衣服?! 第60章 情敌   宁晚越想越憋屈,他的内裤是用风筒吹干了,穿了自己的,那要是他说没有内裤,沈舒云会不会还会给他拿件大号的内裤?   这滋味实在烧心,宁晚拽着身上的衣服,满脸不开心。   沈舒云上下打量了一番宁晚,点点头满意地道:“没想到还挺合身的。”   这件衣服是上次萧莫来这帮他一起重新刷墙时穿的,当时沾了点油漆,沈舒云就让萧莫脱了,说是帮他洗一下,结果两人都忘了这件事,灰T就一直在沈舒云的衣柜角落里躺到现在。   外面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沈舒云递给宁晚一杯泡好的茶,对他道:“等雨停了,你就走吧。”   “我走,能走去哪?”宁晚叹了口气,上前一步,阴影笼了下来,“云哥,我是来找你的。”   “找我干什么?”沈舒云突然想到一件事,口气也急了起来,“你来这里,小芋头怎么办?”   “哦……我,我把他送回老宅了。”   沈舒云脸色沉了下来,难道之前说沈渡没人照顾又是骗他的?   宁晚看到沈舒云的脸色连忙解释道:“不是云哥你想的那样,我把他送回老宅也是迫不得已,因为回到R市也就意味着他要换幼儿园了嘛,他肯定也是不愿意的……但是我这次来,是有不得不说的话来找你讲。”   沈舒云盯着宁晚,示意他说下去。   “我是想亲口来告诉你,云哥,我喜欢的是你的人,不是什么别的,”宁晚的眼里浮现了深深的痛色,声音也低了下去,“从前我为了信息素的事犯过混,是我错了,我没搞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在宁晚过去的人生里,几十年来顺风顺水,无论是金钱还是感情,他从来没有在任何事情上吃过苦头,因此也注定他不懂怎么珍惜一个人。   “为了这些事伤到你,都是我的不好,但我也是真的放不下你……云哥,我真的没办法再喜欢上什么别的人了。”   沈舒云望着他,没有说话,手指却下意识地抚上了后颈的腺体。   宁晚尝到了一股铁锈味,原来是他在不注意的时候,将自己的嘴唇咬破了。他也没在意,继续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自己的信息素,很大一部分应该是我的原因,任是我说一百句对不起都没法挽回。但我也想告诉你,以后无论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无条件地支持——你是想要去除标记也好,或者是割除腺体,不再做omega也罢。   如果你害怕,我陪你一起去做腺体摘除,我们以后就一起做beta。我独希望你不要厌弃自己……你这样,也是在惩罚我,我只会加倍的难过。”   话至此处,宁晚有些讲不下去了,他觉得万蚁噬心,悔与痛在这两个月里折磨着他,在这一刻抵达了高峰,连一呼一吸之间都是痛的。   沈舒云有些迟疑地开口道:“我……”   宁晚伸出手臂,快速地抱了他一下,这是一个干燥的、充满沐浴露清香的拥抱,不带任何欲望,若果非要归于一类情感,那么应该类似于安慰:“慢慢来,我陪你。”   沈舒云心头一震,对上宁晚比夜色还要沉静的一双眼,他突然觉得,宁晚好像确实变了些……起码同三年前来讲,他变得不是一星半点。与此同时,他觉得心里好像有什么一直锢得紧紧的东西放开了,那层厚厚的外壳也裂开了一道极小的缝隙。   有些时候,解铃确实还需系令人,其他的人无论再多的劝慰,终究都说不到那道心坎上。   宁晚当夜在雨后就离开了,没有多做纠缠,倒是沈舒云被弄得心神不宁,吃了几片安眠药都没能入睡。也许是被雨气吹到,也许是心事重重,第二天就一病不起。沈舒云勉强打起精神,爬起来吃了几片感冒药就倒头接着睡,没成想这一觉直接睡到了下午,药一点都没起效,他还是发起了烧。   沈舒云知道自己的体温也越来越高了,不能放任这么烧下去,但他实在是四肢无力,连出被窝的力气都被烧没了。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祈祷这场病能自己痊愈,再一次昏昏沉沉地蜷缩着睡去。   睡梦中,好像隐约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沈舒云勉强应了一声,无法从混沌中挣脱,然后,他感到额上一阵冰凉,接着那人扶他坐了起来,往他嘴里喂药。沈舒云张不开嘴,那人就掐着他的下巴,硬是把药片塞了进去,给他喂了点温水。   身上一重,一层厚被就盖了上来,沈舒云迷糊着伸出手想要推开,小声道:“热……”   那人叹了口气,将他不安分的手臂给塞回了被窝,低沉的声音像是冰凉的潭水,令人不由安心:“别乱动,捂出汗来烧就退了。不然又要去医院,你不是最怕打针么?”   沈舒云听到打针两个字,总算是安分了,他被这人牢牢地按在被子里,不一会额头和颈窝就沁出一层汗来,热度好像真的稍稍退下去了一点。这让沈舒云的意识暂时清醒了一小会,他攒出些睁眼说话的力气,一睁眼就见到了坐在他床边看电子书的萧莫。   “萧莫,你来了……”   萧莫叠着的腿放下来,玩笑道:“我今天不来,你可完蛋了。好点了没有?”   “嗯。”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萧莫的心里也踏实了些,他伸手去摘下沈舒云额上被体温捂热的毛巾,在一旁的冷水盆里浸透、拧干,复又重新叠好放在沈舒云的额头上:“怎么突然就病了?病得这么急,是遇见什么事了吗?”   沈舒云被他这种放柔的语气弄得有点不好意思:“也没有,可能昨天走回来,被风吹着了。”   “我今天去学校找你,听他们说你没去,也没请假,我有点担心,就来看看你。”   萧莫是这间房子的原主,有备用钥匙也不奇怪,沈舒云并没什么反应。   他顿了一顿,接着道,“昨天晚上的事,是我不好,我同你道歉,你别气我。”   昨天晚上不欢而散的晚餐,萧莫先认了错、给了台阶下,沈舒云自然也是不能再端着了。因为发烧,沈舒云的鼻子堵着,原本轻柔的声音变得细细的、糯糯的,说话带着浓重的鼻音,像是在撒娇:“嗯。”   萧莫笑了一声,道:“我知道你不爱去医院,所以特地没有带你去医院,你先睡一会,最好的结果是等烧退了,要是实在不行还是得去医院,知道吗?”   沈舒云不情不愿地敷衍:“好吧。”   不知什么时候,沈舒云再一次睡着了,他这次睡得很沉,连传来的敲门声都没有听到。   萧莫站起身,去开了门,见到一个男人在外头站着,手里还提着个蛋糕盒子,而他那满脸期待的笑意在见到自己后迅速结成了冰。   “你是谁?云哥呢?”   萧莫眼皮一跳——这男人竟然叫沈舒云“云哥”?   他下意识就觉得来者不善,用身子挡在门口,不让他进来半步:“这是我的房子,舒云在睡觉……我还想问阁下是哪位呢。”   “我当然是他的alpha……”   “他的alpha?”宁晚身上大量释放的纯正alpha信息素像是无形的施压,令萧莫脸色发白,掌心里都是冷汗。本能令他想要臣服,给宁晚让道,但萧莫的理智却告诉他在这时绝不能退却,不然将后患无穷,“我怎么不知道,他还有什么alpha?”   宁晚上前一步,身上的信息素在此时变得更加浓郁,他分化早,alpha信息素的威压就格外强些,杜松子酒香在空气中变得浓烈至极,让萧莫感到极度不适与排斥。   萧莫深吸了一口气,做出浑不在意的模样,懒懒地倚在门框上,语里是直白的嘲讽:“哦,你莫不就是舒云的前夫?舒云说起过你,唔,他说你是过去式了。我也劝你一句,既然是过去式,就别那么不知分寸,还说自己是他的alpha吧?”   “我和他从来就没有‘过去’……”   宁晚的话还没说完,面前的门板就猛地关上了,差点打到宁晚的鼻子——他这是吃了一个大大的闭门羹!   这人是谁?怎么会出现在沈舒云的房子里?昨天那件衣服就是他的吗?   他和沈舒云到底什么关系?是朋友,还是……还是在交往?   一个一个疑问像是绞索,将宁晚的心脏捆得紧紧的,嫉妒的怒火高高燃起。   宁晚又拍了很久的门,却再也没有将那扇门敲开过。   冷静片刻后,宁晚盯着自己红肿的手掌发愣,回想起这个男人刚说的话……云哥在里面睡觉?他们的关系已经熟到这男人在的时候,沈舒云还能泰然地睡觉吗?   那睡醒之后呢,要做什么?会不会这个男人也会到床上,陪沈舒云接着睡?   宁晚越想心就越沉,他滑坐在门边,霎时跌进了冰窟。   原来眼见心上人同别人在一起了,是这个滋味。   ————————   沈舒云的烧慢慢退了下去,这病来得快,去得也快。他这一觉睡得格外绵长,再醒来的时候竟然都是第二天清晨了。他醒来就见着在床边椅子上闭眼沉睡的萧莫,心里顿时生出了些内疚,便轻手轻脚地下了床,找了一张毯子给萧莫盖上,然后准备下楼去买点早餐回来。   他换好衣服,拿了钥匙钱包就准备出门,一开门被门边那坨黑影吓了一跳。   一天不见,宁晚竟好似颓废了不少,他倚着墙,脸色灰败,好像在他家门口坐了一夜似的。   半晌,宁晚抬起一双红透的眼,一夜未合的眼中不止满是血丝,还有冷透的泪光,好像整个人都被抽空了,只余一个空壳。他抬头,一字一顿地问道:“云哥,你和他做了吗?” 第61章 礼物   在沈舒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的时候,宁晚嗤笑一声,低低地道:“算了,就算是做了也没关系。   宁晚又失魂落魄地重复了一遍,声音很轻:“没关系……真的没关系的。”   沈舒云足足愣了十秒钟才明白宁晚的意思,他也有些生气了,声音带着些抖意:“做什么?你脑子里只有这件事吗?”   “他那么好吗?到底比我好在哪?”   宁晚没有站起来,他在沈舒云门口坐了一整夜,也想了一整夜,最后什么好的坏的都想了一遍,直叫他肠穿肚烂、遍体鳞伤。   他的问题也全然是伤人一千,自损一万的。   “云哥,你只爱我一个好不好?”宁晚抓着沈舒云的裤脚,像是抓着最后一根稻草,嗓音沙哑得不成样子,“只我一个,好不好?”   他怕极了沈舒云说出什么无情的拒绝,连忙将身旁那个陪了他一夜的盒子打开,小心翼翼地从里面端出一个已经塌得不成样子的蛋糕。那是一块千层蛋糕,只是在外面放了太久,奶油已经化掉了,淡黄色的千层皮软趴趴的粘在纸板上,简直可以说得上是一塌糊涂了。   宁晚的声音越来越低,似乎是也意识到了这个蛋糕的样子有多糟糕,而他的样子可能比蛋糕还要可笑:“你看,我来的时候,还给你买了蛋糕的……我知道你喜欢吃甜食,特意去买了,想给你一个小惊喜……对不起,是我把一切都弄砸了。”   沈舒云垂眼看了眼蛋糕,心里也跟着那坨奶油似的,软得一塌糊涂,躁郁的火气渐渐消散了,他叹了口气,终于还是开口解释道:“我和萧莫不是那种关系。是昨天我发烧了,他来照顾我。”   宁晚也没想到沈舒云会开口解释,他诧异地抬眼,眼底倏忽间亮了起来。他放下蛋糕,猛地站起来,谁知蹲得久了腿部血液不畅,身子不自觉地往前一扑,沈舒云下意识伸出手臂扶了下,宁晚整个人就顺势挂在了他身上:“云哥,你怎么病了啊?好点没有啊?”   还不等沈舒云回答,宁晚就扣着他的肩膀,将头凑了过去,与沈舒云两额相抵:“让我亲自检查下——嗯,看来是退烧了。”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连一指宽都没有,睫毛碰着睫毛,鼻尖挨着鼻尖,呼吸纠缠在一起,不知道是谁的先急促了起来,连带着心跳都跟着变快了些。   这也太近了些……一抬眼皮就能望进对方的眼眸里,将眼里藏着的心事看得清清楚楚。   最后是沈舒云先打了退堂鼓,他将宁晚推离,转过身去捏紧了手里的钥匙,深吸一口气道:“早就好了,你回去吧。我去买早餐了。”   宁晚在门口坐了一整夜,也没见到那男人出来,知道沈舒云应该是要买早餐和萧莫一起吃,有些沮丧。不过他很快振作起来——既然沈舒云亲口否认了不是那种关系,他……他也可以勉强再将沈舒云让给那个男人一个早上。   “好吧,那云哥,你等我晚上来给你送鸡汤,这次换我照顾你哦!一定要等我!”   宁晚就像野火烧不尽的野草,在柔风的吹拂下,再次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并且满血复活了。   他常常去沈舒云家,只是手里提着的东西都是买来的……宁晚也有尝试过自己亲手做爱心鸡汤,但在他精心挑选了一只品相极佳的鸡,严格按照网上的教程料理,最后喝了一口自己炖出来的鸡汤,并成功地吐了出来后,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在做饭这方面,宁晚可能确实是缺点天分,比起来处理那些复杂的数据和合同来,显然是一只鸡更让他束手无策。   宁晚常在中午去沈舒云的家里,早晨的时间他一般用来处理公司的事情,租的房子也离沈舒云的不远。去沈舒云家里的时候偶尔会碰见萧莫,宁晚就想尽办法地赶走他,毕竟两个alpha见面,就是浓浓的火药味,正所谓情敌相见,分外眼红,宁晚酸得牙疼。   这天,宁晚将带来的海鲜粥递给沈舒云,临走前一反常态地站在门口,嘴唇蠕动几下,又紧紧抿起来,像是有什么话要说。沈舒云看着他古怪的模样,只好先开口问道:“还有什么事吗?”   “云哥,你生日,我可以和你一起过吗?”宁晚的舌头紧张得直打结,在这时候连话都不会说了似的,结结巴巴地道,“就是,就是下周六……”   沈舒云一愣:“啊,下周六是我生日?”   他本来就不是特别在意自己生日的人,这些天忙东忙西的,是真的不记得自己生日了。   “我们可不可以晚上……”   沈舒云想了一想,打断他的邀约:“不行,我已经答应别人那天晚上七点一起去吃饭了。”   萧莫早了宁晚一步,在前天就约了沈舒云下周三一起吃饭,沈舒云没意识到那是他生日,随口就答应了。但既然答应了萧莫,就没有再反悔的道理,自然是不能再接受宁晚的邀请。   宁晚眼神黯淡了下去,半晌轻轻叹了口气道:“是和萧莫吗……”   “嗯。”   所有的事都有先来后到,时间是人没办法左右的东西——如果是沈舒云先一步来到宁晚的生命里,也许就不会流下那么多孤独的眼泪,他们之间的感情也不会生出这样难填的罅隙;如果是萧莫先认识的沈舒云,那么又会是另外一个故事了,也许沈舒云会安稳地度过一生,也许沈舒云受到的伤害会更多,但那都与宁晚再无瓜葛,他们只是陌生人,在街上擦肩而过,彼此不识,连眼神都不会分给对方。   所以说,这世上大概最没处说理的,就是先来后到的规则。   宁晚挤出一个笑,退了一步:“那好吧,我就先走了。”   他转身离去的背影透着几分萧索,沈舒云握着保温盒的手紧了紧,最终伸手将门拉上了。   沈舒云对生日并没抱什么太大的期待,他都这个年纪了,早不是什么眼巴巴等着过生日的小男生了,生日对他来说不过是三百六十五天里很平凡的一天。早上起床后收到了爸爸的短讯,沈舒云对生日快乐那四个字淡淡笑了下,回了句‘谢谢爸爸’。   中午的时候,那个每天准点出现在门口的人,意外的没有来,沈舒云趴在猫眼上,看了许久,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他找出两个鸡蛋,将昨晚剩的冷饭炒了下,将就着吃了。   下午五点钟,宁晚还是不请自来了。   沈舒云站在门口,看着宁晚手里抱着的蛋糕盒子,蛋糕盒子上叠着的是一个礼物盒。   “你们约好七点钟吃饭,那七点之前的时间,分给我一点,好不好?”   沈舒云的手心里出了汗,他喉结上下滚动,说不出拒绝的话来:“好。”   宁晚笑开了,他像是个讨到糖的孩子,笑里是毫不掩饰的欢悦。在得到主人的许可后,他进了沈舒云的家,将手里的两个盒子放在桌子上。   “其实我应该早点来的,只是我自己在家做的几个蛋糕,全都失败了,”宁晚叹了口气,捧出一个云朵状的蛋糕,这蛋糕做得很是精致,上面还插着心形的巧克力,“只好找人和我一起做了个能看的。”   沈舒云端详了下那蛋糕,由衷地赞美道:“做得倒是蛮好的,你参与了哪一步?”   “我……最后的巧克力是我插上去的。”   沈舒云:……   宁晚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他切了一小块给沈舒云,温声道:“这些就够了,我怕你吃得再多些,晚上吃饭会积食,胃该不舒服了。”   先是奶油化在嘴里,然后绵润的蛋糕中夹着顺滑的芝士奶酪,极大的取悦了沈舒云的味蕾,沈舒云很快就把那一小块吃完了。   “生日快乐,云哥。”宁晚看着沈舒云,眉眼间是柔和的笑意,他将另一个淡紫色的礼物盒向前推了推,示意沈舒云拆开看看,“我想了很久,生日要送你什么礼物。我觉得你好像什么都不缺,想来想去就还是送你这个吧。”   沈舒云在他含笑的目光里,缓缓拆开了礼物盒,那里面不是什么昂贵的宝石名表,而是一本朴素到不能再朴素的相册,封面就是很普通的深蓝色硬壳,看起来像是在路边随便就能买到的那种。   他指尖微颤,翻开了那本相册,目光凝住了。   第一页是一个婴儿的各种照片,有洗澡时的,有睡着的,也有笑着的。随着页数的变化,孩子慢慢长大,照片记录着他的喜怒哀乐。翻到最后一页,则是男孩站在广场上,抱着球笑得眉眼弯弯……这本相册记载着的是三年,他所有缺席的时光。   “我是想把小渡过去和你分开的时间,补给你。”宁晚的声音有些干涩,他顿了一下,继续道,“你已经把这世上最珍贵的宝贝送给我了,我常常不知道该如何回报你,甚至连‘谢谢’都说得很笨拙……我,我是想说,如果你愿意,下个生日,让小渡陪你一起过,好吗?”   沈舒云的眼眶渐渐湿了。 第62章 迟到   “怎么眼睛还红了呢?”宁晚笑了下,伸手揉了揉沈舒云的脸颊,“快收收,还要和小渡视频呢,让孩子看见你哭了,你又该觉得丢人了。   “视频?”   宁晚从兜里取出手机,点开了软件,一边朝电话那头拨了过去,一边自若地道:“对啊,我昨天和看小渡的保姆说好了,今天五点多跟小渡视频,让她帮忙在电脑上操作一下。”   沈舒云还没反应过来,那边就已经接通了,显然是一直在等着视频邀请,手机里传来沈渡兴奋的声音:“阿爸!”   小孩的笑容是极具感染力的,即使隔着屏幕,不掺杂质的喜悦也分毫不差地传递给了两个父亲。宁晚看着沈渡,也跟着他笑起来,问道:“在老宅里有没有听阿姨的话?”   沈舒云凑过去看,一眼见着一张皱巴巴的苦脸,只听那头拉着调子抱怨道:“听——了——!阿爸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都想你了。我也不想在这里住下去了,我想回家,我想回原来的幼儿园……”   宁晚凉飕飕地拆台道:“我看你最想的是小叶同学吧。”   “什,什么呀,”沈渡的语气明显慌乱了起来,他欲盖弥彰地谴责道,“阿爸你怎么乱讲。”   宁晚转头向沈舒云解释道:“小叶是他在原来幼儿园班上的一个女孩,长得蛮漂亮的。”   沈舒云噗嗤一笑,凑了过去,看热闹不嫌事大地“哦”了一声,在沈舒云这调子百转千回的哦里,沈渡的脸渐渐红了。   宁晚看着沈渡窘迫的模样,也不继续逗他了,神色肃了一肃,提醒道:“小渡,阿爸昨天和你说过什么来着。”   沈渡也终于想起正事来了,咧开嘴,甜甜地喊道:“沈叔叔,生日快乐呀。”   宁晚把手机递给沈舒云,让他拿着,和沈渡聊天。沈舒云差点被沈渡这声高糖分的祝福给弄得掉眼泪,闭上眼忍了好一会才将泪都忍回去:“谢谢小渡,叔叔很感动。”   沈渡想了想,认真道:“真希望沈叔叔能赶快和阿爸一起回来,小渡还想和你们一起出去玩。”   沈舒云万万没想到沈渡会这样说,他心脏立时被一种酸胀的情绪填满,甚至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好向宁晚投去无措的目光。宁晚会意,立刻替沈舒云解围道:“小渡,和你沈叔叔说点别的事。”   说完这句话,宁晚就晃到客厅沙发上去,随手抓了一本书看,把说话的空间留给父子俩。   “叔叔,你知道吗,宁家老宅里真是无趣又沉闷,”沈渡坐在宁晚书房的大皮椅上,晃着小脚丫,“虽然这里比我们家大了很多很多,但是没有多少人住在这里,爷爷又很凶,我都不敢和他说话,整个房子就空荡荡的。阿爸说他小时候就是住在这里的,真不知道他怎么受的了哦!”   “你爷爷他……凶过你吗?”   “也没有,但是他总是板着脸,很严肃的,”沈渡的声音渐低,带了几分落寞和委屈,“也不常和我说话,还没有阿姨对我好呢。”   沈舒云知道“阿姨”就是看小渡的保姆,他想起来和宁晚结婚时,宁父也没有给自己过什么好脸色,连一丝笑容都没有,想来应该也是不喜欢自己生的孩子吧。想来该是沈渡在老宅里肯定受了委屈,但这小孩又懂事又倔强,不和他们做父亲的说就是了。   “最晚过年,沈叔叔一定回国去看你,好不好?”   “好,一言为定,说谎就是小狗。”   沈舒云又和沈渡聊了点别的,从生活琐事到学业人际,甚至最后都把那个小叶是何许人也问出来了,沈渡对他倒也不设防,该说的不该说的,一股脑统统都讲了。沈舒云也有几个月没有见到沈渡了,其实也是很想念的,同沈渡说着话,他脸上的笑容敛都敛不住,心里像是被浇了一大勺蜜一样,沉浸在这场父子聊天中,根本无暇分心时间的流逝。   通话结束前,沈舒云还答应了沈渡明天也要视频,等到结束时,沈舒云才猛然想起来自己还有个约没赴,看了下表吓了一跳——这一聊没想到竟然聊了一个多小时,现在已经是六点五十分了!   他和萧莫约的是七点钟!十分钟怎么可能赶过去!   沈舒云连忙丢下手机,跑回卧室里换了身衣服,抓起钱包钥匙就要向外走。宁晚这时也放下手里的书,站了起来,看着匆匆忙忙的沈舒云,强笑了一下,轻声道:“云哥,是要去和他吃饭吗?”   “嗯,”沈舒云弯腰去换鞋,“谢谢你宁晚,这份礼物我很喜欢。今晚没办法陪你了,你也赶快离开吧。”   说完这句话,沈舒云就转身离开了,连一个回头都没有。   关门声像是一个耳光,重重地扇在了宁晚脸上。   宁晚的双手垂在腿侧,攥得死紧,指甲抠进掌心,破皮入肉,掌心显出几缕血色。他侧颈暴起根根青筋,证明此时他内心翻滚着的惊涛骇浪——宁晚几乎是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才压制住了自己,没有冲上去挽留沈舒云,没有请求他不要去和那个人一起。   ——————————   沈舒云是个守时的人,无论与谁相约,他向来都是习惯早到的那一个。   他从来没有这么仓促地出过门,慌张地下了楼,跑着去拦了一辆车,焦急地向约定好的餐厅赶去。祸不单行,今天不知道为什么,通向餐厅的路非常堵,沈舒云心里着急,想要掏出手机来看看时间,一摸兜里,却发现他根本没有带手机。   车已经开出去一段距离了,现在返回取手机必定会浪费更多的时间,沈舒云放弃了取手机的念头,问了下司机师傅现在的时间,是七点二十。他趴在车窗玻璃上向外看去,只见车流移动的速度非常缓慢,一辆挨着一辆,车子前不能进,后无退路,他被重重的车辆困在了这条路上,一动也不能动。   眼见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沈舒云想到萧莫邀请他那满怀期待的神情,心里一股愧疚涌了上来。他问了下司机,还有多远的路,司机回答道如果不堵车,应该还有十分钟就能到了,但是走过去要大概三四十分钟。沈舒云见着慢吞吞蠕动前行的车队,一咬牙将车费付了,然后在路边下了车,向餐厅的位置跑去。   夜风湿漉漉的,拍在沈舒云的脸上,他知道这是一场雨来的前兆,但既然已经做出选择,无论是风还是雨都要承受,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沈舒云体质不好,跑得不算快,跑一段就要歇一段,额上很快就覆了一层细密的汗珠。他没有表,也没带手机,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他只希望自己能快些、再快些,别让萧莫等他等得太久。   当沈舒云终于穿越人潮,迎着月色,气喘吁吁地抵达餐厅的时候,他才发现里面静得出奇,除了站在远处的服务生,就只有萧莫一个人,没有其他顾客。萧莫孤零零地坐在窗边,撑着下巴看向窗外,不知在想什么。   沈舒云抹了一把头上的汗,腿脚发软地朝着萧莫走了过去。   他的脸上犹带着猛跑后的红潮,身上的衬衫也被风吹得皱巴巴的,看上去狼狈极了。他刚靠近萧莫所坐的位置,就听萧莫冷冷的质问:“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沈舒云有些窘迫地捏着衣角,先一步道了歉:“对不起,萧莫,是我的错,我今天……”   “七点四十五了。”萧莫打断了沈舒云的话,他仍看着窗外,没有转头,声音像是沉在水底的金属,又冷又硬,“你知道我几点坐在这里吗?”   “我六点就到了。”   萧莫笑了一声,觉得裤兜里揣着的那个丝绒盒子简直像是个笑话。   不……或许,他自己才最像个笑话。 第63章 决裂   萧莫的表情在朦胧的淡黄色灯光中显得格外模糊:“舒云,你为什么来晚了?”   沈舒云默了一瞬,决定实话实说:“因为我今晚和小渡视频,忘记看时间了,真的很抱歉。但我记得和你的约定是在七点,我来的时候,路上又堵车……”   “和小渡?”萧莫终于将视线从窗外移了过来,牢牢地盯住了沈舒云,“那宁晚也在你家吗?”   “……是。”   萧莫怒极反笑,道:原来如此。”   他精心策划了那么多天,从订酒店到买戒指,这都是为了在这一天向沈舒云告白,请他做自己的男友。   萧莫并不是个急性子的人,他原本是可以等沈舒云将过去都忘掉,再慢慢喜欢上自己的。他也曾以为告白这件事可以不着急,毕竟两个人在一起,重要的并不是形式,而是心与心的距离。可自从沈舒云去国内见了宁晚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沈舒云回来后那心神不宁的模样,令他第一次明确的感受到了一种恐慌,也不得不看清那个人到底在沈舒云心里的位置有多重。然后,就是宁晚跟着来到新加坡,再次搅乱了沈舒云用了三年才平静下来的心湖……   这叫他还怎么原地等待,怎么坐得住呢。   所以萧莫决定主动出击,这次势必要抢在宁晚前和沈舒云的关系更进一步。   他准备了那么久,也付出了那么多时间,最后却只等到一个迟到的人,最令萧莫觉得精疲力尽的是,沈舒云迟到的原因,也是宁晚,以及和宁晚生的孩子。   而他就像个傻子一样,白白兴奋地准备、等待,甚至五点多就耐不住激动的心情来到了餐厅,在这里坐了那么久,心里沸腾冒泡的雀跃与期待,被时间放凉,最后成了一坨冰,压在心间。   萧莫站起身来,冷笑道:“沈舒云,你是不是觉得我可以一次又一次地等着你,所以根本不把我们的约定放在心上?”   沈舒云一眼瞥见了他西裤兜里鼓鼓的小盒形状,他不是什么纯情少年,藏在裤兜里的戒指盒、除了他们再无别人的西餐厅,还有桌子上摆着的玫瑰蛋糕,这一切的一切串联起来,都已足够拼成一个真相。沈舒云这才终于明白萧莫约他吃这顿饭的真正目的,他叹了口气,道:“萧莫,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来新加坡后,你帮过我的所有事情我都记得,我很感激你,但对你的情感也只能是到感激为止了。我对你从来就没有过那方面的心思。”   “你对我……从来没有过?”萧莫猛地站了起来,走到沈舒云面前,一双眼里既是痴迷又是恼怒,“你为什么就不能忘记那个孩子,忘记宁晚,和我在一起?我喜欢你,舒云,我那么喜欢你,你是感觉不到的吗?”   “萧莫……”   “你忘掉他们,我一定会做的比那个小子好。我们也可以拥有自己的孩子。或者你喜欢两个、三个孩子,我们组成一个家庭,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一直陪在你身边……忘掉那个累赘,又何尝不是忘掉痛苦呢!”   沈舒云震惊地望着萧莫,像是第一次认识这个人一样。他倒吸了一口凉气,不可置信地问道:“你说什么?”   这个人怎么能把沈渡说成一个累赘,一种痛苦?   沈舒云不知道的是,萧莫和前妻离婚,正是因为在孩子的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萧莫的前妻是个职业女性,不希望将打拼事业的时间浪费在生孩子和照料孩子上,因此坚决拒绝了萧莫想要孩子的请求,两个人都到了三十多岁还没能有一个孩子。在一次意外怀孕后,这位女强人自行去医院做了人流,萧莫忍无可忍,与她大吵了一架,最终与妻子离婚。   萧莫一直都很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但他与前妻离婚后就没有找到喜欢的人,就在考虑找个代孕。后来,他在与沈舒云的相处中,渐渐喜欢上了沈舒云,他想拥有一个和沈舒云的孩子,想看见沈舒云对他们孩子温柔的笑。   他一点也不喜欢沈舒云和宁晚生的孩子——沈舒云越是念着,越是代表放不下,于是萧莫的不满和妒忌一天天发酵,终是成了厌恶。   他就是自私地希望沈舒云不要想起过去,希望沈舒云能够和他写下新篇章。   “舒云,和我重新开始吧,不要总是想着……”   沈舒云一口回绝道:“这不可能,我怎么可能忘记小渡?他曾是我生活里唯一的支撑,你要我忘记他?”   “你分明就是忘不了……”萧莫一把攥住沈舒云的肩膀,双眼如血般红,“宁晚已经和你离婚了,他曾经那么对待你,你何必对他念念不忘?你逃到新加坡来,你说你要忘记过去,根本就是在自欺欺人!其实从一开始,你就根本就没有放下过。”   这句话无疑是在揭沈舒云的伤疤,事已至此,沈舒云没办法再反驳了,他深吸一口气,道:“对,我是没有放下过。对不起,萧莫,我是没办法接受你的。过去你没有说得这么明白,我还能装作不知道和你做朋友,但是既然说开了,那就没有再继续下去的必要了,这样也是耽误你。我们的朋友关系也就到此为止吧。”   萧莫被怒火烧了个透,他沉痛地盯着去意已决的沈舒云,伸手搭在了沈舒云的后颈腺体上,还没等他做出什么动作来,手掌便被沈舒云钳住,从那柔软白皙的颈子上离开。   他试着抽了一下手,没想到沈舒云力气大得出奇,竟是半丝也没有拔出来!   沈舒云转过身来,扣着萧莫的手腕,声音也冷了下来:“萧莫,也请你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我的底线。”   沈舒云手上使了力,将萧莫的手下折内扣,折成一个诡异的弧度,萧莫痛得脸色惨白,但没有发出任何痛吟。他仍是不死心,哑着嗓子问:“我真的一点机会也没有了吗?”   “我们还是以后都别再见了。”   沈舒云放开了他,转身就要离开,萧莫追了两步,喊道:“沈舒云,你还住在我的房子里,你这就要和我撇的一干二净吗?”   “我今天就搬出去,房租我会打到你的银行卡上。”   这是沈舒云对萧莫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慢慢走出餐厅,步伐僵硬,萧莫说的那些话对他也不是没有影响的,起码他觉出了些难过。   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沈舒云抬头看了一眼灰蒙蒙的天空,脚下步子没有因雨而停下,就那么径直走进了雨里。雨水很冷,顺着他的脸颊、脖子向下流淌,一路流进衬衫里。   沈舒云的视线被雨水冲得模糊,他又走了两步,忽然,雨停了。   不——不是雨停了,而是一把伞,撑在了他的头上。   他侧过脸去,见着一张满是担忧的脸。   “你……”   他本来想问,你怎么跟过来了,刚刚的话,你听到了多少?但又突然想,此时此刻,宁晚能出现在这里,真是太好了。   于是,出口的话就变成了:“你能来帮我搬点东西吗?”   宁晚握住沈舒云冰凉的手,语气轻柔且平缓:“要我帮忙的话,我可能只会把你的东西搬到我的房子里去。沈先生,愿意试试做我的同租室友吗?”   “就租半年,半年为期,要是半年以后,你还是不愿意原谅我、接受我,”宁晚将沈舒云贴在自己脸颊上,像是怕极了被他拒绝,所以给自己找些底气,“那我就回国,绝不多做纠缠。”   满是雨水的掌心贴上微微发烫的面颊,沈舒云不由被这温度烫得一哆嗦。   “你还真是从不吃亏的,帮忙也要条件……”沈舒云睫毛抖了几下,像是振翅欲飞的蝶,“好吧。” 第64章 搬家   宁晚和沈舒云一起回去,既然答应帮沈舒云搬东西,就没有沈舒云收拾东西他在一旁看着的道理,就也同沈舒云收拾要搬走的杂物。沈舒云在卧室的床头柜上找到了手机,他按亮屏幕,发现竟然有整整二十三通未接电话,全是萧莫打来的,不由低低叹了口气。   萧莫今天发出来的火气必然不只是因为他迟到,更多的应该是在宣泄长久以来积攒的不满。其实这样说清楚倒也算是件好事,对两个人来讲都是。相处的三年里,沈舒云不是没有想过接受这份珍重的情谊,但所有的尝试最终都以失败告终,他没办法欺骗自己的心,更不想欺骗萧莫,把萧莫当成疗伤的工具。   既然没法爱上萧莫,那就至少不要做到欺瞒。   喜欢可能始于很多瞬间,比如一个和煦的笑容,一次紧紧的拥抱,一把雨中递来的伞,都有可能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产生“喜欢”这种情感。但通常来讲,喜欢这种情感的周期不会太久,能够真正令人一生难忘、刻骨铭心的,必定是爱。   喜欢与爱之间的关系是递进,喜欢每日叠加,在时间中渐渐发酵成爱意。   沈舒云对宁晚的感情亦是如此,他曾付出了所有的心力爱过宁晚三年。他曾在情感上拒绝过很多人,但唯独对宁晚是一座不设防的城池。   他哪里再经得起第二次这样的全心全意,也哪里再分得出一颗心去爱萧莫。   不是萧莫不够好,是他做不到。   宁晚收完了客厅和卫生间的东西,也跟着进了卧室,见沈舒云坐在床上发呆,调笑道:“原来你在这里偷懒。”   他一边说着,一边在床边蹲下,拉开了床头柜的抽屉,想要继续整理,但也就是这一拉,让宁晚愣在了原地——   那抽屉里,满满的都是堆叠的安眠药,药盒凌乱,有拆开的,也有还封着口的,还有几板吃了一半的就摊在凌乱的药盒上,一看就能看出来是随手丢在上面的。   宁晚抬头木木地看了一眼沈舒云,又垂下头死死地盯着那些药盒,许久都没有抬头,也没有再说出一句话。   沈舒云本来觉得这是很平常的东西,没想到宁晚会这么大反应,好像是自己做了什么错事一样……沈舒云犹豫着要不要开口和宁晚解释一下,这只是辅助睡眠的东西,但话头被宁晚抢了去:“云哥,你是常常失眠吗?”   这些药盒放在床头柜里,是躺在床上时,一伸手就能拿到的位置。而或空或满的药盒,也证明了沈舒云确实长期依赖这种药物。   宁晚的心脏像是被谁狠力捏了一把,他想,原来过去的日子里,沈舒云也是夜夜难眠的吗?   在那些睡不着的夜里,宁晚时常会想起沈舒云,他猜沈舒云会在新加坡做什么——新加坡与中国没有时差,那么照在沈舒云窗前的那轮明月是否也如此皎洁?   他也心里安慰自己,沈舒云如愿去了新加坡,那里遍布绿植,氛围开放,沈舒云的心情会慢慢好转,诸事无忧,哪会像他一样辗转难眠,也应当是看不见这样晚的月亮的。   但现在看来,好像并非如此。   宁晚心疼那些沈舒云独自用药物撑过的夜晚,因为他也知道夜到底有多黑,有多漫长。如果早知道是这样,他一定早点来找沈舒云,陪在沈舒云的身边。   “以后,这些都不许再吃了,”宁晚将抽屉推进去,语气很是坚决,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对身体不好,还会有依赖性。”   “你说不吃就不吃了?我……”   宁晚这次没有听沈舒云把话说完,他打断了沈舒云的解释:“乖,听话。”   他这语气像是在哄沈渡一样,沈舒云比宁晚大了五岁,在心理上一直都把宁晚当作是年岁小的那个,此时被宁晚用这种语气诱哄,不由倍感羞耻,一股血气涌上头顶,将他的脸染上一层艳色。   沈舒云自知自己是说不过宁晚的,干脆闭了嘴,不再言语。   两人到家的时候是八点多钟,把沈舒云的东西都收拾完毕已经快十点了,沈舒云独居,也不喜欢买东西,所以他的行李不算太多,搬一趟就足够了。沈舒云离开之前,将钥匙放在了客厅的茶几上,然后在茶几下压了一张字条,纸上只写了“谢谢”两个字。   搬进宁晚租的那套房子,再将东西收整齐后已经过了十二点,两个人都没吃晚饭,沈舒云就随手下了个面条,坐在餐桌前一起吃了。宁晚租的这套房子很大,装修也不错,就是他自己住着总觉得空荡荡的,现在沈舒云搬了过来,门口多出的拖鞋、洗手间成对的牙刷和漱口杯,还有隔屋亮起的灯光,都填补了这间屋子的冷寂,让它不再是空空荡荡的。   窗外的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云雾散去,一片清亮的月光落入了屋内。   宁晚用小锅热了杯奶,端着奶走进了沈舒云的房间里,将温热的奶递到床上人手里,笑眯眯地盯着沈舒云,道:“喝点牛奶,这个助眠。全喝完了有奖励哦。”   沈舒云也没忍住,笑了出声,然后依他的话把牛奶全喝完了,温暖的奶液顺着喉咙落进胃中,将胃也暖了起来,很快一杯就都喝完了,沈舒云晃了晃手里空掉的杯子:“奖励呢?”   宁晚眨了眨眼,从兜里掏出一把钥匙,放在沈舒云手心里。   沈舒云捏着钥匙,挑眉道:“就这个?这不是你本该给我的么,也叫奖励?”   “其实我原来是想亲你一下,”宁晚目光软软的,又带了点难得的羞涩,像是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但是我想了想,这样好像反倒是给我自己奖励了,你应该不会喜欢……我就临时换了一个。”   沈舒云捏紧了钥匙,钥匙在他的掌心里,渐渐被体温给捂热,不再是一块冰冷的金属。   金属尚且可以被捂热,更何况人心呢。   牛奶的效果是比不得药物的,这点宁晚也是知道的,于是当夜,某人蹭上了沈舒云的床,美名其曰要拿着手机给他讲故事,讲着讲着沈舒云就会睡着了,还举了典型例子沈渡来做案例。沈舒云被这歪理邪说给气笑了,但又撵不走人。在宁晚再三保证等沈舒云睡着了就会离开之后,沈舒云终于黑着脸窝在被子里,听宁晚给他讲儿童故事。   宁晚离他不远,身上那股熟悉的信息素浅浅萦绕在身侧,对已结合过的omega具有很强的安抚效果。也不知道是牛奶和宁晚的絮絮叨叨起了作用,还是清浅的信息素的影响,沈舒云竟然真的渐渐生出了一股困意。   最后,他合着眼,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一片黑沉的梦乡。   第二天沈舒云是被一股糊味唤醒的,沈舒云警觉地睁开眼,立刻朝那味道的源头寻去——还没等他进厨房,宁晚就在厨房门口将他堵住了,笑得很是尴尬:“云哥,你醒了,稍等一下,我马上就给你端早餐来。”   沈舒云狐疑地朝他身后冒着烟的锅子看了一眼,满怀担忧地坐在了餐桌旁。   二十钟后,宁晚端着两碗米糊出来了,放在沈舒云面前,出乎意料的是,这米糊看起来倒是还不错的样子,不像是烧糊了,但就是看起来有点像幼儿食品。   “云哥你将就着吃一下吧,我好像也就做这个还行了,”宁晚抹了把额上的汗,又补了一句,“以前常常做给小渡吃的。”   沈舒云在心底感慨了一声,小渡能在宁晚手底下活到今天,真是全凭运气。   他舀了一勺米糊,也就是刚能入口的及格水平,但还是夸赞道:“嗯,还不错的。”   宁晚脸上的笑还没绽放,就被沈舒云的下句话掐没了:“你刚刚把什么东西烧糊了?”   “……荷包蛋。”   事后,沈舒云去厨房的垃圾桶里观瞻了一下宁晚的杰作,费了很大力气才认出那两坨黑乎乎的东西是宁晚嘴里的荷包蛋。   早餐过后,沈舒云拿了一个白色的药瓶,倒出两粒来用水送服。那白瓶实在有些古怪,因为上面既没有文字也没有印花,宁晚看着沈舒云,发问道:“云哥,你这是吃的什么药?”   沈舒云捏紧瓶子,指尖微微泛白,片刻后,他缓声道:“只是普通的营养补充剂,补维生素的。” 第65章 发现   吃过早饭后,两人就分开了,各自去做自己的工作。沈舒云赶着去大学上课,宁晚则是在家里处理公司的事情。   宁晚看了一会报表,和安娜打了个视频电话,交待她一些近期要办的事。等他做完这些,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沈舒云给他发了信息,说是中午不回家吃饭,宁晚自己一个人也没什么觅食的心思,去冰箱里随便找点面包片,倒了杯牛奶,凑活着就算是一顿饭了。   他咀嚼着有些干硬的面包片,靠在沙发上闭眼休息,闲下来就想起了沈舒云早上拿的神秘药瓶。宁晚怕是沈舒云生了病也逞强不和他讲,于是打算找出来看看包装和内容物。这一找,花了不少时间,最后在沈舒云的床头暗格里才找到药瓶。宁晚看着光滑的药瓶外壁,心里的疑问越来越大:如果只是普通的维生素,沈舒云为什么要藏得这么深?又有哪个维生素的外瓶,是一个字都没有的?   宁晚想了想,从药瓶里倒出两粒药,包在纸巾里,然后拨了一个电话。   五天后,结果出来了——那瓶药,是帕罗西汀。   宁晚问,什么是帕罗西汀?   电话里默了一默,接着,那头回答道:“是一种抗抑郁药。”   ————————————   晚上,沈舒云从附近的超市买了点新鲜的鱼肉,准备回去煎食。但一开门,就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对——房间内黑漆漆的,没有开灯,一点儿声响都没有。沈舒云皱起眉,试探性地喊了一声:“宁晚?”   一般来说,宁晚都会比他到家要早些,通常会在家里提前焖好饭,等着他回来做菜。在沈舒云的手把手教导下,宁晚总算是学会了怎么使用电饭锅煮饭。虽然刚开始,宁晚总是因为把控不好水量,把一锅饭要么煮成粥要么煮成石头,但沈舒云的职业就是老师,他最擅长的就是教导,也对所有的学生都拥有足够的耐心,在任何方面都是如此。即便宁晚总是端出糟糕的作品来,沈舒云总是给予真诚鼓励与改进措施,如此过了一周,宁晚总算是能做出一锅能吃的米饭了。   以往迎接沈舒云的都是温热的饭香,等沈舒云做两个菜,他们的晚餐就可以开始了,但今天,只有沉默的夜色。   沈舒云没有得到回答,便以为宁晚不在,脱了鞋伸手将灯按亮,白光亮起,他吓得心脏猛跳了一下。   “你在啊?”沈舒云将手里的袋子放在地上,看向坐在客厅,沉默得如同雕塑的宁晚,“那刚刚叫你,你怎么不应我?”   宁晚像是一堆破铜烂铁堆成的机器人,而沈舒云的话正是启动他的指令,他抬头的瞬间,长久维持一种姿势变换,骨头与骨头磨挫换位,发出“咯”的一声脆响。   他抬起头来,沈舒云才见着宁晚的双眼通红,眼底有一点水光,在灯光下宛如细碎的钻。   “……怎么了?”   宁晚猛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两步走到沈舒云面前,紧紧地将他抱住,因为用力,手指微微陷进肉里。   他们的身体紧紧地挨着,不留一丝缝隙,沈舒云很轻易就发现宁晚的颤抖,他不明所以地叫了一声:“宁晚?”   宁晚将头埋在沈舒云的肩膀上,一股湿热的液体很快就打透了沈舒云肩头的布料:“云哥,云哥,云哥……”   他这样一遍又一遍地叫着,不知疲倦,又极度脆弱。   “我在呢。你……到底怎么了?”   “帕罗西汀,对吗?”宁晚的嗓子如同生吞了刀一般的酸涩,发出的声音低沉且喑哑,带着隐隐的哽咽,“那瓶药,是帕罗西汀。”   沈舒云的身体迅速地僵硬了起来,他的反应显然已经是承认了。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云哥,”宁晚大口大口的呼吸,拼命挤压着肺部的空气,他努力想要使自己看起来平静些,可那些痛极的泪水却不听话地滑出眼眶,滚落满脸,止都止不住,“我不知道你会得抑郁症……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弥补我的过错,我更不知道曾经分开的那些时光,该怎么补回来。”   宁晚接到电话后,就一直在客厅里坐着,从阳光明媚坐到暮色四合。他像是被绑在刑架上的犯人,亲眼见着自己由内而外的溃烂,一把小刀插进他的心脏,一点一点慢慢地向里旋,而他什么都做不了,甚至连痛呼出声都是奢望。   原来人的心痛起来,真的是会死人的。   沈舒云的抑郁症,让他彻底崩溃了,他恨不得以身代之,也明白了沈舒云如今的苍白消瘦都是心病。宁晚被后悔与心疼折磨,也被恐慌与不安缠绕,他想,沈舒云真的会原谅他吗?是不是其实换一个alpha共度余生,对沈舒云来说,才是最好的选择?   他是合该要下地狱的。   然而却总有一个人,愿意将他从绝望的泥沼中拉出,也愿意渡他从地狱归来:“我已经好了很多了……本来也只是轻度的,现在正在慢慢减少药量。医生也说完全康复的几率是很大的,你不用太自责。”   宁晚怔怔地望着沈舒云,接着,就听温润的声音再次响起:“不过,你也不是一点责任都没有,所以,你愿不愿意补偿我呢?”   沈舒云伸手擦了擦宁晚泪痕斑驳的脸,瘦削的指骨在宁晚余光里晃动,而他腕上翠绿的珠串透着莹莹的光泽,俱收进宁晚的眼中。   不知道什么时候,沈舒云竟然又把这珠串戴回来了。   宁晚一把攥紧了沈舒云的手腕,搂着沈舒云的细腰将人揽进怀里。他忽然明白,沈舒云说的是对的——什么其他的更适合沈舒云的alpha?他才不会将这个人拱手相让。   他该做的不是逃避,而是尽力补救。   那些过去的过错,只能由他亲自来偿还,而在沈舒云下半生需要他的时候,他都绝不会再迟到。   “云哥,不怕的,”宁晚的语气低柔,像是在哄沈渡一样,“一定会好起来的,这不是绝症,一定能好的。我会一直一直陪着你的。”   当夜,宁晚彻夜未眠,在网上寻找出名的心理医生的联系方式,第二天就为沈舒云预约了一个在亚洲非常出名的心理医师,在几天后为沈舒云做心理测试和治疗。   “之前不告诉你,就是怕你小题大做,”沈舒云笑着叹了一口气,“我是真的快好了。”   “那也要去,”宁晚用那双黑亮的眼睛软软地盯着沈舒云,“算是我求你的,你就当敷衍下我,让我安个心……好不好嘛,求求你了!”   “……好吧。”   到了预约好的那天,宁晚显得格外紧张,半夜四点钟就从床上起来了,坐在阳台上撑着下巴向外看,然而四点的天空还没有亮起来,外头一片浓重的夜色,也不知道他到底能看见什么。   沈舒云起夜的时候见着宁晚坐在阳台上,想了想还是没有走过去给他增添心理负担,就权当是没有看见,返回屋内了。   宁晚如临大敌,简直比沈舒云这个病人还要紧张,一大早就神神叨叨的,一直不停找话说。沈舒云觉得好笑,在宁晚下楼踩空的时候伸手扶了一把,还是开口安慰了他:“我是真的没关系……”   “不要再说没关系,”宁晚紧紧地握上沈舒云的手,与他十指相扣,“你每一次说没关系,基本都是在逞强。”   沈舒云只好闭嘴,任由宁晚小心翼翼地牵着他下楼去。   其实有的时候,被人这么关照紧张着,这感觉倒还真的不错——   因为这代表,有人在乎你。 第66章 抑制   沈舒云这一次做的只是简单的咨询,因为没有治疗,所以并没有花费太长的时间,不到一个小时就从房间里出来了。门刚一被打开,宁晚就立刻从椅子上弹起来,紧张兮兮又带点胆怯地看着沈舒云,咽了口口水。   “怎么样?”这句是跟着沈舒云走出来的医生。   医生给他使了个放心的眼色:“沈先生的状态确实比我想象中的要稳定很多。”   宁晚长舒了一口气,他向医生投去感激的目光,等医生离开,他搓了搓手心里黏热的汗。   “我都说了没事了,是你太小题大做了。”   宁晚一愣,心里那股绵绵的麻痛又涌了上来。   是了,他们两个之间,沈舒云其实一直都是更坚强的那一个,心性也远比他要坚韧……沈舒云给予了太多的包容与原谅。从前宁晚总想着要为沈舒云遮风挡雨,但实际上,沈舒云才是撑着他的那根脊骨,离了沈舒云,他根本无法支撑站立,连一步都走不出。   沈舒云走到宁晚面前,温声问:“回去吗?”   宁晚抬起头,一双墨海似的瞳仁盯着沈舒云,用目光无声地描绘着面前人的身影,许久,他答道:“好。”   沈舒云的发情期来得很突然,以至于两个人谁也没料到。   由于忙着做心理疏导,沈舒云将发情期的日期算错了一个礼拜,等他发现这个错误的时候,已是为时已晚。   周末的下午,沈舒云去了趟附近的超市,打算买点萝卜回家煮汤,一开始他发现面颊发烫,还以为是被日头晒的,并没有太在意,直到坐上车,一股熟悉又急切的燥热从身体深处爆发,沈舒云才惊觉这次的发情期竟然就这么来了——而他还没来得及打上一只抑制剂。   但好在沈舒云身上还有宁晚的标记,别人闻不到他后颈那浓烈的信息素。沈舒云有些烦躁地扯了扯领口,放下了手里的白萝卜,步履匆匆地向出口走去。   他现在只想离开这个人来人往的超市。   等沈舒云终于回到了房子,他已经全身在细细地发抖了,尤其是手,抖着插了几次,才将钥匙插进锁孔。钥匙被拔出的时候,将门带离了些许缝隙,omega在发情时对自己alpha的信息素格外敏感,熟悉的杜松子酒香就从那一线缝隙里泄露了出来。   无声的渴望在血液中游走,将沈舒云浑身的血液都烧腾了。   彼时宁晚正在家里抱着笔记本电脑和几个高层视频,听见开门合门声,嘴角不由自主地翘了起来。这几个高层都是宁晚一手带上来的亲信,他们都心知肚明,上司露出这种笑来,那只能是因为夫人回家了,不然还真没别的人能让老板在这么严肃的场合都笑得出来。   “行了,就说到这吧。”   宁晚已经开始心猿意马了,心思分了大半在归家的那个人身上,于是吩咐了几句,就赶快结束了这场会议。但很快的,他的笑就僵在了脸上——一股浓郁的信息素扑来,让他几乎是瞬间就明白发生了什么!   毕竟omega发情期的信息素,饶是信息素掩盖剂,也很难压制得住。   沈舒云撑着墙,双腿已经开始发软打颤了,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望向有些呆滞的宁晚,尽力保持声音的平静:“你……能不能帮我取一下卧室里的抑制剂?就在我的床头柜里放着。”   若非是他实在走不动了,又怎么会开这个口。   omega身体里的那股火,在受到信息素的影响后,猛地窜高,一瞬燎原。   “好。”宁晚嗓音带着一股低沉的沙哑,像是在拼命忍耐着什么,“你等我。”   宁晚从沙发上站起,快步朝沈舒云卧室走去,信息素的暴乱令他身体里的本能在大喊,叫他回头占有那个omega……但宁晚深知此刻并非是正确的时机,若是一时脑热,说不定他只会前功尽弃,而他们的感情又会回到原点,所以宁晚极力保持着那点最后的理智。   快步到卧室取了一支抑制剂,将它紧紧攥在掌心里,宁晚折身返回客厅,眼见着沈舒云靠着墙,脸色潮红,断断续续的呻吟喘息从唇齿间溢出,像是站不住一样朝地上滑。他连忙迎上去,将人捞在怀里,抱去了沙发上。   宁晚知道沈舒云定然也不好受,于是他抱着沈舒云,安抚道:“云哥,我现在给你打抑制剂,你忍一下就好。”   沈舒云本想说他自己就可以注射,但见着宁晚,这话又说不出口了。   三年来,他计算着日期,在每次发情期到来之前,将一管冰冷的液体注入血管内,所有的躁动都冻成了冰冷。沈舒云原以为这样也很好,就算一个人也没什么大不了,于是三年来他都没有什么别的感觉。   然而此时此刻,身边有个人,会皱着眉焦急地望着他,也会时刻陪伴注视着他,沈舒云才觉出原来陪伴是这么美妙。   一旦尝过有依靠的感觉,怎么回得去孑然一身的生活?   没有人能一直自欺欺人地活下去……沈舒云也要承认,他渴望陪伴,也希望不用再自己一个人硬扛下所有的事。   “疼的话你就喊出来,或者咬我也行。”   国家规定,alpha不仅要学习alpha的性知识,还必须要完全掌握omega的性知识,包括发情期、注射抑制剂这些知识。这是因为alpha既然在身体构造上作为天生就更加占优势的一方,这意味着他们也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每个alpha必须学习和掌握的三性知识,在此时起了极大的作用,宁晚将沈舒云的手肘翻过来,捏着那细白的小臂,拔开注射头,朝静脉一针扎了下去。   宁晚的动作果决且精准,没有任何犹豫导致的偏差,能看得出来确实是学习过的。抑制剂被推入身体,沈舒云面色微微发白,但他并没有没有叫喊——毕竟过去的三年也都是他自己注射,他早已经习惯这种感觉了。   打完抑制剂,宁晚就抱着沈舒云,陪着沈舒云度过这段难熬的时间。他长手长脚的,将沈舒云抱得很紧,下巴轻轻抵着沈舒云的发顶,将人整个圈在怀里,是个极为亲昵的姿势。   随着抑制剂液体在血管中游走,沈舒云身上的热度也一点点退了下去,大概过了半小时,发情期的症状就完全消失了,沈舒云从宁晚的怀里出来,站立时湿乎乎的内裤贴着他的皮肤,还有刚刚出的汗也打湿了衣领,这实在是不舒服,于是道:“我先去洗个澡。”   “好。”   宁晚看着沈舒云走远了,才敢将曲掩的腿放下来,那东西几乎是弹了出来,涨得宁晚倒抽了一口气。   沈舒云身上有汗,宁晚又何尝不是忍得满头汗,他趁着沈舒云去洗澡,窝在沙发的角落里,将手缓缓向下伸……   等这遭都过去,两人在餐桌上坐下来的时候,都已经是晚上八点钟了。宁晚出门买了肉骨茶作为晚餐,沈舒云喝了一口还飘着热气的汤,小声地说了一声谢谢。   宁晚知道沈舒云指的是发情期的事,于是笑眯眯地看着沈舒云,道:“你和我还客气什么。”   沈舒云被噎了一下,将头垂下,一口又一口地喝起了汤。   在这顿饭的末尾,宁晚难得正色地开了口,灯光下他英挺的面容有些模糊,光影将他的脸割裂了似的:“云哥,下个月我要回国一趟,有件事要办。”   “你回国就回国,和我说什么……”   “云哥,我是不想那些事牵扯到你。”宁晚打断了他的话,格外严肃地道,“答应我,如果我要是三天之内没有回来,你就立刻离开这栋房子,等我去找你。” 第67章 大火   宁晚抵达B市的时候,是一个阳光炽热的午后,B城临海,吹来的风带着一股潮湿的咸味,阳光也格外的毒辣,直晒得人皮肤发痛。宁晚下了飞机,就有专门的车来接他,是辆黑色的奔驰G系,车经过精心的改装,他几乎是一眼就认出这是左鸢的车。   开了车门,就见左鸢靠在后座上,面色带着些掩不住的疲惫。她肩上披着一件女式西装,西装下则是惯常穿的旗袍,看起来是匆忙出门,甚至连衣服都没有来得及搭配了。宁晚上车在她身边的空处落座,顺手拉上车门,车门刚合上,车子就嗡鸣着启动,以高速驶出机场。   车门一合上,车厢里没有空气流通,宁晚才闻见一股浓重凉苦的药膏味,不由转头打量着左鸢。左鸢倚着车门,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歪头按下车窗,接着从外套里摸出一个扁长的小黑盒,抽出一支细细的女式烟,目光与宁晚探究的眼神交汇:“介意我抽根烟吗?”   宁晚摇了摇头。   左鸢点了火,抽了大半根,才主动开口道:“青帮那头行动了,前两天动了手,我受了点小伤。老头给的药实在是难闻死了,味儿那么大,我喷香水都盖不住。”   “就是为了争海边码头那块地吗?”宁晚对他们道上那些事不太懂,他皱着眉思量许久,才开口道,“其实……那块地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我做了预估分析,竞拍的时候最好是能在五千万以内收购,才有回本的空间。否则超过这个数,就算是这里以后会被政府回购利用,也会是个漫长的过程,不是桩划得来的买卖。”   左鸢吐出一口烟来,一双狐狸似的眼被淡雾掩着,瞧不清是什么情绪:“你不懂,这块地对我们来说,就是必争之地。我们有我们的用处。”   “好吧。那我能问问,你们两派间怎么会积怨这么深的吗?”   这个问题左鸢没有回避,她将燃到末端的烟在抖了一抖,漫不经心地说道:“大概是因为几十年前,他们大佬的女人死在我阿爸手下了。后来又发生了很多事情……总而言之,这些年过去,仇恨累叠,其实连我们自己都开始觉得累了。”   “所以你才想洗白?”   左鸢低低地应了一声,没再说什么。   两人陷入了良久的沉默中,就在这沉默中,车子抵达了终点。   “死基佬,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明天上午就要竞拍了,你竟然今天下午才到。”左鸢揉了揉眉心,叹了口气,“还是谢谢你能来。”   “没什么,毕竟这也是我父亲授意的。不过我们说好了,这真的是最后一次了……”宁晚打开车门,在车门再次关合之前,留下一句话来,“我现在只想和他一起过平静的生活,真的不希望再有任何人、任何事来打扰我们。”   宁晚既然答应了要帮左鸢,就是真的尽心尽力去准备了,无论是资料还是方案,他都早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并且在这些年他接手了大部分宁氏的企业,也并非是混沌度日,丰富的经验和手段令宁晚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剑,巧舌如簧眼准手快,在竞拍上压了对方好大一筹,成功帮助左鸢拿下那块地以及投资,可谓是风光的大获全胜了。   他们一起在酒店的餐厅用过丰盛的午饭,在下午又和投资商谈了些合作问题,直到帮助左鸢将合同拟好,已经是晚上八点钟了。宁晚抻了个懒腰,打算做个功成身退的人,赶晚班飞机回到新加坡,就拒绝了左鸢共进晚餐的邀请。他想着几小时后就能见到沈舒云,扑进沈舒云的被窝里,不由心情大好,一天的疲倦也散了不少,合上电脑就和左鸢说了再见。   没想到在这时候,左鸢突然开了口,再次挽留道:“这间餐厅味道很不错,尤其是烧的乳鸽,很有名气,我开瓶红酒,庆祝下今天的胜利。再说时间也不早了,你何必这么急着赶回去,在这里住一晚,明早我派人送你回去也不迟。”   左鸢并不是一个喜欢虚与委蛇的人,再说他们之间也并没有那么深厚的情分,左鸢对他哪里会有什么舍不得,宁晚眉头微皱,听出了左鸢话里的不对劲,于是扭头直白地问道:“怎么了,左小姐?”   宁晚的目光锐利,一下就将左鸢慌张撑起来的伪装刺破了,她纠结了一会,最终决定不再隐瞒:“宁晚,青帮好像查到你在新加坡的住址了,我怕有人今晚会找过去,所以你还是在B市先躲一躲,至少在我这里是安全的,有我们的人会保护你。”   “什么?”宁晚愣了愣,双瞳猛地睁大,差点将手里的电脑摔在地上,“你什么时候得到的消息?”   “大概三四个小时前。”   宁晚咬牙道:“你应该早点告诉我的,我在新加坡的那栋房子,我先生也住在那!”   他说完转身就要走,被左鸢一把拉住。   左鸢是从小练武的底子,虽然身为女性,但其实力道一点也不输男人,她五指张开,紧紧地攥着宁晚,像是铁箍一样:“你疯了,你现在回去,不是送死么!”   “那我也不能看着他一个人在那,”宁晚深吸了一口气,他一根根掰开左鸢的手指,坚决无比地说道,“给我叫架飞机,我要马上回去。”   宁晚这几年一直有陆陆续续地帮过左鸢生意上的事情,因此早被青帮划进了左家帮派的人,对他也连带着厌恶憎恨了起来。他一直以为青帮的人会直接在B市对他下手,在B市格外注意,出入都会带着左鸢安排的保镖,可却没算到青帮查到了他在新加坡的住址,且直接准备到新加坡,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候进行报复。宁晚只要想一想沈舒云会有什么意外,就觉得一颗心都吊在嗓子眼里,全然慌了神,恨不得瞬间到沈舒云身边。   左鸢拗不过宁晚,帮他叫了一架直升机,眼见着宁晚一秒都没有犹豫就冲了出去,焦灼无比地站在外面的空地上等待,不由啧啧称奇。那直升机本来就是在附近待命的,左鸢下了命令后,飞来到这里的速度很快。左鸢看着宁晚离去的背影,笑了一笑,摸出一根细烟点燃,夹在瘦白的指间,在直升机离去的轰鸣里低声感叹道:“死基佬,要是你不是个基佬……我肯定要把你追到手。”   ——————————   这天沈舒云的排课结束了,他就回到家里窝着,看看书打发时间。他其实本来就不是什么喜动的人,自己一个人更是闷着,原本也觉得没什么,只是习惯了家里总有另一个人吵吵闹闹的,一个人就难免觉得有些冷清。   沙发上没有随意搭着的西装外套,白瓷杯中没有喝得只剩浅底的咖啡,被子里也不再存有温热的塌陷,好像连带着沈舒云的心也无端空了一处似的。沈舒云放下书,觉出些心不在焉的倦怠,随便下了点面条,就着酱油和辣酱吃完了晚饭,就早早上了床,倒头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得并不安稳,因为唤醒他的不是清晨的阳光,也不是情人的低喃,而是一片熊熊烈火和滚滚黑烟。   沈舒云猛地睁眼,被呛了一口烟尘,他望着门口处猛然蹿起的火焰,心里咯噔一声——家里怎么会好端端的起火?!   而且,这火焰不对劲,没道理突然烧得这么厉害!   除非……除非是有人在门上故意泼了汽油,火才一瞬间燃到了屋内,一发不可收拾。   这火来的太奇怪,没道理是意外,只能是人为的。沈舒云直冒冷汗,心道宁晚到底是招惹了什么人物,竟然被恨到这个地步。   他打算下床去看看能不能从别的地方出去,但火势极大,沈舒云被连着呛了几口烟,不由弯下了腰,额上沁出细密的汗珠,顺着他瘦削的脸颊滴落到地上。沈舒云勉强走出了卧室,只见火焰蔓延极快,带着噼啪的响声,令他看不清前面的火是不是完全将出口封死住了,因此也不敢冒进,只好暂时先返回卧室。   沈舒云先是回到卧室,找了手机拨火警电话,接着他跑到窗边,观察着地势,思考能否从窗户逃生。他看了眼楼下,立刻将这个念头打消了——宁晚为了绝佳的夜景,特意没有挑选低层,现在跳下去,还没被烧死可能就会被摔死。   越是情况紧急,沈舒云的头脑倒越发冷静了下来,他靠着窗边坐下,尽可能地低下身子,避免烟雾灌入口鼻。但这火烧得这么猛,沈舒云还是被浓烟呛得连连咳嗽,吸取氧气在火场中变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他只能祈祷火警快点赶到,将他救出这里。   高温令沈舒云的意识有些抽离,他晕乎乎地想着,宁晚离开去办事真是太好了,起码不用和他一起被困在这离奇的大火里,也不用看见他一点点被烧成一具黑乎乎的干尸。   就在沈舒云咳喘不止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个模糊的声音传来:“云哥!”   沈舒云还以为是自己幻听了,不由苦笑,正要自嘲,却听从火焰中传来了一声比刚刚更大声的叫喊:“云哥!云哥!你在吗!你在哪儿!”   这一次,沈舒云可以很确定的,是宁晚回来找他了。   他心里那点将熄的希望再次亮了起来,甚至连眼眶都好像被熏热了似的,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了起来。沈舒云大喊着回应:“宁晚,我在卧室!”   言语间,他的嗓子已经近乎喑哑,但还是拼命地发出声音,手也一直在敲击墙壁。   十几秒后,卧室门口闪进一个弓腰的身影,大火与高温让他看起来很是狼狈,但此刻从火光中走来的宁晚,无疑是被高光聚拢的,那点儿狼狈也挡不住他的高大与英勇,宛如神衹降临。   沈舒云喉头一梗。   这是他的alpha,他的阿晚——无论是烈火还是浓烟,都无法阻挡他来的脚步。   沈舒云心头恐惧的阴霾此刻俱散,忽然全身就充满了力量,他站了起来,弯着腰向宁晚的方向走去。宁晚见他来了,立刻将身上的湿浴巾披到沈舒云的身上,将他兜头裹了起来。   在如血火光中,他们交换了一个短暂的拥抱,宁晚颤抖着说:“还好,我赶上了。”   还好你还能站在我面前,还好余生的一切都还来得及。 第68章 余生   火势没有沈舒云想的那么糟糕,之前烧着的火向阳台延伸去了,但走近细看却能发现最右侧靠墙的地方,有一条细窄的通道,还没有被完全堵死,宁晚正是从那里猫着腰进来的。两人决定迅速撤离,宁晚护在他身后,沈舒云盖着那条大浴巾,浴巾的水气被烈火蒸的湿热,闷的沈舒云额上落汗滚滚。   他们贴着墙壁侧身走,火焰随时都有扑上来的可能,他们只能尽量加快速度,宁晚的衬衫都差点被肆意的火舌舔上一口。   就在此时,变故突生!   立在左侧的木质酒架被烧融,一根带着火的残破木条突然朝着右方倒了下来!沈舒云没刹住脚,眼见着就要撞上去了,宁晚反应过来,连忙眼疾手快地猛推了一把沈舒云,自己却也跟着这股惯性朝前踉跄了一步。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等沈舒云反应过来,回头看去的时候,不由失声叫了起来:“宁晚——”   只见宁晚半跪在地上,五官因为剧烈的痛苦而皱在了一起,而他的肩背处,正落着那块烧着的木条,顷刻间火焰就顺着木条卷上了宁晚身上被汗打透的衬衫,在皮肉上生生烧着了!   宁晚眼冒金星,忍着剧痛咬牙硬是走了一步,将那木条甩在地上,身体在墙上轧滚,试图将火压灭,但在火场里这是很难办到的,他痛苦的嘶吼在喉咙里滚动,看得沈舒云眼泪刷地落了下来。   “快走,快走……呃!”宁晚扶着墙壁,红着眼推了沈舒云一把,用尽全身力气喊道,“云哥,快走啊!”   沈舒云知道这不是该耽误时间的地方,索性也将心一横,不再顾前方的浓烟,一股脑飞速地走了出去。   那块落木原本已经烧得七七八八了,上头的火不算太大,他们从起火的屋子走出去后,宁晚就地躺了下去,在楼道里滚了两遭,这次终于成功将后背燃起的火压灭了。虽说死里逃生,但情况也实在不容乐观——宁晚的后背被烧得血肉模糊,衣服和皮肉粘连在一起,发出极为难闻的烧焦气味,情景可以算得上是极为惨烈。   沈舒云心里猛地一坠,不知不觉间,眼圈又红了。   “别……别哭,”宁晚喘了几口气,躺在地上,好像没有力气再站起来似的,勉力笑了一笑,“你哭比火烧我还难受。”   沈舒云向来不是个喜欢落泪的人,越是坚强的人,眼泪的份量就越是重的,掉下来的那几滴简直就是要在宁晚心上砸出坑来。   宁晚撑着断断续续说了几句安慰的话,眼前一片片地发黑,他心里明白,自己大概是撑不了太久了,于是开口叮嘱道:“你赶紧跑下楼,这里不能久留。”   沈舒云怎么可能丢下宁晚自己逃生,他想要扶宁晚起来,就在这时候,一阵凌乱的脚步声传来。沈舒云抬头望去,见到几个消防员匆匆提着东西赶了上来,顿时心弦一松,腿软地坐在了地上。   ————————————   沈舒云醒来的时候,对着明晃晃的白墙愣了许久,直至床侧的安娜叫了他两声,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来:“宁……”   才说出一个字,沈舒云就发现自己的声音已经哑得不成样子了,浓烟使他的喉咙变得喑哑,说话的时候像是吞了碎玻璃,干拧着疼。   但沈舒云还是强撑着继续说下去:“宁晚……”   安娜连忙应答道:“他没有性命危险了,医生也为他处理过了,现在在隔离病房观察情况,防止感染,等你身体好一点再去看他吧。”   亲耳听到了想要的答案,沈舒云的心终于放下了。   安娜叹了口气,心道自己这是什么劳碌命,老板和老板娘突然遭遇大火,好不容易放个年假,在外地旅游的她被急召了回来。他们俩都这幅模样了,就连安娜看着都觉得是有够惨的,只好先来帮宁晚照看着沈舒云。   沈舒云不知道的是,他已经在医院昏睡了整整一天了,因为惊吓紧张、被浓烟呛到,他也在陪着宁晚进医院后陷入了短暂的昏迷,不过好在身上并没有烧伤,比起宁晚来还是要好得多。几个人把他抬进病房,让他好好休息了一下。   “谢谢你,安娜,赶到这里来真是麻烦你。”   沈舒云说完这句话,又闭上了眼睛,沉沉睡了过去。   这一次再醒来的时候,沈舒云见到了一个非常令他意外的男人——宁晚的父亲。   宁父穿着一套简洁款式的西装,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尽管他年逾七十,但精神头很好,行头打理得也很整洁,使他看起来比同龄人大概年轻了五六岁。他坐在沈舒云床边翻着一本财经杂志来打发时间,完全没注意到沈舒云已经醒来了。   “您怎么来了?”   “醒了?”宁父放下手里的书,有些惊讶地道,“比我想的要醒得早呢。”   沈舒云眉头微蹙,正暗自琢磨着他的来意,毕竟他和宁晚的父亲向来算不得是关系亲厚,他总觉得宁父对谁都冷冷淡淡的,极为疏离,好像天生就没有多余的感情一样。   宁父开口道:“本来呢,我是不应该插手你们这些年轻孩子的事情,但是我想为我的儿子破一回例,你也就当是我多管闲事吧。”   说着,他拿起了放在桌子上的一份文件,递给沈舒云:“这是宁晚亲自去办下的,这几年他一直在接手宁氏的产业,做得还算不错,只是我偶然间发现,他每多拿到一份资产,他就会去补充办理文件。现在这一版,是大概两个月前他买下日延公司股份后重办的,你看看。”   沈舒云一接过来,顿时眼前一黑。   这竟然是一份赠与合同!   沈舒云大致看了一遍,赠与人是宁晚,受赠人也确实是自己。上头大致意思是说,宁晚自愿将名下全部的财产都赠与沈舒云所有,甚至连一分都没给沈渡留着。   “我不知道你们到底是因为什么理由离婚,但现在看来,我猜是那小子伤了你的心,”宁父的手指压在杂志上,轻轻点了两下,“但他也尝到苦头了,我想他这些年急于扩大产业,增加资产,也应该与你多少有些关系。我不是来劝和,更不会要求你原谅他。只是,那小子烧得不算轻,小沈先生,麻烦你有空的时候,能去看看他。”   沈舒云心头一颤,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来,三年前他刚生下沈渡,宁晚来找他的时候,自己对他说过要宁氏的所有财产这种话来赶他走……难道就是因为那句话,让宁晚记到现在么?!   这未免是太重的情意。   “之前我确实对你有失礼的地方,还请你不要再放在心上。”宁父顿了一顿,接着道,“我早已改变对你的看法了,因为我相信……宁晚,非你不可。”   “宁伯父,我明白了。”   “小沈先生是个聪明人,我也就不多说了。那么,祝你早日康复。”   宁父果真没有多留,说完话就起身离开了,独留沈舒云心中涌起万千波澜。   薄薄的纸张在沈舒云手里捏皱,宛如他被酸涩情绪泡得一塌糊涂的心脏。   他一分、一秒都不能再等了,他想立刻看到宁晚。   想见他,现在就想见他。   沈舒云跳下床,也不顾自己穿着的一身病号服,穿着拖鞋就跑了出去。他找了个护士询问了下,找去宁晚所在的病房,在门外隔着玻璃朝里看——只见宁晚因为烧伤了后背和大臂所以趴卧在床上,缠着厚厚的绷带,深邃的眼紧闭,沈舒云心里那点放不下的东西,在这一刻尽数崩塌。   他对着玻璃窗妥协道:“好吧,你赢了。你醒过来吧,你醒过来,我们就算是讲和了。”   下一句话,又像是恳求:“赶快好起来,好不好?”   安娜给沈舒云带了份晚餐,找不见沈舒云,就连忙朝宁晚的病房赶了过来,果然在门口见着了沈舒云。只是她见着眼前的场景,一时觉得如鲠在喉,从牙缝里勉强挤出几个字来:“沈先生……”   “嗯?”   安娜叹了口气,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张面巾纸,递给沈舒云。   沈舒云有些木然地往脸上一摸,摸了满手冰冷的液体。 第69章 尾声   宁晚是第三天彻底清醒的,之间他曾模模糊糊地醒了两遭,但麻药失效后,疼痛令他意识模糊,于是又很快地睡了过去,直到第三天攒出了些气力,才从沉重的梦境挣脱出来。   他一睁眼,一张清秀的脸现在他视线里,朝他露出一个温柔又熟悉的笑来:“你好懒呐,这么久才醒。”   宁晚对着沈舒云的笑容愣了好一会儿,嘴唇抖了许久,最后只叫了一声:“云哥?”   “嗯,在这儿呢。”   宁晚长睫一颤,双眼倏忽亮了起来,他想要起身好好看看沈舒云,是否安然无恙、毫发未损,只是手臂刚刚一动,一股刺痛就传来,痛得他面色白了一白,“嘶”地吸了一口凉气。   “别乱动!”沈舒云知道宁晚想做什么,于是在床边蹲下去,高度能让宁晚的视线正好能对着他的脸,“我都好,没有受伤。”   宁晚像是不知道自己才是受伤的那个,露出一个庆幸至极的笑颜,连连说了两声“那就好”。   沈舒云心里一缩,只觉得心底一片柔软。他探过头去,在宁晚眉骨上轻轻亲了下,在宁晚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又在他高挺的鼻梁上落下一个吻:“你得快点好起来,不然还要麻烦我照顾你,是吧?”   宁晚被他这两个吻弄得浑身都僵硬,呼吸加速,他小心翼翼地抬起眼帘,声音里带着颤:“云哥?你,你这是?”   沈舒云望着窗外雨后初霁的天空,丝缕的云围绕在半探出头的太阳旁,阳光被水汽笼得很朦胧,透过窗子落在脸上,是一种懒洋洋的暖意。   他垂下眼,唇角的笑意扩大,接着伸出手去握住宁晚的手。细瘦的手指上,戴着一枚戒环,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是沈舒云在收拾宁晚东西的时候,偶然发现的串在一起的婚戒,他就重新戴在了手上。   “阿晚,我想和你一起回家。”   热度透过相接的皮肤传递,他们的手握在一起,像是榫卯一样严丝合缝地扣合,任是世界上最柔软的春风,也不能穿过他们紧握的手。   他们都知道,等待他们的将是很长、很长的一生。   不过无论是晴天还是雨天,只要握紧爱人的手,就不会迷失前行的路。   “欢迎回家。”   宁晚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