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下岗妖精再就业指导 作者:鹿水之畔 作品简评: 新时代新社会,不仅是人要找工作,妖精也一样。主角前知乐,就是这么一名为妖精找工作的人。无论是寿数太高,只能从主人家假死离开的,不想再当宠物的大狗还是毫无特长,茫然无措,不知道该从事什么行业的龙鱼;又或者是被卖进餐馆,险些被吃,危急之间发现不对,愤而逃跑的电鳗。不管是什么样的妖精,在俞知乐的帮忙下,都能找到适合他们自己的工作,从此安定生活。本文作为一篇都市妖精文,构思新颖,情节出彩,文笔流畅,引人入胜令人迫不及待点击下一章的同时,剧情还有脉脉温情穿插,更是增添了文章的层次。不管是妖精们和人类碰撞出的情感,还是主角和上古大妖白泽之间的日久生情,都令文的吸引力更上一层楼。无疑,这是一篇不容错过的好文。 第1章 第一个求职者   俞知乐从小就知道,这世界上除了人之外,还有鬼怪妖神。   不过他一直以为这些都和他没关系,直到他考上了国家公务员。   “北明街66号,”俞知乐拿着上级助理写给他的小纸条,对比了一下纸条上的地址和眼前这套房子的门牌号:“是这里没错了!”   呼,总算找到地方了。   新员工就位,上任的时候,本来助理是想找个人带俞知乐过来的,毕竟这地儿确实有点偏僻。不过当时部门里有些忙,没人抽得开身。俞知乐是老A市人了,自觉有地址在,不会找不到路,于是就主动表示能自己过来。   新人体贴,助理当然不会不领情。怕俞知乐忘记地址,还特意从办公桌上翻了一本便利贴出来,写了地址撕给俞知乐。完事后还不忘嘱咐:“要是还找不到,就问问路人。实在不行打电话回来,我再派人给你带路。”过会应该就有人手了。   新单位从外表上看,比起办事处,更像是哪家有钱人的小别墅。两层半的小楼,又精致又复古,青瓦飞檐,有着说不出的韵味。据说这是某个有钱人捐借出来的办公地点。   这地段,说偏也确实偏,但其实也偏不到哪里去,毕竟离市中心不算远。俞知乐从小就在A市长大,他性子又野,跟猴子似的待不住,天天往外窜。按理说,应该早就听说过这里才对。甚至北明街,俞知乐以前也不是没来过,但他这还是第一回 知道,北明街上居然还藏着这么套房子。   也不知道开发商是怎么想的,周围都是高楼大厦,偏偏盖到这里的时候,建筑突然就矮下去了一截。   跟动不动就几十层的房子比起来,两层半的小别墅,简直毫不起眼。哪怕建筑风格出彩,不过被周围的大厦一挡,不深入走进来根本看不见。   难怪以前一直不知道。俞知乐为自己的孤陋寡闻找到了理由。   小楼大门上挂了个锁,俞知乐从钱包里掏出钥匙,小心地把门打开。推开门走进去以后,俞知乐这才发现,不止是外表复古,屋子里的装修也是偏向古韵的那种。好在电灯、电脑、空调,该有的都有,并不缺现代化产品。这让俞知乐把稍稍提起来的那颗心又放了回去。   今年上面开辟了一个新部门,虽然是新人,不过因为俞知乐笔试面试成绩都特别好,而且从小见惯了各种奇奇怪怪的事,本身心理素质十分过硬,对妖精没有恐惧害怕的情绪,也不会一言不合就拔剑,闹着要替天行道,斩妖除魔。综合以上,俞知乐一入职,就被任命为新部门的负责人。   考虑到新部门初期的工作量不会特别大,所以目前这个部门也就只有俞知乐一个人。   “后期你要是忙不过来,可以自己招聘人手。”反正这个部门就是给妖精们找工作的,有合适的妖精上门,俞知乐完全可以扣下来。咳咳,不对,不能这么说,这话在助理的心里转了一圈后,说出来的时候就变成了:“种族歧视要不得,如果有合适的妖精,你也不用把人家拒之门外。该收就收。”千万别放过一个。   “国家给你部门的待遇还是很好的。妖精们吃公家饭,不比出去辛苦工作来得强?安稳不说,薪水高福利好。”虽然确实有很多基层公务员又忙又累工资又低,还不如出去上班,但新成立的这个部门却不一样,里面的岗位绝对是争破头的好差事。   其实这段时间成立的部门有两个,一个帮助下岗的动物找工作,一个安排下岗的植物再就业。两个部门都缺负责人,本来上面是想安排俞知乐去植物那边的,但是俞知乐比较喜欢动物,主动要求来动物部门。   小楼内部很干净,俞知乐伸手抹了一把桌子,收回手后,手指上连点灰尘都没有,显然卫生做得很到位。新部门百废待兴,俞知乐目前还是个光杆司令,当然没有保洁。屋子也不像是有人提前打扫过,在屋子里转了一圈以后,俞知乐发现小楼里,不起眼的角落上,都刻了清洁符箓。   上面还挺舍得。   符箓可不是什么大路货,哪怕只是清洁符箓也一样。看来以后不用请保洁阿姨了。开支可以省一笔不说,也用不着自己忙活。   最让俞知乐惊喜的不是这个。小楼只有一楼是办公区,剩下的一层半全都是员工宿舍。俞知乐还注意到,小楼后门打开,居然还自带了个小院子。院子上铺了草坪,边缘点缀着各色花卉。   捐借这套房子的那个有钱人,看来不是一般的有钱啊。家庭条件还算优渥的俞知乐,都忍不住惊叹。这可是在市区,而不是郊区。有这么套别墅就已经很奢侈了,结果别墅有院子不说,更令人发指的是,对方居然还把这么好这么贵的房子捐了。哪怕不是捐献,而是捐借也一样。   不是顶尖的土豪或者败家子,绝对干不出这事!   院子还刻了伪装符箓,不管院子里发生了什么,哪怕地面上炸了个坑,从外面看,草坪也都是好好的,不会有任何变化。考虑到部门性质,上面在收拾这套别墅的时候,可以说是很用心了。   这样的工作环境,俞知乐只觉得看哪哪满意。这可比窝在小办公间里舒服多了。就是有些空荡,俞知乐摸出手机,准备添置点东西。别的不说,起码开水机得配置一个,还有些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虽然自己住这边的日子不多,但是宿舍也得放套被褥,免得哪天加班回不去的时候没法休息。   俞知乐随意地靠在办公桌旁边,才刚在手机某宝上下了单,还没付款,就看到门口那边有人在探头探脑。   一看见俞知乐,视线对上,门外的那个人吓了一跳,连忙把脑袋缩了回去。   唉,又是这样。   俞知乐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   按了个指纹,把钱付了以后,俞知乐这才重整旗鼓,打起了精神往外走。   门外那个明显不是人,不出意料,对方应该就是自己今天上班要接待的第一个求职者。从小就猫憎狗厌,动物看了扭头跑的俞知乐,选择来这个部门上班,是有私心的。   他是个非常喜欢动物的人,不管有毛没毛都爱。但也不知道是不是从小在朋友家饭店里帮忙,经常杀鸡宰鸭,终结了太多生命的缘故。有可能身上的煞气太重,以至于完全没有动物敢靠近。哪怕带着食物去投喂路边的流浪动物也一样,明明香喷喷的食物就放在眼前,但那些饿极了的流浪动物也不敢过去。能跑的都跑了,跑不掉的全都纷纷藏了起来。即使放下食物,人假装离开也不行。   这些动物精着呢!才不上当。   试验了很多次,俞知乐这才发现,任何吃食只要经过了他的手,就没动物敢去吃。一腔爱意无处挥洒,俞知乐只能掏钱让其他人帮忙买食物投喂流浪动物,然后依靠照片录像来解解馋。   不过普通动物不敢,成了精的总没问题了吧?!抱着这样美好的念头过来上班的俞知乐,在开门的第一天就受到了打击。   连门都不敢进。   也许对方是胆子比较小的动物成的精,比如兔子什么的。换成猛禽猛兽,肯定就不会这样。俞知乐自我安慰道。   山不就我,那我去就山也是一样的。   然而门外空无一人,连个影子都没有。俞知乐张望了半天,也没看出来对方到底是躲哪了。天气热,大街上压根没几个人。而那寥寥的几个人里,离小楼最近的那个,也在五十米开外。   对方不至于走这么快吧?!   难不成本体在速度方面比较有优势,所以化形后加持到了人形上?   也不知道她本体是什么。   没错,是她不是他。虽然刚刚只瞄到了一眼,不过俞知乐敢用自己一点五的好视力作保证,那绝对是个女孩子。   但离小楼最近的那个人,却是男的。   总不可能一眨眼,对方就变了个性吧?又不是花妖,雌雄同株。   “哎,老板,你家的鱼怎么扑腾出来了?”有人走近了,看到门槛下大张着嘴呼吸的观赏鱼,连忙提醒道:“还活着,赶紧拿回去放水里。这大太阳的,晒久了,再耽搁下去估计就不成了。”   被这么一提醒,俞知乐一低头,就看到了自己今天的服务对象。   这是……观赏鱼成精?   也不知道刚刚大变活鱼的时候,有没有被人看到。不过看路人的样子,十分镇定,不像是受到惊吓,应该是没有。   感受到了大魔王的目光,变回了原形的观赏鱼直挺挺地躺在地上,不敢再动。就连呼吸的嘴,都悄悄闭上了。   反正成精后她没其他大本事,不过生命力却顽强了很多。别说少呼吸一会,就是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也没事。   路人见状,连忙催促俞知乐:“傻站着干什么,老板动作快点啊,鱼都要死了!”怎么慢吞吞的?那样子,简直恨不得替俞知乐把鱼捧进屋里。好歹也是条生命。   因为着急,路人的语气不是特别好。怕大魔王迁怒,观赏鱼连忙原地打了个挺,扑腾了一下,以示自己还很有活力,完全可以在地上多躺一会。   无视掉观赏鱼的动作,听到路人的话,早就对妖精的本事有所了解的俞知乐也不解释,向人家道过谢后,就小心地把鱼捧了回去。   虽然妖精不怕晒太阳,不过烈日炎炎,能少晒一会总是好的。更何况鱼变回原形以后,离水久了,多少会觉得难受。还是早点放回水里比较好。 第2章 第二个求职者   新单位里没水缸。各项设施虽然还算齐全,不过准备得再周到,这里毕竟不是饭馆。用来上班的地方,怎么可能给准备锅碗瓢盆。俞知乐找了一圈,愣是没找到合适的容器来盛水装鱼。   就在他苦恼,想着要不要出去买个盆的时候,手里的鱼小心地观察了一下俞知乐,见他没生气,这才敢出声:“大……大人。”   鼓足了勇气的观赏鱼,说话的时候还是结结巴巴的。这个大人身上的气息这么恐怖,一定是大妖。妖界强者为尊,小命被人家捏在手里,才成精没多少年,没什么武力值的观赏鱼害怕得不行。   如果早知道镇守下岗妖精再就业部门动物分部的妖,是个这么可怕,令人望而生畏的大妖的话,观赏鱼就是生活再困窘,也不会过来。   根本没这个胆子好吗?!   但是来都来了,没能及时跑掉。当时在门外被大妖的气势一吓,她还违反了妖族驻人界守则,下意识地变回了让她更有安全感的原形。好在没吓死人,不然罪过就大了。   听说鱼精吓死人,是要受拔鳞剔骨之刑的。鳞片一片片地被掀掉,光是想想就可怕。听说人类发明了一种叫做‘凌迟’的刑罚,和这有异曲同工的意思。想到这,观赏鱼打了个寒颤:虽说人妖平等,但人族对同类都这么狠,更何况是对异族。   “大人。”观赏鱼有些害怕俞知乐把她交出去。虽然没闹出什么事,但擅自在公共场合变回原形,真要追究起来,后果也不是她一条小鱼妖能承担得起来的。   什么情况?   俞知乐有些懵逼。这条鱼精一直叫他大人也就算了,可能是对国家公务员的尊敬,就跟以前,古时候那些百姓对官吏的态度似的。但一直叫人却不说事是怎么回事?   俞知乐一头雾水,观赏鱼见他没说话,以为大妖看在同为妖族的份上,睁一眼闭一眼,在表示不追究她变回原形的事。   好像大妖除了气息恐怖了点以外,也没扇贝姐姐说得那么可怕。观赏鱼的胆子终于稍稍变大了点。甩尾从俞知乐手里跳了下来,巴掌大的小鱼,落地后,就变成了个亭亭玉立的美人。   早就见过观赏鱼人形的俞知乐,见状也不吃惊。心里清楚自己对动物的杀伤力,怕吓到对方,俞知乐尽量声音温和地问道:“来找工作的?”   “你叫什么?有什么特长,想找个什么样的工作?”这些都要问清楚,心里有底了,这样有合适的工作他才能给帮忙安排。   国家给妖精开出来的待遇是很好的。毕竟华国是个包容性很强的国家,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民族都大团结了,当然不会容不下妖精。毕竟不管怎么说,妖精也是本土生物,本身就是华国的一族,不可能把他们排除在外。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心态是有,但社会发展到现在,会这样想的人已经不多了。尤其是高层也有妖精在,妖精总不会排斥自己妖。历史上,尤其是近代,很多妖都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即使不能公布出来,但所有知情的人都记在心里。   大妖们实力高强,近乎于神。但小妖就惨了,很多小妖都没什么实力,有些甚至连人形都没有。这怎么找工作?动物园也装不下啊。就算去给人当宠物,人类也不一定要,更何况寿命太长也是个问题。活得都破记录了,主人家怎么可能不怀疑。为了不带来麻烦,就算成功混进去当宠物,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也得假死出来,重新找工作。   正是因为如此,俞知乐所在的这个部门这才应运而生。不管是下岗的,还是一直没找到的工作的,所有妖精都能来这里寻觅一份合适的工作糊口。有特长的直接输送去相关岗位,没特长的,根据兴趣培养一下技能再送过去也行。   听到俞知乐的问话,观赏鱼低下了头,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小半天过去了,她这才揪着衣角,声若蚊蚋地说道:“我叫龙玉。”   “没……没什么特长。”龙玉一脸羞愧。   虽然她人形有一米七多,但她其实还是个小妖怪。成精没多少年,最近才化形成功,根本没来得及学习工作技能。本体又只是条普通的海鱼,族群虽然数量稀少了点,却没什么特殊血脉,因此压根没天赋特长。   俞知乐这一问,当即就把她问住了。   怕俞知乐生气,龙玉急慌慌地补充了一句:“不过我会很勤快的,也会努力地学习。”扇贝姐姐说过,人族都喜欢请手脚勤快的员工。   “别急别急。谁说你没特长了,游泳会吧?”眼看着龙玉都快哭了,俞知乐连忙安抚。   鱼哪有不会游泳的。龙玉闻言,露出了个笑容,肯定地点点头:“会。”   “这不就得了,实在不行我安排你考个游泳教练证,到时候去游泳馆教人游泳。”这也是一条出路。   俞知乐走到办公桌后面,一边打开电脑,一边示意龙玉坐下。   龙玉压根没敢坐。   在大妖面前哪有她坐的份,哪怕这个大妖看起来格外温和也一样。   俞知乐也不强迫她,开始按程序办事:“本体是什么,上一份工作在哪里,工作内容是什么,具体的离职原因?”这些都要了解记录,不仅是存档,也是为了避免给她找了份不合适的新工作,到时候再遇到同样的问题。   提到上一份工作,龙玉才稍微有点血色的脸,顿时又变得惨白。哪怕觉得那段经历十分可怕,但大妖问话,她也不敢不回答:“本体是龙鱼,辣椒红龙鱼。”   虽然叫龙鱼,但这只是个名字,龙玉体内并没有龙的血脉。辣椒红龙鱼外表鲜亮,鳞片深红,虽然在妖界不值一提,不过作为风水鱼的一种,因为数量稀少,近几年倒颇受人类追捧。   辣椒红龙鱼要想要体型优美,就必须从它还小的时候开始饲养。毕竟长大了就定型了,想改变起来自然千难万难。   龙玉就是这么被买回去的。   她的本体比巴掌大不了多少,还算是幼鱼,正是适合购入的时候。才刚刚被买回去的时候,日子还算好过。毕竟辣椒红龙鱼价格昂贵,多少有些稀罕。   “不过时间久了,我一直没长大,主人就看不上我了。”小鱼苗有什么稀罕的,想显摆都不行。辣椒红龙鱼要大鱼,鳞片颜色艳丽的才有观赏价值。   “没两年,小主人又到了比较调皮的年纪。经常爬上架子,伸手去鱼缸里捞鱼。好几次我都被抓到了。”鱼缸那么小,她想跑都没地方跑。最开始小主人捞鱼的时候,大主人还会阻止。后来大主人不仅不会阻止,甚至在小主人抓不到她的时候,还会过去帮忙。   “原先只是把我捞出来玩,”虽然被小孩子攥在手里捏着玩很不舒服,不过威胁不到生命,她也就忍了。毕竟她一条鱼,去了别家也不会更好。龙玉皱了皱眉,继续往下说:“但后来,可能是玩腻了,最近这段时间,小主人一直在念叨,说是想吃鱼,让大主人把我杀了做红烧鱼。”   哪怕鱼小,多少也有点肉,给小孩子吃足够了。听到小主人的话,一直以为上当受骗,花好几千,结果却买了条发育迟缓的假龙鱼的大主人,虽然觉得几千块就这么吃了有点可惜。不过禁不住孩子缠磨,也就答应了。   大主人磨刀霍霍,龙玉没敢耽搁,趁着大主人来抓鱼的时候,狠狠地照脸甩了对方一尾巴,然后跳出窗户逃跑了。   妖的生命力是比普通动物顽强,不过再顽强也有限。   跑出来后,没人投喂饲料,长时间饿肚子,差点饿死街头的龙玉最后被另外一只妖收留了。   “不过扇贝姐姐收入不高,”她哪能再麻烦人家,龙玉说道:“听说您这里能帮助像我这样的小妖怪找到工作,我就来了。”她不想再当宠物了,她像扇贝姐姐那样自食其力!   本体:辣椒红龙鱼。   上一份工作:宠物鱼。   离职原因:为了不被送上餐桌。   俞知乐飞快地敲击键盘,把事情记录下来。看龙玉的样子,显然对之前的遭遇心有余悸。她这样的情况,就不适合再去给其他人家当宠物鱼了。万一再遇上类似的事情,岂不是得留下心理阴影。以后渡雷劫的时候,还怎么渡心魔劫?这不是一辈子都毁了么。   好在龙玉已经修炼出了人形,俞知乐打开资料库,一边搜索适合龙玉的工作,一边问道:“你一天能保持多久的人形?状态稳定吗?”   “一天能稳定保持四个小时,如果超过的话,鳞片会露出来。”说到这,龙玉一直微微低着的头,也自信地抬了起来。   别看四个小时很短,但像她这样的小妖,很多连一个小时都不能保持住,她有四个小时,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成绩了。   唔,四个小时。   俞知乐若有所思地敲击了几下键盘。受时间限制,龙玉显然有很多工作都做不了。之前设想的游泳教练,现在第一时间就得排除掉了。   可惜国家有规定,对外比赛的时候,不首先使用妖精。要不然参加奥运会的时候,游泳比赛派几条鱼妖过去,那场面多刺激。   稳赢! 第3章 第三个求职者   海洋馆。   “哇,是人鱼公主!”小孩们趴在玻璃展窗上,睁大了眼,脸上满是惊叹。   海的女儿。   原来童话故事并不全是骗人的。   哪怕知道那人鱼是人在扮演,不过小孩们还是坚信:“这肯定是人鱼公主伪装成人类来扮演的。”   “你看,她们的游得多好看!”这游泳姿势,人类怎么可能做得到。就像是他们,平常洗澡的时候,在小浴缸里都会呛水。就算去游泳馆里学游泳,姿势也不会这么优美。   孩子们毕竟还小,大人们和他们说不通,也就懒得解释了。反正等他们再长大点,自己就能分辨出人鱼的真假。何必要在这个时候硬当坏人,残忍地戳破孩子们的童真梦幻。   大人觉得和孩子讲不清楚,小孩们也觉得大人笨笨的,居然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双方默契地结束掉这个话题。孩子们心里都想着,他们要保护这个秘密。要不然人鱼公主会被巫婆发现的。说不准又要变成泡沫,一个人静静地消失在海面上。   “人鱼公主看我看我!”小孩子们很乖巧地没打扰其他人,但还是忍不住内心的雀跃,小声地喊道,千方百计地想要吸引美人鱼的注意力。   虽然听不到声音,但是小孩们张张合合的嘴,还有拼命招手的动作,全都落在了正在表演的人鱼小姐眼里。   她们摇曳着鱼尾,结伴游了过来,给小孩们比了个大大的心以后,又伸手印到了玻璃墙壁上。   小孩子们见状,露出了惊喜的笑容,亲了一下自己的手心以后,也把小手印了上去:“人鱼公主么么哒~”   “这份工作怎么样?”俞知乐翻了很久的资料库,这才找到了个合适的。怕龙玉不清楚情况,还特意带过来看了看。   虽然还是条未成年鱼,不过龙玉的人形却不带丝毫稚气。也幸亏她化形后,外表看起来像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要不然还不好找工作。这年头,国家对童工抓得可严了,正规商家根本不敢招收小孩子。哪怕可以打着勤工俭学的名头出来做兼职,然而劳动和付出完全不成正比。兼职能拿到的报酬实在是非常有限。尤其是,龙玉的人形时间,根本不允许她打多份工来维持生活。真要靠兼职,她的结果估计也就比饿死街头好一点。   俞知乐说话的时候,龙玉正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在人造海水里畅游的人鱼小姐。鱼尾本能地蠢蠢欲动,要不是她心里还记得有关规定,知道不能在人类面前显形,两条腿差点没直接变回来。   鱼儿都是爱水的,没看见水也就罢了,这会看见了,哪怕明知道那是人造海水,龙玉也还是险些克制不住。   听到俞知乐问她觉得这份工作怎么样时,龙玉满意得连话都不会说了,连连点头。那样子,简直恨不得穿过玻璃,一跃蹦进海水里畅游。   这家海洋馆和上面有点关系,也知道些内情。得到了肯定的回复后,又见龙玉一副按捺不住的模样,择日不如撞日,俞知乐索性直接带她去见老板。   该打的招呼早已经打过了,海洋馆的老板一听来意,二话不说就带龙玉去了准备室。有一条鱼妖愿意来表演美人鱼,对他来说,完全就是求之不得的事情,怎么可能拒之门外。   人类再怎么刻苦训练,在海里,终究没鱼来得得天独厚。   好比说换气,经过训练,人鱼表演者一般能在海底坚持一分钟不用换气,但是一分钟过后还是得浮出水面。如果换成鱼,就没这个麻烦了。对外完全可以说是表演者经过了特殊培训,天赋异禀,这才能在水里憋得更久。龙玉要是肯留下来,他们海洋馆简直就是多了一个活招牌。   “我们海洋馆的待遇还是很好的。你的话,不用试用期,做五休二,每天工作半个小时。包食宿,月薪暂定一万,要是有什么不满意的都可以商量。”即使很想留下对方,不过海洋馆老板心里到底知道分寸,不敢硬来,只能诱之以利。   龙玉从老板才开口说完第一句的时候,就心动不已。等老板说完了,她完全是一副乐得找不到北的样子。脸上甚至直白地写着一句话:这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好事?   这待遇,别说每天只工作半个小时了,就是全天候工作她也乐意啊。反正只是在海里游泳,和她以前还没上岸的时候,每天干的事一模一样,完全不累妖。   签了劳动合同,为了对得起工资,龙玉拿起挂在墙壁上的闲置假鱼尾就要穿戴。她决定从现在就开始上班。   龙玉才刚有动作,就被老板给拦下了。不等龙玉说话,海洋馆的老板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期盼地问道:“你们鱼妖,应该都能把自己的鱼尾变出来吧?”   站在一边的俞知乐闻言,当即挑了挑眉。他心里对海洋馆老板打的什么主意有了底,便问道:“你是想她用自己的鱼尾上去表演?”这样固然会更显得真实,但就是太真实了,容易引起其他人的怀疑。   “对对,还是老弟你懂我。”老板拉关系地夸了一句,也知道俞知乐在担心什么,解释道:“我想要让龙玉小姐成为我们海洋馆的一个招牌,对外就说是特聘回来的,身上的装备全是用的高仿真材料,花巨额量身定做出来的。为了不被其他人发现,龙玉小姐入职后,我会给她安排单独的宿舍和换衣间。表演的时候也是单独表演,不会有同事,到时候其他人隔着水和玻璃,觉得真实也就没什么了。”高价定制出来的鱼尾,不真实才会引人怀疑。   俞知乐见他说得头头是道,也就放下了心。他没急着反对或者赞同,只是询问地看向龙玉。毕竟工作是她的,想怎么做,别人说了不算,都得她自己决定才行。   能用自己的鱼尾,当然比用假鱼尾要来得舒服。龙玉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龙玉的表演被安排在第二天,这好歹是自己上班以来,完成的第一桩委托。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俞知乐特意买了票过去围观。   才一进海洋馆,俞知乐就听到周围的人在热议:“听说了没?今天馆里据说请了专家过来扮演美人鱼。那专家不仅能在水下长时间憋气,而且身上的人鱼裙什么的,也做得和真的一样。”   “真要这样,那岂不是和真正的人鱼比也没差?”本来没打算去看美人鱼表演的游客,一听,顿时有了兴趣。不少人都把海洋馆里的其他项目往后移了移,打算先去看美人鱼表演。   “哼,我倒要看看她能有多真实。”人群中有人冷哼道:“人鱼再真也就那样子,难不成他家还能抓一条真正的鱼过来?”   特别喜欢海底世界,本市各大海洋馆全都去过的人里,有人认出来,说话的这个人还有他身边的那几个人,全都是本市其他几家海洋馆的老板。显然,他们这是听说了‘真正美人鱼’的事,特意过来打探敌情的。   不少人顿时都为今天出来表演的人鱼捏了把汗,初次亮相,要是宣传言过其实,没大家想象得那么好,这几个老板还不得趁机砸场子。毕竟同行相轻,顾客群总共就那么多,来这里的人少一点,去他们家的就会多一点。对老板们来说,何乐而不为。   这场子要是被砸了,最后背锅的人还不是人鱼表演者。要是倒霉点,说不准人鱼小姐今天才上班,明天就得失业。   俞知乐听着周围人同情的话语,内心毫无波动。不就是砸场子么,今天到底是谁砸谁的场子还不一定呢!   “开始了开始了。”有人突然说道,众人的注意力顿时全都拉了回来,目光落到了透明的玻璃上。   玻璃对面,海水里,有人鱼身姿曼妙地穿水而来,红色的鱼尾鳞片闪闪发光,尾鳍软而透明,轻纱一般,在海水里飘荡。人鱼上半身穿了条海草编造样式的抹胸,暗绿的颜色,越发显得她皮肤白皙。   她没像其他人鱼表演者那样戴着护目镜,脸上没有东西遮挡,人鱼的五官完全暴露在观众们面前。和鱼尾艳丽的颜色不同,人鱼的长相并不娇艳,但却同样夺目。仿佛真的有海妖从海底游了过来,下一刻就会张开红唇唱出惑人的歌谣一般。   此情此景,看得人目眩神迷。   这个时候,龙玉完全没有在俞知乐面前的怯弱胆小。在海底,此刻的龙玉,完全诠释了什么叫做如鱼得水。龙玉自信地在水中翩翩起舞。一支舞才刚刚跳完,众人还没回过神,突然有人惊呼:“贝精,还有贝精!”   大家都是看过西游记的人,水下龙宫里,除了龟丞相、虾兵蟹将之外,往往还有贝精往来。这样的情景,他们在电视剧上看到得多了,不过现实里,这倒还是第一次看见。   两扇白色的贝壳,如玉石一般温润,上面隐隐有流光闪过。贝壳张张合合,里面的美人也跟着隐隐现现。也不知道她怎么做到的,贝壳一张一合间,不知不觉就游到了人鱼身边。人鱼和贝精手拉手跳了会舞,似乎是跳累了,贝精缓缓地合上了贝壳,倒在海底的沙石上面。人鱼鱼尾轻轻一甩,就坐到了贝壳上,似乎是在小憩,但看手臂和偶尔摆动的鱼尾,又似乎是在戏水。   人鱼的嘴巴张张合合,与此同时,海洋馆内同步播放了一曲听不出歌词的调子。天籁缓缓地在馆内流淌,明明解说员什么都没说,但所有看到表演的人,却全都下意识地把这个歌声,当做是人鱼唱的。   “人鱼唱歌了!”   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歌,真好听,不少人脸上都露出了陶醉的神情。   一曲歌罢,众人第一次觉得半个小时短得离奇。   这才没看多久,人鱼表演就结束了。   “总感觉好像十分钟都没到,但是一看手机,还真的是半个小时过去了。”   “爸爸,明天再带我来看人鱼公主好不好?我会很听话很听话的,”有小孩缠着大人撒娇:“贝精也好看,比电视上的好看多了。明天要是没看到,我吃饭都不香了。”   确实好看,这钱花得值。被孩子缠得不行,自己也想再来,家长爽快地答应了下来:“明天带你妈妈一起来。让她后悔今天犯懒,没跟我们出门。”在家窝着,白损失了半个小时的眼福。   时间到了,观众们目送人鱼和贝精手拉手离开,直到连她们的影子都看不见了,还迟迟不愿意去下一个景点。   今天的演出,和以往的表演完全没有相同的地方,贝壳精的出现更是别出心裁。无论是人鱼的鱼尾,还是贝精的贝壳,不管怎么看,哪怕用放大镜来看,都挑不出毛病来。   就算世界上真的有人鱼和贝精,大抵也就是如此了。   观众们惊叹不已,几个前来打探敌情的其他海洋馆的老板们,现在倒是如愿打探到情况了。然而他们却宁愿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知道,这样还能自欺欺人。   可惜事实总是令人绝望。   有这样的人鱼和贝精在,他们拿什么和人家竞争?换做他们是观众,他们也选择来这里。   想到这,老板们脸上的表情就跟一个模子里印出来似的,脸色全都如出一辙的糟糕。   看来,是时候考虑改行了! 第4章 第四个求职者   改行是不可能改行的。老板们还不死心,想要打探表演者的来历。只要知道齐老板是从哪弄来的人才,他们同样花高价去聘请,再弄两套一样的装备,到时候大家都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他老齐再有本事,还能把客人全抢走不成?   龙玉就职的这家海洋馆老板姓齐,熟悉的朋友都叫他老齐,这样显得亲近。不过这会,其他老板们叫起来,亲近是没感觉到,话里的含酸带妒却格外明显。   齐老板闻言也不生气,人鱼表演大获成功,他心里正美着呢。同行越嫉妒,证明他接下来所能获得的利益越大。   齐老板笑眯眯地和其他老板打机锋,毫不含糊地把所有打听龙玉和贝精来历的话头全都抛了回去。老板们没辙,有脑筋转得快点的,就改了主意,想要挖角:“不如请两位小姐出来见见,都是同一行业里的。大家认识一下,以后也好互相关照。”   老齐花了多少钱请你们的?我双倍!潜台词明显得不行。   关照?   我看你们是想把人关照到自己手底下吧!齐老板一眼就看出了同行的不轨之心。要是表演者是人类,知道有人在旁边虎视眈眈地想要撬墙角,他还会担心。但现在,对龙玉和贝精身份心知肚明的齐老板不动如山,任凭其他老板怎么说,他脸色都不带变的,态度始终如一。   想见面?   没门!   费尽了口水也没见到人。人都见不到那还怎么挖?老板们都气得不行,却拿他没办法,只能另做打算。   行,不让我们见面是吧?   哥几个今天就不走了!   我们就守在这,那两个表演者难道还能在海洋馆里窝一辈子?   人总要出来吃饭吧,不吃饭女孩子得买点新衣服新鞋子吧。哪怕现在社会发达了,吃饭可以叫外卖,买东西可以上某宝。不过外卖或者快递送到了,正主总得出来拿一下。就算有人代拿,人都是群居动物,她们还能缩在屋子里一直不出来活动?再宅也不可能宅到这份上。   老板们自信满满,甚至还打电话叫了店里的员工,准备等蹲累了,让他们过来换班。   反正不管再怎么折腾,像美人鱼和贝精这样的人才,他们都不打算放走。栩栩如生的人鱼裙和贝壳固然是吸引观众目光的重点,但扮演者自身的本事也是关键。   能一口气潜到海底,不戴护目镜,不带鼻夹。就连换气频率都比其他扮演者少的表演者能有几个?   完全可遇而不可求。   他们既然遇到了,就没有放过的道理。更别提仗着换气次数少,她们还精心地把浮上水面换气的动作编插在舞蹈动作里,看起来格外自然,毫不突兀。   让人明知道那是表演者要上去换气,却也忍不住为她们优美的舞姿所倾倒。觉得这动作是舞蹈需要,而不是换气需要。   以前不是没人这样做过,但是换气的次数太多,一分钟就得上去一次,跟尿频一直跑卫生间似的,观众们想不出戏都难。   一心守株待兔,想等人出来,好挖到自己碗里的其他几家海洋馆老板们并不知道。人鱼和贝精都不是人,是小妖怪也就算了,她们每天的化形时间还短得可怜。为了不被人类发现身份,可不得天天窝在宿舍里么。   他们守再久也是白守。   啧,真惨!   齐老板看着顶着大太阳蹲守在海洋馆门口的同行们,假惺惺地抹了抹并不存在的眼泪。仿佛刚刚嫌弃几人太占位置,杵在店里影响生意,硬生生把人赶出去的并不是他一样。   摇钱树都自己长脚跑到自己家了,他还能眼睁睁地看着树让人挖走?   不能。   想到这,齐老板看了看门外的那几个人,离开前还不忘嘱咐身边的店员:“看紧点,别让他们进来。”哪怕他心里明白,只要他给龙玉她们开出来的待遇没降低,以妖精们的性格是不会变卦去其他人那边工作。不过齐老板还是觉得,该防的必须得防!   看完表演,俞知乐本来是要走的。虽然上面没严格要求他的上班时间,不过身为公职人员,一直在外面晃着也不好看。表演看完了就完了,即使演出的时候,一个妖精变成俩,俞知乐也不吃惊。看形态就知道,那只贝精十有八九就是龙玉之前提到的那个扇贝姐姐。找到了份适合海族的好工作,小姑娘知恩图报,介绍收留她的同族也一起过来上班简直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齐老板赚大了!   不过还没走出人鱼表演区,俞知乐就被海洋馆的员工叫住了。俞知乐跟着海洋馆员工来到后台的时候,龙玉也刚好回到休息室,和扇贝姐姐一起变成人形走了出来。看到俞知乐,龙玉眼睛一亮,拉着扇贝姐姐就走过去道谢。   员工把人带过来后就离开了。俞知乐和龙玉聊了几句,肯定了之前的猜测不说,甚至还知道了另一个消息:“表演的时候海洋馆内播放的歌也是你唱的?”   我去,有这本事你怎么不早说?   还说什么没特长,真是信了你的邪!   虽然那首歌没歌词,只有调子。俞知乐对歌曲也没什么鉴赏能力,不过光是看当时周围其他人的表现,好不好听他还是能区分得出来的。   早知道这样,来当什么美人鱼?!   这嗓子,连包装都不用,直接就能出道了。妥妥一颗歌手界冉冉升起的巨星。   看到龙玉懵懵地点头,俞知乐心里的扼腕可想而知:“今天表演过后感觉怎么样,能不能适应这份工作?”   话才说完,龙玉还没回答,俞知乐光是看她眉开眼笑的模样,就已经知道答案了。当即也不等她开口,就继续说道:“喜欢这份工作就好。什么时候要是觉得不好了,可以来找我换。”   其实换个角度想想,就龙玉那化形时间,每天只能保持四个小时的人形。她就是想当歌星也当不了,根本支撑不住那个工作强度。别通告跑到一半,到时候站在台上就开始大变活鱼,那乐子就大了。   现在这样就很好。   做人要知足常乐,俞知乐自我安慰得很成功。   不过,一码归一码。俞知乐突然想到件事:“唱那首歌,齐老板没给你报酬吧?”走走走,找齐老板去。别管是妖是人,这世界上吃什么都行,就是不能吃亏!   这会是卖家市场,外面还有其他海洋馆的老板在虎视眈眈。齐老板简直好说话得不行,俞知乐才起了个话头,对方就已经闻弦音而知雅意地主动表示要付钱。不收还不行:“看不起我是吧?”   原本觉得工资已经很高,多做点事是应当的,没必要再收钱的龙玉,帐上很快又多了一笔钱。   成功为龙玉拿到该得的报酬以后,俞知乐没在多耽搁,很快就回到了小楼。第一个委托做得这么顺利,他原以为开门红之后,有了龙玉这个例子在,接下来想找工作的妖精们应该纷纷心动,继而行动的。谁知道等来等去,都没有妖精上门。   一天两天还好,时间久了,俞知乐就坐不住了。   再这么下去不行啊,虽然他不会因为接待的客户太少而被炒鱿鱼,不过兄弟部门那边做得红红火火,每天都有植物妖精过去求助,工作人员们忙得不可开交。轮到他这边了,就门前冷清得连灰尘都快积出一寸厚了。这看起来像什么样?   白拿工资的感觉不仅一点都不爽,而且还十分不好受。就在俞知乐想着要不要主动出去发展一下业务的时候,他那开饭馆的发小难得有空过来给他送饭,发小有些好奇地问道:“你这小楼外面,那些躲躲藏藏的小妖精是怎么回事?”   “该不会又是你那猫憎狗厌鬼见愁的体质在作祟?”不至于吧,连妖精都扛不住?一个个的躲得那么隐蔽。   俞知乐这发小叫顾长生,名字那叫个仙风道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藏在哪个深山老林破败旧道观里潜心修炼,不问世事的得道高人。还必须是那种须发皆白的道长模样,要不然不够仙气,对不起这个名!   然而顶着这么个名字,真人却是个二十出头的隽秀青年,比起道士,他更像明星,总之幻灭得很。   不过这个看起来不像是高人的年轻人,却是个实打实的高人。顾长生颇有些本事,能抓鬼降妖,是国家特殊部门特别聘请的顾问。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因着有这么个朋友,俞知乐早就对各种灵异事件见怪不怪了。习惯以后,妖精对他来说和普通人也没差,毕竟大家都是华国的一员,人妖平等,谁也别带有色眼镜看对方。   俞知乐没什么修炼天赋,外面那些小妖怪真要躲,他是发现不了的。听顾长生这么一说,俞知乐这才知道,自己这小楼并不是没妖精来,只是来了的妖精,还没到门口,就全都被他吓得不敢进来。   “感情他们全在外面观望着?”亏他还以为没人来,这段时间白担心了。俞知乐哭笑不得。   不是,自己一个人类,他们怕什么?   关系反过来了吧,真要怕也该是自己害怕才对。   伸手抢过饭盒,俞知乐动手掀盖子:“我先吃饭,顾哥你有空没,去帮我问问情况呗。”   仗着有大佬在,俞知乐完全不着急。果然,他饭还没吃完,顾长生不仅回来了,身后还乖乖跟着一只黄不拉几的动物。   这是……狐狸? 第5章 第五个求职者   人们对狐狸的印象一般都是拥有惊人的美貌,红毛狐狸美艳,白毛狐狸纯洁,至于看起来毫不起眼的黄毛狐狸,就好像被大家排除出了狐狸的大家族似的,一提起来,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黄的?那不是黄鼠狼么。   对此,胡欢有话要讲。   黄毛狐狸怎么了?黄毛狐狸吃你家鸡了啊,凭什么歧视我们?!   偏偏说完这话没多久,他还真吃人家鸡了。   在网购极度发达的当今,衣服可以上网买,电器可以上网买,家具可以上网买,宠物当然也可以上网买。胡欢之前是给人家做保家仙的,不过现在不是讲究什么破除封建迷信么,信这个的人越来越少了。保家仙没出路,胡欢就顺应时代,美滋滋地当起了宠物。   “你说黄毛怎么了?黄毛难道不好看吗?”一个穿着清凉的美貌姑娘愤怒地伸手拍办公桌,大有你要是说不,你是大妖我也咬你的架势。   之前明明还怕得连门都不敢靠近,结果也不知道顾长生说了什么,进来之后,这狐狸却连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了,胆子大到不可思议。   少女明眸皓齿、肤若凝脂,身材也很好,大胸翘臀,该有的都没少。双腿笔直修长,脚上还踩着双细细的高跟鞋,衬得脚腕越发地玲珑可爱。   这无疑是个十足的美人。   他说什么,俞知乐都没注意听。倒不是被狐狸精的美貌摄住了,打从他顾哥告诉他,这是只公狐狸以后,俞知乐就一直处在震惊里。   妖精除了本体是雌雄同体,化为人形后这才能随意变化性别之外。平常妖精如果修为不够高,是没办法轻易变成异性的,更别提还变得这么惟妙惟肖。   不是没听说过女装大佬,也在电视上看过不少。但隔着屏幕见到,总没有面对面这么有冲击力。外表像也就算了,就连发脾气的样子,也看不出毛病。   那股子少女的娇俏,放出去简直就是宅男杀手。   “你说红彤彤的有什么意思,又不是灯笼。还有白的,白的多丧气啊,一点也不讲究。”胡欢还在继续拍桌,贬低了一通同族之外,他还不忘捧了自个一把:“黄的多好,贵气!要不然你们人类古代的龙袍怎么是黄的呢!”   狐狸精发泄了一通之后,从他没头没尾的话里,俞知乐拼出了事情的全部。原来,胡欢之所以萌生出想当宠物的念头,是因为他附近刚好有人养殖狐狸,还在网上开了个店,专门卖宠物狐狸。那些狐狸因为是当宠物养的,老板养得格外精细,各个不愁吃,还经常有人给梳毛洗澡,日子极为逍遥。胡欢当时正愁生计,见状,索性心一横,就混进去了。   “那老板第二天就注意到我了,不过多一只狐狸,又不是少了一只,他检查了一圈,没发现狐舍有破洞,也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把我当普通狐狸那么养了。”然后他就顺理成章地被卖了出去。   “谁知道这个老板是个黑心老板。”说到这,胡欢气得脸都红了,眼睛里有小火苗在窜:“他做生意也太不讲究了。”   “到了买家家里以后,我这才知道,人家要买的是红毛狐狸,但是红狐狸价格高,他就企图‘以次充好’,把我塞进去了。”去他么的以次充好,小爷皮毛油光水滑的,哪里次了?明明就是极品中的极品!   “那买家买到黄狐狸,当然不高兴。买我的人是一对夫妻,男的收到货后,当场就想退货,退不了也要扔掉,还是女主人做主留下了我。”   “不过即使留下来了,那男的还是会时不时地贬低我,看到女主人精心照料我的时候,也会不耐烦地发脾气。”本来这也没什么,可以无视,反正还有人对他好。   难怪明明都是狐狸,胡欢却会对其他颜色的狐狸有这么大的意见。感情是积怨已深啊!不过俞知乐还是有些不明白,既然日子还能过,那胡欢怎么会想着来小楼找工作。虽然他没进来,但是会在附近出现,就已经说明问题了。   “那男的脾气不好其实能理解,谁让我货不对板呢。”说到这,胡欢的语气缓和了一下,但是很快他又皱起了眉。不等俞知乐问,胡欢继续说道:“谁知道那男的不仅是脾气差,人品居然也有问题。女主人那么好的一个人,他娶到了不珍惜也就算了,居然还出轨!”   出轨!   当时看到男人带着个打扮妖冶的女人,一进门,就迫不及待地互相剥衣服,倒到沙发上鼓掌的时候,胡欢直接恶心吐了。   “出轨也就算了,我本来想找机会让女主人自己发现的。结果那么巧,女主人刚好就回来了。被光溜溜地堵在沙发上,那男的要面子,恶心事都干出来了还不让人说。女主人不过是冷嘲热讽了两句,他就想要动手打人。”   这还能忍?   果断不能啊!   女主人当即还手,发展到后面,男的情绪激动,又有小三在旁边煽风点火,他直接抽了茶几上的水果刀,威胁说:“结婚后我就没过过一天的顺心日子,以前怎么没发现你又粗鲁又没情趣?一点女人味都没有。被你撞见了也好,今天杀了你,我正好换老婆,省得离婚我还要分财产。”   胡欢现在回想起当时那男的说的话,都还怒火冲天:“一日夫妻百日恩,女主人原本还以为他只是吓唬人,没想到那男的真的起了杀心。我情急之下给挡了一下。”   “差点闹出人命,看到血,渣男和小三都清醒了过来,女主人趁机抱着我跑出去了。”   他其实没事,毕竟是妖精,渣男那一刀对他来说,就跟人类削铅笔的时候削到手一样,流血看着吓人,其实没什么大碍。   “不过当时渣男捅得挺狠的,我要是没事的话太引人怀疑。也是想增加分量,证明那伤足以致死,好让女主人离婚的时候能顺利点。于是我就假死了。”其实换做是只普通的狐狸,确实是必死无疑。他也不算是作假。   “可惜渣男有钱有势,女主人离婚并不顺利。”说到这,胡欢终于说到了重点:“我听说你这里不仅能帮助妖精再找工作,也大力支持妖精自己创业。我是过来申请创业补助的。”   虽然才被女主人养了几天,还没培养出特别深感情。不过该报恩的还是得报恩,情分摆在那,别的不说,哪怕就只冲女主人毫不吝啬地每天给他吃鸡,他就得替女主人解决掉这个难题。   不仅要彻底摆脱渣男,还要让渣男伤筋动骨,付出代价。   “经过这一出,我觉得当宠物和当保家仙一样,都不是什么好出路。我打算开个事务所,你们人类的感情纠葛还挺多的,很多好女人和好男人遇到渣滓,想离婚,有的是离不了。有的却经常是因为找不到对方的出轨证据,没办法让对方净身出户,离了不甘心。前者我是没办法,后面这个,我觉得我可以帮他们。”   狐狸嘛,最擅长的就是勾引人了。要什么证据他制造不出来?   当然,在帮他们的时候,他也会收取点报酬,来维持生活。   “不管是人还是妖,总归都得自食其力,有一份养得活自己的工作才行。”顶着张嫩得能掐出水的脸,胡欢老气横秋地感叹了句。 第6章 第六个求职者   “所以你就变成了妹子,想要去勾引那渣男?”卧槽,大佬你好有想法。俞知乐本来在打字,记录到一半的时候,听到胡欢的话,他搭在键盘上的手顿时震惊地按出了一长串的乱码。俞知乐一边飞快地删掉乱码,一边问道。   胡欢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   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   这是面对渣男,如果面对的是坏女人,哪还用得着这么麻烦,他直接恢复性别就好。想到这,胡欢摊开手,原地转了一圈:“怎么样?”征询的目光落到在场的两个人类身上,顾长生摸了摸鼻子,假装没看到,研究起了墙角上刻画的符箓。俞知乐碍于本职工作不好无视,只能认认真真从头到脚打量了一回女装大佬,并且老老实实地评价道:“很好看。”   弯的都能给掰直的那种好看。   胡欢满意地露出一个璀璨的笑容,他伸手顺了顺裙摆:“那就好,我就怕我们狐族的审美和你们人类不一样,到时候再出什么差错。”以前还没感觉,现在他是真的觉得人类的审美有问题,要不然怎么会认为黄毛狐狸丑,转而推崇红毛和白毛。   “事务所才开始筹建,没什么人手,前期只能我自己多忙活。等以后员工多了就好了。”说到这,胡欢看向俞知乐:“等事务所上正轨了,到时候有合适的妖精,你也可以介绍到我这里工作。”   “我这可是在为国家分忧解难,所以这笔创业补助你到底批不批?”   费了这么多口水,总不能什么都没捞到,就这么空手回去。说着,胡欢还不忘故意以俞知乐能听到的音量嘀咕了句:“现在这年头,像我这么热心的妖精可不多见了。”要好好珍惜啊!   这笔补助批下来,将来确实能解决不少妖精的就业问题。但真要批,俞知乐又有些犹豫。毕竟说实话,胡欢的这个事务所,在国内可以说是边缘职业了,说出去名头上不太好听。国家的补助用到这上面,是不是不太适合?   但不批吧,人家胡欢的理由又很正当,初心也是好的,是帮人不是害人。怎么看都没有不批的理由。再说了,妖精哪有那么多框框条条,国家对妖精的要求,也只是不违法乱纪。   “我说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还婆婆妈妈的?”身上的气息明明那么恐怖,结果居然真的和那个姓顾的术士说的一样,人特别无害。无害也就算了,一代大妖,做事怎么这么拖泥带水?   本来只是过来申请补助,结果被气息吓到,一直不敢进门,躲在暗处准备看看情况再做打算的胡欢。因为离门比较近,结果顾长生出去的时候,一眼就瞄准了他,以至于其他妖见势不对,一股脑都散了,就他没跑掉。   虽然不太相信顾长生的话,不过技不如人,甘拜下风。更何况再怎么说这也是国家部门,胡欢索性就赌一把,跟了进来。当初他能当上保家仙,多少是有些本事的。哪怕几百年的修为摆在顾长生面前不太够看,但是危及生命,付出代价,要跑他还是跑得掉的。   赌赢了的胡欢,对俞知乐毫无害怕之情。胡欢心里暗中猜测,俞知乐大概是什么瑞兽,所以脾气才会这么和善。   大妖们的脾性是很难捉摸的,一味的讨好或者敬畏,说不定反而会适得其反。活了几百年,胡欢也遇到过几个大妖,一直没出事,他自有一套生存智慧。   像俞知乐这样的,就得不卑不亢,以真性情对他,不要试图欺骗。这样大妖的心胸一般都很宽广,比较包容小辈。反正死不了,胡欢干脆放开了性子来:“痛快点,能不能批你给个话。”不能他就不浪费时间了,直接另想办法。   “能倒是能,”俞知乐想了想,到底还是决定给批:“不过有言在先,你做事要有分寸,别以暴制暴,还有,别牵扯到无辜的人。”就怕万一那些人没受诱惑,到时候胡欢这小暴脾气,一怒之下把人给拍死。   “怎么可能!我像是那样的妖?”他可是拿过良妖证的。胡欢对天花板翻了个白眼。再说了,那些出轨的人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都出轨了怎么还可能秉持得住本心。这世界上就没有狐狸精勾搭不到的人!他亲自出手,想失败都难。   得了保证,俞知乐利索地给批了一笔足够胡欢租工作室买设备的资金,然后给他建档。   本体:狐狸。   上一份工作:宠物狐狸。   离职原因:为救女主人挡刀假死。   弄完这些,胡欢利索地拿着支票走人。也不知道他怎么办的手续,转天事务所就开张了。事务所的名字很奇怪,叫糊涂事务所。开业当天,胡欢还请顾长生和俞知乐,还有其他几个妖怪一起吃了顿饭。   胡欢向来有恩必报。女主人收留了他,给他吃鸡,他就救了女主人一命,成立事务所帮她离婚摆脱渣男。事务所的资金是俞知乐批的,虽然那钱是公家的,不过也要俞知乐肯批。胡欢知道俞知乐的难处,就有心想要回报一下。   “这是白林。”之前躲在小楼附近的时候,胡欢认识了不少想要来找工作,但是害怕俞知乐的气势,于是一直踟蹰不前的妖精。借着开业吃饭这个机会,他就想介绍双方认识,帮他们搭个桥。可惜不管他怎么说,其他妖精都不相信俞知乐脾气好,不会动辄发怒,夺取小妖的性命。   大妖脾气好?   这不是在说笑么!   胡欢请了好几个,最终敢来的就只有白林一个。   白林百灵,俞知乐若有所思地问道:“百灵鸟?”   “您看出来了?”白林是个清秀的青年,闻言,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修为不太高,不过隐藏能力还算好。大妖不愧是大妖,一打照面就看出来了。当初胡欢要不是直接看到他本体,也猜不出来他是什么妖精。   百灵鸟都有一副好嗓子,声音极其悦耳,白林也一样。光是听他说话,都是一种享受。俞知乐刚想说不是自己看出来的,而是猜出来的时候,白林已经恭恭敬敬地给他倒了一杯酒,往下说了下去:“其实我不是找您安排工作的。”   真要找工作,他虽然外表没胡欢那么出色,但是清俊小生这一口,还是有很多人吃的。甚至可以说是男女通杀,如果只是想找工作,凭着长相,他在胡欢的事务所里就能有一席之地。   白林这么一接话,俞知乐顿时就忘记解释之前的事了,问道:“那你这是?”   不是为了工作的话,完全没有来找他的必要啊。说实话,他就一普通人,有什么难题,白林作为一个比人类更有本事的妖精解决不了的。来找他,他更没辙。俞知乐不由得看向同桌的顾长生,难不成是对方是听说了顾哥的名声,不好开口,于是特意请自己帮忙说情?   有关于灵异的事,作为术士,顾长生处理起来十分得心应手。只不过他顾哥接委托比较挑。遇上好人,经常无偿帮助,但要是委托人人品差劲,顾长生连见面的机会都不一定会给对方。   以前也不是没人从他这边曲线救国过,毕竟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就跟亲兄弟似的,有心的人想打听出这一点并不难。只不过以前来找他的都是人类,这还是第一次有妖精开口。   不知道白林想要让顾长生帮什么忙,怕给顾哥添麻烦,以前俞知乐没为外人开过口,现在当然也不会破例。俞知乐刚想拒绝,看出俞知乐想岔了的白林连忙说道:“不是找工作,我其实一直有一个梦想不知道怎么实现。胡欢从您那边离开以后,就联系我了,说您有可能可以帮我实现这个梦想。”   所以哪怕害怕,他也强撑着过来了。好在大妖看起来,果然和胡欢说的那样脾气十分好。要不然他哪敢给大妖倒酒,不怕手一抖,弄巧成拙,把酒倒到大妖身上。   梦想?   有梦想谁都了不起,俞知乐好奇地看向白林,不知道他有什么梦想,是自己能帮得上忙的? 第7章 第七个求职者   白林的梦想十分简单。   “我想要和人类比一比歌喉。”百灵鸟是鸣禽,声音清脆悦耳。能歌善舞四个字不敢说占全了,但是占一半还是可以的。   百灵鸟是天生的歌者。从还没开灵智的时候,在王孙公子家中听伶人唱歌开始,到现在落在乐曲大家的院子里,听乐曲大家一边做事一边哼歌,白林都会婉转鸣叫给他们伴奏。时间久了,原本就对唱歌很擅长的白林,长年这么熏陶下来,对唱歌的理解,也更深刻了许多。   他发自内心地喜欢唱歌。他想要更多的人听到他的歌声。   “现在电视上的那些‘歌手’,我也听过一些,全靠假唱修音,结果居然还那么多人买账。”说到这,白林皱了皱眉,显然对那些玷污音乐的人没有好感。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就是想传播你的歌声,最好能唱响五洲,有机会和同样热爱音乐的人同台竞技是吧?”这个目标说简单也简单,但要说难,还真的是挺难的。看到白林点头,俞知乐掏出手机:“国家给批的资金有限,目前是不可能给你成立个唱片公司或者娱乐公司。你要实现梦想,可能得自己一点一点地打拼。”   这和胡欢的情况不一样,胡欢的事务所成立起来,用的资金并不多,一两个月的租房费用,还有录音笔、针孔摄像机就可以了。A市的房租并不算贵,这几样全加起来也没破万。这笔钱俞知乐批出来当然轻而易举。但唱片公司,想要成立这个,一万后面再加两个零也成不了事啊。   哪有那么多资金可以挥霍。   本来参加唱歌比赛也是个好办法,还没什么成本。偏偏今年压根没举办这样的比赛,以后什么情况也不清楚。毕竟这类比赛早已经过了火爆期,前几年有多火热,这两年就有多凉凉。让白林去等这么一个虚无缥缈的机会,哪怕妖精活得久,时间也不是这么浪费的。   俞知乐连了饭店的wifi,下载了目前最火的那款直播软件,然后递到白林面前:“要不,你试着从唱歌主播做起?”   “先打出些名气出来,成了网红以后,应该就有专业的公司过来签你。要是没有的话也没事,”虽然只是出身中产家庭,不过耐不住自己有个白手起家的土豪大哥。俞知乐底气很足,抱着双赢,说不准还能给自家大哥捞个摇钱树的念头说道:“我哥有个小娱乐公司,要是不介意的话,到时候如果没人慧眼识珠,你可以签我哥的公司。”   他哥开的每一家公司都有他的股份,娱乐公司当然也不例外。别的不能干,签个人这点权利他还是有的:“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我现在能给你批的就是手机电脑钱,你要是没地方落脚的话,再加三个月的房租。”   知道有娱乐公司肯接收自己,这已经是意外之喜了。白林接过俞知乐的手机,摸索地打开上面的直播,看着里面正对着镜头,陶醉唱歌的主播,白林吓得手一抖,差点没摔了手机。白林手忙脚乱地找到退出按键,迫不及待地点下逃生。   他对这样直播的方式很感兴趣,但对里面的歌声却不敢苟同。哪怕还没到魔音穿耳的地步,但也好不到哪里去。更别提主播脸上不知道抹了什么,跟砌了面粉墙似的,皮肤白得吓人,上面还描绘了古古怪怪的纹路。眼皮嘴巴上也糊了一层亮晶晶的东西。   那样子,化形失败,没完全化形的妖精看着都比他们好看。   白林一腔表演的热血,差点没给直接吓凉了。   怎么里面的人,看着比妖魔鬼怪还妖魔鬼怪?!   好在俞知乐及时发现不对,给他换了个人气比较高的唱歌直播。一边换,俞知乐一边解释道:“直播这行门槛低,所以有些良莠不齐。有些人为了夺眼球,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吃活蝌蚪,不穿衣服往身上裹叶子,什么样的都有。刚刚这个只是化妆猎奇一点,还算好的。”   人气高的唱歌主播,他们能混出头,多少有两把刷子。不说唱歌有多好听吧,但是起码能听得下去,妆容也是正常的。白林见状,这才松了一口气。   虽然可以直接选择去俞知乐哥哥手下的娱乐公司,不过白林想了想,还是决定先成为主播。他起码得表现出自己的价值,这样俞知乐才好跟他大哥开口。大妖的哥哥,肯定是个更厉害的妖。想要得到对方的庇护,他必须得体现出自己的能力。要不然哪怕俞知乐脾气好,碍于工作开口了,他也没脸加入。   不知道白林想法的俞知乐,十分尊重白林的意思,当即就给批了一笔钱。本来俞知乐还想带着白林去买手机、电脑等直播工具,不过这活被胡欢揽下了。   “我和白林说好了,这段时间他就住我这边。顺便在我出去做事的时候,给我看个店什么的。”反正直播也不能一天到晚地弄,现在这样安排刚刚好。互惠互利,胡欢看向俞知乐:“电脑我带他去买就好,用不着麻烦。”   “那也行。”毕竟他们都是妖,彼此之间也更好说话一些。俞知乐没反对,留下联系方式后,就专心吃饭了。今天桌子上有鱼,虽然做鱼的手艺没他顾哥好,不过吃起来也还不错,不能浪费。   顾长生知道俞知乐喜欢吃鱼,当然不会跟他抢。剩下的两妖,一直以为俞知乐是大妖,不要命了才会和俞知乐抢。于是不知道内情,还以为众人都不喜欢吃鱼的俞知乐,乐滋滋地独揽了一整条鱼不说,还接受了胡欢为了讨好大妖,而再点的第二份鱼。   吃完饭,众人就散了。因为白林的事,俞知乐一直和胡欢有联系,也就知道了上次那件事的后续。   事务所开张的第一天,胡欢就接到生意了。这笔生意正是他前女主人主动送上门的。为了观察渣男的活动规律,胡欢的事务所离渣男住的那个小区不远。那么巧,前女主人正因为离婚的事烦心。看到新开了一家事务所,虽然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但是事务所的名字引起了她的兴趣。   糊涂事务所,她当初可不就是糊涂么。   要不是脑子进了水糊涂了,她怎么会眼瞎到看上了个人渣不说,谈恋爱那么久还没醒悟,居然嫁给了他。   前女主人被触动了心思,索性直接走进去看了看。   这一看,就大半个小时都没能走出来。   “这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职业?!”花钱请人去勾引出轨方拿证据。前女主人大开眼界的同时,也动了心思。   那人渣不就是仗着自己那会被怒火冲昏了头脑,看到小狸受伤又急着送小狸去宠物医院,没顾得上拍照留证么。后来小狸抢救无效死亡,忙着小狸的后事,等她回过神来以后,渣男已经把证据都消除得一干二净了。   做出来的丑事也一推二六五,说什么是自己嫉妒心强,他请个异性朋友回来吃饭都被误会,委屈得不行,一副弱势的样子。就连之所以会打起来,也被他推到了误会和意外上。   偏偏那人渣手里有钱不说,人脉也有些,这事被他一弄,自己反而落了下风。即使离婚,由于对方不是过错方,离婚还是自己先提出来的,财产想平分都难,更别提让他净身出户了。   因为要离婚,渣男最近也很小心,基本不和其他女人在一起了。以至于自己想拿到对方出轨的证据都难。不过,前女主人看了看胡欢,事务所的这个员工,刚好就是渣男最喜欢的那一口。又漂亮又娇俏,还带着点儿清纯。   这也许是个机会。   前女主人果断下了订单:“只要能拍到出轨证据,你从那人渣手里弄到多少钱都归你,我分文不要。他给你买的珠宝首饰,包包衣服也一样,哪怕是给你买了豪车别墅,我都不用你退还。能拿到东西,那是你的本事。等他净身出户,成功离婚了,我还倒给你钱。”钱是很重要,但她也不是养不起自己。之所以死咬着财产不马上离婚,就是不想便宜人渣。   凭什么他出轨,杀了小狸,还能活得这么滋润。这种人就活该穷困潦倒。要不是现在是法治社会,没办法让他给小狸偿命,要不然,哼。   “这是定金。”前女主人雷厉风行,转了一笔钱到胡欢的账户上。   原本想免费,或者低价为前女主人报仇的胡欢,看着账号里带着好多个零的转账目瞪口呆。   女人狠起来,是真狠啊!   自己的财产都能往外扔。 第8章 第八个求职者   胡欢坚定了做一只清心寡欲狐狸精的决心。人类女性被惹急了都这么彪悍,更何况是妖族姑娘。他还是单着吧,找不起对象,也不敢找对象。   完全不知道自己吓到妖的前女主人,付完钱以后,就像是放下了块心头大石似的,轻松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她拿笔刷刷写下一个联系电话:“我等你好消息。”   说完,前女主人潇洒地提起放在一边的包包离开。留下胡欢敬畏地看着她的背影。   因为被吓到了,自己不好过,胡欢决定,必须让渣男更加不好过,这才能缓解他受惊的心情。更何况渣男当初还捅了他一刀,有仇不报可不是他的作风。胡欢很快就行动了。   正值暑期,渣男公司每年暑假都会招聘一些暑假工,帮忙打印东西,端茶倒水什么的。暑假工的工资很低,做的事也都是些琐事,算是廉价劳动力。不过胜在能学到不少东西,所以还是很受在校大学生欢迎的。胡欢懒得伪装身份,直接迷惑了面试官,顺顺当当地以暑假工的身份,进入了渣男公司。   安静地进入公司以后,胡欢并没有马上动手,而是老老实实地上了一礼拜的班。艹足了勤快踏实肯干的劳模人设,偏偏外表又娇俏清纯,一颦一笑皆可入画。   又美又能干,胡欢很快就成为了部门的新女神。   有了新女神,旧女神被压下去当然不服。仗着自己是老人,旧女神开始故意找茬,在临下班前交给胡欢一大叠文件:“这些材料都是要复印的,一式二十份。”   这活虽然不累吧,但是花时间。   “那老女人就是故意的。肯定是看不惯欢欢你比她好看。”有几个男同事为胡欢抱不平,他们说这话的时候,完全忘记了以前胡欢没来的时候,他们是怎么追捧自己口中那个‘老女人’的。男同事们有心想留下来陪美人,都被胡欢劝走了。   开玩笑,你们不走,众目睽睽之下,渣男怎么可能上钩。   渣男还算是有耐心的,直到胡欢第三次被留下来,他才出现。   胡欢一进公司,渣男其实就注意到了。一个男人,也许不知道公司里有几个帅哥,但一定知道公司里有几个好看的姑娘。只不过碍于离婚的事,渣男没敢动手。生怕才一上手,就被家里的黄脸婆抓到把柄。   不过忍了这么久,家里的那个黄脸婆一点动静都没有,甚至还拿了大笔钱出去旅游,看起来像是在散心。渣男观望了这么久,见她一点回来的意思都没有,确定危机已经过了。最近又一直被迫吃素,再一次看到胡欢单独守在办公室里时,渣男终于按捺不住自己。   “这么晚还没下班?”   复印机里的纸用完了,胡欢正在放新纸,猛地听到背后有人出声,吓得她手一抖,一整叠干净整洁的A4纸全都掉到了地上。   “怪我,走路太没声音了,是不是吓到你了?”渣男见状,连忙道歉,蹲下去帮忙捡纸张。捡纸时十分规矩,没趁机去摸胡欢的手。发现两人靠得太近,让胡欢有些不适的时候,捡完东西,渣男站起来,绅士地往后退了两步,保持安全距离。   段数还挺高,这要是普通涉世未深的女孩,光凭这一点,不说会爱上,但是肯定会产生好感。哪怕这好感无关情爱。   胡欢埋头把整理纸张,装作什么都没发现的样子,对渣男感激地笑了笑:“谢谢老板。”   胡欢这张脸,才十八九岁的样子,脸上满满的胶原蛋白,娇嫩得像早晨才沾了露水的花瓣一样。她这一笑,犹如春花绽放,看得渣男心里一动。   渣男面上不动声色,心里火热,迫不及待地想要摘下这朵美人花,让她沾上独属于他的‘露水’。   不过饭要一口一口吃,美人也要一点一点地征服。男女之间的这点事,要你情我愿才有意思。只要一想到能让这么个美人主动地解开她身上的衣服,渣男心里就是再急,也有了耐性。   “大家都下班了,你怎么还没走?都这个点了,还没吃饭吧?”渣男露出温文尔雅的笑容:“走,我请你吃饭去。像你这么能干的员工,饿坏了可是我们公司的损失。”   胡欢假装没听出渣男在‘能干’两个字上若有似无的重音。慌忙推拒道:“不用了。老板你先去吃吧,我还有一点就复印完了。到时候回家的时候,我随便找家小吃店就好。”   “这怎么能行。明天复印也来得及,我还指望你毕业后能正式来公司上班。现在你就把身体饿坏了,你说以后我还怎么压榨你?”   像是被对方的幽默感染到,胡欢脸上的表情轻松了许多,犹豫地看了一眼打印机后,这才点了点头。大不了她明天早点过来,赶一赶工也就好了。   “你第二天真的早起赶工了?”小楼里没其他人,俞知乐捧着手机,光明正大地开小差。他坐在电脑桌前,听胡欢讲故事听得津津有味。这可比电视剧精彩多了。放在桌子上,新泡的藕粉都凉了,俞知乐也没顾得上去喝。   “那必须。”电话那头,胡欢毫不谦虚地自夸道:“我很敬业的,做戏就要做到位,第二天天才亮我就到公司了。”   借着加班,一起吃了几次饭以后,两人就熟了起来,一天比一天亲近。渣男偶尔会给胡欢抱怨家里的妻子。说他们其实已经没感情了,只是妻子觊觎财产,贪得无厌,彼此僵持住了,这才没离婚。   “你不知道听到那句话,当时我多想站起来打爆他的头!”本来胡欢是想说打爆他狗头,不过同为犬科,这样说太侮辱狗了,临说出口时,胡欢默默地把话改了。   “幸好我敬业,及时克制住了。反正那渣男就瞎几把撩,开始表现对我的好感。还训斥了那个总给我穿小鞋让我加班的女同事。”   渣男长得还不错,事业有成,年纪也不大,才三十多,正是成熟有魅力的时候。这么一个男人,对自己一往情深,不惜训斥了他的得力助手来给自己出气。他甚至还带点苦情性质,这些叠加起来,轻易就能把小姑娘骗得团团转。让小姑娘忍不住感动、心动,继而想要温暖他那颗被妻子伤透的心,拯救对方出苦海。   于是在渣男告白的时候,胡欢假装犹豫了下,在对方保证会和妻子离婚,并且娶她以后,就故作矜持地答应了。成为了男女朋友,难免就会卿卿我我,情热之时,那啥啥也就理所当然了。   “我弄了个傀儡跟他亲密,我自个站一边,只要是在公共场合牵手啊亲吻什么的,就全拍了下来。”要干这一行,胡欢特意去查过,用针孔摄像头还有在私密场所里录的像,因为来源不合法,并不能拿去当法律证据。所以拍床照什么是不可能的了,床照流传出去,只能给对方增加舆论压力,造不成什么实质的伤害。再说了,即使和对方啪啪啪的是傀儡,胡欢也不愿意这么牺牲。   不过胡欢也不想轻易地放过渣男:“我把照片发给了他的出轨对象。”   渣男的出轨对象一直以为,渣男没和她联系是因为现在风头紧,为了财产,短时间不见面她能忍,也能理解。谁知道这些都只是渣男哄骗她的鬼话,人家早就另外勾搭上比她更年轻貌美的小姑娘了,哪还想得起她。   胡欢在渣男邀请她去酒店的时候,拍下傀儡和渣男入酒店房间的画面,然后把房间号码发给了小三。小三早就急了,见状,也顾不上给她发这些东西的人有什么心思,直接就冲了过来。   渣男完全不知道他的出轨对象在赶来的路上,傀儡洗过澡,穿了条薄薄的真丝睡裙出来。这裙子是渣男买的,睡裙极短,领子也开得很低。长腿酥胸,该遮的都没遮住。看得渣男恨不得化身为狼,渣男一把揽过傀儡,上下摸索就准备开吃。   然后,他就摸到了个硬邦邦的东西。   都是老手了,哪可能不知道这是什么。渣男不可置信地抬头看向胡欢,怎么看,这都是个妹子啊。   傀儡伸手从床头抽了个套套,对渣男邪魅一笑:“亲爱的,惊不惊喜?”说着,傀儡就伸手去拉渣男:“人家虽然是第一次找男朋友,不过我研究过了,肯定不会弄痛你的。让我们一起度过美好的一夜吧~”   肯定不会弄痛你的。   肯定不会弄痛你的。   傀儡的话回响在渣男的耳边,虽然不喜欢男人,但现在信息大爆炸,多少也了解过男男那啥的渣男,心底还剩下的那点侥幸,顿时就跟蒸发的露水一样,彻底消失了。渣男看着傀儡千娇百媚的脸,胃里一阵翻滚:“呕——” 第9章 第九个求职者   看到渣男吐了,傀儡故作关心地急忙忙走过去,伸手就要扶。渣男吐完一抬头,就看到傀儡面带焦急的样子。   这脸,这胸,这腿,这他妈居然是个男的?   “呕——”不能再看了,渣男一把推开傀儡,跌跌撞撞地抱住垃圾桶不放。这段时间他到底是和什么玩意在柔情蜜意?   男人哪来的大胸,人妖啊这是。   渣男一想到自己居然差点和人妖滚床单,顿时恶心得不行。真要滚一起了,裙子一掀,谁上谁下都还是个问题。万一被这种人压,这个问题不能细想,一想渣男在胃里泛酸的同时,菊花也忍不住跟着一紧。   胡欢扛着摄像机,仔细地把渣男狼狈的画面一帧不漏地全都录了下来。哪怕不能拿去做证据,但是相信以前女主人的性格,肯定会很乐意收下独自欣赏。   就当是送给事务所开张以来,第一个客人的福利了。   不枉他出来前,特意给傀儡安上了大宝贝。效果果然拔群!   就在渣男快把胃都一起吐出来的时候,房门突然被人从外面打开。几个警察冲了进来:“我们接到举报,说你们这里有人嫖娼。”   看到外人,傀儡尖叫一声跑到卫生间去穿衣服了,没人挡着,为了不背上招妓的罪名,渣男只能忍着恶心解释道:“警察先生,你们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我和他是正式交往的朋友。”   正式交往,上酒店开个房怎么了?这也犯罪?   也不知道是谁在暗中搞自己。渣男皱眉,开始怀疑到底是家里的黄脸婆,还是刚刚跑到卫生间的那个人妖。但看起来又都不像,黄脸婆旅游去了,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动向。看人妖刚刚那样子,也不像是他找来的。   渣男怀疑来怀疑去,正觉得谁都有嫌疑,谁又都没有嫌疑的时候,警察后面挤进来一个人。小三在外面听到渣男的话,气得眼睛都红了,质问道:“你们俩正式交往,那我呢?你把我放在哪里?”至于渣男家里的老婆,在小三心里早已经出局。   “是你报得警?”胸大无脑的废物,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情况就乱报警。渣男在心里暗骂了句,连忙对着警察解释道:“误会,都是误会。警察先生,这位是我前女友,我们分手的时候不太愉快。她估计是没走出来,心里不忿,这才故意报假警,想让我丢脸。”   “前女友?想和我分手就直说,还冤枉我?谁报警了?今天要不是追过来,我都还被你蒙在鼓励,不知道你另外找了个美娇娘。”原以为自己稳稳能上位的小三,当即就炸了。说好的避风头,结果避着避着,现在倒好,风头都让别人给抢走了。   还避个屁!   渣男刚想安抚对方,卫生间里,换好衣服的傀儡梨花带雨地走了出来:“你有女朋友?你不是说只有一个分居要离婚的前妻吗?”   “骗子!算是我看错人了,我们分手吧!”傀儡摔门而出。   这么劲爆?!   原本以为只是个普通的嫖娼案,没想到居然是渣男左拥右抱,家里有老婆,外面还有两个女朋友的修罗场。小三报警抓小四什么的,今天真是长见识了。明白不是招妓以后,警察们看完热闹,离开时还体贴地给渣男关上了门。   “卧槽,这么刺激的啊!”俞知乐目瞪口呆,甚至还有些想看现场:“可惜那会我不在。”俞知乐话里满是遗憾之情,听得胡欢忍不住笑出声来。   功成身退的胡欢,早已经把在公共场合拍到的各种亲密照,还有和渣男一起进酒店房间的照片全都拍了下来,连带着渣男送的各种礼物,一起打包交给了前女主人。有这些照片在,渣男婚内出轨可以说是证据确凿。要是还不够,当天在场的警察也全都可以拉出来做证人。这个婚,渣男不想离也得离了。而且他作为过错方,前女主人只要请个稍微给力点的律师,想让对方净身出户也不是不可能。   “我估计他到现在都还没回过神来,不知道是谁报的警。”说不准还以为是小三,毕竟小三来的时机实在是太巧了。哪怕解释了,以渣男的性子,估计也是半信半疑。变回男性的胡欢,肩膀上夹着手机,一边动手撕鸡腿,一边说道:“就算他反应过来,是我报的警也晚了。我跑都跑了,找得到人算他倒霉。”可不是倒霉么,到时候自己还能以被骚扰为借口,光明正大地揍他。   这么想着,胡欢甚至有些后悔,之前入职的时候没留下真正的信息,以至于渣男没办法顺着线索找过来。要不然趁机揍一顿他岂不是美滋滋。   要不自己再变回之前的样子,去渣男面前晃一圈?   胡欢心里打起了坏主意。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了,胡欢暂时把这想法放到一边:“我前女主人不是说渣男送的礼物都归我么,出于职业精神,我没收,”哪怕是边缘职业,也是有规矩的。干这行的,都是收钱办事,办事的过程中拿的东西,按规矩,最后都得还回去。胡欢想要长久地做下去,当然不能坏了规矩:“我前女主人人好,一看我死活不收,不仅爽快地付了尾款,而且还给我介绍了其他客人。我这是要财源广进啊,不说了,有空请你出来吃鱼。”   虽然不知道鱼有什么好吃的,一点都比不过鸡,不过胡欢嘴上大大咧咧的没把门。但实际上还是很尊重大妖的喜好的。   听完八卦,完全不知道胡欢心里有什么危险想法的俞知乐一本满足。喝光杯子里的藕粉,俞知乐干劲满满地准备继续开始工作。   胡欢的事务所生意都红火起来了,自己也不能落后才对。   但是吧,他这个工作,还真不是有干劲就可以的。   俞知乐洗干净杯子,往里面扔了两朵干菊花,烧了壶开水泡菊花茶。看着菊花在杯子里舒展身姿,再看看空荡荡的小楼,俞知乐心里就忍不住犯愁。感觉再这么下去,他迟早得着急上火。再怎么吃藕粉喝菊花茶都没有用。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俞知乐在喝了两天的菊花茶以后,终于有客上门。 第10章 第十个求职者   比菊花茶败火效果还好的这位救星叫白翼。这名字听起来和白林像两兄弟,俞知乐差点以为他也是只百灵鸟。   好在俞知乐没来得及开口,白翼就先说话了,这才避免了尴尬。   “我本体是白蚁。”白翼的长相十分高大英俊,娱乐圈里走硬汉类型的小生该有这长相。光看外表,完全不能想象到他的本体是什么。反差实在太大了,白蚁才多大一只。而白翼,人高马大就不说了,哪怕身上穿着衣服,薄薄的衣料也根本遮掩不住他的肌肉。   昆虫的寿命大多短暂,白蚁中,除了蚁后之外,其他白蚁都不是长寿的品种。白翼能成精,天赋和运气缺一不可,可以说是很难得了。   白蚁是害虫,来之前,白翼犹豫了好久,最后实在按捺不住本能了,这才咬牙过来:“我也不知道我有什么特长,我就想蛀木头。”   一只白蚁,不蛀木头的人生,还能是完整的人生?   没有木头蛀,完全失去了活着的乐趣好么!   成精以后,白翼依旧对蛀木头爱得深沉。在他眼里,木头既是他的食物,也是他最爱的磨牙玩具。蛀木头的过程里充满了乐趣,一天不蛀,牙齿就发痒,有事没事,他总想找根木头来磨一磨。   本来这也没什么,天底下有哪只白蚁不吃木头的?   但是他成精了啊,国家对成精的妖怪管得严,妖精不能做任何对人类和国家有害的事情。平常打打擦边球也就算了,真要放开了蛀木头,他能把大小兴安岭都给蛀空。   过足瘾了,死期也就到了。   好不容易成了精,白翼还想长长久久地抱着木头开开心心地过日子,并不想找死。   “也不需要太多,只要每天有木头给我蛀就可以了。变成人形后,我其实能吃人类的食物。”对自己的杀伤力很清楚的白翼没敢太为难俞知乐。怕大妖到时候不耐烦,翻脸一巴掌把他拍死。白翼很理智,他也没指望过上顿顿有木头,一次抱两根,吃一根扔一根的奢侈日子:“人类的食物当正餐,木头只要足够当零食点心解解馋就好。”就跟人类吃辣条似的,用不着吃饱。   谁也不会把辣条当饭吃,指望吃辣条能吃饱。   俞知乐都被这朴素的愿望震惊到了。不过了解了下白翼的食量后,考虑到环保问题,白翼的愿望再朴素,也挺难完成的。别以为零食吃起来量就不大了,有些人就专爱吃零食。不吃的时候想得抓心挠肺的,吃的时候,一吃起来控制不住。   虽然白翼现在看起来挺有自制力的,不过谁知道以后怎么样。俞知乐才刚这么想,很快就发现自己看错对方了。   白翼有个屁的自制力。   注意到白翼时不时飘到办公桌、地板,还有屋里其他木制品上,充满了食欲的垂涎眼神。那种饿了三四天,水米未进的感觉。俞知乐忍不住站了起来,挡到办公桌面前。   虽然他也挡不住多少,但这是公物,损坏公物要自掏腰包赔偿的。这个月工资都还没拿到,可不能倒给钱出来。   看到俞知乐隐晦的动作,白翼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克制住自己的目光,抱歉地说道:“我之前被一个人类小孩养着,很久没吃木头了,猛地一看到食物就有点控制不住。”白翼没说的是,其实在过来的路上,看到各种人行树的时候,他就已经馋得不行了。为了不违规,他花光了身上仅有的积蓄,在花木市场买了个盆栽啃掉。   本来是想解解馋。但是木头这东西,一直忍着不吃也就算了,一旦开戒了,真的就刹不住。不仅没过瘾,反而更馋了。看着小楼里一水儿的实木装饰,白翼只觉得自己的牙齿在蠢蠢欲动。木香气都快把他的口水勾出来了。   压抑人家的天性,明明食物就摆在面前还要让他饿肚子,这未免也太不人道了。俞知乐都有些不忍心了。办公桌上正好放着一个木质的地球仪,这是俞知乐后来添置的摆设,不是公物。   一个地球仪也没多少钱,就当请朋友吃点心了。俞知乐拿起地球仪递给白翼:“吃吧。”   大妖竟然这么平易近妖。   白翼抱着地球仪简直感激涕零。一米九多的大汉,愣是眼泪汪汪地看着俞知乐,看得俞知乐有种欺负了人诡异感。   捧着地球仪,白翼吃得格外珍惜。但再怎么珍惜,地球仪总共就那么大,很快就吃光了。吃完以后,稍微解了点馋的白翼,努力地拉开自己落到其他木制品上的视线,转移注意力似的,说起了他之前的经历。   说来也是可怜。   现在不是流行养宠物么,只要给自己找个主人,就能过上有吃有喝的日子。   这样美好的生活,除了当宠物之外,上哪找?!   白翼果断跟风地变回了本体。   但由于他是只白蚁,不像猫猫狗狗那样,哪怕脏了点,也有充满爱心的人把他们当流浪动物抱回家养。白蚁这种昆虫,别说带回家了,路人看见,不一脚踩死都已经是好的。白翼的寻主路格外坎坷曲折。   好在最后,白翼误打误撞,被一个还在读幼稚园的小朋友带回了家。现在的孩子,全都讲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孩子,要从小抓起,幼稚园的老师们给孩子们布置了一项生态作业,让孩子们亲近大自然,培养他们的细心和耐心。让学生们观察各种小昆虫的生活习性什么的,整理成日记。   当然,用不着全部观察,只要挑一种昆虫观察就可以了。   老师一发话,全家总动员。小区的绿化带里,到处都是抓昆虫的家长。什么蚂蚁、蚱蜢,有一只抓一只,根本抢不过来。去的晚了,连昆虫的影子都看不到。哪怕白蚁危害大,仗着物以稀为贵,而且主人家心想着只要看得紧点,密封好,一只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总之,白翼成功地入驻了小朋友的家。   本以为能过上有吃有喝的好日子。哪怕每天给的木头不多也行啊。谁知道事与愿违,当了宠物之后,白翼反而饥一顿饱一顿,木头好几天才给一小根,还没人的手指长。而且也没其他的食物可以填肚子。白翼饿的,差点没把关着他的玻璃箱也一起啃了。   熬到小朋友的观察日记写完以后,白翼就再也受不了,直接跑了。   “出来以后我打了几天零工,不过这年头工作都不好找,人家看到我的眼神,就吓得辞退我了。”他其实看的是装钱的木桌子木抽屉,而不是钱。但雇他的人不知道啊,还以为是小偷。怕他监守自盗偷钱,有几个还差点报了警。没报警的,也跟见了瘟疫似的,飞快地把他辞了。   没办法,这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白翼生怕自己走上违反妖族驻人界守则的道路,到时候被抓回去处刑。于是一听说国家有给妖精找工作的地方,白翼打听清楚情况以后,就抱着希望找上门:“您看,我这样的情况,适合找什么工作?”   “实在不行我卖苦力也行。”只要不被辞退,让他有钱去买木头吃就好。白翼的要求,可以说是低得不能再低了。   “你等等。”俞知乐一时也想不到合适的工作,总不能真让他去卖苦力。其实以白翼的外形,倒是很适合去当健身教练,不过他的眼神实在是个问题。木制品到处都是,万一白翼一个没控制住,露出了垂涎的眼神,很容易就会被来健身的会员当成色狼。到时候闹出什么性骚扰的误会就不好了。根本解释不清楚,哪怕解释清楚了,也影响名声。   健身教练不行,模特也不行,俞知乐打开电脑里的资料库开始搜索。找了小半天,总算看见个合适的:“去给果农帮忙怎么办?或者你干脆自己开个果园,这也算是创业了。我这里可以申请创业补助的,批下来的资金足够你在下面的农村开一个小果园了。”   俞知乐话才说完,就看见白翼用一种一言难尽的目光看他。   怎……怎么了?   俞知乐有些不明白发生了什么,难道他这建议有问题?果树是需要打理的,打理下来的枝叶什么的,不是正好可以拿来当口粮。果子成熟了还能拿去卖钱,这不是一举两得的事吗?   “把一只白蚁放到果园里,和把一个常年处在饥饿,怎么吃都吃不饱的人放进储存满食物的仓库里有什么区别?”白翼忍了忍,最后还是勇敢地说了出来。他怕他不说,等下大妖真让他去承包果园。   实不相瞒,恐怕到时候种的还没他吃的快! 第11章 第十一个求职者   承包果园?   会亏本的大佬!亏得倾家荡产的那种。   在白翼恳切的目光下,俞知乐总算是意识到问题出在哪了。这么一想,还真不能让白翼去干这个。可除了这个,还有什么工作适合白翼?   俞知乐感觉有点头疼。   好在最后资料库给力,拿木头两个字做关键字,俞知乐很快就检索出了想要的工种:“你觉得当个手工艺人怎么样?”   俞知乐试探地问道:“就那种,木雕石雕,雕刻各种东西的手工艺人。”这行做得好的,甚至有机会被授予工艺美术大师的称号,十分受人尊敬。名声倒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是:“雕刻的过程里,那些木屑你都能顺嘴当零食吃了,一边解馋一边干活,也就不用担心会把木雕吃掉。”   “就算实在饿,大不了多接几个大型木雕,像是雕刻人像、茶几什么的。这些大型木雕在雕刻的过程里,会产生的木屑都挺多。唯一的问题就是,你大概得先忍一段时间,拜师学艺,等出师了,到时候独立雕刻就没事了。”反正别当着师父的面吃木屑就行,真把人吓出事来,事情就大发了。   “木雕?就是雕你刚刚给我吃的那个地球仪,类似这样的工作?”说到这,白翼忍不住回想了下地球仪的滋味。咽口水。   俞知乐假装没看见白翼的动作,点头道:“对,就是那样。那个地球仪就是手工艺人用木头雕出来的。”就白翼这样子,别到时候去给人木雕大师当学徒,结果被大师当成异食癖送医治疗。   这到底是去‘看病’的,还是去学艺的?   想到这,俞知乐忍不住忧心忡忡。   闻言,白翼若有所思。其实俞知乐眼里的问题,在他眼里,反而是最不需要担心的一点。真要说起来,天底下就没有哪一只白蚁,是不会雕刻的。他们蛀木头的时候,在木头上留下的蚁路,岂不就是雕刻的一种?   “像刚刚那个地球仪,只要给我一块木头,我就能雕得出来。”好像并没有什么难度。白翼思考了一下,认真地看向俞知乐:“我觉得我可以马上接工作,不需要拜师。”   别啊,听到白翼的话,俞知乐一时有些分不清,白翼这到底是在说实话,还是急功近利,只是为了尽快吃上木头于是说瞎话。分辨不出来索性就不分了,眼见为实。俞知乐回楼上,从宿舍里搬了一把竹椅下来。   夏天天气热,哪怕开着空调,坐竹椅也比坐电脑椅舒服。这把竹椅是他才买回来的,还没来得及用,一直放在宿舍阳台上散味道。现在正好提前派上用场。   “家里没木头,你试试用竹子雕个东西。随便雕什么。”虽然是竹子,不过竹雕和木雕的差别,应该也不是特别大吧。作为外行人,俞知乐有些不确定地想到。反倒是白翼,没想那么多,大大方方地接过了竹椅。   竹子也是白蚁最爱的食物之一。   怕一下子没控制住,把竹椅全吃了。白翼没上嘴,只是掰了条椅子腿下来,一手拿着椅腿,一手变出长指甲,在竹子上刻刻画画。   掰椅子腿跟掰饼干似的,那叫个轻松啊。竹子发出脆响,有点像饼干被掰断时,发出的那种‘咔吱’声。俞知乐有些没眼看,总觉得白翼很想把椅子腿当饼干吃掉。   白翼也确实被引起了食欲。他干脆像俞知乐之前说的那样,一边雕刻,一边顺手把碎屑塞进嘴里。别说,嘴里有粮,心里不慌。这样干起活来更有劲了。   反正没了一条腿,竹椅也不能用了。感受到了当雕刻手艺人的乐趣,白翼干脆把剩下的竹子也拿起来废物利用。   看白翼吃得香,俞知乐都有些饿了。不过小楼里没开火,平常一直靠外卖还有顾长生投喂的俞知乐,压根没给自己准备存粮。翻了半天,俞知乐也只翻到了一筒干菊花,还有几袋子藕粉。   算了,聊胜于无。   俞知乐委屈地给自己冲了杯藕粉。   白翼效率很快,等俞知乐端着藕粉回来的时候,办公桌上已经摆着一套‘梅兰竹菊’四君子的竹制笔筒。笔筒上雕刻的植物栩栩如生。除了笔筒之外,原本俞知乐放地球仪的地方,现在被补上了一艘精致的小船。   小船是乌篷船,船上渔网鱼篓无一不全,船头还有个老叟在垂钓。小船很小,比巴掌大不了多少,但各个细节却全都清清楚楚,就连船上老叟的面容都清晰可见,胡须根根分明。   除了这些之外,白翼还做了一个可以放置在桌面上的小屏风。屏风和笔记本电脑差不多大,上面是镂空的动物嬉戏图。放在桌子上,不是很占位置,却又足够赏心悦目。   屏风一共有四扇,做工精巧不说,甚至还能折叠起来。   俞知乐简直惊呆了,一把竹椅才多少钱。几十块钱的东西,被白翼这么一摆弄,拿出去,就是上万块都有人要。别的不说,光是那艘船,没个五六千就下不来。这还是往便宜的算,是白翼没名气。等白翼出名了,就这雕工,光是一个笔筒就得上万。   手艺过硬不说,效率还这么高。   其他手工艺人要雕这么多样东西出来,起码得花小半年甚至更久。   俞知乐固然是外行,但他有个常年沉迷于给自家祖师爷塑金身造神龛的发小。为了给灶王爷做神像,顾长生经常和手艺人打交道。耳濡目染,俞知乐或多或少知道些行情不说,也懂得鉴赏手工艺品。   就算不懂,但是对比他还是会的。反正他大哥放在办公室里装门面用的那个笔筒,雕工看起来也没比白翼做的好多少。那可是闻名遐迩的老手工艺人精心打磨出来的艺术品。那位手艺人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是国宝级的木雕大师。   “就做这个吧,这行绝对适合你!”种什么果树,差点就造成妖才浪费了。同等质量下,老手艺人雕一个笔筒的时间,白翼能雕出几箱笔筒出来,比机器雕刻还快。   俞知乐拿起小船,爱不释手:“你天生就该吃这碗饭啊!”拿起来了,俞知乐这才发现,小船上老叟手里的钓竿居然能取下来。而且鱼篓里真的有两条迷你的竹鱼。   这手艺,绝了!   把小船放回去,俞知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这几个笔筒能卖我吗?”小船是买不起了,手上的分红全交给俞家大哥投资,平时只领零花钱的俞知乐有些囊中羞涩。   倒不是他大哥给的零花钱少了,而是前段时间他发小抓鬼的时候救了挺多小孩。很多小孩被救出来后无家可归,他把攒下来的零花钱都捐了,只留了点生活费。这几样东西里,目前他也就只买得起笔筒。   正好笔筒一共有四个,两个留给大哥,剩下的他和他顾哥一人一个。不过打算得再好也没用,得人家肯卖才行。俞知乐期盼地看向白翼。   白翼被看得有些哭笑不得:“原材料都是你给的,成品当然也是你的。”别的不说,最起码那艘船,白翼其实是有心拿它来代替之前的那个地球仪。要不是手头的竹子不方便做地球仪,他都想做一个一模一样的补上去。   材料是我出的,成品就是我的?   哪有这样的道理,真要这样做生意,会赔死的!俞知乐苦口婆心。长篇大论过后,最终双方各退一步,白翼收了手工费,低价把东西卖给了俞知乐。   也算是皆大欢喜。   俞知乐对白翼的手艺很有信心。看过成品之后,他也觉得白翼根本就不需要拜师。白翼自己就是个大师。虽然没名气,不过真要说起来,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过两个月有个木雕展。”这事还是顾长生之前和他闲聊的时候说到的。俞知乐继续说道:“我给你批一笔创业资金,你这段时间回去雕刻些东西,我到时候想办法帮你送展。”这个展览的知名度很高,每年都有新人雕刻家一战成名。十分适合白翼打出名气。   有名气后,白翼就可以开家木雕工作室接生意,不愁养不活自己。   至于这么短的时间内,白翼来不来得及做出达到参展要求的木雕,那还用担心?光是看着眼前这些精美的工艺品,俞知乐就知道,只要白翼保持这个效率和雕工质量,绝对没问题。   原本白翼还不知道该怎么弄,不过既然俞知乐已经帮他把成名路线都规划好了,他按着做也就是了。俞知乐毕竟在人类社会里浸淫的比较久,听大妖的,总没错。   领了钱,白翼就急着买木头开工去了。白翼离开后,俞知乐给自己留了个笔筒和船,抱着剩下的东西也跟着出了门。   顾长生家里开了个私房菜馆,那个屏风很适合摆在菜馆前台后面的柜子上做装饰。看起来有格调又漂亮。俞知乐把屏风送给了顾长生,又送了一个笔筒。最后才提着从私房菜馆里打包的两份饭菜去公司找大哥一起吃饭。顺便把剩下的两个笔筒送给俞家大哥。   俞知乐一手拿着笔筒,一手提着饭菜,到了公司,才出电梯,还没进他哥办公室,他哥的助理刚好就走了出来。   看到俞知乐,助理小哥露出笑容:“二少,你来得正好,刚好有事找你。白林这个人你认识吗?” 第12章 第十二个求职者   白林?   百灵鸟怎么可能不认识。哪怕过去一段时间了,不过那毕竟是自己接待的第三个妖精。总共才接待了四个妖精的俞知乐表示,想忘记也难。   “他怎么了?”俞知乐有些好奇。百灵鸟看起来并不像是只会惹是生非的鸟,应该不会是得罪了谁。看助理的这样子,联想到大哥手底下的那家娱乐公司,再想想白林现在的职业,俞知乐若有所思:“公司想签他?”   闻言,助理松了一口气。本来底下签个小主播这种事,要不是牵扯到了二少,压根没资格报到他这边。助理点了点头:“是,最近有潜力的新人少,娱乐公司那边一直想找几个好苗子培养。前两天经纪人刚好看到了白林,觉得他形象不错,唱功也挺好的,就动了心。”岂止是挺好,用当时那个经纪人打电话给他说的原话是:始闻天籁,惊为天人。   要不是这样,经纪人也不会急着想签下对方,生怕被其他慧眼识珠的人抢先了。   普通小主播要是接到了娱乐公司抛出来的橄榄枝,在确定不是骗子以后,肯定是第一时间就接下。白林才当了主播没多久,虽然唱歌好听,但因为时间短,没什么名气。按理说,应该喜出望外地答应签约才对。   “不过对方高兴是高兴了,却没直接答应,只是说要回去考虑一下。”这也没什么,没能第一时间把宝贝叼回自己窝里,经纪人失望归失望,对白林最后的决定还是很有信心。因为对白林十分看好,他拿出来的合约不是新人合约,而是公司里三线明星的待遇。这样的条件,也就是他们公司缺人才开的出来,换一家娱乐公司,没后台,新人根本不可能拿到这样的合同。   “离开前经纪人多问了两句,这才知道白林对娱乐圈没什么了解,是想回去找懂行的人帮忙参考。经纪人怕他被人骗,就细问了下,这才知道是您。”A市是大城市,人口有上千万,但是同名同姓,有个哥哥,哥哥手下还刚好有个娱乐公司的就不多了。   大老板就只有俞知乐这么一个弟弟,又疼的跟什么似的。大老板没结婚,还没有孩子,俞知乐说是公司的太子爷也不为过。底下的人当然会把太子的名字记在心里。牵扯到俞知乐,不管是真是假,经纪人想了想,还是和上面说了一声。   是真的,说不准白林的合同待遇还能再往上走走。是假的,要么是白林说谎,要么是有人在外面冒名顶替招摇撞骗,刚好处理了。助理刚刚之所以会这么问俞知乐,就是因为这个。   “想签就签。本来我也是打算过段时间介绍他来公司的。”如果到时候白林还没有签其他公司的话。没想到钻石就是钻石,根本掩不住自身的光芒。他都还没介绍,白林就凭自己的能力被注意到了。俞知乐明白助理小哥的潜台词,不等人问,主动说道:“不用因为我给他特殊待遇,该怎么来怎么来。只要别打压他就行。”没人打压,有个好嗓子,又肯下苦工,白林爆红,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不打压,对白林来说,其实就已经是最好的关照了。这个道理助理也懂,不过公司招人进来,本来就是为了要好好培养对方,期望他有一天能长成摇钱树。在这样的情况下,护着白林还来不及,怎么可能打压。   这个想法在助理心里一绕而过,看到俞知乐手上提着的饭盒,助理没敢再耽误俞知乐的时间,自觉地离开。   和大哥一起吃了顿饭,把笔筒送给大哥以后,俞知乐就赶回了小楼。虽然小楼里没顾客,但这也不是他懈怠的理由。午休时间过了,该上班还是得上班。   不过俞知乐没想到的是,回去后,隔着老远,他就看到小楼外面,有个国字脸,看着就一身正气的中年男人,在大门外来回踱步。   有客人?   俞知乐眼睛一亮,走路的速度都快了两分。   “来找工作?”看到对方点头后,俞知乐连忙打开门把人带进去。直到进门了,在椅子上坐稳以后,中年男人都还有些回不过神来。   这个气息恐怖的大妖,看起来居然是个小年轻。虽然妖精们一般很年轻,实力越高的,外表越年轻。但再怎么年轻,岁月都会留下痕迹。经历的事多了,哪怕皮肤光滑,眼睛看起来总会有些沧桑,气质也会偏成熟。而眼前这个大妖给他的感觉,特别符合他现在的外表年龄,就好像真的是二十岁出头的人类青年。   这大妖,该不会还是个幼崽吧?   一直被长辈呵护,没怎么经过事的那种。   中年男人被自己的猜测吓了一跳。真要这样,那他父母该有多厉害,才能让大妖还是幼崽的时候,就有这么可怕的实力。不过妖族子嗣艰难,妖精们都对幼崽护得严。怎么可能放出来工作,应该是误会,说不准是大妖修为高深,返璞归真了也不一定。   喝了口菊花茶,中年男人定了定神,这才开口自我介绍:“我叫苟昌平,是只犬妖。”   苟昌平很早就成精了,是只普通的田园犬,机缘巧合成的精。妖族修炼是很重天赋、血脉的,苟昌平没什么特殊血脉,天赋也一般,所以修为一直平平。因为修为不够高的关系,从十几年前起,他就保持不住年轻的外表了。不过好在妖族的寿命足够长,几百年内,他还不用为自己的寿数担心。   活得久,苟昌平什么都干过,不过最近的一份工作也是宠物狗。   “狗一般只能活十几年,活得久的,也超不过三十年。养我的那户人家其实人都挺好的,我也很乐意和他们一起生活。不过我再活下去,估计就要引人怀疑了。”苟昌平无奈地说道。   他在那家呆了二十多年,已经引得周围的人津津乐道。据说还有小电视台想要过来采访,再待下去,谁知道会出什么事。所以哪怕不舍,苟昌平还是假死脱身了。   人妖殊途,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他死的时候,家里的小孩哭得嗓子都哑了,苟昌平说着说着,最后沉默了下来。   俞知乐没注意到苟昌平的沉默,他只觉得苟昌平的名字有些耳熟,但又想不起是在哪里听到过。长得也眼熟,俞知乐盯着苟昌平的脸看了好久,终于从脑海里翻出了相关记忆:“你是那个谁,见义勇为,捣毁了传销组织的那个。”   前两天才看过新闻,只不过新闻上为了不暴露当事人隐私,当时说的是苟某,所以他对这名字印象才不深刻。   不过令人吐槽的是,被抓的传销者脸上全都打了码。反倒是救人的,只有名字打了个码,脸直接暴露在镜头面前,连点遮掩都没有。这也是为什么,俞知乐能认出来人。   那会很多看到新闻的人,大家一度很担心苟某被人报复。好在最后在观众的强烈要求下,发布新闻视频的人最终给苟某脸上补了码。虽然很可能无济于事,该看到的人说不准都看到了,不过有总比没有好。   俞知乐那会也为对方捏了把汗,好在看苟昌平现在的样子,显然没受到什么迫害。或者说是,他确实被打击报复了,不过由于武力值悬殊,所以对方不仅没能打击报复成功,不出意外,说不准还会被反教训。   毕竟人和妖打起来,最后赢的会是谁,结果还用得着说?! 第13章 第十三个求职者   被俞知乐这么一叫,再用看英雄的目光一扫,苟昌平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放下茶杯:“我有私心的,没你想的那么伟大。”   苟昌平解释了一通,俞知乐这才知道事情的经过。原来养苟昌平的那户人家,有个小孙女。女孩儿才四五岁,长得特别可爱,十分讨人喜欢,家里人也很疼爱。不过小家伙贪玩,去游乐场的时候,旁边有个卖棉花糖的小贩。小姑娘想吃棉花糖,对她千依百顺的家长当然就给买了。结果付钱的时候,家长一个没注意,小姑娘就被旁边变魔术的人吸引去了。   在游乐场这种人多的地方,一个四五岁的小孩脱离了家长身边会发生什么事,简直不用猜都知道。运气好点的,会很快被家长找到,教育一顿让记住教训也就好了。运气差的,说不准就被人贩子直接抱走了。   小女孩的运气就不太好。人贩子其实早就瞄上她了,一直在等待下手的机会。小女孩和家长的疏忽,让小女孩落入了魔爪。   “你也知道,我们犬科的听觉和嗅觉都很好。”小女孩一不见,家长就报警了。家长打电话通知家里人的时候,这事也就被苟昌平听见了。   抓孩子抓到自己家了,这能忍?   “我跟着一起出去找。”虽然游乐场人多,气味驳杂,不过苟昌平毕竟不是只普通的狗,成了精的他,用普通人的话来说,就是进化过的。他的鼻子和耳朵甚至比经过训练的警犬还要灵敏,能顺利地分辨出各种气味,从中找到属于小女孩的:“那个人贩子抱走小孩后就把小家伙迷晕了,她假装是小孩的妈妈,说孩子玩累了,睡着了,就这么一路把孩子抱了出去。”   这在游乐场是常有的事,毕竟孩子们虽然精力旺盛,但年纪小也是不争的事实。再加上那人贩子是老手,做事谨慎,演技也过关,以至于直到被苟昌平咬住腿之前,都没人怀疑她。   “我是在离游乐场几条街的一家烧烤店后面找到她的。”因为车站第一时间就被警方控制住了,所以人贩子压根没打算马上离开。秉承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她不仅没走远,考虑到警察可能会出动警犬,她还特意找了人流量多的地方落脚。   这家烧烤店其实是人贩子的一个小据点,专门给他们打掩护用的。店里主打羊肉串,也卖点别的烤串。羊肉串味道大,那边又是夜市一条街,到处都人来人往,警犬要想找到地方,还真的不容易。尤其是,人贩子在把人带到烧烤店之前,还特意给小女孩换过衣服。   A市的马路边,经常会有人临时停车。人贩子挑了几辆没关窗户的汽车,分别把换下来的,还带着小女孩气味的旧衣服扔了进去,用来误导有可能追上来的警犬。怕衣服上的气味散得太快,她还剪掉了小女孩的头发,裹在衣服里一起扔了。   心思可以说特别的细腻,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要不是苟昌平,警察也许能找到人,但绝对不会这么快。小女孩多多少少都要受一些罪。   “我当时心里着急,就跑得快了点,把警察给甩到后面了。抓人贩子的时候,又不好变成人形。”跑过去一只狗,变出来一个人,这么明目张胆,得多不怕人怀疑。   一只狗要想救人,还不能表现出太超凡的能力。人贩子和帮凶给苟昌平造成了不少麻烦,捅了苟昌平好几刀。虽然这几刀没什么妨碍,但苟昌平不能表现出来。   一只普通的狗被捅了,不流血能说得过去?   “作为一条狗,那会我年纪也大了,干脆就借着伤重,直接假死了。”死是死了,不过人贩子和帮凶全都被苟昌平咬残了。警察来了之后,轻易就把他们制服住。救下了小女孩不说,连带着人贩子从其他地方拐来的,还没来得及转移,一直关在房间里的其他两个小孩,也一起被救了出来。   把人救出来,人贩子落网后,这事本来就了了。苟昌平说得有些口干,忍不住端起菊花茶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后,他这才继续说道:“不过警方给力,顺着人贩子这条线,他们挖出了不少线索。”   “我比较关注这件事,”作为妖精,苟昌平想打听些事情还是挺容易的:“我也没犯法,我就是找警局里的蟑螂聊了聊。”蟑螂虽然没开灵智,不过同为动物,简单的交流还是可以的。   一只蟑螂爬过去,警局的人就是警惕性再高也不会怀疑。怕被踩死,蟑螂还特意躲在柜子后面偷听。靠着蟑螂,苟昌平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那些人贩子拐小孩,并不是为了带去山沟里卖。也不能这么说,”苟昌平思考了一下,终于找出了合适的措辞:“准确地说,这个人贩子本来确实是人贩子,但是她中途又被传销给洗脑了,于是开始一心一意地用自己的方法,来给传销集团做贡献。”   被传销以前,人贩子拐到的人,小孩卖给山沟里想要孩子的人,或者干脆打折腿脚,卖给那些乞丐集团,专门用来博取同情乞讨。大人她就只拐女的,一般都卖给那些娶不到老婆的老光棍。被传销以后,人贩子也不拐大人了,她有了一个自认为绝妙的想法。这个想法一被提出来,就得到了传销头子的赞同。   “人贩子改为专门拐卖小孩,家境太差,小孩不受宠的她都看不上。她要拐那种受宠,家里条件也还行的,然后年纪还特别小的孩子。把这些孩子拐回来后,也不卖,全交给传销集团,从小洗脑。怎么洗脑都不听话的孩子,就过段时间,找个机会转手卖了。听话的孩子,就养大一点,让他们干活,再大一点,就送他们回去借机敛财。”   捧在手心宠的孩子,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被拐了。多年以后孩子凭靠自己的努力,千辛万苦找了回来,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们又愧疚又心疼,只要孩子提要求,哪还会拒绝。尤其是用出国学习,需要大笔留学费用,或者有了固定交往的对象,但是对方家里嫌弃他没买婚房,不肯答应结婚。   这都是大事,有正经的理由,不是乱花钱,家长们还不急忙把自己一辈子的积蓄掏出来。更何况他们挑的还是受宠的孩子,捞起钱来就更容易了。说不准家长们还会担心拿出来的钱孩子不够用,于是拼命地去赚钱。   家长赚来的钱全都交给孩子,孩子再把大部分钱交给集团,这岂不是养了一堆不用吃饲料,就会下金蛋的母鸡。   这样弄来的钱,可比卖一个孩子的收入要多得多。尤其是小孩六七岁以后就能帮着干活了,养一个孩子的成本几近于无,完全就是纯利润。人贩子一提出来,传销集团就心动了。因为这,传销头子还特意把人贩子提拔成高层,全权负责这件事。   “人类都害怕妖魔鬼怪,觉得可怕。偏偏我活了这么多年,越活越觉得,有些人类的心思,可怖到比他们嘴里的妖魔更可怕。”妖怪怎么了,多少妖怪单纯到被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不过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苟昌平感叹道:“不管是人还是妖魔鬼怪,全都有好的,也有坏的。”像收留他的那一家子,还有以前遇到过的很多人,就都很好。   苟昌平继续说道:“人贩子被洗脑的很彻底,虽然其他事情都说了,但她怎么都不肯说传销集团的大本营在哪里。我没办法,只好顺着人贩子身上的气味,一点点地往回找。”   也是他运气好,传销集团的大本营居然离A市不远,人贩子才从那里出来没多久,而最近又没下雨,气味虽然因为时间的关系散了很多,还剩下的那些也断断续续的,不过凭着好鼻子,再加上一些运气,最后还真让苟昌平找到了。   “找到大本营后,我就假装无意间路过,结果却发现不对的路人报警了。不过我估计是好运气都用完了,报警的时候,传销集团的人刚好出来倒垃圾。被撞见了,没办法,只好打起来,免得对方回去报信。”   “其实我就只制服了一个人,”就是那个出来倒垃圾的倒霉蛋,苟昌平有些无奈地说道:“谁知道新闻报道的时候,就变成了我一个人捣毁了传销组织。”明明是后面的警察赶过来捣毁的。   苟昌平谦虚,但其实真要说起来,发现传销的人是他,说是他捣毁的也不算离谱。功劳确实有属于他的一部分,再加上现在的新闻都喜欢博眼球,出现这样的结果十分正常。   这剧情,听得顾长生目瞪口呆的同时,也忍不住心生敬佩:“你这也叫有私心?”   虽然起因是因为小女孩,但最后的结果,还不知道受益了多少人。这要是叫有私心,估计国家巴不得像苟昌平这样有私心的人再更多一点。   像苟昌平这种一身正气,就算是私心,也是做好事的人,俞知乐觉得有个工作特别适合他:“你觉得,你去当警察怎么样?” 第14章 第十四个求职者   “当警察?”这倒是个好选择,不过苟昌平很有自知之明:“我并不会查案子。”   “每次都求助小动物也不现实。”他不是大妖,还没强到能让小动物无偿为他服务的地步。说到这,苟昌平不无羡慕地看了俞知乐一眼,妖界强者为尊,他要是有大妖这样的威压气势,哪还用得着那么麻烦。别说当警察了,就是要他像电影里演得那样拯救世界都可以。   说这话的苟昌平,没注意到俞知乐不明所以的眼神,他继续顺着之前的话头往下说:“上次让蟑螂帮我探听消息,我足足付出了两年的灵气。”两年都白修炼了,苟昌平满脸心疼。   现代社会灵气贫瘠,他修炼起来多艰难啊。结果辛辛苦苦修炼出来的灵气,最后还要笑着送给别的动物做嫁衣,硬生生把一只普通蟑螂,给灌到开了灵智。   “我要是真去当警察,估计案子没破多少,自个身上的灵气就得先被榨干。”哪怕苟昌平有心想要帮别人,可也不是这么个帮法。灵气对妖精有多重要就不用说了,真要被榨干,他是会变成普通动物的。从身到心地变,连灵智都会跟着退化。这对妖精来说,比死,比灰飞烟灭还令妖难以接受。   俞知乐闻言,理解地点了点头。上岗之前,他也是经过培训的,再加上从自家发小那边耳濡目染来的有关于妖精的常识,俞知乐对事情的严重性十分明白。完全失去灵气的妖,这就好比一个正常人,还是个十分聪明的正常人,一下子变成了傻子。任谁也没办法接受这样的自己:“那还是换一个吧。”别做警察了。   作为犬妖,苟昌平的优点还是很明显的。比起一些生活中不常见的动物,猫猫狗狗几乎可以说是人们最经常相处的动物了,俞知乐也许不知道其他宠物的特长和能力,但狗么,狗的嗅觉和视觉都很好,这是常识。不止是俞知乐,换做其他人来也知道这点。   俞知乐觉得,苟昌平可以从这方面下手来找工作。   “你觉得机场安检员怎么样?”翻了翻资料库,俞知乐认为这项工作也很适合苟昌平:“除了安检员之外,海关检查也不错。不过要当海关检查,你得先考个公务员才行。”   公务员这座大山没能拦住苟昌平,了解过工作内容以后,经过慎重的思考,苟昌平最终选择了后者。作为根正苗红的华国妖精,成精以来又做过不少好事,苟昌平的政审很容易就过了,凭借着犬妖的天赋,针对性地苦读过后,苟昌平顺利地考上了公务员,光荣地成为了一名海关检查员。   因为嗅觉好,出入境的物品里只要夹带了东西,不管是文物还是货币,是奢侈品还是别的什么,全都瞒不过苟昌平的好鼻子。苟昌平才上岗没多久,就立下了功劳。他成功地拦截了一批走私毒品。   那些毒品并没有伪装成货物,而是被小心地放在用来装货物的纸箱夹层里。也不知道走私贩对纸箱做了什么特殊处理,反正货物扫描的时候完全看不出来问题。而手动随机检查,不把纸箱裁开,根本没办法发现不对。   走私贩对自己信心满满,觉得这回肯定能顺利过关。然而不幸的是,今天在岗的工作人员里,刚好有苟昌平这只犬妖。警犬还没出动,隔着老远,苟昌平就已经嗅到了毒品那股子刺鼻的气味。哪怕毒品被包装隐藏得很好,气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也一样。对于犬妖来说,一切的密封隐藏都是浮云。不管走私贩再怎么费尽心机做手脚,都和直接把毒品大咧咧地摆到苟昌平面前没差。   因此,工作没多久,苟昌平就得到了一个外号,业内人称‘狗鼻子’。他的名气甚至大到连俞知乐这个不怎么关注海关的人都有听说。不过很少有人知道苟昌平的鼻子,是真的狗鼻子也就是了。   事业顺心的苟昌平,生活上却还有点不如意。路过小楼的时候,苟昌平难得有了倾诉的欲望,对着俞知乐诉苦道:“我现在什么都好,就是工作性质容易引来麻烦,可能会给身边亲近的人带来危险。本来我想买下我前主人对门的那套房子,和前主人做个邻居,到时候还能再相处几十年。结果现在这样,我完全不能回去。”   有家不能回,苟昌平心里别提多苦了。虽然即使这样,他也没后悔选择考海关检查这个公务员就是了,但是到底有些遗憾。   这算什么问题?!   联想到天天换脸,甚至偶尔为了业务需要,还会给自己换个性别的胡欢。俞知乐给苟昌平出了个主意:“你可以在其他地方也买一套房子,下班以后先回这套房子,然后变身跑出来,再变回人形,换张脸回去不就行了。”   脸都换了,那些走私贩连他人都找不到,更别提去报复他亲近的人。   苟昌平觉得很有道理。毕竟修炼了这么多年,虽然天赋一般,不过勤能补拙,他的修为也不算低,变个脸的能力还是有的,哪怕他从来都没变过也一样。   苟昌平做事一向精益求精,为此,他还特意向胡欢学了变脸的方法。   林菱家对面的房子空置了很久,今天终于迎来了新住户。近几年,城市邻里之间的关系虽然越来越冷漠,但还是有很多人一直保持着远亲不如近邻的旧观念,会和邻居打好交道。林菱家就是这样。知道新邻居就只有一个人,家里一直没怎么开火以后,有着一手好厨艺的林菱妈妈,特意做了一桌子的饭,邀请新邻居来家里做客。   请人之前,林菱妈妈他们还担心新邻居会不好相处,谁知道两家人意外地合得来。尤其是小林菱,自从被人贩子拐过一回,家里的狗又为了救她去世以后,小林菱就变得没那么活泼了,一直有些内向。   谁知道全家人里,最后最先和新邻居混熟的人,竟然不是年纪和邻居差不多的林爸爸,而是才四五岁的小林菱。在邻居的影响下,没多久,小林菱就恢复了原本活泼的性子,这让之前隐隐担心新邻居有坏心眼的林家人,又高兴又羞愧。   搬到林菱家对面的人就是苟昌平。和林家人一起生活过二十几年,看着林爸爸长大,又娶妻生子,苟昌平对林家人的性格喜好再了解不过,想相处不好都难。两家人越走越近,最后还认了干亲。   有一天,看着乖女儿亲近苟昌平,林爸爸吃醋地抱走女儿,疑惑地问她:“都是爸爸,你为什么更喜欢昌平爸爸?”明明苟昌平对女儿喜欢归喜欢,但是教育起孩子来,绝对是严父那一挂的。什么一天只能吃一颗糖啊,每天看动画片的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吃饭的时候不可以挑食之类的,管的比他们当亲爹妈的都严。   虽然这些都是为孩子好,不过以小孩子的性格,比起这样严格的干爸,难道不是会更喜欢他这个,不能说是对孩子完全百依百顺,但有求基本都会应的亲爸?   小林菱抱着亲爸的脖子想了想,又看了干爸一眼,确定苟昌平没注意她这边以后,这才趴在林爸爸的耳边,小声地说道:“爸爸你不觉得,干爸很像咱们家的阿汪吗?阿汪还在的时候,就是这么管我的。”阿汪是苟昌平以前用原形待在林家时,林家人给取的名字。   这孩子,林爸爸哭笑不得,怎么能把长辈比喻成狗?!虽然那是条好狗,是他们家的救命恩狗。但其他人不知道啊,正常人被这样说,肯定会不高兴的。   不过,林爸爸回想了下,还真是这样。以前阿汪在的时候,小闺女想要偷吃糖,糖果都会被阿汪生气地拍到地上,用爪子压住不让吃。想到那条浑身是血,拼命把女儿救下来的狗,林爸爸忍不住叹了口气:“不好这么比喻,阿汪是阿汪,你干爸是干爸。你也不喜欢被爸爸当成其他人对不对?上回我都怎么教你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小林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教育过孩子后,林爸爸又抱着女儿说道:“爸爸明天带你去看阿汪。”这个月他们还没去祭拜过,明天刚好是周末,也该过去了。   听力惊人的苟昌平摸了摸耳朵,最后还是假装什么都没听见。小孩子真的是敏锐,幸好犬妖什么的,太离奇了,没人会往这边想。起码林爸爸听完以后,就只以为是巧合。   除了苟昌平之外,俞知乐又陆陆续续知道了其他几个妖精的发展。在一次例行投喂中,想给祖师爷做新神龛的顾长生问俞知乐:“最近新出了一个雕刻大师你知不知道。这大师听说很年轻,但是有一手和年纪完全不相符的好雕工。不管是玉雕还是石雕,全都信手拈来。不过他雕得最好的还是木雕,前段时间的木雕展览会上,他送了一版清明上河图,一举成名,把几个国手都惊动了。” 第15章 第十五个求职者   怎么可能不知道!   听到顾长生的话,一直埋头吃鱼的俞知乐暗道,他不仅知道这件事,就连这个人,都是他找关系推荐去参展的。   “也不知道他雕了多久。”清明上河图光是画出来就十分复杂,更别提雕了,还要雕得栩栩如生,花的精力可想而知。顾长生给俞知乐夹了筷子菜:“偶尔你也吃点别的。知道你喜欢吃鱼,但也不能总是埋头吃鱼。”   夹完菜,顾长生又像是问俞知乐,又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不晓得大师还有没有空,你说我去预约大师给祖师爷雕一个神龛怎么样?或许还可以雕个新神像。不过得先准备好木材,听说这个大师什么都好,长得好脾气好,雕工也好,就是有个怪癖,客人找上门,除了要准备雕东西所用的木材之外,还需要准备些普通木材当报酬,光给钱的话,大师不乐意接这样的委托。”   顾长生考虑起了买木头的事。   这鱼,俞知乐终于吃不下了。   别人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还不知道么。之所以有这么个怪癖,估计是白翼那只白蚁担心工作的时候,木屑不够吃,一个嘴馋再把雕刻品给塞嘴里,所以特意提前给自己要的零食。   揣了一肚子的料,但是因为个人隐私问题,而不能爆出来的俞知乐,想了想,最后还是没重新拿起筷子吃饭。别的不能说,但他和白翼认识这一点倒是没问题:“其实前段时间我送你的那个屏风,就是他雕的。”   那个屏风打从一摆出来,就收到了无数好评。不止一个顾客在过来吃饭的时候,顺嘴问过顾长生屏风是从哪儿买的,表示也想买一个。除了顾客,顾长生自己也很喜欢,可以说是近几年收到的最满意的礼物了。   闻言,顾长生眼睛一亮。   有了俞知乐这个中间人牵线,顾长生又成功认识了一名雕刻大师,虽然见面后,对大师的身份有些意外,不过他还是心满意足地下了订单。   接到新订单的白翼:吓人,大妖不愧是大妖,居然和专门抓鬼降妖的术士做兄弟!我辈楷模啊这是!   白翼怀着敬佩做起了木工活。除了白翼之外,俞知乐还从他大哥的助理那边听了一耳朵百灵鸟的消息。虽然俞知乐目前接待的求职者不多,但从他这边介绍出去的每一个妖精,事业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   白翼闯出了雕刻大师的名声不说,白林也在为自己的梦想做努力。作为百灵鸟,白林天生就有一副好嗓子,有天赋又刻苦,要出道白林其实是可以马上出的。甚至在公司的热捧下,爆红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白林对自己的要求非常高,进入专业的娱乐公司以后,白林很快就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他会唱各种中文歌,无论是古风还是现代,全都能驾驭得住。粤语歌、闽南语等方言歌曲也难不倒他。就连戏剧,他都能甩着水袖开嗓唱一段。   然而作为一只土生土长的华国妖,白林从来没迈出过国门一步。即使现在国内早已经普及了英语教育,甚至学习其他语种的人也不少。但这些人里,绝对不包括白林。毕竟说实话,义务教育还没教育到一只鸟身上。   在这样的大环境里,白林是能说一两句外语,不过要让他唱外语歌,这就有些强鸟所难了。可真要出道了,总不可能一直回避外语歌。这样不仅会限制住白林在乐坛的发展,也和白林的梦想互相矛盾。   想要让更多的人听到他的歌,和更多的优秀歌手同台竞技,就不能把自己禁锢在国内。   外国人也是人!   白林主动要求深造培训。   “在公司的帮忙下,我现在跟着一位大师学外语歌。”特别巧的一点就是,那位大师白林以前就认识。拿着手机,白林眉开眼笑地对电话那头的俞知乐说道:“我之前没变人形的时候,就经常在那位大师的院子里听他唱歌。”   只不过以前听的时间短,他不知道大师不仅精通华语歌,甚至对国外的歌曲也有研究就是了。   从助理小哥那边听到白林的消息后,俞知乐好奇之下,给白林打了个电话,这才知道原来中间还有这么一段缘分。   “老师说我现在这样已经入门了,以后多抽时间经常练习就可以。公司准备安排我出道,我已经开始准备第一张专辑了。”本来新人歌手出道后一般首发的就只会是小样唱片。小样唱片顾名思义,只是小样,里面收录的歌比较少,这样成本低不说还能试试水。甚至有些歌手,连小样唱片都捞不到,只能发单曲。   白林能一出道就发专辑,可以说是十分受公司重视了。这里面固然有俞知乐的面子在,但更多还是因为白林有这个实力。要不然哪怕公司再有钱,也不可能明知道会赔,还死命往里头砸钱。哪怕是砸给二少的朋友也不行,除非俞知乐自己想出道玩玩,那还有可能。   这倒是个好消息。可能是因为最近好消息频频传来,所以也给俞知乐带来了好运气。原本送走了苟昌平之后,按着前面几个求职者上门的频率,还以为自己又得门庭冷落一段时间的俞知乐,今天才开门没多久,就有顾客进来。   来人有着高挑的个子,身材火爆。她只穿了条皮质抹胸,配着超短的包臀皮裙,纤腰长腿,全都暴露在外面和空气亲密接触,毫无遮挡。   这一身看起来又热又清凉的打扮,俞知乐的目光才扫到对方,连忙就移开来,心里忍不住纳闷:这到底是怕热还是怕冷?   大夏天的,穿皮质的衣物,难道不觉得闷?   可能就是因为热,所以才裸露出大片大片皮肤吧!但是其他地方再凉爽,被皮料裹着的地方,总感觉会生痱子。   没等俞知乐想明白这个问题,对方就先开口了:“我叫莫蔷兰。”   “就是人类平常俗称的屎壳郎。”莫蔷兰大大方方地自爆家门。   打从前头知道白蚁能成精以后,俞知乐原本以为,不管是什么动物成精,都不会再让他感觉到意外了。   直到他听到了莫兰蔷的话。   光看外表,是很难把莫蔷兰和屎壳郎扯上关系的。不过仔细想一想,其实多多少少还是能看出点联系。比如莫蔷兰身上穿着的黑色皮裙,就和屎壳郎的那一身甲壳很像。   还有,屎壳郎只是俗称,它的学名叫蜣螂,和蔷兰一个谐音。莫蔷兰显然对自己的种族很热爱,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做。   不过热爱归热爱,屎壳郎喜欢和各种动物粪便打交道,所以在其他妖精心里观感就不太好,觉得他们不爱干净。对此,莫蔷兰心知肚明。这也是为什么明明早就知道国家开始给妖精提供就业帮助了,莫蔷兰却一直迟迟没来的原因。   要不是连白蚁那家伙都找到了一份好工作,莫蔷兰说不准还会再犹豫下去。   哪怕她不把别人异样的眼光放在眼里,也并不代表她会喜欢被人嫌弃。   不过现在,白蚁作为一只害虫都没有事,屎壳郎的名声虽然不太好,但真要说起来,却是实打实的益虫。   应该不会被拒之门外。   俞知乐也确实没有拒绝的意思。每一个妖精,只要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要上门了,就全都是他服务的对象:“不知道莫小姐有什么特长?”   俞知乐例行询问,总之有特长的发挥特长,没特长的培养特长,反正最后都能找到合适他们的工作。本来他以为莫蔷兰也会这样按程序走,谁知道俞知乐还没问完,就看到莫蔷兰连连摆手:“我只是一只普通的小甲虫成精,没其他的本事。”能成精就已经尽了她最大的努力了。   “也不想学。”莫蔷兰表明自己不思进取之后,就非常干脆利落地说出了来意:“我们蜣螂一族,在没开灵智的时候,就是大自然的清道夫。我成精有段时间了,各种类型的工作都试过,干来干去,还是喜欢老本行。我想当人类的清道夫。”大自然的清道夫做了那么多年,虽然天性喜欢,不过有些腻。   人类清道夫?   “你想当杀手?!”俞知乐吃惊地问道。   妹子你清醒点,你是不是走错门了?我这里虽然是为妖精服务的,但是不管怎么说,都是正儿八经的国家部门。   你大大咧咧地跑来国家部门说自己要做杀手,这是监狱预定?   别说俞知乐没被美色迷晕头,就是被美色迷惑了,也没胆子介绍合适的杀手组织让对方加入。更何况再退一步,哪怕真给介绍,可他一普通人,华国的杀手组织在哪里他都不知道,怎么介绍。   虽然光看外表,莫蔷兰这冷艳的样子,还真有几分电影里女杀手的架势。不过俞知乐还是决定尽自己的努力劝对方改变主意。实在不行的话,俞知乐悄悄把手放到办公桌底下,扣住了桌底不起眼的一个突起。   国家敢让他一个普通人来和妖精打交道,当然也是做了防范措施的。免得妖精一个不顺心,发作起来误伤到工作人员。俞知乐扣到的那个地方,就是小楼的防御开关。一旦开启,刻在小楼角落里的符箓就会发挥作用,控制住妖精的同时,还会报警。接到警情,特殊警察会第一时间赶过来制服并且带走妖精。   除此之外,俞知乐身上还有发小交给他的护身物品,足够保护他的生命安全。因此,哪怕面对随时有可能暴起的妖精,俞知乐表示,自己也不带怕的!   俞知乐冷静地看向莫蔷兰,准备对方一有不对,就立马开启防御。   “你怎么会这么想?”   莫蔷兰脸上的吃惊丝毫不比俞知乐少,她义正言辞地说道:“我可是国家去年评审出来的十佳好妖精,爱国爱家,怎么可能去干坏事!” 第16章 第十六个求职者   杀手?   开什么玩笑!   我像是那样的妖?!   莫蔷兰不可置信地看向俞知乐,为他对自己的误解感到内心沉痛。她又不是脑壳坏掉了,干嘛想不开去当杀手。是游戏不好玩,还是小说不好看?人类的生活多姿多彩,生活里乐趣那么多,她费尽千辛万苦成了精,可不是为了去杀人。   “我吃饱了撑的啊,觉得自己活太长,才会想要去当杀手!”莫蔷兰毫不顾忌形象,冲俞知乐翻了两个白眼。   反应过来自己误会了的俞知乐也不生气,收回了虚按在开关上的手,尴尬地道歉。   “算了,也难怪你误会。”莫蔷兰回想了下自己之前的话,发现是有点惹人瞎想。清道夫什么的,虽然屎壳郎是有‘自然界的清道夫’这么个说法。但是在人类心里,清道夫这三个字,似乎更多地被用在那些清除败类,扫除障碍的杀手身上。大妖估计是在人类里混迹得久了,所以一听到自己这样说,就下意识地往那边想了吧。   莫蔷兰大方地原谅了俞知乐。   “我其实就是想当保洁。不管是扫大楼还是扫大街都可以。不过我面试一直过不去,”说到这,莫蔷兰不禁有些气馁:“我都频繁面试小半个月了,一天能跑三四家,结果压根没公司肯要我。”要不然她也不会来小楼碰运气。   “不收我就算了,有些男性面试官还喜欢动手动脚。”那些人类的目光和举动实在是令妖厌恶,气得莫蔷兰当场就发作了,狠狠地给了他们某个下流的部位两脚:“明明是他们自己思想猥琐,偏偏被我打了之后,这些人还要一边惨叫,一边指责我不检点,说是我先勾引他们的。”   勾引他们?   呵,什么人啊,未免太自以为是了些。满脑肥肠的,都不知道在想什么,龌龊得可以。明明她当时还特意换了身符合人类保守观念的衣服,为此她还特意把自己心爱的皮甲收了起来。这可是她本体甲壳幻化出来的皮甲!   “不是勾引,你一个年轻姑娘干点什么不好,跑来应聘保洁,难得不是想另辟蹊径博出位?”   “我们不就是满足你的愿望么,好端端的居然动手打人。长得再漂亮,是只母老虎有什么用,这辈子都别想攀上有钱人。哪个有钱人眼瞎了才能看上你!”   啧,那气急败坏的样!   伤眼睛不说,还污染耳朵,当时莫蔷兰就掏了掏耳朵,又抬脚把趴在地上捂着重点部位才勉强爬起来的面试官们踹了回去。   年轻姑娘怎么了,再是年轻姑娘,她也是靠自己双手吃饭!   行得正坐得端。   “他们人类真奇怪,年轻姑娘不愿意做底层工作的时候,他们就指责人家,说年纪轻轻的,一点都不脚踏实地,只会好高骛远,活该一事无成。然后现在年轻姑娘主动去面试底层工作了,他们又说我博出位。”虽然俞知乐不是同族,不过大家都是妖精,当着他的面,没什么不好说的,莫蔷兰索性吐槽了个痛快。   俞知乐只当她是气急了,一时说话没注意,也就没把‘他们人类’四个字放在心上。   “这也就算了,有时候遇到了女性面试官,或者不用面试,去了就能直接上岗的公司。也不知道我给了他们什么错觉,还是怎么样,他们总会觉得我干不了多长,于是不让我做保洁,建议我去其他公司找工作,或者换个合适的岗位面试。”连连碰壁的莫蔷兰,内心的郁闷可想而知。   不过后面这个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现在这个社会,愿意做保洁的,都是一些大爷大妈,再年轻些,也是四五十的阿姨伯伯。莫蔷兰这么个年轻姑娘,又时尚又漂亮,在各家公司看来,可不是不定性么。   起早贪黑,又脏又臭。   小姑娘哪吃得了这个苦!   俞知乐安慰了两句,又问道:“那你现在怎么想的,还想当保洁?”   莫蔷兰肯定地点了点头,要不然她来这里干嘛。   这倒简单,各个城市的环卫工其实都缺人。环卫工人工资少,工作强度又高。夏天热冬天冷的,愿意干这行的人并不多。俞知乐给环保局打了通电话,莫蔷兰过去签个合同,领完工作服和清洁用具后,都不用等,直接就能上任。   送走莫蔷兰,俞知乐原本以为短期内不会再看到对方。毕竟他一个宅男,不怎么出去走动,莫蔷兰负责打扫的地段又不在附近,除非哪一天莫蔷兰想换工作了,那两人还有可能再见面。谁知道没过几天,俞知乐上网的时候,就在网上看到了莫蔷兰的照片。   莫蔷兰穿着橘黄色的工作服,戴着帽子扫地的样子,不知道被谁拍了下来,成为了新一代网红。   “清道夫女神什么鬼!”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说杀手,结果点开大图,俞知乐脑补了一下其他人看到这个标题,再看到正文后的会有的反应,差点没笑岔气。   “扫大街能扫得这么有气势也是少见,看起来不像扫地僧,倒像哪个女明星在拍电影,那种伪装环卫工人,暗杀大人物的感觉。就是化妆化得不到位,化妆师应该把她化得平平无奇一点,现在这样太引人注目了,根本完不成暗杀任务。”   “这年头长得好就是占优势啊!都是流浪汉,长得帅的那个就叫犀利哥。都是环卫工,长得漂亮的那个就叫清道夫女神。颜值决定一切,看到照片后,我嘴里的那声保洁阿姨愣是没能喊出来。”   看了评论,俞知乐总算弄明白莫蔷兰那个称号是怎么来的。清道夫么,扫大街的可以叫清道夫,杀手也可以叫清道夫。看起来像是杀手的扫大街的,当然更可以叫清道夫。   至于女神,现在长得好看点的,哪一个不是女神?   更何况莫蔷兰光看长相,还不是一般的漂亮。脸蛋长得好不说,穿着土气宽大,丝毫不显身材的工作服,也遮掩不住她身上那股子冷艳霸气的御姐范。她站在一堆垃圾里,拿着扫把畚斗,格格不入的同时,却又带着诡异的和谐。   接待过这么多位求职者以后,俞知乐的工作终于也走上了正轨。妖精们对他没那么惧怕了,莫蔷兰的事才处理完,看完八卦没多久,就又有妖精跑过来求助。   来人是傍晚时分,赶在俞知乐关门前过来的。他来的时候,俞知乐正把电脑桌上的键盘扔到一边,原本放键盘的位置,现在被一盆满满当当的小龙虾占据了。那麻辣鲜香的味道,飘得到处都是,惹得门外经过的路人,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既想加快脚步离开这片区域,又舍不得加快脚步,想要贪婪地多闻两下。   真是甜蜜的烦恼。不少路人都决定回家前先找个大排档点斤小龙虾解解馋,要不然晚上百分百会睡不着。   小龙虾这东西要趁热吃才好吃,这是他发小刚让店里帮工给他送过来的。才出锅没多久,绝对热气腾腾。俞知乐本来还想把小楼的门关了再开动,但是他一时没经受住考验,被诱惑得受不了,想着反正这会也没人,门关不关都一样。成功说服了自己,顺从内心的欲望,俞知乐迫不及待地就掀开小龙虾的打包盒盖子。   谁知道事情就是这么不巧,才戴好一次性手套,俞知乐拿起一只小龙虾,都还没来得及给它剥壳,就有求职者过来了。   这个求职者似乎很怕热,太阳都开始下山了,他还打着遮阳伞不说,手里也拿着一个迷你的手持风扇。风扇风力很足,正对着脸,努力地‘呼呼’工作。就这样,求职者脸上都还布着一层细细的汗珠,显然热得狠了。   这样下去要中暑的。俞知乐举着一只小龙虾,顾不上尴尬。连忙把虾扔回盆里,摘下一次性手套,摸出空调遥控器,动作一气呵成。   空调一打开,走进来后,没了太阳的照射,一阵凉气袭来,夏末松了口气,收起伞,怕冷气跑出去,他还帮着关了门。   “热死我了,总算是活过来了。”夏末跑到空调出风口下,发出了一声舒服的喟叹。   有了空调,对方手里的小风扇也没关掉,看得出来,真的是十分地热。俞知乐忍不住目露同情:“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像你这么怕热的妖精。”按理说,再弱的妖精,也会比普通人耐艹一些,普通人这么怕热的都少见,何况是妖精。   “别提了,我也是倒霉,运气不好没能投胎成其他动物。现在成精了还好,以前没修为的时候,就这天气,我别说出门了,早就死翘翘。”哪怕是现在,他也不敢大中午的就顶着太阳出来走动。夏末一脸感动地看着空调,边享受冷气边对俞知乐说道:“说实话,要不是生活所迫,我今天都不想出来。”   偏偏再不出来,他连空调都吹不起了,去超市蹭冷气也不是个事。   他就不是那种爱占小便宜的妖。必须想条出路,自食其力。   “什么味?”抱怨到一半,有了空调,给自己续完命的夏末,突然闻到了一股子奇香。闻着闻着,就口水泛滥的那种香。 第17章 第十七个求职者   闻到香味,夏末顾不上吐槽天气了,他的注意力,全都被这股子香味吸引住了。   夏末的目光,落在了放在俞知乐面前的那盆小龙虾上。   这是什么?   夏末很想这样问。但是来人类社会这么久了,夏天又是吃小龙虾的旺季,他想假装认不出来都难。何况还有人会认不出自己的原形吗?!   哪怕他的原形不叫小龙虾,叫黑魔虾也一样。大家都是鳌虾,黑魔虾的样子和小龙虾如出一辙,唯一的区别也就是,黑魔虾比小龙虾大只,外壳的颜色比小龙虾黑,比小龙虾娇贵难伺养。   一个被当宠物,一个被当食材。黑魔虾因为威武的外表,成功冥定了自己观赏虾的地位。作为一只黑魔虾,夏末压根不想上岸,但是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因为长得好看,他硬是被人捞了上来。   怕吓到对方,当时夏末硬是没敢用超出普通观赏虾的能力来逃跑,最后只能无奈地被抓住。   被捕以后,带回水族店没多久,夏末摸清楚情况后,就趁着店主不注意逃跑了。不过出来都出来了,人类社会这么好玩,夏末也就没了回去的意思。   可惜地面上什么都好,就是环境和天气对他来说不太友好。   黑魔虾是一种对生存环境很挑剔的动物。在水里的时候,他必须选择水质清澈的地方落脚。不仅对水质有要求,水温还不能太高。太高了不行,太低了也不行,必须保持在十五到二十五度之间。否则一有不合适,黑魔虾就会死翘翘。这种挑剔,上了岸也没改变。只不过对水温的要求,变成了对气温。对水质的要求,变成了对空气和环境。   也幸好成了精,A市虽然不是华国知名的那几个火炉城市之一,但夏天还是挺热的。这温度,普通黑魔虾绝对没办法存活。就连他,也得避其锋芒,躲着太阳走。   要不然他也不至于傍晚才出来。正是因为‘身娇肉贵’,夏末这才不好找工作,只能来找俞知乐。   毕竟现在的工作,哪怕是坐办公室的,不说出差,偶尔在公司忙的时候,也难免会跑一两趟外勤。领导让你跑腿,给人送送文件什么的,你能不跑?替人打工的,压根没什么自由可言。但夏末这情况,却真的不能冒着大太阳出来,虽然不会没命,但却会特别得不舒服。然而这话并不能给领导说,真说了人家还以为你矫情,或者想偷懒才瞎编个理由。   因为这,夏末其实已经丢过两份高薪工作了。   “伤不起。”夏末自暴自弃地坐到俞知乐对面,咽了咽口水,最后在俞知乐的邀请下,夏末抛开心理枷锁,愉快地跟着分吃起了小龙虾。剥虾壳的动作比谁都利索。俞知乐吃一只虾的速度,他手边已经堆起了小山似的一堆虾壳。   “唔,好吃。”辣中带麻,辛香入味。以往是他自误了。虽然都是鳌虾,但虾和虾之间,其实也是有区别的嘛,完全没必要那么讲究。   更何况哪怕是同类,其他妖精下口的时候也从来没留情过。妖族强者为尊,没开灵智的同类,在妖精们眼里,根本算不上同族,吃了也就吃了。只不过黑魔虾的食谱里一直没有小龙虾,夏末才从来没想过去‘自相残杀’。   以前不是没见过其他人津津有味地在吃小龙虾,但是从来没有哪份小龙虾能有这个香气,勾得人垂涎欲滴,食指大动。   从试吃第一只以后,夏末就停不下来了。一大盆小龙虾被一扫而空,俞知乐甚至就只吃了五分之一不到。这还是夏末注意到俞知乐的进食速度,特意放慢了动作配合他,免得当客人的把虾全吃了,主人家却啥也不捞不到。   吃完虾,把虾壳还有一次性手套一起收拾好,扔进垃圾桶。洗完手,夏末终于想起了正事:“我叫夏末。”虾都吃完了才自我介绍,也是没谁了。   小龙虾吃多了容易上火,夏末有些尴尬地接过俞知乐递给他解辣降火的藕粉,喝了一口这才继续往下说:“我是来找工作的。”不是来吃虾的。   “本体是什么?”俞知乐假装没听出夏末话里的潜含义,按程序问道。   他不是那种刻板严肃的人,要不然之前也不会主动邀请夏末一起吃虾。俞知乐并不觉得夏末这会才自我介绍有什么失礼的。年轻人么,在一起吃吃喝喝,性格相投,很容易就能成为朋友,哪有那么多规矩。俞知乐把自己的那杯藕粉放在电脑桌上,又把之前挪开的键盘放了回去,接着问道:“有什么特长?”   见状,夏末的态度也自然了很多,没那么尴尬了:“我本体是黑魔虾,至于特长——”夏末想了想,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说。他其实特长挺多的,要不然之前也不能拿到高薪。就是吧,身体条件让他没办法像正常人那样工作。夏末欲言又止。   知道夏末的本体是什么以后,俞知乐一言难尽地看了一眼垃圾桶里还新鲜着的红色虾壳。虽然不知道黑魔虾是什么虾,但光听名字就知道是虾,那他刚刚岂不是无意间唆使人家煮豆燃萁?   小龙虾经常吃,不过黑魔虾这个品种的倒是一直没了解。俞知乐打开电脑,查了下黑魔虾,资料库里,黑魔虾的样子,不看比例大小,再忽略掉颜色,真的是完全和小龙虾一模一样。俞知乐的心情顿时更复杂了。只是他到底知道妖精之间的生存法则,大鱼吃小鱼都是常态,虾吃虾真要说起来其实也没什么。俞知乐很快接受了这点。弱肉强食,说白了,什么生物不是这样。   夏末没注意到俞知乐的视线,他犹豫过后,最后还是把自己族群的特性说了一遍。闻言,俞知乐若有所思:“这么说,你就只能在恒温的室内工作。不能太热也不能太冷,然后工作环境还必须足够干净?”   “对。”就是这样,夏末点点头。   这岂不是就是活生生的豌豆公主?   不对,是豌豆王子。唯一不同的就是,童话里的豌豆公主,是皮肤娇嫩到会被几十层织物下放着的那颗豌豆硌到,从而影响睡眠。而夏末是对环境敏感,需要洁净,温度适宜的空间,才能够保证身体健康。   针对他这一特性,俞知乐突然有个想法:“如果环境不太好的话,你是不是能第一时间就发现?短期不适的话,会不会对你的身体造成什么妨碍?”   “是能第一时间发现,”黑魔虾是种对环境极度敏感的动物,没开灵智的时候,黑魔虾就能做到这一点,成了精以后,当然更不在话下。幸亏成精后,夏末的忍耐力也变强了许多,要不然像这样的高温天,他压根没办法顺利出门。   “至于会不会对我的身体造成影响。其实只要不晒太阳,温度不要高得太过离谱,就还好,”但是打工的时候难免要给领导跑腿,哪能运气好到次次需要你出门的时候都那么巧,正好是阴天。夏末脸上满是无奈。   “不过除了温度,我对环境的整洁程度,容忍度还算比较高。”要不然他也不能出街了。毕竟不管环卫工人打扫得再怎么干净,街面上也难免会有些灰尘。   俞知乐闻言,心里有了底。夏末的特长里并没有翻译、写作这样适合宅家的技能,不过他有敏锐的感受力,这倒是很适合近几年新兴起的一项工作:“你觉得酒店试睡员怎么样?”   “这份工作虽然需要到处跑,不过跑的时候是坐车,车里有空调,车窗有防晒膜,不需要你出去晒太阳。实在不行你还可以晚上出发,白天休息。”俞家大哥手下有几家酒店,俞知乐以前了解过这一行,还做过兼职,因此说起来头头是道:“工作强度不大,收入可观。还能免费旅游,虽然你这情况,也就只能看看夜景,或者趁着阴天的时候出去玩玩,不过聊胜于无,有总比没有好。”   试睡员的工作内容很简单。就只是检查酒店环境,比如看看酒店内的设施如何,床铺软不软,房间干不干净,有没有噪音之类的。然后拍照整理成报告。   夏末听得很心动。   “不过,”夏末突然发现自己之前进了误区:“按着你说的,我之前根本不需要辞职啊。”他前面那两份工作都不用长期晒太阳。只是偶尔跑去送个东西,或者出去和合作公司谈生意签合同之类的。路上怕晒太阳,这一难题,其实只要买辆车就能解决了。   买辆车,再贴个防晒膜,所有问题全都会迎刃而解。   夏末感觉自己有点囧。   他之前都在烦什么?明明这么简单就能解决的事,居然硬生生折腾了这么久。被夏末这么一提,俞知乐也反应过来了,前面的那些分析全都白做了,事情根本没他想象的那么复杂,也不需要这么麻烦。   两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第18章 第十八个求职者   良久,夏末率先打破了尴尬:“我觉得酒店试睡员挺好的。”反正他辞都辞职了,本来就要重新找工作。找什么工作不是找,俞知乐建议的这份工作就挺和他心意的,用不着再花心思想其他职业。   其他工作哪有试睡员舒服?   别说上班时间自由有弹性了,不加班都算好的。还是试睡员好,去各地酒店做评测的时候,顺带旅个游,岂不是美滋滋?!连带着住宿问题都解决了。   夏末欣然接受了俞知乐的就业建议。甚至不需要俞知乐帮忙,有了新的就业方向以后,他凭借着自己的本事和人脉就成功面试上了。   因为有过一起吃虾的情谊,俞知乐对夏末也就多关注了两分。不过很快,俞知乐就后悔了,悔得恨不得回到十分钟前,剁掉自己连接wifi上网的手。   “C市机场附近的那家友谊大酒店,这家是分店,地理位置很好,前台特别有礼貌……酒店好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附近有条夜市,好吃的东西超级多。根据我和本地人套交情打探过来的可靠小道消息,C市知名的美食都汇聚在这里了,价格便宜又地道,来一趟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还买得到好吃的。总之不虚此行。另外,千万别去城关那边,那边的小吃街就是糊弄外地人的,又贵又难吃,大家记得避雷。”   “P省省会这里,就市中心的那家繁荣酒店,我定的是豪华单人房,晚上洗澡到一半的时候淋浴喷头坏了。打内线给前台以后,处理得很及时,我头发擦到一半都还在滴水,修喷头的师傅就已经帮忙把喷头换好了。   效率极高。可惜美中不足的是,酒店卫生间的灯光太昏暗了,我能理解用灯光塑造氛围的行为,但也不能为了氛围就舍弃一切,这灯昏暗到连台阶都看不清啊!能忍?灯最主要的作用,不就是照明吗?舍本逐末要不得,尤其是这家的浴缸还是下沉式的,有台阶那种,我走进去的时候差点没摔个大马趴。   前面裹着浴巾让人过来修淋浴喷头就已经很尴尬了,要是进浴缸的时候看不清台阶,再光溜溜地摔骨折,到时候怕影响伤处,没办法穿衣服,只能披一件外套送医院。那简直就是公开处刑,又疼又丢人,羞耻play。我是男的还好,女性就……   走光风险太大了,还有安全隐患,希望酒店能早点改进。换个亮点的灯泡也不费什么劲对吧?!至于其他地方……另附,不是我吹,p省的游乐场挺好玩的,夜间也有营业,能一直营业到晚上十二点。旋转木马什么的,我一个男人少女心都要被激发出来了。建议蓝孩子们带老婆女友过来浪漫一把,年纪大的也能带老伴过来重温年轻时的甜蜜,感情升温利器!不过年纪特别大的就不要玩海盗船这样刺激的项目了,虽然下来后一把把脚软手软的对象抱进怀里,男友力非常爆棚……”   “T县是国内有名的旅游城市,风景棒呆,过来后为了方便,我就住在景区旁边的这家清源酒店里。酒店内部的设施后面再来讲,难得的是酒店离景区只有十分钟,特别近不说,房费还贼便宜,而且提供美味度爆表的免费早餐,量足新鲜。景区附近的早餐有多贵大家都知道,强烈建议住这家酒店的人一定要早起,吃饱了再走……好了,言归正传,酒店总得来说还是很不错的,在这个价位里绝对值回票价,房间里……”   酒店试睡员去各家酒店做评测的时候,都不会提前通知酒店。他们一般不会暴露身份,房钱照付,像普通住客那样住进去。当然,房费不是自费,这笔钱每个月都能统一报销。试睡员评测结束以后,整理出来的评测报告格式内容也不会特别严肃正式。因为这份报告,并不是给上面的领导看的,而是要发在公共平台上,以供想要住酒店的人,在选择酒店的时候作参考。   酒店试睡员这个职业在国外比较火,国内干这行的人相对来说会少一些,但再少也有个限度,竞争还是有的。夏末一个新人,之所以能这么快就冒出头来,不是因为他文笔有多好,而是因为这家伙评测到位的同时,还是个丧心病狂的跑题王。   明明是来评测酒店的,偏偏每次评测着评测着,他的话题都会跑到评测当地的特色上。时不时地给推荐些美食美景,点评一下哪里好玩哪里不值得去,总之详细得不得了,都能当旅游攻略用了。偏偏网友们还很吃他这一套。除了出公差、探亲之外,很多人会住酒店都是因为去旅游,看酒店评测选择酒店的同时,能顺带把旅游攻略一起拿了,对懒癌患者来说,这简直就是福利。   夏末就这么火了起来。   每天吃吃喝喝玩乐,工资还跟着水涨船高,眨眼就翻了几番。   俞知乐把手机翻过来,屏幕向下。   不能再看了,再看下去他肯定要得红眼病。   光看这些,他就已经忍不住盘算起放假后要去什么地方旅游,吃什么玩什么。   才上班没多久就这样想,不好不好,俞知乐伸手拍拍自己的头,站起来打算去洗把脸清醒一下。离放年假还早着呢,别这么快就做白日梦。   洗完脸回来,俞知乐就看到办公桌前站着一个两手都提着一次性打包盒的青年。俞知乐看了眼青年,有些不确定地问道:“外卖?”小哥的长相很陌生,确认过眼神,不是小伙伴派来的人。他顾哥饭店里的店员他全见过,最近也没听说有招新人。   不过,他没订外卖啊。   虽然对方身上没穿外卖员制服,不过光看那两个超大的打包盒,他应该就是外卖员没错。想到这,俞知乐心里有些疑惑,难不成是他大哥吃到什么好吃的,于是特意给他订了一份?   就在俞知乐纳闷的时候,被他当外卖小哥的人才刚要说话,对方的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小哥连忙把打包盒放到旁边的空办公桌上,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按了接听。   等等,这声音……   因为小哥耽误了一会才接起电话,于是铃声也就一直在响,俞知乐越听越觉得,这声音耳熟。虽然歌是什么歌他没听出来,不过应该是最近新发布的曲子。还挺好听的,俞知乐打算等下上网查一下歌名,也买下来听。   留在手机里当闹钟挺好的,就冲着这么好听的歌声,每天早上也得赖床多睡一会,要不然没听两句就爬起来按掉,岂不是辜负佳曲。   俞知乐给自己找了个睡懒觉的理由,没多久,外卖小哥也接完电话了,小哥一边收起手机,一边注意到俞知乐的眼神,于是忍不住问道:“你也觉得好听?”   “我就说嘛,唱歌的人绝对会火,就冲这嗓子,不火天理难容。”小哥像是找到了同道中人,热情洋溢地给俞知乐安利歌手:“这首歌叫《春光》。歌手还唱过其他几首歌,都很好听。不过我觉得最好听的还是他专辑里主打的那首《百鸟》,那声音,绝了。要不是大部分人都拿《百鸟》做铃声,歌声一响我就闹不清楚是谁的手机在响,下意识地就去摸自个的。坐一趟公交能摸个三四回,实在烦,不然我还舍不得换。好在《春光》也好听,换了以后撞铃声的也少了。”起码不会一有歌声,就以为是有人给自己打电话。   一说《百鸟》,听到这个鸟字,俞知乐总算是想起来他为什么觉得声音耳熟了。能不耳熟么,这声音他前段时间才刚听过,百灵鸟的。之前就听百灵鸟说要发专辑了,不过没想到居然这么快。   公司效率还挺高,这个想法才在脑海里转过一圈,俞知乐就意识到,那公司其实是自己家的。   俞知乐为自己的漠不关心愧疚了一两秒,然后很快就又理直气壮了起来。   他一个吃分红的人,本来就不应该插手公司事务。   所以忽略了这事,也理所当然。   嗯,对,理所当然。俞知乐假装没发现自己理直气壮下的那一咪咪心虚,附和道:“是挺好听的。”   被人这么一赞同,外卖小哥顿时就更激动了:“歌好听还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什么你知道吗?”   “是什么?”见外卖小哥脸上仿佛写满了你快问我,你快问我的字样,俞知乐配合地问道。   有人捧哏,外卖小哥眼睛发亮,他回头看了看大门,确定没人经过,不会有人突然走近听见以后,还是压低了声音,这才兴奋地对俞知乐说道:“最重要的是,歌手不是人!”   “我这句话可不是在骂人,而是在陈述事实。”上面那句话一说完,外卖小哥就意识到话里的歧义了,连忙解释了一句。说着,他又用你知我知的眼神,看了俞知乐一眼,说道:“我专门找我混娱乐圈的哥们打听了,我那哥们也是妖,消息绝对不会出错。他说这个歌手,和我们是同类,就是具体是什么妖,我那哥们修为没对方高,看不出来。不过专辑主打歌取名叫《百鸟》,我们私底下都怀疑他可能是只鸟妖。”   谁和你是同类!   俞知乐想是这样想,却懒得反驳。毕竟这小哥一看就是话唠,和话唠争论这种问题,绝对是闲着没事干,不管争论结果如何,都是平白浪费时间的行为。   不过,俞知乐看向外卖小哥:“你是妖?”   难怪在外卖平台越管理越严,发现违纪就会罚款的情况下,他还敢明目张胆地不穿制服——不穿制服一经发现,是绝对要扣钱的。   现在的妖精要上天啊,辛辛苦苦修炼出来的修为,就拿来当障眼法用,不穿制服?   总有种大材小用,暴殄天物的感觉。妖干事! 第19章 第十九个求职者   听到俞知乐的问话,完全没用障眼法,不明白俞知乐在想什么的外卖小哥点点头:“对啊,我是妖,土生土长的华国妖。放心,不是外国货!”误以为俞知乐是在担心有外国妖冒充本土妖精来这边求职,浪费国家资源,所以才这样问的外卖小哥拍着胸膛向俞知乐保证道:“血统纯正,如假包换!”   “特殊部门妖精管理分部那边,还存着我的档案。”这档案,是每一个下山,进入人类社会的妖精都要做的。有点儿像是人类那边的户籍档案。总之是不是本土妖,档案一查就知道。   “外国妖在国外也就算了,来了华国,哪个不夹起尾巴做妖?他们没那么大胆子冒充本地妖的。”外卖小哥的话里,充满了浓浓的自豪感:“不过你们公务员工作细心保持警惕也是为了国家着想,我们都能理解。这样做也好,免得总有不懂规矩,不知天高地厚的外国妖企图钻空子。”   国外的那些蝙蝠精,秃狼精什么的,在来华国以前,都是一副天老大,地老二,他们老三的自傲模样。做事嚣张得可以,肆无忌惮,无法无天,偏偏国外政府还管不了他们。这类妖,往往在来华国之后,心态都改不过来。非要接连碰壁,受到了教训以后才能清醒。   “我之前在首都工作的时候,有一次有个蝙蝠精来吃烤鸭,中间上了一道鸭血羹。那蝙蝠精吃到一半的时候觉得不过瘾,抓了旁边的服务员就想咬脖子吸血。结果他旁边几桌里刚好有一桌妖精在聚餐,当场就把对方扭送到特殊部门去了。”他都没来得及出手,一场乱子才刚开始就已经落幕。   “后来新闻还有报道,说是一外籍男子吸毒产生幻觉,在外用餐时发狂袭人,附近热心市民挺身而出。说是这样说,知情的谁不知道那是外国妖又犯在咱们手里了。只不过为了国际和谐,也怕吓到不知情的群众,这才没直接暴露对方的身份,给‘美化’了一下。”   说到这,外卖小哥不屑地冷哼了一声。出来这么多年,像蝙蝠精这样的妖他见得多了,再桀骜不驯,最后还不都被收拾得老老实实的。从特殊管理局放出来以后,走在路上别说多看一眼人类的脖子,就是给根鸭脖子,他都没胆子下口啃。   鄙视了一番外国精怪以后,外卖小哥终于想起了正事。怕俞知乐还不放心,他伸手在裤兜里摸了摸,又掏出一张薄薄的卡片放到桌子上:“这是我的身份证,上面种族照片一应俱全,这下放心了吧?”妖精的身份证表面上看和人类的身份证一模一样,平常也能当人类身份证来使。不过只要在眼睛上覆盖一层薄薄的妖力或者灵力,就能看出区别了。   加持了灵力以后再看,身份证还是那张身份证,名字也还是那个名字。但上面的民族和照片都会随之改变,原本填着汉族或者其他少数民族的地方,会变成本体种族。然后端端正正的高清人像,也会被妖怪的原形照片取代掉。   像是外卖小哥的身份证就是这样,俞知乐没修为,不过他有上面发下来的仪器,一扫就知道结果:“燕崖?”   “对,是我。本体是鸭子,雁形目鸭科,我是水鸭成的精。”看到俞知乐的动作,燕崖内心顿时肃然起敬。大妖就是大妖,这工作态度没得说,严谨!   明明看一眼就能知道的事,他还要特地拿仪器扫。燕崖觉得自己就该向大妖学习这种工作态度,尤其是自己还是干饮食业的,卫生条件更要抓得严,不能出纰漏。   确定完外卖小哥的本土妖身份后,俞知乐收起仪器,直到余光看到外卖小哥放在旁边的那两大盒食物,俞知乐这才醒悟过来。头疼,这话唠话多也就算了,怎么带偏话题的能力还这么强?   不是来送外卖的吗,好端端的,怎么说着说着,就扯到确认身份上去了?   而且送外卖什么时候要求这么严格了,实名制也就算了,居然还要给顾客看身份证。俞知乐有些懵,再说了,耽搁了这么久:“外卖该凉了吧?”   “凉不了。”被俞知乐这么一提醒,燕崖伸手捞过那两盒食物,边打开边说道:“我用妖力保着温,保管跟刚出炉的一模一样,口感绝对不会有丝毫变化。”   盖子打开,盒子里装的是提前片好的烤鸭,香气扑鼻。俞知乐探头一看,烤鸭片得极薄,一片片整齐地码在盒子里,看着就有食欲。最难得的是,在盒子里闷了这么久,烤鸭鸭皮看起来依旧松脆而不绵软。这色泽,一看就知道燕崖没说谎,果然和才出炉的一样。   经过上回小龙虾事件,俞知乐成功培养了处变不惊的技能。看到鸭妖送烤鸭外卖,他连眉头都不带动一下。这种镇定放在燕崖眼里,那就是沉稳的大妖风范,不惊不躁。哪像他那几个人类朋友,一听说他烤鸭子,各个表情难以言喻。   “来,尝一尝,我今天特意起大早亲自动手烤的。之前我在首都的老烤鸭店里学了五年艺,不是我吹,我这手艺,和店里的大师傅比起来也差不到哪里去。”两个打包盒,一个里面装满了片好的烤鸭,另一个装着一叠薄饼和各色配菜,光是看着,就十分诱人。   燕崖把食盒往俞知乐面前推:“吃吧,别客气。我这可是在‘贿赂’你。”燕崖半开玩笑。   “吃好了好给我批创业补助。我这次回来就是想开个属于自己的烤鸭店,不过首都消费高,这几年我光顾着学手艺,没存下多少钱。别说开店了,买完器材就没剩下几个子。幸好咱们国家给力,急妖精之所急,知道小妖们的难处,特别会为大家着想。”燕崖满怀感叹:“说实话,你这笔资金要是能批下来,对我来说和及时雨也没差了,要不然我估计还有的蹉跎,说不准得推着器材去路边卖几年烤鸭,才有钱实现梦想。”   呃,等等,你不是送外卖的?   俞知乐越听越觉得不对,差点闹出笑话了。好在还没来得及问出口,想到这,俞知乐强行镇定,若无其事地说道:“用不着‘贿赂’,你这情况,按程序走,补助百分百下的来。”国家对妖精的创业补助资格放得很松,只要符合正经妖,创业缺少资金,业务内容不是干坏事这三点就能批。   在合规矩的情况下,他们这些工作人员如果从中作梗,硬是不批的话,被拒的妖精甚至还可以上访举报。   “知道知道。”燕崖飞快地点头:“但是我烤都烤了,不吃多浪费?”燕崖也是有小心思的,说着,他从盒子底部抽了两个一次性手套出来,戴好后,飞快地卷了一个烤鸭卷递给俞知乐:“烤鸭就要趁热吃,凉了容易腻。大不了吃完这顿,下一顿让你请回来。”能让大妖请自己吃饭,这面子大了去了,说出去能显摆三十年!得瑟。   俞知乐一想也是,一顿饭而已,到时候请回来就行了。于是两人欢快地大快朵颐起来。别说,这鸭子还真挺好吃的,在A市肯定能杀出一条血路。   吃完烤鸭,燕崖一抹嘴,十分心机地问道:“怎么样,好吃吧?”   “那还用问,绝对是这个!”闻言,俞知乐一次性手套都没顾得上摘下来,直接就比了个大拇指,夸赞之意十分明显。燕崖得意地眯起眼,暗暗决定等店开起来了,在给妖精看的菜谱里,要专门多加上一行字。表明这烤鸭曾经有大妖吃了,惊为天鸭,甚至夸奖说是‘人间美食,妖族至味’。   字体要大而醒目,就镌刻在菜谱的封面上。务必要保证所有妖,坐下后一拿起菜谱,第一眼就能看到。   毕竟这年头,酒香还怕巷子深,尤其是新店,东西好是肯定的,但该有的噱头还是要有。更何况自己也不算是虚假宣传,虽然夸张了点,而且不会写出大妖的名讳,不过确实是有大妖觉得好吃啊。   燕崖的小算盘打的噼里啪啦直响。妖族崇尚强者,一想到接下来蜂拥而至的客人们,燕崖就忍不住眉开眼笑,眼睛亮得吓人。 第20章 第二十个求职者   “你今天怎么起来了,急急忙忙的上哪儿去?”因为工作不忙,甚至还可以说是很清闲,所以即使小楼那边有宿舍,俞知乐平常也很少留下来住,大部分都会选择回家。今天醒得比较早,离上班时间还有好一会。但是再睡又怕睡过头,俞知乐索性直接起来,洗漱了以后,提前过去。   这个点,还没到上班高峰期,电梯里应该没几个人的。偏偏俞知乐等到电梯的时候,里面已经有好几个人了。一开门,俞知乐就听到他们在聊天。   都是邻居,住在同一栋楼里,出入的时候经常碰见彼此,时间久了也就成了熟人。看到俞知乐进来,电梯里的几人都冲他微微点头。   “知乐今天也这么早?”一个开朗点的青年好奇地问道,脸上有些纳闷:“今天是怎么了,你们一个个的都这么勤快。我是公司变态,上班时间定得早,没办法这才早起,你们几个这是怎么了?”   除了问话的这个青年以外,其他几个人上班时间都相对比较晚,全是八九点。里面甚至还有自由职业者,那都是不到中午绝对不起床的主,就算提前醒了,也要在床上翻个身再睡一会回笼觉的。这会才六点出头,别说自由职业者了,就是那几个上班族也没这么早。能提前半个小时起来就已经是给公司面子了,更别提像今天这样,提前了两三个小时。   “都出来的这么齐,约好了?”青年看着旁边还在打哈欠的自由职业者,疑惑道:“干嘛约这么早。”看他这样子,走路都会睡着。   俞知乐也有些迷糊:“没约,我就是今天起早了。”单纯没睡好而已。   快被瞌睡虫征服的自由职业者大力拍了拍自己的脸,终于清醒了几分。听到俞知乐的话,自由职业者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不是特意早起去买烤鸭的?”   “什么烤鸭?”才一问出来,俞知乐莫名的,就想到了燕崖。   不会那么巧吧?   这才多久,燕崖卖的烤鸭就已经出名到这个地步了?而且还这么有诱惑力,居然能让人放弃睡觉。别的人也就算了,自由职业者在他们小区可是号称‘睡神’。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他有二十个小时是在睡觉。就是因为适应不了最短八小时的上班时间,他这才辞职单干。   连他都起来了,这烤鸭,俞知乐回想了下那天烤鸭的滋味,越想越觉得他们是冲着燕崖卖的烤鸭去的。其他鸭子没这个本事!他发小家的饭馆倒是可以,不过他发小那饭馆每天直到中午才开始营业,这么早过去别说烤鸭了,连根鸭毛都看不见。   尤其是,上次说要请燕崖吃饭,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给谁赚这笔饭钱不是赚,他就没去其他饭店,特意把人带到了他发小那。一顿饭吃下来,燕崖凭着他那张利索到不行的嘴皮子,还有过硬的手艺,成功在吃饭的过程里谈下了第一笔生意。那就是给他发小家的饭馆供货。   术业有专攻,有了燕崖这么个专门卖烤鸭的,他发小就懒得动手做了,每天直接从燕崖那边调货。方便省事不说,味道也好,不会砸招牌。   A市烤鸭子烤得好吃的,总共就那么几家。能有这个吸引力的,就更少了。排除掉自己发小,俞知乐想来想去,觉得最有可能的就是燕崖。   他才这么想,就听到自由职业者吃惊的声音:“你还不知道啊?最近城南新开了一家烤鸭店,店主手艺绝了。他烤出来的鸭子,那叫一个香,离得老远就能闻到。烤鸭皮酥肉嫩,肥而不腻。买半只以上的,每半只,店主还会给你送一碗清汤。清汤是用鸭架子熬出来的,特别香浓。而且说是清汤,其实只是叫个名字,实际上一点都不清,比一般饭馆里明码标价卖的汤水还料足实在。汤里加了鸭血和鸭内脏,还有蔬菜。据说每天加的蔬菜都不同,有的时候是切得薄薄的冬瓜片,有的时候是白萝卜。我上次去的时候吃的是冬瓜的,这回就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喝到白萝卜的。”   “虽然冬瓜的也好吃,不过没吃全还是有些遗憾。”说到这,自由职业者忍不住咽了咽口水。那副眼冒绿光,恨不得饿虎扑食的模样,脸上哪还有困意。   被他这么一描述,其他几个原本还克制着自己的也忍不住了,纷纷搭话:“我倒是两种都吃过,就是吧,吃不够。偏偏那老板也是画风清奇,不知道是不是搞饥饿营销。我和其他客人说拿钱买,他死活不卖,说这汤就是赠品,最多只能多给我一碗。逼的我,一下子买了两只鸭子,最后才喝够汤。”   “两只鸭子,你说我一个单身狗哪里吃得完。虽然真的特别好吃,但是胃就那么大,撑不下,放久了又怕变了味道。没办法,最后我愣是开了半个小时车,把鸭子送到郊区孝敬我爸妈去了。”其中一个青年苦着脸说道:“这不,老两口吃着觉得好,让我去再买呢!”   他爸妈年纪上来了,味觉退化,嘴里经常没味道,难得有个想吃的东西,他这当儿子的,能不给买?更何况,他其实自个也很想吃。   这还能说什么,买呗。虽然鸭子有点小贵,不过好在他收入还可以,吃得起。而且烤鸭本身的味道也十分对得起高昂的价格,再说了,还有赠汤。这钱花的值!   “不过那烤鸭店生意特别好,店里就只有店主一个人,有时候去晚了就买不到。我中午去肯定来不及,只能早起。”幸好他上班晚,不怕耽误这么一点时间。尤其是去的早,买的人少,说不准排到他了,他还有时间磨着店主多给他打包一份汤。美滋滋。   青年的话引起了电梯里其他几个人的附和,俞知乐一听,这才知道,感情大家都是冲着同一个目标去的。原本赶着去上班,最开始开口的那个开朗青年,闻言,忍不住问道:“真那么好吃?”一个个的,就跟吸毒了似的上赶着:“不会是加了罂粟壳吧?”   近几年总是听说有不良商家为了吸引顾客,在食物里加这玩意。   “怎么可能!”自由职业者摆摆手:“其实我之前也这么想过,不过我有个朋友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他说他们部门的人也爱吃这家的鸭子,肯定没事。要不然人家傻啊,明知道有问题还跑过来吃,早翻脸封了对方的店了。”   说的也是。   开朗青年不由得动了心,不过他急着去上班,没空排队,开朗青年拿胳膊撞了撞自由职业者:“帮我带一只?”   邻里邻居的,这点忙算什么,顺带的事,自由职业者大方地答应了下来:“到时候你记得到我家来拿,晚了我可就自个吃了,省得到时候变质,白白便宜了垃圾桶。听说那家店现在只是试营业,过段时间就不止卖烤鸭了,还会弄各种用鸭子做的菜,搞个全鸭宴什么的。你先尝尝,要是喜欢,下回我们一起去吃全鸭宴。”说到这,自由职业者脸上的神情分外期待。   要他说,就烤鸭店的生意,客似云来,哪还用得着试营业。这不是白白浪费时间么,还不如早点上新。全鸭宴啊,光是想想心动。   他的钱包已经迫不及待了!   “行,中午一下班我就赶回来。”被自由职业者这么一说,开朗青年也按捺不住了,原本还想等晚上回来的,这下索性直接改了时间。   被他们这么推崇,也不知道那烤鸭到底有多好吃。早点尝尝也好。   等人家聊完了,俞知乐这才问道:“那烤鸭店叫什么名?”   “鸭鸭鸭鸭。”噗,这名字,再听一次还是忍不住笑意。果然是燕崖的店。当时开店前,燕崖就说过店名。听到回答,俞知乐心里一乐。   电梯很快就降到一楼,电梯门才一打开,生怕晚了排不上队的几人就飞快地走了出去。那速度,说是飞毛腿也不夸张,比赶着上班的开朗青年都快。   俞知乐摇摇头,走出去坐公交。等到了小楼,才打开门没多久,俞知乐就看到有个小姑娘手里拿着支冰激凌,一边吃一边走了进来。   这姑娘是真的小,这个‘小’字,不是俞知乐为了赞美人家年轻,而强行给加上的。   小姑娘目测只有六七岁,和他的腰差不多高,穿着一条及膝的黑裙子,扎着个小马尾,认真吃冰激凌的样子要多可爱有多可爱。这长相,如果拍下来,照片大概会被所有正在备孕期间,想要个女儿的年轻夫妻放大了挂在正对着床铺的墙上。争取天天看日日看,希望将来的女儿出生后,长相能向对方看齐。   可见有多可爱了。   面对小孩,俞知乐的表情柔和了一两个度,刚弯下腰想问小朋友是怎么跑到他这边来的,爸爸妈妈在哪里的时候,俞知乐就听到小女孩语出惊人:“我今年一百一十六岁了。”所以别把我当小孩子。虽然在大妖眼里,这点岁数和小孩确实没差,不过小女孩还是忍不住强调了一遍。   一百一十六岁!   俞知乐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住,这年纪,比他父母都大。   得,又是个妖精。   压根就不是他以为的,和父母走散了,需要帮助的单纯天真小姑娘。 第21章 第二十一个求职者   一百一十六岁,不是十六岁,也不是六岁。听出了小姑娘的言下之意,俞知乐直起身体,决定用成年人的态度和她进行对话。   “女士,请问你叫什么?”不管她是来干嘛的,先问名字总不会错。   果然,小姑娘的心气当即就顺了很多,脸上也有了笑容:“我叫寇珠,是来找工作的。”说着,寇珠把吃得只剩下一个脆筒尖的冰激凌塞进嘴巴里,嚼碎咽下后,寇珠伸出白白嫩嫩,一看就是小孩子的手放到俞知乐面前晃了晃:“毕竟就我这个样子,无论在哪里,想找个工作都不容易。”   要是她再大点,外表看起来有十六七岁的话,虽然也还没成年,不过现在有很多地方都收勤工俭学的学生,她不愁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多打两份零工,也就养得活自己了。偏偏她无论怎么看,都只有六七岁。六七岁的孩子,在所有人眼里,别说干活了,不捣乱都难得。完全没有人敢请她,利益小,风险大。干不了多少活不说,被发现请童工可不是闹着玩的,谁也吃不消这个后果。   本来有个职业倒是很适合。其他行业不能有童工,但娱乐圈不一样,在娱乐圈里,启用小演员是十分常见的事,报酬也很可观。   寇珠不是没想过去当童星,她想了,也行动了。可惜拍了没多久的戏,和她搭戏的小演员都长高了,她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当时导演就开玩笑,每次吃饭的时候,都让场务多给她打点菜。   “寇珠这段时间是不是都没长?赶紧让孩子多吃点,别到时候长不高了,人家家长找上门来,说我们剧组克扣伙食。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剧组的资金还没紧张到这个份上。”   这样的话,说一次两次还没什么,说得多了,寇珠自个也意识到不对了。原本和她搭戏的那个小男生,本来比她矮了小半个头,现在都和她差不多高了。寇珠当时心里就是一个咯噔,拍完那部戏后就慌忙息影了,生怕被人发觉不对。   “我是蜘蛛精,本来只是只普通的黑寡妇蜘蛛,不过我运气好,化形度雷劫的时候,觉醒了一丝上古血脉。”   “虽然只有一丝,但这一丝上古血脉,就让我的实力翻了两番不说,寿命也拉长了很多。”上古血脉给寇珠带来极大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点点小麻烦。这大概就是甜蜜的烦恼吧,寇珠神情无奈。   和人类比起来,妖精的寿命虽然长,但也是有限制的,并不是永生。寿命拉长了,幼生期当然也就长了。她原本是只快成年的蜘蛛,化形后应该是十六七岁的少女模样。结果好不容易长大了,又就这么硬生生地被压回了幼生期,人形的样子也变成了小孩子。   “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我变个幻像出来,让人类以为我是成年人就好了,照样能工作。谁知道幼生期的时候我状态不稳定,把自己变成成年人这种事比较危险,变着变着很容易影响生理健康。”是当一时的小孩子,还是当一世的小矮子,有脑子的都知道该怎么选择。   现在虽然长得慢了点,但毕竟还是有长,一千年以后她就能恢复十几岁的样子,总比一直保持这模样要来得强。哪怕她一百年下来,只会和人类的一岁长得差不多也一样。正是因为如此,童星说什么都不能再当了。在荧屏下,她有没有高,高了多少,根本瞒不住。   “只能过来另谋出路。”寇珠心里苦,一支甜甜的冰激凌也安慰不了她。   闻言,俞知乐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是该恭喜对方,还是同情对方。觉醒血脉对妖精来说绝对是机遇,可遇不可求的好事情,不知道多少妖精盼得望眼欲穿。但一直长不大什么的,也是十分苦逼了。   俞知乐绞尽脑汁,最后只能安慰道:“起码以后老得慢。”幼生期都这么漫长,生长期肯定更长,少说也有几千年。再加上成年期,这寿命简直惊人。这么长的时间里她都能保持青春,岂不是件令人羡慕的事。   “也对。”但那也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好吧,要给大妖面子,就假装被你安慰到了。人家之前那么包容自己,做妖不能太得寸进尺,寇珠勉强露出了个笑容。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然而更尴尬的是,就在两人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门外突然冲进来一男一女两个警察,女警察一把把寇珠护到了身后:“别怕,姐姐保护你。”   男警察也紧张地按住别在腰间的枪,一副随时会拔出来开火的模样。   ……什么情况?   就在俞知乐一脸懵的时候,男警察开口,痛心疾首:“你是之前那个变态的同伙吧?你说你,长得也人模人样的,怎么能干这种事?”   又是变态又是同伙的,俞知乐心里有了不详的预感。   “像你这样的,长得再好看也是社会毒瘤!”听到同事的话,忙着保护小姑娘的女警察这才注意到俞知乐的长相。打量了对方一眼后,女警察不屑地鄙夷道。长得帅怎么了,再帅也改变不了他人渣的本质。   “那个,”俞知乐意识到了不对,忍不住开口:“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误会个屁!   女警翻了个白眼,连话都懒得说。   被这么个人带走,小姑娘该吓坏了。想到这,女警察连忙抱着寇珠安慰道:“没事了啊,都怪警察叔叔和姐姐们刚刚一时疏忽,没发现那人渣还有同伙。一时疏忽这才让你被带走。”幸好发现的及时,小女孩没受到伤害,要不然他们得内疚死。   “没人带我走,我是自己离开的。”   “我警告你,别乱动,别耍什么花招,把手举起来。”   寇珠的声音和男警察的声音同时响起,在场的人闻言,都是一愣。   从警察的话里,已经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寇珠面上没敢表现出来,心里却尴尬不已。抱歉地看了惨遭连累的俞知乐一眼,寇珠连忙解释道:“我是自己过来找哥哥的。哥哥才不是人渣!”   这下,警察再迟钝,也意识到不对了,女警察柔声问道:“这是你哥哥?”   “对啊,”寇珠天真地点了点头,尽量模仿小孩子的语气说道:“妈妈不带珠珠出来找哥哥,珠珠聪明,珠珠自己来找哥哥!”   “好,珠珠聪明!”女警察哄了句,珠珠看起来并不像是在说假话,她有些尴尬地看向俞知乐:“小姑娘好像是偷跑出来的,我不知道你是她哥哥。她路上遇到个穿着有伤风化的男人,幸好有人及时报警这才没事。”说是有伤风化,其实只是碍于有小孩在场才这么说。说白了,那就是个集恋童癖、露阴癖为一体的人渣。   这人渣不敢对成年人怎么样,就冲小孩子下手。看到珠珠长得可爱,就动了歪心思。   “也不知道怎么的,可能是我们光顾着控制人渣,一时没注意,等回过神来珠珠就不见了,把大家吓得够呛,还以为人家有同伙。一边调监控,一边问路人。先入为主,下意识就把你当成同伙了。”因为不知道同伙是男是女,长什么样,所以问人的时候,他们的描述重点都是珠珠。   没人问,那些路人也就没刻意去强调小姑娘是一个人走的。而监控调得慢,一直没调出来,以致于警察直到现在才知道珠珠是自己离开,并不是被人带走。   “幸好只是虚惊一场。”道过歉后,男警察放下按枪的手,表情严肃地看向俞知乐,苦口婆心:“不是我啰嗦,珠珠这孩子是聪明,不过你们当家长的也得经心。再聪明她也还是个孩子,一个人跑出来,万一在路上发生意外怎么办?到时候你们后悔都来不及,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是,是这样,我们以后肯定注意。”突如其来一个锅,俞知乐大概弄明白事情是怎么回事了。没办法,总不能跟人家说实话吧,说你面前这个才不是小孩子,是个一百多岁的老妖怪。会不会吓到人另说,会被当骗子倒是肯定的。俞知乐只能老老实实地接下这个黑锅,保证以后一定加强对妹妹的保护。   俞知乐态度良好,警察说了两句,也就点到为止了。临走前又问了下珠珠,确定俞知乐真是她哥哥以后,警察还是不太放心,问俞知乐:“能不能看下您的身份证?”   这是人家职责所在,俞知乐倒也不觉得冒犯,大大方方地给了身份证:“我是珠珠表哥。放心,我和你们秦队认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跑掉了和尚跑不了庙。实在不放心过会你们给秦翼秦队打个电话,我有没有这个妹妹不就一清二楚了?”   说的也是,两个警察这才安心,把身份证还给俞知乐离开。   等人一走,俞知乐连兴师问罪瞪寇珠的工夫都没有,连忙掏出手机给秦翼打电话串供。秦翼虽然是警察,不过身兼二职,也是特殊部门的人。俞知乐之所以找他,除了因为这个之外,也是因为两人认识,熟人之间总是比较好说话。   解决完这事,收起手机,俞知乐的好奇心也就起来了:“刚刚警察在我都没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没头没尾的。   面对俞知乐的问题,寇珠回想了一下过来的时候遇到的事,总结出八个字:“路遇人渣,为民除害!”啧,猥亵妖精,瞎了他的眼,不知死活! 第22章 第二十二个求职者   黑寡妇是种饿极了,交配过后连自己对象都会咬死吃掉补充营养的蜘蛛。要多凶残有多凶残,招惹了她还能有什么好下场?   寇珠不给对方来个狠的,都对不起自己的种族!   “我也没干什么,我就是小小地自卫了一下。”寇珠脸上带着甜美的笑意,丝毫不提她把那人渣撂倒在地以后,又在对方的作案工具上注入了一点蛛毒。   经过变异的蜘蛛毒,哪怕寇珠弱化了毒性,又极精细地控制了份量,效果依旧很是惊人。   固然要不了对方的命,不过那人渣两腿之间的玩意儿却是别想要了。   本来就小的可以,放出来也只是污染大家的眼睛,这下被寇珠这么一折腾,干脆就开始溃烂,很像得了某种性病。烂到后面,别说以后再仗着那东西欺负女性了,就是他想靠着左手自给自足都没办法了。烂都烂光了,哪还有地方给他撸?!   虽说妖精不能无故伤害人类,可这不是对方先动的手么。寇珠一派无辜:“我制服了那人以后,看到路边有个电话亭,就拐过去,伪装路人顺手报了个警。”   寇珠避重就轻,俞知乐对妖精的手段多少也知道一些,妖精的性子大都十分恩怨分明,有恩必报的同时,有仇肯定也不会轻饶。单看之前那两个警察的样子,显然寇珠并没下什么狠手,起码没威胁到那人渣的性命。因此哪怕知道寇珠没把话说全,俞知乐也没探究清楚的意思。   反正受罪的是人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了。   “警察来得挺快的,我看他们来了,拿手铐把人渣拷起来,好像没我的事了,我想着我还要来找工作,于是我就走了。”谁知道警察们转头没看见她,就以为那人渣还有同伙,以为她被坏人强行带走。   感情真相是这样,自己这口锅背得可真是冤!   六月飞雪的那种冤!   不过事情都过去了,反正也没损失。满足了好奇心以后,俞知乐决定开始干正事:“你有什么特长?蜘蛛的话,织布怎么样?现在手工布、手工刺绣什么的,还是很赚钱的。”既是艺术品,也是实用品,入行了做得好收入绝对可观。   最重要的是,这些东西做出来以后都可以放到网上卖,不需要寇珠自己出面去打理店面,不会引人质疑。她唯一需要的也就是在客人下完订单以后,打包好货物,叫快递员上门取件。   和快递员见面虽然麻烦了点,不过这事也好解决。不想被误会是小孩子过家家,玩闹的时候恶作剧,只要请个能化成人形的小妖过来帮忙发货就可以。或者实在不行,在不影响身体的情况下,寇珠自己弄个短时间的幻像出来也可以。总之真要做,多的是办法。   被俞知乐这么一说,道理寇珠都懂,不过,寇珠伸手,手指像小孩玩翻花绳那样动作了几下,一张蛛网就在她指尖成形。把蜘蛛网递给俞知乐看,寇珠面无表情:“你觉得,我这样的结网技术,像是能织布的?”她结网技术在蜘蛛里,绝对是高手,但织布么……   别闹了好么,结网和织布压根就是两回事,不能因为同样都是由丝线组成的,就把它们混为一谈。就蜘蛛网这样到处都是洞,总共就只有几根线条连在一起的样子,能看?这样的布别说了卖了,自己留着做衣服都嫌寒碜。没办法蔽体,没办法挡风,做泳衣都遭嫌弃。总不能拿去做情趣装吧?   哦,这倒是个可行的办法。问题是人家情趣装也不能就只有这一个款式,就一个款式谁不腻味?总不可能大动干戈开了家网店,到头来就只上架了一件货物。哪怕这是无本生意,不过也有支出。现在这年头网上的东西不包邮哪有人买?赚的钱扣去了快递费,剩下的哪够糊口?毕竟华国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保守,情趣装的销量并没有高到特别离谱的地步。   商品只有一个款式,完全没办法走薄利多销的路子。而想做高端品牌,也难。没名气,有几个人愿意当冤大头花高价买几根线头?真当有钱人傻?   这么一想,寇珠织布卖布料衣服,搞手工刺绣的路,说是全都被堵了也不为过。俞知乐接过寇珠现织出来的蜘蛛网,拿在手上把玩了两下,突然灵光一闪:这蜘蛛网看起来到处都是洞,当布料是不行了,但是稍微改动下,不就是张现成的渔网?!   “要不然,开个渔具店?你吐出来的蜘蛛丝韧性应该够吧?如果足够韧,做出来的渔网经得住鱼群的冲击,那开个渔具店岂不是很合适?”哪里是合适,简直就是天生为蜘蛛精创造的行业,蛛丝不仅能拿来织渔网,甚至单独一条蛛丝,不用经过编造,直接就能拿来做钓线。   等等,想到这,俞知乐突然意识到,织布是不行了,但是这不代表寇珠干不了服装业:“要是韧度不够拿来做渔网,其实单卖丝线也行。现在的人都爱手工,很多人闲了,都喜欢做点手工活。你可以开个专门卖毛衣线的店,销量也不会低。”   一边织毛衣一边看家庭剧,对很多当了妈妈、奶奶的家庭主妇来说,是项既打发时间,又能有所收获的活动。就是一些学业没那么忙碌的学生党,也乐意花课间时间做上一些。等到天气转冷的时候,给家人亲友送上条亲手织的围巾,或者送一件毛衣,又能联系感情,又能表达关心,体面实惠。   “就算不卖毛衣线,也能用来做编织线,做点手绳项链、华国结什么的。”这样的小玩意一向很受欢迎,老少咸宜。   寇珠原本还在犯愁找什么工作,被俞知乐这么一说,这下她倒不为这个犯愁了,而开始发愁有这么多选择,那她开店后,到底要卖什么商品?   她总感觉无论卖什么,都是条发财之道:“我的蛛丝坚韧肯定是够坚韧,而且我毕竟成精了,不是普通蜘蛛,所以吐出来的蛛丝粗细长短也都随心意,想要什么样就能有什么样。哪怕是改变颜色,也不过是多花点工夫,费不了什么事。”因此,寇珠一时间,就有些举棋不定。   “能改颜色?这倒是件好事。”省得花钱找工厂染色了。做生意嘛,当然是能省则省。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成本越少越好,利润空间都是节约出来的。俞知乐闻言,越发觉得寇珠适合做这些生意。不过到底要选择这几个生意里的哪个,这可就犯难了。   小半天过去,寇珠还是没能下定决心,俞知乐只能建议道:“要不你回去慢慢想?”想仔细点,反正也不着急。   寇珠有些心动,不过她不是优柔寡断的性子。一时决定不出来,有心想全做吧,又怕忙不过来,索性一狠心,直接选择抓阄。反正这几样生意她都不了解,不管挑了哪个,起点都一样。既然都一样,那随便选呗。   找俞知乐借了纸笔,分别把几样生意写上去,又把写了字迹的纸张团起来,寇珠随手抓住那几个纸团,往空中一扔,决定接住哪个,就做哪个。   这种时候,听天意就对了。   寇珠闭着眼睛,听音辨位,放空脑子什么都不想,随意接了一个纸团,伸手一展开,皱巴巴的纸张上写着两个字:渔具。   很好,就是你了!   一有了结果,寇珠就把之前的那些毛线、编织绳什么的,全抛到了脑后,不再有一丝半点的惦记。她的心思全扑在了渔具店上。不过她涉世不深,时代又日新月异,变化极快。寇珠出来以后就只拍过电影,很多东西其实都不太懂。尤其是她一个小孩子,其他人顶多和她聊聊动画片、游乐园什么的。好吃的好玩的说了不少,至于开店做生意,别闹了,哪有人会对小孩子说这些。   真要开店,寇珠需要学习的事有很多。   “网上开店成本比实体店低很多,你又不需要进货,花的钱就更少了。这样,我照样给你批一笔创业补助,这笔钱开店押金还有快递费都用得着。再从里面分出一部分给你当伙食费,你现在这样子也没办法去拜师学艺。”俞知乐表示:“只能把你寄养一段时间。寄养到擅长做渔具的手工艺人家里,就说家里小孩调皮,想学这个,拗不过,没办法只能把人送过来。让师傅随便教两手,就当是哄哄孩子。”   要不然现在又不是古时候,真送小孩去学艺,实在有些惊世骇俗了。毕竟做渔具又不是弹琴画画、唱歌跳舞这样陶冶情操的特长,培训班开得到处都是,再小的孩子去学也十分正常。   又装小孩?   仔细想想,好像确实没其他办法。寇珠点点头,答应了。反正到时候人家哄归哄,她自己不把自个当小孩,认真学就是了。   不过,不管怎么想心里都有些不高兴。寇珠瘪嘴,等会出去了,她得再多买两支冰激凌才行。心里苦,必须甜一甜! 第23章 第二十三个求职者   “老周,明天一起出来钓鱼?”很多老头退休后,闲着无聊,为了避免无所事事,纷纷开始发展业余爱好。陪着老太一起跳广场舞是一个,上公园下棋是一个,还有不少老头迷上了钓鱼。花出去鱼饵钱,钓上来大肥鱼,低成本高回报,能给家里添个菜不说,还打发时间。   老梁就是这么个钓客。他是渔村出身。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家祖祖辈辈都在海上讨生活,老梁对打渔非常有感情,哪怕他长大后就离开了家乡,不从事渔业也一样。   年轻的时候为了事业拼搏,要养家糊口,要出人头地,心思全放在工作上,也就没什么空闲去想爱好。不过退休了,一切就不一样了。这些年老梁总是梦到儿时跟在大人屁股后面捡鱼的场景,一退休,有了时间,老梁立马就重新拿起了钓竿。   他在钓鱼上很有一手,次次都有收获。不过钓鱼只能解馋,时间久了,有时候还是手痒。因此老梁偶尔会选择和渔船一起出海,累是累了点,但却能感受到一网下去就丰收的喜悦。   海上作业强度大,老梁年纪大了,家里人是不赞同他出海的。拗不过家人,老梁出海的次数越来越少,于是平常钓鱼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多。这不,才买完菜回来,一看到对门的老周,老梁钓鱼的瘾头就又上来了,连忙约人。   “不去不去,钓什么鱼,不钓!”老周是出来拿快递的,闻言,心里就不太高兴,连忙拒绝了。谁要和这老小子一起出去!   和老梁的高超技术不同,老周在钓鱼上,技巧是有了,不过总差那么几分运气。十次里,总有六七次和鱼擦肩而过。平常他自个出去钓鱼也就算了,和几乎百发百中的老梁一起出去,那简直就是吊打现场。高端玩家虐菜,作为被虐的那只菜鸟,一天的鱼钓下来,看着寥寥无几的鱼获,老周面上无光啊。时间久了,老周就不愿意和老梁一起出去了。   “别介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明儿个走起?”小区里就这么一个钓友,老梁哪里肯放过。   现在知道求我了?上回钓鱼的时候,是谁嘴毒嘲讽我来着?老周把眼一瞪,不耐烦地挥手:“边儿去,别挡着我路,我急着回家拆包裹呢。”   “这包裹是我孙女给我寄的,等会我孙女打电话回来问我喜不喜欢包裹里的东西,我回答不上来怎么办?我告诉你,别耽误我事啊!”说到这,老周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小姑娘家家的,还在上学呢,我让她拿着钱好好照顾自己,多吃点好吃的,多买点漂亮衣服什么的。她偏不,放假的时候总要去勤工俭学,赚了钱就给我这个老家伙买礼物。”   “你说我都这么大年纪了,要什么礼物啊,又不是小孩子。不过没办法,我孙女孝顺。”   听到这话,老梁心里顿时就不是滋味了。人是经不起对比的,就好像,老周的钓鱼技术原本也还算不错,之所以看起来差,那是因为有他这么个神钓手在,硬生生给衬托的。又好比,平常自个儿子儿媳也孝顺,孙子也讨人喜欢。但是和老周家的倩倩一比,男孩子到底不如女孩儿贴心,别说赚钱给自己买礼物了,他孙子花钱大手大脚的,不倒过来伸手要钱就不错了。   老周家那孙女,是小区里出了名的孝顺懂事。长得好,学习好,脾气好,人还体贴孝顺,隔三差五就打电话嘘寒问暖,一放假就回来看望老人。有时候回不来了,人不到礼也到。用他孙子的话来说,那就是别人家的孩子,要多完美有多完美。   不过,再好也是别人家的。老梁悻悻地让开路:“你也就只有这个可炫耀的了。”   这话说的,含酸带妒。那个酸劲,比酸黄瓜还开胃。老周走过去,故意把手里的快递拿到老梁面前晃了晃,这才上楼:“不和你说了,我回家拆礼物去了。”老周边走还边哼着歌,心里寻思着,晚上就着酸黄瓜,不用别的菜,他都能多吃两碗饭。   那背影欢快的,老梁气得眼睛都红了:“明儿非得钓两桶鱼回来,好掰回一局才行!”   谁知道第二天,老梁钓完鱼回来,提着收获,都还没来得及去老周家里显摆。才刚进小区,他就看到老周也提着两个水桶,手里拿着钓竿回来了。   嘿,这老小子!   “你不是说不钓鱼吗?”被我抓住了吧?老梁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过去,挡住老周的去路:“你说你,不想和我去就直说,好端端的骗人干什么。说不钓鱼还不是自个去了。怎么,怕输啊?我又不嫌弃你钓得少,来来来,分你一半,反正我什么时候想吃了再去钓就是。”   说着,老梁提着鱼,就想往老周手里的空水桶里倒。谁知道把水桶盖子一打开,好家伙,这根本不是什么空水桶,满满当当的两桶鱼。   什么时候老周钓鱼,一天也能有这么多收获了?   怕被别人嘲笑,去菜市场买的?   就在老梁纳闷的时候,老周这才慢悠悠地把盖子盖了回去,开口道:“我本来是不想出门钓鱼的,谁知道昨天拆了快递,才发现我孙女给我买了新鱼竿。”   “这孩子前段时间听说我喜欢上钓鱼了,于是特意给我买的,还打电话让我用用看,说不好用先凑合两天,她攒钱再给我买新的。你说我孙女一片心意,我能辜负?”说到这,老周故意停顿下来,看到老梁憋屈地一点头,表示确实不能辜负以后,他这才心满意足地继续往下说:“那不就是了,我孙女那么孝顺,我哪里舍得她不高兴。正好其他小区的钓友约我,这不,一大早天没亮我就爬起来和他们一起出门钓鱼,试用新鱼竿了。”   “没想到收获这么多,那几个老小子都抢不过我。哎,我孙女就是旺我!”老周得意洋洋。   那小人得志的嘴脸,看得老梁肝火都起来了。不行,自个也得让孙子给买副鱼竿。   又被比下去了,没了面子,心里存着事,老梁甩手就想回家。不过这回,他还没走两步,换做老周挡住他的路了。   老周从自己的桶里挑了两条大鱼,放到老梁的桶里:“我用我孙女给买的新鱼竿钓的鱼,来,匀你两条,带回家尝尝。以往都是你分我,这回难得我收获不错。别客气!”   最后一击!   老梁看着桶里的鱼,被刺激得不行,偏偏还没办法不要,只好脸色铁青地回家。一回家他就看到孙子瘫在沙发上玩手机,顿时气不打一处来: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怎么差别这么大?   “起来,给我买副鱼竿去。”   “噢。”半躺在沙发上的青年刚好打完一局游戏,闻言乖乖地爬了起来。   孙子听话,老梁心里的那股子气总算是顺了一点。不过看到孙子站起来后就一直没动静了,老梁忍不住催道:“去啊,还愣着干什么?”   “不是啊爷爷,你还没给钱,也还没告诉我去哪买。”   看着孙子伸出来的手,老梁只觉得才顺下去的那口气,又涌了上来。气死我了,怎么这么木头脑子?看着依旧呆呆愣愣,一点机灵劲都没有的孙子。好半天,老梁这才勉强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话:“你问我我怎么知道?问你倩倩姐去,老周那副钓竿是在哪里买的,你就也给我去哪里买。”   得,又是老年人的战争,波及到我这个小辈身上。闻言,大概能猜出到底怎么回事的青年,也不管老梁要钱,一边习以为常地联系周倩倩问情况,一边熟门熟路地掏空了自个老爸的小金库。   拜师学艺过后,在俞知乐的帮助下,终于成功开了家渔具网店的寇珠,生意一直平平淡淡。   新店嘛,刚开始的时候都这样,寇珠早有心理准备。谁知道没几天,她店里的订单瞬间就多了不少,销量一下子火了起来。   寇珠百思不得其解,问了俞知乐以后,俞知乐也没找到答案。最终,两人对着店里销量最高的那一款钓竿研究了半天,这才在买家评论里找到了答案。   “给店主小姐姐好评。爷爷收到新鱼竿了,说做工特别好不说,还特别旺他,拿去钓鱼果断大丰收。比花高价买来的钓竿好多了,物美价廉不说,还让他出尽了风头。一起去钓鱼的几个钓友都打听情况呢,还以为他买了什么神级饵料,鱼虾一看就把持不住。他特地打电话告诉我一定要给好评。爷爷很久没这么高兴了,买买买,店主多多上新啊,我要努力赚钱再给爷爷买其他渔具。”   “看到上一条评论,惊!倩倩姐住手啊!算了,现在喊住手估计也来不及了,该买的都已经买了,大哭。都说不能攀比,不能攀比,互相攀比会扭曲价值观。我爷爷从小就是这么教育我的,结果老了老了,到头来全家攀比得最厉害的就是他。不管隔壁邻居姐姐给邻居爷爷买了什么,小到钱包大到衣服,我爷爷都同样也得要一份。没办法,还能怎么样,买呗。钓竿很好,不好的是我爸的钱包。”   “评论里看了看,都是给长辈买鱼竿的啊?我也是给我爷爷买的,听说店主家的鱼竿质量好不说,还特别旺主,新手上路也能钓到东西。我爷爷和几个老友出门一趟回来以后,就催着我上来买了,确实名副其实。好东西!我也给自己弄了一副,打算周末跟爷爷一起去见识见识,是不是真的这么神奇。” 第24章 第二十四个求职者   几乎所有评论都有提到旺主两个字,一根鱼竿还能怎么旺主?   从评论里零星提到的几个字眼里,俞知乐发现,从寇珠店里卖出去的钓竿,似乎都被加持了什么buff,对鱼群有着莫大的吸引力。以至于钓鱼的时候,虽然做不到百发百中,但鱼钩甩出去,鱼儿上钩的概率却大大提高。达到了新手钓鱼,忙活两三个小时下来,也不会空手而归的情况。   要知道,钓鱼是项十分考验耐心的活动,新手别说两三个小时了,有时候静坐一天,守着鱼竿,可能都没有一条鱼愿意靠近。两三个小时就能有收获,可以说是成果斐然了。   糟糕,忘记处理了!   寇珠突然想到了什么,有些尴尬地别开看电脑屏幕的目光。似乎假装不去看买家评论,就能遮掩过去她的疏忽似的:“你也知道,我们蜘蛛织网就是为了捕食。蛛丝上带了点吸引力是很正常的事,尤其是我的蛛丝还不是普通蛛丝。”   如果有人用她做的鱼竿去钓鱼,然后又忘记在鱼钩上放鱼饵,就能发现,他学会了一项钓鱼高高高手才会的神级技能:空钩逗钓。   有她的蛛丝在,不用鱼饵,鱼钩上就是空溜溜的,也会有鱼被吸引过来,晕晕乎乎地张嘴咬钩。这境界,大概也就比姜太公他老人家差一些。   “我之前没想起这事,卖出去的时候,就没给钓线做处理。”不等俞知乐说话,寇珠连忙就主动说道:“店里的存货以后我都会处理了再卖,至于已经卖出去的。”   寇珠看了眼网店后台的高销量,垂头丧气:“我今天晚上就变回原形悄悄地潜进去处理。”   幸好买鱼竿的都是些钓鱼爱好者,而且好像是一堆互相认识的人组团来买的,处理起来不算麻烦。趁着人家还没把附近河流湖泊里的鱼钓光,没对生态造成影响,处理了也好。听到寇珠的话,俞知乐提醒道:“小心点,别吓到人。”   黑寡妇蜘蛛名气挺大,有不少人都认识。要是大半夜的,人家起来上卫生间或者嘴巴干,起来倒口水喝,猛地一看到寇珠,再给人吓出事来可就不好了。虽然很可能在吓出事前,对方会条件反射,先拿拖鞋,跟拍蟑螂似的拍死寇珠以绝后患。   不过以寇珠的本事,被拍一下,大概就跟挠痒痒似的,并不会出事。后面这个拍蟑螂的比喻不太好听,俞知乐也就没多嘴。   我像是那么不知轻重的妖?!   我怎么可能会吓到人!   寇珠不满地从冰箱里翻了支冰激凌出来,堵住自己的嘴。她怕再晚点,她会控制不住自己怼大妖的冲动。   原本以为,除掉蛛丝上,为了捕食而散发出的吸引性气味以后,店里的销量会大幅度下滑。结果谁也没想到,虽然钓竿的销量短时间下滑了一点以后,很快,店里包括钓竿在内的其他渔具,销量都稳步上升了起来。   寇珠仔细刷了近几天的评论以后,这才知道原因。店里的渔具虽然没了‘旺主’的玄学效果,但名声已经打出去了,大家习惯来她这边买是一回事,还有就是,店里的东西,质量好。   玄学毕竟只是玄学,大多数人都只是说着玩,根本不当真。但渔具质量的好坏,是行家都分辨的出来的。而且有时候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   寇珠的运气,来自于某个倒霉蛋,无私牺牲自己做出来的贡献。   最开始买下钓竿,后来又买了不少其他渔具的那个,ID叫‘倩女’的某宝账号,突然有一天跑上来追评:“强推店主小姐姐家的渔具!质量杠杠的,我爷爷昨天钓鱼,晚上特别晚才回来,结果遇上个小毛贼在我家门口转悠,手里拿着工具正准备撬锁。我爷爷一着急,一时也没想起来叫物业保安。他找了半天没看到什么趁手的家伙什,家里太极剑没带出来,最后干脆直接翻了张渔网,兜头就罩住毛贼,然后拿着鱼竿当软剑、鞭子那么使。   那会我们都睡着了,等听到动静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那个毛贼被渔网困住,怎么也挣脱不出来。他想暴力撕渔网,谁知道渔网特别结实,他没弄开不说,还把自己手给勒伤了。而且鱼竿也特别给力,我爷爷拿它抽了半天毛贼,直到我们叫保安,然后又报警,警察和保安都来了,我爷爷才停手。中间折腾了挺久的,就这样,那鱼竿居然都没折,上面连划痕都没几道。我爷爷六十多了,毛贼才三十几,对方毫无反抗之力,被打得嗷嗷直叫。今天一早,我爷爷就带着鱼竿出门找老朋友卖安利去了,上可钓鱼下可抓贼,简直就是神兵利器。   忍不住上来追个评,想下手买的人可以下手了,不用再观望,质量绝对过硬。不过看到评论的大家千万不要学我爷爷,遇事记得及时报警!他是钓鱼钓懵了一时没反应过来。而且我爷爷退休前是武术教练,老了也没停下锻炼,偶尔还会去指导晚辈,手上的工夫都没落下。普通人没这身手。有点啰嗦,不过希望店家做久了以后,店里的东西品质也还能这么好,甚至更好。”   很多店刚开业的时候还不错,等时间久了就懈怠了,开始糊弄顾客。显然,这个‘倩女’,也怕寇珠的店将来会变成那个德行。   寇珠当然不会那样做。   “我可是个有良心的妖!”假冒伪劣产品的什么的,才不会出现在她家店里。   闻言,俞知乐开玩笑地问道:“万一质量太好,大家买了根鱼竿后,觉得够用了,没人买新的,生意做不下去怎么办?”   “大不了改行。”寇珠豪气干云。   反正她吐出来的蛛丝,能做的东西有很多。渔具卖不出去了,她还能改卖毛线团、编织线,甚至还能卖足球网之类的体育用具。当初她寄住在人类师傅那边学艺的时候,师傅拿她当小孩子哄,每天教学的时候都会给她讲故事。其中有个故事就是,当初足球网的发明,就是有个渔夫突发奇想,用渔网改编出来的。   卖不了渔具,她还能改行卖足球网、篮球网什么的,说出去也是美谈。这叫追寻前辈的脚步!   “更何况,哪里有质量太好销量反而低的道理。华国这么大,喜欢钓鱼的人那么多。普通人钓鱼休闲,有钱人海钓消遣,渔民出海谋生,这不都需要各种渔具?怎么可能愁销量。就是真犯愁,我还能卖到国外去。世界这么大,我想卖个遍!”寇珠小小的身体里,有着雄心壮志。   能坚守住本心的妖怪,都是好妖怪,俞知乐鼓励道:“加油,保持初心,说不准你还能参加明年的十佳好妖精评选。”起码入围的可能性是有了。   十佳好妖精对妖精们来说,可是一项大荣誉。出名不说,国家还会发下一部分的修炼资源做奖品。前者倒没什么,不过后者,寇珠眼睛一亮,更加动力十足。   渔具店已经上了正轨,寇珠的生意做得那叫个红红火火。俞知乐功成身退,重新窝回了小楼。最近顾长生比较忙,很久没亲自下厨给他做鱼吃了,每次店员送过来的,都是饭店里其他大厨的手艺。好吃固然也好吃,但是比起他顾哥的,总是差了几分。   俞知乐摸着干瘪的胃,正想着晚上要不要回家看看他顾哥什么时候有空,死缠烂打混条鱼来安抚一下五脏庙的时候,眼前的光线突然一暗,像是被什么挡住了一样。   俞知乐一抬头,这才发现,小楼里进来了两个人。这两人姿态亲昵,看起来像是一对夫妻。男的人高马大,一脸凶相。光头、纹身、金项链,街头混子三要素全都齐了,一看就不好惹。女的却娇小玲珑,气质温婉。柳叶眉巴掌脸,皮肤通透白皙,穿着一条剪裁合宜的旗袍,极其的有韵味。   很少有人能把旗袍穿得这么好看,不流于俗。不仅不像酒店服务员,不像礼仪小姐,反而像是旧时代画报里走出来的美人。   这样的两人站在一起,手挽手的模样,活脱脱的山贼恶霸下山抢了小娇妻,俞知乐不免多看了两眼。   “咳咳。”注意到俞知乐停留在媳妇身上的视线,光头男不满地咳嗽了一声,以做提醒。看哪呢?! 第25章 第二十五个求职者   光看光头大汉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上门来收保护费的。不过他这一咳嗽,俞知乐注意到,当大汉的目光一落到旗袍美人身上时,瞬间柔和的眼神,和看起来不那么凶神恶煞的表情,一下子就打破了大汉能吓得小儿止啼的可怖形象。   听到对方提醒意味十足的咳嗽声,意识到自己的失礼,俞知乐连忙移开视线:“两位是来?”   “找工作的。”大汉并没有介意之前的事,极其爽快地说道。   说的也是,除了找工作,他这也没其他妖会来了。俞知乐露出了职业微笑,一看就让妖感觉他特别专业,特别可靠地问道:“不知道两位有什么特长?”   又一次听到‘两位’两个字,粗线条的大汉终于意识到不对了:“我媳妇已经有工作了,她不找,我找。”   “我也没什么特长。”大汉摸了摸自己的光头,最后沉吟了一下,这才说道:“我这人就是比较能打,也不知道这个能不能算特长?”   这个能打,不仅是在人类里能打,在妖精里,他的武力值也算高。也就是外表不太符合,要不然小说里说的,能越阶战斗的草根男主,就是他这样的。   妖族强者为尊,就是因为能打,他成功博得了美人的垂青,他顺利地赶走了其他围绕到未婚妻身边的狂蜂浪蝶。可惜再能打,也解决不了所有事情。想到这,大汉嘴里就有些发苦。   “当然算,怎么不算。”这不仅是个优点,而且还是个大优点。俞知乐肯定地说道。   闻言,一直沉甸甸的,压在大汉心头的那块大石,这才放了下来。松了一口气以后,大汉也终于意识到自己的疏忽了,哪有一见面就说事的。好在老丈人不在,要不然肯定又嫌弃他五大三粗没礼数。幸好自个媳妇不介意,大汉满目柔情地看了身侧的女子一眼,这才转向俞知乐,自我介绍道:“我姓骆,骆天歌。”   明明是个看起来就没什么文化的粗野汉子,名字却意外的文雅,和本人极其不符。似乎是经常被人问起,哪怕俞知乐并没有吃惊的反应,骆天歌还是下意识地解释道:“我本体是鹅,骆宾王不是写了一首诗么,就那个《咏鹅》。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的那首。我是个大老粗,才化形的时候也不知道给自己取个名字,就那么鹅老大、大头鹅地含混叫着。我媳妇就不同,她家条件好,用人类的话来说就是书香世家。我这名字还是遇到她以后,她给取的。”   骆是骆宾王的骆,天歌是曲项向天歌的天歌。   我媳妇特别有文化。   不放过任何一个秀媳妇的机会!骆天歌不自觉地挺了挺胸膛,脸上满是自豪。他媳妇闻言,有些不好意思,娇嗔地看了他一眼。哪有这么自夸的?也不怕人笑话。   突然想举火把!   这到底是来秀恩爱的还是来找工作的?   单身狗俞知乐苦大仇深地打开电脑,给骆天歌建档,键盘在他的大力敲击下,噼里啪啦地发出了脆响。   姓名:骆天歌。   本体:鹅。   俞知乐停下动作,看向骆天歌,问道:“对工作有什么要求吗?武力值高能做的工作有很多,像是武术教练、武打明星、武术指导之类的都很适合。”   “我倒没什么要求,只要赚钱就行,你看哪个适合,就介绍我去做哪个。我不怕吃苦。”原以为自己会找不到工作的骆天歌,闻言惊喜不已,哪还有什么要求:“能赚钱养家糊口就好。最好做久了,能攒下来钱买房子。”   这年头,不仅是人类找对象困难,妖精也一样。骆天歌好不容易找到个媳妇,这媳妇还处处都好,放眼世界,不管用什么标准来看,都是所有人心目中最理想的妻子。媳妇温柔体贴,哪怕发脾气,在他眼里也可爱得很。他恨不得把她捧在手心里,迫不及待地就想娶进门。   可感情到位了,物质也得跟上。固然他媳妇人好,不介意他在街头混日子。可越是这样,换位思考 ,他也舍不得他媳妇跟着他吃苦啊。   更何况,成婚,是结两姓之好。根本不是他媳妇点头了就可以的。他是没什么长辈家人,可她媳妇家里,老丈人可还健壮着。老丈人本来就看不上他这个土包子,再没份好工作,怎么娶媳妇?   他连安稳日子都给不了,居无定所,家无恒产,哪有脸上门开口说亲事。   就是厚着脸皮开口了又有什么用,人家养得精细的女儿,难不成还要跟着你磨粗手?虽然因为妖精的身体条件,不至于到这份上,不过意思却是这个意思。   骆天歌左思右想,最终决定改行。以前是光棍的时候,混日子也就混了,没所谓。现在得定下心来,正正经经地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努力上班,有一份高薪,买套婚房才行。正是因为这么想,骆天歌这才挑了时间求上门,希望能在国家的帮助下,找到一份好工作。   要安稳,当然是武术教练和保安最安稳,没什么危险性不说,上班时间也十分稳定。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稳定的不止是上班时间,还有薪水。薪水稳定不高。   至于武术指导,武术指导没混出头前,那是又辛苦工资又低。而且工作时间也特别长,得跟着剧组跑。一旦有戏拍,需要指导演员武打动作的时候,十天半个月回不了家简直就是家常便饭。看骆天歌的样子,捧着妻子都不知道该怎么宠了,显然不是个想冷落娇妻的主。   排除排除,这工作也不行。   说是要求不高,但真要严格论起来,却一点都不低。俞知乐有些犯愁,观察了下骆天歌的长相,不得不说,虽然是光头,不过骆天歌其实长得还是很不错的,五官硬朗端正。   前提是得忽略掉他脖子上挂着的大金链子,还有套在手指上,要多显眼有多显眼的金戒指,还有手腕上的大金表。   把这些伤眼的东西自动美化掉以后,骆天歌的颜值正经挺能打的。有脸有身材,隔着衣服都能看到隐隐的肌肉线条,荷尔蒙爆棚,可以说是十分有男人味了。他这外形,走硬汉风格,当个武打演员挺不错的,肯定受欢迎。   但是当演员,不出名的演员没钱,出名的演员没时间。天天当空中飞人,逢年过节都没办法陪老婆的职业,说的就是演员了。这个也不行。   俞知乐双手虚搭在键盘上,陷入了思考。见他久久不说话,骆天歌急了:“这么多工作,都没合适我的?”不是说什么武术教练、保全,这些工作我都能胜任吗?   旗袍美人拍了拍骆天歌的手臂,示意他不要着急。她这么一拍,暴躁雄狮一下子变成了温顺的忠犬,骆天歌按捺住性子,听着俞知乐把几样工作的优劣说个遍。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找工作果然难!   要从里面选出一个,骆天歌一时有些犹豫不决,分辨不出到底哪个更好些。踌躇了半晌,骆天歌还是改不了自己的性子,没忍住,问了一句:“没其他的选择了?”   就在这时,俞知乐打开的电脑上,工作后台刷出了一条紧急招聘。俞知乐眼疾手快地点开一看,国家有个院士团即将出国交流,但是原本安排好的随行保镖里,有一个突然生了急病,没办法按时跟着出发。为了保证院士们的安全,必须重新安排个靠谱的保镖。   这些院士,说是华国的国宝也不为过。能近身保护他们的保镖,全都是经过层层选拔的。哪怕有个生病了,也有替补的顶上,根本不需要在外面招聘。不过最近国外的恐怖分子有些猖獗,听说里面还有非人类加入。安全是个大问题,先天受限,人类保镖很有可能扛不住。再者,今年又开办了给妖精找工作的新部门,该支持的也得大力支持。除了资金,行动上也一样。上面研究了一下,这才决定内部发个招聘。   真是来的早,不如来得巧。俞知乐当即就说道:“有,还有份工作你可以做。”   一般保全这份工作,指的除了保安之外,还有保镖。只不过有钱有势的人请保镖,要求都特别高。除了要能打之外,还讲究嘴严。偏偏骆天歌一看就是个有啥说啥的爽朗性子,怕出岔子,俞知乐前面也就没提。   不过现在么,难得有这么个机会,只要骆天歌闭紧嘴,似乎也不是不能去竞争。毕竟是个难得一遇的好机会,俞知乐想了想,还是提了一嘴,直接把电脑屏幕转向骆天歌:“这份工作怎么样?”   骆天歌是个识字的。或者说,以前他不识字,不过在追求到妻子以后,为了和作为文化妖的妻子有更多的共同话题,他就开始在妻子的教导下,学认字了。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太僻的字不行,不过普通的读写现在都已经难不倒他。   招聘启事才看了一个开头,骆天歌就激动不已。等看完了,他已经激动到话都说不囫囵:“这……我真有这个资格?”   他就一只底层小妖,这是走了什么好运道,何德何能,这才能在有一个好媳妇的同时,还有机会给院士做保镖。骆天歌不自信了起来。   那可是站在华国智慧顶尖的一小撮人。每个人都用他们堪比黄金的大脑,为国家做出了无数贡献。骆天歌平生最崇拜文化人,像是他老丈人,他就又敬又畏。这其中固然有‘抢走’人家宝贝女儿的心虚感,但更多的却是敬重。妖族奉行强者为尊没错,但对懂得多,见识渊博的老妖,也大都十分尊重。   这些院士,说是文化人中的文化人也不为过。能跟在这样的人身边做事,他老丈人也会高看他一眼,松口答应亲事的可能就又高了一层。   这样的好事,真轮得到自己?骆天歌脸上难得带了几分忐忑。天上还能掉馅饼不成?   “当然。”俞知乐肯定地点头,表示天上不仅掉了馅饼,甚至这个馅饼还有可能是热乎乎的肉馅:“这是竞争上岗,我现在就可以给你报名,不过能不能成功,还要看选拔结果。”   那还等什么,赶紧报啊!   被骆天歌用眼神这么一催促,俞知乐连忙动手帮忙填报名表。一边填,俞知乐一边问道:“你之前没干过什么不好的事吧?”比如收保护费什么的。   不是俞知乐小看人,到底是要保护国宝的,审核肯定严,该问的都得问清楚了,免得到时候再出事。   “这哪能干坏事呢?!”骆天歌连忙回答,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他一把撸掉身上的金饰,又伸手在皮肤上一抹,把纹身变没:“我就是来人界的时候,那几年刚好流行‘古惑仔’,大街小巷的,小青年不都是这样的打扮么,还有骷髅头什么的,我那时以为这是人类的潮流。入乡随俗,我怕不合群,到时候被人排挤,也就跟着弄了。不过我不喜欢骷髅头,就只弄了金饰,后来戴习惯了,也就懒得改了。”   金子多好看啊,贵气。可惜都被人类乱赋予的寓意给毁了。   凭什么戴细的金项链就没事,一戴大金链子,就是流氓土鳖?这是歧视!   旗袍美人也帮着解释:“你别看他一脸凶相,其实性格可温和了。也没做过什么坏事,之前说是混日子,其实就是到处打零工,赚点小钱过活。他花出去的每分钱,来历都是清清白白,是正当途径,不是强取豪夺来的。不过他比较能打倒是真的。”   鹅本来就是特别有战斗力的家禽。还没开灵智的时候,家养的鹅就以彪悍闻名,甚至还有一个宅男是零点五鹅的说法。两个宅男的战斗力才和一只鹅相当,哪怕其中有夸张的成分,但也足以说明鹅这种生物有多能打。   骆天歌以前就是鹅群里最能打的那只领头鹅,成精以后,武力值更是水涨船高。等闲妖精都打不过他。哪怕是对上猛兽化形的妖精,他也有一战之力。说能打,还真不是假的。   这点俞知乐倒没怀疑过,往年去乡下的时候,大白鹅追在成年男人身后叼,吓得成年男人抱头鼠窜的情景他见得多了。   “至于天歌的性子,”不用俞知乐开口,旗袍美人就主动说道:“他虽然爽朗,但也不是傻的,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他心里有分寸。被人套话就更不可能了,他就听不懂外语。”   你还能指望一个土生土长,从来没踏出国门一步的华国妖会外语不成?   别闹了,他连华国语言都才刚刚学会读写不久。   语言不同怎么交流?   那不是鸡同鸭讲么。   “就算对方会华语,或者是华人也没事,天歌其实也就跟您这,才大大咧咧的。”毕竟都是妖族,他一个小妖,没什么值得大妖图谋的。大大方方地说话,当然要比小家子气,遮遮掩掩的,要更让妖欣赏。这也是骆天歌的小智慧了。旗袍美人继续说道:“跟着外人,他其实特别寡言。其他人没那个本事从他嘴里撬出话来,真有特工间谍傻乎乎地撞上来,被他收拾的可能性可比他开口说话要高多了。”正所谓社会我鹅哥,人狠话不多,说的就是他。   早说啊!   没黑历史,又嘴严能打,完全就是个当高级保镖的好材料。早知道这样,他之前还瞎担心什么。这下俞知乐放心了,把填好的报名表打印出来:“表格上有时间地址,记得按时过去参加选拔。”   这可是份好工作。工资高不说,除了这种保护院士出国交流的特殊任务之外,平常工作时间也稳定,是轮班制。工作轻松,福利齐全,有五险一金。做得好的话,立了功的妖精保镖还会有一定的奖励,按功劳大小,可以挑选不同的修炼资源。如果不需要这份资源,或者是普通人类保镖的话,这份奖励也就会折现。   除了这些以外,还有隐藏的好处。能给院士们当保镖,以后出去了,人脉有了不说,履历也好看。不管是再找工作还是自己组建保镖公司,都十分有利。   “忘了啥也不能忘记这个,我肯定按时到。”骆天歌下保证。他不是不识好歹的人,骆天歌接过报名表,暗暗决定回去后要好好收拾一下自己。不能再觉得麻烦,一直保持着一个造型。免得引起误会,到时候千军万马,好不容易挤过了独木桥,再因为这给他刷了下来。那多冤枉。   骆天歌和旗袍美人来得快,走得也急。小楼里很快就又只剩下俞知乐一个人。折腾了这么久,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俞知乐的五脏庙早就不停地在造反。等骆天歌他们一走远,他就立马关了电脑,检查门窗,准备回家。   楼上的宿舍虽然基本没人住,但还是时常通风的。俞知乐每天上班后,就会上去把门窗打开,下班前,又会去关好。今天也照样如此。   “谁家做烤鱼这么香?”窗户关到一半的时候,俞知乐忍不住停住了动作。太香了,一闻就知道这鱼肯定烤得非常好吃。   附近是没有烧烤摊的,顺着窗户往外看,俞知乐这才注意到,小楼后门院子对面,原来一直空荡荡,以为没人住,和小楼样式差不多的建筑里,今天居然有人在走动。   俞知乐才入职的时候就知道,小楼是某个有钱人捐借给特殊部门的。对面的那套房子,应该也是属于那个有钱人的。没想到有钱人的日子过起来,和普通人也没两样。同样闲了,会在院子里弄个烧烤架子自己动手烤东西吃。   光闻味道,手艺还正经挺不错。俞知乐敢以自己那个被好厨子惯坏的嗅觉表示,色香味俱全,对方已经牢牢地占住了‘香’这一项。可惜天色昏暗,又没办法近看,不知道‘色’怎么样,更没办法尝一口,品评一下味道如何。   与其在这边瞎想,还是早点回家,缠着顾哥给他做鱼比较实在。说不准顾哥今天就有时间亲自下厨,不会再用饭店里其他大厨的手艺打发自己!   俞知乐利索地关好窗户下楼,就在他闻着鱼香,满心遗憾的时候,突然听到敲门声。一看,俞知乐这才发现,小楼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对方正屈指敲击门框。那人看起来,大概二十六七的样子,长得非常俊美。俊美到几乎刺眼的地步,很多人的梦中情人该有这长相。他穿着白色的休闲衬衫,和黑色长裤。那衣服打扮,怎么看怎么眼熟。   不过白衬衫黑裤子是很常见的男性打扮,虽然眼前这人穿起来帅了点,看起来特别有气质了点,却也没什么值得多关注的。   “来找工作?”没想到妖精还有这种款,眼福是饱了,可肚子还饿着。尤其是刚刚被鱼香味那么一勾,俞知乐更是开始犯馋了。他第一次觉得,不该太羡慕隔壁的兄弟部门,业务繁忙也不完全是好事。   也许该招聘下工作人员了?   起码轮换一下,多少有个吃饭的时间,用不着饿肚子。   然而那是以后的事,至于现在么,空气中飘来了烤鱼香,俞知乐极力无视鱼美人的勾引,迅速进入了工作状态。   “我不找工作。”   嗯,声音也好听,不会过于低沉,也不会太过清越,微微带点磁性,可以说是十分吸引人了。极品啊这是,这兄弟在婚恋市场上肯定很抢手。可惜是个妖精,这年头虽然人妖没那么殊途了,不过要谈恋爱也挺难的。必须跨越种族障碍,克服寿命不对等,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才能修成正果。   妖精人形的时候当然是千好万好。受聊斋之类的志怪小说和各种神话电视剧影响,很多人都幻想过有个或美艳,或英俊的妖精对象。但真要说起来,这只是叶公好龙而已。不信变个原形试试,有几个人能对着一只狐狸说情话,么么哒,然后啪啪啪。   狐狸也就算了,好歹还算美型。万一找了个对象本体是鳄鱼怎么办?   前两个举动也就算了,凭着爱意,说不准还有可能。最后一个啪啪啪,光是想想就觉得丧病。可想而知人妖恋有多艰难。俞知乐感叹了一通,就把这事抛开了。   不找工作那来干什么?   俞知乐才刚这么想,对方似乎是看出了他的疑惑,脸上露出了点笑意:“烤鱼吃吗?”   ???   莫名其妙,突然上门就问吃不吃烤鱼。长得还挺帅的,偏偏脑子有问题,俞知乐心里有些同情。不过,一提到烤鱼,俞知乐总算想起对方是谁了。难怪他觉得眼熟,刚刚在楼上顺着香味,才远远地看过一眼人家。   这不是之前在院子里烤鱼的那哥们么。   这下子,俞知乐也不觉得对方莫名其妙了,只觉得眼前这个本来就帅得发光的妖,现在看起来,更是闪闪发亮。长得帅不说,最重要的是,心地善良,善解人意,为妖大方,友爱邻里。   要不然华国妖精这么多,很多妖连工作都找不到,难以糊口,怎么就他这么有钱呢?明显是平常好事做得多,积攒了人品。不对,妖品。所以他不暴富谁暴富?!   “吃!”俞知乐果断点了头,说话掷地有声。连类似‘这不太好吧?’,这种成人式的虚伪话语都没说,心里还为自己找了个十分合乎情理的理由:烧烤这玩意,一个人吃多没意思。人多才热闹!   再说了,管他是因为什么,对于有钱人来说,做出什么事都不离奇。看你顺眼请你吃顿烤鱼有什么,新闻里不是还报道过,外国有富豪看人家小孩顺眼,于是收养了对方不说,还帮着全家移民。同样是顺眼,比较起来,他这完全是小巫见大巫。   回答不吃,违背自己内心的意愿,是会遭雷劈的!   俞知乐利索地关了门,屁颠屁颠地跟着人走了。走进去了俞知乐这才发现,对方是真有钱啊。小楼是国家出款,里面的配置才那么好,有各种符箓。结果对方这是纯私人住宅,站在院子里,光俞知乐能看到的地方就刻画了不少符箓。   虽然大都是些保持清洁的除尘符,还有坚固房屋的金刚符之类的常见符纸,但其价格也十分昂贵。毕竟再常见的符箓,现在会刻画的人太少,也变得身价不菲了起来。物以稀为贵,古往今来,都是这个道理。   这套房子光从外表来看,格局和小楼一模一样,应该是兄弟楼,估摸着是一起建造的。唯一不同的是,小楼的院子是后院,这里的院子是前院。   院子里摆着个烤架,里面的炭火正红,旁边清一色的全是已经处理好的各种食材,还有一条才刚刚烤好,一看就十分美味的鱼。   之前离得远看不清楚,现在走近了,色香俱全,只差尝味。   “你先吃,”烤架旁边有一张椅子,上面搭了条围裙,青年一边穿围裙,一边示意俞知乐不用等他:“温度应该差不多,不会太烫。”正适合下口。说着,青年又往烤架上放了两个鸡腿,两串鱿鱼,还有几只大虾。最后,他想了想,又放了两条鱼上去。幸好烤架够大,不然都装不下。   俞知乐原本还有些不好意思,这毕竟是人家烤的。才刚认识,又不熟,他怎么好摘别人的劳动果实。虽然这鱼一看就好吃,他也很想吃,但他只是想想,没准备付诸行动。不过对方态度特别自然,就跟招呼亲近的朋友似的。再加上俞知乐确实是馋了,鬼使神差的,他就真的拿起那条烤鱼开始啃。   唔,焦香入味。   鱼皮微焦,里面的鱼肉却特别柔嫩,鱼腥味基本可以忽略不计。鲜香麻辣里,还带了一丝蜂蜜的清甜。纵观他二十几年吃过的那么多条鱼,这条鱼也算得上是上品。   俞知乐吃得特别满足。很多人吃鱼怕鱼刺卡喉咙,都吃得格外小心翼翼,速度能放多慢就放多慢,生怕一不小心有个疏忽,到时候再受罪。俞知乐并不,他常年吃鱼,早就已经是熟练工。抓只猫过来和他比吃鱼,他都不会输的那种。他吃鱼的速度飞快,没一会,原本放烤鱼的空盘子里,就只剩下一堆完整的鱼骨。还能拼出鱼形的那种。   一条鱼入肚,勉强解了馋。俞知乐起身,他把握不好调料的比重,又不好干看着别人干活,只好动作笨拙地帮忙刷蜂蜜。多刷蜂蜜总不会出错,蜂蜜这东西刷得再多,也甜不到哪里去。   刷完一面,给躺在烤架上的食材们翻了个身,俞知乐蘸了蜂蜜,才要继续刷,突然就想起一件事。   便宜是占了,鱼都开始消化了,结果他还不知道对方名字。俞知乐有一下没一下地继续刷蜂蜜,有些尴尬地开始想,要怎么问名字才显得自然些,不会太突兀。不会让对方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失礼。   “在想什么?鱼肉都快被你刷下去一层了。”盛放食材的盘子不够用,青年转身回屋子里拿盘子的工夫,回来就看到俞知乐在发呆。发呆倒没什么,偏偏他手上不自觉地逮着条鱼猛刷,力度之大,硬生生把那条烤鱼的鱼皮都给刷没了。再这么刷下去,这条鱼也就废了,只有扔垃圾桶的下场,总不能啃鱼骨头。   闻言,俞知乐这才反应了过来,低头一看,还真是这样,连忙收手,若无其事地给烤鱼又翻了个面,把秃了的那一面藏到底下。   “我这不是在想,该以什么样的漂亮姿势,抱上你这个土豪的大腿么。不知道我问你要联络方式你会不会给,还没想出结果你就回来了。”俞知乐用出了毕生的演技在说谎,他已经想出问名字的好办法了。   烤鱼都请了,青年并不吝啬于一个联络方式,张嘴就报电话号码。   “这是企鹅号?还是?”俞知乐假装没发现是电话号码,放下调料刷,把自己手机拿出来,解锁后递给对方:“加一下。”   果然,对方下意识就接了手机,手动输入了号码,并且还贴心地填好了备注。   计划通!   俞知乐拿回手机,就看到通讯录那边新增了一个名字:白泽。   白泽是上古灵兽之一,现在小妖到处走,大妖寥寥无几,更别提这种上古大妖了。俞知乐并不觉得眼前的妖会是真正的白泽,不过却觉得这个名字莫名的适合他。   俞知乐按下拨打,白泽的手机响了起来:“要我帮忙改备注吗?”听说有钱人的手机里,机密特别多,俞知乐本来说这话只是想尽可能自然地和对方通报姓名,谁知道白泽闻言,竟然毫不设防地把手机送了出去:“麻烦了。”   我姓俞……俞知乐早就准备好的话,就这么咽了回去,完全失去了开口的机会。找到通话记录,把号码保存好加了名字,俞知乐没敢动别的,连忙还了回去。   这会,烧烤熟了,两人也算是朋友了,索性停下再烤的动作,一起端着盘子到旁边,一边吃,一边聊天。   东扯西扯地瞎几把聊了会,俞知乐之前的猜测得到了证实。小楼确实是人家捐借出来的。   这个地段的独栋仿古带院小别墅,说借就借了。果然壕。   “只是捐借又不是捐赠,”白泽被俞知乐看土豪的眼神弄得有些哭笑不得:“我并没有什么损失。”一栋房子借出去,上面给他开了许多方便之门。这其中固然有他身份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是因为互惠互利。   没有利益的关系,永远不会长久。   “你多吃点。”总共烤了两大盘子的东西,有一大半落入了俞知乐嘴里。倒不是俞知乐吃得快,白泽抢不过他。而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白泽一直往他那边放吃的,放的都是海鲜类,俞知乐以为白泽不喜欢吃海鲜,也就大大方方地吃掉,替对方解决了。   吃完开始烤下一轮的时候,俞知乐还不忘往烤架上多放几样,白泽也许喜欢的鸡鸭牛羊肉,蔬菜也可以开始烤了。   谁知道烤完之后,白泽还是把大部分吃的往他那边放,俞知乐就有些纳闷了:“你不喜欢吃烧烤?”不喜欢吃烧烤还费这个劲折腾什么?这么大的烤架搬来搬去的也很麻烦。   “还行,本来今天是请了朋友过来的,结果他们全都临时有事。”   原来如此,俞知乐恍然大悟,难怪白泽会突兀地请他过来吃烧烤。感情是被放鸽子了,他自己一个人解决不掉这些食材,找人帮忙来着。有钱还节约,不浪费,俞知乐把对白泽的评价又往上拨了拨。   这其实只是个借口,白泽压根就没请什么朋友。这顿烧烤是白泽特意为俞知乐准备的。小楼那边,成立了一个新部门的事,白泽很早就知道,只不过他一直没放在心上。直到这回过来小住,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以后,白泽这才分了点关注过去。   这一关注,他就发现,俞知乐现在看着像是个人类,但身上却有他老朋友的血脉。并且这血脉还处在将要觉醒,却没觉醒的边缘,状态十分不稳定。   大妖怪很难有子嗣,老朋友不在,他的后代,自己总要照顾几分。哪怕这个后代血脉不纯也一样,现在不纯没事,好好补补,补够了,觉醒之后就好了。   回想了下老朋友庞大的体型,上古大妖就没有一只原形是小的。再看看俞知乐,这么瘦小,也就比豆芽菜好一点,身板薄的,一根手指头都能推倒,一看就营养不良。白泽完全忽略了,以他的能力,就是茁壮成长起来的普通妖怪,也扛不住他一个指头。白泽又烤了一条大鱼放到俞知乐面前:“多吃点。”   虽然都是普通食材,不过却可以以量补质。倒不是白泽舍不得好的,主要是俞知乐现在的身体条件,大补过头容易吃不消。别再吃出事情来,还是像现在这样,循序渐进比较好。   ……多吃点。   今天第二次听到这句话了,可我吃饱了啊。鱼香味还是很诱人,奈何眼大心小,吃不下。俞知乐有些犯愁,白泽这是把他当猪看?   “你太瘦了。”说着,白泽又往烤鱼上面放了一串才刚刚烤好的开背大虾。他老朋友那一族的口味都一个样,全都爱吃海鲜,只不过在海鲜的种类上有各自偏好。像是他老朋友,最喜欢的就是烤鱿鱼,尤其是鱿鱼爪,弹牙有嚼劲,又不失鲜嫩。他那老朋友一度差点把鱿鱼吃灭绝了,还是吃到一半的时候发现不对,及时发展起了养殖业,人类现在的餐桌上这才没少了鱿鱼这道美食。   不过,根据他今天的观察,俞知乐虽然也喜欢海鲜,但是却更喜欢吃鱼,虾类其次,至于扇贝之类的,有没有他都无所谓。   面对主人家的热情,俞知乐最开始没好意思拒绝,只好强撑着继续吃。谁知道白泽这边的食材就跟不要钱似的,流水一样地上了烤架,又流水一样地被送到了他的盘子里。吃到最后,俞知乐差点没吃出心理阴影,硬是吃的他落荒而逃。   从今天开始,他接下来一个礼拜,不,等等,还是三天好了。俞知乐暗暗发誓,从今天开始,他接下来三天内都不要碰海鲜了。   对一个喜欢吃海鲜的人来说,三天不吃海鲜,已经是毒誓了。要不是今天吃过头,太伤,他都还下不了这个决定。   看着俞知乐飞快离开的背影,白泽一边给自己烤了串嫩韭菜,一边自言自语地说道:“看来还是有些心急。”希望没吓坏对方。不然以后老朋友醒了问起来,不好交代。 第26章 第二十六个求职者   从白泽那边回来以后,俞知乐很好地履行了誓言。三天内果然没再吃海鲜,虽然等饱胀的胃结束掉超负荷工作以后,面对美食,第二天他就蠢蠢欲动地想要破戒。不过,最终俞知乐还是很好地把持住了自己。为了更美好的享受,一时的节制是必要的。   就好像,A市里有很多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从来不挑食,却都不吃红薯一样。他们是以前特殊年代闹饥荒,粮食产量低,只能靠红薯熬日子。因此一个个都吃伤了,吃怕了,时隔几十年,看到红薯还会败胃口。俞知乐并不想自己也变成那样。   海鲜那么好吃,他还指望着一辈子和对方缠缠绵绵到寿命终结。怎么可能舍得当负心人,提前弃它们而去。   酥脆的小黄鱼,粉嫩的白灼虾,金黄色的蛋卷裹着去了壳的竹蛏,还有咸鲜的杂螺羹算什么。真男人,就要敢于说不!说不吃就不吃。   俞知乐忍痛把他顾哥难得有空亲自动手做的三菜一汤,推给自家亲大哥,来了个眼不见为净。   饭菜里不带海鲜地度过了难捱的三天。三天一过,俞知乐美滋滋地大快朵颐了一顿海鲜大餐之后,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去上班。   一回到小楼,才进门,俞知乐就接到了一个好消息,骆天歌过五关斩六将,已经成功地夺得了院士团的保镖名额。因此哪怕今天是第四天没新求职者上门的日子,俞知乐的心情也还是很好。   有道是好事成双,就在俞知乐以为,今天又是喝喝茶,玩玩电脑,优哉游哉,就度过这一天的时候,门外走进来一个有些瘦小的青年。   青年一进门,连环境都没观察,就目不斜视,直奔俞知乐而去:“您就是俞部长吧?”   对方这一叫,俞知乐愣了半晌,差点没反应过来。作为下岗妖精再就业部门,动物分部的负责人,俞知乐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一部之长。不过他来上班这么久了,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称呼他。   “俞部长您好,我叫文资。文化的文,资产的资。您叫我小文就好。”见俞知乐没反驳,知道自己没认错妖,文资连忙自我介绍。他态度放得很低,却不失真诚,也不会显得过于谄媚:“我是白翼介绍过来的。”   白蚁和他一样是害虫。他们害虫能成精的都特别少,全是侥天之幸,运道好得了机缘,这才能开灵智。因为数量少,所以彼此之间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联系。   “都是同龄人,用不着敬语。”听着怪别扭的,总有种自个已经七老八十的感觉。俞知乐摆摆手,又给文资倒了杯他才刚刚泡好的菊花茶:“白翼最近怎么样,他介绍你来找工作?”   文资双手接了茶水,不由得在心里感叹了句,大妖果然就像白翼说的那样,十分平易近妖。明明自己成精的年头可能连大妖岁数的零头都比不上,但是为了照顾他的自尊心,对方居然纡尊降贵地和他平辈论交。   感动。   完全不知道俞知乐说的同龄是指外表年龄的文资,越发觉得自己这趟没来错。   因为俞知乐的态度,文资不再拘谨,放得更开了些,神情也自然了许多:“白翼挺好的,名气越来越大,生意越做越好。”之前落魄到去给小孩当宠物,出来后还要靠自己接济,才吃得起木头的白翼。现在正餐不缺,零嘴不停,日子越过越红火。正是因为有这么个活例子在,文资这才坚定了过来寻求帮助的心。   “我之前是个医生,不过不太想干了,准备换个新工作,白翼就介绍我过来了。男怕入错行,人类有时候真的特别有智慧,这句话说的实在精辟。我可不就是入错行了么。天天加班天天加班,这工作就不是妖干的。”文资抱怨了两句,问道:“俞部长你看有什么适合我的工作,直接给推荐一个,回去我就立马辞职。”   “医生这个职业,没这么差吧?”俞知乐记得当初他高考报志愿的时候,差点就报了医学专业。学医不是挺好的么,亲朋好友有个头疼脑热,小病小痛什么的,都不用去医院折腾,在家就能给解决了,多方便。当初要不是本市没什么好的医科大学,说不准他现在就不是公务员,而是个穿白大褂的医生了。   听到俞知乐的话,文资顿时就激动了:“那是你们外行人的看法,这职业怎么不差?差透了!亲身体验了才知道,又苦又累,动不动就加班,没个休息的时间不说,一台手术站下来,腿都肿了。我不是人类我都被折腾得够呛。”说到这,文资心里充满了对人类同僚的敬意。能一直坚持在岗位,不辞职改行的人类医生,简直毅力惊人。   “这也就算了,万一倒霉,碰到医闹那才叫惨。”他是妖精倒还好,那些人类同行肉体凡胎的,不幸碰到医闹,推推搡搡,被骂两句也就算了,就当是吃小亏,积大福。但是,文资说到这,忍不住皱眉:“有的医闹特别疯狂,遇到这种的,被捅一刀都还是轻的,说不准什么时候人就回不来了。”   前头他们医院有个主任医师,就差点被这么干掉了。要不是当时他正好在场,仗着自己伤不到,冲过去把人拦下来,最后结果会怎么样都还不知道。那把刀可是冲着主任医师的要害去的。   被文资这么一提醒,俞知乐也发现,近几年医闹事件好像确实一直层出不穷,每隔一段时间就能看到相关的新闻报道。俞知乐心里多多少少有些庆幸,好在当时因为A市没有好的医科大学,他又不想离家太远,于是就选了其他专业。要不然就凭自己这身手,能不能杠得过医闹,还真的悬!   “不过当医生其实也不是完全没优点。”文资说到一半,突然话锋一转:“像是每一次把病人从濒死的边缘抢救回来,把断了的骨头重新接好,开刀把瘤体取掉的时候,都挺有成就感的。”和阎王抢人,刺激!   “而且大部分病人和家属都很配合,医闹虽然多,不过按比例下来,总体来说还是极少数。医患关系并不是一味的紧张。有些病人出院很久,路过医院的时候都还会进来问候一下医护人员。送锦旗的也特别多。”对一个医生来说,能收到锦旗,这锦旗不仅是代表病人和其家属的感谢,更多的是对他的肯定和鼓励。   那种感觉大概就和人类小孩读幼儿园,表现得好,被老师奖励大红花差不多。   “再说了,我本体是只蚊子,能成精也不容易。虽然有了人形以后,维持日常活动需要的能量能够从人类的饭食里汲取。不过吸血是蚊子的生物本能,隔一段时间还是要吸一点的。”   即使这是雌蚊子的本能也一样。自然界里,公蚊子都是吸食花露树汁之类的东西过活。不过作为一只成精的公蚊子,文资觉得,大男人吃什么花露草汁,吸血才霸气。男女都平等了,雌雄当然也一样,食谱完全可以一致。文资还没开灵智的时候就别具一格,特立独行,久而久之,他成功地改了口味。   说到这,文资忍不住抱怨了一句:“同样都是吸血,你说国外的那些蝙蝠妖,日子怎么就过得那么潇洒?”   那些蝙蝠精在华国的地盘上虽然憋屈,可人家在国外的时候,那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日子过的,和封建社会的皇帝比起来也差不到哪里去。他们一旦想喝血了,随时就有新鲜的血液入口。一群被美色迷昏头,被吸血鬼爱情故事洗脑的无知少年少女,简直是排着队主动把洗干净的脖子往对方嘴里送。   “我不奢求拥有同等待遇,但是凭什么他们人人追捧,我们蚊子就人人喊打?”这差距未免也太大了些。都吸食血液,谁还比谁高贵不成?   更何况除了他之外,大部分公蚊子都一直吃素。但公蚊子的名声也没好到哪里去,人类看见了照打不误。文资心里充满了对蝙蝠精的嫉妒。   嫉妒使我扭曲,文资撇撇嘴:“算了,不说这个。言归正传,我不是需要吸血么,当医生最方便的就是这点了。血库里的过期血液,在销毁的时候,我悄悄地顺一点出来,就够吃了。虽然是冷冻的,不过也比饭馆里的猪血鸭血美味。”   前面在听到文资自报姓名的时候,俞知乐就有了预感,不过听到对方的本体真的是蚊子,俞知乐还是忍不住感叹:世界之大,真是无奇不有。来小楼上班以前,他根本没想到白蚁能成精,屎壳郎能成精,甚至蚊子也能成精。以前看电视,电视上的妖怪一般都是狐狸、蛇之类的。   越上班越觉得自个孤陋寡闻,万物有灵,原来并不是一句空话。   不过,文资既然是只吸血的公蚊子,那血液来源确实是个大问题。他之前在医院上班还能顺一些过期血液喝,要是辞职的话,以后喝血岂不是麻烦了?就在俞知乐想着要不要劝劝对方,让他慎重考虑一下的时候,文资自己说着说着,就犹豫了:“我混到现在这个职称也不容易,改行的话又得重头开始。”现在哪行哪业都不好做,就这么放弃的话真多有点可惜。   “而且蚊子是害虫,”虽然很不想这样说自己,但这是辩无可辩的事实。当初他没开灵智的时候,吸了不少人的血,也喝了不少树汁。哪怕从来没出事,但不管怎么说都是坏事:“不多做点好事,以后修为足够了,渡劫的时候可就难捱了。”科学点的解释,这叫能量守恒,玄学一点的解释,就是积累功德削弱雷劫。害虫修炼起来不容易,文资专门研究过这些。   “不瞒你说,我自从当医生救死扶伤以后,修为跟坐火箭似的,嗖嗖地往上涨。”照这么下去,再过十来年,他就能脱离小妖这个阶层了。这也是为什么,明明工作辛苦,他却一直熬下去,直到今天才过来的原因。不过现在么,越说,文资就越动摇。   “仔细想想,这工作其实不算太糟糕。累是累了点,不过这种程度也不会把我累出事。工作时间虽然又长又枯燥吧,但其实乐子也挺多的,有时候还能为民除害。”之前一直想换工作,聊了这么一会以后,文资一拍大腿,决定道:“算了,我不换工作了,辞什么职。我得干一行爱一行!”作妖要专一,不能三心二意。花心滥情要不得!   “不辞职了,我还要多做好事,助人为乐呢。俞部长我和你说,你是不知道,这世界上的人渣有多少!”解决了心头大事以后,文资的谈兴彻底被激发起来了:“远的不说,就上个礼拜,我们医院来了一对小情侣,男的带女的来看痛经。”   “那天比较晚,医院刚好没什么人,我负责值班。”妖精的五感可比一般人要来得强,文资也就免费看了场大戏,顺便在其中客串了下:“小姑娘因为体质原因,痛经痛得挺厉害的,吃止疼药也不管用,这才大半夜地跑来医院挂吊针。那男的看女的实在疼,就哄她说,以后生完孩子就好了。”   “我妈当年来那个也疼,后来生下我以后,好好坐了个月子就没事了。我们谈恋爱也有一段时间了,彼此也见过家长,都挺满意的,正好把婚事提上日程,早点结婚生娃,你也少受点罪。”那男的原话就是这样,文资表示由于后续发展太过惊人神转折,于是他记得格外清楚。   “这话多好听,男朋友这么关心自己,人姑娘当场就感动了。小姑娘看到那男的脖子上有几个疹子,还忍着痛关心地问他要不要去看看,反正人都在医院了,看看也不麻烦。她一边挂吊针一边等他,也不耽搁什么。你知道那男的怎么说吗?”   “没必要花这个钱,医院多坑?要不是舍不得你难受,我这会都不会过来。估计是碰到什么不该碰的东西,过敏长疹子了。明天我在楼下药店随便几块钱买管药膏涂涂就好。又便宜又有效,不比现在瞎折腾乱花钱要来得强?”   “在医院里说医院坑,我听到这话一个好奇,就想出去看看我们医院到底怎么坑他了。结果一走出去,我就发现,这个表面上看起来要多好男人有多好男人的家伙,妥妥是个人渣。”他隔着老远,都能闻到对方血管里流淌着的血液的腥臭味,那个浓啊,简直快熏死他了。作为蚊子,文资也许别的地方不够出色,但他对血液有着绝对的敏感。   人身上的很多病症,都能从血液的状态看出来。血液不会骗人,所以文资一闻就知道。就是因为有这一特长做辅助,文资在医生这一职业上,才会走得比同时进医院的其他人更快,更远。   “那男的倒挺有自知之明的,没说瞎话。等走近了,我就看到他脖子上那些疹子,确实是碰了不该碰的‘东西’才有的。只不过这个东西,不是什么过敏源,而是人,是除了小姑娘以外的人。”   “人家小姑娘的血液气味特别正,压根没什么乱七八糟的臭味。”文资毫不客气地说道:“他大概是在外面找人啪啪啪了,然后啪了一身病回来。看他那心虚的样子,估计是瞒着病情企图骗婚,要是能再骗个孩子出来,就最好不过了。”这样的事,他在医院里见得多了。   身为医生,看到病人,文资当时就履行了自己作为一名医生的义务,亲切而又温馨地提醒了对方:“小伙子,来看艾氵兹,怎么不去挂号?你这病情有点严重了,艾氵兹皮疹都出来了,可别再拖。”   这话一说,正在挂吊针,因为药效起作用,小腹已经不那么疼,脸色才慢慢好看起来的女孩闻言,当即脱口而出:“他那不是普通皮炎吗?”怎么就成了艾氵兹?   “什么狗屁医生?会不会看病啊,我这就只是普通皮炎,艾个屁氵兹。再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打你?”男人挥舞着拳头,带着几分威胁,企图让文资改口说看错了,好蒙混过关。   然而男朋友脸上慌乱、心虚,又强自镇定的表情,虚张声势的怒骂,无一不在表明着真相。他早就知道自己得病了,却瞒着自己不说。女孩并不歧视无辜的艾氵兹病人,甚至还很同情,但自作自受的那一群人却不包括在内。而他男朋友显然并不无辜,就这样,他刚刚竟然还有脸提起结婚的事。女孩的脸色瞬间惨白,比之前痛经痛得,肚子里像是有刀子在搅动的时候更难看:要不是她生理期突然提前到了,对方今晚本来是要过来找她那啥的。   之前磨了很久自己一直没答应,今天实在经不住他的缠磨,又觉得感情也到位了,这才勉强松口。一想到这,女孩就后怕不已。   “那姑娘挺果决的,正好她吊瓶打完了,我帮她去了留置针,她站起来就直接踹了对方一脚,说了分手,一个人打车回去了。”被分手,渣男倒也不是不想挽回。只不过事情发生的太快,他被踹了个猝不及防,等站起来以后,就已经错失良机了。   得,听到这,俞知乐算是明白了,感情文资不是来找工作的,他是来讲故事的。顺便在讲故事之前,让自己充当了一回他的心灵垃圾桶。不过,反正闲着没事干,有故事听也不错。尤其是这种好人跳出火坑的故事,多听听有益身心健康。   说到这,文资突然又想到了一个当医生的好处:“医院里人流量多,经常能遇到人渣。对着这种人渣,我吸点血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平常过期血液吃多了,偶尔还能换换口味,挺好的。”反正人渣的血,不吸白不吸。吸了天道也不会觉得他是在做坏事。就是吧,喝起来费劲,不仅要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变回原形,而且吸血的过程里还要处理好病毒问题,麻烦的可以。   不过只要能尝鲜,文资还是乐此不彼。   像是那个女孩的男朋友,他急着打车去追前女友,于是不耐烦地挥手,让做戏做全套,礼貌性地询问他要不要挂号的文资滚。   文资倒是顺着他的心意滚了。只不过滚走之后,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文资变成原形,又飞快地追了上去,狠狠地叮了对方一口。   蚊子叮咬是传播病毒的途径之一,文资平常会特别注意这一点。不过那天在咬渣男的时候,就没太留情。文资本身免疫这些病毒,他是妖,能力并不仅仅止于此。文资体内保存着他咬过的所有人,身上所携带着的病毒。在需要的时候,他可以随时调动这些病毒,如臂使指。   吸完血后,饱餐了一顿,文资特地送了渣男一份小礼物以做饭资。   他就不是个吃白食的妖!   当然,渣男愿不愿意收这个饭钱就不知道了。反正收到小礼物后,这份小礼物会让他暂时没办法去纠缠前女友。   等过一段时间,到时候这份小礼物自己就会消失,不过那会,女孩估计也早已经反应过来,该搬家也搬家,该换锁也换锁了。   除了上面那几点好处之外,说到吸血,文资突然想到:“我要是辞职了,下回医院再招聘新护士进来,新护士要是扎针不熟练,扎不准,次数多了岂不是会找不到救场的?”   新护士下手不准,一次两次病患还能包容,三次四次,病患估计就有点坐不住了,五六次,绝多大数的病患都会炸。这种时候安排熟手过去接手,即使是扎针熟练的护士,他们在心理压力大的情况下,也很可能会失手。   论找血管扎针,有什么会比蚊子更精通这项技能?这是种族天赋,西方的蝙蝠精都没他懂行。毕竟蝙蝠精们千万年来一直都只会一招:咬脖子。而蚊子,说句不要脸的话,只要是裸露在外面的皮肤,就没有蚊子会放过的。甚至哪怕穿着衣服,蚊子的口器都能透过布料扎进去吸血。   长年累月下来,文资找血管的功力想不深厚都难。   有时候遇到扎不准的事,只要文资有空,小护士怕挨骂,就都会第一时间过去找他帮忙。发展到后面,每次护士站一招新人,护士长就会专门请文资吃饭,然后让文资去指点新护士扎针的技巧。   别说,明明是个从来没当过男护士的医生,教出来的护士,扎不准的概率还真的大大减小了。   让文资教一次,比护士长自己磨破嘴皮子,把口水说干了,反复讲解要点都强。   因此哪怕文资身材有些瘦小,看着不那么高大可靠,不太符合女性的择偶标准。但他在护士里的人气还是很高。   之前没细细地列出来不知道,现在这么一盘点,留在医院明显利大于弊。早就已经下定决心的文资,一口气喝光杯子里菊花茶,滋润了一下说了这么多话的嗓子以后,他这才做出一副风流倜傥的模样说道:“看来我还真不能辞职,要不然见不到我她们该多伤心!”   正所谓,最难辜负美人恩啊! 第27章 第二十七个求职者   号称不忍美人难过的文资,倾诉完后,就神清气爽,屁颠屁颠地跑回去接着上班了。留下俞知乐一个人一脸懵地站在原地:讲完故事就跑?这和撩完就跑有什么区别?   不过仔细想想,文资好像也确实没什么留下的必要。他本来就有合适的工作,打消想要辞职的念头以后,不离开还能干吗?继续待着那不是浪费时间么。   反应过来以后,趁着这会没事干,俞知乐捧起手机,点开外卖APP,打算给自己叫个餐。他顾哥这两天又没空给他做饭了。饭馆那边生意好到所有工作人员都抽不开身,没人给他送饭,他又没办法自食其力,可不得靠外卖么。   俞知乐虽然算不上厨房杀手,但在厨艺上没什么天分却是实打实的。   做个饭跟打仗似的,厨房里一阵兵荒马乱,等饭做好了,原本整洁的厨房也跟战后废墟差不多。就这样,做出来的饭味道还没他当年念书那会,在学校食堂里吃的大锅饭好吃。   从来不为难自己的俞知乐,愉快地点起了外卖。   为了自己娇贵的舌头,坚信一分钱一分货,俞知乐特意挑了价格比较高的店下订单。谁知道等饭菜送来了,尝了一口,俞知乐就有辞职冲回去抱他顾哥大腿的冲动。   这未免也太寡淡无味了些!   倒也不是说难吃。就是吧,感觉跟回到了古代似的,盐价高昂,所以厨师做饭都数着颗粒放盐,以至于菜烧好了,一丁点咸味都没有。俞知乐皱眉,又换了道菜挑了一筷子,一入口顿时龇牙咧嘴:得,做这道菜的厨师估计就是打死卖辣椒的了,要不然怎么可能舍得下这么重的辣!   都备注微辣了,结果还是被辣得感觉香肠嘴都快跑出来。俞知乐拿起放在一边的菊花茶就猛灌了一大口,一杯水咕咚咕咚下去,嘴里这才舒服了点。   重新倒了一杯水,这回俞知乐没往里面扔菊花。俞知乐一边把菜上的辣椒油唰掉,就着处理过一番后,终于没那么辣的菜下饭,一边忍不住怀念起了顾家饭馆里的饭菜。甚至怀念到后面,连前几天吃伤了的那顿海鲜烧烤,他都忍不住拿出来回味了好几遍。   虽然撑是撑了点,但那是真的好吃。哪怕白泽的手艺和他顾哥相比,还有一点点差距,但绝对甩这家外卖的厨师十万八千里。   像是白泽烤的麻辣鱿鱼,味道既不会过于寡淡,也不会太过重口。吃起来咸辣适中,鱿鱼弹牙有嚼劲的同时,又不费牙齿。还带着一股子烧烤的烟熏味,想想就忍不住流口水。   想着想着,俞知乐觉得自己的食欲又上来了,然而一口鱿鱼下肚,才被记忆打开的胃口,顿时又消失无踪。   这家外卖做的鱿鱼,又硬又腥气不说,一盒炒鱿鱼里,还都是配菜。鱿鱼根本翻不到几块。总有种他点的不是炒鱿鱼,而是韭菜炒鱿鱼的感觉。总之完全对不起它的身价。   有对比才有差距。这么一比,前几天才吃伤的俞知乐,甚至后悔起那天白泽请他吃烧烤的时候,他没有多吃点。可惜有钱人大概都比较忙碌,这几天也没见他有过来。   感叹了会自己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邻居以后,为了不浪费食物,也为了填饱肚子,俞知乐备受折磨地吃完了这顿饭。等站起来收拾已经空了的快餐盒的时候,他简直有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欢欣感。   小楼不远处就有个垃圾回收点。飞快地把一次性餐盒丢到垃圾袋里,俞知乐倒完垃圾回来,就看到自己办公桌前站着一个一身狼狈的眼镜青年。   青年使了个水镜术,正凑在镜子前面整理仪容。不过他那皱巴巴的衣服不知道怎么的,总也顺不平整。青年没办法,最后急了,使上妖力了,这才勉强把乱糟糟的衣服整理好。   弄完衣服,青年松了口气,伸手把凭空悬在半空中的水镜抹掉。他一抬头,就看到俞知乐进门,青年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问道:“你也是来找工作……”的吗?   说到一半的时候,青年的眼镜突然断了一条镜腿,半挂不挂地垂在脸上。   怎么又坏了?   青年连忙伸手把眼镜摘下来,把断成两截的镜腿重新捏把捏把,在妖力的作用下,断口处很快就又接合了起来。弄好后,把修好的眼镜戴了回去,青年有些尴尬地笑了笑,继续前面的话题接着往下说:“我叫范海洋。你叫什么?你也是来找工作的吗,不过我刚刚看了,工作人员好像不在。”   人类社会真难混,自己也就算了,没想到堂堂大妖居然也沦落到了需要人帮忙介绍工作的地步。再一联想自个上岸以来的经历,范海洋顿时就有些心酸。   有哪个妖混得像他这么惨?!   没有了,真的!   范海洋这个名字,都叫海洋了,一听就知道是海底生物。就是不知道他的本体是什么。俞知乐报了姓名,范海洋闻言,顿觉这名字有些耳熟,不过他也没多想:“趁着工作人员还没来,你帮我看看我后背衣服有没有很乱?”   他刚刚整理了半天,但是身后毕竟没长眼睛,偏偏他的修为又还没到能神识外放的地步,哪怕五感敏锐,也没办法看到后背的情况。这会难得有人来,即使是个大妖,不过对方的脾气看起来好像挺好的样子,范海洋不想等会在工作人员面前失礼,于是便果断求助道。   俞知乐走到范海洋身后,仔细观察了一下:“没皱褶,不乱。”闻言,范海洋当即松了口气,确定仪表没问题以后,范海洋这才有了闲聊的心思,他刚想问俞知乐准备来找什么工作的时候,就看到俞知乐极其自然地走到办公桌后面坐下。   范海洋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这……这,看到俞知乐的动作,他总算想起来俞知乐这个名字,为什么听起来那么耳熟了。之前他打听妖精再就业部门的时候,听人家提起过,下岗妖精再就业部门,动物分部的那个部长,就叫这个名字。   “俞部长?”范海洋试探地叫了一声。   “叫我名字就好。来找工作?”虽然之前听对方说的话,就像是来找工作的,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俞知乐还是再确认了一遍。范海洋紧张地点点头。他就说么,哪有大妖会来找工作的,果然是自己误会了。现在这样才合理。大妖就是大妖。   想到刚刚自己的举动,俞知乐显然已经把自己那狼狈样全都看在了眼里。范海洋不由得后悔了起来,叫你乱说话,叫你做事毛躁。他就不该看屋子里没人,进来了以后才开始整理仪容。不能在大街上使用妖力,但是他当时完全可以找个没人的小巷,把外表打理好了再出来。这样也就不会丢妖了。   怕俞知乐误会他不是个好妖精,范海洋连忙解释道:“我没违反妖族驻人界守则。”衣服显得乱糟糟并不是因为和人打架。眼镜会断腿也不是。   一说到这,范海洋心里就苦:“我刚刚之所以那么狼狈,是因为我才从饭馆里逃生出来。”   范海洋的本体是一条电鳗。电鳗一种会释放电流的鱼类,因为常年生活在水质浑浊的地方,所以电鳗的视力退化得厉害。电鳗们靠电流捕食的同时,也用电流代替眼睛来探知周边的环境。   种族特性如此,范海洋还没开灵智的时候就是个大近视。后来顺着河流去了海里,从一条淡水鱼稀里糊涂变成了一条海水鱼,脱离了以前的环境,成精了,视力也没好转。好在人类发明了不少有用的玩意,眼镜就是其中一项,对电鳗来说最友好的发明。范海洋出来的时候,听海底龟妖的话,带上了一些海底沉船遗留下来的贵金属。这些贵金属卖出去后,范海洋就有了一笔进账,不仅短时间内不需要为生活发愁,也有了配眼镜的钱。   在知道眼镜这种神物以后,范海洋第一时间就掏钱给自己配了一副。不过陆地上消费高,干什么都要花钱,不像是他们海底,只要有实力,就能活得滋滋润润。   “我心里想着,不能坐吃山空。听说人类的水族馆需要各种观赏鱼,我的本体虽然丑了点,不过好在会放电,很多人都愿意看个稀奇。所以我就想混进去蹭口饭吃,也有个地方住。谁知道,”说到这,范海洋忍不住叹了口气,谁也没想到他能那么倒霉:“我混是混进去了,结果当天就被发现了。”   水族馆里的鱼都是有数的,有专门的饲养员。鱼缸里多出了一条那么大的鱼,瞎了才会看不见。   范海洋被人捞了出来。   “他们给我换了个鱼缸,又运了出去。我想着大概是这家水族馆的观赏鱼数目够了,不需要我,可能是送我去分店,或者去其他水族馆,我也就没反抗。反正包吃包住,去哪里不是去。”   万万没想到的是,范海洋现在提起这事,都还一脸的惊怒:“他们把我送去海鲜餐馆了!”   “我看那边到处都是活鲜,大大小小的鱼缸子,里面装满了适合不同品种的鱼虾生活的水。每个鱼缸还都配备了氧气机,我就没发现不对。心里还想着,这家水族馆虽然条件差了点,鱼缸里都没海草、鹅卵石之类的装饰品,但是对大家还挺上心的,把每条鱼都照顾得很好,基本没鱼翻白肚。我要求也不高,这样就成了,反正管理人员每天记得喂食就好,住得差点也就差点,没啥。”   直到饭点到了,他看到几个膀大腰圆,穿着白大褂,围着大围裙的人走过来,二话不说就拿抄网捞了几条活蹦乱跳的大鱼放进铁盆里。   “这鱼不错,眼睛清亮,尾巴有劲,鳞片有光泽,一看就知道肉质特别好,楼总他们肯定会满意,送去后头吧。”为首的一个白大褂说道。   听到前半句话的时候,范海洋还透过玻璃缸,看了那些鱼一眼,不由得赞同地点点头,觉得对方有眼光,夸得到位。那几条鱼确实是同缸里品相最好的几条。结果听到后面,范海洋就觉得不对了。   不是,什么叫一看就知道肉质特别好?   对着观赏鱼评头论足那是常事,观赏鱼么,可不就是让人看的。那看起来好不好看,人家肯定要说两句,这没什么。可哪有欣赏观赏鱼,欣赏到鱼肉的肉质上?!   范海洋开始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那些白大褂带着鱼走的时候,范海洋忍不住放开了五感,悄悄地去探听。   拍鱼声,刮鱼鳞声,开膛破肚声,范海洋越听越觉得毛骨悚然。   “你们刚刚去挑的什么鱼?楼总他们吃鱼的时候不喜欢鱼刺多的,记得选刺少一点的品种。要是不行趁着鱼还没下锅,赶紧去挑新的。旧的这些就先放一边,到时候再处理。总之凡事先顾着楼总那边。”   “放心吧,我办事你还不放心?楼总是老顾客了,往常他来也是我亲自下的厨。都这么多年了,他的喜好口味别人不知道,我还能不清楚?听说楼总这次还带了个孩子过来?小孩子吃鱼最怕刺,一不小心卡到喉咙就不好了。我特地挑的刺少的,全身上下只有一根大骨,没那些乱七八糟的小刺。就这根大骨我也给去了,吃起来肯定又美味又安全,保管楼总他们喜欢。”   “知道你有分寸,我也就白嘱咐一句。楼总毕竟是我们这的大顾客,疏忽不得。”   范海洋把那边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等锅子里的油热起来了,鱼香味也传过来了,范海洋觉得他不能再坐以待毙了。   这里绝对不是水族馆,水族馆哪有吃馆里观赏鱼的。珍惜都来不及!   趁着这会没人,范海洋一甩尾,从鱼缸里一跃而出。不过本体长长的身体在海里游水是方便了,但是在陆地上走路就有些艰难。他虽然长得有点像蛇,却没法和蛇一样,在地面上爬行。   范海洋想了想,变成人形,打算跑路。   谁知道他才刚刚变完,就听到厨房那边又有人开口:“楼总听说店里来了新货,就那条特别长的电鳗。这可是稀罕货,楼总让咱们做了送上去,说是有段时间没吃了,今天要吃个过瘾。”   “你说的是那条早上才送过来的,小眼睛外面有一圈纹路,看起来像是戴了眼镜的电鳗?”   “对,就那条。除了那条,店里还有其他电鳗不成?早卖光了。就这条还是老板兄弟那边正好有,特地送过来的。”   “也是。我这会走不开,你带人去把那条电鳗捞起来,我弄完手上这个就马上做。去的时候小心点啊,别傻乎乎的把手伸进水里,被电了都来不及抢救。”   “这还用你说?要命的事我能疏忽?!”   脚步声越来越近,眼看着就要到这边了,范海洋找不到出去的门,左右张望了一下,就只看到一扇封死的窗户。小命都快没了,范海洋一急,也顾不上别的,直接破坏了窗户,从窗户里跳了出去。   反正自卫的时候,用了妖力也不算违法妖族驻人界守则。而且又没人看见,就更加不会有事。他观察过,这里没监控。   等人走过来的时候,就只看到一个破窗而出的背影,还有到处都是水迹的地板,和一个空荡荡,只剩下配比盐水的大鱼缸。   电鳗不见了!   有人趁着他们不注意,撬开窗户,进来把电鳗偷走了!   一条电鳗可不便宜。尤其是那么大条的。这绝对是出了内贼。不是内贼,不会知道活鲜区的监控坏掉了,拆下来还没按新的。更何况这条电鳗是早上才送过来的,那会天都还没亮,根本没人能看到。不是内贼,压根就不会知道店里有鳗鱼,也不会这么熟悉路线,能顺利地摸进来,轻而易举地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把电鳗偷走。   发现电鳗不见的那个人连忙追到窗口,然而偷鱼贼跑的飞快,抱着那么大一条鱼,居然眨眼就不见了。让他想把贼脏追回来都不行。这下可怎么和楼总交代?楼总还等着吃鱼,结果现在鱼没了。   想杀自己的人在犯什么愁范海洋才顾不上,他破窗出去以后才发现,外面那条巷子里都是杂物。   跳出去的时候,原本变回原形就会变成花纹的眼镜,又恢复成眼镜的样子。范海洋修为不够,能把眼镜变得易于携带就已经是极限了,至于别的,他完全没办法做到。   这眼镜除了在他变成本体的时候会跟着变成花纹附在他眼睛上之外,其他地方都没变化,眼镜还是普通的眼镜。别的不说,反正镜腿还是那么脆弱,轻轻一折就会断。   这样的眼镜,范海洋跳出去的时候撞到了杂物上,那么一撞,镜腿当场就折了一条。巷子窄深,光线也有些昏暗,没了眼镜,高度近视的范海洋一下子就看不清路了。情急之下,他只好变回原形,缩小体型钻到了堆积在巷脚的杂物里。   这些杂物遮掩不住一个成年人,但是藏住一条小鱼还是没问题的。范海洋顺利逃出生天。   “跑出来后我才知道那几个人身上穿的白大褂是厨师服,他们是厨师。那里也压根不是什么水族馆,而是餐馆,专门做海鲜给人吃的那种。”等人走后,听到窗户里没动静了,范海洋这才变了回来,又拿妖力暂时把镜腿接好,戴上眼镜,出来找工作。   “我刚刚那么狼狈就是因为这个。”才从餐馆里跑出来,镜腿是附在上面的妖力用光了,所以重新断开。衣服皱巴巴是因为在水里泡过,钻了窗户又钻了杂物堆。范海洋解释道。俞知乐理解地点了点头,这么折腾下来,想不狼狈都难。   范海洋叹了口气:“经过了这么一遭,我算是明白了,不管是做人做妖,都得自食其力。我之前就听说过你这里,就是一直没放在心上,觉得我一条鱼有什么好找工作的,找个水族馆混一混得了,结果差点把自己混上了餐桌。”   “这不,我一想通,别的我都没顾上,直接就往你这边来了。”   “我就准备找个工作,以后踏踏实实地上班赚钱养活自己。实在不行哪怕回海底捞沉船宝物,也不回水族馆了。”谁知道会不会再被卖。这年头水族馆太不靠谱了。不过海底厉害的妖怪多,比较危险,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是太想回去。至于小时候住的那条大河,范海洋早不记得具体位置了,找也找不回去。范海洋看向俞知乐,继续说道:“你看,我这样,有什么适合我的工作吗?”   “你有什么特长?对工作有什么要求?”俞知乐问道。   这个么,范海洋想了想,说道:“我以前在海底的时候,光顾着修炼了也没学会什么。”虽然他专心修炼了那么久,实力依旧低得可以。   “我会放电算不算特长?什么样的电我都能放。”电鳗是一种会放电的鱼,这是他的种族天赋。电鳗不会被自己的电电死,但是离开水以后,被外来的电电击的话,电鳗该受伤还是会受伤,该死也还是会死。不过范海洋修炼了那么久,也不是白修炼的:“而且我也不怕电,不管是什么电我都不怕。就是渡劫时的天雷,我扛起来也比其他妖容易些。”   说到电,范海洋一脸自信。   “这倒是个特别实用的特长。”要是妖品败坏一点,走上歪路的话,说不准就是杨教授第二。电人什么的,简直太方便了。在内心里皮了一下之后,俞知乐面上的表情毫无变化。   杨教授是肯定不能当,但是其他职业倒是可以有。   俞知乐沉吟了一下,这才问道:“你觉得去医院管理除颤仪怎么样?”除颤仪是电击除颤,这项工作可以说是很适合范海洋了。   “或者,电力工人?”爬电杆,抢修电缆之类的活都十分危险,一旦疏忽意外,就有触电的风险。不过这对范海洋倒没什么影响,除了在户外工作的时候,夏天热冬天冷,工作会比较辛苦受罪之外,哪怕发生意外,他的安全还是有保证的。 第28章 第二十八个求职者   范海洋是个不能吃苦的,要不然他当初也不会想着去水族馆混日子。虽然他现在打算奋起了,但那也只是受到了差点被人宰杀,送上餐桌的刺激。让他出去工作倒是可以,就是不能太苦太累。   太苦太累现在有这股子劲撑着还好,随着时间的推移,等这股子劲散了,他也就坚持不住多久。   与其到时候半途而废,还不如一开始就不选择。   打听了下医院的工作强度还有电力工人的劳动强度,尤其是电力工人,说是风吹日晒雨淋绝对不为过。尤其是大雪天,还有夏天台风天暴雨过后,在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出门抢修电缆更是常有的事。   听到俞知乐的话,范海洋的脸顿时就苦了下来。   真要选择了这两个职业,他非得去半条命不可。一心只想当咸鱼的范海洋,忍不住问道:“还有其他职业吗?”期待的目光沉甸甸地落到了俞知乐身上。   俞知乐还没来及回答,嘴巴都还没张开,范海洋脸上才被黏合好没多久的眼镜腿,就又咔嚓一声,断裂开来。   断着断着,范海洋这会都已经习惯了,眼神幽怨地看了眼镜架一眼,愤愤地嘀咕了一句:“等我找到了工作,非把你换了不可!”   不过怨念归怨念,现在这会,他不想当睁眼瞎子,就还得老老实实地用妖力把镜腿黏合起来。范海洋正埋头接眼镜腿,门外突然响起了一声刹车的声响。   听到动静,屋子里,两人下意识就往外看了一眼。大近视眼范海洋看不清外面的情况,不过俞知乐就不同了,他以自己良好的视力,捕捉到了车上下来的那个人影具体的五官长相。   是白泽。   白泽一手拿着车钥匙,一手拎着个大塑料袋,塑料袋的颜色是极其俗气的红黄配。袋子鼓鼓囊囊的,里面应该装了不少东西,看着就十分累赘。然而即使这样,也丝毫不影响他的帅气。白泽看起来依旧十分潇洒,手里的一次性塑料袋,硬生生让对方提出了顶级名牌男包的质感。   这长相,这气质,真是令人自惭形秽。见一次惊艳一次。俞知乐感叹了一句,惊艳完了,就把这事扔到了脑后。再帅那张脸也是长在别人身上,羡慕不来。   小楼外面设有临时停车位,就在俞知乐以为,白泽只是暂时把车停在这边,要回小楼后面的那套房子里时,就看到白泽长腿一迈,跨过门槛走了进来。   上次操之过急把人吓到了,白泽特意安静了好几天,琢磨着那茬应该揭过了,这才再冒出来。来之前,他特意带上了自个做的小零食。营养美味不说,因为分量的缘故,也不会轻易吃撑。   才下车的时候,白泽就注意到俞知乐这边有客人,不过他的注意力全在俞知乐身上,也就没多关注。直到进来了,白泽随手放下东西看了一眼,这一眼,就认出了对方的原形:“电鳗?”   “电鳗成的精,上岸了怎么不去投奔你们老大?”   “什么老大?”刚刚接好眼镜腿,重新把眼镜戴好的范海洋闻言,一脸懵。他怎么没听说过电鳗一族还出过大妖?   范海洋的反应不像是作假,俞知乐也忍不住,有些好奇地看向白泽。   白泽毕竟是瑞兽,在上古大妖里,他的性格还是比较好的。见两人是真的不清楚,白泽也就当给后辈增长见闻了,耐心地说道:“像是电鳗、电鳐、电鲇这类能放电的动物,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古往今来,能开灵智成精的一直不多。现在仅有的几条全在气象局。气象局局长就是一条大电鳗,成精有上万年了,修为还不错,也挺护短的。有后辈上岸,只要他知道了,他都会额外照顾。”   上万年的大妖。范海洋听的一脸景仰。   “你来这,是来找工作的吧?”看到范海洋点头,白泽问道:“今天晚上会下雨吗?打不打雷?”   话题跳的太快,白泽突然这么一问,范海洋有些疑惑,不过他还是老老实实地运用天赋感受了一下,没感觉到高空里有雷云在聚集。范海洋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道:“晚上应该有月亮,要过两天才有可能下雨。不打雷。”   作为一条成精的电鳗,范海洋对各种电都十分敏感、就好像,小楼里的电线线路都没暴露在外面,但是他一进来,不用干什么,就知道屋子里的电路是怎么走线一样。他这个天赋,如果不是吃不了苦的话,是很适合去当电工的。   范海洋对家用电敏感,对雷电也是如此。只不过雷云离得远,他花的时间这才多一些。闻言,俞知乐有些明白了,果然,下一刻他就听到白泽说:“你们电鳗,修炼方向没出错的话,可以兼职去观测天气,当个气象员什么的。要是普通话好点,也可以选择做天气预报主持人。”   这两个工作都不算太辛苦,甚至某种意义上来说,算得上是轻松。工作体面,工资可观,工作又轻松,可以说是很符合范海洋的要求了。唯一麻烦的一点就是,很可能需要背锅,被广大人民群众吐槽一下。毕竟在华国,天气预报经常不准。   说是大晴天结果下雨了,多少人出门的时候没带伞,被淋成了落汤鸡。家里晒的被子衣服没及时回去收,也遭了殃。这能说得过去?   不能。   但是临时有妖精要渡劫,总不能让人家憋着不许渡吧?憋久了是会出事的,万一把进阶机会给憋没了,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真遇到这事,人妖精能豁出去,打上门来哭诉。   坏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这可比坏人财路要严重得多。错过这次,谁知道下次人家还能不能找到突破的机缘。   突破不能耽搁,所以天气预报也就只能不准了。毕竟两害相权取其轻。其中的内情又不能对外公布,这锅只能委屈一下监测天气的人,让他们背了。   “不过这是兼职,对你们来说,平常最重要的不是上班,而是抓紧修炼,努力提升修为。大忙帮不上,小忙却可以。电鳗、电鳐之类能放电的动物,开灵智后都有个先天优势,那就是不怕电。你们修为提高了,在小妖们或者人类术士度雷劫的时候,就可以提供场外援助,帮忙分担一些压力。提高渡劫的成功率。”   原来我这么有用?!   前面还没什么,听到后面,范海洋一脸的不可置信。   帮人渡劫,就他?他能行吗?   一直对自己在放电方面很有自信的范海洋,第一次开始不自信了起来。   同族的那个大佬也就算了,自己这个才两三百年修为的小妖,能有这个本事?   看出了范海洋的自我怀疑,白泽笑道:“现在没这个能力,不代表以后没有。重点是你有这个潜力。气象局福利待遇挺好的,比如你那副眼镜,去了那边就能换副好的。用特殊材料给做,普通妖精轻易折不断。”气象局局长同款,绝对值得拥有。   “而且老大是你们自己妖,好相处不说,修炼资源也是上面给提供,不用你们花费心思去寻摸。帮助术士或者小妖度雷劫,对你们自己增进修为也有好处。”完全是百利而无一害。   白泽这么一说,范海洋越发心动了。是这个道理啊,现在他做不到,等以后修炼有成了,还能做不到?   看出了范海洋的想法,知道他的工作有着落了,俞知乐主动建议道:“那你现在去气象局看看情况?”   范海洋迫不及待地点头,很快就离开了。   打发走范海洋以后,白泽把他带来的那一大袋东西拎到俞知乐面前:“朋友送了几箱小零食,我一个人吃不完,这东西又有保质期,放久了就浪费了。刚好路过,想起你在这上班,正好让你帮我分担一些。”   俞知乐把大袋子一打开,就看到里面摞着好几个巴掌大的小罐子。罐子是透明的,隔着罐子就能看到里面装的东西。底下是什么不清楚,最上面的是几罐小鱼干,还有罐蟹钳。看着又新鲜又美味,俞知乐忍不住拧开一罐小鱼干的盖子。   盖子一掀开,鱼香味就争先恐后地冒了出来。俞知乐被这香味一勾,差点没忍住直接伸手抓一条鱼干塞进嘴里。   即使白泽是土豪,总是吃大户也是不对的,更何况他们还没认识多久。但要让他把这些东西退回去,俞知乐又有些不舍得。   有来有往就不叫占便宜了。   俞知乐有心想回送点什么,但是又觉得以白泽一栋小楼说捐就捐的行事风格,显然不缺钱。钱都不缺了,还能缺好东西?!   自己送了礼物,很可能对方碍于情面收了,回头就拿回去压箱底,压根用不上。俞知乐想了想,问道:“你最近有空吗,我请你去农家乐玩一圈?放松一下。”对有钱人来说,他们不缺钱,但是为了生意,神经经常紧绷着,也挺累的。像是他哥,可以说是典型的工作狂了,十分热爱工作。但是就这样,他每年都还要定期去旅行。   用他哥的话来说,短暂的休息是为了更好的出发,就跟给机器上机油做保养,是为了让机器工作得更久一个道理。   所以以此类推,请白泽出去玩一圈,也许是个好主意?! 第29章 第二十九个求职者   之所以选择农家乐,是因为方便。本地就有很好的农家乐,这样来回一趟花的时间少。周末去玩一玩,既能达到放松的目的,也不会太过占用白泽宝贵的时间。   “我知道个农家乐,就在本市下面的农村。不仅离得近,项目也多,口碑特别好,是我家世交的一个叔叔开的。”俞知乐说的农家乐,就是顾长生父亲退休后,为了满足自个‘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情怀开的。不过也对外接生意就是了。   顾家的厨艺是一代代传下来的,父教子女,子女再教孙辈。顾长生有一手好厨艺,作为一手把顾长生教导出来的顾爸爸,厨艺当然更登峰造极。怕白泽不答应,俞知乐特意强调道:“我那个叔叔厨艺可好了,国宴级别!”   这还真不是句瞎话。顾爸爸年轻的时候,就经常被邀请去当国宴的掌勺人。就是现在,哪怕退休了,有重大国宴的时候,上面还会经常派人过来请。白泽要是答应过去,这一波绝对不亏。   俞知乐都这么卖力推荐了,白泽原本就觉得去一趟也没什么。这下再看看俞知乐一边说话,一边时不时飘向零食的眼神,一副好想吃好想吃,但是我不能白吃的模样,哪还有拒绝的话?   原本白泽就想找机会多喂俞知乐一些,省得他血脉彻底觉醒后,变回原形的样子营养不良,到时候跟个小鸡仔似的,没办法和老朋友交代。现在他想投喂,人家也肯吃,只是人品好不喜欢占便宜而已,这是优点啊,白泽没犹豫,很快就答应了下来。   两人约好时间以后,俞知乐彻底放下了隐忧。他开开心心地重新把盖子掀开,又从抽屉里抽出一只一次性手套戴上,俞知乐飞快地从罐子里摸了一条小鱼干放进嘴里。   唔,好吃!   鱼干真的特别小,和一瓣橘子差不多大,一口一只刚刚好。因为是小鱼,处理的方法又足够到位,烘烤得极其焦脆。里头的鱼骨都酥了,完全不用吐鱼刺,直接嚼吧嚼吧就能咽下去,压根没卡喉咙的隐忧。   俞知乐没忍住,原本只是想尝尝味道就收起来的他,打开盖子以后,吃了一只又一只,一只又一只。眨眼,罐子就空了一半。   美味的小鱼彻底拯救了俞知乐之前才被外卖荼毒过的味蕾。他吃得眼都眯起来了,一本满足,幸福得都有些找不着北。   用了极大的毅力,俞知乐这才勉强克制自己继续进食的欲望,把盖子盖了回去。收回手后,为了将来也有的吃,他还不忘问了句:“这是什么牌子的鱼干?挺好吃的,我吃完了也去买。”装鱼干的罐子是特别精致的玻璃罐,看着十分高级,但是俞知乐找了一圈,连外面那个白泽不知道从哪找来装东西的塑料袋都找了个遍,硬是没在上面看到任何品牌标签。   大概是这些零食还没经过包装,出厂前就被老板打包出来送人了?!   俞知乐这样猜测道。   白泽还挺环保的,那袋子恶俗的颜色和他一点都不符。这种大红大黄,西红柿炒蛋的配色,一般都是上了年纪的人才喜欢。大概是白泽家里保姆买东西的时候带回来的,他估计为了打包零食,就拿来二次利用了。   完全不知道那是白泽特意花了两毛钱从路边便利店买来,就是为了做出随意感,让他收起来没负担的俞知乐在心里夸奖了一下对方的环保意识。   面对俞知乐的问题,亲手做零食的白泽镇定自若:“我朋友知道你捧场肯定高兴。不过这些不值几个钱,每次他家厂子出新品的时候,都会给亲朋好友送一圈试吃,用不着买。我一个人根本吃不完,白放着过期多可惜?你吃完了说一声,我到时候再送过来就行,没必要浪费那个钱。你要是过意不去,吃完了给个反馈,说下优点缺点什么的,好让厂家根据口味再改进。”   也对。   真以为这是厂家流水线出品,闻言,俞知乐认真地点点头:“行,那回头我吃完了就给你反馈。”   说着,俞知乐看着袋子的里的蟹钳,蠢蠢欲动。鱼干是什么味他知道了,但是蟹钳看起来也好好吃的样子。未免自己把持不住,俞知乐把办公桌最底下的那个大柜子打开,把袋子里的玻璃罐一个个,整整齐齐地码了进去。   储存零食的时候,把玻璃罐从袋子里拿出来,没了袋子的遮掩,俞知乐这才知道,白泽送过来的零食种类还挺多。除了小鱼干和蟹钳之外,底下还有虾干、麻辣鱿鱼爪、琵琶虾、海瓜子什么的,样样诱人。   俞知乐越看越咽口水,连忙把柜门关上,以抵抗诱惑。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到时候正餐就该吃不下了。哪怕外卖不好吃,但因为零食废了正餐什么的,他大哥知道了,要训他的。俞家爸妈在俞知乐上大学后,两人就出去旅游了。一年三百六十天,夫妻俩有三百多天不在家。照顾管教俞知乐的担子,也就落到了俞大哥身上。   哪怕那会俞知乐已经成年了,但在华国,大部分家长们总是认为,只要孩子还没结婚,哪怕工作了,也不算完全成人。   就是上大学之前,俞爸他们在家的时候,比起儿子说的对,儿子什么都好,儿子棒棒哒的两夫妻。被一路溺爱过来,俞知乐之所以没长歪,都多亏了成熟稳重的俞大哥长兄如父。因此俞知乐对一直照顾他长大的大哥感情十分深。这也是为什么,俞大哥最开始创业,因为太年轻没经验,公司资金链断掉,创业差点就要失败的时候,俞知乐会毫不犹豫地把他爸妈早已经分割好的,留给他的那一份财产,还有自己的小金库,全部投了进去。   而俞家大哥也因为公司里有弟弟的全部身家,怕再出差错,会害得弟弟将来喝西北风,所以做生意时越发地谨慎。成功地把自己从愣头青,硬生生修炼成了老狐狸,愣是将原来的那间小公司发展得越来越好。甚至还拥有了很多子公司,涉足了许多行业,日入斗金。   兄弟之间感情好,再加上俞大哥一向很有长兄威严,所以俞知乐是不敢在这种涉及到健康的大事上有所疏忽的。他没那个胆子。   送完东西,白泽原本是打算马上离开,不过走之前他突然想起件事:“那个骆天歌,是你这边介绍去当保镖的?”   俞知乐毕竟年轻,除了要补充足够的营养之外,精神状态也不能忽略。才工作的时候,不管是年轻人还是年轻妖,都需要得到鼓励和肯定。为此,白泽来之前特意去了解过:“骆天歌表现得不错。华国院士团带着研究资料出国和人交流,结果到那边没多久,就发现主办方邀请他们过去,根本就不是诚心诚意地想要互相交流互相促进。交流大会只是个幌子,把我国院士骗出去后,第一天晚上,主办方就派了狼人潜进去,企图偷走研究资料和研究成果。”   没了研究资料,院士们能凭靠记忆再把资料复制出来,或者让国内把备份发过来。但研究成果,虽然还能做出来,不过速度就没那么快了。再怎么赶工,交流会结束之前是拿不出来的。就算能拿出来也没有用,人家想要的都已经到手了,怎么可能白把自家的研究资料放出来给你们看。   好在当时骆天歌警觉,狼人才一摸进来,他就发现了。硬是以一敌二,把人全都制服了。从而保住了国家财产,并没遭受损失。   “他这次出去,可算是立了大功。”把过来找工作的妖精们,介绍到最合适他们的岗位上。这都是俞知乐的业绩。   碍于规定,白泽没说的是,第二天夜里,骆天歌就以牙还牙,反过去把人家的研究资料给弄了出来。现在整个院士团,都已经踏上了返程的航班。说是资料失窃,没办法继续参加交流大会,只留下几个工作人员在那边做做样子,和大使馆的人一起焦急地追查失窃资料的下落。   至于院士,对外的说法是,他们急着回来整理资料备份,打算重新做出研究成果。实际上是急着回来研究从对方那边顺回来的资料。不过由于华国的工作人员们演技太好,再加上那两个狼人又都有去无回,主办方没在华国交流团里看到可疑人物,于是就把怀疑的目光放到了其他地方,以为那两人狼人被别的国家收买,带着偷到的资料叛变了。现在正气急败坏地在暗地里拼命追查狼人的下落。   他们完全不知道那俩倒霉狼人,早已经被骆天歌打到变回原形,又缩小了体型,最后变得只有手机壳大,被当成俩狼犬挂件,毫无尊严地塞到了院士团一个女性保镖放衣服的行李箱里带走了。   两个足足有两米多高,高大威猛的狼人,和两个巴掌大的迷你狼犬挂件。挂件还染了毛色,黑毛变白毛,看起来像狗多过像狼。小小巧巧的,那可爱的样子,和女生最喜欢的那种毛绒绒包包挂件别无二致。这样的东西,先不说放在行李箱会不会被人看见,就算是被人看见了,又有谁能把他们联系到一起?   顺利地瞒天过海。   不过,即使白泽没把内情也说出来,但光是骆天歌保护了国家财产,这就足够俞知乐高兴的了。他上班的劲头果然像白泽所以为的那样,变得更足了一些。   白泽接下来还有事,很快就离开了。俞知乐一个人又坐了会,特地搜索了交流会的相关消息出来看。不过大概是上面有管控,网上能查到的消息并不多。花了没几分钟,俞知乐就全看完了,他正觉得无聊的时候,小楼里来了个新妖精。   那是个身材高挑,肤色小麦,目测有一米七多,浑身上下充满了野性美的年轻女人。长得有点像前几年某支知名广告的女主角。   就那个,急支糖浆的广告。女主角手里拿着瓶急支糖浆在草原上奔跑,身后有一只豹子穷追不舍的那版。   俞知乐印象深刻到,直到现在都还记得广告台词。 第30章 第三十个求职者   除了长相相似之外,这个女人身上还穿着一条和急支糖浆广告女主角样式差不多的白裙子。猛地一打照面,俞知乐甚至有一瞬间以为这是一只豹子精。   要不然怎么那么像。妖精化形的时候会仿照他们见过的人类长相,这是古往今来都有事。别说活人了,就是对着画像化形也都十分常见。毕竟妖精们习惯了自己动物或者植物的外表,第一回 变人,没经验,找个样本做参考很正常。因此,那只追逐女主角的豹子人形会和女主角有几分像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很快,俞知乐就反应了过来。鬼知道那广告里的豹子是不是后期合成出来的?实际上有没有那一只豹子都还两说。就这样下结论太武断了。该问的还是得问。就在俞知乐要开口的时候,年轻女人先说话了。   “这里是不是妖精部门?”之前碰到的那个妖精跟她说的那一长串部门名头,因为实在太长了,她别的没记住,就记住了这是属于妖精的部门,妖精有事都可以过来找部长帮忙解决。   是的,对于下岗妖精再就业部门,年轻女人就是这么理解的。她完全忽略了下岗,再就业这两个关键词。   妖精部门?   俞知乐想了想,真要这样说好像也不是不可以。来这边找工作的可不都是妖精。于是俞知乐就点了点头:“女士,请问你叫什么?”   “来找工作的?对未来想做的那份工作有什么要求?”俞知乐专业地问道。   “这都什么时候了,找个屁的工作。”确定自己没找错地方以后,王花蓓虽然也感觉到了俞知乐身上的大妖威势,不过对她来说,妖精部门的部长是只大妖正好,省得是个弱鸡,到时候带过去了帮不上忙不说,还给她拖后腿。   作为百兽之王,王花蓓并没有被俞知乐身上不自觉泄露出来的气势吓到,她一把拽住俞知乐就企图往外走,嘴里还回答着俞知乐前头的问题:“不用那么拗口地叫我什么女士,我叫王花蓓,是只华北虎。”   虽然不是豹子精,不过老虎精也很威风。哪怕这只老虎有个极其少女又逗比的名字。花蓓什么的,一谐音,要不是她自曝本体,俞知乐差点以为‘花呗’这种虚拟软件也能成精。   王花蓓看起来很急的样子,然而什么都没弄清楚,糊里糊涂的,哪怕被拉住了,俞知乐也不敢轻易地跟人家走。虽然他身上的防护用品挺多的,但万一这妖精有什么坏心思,离开了小楼,俞知乐就等于主动放弃主场,反抗逃命起来都没那么方便。   俞知乐身体稳如泰山,心里知道妖精们一般力气都大,他还悄悄地抓住办公桌的一角,想要给自己增加点重量。小楼里的办公桌都是实木的,十分沉重,但再重也有限,压根抵挡不住一只老虎的力气。普通老虎都这样,更何况是成精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妖精老虎。俞知乐做好了随时开启办公桌暗处符箓的心理准备。   王花蓓拽了两把,都没能把大妖拽动。再一看俞知乐的表情,心知今天不给他解释清楚,对方是不可能跟自己走。因此哪怕心里着急,王花蓓也只好松开手,语速飞快地说道:“你这不是妖精部门么,有妖精出了事可不得你们管?”   这可是你的工作范围!王花蓓一脸的认真。俞知乐不知道内情,即使他身上的血脉还没觉醒,但有些特质已经开始逐渐显露了。比如只要他不愿意,寻常的妖精轻易拉不动他。俞知乐还以为是王花蓓主动松的手,于是便觉得她没什么恶意,再加上王花蓓话里透露出来的事,情况有些严重,俞知乐连忙问道:“什么妖精出了事?你说具体点。”   这会王花蓓已经冷静下来了,她找了把椅子坐下,一边抓紧时间休息恢复体力,一边说道:“我本来是在山里清修的,有好几年没出来了。”也不打算再出来,花花世界对她来说压根就没什么吸引力。游戏是好玩,电视剧是好看,不过还是修炼更有意思一些。   “我是上千岁的虎了,这点定力还是有的。不过族里的小辈年纪小,坐不住,受不了苦修的日子。”一千年以上的修为,对普通妖精来说,已经不能算是小妖。王花蓓对自己要求高,倒不觉得有什么,还犹嫌不够,所以修炼起来更加刻苦,希望修为能多精进些。但并不是所有妖精都这么想。   “我族里有一只小老虎,天赋还不错,才几十岁就开了灵智,化形估摸着也就在近几年。小老虎贪玩,趁着我们不注意,偷溜了出去。这段时间我们在一直在附近找他,就怕被人给偷猎了。谁知道一直没找到。”   附近一直没找到小老虎,那显然就是跑远了。一只没化形的老虎放在外面,不管是对人还是对小老虎自己来说,都太危险了。王花蓓一族里,已经修炼出人形的,除了负责留守保护家园的那一部分之外,剩下的全都出来找小老虎了。   “也不知道那小崽子是怎么躲的,愣是哪找不到。还是他自个给我发求救信息了,我这才知道他在哪里。”一收到小家伙的求救信息,王花蓓当时就连夜赶了过去。   说到这,王花蓓回想起当时看到的画面,就忍不住怒火冲天:“小老虎被人抓进了马戏团里。”   国内的马戏团有合法的,也有违规的。违规的马戏团一般都是流动马戏团,到处流窜。到一个地,就在当地租个地盘表演几天,然后表演完立马就去下个地方,从来不久住。抓小老虎的马戏团就是这样一个黑马戏团。   小老虎虽然开了灵智,但是他年纪小,还没正经修炼果,修为低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马戏团常年训练各种动物,控制驯服动物的手段十分之多。被抓后,小老虎根本没办法靠自己的力量逃出去。好在他还有点小机灵,偷跑出来前,知道要偷了王花蓓的通讯符再跑。   才到马戏团的时候,看到有那么多动物,小老虎还很高兴,觉得可以和他们一起玩,比在山里有趣多了。哪怕要被关在小小的笼子里也没什么,反正他在族里调皮捣蛋的时候,也会被关在一间小黑屋里。   小老虎并不害怕。直到训练时间到了,他这才傻眼了。原来套在那些动物身上的链子并不是装饰品,而是束缚他们兽身自由,并且辅助马戏团训练的工具。   小老虎当时就惊呆了。他这才注意到,他的那些小伙伴身上,掩藏在皮毛下,大大小小的伤口,还有铁链上的斑斑血迹。以及马戏团驯兽师们脸上狠戾的神情,和浑身的煞气。   和小老虎玩的最好的一只动物是小猴子,小猴子要被训练的项目是骑自行车。这玩意,很多人类没经过学习都不会骑,甚至经过了学习也不一定会。一只猴子学起来当然也没那么容易。   一旦小猴子犯错,驯兽师手里特制的鞭子就毫不留情地甩了过去。小猴子被打着‘吱吱’直叫。还有一只年纪很大,看起来很老的老虎,正规马戏团,这个年纪的老虎应该已经退役,开始养老了。但这只老虎却有繁重的训练任务不说,甚至因为年纪大了动作迟缓,训练的过程中多失误了两次,就又挨了好几下。   “还能不能行了?”巡查的时候看到老虎的表现,一个秃顶的油腻老男人不耐烦地问道。   “我的训练技术肯定是没问题,不过这只老虎就……,再打下去我怕它出问题。”   “出问题也得打,就是不能对这些畜生太心软。你要是心软,他们就吃定你了,都不好好工作。不狠狠地打,它们记不住教训。现在咱们私底下训练的时候出岔子没什么,要是表演的时候再这样,我们得损失多少钱你想过没有?还是说你想扣工资?”秃顶老男人不耐烦地问道。   扣工资当然是不想扣的,驯兽师犹豫了下,还是说道:“再打下去,我们团可能得先找好接替它工作的新虎。”   驯兽师的言下之意很明显。他之所以会顶着老板的怒火说出来,也是为了让老板有个心理准备。心里有个底,免得到时候真打出事了,老虎死了,再把这事怪到他身上。一只老虎的价格可不便宜,这个锅他才不背!   闻言,秃顶老男人犹豫了下,不过看了眼笨手笨脚的老虎,怎么看怎么觉得没用。要是往常驯兽师这么说,他肯定会觉得是驯兽师没本事,不过现在么,这只老虎的年纪确实有点大了,秃顶老男人想了想,最终说道:“那算了,团里不是才新买了一只小老虎吗。本来要开发新的表演项目,现在新项目先放放,那只小老虎就交给你了,你尽快给它训练点样子出来,早点让它顶上前头那只老虎的位置。至于已经淘汰的那只老虎,就老规矩处理了吧。”   说话的两人以为动物听不懂,因此根本没避讳动物。但小老虎不是普通的老虎,他把这些话全都记到了脑子里。原本小老虎还不知道什么叫做老规矩,直到他看到有两个粗壮的男人把那只老态毕现的老虎赶进了铁笼子。   那两个男人一边赶老虎,一边聊天。从他们的聊天中,小老虎知道了老规矩是什么。老规矩就是,要榨干动物身上的最后一点利润,一分一厘都不放过。   像是他们虎类,老虎全身都是宝。虎骨虎鞭虎牙虎皮,能取的都不要放过。甚至就连虎肉,都有些人愿意买来尝尝新鲜。除了老虎之外,其他动物也没好到哪里,猴子有猴脑,黑熊有熊胆熊掌熊皮。   看着同样被关进笼子里的老虎,小老虎忍不住浑身一寒,吓得他也顾不上别的,连忙撕开通讯符求救。   “我当时一过去,就想把那小崽子带出来。”王花蓓没好气地说道,但神情里又有一丝掩不住的自豪和骄傲。她修为不知道比小老虎高了多少,真要铁了心想把小老虎带走,小老虎根本就没反抗的能力。   看到长辈,原本还又怕又气,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的小老虎,一颗七上八下的心当即就稳了,他不仅不急着出去,甚至还向长辈提起了要求。   “那臭小子威胁我说,不把其他动物也一起救出来,他就不走了。”王花蓓毫无形象地翻了个白眼。说的好像她有多无情,看到马戏团里那些动物的遭遇以后,不会动容,不会出手似的。   物竞天择没什么,更何况妖族强者为尊,弱者死了也就死了。但幼崽不一样。没开灵智的动物被人抓到吃了果腹,和没开灵智的动物被人抓起来虐待取乐,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王花蓓本体是老虎,平常在森林里,肚子饿了也会捕捉猎物。但她从来都是一击毙命,给对方一个痛快。抓到了猎物不吃,养起来当储备粮也就算了,那是有远见。可养起来虐待,那不是变态么。   王花蓓原本就有救动物的意思,只不过在她心里小老虎最重要。她是想着把小老虎送回族里之后,再返回来处理这事。结果被小老虎这么一闹,计划完全行不通。   “我有两个在附近的同族也赶了过来,现在他们正暗中守在那边,暂时不会出事。不过还是得尽快过去,迟则生变,晚了谁知道会怎么样。”王花蓓之前是打算报警解决,不过去警察局之前,被同族一提醒,王花蓓这才想起来,他们是妖精。普通警察压根不知道妖精的存在,而老虎是国家保护动物。在这种情况下,等救了动物以后,警察怎么可能会让他们把小老虎带走。   他们总不能跟人家说,你们嘴里的那只保护动物,其实是个小虎妖。那还不得吓坏对方。吓坏人是一回事,更大的可能是,他们几个会被警察当成疯子,满嘴胡言乱语的那种。   想了想,王花蓓想到她来找小老虎的路上,和好几个妖精打听过消息,其中有个妖精有提到妖精部门。他们家小老虎是妖精,这事正适合妖精部门管,王花蓓也就找了上门。她哪里知道,这个妖精部门,不是她所以为的那个妖精部门。   在王花蓓提到违规马戏团的时候,俞知乐就忍不住皱眉。等听到后面,越听,俞知乐的表情也就越难看。哪怕这事不在他的工作范围内,不过既然知道了,就没有无视的道理。俞知乐想了想,还是把情况往上面递了递。   如果这只是一起单纯的动物虐待事件,上面的反应可能不会那么快。但牵扯到了小妖,俞知乐才把情况说完,上面派的人就已经到了。效率高的可怕。核实过情况后,违规马戏团就被取缔了不说,马戏团里的人,也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救出来的动物都被妥善地安置到了动物园里。   直到事情尘埃落定了,王花蓓都还有些回不过神来。她完全没想到大妖没亲自动手,事情居然还这么快就解决了。上面派下来的人也是警察,不过是那种有点特殊能力,对妖怪知情的警察。去救动物的时候,王花蓓也跟着去了。一路上,警察想要了解具体情况,双方难免聊几句,聊着聊着,王花蓓这才意识到自己闹了笑话。   俞知乐所在的那个妖精部门,确实是妖精部门没错。只不过这个部门的全称叫做‘下岗妖精再就业动物分部’。   王花蓓尴尬不已,俞知乐倒没放在心上,事情解决了就好。俞知乐原以为事情解决了,他和王花蓓一人一妖,应该不会有再见面的机会。谁知道没多久,俞知乐就又看到王花蓓出现在小楼大门前。只不过和上次不同的是,这回,王花蓓不是一个人过来的。她手里还牵着一个小孩子。那孩子长得极好,皮肤白嫩嫩的,虎头虎脑的特别可爱。   这是……上次那只小老虎?   不是说还要过几年才能化形吗?   就在俞知乐纳闷的时候,那小孩已经挣脱了王花蓓的手,自个手脚并用地翻过了高高的门槛,小跑地冲到俞知乐面前,抱住俞知乐的一条大腿,仰脸问道:“你就是上次叫人帮忙救了我的哥哥?哥哥你长得真好看,谢谢哥哥救了我和我的小伙伴。”   完全没给俞知乐开口的机会,小孩小嘴叭叭,连珠弹似的说个不停:“我姨姨说,我能不能留在人类社会里玩,都要看你。哥哥你好厉害啊,我姨姨那么彪悍的一只母老虎,居然都听你的安排。”   “我日子过的可苦了。人类小孩都能上学,都能去游乐园,都有甜甜的冰激凌,和香香的炸鸡吃,我就只能窝在什么都没有,到处都是树的山里玩泥巴。我也想和人类小孩一样幸福。我还要去动物园看我的小伙伴,我们共患难过,我不能不讲义气地抛下他们自己回去。”小老虎说的那叫个义薄云天,正义凛然。   ???   什么情况,俞知乐满头雾水。王花蓓走进来,脸上露出了个看似温柔,实则狰狞的笑容。出手干脆利落地把挂在俞知乐身上的小老虎精撕下来:“出门前我都跟你说什么了?”   看到姨姨可怕的表情,糟糕,忘记是和姨姨一起过来的了。小老虎身体一僵,头顶上就冒出来两个毛绒绒的小耳朵。   被吓出来了耳朵,小老虎还毫无所觉。他慌忙地捂住嘴巴,闷闷地回答道:“要乖,要听话,不然就回山里去。”说着,小老虎可怜巴巴地看着王花蓓,脸上写满了求饶。上次偷跑,他才被罚过,并不想再受罪。   “把耳朵收起来。”王花蓓没好气地轻轻掐了一把小孩的肥脸,盯着他把耳朵变没了,这才对俞知乐解释道:“也不知道是不是出来之后长了见识,经历得多了,这孩子被救回去后就开始化形,比我们预计的提前了好几年。他又缠着大家说不想回去,在警察局看了几集电视剧以后,就更加变本加厉了,到处诉苦卖惨。”   “我们被磨得没办法,也怕拘得太狠,他到时候再逃跑,又给人抓住。而且我们几个商量了一下,觉得可能在人类社会里生活对他的修为有好处,所以我准备留下来,先待个十几年看看。刚好送他上个学,免得他天天在山里调皮捣蛋,开灵智好几年了都还是个小文盲。”   被说是小文盲,小老虎也没放在心上,反而做了个鬼脸卖萌。   “孩子上学,我们吃饭住宿都要钱,所以想请你帮忙给我找个合适的工作。”王花蓓说道。   原来是这样,俞知乐恍然大悟。   这倒不是什么难事。上任这么久,这一套流程,俞知乐早已经烂熟于心。闻言,便开口说道:“你比较擅长做什么?对工作有什么要求吗?”   “要求?嗯,”王花蓓仔细想了想,这才回答道:“希望工资足够养活我们两个,起码要付得起小崽子的学费、生活费。然后工作时间稳定点,最好能和幼稚园的上下学时间差不多。”她好接送孩子。   她打听过了,如果要读书,像小老虎这样的,就只能去读人类的幼儿园。读一年级他说不准都跟不上,而且外表年纪也不够。以后为了能正常升学,说不定还得变个幻像套在身体外面,假装长大了。   啧,麻烦!   不过再麻烦也得做,谁让他们族里最近就只有这么一个开了灵智的宝贝疙瘩。还偏偏是在她负责教导族里幼崽的这一百年里开的,担子可不就落到了她头上。   “至于我擅长做什么。”说到这,王花蓓沉默了,她好像没什么特别擅长的。   完了,她不会找不到工作吧?!   华北虎族第一天才找不到工作,说出去,会被其他妖笑掉大牙的。   这一百年,几大虎族里最大的笑话说不准就是这个了。   注意到王花蓓诡异的沉默,小老虎直接揭了长辈的老底:“姨姨你除了修炼还会做什么?不会养不活我吧?”说着,小老虎一脸的忧心忡忡。 第31章 第三十一个求职者   瞎说什么大实话!   王花蓓暗中瞪了小老虎一眼。严重怀疑当初这小东西出生的时候,族里抱错了孩子。把隔壁的熊崽子当成自家的小老虎给抱回来了,要不然小家伙怎么会这么熊?!   又熊又皮!   自个也没好到哪里,小时候也是熊着长大的王花蓓把小老虎抱到了一旁的椅子上:“坐好。大人说话小孩不要插嘴!”   啧,小老虎眨巴眨巴了眼,很好地领悟了姨姨这句话的重点。不是前面的坐好,而是后面特意加了重音的不要插嘴。   你们大人真是的,一点都不讲道理,明明是事实还不让说。就会欺负我年纪小!   不过形势不如人,为了自己的小屁股着想,小老虎还是乖乖地住嘴了。都说老虎的屁股摸不得,那也得看是什么老虎,反正像他这种小老虎,是没这个百兽之王的待遇。他姨姨那只母老虎发起火来,才不会管这些。照样找准了地方揍,下手从来没留情过。就上回偷跑那次,他被批评教育了不说,还被狠揍了一顿屁股。要不是打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要进阶,开始化形,事情才没那么容易就翻篇。   看小老虎坐在椅子上,晃悠着两条小短腿的样子,实在机灵可爱。俞知乐没忍住,拿了放在办公桌上的小摆件给他玩。那是一艘竹制小船,之前白翼过来找工作的时候做的那艘。   小船分外精致不说,也不知道白翼是怎么处理的,就连边边角角都特别光滑。整艘船上下一根毛刺也找不到,正适合小孩子拿着玩。   看到好东西,小老虎的目光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果然留在人类社会就是比回深山老林要来得强,山里倒是不缺竹子,尤其是他们住的那一片,就有好几处不小的竹林。   可竹林连绵一片好看是好看了,竹杆子绿叶子,那叫个青翠欲滴啊。但没经过雕琢的竹子,不够精致,哪有这小船有意思。小老虎一拿到手,就爱不释手,他一边玩,还不忘一边给自己姨姨递了个加油的眼神过去:我能不能留在人类社会,可全看你了啊!   王花蓓收到小崽子的眼神,心里更尴尬了。她仔细地想了一回,愣是没找到自己除了修炼之外,到底还有什么特长。她这一沉默,再加上小老虎之前的话,俞知乐哪还有看不出来的道理。   没其他特长不要紧,还是那句话,修为高能打其实就是个大特长。   虽然有些大材小用了,不过小老虎不是正好要读书么,现在很多小学都会开办附属幼稚园,就开在学校隔壁。王花蓓这性格,去幼稚园当老师不太适合,教小学应该能胜任得过来。正好幼稚园和小学离得近,她上下班的时候,还能顺带接送下孩子,十分方便。   想到这,俞知乐便问道:“你觉得当小学体育老师怎么样?事少福利好。教教孩子做操,活动活动胳膊腿,并不累人。”还能顺带保护下孩子,给学校多加一层保障。免得总有那种疯子,报社的时候打不过成年人,就持刀、泼汽油地寻小孩子出气。   “当老师工资可能不会太高,但是肯定够花,很多小学都包食宿提供宿舍。”也就是说,王花蓓顶多就是负责一下小老虎的学费和伙食费,最多再加点衣服钱,别的都不用操心。一个月工资满打满算,只要不太浪费,怎么也够用了。   小学是什么王花蓓知道啊,她前几年还出来过一趟。王花蓓是属于苦修,但是也没落下学习新知识的那种妖,不会跟不上时代。   工作是个好工作,然而她还是忍不住犹豫了。王花蓓对自己的性格十分有数:“我这人说白了就是有点大大咧咧,性子也冲动。我怕那些孩子顽皮,到时候我下手再没轻没重,伤到人家孩子就不好了。”人类小孩又不像他们虎妖,皮实,只要不用上妖力,怎么揍也出不了事。用不了多久就活蹦乱跳的,就像小老虎,才打过一顿屁股,这才多久,屁股上丁点痕迹都没留下。   该有的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王花蓓连忙摆手:“我就不误人子弟了。”   “不瞒你说,之前不是说小老虎趁着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偷跑出去了么?其实就是从我那偷跑的。”怕俞知乐误会,王花蓓一狠心,自揭短处:“这回把这小崽子找回来以后,往他身上放了不少好东西,他自己也记住教训了,家里的长辈才敢继续把他留给我看着。”   要不然她一个修炼狂魔,孩子都找到了怎么还不回去修炼,反而要留在人类社会里奶娃?可不就是犯错了,在受罚,争取将功折罪么。   王花蓓苦笑:“带一只小老虎我都能出岔子,去当老师,一个班少说也有几十个人,人类小孩那么多,我哪里管得过来。到时候集体户外活动,比如春游踏青、清明给先烈扫墓什么的,带孩子们出去,我再给弄丢一两个,人家爸妈还不得找我拼命!”真要这样,哪怕对方打不过她,她心里也愧疚。肯定要留下心魔的,即使孩子能及时找回来也够呛。   俞知乐之前还没想到这一点,被王花蓓这么一说,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那再换个,我想想,看还有什么合适的工作。”   这一想,俞知乐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结果。反倒是王花蓓突然灵机一动,想起个事:“我有个结拜姐妹,在演艺圈混来着,你说我能不能也跟着去当演员?”她前几年出来那一趟,就是出来和结拜姐妹见面的。   当演员?   这倒是可以,不过,俞知乐问道:“当演员是要演技的,你静得下心来磨砺演技?”总不能当个花瓶吧?   俞知乐看了眼王花蓓的长相,好看是好看,就是太野性。这个款式的花瓶,娱乐圈里目前好像还没有,说不准真能让她走一条路出来。   演技的问题,王花蓓也是考虑过的:“当人类演员当然需要演技,不过当动物演员,就没那么需要了。我那姐们本体是豹子,她就专门接那种需要豹子或者类似动物的片。收入不算特别多,也足够养活自个。”   有时候没剧组需要豹子,她姐们就给自己变个外形,需要狐狸变狐狸,需要狗变狗。反正剧组需要什么动物,她姐们都能变。总之要多方便有多方便,活得可滋润了。人形的时候,就自己给自己当经纪人,听说现在都已经是挺出名的动物经纪。   王花蓓以前不觉得有什么,现在想想,羡慕坏了。   一部影片,不管是导演还是观众,对人类演员,尤其是主角,那要求肯定是各种严格,各种挑剔。可他们再严格,再挑剔,也严格挑剔不到动物身上。动物只要表现得稍微通人性一些,就能过关。说不准导演和观众看了,还能拍案叫绝。   王花蓓心里想着,别的她不行,当个动物演员她还能不行吗?那不是本色出演么,能有啥问题!   动物演员,豹子。这两个关键词联系在一起,再联想到王花蓓的长相,俞知乐对王花蓓的姐妹是谁,心里已经有了猜测。估摸着就是那只拍急支糖浆的金钱豹。   这么一想,王花蓓在娱乐圈也是有人脉的,不对,有豹脉的。真去混娱乐圈也不是不行。就是吧。   “当演员也不轻松,”俞知乐想了想,还是提醒道:“这一行收入是非常可观,不过挺忙的。别说接送孩子上下学了,拍戏的时候,你一个月能不能回来见小老虎一次都还是个问题。”要是人类演员,拍摄时间长了,还能有机会请个事假探亲假什么的,回去看看老婆孩子家人。但是动物演员,你一只动物拍到一半说要请假?那不是开玩笑么,导演怎么可能给批。   原以为想到了个顶顶合适的工作,王花蓓正得意,还给专心玩小船的小老虎甩了个眼神,那意思:姜还是老的辣,你姨还是你姨。华北虎族第一天才的名头不是吹的,除了修炼不会别的又怎么样,她照样想得出招来。   结果还没得意完,就惨遭打脸。听到俞知乐的话,王花蓓心里有些郁悴。偏偏小老虎这时候有反应了,他跳下椅子,迈开步子,蹬蹬蹬地跑到俞知乐面前,把玩具还了回去,美名其曰:“我姨姨没工作,我怕玩坏了赔不起。”   暴击!   明明是自个玩腻了,新鲜头过去了,结果给她来这么一出。王花蓓差点没气得把爪子变出来,一把把小老虎按在地面上摩擦。她忍了又忍,才把这口气忍了下来。这事不算完,回头非给这小魔星一点教训不可。下个礼拜就吃素好了。谁让姨姨没工作,赚不了钱呢!   没钱给他买肉吃!   吃草去吧!   王花蓓心里在想什么,小老虎完全不知道。仗着这会在外面,他姨姨不会当着别人的面揍他,小老虎可劲儿地皮。完全忘了还有秋后算账这么一回事。明明前面还记得的。   小老虎忘性大,王花蓓下定决心回去后要给他紧紧皮之后,就暂时把这事放到了一边。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教训小崽子,而是找工作。   体育老师当不了,动物演员不能当。那还有什么适合她的?   俞知乐给小老虎换了个新玩具,看着小家伙抱着他前儿才新买回来的地球仪玩得不亦乐乎。俞知乐收回视线,打开电脑里的资料库搜索了一番,想从中找到适合王花蓓的,然而找了半天,还是无果。   直到拉到最下面,俞知乐这才看到个可能合适的:“宠物医院医生助手,你觉得怎么样?”   “宠物医生助手要做的事不多,也就给医生递递医疗器械,帮忙安抚动物之类的。不需要太强的专业知识,对你来说,简单地培训一下就能上岗。”   虽然不是妖精,不过俞知乐对妖精还是有所了解的。老虎是百兽之王,王花蓓天生就对修为比她低的妖怪有一定程度的威压。妖怪都这样了,更何况是普通动物,她去干这个,正经挺合适的。   宠物医生助手这个职业,王花蓓不大了解,俞知乐三言两语的解释不清楚,索性直接把电脑屏幕转向她,让她自个看。王花蓓对着屏幕一目十行下来,恍然大悟:“这不就是让我吓唬小妖么,这个我在行!”   王花蓓还没成精的时候,在森林里一声吼,都能啸镇山林,小动物们听到了吼声都得老老实实地趴下。现在她都是有着千年修为的妖精了,让她指挥几只没开灵智的小动物有什么难的。   不就是让不想洗澡的宠物乖乖洗澡,不想剪毛的宠物乖乖剪毛。不想吃药的宠物乖乖吃药,不想打针的宠物乖乖打针么。简单!   别管多调皮的宠物,到了她面前,她看一眼就老实了。王花蓓顿觉,这简直就是世界上最适合她的工作了,完全就是量身定做!   反倒是俞知乐闻言,吓了一跳:“有些动物胆子挺小的,你别到时候再给人家吓出事来。”   “现在很多宠物家庭地位都挺高的,跟他们的家人差不多。”真要吓出事来,人家能轻饶你?后果不比在小学里当老师,气急打了人家孩子小。   王花蓓带孩子没什么经验,她一只未婚老虎,这么多年来,她总共也就带过身边这只气死人不偿命的小老虎一个,别的还真没。不过带孩子没经验,不代表她对小动物也没辙。   老虎百兽之王的名头是说着玩的?   她天生就知道怎么管理群兽。   “放心,我有分寸,到时候控制着点威压就好。”王花蓓信心满满。   “那就这个了?”俞知乐有些不放心,又问了一遍。直到王花蓓再做过保证后,俞知乐这才点头,给她开了推荐信。介绍她去国家动物园合作的宠物医院那里上班。到时候医院会给她安排培训。   至于薪资待遇,医生助手毕竟不是医生,没那么忙,专业性也没那么强。要求低了,相对的,工资也就没有那么高。不过低也低不到哪去,反正比外面随便打份零工要来得高。足够养活两个人了。   既然已经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接过推荐信,王花蓓道过谢后,一把抢走小老虎手里的地球仪还给俞知乐,拉着小老虎就往外走。准备趁着天还早,赶紧去报个到。   走的时候小老虎还有些不情愿,觉得俞知乐这边好玩的东西多,他还没玩够呢。不过被他姨姨一威胁,一想到这是去面试,关系到他姨姨的工作问题,也关系到他能不能成功地留在人类社会里。小老虎想了想,最终还是乖乖地就范了。   族里的长辈教导过,做虎不能学老鼠,鼠目寸光要不得。他得看长远一些,只要他成功地留在人类社会里,以后玩的机会还能少?   不能因为贪图一时的玩乐,而放弃了长久的打算。   送走了一大一小两只老虎,俞知乐终于闲下来,有空给顾爸爸打电话,定个农家乐房间的时候。才刚刚订完,电话都还没挂下,就看到有个杀马特少年哼着歌走了进来。   “顾叔你一定要记得给我留着,到时候我要带朋友过去玩。嗯,好,我就知道顾叔你最疼我!那我先挂了。”看到人,俞知乐连忙挂下电话。   说是杀马特,这话其实有些冤枉对方。来人只是有一头五颜六色的头发而已,还不是爆炸头。顺滑的长发在脑后扎了个低马尾,脸上干干净净的,没化妆,也没鼻环唇环,衣服也穿得比较邻家。尤其是鞋子,不知道是哪个牌子的,款式做工看起来特别好,但却不是杀马特喜欢的风格,反而更贴近普通人的审美。   这是一个乍一看杀马特,仔细看,又有点像艺术家的少年。   看到俞知乐,少年嘴里的歌就停了,人也很有礼貌。一进来就主动问了个好,完了还自我介绍,总之一点都没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恰恰相反,他一脸的乖巧。   “我姓吴,口天吴,叫吴功。本体是条彩色蜈蚣。”说着,吴功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发,他来人类社会也有段时间了,当然知道人类的审美。不过这头发还真不是他故意染的,他化形以后就这样了,估摸着是受了本体颜色的影响。   普通蜈蚣当然没有这么多颜色,顶天了也就三种。背部一种,腹部一种,足部一种。吴功大概是变异了,反正他一出生,身上就有好几种颜色。小的时候体型小,还看不分明。越长大,他身上的颜色就越明显,赤橙黄绿青蓝紫,爬在墙上的时候,墙面上跟挂了道小彩虹似的。   吴功开灵智后,一度担心自己的人形皮肤颜色也会是七彩的。好在这种可怕的事最后没有发生,皮肤还是正常的,虽然白了点,不过也没太离谱。看起来只是比一般人白皙一些,不算什么。头发倒是变成了彩色,头发彩了总比皮肤彩了好看。吴功他还算能接受。   起码前者还能出门,最多被人多看几眼。后者他想出门,都要做好被人当成神经病的心理准备。要不然就得找个行为艺术的借口。不过一次两次能说是行为艺术,次数多了,这借口也就不能用了。所以化形以后,看到自己的样子,不得不说,吴功简直就是狠狠地松了一口气。   彩色蜈蚣?   俞知乐闻言,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品种,不过反正是蜈蚣就对了。这倒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俞知乐把这事抛到一边,开门见山,开始问正经事:“来找工作?”   “不找工作,我是来申请创业补助的。”吴功摇了摇头,脑后的彩色头发跟着晃了晃:“我想开家手工鞋店,让更多的人穿上我做的鞋。”   吴功的本体是蜈蚣,蜈蚣又叫做百脚虫,可想而知脚有多少了。虽然没到百脚那么多,但也比一般动物多上不少。吴功平常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做鞋。喜欢到什么程度呢?他给自己的人形做鞋也就算了,还曾经给自己的本体也做了一批鞋子。每只鞋子还都不一样,图案款式各不相同。   那么多脚,别说做鞋了,做完鞋子,光是穿上,就花了吴功不少时间,不过吴功还是乐此不彼。闲着无聊的时候,给自己做了不少,时间就了,就锻炼出了一手绝佳的做鞋手艺。   作为鞋子的狂热粉,时间久了,吴功就开始不满足于给自己做鞋。他开始想要让其他人也穿上他做的鞋子。不过等身边的亲友家里都已经堆满他做的鞋子以后,吴功总不能再硬塞过去。再说了,就光那几个人穿有什么意思。   这么想着,吴功把目光投向了全华国,甚至全世界的人身上。   不过开店卖鞋,和自己平常做着玩不一样。开店需要的鞋子数量多,光是原材料就要一大笔钱,再加上店铺仓库,房租也是支出。吴功手里可没那么多资金,想来想去,吴功就把主意打到了俞知乐身上。   “鞋店?”打从吴功一进来,俞知乐就注意到他脚上的鞋子了,闻言,便忍不住问道:“你脚上穿的鞋子就是你自己做的?”要真是这样,这手艺,开店绰绰有余啊。   吴功点了点头,还从口袋里拿了双超级迷你的小球鞋出来,递给俞知乐:“来之前不知道你的尺码,没敢乱做,怕不合脚。”这双鞋就不一样了,小有小的好处,不能穿,却可以拿来当摆件。随便放在哪里,都又别致又好看,不落俗套。   来之前,他就想着要准备个样品。虽然他脚上穿的鞋也是自己做的,不过到时候总不能当场把鞋脱下来给人看,太不雅观。为了不失礼,吴功特意做了这双小鞋子,果然派上了用场。   俞知乐接过小鞋子看了看,这手艺真是绝了。是现代的款式,但是做法完全不是现代工艺。明明是双球鞋,看着却比绣花鞋还精致。   批,这笔创业资金绝对得批。不批对不起人家这手艺。   “除了球鞋,我还会做别的。像是夏天大家爱穿的凉鞋、拖鞋。女孩子喜欢的高跟鞋,男士的皮鞋。只要有材料,要什么样的,我就能做什么样的。”吴功还不知道俞知乐的想法,他心里想着,要让人家批资金,自己总得显露显露本事,不然人凭什么给你批?于是吴功难得厚着脸皮,当了一回王婆。   实物就摆在眼前,俞知乐丁点不觉得吴功这一番话是在自卖自夸,反而觉得他太过谦虚。   谦虚得都有些腼腆了。   光看面前的鞋子,俞知乐总觉得,不止是高跟鞋、皮鞋,就是让吴功做更高难度的绣花鞋,他都能做的出来。   不仅做的出来,做出来后,还管保不是现代模仿的那种,形似神不似的绣花鞋。而是正统的手工纳底绣花鞋。 第32章 第三十二个求职者   本来只是猜测,好奇之下,俞知乐一问,没想到吴功竟然真的会。   “像是华国古代的绣花鞋、旗鞋、官靴,还有国外古代的鞋子,我都会做。不敢说一模一样,不过也能复刻个七八成。”吴功是真的很热爱这一行,为了提高自己的制鞋技术,博取众长,也为了知己知彼,抢占市场,他是做过功课的。   别说国内了,由于他胃口大,把国外的人民也纳入了自己未来的消费群中,所以吴功很是下过一番苦功,研究过国外鞋子的发展史和制鞋工艺。   都研究透了,以吴功的本事,想要做出来还能有什么难的?嘴上说是七八成,实际上真要有需要,让他弄个一模一样的鞋子出来也不难。只不过吴功为妖谦虚而已。   但这听在俞知乐耳里,就已经很厉害了。七八成!现在仿古的,除了擅长修复文物的大佬以外,还有几个能做到这个地步?   古代鞋子会做,现代鞋子在行,俞知乐脑子里顿时就有了个想法,他不仅给批了创业资金,在吴功要走的时候,还把人拦了下来:“虽然有些突兀,不过我还是想问下,你这个店,打算怎么开?”   还能怎么开?吴功并不觉得冒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线下开个实体店,租个店面,前面拿来卖鞋子,后面用来当工坊。”反正就他一个人,做鞋占的地方不多,租个前后两间的店面完全足够用。要是地方再大一点,说不准还能挤出个两三平方放床,连住宿费都省了。   要是实在挤不出睡觉的地方,大不了他变回原形,缩小点,睡哪里不是睡?巴掌大的蜈蚣才占多少地方。少放个鞋盒,位置就出来了。   创业么,开头总是艰难的。老话都说万事开头难,吴功虽然野心很大,但是心态却很好。他继续说道:“然后网上开个网店,线上线下一起销售这样。”   这方法不能说不好,但也只能说是中规中矩。现在创业自己开店的人是多,不过,有几个能出头?哪怕吴功手艺好,出头是迟早的事,但刚开始也肯定没那么顺利。线下还好,看得到实物,东西一摆出来,路过的人会受吸引,会慷慨解囊掏钱买下。但网上,可就难说了。   照这样下去,吴功什么时候才能实现他的梦想?别说把鞋子卖给全世界,就是全华国都悬。   当然,俞知乐也是有私心的,这么一个妖才,哪里能放跑。秉承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念头,俞知乐问道:“你有没有考虑过另辟蹊径,比如兼职当个道具师?”   明星同款来一套!   现在娱乐圈这么发达,一部大火的剧,能带的货可多了。朋友,你不考虑一下吗?   想到自家大哥旗下的那个娱乐公司,俞知乐更加卖力地卖起了安利:“不管是古装剧还是现代片,演员都是要穿鞋子的。现代的也就算了,古代只要不是架空,演员的打扮服饰,一般都是越贴近当时的社会越好。衣服妆容还原的效果越好,就说明剧组越良心。诚意满满,不糊弄观众。”拍剧要的就是观众买账,观众不买账,投出去的钱不能成倍成倍地赚回来,以后谁还投资?   “妆容、首饰、衣服都是重头戏,但是鞋子也不能疏忽。鞋子虽然不起眼,但要是做得好完全就是画龙点睛。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穿华国古代的衣服出门,穿唐装汉服的时候,脚上总不能踩个拖鞋球鞋,太不搭了。总要买双合适的,和衣服配套的古风鞋子。看过电视剧以后,去别家店买也是买,去你店里买也是买。在你店里买,买到的还是真正意义上的明星同款,你说粉丝会选择去哪买?”   “即使不是粉丝,很多人只要经济允许,难免也会想感受一下明星穿的鞋子是什么样的。你给各大剧组做的鞋子多了,名气大了,知道你的人多了,买你家鞋子的人想不多都难。”这完全是件双赢的事。说着,俞知乐还搜了些相关的娱乐报道给吴功看。   什么某部宫廷戏播出,男女主的定情物是一根簪子,于是某宝上同款簪子瞬间就卖断了货。什么神话剧里,里面演仙女的手上都会戴着一条手链,于是年轻女孩们就流行起戴同样的手链。诸如此类,被影视剧带火的产品可不止这些。还有校园剧里,男主给女主带了早餐,早餐是XX牌子的牛奶和OO牌子的饼干,于是在这个校园剧热播以后,这两个牌子的牛奶、饼干,销量都大幅度地增长……   吴功越看,眼睛越亮。是这个道理啊!他自觉做的鞋子不比任何大牌差,可他的很多朋友里,明明有一鞋柜他送的手工鞋子,却都放着不穿,硬是要高价去买什么名牌。   问题出在哪?   为什么非要买名牌?   是他的手艺不如人家吗,还是他的鞋子原材料比人家差?或者是做出来的鞋子舒适度、美观度没人家好?都不是的,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没名气。他的鞋子穿出去没面儿,而名牌就不一样,有的名牌限量版鞋子,一穿出去那就是人群中的焦点。   而现在,有个打响自己名头的机会就摆在眼前。虽然短时间内没办法撼动名牌的地位,甚至没办法和对方比肩。但时间久了,未必就不行。毕竟自己做的鞋子不比任何一个牌子差,甚至还有更好的地方。只要获得了群众认可,还愁没名气,没更多的人来买?   吴功眼前仿佛已经出现了自己的鞋子被人哄抢的美好画面,不知不觉间就已经点下了头。不就是兼职当道具师么?当,不当怎么行,谁拦都不好使。只要能卖出去鞋子,让更多的人穿上自己做的鞋子,这个道具师他还真就当定了。   见吴功答应了,俞知乐脸上的笑容不由得更大了些:“那去签合同?”他前几天去公司找他哥的时候,刚好碰到底下那个娱乐公司的人来总部,求爷爷告奶奶,说是手里准备主推的那部古代片,原定的道具师跳槽跑了,让帮忙牵线,找个靠谱的。   现在他们自个能找来的道具师,手艺都没上一个好。这部剧是他们这两年的重头戏,演员都找好了,可不能因为道具师的问题开了天窗。好好的一部剧,剧本精良,名导执导,男女主都是公司力捧的小生小花,主要配角是知名影帝和视后。   就连跑龙套的,都有不少是圈里口碑好的老戏骨。这样一部精心打磨的剧,要是因为道具的问题,背上了粗制滥造的名头,那公司不得赔惨了?这回起点这么高,一手好牌都能打烂,票房惨淡,以后还有谁愿意再投资?!   虽然他帮不上忙,不过当时俞知乐就把这事放在了心上。哪知道世界上的事竟然有这么巧,没两天吴功这么个现成的道具师,就自个撞了上来。这完全天意!俞知乐能放过?真要放了,那不是傻么。即使吴功只擅长做鞋也一样。   了解了下,知道俞知乐家里就有娱乐公司,而且公司正在筹拍的戏刚好缺道具师以后,本来就没什么门路,在犯愁要怎么加入一个靠谱的剧组,成为一名道具师的吴功没多犹豫,果断答应了。   这头吴功才一答应,俞知乐就立马打电话去公司。一听说二少帮忙解决了难题,哪怕只解决了一部分,电话那头的人也喜上眉梢。   外面的人不知情,公司内部谁不知道二少和俞总一脉相承,是出了名的好眼光。就好比上次二少介绍来的那个歌手,这才多久,就已经红透了半边天,成了新晋的乐坛小天王。那嗓子说是天籁之音也不为过,活脱脱一棵摇钱树。   这次介绍过来的虽然只是个道具师,但大家伙都相信,这个道具师肯定也不普通。吴功被公司的人以十二万分的热情接走了。   这一接,众人不出意料地发现,果然又接了个宝贝回来。宝贝长着脚呢,生怕再给跑了,又有二少的情面在,公司给的合同倒是很宽松。签过合同后,吴功就开始大显身手了,给演员量身定做出来的鞋子,绝了。   就好比女主那双绣花鞋,款式极其地贴合剧里的年代不说,上面的花卉居然不是机绣,而是纯手工刺绣。最开始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手工刺绣速度慢,大家还有点担心效率问题,怕赶不及开拍。   不起眼的配角也就算了,丫鬟小厮之类的,鞋子穿的差一点没什么。毕竟他们演的是下人。下人和主子穿一个等级的鞋子,被观众注意到了,那才会引起群嘲。   不过主角和戏份稍微重一点的配角,他们的鞋子就不能糊弄了,肯定都要吴功亲自动手来弄。这要是一个个手工刺绣,效果好是好了,不过,能来得及?   吴功用事实证明,来得及。不仅来得及,他甚至还在服装道具师忙不过来的时候,帮忙给弄了好几件衣服的绣纹。虽然只是配角的,但也减轻了其他道具师的负担。   “你爸妈这名字没给你取错,你还真跟千手蜈蚣似的,效率惊人。”就好像有一千只手在干活似的。完全不知道吴功身份的导演开玩笑道。   吴功做衣服一般,鞋子却做的要多拔尖有多拔尖。因此导演和编剧最后甚至还改了剧本,男女主角的戏份没办法大动,不过却给副CP加了个送绣花鞋的情节。到时候会有绣花鞋的特写。用导演的话来说,那就是,这么好的东西,不拿出来显摆一下多可惜,必须让观众知道我们剧组有多精益求精,连双道具鞋都是纯手工制作。   加这么一个情节,能给吴功带来多大的好处,完全可以猜想的出来。为此吴功做事,更加卖力了。倒不是以前不卖力,只是现在,吴功连休息的时间都压榨出来了,开店的事都暂时搁置到了一边,全身心地扎到了剧组里。   就在吴功埋头做鞋的时候,俞知乐和早就约好的白泽,一起开着小车,到了乡下。   A市的城市规划做得很好,即使是乡下,道路也十分宽敞平整。两人自驾过去,白泽其实都已经做好了路途辛苦的准备,没想到一路上十分轻松,地面毫不颠簸。   顾爸爸开的农家乐位置十分显眼,一进村就能看到。把车开进去,俞知乐下车以后,熟门熟路地领着白泽往里走,跟回了自个家一样自在。   真要说起来,顾爸爸和俞知乐的亲爸也差不多了,俞知乐经常来这里玩,说是回自己家也确实没说错。   农家乐的院子里有一棵大榕树,榕树的气根垂下来,就跟丝绦一般,风一吹,丝绦随风微微晃荡,看起来颇具美感。榕树很大,树干四五人都环抱不过来,树冠遮天盖地。夏日炎炎,它替农家乐的院子挡住了不少阳光。   苍翠的枝叶里,有一只羽毛斑斓的鸟在跳来跳去,时不时地张开翅膀,飞一小段,然后再落到枝干上梳理羽毛。   俞知乐进来的时候,这只鸟才梳理完羽毛,正歪着头,对着天上飞过的鸟念歪诗:“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黄鹂土气鹭色淡,它们全都没我美~”   “作诗何必夸别鸟,不赞鹦鹉枉才名。啊,我真是天上地下第一美鸟!谁的羽毛有我灿烂,谁的羽毛有我美艳?”   “像天边落下来的云彩,像织娘巧手织就的丝绸,像……”有杀气!鹦鹉粗嘎的声音戛然而止,他猛地回头,小眼睛警惕地扫了一遍附近的鸟,确定没有一只比他好看之后,他这才稍微放松了点。   大概是错觉吧。   或者是其他丑鸟嫉妒自己的美貌,恨不得杀了自己取而代之?   唉,上天真是太不公平了。给了自己傲视群鸟的美貌不说,还给了自己聪明的大脑和宽广的胸怀。而他们什么都没有,只有灰扑扑不起眼的羽毛,和不够优雅的体型,也难怪他们心生嫉妒。   想到这,鹦鹉十分有容鸟之量地原谅了他们。继续自我陶醉地写小作文:“我的羽毛,如此艳……”不对,不是杀气,是妖气!这股妖气还有点熟悉。   不好!   鹦鹉就跟被掐了脖子似的,嘴里的话顿时全咽了下去,身上的毛都炸了起来,扑打着翅膀就想逃命。他心里后悔极了,明知道这里以前有大妖住过,他就不该因为大妖不在,看起来像是离开了,而抱有侥幸之心。   鸠占鹊巢果然是要遭报应的。   一只小鹦鹉被发现占据了大妖的巢穴,能有什么好下场?鹦鹉想飞,但是翅膀就跟灌了铅似的,沉重的不得了,他费尽了全身的力气,也只是让翅膀抖了抖,根本没办法飞。   大妖越来越近了,对方肯定发现了自己的存在。   抓到鸟后,也不知道大妖是喜欢清蒸,还是红烧?反正不管怎么样,他这一身艳丽的,惹人垂涎的羽毛,是保不住了。一定会被拔掉的。说不准还有嫉妒自己的鸟,会趁着大妖不注意,把拔掉的羽毛叼走,拿回去装饰他们的身躯。   想到这,鹦鹉就心如绞痛。   鹦鹉被吓破了胆,一头从树上栽了下来。   俞知乐走过去的时候,那么巧,鹦鹉就掉到了他跟前:“顾叔还养鸟?上次来没看到啊。”   “乐乐回来了?老板和老板娘给你捞鱼去了,说是晚上给你做鱼吃,让你自个带朋友上去。喏,这是钥匙。”农家乐里的伙计听到院子里动静,从屋子里走出来,拿了两把钥匙递给俞知乐:“最上面,靠榕树的那两间就是了。”   那两间屋子,是夏天来这边玩的人最喜欢订的。   足够高,视野好不说,因为一边靠近榕树,房顶被树荫遮住了,阳光根本照射不进来,屋子里一点儿燥热都没有,高温天不开空调都十分清凉。   “至于这只鸟,”伙计看了鹦鹉一眼,说道:“不是老板养的,也和附近的人打听过了,都说不是他们养的。大概是从其他地方飞来的,反正到咱们这以后,就不走了,天天蹲在树上,蹭吃蹭住有一段时间了。”   “这只鸟聪明是聪明,会说的话也多。就是吧,太自恋了,还喜欢扰民。一天到晚,要么是在歌颂自个的美貌,要么就跟在客人身后学舌,你说一句它说一句。偶尔来这么一下,还挺有意思的,次数多了就有些烦。好几个客人都投诉了。”   说是这么说,不过伙计还是问道:“它没摔出事吧?”鸟嘛,都会飞,这还是鹦鹉第一次从树上摔下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平常它珍惜自己的羽毛珍惜得不得了,别说摔到地上,浑身沾染土灰,就是不小心弄乱了,它都要梳理半天。   就跟自己珍惜新买的手机似的,生怕磕了碰了,多玩两下都得拿湿纸巾擦一遍,完事后还要再用干纸巾擦一遍。生怕自己的手汗在上面留下印子。   因为和鹦鹉感同身受,这会见它居然到现在都还没有反应,伙计平常固然有点烦它,却也忍不住有些担心。   俞知乐闻言,翻了翻羽毛,检查了遍鹦鹉:“没外伤。”至于有没有内伤就不知道了,不过鹦鹉直到现在都还没醒来,倒确实是个问题。就在俞知乐想着,要不要找个兽医过来看的时候,他就注意到躺在他手上的鹦鹉身体在瑟瑟发抖。   虽然抖得很不明显,但那也是抖。   大概是被吓到了。   对自个猫憎狗厌的体质有着清楚认知的俞知乐见状,连忙把鹦鹉交给伙计,自己带着白泽进屋上楼。   等到了房间,顺着窗户往下面一看,果然,那只原本还奄奄一息,看起来跟死了没差的鹦鹉,顿时就生龙活虎了起来。抖了抖翅膀,飞出了院子。   俞知乐有些失望。他原本就是因为喜欢小动物,这才去小楼上班。结果上班后,事情根本没像他所以为的那样发展。去小楼的动物是不少,大部分也确实都不怕他。   但是,重点就在这个但是上,俞知乐心里苦啊。但是那些都是妖精,不是普通动物。而且他们没几个是用自己原形来的。就是用原形来的,俞知乐叹了口气,之前他太想当然了。用原形来又怎么样,没经过允许,你敢上手摸?   俞知乐压根不好意思开这个口。   尤其是在看过人家的人形之后,再上去撸毛。哪怕对方脾气好,同意了这个要求,俞知乐心里也过不去自个那关。总有种调戏良家妖精的错觉。   于是俞知乐一直强忍着,没表现出来。刚刚一进院门就看到鹦鹉,亏他还以为自个体质已经改变了,没想到并不是。或者说,变是变了,不过是变本加厉的变。要不然好端端的,那只鹦鹉怎么会从树上掉下来?   即使不愿意承认,但俞知乐心里还是明白,估摸着十有八九,是被自己吓到摔下来的。   这么想着,俞知乐原本高昂的兴致,就有些低落。   俞知乐情绪变化的这么明显,放好行李后走过来的白泽当然不会没感觉。白泽走到俞知乐身边一看,刚好就看到鹦鹉振翅飞出小院的身影。   看看鹦鹉,再看看俞知乐。虽然不知道内情,没办法开解,不过这事处理起来倒也不难。转移下俞知乐的注意力,让他没空继续想就行了。   “在看什么,出来玩还惦记着工作?这只鹦鹉成精差不多也有三四百年了,保持人形估计不成问题。就是不知道人家想不想找工作。你盯着他看也没有用。说不准他更喜欢待在乡下到处飞。”   妖各有志。不是所有妖,都愿意出来上班。   “那是一只鹦鹉精?”俞知乐有些吃惊,虽然进门前,隔得远远的他有听到鹦鹉说话的声音。不过鹦鹉说话那不是常态么,幼稚园的小孩都知道鹦鹉这种鸟会说话。   哪怕这只鹦鹉说话的时候,话说的很溜,看起来像是成精了。不过俞知乐也没往那边想,说话比这更溜的鹦鹉也不是没有,但全都没开灵智。鹦鹉本身就是一种很聪明的鸟。   干这一行前,俞知乐就了解过。世界上的动物、植物虽然多,但实际上,有这个机缘成精的并不多,甚至可以说是寥寥无几。   别看他在小楼那边,每隔个几天就有妖精上门,有时候忙起来,一天接待两个妖精也是常态。隔壁兄弟部门,更是忙得热火朝天,植物妖精排着队上门,为此他们还临时招聘了不少人手帮忙。   但是要想想,整个华国,目前也就只有A市有开设妖精再就业部门。也就是说,全华国的妖精如果想找工作,但自己又找不到工作,想寻求帮忙,都只能来他们这里。华国这么大,来的妖精都才只有这些,可见妖精的总数有多少。   少到这个地步,哪那么容易就碰见个妖精! 第33章 第三十三个求职者   白泽的话,俞知乐是信的。他没想到自个运气竟然这么好,随便出来玩一趟,遇到只机灵点的鸟,那鸟竟然就是妖精。这么巧合的事,小说里都不敢这样写好么!   不过既然是妖精,这年头成精了的鹦鹉胆子有这么小?   看他之前落在树上,歌颂自个美貌的样子,不像啊!   俞知乐没再想下去,事实上,转移他注意力的事情太多了,他压根就没机会多想。白泽才说完妖精的事,俞知乐都还没来得及解释自己并不是工作狂,没丧心病狂到看见个无业的妖精,就想逮着人家去找工作时。透过窗户,他就看到顾爸爸手里拎着两个鱼篓走了回来,顾妈妈跟在他身后,怀里抱着一大捧青青翠翠的莲蓬,莲蓬里还夹杂着两三支半开半拢的荷花和一片小伞似的荷叶。   俞知乐一看,口水都泛滥了,哪还顾得上悲春伤秋。他就不是那性格,顶多失落一会。再说了,这么多年下来,他早习惯了自个鬼见愁的体质。比起幽怨动物为什么都害怕他,还是吃东西更重要。   一把拉住白泽,俞知乐一边带着他往下走,一边说道:“莲子粥吃过,新鲜莲子没吃过吧?”   像白泽这种有钱妖,能送到他面前的食物,肯定都是已经处理好的成品,直接就能入口吃的那种。别说新鲜莲子了,就是没煮熟的干莲子,他都不一定见过。俞知乐大学那会,班里有个富二代同学就是这样。他毕业旅行的时候经过A市,过来玩第一次看到莲蓬都傻眼了,折腾了小半晌还是不知道怎么吃。后来好不容易闹明白了,剥起莲子来也笨手笨脚的。就这样,他临走时还不顾形象地带上了一麻袋,说是打算弄回去给他爸妈也尝尝鲜。   “还真没,劳你带我见识见识。”白泽不动声色。   闻言,俞知乐的兴致更高了。他完全没想过,白泽作为妖,活了这么多年,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没见过?更何况是水泽里常见的莲蓬。   两人下了楼,顾家爸妈已经到院子里了,看到俞知乐,顾爸爸脸上出现笑容,他晃了晃手里比较大的那个鱼篓:“新鲜的大鲤鱼!”   “知道你今天来,特意去捞的。等会给你做清蒸鱼吃。”   清蒸鲤鱼!   俞知乐的眼睛顿时就亮了。他平常在外面吃鱼,很少点这道菜。因为清蒸鱼做起来虽然简单,但是对食材,还有厨师的手艺要求特别高。最近顾长生太忙,没人给他做,他已经很久没吃到好吃的清蒸鱼了。   “这是你朋友吧,小伙子长得真俊秀。”顾妈妈的目光落到了白泽身上,这么出色的年轻人可不多见。听到自个媳妇夸别人,顾爸爸顺着顾妈妈的目光望过去,是长得不错,也就比他当年差那么一点点。   不过看起来太年轻了,又瘦,不是自个媳妇喜欢的类型。顾爸爸心里的那点危机感顿时消失无踪。多看了两眼,顾爸爸也就发现不对。虽然白泽身上的气机十分圆融,但他没特意隐藏自己的身份,修为低的或许看不出来,像顾爸爸这样的,仔细观察后,还是能发现对方不是人的本质。   嗯,字面意义上的那种不是人。   顾爸爸看出来了,同为术士的顾妈妈当然很快也意识到这一点。夫妻俩对视一眼,现在人妖平等,这妖精气息看起来也比较平和,身上没什么黑煞,应该做过什么坏事,不像是恶妖。   大概是乐乐的同事吧。   知道俞知乐现在在哪里上班的两夫妻,决定不管孩子们的交际情况。顾妈妈热情地说道:“做鱼还要好一会,还要再炒几个菜中午才能开饭,乐乐你们一路开车过来饿了吧?带你朋友先吃点零嘴,垫垫肚子,也打发打发时间。”   说着,顾妈妈就把莲蓬都塞到俞知乐手里。怕莲蓬枝干上的小刺扎到他,递过去之前,顾妈妈还特意用宽大的荷叶包了下,确定小刺都没露出来以后,这才放心。   俞知乐喜滋滋地接过莲蓬,给双方做介绍。听到俞知乐的妖精朋友叫白泽,顾爸爸和顾妈妈心里都有些惊疑不定。俞知乐年纪小,经历得不多,即使在他们身边耳濡目染,知道一些,后来又因为工作的原因,特意去了解过一些妖精的事,但知道的也没他们这些积年的术士多。   别看顾爸爸他们这些年都窝在乡下养老,轻易不出门,但年轻的时候,两人也是走南闯北,降服过无数恶鬼,还有心术不正的术士和妖精,闯出了赫赫威名的。走过的地方多了,见识也就广。   妖精的名字都不能随便乱取。正所谓为尊者讳,像白泽这种上古瑞兽,名字都是天地赐予的。普通妖精想要跟风取同样的名字,根本不可行。先不说有没有这个胆子,就是胆大包天取了,名字一取完,白泽本尊就能感应到。   你说你一只修为几百年上千年,还不够人家一个指头戳的小妖,大着胆子冒用大妖的名字,被大妖感应到了,大妖能饶你?就好比有个小妖叫白泽,有人打败了这只小妖,说出去就是打败了白泽,不知情的人信以为真,这不是堕大妖的威名么!哪怕白泽是瑞兽,脾气在传言里也还算好,估计也没办法容忍这种事发生。   就算大妖能容忍,大妖的崇拜者也没办法容忍。   不过顾爸爸也没往白泽是真白泽那边想。实在是,这年头普通妖精数量都十分少,更别提大妖了。很多大妖因为寿命长,活的太久太无聊,日子过的没意思,于是沉到地底或者海底睡大头觉去了。顾爸爸不觉得自己能遇见一个。他活了几十年,见过的修为最高的一个妖,修为也就一万多年,连上古大妖的零头都不到。   眼前这妖看起来不像是那种为了名气和虚荣心,就鲁莽行事的人。顾爸爸想到了一个可能性。据说有传言,如果妖精身上有大妖的血脉,或者大妖看你顺眼,就会允许你和他同名,表示庇护。   像是龙、凤凰、麒麟等瑞兽就是这样,严格来说,只有天地间第一条龙,第一只凤凰,第一头麒麟有资格叫这个名字,只不过后来的那些,全是他们的后裔,于是也就获得了殊荣。也许眼前这只妖也是这种情况?   想通以后,夫妻俩就冷静了下来,示意俞知乐带他朋友去吃莲子,自个提着鱼篓进了厨房。   夏日里,没了鹦鹉在树上聒噪,大榕树底下,就是十分宜人的去处了,又安静,又阴凉。俞知乐从屋子里搬了两把小板凳出来,放到树荫下,拽着白泽坐下。莲蓬直接被他放在腿上,俞知乐剥了两粒莲子出来,去了莲壳莲衣,白生生的莲子被他放到白泽手里:“尝尝看,可甜了。”   “清甜清甜的,又嫩又甜,管保你吃了还想吃。我每年夏天都要过来吃一回,不然都不算过过夏天。”   “是挺甜的。”白泽把那两个嫩莲子吃了,又从俞知乐那边抽了个莲蓬出来,自个动手开始拆莲子。看起来十分迫不及待。   真的甜?   俞知乐有些狐疑地看了白泽一眼,他给白泽的莲子并没有去芯,按理来说,应该是苦的才对。新鲜莲子虽然清甜,但得去了莲芯才行。   他本来只是想逗弄一下对方,没想到白泽的运气这么好,吃到的莲子居然没有莲芯。俞知乐才刚这么想,就看到白泽一边剥一边吃,吃了足足有一个莲蓬的莲子,全都没去芯,也不见他叫苦。   难不成顾叔换了什么新品种,种出来的莲子莲芯没苦味?   这也不是没可能,顾叔和上面的关系一直挺好的,他能拿到特殊的种子并不出奇。   俞知乐半信半疑地剥了一颗莲子塞到嘴里。   卧槽!   这叫甜?他都快不认识甜这个字怎么写了!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白泽!   你对得起自己的姓吗?明明姓白,却是个腹黑。   也是俞知乐倒霉,吃到的这颗莲子,莲芯奇苦无比,苦的他脸都皱了起来。要不是没浪费食物的习惯,这会俞知乐能直接把嘴里的莲子吐出来。   勉强把嘴里的莲子咽下去,苦味久久地回荡在舌尖上。俞知乐刚想剥几个去了芯的莲子去去苦味时,就看到白泽伸了一只手过来,手心里放了几个圆滚滚,白胖白胖的莲子。这些莲子还都是去了芯的。   “吃吧。”   再苦也不吃嗟来之食!   坑人不成反被坑的俞知乐想是这么想,不过下一秒,就动作诚实地把白泽手里的莲子全拿了过来,吃的一粒不剩。   好不容易把嘴里的口味祛除了,俞知乐就听到白泽夸道:“莲子是挺好吃的,就和你说的一样清甜。”   !!!   自个先欺负的人,俞知乐看到白泽脸上的笑意,没敢反驳,只好附和道:“对啊,就是特别清甜,不过得去芯才行。莲芯虽然降火,但是太苦了,我们还是不要吃了。”说着,理亏的俞知乐又动手剥了一大捧去芯莲子出来,递给白泽赔罪。总算把这茬揭了过去。   因为心虚,吃饭的时候,面对满桌子的美食佳肴,俞知乐自己没顾得上多吃,就先给白泽夹了好几筷子,惹的顾爸顾妈看了他好几眼:这是有情况? 第34章 第三十四个求职者   俞知乐是个爱吃的,再加上这桌菜,都是按着他喜欢的口味做的。平常这么一桌菜摆出来,他早就吃的头都抬不起来了,这会居然没光顾着自己那张嘴,反而给人布菜。   乐乐这么体贴的样子,作为看着他长大的顾爸顾妈,找遍了自己的记忆,这都还是第一次看见。   上次乐乐带人回来玩,还是才念完大学那会,同宿舍的舍友,对方旅游刚好经过,这才过来玩了两天。那会可没见乐乐有这么周到。别说布菜了,当时乐乐直接从人筷子底下劫走了盘子里最后一只大虾。   这么一比较,乐乐对他这个朋友确实有些不同寻常。   想到这,夫妻俩忍不住留了个心,一边吃饭,一边暗中观察了起来。饭吃到一半,顾妈妈又有些疑惑了,因为直到现在,全程除了布菜之外,两人似乎就没有什么额外的互动。   虽然当着长辈的面,没办法甜甜蜜蜜地互相喂食,但是帮忙剥个虾去个鱼刺骨头什么的,这样的场景怎么也没看到?   年轻情侣怎么一点黏糊劲也没有?   顾妈妈心里直打鼓。她暗中踩了顾爸爸一脚,使了个眼色:别是乐乐还在单恋中吧?   同样观察了一会,顾爸爸这才发现不对。   得,十有八九是他们想多了。   情侣个屁啊,乐乐给人布的菜,全都不是他自个最喜欢的。打的什么主意再明显不过了。先拿没那么喜欢的菜喂饱了人家,剩下的最最喜欢的菜,他就能多吃两口了。小算盘打的贼精,恋爱中的人能有这脑子?!   顾爸爸表示,作为过来人,他敢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拍板保证:不可能有。   像他这么聪明的人,当初追求顾妈妈的时候,都掉了智商。   知道这不是俞知乐对象以后,顾爸爸和顾妈妈的态度就自然了起来,不再那么小心翼翼,生怕给对方留下坏印象。完全不知道中间发生过什么误会的俞知乐,一本满足地吃了一顿极其合胃口的大餐。尤其是那盘清蒸鲤鱼,鱼肉又鲜又嫩,鲜得他眉毛都快掉了。要不是鱼刺没办法吃,他连鱼骨头都能给啃进肚。   毕竟在一起吃过一顿烧烤,对俞知乐口味偏好有所了解的白泽,这顿饭吃的也很满意。饭菜味道好是一点,最重要的是,俞知乐吃的多,这样的好胃口要是能一直保持下去,用不了多久,他估计就可以逐渐进补一些含灵力的食物,为将来的血脉觉醒打好基础。   因为这,白泽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没发现俞知乐的小把戏。   吃过饭,俞知乐才想站起来帮忙收拾空碗碟,就听到一阵翅膀扑掕的声音。顺着动静抬头一看,之前才装死飞走的那只鹦鹉,这会居然回来‘自投罗网’了。   “你们竟然没给我留饭!竟然忍心让我这么美的一只鸟饿肚子?!看看,我饿的羽毛都黯淡了!”真是居心叵测,这一定是嫉妒,他们的目的就是想把自己饿丑!注意到大妖的眼神,鹦鹉没敢把后面那句话说出来,并且还下意识地往顾妈妈那边凑了凑。   这是饲主家,虽然大妖以前在这里住过,但也没资格驱逐自己!   毕竟他可是名正言顺,得到了饲主默许,这才留下来落脚的鸟。饲主是口是心非地赶过他,然而每次做饭的时候,还不是都有他的份。这不是默许是什么?这不是纵容是什么?想到这,鹦鹉就觉得自个的底气更足了些,他抖了抖身上华美的羽毛,暗暗地挺了挺胸膛。   大妖又怎么样!   大妖管天管地,也管不到别人家里去。   哪怕这里曾经是他的巢穴,但现在已经不是了,这块地盘已经归属了人类。更何况新时代了,妖精之间不能无故互相伤害。大妖要是真对他动手,那是犯法的,要被抓去劳动改造,吃牢饭的!他之前根本就没必要害怕。   不能怂!   由奢入俭难,吃惯了人类饭食后再让他自个觅食,鹦鹉表示,这太强鸟所难了。而且附近就只有这里灵气最足,修炼起来容易,去了别的地方他根本不习惯。最重要的是,农家乐院子里的那棵大榕树,树顶是整个村最高的地方,站在那上面,所有的鸟飞过,都能第一时间看到他。为他的美貌惊叹,为他的美貌倾倒。   凤栖梧桐,作为一只美丽程度只比凤凰差一点的鸟,鹦鹉觉得自己也该有格调一点。本来落在大榕树上就已经很将就了,绝对不能沦落到其他不起眼的小树苗上。   枯瘦的小树苗没有足够强壮的枝干,没有足够繁茂的树冠,根本无法映衬出他的美!   考虑到种种,鹦鹉清楚地认识到了一点:回去了就什么都有了。他绝不能屈服在大妖的威吓之下!   展翅飞回来,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也是最难最重要的一步。现在当务之急,得先吃个饭。   饿着肚子,思来想去,觉得自个有依仗了,这才鼓足了勇气回来的鹦鹉,气势十足地啄了啄面前的空盘子,张开鸟翅膀愤怒地说道:“我饿的眼睛失去了灵光,饿的羽毛都要开始脱落。我辛辛苦苦地飞了回来,结果我只看到了什么?我只看到了一个个空盘子。”   认识到错误了吗?   你们对得起我吗?!   鹦鹉很想在桌子上快步走一圈,以表达自己有多生气。但是大妖就在桌子的另一头,他到底还是没敢这么做。即使如此,鹦鹉还是扭着鸟头,避开俞知乐所站的位置,环视了一圈餐桌,还用翅膀恶狠狠地拍了拍桌面,企图让饲主重新给他做一份饭食送上来。   然而令他失望的是,他等到的不是热气腾腾,新鲜美味的饭菜,而是来自男主人冷冰冰的话语。   “你不是飞走了么?”做饭的时候明明听小伙计说过的。面对鹦鹉的控诉,顾爸爸不仅无动于衷,甚至还狠狠地插了鹦鹉一刀:“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就没做你的饭。正准备吃完饭告诉住户这个好消息。以后早晚没鸟扰眠,他们可以睡个好觉了。”   你才扰民,你才不回来!   本鸟那是在纡尊降贵地提醒你们要早睡早起,保持良好的作息。这样才不会猝死好吗!   我那一片爱人之心,竟然被你们这么误解,真是痛煞我也!   然而顾爸爸并没有给鹦鹉开口反驳的机会,直接就对着俞知乐说道:“上次和你打电话的时候忘记说,现在撞上了正好。等你回去上班的时候,顺手把这只鸟捎上,赶紧给他找份工作扔出去。”   说着,顾爸爸又语重心长地对鹦鹉说道:“你都已经是只成年鸟了,还赖在别人家里蹭吃蹭喝你羞不羞愧?差不多得了,你也该自食其力了。”让你每天咋呼,破坏他和媳妇美好温馨的田园生活。   “你怎么能这么对我?繁忙的工作会让我的羽毛失去光泽的!”鹦鹉用你好残忍、好冷酷、好无情的目光看顾爸爸,还楚楚可怜地往顾妈妈身边又凑了凑。眼看着就要挨上顾妈妈放在桌面上的手了,鹦鹉被顾爸爸毫不留情地拎着翅膀,扔到了俞知乐手里。   俞知乐捧着鸟不知所措。   有胆子回来,不代表有胆子再和大妖进行‘亲密接触’。鹦鹉僵着身体,丝毫不敢再动,生怕大妖一个手抖,就忘记妖精版的华国法律,把他给掐死。到时候没人报案,根本不会有人知道有只鸟死了,大妖什么惩罚都不会有。   回来之前也就算了,这会,鹦鹉哪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大妖明显和饲主夫妻俩是认识的,要不然刚刚男饲主也不会那么说话,甚至他来的时候,他们还同桌而食。虽然饲主是开店的,大门常开,迎四方来客,但一直以来都是底下的人在忙。作为老板,他俩顶天了,也只在偶尔兴致来的时候,动手下厨给客人做顿饭。   做饭都这样了,更别提一起吃饭。不是关系亲近,饲主根本不会这么做。   人心都是偏的。比起自个这么一只没明确认证过的‘宠物’,显然大妖在饲主心里的地位会更高一些。真要出事了,饲主会偏向谁简直不言而喻。   鹦鹉含泪咽下了苦水,忍不住开始后悔起自己冲动飞回来的举动。他应该隔得远远的,暗中观查一下情况,更谨慎一点再做决定才对。可惜现在一切都晚了。也不知道他死了以后,这一身华美的羽毛,最后会便宜了哪只丑鸟!   手里的鸟身体越来越僵硬,俞知乐总算反应了过来,把他放到桌子上。一离开俞知乐的手,鹦鹉瞬间就恢复了活力。不过没经过允许,他也不敢乱动,老老实实地呆在原地。   鹦鹉用充满谴责的凄楚眼神看向顾爸爸,小眼睛里似乎包含了千言万语,最终都化了一句话:你是魔鬼吗?!   竟然这么对我!   你怎么忍心对一只艳压群鸟的美鸟下这种狠手!   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顾爸爸无动于衷。反倒是俞知乐,把顾爸爸之前的话听进去了,就是 ,俞知乐有些犹豫地说道:“来我那找工作的妖,都是自愿的。”强迫似乎不太好吧?   就跟白泽之前说的那样,妖各有志,不是所有妖都愿意出来上班。他总不能罔顾妖精自己的意愿,强迫人家就业。这是违规操作,真干了要写检讨受处分的。   顾爸爸也知道这个道理,冲鹦鹉招招手:“小鸟你过来,咱们说点正经的。”鹦鹉不甘不愿地走了过去,他倒要听听,这个天天只会跟在女主人身边的老流氓,能有什么正经的话可说。   “在鸟类里,你是不是比较好看的那一只?”   那当然了,鹦鹉昂首挺胸,还不忘纠正顾爸爸话里的用词不当:“不是比较好看,是最好看!”除了凤凰,天底下就没有比他好看的鸟了。就算是凤凰,也就只比他好看那么一丁点,微不可见,几乎看不出差别的一丁点。   “好,你是最好看的那一只。”顾爸爸随口敷衍了一句,接着说道:“那作为鸟族里最好看的那一只鸟,你不想让更多的鸟,更多的人,更多的生物,得以瞻仰你的美貌吗?”   “总窝在这么个小山村能有什么出息?你说是不是?”顾爸爸苦口婆心。   这……好像确实是这样。   鹦鹉若有所思。   待在这里,即使占据了制高点,落在大榕树上,每天看到他的生物也有限,来来去去都是那些。以前不觉得有什么,现在被男饲主这么一说,作为鸟中潘安,羽族卫玠,他应该得到和人类美男子一样,每每出行,都拥有掷果盈车的待遇才对。   自己的格局还是太小了。   天真的鹦鹉感叹了句,诚心求问道:“那我应该怎么做?”   “喏,现成的帮手。”顾爸爸示意鹦鹉看俞知乐:“知道我这侄子干什么的吗?专门负责给你们妖精找工作的。你找他帮忙,找个曝光高的工作,这样出名以后,看到你的人越多,倾倒在你绚烂羽毛下的人也就越多。”   好……好像是这个道理。   鹦鹉恍然大悟。 第35章 第三十五个求职者   顾爸爸三两下一忽悠,就把鹦鹉忽悠懵了,原本还抵死不从的鹦鹉,这会克服了害怕,主动向俞知乐表示自己想要找份工作:“就要那种曝光率比较高的工作,越高越好!”鹦鹉一脸期待地看着俞知乐,完全忘记自个正饿着肚子,也忘记继续谴责顾爸爸。   ……目睹了全程的俞知乐一脸无语。即使这样,哪怕这里不是办公场所,俞知乐还是尽心尽力地为鹦鹉策划起了他未来的职业道路。   “现在社会上曝光率最高的职业就是艺人了。”前提是,你得长得足够好看。要颜值能打才行,否则甭管你多有才艺,演技多好,多会抖包袱。颜值不过关,还想要混出头不是不可能,但是老实说,很难,非常非常地难。   面对这么一只对自己外表迷之自信的鹦鹉,俞知乐不敢把话说的太直接。怕伤到对方脆弱的鸟心,俞知乐极尽委婉地说道:“你能不能变成人看看?”   量你是鸟中宋玉,羽族兰陵王,要想出道,本体长什么样不要紧,人形颜值才是关键。更何况,俞知乐的目光从头到尾地扫过鹦鹉,他这所谓的艳压群鸟,其中的水分还不知道有多大呢。反正以俞知乐作为一个人类的眼光来看,远的不说,之前才被鹦鹉各种贬低过的黄鹂,就比鹦鹉好看。   黄鹂通体鹅黄,点缀着黑色,不仅好看,而且还是鸣禽,声音悦耳动听,可比鹦鹉那说话带着大碴子味的嗓音好听多了。   再不然,动物园里的孔雀也好看,尤其是白孔雀,纯洁又美丽,开屏的时候就跟雪花飘落,汇聚成了一把扇子一样,每一个扇动,都美得人心肝儿颤。   无论怎么轮,鸟中第一美鸟的名头,也落不到鹦鹉头上。哪怕它会说话呢,会说话的鸟也不止鹦鹉一个品种。即使同为鹦鹉,玄凤鹦鹉、折衷鹦鹉,也比他好看多了。   得亏鹦鹉不知道俞知乐内心的想法,不然非得气得扑过去用利爪挠花,用尖喙啄花他的脸不可。当然,到时候鹦鹉有没有这个胆子另说。   不过现在么,见俞知乐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鹦鹉矜持地张开翅膀,在原地转了一圈,好让俞知乐能全方位地欣赏到他的美。完了以后,鹦鹉这才振翅飞到地上,变成人形。   好在变成人形后的鹦鹉,虽然算不上多帅气,却也足够清秀。俞知乐见状,松了一口气的同时,还有些不忍直视。因为鹦鹉是那种乍一看,十分清秀,还夹杂着点羞涩的小男生。前提是,他不开口。   变成人形后,鹦鹉第一时间就招了一面水镜出来,揽镜自照:“好久没变人形了,随着时间的流逝,岁月不仅没剥夺走我的美貌,反而滋润了我的容颜。啊,本鸟的人形果然越来越帅气了!”   这得多瞎?   这得有多瞎才能说得出这句话!不是瞎就是审美有问题。   清秀颜值也能吹得像是人间绝色。   鹦鹉一说话,身上的那股子羞涩就完全不见了,变得自恋了起来。那种天上地下,老子第一帅的桀骜中二气息,简直掩都掩不住,迎面扑来。   好在人形的鹦鹉,声音总算不再是粗声粗气,这多少让俞知乐感觉到了安慰。   即使如此,要把这样一个人推上荧屏,俞知乐觉得,自己心里还是有点虚。总感觉他可能要坑一把哥。   好在鹦鹉自己就先提出了异议:“变成人形干什么?我的人形虽然也完美,但人类的皮肤光秃秃的,一点都没有我的羽毛昳丽。头发竟然还是黑色的?!”   黑色头发!   鹦鹉满脸嫌弃,黑不溜秋的有什么好看的,怎么没把他本体羽毛的颜色一起带过来?这简直就是完美里唯一的那一点缺憾了。   不过即使是缺憾,也瑕不掩瑜,根本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天生丽质。哪怕同样是黑毛,他的头发,就是比别个更柔顺一些,有光泽一些。对着镜子,鹦鹉陶醉了一会,又变回了鸟样子。   “我不想用人类的样子出去工作。”鹦鹉难得机灵了一回,从俞知乐的话里,听出了他的意思。在鹦鹉看来,作为一只鸟,他的羽毛是那么秾丽,他的身躯是那么优美,不让更多的人,更多的生物看到,那对彼此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   巨大!   知道吗!   他怎么可能容忍这样的事发生?   变成人形后,所有人看的都是他人形的样子,这还怎么更好更彻底地欣赏到他的美。那种直达本质的美。对上俞知乐的眼神,鹦鹉硬着头皮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我就想像现在这样,”说着,鹦鹉飞到桌子上,水镜也跟着飘了上去。他拿翅膀尖指着镜子里英俊帅气的自己说道:“就用这个样子出现在大众面前。”   用我最美好的样子,来迎接他们对我的欢呼和掌声!   行吧。俞知乐生无可恋。他原本是打算推鹦鹉去当艺人,现在这样,也推不成了。正好,省得他还要想怎么把这么个,颜值算不上惊艳的家伙包装出道。   喜欢原形就原形,原形也一样能当艺人。上次王花蓓过来,给俞知乐提供了一条新思路。当艺人,并不一定要人形,有时候当动物明星,反而会更出彩。尤其是在鹦鹉的人形,没出色到拔尖的情况下。   不过,鹦鹉还要求本体的时候不变成其他动物,这样一来,限制就非常大了。不能变成其他动物,作为一只鹦鹉,他能接拍的戏简直少的可怜。屈指数来,剧里有鹦鹉出现的戏,这么多年以来总共也没几部。   没作品,作品少,还想红,还想有曝光率,这简直就是在做梦。   偏偏自个还得尽量帮他把这个梦给圆了。一想到这,俞知乐就忍不住发愁。   好在愁着愁着,也让他想到了一条出路。华国有个成语,叫鹦鹉学舌。普通鹦鹉都能做到的事,鹦鹉精当然更不在话下。鹦鹉这情况,当动物明星是不行了,不过当只网红鸟却没问题。   会说话的鹦鹉常见,但说话溜到,能模仿其他人,甚至模仿各大影视剧角色说话的鹦鹉,不能说没有,但是也没到遍地都是的地步。好好谋划一下,出名满足鹦鹉的炫耀心理还是足够的。   想到这,俞知乐打开手机,给鹦鹉放了一小段之前大热过的宫斗剧。在鹦鹉一脸懵逼的情况下,对鹦鹉说道:“你试着模仿下里面的角色说话。”   俞知乐原本想着,只要语气能有个五六分像就可以了。毕竟人们对演员演技要求高,却不会指望一只动物会有什么演技,哪怕这只动物是以学舌出名的鹦鹉也一样。   谁知道鹦鹉居然给了他一个惊喜,不仅说话的语气模仿的惟妙惟肖,就连表情也颇有几分神韵。俞知乐硬生生从他那张长满了毛的鸟脸上看出了和演员如出一辙的不屑。就是让专业的配音老师或者演员自己过来演,也不过如此了。   人形可以给本体当经纪人,俞知乐想了想,最终还是让自家的娱乐公司签了鹦鹉。当然,是用人形签的。对外的说法就是家养的鹦鹉有灵性,会说的话多才想走这条路。至于妖精什么,俞知乐是一个字也没往外透露。   知道二少又介绍了人,早已经尝到甜头,对俞知乐盲目相信的娱乐公司,兴冲冲地就派人过来,把鹦鹉和他变出来的人形幻像,一起带走了。   这妥妥又是一棵即将茁壮成长,长成参天大树的摇钱树。   在专业娱乐公司的推动下,鹦鹉很快就爆红了。甚至农家乐附近的村民,都有好几个拿着手机过来,好奇地问道:“哎,这是不是之前一直赖在你们家不走的那只鹦鹉?长得挺像的,它那样子我还记得呢,它主人终于找过来了?”   “我就说嘛,那只鹦鹉说话那么溜,一定是有人教。当初我就说它肯定是有主,结果你们还都不信。”就是没想到这只鹦鹉竟然红了,说话的人感叹不已:“之前它在村里的时候,就只会自恋,也没发现它有这个模仿天赋啊。果然在主人身边,和主人不在身边就是不一样。”   “这只鹦鹉成精了吧?鹦鹉我是见多了,会说台词的我还是第一次见。你们看看他这语气,和演员简直一模一样。”说着,村民把视频点开,放大了音量让周围的人一起听。   俞知乐隔着老远,就听到一声撕心裂肺的‘我一定会回来的!’,还有‘贱人就是矫情’,‘子曾经曰过’,‘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各种画风,鹦鹉变换自如。一秒切台词什么的,简直让人忍不住在旁边大喊溜溜溜。   “简直戏精!”几个村民其实也并不是特别想知道这只鹦鹉到底是不是之前在村里落脚的那只鹦鹉,只不过是觉得有意思,找过来分享而已。见俞知乐有兴趣,其中一个村民还特地把自己听到的小道消息说给俞知乐听:“这只鹦鹉虽然才出现没多久,但是现在在网上可红了。”   “他不是会模仿台词吗。最近不是有个很火的,那个配音老师从幕后走到台前,给大家现场配音的综艺节目,据说也邀请了它去参加。你到时候说不准还能在电视上看到它呢!”村民一脸的人不如鸟,他还没一只鸟出息的唏嘘表情。   鹦鹉现在都发展的这么好了?这才几天?农家乐里好玩的,好吃的东西太多,有段时间没回来的俞知乐玩得乐不思蜀,甚至还推迟了回去行程。本来打算玩个两天就回去,现在又请了假,多玩了好几天。   由于美食够多,又有朋友陪着一起不会觉得无聊。所以俞知乐也就在最开始的时候关注了一下鹦鹉,后面就甩开手没再继续追踪。没想到公司和鹦鹉的效率还挺高的。俞知乐惊讶的同时,这也让路过后,听到动静,特意走过来瞟一眼的顾爸爸十分安心。   人气这么旺,每天夸他的人那么多,这只臭美的鹦鹉显然没可能再回来了。想到这,顾爸爸决定嘉奖一下促成了这一结果的俞知乐:“明天就要回去了吧?晚上给你做大餐,想吃什么说,顾叔全都满足你。” 第36章 第三十六个求职者   说做大餐就做大餐,顾爸爸从来不含糊。俞知乐美美地吃完大餐,第二天又享受了丰盛的早餐,这才大包小包地上车,和白泽一起返程。回到市区,休整了一下,俞知乐就又回去上班了。耽搁了这么久,积压下了不少工作。等俞知乐走到小楼的时候,就看到已经有妖精等在那了。   小楼门上有俞知乐决定延长假期后,隔壁部门工作人员跑过来帮忙贴的告示。告示上写明了归期,大概就是因为这,这会才会有妖精提前过来。   俞知乐见状,连忙走过去开门,把对方请了进去。还是老三套:“请问你叫什么?有什么特长,想找什么样的工作?”   俞知乐问的直接,来者也没扭捏,直接说道:“我叫公孙吉,是一只雄鸡。”   雄鸡,说白了就是公鸡。大概是才从农家乐那边出来,听到这两个字,俞知乐脑子里第一时间想到了竟然不是雄鸡报晓、闻鸡起舞、山鸡舞镜之类的词,而是一长串的菜名儿:汽锅鸡黄焖鸡盐焗鸡,辣子鸡丁藤椒鸡,香菇炖鸡新疆大盘鸡……   咽口水。   好在面前那张温柔俊秀的脸很快提醒了俞知乐现在是什么情况,这会就不是能吃鸡的时候。不该想这个,当着人家鸡妖的面太不礼貌了。不是所有妖精,都像黑魔虾和鸭那样心大。回过神来,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看出来,俞知乐没敢再瞎想,迅速强迫自己进入工作状态,认真地倾听起公孙吉的要求。   “现在大家都流行用钟表,用手机,就连电脑上面,都还有一个专门的角落可以看时间。我们鸡报晓报了这么多年,我还没开灵智的时候就天天定时长鸣,成精了也没改掉这个习惯。现在猛地用不到我了,我心里总有点失落。”   换句话说,就是不得劲。感觉不到被需要。   这年轻妖声音挺好听的,俞知乐在心里暗赞了一句。不是小说里常常描写的那种磁性音,他的声线和他长相十分相符,不管说什么,都饱含了温柔。   失业了,公孙吉那个愁啊,偏偏他还不能乱叫。现在的人类,各个作息不同,他们习惯依靠各种各样的闹钟来提醒自己时间。不管是在市区,还是在农村,所有人都用不着他。他一叫,那就是扰民,起不到提醒人类的作用不说,还会给人家造成困扰。   公孙吉是只好鸡,给人添麻烦这种事他是不会做的。于是每次一有想叫的欲望,他都强忍着。忍着忍着,忍久了,公孙吉他就是再能忍,这么多年下来,也憋不住了。   想鸣叫,抓心挠肺地想!   雄鸡一唱天下白,他做梦都想过回这样的日子。   听说有好几个妖精,都在这里找到了可以释放他们天性的工作。工不工作的他倒无所谓,只不过,听到‘释放天性’这四个字,公孙吉果断心动了。   公孙吉的执行力很强,他是那种,心动就行动的妖。当即就找到了下岗妖精再就业部门。可惜他来的不巧,到动物分部的时候,就只看到了紧闭的大门,和大门上贴着的公告。   没办法,工作人员不在,公孙吉只好打道回府。苦等到了公告上写着的,动物分部负责人会回来的当天,明明告示说的是下午,但是公孙吉还是按捺不住,硬是提前了好几个小时就过来等着。   得亏俞知乐在家没什么事,把顾爸爸顾妈妈塞给他的各种食物分了大半给顾长生以后,就没事干了。闲着无聊,他觉得不能虚度光阴,于是干脆提前过来上班。要不然公孙吉还不知道要在门口站多久。   “我就想还能给大家报时,还能做贡献。随便什么工作,只要符合这一要求就可以。”   这还叫随便?   俞知乐表示随便不起来。别说随便了,就是认真给他找,俞知乐想了半天,也没想到符合他要求的工作。说到报时,总不能安排他去钟表厂做质检,在钟表出厂前,校对钟表指针走的准不准吧?   这工作根本达不到他想要鸣叫的要求。   或者,说到时间,除了上面那个工作之外,俞知乐还能想到就是新闻联播主持人了。在华国,这么多年下来播放时间雷打不动的,除了新闻联播还有什么?新闻联播的播放时间简直就是标志性的,通常每天晚上,人们只要一打开电视,看到新闻联播正在播放,就能知道大概时间。估摸着就是七点出头。   几乎所有华国人民都知道,新闻联播每天晚上七点开始播放,一般七点半就会结束。不过,先不说新闻联播的主持人要求有多高,能不能当上,就是吧,让他当上了,他的要求也得不到满足啊。总不能以后新闻联播的开场白全都统一改成鸡鸣声。   这未免有些离谱,真指望这个,太不切实际了。   “你等等。”俞知乐飞快地打开电脑,决定再翻翻资料库。电脑一打开,就自动登录了企鹅。屏幕上弹出了一个企鹅新闻弹窗,标题是几个极其醒目的大黑字:名校大学生毕业自主创业干这个,竟然年入几十万。   俞知乐刚想点掉弹窗,结果手一滑,不仅没关掉弹窗,还给点了进去。上面给他配备的电脑,配置极好,而且牵的光纤网速也快。两项加成之下,俞知乐就看到自己一个手误,浏览器自动打开了网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屏幕上飞快地出现了那个大学生创业的具体报道。   随便瞄了一眼,刚想关掉浏览器去开资料库的俞知乐,突然停下了自己按鼠标的动作。得,资料库可以不用开了!   俞知乐把电脑屏幕转向公孙吉,问道:“你看这个工作怎么样?”   公孙吉一看,上面报道的是一个年轻人在淘宝开了家专门卖早安、晚安的店铺,提供远程叫人起床,提醒他们学习、健身、工作等等一系列服务。公孙吉眼睛一亮,这就是他想要的工作!   他们公鸡一直以来,不就是用鸣叫来提醒人们起床的么。现在只不过改变了一个方式而已。更何况这个方式,他还可以不改变,他完全可以在为顾客服务的时候,人工给自己配一段鸡鸣声做提示音。   公孙吉把自个的想法一说,虽然俞知乐觉得,顾客接到他叫早电话的时候,电话一接通,对面传来的是一连串的鸡叫声有点丧病。但是仔细一想,又好像有点带感。等鸡鸣声一响,估摸着那顾客想挂掉电话再睡都不行,一个激灵,十有八九就醒彻底了。   正好公孙吉说话声音温柔好听,被鸡鸣这么一衬托,就更显得温柔了。到时候鸡叫完再一说话,顾客说不准还以为是这家店揽客的招数,特殊服务什么的。   这么一想,公孙吉还真挺适合干这个。   因为公孙吉本身并不缺钱,所以找到合适的发展路线以后,也没要创业补贴,公孙吉就走了。   陆铃兰毕业以后,一直一个人在外地打拼。她不是不想家,只不过父母出意外走了,她的家早没了,只剩下一套空房子,她一个人回去了也没意思。故地重游最伤心,与其回去触景伤情,还不如像现在这样,用繁忙的工作麻痹自己。   因为工作拼命,短短几年,陆铃兰就升职加薪,原本家境小康的她,硬是依靠自己的能力成为了小白富美。在同事眼里,陆铃兰是个实打实的女强人,一心扑在工作上,对别人要求严格,对自己也够狠,活得像个不需要吃饭,不需要休息,永远不会犯错,也不需要人关心的机器人。   不过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有时候,陆铃兰也会感觉到孤单,也会需要别人的关心和陪伴。尤其是临近父母忌日的时候,更需要慰藉。不是没想到过找个男朋友,组成新的家庭,但一直没遇到心动的对象,她不想因为这个原因去凑合。真这样做了,对谁都不公平。   陆铃兰上班忙,平常很少有出去逛街的时间,买东西一般都上某宝,快捷方便。这天,她打开淘宝想给自己添置点新东西的时候,点着点着,突然看到了一家奇奇怪怪的淘宝店。   卖早安?   听说过卖早餐的,倒还是第一次看到有卖早安的。陆铃兰点进去看了看,反正不贵,出于好奇,她在店里下了个全服务的套餐订单。   令陆铃兰没想到的是,自从在店里下了单以后,她的生活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近公司新接了一个项目,这个项目是陆铃兰负责的。陆铃兰每天忙得昏天暗地,忘记吃饭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她的同事和下属也习惯了陆铃兰一个人待在办公室里,拼命加班的作风。这一天中午,他们正准备出去吃饭,吃完了再给陆铃兰把打包饭菜回来的时候。就看到陆铃兰竟然破天荒地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看样子,似乎是要和他们一起去吃饭。   “早像今天这样多好?你又不是机器人,充电就可以了。总是吃饭不准时胃迟早会饿坏的。你想去吃什么?上班这几年,你估计连常吃的那几家外卖地址在哪里都不知道吧。正好我还没想好中午要吃什么,干脆和你吃一样的算了。”   陆铃兰接受了同事的好意。在同事的带领下,一起去吃了一顿简餐。才吃完饭回来,刚坐到电脑前正准备继续工作的陆铃兰,手机就又响了起来,是短信:不要太急着工作,中午最好小睡半个小时,休息够了下午才有精神继续工作,对不对?那午休时间开始了,半个小时后叫你起来~   看着电脑上才整理到一半的工作,陆铃兰犹豫了下,除了父母,很久没人这么关心过她了。而且今天和同事的关系也改善了很多。陆铃兰最终还是锁掉了电脑屏幕,将就地趴在桌子上睡了一觉。   半个小时后,手机突然响了起来,睡得迷迷糊糊的陆铃兰伸手在桌子上摸索了一下,把手机拿到手里。是个电话,她睡眼朦胧地眯着眼接通电话,一接听,就听到对面传来了一长串的‘喔喔喔喔’声。   鸡鸣让陆铃兰浑身一震,瞬间清醒了过来。   “醒了吗?午休时间结束了,下午上班加油!”说完,电话并没有立即挂掉。对面的男声停了一会,没得到回应,于是又说道:“是还没醒吗?还是又睡着了?”   就在公孙吉想再鸣叫几声的时候,最近加班睡眠严重不足,早上差点起不来,接了早安电话后还中途睡着,结果被鸡鸣又一次吵醒的陆铃兰,感受到了和早上同样操作的前兆,连忙应道:“起了起了。”   “中午睡得好吗?”   “很久没睡午觉,这么一睡感觉还不错。”就是脖子有点僵,手还麻。陆铃兰觉得,她应该在某宝下个订单,是时候买张折叠床了。这么想着,陆铃兰一手拿着手机,一手去解锁电脑屏幕,打开某宝,搜索起折叠床。   弄到一半的时候,她就听到对面含笑的声音:“看来是确实有睡午觉。好习惯要多坚持,工作一会记得站起来走动走动,那晚上见。”   挂断电话后,陆铃兰无视掉搜索出来的折叠床,去某宝后台,点进待收货里,点了收货,然后给自己购买的全服务写评价。 第37章 第三十七个求职者   好评是必须好评的!各项服务都特别贴心,声音也好听。但是店主,能不能打个商量,那个鸡叫声能不能去掉不要,或者换成鸟鸣也行,流水声也行。鸟鸣清脆悦耳,汩汩流水声也很好听。   以前上学的时候住校,学校叫人起床的铃声就是鸡鸣。分分钟重回学生年代,太有压力感了。   网上的陆铃兰,性格比现实中活泼一点,打下这段评论后,她按下了发布。做完这一切,陆铃兰也没心思刷某宝了,随便买了个好评率比较高,颜值也过得去的折叠床,就继续努力工作了。   又一次收到丑拒鸡鸣声的评价,公孙吉忍不住皱了皱眉,更加下定了改变顾客对鸡鸣偏见的决心。他们雄鸡都这么叫了上千年,一直以来都是夸的居多。就近几十年才变成这样,这不是个好现象,绝对不能继续放任下去。   想到这,公孙吉为了扭转大家对鸡鸣的看法,不仅更加坚定在叫醒服务里加鸡鸣,甚至在监督服务里,也加上了鸡鸣。   上班族经常两点一线,要么是在公司,要么就是在家里。平常路上还都有车代步,一天到头都走的路简直数都数得出来。   因为上班比较累,所以平常回家了,如果没有要加班的工作,陆铃兰一般就刷刷剧看看小说什么的,反正不会是运动。宁愿裹着被子睡大头觉也不运动。   时间久了,极度缺乏运动的陆铃兰就发现,自己的身体变虚了,抵抗力明显下降,时不时就感个冒什么的。   这样下去不行,陆铃兰萌生了健身的念头。但除了工作之外,在其他事情上,她并没有什么毅力。好在陆铃兰在公孙吉的店里,也看到了监督服务。熬过了项目最开始的忙乱期,终于轻松了点,确定自己有时间运动以后,陆铃兰果断又去某宝下了订单。   “喔喔喔,现在是北京时间晚上七点整,零食收起来,手机放一边,瑜伽毯拖出来,你该运动了。”   决心归决心,惰性归惰性。不管计划有多美好,那都只是计划,真正实施起来就……   再大的决心也是打败不了惰性的。陆铃兰以标准的葛优瘫姿势瘫在沙发上,一边看小说,一边嘴里胡乱地应了两声:“嗯嗯,我这就去。”   然而这并瞒不过明察秋毫的公孙吉。开店以来,接待了好几位这样的顾客,早已经见识过各式各样偷懒的手段。相对比起来,陆铃兰的段位还太低了点。公孙吉叹了口气:“再给你五分钟。堕落五分钟后就必须奋起了。你工作强度那么高,动不动就加班,没个好身板怎么行?”   五分钟后,电话又准时响了起来。看着正在欢快唱歌的手机,陆铃兰甚至有不接电话,把手机扔到一边,假装人睡着了的冲动。所以她当初为什么要手贱花这笔钱?安逸地活着不好吗?   手机铃声还在坚持不懈地响着,似乎有响到天荒地老的趋势。想了想,陆铃兰最终还是没好意思拒接,按了接听。   “喔喔喔喔喔喔……”一连串的鸡鸣不停歇地响起,毫无心理准备,以为最多只会意思意思地叫个两声的陆铃兰,震惊得差点手抖挂断电话:“我起来健身了真的,瑜伽毯都拿出来了。”   “喔喔喔喔……”回应她的依旧是无动于衷的鸡鸣声,持续不断。陆铃兰认输。这鸡鸣声听着,感觉她身上的懒筋都被公鸡啄虫子似的给啄走了:“好了,这会是真的起来了,不骗你。”   说到底,陆铃兰还是真的想要锻炼身体,只是一时犯懒而已。这么一折腾,她什么懒劲都没了。陆铃兰索性直接爬起来,拖出瑜伽毯铺好。   “听到声音了,看来这回是真的起来了。希望你有个好身体,记得好好锻炼,自觉不偷懒。”   回应公孙吉的,是陆铃兰认真做操的动静。起床,上班,吃饭,午睡,上班,运动,睡觉。陆铃兰的时间分配渐渐规律了起来。   今天是周末,陆铃兰设定的可以睡懒觉的一天。按照约定,公孙吉也就没打电话过去打扰她。不过到了中午,想到昨天说晚安的时候,陆铃兰说过家里米面没了,今天中午要去超市买储备粮的事,公孙吉看了看当地的天气预报,打电话提醒道:“今天你那里,天气预报说下午有可能会下雨。你出门的时候记得带伞,走路要小心地面上的积水,别滑倒了。”   “幸好这个提醒没鸡鸣,”听到公孙吉的话,陆铃兰松了一口气,开玩笑道:“虽然鸡鸣声我听久了,也听习惯了就是。说实话,有时候没听到还有点不适应。”   “那我给你加上?”   电话里传来了公孙吉迟疑的声音。见对方似乎真有动手加上鸡鸣的念头,陆铃兰连忙开口阻止:“不用了,听多了也不好。鸡鸣原本都是在叫醒服务或者监督服务里,别的服务也加上,太有紧迫感了。总有种你要催我起床上班或者爬起来健身的感觉。”明明这是周末,正是放松的时候,要什么鞭策。   公孙吉的店因为总共就只有他一个人,怕忙不过来,所以店里的存货一直是限量的,能下单的人有限。他声音好听,下单后再回来续单的人不少,所以每天的时间都分配得满满当当的,基本上货都会售罄。   但是时间久了,也有很多人没办法忍受他的鸡鸣,再加上又有一部分人在他的监督下已经养成了良好的习惯,渐渐地就不回来续订了。因此公孙吉的时间,又变得富裕了起来。   客源少了,过惯了充实的生活,习惯了一天到晚都能尽情地鸣叫,现在只剩下寥寥这么几个顾客,让公孙吉觉得有种有钱公子哥,一朝落魄,只能数着手里有限的铜板,来算计每日花销的憋屈感。   公孙吉心里着急,又想不出办法来,连忙回去找俞知乐帮忙出主意。   这还是第一个找到了工作,或者独立创业以后,再回来寻求帮助的妖精。俞知乐决定要做好‘售后服务’,他认真地倾听了公孙吉的要求。   “就是,来下单的人太少了,销售数额不理想,对吗?”   公孙吉点点头:“希望能变多点,其实我也不需要特别多,就是希望,每天每个时间段都有顾客需要服务就好。”太多了他也忙不过来。   “有办法吗?”公孙吉一脸的希翼和忐忑。   “这好办。”也许是一直以来所处的环境不同,公孙吉觉得难以解决的事,俞知乐不觉得有什么难的。说真的,比之前给公孙吉找工作要容易多了。尤其是在公孙吉还长了一张标准的深情男二脸的前提下。   上回把鹦鹉安排出去后,因为鹦鹉开过直播,再加上他大哥手下还有家娱乐公司。有时候娱乐公司实在找不到好苗子了,也会试着从主播里大浪淘沙似的淘淘新人。因此俞知乐也就跟着关注了下,虽然没怎么留心,但他对这个新兴行业还是有一定的了解。   面对公孙吉的烦恼,俞知乐表示:“开直播吧。”这问题,开个直播就能迎刃而解了。根本没公孙吉想象的那么困难。   “直播打电话叫人起床,提醒人吃饭休息,和人说晚安,哄他们睡觉。能吸引新客户的同时,对老顾客来说,也更身临其境了一些。”还有种演电视剧的苏感。深情男二体贴关怀什么的,谁不动心?   虽然这样可能吸引过来的大部分会是女客户,不过公孙吉对客户的性别又没要求,只要能让他鸡鸣就可以。想到这,俞知乐又提醒道:“记得把直播这件事写到店里的商品详情上,能接受的再拍,免得有些顾客不喜欢,到时候反而造成他们反感。”   “还有,直播之前也提醒下老顾客,得到他们允许后再进行直播,免得侵权什么的。”其实这样做侵不侵权俞知乐也不了解,只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这才提了一嘴。   “对了,你为客户服务的时候,还要记得把握分寸。别到时候太有代入感,弄得客户真喜欢上你就不好了。”感情的事最难解决。   那是肯定的,公孙吉认真地应下,并且充满求知欲地问道:“直播是什么?”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顾着鸡鸣的雄鸡表示,他没听说过这个啊。   某宝里就有直播,俞知乐直接点开一个直播给公孙吉看。公孙吉抱着手机研究了一会,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还挺简单的。   学得真经的公孙吉回去后就决定照做。按着俞知乐说的那样做,得到了老顾客的允许后,公孙吉这才开了直播间。   因为陆铃兰购买的是全服务,全服务这个套餐,里面包括了早晚安,提醒吃饭提醒休息,下雨天提醒出门带伞,高温天提醒注意防晒等等一类型服务。她平常下的订单也多,有不少都还在服务期内,绝对是老顾客了,所以公孙吉在开播前也联系过她,并且得到了同意。   买了那么久的服务,陆铃兰已经很习惯生活里有这么一个人出现了。即使他们没见过面,彼此之间还是用金钱在维持,但陆铃兰还是从这种无微不至的关怀中,找到了父母还在时的感觉。   那种天冷提醒加衣,记得穿秋裤,天热提醒遮阳,要小心防中暑。除了父母,就问还有谁?!   还会谁会不厌其烦地说这些。就是找个男朋友,也不一定能做到。   虽然这是用钱换来的,不过陆铃兰不缺钱啊,包月下来,都还没她一条裙子贵。却能让她变得更好不说,赚钱也更有动力了。   这笔钱花的值。   因为手上正在做的项目已经在收尾,所以这段时间难得很闲的陆铃兰,在知道公孙吉要直播的时候,不仅很给面子地答应了,还问了直播间的名字和直播时间,打算到时候去看看。   享受了这么久的服务,她其实也有些好奇对方的长相。要是长得帅,那岂不是值回票价!不过长得丑估计也没自信开直播。想到这,陆铃兰开始好奇起了公孙吉是个怎么样的帅法。提前定了闹钟,陆铃兰硬生生比平常早起了好一会,躺在拿着手机等着看直播。   她没等多久,很快就到了直播时间。一点进直播间,陆铃兰就看到了直播左下角上醒目的公告:谈感情伤钱,我们单纯点,谈钱就好。   这是听了俞知乐的话,回去后,公孙吉苦思冥想出来的标语。就是为了每次顾客一点进来,就能清醒冷静地意识到彼此之间的关系,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感情。   虽然,公孙吉这么做了以后,觉得有点小题大做。   哪有人听了几句话,隔着屏幕看了下长相就喜欢上的。不过一看俞知乐,就知道对方在人类社会里的生活经验,远远比自己丰富。想了想,公孙吉最终还是照做了。大不了被人嘲笑下他太自恋,打几个字而已,又没损失什么。   这话未免也太直接了,陆铃兰见状,忍不住一笑。公告一闪而过以后,陆铃兰这才注意到了出现在屏幕中的公孙吉。   一看清公孙吉的样子,陆铃兰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这长相,再加上那声线,难怪要提前提醒。以陆铃兰的眼力,一眼就看穿了公孙吉现在是素颜的事实。素颜都有这颜值,不特意说明,还真保不准就有那种被电视剧、小说洗脑的男男女女蜂拥而上。   想想看,一个长相隽秀,一脸温柔的年轻男人,每天都雷打不动,极尽体贴地叫你起床,又十分温柔地哄你睡觉。提醒你别光顾着上学上班,一忙起来就忘记吃饭,让你来回路上要小心之类的,谁不心动?   就问你谁不春心萌动?   就连她这种‘老阿姨’,都有种把持不住自己,想掏出钱包给他送钱的冲动。虽然说这股子冲动,在理智的控制下,也就仅限于她需要此类服务时,不去其他同类店铺里消费,而选择在他那里购买就是了。   屏幕里,公孙吉正在打电话,准备叫另外一个客户起床。屏幕外,陆铃兰已经做好了看男神和煦体贴叫人早起的心理准备。   谁知道紧接着她就看到公孙吉对着手机,嘴里发出了高亢的鸡鸣:“喔喔喔喔——”   一直以为鸡叫声是公孙吉在网上随便找的音频的陆铃兰:…… 第38章 第三十八个求职者   说好的温润如玉呢?   说好的如沐春风呢?   这都是些什么鬼!你就给我听这个?   陆铃兰石化在原地,石化完,她连冲进屏幕,揪住人衣领子质问的心都有了。当个温柔儒雅的美男子有什么不好?非要这么搞。这和她看小说的时候,正看到高潮,主角和他对象感情水到渠成,两人月兑光了,正要为爱啪啪啪时,文章突然被和谐了有什么区别?啊,没区别!   文章被和谐了顶多看不到,虽然心痒难耐,不过政策如此,还勉强能够接受。他这更过分,完全就是开始为爱鼓掌了,结果主角之一却被反派夺舍。   这还能忍?   果断不行好么!陆铃兰刚想打点什么,阻止一下公孙吉丧心病狂的行为时,就看到屏幕左下角的聊天区,刷出了一堆的求主播闭嘴,不鸡叫就还是好男神之类的话。   【我躺在床上看的,点进来手机砸脸上了你们敢信?】   【人生中第一次看到这么清新脱俗毫不做作的主播,学鸡叫什么的,主播你就没点帅哥包袱?】   【我是老顾客了,一直以来我都以为主播叫我起床的那个鸡鸣是网上找的录音音频,结果现在给我看这个。明明主播是个大帅哥,我还是忍不住幻灭了。本来我都做好了主播长得丑的心理准备。不是有那么一个说法么,声音好听的,往往脸都不行。胖子一般都说话好听。没想到主播长得远远超出我的预期,光看外表,绝对是我最喜欢的那一个类型,结果我还是第一时间对他见光死了,允悲。】   【光看脸一见钟情,听到鸡鸣让我清醒。】   感觉想说的话都被他们说完了,陆铃兰一时之间有些不知道要说什么,但是什么都不说,她又憋得难受,最后只好无语地发了一串省略号。   好在屏幕里,鸡鸣声很快就停了下来,看样子,应该是对面的人已经起来了。公孙吉又恢复了温润如玉的样子,对着手机问道:“起来了吗?”   画风变得好快。   不过谢天谢地,主播总算正常了。陆铃兰松了一口气。紧接着她就看到聊天区里,刷出了一条长长的留言。   【起来了起来了,不过,主播我们能不能打个商量?你鸡鸣我没意见,鸡鸣让我清醒,但是咱们能不能把鸡鸣声换成录音?我刚刚点开直播的时候,特别不可置信。这反差太大了我没办法接受,尤其是你鸡叫完再温油地问我起没起来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崩溃的。】   显然,这条留言是刚刚被公孙吉叫醒的那位顾客特意爬上来发的。看来人已经彻底清醒了,公孙吉挂断电话,看到留言,他有些失落:“用录音音频感觉太没诚意了。”而且录音下来反复播放也满足不了他鸣叫的欲望。   “我专门租了个隔音特别好的房子,还自己再请人加强了隔音措施。就是为了给你们更好的服务。”也为了让自己叫的畅快的同时,还不扰民。   【别说了,我都忍不住愧疚了。不就是真人在线,疯狂鸡鸣么,没什么,我能接受。颜狗就是这么耿直!主播你继续叫吧,我没意见。】   【其实,听他这么叫,还有一丝诡异的萌感我会说?话说主播模仿鸡叫模仿得好像啊,应该在这上面下过苦功,真的是很有诚意了。古代的口技艺人,大概也就这样了吧。】   随便瞄了下聊天区,陆铃兰也不得不承认,脸长得好真的占优势。换个人来,这样学鸡叫,不被当成疯子嫌弃就已经特别好了,更别提像现在这样,大家还纷纷反过来安慰他。最可怕的是,陆铃兰发现,自己居然也有想安慰对方的冲动。   她手指不受控制地打下了一段话。   【挺喜欢鸡鸣的,要是主播不叫了,感觉就没那么有意思了。主播做自己想做的就好。】   这么狗腿的人绝对不是我!   陆铃兰在心里疯狂呐喊。   这个点是陆铃兰平常起床的时间,很快,她就接到了公孙吉的电话。   一边按下接通,一边看屏幕里主播发出一连串的‘喔喔喔’声。也不知道是不是刚刚给自己洗脑洗过头了,陆铃兰竟然有种,啊,这样也很萌的感觉。有点可爱。   “醒了吗?”闻言,陆铃兰下意识地对着屏幕里的人点点头,直到对方再重复地问了一句,陆铃兰这才反应过来,对面看不到她,连忙应道:“醒了,在看你直播。真人学鸡鸣真的特别有创意。”想到之前公孙吉失落的样子,陆铃兰没忍住,安慰了一句。   安慰完,陆铃兰就下意识地把手机扔到一边:完了完了,她没救了。   “我还以为你们都不喜欢。”才扔完手机,想到公孙吉还在直播的陆铃兰,就身体十分诚实地把手机捡了回来。刚一捡回来,她就听到公孙吉说话的声音,还有说话时,脸上露出来的微笑。   洒家值了!   看到这个笑容,陆铃兰在内心里尖叫。她开始发自内心地觉得,不就是夸两句鸡鸣么,夸,不夸不是人,她还能再夸十句,每句都不重复!   用甜言蜜语守护这个笑容!   显然,这么想的人并不止陆铃兰一个,屏幕左下角的聊天区突然被各式各样的赞美刷屏。一群人硬是把鸡鸣夸上了天,估计听到传说中的凤凰叫也就这样了。   开直播的第一天,虽然有小小的波折,但对公孙吉来说,还算是完美收官。而且也不知道是因为脸,还是有人觉得鸡叫声清奇,总之直播过后,公孙吉的订单还真的多了不少。这让公孙吉对俞知乐更加佩服了起来。   自从公孙吉开直播后,以陆铃兰为代表的一众顾客,都有种追了星的感觉。对,就是追星而不是春心萌动,想找对象谈恋爱。虽然公孙吉的颜值真的很高,那张脸简直就是梦中情人该有的长相。不管他做什么都能得到原谅,不就是爱鸡叫么,鸡叫也好听。   就是爱屋及乌到了这个地步。   然而即使这样,每次她们一心动,打开直播听听鸡叫也就清醒了。这样的一个奇男子,可远观,而不可亵玩。隔着网络看看也就算了,真要现实生活中相处,还不一定合得来。   现在这样就很好,所有人都这么想。   于是公孙吉挂在直播间的公告,完全派不到用场。这对彼此来说,大概也是一件幸事。   这边公孙吉接单子接到手软,因为他一个人分身乏术,所以各项服务都是限量上架,以至于经常有人抱怨抢不到。到了后面,鸡叫声甚至成了公孙吉独特的标志。公孙吉终于过上了每天都能叫个够的美好日子,天天都能感觉到自己被需要。那边,俞知乐关注了两天,见公孙吉的直播事业走上了正轨,就甩手没再看下去。   小楼里又来了新客人,新客人穿着一身锁子金甲,脚踏云鞋,头上还带着一顶紫金冠,冠上两根长须颤动,让人看了,就情不自禁地想要伸手去揪一下。大热的天,他浑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不说,脸上手上还覆盖了一层毛绒绒的猴毛。   这打扮,就差手里拿根金箍棒了。经典到就连俞知乐这种,现在已经不怎么看电视剧的人都能一眼认出来。客人走进来以后,俞知乐甚至还能看到门外经过的人,都下意识地放慢了脚步,往里面看了一眼,又一眼,和同伴接头交耳,低声说道:“孙悟空。”声音里满含惊喜。   路人只以为是Cosplay,在华国,喜欢装扮成孙悟空的人并不少,游乐园里就常常能看见。甚至还有街头小贩特意打扮大圣的样子以招徕顾客。按理来说,大家应该见怪不怪了才对。只不过眼前这人的扮相实在是太逼真了,那猴毛那长相,看着就跟真正的大圣爷从西游记里跳出来了一样。   英姿勃发,又充满了猴子的活泼灵性,他们这才忍不住多看了两下。   在华国,齐天大圣可是全民偶像!   还有人一边悄悄地拿出手机拍照,一边在心里感叹:这人未免也太敬业了,天气这么热还装扮得那么齐全,穿着猴毛装居然也没中暑。不由得有些敬佩。   只有俞知乐心里清楚,这大概是来了个猴子精。由于猴子精太高调,路过的人实在多,其中有一部分人就跟脚底生根了似的,站在附近一动不动,一点离开的意思都没有。被这么看着,不好开展工作,万一他们耳朵好使点,听到了点什么就不好了。俞知乐没办法,只好临时把门关上。   这实在是一只很帅的猴子,脸上都是毛也遮挡不住的帅。俞知乐觉得他如果想找工作的话,自己完全可以介绍他去拍戏,本色出演孙悟空什么的,再适合不过了。连猴毛都不用化特效妆,直接就能上。   似乎是看出了俞知乐的想法,猴子精说道:“我叫孙晓空。孙悟空的孙,孙悟空的空,晓得自知之明的晓。拍戏就算了,我知道自己没那个本事,真要演了只会毁了大圣爷的形象。”平常私底下过过瘾也就算了,真走上荧屏,演不好,就算他自个能原谅自己,同族也不会放过他。   孙悟空不仅是华国人的偶像,更是他们千千万万只猴妖共同尊崇的老祖宗。即使他们之间其实毫无血缘关系也一样。他要不是天赋好,修为高,是猴族里精英的精英,甚至都没资格取这个名字。拥有一个和老祖宗相似的名字,是孙晓空最自得的一件事。   妖精即使能变成人形,不过总得来说,还是原形的时候最舒服。孙晓空自从知道人类社会里流行什么Cosplay以后,就懒得变成人形了。扮成孙悟空的样子,又舒服自在,又能表达对偶像的崇拜。哪怕天气热了点,孙晓空也不想改。反正他是妖,不怕热。而且他本来就是只猴子,生来就带毛,这点热压根算不了什么。   唯一麻烦的一点就是,现在这个样子,走在路上会引起围观。像是今天,他本来早上就能到小楼的,就是因为在路上频频被人拦下了求合照,硬生生拖到了这个时候。好在还不算晚。   “不拍戏,那你有什么特长,想找什么工作?”俞知乐随口问道,他心里并不担心孙晓空没特长。   毕竟像孙晓空这样,种族天生就有优势的妖精,哪怕没特长,找不到工作,也是不愁吃喝的。他穿着这一身衣服,随便找个人流量多的地方一站,拍照收钱都能赚得钵满盆满。   孙晓空挠了挠脸颊上的猴毛,这才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其实不是为了我一个妖来的。我不找工作。”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猴子成精的多,靠山吃山,本来日子过得挺好的。不过吃喝是不愁,娱乐方面实在是太贫瘠了些。要是没开灵智也就算了,反正傻吃憨玩呗,日子怎么过不是过。”   “但是开了灵智,成精后再让我们过这种日子就不行了,谁受得了。”更何况猴子本来就是好动的生物,好动不说,好奇心还旺盛。以前窝在山里也就算了,一走出来,发现人类创造了那么多好玩的东西,谁还把持得住?   那些东西简直无时无刻不在诱惑着他们。   但是这些好玩的东西都要钱。不仅要钱,有些还很贵。   “族里就商量着,办个厂子赚点钱。我们猴子没什么特长,”说是这么说,孙晓空却挺了挺胸膛,脸上带上了骄傲的神色:“不过酿的酒却还不错。”   猴子酿的酒?   俞知乐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传说的猴儿酒。   “不错,就是猴儿酒。和人类弄的那什么百果酒完全不一样。一个天一个地。”天的当然是他们族里酿的猴儿酒,地的是什么就更不用说了。出来后,孙晓空好奇之下,买过一小瓶人类所谓的猴儿酒。喝了一口他就觉得这是在糟蹋果子。白瞎了那些酿酒的水果。   正宗的猴儿酒要用上百种果子来酿,偏偏人类自作聪明,为了图省事,一般就只弄几种果子合在一起酿,完了就打着猴儿酒的招牌高价卖出来。   不伦不类的,简直就是拙劣到不能再拙劣的模仿品。   “人类酿别的酒有一手,不过猴儿酒,还是我们更在行一些。本来我们自酿自饮,没什么成本。果子用的是山里的野果,器具各家都有,用不着花钱。但是要拿出来销售,光野果就不够了,得自个种,或者买,办厂肯定需要一笔资金。”   种果树的话,果苗要钱,打理果园也要钱。不种的话,出去买果子,品质好的果子价格也不低。更何况酒酿出来以后,装酒的容器,包装,卖出去后产生的运费什么的,这些都要钱。他们本来就是为了赚钱才想着办厂,现在钱还没到手就先有了一堆开支。没办法,只好过来寻求帮助。   办厂和开店不同,需要的资金比较多。但办厂的话,解决的就不是一个妖精就业的问题,而是他们一族的。算下来,平摊一下,也就不算多了。确定情况属实后,俞知乐很想给对方批,无奈资金数额实在太大,他权限不够。俞知乐只好说道:“这笔钱比较多,我得给上面打个申请。上面同意了我才能给你批。”   孙晓空理解地点了点头。俞知乐虽然是部长,但部长的权利也有限。就好像他,他在族里地位也算高的了,不过很多大事还是不能自己决断,要报给族长和长老听才行。这次办厂就是这样。   “你放心,通过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猴子们办个酒厂又不伤天害理,上面不可能卡这个。毕竟下岗妖精再就业部门创建的初衷就是为了帮助妖精。出于对童年偶像的喜爱,俞知乐爱屋及乌地安慰道。   这个道理孙晓空也懂,原本就不怎么担心的他,闻言,当下就更放心了。   申请打完发过去,在等待对面回复的过程里,对猴儿酒十分好奇的俞知乐,忍不住问道:“传说中的猴儿酒有很多功效,什么延年益寿、强身健体之类的,是真的吗?”   “也不算是谣传。是有这个效果,但是有限。”孙晓空想了想,这才谨慎地回答道:“作用微乎及微,还要长期饮用才行。猴儿酒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好喝,有奇香。而且这酒和别的酒不一样,喝多了也不伤身体。”   不过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神奇。   说白了,这就是个味道好点的酒,顶多再带点保健效果。要真那么逆天的话,他们藏着掖着都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大大咧咧的拿出来卖。   也是。俞知乐想了想,还真是这个道理。   聊了没两句,审批就下来了,同时发过来的,还有一份长期订单。以及一些嘱咐俞知乐的话,订单的事尽力争取,不要强迫之类的。俞知乐见状,忍不住一挑眉,看来上面对猴儿酒还挺重视的。   一边把办厂补助发给孙晓空,俞知乐一边问道:“等厂办起来后,国家想向你们长期订购猴儿酒,这单子你们接吗?”   “接。”孙晓空干脆利落地回答道。为什么不接,卖谁不是卖,卖给国家不是更方便。钱不少拿,还有隐形福利。办厂的时候,没准上面还能给大开绿灯。   谁会嫌生意多?   尤其是在他们产量高,不怕卖不过来的情况下。厂子开了以后,族里的猴妖都能帮忙不说,就是底下的普通猴子也能干活。孙晓空瞄了一眼订单,国家要的这点儿量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毛毛雨,占不了多少份额。   想到这,孙晓空拿着钱,没急着离开,反而拉起了生意:“你要么?也订点?不管是自喝还是送人都可以。妖精喝没效果,不过尝个味还是不错的。有人类朋友的话,买一点送给他们特别合适。男的强身健体,女的美容养颜。你要是买的多,我还能做主给你打个折,也算是谢谢你帮忙批资金。”   孙晓空是在人类社会里混过的猴子,做生意这一套他懂得可多了,要不然族里也不会派他来办这事。   “这可是国家订单都没享受到的待遇。”孙晓空对俞知乐眨了眨眼,表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俞知乐被逗得笑出来,其实孙晓空就是不提这事,他原本也是这么打算的。这年头市面上的保健品那么多,但是实际有效果的却没几样。难得碰上了个靠谱的,还没什么副作用,哪怕效果微弱,那也是好东西。手里又不是没钱,傻子才会错过。   俞知乐不傻,他正想着要怎么开口呢,没想到孙晓空就先提了,还主动给了这么大的优惠,俞知乐果断下了一笔订单。不仅买够了俞顾两家人喝的量,还特意多定了点,打算留着给他大哥送客户用。   还有顾叔那边的农家乐,和他顾哥的私房菜馆,用的好的话,说不准也能推出新的佐餐酒。   想到这,和孙晓空交换过联系方式后,俞知乐还不忘说道:“暂时先订这些,后面可能还会追加。”   “到时候有需要你再联系我就是。”闻言,孙晓空眉开眼笑。厂子还没开,他就先拿到了两笔大订单,甚至订单还有后续,回去后族长还不知道会怎么夸自己呢。听说族里还藏着一根仿制的定海神针,虽然威力没大圣爷手里那根百分之一强,但也是件特别好的法器。   再说了,即使是仿照的,也甩自个身上这一套毫无防御作用,徒有外观的装备一大截。   不求族长大方到把那根金箍棒当奖励赏下来,不过也许会同意拿出来让他摸摸?   成精这么久,他还没摸过法器呢,更别提那还是大圣同款。孙晓空心情激动地离开了。   酒厂成立得很快,猴子们又有特殊的酿造方法,能加速酿酒过程。没多久,第一批产品就酿制好了。这批猴子酒出厂后,直接就被一分为二,分别送到了俞知乐和国家手里。当然,俞知乐拿的是小头。拿到酒以后,俞知乐就第一时间把东西按着先前分配的那样,各自送了过去。   除了送出去的,俞知乐自个也留下了不少。还给白泽也留了一些。   哪怕白泽是妖,这酒起不到养生的作用,不过还是那句话,反正口味不错,拿着当饮料喝也好。俞知乐一边吃着白泽之前送过来的小零食,一边想到。   俞知乐特意给白泽打了电话,让他有空过来拿。偏偏白泽最近有事,再过一段时间才能来,俞知乐只能暂时帮忙保存着。好在酒这东西,怎么放也放不坏。甚至保存得当的情况下,越放风味还会越好。   俞知乐不是个爱喝酒的人,所以拿到酒也没立刻开坛,而是放着打算到时候和白泽一起喝。小酒配烧烤什么的,想想就美滋滋。他原本只以为,孙晓空送来的猴儿酒好是好,但也就那样,功效不会太离谱。毕竟孙晓空自个都说了,效果微弱。谁知道人家这是在谦虚呢!   猴儿酒的保健效果是微弱,但也没微弱到完全看不出效果的地步。俞知我拿到弟弟送来的酒以后,因为数量多,除了留下一部分送给重要客户,用来拉拢关系之外。他还留了一部分,混在这个月的员工福利里发了下去。不过酒再多也有限,所以只有对公司比较有贡献的员工,福利里才有这瓶酒。   俞知我的产业发展重心并不在娱乐公司上,不过发福利的时候也没漏过娱乐公司。   俞氏娱乐原本只是家小公司,公司里没多少正当红的艺人。直到捧出白林这么个拥有金嗓子的歌星,又把江临城这个新晋影帝挖过来以后,这才慢慢有了起色。   江临城虽然才到俞氏没多久,不过由于他身价高,能带来的利益也多。作为俞氏娱乐的几大摇钱树之一,为了留住这棵摇钱树,和他打好关系,所以这次的酒,江临城也有分到。   像江临城这样的艺人,吸金能力一般都特别强。按理说,员工福利压根不会被他放在眼里。   以往江临城拿到福利后,也确实都会随手送给助理。不过这回,他听说福利是从公司总部那边发下来的,江临城多少留了心。   他这一留心,就注意到了多出来的那瓶酒。   这年头好酒可不便宜,很多时候,有钱也买不到。虽然以前没看到过这个牌子的酒,不过上面发下来的东西肯定不会是次货。江临城猜想那瓶酒可能有什么名堂,比如国宴供酒之类的,于是特意留了下来。   他平时就有睡觉前喝一小杯酒的习惯,江临城当天晚上就把酒给开了。   瓶塞才一取出来,一股子浓香就在房间里蔓延开来。没什么酒气,反而沁人心脾。   果然是好酒,江临城迫不及待地倒了一小杯出来。 第39章 第三十九个求职者   酒水才刚入喉的时候,除了好喝,浑身会热热的,有一种泡在温泉里的感觉以外,江临城并没有其他发现。不过因为好喝,再加上泡假温泉还挺舒服的,这酒睡前喝很适合,所以江临城还是每天都会喝一小杯。   江临城今天有个通告要跑,为了上节目的时候有个好状态,经纪人从前两天就开始提醒他要早睡,要注意护肤,别到时候脸色太憔悴,再挂两个黑眼圈去现场。   虽然才拿了影帝没多久,不过江临城是属于大器晚成的类型。和其他二十几岁,甚至天纵奇才到十几岁就拿了影帝的人不同,他今年将近四十了。什么男人四十一枝花,都是糊弄人的。女人年纪大了状态会下降,都是人,男人当然也一样。时光并不会偏爱谁。   本来年纪就不小,再不好好休息保养,到了现场真的就没法看。因此对经纪人的话,江临城并没有不耐烦,他不仅放在心上,也照做了。   “你最近换护肤品了?”一直在外面替江临城跑资源的经纪人,猛地一看见正主,顿时惊了:“这才几天不见,你状态居然变得这么好?用的什么护肤品,我去给你多囤几套。”艺人作息不规律,工作强度大,每天还要上妆十几个小时,特别毁皮肤。除了才刚入行那会,这还是经纪人第一次看到江临城皮肤状态好成这样。没到嫩得能掐出水的地步,却也差不离了。   “有吗?护肤品没换,用的还是那一套啊。”这几天没什么工作,一直窝在家里休息,江临城压根没照过镜子。因此根本没发现不对:“可能是休息得好吧。”说着,江临城摸了摸自个的脸,好像是滑了一点。   “以前又不是没让你休息好过,也没见你有这状态。”经纪人半信半疑:“还是说你吃了什么好东西了?补品?”最近也没给他买新的补品啊,难不成是他自己出去买的?   江临城不以为意:“有那么夸张么。还吃补品。”怕补上火他这几天压根没敢碰好么。   “这不是夸张,真的,你今天看起来特别容光焕发,不信你自个照镜子去。”经纪人把江临城推进卫生间。一对上镜子,江临城自个都愣住了。他重生了?二十岁出头的他该有这皮肤。   “你最近在家做了什么?加强锻炼了,还是吃了补品了?”经纪人没忍住,又问了一遍。要是能一直保持这状态,江临城的戏路绝对能更宽,他能走得更远。年龄算什么,完全不是阻碍。   “也没干什么啊,一直和以前一样。”江临城仔细回想了一遍这几天的作息和饮食情况,发现唯一和以往不同的就是:“月初那会,总公司不是发了员工福利么。里头有一瓶酒,我每天喝这么一小杯。”说着,江临城伸手比了下杯子的大小,尾指那么高的酒杯,确实不大。   “你说有没有可能和这个有关?”   经纪人闻言,沉默了一下,最后问道:“酒还有多少?”   “小半瓶吧。估计喝不了几天了。”江临城翻出酒瓶给经纪人看,瓶子是不透明的,没办法直接看分量。但是入手以后轻飘飘的感觉,还是让经纪人肯定了江临城的话。是不多了。小半瓶都是往高了说。   “你先喝着,真要是这酒的作用。”经纪人咬了咬牙,娱乐圈里的人,哪怕是个跑龙套的,都知道颜值的重要性。别说什么演技派,演技派也要脸能看。脸不行还能混出头的,这么多年来总共才多少?比买彩票中大奖还少,谁敢拍着胸膛保证自己能是其中一个?   别以为男星就可以忽略长相,这个圈子,对男女一样苛刻。尤其是现在是男色时代,男星的颜值能不能打,甚至是很多剧组选人的一项硬性标准。想到这,经纪人彻底下定决心:“真要是这酒的作用,我就厚着脸皮去找老总,让他去总部给你要去。”   只要能要过来,不管多少,以江临城现在在俞氏娱乐的地位,或多或少肯定都能分到。当然,经纪人之所以有这个胆子,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这酒既然会被上面当成福利的一种发下来,那就说明,这酒即使珍贵,珍贵的程度也有限。极力争取的话,能拿到手的可能性非常高:“当初合同到期后,跳来俞氏真是跳对了。幸好我那时候嫌弃俞氏小你没动摇,坚持跳过来了。”   他和江临城是老搭档,那会是一起打包跳槽的。要来这么个小公司,原本他还不同意,好在这步棋最终是走对了。江临城的目光,是比他更长远些。   现在看来,俞氏娱乐小虽然小,但也有小的好处。资源能集中在几个人身上,比大公司你争我夺强太多了。而且公司发展潜力也好,后台给力,最重要的是,福利没得说。要是他们不跳过来,这好处哪可能落到江临城头上。   虽然还没验证,不过经纪人内心其实已经认定,江临城的变化全都是那酒引起的。   以江临城现在的状态去上节目,经纪人甚至都能想到到时候场面有多火爆。这项行程是公开的,等会过去的时候坐飞机,在机场一定要让粉丝和记者多拍几张照片。好状态难得,可不能浪费。   事情果然如经纪人所预料的那样,精神饱满,脸色红润,看起来像是年轻了十几岁的江临城一露面,粉丝和记者拍照的手就跟不会累似的,拼命地按快门。到了节目现场,以前和他们有过合作的主持人都吃了一惊,忍不住问了和经纪人同样的问题:“最近用了什么护肤品?”   事实上,要不是江临城月初那会还有露面,整容没那么快恢复,他都忍不住往歪的地方想了。   “没用,”江临城摆摆手,对着外人,他就没像和经纪人那样无话不说:“我不是给自己放了个假么,估计是窝在家里,吃饱睡足休息好,看起来这才有精神。”   江临城的话,主持人并没有信多少。只不过之前那话才一问出口,他就意识到自个失言了。娱乐圈里的人,除了靠真本事之外,最重要的就是靠脸。他刚刚问的,实在是不合适。江临城没直接扫他面子,还给了个回答,不管真假,可信度有多少,主持人都要领情,把这事翻篇了。闻言,主持人当即就故作羡慕:“吃饱睡足,可真奢侈,难怪能把皮肤养得这么好。等我忙过这段时间,我也去休个假看看。”   说着说着,主持人脸上的假羡慕,就变成了真羡慕。可不是么,干他们这行的,来钱快是快,不过普通人轻易能做到的吃饱喝足休息够,对他们来说无疑就是奢侈品。像江临城这样正当红,不抓紧时间去接戏接代言,还舍得去休息,并且又有时间休息的人,简直少的可怜。   很多时候,就算艺人本身不想赚钱,公司也会推着你去赚。想到这,主持人满心感叹:“你新签的这家公司看起来正经不错。”   主持人夸了两句,录制时间到了,两人当即转移了阵地,去摄影棚开始工作。直到后来孙晓空一族的猴儿酒卖火了,强身健体、美容养颜的效果得到有效认证以后。猴儿酒一瓶难求,俞式娱乐却总能拿到一部分酒,当做福利发给他们家的当红艺人。主持人这才知道,江临城签的公司何止是不错,简直好上天了。要不是他合约还没满,付不起违约金,光冲着重要员工,每个月下发的福利里必有猴儿酒这一条,他就想跳槽过去。   这样想的人还不止他一个。   强身健体,美容养颜。一个好的身体,还有好的容貌,别说艺人了,就是普通人,谁不想要?   要不是因为这,猴儿酒也不会售价那么高,还供不应求。一举挤掉了那些知名的老酒厂,一跃成了华国最受欢迎的酒。明明产量不低,但是因为需求的人太多了,酒厂就一个,华国却这么大,很多有钱有势的人拼命挥舞着手里的钞票也买不到。   有权势的都这样了,更别提其他人。听说人家俞氏能拿到,还是因为俞家二少慧眼识珠,在酒厂开办之初就下了订单。后来又和对方有了交情,订单也就一直延续了下去。其他娱乐公司可没这待遇。   作为圈子里的独一份,俞氏娱乐里的那几根顶梁柱,包括江临城在内,这段时间简直被羡慕嫉妒的目光淹没了。喝完猴儿酒之后,没了酒水的滋养,跑起通告来作息紊乱,饮食又不规律,江临城的好状态飞快下滑。即使停了通告休息,也没能养回来。江临城和经纪人当即就意识到,果然是酒水的作用,经纪人当机立断去找了领导。   对其他人来说,猴儿酒难得难求,不过对俞知乐来说,这就不算什么了。在发现酒水的功效并不像孙晓空说的那样微弱以后,俞知乐就改变了主意。酒水全都留着亲朋自用,或者给他大哥收买人心拉关系,没再想着拿到饭店里卖。   孙晓空一早就知道厂子办起来后生意不会差,毕竟他对大家的酿酒技术有信心。不过这么火爆,也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猴子一族以前没长期拿酒水给普通人喝过,他们知道这酒对人类有好处,只是一直以来都以为好处只是微弱,谁让普通人喝一两次,变化并不明显呢。哪能想到多喝几天,才会量变引起质变。   猴子们过上了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日子,成功地发家致富,达到了建厂的目的。想买什么好玩的就买什么好玩的,完全不需要考虑价格。白泽也终于忙完了手头的事,有空过来找俞知乐。   猴儿酒对妖精来说算不上什么,普通妖精都这样,像白泽这样的上古大妖,就更不看在眼里了。但白泽看的是心意。朋友相聚,有酒哪能没菜?白泽原本打算自个烧几个菜下酒,不过前几天寇珠送了两根鱼竿过来,连带着鱼饵都给准备好了。俞知乐还没钓过鱼,这会看着东西,就有些蠢蠢欲动。   “要不我们拎着酒去公园那边钓鱼?现钓现烤,一边吃烤鱼一边喝酒,感觉挺有意思的。”公园那边新开了钓鱼点,交一笔钱就能钓鱼,钓完了旁边还提供场地野餐,再带点白泽爱吃的食材,这么一想,来一顿烧烤挺不错的。   白泽一听,觉得也行。在哪吃不是吃。两人都不是拖泥带水的性子,说走就走。到了公园,俞知乐交了钱,就按着临时抱佛脚学的钓鱼知识,找了个钓点下钩。   “草稀找多,草多钓稀。”俞知乐嘴里念念有词,记诵着口诀。他自个下钩还不算,还拼命冲白泽招手,企图卖安利:“这边草多,来这边。”贴吧上说了,钓鱼的时候,要看水面上的草多不多,如果多,就找个草相对少的地方下钩。如果少,就反过来,找多的地方下钩。   这边草少,按着贴吧里那些老手的说法,找草多的地方准没错。   见俞知乐兴致高昂,白泽也顺着他,挂上鱼饵,把鱼竿立在俞知乐旁边。   钓鱼是件很考验耐心的事,不过两人也没准备钓多少。谁也不靠这个吃饭,图个乐子,有东西上钩就行。真正烤起来,还是得靠其他食材填肚子。   俞知乐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的期待值都那么低了,结果事实居然还会更惨淡。坐了一个多小时,他愣是没一条鱼也没钓上来。俞知乐甚至还根据自个总结出来的口诀,换了个钓鱼点,一样一无所获。   不能啊。这鱼竿是寇珠那只蜘蛛精亲手做的,是猴儿酒的回礼。知道寇珠要送鱼竿之后,对自己的体质十分有数的俞知乐,还特意叮嘱她别把蛛丝吸引猎物的特质去掉。俞知乐不求蛛丝能给他吸引过去多少鱼,不过一正一负,和他鬼见愁的体质互相抵扣一下,再怎么说,钓了这么久,多多少少他也应该有鱼上钩了才对。   俞知乐百思不得其解,难道他的体质已经可怕到这种程度了?蜘蛛精出厂的鱼竿也给不了任何助力?   好在白泽也没钓上。虽然这样下去,等会的烧烤两人可能要吃不上鱼,不过这会对俞知乐来说,吃不吃得上已经不是重点了。重点是,一起来钓的鱼,一个钓上了,一个没钓上,那多尴尬。作为没钓上的那个,他岂不是又要吃白食?   就在俞知乐暗中庆幸的时候,隔得远远的,他就看到依旧在原地,一直没挪过坑的白泽,鱼漂微微一沉,鱼上钩了。白泽一提杆,一条足足有成人小臂长的鲤鱼就被甩了上来。俞知乐羡慕得不行,忍不住用期盼的眼神死命地盯着自己的那副鱼竿。   然而不幸的是,浮漂还是一动不动。   显然路过的鱼并没有一条愿意垂青他的。   人和妖之间,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明明用的是同一款鱼竿。俞知乐感叹归感叹,心里其实也清楚,能不能钓上鱼和白泽是不是妖,中间压根没一毛钱关系。估计还是自个动物见了扭头跑的体质在作祟。蜘蛛精出产的蛛丝做的钓竿,再神,也拯救不了他。   不过也不能这么轻易就下结论。新手钓鱼是比较慢,再等等也许就好了。   俞知乐两眼发直地盯着鱼竿,一边发呆,一边耐心十足地继续等候。就在他神游天外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破水声,顺着声音一看,白泽那边,又有鱼上钩了。   难不成自己之前不该离开,上一个钓点没选错?   俞知乐犹豫了下,又看了眼自己丝毫没动静的鱼竿,最终一咬牙,拿着鱼竿挪回到白泽身边。又给鱼钩换了个新饵,这才继续垂钓。   令人失望的是,这一回,鱼儿还是久等不至。就好像水下的鱼都绕道跑了,或者吃撑了似的,一个个都视香喷喷的鱼饵于无物。   明明之前,它们还咬钩咬得很欢,白泽没一会就钓到了两条。俞知乐看了一眼白泽身边拿来装鱼的那个鱼篓,自我安慰道:往好的地方想,起码等会烧烤的时候不会没鱼吃了。   不过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俞知乐灵机一动,决定和白泽换个位子。虽然两人坐得近,但也许鱼窝在他那边,这都是说不准的事。   俞知乐想换,白泽无所谓地站了起来,两人位置对调。   也许真的是位置问题,才一换地盘,没几分钟,俞知乐突然就发现,他的鱼漂开始微不可见地左右摇摆。注意到这点,俞知乐眼睛一亮,福气宝地啊这是,这么快就有鱼上钩。   “我钓到了!”生怕鱼跑了,估摸着底下的鱼应该已经咬实在,不会轻易脱钩以后,俞知乐连忙收线提竿。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跟着鱼钩破水而出的,却不是他想象中的肥美大鱼,而是一团乱糟糟的杂草。   俞知乐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   “我算是看明白了,我就不是这个料子。”把鱼竿扔到一边,俞知乐往后一仰,直接悻悻地躺了下去。那颓丧的样子,白泽忍不住伸手帮他把鱼钩上的杂草清理掉。   俞知乐目前处在即将觉醒,又还没觉醒的边缘,很难控制周身的气息。普通人感觉不到什么,但是动物和妖精都比较敏锐,轻易就能发现不对。他身上有上古大妖的血脉,哪怕稀薄,对妖精和动物来说,也拥有十分可怕的威压,见了哪有不跑的。这种情况下,俞知乐要想钓上来鱼,实在难。说是完全没机会也不为过。   鱼饵再香,水底下的鱼也没那个胆子往他那边靠。连带着坐在他身边的白泽都受牵连。没见之前只有他们俩不在同一个钓点的时候,白泽才钓得上鱼么。   原本过来钓鱼,只是图个趣味,做消遣。不过看俞知乐这个样子,白泽脸上露出笑意,把人从草地上拉了起来:“时间还早,我教你。”   “你教我?”俞知乐半信半疑:“你会钓鱼?”   没感觉白泽动作有多熟练啊。即使之前白泽也钓上了两条鱼,不过他们来了这么久,一共就只有那么两条。再加上以前也没听白泽说过他会钓鱼,俞知乐也就没往那边想,以为是白泽新手手旺,又有蜘蛛丝的加成,运气好这才有收获。   听他这话,难道不是运气?   想到这,俞知乐也不要人帮忙了,自个就动作麻利地从草地上爬了起来,兴冲冲地重新拿起鱼竿:“快教我,今天我能不能吃上自个钓的鱼可全靠你了。”   对钓鱼,其实也没什么了解,刚刚之所以有鱼上钩,确实是像俞知乐猜的那样,全靠蛛丝的白泽,镇定自若。他就观察过了,湖对面也有不少人在垂钓。其中有两个人,是老手在带新手。这么远的距离,饶是俞知乐五感出色,也听不到什么。大大方便了白泽照本宣科。   对面的老手说一句,白泽就跟着重复了一句:“要有耐心,不要太频繁地换钓点。找准了一个钓点耐心地等上一会再看情况。”   “实在没鱼过来,可以直接在水里撒一点鱼饵,把附近的鱼吸引过来。”   ……   一句句地重复完,看对面的老手又开始手把手地指导新人该怎么下钩,白泽也跟着学,一点点地教俞知乐。等教全乎了,白泽这才动用了点妖力。   附近的鱼没被白泽扔下去的一小把鱼饵吸引过来,却硬生生被白泽的妖力围剿到了俞知乐的钩下。 第40章 第四十个求职者   “我钓上来了!”俞知乐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这回是真的钓上来了!”不是什么杂草。   想到这,俞知乐就又纳闷又辛酸。杂草又不是鱼,不会饿不会馋的,好端端的咬什么饵料。听说还有钓上比基尼、矿泉水瓶的,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它们又没嘴,到底怎么上的钩?   好在现在总算是一雪前耻,他也没像其他倒霉蛋那样,钓完杂草钓拖鞋,钓完拖鞋钓背心,一直钓到后面怀疑人生,以为自己是来钓垃圾,清理湖泊杂物的。   这一切都是白泽的功劳。   俞知乐动手把在鱼钩上挣扎的大鱼解了下来,放到属于白泽的那个鱼篓里:“等会用这条烤。”   看到俞知乐这么高兴,白泽险些动摇,差点忍不住出手帮他把身上的状态稳定住,好让他属于大妖的气息不再往外泄露。让其他鱼群或者动物随时都敢靠近,不再退避三尺。白泽才动念,很快就又冷静了下来。俞知乐现在这状态不能轻易更改,有外来插手,很容易对他的觉醒造成不良影响。为了一时喜好这样做,和谈恋爱分手,为了挽留渣男渣女自轻自贱有什么区别?太不值当了。   想到这,白泽决定从另一方面补偿安抚俞知乐。他心念一动 ,驱赶过来的鱼群更多了,还专挑大鱼驱赶,小鱼小虾全都被剔除了出去。   “你试着再多钓点,吃不完还能带回家养着慢慢吃。”   带回家,让其他人也尝尝自己的劳动成果什么的。俞知乐光是想想,就抑制不住自己的兴奋。当即手脚麻利地换上了新饵,又把鱼钩抛下水。   大概是白泽教的好,被他指导一通以后,鱼儿果然连连上钩。不一会,两个鱼篓就全装满了。眼看着再也装不下了,俞知乐这才意犹未尽地收手。   瘟神总算走了!   俞知乐和白泽才携手离开,水底下的鱼全都松了一口气,飞快地作鸟兽散。急急忙忙地潜下水,生怕两人再打个回马枪。   嘤,它们再也不靠近这个地方了!   完全不知道白泽动了什么手脚的俞知乐,兴冲冲地把鱼提到一边。他厨艺不行,不过以前在顾长生家的私房菜馆里帮了那么久的忙,也不是毫无所得。俞知乐杀鸡宰鸭的手艺十分到家,杀鱼去虾线,料理河鲜海鲜的功夫,更是棒极了。   飞快地刮了鱼鳞,去腮开膛破肚掏内脏,一番动作动作行云流水,没多久,俞知乐就处理好了等会要吃的鱼。等他把冲洗干净的鱼带回去的时候,白泽的烧烤架也弄好了,木炭燃得正旺,几个扇贝正躺在上面,被炙烤得滋滋作响。香气弥漫开来,蒜香海鲜里还夹杂着一丝果香酒气,俞知乐手里拿着鲜鱼,还没走近,就被勾得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好香啊。”星级酒店大厨该有这手艺。   附近的人忍不住频频看过来。   俞知乐骄傲地听着周围人的夸赞,比听到别人夸他自己还骄傲。凑到白泽身边后,他这才注意到,扇贝里除了贝肉蒜蓉之外,白泽还在上面刷了一层猴儿酒。这酒本来就香,再这么一加热,香气被激发出来,去腥提味之外,增香的功能更是被它发挥到了极致。   看来猴儿酒不仅保健效果好,拿来当料酒,效果也出类拔萃。   “尝尝。”白泽拿了个一次性盘子,把烤好的扇贝放了上去,递到俞知乐面前。俞知乐手里拿着东西,腾不出手来。白泽见状,索性直接夹了鲜嫩的贝肉,送到俞知乐嘴边。   吃的都送到嘴边了,俞知乐也不觉得别扭,直接张嘴就把筷子尖上,沾着蒜蓉的贝肉一口含住。嚼吧嚼吧吃了。   原本想凑过来,问问能不能贡献食材,合着一起烧烤的众人,顿时纷纷停住了脚步。感情这两人不是兄弟朋友啊。得,还是别去打扰人家了。   妨碍别人谈恋爱是要遭驴踢的。驴肉虽然好吃,可被踢就不好了。能避免还是要避免。   就是可怜他们,难得出来一趟。吃不到美食也就算了,还要苦逼地吃狗粮。   真是太惨了,众人食之无味地举着自个原本吃起来味道还可以,但是和对方一比,明显变得不咋的的烧烤满怀哀怨。   俞知乐毫无所觉,一气吃了五六个扇贝后他这才住口。白泽见他吃得差不多了,放下筷子,接过俞知乐手里的鱼简单地腌了一下,送上烤架。因为腌制时间短,怕鱼不够入味,也怕还有鱼腥气,白泽料下的很重。不过也没辜负那些调料,烤出来的鱼味道果然很好。   鱼皮微焦微黄,咬一口,一段儿雪白的鱼肉就露了出来。夹杂着酒香,还有表面的一层薄盐,好吃得俞知乐差点都忘记吐鱼刺。作为一个厨房小白,俞知乐没敢接手烧烤架,让白泽腾出手来吃东西。   不过这种他站在一边游手好闲地吃,厨师却顶着旺盛的炭火挥汗如雨,还要饿着肚子干活的事,俞知乐是做不出来的。索性学着白泽之前的样子,俞知乐一手举着一条烤鱼,一边自己吃,一边把另一条烤鱼递到白泽嘴边。方便他一边吃一边烤东西,吃饭烧烤两不误。   “用不着这么麻烦,天这么热,东西没那么快凉,放一边我等会烤完了再吃也一样。”白泽动作麻利地在鸭胗上刷了一层辣椒面,咬了一口鱼尝了尝味道后,就示意俞知乐先顾着自己。反正他是妖,饥饿是什么感觉,早忘记了。再晚吃一年半载的也不会体验到。   俞知乐才不管他,依旧举着鱼一动不动。仿佛自个聋了似的,一副什么都没听见的模样。白泽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固执下去了。只是手上烤东西的动作,更加快了几分。   烤鱼柔嫩,鸡翅入味……鸭胗弹牙有嚼劲,鲍鱼爽滑肥美。不知不觉,白泽手上烤着蔬菜,荤食就已经吃了大半。   烧烤里都加了猴儿酒,俞知乐酒量还不错,不过他喝酒容易上脸。即使只是这么浅尝下来,脸上也窜上了两片红云。他本来就长得好,皮肤极白,这么一脸红也就十分明显。白泽就着他的手吃完一整串鸡柳,回过头猛地一看到,吓了一跳:“不会是中暑了吧?”   俞知乐身上虽然有大妖血脉,不过还没觉醒,现在依旧是凡躯肉体,该生病还是会生病。天气本来就炎热,站在烧烤架旁边,温度就更高了。俞知乐受不了也正常。   “我带你去医院。”早知道就不该来烧烤。白泽扔下手里烤到一半的烤串,刚想请公园管理者帮忙把炭火灭了,然后带俞知乐去看病时。就看到俞知乐尴尬地摸了摸脸:“是不是很红?”   “我喝酒就这样,不是中暑。”俞知乐连忙解释道:“天都黑了,这会又没白天那么热,哪有那么容易中暑。”何况他还经常锻炼。   白泽还是有些不放心:“那你少吃点,今天就烤到这了。没吃饱剩下的食材带回去给你煲粥,晚上喝粥正好。”   不烧烤,回家有空调也就没了中暑的可能。不吃烧烤,不会吃下猴儿酒,也就不会有喝醉的可能。白泽怎么想,都还是觉得回家比较好。   平常聚会的时候,不想喝酒,可以用脸红来装醉,这招一直无往不利。没想到今天却差点折损了自己的福利。明明没事,硬是被误会中暑了。   烧烤这么好吃,还没吃够怎么能回去?   俞知乐第一次希望自己喝酒不上脸。不过这是天生的,改也改不了。   为了说服白泽,俞知乐瞄了眼酒瓶,猛灌一口酒以证自己真的没事的心都有了。注意到这点,白泽默默地把放在烧烤架旁边的猴儿酒收了起来。没办法,俞知乐只好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后又主动让步道:“接下来烤的可以不加酒。”   本来就是为了喝酒才出来吃的烧烤,结果从头到尾,酒都没正经喝上一口。唉,俞知乐在心里幽幽叹气。   白泽见状,一把拽住俞知乐的手,灵力探进去看了看,发现他没为了喝酒说谎,确实是没事以后,这才点头。双方各退了一步,俞知乐总算有始有终地吃完了这顿烧烤。   虽然无酒,不能畅饮,不过有良朋相伴,倒也逍遥。美滋滋地吃完烧烤,安抚了肚子里的馋虫以后,第二天俞知乐精神奕奕地去小楼上班。才烧好开水,菊花茶都还没泡开,俞知乐就看到一个青年急匆匆地冲了进来。   大概是一路过来,跑的太急,青年停下来以后,还气喘吁吁的,好半天才勉强平复下来。   “找工作?”俞知乐多拿了个杯子,往里面撒了几朵杭白菊,用开水荡洗了一下,倒掉水后又注满水,把泡好菊花茶放到青年面前:“有点烫,过会放温凉了再喝。”   “想找个什么样的工作?”俞知乐把开水壶放到一边,端着属于自己的那杯花茶回到座位。   青年接过茶,脸上带了点感激。不过一听到俞知乐问的问题,青年才开始好转的脸色,顿时又隐隐有些发青。没好气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只八爪鱼,把这小玩意放到桌子上,青年这才开口:“我不找工作,他找。”   这什么组合?   和上次的鹅一样,夫妻档一起过来?   俞知乐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劲。就在他纳闷的时候,就听到青年一脸崩溃地说道:“你说我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活了二十几年,从小接受着科学社会主义的教育长大。不是说牛鬼蛇神都是子虚乌有么,结果前段时间,好端端的,我从菜市场买了些海鲜回来,正准备洗干净了下火锅,结果洗到一半的时候,袋子里突然钻出了一只八爪鱼,神神秘秘地对我说:少年,这是你改变人生际遇,走上人生巅峰的时间到了。我是天道派发给你的金手指,感谢接收。”   “神他妈的金手指!”   “我差点就信了你知道吗?!差点就信了!”   青年没说的是,看到八爪鱼会说话,洗海鲜的时候水溅出来,厨房里地板湿滑,他被八爪鱼那么一吓,脚底打滑,直接就摔了个大马趴。胳膊肘都摔瘀了。   要不是那只八爪鱼没用到连一瓶云南白药喷雾都不如,除了会说话之外没任何用处,当时他就信了对方的鬼话。幸好手上的瘀血红肿,疼痛及时拉回了他的理智。让他觉得与其指望所谓的金手指,还不如自食其力,开了家庭药箱找云南白药来的有效。   俞知乐同情地看向青年,即使对方没说的太明白,但是这种事换位想一想,就十分能理解了。难怪他刚刚进来的时候是那个表情。换谁谁的脸色都好看不起来。   “这也就算了,金不金手指的,对我这种普通人来说,拿了也没什么用。国家安定,又用不着我拯救社会。我想着,这八爪鱼虽然没什么本事,但好歹也是个智慧生物,不好直接吃了。于是我就准备给他放生。”   “谁知道他缠上我了,触手死死地缠住我家的水龙头,硬是不离开。我怎么说都不好使,总不能为了送他走,把我家水龙头一起拔了吧。那厨房里还不得闹水灾。”   行吧,不就是养八爪鱼么。一只那么小的八爪鱼也吃不了多少,就当是养宠物了,又不是没养过。   青年率先妥协。   “没办法放生,我家里以前养过乌龟,后来乌龟死了,但是鱼缸还在,一直没扔。我就把鱼缸翻出来,准备盛点水加点盐,把他养起来。”青年苦中作乐地说道:“毕竟一只会说话的八爪鱼,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养起来也不亏,当宠物还挺拉风的,虽然不能对外说。”   “然而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不是一只普通的八爪鱼啊。早在他之前开口说第一句话的时候,我该意识到这点了。让我疏忽大意,活该我受罪!”   “这是一只沉迷各种小说,不可自拔的八爪鱼。”要不然他之前说话,也不会一张嘴就是金手指。   “他甚至还带着点中二病,你说他一只八爪鱼怎么得的中二病啊!”说到最后,青年一脸的麻木。   “小哥你看小说吗?听没听说过穿书流?”看到俞知乐点头后,青年就跟看到了亲人似的,诉苦道:“自从养了他以后,我就跟穿书了似的。时而生活在种马男升级流的世界,时而感觉自己穿进了女配逆袭后宫崛起。”   “每天一觉醒来,面对的就是一只惊喜落泪,说自己终于逆天成功,把爱侣抢救回来的八爪鱼。对,我就是他嘴里那个,因为身怀重宝,被人迫害,最终险些被恶人打的魂飞魄散,抢救下来后也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爱人。我睡着的样子,在他看来的就是奄奄一息濒死昏迷。”   “每天一下班,面对的就是一只飞奔而来,触手全都缠到我手腕上,死死抱住我不放开的八爪鱼。一副含怨带嗔,说就知道我这个冤家,不会舍得离开他。你看,这还不是回来了的样子。说他以后再也不胡乱发脾气了,会和我好好过日子,让我不要动不动就拿离家出走威胁他。”   “天知道,我就只是出去上个班啊。神他妈的冤家!上辈子他是我仇家吧,这才找上门来这么折磨我。”   “这日子能过?”青年脸上满是控诉。他深呼吸了一下,这才勉强平复了一点过于激动的情绪,继续说道:“本来这样也就算了,不就是戏精么,我能忍。但是现在,他已经不满足于表演男频文女频文了,开始光明正大的演基佬文。我这才知道他是个男八爪鱼!”   “估计是之前演的那什么修真界爱侣我没看出不对,没及时制止他,他就变本加厉了,开始在我睡觉的时候混上床。躺在我的枕头上,一副玉体横陈的模样。”   “我也是佩服我自己,一只八爪鱼我还能从他身上看出玉体横陈四个字。哦,我更佩服他,一只八爪鱼,还能表现出来玉体横陈。”   “他拿触手拍了拍枕头,我就知道他又要作妖了。果然,这家伙开口就是什么:朕与将军解战袍,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你个屁宵!” 第41章 第四十一个求职者   “他是一只八爪鱼啊,就算会说话那也改变不了他是一只八爪鱼的事实。想演戏他就不能老老实实地在海底找一只八爪鱼演戏吗,上岸做什么?不喜欢八爪鱼,海里生物那么多,随便逮只别的生物不好吗?像是鱼啊水母什么的,不都是很好的演戏对象?”   最开始,他还以为八爪鱼是被渔民误抓上来,一度心生同情。直到他想把八爪鱼放生,却遭到了强烈抗议的时候,青年这才知道,哪里是渔民捕鱼的时候捞到了他,而是这家伙早有预谋,嫌海底无聊,特意蹲守在渔民必经的航线上,守株待兔。等到了渔民出现的时候,不用人家抓,他就积极主动地往渔民的渔网里钻。然后一路蹭着渔船,舒舒服服地坐着免费船上的岸。   上岸后又不知道去哪里玩,浪了一圈后,他又就近找了个菜市场,混进人家卖八爪鱼的摊子里,安安静静地装死,等着被卖,等着混到不小心买了八爪鱼的倒霉蛋家里骗吃骗喝。   而他,就是那个傻乎乎自己送上去被坑的倒霉蛋!   想到这,青年就满心愤恨。   “明明生活区域不同,物种也不同,为什么要瞄上我?”就算想要找个人形饭票,菜市场里也有那么多人。比他有钱,比他出色的人,能给八爪鱼提供更好的生活的人比比皆是,为什么偏偏就挑上他?   青年说着说着,都有一种化身咆哮马,揪着八爪鱼衣襟质问的冲动。可惜八爪鱼并没有衣服,只有几条软乎乎的触手。   揪触手就算了,别再把对方的触手给揪断了。即使八爪鱼有断腕再生的能力也一样。虽然能再生,不过该疼还是会疼,断肢的痛意不会少一分。他不忍心也就算了,到时候还得认命赔偿,割地赔款。八爪鱼作起来,也就更理直气壮了。   想了想,青年最终还是没敢有动作。他叹了口气,拿起放在一边,已经变温的茶水猛灌了一口,这才不甘地说道:“我恨啊,不恨别人,我就恨我自己。恨我那天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去哪个菜市场不好,为什么偏要去那个菜市场。去了也就算了,买什么不好,是虾不好吃,还是蛏不新鲜?吃个火锅而已,下什么料不行,为什么要手贱到去买八爪鱼。”要是不买,也就不会稀里糊涂地就把这只戏精给带回家。   “买也就算了。我那天动作为什么不利索点,不就是清洗食材么,瞎磨蹭什么。动作利索点,早在发现不对劲前把他下锅了,也就什么事都没了,哪还用的着受现在这个折磨。”说一千道一万,追根究底,这都是自己的错。   就在青年一脸悔不当初的时候,就听到一声哀哀怨怨,犹如春闺怨妇般的低泣声响起。一低头,就看到八爪鱼趴在桌子上,眼里含了两包眼泪,凄凄惨惨地喊道:“没想到郎君如此狠心,你竟是这样想妾身的,竟盼着我们不曾相遇,盼着妾身去死。妾身,妾身不活了!”说着,八爪鱼就作势往桌子上一扑,掩面痛哭。   那架势,颇有几分古代小娘子和她相公吵架后,扑在软榻上自怜自弃的样子。   青年之前说完以后,本来就已经有点后悔了,觉得自己有些过。再怎么样,除了戏精了点之外,八爪鱼也没做错什么。真让他吃了,他也不忍心。结果被八爪鱼这么一演,青年顿时满心无语。没办法,只好顺着哄了几句:“我也没那意思,就是一时口快,胡说八道了。我给你道歉,不该想着把你下火锅。”   “常言道,酒后吐真言,喝了酒后一时疏忽说出来的,和口快说出来的,往往都是真心话。”八爪鱼拼命摇着头,一副不听不听,我就是不听的样子,继续伤心地哭哭啼啼。   得,你演吧。   青年懒得管了。   见状,八爪鱼也不在意,自顾自地继续演了下去,像是青年有伏低做小继续安慰他似的,哽咽说道:“妾身,妾身就知道,郎君不是那种人,郎君心中对妾身也还有情意。”   说着,八爪鱼抬起一条触手,作拭泪状,泪珠儿却滚滚而下,惟妙惟肖地演出了小妇人的喜极而泣。   青年崩溃地往椅背上一靠。他前面就不该主动搭话。搭什么话?让你嘴贱,这下好了,越发引起对方演戏的兴趣。   青年甩自己一巴掌的心都有了。   俞知乐见状,更是满心惊叹,颇有种开了眼界的感觉。这八爪鱼的演技,可比现在的某些演员强多了。那些演员在服化的配合帮助下,演技都还显得浮夸。而八爪鱼连个人形都没有,硬是演出了身临其境之感。佩服佩服。   更让俞知乐佩服的是青年,面对这么一只戏精的八爪鱼,青年居然硬是坚持到了今天,这才把八爪鱼打包出来。这是何等的毅力?!   换做其他人,早把八爪鱼扫地出门了。   极力忽略掉在桌子上‘搔首弄姿’的八爪鱼,俞知乐满怀着敬佩地问青年:“所以你今天过来,是想给他找一份工作吗?”   闻言,青年迫不及待地点头:“对,就是给他找。随便什么工作,不指望他赚钱,能让他平常在家待着的时候安静点就行。”工作低或者没工资也行,反正一只宠物,他还是养得起的。八爪鱼也吃不了多少食物,做饭的时候多加一把米的事。   所以,即使这样了,你也没打算把八爪鱼赶出去是么?   真爱啊!   俞知乐觉得,自己仿佛看到了一段跨越种族恋情的萌芽。玩笑归玩笑,俞知乐收敛了心神,开始干正事。   给八爪鱼这样的戏精找工作,其实最适合他的工作就是演员。只要按着剧本,他想怎么演就能怎么演,彻底放飞自我也没事。   想当什么演员就当什么演员。不管是话剧演员还是戏剧演员,又或者电视剧电影都行。随便选择一个都能满足八爪鱼的戏精之魂。   不过,这还有个前提,俞知乐问道:“他能变成人形吗?”   “卧槽,他还能变成人?!”青年被八爪鱼摧残的,满脑子都是各种剧情。他压根没工夫,也没往那边想过,听到俞知乐的话,青年一脸震惊。   不过很快,他就接受了这个理论。毕竟妖精么,都能开口说话了,变成人形肯定也是小事一桩。像是白娘子啊狐仙啊,蛇和狐狸都能变成人形,八爪鱼凭什么不能。能才正常。   “奴家修为低薄,并不敢奢望化人。”八爪鱼怯生生地开口说道,仿佛刚刚涉足尘世的无知天真小妖。   ……行吧,反正就是还不能变成人形对吧。   要不是知道这是只公八爪鱼,这一口一个妾身,一句一个奴家,俞知乐差点没把他当她。   不能变成人形,那演员的事也就不行了。八爪鱼再热爱演戏也不行。没有哪个剧组愿意用一只八爪鱼当主角。就是有,那个剧组肯定也是拍动画片的,压根用不着真八爪鱼演员。   俞知乐另外想辙。他打开电脑的资料库搜了一下,页面往下一拉,一个自由职业引起了俞知乐的注意。   “网络写手怎么样?”想演什么剧情直接写在文档里。自己开完脑洞,发出去后还能有读者评论,一起商量剧情,岂不是美滋滋?   “而且八爪鱼有八条触手,打字速度肯定很快,这对网络写手来说绝对是个巨大的优势。时速过万不是梦。”俞知乐认真分析:“多少写手知道后都会羡慕得哭出来。要知道,很多写手惨到,时速就只有几百到一千。”平常看小说的时候,他经常能看到作者在有话说里哭唧唧。因为时速太低,现实里发生点事,稍微加个班什么的就不能按时更新。八爪鱼就不一样,他完全没这个忧虑。八只手,码一个小时顶人家不吃不喝码一整天好么。   不干这行简直就是暴殄天物,辜负老天爷对他的厚爱。这下,俞知乐也不可惜八爪鱼不能当演员了。当演员就是浪费,有八只手当什么演员,当写手才是他的终极归宿!   而且,对于戏精来说,在网上用文字演过一遍后,现实里他应该就不会想着演第二遍了吧?俞知乐有些不确定地想道。毕竟演第二遍,重复剧情什么的,怎么看都有些无聊。八爪鱼应该没这个兴致。   显然,青年也想到了这一点,顿时眼睛一亮。这就是他想给八爪鱼找的工作。与其放着八爪鱼闲着没事干,天天在家里飙戏,祸害他一个人,还不如把这妖孽放出去,荼毒广大人民群众。更何况,八爪鱼的先天条件,还意外地很适合这个工作。   没错,就这么办了!   就在青年绞尽脑汁想着,要怎么劝说八爪鱼接受这份工作的时候,八爪鱼绞手指似的,把两根触手绞在一起,羞涩问道:“网络写手是不是就是写小说的?小说以后有机会拍成电视剧的那种?”   “写的好的话,是有这个机会。”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八爪鱼两眼放光,小圆眼睛里的光芒闪得跟切面完美的钻石似的。那样子,他简直恨不得立马就成为网络写手,把脑子里的剧情全都写出来。出书卖影视,拍戏走上妖生巅峰:“奴家喜欢这份工作。”   说着,八爪鱼娇羞地露出一个笑容。   ……他竟然还没忘记自个天真纯情小八爪鱼的妖设。   也是服了。   青年无视掉八爪鱼,放任他在一边作妖,开始专心地和俞知乐商讨了起来:“你觉得他这个样子,去哪个网站比较合适?”   别的先不说,要当上网络写手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首先你得签约啊。要是折腾了一通,却连约都没签上,谁知道那只八爪鱼又会闹什么幺蛾子。   华国国内出名的小说网站有好几个,每个网站的风格都不同,必须选一个最适合八爪鱼,对八爪鱼来说,最容易过签的网站来发表他的文章。   这确实是个大问题。俞知乐平常打发时间的时候,也看小说,不过他对其他网站不了解,就偶尔在某点和晋江文学城里看看文。俞知乐也没瞒着青年这一点,如实说了以后,俞知乐这才继续说道:“某点男频比较出名,相对的,男作者也比较多。我平常都在晋江看无CP,晋江女作者会多一点。按作者性别的话,八爪鱼似乎去某点比较适合。不过按性格的话——”   俞知乐沉默了一下,这才继续说道:“我平常虽然只在晋江看无CP剧情文,不过晋江有耽美分频。”他淘文的时候误入过好几次,不得不说,很多作者写得都挺好的,难怪晋江耽美出名。   “以八爪鱼的性格,他演戏的时候,经常演耽美剧情。”虽然他演的剧情狗血了点,不过俞知乐还是继续说道:“耽美的话,去晋江似乎比较容易出头,那边环境更包容一些。而且也不妨碍八爪鱼开言情文。言情文也是晋江的一大支柱。”每年出版影视的不知道有多少,十分适合八爪鱼这样‘野心勃勃’的作者过去拼搏。   青年平常自个工作之余,也是会看些小说做调剂。他对各大网站也有一定的了解,情况确实和俞知乐说的一致。目前来看,晋江似乎是最适合八爪鱼的网站。那接下来要做的工作就是说服八爪鱼了。   这可不容易,八爪鱼要是那么好说服,他也不会费尽口舌,都没能说服对方别在家里胡乱演戏。   想到这,青年忍不住求助地看向俞知乐。俞知乐想了想,掏出手机,点开晋江APP,直接在金榜上选了一篇看起来就符合八爪鱼胃口的文打开。   把手机放到八爪鱼面前,八爪鱼是识字的,几条触手抱住手机,顿时如痴如醉地趴在屏幕上看了起来。触手翻飞,不时地在屏幕上点击,翻页翻的飞快。   几十万字的文,八爪鱼硬是不到两个小时就看完了全本。看完以后还意犹未尽,无师自通地点进该文作者的专栏,看起了作者以前写的旧文。   青年和俞知乐之前商量的时候,也没避开八爪鱼,八爪鱼点进旧文,看了没两页,突然抬起头,含羞说道:“奴家觉得,在这个网站当写手就很好。能和奴家心爱的小郎君在同一个网站里写文,实在是妙极。”   说这话的时候,八爪鱼似乎已经忘记了,之前他心心念念的那个郎君,现在就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见异思迁的飞快,任谁现在看到八爪鱼春心荡漾的样子,都不会误认他嘴里的那个小郎君是谁。   明显指的是他正在看的小说的作者。   这只八爪鱼简直就是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的典型渣男。   不愧是专业的,还是你有办法!   幸好今天把八爪鱼带过来了。   作为被八爪鱼无情忘记的旧爱,青年不仅不生气,不失落,他的喜悦之情洋溢于表。钦佩地看了俞知乐一眼以后,祸水东引成功的青年,激动地掏出自己的手机,上某宝下单给八爪鱼买了一台电脑。好让八爪鱼有更好的工具来‘追求’他的小郎君。   买完电脑,事情都解决了,青年也就不好意思看着八爪鱼继续霸占人家的手机,连忙把自个的手机塞到八爪鱼手里,让八爪鱼接着往下看。   替换出俞知乐的手机后,青年把手机还给俞知乐,道过谢。青年一把抓起正趴在桌子上沉迷小说的八爪鱼,连带着八爪鱼死死缠抱着的手机一起放进衣服口袋里,告辞离开。   于承年是一名腐男。现实中他对男人只有纯纯的兄弟情,但在网上,看小说的时候,他就不喜欢看男频升级流,也不喜欢看女频升级或者女频恋爱文,他就好一口,那就是耽美。不管什么类型,无论是小白文还是搞笑文,升级流还是感情文,只要是耽美文,文笔稍微过得去,描述流畅,他就全都能吃得下。   在看耽美小说上,于承年是出了名的不挑食。他常年驻扎在晋江文学城的耽美分频里,浏览群书,忘乎所以。耽美毕竟是小众文学,哪怕现在腐文化欣欣向荣也一样。所以读者对愿意写耽美的新人作者,也就会更加包容更有耐心。于承年自然也不例外。   他会定期去收罗网站里的新人耽美写手,给他们撒花留评炸雷,总之各种花式鼓励。希望这些幼苗都能长成参天大树,为耽美这片森林添加新的活力。然而即使这样,还是有很多幼苗中途夭折。   这天,于承年照例收藏新文的时候,突然注意到一篇新文。看更新时间,昨天才发的文,就已经更新了十章,每章还都足足有三千字。   这么勤快的新人可不多见了啊,于承年高兴地点了收藏此文章,把这本新文放到了自己的收藏夹里。点完收藏后,闲着没事,于承年索性直接点开正文,看起了小说。   作为一个有着十几年书龄的老读者,于承年对小说的质量,自有一番品评标准。他一边看,一边下意识地就在心里点评。   文笔不错,虽然剧情狗血了点,但是狗血才是经典,套路成王。开头很精彩,光看这个开头,作者要是不弃文,坚持下去,将来在晋江,肯定有她的一席之位。   虽然不知道作者是男是女,不过由于晋江女作者比较多,于承年下意识地就在心里用了她。   一章三千字,写的时候也许需要好几个小时,不过看起来几分钟就完事了。于承年才想点下一章的时候,就注意到了章节末尾的作者有话说。   第一次看到这么长的作者有话说,出于好奇,于承年没选择无视。   ……   花了两分钟看完有话说的于承年,震惊到手机都差点掉了下来。   等一下,他要推翻自己之前的评价。   不需要将来。坚持下去,此子今年就必成大器。精分成这样,能写出这样的作话的人,绝对不会是凡人,不可能一直籍籍无名! 第42章 第四十二个求职者 正文写主角大杀四方,一出场就干脆利落地干掉一个小炮灰。作话却反过来,写主角和炮灰相亲相爱一家人。   这反差,未免也太大了吧?!   就是写炮灰重生逆袭,反杀主角,于承年都不会这么吃惊。   这还是于承年看书这么久以来,第一次看到有作者这么写的。而且不管是炮灰逆袭还是炮灰和主角成为好朋友,一般不都是同人文才会这样写的么。哪有原著作者这么干的,这么干也就算了,他居然还懒得另开个文,直接就在原作的作者有话里写起了同人,也不怕读者看了分裂,代入不进去。   然而最让于承年惊讶,甚至惊叹的就是,这作者最出彩的地方,就在于他写出来的文,代入感十分强。强到哪怕他这么折腾,作为读者,于承年正文同人看下来,都没有出戏的感觉。 正文让人看了,觉得爽,酣畅淋漓。怎么看怎么觉得炮灰讨人厌,主角干掉他简直就是大快人心。   紧接着有话说又马上推翻前文写的一切,事情拐了个弯,就好像进入了平行空间一样,主角和炮灰并没有对立起来,阴差阳错,两人反而成为了好朋友。让读者发现,炮灰也有闪光点,并不那么讨人厌,甚至仔细看,还有点讨喜。   这作者写文也太精分了些。于承年甚至忍不住开始怀疑起对方的身份。也许这不是新人作者,而是哪个恶趣味的大神披了马甲,弄了个小号放飞自我?   于承年把晋江里有可能干这事的知名作者都想了个遍,愣是没能找出‘嫌疑人’,最后只好放弃了。不管怎么样,文还是挺有意思的。希望大神别弃文,能好好完结。这么想着,于承年迫不及待地点了下一章。果然,下一章也还是这样的模式。说是一本文,其实是两本。   这么有意思的小说,只有他一个人看到未免太可惜。   很多老读者,都会加入同好群。群里都是些喜欢看书的书虫,这些书虫们聚在一起,平常会互相推书,避免文荒。于承年也加过这样的群,他甚至还是好几个同好群的管理员。   看完最新章,于承年点了小说页面上的那个分享按钮,把这本小说分享到了群里。   “这是什么?新书?”   “正好文荒,还是年糕你贴心,知道我文荒就推了文过来。这就去看。”于承年的网名叫年年年糕,这名字太长了,为了方便,群里的人一般都只叫他最后两个字。   “年糕推的新文啊,我也去看看。相信年糕的眼光,他上次推的那个新文,现在那文都上金榜了。写得特别好不说,还格外对我胃口,我一个没忍住,看完就给作者投了深水。希望这本也能这样,不要大意地来吧,榨干我的钱包!”   “你们还没去啊,我都看完回来了。现在的新人作者好猛啊。那文特别有意思,还没去的都快去看,错过了绝对会后悔!”   “这么玄?我也去看看。”   “卧槽,真的玄!看完第一章 的我,滚回来自打脸了。脸都打肿了QAQ。”说这话的人,是群里出了名的眼光高。高到什么程度呢?就是金榜文,在他眼里都能挑出一堆的毛病来。   闻言,群里其他潜水的人顿时都坐不住了,接二连三地跟着跑过去看。这样一个拉一个,一个拉一群,那篇‘奇葩’文当即就在小范围内出了一波名。   喜欢在晋江扫文的人有很多,除了于承年之外,还有其他扫文的人,他们在点进那篇小说之后,全都不约而同地做出了同样的举动。哪怕是没同好群的,也要在朋友圈之类的地方,给这篇文刷一下存在感,让自己的朋友一起来看看什么叫精分文。   八爪鱼趴在电脑前,美滋滋地看着自己的文,收藏飙升。从零到两位数,再到三位数,最后稳稳地上了五百。五百多收藏,开始写文后八爪鱼就研究过了,五百收藏对新人新文来说,成绩可以说是很好了。尤其是他才发文一天多,时间短,又没曝光,在这样的情况下,能有这些收藏,十分的不容易。想到这,八爪鱼连忙把今天的更新也发了出去。照旧一气放了十章,完事后八爪鱼还顺手点了申请签约。   八爪鱼写的文,文笔在线,剧情人设也都不错,题材又没什么犯禁的地方,收到申请后,编辑打开看了眼开头,就决定签下对方。   收到编辑回复站短的时候,八爪鱼正挥舞着他的触手,疯狂地在键盘上敲击。他每天要更新的字数多,再不码字,明天就没得更新了。为了方便码字,原本就只有梨子大小的八爪鱼,硬是把自己变成了西瓜大小。短短的触手变长,打起字来,更加得心应手。   反正每天都闲着没事干,八爪鱼打算码完明天的更新,再存点稿子,签约以后方便爆更。本来正常情况下,为了榜单,新文大都要控制字数好上榜。不过八爪鱼对能不能上榜并不在意,再加上他码字速度快,有恃无恐,与其畏首畏尾,还不如顺从心意,大肆更新。   正式签约后,八爪鱼很快就上榜。有了榜单,也就有了曝光率。更多的人注意到了他的文,也注意到了他奇葩的写作方式和奇大无比的更新量。   有好奇的读者问了句,在知道八爪鱼时速一万多,接近两万以后,晋江人形码字机的名头,就牢牢地戴到了八爪鱼头上。   文本身质量过关,再加上更新非常有保障,还有独特的写作方式,八爪鱼很快就出了名。两三本书下来,一下子就窜红成了小神,开始向大神攀登。   不过这是以后的事了。现在,就俞知乐知道的,八爪鱼自从码字以后,戏精的程度有增无减,不过由于他都把自己代入到了文里,现实中倒没怎么作妖。顶多偶尔和读者玩角色扮演,回复读者的时候会随机代入到他正在写的文的角色里,用角色的口吻来回复读者。   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甚至读者们看出来后,有些读者还会觉得很萌。   解决了一个烫手山芋,看八爪鱼每天沉迷码字,没工夫瞎折腾。彻底得到了解放的青年,感激涕零,重获新生的他还特意提着礼物过来感谢过俞知乐。不谢别的,就谢俞知乐救他脱离苦海。弄得俞知乐哭笑不得,费了小半天的劲才把东西退了回去。   青年一走,没多久,小楼里又来了新客人。和以往的妖精不同,这回进来的,是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呃,也许是外国妖?   就在俞知乐不太敢确定的时候,对方先开口了:“我叫戴春花。”   啥?   戴春花?!   有那么一瞬间,俞知乐以为自己幻听了。   对面站着的,明明是个皮肤白皙,有着碧绿,如嫩叶新芽一般颜色的双眼,金色的长发微卷,像阳光汇聚在那上面一样,十分灿烂。对方五官深邃,身材高挑,穿着一身偏正式的女士西装,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这无疑都是个美人。而且是个外国美人。   就俞知乐知道的,华国妖精,哪怕是草木妖精,即使化形后眼眸颜色和头皮颜色不是棕黑色,是绿色或者其他颜色,但五官轮廓,长相绝对都会是典型的东方长相。而不是像眼前这位这样,一看外表,就知道是国外来的。   明明是个外国人,或者外国妖,却取了这么个非常具有华国特色的名字。俞知乐忍不住看了戴春花一眼,这姐们该不会是取华国名的时候,被人坑了吧?   春花这个名字,不能说不好听,但说实话,大概是叫的人多了,多到你站在大街上一喊,肯定就有陌生人回头的地步,所以显得它有点土。反正华国近十来年出生的小孩,都不会叫这样的名字。也就只有早出生的人吃亏了一点。   而且这名字,顶在外国人头上,总有些不搭。像戴春花这样的外国人,或者外国妖,总感觉叫黛西比较适合。哪怕黛西这名字也烂大街,但是起码是在外国烂大街,而不是华国。   俞知乐极力控制住自己别表现出异样来,那未免太不礼貌。戴春花早习惯了每次她一报名字,其他人就异样的眼神。因此十分自然地继续说道:“我是代表族群过来申请创业资金的,我的本体是袋鼠。”   戴春花侃侃而谈:“我们袋鼠一族,女性天生就有空间天赋,男性腿脚也利落,在力量和速度方面颇有长处。”袋鼠是世界上跑的最快的几种动物之一,下肢有力,上肢也足够健壮,力气甚至大到,爪子能够轻易地抓碎铁桶。   雌性袋鼠腹部都有育儿袋。在没开灵智的时候,育儿袋都用来装小袋鼠,等开了灵智,经过修炼以后,雌性袋鼠们不管天赋如何,都能在育儿袋里,开辟出属于自己的小空间。   戴春花说的话,并没有丝毫夸张,可以说是很实事求是了。   “之前听说猴妖们申请资金,办了个酒厂。我们以前一直以为创业补助就只能发给个体户,所以就没过来。没想到办公司也行。族群繁衍得快,妖口多了,资金上面就紧张。这些年我们都挺想开个公司好养活全族,不过因为缺少资金,每次都只能小打小闹。这次我就是听说了猴妖的事,特意过来申请补助的。我们打算办个大公司,做什么项目都想好了,就——”   “等等,”听到这,俞知乐也顾不上什么礼貌不礼貌的事,连忙出声打断:“我很能理解袋鼠一族生活的艰辛,上有老下有小,老人孩子都需要更好的照顾,创业开公司也确实是一条出路。不过,您是不是误会了?”   没记错的话,袋鼠好像是澳洲的国宝,绝对是板上钉钉的外国妖。面对外国友妖,怕造成国际纠纷,俞知乐尽量委婉地说道:“我们这是华国下岗妖精再就业动物分部。”   说到华国两个字时,俞知乐还特地加了重音。   他这里是专门为妖精服务的没错,但别忽略了前提。这里是专门为华国妖精服务的。至于外国妖精,很遗憾,不在我们的帮扶对象里。 第43章 第四十三个求职者   拿华国的钱去帮助外国妖开公司,怕不是要被打哦!   俞知乐自觉自个爱国爱岗,作为一名土生土长,从小到大都遵纪守法的华国人,一名华国基层公务员,他是绝对不会干这种违反规定的事。尤其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俞知乐果断拒绝了戴春花的要求。   大概是因为他说的太隐晦,戴春花有些回不过神来,闻言,还应了一句:“我知道这里是华国官方成立的下岗妖精再就业动物分部,要不然我也不会来这里了。”那些民间组织,她根本信不过好么。   谁知道会不会是那种,变性的高利贷。自古以来,华国的各种民间借贷都挺猖獗的,近些年尤盛。很多民间贷款利率高得可怕,和明晃晃地抢钱没差别。还有不少贷款,明面上看起来不是高利贷,实际上操作起来胜似高利贷。只不过为了推行,披了层薄纱做掩盖,小心地规避了高利贷的名头而已,真正敛起财来,比高利贷恐怖多了。比如最近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的那什么校园贷。   很多贷款都专门针对年轻人,虽然已经活了不少年,不过戴春花外表青春靓丽,看起来也就只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多的是人上赶着过来坑人。毕竟小姑娘么,出了名的阅历少,容易骗。要是再有点虚荣心,就更好摆弄了。   戴春花遇到了好多次这样的事情,厌恶得不行,还曾经亲手送了一个高利贷团伙进去免费吃牢饭,判了不少年,掐指算算,到现在应该都还没放出来。   这回要不是打听清楚,知道这里是官方组织,又有实际例子摆在面前,戴春花根本不会过来。   没办法,俞知乐暗示不成,只好明示地说道:“我这里是华国官方组织,就只为华国妖精办事。至于外国妖精,贵国应该也有类似的部门。”   这下够直接了吧?   总之千言万语一句话,您是不是走错路了?   本来想去外国办事处的,结果不小心走到了我这里?   ……什么叫贵国?!   听到这,戴春花总算明白过来了,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道:“我出生的国家当然有这样的部门。”能没有么,她现在可不就站在这个部门里。都当了几百年的华国妖了,好端端的说开除国籍就开除国籍,怎么可能!   有就好。   俞知乐闻言,松了口气。   看到俞知乐满脸的,既然有,那您快去那边申请,别搁我这继续浪费时间的模样,戴春花憋气,好半天才,勉强冷静了下来,掏出随身带着的身份证往桌子上一拍。   得亏今天出门的时候没把这玩意忘掉,不然事情麻烦大了。   “请告诉我,这上面姓名那一栏填的是哪几个字?”可别说你不识字!九年义务普及多少年了。再说了,不识字怎么当上的公务员?!   俞知乐当然不可能是文盲,因此他一眼就看到,戴春花给出来的身份证,姓名后面,赫然写着‘戴春花’三个字。除了名字之外,身份证上的人头像,照片也是戴春花的样子。俞知乐拿仪器一扫,居然还不是假证。扫过后,身份证上的人头像就变成了一只大袋鼠全身照,这完全就是华国官方出品的妖精版居民身份证无疑。   难怪人家叫戴春花,华国自古以来叫春花的人还少了?   俞知乐脸上作烧,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好在戴春花冷静下来以后,也知道自己外表确实容易引起质疑。虽然平常生活中很少有事情涉及到国籍,以前从来没被这样误会过。不过现在回过头来想想,也就知道,估摸着那些人都默认她是外国人。   明白对方不是有意为难,恰恰相反,这反而是俞知乐尽职尽责的表现。自个国家的公务员办事靠谱,总比随便胡乱撒钱要来得好。想到这,戴春花的态度好了不少。面对俞知乐的道歉,也宽容地表示了谅解。   即使这样,戴春花还是忍不住半是强调,半是解释地说道:“我们袋鼠以前确实是澳洲那边的,不过很早以前,古代的时候,虽然现在没明确记载,但澳洲和我国是有过交流的。就是那时候,我们一支迁移了过来。”   说是迁移,其实这是美化过的说法。实际上就是,华国古代人都喜欢收集奇珍异兽,当时袋鼠就是被华国人当做一种珍兽,带上船弄回来的。   “来华国久了以后,族里的先祖,有些就开了灵智。族群渐渐在他们的指引下繁衍增大。虽然是移民过来的,不过我们一族有很多袋鼠,包括我在内,一出生就在华国,我们是正正经经土生土长的华国袋鼠。虽然因为基因原因,化形后是外国人的模样,但国籍问题还是不容混淆。”   老娘可以自己华国妖的身份为豪了好么!别动不动就以貌取妖,胡乱篡改国籍!   “族群发展大了,鼠口上来了,最大的问题就在于经济没跟上来,虽然安排了一部分族人去动物园,不过没减轻多少压力,负担还是很大。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们这才想找条出路。”才不是骗子,上门骗取资金,浪费国家资源。他们这是合理请求!合理请求懂吗?   听出了戴春花的言下之意,俞知乐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转移话题,也是进入正题地问道:“那你开这个公司,是打算干什么?”听戴春花之前的话,开办公司以后做什么项目,他们一族像是早有了打算。俞知乐也就没多此一举进行推荐。   要不是前面被俞知乐打断,这会事情说不准都已经办完了。好在能被派出来委以重任,戴春花别的不行,耐心还是有的。当即就接着之前的话头继续说道:“我们袋鼠,在力量和速度这两个方面,毫不谦虚地说,都挺出色的。雌性袋鼠还有空间天赋。族里研究过了,以华国的国情来看,目前最能发挥我们所长,也最适合我们公司的发展方向,就是物流。”   俞知乐想了想,不得不说,袋鼠一族考虑得挺周到的。虽然他不知道雌性袋鼠们开辟出来的随身小空间到底有多大,不过袋鼠们能想到开物流公司,显然再小,也不会小到哪里去。   雌性袋鼠的空间能用来装东西,方便运输物资。像是收发快递,明面上只要开一辆小车出来打掩护就够了,实际上装的东西,一趟能顶人家好几趟。节约运输空间运输成本不说,还环保节能,而且极大程度地节省了时间。   雄性袋鼠力气大,速度也快,可以和雌性袋鼠互相配合。干物流,搬运重物是常有的事,这种时候就用得到他们了。总的来说,做物流,袋鼠们的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我给上面打个报告,不出意外应该能批下来。”说着,俞知乐就动作麻利地把这事往上递了递。果然,没多久就顺利地得到了批复。拿到创业补助以后,戴春华也不拖泥带水,直接就离开了。   隔了没两天,俞知乐收到了一张写着戴春花联系方式的名片,戴春花的意思很明显,那就是:有事常联系,要寄东西千万别选其他物流公司。肥水不流外人田,有钱当然要记得留给熟人赚。   俞知乐哭笑不得地把电话号码存进手机里,才收起名片,门外突然就跌跌撞撞地飞进来一只大鸟,大鸟收拢起翅膀,险而又险地落到了电脑旁边。   大鸟有着褚褐色,夹杂着斑点的羽毛,脑袋大而宽扁,脸长得有些像猫。   这是一只猫头鹰。   显然,也是个妖精。   俞知乐见状,怕猫头鹰开口说话,会吓到外面经过的路人,于是连忙关上门。猫头鹰并没有急着办事,他十分稳重地等俞知乐把门关好了,坐回原位后,这才自我介绍道:“我姓应,单名一个枭字。”   枭是猫头鹰的别称。应枭叫这个名字,并没有出乎俞知乐的预料。早在看见对方本体的时候,俞知乐就有猜测了。和妖精们打了这么久的交道,他算是发现了,妖精们百分之八十都是取名废,名字就只会用种族的谐音或者别名。顶天了再加个字,或者换个姓什么的,总之八九不离十。   俞知乐一度怀疑,上妖精们的聚集地叫个妖精的名字,喊一声,回头的估计能有大半。重名率比人类的春花、翠花还高。像是猫头鹰,成精的猫头鹰里,和应枭同名的应该就有不少。剩下的,要么姓肖、萧,要么叫霄、逍、骁。总归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谐音字,各种替换。   应枭并不知道俞知乐的思维发散到了什么地方,他继续严肃地说道:“我想找一份工作。”   “具体有什么需求?”听到应枭的话,俞知乐飞快地拉回注意力。   “猫头鹰的视力昼夜反差大,白天视力不太好,晚上又能明察秋毫。受视力影响,我希望能找一份只上夜班的工作,或者上班时间比较弹性,能自己安排上班时间的工作。”   视力这事,确实是个大问题。   应枭不说,俞知乐差点没想起来,猫头鹰是一种夜行性动物,白天视力烂的一比,也就比大近视眼电鳗好一点。难怪他刚刚进来的时候,飞的跟喝醉酒,还要冒风险开车的司机似的。也不知道他一路过来,有没有闹出空难? 第44章 第四十四个求职者   空难?   空难是绝对不会有的。他都飞了这么多年,先不说飞行对他来说是本能,根本出不了差错。就是他再笨,再没飞行天赋,这么多年下来,也早熟能生巧了。   闭着眼睛飞都不会撞到其他飞行物好么,更何况只是视力欠佳。   看出了俞知乐的想法,应枭忍不住解释了一句:“我一路过来挺安全的。”并没有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所以快停止你的脑补!   闻言,俞知乐果然从善如流地闭脑了。   “你不配个眼镜么?”想到同样视力不好,却早早戴上了眼镜的电鳗,俞知乐不由得问道。现在配镜便宜的就一百多,并不贵,这钱随便打份零工就有了,压根不存在买不起的情况。   “怎么没配过?”说到这,应枭有些不自在地转了转头。一不小心就扭过度了,面朝后背什么的看起来有些惊悚,应枭连忙把头转回来,若无其事地说道:“但是戴眼镜对猫头鹰来说,带来的便利远远低于麻烦。”   戴眼镜太不方便了。白天戴了固然可以正常看东西,但是一到晚上就必须摘下来不说,有时候忘记取了,镜片的度数太深,总是让晚上的他感到头晕脑胀。这种情况下飞行,一个不小心就撞树。就在站在原地,都会从树上掉下来。   一次两次,应枭还能用暂时没适应来安慰自己,时间久了,那一副高价配来的眼镜,就果断被应枭拿去压箱底了。   什么玩意?!   累赘!   戴了比不戴还糟糕,起码白天不戴眼镜,他飞行虽然跌跌撞撞了一点,但是从来没出过问题。这可比戴了眼镜后忘记取下来,结果要好多了。毕竟有几百年白日安全飞行的经验,对应枭来说,依靠自己总比依靠外物要来得强。   俞知乐一想,也是。人类近视的时候,如果佩戴了比自己度数深的眼镜,都很容易头晕踩空,造成各种事故。妖精有这个麻烦也正常。   不过,找工作的话,看着落在办公桌上的应枭,俞知乐尽职地问道:“你能变成人形吗?”如果不能,应枭找工作的局限性就更大了。   “当然能。”好歹也活了几百年了,这点本事要是都没有,岂不是笑话?应枭扑掕了下翅膀,落到地上,变成了一个极其英挺的青年:“我之所以用原形飞过来也是图方便。人形在不用妖力的情况下,走路慢不说,一路上还有什么红绿灯。”走走停停的,特别麻烦不说,还没有鸟类来得快速。为了节约时间,应枭出门前衡量了不到一秒,就坚定地选择选择了后者。   走什么路,飞啊!   要不然长着俩翅膀干什么用的?!   至于坐车,不管是乘坐公交还是打车,都需要钱。哪怕目前应枭并不缺钱,不过他还是发自内心地觉得,做妖要节约一点。能不浪费就别浪费,赚来的每一分钱都要花到刀刃上才对。更何况,市区里,很多车的速度,说实话都还没他飞行来得快。即使他白天视力差也一样。   行吧,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反正只要能变人形就好,能变人形找工作就方便多了。俞知乐见状,继续问道:“那你有没有什么特长,或者爱好?偏好什么类型的工作?”   “特长?”应枭沉吟了一下,问道:“我晚上视力特别好,精神也特别好算吗?”大都数猫头鹰都习惯昼伏夜出,应枭也不例外。他是出了名的夜猫子,一过凌晨,在别人哈欠连天的时候,就他精神奕奕。哪怕是每天最容易困乏的时间段也一样。   正是因为如此,应枭这才想面试夜班工作。   “当然算。”俞知乐应道。   这样的话,适合应枭的工作,其实挺多的,选择面很广。俞知乐举例问道:“不需要技术含量的,比如网管、二十四小时便利店营业员、巡逻保安、代驾等等,这些职业都有夜班,不过工资不是特别高。需要技术含量的,很多工厂的技术人员夜间也有值班,报酬也相对丰厚一些。”   俞知乐边说,边打开电脑的资料库,让应枭自己看。应枭浏览了一遍下来,还是不知道该选什么,感觉每项工作他都能做。   网管之类的就不用说了,技术岗固然困难一点,不过他的学习能力还不错,短暂培训后就能胜任。   这个还行,那个也不错。应枭有些犹豫,一时之间不知道该选择哪个。   俞知乐见他举棋不定,试探性地问道:“要不然我给你选一个?”   闻言,应枭如释重负,连忙应了下来。说实话,他虽然在人类社会里混了不短时间了,不过更多的时候,他都更喜欢在野外待着。对这些工作,有的应枭或多或少有些了解,有的他就一无所知。实在判断不出来应该干哪行,俞知乐愿意帮忙,他求之不得。人家毕竟是专业的,可不比他这个半知半解的强?!   因为就业选择广泛,俞知乐除了考虑工作要适合应枭之外,还多了点其他考量。资料库里的工作,除了常见的普通工作之外,偶尔还会有些不常见的紧急招聘。俞知乐打开大红色背景的招聘页,屈指轻轻地敲击了下屏幕,问道:“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这是一份来自警局的招聘启事。   聘请的是一种叫做鉴黄师的特殊工作人员。   应枭顺着俞知乐的动作,往屏幕上一看。吃公家饭,这还能有什么不乐意的。应枭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不过,”应枭问道:“鉴黄师是干什么的?”没听说过这个职业啊。以前不知道也就算了,现在既然想干这个,就必须有所了解。   这是什么职业?   听到应枭的问题,俞知乐有些尴尬地移开自个的目光。他专注地盯着办公桌上的小摆件看,就好像那小摆件是他才买回来,还没把玩过,这会正新鲜,忍不住研究似的。   然而避是避不过的,该解释还是得解释。   “你知道现在社会上有很多淫秽视频的吧?”看到应枭点头后,俞知乐这才继续说道:“公然传播淫秽视频、读物等等东西,是犯法的。但是抓到人以后,如何量刑,这就要根据鉴黄师浏览过对方售卖传播的淫秽读物、视频后,给出的鉴定结果来做结论。”   “判几年,关多久,都要根据标准来判断。这个职业至关重要。”   啥?   应枭忍不住掏了掏耳朵,确定自个没听错以后,他表情僵硬地看向俞知乐:“这不就是让我看黄碟,看带颜色的小说吗?”世界上居然有这么污的工作?!还是公职!   看到应枭的反应,污妖王俞知乐的态度反而自然了起来:“你不要对这项工作存有偏见。专业的鉴黄师在进行鉴黄时,脑子里根本没空想那些有的没的,满脑子都是在甄别视频和读物是否涉嫌色情,全力辅助警方工作。”   行行行,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你说的都对。   道理应枭全懂,就是吧,怎么想还是有些不自在。在妖精里,应枭虽然还只能算是个小妖,不过用人类的年纪来算,他绝对已经是一只名副其实的老古董鸟了。让他这么一个老古董来干这么‘新潮’的职业,应枭很难不别扭。   没开灵智前,他是没这方面的概念。不就是交配么,这有什么。等开了灵智后,应枭多少受到了些古代人的影响。被他们熏陶久了,他很难开放得起来。毕竟走上现代社会才多少年,他又在古代生活了多少年?这两者的时间段长短压根不能比。   谁让他不是唐朝那会开灵智的鸟呢。   虽然古代有些富贵人家私底下,玩得也挺开的。甚至花样比现代还丰富。不过花样再多那也是私底下,算是人家闺房情趣。哪像现在,这都已经搬上台面了不说,甚至还有鉴黄师这样的职业。   俞知乐认真观察了下,见应枭只是有些不适应,并没有抵抗反感的心思后,俞知乐也就放下了另外给他介绍其他工作的念头,开始全力推荐鉴黄师。   “鉴黄师的工作时间比较有弹性,工作都可以安排到晚上来做。虽然因为法律时效问题,有时候会有紧急工作,不过这类工作不多,而且你可以选择去在职鉴黄师比较多的单位,这样就可以专门负责夜班。”警局里的鉴黄师很多时候都由民警兼任,除了鉴黄工作之外,有时候他们还要出任务。   在没任务的时候,晚上能不需要鉴黄,可以回家搂着老婆孩子美美地睡一觉。对突然有案子,经常半夜被人从被窝里叫起来鉴黄的民警来说,简直求之不得好么。应枭主动提出负责夜班,能睡个好觉的民警都能把他供起来。   别的不说,起码同事关系不用忧心了,绝对相处和睦。   “而且,这份工作每个月各项福利补贴都很多,逢年过节还会有加赠。工资可观,平均月入过万。工作也不累人,一直是室内工作,风吹不着,雨打不到。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色情物鉴定多了,可能影响正常生活。还有就是,常年伏案工作,经常对着电脑,对颈椎也会造成一定磨损。”   不过对这些对应枭来说,都不是问题。人类的色情视频怎么可能影响到‘妖精打架’,动物和人类在交配方面的审美,完全不一致好么。至于颈椎,那就更不是问题了。   笑话,你听说过哪只猫头鹰有颈椎问题的?   作为身体不动,光靠脖子就能旋转两百多度的动物,猫头鹰的生理结构就决定了他不会有这一毛病。这也是俞知乐深思熟虑后,给应枭推荐这项工作的原因之一。   选别的工作,别到时候钱没赚到多少,到时候再给闹出职业病来。哪有这个高薪轻松!   俞知乐解释过后,应枭也明白这一点。他很快就调节好了自己的心态,立志做一只与时俱进,跟得上时代的鸟。   说白了,这福利待遇,难得有这么适合他的工作,真要放过了,他不是傻么。应枭不再犹豫,立马点了头:“就这个了。”   “虽然兼职的民警有不少,不过这工作缺口还是很大,人手特别紧张。你抓紧时间去报到,到了单位对方会安排你进行培训,培训完就立马上岗。”俞知乐说着,刷刷几笔给开了介绍信。   宋建德是小区里远近闻名的能干人,他光靠着自己一个人,没用家里帮扶,硬是买了市区里最好的学区房。靠近学校不说,房子面积还特别大,又宽敞又亮堂,愣谁进去参观了,出来后都说不出一句不好。那房子就挑不出毛病来!   他人能干,五官虽然平平,不过个头还过得去,算是典型的经济适用男。这类型的男人,在婚恋市场上还挺受欢迎的。因此年纪到了以后,宋建德通过相亲,没怎么波折,很快就找到了合意的对象,顺利娶得美娇娘。   宋建德脾气好,他妻子性格也温柔,为人又体贴,夫妻俩一起生活没什么大摩擦,偶尔有磕磕绊绊的,也能彼此包容,因此结婚后日子过的那叫个如胶似漆。   宋建德妻子是个很喜欢小孩的人。喜欢到什么程度呢,她是那种,从超市买完东西回来,看到孩子,会特意从袋子里拿一些零食出来分给小孩的人。还经常去孤儿院做义工。   喜欢别人家的小孩,当然也就更喜欢自己的。不过她这才刚结婚,还在备孕阶段,没自个的孩子,搬到婚房后,宋建德妻子难免就对小区里的其他孩子多关注了几分。然而令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每次她看到小孩在小区楼下玩,她一靠近,还没干什么,小孩就会被守在一边的家长各自急匆匆地叫走。   偶尔这样也就算了,可能是真有事。但是每次都这样,宋建德妻子就忍不住怀疑了起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住在同一个小区,明明是邻居,孩子家长怎么对她这么避而不及?平常没孩子的时候,再遇到,他们的态度都挺正常的,不像是对她有什么意见啊。   这事在宋建德妻子心里搁很久了,一直想不出原因,都快成她心病了。 第45章 第四十五个求职者   这么警惕,总不能是把她当人贩子看待了吧?   邻里邻居的,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怎么可能!这天躺在床上,都关灯了,宋建德妻子还是睡不着觉。她翻来覆去,又想起这个事,宋建德妻子终于忍不住,她伸手推了推宋建德,把这事一说,问道:“你说这是怎么回事?”   一有孩子在身边,家长避她跟避瘟疫似的。宋建德妻子家里以前住的是那种老式的居民楼,邻里之间关系都很亲近,大家都是你帮我我帮你,互相扶持着过日子。真正应了那句话:远亲不如近邻。   受这影响,宋建德妻子结婚后搬过来了,也一直很想和新邻居好好相处。结果现在,这都叫什么事啊!   面对妻子的疑惑,宋建德其实一直对邻居们为什么会有这个反应心知肚明。他当初干这行的时候,就知道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些事只要做了,就不可能永远瞒得住,总有被人听到风声的那一天。   更何况,这里虽然是他新买的婚房,但周围的邻居大都不是新邻居。很多都是看着他长大的老人,因为这里靠近学校,为了孩子将来考虑,他们那一片的人,都爱在这里买房子。   老邻居,彼此之间都互相知道底细。   尤其是负责带孩子的都是些上了年纪的退休老人,在家闲着没事干,除了带孩子外,可不就是聚在一起闲聊八卦么。哪家闺女考上了大学;哪家小子聪明,才出社会没两年就已经升职加薪事业有成;哪家男人没本事,在外面受了气吭都不敢吭一声,只会回来冲老婆孩子发火,天天在家打妻儿;哪家女人踹了好赌的前夫,自己干事业,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听说前夫后悔得不行,还跑回来企图复合过好几次。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反正小区里有什么风吹草动,就属他们知道的最清楚。这些鸡零狗碎的消息,狗仔来了都没他们了如指掌。宋建德的事,根本瞒不住。   听到妻子问起这事,宋建德有心想说吧,但是又害怕妻子不能接受。犹犹豫豫半天,最终还是含糊过去:“可能是有什么误会,你别想太多。”   “很晚了,睡吧。你明儿不是还要早起上班?”宋建德说着,摸黑把空调调高了两度。放下遥控器,翻身瞌上眼,不一会就打起了小呼噜。   “哎,老宋,老宋?”一直没听到回应,宋建德妻子急了,掀开被子爬起来一看,宋建德已经睡实在了:“话都没说完呢,怎么就睡了?”   没办法,再不满,这会也没人陪聊。又想到明天确实还要上早班,宋建德妻子只好躺回去,也跟着睡觉。   半个小时之后,黑暗的房间里,似乎有人叹了口气。   早起,又是新的一天。宋建德很早就出门了,他自己弄了个工作室,每天都要泡在那里面十几个小时,忙得不可开交。宋建德妻子上完班,绕路去菜市场买完菜回来的时候,家里还是空无一人。   她习以为常地走进厨房,开火做饭。饭很快就做好了,往常这个时候,宋建德也差不多该回来了。谁知道今天宋建德也不知道是被什么事耽搁了,半晌没见他的影子。就在宋建德妻子想着,要不要去工作室给他送饭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   “这丢三落四的性子,什么时候才能改?”估摸着是宋建德忘记带钥匙了,宋建德妻子一边往外走,一边解围裙。把门打开,门外站着的人却不是宋建德,而是住在楼下的一个小青年。   这个小青年宋建德妻子有印象,好像是个自由职业者,跟宋建德关系还行,当初他们结婚的时候,小青年还过来喝过喜酒。   看到开门的人是宋建德妻子,小青年犹豫了下,这才问道:“我来拿样东西,宋哥在家吗?”   “他还没回来,什么东西啊,我给你拿也一样。”家里卫生虽然是宋建德搞的,不过东西收纳摆放在哪里,宋建德妻子也一清二楚。夫妻俩过日子,这些东西,宋建德并没有瞒过她。   完全没想到一向按时回来吃饭的宋建德今天居然还没回来,小青年听到宋建德妻子的话,白净的脸都涨红了,连忙摆手:“不用了嫂子,我等宋哥回来了再过来。”说着,他就跟后面有咬人的老虎在追似的,连等电梯的工夫都没有,飞快地从楼梯那边跑了。   留下宋建德妻子一脸懵地站在原地。   怎么回事?   不就拿个东西么,脸红什么,跑什么?有什么好急的,怎么这个表现?   没想通,宋建德妻子摇了摇头,关门回去。等晚些时候宋建德回来了,吃饭时,宋建德妻子特意说了一下这事,末了,又说道:“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你要是和人说好了,等会吃完饭就顺手给他送去,别让人等急了。”   “行,我知道了。”听到妻子的话,想到前几天小青年说要找他拿碟片的事,宋建德心里就是一咯噔,怎么好死不死地挑了他不在家的时候。怕妻子追问,宋建德连忙转移妻子的注意力,夹了一筷子溜肥肠到妻子碗里:“这肥肠好吃,地道。手艺进步了好多,你自个尝尝。”   看着碗里的肥肠,宋建德妻子心里一甜,也就忘了别的事:“是吗,我还是跟以往那样做的菜。觉得好吃你就多吃点,特意做的你爱吃的。”说着,她也给宋建德夹了两筷子。   吃过饭后,直到看着宋建德收拾了碗筷进厨房洗,宋建德妻子才又记起这事,不过厨房里都是水声,这会说话也听不清,她也就没再问。后来洗完碗,宋建德又出了趟门去给人送东西。那会宋建德妻子正窝在沙发上刷剧,见状随口问了一句,得到一个,工作上的事这个回答后,她也就没再追问。   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很快,宋建德妻子就把这事抛到了脑后。   宋建德最近有点愁,不为别的,就为工作的事。他这行吧,来钱是真的快,就是风险也大,而且被人知道了,异样的眼光也够受的。现在房子有了,车子有了,存款也有了,娇妻在怀,宋建德就忍不住想着,要不要收手?   可真收手了,他又不知道该干什么,能干什么。说实话,他正经没什么本事。他现在干的这个行当,往前数十来年,他就是那种身上挎个布兜背包,贼头贼脑在街上拉住个过路人,说有好东西,要不要买,最后彼此心领神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顺利达成交易的人。   现在时代发展了,用不着这么累,他开始依靠网络来赚钱,但卖的东西还是一样。收益也确实可观,不过想到妻子那边,她心里越来越大的疑团,还有上次那个小青年上自个家里,差点暴露的事。   这样的事再发生一两回,或者哪个邻居哪天多事,以为妻子知道他的事,再给他说漏嘴。这个家说不准就没了。想到这,宋建德咬咬牙,决定改行。   这几年某宝虽然没以前那么好赚钱,不过批点小商品在网上卖卖,不求暴富,养家糊口应该还是没问题。再说自个也还有点存款,哪怕不怎么赚钱,或者小亏了,日子也还能过下去。宋建德决定考察一下就下手。然而他还没来得及想好改行后要卖什么小商品时,警察就先找上门了。   “传播淫秽物品罪?”丈夫被警察从工作室带走后,听到消息,宋建德妻子犹如晴天霹雳。不敢相信的同时,又隐隐觉得,这一切都是真的,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为什么邻居家长有意识地隔离她和他们家小孩,极力避免双方接触的同时,家长单独遇见她的时候,又很友好,看不出对她有意见。   想想那些孩子的年纪,大的十一二,小的才四五六,再往下,都还是不懂事的年纪。你老公是卖黄片的,人家家长可不得让孩子避着点你。虽说现在生理教育开始普及了,但人家那是正经科普,课堂上有专门的普及视频和书籍。而且普及范围也没普及到这么小的年龄段上。谁知道你会不会受到你老公影响。   就算你人品好,没受到影响,但是和小孩相处得好了,哪天请小孩到家里玩,小孩玩的时候不小心从她家里看到不该看的东西怎么办。那不是荼毒儿童么!   卖黄片的人,家里还能少的了带颜色的东西?孩子误看的概率太高了,不得不防。宋建德妻子扪心自问,如果她邻居里有这么个卖片的,她有孩子,也会做出同样的隔离举动。   还有上次,宋建德妻子猛地想起来,上次楼下那个小青年说是来拿东西,拿的是什么东西?说是工作上的,宋建德妻子当时还想不明白,现在一下子反应了过来。到卖片的人家里拿东西,还能是拿什么,无非就是些带颜色的视频、书籍之类的玩意。   难怪对方支支吾吾的,就是不说过来拿什么。张嘴只问宋建德在不在家,她说帮着拿也不让。可不得脸红么,现在想起来,宋建德妻子自己都忍不住脸红,两人又没特殊关系,她一个年轻女人说帮忙拿那玩意。   想到这,宋建德妻子生撕了宋建德的心都有了,也不知道人家小青年背后是怎么想她的。她是个有些保守的女人,光是想想那些可能有的流言蜚语,就觉得没办法忍受。   相亲的时候,明明说的是自由职业者,自个弄了个小工作室给人写程序。她也去工作室看过,里面确实摆的是电脑。结果现在倒好,婚都结了,要不是警察来了,她都还不知道真相,一直被瞒在鼓里。什么写程序,压根就是个在网上传播淫秽视频的。   这叫什么事?   这不是骗婚么!   宋建德妻子当即就想到了离婚两个字。不过他们平常处得又还不错,这么久了也有感情,宋建德妻子就有些犹豫。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宋建德人还在局子里呢,宋建德妻子当即赶去了警局。   如果早几年被抓,警察这么一问,宋建德说不准就什么都认了。偏偏现在他结婚了,妻子有了,孩子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来了,日子要多美好有多美好,一下子打破,宋建德有些难以接受。他查过,像他这样的,被抓到了,罚款不算什么,绝对是要判刑的。真坐牢,别管判多久,什么都完了。   怎么能认,怎么敢认?   宋建德甚至忍不住怨恨,他明明都已经打算改行了,为什么偏偏这个时候过来抓他。再等一段时间,他的某宝店开起来了,走上正轨后他就会彻底删除掉那些视频,关闭网站。让一切尘归尘土归土,日子肯定会越高越好。   可惜现在,一切都晚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道理,直到现在,一直心怀侥幸的宋建德才懂。他有心想否认一切,然而警方证据确凿,并不是他三言两语就能够推卸责任的。   “你以后有孩子,孩子在网上看这些,你能接受?”一个年轻警察边看片子做鉴定,边随口问了一句。   “咋不能?饮食男女,人之大欲,食色性也,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伴随着高高低低的呻吟声,宋建德撇嘴说道:“现在学校不还搞什么生理知识们,我这给老师省了多少事?”   旁边的警察顿时气笑了,忍不住问道:“省事?你孩子七八岁看这个,你是不是心里也很高兴,觉得孩子聪明懂事,都提前‘自学’了,省了你这个做家长的事?”   七八岁?   “我弄不死那小兔崽子!好的不学学坏的。”脱口而出,下意识地说完话以后,宋建德这才发觉不对,脸色有些尴尬地看着一脸嘲讽的警察。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警察的嘲讽还不算什么,最让宋建德崩溃的是,他在警局看到了他妻子的身影。他妻子也不知道在那里站了多久,不过估计该听到的都已经听到了,要不然脸色也不会那么难看。   宋建德有心想解释,但现在这个情况,他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他没传播淫秽物品吗?   传播了。   他没利用这个牟利吗?   利用了。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是啊,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宋建德妻子心里十分失望。欺骗她也就算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可以让她无视这一点。但最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宋建德从事的职业。这不是祸害人么,成年人也就算了,毕竟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有些孩子懵懵懂懂,有些孩子只是出于好奇,学校生理课都还没教到呢,这倒好,宋建德直接提前帮人家‘启蒙’了。   完了还不知悔改。   都进局子了还不知悔改。   他明明知道这是错的,却死不承认。这比无知还让宋建德妻子难以接受。知法犯法啊这是。   原本还在犹豫的宋建德妻子,下定了决心。她没办法和这样的人过一辈子,为他生儿育女,为他孝敬公婆。即使勉强过下去了,她心里也会有个疙瘩。与其这样耿耿于怀地凑在一起搭伙过日子,还不如早散早好。   宋建德妻子下意识地摸了摸小腹,一向喜欢孩子的她,开始不由得庆幸了起来。幸好还只是在备孕阶段,孩子还没到来。   仿佛意识到了什么,看着妻子透露出坚定的眼睛,宋建德脸色灰败。   完了,一切都完了。   应枭坐在一边,把事情全都看在眼里,忍不住摇摇头。他本来还在参加培训,虽然培训已经到尾声了,不过也没这么快结束。谁知道临时有这么个大案子,宋建德传播的视频很多,还有专门的网站,警局里人手短缺得严重,实在忙不过来。没办法,考虑到应枭培训时的出色表现,想着他专业技能也掌握得差不多了,于是上面决定让他提前入职。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眼前这个人类,也算是变性地帮上了他忙。不过即使这样也不能法外容情,各族有各族的规矩。应枭暂停了视频,从电脑后面站起来,倒了两杯温水分别递给宋建德夫妻。他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第46章 第四十六个求职者   应枭过上了白天睡大头觉,晚上坐在电脑前百无聊赖地看黄色视频的枯燥日子。   对的,枯燥。   也许对其他人,尤其是刚开始当鉴黄师的人来说,每天工作的内容都是看这些玩意,那日子简直美滋滋,不要太享受。但对于一只鸟来说,即使这只鸟已经修炼出了人形,然而根据他的择偶标准,应枭还是倾向于选择同类做伴侣。   应枭的审美先天就决定了,他将来就算不是和另一只猫头鹰组建成新家庭,也是找其他种类的鸟在一起,反正不可能是和人类。   让一只鸟看人类的爱情片,这和让人类打开电视看动物世界有什么区别?   就问你,看动物世界的时候,摄影师拍到动物们繁衍交配的画面时,哪个人类会感觉到兴奋?同理可证,想想就知道应枭这会有多无聊。无聊到他得一边喝着咖啡、奶茶,一边吃各种小零食,靠着美食才能坚持下去。   比起视频,还是吃东西更有趣点。   既能享受到各种美味,又能填饱肚子。   旁边坚守在岗位上,和应枭一起负责鉴定淫秽物品的民警,还以为应枭这是不适应夜班,这才要频繁地用咖啡进行提神。同样重新冲泡了一杯咖啡,不过饮用量只有应枭五分之一的民警,端着杯子从茶水间走出来。在路过应枭座位的时候,他忍不住伸手拍了拍应枭的肩膀:“听说你打了申请,以后都负责上夜班?”   被同事这么一拍肩,应枭差点下意识地就直接一百八十度转头过去看是谁拍他肩膀。好在在最后一刻,应枭及时反应了过来,把扭头的度控制在人类能做到的合理范围内。   幸好控制住了,应枭松了一口气。   要不然三更半夜的,还不把身后那哥们吓出事来。普通人类可想不到猫头鹰变人这种事,遇到能一下子一百多度,两百多度,轻轻松松就来个大转头的人,他们只会以为自个见鬼了。   恐怖片里,警局可不正是经常见鬼的地方么。   “对,我习惯上夜班。”应枭礼貌地回答道。差点吓到人,他有些心虚,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就有些飘。   来找应枭说话的同事是个老民警。事实上,除了应枭之外,能兼职做鉴黄师的警察,全部都是已婚,有点年纪的民警。想成为鉴黄师,年纪方面也许还能通融,不过已婚这点是硬性要求。应枭能进来,说实话,大家都挺意外的。不过听说上面最近在搞什么试点,大概是有特殊原因。   反正这段时间观察下来,大家也都知道应枭有真本事。别的不说,业务能力真的非常强。青年人容易受到撩拨,按理说应枭看着影片,应该很容易起反应才对。毕竟是新人,就算受过专业的培训,刚开始的时候也很难控制住生理反应。即使应枭有可能爱好男,但宋建德发布出去的那些视频里,也不是没男男影片,不过应枭还是心如止水。   他看起来压根不像是个毛头小子,整个人比出家人还清心寡欲。明明才当鉴黄师,却已经比他们这种被各式影片常年荼毒过的老手还要性冷淡。要不是看应枭丁点儿自卑都没有,大家都忍不住怀疑他某些功能有问题了。   这些都是题外话,最后总结下来,大家都觉得当初给应枭做培训的那个警察,评语评得极其犀利到位:这就是个天生的鉴黄师苗子。   因此,对于应枭到底是怎么加入警局的,谁也没去深究这一点。   用他们的话来说,那就是,琢磨那些干什么?是案子不够多,还是嫌疑人全抓到了?有那个空干点什么不好,人家又不是尸位素餐。   老民警么,经手的案子多。经常和各式各样的犯罪嫌疑人打交道,办案经验丰富。应枭话里的那点儿心虚,他哪里有听不出来的。只不过民警没多想,看着应枭电脑旁边摆着的那一大罐,才买没几天,就已经见底了的咖啡粉,老民警只以为应枭是在逞强。   听到应枭的话,他忍不住劝道:“你们年轻人工作有干劲是好事,我知道你也是为了照顾我们这些老骨头,这才抢着上夜班。”   “但是咱们局里这个情况吧,大家身体也都还好,重担都压在你们年轻人身上算怎么回事,到时候压垮了怎么办?我看你熬了这几天,每天晚上咖啡都跟白水似的灌,这样下去可不行,身体吃不消的。赶紧和领导说说,还是轮班着来。”说到这,怕年轻人脸皮子薄,老民警还体贴地问道:“要不然我去和队长说?”   ……这都什么跟什么。   应枭有些无语,又有些敬佩地看了老民警一眼。不愧是警队里的办案标兵,思维发散的可以啊。难怪那些犯罪嫌疑人不管往什么不可思议的地方躲藏,别人想破了脑袋都猜不到,他硬是都能找出来,把人擒拿归案。   生怕热心同事真的说动队长,再给他调成白班,应枭连忙拒绝:“我就是单纯喜欢上夜班,年轻人都喜欢熬夜,一到晚上就精神,不想睡,也睡不着。与其在家里浪费时间打游戏,还不如过来上班。”   老民警见应枭说的认真,看起来不像是在说谎,再一想家里的孩子,好像确实是这样。就好比这几天,他加班,经常凌晨一两点才回去,结果到家的时候,家里灯都还亮着。俩孩子一个在玩手游,一个在打端游,都还没睡觉。等他吃完夜宵再洗漱完,他们都还精神着,催促半天才肯回房间休息。   现在的年轻人估计都这样。这么想着,老民警还是有些不放心地嘱咐了一句:“什么时候想上白班了就说,别等身体撑不住了才开口。”看到应枭点头后,老民警这才端着自己的咖啡回到座位上继续奋战。   他今晚还有两个视频没看,忙着呢。   一杯咖啡喝完,应枭再给自己续杯的时候,就看到老民警和其他同事都还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谁也没离开。他们说是上白班,实际上一天到晚除了睡觉时间,其他时候几乎全泡在警局里。   作为一只每天一到晚上,视力就好到爆炸的猫头鹰,接连几天不断看片子下来,他都觉得自个眼睛快瞎了。不是眼疲劳,而是被视频内容荼毒的。有些视频内容,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之不管是用哪个种族的审美来看,都太恶心太重口了。   他都快受不了了,人类同事是怎么撑住的?   越观察下来,应枭就越心生敬佩。   双方对彼此的观感都很好,相处起来也融洽。警局最上面的领导,甚至还特地打电话给俞知乐,让他帮忙留意,以后再有这样的好苗子,千万不要放过:“一定要优先介绍到我这边来,待遇从优!”   局里这是缺人手缺到什么地步了,俞知乐哭笑不得地答应下来,挂断电话后都还有些感叹,看把人家领导逼成什么样了。   隔壁新开了一家咖啡店,店主养了只橘猫。十只橘猫九只胖,还有一只压塌炕。隔壁店主养的那只,大约就是放到炕上,能把炕压塌的那种。俞知乐上下班的时候看到过两回,每回都为橘猫的身量所震惊。   这么庞大的身躯,确定不需要减个肥?   说实在的,那只猫虽然胖的很可爱,很好看,但是猫太胖真的不利于身体健康。要不是隔壁店主是个年轻姑娘,贸然过去说这话,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俞知乐都想去提醒对方了。   好不容易强忍了下来。俞知乐发现,虽然天气很热,那只猫又很月半,但是橘猫还是一生放荡不羁热爱晒太阳。它每天早上都雷打不动地趴在门口有阳光的地方进行日光浴,直到被隔壁店主抱回去了,还喵喵叫个不停。伸长了身体,企图从店主的怀里跳回去,继续进行光合作用。   就好像现在这样。   “陛下,真的不能再晒了,会中暑的。你也不想进医院的对吧?我给你准备了好吃的小鱼干和妙鲜包,你不想尝一尝吗?”   隔壁店主极尽全力地哄道,听到食物的名字,橘猫似乎是得到了安抚,不再挣扎,乖巧地趴在隔壁店主怀里,纡尊降贵地喵了一声,表示朕恩准了,就没再叫。   听到这动静,俞知乐忍不住摇了摇头。虽然在网上经常听到铲屎官们对主子们的各种爱称,更破廉耻的也不是没有,不过现实里,这还是俞知乐第一次听到有人管自家猫叫陛下的。一般不都是取个名字,直接叫名字,更宠爱点的话,就叫小名什么的么?   不过那只猫毛色金黄,倒是也衬得起这个名。俞知乐回想了下橘猫的可爱样子,觉得自个要是有这么一只猫,别说叫陛下了,只要猫喜欢,想让他管它叫什么就叫什么,都没问题。   然而,他活了二十几年,直到现在还是孤零零的无宠人士。   有些人表面上风风光光,背地里连只猫都要眼馋别人的。想到这,俞知乐忍不住为自己掬了一把辛酸泪。   何以解忧,唯有工作。干活干活,上班消愁!   就在俞知乐才刚刚这么想着的时候,没等他去整理文档,店里就走进来一个文文静静的少女。   少女穿了一条无袖的白裙子,扎了个马尾。长相清纯,气质无害,大概就是网上人们常说的那种初恋脸。最特别的是,虽然没戴眼镜,但是少女看起来还是带着一股子说不出来的书卷味。就像是书香世家里熏陶出来的一样。   “你好,请问这里是下岗妖精再就业动物分部吗?”   小楼外面并没有挂门匾,只有一个简单的门牌号。   这也是逼不得已的事。毕竟部门的性质就决定了,这个部门不能大大咧咧地把名字写在门额上。   你不写也就算了,要是写了,到时候妖精们找起来倒是不麻烦了,不过附近的人类看见了,估计会把这里当神经病住宅。   真要这样,那平常出入小楼的俞知乐,顶着周围人异样的目光,他要背负的压力可想而知。为了工作人员上班中途不辞职,上面也是煞费苦心。好在门牌号是独一无二的,对妖精们来说,有这个就完全足够了。   进来的这个少女大概是个谨慎性子,这才特地多问了一句。想到这,俞知乐连忙给了个肯定的答复,并且主动问道:“来找工作?” 第47章 第四十七个求职者   听到俞知乐的话,发觉自己没找错地方,少女松了口气。   她有点儿路痴,本来表姐说要带她过来的,不过表姐夫难得放假,他们快结婚了,这段时间为了筹备婚礼的事,正忙得不可开交。两人好不容易才能趁着表姐夫今天休息,有时间出去约个会,她又怎么好意思在这个时候拜托表姐帮忙,占用人家未婚夫妻相处的时间。   那不是太不懂事了么。再说了,自个年纪也不小了,该自己做事了,老让人帮忙算怎么回事。尤其是,现在社会这么发达,导航多的要命,除了地图导航之外,还有实景导航。按图索骥,多花点时间,再耐心点,仔细点,她怎么着也能找到路了。   因此,衣鱼也拒绝了表姐说明天再带她过来的建议。   费了些工夫,她果然找到路了。就是还有些不放心,即使看到了门牌号,也怕有什么差错。好在最终结果是好的。少女安心地露出一个笑容,回答道:“对,是来工作的。”   “我叫衣鱼。”   这个姓倒是很少见,名字里还有个鱼字。按着妖精们喜欢的取名风格,也不知道衣鱼的本体是什么鱼。好不好吃。俞知乐下意识地在脑海里飘过一连串的菜名。糖醋鱼香辣鱼酸汤鱼,清蒸鱼蒜爆鱼松子鱼,剁椒鱼香煎鱼水煮鱼……   鱼鱼鱼,热爱吃鱼的俞知乐用了极大的毅力,这才控制住了自己的口水,没被人当成流氓看待。他认真地接着往下听衣鱼的自我介绍。   “本体是蠹。”看到俞知乐不解的眼神,衣鱼脸上布上了一层红晕,有些尴尬地说道:“就是,就是人们常说的蛀书虫。”   蛀书虫啊,这么一解释,俞知乐恍然大悟。蛀书虫他知道,小时候放在床底下木箱子里的书,太久没拿出来晒太阳,等最后想起来的时候,早已经被蛀书虫啃了大半。当时他哥就给他科普了一番那是什么虫子。   蛀书虫是害虫,成精后知道自己祸害了不少书,真真正正的大口大口地吃书,咬文嚼字,这让爱书的衣鱼有些难以接受。但再难以接受,这也是事实。好在,衣鱼忍不住解释道:“开灵智以后我就不吃书了。”   他们一族在开灵智前是实打实的害虫,祸害书籍无数,但一旦开了灵智,以前吃过的书,吃过的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句读,都会深深地在她的脑海里留下印记。衣鱼没开灵智前,家里长辈为了养她,也是为了让衣鱼化形后,不会和人类社会脱节,特意把家里的其他书都收了起来,只留了一整套从旧货市场里收来的二手教育书籍。   从幼儿读物到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然后再往上,除了课本之外,因为胃口好,衣鱼连带着辅导书也一起吃了。   由于营养足够好,衣鱼始开灵智的时候,学历就堪比博士生。还是双学位的那种。这大概是所有学渣学生最梦寐以求的天赋能力了。就是有些糟蹋书。   衣鱼不好意思地说道:“不过成精后就不会了,我们一族,成精以前吃书是本能,成精后就有专门代替吃书的修炼法门。可以寄居在书籍上,在不伤害书本的情况下,借着书香气修炼。不用‘咬文嚼字’,直接就能填饱肚子,学习到知识,增长修为。”这是祖上一个惊才绝艳的长辈,耗费了上千年,苦心孤诣研发出来的。   真正爱书的人,根本看不得书籍被毁坏。反正族里成精的长辈们看那些没开灵智的后辈,眼神都是心痛的。可惜有机缘成精的同族实在是太少了,就连她,都是父母耗费了大量的天材地宝,这才促进了灵智的开启。   没开灵智的蠹太多,每天光是他们的伙食,就够让妖发愁的。虽然可以吃二手书,不过二手书也是书,偏偏又不能看着他们去死。为此,族里几乎承包了大半个华国的旧书市场,还常常进口外国旧书,这才勉强养活了全族。每次回收破旧书籍的时候,一想到这些书籍最终的归属,他们的心都是在滴血。   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偶尔能在一堆破旧书籍里找到一两本明珠蒙尘的古籍收藏起来。   好在没开灵智的蠹,还能当成文件粉碎机使用。不管是什么机密文件,在粉碎还不放心的情况下,都能交给他们吃掉。   既处理了废弃文件,又填饱了蠹的肚子,一举两得,这大大减少了旧书的消耗量。   正常情况下,没外力的帮助,蠹不修炼个几百年,很难开启灵智。更多的蠹,机缘不够,还没活到可以修炼的时候就已经寿命终结。把文件交给他们吃,基本没什么泄密的可能。几百年后就算有蠹开启灵智了,也不用怕他们会泄密。毕竟时过境迁,很多在当时是机密的事,在几百年后早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东西。   更何况,他们一族,从第一只蠹开灵智,为妖族和国家工作以来,直到现在,都没有任何一只蠹往外透露过哪怕一条加密消息。职业道德过硬,有口皆碑。因此妖族和国家一直都很放心让他们来处理这些事。   各种各样的书籍吃的多了,读书明智,不管对哪个种族来说都是这样,因此蠹虫一族,还是妖族内有名的智者。在国家的地位也不容小觑,族里出过很多享誉全球的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像是衣鱼的父亲,就非常擅长修复古籍,是研究古文化的专家。衣鱼原本也想追随父亲的脚步,成为修复界的新星。但是她太稚嫩了,成精就是走的捷径,必须多加历练,好好修炼,打好底子才行。衣鱼这才决定先出来找工作。   成精后就不吃书了?这倒好办很多。俞知乐松了一口气。被衣鱼这么一说,他也终于想起来衣鱼名字里的这个鱼,是什么鱼了。   什么菊花鱼水煮鱼,压根和人家没半点关系。衣鱼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蛀书虫的学名,就叫衣鱼。   鱼不鱼的,先扔到一边,俞知乐决定好晚上吃鱼以后,就集中精神开始帮助衣鱼找合适的工作。   既然开启灵智后的蛀书虫不会再吃书,衣鱼又要依靠书香气修炼,那有什么工作,比图书馆管理员更合适的?   没有了!   俞知乐打开资料库看了下岗位空缺,问道:“市图书馆现在正在招聘管理员,你愿意过去上班吗?”   图书馆?   衣鱼原本想着,能去个书店负责卖书就不错了,毕竟她才化成人形没多久,压根没什么经验,可不是得从基层开始干起,多加磨砺么。还是她表姐看不下去,给她介绍了下岗妖精再就业动物分部,说里面的工作人员特别靠谱,能给她介绍最合适的工作。   像是她表姐夫,就在这里得到了一份特别适合他的工作。   现在一看,表姐说的果然没错。   图书馆管理员可比她原本计划的书店销售员要好很多。别的不说,一家书店,店里才多少书,市图书馆里的书又有多少?更何况,A市的市图书馆,是华国出了名的大,书籍齐全。能得到这份工作,对她修炼能起到的帮助,远不是书店销售员能比的。衣鱼喜出望外地答应了,拿着俞知乐给的推荐书,她脸上难得带了点雀跃,脚步轻快地离开了小楼。   小楼门外,经过隔壁咖啡馆的时候,衣鱼突然看到馆里,趴在软绵绵的座椅上,正对着落地窗,享受地眯着眼睛晒太阳的橘猫。衣鱼吓了一跳,手一抖,差点没把手里的推荐书丢了。   !!!   表姐只告诉她小楼里的工作人员是个大妖。大妖不喜欢别人太过拘束,让她态度放自然点,就跟平常一样说话做事。她好不容易做好了心理建设过来,也表现得很好没出纰漏,没让大妖觉得讨厌。本来以为一切大功告成,完美收官了。为什么表姐没告诉她,大妖的隔壁,还住着一个大妖呢?   这大妖的气息甚至还隐藏的特别好,要不是她以前吃过一本专门介绍对方的书籍,这会看到大妖的原形,说不准都认不出对方来。   但是认都认出来了,衣鱼不敢装傻。这个大妖的脾气,书里说过,可不像小楼那位那么好。他走的就不是平易近人的路子。恭敬地朝着对方行了一个礼,得到橘猫毫不在意的一瞥,衣鱼如释重负,顶着周围人异样的眼神,快步离开原地。   她原本是想直接去图书馆报到的,但现在得先找个僻静的角落,打电话和表姐商量下这事。免得万一表姐不知情,下次过来撞见,没有心理准备再出差错,得罪了大妖。   衣鱼急匆匆地走了,俞知乐在屋里,因为看到橘猫后,衣鱼全程没说一句话,所以他并不知道外面发生了这么个插曲。吃饭的时间还没到,之前被衣鱼的名字勾起了食欲的他,这会正坐在电脑前,一边看着水煮鱼的图片,一边从底下的柜子里,摸出一罐子小鱼干,望梅止渴,吃着鱼干解馋。   日子慢悠悠地如流水般淌过,俞知乐没多久就接到了衣鱼顺利入职的消息。小姑娘能干得很,被图书馆馆长夸了好几次。甚至还有人拍了她的照片发上网,引得不少人在网络上嚎,说他们又恋爱了。   俞知乐工作有段时间了,口碑也打出去了。他没悠闲多久,很快,就又有求职者慕名寻了过来。这回来的,是一个有些微胖的青年。 第48章 第四十八个求职者   说青年胖,其实也不是太胖,身材还是匀称的,只是脸颊上带了点婴儿肥,看着肉肉的,特别可爱。眼前这人与其说是青年,其实要不是海拔太高,身高看起来不像是少年,要不然光看脸,和少年也没两样。   青年的性格似乎很好,脸颊的酒窝里,时刻盛满了笑意。进来之后,看到俞知乐,他还没说话,就先送上了一个极其灿烂的笑容,十分讨人喜欢。   “我叫朱豚。”青年这么一自我介绍,俞知乐恍然,朱和猪同音,豚又是猪的古称,眼前这个妖精,原形是什么,不言而喻。   显然是个猪妖没跑了。   现在这年头,猪能成精的越来越少了,不像是以前,各家养的猪虽然不多,但山里野猪多,总量大,成精的再少,隔一段时间也能看见一两个。古代养的猪少,成精的反而多,现代养的猪多,但是由于养得多长得快,没多久就进屠宰场了,以至于俞知乐听说过猪精,但真正看到,这还是第一次。他不免有些好奇,多看了两眼。   果然,很快青年就肯定了俞知乐的猜测:“我本体是猪。”   “想找份赚钱点的工作。”说着,青年有些发愁地摸了摸扁扁的肚皮,脸上的笑意也浅了一些。   作为一只猪,他没啥喜好,就是会吃爱吃能吃。能吃到什么地步呢?反正他平常自己打工,赚的那小几千,不用付房租水电,不买衣服鞋袜,全花在吃上面,都还不够伙食费的地步。   他时常是饿着肚子的。哪怕好不容易吃饱了,嘴巴也馋,总想从哪里寻摸出个零食磨磨牙。钱就是这样一点点吃没的。他从没开灵智到现在成精了,就这么一点执念,改不掉,也不想戒。没办法,原本的工资不够花,只好努力换个工资高点的新工作。   几千块不够,上万应该可以了吧?   朱豚这么想着,就开始为此奋斗。   就是吧,朱豚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自己的高薪工作。上个月的工资早花完了,这个月的又还没发下来,朱豚又饿又馋,实在是走投无路了,这才过来寻求帮助。   注意到朱豚的小动作,想到柜子里还有些吃食,俞知乐弯腰打开柜子,拿了罐风琴鱿鱼,刚要直起身,就莫名有些舍不得。俞知乐想了想,把白泽做的小零食又放了回去,打开了另一个柜子。那个柜子里放的是小点心,刚到货没多久,他前两天才从某宝上买的,预备着上班的时候饿了,可以吃一点垫垫肚子。   毕竟鱼干蟹钳之类的小零食,解解馋还行,想填饱肚子,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一柜子的存货全吃光了,估计也就只能勉强混个半饱。这样吃吃不饱也就算了,也太牛嚼牡丹。好东西就该留着慢慢品味才对,才不算辜负美味。   把一整袋糕点全拿出来,俞知乐留了两块绿豆糕在桌上,剩下的全递给朱豚:“网上老字号买的点心,我没去当地吃过,也不知道正不正宗。听说你们猪妖对这个很有一手。你帮我尝尝,品鉴一下。免得万一不正宗,我还傻乎乎地下次再过去给人家送钱。”   说着,怕朱豚拒绝,俞知乐特意补充了一句:“其实我倒没这个讲究,正不正宗的,好吃就行了。不过家里长辈就好那一口,以前过去旅游的时候吃过,一直念念不忘。送长辈的,我总要多仔细一点。”   “是这个理。”朱豚本来还不好意思,以为是俞知乐看出了他肚子饿,故意找借口给他送吃的。听到后面才恍然大悟:“我们猪在美食上确实比其他妖精来得强。就是人类,没经过训练,不是天生舌头敏感,也没办法比。”   一袋点心里,各式口味都有。朱豚先拿了一块绿豆糕,拆开包装后,他没急着吃,而是把小巧的糕点托在手上打量了一下:“这个色正。浅黄,质地也好,一看就绵密,不用吃就管保正宗。”朱豚说着,咬了一口,糕点才一入口他就不由得点了点头。他没看走眼,是正宗。   吃完绿豆糕,朱豚又拆了个豆沙糯米糕。糯米糕上,用糯米做成的糕体软糯,中间厚厚地夹着一层豆沙,豆沙细腻香甜:“这个也好。”   “放心买,这家店还算靠谱,估计是专门请了各地的老面案师傅在做,味道不说十成十,也有七八成。”芸豆糕、云片糕、芙蓉糕、蛋黄酥,全都还算正宗。   “就是别买山药糕,他家山药用的不对。”做糕点用的山药一般都是买的粉山药,这家不知道是采买的伙计出错了还是怎么样,用的居然是脆山药。脆山药水分多,吃起来口感比粉的明显差了一截。   俞知乐十分受教:“那下次我注意避开这个。幸好让你帮着试了下,要不然下回我肯定就一起买了。”说着,不等朱豚开口,俞知乐就换了话题,问道:“你对工作有什么要求?”   “还能有什么要求?”经过了试吃点心这一出,朱豚更放得开了,大大方方地说道:“赚来的钱能填饱肚子就行。”   “给你找个包伙食的?”   包伙食的?   听到俞知乐的话,朱豚连忙拒绝:“我以前也不是没这么想过,不就是吃不饱么。找个包三餐的工作不就得了。但是去过之后我就发现,这样行不通。很多公司或者店里,煮饭阿姨都是按人头做饭的。他们按的是正常人的饭量在做,饭菜总共就那些,我一吃多,其他人就没得吃了。”不好让同事饿肚子的。   久而久之,朱豚就打消了找包伙食的工作的主意。小公司可着人头做饭,大公司有专门的食堂,食堂里饭菜多,倒是不怕吃,他也不是没去那种大公司应聘过。   不过,实在是受不了周围人异样的眼光。同事们都指指点点的,惊诧他的食量。短时间还没事,时间久了,人家负责食堂的也有意见了。食堂是出了名的油水多的地方,别的不说,光是每天食堂里剩下来的好菜好饭,还有没开封的配餐饮料,成箱的饭后水果,搬回家,每个月都能省一大笔伙食费。   但自从有了朱豚,东西还想剩?别说没动过的好菜好饭了,就是吃剩下的残羹剩饭都没了。朱豚大大触动了全体食堂人员的利益,人家可不得给他脸色看,冷嘲热讽更是常事。被这么对待,朱豚心里也不高兴,偏偏自个确实吃得多,再加上能负责食堂的,后面靠山都硬,最后,朱豚只能辞职了。   “在外面吃饭的时候,我也专挑自助餐。一顿饭分成两次,分别去两家自助餐厅吃,就这样,还是把自己吃成了黑名单。”朱豚拍了拍肚子,叹了口气。这里面怕是个无底洞啊,怎么填也填不满。   闻言,俞知乐心里一动,问道:“你一顿最多能吃多少?”   最多能吃多少?   这问题问的奇怪,不过朱豚还是认真地回想了一下:“我没具体数过,不过应该挺多的。远的不记得了,昨天吃的泡面。脸盆大的泡面,我一口气吃了七八盆也没觉得饱,饭后还能再吃点小点心什么的。”当时他就把家里的存粮一扫而空。没存粮没存款,压根没办法再撑下去,今天他才会出现在这里。   ……这食量,活生生的大胃王啊,俞知乐觉得有个职业特别适合他。   直播吧,直播是万能的。   “开个大胃王直播,以你的食量,能吸引来的粉丝肯定多。靠打赏,别的不敢说,不过伙食费还是能赚得回来的。”尤其是,朱豚还长得好,看着就下饭。   他不是白泽那种带着攻击力的帅气,朱豚的长相十分无害,极具亲和力。脸上带着点婴儿肥,要多可爱有多可爱,谁看了都想捏一把。   长得好,再加上特别特别能吃,甩其他大胃王几条街的食量,这不火都没天理。   “而且你舌头好,”有条金舌头,完全可以开发点其他业务。俞知乐说道:“直播吃饭的时候,可以点评一下菜色,说下好坏什么的。”不指望成为米其林那样的美食指标,不过能给网友们作参考也挺好的。妥妥吸粉。   不是没别的主播这样做过,但别的主播,没朱豚这么敏感的舌头。他们的好吃标准,和朱豚的不一样。朱豚这样的,显然很有吸引老饕的潜质。他说好吃的,就肯定好吃。哪怕每个人口味不同,喜好不同,但好不好吃显然是共通的。   虽然没了解过直播,但来之前,朱豚就知道,俞知乐曾经成功地帮助过很多妖精找到最合适他们的工作。显然,直播就是他给自己选的那条路。   朱豚信服地点点头:“那我就做这个直播。”   “先看看这个。”俞知乐闻言,打开目前最火的那几个直播平台之一,选了个正在直播的大胃王,点开直播让朱豚学习。   朱豚学得很快:“就是一直对着镜头吃东西,偶尔再说几句话?”这有什么难的。   朱豚豪气干云地站了起来,论吃,他还真没怕过谁。   哪怕是和其他大胃王妖精比赛,他也从来没落过下风。朱豚这一站,动作太大,连带着把旁边桌子上的点心袋给带了下来。空荡荡的点心袋飘到地上,里头残留着的点心渣簌簌而下。   看着这一切,朱豚傻眼了。   不是,他什么时候把人家的点心吃光了?他不就只每样尝了一块么。朱豚摸着好像没那么饿的胃部,懵了两秒,这才想起来,刚刚在和俞知乐聊天的时候,一边聊一边吃,俞知乐中途还给他倒了杯水,就着茶水,他不知不觉之间,就把桌子上的点心清空了。   试吃试吃,试着吃。哪有替人家试着吃一块点心,结果把一袋子全吃光的道理。朱豚窘迫得不行,之前的意气风发早没了,他尴尬地站在原地,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等我赚钱了,我一定会赔的。”朱豚涨红了脸保证道。完全没意识到那些点心,其实是在俞知乐的诱导下吃掉的。   那一袋子点心,原本就是俞知乐特意拿出来给他垫肚子的。 第49章 第四十九个求职者   点心本来就是俞知乐特意拿出来让朱豚吃的,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要人赔。俞知乐把朱豚空了一半的茶杯添满:“你去朋友家吃几块点心,还给钱的啊?”   朱豚闻言,愣了。   他看着俞知乐一脸的,原来你们猪妖都这么和朋友相处的,好开眼界,第一次看见哎的表情,朱豚终于反应了过来,他又是不好意思又是激动地看向俞知乐。什么点心不点心的,早已经被他忘到了脑后,朱豚心里,就只剩下了一个念头:大妖说他们是朋友!   他和大妖是朋友!   妖界强者为尊,在朱豚开启灵智的那个年代,大妖们占山为王,麾下小妖无数。小妖们的生死,都只在他们的一念之间。不像是属下,对大妖们来说,除了自家幼崽以外,底下的那些小妖,更像是食物和玩具。   阶层就是这么分明。   有实力有靠山,你才是个妖,没实力没靠山,只能任强者宰割。   一直到后来灵气骤降,修炼越发艰难。一夜之间,各族大妖几乎全都消失不见,情况这才好了很多。剩下的妖精有的躲进了深山,有的和国家合作,阶层虽然还在,但那条线却模糊了不少。天下依旧强者为尊,但那个尊,是尊敬,是敬畏,却不再高高在上。   除非有把握躲过制裁,不然再厉害的妖精,也不敢随便夺取其他人或者妖的性命。朱豚那会才开灵智,在那个年代,才开灵智连话都说不囫囵个的妖精,算什么妖,连当时的小妖都不把他看在眼里。朱豚很是过过一段苦日子。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过过苦日子的妖精,也会更加努力奋斗。即使天地灵气稀薄,朱豚也没放弃过修炼,哪怕是现在,每天除了上班吃东西之外,他也有固定的时间用来修炼。日积月累下来,朱豚其实也不算是小妖了。只是天资所限,机缘有限,他始终够不上大妖的阶段,有点儿不上不下。   在现今的社会情况下,这份修为让朱豚在面对大妖的时候,有底气,不会战战兢兢。但越修炼,朱豚就越明白大妖的深不可测。心里对大妖的那一份敬畏始终存在。光凭气息,一看俞知乐就知道他是个极可怕的大妖,轻易就能撼天动地的那种。和这样的大妖摆在一起,就像是一只萤火虫,飞到天上,企图和明月比亮度一样,既不自量力,又痴心妄想。   而现在,大妖竟然主动说他们是朋友。朱豚激动得不行,他又嘴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半晌才憋出一句:“那下次换我给你带好吃的。”   全华国,上至国际大都市,下至偏僻小山村。又或者沙漠雪域,草原深林,哪里有好吃的,什么最好吃,他都知道,也都找得到。   看到俞知乐点了头,朱豚这才放松了点。这一放松,他就想起来之前被他不小心扫到地上的点心袋子和点心渣了。哪怕不怕招来虫蚁,不过就这么放着,也有碍观瞻。朱豚才想赶紧收拾一下,谁知道他低头找了半天,也没看到垃圾在哪里,地板就跟刚刚被人清洁过,又打了一层蜡一样,光洁如新。   “小楼里有清洁符箓。”这玩意就跟游戏里的即时刷新一样,垃圾掉到地上,隔一会没人收拾,就会自动刷新掉。安全无害,方便快捷,环保无污染。要不是符箓画起来太难,会画的人也太少,国家早就大量生产,让它走入平常百姓家,开始为民服务了。   听到俞知乐的话,朱豚这才注意到小楼内部不起眼处的那些‘鬼画符’。他也是有见识的妖,之前没留意也就算了,这会一看,就发现不止是清洁符箓,还有其他譬如金刚符之类的符箓。大妖就是大妖,这底蕴,果然非同凡响。   妖精在符箓一道本来就不如人类术士有天赋,符箓在以前就是稀罕货,现在就更珍贵了。没想到大妖这里,竟然随处可见。完全不知道这些全都是国家给配备的朱豚,满心敬佩。   俞知乐看半天,没看懂朱豚在敬佩什么,索性继续忙工作,把朱豚开直播需要的那一笔资金给批了出来。除了直播工具之外,最重要的是,伙食费也不能忘。得把朱豚有打赏收益之前的这段时间的伙食费都准备好,免得这家伙想开吃播,结果没钱买吃的,只能给观众表演吃空气。   真要这样,那还忙个什么劲?   有谁看吃播是想看主播百无聊赖张嘴呼吸的?   这样做别说打赏了,人家不骂你就已经是好涵养。   除此之外,也是怕朱豚没钱吃饭,到时候再给饿出事来。   朱豚回过神后,很快就拿着启动资金离开。他下定决心要干出点成绩来,填饱自己的胃的同时,也好有钱买好吃的,带过来回报俞知乐。   不是每个人,都像朱豚一样有个好心态,胖了也不在意。也不是每个人,都像朱豚一样先天条件好,胖脸不胖身材。尤其是人类和妖精不同,妖精的外表往往会受到本体影响,想要彻底改变是件很难的事。就好像朱豚软绵绵的婴儿肥,蜈蚣酷炫到没朋友的七彩头毛。   但人类不一样,人类真要狠起来,是能把自己变的面目全非的。亚洲四大邪术赫赫有名。很多人都追求美,除了整容化妆之外,对不少人,尤其是对胖子来说,想要变美,还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减肥。   减肥么,管住嘴迈开腿,说容易还是挺容易的,说难,也难,难于上青天。起码现在,想要上天也就买张机票坐趟飞机的事,而减肥,你不坚持健身、控制饮食,想要出成果可不容易。许多人都没这个毅力,阮轻轻就是这么个没毅力的人。   阮轻轻做梦都想像自个的名字一样,体重轻又轻。可惜她爱吃,又懒,体重从来没下过一百二。她个子矮,一百二看起来就挺胖的了。对一个爱美的姑娘来说,这简直就是致命的打击。   必须减肥,要么瘦,要么死。   喊着口号,偏偏阮轻轻是个不喜欢运动的人,又爱吃,为了减肥,她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催吐。   每天享受完美食,吃完饭后再吐出来,不就不用担心胖了么。阮轻轻开始走上了催吐的不归路。吃了吐吐了吃,因为毫无顾忌,觉得反正都吐出来了,不会胖,所以本来就爱吃的阮轻轻,更是放开了享受美食,暴饮暴食。然而后患已经埋下,胃酸逆流,催吐多了,胃酸会腐蚀食道、喉咙、牙齿,对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负担。没了健康不说,时间久了,阮轻轻开始厌食。   现在的阮轻轻,从原本的一百二十多斤,体重一路往下降到了七十多。身体每况日下,她想改变,然而已经来不及了。再好吃的食物摆在面前,阮轻轻也没有胃口,她根本就吃不下。阮轻轻甚至开始看起了吃播,企图用主播大口大口吃东西的画面,来带动自己的食欲。   然而令她失望的是,很多号称大胃王的主播,都名不副实。他们吃东西的时候看起来一点都不快乐,甚至吃到一半,给人的感觉就是难以下咽。以阮轻轻的减肥经验,都还能清楚明白地看出对方催吐过的痕迹。   “没意思。”坐在电脑前的消瘦女孩,神情恹恹地把开封了半天,但一口都还没喝的牛奶推到一边,她一手支着头,一手拿着鼠标,百无聊赖地关掉上一个吃播,点开一个新的。   “咦?”这个主播没催吐过的痕迹。阮轻轻直起身体,神情认真了几分。长得也还可以,脸上有点肉,应该是真吃。虽然没抱什么希望,不过阮轻轻还是看了下去。   “今天我们吃的是酸辣粉。酸辣粉我要的是鸭胗的,我比较喜欢吃鸭胗,不过我吃不了太辣,所以点的微辣。”朱豚简单地说了两句,就埋头苦吃了起来。   摆在他面前的酸辣粉,足足有十盆。   对,不是碗,是盆。而且还是深盆,每一盆都有脸盆那么大。酸辣粉里加了切成片的鸭胗,还有嫩生生的生菜,和雪白的酸萝卜。   朱豚呼噜噜干掉了一盆酸辣粉,嘴巴这才腾出空来说话。他一边把面前的空盆挪开,伸手去拉旁边的盆,一边说道:“这家的酸辣粉味道还可以,尤其是酸萝卜,特别够味,酸爽解腻。”   “鸭胗也挺好吃的,很入味。汤头最赞,不过豌豆和花生就不咋的,简直就是败笔,建议不要吃。”说完,朱豚顾不上别的,拿着筷子夹起红薯粉就是吃。   朱豚吃饭的速度很快,一盆酸辣粉也花不了他多少时间。一个半小时过去,朱豚就把十盆酸辣粉全吃完了。   推开面前的空盆,吃饱了的朱豚满足地往椅背上一靠,摸着微凸的肚子,发出了一声喟叹。看着朱豚的样子,电脑前的阮轻轻莫名地拿起了牛奶,喝了一口,她就忍不住‘呸呸呸’地吐了出来。太寡淡了,一点都没带着红油的酸辣粉看起来好吃。   好不容易才有点食欲,阮轻轻不是太想出门,她想了想,从冰箱里翻出了一把面,还有鸡蛋和两个西红柿。阮轻轻有些动作生疏地给自己下了锅西红柿鸡蛋面。她现在吃不了辣,不过都是红色的,西红柿也许会好吃? 第50章 第五十个求职者   一般情况下,爱吃的人,也都会做。阮轻轻从前厨艺特别好,是那种,聚餐的时候,同学朋友都不想去外面吃,而是自带食材上门求投喂的好。和大厨可能没法比,但和一般的小店厨子比起来,却丝毫不会逊色。   “很久没做了,也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冰箱里的食材,都还是前两天她爸过来的时候,叹着气给她添的。想到爸爸比同龄人苍老了一截的模样,阮轻轻心里就是一酸,特别后悔自己当初的自以为是。什么绝妙主意,简直糟糕透了。   关掉火,连锅把面端到电脑前,闻着面香,阮轻轻的心情总算稍微好了一点。现在不是想那些事的时候,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再后悔也来不及,还是想办法补救比较重要。难得有了点胃口,阮轻轻不敢再耽误。   这么会过去,朱豚的吃播早已经结束。阮轻轻随手点开录播,对着电脑一边看,一边拿调羹舀了一勺面汤:“总觉得手艺好像退步了点。”这面吃起来,并没有记忆里的那么好吃。   不过阮轻轻知道自己的情况,就是山珍海味全摆在面前,她也不一定吃得下。自从她厌食开始,她爸给买的好吃的还少了?有多少都是要门路才买得到的绝顶美食,她爸弯腰托了不少人才花高价买到的,然而她还是吃不下。   就这样吧,这样已经很好了。就着视频,看完今天的录播,再去看旧视频。从酸辣粉看到过桥米线,又从过桥米线看到担仔面。阮轻轻在担仔面的页面停下,点了循环播放。都是面,这会看着担仔面更下饭一些。   清甜的大虾,雪白小巧的鹌鹑蛋,鲜香的肉燥,玉线银丝一般的豆芽,再配上爽滑弹牙的面条。碧绿色的香菜点缀在上面,隔着屏幕都能闻得到香气。阮轻轻看着视频,顿时觉得自己奶锅里的面条,被衬得十分逊色。但同时,她的胃口也被打开了。原本以为只能勉强吃两口面喝一点点汤的阮轻轻,惊讶地发现,她居然破天荒地吃下了四分之一锅的面。   有多久没吃过这么多东西了?   即使家里平常用来热牛奶的奶锅并不大,只有桶装泡面大小。这样的四分之一对普通人来说可能连溜牙缝都算不上,但对阮轻轻这样有厌食倾向的人来说,几乎已经等同于看见希望的光芒。   阮轻轻颤抖着手,把朱豚的直播间分享到一个论坛里。这个论坛里,聚集着的都是一些因为催吐减肥而开始吃不下饭,有厌食倾向,但努力挣扎,想要自救的人。   吃播开了没几天,朱豚就发现自己的粉丝突然暴涨了一波。他原本靠着大食量和脸吸引了一些粉丝,但是因为曝光少,所以吸引到的粉丝并不多,只能说是比普通新人主播要好一点而已。谁知道今天,朱豚一开直播就看到已经有四位数的观众蹲守在直播间里,吓的朱豚下意识地退出去重新登陆了一回,以为自己走错了直播间。   他才开直播多久,本来就只有几百个粉的直播间,人数突然变成了小一万。又没给自己买推广,朱豚早就做好了前期直播间会比较冷清的心理准备。甚至没人看的情况,他也不是没设想过。几天就积累了几百个观众,对朱豚来说这成绩已经很好了。结果现在,几千?!   开什么玩笑,朱豚想不怀疑自己进错了直播间都难。   不过看的人多了,对主播来说绝对是件好事。确定没走错地方以后,甭管这些粉是怎么来的,反正现在抓紧直播,吸引住他们,把人留下才是重点。朱豚也不耽搁,直接带着手机走进一家店,他没去大堂,而是进了后厨。   这家店用的是土灶,厨房里,三锅肉汤正在灶上冒着热气。   “今天吃的是炝肉,炝肉是地方美食,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这是什么。其实和肉片汤差不多,不过更好吃一点。”朱豚把手机架到灶台对面,好让镜头能清楚地拍摄到他吃东西的画面。   “店里没大碗,所以今天就只能这样吃了。”朱豚一边说,一边拿起旁边的筷子,直接从锅里夹起一片炝肉,凑近手机摄像头,让观众们看清楚炝肉是什么样的。   炝肉的肉片不讲究薄,对刀工也没太大的要求。不过却很注重腌制,肉片挂浆的时候也注意手法,挂上的淀粉不能太薄,也不能太厚。太薄肉片就不够滑嫩,太厚肉片就显得没滋味。大家都是来吃肉的,一咬一嘴淀粉算什么事!   让观众看完以后,朱豚就毫不犹豫地把肉片塞进嘴里:“炝肉配米饭最好吃。”说着,朱豚从身后接过店主送来的一桶米饭,一口炝肉一口饭地吃了起来。饭吃了一半,第一锅炝肉汤也见底了之后,朱豚这才拿筷子把锅里剩下的,那几个丸子状的东西,像糖葫芦似的串了出来,展示给观众看:“这是炝肉汤的精华所在,一般只有比较地道的炝肉店里才会有。当地人做炝肉,都是要放豆丸的。这样肉汤里会有豆腐的鲜美,豆丸吸饱汤汁以后,吃起来那滋味,绝了!”总之别小看其貌不扬的豆丸。   朱豚把豆丸一扫而空,用实际行动证明外表朴素的豆丸,滋味到底有多绝!看得屏幕前,不少之前暗中嫌弃豆丸丑不拉几的人,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而更多的人,则拿起钱包冲出去吃饭,或者飞快打开外卖APP下订单。   家里没豆丸,阮轻轻打开冰箱,她记得里面还有一块冻豆腐,也许能拿出来烧个汤。除了阮轻轻之外,有些厌食症状不是特别严重的,或多或少都被勾起了一些食欲,开始向家人表达出自己进食的欲望:“最好是豆腐或者肉汤。”   这会就是孩子要吃龙肝凤髓,为他们的消瘦操碎了心,一直提心吊胆,生怕哪天孩子就真跟骷髅一样躺着不动的家长们,都能提着菜刀上天下海地去给他们屠龙杀凤。更别说只是豆腐和肉汤了。   食物很快就被做好送了上来,眼看孩子虽然吃的不多,但是也已经比往常多了不少。这一顿吃的,顶他们平常两三天的量。不少家长都感觉自己看见了希望。   因为吃饭的时候,他们都会看着朱豚的视频来激发自个的食欲,家长们很快就顺着这一点,摸到了朱豚的直播间里,拼命地给他打赏,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有人甚至还给朱豚发了私信,希望朱豚能多直播一些。   了解过情况以后,朱豚很快就答应了下来。他是个一天要吃四顿饭的妖,早中晚加个夜宵,必不可少,间或还要再吃点零食点心。平常每天只播一次是因为,他看其他大胃王吃播的频率好像一般就这样,甚至还有好几天才开一次直播的人在。为了和别人保持一样的步调,不显得自己太异类。这才随大流,有意识地控制了直播的次数。   不过既然能帮到别人,朱豚觉得从一天一次,变成两次、三次,都无所谓的。大不了就说自己跟国外的某个大胃王一样,胃部的构造和常人不一样,比较大所以比较能吃。   直播次数增多了以后,一直有新的视频可以看,很多有厌食倾向的人,都渐渐好转了起来。朱豚的粉丝群急剧扩张。除了普通粉丝之外,还有数量极为可观的厌食粉。为了帮助这些粉丝,朱豚在挑选饭菜的时候,开始倾向于比较开胃的菜肴,惹的一堆人一边嗷嗷地喊饿,威胁要取关,一边又诚实地给周边小吃店贡献上工资。   瘦了钱包,胖了自己。   简直不能再口嫌体正直了。   “今天要吃的是酸菜鱼,我打听到这家酸菜鱼,据说是非常的正宗。”朱豚举着手机边说,边往店里走。因为每顿吃的饭菜分量比较多,为了减少等待时间,他都习惯提前电话预约好了,人再过来,这回也不例外。   酸菜鱼啊,看直播的人闻言,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拿起电脑旁边的零食,撕开包装蓄势待发,准备和主播一起开吃。   然而他们看着朱豚满怀期待地走进去,结果刚坐下,酸菜鱼才端上来,装鱼的大盆都还没放稳,粉丝们就看到朱豚又拿起手机走了出来。   “主播怎么了?不吃了吗?”   “菜都点好了,没告诉店主一声就出来,这样是不是不太好?主播临时有事吗,如果事情不急的话还是回去吃完再走比较好,别浪费食物。急的话,也和店主先说一下啊。”   “我就去拿了个零食,回来主播就吃完了?这么快,不是才进去吗?懵。”   “主播的表情好严肃,刚刚发生了什么,是我漏看了吗?”   朱豚原本正准备打举报电话,看到直播间的留言,便略略解释了一句:“那家店用的鱼有问题。”   一般情况下,酸菜鱼水煮鱼之类的菜,用的都是活鱼。不过就算有饭店偷偷用冷冻鱼替换掉也很少有人会追究,毕竟酸菜鱼水煮鱼这样的菜味道比较重,能吃出来的人并不多。但是用冷冻鱼也就算了,用变质鱼就过分了。   真仗着调味料重可以掩盖一切就为所欲为?   还网红店呢,垃圾!   朱豚作为先天没什么缺陷的妖精,五感本来就比普通人类要出色。更别提他专精于吃,在吃食上面的研究可不是一般老饕能比得上的。光是闻味,他就能闻得出来,那股子酸香下掩盖着的异味。   这是放了多久的陈年臭鱼拿出来做的酸菜鱼?   这还能吃?   虽然吃不坏自己,不过朱豚也不打算姑息店家的行为。这是开给人类吃的饭店,还不知道有多少人受害呢。作为新时代的好妖精,朱豚打算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以前就经常干这事的朱豚,熟门熟路地拨打了食品药品监督局的电话,把事情说了一遍。直播间里的粉丝都惊呆了,有不少人手里拿着的零食全掉了,零食洒了一身。   发生了什么?我是谁,我在哪,我在看什么?   不是在吃播吗,怎么好端端就变成手把手教你怎么举报一家违规饭店?   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许多人顾不上收拾房间,手指噼里啪啦地敲击键盘,急忙忙地问道:“我记得主播刚刚没吃店家的东西啊,酸菜鱼才端上来,主播就知道那鱼有问题了?”   “万一那鱼没问题,这样算不算报假警?主播刚刚有点草率了,应该吃一口验证一下的。”   “难怪主播要先躲出来了,不躲当着人家的面干这事,妥妥要被打死。”   “不知道该担心饭店还是担心主播,饭店的人不知道主播在直播吧?他们会不会提前收拾好变质鱼,让监督局的人找不到端倪。好怕他们冲出来暴打主播,主播你要不要躲远点?”   朱豚挂完电话,看到最后一条留言时,心里一暖,安抚道:“他们不知道我在直播,只以为我点那么多鱼是要请客。”虽然他当时手里拿着手机,不过现在的年轻人,吃饭的时候带手机的还少了?不带手机的才是少数。看到朱豚,店家也就只会以为朱豚先过来,他请的客人在后面。   而且举报过那么多回不良商家了,朱豚早已经举报出了经验。这会就是让店家发现他举报了也没关系,他们就是想收拾变质食材,控制局面都不行了。不管他们怎么收拾,等监督局的人来了,店家就会发现,明明他们都仔细收拾过了,连边边角角也没放过,但是店里还是有漏网之鱼,让监督局的人逮个正着。   妖精朱豚表示,他又不是人,适当的时候,该用的手段还是得用。这种情况下,妖族驻人界守则可没规定他不能用妖术。好歹也是个妖精,还怕店家作假不成?   监督局的人来得很快,果然从饭店里找到了一堆的变质食材。从鱼类到肉类到虾贝,新鲜的不是没有,但发臭的比例也很高。甚至配菜用的青菜,还是烂菜叶去掉腐烂的部位,然后洗干净了切碎下锅。反正都切碎了,不去后厨,吃的人根本看不出来不对。   “卧槽,居然是真的。黑店啊这是!”   “这和谋财害命有什么区别?吃出事情来谁负责?”   “刚刚监督局的人提着一袋花生出来,如果我没看出,那花生是不是发霉了?发霉的花生居然没扔掉,也敢给客人吃。发霉的花生里含有黄曲霉素,胆大包天都不足以形容店主的胆子。黄曲霉素是吃素的?这玩意严重了要人命啊!”   “主播神了,嗅觉惊人,一闻就知道鱼有问题,吃货中的大佬!”   就在粉丝们震惊的时候,一直站在店外不远处的朱豚,见事情处理得差不多了,于是举着手机,随便在附近找了店,准备填肚子。   本来就是饭点,耽搁了这么久他早饿了。   他这样子,看在粉丝眼里,颇有种事了拂衣去的洒脱感。一个普通的吃播主播,在直播的时候发现饭店里的饭菜质量有问题,于是果断举报。这就跟一个普通人,扫一眼就知道伪装得若无其事的武林高手,其实内里受了重伤一样,还有种扫地僧的感觉。   这段直播视频甚至被人专门截了出来,放到网上。朱豚一夜之间涨了好几万粉不说,还多了一堆的外号。   什么那个扫地僧主播,那个大佬吃货,神奇主播之类的。一堆一堆的,不带重样。听的不知情的人一脸懵逼,了解过情况后既觉得名副其实,又觉得哭笑不得。俞知乐听到消息的时候,一联系朱豚,这才知道,朱豚在吃播的主业上,又有了份兼职。   “刚刚食品监督局的人联系我,觉得我经常在外面到处吃饭,五感又敏锐,希望我当监督局的外聘人员。吃饭的时候,顺便检查下饭店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   这工作叫食品安全检查员,和安全检验员不同,检查员的人数比较少,一般都是伪装成食客,在各家饭店里吃饭进行暗访。而朱豚的主播身份,加入以后,则可以进行明察,给各家饭店带来警惕感,头顶上有把刀悬着,让他们不敢乱来。   朱豚直播,还会给质量没有问题的饭店带来一定的人气,有这样的好处在,也足以平息被明查的饭店,饭店老板心里的怨气。   “这么好的工作那我肯定要接。毕竟工资还蛮高的,又不需要我额外做些什么。”反正他就是没做这份兼职,平常吃饭遇到这样的事都会去举报。这下等于工作量没增加,但是却多了一笔工资,傻子才不干。更何况接下兼职以后,有了官方身份,他揭发起不法商家来,就更名正言顺了一些。   至于被揭发后会不会被店家报复殴打,不仅是朱豚,就连俞知乐也毫不担心。真打起来,最后是谁打谁都还两说。外表再无害,朱豚也是个妖精。猪妖的攻击力可不低。别以为猪都只会在猪圈里哼哼,没开灵智的野猪,在下山的时候,破坏力有多强农村里的人都知道。更何况修炼了多年的猪精。   “不说这个了,我给你寄了个快递你收到了吗?在当地直播的时候买的特产,我亲自尝过了,绝对地道。”   “早上刚收到的。”俞知乐看着放在办公桌上还没开封的快递说道。   “收到了就好,尝尝看喜不喜欢,好吃我明天再多买点。我现在有钱了,回来后请你吃饭啊。”   朱豚的话音里带着雀跃。虽然隔着电话,看不到他的表情,不过俞知乐知道朱豚心里还记着之前吃点心那一茬,于是也就答应了下来。还是那句话,朋友之间有来有往,吃了这顿,以后找机会再请回去也一样。   挂断电话后,俞知乐一边拆快递,一边想着朱豚兼职的事,越想越觉得自个思维狭隘,不够开阔。明明一早就知道朱豚有条金舌头,妖精五感也好,他却硬是一直没往其他职业上面想,下意识就给介绍了吃播。   除了吃播之外,美食鉴赏师、食品监察局之类的工作,以朱豚的能力,其实都能轻松胜任。给各家美食杂志供稿,也是条好出路。当时就应该想到这些,给朱豚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才对。   自己想事情还是太局限了,工作有点不到位。俞知乐下定决心,平常在没工作的时候要多看看资料库,不能每次都等工作到了,才手忙脚乱地去查资料。有时候还以为查询的关键词不对,一直查不到合适的工作,这样太耽误事了。   拆开包装后,俞知乐这才知道朱豚给他寄了什么。一只皮白微黄的桂花鸭。这鸭子一看就好吃,正好拿来当零食啃了。一边啃一边看资料库,岂不是美滋滋。   俞知乐愉快地吃起了鸭子。他正吃得满嘴油的时候,白泽刚好提着两袋东西过来。白泽是来给俞知乐送小零食的。除了海鲜类的零嘴之外,他还做了点甜食。专门拿来给俞知乐换换口味,争取让俞知乐多吃下一点东西,吸收更多的营养。   看到俞知乐在吃鸭,一只手油汪汪的,另一只爪子倒是干净,却抓着鼠标,显然腾不出空来。白泽索性帮俞知乐把零食分门别类的整理进柜子。完事后洗干净手了,白泽顺手捏了一块桂花鸭尝了尝:“味道不错,喜欢吃鸭?这个我也会做,下次有空给你弄。”   俞知乐忙着啃鸭腿,顾不上说话,只是把桂花鸭往白泽面前推了推,示意他多吃几块后,就专心地和鸭腿奋战了。白泽也不拒绝,一整只鸭子俞知乐确实吃不完,他便又拿了一块。   就在两人你一块我一块分鸭子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女声:“陛下——陛下——”   “陛下你跑哪去了?不要以为躲起来就能放开了晒太阳。你是猫又不是植物,不能光合作用的,再晒下去万一热中暑了怎么办?”说着,又响起了一阵脚步声,最后像是找到她口中的‘陛下’似的,女声变小了起来,以俞知乐的耳力,只能隐约听出来对方是在低声地和‘陛下’讲道理。   听到隔壁的动静,俞知乐这才想起来那只超级萌的肥猫。这两天他都没怎么看到对方,不过倒是能时常听到隔壁店主到处找猫的声音。   “你最近没过来不知道,隔壁新开了家咖啡馆,咖啡怎么样不知道,不过店主养的那只橘猫,真的长得特别好。堪称猫族第一美人!”俞知乐对白泽说道:“就是名字有点奇怪,叫陛下。我以为像它那样的美喵,应该叫公主王子什么的。”   毕竟童话里的公主王子都很美好,而国王给人的印象一般都满脑肥肠。那只橘猫确实胖,但耐不住人家长得好啊。就是胖,也胖得恰到好处,反而凸显出了它的美。满脑肥肠这种词套在它身上,实在是太糟蹋猫了。   白泽把桌子上的鸭骨头收拾到垃圾桶里,他来的时候就和那只猫打过照面了:“对方也没叫错。那只猫确实称得上叫陛下。” 第51章 第五十一个求职者   白泽这一句话,彻底勾起了俞知乐的好奇心。   那什么,吃饱喝足,看资料库也看累了,做事要劳逸结合才对。之前才下定决心要好好工作的俞知乐,决定给自己放松一下,比如说——听个故事。   “那猫是猫里的皇帝?”要不然怎么叫陛下呢,俞知乐忍不住问道。他心里猜度着,隔壁的橘猫估计也是只妖精。   自从做这份工作以来,早二十几年没见过多少的妖精,今年全见了个遍不说,其中还有很多连听说都没听说过的妖精,着实大开眼界。   猫妖皇帝什么的,听起来也很威风。虽然这名头和隔壁的那只肥橘猫有些不搭。就是不知道,那只橘猫是公猫还是母猫,说不准是个女皇。   就在俞知乐胡思乱想的时候,听到他问题的白泽,声音里难得含了点笑意说道:“可不是猫族皇帝那么简单。这只猫以前是妖族的王。”   俞知乐吃惊地瞪圆了眼。幸好桂花鸭已经吃完了,要不然他这下说不准会被鸭骨头卡住喉咙。   猫族的王和所有妖族共同的王,这概念可不一样。他之前的猜测就已经够大胆了,没想到实际上橘猫更有本事。猫妖王和妖王,放古代,就跟一城之主和天下共主一样,差别有那——么大!   那只肥猫够深藏不露的啊。   难怪隔壁店主搬过来后,作为邻居,他偶尔遇到那只猫的时候,也没见那只猫炸毛害怕。毕竟是大妖,还是当过王的大妖,怎么可能害怕他身上那点儿杀鸡宰鸭的煞气。   白泽见俞知乐有兴趣,再加上,那只肥猫又搬到了俞知乐隔壁,让俞知乐对他有点了解也是好事,于是便仔细说了起来。   狐有九尾,天底下所有的狐狸,以九尾狐为尊。每一只开了灵智的狐狸,都拼命地想修炼出九条尾巴,为此终身奋斗。小肥猫虽然不是什么上古神兽,但它的出身也算不凡,属于九尾猫一族。和九尾狐很像,顾名思义,九尾猫也是有九尾。   最开始的时候,九尾猫只有一条尾巴,他和狐狸一样,都是属于越修炼尾巴越多,尾巴越多就越厉害的类型。   “隔壁那只猫就是一只修炼出了第九尾的猫。”名副其实的九尾猫。白泽洗干净手,给两人添了茶,又从柜子里找出刚刚带来的零嘴,拿了一小罐出来,方便进入听故事模式的俞知乐边吃边听。   “天地灵气突变以后,这一界灵气就开始逐渐变得稀薄,修炼起来越发困难。很多妖精在发现这一点以后,不少大妖就合力划开界膜,去了更适合修炼的另一界,也就是修真小说里常常写到的修真界。”   “大妖们走了,底下的小妖就起来了。”   听到这,俞知乐忍不住点了点头。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么,这个好理解。   “妖族强者为尊,在发现头顶上的大山都不见以后,他们就打了起来。决定凭实力,选出一个新的妖王出来。”   “九尾猫夺冠了?”俞知乐问道。显然,橘猫力压群妖拿了第一,要不然妖王也就不会是他了。白泽颔首:“当时混战完,就隔壁那只橘猫还能站起来,于是他就成了第一代妖王。”   “那会还没有什么国家特殊部门。”   那时候华国还在封建时代,没特殊部门也能理解。俞知乐边吃零嘴,边用眼神催促白泽快接着往下说。白泽接着说道:“虽然当时大妖们都迁移走了,不过留下来的妖精,有些也挺有能耐。就是普通小妖,和同族比起来算不上什么,但和人类比,他们就很厉害了。除了一些修为有成的术士之外,几乎没人类能和他们相对抗。”   闻言,俞知乐觉得自己猜到了故事接下来的发展:“是不是有些妖精就想,他们会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比人类强那么多,为什么要窝在深山老林里吃苦受罪。当山大王哪有去人类城市里享受要来得舒服,于是要征服人类?”   这情节老套得很,百分之八十的妖怪小说里,都是这样的套路。俞知乐撇嘴。白泽被他逗得笑出来,点头接话:“对,就和你猜的差不多,他们渐渐开始觉得,凭什么人类主宰世界。天老大,地老二,这个他们认了,谁让他们靠着天地灵气活呢。不过这也就算了,中间的老三怎么能让人类占了去?他们比人类强,强者为尊,人类就应该把绫罗绸缎、美酒佳人,所有的好东西都收集起来,集齐全人类的力量,供养他们才对。他们才是那个老三。”   这故事有点无聊,俞知乐听着,想着急都着急不起来。毕竟一看现代人妖共处的情况就知道,妖族的算盘铁定落空了。既然没发生什么大事,剧情又这么枯燥,一点都没想象中的有趣。而手里的零食又这么好吃,俞知乐一个没忍住,心思大部分都分到了零嘴上。   然后他就听到白泽说道:“妖精们这样想了,也这么干了。他们的王最有行动力,妖族攻占人类大会一开完,橘猫就变回原形,把自己变小了,然后找了户大户人家混进去。凭着可爱的外表,他成功上位,成为那家夫人、小姐的小心肝、掌中宝,从此要什么有什么。那家子人,一家之主是个疼妻儿的,底下的孩子也十分孝顺母亲,疼宠幼妹。老婆孩子/母亲小妹喜欢,他们也就喜欢,爱屋及乌么,于是橘猫就被供了起来。小日子过的要多舒坦有多舒坦,说是吃金咽玉也不为过。”   !!!   俞知乐手里正啃到一半的泡爪都惊掉了。   他听到了什么?   不是,你们妖族的侵略计划就是这么侵略的啊?   俞知乐手忙脚乱地去接泡爪,虽然作为人类的一方他这样想很不应该,但俞知乐还是忍不住在内心里吐槽。觉得自个今儿真的算是长见识了。这样居然也行!   似乎是看出了俞知乐的意思,白泽说道:“怎么不行?他在人家家里,穿的是上贡到皇宫,后宫嫔妃也不一定能用上的缂丝布匹做的小衣裳。吃饭用的是金子打造的食盆,上面还镶嵌了各色宝石,足足有拇指肚大的圆润珍珠。做猫粮用的鲜鱼,是黄河那边放在油脂里保鲜,一路快马运回来的鲤鱼。吃穿用度比当家夫人自己都好。这不叫征服人类叫什么?”   “上行下效,当时好多妖精都眼红,也学着橘猫的样子去骗吃骗喝,可惜没一个能有这待遇。更多的别说当主人家的心头宝了,一混进去,差点没被底下的人当守株待兔里,那只傻乎乎自个撞上来的兔子,逮了吃了。”   “白送上门的猎物,不吃白不吃。所以私底下很多妖精都怀疑九尾猫有迷惑天赋,把那一家子的人全给迷魂了,要不然同样是上门,怎么差别那么大!”   被白泽这么一说,接住泡爪,拯救泡爪于水火,没让它落到地上的俞知乐,一边继续啃泡爪,一边想:这样说,橘猫好像确实是征服了人类没错。   不是说让人类双手奉上好东西,供养妖族么。按着橘猫的情况来说,他确实做到了啊。虽然这个做到的方式,和大部分人想的都不太一样。   “橘猫觉得自个完成任务了,已经达到了目的,于是决定卸任,不当妖王了。当只家猫多好,天天都有人伺候。隔壁那个店主,看长相,应该就是他最早托身的那户人家的后代。这只猫估计是可着一家子在撸羊毛。”不过被撸的倒也很美滋滋就是了。   别人家的事,白泽向来不喜欢插手,于是也就没多提:“虽然卸任了,不过不管怎么说,他毕竟当过妖王,尊称下陛下也正常。就是不知道隔壁店主是在知道实情的情况下叫的陛下,还是不知道,只当个昵称在叫。”   估计是只当个昵称。俞知乐想到隔壁店主每次一看到橘猫晒太阳就忧心忡忡担心他中暑的样子,显然是把橘猫当普通家猫在养呢。第一代妖王是橘猫,想到这,俞知乐有些好奇地问道:“那有没有第二代妖王?”估计是没有了,毕竟也没听其他妖提起过。   出乎意料的是,白泽给了个肯定的回答:“有。”   “第二代妖王我没见过,听说是上任之后没多久,和另一个大妖打了一架,一死一伤。第二任妖王受伤后就失踪了,所以也有妖精怀疑他们是同归于尽。”说着不等俞知乐再问,白泽就主动说道:“至于有没有第三任,我就不知道了。”他没怎么关注过。   “其实从第二任开始,人妖共处就已经比较偏向于和平,大家都开始讲究自食其力,承认人妖平等。没多少妖精还保持着圈养人类做奴仆的念头。所以妖不妖王的,也没什么实际意义了。即使算还有妖精想闹腾,也是极少数。”   时代发展得这么快,游戏这么好玩,小说这么好看,世界上又有那么多的美食,吃都吃不过来,哪有空玩什么侵略人类。俞知乐由衷地表示,对妖族们的转变十分理解。   不过第一任妖王他见过了,不知道第二任妖王长什么样。也许是只狗?可惜对方失踪了,以后估计也没机会看见,俞知乐好奇得犹如百爪挠心,却也只能强忍着。毕竟白泽也没见过,没办法给他描述。   就在俞知乐失落的时候,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居然很快就和第二任妖王见面了。   还是以这种情况见面的。 第52章 第五十二个求职者   小楼里来了个青年,青年身材五大三粗,和当初的大白鹅相比,都差不到哪里去。他走进来的时候,原本还在聊天听故事的俞知乐,连忙进入工作状态,站了起来迎过去。看到他有工作,怕打扰到他,白泽把桌子上的零食收好,临走前还伸了两根手指,在俞知乐看得到的角度晃了晃。   二?   俞知乐一下子就反应了过来,联想到刚刚白泽才说过的第二代妖王。不会这么巧吧?   不是说失踪了么。   不过失不失踪的,现在也不是想这个的时候。白泽一离开,青年就开始自我介绍:“我叫胡叠,本体是一只蝴蝶。”具体是什么蝶,胡叠并没有说。   人形这么武威,本体居然是只蝴蝶么。俞知乐心里暗暗吃惊,如果他刚刚没猜错,那也就是说,妖族的第二代妖王,是只蝴蝶?   光看人形的样子,比起妖王,那一身匪气,眼前的青年更像是古代山寨里,大马金刀,坐着虎皮金交椅的山大王。   说实话,蝴蝶这种生物,在俞知乐心里,除了好看之外,还有就是细看有点可怕。但这种可怕感是由于蝴蝶是昆虫,有触角和鳞翅带来的,它还是节肢动物,有些人就怕这个。怕蝴蝶和怕一只大蛾子没什么差别。   蝴蝶顶多是外表可怕,实际上的攻击力,虽然说他是害虫,不过论攻击力,就俞知乐所了解的,除了某些特殊品种之外,大部分蝴蝶好像都没什么战斗值。胡叠人形本体样子反差大不说,还有足够的实力力压众妖当上妖王,简直太出乎人的意料了。俞知乐想不吃惊都有些难。不过他还是极力控制住了自己,没表现出来。   然而在这方面,胡叠是个敏感的。他没发现俞知乐更多是在吃惊他的人形之魁梧,和蝴蝶娇小的样子不衬。以为俞知乐是在吃惊他一只蝴蝶居然当上了妖王,受到质疑,胡叠一下子炸了:“蝴蝶怎么了?蝴蝶就不能修炼成妖了?蝴蝶就不能修为深厚了?我就是要证明,蝴蝶也有能力,蝴蝶也很强,不是徒有其表的草包花瓶。”   “一只肥猫都能当上妖王,蝴蝶怎么不能当?”似乎是觉得这里是官方组织,情报全,应该知道他的情况,所以胡叠并没有隐瞒身份的意思,一急眼,该说的不该说的,他全都说了。   俞知乐肯定了自己的猜测。果然刚刚白泽晃来晃去的那两根手指,不是在比V,而是在指代数字二,提醒自己对方的身份。眼前的这个青年居然真的是失踪了有段时间,甚至已经被默认死亡的第二代妖王。   这年头妖精不好混啊。   第一代妖王去隔壁当宠物混吃混喝,第二代妖王,看他刚刚的样子,显然,十有八九是过来找工作的。这消息要是传出去,第二天妖界的新闻就该是:震惊,一代妖王竟沦落至此,要出卖美色/劳力来养活自己。   想想就辛酸。   俞知乐忍不住在心里感叹。想是这么想,不过他倒不觉得妖精们自食其力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为自己之前的失礼道了个歉,俞知乐刚准备进入正题,问清楚胡叠的来意,免得凭空猜测,发生误会时,隔壁的那只猫正好躲开了隔壁店主的注意,偷偷跑出来晒太阳。谁知道他才一跑到门口,就听到小楼里的动静。   橘猫耳朵动了动,不满。他迈开四条腿,改变自己出来晒太阳的主意,橘猫像一道金黄色的光一样窜进小楼,气急败坏地冲到胡叠面前:“我们猫吃你家大米了?真是躺着也中木仓。不就是妖王么,你爱当当,关我屁事,凭什么对我妖格侮辱!”   “我哪里胖了?还有没有点对老前辈的尊敬?!”橘猫说着,就想用谴责的目光让胡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惜一抬头他才发现,那只该死的蝴蝶人形居然一改本体的娇小,变得十分高大。他死命抬头了,还是看不到对方的脸。   气势一下子就弱了下来。   这样不行!橘猫左右看了看,发现旁边有个木质的文件架。橘猫动作轻盈地跳上办公桌,借力窜上文件架顶端,居高临下地看着胡叠的头顶。把对方踩在脚底下以后,橘猫心里的这口气才顺了一点。   没有人或者妖,能在诋毁过他以后还能全身而退的,没有!   橘猫决定给眼前这个出言不逊的后辈一个教训。从文件架顶端冲胡叠跳过去,橘猫抬爪就准备给蝴蝶来一下,在对方脸上留个印记什么的。   谁知道胡叠早有准备,再加上橘猫这招只是普通的猫咪攻击,胡叠轻易就闪躲了开。攻击被躲过去,原本只是想给个小教训的橘猫,顿时暴跳如雷:“你最好老老实实站在原地不动,让我抓一把出口气,这事就了了。不然信不信我什么都不做,喊一声就让你倒霉!”   “喊啊。”胡叠不为所动,不仅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还有些挑衅。   橘猫那小暴脾气,一下子就受不了了。他在人类社会里混得久,近几百年,可以说是看着人类发展起来的,对各种事物都十分了解。橘猫扯开嗓子就是一句:“丧天良的,有人虐猫啊!”   橘猫的声音极具穿透力,他还给自己配了个音,发出了几声凄厉的猫叫做伴奏。俞知乐站在一边吓了一跳,一脸懵逼地看着事态发展到这一步。有心想劝和吧,目前这情况又不知道该怎么劝。一只猫和一只蝴蝶吵架,他头一回碰到这种事啊。就在俞知乐分析了现场的情况,才准备开口的时候,听到动静,隔壁店主找不到自家猫,连忙顺着声音慌慌张张地找了过来。   “哪个没人性的家伙虐猫,猫呢?”   人还没进来,隔壁店主的话就先传了过来。听到声音,俞知乐默默地把还没说出口的话咽了回去。有外人在,这事就不好解决了。总不能当着纯人类的面,给一只猫和一个人做调解吧。那也太奇怪了。   铲屎官要来了,橘猫不无得意地看了胡叠一眼,那意思,小眼神明晃晃地表示道:怕了吧?怕了就赶紧道歉,要不然你就等着动物保护协会上门吧你!   谁怕你了。胡叠一挑眉,一只鹅黄色的小蝴蝶就飞到了橘猫的鼻尖上。橘猫盯着蝴蝶,直接成对眼了。一个没忍住,他本能地伸爪想要去抓。谁知道蝴蝶蹁跹飞走了,橘猫连忙去追。那蝴蝶也不飞远,就在橘猫身边,忽远忽近,坏心眼地逗他,引得橘猫频频伸爪去扑。   隔壁店主气势汹汹冲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幅岁月静好的蝶戏猫图。店主愣了一下,这才有些迟疑地问道:“我刚刚好像听到有人说虐猫?还听到了猫咪的惨叫声。”那声音特别耳熟,一听就知道是她家陛下的。但是她家陛下现在好好的站在这里,虐猫的败类呢?怎么没看见。   这里除了自家猫之外,也就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出入的时候,经常能看到的小楼主人,另一个看起来应该是对方的客人。她搬过来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以前都没发生过这样的事,小楼主人虐猫的嫌疑很小。店主把目光放到了另一个人身上。   但很快,她就发现,另一个人虐猫的可能性好像也不大。虽然对方长得五大三粗了点,不过看起来很有些男子气概,也不像是坏人。总感觉他不是那种人,毕竟像他这样孔武有力的,怎么想都应该不屑于去和一只猫过不去。他会因为生活不如意,就拿没什么反抗能力的猫咪出气的可能太小了。   说难听点,就他那身板,有谁敢惹?就是生活不如意,直接揍了让他不如意的人不就得了,岂不是更痛快。反正他有这个武力值。   像对方这样的,压根不需要在小动物身上找优越感。   而且最重要的是,隔壁店主把目光放到了自家猫咪上。陛下看起来挺活泼的,刚刚还有心思抓蝴蝶呢,一点都不像是受到了惊吓。身上也没伤口,所以,虐猫是怎么回事?店主纳闷了。   “听错了吧?”胡叠说道。   听到铲屎官和那只臭蝴蝶的对话,橘猫这才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糟糕,他中了蝴蝶那奸贼的计谋了!   看店主还有些半信半疑,胡叠继续说道:“可能是哪家的电视剧声音?现在不是有很多电视,为了体现男女主的善良,表现出他们有爱心的一面。都会安排个炮灰或者路人甲虐待小动物,主角挺身而出阻止对方行虐的情节么。估计是音量一不小心开太大了,传了出来。”   “可能就是这样吧。”虽然有些说不通,不过店主接受了胡叠的解释。因为自家猫确实好好的。而她跑过来的时候,也没在附近看到其他猫。大概真的是电视剧吧。   眼睁睁地看着死蝴蝶胡说八道,而自己却因为是原形,不能开口反驳。橘猫这会哪还顾得上扑蝴蝶,他心里后悔得不行,刚刚就应该控制住自己蠢蠢欲动的爪子才对。橘猫垂头丧气地走到铲屎官身边,低头蹭了蹭铲屎官,又用愤愤不平的小眼神看胡叠,企图借此让铲屎官看出自己的委屈,为他讨回公道。要是能让动物保护协会的人过来教训这只花蝴蝶,那就再好不过了。   然而一向聪慧的铲屎官,这次并没有明白橘猫的意思。还以为它抓不住蝴蝶心里失落,在撒娇求安慰呢,连忙弯腰把它抱了起来:“陛下不生气,不就是一只蝴蝶么,我给你准备了好吃的妙鲜包哦!”   说着就打算把橘猫抱回去。不敢在铲屎官面前表现出异常,橘猫只能憋屈地窝在店主怀里。看着胡叠在店主背后,对着他扯住了一个充满挑衅的笑容。橘猫圆眼睛里燃烧着熊熊怒火,在店主迈过门槛的那一瞬间,趁着店主不注意,他挥爪用了点灵气,隔空把那只还在不远处乱飞,现在一看,明显不是真蝴蝶,而是胡叠用灵力编织出来的假蝴蝶,一爪子抓散了。   看着鹅黄色的蝴蝶消散在空气里,橘猫这才觉得稍微好受了点。恨恨地给了胡叠一个你等着的眼神后,橘猫满怀不甘地回到了咖啡店里。   真是气煞我也!   可恶,一袋妙鲜包也熄灭不了他的怒火!必须来两袋! 第53章 第五十三个求职者   两任妖王之间,极具孩子气的争斗,让俞知乐看傻了眼。以胜利者的姿态看着橘猫落败离开,胡叠心里得意,面上却若无其事。他看向目瞪口呆的俞知乐,露出一个和他豪迈外表十分不搭调的温文笑容:“我们继续?”   “哦,噢。”俞知乐呆呆地应了一句,然后才反应过来。把手背到身后,暗地里掐了一把手心里的嫩肉以后,疼痛这才把俞知乐脑海里的蝶猫互斗图驱赶了出去。严肃起表情,俞知乐确认地问道:“你是来找工作的?”   “那当然。”要不然谁会愿意来这里?   好好的待在家里养伤不好么,更别提客厅阳台上小缸里养着的碗莲开花了。有这个空,他早趁着别人不注意变回原形,在花朵间肆意地飞舞了。吃完这朵花的花蜜换那朵,吃饱了再懒洋洋地往莲叶上一躺,小日子要多美有多美。干嘛想不开出门   要不是承担着养家的重任,胡叠光是这么一想,就想拔腿回去了。   极力控制住自己的冲动,胡叠拉了把椅子坐下:“我需要一份比较高薪的工作,太低的工作承担不起高昂的医疗费用。”而他家里又有人需要治疗。偏偏人类的身体太过孱羸,他想用灵力帮忙治疗都不行。   确实。要不是这样,世界上哪还有什么疑难杂症,绝症早就被克服了。很多被病魔缠身的人都能随之改写命运,毕竟灵气对人类来说,几乎就是万能药。有病治病,无病强身。可惜它的效用太过强力了,即使是特别稀薄的灵气,注入身体以后,普通人类的身体强度也根本吃不消。   医疗费用?   俞知乐愣了愣,虽然才听白泽说过胡叠的事,知道他当初是和人斗法后重伤失踪的。按理说是需要疗伤没错。可人类的医疗手段,目前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都对妖精无效啊。哪怕有听说过医修,不过就俞知乐知道的,国外的就算了,牧师压根没什么用,国内的,医修的传承早就断绝了。   倒是有几个老国手据说隐隐约约摸到了边,但是没前人的典籍,不能按着修炼,他们要重新研究出结果来,实在有些难。难也就算了,还特别特别花时间。目前进度极为微小,连拿来治人都还不行,更别提跨种族给妖精疗伤了。   见俞知乐误会了,胡叠爽朗地笑了笑,摆手道:“不是给我治病。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伤虽然还没好,但其实早就不影响正常生活。”只要不大打出手,平常小打小闹什么的,都不会有事。要不然刚刚他也不会有那个闲心逗猫。   更何况人类的医疗水平发展到什么程度,他心里也有底,自然不会异想天开,打这方面的主意。   “我当初不是重伤么。”反正闲着也没事,家里病人这会正睡着,还没到她结束午休的点,胡叠索性详细地解释了一遍:“我受伤太重,所以当时干掉对方后就变回原形了。”   人形费灵力,俞知乐了解地点点头。   “你也知道,受重伤的情况下,我肯定要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免得碰上小妖精捡漏,再遇到危险。”大山大河都趟过去了,总不能因为一时疏忽,放松警惕后在小溪流里翻船吧。   要是安安静静悄无声息地死了也就算了,万一被其他妖精知道了,这不还得在妖族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真要这样,往后无论是哪个妖精,在教育后生晚辈的时候,肯定都要提上一嘴,让他们引以为戒。   史上第一个被小妖精弄死的妖王啊。   要多丢妖有多丢妖。他不要面子的啊!胡叠光是想想这个可能性,就忍不住打哆嗦。   他绝对绝对不能落到这个下场,必须防范于未然。   “就在我准备走的时候,”胡叠摩挲了着光溜溜的下巴,陷入了回忆:“我遇上了个小孩。”   那个年代食物贫瘠,正所谓靠山吃山,很多山里的小孩都会进山捡蘑菇,弄点小野菜什么的回去加餐填肚子。   胡叠遇上的那个小姑娘,手里挎着小竹篮,篮子里还放着几个圆滚滚的蘑菇,显然是看着之前下过雨,掐着时间过来采蘑菇的。   “好可怜,是被大雨打湿了翅膀,飞不起来了吗?”小姑娘不懂什么蝴蝶翅膀表面有鳞片,雨水打不湿的道理。看着一只漂亮的蝴蝶,伏着翅膀,落在一截长了青苔的枯木上,一动不动。人走近了它都没飞,小姑娘就以为蝴蝶是没及时找到避雨的地方,被狠狠淋了一顿,这才这么狼狈。   “我带你回家吧。”怕蝴蝶飞不动,会被其他小动物吃掉,小姑娘小心翼翼地伸出两个指头,捏住蝴蝶的翅膀,把蝴蝶放到了自个的小篮子里。还很注意地把蘑菇拿了出来,免得蘑菇在篮子里滚来滚去,不小心把蝴蝶压到。   “当时我本来是想等小孩走了以后,再飞走的。谁知道小姑娘心地善良,她说要带我回家,我觉得换个地方疗伤,一路飞过去也不安全。还不如跟着这个小女孩来得方便。把身上的妖气收一收,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小姑娘篮子里的蝴蝶,会是妖精。”胡叠从回忆里醒过神来,继续说道:“再说了,才打完架,体力消耗得厉害,我也有点犯懒,不想飞,小姑娘出现得正正好。”   蝴蝶一族能成为妖族里有名的花瓶妖精,最不缺的就是美貌。哪怕长相朴素的枯叶蝶,也有一分独特的美感在。   不管什么种族,多小的女人都爱美。小女孩喜欢好看的东西,简直就是理所当然。她抓一只蝴蝶,再正常不过。我那个样子,任谁看了都会以为是普通蝴蝶。根本不会有人怀疑。   “我跟着她回家以后,那小孩细心照顾了我一阵子,还给我弄糖水喝。”那时候糖可是金贵东西。胡叠继续说道:“不过那会人类和妖精之间,关系还没现在这么融洽。我怕待久了出意外,所以度过最初的虚弱期以后,恢复了点实力,我就离开了。”   “我后来去看了小姑娘几次,她人善良,长得也好,又勤快能干,总之日子越过越好。后来还嫁人了,嫁的也是好人家,夫妻恩爱和睦,一辈子都没怎么红过脸,还生了个宝宝,一家人和乐融融。”   听起来一切都很美好,可惜转折很快就来了。胡叠叹了口气,说道:“她家那幼崽,小时候虽然爱哭了点,有些烦妖,不过总体来说还是可爱的。而且长大以后很孝顺,特别懂事体贴,经常帮忙做家务活。我疗伤需要些天地灵物辅助,正好以前我走过的地方有一颗野昙花,算着日子差不多要开了。昙花开花时间短,花谢了就没花蜜,当时我就赶着过去了。谁知道这一离开,一直以来日子都过得很安稳的一家人,竟然就出事了。”   “那会他们县里,出了个暴发户,买了豪车,天天开出来炫耀。哪儿人多去哪儿。快过年了,人类的风俗不就是过年的时候要穿新衣么,小孩一家就去镇里买衣服。谁知道那么倒霉,一家三口直接被车撞了。”   “本来撞一下也没事,我之前暗中在他们身上放了点护身的东西。被车撞顶多轻伤,不会威胁到生命。偏偏那暴发户是个心黑手狠的,觉得反正都撞到人了,赔医疗费是赔钱,赔死亡补偿金也是赔钱,索性撞死了算,省得麻烦。毕竟人受伤之后,后续照料治疗什么的,都是钱。再加上误工费、营养费之类的费用,最后花的钱,说不准比死亡补偿金还要高。”   “于是他就假装车辆失控,开车再撞了一下,小姑娘的老公和孩子,当场就死了。小姑娘当时被她老公护着,受伤很重,动不了,但是命却保住了。暴发户看人都不动了,以为达到了目的,就没再撞,直接开车去派出所玩自首。”   “因为他有自首情节,认错积极,再加上愿意赔钱,出手又大方,把相关人员都打点了个遍。小地方,像暴发户这样的有钱人,谁都愿意结交,最后这案子硬是以意外了结。意思意思地拘留了一段时间后,赔了钱,那暴发户就全身而退了。”   听到这,俞知乐忍不住皱眉。两条人命,一个重伤,就这么轻易翻篇了?   “我发现不对赶回来的时候,就看到那个撞人的暴发户,在和狐朋狗友喝酒。一边喝酒一边吹嘘自己手眼通天,没怎么花钱就把事情摆平了不说,还遗憾,说没想到里面个命硬的,撞了两下都没撞死。又破口大骂,恨别人多管闲事,看她还有气,居然把人送进医院里。害得他又多花了一笔钱。”   听着都气人,即使能想到事情肯定还有后续,以胡叠的脾气,绝对不会让肇事者好过,但俞知乐的脸色还是十分难看。明明好好的一家三口,日子幸幸福福的,结果就这么生离死别。甚至这个死亡,原本还是可以避免的。这么一想,肇事者顿时就变得尤为可恶了起来。   简直面目可憎。   俞知乐咬牙切齿。最让人恶心的是,类似的事发生过不少,光是新闻报道,他就看到过好几回。   “那个年代和现在不同,就连妖族驻人界守则都还在修订中,管的也没现在这么严。” 说到这,胡叠停顿了一下,犹豫过后才接着说道:“所以我就以暴制暴了。”   说是以暴制暴,胡叠也是玩了点小手段的。他装鬼把那暴发户吓得半死,又把人打得只剩下半口气,让暴发户以为,他身上的伤是被鬼打的,是鬼来索命了。最开始暴发户还害怕故意杀人的事被暴露出来,影响到他的生意,因而拼命瞒着。不过渐渐地,后面他就再顾不上这些了。   被‘鬼’缠着,暴发户根本没精力打理生意,在胡叠的折磨下,他惶惶不可终日。不是没找过大师,但是不管请多少个,大师完全没有用不说,‘鬼’闹的还更厉害了。   几个假大师胡叠根本不带怕的。就是真的来了,暴发户能请到的能力也有限。   到最后,暴发户就放弃了。他天天在家疑神疑鬼,身上还带着伤。然而不管他怎么解释,说是鬼弄的,但在其他人看来,怎么看都是他自残弄出来的。   时间久了,暴发户这样子,看在他老婆孩子眼里,整个和疯子也没差别。他老婆是有钱后再娶的,年轻貌美,未来的日子还长,哪愿意跟个疯子过一辈子。尤其是,这个疯子还不能赚钱了。他老婆果断提出离婚,分了暴发户大半家产后带着孩子头也不回地离开。   暴发户妻离子散,以他当时的情况,剩下的那些财产也没保住,还落了一身毛病,最后不疯也疯了。   怕俞知乐在人类社会里生活久了,道德观念高,以为他杀人,再生是非。胡叠说完以后还不忘补了一句:“我没弄死他。”   你是没弄死他,你只是让他在痛苦中度过一辈子而已。不过这样的人渣,活该落到这个下场。俞知乐并不觉得胡叠做的有什么不对。   妖族是不能无故对人类出手,但他事出有因不说,就像胡叠前面说的那样,那个时候,妖族驻人界守则都还没正式开始实行呢,根本管不到他。   “小姑娘没什么亲人。”虽然小姑娘现在都老了,不过以胡叠的岁数,叫她一声小姑娘倒也合适。胡叠习惯了这样称呼对方,私底下也就一直没改:“她受伤重,命是救回来了,不过再也站不起来了不说,并发症和后遗症都很多。”   “即使因为赔款,医疗费不是问题,但是却没人照顾她。我只好假装是她丈夫那边的侄子,回来寻亲。”胡叠说道。他经常去看小姑娘,自然知道小姑娘的丈夫有个哥哥,早年失散了。于是就顶了那个哥哥孩子的身份过来照顾人。   人类的货币通货膨胀得厉害。当时看起来还算充裕的医疗费,这么多年下来早不够了,本来胡叠工作是能补贴一点,可惜他做的那份工作,是轻松事少,有时间让他照顾人,但同时,钱给的也少。直到现在,赔款花完以后,眼看着小姑娘的医疗费就要无以为继,没办法,胡叠只好考虑换工作。   “我没什么正经学历,”妖族的人类压根不认,学的也和人类不一样。要不然他当年倒是在蠹虫一族进修过,换算到人类社会里,也算是高学历妖精了。胡叠满腹辛酸:“想要找个高薪工作不容易。”   连连碰壁以后,妖王的暴脾气上来了,索性直接来找自己人帮忙,省得在外面受气。   哦,我明白了。   这是男版的妖精报恩。白娘子和许仙那种的。只不过和白娘子不同的是,胡叠报恩没以身相许。俞知乐忍不住在心里感叹,好人有好报,多做善事总是好的。   等等,不对,这样看来也说不通啊。真要有好报,那小姑娘一家的境遇未免也太惨了些,他们又没做错什么。好在祸害虽然遗千年,但他的这个遗,遗的日子也不好过,总算聊以安慰。 第54章 第五十四个求职者   自我安慰过后,俞知乐平了平心中的郁气,言归正传地问道:“那你有什么特长?”   特长?   胡叠沉吟了一下,要是他本体的话,还能算是有个美貌加成,但现在,真不想承认自己是个一无是处的妖。   然而以他身体目前的情况,他就是想当保镖也不行。这年头在人类社会里混的妖精也可不少,很多还挺有本事的。他伤还没好,真打起来谁吃亏都不一定。   要外表没外表,要武力值没武力值。   胡叠难得沉默了下来。   见状,俞知乐体贴地略过这茬,继续往下说道:“除了高薪之外,你还有其他要求吗?”   胡叠摇摇头,高薪就已经是他最大的要求了。他现在这样,也没资格挑三拣四。做妖不能太贪心。   “对时间也没要求?”考虑到胡叠家里有个病人需要照顾,怕胡叠不好意思提,俞知乐特意问道。   还是妖族同胞好啊,热心肠!   胡叠心里的小人都要眼泪汪汪了。他心里感激,话里也就没隐瞒:“我这些年也不是什么都没干。”   “当初为了她看病方便,征得同意后,我用剩下的赔偿金在医院附近买了套房子。那套房子地段好,这么多年过去,价格涨了不少。虽然因为自己还要住,不好转卖出去。不过好在房子是两室一厅,到时候可以租一间出去,每个月的房租再添一点钱,请个保姆回来。这样就不需要我时时照顾。”   至于房间租出去了他住哪里?作为妖精,胡叠表示,反正保姆是上白班又不住家,房子租出去后,房客也不会没礼貌到大半夜去推其他人家的房门。小姑娘因为身体的原因,没人推轮椅的情况下,不会自己出来。到时候在房客面前假装在小姑娘房间里搭了个床凑合——家里老人身体不好,就近照顾很正常,房客根本不会有怀疑。   再在小姑娘面前假装睡客厅,事情不就解决了。而保姆那里,对方只上白班,又不是住家保姆,根本不需要给交代。   小姑娘年纪大了,身体本来就不好,哪怕他照顾得仔细,也还是容易生病。旧病未愈就添新病,每个月叠加起来的医疗费,比保姆钱高出一截,房租钱就更不够看了。要不然出租房子以后,有房租做补贴,胡叠压根没必要换工作。   可惜世事总难如意。   话是这样说,不过俞知乐还是倾向于给胡叠找个工作时间比较有弹性的工作。老人可以请保姆看护,但一味地依靠保姆也不行。现在虐待老人的护工保姆还少了?几乎年年都有新闻报道,留个心眼总没错。哪怕胡叠不是普通人,不怕保姆弄鬼也一样。凡事都要以防万一!   高薪,还要工作时间有弹性。这两点共存的工作不是没有,甚至还不少。但胡叠能胜任的,就不多了。仅有的那一些,都比较有难度,需要很强的专业性。哪怕妖精头脑都挺好用的,记忆力绝佳,但学习这些东西也挺花时间。不可能简单培训一下就上岗,这对工作单位,对胡叠都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   然而胡叠最缺的就是时间,他要是孤家寡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就算了。但他身后还有个病人,短期培训还行,长时间完全耽搁不起。俞知乐快速地在心里做起了排除法。   翻译不行,律师也不行,健身教练也不适合。胡叠身上的伤还没好,最好别太剧烈运动。哪怕人类的剧烈运动对他来说活动量不算高,影响只是微乎及微也一样。   要杜绝一切危害健康的可能性!   等等,听到隔壁的猫叫声,俞知乐突然想到一个很适合胡叠的工作:“像刚刚那只鹅黄色的蝴蝶,你能大量变出来吗?大量变的话,会不会影响到身体健康?”考虑到猫陛下就在隔壁,虽然过不来,但他肯定竖着耳朵在听。俞知乐机智地把逗猫的那只鹅黄色蝴蝶,前面的逗猫两个字省略掉。不过这并不妨碍胡叠理解他的话语。   “能大量啊。”胡叠瞬间明白俞知乐说的是哪只蝴蝶,当即就点了点头。怎么不能,作为妖王,也是蝴蝶一族的王。他别的也许不行,不过变一些蝴蝶幻象,对他来说就和人类的呼吸一样正常,轻松简单:“这点工作量,还影响不到伤口。”哪有那么娇弱!   俞知乐眼睛一亮,能大量变就好,不会影响到身体那就更好了:“开个网店卖蝴蝶怎么样?”   你让我卖自个的同族?   说着,不等胡叠脸色大变,俞知乐就解释道:“不是卖真蝴蝶,就卖个幻象蝴蝶。”   “幻象也能卖钱?”胡叠半信半疑。   这不是骗子么?!   随时会被国家执法部门抓起来的那种。等下,这不会是在钓鱼执法吧?俞知乐看起来不像是这么奸诈的妖啊。在人类社会里生活了挺长一段时间,懂很多的胡叠,心里忍不住警惕了起来。   俞知乐没察觉到不对,他继续往下说道:“怎么不能卖?你的幻象特别真实,能看到能摸到,没被人弄碎,就察觉不出任何异样,这和真蝴蝶有什么差别?”真蝴蝶都能卖,这个当然也可以。   俞知乐以前参加过一个户外婚礼,婚礼上有个情节就是,新郎新娘交换戒指的时候,跟在他们身后的两个花童,同时打开装着蝴蝶的小筐,把蝴蝶放出来。   五颜六色的的蝴蝶漫天飞舞,新人含情脉脉地注视对方,为彼此戴上婚戒。那场面要多浪漫有多浪漫。更何况华国这一代人,有不少都是看着还珠格格长大的。许多女孩子都对含香公主印象深刻。   哪个小姑娘,小时候看到蝴蝶没冲过去,幻想蝴蝶不会被惊跑,而是翩翩落到她身上的童话桥段?   小时候没圆的梦,结婚的时候圆了。   简直满足少女心好么!分分钟想嫁!   蝴蝶挺贵的,那会去参加婚礼的年轻人,有不少都打听过价格。当时俞知乐也跟着听了一耳朵,几十只蝴蝶就要好几百块钱,利润极高。除了婚礼之外,蝴蝶在生日宴、门店开业之类的场合也能用。胡叠要是愿意做,这简直就是无本生意,除了打包盒、快递费之外,剩下的都是纯收益。别的不敢说,但起码家里病人的医疗费肯定是有着落了,胡叠自己的日子也能过得更好些。   “这倒是。”对自己的幻象,胡叠还是有自信的。别说弄碎,也不看看前一个出爪弄碎幻象的是谁,普通人可没这个本事。而且他做出来的幻象可以存在很久,等到要没了,也不是突然凭空消失,而是像普通蝴蝶一样死去,根本看不出破绽来。   这么一想,俞知乐说的好像真的可行。   胡叠有些心动,于是他就详细问了下俞知乐,这个卖幻象,到底是怎么个卖法。   在知道现在的人居然流行用蝴蝶来给婚礼和生日宴之类的场合增色,进行取乐以后,胡叠忍不住皱眉。   虽然是同族,不过普通蝴蝶没开灵智,正常情况下,死了也就死了,胡叠并不觉得有什么。但因为这个原因而死,是不是有些冤?   人类的婚礼,凭什么踏着他同族的尸体来进行?   明明有些人类那么讨妖喜欢,有的人类却又令妖作呕。别说什么那是放生蝴蝶,是好事,是公益,是善行。实际上,经过快递运输,一路颠簸。在婚礼上,因为没到放飞的时间,又要在密封容器里关很久。这对蝴蝶的伤害太大了,很多蝴蝶放飞后,用不了多久就会死去。寿命缩短了一大截好么!   胡叠自己就是蝴蝶,他也是从普通蝴蝶,一步步走到现在的。对没开灵智没修炼过的蝴蝶,生命有多脆弱深有了解。   “我不是太想干这个。”胡叠说道。哪怕只是个幻象,并不会有真的蝴蝶死去,他也不乐意干。总觉得这样做了,就是在变相地赞同那些人类的行为。   事实上,他并不是不太想干,而是特别特别不想干。只是不想下俞知乐的面子而已,话这才说的缓和了一些。   为什么?   俞知乐闻言,最开始还有些不解。不过很快,他就从胡叠的反应里意识到了不对。   是自己疏忽了,没考虑周全。   固然,开店卖蝴蝶对胡叠来说无本万利,工作时间也能随心安排,甚至还能兼顾照顾老人。但千好万好,只要是卖蝴蝶,哪怕卖的不是真蝴蝶,换位想一想,对胡叠来说确实不好接受。   “那就换一个。”意识到不对以后,俞知乐没犹豫,直接干脆地说道。   他说了,也行动了。从前面受到启发,这回,俞知乐特意围绕着蝴蝶来找工作。打开资料库搜查了下,半晌,俞知乐停下页面,问道:“昆虫学家怎么样?你对其他昆虫有了解的话,可以全面发展。对其他昆虫没了解的话,做一个专门从事蝴蝶研究的昆虫学家也不错。我想,蝴蝶保护区会很乐意聘请你的。”   还有什么比蝴蝶妖,更了解蝴蝶的吗?   没有!就算是真正的昆虫学家也一样。   更别提胡叠不是普通的蝴蝶妖,他是蝶王。什么蝴蝶他没见过?再珍稀的也不例外。   保护蝴蝶,等于保护同族。算起来这其实也是他作为王,应有的义务。虽然他失踪这么久,族里很可能有了新王也一样。   本来就应该做的事,现在还有钱拿。昆虫学家的社会地位也还不错,有逼格。家里小姑娘听了放心不说,还会为自己感到骄傲自豪。   自个以前怎么没想到这工作呢?   这回蝴蝶没犹豫,果断答应了下来:“就这个。我对其他昆虫有了解,不过我更愿意去蝴蝶保护区工作。”好歹以前和很多昆虫都在一个环境里生活,想一无所知都难。   这样也好,哪怕是专门研究蝴蝶的昆虫学家,也不会对其他昆虫毫不了解。胡叠这样,正适合这份工作。俞知乐给他开了推荐信。国内有好几个蝴蝶保护区,考虑到老人,俞知乐特意找了个靠近城市,且城市医疗条件好的。方便老人看病的同时,也方便胡叠回去看望老人。   “不过再方便,你估计也没办法天天回去。”俞知乐把介绍信推到胡叠面前,提醒道。   这点胡叠心里也清楚,不过对妖精来说,工作地点离家远?这压根不是事。大不了飞回去。反正家里人也不知道他具体在哪里上班。   拿了信,胡叠站起来,刚准备走,突然听到俞知乐问道:“那个暴发户现在怎么样了?”   胡叠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俞知乐说的是谁。   “死了。两年前去的世。我没做什么,是自然死亡。不过他临死前没睡过一天好觉,临终的时候也没有一个亲人在身边。”说这话的时候,胡叠眼里的笑意都快漫了出来。   如果这是另一个人的死讯,胡叠这样说,俞知乐会觉得毛骨悚然,以为自己遇到了变态,还是那种残暴的变态杀人狂。但现在,俞知乐只觉得恶有恶报,心里别提有多痛快了:“那就好。”总算恶有恶报。 第55章 第五十五个求职者   大快人心!   有个积极往地府送恶鬼坏人的发小,俞知乐从小就知道,对于人类,甚至其他生物来说,死亡往往不是终结,是新的开始。   地府从洪荒那会就开始运行,这么多年下来,自有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对于恶鬼下地狱后会有什么报应,底下早按着罪孽的轻重,安排得清清楚楚。   说是十八层地狱,实际上恶鬼要受的苦,何止十八层那么简单。这大概也是胡叠为什么会留肇事者到他自然死亡的原因。报复么,受罪当然要受彻底点才行。不然算什么报复。   人间的日子难捱,在肇事者死之前,生命走到了尽头,他又惋惜,又觉得,被折磨了这么多年,终于要解脱的时候。鬼差跳出来把他离体的魂魄拘了,带去地狱受刑。   想想肇事者在知道他接下来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以后,会有的脸色,俞知乐就觉得胃口大开。   不久之前才和白泽一起吃完一只桂花鸭算什么,现在就是再摆一只鸭到他面前,他都能吃得下!   送走胡叠,俞知乐哼着歌回到座位上。他一边美滋滋地哼歌,一边动手翻零食。白泽早上带过来的零食,好多他都还没来得及吃,现在正好拿出来尝一尝。反正离正餐还有一段时间,过会就消化了,不怕吃不下饭。   想法是很美好,实施起来就……   美味的东西往往是让人吃了还想再吃的。说好一样只尝一点的俞知乐,又把肚皮混了个半饱。他吃着零食,双手和嘴巴忙碌着,脑子也没停下。俞知乐开始在脑海里总结这次工作的纰漏。   才工作没多久那会,遇到的虾吃虾,鸭卖鸭,让他的认知产生了偏差,误以为妖精们对这些都不在意。然而事实却是,很可能吃小龙虾的虾妖,卖烤鸭的鸭精,才是妖精里的少数妖。大部分妖精对同族,哪怕是没开灵智的同族,多多少少也是有点在意。   像刚刚那样,对着蝶妖提出卖蝴蝶,哪怕卖的是假蝴蝶,这样不专业的建议,以后都不能再提出来。除非确定来这里找工作的妖精本身对这个不在意,或者妖精自己提出来了才行。   俞知乐脑里想个不停,嘴巴也吃个不停。他越想越觉得自己做事疏漏,越吃越觉得白泽真是个好人啊,送来的零食真好吃!   再吃根鸭舌好了。   或许还可以再来一块醉鱼?   蟹钳也在等着他宠幸,要一视同仁。   不能偏心,冷落虾干是不对的。   要不是有客人走进来,再这么下去,柜子里的零食估计今天全都要葬身俞腹。   “我叫碧湖。”看到客人,俞知乐连忙把快见底的零食推到一边,摘下一次性手套扔进垃圾桶里。用实际行动证明,他虽然上班摸鱼吃东西了,但人还是很专业的。   薄薄的一次性手套并不能完全阻隔油分的渗透。请人坐下后,俞知乐趁着去给对方拿杯子倒水的工夫,匆忙洗了把手,这才带着干净杯子回来。泡好菊花茶,放到碧湖身边的小桌上,忙完这些,俞知乐这才有空打量对方。   碧湖虽然有个女性化的名字,不过却是个实打实的汉子。他长得很好,五官精致身材匀称,按理说应该是在人群里闪闪发亮的那一小撮人之一。但实际上,在碧湖主动出声之前,俞知乐完全没注意到对方的到来。   即使那会俞知乐在吃东西,压根没去注意也一样。他坐的位置正对着大门,一个大活人走进来了都没发现,光是分心,压根解释不过去。这变相说明了碧湖的存在感到底有多低。   可能是他衣服款式简单,颜色朴素,所以有些不起眼的缘故?   俞知乐有些不确定地想道。   碧湖姓碧,这个姓可不多见。至于对方之所以会叫这个名,到底是因为他在碧水千顷的湖泊里长大,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俞知乐没多想。总归可能性就只有那么几个,再者,对方很快就会自个说的,没必要为这个多费脑子,浪费脑细胞。   果然,下一刻,俞知乐就听到碧湖说道:“我的本体是只壁虎。”   看来是取的本体谐音。   “来找工作?”俞知乐问道。   可能是没想到俞知乐会这么直接,碧湖看起来有些腼腆。似乎之前主动自我介绍,就已经用光了他的勇气。闻言,碧湖只是点头,并不答话。俞知乐见状也没在意,又问道:“有什么特长?对工作有什么偏好吗?”   碧湖摇了摇头,还很乖巧地摇了两回,表示都没有。   妖精里还有这种类型的啊,俞知乐乐了,问道:“都没有?那对薪水和上班时间有要求吗?没有我就直接安排合适的工作让你选了。”   “您安排。”这回碧湖没再摇头,他直接开口回答道。   行,难得有这么大的发挥余地。从碧湖走进来出声后到现在,每一个举动都像放慢了的电影一样,在俞知乐的脑海里播放了一遍。以碧湖的性子。   “你觉得当记者怎么样?”俞知乐挑了个最适合碧湖的工作问道。   记者?   碧湖有些迟疑地开口:“狗仔?”   这年头狗仔比较多,出现在公众面前的频率也特别高。以至于很多人一提到记者,就会联想到狗仔身上。没想到妖精居然也一样。   不同的种族,同样的脑回路。这就好说话了。碧湖的回答并没有给俞知乐造成什么困扰,他原本想说的也就是这个。毕竟其他类型的记者,需要采访他人,而碧湖明显是个不善于和别人交谈的妖精。   狗仔虽然也有跟在明星身边,各种围追堵截咄咄逼人做采访的,但碧湖完全可以选择另一个条道路来走。   比如——埋伏在暗处拍拍照,网上曝光丑闻或者向上级反应内容什么的。   这大大减少了碧湖和他人打交道的次数。   “也不能完全说是狗仔。不一定要拍明星新闻,你还可以拍一点别的,拍更有价值的。”俞知乐暗示了一句,怕碧湖不懂,想了想,他又更直接地说道:“一个国家大了,难保就有蛀虫。虽然上面的人也在勤勤恳恳地抓虫,不过虫子是抓不完的,总有些隐藏得好的虫子没被发现。”   “再者,上面的人,精力也有限。全国那么多官员,压根没办法一一盯着。让下面的人互相监督吧,又经常有互相打掩护的。”互相打掩护是好听一点的说法,其实就是官官勾结。   俞知乐要说的,碧湖已经懂了。   于是,他要做的,大概就类似于古代的暗探?   见碧湖听明白了,俞知乐这才继续说道:“表面上你就是个普通狗仔。”没事就爆几条明星秘闻什么的,搅混水也不错,就当是隐藏身份了。   事实上,俞知乐有这么大胆子,敢让碧湖干这个,也是有原因的。特殊部门一直是独立部门,除了国家最上面的那几个人和妖之外,其他人或者妖,都没有领导权。有些事人类去做,往往没妖精来得方便。哪怕那些蛀虫很多都对妖精的存在心知肚明也一样。   再小心警惕,他们还能看穿妖精的隐身不成?就算不隐身,碧湖变回原形,变小了以后往不起眼的角落一钻,其他人想要发现也难。   当然,这是针对普通人。   华国不是没妖族官员,也不是妖族的品德普遍比人类高尚,不需要监督。   败类哪个种族都有,妖族自然也不例外。之所以不怕妖族搞事,是因为每一个妖族在从政从军的时候,都对着国家法典和天道发过誓,只要他们还想增进修为,还想活,就不会做违法的事。   能让妖精们发这样的誓,自然是有好处的。当官以后会有紫气。当官的时间越久,官阶越高,紫气就越多,修炼起来也就越快。可惜这点只对妖族有效,普通人没修炼,根本没办法这样约束。   这也是华国领导人心中的一大憾事。听说上面正在致力于研究让普通人也能得到约束的办法,也许有一天,所有官吏都会清明,但显然,不会是现在。   正是因为碧湖的存在感极低,俞知乐这才想到了他。要不然当个普通狗仔,赚到的钱也够碧湖生活了。   上面收揽的像碧湖这样的工作者有很多,大部分都是特殊部门选拔上去的,俞知乐也是最近表现好,才有资格做初步的筛选工作。   “国家有蛀虫,民间坏虫子也不少。”这几年什么幼稚园虐童、食品里加罂粟,吸毒贩毒等等,屡屡可见。该抓的还是得抓。   “不过我权限低,你要是愿意做这个的话,可能还需要经过选拔。”毕竟事关重大。怕碧湖不乐意,俞知乐又诱之以利:“选拔过了的话,福利待遇都很好,国家不会亏待功臣,干个几十年,你接下来几百年的生活费都有了。这还是考虑到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就算不想退休,也能转到明面上,从政或者从军都随你。”紫气的好处,只要不是才开灵智的小妖,就都懂。   碧湖,碧湖果断心动了。紫不紫气的倒无所谓,他这性子不适合从军从政,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不过,光是前面那些就够了。做这份工作能积功德,对修炼有好处不说,而且收入高,高到令人发指。接下来几百年都能窝在家里,不用和外人打交道,还不缺吃不缺喝,不缺钱用。   这样的好事上哪找?!   错过了说不准就没有了。   更何况,对人类来说特别有风险性的工作,对妖精来说,就和喝水吃饭一样简单。做什么工作不是做,当然要做回报率比较高的那份。碧湖点了点头,甚至还难得主动开口问道:“怎么参加选拔?”   俞知乐闻言,刷刷几笔写下了一串电话号码,撕下便签,把号码交给碧湖:“和他联系就好,对方会告诉你接下来要怎么做的。”   因为碧湖本身就有手机,俞知乐就没给他再配备。拿到便签,碧湖很快就离开了。他急着打电话过去问情况。   成功解决了求职者的工作问题,又为国家招揽到了一个妖才。作为第一个被他输送上去的妖才,碧湖得到了俞知乐工作以来,最大的关注。暗地里碧湖做了什么,俞知乐不知道,不过就俞知乐能知道的,明面上,碧湖就做了很多。 第56章 第五十六个求职者   最近网上闹得最沸沸扬扬的,现实里人们讨论得最多的,大概就是善款贪污事件了。这事情大到,就连不怎么关注新闻的人,都有所耳闻。   俞知乐当然也不例外。   实在是这事太黑暗,太令人发指了。   如果仅仅是贪污善款,人民群众看见了会愤怒,但怒火却不一定会这么高炽。然而,某儿童慈善基金会的高层们,用贪污来的善款醉生梦死不说,甚至还把受资助的人,分为三六九等,以貌取人。但凡看到的这些的,只要还是个人,就很难不暴怒。   这个基金会,成立的初衷原本是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儿童。然而发展到现在,实际上,只有长得好看的小孩,才能有机会从他们手里拿到公众捐款。长得不好看的,即使符合帮扶条件,也会受到拒绝。哪怕是长得好看的儿童,也只有愿意听他们摆布的那一些人,才能真正拿到救命钱。   至于怎么拿到,那还用说么。   漂亮的儿童,不管男女,总是有一部分人好这一口。他们稚嫩弱小,更能激起一些人的凌虐欲。就跟把精美的陶瓷器砸到地上,看陶瓷落地开花,听到声响的时候,很多人心里的暴虐会得到缓解和释放一样。这些孩子的待遇,并不比宫斗剧里,一言不合就被后宫嫔妃们砸到地上出气的花瓶茶盏要来得好多少。   起初,慈善基金的高层们只是拿着善款挥霍,华服美酒,香车美人。大把大把的钱撒出去,利用人们的善良,他们的日子过得要多好有多好。渐渐的,他们不再满足于此,有了钱,自然还想要变得更有钱,更何况他们还缺权。   欲壑难填,魔爪伸到了孩子身上。不少有权的人都喜欢这个,正好投其所好。反正他们管理的是儿童基金会,条件多便利啊。甚至到最后,他们连那些长相出色的家长也不放过。这些家长别的不说,长相姣好的同时,还干净,比外面卖的人用起来安全放心多了。而且良家,更刺激,更有爽感。   为了孩子,总有一部分家长会屈服。剩下的即使不愿意,却也会被各种威胁封口。   最开始这么干的时候,高层们还有些提心吊胆,害怕被人发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外界根本没人能听到风声,他们的胆子就大了。胆子越来越大,行事也更加嚣张。   这次曝光出来的,就是这事。视频里几个衣冠楚楚,怎么看怎么精英的男士,和一些眉目温婉,一看就心地善良的女士们凑在一起,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本大大的书在翻阅。   说是书,其实有点像是那种能放很多照片的家庭相册。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这些一看就很有学识和修养的人凑在一起,是在阅读什么深奥的书籍,互相探讨知识。不过很快,所有点开视频的人都意识到不对了。   翻阅是件很枯燥的事。很快,视频里,一个年纪最轻的青年受不了了,他把书往身后一抛,不耐烦地说道:“现在送过来的孩子质量越来越差了,都是些什么歪瓜裂枣?洗干净了换上好衣服也掩盖不了他们身上的那股子土气,这也有资格上册子?也配送到我们面前?”   “话不能这么说,好货色少是少,但也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仔细找找,还是有些极品存在的。” 听到青年的话,一个温婉的女人像个大姐姐一样开口,教育道:“像上次我们找到的那个小姑娘,不就长得不错?明明是在山沟沟里长大的,偏偏皮肤雪白,五官精致,要多可爱有多可爱。不是正符合你们的胃口?”   “要不是这样,也就用不着我们再筛选一遍了。就是因为质量参差不齐,才有我们的用武之地啊。”另一个青年边翻相册,边开口说道。   “说得好像上一次那个小姑娘答应了似的。那孩子倒是好骗,结果家大人倔强得要死,根本不松口。”最开始开口的青年抱怨道:“符合胃口有什么用,又吃不到嘴里。也没办法拿出去交好人。”   听到青年的话,另一个女人合上相册,笑着开口:“命重要还是所谓的贞洁重要?他们很快就会想明白的。我查过,那小姑娘的病挺严重的,再不治,她说不准就没机会长大了。”   “再说了,我们每次都很有分寸,你们做那事的时候都会体贴对方的病情,事后虽然需要治疗,但从来没闹出过人命不是?就算把人送出去做人情,也都是挑病情没那么重的送,往虐待癖好不严重的人手里送。这样的情况下,性命有保障,还能拿到一大笔医疗费,相信她家长知道该怎么抉择。”   “也是。”最开始说话的青年似乎是被说服了,他把相册捡回来,耐着性子继续看。青年一边看,一边自言自语道:“希望这回能多发现几个和那小姑娘差不多品质的小孩。”   这段视频很短,播到这里就结束了。虽然播放时长短的可怜,总共就只有两分钟多,但也不知道拍摄视频的人是怎么做到的。总之里面每个人,脸全都被拍的清清楚楚。拍摄的角度非常好不说,就连画质也好的出奇。能清楚地分辨出里面的人谁是谁。   即使这些人不是明星,知道他们的人并不多也一样。看视频的人多了,总有一些人认识他们。   【里面穿黑衬衫的那个男的,我好像知道是谁。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是某个慈善基金的管理者之一。有次我去基金会捐款的时候,和对方打过照面。当时因为他长得好,我特意问的基金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特别骄傲地告诉我,还夸了那男的一通,说是年轻有为什么的。】   【我都不认识,不过我机智,点开视频之前,先往下拉看了配字。视频底下就是文字报道,你们往下看看就知道这些人的身份了。不说了,我去喝杯冰水,冷静冷静,看完气炸!】   【艹,他们把那些小孩当成什么了?货物?】   【还有小册子?!虽然打了马赛克,不过那册子上面贴的是各个小孩的照片吧?照片下是文字介绍?恶心!当自己是皇帝,后宫花名册选妃呢?选妃在那个年代起码是合法的,这个绝对算违法了吧?】   【这些人也配叫人?最近正好在学配硫酸溶液,好想把实验室里的浓硫酸偷出来,泼到他们身上。心疼他们嘴里的那个小女孩,还有其他受到过伤害的小孩。最可悲的是,里面把小女孩当货物的,有几个自己就是女性。她们就不会自我代入吗?还有那些男的,没女儿没妹妹?就算都没,难道家里也没女性亲戚吗?亲妈总有吧,这么对小姑娘。威逼利诱遭雷劈!】   【想扛炸药包炸了他们。】   【楼上的注意,小心警察蜀黎在默默注视你们。别管是说真话还是开玩笑,没必要为这种人搭上自己。没注意到这些人都已经被抓起来调查了么?国家这次动作好快啊。特别雷厉风行,点赞!】   【不过话说回来,国内的某些慈善基金是真的该整顿了。钱到不了需要帮助的人手里也就算了,还被他们当做工具拿来迫害人,这就过分了。希望调查完这个基金会,国家能顺手把其他的慈善基金也一起查一遍,免得还有同样的事发生。】   【绝望地发现,视频里做坏事的那几个,男的帅女的靓,长得最丑的那个也比我好看。然而颜控如我,第一次在看到帅哥美女的时候,发自内心地觉得他们面目可憎。要知道,我可是因为同事脸好,硬生生让对方白蹭饭,一蹭就大半年的人。好看的皮囊下,居然有个丑陋的灵魂。令人作呕!】   俞知乐把新闻拉到最下面,将最新的那一页评论看了一遍,见网友们大都是义愤填膺后,这才把页面往上拉。找到记者的名字,碧湖两个字映入眼帘。这是本月碧湖曝出来的第二个社会新闻了。上一个是不法商家卖死猪肉。   碧湖大概真的是天生适合干这行,虽然不知道他暗地里为国揪出了多少害虫,不知道最近落马的高官里有几个是他拉下去的,不过光是明面上的这些,就足以让俞知乐庆幸。得亏当初给人介绍了这份工作,要不然天晓得什么时候这些事才能曝出来。   不是没人像俞知乐这样,注意到报道记者的名字,就在他们以为这是个社会新闻记者的时候,就看到碧湖连续爆了两起知名艺人吸毒事件。   吸毒,行吧,这勉强也算得上是社会新闻。虽然吸毒的人身份不一般。不过很快,众人就意识到了不对,碧湖又爆好了好几个明星的绯闻。   也许,之前那两个报道是意外,这个叫碧湖的,其实是个狗仔?   接连爆了好几个明星绯闻的碧湖,好长一段时间,都看起来和普通的娱乐圈狗仔没什么差别。他每天干的事,也就拍拍这个当红小生交女朋友了,那个影后隐婚了。于是不少心里有鬼的人都开始放松警惕,反倒是娱乐圈里的人各个提心吊胆,生怕被碧湖拍到什么不该拍的。   不该拍的,碧湖也确实拍到了。不过他拍到的并不是某个艺人怀孕之类的事,而是某个老牌零食,食品生产环境脏污,现场细菌严重超标,完全不符合国家标准。拍完这个,在食品厂被责令整改罚款没多久,就在大家以为他又要放大招的时候,碧湖却突然调头,又去拍明星了。   这该不会是个狗仔改行的社会新闻记者吧?   东挖一铲,西挖一铲,真是狗改不了吃屎,闻到腥味就凑上来,无孔不入。比苍蝇还讨人烦。当狗仔就当狗仔,好端端的做什么社会新闻。得罪这么多人,迟早有一天要惹上事!   就在众人心里暗骂,各种诅咒,恨不得下一秒碧湖就被人分尸沉海的时候,不约而同的,他们都各自收敛了起来,生怕下一个被曝光的就是自己。原本有心想做坏事的,也有不少也歇下了心思。起码在这个叫碧湖的消失之前,他们都得消停。   完全不知道碧湖背后有国家撑腰的众人,全都开始暗暗祈祷。真希望他不长眼,撞上个不能惹的大佬,早点去投胎。   对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的碧湖,攒了好几波功德,修为都上涨了一个层次。在大笔大笔奖金的鼓励下,他开开心心地变回本体,尾巴上粘着针孔摄像头,跟只普通壁虎似的到处爬。   爬着爬着,碧湖突然翻进一个普普通通的民居,没多久,某个制毒贩毒一条龙的家庭小作坊就被捣毁了。犯罪嫌疑人落网没多久,他们的事情也见报了。   就在俞知乐盯着碧湖报道出来的各种新闻看的时候,突然接到了俞知我的电话。   “什么时候有空?来公司一趟。”   去公司干吗?   俞知乐一脸懵,不过好歹是亲大哥,每个月都给零花钱,勤勤恳恳上班,从不早退晚到,各种加班,努力赚钱,只为了把资产翻倍,多给他分红的亲大哥。俞知乐懵归懵,还是趁着午休时间过去了。 第57章 第五十七个求职者   “我哥到底叫我过来干嘛?”俞知乐到公司的时候,俞知我刚好出去谈生意了,只有助理在。办公室里,俞知乐随手拉过一把椅子,长腿一伸,倒坐在那上面,把下巴搭在椅背上,一边等大哥,一边忍不住问道。   难不成大哥终于忙不过来了,看不惯他优哉游哉,于是打算把魔爪伸到自己身上,拉他下水?   也不像啊,大哥从来没勉强过他。要不然当初也不会放他出去找工作。   “是这样的。”面对俞知乐的困惑,助理解释道:“最近后勤部新采购了一批零食,里面有很多坚果,开心果瓜子花生什么的,都放在零食柜里。”   这个俞知乐知道,现在很多公司的人文关怀都做得很到位。茶水咖啡是必备的,各色饮料齐全,零食当然也不会少。备些零食,方便员工在工作的时候解压,也避免他们上班上到一半,饥肠辘辘的影响到工作状态。   这项贴心的服务其他大公司都有,俞氏自然也不例外。采购零食那是常态,坚果是比较受欢迎的零食种类,后勤部一直有采买。   不过,这个就没必要和他说了吧?自己又不管事,只是个拿分红混吃等死的股东。   然而,助理用事实证明,和他说这些还是很有必要的:“不知道是谁,拿了零食,开封以后没吃完也没重新封口收起来,就那么大大咧咧地敞着口放在休息室的茶几上。过了一夜,不知道怎么的就招了耗子。”   鬼知道办公大厦里为什么会有老鼠,反正就是有了。今天早上几个女员工进来拿零食的时候亲眼看到的,尖叫声吓得其他人还以为是发生了什么杀人惨案,被她们见到了尸体,这才叫得那么凄厉。   听到动静,保安赶过来的时候,差点没直接报警。不过最后知道是老鼠的时候,一群保安,都是一副你逗我的表情。然而大部分女员工还是花容失色,就是男员工,状态也没好到哪里去。他们的脸色和见到了尸体也没差。   这都多少年没见过老鼠了。耗子这种小动物,早从他们的生命里绝迹了好么!猛地这么一出现,全都受惊不小。   没办法,抓呗。保安们任劳任怨地关上了休息室的门,围追堵截起了老鼠。令人失望的是,他们奋斗了一早上,汗流浃背,衣服都湿了一身,也没能把那只老鼠怎么样。好几次狭路相逢,都被老鼠走位灵活地闪躲了开。到最后,抓老鼠的保安们,甚至有种他们在组团打网游,越级刷副本boss的感觉——彼此等级差太多了,新手玩家完全拿满级boss没办法。   听到助理的话,俞知乐突然有不好的预感。   不幸的是,很快,他的这个预感就成真了。   “休息室里有老鼠,弄得底下员工都没办法正常工作。各个坐立不安的,生怕老鼠从哪个角落里窜出来,爬到他们身上。本来想叫个专门捕鼠的公司过来,但是俞总知道了,就说没必要那么麻烦,直接让你过来一趟就好。”助理从俞知我开始创业的时候就跟着他了,这么多年下来,对老板一家当然有所了解。俞知乐那猫憎狗厌鬼见愁的体质,他心里也清楚。说到这的时候,助理脸上的笑意完全抑制不住,忍笑忍得脸都快抽了。   以往的历史早就证明了,俞知乐这个人形驱虫驱鼠药非常好用。当初才搬过来的时候,公司里各种文件书籍多,A市又经常闹白蚁,为了以防万一,俞知我突发奇想,让俞知乐过来,在公司各处走了一趟。果然,效果拔群。在其他公司饱受白蚁折磨,时不时地,就要求助灭蚁公司的时候,只有俞氏一直清清静静,不为所扰。   卧槽,这是亲哥?!   说好的掌中宝呢,结果就拿自己弟弟当老鼠药那么用了……   痛心疾首!   俞知乐显然也想起了同一件事,顿时颇为郁闷地看了助理一眼:“想笑就笑,不用忍。”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虽然他至今认为那是巧合。你看,这不就闹老鼠了么。   对于老鼠的出现,俞家大哥和助理是这么理解的。这几年俞知乐每次过来都是直接坐电梯到总裁办公室,从来没往下面走过,于是时间久了,气味散了,什么蛇虫鼠蚁这才全都冒了出来。就跟驱虫药有药效一样,药效过了当然就没效果了,必须补药。   不见俞家就一直特别安生,没蟑螂没老鼠没各种乱七八糟的虫子么。那是因为俞知乐天天都回家,家里一直没断过‘药’的缘故。   事实也确实是如此。俞知乐太久没来公司,那股子大妖气息早散了,那只耗子只当这里是一片没被同族占领的新地盘,它被食物引诱过来,企图圈下新领地。不幸的是,大业未成,就被人类发现了。   “二少,走一个?”听到俞知乐的话,助理果然没再忍,放开笑到脸都笑酸了以后,他这才揉了揉脸,打开办公室的门,对着俞知乐做了个请的姿势。   “走走走。”俞知乐有些无语地从椅子上站起来。   得,老鼠药就老鼠药吧,不管成不成,就当是给他们个心理安慰。想是这样想,走到助理身边的时候,俞知乐还是没忍住,伸手拍了拍助理的肩膀,语重心长:“盲目迷信要不得,这是不对的。不要舍不得花钱。请专业的驱鼠公司走一趟并不贵。”该花的还是得花。   请人灭鼠的钱,哪有员工给公司创造的利益高?孰重孰轻,作为专业的总裁助理,你应该分辨得出来才对。为了能让员工专心工作,不能由着俞知我乱来,该劝的还是得劝。   俞知乐的潜含义十分明显,弄得真心觉得他有用的助理哭笑不得,只好说道:“要是没效果,还有老鼠,肯定就找驱鼠公司。”说是这么说,不过助理并不觉得药到鼠会不除。他对俞知乐这颗人形驱鼠药十分有信心。   发现老鼠的那个休息室,是在五楼。俞知乐过去走了一趟,才一进去,就看到老鼠惊慌失措地跑了出来,飞快地从半拢着的窗户里挤出去,企图顺着墙壁往下爬。逃生到一半的时候,中途老鼠还几度腿软,差点没失足从墙壁上掉下去摔死。   原本为了老鼠跑出来后,抓鼠方便,于是被叫来的保安们甚至都没能派上用场。他们扒着窗户,囧囧地目送着老鼠东扭西歪地逃跑。居然都有些不忍心乘胜追击。当然,这个距离也不方便他们打老鼠就是了。   老鼠跑了,检查过休息室里没其他老鼠以后,助理带着俞知乐转战其他地方。从一楼到顶楼,每个部门都去了一趟,确定没其他蛇虫鼠蚁隐藏在暗处之后,助理这才放过俞知乐,把人送回总裁办公室里。   这回,坐在办公室里,俞知乐没等多久,俞知我就回来了。看着一身正装,玉树临风,要多潇洒有多潇洒的大哥走进来,俞知乐严重怀疑,他哥刚刚不在,就是为了方便助理使唤他,杜绝他求救的机会。   不过很快,俞知乐就意识到自己小人之心了。他哥走进来后,身后还跟了个特别眼熟的人。   “白泽?”世界竟然这么小,白泽居然和他哥认识。原本还想着什么时候介绍双方认识的俞知乐,发现自个省事了。   面对俞知乐的吃惊,白泽冲他点了点头:“过来谈生意,听他助理说到你,才知道这是你哥。知道你在这边就过来看看。”   俞知乐恍然大悟,他就说么,他哥明明有专门的会客室,这回谈生意怎么会谈到办公室里,原来如此。   两人还挺熟,最开始以为白泽是在说客套话,他和自家弟弟可能只是认识的俞知我,注意到他们的相处模式,不由得挑了挑眉。   俞知我在想什么没人知道。事实上,在来之前,白泽确实是不知道俞知我的身份,不过一来,看到人以后,那和俞知乐同出一源的血脉气息,白泽想不知道都难。   两兄弟,一个血脉快觉醒了,一个却还依旧沉寂着,丝毫没觉醒的迹象。偏偏血脉沉寂的那个,体格看起来比快觉醒的那个好了不知道多少。   “又没好好吃饭?”最近几天都住在公司没回家的俞大哥,怎么看怎么觉得弟弟瘦了。听到俞知我的话,白泽忍不住用不赞同的目光看向俞知乐:本来就有点营养不良了,再不多吃饭怎么行?   明明父母都在外面潇洒旅游的俞知乐,面对两人,突然有种多了两个爸管着的别扭感。被约束的俞知乐有些无奈:“我吃的比谁都多好么!”胖不起来怪谁?说瘦绝对是你们的错觉!   算了,说不清楚。做家长的在这方面,永远听不进别人的话。反正他哥每次只要隔一段时间没见到他,下一次再看见的时候就都会觉得他瘦了。他敢保证,这绝对是错觉。体重秤可以作证!   可惜办公室里没体重秤,没办法证明自己。怕两人再咬着这事不放,拥有万千少女羡慕不已的吃不胖体质的俞知乐连忙转移话题:“你们是在谈什么生意?”   明知道俞知乐在转移话题,不过白泽还是顺着他的话说道:“房地产。我名下有块地,你哥挺有兴趣的,想要开发。”作为上古瑞兽,白泽圈的地盘一直挺大的。从古至今他都是名副其实的大地主。虽然建国以后,土地国家都重新分配过,不过动谁的,也动不到白泽头上。   白泽毕竟是上古大妖,哪怕是相对和善的瑞兽,也不是那么好相与的。能不得罪还是不得罪比较好。因此哪怕白泽主动吐了不少地盘出来,剩下的也还是很可观。每年他光是坐着什么都不干,收租都能收到手软。   俞知我看上的那块地,是白泽原本闲置着的,之前都已经谈得差不多了,只是还在价格上扯皮。不过现在么,虽然血脉没觉醒,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老朋友的后代。这点照顾还是有的。白泽觉得,价格上他可以主动让一点。   看到俩兄弟关系不错,相处极为和睦的白泽,这么想着的时候,他完全没意识到,刚刚和俞知我才见面,才发现对方身份的时候,他可没这念头。   让利?   笑话!   商场如战场,从来只有锱铢必较、分毫必争的。谁也不嫌钱多,无缘无故的,哪有主动让利的道理! 第58章 第五十八个求职者   华国人的饭桌文化源远流长,干什么事都得一起吃个饭,谈生意的时候尤是。   生意还没开始谈?   那正好,先一起去吃个饭,咱们边吃边谈,吃饱了万事好说话。   生意已经谈拢了?   那更好,我们还是一起去吃个饭,增进感情,交流交流,就当是庆功宴了,也为下次的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总之不管怎么样,不管干什么事,最终都能和吃扯上关系。   像今天这样,生意谈得差不多了,又那么有缘分,有俞知乐这一层关系在,不一起吃顿饭都说不过去。俞知乐对房地产的事也不太懂,转移话题的目的达到之后,已经感到饥肠辘辘的他,顺势提出一起出去吃顿饭的建议。   好哥哥俞知我当然不会反驳他,第一时间响应。而白泽,白泽看着俞知乐瘦巴巴的胳膊腿,还有明显比俞知我单薄的身板,内心投喂的欲望瞬间高涨。   这是手边不方便,没厨房没食材,要不然他能立马抄起锅子,用最新鲜的原料,给俞知乐做一桌子的美味出来。保管每道菜都不重样,好吃得能吞掉人的舌头。争取吃完就让俞知乐胖上个两三斤!   嗯,农村养猪大妈每次喂小猪仔的时候,心里闪过的也是这个念头。   多吃点,长胖点,大了好卖钱。   得到赞同后,小猪崽俞知乐毫无所觉地带着两人转战饭店。   酸菜竹笋鸡、红烧鲫鱼、蒜香排骨,清炒荷兰豆,还有个杂菇汤。只有三个人,为了避免浪费,他们点的菜并不多。不过挑的是好饭店,这些菜品甫一上来,光是闻着,就让人垂涎三尺。都不是陌生人,吃饭的时间,没必要瞎寒暄。美食在前,三人齐齐动筷。   “吃鱼肚,鱼肚子上的肉最鲜嫩。”   “鱼尾肉入味。”   两双筷子不约而同地各夹了一块鱼肉放到俞知乐的碗里,俞知乐拿筷子的手一顿,一时之间,他有些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去夹着鱼眼眶下的那一小块月牙肉。   是不是先收回手,吃碗里的鱼肉比较好?   俞知乐举着筷子思忖道。   没想到居然会这么巧,俞知我和白泽也是面面相觑。不过很快,俞知乐就做出了抉择,比起已经乖乖躺在碗里的,还是盘子里的鱼肉更吸引他一点。不都说么,月牙肉是鱼身上最精华的地方,俞知乐是这一观点的绝对拥趸者。   虽然鱼肚上的肉和鱼尾上的肉也好吃,口感各有各的好处,但已经得到的,哪有还没弄到手的有诱惑力。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比喻是有点不伦不类,不过理,却是这个理。   最终,俞知乐按着之前的想法,把月牙肉夹起来送进嘴里吃掉。在享受着爽滑鱼肉的同时,他手上动作不停,换了双公筷,不偏不倚,分别给俞知我和白泽各夹了一块鸡肉。   根据观察,鸡肉都是这两人比较爱吃的菜。这家饭店的酸菜竹笋鸡做得又还不错,一端上来就酸香四溢,看着就好吃,正好拿来抵鱼肉。   俞知乐吃着碗里的鱼肉,越想越觉得自己真是十分机智。埋头苦吃鲫鱼的他,并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更没注意到俞家大哥的反常。   俞知我夹起自己碗里的那块鸡肉,再看看白泽碗里的,总觉得心里不得劲。他怎么看怎么觉得,白泽碗里的那块鸡肉好像比他的要更大一点,明显肉更多,骨头更小,一看就是块好鸡肉!不像他手上这块,干巴巴的,肉少得可怜,还不够两口吃。   嫉妒的杂草在丛生。哪怕知道自己在弟弟心里的地位没动摇,肉的大小也是个巧合。俞知我还没开始吃那块吸足了酸菜咸酸和竹笋清香的鸡肉,就觉得嘴里已经开始泛酸。那股子酸劲,甚至一直从舌尖,泛到了心里。   给那姓白的挟什么鸡肉啊,就算是礼尚往来,夹一筷子荷兰豆凑合凑合也就得了。大男人哪有那么多讲究,荷兰豆又绿色又健康。   说到底还是白泽太多事,有那么熟吗?就给夹菜!   俞知我不动声色地吃着鲜嫩的鸡肉,心里黯然神伤,弟弟交了好朋友他都不知道。小时候那种,交了新朋友就带到自己面前介绍的场景再也看不到了。   这个时候,俞知我还没多想。朋友么,吃饭的时候互相夹菜是常见操作,关系稍微好一点的朋友都会这么做。直到他眼睁睁地看着白泽给俞知乐打了一小碗杂菇汤,还体贴地叮嘱:“多喝汤,对身体好。”   然后又看着他用公筷夹了块排骨,放到俞知乐碗里之前,还细心地把排骨骨头去掉了。   卧槽,舀汤也就算了,还算正常,但后面这个,给人剔骨头能是普通朋友做的事?   谁家普通朋友会给你去骨头的?一个排骨去什么骨头啊!打从俞知乐五岁以后,他就再也没给俞知乐去过骨头了。他还是亲哥呢!不比你个朋友亲密?   俞知我雷达全开,饭也吃不下了,菜也不觉得香了,心中警铃大作。他忍不住借着夹菜的动作,暗中仔细观察白泽:这小子该不会是在打什么歪主意吧?   观察半天,也没观察出个结果来。俞知我在白泽给俞知乐夹第二块排骨的时候,果断出手阻止了:“别管他,先顾着你自己。晚了桌子上估计就没好菜了,就我弟这胃口,能不能给你留个盘底都还是个问题。”   虚伪地关心过对方以后,生怕白泽开口说没好菜可以再点,继续献殷勤。俞知我还绞尽脑汁,搬出俞知乐以前说过的话:“我弟毛病多的很,吃排骨什么的,一直喜欢自己啃骨头,觉得剔了骨头的排骨吃起来没灵魂,不是那个味。”所以你别瞎忙活了,忙了也是白忙。还是专心吃自己的吧!   就跟吃烤地瓜一定要用手掰,而不是优雅地用勺子挖一样。用勺子挖着吃的烤地瓜也没灵魂。以此类推,还能延伸到吃小龙虾也不能让人帮忙去壳,不自己手动剥壳的小龙虾也没灵魂,吃起来不够带劲等等。总之就是各种挑剔。   俞知我的言下之意,白泽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过他没闹清楚俞知我说的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见俞知乐似乎没反驳的意思,白泽只好顺着俞知我的意思,放下公筷,开始顾着自己的那张嘴。   饭吃到半饱的时候,白泽想到来之前下定的主意,主动提道:“都是朋友,没必要讲究太多,我名下那块地就按你前面说的那个报价来。等会吃完饭你有没有空,我们直接把合同签了?”   !!!   白泽云淡风轻的两句话,彻底触动了俞知我的雷达,俞知我第一时间就警惕了起来,看向白泽的眼神也饱含着审视:好端端的让什么利?   主动让利,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这小子绝对是在觊觎自家才刚刚长成的,水灵灵的还带着露水的小白菜。   我像是那种卖弟弟的人?!   深觉拿人必定手短,真占了人家便宜,以后再看到对方‘不怀好意’,跟只苍蝇似的围在自个弟弟身边献殷勤,可就没办法理直气壮地阻止他了。想到这,俞知我连忙推拒:“用不着这样,一码归一码,谁都要生活,这过日子哪有不花钱的,怎么好意思让你吃亏?在商言商,我们还是公事公办比较好。你第一次说的那个价位就不错。”   虽然按着那个价位来,公司会少赚一点,但是少赚点,总比为了赚钱,把亲弟弟赔出去要来得强许多。   贪小便宜吃大亏啊!老话还是要听的。   要不是怕这会反悔说不要那块地的开发权,会引起对方怀疑,也让公司这段时间的努力都付诸流水,对不起底下员工的心血,俞知我都有心直接推掉这项合作了。   “钱财乃身外之物。”我们妖精不在乎这点钱。白泽大方地说道。他确实不缺钱,只是不习惯吃亏罢了,总喜欢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不过真要让利,他其实也不心疼就是。这点钱他还没看在眼里,都没他一个月收的租金多。   卧槽,这会说得轻飘飘,视金钱如粪土,要多潇洒有多潇洒,早干嘛去了?   之前和我唇枪舌剑,争斗半天也丁点不让的人是谁?菜市场卖菜大妈?人家卖菜大妈看顾客买得多,都还主动给抹零呢!   你比卖菜大妈还过分,现在跟我说要让利,心里没企图鬼才信!   俞知我总有种对方在暗搓搓刷自个弟弟好感的感觉。   一个拼命想让,一个硬是不要。两人在饭桌上推来推去,直到俞知乐吃完一整条鱼,结果都还没出来。   饭桌上谈生意可以,不过这又不是什么商业酒会,私下聚餐而已,谈生意谈到饭都不吃,有些过了吧?对得起一桌子的美食吗?!   “虽然天气这么热,菜凉了也能吃。但是放太久口感味道都会变差的,你们不如先吃饭,吃完回公司再慢慢说?”俞知乐提建议。说话的同时,还用公筷给俞知我挟了一筷子荷兰豆,又给白泽夹了一块竹笋。用实际行动来催促两人快点吃饭。   这傻弟弟哟!   竟然还主动夹菜给对方吃,一点都没看出白泽的险恶用心,忒迟钝!俞知我嫌弃了不到两秒,很快就转变了心思。迟钝得好,迟钝得妙。就是要迟钝到看不出白泽的心意才行。对着块榆木,他就不信白泽能一直有耐心守着木头等它发芽抽枝。   看不出来对方的意思,俞知乐才不会有被拐走的可能。   自家弟弟才多大,再过几年谈恋爱都不算晚。就算要谈,也该是和同龄人谈。白泽年纪太大了,虽然对方没明说,不过就俞知我知道的,白泽并不是人类,应该是某种妖精。至于是什么妖就不知道了。但是只要是妖精,生命就绝对不止短短百年。   寿命不对等谈什么恋爱,多年以后俞知乐老了,白泽脸上却光滑得连一条皱纹都没有,谁敢保证白泽不会变心,俞知乐不会自卑?基于此,两人的性别反倒是最不重要的一件事。   八字还没一撇,俞知我就先在脑中把俞知乐和白泽在一起后,会遇到的挫折险阻全都预想了一遍。完了俞知我这才发现,他有些杞人忧天了。   不过防范于未然,该防的还是得防。当即,听到俞知乐的话,俞知我便顺势拿起筷子,招呼白泽吃饭:“生意上的事不着急,等会再谈,来来来,先吃饭先吃饭。”   嗯,等会等俞知乐不在了再谈,坚决不给你在我弟弟面前表现的机会! 第59章 第五十九个求职者   俞知我果然没再给白泽献殷勤的机会,一吃完饭,就毫不留情地把弟弟赶回了小楼。那冷酷无情的模样,知道的知道这是兄弟俩关系好,不拘泥于这些小节。不知道的还以为哥俩有仇呢,这才迫不及待地就把人赶走,省得在面前晃碍眼。   俞家大哥赶人,俞知乐压根没多想,以为是俞知我急着谈生意,怕他在场,夹在朋友和兄弟之间尴尬,左右为难。再者,有他在,他们俩要面子,也不好放开了厮杀争夺利益。于是俞知乐打包了一份芋头酥以后,就屁颠屁颠地提着甜品滚了。   饭店离小楼不算太远,一路坐车回到小楼的时候,芋头酥都还热着。芋头酥外面只裹了层薄薄的面包糠,吃起来完全不会觉得一嘴淀粉,淡而无味。最里头的夹心是流沙状的芋泥,芋头香气浓郁扑鼻,芋泥也做得十分细腻,一点渣子都没有,吃起来又甜又软。一直能从嘴里甜到心里,是名副其实的小甜心。   虽然甜,却不会过于腻。芋泥和面包糠中间的那层糍粑,厚薄更是恰到好处。过厚令人生厌,过薄则不够满足。现在这个厚度,热乎乎地吃下去,正好中和了馅料的甜味不说,那绵密的口感,咬一口,更是舌尖上极致的享受。   油炸过的芋头酥,外表酥脆,里头绵软。配着甜蜜蜜的馅心,不爱吃芋头的人尝了,都能空口干掉半盘子。   俞知乐美滋滋地守着打包盒,把芋头酥一扫而空。直到将胃里还剩下的那点儿空隙全都填满以后,满足之余,俞知乐甚至还有些想舔舔手指。   花了极大的毅力,他这才控制住了自己,选择去把手洗干净。洗完手回来,俞知乐拿纸巾边擦手边往回走。还没回到位置,就看到办公桌前面,有道窈窕的身影正站在那里。   对方背对着俞知乐,哪怕没看到正面,光凭这一个风华绝代的背影,只要五官没硬伤,脸没什么大毛病,就绝对算得上是美女,还是那种能迷得人神魂颠倒的大美女。   俞知乐忍不住在心里感叹:这些妖精,不管本体怎么样,化形后真是一个赛一个的好看。   不过算起来,就他目前见到过的,最好看的那一个好像还是白泽。   感叹过后,算不上外貌协会的俞知乐,就把这事扔开了。   “您好。”发现有人过来,听到动静,妖精妹子转过身来,冲俞知乐打招呼:“我叫宋酥,是一只松鼠。”   嗯,声音也好听。   俞知乐脑海里在晃过松鼠毛茸茸大尾巴的同时,还下意识地根据宋酥的外形条件和嗓音,飞快地排列出一堆适合宋酥的工作。   不管是演员还是歌手,甚至双担,她都能撑得起来。只要不是演技尬到看不下去,唱歌五音不全到连修音都没办法挽救的地步,就绝对能红。哪怕现在娱乐圈中各色美人众多也一样。   要是不混娱乐圈,以宋酥靓丽的外形,培训后当空姐也很合适。不过干这行要对乘客有耐心才行,也不知道宋酥脾气好不好?   或者可以选择做自媒体,上手容易,压力也没那么大。做自媒体长得好也是一种优势。现在就是美色时代,大家都看脸,长得好不管做什么,都会比别人更顺利些。这么一想,俞知乐顿时觉得,宋酥的选择面完全可以更广一些,压根没必要局限在这里。   “你有什么爱好或者特长?对未来的工作有什么要求吗?”俞知乐决定按着宋酥的兴趣来给她找工作。   听到俞知乐的话,宋酥忍不住一愣,怎么有种去肉摊买东西,卖肉的一边翻着摊子上的肉,一边问她要哪个部位的既视感?   而且,最重要的是,宋酥说道:“我不是来找工作的。”   “啊?”俞知乐一呆,这才反应了过来,来这里的妖精除了找工作之外,还有来申请创业补助的。   差点闹出乌龙了,俞知乐连忙问道:“你这是准备自己创业?”   宋酥点了点头:“我们当松鼠的,别的本事没有,不过挑坚果的眼力绝对一流。”没有谁能比他们更懂得挑坚果,没有!   就算是种各种坚果的果农也一样。甚至很多果农,都只对自己种植的那一种坚果有了解。像是种板栗的,很可能就对核桃一无所知。种花生的,也可能对松子毫无了解。而他们松鼠就不一样了,松鼠是杂食性动物,什么都能吃一点,但是更偏好各种坚果浆果。这么多年吃下来,熟能生巧,就是再笨,也该知道什么样的坚果,打开后,里面果仁会更饱满,果肉吃起来会更香醇。   一只松鼠,为了获取坚果,往往都会陪伴果树很久很久。时间久了,他们对怎么种植果树,怎么照料果树,也就有了了解。   毕竟各种坚果果树说是松鼠的衣食父母都不为过。哪个当人儿女的,会对父母的情况一问三不知?就算小的时候不清楚,等长大了,也都会明了。   “现在市面上能买到的坚果,品质都太次了!”宋酥痛心疾首。   她已经很久没吃到一颗顺口的坚果了。   不给好吃的,这和虐待有什么区别?   一年两年,宋酥还能忍,自我安慰说是没找到好的坚果品牌,要耐心,细心地去发掘。好东西都藏得严实。时间久了,再怎么骗自己也骗不过去了。基本上所有牌子的坚果,她都一一尝试过,还是没有好的。再忍下去,宋酥觉得自个迟早会厌食,然后活生生地饿死。   死都是个饿死鬼,连顿饱饭也没吃过。等死了,尸体都是瘦骨嶙峋的,多难看!这对一只一直很注重外表的,爱美的松鼠来说,绝对不能忍!   为了不当松鼠史上的第一只被动绝食,最后惨死的松鼠精,宋酥决定奋发图强,自给自足的同时,顺带改善一下族群的伙食,也为人类提供更好的坚果。   让他们尝一尝,看看他们以往吃的都是什么垃圾!   对的,垃圾!   那些质量有缺陷的坚果,不够完美的坚果,在宋酥眼里,就是垃圾。她不仅私底下这么觉得,就是当着果农和坚果经销商的面,也敢这么说。   “我想承包个种植园,种各种坚果。”   当然,光是这样是不够的。   宋酥豪情勃发,雄心壮志地说道:“最开始先种果树,等走上正轨了,有收入了,再投资个加工厂,自产自销一条龙。”   把精心培育照料出来的果子交给其他人来加工,她可不放心。那些人手艺没到家,万一没烘到火候,或者烘过头了,肯定影响品质。或者炒制的时候,调料下的不对,味道怪异降低口感怎么办,到时候她找谁哭去?找谁哭都没用,哭晕了也抢救不回被糟蹋的坚果。   每一粒饱满的坚果,都饱含着她的心血。她才舍不得让人乱来。总之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把关,保证每一颗坚果在入口的时候,都一直保持着最完美的状态!   “开种植园办厂啊。”可以可以。俞知乐想了想,大手一挥:“索性也别等以后了,直接一步到位算了。”他也挺想吃吃坚果专家一手打理出来的坚果有多美味。等种植园盈利了,资金足够了才办厂,那多慢。完全等不及好么。   再说了,这是为国家饮食做贡献的。,坚果多营养啊,全民皆宜。能早点让百姓吃上放心的好坚果就早点,国人受各种不合格的垃圾食品荼毒的日子还短吗?哪怕一时之间没办法完全改善大家的饮食条件,但是能改一点是一点。多改一点总是好的。   “这样吧,我给你向上面申请资金,尽量多批点,争取把你办厂的钱一起批下来。”   听到俞知乐的话,宋酥眼睛一亮:“可以吗?”还能这样操作?她原本觉得能批下种植园的钱就很不错了,毕竟她要种的不是一两种果树,而是把市面上常见的品种全都包揽下来。哪怕有些植物气候条件不一样,对土壤环境的要求也不一样。不过对妖精来说,这些都不是事。她好歹也有上千年的修为,改一改也就得了。   “这还能有假?”俞知乐忍俊不禁,说着就动手打申请。   就如俞知乐之前想的那样,虽然这是私人盈利性质,不过说到底也是件好事。更何况妖族开公司办厂也都要交税,并没有任何优待。现在给出去的那些钱,用不了多久就能换个方式还回来。没见上一个办酒厂的猴子,现在都已经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了么。   上面的人果然没为难,很快就审批了下来。   别看宋酥名字小家碧玉,听起来就像是温顺乖巧的巧手娘子。拿到想要的东西以后,她那风风火火离开的背影,绝对是妥妥的女强人。有了钱,宋酥雷厉风行,很快就筹备好了前期的准备工作。   土地承包好了,果树移植进去了,厂址选定了,各种机器也买齐了。不知不觉,包括俞知乐在内的华国人,就发现,他们的生活里都强势进驻了一个新的坚果零食品牌。   当然,这是后话。   新坚果品牌的出现,把原本的老牌零食冲击得溃不成军。偏偏比味道,比质量,甚至就连比服务,比老板颜值,那些老牌零食还真的就拍马都赶不上,只能干瞪眼,眼睁睁地看着属于自己的市场被人抢占。   以前从来都只有他们挤压别人市场的份,没想到这才多久,风水轮流转,这倒霉待遇就落到他们身上了。老牌零食叫苦不迭,其他牌子的零食一边在心里暗骂活该,一边又忍不住为自个的将来发愁。   老牌零食好歹还有一部分固定的老粉,坚持不动摇地在支持他们的产品,可自己呢?   看着寥寥无几的成交量,其他牌子的坚果零食商们对坐到天明以后,一咬牙,全都决定改行。   他们一改行倒是轻松了,呼吸顺畅了,吃饭也香了,晚上睡觉都不再失眠,那叫个黑甜啊,连梦都不带做一个的。偶尔还能有心思买几袋子新牌子的坚果吃一吃。   别说,人家出名还真有人家的道理,这味道,绝了。和别的坚果比起来就是不一样,一个天一个地。天的自然是新牌子,地的是其他牌子。   好吃,都不是傻子,换做他是消费者他也选择这牌子。   这么想着,改行的坚果零食商们深觉自个英明神武,做出了好决定,及时止损,这才没把裤裆都赔掉,不然现在哪有钱买坚果。想到这,他们又多买了几袋子坚果,决定带回去给家人尝尝,顺便吹个牛。 第60章 第六十个求职者   其他牌子的零食商们日子是好过了,剩下的一直咬牙不认输的,原业界龙头的那几个大牌子坚果零食商,可就难捱了。哪怕有老粉撑着,不管线上线下,营业额也是一日不如一日。   生存艰难。   要不是他们不止卖坚果,平常还搭配着点肉脯之类的零食在卖,多多少少有点进账,要不然说不准早坚持不住了。但即使是这样,随着时间的过去,他们也日益频近破产的边缘。可偏偏家大业大的,让他们也学着小牌子零食商改行,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行业入手不说,就是找到了,大蛋糕早就被人分完了,现在过去也就只能捡点剩奶油。   这让习惯了大口大口吃蛋糕的是业界龙头怎么忍?   根本没办法接受好么!落差太大了。原本他们是霸着市场这块大蛋糕,只给人剩奶油吃的人,现在却反过来,让他们去捡别人指缝里漏出来的剩奶油。自尊心根本不允许不说,昂首挺胸惯了,他们也早忘了要怎么和人低头。   既然不会低,那就不要低。说什么都不能沦落到那个地步。业界龙头们下定了决心,他们联合起来,决定给眼中钉肉中刺一个教训。新人就要有新人的样子,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不懂这个没关系,他们这些当前辈的,都可以教。   当然,这是对新人的要求。而他们,即使做的再过分,那也都是被逼到了悬崖边上,为了不死才做出的反抗。虽然反抗的手段可能有点儿过于激烈,但那不是生死关头么,自救的时候手段激烈了点也正常。   这几家业界龙头,也不知道是当初开公司的时候就商量好了,还是彼此有默契。总之他们店里主打的坚果,品种都各不相同。有的主推瓜子,有的招牌是开心果,还有的是核桃,全都不一样,没有任何重复。   他们各自悄悄买了宋酥公司产的坚果,连带着自个厂子里特制出来的招牌坚果,一起送去专业的检测机构,打算做个营养成分对比鉴定。   还就不信了,随便买的一包新品牌坚果,质量就算是好,还能好上天了,比他们每一颗都精挑细选,特制出来的招牌坚果要来得好?就好像田忌赛马,他们都各自拿出自家的上马了,难道还比不过新品牌的中马,甚至下马?   就算运气不好,比较倒霉,挑到了新品牌的上马。但机器大批量制造出来的,能有小锅精心炒制出来的强?受过特训的上马,总不可能比毫无准备的上马差!   这就跟食堂大锅饭,绝对没有小炒好吃似的。都是一样的道理。   业界龙头们信心满满,自觉此战必胜。为此,他们还联手找了一批水军,提前就下了订单,让对方做好准备。到时候等检测报告一出来,就拼命地配合他们公司宣传部门,一起吹大品牌坚果,同时贬低新品牌的坚果。   不就是拉踩么,这招他们熟。干惯了的事,在丰厚的报酬面前,水军们连犹豫都没有,立马接单,就等着时间到了开始配合。谁知道他们左等右等,就是不见这几家业界龙头有所行动。   业界龙头公司的宣传部门就跟死了似的,丁点动静都没发出来。水军们觉得不对,秉承着职业道德过去问了一下,也只得到了支支吾吾的回答,明确点的消息一个字都没有。   不是,这怎么回事?接下来要怎么办你们倒是说清楚啊,不说清楚尾款还给结吗?水军们死活没等来行动指示,催了催,催了半天最后也只催来了尾款。   行吧,不干活也有钱拿,也算是好事。收了钱,出于好奇,水军们私底下一打听,这才知道,检测结果其实早就出来了,只不过被打脸得太惨,那些业界龙头这才没敢按着计划来。真要按原计划进行拉踩,那踩的就不是新品牌的名声,而是业界龙头自个的脸面——他们亲自去厂房里精挑细选出来的坚果,检测出来后,营养成分也没能扛过随意在超市里买的新牌子坚果。   事实都摆在眼前了,业界龙头们疯了才会让水军出动。不仅不让出动,有其他人想动的,他们还得拼命压制住,免得到时候结果一出来,剩下的那些顾客也全跑了。   两家坚果,在价格差不多的情况下,另一家的口味更好,营养价值也更高,消费者又不是傻的,选谁还用得着猜?结果简直不言而喻。甚至在很多不缺钱的人眼里,只要味道好,营养价值也高,那价格高点也不要紧,照买不误。有好的当然买好的,至于差的,自然就被淘汰了,没有人愿意将就。   即使把上面的两家坚果,换成几家坚果也一样。   然而不管业界龙头们怎么掩盖,怎么若无其事,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这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他们之前做检测的时候,行动也没太保密。之前没保密,后面再想保密,根本来不及。也不知道是谁,把这事爆到了网上。   【真的假的,都是坚果,营养价值能差这么多?假的吧,反正我不信。吃了这么多年,我也没觉得老牌子差啊。】   【我也觉得不能,该不会是新牌子故意放出来的风声吧?想抢老牌子的顾客什么的,我们这是目睹了传说中的商战?呀,好刺激!】   【刺激+1,不过商战竟然这么简单吗?莫名觉得老牌子有点可怜,被抢了顾客不说,还要被打击名声。】   最开始,风向总得来说,还是更偏向他们这边,然而业界龙头们并不为此感到高兴。他们心里都清楚地明白一点:事实胜于雄辩。   果然,没多久,风向就改了。   【说新牌子故意放风声的有点过分了吧。人家新品牌也没做什么,不是说,这个检查是那些老品牌主动做的么。新品牌还能有这个势力逼他们不成?主动做出来后,结果不如人,那是他们自己实力有问题,关新牌子什么事。总不能说,怪新品牌产品做得好,坚果口味、品质甩老牌子一条街?】   【怪什么?责怪什么都不可能责怪这个。那些老板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作为消费者,入口的东西,我是巴不得品质越高越好!如果这个检测结果是真的,我家的坚果以后就全换成新品牌。价格和老牌子一样,但是质量好这么多,我家里还有个孕妇呢,能吃好的当然就吃好的。】   【同有孕妇,所以虽然是老牌子的老顾客,但还是要喜新厌旧了。希望老牌子赶紧产品改良,尽快迎头赶上。形成良性竞争。到时候我还会回来的。】   【上面说吃了这么多年,没觉得老牌子坚果差的,强烈建议你去买一袋新牌子的坚果。用不着做检测,吃完你就知道什么叫做,惊为天果!反正就我知道的,最开始支持老牌子坚果的人,吃过新牌子坚果以后,全部都倒戈了。】   风向变了不说,而且越变,对老牌子就越来越不利。这种不利,在有好事者,自费买了各家品牌的坚果送检以后,达到了巅峰。   【卧槽,甩几张鉴定结果对比图出来给大家看。这营养差距,我彻底相信上面那个,之前的检测结果是老牌子主动送样品去检测的说法了。要不然老牌子的坚果,营养价值浮动怎么会这么大。坚果我都是正规大超市统一买的,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的问题。但是检测结果出来后,我简直目瞪口呆,话不多说,你们自己看吧。眼见为实,免得说我骗人。】   【看完图片,我也忍不住卧槽了一声。是不是机器出错了,还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这检测结果没问题吧?按着这检验报告单来看,老牌子的坚果简直就是被新牌子吊打,压在脚底下踩啊。营养价值也差得太多了……】   【楼上你说话真含蓄,这哪是压在脚底下踩,这根本就是压在地板上摩擦。最让人不可置信的是,不和新牌子比,老牌子的坚果,自己和自己比,也有落差。你们谁注意到老牌子的坚果,两次检测结果都不一样的事?上一回,就传言是老牌子主动送检的那一次,老牌子坚果的营养价值远胜于这次网友送检的。呃,说我恶意揣测也好,为什么我总觉得上一次老牌子主动送检有阴谋,他们是不是特意筛选了自家的坚果,挑好的送检?就是不想自家被比的太惨,结果没想到更惨。】   【其实……我也这么觉得,要不然差距这么大说不过去啊。或者,是老牌子的坚果,质量不稳定,所以两次检测结果浮动才会这么大?】   【没人阴谋论吗?就我觉得这两次检测,可能都是假的吗,伪造个检验报告单什么的,以现在的技术来说并不难吧。】   【不难是不难,不过大兄弟,看到检验报告单上的出具单位了么,对方官V认领了啊,这两份报告单都是真的!真的!不是伪造。】   【刚从那边看完过来,容我插一句嘴,不管这其中有没有阴谋,检验报告单上的内容都是货真价实的。也就是说,新牌子的坚果是真的好,既然这样,那选谁还用得着说?】   是啊,选谁用不着说。新牌子的坚果是真的好,宋酥公司的订单瞬间爆了,工厂加班加点地在加工坚果,得亏她承包的种植园产量高,要不然压根供应不过来。而明明都已经停止偷鸡行为了,结果还是倒蚀一把米的业界龙头们,不对,是前业界龙头们,都在暴跳如雷。   愤怒之余,被冲昏了理智,他们甚至还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水军。消息是怎么曝出来的,从哪曝出来的,是不是你们?!   被怀疑的水军简直了,他们像是那么没职业道德的人?随便泄露顾客的信息。宝宝伐开心,宝宝委屈。反正都背上这个名头了,索性做实了它。水军们一怒之下,直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都曝到了网上。   这事瞬间惊呆了一众吃瓜群众。   手里的瓜都掉了,好一出大戏啊!   【老牌子坚果的精神实在是太令人感动了,他们勇于牺牲自己。身体力行,生动形象地在为大家说明了,什么叫做为他人作嫁衣裳。礼貌性地心疼一秒,然后愉快地贡献出钱包去买新牌子的坚果。】   看到网友们的总结,俞知乐哭笑不得的同时,又忍不住拍案叫绝。这总结的实在是太精辟了,可不就是为他人做嫁衣么。总感觉宋酥知道了会很感谢他们,感谢他们迫不及待地主动送过来给她做垫脚石什么的。   估摸着宋酥还不知道这事,俞知乐决定也做件好事。他把这事告诉了宋酥。   果然,创业以来一直很忙,最近更是忙上加忙,忙疯了的宋酥对网上发生的这些事还真的是毫不知情。她一个人创业,虽然发展起来后,族里有几个小辈都放下手头的事来帮忙。但又要忙种植园,又要忙加工厂,即使是妖精,精力充沛不觉得累,不过宋酥也确实是没时间休息。   她已经很久没上网了。每次摸手机都是为了打电话,为了通知下面的人其他事。   花几分钟了解了一下事情的始末以后,宋酥对俞知乐的回复是,让人快递过来了一大箱坚果。俞知乐打开箱子,就看到坚果最上面放了一张,大概是宋酥随手从办公桌上翻了个本子撕下来的纸条。   字条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做坚果,我们松鼠是最专业的!   字迹铿锵有力,霸气十足。 第61章 第六十一个求职者   传说中的则天女皇该有这笔字迹。   俞知乐抖了抖纸条,把它扔回箱子里。然后又从里面翻出一袋子最喜欢的坚果开封。别说,还真挺好吃的,又香又脆。他一边吃一边摇头感叹:换个角度来看,以宋酥目前的成就,假以时日,说是坚果行业的女皇其实也没错。   当皇帝的一出场,可不得把底下文武百官的存在感全都给压下去么。毕竟是皇帝,这点霸气还是要有的。不管是在哪行哪业,什么生物圈,都讲究个胜者为王。那些被打压的大臣们,尤其是他们还不是普通大臣,地位类似于前朝摄政王。说白了,就是坚果行业里的无冕之王。   这种情况下,新帝上位后,他们要想在新帝手底下讨生活,要么想办法加强自个,成为皇帝没办法动的定海神针。或者重整旗鼓,争取改朝换代,把坐在龙椅上的皇帝拉下马,自个爬上去,取而代之。要么就只能辞官不干,回家当个富家翁。闲不住的话,也能随便做点什么营生。   面对抉择,前业界龙头们都有些犹豫不决。辞官改行吧,选对了行业的话,说不准还有可能再创辉煌。可舍不得现在这么大的基业不说,也怕改行失败,到时候再赔得倾家荡产。但是不改行继续干下去吧,又被当皇帝的压得喘不过气来,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会破产。犹豫来犹豫去,最终,有的改行了,有的咬着牙,决心做大做强,争取有一天把宋酥压下去,好弄一个王者归来。   宋酥对这些事情都没关注。不过也不能这么说,在前业界龙头改行转手卖工厂和种植园的时候,她还是有反应的。一直对这些不怎么关注的宋酥,极其敏锐地察觉到了他们的动向,及时地投递过去象征友谊的橄榄枝。   别误会,宋酥不是准备无偿奉献出让坚果长得更好的秘方。实际上也没秘方,这是松鼠妖为了吃饱吃好,与生俱来的天赋本能。普通人再怎么折腾,也办不到。她只是觉得面对如此广袤的市场,自个承包的那个种植园和加工厂,有点小了。目前还好,再过段时间,迟早供不应求。   这可有违她让更多人吃上好坚果的初衷。   虽然还没到那地步,不过宋酥还是未雨绸缪地做起了准备。   既然要做准备,还有什么比直接收购其他人的种植园和加工厂要来得更方便的吗?没有了。毕竟那是现成的,一接手就能用,都用不着整理。可比新建厂房和承包新的种植园要好多了。   那正好她需要,那么巧,对方又要改行,卖谁不是卖?利益在前,商场上就没有永远的敌人。   化敌为友并不难。   原本准备卖厂子和种植园的前业界龙头们还想有气节一把,狠狠地拒绝对方,然后转头就把东西卖给那几个准备咬牙硬挺下去的老伙计。争取气死宋酥,气不死也要气个半死,反正说什么都不能便宜她。   但是老伙计自身都难保,哪怕大咧咧地把好东西摆到他们面前,他们也吞不下啊。更重要的是,改行东山再起是需要资本的。赚了大笔钱的宋酥豪迈地一挥手,在她加价以后,前业界龙头们就心里憋屈,脸上带笑地把转让合同签了。这变脸速度,比专业川剧演员还利索。惹得剩下准备坚守阵地的前业界龙头们连翻白眼,暗地里直骂娘。然而他们并无可奈何。   坚果大战打从一开打算起,直到现在落幕。戏那是要多好看有多好看,高潮迭出。包括俞知乐在内的网友们,吃瓜那是吃得不亦乐乎,甚至吃完瓜以后,都还有那么点儿意犹未尽。不过网上最不缺的就是各种新闻,很快,大家的视线就被其他新瓜吸引走了。俞知乐也开始把精力放到现实里,有空关心一下自家大哥。   俞知我的土地开发权,在这段时间的扯皮下,终于有了结果。   最开始扯皮,是因为彼此都想占便宜,后来扯皮,是因为两人都怕占便宜。白泽和俞知我,一个有心让利,一个不想占对方便宜,他们谁也说不过谁。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折腾来折腾去的,那不是浪费时间么。最终,两人决定各退一步,取个中间值得了。算起来也不是多大笔钱。俞知我不想卖弟弟,但令他失望的是,现实并不受他控制。这个弟弟,没卖也和卖了没什么两样——他根本阻止不了两人见面。更何况就是有办法阻止,也不能这么干,除了犯人,谁还没个人身自由?   既然没办法阻止,也不能阻止,俞知我心想,干脆就在他们见面的时候,插进去当个瓦数惊人的电灯泡好了。正好以防万一,杜绝一切可能。然而事与愿违的是,他根本没这个空。   俞知我本来就挺忙的,在这事发生以前,他都已经在办公室里住了一个多礼拜了。拿下白泽那片地的开发权以后,他就更忙了。想当电灯泡,都没那个时间去散发光芒。有心无力。   忙得不可开交的俞知我,一边工作,一边在暗地里咬牙:失策了,这绝对是白泽的阴谋!   弟弟啊,哥哥我对不住你。   不是已方太无能,而是敌军太狡诈。   俞知我只能寄希望于,自家弟弟能更迟钝点,争取让白泽白费心机。   完全没意识到这一切其实都是他想太多的俞知我,后来总算是得到了个好消息。那就是,经过他偶尔抽空打电话回去时的旁敲侧击,自家弟弟并没有被白泽糖衣炮弹腐蚀的迹象。这让俞知我倍感欣慰。   那会刚好沉迷于吃瓜的俞知乐,根本不知道自家大哥的例行电话里,背后还有那么多潜含义。同样的,白泽也不知道俞知我的脑洞居然会那么大,毫无所觉的他,照常提着一堆手工自制的零食去找俞知乐。   白泽投喂的次数十分频繁,频繁到俞知乐甚至悄悄地觉得他嘴里的那个开零食厂的朋友,其实并不存在,而是白泽本人。网上不是流行那么一句话么,我朋友等同于我,只是换个说法而已。   再说了,不是自家公司,哪有这么多零食给他送人。   这么长时间,零食连续不断地送下来,白泽这两个字,在俞知乐心里,几乎扩写成了‘送好吃的’。别小看这变形扩写出来的四个字,它在每一个吃货心里的地位都非同一般。倘若这四个字要写出来,墨水里都得掺金箔,写完后裱字用的框,还必须得是镶金嵌宝的好木头做的框,要不然不足以衬托,也匹配不上它的重要性。这重要性真要说,大约也就只有猫咪们心里的铲屎官可以相比拟了。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俞知我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他也算直觉惊人了。只不过俞知我误会了最重要的一点。勾引走他弟弟的,不是白泽这个货真价实的妖精,而是这个妖每每过来时,都会满手提着的零食。   知道自家大哥成功拿下开发权以后,把大哥这段时间的辛苦看在眼里的俞知乐,自然十分为他高兴。当然,更让俞知乐感到开心的是,白泽又来给他送好吃的了。   刚好存货吃光了,补货的就来了。   美滋滋。日子过的不能比这更逍遥。   白泽带的还是老几样,但零食这种东西,不管怎么吃,都是不吃腻的。没见辣条、薯片,这都多少年过去了,它们还是一直霸占着零食榜单前几的高位,从来没被挤下去么。何况这些零食,还都是白泽按着俞知乐的口味做的。量身定制,这就更不会有生厌的可能了。   俞知乐把桌子上的杂物扫开,方便白泽放零食。两人边吃边聊。他们没谈什么生意经,俞知乐一向对这个没兴趣。要不然当初毕业后他就直接回去给他大哥帮忙了,不至于出去另外实习。甚至后来想换工作,也不会不考虑自家公司,而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考公。   知道俞知乐的性格,白泽提的是小楼的事务:“你是不是该找几个帮手了?”大小是个部长,虽然只是个分部部长,但一直这样也不是个事。不是没部长亲力亲为的,不过,新部门都成立这么久了,还只是个光杆司令的部长也少见。又不是没找人的权利。白泽问道:“总该请人了。我记得上面应该给了你这个权限才对。”   “给是给了。”这事白泽不提,俞知乐自个心里也愁。你当他不想找员工的?他也想啊,然而光想有什么用,压根没碰见合适的。总不能随便强拉个妖,就硬是把对方留下来工作。这样做是要上妖族法庭的。他年纪轻轻的,还没活够呢。   世界上有那么多好吃的,他还没有尝个遍,怎么可能想不开作死。   从俞知乐为难的表情里,白泽意识到了重点:“没合适的?”   俞知乐点点头:“来这里找工作的妖精,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自个已经打算好了要干什么,只是过来申请创业补助的。”这种情况下他肯定不能胡乱插手,改变人家的志愿,强迫对方当基层公务员。   “剩下的那部分,倒确实是准备出来上班。”不过每次都有更合适他们的工作,他总不能为了一己之私,就误导对方退而求其次,改为留下来帮忙吧。那不是有违职业道德么。别人不说什么,俞知乐自个心里那关就过不去。   正是因为如此,下岗妖精再就业部门动物分部成立这么久了,员工还就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人。每次发生点什么事,他要离开都不方便。但凡走的时间久一点,都要担心小楼里没人,会不会有过来求职的妖精扑了个空。走都走的不放心。每天吃午饭都得依靠外卖,或者等顾长生派人来送,总之基本不能出去吃。虽然他也不乐意出去吃就是了。就连午休,为了不耽误事,他也大都会选择直接在小楼里休息,而不是回家。   要是有个员工就好了。有个员工,上面那些事就全都不是事。吃饭可以轮流出去吃,想去哪吃去哪吃,全凭心意。午休也可以轮流值守小楼。不负责值班的那个,爱回家回家,不爱回家也可以上楼,在宿舍里小憩。至于有事请假,那就更方便了。走了一个还有一个,不会耽误小楼正常运转不说,离开了也不用忧心楼里的事务。更不至于连延长假期,都得拜托其他分部的工作人员帮忙贴告示。   俞知乐捏着根地瓜干,陷入了畅想。   白泽看他连吃东西都忘了,只顾着发呆,忍不住暗自摇头。正想着要不要回头替他找几个小妖过来先顶着的时候,白泽就看到俞知乐跟打瞌睡,打到一半突然瞌睡醒了似的,猛地把地瓜干往嘴里一扔,嘟囔道:“吃东西吃东西。”美食在前,还想东想西,对食物实在是太不尊重了。   员工么,迟早会有的。船到桥头自然直,要是直不了,那现在犯愁也没有用。大不了以后多留意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妖精。   也是心大。   白泽陪他吃完零食,很快就走了,他没想到的是,他还没去找小妖,俞知乐就先聘到了新员工。这效率说高,还真的是不低。   这点就连俞知乐自个也没想到。俞知乐一直以为,他起码还得再等一段时间,说不准运气好才能碰见个合适,并且愿意留下来的妖精。不过世事就是那么巧。前脚白泽刚走,后脚就进来个青年。青年长相出色,别的倒没什么,就是妖族常见的那种好看,不过皮肤极白。这种白不是那种病态白,看起来很健康的珍珠白,白得有光泽,也白得通透。白到他一走进来,就连小楼里的光线,似乎都被映衬得明亮了几分。   才和白泽说过找帮手的事,这会俞知乐就连看柜子里的零食,样子都是未来帮手的模样。更别提看这么大个妖了。虽然不报什么希望,不过俞知乐还是决定问一问。反正问问又不会损失什么:“来找工作的?有没有兴趣留下来当个公务员?”   “试用期一过就是正式员工,国家编制。福利好薪水高,待遇也不错。工作时间不长,干的活轻省不说,上面每年还给妖修发一定的修炼资源。”   俞知乐这一通安利卖出来,还真引起了青年的注意。别的都好说,这年头修炼资源可不容易获得,青年忍不住问道:“真的每年都有资源?”   “这还能有假?”俞知乐闻言,见有门,顿时精神一震,连忙保证道:“不仅有修炼资源,以后部门里员工多了,每年还能给你们安排带薪假,让你们专心修炼。带薪假两个月起步,最多能放半年。”这种好事,可遇而不可求,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好好的一件事,被俞知乐用街边小店推销商品的口气一说,格调顿时就下去了,不过听在青年耳朵里,吸引力却没有下降分毫。不仅没下降,反而还增加了不少。这可是带薪假,出去找个普通工作哪有这待遇。   既然要找工作,青年也是提前做过功课的。他打听过,很多公司,除了周末正常休息之外,平常轻易不给员工放假,也就逢年过节才有那么一两天。更甚者,有时候连周末的假都会被克扣。别说半年的假了,给放两个月假的都不多见。也就女员工生崽崽的时候,假期才会宽容点。   可他是只公妖啊。   公的,压根没有怀孕生子这个功能。这待遇他完全享受不到。   是去外面公司上班,还是留下来当公务员,这还用得着考虑?青年果断点头答应。他又不是傻鸟,干什么不是干,有的挑,当然要挑待遇好的工作做。   “不过,”青年点完头才想起来问道:“留在这里上班,国家没禁止公务员搞副职吧?”他平常下班了,还想利用空闲时间发展发展副业。怕未来领导认为自己贪心不足,青年解释道:“我本体是一只鸽子,信鸽出身,这么多年下来也养成习惯了,没事总想给人跑跑腿送送信什么的。原本打算开个物流公司过过瘾,偏偏来晚了一步,等我听到风声的时候,袋鼠家的那个物流都已经抢占下市场了。”   都是妖精,总不能内斗吧。更何况,青年也不得不承认,比起他,肚子前面有个兜的母袋鼠,显然更得天独厚一些,比他更适合干物流这行。   “物流公司是不能开了,不过偶尔给人送个信还是可以的。”虽然华国建国以后,就没什么人用信鸽了。形势所迫,他也改行当了一段时间的广场和平鸽,但老本行他可没忘,寻路看方向的基本功从来没落下过。现在再出去给人送信,也绝对不会出差错,堕了信鸽的名头。对此,青年自信满满。   原来是鸽子妖啊,难怪皮肤那么白,俞知乐恍然大悟。看这样子,估计是只白羽毛的鸽子,化形的时候毛色影响到了肤色。   问青年要不要留下来什么的,俞知乐原本就只是试着提一提,没想到居然真的成功了。顺利捞到了一个帮手,当即就喜得他眉开眼笑。不就是喜欢下班后搞搞兼职么,小意思。动物分部原本就是俞知乐全权负责:“别的部门我不知道,不过我这边,只要上班认真,下班后不违法乱纪,你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我是不管的。”   那就好。青年总算放心了,他也让俞知乐放心:“我就帮人送信,绝对不会做坏事。”他可是只好妖精!   直到签合同的时候,青年这才发现,他还没来得及自我介绍:“我叫白鸽。”白鸽连忙补救。   这名字,果然是只白羽毛的鸽子。   签完劳动合同后,白鸽就正式成了下岗妖精再就业部门动物分部的一员。暂时没其他求职者,为了给白鸽做示范,俞知乐索性针对白鸽送信这一爱好,对他的兼职职业进行指导。   “你送信有什么偏好吗?”   送信还能有什么偏好。   听到俞知乐的话,白鸽不解。俞知乐见状,细说道:“就是送信类型的偏好。你是什么信都送,还是只送某个一个类型的信。比如家书、情书、朋友交流?或者你的送信是广义的,还包括送其他物件?”就跟快递似的,除了信件之外,也送各种包裹。甚至他们在更多的时候,都是在送包裹。毕竟时代发展到现在,有什么话想说,往往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能解决。通过各种社交软件交流也很方便,寄信的人越来越少。   而相对的,因为华国网上商城比较发达,比起在现实里跑断两条腿,辛辛苦苦地货比三家。更多的人都更愿意在网上动动手指,轻轻移动鼠标搞定一切。所以寄包裹的人反而多了。   白鸽要是什么都能送,那就方便了,直接兼职当快递员就好,绝对能满足他的要求。要是单单喜欢送信件,那也不难。如果挑剔一点,只送某一个类型的信件,比如非家书不送的话,这就有点高难度了。   俞知乐这么一说,白鸽了解过后,就有些犹豫。他原本是想直接去附近的快递公司面试,当个兼职快递员。反正送什么不是送,能送就行。但现在,白鸽有些改变主意。当快递员算什么事,以前做信鸽的时候,他可从来没送过包裹。   没道理之前没做过的事,现在却要做。做妖精的,不进步就算了,哪能越活越回去。再说了,人形送信,哪有本体来得舒爽。他的本体,虽然实际上可以带得动包裹,不管多重的包裹都没问题。只是他敢送,物主未必敢接。真要这么干,非得把人家吓坏了不可。   那不是犯法么。   作为一只好妖精,白鸽决定自己还是送信好了,他也是这么跟俞知乐说的:“我只送信。”   那行,俞知乐看了眼日历,心里已经有了方案:“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现在的人其实都很追求古代人的浪漫。七夕才过没多久,告白的气氛还很浓。你觉得帮别人递个情书怎么样?”用鸽子送情书什么的,可比直接抱着蜡烛鲜花,冲到人家楼底下扯着嗓子大吼‘XX我爱你’,要含蓄唯美多了。也不会有人起哄,让被告白的那方,大庭广众的下不来台,觉得尴尬。   “七夕送情书,等到了中秋,就帮别人送家信?”白鸽愣了愣,这才有些迟疑地问道。   机灵!   这个帮手算是找对了。天生就是干他们这行的料,比他当初强多了。俞知乐脸上的赞许明显到,就是瞎子也看得出来。之前签合同的时候,合同签完笔还没放回去。白鸽微微低头,假装全神贯注地在转笔,以掩饰自己的不好意思。   笔在他手里转出了花,好半晌,白鸽这才缓了过来,把笔插回笔筒,问道:“那就是开一个兼职送信的店,可以网上下单,平常各种信件都送。像七夕、中秋,这样的传统节日前后,店里就搞个节日活动。按着节日的不同,专门送情书或者家书?”   “再不然就是其他信也送,但是按着节日的不同,推出不同的打折活动。比如七夕,送情书就打折,其他信件是原价。中秋,送家书就打折,其他信件也原价。”这样可行吗?白鸽询问地看向俞知乐。 第62章 第六十二个求职者   “行,怎么不行?”面对白鸽的疑问,俞知乐不仅给了个肯定的回复,甚至还反问了一句。他这一反问,彻底让新手上路的白鸽安了心。   既然方案可行,那真要开店的话,是选择一好,还是选择二好?到底是每次节日前后,就暂停其他信件的业务,专门给人送情书、家书好,还是只搞个打折活动,其他信件也送?   白鸽犹豫不决。只觉得不管哪个方案都没毛病,这让他有些选择困难。   最终,还是俞知乐给他拍了板:“你如果将来要靠这个生活,那我肯定建议你开两家店,双管齐下。”这样送的信件多不说,而且未来的发展也比较好。一家店走薄利多销的路子,一家店做品牌特色。因为发展路线不同,不仅不会抢占彼此的客源,面对的顾客群反而会更广大,更容易名利双收。   “不过现在,只是业余做做,我还是建议你挑方案一。暂停其他送信业务,节日就只送符合节日主题的信件。”虽然方案二也很好,但即使是妖精,也需要休息。俞知乐说道:“没必要把自己累得半死。”又不靠这个吃饭。   是这个理儿。之前觉得这两个方案哪哪都好的白鸽,被俞知乐这么一分析,顿觉目前最适合他的,确实是方案一没错。白鸽信服地点点头:“那就方案一。”虽然方案一下单的人会比较少,但他反正只是想过过瘾,回顾当初而已。销量不高没事,有的送就可以。   再者,信件少也有信件少的好处,省得花在送信上的时间、精力太多,影响到第二天正常上班。白鸽还是很重视这份工作的,别的不说,光是想想每年超长的带薪修炼假,还有下发的修炼资源,他就有努力干活的动力。更何况,他们鸽子,向来干一行爱一行,爱岗敬业,这回当然也不例外。   就好像,当初他在王侯将相家里做信鸽的时候,从来没送错过一封信,每次都使命必达一样。后来改行当和平鸽了,哪怕天天在心里嘀咕着,和不和平的,又不是他们鸽子说了算。可嘀咕归嘀咕,他从来没耽误过正事,一直尽职尽责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即使在广场上散步的时候,总有人过来驱赶他们,企图让他腾飞,好拍下好看的照片留念。虽然觉得无聊,但他每次也都尽力配合了。   以前没什么大报酬,一年三百六十天全年无休他都兢兢业业。现在不仅有福利,而且还有工资拿,他不做得更好,都对不起国家给的待遇,对不起部长的赏识。   还有,也不知道怎么的,可能是因为部长是大妖吧,白鸽看到他的时候,心里总有种臣服听从的欲望。虽然不怎么明显,但这依旧让他发自内心地觉得,不管部长说什么都是对的。但冷静下来后一想,直到现在为止,部长说的好像也确实没错。   大概是自己修为太低了,这才容易受到影响。   白鸽甩甩头,把脑子里的胡思乱想甩开,问道:“我什么时候入职?”要是现在就开始上班的话,开店的事就得押后,上班时间肯定不能干这个,那不是玩忽职守么。要是过两天才入职,那时间倒是充裕,可以充分利用这点空闲时间,先把店开起来。   明白白鸽的想法,俞知乐体贴地表示:“你这两天先休息,下个礼拜再上班。不着急。”   “对了,你现在有地方住吗?”俞知乐关心地问道:“没有的话,楼上就有员工宿舍,现成的家具电器,你可以直接挑个喜欢的房间搬进去。如果已经有固定住处的话,也可以挑一下,留着平常午休。除了宿舍,办公桌也得选一下。那几张没人用的办公桌,你都可以随意挑。”小楼里所有的桌子和电脑,配置都一样,楼上宿舍房间的规格也差不多一致。不过方位朝向不同,每个人的喜好也不同。他没办法全都顾虑周全,只能可着已经入职的,先到先挑了。   那敢情好!   有员工宿舍谁还在野外晃悠。作为一只鸟,白鸽一直觉得他租房子太浪费了,所以平常都是变回原形,直接露宿野外。反正鸟么,待在林子很正常。华国的绿化做得很好,哪怕不去郊外,光是城市里的公园,就够他落脚的。有的城市公园多,他甚至还能一礼拜就给自己换一个家,别提多方便了。   就是放东西不太方便。住在公园,电脑平板买了都没地方放,以至于他身上一直只揣着个手机。现在好了,有员工宿舍,想买什么买什么,不用怕没地方放。白鸽随意给自己挑了张办公桌以后,就愉快地上楼挑宿舍了。   布置好宿舍,白鸽也不耽搁,立马上网把网店开了起来。虽然是家新店,店的业务还有些新奇。不过网上稀奇古怪的店多了去了,连花钱充智商,这种虚拟服务都有人买账,更何况是鸽子寄信。也就是现在沟通方便,不需要这个。古代人彼此之间离得远,想传递什么信息,互相交流的时候,除了靠人力快马加鞭地送信,剩下的,可不就是靠鸽子么。要不怎么会有飞鸽传书这个说法。   有这个基础在,大家对鸽子寄信,不仅没排斥感,而且还接受得十分良好。这年头就流行复古,不少人刷到这项寄信服务的时候,都觉得有意思,摩拳擦掌地决定试一试。反正不管鸽子能不能把信送到,按店家标的价格,送一封信也不贵。既然不贵,那试试呗。   桂雨彤今年二十五了,单身。在小一辈的人看来,桂雨彤还年轻,现在正是享受自由,享受生活的好时候。不就是单身么,正常。不着急,更何况这事也急不来,单身就代表缘分还没来。但在老一辈的眼里,桂雨彤这年纪,可就很危险了。   搁以前,二十五孩子都生好几个了,就是现在,不求你有娃,也不指望你结婚,但是二十五了,不是十五,男朋友总该有一个吧?!   二十五恋爱,恋爱一年多,如果对方靠谱就可以把见家长提上日程,然后订婚、结婚。一套流程下来,差不多就二十七八了,这个时候备孕生孩子刚刚好。就算有什么差错,对象不靠谱,也有时间及时止损找新的,也还来得及三十之前生娃。   “年轻点生孩子恢复快,受的罪少。而且现在世情就这样,不是妈逼你,你这会不谈恋爱,不找对象,以后年纪大了怎么办?孩子不孩子的也就算了,重点是,到时候就算你想谈恋爱,都找不到好的了。”桂母苦口婆心地劝道:“老话是怎么说来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还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唉,不管了,你妈读书少,大道理不懂,不过总归就是那意思。”   不听不听,老妈念经。   还是老话常谈。桂雨彤被她妈催得没办法,又一次崩溃地扑到沙发上,拿抱枕盖住脑袋,企图假装听不见。然而以前也就算了,现在她年纪越来越大了,翻过年就二十六了,桂母心里着急啊,今天就没打算轻易放过她。   见女儿又使出这一招,桂母没像往常一样卷旗息鼓,她走过去,拿开抱枕扔到一边,问道:“要不,妈给你介绍个好的?你不愿意自己谈,相亲总可以了吧?”   “妈!”桂雨彤的声音里满是不情愿:“我还小呢,用不着这么急。”   “怎么不急?你不急你妈我急!你这还小啊?二十五岁了,都大人了。”桂母坐到沙发上,继续说道:“妈跟你说真的,相亲吧。”   相亲相亲,相个屁亲。桂雨彤翻了个身,背对着她妈。要是心里没人,那出去相亲也就算了。不过桂雨彤没说的是,她其实有个喜欢的人。和对方接触也还行,就是谁也没捅破窗户纸。   前段时间七夕的时候,桂雨彤原本以为对方会顺势告白,结果左等右等,七夕都过了好几天了,也没见他有动静。桂雨彤心里失望,最近正不开心呢,偏偏她妈又哪壶不提开哪壶。   有心想和她妈坦白吧,这八字都没一撇的事,也不好说。尤其是,七夕对方都没动静,以前那些互动,桂雨彤心里总忍不住怀疑,是不是她误会了,人家其实对她并没有意思。只是因为是朋友,所以才总在一起玩?   她大小也算是个美女,居然这么没魅力?!   桂雨彤猛地坐起来,随手捞了个新的抱枕抱在怀里,揉扁搓圆。   这反应,桂母狐疑地看了自家闺女一眼,不像是心里没人啊。该不会是有对象了但是却瞒着自己?   就在桂母想着要不要旁击侧敲一下的时候,突然听到‘笃笃笃’的声音。   “什么动静?”桂母站起来,顺着声音寻过去。她家客厅阳台的门是全玻璃的,透过玻璃能把外面看得一清二楚。桂母一走过去,就看到有只鸟在啄阳台门。   “这是……鸽子?”桂母眼睛不好,眯着眼看了一会也看不真切,从茶几上摸了眼镜戴上以后,这才肯定。   “真的是鸽子啊。谁家养的鸽子飞过来了?”桂母自言自语道。   鸽子还在啄门,把桂雨彤的注意力也吸引了过来。桂雨彤看了两眼,忍不住问道:“妈,你看那只鸽子腿上是不是有个小竹筒?”这鸽子,看着怎么那么像是信鸽。   母女俩对视了一眼,有些不知道该拿这只误飞到她家的信鸽怎么办。门外,白鸽简直快悔青肠子了:失策!   早知道会被个玻璃门拦住,他就应该从楼梯间窗户那边飞进来,直接按门铃才对。   白鸽一边继续啄,一边心里想着,要不要改道去楼梯间的时候。桂母看不下去了,她有些心疼鸽子,担心它再这么啄下去,会把喙啄坏了。   “妈,它是不是想进来啊?”听到女儿的话,桂母索性走过去拉开门。见状,白鸽松了一口气。可算开门了。他展翅飞了进来,落到茶几上。   母女俩看见白鸽的动作,也跟了过去,有些好奇这只鸽子要干嘛。看样子不像是迷路了,倒更像是专门找过来的。要不然也不会她们一过去,鸽子就对着她们把绑了竹筒的那条腿抬了抬。   刚开始抬的时候,两人还以为是巧合,后面再看到白鸽抬腿,甚至最后白鸽似乎是嫌她们动作慢,还特意飞到了桂雨彤的肩膀上,桂雨彤这才有些吃惊地问道:“这是给我的?”明知道鸽子不会说话,她还是下意识地问了。   问完,桂雨彤有些失笑,觉得自己想太多,网上各种‘成精’的小动物看多了,才会有这样的错觉。毕竟一只鸽子,她以前又没见过,怎么可能认得她,还专门给她送信。   谁知道就在桂雨彤才刚这么想的时候,那只鸽子居然又飞到茶几上,对她抬了抬腿。白鸽这么一抬,这回,桂雨彤总算注意到小竹筒表面上刻的字了:桂雨彤收。   “还真是给我的啊?”桂雨彤有些不可置信。她在脑海里想了一通,也没想到自己哪个朋友会用鸽子寄信的。还这么神奇,鸽子居然真的找到她家来了。   把竹筒拆下,拿出里面的小纸条。打开纸条,桂雨彤就看到里面写了几行字。纸是花笺纸,上面嵌了花草,看起来十分文雅。字是毛笔字,刚健有力。   这字看着有些眼熟,难不成还真是自个朋友寄来的?   没等桂雨彤想出来这到底是谁的字,她看了没两行,脸上就突然爆红。哪还顾得上这个,桂雨彤慌慌忙忙就把纸条合了起来。羞怯得不敢再看。   但是不看吧,已经从纸条上知道这信是谁写的,桂雨彤又有些舍不得。她犹豫了下,还是把纸条小心地展开,一字一句地看完上面的内容。越看,她脸上的热度也越升越高。   这是一封告白信。   那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浪漫了?   七夕没动静,还以为他没感觉呢,没想到来了这么一出。   算他有眼光,知道欣赏!   “上面写什么了,你脸怎么这么红?”听到桂母的话,桂雨彤尴尬地拿手做扇,给自己扇了扇风,企图掩饰过去:“哪有。我脸红了?我怎么不知道。”嘴硬完,桂雨彤冲到冰箱前,拿了瓶冰饮就跑回房间,关上门,桂雨彤背靠着门,用冰饮给脸降热度。   等她冷静下来,想起来鸽子还在外面的时候,一出去就发现,白鸽早已经飞走了。桂雨彤有些失望,她还没回信呢。正这么想着的时候,她的手机响了。   桂雨彤的手机就放在沙发上,桂母刚好就坐在那旁边。听到手机响,桂母下意识地瞄了一眼。哪怕因为这是女儿的电话,她不好接,而且桂雨彤很快就冲了过来,把手机拿走了。不过桂母脸上的眼镜,这会还没取下来呢。有着神器加持,视力绝佳的桂母,一眼就看清了上面的来电显示。   那名字,绝对是个男人的名字!   并且这男的,还不是家里的亲戚小辈。家里小辈的名字都在她脑子里记着呢,可没谁叫这个名。   联系到女儿之前的反应,好歹是过来人,桂母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这是有情况啊!   桂母体贴地没去敲门,生怕把自家闺女好不容易才萌发的爱情嫩芽给压没了。房间内,和桂母猜得一样,桂雨彤接通电话,电话那头,和她暧昧了有一段时间的男生,正在进行第二次告白。   “之前一直没敢告诉你,是怕你不喜欢我。到时候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犹豫着犹豫着就错过了七夕。”七夕一过,没了那个氛围,他就更不敢告白了。直到前两天去某宝上买宣纸的时候,无意间看到那家网店后,一时冲动,这才下了单。   拒绝了商家免费提供的写信服务,为了表达自己告白的诚意,练过几年书法的他,决定亲自动笔来写。虽然因为紧张,他写坏了好多张信,努力了一天,最后才从成品中挑了个最满意的寄给商家,让对方转交。   不过这些,桂雨彤都不知道。现在,隔着手机,她只能听到对方温柔的声线,然后想象对方会有的表情。他似乎很紧张。手机那头的人还在说,意识到这点,桂雨彤原本有些紧张的心情,瞬间就放松了下来。   “你愿意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吗?”   终于说到了重点。对面似乎连呼吸都屏住了。没听到其他动静,桂雨彤只听得到自己砰砰砰的心跳声。越跳越急,就好像有个小人藏在那里面,拼命地在敲鼓似的。   “我愿意。”桂雨彤听到自己这样说道。   【给店主好评!本来只是试一试,结果竟然真的是鸽子给送的信,告白成功了。感谢店主,要不是有这么个途径,我不知道还要胆怯多久。可能就彼此错过了也不一定。毕竟之前七夕没告白,我女友还以为我对她没意思。】   第一单订单完成了,似乎还很圆满。看账号的信誉,似乎也不像是托,这刺激了不少人下单的欲望。他们原本也心动,只是不放心,在观望而已。这下有人抢先做了第一个试吃螃蟹的人,确定螃蟹没毒以后,他们还有什么不敢的?   尤其是,这还是节日限定。七夕才过没多久,这段时间店里的鸽子都只送情书。虽然情书平常店里也送,不过平日里店里还送别的信,哪有现在寄有意义。   会在这个时候点进这家店里的人,谁心里还没个喜欢的对象。没勇气当面告白也就算了,难道连在某宝上下个订单都不敢吗?更何况,就像第一个下单的那个人说的那样。错过了七夕,现在不补救,万一错失了未来对象怎么办?   这么一想,原本还有些犹豫的人,顿时都坚定了念头,纷纷下单。   于是,已经正式入职的白鸽,下班后,一打开某宝后台,订单就刷了一堆出来,乐得他见牙不见眼。   小楼现在有两个员工,工作量并不大,在一个人上班就忙的过来的情况下。按理说应该轮流上班,互相接替才对,这样不会造成资源浪费。不过因为白鸽是新人,所以俞知乐得先带他一段时间,直到白鸽彻底上手了才行,因此这段时间两人还是一起上下班。白鸽每天上完班就忙私活,繁多的订单不仅没让他憔悴,反而把他滋润得容光焕发。日子过的极为充实,白鸽很享受这样的生活,每天都高高兴兴的。   俞知乐上班的时候看见了,受到感染,心情也会跟着变好,教学的劲头更高。可惜这段时间没有妖精过来求职,以至于白鸽一直只能纸上谈书,入职好几天了,也没什么实践经验。   这让俞知乐失望的同时,也让一直跃跃欲试的白鸽感到失落。一人一妖每天一上班,就翘首以盼,盯着大门指望着有个妖精蹦进来。   俞知乐还好,毕竟工作这么久了,接待过那么多妖精,还能克制得住自己。白鸽就没那个耐心了,要不是怕违规,他都有心想出去强抢小妖回来,逼着他们工作。   这个念头很危险,白鸽努力地控制住自己。但在他发现隔壁就有个小妖的时候,偶尔出去了碰见,白鸽的视线还是忍不住黏了上去,心里更是蠢蠢欲动。   不行,要忍住!   因为大妖气息收敛得太好,他又不像衣鱼,以前见过橘猫的画像,知道橘猫的身份。所以一直把趴在隔壁咖啡店门口晒太阳的橘猫,当成小猫妖的白鸽,忍着忍着,好几次都差点忍不下去了。   时间久了,他的异样,终于让俞知乐看了出来。知道白鸽内心想法的时候,俞知乐差点没把手里的零食罐摔了。   !!!   现在的妖精,真的是一个比一个胆子大!   你知道你在打谁的主意吗?   就算那是只只爱晒太阳,每天都懒洋洋,看起来似乎处于养老状态的橘猫,可也改变不了人家以前叱咤风云过。毕竟是打败了一众妖族,踩着其他妖精用血肉身躯筑造成的台阶,一步一步登上王位的第一代妖王,能是好相与的?   得罪谁不好,一心想着得罪他。   把他当小妖,你该去看眼科了。   俞知乐收起零食罐,拍了拍白鸽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换个目标吧。”那猫爪子利得很。就算要违规,也别一上来就挑战高难度。这是又要被特殊部门惩罚,又要被妖王暴打的节奏。惹急了,橘猫下手重点,说不准半条命都会没。   面对俞知乐的慎重,白鸽有些不解:“不就是一只小妖么?”不允许他威逼妖精他能理解,这是为了他好。但是让他换目标,不让他对隔壁橘猫下手是为什么?友爱邻里?   也不像啊。部长这表情,好像是有点同情。而且这同情看起来还不像是给橘猫,更像是……给他的。   白鸽为自己的猜测感到好笑。怎么可能!就隔壁那只妖,身上连妖气都淡得几乎看不见,估摸着才成精没多少年,对他一点威胁都没有。没威胁,那自己想动对方,为什么会被同情?   “妖族最出名的一只猫是什么猫?”明明挺机灵的一只鸟,怎么这么不开窍。俞知乐提示道。   这还能是什么,九尾猫呗。这点常识白鸽还是有的。   等等,九尾猫?!   白鸽恍然大悟。   妖族里能称得上九尾猫的,可就只有一只,那就是第一代妖王。一明白过来,白鸽连冷汗都吓出来了,脸上满是劫后余生的庆幸。白鸽感激地看向俞知乐,心里什么小念头都没了。也不敢再有。   邻居家的小猫是第一代妖王。谁知道他出去逮个妖精,想威逼利诱对方过来,会不会再踢到铁板,反过来被对方吊打。   万一运气不好,下次碰见的是第二代妖王呢?   光是这么一想,白鸽就觉得毛骨悚然。   他再也不敢作死了。哪怕是在心里作死也不行。   白鸽正准备喝口水,缓一缓,平复一下心情的时候,一转头突然看到自个肩膀上印着个油腻腻的爪子印,爪印上还沾着辣椒末,味道那个香啊,闻着就忍不住流口水。但重点不是这个,而是:“你刚刚没洗手就拍我?!”啊啊啊啊啊,崩溃!   才吃完零食的俞知乐,看看白鸽飞奔上楼换衣服的背影,再看看自己的爪子,眨了眨眼。   呃,好像是没洗。 第63章 第六十三个求职者   鸟类最爱惜的,就是它们那一身羽毛。雄鸟尤甚,毕竟那是求偶的利器。哪怕成精了,不再需要用这种最原始的方式来找对象,但本能依旧还在。白鸽作为一只羽毛雪白雪白的鸽子,向来以自己洁白无瑕的羽毛为傲。   变成人形以后,他人形的肤色受到本体毛色影响,皮肤极其白皙,因此连带着,他对自己的皮肤也格外看重。   平常别说油污了,他连多晒点太阳都不愿意,生怕把自己的皮肤晒黑。紫外线杀伤力惊人,会堵塞毛孔的油污也是肌肤大敌。没有哪一只鸟能容忍自己的羽毛沾染上污物,也没有哪一只鸟在发现羽毛沾染上脏污后,会不马上清洁。   得亏这是隔着层衣服,而且白鸽没偷懒,身上穿的衣服是外面买来的。不是图省事,直接用本体褪下来的毛变的,不然他会更崩溃。   白鸽洗了个澡,换好衣服以后,这才浑身不自在地下楼。面对已经洗干净了手的俞知乐的道歉,他也总忍不住和对方保持距离,两只眼睛下意识地就盯着俞知乐的手,哪怕知道那是干净的,但他还是心有余悸,生怕一不小心就重蹈覆辙。   好在,就在白鸽战战兢兢的时候,门外扭搭扭搭,走进来了一个小妖,成功转移了白鸽的注意力。   妖精!活的!   活的妖精!   已经纸上谈兵很久,急需实际操作的白鸽,激动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果然,克制住自己‘绑架’其他妖精的冲动是对的。该来的总会来,压根用不着去冒险。   注意到白鸽的表现,看到求职者,俞知乐坐在办公桌后面没动,放手把接待求职者的任务交给对方。不过放手归放手,俞知乐还是习惯性地观察了下求职者。嗯,看这走路的样子,十有八九是蛇精没跑了。   俞知乐的意思,白鸽也懂。他按捺住自己的激动,脸上秒挂上笑容,迎了过去。准备把这段时间的所学,都验证一遍。走到求职者面前,白鸽停下脚步,说道:“你好,欢迎光临。”   “……你好。”全程把白鸽表情变化看在眼里的求职者,险些拔腿就跑。他甚至怀疑自己来错了地方,不然怎么会在工作人员的脸上,看到一丝狂热?虽然对方的表情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和自己打招呼的时候也没任何异样,但求职者还是迟疑了一下。飞快地衡量过双方的实力,确定打不过对方,现在转身就跑,很大可能会是个错误的选择以后。求职者这才硬着头皮,应了一声。   得到回应,并不知道求职者脑洞突破天际的白鸽大受鼓励,连忙请人坐下。他一边递上茶水,一边问道:“你是过来申请创业补助的,还是准备找工作?”   “找工作。”求职者谨慎地回答道。他这才注意到,除了面前这个,实力比他高出一截的妖精之外,后面的办公桌里,竟然还坐着一个,一看浑身气息,就知道肯定是大妖的家伙。见状,求职者身上白毛汗都出了一层,他不由得庆幸起了自己的选择——这种情况下,刚刚要是扭头就跑。大妖随便动动手指头,他说不准连个全尸都留不下。   来工作的啊,这个好,这个比直接批资金更能起到磨练自己的作用。白鸽脸上的笑容,更大了一些。   看到对方流汗,还以为是小妖修为不足,没办法抵抗炎热的气温,白鸽贴心地把空调开低了两度,这才继续柔声问道:“你想找个什么样的工作?”   说完这话以后,白鸽这才想起来,自己忘了问对方名字。他连忙补救道:“我叫白鸽,你叫什么?”   白哥?   真的假的?真有叫这名字的,那岂不是谁见了他都得叫他一句哥。   哪有这么占妖便宜的?!   求职者心里狐疑,奈何形势不如人,更何况以对方的修为,真要说起来,他叫一句哥也不亏。这么想着,成功说服了自己的求职者勉强挤出了个笑容:“白哥你好,小妖姓佘,佘锦。”   说着,即使心里清楚,以对方的修为,肯定已经看出自己真身了。佘锦还是主动地说道:“我是条红点锦蛇,也就是人类常说的水蛇。”   “我对工作的要求并不大,辛不辛苦无所谓,工资高低也都行,只要赚的钱足够糊口就好。”想到对方刚刚问的问题,怕白哥以为自己不重视他,这才忽略了回答,佘锦连忙补充道。说完这话,佘锦小心地观察了下白鸽的反应,见对方没什么异样,他高提着的心,这才稍稍放了下来。   能问这问题,显见自己确实没走错地方。这里是下岗妖精再就业部门动物分部没错。至于员工的反应,那变脸速度,可能是自己看错了?   至少对方现在挺正常的。   不过还是不能放松警惕。毕竟实力悬殊,他曾经听其他妖精讲古,知道以前大妖都不把小妖的性命看在眼里,动辄扼杀小妖生机,或者毁其根基。哪怕知道现在有专门管束妖精的法律法规了,佘锦也不敢拿自个的命去赌。万一对方拼着被惩罚的风险,发疯怎么办?他完全没反抗能力。   只要糊口,这要求确实不高。这段时间因为没妖精过来,所以上班一直闲着,学习理论操作之余,白鸽还经常打开电脑后台里的资料库,对各种职业进行深入了解。一听佘锦的要求,再考虑到佘锦的本体优势,对要给佘锦介绍什么工作,白鸽心里顿时就有了底。   不过,在这之前,还有个问题很重要。白鸽问道:“你有什么特长,或者爱好吗?”一般情况下,给妖精找的工作,都要以妖精自己的爱好和特长为先。特长还好,不算太重要,但爱好就很重要了。   不是有那么句话么,工作这件事,有兴趣才会越做越好。越做越好,才会越来越有兴趣。这是相互促进的。所以给妖精介绍工作的时候,最好能从对方的兴趣爱好出发。   特长?爱好?   你看我像是有这两玩意的妖么?!要是有特长,我还能沦落到来这里找工作的地步?   有一技之长在身,还怕没饭吃?!   笑话!   然而这话佘锦只敢放在心里说说,明面上,他依旧怂得一比,只会说:“都没有。”   这样啊。   白鸽把他之前想到的,自觉十分适合佘锦的工作说了出来:“你觉得海上救生员怎么样?你是水蛇,会游泳,不存在抽筋溺水的可能,所以从事这个行业,基本没什么危险性。”即使这算得上是个高危职业也一样。很多对普通人类来说,十分高危的工作,对妖精来说,都是小菜一碟,毫无安全隐患。   海上救生员的薪水很不错,不仅符合佘锦的要求,而且以佘锦的能力,绝对能够轻松胜任,不存在干不了的可能性。   白鸽满以为佘锦会一口答应。谁知道下一刻,他就听到佘锦开口,声音里满是犹豫。   “像白哥你这样,修为精深,肯定不受本体的先天条件约束,哪里都去得了,上天下海无所不能。”小小地吹捧了一下白鸽以后,佘锦这才小心翼翼地说道:“但是我不一样,我修为太低,能长时间维持住人形就已经很难了。”   要不然他走路也不至于还一扭一扭的,这是修为不够精深,变成人形后,没能完全脱胎换骨的缘故。即使没怎么在人类社会里混,不过佘锦也知道,以人类的审美观,男性这样走路,有些娘气了,是会被嫌弃的。他有心想改,只是修为没到位,改不了而已。   “更别提克服先天习性了。”佘锦偷眼看了下白鸽,见他没生气,只是疑惑以后,这才大着胆子继续说道:“红点锦蛇,是种淡水蛇。”作为淡水蛇,他的修为还不足以支撑他在海水里畅游。   白鸽这才反应过来。虽然蛇族喜欢吃鸟类,彼此算得上是天敌。不过他成精早,最开始又是只家养鸽,还是养来传递重要信息的信鸽。他没开灵智前,历代主人都是王侯将相,生在富贵窝里,被下人小心地照顾着,蛇这种生物,压根没机会靠近他身边。以至于他很长一段时间里,连蛇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等后来知道了,他也早就成精了。那时候看见蛇,一蛇一鸟相遇,最后跑的都不是身为鸟的自己,而是蛇。   毕竟鸟吃多了,遇上一只有危险气息的鸟,怕对方给同类报仇,但凡那条蛇没傻到底,还有点警惕心,就会立马爬走。   这样一来,很少接触蛇的白鸽,对蛇的种类没了解简直就是再理所当然不过的一件事了。甚至他能知道水蛇,都是因为现代社会信息爆炸,偶尔上网的时候不小心瞟到的,记了下来。   不过反应是反应过来了,白鸽还是有些不解,他之前看俞知乐的工作记录的时候。档案里,俞知乐接待的第一个求职者,就是条淡水鱼精,最后对方的工作却是要泡在海水里才能完成。虽然是人工配比的海水,但也改变不了那是海水的事实。   一只修为低到,连人形都没办法全天侯保持的淡水龙鱼都能做到这一点。为什么修为明显比那条鱼高出了不少的佘锦,却还会受限于淡水海水的差异?   对白鸽这段时间的动向一直很了解的俞知乐,见状,知道他在疑惑什么,便在一边解释道:“很多妖族只要有奇遇,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摆脱,甚至彻底摆脱先天习性的影响。”龙玉就是这么个有奇遇的妖精。虽然她的奇遇,其实完全算不上是奇遇。   作为一条辣椒红龙鱼,龙玉虽然没什么特殊血脉,但龙鱼是风水界很受欢迎的风水鱼之一,他们一族当风水鱼的次数多了,多少有点受益。而且龙玉族群的名字也取得好,哪怕龙鱼一族和龙完全没关系,不过名字里到底带了个龙字,自然有所福泽。   龙腾四海,掌控天下水域,别说只是人造海水了,就是真海水,龙玉也受得住。不仅受得住,而且还能用优美的身姿告诉你,什么叫做如鱼得水,真·如鱼得水。   即使华国自古以来,都有蛇化蛟,蛟化龙的说法,但中间到底隔了一层。两者完全不能比。而且佘锦也没风水蛇这个加成,因此淡水蛇出身的他,在修为不够的情况下,不能适应海水,可以说是十分正常。   俞知乐这么一说,白鸽总算彻底明白了。既然不能碰海水,白鸽转换了下思路,那去淡水也行。   “救生员不止是海边有。正规的游泳馆也都会给游池安排救生员。这几年游泳馆的数量越来越多,就业机会广。游泳馆救生员虽然没海上救生员工资高,不过你只要不大手大脚,正常过日子钱绝对够花,每个月还能有所结余。”游泳馆里用的,可都是淡水。白鸽看向佘锦,询问道:“你觉得这个工作怎么样?”   问这话的时候,白鸽心里有些紧张。要是这个还不行,他就想不到合适佘锦的工作了,到时候肯定得麻烦俞知乐。第一次接待求职者就没表现好,这让对自己严格要求的白鸽难以接受。   好在,佘锦这回没再提出其他意见,点头答应了下来。白鸽欣喜之余,生怕他反悔,连忙给佘锦开了介绍信,还特意挑的大游泳馆:“拿着介绍信过去,到时候对方会给你培训,安排你考证,通过试用期以后,就能正式上岗了。”   说着,怕佘锦担心,白鸽安慰道:“放心,以你的游泳能力,过关肯定没问题。”好歹是条水蛇,名字里都带个水字,先天就会游泳。这种情况下,考下证书并不难,试用期转正更是不在话下。   大概是才进门时看到的那一幕印象太过深刻,又或者是天敌相见后的本能。虽然看不出白鸽的真身,但能明显感觉到对方的修为比自己高许多,所以危机感十足的佘锦,拿着介绍信,很快就走了。背影里隐隐带着一丝解脱。   一出门,佘锦整条蛇都放松了下来,就连走路的时候,扭搭的幅度都微不可见地变大了一点。   因为是白鸽接待的第一个求职者,所以俞知乐和白鸽,对佘锦都十分关注。   佘锦从考证到入职,再从最开始被同事嫌弃娘气,不够阳光男人。受到排挤后,用泳技帅了同事一脸,成功打破他人的歧视,融入整个集体。再到他在工作的时候,上班期间,有小孩溺水,偏偏家长只顾着在泳池边玩手机,压根没注意到。幸好佘锦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及时发现不对,把人救了过来,这才避免了一出悲剧发生。虽然孩子家长被教育了一顿,不过孩子没事最重要。   凭着自己的能力,佘锦很快在游泳馆站稳了脚跟。入职不到一个月,他就救了有三个人。   不管是家长疏忽没看护好的儿童,还是下水前没热身好游到一半脚抽筋青年,又或者是新手不小心误入深水区呛水的少女。只要有他在,来游泳的人简直安全感爆棚,完全不用担心会出事。   这种优秀人才,傻子才放走。佘锦一下子完成了三级跳。提前转正了不说,而且还成功升职加薪。   实力摆在那,即使他得到的待遇特别好,同一个游泳馆里,也没有人不服气。哪怕是资历比他深的老员工也一样。一提到佘锦,所有人都竖大拇指,觉得他有能力,配得起。   知道佘锦救了人,白鸽甚至比佘锦自己都还激动。   当初他给介绍这个职业实在是太对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可都是积功德的事。功德对修炼的好处,哪个妖精不知道?虽然好事是佘锦做的,不过毕竟是他介绍的工作,多多少少,白鸽也能分润到一点。哪怕是几乎看不见的一丁点,但是积少成多啊。   意识到这点后,白鸽对工作的热情,顿时变得更加高涨。他越发盼着有其他妖精过来求职了。   因为佘锦恐惧得不明显,所以完全没看出来不对劲的俞知乐,和白鸽一样,都觉得他第一次接待求职者十分顺利。即使中途有点小疏漏,差点忘记问对方名字,但也很快补救了。这点小毛病无伤大雅,就是俞知乐,偶尔忙的时候也会犯。   鉴于白鸽出色的表现,俞知乐打算再带他接待一个求职者,然后就正式让白鸽独当一面。实行轮班制。   白鸽盼着盼着,终于让他盼来了个妖精。白泽提着零食走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小楼里多了个小妖。这倒也没什么,但他才一进去,那小妖就挂着职业笑容,快步走上前对他说‘欢迎光临’。   闻言,白泽忍不住皱眉。小楼里以前就只有俞知乐一个人,他来小楼,就跟回自个家似的,十分自在。结果对方来这么一句,直接把白泽从回家的氛围里,拉到了饭店酒楼。   这和迎宾小姐如出一辙的话语,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前也没见俞知乐这样。   就在白泽纳闷且不悦的时候,俞知乐看到白泽,连忙站起来,走过去接过白泽手里的东西。   因为白泽气息收敛得好,压根没感觉到大妖气息的白鸽,见状,顿时塌下肩膀,失望地回到了座位上:原来是个送外卖的人类啊。   并不是来求职的妖精。   没想到现在送外卖的都长这么帅了,人类社会竞争真是激烈。幸好他是妖族,也幸好他已经找到了合心的工作,兼职开的小店也红红火火。要不然外卖员大军里,说不准又要多一个长相英俊帅气的外卖小哥。   不过送外卖太晒,为了不被晒黑,他也许会去饭店当服务员也说不定。白鸽一边漫无天际地胡思乱想,一边趴在桌子上,盯着空无一妖的大门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有妖精过来求职。   他之前在饭店学的那句迎宾用语,已经好久没机会再说了。   虽然最后顺利找到工作,没能去饭店当服务员,不过白鸽也没浪费他之前为了当好一个服务员,所做的学习准备。   伸手接零食,无意中平息了白泽怒火的俞知乐,熟门熟路地把零食规整进柜子里,只留下三小罐在外面。俞知乐塞了一罐到白泽手里,自个留了一罐,剩下的那罐被他大方地给了白鸽。瓜分完零食,俞知乐为双方做介绍:“这是我新招的工作人员,和你一样姓白,叫白鸽。”   完全没想到这才一个月没见,俞知乐就已经找到了员工的白泽,目光落到了白鸽手上的零食罐上。   俞知乐把他亲手做的零食送了出去。这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   理智上能理解两人是同事,一点零食没什么。更何况俞知乐也不知道那是自己亲手做的。但是情感上,白泽微妙地有些看那只小鸽子精不顺眼。   向白泽介绍完白鸽,俞知乐又给白鸽介绍白泽:“这是我朋友,白泽。平常有空的时候他会过来看看我,送点零食什么的。他送的零食特别好吃,不信你尝尝。”   原来不是外卖小哥啊。   人类和妖精竟然真的能做朋友。部长那么大一个妖怪,对人类朋友的态度好亲和啊。听到俞知乐的话,白鸽打开零食罐,从里面捏了一根鱿鱼条出来吃。鱿鱼条才一入口,白鸽突然就觉得,他好像能理解部长的心态了。   华国现在讲究人妖平等是一个,还有就是,光冲着这零食的味道,谁愿意给他送这么好吃的零食,他也愿意和对方做朋友!做一辈子的朋友。不对,一辈子不够,等人类投胎转世了,他还愿意和对方的转世继续做朋友!转世的转世也一样。   白鸽看向白泽的目光都变了,眼睛闪闪发亮。眼里写满了几个字:求抱大腿!   注意到这点,白泽嫌弃地转开视线。算了,和小妖计较什么。有这时间还不如洗洗眼睛。白泽重新看向俞知乐。   别的不说,老朋友这个后辈,虽然有些营养不良,瘦是痩了点,但颜值还是在线的,长相甩其他妖精一条街。哪怕是拿别的妖精最可爱的幼崽时期和他对比也一样。俞知乐完胜!   虽然说了不计较,不过等白鸽吃完零食,用渴望的眼神看俞知乐的时候,白泽顿时又发自内心地觉得,俞知乐聘用的这个小妖,真的是越看越不顺眼。   这样一只贪食的鸽子精,估计办事也不会有多得力。白泽这次离开这么久,就是为了给俞知乐找几个能干听话的小妖做助手。原本他看到俞知乐已经找到了帮手,还想着就别让那些小妖过来。不过现在,白泽忍不住又改了主意。   “就他一个,你这里忙的过来吗?”   听到白泽的话,俞知乐看了眼正可怜兮兮看着空零食罐的白鸽一眼,说道:“白鸽挺能干的,来我这边求职的妖精也没植物分部多,两个人很够用了。放心,以后不够了我肯定会再招的。”不会累到自己。   俞知乐话里,不仅没有现在再招聘人手的意思,而且还有颇有种,再来个妖精,人手会太多的感觉。闻言,白泽只好把话咽下。   低头吃零食的俞知乐没看到白泽眼里的失望,但吃完零食正百无聊赖东张西望的白鸽,却把白泽的情绪看在眼里。   卧槽!   这还能是人?比他们禽鸟都还不如。   我想和你当朋友,结果你却想挖我墙角?   即使此墙角不是彼墙角也不行,爱情的墙角不能被人挖,事业上的就更加不能让人挖。毕竟,男人都以事业为重!哪怕他只是只雄鸟也一样。 第64章 第六十四个求职者   零食虽好吃,事业价更高。对方显然不是个合适的朋友人选,白鸽有些沉痛地想到,不仅不是朋友,甚至还是隐藏的竞争对手。   面对所有想抢自己饭碗的人,都必须拉高警惕。不过,白鸽有些纳闷的是,白泽这人一看就很有能力,身上属于成功人士的气质都快突破天际。他和部长又明显是好朋友,以他们俩的关系,白泽如果开口说想在这边任职,部长不可能不答应啊。   就是不看朋友之间的情面,光看能力,对方入职也是板上钉钉的事。   用得着这么旁敲侧击么。男子汉大丈夫,朋友之间说话就不能爽快点?爽快点说不准早就是同事了。   等等,白鸽突然意识到一点,该不会,白泽是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这事,然后就被自己捷足先登了?   卧槽,白鸽惊了。他这是挖了对方的墙角啊,难怪白泽会是那个态度。哪个人愿意和抢了他工作的人一起做朋友。   白鸽意识到自己之前把因果关系弄反了,并不是白泽打算抢他的工作,很可能是他无意中抢了白泽的工作。想到这,白鸽瞬间理解了白泽对他的态度。甚至还隐隐觉得,白泽的脾气真的是太好了。就这也没明确地表现出不满,只是暗暗地看他不顺眼而已。甚至连部长拿零食分给自己的时候,他都没阻止。   真是个大好人!浑身都散发着圣光的那种。   白鸽看向白泽的目光,都柔和了许多。那小眼神,把白泽恶心得够呛。白泽下意识地放出一丝妖气以作警告。   上古大妖的妖气,即使只是一丝,也不容小觑。就好像,大河分出的一条支流,往往都会比你家门口的小水沟要来得深广一样。   猛地感受到妖气,被那妖气一吓,坐在椅子上的白鸽,直接摔下椅子,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膝盖生疼。   这力度,不用看都知道,两个膝盖绝对磕青了。然而比膝盖更青的是白鸽的脸色。不是气的,是吓的。白鸽手脚冰凉,整个妖跟浸在雪水里一样,打从骨头缝里开始发冷。   经验主义害死妖啊!   他刚刚怎么就觉得身上没妖气的,一定是人类。上次把九尾猫当成普通小猫妖看待,这教训还不够深刻吗?为什么还这么粗心大意。也不多动脑筋想一想,下意识就把白泽当人了。明明妖界常识里,其中有一点就是,妖精修炼到一定程度后,气息圆融,可以凭心意把妖气收敛在体内,完全不泄露。   早就知道的事,他为什么就硬是没往那边想呢?   虽然现在这年头,还在外面活动的大妖数量少,但少,不代表没有。隔壁不还住着一个么,怎么就不长记性。   白鸽缩在桌子下,恨不得狠狠地甩自己一巴掌。要不是白泽对他并没有什么恶意,很快就把妖气收了回去,他几乎都要被吓出原形了。   等等,大妖叫白泽。   白鸽心里有了一个可怕的猜测。这个白泽,该不会就是他知道的那个吧?   妖精和人类不同,正所谓无知者无罪,人类能随便给自己取个神明或者大妖的名字,妖精却不能。再也没有比妖精,更懂得敬畏了。大妖和神明的威严不容冒犯。取个和神明、大妖一样的名字,只要不是太狂妄,不知天高地厚,或者活腻味了,妖精们那是想都不敢想,更别提这么干。真要这样做了,是亵渎,有假冒神明、大妖的嫌疑。会惹怒他们的。   帝王一怒,伏尸百万。   人类皇帝生气的时候,后果都有这么严重,更何况是能力更大的妖、神。   白鸽瑟瑟发抖,他迟迟没有站起来,以至于俞知乐以为他摔坏了:“没事吧?”说着,俞知乐就想走过去把人扶起来。   “没事没事。”被白泽激发出对大妖的敬畏感,知道俞知乐也是大妖的白鸽,这会哪敢劳烦他,连忙用妖力消掉腿上的伤,自个伸手一搭桌子,若无其事地站起来。   俞知乐见他真的没事,这才回到座位上。白鸽把倒了的椅子扶好,魂不守舍地坐回去。坐下后,他脑子里想的还都是此白泽是不是彼白泽这个问题。   应该不是,白鸽自我安慰道,这年头大妖都少见。上古大妖,打从他出生到现在,都只是听说过。哪这么容易就见到。   说不准白泽只是有幸受到瑞兽白泽的庇护,所以这才被允许冠名?一定是这样,白鸽深呼吸了一下,企图借此冷静下来。然而并没有效果。   即使不是上古大妖,但眼前这个白泽,光凭之前那丝妖气也能看出来,他绝对是个实打实的大妖。只有他想,轻易就能碾死自己的那种。就跟人类碾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想到这,白鸽后怕之余,心里满是庆幸。得罪了大妖,他竟然还能活着,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不愧是受到瑞兽白泽庇护的妖,就是和其他妖不一样。   大妖的朋友果然也是大妖。微末小妖白鸽默默缩小了自己的存在感。他现在恨不得白泽注意不到他。毕竟大妖不管再怎么宽容,这宽容也是有限度的。他还是别打扰大佬们谈话比较好。   要不是还在上班,不好离岗,白鸽都有暂时避出小楼的冲动了。免得白泽看到他的时候,什么时候又勾起旧恨。即使大妖不会做什么,只是放放妖气。肉体上是没什么折磨,但精神伤害太大了。再来一次绝对会留下心理阴影的。   不过小楼总共就这么大,白鸽的人形算不上娇小,想没存在感也难。就在白鸽犹豫着要不要变回原形的时候,有个姑娘身姿袅娜地走了进来。   看到姑娘,白鸽就跟看到了救星似的,眼睛一亮。他连忙主动迎了过去,好让大妖们能接着交谈。   希望看在他主动为大妖分忧,没让姑娘打扰到他们聊天的份上,白泽能揭过旧事。不求对他有多友好,只求彻底无视他,就当他是只没开灵智的野鸟。   “我是来找工作的。”姑娘虽然体态柔美,看起来颇有弱柳扶风之姿,但却是个爽快性子。一走进来,她就直接开门见山地说道。   白鸽嘴里的那句‘欢迎光临’,愣是没了用武之处。把准备好的话咽下去,白鸽热情地把对方请到远离大佬们的那个座位坐下。倒完茶水,白鸽声调不高不低,以一种姑娘绝对能听得清,但又不会影响到大佬们谈天的音量问道:“前辈贵姓?”   是的,虽然眼前的女妖看起来很柔弱,不过修为却比白鸽高出了一截。白鸽能感觉到这一点,但是以他的道行,更多的就看不出来了。白鸽只能继续开口问道:“小妖冒昧,不知前辈是什么动物得道?”   按妖族的潜规则,关于其他妖的真身,你自己看出来没什么,但主动问,这其实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只不过来这里的妖精,最终能找到什么工作,往往都和真身,以及真身所带来的种族天赋相挂钩。因此为了妖精们能找到更合他们心意的工作,真身肯定是要说的。就好比之前的佘锦,之所以能当救生员,就是因为他是一条水蛇,会游泳,且极其擅于游泳的缘故。   女妖来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闻言,也不扭捏,大大方方地说道:“我叫姬红萤,本体是萤火虫。”姬红萤既是她的名字,也是萤火虫的品种名称。她是一只姬红萤成的精。   萤火虫的寿命并不长,姬红萤显然气运上佳,这才有机会成精,并且还一路修炼到现在。不过即使有机缘,能有这么高的修为,她付出的努力绝对难以想象。白鸽闻言,脸上不由得就露出了一丝敬佩。   “您有什么爱好,或者特长?对工作又有什么要求。”   听到白鸽的问话,姬红萤不知道想了什么,神情有些苦恼:“我不太会和人相处,希望找个不怎么接触人的工作。”大概是因为长相问题,总有人类觉得她好欺负,又或者被她的外表吸引,过来搭讪,隔三差五的,就会有人告白。   本来这也没什么,面对告白,不喜欢拒绝了就是。被欺负的话,人类的手段其实也没办法真正地欺负到她。遇到这种情况,看心情选择无视,或者回敬过去就行。   不过她大概是体质有问题,专门招变态或者偏执患者。被欺骗还好,但告白,每次明确地拒绝了以后,表白的人就跟听不懂普通话似的,个个死缠烂打,无所不用其极。   有跟踪偷拍的;有花钱请托,故意安排小混混堵她,创造机会好英雄救美的;还有三更半夜摸到她住处,在楼下抱着乐器深情地唱情歌的。直接把花和礼物送到她工作单位的也有,这还是小儿科,甚至有长期包下她办公室对面大厦LED屏,每天坚持不懈在上面告白的。总之一个比一个能折腾。姬红萤以前找的工作,每一份都挺好的,但全被他们层出不穷的花样给搅合了。   同一个部门,同事之间难免有竞争。姬红萤长得好看,工作能力又强,嫉妒她的人本来就不少。偏偏她又那么受欢迎,追求者众。而且还都是高富帅,每一个追求者,各项条件都优秀到让人忍不住流口水,恨不得被告白的人就是她们自己。   结果姬红萤倒好,面对这么多优质男人,她全都拒绝了。拒绝也就算了,最让其他人难以接受的是,被狠狠地拒绝以后,那些高富帅一个个的,居然还都特别痴情,根本没人选择放弃。这让她们心里的妒火,更加炽旺。   姬红萤天天都会听到同事们的冷嘲热讽。   “这么拼命干嘛?我要是你我就不上班,底下那些男人随便挑一个嫁了,后半辈子就不愁吃穿,可以躺在钱堆上舒舒服服地过日子。豪车豪宅,手到擒来。”再又一次听到同事阴阳怪气的话,姬红萤这小暴脾气,当下就忍不住了,果断辞职离开。   可惜连换了好几个工作,姬红萤的日子依旧不安稳。有时候运气好,碰上同事性格好人品好,不嫉妒还为她担心的,但没有哪家公司能容忍员工这么‘招蜂引蝶’。尤其是姬红萤的追求者,他们的追求手段,很多都影响到了公司的正常运转。   偶像剧里,男主男配一下子就送九千九百九十九朵鲜花到女主单位,确实很拉风很浪漫没错。但现实里这么搞,浪不浪漫姬红萤是没感觉到,不过困扰倒是一直都有。那么多花挤在公司公共区域里,桌子上空地上到处都是花,办公室都成了花的海洋,有同事想出去拿个文件都不行,压根没下脚的地方。这种情况下,姬红萤被解雇,可以说是非常正常了。   遇到宽容点的公司,一次两次也就算了,多来几回谁也遭不住啊。这不是耽误事是什么?对于姬红萤,公司虽然惋惜,但能做的,还是只有解雇。顶多手段委婉点,暗示姬红萤自己辞职。   姬红萤是什么拒绝的话都说了,甚至还不耐烦地动过手,然而完全没用。那些所谓的追求者似乎觉得打是亲骂是爱,依旧我行我素。没办法,次数多了,时间久了,姬红萤就觉得,大概是她和大部分人类都接触不良。以后还是避着人类走吧,免得哪次一个没忍住,防卫过当,出手太重再把自己送上妖族法庭。   稍微了解了一下姬红萤的过去,白鸽十分赞同姬红萤的决定。她这样子,虽然算不上不会和人相处,但确实是少和人接触比较好。鬼知道什么时候,又会有神经病缠上她,继续影响她工作。   既然这样,那自己就得想想,到底有什么工作既适合姬红萤,又和人接触不多。最好她以前的那些追求者想不到,还不会找来的。   白鸽脑海里划过各种工种,把这些工作一一排除或者挑出来,放到一边备用的同时,他又问道:“那特长和爱好呢?”说出来做个参考,辅助挑工作。   “特长、爱好?呃,”姬红萤沉吟了一下,问道:“会发光算吗?”萤火虫都是会发光的。   这个还真不能说不算。   白鸽挑出来的那几个工作,在脑海里轮回滚动了一会,最后停下来,定格在其中一个职业上:“你觉得守林人怎么样?”守林人又叫护林人,是保护森林资源的。无论动物还是植物,都是他们守护的对象。   “这工作需要长期住在林子边缘、林子里。离群索居,除了偶尔会碰见驴友远足,以及偷猎者之外,基本见不到什么人。”正符合姬红萤的要求。而且以姬红萤的修为,她的武力值也绝对挑得起护林人这个担子。偷猎者碰到她,还不知道倒霉的是谁呢。   更何况,萤火虫本来就喜欢生活在林子里,那里的环境不会让姬红萤感到陌生,还会让她觉得舒适。再没什么工作比这个更适合姬红萤的了。   也是远离了大佬,没那么紧张,以至于说到这,白鸽甚至还有心思开玩笑:“林子里晚上都挺黑的,尤其是森林深处,树木繁茂高大,月光都透不进来。你去的话正好还省得点灯、打手电筒。”反正会发光,正好自给自足。   闻言,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妖精本来就有一定夜视能力,压根不需要点灯的姬红萤,还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   确实,自带灯光,他们萤火虫就是这么节能环保。 第65章 第六十五个求职者   点完头依旧没感觉有什么不对的姬红萤,脸上满是对自己种族天赋的自豪。没想到她会当真,半开玩笑的白鸽愣了愣,然后极快地反应了过来,在姬红萤发现之前,他就揭过这茬,继续问道:“怎么样?要是你没异议,那就这个?”   护林人这份工作确实十分适合姬红萤,能躲开外界那些纷纷扰扰的同时,还能让姬红萤待在她喜欢的环境里。闻言,姬红萤也没其他意见,干脆利落地点头道:“就这个。”   她以前做的都是些文案工作,敲敲键盘,拿拿文件,看着就手无缚鸡之力。在别人心里,她拿过的最重的东西,大约就是笔记本电脑了。那些人里,哪怕有几个见识过她把小混混打跑的样子,也只会固执地认为是那一届小混混不行。   至于怎么不行?   要么是体力不行,没什么打斗经验。要么就是看到要打的对象是个柔弱美女,没忍心下手,又不能违了雇主的意思,必须做出一副要殴打她的样子,好让雇主出来英雄救美。   混混也是男人,一个怜香惜玉,假装被美女打跑也不是不可能。毕竟这样做,既不用吓唬美女,对雇主那头也算是有了交代——这是不可抗力,谁也没想到美女那么能打对不对。是你自己给的情报不足,他们事先没准备,猝不及防之下,没完成任务很正常。   反正说一千道一万,谁也不肯往姬红萤武力值高那方面去想。于是在他们心里,也肯定不会想到,做惯了文案工作的姬红萤,会去‘弃笔从戎’,去当护林人。   护林人多危险啊,要面对野兽和偷猎者。而且基本上可以说是与世隔绝,在森林外围还好,内部根本找不到什么信号。想上网娱乐都不行。日子枯燥无聊,现在的年轻人谁耐得住?   正是因为这个行业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入行的一般都是男性。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他们压根不觉得护林人会是女的。利用这个逻辑盲点,姬红萤过去上班后,以前的那些狂蜂浪蝶,基本没办法再围过去。   他们完全找不到姬红萤的下落,哪怕他们私底下动用特殊手段来查人也很难。姬红萤毕竟不是人,上面对这方面的保护力度还是很大的。只要姬红萤不想,离群索居的她,压根不会有暴露的危险。守林人不同以前,以前她换了新工作虽然也没往外说,但是现在是人情社会,新公司里又不止她一个人在上班,同事那么多,对方在业内稍微打听一下就能找到人。   哪像守林人,独来独往,避世而活。即使有同事,也不在一个林区,碰面的机会少的可怜。   姬红萤很满意,觉得这趟她算是来对了。果然,找个专业的人来咨询,可比她一个人瞎折腾,胡乱换工作要来得靠谱。姬红萤拿了介绍信,脚步轻快地离开了小楼。   俞知乐虽然一直在和白泽聊天,不过看到有求职者,他也分出了一丝心神,时刻关注着那边的动静。   见俞知乐频频看向白鸽,哪怕心里清楚,这是他职责所在,怕白鸽工作出纰漏的缘故,但白泽还是有些不开心。只是他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什么不开心,顾不上深究,白泽一股脑地把锅推到白鸽身上:肯定是这只鸽子太没用,明明是来给俞知乐做帮手,分担工作的。结果分担没看见,他就光看见俞知乐为对方操心了。   这怎么行?   小孩儿本来就营养不良,浑身上下瘦得就只剩下一把骨头架子了,正是该好吃好喝,多睡少动,积极养膘的时候,怎么好多费脑子。想太多,脑细胞消耗大,这还怎么长肉?   要不,还是再送个帮手过来吧。白泽正琢磨着要怎么说服俞知乐,再多招收个员工的时候,送走姬红萤,回来后,白鸽敏锐地意识到了不对。   白泽大佬看他的眼神好可怕!   白鸽战战惶惶,弄不清自己怎么又碍到大佬的眼。回想了一遍刚刚发生的事以后,细心的白鸽注意到了个小细节。   大佬好像不太乐意部长关注他。   部长对他越是关注,大佬看他的眼神就越是不对。就好比现在,部长夸他工作上手得快,大佬的脸色,那叫一个难看。还有之前,自己摔倒的时候,部长想来扶他,白泽大佬的表情似乎也不太好看。幸好那会他自立自强地爬起来了,没让部长扶。   想到这,白鸽庆幸之余,心里多少有了底。只不过,他没弄明白的是,普通朋友之间,怎么会这么有占有欲?就算大佬和部长是好朋友,也不至于到这份上啊。大佬的占有欲是不是有些过强了?   强到连部长夸自己一句,他都要不高兴的地步。   哪像他们鸽子,虽然白鸽还没找过对象,不过看得多了他也知道,鸽子都只有在伴侣看其他鸟的时候,心里吃醋才会这样。朋友之间根本不会,不管是多好的朋友都一样。   等等,想到吃醋两个字,白鸽只觉得原本有些堵塞的思路,顿时豁然开朗。之前想不通的,这下子他全明白了过来。原来大佬对部长抱着那种心思啊。感情之前自己不是无意中抢了大佬过来工作的机会,而是抢了大佬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会。   这梁子结的,难怪大佬前面看自己不顺眼。换谁谁能心平气和?   求生欲极强的白鸽,在反应过来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后,他连忙自救,主动对俞知乐说道:“部长,我觉得差不多可以开始轮班制了。小楼这个客流量,一个人就能接待得过来,我们完全没必要同时上班,浪费人力资源。”   工作肯定不能辞,辞职一时爽,事后悔断肠。真要辞了,再想找个比现在这份工作好的工作可不容易。光是每年漫长的带薪假和修炼资源,这福利就不是其他工作能比的。而且给妖精们介绍工作,妖精们在工作的时候做好事,他足不出户,都还能有额外的功德进账,这样的好事上哪找?不辞,绝对不辞。   既然不辞职,那还想活,就只能谨守身份,时刻和部长保持距离了。最后把度把握在上司下属,普通朋友这个界限内。   果然,白鸽偷眼看了白泽一下,就见对方在他说完这话以后,脸色顿时好看了很多。   总算还有点可取之处。见白鸽虽然不算能干,不过却还知道主动提出轮班,不累着俞知乐。这让白泽对白鸽的观感稍微变好了一点。轮流上班,俞知乐看不到白鸽工作的情况,就不会操心。不操心,就可以好好养膘了。   用不了多久,自己的投喂也许就会出成效。   听到白鸽的话,原本就有这个打算的俞知乐,想了想,就目前这段时间观察下来,白鸽的业务能力确实过关。他工作做得不错,独当一面足够了。   “那行,从明天开始,我上早上的班,你上下午的。这星期先这样,等到了下个礼拜,再换过来,我上下午的,你上早上的。就这么轮流着来,你觉得怎么样?”俞知乐征求白鸽的意见。   这样虽然很好,但一人干半天,中午换班的时候难免会碰到对方。这还了得,不安全,太不安全了。天知道白泽大佬会不会看不过去,觉得见面太多,认为他们接触太频繁,到时候再迁怒到自己身上。闻言,白鸽急切摇头,建议道:“我们还是一人一天这样轮流来吧,休息时间也充足些。”也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彼此见面,免得引起白泽大佬的嫉妒心。   为了保住工作和小命,白鸽也算是费尽心机。俞知乐没多想,一人上半天还是一人上一天,对他来说都一样,就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   虽然分开上班了,不过俞知乐对白鸽上一个接待对象还有关注。不止是上一个,其他的也一样。俞知乐打算接下来多了解一下求职者们找到工作后的情况。像是工作做得开不开心,不开心需不需要再换之类的,也算是完善售后服务。   以前人手不够,只能偶尔重点观察,现在有了帮手,工作量大大减轻,他也有时间一一回访以前的求职者,以及追踪记录接下来会出现的每一个求职者。   之前的也就算了,售后服务可以慢慢补。现在的,闲着没事,没其他新求职者,俞知乐准备就从姬红萤开始追踪起。   即使再能打,也改变不了姬红萤柔弱的外表。她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要来应聘守林人,哪怕手里拿着介绍信,上面的人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内心依旧是拒绝的。并且他还把这种拒绝,表现在了脸上。是妖精怎么了?不是人怎么了?   有些小妖实力差劲得很。更别提这小姑娘一看就修为不高的样子,说不准还没人类壮汉能打。让这样的妖来上班,开什么玩笑!   他这里可不是过家家。守林人这职业,安全的时候,是真的安全,日子清闲安稳,过起来颇有闲云野鹤之感。要是有闲心自己打理一小块地的话,那更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要多自在有多自在。特别满足文青少女的诗人情怀。   但是一危险起来,也是真的危险。实力不足的情况下,受伤,落下残疾都是轻的,倒霉点把命丢掉也不是不可能。那些穷凶极恶的偷猎者,为了利益,他们什么都干得出来。这些人手里的武器可不长眼,不会跟你讲道理,更不会看在你是个漂亮女人的份上,手下留情。   他们只会觉得运气好,虽然碰上了人,但这个人却没什么武力值,能轻易弄死,不会对他们造成什么妨碍。   偷猎者还好,遇上说不准还有生还的机会,如果对方手上不想沾人命的话。但守林人会遇到的,不止是偷猎者,还有各种流窜进森林,企图躲避国家法律制裁的罪犯。各种想要偷渡出去的毒贩,还有什么杀人逃逸的犯罪嫌疑人之类的。几乎每年都有。一茬一茬,跟割韭菜似的,完全割不完,没个消停的时候。   考虑到这些,哪怕姬红萤有介绍信,领导也打算对她进行劝退。小姑娘家家的,干点什么不好,没必要过来吃苦冒险。森林的危险,不止来于人,也来自森林本身。根本不是她能防范得过来的。到时候遇到危险,别再把真身给吓出来。真要这样,收到求救信息,搜救的时候,他可没办法从一堆的动物里,精准地找到自己的员工,把对方救出来带到安全的地方。 第66章 第六十六个求职者   是的,在姬红萤未来领导的眼里,姬红萤妖精的身份,不仅没给她带来优势,反而还成了累赘。真让姬红萤当了守林人,那未来她遇到危险求助的时候,最大的难点不是别的,而是领导没办法认出自己员工,及时把对方带离危险。   除此之外,妖精的性格也是个大问题。很多妖精,都不太靠谱。   就好比去年,隔壁市的林业局聘请了只老虎精,心想着,百兽之王,多霸气啊,一吼镇山林,谁与争锋?!结果吼是吼了,就是和大家预期的不太一样。   那只小老虎在巡逻的时候,就被个野兽夹给吓回了原形。偏偏那夹子还没夹到他,夹的只是一只路过的野兔。就这样,还把他吓得哇哇乱叫,直接跑出林子,躲回宿舍被子里瑟瑟发抖,连头都不敢探出来。   当天山林里吼声震天,老虎的叫声都从林子里,传到了山脚下的村落里。他逃跑的时候,还没变回人形,是用的本体,以至于当地老百姓听到老虎叫声以后,提心吊胆的同时,有好几个直接目睹了老虎下山,个个吓得屁滚尿流。这事闹的,最后还上了当地新闻。林业局收拾烂摊子收拾了半天。   老虎精闯了祸,留职察看。好在老虎精也不算完全没用,起码发现了野兽夹,怕兽夹伤人,林业局一边派人到附近村落宣传野兽夹的危害,禁止他们往山里放这种危险品。一边安排人去回收野兽夹。   像这样的小乌龙也就算了,虽然丢人了点,但不痛不痒,顶多闹笑话。可真遇到大事,那就是性命关天的问题。他必须对自己的员工负责。   领导这样想着,看姬红萤的眼神,就跟看一个大麻烦似的。甚至心里还有些埋怨下岗妖精再就业动物分部。还嫌他这里不够折腾?好端端的,送员工也就算了,好歹送个能打点的过来。不求像特种兵那么厉害,但也不要直接送个小姑娘啊。这不是拖后腿是什么?   忒儿戏!   姬红萤这小暴脾气哟,哪怕能理解对方的意思,不过越是理解,她就越是生气。你都不验证一下我的实力,就觉得我不行,以貌取妖,是不是太武断,太肤浅了?尤其是对方现在这表情,姬红萤一直在心里自个劝自个,要冷静,冷静,那是未来领导,真把人怎么了,工作也就飞了。   冷静个屁!   反正看对方这样子,显然也不想留下她。那她干嘛还委屈自己?完全没必要受这个气好么!虽然碍于妖族驻人界守则,她没办法对人类动手,不过,姬红萤一脚踹翻了旁边的大理石桌。   完了还觉得不够发泄,索性把石桌旁边的石头凳子,也一起踹倒。让你小看妖,雌性怎么了?在大自然里,雌性比雄性强的比比皆是。再说了,现在不是男女平等吗?难不成是空话?就算是空话,你好歹也装装样子。这么明显的表现出来,找揍呢!   姬红萤把大理石桌椅当成领导踹。   看到姬红萤的举动,领导不由得皱起了眉。他脑海里第一反应就是,豆腐渣工程。也不对,这就只是套桌椅,还算不上工程。顶天了也就是假冒伪劣产品,或者安置桌椅的工人不尽心,偷懒了。   要不然才新安半年不到的大理石桌椅,怎么会这么轻易就被踹翻?   领导看了眼姬红萤纤细笔直的腿,还没自个手肘粗,心里更加认定这是大理石桌椅质量有问题。然而下一刻,他就看到姬红萤,抬脚跺巴跺巴,把那些倒在地上的石头桌椅,全都踩成碎块。那样子,就好像她脚底下踩的不是坚硬的大理石,而是嫩豆腐一样,毫不费力。   直到桌椅碎得不能再碎,再踩下去没意思以后,姬红萤脸不红气不喘,就跟没运动过似的站在原地。要不是一切都发生在眼前,领导还真信了她的邪,以为这妖就跟外表似的,弱柳扶风。   质量再差的大理石桌,那也是大理石。踹翻了还有可能,踩成现在这个样子,领导想骗自己都骗不过去。更何况,领导弯腰捡起滚到脚边的一颗鸡蛋大的碎石子。这块石子算是幸存下来,比较大的一块了。   领导用手捏了捏石子,随着他的动作,石子并没有产生任何变化。反而是他的手,被石子上的菱角硌得生疼。无疑,这确实是石头没错。没被人掉过包,不是道具。   领导眼睛一亮,看向姬红萤的眼神,瞬间变了。这小女娃可以啊!   事实证明,领导之前担心的那些事,根本不会发生,他完全是在杞人忧天。人的骨头,再硬还能有石头硬?能把石头踩碎的人,还能打不过偷猎者?就姬红萤这性子,还会被吓到变回原形?   不可能的。   证明完自己的本事,出完气,姬红萤总算冷静了下来。看着满地的残渣,姬红萤表示,她不是那种爽完就走,爱占便宜的妖精。生气是一回事,破坏了公共物品又是一回事。一码归一码,姬红萤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把里面的一叠现金全都抽了出来,塞到领导手里:“赔偿。”虽然现在软件支付大行其道,不过作为活了很多年的老古董,姬红萤还是更喜欢现金一些。拿在手里比较有真实感。得亏她随身带的钱多,不然说不准还不够赔。   塞完钱姬红萤转身就想走,新工作泡汤了,她得回去想想接下来该怎么办。是重新找个好的,还是先休息一段时间,找个风水宝地窝着修炼。反正她钱够花,之前每份工作收入都不菲,积攒下来的钱,足够她好一段时间躺平,混吃等死不工作了。   “等等。”姬红萤没走两步,就被人叫住了,才给出去的钱,又被塞了回来。姬红萤有些不解地看着领导:这人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意思很简单,领导被姬红萤显露出来的武力值彻底征服了。是个人才,不对,是个妖才。也不知道她本体是什么,比老虎精那中看不中用的家伙强多了。他们林业局,就缺这么能打的妖:“钱就不用赔了,我自掏腰包补。你看,你什么时候能入职?”这点桌椅钱算什么,妖才才是最重要的。简单培训一下又是个好护林人,绝对不能放过。而且对方要是有同族,以后她工作的开心了,说不准还会介绍同族过来上班。   一想到林业局将来会有这么一批武力值极高的护林人,领导就觉得,真要这样,他晚上睡觉,做梦都会笑出声来。   可恨明珠在前,他刚刚却硬是没看出来。可惜时光不能倒流,要不然这会把时间往回拨半个小时,在姬红萤才拿介绍信过来的时候,他就大手一挥,把对方留下来,那该多好。现在也不至于这么忐忑了,总感觉要错失妖才。   这失的,还不止是姬红萤一个,而是未来的一整队。   心痛!   意识到自己犯了以貌取妖的错误以后,领导没多犹豫,直截了当地道了歉,末了,又说道:“护林人这个职业非你莫属,你真的很适合。”所以咱们就把之前的那些话,都忘了吧。   姬红萤是个大方的妖,即使不大方,缠着她的奇葩见多了,这会领导在她眼里,也不算太差。起码知错就改。她那脾气,遇到事虽然轻易就会炸,不过炸完也就过去了,从来不记仇。更何况,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这情况,再想找个合适的工作也挺难的。见状,姬红萤也没拿乔,直接顺坡下驴,答应了下来。   刚知道这事的时候,俞知乐和白鸽一度十分担心,姬红萤还没入职就先和领导起了冲突,后面不会被领导穿小鞋吧?那领导一时的低头,说不准只是为了把姬红萤骗到手里,后面好借着工作便利,给姬红萤添麻烦。   这个担心,在知道姬红萤被分配到一片比较危险的林区时,达到了顶峰。俞知乐甚至想打电话给姬红萤,问她要不要辞职,这边可以重新给她介绍新的工作。不过电话还没打出去,那边的捷报就先传了过来。   姬红萤抓到一伙犯罪嫌疑人,出乎意料的是,这伙犯罪嫌疑人,不是偷渡者或者流窜进来避风头的罪犯,也不是偷猎者。而是进来盗伐珍贵树木的。   姬红萤负责巡逻的这片林区,比较原始,除了保护动物特别多之外,各种珍贵植物也不少,树龄都十分悠久。   这些树木濒临灭绝,数量稀少,各个说是国宝也不为过。除了观赏性之外,经济价值也十分高。除了可以进行科学研究之外,有些树木,木质坚硬,纹理细腻美观,是做家具的好材料,做成各种摆件首饰,也十分受人欢迎,往往能卖出令人咋舌的高价。   好看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这些木头都特别贵,贵就贵在稀有两个字上。这样的木头外面找不着,很多都在深山老林里藏着。越是稀少,越是价格高昂,巨大的利益令人铤而走险。砍了这棵,这种树可能就在地球上灭绝了,非法伐木的人是没这个概念的。即使有,他们也不觉得有什么。一棵树而已,灭绝了就灭绝了呗,又不是人类灭绝。木头哪有到手的真金白银重要。   更何况在他们这种,被金钱迷花了眼的人眼里,就算是人类灭绝,只要他们能活着,活得舒舒服服,滋滋润润,那人类灭绝也算不上什么事。人类灭绝都不是事了,更何况只是砍一些树。   偷猎动物和盗伐树木的,每年都禁而不绝。这甚至成了林业局的一块心病,他们花在这上面的人力物力,一直不是什么小数目,然而成效却寥寥无几。很多时候,这些人带着猎物、木材跑了,隔很久,等工作人员巡逻到那边了,看到树桩,或者连根都不放过,地上挖得只剩下一个深坑的时候,才能发现不对。   犯罪嫌疑人胆大心细,森林这个环境,树木繁茂,又很好地掩护了他们,只要动静不太大基本发现不了。哪怕被发现了也没事,派人引开守林人,赶在林业局支援的人到来之前离开,就能顺利脱身。正是因为如此,这些人屡屡得手,胃口被养大了,越发无法无天。   姬红萤这回抓到的那批人,就是惯犯。时常流窜在全国各地的森林里,寻找珍贵树木偷伐盗砍。他们做下了好几起大案子,全是公安部门正在通缉的对象。没想到竟然落网了。   一群人带着武器,硬是被姬红萤赤手空拳,生擒了下来,没有一个漏的。他们想破了脑袋,怎么也想不通姬红萤到底怎么发现他们的。他们都是老手,动作十分隐蔽,以往可从来,没被人逮住过。也想不通,明明干活的时候周围都有人在望风,为什么偏偏姬红萤出现的时候,那些负责警戒的人,就跟瞎了似的,一丝儿动静都没发现。更可怕的是,这个女守林人武力值高的吓人,胆子也大,看到木仓都不带怂的。那身手,不知道的还以为武侠小说里身怀绝技的女侠跑了出来。那叫个武功高强,要不然他们也不至于被一网打尽。   每次巡逻的时候,姬红萤都会变回本体。夏天晚上,林子里出现一只萤火虫,有什么可疑的?谁也不会怀疑。要知道,深林里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小动物和昆虫了。   也算那些犯罪嫌疑人倒霉,刚好在姬红萤巡逻的时候,拿出锯子在一颗红豆杉上比划。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姬红萤一看,连忙找了个犯罪嫌疑人看不到的地方,借着周围树木的遮挡变成人形,直接把人全拿下了。   因为她出现得快,那些犯罪嫌疑人都还没来得及对树木造成什么伤害。不过光是以往的那些罪,就够他们受的了。姬红萤立下了大功。   这功劳顺顺利利地报了上去,没被隐瞒,也没被私吞,更没被瓜分。看来是他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见状,俞知乐和白鸽尴尬之余,都松了口气。尤其是白鸽,这份工作是他给姬红萤介绍的,对方真出了什么岔子,责任可都是在他身上。知道姬红萤工作顺利,白鸽比谁都高兴。   昨天是白鸽的班,今天就轮到俞知乐上班。整理好求职者的追踪记录,一一入档以后,俞知乐终于闲了下来。他一边吃着小点心,一边喝茶,正惬意得骨头都开始犯懒的时候,小楼门口出现了一道修长的身影,对方屈指在门扉上轻轻敲了两下:“请问,这里是下岗妖精再就业指导动物分部吗?”   俞知乐顺着声音,抬头一望,就看到一个穿着白衬衫的青年,正斯斯文文地站在门口。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这份工作做久了,见多了妖精。俞知乐注意到,最近这段时间,他好像渐渐能分辨得出谁是人谁是妖精了。即使妖精保持着人形也一样。   就好比现在,眼前这个人身上带着股书卷气,怎么看怎么像是教书育人的老师。但他是不是老师俞知乐暂时不知道,不过他不是人,俞知乐倒是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新开发出来的功能,跟身上安装了妖精识别雷达似的,特别好用。   “是这里没错。”俞知乐连忙放下茶杯,把人请了进来。   闻言,青年露出一个温文尔雅的笑容:“是这里就好,您好,我叫兰华,是来找工作的。”   兰华?兰花?难不成是株兰花精?俞知乐差点没脱口而出,植物妖精要去隔壁部门,他这里是为动物妖精服务的。不过之前出过袋鼠那事,更何况对方刚刚还确认过这里是动物分部,显然不像是弄错了。怕再有误会,俞知乐强忍下话头。转而请人坐下,动手给对方泡了一杯菊花茶。   注意到俞知乐的异样,兰华大概是被误会惯了,微微一笑:“我本体是只螳螂,兰花螳螂。”所以才叫兰华。   兰华螳螂啊,俞知乐恍然大悟,那就难怪了。以妖精的取名习惯,兰花螳螂不叫兰华还能叫什么。   兰花螳螂在螳螂里,绝对是美貌度爆表的一族。甚至纵观所有昆虫,乃至动物,兰花螳螂都可以说是站在颜值巅峰的那一小撮之一,秒杀其他种族。顾名思义,兰花螳螂的外表,就很像是一朵兰花。当它落在花丛里的时候,你根本看不出来不对劲。甚至还会赞叹,这一丛兰花里,就这朵兰花开得最好看。你看这颜色,这花瓣,这姿态,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极为动人。   本体好看,难怪兰华的人形也这么好看。兰花螳螂名副其实。俞知乐感叹完,就进入了工作状态,问道:“不知道你想找什么样的工作?”有什么要求之类的。   兰华的样子显然不缺钱,他身上书卷味又这么浓厚,也许是喜欢教书育人?或者从事相关的行业,不在意工资高低?   甫一看到兰华,俞知乐就注意到他身上穿的衣服,是某个奢饰品牌子新出的款,价格十分高昂。他之所以知道这个,是因为他的衣柜里就挂着这么一件同款。衣服才上市的时候,他哥就买了。一气买了三件,跟搞批发似的,兄弟俩和顾长生一人一件,算是兄弟装。后来他看到白泽,白泽也买了。   这衣服出现在生活里的频率太高,以至于俞知乐这么个只知道吃,对奢侈品毫不关注的人,也都能轻易地认出来。   如果对薪水没什么要求,只是想找点事做的话,兰华的就业选择,无疑就特别广了。想到这,俞知乐又问道:“像是对薪水、工作环境、上班强度之类的,有要求吗?” 第67章 第六十七个求职者   很多有钱人出来工作,不是为了赚钱,也不是为了享受赚钱的过程,而是为了不闲在家里。他们总觉得,人闲着,就废了。不拘做点什么,总之得忙起来,生活才有劲。   会这样想的有钱人,一般都是富豪家的老人,或者小辈。华国最藏龙卧虎的,就是这两个年龄阶段了。很可能负责你们门前扫大街的那个大爷,年轻时候是白手起家挣下千万身家的有为青年。退休后没事干,把家业交给儿女后,跑出来发挥余热的。再可能,你们公司新来的泡茶小妹,是总部老板家里的小闺女。觉得天天和闺蜜出去逛街没意思,于是来这里找点活做,打发打发时间。要是能顺带学点东西,那就更好了。   和俞知乐猜的差不多,兰华也是这样。作为一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妖精,他年轻的时候,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没干过?跟着农民起义,改朝换代过,当过权倾朝野的大臣,也当过安守一方的乡绅。当过清高名士,当过铜臭商人。   正是因为见多识广,经历的多,亲眼看见过,知道当皇帝有多辛苦,于是兰华当初连妖王都懒得去竞争。早些年积累下来的财富太多,什么都不干,这钱生钱钱滚钱的,也够他可劲儿地挥霍无数年,根本花不完。就算花完了也不要紧。他当年随手用的一只碗,现在拿出来,都是能拍出高价的珍贵古董。随便卖两样,照样能继续潇洒。   看着富得流油的兰花螳螂,背地里不知道有多少贫苦妖精,恨得快把衣袖撕碎了。   羡慕啊,人家忒有远见。   当初他们怎么就不知道出来捞一笔?   再不济保存点古董也好,拿出去卖了,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偏偏他们做妖精的,干什么都用法术。用习惯了,连衣服都是用自个的皮毛鳞甲变的,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是想拿东西出去卖也没办法。   还有那些成精晚,没赶上好时代的,更是悔不当初,早知道就多努力点,早点开灵智多好。早开灵智这会就不用为吃穿发愁。   现在可不比古代,怎么都能活。现代好玩的东西那么多,样样要钱,口袋空空怎么行?妖精们刮起了一股子赚钱热,除了保证生活娱乐之外,也是打着,多屯点东西,留到以后当古董卖,翻身做大富翁的主意。   别的妖精怎么想的,兰华管不着。他生活无忧,连王都不愿意当,更何况别的。兰华这次也就是待闷了,这才准备出来找点事干,解解闷。   钱是不缺,听到俞知乐的话,兰华说道:“对薪资、工作环境乃至工作强度,我都没要求。”再苦再累,还不是那么一回事。以他的修为,一天干二十四小时的重体力活也不会吃力。更何况别的。   竟然真的没要求,俞知乐还没来得及多想,就又听到兰华说道:“不过,我有感兴趣的工作,希望你能帮忙介绍一下。”   本来看中了什么工作,以兰华的本事,完全可以自己去做。偏偏他看中的工作比较重要,想入行倒是不难,甚至可以说是很简单,但是想成为行业的尖端,就有些难度了。正好有这么个帮助妖精的部门,兰华就想着借个力。   他是那种,一旦决定了干什么,就会干得特别投入,特别好的类型。有点儿像是玩角色扮演,要演,就演到最好。像是以前当臣子,他就位极人臣。当商人,他就富甲天下一样。现在自然也是如此。不管是人还是妖,秉性都是改不了的。   也行,不就是已经看好了工作,想等介绍么。虽然这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不过只要兰华有能力,也不是不行。俞知乐把脑海里罗列出来的,适合兰华的那一堆工作,全都抹了下去,问道:“那你想做什么?”   “法医。”兰华嘴里,吐出了两个和他本人气质画风完全不衬的字眼。他还没当过仵作,正经挺感兴趣的。   法医?   俞知乐一愣,他还以为以兰华这一身和衣鱼一族如出一辙的书卷气,会选择教书育人,当个大学教授什么的。或者修缮古籍、古玩等各种古董,做一个修复专家。再不然,就是想当一个书法家,或者国学家,俞知乐也不会感到意外,没想到居然会是法医。   “我觉得拿手术刀挺有意思的。”兰华伸出自己白皙修长的手掌,猛地变回螳螂‘镰刀’的样子,对俞知乐笑了笑:“你不觉得有点像吗?”   像个屁!   没被这个变化吓到的俞知乐,却被兰华的话激发起了内心的吐槽欲。螳螂前肢比较发达,看起来像镰刀。相传人类当初发明镰刀,就是观察螳螂前肢得到的灵感。   一个是镰刀,一个是手术刀,这两样东西,差别大了去了好么。除了都是刀之外,还有哪里像?哪都不像!   再说了,都是手术刀,别说得好像,就只有法医才拿手术刀似的。明明还有医生,尤其是外科医生。病人多的时候,加起班来,甚至能连轴转几十个小时,一直站在手术台边上给患者进行手术。在此期间,手术刀基本不怎么离手。   不过就业的时候怎么选择,这都是要看各妖意愿。每个妖的爱好不同,兰华更喜欢当法医也不是不能理解,俞知乐不动声色地在心里吐槽过后,看着兰华把镰刀手变回人类手掌的模样,俞知乐有些为难地说道:“法医这个工作非常重要,而且对专业知识要求也高。”并不是简单培训后就能上岗的。   也不知道兰华有没有这个耐心,去系统的学习。   毕竟,国家在照顾妖精同胞的同时,也不能罔顾人类同胞。人妖平等,就是人类那边的下岗再就业部门,也是同样的待遇。想干法医,都得自己有这方面的专业学识才行。不是光有人介绍就可以的。   想到这,俞知乐开口建议道:“今年新生入学没多久,要不,我推荐你去大学读法医学?”这个时候入学,还来得及。课程不会追不上,实在不行私底下补补课也就赶上去了。以妖精的学习能力来说,没什么难度。   等毕业了,拿完学位,兰华就可以一边继续深造,一边去警局跟着老法医打下手。他要是学得好,说不准都不用人推荐,全国各地的警局都排着队,随便他挑。   法医是稀缺人才,因为要经常和尸体打交道,在华国,这多少有些忌讳。因此愿意干的人很少。虽然宁缺毋滥,但一旦有好的,各警局简直抢翻天了好么。那架势,就跟饿疯的人,抢食一样迅猛。   这才明白俞知乐在想什么的兰华,哭笑不得。他像是那种胡作非为的妖?好在来之前,兰华什么情况都考虑到了,他准备得很齐全。   “这是我的证书。”他是一只考过证的妖。他有基础,对法医不是一无所知毫无了解,不会瞎捣乱的。兰华说道:“我系统地学习过。”说着,兰华又拿出某知名大学的毕业证书。   俞知乐看着摆在桌子上的法医鉴定资格证,还有大学毕业证,纳闷。不是,你有这个你来我这里干什么?直接考公,进入公安系统不就行了么?   证书都拿到了,总不可能会被一个公务员考试难倒。各地警局都可缺法医了,以兰华的能力,不可能录取不上。那么难考的大学他都挤进去了,更何况是一个公务员考试。   看出了俞知乐的意思,兰华把证书都收起来,解释道:“我想当法医是不难,不过想跟陈新德教授进行学习就很有难度了。”提起陈新德教授的时候,兰华话里的尊敬十分明显。   隔行如隔山,业内出名的人,放到外面,也可能默默无闻。说着,怕俞知乐不知道陈新德教授是谁,兰华又说道:“陈教授是业界泰斗,甚至说是华国法医学的领航人也不为过。在国外也很出名。要是没陈教授,华国的法医学发展,少说还要再滞迟个二十几年。”   闻言,虽然还不知道陈新德教授是谁,不过从兰华的话里,俞知乐也明白过来陈教授的地位。就是那种传说中的行业大牛,估摸着只要是学法医的,就没有不知道他,不崇拜他的。无数迷弟疯狂景仰的那种。比如,眼前就有一个迷弟。   俞知乐看着眼睛发亮的兰华。能把一个妖精吸引成这样,陈教授显然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   “陈新德教授年纪很大了,精力不足,所以只在我们学校挂了名。他现在不带学生了,我想跟他学习也没办法。”他思来想去,也就只能来这边碰碰运气。兰华说完,又补了一句:“不敢勉强教授,只是希望有人可以从中说合,让我有个机会。如果教授拒绝也不要紧。”大不了他到时候考到教授在的警局,努力追随教授的脚步。   何况,即使教授退休了,但教授是个闲不住的人,又接受了返聘回到工作岗位。哪怕体力不足,没办法全天候工作,也依旧在为国出力。经常指点其他法医,和以前带过的学生,只是不收新学生了而已。想到这,兰华这么个克制的人,脸上都忍不住出现一丝激动的神情。   他要是和陈新德教授一个警局,虽然不能成为陈教授的学生,但是运气好,说不准也会得到教授的指点。就算得不到,只要勤奋点,天天去警局报道,见到陈教授的机会肯定有,大不了到时候他厚着脸皮上去求教不就行了。就算陈教授没空,没办法指点,那也不要紧。能见到教授,可以和偶像待在同一个警局也很好了。   不过人总是贪心的,有了好的之后,就想要更好的。妖精也一样。兰华其实已经报考了公务员,准备考到陈教授在的那所警局。去教授待过的警局里工作,这个愿望即将实现,他难免就有些贪心不足,想要更进一步。   “我是因为陈教授,才燃起对法医学的兴趣的。所以也希望,将来有幸能在教授的带领下,在法医这条道路上走的更远。”最好能拜陈教授为师。即使他年纪比教授大一截也一样。人类不是有这么个说法么,达者为先。年龄差距不是问题,碍不了什么事。再说了,他虽然年纪大,但是外表年轻啊。兰华认真地看向俞知乐:“你愿意帮我这个忙吗?” 第68章 第六十八个求职者   俞知乐算是明白了,什么闲着无聊,出来找工作解闷,兰华这样子,分明是出来追星的,整一个狂热粉丝。只不过他粉的不是娱乐圈明星,而是法医学大佬。   别说兰华提出来的要求,勉强能摸到自己工作内容的边,就是摸不到,看着他一颗丹心向大佬的模样,俞知乐也有些不忍心拒绝。又不是什么违规违法的事,说起来,其实还算是件好事。   不过,俞知乐觉得,兰华似乎弄错了一件事:“我也不认识陈新德教授啊,怎么向他推荐?”他连华国有没有陈新德这个人都不知道,还是兰华说了,他才知道对方是谁。   闻言,原本也就只是过来碰碰运气的兰华,即使明知道很有可能是这个结果,脸上还是忍不住流露出失望的神色。看来,真的就只能去警局里,打卡上班蹲大佬了。   就在兰华垂头丧气的时候,他又听到俞知乐有些犹豫地说道:“我可以向上面打申请,如果上面同意的话,应该会有人帮忙联系教授认识的人,为你们牵桥搭线。”和他不同,上面的人,无论是眼界,还是人脉,都比他更广一些。其中不乏认识陈新德教授的。毕竟陈教授做的是法医,而上面有不少高层,身上还兼着警察局高层的职务。法医和警察,合作的地方多了去了,都是同事。哪怕不是一个地区的,没什么机会见面,但这指得是不出名的小法医。像陈新德这样的大佬,遇到没办法解决的尸体的时候,哪个地方的警察局没借调过?一来二去的,想不认识都难。   俞知乐话里的不确定,兰华听出来了,但是即使这样,他也已经很高兴。有机会总比没机会好,不是么。   兰华目光灼灼地盯着俞知乐,虽然没开口,但无形中,却在用眼神拼命地催促他动作快点。那神情,颇有种恨不得抢过键盘,替俞知乐向上面打申请的架势。吓得俞知乐打字速度都快上了三分,爪子在键盘上飞舞得,几乎快可以看见残影了。   申请发出去后,对兰华来说,等待是漫长的。哪怕实际上,没十分钟,对面就发来了回复也一样。俞知乐点开邮件,贴心地把屏幕转到兰华那边,好让他能第一时间就知道结果。   “成了!”兰华激动地说道。俞知乐为他高兴的同时,探头过去一看,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什么成了,上面只是说,会帮忙牵线,给两人见面的机会,但是结果怎么样,能不能入教授的眼,就要看兰华自己了。   不过转过念一想,以兰华的本事,只要有机会,想来入教授眼的可能性也很大。四舍五入一下,这可不就是成了么。俞知乐借了纸笔,让兰华把介绍人的联系方式抄下来。兰华收好电话号码,还了纸笔,又对俞知乐道完谢后,就迫不及待地离开了。   兰华一边往外走,一边嘴里还在念念有词。以俞知乐的耳力,明显能听到兰华紧张的低语声:“要去见教授,这身衣服不行。休闲衬衫太不正式了,有些失礼,也显得不够重视教授。得早点回去,趁着还有时间,赶紧挑一套合适的衣服。”   后面说什么,兰华走远了,俞知乐没听清。但就光是这会听到的这些,俞知乐几乎已经能想象出兰华对着衣柜发愁的模样。大约也就只有去见梦中情人的男人,会东挑一件衣服,西挑一件衣服,西装铺满床铺。明明可选择的衣物有那么多,却还是和女孩子似的,觉得衣橱里少了一套衣服。   偶像和梦中情人比起来,地位估计也相差不远。甚至对兰华来说,偶像还会更重要一些。毕竟兰华同族的雌性十分凶残,交配过后缺乏能量的话,可是会把雄性吃掉的。   一个企图吃了自己的,还不知道在哪里,现在压根没影的对象,和一个自己十分尊敬崇拜的偶像,谁更重要还用得着说?   一想到兰华也会跟怀春少年似的纠结穿衣打扮,俞知乐就忍不住捧腹。更甚者,以兰华的身家,说不准就不是对着衣柜纠结,而是对着衣帽间犯选择困难症了。   也不知道兰华的‘追星之路’顺不顺利?   俞知乐对兰华的事进行了追踪回访,这才知道,陈新德教授虽然不收学生了,但兰华的优秀打动了他。最重要的是,兰华是妖精。妖精寿命悠长,如果把他带在身边手把手地教会了,成为一个顶级法医以后,只要兰华愿意,哪怕隔很久才带一个徒弟。华国顶尖法医的数量,也都会大大增加。   就算兰华不带徒弟,只是去大学讲讲课,受寿命影响,他一个妖能起到的作用,也会比十个人类法医要来得大。出于这个理由,陈新德教授就越发地觉得,不能把兰华拒之门外。他这把老骨头,为了华国法医界的未来,还是能再拼一次的。哪怕为此缩短上班的时间也值得。一时的好处,和长远的利益,这两样放一起,傻子都知道选哪个。   而且现在人妖共居,人会犯法,妖也会犯法。这种情况下,妖精法医能起到的作用,也远胜于人类法医。妖精法医先天就对妖族更了解些,对各种妖精造成的伤口也比较熟悉,这是天然优势。陈教授老早就想业内有个妖精同行了,可惜不止是人类不喜欢做法医,就是妖精,也不太喜欢。   让基本没接受过九年义务的妖精,老老实实地从头开始学,一直念到法医毕业,再去考公务员,这简直太为难妖了。   他们都有其他本事,干点什么不行,谁耐烦做这个?!   大约也就只有兰华这个奇葩了。   如愿考进陈教授所在的警局,成为教授手底下的小法医以后,兰华展露出惊人的学习能力,很快就帮上了不少忙,辅助警局破了好几起案子。听说最近,他正在陈教授的指导下,给一个连环杀人案的受害者做尸检。   案子都是保密的,俞知乐也只知道个结果。确定追随偶像过去的兰华,对新工作充满热情,也没受到不公平待遇以后,俞知乐就没再关注了。事实上,小楼里来了新的求职者,忙于接待的他,就算想继续关注,也没这个时间了。   把求职者迎了进来,俞知乐注意到,对方五官轮廓很深,还有一双清澈的灰色眼眸,头发却是黑色的。光看头发的话,和其他华国妖精毫无差别。不过眼睛的颜色,还有比普通华国妖更深刻一些的脸部线条,无一不在说明着来者的身份。   有了上回袋鼠的经验,这回,俞知乐没再误会。心想着,这大概是个混血妖,或者干脆就是国外移民来的也不一定。果然,下一刻,俞知乐就听到对方自我介绍。   “我叫叶考拉。本体是只考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树袋熊。”   叶考拉,这名字直白,一听就知道是什么种族。考拉以桉树叶为食,姓叶也很正常。不过,为什么不叫叶树岱?树岱和树袋谐音,叫这名字也更含蓄一些。   似乎是看出了俞知乐在想什么,叶考拉直接说道:“我们考拉一族,之所以学名会叫树袋熊,是因为母考拉身上都有育儿袋。”叶考拉在‘母’字上加了重音。显然,他作为一只雄考拉,身上是没育儿袋的,没袋子,学名叫树袋熊也就算了,这没办法改,但变成人形了,人名还要叫树岱,那多容易引人误会啊。会被怀疑性别的。   俞知乐闻言,这才恍然大悟。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澳洲移民的数量有点多啊。上次来了只袋鼠,这回又来了个考拉。都是澳洲的国宝,难不成这年头国宝更容易成精一些?也不知道咱们华国的滚滚,有多少只开了灵智的。想想可爱的黑白团子,俞知乐的心都快萌化了。   一直在网上云养熊猫也不是一回事,等什么时候有空了,还得去动物园亲眼看一回才行。也许还有机会喂喂竹子什么的。   俞知乐摇了摇头,把脑海里的胖团子晃出去,问道:“都有袋子,你们考拉一族,也是准备干物流吗?”同为有袋类哺乳动物,当初袋鼠就是觉醒了空间天赋,于是充分利用天赋,风风火火地办起了物流公司。   叶考拉显然也听说过这事,闻言,摇了摇头:“我们考拉数量少,外国是什么情况不知道,我当初是和同伴一起,被国内动物园引进的。不过我们考拉比较挑食,即使是空运回来的桉树叶,肯吃的也不多。国内各家动物园,引进了好几批,活下来的寥寥无几。开灵智的更是只有我一个。我是公考拉,没空间天赋不说,就我一个妖,独木难支,也没办法办公司啊。”   再说了,人家袋鼠干物流干的热火朝天,他去插什么手?办事总得有个先来后到。更何况以现在的情况,他真要竞争,也争不过对方。   听到这话,俞知乐心中了然,于是便问道:“那你想要做什么,有什么爱好或者特长?”   “我想要做什么?”叶考拉陷入了沉思,半晌,他这才继续说道:“做什么都行,不过我们考拉毛病挺多的。”这点必须要承认。   能理解,毕竟是国宝,考拉又不像袋鼠那么泛滥,作为濒危动物,娇惯一些很正常。即使他这个国宝,不是本国国宝也一样。俞知乐做好心理准备后,示意叶考拉接着往下说。好看看他都有什么缺点。了解过后,自个心里有个底了,才好根据缺点,把他不能胜任的工作,都一一排除掉。   “考拉是夜行性动物,虽然也有少数日行的。不过我偏夜行性一些,即使白天也能正常活动,但夜晚给我的感觉会更舒服。所以工作最好是夜班。而且树袋熊你也懂。”说到这,叶考拉有些不好意思地降低了音量,小声道:“我们考拉比较能睡,可以说是世界上睡眠时间最长的动物了。”换言之就是,他们考拉有点懒。这种懒出于天性,还不是他现在这个修为能克服的。华国懒惰代名词的猪算什么,他们考拉才是真正的吃了睡,睡了吃。趴在树上,好几个小时都不会换一下姿势,奇懒无比的动物。   叶考拉没好意思说的是,怕今天过来的时候犯困,他特意提前补了眠,确定精神饱满后才敢走出门。   这说话的声音小的,要不是俞知乐耳力好,都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不过有这些缺点,又不是叶考拉愿意的,倒也能理解就是了。俞知乐刚想安慰一下对方,就听到叶考拉继续说道:“除此之外,前面也有提到,我们考拉还挑食。桉树叶国内没有,我就只能吃进口的。”   “进口的东西都贵,所以我希望工资能稍微高一些。”哪怕他现在因为成精,身体强健的关系,能接受其他食物了,但是最好还是能隔三差五地吃一些桉树叶,要不然时间久了,也扛不住,会生病的。   !!!   毛病是挺多的哈。又想多睡觉少干活,又想高薪,什么好事都落你身上了?哪怕叶考拉已经提前打过了预防针,俞知乐还是有一瞬间这么觉得。   没敢让对方发现,意识到这样的心态不对,俞知乐很快就调整过来,端正态度,开始寻找适合叶考拉的工作。不过,这么多要求,真要找起来,正经挺有难度。 第69章 第六十九个求职者   难度略高,俞知乐只能安慰自己,有难度才有挑战性。然而他搜刮了一遍脑海,硬是没找到合适叶考拉的工作,只好打开资料库,开始检索。   首先,上班时间要短,其次,工资要高。最好还是夜班。   难,真的难。俞知乐发愁地看着屏幕,好几项高薪工作,都因为不能完全符合以上所有条件,而惨遭排除。   还没找到,怕叶考拉着急,俞知乐把视线暂时从电脑屏幕上挪开。他正准备安抚一下对方,然后再继续的时候,俞知乐就看到,安静地坐在一边的叶考拉,头一点一点的,似乎是在打瞌睡。打着打着,像是感觉到了俞知乐的视线,叶考拉猛地抬起头。他揉揉眼睛,终于清醒了一点。叶考拉带着几分尴尬,抱歉地说道:“其实我出门前已经补过眠了……”真不是诚心睡着的。   只是没想到补过眠了,精神还是这么短,才出来没多久居然就又困了。   话还没说完,叶考拉就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也许瞌睡是能感染的,原本一点都不觉得困的俞知乐,看到叶考拉的样子,突然也感觉一丝困意涌来,忍不住跟着打了一个哈欠。   “春困、夏乏、冬眠,秋打盹。可能是上班久了有点乏累,我去洗把脸清醒一下。你要不要一起来?”叶考拉没好意思,拒绝了。俞知乐搓了把脸,独自站起来去洗手间。   清凉的水泼到脸上,被冷水一激,俞知乐瞬间恢复了正常。这人一清醒,离家出走的脑子也就跟着回来了。俞知乐顾不上等手烘干,随手拽了一段纸巾,就边擦边往回跑。   “我知道你适合做什么工作了。”随手把湿纸团扔到垃圾桶里,俞知乐对正在拼命灌菊花茶,企图用凉茶水醒神的叶考拉说道:“你开直播,给大家表演个睡觉怎么样?”   “睡觉?”叶考拉用是你疯了,还是我困傻了的眼神看俞知乐:“这能行么?”他倒是知道直播这一新兴行业,也知道这行有可能大赚。就是吧,直播想红想赚钱,那也是要机遇和本事的。能吃,会打游戏,会唱歌,能跳舞……以上这些,总得会一样,有个才艺才行。他哪里有?什么都不会,这种情况下去当主播,那不是浪费时间么。   “行不行先试试呗,主要是现在我还没找到适合你的工作。我这段时间给你留意一下,到时候不行,我们再换?”俞知乐坦诚道,他也是被逼的没办法了。不过话是这么说,俞知乐心里对叶考拉开直播的事,其实蛮自信的。   俞知乐睡眠质量很好,每天晚上都能香喷喷地睡足八个小时。晚上睡够了,白天自然就不会再困。更何况是在工作的时候犯困,这么久了,这还是第一次。之前困的时候,脑子迟钝,他会误以为是季节原因,或者上班久了累。但这会清醒过来,俞知乐就敏锐地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你不觉得你睡觉的样子,特别有感染力么?”   听到俞知乐的话,叶考拉摇摇头:“不觉得。”他以往都是躲在自己家里睡觉,没人看见过。哪有这个感觉。   “你算第一个看到我打瞌睡的。”叶考拉说道。平常出去,不管做什么事,他都是速战速决。毕竟真在外面睡着,哪怕他是妖精,也挺危险的。人身安全也就算了,也许感觉到杀气,他能及时反应过来。但别的,什么酒后醉倒街头,遭人洗劫、遭人猥亵的报道还少吗,想想就可怕。他可不想上社会新闻,尤其是,还是以这种方法上。   更何况,要是在办事的过程中睡着,就算不危险,不碰到糟心事,也挺没礼貌的。这次要不是等待的时间实在太长,超出了他的预计,他其实是能坚持得住的。   这样啊,那就难怪了。   别人是美而不自知,叶考拉大概就是看了让人想睡而不自知。嗯,别想歪。只是字面意义的那个想睡。俞知乐建议道:“开个直播吧。你这感染力,开直播简直就是为广大失眠患者创造福音。赚钱做功德两不耽误。”   闻言,虽然还是觉得有些不靠谱,但叶考拉忍不住心动了,他有些迟疑地说道:“那,我就试试?”   “对,先试试,不行也没什么损失。”直播的成本非常低,这点投入别说俞知乐,就是叶考拉也不看在眼里。更别提俞知乐一边说,一边还给叶考拉开了补贴条。补贴他买直播工具的钱。   这样一来,就更没有不做的道理。叶考拉接过补贴离开,很快,某大火的直播平台上,就冒出了个一个十分特别的直播间。直播间的名字叫做:那个看了就让你想睡的男人。   可以说是非常的污了。感觉有一辆老式绿皮火车正‘呜呜呜’地从轨道上飞快驶过。   现在全国扫黄打非,这样的直播间名字,居然没被河蟹大军和谐了?不少内心住着个污妖王的人,都忍不住点了进去:什么想睡?他们倒要看看,这间直播间里的直播,是有多大尺度。主播又是长得多帅,多色气。才会让人看了心猿意马,产生一睡的念头。   要知道,现在的人可是饱经美色考验,就是来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月兑光了站在他们面前搔首弄姿,他们也不一定想睡。说不准还会一边看一边吐槽,嫌弃对方只会露肉,风尘有余,性感不足。   这种情况下,有直播间敢叫这个名字,当然轻易地就引起了大家的好奇心。想看看主播到底是名副其实,还是信口开河说大话。   俞知乐刚知道叶考拉直播间名字的时候,正在喝茶,当时就惊的,要不是他反应快,差点水洗电脑键盘。惊什么呢?惊讶两人相同的脑回路之余,也吃惊于,有着一双清澈眼睛的叶考拉,内心居然这么污。而且还这么会弄噱头。   想不到啊,真是妖不可貌相。有的妖表面看起来纯纯洁洁,私底下用去污粉都刷洗不干净。我以为你是个青铜,没想到你居然是个王者。啧啧,甘拜下风。   作为一个失眠患者,牧明辉经常睡不着觉。每次都要依靠药物,在床上翻来覆去,煎半天的饼,才会缓缓睡着。即使勉强睡着了,也是浅眠,很容易就会惊醒。更何况,一直吃药也不是一回事。药吃多了,有了耐药性,后面再想睡,就更难了。   牧明辉,牧明辉。   饱受失眠的折磨,牧明辉只觉得自个眼前一片黑暗,看不出来哪里明了,哪里辉了。和名字完全不衬。这名字简直就是在嘲讽他,牧明辉连改名的心思都有了。但他心里清楚,这只是迁怒,即使改了,也无济于事。   原本牧明辉并不失眠,以前他身体可好了,吃得香,睡得饱,属于一沾床,没两分钟就会自动陷入黑甜梦乡的那一类人。大约是上了高中,压力大,还是其他原因,反正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有一天他就睡不着了。越是临近高三,就越是这样。牧明辉的状态,看在老师家长眼里,更是急在心里。   这样下去可怎么行啊。   学习的事也就算了,今年考不上,明年还能复读,但身体要是搞坏了,再想好,可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老师家长都轮番找牧明辉谈过话,问是不是他们给他的压力太大了,让他放轻松,先保证身体。甚至还从他同学朋友那边旁敲侧击地问过原因,让同学帮忙开解过。但牧明辉的情况还是没有改善,甚至更严重了。   老师家长们不清楚状况,但牧明辉自个,其实知道原因。牧明辉一直很聪明,他初中那会,不怎么学习都是尖子生。原以为上了高中,也依旧会是这样。谁知道入学后摸底考试一出来,成绩居然只是中游。   这让心高气傲的牧明辉怎么接受?   最开始,牧明辉还能自我安慰,说是暑假玩疯了没复习,所以考得差,但是一学期下来,他再也没办法自欺欺人。老师和家长其实都没给他什么压力,毕竟这是重点高中的重点班,成绩有中游已经很不错了。但尖子生和中游比起来,落差太大了,牧明辉看着成绩,就觉得刺目。他这才知道他没自个所以为的那么聪明。   行吧,勤能补拙。牧明辉不由得更努力了些。尤其是老师和父母的关心,更让他觉得应该努力。不努力对不起自己,对不起老师,也对不起爸妈。   于是加倍学习,时间不够怎么办?挤出睡觉的时间,熬夜学习呗。本来牧明辉心里还有分寸,但随着课业的繁重,和难度的增加,他花在学习上的时间,就更长了些,睡眠时间被压缩到了极致。   久而久之,等牧明辉发现不对,想放下课本睡觉的时候,他已经睡不着了。牧明辉不是没后悔过,但后悔也来不及了。   因为缺乏睡眠,他的身体状态每况日下。最终,经过牧明辉同意后,他父母给办了休学。看到叶考拉直播间的时候,牧明辉其实已经坐在床头很久了。手里拿着手机随便乱点,药片和温开水就放在床头柜上,吃药吃到,已经生理性反胃的牧明辉,看到药就想吐,根本不想吃。   点着点着,牧明辉点进了叶考拉的直播间。   直播睡觉?   这种奇葩也有?   牧明辉倒是没注意直播间的名字,他只是觉得稀奇,再加上,反正点都点进来了,闲着也是闲着,自个睡不着,看别人睡也好。牧明辉看着手机屏幕里的那张睡脸想道。   叶考拉原本是坐在电脑前直播的,但是即使椅子配得再软乎,坐在那里,睡起来也不舒服。于是他索性放弃电脑,直接开了手机,把手机用手机支架夹到床头,对着自个的脸直播,然后美美地睡了过去。   不管直播赚不赚钱。   这种工作时间就是休息时间的日子,真的是太美好了!一个字,爽!   当着直播间这么多人的面,他居然也睡得着?   牧明辉心里那叫个羡慕啊。   这人长得还挺帅的,他不仅睡着了,而且看起来还睡得很香,不像是在装睡。   牧明辉盯着手机屏幕,一边看,一边想道。   看着看着,没多久,他竟然感觉眼皮十分沉重,手机掉到了被子上,不知不觉,牧明辉就躺倒在床上,摆出了和叶考拉一样的睡姿。在彻底睡着之前,他还动手给自己盖好了夏凉被。 第70章 第七十个求职者   一觉天明。直到第二天起来的时候,牧明辉都还有些回不过神来。躺在软乎乎的床上,看着被布置成星空的天花板,牧明辉有一瞬间的恍惚。我是谁?我在哪?   好一会,牧明辉这才彻底清醒过来,意识到自个在哪里。那天花板还是当初他失眠,他妈特意找设计师给设计的。说是上面的星星,都是按着一定的规律来排列。有一定的催眠效果,看久了,很容易就能睡着。   发现他失眠以后,家人就给找了各种办法。不管有没有科学依据,或者只是民间偏方。总之能用上的都用了。然而那些在别人嘴里,怎么说怎么好用的方法,到了他这里,要么效果微乎及微,要么干脆就直接没作用。   这么久了,这还是他第一次睡得这么好。就好像回到了还没生病的时候。牧明辉满足地蹭了蹭被子,甚至还有些不想起来。虽然这会,他已经没有睡意了。   幸福地揽着被子在床上打了个滚,滚到一半,手臂突然碰到个石更物。牧明辉一摸,这手感,有点熟悉啊。果然,拿出来一看,正是他的手机。   手机怎么会在床上?   纳闷了一瞬,牧明辉这才想起来,昨天睡着的时候,他好像是拿着手机的。   有手机这个干扰源在床上,他居然还睡着了。打从他妈查出来,手机放床上会影响睡眠以后,他每次准备睡觉前都会特意把手机拿到客厅里。就这样,还经常整晚整晚地睡不着,在床上跟个傻子似的,看着天花板到天亮。   要不是知道手机没助眠功能,牧明辉简直要忍不住怀疑,他妈查的时候,是不是查反了。手机其实没影响睡眠,反而有催眠的功效?   催眠的不是手机,而是其他东西。这个东西是什么,想到昨晚睡之前在看的那个直播,牧明辉心里有了明悟。睡觉主播什么的,看来对方不是无聊,而是有真本事,难怪敢这么干。   这么想着的时候,牧明辉早忘记他之前对叶考拉的看法,就好像说叶考拉奇葩的人,不是他似的。现在,牧明辉只觉得叶考拉在他心里的形象,无比高大了起来。跟闹了饥荒饿着肚子的灾民,看袁神农一样,叶考拉就是他心目中的睡神。   手机已经没电了,牧明辉一边给它充电开机,一边扫了旁边的闹钟一眼。早上七点了。满打满算,他足足睡了有十个小时。牧明辉早就感觉自己今天睡得好,但没想到居然会这么好。十个小时啊,成年人一般睡六到八小时就够了,他平常即使吃了药,也只能勉强睡一会,连三小时都不会有,往往不到两个钟头就会自动清醒。   简直就是救命良药。牧明辉激动地点进直播间,想感谢叶考拉。结果进去了才发现,叶考拉这会并没有在直播。   也是,这么久过去了,对方暂时结束直播很正常。看着休息中的直播间,牧明辉终于稍微冷静了下来。这一冷静,他就注意到了叶考拉直播间的名字——那个看了就让你想睡的男人。   这名字……   怎么说呢,虽然那啥了一点,但是,真的是名副其实啊!   可不就是看了想睡么。   不知道叶考拉什么时候再直播,牧明辉没敢离开,一直守着手机,就连洗漱吃饭的时候,也一直特意空出一只手来拿手机。   等着盼着,直到晚上,牧明辉才看到叶考拉帅得闪闪发光的身影,重新出现在屏幕里。一看到人,牧明辉立马爆发手速,飞快地刷了一长排的打赏出去。刷完之后,收回手,牧明辉还犹嫌不足。和他为治疗失眠花的钱比起来,这点打赏又算得了什么?   要不是手头钱不够,他还能刷更多。想到这,牧明辉准备等父母出差回来了,也确定,他能睡着真的是主播起到的作用以后,再和爸妈预支今年的零花钱和压岁钱。说什么也不能亏待了睡神。   和牧明辉一样,在拼命打赏的,还有其他人。其中有个土豪,手笔之大,简直令人心肝直颤。整个直播间都被各种打赏给淹没了。叶考拉昨天直播了一天,也没什么收入。哪怕明知道新人都会有这么一段无人问津的艰难日子,但昨天被他直播间名字吸引,顺手点进来的人并不少。他们虽然都不说话,但除了点进来后,就立马离开的人之外。剩下的人几乎全都留到了最后,直到他结束直播的时候都还在。   正是因为如此,叶考拉原本还以为,多少会有点收入。没想到结果令人大失所望。   由于受到了打击,今天再开直播,叶考拉心里也没抱什么期望。只是打着坚持一段时间,看看情况,实在不行,到时候再找其他工作的念头。反正直播睡觉而已,这对一天到晚几乎都在睡的考拉来说,完全不是事。简单轻松到都不像是在工作,压根不影响他正常生活。照样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唯一和以往不一样的就是,晚上睡觉之前,多了个开直播的步骤。   一点都不麻烦。这才是叶考拉在没收益的情况下,还能坚持开直播的最大理由。   然而令叶考拉吃惊的是,今天才一打开直播,昨天还冷冷清清,除了观众人数之外,一无所有的直播间,今天短短时间,屏幕就已经被各种礼物特效堆满了。掐指一算,就这么一小会,他已经进账将近百万。   叶考拉惊呆了。   他不是没见过这么多钱,要是没钱他也吃不起鲜嫩的进口桉树叶。哪怕吃的次数少,但这玩意正经挺贵。不过叶考拉的钱,从来没有一笔,是来得这么容易,还这么大面额。   就在叶考拉发愣的时候,打赏终于停了下来。   【失眠晚期,吃药都吃出抗药性,差点以为自己没救了。没想到竟然还能有睡得这么舒服这么久的一次。姑娘我不差钱,就缺觉。睡饱了的感觉真好啊。以前不知道珍惜,现在我只想大声地说,主播我爱你啊啊啊!】   【主播今天还直播吗,准备直播什么?我觉得什么都不用准备,你继续直播睡觉就好。不管你直播多久,内容有多一成不变,我都会支持下去的。铁杆粉,就盼着你一成不变!】   【盼着你一成不变+1,主播今天还继续直播睡觉呗。失眠患者就等着你拯救了。】   【怎么回事,还有求着人直播睡觉的?这一届粉丝不行啊,要求这么低?不唱歌,不跳舞,不打游戏?什么都不会,这还能在主播这行业里混下去?这还能有粉丝支持?】   【楼上走开,想看唱歌跳舞打游戏你去别的直播间啊。我们主播不需要会这些,他只要躺平睡觉就好。主播睡觉吧,你睡了,我的钱包就全都给你。】   叶考拉终于回过神来,给钱的是大爷,供他买进口树叶的都是好人。闹明白怎么回事,意识到自己达到了目的以后,既然粉丝都要求他继续睡,那就,睡呗。   照旧把手机别到床头的手机支架上,叶考拉钻进被窝,只露出个脑袋,才躺下没两秒,他的呼吸就轻浅了下来。看着他的睡相,粉丝们抓紧时间,给完最后一波打赏后,全都一本满足地躺到床上,紧跟着叶考拉的脚步,和周公一起进行甜蜜的约会。   以至于,因为敏感字眼出现的次数太多,引起了网警注意,网警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一片寂静的直播间,和直播间里,只露出了一张帅脸的主播。   ???   什么情况?   不是,这个直播间的粉丝说了那么多次‘睡’,居然真的就只是单纯的睡?   说好的色忄青表演,钱色交易。诱惑、低级呢?   这年头真是什么人都有。竟然还有人没谱到直播睡觉。更离奇的是,买账的人还这么多。网警扫了一眼直播间的打赏榜,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产生了改行的想法。   不就是睡觉么,他也行!   也不知道是不是,正常情况下,这样赚钱的方式只有梦里才会出现,以至于才睡足醒来,打开电脑上班没多久的网警,这会居然感觉有些困了。   这直播间有毒啊!   生怕真睡着了被扣工资,网警连忙点了逃生按钮,飞快地离开直播间。而其他误点进来,或者被直播间名字新吸引进来的人,则没有网警那么幸运,他们全都沦陷在了这里。   【我到底犯了什么错?告诉我,我到底犯了什么错?要这么惩罚我。只是没及时离开,睡着以后没拿紧,新买的手机就这么摔坏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有人痛不欲生地这样说道。   还有人发出了悔不当初的呐喊。   【上晚班,只是趁着泡咖啡的时间,在茶水间里摸个鱼看直播而已。结果一直没出去,等领导找过来的时候,就看到我歪在沙发上,睡得跟死猪似的,怎么叫都叫不醒。这个月的绩效奖泡汤了。主播你是安眠药转世,还是褪黑素成精?这药效太可怕了,以后如果我睡不着,一定会来找你的。】   不,我是萌萌的考拉精!   在心里皮了一下以后,叶考拉伸长手臂关掉直播,爬起来吃东西。   两次看直播,两次都睡着。包括牧明辉在内,有不少失眠患者,在确定这是叶考拉起到的作用以后,都把直播间的名字,刻在心里的同时,还发给认识的病友。   有人把叶考拉睡觉的视频传到网上,并配上了,‘睡神转世,这是个他想让你睡,你就清醒不了的神秘男人’,‘传说中江湖里,黑店必备,人手一包的蒙汗药,缘何失传?原来他竟然躲起来修炼去了,现已成精。’,‘人形安眠药,失眠患者的良师益友’等等充满了吸引力的句子。   有人不信邪点进去一看,他所在的位置,很快就响起了一阵小呼噜声。   普通人只觉得有趣,饱受失眠困扰的人却如获至宝。叶考拉火了,他的直播间成了失眠患者的圣地。每天都有无数失眠患者摸索过来朝圣,顺便刷个打赏付药钱。   靠着无与伦比的感染力,瞌睡大王叶考拉过上了想吃一把桉树叶,就绝对能吃得上,不用拿青菜糊弄自己嘴巴的美好日子。舒心之余,吃水不忘挖井人,叶考拉特意提着东西,去小楼里感谢俞知乐。除了感谢之外,也是让俞知乐放心的意思。   对方不愧是专业的职业介绍人。介绍的工作确实靠谱,亏得他之前还忐忑,担心养不活自己,觉得肯定要重新再找工作。没想到啊,果然术业有专攻。   叶考拉来的时候,俞知乐正在上网,看记者爆料。记者爆的是隔壁省,最近一直没破的连环杀人案。也不知道这个记者是怎么办到的,除了公众已知的那些情况之外,他竟然还透露了一条外人压根不知道的线索。那就是,一张指纹照片截图。这指纹据说是从死者身上提取出来的。每具尸体上都有这个指纹,也就是说,这枚指纹很可能属于凶手。   只要指纹的所有者,也就能找到凶手。   因为兰华那只螳螂,正好是负责这案子的法医之一,俞知乐难免就多关注了一些。俞知乐看得十分专心,也就没注意到有妖进来。直到叶考拉放下礼物了,听到动静,俞知乐才回过神。   刚想招呼叶考拉的俞知乐,就听到叶考拉有些疑惑地说道:“这图片是不是指纹,怎么看着有些眼熟?” 第71章 第七十一个求职者   眼熟?   俞知乐一惊。别的不说,外面的人可能会以为这图片是在哗众取宠。什么凶手指纹,压根就是莫须有的事,是那个记者为了出名,博眼球才弄出来的虚假新闻。说不准那枚指纹,压根就是记者自己拿拇指哥一按弄出来的。但俞知乐,他多少知道点内情。   新闻才出来的时候,兰华就气急败坏地打电话过来和他抱怨过了。说是不知道哪个不知道死活的家伙,把警局内部的情况往外泄。别的也就算了,这枚指纹很可能就是破案关键,这么重要的东西,居然还私下公布出去。   “他这是生怕我们破案破得太早啊?!”简直就是帮凶!   兰华之所以会这么生气,倒不是正义感强或者对警局有归属感,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的愤怒点在于,陈新德教授今天一早知道情况以后,老教授一下子被气得倒仰。陈教授虽然年纪大了,精力不足,但平常身体也还算康健。老教授一向拿手术刀解刨再恶心的尸体,都稳当当的手,那会吃早餐的时候,听到这消息,气得就连喝个粥,勺子里的粥都往外洒。   眼见老教授被气成这样,小迷弟能忍?这要都还能忍,兰华第一迷弟的位置早就被人抢走了。总之,兰华当时和俞知乐吐槽完,发泄过后,就撂下电话去干活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要赶在凶手逃跑前、再作案前,把人拿下。好平息教授的怒气值,让他老怀大慰。最好一开心了,老教授心情舒畅精神头好,能再多活几年。   兰华干活去了,挂完电话的俞知乐,出于好奇,特意上网看了看。这才看到一半,叶考拉就来了。   因为知道指纹是真的,听到叶考拉的话,俞知乐哪还顾得上推拒对方带过来的礼品。直接无视那一堆东西,俞知乐拉住叶考拉问道:“你在哪里看到过?”他一点也不怀疑叶考拉记错了,或者看错了。别人或许有可能,但是妖精,不得不说,除了那些修为低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妖精之外,其他妖精,绝对都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佼佼者。他们先天在五感、记性、体力等各种方面,都比人类要来的出色。哪怕有短板,这短板也和一般人的长处差不多高。   俞知乐急,早就看清了屏幕上新闻内容的叶考拉,心里只会比他更着急。但是有的时候,重要的事,就是越急,反而越想不起来。   叶考拉皱着眉头想半天,好一会,还是没想出来,只是看着那张指纹图片,他怎么看怎么眼熟。眼熟到,就好像,他经常能看到的那种地步。   “啊,对了。”叶考拉突然一拍手:“我想起来了。”说着,叶考拉变回原形,一只灰色的大考拉就出现在俞知乐面前。顺滑的皮毛惹得俞知乐蠢蠢欲动,险些一个把持不住,伸手去给人家顺毛。   即使彼此认识,但这样突兀地对人‘上下其手’也不太合适。哪怕是叶考拉先一言不合就变身的也一样。   俞知乐极力控制住了自己,悄悄地从旁边的零食罐里摸了一把盐水花生以后,在食物的引诱下,他这才勉强挪开了自己黏在叶考拉毛毛上的目光。   完全不知道俞知乐经受了什么考验,叶考拉并没有注意到他的不对。变回原形后,大考拉站立起来,两只前爪扒拉在桌子上,抬起爪子,叶考拉示意俞知乐看:“像不像?”   “还真的挺像的。”俞知乐端详了一下叶考拉露出来的爪尖。除了锋利的指甲之外,考拉手掌上,居然还有和人类差不多的指纹。两者像到什么程度呢?考拉的指纹居然和人类指纹一样,上面连斗形纹、箕形纹都有。   叶考拉这指纹,无论是大小,还是形状,正经和照片上的差不多,也就是纹路不同而已。   俞知乐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考拉是有指纹的。一般动物的肉垫哪有这个啊,谁能往这边想。难怪明明有完整的指纹,警方却一直到现在都还没破案。俞知乐都忍不住为那些被网友们骂无能的警察们叫屈了。   叶考拉得意地晃了晃手:“我就说眼熟吧!”天天见,能不眼熟么。虽然已经修炼出人形了,但如果睡觉的话,还是本体睡更舒服。平常除了直播之外,其他的时间,叶考拉都会先变回原形再入睡。见自个爪子的机会,自然也就多。只不过以前从来都没多认真观察,所以这才没能第一时间就想起来。   “我们考拉手上有这个,是为了防滑,加大摩擦力,方便攀爬树枝。”考拉是树栖动物,爬树对他们来说很重要,是必备技能,所以每只考拉都有指纹。   “这么说,犯案的是一只考拉?”呃,俞知乐沉默了下,才又继续补充问道:“考拉精?”那岂不就是叶考拉的同族?   叶考拉闻言,当即就炸了。浑身的毛毛都竖了起来,他一巴掌拍到了桌子上,气恨道:“哪只考拉这么不争气,在外面败坏考拉一族的名声?”糟心玩意!好的不学学坏的!   那力道,险些没把俞知乐的桌子给拍散架。得亏这桌子是刻了金刚符的,受了叶考拉的含怒一击后,也只是摇晃了一下,就坚强地挺住了。   饶是如此,也吓了叶考拉一跳。叶考拉抱歉地看了俞知乐一眼,他小心地收回手。生怕动静大点,再给人把桌子弄碎了。   变回人形,叶考拉走到桌椅上做好,他这才想起一件事:“不对啊。”   “如果我没记错,华国应该就只有我一只考拉精才对。”叶考拉有些纳闷地说道:“既然这样,哪来的另一只考拉精?最近新成精的?”当初登记,领取身份证的时候,他特地问过工作人员,对方说得清清楚楚。考拉毕竟是外来动物,移民过来的数量本来就少,所以直到当时,成精的考拉都只有他一个。这点确认无疑。那工作人员那会还开玩笑呢,说要不是他过来,他们都不知道华国居然还有考拉精。   才成精就误入歧途!联想到这样的可能性,叶考拉当即更气了。一想到族里出了这种败类,叶考拉简直连新鲜的桉树叶都不想吃了:“不行!”叶考拉猛地站了起来:“我得去警局走一趟,把这个情况向警察同志反映一下。”   说着,叶考拉拔腿就要往外走。俞知乐见状,连忙把人叫住。这是隔壁省的案子,去这边的警局提供线索,还要再转一道手,还不如直接给兰华打电话,更方便快捷一些。   接到电话的时候,兰华正在和那枚指纹死磕,做第一百零一回 检验,企图从中发现有可能遗漏的线索。听到叶考拉的话,兰华惊喜的差点把检验指纹的仪器摔了。   直接拿着手机去找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察队长,示意叶考拉再重复一遍他刚刚说过的话以后,兰华把手机往队长手里一塞。   警察队长看着手机,正懵逼呢,就听到叶考拉的话。   “这可帮上大忙了!”一向稳重的警察队长,这段时间被案件逼得焦头烂额,每天都不敢合眼,生怕再睁开眼睛,听到的就是凶手又杀了一人,或者更多人的噩耗。叶考拉的话,可以说是给他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查案方向。在华国,考拉总共才多少,顺着这条线索往下查,还能有什么难的?!迟早能把凶手从暗处揪出来!   果然,没两天,这件震惊全国的连环杀人迷案就破了。让叶考拉又高兴又失望的是,作案的只是个普通人,并不是考拉妖。对方手里也没有考拉,只是不知道从哪弄到了考拉的指纹,每次杀人后,就故意把指纹印在尸体身上。这也是为什么,留在不同尸体上的指纹,始终都是同一枚的原因。   闻言,叶考拉心情十分复杂。既高兴同族没做恶,也没同族落到坏人手里,又失望没新的考拉妖出现。还有点生气,愤怒于有人利用考拉来模糊警方视线,给自己打掩护。护的是他自个的安全,坏的却是他们考拉的名声。最终,还是高兴和失望更多一些。这得亏是凶手落网了,要不然叶考拉都能压榨自己的睡眠时间,出去找凶手。好在违规不厉害的情况下,给对方一个深刻的教训。   考拉不发威,真当树懒一族没妖啦?这么给考拉泼黑水。   用人类的话怎么说来着?   是可忍孰不可忍!   兰华能透露出来的也就只有这些,这还是看在叶考拉提供线索的份上,这才说的。至于别的,比如凶手作案的动机,为什么会想到用考拉指纹来混淆视线,怎么拿到的考拉指纹,等等内情。也不知道警方是查出来了,还是没查出来,总之兰华没说。这都没说,那警局内鬼和那记者的事,就更不可能说了。不过后者,俞知乐和叶考拉,谁也没兴趣知道就是。   故意杀人,杀人犯的下场都不会好,更何况是这种连环杀人案。牵扯到那么多人命,性质太过恶劣了,凶手绝对逃不脱一个死刑。知道对方的下场不会好,叶考拉也就没追根究底,直接回去一睡解千愁了。   知道凶手落网,和叶考拉一样,俞知乐也没再关注下去。他的注意力,全都被工作吸引走了。准确的说,是被新进来的那个求职者吸引走了。打从那求职者自我介绍,说出他的本体以后,俞知乐心里,就什么念头都没了。他脑海里只剩下一行大写的黑体字,张牙舞爪,霸道地霸占住了所有地盘。   那就是:熊猫啊,这是熊猫!   从来没真正地见过熊猫,一直沉迷于在网上云养熊,被滚滚迷得晕头转向,五迷三道的俞知乐,这会见到活的熊猫了。简直克制不住自己撸滚滚的冲动。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就跟色狼看见个赤身裸体、活色生香的美人似的。完全把持不住。   这可是活的滚滚,会呼吸,一举一动,无论干什么,都是像是在卖萌的萌神滚滚。试问,全世界有谁抵挡得了熊猫的魅力?!   没有!   反正俞知乐是抵挡不了,他也不想抵挡。心甘情愿地拜倒在滚滚的黑白毛之下好么。   俞知乐看着眼前的人形滚滚,他心里就只想问一句:那个,请问,能变回原形,让我摸摸你的毛吗?   我绝对不多摸,真的,就一下!一下我就满足了。 第72章 第七十二个求职者   然而这么不礼貌的话,绝对不是一个专业的职业介绍人该说的。俞知乐忍了又忍,终于勉强控制住了自己蠢蠢欲动想要撸熊猫的爪子。   人家已经修炼成精了,那毛就是他的衣服。这样摸对方的毛,和摸人家贴身穿在身上的衣服有什么差别?这不是性骚扰么。哪怕性别不同也是骚扰。   想到这,俞知乐不禁打了个激灵,浑身发寒。不行,绝对不能这么干。真要这么做了,哪他成什么人了?到时候熊猫妖又会怎么看他?!   俞知乐靠着丰富的联想能力,成功自己吓到了自己。他稳住了脸上的表情,带着令人如沐春风的职业笑容,不过分亲热,又不会让人觉得冷遇地问道:“来找工作的?”   不是,滚滚也需要找工作?   和袋鼠、考拉这种移民过来的不同,熊猫可是正儿八经的华国国宝啊。在我国人民日子过得蒸蒸日上的时候,怎么国宝的待遇却反而下降了,竟然需要自己出来打工?   不能吧?!   真要这样,总觉得有点惨。   就在俞知乐纳闷,并且觉得这其中大概有什么误会的时候,他就看到,熊猫妖认真地点了点头。这还不够,对方还残忍地开口,彻底打破了俞知乐的奢望:“是来找工作。”   “我年龄太大了,前儿才假死过一回,短时间内绝对不能再在动物园里混下去。”虽然还能再变小形体,伪装成新诞生的幼崽。但是这都第几回了,熊猫妖表示,他已经伪装腻了。   天天待在动物园里吃竹子、喝盆盆奶的人生是很美好,不过再美好的日子,过久了,多少也有些无聊。   更何况,动物园里的熊猫一点自由都没有,完全生活在工作人员和无数游客的视线下。对没开灵智的熊猫来说,这没什么,然而像熊猫妖这样的妖精,就觉得有些憋屈了。他连扒拉个手机,玩个游戏的机会都没有。你说妖生在世,除了吃喝玩乐还能有啥?待在动物园里,前面两项倒是满足了,后面就……   而且,除了竹子、盆盆奶、苹果之外,熊猫妖表示,偶尔他其实也想吃点别的。他和普通熊猫不同,他的身体对各种食物都接受良好,好不容易修炼出人形了,不出来尝尝华国的各种美食,那多可惜?!   表面上的原因是这些,实际上,熊猫妖没好意思说的是,国宝的待遇虽然很好,但由于熊猫数量稀少,于是一到适龄年纪,就会被带着去交那个什么配。   前面那几回,他已经躲得十分艰难了。还是因为上面有知道他身份的领导帮忙,这才蒙混过去。变回幼崽再重新长大一回的话,别的都没什么,不是不能克服。毕竟吃喝玩乐什么的,领导偶尔也会偷渡点东西进来给他过过瘾。不过繁衍后代这种事就……   其他人都盯得紧。要是时刻关注这个的,就只有一两个人的话,还能把妖精的事告诉他们,打消对方拉他配禾中的念头。但是那么多人,这事根本没法解释。解释不了,就得老老实实地那啥。熊猫妖怎么可能乐意,他都开灵智多少年了!   偏偏这事领导也没办法继续给他打掩护。听说动物园里不少负责照顾熊猫的工作人员都开始闹意见了,觉得领导胡来。熊猫本来繁衍就困难,还这么瞎折腾,明明有熊猫到了适合交配的时候,他不张罗着帮忙安排具体事宜也就算了,还瞎捣乱,也不让他们给安排。你说这叫什么事啊!   是啊,这叫什么事啊!知道工作人员们联合起来,说领导再胡来,他们就要向上面反映情况了。熊猫妖十分崩溃。思来想去,最后他还是决定假死,釜底抽薪,打铺盖卷儿走熊。   不走不行啊。   虽然在动物园的日子过的还行,但是比起这个,清白更重要!哪怕那些工作人员向上面反映后,这事也不会曝出来,只会被特殊部门压下去也一样。他再也不想担惊受怕,生怕哪天睡醒,就被人架进‘婚房’,为大熊猫的繁育工作做贡献。   正是因为有各种各样的原因,熊猫妖这才想出来找份工作,自食其力。   等等。不知内情的俞知乐闻言,愣了一下,这段时间去世的熊猫,好像就只有一只。那确实是只老熊猫了,当初华国举办奥运会的时候,那只熊猫还担任过奥运会吉祥物的原型呢。俞知乐从那时候起,就特别喜欢那只熊猫。前段时间在网上云养熊的时候,听到噩耗,他还结结实实地伤心了好一会,连最喜欢吃的零食都没胃口吃了。这才缓过来没几天,现在你告诉我,那熊猫没死?!   俞知乐高兴之余,又忍不住用看负心汉的眼神看熊猫妖。   警察叔叔,就是这家伙,他欺骗包括我在内的,广大爱熊人士的感情!   “干……干什么?”熊猫妖被这眼神吓了一跳,忍不住后退了一步。怎么突然用这眼神看他,难不成自己无意中得罪过对方?还是他看出自个刚刚说的话里有隐瞒,于是不高兴了?   不能啊,熊猫妖百思不得其解,他觉得自己并没有露出破绽。再说了,配种的理由虽然难以启齿了一些,但和找工作其实并没有什么关联,不说也没什么。   难不成真的是以前得罪过对方?可他以前一直生活在动物园里,从来没出来过一次,这还是第一次出门,得罪人的可能性实在太小了。总不能是对方去动物园看滚滚的时候,企图在栏杆外面招手引起熊猫的注意,然后没熊猫愿意搭理他,于是记仇记到现在,迁怒到自个身上了?   或者干脆当时没搭理他的那只熊猫,就是自己?   呃,好像也不是没这个可能。   他每年被‘逼婚’的时候,都会烦躁,不爱搭理人。   就在熊猫妖拼命回想的时候,俞知乐已经调整好了心态,问道:“那你想找个什么样的工作?”   ……这变脸速度。熊猫妖感叹了一下,也就心大地无视了。反正不提繁衍后代啥都好说。熊猫妖的注意力,放到了俞知乐现在说的话上。   想要找什么样的工作?   这确实是个大问题。   太忙的不行,忙碌虽然使人充实,但是太忙就没时间出去觅食,也没时间打游戏了。所以绝对不能太忙。工资最好也别太低,太低的话,支撑不起他的消费。   这一回假死,想要摆脱繁衍义务是真,但想吃零食和想玩游戏也不假。   世界上最让熊难过的,除了要遭遇‘逼婚’之外,还有就是,明明好吃的东西就摆在面前,好玩的游戏就放在手边,却因为兜里的钱不够,而只能看两眼解解馋。越解越馋。这种日子有多难过,熊猫妖之前已经深刻地体会过了。那会他身在动物园里,是没办法。现在熊都出来了,绝对不能再走老路。   美食吃起来,游戏嗨起来。这才是熊该过的日子!   熊猫妖无限畅想道。脸上甚至还有一丝丝的迫不及待。没有交配,只有美食和游戏的未来,真是怎么想怎么美好!   行吧,也就是事少,不要求钱多,但也不能太少。这倒不难。没想到国宝的要求竟然这么朴素。俞知乐感叹了一下,又问道:“那你有什么特长吗?”   特长?   熊猫妖想了很久,很久,最后歪着脑袋,萌萌地问道:“卖萌算吗?”   要是不算的话,那他真的就不知道自个擅长什么了。也许,是擅长吃竹子?   “算算算,怎么不算?!”不是我夸张,这世界上就没有比熊猫更萌的生物了。俞知乐硬是透过熊猫妖的人脸,看到他本体那憨态可掬的模样。歪头杀简直棒呆。萌的人心肝直颤!   算就好,熊猫妖稍稍安心了点,不过,他又忍不住有些担心地问道:“萌能找到工作?”又不是在动物园,卖卖萌,什么事都不用干,需要什么,只要对身体健康没影响,就有人主动送上来。哪怕不会卖萌也没事,动物园也不会亏待他。但现在,谁知道变成人形以后,外面的人是不是还吃这一套。也没听说过有什么工作是可以靠卖萌完成的啊。   “要不,”熊猫妖迟疑地说道:“我还是去打游戏吧。我游戏打得贼好!听说现在打游戏也挺赚钱的,电竞选手或者游戏主播都是好工作。”   俞知乐沉思了一下,熊猫妖看起来确实很喜欢打游戏的样子。能用爱好赚钱养活自己也不错。出于负责任的心态,俞知乐便站起来,把电脑让给熊猫妖:“那你打一把试试?”他电脑里有好几个游戏,市面上比较火的那些都有,随便熊猫妖想试哪个都行。   “要是这些都不擅长,或者没玩过,那你擅长玩什么我们去网吧,网吧的电脑里游戏比较全。”小楼附近就有个口碑还不错的网咖。   听到俞知乐的话,熊猫妖扫了一眼电脑上的那几个游戏图标,他边打开其中一个游戏边说道:“用不着。这个就挺好的。”这个游戏他在领导办公室里玩过。正经挺擅长的。领导看了都夸他技术好。就是运气不好,匹配的时候总是遇到菜比队友拖后腿,因此十打九输。   不过队友渣不代表自己渣。熊猫妖并不担心自己的坏运气会再次降临。哪怕倒霉,又一次碰上坑货队友,那也不影响他发挥不是么。相信以俞部长的慧眼,肯定能从中看出自己甩其他人十条街的操作水平来。   见熊猫妖自信满满,闻言,俞知乐也就没再说话,他站到熊猫妖身后,准备看一下熊猫妖打游戏的实力。评估后好做打算。 第73章 第七十三个求职者   俞知乐满心期待。他不算沉迷游戏,不过偶尔空闲的时候,也会打两把做消遣。市面上比较火的几个游戏,俞知乐都打过,就是没接触过的,看两眼,也能看出个大概来。再不济,起码输赢能看出来。一个人的技术怎么样,到底水不水,他也能看出来。   最开始,熊猫妖气势如虹地敲击着键盘的时候,俞知乐还没感觉到不对,只觉得这把要赢。别的不说,熊猫妖这个气势,完全就是百战百胜,得胜归来的将军该有的。   千军万马都能拿下,更何况只是个小小的游戏,对吧?   谁知道,就在俞知乐刚这么想的时候,他就看到熊猫妖一个飞跃,在队友赶过来之前,精准地落到了旁边的小怪堆里,最后被高攻高防的小怪们拿长木仓,乱木仓戳死了。从头到尾,熊猫妖总共也就存活了三十秒。   一分钟都没撑过去。被小怪攻击的时候,熊猫妖双手在键盘上乱按一通,手速飚得飞起。那速度,如果让职业电竞选手看到,估计都会自叹不如,甘拜下风。然而,他按了半天,一个有效指令都没有。甚至能挣扎三十秒,还都是因为他血量厚,装备不错的份上。   “意外,这就是个意外。”熊猫妖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解释道:“我忘记看队友位置了,没想到他离我那么远。”   行吧,你萌你说什么都对。大概真的就是意外吧。俞知乐点点头,勉力说服了自己,然后他就看到,熊猫妖复活回去,重新站了起来。   这回,他没再主动给怪送外卖,而是老老实实地站在原地,等队友过来集合。   俞知乐见状,暗暗松了口气。然而他很快就知道,这口气,他松得太早了。   熊猫妖乖巧地跟在队友身后,就跟条小尾巴似的,寸步不离。走着走着,他队友突然就发现,小尾巴不见了。队友一脸懵地跑回去找。然后他就看到,小尾巴被夹在旁边的树杈里,死活下不来。   不是,你跟在我后面,走我走过的路,我一个探路的都没事,你怎么有办法从平地,把自己当挂件似的吊上树?你怎么那么能呢,还在游戏里闹自杀?   专心探路的队友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不过全程站在熊猫妖背后没离开的俞知乐,却把一切看得清清楚楚。他眼睁睁看着熊猫妖欢快地跟在他队友身后,然后估计是嫌一板一眼地走路无聊,于是熊猫妖操纵着人物角色往前一个蹦跶,由于面向不对,熊猫妖一下子就把自己蹦上了旁边的树丛里。速度之快,其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俞知乐连阻止喊停的时间都没有。   得了,这是真的菜比。俞知乐再想欺骗自己,这会都没办法做到了。熊猫妖还毫无所觉,在队友的帮助下,脱离了树杈,继续跟着队友前进。   终于,到了打怪的地方,和第一波小怪相遇了。队友拿单攻技能,引了一只小怪出来,刚想招呼熊猫妖过来一起打的他,就看到熊猫妖一个群攻大招,把他们面前小怪的血轰掉了四分之一的同时,也成功地把远处的一群小怪,全都引了过来。   真的是太惨了,简直闻者伤心,见者流泪。看到这一幕,俞知乐都忍不住为队友君流下来两行同情的泪水。他这都是造了什么孽,才被系统匹配成熊猫妖的队友。   队友君显然也是这么觉得的。很快,队友君的人物角色就往远处飞奔而去,他边跑边使了个脱战技能,然后彻底地消失在地图里。没多久,熊猫妖就上了世界。   【[一只滚滚],[一只滚滚]这货是个菜比,大家遇到了千万远离他。小怪都还没打死一只,连敌对玩家的面我们都没碰到,他就作死了三次。玩这个游戏两年多,我第一次碰到这种人物。[一只滚滚]第一次飞跃进了怪堆,被怪埋死了。这个我忍,谁还没个失误对吧,能包容就包容了,没啥。第二次被树杈挂住,死活下不来,行,我认。那块地图的树是比较多,对新手不怎么友好,我就当带新人了。结果谁能想到,居然还有第三次。事不过三啊大兄弟!那地图里的小怪,武力值都比较高,一般人遇到了,都是单只单只地引出来打,结果这兄弟倒好,二话不说起手就是一个群攻。我……我无话可说。真的,我带不动他。我也不觉得本服有谁能带得动这水货。[一只滚滚]他怎么有脸叫这个名的?敢取这名字,怎么也不学学人家滚滚的武力值?总之大家要是看到他,尽快主动认输逃生吧,不要留下来受折磨,浪费时间了。】   一只滚滚是熊猫妖的游戏名字,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世界频道里,熊猫妖都还没来得及想明白到底怎么了,就被水货两个字甩了一脸。   ???   谁水了,说话要负责任的。怎么能这么信口开河呢?亏他刚刚还觉得这人好,耐心地帮助他从树杈子上下来。没想到翻脸翻得这么快。他都没怪对方认输退图,主动把胜利拱手让给敌方。对方怎么还能反过来怪自己呢?!那不都是些意外么。   然而紧接着,世界上其他玩家的回复,让熊猫妖忍不住自我怀疑,真的,是他水?   可以前,他也是这样的啊。领导还夸他打得好,说一般人绝对没他那么精准犀利的手法。   你领导这话的真正意思,估计说的是你精准犀利地跳进了怪堆,没有一丝误差。而不是夸你手法高端犀利,打遍天下无敌手,一旦落败,肯定就是因为队友太菜,跟不上你的脚步,没能及时和你形成配合。   把熊猫妖迷茫表情看在眼里的俞知乐,忍不住在内心默默感叹道:这领导难怪会是动物园里的领导,对动物真的是爱护到了一定份上,要不然绝对没办法昧着良心说出这话。   在极大的打击里,渐渐地,熊猫妖似乎认清了事实,他垂头丧气地说道:“我高估自己了。还是换个职业吧。”事实证明,电竞选手和游戏主播,他全都没办法胜任。   那副低落的样子,看得俞知乐都不忍心了。俞知乐仿佛透过熊猫妖的人形,看到了他毛茸茸的本体,甚至还有些想伸手摸摸熊脑袋。好不容易克制住了自己,俞知乐把熊领回小楼,他边走边问道:“除了打游戏,你还有什么喜欢的吗?”   “什么都没有。”熊猫妖依旧打不起精神,恹恹地回答道。   进了小楼坐下,熊猫妖还是没恢复过来。见状,一路走回来,已经在心里琢磨出来,熊猫妖到底适合什么工作的俞知乐建议道:“要不,你去干饲养员怎么样?”   “饲养员?”熊猫妖抬起了头,目光疑惑。   “就是奶爸奶妈,你可以去动物园里养熊猫。”俞知乐解释道。   闻言,熊猫妖眼睛一亮,着啊!这个他干得来,绝对干得来。   作为一只熊猫妖,一只成了精也没忘本,依旧能听懂其他熊猫说话,能和其他熊猫进行交流的熊猫妖。还有谁比他更适合养熊猫的?熊猫所有的需求他全都知道!比奶爸奶妈了解的还清楚。熊猫饲养员这个工作,他还真就干得来,而且还能干得很好。   意识到自己不是一无所长,熊猫妖顿时振作了起来。尤其是,他去当饲养员还有个好处。那就是,他可以给其他后辈铺路。将来要是有别的熊猫开灵智了,有自主意愿,不想被安排配种的时候,他还能利用身份,从中斡旋,解救对方于水火之中,保住他们的清白。虽然保不住几回也就是了,不过几次过后,估计对方年龄也差不多了,可以直接安排假死脱身。实在寿命没到该去世的年龄段,也能假装病逝。   一想到这,熊猫妖就油然而生出一股子使命感和责任感,感觉沉甸甸的担子,就压在他的肩膀上。他一定要为后辈的清白而战!   “不过,”激情昂扬以后,熊猫妖突然问道:“当饲养员不影响我出去吃美食吧?”游戏已经不能打了,要是还不能吃好吃的,那多悲催,他成精还有什么意思?   听到这话,俞知乐哭笑不得:“当然能,饲养员都是有假期的,而且他们平常也不是全天候在上班。”真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上班,没休息时间,平常还不放假,谁受得了?   “下了班或者放假的时候,你就可以出去吃东西了。只要有钱,随便想吃什么都可以,没人管你。”   熊猫妖这才想起来,以前在动物园的时候,奶爸奶妈们好像是有休息时间,不会每天都过来陪他们,而是轮换着来。而且,俞知乐说得对啊,没人管自己。   真当了熊猫饲养员,那自己和奶爸奶妈就是同事了,谁家同事手那么长,管你发忄青期到了没,交不交配。说你这个不能吃,那个也不能吃,就连盆盆奶和苹果都要控制着量给。   能在奶爸奶妈的眼皮子底下,光明正大地尽情喝奶吃苹果,那日子岂不是爽歪歪?!平地飞升大概也就是这感觉了。   想到这,熊猫妖迫不及待地说道:“这个工作适合我,就这个了!”紧接着,他又问道:“我怎么上班,去动物园面试吗?”   “对,我这边再给你开个介绍信,应该差不多就行了。”其实没介绍信,凭熊猫妖对熊猫的了解,估计也出不了什么差错。不过到底还是多加一层保险比较好。说着,俞知乐手脚麻利地给开了介绍信。边开还边说道:“饲养员虽然不是什么高薪工作,不过待遇还行,而且工作绝对够你享受美食。”   本来就满意得不行的熊猫妖,当即更满意了。一拿到介绍信,熊猫妖急不可耐地离开。   三天后,蜀地动物园里,奶爸奶妈们多了个爱吃苹果爱喝奶,平常点外卖的时候,还尤其喜欢竹笋的新同事。   “你这口味,怎么和滚滚似的。”有同事开玩笑地对熊猫妖说道:“你这样的,面试熊猫饲养员还真是面试对了。首先饮食习惯就一样,难怪和滚滚们合得来,它们都爱往你身边凑。”投缘啊!   我暴露了?!   听到前半句,正美滋滋地啃着个苹果的熊猫妖,闻言大吃一惊。咬在嘴里的那口苹果,他都没来得及嚼,就直接咽了下去。呛半天,险些没噎死。 第74章 第七十四个求职者   听到后半句,提着一颗心的熊猫妖,这才放下心来。心里头一放松,就更加觉得呛得难受了。喉咙里的异物感十分明显,那块苹果卡在那,上不去下不来,硌得很。   “怎么这么不小心?”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呛咳呢?熊猫崽子吃东西的时候,都不会这样了。见状,同事一边给熊猫妖拍背,一边在心里嘀咕道。觉得自个话说早了。对方和滚滚一点都不像,滚滚吃东西的时候,可比他稳重多了。   熊猫妖在同事的帮助下,又暗中用了点妖力,好不容易才把卡在喉咙里的那块苹果吐出来,气都还没缓过来呢,就听到同事的话,当即哭笑不得。说得好像,他这样是自个能控制似的。不过以后是得小心点,有什么事,话都得听全了再担心。   除开这个小插曲,熊猫妖的饲养员生涯,过得十分平静,毫无坎坷。妖精什么的,会往这边想的人并不多。毕竟多少年没正面出现过了,在普通人的眼里,什么妖精神明,都是虚构出来的。哪怕有,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反正一句话,现在绝对是没有的。因此熊猫妖的身份,并没有暴露的可能。再加上他去的那个动物园,那么巧,就是他之前待过的那家。有领导暗地里维护着,哪怕熊猫妖哪里出了点小纰漏,领导也能帮忙圆回来。   就好比这次,动物园的宿舍是单人间,熊猫妖下完班一回来,进门就从人形变回了本体,大马金刀地坐到了电脑面前,动作熟练地开机打开游戏客户端,登录账号上线一条龙。   是的,即使受到了打击,但熊猫妖依旧没放弃游戏。不就是水了点么,谁规定菜鸟不能玩游戏的?没人规定对吧。于是忍了好几天,还是手痒得不行的网瘾熊猫,果断打开了一直没舍得删的游戏客户端。   [一只滚滚]重出江湖。   当然,在重新上线之前,熊猫妖没忘记给自己的账号角色改了个名字。   【[熊猫猫呀],卧艹,还能不能行了?玩个游戏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啊?![熊猫猫呀]你们用国宝当名字的人,就没考虑过国宝的武力值吗?菜鸟就别侮辱国宝了!人家食铁兽的名字是叫着好玩的么?当年也是靠武力值闯下过赫赫威名的,不能因为人家现在喜欢卖萌,就无视这一点啊。再说了,在游戏里,打不好游戏只会坑队友的人根本不萌好么!等等,都有熊猫,都这么如出一辙的菜,你和[一只滚滚]该不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吧?白瞎了那一身装备。算我倒霉,上小号玩也能遇上坑比。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相克吧,得,以后我看到名字里有滚滚的,我就主动先滚!宁愿直接认输,也不要一个菜比队友。】   换完名字没多久,才打了一把,熊猫妖就又被人送上了世界。他最开始还有些懵,看到后面才反应过来,这回坑的,好像还是上次那一个?   已经彻底认清了自个水平的熊猫妖,看着世界频道上充满了血泪的控告,想起自己刚刚那一番堪称典型的坑队友操作,不仅没为对方说的话感到生气,心里甚至有一丝丝的愧疚和不忍。   随便录一段刚刚他和队友碰面后相处的小视频,就都是教科书级别的,手把手教你如何拖后腿!   明明再难学的法诀,他都能手到擒来,为什么玩了这么久的游戏,操作就是上不去呢?还是这么的菜。熊猫妖叹了口气,往号里充了点钱,给对方寄了些补偿金。就当是精神损失费吧。   寄完游戏币以后,熊猫妖就下线了,满以为对方有可能会拒收,也有可能会收下后就把这事抛到脑后。谁知道熊猫妖再一次上线的时候,就看到密聊那边,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一堆密聊刷了出来。   【土豪,土豪你还缺朋友吗?】   【缺挂件吗?】   【正在上大学,长得帅,贼会打游戏的那种。】   【大哥,我错了,我不该在世界上说你水的。水怎么了,这年头高手遍地走,有钱人才多少,你说是吧。有钱又肯在游戏里花钱的就更少了,我应该好好珍惜和你并肩作战的机会的。】   熊猫妖愣愣地看着屏幕,没闹明白到底怎么回事?对方不是恨不得离自个八百米远,最好不同服的吗?可这些密聊,也不像是发错了。熊猫妖再次确认地看了一眼对方的名字,是上次那个,被自己一连坑了两次的队友没错。   【别不理我啊,大哥,我和你说实话吧。看得出来,你也是个喜欢打游戏的人,不过,你不觉得,以你现在的游戏水平,很需要一个高手来带么?】比如我。   【全程保驾护航,让你的游戏之途,畅通无阻!本服排名前十的高手,土豪你不考虑一下吗?我要的报酬也不需要多,每个礼拜的工资,和你之前打给我的补偿费差不多就行。】是的,不是一次,也不是一天,而是一礼拜。给你打工一礼拜就这点钱,也就够给自己整装备,绝对不贵。这么实惠不来一发么?队友暗搓搓地期盼道。   这点钱对熊猫妖来说,倒真的不算多。熊猫妖一直以为自个是一穷二白,这才出去找工作的。完事后等他回来了,这才知道他为什么离开的领导,顿时无语。   “国家一直有给你补贴你不知道吗?”毕竟是全华国,乃至全世界,唯一的一只熊猫精。作为国宝,他还和龙一样,有着镇压气运的作用。光冲这一点,国家就得供着他。   “每个月的补贴足够你滋滋润润地生活了,完全不需要你为钱烦恼。以前给你买零嘴点外卖的钱,就是从这里出来的。还有你玩游戏,弄装备的钱,也是从这里头扣的。”要不然那么多游戏,每个游戏都要给他弄一身小极品装备,好让他遇敌的时候活得更久一点,玩得更开心一点。就领导那点儿工资,还要养自己,哪里够他折腾。   有这回事?他怎么不知道?   熊猫妖藏在黑眼圈里的俩眼睛,透着迷茫。   见状,领导心里当即就有底了,哭笑不得地说道:“你是不是把这事给忘了?”   “开国之初,你就有补贴了。只不过那会整体条件困难,补贴也就没现在这么多。这些年陆陆续续的,国家又给你加了好几次。我前任卸任的时候,说是你不喜欢打理这些东西,把这些琐事全都委托给了动物园。”秉承着,国宝不想操心,我们就不能让国宝操一分心的念头。这些事就一直由动物园领导,一代代传承交托了下来。说到这,看着熊猫妖的懵逼脸,领导忍不住皱眉,难道其实并没有这回事,是老领导在信口开河?   不能吧?!   就在领导胡思乱想的时候,熊猫妖终于想起来是怎么回事了:“开国那会的事啊!”太久了,天天吃竹子喝盆盆奶,日子过得太舒坦,什么都不用考虑,他差点把这事给忘记了。果然温柔富贵乡,最是消磨人的意志,妖精也一样。他这么好的记忆力竟然都没记住。熊猫妖假模假样地在心里感叹了句以后,说道:“我想起来了。”   熊猫妖一拍脑袋:“当年是有这么一回事来着。我还拿爪子在委托书上按了个红泥熊掌印!”他那时候懒得变成人形,熊爪子拿笔不方便,没办法签名,就直接上爪印了。   委托书上是有这么个东西。闻言,领导这才放心。   不过,熊猫妖想起配种的事。国家既然愿意给他发津贴,让他无忧无虑开开心心的生活,为什么还要勉强他配种?谁配种了还能开心得起来啊。这不是前后矛盾么。   听到熊猫妖发问,领导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要跑了。都要被强迫睡母熊猫了,可不得跑么。领导无奈地解释道:“底下的饲养员不知情,这才会误会,想要上报。我其实知道这事,就是为了避免麻烦,所以就没管。等他们报上去以后,上面就会顺势发一份你的体检报告下来,说当初给你检查过,你不适合那啥。”   说到这,领导有些不好意思地咳嗽了一声,含混过去后,他又继续说道:“完了以后再派专业人员过来给你做全面的体检,就说你这些年情况也没好转,而且因为年纪的关系,越严重了。到时候就能直接一劳永逸。以后肯定就没饲养员再想抱你去洞房。”甚至为了熊猫妖不自卑,奶爸奶妈们以后连提,都不会在他面前提这事。熊猫本来那啥的时间就短,这下可好,他彻底不行了,甚至强行那啥还会影响寿命,多可怜啊。原本就爱熊如命的饲养员们,以后能把熊猫妖宠上天好么!   要不然他一个动物园的小领导,哪有那么大的权利,说不让熊猫妖配种,他就不用配种。而且一拖就拖这么多年,从来没出过岔子。都是有国家在后头支持!更何况,哪有那么巧,每一任坐在他这个位置的人,都会主动帮熊猫妖斡旋。这都是有原因的。爱熊之心是有,但也是上面给了任务的缘故。   和熊猫妖相处了这么久,领导心知,熊猫妖这回之所以假死离开,除了想出去玩游戏吃美食之外,也是怕连累他。领导心里感动之余,也忍不住怪自己。一听熊猫妖想假死离开,居然没多问两句,只以为他在动物园里待腻了,想出去走走,就直接配合他做了这一出假死的戏。   “你要不要辞职回去?”领导问道。这个回去,说的是回去当大熊猫。回去的话,虽然没办法让之前弄一出死而复生,不过熊猫妖却可以假装新诞生的小崽出现。   已经体会到了混在人堆里的乐趣的熊猫妖摇摇头,表示傻吃憨玩虽然轻松,不过同样待在动物园里,当饲养员可比当熊猫有意思多了。   得,乐不思蜀了。   领导看了眼熊猫妖电脑上的游戏图标,还有桌子旁边堆着的零食饮料,理解地点点头。这样的日子给谁,谁也不愿意回去。得亏熊猫妖不是人,怎么吃都不会有事。领导问道:“那我以后把每个月的津贴,和你工资一起打到你卡上?”   那必须的!已经意识到钱是好东西的熊猫妖财迷地眼睛一亮。正是因为如此,有了额外的入账,之前还兜里摸不出一分钱的熊猫妖,现在那是富得流油。因为在把每个月的津贴给他的同时,领导还把以前积攒的那些,也一次性给了他。同时给的,还有一张房产证。这些东西加起来,熊猫妖说是小富翁也不为过了。   不缺钱的熊猫妖,在看到队友密聊的时候,顿时可耻地心动了。   原来游戏还能这么玩。   想想,除了第一回 队友直接退了,没打之外,这回对方确实是把自己带赢了。虽然艰难万分,但那也是赢了啊。忽略过程,直接看结局的话还是很完美的。   熊猫妖果断密聊了回去,两人迅速勾搭成女干。   有大腿带,就是不一样,熊猫妖连赢了三把,乐得眼睛都眯了起来。然而,他还没高兴多久,很快他就乐极生悲了。   因为太高兴,熊猫妖并没有听到敲门声,而外面的人没得到回应,以为他出了什么事,直接找人过来开门了。   门一开,迎面就看到一只黑白滚滚坐在电脑桌前,一手鼠标,一手键盘。 第75章 第七十五个求职者   !!!   看到来人,熊猫妖顿时就僵住了,不敢再动。就在他心思急转,想着该怎么办,接下来要怎么应对的时候,外面的人已经从目瞪口呆里回过神来了,有人忍不住问出声:“这是怎么回事?”   “谁把园里的滚滚私自抱出来的?”不知道这是严重违反规定的吗?就算喜欢熊猫,也不能这么干啊。能进蜀地动物园,成为熊猫饲养员,可以说是件十分困难的事。各地饲养员挤破头也不一定能进来,怎么有人进来了却还不珍惜?   虽然这话是疑问,但众目睽睽,这只熊猫是谁抱出来的,这会在场的人心里,其实都已经有了底。毕竟,这里可不是其他地方,而是宿舍。能悄无声息地把熊猫抱进来的,除了宿舍的主人,还能有谁?   难怪门关的这么紧,窗帘拉得也严实,连条缝隙都没露出来。甚至有人过来敲门,他明明在里面,却都没敢应声。估计是想假装自己不在宿舍,免得有人进来,发现这一切。只不过对方没想到的是,敲门的人以为他不出声是出了事,直接就找了物业。   说来也是新同事运气不好。前段时间附近才出过一起电热水器触电事件,听说是发现得太晚,没抢救过来,于是大家最近都对这些比较敏感。换做平时,大概也就以为人出去了,哪里会多想。   没想到一片好意,结果却成了这样。在场的人既暗怪熊猫妖不懂事,没职业道德,又有些惋惜,他才入职,好好的一个年轻人,前途就这么毁了。出了这事,以后估计在这行完全没办法混下去了。哪家动物园敢聘请这么胆大妄为的员工?性质太恶劣了。   这回偷抱出来的是熊猫,下一回再把蟒蛇、老虎之类的弄出来可怎么办?就算是熊猫,它固然是萌兽,但同时,那也是猛兽。   放在自个宿舍还好,顶多自食其果,要是在外面,害到了无辜的人,可不是引咎辞职能解决的。一下子就害了好几条命,有人命,也有兽命,猛兽伤人,伤得厉害了,或者吃人,都是要被执行安乐死的。估计真发生这样的惨事,新同事别说改行找工作了,起码也得去监狱里住几年豪华客房。直到被放出来了,也会一辈子都带着愧疚。但愧疚是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情绪,最可怜的就是那些无辜的人和兽了。   就在大家想回去找防护服,赶紧趁着什么都还没发生,把熊猫抱回动物园里的时候。听说了这边的事,急忙赶来的领导见状,连忙拨开人群,挤了进去。   “怎么回事?怎么有熊猫在这?”领导快步走进去,趁着背对着众人的时候,给熊猫妖使了个眼色。然后他伸手摸了下熊猫胖乎乎的前肢,松了一口气似的说道:“吓死我了,哪买的玩偶啊,跟真的一样。闹得我还以为咱们动物园里的熊猫跑出来了!”   听到领导的话,闻言,熊猫妖灵机一动,连忙变了个人形幻像出来。熊猫妖的幻像从紧关着门的卫生间里走出来,他一边拿纸巾擦湿漉漉的手,一边纳闷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你们怎么都在我这?”   熊猫妖发挥了毕生的演技,有领导之前的那句话打底,先入为主之下,熊猫妖这样子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好几个平日里和熊猫妖关系好的同事,当即都松了口气:“原来是玩偶啊!”说着,他们伸手撸了一把滚滚的头毛,还有个捏了捏熊猫耳朵。收回手后,纷纷忍不住感叹:竟然有这么逼真的玩偶,他们这些天天和滚滚待在一起,朝夕相对的人都辨别不出来真假。难怪刚刚会有人误会。   本体被人上下其手,为了不被发现,熊猫妖满心不自在,依旧是强忍了。   偏偏同事们还在一边聊天:“这玩偶一定很贵吧,连体温这种小细节都模拟到位了。”   “是特意订做的吧?之前没注意,现在仔细看了才发现,它好像是按着吉祥物的外表做的,特别像,摆在这里,就跟吉祥物还活着似的。”同事们嘴里的吉祥物,指的就是熊猫妖。因为熊猫妖以前做过奥运会的吉祥物,所以才有了这么个外号。   可以说是十分羡慕了,他们也想抱着滚滚一起睡觉。不过没想到,新同事居然还挺有童趣的,打游戏打到一半上洗手间,去卫生间之前,居然还不忘把玩偶摆到自己的座位上,假装熊猫在打游戏。年轻人真有活力!   不过他在厕所,难怪刚刚没听到有人敲门。就是听到了,解决生理问题,正解决到一半的时候,估计也没办法出来开门。同事们自觉猜到了真相,对自个的推测全都信服不已。   听到同事的话,被他们误会的熊猫妖有口难言,只好把用过的纸巾扔到垃圾桶里,伸手把本体抱回床上,尴尬地回答道:“我从小就比较喜欢熊猫,所以才来当饲养员。最喜欢的熊猫就是吉祥物了。”他当然喜欢他自己。这话熊猫妖说得毫不心虚,那叫个情真意切啊。   没想到等他成功当上饲养员的时候,吉祥物却已经去世有一段时间了,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同事们闻言,顿时了然。难怪他舍得花钱订做一只吉祥物玩偶。   熊猫妖总共没说多少话,同事就把所有事情全都脑补全了。熊猫妖乐得轻松,巴不得他们这样想,也就没辩解。   怕触及人家的伤心事,没人再问下去,众人接二连三地离开。很快满屋子的人就走得一干二净。见状,领导没好独自留下来,也跟着走了,走之前不忘回头,狠狠地瞪了熊猫妖一眼:尽会给他惹事!   熊猫妖讨好地送上了一个笑脸,‘嗞啦’一声,就把领导心里才因为刚才的事,窜起来的火苗,一下子浇灭了。   得,还能怎么办,认命,继续给他收拾烂摊子呗。谁让他可爱!   领导摇摇头走了,恨自己不争气。   搞定了领导,熊猫妖关好门,坐回位置上,他刚要继续打游戏时,就看到自个麦没关,队友已经激动地在队聊里刷屏刷了半天。   动物园!   熊猫!   感谢土豪麦克风的好质量,刚刚对面的话他都听得一清二楚,土豪这是在动物园里当饲养员啊,看样子似乎还是专门负责照顾国宝的。   【大佬,打个商量,我不要你金了,我免费带你打游戏,你定期给我发滚滚萌照怎么样?要是有小视频那就更好了!】滚滚啊,那可是滚滚,活生生的大熊猫!一想到熊猫那憨态可掬的模样,队友就心神荡漾。和这比起来,从土豪身上赚来的那点装备钱算什么!大不了自掏腰包!   他是个喜欢熊猫的,要不然当初也不会遇上俩名字里带熊猫的菜鸟,就那么激动,觉得他们败坏了熊猫的名头。   不要钱,只要滚滚的照片和小视频?   这有什么难的。都用不着去找同族,就有现成的。熊猫妖果断出卖了自己的‘美色’,从手机相册里找了两张自个的照片发了过去,还免费附赠了段小视频,惹得队友一个激动之下,当即就拍着胸脯保证:“只要你每天给我发这些,我肯定把你带成高手,一对一教学!”   熊猫妖不自觉地坐直了一些。虽然一直受人追捧,不过这还是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照片有多值钱,也为自己的魅力感到了一咪咪的骄傲。   就这么的,虽然偶尔出点纰漏,但有领导帮忙打掩护,每次都有惊无险。熊猫妖小零食吃着,小游戏打着,偶尔无聊了,再去园子里撸熊猫,小日子别提过得多逍遥了。说实话,后续跟踪到这些的时候,俞知乐都羡慕哭了,特意买了个游戏号,虐了熊猫妖好几把,这才神清气爽地下线。惹得熊猫妖疯狂跳脚,一边叫队友护驾,一边说要找俞知乐真人单挑。   当然,他也就只是说说。就俞知乐那修为,一看就深不可测。再给熊猫妖两个胆子他也不敢和对方打。   熊猫妖那边,生活得好,俞知乐这边,也有了新工作。有个年轻姑娘脚步轻快地走了进来,身上一条淡绿裙子,配着精致的五官,看起来清新极了。   这倒像是个草木妖精。还得是那种薄荷属植物成的精。要不然哪有这股子清凉,一看见她,就好像是夏日里带来了一阵凉风,格外地清爽怡人。   就在俞知乐心里暗自纳闷,怀疑对方是不是走错路的时候,姑娘开口了,声音犹如碎冰落玉盘,那叫个清脆悦耳。   “我叫乌绿。本体是只绿毛龟。”   原来是绿毛龟啊,难怪了。   绿毛龟的绿毛,其实并不是自己长出来的,而是一种附在龟壳上生长的藻类。那种藻乍一看,像是绿色的毛发,这才因此得名。在古代,绿毛龟算是神物了。别看乌绿外表年纪轻轻,看起来好像才二十出头,但实际上后面再加个零都不止。她十有八九,是古代文人雅士、王公贵族饲养的绿毛龟成的精。   知道对方没走错路,俞知乐挂上职业笑容,问道:“乌小姐,那你是来找工作的,还是打算自己创业,所以过来申请补助?”   这个么,乌绿似乎在来的路上就已经想好了,闻言,并没有多犹豫,直接就开口说道:“开店、办公司创业我可不行,我自个知道自个的斤两,我就没那么大本事!”   “我这次过来,是想找份工作。赚不赚钱的倒是其次。”她主人当年给她留下了不少财产,别的不说,就她住的那个玉质鱼缸,当年就价值不菲,放到现在成古董了,说值钱已经是对它的侮辱。那么大一块整玉挖出来的鱼缸,历史又足够悠久,说是国宝也不为过。这个乌绿是舍不得卖的,再说了,也不能卖。她还要留着住呢,卖了岂不是连窝都没了?不过除了鱼缸,鱼缸里放着做装饰的各色珠宝也都是好东西,随便出手一件,就够她平常生活了。   乌绿的日子就好像她的名字一样无虑。不过她不是个喜欢虚度光阴的妖。她主人虽然是个深闺女子,却一生为国为民,最后就连死,也是为国捐躯而死。她没主人那么大本事,却也想追随主人的脚步,给国家,给百姓办点实事。想到这,乌绿说道:“我就是希望,我将来要做的工作能有意义一些。苦点累点都没事,我最不怕的吃苦受罪了。” 第76章 第七十六个求职者   “有意义一些?”俞知乐沉吟了一下,这倒不难。唯一的问题也就只是,不知道乌绿眼里的有意义,范畴是什么。为国为民,从军保卫疆土是有意义,拿起清洁工具,打扫大街也是有意义,端看她怎么判断而已。   虽然乌绿说她不怕吃苦受罪,但很多工作,苦累是一回事,更多的,同时都还伴有脏污。环卫工清扫大街,天天和灰尘垃圾打交道,肯定脏。机械修理工满手油污,也不干净。很多工种都和污渍脱不开关系。不是像屎壳郎那样,天性喜欢这个的,都很难发自内心地接受,并热爱这样的工作。   世上的工种不敢说有上千,不过俗话说,三百六十行,哪怕这只是个泛指,但上百种总是有的。这些工作里,其中固然有轻松的,但轻松的工作竞争必然大,其他人都抢破头了。乌绿没什么经验,即使经过培训,有介绍书也不一定能挤得进去。而别的工作,倒也不是不能选择。只是现在的年轻人一般都比较怕脏,乌绿虽然实际岁数不小,算不上是年轻人,在妖里也已经成年,不是幼崽了。不过妖精大都比较爱干净。   尤其是,如果俞知乐没记错的话,绿毛龟对水质的要求比较高,喜欢洁净的水源。这种情况下,作为龟妖,乌绿对脏污的耐受力,显然十分有限。她在工作之前,没亲眼见到工作环境,不了解工作内容,想当然地觉得自个肯定能接受。不过等亲身体会了,到时候还能不能忍受,那就是个大问题。   真把她介绍过去了,万一再因为脏污的事辞职,到时候大家的面子上可就有点不好看,谁都不好下台阶。想到这,俞知乐觉得,还是慎重些比较好,最好问清楚了再下决定。   别看乌绿脸皮水嫩,青春逼人,不过她却是实打实的嫩壳子老芯。所谓人老成精,乌绿活了那么久,经历的事多了,对于人心,自然也能看透几分。看出了俞知乐的担忧,乌绿也是个爽快的,不等俞知乐想好措辞开口,她就直截了当地说道:“你放心,我有心理准备,你尽管介绍就是。能不能干我们到时候再商量,我肯定不逞强。”   真脏到不能忍受的地步了,她也不会去自讨苦吃。她是想为国家为人民做贡献,但那也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说到这,乌绿心里有点小羞愧。哪怕曾经和主人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年,她也依旧做不到和主人一样奉献己身。   俞知乐不知道乌绿心里在想什么,闻言,也不纠结,直接问道:“那你有什么爱好,或者特长?”既然脏不脏先放到一边,那乌绿能做的工作就多了。一个个说起来,估计说到天黑都说不完。索性还是从爱好、特长这两方面出发,第一时间就能筛选掉大半,能轻易地挑出乌绿最感兴趣,也最适合她的工作。   说到爱好特长,乌绿不由得垂下了头,两只眼睛盯着自个轻轻飘动的绿色裙裾,好半晌,乌绿这才恢复正常:“说来惭愧,我并没有什么特长,唯独壳子坚硬一些罢了。”她主人祖产丰厚,有钱,也舍得在她身上花钱。给她添置的东西无一不精,她虽然只是一只乌龟,但和那年代千娇万宠出来的公主也差不多了。说是金玉堆里养出来的都不为过,没长成纨绔龟,飞扬跋扈就已经是运气好,托主人品格熏陶到位的福。更别提什么特长了。   至于爱好,这么多年下来,因为生活上无忧,不愁吃穿,乌绿一直潜心修炼,增长修为都来不及,毕竟要做好事,也得自身实力够才行。修为低微,别说为国做贡献了,碰上大妖,连逃命的本事都没有,说不准就出师未捷身先死。埋头修炼的乌绿,出关以后才知道世道变了,妖精也和人类似的,开始受法律约束,她用不着再担心一个不慎,就会被大妖吞吃入腹。   不过她才出来二十多年,一直沉迷于行善。卖了个鱼缸里的摆件,用这些钱成立了个慈善基金,老古董乌绿,适应时代后,光是学着怎么打理基金会就已经耗尽了她的精力。爱好是什么,乌绿表示,她完全不知道啊。根本没时间去培养这玩意好么!   要不是前段时间聘请了个靠谱的职业经理人,把担子甩了出去,她直到现在说不准都还脱不了身呢。想到这,乌绿就有些心悸,恨自己孤陋寡闻,知道经理人这事知道得太晚了。要是早知道可以把基金交给别人打理,她早松手了好么,哪还用得着赔进去那么多时间。说实在的,作为一只乌龟妖,乌绿对这个真的很不擅长。想到这,乌绿怕俞知乐会给介绍类似的工作,连忙飞快地描补了一句:“不要和金融财务搭边的工作,那个我做不来。”   要是做得来,她也不至于一直靠卖东西维生,光是钱滚钱都能赚的钵满盆满好么。至于现在,得亏家底子够厚,不然早败光了。每每想到这,乌绿就忍不住由衷地感谢主人,给她留下了丰厚的财产傍身。这才能让她躺在玉缸里一直享福下来。   “行。”不就是不要金融类的工作么,这个简单。俞知乐答应得轻松。实不相瞒,他其实原本就没打算给乌绿安排类似的工作。早在乌绿说到,她壳子硬的时候,对乌绿将来要做什么工作,俞知乐心里就已经有了底。   乌龟壳,自然是硬的,防御力一绝。哪怕在妖界那么多以防御力为长的妖精里,龟壳也绝对是其中数一数二的结实。   既然有这一特长,不好好利用上就太可惜了。虽然时代发展得快,很多事都能用机器人代替。不过现今社会,对人类来说,还是有很多危险的工种,比如。   “你觉得拆弹专家怎么样?”这项工作绝对符合乌绿的要求。拆弹专家是国家稀缺型人才。从事这个行业,不仅能为国家人民做贡献,而且还能充分地利用上乌绿壳厚的优势。哪怕乌绿对怎么拆弹排爆毫无了解也没事,她壳厚啊,比一般妖精更不怕炸。等学成以后,简直就是一大利器。拆弹必备!   其他人来说,时时刻刻会有生命危险的工作,对乌绿来说,就和普通工作似的,毫无差别。   一不小心就会被炸死?   笑话!能不能破她的防都是问题。   听到俞知乐的话,乌绿拿出手机度娘了一下这个职业,有了粗浅的了解以后,不消俞知乐再说,乌绿自己也觉得这项工作十分适合她:“就这个了。”   不过,有言在先,俞知乐给乌绿打预防针:“拆弹是项十分精细的活,要求也高,”别的也就算了,体力之类的乌绿肯定能达标,但其他的,俞知乐继续说道:“想要当拆弹手,你对各式炸弹都要有十足的了解才行。短期培训很难达到这一点。”即使妖精学习的能力比普通人强也一样。   “你必须经过系统的长期学习。”学艺不精的下场,就是送上门去找炸。哪怕乌绿壳厚,也不能这么瞎折腾。那不是免费给犯罪人员练手么。即使炸完之后乌绿不会伤筋动骨,但灰头土脸总是难免的。除此之外,在炸弹的威力下,不仅会有经济损失,而且极其容易引起社会恐慌。这影响太恶劣了,能避免最好还是避免。要是顺利拆除炸弹,强力打击犯罪人员的气焰就更好了。   俞知乐希望乌绿做到的,就是后者。乌绿闻言,她自个想做到的,当然也是后者,于是她便点点头:“我肯定学。”好好的学,不给那些犯罪人员嚣张的机会!   那就行了,没问题了。俞知乐刷刷几笔,给开了个介绍信。和以往不同的是,这回的介绍信并不是开往某一个工作单位,而是一封大学深造推荐书。   “国内很多大学都有类似的专业,不过和我们部门有合作的就一个,也是最好的那一个。目前公安系统里,不少出名的排爆手都是这个学校毕业的。你好好学,等毕业出来肯定也是一个好手。”国内的女排爆手不多,俞知乐表示很看好乌绿:“将来你肯定是警花里最美的那一朵。”   嗯,最美的那一朵食人花。或者说是,食炸弹花。不逊须眉的巾帼英雄。   “那还用说?”乌绿一扬眉,清丽的面容上难得带了点霸气,这点自信她还是有的。接过推荐信,乌绿信心满满地走了。她果然也不负俞知乐的推荐,毕业后很快就做出了成绩。   一家盲人学校的校车被劫匪拦截了,绑匪说是在校车上安装了炸弹,扬言要是不给五百万,他就按下遥控器,引爆炸弹,让一校车的人给他陪葬。   “反正都是些残疾人,命不值钱,死了也不可惜。我就当是给这个社会减负了。”绑匪自我感觉良好,甚至自我陶醉,觉得自己善良,都到这个地步了,还为国家着想,没去摧残祖国的幼苗。附近符合他要求的明明有两辆车,在绑架幼儿园校车和绑架残疾人校车里,他选择了后者。   即使他选择绑架盲人,是因为这些人眼睛看不见更好下手。比起小孩,他们更加弱势,而且小孩子太容易吵闹哭叫,不好控制。绑匪晃了晃手里的控制器,确定外面的警察都看见了以后,他这才说道:“虽然是些瞎子,不过好歹也是人命。这些人命贱,所以我要的也不多,就五百万,一分不多,一分也不能少。”老天爷真是不公平,明明都是些瞎子,日子却过得比自己好。风水轮流转,好运也该到自个身上了。天不予我自取!   卧艹,盲人怎么着你了?!   看不见又不是人家愿意的,一口一个瞎子,一口一个残疾人,还嫌人家活得不够坎坷啊?柿子尽会挑软的捏。你还觉得带他们一起去地府特别伟大是吧?麻痹人渣!   接到电话的时候,乌绿当场就炸了,拎着几十斤重的防爆服飞快地赶到了现场。   现场,警方人员已经在和绑匪进行交涉。然而结果十分糟糕,无论怎么交涉,绑匪反反复复,说来说去都是那句话,必须给钱,否则不放人。   谁知道钱给了他会不会放人……   “能和我一起死,是这些瞎子的荣幸!”   话是这么说,但绑匪其实是不想死的。他发自内心地觉得这些人的贱命叠加在一起,也没他自个的宝贵。他之所以会干这么一票,其实就是图钱。然而即使看出了这些,也没什么用。谁知道绑匪被逼急了,会不会按下按钮,来一个同归于尽。毕竟炸弹是真的,谁也不敢拿那么多条人命来赌。不敢赌,也赌不起。   用绑匪的那套理论来说,套回到他自己身上,就是他贱命一条死不足惜,但车上的那些盲人是无辜的。他们年纪还轻,未来还有无限可能。总而言之,绑匪可以死,人质必须救!   乌绿赶到的时候,绑匪还在叫嚣。盲人学校的校车是辆大巴。似乎是等累了,他把坐在身边的一个盲人推到巴士过道上,自个大马金刀地坐了下去。绑匪一手拿着炸弹遥控器,一手搭在旁边盲女的腿上,那盲女吓得不停地往后缩。可座位就那么大,再缩也缩不到哪里去。出口又被绑匪堵着,还有炸弹威胁,她想逃都逃不了,也不敢逃。甚至连眼泪都不敢掉,咬着嘴唇,盲女强忍着不适尽量往后避。   然而即使这样,也引发了绑匪的不满。甩手给了盲女一个大耳刮子,绑匪喝骂道:“躲什么躲?我还能吃了你不成?妈的,要不是看你长得还可以,我手又没地方放。换做是在别的地方,你就是想让我拿你腿当扶手,我都还不乐意呢!”就这大腿,摸起来也没想象中的那么好。   “告诉你,老实点。你动来动去的,说不准什么时候,我就不小心按到了炸弹。”绑匪语带恐吓。   原本就已经怕得不行的盲女,当即心里更加慌了。乌绿刚好赶到车外,听得火气直往上涌。   警方还在安抚绑匪,借着筹钱拖延时间。乌绿身上已经穿好防爆服了,闻言,乌绿灵机一动,见绑匪没注意到她,又跑到远处,把笨重的防爆服月兑了下来,露出了姣好的身材,和清丽脱俗的容貌重新走近:“我们做个交易怎么样?你不是觉得那些盲人的命不值钱么,你看我怎么样?我身价还行,家里有钱。哪怕警察不配合把钱给你,我家人为了我的命,也肯定会把五百万凑出来。你不愁拿不到钱。就算拿不到,用你的话来说,我这么值钱的命给你陪葬,不是比那些所谓的贱命,要来得划算?”   “更何况,一车子的人哪有一个人好控制,对吧?就算他们看不见也一样。人质贵精不贵多,不如拿我换他们?”   听到乌绿的话,几个警察当即就急了,这不是乱来么。先不说绑匪会不会答应,万一绑匪只是假装答应,并不放人。岂不是绑匪多了一个人质不说,他们还少了一个专业的排爆专家。等下炸弹要怎么办,谁来拆?还不如直接给钱呢!   就在警察们想阻止乌绿的时候,知道乌绿身份的队长一摆手,示意他们别说话。令行禁止,虽然满心不解,不过警察们还是按捺住了自己,安静了下来。   即使只是简单的短袖长裤,也遮掩不住乌绿的风华。更何况高扎起来的丸子头,没有一丝刘海。整张脸毫无遮挡,五官全都暴露了出来。把乌绿的长相看在眼里,那盲女虽然长得也不错,但说到底,只是清秀而已。比普通人强,不过和乌绿比起来,就差了好一大截。这大约也就是清粥小菜,和米其林大餐的区别了。或许有的人吃腻了大餐,会选择尝尝清粥小菜,但显然,绑匪并不在其中。   他学历不高,人也不聪明,工作能力一般,长得又不好看,除了机缘巧合会了点制造炸弹的技巧之外,几乎没什么特殊的地方。这么一个扔进人堆里,就跟一粒沙子掉进了沙漠似的,找也找不见那么平凡。这样的人,平常别说像乌绿这样的大美女了,就是五官略端正些的姑娘,一般都不会对他另眼相看。   他这辈子就光憧憬大餐了。乌绿的主动,大大满足了绑匪那颗虚荣心。长得比明星还好看又怎么样,还不是要跟他低声下气。绑匪膨胀之余,更是发自内心地觉得,乌绿说的也对,这一车子的人,是没有一个人来的好控制。哪怕这个人是警方的人也一样。再说了,这些人的命确实太贱,配不上自个。一堆鱼目和一颗珍珠摆在一起,傻子都会选珍珠。尤其是鱼目发臭了,珍珠却又圆又大,饱满温润。   乌绿柔柔弱弱的外表极具欺骗性,胳膊腿纤细得仿佛轻轻一折就会断成两截。绑匪没看见乌绿穿防爆服的样子,只以为乌绿是个文职,暗骂了一句警局的领导真会玩,上班都上得那么享受之后,绑匪很快就答应了下来。   警局领导真冷酷,平常指不定怎么捧在手心里宠呢,结果一到关键时候就翻脸无情。这样的美人也舍得派出来受罪。要知道,这可不是过家家,当人质可不是件好玩的事。   不过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这次交换的可靠性,赎金到手的可能性又增高了不少。绑匪由己及人,换做是他,为了功劳,让美女吃点苦头没什么,可舍不得她香消玉殒。想归想,但绑匪还留有警惕性:“要换也行,你得把手绑起来。找条结实的绳子。”   “等等,不要绳子了。”怕警方动什么手脚,绑匪很快又改口说道:“就拿手铐拷,你们不是警察么,身上肯定有手铐,拿手铐拷上,然后把手铐钥匙扔过来。”   同一个批次,或者同一个市里的手铐,钥匙大都是通用的。完全不知道这一点的绑匪要求完之后,看着警察全部都照做了,这才放下心来。   被拷住双手后,乌绿缓步朝大巴车走过去。走到大巴门口的时候,绑匪下车,一手抓住乌绿的左手臂,另一手依旧紧紧地捏着遥控器。   “我已经过来了,车上的人可以走了吧?”乌绿问道。   “算你诚意足。”虽然已经入秋,天气开始转凉,不过A市处在亚热带上,温度一直比其他地方要高一些,所以这个时候,当地居民依旧是穿的短袖。不冷不热,刚刚好。伪装成人类的乌绿,衣着当然也和其他人类一样。为了行动方便,她没穿裙子,上身是件薄薄的短袖。袖子很短,大半条雪白的胳膊都露在了外面。绑匪手一握上去,就被细腻的肌肤晃得心神一荡。   听到乌绿的话,美人在手,检查了一遍,确定乌绿手上的手铐是真的被拷上了,没有弄虚作假以后,绑匪点点头,把乌绿拉到车上,然后让开车门,示意车上的其他人:“算你们运气好,滚吧。”   绑匪的语气极其恶劣,然而车上的人闻言,却如闻天籁。知道他们的命是另一个姑娘用自己换来的,所有人都不敢拖延,生怕再给警察姑娘拖后腿,连忙摸索着下了车。   “人都走了。”绑匪神色猥琐,刚想伸手在乌绿脸上摸一把。手臂都那么滑腻了,不知道这小脸摸起来又是什么感觉。果然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他这一胆大,日子过的,可不就是警局高层一般的享受了。平常这等美人,哪轮得到他。   绑匪刚有动作,忽然就看到乌绿扑哧一笑,脸上犹如春花绽开,说不出的美丽。就在他纳闷对方笑什么的时候,绑匪听到乌绿自言自语般的重复了一遍他刚刚说的话:“人都走了。”   人都走了,好动手了。   不等绑匪理解出乌绿话里的潜含义,方才还一颦一笑皆动人,美得不可方物的佳人,脸上的笑意还没消失,就已经一个肘击加抬腿,把他踹倒在大巴过道上。   绑匪怒急,她怎么敢?她居然敢!   “你就不怕我引爆炸弹?”绑匪作势要按下遥控器,然而他还没使力,手指连按钮都没碰到,下一刻,遥控器就已经被乌绿踢到了远处。   怕个毛线球!有炸弹又怎么样,又炸不死我。龟奶奶就是带着手铐,也能玩死你。更何况,乌绿随手一拧,在绑匪不可置信,震惊又惊恐的眼神里。乌绿轻而易举地就把手铐从中间拧断了。   中间的链子一断,手铐一分为二,乌绿的双手得到了解放。还没等绑匪反应过来爬起来,乌绿就已经动作麻利地卸掉了绑匪的四肢,绑匪彻底失去了行动力。   “骗子!”不恰时宜的,绑匪的脑海里浮出来前段时间在网上重温的倚天屠龙记。殷素素自刎前对张无忌说的那句话:“越好看的女人越会骗人。”金老诚不欺我!   神他妈骗人!   乌绿脸都绿了,炸弹的遥控器已经被其他警察小心地捡了起来,倒在一边的绑匪也被同事控制住了。乌绿伸着手让同事帮忙把跟俩银镯子似的戴在手腕上的手铐解掉。完事以后把手铐狠狠地砸到了绑匪脸上:“睁大你的狗眼看看,这是真的!”谁骗你了啊,这是真手铐好么!   绑匪犹不相信,正常人没用利器砍,怎么可能把手铐弄成两截。肯定是假的。受骗的屈辱感,还有眼睁睁看着即将到手的五百万远去的肉痛,以及已经在不远的未来等待着他的牢狱之灾,这一切的一切,都让绑匪疯狂。   “解决掉我有什么用?得亏老子留了一手。炸弹是定时的!”也就是说,即使不按遥控器,等设置的时间到了,该炸的炸弹还是会炸。绑匪面色狰狞:“这里可是闹市区,炸弹还有二十分钟就会爆炸。”完全来不及把车开出去,二十分钟内不管往哪里开,车子最终都会在人多的地方炸开。即使提前疏散了附近人群,先不说二十分钟来不来得及。就是来得及,人没伤亡,该有的财产损失还是会有。不仅有,而且还不少,绝对是笔巨款。   绑匪脸上带了点儿得意,他也算死得重如泰山了。不亏!   “搁谁面前自称老子呢?!”和犯罪分子打交道以来,乌绿的脾气肉眼可见地变差。接过同事递过来的工具箱,乌绿连防爆衣都没穿,蹲着炸弹前面,端详了一会线路:“二十分钟,足够了!”   拆弹,老娘是专业的!   十五分钟后,乌绿把拆除下来的炸弹小心地放到防爆箱里,路过绑匪的时候,乌绿挑衅地给了对方一个眼神:想不到吧!   真当长得好看的人都是花瓶?   ※※※※※※※※※※※※※※※※※※※※   抱歉,断更这么久,让大家担心了。我没出事,只是去我妈那边了一趟。我搬家后换号码时也新换了手机,新手机上没有晋江账号,不会自动登录。我不记得账号密码,又没带电脑,没办法请假,于是就一直耽搁到了现在。   然后也确实偷懒了,本来没带电脑是打算手机码字手机更新的,结果忘记账号密码以后我就堕落了,想着反正更新不了,干脆就不码了。实在对不起大家,接下来我会努力更新补偿的。   去我妈那边是因为,她老人家认为我被传销了。我之前辞职的时候没有跟他们说,然后走的时候也没有跟他们说,等走完了才和她们说。我一个人从南方跑到北方,他们觉得我不像是那么胆大的人。而且他们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有一次我手机没电自动关机,就没接到,于是他们认为我被骗了,还被控制了人身自由,即使没多久我就充电回拨了过去也一样。对,就这么离谱。我父母脑洞比我还大,没办法,我只好回去了一趟。   本来要过了中秋才能回来,但是不码字久了愧疚感爆棚,想了想还是趁着有机票赶紧回来了。虽然也就早回来了一天。   了无音讯这么久,给大家道歉,本章所有评论都发红包。?以及,中秋快乐,真的很对不起大家,我继续码字赎罪去了QAQ 第77章 第七十七个求职者   确实没想到,这使得居然不是美人计。绑匪自认为,他输就输在了这点。谁能想到一个娇娇俏俏的小美女,带着手铐,武力值都还能碾压他这么个五大三粗的大男人。谁能想到?反正他是想到不到。   人不可貌相!   用自己亲身体验感受到了这点的绑匪心里那个悔恨啊,和当初白蛇传里误信法海的许仙也差不多了。最可恨的是人家许仙起码还和美人在一起过,该干的都干了,而他什么都来不及做。五百万五百万没拿到手,小美女小美女也没占成便宜。   麻痹,心痛!坐牢都坐得不甘心!即使犯罪未遂,不过估摸着量刑也不会轻到哪里去。绑匪索性破罐子破摔,目光忍不住在乌绿漂亮的脸蛋上流连了一番,又情不自禁地移到了乌绿婀娜的身段上。   这样的美人,他不甘啊!   话又说回来,败在这样的美人手里,似乎也不亏。   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绑匪觉得,自个也算死得香艳,死得其所了。   这是什么龌龊眼神?   注意到绑匪的视线,乌绿简直都要惊呆了!她辛辛苦苦从学校里学成出来,又熬过了新手实习期,在前辈的指点下,终于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排爆手。结果顺利排爆完,挑衅绑匪后,绑匪居然不是暴跳如雷,他竟然还有心思想女色。满脑子的废料,都是阶下囚了还有这胆子,两腿之间的那玩意儿不想要了吗?要不是对方已经被抓起来,不好再暴力攻击,乌绿都想再踹绑匪一脚。这回不往别的地方踹,就冲那二两肉去!   难泄心头之恨!   明明自个成功排爆,解除了危机,乌绿的好心情却硬是被一颗老鼠屎破坏掉。直到看着绑匪被同事带上警车,没了对方在眼前碍眼以后,乌绿这才勉强舒畅了点。   “姐姐,这个给你,谢谢你救了我们。”   手上一凉,乌绿一低头,就看到一条精致的女式手表被搭到了自个手腕上。之前在车上,被绑匪威吓过的那位盲女,这会正在盲校老师的帮忙下,站在她面前冲她微笑。   盲女泪痕交错的小脸,已经被擦洗干净了。璀璨的笑容挂在那上面,极为温暖人心。但即便是这样,乌绿坚定地表示,国家有规定,公职人员不能受贿,就算是谢礼也不能收。你笑得再好看她也不会动摇。乌绿刚想开口拒绝的时候,就听到盲校老师说道:“这点小玩意不值钱,是他们自己在学校里组装的。只是一份心意。”   盲人在学校里学习,除了读书明理之外,学校也会安排他们做些手工活,将来好能以此维持生计——不是每一个盲人,都那么幸运,有良好的,足以负担起他们未来生活的家境。   虽然盲人按摩的名气很大,但是实际上,真正从事这行业的盲人,在盲人里占比的数量并不多。男性也就算了,女性盲人,为了避免有可能遇到的某种骚扰,可以的话,一般都会选择其他工作。眼前的这个盲女,她对手工活就特别敏感,因此,家里和老师给她选择的就业方向也就偏向于手工制作。   本市有一家钟表厂愿意接收一批盲人员工进行钟表的装配,这段时间,包括盲女在内的其他盲人都在练习怎么组装手表,怎么更快更好地组装手表。乌绿腕上的这条手表,就是盲女组装出来的,最为优秀的一件成品。   自己做的,手工完全免费,手表的材料钱也会由所有盲人平均分摊。   了解过情况后,看着盲女脸上的希翼,还有她背后不远处,其他盲人的感谢。乌绿犹豫了,再严词拒绝好像有些过分。但是她真的不能收啊,哪怕这是盲女自己做出来的也一样。毕竟,不管怎么说,零件也是要钱的。即使这没多少钱。   或许,乌绿想到了自己之前创办的那一个慈善基金会。也许基金会资助的目标里,可以多一所盲校?排爆警察乌绿不能收礼物,但是慈善家乌绿,应该可以接受点资助对象的小礼物?   大不了回头写检讨!   人类真是可怕,让自己被罚都罚得心甘情愿。   乌绿一改之前的郁闷,心情舒畅地把挂在手腕上的手表戴好。在自个的裤子上擦了擦,之前在拆弹过程里有可能沾到的污渍后,乌绿这才把已经擦得干干净净的手抬起来,轻轻地摸了摸盲女的头发:“不用谢,礼物我收下了。”   闻言,盲女脸上的笑容更大,神情雀跃,开心地回到了同学身边。   看着在盲校老师带领下离开的一众盲人们,乌绿不由得想到,这大概就是,主人奉献一生想要感受到的东西吧?   屡立奇功,乌绿的履历十分好看。狂揽奖章,俞知乐听到消息的时候,也觉得当初没介绍错职业,这大概是最符合乌绿要求,最能实现她梦想的工作了。虽然乌绿壳厚,防御力高的优点一直没派上用场。不过就俞知乐而言,还是一直别派上用场比较好。乌绿显然也是这么想的。因为一旦用上了,就代表她在排爆的时候失误,导致炸弹被犯罪嫌疑人引爆。她自己是没事,但后果却会十分严重。这是谁都不想看见的。   不过这些都是后来的事了,现在,乌绿才只是个刚刚入学的新生,对未来充满了憧憬。而俞知乐,眼看着天气一天比一天干燥,气温逐日下降,菊花茶已经不适喝了。顾爸爸从农家乐那边给他捎来了两袋子干百合和银耳,方便他平常在小楼里煮百合银耳羹喝,润肺解燥。   小楼后面的那一个大院子,终于派上了用场。趁着今天太阳好,俞知乐守在后院里晾晒百合和银耳,免得它们受潮,不好保存时,突然一个‘叮咚’声传了过来。远远地听到动静,俞知乐连忙撒手,撂下晾晒到一半的干百合,冲到了前头。   小楼的办公区里,一个拄着拐杖的老者正拿手抚着心口:“什么动静,吓死老朽了!”   俞知乐见状,连连道歉。之所以安这个,是怕人在后院的时候,看不见前面,不知道有求职者过来。也是怕求职者们本体各异,有些求职者的本体十分微小,他们用本体过来的时候不出声,很难被发现。就好比隔壁部门,前段时间有个植物妖精过来找工作,偏偏那植物妖喜欢以本体出行不说,还用的不是植株模样,而是种子模样。一颗种子才多大?   大种子就不说了,小的种子,有时候和尘土差不多小。不仔细观察,任谁也不会注意到不对,十有八九,看到的人就把对方当尘埃看待了。植物分部又向来比较忙碌,哪怕能从妖气里分辨,可现场十来个妖精,谁知道那新多出来的妖气是谁的?很容易就忽略了过去。   正是因为如此,那个以种子形态过来求职的妖精,他的求职体验十分不好。上面知道了这情况以后,为了避免同样的事再发生,专门研究了妖精感应门铃送过来。这门铃,是模仿人类实体店用的那种感应门铃研制出来的。可以感应妖气,只要感觉到有新的妖气进来就会出声进行提醒,十分实用。俞知乐正好需要,也就顺着上面的要求安了一个。   不得不说,有了这玩意以后确实方便了很多。不用上个洗手间,晾晒个花草茶,离开一会就担心前面有客人过来,没及时招待。   这段时间一直用的很好,没想到今天惊吓到了客人。俞知乐道过谦后,那老者也没揪着这事不放,反而感叹道:“老朽这是太久没出门,落伍了啊。”他成精那会,哪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各家洞府门口,顶多安排个小童在那里负责守门。时代发展得真是快,现在都能用法宝代替了。   俞知乐笑了笑,没把这话放在心上。难得看到年纪这么大的妖精,俞知乐先请对方坐下后,这才问道:“老先生是来找工作的?”   “还是来创业?”虽说这老者看起来年纪挺大,但是妖精,岁数往往都不能以外表来判断,别看老者这样,说不准对方在他们一族里其实还是个小年轻呢。更何况岁数大了,也不代表就没创业精神。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人类都有七老八十开始创业,最后赚下偌大身家的人在,妖精自然也不会例外。因此,俞知乐略一停顿,想了想就还是把后半截补充了上去。   “都行都行,只要能有一份收入,聊以维生就好。”老者说完,又自我介绍道:“老朽姓曲,单名一个善字。本体便是那曲蟮了。”   曲蟮?   俞知乐闻言,面上不由得闪过了一丝疑惑。实不相瞒,他明明也念过书,学历也还行。但自从干这行以来,每每接待客人后,总觉得自个是个文盲,文盲不说,还孤陋寡闻。   就好比,这曲蟮是什么,他就没听说过。   莫非是蛐蛐儿?或者鳝鱼?   俞知乐心里十分纳闷,就在他刚想开口问的时候,曲善似乎也看出来他的茫然了,缓声解释道:“老妖说惯了老说法,忘记你们年轻的都很少听说过这些。”哪怕是大妖,有这修为,估计也是一心沉浸修炼才有的。两耳不闻窗外事,对这些旧称呼不了解也正常。   “曲蟮其实就是你们现在说的蚯蚓。我记得学名是这个没错。”曲善直白地说道。他虽然才出来没多久,对世事不了解,不过有关于己身的,还是第一时间就关注了。因此现在曲蟮的官方名字叫什么,他心里自然有数。只是以前叫惯了曲蟮,一时之间,顺口罢了。   蚯蚓啊!俞知乐恍然大悟。   他小时候也在乡下混过,就是现在,还经常去他顾叔开的农家乐里玩,蚯蚓是什么,农村小孩儿就没有不知道的。他不仅知道,以前还亲手抓过不少。家养的鸡鸭可爱吃这个了!   不过这话,为了避免被暴打,可不能告诉眼前的老者。   俞知乐的目光落到老者靠在椅子边上的拐杖上,拐杖打人怪疼的。   发散完思维,俞知乐这才注意到,曲善带的拐杖,似乎并不是单纯的拐杖,而是一把特别大的黑色弯柄雨伞。现在这年头,折叠伞大行其道,伞越做越小,很少能看到这么大的伞了。记忆里似乎也就只有些老人爱用。   蚯蚓畏光,这拐杖大概也是两用的。有太阳的时候拿来当遮阳伞,没太阳,走到阴凉的地方了,就收起来做拐杖。   曲善既然无所谓找工作还是创业,两者都可以,那估摸着,不管是干什么,都要避开强光这一点。除了畏光,俞知乐记得,蚯蚓还畏震动,畏冷热,喜欢阴暗潮湿的地方。按着这个标准,真要找起来,别管是工作还是创业,局限性都挺大的。   真实年龄多少岁先放到一边,外表看起来,曲善岁数这么大了,显然也不适合做些高强度的工作。真要介绍对方去了,哪怕知道他不是人,用工单位估计也不敢雇佣他。这要是在单位里出点什么事,可怎么了得。万一被不知情的人爆料,上了新闻,闹大以后,公司的名声还要不要?   八旬老人上班,最终累趴在工作岗位上。   这要是被报道出来,光是想想就可怕!   俞知乐自我代入了下用人单位,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这样不行,还是看看有什么安稳些的工作比较好。   或者,干脆就刨去找工作这一条,直接选择创业?   创业的话,又该选择什么方向?俞知乐思来想去,都找不到合适的,一时之间就有些犯愁。 第78章 第七十八个求职者   枯坐着发愁也不是个事,再怎么着也要积极寻找出路。更何况,说难,其实也没难到困境绝路的地步。俞知乐没多犹豫,很快就问道:“老先生,不知道您有什么爱好特长?”   爱好特长?   “无他,不过善土耳。”曲善文绉绉地来了这么一句以后,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又含笑说道:“老朽没什么大本事,不过住在土里,和土地打了一辈子的交道,对土壤再了解不过。要是可行的话,还请俞部长费心,给寻个相关的工作。”   说到土地,俞知乐第一反应就是,被人们尊称为现代神农的袁老先生后继有妖了。还有什么比当神农接班人更适合曲善的。农作物长得怎么样,可不就是和土壤息息相关么。虽然让一个老大爷下实验田有点凶残,不过袁老先生至今已是高龄,也还亲自下田。很多科研者,不管多大年纪,直到逝去前都一直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寸步不离,奉献一生。有这些例子在,曲善虽然岁数大了点,但他如果真的从事这行业,这年龄倒也不算突兀。   然而遗憾的是,很快,俞知乐又想到了一点。自古以来,当农民的,就没有轻松的。哪怕现在有各种农用机械帮忙辅助也一样。机械固然是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和压力,但这也只是一部分而已。其他该劳累的地方,依旧不会太过轻松。   面朝黄土背朝天,这是广大农民最真实的写照。其中的辛劳暂且不说,光是顶着烈日干活这一点,就可以排除了。蚯蚓惧热畏光。俞知乐心里一直牢记着这个。据说有研究表明,把一条蚯蚓放到太阳光底下暴晒,用不了二十分钟,蚯蚓就会死去。   即使曲善已经成精了,不是普通蚯蚓,太阳光不至于让他送命,不过看他拿雨伞当拐杖的样子,显然,以他现在的修为,阳光多多少少对他还是有影响的。要不然他也不至于多此一举,出门还要带把雨伞碍事。   既然这样,那研究农作物的事,就不可行了。   先排除掉了这一项,很快,俞知乐又想到了一个。和土地息息相关的,又何止是农作物。地质勘测这个行当,真要说起来,比起农学家,岂不是更适合曲善。   想到这,俞知乐便问道:“老先生,您看,地质考察员怎么样?”   老先生我不懂这个啊。   作为一只才入世不久,实打实的老古董妖精,曲善脸上有些尴尬,他伸手扶了一下,把下滑的拐杖拉到座椅旁重新放好后,曲善略带不好意思地问道:“俞部长,你说的这个地质考察员,具体是干什么的,能不能稍微详细解释一下?”   地质两个字,听起来倒像是和土地有关系,但考察员,这又是怎么个考察法?曲善心中有诸多疑问,他也不觉得丢脸,直接就问了出来。闻言,俞知乐这才意识到自己的疏忽,但真要解释起来,这三言两语的,他也说不清啊。   更何况,曲老先生对这个职业不了解,俞知乐其实也比他强不了多少,只在资料库里简单地看过一点而已。说到底,他也是个外行。别到时候解释着解释着,再把对方往偏门里带,给带进沟里。   俞知乐连忙打开电脑,直接打了地质考察员五个字,按下搜索后,把屏幕转向曲善。   领取身份证的时候,在等待身份证制作的过程里,曲善也是利用这个时间,简单地接受过特殊部门入世培训的。别的不说,现代常用的那一些汉字,他还是认得全的。曲善当即就把地质考察员的各个工作分支,了解了个一清二楚。   这着实是项好工作,有名气有收入,社会地位也高,足见俞知乐有多用心。然而,曲善活到这把岁数了,对自个有自知之明。   “老朽空有岁数,却是虚度光阴的,修为并不算高。”要不然,人形也不至于显露出这般老态。这其中固然有他觉得老人受尊敬,容易立下威信的意思在。但更多的,还是因为他修为过低,没办法自控。要不然,能年轻,谁会喜欢拖着一副衰老的身躯?   俗话说,老来俏老来俏,老人也是爱俏的。谁不愿意自个外表年轻俊俏?   就算是老人更容易让人信服,有种活得久岁数大,经历得多见多识广的感觉。好比去中医院看中医,老中医总是比年纪轻的医生,更容易让患者由衷信服。一打照面,老中医就是什么都没干,光是年龄摆在那,就让人觉得他医术高深精湛。但再老,也没必要老成他现在这个样子。对很多人来说,五十往上,五六十岁的老人,就已经给人阅历足够的感觉。七八十岁固然还能做事,但看起来,未免有些过于衰老。就跟过了火候,烧焦的饭菜一样,让人忍不住怀疑,这食物,究竟还能不能入口。饭菜是这样,同样的道理,太老的人,也会让人忍不住质疑,他还能不能做事,有没有老眼昏花,是不是老糊涂了,脑筋清楚吗?等等一系列问题。   总而言之,这样老态龙钟的外表,对曲善来说,弊大于利。很多地方,自然环境的条件都十分恶劣。真让他带队出去考察地质,上面的领导哪怕对曲善的身份心知肚明,也难免担心他这么大年纪了,会活着出去,死着回来。就算领导不担心,但同事们心里,看见了也总会犯嘀咕。平常爱老敬老没什么,这是好品德。不过工作的时候还要带个老头子拖后腿,那不是讨嫌么。   同事之间容易相处不来,有隔阂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在外面考察地质环境,风吹日晒雨淋总是难免的,辛苦不说,他还听不得噪音,没办法接受过冷过热的环境。   别看蚯蚓农村土地里随处可见,似乎很好养的样子,看起来就个杂草性格,随便搁哪都能活,茁壮成长。实际上,恰恰相反,他们全族都身娇肉贵得很,有没有王孙公子命不知道,但绝对有王孙公子的病。   “户外工作,说出来不怕您笑话,”曲善脸上不由得露出了一丝苦笑:“老朽还真做不来这个。”到处探测地质,可不是个轻松活计。   俞知乐一想也是,地质考察员要吃的苦,还真不比农学家少多少。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接下来该给曲善介绍什么样的工作,就是个大问题了。俞知乐甚至还往创业那边想了想,但也没什么好主意。创业的话,总不能上某宝开个卖各种营养土的小店吧?   嗯,也不是不可以,仔细想来,可行性还是很高的。   俞知乐把这项计划列入备用。要是没有更好的出路的话,那就是它了!   就在俞知乐刚想要和曲善开口说的时候,俞知乐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个极妙的主意。   户外工作是不行了,但谁说当农学家和地质考察员,就必须要天天在外面东奔西跑,顶着烈日干活?   只是偶尔下下实验田,或者偶尔外出考察地质,更多的时候,还是待在屋子里的农学家和地质考察员也不是没有。留校就任不就行了。当老师的话,哪怕年纪大点也不要紧。老教授耐心足,教得仔细。很多返聘的老教师,年纪都不小。岁数越大,只是越显得他们德高望重,满腹经纶。俞知乐刚把这一点提出来,就引得曲善动心了。   这似乎,确实是个好去处。工资可观,福利上佳,授课时间短,有足够的时间修炼。留在学校的话,不管是当农学院的老师,还是成为地质专家,对他来说,都是个好选择。只是偶尔晒一下太阳,也不是不能忍受。他到底不是条普通蚯蚓。   “不过,虽然我对各种土壤都有足够的了解,但要为人师表,光有这些肯定不行。”好工作都已经摆在他面前任选了,然而曲善还是坦言道。   他对土壤的了解来源于天赋,但天赋这玩意,没办法教啊。又不是同族,还能想办法刺激对方激发本能。   他总不能找一堆蚯蚓来教吧!一屋子的人类学生,再怎么刺激也改变不了他们的种族。不会觉醒就是不会觉醒。   当老师别的不说,德行必须要好!   就得是这个范,起到一个好的带头作用。   俞知乐敬重曲善为妖的品德,安慰解释道:“这个您就不用担心,我肯定会提前找人给您培训,学个几年也就成了。”这学习时间还是往多里说了,曲善本来就有一定的基础在,有这个天生优势,妖精的学习能力又好,说不准明年这个时候,就能看见曲善拄着拐杖的身影,出现在大学讲台上。   那就行。曲善闻言,也就放宽心了。在当神农接班人和地质考察员之间,经过深思熟虑后,曲善最终选择了后者。拿过俞知乐给开的深造介绍信,曲善道过谢后站起来,打开雨伞,缓步离开了小楼。   “哎,你听说了吗?”一个学生拿肩膀撞了撞自个的好友,满脸八卦。   “听说什么了?最近除了新来个教授以外,还有什么新闻?”另一个学生翻着书,随口问道。   “着啊!”先开口的那个学生一合掌,拍手道:“还能是什么,我要说的可不就是这个么。听说新来的这个教授,年纪挺大的,他还有三大绝技,传的神乎其神,也不知道是哪三大。希望我们能有幸见识一下。”   “放心,新教授教的可不就是我们这个专业,肯定有机会。”   “也是。”   类似的谈话在地质工程系里频频出现,学生们原本都以为,这个有机会,肯定是在老师教导他们一段时间,彼此混熟后,他们再表现出好奇心提要求,教授才会给他们露一手。没想机会这么快就来了,才一上课,有个急性子的学生,一时没能按捺住,当场就提了出来。老教授是个好脾气的,居然也没犹豫,直接就答应了。   出生在土里,生活在土里,就连成精后的洞府,也开辟在土里。曲善和泥土一直相依相伴,哪怕作为杂食动物,他并不吃土,但对泥土的了解,曲善也绝对甩其他人和妖一条街。   因为足够了解,面对泥土,他往往只要一看,就知道这是什么土,里面包含了什么矿物质,一般有什么能源分布。即使把各种泥土混淆在一起,肉眼难以分辨出结果的,他只要再低头一嗅,就能闻出个七八分。如果还没找出结果,最后拿手指沾一点泥土放进嘴里尝一尝,这泥土里的事,就再也瞒不住他。   真·吃土!   这一看,一闻,一尝,是曲善在深造之前就会的拿手好戏。深造完毕,学了一脑袋新知识的他,也没把旧手段丢掉。才给高年级上了两节课,消息就传了出来,这会儿给新生讲课,曲善也不吝于借此引起学生们的学习兴趣。   很多学生选择地质专业,最开始,大都不是有多热爱这个。只是成绩出来,分数看着和这个专业录取线差不多,觉得能考上,于是就选了。地质是什么,他们对此并不了解,之所以在那么多分数差不多的专业里选择了它,也只是个巧合。曲善发自内心地热爱泥土,这种热爱,和需要扎根在土壤里吸收养分的植物比起来,也丝毫不差。他们的生活都和土壤息息相关。   学生不感兴趣,不了解的,他当人老师的,就要想方设法地激发起学生读书,深入了解地质的欲望。既然选择了这个专业,就要学好它。曲善闻言,当即就让人从教室外,分别在几处不同的地方,挖了一点泥土过来:“我自己带来的土你们肯定不放心,到时候就算我认出来了,你们也会觉得是我作弊。让你们亲自动手弄,你们自个弄来的总不会有问题。我就待在教室里不出去,这么多同学看着,也杜绝了我耍手段,提前知道的可能。”   再说了,他来上课的时候也没想到这一茬,这会两手空空,哪里有泥土。左右都是要人去弄,与其自己去,还不如让学生去,省得他们瞎怀疑。   有道理,听到老教授的话,底下的学生们,各自对视了一眼,当即就走了五个出来,随机在校区各处挖土。   很快,几小捧泥土,就陆陆续续地被送学生们送了回来。   “这土是花坛里的,种过三色堇。小伙子是从图书馆那边挖来的吧?我记得我们学校,就只有校图书馆门口的那几个花坛里种了三色堇。”   “嗯,这个应该是实验田里的土。挖的时候和看守实验田的人打过招呼了没?别把人家的实验植株给挖坏了,到时候学姐学长们毕不了业,小心他们拿锄头招呼你。”   说着,曲善又闻了闻泥土,确定手里的那一撮泥土是从实验田那边挖来的没错:“还得是种了油菜花的实验田。刚施肥过。小姑娘还挺敢下手的,得亏这是化肥。”虽然农家肥他也不嫌弃就是了,不过农家肥那气味,闻起来可比这销魂多了。   听到教授的话,专门快跑到实验田那边挖土的那个女学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连忙应道:“是种油菜花的那片土没错。我去的时候负责油菜花实验田的师兄刚好在那里,经过师兄同意了我才挖的。没敢动里面,只是在边缘的角落里抓了一把。”   教授真是神了,这也发现得了。她过去的时候和那师兄搭了两句话,那块地前段时间是才施过化肥没错,化肥袋子都还放在一边的田埂上没收拾呢。但她明明已经特意挑选,专门找看不出被施肥过的土拿回来,没想到教授这么敏锐,一看一闻就什么都知道了。就好像他,一直暗中跟在她身后,看着她动作似的。   女学生吃惊,教室里也是一片哗然,所有学生都没想到,自个老师竟然这么轻易,都没用什么手段,就分辨出了泥土的来处。连它种过什么,全都一清二楚。   这结果,难道不是应该用精密仪器仔细化验过后,才能得出来的么?!   总共五份泥土,这才分辨了不到一半。原本还有些走神的学生,注意力全都被吸引了回来。玩手机的收手机了,看漫画的收漫画了,聊天的也闭嘴了,所有人都翘首以盼,盯着曲善接下来的动作,想看他到底是怎么判断泥土的来处。   曲善也没让他们失望,很快,就放下之前的那份泥土,拿起新的,仔细端详。 第79章 第七十九个求职者   “流觞湖边的小树林里挖的?”曲善略略看了几眼,很快就给出了结果。流觞湖取自曲水流觞,当年挖这个湖的时候,就有点仿照古人曲水流觞,吟诗作对的意思,极其风雅。希望学子们闲暇时,玩乐打发时间也不忘学识。   可惜创始人的一片美意,发展到后面,曲水流觞除了校庆举行活动的时候,平常并没有什么人玩。这个瘦长形,宛如河流的狭湖,最终成了校园内情侣约会的胜地。连带着湖边的小树林,也常常有学生手牵手进去谈情说爱。情侣去的多了,反倒是老师们很少过去。曲善又是才过来没多久的新教授,老先生年纪大了,还拿着拐杖,腿脚显然不太好。校园里的建筑那么多,估摸着他都还没去全,更别提像这样的小树林了。   正是基于这一点,去挖土的五个学生里,有一个就特意挑了小树林那边的土弄过来。他就不信了,这样教授还能看出来究竟。   然而令这个学生失望的是,他费尽心思挖掘出来的这一小块泥土,竟然也没能难倒教授。学生心里有些不甘,忍不住说道:“老师您再想想,确定是小树林里的吗?”说不准是别的什么地方的啊。   一般人被这么一问,即使有把握,心里也难免产生动摇之感。学生利用的就是常人这个心态,希望教授能因此改变主意,换个回答。   这学生心里打的什么小算盘,曲善那是看得一清二楚。这招对普通人确实有用,可他不是普通人啊。哪怕外表再老迈,也只是表象。曲善表示,自个的身体其实倍儿棒。如果去参加运动会,都能轻而易举夺魁的那种棒。虽然雨伞拐杖不离身,但这拐杖的用处,说是拄拐支撑身体帮助行走,实则是需要的时候好拿来遮挡阳光。   再说了,他早在过来就职,住在教职工宿舍的当天,夜里就以本体出来,悄悄地在学校底下游走过了一圈。这一走,哪块地上修建了什么建筑,哪块地上种植了什么植物,他全都一清二楚,再了然不过。   毕竟,学校给安排的宿舍装修得再好,对一只蚯蚓来说,住起来也远远不如泥土舒适。他在考察过周围的土质后,就选择了最适宜的地段,开辟了个小洞府暂居。而那洞府,恰好就开辟在小树林底下。   小树林依山傍水,水源充足,上面又树木繁茂,阳光被遮挡掉了大半,底下的土壤湿润温暖,是蚯蚓最喜欢的环境。曲善毫不客气地占据了这块风水宝地。   他都在那里住了好几天了,怎么可能连自个住的地方土壤是什么样都不知道?认错哪也不可能认错那。闻言,曲善微微一笑,他脸上的神情十分慈和,说出来的话却极为肯定,如铁锤一般,重重地把学生的小算盘锤毁:“确定是小树林挖的。”不会错了!   站起来问话的学生垂头丧气地坐了回去,不消多说,光看他表情就知道,教授又猜对了。   不,这不是猜。是教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辨认出来的。底下的学生们,兴趣全都被勾了起来,地质学好像挺有意思的啊,没他们以为的那么枯燥。   五捧泥土里,还有两小堆没有鉴别。三大绝技已经用过了俩,看闻过后,就是尝了。曲善趁热打铁,拿两根手指,跟沾糖粉似的,分别在两堆泥土上沾了沾,最后送入嘴里。   闭了闭眼,品评了会,曲善重新睁开眼睛,指着左边的这堆泥土说道:“没啥污染,水分也很多。挖这块土壤的地方很适合打井,要是哪一年干旱,自来水停了,咱们就可以找打井队冲它下手。”   开了个小玩笑后,曲善又说道:“是竹园那边挖的没错吧?”除了湖边,整个校园就属竹园的土含水量最高。要不是有小树林,说不准他就定居在竹园了。   看到学生点头以后,曲善又指着右边那堆泥土,开口道:“这堆就算了,一尝就知道不是咱们学校的。土里煤含量很高,某宝上买的吧?要不就是自个拿泥土和煤渣混过的。咱们学校底下没矿,这滥竽充数充得有点过分了啊!好歹拿个和学校土质差不多的土过来才有意思。”   底下要是有煤矿,这里当初就不会被划出来建学校了。曲善犀利地指出这一点后,把这堆泥土拿过来的那个学生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承认道:“这土是某宝上买来的没错。”   他前段时间想在宿舍阳台上种两盆花,清新一下空气,也妆点下宿舍环境。特意上某宝买的煤土。煤筛得很细,土壤又是黑土,混一起肉眼根本看不出差别。曲教授一提起挖土,他就想到放在宿舍里的煤土了,当即就抓了一把拿过来。原以为教授会猜不出来,没想到教授这么狠,居然直接吃土,更神奇的是,还真给他吃了出来。正常人谁知道煤土吃起来是个啥味道啊?自个输得可真不冤。   不过,大家惊叹过后,关注的重点就偏移了:“教授,你刚刚是真的吃土了吗?还是障眼法忽悠我们,其实这些都是你观察出来的,而不是吃出来的?”   就跟以前流传甚广的那个,考察学生的观察能力,教育学生做事要细心的沾尿液故事一样。故事里,当老师的明明是用食指沾的尿液,最后舔的却是中指。学生没仔细看,就信以为真,纷纷上当。曲教授刚刚不会也是这样吧?   才萌生出这样的疑问,很快,这个想法就又被他们自己推翻了:“不能啊,我刚刚看得清清楚楚,教授是真的吃了没错,没弄虚作假换手指。”   “对啊,我也看到了,确实没。”   “好像是这样没错。”即使方才没特意关注,被同学这么一说,仔细回想后,许多人也表示了赞同,认为曲善是真吃土。   教室里一片嘈杂,曲善耐心地等他们说得差不多了,这才屈指敲了敲桌子,说道:“行了,真吃假吃我还能骗你们不成?该玩的也玩了,我们开始正式上课。”   曲善带出了一批批优秀学生,哪怕毕业后有一部分改行了,不过坚持下来的更多。他为国家输送了不少地质人才。在曲善所任教的大学里,他这一看、一闻、一尝,也跟地理老师徒手画华国地图,数学老师不用圆规画圆一样,成为了校园传奇。直到曲善年纪到了,假死离开,换了个身份,重新找了家学校当老师以后,都还被学子们口口相传。让不少新生引以为憾,没办法实际看到,只能在视频里一睹曲教授的风采。   曲善这会正在潜修,为当大学教授做准备。俞知乐也没闲着,他专门订了一批小臂那么大的罐子,把晾晒好的百合银耳分别装了进去,除了自留之外,他还分出了大半,打算送给白泽。   至于顾长生,一向有什么好东西都想着他的俞知乐这回倒没有给他留。银耳百合是顾爸爸给的,顾爸爸忘记谁,也不会忘记顾长生这个亲儿子。本来就是从人家家里‘劫富济贫’过来的,哪有送回去的道理。俞知乐把东西装好,给白泽打电话,打算约他出来。   说起来,两人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见面了。俞知乐有了新员工轮班帮忙以后,倒是不怎么忙,经常有时间休息。反倒是白泽,最近总是忙得人影不见,现实没空见面不说,两人连在网上聊天的次数都不怎么多。也不知道在忙什么。   忙什么?   还能是忙什么。上次把名下那块地的开发权给俞知我以后,白泽原以为就没他什么事了,照理说,也确实是没他什么事。不过俞大哥以,互有往来,回报白泽为理由,又和白泽合作了好几项新业务。   因为开发案,本来就已经忙得不可开交的俞知我,为了阻止白泽的‘狼子野心’,让对方没时间去钓自家活蹦乱跳的小鱼也是拼了。为此还又高薪聘请了两个新特助,他这才能忙里偷闲,勉强有空吃饭。   俞知我这么拼,也确实让他达到了目的——原本有空的白泽,这下真的没空了。毕竟俞知我也算是老朋友的后代,该照顾还是得照顾。而且这些合作说起来也是共赢,甚至他还更占便宜一些,没道理不答应。哪有钱送上门了还不要的。   事实上,白泽想不要也不行。帮忙打理着他大部分产业的貔貅,之前知道他把那块地给人开发以后,向来只进不出的貔貅就已经肉疼到不行了。那可是光放着什么都不干,就会自己增值增值,拼命增值的地啊。跟会生钱的聚宝盆都没差,就让他这么‘送人’了。哪怕知道不是自己的财产,貔貅也难受了好几天。   这回听说了合作,貔貅更是以死相逼,明摆着赚钱的事,白泽要是不干,他就要尥蹶子走妖了。   古往今来有哪只貔貅像他这么命苦的,帮着人打理产业也就算了,好歹这么多年的交情,也是老朋友了,又有股份拿。不就是些产业么,打理也就打理了,反正对他来说都是顺手的事。但是不能美滋滋地看着公司账上的钱数额一直往上涨,这就很让貔貅难受了。   “我告诉你,你要是不答应那些合作,我不仅要走,我还要带着那些高管一起走,把你变成光杆司令,看你后不后悔!”到时候公司的事全还给你!   看着暴跳如雷,狂拍桌子,硬生生把万年铁木做的桌子拍成渣渣的貔貅。在忙一段时间,和累一辈子之间,白泽明智地选择了后者。要知道,他们这些上古神兽大妖,要说打架,即使是以和为贵的瑞兽也不带怕的,一个比一个拿手。但要说开公司打理集团,那就……   白泽还算是好的,算是比较有商业天赋。但因为有貔貅这个代表财富,更有天赋的家伙在。拿一小部分股份就能让貔貅任劳任怨地打理公司,神兽大妖们纷纷心动,果断聘请了对方。这么多年下来,大家其实都已经有些被养懒了。   被养出了惰性何止是其他神兽大妖,白泽也一样。当甩手掌柜当出瘾了,谁想回去干活?!总之,白泽难得老实地答应了那些合作,并且全权负责,以安抚濒临暴走的老伙计。忙就忙吧,等忙完这段时间就消停了,到时候就有时间去看俞知乐了。也不知道这么久没见,小朋友有没有长胖点?   完全不知道自家大哥在从中作梗,并且还让他作梗成功,顺利当上了棒打鸳鸳的棒,阻碍牛郎织女有情人相见的天河。俞知乐还在心里纳闷,这还是第一次这么久没看到白泽。   挺久没见了,还有点惦念。俞知乐边打电话边想道。   “什么时候有空过去一趟?”听到俞知乐的话,白泽转了转笔,龙飞凤舞地在文件的右下角签下自己的名字,他也想过去啊,然而,白泽看了眼贴在墙上,挤挤挨挨,被安排得满满的,已经挤不出一丝空闲的行程表,只能遗憾地说道:“最近没空。”是真没空,貔貅残忍到,连睡觉吃饭的时间都没给他留。号曰,吃饭睡觉那不是凡人该干的事么,你都多大的妖了,又不是小崽子,别找借口。   “过段时间吧。”白泽无奈地说道。过段时间就好了。忙完这些他就解放了。   “好吧。”闻言,俞知乐神情失望地挂断电话。连带着看放在桌子上的几罐子百合银耳都有些不顺眼了。 第80章 第八十个求职者   意识到自己在迁怒,俞知乐把无辜的百合银耳收了起来。正好原本放零食的柜子,因为白泽太长时间没过来给它添砖加瓦,库存在俞知乐的消耗下急剧缩水。这会腾出来空位,暂时拿来放百合银耳刚刚好。   关上柜门,俞知乐百无聊赖地趴在桌子上,有些没劲。好无聊啊,白泽白泽不过来,零食零食没得吃。再吃下去,剩下的那点货可就撑不到白泽下次过来送新了。为了不断粮,俞知乐只能恹恹地缩衣节食,每天零食都限量着吃。今天的份,他一大早过来就已经吃光了。   没好吃的零食吃,这日子还怎么过?   俞知乐顺手拿起旁边放着的一盒点心,那是他上班路上顺道在一家蛋糕屋里买的。米白色的牛奶小方,一块一块小小巧巧的,个头和市面上卖的那种粒装巧克力差不多大,刚好是一口一个的量。   这些牛奶小方被叠放在精致的纸盒子里,上面还滚着一层厚厚的椰蓉,它们安静地躺在那里散发着甜香。色香俱全,看着就诱人。换做平常,俞知乐早已经垂涎三尺,迫不及待地大快朵颐了。然而现在,俞知乐却一点食欲都没有。   牛奶小方上椰蓉撒得太多了,过犹不及,影响口感。颜色也不大好看,俞知乐有些挑剔地想到。   还有这香气,闻着就发腻,肯定不会好吃。不过这会没其他东西可以吃,嘴巴寂寞,闲着无聊,哪怕没什么胃口,俞知乐还是抱着试一试的念头,拿小叉子叉了一块点心,放到嘴里。   入口软糯,椰蓉非常好地丰富了层次感,并没有像想象中的那样,成为这道小甜品的败笔。   就是味道太寡淡了,只有一丝不怎么明显的甜味。不喜欢吃甜的人吃起来也许会觉得刚刚好,但对俞知乐来说,这样的甜,连清甜都够不上,完全没搔到他的痒处。味蕾得不到满足,俞知乐原本就不怎么好的心情,顿时更低落了。   “请问——”一个清越的男声响起,俞知乐一抬头,就看到一个穿着正装,一本正经,气质看起来和他哥身边的高级助理一模一样的精英男站在办公桌前。精英男的手里,还极其不符合形象地提着四个鼓鼓囊囊的大袋子。   妖气感应门铃没响,这是个人类,大概是走错地了。俞知乐才想打发掉对方,就听到来人说道:“请问您是俞知乐俞先生吗?”   “是我。”俞知乐见真的是来找自己的,意识到对方没走错路后,俞知乐稍稍振作,强打起精神礼貌地问道:“有事吗?”   “是这样的。”确定没找错人,是正主以后,精英男露出了个殷切的笑容解释道:“鄙姓赵,您叫我小赵就好。我是白泽白总身边的助理,白总让我过来给您送点东西。”说着,小赵把手上的袋子放到办公桌上,俞知乐打开一看,袋子里装的全都是各种各样的小零食小点心。   “白总说等您吃得差不多了,他再让人给您送。不出意外下次还是我来。”所以请您多多关照。后半句话小赵没敢明说,但意思总归是那个意思。   亲眼看到白泽丧权辱国地从貔貅那边争取到半个小时的休息时间,结果这半个小时白总啥也没干,就光用法术做零食了。这些零食还全都一个不落地被送到了俞知乐这里,作为被指派来送零食的信差,一向特别会揣摩上意的小赵,在心里把俞知乐的地位一个劲地往上拔。要知道,白泽和貔貅少说上万年的交情,貔貅可都没这待遇。他给人当下属的,跟了白泽这么多年,还有什么看不出来的?总而言之一句话,领导重视的人,他也必须重视,要是能打好关系就最好了,反正绝对不能得罪!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自个不用再苦巴巴地数着数,控制着食欲吃零食了!   俞知乐闻言,眼睛一亮,把零食扒拉过来,下意识就打算往柜子里囤。等打开了柜子,看到里面的东西后,俞知乐这才想起来之前打电话找白泽的重点。   难怪总觉得好像忘记了什么。有零食只是意外之喜,俞知乐把之前就已经收拾好的那些百合银耳拿出来,腾出来的位置刚好可以用来放新零食。百合银耳都提前包装好了,直接就能拿走,俞知乐把东西往精英男那边一推:“这个你帮忙带回去给你们白——白总。”白泽白泽的叫习惯了,猛地这么一换,差点改不来口。   看着面前的东西,小赵一瞬间,有种自个就是那鸿雁传书中的鸿雁的错觉,可悲的是,人家大雁顶多帮忙带个信,轻飘飘的信纸完全没分量。而他却是来来回回的大包小包。   嗐,瞎想什么呢,大雁哪有他这工资,还是干正经事比较要紧。小赵暗中掐了自个一把,动作麻利地接过东西,保证道:“肯定给您送到。”妥妥的,没问题。   好吧,显然自己并不是鸿雁,而是外卖员。   明确了自个的工作性质以后,小赵很快就带着‘外卖’离开了小楼。俞知乐看着被装得满满当当的零食柜,不复之前的失落,就好像刚刚无精打采的人并不是他似的。   像一条搁浅的鱼,回到了大海,被海水充分滋润过后,重新活蹦乱跳了起来。俞知乐恢复了活力,他伸手从柜子里摸了包零食出来拆封,靠在椅背上,一脸幸福地吃了起来。   满足。   就连之前被他推到桌子角落里眼不见为净的那一盒牛奶小方,这会看起来都顺眼了很多。吃完手里小包装的零食,俞知乐随手用小叉子叉了一块牛奶小方放到嘴里。嗯,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现在吃起来,好像是没之前感觉的那么寡淡,味道明显好了很多。   甜!   甜滋滋、甜蜜蜜的那种甜!   一块接一块,不知不觉,俞知乐就把一整盒牛奶小方全都解决干净了。速度之快,就好像前面嫌弃牛奶小方的人并不是他似的。   这边得到了投喂,俞知乐吃得眉开眼笑。那边,为了有时间做零食,而不得不割地赔款,答应再多负责谈一笔生意的白泽,只觉得压在自己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了。不过一想到收到零食后,俞知乐会有的表情,白泽也就不觉得多出来的那点工作量有什么了。就是可惜,没能杠得过赚钱狂魔貔貅。要不然多争取点休息时间,还能借机去看一看俞知乐。可惜不能翘班。即使真打起来,貔貅其实不是他的对手也一样。这年头,负责赚钱的才是老大,才有话语权。   好在虽然没能见面,但刚刚也没白努力,起码保证了俞知乐平常用来加餐的点心零食不会断顿。等忙完了这段时间,小朋友总该会胖一点,运气好,说不准都能开始给血脉觉醒进行下一步打底。   白泽在想什么,俞知乐不知道。收拾完包装壳,俞知乐看着满柜子的零食,他还没想好接下来是先吃小黄鱼呢,还是先吃鱿鱼卷,妖气感应门铃就先‘叮咚’一声,响了起来。俞知乐把柜门关好,从桌子底下探出脑袋,就看到一个二十来岁,年轻俊俏,身材挺拔的小哥走了进来。   这小哥身上有那么点军人气质啊。   瞧这小白杨似的,站得笔直笔直的身躯。昂首挺胸,光是站在那里,就颇有上次看阅兵式的时候,我国兵哥给人的感觉。   莫非是个当兵的?   当兵的退伍后,上面应该有转业安排才对,怎么来这儿了?就在俞知乐纳闷的时候,小哥开口了:“俞部长?”   “我是俞知乐,你是?来找工作的?”俞知乐赶忙站了起来,甭管对方之前是干什么的,来到他这了,他就得给接待好。谁让他这部门就这性质呢。只要是待业状态的妖精,只要是动物妖精,就都是他们的服务对象。   俞知乐一边请人坐下,一边伸手把身后养身锅里炖煮着的冰糖银耳水倒了一杯出来。银耳煮得很稀,但已经炖出胶了,刚好是适合吃的时候。因为银耳的分量不多,出得胶也不算特别黏稠,不用勺子,直接就能当饮料那么喝。润燥养生,秋冬拿来待客十分方便。   俞知乐的热情让兵哥有些招架不来,接过银耳水后,兵哥才缓过神来,回答道:“我是过来找工作的没错。”   “我叫贾川山,跟脚是什么估计您也看出来了。”   倒不是看出来的,一听这名字,俞知乐心里就有了猜测,闻言,便试探地问道:“穿山甲?”贾川山这名字,名姓调换一下位置,谐音不正好就是穿山甲么。很符合妖精的取名规律。   大妖就是大妖,果然一眼就看出来了。贾川山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不等俞知乐再开口问他想找个什么样的工作,贾川山自个就说道:“我对工资工作环境啥的都没要求。唯一的要求就是,”说道这,贾川山忍不住皱眉:“我希望您帮忙给我找的工作,是那种,能为保护各种动物尽一份力的工作。”   “时代变得太快了,我才闭关了一百多年,闭关前,山上还到处都是穿山甲,我跟将军一起出去打战的时候,在野外经常能遇到。”那时候要打埋伏战,他一个召唤,轻易就能召来成百上千的穿山甲过来帮忙打洞。一条长长的地道,花不了多少工夫就能挖好。结果现在,贾川山的表情变得痛心了起来:“我出关后,在我洞府所在的那座山上,一点同类的气息都没感觉到。”   一点都没有,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那一座山上,除了他自个之外,再也找不到一只穿山甲了。   什么时候穿山甲变得这么稀有了?他记得他们一族是很常见的动物之一啊。爬个山随随便便就能撞见一两只的那种。频率高到,和在山里看到野鸡兔子的次数差不多。结果现在,这才一百来年过去,野鸡兔子山上还有,虽然不多,但穿山甲居然就孤零零的,只剩下他一只了。   你说这都叫什么事?   最开始,贾川山还能安慰自己,可能就这座山是这样,知道有他这么个老大在,其他穿山甲不敢和他争地盘,主动离开了,别的山肯定还好好的。但一走出来,在其他地方也没怎么看到穿山甲的影子。明明是宜居的地段,却没有一只穿山甲出没,贾川山终于感觉到不对了。 第81章 第八十一个求职者   肯定发生了什么。   但是,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直没看到同类,贾川山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他入世后,隔了一段时间,有一天修炼完毕,手机自动推送了一则新闻。警方成功缴获一批穿山甲。看着照片里,大大小小,一只只不同品种的穿山甲,毫无生机在躺在地上,贾川山心里当即就意识到了什么。   他仔细地把新闻从头到尾,逐字逐句地看完,又上网,想要搜其他的相关消息。谁知道才在搜索栏里一打出‘穿山甲’三个字,紧跟着后面自动浮出来的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吃穿山甲?   !!!   什么时候,穿山甲也成了餐桌上的美味?这才一百多年过去,世道就变了不成?当时在他那个年代,除非是饿到没办法了,实在找不到吃的了,否则根本不会有人愿意吃浑身都是鳞甲的穿山甲。难抓是一回事,费尽工夫抓到一只穿山甲,宰杀过后一看,全身上下的肉连骨头加起来,都还没鳞片重。再者,穿山甲的鳞片十分锋利,很容易划伤人。肉又不好吃,即使是打猎,人类在捕抓野味的时候,往往也都会选择诸如兔子鸡獐之类味美的动物。   吃也就吃了,妖精对没开灵智的同族,其实并没那么重视。哪怕一向对同族态度比较柔和,相对来说比较有同胞爱的贾川山也一样。唯一让贾川山不能接受的是,他的同族后辈,居然被吃到濒临灭绝的地步。   以前打猎都还讲究个可持续发展,只要是进山狩猎,人们就全都严格遵守着一个规矩:怀孕和未长成的动物不打。结果现在,人怎么还越活越过去了?连赶尽杀绝这种事都做。   如果只是一部分穿山甲被捕杀,贾川山不会觉得有什么,弱肉强食而已。但都快被吃到灭绝了,有伤天德不说,更重要的是,不会有新的穿山甲成精——普通穿山甲都被吃光了,哪有那个机会开灵智。   难怪当时他一入世,被特殊部门的人找到,带去办身份证的时候,才一说出跟脚,负责给他办证的那个工作人员,表情会那么吃惊。   “是穿山甲啊,不容易。”   再一看他成精的年代,对方目光怪异地看了他一眼,这才又恍然大悟似的感叹了一句:“原来是在古代成的精,难怪,我就说么。”   我就说么,现在哪还有穿山甲能成精,早就被吃光了。之前贾川山一直没闹明白工作人员的话,也没看懂工作人员看他的眼神。这会才明白过来对方的未尽之语。现在回想一下,当时工作人员的那个眼神,分明就是明晃晃的同情。   能不同情么,只是闭个关,出来就成孤家寡妖了。   多大仇,这和屠族有什么差别?!   贾川山忍不住后悔了起来。早知道会这样,当初将军去世后,他就不该因为伤心,随意找了座山头闭关。要是他还在外面,在人类吃穿山甲成风前,他起码还能阻止这件事发生。再不济,也能把事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庇护住一部分同族。   可惜现在说这些都晚了。贾川山耐着性子继续往下看资料,然而搜索出来的东西,一个比一个触目惊心。   壮阳、通经下乳,这都是些什么鬼?他们穿山甲哪有这功能。别说普通穿山甲了,就是他这个成精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穿山甲,修炼至今,吸收了这么多年的灵气,他身上包含灵气的鳞片、骨、肉,都没这功效好么!   完全就是无稽之谈!相信这些就已经够离谱了,竟然还有人因为穿山甲的生存条件比较特殊,没办法人工饲养。只要市面上有穿山甲出现,就肯定是野生穿山甲,为了口腹之欲,满足自个吃正宗野味的心理,从而对穿山甲下手。   这都叫什么事啊?!就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理由,就绝了他们一族的生路。人类已经黑暗到这个地步了吗?要不是及时想起将军,还有那些和自己并肩作战过的战友,和被他们救下来后,淳朴感激他们的老百姓,贾川山险些压抑不住自个心中的暴虐。   每个种群都有好坏,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平心静气,平心静气。   经过了一番努力,贾川山终于勉强冷静了下来。这一冷静,他就发现,惨的不止是穿山甲,其他动物的日子也不好过。在这些动物里,穿山甲的运气居然还算好的。有不少动物,甚至已经被人类迫害到彻底灭绝的地步。普通动物越来越少,整体基数在下降,开灵智的动物也会跟着减少。这样下去,妖族还有未来?总不能一直靠他们这些老不死撑着啊。   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天生责任感就比较重的贾川山觉得,他必须做点什么。   “保护各种动物?”俞知乐下意识重复了一遍,和这搭边的工作可不多见。也许可以介绍他去动物保护协会?或者学个医,将来出来当兽医、宠物医生什么的?   俞知乐把自个的建议一说,贾川山沉吟过后,问道:“动物保护协会先放到一边。”这个他没什么深入了解,就之前查消息的时候扫了两眼,知道有这么一个组织而已。他这样的,也不知道去了能干嘛。还是先看看别的比较好。   “至于宠物医生,”贾川山有些迟疑地问道:“宠物医生就只会给家养宠物看病吧?兽医好像也差不多,只会给牲畜家禽看病。”这和他本来的目的,似乎有点出入。   “这两个职业收入都还行,最重要的是可以借助工作便利,平常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和专业技能,去救助各种动物。”这个各种动物,当然包括了收容所里的流浪动物,还有受伤的野生动物。说到这,不用贾川山再反驳,俞知乐自个也觉得,好像是和对方的要求不大符合。一个是想保护物种的多样性,不让各种动物灭绝,一个是救治受伤动物。   事实上,流浪动物还好,野生动物受伤后,能送到宠物医生、兽医这边,或者那么巧被医生碰见,得到救治的可能性简直低得离谱。它们大都安静地在野外死掉了。而流浪动物,街面上的流浪动物一般都是些猫狗,偶尔出现点别的,也是常见的宠物品种。常见,也就代表数量多。怎么说呢,用残酷一点的说法来讲,也就是说,流浪动物是否活着,对它们这一物种的延续或者灭绝,都产生不了太大的影响。不是说它们的命不是命,而是这和贾川山的初衷,并不一致。   “那还是换别的工作,我再想想。”一般濒临灭绝的动物,都会被列为保护动物。俞知乐不愿意承认,但又不得不承认的就是,这些濒危动物,往往不是因为自然淘汰才变得数量稀少。它们大都是因为人类的过度捕杀,才变成这样。   得从源头上就遏制这一行为才行。   虽然偷猎走私屡禁不绝,但国家在这上面的打击力度一直以来都很大。时常有警察在盘查车辆的过程中,发现动物走私的新闻出现。想到贾川山之前的话,再看他站如松坐如钟的样子,显然他以前当过兵。哪怕这个兵,是在古代当的也一样。   都是军人,就算有年代差别,估计贾川山适应起来,也会比其他职业快。也许最适合他的职业,不是别的,而是当警察?被拦得多了,天天都有人因为走私进监狱,前车之鉴就在那,风声紧,就算利益高,估计那些捕抓野生动物的人,也会有所收敛?   这事说起来,真没什么可效的办法。要不然国家早行动了。俞知乐心里苦恼,只能尝试地把这个职业提出来。贾川山闻言,犹豫了下,最终还是问道:“没更好的了吗?”街道上的车那么多,当警察感觉能拦截到野生动物走私的可能性并不高。   “也许有,但我能力有限,目前想不到,没办法帮助到你。”说到这,俞知乐的情绪低落了下来,十分不甘心。不能为前来求职的妖精找到最合他们心意的工作,这是他的失职。   好吧。贾川山失望之余,其实也知道,他有些强人所难了。突然,贾川山想到俞知乐最开始提到的动物保护协会:“动物保护协会也不行吗?”   “不能说不行,不过说实话,能做的也有限。”俞知乐斟酌地说道。   两人沉默了一会,俞知乐先打破了寂静,他决定换个思路来想事情,俞知乐问道:“你之前说,你对工资没要求。那如果完全没工资,你可以接受吗?”   贾川山是妖,他们完全可以用妖精的办法来解决这事啊。为什么要和各种工作死磕,把自己局限在人类能做到的范围里。   “完全没工资?”贾川山有些不明白俞知乐为什么会这么问,不过他还是老实地说道:“我能接受没工资。有收入,没收入,对我来说是一样的。”他并不缺钱,他当年跟在将军身边,那个年代,当兵的就没有穷的。打赢以后,战利品每个人都能挑一部分走。作为将军心腹,他平常待遇就比普通兵士更好。挑战利品的时候也一样,有优先挑选的权利。   哪怕身为妖精的贾川山不懂欣赏,不觉得那些古玩书画、金银珠宝有什么迷人的地方,不过将军让他挑,他也就挑了一些。一次一些一次一些,积少成多下来也十分可观了。随便拿一样出来,就够他生活的。更何况,就算不动用那些东西,光是当时的钱币,身价倍长下来,随便换个几枚,日子就能过得很滋润了。   那会虽然有战乱,不过百姓的日子不算苦。普通小老百姓身上都能随便摸出几枚铜板,他就更不用说了。不算金银,单单铜钱他就有两大匣子。这还是因为铜钱不好携带储存,所以大都兑换成了金子银子。身边就只留了一点,方便平常买些小玩意的缘故。要不然他手里还能有更多。   又是一个土豪,而且听起来比乌绿还豪。贾川山稍微解释了两句,饶是俞知乐从来不缺钱花,手头一直很宽裕,这会也忍不住羡慕嫉妒恨了。   这该死的豪!   俞知乐脑子里写满了仇富两个字,羡慕的眼神掩都掩不住。别的不说,光是从财富上来讲,贾川山绝对是妖生赢家啊!万千底层贫苦小妖仰望的存在。 第82章 第八十二个求职者   既然有没有收入对他来说都没有影响,那事情就好办了。俞知乐围观完土豪,就开始尽职尽责地提出自己新想的,最适合贾川山的,最能实现贾川山愿望的工作。   “你觉得,当个义务片警怎么样?”   “M国大片里那样的?”最开始,贾川山还有些反应不过来。他入世时间短,国外的大片也没去看过,只不过最近刚好有一部在热映的外国片子,主角就是这类型的,他经常听到周围的路人提起。妖精耳聪目明,哪怕他没去特意打听,走在路上,有年轻人结伴看完电影出来,闲聊说起剧情,他随意听两耳朵就能弄明白个七八分,自然知道义务片警是什么。   义务两个字点名了一切。   “你是说,让我当个没工资没正式职称的警察,替天行道?”贾川山问道,这听起来,好像是比正儿八经地入职当警察要自由一些。可除了自由之外,好像也没别的好处,并没能满足自个的要求啊。   注意到贾川山的表情,俞知乐当即心里就知道,贾川山这是想岔道了,一时没明白过来。怕对方继续误会下去,俞知乐连忙解释道:“是,也不是。”   “这个义务片警,不是像真正的警察一样,什么事都要管。什么夫妻吵架,邻居口角,谁家丢了羊,谁家少了狗,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只要接到了警情就必须去解决。你是义务的,免费的,没拿纳税人的钱,相对的,也就不用受到限制。”   贾川山若有所思,俞知乐见状,继续细细地往下说:“你不是就想阻止走私动物,保护各种动物么。所以你这个义务片警,可以专门只盯着干这些坏事的人抓。反正妖精虽然不敢说无所不能,不过飞天遁地还是没问题的。只要不被人发现,不伤害人类,用妖术去哪里,还不都是你的自由?!”国家是不管这些的。   哪怕偶尔不小心露了行迹,被人类发现了也不要紧。只要及时上报,就会有专门负责这个的工作人员及时赶过来处理。虽然有惩罚,却也不重。毕竟这年头,PS技术这么强大,大不了就说照片是合成的,有人恶作剧。至于在现场亲眼目睹的人也好解决,随便编个理由就可以。什么云层变化,气象变化引起的。或者说是附近的科技公司在做实验也行,再不济,还可以说是剧组道具,有剧组在附近拍戏。怎么都能遮掩过去。   “当然,除了针对那些偷猎走私动物的家伙,你要是有空,看到些别的,比如贩毒之类的事情,偷偷打个举报电话也不错。还能刷刷上面的好感,这样以后有了什么事,高层也会酌情处理。”像是之前说的,飞天遁地的时候,被人类撞见了,国家帮着处理的同时,考虑到你以往的功劳,该有的惩罚说不准就轻轻放过了。   因为贾川山想做的毕竟是好事,而且他要是能顺带解决些毒贩之类的罪犯,那就更是好上加好。每年死在毒贩手里的缉毒警和普通人不知道有多少,能减少些伤亡,消灭些罪恶总是好的。为此,俞知乐并不介意多提点贾川山两句。   贾川山是个聪明妖精,也曾经在人类社会里混迹过,这点儿人情世故,他还是懂的。先前也就算了,现在俞知乐都说的这么清楚了,他哪里还有不明白的。俞知乐说的对啊,偶尔撞见别的犯罪现场,打个举报电话也不难。顺手的事,为什么不帮?打个电话又花不了几块钱话费。   这个忙,就算没好处,他也得帮。贾川山和普通妖精不一样,他当过兵,和普通人朝夕相处过。保家卫国这四个字,不算深镌在他心里,多少也留了些印记,胸中自有一股子责任感。   听到俞知乐的话,贾川山立马就说道:“这还用您吩咐?”没碰见也就算了,真碰见了,你让他视若无睹,撒手不管,他还不乐意呢。   贾川山这话,显然,他对义务片警这份工作十分满意,已经打算去干了,所以才会应承下这事。   “不过,我报警了警察不信怎么办?”说不准就以为他是报假警呢。贾川山问道。   “这好办,我把上面领导的联系电话给你,到时候对方会帮忙牵桥搭线。”俞知乐说着,随手写了一串电话号码交给贾川山。他原本想写自己认识的警察电话,不过想了想,还是给了领导的。毕竟全国各地的警察都各司其职,在没调动合作的情况下,不好越权。秦翼只负责A市,管不到别的地方。   给完号码,俞知乐又提议道:“之前说的那个宠物医生、兽医,虽然这两份工作不适合你,不过如果可以,我建议你还是先学学。”   要救助,更好地帮助野生动物,会点医学知识不是坏事。恰恰相反,对贾川山接下来要做的事来说,其中还颇有好处,堪称事半功倍。   要知道,那些偷猎者抓捕野生动物的时候,可不会管猎物的死活,下手往往都没个轻重。哪怕有客户指明要活的,他们动手的时候也不会有所顾忌。在抓捕过程中,动物受伤是难免的,万一运气不好,死了也是常有的事。猎物死了,偷猎者只会唾骂一声晦气,就接着去捕抓它的同类。反正多抓几只,抓的数目多了总有一两个活口,总能满足客户的要求。   更何况,要是在市区发现偷猎者和对方夹带的野生动物还好,能及时把动物救下来送医。有些小地方甚至连宠物医院都找不到,有个宠物诊所就是运气好。如果是在荒无人烟的野外,人都没有,更别提兽医、宠物医生了。那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种情况下,贾川山会些治疗动物的手段就很重要了,直接就能出手对受伤动物进行抢救。   妖精修炼出来的精纯灵气固然对治伤有奇效,但灵气修来不易,遇到危急的情况,一次两次也就算了,次数多了难免伤元气。而游离在空气中的稀薄灵气,太过稀薄,量少,对伤势起不到什么积极作用。还是现代的医疗手段更适合。   这是实在话,贾川山点点头,表示明白:“出了门我就去学兽医。”磨刀不误砍柴工,这道理他懂。反正学医也耽搁不了多久,只学些急救手段,不深入研究的话,说不准小半年都用不了,也就一两个月的事。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对方曾经当过军人,气质沉稳的缘故,俞知乐对贾川山很放心。闻言,直接就动手给开了介绍书:“我能帮你的不多,按理说应该介绍你去大学深造,不过畜牧医学学制好几年,费时间不说,才刚进去也没那么快就上手,最开始都是教理论知识。对那些将来想正儿八经当兽医、宠物医生的人来说很合适,但对你来说,就有些浪费时间了。”   “我个人感觉,直接介绍你去宠物医院比较适合。到时候找个资深宠物医生带你,手把手教你些实用的急救手段。这样不仅用时少,而且学会了以后,说不准还有练手的机会。”俞知乐把介绍信递给贾川山,又说道:“当然,如果你想去大学,系统的学习也可以。”他这边各种介绍信都能开,毕竟背靠着国家,资源多。只不过俞知乐习惯了给求职者择优提供条件。不过说到底,还是以求职者自个的心意为重。   到底哪个更适合自己,不消别人说,贾川山自个也能看得出来。俞知乐一片好意,他哪有不明白的,当即就收下了介绍信,道过谢离开。   贾川山果然先去学了急救手段,他学得很快,不久后就出师,开始了自个行侠仗义的日子。普通人完全感觉不到这一点,顶多就是发现,最近被抓到的偷猎贼有点多。一上网,时不时就能看到偷猎者落网的消息。一天至少有一个,偶尔频繁的时候,甚至有两三个犯罪集团被捣毁。不少人都拍手称快。   除了偷猎者,吸毒贩毒的人,还有拐卖小孩之类的,干其他坏事的人,日子也不好过。一不小心,莫名其妙警察就找上门了,逃都来不及。   “条子肯定有内应!”要不然消息怎么可能这么准确,几乎每次都一抓一个准。一个脸上带刀疤的男人一拍桌子,恨恨说道。   “谁不知道有内应,问题是,这个内应到底是谁?我们组织里是不是也有?”另一个左手缺了个指头的男人不耐烦地说道:“发脾气有什么用,当务之急,还是先找出内应是谁比较要紧。”   本市的地下势力是三国鼎立,现在另外两个组织都落网了,底下的小弟全被抓了不说,就连一把手二把手也没能逃掉。竞争对手没了,市里以后就他们一家独大,这原本是件该高兴的事。但现在,众人却喜悦不起来,心里头都蒙着一层阴影,生怕一个不小心,什么时候就步了他们后尘——他们可不信,条子安内应的时候,只给那两家安了。   论起来,三家里,另外两家虽然涉黑,但手最脏的,却还是他们这个组织。不仅走私动物,还在动物里夹带毒品,来了个双重保险。以那群条子的性格,没道理给其他两家安了,却唯独绕过了他们。   “要不,我们去外地躲躲?”一个容色娇艳的女人皱着眉头按灭烟头,神色凝重地说道:“把东西分一分,分散开来,先隐姓埋名几年,等风平浪静了再出来活动?”   “这招不管用。”以前可能好使,毕竟国家这么大,总有条子找不到的阴暗处。全国人口这么多,他们几个人混进去完全不起眼。随便找个地方,怎么都能躲过去。但现在,刀疤男人重重地靠在沙发上,喘了口粗气,抓起身边的报纸甩到茶几上:“你们没注意到,全国各地落网的人都增多了吗?国家这样子,显然是要来个大清扫,要不然能有这动静?”   “躲?能往哪里躲?”哪都大地震呢!刀疤男人说着,用手点了点报纸上的头条新闻。那则新闻报道的是远在千里之外的U省,一窝人贩子被连根拔起。这报纸在场的其他人也看过,众人顿时都沉默了下来,心生绝望。   是啊,能往哪里躲,天天都有同行落网的消息见报!   女人不甘地问道:“难不成我们就坐在这里等死?”她才三十多岁,还年轻,有钱有貌,大好的日子在前头等着她,谁死了她都不想死。偏偏他们不止是走私国家保护动物,还贩毒,叠加下来,罪名很重,就算不死,一辈子估计也都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了。   “要不,我们出国避避?”国内不行,出国总行了吧。趁着那个内奸还没动作,现在要走,说不准还来得及。   现在想走?   晚了!   断指男人刚说完这句话,门就被踹开了。一群荷枪实弹的警察冲了进来。   隐在暗处里的贾川山满意地看到那些人渣人手一副亮锃锃的银手铐。把人渣押解上车后,很快,被关在仓库里的野生动物也都被解救了出来。自始至终,直到被判了刑,以刀疤、断指男人,娇媚女人为首的一群人,他们把谁都怀疑了个遍,却还是不知道手底下的内应到底是谁。更不知道,从始至终,压根就没有什么内应。   贾川山深藏功与名,拂衣而去。 第83章 第八十三个求职者   其实不止是犯罪分子,就连警察内部,也觉得国家肯定在各处安插了内应,他们的行动才会这么顺利,一举拔除了许多毒瘤。有些消息灵通的,还都知道,每次一有行动,都是上面直接通知抓捕。明明没经过调查,却次次一抓一个准儿,这显然是有内应在通风报信的结果。   不过知道归知道,哪怕罪犯有可能早已经猜出了这一点,但为了同僚的安危,谁也没大嘴巴往外咧咧。只要没有确切的消息传出去,对深入虎穴的同僚来说,多少多了一分安全。   至于那一部分身在曹营心在汉,有心想往外说的害群之马。他们往往才刚有动作,爪子都才伸出来,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做,自个就先莫名其妙地落马了。这么杀鸡儆猴下来,次数一多,谁也不敢再动歪心思。猴子也是会怕的好么!又不是傻大胆。   社会顿时安定了很多,警局内部也被清扫了一遍,国民幸福感明显上升。俞知乐听到消息的时候,那叫一个目瞪口呆,没想到原本就只想救救野生动物,当个动物保护人士的贾川山,能干出这么多的大事,起到这么大的作用。甚至他还只是随手而为。   可惜妖精太少,愿意随手干这些事的妖就更少了。其中有不少妖,即使有这个心,也没这个力。他们修为不够。俞知乐意识到自己在推荐工作的时候,偶尔可以多说些闲话。   有时候闲话说不准也能起到出乎意料的大作用。这一次的事,显然就点明了这一点。   不过很快,俞知乐就没精神想这些了。暂时把这些事都抛到一边,俞知乐摸摸自己瘪下去的肚子,他饿了。非常饿,饿得前胸贴后背!   已经到饭点了,在先吃点零食垫垫,或者继续忍饥挨饿等饭吃之间,俞知乐连犹豫都没有,果断选择了后者。这段时间虽然亲哥和白泽比较忙,但是值得庆幸的是,顾长生似乎腾出了点时间。哪怕没空专门给他送饭,却有空做了饭菜,让店里的小伙计帮忙送过来。   那可是他顾哥亲手做的饭菜,亲手!   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吃到了,光是想想那滋味,口水就忍不住流下来。虽然白泽派人拿过来的零食也特别好吃,天天吃都不会腻。不过小别胜新婚嘛,俞知乐想着他顾哥给做的饭菜,突然有种和热恋女友久别重逢的激动感,喜悦之情难以抑制。   ……这比喻,得亏已经毕业了,要不然让语文老师知道了,对方铁定会跳起来打人。   不伦不类!   俞知乐自个笑了一回,这么一转移注意力,他感觉自个没那么饿了。   没等多久,饭菜很快就送了过来。掀开饭盒的盖子,没了阻碍,食物的香气肆无忌惮地散发了出来,直往俞知乐鼻子里窜,肚子咕咕作响。   好吧,他还是很饿,甚至感觉比之前更饿了。   椒盐带鱼、红烧排骨、虾仁蛋羹、银鱼菠菜汤,全都是他爱吃的菜。稻香米饭上甚至还铺了一个煎得嫩生生的荷包蛋,看着就诱人极了。俞知乐忍下了这个诱惑,对他来说,比起荷包蛋,还是海鲜更吸引他一些。   不过他既想吃海鲜,又想吃蛋。难以抉择,俞知乐索性避开了荷包蛋,拿调羹挖了一勺蛋羹。颤巍巍软嫩的蛋羹上,还点缀着被剥得光溜溜的粉色大虾仁。胃里好像更空荡了,肚子叫得越发大声。连蛋带虾仁,既能满足他吃海鲜的欲望,又能安抚下他被荷包蛋勾起的食欲,一举两得。俞知乐急匆匆地把虾仁蛋羹送进嘴里,忽乱嚼了两下就咽了下去。   唔,好吃!   就是越吃越饿。   俞知乐又夹了一块带鱼,这个也好吃。就在他美得不行,一本满足,准备向其他菜下手的时候,突然听到门铃‘叮咚’一声响了起来。   虽然这会是午休时间,不过有求职者过来了,即使舍不得眼前的美味佳肴,俞知乐还是打算先干活。谁知道他一抬头,门前空荡荡的,连个妖精的影子都没看到。   俞知乐有些纳闷,连忙放下勺子,走出去左右张望了两下。附近倒是有不少路人,不过全都行色匆匆的。看起来不像是妖精,倒像是赶着去吃午饭好抓紧时间休息的上班族。   总之怎么看怎么像人类。还是那种,连妖精的存在都不知道,只以为那些是神话志异的普通人类。   难不成感应器失灵了?   不能吧,这才安了多久,这么不耐用?!   怎么说都是军工厂出品,哪怕是由感应门铃改装过来的,质量也应该很有保证才对。俞知乐走回座位上,一边继续吃饭,一边继续不解地想道:或许,是有求职者过来了,但是走进门的那一刻,对方又后悔了,于是趁着他还没发现,立马飞走了?   这倒也不是不可能。难怪只听到铃声,没看见顾客。   算了,不想这些。   俞知乐摇摇头,拿筷子把中间圆鼓鼓的荷包蛋戳破。金黄色的蛋液流了出来,拿筷子拌一拌,冒着热气的白米饭和蛋液搅在一起,再鲜美不过。白米饭都吃出了另一种滋味。俞知乐美滋滋地把香喷喷的饭菜往嘴里塞,不一会,就吃了个肚儿圆。   好久没吃这么痛快了!   俞知乐长舒了一口气,放下筷子,把空饭盒收拾到垃圾桶里。与此同时,妖气感应门铃又响了起来,悦耳的提示音在小楼内回荡。正在拿湿纸巾擦桌子的俞知乐一愣,不会又只是空响铃没妖精吧?   还好还好,这回过来求职的妖精没临时改变主意离开。俞知乐一抬头就看到一个脸颊鼓鼓,嫩得和刚刚的荷包蛋有得一拼的少年走了进来。少年长得十分清秀,怯生生的,婴儿肥的腮帮子看了就让人蠢蠢欲动,可以说是非常想戳了。   就是吧,这少年看起来胆子挺小的。真要一个指头戳下去了,自个爽是爽了,对方说不准会被吓得扭头就跑。   控制住自己的爪子,俞知乐极力露出一个看起来十分和善的笑容。大街上拿着棒棒糖拐卖小朋友的怪大叔,大约就是这样的笑法了。   传说中是个好妖,特别照顾后辈的俞总,看起来怎么有些奇怪?已经走进来的少年忍不住暗暗往后退了两步,再一次怀疑起了自个的决定。他是不是来错了?   就不该相信那些满口胡言乱语的同族!   是的,再。少年不是第一次进来了,只不过上一次过来的时候,俞知乐没注意到他。而他一走进来,就看到俞知乐对着饭菜,下箸如飞的场景。饭盒里,最上面那个煎得黄白分明的荷包蛋一下子吓萎了少年。   还没等少年缓过来,下一刻,他就看到俞知乐拿着筷子,动作熟练又利落地给荷包蛋分尸。利落到就好像这样干了千八百回似的。联想到自己的本体,少年忍不住一怂,在俞知乐反应过来之前,他拔腿就跑,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气跑了两千多米,少年总算冷静了下来。又在外面给自己鼓了半天的劲,少年这才有勇气,小心翼翼地再凑了回来。饶是如此,他也是在外面仔细观察,确定俞知乐已经吃完饭,而且吃得特别饱,显然吃不下别的东西,自己不会有妖生危险以后,少年这才再次踏进了小楼大门。   不过由于目睹了之前那一出,即使这会俞知乐看起来并不凶残,很符合小伙伴们嘴里热心好妖精的形象,少年还是有些不安。   不知道其中的内情,以为少年只是单纯胆子小,俞知乐脸上的笑容更柔和了,生怕吓到对方。然而这并没有安抚到少年,反而让少年更觉得毛骨悚然。眼见少年似乎越来越诚惶诚恐,俞知乐也有些没辙。莫名有种回到了刚来小楼上班那会的感觉,那时候遇到的妖精胆子都不大,挺害怕人的。   怕把对方吓狠了,俞知乐只好主动拉开距离。一人一妖之间,隔了足足两米多,少年这才好了一点。他结结巴巴地开口:“我,我叫……”   我了半天也没我出个所以然来。折腾了一会,俞知乐还没不耐烦,少年就先急得快哭了。这样下去不行,少年狠了狠心,一咬牙一闭眼,一脸的视死如归,大声喊道:“我叫水牧,是来找工作的!”   别看少年个子不高,嗓门正经挺大的。声音硬是震得,隔壁咖啡馆里正在吃小鱼干的橘猫,按着鱼干的前爪都一哆嗦。爪子用力过猛,鱼干直接从白瓷盘里蹦了出去,让正低头,准备叼鱼的橘猫,直接一口咬了个空。   “喵嗷——”咖啡馆里传来一声愤怒的猫叫声,强大的妖气冲天而起,吓得水牧身体一抖,直接变回了原型。   橘猫很快被铲屎官新送来的一叠美味小鱼干安抚住了,没再发作。俞知乐看着躺在地面上的那颗圆形荷包蛋,沉默了很久。   这真的是个煎得非常完美的好荷包蛋。蛋白清澈,蛋黄明艳,一看就很好吃。虽然还没完全熟透,不过煎到这种程度,戳破了拿来配白米饭刚刚好。才吃完荷包蛋拌饭的俞知乐,完全能想像到它的美味。   假装自己没咽口水。想到消失在原地的少年,俞知乐忍了忍,这才试探地冲着那颗蛋问道:“水牧?”   荷包蛋动了一动,明黄的蛋液随着他的动作,在蛋白里滚动了一下,越发地诱人。俞知乐一个没把持住,忍不住回味了一下才刚刚吃下肚没多久的那个荷包蛋的美好滋味。不过很快,他就从美食里清醒了过来。地上那颗蛋的反应,显然,他是水牧无疑。   不是,这年头,煮了的鸡蛋也能成精?   这不科学!   好吧,其实妖精这种生物,本身也没什么科学可言。   俞知乐神情恍惚,生鸡蛋成精也就算了,这都已经煮得半熟,生命力早没了,没想到竟然也能成精。成精了不说,他还修炼出了人形,甩普通妖精一大截。再怎么说服自己,俞知乐还是有些回不过神来。   被一只荷包蛋吊打,莫名有些心疼那些还在化形边缘挣扎的小妖。至于那些连灵智都没开的普通动物,看起来就更惨了。   不过,一颗半熟蛋能走到现在,其中固然有机缘在,但水牧本身的天赋显然也不可小觑。私底下他更是不知道付出了多少努力。想到这,俞知乐不仅没了食欲,回想起小时候看到他顾哥学道术时的辛苦,还有些感同身受的心疼。   找工作是吧,一颗蛋不容易啊,他一定给水牧找个轻松的活计! 第84章 第八十四个求职者   工作的事什么时候都能谈,不着急。不过,荷包蛋就这么在地上躺着也不是回事,看着就让人想拿筷子,顺便加个餐什么的。   还是先把水牧叫起来比较好,免得自个一个把持不住,犯下错误。   俞知乐刚冒出这个想法,突然,他就注意到了不对,怎么好像有‘滋滋’的声音在响。仔细一听,这动静好像还是从地上传来的。   顺着声音,俞知乐定睛一看,地上的那个小荷包蛋,贴地的那面就跟抹了油,正在加热似的,滋滋作响。   客官您好,您的荷包蛋正在煎制中,很快就熟啦!   这声音就是加热过程里,地板受不了而发出来的动静。   难不成这还真是在煎鸡蛋?不要命了么?!   只听说过自攻自受,没听说过有自煎自蛋的啊。这会倒是见识到了,得亏小楼到处都加持了符箓,地板也不例外,要不然这么加热下去,木质地板哪受得了,早毁了。   等等,好像有些不对。   丁点热气都没有,乍一看没感觉,仔细观察过后,这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在煎荷包蛋。俞知乐不禁有些纳闷,比起煎蛋,感觉更像是硫酸之类的强腐蚀性物,在腐蚀地板。   他念书那会,做化学实验,配硫酸溶液的时候,有个同学手不稳,把溶液溅到了桌面上,感觉就和这差不多。不过因为溅出来硫酸不多,所以那回动静比这小多了。   这还了得!   俞知乐惊了。虽然躺在地上的那个蛋是妖怪,不过被强腐蚀物这么腐蚀,修为低的话,多多少少会受到损伤。俞知乐连忙开口问道:“你没事吧?”   一直躺在地上,企图做一枚安静的美荷包蛋的水牧闻言,跳动了两下,以矫健的身姿回应俞知乐的问题——我好着呢!身子骨比谁都利索。   表现完,看着地上因为他的动作,而显现出来的焦黑痕迹。哪怕这痕迹只出现了一瞬,很快就在符箓的作用下消失了,不过还是引起了水牧的注意。再一看俞知乐担心的眼神,水牧这才反应过来,俞知乐刚刚为什么会突然那么问。   “我没事,”这会那股让妖害怕的妖气也已经消失了,水牧索性摇身一变,重新变回人形。少年不好意思地看了眼之前本体躺着的那块地板,说道:“只是刚刚被隔壁的大妖妖气一冲,下意识地喷出了毒液自卫。”   这是他受到攻击后的本能反应,一下子没控制住。幸好没弄坏地板,要不然他真无地自容了。来小楼求职,结果话还没说两句就先损坏了公物。光是赔偿他就不知道该怎么办。说不准还得先欠着,等有工作了,发工资了才能还。   天知道这种刻了符箓保护的地板有多贵,他打好几年工可能都还不上。光是想想就让妖绝望。   得亏地板够坚强。水牧后怕之余,正庆幸不已的时候,就听到俞知乐不解的声音:“毒液?”   不是,这年头,荷包蛋还能喷毒液?   难道水牧是颗被下过毒的荷包蛋成的精?   俞知乐分分钟脑补出了一出古代勾心斗角连续剧。有后宅内院妻妾争斗,也有王侯将相职场黑暗。唯一的共同点就是,连续剧里总有一方会在宴席上,让人端出来一盘被下过剧毒的荷包蛋。然后荷包蛋成精,在被吃之前,跳下桌跑了。   所幸,俞知乐没能脑补多久,很快就被水牧打断。   “对啊,毒液。”水牧肯定地回答了句,然后说道:“很多水母都有剧毒,我们蛋黄水母就是其中的一种。”要知道,蛋黄水母可是一种会被人类叫做美杜莎的水母。美杜莎是传说中的女妖名字,可想而知蛋黄水母的杀伤力有多强了。   啥玩意?   俞知乐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他极力克制住了掏耳朵的欲望,又听水牧重复了一遍后,这才确定自个没幻听。蛋黄水母,俞知乐掏出手机搜索了一下,这才知道这是什么水母。   果然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竟然真的有水母长得和荷包蛋差不多。而且蛋黄水母居然还不是别称,而是学名。俞知乐吃惊之余,也有些恍然大悟。我就说么,好好的,小楼里怎么会出现强腐蚀物,原来如此。   难怪水牧叫水牧,水牧这名字,谐音起来,可不就是水母么。也怪自个看到水牧的原形样子以后,下意识地就先入为主了,竟然没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粗略地了解过蛋黄水母这种生物以后,俞知乐盯着屏幕上的水母分布范围,陷入了沉思。根据这上面介绍的,蛋黄水母的生活海域,没一个在华国范围内啊。   大概是因为外形特殊,被当做宠物买进来,或者是早年跟着船只‘偷渡’过来的。俞知乐没多想,反正水牧从名字到人形外表,连根头发丝都符合华国妖精的特征。最重要的是,他还有华国官方办理出来的身份证。这说明,他确确实实是华国的妖精没错,不是国际友妖。   既然不是外国妖精,那就在他的服务范围内。俞知乐兢兢业业地给水牧介绍工作:“本体是水母的话,你有没有兴趣发展下海洋产业?比如,办个海洋牧场什么的。”   水母是海洋生物,同在海里生活,应该对其他海洋生物的生活习性很了解才对。办个海洋牧场刚刚好。有优势不说,水牧还不用上岸,远离熟悉的生活环境。平常烦了,或者没事干的时候,直接往水里一跳。在底下游两圈,能打发时间解闷不说,解闷的同时还能顺带了解下海产品的生长健康,顺带预防个疾病。一举两得岂不是美滋滋!   其实,知道水牧是水母以后,才吃过午饭没多久的俞知乐,第一反应就是,海蜇皮专卖店开起来!   要知道,海蜇皮也是水母的一种,水母养水母,还能有谁比水牧更了解同族的生活习性?   没有了,即使他们不同科不同属也一样。除非新冒出来个海蜇皮精,否则水牧养殖海蜇皮大户的地位绝不会被动摇。   不过怕吓到水牧,毕竟他看起来胆子有点小。隔壁橘猫叫一声就会被吓得变回原形,而且喷毒液自卫的地步。真要听到养殖水母,吃水母这些事,他估计会吓晕过去。俞知乐想了想,最终还是把这个专为他设计展开的,美好的职业蓝图,发展方向改了改。   海蜇皮这种大型可食用水母不能养没事,咱们可以开个海洋牧场养点别的啊。像是鱼虾什么的就很好,常规不说,而且市场需求量足够大,不愁卖不出去。除了鱼虾之外,还可以养点别的,比如鲍鱼、章鱼以及各种海带海草。这些都是很美味很受欢迎的海产品。   开海洋牧场,养这些东西,买来的饲料除了养各种海产品之外,还能顺便解决掉水牧的口粮问题。蛋黄水母喜欢吃各种浮游生物,食谱和某些海产品可一致了。   俞知乐越想越觉得这个职业适合水牧,这才试着提了提。水牧听了,也觉得有道理。虽然他最开始只是想找份过得去工作糊口,如果能存点钱买天材地宝辅助修炼就更好了,没那么大的野心去创业。不过既然有合适的项目,他也不愿意就这么放过。   水牧在人世间混的时间短归短,不过该有的眼光都有。俞知乐能看到的,他自然也能。有这么多好处在,不答应是不是傻?!水牧没多犹豫,果断答应了下来。   唯一为难的地方就是,水牧纠结了一下,还是有些尴尬地说道:“我没那么多创业资金。”实不相瞒,我有些穷。   好吧,上面这话他稍微修饰了一下,他其实不是有些穷,而是非常穷。要不然他也不至于出来找工作了。躺在海底继续混吃等死,啊,不对,是继续潜心修炼不好吗?!   窝在海底修炼多舒服,看着修为蹭蹭蹭往上涨多有成就感。干嘛想不开出来找工作。   浑身散发着贫穷的气息,水牧甚至开始考虑起,要不要回海里,摸个没开灵智的大海蚌,找几颗珍珠发笔小财,拿来当创业基金了。   就是吧,不用毒的话,他完全拿海蚌那紧闭的两个大硬壳没辙。否则当初上岸的时候,他就带几颗珍珠傍身了,哪用得着为工作发愁。但用毒的话,这个念头才冒出来,光是想想,还没开始实行,水牧就忍不住心虚了起来。   抢对方珍珠也就算了,反正那些珍珠最开始其实就只是不小心被海蚌吸进去的砂砾。随着时间的流逝,即使变成珍珠了,再华美圆润,对海蚌来说也是异物。硌在嫩肉里的异物,总是疼的,再好看也是异物,能取出来它求之不得。但和疼比起来,当然还是命重要。取个珍珠就要把它毒死,这也太过分了。   真要这样,那海蚌估计宁愿一辈子都忍着疼活受罪,毕竟再受罪也是活着啊。   更何况,水牧的毒十分霸道,海蚌又没成精,哪怕他把毒的分量减少到不能再少的地步,对海蚌来说,也完全没办法承受。海蚌都受不了,他体内的珍珠,当然更受不了。用完毒,估计海蚌死是死了,不过珍珠也被毒素腐蚀得差不多了,哪还卖得出去钱。珍珠以圆润为美,被腐蚀过的珍珠坑坑洼洼的,白送都没人要。即使磨成粉,带毒的珍珠粉也没人敢吃敢用。   想到这,水牧心里那个愁啊。到底怎么才能来钱呢?明明发家致富走上妖生巅峰的道路已经被俞部长摆在眼前了,偏偏他却缺少创业资金,连第一步都迈不出来。   回想了一下银行账号上,可怜兮兮的三位数,水牧长叹了一口气。   明明是少年的外表,却跟小老头似的叹气,简直不要太反差萌。俞知乐憋住笑,控制住自个蠢蠢欲动想要揉对方头发的手,说道:“国家对你们这样的创业者,是有补助的。”   知道水牧在困扰什么,俞知乐细细地给他解释:“补助力度非常大,如果你只是打算弄个小型海洋牧场的话,完全不需要自己出资。”毕竟妖精少,肯自力更生不在外面瞎捣蛋的都是好妖精。让他们忙于创业,忙于谈生意,就没时间干其他事,想走歪路都不行,多给点补助就当是奖励了。   花不了国家多少钱不说,等妖精们的事业走上正轨后,还有大笔大笔的税收进账,简直稳赚不赔。至于偷税漏税,很多妖精压根没这概念不说。即使有了,知道有这个办法,他们也懒得操作。哪怕有胆大妄为,不嫌麻烦,暗地里企图这么干的,也没那个条件去做。毕竟所有妖精都在特殊部门的监管下,想干坏事,简直就是嫌自个命太长,活得太舒服。   “所以,我完全不需要出钱,兜里没钱也没关系?”卧艹,国家福利这么好啊!水牧惊掉了下巴,难怪他那些妖精朋友都让他早点来。有这等好事,可不得早点么。   “对,不需要你花钱,”俞知乐肯定地点点头,一边坐回位置上,拉过键盘打字,一边问道:“确定是这个,不改了?那我给你向上面打申请了。”   “确定确定!”当然确定,打死他都不改。水牧语速飚得飞快,生怕说晚了,到手的钱就飞跑了。   打完申请,经过上面同意,把款拨过去以后,俞知乐又问道:“你办海洋牧场,选址之类的需要帮忙吗?要不要进修,找个懂行的带带?”想养海产,光懂得怎么养殖还不行,还得有块海域,有鱼苗虾苗等等幼苗,知道饲料去哪里进……,总之问题一大堆,什么都要考虑,哪都不能有疏忽。   听到俞知乐的话,水牧一咧嘴,摆摆手:“你已经帮我把最大的问题解决了,剩下的我自己能行。”别小看妖,没有三两三,哪敢上梁山。要不是对养殖海产品有足够的了解和把握,有再多好处,他也不敢张嘴就答应啊。   “放心吧。”水牧拍拍胸膛,离开了小楼。   话是这么说,但该担心的,俞知乐还是有些担心。毕竟说白了水牧才入世不久,甚至都还是个少年模样,搞养殖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别一不小心再把创业资金给赔了。想到这,俞知乐就忍不住全程关注。还特意把寇珠开的那家渔具店介绍给他。   养殖完,等鱼虾长成了要捕捞,少不了要用各种工具。外面买的捕鱼工具哪有寇珠那只蜘蛛精的丝做出来的有韧性,更耐用。有好的当然选好的,何必退而求其次。正好肥水不流外人田,给寇珠增加点收入。   不过水牧也没让俞知乐失望,除了最开始因为面嫩和第一次创业,实践和想象有差距,走了点弯路之外,水牧后面简直一帆风顺。海洋牧场在他手下,很快就办得红红火火。   第一批海产打捞上来后,水牧还专程给俞知乐送了两篓。   虾肥鱼美,随便怎么煮都好吃。   反正俞知乐这个厨房小白,直接白水煮虾,丁点调味料都没放,虾捞起来剥壳一吃,不蘸酱,味道都是清甜清甜的,滋味十足。俞知乐甚至是冷水下锅,一直煮到水沸腾了都没关火。明显煮过了火候,虾肉却都不带老的,吃起来依旧鲜嫩弹牙。   鱼杀完清理掉鱼鳞内脏,没腌制直接上锅蒸,出锅后一点腥味都没有。清香扑鼻,柔嫩多汁,算不上绝顶好吃。但这样简陋到几乎没有的厨艺,只是把食材弄熟而已,能有这样的美味,已经十分出乎俞知乐的预料了。   他都能做出这味道,可想而知,这样的食材,经过大厨精心烹制后,会引得多少老饕竞折腰。   全程见证了俞知乐简单粗暴的做菜过程,因为不肯收鱼虾钱而被对方带回家吃饭的水牧,原本都对这顿饭的味道不抱希望了。   再好的东西,也禁不住这样糟践啊。   俞知乐杀鱼的动作有多利索,多让妖眼前一亮,他的厨艺就有多糟糕,糟糕到让妖眼前一黑。   水牧是没做过饭,也不会做饭。不过别的菜也就算了,最基本的做虾做鱼步骤他还是懂的。毕竟是养这个的,提前了解过吃法。   像是前面那道白灼虾,真正的做法应该是沸水下锅。冷水的话,反正他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做法。   这大概是俞知乐自创的白煮虾吧。   没能及时阻止俞知乐往锅里扔虾的举动,水牧满脸绝望。等煮完虾,开始蒸鱼的时候,水牧已经麻木到懒得纠正对方的做法了。自暴自弃!   谁知道等东西出锅后,端上桌,第一口鱼肉一入口,水牧就发现,自个的筷子就跟装了马达似的,再也没能停下来,哪怕一次。   这真的是自己养出来的鱼?   煮熟后吃起来,这感觉和生吃完全不一样啊。因为没开灵智之前,即使含有毒素,也经常成为各种不怕毒的大鱼的食物。所以搞起养殖业以后,水牧就开始了自己幼稚的‘报复’行为。海里的各种鱼吃起来简直不要太痛快。很多鱼生吃口感也很好,不过他大概是更喜欢熟食,总觉得弄熟以后,好像更好吃一点。   俞知乐也被鱼虾的味道震惊了。这么好吃的菜居然是他做出来的!对自个厨艺很有自知之明的俞知乐,原本就只是想随便煮煮,实在不行到时候再提着鱼虾去私房菜馆那边找他顾哥帮忙,没想到鱼虾的美味度直接爆表,远超过他厨艺所能达到的程度。   曾经利用假期,在私房菜馆那边帮工了好几年。哪怕只是负责杀鸡宰鸭,偶尔客串个服务员帮忙上上菜什么,连炒锅都没碰过。不过待久了,复杂的记不住,简单的菜色该怎么做,俞知乐还是知道步骤的。白灼虾要沸水下锅他当然懂,然而他把握不住煮虾的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看虾熟了没熟,索性冷水下去,多煮一会。反正煮再久,顶多肉老一点,起码弄熟了吃起来不会拉肚子。   还有鱼,清蒸鱼虽然叫清蒸鱼,却并不是直接上锅,什么都不放清蒸。蒸之前最好腌制一会,上锅的时候还要放点去腥调味的调味菜上去,这些他都知道。   就是吧,俞知乐不好意思地看了躺在盘子里的鱼一眼。蒸鱼步骤他都记住了,却没记住该用什么调味料去腌制,姜葱要放多少。以前他从来没注意过这些,网上查到的每条回答都不一样,完全不知道该按哪个来。   老话不是说么,多做多错,俞知乐索性就直接省略了这些把不准的步骤。   没想到这样居然也好吃。显然不是自个厨艺好,而是人家食材质量高,高到瑕不掩瑜地步。   俞知乐灵机一动,嘴里还嚼着虾,脑子里却已经冒出来个新想法:“你养殖的海产品,找到销路了没有?”   水牧闻言,虽然有些不明白俞知乐为什么这么问,甚至还有些怀疑俞知乐是不是为了多吃几口菜,才问他问题好给自己争取时间。不过水牧还是趁着挑鱼刺的空档,回答道:“你之前不是帮我牵线了一家私房菜馆么,我自己又联系了两家中型连锁超市,一部分有销路了,还有一部分没着落。怎么了?”   俞知乐飞快地吃掉了小半盘大虾和半条鱼,指着右手边堆起,像座小山的虾壳鱼刺问道:“看着这些,你就没点想法?”   想法?   我还能有什么想法?   意识到你真的是在假装问话,好趁着我回答的时候借机多吃鱼虾的想法?水牧一脸懵地看向俞知乐。不是,你吃个海鲜,还这么勾心斗角?生错了性别,活在宫斗剧里吧这是!厨房里那两篓鱼虾,不都才动了最上面那两个尖尖么。剩下的就是当饭吃,都够你吃小半个月,吃到怕为止,至于么!   “瞎想什么呢!”注意到水牧的表情,俞知乐内心那个冤啊,要不是职业素养还在,再加上吃人嘴短,信不信他直接拍案而起,把虾壳糊到你脸上。俞知乐下箸如飞,夹起最后一块鱼肉,在水牧懊悔的眼神里,慢条斯理地把鱼肉放进嘴里,咽下去以后,他这才顺过来气,继续说道:“我这厨艺你也看到了。”   “好不好的,咱们心里都有数。反正再手残,只要不是手残到厨房杀手,做个饭能烧了厨具厨房的地步,那厨艺就和我差不多,半斤八两。”俞知乐表示,我让你看的不是虾壳鱼刺,而是商机!   “我做出来的鱼虾都能有这个味道,你说其他人会怎么样?他们也行,甚至做得比我更好吃也不是不可能。”   听到这,水牧脸上有些明悟。是啊,俞知乐这个厨房小白都能做得这么美味,别人当然也可以。   华国这么大,多少人选择吃外卖是因为不会做饭。与其在家浪费时间浪费食材,干脆直接叫外卖得了。还能省一笔,免得做坏了最后还是得出去吃或者叫外卖。但是有了他的鱼虾以后,不会做饭完全不是问题了啊。这只拦路虎已经自动跳开,让出了通往美食的道路。再不会做饭,还能比俞知乐更不会?厨房杀手到这个地步的人并不多。   自己做饭干净又卫生,相比起不知道从哪里做出来的外卖,更令人安心。给小孩老人吃,就更得注意这一点了。自己做分量也足,不会一盘菜都翻不出几只虾。能大口大口吃到自个满足不说,而且鱼虾的烹饪过程也足够简单。不用费心弄什么调味料,也没有繁复到让人头大的步骤,直接把食材往清水里一扔,或者隔着蒸架蒸一蒸就完事了。快捷方便到跟泡一杯泡面差不多。   很多人不会做饭,但是泡面这项生存技能基本人人都会。他完全可以往这方面宣传。更何况,鱼虾各种海鲜可比泡面有营养多了。哪怕海产品比泡面要来得贵,但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估计买的人也不少。   以此做卖点,不愁东西卖不出去。   “看来我剩下的那部分鱼虾也找到销路了,说不准还不够卖,得扩大养殖规模才行。”不管是连锁超市还是私房菜馆,都是线下销售渠道。水牧之前其实还联系过线上销路,想给某宝的官方生鲜超市供货,不过连某宝负责人的面都没见到,就被拒绝了。这回再过去,不敢说十拿九稳,不过成功率也很高了。哪怕没谈妥,其他想要的地方估计也多得是。再不行,哪怕他自个开个网店呢,也不愁没客户。   水牧看着拿过垃圾桶准备收拾桌面垃圾的俞知乐,那眼神,就跟看财神爷似的。一转脑筋就是一个发财的主意,这不是活财神是什么?   “住手!放着我来我来!”水牧连忙站起来,一把抢过俞知乐手里的垃圾桶,哪能让财神爷干这个呢。   收拾鱼骨虾壳的活被人抢了,俞知乐刚拿起桌上的碗盘,还没有动作,就看到水牧手脚麻利地收拾完垃圾,飞快地擦干净桌子,一手拿着抹布,路过他身边的时候,另一手又把他手里的餐具夺了过去:“你刚刚在厨房里忙了那么久,又是煮虾又是蒸鱼的,我什么都没干,现在该是我奉献的时候了。甭管是擦桌子还是洗碗,都交给我就好!”   您呐,就一边坐着歇着去。休息好了,高兴了,再想出俩赚钱的办法岂不是美滋滋!当然了,有更多的他也不嫌弃,赚钱的主意那是越多越好,多多益善!这世上谁还能嫌钱多?! 第85章 第八十五个求职者   不管谁嫌钱多,反正他不嫌。抱着这个美好的愿望,水牧哼着小歌,就在厨房里把碗筷都刷干净了。还拿厨房纸巾擦干了碗盘上的水分,又给消了毒,这才出来。   然而俞知乐并没有接收到他的信号,意识到这点后,水牧十分失望。休息了这么会,别说两个赚钱办法了,俞知乐一个新的发财主意都没有。   好吧,是自个得陇望蜀了,道理水牧其实都明白,来送个鱼虾还能找到新的销售方向,已经意外之喜,该知足了,不能奢求过多。清醒过来后,水牧很快就离开俞知乐家,准备甩胳膊大干一番。   找了专门的策划公司,又把这段时间赚的钱全投了进去,弄出来的宣传效果果然特别好,引起了不少年轻人的兴趣,对得起这个价。   借此,水牧不仅顺利地和某宝官方生鲜超市搭上了线,而且还成立了自个的专卖店。生意越做越大。   “周末聚餐去我家?我亲自下厨招待你们,来不来?”A市的一所大学,一间女生宿舍里,几个女孩儿正各自坐在电脑桌前玩电脑,一个扎着利落马尾的圆脸姑娘突然松开鼠标问了这么一句。   “来个屁,不去不去,大家都别上当,”坐在她隔壁的那个短发姑娘,身手敏捷地站起来,一手捂住坐在对面,明显心动的另一个舍友。险而又险地阻止对方开口后,短发妹子这才一脸庆幸地坐了回去,扭头对着马尾姑娘说道:“你那厨艺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么,从小和你一起长大,我可是眼睁睁看着你一点一点修炼成现在这样,往厨房杀手的不归路上撒丫子狂奔,越跑越远,拽都拽不住。”   短发妹子毫不客气地吐槽道:“直到现在,你也就只学会怎么煮稀饭。那还是因为有智能电饭煲了,直接洗完米放锅里加点水,盖上盖子按下开关就好。一键式傻瓜无脑,就这,你还煮不好,经常煮得太稀或者太稠。”   “上个月我去你家,新发生的厨房惨案都还历历在目。真要让你下厨,做出来的东西能吃?别想骗小白鼠回去试菜,我告诉你,没门,连窗户都没有!你那菜不用试就知道不能吃!”   “嘿,本来我还不觉得有什么,不来就不来呗,反正亏的是你们。结果被你这么一说,这周末你们还就必须去了,没得商量!”马尾妹子霸气侧漏地一拍桌子:“就这么决定了。嫌弃我不会做饭是吧,觉得我厨房杀手是吧,尽会小看人。等大后天放假了,看我怎么拿美食啪啪啪打你脸。什么叫做,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告诉你,我这就叫做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等着瞧吧!”   要是以前,她还不敢这么放话,不过现在么。想到上周末回家,用新买的食材才做过的那一顿海鲜大餐,味道比外面一般的小餐馆还好。马尾妹子的自信心瞬间就跟吸饱了水的海绵似的,膨胀了起来。不就是做饭么,有什么难的!   看她这么自信满满,胜券在握的样子,短发妹子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她俩从小一起长大,同一个小区,幼稚园同班,小学同班,高中倒是不同班了,但是同校。没多久,三年过后,大学又同班。甚至就连补习课特长班都是一起去上的,跟亲姐妹也没俩样,彼此十分了解。马尾妹子这表情,不像是在说大话啊。难不成她私底下挤时间,去上厨艺培训班了?   也不能啊,以前她又不是没去过。专业厨师教导,浪费了无数食材,经过十分努力后,进步还是微不可见,上了和没上一个样。而且这段时间两人基本都在一起,她就是想上培训班,自己也不可能不知道。再说了,也没有培训班这么速成的,这才多久,就能让她改头换面。短发妹子越想,越是百思不得其解。   总不能是被外星人抓住改造过了,或者绑定了个厨师系统,从此改变厨艺,开始逆袭!   算了,等周末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短发妹子把满脑子的小说剧情甩开,继续沉浸在游戏里。反正又不差这点钱,到时候做出来的东西没法吃,大不了狠宰她一顿,大家一起出去吃大餐。   周末很快就到了,马尾妹子是本地人,家离学校很近,也就半个小时的路。回到家的时候,她父母已经出门去探望老人,给她们小姐妹聚会腾出空间了,免得年轻人不自在。不过冰箱里都提前塞满了各种食材,里面没什么生肉,全是海鲜。就连素菜,也是裙带菜、海带之类的海产品。   “哇,”短发妹子个子娇小,踮起脚尖越过马尾妹子的肩膀,探头一看,忍不住感叹道:“阿姨对你真的是越来越舍得了,这么多海鲜都随着你糟蹋。”   她们两家虽然家境都不错,不过因为管得严,从小对这方面教育抓得比较紧,所以谁也没养成奢侈浪费的习惯。马尾妹子做菜要练手,也只是用普通食材。十来块一条的鱼,三十多一斤的虾,就已经很了不得了。毕竟注定是扔垃圾桶的下场,没必要多花钱。更何况这个价位的鱼虾其实都特别好,平常也就吃这些。   但现在,短发妹子伸手虚点了一下:“贝类、对虾、鲍鱼……各种生猛海鲜啊!”别的就不说了,那虾足足有小臂长,一看肉就特别多。还有鲍鱼,这么大的鲍鱼,价格可不低。她们家也就逢年过节才会这么买。如果不是庆祝什么事,日常生活普通规格的鲍鱼和虾就够吃了。   “叔叔阿姨升职加薪了?这么让你造?”看着被塞得满满当当的冰箱,短发妹子忍不住问道。   “什么啊!”马尾姑娘一边把食材取出来一边说道:“才涨过工资没多久,哪这么快再涨。这是我特意让我妈买的。”   “特意买的?!”想到这些海鲜最后的下场,虽然花的不是自个钱,短发妹子的心,也还是发疼了。原本以为顶天了浪费个两三百,结果现在一看,小一千都打不住。光是虾和鲍鱼就不止这个数了。短发妹子拉了拉马尾姑娘的袖子,有些犹豫地说道:“要不我们还是出去吃吧。你上次不是说,你表姐说附近有家新开的海鲜火锅很好吃,你想去试试么?不如今天就去,这会还早,肯定有位置。”   一起来的其他妹子,见状也跟着连连点头:“是啊,还是出去吃吧。海鲜火锅一听就很好吃,我胃口都起来了。”原本以为,只是过来吃个便饭,家常小菜什么的,结果一看双开门大冰箱里的食材,过年也就这样了好么。这么好的东西,要是煮坏了多可惜,不管怎么想都还是出去吃比较安心。   被舍友们的话逗笑,马尾妹子嗔了最先建议出去吃火锅的闺蜜一眼:“你怎么比我妈还操心?!买都买了,说好在家吃的。再说了,不是要见证我厨艺的进步吗?是不是怕打脸?你提这个建议,居心叵测哦!”   开了个小玩笑以后,马尾妹子又说道:“放心吧,我妈什么人你还不知道,这么贵的食材她敢放冰箱里,就是知道我不会搞砸才这样。要不然她就直接让我爸留家里给我们当大厨,或者把食材带过去孝敬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了。”   “这么贵的食材浪费了,不止你心疼好么!”   马尾妹子力排众议,她这么一说,其他人也不好阻止了。毕竟不是大家一起平摊食材钱,没花钱没说话权啊。最后还是短发妹子挺身而出,直接把比较贵的几种食材从马尾妹子手里硬抢过来,放回冰箱。又从冰箱里挑了几样平价一点的,放到马尾妹子手里:“做这些吧,这些就够吃了。”真浪费了也不会太心疼。   “对对对,做这些就好。鲍鱼大虾吃起来我们心里有负担。平常聚会也就人均一百多,便宜的时候还就七八十。一下子拔高到这个程度,我们接受不来啊。”另一个妹子连忙附和道。   闻言,马尾妹子仔细想想,好像是这个道理没错。毕竟还是学生党,哪怕有兼职,钱也还是省着点比较好。是她考虑得不周全。她一下子请这么贵,下周请客的人不好做。马尾妹子顿时打消了重新把鲍鱼对虾拿出来的念头。   “行,普通食材就普通食材,普通食材我也能做出好味道!我房间里有电脑,想玩的可以上去玩。电视遥控器在茶几上,想看电视的自己开,都不想的就自个坐沙发上玩手机吧。我做饭很快的,十几分钟就能好。”反正不弄主食的话,海鲜扔下水煮十几分钟,绝对熟透透了。她上回就是这样做的。马尾妹子说着,就往厨房走。   她家厨房是半开放式的,坐在客厅,位置合适的话,能把里面人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短发妹子目瞪口呆地看着马尾妹子三下五除二洗干净海鲜,然后不拘是什么,直接拿出一个巨无霸大锅,把各种海鲜全都扔了进去,一锅烩。   不是,火锅也不是这做法啊!   就在短发妹子以为今天注定要出去吃的时候,没多久,马尾妹子就带着隔热手套,把大锅连锅端了出来,放到餐桌上,揭开盖子。   呃……别管卖相怎么样,闻起来居然还挺香的。   “来来来,趁热吃,都过来尝尝我手艺。吃完你们就知道之前关于我厨艺不好的话,都是某人散播出来的谣言了!”马尾妹子昂首挺胸,一点也不觉得自个占了食材的便宜,算‘作弊’。   对马尾妹子厨艺有着深刻了解的短发妹子,即使闻到了香味,也不敢下筷子。反倒是无知无畏的另外两个妹子,闻言,也不客气,直接就拿筷子各自挟了一只奇形怪状的海螺,拿牙签把螺肉挑出来吃了。   “味道怎么样?”马尾妹子迫不及待地问道,想要得到赞美。短发妹子也看了过去。然而另外两个妹子却不说话,只是摇摇头,筷子一直没停。   挟完海螺挟鱼片,吃得不亦乐乎。   这停不住嘴的样子,让原本以为东西难吃,看她们摇头,更加觉得东西肯定很难吃的短发妹子,鼓起了勇气。短发妹子试探性地捞了一块海带,一尝,滋味竟然鲜美异常。闺蜜这厨艺今天好到爆了,简直就是超常发挥好么:“你被厨神附体了?把海鲜混在一起白水煮竟然这么好吃!”秒杀餐馆啊这是!   马尾妹子得意地一仰头:“我就说好吃吧,让你不信我。不过,既然好吃,刚刚你们怎么摇头?”说着,马尾妹子看向另外两个埋头苦吃的舍友,有些纳闷。   其中一个舍友咽下嘴里的海白菜,这才舍得开口:“我们摇头的意思是,说你厨艺差那话确实不对。这厨艺要是算差,那世界上就没几个大厨了。”一边说,舍友的筷子还不忘一边继续往锅子里伸。   满满一锅的海味,不到半个小时就被一扫而空。众人竟然还觉得没吃饱,又再煮了一锅,连汤都喝光了,大家的胃才得到满足。   吃是吃好了,不过短发妹子还是想不通,为什么一个月不到,马尾妹子的厨艺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噗,原因很简单啊。”本来就是想露一手以后,得到夸奖自我满足一下就直接揭秘的。马尾妹子看着闺蜜苦恼的模样,笑道:“你没发现,这些食材都是同一家店买的么。外面包装都一样。”   “不是我厨艺进步,是他家的海产品特别好,哪怕不放调料白水煮都好吃的那种好。我不会做菜,但是把食材扔进水里开火加热煮沸我还不会么?!”这又不是多难的事,再厨房杀手,烧开水她还是会的。   说完,马尾妹子又提议道:“我觉得我们宿舍的伙食可以更丰富点。总是吃食堂、外卖早就腻了。泡面闻起来虽然香,不过吃起来也就那样,哪有海鲜好吃,而且还不容易长胖。这海鲜附近的超市里就有,下个订单可以送货上门,某宝上也能买到。都特别方便,我们可以偶尔在宿舍里煮海鲜小火锅吃呀,你们觉得怎么样?”   白水煮都这么好吃,要是配上火锅底料,再蘸酱,那味道,光是想想就流口水。美味,又不长肉,简直就是小仙女必备。包括短发妹子在内的三个姑娘都连连点头,表示赞同。买买买,必须买。   类似的事,各地都有发生。挑食的孩子爱吃饭了,味觉退化的老人有胃口了。减肥健身的人菜单上有了新选择,熬夜加班回来后,不用吃泡面充饥,也不用忍受夜间外卖的高昂配送费。打开冰箱,随便煮煮,美味就上桌了。   甚至都不用洗。为了方便懒人,水牧还特地多弄了一条加工线,专门负责清洗处理食材,把各种海鲜规整成恰到好处的大小,包装好送上市面,方便顾客选购。买回来后,想吃的时候直接烧水下锅就可以,便捷得不能再便捷了。一经推出就大受欢迎。   虽然没能挤掉方便面和外卖的地位,却也成功地抢占了一部分市场,迅速跻身华国几大知名速食食品之一。对水牧来说,目前唯一的问题就是,养殖规模太小,供应不了全国。有钱不能赚简直备受折磨!   明明红钞票都已经摆在他面前等着他拿了。   为此,水牧把所有业余时间,都投入到了扩大海洋牧场上。平常除了修炼之外,连睡觉都省了。得亏他不是人,身体这才撑得住。不过付出总是有回报的,水牧的生意越做越大。他的日子也过得蒸蒸日上,这让原本有些担心的俞知乐,彻底放下了心。   有这么些堪称厨房小白救星的海鲜在,俞知乐原本打算给家里人做顿饭表现表现。然而每次回到家,家里都空荡荡的,一个比一个忙。   父母一直在外面旅游,短期之内看起来并没有回来的打算。大哥公司忙得一塌糊涂,最忙的那几天险些抓了他壮丁。俞知乐一看见那些文件就头大,让他谈生意比让他做饭还难。躲都来不及,哪敢主动凑上去。   顾哥这段时间倒是没那么忙了,但是在顾哥面前,他那手艺,即使靠着食材,也是班门弄斧。   而且只请顾哥不请大哥,很容易引发家庭大战。请朋友过来吃饭吧,白泽也没空。想到这,俞知乐原本想要露一手的念头,就跟露水似的,被太阳那么一晒,就彻底蒸发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俞知乐有些失落,好在,充实的生活让他无暇多想。新求职者的到来,让俞知乐直接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情绪扫进了垃圾桶,全身心地投入到为妖服务里。   “女士,请问您叫什么?”新求职者是个长相极为温婉的女子,看外表年龄,大概二十七八上下,气息格外平和。感觉特别适合当老师,尤其是幼师,一看就特别有耐心,能包容教育孩子。脑海里飘过这个想法后,俞知乐又问道:“您是过来找工作,还是准备创业?”   不管是做老师还是干什么,终归都是要对方感兴趣,愿意做才行。   面对俞知乐一连串的问题,年轻女子随手把散到前面,遮住视线的刘海别到耳后,依次回答道:“我姓郝,赤耳郝,单名一个蜜字。准备创业,想办个厂,开个网店。”   郝蜜是一只蜜蜂,还是蜜蜂里,地位最高的蜂王。可能因为她是蜂王,所以整个蜂群的气运都集中在她身上,于是她是最早开灵智的那一只蜜蜂。即使在她的努力和培养下,后面还有其他蜜蜂陆陆续续开了灵智,不过修为最高的,脑子最好用的,还是她。   正是因为如此,这次出来办事,她没敢让其他妖来,思考再三后,决定亲力亲为。毕竟同族其他蜜蜂,大都连人形都化不全。而且懵懵懂懂的,特别容易受骗。真要让他们出来,估计事没办好,还会跌得头破血流,被骗得连家都回不了。   郝蜜才报名字的时候,俞知乐心里对她的本体就已经有了猜测。能和蜜联系在一起的,俞知乐第一时间想到的就只有蜜蜂了。何况郝蜜的名字还这么直白,郝蜜好蜜,好的蜂蜜。   不过俞知乐没想到的是,这么一个温柔如水的女人,竟然是一族之王。说好的女王御姐,霸气十足呢?果然不能以常理看待。 第86章 第八十六个求职者   以貌取妖的俞知乐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不对了。这都工作多久了,怎么还不知道妖精们不能用常理看待。俞知乐默默反省。   郝蜜并不知道俞知乐在想什么,听到问话,她按着来之前就已经打好的腹稿,继续说道:“我们一族产蜜这么久,平常除了自用之外,剩下的都会找渠道外销。”最开始还是和其他妖精以物换物,等后来她修炼有成,修出人形了,极具商业思维的郝蜜,就开始试着和人类做交易。从术士到普通人族,都是她的顾客或者潜在客户。   蜂蜜是好东西,尤其是妖修采出来的蜜,饱含灵气,说集天地之精华有些太过,但确确实实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辅助修行的灵物,一直以来,所求者众。   卖出去的多了,随之而来的除了利益之外,难免夹杂着些小烦恼。   “很多顾客都是普通人,就算是术士或者妖精,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也大都住在城里。”在深山老林里一窝,随便找个地方做洞府潜心修行,这都已经是过去时了。说到这,郝蜜话音里带着苦恼:“他们打电话找我买东西后,往往都会要求送货上门。妖精修炼不容易,哪怕我们一族已经算是比较得天道宠爱的,目前能化成人形的也没几个,就算是把这些全派出去送货也送不过来。更何况,还要留下一部分镇守蜂巢,避免有心怀不轨者入侵。而剩下的那些,要么化形不完全,要么还没开始化形,这样的,再缺人手我也不敢往外派。”   城市里人多,那些化形不完全的,甚至没化形的,送货过程中要是不小心被普通人看到了,说不准就是一条人命。尤其是,很多顾客压根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只是经人搭线,知道他们手里有好蜜,这才找过来求购。没道理让人家为了蜜,就把命赔上吧,那未免太惨了。   她家的蜜是好,可也没好到要人家把命搭上的地步。大家还是等价交易比较好,她可不做黑心生意。伤天害理的事干多了,族里的幼蜂以后都别想开启灵智。   稍有差池,就是灭族之灾,郝蜜不得不慎重。   “没办法送货上门,也没办法让人上门取货。”那些普通人也就算了,他们压根没办法上门。其他妖精和术士倒是能顺利进来,但蜂巢里,除了已经开了灵智的蜜蜂之外,还有很多没成精的普通蜜蜂,大的也就算了,幼蜂却极易受到惊吓。偶尔有客人过来倒还好,这经常人来人往的,太影响小蜜蜂成长了。   幼蜂是他们一族未来的希望,作为王,护好他们是郝蜜无可推卸的责任。哪能因为卖蜂蜜清库存让他们受到影响,这不是本末倒置么。本来卖蜂蜜,就是为了能换取更多的钱财资源来培养这些小的。   不过就这么放弃买卖,又有些因噎废食。   “除了送货难之外,很多顾客也反应买东西不方便。电话老是打不通,经常占线,太耽搁事了。”即使她给族里所有能开口说人话的蜜蜂都配备上了手机也一样。   电话购物这么原始的买卖方式让俞知乐有些吃惊。这网络购物都普及多少年了。   虽然俞知乐掩饰得很好,不过郝蜜还是看出了不对。她顺了顺头发,有些不好意思:“我这样的,”别看她穿着打扮都不落伍,但实际上这就是照猫画虎,跟着街面上的人学的,勉强不露怯罢了。   “真要说起来,我大概就是人类嘴里经常说的老古董,对很多新东西都不太了解。还是出来的少,比不上大城市的妖精们见多识广。”   “就连来您这,都是有个术士顾客实在看不下去,提点了,我这才懂得过来求助。”说到这,郝蜜话里有些不确定地问道:“那位术士顾客说,我这情况,开个网店比较合适?”   确实,这种情况不开网店说不过去啊。   “是这样没错,”在郝蜜有些忐忑的眼神下,俞知乐予以肯定:“开个网店,方便顾客选购蜂蜜,以后客人想买什么蜂蜜,要多少数量,就用不着再一次次地打你电话了。尤其是,在网店里,不同的顾客可以在同一时间一起购买蜂蜜,比打电话方便多了,效率也更高。”   “不过,开网店可以解决购买问题,却没办法解决送货问题。”俞知乐话锋一转,不等郝蜜担忧,就已经尽职地为她想好了办法:“你还需要和快递公司合作,让快递员替你们去送货。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   听到俞知乐的话,郝蜜放心之余,又有些欲言又止。见状,经常和各色妖精打交道的俞知乐,知道她想说什么,便又解释道:“不用担心吓到人,现在市面上有妖精组成的快递公司了,你完全可以选择和他们合作,共惠共利。”   这样大家都是妖精,更好说话,也不用担心再吓到人。   说着,俞知乐拿起笔,唰唰几下在便签上写下快递公司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俞知乐一边把便签撕下交给郝蜜,一边又体贴地问道:“还有什么问题吗?”   只要你说出来,我就全都能解决。   青年脸上自信的神色,配上他身上强大的气息,格外让妖觉得有安全感。难怪那么多小妖,只要来过这,出去后都是满口夸赞。原本郝蜜还以为,这可能是慑于大妖的威势,妖精们不敢不说好话。拍马屁么,以往看过的还少了?来之前她还犹豫了半天,要不是实在撑不下去,族里的事再不解决,就要影响到客源了,说不准她还不敢来。   现在想想,幸好来了。别的大妖怎么样她不知道,但俞知乐果然如术士顾客说的那样靠谱。   回头得给术士顾客送点小礼物做感谢才行。还有那几个在自个打听的时候,被自个误会是说瞎话的妖精,下次他们再来买蜂蜜,必须给对方打个折聊表歉意。   郝蜜接过便签,有心想给俞知乐也送点什么。别的不敢夸口,不过她族里产的蜂蜜却是一等一的好。口感上佳,对修为也有十分显著的好处。哪怕俞部长是大妖,可能辅助修炼的效果没小妖那么好,但拿来泡水喝或者做甜品吃也不错啊。   郝蜜才想开口,突然就想到那些妖精顾客,在她打听特殊部门妖精管理分部的时候,顺口提起过,俞部长清廉正直,很少接受妖精们的礼物,即使推辞不掉拿了什么,之后也会找机会从其他地方还回来。真正践行到了不占群众一分一毫便宜。既然如此,自个开口就是送礼,是不是不太好?   总有一种冲着回礼来的感觉。郝蜜想了想,最终还是把原本想说的话咽了回去,改而回答道:“没问题了,就是我这店怎么开,具体是个什么程序,还要您帮帮忙。”网店怎么开,这种现代才出现的东西,她实在是不太了解。   开网店倒是不难,甚至可以说是很简单。不过郝蜜毕竟不是人,也没怎么在人类社会里混过,怕有哪里说不清楚的,俞知乐索性直接问道:“不如你把手机给我,我直接帮你开了?顺便还能再教教你怎么操作。”   “行。”还有这好事,郝蜜闻言,哪有不答应的,连忙利索地拿出手机,交给俞知乐。   从注册账号开始,到开店认证,到店铺装修,俞知乐一手包办,不到一个小时,就全都解决了。这也是郝蜜是妖精,国家对妖精创业的扶持力度比较大,认证身份的时候没什么审核时间,才能这么快。普通人不仅有审核时间,而且还需要缴纳押金,虽然开店也不算麻烦,但到底没这么方便。   又花了大半个小时,教会郝蜜怎么上架产品,搞活动的时候怎么使用打折工具等等。日头偏西的时候,郝蜜终于满意而归,临走前谢了又谢,并且暗暗记住了动物分部的地址,以及俞知乐的名字。如果哪天俞知乐有上她店里买东西,她也好在快递箱里多放一些蜜,到时候就说是赠品。开网店的给顾客送赠品,谁也说不出不是来。   这总不能算是行贿吧!   之前在教学过程里,俞部长曾经点开过好几个商品销量高,评价也好的网店,让她看过别人家的店是什么样的。   其中有不少网店都在做活动,什么前五百名下单的顾客,买一送一;前一千名下单的顾客,第二件半价之类的。自个完全可以照着学。   不知道郝蜜心里在想什么,确定郝蜜不需要补助金以后,解决了所有问题的俞知乐,面带微笑地把蜂王送了出去。   头一次知道买东西卖东西能这么方便,只要活动活动手指在屏幕上点点点就可以。郝蜜高兴之余,心里的震撼更是难以言表。   简直打开了新世界有没有!   即使理智告诉她,要把时间和精力放到自个的网店上,作为一族之王,在外面要保持冷静,要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波澜不惊,但女性购物的天性,却让郝蜜难以掩饰自个的兴奋,情不自禁地想要点开其他页面。   族里的幼蜂需要点玩具,买!   听说人类小孩都有这些。别的妖精幼崽不知道有没有,但是她族里的,绝对不能少。   还有那些正在学化形的蜜蜂。刚开始学,他们化形不完全,半人半蜂,以前总买不到合适的衣服,只能用布随便裹裹。现在看看,也许可以在网上定制。刚刚俞部长拿来给她做示范的几家店铺里,就有一家专门定制服装的。价格也不贵。这还有什么可犹豫的,买!   蜂蜜虽然好吃,不过总是吃蜂蜜,口味单一,长年累月下来,难免有点腻。以前购物不方便只能忍,现在好了,直接就可以在网上下单各种好吃的美食,只要指定快递让对方送货上门就好,不用担心运送问题。   光是想想就美滋滋,必须买!   总而言之,买买买。雌性剁手的天性占了上风,之前的那点儿纠结迟疑,早被郝蜜抛到了脑后。这也是生活需要,为了改善族人生活,占用一点开网店的时间似乎也不是不能容忍。反正都是为了让族人日子过得更好,殊途同归,就别在意那么多。   开网店的事虽然急,但也不差那么一时半会,尤其是,妖精的寿命那么长,晚点开店也没什么。郝蜜很快说服了自己,她一边网购一边往回走。那迫不及待的模样,看得俞知乐忍不住摇头。   得亏这是个妖精,一心二用不是事。要不然边走路边玩手机,说不准路上就撞到树了。 第87章 第八十七个求职者   送走郝蜜,俞知乐也就下班了。人一闲下来,就容易多想。之前在想的事,顿时又浮上心头。亲自下厨给家人朋友做顿饭什么的,想来想去,总觉得还是可以有。虽然家里人最近都没空,做了他们暂时也吃不到。不过现在自个做饭的手艺也不行啊,即使有食材的加成,煮出来的东西味道不会差,但厨艺这东西,当然是越高越好。好厨艺,配上好食材,这才更能给家人味蕾上的享受。   哪怕是班门弄斧,那斧头也要耍得好看点才行,要不怎么拿得出手。   他可不想丢人。   要不,从今天开始,多练练?   老话说得好,熟能生巧!   俞知乐是个意志坚定的,打定主意后就开始实行。一日三餐他也不依赖顾家饭馆和外卖了,找妖精买了食材后,俞知乐就似模似样地窝在厨房里,对着菜谱开始做了起来。   一开始因为把握不好分量,除了调料放不准之外,饭菜还经常做多或者做少。调料倒还好,他放得谨慎,哪怕多点少点,也就是吃饭的时候多喝点水少喝点水的区别。饭菜就不一样了,做多了,为了不造成浪费,俞知乐只好强塞进去,时不时就撑得肚皮凸起,那样子,看着就跟提前进入中老年发福期似的,硕大一个啤酒肚,配上那张年轻的脸,看得人啼笑皆非。   而一旦做少了,肚子又像是闹起了饥荒,上班上到一半就咕咕作响。为了不在求职者面前出丑,进而影响到国家部门的形象。让他们误以为我国公职人员待遇不好,从而对部门产生不信任感,俞知乐经常得给自己加餐,用各种小点心、小零食填满自己空荡荡的胃。   时间久了,厨艺还没磨炼出来多少,小柜子里的零食点心就先消耗得飞快。以至于白泽派来送零食的人见了,送零食的频率都加大了不少,俞知乐几乎隔三差五就能见对方一回。   总觉得好像,本来是想表现表现,回报下家人朋友。结果家人朋友还没回报到,就先反过来给朋友添了麻烦。俞知乐挠挠头,看着新送来的点心零食,开始犹豫着要不要自个网购些零嘴做储备,别老拿白泽的了。虽然白泽说过这些东西不要钱,是朋友零食加工厂那边的新品试吃。   这话,俞知乐最开始那是深信不疑,但时间久了就,明摆着有假。谁家新品试吃,试吃来试吃去,来来回回就这几样,还全都是他爱吃的。一直没新品出来,不推陈出新,那家工厂莫不是要倒闭。就算工厂仗着已有的零食口味好,所以裹足不前,不再研发新品,那还是不对劲。   毕竟这么久下来,这几样零食都已经久经考验,明显味道好质量佳,都试吃这么久了,哪还需要再试,估计早上市了。   俞知乐看着送完零食,转身就要走的小赵,严重怀疑这些零食是白泽自掏腰包买的。或许最开始确实是试吃,但到了后面,白泽人那么好,看他爱吃,于是就一直买了下来。怕自个有心里负担,所以也就没解释,继续拿免费试吃当借口。   八九不离十,估摸着就是这样了。自觉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后,趁着小赵还没走,俞知乐出其不意地问道:“这些零食哪买的,下回我自己去买。”   果然,小赵丝毫没有防备,被一突击,下意识地就说道:“这哪是买的,白总亲手做的,外面哪买得到,谁又买得起!”   独家特供!对女朋友也就这样了。   小赵一边说,一边在心里暗暗吐槽道。尤其是,白总还不是甩手掌柜,这段时间忙得连睡觉吃饭的时间都没有,还要挤出空来,给人做零食。这还能说什么,绝壁是真爱啊!   白泽有好几个助理,平常私底下常说起这事来,男助理还好,其中唯二的那俩姑娘,甚至因此看原来哪哪都还行的男朋友不顺眼起来。连饭都不会做,更别提零食了,这种男人要来何用!   类似的话,私底下说的多了,助理就没什么警惕性。听到俞知乐的话,助理的回答脱口而出后,这才意识到自个这会不在办公室。   完了完了,这个月的奖金悬了。   小赵挠挠头,有些尴尬地看向俞知乐,试探地问道:“你其实没听见我说什么对不对?!”   一定要没听见啊!   虽然觉得不可能,小赵还是心存侥幸,试图挽救一下自己的奖金。哪怕听见了,我们也可以假装忘记这回事不是么!   俞知乐面色复杂,他看着桌上的零食,哪还顾得上小赵说什么。这么多零食,全是白泽亲手做的。费时费工,白泽还那么忙,说是日理万机也不为过。为了做这些零食,他指不定压榨了多少休息时间。俞知乐感动得稀里哗啦,只觉得自己厨艺大成后,给对方做一顿饭哪够,十顿八顿都没办法回报!   “从什么时候开始,是他做的?”难怪市面上一直没看到同类产品,这明明是最大的一个疑点,自个却一直没发现。俞知乐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仿佛是高兴,却又有些生气,整颗心都变得酸酸软软的。   “一开始就是。”意识到没法粉饰太平了,小赵仿佛看到奖金被龙卷风卷走,认命地回答道。   什么食品加工厂,什么新品试吃!假的,都是假的。俞知乐第一次被骗得又感动又心疼。尤其是想到最近因为自个消耗快,以至于送得越来越频繁的零食。俞知乐几乎可以想象白泽眼下挂着的黑眼圈有多重了,当即就道:“别让白泽做了。”心疼!   看来不止这个月,连带着下个月,下下个月的奖金都要被风一起刮走。闻言,小赵的脸色顿时就苦了下来。说什么不好,自个这张破嘴,尽会破财。好好的说什么真相!现在好了,人不让白总再做零食了,小赵一想到每次做完零食后,白总肉眼可见的好心情,他就有些怂。   下次做的零食送不出去,别说白总了,光是自己的那些同事,都不会放过他!   要知道,每次白总让他送完零食后,好心情都能维持一整天。领导心情好,这一天里,连带着底下人过来汇报工作都轻松许多。   现在告诉他们,以后这样的好日子都没了,作为罪魁祸首,自己还能好?   小赵战战兢兢地想到。   为了不落到尸骨无存的下场,小赵连忙补救:“这不太好吧!”   “白总平时忙,也就只能在做零食的时候换换脑子,趁机休息一下。”觑着俞知乐的脸色,小赵小心翼翼地说道。   还好还好,小赵注意到,听到这话,俞知乐的态度,似乎没那么坚决了。看来还有回旋的余地。就在小赵准备加一把劲乘胜追击的时候,他就听到俞知乐有些犹豫地问道:“真的?”   “真的!”忽略掉心虚,小赵斩钉截铁。反正白总的好心情不是作假出来的。他这也是将功折罪了,希望奖金还有救。   想想,好像是有点道理。虽然还有些半信半疑,不过俞知乐还是没再纠结,只是嘱咐道:“那也少做点。”累。   “我一定转告白总。”小赵闻言,如蒙大赦,连忙逃也似的,飞快地跑了。惹得俞知乐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怀疑,自个是不是被忽悠了?   不过,别管是不是忽悠,零食是白泽亲手做的这件事,总不是假的。俞知乐看着零食,不怪他把白泽这个朋友看得那么重,明明认识的时间最短,但地位却最高,几乎可以和顾哥、亲大哥比肩。说到底,还是白泽值得,换个人来试试,哪有这一半。亲兄弟俩也就这样了。   俞知乐暗自决定,要对白泽更好些才行。正好最近他厨艺比以前稍微好一点了,完全可以给白泽送饭。免得对方忙晕头,一日三餐都不按时吃。   说到底,还是他之前思维进了误区。这段时间家人朋友是忙,忙得不可开交,但是他不忙啊。山不就我我就山,大家没办法聚到一起吃他做的饭没关系,他完全可以做好了,送上门让他们吃。   老爸老妈在外地旅游就算了,顾叔顾婶离得远,在乡下不方便。不过其他人可都在市区,俞知乐想到就干,中午那顿是来不及了,现在倒是可以开始琢磨一下,晚上要做几道什么菜。   晚上不适合吃太油腻,吃清淡点,煮个菠菜丸子汤,再爆炒个腰花,弄个蒜苗炒肉,两菜一汤应该够了。大晚上的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俞知乐刚刚盘算好,还没来得及下单买食材,感应门铃一响,一个打扮素净的少妇就走了进来。看见对方,俞知乐连忙抛开杂念,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女士,这边坐。”说着,俞知乐伸手一引,把人请到位置上。少妇从善如流地坐过去,她虽然穿着朴素,也没化妆,但整个人看起来却并不寡淡平凡,过于朴实的衣服反而越发显得她乌发雪肤,美貌惊人。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这句话虽然有些俗,可这人的美貌却一点都不俗。   纯天然氧气美人,长得这么好看居然还找不到工作?   混娱乐圈去啊小姐姐!   俞知乐心里一边震惊,一边呐喊。   哪怕没演技呢,当个花瓶,也比某些换过头还不怎么好看的流水线‘美人’来得强。起码这个花瓶她来当,货真价实不说,也能当的更称职些。再说了,妖精去演戏有天然就有优势。演个武侠剧仙侠剧什么的,飞来飞去,吊威亚的时候完全不用担心发生什么安全事故,真出事了人也不会有事,顶多弄点皮外伤就蒙混过关了。就是演现代剧,爆破戏车祸戏什么的,也不用怕道具组疏忽。那些爆炸、撞击,能弄得死妖精才怪呢!   就算很多妖精修为不高,可是能化形的妖精,再怎么样,防御值也比人类高一些。哪怕抵挡不住木亥武器,不过别的,火箭筒抗来都是小菜一碟!   对妖精们来说,威亚断裂,从半空中掉下来,大概就和人类下楼梯下到最后几个台阶的时候懒得走,直接跳下来一样。别说伤筋动骨了,扭个脚都难。   发生车祸,两车相撞,甚至连环车祸,对人类来说能留一口气都是运气好,洪福齐天祖宗保佑,但在妖精们眼里,车祸和玩碰碰车有区别吗?没有!   实力高一点的妖精说不准还要嫌你撞得不够带劲。 第88章 第八十八个求职者   自古妖族多美人。   和人不一样,人的长相是父母祖辈基因决定的,但妖精,他们的原形确实和人一样,是基因决定的,不过人形却不是。妖族的人形往往都是自个决定的。很多妖即使在化形前从来没见过人,但基本的审美他们还是有的,化形的时候,自然尽量往赏心悦目的方向发展。毕竟这张脸接下来要用好几百年,甚至上千上万年乃至更久,岂能胡来。要是弄太丑,将来找不着对象也就算了,大不了打一辈子光棍。可自个看着闹心,时间久了,变成心魔影响修行就不好了!   听说之前就有条狐狸,不满人类老是把狐狸精当骂人的词汇来用,他认为这是狐妖过于美貌引起的误会,于是在化形的时候,特意往丑了化。短时间还好,狐狸倒不觉得有什么,甚至因为没人用狐狸精来形容他而感到高兴、轻松。谁知道百多年过去,他的心态就变了,悔不当初。是没人骂他狐狸精了,但是全都改骂他丑八怪了,觉得他影响市容,污染眼球。以至于到最后,狐狸想让人骂他狐狸精都不行了,悲愤之下自爆身份都被人当做胡言乱语。   “哪有那么丑的狐狸精!”   “就是,也不看看自个长什么样,尽会痴心妄想!”   “想变美想疯了吧,就他还狐狸精!他要是狐狸精,我就是妲己!”   于是在那个人妖之间还没有现在这么和谐,道士和尚抓妖是替天行道的年代里,那只狐狸是唯一一只爆出了身份却还平安无事的妖精。   身上有妖气怎么了,长得那么难看,肯定不是妖精!   虽然躲过一劫是好事,但这事成了狐狸的心结,心结存在的久了,就变成了心魔。心魔在狐狸进阶的时候趁虚而入,弄得狐狸险些就扛不过去,得亏运气好,身边有清心醒神的灵药,这才进阶成功。   后来狐狸费尽千辛万苦终于祛了心魔,也修成了大妖,但说这事的人却并没有变少,甚至因为狐狸修为越高,而传得越广。许多妖精都用这事来自我警醒,和提醒后辈,要慎重选择化形样貌。不是谁运气都那么好,渡劫遇到心魔的时候,身边刚好有克制心魔的灵药。一个不小心,突破失败事小,把命搭进去多亏。命没了不说,名声也没了。往后的妖精们一提到你,都会说,就是那个因为化形丑而产生心魔,结果陨落的妖啊,我知道,听说过。   真要这样,得多丢人,简直就是‘名留青史’。   谁也不想这样名垂千古,所以小妖们化形的时候,哪怕不弄个漂亮面孔,也要清秀耐看。没法耐看,那普普通通也行,反正不管怎么样,总之不能往丑了化。   正是因为如此,妖精里,美人那叫一个多,一个塞一个好看,但眼前这个少妇,却绝对是美人中的美人。这样的美人,往娱乐圈里塞,都是出类拔萃的,光是冲着她这张脸,想录取她的就不知道有多少了,怎么可能找不着工作。哪怕不潜规则,只是单纯招进来摆着看,也足够赏心悦目,绝对是增加员工上班动力的利器,可比什么程序员鼓励师给力多了。   知道对方就业范围广,俞知乐也就没那么担心,反正再不济也有个退路在。不过退路归退路,找工作这回事,符合心意最重要。说不准人家不愿意靠脸吃饭呢。俞知乐这么想着,也就问了出来:“找工作?已经有心仪的工作岗位了还是?”   有时候事情就是那么巧,俞知乐才这么问,就听到少妇主动开口说道:“不当明星,不做主播,对网红也没兴趣。”显然,入人类社会以来,对方被不少星探慧眼识珠过。   “目前没有心仪的工作,俞总您给介绍介绍。”说到这,少妇的语气柔和了下来,她看向俞知乐,在意识到对面站着的不是一直纠缠不休的星探,而是妖精就业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后,少妇脸上带了点笑意:“还未自我介绍。我姓倪,倪芩泽。”   “本体是中国大鲵,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娃娃鱼。”倪芩泽早知道俞知乐是个大妖,以对方的修为肯定能看出来自己的本体,不过出于礼貌,她还是主动提了提。   娃娃鱼啊。说实话,娃娃鱼这名字虽然好听,但是其鱼本鱼就长得很一言难尽了。大都灰扑扑、肉墩墩的一大条,和眼前倪芩泽的花容月貌十分不相称。听到对方的话,俞知乐暗自震惊了一把后,若无其事地给她倒了杯茶,按着对方的意思,简单地介绍了几个比较适合她的工作。   倪芩泽一边喝茶一边听,看表情,显然是对俞知乐说的这几个工作不太满意。没辙,俞知乐只好问道:“你有什么特长,比较擅长做什么?或者有什么喜好?详细说说,我也好针对性地给你甄选合适的工作。”不然毫无头绪,总是瞎琢磨也不是回事。   说的也是。倪芩泽张嘴就想回答,结果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小半天过去,一杯茶都喝完了,她也没能想出自已的特长来。   看着俞知乐给自己添了杯茶,倪芩泽犹豫地说道:“那个,本体叫声像小孩子哭算特长吗?”要不怎么叫娃娃鱼,她也就这点特征了。   倪芩泽底气不足,说话的声音随之小了下去。   实在不行就靠脸吃饭好了。   见俞知乐不说话,倪芩泽有些自暴自弃地想到。得亏化形的时候聪明,给自己整了张好脸,要不然连这退路也没了。虽然不喜欢,但总比饿死,或者一直依靠国家救济来得强。   果然,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听前辈的话有饭吃。   倪芩泽伸手摸了下自个的脸,略有些庆幸。   “这个,也算。”闻言,俞知乐愣了下,好在他不是第一天来上班,很快就回过神来,给予了倪芩泽肯定的回答。不过这特长,似乎没什么用。哪怕是去当口技艺人、配音演员,人家也不要只会模拟哭声的。反倒是去演戏,这技能倒挺有用,对演哭戏很有帮助。女演员哭戏很常见的。   只是对方看起来似乎并不喜欢演戏,不知道生活所迫之下,倪芩泽心里已经动摇的俞知乐,默默地给所有有关娱乐圈的工作都打了个大大的叉。   竟然算?!   这也算?!   闻言,倪芩泽精神一震,脸色都明亮了几分。不过很快,她就想到另一个可能性。说不准这只是大妖在照顾她的自尊心,好心安慰她罢了。   倪芩泽正纠结的时候,就听到俞知乐又开口:“你觉得健身教练怎么样?舞蹈老师呢?”俞知乐扫了眼电脑后台,从众多工作里,瞄到两个倪芩泽应该可以胜任的工作。   妖精毕竟有修为在,肢体比普通人协调,培训一段时间,再考个证,应该就不成问题。   “我们有合作的舞蹈班健身班,到时候可以安排你过去。先当学生,学成以后再当老师,培训就业一条龙。要是想深入学习,不嫌弃浪费时间,也可以安排你去专业的学校,花个几年,系统地学习。到时候毕业出来待遇也会更好一些。”   倪芩泽虽然没说不,但也没开口答应,显然还在犹豫。看出了她的意思,俞知乐也不嫌麻烦,又从电脑上挑了几个职业出来:“那销售,前台?”这两样上岗要求不高,光是冲着她的脸,也饿不死。   “会计?你对数字敏感么?这个培训时间可能会稍微长一点,不过也不会太久。”   “对设计感兴趣吗?画画呢?律师,厨师,烘焙?做个律政佳人,或者弄个私房菜馆,开个咖啡屋甜品屋也不错。”这些职业可以说是有雅有俗,有闲有忙,想要什么样的都有,任其选择,然而倪芩泽并没有露出满意的神情。这下,俞知乐也有些犯愁了:“要不,你自己过来看看?”俞知乐让开电脑。   看看也好。   没什么本事还挑挑挑!倪芩泽在内心里谴责了下自己的挑剔后,感激地冲俞知乐笑了笑,然后果断地顺从了自己的内心,站了起来,诚实地操控双腿走到电脑前。   有的选择的话,她还是不想将就。   好不容易修炼成精了,她千辛万苦折腾出人形,可不是为了上班的。即使现在生活所迫需要上班,那也要尽量找个能让她开心上班的工作,要不然多亏,多对不起百多年来勤勤恳恳的修炼。更惨的是,万一工作不合心意,勉强上班,折腾出心魔怎么办。连捏脸不满意都会出心魔,更何况是这个。因此哪怕有点不好意思,倪芩泽也还是仔仔细细地对着电脑屏幕挑选了起来。   可供选择的工作有很多,俞知乐之前说的那几个,也都在上面。她来人类社会不算久,对很多工作都不够了解,看着看着,时不时的,就得问下俞知乐,哪个岗位具体是干嘛的。了解过后才能决定取舍。可惜几页下来,还是没找到喜欢的。   俞知乐也不急,在倪芩泽有些焦躁的时候,甚至还安抚她,让她坐下来慢慢看,反正时间还早。再说了,今天看不晚,还有明天,明天看不完,还有后天,世上的工作类别有限,一天天下来,不怕看不完。弄得倪芩泽越发不好意思。   这年头电脑上弹窗广告、弹窗新闻特别多,哪怕设置了屏蔽,也时常会有漏网之鱼。倪芩泽看电脑屏幕的时间比较久,在她翻下一页的时候,不知道哪个软件,恰好弹出了一个弹窗。   弹窗占据了屏幕最中央的风水宝地,让人想忽视都不行。弹窗上,一个极为醒目的视频跃入倪芩泽眼帘,视频标题字体大而粗:震惊!四十多岁农村妇女竟天天哭着赚钱! 第89章 第八十九个求职者   既然赚钱怎么还天天哭?难道工作不顺心?   很少上网,没经过这架势的倪芩泽,看到这个,不是下意识点叉,而是下意识地打开了视频。   视频里,几个脸上化着戏曲浓妆的妇人,穿着白衣,在凄凉忧伤的背景音乐里,伏地哀哀哭泣。泪水混着妆流下来,声嘶力竭,面目狰狞。见状,倪芩泽有些嫌弃地撇撇嘴,这看起来也不是真伤心,怎么就哭得这么难看?哪像她,他们娃娃鱼虽然本体叫声像婴儿哭,但是人形的并不会这样。而且真要模拟哭泣,哭得肯定比视频里的有水平,能完美地表达出该表达的情绪不说,看起来也不会那么辣眼睛。   “哭丧人?”见视频里提到这三个字,没听说过,倪芩泽有些好奇地念了出来。   听到倪芩泽的话,俞知乐还以为倪芩泽是在问他这个工作怎么样,顿时忍不住皱眉:“这是偏门职业,能不选的话最好不选,硬要选的话,坦白说,我这边没办法帮到你。现在很少看见有做这个。”国家合作的部门里也没有这个选项。俞知乐长这么大,也就小的时候见过一回。那还是村里有个孤寡老人去世了,对方没留下后代,是村里帮着处理的后事。怕老人身后事太凄凉,路上走得孤独,这才找了支哭丧队给帮忙送葬。   原本倪芩泽还没往这边想,被俞知乐一说,她不仅意识到这是一个职业,而且还迸发出了干劲,特别想做这个。去当哭丧人,岂不是和在当娃娃鱼的时候一样。   不就是哭么,再没什么比这个更适合她这个娃娃鱼精的了。她本体的时候,就连叫起来都像是在哭!   倪芩泽表示这工作十分合心意,不想改了。即使俞知乐说帮不上忙,她打定主意就是打定主意,说不换就不换。   “就这个了!”把电脑还给俞知乐,倪芩泽道谢走人,留下俞知乐,看着她格外干脆利落的背影,一脸懵:不是,你千挑万选,就选了这?   敢情他介绍了那么多工作,摆在面前任君选择,最后竟然让个弹窗摘了桃子!   俞知乐有些傻眼,不过傻眼归傻眼,最后他还是通过其他渠道,关心了下倪芩泽的工作后续。   头也不回地离开以后,原本还以为新手入行,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接到单子的倪芩泽,万万没想到在成为一名职业哭丧人的第一天,就有生意上门。   这让倪芩泽信心倍增。   来请倪芩泽的是一对中年夫妻,那对夫妻的同事刚好是倪芩泽的一个妖精朋友。被同事介绍过来后,中年夫妻看到倪芩泽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事不太靠谱。哪有年轻女人干这个的,更别提这女人还长得这么好看。   职业哭丧人?   对方看起来与其说是职业哭丧人,还不如说是混娱乐圈的艺人,在某部戏里演过这个还差不多。原本还觉得同事为人很靠得住的中年夫妻,这下心里都打着鼓。   不过附近的哭丧队只有一支,那支哭丧队临时去了外地,这会压根赶不回来,中年夫妻再不放心倪芩泽这个年轻人,现在也只能凑合着用。更何况里面还有同事的情面在,都是十几年的老同事了,也不好折了对方的好意。   百般自我安慰后,中年夫妻勉勉强强地把倪芩泽请了回去。   去世的是位老人,倪芩泽到的时候,灵前已经有亲戚在哭,不过这年头,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已经淡漠了很多,哪怕是亲戚,彼此之前的感情,也没以前那么亲厚了。那些亲戚与其说是在哭,干嚎的成分反而更多。甚至还有个年轻人,站在一边,拿着手机,似乎是在直播。以至于这场原本该肃穆哀戚的丧事,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场哗众取宠的荒唐闹剧。   “我舅舅请的职业哭丧人来了,长得还挺漂亮,我给你们拍拍啊。”年轻人嬉皮笑脸地说着,把镜头对向倪芩泽。倪芩泽有些不适的皱眉,她还没说什么,看到外甥的举动,中年夫妻的脸就先落了下来,当丈夫的把想要骂人的妻子拦在身后,自个黑着脸上前一步:“你看看你,这都什么德行?!快把手机收起来,玩闹也不看看场合,像什么样子?给我严肃点,这是你外婆的葬礼,不是你的婚礼,不需要人录像直播拍照。”   直播的年轻人被舅舅这么一教训,虽然心里有些不以为意,不过还是悻悻地收起了手机。见状,中年夫妻的表情这才缓和了一些,问道:“你表弟呢?”说着,中年夫妻四顾了下,也没看到自个儿子,难免有些担心。他们夫妻平时工作比较忙,那孩子从小就是被他奶奶带大的,祖孙俩感情一直很深厚。儿子年纪还小,现在他奶奶这一撒手,也不知道那小子受不受得了。   不等外甥回答,中年夫妻就在角落里看到蹲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儿子。他面无表情,看似对老人的去世无动于衷,脸上没有一滴泪,然而一双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灵堂上的黑白照片,整个人死气沉沉,看着让人心慌的同时,又忍不住忧心。   中年夫妻彼此对视了一眼,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好。也不是没安慰过,但不管说什么,这孩子就是一副看不开的样子,在对老人去世这件事上,和外甥的态度成了反比。   要是这俩孩子能稍微中和一下就好了。   有时候哭不出来才是最糟糕的,负面的情绪压在心里多了,时间久了,难免会出事。尤其是现在资讯发达,他们虽然都不是什么年轻人了,但也经常上网,知道什么叫做抑郁症。   人死不能复生,别闹到最后,再把好好一孩子给折腾病了。   得让他发泄出来才行。   就在中年夫妻俩犯愁的时候,突然,一道细细的抽泣声在灵堂里响起。   那哭声并不大,声音和周围的吵闹声比起来,甚至有些低得过分了,以至于显得若有若无。但奇异的是,这声音却没被掩盖下去,在场的每个人都听见了,似乎这哭声,不是响在耳边,而是从他们心里响起一样,完全忽略不掉。   所有人都被这哭声吸引住了注意力,就连在角落里静静蹲着发呆的少年也不例外。   是那个职业哭丧人在哭。   注意到是倪芩泽在哭,有些人忍不住暗自撇了撇嘴。花钱请来的,哭起来能有什么真心实意,做戏而已。不过倒是挺好看的,也不知道从哪请来的。   他们才这么想着,就听到哭声渐大,明明是美人泣泪,原本该我见犹怜的,然而在场的人看着看着,渐渐的,心里却生不出一丝怜惜来,反而觉得胸口有些堵,就像是一团棉花塞在那里面。这棉花泡了水,逐渐发涨,弄得心里闷闷的,难受极了。   之前直播的那个年轻人,不知道怎么的,听着这哭声,突然就想起来一些小时候的事。想起小时候放假来外婆家,外婆坐在门槛上,就着天光,微微低头给他做书包的场景。   他外婆是个老绣娘,手极巧,做出来的书包比市面上卖的好很多。既结实又好看不说,书包上还往往会有各种他童年时特别喜欢的人物角色。   从西游记里的孙猴子,到虹猫蓝兔七侠传里的虹猫蓝兔,再到迪迦奥特曼打小怪兽。每年一个书包,每年都不一样,唯一一样的就只有书包右上角绣着的他名字。   可惜那会他年纪小,虽然觉得书包好看,但除了刚到手的时候会珍惜,等过一段时间,新鲜劲过了,那些如工艺品一般的书包,往往还没到一年,就会被他糟蹋得破破烂烂。以至于到现在,一个都没能留存下来。   年轻人想着想着,不知道怎么的,看着黑白照片上笑容慈爱的老人,他突然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了下来。视线从清晰到模糊,心里的悔意也跟着越来越浓。他第一次意识到,这不是什么可以直播来吸米分的有趣事,那个随着他年纪越大越少见面,对他却一如既往疼爱的老人离开了。   并不是什么无关痛痒,只是有些悲伤,有时候自己也发现不了。   我还以为我没心没肺呢,哭什么?!   年轻人满不在乎地用袖子胡噜了一把眼泪。   哭出来的,不止是这个年轻人,不知不觉,中年夫妻也泪流满面。   老人是因病去世。生前病了挺长一段时间,这么大年纪了,病得又重,在医院的时候,中年夫妻其实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还彼此安慰过,生老病死,每个人都有,每个人都躲不过去。老人不管怎么说,也八十来岁了,活得不算短,甚至可以说挺长。说难听点,够本了,比起很多少年夭折,青年意外,中年猝死的人幸运多了。生前虽然病了一段时间,但在医院的帮助下,总得来说,走得不算痛苦。他们做儿女的,也该知足了。   夫妻俩一直是这么安慰自己的,老人走的时候,虽然难过,但也算能平静面对。   他们一直是这么想的,但这时候,眼泪却忍不住了。当儿子的想起来父亲早逝后,母亲一个人把自个兄妹辛苦拉拔起来的艰难。当儿媳的,也想起来婆婆的好。在嫁进来以前,她也曾担心过会遇到所谓的恶婆婆,也害怕会被刻薄。谁能想到竟掉进了福窝,当婆婆的,比当妈的都还体贴,对她好得不得了。她怀孕生孩子脾气不受控制的时候,和她老公都吵过,婆婆却硬是包容了下来,哪怕有些事事后她自个想起来,都觉得自己过分,无理取闹,婆婆却从来不说什么,一笑而过。   这么好的人,就这么走了。   怎么就走了?   泪水决堤而下,中年夫妻抱在一起哭成一团。   会来奔丧的,都是些比较亲的亲戚,和老人都相处过。他们几乎是老人看着出生,看着长大,又看着结婚生子的。人生中的每一件大事,都有老人的参与。   想到老人的音容笑貌,一时间,不少人悲伤难抑,灵堂里哭声不断。   角落里,一直呆呆木木的少年,突然呜咽了起来,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落。   子欲养而亲不待。   说好等他长大了孝敬她的呢?!怎么他还没长大,她就不等了?   啜泣变成了号啕大哭,心里的悲伤,也像是找到了发泄口,奔流而出。   在一片哭声里,丧礼按部就班地完成。送走亲友,眼睛红肿的中年夫妻把报酬交给倪芩泽:“说实话,哭了这么一场,我心里好受多了。”幸亏之前没反悔,把人请了过来。他们夫妻俩也就算了,哭不哭的,影响倒不大。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良药,随着时间的过去,悲伤迟早会消散。但他们儿子不一样,就之前那要死不活的样子,得亏被倪芩泽的哭声感染,发泄了出来,要不然成天憋着,天知道会怎么样。   专业的就是专业的,这钱没白花。   中年夫妻感激涕零地把倪芩泽送走,他们一边梳理情绪,一边惦记着回去煮个鸡蛋,好给孩子敷眼睛。   就那肿的核桃样,不敷没法看了。 第90章 第九十个求职者   倪芩泽初战告捷,有中年夫妻,还有当天在场的其他人给他宣传,时间久了,客人也就渐多。良性循环下,没多久就声名鹊起。   名声在外,以貌取人的人越来越少,找她的人越来越多。见状,俞知乐也就把这事放下了,显然,就冲对方这哭声,这感染力,口碑已经树立起来了,只要对方不想不开自毁长城,干这行就绝对饿不死。与其担心她,倒还不如担心担心自己。自个的厨艺还是不够完美,就这么做给白泽饭吃,真的好吗?   总是这样愁来愁去,也不是一回事。最终,俞知乐一咬牙,决定早死早超生。   拎着打包好的亲手做的饭菜,俞知乐携带着一股子破釜沉舟的气势,去了白泽公司。   反正好兄弟嘛,就是用来坑的。就算饭菜味道有点不足,应该也能包容?!   这会正是午休时间,眼看饭点到了,小赵敲了敲办公室门:“白总,午饭吃什么?要不要换口味?今天四食堂有糖醋排骨。”是不是需要来一份?问清楚了他好给捎带上来。   白泽一向不在意这些小事,工作日,如果没客人,一般都是和员工一样吃食堂。糖醋排骨是四食堂师傅的招牌菜,特别好吃,只是不经常做。难得做一回,不吃可惜了。   小赵自认做人助理的,拿人钱财,即使是吃饭这种小事,他也要对得起自己的高工资,把它办周全。   就在这个时候,俞知乐刚好到楼下,白泽才接完前台内线,知道俞知乐带了饭,闻言,当即说道:“不用了,有人给我送了。”   女朋友?!   我去,小赵表面上若无其事,心里震惊不已,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作为贴身助理他怎么不知道。而且白总最近一直在公司里加班,确定有时间交女朋友?网恋?还是说,是以前交的?到底是什么神仙女友,居然能忍受这么长时间不见面,而且还能忍受自个男友给别的人亲手做零食,自己还没份。虽然这个别人是个男人。   不过来问的事既然已经得到了答复,即使好奇得心痒痒,就好像千万只蚂蚁在里头爬似的,小赵还是很有职业素养,一本正经地退了出去。直到顺手把门带上,才关好门的他,还没来得及离开,就看到俞知乐手里提着大大的保温盒,从电梯里出来。   ……得,白想了。   敢情送饭的人不是神秘女友,而是好朋友啊!   视线从保温盒上一转而过,小赵心里诧异,手上动作却没停,机灵地在俞知乐过来之前,把才关上的办公室门打开。   笑着和对方打了个招呼,等人进去后,小赵关好门,想到刚刚的误会,忍不住小声嘀咕:“你给我做零食,我给你送饭,这俩大男人,怎么比热恋中的男女朋友还黏糊?”   午休时间有限,说的人没在意,急匆匆地离开去食堂抢糖醋排骨,留下办公室里的人面面相觑。作为神兽,哪怕不动用神力,白泽的听力也比普通人好很多,就连自以为是普通人的俞知乐,由于吃的东西多了,身体打好底子的缘故,这段时间白泽给他做的零食,原材料早已经从普通的鱼虾,变成了灵物,身上的血脉渐渐觉醒。这么近的距离,自然也把小赵的低语听得一清二楚。   想装聋都不行。   俞知乐有些尴尬地放下保温盒,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浑身不自在。白泽站起来,给他拖了把椅子,面上没表现出来,心里却如拨云见日,一下子恍然大悟了起来。   原来如此,光棍打得太久,没人提醒,差点连自个心动了都不知道。回想以往种种,可不就是对待伴侣才有的表现么!   明白了自己心意的白泽,难免暗自留心了下心动对象的表情。   看小家伙这反应,不像是没戏。   要真是纯洁的兄弟情,这会听到那话,不仅不会不自在,反而会大大方方地提起来,肆意调侃他才对。   俞知乐手足无措了一会,没好意思坐下,尤其是白泽那双好看的眼睛,还一直在看着他。小心肝被看得砰砰乱跳,看得俞知乐不明所以,却忍不住伸手按了按胸口,扔下一句:“你吃,我先走了。”话毕飞快逃离。   白泽看着他慌忙离去的背影,挑了挑眉,也没急着挽留,反而优哉游哉地一一掀开保温盒,一本满足地吃了起来。   得给小赵涨工资。   这年头这么聪明能干的助理不多见了。   跑回上班地点,俞知乐坐到电脑后面,因为剧烈运动,心跳变得更急促了。虽然没谈过恋爱,不过现代社会,没吃过猪肉不代表没看过猪跑。以往看过那么多小说电视剧电影,里面或多或少都有描述过爱情。缓过来后,俞知乐就是再傻,也知道什么叫做喜欢。至于性向,在这方面,找了个男神仙做对象的发小,早就让他长过见识。因此对于自己喜欢上同性,喜欢的对象还是个男妖精,不对,男瑞兽,见多识广的俞知乐接受起来,倒也不算困难。   明了了自个心意以后,俞知乐看着柜子里白泽亲手做的零食,眼光都不一样了。尤其是没多久,小赵帮忙送洗干净的空保温盒回来时,手里还提着白泽新做的吃食。   嘴里吃着零食,俞知乐心里的那股子甜意,怎么也压不下去。   明明被误会了,白泽却还是继续做零食,这是不是说明,他对自个,也有那么一点点的喜欢?   这一点点的喜欢,在自己的努力下,是不是会变成很多很多的喜欢?   即使目前还是兄弟情,不过自己继续对他好,时间久了,量变也有引起质变的可能,不能放弃努力。俞知乐默默地决定晚上继续送饭,有空还要去顾哥那边进修一番,加强一下厨艺。争取在抓住人之前,先把他的胃拴牢。   正胡思乱想着,门铃突然响起,打断了俞知乐的思绪。   有客人?!   俞知乐一秒切换状态,进入工作模式。   “请问,是来找工作还是有创业的打算?”   来者是个瘦高的男青年,一进来,就被俞知乐的直接震了一下,愣了愣,男青年这才回过神来,连忙说道:“找工作,我就不是那个创业的料。”   “实不相瞒,我也创业过,就是把老本赔没了,这才醒悟过来。那会刚入人类社会,年轻气盛。”青年说着,脸上露出了苦笑。俞知乐见状,不忍心再戳他伤心处,飞快地转移话题:“还没问,您贵姓?”   “免贵姓楼,单名一个古字。”到底在社会上摸打滚爬过,即使连连碰壁,多少也积累了些经验,知道怎么和人打交道。青年态度谦逊地自我介绍:“本体是蝼蛄,也就是土狗儿。”怕大妖对学名不了解,楼古说完,又补了句民间常叫的俗名。   了解!   城市人很少知道蝼蛄是什么,不过农村孩子,经常在田野里玩,倒是有不少知道的。俞知乐小时候在村里时,还亲手抓过,因此倒不陌生。针对蝼蛄的习性,俞知乐脑海里飘过一连串适合楼古的工作,末了,从中挑出一个最有可能被楼古喜欢的问道:“地质方面的工作,你觉得怎么样?”   “勘察矿产资源,国家很需要这样的人才。”而且对楼古来说,这样的工作做起来也不难。毕竟一直生活在土壤里,对泥土的了解非比寻常,连俗称都脱不开一个土字,简单培训一下,就是个好手。俞知乐还往其他就业方向延伸了下:“说不准还能往考古方面发展。”挖着挖着,挖到古墓遗迹估计也不是梦,以往不是没类似的新闻。   俞知乐才一提起这样的可能性,楼古就一脸的醍醐灌顶。   原来还能这样!   对啊,作为一只喜欢在地下钻来钻去的蝼蛄,有什么比他更了解土地的?哪怕蝼蛄要生存,对土壤的环境有要求也一样。他毕竟不是普通蝼蛄,而是只成了精的蝼蛄,什么土不能活!早没那些限制了。   楼古因为经商而被打击得所剩无几的自信心,瞬间膨胀了起来:“这工作好,这工作适合我!非它莫属!”   “只要我往地下一钻,甭管是什么土,我尝一口就能分辨出来成分。那些矿产藏多深我都能给它挖出来,还有,各类古墓,以前没注意也就算了,现在一回想,找起来简直不要太方便。大凡是古墓,都有阴气,年代越久的,阴气越重,我随便吃一点土,哪个方向的土阴气多,就顺着找过去,绝对一找一个准。别说,我记得我成精的那片地,阴气就蛮重的,回头去附近找找,应该能有收获。”曲善越说,就越迫不及待。   这可是真吃土了。和人不一样,人类用吃土指代穷到没钱吃饭,楼古这吃土,却是实打实地发家致富。见楼古已经下定决心了,俞知乐连忙帮忙联系了地质局,把人送了过去。   才走一个,很快就又来一个。这回来的是个浑身上下写满了‘桀骜不驯’四个大字的小年轻。对方就连翘起来的头发丝,都在张牙舞爪地诠释这一点,俞知乐见状,出于以往的经验,没敢以貌取人,先入为主,然而令他意外的是,这个年轻人一进来,就是一副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的范儿,张口就不客气地说道:“让你们负责人出来!”十分的表里如一。   “我就是,有什么事吗?”俞知乐饶有兴致地回答。说实话,走马上任这么久,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款的妖精,别说,挺有趣的。   “就你?看起来也不比我能耐啊!”青年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俞知乐一番,半晌,这才摸着下巴,极为不满地说道:“真不知道为什么让你当这个部长。难不成你靠山比我大?”我觉得我也能行。 第91章 第九十一个求职者   得,看样子是来了个妖二代!   也是,这年头有官二代富二代,既然有妖精,自然也会有妖二代。也不知道是哪个位高权重、修为精深的大妖,把这么个崽儿放出来。   不过话说回来,这样的崽,也是该赶出来找工作锻炼锻炼,起码这为妖处事,得长进些才好。俞知乐心里念头不断,面上也没怂,公事公办地问道:“叫什么名字?本体是什么?想创业还是来找工作?对工作有什么要求,有什么特长,有什么喜好?”   一串问题连环问下来,直问得青年一脸懵逼,好一会才缓过来,不耐烦地说道:“我是来找工作的,你问那么多做什么?我本体是什么,你还能看不出来,没事多此一举干嘛!”   “行了,也别瞎浪费时间了。我爸不让我开公司,说我只会拿钱砸。砸来砸去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让我别折腾,老实找工作。我这人没啥优点,就是听我爸的话。我也不为难你,你看有什么适合我的工作就说。”说完,青年还是没忍不住,嘟囔了一句:“其实我觉得你这位置就挺合适我的,可惜我爸不让,要不你退位让贤多好!”   虽然不怕对方的靠山,不过俞知乐懒得搞事,也就假装没听见青年的话。不过看他那样子,显然没什么特长:“没特长,那你工作不是太好找,不管干什么都得先培训。你先有个心理准备。”零基础,培训时间估计也不会太短。   “不过反过来,也就是说,你什么工作都能选。反正要培训,想选什么就选什么,选好了培训就是。绝对自由!”   手握选择权,未来拥有无限可能的青年闻言,原本听到前面的话还有点不高兴,这下那点小情绪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当即就说道:“自由好,小爷我就放荡不羁爱自由!”   “你觉得当明星怎么样?像我这么帅的人,不站在舞台上闪闪发光,多浪费啊,白瞎了这张俊脸!”不等俞知乐提建议,青年就自个先嘚吧嘚吧地说了起来。   才说要当明星,话音刚落,青年又自我反驳道:“不行,当明星太累了,我受不了那份罪,而且就我这脾气,容易被喷耍大牌。我从小被宠惯了,我玻璃心,换个换个。”   “要不当老师好了,做老师的,脾气坏点不是事。反正不管说什么,那都是教育学生,为了学生好!”   “也不行,我没什么学问,又懒得培训学习,肚子里没货容易误人子弟,去当老师容易败功德,祸害了祖国的花朵也不好。我老子知道了还不得抽死我,我还是干点别的好了。”   又划去一个选择,青年沉吟了一会,问道:“生物学家好像也不错,什么家什么家的,一看就有逼格,社会地位也高。”   “可我不耐烦这个啊,没成精前和普通动物打交道也就算了,好不容易成了精,吃了那么多天材地宝努力化形了,再回去和普通动物打交道,肯定会被那几个二代嘲笑,不行不行,小爷绝对不能选这个。”   得,什么话都让他说完了,俞知乐看着嘴里滔滔不绝的青年,明智地继续保持沉默。果然,青年也没在意他回不回答,继续自言自语道:“你说,要不我买条船出海?自个当船长怎么样,这算创业还是找工作?”   “船长多威风,说不准还能客串一把海盗船幽灵船什么的。”话刚说完,青年像是意识到了什么,连忙又补了一句:“还是算了,刚刚你什么都没听到,我也什么都没说。真干这个,风头是出了,不过也容易给家里老头子添麻烦,到时候引起国际纠纷就不好了。老头子也不容易,我还是另找一份工作比较好。”   “你说好好的,家里又不缺钱,也不缺修炼资源,干嘛硬逼着我出来找工作?偏偏这年头,谁不知道工作不好找?让我在家混吃等死多好。是游戏不好玩了?还是小说不好看了?”   “等等,游戏,”青年突然眼睛一亮:“对啊,我可以玩游戏啊,弄个代练,搞个直播什么的,不也是份工作?”   “别的我不行,但游戏我在行啊!”   话说到这个份上,俞知乐不能再装不存在了。真要让对方全身心地投入到游戏里,结果绝对是个悲剧。有钱人是怎么玩游戏的,上学时候也玩过一段时间游戏的俞知乐还能不知道么。大都是砸钱砸钱,大把地砸钱,往死里砸钱。反正花钱就对了,挥舞着钞票扫平一切困难,游戏体验自然十分美好。   但是,往游戏里砸钱,和从游戏里赚钱,根本就是两回事。   俞知乐正想委婉地点出这一点时,一直表现得挺有自知之明的青年也回过神来了,他有些不自在地干咳了一声:“我好像有些做不来哈。”从小当惯了爷的,让他纡尊降贵给人代练等级,代打装备,辛辛苦苦熬好几个小时就只为赚十几二十块钱,这份罪他可吃不了。   至于直播打游戏,作为人民币玩家,即使带上厚厚的滤镜看自己,青年也不得不承认,他的技术有些配不上那一身豪华装备,以及充满了高人气质的各色昂贵外观。这样做直播,可能会吸引些想要围观土豪的观众,但想赚打赏,那是想都别想。靠这个吃饭他绝对会饿死的!   “你说我去学一份手艺怎么样?”青年突然想到和狐朋狗友一起去探班小明星的时候,看到的那些堪称鬼斧神工,化腐朽为神奇的化妆师。能把一个原本普普通通,扔人群里找都找不见的路人化妆成小美女,当个化妆师还挺有意思的,给人化完妆估计会很有成就感。   想好了,就这个了!   化妆应该不难学。   化妆师?也行。   了解了下青年的想法,俞知乐觉得没白费对方之前的纠结,最终的结果还算靠谱。不过,俞知乐有些促狭地提了个小建议:“现在化妆师就业也挺难的。再说了,你想要成就感,普通化妆师哪有特效化妆师成就感强?不过要我说,特效化妆师其实也就那样。反正化妆技术你都得从头学起,与其当普通化妆师、特效化妆师,倒不如做入殓师。说来,入殓师也算是特殊化妆师的一种了。”虽然有些看好戏的意思,但这话也是实话,俞知乐是认真在提议。早在娃娃鱼自己给自己安排了个哭丧人的职业的时候,他就想到了入殓师,这会提出来正合适。   “平常人怕鬼,觉得这行阴气盛,不敢干,也怕长时间接触尸体,再染上什么病,但这对你来说完全不是问题。既然这样,那同样是给人化妆,活人死人又有什么分别,反正都是化。国内学殡葬礼仪这个专业的人特别少,入殓师的缺口一直很大,只要你一培训过关,学成立马就能找到工作。工资福利待遇全都是一流,你说,还有什么比这个更适合你的工作?”   “没有了。”   是这样吗?   青年神情动摇,俞知乐趁热打铁:“而且在各种化妆师里,入殓师能给你带来的成就感绝对是最强的。现代社会,意外去世的人非常多,车祸、高空坠物、溺水、火灾等等一系列事故导致的意外死亡,遇难者的遗体往往都会受损,甚至面目全非。人活一辈子,不管生前怎么样,死了总要尽可能地让他走得体面一些。何况,修复好,完整无缺的遗体也能给痛失亲人的家属们一些安慰,何乐不为?你想想看,把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的遗体修复美化成对方还活着时候的样子,这成就感,是不是比把普通人化妆成小美人,小美人化妆成大美女要来得强?”   嗯,是这个理没错,青年闻言,不由得信服地点了点头,对这个一直耐心仔细地给他分析就业道路的工作人员非常有好感:“我叫郭跃光,郭子仪的郭,跳跃的跃,光明的光,你别记错了,以后遇到什么困难都可以来找我。小爷交定你这个朋友了。”   “别看我修为不怎么样,不过你放心,我有后台,我可以靠爸。只要你不惹上那几个活了不知道多少万年的老妖怪,别的任凭是什么妖精,哪怕是不小心得罪了大妖,我爸也能从中帮你斡旋。”说完,郭跃光潇潇洒洒地走了。   上班的日子虽然不枯燥,甚至因为来的妖精什么原形都有,来找什么样工作的都有,而称得上大开眼界妙趣横生。不过最让俞知乐期待的,还是这些日子里,频频穿插进来的甜蜜插曲。也许是工作没那么忙了,又或者是有别的什么原因,总之白泽最近让人送零食的次数变多了不少,每次送来的零食,量也增加了。俞知乐送饭的次数也一样,原本只是偶尔送一次,渐渐变得天天送,然后,又变得一日三餐都不落。连带着零食都不用小赵专门送过来,改为俞知乐送饭的时候,顺便上门自取了。   反正到最后,正餐总是吃好喝好的白泽没怎么样,平时总是在吃零食的俞知乐,个头硬是往上窜了一窜,就连脸也圆了一分,看得小赵每次都在暗地里纳闷:不是说,吃零食长不高么?俞知乐都这个年纪了,又爱吃零食,居然还能二次发育。这零食要不是白总亲手做的,他都有心想抢过来了。   说不准就是这零食促身高呢!   没人在意天生是个小矮个的小赵心里的想法,白泽和俞知乐的心思,都在彼此身上。随着你来我往,这东西越送,彼此的心意也就越明。有些事,似乎就只差临门一脚了,但这一脚,却迟迟没来。 第92章 第九十二个求职者   俞知乐眯着眼,美滋滋地坐在电脑后面的座位上啃鱼干,鱼香味飘得满屋子都是,顺着大敞的门,香气肆无忌惮地霸占住了附近的一小片街道。惹得路过的人,无不暗自吸溜口水。连带着街头那家,平时只有稀稀拉拉三两个食客的小饭店,都一扫旧貌,变得顾客盈门了起来。   今天生意居然这么好,饭店老板喜不自胜。唯一让他有点疑惑的就是,今天过来吃饭的客人,不知道为什么,一进门,第一句话问的就是有没有鱼,一旦得到肯定的答复,全都迫不及待地点了水煮鱼、酸菜鱼、爆炒小鱼干等等各色鱼类菜肴。   因为门脸离下岗再就业部门有些远,并没有受到香味袭击的饭店老板,对自个今天财源广进的原因毫无所觉。   俞知乐吃完最后一条小鱼干,舔了舔手指,正恋恋不舍地起身洗干净手,才回来,还没坐下,就听到门铃一响,一个穿着无袖露脐挂脖上衣和小短裙,打扮极其清凉,身材也极其火爆的年轻女子,一边深呼吸一边走了进来。   “好香啊!”   “什么鱼这么香!”   俞知乐闻言,第一反应居然不是回答问题,而是暗自庆幸了一下,幸好鱼干已经吃完了,不用担心对方要求分享,被他拒绝后会导致气氛尴尬,以至于接下来的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好在,进来的女子虽然受到了鱼香的诱惑,但也没忘记正事。只是随口问了一句,决定找完工作就去吃鱼后,她就把这事抛到了脑后:“我叫秦婷,是来找工作的。”   上班时间久了,俞知乐已经锻炼到了一听妖精名字,就能把对方的本体分析得七七八八的程度。像郭跃光那样,不按本体谐音取名的也就算了,如秦婷这般的,简直连猜都不用猜。显然,秦婷的本体,十有八九是蜻蜓。   “想找个什么样的工作?具体有什么要求?”   听到问话,秦婷想也不想就说道:“我觉得摄影师就不错。我复眼多,不当摄像师不白瞎了我这眼睛么!我有那么多复眼,配合相机拍照肯定比别的妖精、人类拍得好。”   “我来之前就想好了,就是我复眼再多,再会捕捉画面,不过想当摄像师,没摄像机也白搭。而且光有好眼睛、好相机还不行,还要有拍摄技术。我又不会这个,自学又怕走弯路,外面的培训班我也信不过,所以想过来问问国家有没有什么合适的学校介绍我过去上课。我系统地学一学这个。”说着,秦婷眨了眨眼,她的眼睛确实十分好看,眼神也深邃,这么一眨,把人眨得心都动了,可惜她面前站着的这位,已经心有所属。这会见状,也只是暗赞了一句,就认真地回想起了相关合作院校:“有了,这所学校的摄影系很出名,是国内数一数二的,老师也负责。你可以自己上网查一查,要是没意见,就介绍你过去?”   俞知乐一边说,一边拿笔在便签上写了个大学名字,递给秦婷看。   “这学校我知道,”秦婷的准备工作做得很好:“实不相瞒,我来之前就想要去,不过我错过了今年高考,不想再等。就是我能等,就我这勉强过国家扫盲班的成绩,和从小就开始学习的人类压根没法比。高考就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我哪挤得赢他们,又不是打架。再让我考个七八年,完整系统地学习一遍小初高,完了我估计才有希望。”   “正规渠道是没指望了,我又没别的门路进去,这才想着过来碰碰运气。”她也是有小心思的,秦婷继续说道:“觉得甭管什么学校,只要您能给安排进去让我学就不错了。反正能和妖精部门合作的,学校再差也有限,肯定不会太离谱,比我自个瞎找能进的强。”千想万想,就是没想到国家居然这么贴心到位,一下子就安排到了她的心坎里。俞知乐第一个推荐的学校,就是她最梦寐以求的那一所。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谁会放着进入梦中情校的机会不要,又不是傻了。秦婷果断答应了下来。接过俞知乐签给她的推荐信,乐颠颠地离开。   目送秦婷离开的时候,俞知乐完全不知道背后有妖在骂他。   没要俞知乐安排,郭跃光自个通过老爸的渠道,进入一所大学深造,学习殡葬礼仪。在拿到课程表的那一瞬间,郭跃光脸上的笑就消失了,他特别想骂妖。   周易知识、丧葬花艺、挽联,这都什么跟什么?!   说好的另类化妆师,本来以为也就修复下尸体,最多再烧个骨,学下火化设备与技术这类的课程就得了,结果居然还要学习制作纸扎花,他一公的,实打实的雄性妖精,居然要动手扎纸花。麻痹传出去丢不丢人,他那些狐朋狗友知道了,还不活活笑破肚皮!   还有挽联,他哪有那文采,别到时候乱写一通,再把人家属给气坏了。到时候辛辛苦苦忙半天,钱没赚到,还得倒贴一大笔医疗费出去。他家虽然有钱,可也不是这么花的。   “吓到了?别怕,习惯以后就不可怕了。其实一点也不恐怖,这世上可没鬼,要相信科学。”路过的同专业同学见状,还以为郭跃光被这份恐怖课程表吓到了,怕对方心里接受不了,联想到当初的自己,出于同学情谊,连忙好心安慰道。谁知道这不安慰还好,一安慰,就看到郭跃光脸色越发难看,那同学见了,不敢再开口,连忙逃之夭夭。   谁怕了?   反正甭管谁怕了他都不会怕。谁说这世上没鬼?是有,但是再给那鬼几个胆子,那些小鬼也不敢把他怎么样。出现的鬼就是再多,团团把他围住了不放,所有人都吓尿了他也不怕。郭跃光那个气啊,小爷是怕鬼的妖吗?小爷那是嫌丢人啊!不对,丢妖!娘了吧唧的!   自己果然还是太年轻,太轻信。网上说的对,男人的嘴骗人的鬼,男妖的嘴也一样,没一句实在话!要不是当初为了进这所学校,信誓旦旦地和老爹发过军令状,这会后悔了会被断生活费,他早跑了。现在,郭跃光含泪咬碎牙往肚子里吞,等他学成了再说,到时候非要找那满嘴胡话的骗子算账不可,还公务人员呢,居然这么糊弄妖!   郭跃光恨恨地去上课。   秦婷顺利进入大学,学习了一段时间,显露出出色的天赋后,就被老师赏识,介绍到一家影楼打下手。   “你是徐老师带来的,别的琐碎活,像是端茶倒水之类的事不用你干,专心跟在我身边做摄像助理,平常帮忙管理一下仪器,协助拍摄就好。也练练手,实践出真知,以后毕业了说不定连实习期都省了,直接就能上班。别的地方不知道,反正我这边是没问题,到时候欢迎你留下来。”看在老师的面上,影楼里负责带秦婷的人很尽心。影楼里其他人,不管背地里怎么想,面上还是很和睦的。总之,对秦婷来说,平常上课,有空就做助理的日子很轻松,也很美好。   “诶你干什么?拍照就好好拍照,要露肩你说一声就好,动什么手?我自己又不是没手不会自个来。”这天,秦婷正在准备下午拍摄要用的镜头,就听到隔壁摄影棚里有吵闹声传出来。没一会,争执声越来越大。   “都说了,别动手,我就拍个写真,不需要那么性感,露肩膀也就算了,你撩什么裙子,撩我裙子之前,就不能开口说一下,让我自己来?你光长手了?是没嘴还是哑巴了,不会说话啊,非动手?!有病吧你,大白天的胆子就这么大?性骚扰啊这是。早就听说干你们这行的,有些摄影师手不老实,怕遇上这事,我特意挑的大影楼,特意白天过来,结果还这样。要不要脸?是没老婆还是怎样,没见过女人啊?!那么饥渴不会回家自个对着屏幕撸?非要犯罪?”   “不是,我说姑娘,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我提醒你了的,但是你没反应,我没办法怕耽搁时间这才帮忙的。”   “是,我不否认我们这行是有些人道德败坏,借着工作机会揩油,但哪行哪业没点败类?是不是?这都是少数人,你不能以偏概全,带着有色眼镜看人啊。我正正经经吃这碗饭的。”男摄影师说着说着,也难受了起来:“你说我容易吗?我不帮忙吧,到时候拍出来效果不好,你们又要上门来闹,说花钱了不干事,好好的照片拍成狗样。我帮忙了吧,你们又疑神疑鬼,觉得我借机揩油,你说我到底揩什么油了?我冤不冤我!”   “没错,我是把你衣服稍稍拉低了一点,露了小半边肩膀,也把你裙角往上提了一点,露出了小腿,可我从头到尾,都只碰了衣料,没碰到你人吧?我够小心的了。是,影楼这边是有完全不用拉衣服就可以完成拍摄任务的照片,但你拍之前选的样片就不是这风格的啊。你自个提的要求也高,要妖而不俗,纯而不艳。这又要清纯又要妖孽,哪有那么容易。我也一直控制着尺度,你露肩膀的程度,就跟平常人穿一字肩衣服差不多,我这还只露半边肩,充其量也就斜领衣服。只是营造领口微松的慵懒感,凸显一下你的锁骨而已,根本不暴露。不信你自个照镜子看一看,或者让其他人帮忙看一下,我说的是不是实话。” 第93章 第九十三个求职者   “算了,也不用让人看了,免得你说看的人都是我同事,都向着我。”   “除了肩膀,我们再说说腿,你这腿呢,也就小腿,膝盖以上全都给你遮得严严实实的。你现在走出去,也不用问别人,自个往大街上瞧一瞧,和路上穿着短裙短裤的妹子们比一比,看看我是占你什么便宜了?我有这心我站这给你拍照干嘛,我拿杯咖啡出去,站店门口,一边喝咖啡一边欣赏过路的美女,不比现在舒坦?还不怕被人说我骚扰。”   男摄影师一脸的有苦说不出,再三解释:“妹子,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理。我也不是故意要你露小腿的,这不是要符合你要求么。你现在这姿势,到时候拍完,底下后期会给你P上水,让人一看,觉得你的脚在撩水,你在戏水。这一身装扮,溪旁戏水,是不是清纯诱惑,够不够仙气?真没占便宜的意思!”   “是吗?”不管摄影师怎么说,年轻姑娘还是半信半疑,总觉得不放心。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会还真说不出对错来。可以解读为是年轻姑娘太敏感,也能解读成摄影师心怀不轨,但还没来得及多做什么就被发现阻止了,现在是在狡辩。   因为这边动静比较大,影楼内其他人怕闹出事,都有些不放心地走过来看情况。没一会围了不少人在旁边,年轻姑娘环视了一下周围,一眼就看到了站在人群中间,手里拿着拍摄仪器的秦婷:“反正我不要你拍了,我交了钱,估摸着你们影楼也不会退。让她来,我看她也是个摄影师。都是妹子性别一样我放心。”   “行,她来就她来。”闹了这么一通,他还真不稀罕今天这点抽成。男摄影师也爽快,直接就答应了下来。为了自证清白,他也顾不上秦婷还只是个摄影助理了。   得亏秦婷还有理智,提了这点出来。   “拍过照片吗?拍过啊,拿来看看。这照片可以啊,是我喜欢的风格!”妹子毫不在乎:“助理就助理,比我自个拍强多了。反正别人来我不放心,就你了!”   天上掉下个大馅饼,这馅饼还直直往秦婷嘴里落,平常人际关系再好,这会人群里也难免有人酸了一句:“女摄影师就放心啦?你也真行,就不怕秦婷是弯的。性别一样就安全了?天真!”   “是弯的我也乐意,比你们臭男人好得多。真弯的,她揩起油来,我们俩还不知道谁占谁便宜呢!”年轻姑娘干脆利落地怼了一句,说话的人被气得一个倒仰。偏偏认真一看,年轻姑娘个子不高,也就一米五多,不到一米六的样子,五官清秀,只能算是小美女。而秦婷,那细腰长腿、丰乳翘臀,五官像是被工笔细细描绘过,尤其是那一双眼,随便一扫,能把人扫得浑身酥软。两个人站在一起,还真应了对方的话,占起便宜来,不知道谁吃亏。反正在外人眼里,是秦婷亏了。   被这么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占便宜,换做是他他也乐意。得,这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围观人群很快就散了开来,各自忙碌。秦婷一边给年轻姑娘拍照,一边和对方闲聊。   “我有个朋友,就是拍照的时候被摄影师占了便宜,偏偏那会她没反应过来,回到家才后知后觉,又没证据,拿那摄影师没办法,气得好几天都没睡好。还有,你看新闻了没有?前段时间也有个新闻,就是讲的这个,有妹子在拍照的时候,被摄影师借机那啥了,摄影师还拍了姑娘裸照,要挟对方,幸好妹子有个给力的闺蜜,知道后直接带着妹子去报警了,要不然还不知道怎么样呢。你说类似的事情那么多,我能不提高警惕吗?!”   “女摄影师还是太少了,要是影楼里,能做到男摄影师负责给男的拍照,女摄影师专门给女性顾客拍照,那该多好。在妹子面前我们也能放得开点。对了,正好遇到你,我再拍一套性感一点的好了,那种露肚脐露大腿的妩媚舞娘装,我早就想试试了,一直没好意思。”   秦婷边拍边觉得,找到毕业后要走的路了。与其给其他人打工,或者当个自由摄影师,还不如自己开家影楼,专门为女性服务。类似年轻姑娘这样想法的人肯定有很多,开家这样的影楼,估计会很吃香。在这方面保护姑娘们的同时,也能避免某些不该有的误会产生。   秦婷这边忙碌不已,为未来的影楼而奋斗着,俞知乐也没闲,他又接待了一位顾客。   这次来的求职者,是一只喜鹊。   “我叫秋思绮。秋天的秋,思的思,绮丽的绮。本体是只喜鹊。”秋思绮很有礼貌,一进门就先自我介绍。   “你是来找工作的,还是想自己创业?”俞知乐例行询问。每个来到这里的求职者,他都要这么问一遍,不厌其烦。   闻言,秋思绮有些犹豫:“我也不知道。找工作的话,我不知道我应该找什么样的工作。自己创业的话,我也不知道我能干什么。”她成精的时间倒不算短,偏偏前一段时间在闭关,闭关前大街上还是广袖长袍,一派风流。闭关后一出来,街上来来往往的,都是露胳膊露大腿的老老少少,吓得她当场就又钻回了山里。要不是国家妖精登记部门的人注意到她,找上门来,给她做了简单的科普,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时代变化得也太快了些,她就简单地闭个关,一下子就和社会脱节了。这猛地一出来,想找份工作红尘炼心,都不知道该找什么样的工作,不明白有什么是她能干的。   “我修为到了一定阶段,靠苦修很难有什么进展,就想多和人相处相处,体验一下人情往来,考验心境,多做磨炼好为以后突破关卡打基础做准备。所以不管什么工作都可以,只要是我能胜任的,能和人多相处的就可以。不需要高工资,甚至没工资也行,我不缺钱。”她出来工作就不是为了钱,衣食住行,乃至修为需要的天材地宝,她都有,都不缺。   明白了,有点儿像是富二代体验生活,也像电视上演的,神仙下凡历练。俞知乐了解完情况,也不墨迹,直接问道:“你觉得红娘怎么样?”在华国的传统文化里,喜鹊向来是报喜鸟,是吉祥的象征,又有神话里,为牛郎织女搭鹊桥的情节,俞知乐觉得,红娘就挺适合秋思绮的。   “红娘?”刚从山里出来没多久的老古董思索了下,问道:“这红娘,是不是就指的是冰人?”   猛地一听到冰人两个字,俞知乐第一反应就是被冰冻的人,愣了一下才想过来,冰人是晋时的称呼,那会人们管媒人叫冰人,红娘是后来才有的,秋思绮估计不知道。俞知乐点点头:“对,是冰人。”   “这工作倒是能经常和人接触,”给人说亲,想不见人都难。唯一的问题就是,秋思绮很有自知之明:“就是我没经验,怕做不来这个,别忙没帮上,最后反倒耽误了人家的姻缘。”   “给人介绍亲事也不难,现代不像古代,单身男女婚前是可以频繁接触的。条件相当的两人,你介绍了,他们见过面,合适就继续处下去,不合适就再给人介绍差不多条件的。不难,做到这一点,就算靠谱了。”   话虽如此,不过,秋思绮难掩诧异地问道:“要求这么低?”   虽然没相亲过,但毕竟年纪到了,同学群里经常能看到同龄同学被逼相亲的苦逼经历,俞知乐肯定地点了点头:“在现代做冰人,就是这么简单。”甚至能做到这一点的,都是良心媒人了。   这年头,七大姑八大姨,隔壁邻居家八九十岁的老爷子,不知道多少亲戚,只要有钱拿,管你是好是坏,都能闭着眼睛给你瞎介绍对象。有的就是没媒钱,他们也愿意介绍,就跟看不得你好似的,很多媒人介绍来的对象,对象条件和自身比起来,那简直就是天差地别。颇有恨不得从认识的人里,扒拉出一个最差的拉郎配给你的架势。   单俞知乐见过的,就有给身高一米八二,本科学历,有房有车无不良嗜好,父母好相处,家庭氛围轻松,年薪几十万的帅小伙,介绍一米四多初中辍学,家里带俩弟弟,五官平庸的餐馆服务员的。也有给一米六四身高,肤白貌美,家境富裕,自己工作也争气的小姐姐,介绍身高不到一米六,父母还好赌,家里一堆烂摊子就等着人填窟窿的矮矬穷男。   反正双方个人条件完全不相等,甚至是一个天一个地,都有人闭眼吹,然后生拉硬扯地介绍,把对方说得要多好有多好。硬生生把地上的一滩烂泥,吹成天上的白云。一旦条件好的那方不同意,就指责对方眼光高,拜金。然后站在长辈的立场上,苦口婆心地劝说,说年轻人找对象,心气别那么高,不要老是看房子车子票子,这些都是外物,都不重要,找对象最重要的是看人品。对方虽然其他条件差了些,可人老实啊。这年头老实人多不好找,遇到了要珍惜,更何况人家对你真心一片,情深似海,结婚后以后一定会全心全意地对你好,照顾你的。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哪有人样样都好的对不对。再怎么说我都是你亲戚,还能不为你考虑?咱们不看别的,就看他/她这个人。   别的不说,关键就是这个人他们看不上,真当他们是扶贫的了。   当时同学群里正好在吐槽这个,那么巧,这两人刚好遭遇差不多,苦水一倒,别人还没说什么,他俩就先同病相怜上了,再加上同学几年对对方的了解,知根知底的,也不怕被坑,于是两人就想着,干脆谈个恋爱好了。没多久就传来了喜讯,是同学里第一对成的,他们结婚的时候,群里的火把差点都不够烧。   现在很多媒人都不靠谱,秋思绮只要稍微用点心,了解过双方的条件,就不怕做不好这个媒人。   “至于有些人隐瞒自身条件来相亲,这点别的媒人可能要花费心思去核实,甚至核实来核实去,到最后得到的消息还是假的。很多媒人因为嫌麻烦,经常偏听偏信,,懒得求证,轻轻一推手,就把过去相亲的人一辈子坑进去。不过对你来说,这点算不上什么难事。”毕竟不是普通人。   闻言,秋思绮赞同地点点头:“也对,大不了我变回原形,飞过去实地考察也就是了。”有谁会防着一只鸟?跟一段时间,就知道对方家里的房子车子是真是假,知道对方是不是有男/女友了还想骗婚,性情如何,是不是有暴力倾向。父母什么性格,是不是刻薄。了解这些对她来说还真不是事,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的。   “这么一想,我居然还挺适合当这个红娘的!”秋思绮有些不可置信。不过事实摆在眼前了,也容不得她不信:“行,那我就做这个了。”   “我建议你自己开一个婚介所,虽然开头难一点,最初可能没什么客人,不过打出名气以后就好办了。总比去其他婚介所工作,最后被同事连累了名声,诸般努力一朝付之流水要来得强。你这也算是创业了,我给你批一笔启动资金?”租房子什么的也要钱,虽然秋思绮说过她不缺钱,不过该问的还是得问。俞知乐十分尽职尽责。   “不用了,不浪费国家资金了,开店这点钱我还是拿得出来的。更何况我算了下,婚介所需要的成本并不高,也就门面水电。你还是把钱留给其他更需要资金的妖精吧。”并不是所有妖精都像她这么富裕。有些天赋略差点的妖精,光是购买修行灵物,就能让他们倾家荡产,更何况还要吃喝穿住。身无分文的妖精,秋思绮见多了。   秋思绮都这么说了,俞知乐也不矫情,很快就把拿出的支票簿收了回去。   秋思绮离开的时候,正好有人和她擦肩进门。俞知乐有些惊讶地看向原本应该在办公室里奋斗的某人出现在这里,他突然恶趣味上心头,含笑开口:“叫什么,本体是什么?有什么特长?想应聘什么工作?”   原以为对方不会回答,没想到白泽竟然十分配合:“瑞兽白泽,听说,你男朋友一职还空着?”   “你看我怎么样?”   俞知乐一愣,笑了:“恭喜你,面试过关,这份工作永久归你了!”   喜鹊登门,果然是好兆头。 第94章 番外1   白泽和俞知乐在一起,惊掉了无数妖精的眼球,不过最吃惊的,还是鲲鹏。鲲鹏一觉醒来,还没来得及惊喜自己居然有一丝血脉留在人间,就崩溃地发现,自家血脉里,最小的那个崽子,居然已经被老伙计扒拉走了。   !!!   这怎么行!   不是,白泽你这老东西就是这么照顾我后人的?   妖精因为生育困难,血脉大都十分珍贵。大妖更是如此,像是鲲鹏这样的神兽,那简直就是贵中之贵。因为修为越高深,子嗣就越难得。所以哪怕俞知乐身上的血脉极其稀薄,也足以让鲲鹏欣喜若狂了。而现在,这喜悦打了个折扣。哪怕白泽把他其他后代都送到他面前也一样。   也是和白泽在一起以后,血脉觉醒了,俞知乐这才知道为什么,自个明明有爹有妈,却从小活得像是顾叔顾婶的第三个儿子一样——第一个当然就是他亲哥,第二个是他顾哥,他自然就只能排第三了。   他爸因为年纪比较大,又有他顾叔这么个灶神传人的好友在,好东西一直没少吃。在时间的积累下,虽然血脉没觉醒,但也激发出了一两分异象。没办法,怕吓到孩子,只好离得远远的,把儿子交给老友照料。而他妈,则是去照顾老公了。毕竟他爸那样子,连网购拿个快递都困难,怕吓到人。这样子,离了他老妈,完全没办法生活。   把俞爸,还有俞知我这么个年轻人,俩血脉后人连带着俞妈一起打包到鲲鹏面前,看在白泽和俞知乐在一起后,没少拿好东西给他们吃,硬生生把俞爸和俞知我身上比俞知乐更稀薄一些的血脉给堆起来,还让俞妈发现自个身上的妖精血脉后,鲲鹏虽然还是脸色难看,但总算是怒气稍减。不过即使这样,该打的还是得打。老牛吃嫩草可以,但这么老的牛吃这么嫩的草,就太过分了。这哪里是吃嫩草,简直就是啃幼苗啊!   俩神兽在结界里昏天黑地地做过了一场。看得站在结界外旁观的俞知我目眩神迷之余,也终于把之前存着的那股子郁气抒发了出去。俞知我完全没想到,他在意识到白泽的心思以后,各种折腾,千拦万拦,好不容易把白泽困在办公室里疯狂加班,没空出去撩马蚤了,结果自家那傻弟弟,居然傻到自个送货上门。   天天送吃的,就知道送吃的,活该被吃。   美味多汁的外卖都主动送过来了,哪有不吃的?!   每天就光顾着白泽了,都把亲哥忘到了脑后。   想到这,俞知我忍不住伸手点了点俞知乐的额头:“男生外向!”   打完架,白泽率先走出来,心疼地看了眼俞知乐被点得发红的额头,连忙把人拉到一边揉去了。鲲鹏落后一步,看到这一幕顿时牙疼,才撒出去的气又回来了,忍不住骂道:“老不休!你都多大年纪了还染指人家小年轻。臭不要脸的,亏我当年还以为你是正经神兽,麻痹我当初真是瞎了眼,居然没看出你的真面目。你说你,咱们多少年的交情了,你染指小年轻也就算了,看在是老朋友的份上,我也不鄙视你。可外面那么多花花草草你不去摘,怎么偏偏逮着我家的下手?看老子好欺负啊?趁着我睡觉的时候不干好事!”   “真是气煞我也!”   “还有你们,你们也是没用,三个人都看不住一个!”鲲鹏骂着骂着,开始迁怒,顺手把俞爸夫妻俩和俞知我抛进结界,打算好好调教一下这些没用的后代。   弟弟被叼走已经够苦逼的了,俞知我没想更苦逼的居然还在这里等着他。被鲲鹏操练得欲生欲死,俞知我半死不活地躺在地上,看着鲲鹏一尾巴再扫过来的时候,俞知我突然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老祖,等等。老祖,你冷静点,仔细想想,我弟和白泽在一起,这不是件坏事啊。虽然也不能完全算是好事,但是你现在对着白泽,可以以长辈自居了啊!你是俞家的老祖宗,按理,白泽见了你,是要对你执晚辈礼的!”   !!!   一语惊醒梦中人!换个角度想想,还真是这样,鲲鹏突然觉得腰不酸了腿不疼了,刚刚和白泽互殴时被揍过的地方不难受了,整个妖都神清气爽了起来。鲲鹏抛下俞知我,趾高气扬地摆着长辈架子,在白泽面前晃了一圈,又一圈。   啊,爽!   哪怕白泽不叫他老祖都没事,这关系,光是想一想就让他开心。   该,让白泽以往总是凭比自己高一线的修为压榨自个,让白泽为老不尊勾搭小辈,活该他矮自己一头。就让他眼睁睁看着自己在他面前晃悠,却不能以此为理由出手去吧。气死他!鲲鹏越想越高兴,觉得别的血脉后代也不是完全一点用都没有,起码现在看起来,脑瓜子还是很好使的。这不,一下子就帮他想到了之前没想到的地方。   谁知道乐极生悲。   在鲲鹏嘚瑟第一百九十六圈的时候,白泽微微一笑:“刚刚那场我留手了,没检验出你的实力。我们再来一次,也看看你睡了这么久,修为有没有退步。”   “艹!”鲲鹏连骂都只来得及骂一个字,就被白泽拖进了结界。 第95章 番外2   尊敬的俞部长:   这是一封表扬信,也是一封感谢信。   听人类同事说,给公务人员最好的感谢,不是钱也不是物,而是一封情真意切、货真价实的感谢信。公务人员不能收钱物,哪怕钱再少,物再便宜也不行,以免有贪污受贿的嫌疑,容易给升职加薪的坦途添加上不必要的障碍。而感谢信,就多多益善了。据说有的部门,工作人员收到感谢信后是会加奖金的,就是没有,感谢信也能给对方带来同事领导的好感。我实在想不到更好的感谢办法,深思熟虑后,还是写下了这份信。   作为一条小龙鱼,虽然名字里带了个龙字,但我并没有什么大本事,只是一条普普通通毫不起眼的鱼。唯一不普通的一点,大概就是我机缘巧合之下开了灵智吧。   做鱼的时候,我就挺平凡的,整天浑浑噩噩,一边吃小鱼,一边躲避更大的鱼,免得被吃。好不容易修炼出人形,上岸了,我还是没有变能干点。要不是运气好,刚好赶上下岗妖精再就业部门动物分部成立,得到了俞知乐俞部长您的帮助,现在我哪有这好日子,说不准已经饿着肚子,哭着跑回了老家水里。   俞部长给了我新生!   即使我没什么才能,甚至因为修为不够,每天化形的时间短得可怜,有大半天都得变回原形修养才行。在条件这么苛刻的情况下,对于能不能找到工作,我自己都不抱希望了,俞部长还是凭借着无上的智慧,给我介绍了一份几乎所有水族都能胜任的工作。所幸,我没辜负部长对我的信任,成功地留在了水族馆里,在人类面前假扮人鱼小姐。   这份工作给来水族馆游玩的人类带来快乐的同时,也给我自己带来了快乐。更重要的是,我发现,我的修为在这种扮演里,得到了增进。大抵是我之前是条宅鱼的缘故,在水底很少见人,也很少和其他妖精相处过,妖际过于简单,心性没得到应有的打磨。这段时间见过的人多了,和人相处得多了,也就磨砺出来了。因为修行的精进,现在我甚至能一整天都保持住人形,只要趁休息的时候,抽空泡泡水就不会出问题。   换做以前,要想有这么大的进步,我起码得再修炼百多年,或者运气好,吃到什么天材地宝才行。而现在,我只要待在水族馆里好好工作就可以了。不仅能平稳地增加修为,每个月还能拿到一笔可观的工资,用来养活自己和购买需要的灵物。像是最近很火的那个蜂妖蜂蜜,我再存一个月钱,就能买最好的蜂皇浆了。   这一切都是俞部长带给我的。当然,也是国家带给我的。接下来我会努力修炼,争取成为一条对国家有用之鱼!   俞部长是个谦虚的妖,我怕他收到感谢信后会偷偷藏起来,不让领导看到,所以特意一式两份,留了一份电子版发到这里,希望相关领导和广大群众能够看到。如果有像我之前一样,生活困苦的妖精,不要犹豫,看完我这封信,就去下岗妖精动物分部找俞部长吧!他一定会妥善帮你安排出一条出路的。   对了,俞部长好像只负责动物妖精,植物成精的朋友们,记得去植物分部,别走错了地方,免得给俞部长和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条正在勤勤恳恳扮演人鱼小姐努力修炼的辣椒红龙鱼精敬上   妖皇历9120年5月16日 第96章 番外3   [吐槽]最近妖精论坛是怎么了?   0L你郭爷我特别爷们一点都不娘唧唧   你们说最近论坛是怎么了?也堕落了么?首页居然转载置顶了那封狗屁的感谢信!   作为受害者之一,我告诉你们,里面内容都是假的,假的!没一句真话,姓俞的哪有那么好。   想当初,我还是个天真无邪的小妖,觉得国家部门诶,肯定不会唬弄人,里面的工作人员都是一个唾沫一个钉的大妖,于是姓俞的说什么我就信什么。结果你们猜怎么着?麻痹我上头还有妖呢,他就敢这么对我,把我骗去人类大学里当学生。本来这也没什么,不就是当学生么,想找个好工作,先学一门手艺很正常。按人类的话来说,那就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我没意见。   突然觉得自个有文化了好多,连这种深邃的话都会说了。上学也不是坏事,不过,学什么就很重要了。要是读个常见的,像是金融、法律、工程造价、计算机之类的,我就认了,出来后凭我的家世也能找个好工作。可你们猜,他让我学什么了?   艹,现在想起来我都忍不住爆粗话!他让我学了个什么殡葬礼仪,来之前话还说的特别好听,说这专业特别好,虽然冷门了一点,但是毕业以后出来,高薪高待遇,是国家特别稀缺的人才,到处都抢着要。我那会天真,当然你们要说我傻我也认了,反正小爷就是被那家伙糊弄了,不仅糊弄了,还被糊弄了个彻底。   这姓俞的什么都说了,就是没说,殡葬礼仪,课上老师居然还他妈的手把手教你怎么折纸花!!   对,你们没走火入魔,也没出现幻觉,没看错,就是,折纸花!那种用白色的、黄色的,粉色的,偶尔也有红色的纸折出来的,一朵朵拼成一圈,人类去世的时候要摆着看,然后烧掉的那种纸花。   再要烧掉,那也是花啊!纸做的也不行,娘唧唧,我一大老爷们就让那姓俞的给害惨了,天天上课下课,有事没事,手里都得弄这玩意。弄着弄着,时间久了,我还以为我妈给我生错了性别。   我一雄妖怎么能老干这个?!   倒也不是性别歧视,就是不太符合小爷霸气的外表。我们那一族,原形也不是雄性比雌性外表靓丽的动物,我要是孔雀精,做起这个倒还没那么突兀。你说我五大三粗的,坐在桌前,粗壮的手指翻来覆去,灵巧地折出朵精致的纸扎花来,这能看?   太伤眼了。   就后悔,非常后悔,我居然相信了俞知乐的鬼话!   我就不该来这里。   不对,我就不该出来找工作。好好的在家混吃等死不好吗?找什么工作啊!作死!   朋友们,听哥们一句劝,找工作要慎重,千万别信了姓俞的邪!这是哥们用血泪总结出来的经验啊!   1L卖蜂蜜的女王   前排,卖蜂蜜、蜂胶、蜂花粉、蜂皇浆啦~走过路过的妖精小伙伴们看一看啦!各种蜜蜂副产品都有,全都便宜卖了,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全都是原产地直接发货,没有经销商,更便宜啦!延年益寿、养神定心,养身进补,增长修为,你想要的我们全都有!客官来一套?   PS:我觉得,俞部长挺靠谱的啊,没你说的那么坑,楼主你是不是认错妖,碰上黑中介了?   2L喜欢咬文嚼字的书虫   可怜,楼主一定是碰上假冒俞部长的黑中介了,摸摸头。不过就算是黑中介,楼主好像也没亏什么,虽然选择的专业略有瑕疵,但是瑕不掩瑜啊,我查了下,这专业学成以后确实挺吃香的。楼主好好学,将来不愁找不到工作。   3L爱码字爱生活的码字机   脑补了下五大三粗的楼主翘着兰花指折纸花的样子,噫,辣眼睛!   4L这世界上没有我分不掉的手   我来照顾下一楼生意,蜂蜜来一坛谢谢~   同情楼主,可惜这不是找对象,你要是找对象不满意的话我还能帮你想办法分手,不过找工作么,这不在我的业务范围内。不过老话说得好,既来之则安之,既然课都上了,那就好好学呗,好歹是一门手艺,这年头有一技傍身总是好的。技多不压身,不满意学完了再学别的呗,反正寿命长。更何况我看你说半天,光骂俞部长了,也没见你有想退学的意思。   5L卖蜂蜜的女王   给楼上递蜜,终于有生意了,现实下单吗?下单的话私信我个地址么么哒~   6L鸭鸭的烤鸭店   吃烤鸭的有吗?外酥里嫩、油而不腻的烤鸭,朋友们来俩只?   @这世界上就没有我分不掉的手,那么贵的蜂蜜都买了,也不差钱再买两只烤鸭。听说修炼完,蜂蜜水和烤鸭更配哦!   PS:我觉得俞部长很有大妖风范啊,为妖特别好,我这个烤鸭店都是他帮我开起来的,现在生意一级棒,客似云来!   7L我不当大王很多年   虽然没找过俞知乐帮忙,不过住的地方离对方挺近的,多多少少相处过,别的不说,那小子工作能力还是不错的。小伙子,做妖精呢,要实事求是,不能因为这是匿名论坛就在网上胡乱说瞎话。小心管理员查地址!   8L应对雷劫我在行   等等,看ID,楼主我好像见过你啊。如果你是我见过的那个妖的话,印象里,你不是五大三粗的壮小伙啊。你人形明明就是个少年,勉强算青年的那种,身材单薄,五官精致,气质嚣张,白白嫩嫩小少爷那款。   咳咳,老实说,你折纸花其实并不突兀。   9L这家酒店睡起来不舒服   小少爷!   滴口水~   好想看楼主照片,楼主爆照么?   10L我是卖晚安的小卖家   楼上的蜂蜜和烤鸭都来一份~   不想看楼主照片,我是听说这里有人指责俞部长,特意进来给他正名的。俞部长是个特别好,特别负责任的妖,希望大家不要误会他。   以及,楼主你是不是去找工作的时候,没说清楚要求啊,说了的话,俞部长不可能会给你介绍这样的专业的。   11L鸭鸭的烤鸭店   递烤鸭,现实需要的话记得私信鸭鸭哦~   我也觉得是楼主没说清楚,毕竟课程娘不娘什么的,很少有妖会在意这个的吧,很多妖雌雄同体的。不过楼主要是实在在意的话,不如去动物分部找找俞部长啊,说清楚的话,俞部长肯定会负责‘售后’解决的。   12L卖蜂蜜的女王   递蜂蜜,我觉得11L说得对。   ……   132L你郭爷我特别爷们一点都不娘唧唧   7L认错人了,你说的那肯定不是小爷,小爷我长得威武霸气,五官狰狞,笑起来能吓哭人的那种!   然后就是,看了大家说的,我没碰上黑中介,不过我可能真的误会了俞知乐。仔细想想,我确实没提到想要爷们点的工作。我把这当大家看了就一目了然的事了。毕竟我长相摆在这。   133L卖蜂蜜的女王   摸摸楼主,是误会就好。既然这样,那威武霸气的楼主,你买蜂蜜么?   ……   666L   楼主我又回来了。毕业出去实习了一段时间,楼主我突然觉得,这工作不娘了。我要在这里大声喊一句,入殓师是这世界上最爷们的工作之一!   为什么改观呢?楼主我昨天接了个新活,是给一个消防员的遗体做修复。人类的生命真的好脆弱啊,这个消防员是在救火的时候,为了就一个被困在楼层里的小孩子,结果火太大,孩子被他扔出来了,他自己没能跑出来,于是殉职。火灭后,遗体都焦了。   烧焦的遗体修复起来特别困难,毕业后我还是第一次碰到,不过小爷没带怕的,熬夜把遗体修复好了,今天把遗体交给烈士家属的时候,两个老人看完遗体,拉着我的手哭得特别伤心。他们好像是消防员的父母,听说那消防员才十八岁,是独子。   十八岁啊,才活了短短十八年,都还没我十分之一大。怎么说呢,挺可惜的。   看着家属的样子,我突然感受到了这份工作的意义。   人类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我实习这段时间来,看到过家人去世后一点都不伤心,平平淡淡的,也看到过哭得撕心裂肺、悲痛欲绝,恨不得跟着去的,还看过不仅不伤心,高高兴兴脸上甚至带着笑的,我同事说,那是因为人死了他们有遗产分,所以开心都来不及。   人生百态,我总算是知道我老子经常挂在嘴边这句话的意思了。   不过之前那些人类去世被送过来,我都没感觉。可能是因为,他们大都是因病去世,突然遭遇意外,或者寿终正寝,算是没得选,而消防员是把生的机会让出去,自个死了。我没办法想象,不过有点震撼。   当然,也可能是那对老人默默无声哭着感谢我的样子,让我心生恻隐,从而想帮助更多和老人一样,不幸失去亲人的人。让他们悲痛的心情能变好一点点,虽然也只是一点点。   既然开了这个贴了,我就做个收尾,也算是给姓俞的打个广告道歉。   走过路过的妖精们,如果你们有特别要好的还在待业的妖精朋友,请一定介绍他去下岗再就业部门找俞知乐,他会给你的朋友找到最适合他的工作。如果你们有特别仇视的妖精,也请介绍他去下岗再就业部门找俞知乐,他会给你的敌人找到最折磨他的工作,让他痛并快乐着,还说不出你的一分不是,和其他妖精聊天的时候,还只能夸你好!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你的那个朋友或者敌人,得是动物成的精!   最后,那个谁,小爷我说话算话,说好认你这个朋友了就不会变!有事别憋着,该找我帮忙就找我帮忙,放心,小爷我不会公报私仇的! 第97章 番外4   由于环境的改善,近年来有不少植物动物陆陆续续开启灵智。为此,下岗再就业动物分部里,俞知乐怕忙不过来,又招收了好几个员工。而更有工作经验的俞知乐本人,则被工作压力更大的,业务更繁忙的植物分部借调了。   今天是俞知乐借调去植物分部的第一天。毕竟是一部之长,即使是借调,植物分部也给俞知乐安排了单独的办公室。一大早,俞知乐明明提前了十几分钟过来,办公室门口居然已经排起了长队,不少妖精都在翘首以盼,看到俞知乐来了,妖精们一阵马蚤动,有些修为不够的,激动之下,情绪没控制好,头顶甚至冒出了小苗。   “是动物分部的俞部长啊,好帅啊!不愧是鲲鹏后人,要是能变成原形看一看就好了。知道今天俞部长要来,我特地提前背了庄子的逍遥游,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像逍遥游里写的那样壮观。”   “是啊是啊。不过俞部长最优秀的不是这点。你们不知道,俞部长自从在下岗再就业部门上班以来,所有来求职的妖精,就没一个要求不被满足,没一个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空手而回的。这可是部门创立以来,唯一一个做到这一点的妖精。网上还有写给他的感谢信呢,我就是因为这个,才在知道俞部长借调到植物部门后,特意第一时间赶过来求职的。谁知道我起得这么早,队伍居然已经排了这么长。”   “竞争真是大,也不知道今天能不能轮到我。”   妖精们一脸小迷妹地看向俞知乐,第一次见到这架势,俞知乐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差点没扭头就跑。好不容易控制住了自己,把门打开,俞知乐连忙进入工作状态:“第一位,请进。”   “我叫仙任。本体是仙人掌。不管是找工作还是创业都行,您看哪个适合我,就安排哪个。我绝对完全服从。”仙任十分崇拜俞知乐,一进门就两眼亮晶晶地看着他。生怕见面后会因为太激动忘词,这段话是他提前准备好背下来的。   没出岔子!   给自己点一个赞,仙任在内心自我表扬了一番,然后继续崇拜地看着俞知乐。   俞知乐被这看偶像的眼神看得浑身不自在。   不是,他一公职人员,哪里这么多粉丝?平常在动物分部里,也没这样啊。完全不知道正是因为从动物分部走出去的每一位妖精不遗余力的宣传,天长日久下来才有了这效果的俞知乐,纳罕不已。   “既然是仙人掌,仙人掌刺多,”俞知乐想到他念书那会,正是仙人掌防辐射这谣言盛传的时候,那会学校里,十间宿舍,八间摆了仙人掌。最后防辐射的效果没起到,浑身带刺的仙人掌,倒是成了大家吃完饭后,用来剔牙的好帮手:“要不,你办个牙签厂?生产牙签牙线,各种口腔清洁用品。”   “随着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多人开始重视口腔健康。这样的厂子,只要产品质量过关,就绝对不会亏。”俞知乐越想越觉得这厂子能办,不说牙膏牙刷,他自个每年光是牙线,都要用掉好几大包。这是消耗品,市场很大。   仙任听完俞知乐的分析,也觉得有道理,于是领过俞知乐给批的启动资金,心悦诚服地走了。   第二个进来的,是个荨麻草精。   荨麻草是个好东西,除了可食用,可药用之外,还能做纺织原料。不过普通人,听到荨麻两个字,不等想到这些,就已经先头皮发麻了。毕竟荨麻蜇人很疼,还很容易和荨麻疹联系到一起。   俞知乐也一样,不过很快,俞知乐就对荨麻草精的就业方向有了眉目。   “荨麻草有毒,你能控制自己的毒性吗?”得到肯定的答复以后,俞知乐露出了微笑:“那你觉得纹身师怎么样?你的性别很有优势,现在女纹身师不多,不过去纹身的女孩子却越来越多了。个性、性感,还有些女性因为受伤,留了疤痕祛不掉,所以就想在疤痕上纹身遮盖。”   “而这些要纹的地方,有不少都是比较私密的部位。很多姑娘都比较保守,或者羞怯,也怕引起误会,所以让男纹身师来并不合适。像你这样的女纹身师就很受欢迎了。”   “荨麻草有细毛、螯毛,这很适合拿来当手工纹身的工具。毛上轻微的毒性甚至还能镇痛,在顾客看不见的时候,是很好的纹身针替代品。因为是本体上的毛,所以你控制起来会比纹身针更得心应手。你要是没其他意向的话,我个人觉得,当个纹身师就很合适你。”   原本就没什么计划的荨麻草精一听,觉得,有道理啊,那就这个吧,荨麻草精接过俞知乐递过来的纹身培训班介绍信离开。   “下一个。”   ……   “今天最后一个,接待完要下班了。”俞知乐伸了个懒腰。虽然已经觉醒了血脉,从生物学上来说,他已经算不上是个人了,不过俞知乐还是保留着大部分人类会有的习惯性行为。比如伸懒腰:“下一位请进。”   听到里面的话,一个雌雄莫辨的青年应声走了进来:“俞部长好。”   “鄙姓米,米稻。”   已经不是人的俞知乐,扫一眼就知道对方的本体是什么,更别提还有这明显到不行的姓名。眼前这位,无疑是株水稻精。   而且看样子,咳咳,俞知乐再扫了一眼,根据他看到的再加上和白泽闲聊的时候听白泽说过的,对方很有可能就是那为国家为世界水稻产量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六株水稻之一。古有功德成圣,米稻是功德成精。   米稻这身份,说句国宝也不为过了,按理说,他应该被国家好好供着才对,怎么还要找工作?想是这么想,俞知乐并没有表现出自个的疑惑来,毕竟,人家说不准功成身退后,不想在地里待着了呢?!万事皆有可能。   不过,既然来了这里,俞知乐按着惯例一一问道:“来找工作?还是想要创业?有什么特长或者对工作有什么偏好吗?”   “我也不知道我是想找工作或者创业,我就是觉得,水稻种出来后,除了被吃之外,还能干点别的。一直在地里待着挺没劲的,目前有关稻米的实验也用不到我了,干脆出来为族群做点贡献。”米稻有些迷茫地说道,至于是什么贡献,他自个显然还没有想到。   俞知乐闻言,沉思了一会,想到小时候见过的稻草绳,又想到现在很多人都在呼吁的环保,顿时有了主意:“水稻收割后,稻米可以供人食用,稻杆除了做草料喂牲畜、铺畜房之外,还能种蘑菇。除了这些,稻草经过处理后,还能做雕塑,虽然做出来的雕塑保持不了多久,不过农家乐之类的地方弄一些,还是很有乡村特色的。能吸引到一部分人。”   “华国自古以来,就有用稻草搓绳子的习惯,不过稻草绳因为牢固度、韧度的问题,现在除了一部分农村,很少有地方用了,一般都是就地取材,临时没绳子才这么凑合一下。不过搓一条绳子,费工费时,不方便不说,也没尼龙绳来得韧,所以很难推广。”   听到这,米稻脸上不可避免地流露出了失望。   “这种稻草绳不行,不代表另一种也不行。”俞知乐见状,半是安慰半是实话:“稻草也有别的用法。不用费力费料,把一堆稻草搓成绳。兴化那一带就有个用法,拿两三根稻草不用多加工,直接就能充当绳子,用来打包捆绑一些不大不小的物品。像是兴化米粉。兴化米粉没有多余的包装,方便面那么大的米粉,往往直接用两三根稻草一捆,就能提在手里。”俞知乐知道这个,还是因为兴化米粉特别好吃,他顾叔以前托人从莆田给带过。   “除了米粉,平常包扎小盒子,像是买了一盒饼干,一包茶叶什么的,这类轻巧的物件,就不用包装袋了,稻草一系就能提走。环保方便不说,还古香古色。你完全可以开个专门卖稻草的店,专门供应这个。虽然最开始做起来会有点难,不过和国家合作的商家有很多,光是这些订单就够你忙的了。”国家给公务员发福利的时候,福利里的瓜子点心茶,本子钢笔,甚至衣服都能换成稻草来捆扎。相信米稻开店的话,国家还是很愿意支持的。而接到国家订单,或者原本就是国企的公司,在订单的推动下,相信他们会很愿意换掉原本的包装改用稻草。   怕米稻觉得这是在撸国家羊毛,俞知乐还特意解释了一句:“上行下效,这样方便推广不说,而且确实也环保了很多,取代了原本要用的包装袋和各种塑料绳子,还降低了使用成本。用什么不是用,你这个还更便宜实在。”   说的也是,成功被俞知乐说服的米稻果断决定就开个这样的店好了。   米稻一离开,俞知乐收拾了一下,正准备走的时候,就听到有人敲门。刚想说下班了,明天再来的俞知乐一抬头,就看到半开的门上,白泽长身玉立地站在那:“我来接你下班。”   俞知乐当即就忘记原本要说的话了。   相视一笑,两人携手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