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作者:我想上天   文案一:   一朝穿越,三岁裹足   十二缠胸,十四定亲   江冬秀表示:这该死的封建时代她果然惹不起,怕了怕了!   一文封神,名动沪市   白话小说,谁与争锋   读者们表示:啊,宝先生这该死的无处安放的魅力,粉了粉了!   旧派女子遭鄙视,男方是个新青年   包办婚姻要不得,男方帅过吴彦祖   笔名支付宝的知名小说家江东冬秀女士表示:看在神颜的份上,收了收了!   文案二:   声振寰宇的留洋博士胡竞之,奉母命,不得已娶了邻村的老姑娘江东秀   婚后,胡竞之越看这个老姑娘,越觉得她不一般胡竞之:听说你是远近闻名的廿八丑女   江冬秀:本人十里八村一枝花,靓过二八少女   胡竞之:听说你是裹了脚的旧派女子   江冬秀:来,给你一次瞻仰女子天足的机会; 另外,我真的一点不旧派,来来来,我们现在就来探讨一下一百零八种为爱鼓掌的方法……   胡竞之:听说你是不识字的无知村姑   江冬秀:你听说过宝先生的大名么?   胡竞之激动:听过啊!那是我少年时的偶像,他写的小说新奇有趣、诙谐幽默……(此处省略3000字的彩虹屁)   江冬秀睥睨他一眼:呵,实不相瞒,那位宝先生正是本人,还不跪下叫爸爸!   内容标签:时代奇缘   主角:江冬秀 ┃ 配角:胡竞之 ┃ 其它:写小说 第一章 月事带   端秀看着吕氏递过来的东西,完全愣住了。   这是一条两头有系带的长条形布包,藏青的细棉布上一面用彩线秀了满满的花草树木和飞禽走兽,一面绣了三个衣饰各异、满脸络腮胡子的矮墩墩四方脸糙汉子,顶端还绣有鲜红的四个字――桃园结义。   色彩艳丽、绣像繁复、做工精致,无论配色、构图、绣工乃至针脚都极为细腻精巧,一看就是下了功夫的。   可惜这堪称艺术品的东西,它居然是一条姨妈巾。   “这是你嫂子的,知道你姑娘家家的爱干净,这个是她新做的,还没用过呢,便宜你了,看这做的多么精致!”   吕氏边说边用手抚了抚那布袋,把里面塞的黄色草纸顺了顺,使其平整。   端秀恨不能化身咆哮帝,捉住她娘的肩膀摇晃:来月经没有带翅膀的小天使助我渡劫也就算了,为什么姨妈巾上面还要绣花啊,不知道摩擦会使人变成黑木耳吗?   而且把桃园三兄弟垫在那里吸血是为哪般啊,辟邪吗?你们问过关老爷吗,知道刘皇叔会哭吗,不怕张飞气的砍人吗?还有,您老洗手了吗,就上手摸,手上有很多细菌的,会让我感染妇科炎症的……   看女儿神情木呆呆的,只是看着那个东西不说话,吕氏以为她是羞的,安抚到:“这可是好事儿,咱们女人家都得有这一遭,从今儿起你可就正式成人了!”   感受着底下一阵一阵的热流,端秀也顾不得其他,麻溜的按吕氏所教导的那样,把那条月事带给绑上了。   那感觉,嗯,摩擦摩擦,在那凸出的绣花上摩擦~酸爽的一比!   “让双红给你再做一个,好换洗,最近可不能再洗澡了,吃食也留意些,那些酸的、辣的、冷的、重口的都不要沾……”   吕氏正絮叨着叮嘱女儿,就见王妈用朱红描金的托盘端了个褐色陶翁进来。   王妈是吕氏的陪嫁丫头,两人说是主仆,却情同姐妹,又是从小看着端秀长大的,还奶过她一阵子,关系是极亲密的,这会儿也不见外,笑咪咪的冲着以葛优瘫的标准姿势靠在床头的端秀道:“哟,给咱们小姐贺喜了,这是太太特地吩咐给你熬的红糖鸡蛋水,里面加了当归、黄芪、红枣,最是补气益血,对身体好着呢,快趁热喝了吧!”   想起前世在姨妈手里遭的罪,端秀可不敢再大意,痛经不算病,可痛起来却能要人半条哪。   她干脆的接过盛好汤水的细瓷碗,先喝一口汤,这个味儿可够怪的,红糖甜得齁人,药材又苦涩得让人舌头发麻,只好先把那两个煮成茶叶蛋样的鸡蛋吃了,待吃完蛋,汤也变得温温的了,端秀屏息,端起碗一口闷了,嗝~可撑死她了。   王妈笑盈盈的接过空碗,打量着端秀,见她脸蛋儿粉扑扑,嘴唇红艳艳,两眼水汪汪,可见气血充足,身子骨十分康健,完全没有了小时候那病歪歪的样子,心里也很是宽慰。   吕氏先前还怕女儿年纪小,又是第一遭遇到这样的事,一觉醒来见到身上沾了那么多血,被吓住了也是难免,便特地赶过来安慰她,不想她倒是个心大的,镇定得很。   “肚子疼不疼?最近可不要贪凉,水要温温的才能喝,晚上睡觉也要盖着肚子,着了凉以后可是要遭罪的......”端秀乖巧的听着吕氏的絮叨,心中十分熨帖。   她恐怕是唯一一个能有两次初潮经历的人吧,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这次她可淡定多了,虽然没有姨妈巾可用,可是也没有了痛经的毛病,这就足够叫她欣喜了。   她很清楚的记得,上辈子第一次来月经时是在初二的一堂数学课上,那时候可不像这次那么好过,真就像网上形容的一般-觉得肚子里有把旋转尖刀,下面还一阵阵不受控制的流出液体,吓得她以为自己失禁了呢,课间休息时匆匆跑到厕所去,一脱裤子便看见了满眼的血,那时候年纪小,穿的内裤都是粉色肉色的,血渍沾在上面别提多吓人了,她当时一下子就腿软了,那时候无论是家里的大人,还是学校的卫生教育课,对这方面都是讳莫如深,她压根就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只以为自己得了什么绝症,而且裤子后面全是血迹,也不敢出去,只能躲在厕所里。   那时候的无助、恐慌和绝望,她到现在都还记得,那短短的十来分钟,对她来说无异于世界末日。   后来还是被她同桌贡献的外套给解救出去的。   想到那枚青涩俊秀的可爱少年,端秀心里甜滋滋的,那可是她的初恋呢。   说起来,端秀就是因为去参加了这位初恋的婚礼,被同学打趣灌酒,这才醉倒了,结果再一睁眼,就变成个旧社会的四岁病娇女童。   她父母早已离异重新组建了各自的家庭,她从小就是跟着姥姥长大的,姥姥在她念完大学时便去世了,倒也没有太多的牵挂,就是可惜了她才买的一套公寓啊,刚装修完,正在散味,还没住进去呢,她突然就来了这边,也不知她的房子便宜了谁,真是好不甘心啊。   端秀想着那些有的没的,觉得腿有些麻,便稍调整了一下姿势,下面顿时有阵阵热流涌出,那种似痒似麻的异样感让她身体一僵,瞬间脱力了。   这具身体实在是太敏感了!   “行了,叫双红进来伺候吧,这几天就别出去了,就在屋里读你那话本子吧,不过天黑了可就不准看了,伤眼睛的。”吕氏看女儿安置好了,便掺着王妈的手拐着双小脚一颠一颠的走了。   许是喝多了糖水,不一会儿端秀就有了尿意,上厕所时发现那月事带已经沉甸甸的了,这要是姨妈巾,就直接换一个新的,轻松省事,干净卫生,不过这月事带可不是个一次性的东西,她只能换了里面的草纸,勉强应付。   可那湿漉漉的触感简直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必须多做几个替换。   “小姐,已经做好了,你看看!”   索性这东西做起来简单,只一下午的功夫,双红就按端秀的要求做好了三条换洗的月事带。   端秀看了一眼,藏青色细棉布,干净清爽,没有绣花和任何纹饰,而且足有半臂长巴掌宽,几乎就像是婴儿尿不湿了,算是个加长加宽的夜用款吧,看着便安心许多,起码不用当心各种侧漏了啊!   “你把它丢到那边的开水壶里烫一烫,再拿到炉火上烘干。”必要的杀菌消毒还是要做一下的,万一真得了妇科疾病可不是闹着玩的!   双红虽然不解其意,觉得多此一举,但与小姐相处久了,也多少了解些她的脾性,只管听她的吩咐做事便了。   一时将那月事带又煮又烘的烤得干透了,却硬邦邦的活似条咸鱼,只得又拿干净的布包了,好生捶打搓揉了一番。   直折腾到太阳快要落山,端秀才终于换上了“加长版姨妈巾”。   至于换下来的那条,她是不打算要了,月事带上绣刘关张,她实在接受不良。   双红可舍不得把它给烧了埋了,多少人一辈子还用不上月事带呢,何况这条做得那么精致,她把那月事带拿回自己屋里,在炭火上烤了会儿,那血迹被快速的烤干结痂,随便搓揉几下,去掉血块,就变得跟新的一样了!   双红欣喜的摩挲着手里的月事带,既然小姐不要了,那她就留着吧,以前都是拿破布裹两把草灰就算了事,她还没用过这么好的呢。   要知道,有些贫苦人家的女孩儿一辈子就连一条塞草木灰的普通月事带都用不起呢,通常都是拿芦草、棉花之类的塞在下面,甚至直接拿木片把经血刮掉完事,而且她们普遍结婚极早,婚后又会不停的生孩子,在讲究多子多福,又没有节育手段的情况下,她们会一直生到自己绝经,或者死亡,一辈子可能都不会来几次月经。   要说这个时代确实落后得可以,物质条件与后世那是完全无法相比的,想到她未来几十年可能都要用那个月事带,她就恨不得大展雄威,把一次性卫生巾给弄出来!这得造福多少女性,甚至男性呀!   可她知道,即便她开金手指把卫生巾给弄出来了,因为贫穷,估计也是无法普及开来的,即使21世纪的印度妇女,都还有很多用不起卫生巾呢! 第二章 赛脚   平安度过姨妈期,端秀痛痛快快的泡了个热水澡,就着那难得出现的冬日暖阳晾头发。   午后的阳光和煦温柔得仿佛来自春天一般,透过镂空雕花的窗棂,在室内洒上一道道轻灵的光柱。   端秀搁下手里泛黄的书本,懒懒的打了个呵欠,春困秋乏,索性再歇个午觉。   丫头双红进来了,小心翼翼道:“小姐,大小姐马上就回来了,听说她得了个第一哩,大太太正张罗着要摆酒呢,听说还要请三喜班的来唱堂会,少爷小姐们都过去花厅凑热闹了,小姐你不去看看么?”   家里大小姐今早去参加了邻县举办的赛脚大会,居然一举夺魁,这可真是给他们江家争脸了,就是她个隔房的丫头也感到脸上有光啊,哎,可惜她们家三小姐没这个福气,她那脚天生的白嫩细软,要是能早早的裹了,根本不比大小姐的差什么,若是参赛,一定也能拿个好名次,到时候她们四房可就扬眉吐气了。   呵,赛脚大会,端秀一听这个名便抑郁不已。   前世抱着猎奇的心态,她也在网上看过些各国奇葩审美和风俗,像欧洲的细腰、非洲的割礼、泰国的长颈、日本的染齿拔眉等等,其中自然也有中国的三寸金莲,当时只觉得不可思议,那畸形扭曲到可怕的一双脚,到底哪里好看了啊,现在亲在其中,她才能体会到这时候的人对一双小脚是如何的看重。   脚比脸还要重要,脚便是颜值的代表。   大脚范冰冰是绝对无法与小脚芙蓉姐相媲美的。   “我就不去了,身上有些不得劲儿,怪不舒爽的,你要看热闹就自己去吧。”端秀心里实在膈应得慌。   “我看你是懒病又犯了!”一个穿着石榴红衣裙的年轻少妇悄无声息的走进来。   端秀闻声看去,原来是嫂子曲氏,她是裹了小脚的,走起路来又轻又慢,怪不得刚刚没听到声响。   曲氏亲昵的点了点端秀的额头:“今天是惠秀的好日子,大伯娘特地请了广福楼的大厨来置办酒席呢,又叫了一个戏班子来唱戏,一家子热热闹闹的,独你一个缺席,到时候叫人怎么想呢?”   “怎么,后悔了?现在后悔可也晚了,”曲氏打量着她的神色劝她:“其实惠秀拔得头魁不说对你们姐妹有好处,就是咱们整个江村也有脸面呐,你是不知道,连咱们族长都欢欢喜喜过来吃酒了呢,这种时候你可别闹脾气,你一向最懂事不过的,要是不去,咱娘心里得多难过。”   端秀简直殴死,感情她嫂子是以为她嫉妒大姐了吗?不要说她那双三寸金莲不过是假作出来装个样子的,即便她真被裹了脚,也绝不会以此为荣,去什么赛脚会给人品评排名啊。   “不为别的,平日里慧秀跟你最好了,今天就当给她捧场也要去啊!”   端秀看她一副你不去我就继续唐僧念经的样子,只好举手投降:“好了,好了,我这就去夹道欢迎还不成么!”   曲氏这才高兴了,叫双红赶紧拿衣服来给她换上:“捡那鲜亮的衣裳来,就拿那套藕荷色镶金蓝滚边的褂子,配粉红绣荷花的百褶裙!”   双红应了一声便去房内找衣裳了,曲氏把小姑子拉起来,摁到梳妆台前坐下:“嫂子先给你梳个头。”   端秀坐在圆凳上任她折腾,想着自己一会儿要去给得了裹脚冠军的大姐道喜,简直一阵恶寒。   悄悄扭了扭脚脖子,动弹一下脚趾,好放松一下挤在小鞋里的双脚,感受到自己齐全灵活的脚趾,不由暗自舒了一口气。   她恐怕是最没用的穿越女了吧,前世看那些穿越、重生的网络小说,哪个主角不是活的风生水起啊,只有她,还要委屈巴巴的装小脚。   十年前,端秀从昏迷中醒来,还没来得及为陌生环境而感到震惊,便被脚部传来的剧烈疼痛夺走了全部注意力,她把腿翘起来一看,只见两只脚被两指宽的细白布条缠的严严实实,下意识便以为自己脚受了什么严重的伤,所以用纱布给包扎起来了,把她给吓得不轻,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被缠脚了,幸亏是初缠,还没把脚趾脚背给折断了,而且当时年纪小,恢复也快,并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   当时真是撒泼耍赖、寻死觅活的用尽了法子,才终于让她娘吕氏答应了不给裹脚,然而年岁越长,流言越多,大家小姐里就没有不裹脚的,况且她这双脚不仅关系到自己今后的命运,还代表了家族的颜面,并不是自己就能左右得了的,她又没了爹,无人站出来替她说话,长到七八岁上,实在扛不住族里和家里的压力,吕氏便又萌发了给她裹脚的心思,不过那时候骨头都成型变硬了,要想裹出个好样子来,就要做好遭大罪的准备,吕氏到底不忍心,端秀又适时表示可以做了小鞋穿上,保管人都看不出来,这才作罢,总算让她保住了一双脚。   梳完头,曲氏自袖里掏出一盒胭脂来,作势要给她抹上,端秀忙偏头躲开,开玩笑,一看她嫂子脸上那两团高原红,就知道她是个化妆新手,她才不要做试验品呢。   “为什么不抹啊,这个抹上多好看哪,你如今也大了,该学着打扮起来了,明儿也叫你哥给你买些胭脂水粉回来,我教你画。”曲氏对自己的化妆水平倒是十分自得:“你看我涂了脂粉是不是显得更有精气神了,你再看家里其他几个小姐妹,谁出去吃酒见客的不打扮打扮啊……”   看她这长篇大论的一副你不涂不行的样子,端秀只好接过胭脂,拿润肤的膏脂和匀了再拍到两颊,免得在脸上糊成一团,剩余的一点干脆当眼影抹到眼皮上了。   端秀她们过去时,花厅里已经聚了一堆人。   江家是本地望族,别的不说,人口是真不少,又有远亲近邻的来祝贺或看热闹,来的人着实不少。   幸亏她们家早就分家了,她娘又是个寡妇不好出门应酬,否则光是分清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就能难为死她。   被众人簇拥着奉承的大太太今儿好不得意,女儿可是给她们大房挣了大脸面了,丈夫自来就是个老实没用的,交际应酬、经商敛财是一概不会,自从分了家,她们大房就是坐吃山空,日子过得是一天不如一天,二房、三房的人反倒经营有道发了家,辛亏她养了个好女儿,想必从明儿个起家里的门槛都要被提亲的人踩低三寸吧,只要一想起那副场景,她简直做梦也要笑出声来。   一时惠秀被两个小丫头搀扶着进来了,众人一边连声恭贺,一边纷纷勾头探首去瞧她裙底那双小脚。   那脚果然极小极俊,藏在翻飞的裙摆里探头缩脑,仿佛一只清灵的小鸟般惹人怜爱,众人自然是连连喝彩赞叹的。   “哎哟哟,惠姐这脚怕不只得二寸八吧。”   “您老慧眼,正是二寸八,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大太太矜持中带着得意的回答。   众人果然被惊住了,都说五寸铁莲,四寸银莲,三寸金莲,这还不足三寸的还不得是珍珠宝石一样的贵重啊,不愧是赛脚会的魁首呢。   “要说这二寸八的小脚也不算是稀罕,听说这次的赛脚会上还有更小的呢,妙的是咱们惠姐这脚裹得纤巧细廋,尖翘窄弯,着实的周正,我老婆子还没见过这样好看的哩。”   “就是,就是啊,你们一定下来许多功夫吧,可有什么特殊的法子没有,我家两个孙女也到了要开裹得年纪啦,好歹传授我几招,将来她们姊妹出息了,也要念太太的好呢。”   这裹脚可关系到女子一生的命运,在场众人无不想着学几招,回去好把自己的女儿、孙女们的脚裹的再小一些。   其实女人们扎堆,除了聊丈夫孩子,衣裳首饰,或是东家长西家短的八卦,这裹脚的心得交流也是很重要的一项谈资,毕竟,哪个女人不裹脚呢。   端秀也是来了这个世界才知道裹脚之风是多么的盛行,裹脚几乎就像是吃饭喝水呼吸喘气一般的正常。   但凡家里有点条件的,哪个女孩儿不裹脚呢。   像端秀这样死不裹脚,直拖到八岁上才裹的小姐,那真就是异类啊,幸亏裹得还不错,要不然也是乡间一则笑谈了,不知要受多少人的耻笑呢。   这日过后,慕名前来求亲的人果真多了许多,而且都是家境殷实,颇有名望的人家。   大太太千挑万选,最终定下了邻县陶大户家的二公子,这陶大户可不是一般人家,家里世代做着生漆生意,赚的钱十辈子也花不完,家里大公子已经娶亲,自己也跟着陶老爷上柜历练了,就是成亲两年还没个孩子,这二公子虽然生在商贾之家,却是个天生的读书种子,整日闭门苦读,就等着金榜高中呢,极受家里老爷太太的喜爱,将来惠姐儿嫁过去岂不是进了福么,要是能生下陶家长孙,那陶家还不得把她供起来,好日子是受用不尽了,兴许还能拉拔一把她老实巴交的哥哥。   想着未来种种好事,大太太便是无事也要笑三分,整个人看着都仿佛年轻了十岁一般。 第三章 亲事   吕氏自知道大姐儿定了亲事,就开始急躁起来了。   他们江家四房,每房一个丫头,巧的是这四个丫头还都年纪相仿,不过差了岁把,如今大姐儿在赛脚会上一战成名,得了一桩富贵的好亲事,二姐儿是早就许给了舅家表哥的,亲上做亲,也是一桩好亲,至于四姐儿,那更不用愁了,三房家资殷厚,人脉又广,将来说亲也亏不了,只有她的端秀,前景未卜,这怎的不叫吕氏忧心呢。   好事要趁早,这好女婿也要早早寻摸才是,女儿也正式成人了,这厢吕氏便正式琢磨起女儿的婚事来了。   本地习俗,女孩儿十三四岁便要开始相看婆家,然后说媒、行聘、请期、搬行嫁、开脸、迎亲、拜堂、闹洞房、回门,一整套流程走下来,也需个三两年时间,到十六七岁时正好出嫁。   都说嫁女高高求,娶媳低低头,吕氏倒不求女儿能嫁到多么富贵荣华的人家去,高门大户的媳妇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女儿那个疏朗懒惫的性子,平日里连自家姐妹都不耐烦去联络应酬一下,真要到了那规矩大的人家做媳妇还不得愁死她,倒不如选个一般些的人家,家境稍差些也不要紧,到时候多多给她准备陪嫁就是了,重要的是家里人口简单,婆母妯娌良善讲理,丈夫懂得上进疼人,这就很好了,日子都是人过的,过好过坏只有自己知道。   吕氏这心里不由得扒拉起了未来的女婿人选。   除去女婿的人品德行,这首要的一点就是不能离家太远了,女儿性情散漫,又没什么心眼,万一遇到那刻薄的人家,他们江家好歹也是当地数一数二的望族,有娘家撑腰,女儿也不至于吃亏。   再一个,虽说不求富贵,可家境也不能太差了,像那种指着媳妇嫁妆过活的人家就万万要不得,女儿虽没有那骄矜之气,却也的确是娇生惯养长大的,这嫁过去不说呼奴使婢,总也不能让她女儿自己铺床叠被、洗衣做饭吧。   吕氏心里正自盘算,看认识的人里有没有哪家少年符合要求,忽又想起女儿身上还有那么个“硬伤”,若是那人家十分在意此事,女儿即便嫁过去了恐怕也讨不到个好啊,假的毕竟是假的。   王妈看吕氏的神情,哪还猜不到她在想什么,这些年,为着小姐那双脚,太太不知叹过多少气,小姐越大,太太就越发后悔当年没给她缠脚。   果不其然,吕氏与她抱怨道:“只怪我当初不够狠心,被她一哭一求,就弄得心软了,加之那时她身子骨弱,几次三番的生病,差点没了,我就怕给她裹了脚,反养不住她,哎……”   王妈自己也觉得这是憾事一桩,要说她们小姐,小时候还不显,这越长大就越漂亮,女大十八变,如今活脱的就是个仙女儿模样,多年不见的三小姐不算,家里三个姐妹里就属她长得最好,恐怕十里八村再也寻不到那样水灵标致的姑娘,再过几年,彻底长开了,那还不知多好看呢。   可惜啊,美中不足,偏是双大脚,而今人们说亲,多得是那把脚看得比什么都重的人家。   小姐将来的姻缘如何还真不好讲。   不过话却不能这样说,要不太太更要忧心了。   王妈便安慰吕氏道:“这也是天意,谁家父母不为孩子好呢!当初的情况咱们也都知道,实在没别的法子,再给小姐裹下去,恐怕连命也没了,连那普宏寺的大师都说了,咱们姐儿根子弱,就是要养一双大脚,才好立得住、扎的稳,果然么,自从彻底放了脚,姐儿身子就一天好似一天了,一路平安长大,硬是连个喷嚏都不带打的,身体康健才是最大的福气呢,您还有什么好求的呢!”   “话是这样说,可现在别说是大户人家,但凡讲究一点的人家里,哪个女孩儿没有一双三寸金莲,她这一双大脚,只怕到时候难得找到好人家了!”   “您可别这么说,咱们姐儿长得那般标致,人又乖巧懂礼,多招人稀罕哪,怎么会愁嫁!”   “光一张脸漂亮又有什么用,不过就是个半截观音!”   王妈笑道:“您这话要是让姐儿听见了,她肯定要说:这世上哪有小脚的观音菩萨哟!”   吕氏听了这歪理也不由得一乐,心中的郁结之气倒散了不少,本来她也只是顺嘴说道两句,其实心里对女儿还是十分满意的,一双小脚换一副康健的身体,无论多少次,她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似那等以脚看人的迂腐人家,她们也不稀罕。   王妈又接着说道:“咱们天长日久的呆在屋里,什么人也不认识,两眼一抹黑的,哪知道个好坏,反正小姐还小呢,我看您倒不用急,这事不如托给咱们舅家太太来办。”   吕氏听了,眼睛一亮,可不是么,她娘家可不是一般人家,她祖父是咸丰三年的探花,她父亲是光绪六年的进士,都曾授职翰林院编修,是当地有名的“父子翰林”,正因为娘家有靠,她一个寡妇才不至于被磋磨,这村里的寡妇也不止她一个,可谁也没她过得舒心自在,这还多亏娘家嫂子时常记挂着她,不时就派仆人来给她送些东西看望她一二。   她一个寡妇,认识的人有限,也不用指望那几个妯娌帮衬,这事还真得靠嫂子来张罗了。   正好出神赛会就快到了,到时候带着儿女一起回娘家,一来请她嫂子帮女儿留意着人家,二来也要带儿媳去那普宏寺拜拜送子娘娘,这成亲都快三年了,儿媳这肚皮硬是没个动静,真是急死个人。 第四章 走亲戚   吕氏娘家在一个颇是兴旺繁华的镇里,那里每到年节便会举办盛大的出神赛会来祈福避灾,是十里八乡都闻名的热闹活动,每一次都能引得附近村民拖家带口前去一睹盛况。   今年冬天,硬是比往年冷上许多,乡间的土路被冻得硬邦邦的,不时还能看见一簇簇的冰链子,不拘人、马、螺、驴,走上去都有随时滑倒的危险,故而人人缓步慢行,便是畜牲迈起蹄子来也多了两分谨慎,只有那裹成球的孩子们,依旧肆意的奔跑笑闹,便是摔倒了也不在意,爬起来拍拍衣服,照旧在人群里横冲直撞,引来大人们一阵阵笑骂。   连绵起伏的山峰间,是一条灰扑扑的羊肠小道,窄的地方仅够一辆马车通行。   赶车的汉子嘴里呼出大团的白雾,牵着骡子缓缓前行,车辕上坐着位青年,全身上下裹得严实,袖着手,缩着脖,靠着车门假寐。   端秀在座位上不时的挪动两下,实在太颠簸了,即使凳子上裹了厚厚的棉垫,她依然觉得屁股发麻,而且她还有点想要小解。   吕氏看她跟根麻花似的拧来扭去的,心下明了,不由觑她一眼,问道:“你好好坐着,拧巴个什么,没个姑娘家样子!学学你嫂子,端庄稳重些!”   端秀这位嫂子姓曲,在家里姊妹中排行第三,就叫曲三姐,也没个正经名字,嫁过来后就直接叫做曲氏了,跟她哥算是指腹为婚,家里是行商做买卖的,几年前举家迁去外省谋生了,临行前便干脆将这桩婚事给办了,那时候曲氏和她哥一个十岁,一个十二岁,放现代都还是爱看动画片的小学生呢。   不过当地人却对这种风俗习以为常,因为土地稀少,生存压力巨大,男孩子最迟到了十六岁便要出门去做生意,此后学徒、经商,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才能返乡,十二三岁完婚的比比皆是,十三爹来十四娘,早婚早育那简直不要太普遍哦,搞得端秀也有些惴惴,生怕吕氏将来也把她嫁给个小屁孩。   幸而吕氏也算是个大家小姐,自有自己的养育理念,家里也算宽裕,不需要急吼吼的嫁女儿、娶媳妇,以此解决生计问题,一直等到前年,曲氏满了十六岁,才安排着两人圆了房。   曲氏从小也是跟着家人东奔西跑,走过不少地方见过不少人的,刚到她们家时还是个心直口快、泼辣爽利的小姑娘,颇有几分女汉子的气魄,端秀很是喜欢她,两人一直处得挺好,亲亲热热的好似一对姐妹花。   端秀看了她一眼,见她果然正襟危坐,摆出一副端庄样儿来,心下不由叹气:人都是会变的,越长大便越受束缚,自从曲氏与她哥成婚后,倒是越发规矩了,寻常也不与她一处笑闹了,这两年又一直没有怀孕,吕氏是没说什么,却背不住家里那些闲人说长道短的,听多了,自然会有压力,整个人都有些郁郁的,没了以前的神采。   曲氏接到小姑子的眼神,便打圆场道:“娘,坐了这半天车,您也累了吧,咱们这手炉也凉了,该换炭火了,不如就稍歇一会儿吧。”   人有三急,吕氏到底不好叫女儿憋着,便点头同意了。   厚重的车门帘被拉起,双红探头问赶车汉子:“王叔,咱们走了多远了?”   汉子回头笑答:“才走了二十多里路哩,前儿飘了阵小雪,地面上还不见一点白,就全化到土里了,一晚上过去,全在土里结了冰,把这路冻的冰疙瘩一样,可不敢走快了!”   双红闻言,便与青年道:“少爷,咱们这一早走了也一二个时辰了,往常这时候都到舅老爷家了,现在看来还要再走一个时辰呢,坐车也疲乏,再前面不远应该就到薛家小店了,太太意思,说咱们就先去去歇歇脚!”   江耕围取下口罩子,应了声好,一时果真看见路边插了个灰扑扑的幡子,上面写了个“茶”字,一间小店便开在几株树木的后面,外面围了一圈栅栏,门前小路上铺了层细土,上面还残存着鲜红的鞭炮纸屑,门上、窗上都贴了大红对联,在这荒芜寂寥的山林里显出一股喜气盈盈的生机来。   王叔把车拉进院里,早有个老婆子迎出来,一叠声的请安问好,又指使她儿子帮着去卸车饮螺。   双红自木盒里拿出双特制的小鞋来,侍候端秀换上。   吕氏一看便觉气堵,点着她的额头道:“还不快些,叫人看了笑话。”   端秀一听她娘的话音就知道,她娘心里正第一万遍的后悔没给她裹脚呢!   端秀可不敢在这件事上戳吕氏的霉头,那就是个地雷坑,一踩准爆,忙憨笑着换上了那形似花盆底的特制鞋,这鞋下面的花盆底特地做成尖窄短小的样子,上面掏空,做成个内增高,表面的缎子上一样绣着精致的花样,放下百褶裙,遮着过高的鞋帮子,看着就是一双正宗三寸金莲了,哦不,应该叫银莲,看着就是一双裹得不太成功的小脚而已,不上手摸可不知道是假的!   端秀前世连三厘米的高跟鞋都不愿穿,哪想到穿越了倒要穿这加强版的,感到脚上传来的阵阵酸麻痛楚,她却一声不能吭:比起真正的三寸金莲,她宁愿天天穿小鞋!   江耕围亲自搀扶着吕氏下车,走在前面,端秀与曲氏也陆续下车,后面油布车上的两个仆妇早就侯在车边相迎,掺扶着各自主子往前走。   端秀为了防止被人看出来她那双小脚是装的,还特地学过小脚女人那特有的的走路姿势,这会儿便驾轻就熟的跟着曲氏一块慢慢往前挪,每一步差不多半脚长的距离,看着好似戏台上小姐丫鬟走的云步一般,裙裾翻飞似浪花,却不见脚动,只有腰肢轻摆、臀部微摇,虽然慢,却着实好看,就端秀这个一向鄙视封建糟粕的现代人都觉得三寸金莲的姑娘走起路来确实婷婷娉娉,袅袅娜娜,有着一种不可言说的美感,无怪乎小脚在中国能盛行千年不衰,禁绝不止。   不过年轻姑娘走起路来还能说一声好看,年纪稍大一些就不行了,两腿僵直,活似圆规,不要说美感,还能自己正常行走就阿弥陀佛了!   一行人没去大堂,而是在薛婆子的带领下进了偏房。   算是个略清净些的VIP包房吧,好歹不用跟大堂里那些吆五喝六的汉子们挤在一处。   作为官宦之家的小姐,吕氏还是很讲究体面的,绝不会到大堂里与人民群众一道众乐乐的。   偏房虽然狭小昏暗,但也拾掇得齐整干净,里面放着两个炭盆,窗边还有一瓶冷梅悠然绽放,一进去就感到热气夹杂着冷香扑面而来。   薛婆子忙让她小孙女儿端茶倒水,又拿出几碟花生、果脯、小金橘之类的小吃。   众人坐下喝茶,略松散一下筋骨,端秀则由双红陪着去厕所,哎,她刚还感叹薛婆子讲究,越发会收拾屋子了,怎地这么多年就不把这厕所一块捯饬捯饬呢,幸而是大冬天,没有蚊蝇乱舞、臭气熏天,可那一个大缸、两块木板组成的厕所还是把端秀吓得不轻,生怕一个不慎就有跌落粪坑的悲剧,加上外面穿的百褶裙、长背褂子,里面的棉袄棉裤,累赘得不行,没有双红的帮助她还真没法独自上完这个厕所。   好容易解决完,她居然给折腾出一身汗来。   才一进屋就发现吕氏居然拉着一个陌生妇人的手说话:“咱们这可真是缘分了,居然能在这里遇到亲戚,可惜以前怎么居然从来没照过面!”   看到端秀进来,忙指着她介绍说:“这是小女端秀,”又朝他招手,“这是你舅母的弟媳,还不快过来见礼!”   端秀顿时懵逼了,舅母的弟媳是她的什么人?   她最不会理这种七拐八弯的亲戚关系了,以前在超市门口遇到小孩坐的摇摇车里唱“爸爸的妈妈是奶奶,妈妈的爸爸是外公”,她都要下意识费力的思量一番才知道这弯弯绕的歌词没错!   这妇人鹅蛋脸,皮肤白皙,圆眼小嘴,一副慈悲和蔼相,不过眉毛确黑浓有型,没有描画成当下最流行的那种极细的一线眉,倒显出几分刚硬来,身上穿着紫色长棉衣,深灰的阔腿裤下一双小脚,脚上的鞋倒是描红画金比衣裳鲜艳多了,看她腰背挺直,双手交叠膝上,可见是个很讲规矩的人。   端秀在外人面前一向很给她娘面子,略踟蹰一下便上前两步轻蹲做福,拿出自己最佳的体态礼仪:“伯母好~”所有不知道怎么称呼的妇人,一律呼伯母是肯定不错的。   冯氏看着眼前的姑娘,不由眼前一亮,这姑娘好生俊俏的相貌,脸小而圆,肤白而腻,标致的柳眉似绒绒春草,疏淡有至,圆圆的杏核眼汪着一层水雾,清凌凌的惹人喜爱,鼻梁挺直鼻头有肉,嘴唇红润而饱满,耳垂丰满厚实,实在是一副再有福气不过的长相。   是的,端秀现在就是一副婆婆妈妈最爱的媳妇脸,要她自己说,那活脱脱一个宝钗姐姐的最佳形象代言人啊,女生一旦生的过于美貌,一般都会让人有距离感,而她现在的面貌虽美却极有亲和力,有时对着镜子弯弯嘴角眉梢,自己看着都忍不住从心里泛出喜悦来呢。   冯氏可能不很擅长交际,即便眼里透出了浓浓的喜爱之情,嘴上也只是说了一句:“好孩子,好孩子!”   端秀行过礼就挨着她嫂子安静的坐着当背景板了。   吕氏又与冯氏寒暄几句,商定一起赶路,两家人略歇了会儿便继续前行了。   临走之时,端秀还在薛婆子家买了几斤红糖江米、冻米糖、蒸菜糕、炸麻叶之类的副食品,都是舅母爱吃的,她也尝过了,比自家做的别有一番味道,打算拿去孝敬孝敬。   吕氏总算夸了她一句:“算你有孝心,只盼你舅母看在你这份心意上多为你筹谋几分。”   端秀:“?”   筹谋什么?总感觉她娘在说什么很重要的事。   她又问起那位舅母的弟媳来,听吕氏一说端秀这才知道原来这这冯氏不止跟她们有点七弯八拐的亲戚关系,还与吕氏一般也是青年守寡,幸好还有个亲生的儿子,下半辈子倒也有了盼头。   一路扯些闲话,时间过得也快,加上越往外走,人烟越是稠密,路途也逐渐平坦宽敞起来,驴车总算是加快了些速度,很快就到了舅母家。 第五章 姐妹   一番寒暄客套后,端秀便与表姐妹们去后院歇息了。   想一想要在这里住上个三五天,端秀便有些郁闷。   本来这个时代对女子的管教就十分严厉,稍微体面一点的人家,女孩子都轻易不得出门的,这走亲戚、赶庙会、拜菩萨等活动便成了闺中女子少有的放风日,是很让人期待的,想一想顶级豪门荣国府里的小姐们吧,每日也不过玩笑、做针线、赏花、听戏、游园……悠闲却无聊,听说要去清虚观为贵妃打藮,连丫头婆子们都炸开了锅呢,兴奋得不行。   可端秀并不是没有见识过外面精彩世界的人,相反,前世浮躁而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反而让她对这样宁静闲适的乡村生活充满喜爱,而且但凡外出,她便要穿那小鞋装小脚淑女,浑身不自在,本来就不多的兴奋之情也被磨没了,还不如在家里宅着自在快活呢。   况且端秀还有个不认人的毛病,看着厅里叽叽喳喳的坐了足有二十来号的大姑娘、小丫头,她瞬间晕菜了,果断的装出一副害羞木讷的样子,挑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   大一些的女孩子们围坐在一处聊些最近流行的衣裳首饰、发型妆容,小点的也聚在一块喝茶吃点心,一本正经的说着童言稚语。   “现在大城市的女孩子都流行那种细细的弯眉,还有这么短的刘海儿,十分俏皮可爱!”女孩子一边说一边拿手在脑门上比划。   “别听七姐儿瞎说,那刘海有什么好看的,无端显得人憨傻,看着脸都大了好几圈,你说好看怎么不见你剪呀!”另一个女孩却不以为然的反驳。   哦,原来那女孩就是七姐娉婷,今年才十多岁吧,端秀记得她,大概四、五年前,端秀随吕氏来舅母家做客,正巧碰见这丫头的裹脚现场,当时她的惨叫哀嚎声简直给端秀留下了心理阴影,好几年都不敢再来舅母家玩了。   娉婷心里腹诽:她倒是想剪呢,奈何脸大啊,五姐真是太讨厌了,就爱跟她唱反调!   “怎么不好看了,不好看能登报么?那可是沪市最时新的花样儿,你个土包子懂什么啊”嗯?登报?这不是清朝末年么,老佛爷正垂帘听政呢,怎么就有报纸了?还是她穿到了一个架空的世界?土包子端秀竖起耳朵在旁边暗戳戳的细听。   其实清朝早在鸦片战争时期就出现报纸了,距今也有四五十年了,只是她这枚孤陋寡闻的村姑没见过罢了。   正自腹诽,毓婷表姐捧来一盒香酥玫瑰饼,让端秀尝尝:“这是从京城带回来的,里头的馅儿倒没什么,就是外头这一层酥壳,确实比咱们这儿卖的好吃许多,就是一路颠簸,有些碎了,我记得你一向爱吃这些,想着姑姑今年要带你来的,特地给你留了一盒,快捡两个好的吃了,不然一会儿全被这些小丫头拿完了”端秀有些受宠若惊,不想毓婷表姐还记挂着她,不枉她记得她的名字啊!   舅母家里这些表姐表妹们取名全是X婷,十分相近,很容易混淆,她们家里人平时也只以排行称呼,端秀当然是连排行也对不上人的,唯有毓婷表姐的名字她深深的记得的,好歹也是国民品牌呢!   端秀接过那面上满是牡丹花水墨画的盒子一看,哟,还是百年老店稻香村的呢!   前世她和姥姥都很喜欢吃他家的酥饼壳,而且还专爱剥外面那层酥皮吃,那被剥完酥皮的馅儿还能被巧手的姥姥做成甜酱,拿来抹烤馒头片吃最是香甜不过了。   端秀豪不客气的拿了两块,正打算吃,那七姐儿却过来打量了她一番,见她不仅脸小,皮肤还雪雪白,大冬天的本就气候干燥,为了取暖还整日里烤火盆,她们姐妹脸上都暴皮发红了,粉都擦不住,就只这个姑姑家的端秀表姐,脸蛋还跟剥了皮的鸡蛋一般,近看更显水润细腻,哎,都是表亲,怎么差别那么大呢,她都要嫉妒了。   “那个发型也是挑人的,我看端秀表姐就很合适嘛,她长得跟那画册上的人还真有点像呢,都是圆脸大眼尖下巴……”   “你又瞎说,哪里像了,我看一点都不像”毓婷打断妹妹的话。   那种能印在画册上供人观看的女人能是什么好人家的女孩儿么,说不定就是个戏子甚至□□之流的玩意儿,怎好拿来比人,简直就是对人的侮辱,这小七也太口无遮拦了。   被姐姐反驳,她顿时急了,生怕别人不信她,忙说:“哎呀,你们别不信啊,口说无凭,我去拿来给你们看看,你们就知道了!”说着话便踅摸着小脚出了门,不一会儿就回来,神神秘秘的从袖筒里抽出一卷东西放在端秀面前。   毓婷瞟了一眼,轻触眉峰,嗔怪的说:“小七,你怎么还留着这个,当心被太太发现了,到时候有你好看的!我可是不给你打掩护的。”   “就是,再说了,那上头的字你认得几个啊,还当宝贝一样藏着。”四姐哼她。   本来很兴奋的娉婷闻言有些心虚,又有些不服:“这有什么啊,四哥都说了,这个东西在大城市流行着呢,满街都有卖的,不止男人爱都,那些大家小姐也是看的,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都是增广人见闻的,是最时髦的,谁不看谁就落伍了,还有,我是不认得几个字,但是那画儿我总看得明白吧,光看画我也高兴啊,某些人真是吃不着葡萄说普通酸!”   五姐听闻便有些生气了,道:“你要那么多见闻干什么,知道越多心越野,你可别看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了,尽教人淘气!”   毓婷眼看着这两个冤家又要掐起来,忙去打圆场,家里大姐二姐已经嫁人,现在就属她最大,可不能放任这两个小的当众吵起来,大过年的,又败兴又丢脸,到时候别人还要笑话她不知管束家中姐妹呢。   “小七,你五姐说得在理,咱们女孩子家无才便是德,多学着做做针线是正经,这些东西看过就罢,权当个新鲜,你可别沉迷进去了!”   又给她连连使眼色,娉婷到底也怕家里大人知道了,好不好的,一顿训斥是跑不了的,况且她又是个庶出,说不得还要带累她姨娘跟着受气,于是忍着气扯了笑脸道:“四姐,五姐,我错了,下次不会了,回去我就把那些东西丢了!”   众姐妹这时候也都围过来插科打诨,说起别的新鲜见闻来,小七则趁机把那东西塞到端秀手里,跟她挤挤眼,端秀从善如流的把它塞进袖筒里,继续默不作声的吃点心。 第六章 画皮   一时有个胖墩墩的小男孩跑进来,对着娉婷说:“七姐,七姐,我们那边说故事呢,你要不要去听!”   娉婷内心自然是极想去的,可她刚刚才被训过,现在却不好过去了,免得三姐跟五姐又要对她念些什么男女大防的大道理了。   只能十分惋惜的问那小胖子:“谁在讲故事呢?说得什么?说不定我早听过了!”   “是穈表哥在说,我们刚刚听了一个狐狸精报恩的故事,可好听了!”   “那你还记得讲的是什么吗?说给我听听!”   “呃,就是一只狐狸被雷劈了,然后被书生救了,她长大后就把一只叫小翠的狐狸嫁给了书生的儿子,不过书生的儿子是傻子,他们都不喜欢小翠,把她赶走了,哼,明明小翠很好!”   “哎呀,你说的什么呀,才听完你就记不得了,真是个笨蛋!”   小胖子不服气了,“那个故事好长,你去听你也记不得,不过我知道那个故事在哪里可以看,三哥就有那本书,等我再看一遍,我就能讲给你听啦!”   端秀在旁边听到小翠、狐狸精、书生之类的词眼,立即就知道小胖子说得是《聊斋志异》里的《小翠》篇嘛。   现代的聊斋不知道被影视剧翻拍过多少遍了,随便给几个关键字,端秀就能给编出至少20集的剧情,文言文版的她也看过,采用的都是平铺直叙的方法,压根也没有什么伏笔,对于端秀这个经过后世网络小说和影视剧熏陶的人来说,可谓十分乏味枯燥了,但对于这些圈养在深宅大院里的女孩子们来说,却是十足新奇有趣的,听到书生和小姐就足以使怀春少女心向往之,更何况是听到书生和狐狸精呢,这可不止有爱情,还有玄幻、报恩、人畜,咳咳。这估计跟她当初第一次看到穿越题材的小说是一个感觉,那种内心无以言表的激荡和巨大幸福感冲击下的眩晕,她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呐,那真是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足以让她被里面光怪陆离的世界迷得心神俱醉。   小胖子不耐烦再说,只催促她姐:“哎呀,你到底去不去啊,你再不去,就赶不上听穈表哥讲新的故事啦。”   娉婷下意识起身,瞥到五姐正看过来,又不甘的坐下了,嘟嘴道:“我去不了,你自己去吧,这次可好好听,仔细记着了,回来告诉我,说得好了七姐有赏!”   小胖子特自信的拍着胸脯,给他七姐立了个军令状,又旋风一般的跑走了。   七姐有些闷闷不乐,又想着到底有客,不好在脸上露出来,便调整了情绪,笑着问端秀:“我们这位穈表哥,最是会讲故事,念书也好,人又文静,大家都喊他穈先生呢!听说你们这次是一起结伴来的,他在路上有没有讲什么故事给你们听?”   端秀仔细想了想,跟他们结伴来的就只有舅母的弟媳一家了,便摇头说:“我们连面也没见过呢!我就只见到了他娘。”   “哦,那真是可惜,”娉婷一脸遗憾,“前几年我还听穈表哥说过《好逑传》里的‘过公子谋娶淑女案’,好听得很,听他说那书里一总有七件公案,我一直记挂者,可惜穈表哥又不是每年都来,今年好容易来了,我又不能去听了,哎!”   端秀看她一直长吁短叹、失魂落魄的,也实在怪不忍心的,小姑娘想要听个故事而已,又是什么大事呢,便忍不住道:“其实,我也知道几个故事,要不我说给你听?”   娉婷眼神一亮,悄声问道:“哦,难道你也看过这些话本子书?我可不是想听那些老掉牙的戏文里的故事,老生常谈的,有什么意思啊!”   端秀心想,咱肚子里别的没有,就是故事多啊,而且保证你一个都没听过,绝对新奇,绝对好听。   不说她前世从网络小说、电影、电视甚至综艺、动漫上看到的故事,就是这时流行的明清话本,诸如著名的十大才子书:《三国演义》、《好逑传》、《玉娇梨》、《平山冷燕》、《水浒》、《西厢记》、《琵琶记》、《花笺记》、《捉鬼传》和《驻园春》,她哪本没看过,就连那《醋葫芦》、《剪灯新话》、《肉蒲团》之类的香艳□□她也看了不少呢!这可都得感谢她家那丰厚的藏书,家里几个兄弟都不是爱看书的,书房那堆书就被打入了冷宫,正好便宜了端秀,要是不看,她还不知道她那早死的爹居然藏了那么多的杂话本子呢,再加上她那叮当猫一样有求必应的好哥哥,时常也会背着人悄悄捎些书给她解闷,这些年看下来,别的不说,她的文言文功底倒是越发深厚了,至少已经可以无障碍阅读了。   “我也是听家里兄弟们讲过一些,觉得有趣,就记下了。”端秀可不敢说她看过这些书,万一被她娘知道了,肯定一顿好捶,以后再想悠闲自在的去书房寻书看那可就困难了,说完又补充一句:“肯定是你没听过的!”   娉婷顿时喜笑颜开:“那真是太好了,表姐,你今晚同我一起睡吧,咱们晚上正好说说话!”   看她那么热情,端秀也没多想就同意了。   等晚上洗漱后上床时,端秀才发觉得自己大意了。   娉婷的丫头正给她换睡鞋,这鞋是专门给这些裹了脚的姑娘们晚上睡觉时穿的,为了避免睡觉时脚会因失去束缚而长大长歪。   端秀可是一双假的三寸金莲啊,自然没有睡鞋这样的东西,况且她白天穿了小鞋,晚上最要紧的就是给脚通风透气,按摩活血,免得脚上生出异味,或者长出茧子来,这时候一脱鞋可不就要露馅了嘛。   双红对此也是毫无办法,只无措的望着端秀。   “表姐,来啊,快来啊!”那谄媚中夹杂着兴奋的语气,让端秀立马联想到了影视剧中青楼里拉客调笑的姑娘们,不由一阵恶寒。   “我先喝点水,咱俩今天作伴,就不用丫头守夜了吧”端秀与她使个眼色,小表妹立马心领神会,叫她的丫头们带着双红出去了。   端秀走到床边,拉过小表妹的手:“七妹,我要告诉你个秘密,你能帮我保守吗?”   秘密?娉婷一听这两字,几乎是本能的兴奋起来,立马说:“当然了,我虽然爱玩闹了些,可也诚实守信,你只管信我,我绝不会告诉第二个人的,是什么秘密?”   可信不可信的,端秀无从判断,不过她也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了,难不成还能临阵脱逃不成。   她拉起自己的裙摆和裤管,示意给她看,娉婷自然是一头雾水,直到端秀脱了鞋,她才发现原来表姐竟是一双天足!   “这,表姐,你怎么……”   “我小时候身体不好,我娘去庙里求菩萨,那里的主持大师说我神行单薄,不宜裹脚,就是要一双大脚才能扎得稳立得住,所以我娘就给我放脚了,要不然我也未必能平安长这么大。”这是她娘早已准备好的官方说辞。   “原来如此,这其实也没什么的,表姐也别伤心,我听家里哥哥们说现在大城市都说不让女孩子裹脚了呢,还有什么天足会的人,专门劝人放脚的呢,想必那金莲也不是人人都爱的!”   端秀看她并没怎么惊诧,反而还会劝慰她,心下很是高兴,对这个表妹更添几分喜爱,觉得她不仅心地善良,而且思想还挺开放的,要知道,现在可是清朝末年,裹脚之风大肆盛行,很多时候还是身份的象征呢,裹得起脚的女孩子大抵是家境殷实无需劳作的。   她娘就给她讲过一个很直白的故事:一家里两兄弟娶妻,一个媳妇是大脚,一个媳妇是小脚,小脚的媳妇就因为裹了一双标致的三寸金莲,不仅深受丈夫和公婆喜爱,而且平日里从不用干活,每每有客人到访,还会让她出去见客,好炫耀一番,大脚媳妇则相反,只因一双脚,家里人便把她视为一个劳力,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平时来了客人还要被赶去厨房,以免她丢人现眼,一双脚直接决定了两人的家庭地位,甚至后半生的命运。   从这个故事就能知道现在人们的普遍意识:小脚就是一道护身符,只要裹得好脚一双,将来吃香喝辣,享清福,甚至有可能攀附高门,做太太、奶奶,总之未来是不用愁了,而没裹脚的女孩子不仅平日里受尽嘲讽鄙夷,将来出嫁也难找到好的婆家。   端秀知道,现在社会上肯定也有一些留洋青年或革命党人宣扬裹脚的害处,呼吁放脚,可这呼声就如雷声里的蚊子叫一般,基本没人会理会。   裹脚和辫子,这两样紧紧束缚着国人身心的枷锁,其实一直到新中国成立才被彻底打破。   我们往常看影视剧,凡是民国时期,那男人就是一律的短发(某些神剧里还有卷发、莫西干头、飞机头呢,不要太时髦哦),然而在现实中,直到新中国成立,偏远地区还有不少男人留着大辫子呢,更别提裹脚的妇女了,那是大有人在。   甚至在21世纪时,居然都还有人以小脚为美,企图恢复这些“美德”,这些人里不仅有男人,也有不少女人,端秀就曾经看到过有姑娘发的求裹脚的帖子,让她吃惊的是底下居然有不少回应者,不禁让人感叹封建余毒的遗祸之深远!   端秀本来就对裹脚一事不以为意,只是应她娘的要求一直在外人面前装个像,免得被人嚼舌,此时便放下心思,大大方方的脱鞋上床了。   娉婷看着她的脚怔怔的出了一会儿神,对端秀感叹道:“表姐,我自从裹脚,都快忘记脚真正的样子了,我看你的脚也很好看啊,皮肤雪白,指甲粉红,为什么有很多人就不喜欢呢?而且我看你的脚小巧可爱,好多人裹的脚还没有你的脚小呢!”   端秀这具身体不仅脚小,身上的骨骼也都很是小巧纤细,很能藏肉,摸着很是丰腴柔软,要是按现代的什么体脂率来算,她估计就是个胖子了,但现在看着只会觉得她圆润可爱,是很占便宜的体质。   娉婷说得还真不错,她的脚现在估计也就是个30码左右的样子,真的算小了,有些裹脚失败的或是先天条件限制,裹出来的脚只是尖尖的、弯弯的,勉强有个样子,却并不小,还不如不裹呢。   娉婷神神秘秘的趴在她耳边说:“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五姐的脚比你还大呢!”   端秀看她一眼,心想,像她舅舅这样的官宦人家,最是讲究,裹脚的条件也好,肯定都是请的那些特别有经验有手段的专业裹脚婆子来裹的,怎么五姐的脚会比她还大呢。   “是真的,不信你明天留意看,她因怕人笑话,平日都穿的阔腿裤严严实实遮起来的,就连裙子也比正常的长几寸,就怕露出整个脚来,她马上也要说婆家了,生怕别人轻视了她,所以近来脾气大得很!”   “你是不是疑惑她为什么脚裹得那样大?”娉婷一副八卦精附体的摸样,可见平日里憋得狠了,不等端秀回话,就继续说:“她是在省城出生长大的,跟着她姨娘在外面直过到七八岁才回来,她姨娘是个戏子,没什么见识,也没想着给她裹脚,你想,七八岁的时候脚都长得定型了,骨头也硬了,再裹能有什么好样子,当时太太都说不让裹了,免得人受罪,可她姨娘却不同意,她看着我们家里女孩子都裹了脚,非叫给五姐也裹了,当时五姐差点没给疼死,脚都烂了一多半呢!”   端秀想象着那个场景,生生打了个寒噤,她以前因为好奇,曾经百度过这方面的事,她知道以前裹脚,为了使脚更瘦更窄更小,会把碎瓷片塞在脚底,强行让女孩子在碎瓷上行走,扎得皮破血流,却不医治,而是继续裹着,让它腐烂,最后把那腐肉生生剜去!想一想也知道五姐当年受了多大的罪,最惨的是遭了罪却没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好了好了,咱们不说这个了,表姐,你要给我讲什么故事呀!”小姑娘期待的望着她,即使在黑暗的帐子里端秀也能看到眼里闪烁的星光。   端秀想了想,十多岁的孩子肯定是不适合给她讲什么才子佳人、情情爱爱的言情小说了,说个《红楼梦》都怕被别人说她是在传播□□读物呢,她又是个女孩子,恐怕对什么武侠、军事、历史之类的也不感兴趣,一时拿不定主意,便干脆问她道:“那你想听什么样的?”   “上午胜儿说的那个故事,就是狐狸精那个故事,表姐知道么?”   看来小姑娘还是对志怪奇幻类德故事感兴趣啊,也对,这么大年纪的孩子正是天马行空爱幻想的时候,喜欢些鬼怪传奇也正常。   “那我给你讲一个画皮的故事吧!”这可比小翠更加经典,更受人欢迎。   “画皮?那是什么,讲作画的么?”   “嗯,不是,是讲一个披着美人皮的鬼怪害人的故事。”   要说《聊斋志异》里的故事,除了《倩女幽魂》外,就属那年年翻拍的《画皮》最出名了,能历经时间考验,流传几百年而不衰的故事,可见它的生命力是经得起考验的,而且每一次的改编和拍摄也都有他自己的时代特性,还总能挖掘出不同的看点,实在是个万金油般的改编好素材。   像我们看到的“小唯”版画皮,其实剧情已经与最开始的小说情节完全不一样了,更加偏向于现代大众喜爱的特效、人妖恋、战争等的刻画。   而真正的《画皮》说的是什么呢,说是王生因贪恋美色,被一只画皮鬼怪引诱,然后被开膛掏心而死,他的妻子十分伤心,为了救他,跪求高人化成的乞丐,甚至吞食乞丐的浓痰鼻涕,最后嚎啕大哭时吐出一颗心脏,救活了丈夫。   全文不到2000字,大半篇幅都在描写王妻求人、道士收妖和王生好色,关于妖怪的外貌描写就一句“面翠色、齿如锯”,如果真照着小说来讲,未免太过无趣。   端秀觉得,要论改编,还是黄金时代的香港最厉害,因为特殊的政治、文化、历史和地理环境,人们的思想无限开放和活跃,那段时间的影视剧堪称百花齐放,各种经典影视层出不穷,当年看过的电视剧,20年后还能哼唱出它的主题曲,给人留下的记忆可以说十分深刻。   而后来各种翻拍的电视剧,在各种类似“建国后不准成精”的要求下,很多都被改编得面目全非,基本没有能超越前作的,除了噱头和花边,连主线内涵都能抛弃,糊的十分彻底,只叫人看得哭笑不得,百无聊赖,更别提给人留下什么回忆了。   香港曾经就拍过一部改编的画皮连续剧,虽然并不出名,可却给了当时年纪还小的端秀很深的印象,因为它即最大程度的尊重了原著,也丰满了里面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   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多才多艺的戏班台柱子云艳,因容貌丑陋,难得心中所爱,且经常遭遇冷眼恶语,不公待遇,但她无可奈何,只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戏班在一次劫难中,全员被杀,云艳更是惨遭□□,悲愤自尽,最终化作厉鬼,为了复仇,她经常披上美丽的人皮,化作绝色美女,引诱好色之徒,将其挖心致死,王生便是其中一个受到勾引的人,他被云艳美丽的皮囊迷得神魂颠倒,不惜抛弃妻子,整日沉迷美色,最终落得挖心的下场,王妻却始终坚贞不二,为救丈夫,吃尽苦头,最终感动道士,挺身除妖,终令王生复活,一家团圆。   其实在现代人看来,这样的故事不免有些老生常谈,而且结局肯定也不怎么受人喜爱,许多人会说这种渣男就该让他去死或者说云艳也是受害者不该被抹杀云云,这就是时代带给人的不同的三观,可端秀总不能告诉一个封建社会长大的大家闺秀现代人的观念吧,那么这个故事就再合适不过了。   端秀略回忆了一下,理了理思路,便将要讲的故事情节大体理顺了。   有些人善于言语,本来平凡不过的事和人,一经过他的嘴,便会立马活色生香,引人入胜起来,而有些人却恰好相反,连让人捧腹的笑话也能被他讲的干巴巴、冷冰冰,完全失去活力和趣味,幸亏端秀只是不爱交际,在这方面却很有几分灵光,讲起故事来简直活灵活现,还有曾在寝室讲鬼故事把同学吓得噩梦连连的伟绩。   两小姑娘躺在寂静的帷帐里,一人说一人听,间或伴随着端秀模拟不同角色的语气和感情时发出的各种不同声气,而娉婷则时而沉醉,时而惊呼,时而大笑,时而忍泪,两人直说到半夜才止。   娉婷久久流连在那神奇的世界中回不过神来,那云艳真是可怜可悲又可恨,她遭遇不公,内心不平可以理解,但是不应该牵扯到无辜的人,害□□离子散,那些好色之徒也真是可恨,就算爱她美貌,纳她为妾就好了呀,居然还要抛弃结发妻子……   “表姐,这故事真好听,不,是你讲的真好,我,我从来没听过这样好听的故事,从来没人有像你这样讲过故事,就连穈表哥也比不上你!”端秀一连讲了三四个小时,有时要掐着嗓子扮柔弱,有时要粗着嗓子装男人,又要学厉鬼声嘶力竭的吼叫,可以说是戏精本精了,一人演活了一部戏,嗓子早已干得冒烟,只不过她也好久好久不曾这样与人夜话过了,越说越兴奋,越讲越放得开,最后几乎手舞足蹈了,那里还顾得上喝水,这一停下来才发觉出来,便起身打算去喝水。   娉婷倒也机灵,赶紧起身道::“表姐,你是要喝水还是起夜?”“喝水。”   “我来,我来,你坐着,这房里黑漆漆的,你又不熟悉,别磕着碰着了!”说罢就下床摸索着去倒水了。   她自己哪里干过这种事,以往都是叫陪夜的丫头伺候的,可现在她却心甘情愿,听完表姐的故事后,她只觉得胸腔里鼓胀胀的,脑子也闹哄哄,整个人又像在云端飘,又像在花间逛,只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一番激荡之情。   她觉得,以后表姐就是她最崇拜的人了,别说给她端茶倒水了,给她端马桶她都愿意啊,只要表姐能多多的给她讲故事!   端秀可想不到这么一个故事居然让小表妹就崇拜上她了,她也不知道她那种绘声绘色讲故事的方式和跌但起伏的故事情节给小表妹带来了多大的心灵冲击。   她喝过水,和小表妹重新躺下,兴奋点过去后,便只觉困意上涌,她早已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了,突然熬个夜还真不习惯,想想前世凌晨三四点睡,中午12点起的夜猫子生活,仿佛是梦境一般了。   娉婷本还意犹未尽,想跟表姐讨论一下故事情节和人物,看表姐困得哈欠连连,只好作罢,道声晚安,各自睡去。   第二天,两人毫不意外的起迟了,幸亏有丫头来叫门,要不然赶不上去请安吃早饭,那就惹人笑话了。 第七章 讲故事   吃过早饭,大家坐着喝茶用点心,商量今年看出神赛会的事宜。   吕氏看端秀和娉婷都是一脸倦意,精神委顿,吃早饭的时候也没胃口,还用手遮着打呵欠,并笑着说:“七姐儿,怎么一幅没睡好的样子,是不是你表姐打搅你睡眠了?今晚还是叫她跟我一道住去罢,你们小孩子家家的正是睡觉长个儿的时候呢,可不能缺觉!”昨儿只顾着与嫂子说话,倒忘记了端秀,也不知她昨日晚上怎么混过去的,可别被七姐儿知道那个秘密了,小孩子不知轻重,一时叫嚷出去给人都知道了那可就糟了。   “不不不,姑姑,表姐才没有打搅我呢,我就是第一次跟姐妹一起睡,太高兴了,昨儿拉着表姐说话,一不留神就忘了时间,害得表姐也没休息好!”   舅母象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呵呵笑着对吕氏说:“这也正常,小姐妹们凑一起就是有说不完的话,难道你忘了自己没出阁的时候,只要与姐妹同住,那第二天不到中午都不能起床的!”   端秀舅母比她娘吕氏大很多岁,可以说吕氏是被她嫂子当女儿养大的,所以姑嫂的感情一向很好。   吕氏略微不好意思:“嫂子怎么打趣起我来了!”又对娉婷道,“好吧,既然你不嫌你表姐,就叫她陪你住几日,你刚好可以带带你表姐,她平日里最是安静的一个人,也不爱跟人玩,正好你俩投缘,你就多与她说说话罢!”   娉婷自然应下,心里却想:表姐哪里是不爱说话的人啊,分明口齿伶俐,活泼逗趣,是再可亲不过的一个人,姑姑可真是太自谦了,也不知道表姐有没有给姑姑说过故事,应该说过,看表姐那么熟悉流利,简直比说书先生还厉害,肯定不是第一次,哎,可叹我怎么不与表姐生在一个家里,要不然便可天天听表姐说故事了,那该多么幸福呀!   众人商定晚上一起去看那出神赛会,小姐妹、小少爷们便成群结队的散了。   端秀实在困得很,生怕晚上没精力,便谢绝了娉婷去逛园子的提议,自个儿回去补觉了。   这边娉婷却终于摆脱五姐的盯视,混到兄弟群里去了。   “王生察觉不对,悄悄返回,猫着腰躲在门窗下,他小心的探头往窗户缝隙里看去:却只见云艳披散着长发背对着他,拿着一只毛笔,在桌上描描画画,正当王生心下松了一口气时,却见那女子缓缓转过身来,王生一看,只吓得僵在原地,拿手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娉婷一边说一边用两手使劲捂住自己的嘴,眼睛瞪圆,作出一副惊恐至极的表情来。   周围围着一圈半大少年和孩子,个个屏气敛声,专注的看着娉婷,随着她的讲解,都微微瞪大了双眼,仿佛也将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一般,昨天的那个小胖子甚至还不自觉的抓住了身边人的胳膊,以寻求安全感。   原来,他们一群人散开后就相约着去玩游戏,男孩子嘛,无非是cosplay官兵和强盗,玩一些打打杀杀,跑跑跳跳的游戏,穈哥儿却不与他们一起玩,虽然都是一般十三、四岁的年纪,可他就是透着股文质彬彬的书生气来,怪不得人家都叫他做“穈先生”呢,他可不就像个学究一般嘛,老成持重,全无青年人的顽皮劲儿。   可再怎么说穈哥儿也是客人,哪有把客人晾在一边,自己却玩得疯起的道理,况且几个大些的也不屑再玩这种小孩子游戏,便拉着穈哥儿,依旧要他讲故事来听。   这穈哥儿平日里聪明好学,又博文广记,是出了名的好学生,再加之他又能言善语,脾性温和,既不死板顽固又不故作清高,很受大家的喜欢,家里姐妹们平日绣花、纳鞋的时候,就爱抓他来讲故事解闷,久而久之,这穈哥儿倒是记了一肚子故事。   既然表兄们又要他讲故事,他自然是不会推辞的,可讲什么却犯难了,最近也没看什么新鲜的小说话本,只一些讲儿女情长的故事,兄弟们肯定是宁愿听水浒也不愿听这个的。   正犯难呢,娉婷就迫不及待的跳出来了。   她昨晚听了表姐讲的故事,兴奋得一夜没合眼,正想跟人分享一番,正好遇见这个机会,忙说:“我,我有一个故事!”   家里兄弟都知道娉婷性子最是活泼爱闹,平日里最爱跟着兄弟们混在一处,跟个假小子一般,听她说要讲故事,只以为她看穈哥儿讲故事出了风头,也想学他,便都笑她:“好哇,那你要讲什么,难道是你去年看的那个目连救母的戏么,哈哈!”   “当然不是,绝对是你们没听过的。”   于是娉婷便绘声绘色的讲起了改编版的画皮,幸亏这故事是她昨夜才听过的,又在脑内翻来覆去的想象那些情景,没办法,端秀的讲诉方式实在是太有代入感了,很容易就能让人在脑内自动生成情景剧,这就是现代网络文学的魅力了,真实的犹如亲见。   待娉婷讲完了故事,众人也是好一会儿没回过神来。   只穈哥儿在内心暗忖:这是聊斋里的画皮吧,不过明显比画皮好听多了,人物形象更加饱满生动,故事情节也更加合理了,看来是自己根据画皮的故事改编润色而成的,这人真是有才啊。   “哇,原来画皮鬼那么可怕,我今晚都不敢自己睡了,”说话的小胖子一脸心有余悸,显然是被故事里详细描述的鬼怪面貌吓着了,这也难怪,这时候一般提起鬼怪那就是青面獠牙、眼如铜铃啥的,给几个四字成语大体形容一下,主要表现这鬼怪的丑陋和凶残,但端秀在讲到鬼怪时却十分详细描述了这鬼怪的样貌,用十分直白且精准的语言,让这个鬼怪的样子立体形象起来,不会出现什么“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事发生,所有听过的人脑海里对它的样子都是十分细致且形象的,活灵活现,就像亲眼看过一般,难怪这小胖子被吓到了。   “小七,这样有趣的故事你从哪听来的?比我在那茶馆里说书先生讲得还要好呢!”   “是啊,是啊,还有别的故事么,再讲一个来听听,我从来没听过这种讲法,听你一说,我就像亲眼看着那可怖的鬼怪在我面前画皮一般,吓得我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就是,还有那道士做法时,嘴里念的什么咒语,他还布了个什么降妖八卦阵,怎么听着像真的一样,难道那些罗盘、拂尘真的是道士拿来收妖的么?”   “还有,那个美人皮是从哪来的呢,难道是什么法宝吗,想要什么样的脸就画个什么样,真是神奇啊,如果我有这样的一张皮……”   “如果你有,你要干嘛,也把自己化成个美人不成!”   众人闻言哄堂大笑,大你一言我一语说得热闹,连午饭也顾不得去吃了,纷纷要求娉婷再讲一个。   娉婷哪里还有故事讲,她还等着表姐给她讲新的呢。   “要想听新的,那只能等明天了,现在我饿了,要先去吃饭啦”说完便快速的遁走了。   众人无法,只得先去吃饭,毕竟下午就要出门,还是要养精蓄锐的。 第八章 绣像小说   端秀一觉好睡,醒来时正好赶着午饭的点,吃过饭,大家都去午睡,她反倒没觉了,便带着双红打算去外面走走。   她外曾祖父和外祖父是本地有名的“父子翰林”,吕家可以说是本地第一的名门望族,虽说近几年来有些后继无力,可丝毫不影响它在当地人心目中的位置。   吕家现阶段有点像红楼梦中描写的贾府一般,越是走下坡路,越是骄奢铺张,家里也一向有纳妾的习惯,除了早已嫁人的大表姐和二表姐,其余这些姐妹就都是姨娘所生,幸亏她舅母是个性情豁达的人,自己亲生的子女也不少,并不很在意这个,对姨娘和庶出的孩子们倒也温和公平,所以端秀才有了多到认不清的表兄弟姐妹。   两人一路沿着走廊顺过去,按娉婷的指示,家里新修的花园子就在这条走廊的尽头了。   徽州此地多山多石,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说法,山高林密,导致了它的封闭和贫瘠,土地资源的极度匮乏,又使得当地男孩子们大多要到外地去讨生活,“十三四岁往外一丢”就是他们的真实写照,或是去当学徒学手艺,或是走南闯北的做生意,大名鼎鼎的徽商就是这么被逼迫着一步步发展成全国首屈一指的大商会的。   男人们常年在外,留着老幼妇孺守家,导致徽州本地女子十分注重贞洁名誉,那成排的守贞牌坊在现代还是当地的一项旅游时特色呢。   端秀刚穿过来的时候,一看自己高床软枕,又有丫鬟服侍,看多了穿越文的她,还真以为自己成了女猪脚,将来必定有什么了不得的福等着她去享呢,结果还没等她散发自己的王霸之气呢,先跪在裹脚这一关上了,等她彻底头脑清醒后,她才发现,现实是那样的残酷,她曾亲眼见过一个想要改嫁的寡妇,结果被婆家沉了塘!   原来在电视上看,只觉是剧情需要,顶多撒两把同情的眼泪骂几句愚昧也就过了,并不会有多大的触动,等它真的发生在身边时,才觉得毛骨悚然,从此她便学会了装乖,也不再做什么猪脚美梦,在这个世界,她首先要做的是好好活下去,至少长到能摆脱宗族的束缚了,才能去想别的,所幸她不是什么林妹妹类悲春伤秋的人,也没什么离家闯荡走事业流的野心,平日读书、练字,偶尔研究一下护肤、美食,日子也很是悠闲自在。   这座仿苏杭园林而建的院子,游廊弯弯曲曲,直线百米的距离,硬是给绕出了盘山公路的气势。这可苦了端秀这个穿小鞋的,走不多远便觉得疼痛难忍了。   虽说前世她也是个能穿着恨天高赶公交的女子汉,奈何现在这具身子是货真价实的小姐身子,虽然她也有意加强锻炼了,可也不过是在屋里伸胳膊扭腰的做些体操动作,作为“小脚”千金,她可从没走过远路,平日里穿的也是软底缎鞋,脚丫子真嫩得跟块豆腐一般,就走这么几百米的距离,小脚趾已经火辣辣的疼起来,估计已经磨破皮了。   双红察觉出来,忙说:“小姐,可是脚疼了,要不就在这歇息一会儿咱们就回去吧,外头怪冷的,而且我看这儿景致也很不错啊。”   端秀本来就是无聊打发时间,也不一定非要去看那什么花园,她可是连御花园都逛过的人,于是找个避风的角落在廊杆上坐下来。   “对了小姐,这是你昨天让我收起来的书册,现在要看看么?”双红从怀中掏出一册折叠的纸页递给她。   端秀看了顿时眼睛一亮,昨天娉婷把那报刊塞给她后,她就来得及看了眼封面,上面画着一幅绚烂多彩的蝶戏牡丹水彩画,右上角写着“绣像小报”四字,顿时明白这应该是一份晚晴的报刊或杂志无疑,作为一个封闭环境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村姑,她早已与外界隔绝多年,很有些桃源人“不知秦汉、何论魏晋”的意思,只约莫知道现今是光绪帝在位的年间,这还是因为大名鼎鼎的慈禧老佛爷呢,连民间都流传着她老人家的各色传奇故事,就说端秀现在在用的洗头护发的药粉,据说就是从宫里流传出来的,连老佛爷用了都说好的乌发粉和菊花汤,皇家认证,质量的确有保证啊,效果那真是,杠杠的,不是端秀自我吹嘘:她那一头秀发,受得住任何洗发水的广告词,那真是乌黑亮丽、柔顺光滑、弹性十足,什么毛糙、分叉、干枯、头屑,那都是不存在的,如果长发公主有她这样一头秀发,估计王子在看到头发的一瞬间就要对她一见钟情啦!   端秀是极想了解外界消息的,奈何她一个女孩儿家日常能了解到的信息都是首饰、衣料、吃食之类的,居然就看到了一份报刊读物,这简直就是天寒逢甘霖、枯木遇烈火啊,激动得她当时连饼都不想吃了。   可惜当时的境况不允许她一睹为快,她可不敢顶着那位五表姐的炮火去找死。   结果后来居然就混忘记了,要不是双红提起,她还不定什么时候能想起来呢。   端秀忙接过来来仔细阅读观看起来。   这份报纸可不是我们后世常见的那种四开大报,反而做成书册的样子,薄薄的一小本,里面的内容倒是与一般报纸一样,五花八门,包容万象,有小说、弹词、新戏曲目、时调唱歌、益智问答,还有外文翻译、时事报道、论述著作等各种类型的读物,倒显得花团锦簇,物超所值,的确很是增广人的见闻。   端秀粗略翻过一遍,怪不得这份报刊取名《绣像小说》呢,原来里面配置了大量的插图和画像,几乎占了一大半的版面,增加了阅读的直观性和愉悦性,怪不得连娉婷这样的小姑娘也爱看呢,这里面居然还有个时尚流行版块,画着各色当今最时髦打扮的女郎和男士,通过这些人物画像的发型、妆容、着装、饰品等来展示流行趋势,那女郎果然就留着一圈俏皮的短刘海,看着像是后世俗称的锅盖头或西瓜头,端秀记得,当初有一部影视剧为了还原历史,就让女主以这种形象出现了,结果引得观众各种吐槽拍砖,何况该剧的导演是集雷、囧、狗血和抄袭为一身的集大成者,一项是低品质的保证,连累的该女演员也被全面网热嘲为傻蛋式刘海,却不想这居然是真的。   她好笑的摇摇头,继续翻看。   既然叫《绣像小说》报,顾名思义,这份报纸里的插图和小说肯定占了最多最显目的版面,这也是冬秀最感兴趣的部分,然而整个浏览一遍后才发现,小说的确多,可白话文小说的占比率不足十之一二,像这期报刊上就只连载了《官场现形记》和《活地狱》,其他全是文言文小短篇,严格来说,这两篇章回体小说都不算是连载,只能说是再版,因为这两本小说早就集结成册出版了的,当时引起好大轰动和追捧,冬秀早在去年就看过了!有完本的可看,谁还会巴巴的追着看“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的连载啊,这报刊也真是浪费资源。   她草草的扫过几眼继续往后翻,终于发现了一篇感兴趣的文章,是一本外文译著,名叫《梦游二十一世纪》,光看着这题目,冬秀就很感兴趣了,感觉跟现代的那些“穿越之XX”、“重生之XX”的网文一样,倒是很能抓人眼球。   而且端秀本人正是从二十一世纪梦游而来,自然就有种亲切感,她已经好久好久都没想过前世种种了,偶尔想起来也觉得像做梦一般,反倒有种不真实感,有时连她自己都怀疑那只是一个光怪陆离的梦而已!   现在猛然看到,却好似失忆的人突然被打通了关窍,往昔被她故意埋藏在心尖脑海的记忆,如泄闸的洪水一般向她涌来,那时候她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游,背上包,一天之内就可以到国内另一个城市去,甚至可以出国,她可以随自己的心意结交性情相投的朋友,可以用新的恋情来埋葬上一个遇到的渣男,人们可以最大限度的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讲究的是个性和快乐,社会的包容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她一直不敢想,越想就越没有好好活下去的勇气,总想不顾生死的去作一作。   “小姐!”双红看着自家小姐笑着笑着突然间眼睛发直,神情凄楚,好似要哭的样子,顿时慌了,都说有些书会迷住人的心性,要不怎么有书呆子一说呢,肯定是书读多了,自己又没定力,被迷了心窍,最后可不就痴傻了么,小姐可别是被这书给迷了。   端秀只是想到前世种种,一时失了神,被她一叫顿时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忙收敛情绪,笑道:“没事,就是看到了一篇文章,里面写的故事好生感人!”   双红这才放心下来,心想,太太说得不错,小姐就是读书太多,把人都读木了,怕她一会儿又悲春伤秋起来,忙转移她的注意力,问道:“是什么故事,那么感人?”   冬秀想也不想就道:“梁祝的故事你知道吧,就是变成蝴蝶的那个!”   “知道,知道,小姐你不是还讲给我们听过么。”   “这个故事就跟那梁祝似的,”看着双红闪闪发光的眼睛,端秀闲来无事,干脆对双红讲起《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人物名字,故事背景当然是要转换一下的,反正这个故事动人的地方就是对那至死不渝的坚贞爱情的歌颂,换成本土背景也完全不会有什么水土不服的违和感。   不知是不是因为昨天讲的故事,打开了她身上某些早已被尘封的东西,胸腔里那些隐忍已久的东西,化作一个个故事喷薄而出,很有种发泄式的快感,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憋久了,端秀对于讲故事有一种别样的激情,总是处于情绪饱和状态,讲起故事来分外吸引人。   在讲到男女主因为阴差阳错双双服毒自尽的结局时,双红也显见得哽咽了。   同一件事,在有些人嘴中就是平淡无奇,甚至枯燥乏味,在另一些人的嘴中却是趣味盎然,引人入胜,这其中除了看待事物的不同心态和眼观,还与讲述者的表达功力有关,就像幽默感一般,往往给人加分无数,却偏偏不是历练和学习就能轻易获得的。   端秀显然属于比较幸运的那一类,不说巧言善辩、能言会道,起码连贯流畅、感情充沛,随着她的娓娓道来,听众往往很容易就被带入到故事中,甚至感同身受,将自己代入为故事中的某一个角色,这就是现代网络语的优势和魅力所在,在有些人眼里也许不够优美不够有文化,可在娱乐性这一点上,毋庸置疑,它已臻至完美。   “哎,这两人也太倒霉、太可怜了,他们俩这一死,家里人得多伤心呐,肯定会更加仇视对方,说不定还得打一场官司呢,可见说亲还是媒妁之言、门当户对的才好,像那个女孩儿,恐怕死了还要被人唾骂瞧不起呢,将来连祖坟都不得进,说不得就要做个孤魂野鬼了,啧啧,真是可怜哦!”   端秀听闻,先是一囧,这样感天动地的美好爱情故事,怎么在双红嘴里说出来就好像是两个淫奔不守规矩的人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一样,十七八岁正怀春的姑娘,听到这样凄美的故事,不是应该为它狠狠哭一鼻子,并表示对门第之见的鄙视么。   看着双红不赞成的蹙起眉头,端秀却忽而谨醒了,这里是清朝,是将贞节牌坊与民宅和祠堂并列为三大古建筑的徽州啊,通奸真的会被私刑处死,私奔真的会遭万人唾弃,死了男人最好守寡至死,自由恋爱,呵呵,那就是不要脸,不检点,该被关禁闭、跪祠堂。   一阵冷风刮过,端秀从骨头缝里透出寒气来,不禁打了个寒战,是她大意了,她怎么就大咧咧的跟人说起这爱得死去活来的故事了呢,万一被长辈知道了,追根究底起来,她小心维持多年的形象可能就要毁于一旦了,以后可能连看书的自由也没有了。   “小姐,咱们回去吧。”   端秀无可无不可,反正也没了赏景的心情,便合上书页起身离去了。   待二人走远,游廊拐角处走出个少年,身板挺直,面容清秀,穿着灰蓝的长棉袄,带着顶翻毛瓜皮小帽,脑后一条辫子,绑着大红的绳结,整个人看着朴素而老成,儒雅而稳重,正是随母亲来姑婆家做客的胡家四少爷胡洪骍,小名叫做嗣穈,因为从小一副“先生”做派,极爱读书,行事老成,大家都叫他“穈先生”。   他一向是个聪敏好学的人,看到书就心下欢喜,曾有一次去亲戚家做客时,无意中在那阁楼里见到了《水浒传》的残本,对平日里只看过四书五经、圣人言学的孩子来说,那无异于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的迷上了小说话本、传奇志怪,到处收集网罗,也对此颇多了解。   像上午七表妹说的那个故事,他一听就知道是《聊斋志异》之《画皮》篇,可又与那完全不同,故事比之更加精彩,人物形象、故事情节都做了更加细致深入的描写,原来的小说好比是一根树杈,现在的故事就是在那树杈上长满绿叶生成红花,比原来光秃秃的要动人百倍。   他第一次听人讲那么精妙绝伦的故事,内心之激荡澎湃比之七表妹也不差什么。   午饭过后他便寻了个僻静的地方,想要再回味一番,正想着能不能把其他看过的故事也如此这般进行扩充改编,使之更加精彩动人,忽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他以为是哪位表姐妹,想着他姑婆家家教森严,他不好贸然出去见面,因而打定主意悄悄缩在了墙角的另一侧,只等她们过去了,自己再出来。   不想倒是又听了一个绝妙的好故事,而且这讲故事的方式跟七表妹的如出一辙,人却肯定不是七表妹,不知道这些故事她们是从哪里听来的,反正不可能是她们自己编出来的,他从不认为整日闷在家里做针线的姐妹们有这样的奇思妙想,只可能是听别人说的,也不知那人是谁,要是能见一面该多好啊,不过听了两个故事,他却觉得自己已经与那人神交许久了,明日必得跟七表妹打听打听。 第九章 新白娘子传奇   晚上的出神赛会自然是一等一的热闹好玩,镇上到处张灯结彩,卖各色小吃和玩物的小摊子从街头排到街尾,几乎就没有重样的,中间拉着神像□□的队伍那更是声势浩大,委实壮观。   可惜这些都与女孩们无甚关系,端秀她们只能站在酒楼二层上向下观看,还是隔着一层帘子的,无趣的很,底下那沸反盈天的热闹,反倒把楼上衬出一分凄凉来,感觉她们就是个局外人一般。   何况她前世看过的大小晚会、表演节目海了去了,天南海北、国内国外的,什么样的热闹稀奇没有见过,除了最开始的那份对古代庙会的新奇外,现在完全是把它当一年一度出门放风的机会了。   也只有这几天她才能见到那么多人,那些长袍马褂、长辫子的男人和那些上裳下裙、挽着髻、裹着脚的女人,那些追逐打闹的孩童,当街叫卖的小贩,这些鲜活的人让端秀有一种踏实感,使她确信自己确确实实是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中。   又有满满一桌美食可以稍微慰藉一番,也很叫人满足了。   女孩子们不好在外多待,看了会儿热闹就回去了。   端秀自然还是与娉婷同住。   “那个出神赛会真是无聊透顶,还不如听表姐你讲故事来得过瘾呢,我早就想回来了,对了,表姐,今晚讲什么呀,还是那聊斋里的故事么?”娉婷兴致勃勃,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听新故事。   聊斋里的确有不少好故事,可能拿出来讲给小孩子听的却没几个,要知道《聊斋志异》可不单纯只写了些狐仙鬼怪或人妖恋的故事,其中不乏香艳甚至重口毁三观的情节,此时还属于□□系列呢。   端秀果断就给它pass了。   突然灵机一动,脑内闪现“千年等一回”的熟悉旋律,对呀,《白蛇传》不也类属于志怪篇嘛,而且它与《梁山伯与祝英台》、《孟姜女》和《牛郎织女》齐名,并称中国民间四大传说呢,具有十分深厚的群众基础,何况还经过乾隆爷官方认证点赞呢。   不过《白蛇传》实在太过出名,基本属于家喻户晓的类型,端秀也不确定娉婷到底想不想听。   “哦,白蛇娘娘的故事啊,小时候看过一段皮影戏,有点印象,但具体不太记得了,依稀就是白蛇报恩、和尚斗法之类的吧,可没有你讲的故事精彩。”   其实这时候《白蛇传》的故事情节基本已经构建完毕,白素贞叫做白蛇娘娘,许仙叫做许宣许小乙,主要情节便是报恩,在戏曲、弹词、评书中都广为流传的。   不过作为小孩子的床头故事,它却失去了最精彩动人的地方。   端秀自己就听王妈讲过:有个小乙官人救了一白一青两条蛇,后来这两条蛇修炼成人回来报恩,嫁给了小乙官人……   完全的平铺直叙,就好像对着稿子念大纲一样,使得故事一下子就失去了它的娱乐性和趣味性。   但这时候,绝大多数人讲故事就这么个简单粗暴的风格。   这一方面与大环境有关,凡事不准出格,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中国古代的故事,大多不重细节和心理刻画,反而在语言上下大功夫,使得绝大多数小说读起来都十分优美动人,比如其巅峰代表之作《红楼梦》,书中的用语便具有一种特殊的美感,不看小说情节,光是文字本身就足够打动人心,语言风格自成一派,还被后世叫做“红楼体”,引得不少人争相模仿。   而现代绝大多数的网络小说比之《红楼梦》可以说毫无文笔可言,却能让读者得到更佳的阅读体验,只因为它具有强烈的代入感和真实感,能让读者瞬间进入情境,身临其境般体会角色们的喜怒哀乐,这不可不说是文学上的一大进步。   而且端秀这些年每每看到章回小说最后那一句“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时都有种淡淡的忧伤,她真的不想知道啊,这伏笔设的人压根没有探索欲,不得不说,在这一点上,比之网络小说可是差远了。   现代的网络小说那真是一章一个伏笔,三章一个高潮,十章一个大冲突,看得读者是各种舒爽,各种欲罢不能,精神鸦片的噱头可不是白叫的!   想到这些,端秀瞬间打定主意,打算把《新白娘子传奇》的剧情稍微转换一下,用一种网络小说的法子来讲述,怎么着也比这时候的戏词精彩吧。   开头便是千年蛇精化人形,她将那巨大的白蛇化作位美貌异常女子的情节讲得活灵活现,既有一种猎奇的惊喜感,又有言情的温馨感,让人听了不觉突兀可怖,反而在一种奇异的氛围中被勾起好奇心。   果然,只是一个开头就把娉婷给迷住了,很快就进入昨日那种心神迷醉的感觉之中不可自拔。   化身人形的白素贞得观音菩萨指点,前往人间了却一桩情缘,报答一位牧童的救命之恩,在途中遇见一青蛇,收服之后,与之结拜姐妹,同去苏杭。   接下来就是著名的蓬船借伞,结为夫妻了,其中又有一系列的情潮暗涌、试探猜疑、互生情愫的情节,考虑到这有宣传自由恋爱的嫌疑,端秀是不敢与小女孩讲的,稍作修改,去除了里面男女主角各种羞涩的互动和暧昧之情,改成男女主互有好感,在许仙姐姐的主持下,经过正式的媒妁之言,才拜堂成亲。   哈,简直为自己的机智打call,这样就不怕教坏小孩了。   夫妇婚后的生活也并不平静,开设药铺、盗取庫银、端午现行,飞盗仙草,高潮一波接着一波,剧情连贯紧凑,人物形象也丰满立体,白素贞温柔贤惠又善良端庄,小青狡黠活泼又忠贞不二,许仙纯情本分又懦弱呆板,就连配角也自有他的个性,不要说娉婷这样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了,就连端秀自己,说着说着都激动得不行了。   《新白娘子传奇》的剧情十分丰富,端秀又不打算敷衍了事,想尽可能的把故事精华讲出来,一晚上是肯定不够的了。   而且今晚因去看了出神赛会,睡觉时间不免比平日晚了些,精神也比较疲乏,因此端秀讲到飞盗仙草就打住了,对娉婷道:“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娉婷正听到兴起,那许仙被现行的白娘子活活吓死了,白娘子能顺利盗来仙草救活他吗,救活后许仙会找那法海和尚来收妖吗,可他夫妻一向感情很好,他怎么舍得呢,而且白娘子从不做坏事,一心向善,是个好妖,她还帮了许仙那么多,但凡有一点良心就不会这么做,……   “哎呀,好表姐,你好歹把盗仙草这节讲完了啊,后面到底怎么样了,许仙又活了吗?表姐,你先告诉我吧!”   其实她早已知道后面的剧情走向,可就是想听表姐如何讲,此时不免心如猫抓,急切得很。   “不行,今天就到这里了,剩下的明天给你讲,留个悬念不是更好吗,你还可以期待一番,等待的过程也是很有乐趣的!”端秀坏心眼的笑道。   哈,她就是要小表妹也尝一下追连载的乐趣。   端秀执意不讲,娉婷也只好作罢,二人伴着隐约的鸡鸣声沉沉睡去。   梦里娉婷见到了人首蛇身的白娘子,就跟女娲娘娘一样,她随着她一起去了那烟雨弥漫的西湖断桥……   第二天,本来打算吃完早饭就继续讲故事的,谁知吕氏让人来叫走了端秀,娉婷一人独坐无聊,便打算与昨天一般,跟人分享她肚子里还热乎的精彩故事。   娉婷着实有几分天赋,端秀给她讲的,她基本能模仿个□□成像,她又比端秀格外多了一份活泼机灵,讲述间,手脚并用,配合丰富的面部表情和惟妙惟肖的拟声,真是结合了端秀和说书先生的各自长处,虽还稍显稚嫩,却也足够打动听众,成功把兄弟们带入了到了故事的世界里。   “小七,你在胡说些什么,你这是从哪儿知道的,女孩子家家成天混在男孩子堆里干什么,还跟人说些什么鬼怪妖精,这你也好意思当着大家的面说,你是要做说书先生啊,教人知道了,准得笑话你碎嘴子,你还要不要名声了,还不快跟我进去”众人正沉浸在那奇妙的氛围里,一个个听得如痴如醉,周围安安静静,只能听见娉婷抑扬顿挫的声音,忽然插进来一道尖锐的女声,顿时把大家都惊到了,小胖子还被吓得哆嗦了一下,只迷茫的望向来人,一脸呆相,显然还没从那故事情节中脱离出来。   五姐也是碰巧遇到了,她想着自己前儿个才告诫过小七不要混在兄弟堆里,她却只当耳旁风刮过,今天又跟弟兄们玩到了一处,满室的弟兄都围着她,看她在那跟个乡下泼妇一样比手画脚的,只觉得她辜负了自己一片苦心,压根不把她这个姐姐当回事,不由十分气恼,便出言训斥了两句。   却压根也没管娉婷说的是什么。   其实都是自家兄弟姐妹,说说笑笑又怎么了,就算小七行为有些不够淑女,可也是一时的,谁还能时时端着做淑女呢,这样偶尔的活泼不才更显得可爱么。   而且他们昨天听她说了那个画皮的故事,简直太好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还一起议论来着,就连梦里,也出现了那美艳非常的画皮鬼……今天听说她有新故事讲,自然期待万分,果然,即便是耳熟能详的《白蛇传》,在她口里讲出来,硬是比那戏曲、评书多了一份别样的味道,更能吸引他们。   正听到紧要出,偏五姐出来扫兴,娉婷不好与姐姐拌嘴争辩,有人却不忿了。   娉婷一母所生的哥哥看五姐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斥责自己的妹妹,而且话里话外的说他妹妹德行有失,小年轻正是血气方刚,不服管教的时候,如何忍得下去,因此很不高兴的站出来说,“五姐,你这话也太重了吧,小七不过是跟咱自家兄弟们玩笑而已,怎么就败坏名声了!难道连自家兄弟也要当贼一样防着避着吗,你要不爱跟咱们碰面你就自个儿回内院去,管的着别人吗?”   “你还好意思说,一定是你拿回来的那什么报纸惹得祸,上面也不知道写了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你就一股脑的拿给小七看,弄得她见天往你们堆里扎,性子都野了,那花花绿绿的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书,看多了还不教坏了她!”   端秀随吕氏见完客,便在丫头的带领下来找娉婷。   结果还没出院内呢,就听见好大的争执之声,眼见着两边就要吵起来了,顿时悔得不行:她可真没想到这位表姐能古板到这个地步,她莫不是“程朱理学”的开派人转世吧,不过是一个故事而已,而且她在讲的时候也很注意了,考虑到娉婷的年纪,别说那些稍微血腥、恐怖、艳情的情节,就连男女主的亲昵互动,她都给都有意识的做了删减,自认为没有什么犯忌讳的地方,任谁听了也只能说好、说妙,偏她要鸡蛋里挑骨头,没事找事,简直是个刺头哇。   其实端秀和大家一样都弄错了重点,对于五姐这样的人来说,娉婷讲的什么故事不要紧,即使她讲的孔孟之道,五姐也会觉得她不安分守己,因为那就不是女子该做的事情,只有跟她一般每天关起门来绣花那才是淑女的本分呢。   端秀不想因为自己惹得娉婷被骂,也不想让《绣像小说》无故背锅,便想站出来承认这故事是自己说给娉婷听的,想来对着她这个客人,五表姐还能客气些吧!   刚想开口,却听有人笑道:“你说的是那《绣像小说》报吧!这可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相反,是个大大的好东西呢!这《绣像小说》可是著名的学者大家李伯元先生主编的,里面都是些时事描写、朝堂针砭、革新激励的热血好文章,写文的也都是社会上有才有名的人,你说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东西,都是话本绣像,专门给你们女子和小孩看的,让你们即使读不懂文章,看图也能知道它的大概意思,现在上海凡是读书识字的人,就没有不看它的,就连那些太太小姐们也都争相阅读,唯恐落伍了,我想着咱们这样闭塞偏僻的地方是肯定买不到的,所以特地搜罗了它发行的期刊,带回来给你们姊妹看,也让你们能够知道外面的世界有什么变化,多长些见识,不做井底之蛙,也好跟城里人一样,与时俱进嘛!”   五姐见大哥也站出来为小七解围,心下好不自在,但她也不敢与大哥论长短,脸上一红,又没人给个台阶下,心里那些不自在霎时又化作一股老羞成怒,只能梗着脖子道:“大哥你倒是好意,可那些家国大事与我们女孩儿有什么关系,咱们又不一样,看了报纸还能去考状元做官不成,咱们女孩儿最重要的就是名声,只要守好自己的本分,学些端庄贤淑,任这世界再怎么变也是不怕的!”   说完便硬拉着娉婷回了内院。   嗣穈自然也没机会问出这故事改编自何人之手了。 第十章 废科举   待他们走远了,兄弟几个才重又坐下来闲话。   “哼,五姐真是讨厌,她以为自己是菩萨啊,管得真宽,害的我们故事都听不成!”小胖子撇嘴,一脸不忿。   刚刚出声辩白的青年也叹了口气,摇摇头说:“哎,我这次去了外面才知道咱们这里有多封闭,明明咱们与沪市隔得也不远,却真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了!”   穈嗣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大表哥,外面的世界到底是怎么样呢,那个沪市真有那么好么?我二哥现就在那儿开油粮铺子,每每回家,也直说那里气象万千,极度繁华,完全不同于我们这边,他还建议我明年跟他去那边的新学堂里求学呢!”   “哦,那你可别犹豫,一定要跟你二哥去,咱们徽州的男孩子自古就是‘十三四岁往外一丢’的,你也到了该外出历练讨生活的时候,不过我往常就听人说你是个极会读书的,也不知你自己是个什么章程,恐怕你们家是想着要你中进士考状元的,依我看这恐怕就难实现了,你可能不知道,这几年到处都在闹着要变革,教育行业更是来势凶猛,从前年开始,直隶总督袁世凯、盛京将军赵尔巽、湖广总督张之洞、两江总督周馥、两广总督岑春煊和湖南巡抚端方等一批高官就不断的联名上奏,要求朝廷取消科举考试,广开学堂,广纳新生,多学格物,不学八股,听说老佛爷已然恩准,只待来年便要正式下谕废除科举了!”   周围的小年轻们都听得目瞪口呆的,科举居然要废!   至隋唐开科取士至今,科举已然存在了1300多年了,那就是一架通往上层社会的天梯,天下读书人无不梦想着有一天能通过科举登上天子堂,站在权利的最高峰,执宰天下,实现鲤鱼跃龙门的梦想。   现在居然要废掉这座天梯,可问天下千千万万读书人答应不答应呢。   其中一个年纪略长的青年便忿忿的说道:“这怎么可能呢,科举一途是多少人立命进阶的所在,更是关系到□□国生,怎可轻易废除呢!五年前,那康、梁贼子伙同其乱党,搞的什么戊戌变法,提出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停止武举并开设经济特科等的改革措施,结果怎么样,他们那维新变法不过持续了百来天,便被朝廷禁绝了,多少人在菜市口断了头,又有多少人被牵连下狱,就连康、梁至今也是流亡海外,不敢露面,不过是些跳梁小丑而已,结果不仅科举一切照旧,武举考试甚至还恢复了他们的“刀弓石”科目,所以依我看,这科举是绝对废不了的!”   青年说完,周围一片点头附和之声,纷纷表示大表哥这是危言耸听,那些道听途说的消息不必过于在意。   那位大表哥心知跟他们是说不通的了,这都是多少年前的新闻了,他们居然还拿来说,这些年又出了多少变化,有了多少新闻,他们却是一概不知,仿佛还活在几十年前呢。   正如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他们从心底里就不想相信这件事会发生。   他现在看他们就真像看一群井底之蛙,虽然比喻刻薄了些,却也是事实。   不过两年前,他与他们也是一样的井底蛙,平日里只管闷头苦读,在这封闭的山村里,“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倒是很容易了,他们既没有主动开眼看世界的想法,也没有了解时事变迁的途道,哪怕外面都天翻地覆了,这里却始终十年如一日的平静,教人如何不愚昧无知呢。   幸而他被送去了上海的新学堂求学。   这两年在上海的见闻,足以重塑他的三观和思想,他见得越多,学得越多,就越是忧心如焚,就像每一个热血青年一般,为大清朝的未来、为这个风雨飘零的家国而深深的忧虑,可回到家乡,他却仿佛进了世外桃源,不,是进了逃避的龟壳,是像鸵鸟一样把脑袋埋进了沙子里,有种无知是福的感觉。   大表哥越发觉得学堂先生言之有理,若想国富民强,大清必须不断的进行革新和学习,就像日本国一般,兴教育、办学堂,从根本上改变老百姓们的愚昧无知,教大家都能与时俱进。   看看他的兄弟姐妹们吧,只因自己无从了解外面的世界,便天真的以为外面的世界同他们这小乡村是一样的,男人还是要读书做官、光耀门楣,女人们还是要裹脚守贞、贤惠为要,殊不知大城市的人都已经漂洋过海,去他国求学,寻求救国方式,女人们也已经穿着洋装、踩着高跟鞋出来交际工作了。   只可惜他们这儿实在太过封闭,群山环抱,土地贫瘠,民生凋敝,保守守旧,难与外界通信息,连份报纸也难以看到,如何让这些人转变观念!   大表哥正有些悻悻然,却见表弟穈嗣出声说:“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可能的,三年前,朝廷不就下诏永远停考武科了吗,而且乡试和会试等均试策论,也不再用八股程式命题了,同时,朝廷还在考试中增加了政治、历史、地理、军事等适应时代需要的科目,严格说起来,科举已然被废了一多半了!大表哥在外面见多识广,此番论断必然不会是空穴来风的!”   说完穈嗣便期盼的看向大表哥,希望他能再多说一些外面的新闻。   大表哥却不想对此过多争论了,毕竟明年就能看到结果如何了,事实总是比道理更能服人的。   倒是这小表弟,真教他刮目相看,虽欠缺了些见闻,可那眼界却一点也不窄,颇有几分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运筹帷幄之能啊,怪道大家都叫他穈先生呢,果然有几分本事,将来必定是个人物。   笑着揭过了这茬,大表哥转而说起别的:“那沪市的繁华热闹我是说不尽的,就说我当初第一次出门,一下火车,喝,那满街都是红头发绿眼睛的洋人哪,男人穿西服皮鞋,头戴高帽,明明身强力壮,却还在手里拿根拐杖!女人更不得了,穿着露胳膊露胸的洋裙,就那么在大街上挽着男人的胳膊走路,啧啧,那里出门不坐马车,坐小洋车,坐电车、黄包车,坐车的时候,人人都在看报纸!”   讲到这里,大表哥对穈嗣道:“你也可以看看我带回来的那《绣像小说》,反正家里姐妹是不会看了,还不如你拿去,起码懂些外面的规矩,万一去上海了,也不至于抓瞎怯场。”   穈嗣心头狂喜,对于爱看书的他来说,这可算是这趟走亲戚最大的收获了。   大表哥捡那新奇有趣的东西说了一阵,便各自散了,又叫小胖子去内院寻她七姐,找她把那些报刊取回来。   小胖子得了他大哥的好处,立马就去了,回来得也快,却是两手空空,压根没拿回东西。   “七姐说我去迟了一步,她刚把那些报纸给烧了!”   “什么?好好的干嘛要烧掉,这十几期报纸我可是花了5元大洋才买回来的!”   嗣穈听闻大吃一惊:“什么?洋五元?这报刊居然这么贵?”   大表哥忙解释道:“这报刊是不贵,不仅不贵,还很便宜呢,比方这《绣像小说》报吧,每月出一本或两本,每本最少二十页,零卖也只要大钱五十文,倘若包年还有优惠,我之所以花这些钱,一来那些早期的报纸不好收集,往往比当年发售的要贵,而二来里面还有不少彩印的精品,又贵一些,三来嘛,总要给帮忙收集的人一些跑腿费,总的算下来,可不就花了大价钱么!”   一听大哥为了收集这些报纸废了这么多心力钱财,小胖子越发不忿了,鼓着腮帮子道:“七姐肯定是怕五姐去告状所以才烧了,五姐怎么这样,她自己不看就算了,还不准别人看,真是浪费哥哥一番好意,不知好歹……”   “算了,算了。”大表哥无奈摆手,看来他当初就是多此一举,本来是想家里姐妹也开开眼界,长长见识,她们不能出门,看看报纸也是好的,哪想到……   “那可就没法子了,只能对不住你了,叫你空欢喜一场!”大表哥对穈嗣表达歉意,兄弟姐妹里唯一一个能说得来、有几分想法的人,那报纸最该给他的,可惜了……   穈嗣虽然心下失望,然事已至此,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再说了,刚刚听大表哥说的这一通话,他已经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希冀,心内打定主意,明年必随二哥去沪市求学,也看看大表哥口中那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端秀把那一叠书本一样的报纸妥善包好,交给双红收着,好在后儿一起带回家去。   原来娉婷被五姐拉回来后,又被讥讽了几句,奈何她是姐姐,这事也不好闹到长辈们面前,只好忍了。   回屋后越想越气,找不到可以出气的人,便只能把一腔怒火发泄到那几本报纸上,从床头柜子里一股脑抱出来摔到桌上,打算拿火点了。   端秀一见那厚厚的一叠报纸,顿时就喜不自胜,忙抢过来护着:“好妹妹,你不要就把它送我吧,就当我给你讲故事的辛苦费了!”   娉婷只不过一时气恼,也不至于真的要烧掉,好歹是大哥特地带回来的,还值不少钱呢!   而且那些册子都被她看过了,可惜她识字不多,那满页的文言文她可不爱看,也就那些图画还有些意趣,既然自己用不着了,留着说不定又叫五姐教训她几顿,还不如送给表姐,叫表姐再给她讲几个故事听!   于是在小胖子来之前,端秀便与娉婷达成了协议,那些报纸正式易主,归了端秀。   得了天大好处的端秀,连着两个晚上卖力的给娉婷讲了通宵的故事,好歹在回家前把《新白娘子传奇》给结了尾,却再没时间讲别的了。   娉婷好生不舍,恨不得表姐就常住下来,夜夜与她讲新故事听,那该多幸福啊! 第十一章 广告   熬夜的后果便是回家的路上端秀硬是在那颠簸摇晃的马车内打了一路的瞌睡。   吕氏看女儿眼下一片乌青,显见的是熬夜熬很了,又见她坐着瞌睡,那脑袋七摇八晃的恨不得从脖子上掉下来,只得揽着她抱到怀里,点着她的额头,嗔怪道:“你昨晚怕不是跟娉婷淘了一晚上,今儿早上看你们俩都精神萎靡得不成个样子,平日看你也是文静端方的,莫不都是装出来哄人的!”   端秀心道:宾果,恭喜你答对了,我确实是装出来的,而且一装十来年,怎么样,已经被她精湛的演技和敬业的精神给折服了吧!   刚来这个世界的头两年,她简直是兢兢业业、忐忐忑忑,随时都处于担惊受怕的情绪里,生怕吕氏给她把脚裹了,为了摆脱厄运、适应环境,她就用尽了全部的心力,整天都处在备战状态,压根也没空去想别的,更别提感慨一下穿越时空的悲哀啥的。   好在她一向也不是什么悲春伤秋的人,跟很多现代人一样,具有强悍的心里接受能力,错愕过后,便积极寻找有无穿越金手指傍身,诸如空间啦、异能啦、系统啦等等,这些自然是一个也无,又完全没有再穿越回现代的可能,只能面对现实,打点起精神装小孩。   她知道这一世的亲人只有吕氏和大她两岁的哥哥,也想竭力与他们亲近,既可弥补他们失去了亲生的女儿和妹妹的遗憾,也想给自己在异世找到依靠和心灵归宿。   可惜成人到底没有孩童的赤子之心,端秀只能做到与他们亲近,却无法像真正的家人一般亲昵。   这可能就是古代和现在的家庭关系和家庭模式的不同吧。   在现代,妈妈即是母亲可以抚慰保护她,又是朋友可以与她平等交流,还是闺蜜,能相互分享小秘密,可吕氏不行,她对于孩子永远就只有一个身份:家长;她也是爱她的儿女的,只是这个社会使然,她只会也只能做一个端着的人,做一个亲而不密的封建家长。   当时端秀几番努力亲近,吕氏却只觉得她太过闹腾,没有女孩子的娴静文雅样儿,又动了给她裹脚的心思!   端秀便只能顺其自然,与吕氏做一对这个时代再正常不过,在现代却稍显冷漠梳离的母女。   好在哥哥从小与她一起长大,她又是嫩壳老心,本身也很讨小孩喜欢,把她哥收拾得服服帖帖,对妹妹简直又爱又敬,可以说是一枚合格的妹控了!   一路胡思乱想摇晃到家后,端秀连晚饭也没顾上吃,草草洗漱后,直接倒在床上睡了个昏天黑地,错过了第一时间知道关于她的劲爆消息。   第二天用过早饭,吕氏对她说:“你现在长成大姑娘了,身边就一个双红丫头服侍也不妥当,何况双红也到了要婚配的年纪,等开了春我再与你买两个小丫头回来,这段时间就叫王妈过去伺候你,你也长大了,该学着打扮自己了!”   端秀自然是同意的,要知道王妈从小就是吕氏的陪嫁丫鬟,很知道些保养的秘法,又会推拿按摩,作为一个享乐主义者,她希望王妈能每天给她来顿马杀鸡!   要说这古代的各种养生养颜的法子,在博大精深的中医辅佐之下,也着实出了不少让现代人都求之若鹜的秘法,可惜中国人太喜欢蔽诋自珍,有什么好东西那是一定要好好藏起来独自享用的,从不与外人免费分享,就跟开了专利一般,导致很多都失传了,她现在有机会享受到那时何其幸运啊!   王妈是个闲不住的,一来就接过她房里大管事的职务,把双红指使得团团转,在房里又拆又洗,又擦又晒的,忙得不可开交。   端秀也不管,只避到书房去躲清净。   那里原是她爹的书房,房内只有满架子的书籍和一张书桌,自从她爹死了,家里再没有什么好学的人,导致满室书籍都只能放着生灰蒙尘,端秀后来索性占为己有,还能给这里增添些人气,免得书都被蛀坏了。   房内端秀迫不及待的展开那几册《绣像小说》报,如饥似渴的仔细阅览起来。   这边吕氏房内却迎来一位穿红着绿的妇人。   “七姑啊这件事便要全托付给你了!”吕氏从内室取出一个木盒,从里面拿出一张红纸,郑重的递给那妇人:“这就是小女的八字!”   那妇人拿过纸细看一番,又凝神掐指算了一通,遂喜笑颜开道:“太太只管放心,小姐这命格是极好的,旺夫旺家,一生顺遂哩!”   吕氏听闻自是喜不自胜,她这次回娘家可真没想到还能相看个女婿回来。   话说那胡家四少爷,人长得清俊斯文,行事有理有节,又事母至孝,嫂子就是他亲姑婆,可谓知根知底,胡家祖上也是当官的,虽近些年败落了,可听闻那四少爷极会念书,将来未必不会重振门庭,他们两家也算是门当户对了,这穈哥儿堪为良婿哇。   听嫂子说,已经有不少人家瞧上他了,连八字都送过去了,顿时有了紧迫感,因此回家后便急忙叫来了七姑,请她前去胡家提亲,免得自己看中的女婿被人截胡了,要知道,不仅好女百家求,这好男更是可遇不可求呐,即有幸遇到了,怎么也要争取到手的。   七姑可是这十里八村都有名的媒婆,平日里最会和八字看姻缘的,经她做媒促成的夫妻,绝大多数都是幸福美满、夫妻和睦的,因此当地穷人家即便请不动她做媒,也要请她测算一下八字的,吕氏特地请她去提亲,也是想向胡家表示自己的诚意。   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吕氏倒已经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了。   七姑拿了这江家小姐的八字也不急着离开,而是向吕氏要求先见一见这位小姐。   她做媒二十多年,深知这一肩挑两家的重要性,如果为了那点礼金就胡说八道,到时候不仅害了两家人,还要败坏自己的名声和声誉,在这行也做不长久,因此在不清楚双方底细前,是万万不会贸然应承的。   吕氏不仅不恼,反而对她更加信服:“知道您这行有个规矩,头次登门,不宜饮茶,便请您留下一道用个便饭吧!”又叫人去喊端秀过来。   端秀在房内把那十多册报刊都细细看了一遍。   前几期封面都是枝叶挺秀、花冠怒放的盛开牡丹,后面几期则是五彩斑斓、昂首挺胸的开屏孔雀,具都是鲜艳夺目,高调热烈的画风,就与那期刊内容一样,都显出一种张扬和急迫来,好像恨不能让所有人为之瞩目、动容。   虽然说是小说报,可看它通篇文言文的说教架势,想必它的读者多是有学之士或士宦乡绅,没点文化水平的人还真是“高攀不起呢”。   那些占了一多半版面的插画,应该就是为了吸引和方便文化水平不怎么高的人阅读的,可插画又不是连环画,表达内容有限,估计看得人也是一知半解,就是图个新鲜罢了。   总体来说这是一份包罗万象,急于开拓市场的报刊读物。   依它第一份期刊上所说,它的办报理念就是为教化民众、开启民智,倒很有一番忧国忧民的大志向。   既要教化民众、开启民智,那当务之急就是要让更多人能订阅这份报纸,扩大它在民间、在底层老百姓,甚至是内宅闺阁中的影响力。   因此之后的每一期,基本都有一块版面用来面向全国征文,企图以这种方式得到众人的响应。   比如第二期的征文广告――“兹有精细画图十幅,钉成一册,名曰《有图求说》,托《申报》代售,每册收回工价钱三十文,尚祈海内才人,照图编成小说一部,语意以趣雅为综,约五万字,限于十二月二十五日以前,缮成清本,由《申报》馆转交。择其文理尤佳者一卷,愿送笔洋二十元,次卷仍发还作者,决不有误,惟望赐教为幸。”   这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有一册连环画,现请人看图说话,根据那几副图给编个精彩的故事出来,编的好了大大有赏。   这第二期报刊发行于两年前,端秀在第四期上就看到了那篇获奖的文章,报社还专门为此写了篇新闻报道呢,中心思想就是“快看呐,只需动笔写个五万字就能轻松获得二十元,你还在等什么,机会难得,快来加盟吧”,为征文广告又打了一波广告。   而最新一期的便是转载自《申报》的征文竞赛广告――“窃以感动人心,变易风俗,莫如小说,推行广速,传之不久,辄能家喻户晓,习气不难为之一变,今中华积弊最重大者,计有三端:一鸦片,一时文,一缠足。若不设法更改,终非富强之兆……辞句以浅明为要,虽妇人幼子,皆能得而明之……前名酬洋五十元,次名三十元,三名二十九元……七名八元……凡撰成者,包好弥封,外填姓名,送至沪市三马路格致书室,收入发给收条,出案发洋亦在斯处,英国儒士傅兰雅瑾启”从最初的“语意以趣雅为综”到如今的“辞句以浅明为要”,不难看出报刊已经在从文言文逐渐向白话文转变。   以前难登大雅之堂的通俗小说,现在甚至被冠上了“启民智、救国家”的重任。   只可惜优秀的白话文小说还是太少了,新发的期刊上连载的还是晚清四大谴责小说之一《老残游记》呢,端秀前世倒是拜读过,实话说,对于习惯了快餐文化的她来说,很难被吸引,当初就抱着读名著的心态,断断续续看了一遍。   这篇小说在现在来看自然是极好的,要不然也不能在已经成书的情况下,还能重复在报刊上进行连载。   但它同样缺少小说的一个重要特质,那就是娱乐性,作为一篇谴责小说,可想而知里面的内容必定是沉重而阴暗的,对有才学有抱负的人来说,倒是振聋发聩,引人共鸣,可对于绝大多数民众来说就不够有趣,不够有吸引力了。   何况现在的小说,讲一个吸引人的故事是其次,最重要的是要表达作者本人的思想抱负、治世理念,免不了通篇的说教意味,带有太过强烈的个人主观性,这就很难让读者,特别是那些没什么文化的读者接受和代入,与其在这听你讲社会多么黑暗、朝廷多么腐败、吏治多么严苛,百姓们当然更愿意去听断小曲乐呵乐呵啊!   而后世的小说就是胜在它的娱乐性和普及性上。   端秀真想写一部真正的白话文小说寄过去,别的不敢保证,但肯定能够吸引来更多的读者,而且让他们真正体会一把追连载的酸爽。 第十二章 定亲   这边端秀正YY着自己王霸之气全开,一文封神,引发全民追文热潮,从此走上著名作家之路,成为新白话文小说的开派宗师,继而留名青史,走上人生巅峰,她的名字将出现在百度百科,她的文章将出现在高考试卷里……   正想得美呢,王妈敲门进来:“小姐,太太请您今儿过去一起用午饭!”   吕氏青年守寡,与其他所有寡妇一样笃信佛教,每日在家里供奉的神像前跪拜焚香,十年如一日的斋戒吃素,早就与他们分餐了,不过一个月里总有那么几天会把她和哥哥嫂子叫着一起吃。   端秀不以为意,就要直接过去。   王妈却拉着她先回房捯饬了一通,只说还有客人在,不能失礼。   端秀立马就理解了,毕竟她平日里在家基本都是松松的编着头发,脚踩棉鞋,一副随时准备就寝的样儿,要去见客人,别的不说,先得把她那小鞋给换上!   去到吕氏屋里,就见着一位穿戴鲜艳的妇人坐在吕氏旁边,到叫端秀略吃一惊,这个年纪的妇人,一般都是怎么老相打扮怎么来的,衣裳一水的灰黑蓝褐,走暗色系,到很少有见着这样比小姑娘穿戴还艳的妇人呢。   那妇人应该比吕氏大不少,面目慈和,眼含精光,嘴带笑意,一看就是个老于世故的人。   “这是你七婆,过来见礼!”吕氏与她介绍道。   端秀虽然不知道这七婆是哪位婆,但这种时候只要装乖就行了。   于是拿出自己练就的装逼套餐,莲步轻款,深蹲福礼,姿态优雅而端庄,面容大方又沉静,正是长辈最喜的大家闺秀样儿。   七姑看着眼前的女孩儿,乌发红唇,柳眉杏眼,模样倒不是多么惊艳,却胜在那一身白里透红的皮肤,真是欺霜赛雪,难得一见,让人看了只觉她可亲可爱,加之她举止落落大方,显见得教养良好,眼波清明潋滟,不是个糊涂没主见的,再加那一双三寸金莲,虽大了些,却也是极瘦极正的,走起路来只觉窈窕多姿,不见僵硬刻板,倒是个各方面都极不错的姑娘,心里顿时有了底。   端秀只觉得自己被X光进行了全身扫视,幸而她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好歹也是混过社会的人,别的不说,脸皮早就练好了,她看任她看,我只管吃饭!   吃完午饭端秀便回去继续研究那《绣像小说》去了,她要严肃认真的想一想,自己有没可能也写点东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如果要进军文坛,那她可得先想个高大上的笔名……   不想半月后的一天,吕氏把她叫去,面带喜意,拉过她的手,往她腕子上套了一对金镯子,然后说出了把端秀雷得外焦里嫩的话:“好好收着,这是你婆家给你的定亲礼!”   端秀好半响才回过神:“您说什么?婆家?哪个婆家?”   七姑捏着帕子掩嘴笑道:“哟,小姐这是害羞了哇!恭喜小姐了,老婆子我不负所托,已经与你说定了胡家四少爷的亲事,诺,这红绿书贴都送来了!”   说着从怀里摸出一封帖子来,递给端秀:“小姐过目!”   端秀接过来看,是外红内绿的两张纸,绿色的纸上写满了端正的小字,仔细看过一遍,那篇文言文大体内容就是:今有胡家四子洪骍与江家七女端秀怎么怎么年貌相当,八字相和,乃天作之合,在某某中间人和某某媒人的见证下永结秦晋、缔结婚约,里面还详尽的写明了双方的生辰八字,及父母、祖父母的名讳。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婚书之类的了。   端秀简直懵逼。   再也端不住淑女的架子,急切的问吕氏道:“娘,这事您怎么没跟我说过?”   吕氏理所当然的说:“现在不就是在跟你说嘛!”   亲娘唉,现在木已成舟,您再说还有什么用啊,这好歹是她的终身大事,怎么也要提前只会她一声吧,怎么能直接就跟她说:那,这个就是你老公!   你是魔鬼吗?我的新娘。   七姑显然是极老套的人了,这种场面见得多了,知道姑娘是想知道对方的信息,要不心下不安也是正常。   “小姐放心,这真是天作的姻缘哪,那胡家四少爷便是你舅母的娘家侄儿,都是知根知底的!错不了!”   说着她又眉飞色舞道:“哎呀,太太、小姐,你们是不知道那胡四少爷有多么抢手,他家先前可就有好几家提亲的送了庚帖过去,要说咱们小姐,虽然哪哪都好,唯独比那家少爷大了一岁,咱们这里自来就是‘宁可男大十,不可女大一’的,况小姐属虎,那少爷却属兔,刚好压制住了男方,这可就不美了,幸而两人八字极相和,又有太太先见之明,请了他本家叔父去说和,胡太太这才同意收下庚帖的!”   “那庚帖在胡家灶神牌位下压了三天,果然阖家平安无事,连碗也不曾打碎一只,可见八字不与家庭犯冲,胡家太太便把那收到的所有庚帖一齐放到竹筒里,在灶神牌位前,当着各家媒人的面,用筷子拈了一张出来!”   “嘿!”七姑突然拔高声调,兴奋道:“可不就是咱小姐的嘛,这可真真是天赐良缘了,别家也没话说,收回庚帖回家去了!这不,胡太太立马就来下定了,咱们这里再回个文帖,两家商量个良辰吉日,这事儿就算定下来了!”   端秀持续懵逼中。   您说了这么多,倒是说说他家有没有房有没有地啊,那四少爷本人是俊是丑,是高是矮,那胡太太性情如何,摔,她现在更不安了。   “娘~”怪不得古代的婚姻叫做盲婚哑嫁,还真是贴切啊,双方当事人简直就是局外人,唯一参与的环节恐怕就是拜堂入洞房吧,简直无敌了,万一盖头掀开,对方脑满肥肠、满脸麻子呢,那还不得哭死,而且女方还没有换货的权利,一锤子买卖,要么忍要么自己滚,端秀实在没法接受这残酷的事实,她知道自己是没法干涉这桩亲事的,但好歹让她多了解一些,心里有个底啊,万一真的有什么不好,现在还有反悔的机会!   “你先回去吧,其他的一律不用你操心,把这对镯子好好收着!”吕氏知道女儿平素也爱些钗环首饰,可只爱把玩收藏,就是不喜穿戴起来,这对镯子意义非凡,可不能由着她胡乱收起来,万一弄丢了就不好了!   看她娘的样子,是不会与她多说了。   端秀恍恍惚惚的回到自己房里,她今年不过刚满14,那四少爷还比她小一岁,那就是13,放现代都还是初中生呢,她才开始发育身体,难不成就要去生孩子了吗,这年头可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啊!   端秀这边愁的慌,吕氏与七姑却麻利的完成了定亲的各项程序。   胡家,四少爷与端秀摆出了同款懵逼脸。   “娘,我还小,不想成亲!”嗣穈不满的抗议,这也太突然了。   “现在只是定下来,等正式成亲还有一二年呢!”   “可那位江小姐我连见也没见过,万一她是个丑八怪呢!”   “瞎说什么,没成婚前哪能见面呢,至于她的相貌,这你不用当心,娘已经见过了,很是标志的一个姑娘!”   “听说她比我大一岁,那就是属虎,肯定脾气不好,是个母老虎!”   “这就更不用当心了,她是你叔父的学生,跟着你叔父念了七八年的书,你叔父说她聪颖好学,人也温顺懂礼,你叔父是什么样子人你也知道,要得他几句好话可不容易,可见这姑娘的确是不错的”“可是,可是,您不是说过完年让我陪三哥一道去沪市的么!”   “你只管去,这有什么要紧,反正也没定日子,便是推个一二年的也行,反正你们年纪还小,自然是陪你三哥去看病重要,等这件事了了再商议成亲的事也不迟!”   既然母亲已经决定了,而且两家都过了庚帖,也没有贸然反悔的机会,嗣穈只好作罢,好在不是立即就要成亲,他还是以前程为要,便把这桩事先抛在脑后。 第十三章 婚前培训   过完年胡家四少爷嗣穈果然便前去上海求学了。   没人能预料到他这一去便是十多年,从此一飞冲天,鹏程万里,成了个青史留名的大人物。   端秀自然不可能知道她未来丈夫是个历史上大大有名的人物,现在她只觉得松了口气,想那胡四少爷去上海新公学读书,等他学成,至少三年,这段时间内是不用考虑什么婚姻问题了。   吕氏接到胡家婚期再议的消息,也不以为意,她们徽州的男子外出求学谋生再正常不过,等三年后,胡家少爷学成归来,兴许还能谋个一官半职的,到时候成亲更体面!   胡家送来的信里还提到了另外一件事,那就是端秀的名字里那个“端”字因冲犯了胡家祖上一位大人的名讳,因此被要求改名!   于是端秀自此被改名冬秀!   端秀,哦不,从现在起她就是冬秀了,也许某一天她会连名字也失去,被人叫某某氏,某夫人,女人就是这样的没地位,想着真是憋屈而恼火。   吕氏因这几个月拘着女儿绣嫁妆,这才发觉自己女儿的绣工简直是一塌糊涂,连个最基本的花草样子也绣得歪歪扭扭,拿不出手。   平日里看她整天整天的闷在院子里,也不出去与姊妹玩耍,还以为她是在用功,所以平时也不狠管教她,现在才知道她那功夫用到哪里去了。   “你又考不了状元,读那么些闲书干什么,女孩子家家不正经学些女红厨艺,将来你婆家也看你不起,从现在开始你上午就跟着王妈学女红,下午去厨房学做菜!”   “你婆家是绩溪上庄村的,她们那儿可是咱们徽菜的发源地,在吃食上可是讲究,凡进门的新嫁娘,一是要奉上自己亲做的绣品,二就是要亲自下厨整治出一桌地道的徽菜宴席来方能得到众人的青眼!我也不求你练得多精,好歹要糊弄得过去,不至于跌份儿”于是接下来大半年,冬秀可算是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了。   她娘对她展开了紧急培训,不仅要学刺绣、厨艺、茶艺之类的技能,还要学着管家看账本,甚至是料理生意。   徽州因为自古多山多石、土地贫瘠,导致绝大部分男人都到外地去做工、跑生意、当学徒,家里的顶梁柱自然而然就只能由妇女来承担。   她们不仅要赡养老人、教育子女,还要协助丈夫打理家业,可以说丈夫是在外面冲锋陷阵打江山,她们则负责守护治理这个大后方,做好一切后援工作,这可一点也不简单。   冬秀倒是不怵厨艺的,相反她于此道颇有天赋,在现代也常常会根据网上的教程来做些好吃的犒劳自己,倒是练就了一身不错的厨艺,当然前提是得有人帮她控制火候,那土灶她是不会烧的。   至于看账本打理生意,实话说,像她娘这样整天坐在家里看收入和支出明细的人,会做生意就怪了,这还得靠她哥,三不五时的就到自己铺子店面、田间地头的走一走,了解实际情况,也顺便敲打敲打管事的,这些账本当然难不倒端秀,只要熟识了记账方式,基本就可以知道她家现在的家底几何了。   最犯难的反倒是刺绣。   现代人最怕的是什么,就是日复一日重复着同样的事,这是多么枯燥乏味啊,真心喜爱刺绣的还好,像她这样连十字绣都不愿做的人,简直就是折磨啊。   冬秀的确是很能宅的人,但宅和坐监可完全是两码事儿,她现在就觉得自己每日上午就是形同坐牢。   她对刺绣实在是既没有天赋也没有兴趣,哪怕它是咱中国的国粹,可她就是不喜欢啊。   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来说,冬秀的一上午简直犹如三年!   就在她忍无可忍打算揭竿起义的时候,她可爱的小侄子解救了她。   自去年参加出神赛会,她娘带着嫂子去那普宏寺拜过送子娘娘,回来不过两月,曲氏就被诊出了喜脉。   八月末,她小侄子便嚎啕着来到这个炎热的世界。   吕氏抱着大孙子,乐得佛也不念了,哪还有闲心管她,全家都围着那红猴子转悠去了,冬秀可算是解放了。   就连王妈也被她娘调回去照顾大嫂了。   至此她的婚前培训总算告一段落了。 第十四章 裹胸   “呼,王妈可算是走了!”双红一边让两个小丫头去准备着洗澡用的热水,一边给端秀通头。   冬秀也不由得呼了口气。   以前倒不会觉得房里多个老人有什么妨碍,况且又是相熟识的人,这半年多冬秀才算知道距离产生美的奥义了,以前觉得王妈温柔可亲、麻利能干,真等她把这功夫用你身上,立马就觉得她管太多、要求太严,她还不好说,简直是给头上压了座大山,哪还有以前的自在。   双红这半年跟着学这学那,同样被折腾的不轻,即便王妈给她分担了许多事情,她也不想王妈再待这儿了。   双红给冬秀把乌发高高挽起,在头顶堆成个髻子,免得一会儿泡澡时沾湿了。   冬秀对她们能用一根簪子就死死固定住头发,而且还能盘出花来的手艺真是惊叹不已,换了她自己,没有橡皮筋,她就只能学喜儿,梳个大辫子拿红头绳绑起来了!   没办法,现代的时候她连梳头都嫌麻烦,基本都是及肩的短发,属于拿手抓两把就可以出门的那种!   “快先帮我解开!”   冬秀把衣裳退下,背对着双红,只见她胸前裹着密密实实的一圈白布,白布的末端一截还用针细细的缝了起来,只能让人在后面剪断线头,抽出缝合的细线,才能解开这圈白布。   是的,这就是裹胸布。   端秀自去年来过初潮后,身体便开始进入了发育期,不过三两个月,胸前便鼓了起来,小小的花苞长势喜人。   不想王妈拿出一卷白布,二话不说就要给她裹胸。   这次任冬秀如何抗拒也没法摆脱这厄运。   这时候的人的审美可不想后世那样多元化,都是以扁平为美的,最好就是小号的模特身材,波涛汹涌可是没有市场的。   张爱玲就曾在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描写过这种古典美,说它“握在手里像睡熟的鸟”,灵动而可爱,听着便叫人心旌荡漾、向而往之。   说白了,A罩杯最有市场,B罩杯的则是粗鄙村妇,如果长到了C罩杯,哦,那基本是不太可能的,在它长到那么大之前早就被裹胸布缠成巨型荷包蛋了。   要知道这时候的审美观十分奇葩,认为胸大和脚大一样,都是丑陋不堪的,简直就是女人的原罪。   脚大或许是因为家境贫寒,需要女人也下田务农,所以没有条件裹,胸大直接就能关系到女人的品性,甚至可以认为不裹胸的女人就是无耻□□,属于狐狸精、不要脸那一挂的。   这不是夸张,即便现代都还有这样的人存在,人们管他们叫直男癌,看见胸大的女生必要嘲讽人家男朋友交得多,认为穿短裙的女生则必定是在勾引男人,更可怕的是,有些女生也是这样的想法,呵呵,那还是号称自由、平等和文明的时代呢,是在大清国已经亡了百多年以后,可见封建余毒在中国人的骨子里扎得有多深。   因为她闹着不肯裹胸,为此吕氏还特来骂了她一通,骂得兴起,还狠捶了她一顿,到底亲自摁着她,叫王妈给裹了胸。   完了还不罢休,又把她没裹脚的事又拿出来说了一遍。   听她抱怨完,冬秀这才知道吕氏为什么急着给她定下胡家那门婚约了。   原来那胡家虽然与她们江家门当户对,奈何早已败落了,家里还有个抽鸦片烟的大少爷,现在都落得要靠典当度日了,冬秀嫁过去,那就算是低嫁了,到时候婆家即便发现她是个大脚姑娘,也不能拿她怎样!况胡家四少爷确实是个好的,将来必有大出息的,也不算委屈了冬秀。   可以说吕氏考虑的很周到了,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只这份心却让冬秀感到气苦又憋屈。   冬秀从来不知道,原来她的一双天足竟会成了吕氏的心病,估计在她眼里看来,女儿那双天足就犹如残疾一般,生生降低了她的身价,如果冬秀真是双三寸金莲,必能嫁得更好!   为此吕氏不知多少次后悔不跌,那时候没有狠下心来给女儿裹足,现下是再不会犯这种错了,女儿年纪小不懂事,怕苦又怕痛,一味的只想安逸,真要由着她,日后有的是大苦头吃。   因此任凭冬秀怎么说怎么闹,这胸都被裹上了,吕氏甚至把这上升到了家风的高度,声称冬秀若是不裹胸,她就去跪祠堂请罪!   于是自那日起,这条白布便紧密的缠在了她身上。   想想这大夏天的,本来就闷热得要死,身上还裹了那么好几层,她又痛又闷,觉也睡不好,无奈王妈日夜紧盯,只能咬牙忍了。   如今好容易王妈走了,她自然要解放个彻底。   双红不疑有它,只以为小姐是要解了去泡澡,便剪断缝线,给端秀把裹胸布解了。   冬秀深吸了几口气,胸膛急剧起伏,痛快极了,她现在真觉得能自由呼吸都是一种幸福!   可怜那两支小花苞,还没开始绽放就被紧紧的捆住了。   冬秀看着自己被压成荷包蛋状的胸脯,真是欲哭无泪,这吃人的封建社会,真是害死人了,一个女孩儿想要平安健康的长到大简直就是一种奢望!   冬秀坐进浴桶里,闻着那丝丝缕缕的药香,全身的汗毛孔都张开来,真是太舒服了。   这浴桶里的药包是特地配好的,不仅有助女性调养身体,还能护理皮肤呢。   冬秀虽一直用着那坑爹的月事带,可从来没有什么腹痛、手脚冰凉的症状,而且气色一直很好,从头发、皮肤、牙齿等各方面的状况来看,她现在都极为健康,完全没有她担心的什么妇科疾病、内分泌紊乱的问题,可见她用的这些药还是很有效果的。   直泡了两刻多钟,冬秀才念念不舍的出来。   话说大夏天的泡个热水澡,出出汗,也是一种另类消暑的法子啊。   又拿清水冲过一遍后,擦干净身上水渍,双红便喊小丫头进来收拾。   冬秀进了里间,照例躺下,等双红给她摸护肤膏。   其实夏天人都爱出汗出油,再给身上摸层膏脂未免过于油腻,让人不舒服。   但冬秀不必忧心这类问题,原本她这具身子就是很少出汗的,除非在极焖热的环境下,否则整天都是清清爽爽的,呵,这就叫美人自清凉无汗吧,冬秀美滋滋的想。   而且这个护肤膏看起来呈淡黄的乳油状,抹起来却立马能化成水,十分好吸收,抹完后肌肤光泽润滑,便是冬天也不会干燥起皮,而且这护肤膏还带着一股淡淡的花香,虽然具体说不出是什么花的香味,但那种若有似无的调调冬秀却十分喜欢。   双红这大半年也算是把王妈那身推拿按摩的技能学到手了。   此时便十分熟稔的给端秀做起了推背,比起王妈,她虽力道不足,却胜在温柔细致,那一双手轻柔的在身上拍、揉、抹、敲、按、捏、捶,只把冬秀伺候得昏昏欲睡,在迷糊间,闻着那淡淡的香气,好似回到了前世,仿佛是在美容院做SPA……   从头到脚都抹完后,双红已是汗湿衣衫了,身上的褂子都紧贴在背后。   看小姐已然睡着了,双红轻手轻脚的拿过一张被单给她盖上,放下床帐便出去了。   叫两个小丫头守着门,不准人进去,小丫头们边打哈欠便点头,又说东西已经给她准备好了,叫她快去,双红便回了浴室。   这两个小丫头一个十二,一个十三,圆脸的叫带弟,麻脸的□□柳,是开春时吕氏才买回来的,正跟着双红学规矩呢。   双红一走,带弟便羡慕的道:“哎,大热天的一身汗,泡个澡该多清爽,真是羡慕双红姐姐,每次小姐洗完了都把那水留着给她!还另外给她一桶清水冲洗,要是小姐也赏我去那桶里泡泡就好了!”   春柳笑她:“嗤,你又没有与咱小姐一起长大的情分,青天白日还做起美梦来了呢!我听说那洗澡水里加了很多好东西,泡完了百病不侵的!”   “怪不得每次进去收拾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药味,我还疑惑呢,哎,我在村里听过野台子戏,那戏文里都说小姐们泡澡是要用花瓣、香油的,那样泡出来才香香的惹人爱,咱们小姐怎么却偏泡药材,莫不是她身体有什么不好吗?”   春柳冲她翻个白眼:“你又瞎说话,担心被王妈抓住了再饿你一顿,你看咱们小姐像身体不好的样吗,那样唇红齿白的,按老话说,这就是气血充足,大富大贵的相啊!”   带弟兴奋道:“那,要不咱们去求求小姐,或者跟双红姐姐说一说,把那用完的洗澡水也给咱们泡一泡哇,反正倒掉也是浪费了!”   春柳鄙视道:“拿什么泡,你有浴桶吗,还是你想用咱小姐的那个红木浴桶?连双红姐姐都不能用的,再说那药材,被人用过两遍,到咱这儿早不剩什么了,到时候泡你一身药渣子,把你泡的跟那药一样黑,哈哈!”   说着两个小丫头便嬉闹了起来,终是敌不过炎炎夏日催人眠,在廊下靠着柱子打起盹来。   那边双红进了浴室,浴桶里的水已经舀到一边的浴盆里了,连那个药包也泡在里面,旁边还多了一桶清水,案塌上还放着她的衣裳,她暗自点头:还是王妈会□□人,不过半年功夫就把那两个毛手毛脚的丫头调弄得乖巧伶俐起来,倒省了她很多事。   双红除去汗湿的衣裳,解了裹胸布,坐进她的浴盆里。   这浴盆只浴桶的一半高,人直接坐在盆底板上,水刚好能没过胸口,这还是小姐小时候用过的呢,现在倒便宜了她。   双红一边撩着水清洗身子,一边不由自主的想起小姐洗澡时的样子。   不得不说,小姐就是小姐,她俩从小一块长大,说起来太太小姐慈悲,她吃用都与小姐差不多,也不用风吹雨淋的干什么重活,可这皮肤就是不如小姐的细腻瓷白。   她想着刚才给小姐抹膏脂时手上的触感,简直分不清那膏脂与小姐的肌肤那个更加滑腻绵软。   别的不说,光小姐这一身肌肤就能叫人羡慕死哦!   就是可惜小姐是双天足。   像王妈说的,若是小姐也缠得一双小脚,那便是宫里的皇妃娘娘也是做得的。   冬秀是不知道王妈说的这些话,她要是知道,肯定得郑重的告诉她们:裹了脚的人连宫女都没资格当,更别提什么皇妃娘娘了!   一觉好眠,冬秀醒来时简直神清气爽,摸着自己爽滑的肌肤,啧啧,果真是吹弹可破,水嫩柔腻,手感不是一般的好,果然,女人的保养事业要从小抓起,要不然仗着年轻底子好,肆意挥霍本钱,稍不注意,过了30可就没法看了,这可是她前世的切身体会!   双红伏在她塌边瞌睡,弓着身子,头搁在手肘上一点一点的。   冬秀看了都替她难受。   明明靠墙的地方就有一张小塌,她就是不去睡。   本来以前她也是在塌上午睡的,不过自从王妈来了后就再不去了,也不知王妈给她说了什么,不仅她自己不睡塌了,还总是要求两个小丫头在门口守着,不总她们去玩闹。   其实那两个丫头才十多岁,小小年纪离了父母亲人出来做事,已经够可怜了,冬秀哪敢过分使唤她们,对着她们那两张童稚的小脸,她总有在虐待小学生的罪恶感,倒不如叫她们跟上班一样朝九晚五的过来打个卡就行了,奈何王妈的威信比她高,双红和这俩小丫头被□□的自动自发的进入了敬岗爱业的角色,让冬秀也很是无奈。   冬秀悄悄的穿上肚兜,正反手系带呢,双红便醒了,忙上来帮忙。   要说这大白天的,就这么赤身裸体的睡觉实在不雅,不过冬秀早就练出来了,双红与她一道长大,她对她的存在早已习惯的像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了,真的一点不夸张,双红是那种你需要时悄无声息出现,你不需要时又能立马在你身边失去存在感的人。   别说在她面前不穿衣服了,甚至连洗澡和上厕所时也能当着她的面。   可以说,十来年的小姐生活过下来,她已经被资本主义腐蚀得差不多了!啊,这万恶的封建社会,嗯,感谢她穿成了小姐!   待她准备穿中衣时,双红终于忍不住出声提醒道:“小姐,这个还没用呢!”   她指着手上那一卷白布条,向冬秀示意应该先把胸裹好了再穿衣。   冬秀却坚决拒绝了,并拉着她撒娇央告到:“双红姐姐这个就不要裹了吧,我都疼死了,它勒得我晚上都睡不着觉,天气又热,再裹我就要中暑啦!”   “这怎么行呢,不裹着怎么出去见人呀,羞死人了都!”   冬秀瞟了一眼她胸前的曲线,呵,以前没注意,也不知道裹胸这回事儿,她一直以为双红是个发育不良的平胸妹子呢,现在再看,双红至少也是B罩杯啊。   这个年代又没有胸罩来固定支撑,那个肚兜,就相当于一层衣服而已,能兜住什么呀,胸大一些如果不裹起来,可以想见在跑动、跳跃,甚至日常走路时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吧,波浪起伏那是必定的!   所以这才是不裹胸等同于下贱粗鄙的主要原因。   “不要紧,你看我才刚开始长呢,裹不裹的根本也看不出来啊,就让我松快几天吧,好歹等天气再凉一些呢!”   双红被缠得没有办法,加之冬秀说得也又道理,便不再啰嗦,只叮嘱她日后一定不能忘了。   冬秀欢快的套上衣裳,系上裙子,至于裹胸?那是不可能的!现在不可能,以后更不可能,她都逃过了裹脚,怎么会死在裹胸这一关呢!   不过是时候做个小马甲穿了,既能紧身又能塑形,比裹胸布健康,比胸罩保守合宜,最适合不过了。 第十五章 小侄子   不过三个月,小侄子已经从刚开始的红皮猴子蜕变成了白面小发糕。   冬秀爱不释手的抱着他,看他表演吐泡泡也看得津津有味。   夏天屋内闷热,又没有个空调降温,只能靠手摇竹扇带来丝丝凉意,小孩子皮肤娇嫩,如果出汗后不及时擦去,很容易就会被汗渍蛰出红痕,痛痒难耐。   她上次来就见这孩子额头上一片红,看着像块胎记一般,仔细一打量才发现是起了片痱子,就连肚子、屁股、腿弯里都是,怪不得白天黑夜的哭个不停。   一开始吕氏等人居然以为是小孩儿见了脏东西,所以变成了个夜哭郎,忙烧香拜佛的给他招魂,家里到处找人念什么“天惶惶,地惶惶,我家有个夜哭郎,过往行人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亮”。   冬秀前世虽然没生过孩子,也没有育儿方面的经验,但她只知道一点:相信科学、远离迷信!   后来情况果然没有好转,她便叫哥哥从县城请了大夫来看,这才发现原来既不是见鬼了,也不是受热了,而是奶娘的奶水有问题。   因嫂子迟迟下不了奶,吕氏便从村里找了个刚生完孩子的小妇人来。   吕氏想要孙子吃得好,自然得先让那小妇人吃好,那小妇人家里条件一般,到来江家,看着那些即便是她过年也不一定吃得上的大鱼大肉,也不知道节制,加之嘴又馋,免不了一通胡吃海塞。   突然的从清汤寡水,到大油大荤,肠胃稍差一点的大人保不齐都要上吐下泻,何况是吃她奶水的婴儿。   幸亏这小侄子在娘胎里养的壮实,就只是火气过旺,起了些痱子而已。   也幸而嫂子经过调理,终于能下奶了,那时候刚好吕氏教她管家,她便果断辞退了那个还想赖在江家好吃好喝的小妇人。   不想多年后,这小妇人因冬秀迟迟没有嫁出去,在村里大肆宣扬她又老又丑的谣言,搞得流言飞起,气得吕氏差点病倒了,这是后话不提。   冬秀扒着看了看小侄子的脖子和腿窝,上面扑了粉白的药面儿,想来应该就是现代的痱子粉之类的,浑身干干爽爽,可见被照顾得很好。   吕氏见了笑她道:“可见是亲姑姑会疼人,这小子也稀罕你,你一抱就乖巧的不行!”   冬秀心下欢喜,她天生自带小孩缘,没办法,小孩子就是喜欢她,再皮的孩子被她摸摸头都能变成个安静的美男子,她一度都觉得自己应该去干幼教什么的,简直天赐饭碗啊!   冬秀“啧~啧~”的逗了他两声,小家伙黑亮的眼珠子便望过来,很给面子的笑出声来,并且手舞足蹈的,活泼极了,看得人心都化了。   “名字起好了没啊?”   长到三个月,不说大名,连小名也没定下来,都是各叫各的,嫂子叫他宝儿,因为这是她期待了三年才得到的宝贝,吕氏叫他安儿,希望他一生平安顺遂,大哥叫他旺财,因为大哥现下就是个地道的商人,希望他能带来财运,冬秀则叫他胖胖,其实她是想叫他米其林来的,因为他真的很胖,胳膊腿都是一节一节的。   正说着,大哥喜笑颜开的进来,接话道:“起了,昨儿去上族谱的时候起的,大名就叫江泽宇,小名我看就叫盼儿算了,盼他给咱家带来好运!”   众人无不应好,纷纷凑过来“盼儿,盼儿”的叫他,把小家伙逗的直乐。   冬秀抱了会儿便觉得胳膊酸了,赶紧把这小胖墩还给嫂子。 第十六章 茶馆   冬秀悄悄把她哥叫出来,到隔壁厢房里坐着,亲自给他倒了杯凉茶。   这凉茶还是她根据前世模糊的记忆试出来的。   冬秀记得前世那款因为广告而走红的国民凉茶,本来就是个历史悠久的百年老品牌,估计现在已经有了,只不过发源地是广州,在清朝这种交通不便的时候,可能还没有流传出来,她这也不知道是不是盗用了人家的秘方啥的。   反正做出来的味道与前世的那款国民凉茶几乎一样,那凉茶方子也拿给老中医看过了,药性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不仅能消暑解渴,还能清热解毒,化痰除湿,好处多多,加之入口清良、回味甘甜,一下子就受到了家里各人的喜爱。   因为跟着吕氏学看帐,冬秀知道她们家在县城有一座茶楼,是她家收入的大头,只这两年生意日渐淡薄,几乎都要入不敷出了。   东秀便让哥哥把这凉茶多多的煮了,拿陶翁装着吊在井内,镇得凉凉的再卖出去,这茶又便宜,又好喝,还对身体好,想来应该很受欢迎。   好歹这也算是她穿越十多年来第一次苏,冬秀还是很关心她苏的结果的,因此便特地找她哥问问后续情况。   “哥哥,那凉茶卖得怎样?”   “还不错,每天都要卖上好几缸呢,这茶口味清甜,老人孩子都爱喝!”   “哦,那咱家茶馆的生意现在是不是好转许多了!”冬秀兴奋道。   难道她终于要开启穿越女的苏爽人生,从一杯小小的凉茶走向富可敌国了吗,到时候她是要救国救民,做个民族英雄,还是要开启后宫,网罗各国美男呢,唔,名誉与美色,很难选呐……   没等冬秀YY够,她哥江耕围便嗤笑一声:“哪有那么容易,那凉茶定价极低,利润几近于无,连薄利多销的路子也走不通,卖上一个夏天也不见得能赚个七块八块的,倒是能给咱们茶馆带来些人气罢了!”   冬秀一听顿时脸红,就知道这个世界不是走的言情路子,对咱这个穿越女一点不温柔!   “我看账上的记录,咱们茶馆的生意也就是近两年才变差了得,是出了什么问题吗?”   “咱们茶馆自然是没有问题的,都开了十多年了,以前在县城里算是顶好的了,不仅能谈天说地、做生意,哪怕歇歇脚还能趁一段评书听呢,咱们又提供各色小吃点心,还时常的请了戏班子、杂耍之类的来表演,生意一直就不错,毕竟这些年下来都是老顾客了!”   “坏就坏在这二年县里又开了些其他的茶馆,一来二去的就把咱们的生意给分走了”冬秀寻思着,逛茶馆又不像逛街,哪新鲜往哪去,那些顾客一般是很怀旧的,来得勤的都能把茶馆当第二个家,因为这里有他熟悉的人、熟悉的物、熟悉的茶香,一般人不会轻易从这个熟悉、稳定而舒适的环境里出去,去别处尝个鲜倒是可能,但不至于都尝完就不回来了啊!   “那那些新开的茶馆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咱们也可以学习改进嘛!”   “那可学不了,也不能学,那些茶馆都不是什么正经茶馆,哼,害人不浅,迟早遭报应!”   不用江耕围再多说什么,冬秀也能知道这不正经茶馆都是干什么的。   她前世看老舍先生的《茶馆》一书时就查了些相应的资料来看,以便更好了解书中的情节。   其中就有关于茶馆种类的介绍,按特色来分那基本就是清茶馆、荤茶馆、烟茶馆这三大类。   清茶馆就是像冬秀家茶馆一样真的是靠卖茶水来盈利的,而荤茶馆呢,顾名思义,就是另类的情色服务场所,烟茶馆则主要是供人吸食鸦片的所在,而荤茶馆和烟茶馆的界限也不十分明确,有时候也会互通有无,或者直接五毒俱全,吃喝嫖赌抽无所不包。   这样一想,在腐败的清朝末年,真的没有什么比妓女和鸦片更赚钱、更常见了,她们家生意流失这么严重也可以理解了。   “哎,照这样下去,恐怕咱们迟早得关门,就是对不住咱娘……”   这茶楼原是吕氏的陪嫁,哪想哥哥刚接手就要落个关门的下场,也是他时运不济。   “咱们就不能再想点法子把客人招揽回来吗?都说穷极思变,要不咱们也变一变,多加点花样进来!”   “一个茶馆还能有什么变的,万变不离其宗,还是得看咱拿出来的东西能不能吸引人哪!”江耕围叹了口气,他不是没想过改变,妹妹的凉茶他不就拿去卖了么,可惜大势所趋,人力也无可奈何了,“好了,你个姑娘家,就别操心这些了,去绣你的花是正经,什么时候哥哥才能带上你做的荷包啊!”   冬秀被他打趣,也不在意,反正她女红差早就已经人尽皆知啦,她还是比较关心茶馆的问题,一来是怕它倒闭了,会对她家造成经济压力,大房好歹还有座山,够他们吃一辈子的,他们四房才是真的坐吃山空呢,这笔收入对他们是极为重要的,二来便是纯粹的想借此机会了解一些外面的情况,茶馆呀,那可是消息最为灵通的地方了,大到朝廷动向、时事变革,小到街头卖烧饼的大郎被带了绿帽子,那是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而且保证最新、最快、最全、最吸引人。   冬秀可不想放过这难得的机会,而且自从定亲后,明显就没有做姑娘时那么多拘束了,以前吕氏压根不会让她知道这些事,她哥更会跟她谈论外面的生意的,或许将来她还能出去逛逛呢。   于是磨着她哥把店里的情况都讲了个遍,无论是茶馆的格局装修、客户定位、竞争实力,还是说地理位置、服务质量等等,通过一番交谈,冬秀才知道她哥应该进行过仔细的分析和调研了。   她哥今年也不过20出头,能想得这么全面,而且稳扎稳打,没有脑子一热就干傻事,已经很了不起了。   冬秀突然想起,茶馆对这时候的人来说那就是个娱乐休闲场所啊。   说是茶馆,可真正来这里品茶的人却并不多,反而是混时间、找乐子、搞交际的人占绝大多数,怪不得别的茶馆能火呢,人家的主题一个是天上人间,一个是飘飘欲仙,那都是人之大欲呀!   可也不是人人都爱这口荤腥的,也有的人是爱不起,那不正是他们的潜在客户么。   清茶馆的戏曲、弹词、评书、大鼓、杂耍等表演,做得好了也是很吸引人呀,现代还有人为了看表演变脸专门去吃火锅呢!   “那咱们茶馆里那些说书、唱戏的呢,也留不住人吗?”   “那些戏曲、小调、话本、歌曲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样,早听腻歪了,底下人都会自己唱、自己说了,谁还花钱来听重复的故事,看一模样的戏呀!那些新出的戏、新编的故事也有,可人家自然也是找生意好、打赏多的地方去演哪,到时候分成也能多些,所以好的都轮不到咱们呐!”   冬秀脑内灵光一闪,新故事,是的,她不还有这个穿越大杀器吗,她别的没有,就是肚里故事多啊,如果把她上辈子看过的所有故事拿到茶馆里讲,估计够用三辈子的。   冬秀内心十分激动,终于到了要找回她身为穿越女尊严的时候了!   其实她一直很怕,怕自己真的会在不知不觉中活成这个时代普通的一个女人,从小裹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长到十四五六嫁给一个不认识的男人,然后给他不断的生孩子……简直是噩梦。   老天给了她重活一世的机会,肯定不是要她这样憋屈的过一生。   她也想向自己证明她活在这世上的价值和资本。 第十七章 报纸   “哥哥,你知道那大城市里现在最流行什么吗?”   不等她哥回答,东秀便自顾道:“是报纸,过年的时候想必你也听大表哥说过了,现在城里凡读书识字的人必定就会看报,这报纸上就有最时兴的戏曲、歌谣、评书、小说,还有国内外的时事新闻,咱们不妨买些报纸回来,看哪种最有趣,最受那些茶客们的欢迎,然后包个说书先生每日来讲,岂不便宜!”   江耕围听了眼睛一亮,对啊,那报纸既然连读书人都爱看,必有其吸引人的地方,不妨就按妹妹说的办,反正也不费什么事,正好大表哥就在上海求学,到时候托他买些报纸邮回来就是了,死马当活马医,说不定就能给茶馆带来一线生机呢。   这茶馆的生意要想好起来,无非两条路,一是要能投其所好,例如爱赌的给他设个赌局,爱抽的设个烟室,爱嫖的设个温柔乡,其他诸如爱戏的、爱茶的、爱书的等等也都一样,二则是要靠新奇有趣来吸引人的注意力,一时的吸引人容易办到,难的是长久如此,听妹妹这一说,这报纸不就是个日日新、月月异的东西吗,而且还是从大城市来的新鲜玩意儿,本身就够吸引人的,说不定还真能成!   江耕围越想越觉得可行,打定主意,立马就要去给大表哥写封信求助。   冬秀看她哥起身欲走,忙拦着说:“哎,哥,你……”   “哦,我现在就给大表哥去信,请他帮忙邮寄些报纸回来!”   “那,等报纸邮寄回来了,我也要看一看,”想了想冬秀又补充道:“全部的!”   “行,没问题,知道你爱看书,等我拿到手,第一时间带回来给你看!”   上海某新式学堂里,吕知贤正在看表弟江耕围寄来的书信。   信中请托他收集上海的各式报刊并新鲜的书籍杂志给他邮寄回去,并随信寄来了一百元汇票。   吕知贤很是惊奇,这封信若是嗣穈表弟写的倒罢了,毕竟他是个极爱读书的人,又对外界感兴趣,乐意接受新事物,耕围表弟却正好相反,他为人老实固执,从小就于读书上不甚灵光,只念了几年私塾便接手家业,跟着人学做商贾去了,是个守成老派的人,上次相聚也没见他对那报纸有什么兴趣啊,现在却突然托他收集这些,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不过既然连钱都寄来了,也不好敷衍了事,便叫随行的仆人去那报馆、书摊的各处去收购。   等东秀看到那一箱报纸时已经过了差不多两个月。   “这报纸我已经都看过了,种类到是不老少,可却没见着有什么吸引人的新奇故事啊,即便有那么几篇,还都是半文言的,哪能拿到茶馆去说,现在来咱们茶馆的人里头,十个就有九个半是白字先生,剩下那半个识字的就是说书先生!”   江耕围好不沮丧,先前听大表哥把这报纸说得多么好看,在大城市里还人手一份呢,可见这报纸就不是给咱乡下人看的,通篇之乎者也,让他想起了上学的时候,那被先生竹板所支配的恐惧,真是完全看不下去。   其实报刊的流行也就这么几年,现在还是光绪年间呢,自然不能指望报刊的普及率有多高了,要想普通民众都能看报,至少得等到白话文运动之后吧,起码得要老百姓能听懂这报纸说的什么啊。   现在这白话文还未到能登上大雅之堂的时候,依旧是文言文的天下,除了正儿八经读书有学问的人,谁耐得烦看呢!   冬秀这些年也看了不少文言文――关键也没有别的可看,不说自己写,反正读是肯定没什么问题了。   她花了整一个星期的时间将这些搜罗回来的报刊杂志看了一遍,这里面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搜罗齐全,把发行的各期期刊都收集了起来,正好方便冬秀进行系统的研究。   研究的结果就是:的确像她哥说的那样,没有什么可以拿去茶馆里说的新奇故事。   冬秀又花了整一个月,对所有收集到的报刊杂志作了统计,发现即使是以小说为主的报刊中白话文小说也只占了不到两成的版面,索性,她的初衷也不真是要在这报纸上找什么好故事,要真有这样好的故事连载在报纸上,难道他们以后还得追着去沪市买了再邮寄回来吗,也太耗时费钱了。   她将所有报纸看过后发现:现在最为流行引人注目的便是翻译的海外作品,往往都是单独拿出一个版面来刊登的,而那些翻译作品里自然属小说最为受人欢迎,几年前由著名翻译家林纾译著的《巴黎茶花女遗事》那真是轰动一时,全国闻名,至今还有报纸刊载,并有评论说“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支那荡子肠”,可见当初火爆的程度,而且它开启了中国哀情小说的流行风潮,之后的报纸上好长一段时间都不乏此类跟风之作。   不过中国人骨子里天生就喜团圆不喜悲剧,加上这几年没出来什么特别好的作品,渐渐地也就淡出视野了,转而又风靡起侦探小说来,报纸上十篇小说中起码有五篇就是仿写的侦探小说。   侦探小说虽然与中国的公案小说和侠义小说“形似”且“神似”,都是在昭示案件真相,还原事件本身,然而它却真是个全新的题材,近些年才从国外传进来的。   中国的公案小说讲究的是一个“报应分明,昭彰不爽”,而不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侧重描写了官员如何的英明神武、为民做主,并大量歌颂了女子的无私奉献、忠贞不二,基本与刑侦破案没有什么关系。   其中又还有很多冤魂托梦、神鬼断案的情节,例如著名的“乌盆案”,在不准搞封建迷信的新中国,居然还被搬上了大荧幕,可见这种沉冤得雪的题材无论什么时候都挺受老百姓喜爱的。   而侦探小说在公案小说之上,还增加了各种曲折离奇的作案动机、描述了诡秘多变的作案手法、加入了惊心动魄的推理侦破、记录了真实可信的检验手段,这些高潮迭起、惊心动魄的小说情节,对这时代的人来说,绝对能做到耳目一新、引人入胜。   冬秀立马就有了想法,要说中国最有群众基础的官员,那非“包青天”莫属,无论老幼妇孺,学究白丁,莫不能说出一段包大人惩奸除恶的故事来,最著名当然是“铡美案”,那真是不管什么时候都有人叫好捧场的。   虽然这些故事大都是虚构的,但完全不妨碍它传唱千年而不衰,这就是小说的艺术魅力和生命力。   而包拯的形象已经在一代代人的口口相传里脸谱化了,提起包拯,那就已然是一个黑脸长髯、正气凛然、断案如神的好官了。   那在包拯变成包青天之前又是怎样的呢?   冬秀前世看过一部电视剧,讲的就是少年时期的包拯,如何一步步由小小的书生,成长为鼎鼎大名的包青天的,里面穿插的各个案情,不仅精彩新颖,而且还能首尾相连,让人惊叹诧异,却又觉得理应如此。   冬秀也没跟她哥说什么,自己悄没声息的就开始了写作。   夏日已过,现在正是一年最苏爽的日子。   可冬秀长时间憋在房里写字,即便她不爱出汗,可一直握着毛笔写字,而且还是写指甲盖大小的蝇头小字,不一会儿手心也汗涔涔的了,她一天不停的写,也不过写了三千来字,写完只觉胳膊酸痛,眼睛干涩。   照这样下去,故事没写完,她自己到先要发生事故了。   笔速不及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她都想拿炭笔或者鹅毛笔来写了,若是能有一台打字机那就更妙了!   好在她有足够的热情,而且也不急于一时,便放慢了速度,每日只写够两千字便停笔。   这样不到一个月,她就把第一个故事写出来了。   冬秀自己看了几遍又改了一些东西,把其中过于口语化的句段改成这时候比较讲究的文风,类似于红楼梦那样的,力求简洁易懂,却不失文采,删删减减,硬是把二十万字改成了十五万,又仔细誊抄了一遍,才准备拿去给她哥看。 第十八章 新包公案   自从有了儿子,江耕围也不在县城里长住了,一月总要回来两次,然后歇上那么几天,反正自家生意也就那样,他读书不成,经商也不怎么合适,索性是个心宽的,也不自怨自艾,现在就只想把家业守住,不至于败家坏业就成。   看着摇床里睡得香甜的儿子,他忍不住戳了戳那肥嘟嘟的小肚子,又捏了捏那藕节似的小胳膊。   妻子曲氏嗔怪的推开他:“才哄睡了,你可别再把这哭神吵给醒了。”   恰冬秀过来找他,便一起去了厢房。   江耕围诧异的看着手中的书稿,上面的字迹工整娟秀,是标致的簪花小楷,一看便知是妹妹的手迹,封面写了大大的几个字-新包公案。   本来冬秀是想叫《少年包青天》的,不过这时代不兴起这样直白的名字,而且有《包公案》美名在前,正好借此吸引人,打开知名度。   江耕围翻开书稿,便见第一章 写着名扬天下。   故事发生在宋仁宗年间,大宋西北有辽人虎视眈眈,东北与高丽冲突频发,在八贤王出面调停下,终与高丽签得盟约,更得高丽国王应允,将甥女嫁与仁宗,令二国永结秦晋,高丽护嫁使团来到中土,在庐州稍作休息,然而就在这期间,随团出使的高丽太子、七皇子却相继被杀,这事又牵连两国起了冲突,大战一触即发。   庐州书院有一名叫包拯的少年,他面容黝黑、聪慧机智,十分擅长破案,受八贤王之托破查此案。   接下来就是一系列跌宕起伏的破案过程。   江耕围一口气读下去,随着那精彩纷呈的剧情而心跳不已。   “妙啊!”读到包拯解析作案过程,揭开故事谜底时,他情不自禁的拍桌叫好,倒把冬秀吓了一跳。   待知道凶手是谁时,又禁不住哀叹惋惜:“可怜了一条好汉子,最可怜的就是被他亲手杀死的小艾,她那么信任他,结果居然……”   “妹妹,这故事是你写的吗?你是怎么想到的,这破案的过程描写的尤其精彩,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亲眼目睹一般!”   “哥哥觉得这故事怎么样?”   “自然好极,我从来也没看过这样精彩的故事,说是新的包公案,却又与以往完全不一样,比之原来的不知精彩几倍,看得人惊心动魄、心潮起伏!”   “那这故事拿到茶馆里去说怎么样!”   江耕围确实是喜欢这篇故事,只是妹妹一个闺阁女儿家,怎么能写这些东西,而且还要拿到大庭广众之下去宣讲,要是被人知道了可了不得。   “不妥,不妥,你个待嫁的女儿家,万一被人知道了可怎么办?”   冬秀倒是不担心这点,她早想好了:“就说是你写的呀,你将它誊抄一遍不就行了,这事你知我知,只要咱俩不说出去,谁还能知道呢!而且就只在自家茶馆里说一说而已,不算很逾矩吧!”   江耕围一想也是,这也不是要敲锣打鼓的去弄得人尽皆知,只是去试一试,到底别人爱不爱听还是两回事呢。   他当即拿回去进行誊抄,一边抄一边回味剧情,再看一遍越发觉得这文的构思精巧、逻辑严密,这破案手段真是环环相扣、紧密相连,文中处处透着玄机和线索,知道结果后,回头再看才能发现文中的处处伏笔。   妹妹这心思真是巧极了,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出来的,看来爱读书得人就是不一样啊。   自从哥哥拿着那篇故事去了县城,冬秀便每日都在等他回来。   也不知道那篇故事到底受不受欢迎,她自认为故事本身是足够精彩吸引人的,然而在文笔上确实显得稚嫩不够优美,在这个文言文当道的时代,即便写通俗小说也要注意语言的精练和美感,好似《红楼梦》一样,随便就能穿插些诗词典故进去,显得很有水平。   冬秀尽管也向那个方向靠近了,可相比起来,还是流于口语化了,也就是过于直白,到显得有些没有文化似的! 第十九章 说书   冬秀在家等得心焦难耐,他哥倒是一去不回了,直过了两个月还没见要回来的动向,就连吕氏和曲氏也奇怪:“这次怎的出去这样久,而且连个口信也没叫人捎回来,莫不是出了什么事吧?”   正当大家忧虑起来打算叫赵叔到县城里去一探究竟时,江耕围总算是回家了。   先与母亲、妻子打过招呼,好生安抚了一番,他便兴奋的带着冬秀直奔书房。   “妹妹,成了,成了,你那个故事可是出名了!”   原来他回到县城后,本想找个说书先生先说着试试,那说书的一看这故事这样短,还不够他们说个七八回的呢,而且还是个全新的话本子,也未必有人爱听,何苦费那番功夫呢,最后还得不到赏钱,吃力不讨好嘛,因此要么直接拒绝,要么开出高价出场费来。   江耕围自己也不确定这小说到底反响如何,自然舍不得下本钱,何况那些说书的自有一套讲究和节奏,却不一定适合讲这种快节奏的故事呢,而且他也怕故事给人盗了。   最后一合计,干脆就叫了自己的长随王喜儿来说,那小子平日里能说会道、口齿伶俐,记性又好,人又活泛,而且还颇识得几个字,耐着性子教了他半月,把故事背下来,又跟着个说书先生偷师半月,便上台充说书先生去了。   反正是在自家的场子,客人又大多是相熟的,成不成的也没多大关系,这小子心里没负担,一上台就超常发挥,把那案情讲得是活灵活现。   这时候的人哪听过这样曲折离奇、惊心动魄的侦探型故事,一下子就被迷住了,一个个如痴如醉,听了一遍还不过瘾,纷纷要求再讲第二遍、第三遍,本来嘛,这种故事就是要不断的回头看才有意思呀,这样才能不断的发现其中的线索和伏笔,只要设置合理、逻辑严谨,可以说是越听越觉得精彩。   不过几天功夫,县城就刮起了一股强势的“包青天破案”风,众人纷纷议论“十字杀人案”是如何的巧妙,高丽太子如何的无耻下流,杀人凶手如何的可伶可恨,最多的当然是赞叹包拯如何的机敏聪慧。   “妹妹,你是不知道,现在专门来咱们茶馆听故事的人可太多了,不过已经有不少人叫嚷着要听新的故事了,毕竟那个十字杀人案已经被翻来覆去讲了不下十遍了,你这里可还有这样的故事没有?”   冬秀的激动之情就别提了,自从穿过来,她就从没有那么高兴过,她高兴地并不是这故事能帮着哥哥挽回茶馆的生意,而是这故事能被人真心喜爱,这让她找到了久违的认同感。   即便在这里过了十多年,有时一觉醒来,她还总觉得这是一场梦,总觉得自己是抹幽魂,没有归属感,没有安全感,一年年的被拘在院子里,仿佛过着坐监般的生活,即便她再爱田园时候,有时也不免强烈怀念起前世朝九晚五、按时打卡的苦逼日子。   现在无异于给她苦闷的生活带来了一剂强心针,让她清晰的知道自己不只是个关在绣楼里的千金小姐,而是个有价值,被需要,被认同的人。   她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稿纸,这两个月心焦的等待中,她也没闲着,刚好将第二个案情“血祭坛”给写出来了。   江耕围喜出望外,立马就要回房去誊抄。   冬秀忙拉着他坐下,一边给他倒茶,一边交代他故事可千万不能一气讲完,要在适当的时候留给人悬念,让人自己推敲猜测,这才能提高听书的乐趣,特别是对于这种侦探悬疑类的小说来说,尤其如此,在猜测真凶的过程中,给予人意想不到的反转,这才能牢牢抓住人的眼球呐。   这篇故事虽然只能在自家茶馆里说说,但冬秀却十分重视,她想尽可能的把这篇故事写好,叫更多的人喜爱,那么读者和听众的意见反馈就很重要了,毕竟她也不知道自己的行文方式到底适不适合这时代人的口味。   “那大家都有什么意见没有!我再写的时候也好适当的做些修改!”“意见倒没有,大家听了都说极好,好些人还要我把故事拿去出书呐,毕竟你这故事里细节和伏笔太多,听书的时候稍不留神就会错过了,好多人都要来听个三、四遍才能完全明白呢!”   冬秀对此很能理解,她以前看侦探、推理小说的时候,往往也是看过了结局还要翻过来再看几遍的,要不然那些深埋的线索根本就挖不出来,看完了也似懂非懂的,完全不尽兴。   “总不可能所有人都说好吧,这又不是银子,我就不信人人都爱它,哥哥你可不要瞒我,咱们只有知道缺点在哪里,才能写得更好!”   江耕围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皮,茶馆里确实有人嘀咕,有的说那凶案现场写得太过真实血腥,听了叫人心里害怕,也有的说那情节转换太过频繁,描写不够详细,让人无法跟上案情的节奏,还有那爱考究爱较真的人,非说那个时候包拯早已中了进士了,怎么可能还在庐州求学呢,真叫人哭笑不得,但说归说,却还是雷打不动的每天来听。   “我自己倒是有个小小的建议,那故事你不如写得再简单易懂些,不用那么文绉绉的,最好就跟咱们平日里说话一般,这样王喜儿也好记,听的人也更明白些!”   提到王喜儿,江耕围不由想起了那小子在茶馆里说书时的情况,那小子到底也不是正儿八经的说书人,说着说着自己就手舞足蹈的兴奋起来了,这一兴奋便把原来记好的词给忘了,渐渐的就跟平时聊天侃大山一般的了,不想底下听得人却越发高兴了,喝彩不断,都说他越讲越好,比那别别扭扭、咬文嚼字的可好听多了。   冬秀仔细一想,也对,听书不同于看书,听书的人也不一定能看书,不用太讲究什么文笔,重要的反而是如何快速、准确的把故事传递给听众,可能口语化真是最合适的方式吧,这样不仅讲故事的人可以视情况进行适当的增改,听众也更能记住这个故事本身。   于是冬秀干脆把原稿拿来给他。   江耕围一看,可不是更详细浅显了么,而且字数也多了,还能多讲个好几天呢!   做好准备,江耕围便又匆匆赶往县城去了。   曲氏还悄悄与她打趣道:“你哥哥最近一段时间真是转性了,怎么突然就对县城的生意这样上心起来了,隔了那么长时间才回家,也不知道多歇息几天,今儿一大早又走了,这该不会是被县城里什么东西勾了魂吧?”   冬秀听得噗嗤一乐:“哎呦,嫂子,难道你是怀疑我哥在外面不老实了?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你刚给我哥生了个大胖小子,叫他做了爹,他现在自然要努力经营,将来也好给我们盼儿挣下一份家业嘛!”   就连吕氏也感叹说:“这当了爹就是不一样,稳住上进多了。”   曲氏听了,这才放下心来,只一心扑倒儿子身上去了。 第二十章 听书   县城里,天刚大亮,街道两旁已满是热气腾腾的早点摊子,丝丝缕缕的食物香气勾得人饥肠辘辘。   平日里的几个老主顾却并不停留下来用一份往日最爱的吃食,径直走进了泰升茶楼里。   接连好些天都是如此,要说那茶楼不过是兼着卖些小面茶点,种类即不多,味道也一般,却偏偏引得不少人大清早就进去过早,真是让人费解。   “哎,老王啊,我说这泰生茶馆里的葱油面里莫不是放了那福寿膏不成啊,怎么这两个月里就勾得你们流连忘返的,天天大清早的就去占座!”   “嗨,我们还真是去占座的,谁还能冲着口吃的呀!那茶楼里最近说了个新篇,叫《新包公案》,你没听说过?每日巳时准时开场,火爆得了不得,我要去迟了可就只能在后面站着听了!”   “哦?那什么《新包公案》就真那么好听?我这几日尽听人议论它来着,什么杀人呀、破案呀,不都是那一套嘛,咱们从小听到大的,你还不腻啊,我看你还不如跟我去抽一锅,那才快活似神仙啊!”说着那人眉飞色舞的比了个抽大烟的动作。   “你那烟抽得快不快活的我不知道,我就知道一天不听那故事,我这心里就百爪挠心的闹腾,我都跟着听了两个多月了,一场不落,那是越听越上瘾,不比你抽大烟差呐,不说了,我要赶紧占座去了,今天可就要揭露那杀人凶手是谁啦,我还跟老李赌了五块钱呢,看我俩谁猜得对!”   说完那人便拱手告辞,急匆匆的走了,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暗骂:呸,还想拉着老子抽大烟,老子可是亲眼看着你怎么把家业给抽完的,个混账玩意儿,为了抽大烟,老婆孩子都抵给人家做奴才去了,老子是傻了才会步你的后尘,再说了,那《新包公案》多好听啊,一天不听简直浑身难受,跟掉了袋子钱似的……   待二人都走了,一个文质彬彬的青年向这混沌摊的老板娘打听道:“大姐,他们说的这《新包公案》你可知道么?”   老板娘闻言,脸上现出气恼的神色,一边忙活一边回客人的问话:“怎么不知道,这就是前面拐角处的泰生茶楼里新说的一个故事啊,听说极新奇又有趣的,已经接连讲了三个多月了,现在每日里不知多少人去听,我当家的跟家里两个小兔崽子也是日日不落的去听,连家里生意也顾不得做,一回来就念念叨叨的,要找那什么幕后真凶,一个个都着魔怔了似的!”   青年听了心里微微一动,快速的吃完早点,就向泰生茶楼而去。   等他到时那茶楼里已经是高朋满座的满是人了,不想看了一圈也没个空位,便打算学别人一样弄条板凳坐着完事儿。   却不想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竟是大熟人:“哎呀,耕围,好久不见了,我正想着改天去你家拜会,却不想这么巧,今儿居然就遇上了!”   江耕围前些日子回家誊抄了新的的稿件,今儿一大早才风尘仆仆赶到自家茶楼,生怕耽误了,远远的就看见门口站着个长衫青年,看背影十分眼熟,便试探着招呼了一下,却原来真是自己从小到大的玩伴江澄平,自他们念完私塾后,两人之间联系便少了,现在突然见到,还真是意外之喜。   “好小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不说是去江苏求学了么,这些年等闲也见不着你的面了,我算算,咱们这都正经有三、四年没见过了吧!”   “可不是嘛,不过我前年就已经念完了书啦!”   二人在门口寒暄几句,江耕围便邀他去了二楼的包间。   两人许久不见,自然有一肚子话要说,正谈得兴起,却听楼下一片叫好呼喝之声。   原来说书的人已经站到方台之上,正满脸笑意,抱着双拳向楼上楼下的客官们频频致意。   这人便是江耕围的长随王喜儿,不过现在看着倒更像个说书卖艺的了。   王喜儿作了一圈揖后,拿起惊堂木,“啪”的往桌案上一拍,随着一声脆响,堂下诸人都安静下来,目光灼灼的盯着他。   这一瞬间他好似成了众人仰望的存在,那些目光看得他飘飘然,恍惚间仿佛自己成了了不得的大人物似的,而底下都是俯首听宣的仆从。   “昨日我们说到那少年包拯,为躲避去相国寺当主持,与好友公孙策在返乡路上分手,而那公孙策与展昭在路上却与一名叫彩云天的杂耍班相遇,众人相携而行,却发现这班内关系微妙,气氛紧张,处处透着诡异……”王喜儿与往常一般,先把故事前情进行总结回忆,即方便带出后续的故事情节,又方便了那些新来的顾客能顺利进入剧情。   楼上的江澄平起初是不以为意,一边吃着细点一边看着楼下的说书人。   他一看那小年青的举止行为,就知道他不是什么专业的说书人,不过胜在口齿清晰、声音洪亮,讲话时不疾不徐、抑扬顿挫,很是能带动人的情绪,倒也能入耳一听。   听了一段后却不觉完全沉醉其中了,那正是整个故事的最高潮部分,王喜儿适当的做着手势动作,配合着特意装出的低沉暗哑的嗓音,将那阴森可怖的气氛描绘得活灵活现,让底下的听众不由得纷纷屏息凝神,仿佛亲临了案发现场,身边随时就会有凶手跳出来行凶一般。   江耕围虽然早就把这段故事看过无数遍了,基本都能口述出下一步的剧情,但还是被现场的氛围所感,不由也沉浸其中。   若是有人此时经过泰生茶馆,定要感到惊奇不已,一般的茶馆里不说人声鼎沸,喧喧嚷嚷的总是免不了的,毕竟茶馆说白了就是供人聊天扯白的消闲场所,可这泰生茶楼里却安静不已,只能听见王喜儿一个人或高或低的声音缓缓流出,间或传出整齐的“哈”、“谑”、“啊”之类的或惊或喜或惧的语气声。   “此间事了,公孙策等人也不欲过多停留,便快马加鞭往家乡庐州而去,路上又巧遇包拯,众人各叙别情,正欲协同回家,却在庐州城墙外看见官府贴出的布告,曰:八贤王将于六日后问斩!心急如焚的众人只得再次匆匆奔赴京城,也不知这素有贤名,又位高权重的八贤王到底所犯何事,缘何会落得问斩的下场,也不知包拯几人能否顺利赶赴京师解救八贤王,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啪”的一声脆响,王喜儿利落的结尾,并完美的留下了悬念。   众人如梦初醒,轰的一声炸开,纷纷交头结尾的热烈议论起剧情来,因怕出声打断了故事,触犯众怒,刚才可都憋了一肚子话了。   “这戏班的班主真是死有余辜,居然为了那莫须有的藏宝,将人满门灭口!”   “就是,这等杀才要是遇到我手里,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还是便宜了他,定要叫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哎,可怜那老仆和孤女,为了报仇雪恨将自己都搭进去了!”“咱们以往都说这包青天如何英明神武,我看这公孙策也不耐啊!”   “也不知八贤王是怎么回事,居然要被杀头,难道他是睡了皇帝的女人不成。”   底下顿时笑骂哄闹声响成一片。   楼上,江澄平激动得一把握住江耕围的手:“耕围兄,你这说书先生哪里请来的,他的故事怎么如此与众不同,我想见一见他可以吗?”   江耕围内心骄傲:澄平一向是个眼光高的,又在外面见过世面,居然也对妹妹的故事如此推崇,可见妹妹的故事是真好,不想他们家还出了个才女了。   一时王喜儿上来,先叫江耕围“少爷”,江澄平这才知道原来说书先生竟是他兄弟的长随,而那故事就是他兄弟编写的。   这可真是想不到啊,以往木讷寡言的江耕围还有这份巧思呢,看来一直就是他小瞧了人,想必他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讷讷不能言,胸中藏锦绣的人。 第二十一章 小说   第二天下午,江耕围便又回家了。   冬秀惊讶的看向他:“哥哥不是昨儿才去的县城吗?怎么今天就回来了,可是那稿子有什么问题么?”   “这倒不是,只是回来有事与你商量!”   自从冬秀的故事在茶馆一炮而红之后,她哥倒也不再念叨什么女儿家应该在房内绣花的话了,现在居然还肯与她商量事情了,对于这样的转变,她真是喜闻乐见之至啊。   听他说完原委,冬秀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原来正是今年九月,朝廷便正式下旨废除了科举制度,一下子断了天下学子的晋升之路。   为了谋生,也为了一份文人的体面,很多人都选择了投身于出版业或报馆,好歹也是与书本文字相关的,报酬也颇丰厚,他哥的一位朋友如今便就职于《绣像小说》报馆里,做了名白话小说类的编辑。   正如冬秀所推测的那样,《绣像小说》报正处于大力改革推广的时候,即便报纸采取了大量插图的形式来吸引读者,然而却收效甚微,现如今发行量是一天不如一天,再这么下去迟早也要闭馆。   报馆急于寻求好的文章来吸引读者,不仅持续在报纸上发布求文广告,而且还派专人进行全国搜寻查访,他们编辑也兼有发掘好物的重任。   那位朋友本来是回家探亲的,却偶然在茶馆听了一回《新包公案》,大呼过瘾,惊为天人,按他的说法“如果将这精妙绝伦的故事刊登在报纸上,那必定就能引得观者如潮”,而且稿酬极高,直接就按字数来给,只要被采用,那最低的也是千字二元呢,比在茶馆赚的那点打赏不知高了多少倍。   显然她哥是被对方说动心了,他被那位朋友吹捧得都有些飘飘然了,仿佛只要他肯,那就一定会上报一般。   不得不说,茶馆火爆的生意给了他莫大的自信。   然而冬秀却并不这么认为,这个时候看报的可都是些读书人,绝大部分都是从小念着四书五经六艺过来的,这样的人或多或少都是有些古板顽固和考究癖的,就算你说这《新包公案》是杜撰的,他们也会认为你是抹黑名人、有辱斯文,什么?包拯居然与女子谈情说爱、展昭居然是个小孩子、五鼠居然是群小乞丐,这样的人物设定完全颠覆了他们的既有认知,于他们而言过于怪诞,并不容易被接受,被拍砖的可能性反而比较大。   “哥哥你也看过报纸了,报纸上可有这样的文章?咱们的故事不过胜在新奇二字,拿到茶馆里说一说,大家听个乐呵倒无所谓,上报纸却是不大可能的,你想那些有学问的人会稀得看这种满篇大白话的小说么?”   江耕围很想说“会”,呵,这就是澄平兄给他的勇气!   “再说了,咱们这篇故事怎么也有百来万个字吧,就只按千字一元来算好了,也得有近千元钱得稿费呢,你觉得可能吗?”   江耕围一听顿时就心凉了,这当然不可能啊,难道人家报馆是傻子、是财神爷不成,他就说有哪里不对劲嘛,这钱怎么可能来的这么容易,哎,真是晕了头了,亏他还满心欢喜的以为撞大运了呢。   “嘿,这小子居然蒙骗我,还说那写小说的人多么多么赚钱,写一篇文章比一般人干一辈子赚得还多,原来是在吹牛啊,要真那么容易,他那么会念书,自己随便写写,那还不早就发财了。”   冬秀心想,人家还真没骗你,现在写小说的就是很赚钱啊,而且以后会更赚钱,她记得民国时有个言情小说家,光靠一部小说所得,就能买下一座王府,还绰绰有余呐!就连鲁迅大大不也靠自己的稿费在寸土寸金的沪市买了独栋小别墅么!   至今为止,中国历史上就没有任何一个时候,像现在这样推崇小说的“伟力”,小说,特别是通俗小说,在世人眼里一直就是个上不得台面的草根存在,自古以来“文以载道”中的“文”是绝对不包括小说的,但现在却已经有人公开喊出了“小说救国”、“唤醒国魂,开通民智”这样慷慨激昂的口号,还赋予它“图强保种”的重大期望,小说甚至与这个时代紧密结合在了一起,相互交融,以至于一切历史大事、社会新现象都能迅速见诸于小说,而再也不怕被禁止抄没。   若她所料不错,小说即将迎来它大力发展的黄金季节。   冬秀每天看着报纸,很难不蠢蠢欲动,她倒是没想过要通过小说来救国救民,她没有那个能力,也没用那个野心,何况时间自然会推动历史进程的,她这只小蚂蚁也根本改变不了什么;她也没想要出名得利,从本心来说,她向往的是平静的种田式生活,而不是什么万人瞩目的玛丽苏式。   用现代一句鸡汤文来形容就是,她甘于平淡却不接受平庸!   她无法接受自己穿越到旧时代,就只能顺势变成名旧女性,一生受这该死的世道的摆布。   她也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也对长辈磕头请安、她也乖乖的学女红厨艺,然而她坚决不裹脚、不缠胸,她从未忘记过自己是谁、来自哪里。   她来自自由开放的21世纪,科技与文化极速更新,思想与眼界无限开阔的时代。   那时候小说的发展也臻至完善,特别是通俗小说,借由网络优势,势不可挡的迅速形成了其独特而重要的文化地位,不可否认,21世界最普遍而受欢迎的娱乐方式就是看小说了。   她有超前的眼观和独特的视角,脑内还有无数精彩的故事和新颖的题材以供参考,她自信这些独一无二的东西可以让她轻易取得成功。   人生一世,有能力的谁又甘于平凡呢,谁不想在世上留下自己的痕迹。 第二十二章 提刑官宋慈   机会已经送到面前,冬秀不可能轻易放弃。   况且她早已经构思好了一篇小说,就是特地根据《绣像小说》报的特点而写的,本来还在烦恼要如何说服哥哥,请他帮忙给邮寄到沪市去,现在真可谓是正打瞌睡就有人给送来了枕头啊。   “《新包公案》到底太过粗糙了,是不适合往报纸上发的,但我手里还有另一篇故事,倒是可以试一试。”   江耕围接过妹妹递来的稿纸,最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大写的标题。   “《提刑官宋慈》?”   江耕围疑惑了,难道这是篇个人传记?宋慈又是谁,没听过啊,难道是妹妹杜撰的?   冬秀也不解释,只示意他继续往下看。   《提刑官宋慈》并不是冬秀一时兴起而作的。   当初在研究那堆报纸时,冬秀偶然间发现早年《申报》曾对同治年间发生的一起冤案-“杨乃武和小白菜”案,进行了长达四年的跟踪报导,她简直震惊了,这可是清朝啊,居然就有了长期跟踪报道式的新闻呢。   这案件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叫杨乃武的书生因教导邻居葛家的童养媳“小白菜”识字读书,不免交往甚密,在街坊间引起流言蜚语,恰在此时,葛家男人一病死了,于是葛家婆婆状告杨乃武和儿媳“通奸杀夫”,恰仵作验尸后判定死者是被砒霜毒杀,于是杨乃武和小白菜双双身陷囹圄。   本来这是一件及平常的案子,后来却因为一些私人恩怨牵连出了一系列的官场争斗,进而惊动了朝廷,被慈禧太后亲自下旨重审,自此酝酿为一起数度更省、震惊朝野的大案。   最后,还是在刑部任职六十年的老仵作依照《洗冤集录》的记载,证实死者并非中毒身亡,而是病重至死,骨头发黑只是表面发霉而已,这场长达四年的疑案这才宣告终结。   这件案子就连吕氏这样的深宅妇人都有所耳闻呢,可见当初是多么的轰动。   冬秀问起时,她还一副不屑的神情,表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这杨乃武和小白菜真是清清白白、克制守礼的人,人家怎么就偏偏找上他,这儿媳也是个不守规矩的,丈夫还在病重在床,她不说悉伺候,却有闲心跟男人去学字,还叫什么小白菜,一听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人……”,继而以此为鉴,见缝插针的对冬秀进行了一番女人应当三从四德、贞静贤良的洗脑式教育。   冬秀早知道不能与吕氏说什么“杨乃武和小白菜是被冤枉的,是一对大大的可怜人”这样的话,她压根也不关注这一点,“凡有罪,必定是女人不检点”的观念已经是她脑海中不可更改的铁律,也坚定认为女人是绝不能行差踏错半步的。   冬秀一边无语而恶寒,一边却灵光一闪,决定根据《洗冤集录》写一本小说,不为别的,只因仵作一向被视为贱业,那些从事仵作行业的人也是被人瞧不起的社会最底层人,绝大多数是连字也不识的,甚至有些还是泼皮无赖,哪里会什么勘探检验,如果她的小说能让更多人了解这部经典巨作,知道更多的检验常识,重新认识并重视仵作行业,减少因此而造成的冤假错案,只要有一个人能因此而沉冤昭雪,那也不枉她劳神费力一场啊。   那段时间她刚好在写《新包公案》,一方面是练手,一方面也是方便她收集相关资料。   《提刑官宋慈》这部小说就是围绕着中国的法医鼻祖宋慈的一生,讲诉他屡破奇案的传奇故事,里面既有烧脑的推理悬疑,又有热血的侦探破案,更是加入了大量法医鉴定的手法和知识,绝对能使人耳目一新。   况且她前世看过那么多刑侦悬疑类的小说和电视剧,完全能找到与《洗冤集录》中每一条记录相对应的故事嘛,还能同时保证故事的精彩离奇和真实可信,每一个案件给人的不止有烧脑紧张的阅读快感,更是一个个活学活用《洗冤集录》知识的教学案列啊。   然而只有这些,它却只能算是一个二流的侦探破案小说,况且宋慈在历史上是真有其人,而且大大有名的,他的《洗冤集录》可是历代刑狱官办案的必备参考书籍,凡仵作人员,每人都会发一本《洗冤集录》作为入门必修课,一流的小说还应该对其人物形象进行丰富,使他成为一个立体生动而饱满的人,而不仅仅只是一个破案高手而已。   而且这时代的人可是很重视正统和实情的,如果冬秀不重考究,根据剧情需要,随便加些杜撰的东西进去,把它当做一本同人文来写,那肯定是要被人拍砖拍得满头血的。   还有一点特别重要,那就是咱们现代讲究的是多面性,事情无绝对,人也没有绝对的好或坏,好人也有阴暗的一面,而坏人也有他的闪光点,最爱干的就是洗白和深挖这样的事。   比如说秦桧,虽然在历史上是个大大的奸臣,受万人唾骂,可在现代人看来他也是受到朝代和皇权的裹挟不得已而为之,况且他是进士出身,本身能力过硬,还能诗会词,写得一手好书法,简直就是高定版的精英男,何况传说中他一生只有一个老婆,光这一点就惹得无数妹子要为他打Call,想穿越到宋朝给他生猴子;再比如大清官海瑞,那一直就是“模范官员”系列的著名代表人物,完全就是个“服务群众牺牲自我”的雷锋式人物啊,可谁知道他却是个能把女儿活活饿死的人呢,而原因只是因为女儿接受了男仆递给的食物,不够节烈自持,同样受到了很多人的Diss!   但这时代的人可无法接受这样多面性的设定,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圣人”和“乱臣贼子”的存在了,他们讲究的是“大节不亏,小节不拒”,也就是说,只要一个人在大是大非上不犯错误,那其他的都可以忽略不计,甚至会在大德的光辉下被自动美化,你要跟这个时代的读书人说,哎呀史书上的也不一定对,圣人也会好吃懒做贪图美色巴拉巴拉的,那等着你的不是痛骂就是胖揍。   所以冬秀在这半年里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对宋慈的生平事件进行了梳理,力求能做到符合史实,又能以现代人的视角挖掘不一样的闪光面,然后以他的人生轨迹为故事的主线,以案情为副线,同时穿插入大量宋朝的朝廷大事、官场沉浮和民生百态,这样既尊重史实,又丰富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   她做了充足的准备才下手动笔,光是大纲就又准备了两个月,不同于练手试水的《新包公案》,对精雕细琢的《提刑官宋慈》她可是有足够的自信的。 第23章 洗冤集录   江耕围果然很快就被吸引住了,一页页读下去,时而拍案大笑:“妙啊,这屠夫满手的猪油,被这双手摸过的铜钱丢在清水里,可不就要浮出油花嘛,这样就轻而易举的证明了钱是他的,哎呦,你是怎么想到的,可太聪明了!”,时而又伤感郁闷:“哎,这宋老大人怎么如此想不开呢,不过是错断一案而已,居然就自杀谢罪了,真是可惜了,他完全可以再多断几次案,多平几次冤来弥补啊!”,接着就脸红脖子粗的吞吞吐吐道:“这,这,你怎么,你怎么写这个!”   冬秀知道他是看到宋慈给宋父验尸的情节了,在这里冬秀对宋父尸体的情况和宋慈的检验手法做了大量详细的描述,其中就不乏对人体生殖器官的描写,也不怪江耕围大惊失色,说话都结巴了。   其实冬秀也考虑过这一点,她毕竟是个黄花大闺女,别说描写男人的生殖器官了,她现在甚至都不应该知道男人有那个东西!这样大喇喇的写出来,难免让人觉得她不正常,简直出离人们对一般女孩儿的认知了,假如被第三个人知晓,那她应该离身败名裂不远了,等着她的不是疯人院应该就是猪笼了吧。   可是她多方考量后,无论如何也不能删去这一段,她的初衷既然是想教人们全面的认识《洗冤集录》,那尸检这方面就绝不能省略,反而要详细着重的描述,如果因为某些避讳,而避重就轻,反而会不伦不类,不详不实,难以使人信服,那就完全失去了它最重要的意义。   冬秀拿出《洗冤集录》,翻开第一页指给江耕围看:“哥哥,你看这开篇第一条‘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我这书写得就是如何通过检验来帮助破案,所以必须详细描写,”,又翻几页,“再看这条‘凡验妇人,不可羞避’,连女子尚且如此,何况男子呢,再者说了,死者为大,他的身体就是留给世人最真实的遗言,我不过是遵照实情来写,又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只有那些心思龌龊、思想肮脏的人才会对此避之不及,躲闪遮掩!”   江耕围涨红着脸,一时也不知如何辩解,只吭吭哧哧的说:“那你到底是一个女孩儿家,怎么好意思写出来呢,这到底不好,让人知道了还不定怎么编排你呢!”   冬秀气结,想到鲁迅大大曾说过的一句话:“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这可真是道尽了国人的劣根性啊。   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里,对性向来是捂着隐着的,几乎视为洪水猛兽一般,人们不管私底下多么放荡无忌,明面上却决不能带出丝毫,哪怕是到了21世纪,中国也还是不重视、甚至避忌着性教育,更遑论这时候的人呢。   冬秀其实已经尽量使用比较隐晦的词语来表达了,无奈对一个女孩子来说,还是太出格了,因此笑着说:“谁说这是我写的了,这不是哥哥你写的嘛。”,说着狡黠的冲他眨了眨眼眼睛。   江耕围这才想到,若是要拿去报社投稿,必定是要自己先誊抄一遍的,妹妹的书稿断不会流露出去,外人根本无从得知这小说真正的作者其实是他妹妹,当然也不会指责她行文露骨了,而作者换作他的话,那就完全没有问题,别人反而要赞一声求真务实呢!   江耕围这才和缓了脸色,又突然顿住:“这个咱们就先不提了,你是从哪知道的这些、这些东西?”   冬秀大大方方的从书柜里搬出一摞书来,努努嘴:“诺,就是从这些书里看来的,我可做过认真的参考比对了,应该不会出现什么大的谬误!”   江耕围一看,都是同一个印书局的,恍惚想起来这些好像都是自己给她买的。   当初写《新包公案》她说要看些书考据考据,开了一堆的书目给他,他也没怎么细看,光看了看书名,历史地理、法理医药的什么都有,就直接拿给书店伙计让他去选配了。   他略翻了翻,发现书里密密麻麻全是红色与蓝色的划线和笔记,有的书,像《洗冤集录》都被翻起了毛边了,可见主人平时没少用功,确实做了大量的考据。   他只以为妹妹是天生聪颖,就是擅长写文章做小说,却不想背后还要下这番功夫,费了这许多心血,这才明白她对此有多么的重视,而不是像他原先想的那样,只是单纯想要借此打发些时间,他虽然也不太懂妹妹如此努力的用意所在,却也知道决不可再将它等闲视之。   他知道妹妹一向是个懂事守礼的,平时虽看着温温柔柔的不打眼,其实心中自有丘壑和她的坚持,只是从不在人前发作罢了。   又想起他们还很小的时候,那时候妹妹就会编些会说话的小猫小狗的故事来讲给他听,又会带着他玩些新鲜的小游戏,好像她是姐姐而不是妹妹;又想起妹妹宁愿饿死也不裹脚的决绝,想到她在人前一向端庄大气的做派……罢了罢了,以她的机智心性,想来也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儿来。   “怪不得娘说你女工做得差,原来把时间都耗在这上面了!”江耕围调侃一句,也不再说什么,又接着看起来。   冬秀内心松了一口气,这可幸亏是她从小一起长到大的哥哥,换一个人她可不敢直接拿出来。 第24章 投稿   冬秀拿出书稿的前二十章由江耕围原样誊抄了一遍,这才拿去给他那个朋友看,这二十章刚好够交代清楚故事背景和人物来历的,又有两个案件引入剧情,即能叫人看过瘾。又能叫人看不够。   江澄平看完书稿,大呼过瘾,直说江耕围有才:“这尸检勘探居然如此神奇,一个死人身上居然埋藏着如此多的线索,那不如流的仵作居然如此重要,直接就能影响案件判定,这些检验法子你从哪里知道的,可是真有其事?这‘酽醋泼地,血迹立现’真行得通么?”   江耕围哪知道行不行得通,他又没有亲临过检验现场,不过妹妹既然做了考据,必定是有出处的了,“这些你在《洗冤集录》里俱可以查得到,我想着它能流传至今,成为衙门的验尸宝典,必定是真实可靠的!”   “好,不管真假,你这故事就足够吸引人了,我敢打赌,一经面世,它必定大爆,”江澄平十分激动,他可再没想到这趟回家探亲居然还能捡到宝,本以为《新包公案》就够让人惊奇了,不想这个《提刑官宋慈》更是叫人拍案叫绝,他也做了这一二年的编辑,别的不说,眼力是很练就了一些的,如果这部小说能一直保持开篇这样的精彩程度,必定会大红大紫,到时候不止他个人会因此受惠,说不定他们报社都要靠它盘活了。   “耕围兄,以前可真算我有眼不识泰山了,不想你如此大才,”江澄平拱手致意,又道:“我看你这故事可短不了哇,敢问耕围兄打算写多少字,后面的情节是否已经设定完善,这一旦在报纸上刊载了就万万不敢突然断掉,或是狗尾续貂、敷衍了事的,这样不但会妨碍了你自己的名声,还于报社不利,说不准还要吃经济官司呢!”   江耕围原先满以为这是个稳赚不赔的事儿,就算没得赚,那照旧拿回来在茶馆里当话本子说,招徕些生意也不耐啊,哪想到还有可能惹上官司呢,他们平头百姓谁不怕这个,顿时也不敢大意,他虽然对妹妹的本事充满了信心,单看她第一次写《新包公案》时就从来没有断过稿,还有余力来写《提刑官宋慈》的大纲,就知道她是有这个本事的,可话不敢说满了,谁知道这中途会不会被什么突如其来的意外给阻断了写作呢,还说不准妹妹明年就嫁人了不再写了呢。   因此江耕围只道:“即这么说,那不妨先等一段时间,反正也快过年了,这段时间应该能再写一些,干脆就等过完年再投稿好了,那时手里有了存稿,你们报社也能放心些!”   江澄平想了想也行,耕围兄于他们报社属于新人,即便故事写得精彩绝伦,报社也不敢贸然就进行连载的,有能力进行连载的人才那可真是太少了,现在报上登的那些连载其实也基本是在报社拿到全稿后才一章一章往外放的,又往往已经落在书局后面了,大家有全本的成书可看,谁还苦哈哈的看连载呢,所以这连载小说于报社就仿佛鸡肋一般,既不能帮助延揽读者,也不能使其增加销量,真有些个没意思。   如果这次能拿到《提刑官宋慈》的第一手稿件,那可就是独一份,想看故事,必须买他们家的报纸,还怕销量不涨么!   江澄平简直可以想象自己升职加薪、出任总编、迎娶千金大小姐、走上人生巅峰的美好场景了。   他得做两手准备,一是与耕围兄商定,稿件不得外流;二则是尽早在报社给《提刑官宋慈》争得一席之地,正所谓未见阎王先拜小鬼,他得先把前站给打好了。   于是两人商议完毕,连《新包公案》的大结局也没顾上听,就带着这《提刑官宋慈》的稿件奔赴上海了。   冬秀按照设定好的大纲每日写上个两千多字,累了就去逗逗小侄子,日子过得也是飞快,压根不知道她的小说给《绣像小说》报带来的震动。   话说这江澄平返回沪市,一进报社就直接找到了主编李伯元。   这位李先生可不仅是个报社编辑,自己本身也是名噪一时的著名作家,在圈里可谓鼎鼎大名,而他的《官场现形记》就是中国第一部 在报刊上进行连载的小说。他不仅德才兼备、能力出众,更难得的是他思想开放、不拘一格,很能接受新事物。看完《提刑官宋慈》,李伯元果然大加赞赏,这篇小说首先从题材和立意来看就赢了八分,是中国从未有之之小说类型,有点像现在红极一时的译著《英包探堪盗密约案》,却比之更显丰满生动,不仅仅为了破案而破案,更有人性之复杂、官场之险恶的描述,比之那西方的侦探类小说更显别具一格。   再者这宋慈是中国有名的能臣,《洗冤集录》更是其一生心血,早已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几番发售,于世界范围内也是有名的,而这篇小说居然将《洗冤集录》和宋慈本人的经历结合得如此巧妙,简直天衣无缝,让人不由得相信这小说里发生的事就是真实存在的,简直就像读名人列传一般;再有那案情设定之巧妙、情节之诡秘离奇,使人百思却无所得,只有最后真相大白时才会恍然大悟,纵然惊奇不已,却也觉合情合理,逻辑之严密令人叹服;最后就是那验尸勘探之法,简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人人都知仵作之职,可谁想其能神奇若斯,从死人身上能得出如此多的隐秘呢,真可谓一本奇书无疑!   至于冬秀担心的文笔问题,在李伯元看来却是恰到好处,正符合现今推崇的白话文趋势,而且文笔流畅、用词严谨,那些诗词典故纵然能增加文章的美感,却也可能会坏了整体的构局,而且直白浅显的语句,正好方便更多人阅读,君不见那《京话日报》就是凭借其通篇的通俗北京话而赢得了大批读者,成为全国屈指可数销量过万的报刊么。   他们《绣像小说》原本致力于使用简单明了的插画来打开市场,使更多人能订阅报纸,从而起到教化民众、开启民智之功效,只可惜收效甚微,那有限的几幅插画到底不如文字更能吸引人、打动人,这篇小说可算是骚到他们报社的痒处了,真可谓一阵助力的东风啊。 第25章 稿费   “好好好,澄平哪,你这可算是立了大功一件了,这位支付宝先生是哪里人士?可真是第一次写作?”   江澄平忙道:“这位支付宝先生正是学生同乡挚友,是安徽旌德县人士,真名叫做江耕围,祖上也是诗书传家的大户人家,哦,他曾外祖与外祖父还是我们本地有名的‘父子翰林’呐,真正的官宦读书之家。”   李伯元笑道:“怪不得如此奇才天纵,原来是家学渊源,想必那也是个出类拔萃、学识渊博的俊秀人物,不知他如今作何营生哪?这写作是可是最忌讳被杂事所扰的。”   江澄平心想,有才倒是有才,只不好念书,私塾也只念了七、八年,就辍学经商去了,听说于商贾一道上也不甚出息,但却不好把这些话实说出来,文人嘛,讲究的就是体面,如果这作者是一个浑身铜臭的商人,未免带累得小说也不甚光彩了。   思忖一瞬,江澄平回道:“哎,他虽然生在富贵之家,可惜年幼丧父,家里只有一老娘和一幼妹,纵有至亲叔伯,却还不如没有,为了老娘和妹子,不得已便早早辍学实务去了,这些年就经营着自家田亩商铺,不致使老娘和妹子挨饿,想来心下还是愿意读书学习的,否则也不会写这文章了。”   这话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不能说错,也不能说对。   江耕围的确幼年丧父,家里只有娘和妹妹,因早年间江家四房分了家,不如原先一家人似的热络了,但也很是亲近和睦的,家里的确没有什么赚大钱的营生,但也不至于就要挨饿了,他写那小说一开始据说是为了使自家茶楼的生意更好一些,可不是什么一心向学。   不过作者嘛,都是需要包装的,江澄平混了几年社会,也是深谙此道,并且一下子包装成功打动了李伯元。   因为这位李先生也是幼年丧父,寄人篱下,同样才气过人,年少成名,还曾有“小圣人”之称呢,听了江耕围的故事,便觉得仿佛是看到了年少的自己,如何能不感同身受,唏嘘不已呢,不免也生出了怜惜爱护之情。   “这样吧,这篇文我先做主收下了,如果支付宝先生行文顺利,能在年后续上前文,那便证明他的文章可堪连载,如若不能,我们也可把这写好的稍加修饰,变成独立的侦探故事单独进行发表,就像那国外的小说一样,一章一个新故事!”李伯元不愧是总编辑,经验丰富。见多识广,立马就想到了妥善的应对方案。   “至于稿酬,暂定千字五角,请他万不要嫌弃,这样吧,你先去账房处支取五百元,这钱就相当于咱们买断了这篇小说,叫支付宝先生万不可再发于别家!”李伯元同样也在第一时间想到了独家报导,可谓很有远见了。   其实这时候的稿酬制度并不统一,也不甚明确,就连以字数来计算稿酬的方式也是最近才兴起来的一种方式。   千字五角基本算是低价了,本来冬秀写的小说文笔成熟、条理清晰,已经无需修改,单从小说来看怎么也能得个乙等了,但她却是个籍籍无名之人,完全没有号召力,再加上这是篇接近现代文的白话小说,现代文大家都知道,几乎完全的口语化了,相比语言精练简洁的通俗文,便有注水之嫌,往往人家两三个成语能表示的意思,用现代文来写可能就要扩展成一个小段落了,这样虽然给人以强烈的代入感,对初次接触的人来说,不免过于繁琐直白,所以综合考量便将其归到了丙类小说的行列。   关于这种给小说定档次的法子,冬秀也是在报纸上看到过的,一般的名家,稿酬可达千字六到十元,若是像梁启超先生那样的大拿甚至可高达千字二十元,外加专著版税的40%,真正可以说得上是日进斗金了,这样的信息无疑就是在对人说:来呀客官,当作者可是一本万利、名利双收的哦,不比做官差多少,简直是待遇高、风险低、离家近还自由轻松的大好工作啊。   李伯元虽给她定了千字五角,但给的钱却比冬秀应得的要多得多,也不知是真的怜惜江耕围这个后辈,还是为了提前笼络住他,总之是很有心了。   这边两人商议完毕,江澄平直接被提前放假回家了,目的就是为了襄助这位支付宝先生,使他能够心无旁骛的全力完成这篇小说。   且不说江耕围被变身催更达人的好友整天盯梢盯得□□,就连冬秀,在知道报纸决定给她上连载后,也感到了不小的压力。   还好她已经有了不少存稿,正所谓家有余粮、心中不慌,再者《绣像小说》作为一个半月刊,一月只不过发行两次,冬秀的行文速度是完全能够满足的,只是一想到要面向公众,接受所有人的挑剔和检验,她便不由得更加认真仔细了。   冬秀将写好的篇章反复进行查看、捉虫,起码得保证不能出现错字、别字或简体字啊,再就是逻辑和常识问题,力求不让人挑出错误,这样一来她每天倒是更忙了,以前是足不出户,现在干脆是足不出门了。   “妹妹,你这一篇小说可就抵得上咱家五年的收成了啊,我真是不敢相信,怪不得从古至今都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呢,我现在才真是体会到了,你这还不是为官做宰呢,就随便写写故事居然就能挣下这许多钱,天哪!”   自从江耕围亲自从好友手中接下那货真价实的五百元钱开始,他就整日里飘飘忽忽的如坠云端,仿佛是在梦里一般了。   怪不得澄平说写文章赚钱呢,原来是真的,要照着这个趋势下去,他们家也不用做什么营生了,就靠妹妹一本书就能挣下几代人的基业了。 第26章 笔名   要说江澄平此人,确实机敏有远见,自从与报社主编兼半个老板的李伯元先生详谈过后,他就立即给自己定位为支付宝先生的专职编辑了,他认准了这就是一道能送他上云端的青风,他可一定得好好把握住,也幸亏他与江耕围有交情,现在提前笼络住他,日后他出名了也不至于甩开自己。   打定主意抱大腿的江澄平,也不再跟以往一样与江耕围称兄道弟了,直接叫他“支付宝先生”或“宝先生”以示尊重,搞得江耕围好不自在。   鉴于这个笔名实在有些奇特,江澄平以为其中必有深意,只是自己参悟不透,还特地跟江耕围请教了一番。   江耕围当初看到这个笔名时的反应与江澄平一样,也是问了冬秀取名的来由的。   冬秀能怎么说,她当然就是随口取的啊,她还想过“神州六号”、“王者荣耀”、“共享单车”、“和谐号”之类的呢,只不过是想要寄托一份怀念之情罢了。   她压根也没把取笔名看得那么重,感觉这笔名就跟网名一个样,现代人谁还没在网上起过十个八个网名啊,QQ、微信、微博、淘宝甚至陌陌、摇一摇啥的,不都得起个注册名字的嘛。   而且她看报纸上起的名字也很随性啊,要不直接用本名,要不就使用自己的别号,例如什么青莲后人、茶杨居士、瘦梅词人等等,再有的就是画风清奇类了,很像现代非主流网名一般,有醒世人、望新国这样寄予自己抱负理想的,也有倜傥非常、冷血书生、愁花恨水人等另类的。   所以她真的就是刚好想到了,就拿出来用了,哪里有什么含义啊。   她也无法解释,只能故作神秘道:“不可说、不可说也!”   任由她哥去脑补,反正国人对此最是擅长了。   江耕围想不出所以然,只得原样照搬拿来应付江澄平了,反正现在江澄平把他吹着捧着,也不会强问到底。   于是冬秀在她的不以为意间,就变为了后世大大有名的“支付宝先生”,而这个笔名受到后世学生党的一致好评,太好记了啊,完全不用费心劳力的去背啊,这比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还是周建人还是周作人的简单多了有木有!   冬秀是没有这个远见的,她可没想过一时的耍宝和不以为意,能让她在后世被恶搞成了网红。   过完年,冬秀的小说已经完成了小半,照这个速度估计还得写上个一年半载的才能完结呢,幸亏她动笔早,积了好几十万字的存稿,又有大纲在手,也不用怎么慌乱。   江耕围在书房里一边誊抄一边想:钱哪钱,这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我可得好好抄,一个字也不能漏,一个点也不能少!   要说江耕围,书是不怎么读的,一手字却写得很可以,冬秀的字迹自然也不错,但笔力柔弱娇媚,女子气太足,借着江耕围那一笔方正有力的字迹,还着实加了不少印象分呢!   冬秀看他哥那副财迷嘴脸,也是好笑,好歹也是个富家少爷,至于嘛。   “哥哥,这件事可一定要保密,谁也不能说!”   “这还用你交代啊,但凡给人知道了,我第一个跑不脱,咱娘不把我活剥了,也得把我打残了。”江耕围自然知道事情的重要性,如果不是能确保妹妹不用抛头露面,给再多的钱他也不会考虑去这么做啊。   “不止是我,就连你也不要叫人知道了,要知道财不露白,要是被人知道你得了这么大一笔钱,被打秋风、占便宜还是小事,倘若惹人嫉妒,招人眼红,被人下绊子使坏招,甚至被谋财害命了,那可就了不得了,再一个,万一你出了名了,知道的人多了,往后可就再没自由了,少不了被人问东问西的!”   要冬秀说,这人怕出名猪怕壮,成了名人了,谁知道会有什么麻烦事找上门呢,搞不好被人一人肉,就穿帮了,把她的这层马甲给爆了,还是得多两层保护比较好,大家知道支付宝先生,可不知道江耕围,就算知道了江耕围,也未必知道江冬秀,这样一层层的身份掩护倒给了冬秀极大的安全感。   江耕围思考了一下,倒也是,露财是一方面,再一个,他也不好意思冒充妹妹去得了那个名啊。   江澄平在家过完年后,顺利的拿到了厚厚的一摞稿纸,片刻也没多留,珍而重之的用牛皮纸包好,放在小提箱里,一路随身带着便去了沪市。 第27章 婚期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时,吕氏收到胡家传来的消息:胡家三少爷不治身亡,四少爷继续留在上海求学,暂时无法回乡履行婚约了。   未来女婿这么勤奋好学,吕氏自然高兴,也不在意婚期的再次延期,想着女儿今年也才17岁,倒也不用那么急,正好留在家里再多享两年福,顺便也多学些规矩,于是整治了一份丧仪送过去便罢了。   冬秀本人觉得,嗯,这是个消息就是今年最好的新年礼物,没有之一,虽然是迟到的。   实话说,她既没有胆子去反抗包办婚姻,也不甘心就这么嫁给一个未曾谋面的人,所以婚期能够拖延对她来说简直就是最好的消息了,至少等她年纪再大一点,手里再多一点钱,那时候如果真过不下去,也有资本和勇气离开啊。   冬秀对未来的丈夫也并不抱多高的指望,只希望对方不抽不赌不嫖,没有读书人的迂腐刻板就行了,老实说,她对婚姻还是期待的,也愿意用心去经营,如果老天对她这个异世人还有两分怜悯的话,就请赐她一个好男人吧,这个要求真的不高了,这可是穿越女的最低配置了啊!   冬秀在这一二年里是可以不用考虑嫁人问题了,大姐惠秀的婚事却是要如期举行的。   她本就比冬秀早说定人家,那男方陶大户家又有些个急迫,一应流程都紧着走,日子也都是挑最早的,因此今年五月就要成亲了。   本来大太太是有些不满的,她好容易为女儿说了这样一桩好亲事,自然是要办到最好最体面的,这男方着急忙慌的倒有些不够尊重的意思,不过等那一台台金的银的、绸的锦的满箱聘礼送过来,大太太就只剩下高兴的份了,光她收的小礼金恐怕就比二房在外头忙活两年赚得得钱还要多哩,这陶大户家果然殷实,又这样大方,日子赶了些,恐怕是看重她们惠姐儿的缘故呢。   私下里,她对女儿道:“以前你还怨我给你裹了小脚,对你管束太严苛,现在知道娘的一片苦心了吧,你能有这桩亲事可全是靠的这双脚哇,当年吃的那点子苦,流的那点子泪又算得了什么,日后不都能千倍万倍的找补回来嘛,假使以后你得了个闺女,也一定要按娘教你的裹脚法子,给她好好裹一双金莲来,也能照样博得个好前程。”又仔细交代她,“这些日子你就不要下楼了,也好把皮肤养得白净些儿,你看你三妹妹,就是因为整日在房里不吹不晒的,皮肤才会那么好!”   时间紧迫,大姐自然是被拘在屋内整日绣嫁妆的,冬秀与二姐一道去看望她,都不用她们打趣,她那期盼羞涩之态就已表露无疑,只怕那一件件细密精致的绣活里全是她对未来的憧憬和想象。 第28章 有奖竞猜   沪市,第一次没有在家过年的胡家四少爷胡洪骍,把无限的精力和热情都投入到了这个崭新的繁华锦绣世界里。   每一天他都能看见新鲜的事物,增广自己的见闻,这是与闭塞的家乡完全不同的地方,初来此地,仿佛踏入了异世界,他如海绵遇水一般孜孜不倦的吸收着新知识,接受着新潮流。   他实在比同龄人落后太多了,在他摇头晃脑跟着先生念子曰时,这里的同学已经接受新式教育能看懂英文书了,在家乡的私塾里他一直就是当之无愧的领头羊,又如何甘心在这里被人叫做“乡巴佬”呢,付出比旁人千百倍的努力,通过不断提升和跳级,才终于在今年跟上了教学进度,重新站在了领头羊的位置。   然而这个领头羊却不好做,他因为替一位遭受不公待遇的同学抱不平,屡次向学校发文抗议无果后,便毅然离开了学堂,现正准备报考中国公学呢。   离开学考试还有三四个月时间,足够他准备了,因此最近的空闲时间颇多,除了跟着朋友们聚会游玩之外,便天天泡在阅报处混日子。   这阅报处说白了,就是供人看报的地方,与现代的图书馆阅览室类似,进去看报不仅分文不取,还能有免费的茶水供应,实在是穷学生们消遣时间的好地方。   这日他照常到阅报处看报,发现往常安安静静的室内,正有一群青年学生围着窃窃私语,随后就急匆匆的出门去了,嘴里还嚷着:“快,去最近的报摊,这可是限量,去晚了可就买不着了!”   胡洪骍大感奇怪,便向那阅报处雇佣来添茶倒水的伙计打听,那茶水伙计呵呵笑道:“啊哟,少爷您还不知道呀,最近这《绣像小说》报新出了一篇小说,讲什么杀人破案的,还把那破案线索画在插图里搞了个什么‘有奖竞猜’,他们报社说了,只要持当期报纸去报社留下所猜凶手的名姓,下期公布答案时,凡是猜中的人,都可凭报去领取二十元钱的奖金呢!连我都买了一份呢!”   “呵,好大的手笔啊!”   “那可不嘛,不过人家报社也不傻,听说拢共就发行了三千份,就算这三千人都中了,也不过六万元,对咱们小百姓来说那自然是个天文数字,对人家报社来说却不过九牛一毛而已!”对报社来说是不算什么,但对普通人来说那就跟中了大奖一样啊,要知道这时候一个普通老百姓在风调雨顺时勤勤恳恳的种一年地也不见得能落下这些钱呢。   伙计还待再说什么,听见有人叫续水,便赶忙过去了。   胡洪骍听了不由起了兴趣,倒不为那钱,就图个新鲜有趣,再者这时候的少年最是自信张扬,想要表现自己的不凡才智,想着那什么凶手,凭他的聪慧,还不是一眼就看出来了。   于是也赶忙出去买报了。   “洪骍,你看这是什么?”   胡洪骍好容易买到一份报纸,刚打算坐下来阅读,就见一个朋友风风火火的跑进来,满脸喜色的将一摞报纸拍在他桌上。   这时候的报纸还不像后世那般是薄薄的几张大开页,而是做成书本样式装订成册的,所以每一期还挺厚。   胡洪骍扫了一眼,发现全是当期的《绣像小说》报,不由笑道:“你这是要干什么,莫非是要转行当报童了不成?”,脑内一转,恍然道:“难道你想干些投机倒把、囤积居奇的买卖,把这些报纸高价卖给别人?”   那位朋友一拍脑门,连连赞道:“好你个胡洪骍啊,不愧是从誉满天下的徽商发源之地来的,这经商的头脑就是比我强啊,我本来只打算拿这些报纸去多买几个凶手,好增加胜算的,叫你这么一说,倒给我提供了一条发财之路啊,”他哈哈笑着,得意的说:“你是不知道,这份报纸现在可紧俏了,咱们好多同学知道的晚了,连报纸的影子都没看到,都在高价求购呢,我正好卖给他们,也不多,就五元一份,那些公子哥可不在乎这点小钱,再说如果猜中了可就能得二十元,肯定不少人抢着要,哈哈,到时候赚了钱,兄弟我请你吃大餐!”   说完又风一样卷着那厚厚一摞报纸走了。   胡洪骍不由得感慨,这位朋友才象是从他们徽州来的呢,这精得,黏上毛,比猴还厉害呢。   不过最厉害的还是这家报纸,可太会经营了,居然想出这种吸引人的法子,这下不仅报纸被抢购一空,还能大大增加它的知名度呢,真是高招!   《绣像小说》报报社内,李伯元听着底下人汇报的情况,也是乐得不行。   年初的时候,江澄平拿来了厚厚的稿件,里面已经有了五十多章,就算一期发两章,也足够他们一整年不断稿的。   更妙的是,这支付宝先生还给他们提供了一种即符合报纸风格又能抓住读者眼球的卖文策略,那就是“有奖竞猜”。   李伯元早先主持过《游戏报》的发行工作,搞过一个“花榜秀才”的选拔大赛,说白了,就是沪市花魁比赛,通过各种炒作宣传,那报纸的发行量简直翻番的往上涨,由此一役奠定了他在报刊行业内的首屈一指的重要地位。   因此看到这个“有奖竞猜”,他不像别人那样觉得是无聊甚至败家之举,而是立马要求人在阅报处、讲报亭、卖报摊等进行宣讲,还在其他报纸上刊登广告,金钱从来就是吸睛利器,一时间这个活动竟然轰动起来。   第一期报刊发行不过一个星期,已经有一千多人来报社报名参加“有奖竞猜”了,里面不仅有官员、老师、学生等高知人群,还有小摊贩、车夫、伙计等不识字的底层百姓,真正做到了全民参与。   在李伯元看来,这次他就算赔得倾家荡产也无怨无悔,他一直以来的办报理念就是要让更多的人通过报纸来开眼看世界,现在不过是个互惠互利的小点子,居然就能实现了,他不由得感慨万千,到底是徽州人哪,天生的就会这些个,叫人不得不服。   因为这侦探小说是一种全新的题材,其写作方式也与其他不同,为了让读者能够适应,也是为了吸引眼球,报社一下子放出了前二十章,包括完整的“宋父之死”、“毛竹县冤案”和没有公布结局的“李府连环案”。   因此这一期的《绣像小说》报格外的厚重,比往常多了近一倍的量还不止,也幸亏是这时候的报纸,没什么特别严格的要求,状态好的时候一月两期,状态不好的时候半年一期都有可能,任性得很,像这样加量不加价的事又算得了什么。   冬秀按现代写小说的习惯,每章控制在三千字左右,并且极好的把握了剧情走向,章章有惊喜、处处有伏笔,基本三章就能来个小高潮,这样就能吸引读者一直读下去,不断的想知道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也就是连载的魅力所在,简直教人欲罢不能!   胡洪骍一气读完所有章节,大呼过瘾,此等小说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里面详尽描述的案发经过和检验手段,叫人惊奇不已,而作者严丝合缝的逻辑更是叫人叹服,他把那章节又翻回去仔细看了一遍,知道事件真相之后再看前文,果然豁然开朗,原来文中处处都有暗示表明事件的缘由,那插画初看是什么也看不出来的,过后再看,竟果然也能找出破案的线索来,真是绝妙!   他收起小觑之心,把那“李府连环案”又仔细推敲了两遍,连那几幅插话也看了又看,嗯,证据确凿、作案动机明显,很显然就是那个大老婆记恨小妾有孕,因此谋杀亲夫、嫁祸小妾,这样她即能报复丈夫,还能得到他全部家产,没错,真相只有一个,凶手就是大老婆!   胡洪骍与几个朋友一起,在截止日前赶到报社,凭着手中的报纸,留下了凶手名和自己的名字,如果猜中,到时候拿着报纸,报上姓名,就可当场领取二十元。   “走吧,上次托你的福,叫兄弟小赚了一笔,今儿咱们就去聚福阁搓一顿!”   上次那个囤积居奇的朋友叫上胡洪骍并其他同学,一群人高高兴兴的去下馆子了。   哼,不吃白不吃,这钱还有他们贡献的一份子呢!   “你这才是最大赢家啊,咱们几个即便中了,也不过二十元,还要去掉买你报纸的五元,真正到手也只十五元,你可厉害了,无论中不中的,百把块已经进荷包了!”   众人哄笑,这群少爷公子虽不是差钱的人,可也不至于连一二百块都不在乎,多少有些羡慕眼红,点起菜来便毫不客气。   那大赢家也豪爽,任他们点,反正在这里,撑死了也花不到十元钱。   众人吃喝一阵,又开始讨论起那“有奖竞猜”来。   “你们都压的谁?”   得,这是把“有奖竞猜”当赌博了,不过严格来说,这跟赌博、买彩还真是一样一样的。   “那个旧货店的老板,他觊觎死者家产良久,多次上门恶意低价收购他家的物品,纠缠不休,我看就是因为死者一直不从,他恼羞成怒,一气之下把人杀了!”   “不对,不对,我觉得应该是那个戏子,有人看见他半夜三更的出门去了,他没有不在场证明,说不定是见财起意,看见那人怀揣巨款,又醉酒酣睡,干脆杀人夺财,顺便嫁祸小妾!”   “你这也不对啊,他既要谋财,怎么最后反而没把钱拿走呢?我看是那个厨娘,你们没注意看那插画吧,那里面她神情怪异,与众人的反应都不一样,似惊似惧,肯定有鬼!”   大家众说纷纭,各执一词,闹闹哄哄的直到华灯初上,才结伴回家。 第29章 登报   等冬秀拿到第一期的报刊时,已经半月有余,第二期都已经出来了,没办法,这时候交通不便,信息不畅,越是偏远的地方消息越是滞后,与大城市的差距也越来越大。   就像去年九月份,朝廷正式下逾,废除科举,可直到今年还有很多“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读书人压根不知道这个消息,还在勤读圣贤书,做着中进士做状元的美梦呢。   过年时,有外地求学的学生带回这个消息时,还被狠狠的斥责了一番,说他们胡说八道、目无朝廷,简直放肆呢。   冬秀除了无语,也没有什么其他感想了,这些人,总要等到当头一棒打下来,才肯梦醒的,多说无益。   冬秀看着从沪市邮寄过来的报纸,翻开第一页,就是她的小说,《提刑官宋慈》的标题加大加粗加黑,十分的醒目,然后后面还跟着更加醒目的“支付宝”三个字。   冬秀顿时就囧了。   当初觉得无所谓不在意,亲眼在报纸上看见它,还真是让人莫名的羞耻和窘迫啊,早知道当初就不该那么随意的,这,还真是不忍直视。   江耕围看着妹妹红了脸,还以为她是激动的,于是同样激动的道:“妹妹,你真的上报了,你可真是太出息了,从今往后,我也要叫你一声支付宝先生啦,哈哈!”   哈,哈你个头啊,冬秀听着简直要喷出一口老血来,听着“支付宝先生”这几个字,还真是刺激得不要不要的呢。   江耕围对妹妹的腹诽毫无所觉,继续道:“我觉得咱们应该给爹也烧一份过去,让他看看你多厉害,这可是咱家开天辟地头一份啊,放在过去,那都是大文豪、大老爷们写的东西才会有机会亮出来供人瞻仰呢,咱爹就喜欢会读书的人,他要是知道你这么出息,在地下也能开心!”   冬秀自然是无情的拒绝了,她觉得早死的爹不仅不会开心,反而会斥责她不似女儿家吧,看吕氏就知道他估计也开明不到哪里去,这时候凡为人父母的,十对里倒有九对半希望自己女儿做个乖巧温顺的淑女吧。   而且,哥呀,就是上个报纸,现在很平常的好不好,这报纸与你想的邸报真的完全是两回事啊,它没有那么高大上的,很多读书人还瞧不起它呢,觉得只有那些活不下去的酸秀才才会去给报纸写文章,简直丢尽读书人的脸,不成个体统。   冬秀看完报纸上的小说,不得不感叹,这家报社还是很厉害的,居然一下就掌握了刊登连载小说的窍门,章节断得特别巧妙,刚好交代完全部剧情,只等下一期反转抓住真凶,这悬念,还真是让人浮想联翩呢。   “这是报社来的信,你看看!”冬秀接过来,发现信封完好,可见她哥没有擅自拆看。   冬秀不由得心下感动,他哥不仅把所得稿费一分不少都交给了她,还如此尊重她,答应她的事也从不违反,搞得冬秀都有点觉得对不住他了,他哥花了大量时间给她誊抄稿件、收集资料、联系报社,结果却什么也没有得到,无私大度到冬秀都不忍心再使唤他了。   报社来信不过是说她的“有奖竞猜”活动大获成功,使得他们报纸的价钱都被抬高了,而且销量大增完全供不应求啊啥啥的,总之是炒作成功,大获全胜。   然后就是问小说后续写得怎么样,能否按时完结,如果完结了请尽快邮寄来沪,如不方便,他们派专人上门来取也行。   再就是说小说稿酬的事,主编认为这篇小说很有潜力,因此提价到千字四元,同样希望她能保证独家供稿,绝不外泄,最好能与他们报社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那样的话稿酬还能再涨两块。   其他的冬秀倒没有什么问题,只是拒绝了签约提议,对她来说,两块钱的稿费可完全没有自由来得重要,与哥哥商议一番后便托他给报社回了一封信。   江耕围又取出几张银票给她:“这是他们给的稿酬,我已经兑换成银票了,你好好收着!”   冬秀也不矫情,她的确是想要些钱来傍身的,便提议两人五五分。   江耕围自然不要,不要说五五,就是九一他也不会要,这是妹妹辛苦赚来的,做哥哥的怎么好意思分一杯羹,他又不是那种无良缺德的人。   “这钱你好生收着,将来用得着,你那婆家听说家境不甚富裕,家里连个伺候人的老妈子都没有,你以后少不了用钱的时候!”   冬秀看说不过她哥,干脆撒娇耍赖,直说如果他不收,那就捐给庙里的菩萨去做功德,保佑他今年大发一笔。   江耕围被缠磨得没法,只好先收起来,打算替她悄悄的攒着,大不了到时放在嫁妆里给她陪过去。   这边兄妹俩亲亲热热的分完钱,便又投入热火朝天的“赚钱大业”中去了。 第30章 发钱   沪市,《绣像小说》报第二期终于在殷殷期盼中发行了。   胡洪骍第一时间去买了报纸来看,原来这凶手居然是死者的老丈人!   可真是再想不到的,他明明就是最普通不过的一个老人,心疼女儿,爱护女婿,还借钱给女婿去做生意,简直就是十佳丈人代言人啊,可这样一个仁爱慈和的人居然是凶手?   然而读完全篇,却觉得理所应当,原来这就是个披着人皮的狼!   文中也早已表明他的异样之处,只不过大家都被那些剧烈的冲突给吸引了,反而忽略了这些不合常理的地方。   同学中倒也有猜中的,问他是从哪看出来的,居然答:那插图中的老丈人一脸奸相,不似好人!   众人绝倒,不过再看时,果然发现那老丈人歪眼斜嘴、形容猥亵,果然一脸坏像。   大家便起哄要与他一起去领取那二十元奖金。   《绣像小说》报社外面,闹闹哄哄的好不热闹。   除了来领奖的人之外,更多的是来看热闹的,还有不明所以,单纯看这里人群聚集,所以也挤过来的路人甲们,人越聚越多,到报社开始发放奖金时,已经是人山人海水泄不通的了。   “李主编,这人也太多了,挤挤挨挨的,恐怕会发生什么乱子啊。”一位编辑抹去头上的汗水皱眉看着外面菜市场一般的广场,心中着实担忧,万一有人趁乱摸黑,引起什么骚动,可就不妙了。   “放心,我已经与巡捕营打过招呼了,一会儿就会有巡捕来维持秩序的。”李伯元也没想到今儿会来这么多人,他还以为只有那不到二百个的领奖人会来呢,不想人群越聚越多,现在已经挤得是水泄不通了,害得他们也不敢出去,幸亏他当机立断,早请了巡捕。   另一方面却也不由洋洋得意,这势算是造起来了,恐怕从今天起沪市大街小巷都得谈论他们《绣像小说》报了,《提刑官宋慈》自然也是一炮而红了。   而今他们的报刊销售量涨了一番还不止呢,这四千多元钱出得值啊,太值了。   “哎,等会儿,你现在就去联系几家报社主笔和记者过来,叫他们带着拍照的家伙,这可是白送给他们的大新闻哪,顺便也请他们帮着宣传宣传!”   编辑听罢立马就明白了,顿时向主编致意无上的敬意,这招借力使力可用得妙极了。   要知道他们作为一份半月刊,作者的作品和大名一月才会在报纸上出现两次,很容易就叫人忘记了,因此为了造势造名,很多报社或作家都会花钱请人来给作品写评论和报道,不论是吹捧夸赞,还是讥讽扁损,总能叫他的名字和作品多出现几次,多给人留点儿印象,也给人一种这作品的确红火的感觉。   很多报社为此还要专门聘请几位评论专员呢,报社和报社之间往往也相互合作、互惠互利,今儿你给我宣传一下,明儿我替你吹捧一番,来来往往间这名气不就一点一点的造起来了么。   现如今这番热闹,恐怕不用他请,那记者们就要苍蝇见血一般扎堆的赶过来呢,到时候说不定还要反求着他们报社透露点内幕独家的消息,好写篇先声夺人的好新闻。   想到自己被恭维央求的场景,那编辑便乐颠颠的去了。   一时巡捕们列队而来,他们即得了上峰的命令,又得了报社的孝敬,干起活来自然卖力,一时呼呼喝喝的就把人群赶到两旁,把报社门前空出一块地方来。   记者们自然是占据了视角最佳的地方,架好了相机,举起了闪关灯,已经咔嚓咔嚓的拍个不停了。   江澄平叫人抬了张方桌在空地上,自己站上去,费了好大功夫,才在巡捕的协助下使人群安静下来,接下来便陈述了一翻“有奖竞猜”的始末,顺便宣传了一下他们报社及报社力推的新型小说《提刑官宋慈》,然后清了清嗓子便开始了重头戏:发放奖金。   报社内有人搬出一个大箱子,打开一看,竟全是拿红纸捆扎好的银元,报社职员现场拆开,一时叮叮当当的钱币碰撞之声不绝于耳,汇成一首最为美妙动听的乐章,听得围观之人是气血上涌、双眼发红。   安静的人群不由又爆发出热烈的呼喝叫好之声,金钱是最能刺激人的血性的。   随着一个个被叫到名字的人上前领走了二十个银元,现场气氛越来越高涨热烈。   这可是二十元啊,对普通人家来说无异于一笔巨款了,更何况这是空手套白狼一白得来的呢,就更令人羡慕了,人或多或少都有点侥幸和希望不劳而获的心理,这就是为什么赌博屡禁不止的原因,就像现代集五福活动搞得那么热烈一样,只因人人都想做那个幸运儿,得到天降横财啊。   现在居然有这么多人当着众人的面被天降馅饼砸到头上了,顿时有人悔得跺脚不迭,早知如此,何必心疼那三两个铜子啊,要是当初也买一份,现在白得这二十元的不就是自己嘛,下次,下次说什么也要买,说不定就轮到自己发财了呢。   这就跟赌场里的赌徒一样,即便看着别人赌,自己也一样激动得热血沸腾,因此现场围观的不少人叫的嗓子也嘶哑了,看的眼睛也红了,活脱脱一个大型赌博现场即视感。   搞得那些领到奖金的人,迅速在亲朋好友的簇拥下离去,生怕被抢。   闹哄哄的一上午好容易过去了,江澄平是嗓子也哑了,衣裳也湿透了,他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既激动又骄傲,即担心又害怕,一上午晕晕乎乎的,全凭本能办事。   在办公室坐下,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同事们不免带着几分眼热的恭维了一番,但眼热也没用,谁叫人家运气好,回家探个亲居然还能捡到个这么厉害的作者,看来咱们也不能一直在办公室里坐等着好文上门,毕竟能看到招文广告的人还是太少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嘛,很该出去走走,说不定就叫他们也寻访到个了不得的作家呢。   夜幕初上,那位编辑便在饭店定好了一桌上等酒席,宴请今日到场的记者们。   一阵推杯换盏过后,记者们果然向他打听起事件的起因原由来。   “你们这又是大笔送钱,又是请巡捕请记者的,好大阵仗,当真只是为了给一部小说做宣传?”   难道就这么笃定这部小说一定会把花出去的钱赚回来么?记者们可都不大敢相信,这年头办报纸可不是一件容易事,有多少人为了办报赔的是倾家荡产,有多少报纸寿命不足一年便黯然退场,能维持收支平衡已是不错,能够大赚的也就那么几家有名有姓排的上号的,这《绣像小说》报虽说背靠商务出版社,实力雄厚,无后顾之忧,可也没阔绰到能随手撒出四千多元,还不见得能听见回响的地步吧。   “自然是真的,这还是我们总编李先生亲自拍板定下的呢。”   众人更不解了:“李先生向来务实,可不像是会来这种花招的人物,他肯这样费钱费力的捧一部小说,那就证明这小说一定有它奇特之处,张兄,小弟冒昧猜测,这小说一定是哪个大家的新作吧?”   “嗯,又或者是哪个有钱人家少爷想要过把做名人的瘾,买来一本小说,便自掏腰包请你们报社为之宣传造势,好叫他大大的出次风头!”   这种事他们也是常见的,有些人就爱图个虚名,听人叫一声先生或大作家,嘿,那真是跟抽了大烟一样,脚底打飘、身子发轻,浑身舒坦得不得了。   听着众人七嘴八舌猜疑不定,那编辑得意的哈哈直笑。   “都不是,都不是,这小说呀,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写的,虽是新手,那作品却极得我们主编看重,为了推销这部小说,不惜重金造势,只为让它能一鸣惊人呐!”   “那这部小说果真就这样好?你们就这么有信心它一定会红?”   “那小说我看过了,的确极好,至于怎么个好法,各位日后可多关注我们报纸,买几份回去看看,保证叫你如痴如醉,茶不思饭不想,”说罢还拿出当期的报纸分送给在座诸人,又团团抱拳致意,“至于会不会红,那就端的要靠各位妙笔生花,鼎力协助啦!”   众人自然轰然应诺,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夜半才散。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既然人家报社都给出诚意了,那自然是要好好写几篇新闻报道和评论专题来回报的。   写之前自然也要先看看那小说如何,写的什么内容,这才好点评嘛,何况听那张编辑如此吹嘘,倒把他们的好奇心给勾了上来,当晚回去便打开报纸阅读起来,以期明儿一大早就能把稿子给赶出来。   哪知这小说真是极其精彩,一读起来就丢不开手了,当真叫人如痴如醉,都真心叫这部小说给折服了。   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沪市许多报刊上便出现了各种对《提刑官宋慈》的花式吹捧和点赞,有夸的自然就有贬的,两厢对阵,自然更有看头,一时竟真有那么点一鸣惊人的意思了。 第31章 县城   冬秀窝在家里专心写文,自然不知道沪市的轰动。   她这篇小说是以宋慈本人的人生轨迹为主线来写的,相当于另类的升级流小说,现在宋慈已经打够了小怪,积攒了足够的经验和装备,就要去刷大Boss了,也就是说案情就要涉及到一些官场的黑暗腐朽面了,按照她的大纲,最后还要狠狠Diss一下当朝皇帝的昏庸无能和卑怯胆懦的。   然而这可是文字狱盛行的清朝啊,还是动荡不安的清朝末年,朝廷简直有点儿像被逼到墙角的疯狗一般,听不得一点反对的声音,绝对的顺我者不一定昌,逆我者亡你祖宗十八代的架势,每天都有无数进步人士和革命者被杀头,“戊戌六君子”的血案可才过去没几年呢,茶楼饭馆里到处贴着“莫谈国事”的纸条,人人噤若寒蝉,生怕一句话说错,就被当成乱党给下狱了。   冬秀有点犹豫了,万一被人说她是在影射当今清政府呢,那还不倒大霉了。   以前信息太过闭塞,生活在安乐窝里,不知世事,根本感受不到外界的严寒,自然无所顾虑,现在通过报纸接触了真实世界的冰山一角,她便不由得有些害怕和顾忌起来了。   谁知道有没有哪个脑子有病的,说她是在讽刺当今朝廷呢。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冬秀可一点都不想冒险,这个混乱的世道,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奇葩的事。   列好的大纲无法轻易更改,否则狗尾续貂,可能毁了整本书的构架,但按照原来的思路来写自然也不敢,批判意味太过强烈,很可能就被当靶子给打了啊。   因此她卡文了。   枯坐几天无果,只能先放在一边。   有时候写文就是这样,灵感不来,任你绞尽脑汁也是无用。   不过她也不怎么担心,按照《绣像小说》这种每月发行两次的速度,她的存稿足够使到明年了,她还有很充足的时间来想明白怎么突破这一难关。   这一停止写文,冬秀立马觉得每天的时间长得可怕,简直不敢想像以前自己都是怎么过来的。   索性小侄子正是可爱的时候,现在长到八九个月大已经很不安分了,每天梗着小肥脖子,啊啊的要出去,可怜她娘和嫂子都是小脚女人,抱着这么个二十多斤重的大肥宝哪里走得动,还是冬秀解放了她们,每日抱着那小胖子到院里溜达一圈,搞得小胖子一听见她的脚步声便幸福的直叫唤,把吕氏她们乐得不行,她也就权当锻炼身体了。   除了逗弄小侄子,闲下来便做个护肤,摆弄几下针线,免得吕氏看她懒散,又要捉她去搞魔鬼培训,又或者去陪大姐说说笑话解闷,总之是又过上了养老般悠闲的生活。   这日突发奇想,想到去年去舅母家看出神赛会时,娉婷表妹曾说过的新式发型来。   冬秀这一年看了不少报纸、画报,里面的女郎还真都留着那种极短的刘海,比她的一刀切厚刘海是要别致清新许多,而且这天气也热了,厚刘海只怕闷痘,反正她也不用出门见人,于是果断给自己也剪了一个。   指节长短的刘海露出大半光洁的脑门,顿时觉得视野都开阔了,冬秀揽镜自照,看着镜子里娇俏的少女,十分满意。   “你这头发是怎么了,被狗啃了不成,像个什么样子!”   不管什么时候,家长总是无法接受孩子的时尚的。   冬秀前世的中二期,恰巧流行乞丐服,作为一个自认为的时尚弄潮儿,她当然也不落人后,曾经穿着破烂的乞丐服、顶着炫酷的杀马特头,骄傲的行走在大街小巷,不过没得瑟多久,就在教导主任的铁血手腕镇压之下换回了运动服。   她就知道吕氏不能答应她剪头发,所以先斩后奏了。   “多好看啊,娘,你仔细看看你如花似玉的女儿啊!”冬秀双手捧着脸往吕氏跟前凑。   吕氏被她逗笑,也不再说教,只说:“下个月,你大姐就要出嫁了,我叫人来给你做套喜庆点的新衣,再打几件首饰,你也该打扮起来了。”   婚礼,冬秀眼睛一亮,她还从来没参加过呢,倒是好奇的很,正好近日憋闷,借此良机出去放个风也不错。   冬秀想了想,忙央告道:“娘,我想要去县城里做衣裳买首饰,咱们这里的衣裳首饰几十年也不变花样,看着土死了,去年过年的时候你也瞧见了,表姐他们的衣裳可都是在县城里做的,可好看了。”   “就为套衣裳,还跑那么远,我可没空陪你去折腾。”   “叫哥哥陪我去呀,咱们在县城本就有房子,我正好陪哥哥住几天,回来的时候还能顺道去看望舅母和表姐妹们!”   吕氏想着女儿一向素净,那项圈、镯子、钗环从来也不戴,连头油、花粉也不喜欢用,幸而长得漂亮,要不看着哪像个小姐做派,现在想是开窍了,也知道要打扮了,不好打消她的热情,再者有儿子陪着也放心,便痛快的允了。   于是冬秀在盼星星盼月亮中,终于与他哥踏上了去县城的马车。   如愿与哥哥进城了,没有吕氏在身边管头管脚,冬秀真如出笼的鸟儿一般快活自在。   江耕围本来就很是疼爱妹妹,加上冬秀展露的“才气”和“财气”,心里不由更高看她几分,认为自己妹妹与那一般的女孩子不同,非池中之物。   因此冬秀略一撺掇,他便带着她出门满大街逛去了。   不过遗憾的是冬秀只能坐在马车里逛,她也不过分强求,第一次出门还是以安全为要,她胆子还是很小的,万一碰上拐子、小偷、混混什么的了呢?万一有恶霸觊觎她的美貌欲行不轨呢?万一走丢了呢?这可是清末,她总觉得社会治安是极其混乱的,可真不敢乱来。   县城的繁华热闹就不用提了,商铺林立、人潮拥挤,街道两旁的叫卖之声不绝于耳,好一幅热闹的市井景象。   冬秀在裁缝铺和银楼定做了衣裳首饰后,便整日流连于各大饭馆和小吃店了,不过十来天脸就又圆了一圈,好在正是长身体抽条的时候,也不怕。   她还去了自家的茶楼,听了一回书,《新包公案》早就讲完了,现在说的是《提刑官宋慈》,反正每月江澄平也要给他们把报纸邮寄一份过来的,他干脆按照报纸的刊载进度在茶楼里说讲。   楼上包间里,冬秀吃着各色干果细点,喝着她们徽州特产的祁门红茶,听着楼下传来的独特说书声:“话说宋慈查遍这死者全身,未发现有任何致命伤痕,案情一时僵持下来,这日宋慈偶然间发现,死者头部有蝇虫围绕,发丝内有蛆虫出没,想着那苍蝇喜血腥,有蛆虫则必有破损处,便断定死者头部必定有伤,命人剃去头发,郝然发现,这死者脑内竟有一根粗长的火烧铁钉……”   “哗~”楼下众人听见这等骇人听闻的杀人手段,不由纷纷感到脑后一凉,这铁钉烧红后钉入脑内,血液立马凝结,所以没有流血,又有头发遮挡,怪不得难以发现。   冬秀看着楼下众人的表情,心下得意,这真是对她最好的肯定了。   一时吃饱喝足,又得了精神安慰,顿感神清气爽,突然就有了灵感,她卡文就是怕被有心人认为是讽刺朝廷,然而她这篇文的主角是宋慈啊,正义的主角打败奸臣一向是国人最爱,就算其中揭露了各种黑暗面,可最后不都被主角荡清涤尘、玉宇澄清了么,只要是大团圆的结局就行了啊,谁也不能说什么,至于皇帝,也可以用春秋笔法带过去,说他是为大局着或为奸臣蒙蔽,一时失察,才做出了那荒唐事,最后给个拨乱反正的情节补救一下形象,也是可以一的吧?   再者朝廷现在焦头烂额的,谁还有闲心管她一个写小说的啊,那专门写谴责小说的人好似也没怎么样嘛,最好的例子就是那李伯元先生啊,他的《官场现形记》给腐朽的官场一顿臭批,也没见那些当官的找事啊,看来是她杞人忧天,太过胆小了!   想通其中关节后,冬秀也不准备再在县城流连了,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便回了家。   到家后与各人分发礼物,她娘和嫂子每人一套金银头饰并各色新鲜的布匹,小侄子整套的项圈、长命锁和手脚镯,就连家里的仆妇也每人一对银制耳环,一时家里人人欢喜,只吕氏笑完,又私下里嗔怪她:“你也太大手大脚了,别是把你哥的荷包给掏空了吧,以后可别心里没个成算,你哥现在有妻有子,是要养家的人,哪能都给你花用了,到时你嫂子不得有想法么,以后再要花钱就来找我,可别再使劲花你哥的!”   冬秀真是想跟她娘炫个富,她现在可是个小有私财的富婆啦,这些个小玩意儿,洒洒水啦!   只可惜她不敢说,只能任吕氏教训一顿,又陪着说笑了几句,便一头钻回书房里去了。   “她上辈子莫不是个状元吧,天天的看啊、写啊的,尽干些没用的,现在不好好学着伺候人,我看她以后过门了怎么办。”吕氏其实对女儿没有什么不满的,只是怕她读书读迂了,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女子书读多了,心也就大了,就好想些虚无缥缈的事,哪家婆婆能喜欢个天天捧着书看的媳妇啊。   “娘,您就放心吧,咱家妹妹长得又好,行事又大度,不是我向着自家人说话,这十里八村的就没哪个姑娘比得上的,况且又识文断字,能算会写,难得的是她还没有那读书人的酸气,这样出色的姑娘谁不爱啊!”   曲氏倒不是着意吹捧自家小姑子,实在是这小姑子的行事让人没话说,都说姑嫂难相处,她却觉得小姑子比自家亲妹子还贴心,不仅不刁难她,还时时帮衬她,对盼儿也没得说,按小姑自己的说法,那就是人美心善还能干,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这样的媳妇还有挑理的地方?   “听说胡家少爷读书也是极厉害的,读书人肯定也更喜欢会读书的人,将来两人夫唱妇随,肯定恩爱美满!”   吕氏听了心下宽慰,况且女儿还能松快多长时间呢,以后成婚了就再没有这样清闲的好日子了,因此只嘴上说说,其实心里也舍不得过分拘束了她。   理清思路后,冬秀行文越发顺畅,以往删删改改,每日能写两千字就了不起了,现在也不知是笔力练好了,还是每日抱着盼儿遛弯把臂力增强了,抑或两者皆有,反正状态好时日更四五千是洒洒水啦。   冬秀不是第一次写文,她前世也算个半红不紫的网络写手,对发表文章不算陌生,可在这异世发表的第一篇创作小说,依然给了她莫大的激励和感动,真有点像自己怀胎十月孕育了个孩子一般,千般小心万般呵护。 第32章 守寡   大姐惠秀的婚礼如期而至,作为新娘的妹妹,她和二姐也是被分配了任务的,既要做伴嫁娘,在屋里陪伴大姐,支应事情,又要负责接待前来做客的小姐妹们,使她们人人欢心,任务还是很繁重的。   一大早起来,冬秀破天荒的好好捯饬打扮了一番,穿上新做得的西瓜红收腰广袖的上衣,配一条天蓝色的百褶裙,衣裳的颜色素净淡雅,上面的花纹刺绣却繁复绚烂,还有精致的滚边和系带,恰到好处的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清新中透着活泼喜庆,正合她这样碧玉之年的女孩子穿。   双红给她梳好发髻后,在乌黑的发辫上插上两枚亮晃晃的银质围绺花,脖子和手腕上戴着一式的梅花链和素空镯,显得别样娇俏可人。   冬秀看着镜中婀娜多姿的身影,突然有些陌生,这个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女孩子就是自己么?   她还记得第一次照镜子时看到的那个脸色蜡黄干瘦、头发稀疏枯黄的小女孩,实话说,连普通人的颜值水准都赶不上,甚至有些丑,很有点火云邪神的味道!可把她打击的不轻,又恰巧碰上吕氏要给她裹脚,当时是真觉得还不如死了,死了可能就回去了呢,所以才能有那么大的毅力坚持闹绝食。   当时真的差点就死了,当然,最后不仅没有死成,还成功躲过了裹脚的厄运,死过一次的人总会更加胆小惜命的,既然无法回去,只能过好当下,她便花了极大的精力和时间来养护这具身体,索性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么些年下来效果居然也十分显著,绝对算是丑小鸭变天鹅的蜕变级别,美容真是女人一生的事业啊。   吕氏看着亭亭玉立的女儿,也是欣喜非常:“这打扮一下果然就不一样了,这县城里裁缝的手艺就是好,衣裳的确是比咱们这里做得好看。”   “娘,那下次咱们就都去县城里做吧,你和嫂子也做几套新衣裳穿穿,还有大哥和盼儿,就连王妈、春柳、带弟和张叔他们也可一人做一件!”冬秀心里美滋滋的。   吕氏戳一下她的额头,恨铁不成钢道:“前儿才跟你说了不要乱花钱,要学会节俭,今儿就又要败家了,你当咱家是有金山银库呢,你要有钱你只管给每个人做去,我反正是没那么多闲钱给你糟蹋的。”   今天到底是大姐儿的好日子,吕氏也就轻轻揭过,放她出去了,她自己不是个全福人,青年守寡,是不能出现在婚礼现场的,免得冲撞了喜气,破坏了好兆头。   冬秀当初听闻这条规矩时真是气得跳脚,她娘可是大姐的四伯母,这全家喜庆的日子里,人人喜笑颜开。处处热闹非凡,却只剩下她娘一个人在房里,听着外面的鞭炮唢呐声,默默的念佛祈祷,这是多么的凄凉和不公,寡妇本来就够不幸够可怜了,活着的人不仅不怜惜他们,还要把她们当做霉运和晦气,亦或者拿她们去换贞节牌坊,榨干她们剩余的所有价值,获得家族荣光,简直是岂有此理。   幸亏她娘的娘家够给力,要不然还真说不准江氏族里会上报县衙,为她娘申报个贞洁牌坊啥的,强迫她娘守寡,这种守寡和自愿守寡可完全是两回事,听她嫂子说她们村以前便有个小寡妇被迫守牌坊的,那是要整日被婆家人关锁在房内不准出来,也不准与人交谈的,跟关小黑屋一样,那个小寡妇不出两年便疯掉了,又过一年便悄无声息的死了,然后婆家便欢天喜地的给她办了隆重的丧事,来庆祝家里出了个人人都要称羡的节妇,就连小寡妇娘家人也是与有荣焉,大为荣光……   冬秀很是不忿,吕氏却反而劝她说:“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规矩,你气个什么劲,你娘我都不放在心上,寡妇是不详人,人家结婚欢欢喜喜的,除非两家有仇,否则谁会去触这个眉头哇,你快别作妖了,赶紧过去!”   从来如此,便是对的么,便要一直遵从下去么。   冬秀知道这不对,可她却毫无办法,最后生场闷气,还是在吕氏的催促下强打精神去了新房。   婚礼比冬秀想象中的逊色不少,可能是因为她只能呆在内院的缘故吧,唯一的印象就是大姐那一脸与纸扎小人同款的抽象派新娘妆,简直有些惊悚,冬秀暗暗发誓,将来若是她嫁人一定要自己化妆,对互不相识的夫妻来说,第一印象多重要啊,她可不想顶着这样的妆容去见未来的丈夫。   婚事一完,全家人都累趴了,唯有大太太兴致盎然,又马不停蹄的开始准备三天后的回门宴,力求能叫她金尊玉贵的女婿吃得满意开怀。   然而三朝回门之时,却只有大姐惠秀一个人回来了,家里人见她神情萎靡,颜色委顿,便都知趣的打个哈哈离开了,好把时间留给她们母女俩诉心事。   惠秀一开始只是支吾,后来便说陶少爷突然身体不适无法同来,大太太见她神情不对,一再逼问,这才知道,原来这陶少爷不是突然患病,而是早就已经病得起不了床了,而且还是得了个治不好的怪病,浑身骨瘦如柴,偏腹大如鼓,看着吓人得很,家里下人都传说这陶少爷是怀了鬼胎了,把个初来乍到不知缘由的惠秀吓得精神都恍惚起来,不过三天便瘦了一圈了。   不管大太太这个做娘的是如何考量的,也不知她是怎么劝的女儿,总之最后,惠秀还是满眼通红,一脸绝望麻木的乖乖回陶家去了。   等冬秀知道这件事时,她第一反应便是怀疑这陶少爷应该是得了血吸虫病了。   血吸虫病在华国可以说是历史悠久了,从有记载开始,至今已经两千多年了,但是从来没有被根治过,每隔一段时间总是会大面积爆发,又因为是虫子所引起的,所以一直以来被视为瘟病、疫病,等同于绝症。   在南方的一些地区,这种病情特别严重,甚至到了毁村灭寨的地步,光一个县每年就能损失数以万计的劳动力,有一首悲愤凄惨的民间歌谣将这种情况表露无疑:村联村,寨连寨,十人就有九人衰,女人不生孩,男人怀鬼胎,有屋没人住,禾苗无人载,今天我埋人,明日谁埋我。   可惜,在冬秀的记忆里,这血吸虫病是直到新中国建立后,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被消除的。   这时候也不知道有没有治愈这种病的法子。   她向吕氏打听时,吕氏只默默摇头,又抱着她十分低落的说:“这大肚子病哪是那么容易治的呢,有一个算一个,那都已经是上了阎王爷的生死簿了,”那陶家又不缺银钱请来好大夫,要是能治早便治好了,还用等到现在吗?可见那陶少爷是不成了的,怪不得他们家那么急着要成亲,恐怕是想要大姐儿过去冲喜的吧,“哎,就是可怜了大姐儿,忒苦命了些。”   现在想想,她们冬秀那门亲事虽还有些不尽如人意,可未必不是一种福气啊。   吕氏的话很准,挨到三个月后,大姐便由一位新妇变作了寡妇。   大太太知道后整日以泪洗面,捶胸顿足的悔恨不已,可也从来不提要将大姐接回来的话。   冬秀问吕氏道:“大姐今年不过才十八岁而已,便是再嫁也不难啊,为什么大伯母不把她接回来呢?”   “那陶少爷才死,你大姐起码也得守完孝啊,这时候急吼吼的去把人接回来,那不是在跟人陶家结仇么?过个一二年再看吧。”   可吕氏知道,大姐儿想要脱离陶家另嫁他人,基本是不可能的,不说陶家不同意,就是他们江氏宗族也不会同意的,他们族里可是有好几块寡妇守出来的牌坊的,而且向来以整族没有再嫁之女为荣,这时候倘若大姐儿一头碰死了,恐怕才合他们所有人的心意呢,这样他们或许还能弄到块旌表节烈的牌坊呢。   不说大房那边是如何的愁云惨雾,便是冬秀也很为大姐的处境感到忧虑,一种无形的压迫使得她喘不过气来,恨不能有个筋斗云,一下子带她飞的远远的,离开这叫人窒息的地方。 第33章 放脚   沪市,胡洪骍果然在暑期顺利的考上了华国公学,在拜读过严复先生译著的《天演论》后,对其中一句“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大为赞赏,并由此改名为胡竞之,希望自己日后也能成为脱颖而出的那个天择之英才。   如果冬秀知道了,肯定要捂脸惊叫三分钟。   胡竞之,那是民国时期鼎鼎大名的文化大师胡竞啊!   如果给那些民国大师们排个高手榜,这胡竞之妥妥的前五名种子选手啊,各种有才也就罢了,还帅得一塌糊涂,即便八十岁了,还让人觉得风度翩翩、气度斐然,简直是“美人在骨不在皮”这句话的最佳代言人。   当然,未来的大师,现在还只是一个脑后垂着长辫子的青葱少年,才加入了一个名叫“竞业学会”的学生社团,凭着自己出色的组织能力和人格魅力,主编了一份《竞业旬报》,并在上面时常发表些小说、散文之类的,也颇受欢迎,尤以最近发表的一篇《敬告中国的女子》为最,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一下子使他成为了校园里的风云人物。   看他年纪小小却如此春风得意,自然有同学心下发酸,半真半假的玩笑道:“哎,竞之啊,你这《敬告中国的女子》一文写得实在是振聋发聩、发人深省啊,其中‘中国的女子,若不情愿做废物,第一样便不要裹脚,第二样便要读书’的观点简直鞭辟入里,你能有这么深刻的感悟,莫非是家里有个不识字的小脚老婆么,哈哈!”   同学们听了自然当玩笑话一样跟着取笑他一番,不想平日里最是圆润豁达的胡竞之这次却开不起玩笑了,脸色阴沉、神情气恼,众人只当他年纪小,经不住这样的男女玩笑话,便连忙拿话岔开不提。   “嗨,你们看这期的《提刑官宋慈》了么,可真是越来越精彩了,我每次看完便要自己试着推测案情真相,可居然十之八九都是错的,看来我是没那个做提刑官的料了,你们说这作者怎么就这么厉害呢,他是怎么想出这些案情的,尤其那作案手法和作案动机,简直绝了,回回出人意料!”   “没错,没错,我也是每期不落的追着看呢,我却是对那些检验手段和现场勘探更有兴趣,为了验证真假,我还特地去买了本《洗冤集录》来看,你猜怎么着,那小说里写得东西跟它居然没什么出入,可见作者是做过认真的考据的!”   “小说倒是极好,如果能每日发行一篇那就更好了,这一等半个月,可真是急煞个人!”   “是啊,我每次拿到报纸还要再把前面的情节再看一遍,时间太久,好多当时的想法都忘了,再看又不如第一次的激动和仔细,这样的小说正适合一口气读完才好,可惜发在《绣像小说》这样的半月刊上,除了第一次一下子放出了二十章,后面则太过吝啬了,总是不能叫人过瘾。”   “你就知足吧,现在每一章还能有两三千字呢,比起其他小说每次只更五六百字的情况来说那可是好太多了,说来是咱们占便宜了,自从这绣像小说报开始连载提刑官宋慈,这报纸的厚度都比以前多了一倍啊,同样的价钱,更多的内容,你还不知足哇。”   众人说着说着便讨论起《绣像小说》的发行周期来,最后干脆合力写了一封建议《绣像小说》改变发行周期的信,打算亲自送去报社。   等人散去后,胡竞之不由叹了口气,他还真有一个没文化的裹脚未婚妻,离乡前,两家刚定完亲,他只听娘说过一嘴,知道她叫端秀,后因犯了家里高祖的名讳,便又改名叫做冬秀了,年纪比他还要大上一岁,又与他家有些拐着弯的亲戚关系,除此之外便一无所知了。   求学这两年,他几乎都忘记这回事了。   他深觉苦恼,自己大声疾呼女性解放独立,偏未来妻子就是个最该被解放的人。   这时候的他还没有考虑未来的什么夫妻、男女之情,只是觉得丢脸,思来想去,提笔给母亲写了一封家书,这才作罢。   吕家,舅母胡氏迎来了人生中第一个大寿。   可不是什么岁数的人过生日都能叫过寿的,本地人一向认为只有六十岁以上的人过生日才可以叫作过寿,而过寿又有个讲究,那就是过九不过十,因为老百姓们都认为“十”是满数,寿满即到头了,不吉利,因此做寿的人都是虚岁,冬秀舅母今年刚满五十九,虚岁来算那就是六十整了,正好是甲子大寿。   人生第一个大寿,肯定是要请亲戚朋友们来好好热闹一番的。   吕氏见冬秀一直因为大姐儿的事郁郁寡欢,很是没精神,便带着她过来给嫂子祝个寿,顺便散散心。   在宾客中,冬秀不出意外的见到了自己未来的婆婆,免不了被众人打趣一番,就连娉婷也揶揄道:“表姐,真是想不到,你居然要嫁给穈表哥,你俩都这么会讲故事,将来这日子得多有趣啊,还不得天天比着赛的讲故事啊!”   冬秀做足了一个羞答答却极力端庄大气的未来儿媳妇状,冯氏看了果然喜欢,本来她是不大同意这门亲事的,江家姑娘门第高、家境好,她不免担心她娇生惯养的有些娇小姐的脾气,又比儿子大着一岁,只恐将来压了儿子一头,只是双方八字很是相合,又有灶王爷保佑,且碍于亲戚的颜面,本家叔叔也极力保荐,这才应下了,只心里到底不是百分百满意的,现在一看,倒放心许多,像是个温柔端方、行止有度的姑娘,果然是书香之家出来的女儿,教养倒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倒也配得穈儿。   冯氏看她顺眼了,便特地拉着她说了几句话,心里却想着儿子不久前寄回来的信,说是想要让她去劝江家姑娘多读书,还要让人家放脚,这要求端的是太过无理了,冯氏生怕江家人误会,就一直没说,再说了,人家姑娘裹得好好的脚,凭白叫人放开,也没道理呀。   现在看这亲家母也和气讲理,姑娘也娴静温柔,又想着儿子一向倔强有主意,他说不喜欢小脚,那就是真的不喜欢,为了小两口的未来着想,她决定还是要说一下:“亲家,论理我不该说这话,不过咱们两家既然已经结亲,有话我也就直说了,有什么不当之处,还请您多担待。”   吕氏和冬秀还以为她有什么不满,要仗着婆婆的身份来“教训”儿媳了,忙端正脸色,如临大敌的请她说话。   “穈儿在沪市求学,前几天给我写了封信,说他又考上了上海的一所什么公学,恐怕这一二年还得以学业为重,因此我要请亲家见谅,这婚期恐怕又要往后延了!”冬秀闻言心下大喜,这正合她意啊,最好延它个三四五六七八年,等她过了二十岁再说也不迟啊。   “这是其一,他信里还提了一件事,就是那孩子想要江姑娘将脚放了,我也知道这很是唐突无礼,不过年轻人的想法,咱们也左右不了,我想着还是要厚着脸皮跟姑娘说一声,当然了,这个决定权在你……”冯氏看着对面娘俩的脸色,心下也有些不安,生怕引起对方的不快,毕竟她自己都做不到放脚呢,这放了脚不是惹人耻笑嘛,哎,今儿就不该说这话。   还待小心的解释两句,却不想吕氏一脸坚决的说:“都说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他们以后是夫妻一体、夫唱妇随,这等事自然是要听令公子的,等回去我就叫她把脚给放了!”   吕氏如此果断好说话,反倒叫冯氏有些惊愕:“亲家,这放脚可不是个小事,您别误会,我可不是来要求您姑娘放脚的,只是通个气而已,我的意思是他们既然已经定亲了,迟早是一家人,也没那么多避讳,不如叫他们通个信,相互了解了解,年轻人的心思咱们哪里理会得了呢!”   要想写信,可不就要多读书识字么,难道还好意思请人代谢这样私人的信件不成?   冯氏对放脚是不置可否的,但却很赞同儿子说的多读书的话,读书才能明智识礼,她也是跟着自家老爷认了几个字的,可惜不多,倘若当时能多识些字,现在看儿子的信就不必请人来念了,这样多少有些不便,这江家姑娘听说也是念过几年私塾的,看着也聪慧,希望不是个草包美人罢。   吕氏和冬秀自然满口答应。   这冯氏也太善解人意了吧,这样一来,冬秀就可以不用再装小脚、穿小鞋了,还能正大光明的读书写字,她现在恨不得学着郝剑的调调儿,肉麻兮兮的抱着冯氏深情的叫一声妈~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此次会晤圆满结束。   冬秀是满腔郁闷的来,神清气爽地回,这未婚夫简直就是个贴心的神助攻啊。   她还真没想到自己未婚夫能够有这样远见的目光和开阔的思想,看来是个十足的进步青年,并不是什么迂腐的书呆子,这倒使冬秀喜出望外了,想着互相通个信,了解一下也好。   吕氏却摇头变卦了:“你反正也是没裹脚的,趁此机会放开也好,信就不要写了,女儿家还是矜持些的好,主动给男方写信像什么样子,别人知道了还以为咱家上赶着呢!”   冬秀黑线,在双方家长的默许下,未婚夫妻通个信怎么了,你情我愿的大好事,这还要分个高下,完全没有矜持对地方啊。   不过冬秀也的确不知道要跟对方写些什么,何况这时候的人写信不论措辞还是行文,就连称呼也是很有些讲究的,而且一般比较客套,不像现代人那么黏糊直白,写信往往就跟写日记似的直击内心,说得越多暴露越多,还是边走边瞧吧,假使对方给她写信了,那她有来有往的回一封倒是无妨。 第34章 鸦片膏   既然决定要放脚了,首先就要把样子给做出来,从回来那天开始冬秀就不再穿小鞋了,换上王妈早就给她做好的软底绣花鞋,再给里面塞几团棉花,做出个弓形的样子来,要知道,真正裹过的脚骨头早已畸变成形,即便放开也与正常的脚大不相同,顶多恢复成个软踏踏的大号粽子样。   为了不使人怀疑,只好先做个样子出来,不过好歹比整日战战兢兢的穿着小鞋强了一万倍啊。   吕氏又特意高调的请教了裹脚婆子,请教如何才能做到无痛放脚,好借那婆子的嘴把这事宣扬出去,免得日后被人无休无止的追问。   放脚第一庄好处便是行动更加自由了。   江家占地颇大,门前是一大片的池塘,秋日里荷叶田田,菡萏飘香,景色很是优美,冬秀每日码完字,便带着小侄子到门前转悠一圈,以使别人相信她是真的下定决心在放脚了。   好像才一眨眼的功夫,盼儿就突然掌握了使用双腿的奥秘,然后就再也不肯叫人抱着了,每日颤巍巍的拐着两条小短腿要学走路,曲氏弯腰双手叉在他的肋下扶着他,不过一刻钟就直不起腰来了,吕氏就更别指望了,好歹还有带弟和春柳两个丫头帮忙。   小胖子刚学会了自己走路,正得乐呢,迈着两条小肥腿,跟只小企鹅似的,恨不得每日在外面瞎逛荡,早晚吃过饭就要过来拉着她出去。   这么个小人儿,走起路来又没什么大动静,冬秀生怕自己一个错眼,他就跑到水边去了,便做了个带小铃铛的防走丢牵引绳系在他手腕上,吕氏一开始还不乐意呢,觉得她这个当姑姑的忒不靠谱,把侄子当狗一样的遛,反倒是曲氏很感激她的细心。   这天,两人正与往常一般伴着叮叮当当的铃铛脆响声围着池塘打转,盼儿忽而便停下来,指着前方嗯嗯啊啊的叫,冬秀定睛一瞧,原来远处来了两辆马车,看样子还是朝他们家来的。   一般人可不会走这条直通她家大门口的石板路,别看江家这几年是不怎么样了,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在江村的地位还是数一数二的,门前高耸的牌楼堪称华丽壮观了,很有震慑力,村里人即便经过她家也是走的池塘对面的小土路,可不会直接从大门前经过,就因为这份清静,冬秀才能每日带着盼儿出来溜达散步。   只是这眼看天就要黑了,村里人早都收工回家去了,怎么这时候还有人来她家呢。   既然来了人,他两就不得不终止散步打道回府了,小胖子今儿还没溜达够,自然哼哼唧唧的不想回去,冬秀只好一把抄起他,哄道:“回去,咱们回去吃糖糖。”   没什么比糖更能吸引他的了。   果然一听见“糖”字,小胖子立马不闹了,乖乖的趴在姑姑怀里,冬秀又看一眼那越行越近的马车,便进门去了。   等她知道大姐被送回来的消息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   看着床上那个面容枯槁、颜色灰白的人,冬秀简直要怀疑那陶家是不是搞错了,送了另外一个人过来,否则才四个多月不见,一个鲜活水灵的大姑娘怎么就能颓败到这个地步呢。   “啊~啊~”原本委顿在床上,好似重病在身的人,突然就痛苦的嚎叫起来,双手青筋暴起,不停的抓挠捶打着自己的胸脯,一副极其痛苦的样子,鼻涕眼泪糊了满脸。   大家都被这毫无预兆的变化惊呆了,只能手忙脚乱的去摁住她。   大太太哭哭啼啼的道:“我可怜的惠姐儿,你怎么就被磋磨成这样了啊,那天杀的陶家到底对你做了什么啊……”   听完她断断续续的讲述,众人这才知道,原来昨晚送大姐回来的陶家人说大姐因为丈夫的死,大受打击,日夜啼哭少食,以致精神恍惚,日渐消沉下去,最近越发严重,陶家太太心善,便让人送她回娘家修养一段时间,好疏散心间郁结。   冬秀见着大姐那番癫狂的模样,还真有点相信她是因打击过大心智失常了。   可再仔细观察一下,就发现不对劲了,大姐面色苍白、冷汗如瀑,而且喘息困难、浑身痉挛,还不断的试图拿头去撞床柱。   这,这分明是一种戒断反应啊。   不待她多看,有仆妇低叫一声:“哎呀,大小姐失禁了!”   冬秀和其他年轻的姑娘媳妇们立马被带到门外,离开了那间充斥着痛苦哀嚎的房间。   “这是怎么了,慧姐儿难道真的是疯了吗?”曲氏抚着胸口心有余悸的与小姑子嘀咕。   冬秀也不确定事情到底是不是如她所想的那么恶劣,不敢发表什么意见,只在心里默默祈祷,千万不要是她所想的那样。   可惜,傍晚时分,吕氏还是带来了这个噩耗。   “哎,那陶家真是作孽啊,可怜慧姐儿年纪轻轻守了寡,还,还染上了大烟瘾哪。”   原来那陶家少爷因为得了大肚子病,药石罔效,苦涩的药汁子一碗碗的灌进去,药性相冲相克,病症却反而越发加重了,四肢消瘦如柴棒,那肚子却越发大得吓人,透过薄薄的肚皮仿佛都能看见那肿胀的内脏。   眼见那少爷就要活活被病痛折磨死了,有人便提议拿那大烟膏子来给少爷吸食,好歹能减轻痛症,叫人也走得舒坦些,又因为那少爷实在虚弱,无法直接吸食,便叫大姐先吸了然后把烟对着他的脸喷出来,叫他吸二手烟。   原本大姐只是把烟吸出来含在嘴里,然后就喷到那陶少爷脸上,三五日的也不至于就上瘾了,可不知是不是鸦片膏起了什么作用,那陶少爷又拖了三个多月才死,这三个多月里,大姐日日吸烟吐烟,又总是关在那烟雾缭绕的房子里,不知不觉便染上大烟瘾了。   吸食鸦片最能耗损人的精气,何况大姐一直郁郁寡欢,心情忧愁,便更加沉溺于此,以逃避现实,于是在陶少爷的灵堂上众人看见的便是个形容枯槁、神情恍惚的未亡人。   陶家倒还真想大姐能“伤心过度随夫而去”,可惜他们原就于这门婚事上理亏心虚,兼之江家也不是什么无依无靠的贫民小户,不敢随意摆弄,又到底畏忌着人言,只好好好养着她。   这次送她回娘家也是因为她不小心吸食鸦片过度,差点死掉,只怕给他们陶家落下个不仁不慈的话柄,便送她回来修养散心,好歹振作起来,体体面面的为他家少爷守寡。   冬秀听了心里堵得不行,“大姐现在怎么样了?”   “你们一走,惠姐儿的丫头就拿了烟出来给她吸上了,这会儿已经好多了,人也清醒了,也有胃口吃饭了,哎,幸亏这陶家还不算小气,肯长长久久的供着你大姐的烟膏子。”   在吕氏她们的观念里,未必是觉得这鸦片烟有什么对人不好的地方,唯有一点,那便是颇耗钱财,家资浅薄的人家还是不沾为好,但是对于陶家这样的大户,想来是可以供大姐儿舒舒服服抽一辈子的,这样想来也算是很对得起她了。   至于鸦片有毒,什么,鸦片怎么可能有毒呢,你不知道它还有个别名叫做福寿膏嘛,那可是能添福延寿,叫人快活似神仙的东西呢。   抽鸦片不仅时尚风雅,那还是一种炫富方式啊。   谁家肯供着守寡的儿媳抽这个,那可是真金白银呢,谁也不能说陶家刻薄寡恩了。   见她娘还一副颇为欣慰庆幸的样子,冬秀终于忍不住心中滔天的愤懑,大喝一声:“放屁!放屁!全他妈是在放屁!”   吕氏与曲氏先是被她惊得呆住了,待回过神来,曲氏便过来捂住了她的嘴,而曲氏则干脆狠拍了她几掌。   “你嘴里嚼得什么蛆,这是你个姑娘家家说的话吗?”   “娘,这鸦片烟抽不得啊,会要人命的,你看大姐现在都成什么样子了,那陶家分明是不安好心,想害死大姐啊。”   “瞎说,你大姐那是因为打击太过才精神不济的,要不是那大烟膏说不定早撑不下去了。”   曲氏也帮腔道:“是啊,都说那鸦片膏是个好东西呢,能叫人忘忧解愁、精神康健的,还从没听过谁抽那个抽死了的,你就别杞人忧天了。”   见小姑子愤愤的还想反驳,怕她气着婆婆,忙解围道:“我看你是一时被大姐儿吓到了,这也难怪,就连我见了都被唬得不行,等过几日大姐儿晃过来了,再去看她就知道了,根本就没那么严重。”又拉着她往外走,“好了,天也不早了,你快回去睡觉吧,别打搅娘休息了,明儿不还要早起做槐花蜂蜜蒸糕么,盼儿那小馋虫今儿可跟我哼唧一天了”冬秀强自压下心中翻涌的情绪,只觉心灰意冷,她与吕氏和曲氏这两个深宅妇人发什么火呢。   有一句伟人的名言,说从来如此,便是对的么?这当然不对。   同理,所有人都认为应当如此的,也不一定是对的,可所有人都认为的却是事实,是不容质疑和反驳的。   前世的各种教育、展览、记录、标语,甚至教科书上那骨瘦如柴、形容可怖的吸毒人形象,给了冬秀“毒品猛于虎,吸毒死全家”的条件反射,可这个时代对于鸦片的界定一直是模棱两可的,社会上主流的说法和风向甚至是夸赞居多,那可是福寿膏哦,抽一口身康健,抽两口寿长延,抽三口赛神仙,那可是比人参灵芝还要好的东西哦,什么,你说鸦片有毒,一看就知道你是个没见识的,你难道不知道这鸦片膏自古就是一味金贵的良药吗,可消疼痛治百病,搁过去那都是官老爷和富贵人家才能用的呢,舆论导向便是这样猖狂的向百姓们安利和洗脑的,以致抽鸦片成了一种风尚和潮流,见着抽大烟的人不仅不当回事,反而还羡慕人家呢。   抽大烟并不是什么不好的事,这,就是现今的事实。   即便所有人都不知道鸦片之毒害,可她清楚明白的知道啊,难道还能眼睁睁见着大姐在这条不归路路上渐行渐远吗。   她想帮她,可,可她能做什么呢。 第35章 出书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还不待冬秀想出什么法子能够帮助大姐,她便收到一个爆炸性消息:《绣像小说》报主编李伯元先生突然病故,《绣像小说》面临关张危机。   这可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啊。   她才将将把剩余稿件交给哥哥邮到沪市去了啊,要是用于报上连载刊登,够用两年的,现在却突遭腰斩,她连转投它社继续刊登也做不到啊。   真是大意短见了,她只知道这位李先生是个历史名人,为人正直傥荡,还特别慷慨,一再给她提升稿酬,从不拖欠,便放了一百二十个心,全稿寄出,一方面是投桃报李,感激人家给她这个机会,另一方面却未免没有炫耀的心思,就像自己千辛万苦生养了个孩子,哪里忍得住不去跟人秀一秀、嘚瑟一番呢。   最关键的是她还答应了人家独家供稿,连钱也拿了,即便她想重新找一家报社去发表也不成啊,这会坏了名声,也过不了自己良心那一关啊。   这时代文人可是十分有节操、分外爱惜羽毛的,坏了名声就跟坏了人品一样,以后那都没法在江湖上混了,跟后世可大不一样,不是重新换个马甲就能一键重启的。   只可怜她夭折了的亲儿啊,还不知下场如何呢。   在冬秀忧愁百结的时候,,沪市却已经有了定论。   这《绣像小说》报说是李伯元的私人报刊也不为过,最开始的时候刊载的小说那绝大多数都出自李伯元自己的笔下,他就好比是这报社的顶梁柱,现在顶梁柱轰然倒塌,《绣像小说》报可谓群龙无首,根本找不出一个挑大梁的,而创立《绣像小说》的商务印书馆又完全没有准备,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导致手里没有后续报刊可衔接上《绣像小说》报的市场空白,偏还眼瞎的找了个故步自封的老学究来接手,那学究一向推崇古文化,最瞧不上白话文小说这样低俗的作品,致力于拨乱反正,推广高雅正经的学问,《提刑官宋慈》先遭减少刊登篇幅的危机,后便直接被腰斩了,连载了不过三四期那报刊便风格大改,销量锐减,引起读者们的强烈不满和抗议,那学究却还不以为然,反沾沾自喜,觉得这是浪淘金沙,为报纸选出了真正有档次的读者,在他的带领下,绣像小说报更加高档清贵了,后面又是一顿昏招迭出的骚操作,等商务印书馆醒过神来,想要及时止损时,已经来不及了。   自此,曾风光无限、有口皆碑的《绣像小说》报便以这样滑稽的方式退场了。   不说那些追小说追得正带劲的读者如何呜呼哀哉的抗议感叹,最难受的除了冬秀这个亲妈作者,就属江澄平了,直感叹自己时运不济,好容易手上有了一部有份量的小说,眼看升职在望,却天降横祸,不仅升职加薪没得想了,还面临失业的境况。   好在他是个很有责任感的人,即便自己前途未卜,还是打算善始善终,给《提刑官宋慈》争取一个最好的结局,他不仅是这部小说的编辑,更是这部小说的发掘者和忠实读者,如果这样一部好小说就此搁浅,无异于明珠蒙尘,太过可惜了,在走之前,他必须与书局协商好它的去处。   江澄平要庆幸商务印书馆是一家规模极大的正规出版企业,人家讲的就是诚信,不会干什么以大欺小、趁火打劫的下三滥事情,倒不用担心书稿被昧下。   《提刑官宋慈》的连载,直接带动《绣像小说》销量翻了一倍不止,而且还干了个轰动沪市的“有奖竞猜”活动,印书局自然也是极为关注的,早已打算趁着这股势头集结成书、印刷出版了。   虽然现在连载中断了,但它带来的名气和热度却足够发布新书了,只怕还会因断载而使成书卖得更好呢。   因此印书局给了小说作者两种选择:一是以千字十元的价格买断版权,二是拿千字二元的稿酬和10%的出版分成,真要说起来,都挺亏的,完全对不起这部小说如今的身价。   此时冬秀却因为迟迟没有后续消息传来,还以为是印书馆或江澄平本人将稿件昧下了,然而她连哭都没地哭去,因为当初根本就没有签署任何相关的合约,直接□□,交多少稿给多少钱,银货两讫,图个方便干脆,现在却把自己活活坑死了,外面谁知道“支付宝”是谁啊,像江澄平就完全可以说自己就是作者本人啊。   直到再次收到沪市来信,这才知道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冤枉了人家,冬秀很是羞赧,在人家尽心尽力为她谋划的时候,她居然怀疑人家在搞鬼,两相对比,人家是君子风范尽显,她则是完全暴露了现代人的自私冷漠心态。   冬秀最终还是选择了买断版权直接拿钱。   反正钱已经赚得足够多了,她根本用不着去承担小说售卖的风险,而且这样也更简单方便,对一个怕麻烦的人来说最合适不过。   印书局的动作很迅速,两个多月后,冬秀就收到了江澄平从沪市给她寄过来的小说。   深蓝的封面上印着《提刑官宋慈》几个大字和一幅典型的“清官”肖像画,那脸上扬眉立目的表情几乎就是在额头上刻上了清正廉明、目光如炬两个成语。   随手翻开,里面居然还有不少的插图,其中一幅画面上是一群人围聚在一颗大树下,有衙役官差,还有看热闹的百姓,河滩上隐隐露出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形,这是她小说里描述的其中一个案发场地,里面各色人物神情不一,极为传神,印刷得很是清晰精美。   不愧是现在最大的印书局,技术就是过硬。   冬秀捧着厚厚的一本书,心内涌动着别样的情绪,这是她来到异世所留下的第一抹痕迹,毕竟这篇小说开了一时风气啊,她不要脸的幻想着很久很久以后,她的名字是不是也会出现在别人的研究和论文里,虽然是以“支付宝”的形式,那也足够让她激动了。   学生宿舍里,胡竞之颇为烦躁的在给母亲回信。   上次接到母亲书信,信中母亲颇为欣慰的称赞了他未来的妻子,说她很痛快的答应了放脚,并且会给他写信来,希望他们能好好交流沟通云云。   胡竞之听闻自然很是欣喜,想着未来的妻子能答应放脚,也不算无药可救,相反还很有魄力和见地,既然以后要成夫妻,他便打算通过书信来教导她,多告诉她外面的世界变化,也增广她的见闻,开括她的眼界,免得变成无知愚妇……   他是很期盼着冬秀的来信,然而将近三月,却从未见到对方任何书信,他不由得想对方是不是在敷衍甚至欺骗自己和母亲。   乡下女子没有见识,不肯放脚、不肯学习这也很正常,他虽然失望却也谅解,但如果明晃晃的撒谎欺骗,那就是人品问题了,胡竞之心内颇为不喜,便写信给母亲,将此事如实相告。   去街上将信件邮寄后,刚出邮局大门却听一卖报小童扯着嗓子喊:“绣像小说报最后一本新书开卖啦,看宋青天智破奇案、洗冤沉血,大快人心罗,完本出售,两元一本,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啦!”   胡竞之好奇,《绣像小说》报已经停刊三月有余,这《提刑官宋慈》也跟着杳无音讯了,他和同学还大为惋惜,甚至写信给报社,要求继续刊载这部精彩绝伦的小说,大家都十分好奇后续如何了,真凶是否落网?宋慈能否法办酷吏奸臣?瑛姑最后与宋慈在一起了吗?哎,这突如其来的断更,搞得大家都心如猫抓,整日猜想议论个不停,几乎连书也读不进去了。   不想现在居然出了完结本,他忙走过去一探究竟,报童机灵的招呼:“这位少爷,一看您就是读书人,要不要买本最新最热的《提刑官宋慈》?这可是现在卖的最好的一部小说了!”   胡竞之接过书翻看起来,果然是《提刑官宋慈》,而且那断开的剧情衔接顺畅,绝对是同一个人写的。   只是两元一本,也太贵了些,他也不是什么富家公子,花这么大笔钱买本通俗小说未免太过奢侈了。   报童看出他的犹豫,立马说道:“少爷,我这里可就剩最后两册了,这书可好卖的很,我一上午就卖了二十多本出去,都是像你这样的读书人来买的,这书印得不多,市面上可紧俏了,我卖完这两本都没处进货啦!”   哎,罢了,罢了,实在心痒难耐,就买上一本吧,大不了下个月俭省一些,况且这书如此厚,可见内容丰富,也不算很亏了。   全本小说看起来自然比追连载爽得多,胡竞之回到学校,发现此书居然风靡全校了,许多同学都在埋头苦读,有的边读还边用笔写写划划的,显然是在记录文中的各种破案线索,比作功课还要认真细致,这都是读连载时养成的习惯,大家都习惯了先自己猜想破解,再去看答案,久而久之大家的敏锐力和逻辑力都大大提高了,显而易见的成效就是,在与人辩论时言语更有说服力、反应更加敏捷了。   而且冬秀还在书里写了几十个小测试题,类似彩蛋一样,用来增加阅读趣味,这几十道题里既有脑筋急转弯,也有逻辑推理,还有刑侦断案。   书局在印书时直接把测试题印在了最前面,还加了一段文绉绉的话,大意就是:如果你猜不出测试题的答案,那就证明你不是一个聪明的人,可能无法看懂此书之精妙,请将书赠与他人,或是退还到本沪商务印书局,我们原价收购。   冬秀觉得这印书局也是绝了,这段话的挑衅意味如此明显,看着很是狂妄惹人气恼,却偏偏戳中了自视甚高的读书人们的痒痒穴,这下子谁会把书给别人看或是还回去啊,这不是明摆着承认自己蠢嘛,这下买书的人基本只能自己独享此书了,其他想蹭书的人便只能自己去买了,再加上它前面还整了个“限量发售”的饥饿营销,这样一来,书籍再版时的销售量肯定也会增加不少啊,真是聪明的了不得,不愧是最大最强的印书局之一啊。   胡竞之自小就聪慧博学,好为人先,再加上热血年少,自然也有很强的求胜欲。   他看着第一道测试题:一名罪犯被判死刑,县老爷允许他从三个房间里选择死亡方式,第一个房间里满是烈火;第二个房间里是几名刽子手;第三个房间里是一群多年没吃东西的饥饿老虎,死刑犯选了其中一个房间,却活了下来,请问他选的哪个房间?为什么没死?   这,进第一个房间会被烧死,进第二个会被砍头,进第三个会被吃掉,难道是第二个?死刑犯是个武艺高强的江洋大盗,打败刽子手后逃走了?胡竞之猜想,继而又摇头,按照《提刑官宋慈》的种种设定习惯,答案肯定十分明显,根本不用做无味的假设和猜想。   一直想到中午,肚子饿的咕咕叫了,才突然灵感一闪:死刑犯选了第三间房,因为老虎饿了几年,早就是枯骨一堆了,哪里还能吃人。   翻到书的最后面一看,答案果然如此。   胡竞之大感畅快,仿佛做了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一样,心里的成就感大大的,连脑后的辫子也分外轻盈的摇来荡去,显示出他的好心情。   饭桌上大家不免讨论起这最火热的话题来,纷纷称赞这测试题简直巧妙绝伦,看着复杂深刻无比,偏答案却极其简单明了,不由得感叹这破案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干得了的。   自《提刑官宋慈》面世以来,就一直牢牢把控着沪市的话题榜TOP1的地位,先是“有奖竞猜”,然后“销量翻倍”,再是“连载中断”,最后还来个“逻辑测试”,短短一年时间,高潮迭起,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刺激极了。   而这位初出茅庐的“支付宝”先生也一炮而红,在通俗小说界可谓一文封神,还赚得彭满钵满,可谓名利双收,真是羡煞旁人。   冬秀对“支付宝”这个名头在沪市是如何的响亮那是一点不知道的,断更事件稀里糊涂的过去后,冬秀又过上了以往平静而无聊的闺阁生活,当然现在还增加了一项趣味活动:数钱。   她不由得感叹,这时代写小说真尼玛赚钱啊,不像后世那些苦哈哈的小透明作者,费心劳神的写一本小说,赚得钱还不够交网费的,真是心酸至极。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眼下最叫她揪心的却是大姐的境况。 第36章 买田   “再过些日子你大姐就要回去了,趁她现在精神好,你过去看看,陪她说说话,多安慰安慰她,”吕氏拿出竹篾编制的红漆八宝盒交给她,“我瞧慧姐儿这次耗损得不轻,人都廋得脱了相,得好好补补才是,那人参鹿茸燕窝虫草的金贵物什咱们家是没有,好歹还有秋天刚买回来各色干果,都是补气养精的好东西,你拿过去叫她平日里当个零嘴吃罢。”   冬秀接过东西,疑惑道:“大姐还要回去?那个陶家先是骗婚在前,之后又害得她染上鸦片瘾,连半条命都没了,还回去干什么,送死啊。”   吕氏拍她一下,怒道:“什么死呀活呀的,你最近是越发口没遮拦,再叫我听见这话,仔细你的皮!你大姐身上还带着孝呢,哪能在娘家常住啊,当然要回去,这次回娘家本来就是养病来了,现在病好了自然要回去守孝的,你可别在慧姐儿面前瞎说八道,徒惹她伤心。”   说完便推她出门去了。   大姐的精神果然好了很多,整个人甚至显出一种反常的亢奋来,枯黄的脸上一双眼睛却泛着神异的光彩。   冬秀看她那副身心舒畅的样子,还有屋子里那股说不清的怪味儿,顿时明了,这应该是才吸过大烟了吧。   “大姐,你,你瘦了很多。”   “还好,就是前段时间病了一场,茶饭不思,自然瘦了些,不打紧的。”慧秀幽幽的抚着自己的面颊,皮肤糙了,腮帮子也凹了,自打嫁人,她就没顾得照镜子了,现在有时间照,她却不敢照了。   “陶家待你不好对不对?”冬秀悄声问她。   “有什么好与不好的,给人做媳妇的自然不比在家的时候自在,三妹妹,我真羡慕你们。”   “大姐,你还年轻,要是在那个家里过不下去了就回来呀。”   “真是孩子话,都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我都嫁人了,以后就是陶家人了,回来哪里还有我待的地儿呢。”   “怎么没有,嫁人了又怎样,说到底你也是我们江家的姑娘,是我大姐,你回来大家都高兴,好过眼睁睁看着你在那陶家受罪。”   冬秀还要再劝,却见慧秀掩嘴打起了哈欠,眼角湿漉漉的有泪流下来,一幅极其困倦慵懒的模样,冬秀忍了忍,还是说道:“大姐,那鸦片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别再抽了。”   惠秀听罢,静默了好一会儿,望着妹妹关切诚恳的眼神,终是叹了口气说道:“我知道,这东西只能叫人一时快活,其实极损人的根基,可我宁可要这短暂的快乐,也不想长长久久的那么,那么没意思的活下去。”   自她嫁过去就没有一时一刻的好过过,本以为是进了福窝,哪知却是入了苦海里,苦不到头……   丈夫在时,她要夜以继日、衣不解带的忍着恐惧和彷徨奉汤侍药,丈夫去了,她就得整天深居简出、茹素祈福,夜里还要抱着丈夫的牌位入眠,那种寂寞和恐惧足以叫她发疯,要不是还能抽这大烟,叫她暂时忘却现实的苦痛,只怕她早就不好了。   反正她是没了指望的人,能乐一时算一时吧,也许死亡并不比那么活着更坏呢。   冬秀原以为她是不晓其中利害,所以才不知轻重的染上了大烟瘾,现在看她那副心如死灰的样子,才知道她是故意如此的。   不过半年时间,一个娇俏可人的姑娘竟萌生死志,心灰意冷至此。   “这都是我的命。”慧秀凄然一笑,拉着妹妹的手,“你不要为我担忧,不过是抽点大烟而已,死不了人,那陶家老太太也是爱抽这玩意的,如今都六十了不也活得好好的,实话说,自从抽了这鸦片烟我睡得也好了、吃得也多了,倒也不是全没好处的。”   命,什么狗屁命,分明是陶家不义骗婚,大伯母又贪财势力,才害苦了大姐。   “大姐,你听我说,这鸦片烟真的对人很不好,那就是□□,久而久之会叫人精神失常、五脏俱烂,还会脱发掉牙,加快人的衰老,你再抽下去,是不会死,可却会生不如死!”   面对残酷的事实,言语总是苍白无力的。   尽管冬秀绞尽脑汁、苦口婆心的极力劝告了半天,可她知道,这能起到的效果微乎其微,不是大姐没把这话听进去,而是她不愿意去听,因为听了也没用,即便她不抽鸦片,对她的处境也没有任何好处,甚至还可能叫她过得更加艰难了。   几天后,陶家果然又派了马车来将大姐给接回去了。   他们前脚走,后脚冬秀三叔一家便回来了。   要说她们江家四房,早些年便分家另过了,感情自然不如一家人那么密切了,她娘又是关门守寡的人,与他们的关系就更疏远了些,三叔一家常年在外,只隔几年才回来祭祖扫坟,冬秀对他们的印象十分模糊。   不过因为他们的到来,家里倒是难得的热闹了起来,连先前因为大姐的事带来的阴霾似乎也一扫而空了。   “哥,三叔一家是不是打算回来定居了,我看他们最近到处在购置田产呢?”   按照徽州人的习性,一辈子在外奔波忙碌,行商做买卖,赚得银钱后十有八九是要衣锦还乡,落叶归根的,回来自然就要大建屋舍、广置良田,以求晚年安泰。   看这些日子她三叔一家的动静,可不是回来小住那么简单啊。   “你消息倒是灵光,没错,三叔一家是打算搬回来了,我最近也帮着三叔看地呢,真是涨了不少见识。”   “哥,趁这次机会,咱们也跟着置办些田地吧。”   “我也想啊,可你知道咱们这里的地有多难找吗,零星的薄土倒不少,可买了不划算,成片的地又少有肥沃的,好容易有人要出手了,一亩稍微肥沃些的良田便至少要价三十元呢,而且这田还都是成片买卖的,这些天我跟着三叔看了好几处田地,最小的一处也有五十多亩呢。”   五十亩,那可够大的啊,冬秀在心里换算了一下,这大概得有四五个足球场那么大呢,种些粮食,足够他们一家吃用不尽的了,余下的还能卖了换一笔可观的收入。   “那赶紧把咱们家那个茶楼卖掉呗。”   她哥性格实诚憨厚,可不适合经营茶楼,当个地主收收租子倒是最好不过的了,一来离家近,不必长时间外出,免得吕氏和曲氏担忧悬心,二来轻松省事,也少了好些麻烦。   自他们茶馆因为说书拉拢了一批批客人,生意重新红火起来后,便时有流氓地痞、甚至差役巡捕的过来找茬勒索,虽然也能应付推诿过去,可到底烦不胜烦,叫人十分无奈,她哥年轻,火气旺,又性情耿直,受不了气,忍无可忍,自然也起了些冲突,有一次还差点被人敲了闷棍,把她们吓得半死,自那时起她便时常劝他把茶楼给卖了,免得哪一天真受到了不可挽回的伤害。   可惜江耕围一直都犹豫不决的,毕竟茶馆的生意可是一天比一天好呢,好容易尝到了甜头和乐趣,哪舍得轻易割舍。   “娘也跟你说了好多次了吧,她年纪大了,可再受不了这样的刺激了,况且茶楼的生意也未必就能长久,咱们不过就是赶巧得了头一份,那些人看个热闹图个稀奇而已,现在小说已经出完了,其他的酒楼饭馆照样可以买了书来请人照着念,到时候咱们可就什么优势也没了。”   妹妹说的倒也是,要是没出报社那档子事,他倒是能近水楼台先得月,一直掌握第一手资源,保证没人能越过他们去,可现在成书都出来了,自然少不了模仿他们的人,而且这本书说完了,后面可就没有新的小说来续接了,到底不能长久。   江耕围听了妹妹的一番分析,终于下定了决心,对田地的渴求到底是占了上风。   “哦,对了,你们买田的时候可一定要先仔细打听清楚了,我看报纸上有人在买田前还要先登个公示广告呢,就怕那田地的卖主并不是真的所有者,或者那田地的所有者不止一个人,闹不好就要打官司的。”   这个时代的田产买卖复杂得很,政府管控力十分薄弱,加上连年战乱,导致田地登记信息很是混乱,她时常就能在报纸上看到因田地买卖发生的纠葛新闻,最典型的一种就是买家买到田地后,突然就冒出许多其他卖家,声称也是这块地的主人,原来这时候的田地往往都是一家一姓甚至一族所有,并不属于个人,在交易时也要得到其他人的同意,这样一来买卖就麻烦多了,为了避免这种麻烦,很多人都选择在报纸上打个广告,类似于:这地我买了,有事来说,没事就这么定了,过期不候;政府也是同意这样做法的,即便后面再打官司那也是占了优势了。   “这是自然的,那田地在买卖之前也要先问过亲属族人的,若他们中没人收购才能托人找别的买家,三叔找了可靠的中人,对这一片的情况了如指掌,是不会发生这样的事的,何况签约时那些叔伯兄弟们还能拿一份画押钱呢,肯定没有闹事的,最后还有报官投税这一节,经了官府衙门就算过了明路了,怎么都错不了的,放心吧。”   听他这么一说,这田地买卖可比她想象的还要复杂些啊,不过有三叔这么个老江湖在,的确不需要她来操心。   买田倒是容易,办各种手续却很费时间,等一切打点妥当又是三月过去,江耕围也正式进阶为了一枚中产阶级的地主。   曲氏对这一结果欢喜不尽,对一个徽州女人来说,还有什么比丈夫能守在身边更叫她们开心的呢,“一世夫妻,三年半”,有多少女人一辈子就跟那大明湖畔的夏雨荷一样“等了一辈子,盼了一辈子,想了一辈子”,过着真正丧偶式的婚姻生活,这其中的艰辛痛苦是无法言喻的。   冬秀是真希望自己能做一辈子老姑娘,赖在这个简单而温馨的家里。 第37章 才子变形记   乍然清闲下来,还真有些无所适从,以前招猫逗狗、摘花弄草是一天,护肤美容做锻炼也是一天,虽然无聊,倒也自在,想着总比朝九晚五的上班舒坦多了,可自从写了《提刑官宋慈》,她就越来越难以从这些事中得到乐趣了,有种“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觉。   索性还有许多从沪市搜罗来的书籍供她消磨时间。   这一日,她正在房内看书,门外却传来两个小丫头的窃窃私语声。   双红早已经嫁人了,现在跟她男人一起帮着照管她们家里的田地,现在都是带弟和春柳在服侍她。   说起来,这两个小丫头的遭遇正是这个时代最典型的两桩悲剧。   带弟,看名字就知道他爹妈对她寄予了怎样的期望,可惜她没带来弟弟,倒是一口气给她爹娘带来了六个丫头,一家子人为了求个传宗接代的儿子,那是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直到她娘英勇壮烈的死在了产床上;她爹还没有完成人生终极任务,哪有时间悲伤,转头就娶了个寡妇回来继续生,这寡妇倒是争气,居然一胎得男,自此奠定了在那个家里至高无上的尊崇地位,有了后娘便有后爹,为了让儿子过得更好些,都不需要那寡妇吹枕头风,他爹便自发自觉的主动卖起女儿来,带弟因为年纪最大还算个劳力,能当个使唤丫头,便留到了最后,不过在家里又添了个弟弟后,她照样被卖了出来,幸亏她长得粗苯人又憨傻,那种地方的人不想要她,人牙子也可怜她,辗转的就卖到她们家里来了。   直到现在带弟还感激那人牙子呢:“哎,要不是那人牙子好心,我也来不了这么好的地方,一天三顿有饱饭,也没人打我骂我,活也轻松,要是我那几个妹妹也能交到这般好运就好了。”   至于春柳,原本是秀才家的女儿,家境不算富裕,可也不愁吃喝,家里甚至还请得起长工帮佣,可惜那秀才屡试不第,心情愁闷,被人拐着抽起了大烟。   这个时代抽大烟的人可太多了,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贫民百姓,那叫一个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谁也不拿这当回事,反正也没见人抽死了,抽过的人还都说好,体弱的人抽了气壮如牛,重病的人抽了苦痛全消,至于文人抽了嘛,那自然是文思泉涌、笔绽莲花咯。   那些说鸦片姻不好的,都是抽不起的人,吃不着葡萄说普萄酸呢,他一个秀才公可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区区鸦片烟那还是供得起的。   是的,这时候可不像几十年前,鸦片烟还是个金贵的玩意儿,只有上层人士才享用得起。   当初为了把鸦片大量倾销给大清国,那些外国人可是不惜发起战争来维护贸易的,清政府打不过别人,居然脑洞一开,想了另一个出奇制胜的法子,鼓励民间自种鸦片,以此来加大贸易战的筹码,把外国货给挤兑出去。   种鸦片烟可比种粮食赚钱简单的多了,在上面的号召下,山西、陕西一代的农民们纷纷把那最肥沃的土地种上了罂粟。   华国农民的种植天赋那是毋庸置疑的,这罂粟甫一允许种植,鸦片膏的产量便果然大增,使得其价格一再降低,果然对洋人的生意造成了打击。   在各位朝廷大佬们沾沾自喜于自己的奇思妙想时,殊不知有多少百姓因为这鸦片烟葬送了家人、土地、钱财和自己。   鸦片烟的确是不贵了,给人一种谁都能抽一口的假象,就好比那猪肉,以前一年才能吃得起一回,平日里自然没人去肖想,现在降价了,一个月就能吃得起三回了,大家自然不再当回事了,反正挤挤扣扣也吃得起,可这鸦片烟毕竟不是猪肉哇,它是会上瘾的,一旦开吃,那就必须一天吃三回;一月吃三回还勉强供得起,一天三回就要了亲命了,偏偏还停不下来,接下来便要开始典当变卖了,一开始是器物、田地、房屋,接着便是老婆、孩子。   不过三两年的时间,秀才把家当抽光后就开始卖女儿了,好在他还要几分读书人的脸面,没有为了多拿几个钱就把春柳卖到那下三滥的地界儿去,而是卖到了冬秀家里,而春柳从此也由个在内宅绣花的小姐,变成了伺候人的丫头。   她们俩年纪还小,又有这样不幸的遭遇,冬秀平日里自然很是优待她们,尽量不叫她们干活,也不拘着两人出去玩耍。   这会儿冬秀正好看得眼睛乏了,便让两个小丫头进来说笑解闷。   她们来的时间长了,胆子也大了,加上平日里行动也还算自由,知道的新闻倒比冬秀多多了。   “你们说什么呢,这么热闹,也说给我听听!”   两个丫头见规矩最大的王妈不在跟前,便大着胆子与冬秀八卦道:“小姐你是不知道,隔壁村里出了件大事呢!”   冬秀看她遮遮掩掩的,一脸“快问我什么事”的急切,便上道的问她:“什么大事?有人家里的牛被偷了吗?”嗯,牛可是一个农户家里最宝贵的财产之一了,而且还是偷窃,的确算是村里最常见的一件大事了。   “不是不是,隔壁村有一家富户,他家有个17岁的小姐,不久前自己喝药死了!”   “哦?”这倒还真是一个新闻了,好端端的,17岁的妙龄少女为什么会自杀呢,是遭遇了什么不平之事,亦或是被人所害?虽然不应该,但冬秀确实对此产生了些兴趣,谁叫这话题无形中带了些桃色意味呢,猎奇也是人的一种本能嘛,何况实在太无聊了,便是人血馒头,她,她不吃,也是想凑个热闹的。   “这位小姐原有个未婚夫,本打算今年就要成婚的,那新郎却不幸病死了,这小姐是个烈性的,听到消息,死去活来的痛哭了一场,转头就吞药死了!”   “这小姐和她未婚夫莫不是青梅竹马,自小一起长大的的吧?两人感情深厚,她一时受不了这噩耗的打击,想不开所以才自杀了?她家里人怎么这么大意,不看着不拦着,白白葬送了一条人命。”冬秀不无唏嘘的感叹,这可真是太可惜了。   不想春柳却笑着摇头:“哪里呀,那小姐与未婚夫是娃娃亲,就从来没见过面,就这样那小姐还肯与他同死,不愧是大家出来的小姐,就是节烈!”   “是啊,是啊,听说村里人人都赞这小姐好品性呢,而且这事连省里的大老爷都知道了,还着人送来了匾额和褒扬费,敲锣打鼓、鞭炮阵阵的一路抬着过来,不知引了多少人去看,比过年还热闹呢!”   “是啊,大家都羡慕得不得了,都说这家老爷太太会教人,说不定以后还有皇帝老爷给赏赐的牌坊呢,那就更荣光了!”   两个小丫头满脸歆羡,看着恨不得与那小姐一样,也挣下这偌大的荣光来。   冬秀却气堵得不行,呵,这就是吃人的封建社会啊,被它迫害固然很可怕,但更可怕的是人人都心甘情愿的接受这种迫害。   “那家的老爷太太没了女儿,恐怕伤心得很吧!”冬秀不死心的问。   “那有什么好伤心的,这样光宗耀祖的大好事,高兴着呢,那家老爷还请了一天的筵席呢。”   呵呵,女儿死了,父亲还要大张旗鼓的炫耀庆贺,要叫人都知道他女儿死得多么恰到好处、多么知情识趣么!   冬秀简直毛骨悚然了,她不由得联想到自身,如果她的未婚夫也不幸去世了,吕氏是会重新给她寻一门亲事,亦或是,让她守个望门寡,从此青灯古佛,了此残生?   她不敢猜,不敢想,吕氏固然是慈母,但也受着世俗的牵绊,可能唯一能保证的便是不叫她殉节吧。   冬秀通过报纸,知道社会现在正处于一个急剧变革的时候,有识之士一直在大声疾呼改变,我们要变强、变富,重新回到天朝上国的地位,享受万邦来朝的待遇。   这种改变自然也包括对女性的解放,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女性能够独立自强。   就像那胡家少爷对冬秀的要求一样:读书,放脚。   不可否认,解放女性的确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关节,报纸上也提了无数条对女人的要求和期望。   但是偏偏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中国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男权社会,光呼吁女性改变是远远不够的啊,正所谓治标不治本,问题还要从源头上解决,如果男人和这个社会做不到尊重女性,给她们改变的机会,那这种改变注定收效甚微。   就像男人的辫子和女人的小脚,辫子能在十年内被剪光,而小脚却禁了半个多世纪都没有成功,特别是偏远的乡村和不发达的地方,简直屡禁不绝,甚至愈演愈烈。   就是因为男人们腐朽落后的观念给了小脚生存的空间,不管朝廷、政府、官员如何痛心疾首的下令严禁,只要父亲、丈夫和儿子们不同意,这脚就只能继续裹下去。   直到新中国成立,在政府的强力干涉下,这股歪风邪气才被强行刹住,中国女性才彻底摆脱这长达千年的残害,彻底站起来,顶起了半边天。   现代有句很有名的广告语: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同样的,没有男人畸形的审美和扭曲的心理,就没有对女人身体和心灵近乎变态的残害。   比起干巴巴的呼吁女性自立,冬秀觉得更迫切的是要先让男人们认识到女性的痛苦,扭转社会上喜好小脚、平胸、处女、烈女的风气。   冬秀胸中充斥着一股极为强烈的情绪,这促使她坐在桌案前,重新提起了笔。   胸中翻腾的情绪,化作脑内不断涌现出灵感,她打算再写一部小说,一部以男性视角来亲身体会女性不易的小说,按现代网络小说的分类来看,这就是一篇男穿女的重生文。   但就像现代大家调侃的“建国后不许成精”一样,这个时代信奉的就是“子不语怪力乱神”,恐怕“重生”和“男变女”这两个设定,就属于邪魔歪道、怪诞诡奇、离经叛道吧。   她需要好好想一想,如何才能让这时候的人轻松接受这样的设定,只觉得它新奇有趣,而不是荒谬离奇。   而且她还需要细细筛选出一份适合的报刊来进行连载。   自从《提刑官宋慈》连载后,冬秀这才发现,这时候在报刊上进行小说,特别是长篇小说的连载,是有很多硬伤和不便之处的,后世得益于快速的网络环境,上载迅速、追更方便,连载就是一部小说积攒人气的最好方式。   而这时候的报刊行业还处于摸索发展的阶段,别看每年都有不少新报刊层层不断的涌现出来,办报行业呈现出一片如火如荼的迅猛之势,但其实绝大多数的报刊都因为各种原因,维持不到两年就倒闭了,能持续十年以上的只有绝无仅有那么几家官报或后台极硬的报纸。   就好比《绣像小说》报吧,能持续发行四年,那已经算业内翘楚了,虽然它的发行量连每月三千份都没有!   而《提刑官宋慈》的连载,直接带动它的发行量涨了一倍不止,如果不是那场意外,破万也是指日可待了,所以商务印书局才在报社倒闭后立马印了成书来卖,这就是一块淌着油的肥肉啊,自己吃不了那也不能便宜了别人。   报刊发展不稳定,就不利于作者积攒书粉,就好比现代的网络小说作者,从一家文学城跳到另一家文学城去,甚至只是换了个马甲重新开始,那都不可避免的会流失绝大多数的读者,那还是在信息异常发达的网络时代呢,现在就更别提了,本来大家都在这家报纸上追连载的,结果报社突然倒闭了,那连载小说也会跟着一起石沉大海,即便东山再起,再到别的报纸上重新开始连载,那么,原来的读者除非运气好,恰好看见了那份报纸,否则妥妥的就会走丢了,那这部小说就相当于废号重练,一切重新开始。   还有一种不利因素就是报刊的发行周期,这时候比较普遍的都是月刊,一月发行一次,甚至几个月发行一次,周刊少,日刊更少,能做到定期发行的更更少,这就是对连载小说最大的伤害啊,连载小说之所以能吸引人,就是它那层出不穷的悬念和爽点设置啊,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无法自拔,克制不住的想要一气读下去,现在可好,一个悬念留一个月,鬼还记得啊,要不是《提刑官宋慈》的剧情十分新颖,而且情节设置比较烧脑,估计很大可能也得以扑街收尾。   所以冬秀必须仔细甄别,选出一份即能海纳百川、荤素不忌,又能保证不会突然倒闭的日刊型报纸来,这绝对是在矮子里选高个、士兵里选将军,难度真心不下于鸡蛋里挑石头。   这边冬秀开启了选秀模式,企图选出最和自己心意的报中皇后,那边,江澄平也过得颇不顺心,他从报社离开后,又找了一份家塾一也就是家教的工作先做着,他对做编辑倒是充满热情和喜爱,只是现在沪市的报社虽多,却良莠不齐,好的报社不易进,好进的又没甚发展前途,索性骑驴找马,先观望着。   冬秀便通过哥哥,依然请他帮忙搜集沪市的各类报刊杂志邮寄过来,江澄平自己本来也在收集这方面的信息,这对他来说不过是顺带手的事,而且他总觉得《提刑官宋慈》的尴尬结局有他自己的一部分原因,心中很有些觉得对不住江耕围,所以这件事做起来自然是尽心尽力的,也算是一种补偿了。   冬秀起初给这部小说起名《才子与才女》,想表达一个才子转变了性别后,要如何艰难才能获得才女的名号,后来一想,这名字一看就像“才子佳人”类的风月小说,很容易让人把它归到什么言情甚至艳情小说一类,要知道一部小说的名字往往就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所以后世网络小说都十分注重起一个亮眼的名字,再加一个劲爆的文案,这就叫好的开始便是成功的一半。   如果是现代,那她直接来个什么“重生之才子变贤妻”、“论掰弯直男的正确姿势”、“一个男人的宅斗生涯”等等之类的直观又粗暴的标题,放在这个时代却是肯定不行的,能看报的那基本上都是读过书的文人,别的不说,文学审美还是很足的,这种粗糙下鄙、词意不通的标题绝对是要被扔到垃圾桶的啊。   冬秀苦思冥想,最后还是舍弃吸睛,选择了稳妥的起名,就叫《才子变形记》好了,直白简单又不失亮点,想来也能做到雅俗共赏了吧。   她打算采取现代宅斗文的方式来写,在日常生活中制造男女思维的冲突和爆点。   不过日常流的文十分难把握,一不小心就流于平淡甚至平庸了,而且面向的还是男读者群,这就像让男人看玛丽苏文、让女人看种马文一样,一个不好扑街是轻的,如果引起了读者生理和心理的反感,那就要自备头盔等着被拍砖吧。   基本就没有男人会对家长里短、婆婆妈妈的故事感兴趣,至今也就一个《红楼梦》脱颖而出征服了所有人,所以冬秀决定使用一种现代人调侃式的幽默手法来写,搞笑总是一种经久不衰的制胜法门。   冬秀在写《提刑官宋慈》前,已经用《新包公案》练过手了,而且脑内素材多到用不完,所以写起来十分轻松。   这个《才子变身记》却难为死她了,她必须把自己所知道的一些笑点进行转化,使这时候的人也能接受,还要保证读者不会一笑而过,不把它当成单纯的笑话来看。   当她终于打出细致的大纲时,已经过去大半年了。 第38章 脑筋急转弯   又是一年暑期到来,胡竞之今年却不得不回去了,他患了严重的脚疾,久治不愈,必须回家休养一段时间。   一路上轿子、骡车、水船的轮番颠倒,即疲累又无聊,幸而还有《提刑官宋慈》给他解解闷,他是个倔强的,那十道测试题坚决要自己找出答案来,现在就剩两题了,回家养病时正好思索一番,就当打发时间了。   闭塞的乡村自然不比十里洋场的热闹繁华,外面的世界瞬息万变,这里却是十年如一日的重复着过往。   索性乡下的水土养人,不出一个月,脚疾便控制住了,又恰好赶上姑婆家七表妹出嫁,胡竞之生□□结交朋友、喜好热闹,早在家里闷得不行了,便与母亲欣然同去。   冯氏自接到儿子书信,说江家姑娘对他有敷衍撒谎之嫌,就一直耿耿于怀,对冬秀又不满了起来。   “这次你表妹结婚,江家太太和姑娘也是要去的,我倒要看看她们怎么与我分说,上次可是红口白牙亲自答应了的,哪有不声不响就反悔的呢?莫不是看咱家这两年家境不好了,看低我们?”冯氏很有些愤愤不平,当初那事她们不答应也没什么,偏一口应承下来,转头就阳奉阴违,这不是打她的脸吗。   胡竞之本来就对这桩婚事无感,自然也不会帮着辩解什么,母亲问一问也好,若真像母亲说的,江家嫌贫爱富,反悔了,现在退亲也无不可,他反倒落得轻松。   一时到了吕家,冯氏进了后院,胡竞之被表兄弟们拉去坐席。   吕家七小姐便是那个爱听志怪故事的活泼小姑娘,不想如今也要嫁人了,冬秀记得她今年也不过十四、五岁吧,还未成年呢,听她娘吕氏说,是因为夫家一家都要搬迁到外地去谋生,如果今年不结,那就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了,两家一合计,干脆让娉婷跟着一起去,反正迟早要嫁的,总比在家里留成个老姑娘强啊。   “这是我送你的,看看喜欢不喜欢。”冬秀递给她一对龙凤呈祥的绞丝金镯。   这对镯子不如实心的贵重,却胜在造型精致灵动,细细的掐丝金线绕出龙凤的形状,各自首尾衔接,形成活扣,还有红色的宝石当眼睛点缀其上,设计很是巧妙,当初冬秀一见就爱上了,娉婷这小姑娘她还挺喜欢的,因此特地买来送给她做结婚礼物。   娉婷已经上完妆,面部表情显得木木的,她望向冬秀,一双眼睛红彤彤的,可见小姑娘不久前哭得多么厉害,也是,不仅要到陌生的家里去跟陌生的人一起生活,还要远走它方,再见亲人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了,应该很没用安全感、很害怕吧。   “多谢表姐,让你破费了,我很喜欢。”娉婷握住冬秀的手,很是感激,这礼物价值倒在其次,关键是这片心意。   “哼~”旁边的五表姐却突然哼了一声,斜眼看了冬秀一眼,就撩帘子出去了。   呃,去年五表姐出嫁,她貌似送的是一套银饰,她这是得罪人了吧。   “别管她,都成亲了也不改改那刁钻的性子,以后有得苦吃,”娉婷皱皱鼻子,与冬秀做了个鬼脸,又悄悄指向她的脚:“表姐,你,你这是放脚了么?”   冬秀今天已经被不少太太小姐明里暗里的指指点点了,她今天穿了一双缎面绣花鞋,软底圆头,舒服极了,大大方方的走在人前,自己破有种扬眉解气的感觉,好像孙大圣破出五指山,自此解封了、自由了,当然了,她能如此自信,那是因为有足够的底气啊:放脚可是她未来婆家的要求,别人管得着么。   冯氏进到后院,自然有那碎嘴的人跟她说冬秀放脚的事,这事儿简直成了今天的大新闻了。   冯氏自然很是愕然,她一直以为冬秀说谎了呢,还打算一会遇到了便用目光谴责她一番,给她个教训,不想今儿她居然大着一双脚来了。   姑娘家放脚要承受多少流言蜚语她不是不知道,所以当初也没有强求,现在人家姑娘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把脚露了出来,这得多大的勇气啊。   冯氏顿感百般熨帖,觉得这姑娘说一不二,诚实守信,而且心性坚强,正是一个好儿媳妇啊。   看着那些八卦的嘴脸,冯氏不由出声维护:“这事儿我早知道!”   轻飘飘一句,也不多过解释,却瞬间止住了那些想挑拨离间看笑话的人的心思。   一时冬秀出来,冯氏见她大大方方的,毫无扭捏自卑之态,更是多了几分喜爱,拉着她的手直说:“好孩子!”   这突如其来的热情,倒把冬秀弄得不好意思了。   外面大厅,胡竞之与众位兄弟热切攀谈,他本来就温和圆润,惹人亲近,又机敏善谈,说起沪市的见闻来,更是天花乱坠,直把众人听得如痴如醉,只觉那仿佛是天宫一般的好地方。   “今年沪市还有一个流行的,就是一本叫做《提刑官宋慈》的小说,那真是精彩至极,读来让人耳目一新,还能锻炼思维,使人更添几分敏捷,我们学校里的那些个同学几乎没有人不爱看的!”   胡竞之才说完,江耕围就止不住的咳了几声,嘴里的酒都流到衣襟上,好不狼狈,幸亏大家都盯着胡竞之,没人注意到他,便忙悄悄的擦拭了。   《提刑官宋慈》几个字一出来,江耕围还真是被惊到了。   然后就又是骄傲又是自得,还有点做贼心虚,他只知道妹妹的小说赚了许多钱,可不知道这么受人喜爱呢,妹妹真是太厉害了,江耕围在人群里独自品味着这份隐秘的快乐,感觉真是妙不可言呐。   “嘿,以后你要是知道这小说就是冬秀写的,还不得整天吹着捧着我妹妹啊!”   江耕围看着未来的妹夫,默默的在心里YY着真相大白那一天的场景,妹夫肯定要惊得瞪掉眼珠子啦……   这边胡竞之已经有些熏熏然了,突然灵机一动,笑着说道:“我给大家出个脑筋急转弯吧!这可是那本小说里顶有趣的玩意,保证大家从没听过。”   “什么是脑筋急转弯啊,穈哥儿”“就是我出一个问题,你们快速的告诉我答案,不准长时间的思考,我数完一二三就要立马说出答案来,好,第一个问题,一个巡捕见了小偷立马拔腿就跑,这是为什么?”   江耕围跟周围人都是一愣,别人发愣是想不出答案,觉得不可思议,天下还有巡捕怕小偷的么?而江耕围愣住,却是因为这个脑筋急转弯他没在妹妹的书上看过,可见是这穈哥儿自己仿照着妹妹的脑筋急转弯自己编的,不愧都是爱读书的人,举一反三,这脑子就是聪明啊。   胡竞之看众人说着什么这小偷武艺高强,巡捕打不过他或者这巡捕是假冒的,他其实也是个偷儿,怕被揭穿之类的猜测,心中暗笑,嘴里不慌不忙的数着:“1~2~”在座的人纷纷急切得交头接耳,不过答案五花八门,就是没一个答对。   “巡捕看着小偷拔腿便跑,是因为他要去抓那小偷啊,哈哈哈!”胡竞之公布答案,得意的哈哈直乐。   众人听了简直绝倒,可不是么,大家都钻牛角尖里了,哪能想到答案居然这么简单啊。   “再来一个!”众人被提起了兴致,觉得这脑筋急转弯比划拳行酒令还好玩呢,果真新奇有趣,而且听完答案之后,他们觉得自己已经知道该怎么去解答了,再出一题肯定就难不倒他们了。   “好,那就再来一个,要快速回答哦,我数到三就公布答案了。”   “听好了,你们一群人比赛跑步,最后你超过了第二,请问你现在是第几名!”   众人不假思索,纷纷说:“第一名,第一名!哈哈,太简单了!”   胡竞之公布答案:“超过第二名,你自己就成了第二名啊,怎么会是第一名呢。”   众人闻言,略一思索,纷纷拍案大笑:“好你个穈哥儿,从哪儿看的这样刁钻的问题啊,真是好玩!”   大厅里闹闹哄哄的,声浪一阵高过一阵,连新房里也听得到。   娉婷看了外面一眼,不无伤感和羡慕:“前几年我还跟兄弟们一起说故事玩呢,那时候真是快活,我要是个男孩子就好了!”   冬秀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呢,在这样的世道,做女人有多难啊,她宁愿变成个男人,忍受生理的总总不适,换来一份自在行走于世间的自由。   “我可真羡慕你,表姐,你能嫁给穈表哥多好啊,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亲戚,离得又近,想家了,抬抬腿半天就回了,哪像我……”娉婷忍不住又红了眼。   “哎呦,好姑娘,快别哭了,一会儿花轿可就来了,仔细把妆哭花了!”   “就是,就是,现在可不是哭的时候啊,出了门子再哭不迟哟。”   屋内一堆妇人婆子围上去七嘴八舌的劝,冬秀心中实在憋得慌,世道艰辛,犹如洪水,而女人就是这激流中的一叶浮萍,一生只得随波逐流,飘荡零落。   屋内屋外到处都是穿梭的人影,忙忙碌碌的惹人心烦,连个躲清静的地方也没有,冬秀也不敢到处乱走,只好又回到吕氏旁边,继续接受各种复杂目光的洗礼。   好容易挨过这一天,冬秀只觉身心俱疲。   一来为娉婷感到忧心,二来也是受够了众人的打量。   她本以为自己真的能如猛士一般,敢于直面所有流言蜚语呢,哪知却差点在别人异样的打量目光里败下阵来。   她第一次切实的明白了如芒在背到底是种什么体会。   那些人毫不避忌的目光几乎要把她的双脚生生灼烧起来。   在那些人眼中,她和吕氏估计是傻了吧,好好的小脚偏要放开,莫不是打算以后到了婆家还要下地去干活吧,好好的小姐,居然把自己弄得这样上不了台面,啧,真是白瞎了那张脸。   胡家,冯氏看着微醺的儿子,责怪道:“你这病才好些,就不知道顾忌,怎么能喝酒呢,回头病又发了可别叫苦!”   “娘说的是,以后一定注意,不过今儿实在高兴,跟兄弟们也好久不见了,这才多喝了几杯!”   冯氏无可奈何的拧了把毛巾给儿子擦脸,又沏了杯浓茶与他醒酒。   “今儿我可见着江家姑娘了,咱们可错怪了人家。”   “嗯?”   “人家姑娘真个把脚放了,今儿所有人都看见了,我也亲自仔细打量过了,绝不是作假的。”   胡竞之听闻倒略清醒了几分,惊诧道:“她真的已经放了脚?”   “那还有假,她今儿穿了双绣花鞋,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的,我一去就听见那些人在那嚼舌头,倒是委屈了人家姑娘!”   胡竞之听了心下很是欢喜,不想自己未婚妻还是个果敢有决断的人,比他预想的无知村姑倒是强了不少。   “那为什么说好的写信又变卦了呢,莫非她不识字吗?”这可不好,无知文盲比之裹脚还要更加可恶。   冯氏笑道:“人家姑娘也是念过几年书的,还是给你保媒的那个五叔祖教的,你忘记啦?才女说不上,也不至于不识字,这事倒要怪我,我当初就忘记把你的收信地址给人家了,人家姑娘就是写了信也不知往哪寄啊,估计也不好意思找我主要讨要,我看还是你先写封信给人家寄过去才好……”   胡竞之嗯嗯啊啊的应着,在母亲轻柔的絮叨声中,渐渐沉入梦乡。   在家里足待了三个多月,脚疾总算痊愈了,胡竞之便依旧回到沪市公学求学去了。   沪市的生活多么快活而繁忙,他每天的时间和生活都被安排的满满的,便将给未婚妻写信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忘在脑后了,到底是少年人,都不太知道这门亲事对他意味着什么呢。 第39章 消闲报   酝酿了大半年,冬秀终于正式动笔开始写《才子变身记》了。   这篇小说的主角是一个上过新学堂、留过洋,名叫周谦的富家少爷,因其博学善辩、文采非凡,又年轻俊雅、气度风流,甫一归国,便在国内文化圈内享有盛誉,是个大有名望的才子。   这样的风流才子,却抗不过家中封建古板的父母以死相逼,娶了个没见识、裹小脚的乡下老婆。   这老婆整日低头弯腰,唯唯诺诺的话也不敢大声说,长得丑、还不会打扮,整天好似一道鬼影一般在那老宅里飘荡,也似冬日的枯木,一身陈腐,毫无生气,让人生厌。   忍耐着拜过堂后,他便迫不及待的回城了,而她,自然是留在乡下伺候父母,他可不愿这道“污点”被同事朋友们知道。   回城后他很快就遇到了一个心仪的女学生,那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女性,能与他产生思想和感情上的共鸣,也知道他的抱负和理想。   她青春靓丽、谈吐不凡,好似春日的清风一般叫人喜爱,才子决定与她共结连理,当机立断便休了老家的原配。   却不想洞房花烛夜后,他身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变成了一个三岁的小女孩。   而这个名叫平儿的小女孩,居然就是他那个原配老婆。   真正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对于看惯了网络小说各种新奇设定的后世读者来说,这篇文简直毫无新意,可对这时代的人来说那就是异想天开,脑洞破天。   这篇小说围绕着这个变身后的大才子如何与封建礼教相抗争的日常而缓缓展开,而那里面描写的一幕幕场景,很多都是冬秀的亲身经历,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也相当于冬秀的自传了。   除了主角,配角的故事自然也是不能少的,平儿的几个姐妹也是各有各的境遇和坎坷,从多个方面展现了社会对女性的不公和苛待。   本来阴暗颓靡的悲惨事,却被冬秀以一种搞笑调侃的方式进行了描写,而且相当的细致,让人读来感觉真实可信,代入感极强。   哥哥江耕围是她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读者,冬秀将已经写完的前几章拿给他看,想从他这里收到一些反馈,以便调整和更改。   江耕围看着标题,有些意外,居然不是《提刑官宋慈》一类的破案小说。   《才子变身记》,唔,该不是妹妹闲书看多了,开始写些风花雪月的小说了吧,哎,真是女大不中留,这不是想嫁人了吧。   江耕围一边在心里嘀咕一边翻开往后看,不知不觉就沉浸其中了,书页不停的往后翻,很快就翻到底了,这,正看得精彩处呢,他不甘心的又翻了两遍,才不情愿的承认真的已经看完了。   “妹妹,你这脑瓜子怎么长得,我可真是服了,你是怎么想到的,居然让一个大才子突然变成了个小姑娘,哈哈,他居然以为是在做梦,狠扇了自己几巴掌,把自己生生打晕过去了,真是蠢死了。”   “这有什么难想的,像我就一直想变成男孩子啊,可我又不知道变成男孩子会怎么样,干脆写一个男孩子变成女孩子的,让男人也能体会一把做女孩的感觉!”   “哎呀,真是妙,亏你想得出来,那后面呢,这个才子因为想变回去,胡言乱语,还想绝食自尽,他成功了么?”江耕围追问道。   冬秀看着他的反应,完全放下心来,看来她的设定和描述很成功,江耕围居然很轻松的就接受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冬秀故意卖了个关子。   江耕围心里痒痒的,十分想知道这才子到底如何了,不过按妹妹的习惯,估计明天就有新的篇章能写出来,大不了明天再来看。   “那你还打算发到报纸上去么,我看这篇小说比之《提刑官宋慈》更有一番别样的吸引力啊,要是发出去,肯定也能红。”江耕围兴奋的说着,然后顿了一下:“可惜上次那个报社倒闭了,澄平兄也不干这行了,咱们往哪发啊?”   冬秀这大半年,可不止是光写了个大纲而已,经过层层的筛选,她已然锁定了一份名叫《消闲报》的报纸。   这份报纸的名字已经十分直白的显示出了它的定位,报上的内容上自国政,下及民情,时事新闻、艳冶娱情,无一不备,里面不仅有诗词、掌故、传记、笑话,还有各类有趣的新闻故事和名人轶事,说白了就是现代版的“今日头条”,其宗旨就是“遣闷排愁”,尺度大、包容性强,简直就是《才子变身记》的最佳奶妈啊。   而且这《消闲报》还是《字林沪报》的副刊。   《字林沪报》可能很多人都没听过,但是它的老冤家、死对头《申报》,大家还是有所耳闻的吧。   这《字林沪报》也是光绪年间就创刊了的老资历,跟《申报》死磕了好多年,一直旗鼓相当,本身实力可以说很牛皮了。   这《消闲报》就是作为一份赠送的报纸而存在的,也就是所谓的副刊,专搞文艺工作。   冬秀觉得这份报纸简直就是为她的《才子变身记》量身定做的一般,娱乐性强、发行量大,后台还稳固不用担心随时会嗝屁,最重要的是它不定期发行,有时一星期发一次,有时一天发一次,如果行情好,是很有可能变成日刊的,这对小说连载来说实在太重要了。   “哥哥,你的那位好友不还在沪市工作么,我看咱们还是可以托付给他,请他帮忙去投稿。”   经过上次的报社倒闭事件,冬秀便对这个叫江澄平的人很有好感了,觉得这个人十分有操守,是个可以相信的盟友。   “那没问题,他不还每月给咱们寄报纸过来嘛,等你的稿子再积攒一些,我就给他去信请托。”   兄妹两商议完毕,江耕围便催着冬秀去继续写小说了。   等江澄平收到小说稿件的时候,已然入冬了,阴沉沉的天空中飘着雨夹雪,空气湿漉漉的,裹挟着冷气直往人的骨头缝里钻。   江澄平好容易取回稿件,进到屋内,还来不及喝口热茶,就急忙开始拆解信件。   自从一月前收到江耕围的来信,他就一直期盼着这一天呢。   当初《提刑官宋慈》简直就像个震天雷一般,一鸣惊人,一炮而红,豪不夸张的说,那真的是洛阳纸贵,现在印书局已经开始第三次的成书加印了,简直赚得盆满钵满,叫江澄平看了都眼红不已,更别提那些业界同行们了。   冬秀一开始便承若要把她所得稿酬分一成与江澄平,如果当初她选择的不是卖断,而是按比例拿出版所得,那江澄平也能跟着多分好几倍的钱呢。   而且他听说现在沪市那些外国人也极其喜爱这本说,还有人开始着手准备把它进行翻译,到国外进行出版呢,这可不仅是钱的事儿了,那简直是扬我国威,长我志气的事啊。   总的来说,现在江耕围在江澄平的眼中,那就是一座会移动的金山哪。   所以对于新的小说稿,他十分慎重而且期待。   正当他迫不及待的准备展信阅读时,妻子汪氏捧着一杯热茶过来,他接过来呷了一口,却见妻子捡起他的外套拍拍打打,又要拿了鞋去擦洗,在眼前转来转去的让人看了心烦。   因为常年在外,家中父母不放心,又想早点抱孙子,今年便死活叫他把汪氏带在身边伺候他起居,可惜汪氏为人胆小木讷,平日里连门都不敢出,有时候他倒要反过来照顾她,除了在家管做三餐,就是一刻不停的洗洗刷刷,弄得人心烦意燥。   他当下便喝止了她:“行了行了,现在先别在我眼前转悠,让人看了头晕。”   汪氏闻言,身形一僵,很快就唯唯诺诺的低头去了厨房。   哎,江澄平宁可她跟自己拌个嘴吵一架,也好过这样憋憋屈屈犹如死水一塘。   他重新静下心来看稿件,越看越有代入感,特别是其中对那个乡下老婆的描写,使他轻易便与那才子产生了共鸣,一下子就把自己代入到了男主角的身上。   “哈哈哈~”客厅里传来江澄平豪爽的大笑声,汪氏在厨房听了,也感觉心头一松,嘴角露出一抹笑意来,丈夫心情好,这个家里就是艳阳天,丈夫心情差,那就是数九寒冬,能叫她噤若寒蝉。   “红菱,你过来!”汪氏听见丈夫叫自己小名,便知道他现在心情是着实不错,便擦干净手走进客厅。   江澄平难得温情脉脉的拉着她的手,抱她坐在腿上。   汪氏羞臊得不行,忙挣扎着要站起来:“快别这样,青天白日的。”   江澄平看着她晕红的脸颊和惊慌失措的神情,反而来了兴致,越发箍紧她的腰,把她摁在腿上:“哪里来的白日青天,外面的天分明黑沉沉的。”又补充道:“别怕,今天帮佣不会来,晚饭也别做了,我已经预先去福全饭馆里叫了一桌酒菜,估计一会儿就送过来了!”   汪氏僵着身子,勉强笑着问道:“难道有什么大好事发生了不成,怎么还要叫酒席吃。”   江澄平点头:“的确是大好事,天大的好事!”   说完便顺着汪氏的腿摸下去,一把握住她的一双尖窄小脚。   汪氏吓了一跳,这,这双鞋虽然是专门在家里穿的,也不算脏,可到底是踩在地上的,怎么好直接拿手摸呢。   江澄平左手抱着她的腰背,右手抬起她的腿,将那双脚放在椅子看,仔细观看了一会儿,才柔声问她:“疼么?”   汪氏正被他一连串动作搞得心神大乱,一时也没听见他问得什么,只胡乱嗯嗯几声。   “把脚放了吧!”   这句话犹如惊雷一般,顿时让汪氏清醒过来。   “为,为什么?”她战战兢兢地的问,怎么突然就要让她放脚呢,这是从何说起,莫不是嫌她脚裹得不美么?可她这双三寸金莲,从小就是请村里最有名的裹脚婆子裹的,不说多么精巧无双,可也绝不难看啊。   “你这样裹着,平日里走路不疼么?你放心,我不是那种专门喜好小脚的男人,脚放大了我也绝不嫌弃你,而且你也知道,这沪市里很多姑娘现在都不兴裹脚了的,也好看着呢!”江澄平解释道。   他刚刚看完小说,里面正好写到了变身为女童的才子被强行裹脚的悲惨经历。   以前也听过什么“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俗语,也听见过自家姐妹裹脚时发出的呼痛悲号声,可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关心宽慰她们,因为大家早已对此习以为常了,正如人要吃饭喝水一样,在他眼中,女孩子裹脚不也是如此天经地义的么,反正他家里奶奶也裹、娘亲也裹、姑姑也裹,姐妹自然也是裹的,从来如此,谁还会去纠结这到底该不该裹、裹得痛不痛苦呢。   他本来是一直把自己代入到那个才子角色里的,前面还各种感同身受,跟着才子一起经历各种荒唐搞笑的事,不断被各种欣喜、惊喜的情绪所包围,谁知长到四岁上,剧情画风陡变,家里死摁着要给才子裹脚了。   因为才子刚变身时,为了恢复男儿身,各种胡言乱语、绝食撞墙,结果被家里请了神婆和道士好好折腾了一番,惊恐恫吓之下,差点真的丢了小命,死过一次的人,其实是很胆小的。   才子与冬秀不一样,冬秀先前也没真死过一次,吕氏又是妇道人家,心肠软,哪能真看女儿饿死,不过做做样子,很快就妥协作罢了。   而才子就不一样了,他本身既怕死,这一世家里的父亲又是个说一不二的迂腐顽固之辈,母亲更没指望,典型的三从四德旧式妇女,只晓得唯夫命是从,父亲一声令下,说裹脚就得裹脚,哪能容一个四岁女娃置喙,人小力弱的才子,便只能被五大三粗的裹脚婆子随意摆布了。   冬秀对裹脚的细节描写得极为详细,其残忍血腥之态足以让人虎躯一震、菊花一紧。   江澄平读过裹脚的这一段,只觉得自己的双脚也隐隐发疼了……   想着妻子每日行走时,都是踩在自己被生生折断的趾骨上,不亚于在刀尖上行走,他就颇为不忍,因此才想要她放脚。   而且现在天足运动闹得正火,许多学生、文人甚至政府官员都公开表示不再让家中女儿裹脚了呢,可见天足是大势所趋。   “其实也不疼,我……”   汪氏从四岁开始裹脚,从小就以自己一双标致的金莲为傲,要是把脚放开了,那将来回到村里还不被人笑话死,她是不愿意的。   可不等她说完,江澄平便坚决的说:“放了吧,把脚放大了,你也好外出行走,到时候我带你到这沪市好好逛逛。”   听着丈夫还打算要她将来出门行走,汪氏更不乐意了,谁家年轻媳妇会抛头露面啊,这显得多不庄重。   可看丈夫的神情,显然是已经拿定了主意了,她在此地孤身一人,又没人帮着说话,万事全凭丈夫做主,只好委委屈屈的答应了。 第40章 唐才常   次日一大早,江澄平便叫了辆人力车直奔《字林沪报》的报社。   报社主编唐常才近日颇为气恼,他们《沪报》最初成立,就是因为《申报》里一位编辑受了排挤,一气之下办来跟《申报》打擂台的,其中不免多有效仿、借鉴之处,导致其在报界的口碑一直不太好,幸亏后来那《申报》不知怎的取消了文艺类刊载版块,他们《沪报》反行其道,却是给文艺类作品开了个专属版块,这就是《消闲报》的由来了,不想却是兵行险招,大获全胜,一时间,《沪报》发行量甚至远超《申报》,名声大躁。   接着,便飘了,这一飘就出事了。   《消闲报》因为自身定位的原因,报上连连出现血腥、淫秽甚至反动的作品,又被人爆出报社利用鸦片烟控制作者的丑闻,还屡屡发生暴力催文事件,一时间声名狼藉,简直成了过街老鼠。   连带的《沪报》也不受人待见,发行量在短暂的辉煌后便逐月走低,已经到了闻者落泪的地步。   唐才常就是这时候临危受命,被聘来做主编的,面临一天比一天惨淡的业绩,直愁得他脑后的辫子都细黄了。   冬秀这样的外地人当然不可能知道这些内幕消息,就是江澄平也不甚了解,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路人眼中,这还是一份牛逼哄哄的知名报纸,所以冬秀才会选择往上面发小说。   这时候的文人还是很牛气的,一般有点名气的作者,只要了解真实情况的,出于爱惜名誉,和表达他们文人风骨的目的,也是不会往这份报纸上投稿的。   所以,即便唐主编在报纸的昭文广告上不断提高稿酬,有了名气的作者们也只硬气的表示富贵不可淫,他们是不屑于这些铜臭之物的。   因此,听闻底下的人说,有人拿着支付宝先生的小说来投稿时,唐才常立马破格亲自出去接待了。   江澄平是脚底生风一般走进报社的,他觉得只要自己报出支付宝这个名字,报社不说扫榻相迎,起码也得对他礼让三分吧,毕竟《提刑官宋慈》余热未消,支付宝之名正甚嚣尘上,正是炙手可热的的时候呢。   结果居然是报社主编亲自迎了出来,这可让他有些受宠若惊了,要知道,这时候的报社主编们,可绝不仅仅只是个给人打工的编辑而已,一般来说,他们本身就是社会名流,或有才或有名或有钱或有势,都是有名的大人物,江澄平这样的小萌新在唐主编面前,那就像屁民受到了县官的亲自款待,很难不激动啊。   支付宝的大名,唐才常自然也是有所耳闻的,沪市的报界就那么大,去年一部《提刑官宋慈》横空出世,让《绣像小说》报的发行量在短短两个月内直接涨了一倍不止,要不是李老先生无福消受,突然病死了,后面还不知怎样呢,即便这样,也让那后面的商务印书馆仅凭全书销售赚了个饱,听说那支付宝还是以卖断的方式来结算的稿酬,这样一来所有收益全进了印书馆的腰包,把其他报社和书局羡慕得眼睛都红了。   现在这只会下金蛋的金鸡居然自己找上门来了,唐才常简直有种被天降馅饼砸中的感觉,嗨呀,这种作者,他们可千万要留住了。   不过所有的事,都得先等他看完小说稿件再说,现在也不乏写完一本小说就江郎才尽的作者。   唐才常看完稿件,心里就踏实了。   这篇小说立意构思之巧妙,简直闻所未闻,一个男子,居然在洞房花烛后变成了个三岁女娃,这可真是乐极生悲,这才子不愿也不甘变成女娃,一直在找各种法子变回去,其间发生许多或爆笑或悲催的事,十分引人入胜,一气读下去,畅快非常,完全没有不适感。   只是看到裹脚的这段时,唐才常与江澄平一样,不免产生了双脚作痛的幻觉,原来从另一个角度去看,三寸金莲居然是这样的血腥残忍。   以一个男人的视角,去经历一个女人的一生,这是极其有意思的,而且十分引人遐思,让人不禁猜想这个才子最后会变回去吗?还是会找一个男人嫁了?或是找一个女人,咳咳,变成磨镜呢,而且文中说他变身成的小女孩,就是他的原配妻子,难道以后他会嫁给自己么?   仅看这开头的几十章,唐才常就可以肯定这篇小说必然会带来不逊于《提刑官宋慈》的轰动。   这支付宝先生真是叫人不得不服,难为他每本小说居然都能做到标新立异,与众不同,仅凭这小说的构思就已经稳稳的赢过其他小说了。   “敢问您就是支付宝先生么?”唐才常拱手致意。   江澄平忙摆手否认:“不,我并不是支付宝先生,我只是代先生投稿而已。”   “哦?先生为何不自己投稿呢?可是有什么为难的地方,若有,不妨告知一二,鄙人虽不才,却也有一二可靠的朋友,愿为先生排忧!”必须得先笼络住这作者,这可是会下金蛋的金鸡啊。   江澄平屡次被江耕围交代,不让透露出实情,他虽不解,但既然答应了,就要遵守承诺。   因此含混两句糊弄过去。   唐才常这样老于世故的人,自然不再追问,反正来日方长,当下便直接拍板,收了这部小说,而且给予了千字五元的高额稿酬,还承诺后期会根据发行量而酌情增加。   “冒昧问一句,不知这篇小说总有多少字?现手上是否有存稿?咱们报社也可按情况来安排刊载量和刊载周期!”   “哦,这部小说最少三十万字,现已有了十万字的存稿,支付宝先生希望贵报能做到每日一发那就最好不过了,毕竟连载是不好突然中断或不定期发行的。”   唐才常心下了然,这位先生一定是被《绣像小说》报的突然倒闭给坑怕了,当下拍着胸脯保证到:“这个请一定放心,只要作者写文速度跟得上,我们报社便可以保证每日一发,假使因报社自身原因造成小说未能正常刊载的,我们愿进行一定赔偿!”   双方就各方面的细节进行了一番商谈,拟定章程,江澄平便要告辞离去,唐才常却叫住他说:“不知小兄弟现在何处高就,对报社编辑一职可感兴趣,鄙人冒昧,想诚聘先生为我报的专职编辑,每月付与十元薪资,平日只需你负责与支付宝先生联系商谈就可,不知你意下如何?”   唐才常想得很清楚,这个江澄平就相当于是支付宝的管家和代理人,正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他们报社现在根本没法直接与作者联系上,只有通过这个江澄平才行,稳妥起见,必须先把这个牵线铺桥的“月老”给拴在身边他才放心哪。   江澄平哪有不愿意的道理,这不就相当于白拿一份月钱嘛,况且这一月所得都能赶上塾师两个月的薪水了,妈呀,他这好兄弟还真是一条登云梯啊,连带着他都鸡犬升天咸鱼翻身了。   江澄平兴致高昂的回了家,从此每日都要到邮局里去转一圈,看有没有徽州的来信,也怪家乡实在偏僻落后,别说电话,连个电报也发不了,要不然使用电传的法子,多省心呢,不怕丢也不怕迟。   报社这边则是迅速调整了《消闲报》的结构,直接给《才子变身记》腾出了专门的版块,一下子放出了前五章,而且还在主报《沪报》和其他报纸上花重金打了广告,其中“支付宝”的名字更是加粗加黑放大的印刷出来,力求引人注目。   于是第三天,很多去报摊买报的人,不论买的哪家报纸,都得到了一份免费赠送的《消闲报》,白送的东西,那真是不要白不要,拿回去烧火糊墙也是好的呀。   华国公学学生宿舍里,胡竞之桌前放了好几份报纸,他现在是《竞业旬报》的主力干将,为了办好这份校报,必须不断的像其他报纸学习,吸取办报的经验,因此每日都会买上许多不同类型的报纸进行研究学习。   《消闲报》,《消闲报》……怎么这么多《消闲报》?   胡竞之仔细看了看,还都是同一期的,这《消闲报》是卖不出去了,搞优惠大赠送还是怎地。   他展开报纸,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支付宝”这三个硕大的花式字体,哦?难道是这位宝先生又出什么新作了么,那到可以看一看。   是的,冬秀的读者们嫌“支付宝”这个名字太绕口,现在都亲切的叫她宝先生呢,这称呼里透着十分亲昵,五分可爱,和三分俏皮,可见大家对她的喜爱。   胡竞之很快就看完了报纸上的篇章,这篇《才子变身记》是完全不同于《提刑官宋慈》的小说,但相同的是,它们都是新题材,构思都十分巧妙,轻易就能让人沉醉到书中的世界去。   初看时,还以为是讲进步青年追求幸福婚姻的故事,结果本以为的美满结局却不过是神转折的开端。   作者语言描述也十分有趣,简直将白话文的妙处运用到了极致,写得得心应手,既不拖沓冗长不知所云,又能比文言文更加细腻充分的展现人物情绪,即便是件悲伤的事,用一种不同角度的内心独白讲出来,也让人觉得妙趣横生。   这种吐槽式的幽默,是今人从未见过的写作方式,却轻易的就能让人在犀利的话语里找到共鸣。   可惜文章才讲到转折处,才子居然变身为幼童,还是女童。   哎,这后面到底如何了呢,可恶,刚好卡在这里,让人不上不下的。   跟胡竞之同感的人不在少数,有离得近的人还专门去报社询问后续了。   可惜这时候是清朝,连信件邮递都还不甚方便快捷呢,更别提电报、电话了,也不是什么人家里都能安得起的,要不然,这时候估计报社的电话都得被打爆了。   要知道,这时候的娱乐业,简直匮乏到后世人无法想象的地步,就是有钱人也只能选择听戏、上茶馆、逛妓院什么的,稍微拮据一点的人,那就只能等天黑回家生孩子玩了。   报纸绝对是一种对人们生活方式起到了冲击作用的产物。   可以说,许多人,特别是读书识字的人,一天的娱乐活动可就指着看报纸上那些新奇有趣的东西呢。   而一部抓人眼球,撩人心绪的好小说,又绝对是广大群众最喜闻乐见的,好容易看到一部对胃口的,那还不得盯着看。   可惜报社没法快速收到读者的心声,在收到反馈前,唐才常还着实惴惴不安了好几天,他现在可是亏本赚吆喝呢。   但是不出一个星期,他就彻底放下心来,前几天他们还在跟散传单似的白给人送报纸呢,这才几天啊,就供不应求了,而且发行量还一天比一天高,连带着他们的主报《沪报》的销量也是持续高涨,喜得唐才常恨不得抱着那书稿亲上几口。   这就是通俗小说的魅力啊,能不能开启民智、救亡图存不知道,至少能让人精神愉悦,可以带动更多人开始读报,他们办报的初衷不就是要让国民通过报纸开眼看世界嘛。   冬秀对沪市的情况一无所知,按照列好的大纲,她十分顺畅的就写到了才子长成大姑娘的情节。   长大成人后,前世,才子作为一个富家少爷,家里给他安排了教导人事的通房丫头。   而这一世,作为一个深闺小姐,家里给她安排了教导月事的老妈妈。   本以为变身女子,被锁深闺,还要裹脚已经够惨了,不想长大后还要迎来这更加惨烈的噩梦,从此以后的每个月,他都将有那么几天要忍受着胸口肿胀,肚子绞痛,浑身冰凉,甚至连床也下不得的凄惨下场。   冬秀当然没有怎么描写葵水,这时候的人都认为这是一种污秽邪祟,是决不能提起的。   她重点通过才子的身心感受,来描述女性为此所受的折磨,这样的事发生在女人身上那是习以为常、不值一提的,有谁会为女子痛经而产生重视和怜悯呢,可发生在男人身上就不一样了,每月一次的酷刑足以叫他对人生感到绝望,正是这种强烈的情绪才足以引起读者对这件事的正视。   而且才子是留过洋的,知道很多卫生健康常识,冬秀便通过他的口,对女性如何保护自己做了详细描述,比如不能碰冷水、不能嗜辣、不能过夫妻生活、要勤换月事带等等,否则留下病根,损坏根基,生出来的孩子也不会健壮,这一点自然是针对男性读者的,要让男性读者们学会体谅女子的不易,那很困难,可一旦牵涉到子嗣后代,那就没有男人会不重视的。   冬秀只希望男人们为后代计,也能顺便怜惜一把女性。   这时候的才子虽然还是忘不了自己的一颗男儿心,可很多东西早已潜移默化的改变了。   在家中兄弟可以去读书,而他只能被关起来学女工、厨艺、管家时;在兄弟们每年参加祭祖,而她只被允许在门外叩头时;在她一向柔弱温和的娘当着她的面惩罚姨娘、打骂丫头时;在她被庶出姐妹欺骗陷害,推入池塘时,在数不清的让他心灰意冷的时候,他胸中那些前世的意气风发、肆意盎然不知不觉间便消失殆尽了。   他一直以为,就算自己变成女子,凭自己的才华,也能闯出一片天地,最不济也能成为巾帼才女,却不想,身为女子,本身就没有去争取和奋斗的资格。   渐渐的,他也在这深深宅院中学会了另一种活法,争宠夺爱,三从四德;渐渐的,他不再开怀大笑,步行如风,而学会了低头浅笑,莲步轻款;渐渐的,他都快忘记他到底是谁了,反而越来越像记忆中原配的模糊形象。   他身不由己的被礼教裹挟着、被家庭压制着,成了木讷寡言的淑女。   他一直安慰自己,只要离开这个家,他就自由了,而目前来看,唯有嫁人这一途径了。   冬秀对才子转变的描写,是很详尽的,力求自然而不突兀生涩,不会使男读者们产生在看脑残文的感想。   至于本文的结局,冬秀也早已设定好了。   后来,才子见到了前世的自己,那个真正的才子周谦,他今生的丈夫。   事情果然如前世的记忆一般,他嫁给了周谦,却无法对他吐露实情,他深知自己是怎样高傲自我的人,怎会信这荒诞之语,话一出口,他只怕就要被当成疯子给锁起来,小时候那神婆道士给他留下的心理阴影实在太大了,他可不敢再贸然开口。   所以他打算慢慢来,一点点从细微处透露出来。   然而周谦根本不给他开口的机会,不仅无视他躲避他,即便见到了,也用一种鄙夷嫌弃的目光看着他,好似看着一坨什么脏东西。   才子在那目光中恍惚了,他曾经是这样冷漠无情的人么,对一个刚嫁过来的女孩子,连丁点的礼貌都做不到,只顾发泄自己的不满,毫不留情的将一腔怨气撒到无辜的人身上。   在他还没来得及与周谦说上一句话时,对方就把她撇在老家,只身回城了。   再然后,不到两年的时间,他就接到了一封休书。   婆家本来对他还有几分愧疚之情,待他也不错,可一听儿子新娶的媳妇是大官的千金,立马就把他打包送回娘家了,而娘家爹娘已经不在人世,哥嫂只嫌他晦气,质问他:为什么不在婆家一根绳吊死,也算全了自己的名节,他们也好借此打上门去讨公道,可他居然还厚着脸皮回来了。   然后他就直接被刻薄的哥嫂送去了尼姑庵,要他好自为之。   等才子终于回过神来时,他已经被剃光头发、身披缁衣,强压着下地干活了。   不堪忍受的才子,终于设法逃脱了,坐在顺路的憨厚老农的牛车上,他想:自己总算是自由身了,他可以出去找工作养活自己,想自己前世,随便写篇文章就能赚够几个月的花销呢……   做着美梦,带着对未来无尽憧憬的时候,他被憨厚老农卖到了妓院里,换了十几块钱拿去抽大烟了。   老鸨为了使他顺从,对他棍棒加身,大肆辱骂殴打,最后深知直接给他下了药,药性发作后,他渐渐的浑身无力、大脑晕沉起来……   等他再次睁眼时,身边躺着他新娶的娇妻,他又回来了,那所有的一切,原来不过是一场怎么也醒不过来的噩梦。   等他带着妻子回老家祭祖时,才听说他那个原配接到休书的当天晚上,便为保名节在那冷冰冰的新房里上吊死了。   才子不由想起了梦中那个女人的一生,浑身一抖,末了,也只是叹了声可怜,做主把她葬在了祖坟里,也不至使她做个孤魂野鬼。   晚上,才子拥着妻子说:咱们以后一定要生男孩。   妻子笑他:如果生了女孩呢?   才子沉思良久,坚定的说:那就不要给她裹脚,叫她自由自在,平安喜乐的长大,还要送她去上学读书,使她明理晓事,懂得一技之长……   全文就在这样怅惘压抑的基调中结束了,可以说前面有多欢脱,后面就有多郁闷。   其实冬秀完全可以写一篇才子的逆袭记,全程在搞笑和不断打脸中升级,绝对能保证是这时代人看过最舒爽的小说,读完让人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可这样娱乐至上的快餐小说,并不是这个时代需要的。   冬秀想通过这篇小说引起那些男人的反思和改变。   这篇小说现在只有沪市的人才能看到,而沪市恰好就是除了北京以外最让人向往的天堂,那里的一切都能成为全国效仿的风潮,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以后未必就不能扩散到全国各地让更多人知晓。   哪怕有一个女孩子因此而受到善待,改变境遇,冬秀也是欣慰的。   远在乡村的冬秀,可没有诸葛卧龙的睿智和远见,不出屋门,便能知天下事。   所以她还不知道这篇小说在沪市引起了怎样的轰动。 第41章 离开   唐才常是个爽快人,即看好了这篇小说和支付宝本人的能力,做起宣传来自然是毫不吝啬的,本来他们《消闲报》也一直走的财大气粗的豪放派,白道黑道的都沾点边,一时沪市本地不仅各大报纸上,就连妓院酒馆茶楼内,也是各种小广告满天飞,可以说这部小说真正做到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他又很懂得吸取经验教训,生怕再次出现跟《绣像小说》一样的烂尾情况,早早的就将报社进行了梳理,确保能顺利实现每日发刊。   小说本身质量过硬,作者名气又正盛,前期宣传也给力,不火简直没天理嘛。   倘若《提刑官宋慈》是一本极具新意,开人眼界的奇书,那这本兼具变身与重生元素的小说,则完全可以说是开先河的创新之作。   以前的人即便有过这种想法,也没有具体的概念,更没人能实实在在的写出来。   这简直就是打破了他们脑中的屏障,一时催生了无数的脑洞。   现在追着这篇小说的人,不免一边爽歪歪,一边暗自YY。   一时间沪市到处都是“假如我回到了某某年”、“若是我变成了某某”之类的畅想。   唐才常只恨这本小说太短了,只够连载大半年的,根本不能叫他好好享受够被人吹捧敬羡的感觉。   自连载之日起,江澄平涨了薪资,报社涨了销量,茶馆多了一本新的说书题材,而最让人欣喜的莫过于沪市又掀起了一波大规模的天足运动,很多新式学堂的男学生甚至直接喊出了“不娶小脚太太”这样直白的口号,这股热潮越演越烈,一些革新志士,进步青年,越发积极的在报纸上撰文呼吁放脚和废除裹脚,并鼓励兴办女学。   胡竞之曾写过《敬告中国的女子》一文,其内容与这篇小说传递的宗旨如出一辙,读完全本的小说,便越发敬重这位宝先生,直呼其为知己。   不过他的文章因为发表在校报上,本身又没有什么名气,读者不过就是校内一些同学而已,况且有几人爱看正儿八经说教式的文章呢,因此即便那篇文章如何针砭时弊、鞭辟入里,影响也不过尔尔。   这位宝先生可就不一般了,他居然另辟蹊径,能够用这样别致受欢迎的通俗小说来传达自己的思想,这样不仅更能让人接受,还能让更多的人看到,实在叫人叹服。   他将所有的剪报,齐齐整整的装订好,打算自己收藏起来,这可是他第一份剪报小说,值得纪念。   然后他买了一本带有大量插图的全书,随信邮寄给了母亲,乡村生活单调无趣,希望这本小说可以稍解母亲孤单之情。   这种类似连环册一样的小说比正常的价格要贵一倍不止,是专门给那些识字不多的人看的,就像这时候开办的新式小学学堂里使用的国文教材一般,尽量的图多字少,给人以阅读的趣味,这还是唐才常从《绣像小说》学来的一招呢,就因为他们的书里面带了插图,销量足足提升了两成呢。   冯氏接到儿子的书信时,颇有种不好的预感,果然,这孩子又转学了,去了另一所新公学,还当上了外文教员,言外之意自然是不能回来成婚了。   冯氏微觉不快,虽说儿大不由娘,可穈儿今年就十九岁了,而江家姑娘也已经二十整了,再不成婚可就是老姑娘了,这不是耽误人家嘛,她打定主意,明年无论如何也要让他们先把婚结了,男人嘛,哪个不是先成家再立业的,结了婚,有了孙子,随他想去哪上学……   请人念完了信,冯氏又原样叠好,妥善的放在专门的小匣子里,然后打开儿子寄来的包裹,里面果然有本小说,听儿子在信里把它夸得天花乱坠的,她不由得也起了些兴趣。   她本身就是个穷苦人家出生的姑娘,为了帮家里筹集盖房子的钱,才答应做了老爷的第三房继室,那时候她才刚满十八岁,而老爷已经五十多了,老夫少妻的,老爷倒也疼爱她,她能识得几个字,全靠老爷闲暇时手把手的教她。   因此她比一般官太太们多了几分不羁和泼辣,又比寻常村妇们知书达理。   可惜不过三年,老爷便去世了,她带着幼子千里迢迢从任上赶回绩溪老家,整日忙于生计和周旋,本来识得的字也逐渐忘得不剩几个了,自己看封家书都困难,何谈看小说呢。   好在穈哥儿贴心,还知道专门买那满是图画的版本给她。   冯氏这一翻开,立马就入了迷了,虽是插图并着几句极简短的话,不如小说本身引人入胜,可也别有一番趣味和吸引力,特别是那画师功力着实匪浅,非但将剧情巧妙的浓缩在了一幅幅的插画中,就连画中人的神态也是栩栩如生,生动极了,叫人看来即浅显易懂,又代入感十足,几可与现代的漫画相媲美了。   冯氏直从中午看到天黑,晚上草草吃了几口饭,回去便点了油灯继续看。   冯氏的两个儿媳妇都是那第一任胡太太所生的儿子们娶的,年纪比冯氏还大着几岁呢,素日便不太尊重她,又尖酸刻薄小心眼,若非冯氏性情豁达不与她们计较,这个家里早鸡飞狗跳不知闹得怎样了,也正是这样,冯氏才被胡氏宗族的人都高看一眼,在家里的地位也是稳如泰山。   两个儿媳今日见到冯氏一反常态,吃完饭既不做针线,也不念佛,而是匆忙回房,便挤眉弄眼的嘀咕道:“今儿穈哥儿来信了,还寄了个大包裹来,也不知是什么好东西,居然一个人偷偷的在房里看了一下午!”   两人既好奇,又气愤,觉得冯氏吃独食,占了该她们的那一份东西,收拾完饭桌,便端了壶茶相携来找冯氏。   冯氏正看得入迷,听见敲门声,看着两个儿媳妇往屋内窥视的目光和托盘上的茶壶,立马就知道她们打的什么主意。   处了十几二十年,谁还不知道谁呀,冯氏也不与她们啰嗦,直接把人让进来。   “这是穈哥儿从沪市寄来的洋布,本想明天拿给你们,既然来了,就一人挑一个花色拿回去吧,做身衣裳,也是他对你们的一片心意!”   两人早看见那个包裹了,闻言也不客气,一人挑拣了一卷花布,又旁敲侧击的说:“穈哥儿最是孝顺的,难为他一个学生,自己手头还不趁呢,就给我们买东西回来,都说这沪市的东西精贵稀罕,娘,穈哥儿还给您寄了什么新奇的东西么?也让我们开开眼界呀。”   冯氏知道她俩的鬼心思,也不藏着掖着,指着桌上的书说:“还真有个新奇的,诺,就是这本书了,真是好看得紧,我看了连茶饭都不想了!”   两个媳妇见桌上确实有本翻开的书册,顿时泄了气,还以为什么好东西呢,勾得婆婆这样急火火的,她们是不识字的,自然对书没什么兴趣,当下抱了布匹各自回房了。   冯氏点灯熬油的,直看到鸡叫时分,才撑不住的停下了,一时只觉腰酸背痛,眼睛酸涩的直往外淌泪水,哎,真是老了,身体实在扛不住,这才吹灯上床了。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却怎么也睡不着,身体明明极困倦,头脑却极亢奋,一闭上眼睛那小说中的一幅幅插图便是活了一般,那描绘的情景止不住的一幕幕的连贯着跳出来,活灵活现的,让冯氏一会儿笑一会儿哭的,倘若叫人看见,必要当她得了失心疯了。   穈哥儿这次说得果然不错,这果然是本好小说,在插科打诨、嬉笑怒骂中,道尽了做女人的苦楚,她看的部分才讲到才子被裹了脚,这还是一个女人今生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呢,如果长大出嫁,那日子便更惨了,她不由联想到自己,她还算幸运的,能遇到老爷那样的好人,只可惜老爷去得太早了,留下她个年轻寡妇带着穈哥儿在这大家族里讨生活,想想这些年的艰辛委屈,在这寂静的黎明中,冯氏不由泪流满面……   冬秀这次与新报社的合作堪称愉快而默契,她准时交稿从不拖延,他们也大方给钱从不克扣,而且从不探听隐私,这于冬秀来说便是好大的便宜了。   这几年下来她早养成了看报习惯,不论是那种类型的报纸都能叫她看得津津有味,就好似在现代刷今日头条似的,一旦上瘾根本停不下来。   这一日看报纸时,倒见着个惊天动地的大新闻,原来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先后脚的没了,只留下一个三岁的小皇帝,这就是史上鼎鼎大名的末代皇帝溥仪了。   冬秀看到这则消息时才确切的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溥仪都登基了,那离大清灭亡还会远吗,要是她没记错,再过个三两年,就是中国改天换日的时候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也会就此瓦解灭亡。   其实这些国家大事,根本与冬秀没甚关系,外面即便地覆天翻,这个乡村依旧沉静如故。   她需要关心的不是家国大事,那些轮不到她去操心,她也没那个能力去管,她现在要做的是怎么摆脱吕氏的唠叨。   才开春,吕氏便与冯氏请了人来算婚期,并定在明年的六月让她和胡家少爷成婚,两人也不小了,该办事了。   胡家准备婚房,江家准备嫁妆。   经过这些年,吕氏早把嫁妆准备的差不多了,倒不急,只又盯着冬秀开始做出嫁前的准备,厨艺、女红、规矩自然是不用提,又要囫囵个重新来一遍,更重要的是要了解清楚胡家的家庭状况。   那一堆表亲叔伯,姨姑嫂奶的,闹得冬秀一个头三个大,直感叹这胡家还真是家大人多,比她们江家也是不遑多让啊。   不过江家几房早已分开了,特别是她娘这样的青年寡妇,更是连住的地方都与其他几房完全分隔开来,平日里人情往来倒十分清爽,这胡家却正好相反,四代同堂,一大家子挤在一起住,想一想就觉得闹腾,而且近些年家境越发衰败,已经开始靠典当度日了,又因家里有个抽大烟的大少爷,逢年过节还有人堵上门来要债呢。   冬秀若是嫁过去,总不好搞特殊吧,少不得也要跟着吃苦,像她这样的大脚女子,说不定还要下地干活呢,想一想就觉得头疼。   吕氏安慰她:“你婆婆就一个亲生的儿子,你是她嫡嫡亲的儿媳妇,她还能看着你受委屈不成!”   说是这样说,吕氏自己也是心里没底,当初实在太过草率了,只看两家门当户对,又是拐着弯的亲戚,那胡家少爷更是个明事理知上进的好孩子,就定下了亲事,哪知这些年,这胡家是越发破落了,又分家不分居的,更兼家里一起住的还有两个年纪比婆婆还大的儿媳,听说仗着年纪大很不好相处,自己女儿将来少不得就要受些委屈。   可亲事已定,不容更改,吕氏也只能多为女儿准备些陪嫁,起码嫁过去能挺直腰板,靠着嫁妆也能养活自己,不需看人脸色。   江耕围手上就有好大一笔冬秀分给他的钱,都被他攒了起来,现在正好拿来给妹妹添办嫁妆,便托江澄平在沪市淘弄些新奇玩意回来。   而冬秀则又一次被押在房里绣盖头去了,就她那三脚猫功夫,绣个蝴蝶都困难,吕氏还偏叫绣个龙凤呈祥,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不过几天功夫,冬秀就把十个手指头挨个戳了个遍,嘤嘤嘤,这不会染上破伤风啥的吧。   而胡家也的确像冬秀所了解到的那样,人穷是非多。   冯氏既是继室,又比继子继女年纪小,在家里完全摆不出婆婆和长辈的架子,幸亏她为人处世很有一套,向来公允平和、以理服人,在宗族里口碑极好,这才在这个大家庭里站住了脚。   小儿子既要结婚,自然先要准备婚房,然而这些年,家里的地没多一亩、房没多一间,人倒是添了不少,本来就挤挤挨挨不甚宽裕了,又到哪里去腾出一间空屋来。   冯氏少不了要与家中人商量磨牙,特别是几个儿媳妇、侄媳妇,要想让她们把占的屋子腾挪出来,那无异于从饿狼嘴里夺食。   幸而家里当家的二少爷出来说了几句公道话,最后才把原来就属于穈哥儿的房子腾了出来。   这间房子朝向倒好,只是面积太小了,位置也不好,做新房总是有些拿不出手。   可是家里就这么个境况,冯氏也是无可奈何,只能请人重新粉刷规整了一番。   正当两家人都在为亲事准备忙碌时,远在沪市的准新郎却落得个失学失业的糟糕境遇。   原来这胡竞之进入新公学求学,才将将满一年,这新公学居然就突然解散了,闪得他好没着落,家里母亲又频频来信催促他回去成婚,他来沪市整五年,却学业未完,一事无成,连个中学也没念完,哪有脸面回家乡啊。   前途晦暗不明,使这个少年心灰意冷、百无聊赖,加之几个狐朋狗友的撺掇怂恿,很快就迷失堕落在这十里洋场的花花世界里去了。   打牌赌博、酗酒叫局、进梨园捧戏子、逛窑子叫局子,不过半年时间全学了个遍,除了没沾大烟,几乎就是五毒俱全了。   这一日又与几个朋友在妓院打牌喝酒,直闹到深夜,胡竞之才头晕脑胀的坐上了一辆黄包车,谁知这车夫见他酩酊大醉,又是个瘦弱的书生相,不由起了贪念,悄悄的将车拉到无人的巷子里,一把将他推翻在地,拿了他的钱包、马褂、帽子等物就逃跑了。   胡竞之迷迷瞪瞪的,过来好久都反应不过来,只瘫坐在地上打盹。   不知过了几时,有巡街的警察经过,发现了衣衫不整、满身狼狈的他,自然要盘问一番,不想胡竞之醉酒未醒,直接拿起一只鞋砸向那巡警,巡警也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恼怒之下,两人便扭打起来。   胡竞之一个文弱书生,哪里是巡警的对手,不仅挨了一顿胖揍,还被关进了巡捕房并罚款五元。   第二天在号子里酒醒,胡竞之别提多么惊诧懊恼了。   有些人是真的会在一夕之间醒悟和成长的。   身无分文,几乎断绝生活费和学费的他,想到家中日渐艰难的困境,含辛茹苦、还得靠他赡养的母亲,殷殷期盼的族中长辈,真是幡然醒悟、万分懊悔,下定决心一定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学坏容易学好难,若是一般的普通人,只怕这誓言就如放屁一般,懊丧过后便会死灰复燃、恢复原状,可胡竞之毕竟不是普通人,说要改过自新、浪子回头,还真就如醍醐灌顶一般,立马从那颓靡的生活里走了出来。   也算天无绝人之路,他恰好赶上庚子赔款公派留学的第二批报考,胡竞之深知,将来若想有所出息,他唯一的出路就是出国深造,待学成归来,自有一番大好前程,况且公派留学也可减轻家中负担,他是绝不能错过这次机会的。   当即写信告知母亲,请求她的支持和谅解,母亲对他的学业和前程一向最为重视,想必不会反对。   为了生计,他暂时找了份在公学里教国文的工作,可这份工作所得薪资远不足以够他上京赶考的。   正一筹莫展之际,恰遇到两位同乡好友,不仅鼓励他赴京报考,还为他筹措经费,家中叔父也在同一时间寄来了银钱。   受到如此大的恩情和厚望,胡竞之大为感到,自此一门心思的读书学习,专心准备应考。   之后的事就如走马灯一样,一件件的随时间滑过。   他从备考、上京、考试、录取,直到现在站在赴美的轮船甲板上,也不过两个月的时间而已,就连他自己也是恍恍惚惚,有种不真实感。   望着渐渐模糊远去的陆地,那心中兴奋又忐忑的情绪才渐渐消退,心里不由生出离情别绪来,也不知家中母亲怎样了,儿子此去,千里万里,再回家恐就困难了,他跪在甲板上,面朝家乡的方向,深深的磕了三个头,惟愿岁月如常,一切安好。   到底是年轻人,感伤一阵也就过去了,看着一望无际的海面,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心里又油然生起几分豪情壮志。   既然要奔赴新的世界,开始新的生活,他也必须要做一个全新的人。   胡竞之找同伴借了剪刀,咬咬牙,一把剪掉了自己的辫子,嗯,新的一切,从“头”开始。   等冯氏再次接到儿子的书信时,才知道儿子已经如愿考上公派留学名额,现在已经去了异国他乡留学深造了。   冯氏读着儿子的信,感受着那字里行间洋溢出的无尽喜悦和快乐,自然也为儿子感到骄傲和自豪。   只是随信而来的还有儿子的那条辫子,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他倒好,尽学洋人,连辫子也不要了,将来回乡,还不知要怎么被人嘲骂呢。   冯氏郑重的拿香油浸润了那条发辫,细细的梳理后,拿油纸和细布包裹起来,这也是儿子身上的精血所化啊,将来说不定还有用得上的一天。 第42章 名人   且不说冯氏是如何的百感交集,同一时间,冬秀家也接到了一封美国的来信。   吕氏这才相信,原来未来女婿真的远渡重洋,到很远的地方求学去了,好端端的撇下她女儿,又不知几年才能回来,岂不是耽误了她女儿,为什么不先成婚呢,难道是想悔婚不成……   这边吕氏懊恼又气愤,尽管未来女婿在信中言辞恳切、态度谦恭,却也不能抹杀他不愿与女儿成婚的事实,冬秀已然双十年华,再过两年就真得成个老姑娘了,如何等得起,到时候还不知道村里人如何议论嚼舌呢。   冬秀自己是不会有此忧愁的,她看见信尾的“胡竞”两个字,直接就蒙逼了啊。   胡竞是谁啊,呃,这个,说实话,冬秀还真不太知道,谁叫教室的墙上也没挂过他的照片,语文课本里也仿佛没他的文章要背诵,一般不是搞文学或史学研究的人还真就对他不甚了解。   不过,她却十分确定对方是个巨牛逼的人物。   怎么牛逼呢,现代时她看过一部电影,里面就有胡竞这个人物,而胡竞的扮演者就是全民公认的超级男神,众所周知,一般拍摄历史剧,出演历史人物,特别是民国时期的历史人物,因为有了本人的真实照片,选角和造型时,总是要力求相似的,起码人物形象不能跑偏了啊。   所以冬秀能肯定的第一点就是:胡竞绝壁是个大帅逼啊,在那部红色电影里面有一段是胡竞在大学里的演讲,短短几句话,不过半分钟,却完美的体现了男神的情商、智商、颜值、风度、幽默……   总之冬秀把那片段来回看了好几遍,把荧幕添得那叫一个锃光瓦亮,至此沦为男神的无脑吹。   若说这个片段完美的表现了胡竞的个人魅力,那电影里另一个片段,则从侧面表明了他在民国文化圈里是怎么一种巨擘大拿的地位。   冬秀十分清楚的记得,电影中那位在后世无人不知的领袖和伟人,在他青年时期来到京城送别友人,入京第一件事,就是去大学里蹭胡竞的课听,还说了“胡竞之大名远扬,岂能错过”、“实是我辈楷模”之类的话,全程都是一副标准的迷弟脸。   于是冬秀能肯定的第二点便是:胡竞绝对是个极其有名、有魅力、有才华的人。   妈呀,真是赚到了。   都说民国有四大美男,有周总理那样浓眉大眼、正人君子式的美男、也有梅兰芳俊眉秀眼、温文尔雅式的美男,这些冬秀固然喜欢,但实话说,还是男神那样风格的脸才更符合她的审美啊,当然,最好还能有八块腹肌。   握草,原来穿越的最大福利在这里啊,真是好饭不怕晚啊,男主角虽然出现的比较迟,可完全是她的菜啊,值得期待。   等等,民国时期,文人貌似都流行休妻另娶、追求自由婚姻的,特别是留过洋、上过大学的,学成后第一件事往往既不是实现理想也不是报效家国,而是鄙视自己的妻子、批判自己的封建婚姻,然后,休掉没文化的小脚老婆,以此表示自己一个新时代的新青年与过去决裂的决心。   所以,胡竞这碗菜,她最后能不能吃到嘴里还两说呢。   不过,知难而退、自卑矫情什么的可不是冬秀的性格,如果有人把一块大肥肉送她嘴边了,就算吃不到,最少咱也得蹭它一脸油哇。   冬秀当即屁颠屁颠的就去回信了。   那一封信她也从吕氏手上要了过来,打算好好的保存起来,这胡竞好歹也算个历史名人啊,这些以后说不定都是珍贵的研究资料、历史文物啥的,说不定她也能蹭一蹭他的光,在后世留下个名字呢。   吕氏看女儿兴匆匆的样子,心里真是委屈又心酸,哎,真是女大不中留啊,男方不过是来了一封信,女儿就这样高兴,全不见一点埋怨,可见心里还是期盼着自己婚姻和未来丈夫的,心里刚刚涌出来的退亲的想法,又被她摁下去了,罢了罢了,亲事哪能说退就退呢,不论什么原因,退亲总是女方吃亏些,弄不好就坏了名声,况且女儿年纪也大了,再找合适的人家也难,现在只盼着那孩子早日学成归来罢。   作为这个时代的文化人,胡竞的信倒很是通俗易懂,也没有咬文嚼字、酸文假醋,基本就是半白话文了,可能是照顾到她们的文化水平吧,这倒方便了冬秀,不用绞尽脑汁的写什么之乎者也,这样一不小心可就要暴露她“文盲”的事实了。   冬秀可不管什么矜持不矜持的了,反正这是私人书信,也没有其他人可以看到,便放开手脚,洋洋洒洒写了好几大张纸,这书信来回一趟可不容易,不能浪费了,希望男神不要被她的热情吓到。   坐在康乃尔大学美丽的草地上,胡竞展开家乡来信。   母亲自然是老话长谈,十分关注他的身体和学业,拳拳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另一封信却是他那素未谋面的未婚妻寄来的,于胡竞而言,这可真不啻于是一个大惊喜。   客居海外的人,心里总是孤独寂寥的,时时牵挂着祖国和亲人,每一份来自亲人的信件,都能熨帖人的心灵。   展开那厚得与众不同信封,第一眼便叫胡竞感到了惊奇,他一直以为对方是个不通文墨的乡下姑娘呢,不想一笔字倒是别样的娟秀清丽,大大出乎他的预料。   他忙细细读来,一时看完了,竟不觉微微笑起来。   这样的书信他还是第一次读到,整篇全无要紧事,絮絮叨叨全是家乡新闻和她的日常琐事,可那口语化的文字十分有感染力,好像写信人就坐在他面前侃侃而谈,一下子就把他带入到了那熟悉的乡村生活中。   而且行文流畅,语言幽默,叫人在会心一笑中只觉熨帖而温馨。   胡竞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位人前端庄有礼、人后机灵活泼的年轻姑娘,她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在自己舒适的卧房里悠闲而惬意的写下了这封信。   胡竞很是郑重的回了信件,关于国外的生活、他的校园、他的朋友,乃至他的爱好,仿照来信风格,写了一大篇,随信还附上了一张自己新拍的半身照。   他现在可不再把这桩婚事不当一回事了,反而生起了期待和好奇来,知好色而幕少艾,他也不能免俗的希望未来妻子拥有美丽的容颜,希望下次来信可以看到她的相片。   两个年轻未婚夫妻总算是有了交集,相互踏出了第一步。   而在沪市,《沪报》靠着《才子变身记》狠刷了一波存在感,发行量和知名度已然有反超死对头《申报》的趋势了。   其实这时候的长篇小说并不多,也并不长,多是几万字的短篇,在报纸上连载时,每期能出五六百字便算多的了,相比起来,冬秀的《才子变身记》不仅长,而且还日更三两千字,追起来无疑要舒爽很多。   况且加量不加价,相当于一分钱买三份货,自然大受追捧,就连名声都因此好转了不少呢。   而且自从开始连载,《才子变身记》一天都没有断更过,因此也积攒了大批忠实的读者。   一位知名作家曾说:书会潜入我们的心田,诗歌会流入我们的血液。   阅读带给读者的不仅是快乐、见识、知识,更多的是和作者间的一场思想交流,领会作者所要传达的信息。   很多读者在看过《才子变身记》后,因为受到小说的影响,已经尝试着不再强求家中女性裹脚了,甚至还有开明的家长,将女儿送进了学堂。   在大清朝,能进女子学堂的人那可是凤毛麟角,比熊猫还稀罕的存在呐。   冬秀从沪市的来信中得知,今年沪市的女学生比往年多了一倍不止,连女学堂也多开了好几家,这事儿就连《新闻报》也进行了专门的报道呢,说她这篇小说“文虽浅白,立意却深,于怪诞荒谬中发人深省”,简直叫她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   总算她的心思没白费。   哎,倘若她也能去上上学那该多好哇,可惜她这样的年纪,估计学校也是不收的。   而受到《沪报》销量的刺激,《申报》也早已坐不住了。   当初《申报》毅然决然的取消了所有文娱板块,专攻时事政治、新闻纪要,的确一下子就提升了自身的格调,在沪市办报业的地位空前崇高起来。   但是曲高和寡是自古以来的定论,相比于阳春白雪的高大上,绝大多数的人还是更喜欢下里巴人的低俗甚至恶趣味啊。   更何况这时代的百姓们连字也不大认识,辛苦劳作一天,还能指望他们关注什么国家大事吗,这时候恐怕一曲乡村俚曲或一个鬼怪故事更能吸引他们吧。   所以,失去文娱板块,必然就会失去了一部分、甚至一大部分的读者。   而《申报》自身销量的下滑,和《沪报》销量的飞升,就是最好的证明。   无论报纸定位和办报宗旨是什么,首先也得保证能让更多的人看到才行啊,这就是酒香也怕巷子深啊。   于是在销量的刺激下,对方也学着《沪报》办了一份副刊,名字便叫做《自由谈》,可惜一直以来也没有搜罗到什么好的作品进行刊载,始终收效甚微,反响平平。   这时便有人提议去找那位支付宝先生约文。   有名气的作者谁不是同时供应着多家报社的稿件啊,像当今的译著大家林先生,最多时可同时为七八家报纸供稿呢。   那位宝先生连续两次创造奇迹、引起轰动,整个沪市都有目共睹,能力之强是可见一斑,现在不知有多少报社想请他来撰写小说,无奈这位先生太过神秘,连着两次都是突然冒出来的,也从不在人前显现,外界对其根本就是一无所知啊。   不过其他报社打探不到的消息,未必《申报》就做不到。   这可是他们的强项,当初慈禧太后和光绪帝先后死亡,《申报》就对其做了详细的追踪报导,连皇帝每天症状如何、太医如何诊治这样的宫闱秘事都能探听的一清二楚,可见其消息渠道之广、人脉之坚、背景之强。   现在不过是要找一个正当红的小说作者,都不必费心去死对头《沪报》那里刺探情报,直接去合作方商务印书局询问一番就能知道。   冬秀可不知道有人在找她呢。   她新近收到了沪市江澄平及其主编唐才常的来信。   冬秀略感意外,这还是她第一次收到报社的来信呢。   两人的信里大致说的是同一件事情:自去年《才子变身记》连载开始后,报社情形一片大好,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这样好的业绩和收入,自然还是落在自家人手里比较好,于是报社空降了好几位老板的大侄子和大外甥前来镀金,渐渐的唐主编便被架空了起来,等连载完成后,更是直接被找了个由子撸掉了总编之职,唐主编这样有骨气的文化人,当然受不了这种侮辱,激怒之下,愤而辞职。   江澄平当初就是唐主编签进报社的,属于直系派队,自然也跟着受了不少窝囊气,况且那报社以前本就风气不正,只是被唐才常压着没有发作出来而已,那几个空降小老板又都不是什么好鸟,好似苍蝇进了屎尿坑,薛蟠进了荣国府,不过半年就把报社搞得乌烟瘴气、怨声载道,比之以前还要坏了十倍。   江澄平见事不妙,忙也溜之大吉,反正他又没与报社签什么卖身合同,随时可以走人,而且该拿的稿酬也拿到了,更加无所顾忌了。   江澄平来信主要是表示歉意,毕竟这《消闲报》是冬秀指定用报,他不打声招呼就离开了,总是对不起她。   而唐主编则是专门写信提醒冬秀的,他干这行不少年,又在《消闲报》做了一年主编,各种内情知道不少,十分委婉的表示了这《消闲报》风气已坏,如若再在这家报纸上发表作品,唯恐带累了先生的名声,甚至泥潭深陷,被《消闲报》攀附牵扯甚而恐吓强迫了。   冬秀本来就身份不便,一直以来都谨小慎微,最初写文就是因为闲的慌,也没什么大志向,所以一向采取银货两讫的法子,至于什么分成、名气,她是通通不大关心的。   这家报社既然已经不适合待了,当然是说走咱就走哇。   哎,也不知她是不是与报社犯冲,连着两次都遇到这种糟心事。   可这也的确是当今报业的现状,存活时间短、发刊不稳定、组织不固定等等问题一大堆,只是赶巧她一下都遇上了。 第43章 逼迫   沪市,江澄平家里,妻子汪氏正浑身颤抖的抱着丈夫的脖子小声哭泣,显见是吓极了。   江澄平一边柔声安慰妻子,一边驱散门口看热闹的人群,正打算关门,却见房东抖抖索索的跑来,搓着手,为难的看了他一眼,小心的说道:“江少爷,您这是惹了哪路神仙啊,已经三天了,再这么闹下去,恐怕我这租户都得跑光了,我看您还是赶紧搬家吧,惹不起躲得起啊,再说了,这些瘪三可都是不要命的主,听说尊夫人刚刚诊出有喜了,万一吓个好歹就不妙了,这样,我也不是那落井下石的小人,租房的押金我全都还给你,再宽限你一日,你就赶紧的搬吧!”   江澄平闻言即无奈又羞愧。   哎,也不知他是惹上什么人了,这几日总有地痞流氓在门口转悠打量,深更半夜又敲窗又砸门的,吓得夫妻两个惴惴不安。   他今日实在按捺不住,便去衙门报案了,好说歹说,又出了不少血,才总算求得他们答应增派两个巡警过来巡视。   不想才回到家门口,就见门前挤满了人,一问才知,原来他刚出去不久,那伙泼皮就又找上门来了,青天白日的在门口污言秽语的叫骂不休,对着门又踹又撞的,直把门内汪氏和一个雇佣阿姨吓得惊颤欲绝。   可怜江澄平满腔怒火,却不知朝谁发。   他素来也是个要脸面的人,现在不仅被众人指指点点,还被房东逼着搬家,还真是祸不单行。   可伸手不打笑脸人,房东好言好语的与他说话,他连据理力争的力气都没有,再者,趋利避害,人之本性,确实也不该牵连到别人。   因此只咬牙道:“烦请多宽限两日吧,即便要走,也得要时间各方安置妥帖了,只一日我们恐怕连下家也找不着哇。”   房东看他如此好说话,也松了一口气,若是这家人执意不搬,那恐怕他也要变成流氓无赖来对付他们了,到时候免不了各种麻烦,现在这样正好,因此笑道:“那是,那是,我都理解,那就三日吧,不过这损毁的门窗恐怕要从押金里扣除,望您谅解!”   江澄平哪里还顾得上这些,只胡乱应下,房东得到满意的答复,这才回去了。   “咱们回去吧,我可真受不住了。”汪氏惊魂未定的捂着胸口,刚才真以为要被吓死了,现在心还砰砰直跳呢。   江澄平望着泪眼朦胧的妻子,深深叹了口气:“罢了,就听你的,我先送你回家去,明儿一早咱们就走!”   汪氏轻舒口气放下心来,又疑惑道:“你还要回来?”   “当然要回来,至少要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否则不是平白无故的受了这么场折腾吗,我可咽不下这口气!”   “今儿来的那些人,在门口骂骂咧咧的,我听着好像是要你交出什么宝,”汪氏小心翼翼的看了丈夫一眼:“难道是看中了你手上的什么宝贝吗?”   江澄平一愣,什么宝贝?他能有什么宝贝!   正苦思冥想间,忽又听到敲门声。   汪氏噤若寒蝉,条件反射的抱住丈夫,吓得连啜泣声也止住了。   江澄平壮着胆子,大声喝问:“是谁在外面?我可已经报案了,巡警即刻就到。”   门外静了一瞬,才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澄平,是我!”   江澄平闻言这才松了紧绷的神经,忙跑过去开门:“唐主编,怎么是您,快快请进。”   汪氏听见男人的说话声,早避到房内去了,既然说定了明日就走,索性趁现在去打点包裹、收拾细软。   “你这里是怎么回事,我看门前乱七八糟的落了一地垃圾,门上还有刀印,你是惹上什么仇家了么?”唐才常皱眉询问。   “嗨,我也正纳闷呢,真是晦气,无缘无故的,就有一伙地痞流氓日日上门骚扰,内子有喜不堪惊吓,正打算明日回乡呢,”江澄平看到唐才常身边还站着一个人,疑惑道:“不知您今日登门所为何事?这位又是……”   唐才常忙笑着给双方引荐:“噢,这位是《申报》的周孟希周先生!这位就是支付宝先生的代理人江澄平江先生。”   两人抱拳见礼,分宾主坐下,唐才常这才对江澄平说明来意。   原来自《申报》创办副刊《自由谈》以来,一直反响平平,便欲向支付宝先生约稿,以求带动发刊量和增加名气,无奈支付宝先生从不显露人前,无从寻找,只好向他曾经合作过的商务印书馆打听消息,可惜商务印书馆里为数不多的几个知情人,随着《绣像小说》的倒闭,全都被解雇了,只知道负责人是个名叫江澄平的编辑。   在沪市找一个只知道名字的男人,那无疑大海捞针啊。   正一筹莫展之时,恰好碰上唐才常。   他原本就是《申报》的编辑,因为与人发生龃龉,才一时冲动的改投了死对头《沪报》,本来干得风生水起,哪知天降什么小侄子、小外甥,硬把他给挤了出去,而这时《申报》正好在筹备副刊《自由谈》,唐才常又恰好办过有史以来第一份副刊《消闲报》,而且办得及其成功,直接带着《沪报》起死回生,逆袭了《申报》,《申报》老板一看,喝,这么出色的人才,还是他们报社前员工,有几分香火情,现在还落难了,正好雪中送炭啊,于是十分有诚意的把唐才常又请了回来,而且还直接任命他为《自由谈》的总编,全权负责《自由谈》的所有事物。   《申报》投了那么甜一个桃给他,他自然要回报个更甜的李子啊。   这不,直接带着人找到江澄平门上来了嘛。   可惜这江澄平居然要回乡去了。   江澄平对唐才常是十分敬重且信任的,而且耕围也曾在信里对其表示过好感,想来并不介意他透露些许消息。   况且耕围自从写完《才子变身记》后,近两年都没再动笔写过东西了,问他,只是说随意随性就好,全不像别的作者那样乘势而起、一鼓作气,简直是浪费那一肚子的奇思巧情。   作为他的忠实书迷和朋友,江澄平认为自己有责任督促他、鞭策他。   他略一思索,便笑道:“实不相瞒,这支付宝先生其实便是在下同乡好友,只是为人低调清高,不喜浮名,不爱应酬,所以都是托我代为交际,既然贵报想要约稿,这次回乡,我便与他知会一声,不论成与不成,下月必有准信。”   “如此就有劳小兄弟了,请务必……”周孟希正起身拱手致谢,却被一阵突兀的砸门声中断了。   江澄平脸色一变,气愤道:“又是这群无赖,我今儿倒要看看他们到底是想要我身上的什么宝贝?”   说完猛的走到门前,一把拉开大门。   倒把门外的几人吓了一跳,他们怔了一瞬,很快又流里流气的呼喝起来。   江澄平怒道:“你们到底要干什么?”   一个领头的瘪三歪脸斜嘴的道:“哟,您可别朝我们发火,咱们往日无仇近日无冤,不过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罢了!识相的,你就赶紧把那什么宝贝交出来,也免得咱们兄弟一日三趟的往这儿跑,你不嫌烦,咱哥们还嫌累呢!”   “什么什么宝贝,我能有什么宝贝?”江澄平气苦,他觉得这群流氓肯定是想讹诈他,这一年来,因为收入颇丰,他手头不免散漫了些,莫不是因为无意间露了富,这才惹得这些人惦记上了?   这时,另一个小流氓跳出来喊道:“是支付宝!你快把这支付宝交出来!”   “没错,就是支付宝,你赶紧交出来,人家可说了,这是你从人那里偷去的。”   这时屋内的唐才常和周孟希也出来了,三人面面相觑,江澄平突然面色古怪道:“支付宝?”   “对,没错。”小混混们胡乱叫道:“赶紧交出来。”   “你们是《消闲报》的那个陆正林派来的吧。”   江澄平灵光一闪,突然记起来了,那《消闲报》的陆正林正是报社老板的亲侄子,为人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又愚蠢自私、小肚鸡肠,早在报社时,就看不惯江澄平白拿薪资不干活了,后来江澄平辞职出来,还被他扣了最后一月的薪水。   后来《才子变身记》连载完后,报纸的销量又每况愈下,报社这才意识到这支付宝的重要性,而后陆正林便几次派人登门,软硬兼施,要求江澄平告知这作者支付宝的具体信息。   江澄平自然是不会松口的,那些劝说的人来了几次后就不再出现了,他还以为对方知难而退了呢,哪知居然是换了“劝说”的方式啊。   听到《消闲报》和陆正林的名字,小混混们果然静了一瞬,这无疑是告诉江澄平他猜对了。   唐才常一看就明白了,顿时气道:“简直无耻之尤、下流至极,这《沪报》果然是藏污纳垢、歪风邪气,怪不得一直被人看不起,我呸,我当初真是瞎了眼才会去《沪报》任职,平白污了我这么清清白白的一个人,你们回去告诉那姓陆的,再敢使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就不要怪我们不客气了!”   唐才常一副牛逼哄哄,好像分分钟能捏死他们背后金主陆正林的神情,倒真把几个混混虎住了。   这沪市一向藏龙卧虎,能人辈出,谁知道什么时候就惹祸上身了,他们只是几个街头地痞罢了,认真说起来,还不够人家一盘菜的,说填江也就填了,因此,在不知对方虚实之前,还是认怂为妙,欺软怕硬,一向是他们这些人的生存之道。   几个混混一对眼,虚张声势的说了几句“再宽限你几日,识相的就把宝贝交出来,若不然,定叫你好看”之类的话,就一溜烟跑了。   原来这宝贝竟是指的支付宝,这几个泼皮也不说清楚,害得他胡思乱想了好几天,江澄平真是哭笑不得。   周孟希脸上鄙夷,心中暗喜:这《沪报》居然能干出这么没水平的事,这不是在把聚宝盆往别人怀里推嘛。   《申报》副刊《自由谈》就是他一力促成的,办得好了,大功一件,办不好,可能连现在的职位都不保了,所以他和唐才常是最希望《自由谈》能办好的。   现在馅饼被人送到嘴里来了,还是块肉馅的,不死死咬住,简直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哇。   周孟希当即与江澄平打包票,一定帮他解决此事。   然后回去就写了一篇文章,标题基本类似“震惊,无良报社居然对作者做出这种禽兽不如的龌龊事”,狠狠的揭露了该报社用吃喝嫖赌抽来控制作者的丑闻,一时在报界引起轩然大波。   《申报》一直就是沪市报界老大哥的地位,义旗一举,那自然是一呼百应。   这篇文章一出,炮头直至《沪报》,瞬间引发报界和作者界对《沪报》的讨伐。   也是《沪报》这一年太过高调,整一个小人得志便猖狂,行事不知收敛,早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再加上自己的确立身不正,黑料一抓一大把,还不断的花样作死,不出三个月就落得个将报社转让给了日本的东亚同文书会的下场,这是后话不提。 第44章 剪辫   江澄平本就是江耕围隔壁村的,两家离得近,关系也好,他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拜会江耕围,并将《申报》的约文请求告知他。   江耕围转头就告诉了冬秀。   实话说,他是很希望妹妹再写点东西来看的,有了那些新奇的故事,每日都有了个盼头,便觉得生活也精彩了许多。   反正那未来妹夫出洋留学去了,一去不知几年,妹妹有大把时间来写文,也好打发时间。   冬秀正单手托腮,拿着胡竞的照片发花痴呢。   她算是知道当初那部电影为什么要让全民男神来饰演了。   本尊是真的帅啊,不仅是清俊文雅的皮相,还有那温和自信的眸、带笑多情的嘴,配上那即便放在现代也很潮的油头造型,和剪裁得体的衬衫西服,一股温文尔雅、意气风发的书生气扑面而来。   即便是毫无摄影技巧的黑白照也无损他的风姿。   在冬秀两辈子所见过的男人中,他也算极其出彩的,更别提在这满眼大辫子的乡村了,简直是鹤立鸡群般的存在啊。   她决定了,以后定要拿着这张照片每日瞻仰,也好洗洗眼哪。   当初吕氏就跟她夸过这未来女婿的相貌,冬秀还不以为意,一个十四岁,毛还没长齐的小孩子,哪里就能看出稳重好学、温和谦恭来呢,现在看来,吕氏当真是有几分眼光,居然一下子就看中了这么个未来的文化大师啊。   对冬秀来说,胡竞的字也写得极好,工整干净,俊雅飘逸,让人见之心喜,书面分也是满分。   信里说了些他留学的趣事,比如大学的体育课,他每每不能及格,跑起步来气喘如牛,引体向上也只能挂在单杠上,屡屡叫那些外国学生看笑话,又比如西方的饮食习惯,每日只牛奶面包,各种肉排,初来时新奇欢喜,现在只觉腻味,实在想念家乡繁复多变、四季不一的饮食云云,冬秀一边看,一边想象着他在那异国他乡的生活,想必必定是有趣精彩,蓬勃向上的吧,虽有不适应处,却也瑕不隐瑜,还是叫人欢喜的。   信里还提到了她放脚的事,对此大加赞扬,并希望她能鼓动乡村里的女孩子们都加入到放脚大军中来。   哎,还真是个有志向却天真的青年呢。   他是不知道村里人现在都是怎么说她的,活似她不是放脚,而是砍脚了一般,流言蜚语不断。   不仅那些大家大户的太太小姐们鄙夷她,说她自甘下贱,连那些大脚的村妇也看不起她,说她天生命贱,以后也是给婆家当牛做马、犁地耕田的命。   总之,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成了村里人茶余饭后最好下饭的谈资。   若她敢鼓动别的女孩不要裹脚,或是把脚放大,估计得被人乱棍打出来,在他们眼中,这就是坏人前程的事啊,如何能忍,说不定就以为她疯了,要把她绑起来请大师做做法驱驱邪了。   冬秀可不敢冒这个险,她没有那些革命斗士舍己为人的气魄,她骨子里有的是现代人的通病—自私冷漠。   可也和许多现代人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一腔热血就会爆发出极强的正义感。   现在她就蠢蠢欲动的想要做些什么,在不危及自身、力所能及的的范围内,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刚好哥哥带来《申报》约文的消息,她想,是不是应该再写一篇文章呢。   只是《申报》那样的大名鼎鼎,逼格高得冬秀都不知道能写什么,脑内一直有什么闪现,却总也抓不住。   对于《申报》的约稿,冬秀是极为骄傲和重视的,心里不免有些负担,这反倒让她踌躇起来。   犹犹豫豫的没个结果,干脆放到一边,也许就是时机未到,光有冲动没有灵感也不行啊。   就像她前面的两篇小说那都是有一定的外界刺激和引导,她才想到要动笔写的。   这一等就一直等到了十一月份的时候,等到武昌起义的第一枪打响了,全国各地纷纷闹起了革命,一时间气势如虹,群情激昂,短短的四个月内,封建王朝便如摧枯拉朽般的倒塌了,接下来清帝退位,民国成立,中国走向了一段短暂、苦难、艰辛、屈辱,却又极富魅力和传奇的时代。   冬秀即便只看报纸,也能从那字里行间感受到无尽的期盼、激动和欣喜,她自己也很是激动,不过与其他所有人对新时代的憧憬不一样,她激动得是,自己真的成了历史的见证者和经历者。   她去告诉吕氏和曲氏,说皇帝没啦,清政府已经被推翻了,我们进入了新的时代云云。   吕氏和曲氏却无比淡定:“这个皇帝没了,自然还有新的皇帝,这跟你有什么关系,把你高兴的,有空管这些个闲篇,还不如把你那刺绣练练。”   “不是啊,咱们中国以后就没有皇帝啦,清朝已经灭亡啦。”冬秀解释道。   “咱们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没有皇帝还像话吗,以后没个当家做主的,那还不得乱了套了,清朝没了,总还有绿朝、蓝朝,咱老百姓的日子才能照常过,你倒是激动个什么劲!”   冬秀一听,还真是这么个理呢,民国不就是这种情况嘛,没了总管事的人,搞得各自为政、军阀林立、民不聊生,从始至终也没有真正的统一起来,而且严格说起来,袁世凯才是最后一个皇帝吧,好歹也是举行了封禅大典的人,至于清朝,不是还被复辟过一段时间吗,后来又搞了个什么满洲国,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啊。   没过几天,江耕围带着随从急吼吼的跑回来了:“了不得了,城里面到处都是大兵,就跟疯了一样,看见男人就拉过去,咔嚓一下把辫子剪了,还好我们见机快,赶忙逃了回来,好多人都被追得跳河爬墙去了呢!”   是了,冬秀在报纸上看到过,孙中山总统上位不久,便要求全国人民除旧换新,严令男人剪辫、劝告女人放足。   从“严令”和“劝告”就可以看出政府对这两样毒瘤不同的态度:对小脚来软的,对辫子则来硬的。   政府直接致电全国“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尺”,采取了十分严格的强制措施。   冬秀还在报纸上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剪头照片,总的来说,一类是排队自愿剪辫者,可免费得一海碗肉丝面,一类是拒不合作、被大兵押架着剪头者,一脸死灰般的呆板,好似已经被这突来的变故吓傻了,大兵们倒是洋洋得意、满脸快慰,好似手中握的不是辫子,而是这可怜人的身家性命。   “世道不太平,这些日子你就别出去了,”吕氏十分为儿子担忧,又很是不解,“阿弥陀佛,这可真是乱了,竟然又要剃头,这个新皇帝到底是要干什么,怎么比那满清入关的时候还要坏呢,居然连辫子也不准人留了!”   曲氏也是连连附和:“可不是嘛,听说不仅要剪男人的辫子,还要放咱们女人的脚呢,上次我回娘家,看到有个什么‘天足会’,整天闹闹哄哄的,挨家挨户的上门去叫女人把脚放大,那还都是些年轻女子呢,也不知害臊的,村里人嫌弃她们不安分,就把她们赶走了!”   说完又想起自家小姑子就是个放了脚的,忙觑着冬秀的脸色,尴尬的描补到:“这放脚也得凭人家自己愿意呀,像咱们秀儿,那是未来婆家要求的,放了是孝顺懂事!”   冬秀自然不会在意,她听着吕氏和曲氏的谈话,话里话外都充满了对那些‘天足会’里女人的不解和鄙夷,可能在她们眼中,那些人都是中了邪、坏了脑子吧。   冬秀看着在嫂子怀里熟睡的侄女,真是玉雪可爱,天真烂漫,自从会走路了,便再也不喜欢叫人抱着,每日吧嗒吧嗒的迈着小短腿在院子里疯跑、大笑,她娘拐着双小脚,轻易都撵不上她呢,家里只冬秀时常能陪着一起玩,两人感情最好不过了。   可小侄女绝想不到,这可能是她这辈子唯一能肆意奔跑的时候了,最多三年,她的双脚便要被折断,裹上厚厚的白布条,塞进巴掌大的小鞋里,永不见天日。   可惜,在冬秀眼中,不良于行、形同残疾的小脚,却偏是吕氏和曲氏眼中的荣光和资本。   冬秀自己可以拼死拒绝裹脚,却无法干涉小侄女不去裹脚,毕竟她父母俱在,根本轮不到她说话。   但是她想说话,她想对那些受害者,更想对那些加害者说话,让他们不要再将这些痛苦加之于下一代人的身上。 第45章 三寸金莲   她回到房间,默默的在纸上写下《三寸金莲》这个标题。   现今政府和社会正在大力呼吁放脚,劝禁人们裹足,她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劝导人们啊,而且这个方法说不定比空喊口号更有效果。   她打算写一个小脚女人的故事。   这个故事围绕着一个名叫戈香莲的女人悲苦却无奈的一生展开。   香莲从小父母双亡,只与奶奶相依为命,家里虽穷苦,有奶奶怜惜疼爱,日子也算无忧无虑、快活自在。   奶奶年纪大了,担心自己老去后,小孙女孤苦无依,便下定决心要给孙女挣出一条活路、富贵路来。   穷人家闺女要想过上好日子,那就只能指望着将来能嫁个好人家。   在这个重脚更甚于脸、甚至命的地方,一双极标致的三寸金莲就是叩开富贵门的敲门砖。   于是在金莲六岁的时候,奶奶给她缠上了脚。   冬秀对这段缠脚的过程做了极为细致的描写,有了《才子变形记》的经验,她这次的描述更加具有渲染力,不仅能让人有十分真实的代入感,甚至会产生生理疼痛的错觉。   而从香莲裹脚的这一刻起,她悲苦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三寸金莲是她踏入荣华富贵的门票,却也是她由人变为玩物的凭证。   因为疼痛和恐惧,她也怨恨过反抗过,可惜她人小力薄,除了哭喊和耍赖别无他法。   她痛恨奶奶的无情和狠心,更加害怕看到自己那莲角一样的小脚,觉得它丑陋、不堪,就是个怪物。   直到有一天,邻居的大脚姑娘满是羡慕赞赏的对她说:傻丫头,咱闺女家裹脚,为的就是不叫你跑,你瞧谁家大闺女是整天在大街上撒丫子乱跑的?没裹脚的孩子不分男女,裹上脚才算女的的,打今儿起,你就跟先前不一样,开始出息啦。   香莲听着别人赞美的话语、看着别人羡慕的眼神,渐渐的就不再为自己的小脚感到羞惭和害怕了,反而生出了一股骄傲和自得来。   在奶奶给她裹脚时,她不再哭喊抗拒,反而主动要求奶奶裹得再紧一点。   在香莲和奶奶的共同努力下,那双三寸金莲真是裹得小极了、秀极了,以至于香莲每站一盏茶的功夫就摇摆如同风中弱柳,必须要坐下来休息,而这也让她美名远扬,成为众多姑娘羡慕的对象。   终于,香莲凭着自己小脚的名声,如愿嫁进了当地的富户佟家,而且还不是做妾,是给大公子做正妻,这可真是烧了高香了。   不止香莲与奶奶高兴万分,就连同一条街上的人也都以她为傲,帮着把那双小脚的美名传扬的更广了。   所有人都以为香莲凭着一双小脚而踏进了福窝,却不料她是走进了一个畸形而残酷的深渊。   直到洞房花烛夜,香莲才知晓,那大少爷原来是个痴傻之人,且性情乖张暴戾,动则对人拳打脚踢各种折磨。   幸而那佟家上自当家做主的老爷,下至伺候人的老妈子,全是好小脚的莲癖之人,家里地位全凭一双小脚说话,佟老爷看在香莲那双远近闻名的三寸金莲的份上,还肯对她维护一二,使她不至于被欺负。   香莲嫁过去不久,就参加了佟家特地因她而举办的赛脚会。   看着陌生人对她的双脚品评抚弄,她感到不适、羞臊和恶心,虽不想参加,可也不太把它当回事,她对自己的脚有信心,十里八方,再没见过比她的一双小脚裹得更好的,她准能赢。   然而结果却是她输给了佟家的二少奶奶。   输了赛脚会,就是输了家庭地位。   获胜的二少奶奶在家里呼风唤雨、得意妄行,而惜败的香莲却受到了全家的鄙视和轻蔑,她的傻子丈夫也对她饱以老拳,使出各种不堪的手段对她百般折磨,就连伺候她的丫头妈子们,也对她爱答不理、冷言冷语,各种刁难。   分明身处富贵家,香莲却渐渐的连顿饱饭也吃不上了,还要经常忍受各样身心的摧残。   香莲醒悟了,在这个家里,想要不被折磨死,要想活得好,首先得有双好脚,这就是她安身立命的资本,是她翻身的武器。   她求了潘妈,一个裹得一双好脚且善于裹脚,因而在佟家具有超然地位的仆妇。   在潘妈的专业□□下,香莲的脚果然裹得更小、更秀了。   她毫无悬念的赢得了第二次赛脚会的冠军,从此咸鱼翻身,真正成为了佟家的大少奶奶,再无人敢轻视慢待她。   后来她怀孕了,生下了女儿莲心,看着女儿天真的笑颜,摸着她细嫩柔软的胖脚丫,香莲更重视自己的小脚了,这就是她们娘俩的保命符呀。   她孜孜不倦的尝试着将自己的脚裹得更好看些,好保证自己的脚一直是家里最好的,这样她才能在这个家里站稳脚,才能保护她的女儿不受伤害。   她也变得与这家里的人一样了,成为了真正的莲癖,以小脚为美、以小脚为傲。   后来佟家败落,老少爷们死伤殆尽,香莲居然凭着一双小脚,成为了佟家的当家主事人。   她带领着佟家的女眷们裹脚护脚,使佟府成了当地有名的“小脚佟”,引得众人争相效仿膜拜,一时风头无两、声名显赫。   岁月流转,香莲由一个烂漫的少女,变作了富家太太。   这一年,革命的风潮席卷全国,各地纷纷闹起了天足运动,鼓励妇女放足,反对缠脚。   而“小脚佟”则成为第一个被革命的目标,成了天足会的斗争矛头。   香莲坚决反对放脚,并向天足会的会长牛俊英下了赛脚的挑战书,她坚信,只要是看过她一双小脚的人,就会迷上它、赞扬它,绝舍不得要放开它。   会场上,牛俊英大方的脱掉鞋子,将那双细嫩白皙的脚丫子亮给众人观看。   香莲却只看一眼便晕厥过去了。   原来那双脚上有块胎记,凭着这块胎记,香莲一下子就认出来这牛俊英正是她的女儿莲心啊。   当初佟老爷逼着给家中女孩子缠脚,香莲自己虽然拥护缠脚,但她是被迫的,为了这双脚,她吃过多少苦头,溜了多少血泪,怎能忍心女儿也受此折磨,于是将她托付给可靠之人带走,只对佟家人谎称女儿丢了。   不想兵荒马乱的,消息阻隔,这一“丢”便是十多年,香莲想女儿想得肝肠寸断,为女儿的安危日夜悬心,却不想母女再次相见,是在这样的场合,作为对立和矛盾而存在。   再后来,便传出香莲自尽身亡的消息。   小脚拥趸们便轰然而散、不战自溃,天足会全面获胜。   得知真相的牛俊英前去给香莲上了一炷香,青烟渺渺中,她仿佛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子,举着一个小女孩白嫩肥胖的脚丫子在温柔的亲吻。   这篇《三寸金莲》属于比较正统的文学,文风压抑而颓靡,好似一滩粘腻将干的鲜红血液,即刺激人眼球,又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冬秀对它抱了很高的期待,写起来格外的尽心和费力,就连大纲都修改了好几遍。   这篇文章并不很长,却比她前两本小说加起来耗费的心力都多。   与往常一样,江耕围是她的第一读者和誊抄员。   以前看她的小说时,他总是嬉笑怒骂,并伴随着丰富的拍桌喷茶、跺脚咬牙的肢体动作。   今日的他却格外安静,看完后也一声不吭的沉默了良久。   终于,他深吸一口气,又重重的吐出,抬起泛红的眼眶看着冬秀:“真好,妹妹,没想到你还能写这样的文章,只是看得我心里怪难受的。”   “现在全国都在闹着剪辫放脚,看你这篇文章,也是赞成人放脚的,那你是不是也同意男人剪去这发辫?”   冬秀看着她哥脑后的那条辫子,油光水滑、粗壮乌黑,显然养护得极好,可见他是很在意和宝贝他这条辫子的,而且为了逃避剪辫,他连家里的生意也不顾了,还特地逃到乡下来,显然是对那条“剪发辫”的命令很不满的。   然而这是大势所趋,不是人力所能抗拒的。   现在,就连她们这偏僻的乡下都有督促剪发的巡逻队,日日上门劝人剪发,甚至动粗,特别是乡里的大户,几乎每日都要被巡逻队的人上门劝说,希望这些人能给乡里人做个表率和模范。   江耕围自然也被请去喝过茶了,不过碍于江家是当地大户,又是望族,那些人倒是很客气,没有很为难他,只是每日被围着洗脑教育,也让人很是不快啊。   况且村里面除了那些族老之外,十之七八的男人都已被减去了发辫,这些剪了发的人一开始还哭天抢地的羞于见人,后来人数渐多,倒是理直气壮了起来,还反过来劝说甚至嘲讽那些没有剪辫的人,活似那些留着辫子的人才是异类一般。   江耕围本也不是什么心志坚定、爱钻牛角尖的人,即便一开始很是不满,但每日被人说教洗脑,再看周围情势,心里早已经动摇了。   只是舍不得自己的辫子,一时下不了这个决定而已。 第46章 照相   都说经济基础决定家庭地位,这话虽然放在现在不是很适用,但自从冬秀写小说赚了那许多钱之后,她在江耕围面前的话语权的确是提高了,现在他就很肯听她的话,凡事也习惯找她商量。   冬秀看出他的犹豫不决,决定给她哥加把火:“当然赞成了,哥哥你不想减去辫子,一来是习惯如此,二来是觉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也,可对?”   江耕围点头:“正是如此,从古自今,哪有削去头发的呢,那不跟野人一样了么!”   “怎么没有,若不是那嘉定三屠,留发不留头,哥哥你现在应该是满头的头发才是,而不是只留一条辫子,难道毁伤一半的头发就不叫毁伤了么?要想孝顺父母,法子多了去了,哪一条都比蓄发来得实在,所以你只是不敢改变而已,”冬秀与他分析道:“但是你也看过报纸上说的了,咱们国家要进步要富强,就必须要改变,不止是这男人的发辫、女人的小脚,还有称呼、服饰、交通等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后我们通信可以不用靠耗时的口信或书信,直接拍电报、打电话就行,出门可以坐火车、乘轮船,一个月的路程三四天即可到达,哥哥,我们的国家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要做的不是守旧,而是跟上它的脚步啊,有人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奋斗,流血甚至牺牲,难道你就不能为了中华之崛起而剪去区区发辫么!”   江耕围被忽悠得热血沸腾,仿佛间,他的辫子都关系到国家大事了。   冬秀想了想,又说道:“这样吧,哥哥你实在舍不得,不如在剪辫前去照相馆拍张照留影,这也算是一种历史转折的见证呢。”   县城里的照相馆还是今年新开的呢,可是个大稀奇大新闻,冬秀自从知道了,就一直想去拍个照,前世她可是个“摄影迷”,不是喜欢摆弄相机的那种,而是喜欢拍照的那种,几乎每年都要去各种影楼拍几套不同风格的写真集,记录下人生的各类阶段。   可惜吕氏坚决不准她去,说这种洋人的玩意儿会把人的魂给拘走,照完后就失魂落魄,只能任人摆布了,也不知她是听谁说的。   在妹妹的极力撺掇下,江耕围终于答应要去拍照了。   冬秀想着,好不容易拍一次,干脆趁机拍个全家福好了,便与江耕围商议着干脆将拍照的人请到家里来。   要说这照相馆的主人,也是个年轻有为的青年俊秀,还是留洋归来的呢,在家乡开了这第一家照相馆,本以为物以稀为贵,应该客似云来,哪想到这些人只每日指着橱窗里的照片窃窃私语,就是死活不进来,搞得这照相馆是门庭热闹却生意冷清,开门一月有余,硬是没开张呢。   所以听到江耕围邀他去家里拍照时,即便多有不便,他还是二话不说,扛上自己的相机就去了。   家里吕氏和曲氏婆媳俩正陪着冯氏说话,三人俱是头戴抹额,身穿新衣,插金带银、涂脂抹粉,打扮得十分鲜亮齐整,两个侄子侄女也按过年的规格从头到脚装扮的簇新喜庆。   冯氏自己是不愿照相的,她跟吕氏一样,对这新鲜玩意是只有害怕没有好奇的。   但是儿子信里也多次说想要一张她的照片,独自求学海外,离家万里,看着照片只当见着亲娘了,好歹能宽慰几分思家念母之情;再者,他们胡家在亲事上一拖再拖,未来儿媳生生被拖成了个老姑娘,而且未来还不知怎样呢,实在有愧于人,现在人家出于好心,相邀照相,她哪里能够回绝呢。   一时江耕围带着摄影的人来了。   冬秀一看,喝,真是新鲜。   来人腰挺背直,昂首挺胸,风姿出众,内穿灰色长袍,外罩格子西装,脚蹬一双铮亮黑皮鞋,头戴棕色呢绒巴拿马帽,脸上还有一幅黑色□□镜,简直就是一出活脱的西洋景啊。   跟周围那些留着长辫,打着绑腿,灰布束腰,脚穿布鞋来看热闹的村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看着简直是两个世界,甚至不同世纪的人。   而且这青年不仅装扮新鲜,长得还颇为俊秀,高鼻薄唇,容长的脸,看着有几分生人勿进的冷厉,取下眼镜后,却露出一双天然带笑的桃花眼,眼角眉梢都仿佛含着无尽的生气和风情,顿时将那略显冷硬的超模式面庞柔和了。   哟,还是个酷帅风流型的小鲜肉呢。   穿越二十载,这还是冬秀头一次见着除胡竞外这么合胃口的帅哥呢,真是太难得了,她不由得盯着多看了几眼。   略寒暄几句,喝过茶,也不多废话,青年立马带着小助手在屋内寻找最佳的拍照点,来回试了好几次,终于选定地方,支起了三脚架。   青年把头伸进上面的一块厚布帘中看了看,成像清晰、光线明亮、大小合适,而且背景也好哇,正好能看见天井里花木扶疏的好景致。   “好了,谁先来?”青年跃跃欲试,可算有展示他本事的时候了。   虽然早决定要照了,可事到临头还是怯,众人面面相觑,就没人上去。   冬秀站起来撑撑衣服,大大方方的走过去:“我先来吧!”   她听着那小青年一叠声的“坐正、眼看前方、双手交叠、下巴微抬”,最后摆出拍证件照的标准姿势,硬邦邦的挺在那儿。   “咔嚓”一声爆响,随着一道刺目的白光,小助理手里举着的锅盖样儿的的镁光炮闪出火花和白烟。   别说吕氏他们了,就是冬秀都吓了一跳,顿觉眼前金星乱冒。   “好,不错,下一个。”   小青年对冬秀的表现十分满意,这姑娘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身姿挺拔、仪态优美,神态大方而镇静,跟他想象中缩手缩脚、含胸塌肩的乡下姑娘完全不一样,不愧是是官宦人家教养出来的小姐。   冬秀扶着吕氏在椅上坐定,“娘,您就看着那个盒子不眨眼,别紧张。”   这哪能不紧张,天咧,吓死个人了,又是闪光又是冒火的,比打雷闪电还要可怕,怪不得都说这东西能摄魂呢,这不知道的,冷不防的被吓一下,可不要魂都丢了。   见过这拍照的动静,原来不紧张的也紧张了起来。   因而除了冬秀,其他人俱是一脸严肃,如临大敌般的盯着镜头。   除了个人的单照,还有江耕围夫妻的合照,江家的全家福,江耕围拿着剪刀比划着要剪辫子的照片等等。   冬秀还特地与冯氏合照了一张,打算到时候一并给胡竞寄过去,她也就能靠这个刷刷男神好感了。   近几年,江胡两家倒是亲近了不少,时常有些个往来,冬秀还曾与吕氏去胡家拜访过冯氏,因她一向以乖巧懂事的形象示人,冯氏对她的印象倒是极好,而且在婚期上有愧于她,因此在与儿子的书信中也是对冬秀大加赞扬的,给冬秀拉了不少印象分。   “大姐,快过来,一起拍个相片吧。”   正当大家拍照时,冬秀却看见了隐在楼梯间的大姐,快过年了,江家特地派人到陶家接她回来小住,这也是为了给她撑腰,证明娘家一直惦念着她。   不过大姐自从守了寡又抽上了鸦片,原本就文静的她是越发寡言内向了,便是回了家,轻易也不出房门的,今儿估计是被她们这边的喧闹声给引过来的。   “不,我,我就看看,你们拍吧。”   她果然有些慌乱的拒绝。   “大姐,你不要怕,你看,我娘,我大嫂不都在下面拍么,一点事儿都没有,连盼儿和安儿这两个小家伙都拍了好几张呢。”   她的眼里分明闪着好奇和希冀的光芒,可能是有些害怕和不好意思吧,冬秀可不能放过这叫她走出来松快松快的机会。   “还是不了,我,我也不好看,也没打扮……”   冬秀听她这话,便知道她心里是肯了的,当下便笑嘻嘻的拖了她过去。   至于她当心的形象问题也压根就是多余,可能是认命了,也可能是习惯了,大姐早没了上次见面时那种歇斯底里的疯癫和颓靡,现下不仅把脸颊上的肉养了回来,气色也看着十分好,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刚抽完大烟的缘故,这会儿眼眸含水、面颊殷红,倒也显出几分与众不同的神采来,再配着她那身忧郁落寞又淡然平静的气质,居然有种奇异的魅力。   冬秀心里第一万次为她感到惋惜和不甘,这样花一样的姑娘,不该是这样惨败的结局。   惠秀到底还是被她摁着扭扭捏捏的照了几张相,不想那照相的青年这会儿好似上瘾了似的,居然又兴致勃勃的指挥着她或倚或靠的拍了好几张。   不过一时三刻钟所有人都拍好了,也还未到中午,青年便打算返回县城去了。   江耕围自然是同去的。   冬秀正好将润色完毕的《三寸金莲》交给他,让他寄去沪市。   江澄平因经过那场流氓堵门事件,父母如何肯让他再回沪市,况且妻子即将临盆,于是就在家乡谋了份差事,以至于现在沪市少了个“接头人”,冬秀无奈,也只能让江耕围将信直接寄给那位口碑颇好的唐才常先生了。   等冬秀收到洗好的相片时,唐才常也刚好收到了书稿。   他本身就是这位宝先生的书迷,素来知道这位先生最擅长推陈出新,文章构思奇巧又兼言语诙谐流畅,算是白话小说里的一支标杆,仅有的两部小说《提刑官宋慈》和《才子变身记》都可谓上乘精品,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书已经一版再版,这股读书风潮渐渐从沪市扩散到了全国各地,宝先生的大名也随之被更多的读者所知,现今通俗小说界,她不说是第一人,也不出前三了。   其实随着她知名度的提高,也有很多读者陆续来信,可惜通讯不便,冬秀连载的两个报社一个倒闭,一个相互间有些龃龉,能辗转送到江耕围手上的信件寥寥无几,江耕围又觉得妹妹一个没出阁的姑娘与不认识的人互通书信,那可要不得,那不就是私相授受了么,万一被人察觉,对她名声始终不好,于是很不赞成她跟那些读者通信来往。   冬秀倒是无所谓的,作为一个存稿过半才开始连载的人来说,与读者沟通的意义很大程度上已经缺失了,他们即无法一起探讨剧情走向,也无法分享创作灵感,这些信件无非就是读者的读后感,或是云山雾罩的表达对她故事的赞赏或是长篇大论的表达对她文笔的鄙薄,觉得这白话文毫无美感,粗俗浅薄,不堪一看,而且大多都是咬文嚼字的文言体,看得她头晕,除了一开始的虚荣心作祟,硬是仔仔细细的读了几封信,后面便干脆找了个大箱子,教江耕围替她收集起来了,好歹是别人的一番心意,不好随意丢弃,好好收藏起来,就当对自己成绩的肯定了。   当然,这些来信中也不全是那些死板僵硬的赞美或鄙薄的,也有特别有趣的东西,比如说其中有个读者,在看了《提刑官宋慈》后,坚定的认为她便是再世包青天,随信寄来了一打不知从哪搞来的案件卷宗,说是陈年悬案疑案,请求她一一予以破解,把冬秀闹得哭笑不得;又有个疑似闺阁女子的人写信问她能不能再写一部类似《才子变形记》的《女子变形记》,让女子也知道知道做男人的爽快和苦楚。   这个,冬秀一开始还真是认真考虑过的,可苦于身边毫无借鉴参考的对象,她根本不知道这时代的男子会有如何的境遇,当然了,她哥这样小乡村的男子是不在考虑范围内的,总不能参照他哥写部乡村王富贵励志成地主的故事吧,这一点都不燃好吗,谁爱看啊。   虽然无法交流,不过这些来信着实让她的生活多了不少乐趣和期待。 第47章 自由谈   乡村的偏僻闭塞,使它好似与世隔绝的桃源一般,在这里你几乎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花开花落,年复一年,时间却又在无知无觉中悄然溜走,这次的《三寸金莲》便是时隔两年才写的小说。   这两年中,市面上有不少她的仿照跟风之作,本来当初创作《提刑官宋慈》就是因为当时西学东渐,国内开始流行侦探小说,可惜过于西化的小说对于模仿创作也有一定的难度,冬秀的《提刑官宋慈》不仅算是开先河之作,还给国内文人打开了思路,此后类似的小说简直如雨后春笋一般层出不穷,引爆了侦探类小说的创作,中国历史上凡有断狱贤名的青天们简直都被拉出来被写了个遍。   而《才子变身记》这样新颖的题材,简直惊爆国人的眼球,要说这时代的小说,比之冬秀,强在文笔,弱在创新,一部略“与众不同”的《聊斋志异》的人鬼狐妖恋就能让人念念不忘一百年,也可谓是经久不衰了。   受大环境的影响,人们的思维被牢牢禁锢,一个题材翻来覆去的都能写出花来,天花乱坠可不是吹出来的,可想要创新却是千难万难,这种现象即便是在现代也很常见,中国人的智慧和勤劳是毋庸置疑的,可不得不承认我们在发明创造上是弱于其他开放式教育的国家的。   而《才子变身记》恰好就相当于一盏指路明灯,有了这盏灯,众人便能踏出一条宽广大路来。   在冬秀停笔的两年时间内,市面上也出现了大量《才子变身记》的仿文,只是不如《提刑官宋慈》仿得好,一来这样的设定对大多数人来说太过新奇,不好把握,二来《才子变身记》不仅胜在设定奇巧,还胜在其特有的诙谐幽默式的调侃言语,这使得这篇日常流的小说不仅不枯燥乏味,反而引人入胜,代入感极强。   其他人在模仿时要么受思维局限,最后流于俗套,要么完全不受限制,就犹如脱缰的野马一般,跑得不见影了,出现了各种人变牲畜草木、虫豸花卉的设定,亦或是反过来,其他各类物种变人的小品文,想法倒是新奇了,可却完全没有把控能力,大多都没激起什么浪花就自己悄悄沉了。   其中有一篇同人文,算是最受关注的。   冬秀原书的设定是变身为平儿的才子被自己看不起,留在乡下侍奉公婆,最后被休弃回家了,两人并无过多交流,侧重描写平儿身为一个女性所遭遇的无奈和不幸。   而这篇同人文却在周谦与平儿成婚的桥段时开始改变,作者不仅让才子与自己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夫妻生活,还大力描述了女儿身的才子在这件事上的感受,心理刻画十分到位,其猎奇香艳之情倒很是吸引了一批读者,而且后期这位才子还充分的利用身为女性的优势,成了名噪一时的名媛,周旋于军、政、文、商各界大佬间,收获众多裙下之臣,简直就是女版的风流才子,可惜这时候的才子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野心勃勃,想靠身体上位的女人,人设已经崩得一塌糊涂,甚至引起了读者心理上的不适,所以火过一段时间后也在骂声中销声匿迹了。   而且这篇文就是继《才子变身记》后在《消闲报》上进行的连载,虽然借着《才子变身记》的噱头,蹭了一波热度,可最后却变成了个屎盆子牢牢扣在了《消闲报》的头上,本来就声名狼藉的《沪报》,最后受到汹涌的舆论压力,这才赶紧将其卖给了日本人,以求丢卒保车,保全自己。   说到这里,冬秀不止一次庆幸没有跟那个报社签订什么卖身契约。   要说这时代,文化人地位自然是极高的,就是冬秀这样写上不得台面的通俗小说的作者,在稍微有点名气后也颇受追捧,不仅来钱快,还能迅速积攒人气,可以说是一本万利了。   虽然很多读书人迫于生计以卖文为生,但也极有风骨和傲气,往往书商捧着真金白银上门求书,还要看人脸色呢,心情好了,或者没钱了,才会答应给你写写文章,可不像后世那些签约作者那样苦逼,可以说是很任性很傲娇了。   而且这时候连载小说才出现不久,特别是中长篇小说的连载,对这方面的相关规定根本就不成熟,大多数都是买个连载权,直接银货两讫,这样一来书商和报社根本就拿捏不了作者,所以即便冬秀是个金疙瘩,《消闲报》也奈何不了她,她想走也就走了。   唐才常自然明白这位宝先生有多大的潜力和价值,他自认是这匹千里马的伯乐,断然不会做出《消闲报》这样杀鸡取卵的事来。   而且他深深的见识到了连载小说的巨大影响力和前景,这位宝先生仅凭两部小说就将《绣像小说》和《消闲报》从关张倒闭的境况中拯救出来,可以说全是靠的连载在聚集读者,如果不是这两家报社时运不济、目光短浅,现在沪市的报社圈还不定会怎样呢。   所以他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将这位宝先生牢牢的笼络住。   依他的观察,这位宝先生也算声名远播、成名日久了,却即不愿暴露真实名姓,也从不在金钱上斤斤计较,可见是个淡薄名利、随性洒脱的人物,倒是颇有几分君子之风,想要笼络住这样的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幸而他性情宽厚豁达,每每吃了亏也不计较,更不落井下石、打击报复,想来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给予绝对的尊重和优待,这位宝先生也能长久与他们报社合作下去。   所以他一开始就决定好了,若这篇小说一如既往的精彩,那自然没得说,必定要好好运作一番,即能给他们报社带来名还能带来利,当然啦,他也知道,写作不仅是要凭自身文化底蕴,还要看一时的灵感,谁也不能保证部部小说都是佳品呀,所以即便这次宝先生力有不逮,这本小说写得不那么尽如人意,他还是要做主给刊登在显目的版面。   一来宝先生已然成名,随着成书销往全国各地,他也拥有了大量的忠实读者,即便是冲着他的名头也会有很多人看,可以为他们报社招徕人气,二来则是要卖宝先生一个面子,都说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所以在初次合作时就给予如此大的优待,必能取得宝先生的信任和感激,以后合作起来就更加方便了。   唐才常不愧是个优秀的办报人和编辑,难怪《申报》要盛情相邀,请他回来坐镇《自由谈》呢,在收到冬秀的稿件前,他就已将各个方面考虑周全了,不说能有助于《申报》更进一步的发展,起码不会像《消闲报》那样坑爹的带累《沪报》啊,而且,如果能网罗到几位优秀的小说家长期供稿,带动整体销量、提高影响力也不是不可能啊。   《三寸金莲》?   这个名字倒是颇引人遐思,特别是于国人来说,可谓是即香艳又隐秘,只看这名字就勾得人想要一探究竟,先睹为快。   唐才常不由摇了摇头,暗想:难不成这位宝先生倒是位“爱莲居士”?   这倒也不稀奇,在中国,十个男人中恐怕有八个就是莲癖者!   可看他写的小说,字里行间分明霁月风光,快意恩仇,颇有些豪客气,在《才子变身记》中还明确表明了对小脚女子的同情,都说字如其人,触类旁通,其实看一个人写的文章也颇能窥得几分作者的性情的,这位宝先生应该也是个磊落君子、进步青年啊。   不过凡事都没个准,你以为的,却往往会出人意料之外呢。   譬如那清朝的文人李渔,何尝不是个人人敬重的大文豪呢,可他同样在其《闲情偶寄》中对三寸金莲大加赞扬,甚至还详尽阐述了什么小脚的四十八种玩法,其香艳奢欲之情,受到小脚爱好者的一致好评,纷纷将其奉为玩脚赏脚的不二宝典。   这位宝先生或许也是效仿李渔,专门写了小说来抒发他对三寸金莲的喜爱之情?   唐才常看着标题,皱眉想到: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就不妙了哇,如今政府正在大力提倡解放女子双足,各地纷纷响应,成立了天足会去劝禁女子缠足,这时候如果在他们报纸上发这篇文章,不就是在与政府作对么,这简直就是上赶着找死啊!   而且唐才常自认是接受过文明教育的新式公民,对裹脚一事也是极其厌恶的,虽然他对这位宝先生极其推崇,但也不能不分轻重,昧着良心干活啊,看来他要收回前面的计划了,若这篇小说真的如此不堪,该驳回的也要驳回啊。   唐才常盯着封面上几个大字,怔愣了一会儿,瞬间在心里有了决断,这才翻开封皮开始阅读。   他本来是抱着被“辣眼睛”的心态去看的,谁知越看越入迷,很快就沉浸于小说渲染的那种阴暗颓靡的氛围之中。   小说的内容与他先前所想的实在大相径庭,文中不仅十分详细的描述了小香莲因裹脚而遭受的极大痛楚和折磨,还从莲癖者的角度,用十分华丽旖旎的语言大力描述了三寸金莲的各种美态,让唐才常这样本来不爱小脚的人也沉迷其中,也刹那间明白了那些莲癖者为何会如此迷恋小脚,而女主人公香莲所遭受的一切也让他深深明白为何那些父母,甚至女孩儿自己都如此热衷于裹脚,将一双脚看得比脸面和性情更加重要,只因这双脚能决定她们以后的命运啊,在很多人眼中,裹脚虽痛,却能换来衣食无忧的富贵日子,身体上的疼痛不仅能换来生活上的富足,还能得到人们的艳羡,何乐而不为呢!   怪不得剪辫易,放脚难啊。   想来如果男人脑后那根辫子也关联着他们的前途和利益,恐怕这剪辫令也是无法施行下去的。   一口气读完这篇小说,已经日薄西山了,报社里的人已陆续收拾了桌面准备回家了。   唐才常点燃一根香烟,狠吸了几口,在烟雾缭绕中吐出几口浊气,静坐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这篇小说与宝先生前两篇小说的风格完全不一样,表面有多花团锦簇、绮丽绚烂,内里就有多阴暗残酷、扭曲荒唐,好似一把裹在精美丝帛中的凶器,即吸引人不由自主的靠近,又让人时刻有提心吊胆的恐惧,一路读来,那种诡异的情绪始终萦绕在人的心头,直到读完整篇小说,那种感觉不仅没有消散,反而堆积在胸口使人不得喘息。   文章不很长,可那身不由己的香莲、阴险变态的佟老爷、痴傻残暴的佟大少、刻薄跋扈的佟二奶奶、扭曲诡异的潘妈,甚至那爱鞋成癖、倾家荡产收集小鞋的五爷,狡诈狠毒,最后使得佟家败落的哑巴店小二等配角,都刻画得活灵活现,仿佛真有其人其事一般,那些人围绕着一双双小脚,唱了一出出荒唐而辛酸的大戏,彼此倾轧残害,在那个漩涡中抛弃了良善和尊严,一步步走向了毁灭的深渊。   唐才常不得不由衷的敬佩起这位宝先生了,真可谓是天纵奇才啊,这篇文章文笔老练、立意深远,眼光毒辣,若非洞察世事、老于世故之人,如何能写出如此有深度的文章,可偏偏这位先生而今还不到而立之年呢,换了别人那还真让人不敢相信,可在这位宝先生身上却又让人不得不信,毕竟是能写出大火的《提刑官宋慈》和《才子变身记》的人啊,他也只能感叹一声,这真是祖师爷赏饭吃啊,人天生就是干这个的料。   唐才常正思绪万千的感慨呢,突然被一阵敲门声惊醒,抬头一看,原来是好友周孟希,便忙掐了烟,请他进来。   周孟希被满屋子的烟雾呛得咳了两声,唐才常忙笑着起身将窗子推开了,好让烟雾散出去。   他的办公室在二楼临街的地方,窗户一开,那热闹生动的市井声音便霸道的占满了室内,瞬间将那阴暗的氛围给冲散了。   “听说那位宝先生给你邮来了书稿?怎么样,能收吗?”周孟希开门见山的直接询问。   这几个月可把他急坏了,当初他力排众议主张《申报》学习《沪报》,开办了副刊《自由谈》,便是想通过将那些剔除的文艺、娱乐、小说等板块捡起来,这可是一块巨大的市场啊,不仅能开拓读者群,还能获得不菲的利益,只看《消闲报》就知道了,当初火爆时,居然能仅凭一副刊就与各大主刊相抗衡。   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可不是什么家国大事、政治时事,而是柴米油盐、嬉笑怒骂的民生百态、通俗娱乐之作,人性便是如此,他们在这方面做得好了,不仅获利颇丰,还能提高知名度,引得更多人来读报看书,也算是一件好事啊。   可惜他们《申报》剔除文艺通俗板块已久,那些小说家、诗词家早已被别的报社给笼络走了,他们又是一家再正规不过的报纸,绝不肯学那些不讲究的报刊,只为销量,便什么下流恶心的东西都敢刊登出来,这样一来便也只能维持着一种不温不火的尴尬状态,不说他和唐才常两个发起人急得嘴角冒泡,便是同事们也纷纷对此唱衰,让人好不郁闷。   幸而《申报》今年新上任的总经理史先生是一位颇有决断和手腕的大才,正着力对报刊进行大刀阔斧的整治改革,对他们的《自由谈》倒很是看好,鼓励他们继续办下去,这好歹让他们松了一口气,肩上的档子却更重了,越发要倾尽全力办好《自由谈》,否则难以报答史先生力排众议支持他们的知遇之恩哪。   可对一份走文艺通俗路线的副刊来说,最重要成绩的便是销量了,而想销量好,便一定要造成流行,而最容易引起流行的莫过于小说,所以他们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一个好作品啊。   冬秀的来信便是这阵东风。   所以唐才常才在一开始就决定无论冬秀这次作品如何,也要刊登上去,宝先生响亮的名头和日渐庞大的读者群,对他们《自由谈》来说无异于一剂强心剂啊。   “极好,只能说不愧是宝先生啊,从未叫人失望过!”唐才常只说了这一句,便将书稿递给了好友。   周孟希听得这一句,心顿时放下了,他与唐才常相交甚笃,深知这位好友清高孤傲的性情和独到精准的品味,能得他这一句评语,可见这部小说是真的极好了。   按照他对这位宝先生的了解,这是位眼光独到、极擅创新的作者,所出作品无不新奇动人,所以看到《三寸金莲》这个与以往作品截然不同的标题时,他不由皱眉,疑惑的望向好友。   唐才常一看他的眼神,便知这位好友与他先前的所思所想必定相同,他们都小瞧了这位宝先生啊。   他哈哈笑了几声,止住好友翻书的动作,十分畅快的拍着好友肩板将他往外拉:“走走走,咱们先去吃饭,我可都要饿死啦,这部小说鄙人建议你饭后食用,否则下一个饿的胃疼的人就是你啦。”   第二天中午,周孟希才挂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进了报社,唐兄说得果然不错,这真是部叫人读起来便废寝忘食的好小说啊,不仅有通俗小说的娱乐性,十分吸引人,让人一看便深深沉迷其中,更难能可贵的是它见解深刻,角度刁钻,对现今裹脚之陋习的鄙夷和痛心表露无遗,其批判劝导之言可谓针针见血、鞭辟入里,正合当今社会之风气啊,绝对能引起不小的轰动。   他神色萎靡,精神却无比亢奋,而顾不得吃饭,直奔唐才常的办公室与他商议小说的刊印事宜去了。 第48章 新文   不说沪市这边周孟希和唐才常是如何如获至宝一般紧锣密鼓的谋划筹策,打算凭着这部《三寸金莲》来个咸鱼翻身、一炮而红。   窝在小乡村的冬秀是完全无知无觉的,她现在全部精力都拿来描画了。   自收到照片后,她便将自己的半身照一张并与冯氏的合照一张都寄予了胡竞之,还在信中玩笑的提起了吕氏和冯氏的“照相丢魂”论。   这时候照相技术还很不成熟,不像后世,为了拍出来的效果美得连自己都不认识,各种磨皮、调角、暴光、调色、找背景,拍出来的人个个肤白貌美大长腿,气场两米八,即便是黑白照,也能拍出一股清新脱俗的艺术风。   而冬秀手上这张黑白照,说实话,就只是把人照得很清晰而已,比素描都还差那么点意思。   她这一世托身了个小姐身子,整日坐等吃喝、不事生产,既没有什么烦心事,自己又很注重保养,所以略显丰腴,该有的都有,又真真的是肤如白雪、眼如点漆,兼之多年悠闲散漫的闺阁生活的影响,气质也偏向沉静温婉,不管是以前世还是现今的眼光来看,都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古典美人,她每每揽镜自照都会心生愉悦,满意至极。   而这些优点,在那个酷帅小哥的直男式拍照法中通通消失不见了。   照片中的她圆脸大腮、眼下晕黑、鼻孔翕张,虽腰挺背直,却显出一种刻意的紧张来,整个人显得僵硬而木讷。   再加上她很喜欢这时候的服饰,那天还特意穿了湖蓝绸缎的长背褂子、藕荷色绣满花草的百褶裙,脖子上戴着华美的缨络项圈,发间簪着闪亮别致的成套银钗,她自己都觉得美翻了啊,吕氏还笑着与冯氏打趣她:“就爱臭美!”。   可拍出来的照片,那活脱就是个前清遗民,可以放到历史教材里供人参观的那种:大家看,这就是那时侯的旧派富家小姐,在民国时期,还身着宽衣大袖的前清服饰,她很可能也有着一双三寸金莲,显然又是一位封建礼教的受害者,没有接触过新思想新教育的可伶女性,她双眼无神、塌肩缩脖,显得麻木又悲哀……   呵呵,原来“相骗”不仅可以美得教人不敢相信,也能丑得让人绝望啊。   亏得她还特意叫人放大了一张,打算做个相框装起来,与胡竞的帅照一并放到书桌上,供自己每日欣赏臭美呢。   也不知道那胡竞会不会失望,想到这个,冬秀不由又仔细看了看他的照片,怎么人家的照片就那么潇洒俊逸呢,满满的书卷气和自信飞扬的气息扑面而来,只一眼就能叫人为之心折。   冬秀想着,也不知彩色照片什么时候才能出现,看着那宛如“遗照”的黑白相片,她是没有勇气把它摆在案头的。   不过,山不来就我,我还可以去就山嘛。   冬秀前世也是跟风上过几个艺术培训班的,其中就有素描这一项,不说学得如何出色,起码能保证照着实物画不会太走样,若是有水溶性彩铅,那连上色问题也能轻易解决了,现在只好先拿水彩颜料画画花鸟鱼虫练练手了,打算等练好后给自己画一幅相出来。   等她开始动笔时,就收到了胡竞之的第二封信,信中表达了对她来信的欣喜之情,又说感谢她特地寄来的照片,他一定会珍而藏之云云,这封信明显比上一封热情多了,不仅与她说了些生活趣事,还就摄像一事与她进行了探讨,只能说大师不愧是大师,就照相这样区区的一件小事,都能叫他无缝对接的引申到思想解放、民族进步上去,关键还有理有据一点也不枯燥乏味,现在冬秀算是知道人家为什么能成文化大师了。   像她这样在应试教育下出来的人,擅长的是总结和提炼,把一个立体压缩成平面,把平面压缩成线,最后再把线缩成个点,而这个点就是我们平时所学、所考的东西,也可以叫作皮毛;反正,能把一个点扩展成一个完整的立体,那才是真本事,非博学多才的人是绝对做不到这一点的,就好比听一个人随便的说一句话,大师们便能就此谈到其口音、地域、教育、风俗、文化、历史,这样一步步延伸下去,大师们能给你描绘出整个世界。   冬秀自己是没有这样信手拈来、由小见大的本事的,因此对胡竞便特别敬服了。   这边是温情脉脉,沪市却是因一篇文章引起了轩然大波。   自收到《三寸金莲》书稿后,唐才常便在各大报刊上打出了巨幅广告“支付宝先生沉寂两年,呕心沥血之新作《三寸金莲》,即将于下月初开始在《自由谈》进行刊登连载”,又采用电邮形式,将其发送至《申报》在全国各地的分社同步进行连载。   他们早已预知这文一定会红,毕竟支付宝的名头就是个极好的噱头,而且这两年市面上那些仿文泛滥,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看过仿文后才更觉宝先生的小说是如何的精彩,本来冬秀的小说就带有超越性,不论是观点还是语言都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一般人轻易哪里能模仿得出来,不是没有聪明人,只不过再聪明的人也都受到了时代的局限性,很难get到其中的精华,有珠玉在前,那些仿文自然是黯然失色了,也只能说那些读者被冬秀惯出了更高的品味能力。   因此再次听闻宝先生有新作面世时,那些读者不说奔走相告,那也是个个喜笑颜开、口口相传了,连载甫一开始,报纸便被抢购一空了。   一开始只是销量火爆、口碑甚佳而已,不想后来却被国内数一数二的正规报社《新闻报》进行了转载和评论,里面还附了几幅被裹得畸形扭曲的小脚图片,没有了精致秀美的绣花鞋的遮掩,那丑陋恶心的一坨肉团,简直要给人造成心理阴影,估计看过的男人,再也没法子捧着小脚亲香亵玩了。   《新闻报》的影响力是毋庸置疑的,又有如此劲爆的图片加成,《三寸金莲》的身价地位立马就不一样了,就好像突然从编制外进入了体系中,从下里巴人变成了阳春白雪,一下子变得高大上起来,不再是一篇普通的通俗小说,反而具有了教导劝诫国民的意义。   而天足会和放脚会则仿佛又焕发了第二春一般,在全国各地重新掀起了一波放足风潮。   以往劝人放足,只能枯讲道理,空喊口号,那些人哪里能听得进去,只把他们当猴戏看,弄不好还要被愚昧的村民们唾骂和驱赶,往往都以失败告终,所以这放脚活动进行的极为艰难,也成效甚微。   现在那些天足会的人却学乖了,去了一个地方先给人讲故事,就讲《三寸金莲》,这时候娱乐匮乏,特别是偏远穷困的乡村,一听有人来说故事,那都不用人去宣传,自发的就围拢过来了,这样好歹是融入了民众之中,比以前刚开口就吃闭门羹可好了太多了。   何况这是政府都提倡的活动,随着新政府的上台,各地旧势力和官僚为了向新主表忠心,必然要积极响应政府的各项指令的,就好比剪辫易服,政府一声令下,那真是举国辫子齐飞啊,至于放脚,那毕竟是女人的事儿,政府也没法子过渡管束,现在正好有这天足会出来了,也算是给他们解决了大难题,自然是要全力支持的。   渐渐的在官方和民间进步人士的配合下,那句“生女不裹臭金莲,生男不娶小脚女”的口号喊遍全国,各地裹脚之风一时间还真是被遏制了不少,毕竟裹脚就是为了寻一门好亲事,而现在不仅不能靠它嫁得好人家,反而还要遭人鄙视呢,哪个地方的人还没听过一两起因小脚而被读书人退亲的事啊,一些老人虽痛心疾首的表示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却也不敢再顶风作案,轻易就叫家中女娃裹脚了。   沪市第三女子师范学校内,不少女孩子聚集在一起,坐在学校的凉亭内谈话,她们是一个自发组织的读书团体,平日里最爱一起品读进步文章,做一些美文鉴赏,也会写些诗词散文的互相指正欣赏。   “现今最红火的小说《三寸金莲》相信大家都读过了吧。”王稚萍含笑询问众人。   女孩子们立马异口同声的说读过了:“现在还有不知道这部小说的人吗?连那不识字的普通百姓都在茶馆、报亭里听人讲呢。”   王稚萍道:“大家都知道我的故事,我之所以能来读书,就是因为当初读了宝先生的《才子变身记》,明白咱们女子要自强自立,万不可裹小脚残身体、不读书残心智,将自己变成一个随时可被抛弃的可悲可怜之人,而读书不仅使我眼界开阔、思想独立,还让我更加明白这个世道对咱们女子的残酷和艰辛,我们必须尽自己所能的去改变它,就像宝先生说的‘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们也应该尽自己所能去帮助那些正在或即将受到裹脚厄运的女孩们。”   女孩子们听得热血沸腾,连声呼好:“那咱们能做些什么呢,难不成也组一个天足会去乡下劝人放脚么?”   “不,那样效果太慢了,家里人也不会同意让咱们去的,我是想去排一场话剧,其实能排成戏剧更好,传播的速度更快,可惜咱们不会唱啊!”王稚萍摊手表示惋惜。   “话剧也好啊,现在学校里最流行看话剧了,不管排得什么,都极受人欢迎,上次咱们不是还去大学里看了一场么,那些男生都演得什么呀,一个劲的嘶吼长嚎,拿着刀枪满场乱糟糟的瞎比划,就这,底下还不少人叫好呢。”   “就是啊,上次那个话剧我也看了,实在不怎么样,连台词都听不清,好些人还打磕巴呢,一个个紧张得脸红脖子粗的,我估计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演得是什么,这还是大学生演得呢。”   “是啊,稚萍你这提议真不错,我也觉得咱们可以将《三寸金莲》排成话剧,虽然咱们没有什么经验,可再怎么也比那些大学生强吧,到时候咱们就到他们大学里去演,叫他们也看看咱们师范学校的风采,好好打压一下他们那副狂傲自大的嘴脸,叫他们不敢再轻看咱们女子。”   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渐渐就歪到对隔壁大学生的讨伐上去了。   她们女子师范学校一向与隔壁的大学不对付,只因这时候女子绝少有能上大学的权利,很多都是止步于中学,拿个学历证明,为自己镀一层金,就回家嫁人去了,最终还是要回归家庭,过上女人该过的日子的,说白了,这读书就好比裹脚一样,也不过是增加了嫁人的资本罢了,别人倒是会赞她们一声知书达理,可那些大学生们就未必会捧着她们了,对她们向来是不屑一顾的,她们却也觉得那些大学生们水平不过尔尔,也不大看得上对方,因此有些龃龉,不过也不算是什么大事。   “好了,好了,既然大家都认同我这个提议,那咱们就正式操办起来。”王稚萍及时拉回众人的注意力。   “只是这宝先生也太神秘了,至今都无人知道他的姓名籍贯呢,可怎么联系人家呢?”   “这个不必担心,咱们学校不是离着报社近嘛,明儿咱们亲自去一趟,直接找他的责任编辑谈就是了,现在给宝先生写信的人那么多,要是咱们也写信,那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被回复呢。”   “我看也不急,咱们不如先将话剧给改编出来,到时候一并拿去,一来表示咱们的诚意,二来也正好请宝先生斧正指教一番,这样胜算更大。”   “不错,而且这部小说十分特别,要将它搬到舞台上去其实很困难,首先这‘三寸金莲’就没法实现啊,咱们可都是天足,难不成还要请几个小脚女子来出演么?”   听得此话,女孩子们倒冷静下来,还真是的,这整篇文章就是由一双‘三寸金莲’串联起来的,女主角香莲也是因这一双脚才开启了那悲剧扭曲的一生,可以说这部剧缺什么都可以,唯独缺不了“小脚”。   “这倒是不用,要是真叫小脚女人来演,那不等于自己扇自己嘴巴么,那样就完全与这篇小说所要表达的主旨背道相驰了啊,你们知道京剧里有一门技艺叫翘功的么,那正是专门模仿三寸金莲的,那些扮演小脚女人的演员都会穿上仿小鞋做成的一种类似高跷的软翘鞋,从外面看着与三寸金莲几无差别,咱们到时候也可以穿那个啊!”有人提议道。   “不行不行,那翘功我也知道,那是打小就要练的一门功夫,看着简单,可里头的功夫和学问大着哪,咱们穿上那个只怕连站也站不稳呢!”立马就有人反驳了回去。   王稚萍想了想道:“不要紧,话剧嘛,本来就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咱们看那些话剧里的青葱骏马,也不过就是画着马头的纸板而已,打人耳光,不过就是一人挥手做打人状,另一人同时偏头捂脸做被打状,这些表演只要能使观众看得明白,也并不影响什么呀。”   “没错”说完她站起来,慢慢在众人面前走了一圈,步子迈得极小,走得极慢,走动时也不弯膝,看着很是怪异。   众人不解,突然一个女孩拍掌笑道:“稚萍,你这是在学小脚女人走路是不是!”   王稚萍微笑点头,众人恍然大悟,是啊,她们可以通过动作、行为来表演一个小脚女人啊,而且可以更加夸张一点,将小脚的痛楚和不便都表现出来。   “好了,这些问题咱们都可以慢慢解决,现在还是先将剧本写出来吧!”王稚萍拍板道。   自《三寸金莲》发表以来,《自由谈》的发刊量和口碑可谓是节节攀升,甚至一度超越主刊《申报》了,于是报社便决定让其脱离出来,不再作为《申报》的附报发行,可以根据销量来自行发刊。   这下子唐才常可就得意了,那就好比媳妇儿脱离了婆婆的管束,从此便可以与读者毫无顾忌的相亲相爱啦。唯一的烦忧便是《三寸金莲》的篇幅不够长,已然连载完毕,开始集结成书了,而他们报社又没有足够有分量的小说来接档,渐渐的销量又开始回落了,让那些羡慕嫉妒得眼红的同行们总算平复了些心情。   唐才常也拿这种局面没办法,只能厚着脸皮不断去信,请求宝先生再开新文了。   民国时期就是这样的,往往一个有名的作者就可以凭借一己之力撑起一份报纸,甚至很多作家在成名后都创办了属于自己的报纸,专门用来刊登自己写的小说,或者出现一个作者同时给七八家报纸供稿,每日连载七八部完全不同的小说的情况,可以说很流弊了,比现代那些日更几万字的大神们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冬秀的小说倒是写得极好,然而相比于这个时代的文人来说,她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低产,算一算她写作至今,不觉已近十年,却不过才出了三部小说而已,而且还都不是长篇小说,若不是小说实在写得好,恐怕早已被人遗忘了。   她自己也反思过了,说来无外乎两点原因:一是她不像那些文人那样好名,这名气对她来说不仅带不来好处,反而还要惹祸,所以写作不如其他人那样有激情,二来她也对金钱无感,生活在小乡村的宅院里,有钱也无处花去,钱对她来说早就失去原始的魅力了,所以她没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那种动力,自然对于写小说一直有种可有可无的态度。   再有,用毛笔写作实在太费心力了,一天三千字就是她的极限了,况且她的小说又还需要哥哥江耕围再誊抄一遍,那真是极其浪费时间的,而且很多时候她的写作速度完全跟不上她层出不穷的脑洞和灵感,这也是她一定要打细纲的原因,否则写着写着好多精彩的点都要丢了,这又是一个费时的工作,她又注重保养,从不肯废寝忘食点灯熬夜的来写,速度自然慢得不行。   她现在才对古人发明的文言文心服口服了,不说其韵律优美,单简洁明了一项,就能让白话文败得找不着北哇,其实在冬秀看来,如果不是钢笔的出现,恐怕文言文也没那么快退出历史的舞台呢。   不过,她还是喜欢用钢笔来写白话文。   冬秀转动着手中的钢笔,看着纸上的字迹,十分满意。   钢笔不同于毛笔,可谓去其筋肉存其骨质,本身就自带刚毅凌厉,无端就显出几分强硬来,没那么容易从笔迹上辨别出男女来,而且冬秀前世临摹的便是硬笔书法,师承庞中华,讲究的是端正均匀、美观大方,所以完全不用担心被人察觉是闺阁女儿所作,何况她哥哥江耕围压根就不会写钢笔字,即便想要给她誊抄,那也是无能无力了。   这只钢笔还是沪市的唐才常寄给她的呢,自得了这只笔,冬秀倒如得了神兵利器一般,突然就想展现一下自己的神功盖世了,如唐才常所愿,她又开了新文。 第49章 上错花轿嫁对郎   上一篇《三寸金莲》写得她十分压抑难受,她还是更乐意向人们传递健康向上的正能量的,所以这次她打算写个轻松的爱情故事,也算是给自己调剂一下心情。   在风景如画的扬州城里,有两户人家同时嫁女,一位是城北富商家知书达理、貌美如花的小姐杜冰雁,即将南下柳州,嫁给当地巨商齐府的三公子,一位是城东武馆家古灵精怪、青春靓丽的小姐李玉湖,要北上金州,嫁给镇守边关、战功赫赫的袁不屈大将军,财主小姐嫁巨商公子,武师闺女配威风将军,怎么说都是让人艳羡的好姻缘,都算是捞着金龟婿了,可美中不足,那齐三公子是个等着冲喜的病秧子,而袁将军受过武师家的羞辱,两门亲事都是受迫而成,前者搞不好就喜事变白事,后者替父受过,难说不受折磨,两位小姐都为各自悲苦的命运暗自不忿悲哀。   谁知出嫁那日,两支送亲队同时出城,路遇倾盆暴雨,不得已都躲进了一仙女庙中避雨,两位同年同月同日生,又同一天出嫁的小姐惺惺相惜,义结金兰,在一阵慌乱中,却因拿错盖头,而上错了花轿,该去金州的被送往了柳州,该去柳州的被抬去了金州,阴差阳错,却引出个曲折离奇、纵横交错的精彩故事来。   有了钢笔助力,全文又是轻松喜乐的调子,冬秀写得又快又好,而且写作过程十分愉悦,不过一月就积了将近十万字的存稿,这篇小说在她脑子里再清晰不过,也没那么多需要注意隐晦的地方,冬秀自信可以裸更,完全不担心会开天窗,所以直接给唐才常寄了过去。   《自由谈》的报社里,唐才常正接见几个师范学校的女学生。   这些学生将《三寸金莲》进行了改编,希望能将它搬上话剧的舞台进行表演。   唐才常看完改编的剧本,暗自点头,他虽对话剧没什么了解,可也从那对白中品出了些与原著不一样的味道,虽然还是那样的颓靡阴暗,可却将那光鲜亮丽的表皮给揭去了,露出□□裸的扭曲丑陋来,冲击性更加强烈了,很能挑动人的情绪。   而且这时候又没有什么规定说不能私自改编或排演别人的作品,这些女学生却肯来报社,要先获得作者得首肯了才去排演,这份尊重和真诚也足以打动他!   于是他很痛快的就同意了她们的改编要求。   几个女孩子兴奋的拥抱在一起欢呼,脸蛋儿红润,眼中闪烁着动人的光芒,看得唐才常既欣喜又苦涩,如果他们国家的女孩子都能这样无忧无虑的接受教育,在最美的年华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做着最感兴趣的事情,那该多好啊,可惜,更多的女孩子却早早被裹起双足,束在深宅,剥夺了做梦的权利,稍微长大又要嫁给一个不知是人是鬼的丈夫,一辈子围着男人和孩子打转,完全散失自我。   这时候的每一个办报人,或多或少都有几分济世救国、教化民众的理想,唐才常自然也不例外,他之所以推崇宝先生,不仅因为他的小说写得精彩出众,更因为那里面传递出的思想,正义、平等、独立、自由,正是当前社会所缺的,所以他愿意倾尽一切来助这位宝先生的作品走得更远,被更多人所知道,焉知这不是一条另类的开启民智的路呢。   “先生,”王稚萍强压激动的出声,打断了唐才常的愣神:“我们想见一见宝先生,请他也看一下改编的剧本,希望他能给些意见,可以吗?”   唐才常看着女孩子们忐忑又期待的眼神,摇头笑道:“见面是不可能了,先生不是本地人,连我都难见他一面呢,不过你们可以把剧本留在我们报社,我们会替你们转交的。”虽然十有八九你们不会得到回信。   他还从没听过那位宝先生给谁回过信呢,不仅如此还特地写信,要他们报社代为处理读者信件,如非必要,就不要寄给他了。   这可以说非常另类了,要知道渎者的来信就意味着肯定和荣誉,再清高孤傲的作者也不会对之置之不理的,更多的是有信必回,很多还因此交了不少朋友呐,甚至有的人还得了那么几个红颜知己,自荐枕席呢,也算是圈里的美谈一桩哪。   这也是唐才常十分愿意与这位宝先生合作的另一原因:实在太省事了。   这位宝先生绝对是你敬他一尺,他还你一丈的人,既不拖稿叫人为难,也不对稿酬斤斤计较,至于成书出版、小说转载之类的事也愿意全权托付与他们报社处理,从不仗着名气拿捏人,正为这一点,唐才常才更加敬重他,从不干些克扣欺骗的蠢事,时刻拿《消闲报》的下场给自己做警钟。   至于给读者回信,那毕竟是笼络读者的大好手段,人家满腔兴奋的给你写信求交流,信件却如石沉大海无回音,自然叫人失望了,小心眼的人说不定就认为宝先生是什么性情孤拐、恃才轻狂之人呢。   所以唐才常特地请了两个人来报社,专管替宝先生回信,虽然回的无非是“多谢厚爱”之类的官方用语,好歹也比不回强呢。   就好比这个改编的剧本,可能根本都不会寄给宝先生呢。   女学生们闻言自然是极失望的,她们对改编的剧本倾注了不少心血,真是花了很大的心思才做出来的,自然希望能得到作者本人的认可和赞赏,可报社主编都这么说了,她们也不好强求,只能作罢。   想着马上就能进行排练了,女孩子们重又高兴起来,到底是年轻人,总是热情洋溢的时候多,道过谢便嬉笑着相拥出去了。   学生们刚走,报社一位小年轻便迫不及待的跑进来,激动的扬着手中的信封嚷道:“唐先生,信,徽州来的信到了!”   唐才常立马站起来,接过信件,一上手,摸到那厚厚的信封,他便知道一定是宝先生的新作来了,哎呀,这可真是一阵及时雨啊。   小年轻看唐先生开始拆信阅读了,便自觉的退出屋子。   外面几个编辑纷纷围过来问到:“小刘,刚才你送进去的是宝先生的信吧!”   “是啊,唐先生老早让我守在邮局里,生怕耽搁了,我守了整整一个星期呢,可算给盼来了,再待下去,我都要被人邮局的人赶出来啦。”   众人闻言大笑,这可真是难得的待遇,不过对象是宝先生,倒也能理解,不夸张的说,他们的薪资很大程度都是靠着这位宝先生呢。   可惜这位宝先生是唐先生亲自负责联系的,他们除了知道他是徽州人外,其他一概不知,神秘得很呢,难为他们空有久仰之心,却无一见之缘哪。   “你们看!”突然有人指着屋内悄声示意众人。   众人纷纷望过去,透过明净的玻璃窗,只见屋内洒满晨曦细碎的光柱,唐先生半个身子都被笼罩其中,他盯着手中的书稿,放松的斜靠在椅中,面上带着愉悦的笑意,眼里含着快意的柔光,这样一副岁月静好、惬意慵懒的样子,让众人面面相觑,这怎么跟吸了鸦片烟似的啊,也不知这书稿里写得什么。   而且唐先生这样的状态维持了一整个上午,勾得众人心内痒痒:哎呀,好想看,好想看啊。   现代人都说网络小说那就是精神鸦片,极易上瘾、爽点不断,能让人一直处于一种愉悦的飘忽状态,而且还欲罢不能,一旦上手,立马入迷,难以舍弃。   唐才常现在正是这样的感觉。   这篇《上错花轿嫁对郎》冬秀正是借鉴了现代网络小说的写法,可谓是高潮迭起,剧情跌宕,冲突不断,文笔简洁明快,氛围轻松愉悦,让人一看便有目眩神离之感,很快就被带入文中所描述的那座扬州古城内。   阴差阳错上花轿,娇娥美女嫁错人,咋一看忒荒唐,细一想又很合理。   那杜小姐习得是琴棋书画,精得是针黹女红,李小姐却练得是刀枪棍棒,长于拳脚功夫,这两个习性禀气完全不同的扬州小姐,居然嫁错了新郎,自然引出许多事故,杜小姐被幽禁于将军府,为道明真相,女扮男装,千里赴边关去了,一个娇滴滴的闺阁女儿,这一路还不知遇到多少艰难险阻呢,真是让人为她揪心不已,而这一厢,李玉湖却与齐三公子成了对欢喜冤家,又因为自己学识浅薄,闹出不少笑话,很快就被齐三公子套出事情真相,后来如何了呢,杜冰雁顺利寻到袁将军了吗?被拆穿的李玉湖又何去何从了呢?   可惜故事看到这里就断掉了,唐才常心里真是如猫抓一般,恨不得现在就跑去那徽州向宝先生问个究竟,他可算是知道那些在报刊上追看连载小说的读者的心情了,那简直就如一口气憋在胸口,不上不下的,吊得人难受极了哇。   本来看着那略显轻浮俗烂的标题,他还有些忧心呢,这一看就是那什么缠缠绵绵、情情爱爱的小说,与《三寸金莲》这样发人深省的小说相比,不免有些上不得台面,说白了,这位唐先生就是担心这《上错花轿嫁对郎》的逼格不够高,拉低了作者和他们报社的档次。   也不怪唐才常由此忧虑,实在现今写情的小说不大受人欢迎呢。   其实自大家林先生的译著《茶花女遗事》发表以来,国内小说便开始涌起一股写情的风潮来,从哀情到爱情,再到艳情、俗情,也流行了好几十年了,硬是可以称得上经久不衰,可小说质量毕竟越来越差了,读者们也看得腻歪了。   特别是民国成立以来,整个社会风气为之一变,以前是什么都要禁,现在则是什么都要变,连那西方人极度开放的男女关系也要学,小年轻们整天的高喊恋爱自由,婚姻自主,凡遇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必视之为毒虫猛兽,恨不得退避三舍,不批判两句封建包办,礼教害人,简直就无法证明自己是新青年一般,自然也出现了许许多多这方面的文章,一下子用力过猛,本来是提倡婚姻自主的,搞到后来居然歌颂起私定终身、始乱终弃来,还直呼家中父母为封建残余、老顽固,这可戳了不少人的肺管子了,双方立马呛呛起来。   这民国可才成立不几年呢,要真一下子让年轻人自主婚姻,那还了得,社会迟早乱套,这股歪风到底被压下去了,而且家长们生怕这类小说会带坏子女性情,于是这写情论爱的小说也渐渐被打压得没了市场。   不过看完这寄来的稿子,唐才常就彻底放心了。   这篇小说既无男女私定终身的内容,也无女子未婚产子的情节,内容干干净净,全无一个爱字,却满篇皆是情,读之只觉温馨感动,就连他一个男子读完也觉心好似被泡在了一汪温水中,有着说不出的舒坦。   自古以来中国流行的便是才子佳人式的情感生活,然而那毕竟都是一些落魄书生的自娱自乐而已,看得多了便觉不过尔尔,双方不过是爱慕对方的才华、美貌,甚至权势地位而已,哪里比得过这样细水长流、自然生发的感情呢。   唐才常又去看冬秀写的信。   先前着急忙慌的,一看有新的小说稿件,连信也未来得及拆看,便去先睹为快了,现在缓过劲来再看,发现这封信居然全是用钢笔所书,字迹清晰美观,整洁大方,一勾一划间还颇为讲究轻重粗细、起承转合,倒像是练过的一般,看来宝先生还颇与时俱进嘛,不像他,硬是写不惯那钢笔字,看来上次他送去的钢笔倒是送对了。   唐才常看完信,笑着摇了摇头,看来这宝先生是久在家中坐,不知外间事啊,居然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如今是多有名气。   原来冬秀考虑到这《自由谈》毕竟是《申报》的副刊,虽内容通俗却风格正统,就好比一位正人君子,自有他的节操和坚守,作为一份报纸也有它自己的偏向和风格。   而《上错花轿嫁对郎》却是一本偏女性向的言情小说,其实最适合刊登在《妇女报》之类的报纸上,不过冬秀也懒得自己去投稿,一来一回的商谈个稿酬啊、出版啊,都太不方便了,所以冬秀干脆在信中言明,若是《自由谈》不适合刊登此文,便请唐才常帮忙,将其转交到其他合适的报刊。   唐才常自然不会将到手的文章转交别报,笑话,他可不是为他人作嫁衣的人,而且,实话说,作为一个副刊,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笼络读者,增加销量,报纸刊登的内容极其繁杂,可以说无所不包,无所不有,哪里有一个什么固定的风格呢,现在更是宝先生写什么小说,他们报纸便是什么风格,像上次的《三寸金莲》连载时,他们报纸上便尽是些论妇女之解放、妇女之健康、妇女之教育类的文章和照片,大不了这次就改成畅谈情感和婚姻好了,反正这个话题也是现今国民最爱议论的话题之一。   照信中所言,宝先生将每月给他们寄一次稿件,每次都在十万字左右。   冬秀研究过了,这时候的连载小说到底处于起步阶段,每次最多刊载八百字左右,也少有连载长篇小说的,除了她自己的,最长的要数一篇《赛金花》了,也不过15万字而已,所以十万字的存稿够他们用三个月的,这三个月都足够她将这本小说写完的了。   而唐才常却以为既然每月都能收到十万字的稿件,那每天就可以多刊登一点啊。   这篇小说与《三寸金莲》的风格完全不一样,不是那种耐人寻味,需要反复细品的文章,它情节紧凑、轻松明快,一气读完才最舒畅,在现代这样的小说还有个专有名词,那就是快餐文,若每次只能看个千八百字,却是完全不够过瘾的。   于是唐才常大手一挥,十分豪气的决定每日放出三千字,将一整个版面都拿来连载这篇小说,反正绝大多数人买他们的报纸就是为了追看宝先生的小说。   于是沪市很快又掀起了新一轮的追文风潮。   特别是那些年轻学子们,他们正处于知好色而慕少艾的时候,可是平日所见,不过就是家里相敬如冰的父母那种平淡如死水般的相处方式,在他们看来自然是不可取的,而社会上鼓吹的恋爱自由,却被人大加批判,结果也不甚美好,在这新旧思想激烈碰撞、对冲的时代,他们不免迷茫了。   而《上错花轿嫁对郎》中那种如涓涓细流一般滋润着人心,平凡却不平淡的感情一下子就攥住了他们的心、深深的震撼了他们。   原来大家都只知道爱情是如何的叫人向往,可有谁看过比谈恋爱还浪漫、还美好的婚姻呢。   虽然目前只出了齐三公子和李玉湖这一条感情线,可那种青年男女在嬉笑打闹的日常点滴中表现出的温馨细腻的情感足以打动所有人的心,那种水到渠成,自然流露的喜爱钦慕之情,那种同心同力共度难关的相濡以沫,比得过所有山盟海誓,轰轰烈烈。   男生们还只是被那精彩的故事,和新颖别致的夫妻相处方式所感动。   等《妇女报》取得了转载权,使得这篇故事走进千千万万的闺阁之中时,才真正显现出它言情小说的魅力来。   女孩子们简直是痴了、醉了。   哪个待嫁女子没有想象过自己未来的丈夫和婚姻生活呢,大概所有人都是抱着憧憬和希冀的吧,她们希望能获得丈夫的宠爱、婆家的尊重,能早日生下一个男孩,稳固自己的地位,这大概就是所有了吧,也是她们所能想象到的最美满的婚姻了。   可这篇小说所描绘的世界,是她们连想也不敢想,想也想不到的,原来男女之间能那样的温馨而甜蜜,那看似鸡飞狗跳的生活,却是如此动人心扉。   女孩们不由得想象着自己就是那被错嫁的李玉湖,自己将来的丈夫,会不会也像是齐三公子一般风趣幽默,又机智温柔呢。   深闺里默默的酝酿出女孩们一个个美好的梦。   而闺阁里的冬秀就是那一个个美梦的编织者。 第50章 戏剧   冬秀一边码字写文,一边描摹着自己的画作。   花了近一年的时间,她终于成功的画出了一副真人大小的画像,这幅画像的主人正是吕氏。   明年就是吕氏的五十大寿,冬秀打算将这一幅画作当做生日礼物送给她,好稍稍缓解一些她老人家的郁闷焦虑之情。   自那胡家少爷海外求学去了,中间便没回来过一次,求亲迎娶自然更没动静了,村子里早就闲言碎语满天飞了,眼看女儿活生生被耽误成了个老姑娘,吕氏这些年是越发焦躁不安起来,然而现在连退亲也做不得了,定亲多年,她家姑娘已然板上钉钉的是胡家妇了,只能等着那胡少爷来娶了。   吕氏这边不好过,冯氏比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娘啊,咱都是一家人,你跟我们说个实话,穈儿他到底是不是在外面另娶了?”   胡家大媳妇跟二媳妇扯着冯氏八卦。   前些日子有个在外面做买卖的邻村人回来了,说他们家穈哥儿已经在外面娶妻生子了,还是娶的个洋婆娘,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本来之前他们家就因为久不娶亲,耽误了人家江家姑娘,被村里人背地里指指戳戳了,说家里的穈哥儿学了那陈世美,上了大学就看不上乡下姑娘了,想要抛弃糟糠呢,那邻村人带回的消息,倒像是印证了村人的猜想一般,教人不得不信啊。   冯氏心里也是叫苦,她当然相信自己儿子不是那样不守信义的人,而且就算他要另娶她人,也一定会告诉她的。   她很想坚定的回答两个儿媳:不是。   可是想到儿子信中经常提到的那位什么韦小姐,她又迟疑了,儿子信中毫不掩饰的喜爱倾慕之情几乎要流淌出来,每每不吝夸赞之词,甚至直言“儿与韦莲斯女士纵谈极欢,其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忱于一身者惟其一人耳”,可见他真是极喜爱那个女子的,又听闻国外不很注重男女之大防,年轻男女结婚甚至可不通禀父母,就自行做主结婚的,况儿子也到了这样的年纪,莫不是真如那邻村人说的,娶了个洋媳妇?   冯氏还真拿不准了。   若真是这样,那可就了不得了,要是早几年也还好说,那时候双方年纪都小,也不妨碍人家姑娘另找婆家,现在都把人生生耽误成老姑娘了,不娶也得娶了,这要是在人家姑娘还没过门的时候就另外娶妻生子了,不是在打人的脸吗,到时候恐怕他们胡家要被人戳烂脊梁骨哩。   冯氏不淡定了。   决定立马写信质问儿子,并要求他尽快回乡完婚。   两个媳妇见她沉默,撇撇嘴,心里很不高兴,觉得穈哥儿肯定是像那邻村人说的一般,在外面另娶了,另娶也就罢了,怎么能让那个女人先生了孩子呢,而且娶得还是个番婆子,哎哟哟,那生出来的孩子得是什么样啊,难不成也是什么红头发绿眼睛的罗刹样么,啧啧,他们胡家也算有头有脸的人家,家里有个那样儿的子孙,可真是丢脸哦。   “娘,我看不如时常请那江家姑娘来家坐坐,一来平息流言,二来也算宽慰人家,证明咱们胡家可没有那退亲的心。”   大儿媳妇提议道,她的小儿子可马上就要说亲了,这时候可不能让那些闲言碎语影响了儿子的亲事。   冯氏听了觉得有理,不管怎么样,这江家姑娘一定是她儿媳妇,若儿子真做了糊涂事,她更要好好补偿人家了。   于是,端午这一日冬秀便接到了冯氏的邀请。   冬秀自己可不大愿意去,这大热天的,根本懒得动弹,要她顶着大太阳,在崎岖的山间小路上颠簸半天,那可要了她的命了,晒黑了怎么办呀,她前世就是因为不注意防晒,三十岁时脸上就开始长斑长皱纹了。   虽然这时候拒绝未来婆婆的相邀很不明智,可是摸着自己吹弹可破的面颊,她还是果断的拒绝了。   而且她听哥哥说过,那边也是挤挤挨挨的住了一大家子人,家里境况也颇不好,那家的大哥还常年吸食鸦片烟,没钱了便在家里偷摸些器物去典当换钱,这几年逢年过节的家里都有成群的讨债人上门要债呢。   在冬秀看来,自己可不是什么被耽搁的可怜老姑娘,比起嫁到那家里去做伺候人的小媳妇,最后得知丈夫搞了外遇,她已经觉得很是庆幸了。   在这么个女人完全没有地位的时代,冬秀深深觉得,也许一辈子不嫁人未必就不是件好事,特别是像她这样家里人口简单,哥嫂和气,自己又有钱财傍身的女孩子,在家里做个快乐的米虫也很好呀。   所以任凭吕氏如何训骂捶打她,她只管躲在自己的小院里喝着自制凉茶,品着新鲜瓜果,悠闲自得。   其实吕氏自己也不大想要女儿过去。   听说那家里连个帮佣也无,一应活计都要家里人自己上手,冬秀去她家做客,还能袖手坐在一边不成?   况且她的女儿不说是金樽玉盏里生出来的,可也算是娇生惯养了,从小到大,她连针线也舍不得狠逼她去学,那双小手比豆腐还要细嫩。   她怎么舍得让她去干那些粗活呢。   再一个,他两家定亲十多年了,逢年过节也常有礼品往来,这胡家可从来没说过要女儿去她家做客的话。   一定是因为最近的那个传言。   难不成那却是真的!   这胡家做下这样的事情,觉得理亏,所以才来向她家示好了?   不得不说,这些妇人的脑回路还真是出奇的一致呢。   反正吕氏觉得,若真是那样子,那就更不能去了,打量着她家好欺负呢,哼!   不过事情还没有确定,也不好闹僵了,吕氏到底叫家里下人装了许多绿豆糕、五毒饼、酵面团子,并蜜豆红枣馅儿的粽子,外加两坛好酒、几匹花布,一并给胡家送去了。   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失了礼数。   乡村里十年八年也不见得有什么大新闻可看,只好把那东家长西家短的事儿添油加醋的反复咀嚼,以求这八卦能稍微慰藉一番他们那饥渴干枯的精神世界。   这种流言也不必去管它,等一件更新鲜有趣的事儿发生了,这件事自然也就揭过去了。   就连流言的对象,江、胡两家也是一样的。   不过是一场露天野台子戏,所有人都在瞬间忘记了胡家四少爷的绮闻艳事。   自《三寸金莲》被沪市第三女子师范学校的几个女孩子改编成了话剧,很快便被搬上舞台进行了演出,这时候话剧还是极其新鲜的一样事物,格外受那青年学生的追捧,再加上她们表演得着实不奈,小说的知名度又高,很容易便获得了成功,在学生中也算是有口皆碑,一时风靡各大高校。   可惜话剧到底有他的局限性,懂得欣赏它的国人少之又少,极难推广开来。   其实华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自有其独特的艺术喜好,要说最受国人追捧的那莫过于戏剧了,特别是现今正大行其道的京剧,真可谓戏迷天下有、票友遍地走。   因此这出话剧也就在学生间引起了追捧风潮,其他普通民众却并不知晓。   幸而这女学生中也有那天足会的拥趸,看这话剧如此受欢迎,反响如此热烈,比之读小说又是另一番滋味,受此启发,灵机一动,便想到要将其排成戏曲。   她们天足会主要是要给那些偏僻闭塞之地的人做思想工作的,那里交通阻隔、消息不畅,大多文化落后,又礼教森严,要想让那些愚昧而固执的人同意放脚,那真是难比登天,即便政府出面,也屡以流血冲突而终结。   可戏曲就不同了,这时候有不爱看戏的人么?   绝对没有!   无论老幼、无论男女,只要锣鼓那么一敲,丝铉那么一响,人群便会从四面八方、跋山涉水的自发聚集过来,都不用她们绞尽脑汁的想着如何吸引他们。   况且戏曲还极具洗脑功效,这时候绝大多数人都是不识字的文盲,生平所能知道的知识,一方面来自与人交谈,口口相传,另一方面就来自戏曲,而且绝对是戏曲更能让人印象深刻,要不然一个老农民如何知道刘关张、唐明皇,如何知道包青天、陈世美的呢,在惬意的叼着烟袋锅时,如何都会哼戏曲儿呢。   况且戏曲改编也不像那话剧一般困难,听说那几个女学生光是排练就花了小半年呢,这戏曲就不一样了,随便去街头拉个草头班子,人家也是有很深的基本功的,只要给个戏本子,三五天便能排演出来登台了。   这出戏又简单,还有丰厚的报酬可拿,那些戏班子自然乐意受雇于天足会,跟着他们进山下乡的去演出。   徽州本是戏曲繁荣昌盛之地,大名鼎鼎的京剧其实就来源于徽戏,徽州人对戏曲的热爱那是毋庸置疑的。   但凡谁家里请了戏班子来唱堂会,总能引来十里八乡不知多少来趁戏听的村民,连那树杈上都黑压压的挂满了来看热闹的孩子。   这次听说村里来了个戏班子,要在村头院场前搭台唱戏,村民早便过去抢占位置了。   这个戏班子虽没甚名气,功底却很扎实,一开场先来了段“孔明挥泪斩马谡”,抑扬顿挫的唱腔顿时惹来阵阵叫好之声。   热过场后便正式演起《三寸金莲》来,民间的草台班子与正儿八经的戏班子其实区别很大,他们也唱戏,不过因为受众都是普通民众,为了迎合他们的口味,不免要插科打诨,带上些笑料黄料,这样听众才觉过瘾呢,要是真像那折子戏一般,咦咦啊啊的一句话三口气,一个场景唱半天,村民谁又有那个欣赏水平和耐心呢。   因此《三寸金莲》也做了适当的改编,与话剧相反,其整体色调明快不少,毕竟来听戏的人都是想要乐呵的乡民。   弦动锣鸣,扮演奶奶和小香莲的演员相继上台,唱过几句交待两人身份和故事背景,奶奶便扯出布条开始给香莲裹脚。   “哟,这是什么戏目啊,没听过啊?”台下有人窃窃私语。   “切,你除了目连救母、广陵月之类的还知道什么,我早问过这戏班的老板了,这出戏是根据最近流行的一个话本子改编的,听说在沪市火的不得了,不仅平民百姓爱看,连那达官贵人也很是捧场,听说朝廷还下令让在全国各地都免费去唱呢,要不怎么那么多人来看啊!”   “是啊,是啊,我也听说了,我们村里就有个从沪市回来的学生,听他讲那个话本子就连总统都说好呢!”   “总统是什么?”   “嗨,你这都不晓得啊,总统就是那过去的皇帝老爷啊!”   “那这出戏是连皇上他老人家都爱看的咯。”   几个人聊得兴起,却惹恼了周围看戏的人,纷纷怒目而视,真是的,台上正演到精彩处呢,这几个憨货却一个劲的叨叨,害得他们好几句台词都没听清楚。   台上的小香莲已然被奶奶按倒在椅上,也不知台上人怎么弄的,随着掰折脚骨的动作,台上居然传出几声清晰可闻的骨头断裂声。   伴着小香莲饮泪泣血的连声呼痛,台下众人也觉脚背隐隐作痛,甚而还有人“嘶嘶”的吸着凉气。   戏曲是极能传达情绪,引起观众共鸣的,好的演员只需几个眼神、几个动作,就能引人心潮澎湃,我们看电视剧时,都曾看到过这样的桥段:迈着台步走上来的大师,抬手起势,猛地扬眉瞪眼一亮相,底下原本安静的戏迷们便会突然的爆发出阵阵叫好之声,掌声雷动,这就是大师的魅力所在。   台上的演员虽不是什么名角大师,却胜在经验丰富,半年的不间断演出,早已足够让他们做到传神,知道怎样最能触动人心。   随着剧情的快速推进,哭哭啼啼的小香莲长大成人,当初怨恨奶奶折她双足给她裹脚,现在却以自己一双精巧的小脚为傲,而她果然也因这双脚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幸运的嫁进了富贵之家。   台上的香莲穿红着绿出嫁了,一派喜气洋洋,台下众人也看得欢欣鼓舞,仿佛那苦尽甘来,即将飞上枝头变凤凰的人就是自己一般。   “所以说啊,娇女不娇脚,这脚该缠还得缠啊,受点子苦怕什么,以后只管做太太夫人,有那数不清的丫头伺候着,躺着吃喝便是,就是一辈子不下地走路那又怕什么。”   “是啊,可惜咱们没那个条件,要不然也叫家里丫头裹上。”   “你哪是没那个条件,是舍不得闺女在家白吃饭,怕没人给你干活吧。”   “咱们穷人家裹不起,那富人家居然还有裹了又放的,你们都听说了吧,那个江家的小姐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放脚了,结果跟她定亲的那胡家少爷就悔婚了,另娶了个小脚女人,孩子都生了。”   “不对,我听说是娶了个洋婆子,生了个红毛绿眼的孩子,这些年都不敢带回来见人。”   “啧啧,那真是作孽啊,要是那江家小姐不放脚,能出这档子事吗。”   “啊”,随着台上传来的一声惊呼,众人的注意力再次被拉回去。   众人以为应该享尽荣华富贵的香莲却被一个面目可怖的男人扇倒在地,在洞房花烛夜,一个女孩子最憧憬期待的时刻,香莲却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一个随时可能会发疯的傻子,盖头被揭开的那一刻,迎接她的不是丈夫含笑打量的眼神,而是痴肥呆傻淌着鼻涕口水的疯子。   香莲本能的发出了害怕的一声惊呼,而就是这声惊呼触怒了傻子,他原本挂着傻笑的脸上突然怒意勃发,不由分说便对香莲饱以老拳。   扮演者真是厉害极了,将那个痴傻却狂暴的佟家大少爷演的活灵活现,当他发出嘿嘿的傻笑时,台下观众莫不感到一种恶寒不适的恐惧感,当他突然发难时,人们也和香莲一样下意识的发出来惊呼声来。   这出戏,直到此时才算正式开场了。   佟家众人的勾心斗角、扭曲疯狂一一在香莲的眼前展开,本以为是进了福地,哪知却是落入狼窝。   香莲无力的被这狂乱扭曲所裹挟,参与了佟府的三次赛脚大会,第一次她败给了二少奶奶白金宝,家庭地位一落千丈,即便是身怀有孕,也要遭受丈夫无休止的虐待折磨,唯一的亲人奶奶在得知她赛脚落败的遭遇后也悔恨而亡,这彻底让她失了那股傲气和活气,甚至准备一死了之,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可她做了母亲,有了女儿莲心,为了女儿她也要争也要斗,于是她重又裹上了脚,忍受种种痛苦,终于裹出一双好脚,在第二次赛脚会上夺得头魁,彻底在佟家站稳了脚,尝到了权势带来的好处,她也像白金宝一般沾沾自喜、狂妄自大了起来,而第三次赛脚会更是让她美名远扬,成了当地有名的人物,这也让她在佟老爷死后直接成为了佟家的掌家人,后来也成了天足会的重点争斗对象。   这出戏已不单单是传统的戏曲了,其中还借鉴了不少话剧的表演形式,两相融合,更加的具有了观赏性,表演也更具张力和吸引力了。   一开始下面还有闲聊嗑瓜子的,后来却完全被这出戏所吸引了,所有人都紧盯着戏台,唯恐错漏一丝情节。   这出戏本就新颖别致,独具一格,何况剧情跌宕起伏,一波三折,与以往任何戏曲都不一样,裹脚、赛脚、家暴、□□,甚而商场斗争、势力更迭、时代变幻一一交叉其中,只让人看得目不转睛,心神完全随着剧情而变化。   原本痛恨裹脚,甚至为了避免女儿再遭厄运,忍痛将她悄悄送走的香莲,最后却可悲可叹的成了小脚的维护者,与天足会的人、与变幻的时代而争斗,即便底下大都是粗枝大叶、情感疏豪的村民也感受到了那种让人窒息的氛围。   最后的最后,香莲认出了那一直以来与她作对的天足会会长,居然就是自己丢失多年的女儿莲心,心愿已了的她选择了安静的离去。   莲心在拜祭香莲时,台上唱起了放足歌:照得女子缠足,最为中华恶俗,惟当缠足之时,任其日夜嚎哭,对面置若罔闻,女亦甘受其酷,为之推其缘故,不过扭于世俗,意为非此不美,且将为人怨怼……   这出戏直演了四天才完结,直到演员谢幕,戏台上不再有动静,底下众人这才如梦初醒,原来戏已散场。   戏班子里的人对台下那静默的反应早就习以为常了,毕竟这出戏本质上就是压抑而扭曲的,带给人的不是一时的快意,而是无穷的深思。   回家的路上,众人便三三两两议论起来。   “哎,这香莲也是命苦,都是叫她那奶奶给害了,穷人家闺女偏学富人家小姐,裹什么脚啊,那荣华富贵是那么好享的?”   “哟,朱老三,你先前不还说要给你家闺女缠脚吗,这就变卦啦!”村人打趣道。   “嗨,我那也就是说说,我才不会给我闺女缠脚呢,你们整天窝在这村里是不知道外面的世道,这天啊,早就变了,连咱们的辫子都给剪了,这小脚迟早也要禁绝了,那大城市里的女娃子早都不兴缠脚了,谁要是有一双小脚,那才准叫人瞧不起呢!”   “不会吧?难道这城里的人都喜欢大脚板姑娘?那大户人家也愿意娶个大脚婆娘?”   “可不是,那些学生还三不五时上街搞□□喊口号,说谁要是娶小脚女人,谁就是那个什么,哦对,时代的叛徒,那就是老封建,是要叫人鄙夷的。”   “这么一想还真是啊,那什么天足会、文明讲习所不经常派人来村里搞讲演不准人缠足嘛,听说有的地方还有‘小脚捐’呢,凡是裹小脚的都不准上街走动,一旦发现那就要被罚钱呢,啧啧,这世道可真是变了。”   《三寸金莲》不仅仅是讲述了一个被残害女子的一生,更是通过她的际遇向读者阐述了时事的变迁,期间穿插了大量真实的历史事件,对那些完全没有渠道了解家国大事的人来说,也是极其新鲜的,这出戏很容易的就火了起来,在传播方面简直是无往而不利,逐渐在全国形成一股风潮。   深入人心的故事,谆谆善诱的劝导,再加上现实社会里潮流的更迭转变,人们对缠足一事的观念渐渐的也发生了转变,本来嘛,人们让家中的女儿、姊妹忍受巨大的痛苦缠足,也不过是为了顺应世俗、日后好说亲嫁人,可如今社会上却偏偏不时兴小脚了,反倒天足大行其道,就连政府也是大力提倡的,既然小脚不再吃香,那何苦再去受那份罪呢,因而除了那些顽固不化的老古董,绝大多数家里的女孩子渐渐地都不再被强制裹脚了,就连那已经裹上了的也开始试着放脚了。   至此,天足运动才在全国上下真真正正的施行了开来。 第51章 私奔   《三寸金莲》这部小说在天足运动中可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孙总统三令五申大力倡导剪辫放足的时候,它甚至成了各地政府的一项政绩,对于这样的结果,不仅是那些进步人士欢欣鼓舞,就连政府也是十分关注看好的。   于是,在一次公众的演讲会上,《三寸金莲》这部小说被政府高官大力的表扬了,而现场做报道的正好就有《申报》的新闻记者,他自然知道这部小说就是在自家报刊上独家连载的,现在小说受表扬,那不就跟表彰他们报刊一样吗,虽然他们报刊早已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报,可那是在新闻时事方面,作为副刊的《自由谈》却是后起之秀,因为专门做文艺方面的刊载,不免被人看低一截,甚至《申报》也被同行笑话说要靠边角料来提升销量,现在可算是大大的出了一口恶气了。   唐才常和报社领导敏锐的抓住了这次机会,好一番造势,本来只是在小说圈里很火的《三寸金莲》瞬间摇身一变,成了一本开启民智、利国利民的高端大作。   上有所行下必效焉,底下的官员不管是为了什么都会去读一读这本小说,有了官方加持,《三寸金莲》再次大火起来,而且这次是在全国范围内流行起来,它不仅带动了这部小说的销量,还有改编的话剧和戏剧,推广的也更加顺利了。   近段时间可把江村的父老乡亲给喜坏了,平时三五年也不见村里来个陌生人,现在却一波一波跟赶集似的来,一会来个说书的,一会来个唱戏的,搞得村里好似天天在过年一样的热闹。   就连江家的那些帮佣丫头也时常告假去凑热闹,以前这些佣人们聚在一起无非也就说些花啊粉啊的,再不就是村头村尾的小道八卦,现在却不一样了,聊得都是新近听得故事看得戏曲,每每说起来那叫一个神飞色舞,神情激昂,倒显得她们这些家里蹲的小姐们跟不上时尚潮流了一般。   原来自那《三寸金莲》改编的戏曲在各地相继火爆之后,那些原来受聘于天足会或当地政府的戏班子们都在各地受到了极大的追捧和欢迎,况且给那些村民们演戏要求又不严格,只要能清清楚楚的把故事讲明白就算成功大半了,唱功稍好一些,扮相俊俏一点,那简直就是名角一般的待遇,更主要的是收获还并不低,毕竟他们唱的是露天戏,观众那都是好几个村合在一起的,每家出一点,加在一起也不少了。   因此那些戏班子便决定扎根基层,服务农村,从此就在各村各镇里唱了。   《三寸金莲》的成功给了他们不少启示,像这样自带流量和爆点的故事拿来改编戏曲是再好不过啊。   于是那《提刑官宋慈》、《才子变身记》也相继被改编成了戏曲,一时间在各地刮起了一股狂热的风潮。   而支付宝先生的大名也几乎是传唱大江南北了。   冬秀自己就不止一次的在别人嘴里听到过自己的笔名了,只暗悔当初怎地不慎重些取名,好歹取个或文艺或霸气的名字啊。   因为这几出戏实在太火了,就连江家也专门叫了戏班子来家里唱了好几场堂会。   出乎冬秀意外的是,这里面居然是《才子变身记》这出非主流的戏最受欢迎。   前半场几乎所有人都在捧腹大笑,而后半场却看得人心有戚戚,不少人都掩面而泣。   “哎,要说咱们女人这命啊,可真是苦透了。”   “可不是,那穷人家的就不说了,就是殷实人家里也不见得轻松,规矩多管教严,四五岁上裹了脚,从此再也没法跑跳,看着丫头们在院里踢毽子不晓得多羡慕。”   “四弟妹,你家冬秀放脚真是因为婆家要求的吗?”   哎,也不知这世道是怎么了,怎么偏要盯着女人的脚做文章呢,这脚都缠了多少年了,祖祖辈辈都那么过来的,怎么又突然不让缠了呢,还说不让娶小脚女人,难道她也该让女儿把脚给放了吗?   吕氏自己可从没想过还能有这一天,以前她为了女儿那双脚发了多少愁啊,生怕别人发现女儿是双天足会受人鄙夷,又怕找不到好亲事,现在却发现那双天足反而成了加分项,她自己也是晕晕乎乎的闹不清,不过以后家里的孙女儿也不会裹脚就是了。   “这倒是真的,他们读书人也不知怎么想的,是不爱小脚的,还特地写信来劝冬秀放脚呢,这都说出嫁从夫,既然女婿不喜,那干脆就放了吧,免得到时候惹人不快,吃亏的还是我们冬秀。”   “这倒也是,你们是不知道,我娘家村里有个老太太,就因为她那在东洋留学的儿子三番五次的写信叫家里女人把脚都放了,可怜她都近六十的人了,能怎么办,最后还不是拗不过儿子,把脚给放了,结果呢,连路都走不稳了,都知道咱们女人裹脚遭罪,难道放脚就不遭罪了?那拧成型的麻花你要硬给掰扯直了,哪那么容易呢,真是净会折腾人,反正我们家淑秀是不会放脚的,我就不信这世道能变得这么快,还有人真会嫌弃小脚。”   总之,跟风放脚的大有人在,坚决不放的也不在少数,对于冬秀来说已足够欣慰了,何况现在她出门已经没有小屁孩跟在后头骂她“大脚板”了。   自放了脚,不用再穿那小鞋了,冬秀便时常带了丫头出门游玩,当然都是在门前屋后的就近地方。   她们这个地方虽然偏僻闭塞,却也风景独好,青山绿水的一派如画风景,远近又有层层荡开的梯田种满了茶树,偶有采茶女合着清脆的鸟鸣声轻吟浅唱,慢行其间只觉心旷神怡,舒爽不已,倒为这无聊的乡村生活平添了不少乐趣。   心情舒畅,写起文章来更是下笔如神助,正好《上错花轿嫁对郎》的文章基调就是温情和喜乐,正合了她此时的心境,那字里行间满溢的雀跃让读者心醉不已。   不说多少少男少女为它所痴迷,就连唐才常这样的大老爷们也是爱不释手,每每读之总是为它那脉脉温情所感动。   古往今来,遵从盲婚哑嫁的婚姻里有多少人能够有幸遇到自己心仪的对象呢,爱情,总是可望不可即的,所以那些崔莺莺的故事总是分外能打动那些被礼教禁锢的心灵,而《上错花轿嫁对郎》无疑给这些人描绘了一种最理想的婚姻状态:既是媒妁之言,符合社会观念,又是三媒六聘,得到了亲友祝福,夫妻两人又情投意合、心有灵犀,再来点波折,给生活平添色彩和趣味,这几乎就是所有人希冀的那种天赐姻缘了吧。   特别是在民国这一特殊时期,文人的心肠总是分外的柔软而多情,要不然也不能有大行其道的鸳鸯蝴蝶派的产生了。   而几乎在《上错花轿嫁对郎》甫一开始刊载的时候就被这些才子们爱若珍宝了,这标准的小言式文名几乎在瞬间就击中了他们那颗浪漫的心脏,小说中那无处不在的浪漫深情更是让他们欲罢不能,把那连载的章节是读了又读,品了又品,几乎都能背诵下来了。   只恨那《自由谈》的主编油盐不进,硬是不肯把剩下的章节给他们先睹为快,害得他们几乎相思成狂了,每日报童送来报纸时就是他们最快活的时候,幸亏这报社总算靠谱,每日一发,从未间断,叫他们也有个盼头。   要说那鸳鸯蝴蝶派的成员,大多都是家境殷实的少爷小姐,毕竟只有不愁吃喝的人才玩得起浪漫和自由,因为喜爱这篇小说,可给唐才常造成不少甜蜜的烦恼,也正是因为他们不遗余力的宣传才带得小说一日火过一日。   可能生活就是爱跟人恶作剧吧,在这一片喜乐的氛围中,江家却突然收到一个噩耗:大姐慧秀为全节,自尽了。   冬秀简直不敢相信,若说在最开始嫁人或守寡的时候她受不了打击想不开还可以理解,可后面她的状态分明是越来越好了,上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还见她偷偷的化了妆呢,一个会想到去打扮自己的女孩子,怎么也不会自杀呀。   江家其他人自然也有此疑虑,怀疑慧秀是不是被那陶家逼迫致死,便气冲冲的找上门去讨要说法。   冬秀本以为他们会带回真相和公平,却不料所有人都三缄其口,再不提这件事,就连她向吕氏打听情况时也被她毫不留情的叱骂了一顿,吕氏少有这样严厉的时候,这让冬秀越发确定这件事别有内情了。   最后还是江耕围拗不过她,才告诉了她事情的始末。   原来大姐慧秀不是自尽,而是与人私奔了,陶家怕走漏风声,让人看笑话,觉得丢人现眼,便在第一时间让新寡的儿媳“自尽”了,这样既能把丑事遮盖过去,还能得个节烈的好名声,也算坏事变好事,要不然他们早打到江家门上来了。   江家人怒冲冲去,灰溜溜回,自己也觉得丢脸对不起陶家,自然连个屁也不敢放。   这件事便这么不了了之了,在江陶两家的默许下,大姐慧秀从此便成了个死人。   冬秀听完颇觉不可思议,私奔?她一个深宅妇人连外男也少见,哪里就那么容易找到一起私奔的人,别是被人拐骗了吧?   “哎,说来这事还得怨我!”江耕围十分内疚的说。   嗯?   这就奇了,这事怎么还能牵扯到她哥呢,怎么想都是八竿子打不着哇。   “你知道带走慧秀的谁?就是去年来咱家拍照的那个摄影师啊,要不是我把人带回来,他们也不会搅和到一起,说到底,源头还是在我这里啊,要是慧姐儿有个好歹,那我,那我心里怎么过得去!”江耕围死劲扒拉着自己的板寸头,十分忧心烦躁。   那个酷帅青年?怎么会?   “这怎么可能呢,他们就见过那么一次面,连话都没说过一句,大姐怎么可能跟个陌生人私奔?”   “在咱们家是只见过一次,准是那次就瞧中了慧姐儿,打听了她的消息,然后就跟到了陶家去,花言巧语的哄骗了她,我们派人到县城去打看过了,那家照相馆的确已经关闭了,老板也不见踪影。”   冬秀相信,陶家能叫江家的人无话可说,必定是有充分的证据的,这样说来,连她也有一份责任,毕竟照相是她起的头。   她只是想不通,大姐那样谨小慎微、恪守礼教的人,哪里来的胆子与人私奔呢,女人本就活得艰难,离了家乡离了亲人,那就真是命如浮萍一般了。   事已至此,再说什么都晚了,唯有祈祷她得遇良人,平安顺遂罢。 第52章 回国   时光悠悠,不觉已到胡竞之顺利完成学业回国的时候了。   惠丰堂里,几个青年团座一桌,认真算来大家七八年没见了,免不了一番客套寒暄。   一时菜品齐备、酒水满杯,胡竞之挟一块铜钱大小、色泽枣红的大肠放入嘴里,只觉咸甜酸辣,烂而不腻,不由叫好道:“不愧是当年慈禧太后钦赐过匾额的惠丰斋啊,这九转大肠做得果真好极了,当年我在这京城备考时住了三四个月,屡次想来这惠丰斋打牙祭,可惜那时候功课正紧,手头更紧,直到最后也没能如愿,让我在国外也一直心心念念的,今日可算了了一桩心愿了。”   众人闻言哈哈大笑,有人道:“听说那国外顿顿都是大鱼大肉,怎么,你还没吃腻啊!”   提起这个胡竞之便苦着脸摆手不跌:“可别提了,美国那肉不是煎便是烤,全是手掌那么厚的大肉块,从早吃到晚,从年头吃到年尾,再爱吃肉的人也得腻啊。”   “那真是难为你了,要说这饮食,那还得看我们华国啊,它美国才成立多少年呢,能把东西做熟就不错了。”   “不过你这天天吃肉也不是没好处啊,出国前分明还矮我半个头呢,现在生生的居然高出我一个头了。”   “那是你这些年就没长过个子……”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本来还略有几分生疏客套的几人已然亲热起来。   胡竞之趁着气氛正好,拿出几份大红请柬递给众人。   “哟,竞之你要大婚啦,恭喜恭喜啊!”   “好你个胡竞之,七八年没与我们联系,这才见面你就要我们出份子钱呀,份子钱倒是不在话下,先告诉我们你娶得是哪家小姐啊?”   “是啊,我也好奇呢,你既是留洋博士,又是京师大学的教授,如今在文坛中也是声誉斐然,像你这样万里挑一的青年俊彦,恐怕连那大总统的女儿也可肖想一二吧!”   这么一说众人还真好奇起来,连连催问。   胡竞之苦笑道:“你们不是都知道么?就是当时跟我定亲的人哪!”   众人闻言,一时面面相觑,他们几人既是同乡好友,又是中学同学,相知甚深,自然知道他有一个定过亲的未婚妻,不过那都多少年过去了,而且还是包办婚姻,现在不正流行婚姻自主么,特别他们搞学问的人,不都闹着要与旧派女人离婚,去追逐自由恋爱么,这个怎么还自愿往那火坑里跳呢?   “竞之啊,要是我没记错,你当初说那个姑娘比你还大一岁吧。”有同学求证道。   “没错,我属兔,她属虎,我俩还是同一天生日,她比我整大一岁。”   同学吃惊道:“那这姑娘今年可就甘八岁了吧,不小了。”   众人听说,都很是惊诧,刚刚那位同学说得还算客气,这哪里是不小了啊,分明就是个老姑娘了,原来即使有十分的美貌,现在肯定也不剩五分了,年龄就是女人的天敌啊,况且又是山村里的,没文化没见识那是肯定的,如何配得上这大名鼎鼎的留洋博士啊。   “竞之啊,不是老兄我多嘴多舌,这婚姻可不是儿戏,娶个不合心意的媳妇可是很遭罪的。”   “是啊,你说你堂堂一个大学教授,娶一个村姑,这像什么话,不怕同事笑话你么。”   胡竞之心想,早过笑话过了,还威胁要跟他绝交呢。   “这桩亲事是家母早年定下的,这些年也屡次催促我回家完婚,即便为了母亲的心愿我也必要回去娶亲的,况且江家姑娘生生被我耽误了这些年,我若悔婚,不成心逼这姑娘去死么,不论如何我不能也不该那样做啊!”   众人闻言也不再劝说了,竞之自小由寡母抚养长大,最是孝顺他母亲,况且因为多年留学,久未在身边尽孝,这一回来就要悔婚违逆她母亲,的确是难以做出来。   这可真是鲜花插在牛粪上,而竞之就是那朵无辜的花,那江家姑娘却拾得好大个便宜!   胡竞之对这桩亲事是很矛盾的,他自小接受的传统教育告诉他要做一个言而有信的君子,所以即便求学海外,他也如实告知别人他已经订婚有未婚妻了,可长期的西式教育又告诉他应该追求自己的幸福,自由恋爱,自主婚姻,而他也的确对老师的女儿,那个开朗独立、自信洒脱的外国女孩产生了好感,也就是他给母亲信中提到的韦斯莲女士,无奈现实是残酷的,这桩尚在萌芽阶段的感情,被双方母亲一致果决的扼杀在了摇篮里。   他知道如果自己提出悔婚,那必将造成两家人的痛苦,或许对他自己的名声也会造成很坏的影响,现今虽然提倡自由恋爱,可却不是说可以打着爱情的幌子随意抛弃糟糠、花心浪荡的,这样陈世美的行为依旧是受人谴责的,也是他所鄙夷的,所以即便他对也对爱情心向往之,却明白自己必须回乡娶亲,那是他的责任和宿命。   好在他们通过信,知道那位姑娘虽长相有些不尽如人意,却能识文断字,这就足够叫他宽慰了,只可惜思想还是太过守旧,只来过两次信便中断了和他的联系。   哎,这可真是冤枉冬秀了,她自己巴不得能与名人多联络联络感情呢,可惜自从吕氏听了胡竞之那个花边新闻后,就再不准她写信了,这,这可真是误会啊。   不管文人心肠的胡竞之多么的幽怨,反正江、胡两家倒是兴高采烈的。   这些年两家深受流言困扰,这次终于可以正大光明找回面子了,特别是吕氏,自从婚期定下来,整个人都焕发了第二春一般忙忙叨叨的,一会儿嫌弃嫁妆寒酸过时了,叫儿子赶紧到大城市采办,一会儿又嫌冬秀散漫惯了,折腾着让她练厨艺绣嫁衣。   冬秀原来就是个厨艺爱好者,偶尔心情来了也爱下厨鼓捣些吃食,但现在背不住被吕氏押着一日三顿的做饭啊,按吕氏的说法:“这胡家现今不比往日,家里连个帮佣也无,家里媳妇们不仅要亲自洒扫下厨,指不定还要绣花打络子的赚几个零花钱,你嫁过去了,既是新媳妇又是晚辈,总不好越过别人搞特殊吧,少不得也要跟着做些活计!"吕氏每每想到这个心里就愁哇,女儿在身边娇养了二十多年,不说横针不拿竖线不捻,可也是大小叫人伺候着长大的,从没受过什么苦,现在嫁过去了,又要伺候婆婆,还要跟比婆婆年纪还大的妯娌相处,况且那两个妯娌听说脾性不很好,就连冯氏这个做婆婆的也压弹不住,到时候自己女儿还不定要受什么委屈呢。   吕氏心里焦灼,却胸有成竹一派沉稳的对冬秀道:“你是有福气的,如今女婿在外头也干出一番事业了,要钱有钱要名有名,你嫁过去只管跟女婿好生过日子,其他一概不要理会,特别是你那些嫂子、侄媳妇、侄孙子,那说到底也不是你婆婆亲生的,面子情上过得去就行,重要的是你婆婆,你要把你婆婆伺候好了,那女婿也要感激尊重你,以后不敢不对你好!”   接着就开始给冬秀传授婆媳相处之道,天知道,吕氏嫁过来时,因是低嫁,连婆婆都捧着她三分呢,后来丈夫死了,没了依靠,可婆婆也不是个长寿的,说到底她也没遇上过婆媳矛盾,说的这些道理也不过是纸上谈兵罢了。   在全家的紧张忙碌中,反倒是冬秀这个正主儿淡定得很。   她还不很确定这次到底能不能嫁出去,毕竟他们家已经备嫁过三次了,然而次次都是假警报,每次都被放了鸽子,不说别的,起码表明这胡家少爷对这门亲事不甚重视甚至不很满意啊。   而冬秀自己也是不想嫁人的,虽说对方有颜有才又有名,可人品如何、性情怎样,她可没法从那仅有的两封信中看出来。   再想想这时候给人做媳妇是一件多么悲惨的事吧,免费的保姆、仆人、家庭中的下等人,呵,她宁愿在江家做个吃穿不愁的老姑婆,反正她有大把的银票傍身,哥嫂也不是那刻薄的人。   不过她要是再嫁不出去,估计吕氏真要愁出病来了。   一到寒假,胡竞之便启程回乡了。   衣锦还乡,自然风光无限,亲朋好友纷纷登门拜访,他又要祭祖,又要拜祭父亲,又要探望师长,直忙了小半月才好。   冯氏看着一表人才、出人头地的儿子,真是老怀宽慰,觉得往昔所受的一切委屈都值了。   “上次你给娘寄了三百元用作婚礼花销,那哪用得了那么多,现还剩下二百元,你自己收着。”看儿子还有推拒之意,冯氏忙摆手打断了,“咱们家什么都是现成的,房子、家具那是在你出国那一年就准备好了的,现在不过再粉刷翻新一下就成,再添置些被褥床帐之类的就行了,想着你们也不会长久的住下去,这些就从简了,另外又给你媳妇买了些首饰,这些年也是咱们亏着人家了,后日你便亲自登门,带着这些过去拜会一下。”   “这些便罢了,这剩下的钱您收着吧,只当儿子孝顺您的!”   母亲一向是个要强的人,家里两个嫂子又不是好相与的,这些年他不在母亲身边,还不知她老人家受了多少罪,明明不过半百的年纪,头发却花白了大半,精气神也很是不足,让胡竞看了好生心酸。   “你不是每月给我三十元了么,那就足够了,我在家里一应吃喝都不需花费,这些钱我也花不完,都给你们攒着,等我孙子出生了,拿去给他打个大金锁。”   其实家里几个孙子孙女,重孙子、重孙女,哪个不是她带的,可惜到底不是亲生的,又有媳妇背后挑唆,总也没那么亲近,这些年她也寒心了,到底还是要靠她亲生的儿子啊。   看着母亲眼中的神采,胡竞之将嘴边的话咽下,其实他不怎么想要孩子,这样大逆不道的想法若是被母亲知晓了,定要把她气晕过去,为了更改婚礼仪式,他就不知与母亲费了多少口舌,现在只希望那未来的夫人能稍微开明一些,不要死守着那繁文缛节不放。   这天一大早,胡竞之果然在几位堂兄的陪伴下到江家来拜访了。   看着女婿这样的斯文俊秀,又温和又懂礼,还会说话,吕氏早把那曾经埋怨的心思抛到脑后,亲亲热热的待起客来。   况且胡竞之又当众拿出许多礼物分与众人,女人的花锻、香脂,男人的烟酒、条墨,孩子的零嘴、玩具,俱是本地寻不到的新奇东西,人人都欢喜不迭,大赞这女婿会做事有诚心,吕氏听了倍觉脸上有光。   “这里还有些小礼物,是专门带给冬秀姐的,另外还有些婚礼细节需知会与她。”   话说到这里,吕氏便明白这是女婿要相看自己女儿呢。   她也知道,这些年,村里总有些小人爱嚼舌根,说她家冬秀既老又丑,还是双大脚,所以新郎才迟迟不肯回来娶亲,将来迟早是要退婚的,气得她恨不得把女儿带到众人面前现一现,好生打一下那些人的脸,别的不说,就女儿那相貌,可着方圆百里再也不能找出一个比她强的。   现下先见个面也好,给女婿留下好印象了,结婚那天还能得几分体贴,于是便让丫头带他上楼去。   楼上冬秀早就按耐不住了,楼下那可是男神吴彦祖级别的大帅比啊,而且还巨有才,今年不过二十七岁,已然是京大教授了,那可是华国最顶尖的学府啊,冬秀前世高考填志愿,可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可惜王妈在一旁虎视眈眈,说什么也不让她下楼,只说姑娘家要矜持,这样上赶着不是叫人瞧轻了么。   现在知道人上楼来了,干脆把她往床帐后一推:“可别出来,你要看,就隔着那轻纱悄悄的看,一样看得清楚明白。”   于是胡竞之极失望的发现,那小姐居然躲在帐后不见人,忸怩拘束之态可见一斑,他可以容忍未来妻子不甚美丽、不通文墨,甚至还是个小脚,可起码要落落大方有主见啊。   强忍内心的失望不满之情,将早已准备好的首饰并衣裳交予王妈,客套的交代了一下婚礼流程,又略说了几句话,便下楼离去了。   冬秀在帐内却好生焦急,王妈骗她,这根本看不清啊,就只一个模糊的影子,依稀看得出来人身姿笔挺,身量颇高,她真恨不得把脸趴到那纱帐上去看个仔细,又恐太过猥琐吓着他,只好悻悻作罢,眼睁睁看着“吴彦祖”离开了。   不过他提到的那什么新式婚礼倒是有意思,新娘不坐花轿、新人不跪高堂、事后还不闹洞房,改成新人致辞、鞠躬答谢、互带戒指,冬秀仔细想了想,这不就是西式婚礼嘛,她倒是可以接受,就怕吕氏不答应啊。   吕氏果然很不感冒:“其他的便罢了,哪有新娘子不坐轿的,还有这礼服,怎么能是黑色的呢!”   其实那黑色礼服做得挺精致,一水儿的金丝牡丹暗绣,铁红色鸳鸯盘扣,庄重又华丽,很能撑得住场子。   不过到底不符合国人风俗,按吕氏说的,不穿大红嫁衣那还叫新娘吗,又不是偷着娶妾纳小,即便做小那还有身红的穿呢,这黑的算怎么回事,怪不吉利的。   于是两家又就着婚礼细节商谈了几个来回,胡竞之本也没想着能把那些礼节全部废除,毕竟要考虑长辈和乡民的接受能力,又有他娘不断的劝说,有些要求也只好作罢,随着新娘子那边去了。 第53章 成婚   冬秀一直到上了花轿,这才醒悟过来,她是真的要嫁人了,从此就要去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而且前途晦涩,生存不易……   虽然她早做好了二手准备,也给自己留了退路,可此时此刻,一颗心还是像荡在海里了一般,随着花轿的颠簸,起伏不定,渐渐生出惧怕之情来,恨不得立时就跳下花轿跑回去。   冬秀想起了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没有什么兴奋、激动之情,只有无边的恐惧和彷徨围绕着她,幸而吕氏慈爱、哥哥疼宠,习惯了却也过得去。   她可不是那种“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人,她向往平淡和自由,喜好享乐而随性,陌生的环境并不会激发她的探索欲和新奇感,只能带给了她恐惧和不安。   拧着手中的帕子,深呼吸好几次才静静平静下来,拿出七姑在上轿时塞给她的小耙镜,细细的把脸上的胭脂抹匀了……   幸而喜娘见她皮肤白皙,没有用太多的□□,要不然这会子只怕要搓出道道泥条了。   想再多也是无用,还不如拿出最好的状态来给她娘争口气。   吕氏可就指着她在婚礼上惊艳亮相好找回面子呢。   “来了,来了”听见前方传来吹吹打打的喜乐声,众人忙将鞭炮架起来,拿燃着的香给点了,噼里啪啦一顿乱响,鞭炮放完,花轿刚好落地。   胡竞之穿着黑呢西装礼服,头戴黑呢礼帽,脚蹬黑皮鞋,全然一派西洋打扮,真叫村人看稀奇看了个饱。   在小孩们的欢呼雀跃声中,他来到轿边,想着若是新娘子盖着盖头,那他就要当场掀开了,新娘子也是这场婚礼的主角之一,凭什么只能蒙头盖面任人牵来送去的呢,合该大大方方的见证自己这一生最重要的时刻,做自己婚礼的主人翁,这也是他决意要破除的一项旧式礼仪。   轿帘被掀开,冬秀下意识朝外瞟了一眼,男人的面容在逆光里模糊不清,只能辨出其身量果然颇为高挺俊秀,嗯,加十分。   扶着他递过来的手下了轿,冬秀着意的挺胸收腹,做出一派淡定的姿态。   胡竞之却和周围观礼的人一样不淡定了。   新娘子穿着剪裁别致的大红礼服,显得身段别样窈窕多姿,露出的手脸莹白细嫩,乌发杏眼,翘鼻红唇,端得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坯子。   不都说这新娘子是廿八老女么,怎么看着比那二八的少女还要水灵呢。   见身边人站立不动,冬秀又侧头看了他一眼,她也不知这新式婚礼具体是个怎样的流程,现今只能看他眼色行事了,但愿不要出什么丑。   这一看胡竞之倒是被惊醒了,冬秀却是移不开眼了,眼前的男人真是好一身轩昂气度,身姿挺拔,面容清俊,满身文卷气,比照片里的还要好看三分呐,这已经不是单纯的帅字所能形容的了。   不夸张的说,在她见惯了几十年村民的眼中,胡竞之简直都有点天神下凡的意思了,实在太养眼了,浑身仿佛自带万丈光芒了一般。   冬秀星星眼的望着他,感觉自己沉寂几十年的少女心在这一刻突然复苏了。   好看的皮囊果然很合适一见钟情。   原本气度非凡的新郎和落落大方的新娘,在对视后,突然都有些羞涩紧张起来,新郎身体也僵硬了,新娘脸蛋也晕红了,这样子的羞涩,看着才真像一对在举行婚礼的新人呐。   在一片起哄叫好声中两人只相对着行了三个鞠躬礼,果然没有跪在地上拜来拜去,接着就是在一张花花绿绿、看着像现代小学生得的奖状似的婚书上各自盖了章,摁了指纹。   接下来应该就是说结婚誓词或者交换戒指了吧,冬秀在心里又把那誓词默诵了一遍,争取待会能自然流畅且情感充沛的念出来,她可是看见了好几个青年坐在旁边观礼呢,这几个人一看就与村人不同,或着长袍马甲或着西装皮鞋,还有穿着长款风衣的呐,摩登得一匹,必然是胡竞之亲近的同学或朋友了,那肯定也是有学问又有见识的,其中说不定还有历史名人呢,她可不想自己是以丢脸的乡下土包子形象进入胡竞之的朋友圈的。   冬秀正心里盘算着怎么提高形象,旁边胡竞之看她垂眸抿嘴,那排小扇般的睫毛轻轻颤动,以为她是紧张了,便十分体贴的拉住了她的手,用力在她掌心捏了捏以示安慰。   冬秀看他捏了自己的手掌后,便起身走到礼台中央,以为这是一种暗示,便随之起身,走到中央与他并排而立。   本来打算做婚礼演讲的胡竞之见状,倒不知如何是好了,这时候请她下去未免太下人脸面,让她站在一旁听他演讲又未免过于尴尬,恐怕两个人都要不自在,只能让她说几句感谢之语再下去。   本着绅士风度,胡竞之对冬秀露出鼓舞的微笑,并示意由她先说。   哎哟,幸亏她提前就预料到了,就算要举办新式婚礼,在这个偏僻的地方也是不可能找到牧师的,所以她自己背诵了誓词。   深吸一口气,拿出朗诵的气势,冬秀望着胡竞之的眼,尽量真诚不尴尬的一字一句道:“在列祖列宗、及今天参加婚礼的众位宾朋们面前,我郑重起誓,我愿嫁给你,从此时此刻直到永永远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是贫穷、健康或是疾病、忧愁或是快乐,我将永远爱着你、珍惜你,对你忠诚,直到永久,我将与你一起孝顺父母、友爱亲朋、抚育子女。”   冬秀声音不大,外围人听不清,坐在最靠里位置的又都是族中长辈,眼花耳聋的也听不太清楚,只对新娘子当众出来讲话表示了惊怪,有的老头还皱眉偏头,表示不屑,不过大多数人都在心里为新娘的大方而叫好,暗赞这才像一个大家主妇的样子嘛。   离得最近的胡竞之倒是一字不落听了个清楚明白,他简直是出离的惊诧了。   据他了解,冬秀姐应该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小姐,只跟着他族叔念过几年私塾,勉强能读书认字,还写得一手挺漂亮的簪花小楷,这就很难得了,而他们这地方一向保守封闭,这西方的结婚誓词她是如何知晓的呢,还能丝毫不忸怩的对着他念出来,看来他这位妻子与传言和想象中的很是不同啊。   胡竞之只愣神了几秒钟,看着对方认真而温柔的笑脸,也缓缓念出了一样的誓词。   也许,他十分幸运的遇到了对的人,将来的日子未必如他想的那般委屈无趣。   最后两人互带金戒指,戒指上没有任何的花纹,就是两个十分朴素的圆环,但冬秀注意到这戒指内侧刻有两人名字的英文首写字母,在他对新娘完全不期待的情况下,还能有这样温柔的心思,说明他是个浪漫而且心思细腻的人,这样的人往往多情而温柔,想必也不难相处,冬秀不由稍微放松了些。   虽然是新式婚礼,可好在不用新娘子和新郎一起去敬酒的,仪式一完,冬秀便被一群大姑娘小媳妇的簇拥着进了新房。   门前贴着两幅对联“环游七万里,旧约十三年”、“三十夜大月亮,廿七岁老新郎”,不用想,一定是胡竞之本人所题的了。   因为胡竞之父亲和长兄已逝,二哥又未归家,因此便请了冬秀的哥哥江耕围做主婚人,嫂子作为送嫁人也一并过来帮忙支应,也幸亏如此,要不然面对着这些陌生的面孔,冬秀还真不知道怎么应对。   当初考虑到胡家的家境,吕氏便没有让冬秀的两个丫头跟过来,只待日后熟悉了再作打算,因此这个时候就只有曲氏和七姑在代她应酬周旋。   再一次感谢胡竞之提议的新式婚礼,取消了闹洞房的环节,众人不过打趣了一番便出去占位吃酒了,让作为新娘子的冬秀轻松自在了好多。   刚才有人,冬秀便觉得房间有些拥挤,现在人走了个干净,仔细打量一圈:果然很是狭小。   不过三十多平的样子,其中一张床就占了小半的地方,再加上衣柜、书桌、梳妆台、洗脸架之类的必要家具用品,活动空间就很有限了,而且这间房还位于一楼,地理位置也着实不算好。   山间多潮气,按当地的居住习惯来说,好房间一般都设在二楼,一楼多是用来会客办公的,现在这太阳还没完全下山呢,屋内已经有些昏暗了。   曲氏看了一圈,心下有些发酸,这新房也太寒碜了,还没有她家小姑子闺房的一半大呢,除了那座架子床还能入眼,其余一应家具都普通得很,以前只听婆婆说这胡家败落了,她想着破船也有三千钉,总不会太不像样子吧,况且妹夫也出息了,以后情况总会好转,现在看来,要么是她们自己太过乐观,高估了胡家,要么就是这胡家待人不诚,根本没有用心准备……   “嫂子,这是我的嫁妆箱子吧?”   冬秀看着角落里码得老高的几个红漆木箱,并一堆红布捆扎的包裹,有些头疼的问曲氏。   “是啊,咱们一共送了八口箱子,里面有你的衣裳首饰、布匹鞋袜、成套的瓷碗茶罐,哦,对了,还有你哥哥给你淘换的一座大红酸枝老红木座屏和粉彩八宝瓶,听说都是有年头的物件了,以后可以留着传家的,最重要的是里面的一口牛皮刻花的小箱子,里面有五百的银票和二百的现大洋,你可得收好了,这就是你的私房了,今后留着自己花销,千万别舍不得,日后缺钱了、受委屈了只管回家跟我们说,这些娘都给你说过了,我就不唠叨了。”   这嫁妆都是她和婆婆亲自准备的,哪个箱子里有什么东西她最清楚不过,给冬秀一一交待完毕,转眼看着那大红的包裹,她才“啊呀”一声惊呼,怎么倒把这顶顶要紧的事给忘记了。   眼下屋内只她们两人,正是好时机。   于是曲氏便在冬秀的惊呼中,踮着小脚踩在凳上,在那放在一摞箱子上的包裹里一阵摸索,很快掏出一个雕花的小木箱来,箱子上还有一把小铜锁,曲氏从荷包里拿出把小钥匙给冬秀,神秘道:“现在先别看,一会儿没人了再打开,里面的东西你可要仔细的瞧好了,可千万别忘记了。”   冬秀看她脸上那别扭羞涩的神情,立马醒悟了,这小箱子里装的应该是春宫图之类的东西吧,哎哟喂,有点小期待啊,她都多少年没见过这种东西了啊。   冬秀郑重的把它放在床头边,表示自己一定会看的。   “哎,这箱子这么堆着可不行,你那睡衣、明儿敬茶要穿的衣裳、今晚洗漱要用的东西,还都在里面呢,还有明儿与各人的见面礼,不拿出来怎么行,一会儿还是得让人过来帮忙把东西清出来。”   冬秀看着这间被占得满满登登的屋子,想着一会把箱子里的东西再拿出来,这屋子只怕立马就没了下脚的地方了。   两人正满屋乱转,企图找出什么隐藏的空间来把这八个箱子塞下去,突然传来敲门声,冬秀忙坐回床上眼观鼻鼻观心,双手交叠放在膝上,做出一副端庄又羞涩的样子,曲氏也整了衣裳,站在床边,脸上端起无懈可击的笑容,这才应声叫人进来。   不想进来的却是冯氏,冬秀忙站起来跟曲氏迎上去。   十多年不见,当初的小青梅已然长成水蜜桃了。   冯氏看着冬秀出落得这样水灵标致,心下也是欢喜,虽然她一力主张要儿子回来娶亲,可也希望娶个好的回来,总不至于配不上儿子,让儿子不欢喜,婚姻不幸福。   “都饿了吧,我从厨房拣了些新鲜又干净的菜,你们就凑活吃点吧,好歹填填肚子。”   冯氏一边说一边叫后面的帮佣把饭菜摆到桌上。   冬秀一大早被人从温暖的被窝拉出来,净面、开脸、梳头、上妆、穿嫁衣、戴首饰,一套一套的弄下来就花了两个多小时,只趁着等花轿的时候吃了几个汤圆,为了不弄花妆容,吕氏还专叫人把那汤圆做成一口一个的大小,就算她死扒着碗吃了十多个,这会儿也早饿得不行了。   曲氏倒是正儿八经上席面吃了一顿,可她一路上送嫁也不轻松,又要照看冬秀,又要安排送嫁队伍,就怕漏了什么缺了什么,又怕少了礼数叫人笑话,神经崩的紧紧的,比冬秀这个新娘子还要受累呢,到了胡家又要跟人交接应酬,裹七裹八也没个闲的时候,哪有不饿的。   姑嫂二人闻着浓郁的饭菜香味,肚里馋虫早闹起来了。   冬秀看那桌上,拿白瓷小盏装了五碟菜,三荤两素,有鸡茸清炖马蹄鳖、茶叶熏鸡、蟹粉狮子头、清炒山笋、三丝燕菜,色泽浓厚,异香扑鼻,具是本地特色佳肴,再加上两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还有一海碗清甜的山菌野鸽汤,直把两人勾得津液横生。   冯氏看两人杵着不动,知道年轻人面浅不自在,客气几句便出去了。   姑嫂两人对视一眼,矜持了一会儿终是向美食低头了,在桌上各据一端大快朵颐起来。   “听说他家特地从县里请的大酒楼的师傅过来掌的勺,这手艺果然不一般,比咱们家厨子做得好吃多了。”冯氏夹了块老鳖肉,入口只觉酥烂润滑、肥鲜浓香,又挟一块色泽金黄油亮的熏鸡块,只觉肉质鲜美,烟熏味儿中还夹着瓜片茶叶的清香,真是别具风味,“这可真是太地道了,看来妹夫家也是狠花了心思的嘛。”   冬秀闻言只觉好笑,之前还一直“胡家、他们家”的称呼呢,一顿饭就改口叫“妹夫”了。   不过这饭菜的确可口,而且还是拿小碟子分开盛放的,即卫生又讲究,不像一般村人,都是拿一个大碗混装在一起,好似在吃剩饭剩菜一样,叫人看了就食欲下降……   这样看来,胡家虽然败落了,可底蕴还在,该有的讲究还是有。   这样就更叫冬秀安心了几分,由贫到富易张狂,由富到贫却易浪荡,也易叫人堕落、顽固甚至无耻,之前听说这家的大哥为了吸食鸦片,还会偷拿家里的器物去典卖,以致过年的时候被收债人堵到门上要债,冬秀心里就很是打鼓,生怕自己成了小说中的那种要拿嫁妆养一家子吸血鬼的苦情女,现下看来,这家人不仅没有想象中那么穷酸,而且还颇是讲究,肯讲究便说明好面子,好面子便能讲道理啊,将来也会好相处些。   两人吃完饭,拿香茶簌了口,不一会儿就有两个帮佣进来了,把饭桌收拾干净后又进来帮忙收拾箱笼:“老太太交代了,叫我们帮着您整一下屋子,把您那暂时不用的东西就先收在箱子里,就放在隔壁那个小壁间里,什么时候想拿也方便,现在就先把紧要的东西取出来。”   这可解救了姑嫂两人,冬秀是新嫁娘,自然不消她动手,全靠曲氏指挥着那两个健壮的妇人搬抬腾挪。   屋内忙忙碌碌。屋外也是热热闹闹,觥筹交错。   冬秀进屋后,胡竞之又按原计划,与几个同学轮番发表了演讲,虽然说得都是白话文,并没有咬文嚼字,可里面时常蹦出的一些“民主、自由、先进、文明”还有各种“主义、思想”,听得那些村人一愣一愣的不明觉厉,大家都觉得这不愧是大知识分子,是读书人,就是学问深啊,一个个敬仰得很,所以敬酒时居然没人敢闹腾着要灌酒。   虽然主人家事先言明,没有闹洞房这个环节,可吃饱喝足,享受了一顿堪称奢侈的大餐后,众人倒也没什么不满的,酒席散后就纷纷告辞回家了。   冯氏亲自带着两个儿媳送别客人,几个年轻的孙媳妇负责清点礼金礼品,收拾酒席,规整桌椅,至于胡竞之,则直接被众人赶去新房了。   看着门上大红的喜字,他不知怎的,竟有些紧张起来,屋内静悄悄的,只有跳跃的烛光透出暖暖的光晕,晃得他眼晕耳热。   推门进去,只觉一股暖气裹挟着馨香扑面而来,那香不是胭脂水粉的气味,也不是衣裳用的熏香,倒似一种水果的甜香,在这大冷天里还带出些许清冽的味道,闻着很是舒服,比那国外的香水可好闻多了。   而一身大红喜服的新娘子正跪趴在床上,臀部轻摇不知在干什么。   胡竞之有些尴尬,掩嘴清咳一声。   冬秀顿时浑身一僵,之前曲氏帮她把东西归置妥当便离开了,冯氏又叫那帮佣送了个白锡的暖壶来给她暖床,这里的冬天阴冷湿寒,床铺冰凉得叫人不敢脱衣直接躺上去,她正提了那暖壶在被褥里各处逡巡,力求把每一处都暖到位,好达到电热毯的功效,一时做得太过忘我了,都不知道有人进来了。   这不雅的姿势还正好给人瞧个正着。   冬秀强作镇定的起身,看他正取了帽子,拿眼打量屋内,估计是在找衣帽架子,便主动走过去,接过那帽子:“衣帽架放在门口不大方便,我移到床尾处去了。”   看他脸色潮红,满身酒气,又赶忙把温着的解酒汤端过来:“我叫厨房准备了些解酒汤,你要趁热喝一点吗?”   胡竞之接过来一看,是嫩豆腐和黄豆芽做的一碗清汤,又点缀了些紫菜、小葱,看着倒是清爽,他倒是没喝多少酒,可吃得却太过油腻,舌头都有些麻麻的,喝这汤解个腻也是好的,于是便埋头吃喝起来。   看他坐在桌边吃东西,冬秀便去梳妆台前卸妆,幸亏她当初聪明,叫人直接做了整套的花冠,取带又方便,造型又别致,红色的琉璃、金色的流苏,好看又轻便,她自己便可以轻轻的拿下来。   取了头冠,又拿出冷香霜来准备卸妆。   其实对于民国时期先进庞大的美容产业,冬秀是十分震惊的,她以前一直以为民国就是苦难、贫瘠、落后的代名词呢。   就好比妇女用的化妆品吧,曲氏之前还一直用老四样呢,不过眉笔、口脂、米粉、胭脂而已,后来她看报纸才晓得,这些东西早已过时了,在大城市里随便一家外洋广货号里就能买到各类进口美容和化妆品,像什么美白霜、护肤脂、香体膏、指甲油、沐浴露、洗发水都是应有尽有的,又有各类唇膏、口红、睫毛膏、粉底、蜜粉的化妆品,基本已经具备现代美容护肤的雏形了。   刚刚胡竞之取了帽子,她看见他的头发一丝不苟的往后梳得齐齐整整的,便肯定他是用了定发液了,说不定还是有“男士桂花油”之称的名牌司丹康头油呢,看来这还是个爱美的精致boy啊。   “刚刚做什么呢?”   胡竞之喝完一碗汤,感觉舒服很多,见冬秀在一旁仔细的卸妆,出声打破屋内的寂静。   “暖床呢!”冬秀答完又觉得不太对,“啊呀”一声惊呼,赶忙跳起来:“我把那汤婆子忘在被褥里啦!”   那是她陪嫁过来的新褥子,被面用的是大红锦缎,光彩照人、丝滑柔顺,就是怕水怕火易变形,那汤婆子里灌了滚沸的开水,烫得很,一不小心那被面就要被烫坏了,所以她刚刚才不停的在被子里面挪动那锡壶,结果被他一打岔就把壶给落在里面了。   她刚想去掀被子,却发现自己满手的油脂,只好对胡竞之说:“快快快,你把被子里那个锡壶拿出来。”   因她在一边又急又慌、连叫带跳的,搞得胡竞之也有些急躁了,想也不想就把手伸到被子里去摸索,结果却被烫了个正着。   冬秀见他甩着手,忙拉着他到洗漱的地方,舀了一杯冷水慢慢浇到他手上,还好只是皮肤烫红了一点,被冷水一冰也就好了。   之后到底是胡竞之把那壶给取了出来,还好被面没有变形,只是里面被烫得有些焦黄了,倒是不伤大雅。   原本还有些尴尬的两人此时倒是自在了些。   给脸上抹了玉容霜,仔细做完保养,冬秀便开始日常的通头一百次。   胡竞之看她对镜梳头的样子,实在温婉美丽,好似画中仕女,心念一动便接过梳子替她梳起来。   现今社会崇尚的是进步时尚的新女性,她们读书识字,热情开朗,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而像冬秀姐这样的闺秀却被归为旧派女子,不仅不吃香,甚至还会受到无端的鄙薄。   胡竞之自然也是欣赏新派女性的,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喜欢上独立自信的韦斯莲,但他同时也欣赏旧派女性的那种温柔和坚韧,就像他的母亲,就像他这位新婚的妻子,从定亲到成婚,足有十多年的时间,换了一个心性不坚、心怀不宽的人,只怕早在无尽的等待中枯萎了,而她却显而易见的平和自在,活的光彩照人。   那白皙细腻的肌肤、清亮灵动的眼睛都是佐证。   冬秀姐无疑是超出他预期的。   大红的龙凤对烛燃烧殆尽,哔哔啵啵的爆出灯花,使屋内光影明灭不定,冬秀忽的紧张起来,胡竞之弯腰握着她的手环抱着她,凑到她耳边轻声道:“咱们歇了吧!”   暖热的气息吹拂过她的耳朵,带来一阵酥麻,女人的身体有时候比心更加诚实。   如果是个不喜欢的人靠近了她,她会觉得被骚扰了,如果是喜欢的人,那只会身轻体软脸发烫。   也不知是怎么开始的,更不知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冬秀睡去前只有一个念头:不愧是留过洋的,一个看着文弱的书生居然有肌肉!   胡竞之也不是那样木讷呆板的书呆子,想当年不懂事的时候,也是在十里洋场的脂粉堆里打过滚的,即进过长三书寓,也叫过堂子,甚至那小客栈、尼姑庵、咸水铺,也是被狐朋狗友带去见识过的,对男女间的那个事早已精通熟识。   一个男人若是从未开过荤便罢了,即尝过鲜了,再要忍住去屈就五姑娘,可就有点难了。   他出国这几年,一方面是自我约束,从来都以已婚身份示人,杜绝了很多女郎的亲近,二则是身边实在没甚心动的对象,唯有一个外国姑娘韦斯莲,两人却更多的像是心灵挚友,他对她也并没有男人对女人的□□,就这样生生当了好些年的和尚。   一朝解禁,再次开荤,不免激动了些,何况那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还那样美丽动人,昨晚就着晕黄的烛火他可是看清楚了,冬秀姐即没缠足也没裹胸,身段玲珑窈窕,那对儿腻白嫣红的圆润好物儿一跳出来,就叫他立时红了眼,再顾不得什么温柔体贴,直接化身狂风骤雨向妻子袭去……   他接受并且推崇西方教育,认为女子就该身体健全,可他见过的第一个健全的女子却是在国外的一个绘画展览里的人体画作上,那个几乎□□的女子给了他很大的冲击,那耸立的□□、白胖的双足是他在国内所没见过的,他那时所接触过的女子唯有各院的□□而已,可即便是□□也裹了双脚从不示人,也几乎所有的人都裹胸,拿布条束缚□□的发育生长,使其扁平,这就是国人最欣赏的“丁香乳”了,可他从来也欣赏不来,反而是那画中的女子,即便过于肥胖,腹部和腿部满是赘肉,在他看来也比那缠胸裹足的美丽太多。   他是何其有幸,能娶到这样健全又美丽的女子为妻。 第54章 回门   洞房花烛是一个体力活!   胡竞之作为各中老手,自然极会撩拨,冬秀自己也具备丰富的理论经验,不是那真正不知事的闺秀,一开始还躺平任撩,强装羞涩无知,后来到底顺应天性跟他互动起来,这就更激发了胡竞之的激情,两人你来我往、亲密无间,正是棋逢对手、干草遇烈火,颠来倒去直战到鸡鸣方才罢休。   胡竞之也不觉累,不仅精神,就连身体也很是亢奋,不过稍歇了一两个时辰,就又蠢蠢欲动起来。   倒是冬秀累得不轻,事后一觉睡得香甜,等她迷迷糊糊的醒来,发现自己的腿居然被折叠的压在身侧,那个人正埋首在她胸前津津有味的咂摸着。   这幸亏她一直都有坚持练瑜伽,身体柔韧性好,要不早就抽筋了,可现在也觉得双腿疲软无力,甚至有些发麻,她不由哼唧一声,下意识踢弹了一下小腿,霎时一股冷风窜进被窝,冰得她打了个激灵。   “醒了?这会还早呢,你还可以再睡一觉。”   说完便把她的腿驾到肩上就那么进来了。   冬秀只来得及嗯了一声,便在那缓缓的节奏里迷失了。   昨儿晚上两人都太激动太忘我,还喝了酒,再加上屋里早就烤得暖烘烘的,也不觉得冷,现在炭盆里的火早就熄了,温度骤降,两人又都是赤条条的未着寸缕,稍一动作就有冷风灌进来,冬秀忙伸手抱住上方的人,使两人紧密相贴。   索性床里堆了不下四五条的被子,胡竞之随手扯过一条罩在两人身上,这下从头到脚都捂住了,也不怕有风进来了。   等两人大喘着粗气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冬秀只觉得眼前似有金星乱闪,刚刚闷在被子里一番激动运动,缺氧让人脑子都晕乎了,只身体的感官越发清晰刺激,这会儿她下面的肌肉还在无意识的颤抖收缩呢。   她之前还在担忧,两个完全陌生的男女,第一次见面就要这样那样,即便她是个现代人也有点接受无能啊,而且即便是现代的一夜情,那也得先有个相互聊骚的过程吧,这个可比一夜情还要刺激啊。   万万没想到,两人的身体倒是比心更实诚,一点顾虑没有,直接就贴上了,很快就完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生命大和谐。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做了最亲密的事,这会儿冬秀再看他,居然一点陌生感都没了,而且看着那张在晨曦里显得越发英俊的脸庞,心中竟然很神奇的涌出了一股甜蜜的爱意。   那双含情脉脉的水润双眼,看得胡竞之浑身舒坦,恨不得溺毙其中,两人拥作一堆,就那样相互望着,仿佛忘却了时间,直到外面传来吱呀的开门声,冬秀这才被惊醒了,恍然间发现窗外已是晨曦微明。   她忙慌手慌脚的挣开对方的怀抱,准备穿衣起床。   吕氏可是再三跟她交待了,新媳妇可不能睡懒觉,特别是头一天,要给婆婆和家中长辈敬茶,去迟了还不被人笑话死,而且她一个新人,对夫家环境完全不熟悉,又没有丫头来伺候她,到时候她恐怕连洗漱的水在哪里都找不到呢。   可她拥着被子坐起来四处一打量,顿时欲哭无泪了,床上被两人折腾的乱七八糟,仿佛飓风过境,褥子、枕头、床单、衣裳裹成一团,一半在床上一半在脚踏上,而地上则散乱的丢着两人昨儿的衣裳,咋一看,还以为是两个干柴烈火的男女等不及到床上,一路脱一路丢的呢,不过,昨天仿佛也的确是这样,两人一边亲着一边扒衣裳,想着昨晚的一切,冬秀脸腾的红了,她昨晚那么热辣主动,不会吓着人家了吧。   胡竞之看她脸红如布的坐着不动,只可怜巴巴的望着他,他从不知道一个人的眼睛能那样灵动,仿佛千言万语蕴含其中,只把他心都要看化了。   冬秀是真欲哭无泪了,昨夜慌慌张张的,居然忘记把今天要穿的衣服拿出来了,这会儿光溜溜的可怎么下地去柜子里翻衣服啊。   胡竞之到底是个聪明人,看一眼她再扫一眼屋内情况,一下子就明白了:“你先躺着,等我起来了再帮你拿衣裳,别冻着。”   他在美国念书,不仅长了见闻学识,更是打熬了一幅好身板,只因国外崇尚健美,那体育课上的运动项目就不知道有多少花样,直接把他从一个短跑长跑不及格、单杠双杆上不去的文弱书生,变成了现在满身精壮肌肉的大男人,区区寒冷自然不在话下。   他裹着被子打开衣柜,发现里面被塞得满满登登且泾渭分明,左边灰黑白是他的衣裳,右边五彩斑斓的是她的衣裳,看着叫他心里一暖,他有了共度一生的妻子,从此以后衣柜分她一半,喜乐与之共享……   冬秀可不知道胡竞之这多情的文人心肠发作了,刚刚对着衣柜大发感慨,恨不得做首诗出来,只是在被窝里忐忑又焦急的等待着,好容易待他穿戴好了,忙指挥他拿衣服:“柜子右边,最上面有一套石榴红的小袄子,下面抽屉里有我的一套亵衣亵裤,全部拿过来吧。”   胡竞之拿了衣裳,把贴身穿的亵衣裤塞在被子里:“凉的很,先捂一会再穿吧,时候还早呢,别急。”   “你别紧张,我娘最是和蔼,她又喜欢你,一会敬茶肯定会帮忖你,我两个嫂子年纪跟我娘一般大,你只当成长辈尊敬就行了,剩下的都是侄子、侄媳妇,他们虽然跟我们一般大小,却是后辈,你不用管,再有就是几个小孩儿,实话说,我都认不全……”   胡竞之一边与她闲话,一边收拾房间,“好了,我先出去洗漱,你穿衣服吧。”   然后十分体贴的带上门出去了。   冬秀赶忙爬起来换衣裳,没想到穿一个小马甲就急的她汗都下来了,这小马甲是她自己做的胸衣,后背是仿照西洋的紧身衣做的一排系带,平常都是身边的丫头帮她系的,自己反手穿带子还真是个技术活,关键她现在浑身无力,连骨头都是酥软的,胳膊抬一会儿就抖得不行了,试了好几次也没能成功。   胡竞之到厨房用冷水洗了脸,便提着一壶热水回房了,两个帮佣婶子一边烧火做饭一边打趣:“哎哟哟,恭喜少爷,祝您和少奶奶白头偕老、百子千孙哪……”   等胡竞之一走,两人立马窃窃私语:“看我们少爷这高兴劲,看来很喜欢这媳妇啊,恐怕昨儿夜里折腾得不轻,你瞧,这新娘子还没起身呢。”   “你是不知道,我今儿早起开门,打算把昨儿那些鞭炮纸什么的扫一扫,经过新房时,你猜怎么着”那妇人压低声音,挤眉弄眼的很是兴奋,“两人正弄着呢,那个床架子呀,吱吱呀呀的恨不得摇塌了!”   言毕两人眼冒精光掩嘴窃笑:“这也怪不得,那新娘子长得多漂亮多水灵,看着哪像廿八岁的啊,那皮肤,简直比那十四五六的姑娘还要嫩呢,哪个男人能不喜欢啊,况且还带着那么多嫁妆,就更让人心疼了。”   不提这边两个帮佣的八卦,那厢胡竞之拎着热水回房,一进门就瞧见媳妇抱着被子,垂头坐在床中央,雪白的臂膀露在外面,他顿时心疼了,忙放下铜壶,过去拉起被子裹住她:“怎么了?怎么不穿衣服就这么坐着,担心冻感冒了。”   冬秀嗫嚅着说了几句,胡竞之没听清,又放柔声音反复问了几次,冬秀简直要哭出来:“我不会穿!”   胡竞之愣住了,不会穿衣服?   他是知道江家条件不错,是当地望族,可也没有到奴仆成群、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地步吧,而且冬秀姐也不像是娇惯太过的样子,怎么连衣服都不会穿呢。   听着屋外渐渐传来的声响,知道家里的人都要起来了,再不快点真就要迟到了,冬秀也顾不得其他,赶紧背对着他,把系带部位给他看:“麻烦你,帮我把这个系带穿上。”   原来是这个!   胡竞之看她冻得哆嗦了一下,赶忙帮她弄那个系带。   反手弄很麻烦,正面就简单多了,不一会儿胡竞之就穿好了系带并且绑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有了小马甲的托扶和聚拢,胸部立马变得更加圆润饱满了,胡竞之从领口处看到那条深邃的沟壑,又想起先前的美景,喉头不由的紧了紧。   呵,他好书、好烟、好酒、好打牌,可从不知道自己还这般好色啊。   趁他发怔的时候,冬秀赶紧将衣衫穿戴齐整。   “多谢。”看着盆里兑好的温水,冬秀心里十分熨帖,这个人还真是体贴啊。   “不用这么客气,对了,家里长辈都叫我小名穈哥儿,朋友们则叫我竞之。”   冬秀想了想,道:“那我以后也叫你竞之吧。”   “嗯,那我依旧叫你冬秀姐,或者你有什么小名?”   “没有,就这样叫吧。”   其实胡竞之这个人很有些派头,毕竟是京大的知名教授,京大作为华国数一数二的大学,里面的学生全都不是泛泛之辈,每一个都可以说是精英人士,他要想在那里立住脚,以才服人是最基本的,而这时候的京大教授那完全就是全明星天团,随便拉出一个来就是能上历史课本的大能,个个都是学界巨擘,以他的年纪,光有才华也并不足以使那些人心服口服,还必须具备独特的人格魅力才能真正的被接受,一个未来的文学大师已初具雏形,听他喊一声姐,冬秀还真感到一种隐秘的快乐。   就冬秀跟他短暂的相处时间里,至少可以肯定他是一个亲和力爆表的人,而且脾性温和、性情体贴,再加上超高的颜值,冬秀觉得自己对他一见钟情真是一点也不奇怪。   夫妻两个对镜装扮,胡竞之抹了头油把头发向后梳起,冬秀抹了面脂又点上桃粉的胭脂和口红,新婚期间还是要喜庆精神些好。   看着镜子里装扮一新的一对璧人,两人相视一笑,携手出门,很有些心有灵犀的默契感。   胡家与江家一般,也是大家大口的人家,虽然早几年也分家了,几家人却还是挤在一个院落里过活,房子就那么大,孩子却不断的增多,这几年越发拥挤起来,要不是冯氏强硬,胡竞之又有出息了,就连那一间新房都没法腾出来呢。   冯氏果然如胡竞之说的那样很是照顾她,带着她一一认人见礼,等冬秀跟满屋子人打过照面后,只觉脸都要笑得抽筋了。   这家里除去胡竞之这个四少爷才刚成亲不算,上头还有大他二三十岁的三个哥哥并两个姐姐,姐姐出嫁了倒先不用理会,这三个哥哥又各自有三四个跟胡竞之一般大小的儿子,这些儿子结婚早,又各自生了四五个孩子,冬秀看着那群孩子简直晕头转向,这可够开一个学习班的了,幸亏这家里没人娶什么姨娘,要不然还不知道怎么乱呢。   早饭就是白粥和昨日办酒席剩下的菜,可惜这做饭的人忒不讲究,把那各色剩菜混在一起煮了,本来看着就不大有食欲,又有几个半大的孩子拿筷子在里面翻来搅去的挑拣肉块,不一会儿把一盆菜生生搅成了浆糊。   这下冬秀是真吃不下了。   冯氏见状也只是皱了皱眉,家里越败落,人就越计较,娶进门的媳妇也越不讲究,孩子自然也被带得越发没规矩了,早几年她还心心念念的给他们带孩子,教些规矩道理给他们,谁知人家并不领情,还嫌她多事,一句“你又不是亲生的太奶奶”直戳得她肺管子疼,之后便索性丢开手再也不管了,几个孩子果然越发不成器,读书识字不用功,两眼里只有吃喝玩乐,她也是心焦又无奈。   草草吃过早饭,冯氏看儿媳眼下泛青,可见是没睡好,赶忙让儿子带着儿媳回去了。   冬秀也不矫情,她实在又困又累,急需补眠。   而且刚才敬茶时,一弯腰一收腹,那里居然有东西流出来了,肯定是早晨那次给闹的,现在她腿根处还凉飕飕的一片呢。   但现在也没法去厨房要热水,人多嘴杂,她可不想第一天就被人说闲话,只好把胡竞之支使出去送见面礼,她自己在房里,用湿帕子擦了擦了事。   早晨两人急着出门,连床铺也没来得及收拾,这会儿还乱裹裹的堆在床上呢,冬秀即便要补眠,也得先把几床被子给规整好了腾出地方来。   被子一掀开,冬秀就傻眼了,不止床单,就连那床盖的被褥上也粘了两人的那东西,床里还有股特殊的味儿窜出来,冬秀脸一红,忙过去把窗户推开些,好换些新鲜的空气进来,又从柜子里找了新的床单来准备直接铺在上面。   胡竞之一回来,又看见媳妇背对着他跪趴在床上,想起昨晚的情形,不由扑哧笑了一声。   冬秀见他回来,可算是遇到救星了,这床又大,还是三面带围栏,床头镶柜子的老式雕花床,里面又堆得乱七八糟的,换个床单还真是不容易。   好在胡竞之没什么大男子主义,倒也从善如流的脱了鞋上床给她帮忙。   只是两人都不是做这个的料,撑来扯去,那床单始终皱巴巴的不平整,最后果断放弃了,关了窗户,两人相拥而眠。   胡家是只吃两顿饭的,中午也没人来叫他们,两人便直睡到下午才起。   白天睡多了,晚上自然精力充沛,家里又只冯氏这个一心想要抱亲孙子的长辈在,其他人也管不着他们,两人便免不了胡天胡地的折腾。   不过眨眼间便到了三朝回门的时候。   小夫妻俩带着冯氏早已备好的回礼,叫了辆马车便去了江家。   吕氏自从女儿出嫁,心里那块石头总算放下了,可随即又开始揪心巴肝的发愁了,生怕女儿过得不如意,一日不知要念叨多少遍,总算盼到回门这一日,早早的就着人准备了好酒好菜,又请了家里的叔伯兄弟来陪女婿。   夫妻俩正好赶上饭菜上桌,胡竞之被拉去外间坐席,冬秀则被吕氏带回内院吃饭。   刚才一见女婿小心的扶着女儿下车,吕氏的心就定了一半,只要这女婿知暖知热肯心疼人,未来的日子就不难过,又见两人动作亲密,眉眼间全是腻歪,可见是互相喜欢,处得极好。   冬秀以前没嫁的时候,不光外面人说闲话,就连家里的女人也爱念上几句,倒不是幸灾乐祸的讽刺,反而说些可怜她的话,这带着高人一等的同情,屡次把吕氏气得跳脚。   不想最后冬秀到底嫁出去了,女婿还出息得很,吕氏自然要炫耀一番的。   现在这屋里坐的全是已婚妇女,又有新婚三天无大小的规矩,打趣起来人来就很是肆无忌惮了,先头还在问她胡家人如何,对她好不好,后来渐渐就开始打听房里事了,又问两人几更睡的,又问姑爷厉害不厉害,疼人不疼人,冬秀算是怕了她们了,只低头装鹌鹑。   好容易才在吕氏和曲氏的帮衬下糊弄过去了。   等屋里没人了,吕氏才正儿八经问她:“你有没有问过女婿今后是如何打算的?”   冬秀一头雾水:“啊?”   吕氏恨铁不成钢的戳了下她的脑门:“女婿在京城做那个什么教授,年后肯定是要回去的,你呢?是跟他一起去,还是留在胡家伺候婆婆啊?”   这个,冬秀还真忘记问了。   不夸张的说,他们两人的颜值对于彼此来说都是个惊喜,这三天一多半的时间都是在床上探索这惊喜呢,连作息都是颠三倒四的,她到现在脑子还处于高度亢奋后的余韵里呢,哪里想得起来这事啊。   “你个傻的,别是看女婿长得俊俏就被迷晕了头了。”吕氏也知道年轻人总是重颜色的,自己女儿格外如此,就连那菜,她都爱吃做得精致、摆得好看的,家里那些侄子侄女,她就只爱逗那长得好看的,现在女婿生得这般好模样,正对她胃口,女儿肯定就乐得什么都忘了。   可这件事关系到女儿后半辈子的幸福,是一定要问的,吕氏郑重道:“我也不与你说别的,你俩现在正好得蜜里调油一般,估计也是听不进去大道理的,你只想一想你几个婶婶和那嫁人了的姐妹,看她们过得怎么样。”   “那长久与丈夫两地分居的,哪个不是一肚子苦水,你在家里伺候一大家子,生生被磨成个黄脸婆,他在外面另娶妻生子,风流快活,好些的有个儿子傍身,也不至于老来无靠,那命不好的,给人当一辈子牛马,最后干不动了,还要被人嫌弃的一脚踢开。”   “像你大婶和三婶,一个是丈夫娶了姨娘回来与她怄气,另一个无儿无女、心如死灰,干脆吃斋念佛去了,比你娘我这个当寡妇的还不如,这都是因为丈夫不在身边,久了,再浓的感情也淡了,比陌生人还不如,只有你二婶最明智,当初死活要跟着你二伯一块出去,的确也吃了不少苦,可现在怎样,二房的家她能当一多半,你二伯也敬重她,从不敢有二心,如今儿女孝顺、子孙绕膝,最快活不过。”   “都说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你可要放明白些,趁现在感情好,多跟女婿说些软乎话,叫他舍不得你,也要把你婆婆哄好了,嘴甜些、大方些,现在只管做低伏小,殷勤小意的服侍她,可别整天光顾着跟女婿腻腻歪歪,特别是你婆婆面前,千万规矩些。”   吕氏说得郑重,冬秀也听得认真,别的不说,她是真不想在胡家做个听话的小媳妇的。   如果胡竞之把她撇在家里替他尽孝,就她辈分高、年纪小这样一个尴尬的身份,同辈份的不会瞧得起她,小辈分的估计也难尊敬她,光是跟胡家那一大家子人打交道,就能把她为难死,何况做人媳妇不自由,以后再想买个书看、写写小说恐怕也难了,就是花钱买个零嘴,估计也要被那群孩子给盯上吧。   想想那悲惨的生活,冬秀不由打了个哆嗦。   为了那一点可怜的自由她也一定要跟着去京城。   “太太、小姐,外面说姑爷喝醉了呢。”   吕氏和冬秀赶紧出门去,果然见女婿双脚打滑的被两个侄子架在肩上,忙叫他们把他扶到冬秀房里去休息。   “怎么喝了这么多,醉得这个样子,一会儿还怎么回去?”   “这可不怪我们啊,都怪您拿的酒太香了,酒劲又大,不知不觉就多喝了几杯。”   能不香嘛,这可是陈了足足二十八年的女儿红呢!   “算了,既然这样,那你们就干脆在家住一晚,明儿用了早饭再回去。”吕氏拿定主意,又叫人去给胡家送信,免得家里人等着他们。   又叫人把女婿送到女儿的房里去,虽说有回门不能在娘家同房的规矩,否则不吉利,会给娘家招灾,可到底女儿女婿的幸福更重要,这些死规矩便顾不得了。   胡竞之晕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冬秀便叫人给她准备热水,她可要好好泡个热水澡,她在胡家也没有浴桶可用,更不好意思麻烦那两个忙得脚不沾地的帮佣给她烧水,这几天都是随便擦擦了事,若是平时倒也罢了,大冬天的一月洗一次澡也能忍,可偏偏这几天,倒是流了不少汗,身体也很是疲累,正该泡个澡放松一下。   胡竞之一觉香甜,醒来时天已黑透了,屋内燃着几盏油灯,鼻端满是幽香,看周围陈设,定是冬秀姐出阁前住的闺房无疑。   冬秀正擦拭湿漉漉的头发,听得身后动静,见果然是胡竞之醒了,忙叫带弟去端醒酒汤。   “这一觉睡得可长,天都黑了,晚饭也错过了,厨房里还有吊着鸡架熬的高汤呢,一会儿给你下个细面吃?”   胡竞之上来搂着她,埋首在她脖颈处深吸一口气:“你洗澡了?好香。”   “你要不要也泡个澡,热水都是现成的。”   “好啊,我回来这么长时间,还是结婚前特地到县城里洗了个澡呢。”   喝了醒酒汤,果然就去泡澡了,泡得筋酥骨软肚子饿,就有丫头适时端来一碗鸡汤面,胡竞之不由感叹,真是享受。   胡竞之一边吃面,一边惊奇的问她:“你们家竟然还有专门的浴室!”   那浴室还挺大,设计也巧妙,用两根空心竹管分别接热水和冷水,洗完后拔掉浴桶底部的软木塞,直接把水放掉,轻松省事还方便。   其实这时候的人一年到头也洗不了几次澡,像冬秀前世在电视上看到的那种浴桶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的,非大户人家用不起,普通人家谁有闲心和闲钱去烧那么大一桶水只为泡个澡啊,一般都是拿个木盆擦洗一下了事,这样看来江家确实是殷实人家。   “因为我特别喜欢洗澡,可洗一次澡就把人折腾个人仰马翻的,太费事了,正好家里地方也大,就干脆做个沐浴间,夏天可以每天冲澡,冬天的时候也可以三不五时的泡个热水澡。”   “你这习惯倒跟那美国人一样,格外的爱干净。”   “哦?美国人也爱泡澡吗?”冬秀故意逗他说话。   “这倒不是,他们是喜欢淋浴,那里有一种长得像莲蓬一样的喷头,只要打开开关,里面就会自动喷出细细的水柱,也不用人烧水、上水、放水,方便得很。”   “这么好,我真想试一试那个东西,咱们这儿有卖的吗?要不也买一个装起来,我看你也挺喜欢那个东西的。”   “咱们这里只怕不行,这里连个自来水也没有呢,即使买到了,也用不了,你要喜欢,以后咱们看看能不能在京城的宅子里装一个。”   冬秀闻言心里一动,赶紧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顺着他的话接下去:“你已经在京城买了房子么?”   不会吧,即便这时候的文人是一个高收入群体,可他才回国半年呢,手上能有多少钱啊,那可是京城,自从有皇帝在这里定都后,那房价就没便宜过,他能买得起?   果然,胡竞之笑道:“京城地价贵,买个好点的房子可不便宜,我想好了,以后咱们就租房住,同样的钱,咱们能找个更好的房子住。”   冬秀很是赞同,这个时代动荡不安,租房子未必没有买房子好,至少自由无负担啊,万一有个风吹草动的,他们卷起包袱就能跑,不至于被房子给套死,况且租房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生活品质。   “那你看好房子了吗?”这个问题才是重中之重,决定着她能否跟着一起过去。   “那倒没有,那时候刚回国,工作也忙,还没来得及找呢,等我这次回去了再看。”   冬秀闻言十分失望,这么说他一开始就没打算带她一起走吧。   胡竞之的确没这个打算,他是想结完婚,完成母亲的心愿后就立马回去的,等回去了再租个房子把母亲并媳妇一起接过来住,如果母亲不愿意来,那就让家里几个侄子来,也好进学读书,至于冬秀,当然是要留在母亲身边服侍她的。   胡竞之虽然是留洋博士,可在出国前早已长大成人,三观基本也定型了,骨子里还是很有些中国传统男人的思维的,会这么想可一点不奇怪,他身边的同事也多是这样做的,原配留在家中操持家务、奉养父母,自己再找个志同道合的红颜知己,虽然民国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可身边有姨太太的可不在少数,他自己至少可以保证不会再娶,这也很对得起她了。   冬秀要是知道他的想法估计得憋屈死,对她来说这就是婚内冷暴力啊,可对这时候的女人来说,她不得不承认,胡竞之的确已经足够厚道了,人家一个堂堂大博士、大学者,能遵守诺言回来娶她这个村姑就足以让人称道了,还每月给生活费,还绝不休妻再娶,她难道还不知足、不感恩、还敢有什么怨言么。   “真想带你一起走,可惜我现在也是与人合租,实在不便。”胡竞之见冬秀沉默不语,情绪低落,以为她是舍不得之后的分别,哎,他何尝舍得呢,若是不知道她的好也就罢了,现在知道了,哪里还舍得下,“你放心,我一定尽快找到房子把你和娘一起接过去住。”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冬秀心知是难得改变他的主意了,她毕竟与他才成亲,并没有多么深厚的情义,撒个娇还行,硬要说撇下婆婆自己先跟过去,也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搞不好两人弄僵了,惹他厌烦,到时候真被他丢在乡下了,现在至少有个盼头啊,有这个盼头她就能忍那未来的几个月了,倘若几个月后他变卦了,那她也得另做打算了……   冬秀的闺房在二楼,左右都没人居住,安静得很,不比胡家那个新房,隔壁就是侄子的住所,门前又是过道,房子老旧不隔音,夫妻两个束手束脚的,平时既不敢出声也不敢有什么激烈的大动作,唯恐被人听了墙角去(当然,冬秀不知道这墙角早被人听去了),现在到了熟悉的环境里,冬秀就放开多了,而胡竞之在这陌生的地方也是倍觉刺激,两人状态更甚之前,不免又闹了一场。   用过早饭,冬秀辞别时便把昨天知道的事告知了吕氏,吕氏不像冬秀这样乐观,反而皱眉道:“你就确定你婆婆能一道去京城?人都是越老越念旧的,落叶归根、故土难离的这些个道理你不是不知道,就你婆婆那个年纪,现在要她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去恐怕难啊。”   看吕氏说得这样肯定,冬秀就迟疑了:“不会吧,那京城的居住条件可不是乡下能比的,而且是跟自己亲儿子一起住,她还不乐意?”冬秀压低声音告诉吕氏她这些天的发现,“而且我看我婆婆在家里也过得不很顺心,那一大家子人闹哄哄的,烦心事多着呢!”   吕氏横了她一眼:“那是你们年轻人的想法,老人家谁不爱个热闹,我还羡慕人家人丁兴旺呢,要是你嫂子能给我生十个八个孙子孙女,那我做梦也要笑醒,再烦再闹我也乐意!”   “那我怎么办,我可不想一个人留在家里伺候婆婆啊。”冬秀急了。   “这话也是能说得的。”吕氏瞪着眼要去拧她的嘴,“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个不想孝顺婆婆的啊,以后给我嘴上把个门,伺候婆婆怎么了,哪个媳妇不要伺候婆婆啊,这样的想法你有都不要有。”   “不管你怎么想,要是还想跟着女婿去京城,以后就给我加倍的孝顺你婆婆,对她好,要不然你婆婆一句话你就别想走了。”   冬秀顿时愁眉苦脸起来,这婆婆该怎么讨好啊,难道要她冬天暖床夏天打扇,晨起请安晚上□□?   “别的你不用管,反正你也做不来,”吕氏一看就知道女儿心里不知道又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你只管好好对女婿,再生个儿子,比做什么都强!”   说到生儿子,吕氏便多了几句嘴:“你虽然年纪大了些,可身体康健,气血充足,想要怀个孩子也不难,只是自己要有些成算,能趁着这段时间怀上最好。”   吕氏絮叨着交待了一堆东西,看着时间不早了,才放她出去。 第55章 分别   至此,这桩婚事才算彻底完结了。   新婚的两人这才放慢了节奏,享受起这乡间悠闲的时光。   这一日饭后,胡竞之想起一位远在京城的朋友,便决定给他写封信,这位朋友既是他的良师益友,还是他的恩人,正是他当初的一力保举他才能进京大做教授的,两人的年纪虽然相差足有两轮,可是志同道合,趣味相投,相处十分融洽。   不过后来因为胡竞之执意要回乡成亲,两人闹得很不愉快,那位朋友是十分激进的进步人士,认为应该摒弃一切旧社会的糟粕,譬如那些裹小脚的旧派女人,就最为他所厌弃,他本人也身体力行这一准则,早早的休弃了原配妻子,另找了个青春靓丽的女学生做夫人。   对于这些,胡竞之是不敢苟同的。   他即便同样不喜那旧派女子,却也十分的同情怜悯她们,毕竟她们正是那封建礼教最大的受害者,现在却还要被迫给那些糟粕做陪葬,未免太过无辜了,他是宁愿出一份力来帮她们解脱和逃离的。   说到这里就不免想起了那位宝先生,他在出国前就已经是他的忠实书迷了,出国后更是要靠着友人邮寄过来的书稿一解异国他乡的苦闷生活,以前只当他是位略出色些的小说家罢了,后来看了他的《三寸金莲》,才知道他也是位思想进步的有识之士,对全国这场轰轰烈烈的放脚运动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帮助妇女解放和进步,这也正是他想做的,这岂不是比那些一味鄙薄轻视旧派女子的人强了百倍么。   就连他母亲这样的乡村老太太,因为喜欢看那宝先生的书,这些年还顺带着认了不少字呢,而且想来这样的人也许不在少数,特别是那本正在连载的《上错花轿嫁对郎》,听说已然在闺阁女子间形成飓风之势,流行风靡之态简直堪比前朝的《红楼梦》,若是那些女子因此爱上小说,进而爱上读书,进而要求学习上进,这可也算是宝先生春风化雨的大功劳了。   不过这些个人的立场也不足以影响两人的友谊,先前的不愉快也不至于当真,他很该写封信去宽慰一下老友,何况还有事要托付与他呢。   想了想,胡竞之便提笔写道:芏琇:前次得十二月二十日手书,感谢感谢,知你老先生的《新青年》第四卷 第一号已然准备改版发行,全部使用新式标点,改说白话文,我是很支持的,可惜这里没有报纸卖,无法先睹为快,甚是可惜,想来京城早已卖脱稿了罢,我这里也做了白话的新婚小诗一首,请你指教指教罢,诗如下:十三年没见面的相思,如今完结把一桩桩伤心旧事,从头细说你莫说你对不住我,我也不说我对不住你且牢牢记取这“三十夜”的中天明月!哎,《新婚诗》还没做完,便又要做《新婚别》了,我原早早就定了一月廿日左右动身来京,现在想来真是太过仓促和鲁莽了,实在不忍离别,我想你定要奇怪,我为甚么如此儿女情长了,皆因夫人太过可爱,出乎我意料之外,相处越久越觉她可爱,因此我竟不想这么快离开,无奈既定行程不好更改,只好托你在京帮我寻访住处,好让我快点接她来团聚,到时定引进与你认识,好叫你知道旧派女子的可爱。   你别怪我现在才与你回信,实在新婚事忙,原答应与《东方杂志》做一篇《惠施、公孙龙的哲学》,也好赚几个钱来请你们的喜酒,现在也作罢了,好些话想与你分说,无奈她在叫我了,只好打住,待来京再聚吧。   另,寻房一事务要加紧,拜托拜托。   竞绩溪,上川七年一月五日写完信,细细的吹干叠好,放在信封内,预备明日去寄。   胡竞之写信的时候,冬秀便趁机去整理她的嫁妆箱子了,自新婚那晚胡乱堆放在隔壁的小屋里后,还没动过它呢,这次回家,哥哥又悄声告诉她,她那一箱子书稿并银票都藏在装衣服的箱子里一并带过来了,倒把冬秀吓了一跳,这万一被人不经意的翻出来了可怎么好,她可不想在这时候出这个名啊。   胡竞之写完信到隔壁看时,只见满屋满地都是她陪嫁的东西,冬秀姐正蹲在其间一个箱子前翻找什么,他只好小心翼翼的踮着脚探雷般的走过去:“这是找什么呢?”   冬秀闻言,忙若无其事的拿衣服把那箱子盖住,真是奇怪了,这钥匙怎么居然打不开这把锁。   “竞之,你看这些布匹、绸缎,我家估计是把我未来十年的衣裳料子都备齐了,我一个人哪用得了,白放着可惜了,倒不如送给大家,你快来帮我分一分,把个关,免得我到时候送多送少,反惹得人不高兴,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嘛!”主要是那几个侄媳妇来他们房里时,总是盯着她的嫁妆箱子看,那明里暗里打探的神情搞得冬秀有些膈应,算了,反正她是不会在这里久留的,到时候这些东西也带不走,还不如做个人情送出去,也免得她们老惦记着这几口箱子。   胡竞之闻言倒颇有兴味的问她:“咱们做亲的时候,我依稀记得娘曾跟我说过你也是念过私塾的。”   “是啊,坐馆先生还是你本家的族叔呢,那天咱们去祭祖,我都瞧见他老人家了。”   “那你念过几年书?”   “大概有四、五年吧,反正是到十岁上头家里就不让读了。”   胡竞之连道可惜,只念了五年书,日常说话时就能用些成语典故,可见她于读书一道上很有些灵性,也是真的读进去了,怪不得做亲时叔爷也很是看好她,还肯替她在母亲面前美言几句,只可惜读的时间太短了,若是能像现在的女学生一般到学校学习,想必眼界成就都不是现在可比的。   两人一边分拣那堆布匹,一边闲聊:“那你平时爱看些什么书?”   最爱看自己写的书,其次就是肉蒲团咯,晚婚女青年冬秀傲娇的暗想。   “最爱看的当然是各种话本子了,像红楼梦,三国演义这样的就很好看。”   嗯,能看红楼梦、三国演义,可见识字颇多,基本的读写是不成问题的,只是后面为什么不给他回信了呢,哎,想来是又有人要教她做一个规矩守礼的小姐,从中阻拦了吧。   晚饭后,胡竞之去找人寄信,冬秀依旧摆弄她那箱子。   弄了半天才发现那把钥匙根本就不是开这把锁的,那钥匙还有一小节没法插进去呢。   冬秀想了半天才记起来,这把钥匙貌似是嫂子新婚夜给她的,连同的还有个小箱子,一时兴起便干脆到床头去找到那箱子,打开了看里面的东西。   她原也猜到了是春宫之类的和谐启蒙书,不想里面居然还有两尊瓷做的人偶,一对贴面互拥,一对交颈后入,俱是衣衫半退的模样,倒是很有华国自古所讲究的含蓄美,巧的是这两对人偶居然是可以活动的,上半部分紧密相连,下半部分却可以分开合拢,而这分开合拢的动作正是男女和谐的动作,不过那下面的部位却一点也没有华国传统的含蓄讲究,居然惟妙惟肖,纤毫毕现,不说形状,就连那毛发、经络都是清晰可见,叫冬秀看得叹为观止。   这样精巧的东西才真是难得呢,冬秀决定了,以后这便是她的传家宝了。   眨眼间便到了胡竞之北上的日期,从成婚日算起,刨去过节祭拜、走亲访友、交际应酬之类的时间,满打满算,两人在一起还不过十天半月的时间,可即便这样分别时也很有些依依不舍。   不说胡竞之,冬秀是真的差点哭出来,看着胡竞之登船离去的背影,那一瞬间,真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似无依无靠了起来,人也恹恹的没有精神,直花了三四天才缓过劲来。   想到吕氏跟她交待的要讨好婆婆的话,她这才重新打起精神来,却又毫无头绪。   想要早起问安吧,奈何她二十多年养成的作息习惯,没人叫她,实在起不了那么早,想要夜间伺候吧,婆婆还早早的就熄灯上床了,干脆利落的很,压根用不上她,想学一学凤姐,陪着她老人家说笑解闷,她那一肚子笑话又好像不合时宜,唯恐在冯氏面前崩了她端庄淑静的人设,真是叫她无可奈何了。   冯氏见儿媳每日围着她打转,想要讨好她,却笨笨的不知怎么做才好,倒是好笑。   她原也不是大户人家的闺女,要讲那许多虚礼,也没受过婆婆的磋磨,指望现在在儿媳妇身上讨回来,只要儿子媳妇相处融洽,早点生个金孙出来,她就再没有什么可求的了。   何况现在日子也好过许多,既不需要为钱财发愁,也不用整日围着那几个重孙打转,悠闲又自在,每日或做个针线,或跟相投的人说说古,或去寺庙敬神拜佛,全凭自己心意,何必去跟媳妇别劲啊。   家里那两个媳妇就是个傻的,整天不错眼的盯着自己的儿媳妇找茬,三不五时的就要吵骂一顿,性子软的孙媳妇被管得像鹌鹑一样,性子硬的孙媳妇也被逼得泼妇一般,有什么好处呢,左不过让儿子夹在中间难做,自己也与媳妇离心了,就连那些重孙子也遭殃了,没人管没人教,以后能有什么出息呢。   家和万事兴,媳妇有这个亲近的心,她肯定也不会把她向外推。   冯氏找出几本儿子给她带回来的小说,对冬秀道:“我以前只知道你念过几年私塾,不过略识得几个字罢了,听穈哥儿说你还能看红楼梦、三国演义呢,识得的字恐怕不止千万个了,正好我也在学字,你若空闲无事,便教我一教如何?”   艾玛,这可是婆婆主动抛过来的橄榄枝啊,她可得接住了,忙小鸡吃米般把头点个不住,毫不客气的说:“那没问题,您尽管问我。”   当下便狗腿的陪着冯氏到房里去看书。   冯氏的房间倒挺宽敞,陈设却十分朴素,甚至可以说是寒酸,冬秀想着,以后要不要拿自己的私房钱贴补贴补婆婆。   她坐在靠窗的小条凳上,面前的桌上摆着针线框子,里面还有个绣绷子,上面有绣了一半的芦花大雁图,活灵活现的,颇有几分野趣。   “娘,您这绣活可真细致,这是做的手帕子吗?”   冯氏从柜子里把书一本本拿出来,摆在条案上,回说:“绣着玩的,这大雁不是李玉湖和杜冰雁的信物嘛。”说完又想到媳妇可能不知道她说的谁,便解释道,“哦,那就是我最近看的一个话本子里的人物,我因为极爱这部小说,闲来无事就绣了这么件玩意儿。”   冬秀在旁听得心里直跳,她这是遇到读者甚至书粉了吗,这突如其来的惊喜真是叫人措手不及。   她差点掩饰不住自己的表情,忙低头去看那几本摆在案上的小说,一本本翻过去,只见有海上繁花梦、孽海花、官场现形记、洪秀全演义,还有鲁滨孙漂流记、佳人奇遇记、十五小豪杰等,俱是现在市面上最受欢迎的几部小说,她早已读过了。   冯氏又拿出几本搁在膝盖上,指给她看:“这几本是我最爱看的,都是这位宝先生写的,你看这本才子变身记,就有趣新奇得很,时常惹人发笑,这本提刑官宋慈呢,初看叫人害怕,却越看越得味,那一个个小故事硬是看得叫人心底发酸又发寒,揪心得很……”   说到这喜欢的小说,原本寡言的冯氏顿时滔滔不绝起来,整个人都鲜活了起来,眼睛里仿佛有星光在闪动,冬秀甚至觉得身边坐着的不是一位老妇而是一位少女。   “呐,我刚刚说的李玉湖和杜冰雁就是这本书里的人物呀。”冯氏把一本书递过去,又不满的叹道,“可惜只有上部,下部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出来,穈哥儿看了报纸,说那位宝先生因要去结婚了,所以要暂停写作,更其不定,哎哟,这可真是,吊得我这心里呀七上八下的,你说他个新郎官只管接亲拜堂,别的又不需他操心,照常可以写的呀,哪怕每日少写一点呢,怎么能说断就断呢,这可真是,闪得人没个着落。”   身边的冬秀几乎能看见那快要化成实体的怨念,只能讪笑着附和是啊、是啊。   断更果然要不得,可她也实在没办法,以前她写书,要么是写完了,要么是手上积了大量的存稿才会在报纸上进行连载,就因为那时候小说连载是一个新出现的形式,很不规范,她见过一期发好几章,也见过半年才发一期的,而且有的发刊字数不过五百,有的又恨不得把一本小说当成一期期刊给全发了,任性得不得了。   现在是好多了,连载形式已逐渐成熟,《自由谈》又是一个逼格较高的大报,一直都保持着日发两千的状态,而《上错花嫁上对郎》的写作因相比前几部小说更加轻松,于是冬秀只是写了个大纲就开始连载了,手里存稿从来不过十章,上次结婚的消息来的又急,被吕氏逼着学着练那,压根没时间继续写作,只好写信告知唐才常要断更一段时间,她想着,反正她又不看读者来信,不怕有人给她寄刀片!   况且因为全国轰轰烈烈的放脚运动,《三寸金莲》越发红火,她这个作者的名声也是越发响亮了,她又一向不在人前露面,低调得很,无端给人一种神秘感,搞得许多人都越发想要人肉她,扒下她那层马甲,听说还有那位高权重的人硬要请她去吃酒呢,幸亏被报社百般周旋了过去……   她既然打定主意不想在这时候出名,销声匿迹一段时间也好,于是便心安理得的断更了。   只是万万没想到,冯氏居然是她的书粉啊,这可真是,要不她自曝马甲继续更新?为你写书,浪漫啊,现在还有比这更能讨好婆婆大人的么。   “我原本是不识字的,也没念过书,还是婚后跟着你公公学了些,现在就着图画,磕磕巴巴,连蒙带猜的,勉强也能看懂故事,只是差了些意思,正好你认得的字多,也教我一教。”   冬秀想了想便道:“这样,我以后每天给您念一段,您把自己不认识的字圈出来,然后我给您注音,这样下次您就能自己读了!”   冯氏奇道:“注音?你说的那是一种认字的法子吧,哎呦,我年纪大了,真学不会,穈哥儿也教了我,可光是那些怪模怪样的符号我都分不清。”   听冯氏这意思,她是把拼音误解成现在的注音法了吧。   这倒也是,那注音字母一共39个,还都那么相似,看着有点像甲骨文,还有点像日文,想要记住就不容易了,更别提活学活用了。   之前她看报纸上说,政府要以“折中南北、牵合古今”为原则,将北京官话和南京官话相结合,形成全国通用普通话,并且还发布了一套注音字母用来注音识字,这套注音字母后来被台湾当局改称为国音符号,一直沿用到了现代,而大陆则早已将其淘汰,改用了汉语拼音。   汉语拼音的简易明了好上手就不用多做解释了,反正用过的人都说好,它不仅十分适合初学者,而且还能用来编制盲文、手语、旗语、灯语,也十分适用于与国际接轨,就是再过一百年也不会过时。   而反观注音字母,不要说这乡间老太太学得困难,就连冬秀也有些接受无能,反正她的书本里还是用的拼音来标注的生字。   “那我教您一套更简单的识字方法,这个法子就连我三岁的侄女都会用。”   冬秀不待冯氏答应,便兴致勃勃的回去准备制作字母表了,做这个她可是熟手,这些年陆续给家里几个侄子侄女也做了好几套呢。   这一日婆媳俩正对着贴在墙上的字母表唱字母歌,忽然收到了胡竞之的书信,原来他已经租赁到了一处四合院,待修整一番后便可搬家入住了。   冬秀心下狂喜,算一算时间,这封信从投寄开始,一直到她们手上,在路上至少耽搁了十天的时间,恐怕胡竞之已经顺利搬家了吧,接下来应该就是要接她们入京了。   这几个月冬秀与冯氏倒是处得不错,两人有共同的爱好,相似的三观,又都不是什么刻薄爱玩心眼的人,平时探讨一下小说,倒很是其乐融融。   想必冯氏也是愿意同她一起入京的。 第56章 坐火车   “娘,竞之信里说我们下月初便可以准备入京了,到时候就要我哥哥送咱们去坐车,再到邮局拍个电报与竞之,叫他到车站接咱们,您看怎样?”   冯氏看儿媳一脸迫不及待的兴奋劲,只好点头应是,又说:“这也没多少时间了,你就先收拾一下行李罢,过两天再去你娘家住几天,好生陪陪你娘,这一去还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呢。”   说着冯氏便有些感伤起来,这天南海北的交通不易,以后恐难相聚了。   “娘,您有什么要带的,打包好了交给我,我那嫁妆箱子正好空着,刚好用来装行李。”   “好孩子,娘就不去了,你到了京城要好好照顾穈哥儿,不要让他整日的抽烟喝酒,看书也要有个节制,他那眼睛都快看瞎了,还要带个眼镜儿,多难看,他脚上有病,每到冬天和酷暑就疼痒难耐,一定要叮嘱他去看医生,可别不当回事!”   冬秀见冯氏已经开始絮叨着给她交待注意事项了,顿时急了,出言打断道:“娘啊,您怎么能不去呢,为什么不去啊?”   冯氏拍拍她的手背,笑道:“我老了,可受不得那份颠簸的罪,况且也习惯了咱们这乡下地方,要是到那个陌生地方还不得憋屈死了,人生地不熟的,连话也不会说,出门买个菜都是问题,我可不去遭那个罪。”   这,如果冯氏不去,那她还要不要去呢,如果家里兄弟媳妇多,不缺她一个孝顺的,去了倒也没事,可胡家情况特殊,真要说做媳妇的,还真就她这么一个。   冯氏见她脸上犹豫,哪还不知道她在愁什么,如果这媳妇不是个好的,儿子也不喜欢,她还真不会叫她跟着一道去,免得两人不合,闹出事来影响了儿子的事业,可处了这么小半年,她也算是对这媳妇有了些了解,不争不抢识大体,聪敏好学有灵性,长得也好,心肠也好,正适合过去照顾儿子。   “你心里别有负担,趁天气还没热起来,这月底就赶紧走,娘知道你们都是孝顺孩子,那就赶紧给我生个孙子出来,这比什么都叫我高兴。”   冬秀本来就想走,冯氏又说得诚恳,她便没再推脱,只感动得抱住冯氏,软软的叫了声:“娘~”回娘家时把这事与吕氏一说,直把她喜得满口念佛:“你这婆婆人还真是不错,以前只当她是个傲慢严苛的性子,现在算是知道了,你可算是烧了高香了,遇到这么开明会疼人的婆婆。”   于是为了回馈冯氏的大度,吕氏给她准备了满满一车的礼品带回来。   冬秀与冯氏商议着,反正她也要走了,东西也带不了许多,便把剩下的东西全部分给了其他几房的人。   冯氏看得心里暗叹,这儿媳什么都好,就是手头太过散漫了,这点真是跟穈哥儿一个模样,这小两口身边没个老成的人看着,还不定把日子过成什么样呢,罢了罢了,那每月的三十元她还是赞起来,免得将来他们有个不凑手的时候,还能抵阵子急用呢。   心里有了盼头,日子便过得轻松了,趁着还有些时间,冬秀便整日闷在房里给那些小说里的生僻字注音,现在冯氏已经学会用拼音来识字了,一个劲的跟冬秀说这个识字的法子好,正在兴兴头上呢,最近正重新捧着注了音的《上错花嫁上对郎》用功。   老太太一边看一边不时跟她唠叨:“也不知道这作者有没有重新开始写书,你到时候去了京城可得帮我留意一下,不看完后面的故事,简直教人心里猫抓似的难受哩。”   冬秀简直汗颜,嘴里诺诺的答应着,同时在心里发誓:等她到了京城,一定立马就开始填坑。   时间眨眼便到了月底,折一适宜出行的黄道吉日,江耕围便坐着马车来接冬秀了,他们要先赶去邻省省城,在那里歇过一晚后,再赶第二天大早上的火车,只因那趟车不用中途换乘,可以直达北京,冬秀只要乖乖在火车上忍个至少三天三夜就行了。   原本吕氏是十分不放心叫她一个人上路的:“你从小到大,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你舅舅家,出了门就分不清东南西北,现在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你知道怎么坐车嘛,可别半道上走丢了,再者你一个女人家,路上多不安全哪,要是碰到坏人可怎么办。”   带弟忙跳出来表忠心:“太太就放心吧,我一定会保护好小姐的,我这么多年的饭也不是白吃的,别的没有,力气管够,要是有那不长眼的小偷小摸撞上来,我准保打得他们哭爹找娘。”   冬秀的两个丫头带弟和春柳,当初她出嫁时都没带到胡家去,吕氏眼看她们也大了,便准备放两人回家,也不要她们的赎身钱,还白送两块好布,春柳磕了头便回家去了,她的烟鬼爹已经死了,家里缺还剩个病歪歪的老娘和小妹妹要等着她照顾。   带弟却当场跪下来,哭哭啼啼的死活不回去,只说回去了就要被后娘哄着她老子把她卖给老头子做续弦了,吕氏可怜她,便把她留下了,反正这丫头有把子力气,留着简直可以顶个男工使唤,又不偷奸耍滑,只是吃的多了些,也不是养不起,不想冬秀这么快就要去京城了,倒正好让带弟跟着一块过去。   “娘,您要实在不放心,那我就买个头等车厢的票好了,到时候叫带弟跟我一起,那里面可都是体面人,还有巡警在里面巡逻,等闲的人压根都进不去,哪有什么坏人啊。”   冬秀极力劝阻吕氏和哥哥,这时候坐火车可遭罪得很,车速慢、路途远,一来一去小半月都耽误了,现在又正是家里茶园丰收的时候,哥哥得常去盯着,哪里走得开。   “而且这车票贵得很,哥哥来去一趟花的钱都赶上咱家一整年的花销了,何必呢,有这钱,留着给我几个侄子侄女读书多好呢。”   冬秀又承诺在火车上绝不乱走,一到京城就立马拍个电报回来报平安,好一通赌咒发誓,这才说服了吕氏。   “你们几个一定要好好学习啊,等过几年就到京城去找姑姑,到时候上大学,给你们奶奶和爹妈争光!”冬秀摸摸几个侄子侄女的脸蛋,便在一片依依不舍的哭声里登上马车离开了。   三人紧赶慢行,又是马车又是船,又是轿子又是步行的,终于在两天后抵达了邻省省城,随便找家店吃了点东西,便直奔火车站,在附近找了一家略正规的酒店住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三人用过早点,便匆匆赶到火车站去了。   这时候的火车票都是在开车前两小时才开始现卖的,没法预定,而且每个窗口卖几等座的票、哪段站的票也不一定,像那些不识字的百姓,便只好穿梭在各个窗口之间,来回打听,极是不易。   等他们一行三人赶到车站,那里早已经沸反盈天挤满了人。   看着眼前挤挤挨挨的人海,三人只觉眼发黑、耳发胀,简直毫无头绪。   原地傻愣了一会儿,冬秀才开始仔细观察大量起来,她四下一望,发现挤满人的小窗口都是卖三等票的,一时开窗放票,人群顿时蜂拥而上,好似一道洪流般向前涌动着,惊叫、怒骂、哭嚎、哀求声不绝于耳,看着哪像是什么买车票的场景,简直就是大型逃难求生场合还差不多。   排队什么的是根本不存在的,这时候估计连“排队”这个词都还没被造出来吧,即便有这个词那估计也没有几个人知道,就算知道也不会遵守。   拥挤、混乱、无序、嘈杂便是它真实的写照。   看样子不是身强体健的壮汉就休想买到票了,体格羸弱些的还恐有性命之忧呢,就他们仨这身板,恐怕还不等挨着那售票窗口就被人给踩扁了。   这下子也只能去买那昂贵的头等票或二等票了。   三人好容易挤过人群找到头等票和二等票的专售窗口,这里的人流果然一下子少了许多,一点也不拥挤,只是来得迟了些,二等车票已经卖完,只能花大价钱买了头等车的,考虑到路途遥远,买坐票肯定是挨不住的,只好咬牙买了卧铺。   也不消候车了,三人直接走了高等车厢的专用通道进了车厢,这时候也没什么对号入座的规则,都是上车后直接由列车员来调度座次的,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男女大防,能把陌生男女分开来坐。   冬秀两人被分配在了末尾的一个小包厢内单独住,江耕围这才放了心,又帮着把东西安置好,略交待几句,就有服务员来敲门,礼貌的请送站人员离开了。   随着一声响亮的汽笛呜鸣声,窗外响起此起彼伏的吹哨声和叫嚷声,不一会儿火车便慢慢启动了。   等车厢内逐渐恢复了平静,冬秀这才开始打量她们这个包厢,这时候的火车自然在各方面都不能与后世的相比,可唯独在内装上却比后世的一等车厢还要豪华,这间包厢有两条软榻,俱都包着玫瑰紫的天鹅绒,一屁股做下去,只觉软绵绵的密贴舒适,带弟对这个能申能缩的座椅十分好奇,一会儿坐下一会儿起来,玩得不亦乐乎,包厢里甚至还有欧式的梳妆台、盥洗室,拉上那扇门,就自成一个小世界。   冬秀略微打量过后便拿了一本书出来解闷,只带弟还左摸右瞧的看个没完,一边看一边嘴里啧啧有声的赞叹,就连那梳妆台前的玻璃镜也叫她盯着瞧了好半天的稀奇。   一直到晌午,带弟才总算适应了这新的环境,拿出包裹来找吃的:“小姐,咱们带了烧饼、馒头、酱菜、卤肉,还有一壶参鸡汤,还热着呢,趁热吃吧。”   就这样,两人就着带来的吃食在包厢里足不出户的过了两天。   “小姐,咱们的东西好像已经吃完了,这可怎么办,这车什么时候才能到啊,要不等下车停了我下去买点吃的吧。”带弟看着空空如也的食盒欲哭无泪,肯定是她吃的太多了,这下可好,连块点心也没剩下,接下来的日子难不成就要饿着了么,她饿着倒没什么,小姐怎么能饿着呢。   冬秀却是轻舒一口气,可算是吃完了,要不是怕浪费食物,她早不想吃了,那烧饼馒头不过冷了些硬了些,就着汤水还可忍受,可带来的菜却已经略微发酸了,再不吃完只怕就坏掉了。   “走,咱们到餐车吃去。”冬秀放下书,大大的伸了几个懒腰,不管环境多好,坐车到底是一件累人的事,在车厢里坐了两天,她身上骨头都觉锈了。   带弟其实有些害怕,这车厢里都是陌生人,她可不敢乱走,可眼看小姐已经开门出去了,她也只能赶忙跟上去。   几乎在冬秀推开包厢门的一瞬间,就有个长相清秀的年青茶役走了过来,冬秀一看,还是个熟面孔,这两天可都是这个小茶役给她们提供的茶水,得知她们要去餐车用餐,忙殷勤的在前带路,一边走一边给冬秀介绍餐车的情况,知道她是头回出远门,还十分热情的劝她买本铁路旅行指南看看,又得知她要去京城,便向她大力推荐首都游览指南,冬秀想着反正车上无聊,看看也行,况且她也的确需要这个时代的指南来了解一些东西,便跟他买了这两本书。   这小茶役一开始见到冬秀主仆俩就很是吃惊,要知道这头等车厢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坐的,偏这主仆俩一副典型的前清乡下人打扮,头上挽髻,身穿绣衣,一点也不新潮,而且她们还跟那些一路高谈阔论、甚至弹琴唱歌的高级人士恰恰相反,自上了火车就关在包厢里不出来,只早晚要壶热水,小茶役越发认定这就是两个土包子无疑了,只不过能坐高等座的土包子肯定也不是一般的土包子,因此小茶役也并不敢傲慢轻视她们。   可能是看冬秀给钱爽快,还有额外的小费,小茶役十分热心的指点她到了餐车里该怎么点餐,那西餐该怎么吃,小费该给多少,一直到餐车门口这才止步回去了。   这餐车又叫冬秀狠吃一惊,若不是窗外晃过的景致,她几乎要以为自己是进了西餐厅了。   穿着白衬衫卡其色马甲的侍者礼貌的在前引路,入口处是西式吧台,陈列着各式闪亮的杯盘和餐具,前方左侧是铺着深红地毯的通道,右侧是一排褐黄色皮质沙发卡座,里面已经坐了不少人,三五成群正在愉快的品味美食,侍者带冬秀到一处空位入座,手边的窗帘是雪白的镂花薄纱,桌上铺的是淡雅的浅绿桌布,中间还摆放着一个小小的竹编花篮,整体环境十分的典雅清幽,就差来一曲悠扬的钢琴曲了。   一路走进来冬秀便不住眼的打量餐车内的环境,虽然满脸赞叹惊奇,形态却落落大方,并不惹人反感轻视,倒是带弟,自从脚挨上车厢里那软乎的地毯开始,整个人也好似变软了一般,垂头缩肩、低眉顺眼,只管紧跟在冬秀身后小步慢行。   冬秀落座后见带弟垂手站在旁边,便让她到对面坐下,带弟却双手乱摇执意不肯:“我哪能跟小姐坐一桌!”   “行啦,这两天咱们不也是一块吃的么,快坐下,别人都看着咱们呢。”   冬秀俩主仆一进门,那身落伍的装扮就招来不少或惊奇或鄙夷的打量目光,她只当没看到,带弟却被看得浑身不自在,走起路来差点没顺拐了。   听自家小姐一说,带弟便条件反射看向周围,果然有不少人都望着她们这边,也不再推拒,赶紧坐下了,好歹这椅子背够高,坐下后就只能看到头顶了,倒也不再那么打眼。   侍者送来菜单,冬秀翻开一看,居然是中英双文的,而且全是西式菜点,品种倒是丰富得出乎意料,只是价钱当然也不算便宜,基本一份肉扒就要五角钱,只希望它的味道对得起这个价钱。   “头菜要个奶油鸡酥盒、香煎鹅肝酱,汤就要一个牛尾清汤和一个俄式罗宋汤,主菜要一份全熟的碳烤牛扒,和一个七分熟的香煎猪扒,配菜就要法式小面包、蔬菜沙拉、油炸沙甸鱼、蜜汁鸡翅,甜点要西米布丁和提拉米苏,再来两杯柠檬水。”冬秀对着菜单一份份的念下去。   待侍者拿着菜单下去了,带弟才局促开口道:“小姐,咱们两人点这么多东西啊,吃不完多浪费啊。”   你那么大的食量,怎么会吃不完啊,冬秀暗想,况且她刚刚经过其他桌子时已经暗暗留意了,这里的菜品分量并不大,估计是走的少而精的路线,她还怕不够呢。   等菜的间隙冬秀拿起桌上的小册子翻看起来,原来就是刚刚那个小茶役向她推荐的铁路旅游指南,里面有列车沿线站点示意图、各地的风俗特产和特色小吃介绍,还有风景名胜一览表,都很值得一看。   其中还单有一篇坐车的各项注意事项,其中就包括如何在餐车内点餐就餐,而里面还特地标明了一条:这餐车是只对头等车厢和二等车厢的旅客开放的,至于三等车厢的下等人,那是没有资格出入的。   冬秀看到这等为了表示自身高级而明晃晃的歧视行为,心下有些憋闷,坐个火车而已,还要把人分个三六九等。   她合上书册,免得一会又看见什么让人不爽的内容影响就餐胃口。   带弟简直是坐立不安,这里的一切都给她一种深重的压迫感,让她恨不得缩到角落里藏起来。   这时她们的各式菜点也陆续上桌了。   “把这块布扎在领子里,挡在胸前,免得一会儿被汤汁油点溅到衣服上了。”冬秀看她紧张,便笑着教她怎么用西餐。   桌上雪白的瓷盘、明亮的刀叉和精致摆盘的菜点让带弟咂舌,也无从入手,想按小姐教的一手刀一手叉的切那个牛肉块,却总是不得劲,牛肉没被切开,盘子却被划得咯吱作响,引得其他桌的客人纷纷侧目,吓得带弟再不敢动,满脸涨红的僵坐在那儿,似乎要哭出来。   冬秀看她的样子,扑哧一声便笑出来了,带弟从来就是个傻大姐的样儿,头脑直没心眼,很有几分无知者无畏的意思,她还从来没见过她这种样子。   “小姐~”她委屈巴巴的求救。   冬秀只好招呼侍者去拿一双筷子过来。   “嗤~哪里来的土包子,连个西餐都不会吃。”邻座传来年轻女子的嘲笑声。   带弟更加坐立不安了,脑袋恨不得垂到桌子底下去。   冬秀把筷子塞到她手里:“快点吃,冷了可就腥膻了,你这牛排可花了七角钱呢,别浪费了啊。”   带弟“啊”的一声惊呼,立马把头抬起来了,七角钱,天哪,这牛肉块莫非是拿金锅银锅做的不成,就这么巴掌大的一块居然比她一个月的月钱还多呢。   也不怪带弟这么吃惊,民国时期的钱是十分值钱的,按购买力来说,一块钱比后世一百块可还要多得多呢。   冬秀曾在报纸上看过一则新闻,说一位纺纱厂的纺织女工全年无休,每日工作超过十小时,刨除伙食费,每月只能赚得五元工钱,这在冬秀看来自然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在无情的剥削压榨劳动人民,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工资还那么低,她想着定然是没人愿意去的,谁知现实却是应者如潮,报上说那些女人能够养活自己不被饿死就很了不起了,何况每月还能赚得不菲的薪资,大大提高了自己的家庭地位,至少再也不用担心被贫困的爹妈提脚卖了,也算有了安身立命的本事,就连带弟当时也大发感叹,直说这些女人交了好运,羡慕得不得了。   带弟在江家时也买过菜,七角钱足够买两大斤上好牛肉了,还能饶两根猪大骨呢。   这下她可顾不得再自卑畏缩了,麻利的接过筷子,夹起牛扒大快朵颐起来。   我的娘哎,这样金贵的东西,她可不能浪费了,这是要遭天谴的呀,味道虽然怪了些,倒也挺好吃的。   吃了一会儿,带弟就彻底投入美食的怀抱,完全放松下来了,见小姐每次拿刀切一小块下来,再拿叉子叉了送到嘴里,她摇头啧道:“小姐,你说这厨子是不是忘记给咱们切块了啊,哪里有这样把整块肉端上来让客人自己切的啊,也太会躲懒了,亏得他们还敢要那么高的价钱。”   冬秀闻言喷笑,正想应和两句,却不想隔壁的人倒是抢了先:“哪来的土包子丢人现眼啊,难不成还想厨师切条剁丁,油盐爆炒了不成,那还叫牛扒吗,真是的,这种人怎么会来餐车,莫不是三等座的人偷混进来的吧。”   冬秀气笑,这人是属疯狗的不成,用得着这么见人下菜碟吗,出门在外,她是不想惹事的,可事找到头上还要忍,那未免太过窝囊,反倒叫人瞧不起,说不定这人一会还要说些更难听的话来膈应她呢。   带弟也气得不行,刚刚她还不敢还嘴,现在吃饱了,也稍微适应了周围的环境,身上的力气和勇气也仿佛跟着回来了一般,当下把筷子往桌上一拍,就要站起来理论,她可是给太太做过保的,绝不能让人欺负了小姐,虽然说是她,可也是打她们小姐的脸哪。   不等她开口,隔壁就传来一声低沉的呵斥,接着一个青年男子走过来拱手道:“舍妹无状,冒犯了。”   他本还想说把你们这餐算我账上当做赔罪,看一眼冬秀她们桌上遍布的杯盘,又硬是把话咽了回去,“请看在她年纪尚小的份上,不要与她计较,回头我一定好好教训她。”   冬秀看这青年斯斯文文一副学生打扮,说话又诚恳,态度也真诚,倒不好再发作了,便摆手让他回去了。   带弟不服气的嘟囔道:“小什么小,我一路走过来就没在这屋里看到小孩子,真是不要脸,她要是再敢嘴贱,我就撕了她那张臭嘴,免得给咱们徽州人抹黑。”   正是因为隔壁那桌的几个小年轻也是说的徽州方言,带弟这才听懂了,说起来大家还是老乡呢,可惜没有泪汪汪的相见欢,倒是相煎何太急起来。   “好了,就当咱被疯狗吠了一顿,难道你还要吠回去不成。”   “那当然不会,我是个人,怎么能对着狗吠呢,直接拣块石头砸死它不就得了,免得它再去祸害人。”   直肠子的带弟回得耿直,却把隔壁那姑娘气得暴跳如雷,要不是她哥哥死命按着她,早跳出来打过去了。   她在家里也是个千娇万宠的大小姐,性格不免张扬跋扈了些,又念过几年书,平日里最是瞧不起冬秀这样的旧派女子,觉得她们无知愚昧、低三下四,简直如地底的泥巴一般让人厌弃,自打冬秀进门,她就看她不惯了,又听她们一口徽州方言,行事土里土气,更觉对方碍眼,便出言讽刺了几句,反正现在正流行这样嘲讽式的批判,正好可以在哥哥几个同学面前表现一番。   哪知这两个土包子居然敢暗讽她,骂她是疯狗,真是气死她了,要不是摄于大哥威严,又不想当众出丑,她真要给这两人个厉害瞧瞧。   “好了,别闹了,这事本就是你不对,人家好好的吃饭,碍着你什么事了,要你多嘴。”青年此时真是后悔不跌,他干嘛要带着这家里的小霸王同行啊,尽会给他惹事。   冬秀闻言不禁挑了挑眉梢,哟,还换了官话讲了,这明摆着是要防着她们嘛。   “我说两句怎么了,又没点名道姓,是她们自己撞上来,哼,看来她们自己也知道自己是土包子啊,总算还有自知之明。”女孩鼓着脸颊不忿,又恨恨道,“我看她们就是混进来骗吃骗喝的,要不然两个女人用得着点那么些东西嘛,说不定是吃霸王餐呢,待会儿被人打一顿丢下车去才叫好看呢。”   青年听着妹妹无知刻薄的话语,十分尴尬,亏他还在朋友面前夸她知书达礼,温婉娴静呢,真是打脸,他严肃的盯着妹妹:“你刚才没看到是咱们包厢里那个茶役送他们进来的吗,这说明她们就是头等车的乘客,而且一看还是主仆俩,哪家舍得给自己的丫头买头等座的,你的丫头不还在三等车厢吗,人家可比咱们有钱多了,不过就是穿的老派落伍了些,怎么,你也要只敬罗裳不敬人了?”   到底还是给妹妹留了面子,没直说她是狗眼看人低。   眼看气氛僵持起来,另一个稍大些的女孩子忙出来打圆场,说起求学趣事,这才转移了众人注意力,把这事轻轻带过了。   隔壁的青年们也低声交谈了起来,冬秀偶尔听到新青年、白话文等几个字眼,也不再关注,一时吃饱喝足,交了饭钱,便带着带弟回包厢去了。   “小姐,那些人说什么呢,是不是在骂咱们。”带弟是听不懂官话的。   “不是,人家在说上学的事呢。”   “小姐,你听的懂他们的话呀?”带弟惊奇。   “对啊,那就是官话,你到了北京以后也要这样讲话,要不然别人可听不懂,正好咱们在车上闲的无聊,你就跟着我学说官话吧。”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冬秀和带弟除了到餐厅用餐,其余时间都在一对一的进行官话教学。   因为她们一日三餐,餐餐不落,每餐还吃得那么丰盛,在头等车里很是出了番风头,也再没人敢对着她们嘀咕土包子了。 第57章 入京   等火车终于到站时,时间已然过去五天四晚了。   原本冬秀估计最多不过三天三夜就能到的,谁知这时的火车不仅速度慢,停靠的站点也格外多,有时一停下来简直有不想再发动的趋势,简直把人急死,幸亏她们是在包厢里,要是在拥挤的三等车里,估计半条命都要丢了。   她现在算是知道“父母在不远游”的真谛了:这一远游,再想回家一趟可就不容易了,不仅花销巨大,旅途艰辛,而且耗时还那么长,无论怎么说,想要随时回家或是每年回家,也是既不现实,也无可奈何的事。   出站自然也是走的专用通道,冬秀学着别人的样子,在门口招了辆人力车带着带弟坐上去,报上地址,车夫便拉着她们飞奔起来。   两人一路上跟看西洋景一般,全程惊奇脸,完美的展现了土包子进城的别样风姿。   路上的电车、路旁的洋楼、街上的巡警、身着洋装露出小腿和胸脯的女子、穿长袍马褂脑后蓄辫子的男人,中西夹杂,突兀却又浑然一体,一切的一切都叫她们看不够。   她们光顾着看稀奇,也不知过了多久,直到车夫停下车子,满头大汗的把她们放在一处宅院前,冬秀下车看过门牌号,确定地址无误,这才付了车费。   门上有铁将军把门,想来是胡竞之还没到家,现下也只好在门口等着。   “哎哟,小姐,地动了、地动了。”带弟扶着她惊呼。   原来在火车上待了几天,她们早适应了那种颠簸的节奏,现在站在平稳的陆地上反而不适应了,只觉得脚下的地仿佛变作了海面的波浪,一涌一涌的叫人站立不住。   冬秀也有些头重脚轻的站不稳:“别怕,不是地动了,坐车坐久了都这样,赶紧扶着墙,免得一会儿晕倒了。”   带弟赶紧撑着墙壁,傻笑道:“还真是,我现在还感觉在车上呢,一起一伏的。”   胡竞之坐着黄包车回家,刚拐进胡同口就瞧见家门口立着两个人,走近了一看,其中一个正是妻子冬秀,忙下车上前,惊喜道:“冬秀姐!”   冬秀见他回来,可算是松了口气,站在门前毕竟不好看,刚刚都有好几拨路过的人用好奇的目光扫过她们了。   胡竞之把门打开,带着她们俩进了正房,带弟抱着行李拘谨的跟在后头。   “你们什么时候到的?怎么找过来的?”   “刚到没一会儿,出了车站直接就坐黄包车过来了。”   两人干巴巴的对答几句,很是客套,小半年不见,当初那点儿温情早已消散,现在倒有点尴尬。   “家里有热水吗?我俩得洗个澡换身衣裳。”   “有呀,咱们家里的卫生间才做好了,我带你过去。”   “等我先找到换洗的衣服吧,先前寄过来的行李都到了么?”   为了轻装出行,冬秀早把其他行李先行邮寄了,自己和带弟只随身带了洗漱的东西和银钱。   “东西倒是到了,就是还没来得及去取呢,现在天也晚了,只怕邮局已经关门了。”   胡竞之有些不好意思,这些天光顾着接待朋友了,不止忘记去取行李,还没去车站接人,真是对不住人家,“要不然你就委屈一下,先穿我的睡袍吧,反正也不用出门了,明天一早我就去取行李,成吗?”   只要能洗澡,冬秀什么都能答应,她觉得自己身上肯定已经出味儿了,头皮也隐隐发痒,于是麻利的跟着胡竞之去了卫生间。   那还真是一间卫生间啊,推开古色古香的雕花木门,冬秀都快被那一片白光闪瞎双眼了,雪白的贴壁瓷砖、雪白的浴缸、雪白的马桶、雪白的洗手台,还有墙壁上的毛巾架、储物柜,角落里的淋浴还用防水布拉着做了干湿隔断,这,这也太现代化了吧。   难道刚刚她拉开的不是什么雕花木门,而是时空之门、哆啦A梦之门、位面之门?   胡竞之看她们震惊的样子,十分得意:“上次在你家看到那个浴室,我就打定主意要弄这个了,一回北京就特地找了国外的朋友帮忙,花了三个月才弄好的,这好些东西都是从国外寄过来的呢!”   他拉了一下垂在墙边的绳索,屋顶的灯泡一下子绽放出炫目的光芒。   冬秀看着都要哭了,灯泡、马桶、淋浴,人类迈向文明的见证啊。   真不能怪冬秀一副土包子心态,实在是冲击太大了,五天前她还活在点煤油灯、上茅厕、倒马桶,以及一个月才能洗一次澡的环境里呢。   幸福来的太猛烈了,看着胡竞之那张斯文俊秀的脸,她觉得自己心中重又燃起了激情。   胡竞之手把手的教了她们如何使用这些东西,把浴袍给她放在柜子里就出去了。   等她走了,带弟这才压低声音惊呼:“天哪,这是个洗澡的地啊?这比我吃饭用的碗看着还干净呢,这雪雪白的,照得我眼花头晕啊,还这么亮堂,这里还有个镜子,弄得跟大白天似的,叫人怎么好意思脱衣服洗澡啊。”   “等我洗完了你来试试就知道它的好了。”   “我可不用这个,看着怪别扭的,”带弟赶紧使劲摇头,一副敬谢不敏的样儿,“等伺候小姐你洗完澡了,我再自己烧水洗去。”   这下子倒是提醒了冬秀,民国时期难道已经有了电热水器或太阳能什么的么,还能自来热水?   她也没这方面的常识,只好把浴缸的水龙头打到热的一边开始放水试试看。   带弟又被惊着了,看着这个自己就能一直流个不停的水管,打心里叹道:“我们乡下要是也能有这个东西就好了,省的天天到井里河里的去打水了,拿来灌地更好,多省事呢。”   冬秀放了一会儿水,果然没有热水流出来,便带着带弟出门了。   胡竞之正拿了一双拖鞋过来,看她们出来,奇道:“怎么出来了?是不会用那里面的东西吗?”   冬秀便把没有热水的事告诉了他,胡竞之拍拍脑门:“哎呀,对不住,是我忘了,你们女人洗不得冷水澡,这热水还得现烧才行。”   胡竞之带两人绕到卫生间后面,那里有间小屋子,里面既有煤炭又有木材,还有个大锅炉,锅炉上接了好几根管子,也不知是做什么用的,估计是用来进出水、调水压什么的吧,反正看着挺复杂,怪不得装了三个多月呢。   “我来烧,我来烧。”等胡竞之拧开开关灌满了水,带弟立马热情的表态,然后很快的找到一盒火柴,拿把干草引火,又慢慢的加入木材烧起来。   “姑爷、小姐先回屋去吧,这里灰大,别把衣裳蹭脏了。”   于是两人只好先回去等着。   “这个特别难做吧?”冬秀问他。   “可不是,这北京城的四合院里,有这样卫生间的估计找不出十家来,洋楼和大饭店里倒都有,一栋楼住几十户人家,专门有管烧热水的锅炉房,每天定时输送,倒是省事方便,可就是声响太大不大清净,最后想了想,干脆就自己在院子里单独安了一个。”胡竞之解释道。   “这倒是的,我在娘家不是住在二楼嘛,有时走路急了些,我娘就说我要把楼踩塌了。”   两人正说着话,一个妇人在院里喊道:“先生回来了?”   冬秀看向胡竞之:谁啊?   “是我请的一个帮佣,”胡竞之站起来走到门口,“王妈,今儿太太到了,一会你到酒楼要桌席面过来给太太接风洗尘。”   王妈,又见王妈,冬秀想起家乡的亲人,不由先对她心生几分亲近。   王妈闻言连忙殷勤的过来向冬秀问好。   她居然抽出衣襟里的帕子,捏在手里扬了扬,然后按在左腿上,双腿交错下蹲,给她来了个旗人的屈膝请安礼,同时用正儿八经的北京胡同音向她问好。   哟,这可新鲜哪,跟冬秀在电视上看过的一样呢,她忙把她扶起来,好奇道:“您是满人?”   王妈有点尴尬,又有点惊奇,不想这太太居然会一口字正腔圆的官话。   她是个老北京人了,前清那会儿还在一品大员家里干过呢,骨子里自有一股皇城根下子民独有的傲慢和自信,也同样瞧不起外地来的土包子,从胡先生朋友那里听得胡太太是个没有见识的村姑,心里就先小瞧了几分,待见了冬秀本人,见她果然一副过时守旧的村姑打扮,不由想给个下马威,免得日后随便支使她。   她对这些头次进城的人的心思可门清,好奇而畏缩,羡慕而自卑,特别是那些听不懂北京话的,跟他说上一句话,能把他弄得面红耳赤,恨不得钻地底下去,哼,一个个的小家子气,拿不出手,叫人看不上眼。   冬秀要是知道王妈的这一番心理动态,非得骂她句神经病不可,他们花钱雇她来,难道是请她来做佛爷的吗,真是个拈不清的。   “一会去叫菜的时候要几盘时令蔬菜,叫厨子做得清淡些。”在火车上净吃肉了,她都怕自己过两天会上火、便秘啥的。   王妈碰了个软钉子,又见冬秀身挺背直、从容大方,很有几分气度,认定她不是个好欺的,当下收了那些小心思,麻溜应声后便出去了。   恰好带弟来说水烧好了,冬秀便重到那卫生间洗浴去了。   她也不敢用淋浴,生怕冷热水调不好,一个不小心反把自己烫着了,于是在浴缸放好水美美的泡了个热水澡,只觉身轻体畅,异常舒爽,又把头发洗了,拿了条洋毛巾包上,这才心满意足的擦干身体去取那睡袍,袍子展开穿在身上这才发现不妥,倒不是太长太大,而是太过轻薄,那面料似乎是纺绸的,摸在手里滑溜溜、冰凉凉,做成了中间系带的西式模样,冬秀穿上后在那镜子里一看,腰细胸挺臀圆,硬是有种穿情趣睡衣的赶脚,何况里面空荡荡的什么也没穿,实在是不敢出去。   胡竞之素来知道女人在装扮、洗漱这些事上很花时间,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绅士,他自然不会不耐烦的去催促,只是,冬秀姐进去的时间也忒长了,他看完母亲的回信,并分别写完给母亲和岳母报平安的家书后,那个叫带弟的姑娘都已经洗好出来了,在他询问她们一路的行程遭遇时,王妈去叫的酒席也已经回来了,他便让王妈带着带弟到耳房去安置,这时候冬秀姐还是没出来,这么长的时间够洗三四次澡的了,可别是发生什么意外了,他在国外时曾听闻有人泡澡溺死在浴缸里的新闻,不由的便有些担忧了起来,决定过去探问一番。   冬秀听到敲门声时已然擦完晚霜、抹好护肤乳,细致的做好保养后又把头发擦了个半干,要是再没人过来,她就要扯着嗓子叫人了,谁叫这卫生间跟正房隔了段距离,又有个壁影挡着呢,不大声点恐怕都没人听得见。   冬秀把门拉开一条缝:“你把你家常穿的衣服再拿一件过来,要那种棉麻竹布的最好。”   胡竞之何等聪明的人,闻一知十,下意识向她身上看去,那件睡袍被披着的头发粘湿,紧贴在身上,显出若隐若现的肉色,方形大开的领口设计,在胸前被撑成了弧形,更显得那里圆润饱满,十分惹人遐思,胡竞之一瞬间只觉热血上涌,冲得他头晕眼花,胡乱嗯了一声,几乎是落荒而逃。   冬秀套着件深蓝的竹布长衫,总算能从卫生间出来了。   真是失策了,早知道就不图轻省,好歹带上换洗衣裳啊。   好在外面天已经黑下来了,家里也没外人,要不可真要糗死了。   那厢带弟被王妈带到耳房,见里面空间宽敞,屋顶高阔,又有桌有椅,有柜有箱,十分欢喜,她放下自己的包袱,转着看了一圈,突然操着一口极别扭的官话问道:“这房里怎么没见床呀?晚上咱们睡在哪里?”   王妈暗自撇嘴,果真没见识,不过好歹是太太贴身伺候的,那算是嫡系,她一个花钱雇佣的,可不敢开罪了人家,便扯着笑答道:“哎呦,哪能没床呢,你看那里,”她指着沿墙一溜的大炕,“这就是咱们北方的床呀,叫火炕,嘿,冬暖夏凉,可棒着呢。”   带弟看一眼那堆着两口红漆箱子并几床被褥的土台子,上面铺着层老旧的芦苇篾编制的席子,拿手一抹,居然满手灰,带弟震惊了,这不就跟睡在地上一个样么,她是不挑的,以前在家里猪圈牛栏也躺过,可小姐呢,难道也得睡这灰扑扑的土台子么。   “哎,你哪儿去?”王妈拉住往外走的带弟。   带弟一指正房,表示自己要去服侍小姐,哎,不想说话,这官话说着忒别扭了,累。   “不用你,出来时先生都交待了,咱们只管自己就行了,要是前头有事自然会喊咱们的,先生太太小别胜新婚,你个丫头过去杵着像什么话,”王妈说着又对她努努嘴,“诺,饭菜我都一并端过来了,还有两只酱香大蹄髈呢,也算给你接风洗尘了。”   带弟想想也对,小姐的确没喊她,何况屋里还有姑爷在,便犹豫着被王妈左劝右拉的摁在桌前开始吃饭了。   冬秀倒真是想喊带弟来着,好歹帮她把换下来的衣服晾晒起来啊,要不明儿穿什么呢,不过想着天也晚了,坐了这么些天的车也实在累坏了她,便作罢了。   小别胜新婚的夫妻俩坐在桌边开始吃饭,席面不算丰盛,好歹也肉蛋菜汤备了个齐全,到底是酒楼叫的,味道自然不差,可惜冬秀坐车疲累没什么胃口,又泡了个澡,这会儿只想躺被窝里大睡一觉,而胡竞之的心思也压根不在饭菜上面,脑子里一幕幕闪过刚才见到的风光,不得不说,那样尤抱琵琶半遮面,遮遮隐隐,欲露还藏的调调正是华国文人的最爱。   两人草草用完餐,把剩菜挪到饭厅去,免得给屋里招了味儿,冬秀漱口净手完毕,便回屋收拾炕席了。   她还从来没睡过这种土炕呢,前世也就在电视上看到过,知道土炕上不仅能睡觉,还能吃饭、抽烟、做针线甚至是包饺子、发面团,她是不大习惯的,幸亏胡竞之刚才也没在炕上吃饭,要不她还担心有饭粒汤汁什么的掉在床上。   胡竞之草草的洗了个战斗澡,顶着一身湿气进屋,便见冬秀姐躺在炕沿上,把那头缎子似的长发垂在炕边,用手拨弹着晾干。   他摸一把那头发:“差不多了,北京天气干燥,这头发一会儿就干了,咱们睡吧。”   冬秀嗯了一声,便见他把屋里的灯泡拉灭了,脱了衣服躺倒她旁边。   一时屋内安静极了,正好助眠,冬秀把身子往下缩了缩,好把头从炕沿上挪下来睡到枕头上。   胡竞之的一只手伸过来托着她的后脑勺说:“当心把脑袋磕到了,这炕沿有点高。”   另一手揽到她腰臀上突然发力把她拉得朝他翻过去,冬秀啊的一声惊呼,条件反射的伸手去抱他,却摸到一手湿漉漉的触感,原来是抱到他头上,而他的头发竟然还在滴水。   “你忘擦头发了,你把灯打开我给你擦擦~”刚说完便感到胸口传来异样的感觉。   原来胡竞之的头正对着她的胸口,此时正把脸埋进去深嗅那一口独特的香气,接着便张嘴叨弄起了那对好物儿,真个是爱不释口。   “竞之~”到底是风月场里打过滚的人,手段不是寻常书呆子可比,冬秀一下子给他弄得哆嗦起来,语不成调,“你的,头发,啊,要得病的,嗯~”寂静的黑暗里,那滋、唔的咂、弄声和她的呻,吟声显得格外清晰诱人,冬秀自己听着都觉心慌、火燎的,瞬间便觉身上的力都泄了大半,抱着他脑袋的胳膊也不知是在推拒还是、拥抱了。   胡竞之终于放开那里,又换了手上去揉、捏,空下的嘴唇一路往下、亲一边回应她:“我头发短,不用管它,一会儿自己就、干、了。”   冬秀哪还听得进去他说的是什么,她里面可是真空的!   感觉他已经游走到小肚子上了,还有继续的趋势,冬秀忙并腿曲起,双手使劲把他往上扒拉:“那你别把被子弄湿了,一会儿怎么睡啊。”   论狂野,理论满分的人就是比不上实操过的人啊,面对他的热情,她反倒有些放不开的羞涩起来。   胡竞之顺着力道直接覆到她身上,亲亲摸摸,也不知怎的,冬秀稀里糊涂就被弄到炕中央了,躺在她自己铺的新褥子上,一身奶白的皮肤在月光的照射下显得那样莹润动人,让胡竞之又想起了西方油画里的神女像,圣洁却又妖冶,带着致命的魅力和诱惑。   他一边用力,一边欣赏着身下的美景,看那起伏跌荡的波浪,听那细碎隐忍的□□,不由俯身去亲那被捂住的红润双唇:“没关系,周围没人能听见,我已经把二门锁上了……”   冬秀只觉心都要跳出来,又被他那么盯着看,简直又羞又囧,却好像更有感觉了,晕晕乎乎间被撬开牙关,那强忍着的喘息呻吟声便趁机洒满了整间屋子……   看着怀里熟睡的人,胡竞之满面柔情,心里涌出一个念头:这才是真正的女子,女子就该是这样的,身子叫人放荡,神情叫人怜爱,羞涩里带着愉情,矜持中却有着小放肆。   他以前对伴侣的想象是志趣相投,琴瑟和鸣,就像他欣赏的韦斯莲小姐那样,独立而自信,懂他所说的东西,能与他谈到一处,是能产生精神和情感共鸣的,可现在他却不这么想了,能与他产生共鸣的人有很多,他们可以是朋友、是知己,却未必能让他有拥她入怀的冲动和想法,但可与他身体契合的冬秀姐却可以。   什么是夫妇、什么是伴侣、什么是爱人,每个人有不同的看法和需求,在这人心思变的年代尤其如此,别人觉得他是坠入了深渊,他却觉得自己掉进了蜜罐,不过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罢了。   胡竞之轻吻她的额头:起码我们有不错的开局,今后就一起努力经营我们的婚姻吧。   冬秀可不知身边的男人在这贤者时间里发了这么许多的感慨,她早昏睡过去了。   一觉好睡,再睁眼,阳光已经透过那玻璃窗照到炕上,这可真是太阳晒屁股啦。   胡竞之早已不见踪影,冬秀也不急着起来,反正现在家里她最大,想睡到几点还不是随她自己。   又在炕上躺了一会儿,冬秀听到外面有动静传来,试探着叫道:“带弟~带弟?”   屋外带弟正跟王妈把小姐的行李箱子抬到厢房里去。   昨儿吃完饭,见天都黑透了,小姐也还是没叫她,估计是没有事了,她便早早爬到那炕上睡觉了,早上一大早起来,王妈出去买菜买早点,她便把屋子收拾了一遍,这时姑爷打开那二门出来了,她忙迎上去叫了声:“姑爷。”   胡竞之纠正她:“以后就叫先生太太吧,你这乡音也要尽快改改,平日里多跟王妈学着说这京里的话,”见那丫头点头应下后就要进去,他又交待她,“太太这会儿还没起,你们别去叫她,等她什么时候睡饱了再去;另外一会儿你跟王妈就在家里等着,我叫人把太太寄过来的行李送回来,你们帮着抬进去放好。”   等带弟和王妈吃完早饭,小姐,哦,不,是太太,太太屋里还是没动静,她就有些担心了,与王妈说:“要不我进去看看吧,太太在家里可从来不赖床晚起的。”   王妈却一脸笑意拉着她:“那能一样吗,太太现在是和先生一起住,起晚了那才正常呢,起得越晚那证明太太过得越好。”   带弟虽不懂她这番理论,可想起先生的叮嘱,到底没坚持,就跟王妈坐在倒座儿前,要王妈教她说这北京话,这可是正中王妈下怀,作为一个热情的正宗老北京人,她倒是很乐意教她们这种高贵的语言。   等行李被拖车送到门口时,两人正其乐融融的进行1V1正宗京话教学活动呢,满口的“念央儿、摔咧子、抹不丢地、底儿掉”,誓要把带弟培养成正宗北京音。   听到里头太太叫她,带弟忙把箱子往地上一放,撒腿就跑了,王妈不防备倒被闪了一下:“哎哟,这个傻丫头,可悠着点哇,差点儿没砸着我的脚。”   “太太,你起来啦,”带弟昨儿没支应一声就自顾自的吃饭睡觉了,到底有些不安,这会儿便分外殷勤机灵,“哦,先生一早就叫人把行李送回来了,我跟王妈刚刚把它都抬到西厢去了。”   “你倒是学得快,这么快就改口叫先生太太了呀!”冬秀调侃她,昨天还小姐姑爷的叫呢。   “今天早上遇到先生出门,先生特地嘱咐我这么叫的,还叮嘱叫我和王妈不要打搅小姐,哦不,不要打搅太太您睡觉呢,先生可真体贴,文化人就是不一样。”带弟一脸与有荣焉的感叹。   冬秀是不明白体贴和有文化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她伸个懒腰:“那你到镶梅花铜片的红漆箱子里去给我取一套衣裳过来,钥匙在咱们昨天的那个包袱里,你去找找,我拿个荷包装着的。”   包袱一路上都是带弟在照管,自然知道那个荷包,只是不知道太太居然把那么重要的东西也放在里面。   冬秀做的衣服都是斜襟宽袖马步裙,在乡下自然没什么,可在城里流行的各种大镶大裹的旗装面前就有点土了,当初收拾行李时她就只带了几套换洗的,打算到了城里再做新的,免得给胡竞之丢脸了。   冬秀穿好衣裳,带弟就端了洗脸水过来放在脸架子上,又要去铺床叠被,冬秀想到昨晚上的荒唐,那被面垫褥上也不知道有没有沾上两人的东西,不好意思叫个黄花丫头看见,忙制止她道:“别忙,那被褥放着我一会儿自己收拾,这炕太大了,一会儿还要脱了鞋爬上去才行呢。”   带弟一想也是,自己总不好光脚去踩先生太太的床,她又闲不住,就拿了抹布去抹桌椅,一边干活一边与冬秀闲话:“太太,你说这城里人怎么这么奇怪呢,睡觉不在床上,居然在屋里垒个什么炕,又占地方又不好看,而且怪脏的,昨天我们上炕睡觉之前你猜怎么着,王妈居然拿了把小笤帚在那炕上扫土呢,哎呦,害得我昨天老有睡在地上的错觉,还有睡觉的时候,居然把头朝着外面,而不是朝着床头的方向,你说怪不怪。”   冬秀也是第一次睡炕,前世就只在电视上看过,那时候土炕基本只有在北方农村才能见到了,昨天倒是新奇了一会儿,带弟从没离开过他们乡下地方,别说没见过,就连听都没听过,怪不得她那么稀奇呢。   “这炕呀,你到冬天的时候才知道它的好处,这里跟咱们那儿可不同,冬天下的雪能齐你大腿根那么深,一杯热水放在外面不到一个时辰就能冻成冰块,真正的滴水成冰,温度低得很,你想,要是还睡咱们那儿的床,就是盖十床被子也不够暖和啊,这炕不就派上用场了嘛,只要加把柴火,一夜暖到大天亮。”   “太太这话说得对呀,睡炕的好处多着呢,不仅可以保暖,还能防治风湿,祛湿毒,强健筋骨,保平安,等你睡的时候长了就知道了,”王妈笑吟吟的进来,见这位新来的太太正对着镜子往脸上抹香膏子,说道,“太太,早饭有点凉了,我刚刚才拿去热了一遍,你看是要端到房里来用,还是到饭厅去呢?”   王妈心里有点看不上这位太太,这骨头也太轻了,才来城里第一天就睡到日上三竿哪,敢情婆婆不在身边便原形毕露了,到底是乡下来的,一点规矩也没有,这要是她媳妇,早被骂得狗血喷头了,又想到自己出来给人做帮佣,也没法盯着媳妇,难保那个小蹄子不会在家偷懒,还是得时常回去看看才是。   “就饭厅吧,免得麻烦了,”冬秀回到,又交待带弟,“昨儿晚上那桌席面还剩许多呢,先生放到厢房里去了,昨儿的天也还凉快,估计没坏还能吃,你拿到厨房去吧,等中午热一热就当午餐了。”   早餐也不过是稀饭油条和几枚烧饼,倒是那下饭的酱菜很是脆嫩鲜香、咸甜适口,冬秀不由多夹了几筷子,问王妈道:“这酱菜倒做得很好,是您做的?”   王妈忙摇头笑道:“哟,我哪有那个本事,太太可是高看我了,这是咱们北京城的老字号六必居的招牌酱菜呢,要论味道那是头一份,不怪太太爱吃,连洋人都爱得很,他们还专做成了罐头往国外卖呢。”   冬秀不由感叹,不愧是北京城哪,随便一碟酱菜居然都是出自百年老字号的。   冬秀喝了碗稀饭,又就着豆浆吃了根油条,最后以一个油酥火烧收尾,吃得十分满足,把王妈都看愣了,这食量跟先生也差不多了吧,她见过的南方人可没这么能吃的,特别是那些娇养的小姐太太,吃起饭来一个个跟麻雀似的,这位太太白白嫩嫩的看着也不高不壮,倒是有个好胃口,不过老话说能吃是福,看太太这唇红齿白水灵灵的样儿,估计错不了,将来生孩子也得利啊。   “太太刚来,也不知您爱吃什么,今天就只买了这几样先生平日里爱吃的,想着你们都是一个地方的人,估计口味也差不多,不过咱们北京城的早点可多得很,软的硬的,干的稀的,凉的热的,咸的甜的,应有尽有,日后太太熟了再吩咐我去买吧。”最好多买点,时常换着吃,也让她跟着沾沾光,她可好长时间没喝豆汁、没吃炒肝和卤煮了,想得夜里都流口水,可惜先生没口福,是坚决不吃那些的,要她自己买又舍不得,看太太这好胃口,只希望她不是个挑食的。   吃完饭冬秀便要王妈忙她的去,自己带着带弟满院的溜达转圈,一来消食,二来熟悉环境,昨天到的晚,也没空细看,今天转了几圈才发现这处四合院还挺大的,北面正房一溜就有五间房,中间待客的堂屋宽敞明亮,两边有居住的卧室并耳房,昨天他们住的就是东边的卧室,而西边的房里堆着几口箱子,看样子是胡竞之还没来得及收拾的行李,再加上东西的厢房,角落的耳房,还有南边的几间房舍,怕不有一二十间屋子呢,还带个铺着石板砖的大院子,这可是寸土寸金的北京城,真是奢侈啊。   不过屋子里都空空的,只有几架老旧的橱柜,看来胡竞之还没来得及布置收拾。   冬秀并不急着把行李都翻出来,等规划好了再动也不迟。 第58章 琐事   胡竞之讲完课,照样被诸多闪着星星眼的青年学子围堵着提问,他学识丰富、脾性温和、待人有礼,再加上英挺不凡的外表,深受广大青年学子的推崇和追捧,一向是京大的人气明星教授,面对吵嚷不休的学生,他也不急不燥,一一给予解答,等学生满意而归他才回到办公室去。   “竞之,听说琉璃厂的萃文阁最近新到了一批藏书字画,”同事兼好友高一笐见他进来,忙凑过去,又压低声音小声道,“好像还是从宫里流出来的,正好明儿放假,咱们一起去逛逛如何?”   胡竞之听到藏书倒真是十分心动,收集善本古籍乃是他一大爱好,不过想到家里还未收拾,冬秀姐又是初来乍到,很需要他的陪伴,便打消了这个念头:“这次就算了,明儿实在没空,家中太太才从家乡过来,人生地不熟的,明儿恐怕得把时间留给她,而且家里也一直没收拾,也还要花时间去打理,不过你若是淘到好书,万万要给我留下几本!”   同事们都知道去年寒假竞之回乡履行婚约去了,娶了个大龄村姑,他们都为他感到极为可惜,当时芏琇先生还大大训斥了竞之一番,说他表面看着做派极新式极进步,却装了满心满脑的旧道德旧思想,根本不配做青年学子的精神导师,两个忘年好友差点闹翻,这件事还引发了一场颇为热烈的关于新旧婚约的探讨辩论。   现在听说竞之那个乡下太太过来了,不免都有些好奇,在他们的想象里,那位太太对于竞之来说自然是有些不堪的,可竞之本人说起这位太太却多是溢美之词,好像对对方很是满意的样子,不由都想一探究竟。   “竞之,你新婚大喜,难道不请我们去喝杯喜酒么?”有同事起哄要他请客吃饭。   胡竞之本来也有这样的打算,便一口应下:“自然是要请的,不过大家都知道,我搬家才三两个月,最近事忙,家里还没收拾出来呢,等准备好了便邀各位到寒舍小聚,如何?”   众人自然纷纷叫好,其实他们同事里绝大部分人年纪都比胡竞之大上许多,他们成婚时民国还未成立呢,家里妻子自然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来的旧派女子,以前不觉怎样,在推崇新式女子的现在,就有些拿不出手了,何况他们都是有地位爱面子的文人,家里老妻自然是留在家乡侍奉父母最好了,像胡竞之这样把母亲留在乡下,却把太太接到身边的人还真是凤毛麟角,不由更让人好奇那位乡下太太有何魅力,不过小半月的功夫,就能让竞之对这桩婚事从不情不愿,变得甘之如饴。   下午没课,胡竞之便招了辆黄包车回家了。   到家时正赶上午饭的点,冬秀是才把早饭消化完,不大饿,便陪着胡竞之坐下随意夹了点菜吃,顺便与他商量要如何收拾房子。   饭后,胡竞之自炕头的小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来交给冬秀,笑道:“冬秀姐,你是这房子的女主人,怎么布置自然是你说了算,这里是我近一年来攒下的薪资,差不多还有一千伍佰元,都交给你,我现在每月固定能拿到二百八十元的教学薪资,偶尔还有给报社投稿赚的润笔费,到时候再说,家里开销不过是每月二十五元的房租,两元水电和柴火煤炭之类的杂费,再有就是给王妈的两元雇佣费。”   哟,这是交待家底啊,听着胡竞之竹筒倒豆子般把身家说得一清二楚,冬秀相信他是真的想与她好好过日子的,按说投桃报李,她也应该交待一下自己的家底,可想到自己荷包里的巨款,她又把话咽了回去,现在坦白她就是那个写小说的宝先生,恐怕他也不能信啊。   冬秀自信封里抽出两百元递回去:“你在外应酬,手里不能没钱,这钱你拿着,不够了再找我要。”   胡竞之接过钱,给她拱手致谢:“多谢太太慷慨解囊。”   冬秀笑:“谢什么,不过是借你的花供你这尊佛罢了。”   接下来两天,两人便包了辆黄包车满城转悠,到家什店里定了书架、书桌、窗帘、门帘之类的,店里人管送管装,又到各杂货店买了洋瓷盆、洋毛巾、洋胰子,还淘到一对香柏木的泡脚盆,只是价格略贵,花了三元钱,路过一处集市时,遇到卖盆栽的,想到院子里只有两颗大槐树并几从夹竹桃,又买了许多盆五颜六色的鲜花盆栽回去。   看着那些东西流水一样搬进院子里,王妈直咋舌,天呐,先生这三两个月也就买了几床被褥,这太太一来可了不得,这两天时间估计花了不下五十元了吧,啧啧,真是个败家的。   东边的房间做了胡竞之的书房,而冬秀则要了他们卧室的那间耳房做书房,又花了三天时间,把箱子里装的衣裳、书本、笔墨、摆件都收拾出来,该挂的挂,该摆的摆,原本空旷的房间里顿时就有了生气。   白天胡竞之照旧是大早上就要坐车到京大教书去的,一般直到晚上六点才能回来,冬秀便提议让他包个车夫在家里,一来每日接送他上下班,即方便又安全,二来她也想每日坐车出门逛逛,有个熟悉北京地形的车夫倒是省了许多事,三来家里有个男人住着门户也安全,而且那些跑腿送信的杂活,或是搬搬抬抬的重活也有人帮着做了。   冬秀跟他说的时候不由想起了那本名叫《骆驼祥子》的名著,里面的祥子也曾被包月住在主顾家里,其中有一家就小气又苛刻,分明只给了包车钱,却把他当个万能的长工使唤,不仅要劈柴担水做饭,甚至还要照顾小孩伺候茶水,想到自己说的那几点设想,好像也有些过分啊,要不然就多给点钱吧……   然后冬秀就找了前几天买东西时包下的那个车夫。   冬秀对他印象很好,人老实还爱干净,当时她跟胡竞之去招黄包车的时候,其他车夫都冲上来围着他们七嘴八舌的自荐,也不管那唾沫星子有没有喷到人脸上,也不管那车把子有没有戳到人,搞得冬秀一瞬间以为自己回到了现代火车站出站口。   最后两人就选了那个在原地不动的车夫,因为他的车座罩布和本人身上的衣服都洗得干干净净,连车轮上的钢筋条都被擦拭的闪闪发亮,在那群浑身散发着汗臭的车夫里可谓鹤立鸡群了。   而事实证明,这第一眼的眼缘十分靠谱,这个车夫不仅身强体健,拉着两个人跑上五六公里路都速度不减,而且见多识广却毫不油滑,他对这北京城的大马路、小胡同了如指掌,知名的景点、饭店、商铺更是如数家珍,却从没带着他们绕路或是给他们介绍坑人的店子。   虽然只短短的相处了两天,却也足以让冬秀对他的品行有了一个大概的判断,因此直接就找了他来。   “黄包车我们出钱买辆新的,你就不要去租车行租车了,每月给你五元的工钱,包吃住,你除了负责每日接送先生上下班,还要负责守门和分担家里的一些杂事……”   冬秀把条件讲给他听,其实那不详不尽的所谓“一些杂事”对他是很不利的,谁知道这“一些杂事”是指什么呢,不过这时候的人签的劳动契约就这么写,很多还没有一纸契约,只是口头承诺呢,反正一切凭良心,想了想又补充道,“如果咱们合作愉快,你干满三年,走的时候,那辆黄包车也归你。”   那个名叫崔有粮的车夫听完兴奋的直搓手,胸膛起伏不定,立马就要给她下跪磕头,倒把冬秀吓了一跳。   而冬秀开出的条件也把车夫和王妈吓了一跳,这可以说是天下难寻的好待遇了,简直就是天下掉馅饼啊。   想一想《骆驼祥子》里的年轻力壮的祥子,省吃俭用、拼死拼活的拉了三年车才攒到一百元,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黄包车,而冬秀不仅给了车夫稳定的工作,还包食宿,那工钱基本就可以攒下来,一年就能有个六十元,三年后不仅能攒下媳妇本,还能白落一辆车,怎么不叫崔有粮欣喜若狂,不叫王妈羡慕嫉妒恨呢。   于是从这天起,车夫兼门卫的崔有粮住到了四合院的倒座里,而王妈和带弟则挪到二进西南角的耳房里去住。   冬秀看他抱过来的被褥,已经破旧的不成样子了,基本可以说就是拿补丁缝出来的,里面的棉絮板结成块,看着油腻腻的有些恶心,想来也起不到什么保暖作用了,关键他之前都是睡的大通铺,这褥子上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跳蚤之类的小虫子,实在不忍心再看他用下去,便拿了她和胡竞之没用过的一床被子给他。   另外带弟干脆就没有被褥,还是和王妈合用的呢,也给了她一床,结果她和胡竞之就只剩一床被子用了,想着现在也没什么事忙,干脆就做几床好了。   王妈眼见的太太来了才一个礼拜,这家里边却已经变了大样儿,屋里添了家具,摆放得井井有条,红木的窗棂上换了轻薄的白纱布,窗台边摆着几盆鲜艳的盆栽,在阳光下开得正盛,透过那白纱布望出去,院里的大槐树下架了一座秋千,正随着微风惬意的摇摆,几株鲜花点缀在不起眼的角落,鲜活却不夺目,让这座小院立马变得温馨起来。   虽着败家了些,倒真是个极会收拾摆弄的!   家里有个老人,又有个北京活地图,干起事来就是方便许多。   冬秀本想直接去买被子的,王妈实在忍不住了,这日子哪能这样过啊:“太太,不瞒您说,这被子我就会做啊,我们胡同里但凡有姑娘出嫁,那都要请我去做喜被的,您要买被子,一来价钱贵,二来那料子也不知被夹杂了什么腌臜东西,用着也不安心呢,哪有咱们自己做的好哇!”   冬秀想着反正家里也不急等着被褥用,干脆就叫王妈带着带弟做好了,免得她俩闲得没事,老在她面前转悠。   崔有粮是个闲不住的人,何况雇主给了那么丰厚的报酬,更要好好干活报答人家,一大早送完先生,回来顺道就把早点和一天的菜给买了,接着就扫地、擦窗、担水、劈柴火……   王妈和带弟可算是解放了,一天天的就是做两顿饭,再洗个衣裳,真是要闲出病来了。   自从王妈接了做被褥的任务,便好像找到了奋斗的目标一般,亲自带着带弟去找进城的农民收棉花,又找最好的弹花人去弹棉花,回来了就窝在房里缝被子。   冬秀看着她们搬回来的大包裹,里面是云朵一般宣软雪白的棉花,看着就叫人欢喜,王妈告诉她这是做被子剩下的,冬秀便干脆叫她们拿这些做几个抱枕和靠垫。   正岁月静好间,崔有粮拿了一封信进来,冬秀一看便知道是哥哥江耕围寄来的,也不知道是什么事,她上个礼拜就写了报平安的信回去,也不知道他们收到了没有,按这时候的交通状态来推算,多半是没收到的。   撕开信封,里面却又是未开封的一封信和一张字条,冬秀看过才知道,原来她前脚刚走,江耕围就收到了沪市唐先生的来信,恐怕有什么要紧事,便直接给她邮过来了,而唐先生则在信里催她赶紧续写《上错花轿嫁对郎》,不要沉迷于家庭享乐,要努力码字答谢读者云云。   其实冬秀也一直记挂着这事呢,她在乡下胡家做媳妇那半年,每日不过陪婆婆冯氏学一下拼音、读一下小说,其余时间基本自主,她早便开始了《上错花轿嫁对郎》的续写,只是不便再往外邮寄信件,因此便与沪市断了联系。   她打开自己存放书稿的箱子,取出写好的章节放在包里,便叫崔有粮送她到邮局去寄信。   填写寄信人姓名时她还有些犹豫,以前都是假借哥哥的名义与人通信往来,在这个对女性很不友好的时代,身上多层马甲,总是能省去很多麻烦、带来安全感的,现在再无马甲可用,便不得不亲身上阵了,只希望那位唐才常先生不要大惊小怪,是个胸怀宽广的进步人士,不会因为她是女子便轻视她。   冬秀寄完信件,又一气买了许多信封和邮票,还定了好几份报纸。   她一直以为这时候的报纸要到报社或报摊、报童的手上去买呢,原来邮局就有各类报纸杂志的售卖订购服务,本地报纸每日有投递员送上门,外地报纸在本地有分社的最多间隔三天也能送到家里去,实在是方便得很。 第59章 天桥   寄完信件冬秀也不急着回去,而是叫崔有粮拉着她各处逛逛,她现在可以自由出门了,逛街的瘾头大得很,而且每次逛街总要带点东西回去,特别是那种老手工艺做出来的小玩意儿,她简直喜欢得不得了,其中好多在现代都被列为文化遗产了,有的甚至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就像那种绢花灯、内画壶、脸谱、虎头鞋、剪纸、绢人……东西不贵,却真是精妙绝伦,让人爱不释手,冬秀仿佛一下子就有了收集癖一般,每每路过那些小摊子,总是忍不住挑上那么几件带回去。   这天她照例在一处摊子前买了对彩绘泥人,一路上心满意足的拿着把玩,路过一处地方时却突然觉得气氛热闹了起来,听着好似有集会一样,便忙叫停崔有粮,问他:“那边是在赶集么,怎么听着那么热闹,我们也过去看看!”   崔有粮转头朝那边望了一眼,笑道:“哦,那片儿是天桥,江湖艺人扎堆卖艺的地儿,都是我们下层社会里人去玩的地方,乱糟糟的,太太您还是别去了罢。”   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天桥啊,那能不去吗,当下便叫崔有粮把车寄放在一处饭店里,两人步行着过去了。   远远望着绿树成荫,花木扶疏,真是风景一派独好,顺着河流走进去,那梆子、胡琴、锣鼓声,傍着各种吆喝叫卖的声音便一齐涌入耳内,两边也有三两层高的木制楼房,楼前挤满了各色小摊,有肩挑的小担子、独轮的小推车,也有拿几块木板支的小台子,或者直接在地上铺块席子的,有卖衣裳首饰、古董书籍的,也有支起大铁锅现煮牛羊杂碎,甚至狗肉、蛇肉的,挤挤挨挨几乎连走动的路都没了,只好在里面小心翼翼的瞎绕。   崔有粮护着她穿过这一片杂乱的摊子,来到一处桥头,那里有两个穿警服模样的人守着收钱,崔有粮告诉她,要买了票才能到那里面去看到卖艺的,四个铜钱一张票,对冬秀来说简直便宜的要死,现代随便看个杂耍还要花上百的门票呢。   里面倒是布置的很有规矩,一溜过去都是拿芦苇花架或深色素布围成的棚子,里面有唱大鼓书的,有摔跤的,有弄口技的、有说相声的,还有那表演拉弓、举刀、爬杆、吞剑、喷火的,每一个都精彩得了不得,每个棚子前都围满了人,笑闹喝彩声不绝于耳。   冬秀简直是目不暇接,乐不思蜀了,她一个棚子一个棚子的看过去,一直在使劲鼓掌,直把巴掌都拍红了,一开始她还不好意思开口,后来受到那热闹氛围的影响,也跟着吆喝喝彩起来,把崔有粮看得目瞪口呆。   那些棚子里也有卖各色小吃的,与外面那暴露在灰尘与唾沫里,甚至围满蝇虫的肉摊子不同,这里的小吃既干净又漂亮,种类也多得很,冬秀一路走一路买一路吃,别提多痛快了,真有一种在现代逛夜市的感觉。   直到崔有粮不断提醒她天黑了,该回家了,她才念念不舍的离开,那条卖艺的棚子她才看了一小半呢,而且走马观花的也没看仔细,压根就没过瘾。   这时候电灯做的路灯还不普及,各处都是挂的红灯笼或煤油灯照明,灯火攒攒的,看着倒是别有一番朦胧静谧的美感。   两人到家时,胡竞之果然已经回来了,他今日没等到崔有粮来接,想着是不是家里冬秀姐要用车给耽误了,也不在意,便自己招了辆车回家了,到家一问,果然是冬秀姐出门去了。   冬秀最近每天都会出去转一转,总也不超过一个时辰就回来了,今天出去时,带弟和王妈也不以为意,直到过了崔有粮出发去接先生的点,两人也要开始准备晚饭了,这才发现太太居然还没回家,等先生回来了,饭也做好了,天也黑透了,还不见太太和崔有粮的人影,两人这才慌了,只怕她在外面遭了什么意外,正胡思乱想间,听到门外传来一阵耳熟的铃铛声,那是家里黄包车上的响铃发出的声音,崔有粮每次到家时都会按响铃铛,好叫她们知道人回来了,过来给他开门。   两人欢天喜地迎出去,果然是崔有粮拉着太太回来了。   “先生回来了?哎,拿上东西,那都是我买的好东西。”   两人这才看见太太怀里抱的、车座上搁的、车把上挂的各种包裹,忙帮着拿到屋里去。   冬秀早在天桥的小吃摊上吃了个饱,也不饿,精神又很亢奋,便在胡竞之吃饭时不断与他唠叨自己今天的大发现,说那天桥上如何的热闹,那些卖艺的多么厉害。   直到入睡时她还意犹未尽的拉着胡竞之感叹:“我舅母,也就是你姑婆,她们村里每年都要举办的那个出神赛会你还记得吧,那么热闹有趣,我一直就想去逛逛,可惜我们女孩子只能坐在楼上隔着窗户瞧一瞧,憋屈得很。”   胡竞之自然是记得的,那是他童年时期不可多得的快乐记忆,每到年末母亲便会带他去出神赛会烧香祈福,顺便也给姑婆拜年,在她家住上好几天。   “其实咱们两家在路上碰见过,就那个薛家小店,你记得么?”那时候哪里能知道这次碰面竟然无意中促成了两人的姻缘呢,不待他回答,冬秀又继续道:“那时候虽然没见过面,可你的名字我却没少听姐妹提起,大家都说你聪明,又会讲故事,娉婷对你简直崇拜得不得了。”   “那你呢?你也崇拜我么。”胡竞之饶有兴趣的问她,那时候因为看了些通俗话本,也爱与人分享故事,那些小伙伴们倒真的很是推崇他。   “我?不瞒你说,自从有了我,娉婷就把那崇拜之情给了我。”冬秀对那熬夜讲故事的几个晚上印象深刻,这件事对她的影响也极为重要,她之所以开始写小说,可以说跟娉婷是离不开关系的。   “哦?为什么?”   娉婷表妹是他少数几个能记得住的女孩子,就因为她不太像个女孩子,最爱跟兄弟们混在一起玩闹,也极爱听故事,倒比那些规规矩矩的姐妹们讨人喜欢得多了。   “自然是因为我讲的故事比你讲的更加精彩啊。”冬秀不无得意,论编故事的本事,她也可以笑傲群雄了吧。   胡竞之翻身抱住她,目光灼灼的看着她说:“我记得当时娉婷给我们讲了个画皮鬼的故事,的确别具一格,精彩至极,难不成是你说给她听的?”   看着他突然激动起来的样子,冬秀突然有些气短:“是,是啊,怎么了?难道我说不得吗?”   “当然说得了,不过那时候你也才十三四岁吧,居然就看过《聊斋》了,家里人也不说你?”   他们家乡的礼教如何森严,对女子如何的严苛都不肖再说了,这样的闲书就连他都是偶然到别人家做客时,无意间在落灰的阁楼上捡到的,看的时候也要偷偷摸摸背着大人,要不然一顿训斥戒板那可是逃不脱的,冬秀姐家里也是当地望族,规矩只有更严的,她哪里弄来的书,而且听说她就只是跟着族叔念了几年私塾而已,那种乡下私塾他是知道的,老先生一向不屑于过多管教学生,连男孩子也未必能学到多少东西,更何况女孩子,顶多也就跟着认识百把个字罢了,那《聊斋》她居然能看懂?   冬秀嘘了口气,还以为他要说什么呢,搞得气氛那么紧张:“我们家是早就分家了的,这你知道吧,虽然大家都住在一起,可几家人住的房子都是拿马头墙分隔开的,我娘又是个守寡的人,平常家里也没人来串门,所以家里说起来就只有我娘,我哥嫂,还有我四口人,他们又都很疼爱我,我想找本书看还不容易么,我念书是没你多,可看的话本子却绝不比你少。”   “那些话本子上的字你都认得全?”   “八九不离十吧。”她毕竟是有基础的人,在认字这件事上本来就比其他人占便宜,只是在书写的时候有些麻烦,毕竟要习惯了使用简体字的人转而去写繁体字,那真无异于一种折磨。   本来以为未来的妻子是裹过小脚的无知村妇,即使这样他也决定用心经营婚姻,尽自己所能善待她,谁知老天对他如此厚爱,妻子不仅没裹脚没束胸,很是美丽大方,而且还颇能识文断字,真是让他惊喜连连。   她既有传统女子的体贴贤惠,可将家庭打理的仅仅有条,又很有新女性提倡的独立自主样,并不将所有精力和时间花在丈夫和家庭身上,她会自己出去游玩,会巧手装饰屋子,爱读书,每日也会练字,完全有自己的爱好和空间,这让胡竞之倍觉轻松愉悦。   “咱们结婚时,我的同事朋友们都没能参加,我打算再办一次酒席请他们,也把你介绍给他们认识,你看什么时候比较方便呢?”   “那你打算在家里请客还是到酒楼去?”   “就在家里吧,自从我搬了家,他们还没来过呢,也当是贺咱们乔迁之喜了。”   如果在家里办,那就不好再去酒楼叫席面了,显得女主人没本事不会张罗,也不够诚意。   “这周末就可以啊,如果定好了,那我明儿就得跟王妈到菜市去看菜做准备了,你同事都是哪的人哪,有什么忌口的没有?大概来多少人?”   胡竞之听她口气,有些惊讶:“难道你准备自己下厨?差不多有二十来个人呢,自己做恐怕会太累了,不如叫两桌席面吧,或者请个师傅家里来做也行。”   二十来个人的饭菜的确不好做,可也难不倒冬秀,她可是经过严格的三次婚前培训的,绣技没什么长进,厨艺倒是练得很不错。   当初胡家还没雇帮佣呢,凡事都得自己动手,吕氏觉得她嫁过去恐怕也得做那一大家子的饭食,专门请了有做席面经验的人来教她做大锅菜,这二十个人的饭菜她还真不放在心上。   “既然请到家里吃饭,当然还是自己做比较好啊,也就是活多了点,可能忙不过来,到时候还得靠你帮把手呢,你是上过洋学堂的,学的是男女平等,应该没有什么君子远庖厨的大男子主义思想吧,那天可别光看着,过来给我打个下手,怎么样,我的大教授?”   冬秀可不想到时候他们在前厅谈笑风生,她却一个人在后厨烟熏火燎,既然是婚宴,那她也是主角之一,可不想把自己弄得跟老妈子一样,而且夫妇一起下厨款待朋友也是种情趣,即能无形中秀把恩爱,还能表明她在这个家里和在胡竞之心里的地位。   胡竞之自然是不介意的,他在美国留学时也会自己动手做些吃的,好解一解长期吃肉排的腻味,只可惜手艺不佳,不过打个下手是没问题的,便一口答应下来,又问道:“你说的大男子主义是指什么?”   “就是那些崇拜男尊女卑,看不起女人,喜欢通过侮辱自己的妻子来彰显自己力量和地位的男人,最是叫人看不起了。”冬秀抱住他,十分感慨,“幸亏我娘火眼金睛啊,于千万人中挑中了你,才有我今天的福气啊!”   胡竞之笑了:“我怎么了?”   “你孝顺、聪明、俊秀,为人亲和、大度、体贴,又会尊重人,还有大学问,还能赚钱,对我也大方,天哪,越说我就越喜欢你了,怎么办。”   冬秀话一秃噜出口就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时代男人和男人之间能说我爱你、想你甚,女人却万万说不得,哪怕是对自己丈夫,什么我喜欢你,我爱你,这简直就是轻浮浪荡的证明啊,何况她还是个没上过西学的旧派女子,这样未免显得作风太过狂野了,忙假装不好意思的把头埋到他怀里。   胡竞之心里却十分舒坦受用,以往都听说枕边风如何如何的厉害,这下他可尝试到了,果然吹得他飘飘然,从头到脚都熨帖不已,特别是冬秀姐那种不假思索的称赞,还有那句喜欢,都叫他心里涨涨的发烫。   “我也越来越喜欢你了,叫我都不知道怎么疼你了。”   他在她耳边轻声呢喃,手从脖颈处摸下去,那温热滑腻的触感、那起伏的曲线都叫他心醉神往。   第二天,不出意外的冬秀又起晚了。   王妈从一开始的撇嘴不屑,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反正太太自己当家做主,爱睡到几点起就几点起,她把早餐一直温着总是错不了的,好在太太为人大方,不要求她们一定要在主家吃过后才能去吃饭,也就随她了,大家都落得轻松。   冬秀吃完饭,便带着王妈和带弟出门了,要做菜,总得先去看看菜场里有什么菜卖,这时候交通不便,东西南北的各地特产往来运输不易,即便是北京城,有些东西也是有钱没地儿买去的。   到菜场转了一圈,冬秀心里有了数,回来便拟了个菜单子,晚上拿给胡竞之看,两人商量着改动了一番,尽可能照顾到每个人的口味。   胡竞之却是又发现了妻子的一个优点:一笔工整的钢笔字!   这可很难得了,相比起更加时髦方便的钢笔,其实除了做派极为西化的人,这时候绝大多数华人都更习惯用毛笔写字,冬秀姐这钢笔字一看就是练过的,银钩铁画很有几分章法,倒是难得一见的漂亮。   “你练过钢笔字?”   “对啊,这钢笔比咱们的毛笔用起来可省事多了。”   “练了不少时候吧,怎么会想到要买钢笔呢。”在他们那个还用蜡烛照明的乡下地方,这种高级的舶来品恐怕都没人听过才对。   “不是自己买的,我就是想买咱们那儿也处买去啊,是别人送给我哥哥的礼物。”   礼物?也对,她家里也有外地经商的亲戚,恐怕是他们送给舅哥,舅哥又转赠给了她,倒也是物尽其用了。 第60章 请客   到了请客这一天,全家都起了个大早,王妈和崔有粮到菜市去买早就跟各菜饭、肉贩、鱼贩等预定好的肉蔬,带弟负责家里的洒扫、桌椅的安置,冬秀和胡竞之则一大早就去了花市,选了好些鲜花回来装扮点缀。   冬秀对自己的厨艺很有几分自信,估计是把这辈子刺绣的技能点全点到厨艺上去了,虽然拢共也没几点。   她有条不紊的指挥着众人烧火、切菜、装盘,胡竞之也果真在厨房给她打下手—专门负责尝味。   眼看时间快到了,估计一会儿客人就要上门了,冬秀忙打发他先去洗漱,自己把大菜做的差不多了就把剩下的活计交待给王妈和带弟,天气热得很,她炒了一上午的菜,连头发上都是烟熏火燎的味道,趁着人还没来,赶紧也到浴室洗漱了一番。   等她把头发擦的半干,换了衣裙,松松的挽了个髻子出来,客厅里已经聚集了四五个穿长衫的中年人,正与胡竞之交谈甚欢,发出阵阵惬意的笑声来。   胡竞之一眼看见冬秀姐从卧房出来,忙起身与同僚们介绍:“这便是我太太江氏冬秀。”又与冬秀介绍那几个中年人的名姓。   冬秀本来是抱着见历史名人的心态来的,无奈胡竞之介绍时都是称呼的对方表字,一律是某某兄、某某先生,这下冬秀就抓瞎了,她前世上语文课,都是重点背诵他们的大名和笔名,至于字什么,抱歉,这不是考点,她当然不记得。   假如现在胡竞之给她介绍一个人,说:“这是国文系教授豫亭兄。”,估计冬秀也是礼貌颔首致意而已,压根就不会知道这位豫亭兄就是她心心念念想要见的历史名人鲁迅大大,现实对她这种半桶水的人就是这么残酷。   一时又有男女宾客相携而来,胡竞之带着冬秀一一接待,索性都是他的至交好友,不需主人如何周旋其中,自己就能聊得热火朝天的。   冬秀见人已经到齐了,便请众人移步到饭厅,两个造型别致的大圆桌上早已摆满珍馐。   “咦,这上面一层圆板是可以转动的呀!”一个年轻女士试探着拨动转盘,发现里面的机关后很是新奇。   冬秀立马认出了这位女士,因为她的作风十分西式,穿着一身泡泡袖连衣裙,脚上是半高跟系带黑皮鞋,手上是长袖丝质白手套,头上烫了一堆卷,还戴着顶十分夸张的用蕾丝、羽毛、假花、缎带等点缀而成的帽子,几乎是一进门就夺去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而冬秀对她印象深刻却不是因为她的着装,而是她挽着的不是西装革履的新派学者,却是一位穿长袍、留长辫,一副典型前清遗老装扮的老先生,偏胡竞之还介绍说这是一对夫妻,把冬秀给惊得差点当场失仪。   “徐太太,这是旋转餐桌,就是怕桌子太大了,夹菜不方便,所以把菜放在这个可以转动的圆板上,若你想吃哪道菜,只需轻轻的转动这圆板,”胡竞之一边说一边转动圆板给众人示意,“诺,就像这样,这盘凤尾香梨番茄盅就转到你面前了,请吧。”   徐太太便笑着挟了一个放在碗里,端起来转着看了看,见其色泽鲜艳、造型新巧,十分的别致好看,不由赞道:“哎呀,胡先生,这桌菜你是在哪个酒楼里叫的,青红白绿的真是好看极了,叫人都不忍心下嘴了呢。”   众人看着桌上精致的摆盘也纷纷应和称是:“这菜品的确都很是新颖,我自认也算老饕一名了,自认为这京里的美食早已尝遍,却也从未见过这样的菜式。”   胡竞之哈哈笑着,不无得意的拥着冬秀道:“哪里是酒楼做的,这都是我与太太亲手所做,当然,我就是个帮厨,主要都是太太的功劳。”   其实胡竞之一开始也被惊到了,不论是在老家还是来了北京城,家里都有帮佣做饭,以至于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冬秀姐下厨,她说要亲自做饭请客,他也只以为是做些家常菜而已,哪知做出来的东西大大出乎他的设想,简直是色、香、味、型俱全,若不是亲眼所见,只怕人人都要以为是出自大厨之手。   众人不免都吃了一惊,再想不到胡太太居然有如此好的厨艺,他们虽说是来庆贺竞之的新婚之喜的,可也不乏对这位乡下来的胡太太的好奇之意,见过面后倒有几分情理之中的意外。   这位胡太太甫一露面已叫人为她的风姿所倾倒,身上穿的是老式宽袖长裙,脚上踩的是缎面软底绣花鞋,半干半湿的乌黑头发在脑后挽了圆髻,只拿根银制扁钗固定着,通身上下,除了手腕上的金镯子和手指上的婚戒再无别的装饰,却越发显出一种出水芙蓉的天然美感。   而且这位大家闺秀样儿的太太并不忸怩怕人,敢于直视他们的脸盘,行事十分大方妥帖,饶是一向追崇新派潮流的人,也不得不赞一声好个妙人儿。   更何况竞之还说她喜爱读书,而且习得一手好钢笔字,若是一个教会学校的女学生,他们是不稀奇的,但是这样的事偏出在一个他们以为的无知村姑身上,这就叫人不得不惊叹甚至诧异了。   现今之社会风气,旧派女子是依旧裹小脚不识字,整日只知道围着丈夫和孩子打转的,而新派女子则正好相反,她们不仅进学堂读书,还会像男人一样进舞厅,逛戏园子,至于洗衣做饭打理家务,那是万万不会做的,这样有损她们新女性的形象。   而这位胡太太就很是奇特了,身上兼具传统与新潮的特征,分明一副老派打扮,却不裹脚,分明读书识字,却甘做厨娘,分明落落大方,却又矜持守礼,倒叫人不敢再轻视她。   众人本就相熟,又都是能言善辩的教授学者,饭桌上气氛就很是热烈,佐着美味佳肴,一顿饭倒也吃得宾主尽欢,饭后又有惊艳众人的水果拼盘端上来,惹得众人又赞了一番胡太太的心灵手巧,把胡竞之得意的不行。   冬秀在京大的学者圈里也算是一饭成名了,也不枉她花心思准备了那些前世的网红菜肴来款待他们。   其实那顿饭就是讨了个巧,胜在新颖别致而已,随着时代的发展,可不止是科技、文明在不断的进步,就连厨艺菜品那也是在不断的创新玩花样的,冬秀作为一个厨艺爱好者,别的不说,简单好看还好吃,看着逼格又高的菜式还是会那么几样的,而这些新奇的搭配和造型,就足以让她笑傲这个时代的家常菜了。   请客到底是个累人的事儿,等客人都走了,他们还要收拾满桌狼藉,还要把从酒楼借来的桌椅和碗盘还回去,胡竞之直感叹:“请客吃饭不过两小时,准备、善后却要三天时间,实在划不来,下次还是到酒楼去吧。”   冬秀自然是赞同的,只不过这是她第一次出现在胡竞之的社交圈里,自然要郑重一些比较好,之后就是随意轻松些也不打紧了。 第61章 借钱   之后的日子又恢复了平静,胡竞之依旧每日早出晚归到学校去上班,冬秀则宅在家里飞快的更新《上错花轿嫁对郎》,这部小说估计再有一个月她就能结尾了,也算了结一桩心事,要不老惦记着。   天气突然就热了起来,天上的太阳几乎就像一盏白炽灯般的明亮刺眼了,现在又没有什么防晒霜可用,大晴天的打把伞出去又似乎挺怪的,她也就暂时把那逛天桥的计划搁置了。   这下子崔有粮是更闲了,空闲对于他这等天生忙碌命的人来说,可没有什么躲懒的喜悦,只有心慌,只要闲下来,他就觉得对不住主家给的月钱,于是送完先生后,他又跑到山上去捡柴火,又走过两条胡同去一口附近有名的甜井里担水回来,又把家里不平整的地和掉漆腐朽的廊柱重新修整一遍……   冬秀怀疑,如果可以,他甚至还想跟着王妈一起去缝衣裳。   看他整天没个消停的时候,冬秀都怕他中暑了,便叫带弟每日煮了凉茶晾着,这凉茶味道很不奈,就连胡竞之也爱喝,每日早上都要带一杯去学校,叫一众同事羡慕得了不得,自从这胡太太来京了,竞之是每日的红光满面、精神焕发呀,也不去与他们喝酒了,也不去打牌了,也不去逛戏院了,就连香烟也抽得少了,问他,说是太太不喜烟味,又怕他喝酒伤肝,又怕他熬夜打牌损精元,这不,天刚热起来,连凉茶都给备上了,还真是体贴备至,要说这旧派女子,那也并非一无是处啊,至少那些温柔贤惠还是很叫人受用的。   冬秀在北京是岁月静好,沪市的唐才常拿着手里刚收到的信件,却像是收了个□□一般。   原来这宝先生居然是位女子,就是他一直以为的那位江耕围先生的亲妹妹,这样一算,天哪,她写第一部 小说《提刑官宋慈》时怕不才十五六岁呢,这是何等的天赐才思啊,何况她一直幽居山村,恐怕最多只是念过几年私塾罢了,却能写出这样或奇诡或旖旎或大气的文章来,除了说她天资聪颖,祖师爷赏饭吃,还能说什么呢。至于冬秀信中提到的关于自己女子身份的疑虑,那完全不成问题啊,一来报社是看作品说话的,只要这作品畅销,能给报社带来增益,哪管这作者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呢,二来女作家的身份其实更具有噱头,外界一直以为宝先生是位落魄的老秀才呢,若有朝一日爆出她女子的身份,还不知引起多大轰动呢,在这高呼男女平等的时代,他们报社说不定还要被赞一句开明进步呢。看来信地址,宝先生是已经搬家到北京去了,想到她之前说要去结婚的话,应该就是嫁人了,然后跟随丈夫去了北京,距离虽然远了,联系却更方便了,原来住的那个山村里既不修路,也没通电,往来信件还要靠人跋山涉水的去送,哪里比得上北京城呢,往来送信有火车,又有电报可用,一日之内便可互通有无,真是再便宜不过了。   于是冬秀很快就收到了沪市回信,信里面唐才常自然是不加吝啬的把她吹捧了一番,对于她要求身份保密的事也一口应承下来,又告诉她报社在北京城的分社地址,让她以后可将稿件直接寄给分社,再由分社传至沪市。   这对于冬秀来说都是无可无不可的,反正她都是把稿件积攒个几十章才一次性发出去的,也无论邮寄速度的快慢了。   这天晚上,吃过晚饭后王妈和带弟便按太太的要求,将一张新买的竹床抬出来放在树荫底下,又用那冰凉的井水泼在上面,再拿布巾擦干,冬秀摇着手里的扇子躺上去,果真凉浸浸的舒服,忙叫胡竞之也出来纳凉。   这个人也真是怪讲究的,这三伏大暑的天,在家里面还长衫长裤穿得齐整,冬秀看着都觉得热。   “你怎么穿这样子出来了!”   胡竞之看着身着短裤和无袖背心,露出大片白腻肌肤的妻子,很是有些不适应,这还是在外面呢。   冬秀不以为然的在心中翻个白眼,民国这时候的服饰还是十分保守的,即便是女子的睡衣也要长至膝盖下方呢。   不过这天气实在太热了,她又是在家里穿穿,也不很要紧,再说了,这可是T恤和齐膝短裤,够保守了呀,也没外人,还不兴她解放一下天性啊,本来还想叫王妈给她做套吊带和热裤呢。   “什么样子?不就露了个胳膊腿儿嘛,我看那杂志上的摩登女郎穿的小裙子都露到大腿上了呢。”   “那能一样嘛,那些上杂志的女郎你不知道是什么人呐,再说了,那杂志上的衣服你看现实中谁穿过了。”   “怎么没有,上次来咱们家做客的徐太太,穿的小洋裙不就是吗,别说是胳膊腿儿了,连半拉胸脯都露出来了呢。”   这是带弟的原话,她自见过那位洋气的徐太太,可是受了不小的惊吓,直跟冬秀念叨了小半月,她实在没法相信居然有女人敢光天化日的穿成这样儿走出来,这要是在她们那儿,肯定分分钟就要被沉塘了啊。   冬秀跟她解释说这是现今的时尚和潮流,就跟咱们那儿流行的花样子是一个意思,又把带弟愁得不行,生怕冬秀也要去赶这个时髦,穿那样羞人的衣裳跟人学坏了,那她可怎么对得起老太太啊,因此很是跟她念叨了几回。   “瞎说,徐太太哪里有胸可露,不过是领口低了些罢了。”胡竞之想起徐太太那身洋装,可真有些不伦不类,这洋装穿在丰满高挑的外国女人身上才好看,像徐太太那样前平后扁的干瘦身材还真是撑不起来,他斜一眼即使平躺在竹床上胸线也依旧挺拔的人,想着,若是冬秀姐来穿那想必是可以的。   冬秀给他这促狭的话逗得大笑起来,胸前也跟着颤颤巍巍起来。   胡竞之看着愈发觉得燥热起来,眼下院子里就他们两人,也不再拘着,便依言躺到竹床上去了。   “把外套脱了呀,裹得密不透风的,热不热呀你。”   不待他反对,冬秀便开始给他解扣子。   相处的时候久了,她对他也是略知一二了,别看这男人去过西洋,甚至可能开过洋荤,可骨子里却并没有染上一点儿的放浪和开放,在某些方面,反而保守矜持,是个再传统不过的谦谦君子,典型的士大夫。   胡竞之也颇为太太有时出其不意的大胆作风而惊讶,当然更多的时候,这样的大胆给他带来的都是惊喜和快乐,对此他也是乐见其成的,只是一时还有些不大适应。   他也知道,一个女子在未嫁人时是多么的矜持羞涩,而一旦嫁了人经过了那事儿,或者生了孩子后,就立马又变了一副面孔,往往泼辣豪放得叫他们男人都无力招架。   现在的大胆坦诚未尝不是一种夫妻间的情趣,可以增进俩人的感情,再往后可就难说了。   “你是不是长胖了啊?”冬秀脱掉他的长衫,摸了一把他的肚子,软乎乎的,她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样子,那时候他身体健壮,腹部还有紧致的肌肉块呢,这才多久啊,就有变成肥膘的趋势了。   胡竞之被那双柔软的小手摸来捏去,火气蹭蹭往外涌,恨不得把那个作怪的人就地正法了,索性顾忌着这是露天场所,只得暗自忍耐。   冬秀把刚刚枕在脑袋下的衣服拿出来,一套轻薄透气的细棉做的老头衫和大裤衩,“赶紧换上吧,我亲自给你做的,我可轻易不动针线的,不准你拒绝。”   胡竞之看着她爱娇的样子,哪里还会拒绝,再说了,天气也实在是太热了,反正四下无人,也不算有伤大雅了,便赶紧换上背心短裤。   “怪模怪样的,”倒有些像在国外见过的运动服,但是更加宽松,“不过也真是怪凉快的,多谢太太费心了。”   微风拂过,就着青石板上的水渍,带起阵阵凉意,伴着沙沙的树叶声,耳边仿佛响起蛙鸣虫叫的田园交响曲,倒是引人好睡。   冬秀正觉眼皮微沉,胡竞之侧身紧挨着她:“好太太,咱们商量个事吧。”   “啧,你先离我远点儿,贴一块儿太热了,好容易凉快点儿。”冬秀不由怀念起山村生活来,那儿山高树多空气清新,即便三伏天也并不觉得怎样,“要是在咱们乡下,哪有这样热啊,真是要活活的把人烤干啊。”   “马上学校就要放假了,到时候我们去西山避暑去,那里风景优美,是个游玩的好去处,咱们就当新婚旅行啦。”   冬秀欣然应诺,能出去玩自然好哇,“你要商量什么事啊?”   居然还叫她好太太,这个人平时叫她冬秀姐,床上叫她阿姊、亲亲,有外人时叫她太太或夫人,有求于她或者感谢她时才会谄媚的叫她好太太呢。   胡竞之的确是有求于她的,这事还不太好开口,同事们也早给他打过预防针了,要他谨防太太暴起伤人,无奈他已经答应了别人,是万万不能反悔的。   “是这样的,最近办公室新来了一位同事,他想将家里亲眷一同接到北京来生活,便打算买所房子,只是一时手头紧张,便问我借了些。”   胡竞之觑着冬秀的神色,说得小心翼翼。   虽说家里的钱都是他赚的,可夫妻一体,他不经太太同意擅自借出一大笔钱,也很是不对,何况同事们都说过,这夫妻之间,最容易引起矛盾的,除了婆媳关系和妻妾之争,便是家财产业了,就连子女教育也要排在后头的,倘若妻子是个唯唯诺诺、以夫为天的软弱之人那还好说,那些略刚强些的不闹起来才怪呢,一场家庭大战是必不可免的了。   “他连房子都看好了,就是咱们对门的那个院子,就等着付钱呢。”胡竞之又加了一句,表明这件事很急很有必要。   “哦,就是那个带花园的院子?”   听王妈说那个四合院以前还住过王爷贝勒呢,是个带花园和小池塘的四进大院,那花园正好跟他们家挨着,冬秀一度还想偷摸的看一看来着。   “是啊,你要是喜欢花园,等过个一二年,咱们也寻个这样的屋子去。”   “那还是算了,我们现在这个院子就挺敞亮宽阔的,白放着可惜了,我打算自己改造一下,也种些花树什么的,打理好了未必比别人那花园子差什么,再说了,咱们这儿还有洗浴间呢,给个再大的房子我都不换,”冬秀就是有些好奇而已,“隔壁那院子买下来得多少钱啊?”   “那院子差不多要四千元,再加上两百元的中介费,还有那装修费、家具费什么的,估计至少也得花个五百元吧”冬秀听他轻描淡写的报出数目来,惊得挺身坐立起来:“那么贵?你那同事家里挺富裕啊。”   这时候的一百元可足够普通的五口之家花销一年有余了,即便是胡竞之这样每月收入不菲的大教授想要买下这样的一座宅子也得积攒个三两年呢,这位新来的同事却一下就看中了这样的大宅院,还要买下来,真是好阔气啊。   “我那同事家里原先的确过得很不错,祖上一脉相承都是做官的,可惜到他父亲那一辈就不行了,不仅没了官做,还沾染上了抽大烟的恶习,到他的时候,家里积攒的万贯家财早就散败得差不多了,他们兄弟三个和寡母只能靠典当度日,说来我与他的境遇也颇有相同的地方,一样的家道中落,一样的父亲早丧,一样的留学海外,最后还同在京大任教,你说这是多大的缘分呐。”   所以冲着这份缘分他也不能不借啊。   “既然这样,他又哪来的钱买这么贵的宅子啊?”   “他之前是在教育部任职的,手上本也有些积蓄,我借给他一部分,再加上还有银行的借贷,也就差不多了。”   哦,原来这时候就有房贷了吗?   “那他要借多少?”   “一千五。”胡竞之小心翼翼的开口,他虽然不管账,但也约莫知道这就是家里所有的存款了。   “行啊,咱们家里正好还有一千六的存款呢,我都给存到王府井街上的那家美国银行里了,一会儿我把存款单子和印信都交给你,明儿你自己去取。”   胡竞之不想她这么容易就答应了,有些不敢相信,即便豁达如他,借出这么多钱也要斟酌考虑一番的,怔愣了几秒后,便喜出望外的忍不住抱着她亲了一口,又问她:“怎么跑那么远去存钱,咱们家附件不就有家交通银行吗?”   那交通银行是北洋政府开办的,能信嘛,要是她没记错,再过几年就连这北洋政府自个儿都要倒台了,到时候这银行说不定也要跟着惨遭池鱼之灾,逃不过一个倒闭的下场啊,那她们的钱不就打水漂了吗,不止家里的存款,就连她那笔巨额稿费也是存在外国银行里的呢。   国家落后羸弱,连子民的财产安全都还要靠侵略它的强盗国家来保障,真是讽刺无奈又心酸不甘啊。   “都说盛世买古董,乱世存黄金,叫我说这乱世里黄金也不能存在手里,一不小心就成了怀璧其罪了,与其留在自己手里惹人垂涎,倒不如放在银行里妥帖,虽则咱华国的大小银行也不知有多少家,毕竟是全副身家,咱们也不能贪图路近就随意选一家吧,万一倒闭了呢,那咱们血汗钱不就打水漂了,肯定得选一家□□可靠的啊,这外国人虽然在咱们地界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但也不得不承认人家好些地方就是比咱们厉害啊,至少这银行就比咱们的安全可靠。”   而且人家服务态度也好,怕她看不懂存折,还特地派人给她讲解呢,全程还有西式茶点享用,她恐怕这是华国地界上屈指可数能使洋人友好对待华人的地方了吧。   “太太英明。”胡竞之适时送上一记马屁。   他自己是个手头散漫的,以前有了钱便好喝酒打牌,还要逛梨园捧戏子,现在倒是改了,变成去逛琉璃厂,淘换些古籍珍本回来收藏,总之都是些烧钱的爱好,之前冬秀姐给他的两百元,去了两回肆雅堂,买了几本《四松堂集》、《水泾注释》之类的古籍便花光了,还差点欠下饥荒,倘若叫他来管家,不说入不敷出,那也必定是毫无积蓄的,家里能有这一千六百元的存款可真是多亏了冬秀姐持家有道。   大概那位同事是真的早就选定了那所房子了,之后不过一个星期就交割完毕正式将它买了下来,还特意来家里拜访致谢,因为那家的女主人还在乡下没有过来,冬秀便没有出面招待。   等她的稿子完结,胡竞之也刚好放暑假了,因他写了一本颇为畅销的书,得了印书局一大笔款项,手头又宽裕起来,当即便如约带着冬秀前往西山避暑游玩去了,至于王妈、带弟和崔有粮,则留下来看家。   这次游玩真叫冬秀大开眼界,这时候的自然风光、名胜古迹比之后世见到的自然别有风味,又有胡竞之这样博文广记的人在一旁深入浅出的解说导游,更加使得旅程富有趣味了。   两人直在外面玩了一整月,花光了带来的所有银钱,这才心满意足的打道回府,而这趟旅程毫无疑问使两人之间的感情更加深厚了起来。   第 62 章日记一回到家里,崔有粮便递了几封信过来,有胡竞之的也有冬秀的,两人洗浴过后便默契的拿着各自的信件回了自己的书房去看。   冬秀先看了吕氏寄来的家书,信里说到她嫂子又身怀有孕了,接着便问她有没有动静,哎,她还没拿定主意到底要不要孩子呢,这兵荒马乱的时代,养个孩子何其艰难啊,况且之前她与胡竞之聊天时发现他对于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一事也是可有可无的态度,甚至于还有点儿想要丁克的意思,不过这不单单是他们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如果她一直不怀孩子,就不说冯氏了,她恐怕吕氏都会跳出来要给胡竞之纳个妾啥的吧,再不然胡家那些亲戚们也会要求过继个孩子给他俩,反正他们孩子多,而胡竞之又有钱,何乐而不为呢,哎,好烦,算了,还是顺其自然吧。   另一封则是报社来信,除了一张汇款单,还有精装的全本《上错花轿嫁对郎》,封面和里面的插图居然都是彩色的,十分精致好看,一看就是提前做出来的精品样书,信里除了恭贺她小说顺利完结,还提出了新书约稿,希望她能尽快开本新书,好接上后续空挡。   可惜冬秀目前并没有什么写作冲动,之前写的几本书也都是各有缘由的,现在却是毫无头绪,只能先放一边不提。   正自沉思,敲门声响起,冬秀忙把书信收起来,这才开门让胡竞之进来,他拿着一封书信疑惑的问她:“这好像是娘写给咱俩的信,我倒有些看不懂,里面怎么好像还夹杂了些英文呢?”   冬秀接过来一瞧,怪不得他说看不懂,原来这封信是从左向右写就,笔记幼稚生涩,间或夹杂着拼音,却原来是按冬秀教给她的法子写的。   当初冬秀在乡下陪伴婆婆冯氏时,教了她近半年的拼音,为了方便注音,还亲手将几本小说重新誊抄为横版的,使她能自己靠着拼音进行阅读,不想她现在居然都能够自己写信了,虽然写得内容十分简短,可对于一个原本只认得百把字的乡下老太太来说是多么难得啊。   于是冬秀并把信一字一句的念给胡竞之听,又把里面的奥秘告诉给他。   胡竞之自然知道这拉丁注音法,只是没学过。   年初在教育部组织的国语读音统一会上,在审定汉字读音时提出了汉字笔画式、切音法、速记法、拉丁字母法等等五花八门的注音法,争论三月有余,最终确定使用注音字母法来给汉字注音,现在已然开始筹备国音字典的出版,教育部还灌制了大量的发音唱片,用以在全国上下推广刚确立的国音。   所以现今不论小学、中学乃至师范学院,都在学习使用注音字母。   这拉丁注音法却是文人问津的。   “这是你教给娘的?”   胡竞之对母亲的文化水平心里有数,她老人家出生在贫困之家,在嫁给父亲之前斗大的字不认识一个,与父亲在一起后才在父亲的教导下开始认字,而父亲忙于公务,又有多少时间来教导母亲呢,何况这于他恐怕只是一种闺房之乐而已,未必教的认证细致,短短三年时间,很难说母亲识得了多少字,至少他可以肯定,母亲是绝对不会写字的。   他给母亲买的小说,都是特地选的那种带有大量插图的,这样连蒙带猜的也多少能知道个大概的情节,特别是那宝先生的几部小说,里面的插图几乎都可以当连环画儿来看了,最受母亲的推崇。   现在母亲的信里却说她已读完了《三寸金莲》和半本《上错花轿嫁对郎》,是真的读,而不是看,还询问《上错花轿嫁对郎》的下部是否已经出来了,要他给买了寄回去呢,这就叫他惊奇了。   “是啊,你别看咱娘年纪大了,那好学的心思可比你那几个侄孙都强多了,我只教了她四个月,她就学会了这拼音注字法。”   “拼音注字法?你又是哪里学的,还是有别的什么人教给你的?”   冬秀姐从未离开过家乡,在他们那闭塞的山村里,知道世上有拉丁文这一样东西的人都不知有没有,更别提会这拉丁文注音法的使用了。   呃,汉语拼音是前世每个小学生读书识字的入门必修课,她当然也会啊,不过她之前连这个时代到底有没有汉语拼音都不清楚呢,听胡竞之这意思汉语拼音早就有了,只是名叫拉丁注音。   “哦,我好像是很早之前在一本杂志还是注释书上见过来着,你也知道我只上了几年私塾,不认得的字多着呢,看见这可以自己教自己认字的法子,当然是要学的,也没人教我,还是哥哥找了些书回来给我看,这才慢慢看懂了学会了。”   冬秀越说越心虚,这完全陌生的东西怎么可能靠自学就能会啊,而且她胡诌的教科书到底有没有她也不知道啊,忙转移话题道:“不过这法子虽然比先生教的什么反切法儿好学,可惜没有专门的拼音字典可以查用,要不然咱娘写信就不用夹杂着拼音了。”   胡竞之倒没有怀疑什么,因为他知道这拉丁注音法早在明朝就出现了,还是一个外国传教士发明的,而冬秀姐看的学习书,应该是十多年前国内两位先生所写的《江苏新字母》和《中国音标字书》之类的吧,当初为了学习英文考取海外留学名额,他对这些也是有所了解的。   他一向自认是个聪明人,特别是在念书学习一事上,好像有特别的天赋,就像当初学习英文,从全然不知,到孰能生巧,不过只花了三个月时间而已,可能就是太容易了,他便少了那份坚持钻研的精神,做事往往容易兴之所至,半途而废,似冬秀姐这样能坚持一个人把一样东西琢磨透的品性,正是他所或缺的呀,日后做学问搞研究说不得还需要她从旁监督鼓舞呢。   胡竞之想到日后他们夫妇能够协作互助,共同进步,便很是向往,这不就是他当初对自己伴侣的最大心愿和期望么,不想竟然真能够实现了。   他深情凝视着妻子,由衷感叹道:“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哇!”   做贼心虚,感觉被死亡凝视的冬秀完全跟不上对方的脑回路:“……”   胡竞之极为孝顺含辛茹苦将他养大的寡母,无奈母亲不愿到北京来好使他尽一尽为人子的孝心,只能每月多给些钱使她老人家晚年生活轻松些罢了,他知道母亲时刻挂念着他,乐意知道他的一切消息,他也时常写信回去告慰她,只是母亲识字不多,只能请人念给她听,就因为这一点,胡竞之也不好写些过于私密的东西进去,这家书便到底少了一分亲密感。   现在母亲既然能够认字了,他便决定日后多与母亲书信往来,也使她老人家的山村生活快慰一些。   “这样当然很好,娘会很高兴的,”冬秀对他的想法表示赞同,“不过咱们那里山高林密,交通不畅,邮差都不爱去的,还要人到邮局自己去取信呢,你寄信太频繁了,没人时时去取,也是积压在邮局里,又有丢失的风险,还要多给钱,倒不如把每次写的信都积攒起来一次寄过去,你不知道,每次娘收到你那一页信纸,请人念过一遍不算,还要翻来覆去的看好几遍,仿佛能从里面再看出些话来似的,叫人看了心酸。”   胡竞之听了心里怪难受的,眼前仿佛出现了母亲将他的书信当做至宝般反复查看的景象,只期望能从中再得到关于儿子的只言片语,可惜他的家书与别人都是一样的,无非就是问候和报平安罢了,能写多少呢。   “这样吧,以后你尽量保证每日都写一封好了,就当是记日记了,跟外国人一样横着写,然后我来给它注音,这样母亲就能自己读信了,比求别人代念不知好多少,怎么样?”   冬秀记得民国的一些大师们都很爱写日记,有些日记还十分直率真诚,可爱得不得了,就好比大家耳熟能详的季羡林老先生,在大三时写的《清华园日记》,里面就有如下叫人捧腹的内容:1932.09.11 我的稿子还没登出,妈的1932.09.23 早晨只是坐班,坐得腚都痛了1932.12.21 说实话,看女人打篮球……实在看大腿。附中女同学大腿倍儿黑,只看半场而返1934.03.13 没作什么有意义的事--妈的,这些混蛋教授,不但不知道自己泄气,还整天考,不是你考,就是我考,考他娘的什么东西?   1934.05.17 今天看了一部旧小说,《石点头》,短片的,描写并不怎么秽亵,但不知为什么,总容易引起我的□□。我今生没有别的希望,我只希望,能多日几个女人。   读完是不是觉得大名鼎鼎的教授学者一下子离我们近了许多,原来大师也与我们一样,爱美女、骂教授、做春梦,可这无损他的形象,反而使人越发尊敬爱戴了。   而更多人的日记已然成为史料,以供后世人来研究这个特殊时代的思想和生活,历史和变迁。   胡竞之必然也是其中一份子。   虽然冬秀对其生平所知不多,但从前世那部大咖云集的电影中来看,她可以十分肯定,在民国大师的风云排行榜上他一定是前十名没跑了。   这些书信日后说不定也会进博物馆收藏呢。   胡竞之对他的提议欣然应允,在他看来这简直是个奇思妙想,且好处多多啊,一来可以锻炼自己坚持的毅力,二来更使母亲高兴,让母子间感情更加亲密,三来夫妻合作,更添趣味,也更加深了对彼此的了解和感情。   第二天胡竞之便特地买了西洋写字本回来,开始写日记,冬秀看他的日记,深觉这是个隐藏属性的话痨妈宝男。   日记里事无巨细,写得随心所欲,像是某日与同事某某下馆子,吃了一道什么菜,如何做成,味道鲜美,尤为喜爱,可惜这盘菜竟要价七角,又是每日限量供应,无法每日吃到,真希望母亲也能尝一尝啊;又某日雇了车去逛书肆,偶遇宋代真本,可惜钱没带够,只好叫书店伙计回家去通知冬秀姐,等她带钱来赎我与我的书……   又有天气、特产、心情等等各方面的描述,有时单为一事一物写一篇文,有时便是从早到晚的流水账,冬秀本人也多次出现在文中,她看的时候也不觉腻烦,反而津津有味,她不得不佩服胡竞之了,不愧是民国大师级人物,就这样随手写就的日记,居然十足的精彩且有文采,在她看来,好些都是可以直接上语文课精选文章的。   冬秀一边给这些日记进行拼音标注,一边还随手绘制了Q版图画在背面,她在教冯氏学习拼音时就发现她是一个极喜欢看图画的人,那些小说里凡有图画的页面必定是翻看最频繁变得最旧的几页纸。   不知道那种手持式的胶卷小相机现在发明出来了没有,要是能随手拍些照片再附上文字,做成明信片的样子,只怕不仅是冯氏,就连不识字的吕氏看了也会很欢喜吧,改天问问胡竞之好了,如果有,或许他可以托外国朋友买一台。   《上错花轿嫁对郎》断更半年后,又在北京率先进行连载了,读者不仅没有忘了它,反而再一次掀起了追文热潮,让同行们不由再三感叹这宝先生的影响力之大。   不到一个星期,冬秀就在报纸上看到了好些个关于这部小说的评论,夸的骂的自然都有,她看得津津有味,只当是看读者留言了,只可惜大部分还是文言体的,便是夸她骂她也引经据典含蓄得很,看得很不过瘾。 第63章 胡同听书   这一日冬秀午睡起来,带弟便照旧端了盆沁凉的井水过来,自从崔有粮每日都自告奋勇的去担水回来后,家里凡做菜、烧茶便都改用了这井水,这远近闻名的甜井打出来的井水,还真别说,就是比自来水强,水质清甜透澈,喝着就跟农夫山泉一个味儿,而且在这样炎热的天里居然还凉浸浸的,午睡过后,拿来擦脸醒神是最好不过的了。   “咱们家买的西瓜拿过去浸着了吧。”   这井在夏天还有一个绝妙的好处,便是起着天然冰箱的作用,可惜不在家门前,上次她们拿竹篮装了瓜浸在那水井里,到晚上再去看,连瓜带蓝全不见了,说好的民风淳朴呢,没办法,只好打了井水回来装在木桶里泡着,效果自然是差强人意,不想王妈毛遂自荐,主动请缨要去守瓜。   冬秀本不想麻烦她去的,这大热的天,在外面热出个好歹可怎么办,无奈她执意要去,便随她了。   带弟正想与太太说这个事呢,听冬秀问起,忙神神秘秘与她说:“太太,我看王妈这几天很奇怪啊,有瓜的时候她带着瓜出去,没瓜的时候她拿碗剩饭也要出去,每次一去大半天,不到做饭的点不回来,您说她每天都干嘛去了啊?而且前几天下那样大的雨,连狗都躲在屋檐下不敢出去,您猜怎么着,她居然说怕那井水被雨水给污了,硬是要拿块雨布去给那口井遮雨呢,您说她是不是哪里有点不对劲啊?”   其实带弟心里很怀疑,王妈是不是被什么东西给缠上了,可能就是那口井,听说那井都有好几百年了,不论干旱还是暴雨,里面的水从来都是不涨不退的,还有人时常能听见里面发出吟啸之声,神奇着呢,可能就是这井年老成精了,不知王妈怎么惹了它,它要勾得她每日前去。   带弟正自胡思乱想,冬秀洗完脸,摇着竹扇不以为然的说:“可能是出去找人聊天了吧,反正家里也没什么事要做,她乐意去就去吧。”   只是偷个懒而已,不算过分,冬秀才懒得管呢,况且王妈之前给家里做了那么多被褥、衣裳,也很不容易,现在歇息一下也是应该的。   “不是啊,小姐,她这几天真的很不对劲啊,动不动就一个人笑起来,晚上说梦话,还满口的什么公主、将军的乱叫呢,以前可从不这样的,您说她是不是中邪了?”带弟急得又说回了家乡话。   冬秀看她那样子,也是无奈了,这丫头一向是个混不吝的性子,有胆子有气力,偏偏就是怕鬼,叫人哭笑不得,当初在火车上坐车无聊,冬秀就给她讲了几个鬼故事,把她吓得都不敢睡。   于是待下午王妈抱着瓜回来了,冬秀便一边拿勺子挖着那沁甜多汁的瓜肉吃,一边不经意与她感慨:“这井水镇过的瓜就是好吃,可惜离得太远了,您每天抱着这么沉个瓜跑来跑去也怪辛苦的,还要在那大热天里守着,多累啊,看您都晒黑了一截,要不以后就叫带弟去吧,她年轻,力气又大,这种活叫她干正好,您就在家里歇着吧。”   王妈以前是有些瞧不上这乡下来的太太,可越是相处就越是觉出她的好来,不说其他,就这大方一项就足以叫他们这些下人念佛了,又给他们做新被子,又给他们做新衣裳,家里饭菜敞着吃,还从来不克扣打骂,连句重话与不曾说过,真是个难得的好主家。   见太太关怀自己,王妈心里感念,只是她出去还真不是为了守着那甜瓜,便有些不好意思,忙推辞道:“嗨,这有什么的,反正我年纪大了觉少,中午闲着也是闲着,带弟这样年轻的姑娘瞌睡多,就叫她在家睡会儿午觉吧。”   “那等她睡完午觉了再去接替你。”冬秀不给她再推辞的机会,又补充道,“也正好叫她熟悉下咱们这儿的环境,免得以后出门买个菜还要你在前边领路,再者多跟当地人聊聊天,她这北京话也能说得更地道些。”   王妈一听这话,顿时急了,忙笑说:“带弟去也行,但我也得去。”   冬秀这下也觉得奇怪了,那水井边到底有什么吸引人的东西啊,让王妈这样坚持。   见太太只是疑惑的望着她不说话,王妈一拍手,干脆说道:“嗨,不怕太太笑话,我这人呀没别的爱好,就爱听人讲个故事,说个书的,可咱们女人又不准进茶楼听书去,正好那胡同口有个专给人写信的老秀才,这几天正免费讲故事呢,好听得不得了,我一天不听那心里就猫抓似的难受啊。”   冬秀这才了然,原来是每天参加故事会去了啊。   带弟反倒不大相信:“这故事就那么好听?让您大雨天的还巴巴的跑过去。”   王妈可不是什么怀春少女、闺中怨妇,竟还有这爱好?人设对不上啊,爱跟人说长道短的聊八卦还差不多。   “好听啊,我一听这故事心里就觉快活,可惜那老秀才大雨天竟不出摊,害得我那天白跑一趟,说来还是茶馆里好哇,人家那里的说书先生可是一天不落的。”   冬秀好奇道:“女人不能进茶馆么?可我看那梨园也有女人去啊。”   说起来,这时候的人不都认为唱戏的是下九流的行当吗,怎么女人都能去戏园里看戏,却反而不能到茶馆听书呢,难道说书的比唱戏的更叫人瞧不起?   “嗨,也不是不能进,可好人家的女子谁会进那么个糟污的地方啊,那里面鱼龙混杂、三教九流可什么人都有,除了卖艺的,还有那等卖身的,谁敢进去啊,梨园可就不一样了,能到里面买座听戏的那都是富贵人家,便是出钱捧个戏子也不稀奇啊,谁还会说什么呢!”   也对,听戏毕竟是个全民活动,即便没钱叫堂会、进梨园,野台子戏总也听过的,谁嘴里还不会哼几句戏词啊,绝大多数听戏的人都是戏迷,来戏园就真是为了听戏来的,茶馆子就不一样了,看过老舍的《茶馆》就能知道,那简直就是个浓缩的悲惨世界啊,地痞流氓、兵痞恶霸无所不包,真来喝茶听书的可没几个,对女人来说的确是个危险地界儿。   “哦,看来那位秀才先生很会讲故事啊?”   说书可也是一门艺术,也是有门道讲章法的,那茶馆里说书的先生都是要正儿八经拜师傅学习的,当初哥哥为了保密,叫自己的长随王喜儿到茶馆里去说《新包公案》,也是先让他拜了先生学了段时间才能上场的,现在一个摆摊老秀才讲的故事居然能把王妈这样经过世事的老人引得天天去听,可见他在这方面也是极厉害的,真是高手在民间啊,莫不是扫地僧一样的隐世高人?   东秀不由的也起了兴趣。   “还行吧,跟说书先生肯定是没法比,不过好歹字儿都认得,说话也清晰,那还有什么可挑的。”   “我也是个爱听故事的,叫你这一说我也想去听听看了,明儿咱们一块去。”冬秀拍板决定道,王妈自然没有异议,只要能去就行了,管她几个人去呢,反正太太也不会为这个扣她工钱。   第二天用过午饭,也不午睡了,三人拿着小板凳,带着一篮零嘴、一壶凉茶便往胡同口那边过去了,崔有粮见状,忙过来问她要不要用车,冬秀与他说明情况后便邀他一同前往,哪知他执意不肯,非要留在家里看门,只好作罢。   不消一刻钟三人便到了地方,冬秀看着满目的娘子军,总算知道崔有粮脸红尴尬的缘由了。   “咦?这怎么还被围上了?”王妈看着眼前拿绳子给圈出来的地界有些惊奇,把手里的凳子往带弟手里一塞,说,“我去问问什么情况,你陪太太在这儿等着。”   说完便风风火火的挤进人群里去了,不多会儿满脸气愤的出来,对冬秀道:“呸,这老秀才忒不地道,居然还要收咱们的钱呢,都是街坊邻里的,咱们捧场来听他讲故事,那是给他脸,他倒还抖擞起来了。”   冬秀听她一番絮叨,这才知道原来这老秀才在前清时也算是这片胡同里的一号人物,祖上也发达过,自己卯着劲要中举人做进士,好光宗耀祖,恢复往日荣光,哪知朝廷一声令下取消了科考,断了他晋升立命的门路,为了养家糊口,无奈只好去给人家做私塾先生,谁想风云突变,大清没了,改朝换代到了民国,人人都要改头换面,就连那学童也都到学堂里去学格物了,私塾先生自然没得做了,他一辈子读圣贤书,就没别的本事,年纪又大了,实在找不到体面工作,这才舍了读书人的脸去摆摊,替人写信念信,好歹赚些嚼谷回家,说来也是个被时代玩弄和抛弃的可怜人。   这老秀才在街上摆摊,恰好挨着个卖报的摊子,突有一日,那报摊生意就红火起来,卖的报纸是一摞接一摞,喜得老板见牙不见眼,他自然好奇,便问了几句,原来有个极红火的小说作者在报上连载了小说,引得那些爱看小说的人争相购买,老板又对他说:“秀才老爷,我看你不如也写本小说发到报社去,现如今这写小说多赚钱啊,最少也得千字两元呢,您随便写写,就比在这儿风吹日晒的干上十天半月的还强呐,我也就是不认字儿,要不早改行写小说去了。”   秀才知道这些报纸上都刊的些什么小说,通俗直白、毫无文采,放过去那都是上不得台面的,可现在居然公之众之登载在报纸上了,还颇受追捧,实在叫他扼腕叹息,真是世风日下啊。   因为不屑,所以从不关注,现在听报摊老板这么一说,这行当居然如此有赚头,不由有些心动,便摸出两个铜钱买了一份卖的最好的报纸,打算回去借鉴琢磨一下,报摊老板把报纸递给他,指着首页的地方告诉他:“看见没,就是这篇小说,听说也是位老秀才写的,就这一本小说,听说报社足给了两万元,老哥你要是也能写一本,那这辈子还愁什么,我也就是不认字,要不早改行写小说去了,何至于在这儿苦熬哇!”   秀才被那两万元惊得不轻,不由开始幻想着将来赚钱了要如何如何,又想这写小说也算是读书人的一条正经出路,等他名动天下,不仅没人说他有辱斯文,鬻文获财,反要赞他风雅有才呢,当下脚底打飘的回了家。   无奈现实总是残酷的,他一个迂腐老书生,连白话文还写不清楚呢,动则就要附几首酸诗,插几句圣人言进去,读着很不顺畅,更别提什么文笔了,何况写的故事全无新意,枯燥乏味,一看就是各处抄来的,于是绞尽脑汁,熬夜点灯写的几篇文无一例外全被报社退了回来,起初还痛骂报社的人有眼无珠,毫无欣赏力,被退了几次文后,自尊心大受打击,只能无奈放弃了。   虽然没有实现他一文封神,名利双收的梦,却叫他找回了自信。   原来秀才嫌弃家里光线不好,每每便拿着报纸到胡同口的大槐树下去看,那里地方宽敞,绿树成荫,正是个避暑歇脚的好地方,他一边研究报上的小说,一边读给家里的小孙子听,偶尔指点他认几个简单的字,一开始是只有小孙子听他读小说,渐渐的围了一群孩子,后来又围了一圈来打水的人,再后来附近几个胡同的人每到这个点就自发的过来了,人也渐渐多了,好些人都站到大太阳底下去了,晒得脸皮黑红,明儿却还要来,秀才看着身边静静的望着他听他读小说的人,仿佛又回到了原来做私塾先生的时候,很是找回了几分读书人的体面和尊严。   家里老婆看他下午也不去摆摊,只与人说闲篇,原本生了一肚子气,却忽然灵光一闪,生出个赚钱的法子来。   于是便出现了冬秀眼前所见的这一幕:以槐树为中心拿油布遮出阴凉,周围圈起麻绳和芦席,倒成了个简陋的棚屋了。   也许是那秀才说的故事实在是好听,也许是这棚屋值得付些钱,也许是一个铜子的入场费委实算不得贵,许多人抱怨几句,看有人交钱进场后,也不甘不愿的掏出钱来付了,早点进去好歹占个好座,哼,今天就当尝个鲜,明儿再不来了。   等那秀才一开口,冬秀一口凉茶呛进嗓子眼里,咳得不能自己,倒引得周围妇人纷纷不满怒视。   秀才咳一声,见是个年轻标致的小妇人,也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一把年纪,讲这些个儿女情长、闺阁琐碎的故事真有些老不休,无奈这报上刊载的故事,就属这个最受欢迎,便在周围人的催促下,继续道:“话说这袁不屈将军率众抗敌,大获全胜,与众人大摆庆功酒宴,正觥筹交错、喜乐融融之际,忽听帐外传来一道声音-‘圣旨到’,袁不屈忙走出帐外,跪下领旨,却原来是这皇上因他英勇善战,屡建奇功,决意招为驸马,要将最为宠爱的昌平公主下嫁于他,这袁不屈与杜小姐几经波折,又曾生死共难,正是情投意合,恩爱无限之际,这道于他人来讲荣耀无限的圣旨,却好似一个晴天霹雳一般,将袁不屈给劈傻了!”原来这秀才所说的故事,正是冬秀写的《上错花轿嫁对郎》。   看着周围那群聚精会神听故事的娘子军,冬秀心里很有几分虚荣感。   以前她只能从唐才常的信件里知道她的小说多么畅销,多么受欢迎,可轻飘飘的话语总是无法给人那种眼见为实的震撼感和真实感的,现在倒有几分体会了。   “哎呀,这皇帝老儿也忒不讲理了,也不问人家娶没娶妻,就要把公主嫁给人家,感情这公主是个大白菜呗,皇帝看谁顺眼就赏一个。”一个妇人拍腿笑道。   “就是啊,人家两口子过得好好的,这再来一个公主,要那杜小姐可怎么办?”   一时那底下的妇人们纷纷应和议论起来,任凭老秀才在上面怎么咳都不管用。   “嗨,我说你们这些娘儿们也忒没成见了,说到底这杜小姐也不过就是个低贱的商人之女,本也配不上人家大将军,大不了,等公主嫁过来了,让她做个妾,那就是抬举了。”   一个痞里痞气的男声突兀的响起来,冬秀闻声望过去,原来角落里还有一个形容猥琐的中年男子,她还以为这棚子里全是女人呢。   王妈不屑的朝那男子所在的方向啐了一口:“这个无赖怎么混进来了,真是不要脸。”   “去去去,瞎说什么,人家可是正儿八经、明媒正娶的老婆,凭什么公主一来就要做小妾啊。”   棚子里顿时又吵嚷起来,北京话原本是极好听的,可由一堆妇女七嘴八舌的吵嚷着讲出来,就真仿佛叫人置身于养鸭场了。   本来天气就热,这人挤人的,不免更热了,又有各种难以言说的气味儿夹杂其中,冬秀顿时失去了兴趣,打算回家睡午觉去。   王妈自然是不愿回去的,跟冬秀客套一番便依旧留下了,不想带弟居然也不肯走,直说不能浪费了入场时交的那个铜子儿。 第64章 王稚萍   冬秀无法,只得自个儿回去了。   刚走到路口,便见着一个打扮极其时髦的姑娘出现在眼前,上身穿一件极有质感的月白丝质衬衫,下摆扎进暗红的修身长裙,脚上是肉色丝袜和尖头高跟鞋,再加上那一头服帖的水波状长卷发,和精致的妆容,那就是一副典型的OL装扮啊,看得冬秀都有种再次穿越了的感觉。   王稚萍已经在这胡同里转悠了好大一会儿了,都说这北京城的路横平竖直棋盘一样,可奇怪的是她还是在这胡同里迷路了,而且一路走来居然没遇到一个人,连问个路也不行,头顶太阳正烈,脚下又疼得很,不免焦躁起来,正停下歇脚,一个举着油纸伞,身穿长褂马步裙的女子出现在路口,好一幅江南水乡的温婉做派,让她恍惚间仿佛回到了家乡杏花微雨时节的青石里弄。   两人怔怔的盯着对方瞧了会儿,王稚萍率先回过神来,忙满脸堆笑的走过去,务必使自己看起来人畜无害一些。   她是知道的,在很多旧派人眼里,她这身装扮简直就是不成体统、脑子有病的代名词,看这个小妇人的打扮和她那一身雪白的皮肤也知道是对方是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人,她可千万别把人吓着了。   “您好,叨扰您一下跟您问个路,请问这南池子缎库胡同怎么走啊?”   要问别的冬秀还真不一定知道,自来了北京,她就压根没出过几次门,每次出去还都有王妈或崔有粮这两个本地土著跟着,比开着谷歌地图还要好使呢,她也就从来不记路,不过她现在就住在这南池子缎库胡同,自己的家庭住址还是清楚的,于是很仔细的给她指了路。   王稚萍道过谢,又笑着问她:“您不是本地人吧?”   “的确不是,你听得出来我是哪的人?”   她自认为一口后世普通话说得是字正腔圆,虽然与现在规定的国音,也就是民国版普通话还是有些差别,可也丝毫不带家乡口音啊,一般人还真听不出来,看这姑娘年纪也不大,不像是走南闯北阅历丰富的人啊,还能一下子听出她的籍贯来不成?   “那倒不能,我是根据你给我指路的方式判断出来的,”王稚萍笑着解释:“外地人给人指路时都会说左转右转前面后面,唯独他们本地人给人指路,一般都会说向东向南向西向北。”   冬秀一想还真是这样,老北京人好像天生就自带GPS,特别是在这横平竖直的四九城里,简直闭着眼也能摸到地方。   王稚萍再次道过谢后便匆匆走了。   这姑娘看着一副高冷精英范儿,却原来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   冬秀看着迅速在眼前消失的背影,摇头轻笑,继续贴着墙根,躲在阴凉里慢慢走。   不想走到家门口居然又遇到那个姑娘了。   两人站在门口面面相觑,冬秀敲了门,笑着问她:“姑娘你是来找竞之的?”   崔有粮听到敲门声忙去开门,自去年张勋带着辫子军进北京城闹了一通,城里现在还人心惶惶的呢,就是大白天他也不敢把门大敞着。   冬秀进门,看那姑娘还傻愣在门外,招呼道:“先进来歇会儿吧,外面太阳怪大的,你跟他约好时间了么?要不要我叫人去喊他回来,反正他今天下午也是没课的。”   最近胡竞之新作了几篇文章,不时就有书商或报社编辑找到家里来,商谈出版事宜,估计这姑娘也是为了这个过来的,冬秀早见怪不怪了。   “不不,不是,”王稚萍语无伦次的摇头摆手,看着面前的女子小心询问道:“请问您是江冬秀女士么?”   嗯?这姑娘怎么知道她的名字,一般人可都叫她胡太太的,压根都不知道她的闺名呢。   “我是,你是?”她肯定自己从未见过这姑娘,不会是胡竞之的红颜知己吧,冬秀面上不动声色,脑子里已然给自己上演了一部狗血连续剧。   王稚萍听到肯定的回答,激动的语无伦次,连忙从手包里掏出一封信来递给她:“您好,冒昧打扰了,我叫王稚萍,是《自由论》北京分社的编辑,哦,我有您上次给我们报社寄的信件为证。”   这王稚萍可是冬秀的铁杆书迷,当初还在师范学校读书时就粉上了冬秀,还主持排演过她的《三寸金莲》呢,当时在沪市各大院校可是引起了不小轰动,连带她也大大出了一回风头,也正是这件事,给了她莫大的自信和勇气,在毕业后选择了与同学们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当了一名报社编辑。   冬秀接过信封一瞧,果然是自己写给报社的信,难道是小说出什么问题了?   “先进来吧。”   冬秀把人带到客厅坐下,见她鬓角已经汗涔涔的,脸也晒得透红,正拿手绢擦呢,便忙叫崔有粮去打盆洗脸水来。   又找出条新的洋毛巾递给她:“你要是不介意,就用我的脸盆洗个脸吧。”   王稚萍受宠若惊,忙说不用,冬秀也不废话,拿出面镜子给她自己看,这时候的化妆品可是不防水不防汗的,这姑娘大热天画个浓妆,这会儿脸上都快晕成抽象派画作了。   王稚萍看着镜子里的花脸,恨不得找条缝隙钻进去,这可真是丢了大丑了,当下也顾不得其他,忙过去洗脸去了。   冬秀又把自己买的卸妆霜拿过来给她用:“快别用香皂洗,洗完脸皮发瑟紧绷绷的难受,用这个吧。”   王稚萍接过来一看,原来是德国四七牌旗下产的的洗面用品冷香霜,宝先生看着似个全然的旧派女子,其实很时髦嘛,还知道用这舶来品呢。   “我们报社的人知道我要来见您,一力撺掇着我去打扮一番,就怕到您面前漏了怯,哪知居然丢了这么大的丑。”王稚萍洗完脸,一边往脸上抹润肤膏,一边笑眯眯的调侃自己。   冬秀看着卸完妆的女孩子,对,那的确还是个女孩子,圆脸杏眼,看年纪还不过二十来岁呢,换身装扮就是青春靓丽的女学生啊。   “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事,是小说哪里有问题吗?”   “不是不是,您的小说怎么可能有问题呢,我听唐主编说您以往交的稿子不仅字迹清晰工整,就连错别字也是极少的,都不用报社的人再去费心校核了,给他们省了好多事儿呢!”贸贸然连个招呼也没打就直接找到人家里来,实在是太失礼了,王稚萍很有些不好意思:“我这次来是特地跟您约稿来了,按咱们现在的刊载速度,这《上错花轿嫁对郎》估计三两个月就能完结了,后续总得有新的小说再补上去啊。”   言外之意就是:您准备好了新的小说吧?   看着对方殷切的眼神,冬秀回了个抱歉的神情:“其实我不打算再写小说了,真是不好意思,让你白跑一趟了。”   “什么?为什么啊?”王稚萍震惊之下不由喊出声来,“难道是怕您丈夫有什么意见么?”   她深切的明白婚姻对于一个女子的影响有多大,或者说束缚有多重,若说未婚女子还有一定自由,已婚女子则会完全丧失自我,终日被困在丈夫、子女和灶台边,若她没看过宝先生的小说,只怕一毕业也就被家里安排着嫁人了,哪里还有勇气抗争出来工作呢,不工作她也就永远不可能知道,原来女子还能活得这样肆意潇洒。   自从知道宝先生原来是一女子后,她便更加崇敬她了,只将她奉为天下第一的奇女子,视她为自己的榜样,不知多受鼓舞,也有了坚定走下去的信心。   若是连先生这样的女子也要囿于家庭,收起满身才华,那她还有折腾的必要吗。   “不,你误会了,我先生根本也不知道我写过小说,这件事还望你们能继续给我保密,”畅销书作者居然是一女子,想必这条新闻还是能震惊到许多人的,说不定会引来许多好奇或好事之人的窥探,可以预见未来的日子都将不再平静了,这可不是她所希望的,“我之所以不再写了,实在是因为江郎才尽,没有创作的灵感和动力了,希望你们能够谅解。”   这时候她实在有些庆幸自己当初为了隐瞒身份,没有与报社签什么合同,现在她不想再写了,报社也无法强迫她。   江稚萍怀着满腔的憧憬和希冀而来,却被当头一盆凉水,泼得失魂落魄而归。   等她把宝先生这封笔退坛的消息带回报社,无异于给报社诸人头顶上来了一道惊雷霹雳。   宝先生在现今小说界是如何赫赫有名,大家有目共睹,光凭她一人之力就足以使一家报社有起死回生、枯木回春,自她加盟,自由谈便在报纸销量和知名度上一骑绝尘,笑傲群雄了,从当初的籍籍无名,不过三年时间,已在全国开了八家分社,不可否认绝大多数都要归功于宝先生一人。   自他们分社开始率先连载《上错花轿嫁对郎》,销量直接翻番,众人奖金自然也跟着水涨船高,又有书商和读者每日甜言蜜语的吹捧着,小日子不要太舒适哦。   好容易宝先生来京定居,他们分社正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借势雄起,结果才起来一点就要被狠摔到泥里去,这谁受得了哇。   分社负责人深知这宝先生对他们报社的重要作用,本想亲自上门劝说,可这宝先生偏是个已婚妇人,他怎好贸然登门呢,只得给沪市发了加急电报。   唐才常一收到北京发来的电报便立即登车北上了,他所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   这位宝先生于写作上的才华是毋庸置疑的,又没有那些名人恃才傲物、不通情理的坏毛病,也不拖稿,也不计较稿费(他们自然是不敢少给的),合作起来甚是轻松愉悦,他一度为此感到十分庆幸,后来才慢慢知道,这位宝先生有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没有野心,也许因为写作于她是件分外轻松的事,她只把这当做一种消闲解闷的闺阁游戏,兴之所至,便写,心无所感,便不写,太过散漫了。   可这种散漫无疑是对她天赋的一种侮辱和浪费。   哎,毕竟是闺阁女儿,无法自律,实在应该有个专属的编辑跟着她,好日日鞭策鼓励,务必使那天赐的才华得到充分的发挥才好哇。   这厢送走了报社的编辑,冬秀很是松了一口气,这些年无论是报社还是唐先生本人,都对她照拂颇多,又殷勤备至,让她有种断更就是罪恶的感觉,更别提封笔了,真感觉有些对不住人家,索性已经讲出口了,也算了却一桩心事,便自在的午睡去了。 第65章 邻居   等下午王妈和带弟听完书回家,告诉她一桩消息:对门进人了。   哦,不是进小偷了的意思,而是那家里的亲眷们到了。   “我们回来时刚好赶上她们下车,一个老太太,三个媳妇子,还有四五个小丫头小小子,雇了两辆马车拉过来,后面还有两车家什用品,连铁锅和木盆都有,天老爷,她们几个女人是怎么带过来的呀。”   带弟对此深以为然:“就是啊,当时我跟太太坐火车过来的时候,那头等车厢的人大多都只带一只小皮箱呢,那坐三等座的,嗨,别说行李了,人能挤上去就谢天谢地了!”   “难不成人家就只有坐火车这一个选择吗,周老太太她们一家是江浙人,直接坐海船到天津码头,再雇了马车一路送过来的,虽然花的时间久了点,可是轻松省心啊,比火车可好多了。”刚到家的胡竞之为众人解了疑惑。   用过晚饭,胡竞之便开始写日记了,今天的主角就是对门的新邻居,说到周老太太,不免又在日记里发表了一番对母亲大人的思念之情,并殷切肯盼母亲能北上京城与他们同住。   三天后,对面的宅子正式挂上了周府的匾额,看着可真比她们家气派多了,她们那钉在外墙上写着胡府的小牌子还是胡竞之写了字叫崔有粮自己刻的呢,看着别致有余大气不足。   乔迁之喜肯定是要请客宴宾的,胡竞之与冬秀一早便收到了请柬,这天便带着早已买好的一套银制水壶作为乔迁礼过去了。   因男宾与女宾分在两处不同的地方招待,一进门两人便分开了,冬秀与其他几个跟随丈夫过来的太太们被小丫头引着直往后院去。   本来大家互不相识有些尴尬,幸而里面有个老大姐,性情热络,极擅交际,十分自来熟,一路引着各人相互介绍着认识了,再抛出来几个家长里短的话题,众人便在八卦中热络起来了。   冬秀这才知道,她们这群太太大都是京大教授的妻子,周家今天恐怕是专请的同事。   一路走,一路看,这宅子可比冬秀想象中的大多了,里面不仅有个小花园,还有抄手游廊和假山水池呢,还有两个比篮球场还要大些的院子,十分开阔,怪不得要价那么贵呢,不过也不可能是王爷贝勒的宅邸啊,她前世也是参观过王府的,这宅子还不够格呢,冬秀暗想,可能是住过哪个落魄败家的王爷吧。   周老太太人长得矮墩墩、胖乎乎,精神却极好,脸色红润,声气也壮,一见到她们就热情的过来打招呼,虽然这时候的官方语言本就是南北结合产物,可她的江浙口音太过浓重,一般人可听不大懂,这下那个老大姐可派上用场了,她居然用有些蹩脚的江浙话向陆老太太一一把她们给介绍了一遍,而且不仅仅是介绍本人,还要附带上丈夫的职务呢,譬如她介绍冬秀时,便说:“这是我们京大文学系胡主任的夫人江氏,那胡主任可了不得,是京大现今最年轻的一位教授呢,与您儿子一样,都是留学归国的英才!”   冬秀对她的记忆力和应变力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要不是亲身经历了,谁相信她们在两分钟前还都是陌生人呢。   一时大家坐下寒暄,一个妇人端了茶送上来,周老太太便笑着道:“这是我大儿媳妇,本姓朱,单名一个平字,我就叫她平儿,她可是跟那红楼梦里的平儿姑娘一样的温柔哪!”   哟,这周老太太还是个幽默的文化人啊,还读过红楼梦呢,怪不得胡竞之说她们家以前是官宦人家,想必这位老太太以前也是个大家小姐呢。   “大奶奶一看就是个贤惠孝顺人儿,您老有福哇,大奶奶快坐下与我们一道喝茶吧。”   这位大太太送完茶便抱着茶盘站在陆老太太身后,她穿着极为老成朴素,又一直低头不看人,很没有存在感,若是陆老太太不介绍,冬秀还以为她是这家里的仆妇呢。   本来么,她们都坐着一处喝茶谈笑,哪能叫主人家在一旁干站着呢,怪尴尬的。   哪知大太太一听别人提起她,顿时局促不安起来,在原地站了会儿,竟然一言不发低着头遁走了。   众人面面相觑,有些不知所措,现场一时陷入诡异的寂静中。   周老太太倒是面色如常,笑着打破僵局:“我这儿媳哪都好,就是太过害羞了,就叫她到后面支应去吧,还能叫咱们彼此都自在些呢。”   大家自然打着哈哈就过去了。   回家后冬秀向胡竞之提起此事,又说:“我仔细观察了一下,那周老太太是早已经放了脚的,奇怪的是她那大儿媳反而裹着双小脚呢,年老的都知道与时俱进,年青的反而这样保守,还真是奇怪。”   胡竞之叹了口气:“哎,说来预章兄比我大十多岁,算是最早的一批自费留学生,有眼界有抱负,才情名气也是一样不缺,就是婚姻不幸得很,他当时是被母亲诓骗回国成婚的,”顿了顿又压低声音道,“而且老太太还拿性命威胁他不入洞房不许出门,他是个大大的孝子,想着母亲一个人拉扯他们三兄弟长大的艰辛,想着自己海外未完成的学业,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可那到底不是他所期待的婚姻,像他所说的,婚姻于他就是一把勒住咽喉的枷锁,是一潭叫人绝望窒息的死水,这都是包办婚姻带来的恶果啊。”   冬秀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一个被丈夫厌弃的女人,别说怜爱、疼惜,恐怕就连基本的尊重也得不到吧,岂不就是一直活在婚姻冷暴力中么,况且那位周太太看着也不是什么性情豁达、神经粗的人,受到的伤害只怕会更多。   而那位大周先生同样是一位可怜人,这不幸的婚姻真不能说给谁带来的伤害更大。   可周先生至少还能抱怨和抗争,得到无数同情和惋惜,未来或许也能学那些新派人物,休掉旧式妻子,另娶一个合心的新人,但是如周大太太这样的女子,恐怕将来除了逆来顺受,就只能求助于老天爷了吧。   这个时代的女子就是活得这样的艰难而委屈。   冬秀心中突然一阵气闷,斜睨着胡竞之道:“怎么,你是不是也对咱们的婚姻有什么不满啊,是不是要被这枷锁给掐死了,被这死水给溺死了啊?”   听着冬秀姐那饱含幽怨的语气,胡竞之生生打了个激灵,强烈的求生欲使他迅速正视起这貌似玩笑的问话来。   “岂敢岂敢,我的好太太,咱俩虽是包办婚姻,可这包办人却是灶神哩,咱们是正经的天作之合呀,要不岂能过得这样和美呢!”   冬秀立马明白他说的什么意思,想当年,他可是个抢手女婿,有不少女方的八字都送到他家去了,后来还是婆婆在灶神牌位前将她的八字盲选出来,这才有了两人的这桩婚事,要说是天作之合,那还真不能说错了。   看着他玩笑中略带紧张的样子,冬秀心中那股无名火又突的消失了。   她想了想,正色对胡竞之说道:“竞之,如果有一天你喜欢上了别的女子,请一定要先告诉我。”   “嗯,然后呢,你是要大度无私的自请下堂成全我们,还是要为我纳她为妾,效仿娥皇女英与她姐妹相称?”   冬秀被他的话噎得直翻白眼,大气凛然道:“呸,你想得到美,现在可是民国了,还下堂,还纳妾,亏得你还是留过洋、接受过先进文明教育的呢,原来满肚子旧封建、老思想,你是不是就想着跟你那同事一样去娶个年轻的女学生做妻子,或者还想多娶几个享齐人之福啊?”   胡竞之哭笑不得,忙举双手作投降状:“哎哟,我的好太太,我就是那么一说,逗你玩呢,我对你可从来是一心一意的,向灶神爷保证,”又赶忙把话题拉回正轨,“那你倒是说说,你待怎么样?”   “那自然是要打响我婚姻的保卫战啊,于婚姻来说,她是破坏者,可于爱情来说,我或许也是个多余者,所以我要与她公平竞争,尽最大可能挽回我丈夫的心。”   若是在现代,冬秀这样的做法可能还要被人骂懦弱、卑贱呢,出轨的渣男就该让他原地爆炸,净身出户啊,那小三就该被当街暴打,叫她名誉扫地哇,还挽回,这简直是给现代女性丢人。   可婚姻从来不是什么东风压倒西风,或你对他错那么简单的事,更不能为了逞一时之快,使自己颜面尽失,让自己生活变得一塌糊涂。   婚姻也从来不是两个人的事,可以全凭个人高兴,即便是21世纪,离婚也是伤筋动骨、大伤元气的大事,哪里有那么轻松简单呢。   何况这是民国,离婚还是个多么新鲜的词儿啊,绝大多数国人简直闻所未闻呢,他们只知道“休弃”这样天然对女性带着侮辱性的词,一个离异的女人在他们眼里,那肯定是犯了七出之条嘛,一定是不贤惠、不孝顺、不贞洁、不能生,哦,这样给家族蒙羞,叫父母丢人的女人,怎么还会有脸活在世上呢,至少也应该到庙里去青灯古佛、吃斋茹素的反省自己的罪过啊。   冬秀是不怕离婚的,她有钱傍身,也有信心能养活自己,可她却不能不考虑吕氏和哥嫂侄子,怕他们因她而在村里抬不起头,被人的流言蜚语所伤。   所以即使真到了那一天,她也绝不能是被胡竞之休掉的,而是堂堂正正的、双方自愿的离婚!   “嗯,那要是我冥顽不灵,硬要一条道走到黑呢?”   胡竞之倒来了兴趣,现今之社会,风气巨变,旧伦理与新思想不停碰撞,老规矩与新文明相互抨击,男女婚事,首当其冲,成为旧派和新派人士相互攻讦的阵地,旧派人认为自由恋爱、婚姻自主不异于淫奔无耻、无媒苟合,新派人却觉得父母之命、包办婚姻是灭绝人伦、残害天性,两方是谁也不服谁,整日里纷争不断,只苦了那些小年青们,一时间脑子都被搅成了浆糊。   可不论哪种方式,都是有利有弊,旧式婚姻未必全无好处,新式婚姻也未必是真文明。   就譬如他自己的婚姻,便是典型的旧式婚姻,可在这婚姻中他却尝到了恋爱的滋味,从他见到冬秀姐那一刻起,便不时能收获惊喜和甜蜜,不论是她的容貌还是性情,也不论是她的见识还是思维,总是叫他感到那样新奇,忍不住的想了解她、靠近她。   现在他倒很想知道她对婚姻的态度,作为一个旧派女子,假使他们的婚姻受到了冲击,她会如何反应。   “那自然是尽人事听天命罗,倘若我做了一切该做的,你还是要走,那便是咱们的缘分到头了,何妨不痛快些,就此潇洒的分开呢,你自去追逐你的爱情和自由,我也有我的坚持和尊严,绝不会死乞白赖的纠缠你,或许,咱们分手后还能作对好朋友呢,是不是!”   胡竞之听罢,啪啪鼓起了掌:“我的好太太,真没想到你居然还是个巾帼须眉一般的人物啊,这样拿得起放得下,倒是颇像那洋人的做派哩,不过你这样做,岂不是便宜了我而害苦了自己么,你要知道,这离婚对你们妇人可是大大的不利,不仅名誉受损、钱财受损,还要忍受精神上的巨大折磨和压力,到时候你孤零零一个人,看着原来的丈夫和他新娶的妻子恩恩爱爱,难道不会怨愤不甘么?”   “呵呵,”冬秀冷笑一声,“我难道是个傻的么,都离婚了,还要去看你与别的女人亲亲热热,然后自己背地里跟颗小白菜似的自怨自艾,这是多想不开呢,我即能与你离婚,那便不会再留恋过去种种,你能新娶,我自然也能再嫁啊,也或许不嫁,直接谈几场恋爱,也享受享受被男人追捧的感觉,重新做回新派女子!”   不知怎的,胡竞之心里竟突然酸涩不安起来,明明他是最欣赏这样独立有个性的女子的,可听到冬秀姐那毫不拖泥带水的做法时,他却并不感到欣慰,也无法赞扬她的开明,心底里甚至还很怕她的这份果决,倘若真有那一天,她是不是真的就会决绝的离他而去呢。   只要一想到她可能会离开他,甚至另投他人的怀抱,他就满心的气苦愤懑,完全不能自持。   他也真是自找罪受,干什么偏要与她聊这么个叫人不愉快的话题,何况言语有灵,万一一语成谶,真的发生了可怎么办,想到这里,这个往日里知性博学的大教授连忙朝墙角处连呸三声,又压着冬秀,非叫她也呸了几声,这才罢休,倒把冬秀逗得笑倒在炕上。   第二天,冬秀又久违的赖床了。   除了一开始小别胜新婚的那段日子,两人有些不知节制,搞得冬秀天天晚起外,之后便慢慢的规律起来了,昨儿晚上也不知他发的哪门子疯,仿佛受了什么刺激似的,一改往日的作风,突然就粗鲁狂野起来了,好似要在她身上把力用尽一般。   直到她坐在梳妆台前往脸上抹润肤膏,身体里仿佛还蕴藏着那股叫人颤抖的余韵,连骨头芯子也是酥软的。   看着镜中人一片绯红的脸,和那对汪着一抹春水的杏眼,冬秀不禁有些害羞起来,嗯,其实偶尔来这么一下子感觉也怪好的。   就是两人昨儿疾风骤雨的,也没来得及准备一下子,早上起来一看,那些东西左一滩右一滩的倒把刚换的床单给污了个干净,幸亏她从来都是自己收拾床铺的,要是给人瞧见了,还不得羞死了。   这脏了的床单也不好拿出去叫带弟或王妈洗,冬秀只好叫带弟提了桶清水到房里来,做贼似的,关起门自个儿搓洗。   带弟送完水,便满头雾水的被冬秀给赶出来了。   “王妈,太太那屋的床单不是咱前儿才给换的吗,怎的今儿就被太太泡水里洗了?还偏不叫我帮忙,硬要自己洗,咱太太这又是闹哪出啊?”   王妈高深莫测的瞧了眼北屋,笑着摆摆手:“你个没出阁的姑娘家就别问了,咱太太要洗就让她洗呗,只要她高兴就成。”   昨儿夜里她出来起夜,隐约听见上房传来什么动静,迷糊中循着声音走过去,细一听,嘿哟,惊得她赶紧蹑手蹑脚逃似的回了屋,躺在床上老半天还心直跳、脸发烫呢。   到底是年轻夫妻啊,感情好又有精力,这大半夜的还能折腾出那么大的动静。   想到那掺杂在一起娇喘□□和暗哑低吼,真是叫人的魂儿也要被勾走了,现在一回想,她还觉怪不好意思的呢。   平日里看着先生和太太,一个比一个的斯文端方,不想私底下却是这么个样儿的,可见真是好得蜜里调油一般,这要是再添个孩子,真就是再好也没有了。 第66章 婚姻   冬秀在家里吭哧吭哧的洗床单时,胡竞之刚好满面春风的走进了办公室。   一会儿没课的几个同事正围坐在一处闲聊。   “要我说,写得最成功的自然要属《提刑官宋慈》了,那真是常读常新,百看不厌的,作者那天衣无缝的设计简直绝了,我看过三遍,硬是找不出里面的漏洞来。”   “这是当然,当初这故事一上连载,嗬,你们是没亲见,整个沪市都为之疯魔了,说句洛阳纸贵那真是一点也不夸张,一时间那《绣像小说》报的大名也是甚嚣尘上,风头无两,报刊销量几可与《申报》比肩哪!”   “有这样夸张?不就是一部小说么,怎么就被你说得堪比四大奇书一般了?”有人提出质疑。   这可一点不夸张,当初我正在沪市求学,可是亲身体会过那种盛况的,那时候我们学校的学生们就没有不看这部小说的,当初报社为了打出名气,还搞了个有奖竞猜的活动呢,那可真是盛况空前,我们几个同学也都一起去凑了个热闹,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有个贫困的市民中了一大笔钱,当场就激动得嚎啕起来了呢!”胡竞之忆起少年往事,很是慨叹。   “要说这宝先生,也可算一奇才了,只可惜高开低走,后面的作品是越来越兴味索然了,像现在正连载的一部什么《上错花轿嫁对郎》,只听名字就可以想见的庸俗,我是不屑于看的。”   陆先生听闻,不禁哈哈大笑:“宪之兄,这你可就大错特错了,以貌取人可要不得的,你知道现今这《上错花轿嫁对郎》在女郎们中间有多么火热受追捧么,恐怕盛况堪比《红楼梦》出世之时呢,就连我老娘也整日拿着那报纸看得如此如醉,比我做学问时还要认真专注呢,都说故土难离,落叶归根,你道她为何肯离家千里北上京城来与我同住?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因为这《上错花轿嫁对郎》的连载改在北京首发了,她是为了第一时间能够看到这篇小说的后续啊,就凭这点,我得说我是感谢这位宝先生的!”   “你说得更夸张了,这不过是几部消遣娱乐之作,从你们嘴里讲出来,我还仿佛以为是什么旷世巨著呢。”   “夸张也许是有点儿,不过这位宝先生的小说确实是有股叫人着迷的魅力,而且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也不论学者或是百姓,都极爱它,旷世巨著或许谈不上,风靡奇书还是称得上的。”   那位先生是古典文学系教授,一向推崇中华之传统文化和风俗,对这种大白话的小说一向嗤之以鼻,以为上不得台面,拿到茶馆里哄哄那些不识字的老粗文盲还行,堂堂大学教授也跟着起劲,未免有失格调。   但各花入各眼,他也不好强求着不叫人家看,何况陆教授才入职不久,昨儿还请他们吃饭了,这会儿哪好急赤白脸的跟人争论呢,况且争论这个也是可笑。   于是这位先生调转话题,笑问胡竞之道:“竞之啊,你估摸着自己的婚姻还能存续多久啊,芏琇兄前儿还跟我打赌,说你即便不会与现在的太太离婚,也肯定会移情她人,凡心大动。”   胡竞之昨儿还懊悔与妻子谈论什么离婚的话题,弄得自己郁卒不已,好容易放肆一回,得到了身体上的餍足,抵消了心头的不愉,这人偏又对他说这样该死的话,这不是在诅咒他婚姻不幸么。   即便是一向温和谦逊的胡竞之,也一时脸色发僵,神情有些不满起来。   不过还不等他开口驳斥回去,周预章便不解的问道:“这话是怎么说的,我听闻竞之去年年底才成亲,至今不过一年时间呢,正是新婚燕尔的时候,你老先生怎么说这种不吉利的话?”   那位先生忙摆手笑道:“哎呀,口不择言,失礼了,我可没那个意思,我自然是盼着竞之能与他夫人白头偕老的,不过芏琇先生就未必了,你不知道其中典故,当初竞之甫一海外留学归来,便被芏琇先生聘为京大最年轻的教授,正是声名显赫,前程远大的时候,他却偏要遵从母命回乡完成旧式婚约,惹得芏琇先生大为不满,觉得他是自掘坟墓、自讨苦吃,全无新青年的立场和做派,两人大吵了几架,当时还传为校园一大笑谈呢,便是如今,芏琇先生也依然还在劝他回归新文明的怀抱呢!”   周预章闻言这才明白了,颇有些感同身受的道:“孝顺孝顺,既不能在身边尽孝,便只好顺应要求,母命难为,难道我们要为了自己一点私人的幸福就罔顾母亲的愿望么?我想但凡有点孝心的男人也是难以抉择的,何况这婚约又不是只干涉到自己一人,往往牵涉到两个家庭的和睦,甚至家族的颜面,实在难以抗争。”   胡竞之笑道:“豫章兄说得极是,何况这旧式婚姻也未必没有它的好处在,倘我的婚姻能使两家人都欢喜不尽,使我母亲老怀欣慰,使我太太终身有靠,又有什么不好呢,我自认为这比毁约弃婚来得更高尚些。”   又有人问他:“所有人都高兴圆满了,你自己呢,要知道,不幸的婚姻带给一个人的痛苦和影响是难以预估的。”   “从古至今,也未必所有的包办婚姻都是不幸的吧,父母在为子女选择婚事的时候,肯定也是百般考量,力求最好的,无论性情、家势、容貌、健康,都是最为相称的,至于父母喜爱的一个样,子女欣赏的又是另一个样,那就另当别论了!”   “问题就在这里,青年男女自由恋爱,首先便是出于对对方容貌和才情的欣赏,诸君都是过来人,须知这两点于婚姻来说无非是点缀而已,咱们很多男学生但凡见到个漂亮靓丽的女子就没有不动心的,而敢于自由恋爱的女学生们呢,则是被男青年们的几首情诗、几句情话、一捧鲜花就忽悠得找不着北了,倘若这样两个人结为了夫妻,我敢打赌,不需两三年,那男人就要对女人依旧漂亮的脸孔生腻,女人也会厌烦男人的油嘴滑舌、不务正业。”   “是极、是极,听你这么一说,那包办的婚姻果然有一点好处,那便是初期因不报任何希望,具有了无限的容忍度,这样只要对方能比预期的稍微好一点,便会叫人惊喜不已了,这样夫妻的感情自然会越来越好。”有人打趣道。   这话可点到胡竞之的心坎上去了,他一开始对冬秀姐便是毫无期待的,甚至将她想象成为日后的牵绊和阻碍,视这婚姻如枷锁和猛兽,真是极不甘愿的,也许正是这种低到尘埃的期望值,才使得他能时时活在惊喜之中吧。   妻子的容貌、见识、谈吐、性情都叫他出乎意料的满意,就连她那满头秀发也叫他感到快乐。   “别人我不知怎样,反正我与太太的婚姻那绝对是天作之合,我们必是要长长久久,白头偕老的。”胡竞之十分诚恳的秀了把低调的恩爱。   众人表达了一番祝福之情后,便纷纷散开各自备课去了,只有陆教授深深看了他一眼,似乎对他这样的话很不以为然。   冬秀自己呼哧带喘的洗完床单,又把它挂在晾衣绳上,欣赏着自己一上午的劳动成果,感到十分满意和满足,果然,劳动使人快乐,她还没有完全被腐蚀掉嘛,劳动人民的技能还很熟练啊。   她自己站在院里美滋滋的傻乐,王妈和带弟对视一眼,纷纷撇嘴露出无奈的神气,太太这哪是洗床单啊,那是泼水玩儿去了吧,身上衣服裤子被弄湿了大半不说,就连那房里都汪着一滩滩的水渍,也不知是怎么洗的,那床单也不抻平整了再晾,邹巴巴的在晾衣绳上缩成一堆,晒干后准跟牛嘴里嚼过了似的褶吧,哎,等太太高兴劲过了,她们再重新晾洗一遍吧。   “太太,有人找您,还是上次来家的那个王小姐。”崔有粮进来禀告,这王小姐难道是太太的亲戚?可也没听见提起过啊。   “请进来吧!”冬秀有些好奇,怎么又来了,难道还是来劝她的?   王稚萍进门就惊呆了,宝先生竟然围着围裙,卷着袖管,一副忙于家务的小妇人模样,难道她果真是要回归家庭,打算以后就相夫教子平凡渡过一生么?   “不好意思,王小姐,麻烦你先坐会儿,我去换个衣裳就来,”又叫王妈和带弟去烧水沏茶。   “这位小姐是谁,从来也没见过啊,是太太的哪门亲戚?看着怪体面的。”王妈悄声询问带弟。   这次王稚萍倒没有做什么出格的打扮,头上梳着两条大辫子,扎着粉蓝的纱堆头花,穿着喇叭袖蓝布上衣和青灰色竹布长裙,脚上是带攀扣儿的黑布鞋,好似女学生一般,青春又靓丽。   “不认识,不过肯定不是咱太太这边的亲戚,或许是先生那边儿的吧?”   王妈想了想,也没听先生提起过家里要来人啊,这要是亲戚,主人家能放心让她一个女孩子自己找上门来?   哎哟,这该不是先生在外头惹的什么风流债吧,现今虽说是改朝换代,政府不准男人们纳妾了,可只要手里有钱的,谁不是三妻四妾的往家里抬呢,那些高官大员们还带头纳妾养小呢,像先生这样斯文俊俏,又有地位又会赚钱的男人,便是他不去招惹,也有的是人飞扑过来投怀送抱呐。   可这姑娘看着挺正派,浑身气派也不像是什么小户人家养出来的,也犯不上给人做小吧。   哦,也或许是像那些脑子坏掉了的女学生一样,就爱跟有妇之夫攀扯不清。   冬秀可不知道她就换个衣裳的功夫,王妈已经脑补了好一出的狗血大戏。   “宝先生,唐主编前日从沪市来京了,他想请您什么时候方便,约您出去吃顿饭,商谈下《上错花轿嫁对郎》的出版和转载事宜,还有关于您封笔的事。”   “唐先生来北京啦?”   说来,他们合作这么久,还没见过面呢,她既然要封笔,自然也该有始有终,亲自给人家个交待才是,于是略一思索,便答应下来。   “那好,明天上午十点钟我们派车过来接您。”   冬秀点头答应,又忙问她:“什么车?”   “自然是洋汽车呀。”   她就知道,这饭局既然都能约在六国饭店,那出行方式肯定也得配套的整个最高大上的啊。   幸亏多问了一句,要不然明儿小汽车开到门口来接她,还不得被人当稀奇瞧哇,不定被说些什么闲言碎语呢。   于是忙摆手拒绝:“不用,不用,十点是吧,明儿我自己过去,保证准时到场。” 第67章 六国饭店   六国饭店,顾名思义,便是六个西方国家出资合建的一所高档大饭店,位于东郊民巷,是一栋纯西欧式建筑,共有四层楼高,可以说是这北京城最著名也是最豪华的一家饭店。   金碧辉煌、奢侈高档还是小事,它最大的特点便在于它背景雄厚,是一所地地道道的政治避难所,听说去年复辟失败的张勋,现如今就藏身于此,每日跟皇帝一般高床软卧、美酒佳肴享用不尽呢。   饭店里来往人员多是各国公使、高官贵族等各色社会上层人士,军阀、富商、官员、□□应有尽有,真正的鱼龙混杂。   冬秀站在饭店门口,看着这座多次历史事件的发生地和见证者,不由有些目眩神离。   “你先回去吧,或者找个地儿喝杯茶喘口气再走,跑这一早上辛苦了。”   六国饭店虽跟他们家在同一方位上,可距离却着实不远,冬秀本打算自己去找电车坐的,刚好崔有粮送完胡竞之回来了,一定要亲自送她过来,硬是拉着她跑了两个小时才到地儿,累得汗湿衣裳,只喘粗气,看着真叫她有些不好意思,有种剥削人的罪恶感。   “太太说哪的话,我送您不应该的么,我就在这外边等着,您什么时候完事儿咱什么时候一道回去。”   冬秀知他性情,也不再多说,只交待两句便进去了。   既是外国人开的饭店,装修风格自然是纯西式的,服务员自然也是一式的红马甲黑长裤白衬衫,而且个个都是身姿秀挺面容清俊的小鲜肉们,说起话来也是温柔礼貌得不行,真叫人感觉春风拂面、赏心悦目。   王稚萍早就在门口处等候,一见冬秀进来。立马迎上前去,带着她到早已定好的餐桌边去。   那里早坐了个风度翩翩的中年男人,一见她过来,先是一惊,继而忙站起来,伸出手来打算与她握手,还不待冬秀动作,又收回手去,改为抱拳致意,口内连声道:“久仰久仰,哦,先生请坐。”   冬秀只一笑,便大方坐下:“唐先生客气了,咱们可是神交已久了,今日应当算是他乡遇故知吧!”   “好好好,先生说的是,就是他乡遇故知!”   唐有才可从来没有过与已婚妇人打交道的经验,因此很有些尴尬和放不开,不知该拿出个什么态度来,不想宝先生痛痛快快的一句话就解了他的苦恼,不愧是能屡作奇书的奇女子,行事大方潇洒,叫人心折。   见过她本人后,他更加坚定了劝服她的决心,倘若她真是那种贪图情爱,甘于家庭的小女人,他或许不会强人所难,可见到她的第一眼,他就确定她绝不是那种没有想法和主见的女人,她的眼神看似温和无波,里面却蕴藏着坚持和向往。   一时侍者送来菜单和茶水,唐才常和王稚萍自然是请她先点。   冬秀拿过菜单十分淡定的从头翻到尾,然后对侍者道:“你们饭店是主打英、法、俄、德这四国菜系?”   此话一出,不说唐才常和王稚萍,就连那侍应生也惊讶的看了她一眼,越发恭敬道:“是的,太太,其实我们这里别国菜品也有,若您想要可也单点,不过我们这儿要属英法菜系最为地道,厨师都是从国外重金聘请的名厨。”   打眼一看,这位太太穿得老旧保守,很有些土老帽进城的架势,身上也没有佩戴名贵首饰,只无名指上一枚小小的无雕无饰的金戒指,很有些寒酸,与这里出入的名媛们完全是两个画风,不想却是个深藏不露的人物,居然识得四国文字,可见很不简单。   冬秀心想,这六国饭店不愧是北京城最牛逼的饭店,逼格真是高啊,那菜单居然真是英、法、俄、德四国文字写就,连个中文翻译也没有,一点也不肯迁就客人,还不如她在火车上吃的那顿西餐呢,虽然不一定地道,可很是照顾国人的心理和口味啊。   她无视几人惊讶钦佩的眼神,十分淡定的把菜单递给唐才常:“您帮我看着点一份吧,这上面的字儿,我只能分辨出是哪国的文字,可却是一个字儿也不认识的。”   几人被她那理所当然、落落大方的态度噎了一瞬,唐才常不由拍掌哈哈大笑起来:“先生真是好生幽默哇,其实我老唐也不甚懂这些个,就不硬出那个洋相了,”然后干脆的合上菜单还给那侍者,“这样吧,你就按今日推荐的菜色给我们三人各来一份,至于其他的小吃、酒水,你也看着安排。”   训练有素的侍者估计是见多了这样的客人,问明白几人有无忌口和特殊的喜好后,便迅速给他们拟出了一份菜单来,确定无误后就下去了。   经过这个小插曲,唐才常越发高看起这位宝先生来,寻常人第一次进这六国饭店就没有不惊讶好奇的,再有那没见过世面的,便免不了有些畏畏缩缩、卑卑怯怯的,这位宝先生自然也是惊奇的,一路都在东张西望,上下观瞧,可她是那种大大方方、正大光明,把好奇全写在脸上、把赞叹全露在眼里的打量,倒有种稚子的纯真可爱,比那些强作镇定,或忐忑不安的可强得多了。   食物的味道自然对得起它京城第一饭店的名头,美食当前,冬秀可从不矫情,吃得十分欢实,本来王稚萍是很有些紧张的,在座两人,一个是她偶像,一个是她顶头上司的上司,又是在六国饭店这样高档的地方,因此很有些拘谨,不想宝先生既随和可亲,又幽默诙谐,唐先生也很没有架子,便渐渐放松下来。   “这只牛生前一定活得十分舒适惬意。”冬秀品味着鲜嫩多汁的小牛排一脸笃定的说道。   王稚萍不免有些好奇,问她:“先生怎么知道的?您难道会算前世今生不成?”   “别这么客气啦,”总是先生、先生的叫她,真叫人怪不好意思的,她算哪门子先生哦,冬秀笑眯眯对她说,“我本名叫江冬秀,腆长你几岁,你要不介意便叫我声冬秀姐好了!”   王稚萍激动得脸红扑扑的,有些不好意思,声如蚊蚋的嗫嚅了一声:“冬秀姐。”   冬秀继续说:“这牛排的选材可是大有讲究的,像咱们常吃的牛肉拿来做牛排就吃不了,太柴了,炒个菜,煲个汤倒是极好的,我听说有那专门养牛的养殖场,里面都要有溪流草坪的,溪水清甜甘冽,干净又有营养,草坪上的牧草新鲜柔嫩,还要兼植各类药草,这牛喝泉水、吃药膳,肉质自然别有风味,更有甚者,还要给他们喝啤酒、听音乐、做按摩呢,务必使这牛精神愉悦、健康顺心的长大,你看咱们这块牛肉、油润肥美、鲜嫩多汁,肉质呈大理石纹状,也算是牛里的名门望族了,咬一口,嗯,入嘴即化,真是好吃极了,我都能感到它生前是多么的惬意。”   看着冬秀那满脸被美味所征服了的夸张表情,王稚萍不由噗嗤笑出声来,宝先生真是太可爱了。   她咬一口细品了品,“本来也不觉得怎么样的,听您这么一说,这牛排的味儿都好似不同了一般。”   “这样说来,这牛倒活得比人还滋润啊,不仅这牛排,凡是有些名堂的美食,哪样又不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呢,就说前天我刚到北京,朋友请我去吃的那北京最出名的全聚德烤鸭,呵,那鸭子一只只都肥白细嫩的跟什么似的,听说也是拿秘法专门喂养出来的,否则可没那个味道,要真论起这个来咱们可是祖宗,那鸭子指不定喂得比牛还精细呢!”   冬秀摇摇头,夹起一片形状完整的鹅肝说:“咱们那烤鸭和这鹅肝的喂养法都差不多,就说这鹅肝怎么得来的吧,那得用一根粗长的硬管插入鹅的喉部,将食物一天几次的强灌进去,使得那鹅在短时间内被迫增肥,那肝脏被大量脂肪包裹,待达到一定重量后便放血拔毛,再由工人徒手从温热的鹅身体内取出……”   才说完冬秀就后悔了,这不是扫人的兴嘛,正吃饭呢,她就说这样令人不适的东西,还叫不叫人享用美食了啊。   “哈,虽然残忍了些,不过要不这么做我们也就吃不上这口美味了,好多工人也要因此失业了呢,我们国人在杀鸡宰鹅前不也要念什么鸡啊鹅啊你别怪,你本是桌上一道菜么,想来那些外国人每次吃饭前做的祈祷也跟这差不多吧:感谢你们的献身精神,阿门,我要开吃了!”   冬秀一边说一边故意比划了几个画十字祈祷的动作,看得两人忍俊不禁,总算是把这节给糊弄过去了。   吃西餐有个麻烦的地方,就是慢,菜品一道一道上得不慌不忙,如果是不太懂的人,估计早就在上完菜之前把自己吃撑了。   不过这样的悠闲倒也适于交谈。   可能美食真的很易于拉近人的关系,反正一阵吃喝笑谈过后,原本有些客套生疏的三人,已经有了些老友共进下午茶的其乐融融。   咂一口红酒,唐才常终于问出了自己想要知道的:“先生,你是真的打定主意不再写小说了吗?”   尽管冬秀叫他随意称呼,可他还是坚持叫她先生,难不成要叫她妹子么,也有些怪尴尬的。   冬秀咽下嘴里的食物,这才开口说:“反正近期是不写了,不过也没有那么绝对啊,说不定以后突然就来了灵感呢,那还是要写的。”   闻言唐才常大大松了口气。   文人倔强认死理,都是牛一样的性子,很难说服,特别是有名有才的,谁还没个自己的脾气和性格呢,宝先生虽然一向温和好打交道,但她是个女人,谁知道她有没有些别的坚持和癖好呢,为此他都做好了常驻北京大费周章劝说她的准备,哪知人家根本就没那么坚决,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唐才常心里暗骂北京分社的人不会办事,听风就是雨,这不就是个假警报么,闹个大乌龙倒把所有人都折腾得人仰马翻的。   不过也怪不得他们大惊小怪的,毕竟宝先生对他们报社实在太重要了,倘失去宝先生,只怕比丢了半壁江山还要严重呢。   “那先生能说说近期为什么要停笔么?或许我能协助一二。”唐才常心里暗忖,估计还是受制于家庭,女子不比男子,即便未婚也不大自由,何况已婚呢,只怕全身心都要扑到丈夫和孩子身上去了。   “也没什么别的原因,就是没灵感了呀。”   其实相比以前,冬秀现在反倒更加自由有空闲了,胡竞之每日早出晚归,家里就是她一个人的天下,爱干嘛就干嘛,也不用藏着掖着,就是写个小黄文也随她喜欢,只是真的没有那个冲动了。   唐才常一下子就明白了,这是遇到瓶颈了啊,或许说到了倦怠期,很多作者都是这样的,有灵感时文思如泉涌,恨不得生出十双手来记下脑中的精彩故事,没灵感时,枯坐一天也硬是憋不出一个字来。   写作也是极耗费心血的一件事,很多作者一辈子就只能写出一部脍炙人口的小说,之后便仿佛耗尽精元一般再无所得了,可宝先生却绝不在此列,只看她每写一部便红一部的势头,而且每部题材都完全不同的情况,就知道她的潜力绝不止于此。   聊开了,了解清楚了,唐才常便把一直悬着的心彻底放下来,不再说这个话题了,只拣些新鲜有趣的见闻说来听。   他是办报纸的,平时接触的新闻就比一般人多许多,攒了一肚子奇闻异事,兼之为人和蔼,言语风趣,不一会儿就把在座两位女士逗得乐不可支起来。 第68章 撞见   有朋自远方来,胡竞之是必然要尽地主之谊请吃顿饭的,今日便特地向学校告了假,带友人来这六国饭店搓一顿。   刚走到门口,便看见了在旁边等候的崔有粮,想着这崔有粮莫不是在这里拉客?这人倒是勤快,一刻也不肯歇着。   胡竞之一看他,崔有粮便察觉到了,忙从车辕上站起来打招呼:“先生!”   “你在这儿等客么”胡竞之随意问到。   崔有粮一听主家怀疑他在私自拉客,顿时涨红了脸,忙解释道:“不是不是,我都被您家包了,这车还是您家的,怎么会出来接私活呢,这可不地道,我是送太太过来的,等会儿还送她回去呢。”   “太太,她在里面?”胡竞之指指六国饭店。   “是啊,已经进去好一会儿了,估计也快出来了。”   “太太上这来干嘛?”   “吃饭。”   来六国饭店吃饭?不是他小瞧冬秀姐,实在是这六国饭店门脸太过体面奢华,足够吓退那些或者荷包不够富裕或者心理不够坚强的人,冬秀姐虽也来北京一段时间了,可也没胆大到敢自己一个人到里面去吃饭吧。   胡竞之不再多说什么,直接带着友人进去了。   六国饭店作为一家综合性高档酒店,从早到晚都是热闹的,吃饭的、跳舞的、交际的、打牌的,无论什么时候都能在大厅里看见这些人。   胡竞之在侍应生的带领下一边往前走,一边四处观望,不一会儿就看见了自己的妻子。   毕竟到这饭店里的女人多是西式打扮,像冬秀姐一般盘着发髻插着簪子,穿着裙裳和绣花鞋的就很显目了。   桌上还有一个中年男子和年轻女士,这会儿三人都显得高兴快乐极了,不知那位先生说了什么话,逗得冬秀姐和那位年青女士捂着嘴笑个不住,要不是顾忌着场合,估计她俩就要大笑出声了。   在他看不见的时候,冬秀姐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   压下满腹疑惑,胡竞之向友人解释一番,让他们先行入座,便朝着冬秀姐他们那桌走过去。   冬秀正喝着一杯鲜榨果汁,一股清鲜浓郁的香甜滋味在舌尖爆炸开来,嗯,这绝对是百分百的纯果汁,绝对没有掺水,这时候应该没有榨汁机什么的吧,这丝滑细腻的果汁也不知道怎么做出来的,只能说不愧是享誉盛名的六国饭店么,连果汁也做的这么有品质。   突然肩膀上多了一只手,冬秀条件反射的顺着手臂望过去,见到胡竞之那张依旧温润如玉的脸庞,顿时吃了一惊,一口果汁卡到气管里,不由捂嘴大咳起来。   胡竞之一边给她抚背顺气,一边拿起桌上的热手巾把递给她,一派亲昵关切之态,只要有眼睛的都可以看出来两人关系匪浅。   好容易止住咳嗽,冬秀眼泪汪汪的抬头问他:“你怎么来了?”   胡竞之拉过一把椅子,悠然坐下,嘴角噙笑的反问她:“我来请朋友吃饭,你呢?”   唐才常和王稚萍早在胡竞之过来时便注意到他了,这个青年人气度翩翩、身姿秀挺,长得还那么斯文英俊,在人群里很是显眼,又与一群外国人言笑晏晏相谈甚欢,好一番自信飞扬的学者气度,叫人不为他瞩目都不行。   却不想这人径直走过来,与宝先生一副熟稔亲昵做派,据他们所知,宝先生在随丈夫来北京前,可从没出过她们那个小县城,不大可能认识外男。   这个人要么是她嫡亲的兄弟,要么就是他丈夫,看对方那副神情和举止,定是丈夫无疑了。   果然,不待他们再猜测什么,宝先生便介绍道:“我是朋友请吃饭,一直听你说这六国饭店多么了不起,就顺便过来长长见识啊,这位是唐先生和王小姐,这是我先生,他姓胡。”   这介绍很是敷衍,除了一个姓,基本没有透露出任何其他信息来。   胡竞之也不揭穿她的小心思,只礼貌客套的与两人打过招呼便告辞离开了。   冬秀大舒一口气,也不想再逗留了,正好三人也吃完了,该说的也说了,便匆匆起身离开了。   只唐才常向胡竞之离去的方向看了一眼:他总觉得这个青年人看着有些眼熟,不知在哪里见过。   晚上,胡竞之早早回来了,也不多问也不多说,只笑意盎然的瞧着她。   冬秀看他一脸“我不拷问你给你机会主动坦白”的样子,真是压力山大。   哎,在这个时代,女人无社交哇,即便有,也是一群家庭妇女窝在一起八卦些家长里短而已,对绝大多数男人来说,他们的妻子是不该也不可能有什么私生活的,像冬秀那样敢在没有丈夫陪同的情况下跟陌生男子和女子一起到饭店去的,简直有些惊世骇俗了。   她想了一下午也没想出来什么合适的理由把这事儿混过去,索性便直说了,毕竟比起被人怀疑她一个已婚女子私会陌生男子来说,她是个小说家的身份更容易被接受和原谅。   “好吧,我告诉你,其实那两个人都是报社的编辑。”   “编辑?那他们找你干什么?”   胡竞之再怎么大开脑洞,也绝对想不到自己妻子会是一个能使编辑亲自上门约稿的知名小说家的,他想起自己最近正在编纂的一部华国哲学史考证,因他现今有些名气,已经有很多出版社都与他约过稿了,希望能获得此书的出版权,不过他一直没有答应,莫不是这些人打算走裙带路线,从冬秀姐入手,诱她来与自己吹枕头风?   假如冬秀有读心术,这会儿肯定就顺着他的脑洞往下说了,可惜她没有,这会便只能老实道:“也没什么,就是我之前往那个报社投过些稿件,你也知道咱们乡下什么情况,你那么晚才回来与我成婚,那些人少不了要说些闲言碎语的,为了排遣烦闷,哥哥便搜罗了些报纸回来给我取乐,我看那上面老有什么征文广告,闲来无事就写了几篇,只当打发时间了,这次也是巧了,那编辑刚好也来北京了,就请我吃个饭什么的。”   胡竞之有些惊奇又有些释然,打趣道:“原来冬秀姐还是个才女呐,失敬失敬!”   一边说一边还正儿八经的给她拱手致意,现今时代不同了,女孩子们也能出来上学堂了,有的还能出国留学,出门工作呢,甚至还有自己办实业的,能力魄力皆不输男子,像冬秀姐这样往报纸上发些小诗小词的闺阁女子也不在少数,都是值得鼓励和尊敬的新女性。   是的,胡竞之听她说完,已经认定她不过是写了些无病呻吟、儿女情长的小诗词给报社,而且还很幸运的被采纳了,现今报纸上多是这样的女子,也不算得什么稀奇了。   那天与她一起的那个王小姐恐怕也是其中一员吧。   不过那个编辑是不是太过大方了,有必要请两个小作者到六国饭店这样的地方去吗?难道是有什么龌龊心思?出版社和报社打着传播知识文化的旗帜,干着读书人的活,可不一定有读书人的节操和风骨。   “以后再去喊我一起,我与他们打交道的经验多,免得你被人坑骗了。”   到底不放心她一个人,胆子也太大了,又没有防人之心,居然就敢这么大喇喇的跟人吃饭去了,万一被人给拐卖了呢,最近这北京城的治安可不太好啊。   胡竞之忽然迎面抱住她,在她耳边说:“你怨怪我吗?”   嗯?这话题转得太快,就像龙卷风使她失去了方向,这都哪跟哪啊?   冬秀也不知他为什么突然就跟她煽情起来了,不过只要不再追问她就好了呀,忙顺从的回抱住他琼瑶道:“我怎么会怨你怪你恨你,我从来没有怨你怪你恨你,想你念你爱你都来不及呢。”   说完自己生生打了个寒噤,太肉麻太脑残了。   不想胡竞之却十分受用,眼睛发光的看着她,恨不得她再说些情话来听。   真的不要低估民国人的开放和肉麻程度。   “其实在国外,女子三十才结婚的大有人在,那时她们的身体和精神都足够成熟了,足以经营好一桩婚姻,婚后往往幸福和乐,反观我们国家呢,十四五岁便成亲生子的大有人在,父母亲自己都还未长成,怎么能肩负一个家庭的重担呢。”胡竞之解释道,又十分诚恳的说,“不过这些年你确实受了不少委屈,我都知道,我跟你道歉,以后我一定好好待你。”   原来他说的是这个啊。   “我还真没受什么委屈,你想,哪有比娘家更让姑娘感到轻松自在的地方呢,假如你是先娶了我,然后十年八年的叫我在家里守寡,那我现在肯定会变成个怨妇啦。”   “不会的,我怎么会叫你守寡,我现在就把以前欠下的给你补回来。”   说完两人便大被一遮没羞没臊起来。   对于胡竞之那毛头小伙一般的充沛精力,冬秀是感到惊奇的,这可能得益于他在美国养成的锻炼习惯吧,如果可以,冬秀相信他每日更想跑步去上班。   这件事便这么稀里糊涂的过去了,冬秀既有点庆幸又有点失望。   一开始她的确不想叫他知道她写过几本小说,因为不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这个时代多的是表面民主内里封建的人,这是特殊年代的特殊环境所形成的,无可厚非,而胡竞之正是这样的一个人。   他是会赞她有想法够独特,还是会骂她不务正业不守规矩呢?   冬秀知道这样战战兢兢的自己很讨厌,一点没有现代女性的果决和勇敢,可二十多年的乡村生活已经叫她不敢再肆意张扬了,没有变成唯唯诺诺的封建女子已经是她最大的努力成果了。   不过以她这一年来对胡竞之的了解,他真的是一个温和包容、眼界开阔的人,实在是个大大的君子,告诉他应该也是无妨的。   哎,算了算了,既然他已经自己脑补好了,以后再说吧,反正这个事也不算是什么大事了。 第69章 女子茶舍   “太太,昨儿隔壁陆老太太派人来请你了,叫你今儿过去玩呢!”   北京已然进入了一年中最为惬意舒适的季节,不同于南方的乍暖忽寒,真正的秋高气爽、天朗气清,按老舍先生的原话“天堂什么样子,我不知道,但是从我的生活经验去判断,北平之秋便是天堂”。   现在的北京不仅气候适宜,各类物产也是一年中最为丰盛的时候,冬秀自与王稚萍小姐结识了,现在倒是隔三差五就约着出去一起逛荡去,很有种前世与闺蜜逛街扫货的感觉,不过她们扫的都是各类北方新鲜稀奇的小吃水果和风俗特产,为此已经好久不在家吃饭了。   王妈见太太又一大早就兴兴头的要往外跑,赶忙把昨儿陆家的邀约告诉她。   “叫我过去玩?玩什么?”冬秀不走心的问了句没脑子的话。   王妈一边拿根细竹棍拍打着晾晒的被褥,一边与她说着对门的最新消息:“前几天,那家里又来了拨人,估计是想叫街坊领居们过去认识认识吧。”   冬秀不想去,她们根本言语不通啊,到时候还不得鸡同鸭讲,尴尬到天上去。   在国语—也就是这时的普通话,还完全没有普及的情况下,“十里不同音”可不是说的玩玩的,这就是现在最真实的写照,她可听不懂那最正宗的吴侬软语啊。   再说了,她都与稚萍约好了今日要去裁缝店里做衣裳的。   虽然这时候风靡了一个时代的旗袍还没有出现,可也早不流行那种晚晴时候的打扮了,何况她的衣服还都是乡下裁缝做的,不论款式还是做工,的确不够精致,平日里穿穿倒无所谓,出门见人就有点不上档次了,上次到六国饭店去赴约,就很有些窘迫,幸亏她脸皮厚,才没有被人打量的目光给逼退出来。   “这样吧,你把我昨儿从致美斋买回来的那盒子西洋糕点,并几样萝卜丝饼、蜂蜜蒸糕、鸡油煎饼给他们送过去,替我道个歉,就说今儿实在不巧没有时间过去,等改日再登门说话。”   王妈拿柄各色碎布条攒成的小拂尘,噗噗的拍打着身上沾上的飞絮灰尘,也不劝她,应了一声便要去收拾礼盒。   冬秀望着院里的薄被,又想起一件事来,他们家可还没准备过冬用的大棉被呢,连带棉衣、棉裤、棉鞋、围脖、帽子、捂子,都得重新做套新的啊,这时候又没有空调地暖啥的,能让他们在大雪纷飞的冬天里吃雪糕,像她这样地道的南方狗,估计得在北方冻成傻狍子吧。   “您最近就别忙其他的了,把手头的活都交给带弟去干,紧着先做几床冬天用的被褥吧,我和先生房里要四套,你们一人一套,做厚实些,听说今年冬天会特别冷呐。”   买成品自然是轻松省事,可冬秀怕买到黑心棉,还是叫王妈这样的老江湖亲自去买棉花,找弹花人做要靠谱些,不仅安全放心,质量还有保障,他们家上次做的那几床薄被就好用极了,定置尺寸、宣软轻薄,比现代大几千的蚕丝被也不差什么,用得不是一般舒心。   王妈一听,这被褥还有他们的份,自然是感激不尽的,一口应承下来。   交待完事情,冬秀便坐着崔有粮的车出门去了。   “这一条街便是北京城有名的估衣街了,听说举凡绸布棉纱、裘皮毛呢,各色的衣裳料子就没有在这里找不着的,师傅们的手艺也是最好的,好多还会做洋装呢,咱们要不要去做一件?”王稚萍兴致勃勃的建议道。   稚萍实在是个极可爱的姑娘,不仅兼有旧式女子的温婉和善,也有新派女子的活泼自信,即能对各种古典诗词信手拈来,又能无障碍的阅读英文小说,几番交谈后冬秀便彻底拜服了,这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才女啊。   她不仅能力出众,更难得的是有远见有理想有抱负,在几乎所有的女同学读完师范后都选择嫁人生子的情况下,她依旧顶住家里的压力,外出工作了。   假如那时候的大学允许接收女生,实行男女同校学习的政策,冬秀敢肯定,她是一定会去念大学的。   可惜这个时代对女子何其不公,即便想要上进,却也求教无门,连获得教育的资格都那么困难,何况是工作呢。   这时候对于女子外出工作还是颇多置喙的,除了那些工厂女工、保姆、奶妈、家庭教师之类社会地位比较低下的工作外,其他是基本不招女工的,这都谈不上是性别歧视,而是彻底的无视。   她能进入到正规报社去做一名体体面面的编辑,可想而知本身有多么优秀,又承受了多少压力和非议。   她们都是在陌生的世界里独行踽踽、行迈靡靡的人,正是这一相通的点才让两人越发亲近了。   两人一路逛过去,找了家最是热闹气派的店铺进去。   这时候做衣裳可都是一条龙式的私人定制服务,从量体裁身、挑选衣料,到敲定款式、特别定制,都可由这店里的师傅们跟踪服务,体验一级棒。   现今最流行的不过是仿学生装和改良旗装,前者是上衣下裙,青春活泼,后者是连体阔袖,婉约风流,那旗装还要经过收腰、开叉、减袖、短领等一系列的改革,才会变成后世大众所熟知的那种窈窕风情的旗袍。   冬秀是不适合穿的。   现今还是平胸女子的天下,这衣裳的设计自然是具有一定偏向性的,她穿上只怕太过惹眼,招来不必要的非议。   也不知道那“大奶奶运动”什么时候才会发生,义乳、胸罩之类的洋玩意什么时候才会在国内流行起来。   不过像这类新潮的稀奇玩意儿,一般都是由名人率先尝试了,才会引得民众跟风使用的,冬秀依稀记得这义乳还是由一二十年后的超级大明星阮玲玉率先使用过了,其他华国女性才慢慢开始改变审美观,不再以平坦为美,转而开始追求曲线美和自然美的,而那个时候,也正是旗袍大行其道的时候。   可惜啊,现在别说是内衣革命了,就连普通的衣裳款式也没有多么大的变化,还都是晚清时候的那个模样,不过是领子越发高了,袖子越发短了之类的改变。   最终冬秀还是选了几套宽松的汉式衣裙,不过作为后世人,就没有不爱复古的,相比这时候的各种时髦装束,本来她也更偏爱那种精致风雅的古代装束。   倒是稚萍做了好几身连衣裙式的旗装,给她们量身的女师傅建议道:“马上天就凉了,您看要不要再做一件无袖小马甲?薄薄的即好看又轻便。”   她这么一说倒是提醒冬秀了,她也应该再做几件短袄的,要知道,她的衣裳在离开乡下胡家时大半都送人了,现下还真没有春秋装呢。   还要给竞之也做几身,他的衣裳比她还要少些,除了一箱子国外带回来的西式衣裳,也就几身竹布大褂,天气冷了肯定扛不住的。   可惜她不知道胡竞之的具体尺寸,胡乱给店员比划一通反给人整晕了,“您应该给家里先生做过衣裳吧,把那个尺寸报给我们就行了。”   呃,话说她还真没给胡竞之做过衣裳鞋袜什么的,说起来好像有点不贤惠啊。   交流无果,只能等下次亲自带着人过来了。   她们在外面逛街时一向不会到饭馆里去用午餐,这里别的不多,小吃摊子那是数不清的,买几样糕饼,拿几串烤肉,沿着湖边景致边走边吃,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别提多惬意了。   “哟,那边是干什么的,好像有什么热闹啊。”   两人刚走过一座白玉桥,便见一家临河茶楼前围满了人群,挤过去一瞧,呵,倒真是新鲜,这茶楼居然专辟出一边专门用来接待女客呢。   前文说过,这时代泡茶楼是男人的专利,普通人家的女人是去不得也去不起的,有钱人家的小姐太太又不屑于去,有那闲钱闲心,还不如去逛梨园捧戏子呢,这戏园近一二年倒是对女性开放的多了,要是再往前倒腾几年,那也是不准女人们进去观看的,便是去,也决不允许和男人混坐在一起,即便是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   这家老板倒是大胆革新,只不过效果似乎不尽如人意,不管男女,至今还没人进去,都只围在门口指指点点。   “我说,这不是个私窑吧,这天底下能叫女人扎堆的地方除了缫丝厂,可就属那种地方了啊。”嗯,这个时代各种妓馆私窑的确多不胜数,人群中有人恶意揣测,一时引来了更多污言秽语,那些男人们更是爆出阵阵猥琐的笑声,吓得女人们更加不敢进去了,有些胆小的年轻姑娘和小媳妇们甚至连热闹也不敢看了,掩着脸落荒而逃。   “听说有那一等人,专门给良家妇女们拉皮条,这里怕不是个交接场所呢。”   “要是我媳妇敢进去瞧一眼,明儿我就能把她给休了。”   “嘿,我说,这茶馆不是专给那有特殊癖好的女人们消遣的吧,就像有男人不爱女人却偏爱兔儿爷的,那女人里也有不爱爷们爱磨镜的啊,哈哈哈。”   茶楼老板面对着众人的无情diss,眼看话题往下三流的地方去了,冷汗直冒,叫苦不迭。   他之所以整这么一出,还是偶然一次出去办事时在胡同里得来的灵感。   自今夏《上错花轿嫁对郎》重新在北京开始了连载,因其剧情紧凑流畅、温馨搞笑,设定新颖有趣,在现今小说市场上算是蝎子粑粑独一份,一下子就吸引了大量的读者,一时风头无两,好不风光,不过因为这是部言情小说,更对女子胃口,那读者里一多半倒都是女子,上至八十老妪,下至十岁女童,只要看过这部小说,那就没有不爱的。   可惜识得字的女子有几人呢,即便买了报纸也只能请家里小学童帮着念念,哪里能过瘾,那茶楼会馆里倒是有专门说书的,可惜她们又没法进去听去,到底男女有别,不好混在那样杂乱的场所里。   渐渐的倒是催生了些野台子出来,就好比上次王妈带冬秀去听的那个老秀才专场,只要识字,买张报纸便能择日开张了。   还别说,这市场需求真是大得惊人。   这个时代人们的精神世界有多么贫瘠,是后世人没法想象的,同样的一出戏,从小听到老,那也是不会腻的。   男人尚且能听戏、听书、逛妓院、逛烟馆的找乐子,女人便只能靠家长里短的八卦来打发时间。   这样一出极对胃口,叫她们心尖儿发甜的故事,可以想象是多么的具有吸引力。   何况都是家门口女人扎堆的地方,正大光明,谁不享受这难得的精神愉悦呢。   因此,不仅是冬秀她们那儿有老秀才转行当起了说书先生,渐渐的倒有人专门办起了专场,只给女人们进去听故事,即少了纷争,又赚了钱,何乐而不为呢。   这茶楼老板无意间看见这样火热的景象,一下子就嗅到了商机,正好茶楼生意不景气,刚好把那大堂一分为二,拿墙隔开,这边爷们喝茶听小曲,那边女人嗑瓜子听故事,谁也不碍着谁,他轻松便把两份钱纳入囊中,多好哇。   谁想这几个地痞无赖几句话,硬生生吓得女客们不敢进门。   “哎,这是说您的故事呢,咱们进去听听罢,给捧个场。”王稚萍兴奋的在她耳边小声嘀咕。   冬秀有些犹豫,经过刚才那下子,围观的人还真把这茶楼看做什么污秽不正经的地方了,一个个都带上了鄙夷轻视的神情。   可若是连她都不敢迈出这一步,只怕别的女人更加不敢进去了,说不定这好容易对女人敞开的一扇门就此又要关闭,女人们又得回到小巷胡同里去。   这也算是一种文明的进步了吧,正视女子权益,满足女子需求,搁过去哪里可能呢,这个社会虽然对女人还是那么严苛不公平,可也正在给女人们反抗和争取的机会,端看她们自己能不能抓住了。   自己心里阿Q了一番后,冬秀便果断的与王稚萍上前去了。   “入场费多少钱?”   老板本来心灰意冷,打算先停下来,免得这女子茶舍没开起来,反倒被那闲言碎语带累了整个茶楼的声誉。   不想却有两个女子来买票,他一时没反应过来,还愣了一会儿,继而便是大喜,这新鲜的事物,只要有人肯尝鲜,便不愁其他了,有这两人带头,好歹算开张了,其他人见着他的茶楼没问题,日后自然也肯来关顾的。   那胖乎乎的老板忙笑呵呵的热情招呼道:“原是要五十钱的,鉴于您二位是小店开张头一位,入场费全免,还赠您四碟干果,一壶清茶,并两条热腾腾香喷喷的手巾把了嘞,您二位里边请!”   说完老板便亲自躬身迎她俩进去了。   围观的人见了不免又嘈杂议论起来,老板忙趁机安利:“各位,我们茶楼这边是专供女客听书的场所,不仅茶役是女子,连说书先生也是请的女先生,大家很不必担心那些有的没的,咱们今天要说的便是现今最火热的小说《上错花嫁上对郎》中第一场‘美娇娘同天出嫁,仙女庙错上花轿’,想必各位没读过也听说过,可绝不是什么淫词艳曲之流!”   这一番话说出来,果然打消了很多人的疑虑。   “这茶楼在这都开了多少年了,老板也是正经人,应该不会干那些下三滥的勾当。”   “是啊,假如老板真有那种坏心思,怎么敢光天化日之下,敲锣打鼓的呢搞宣传呢,这不是擎等着人来抓么。”   “那小说我还真听人说过几段,真是写得极好,有趣极了,就是可惜没听全乎,倒叫我抓心挠肝的想了好几天呢。”   “况且,人家这里还要收门票钱,可见是正经做生意的,真要是那种地方,只怕还要倒给钱哄咱们进去呢。”   人群里又两个妇人站出来,呵呵笑着说:“怕什么,难道还有人在这青天白日里搞鬼不成,咱们就当逛衣裳首饰铺子罢了,就算有鬼我俩也是不怕的,反正我俩都是老树糙皮的普通人,劫财没有,劫色更没有。”   这番直爽大气的俏皮话,惹得围观群众纷纷哄笑叫好。   老板依旧亲自笑迎进去,见周围那些妇人一个个都眼活心动了,便再添一把火:“新店开张,前二十位女客一律减免入场费,外送干果清茶若干了喂!”   这些围观的妇女们大多都出自普通的市井人家,不免都有几分爱贪小便宜的习性,可千万不要小瞧了这个特性,即便是现代的剁手党们,为了能拿到赠品或折扣价,都不吝再出一大笔钱购买些本来用不着的东西呢,可见这特性就是有一种叫人无法自控的魔力啊。   何况现在这便宜还是白占,一点额外的条件都不需要,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嘛。   一时间那些妇人们的心理防线彻底被打破,纷纷向门前涌去,她们有的是为了听故事,有的是为了看个新奇,有的是为了占便宜,还有的纯属跟风,总之,不大一会儿,冬秀和王稚萍周围的桌上便坐满了人。   看着那些仿佛在超市抢减价商品,气势如虹的妇人们,冬秀不由庆幸:幸亏她俩进来的早,抢占了最佳位置,要不早不知被挤到哪里去了。   厅内布置与其他的茶馆一般无二,只是颜色更加明亮素净些,桌上还铺了各色桌布,叫人看着很是安心。   冬秀接过年轻女茶役用竹镊子夹过来的手巾把,雪白柔软,还香喷喷的,估计是洒了香水罢,在这股香薰的氛围里,大家彻底放下心来,好奇又享受的接受着服务。   一时台上果然出来两位女先生,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打扮质朴,眉眼带笑,咚咚咚的敲了敲面前支架上的小鼓,吸引了众人注意力,待堂里安静下来,便先福身请了安,各自做了一番介绍。   “各位太太小姐,大姑娘小媳妇们都是第一次关顾咱们这女子茶舍,我们姐妹便先给各位唱段采茶歌欢迎诸位。”   说着二人便打着竹板敲着鼓的唱起来:“春日采茶春日长,白白茶花满路旁,大姊回家报二姊,头茶不比晚茶香;正月采茶是新年,姐妹双双进茶园,佃了茶田十二亩,当面写书两交钱;二月采茶……”   不说其他人,冬秀自己都听得如痴如醉的,这两人嗓音清亮,功力深厚,表演欢快灵动,词句又生动活泼,委婉动听,真是精彩极了,搁现代那就叫人民表演艺术家啊,非花钱到大剧场里听不着。   这样的才艺只是用来讲故事未免太浪费了,应该派上其他用场才成啊。   冬秀想到此处不由激动起来,这《上错花轿嫁对郎》可不仅仅只是故事精彩,其中人物服饰和插曲更是一大亮点,倘若在讲故事的时候把那悠扬活泼的小调也穿插进来,岂不锦上添花,妙哉美哉。   况且背景音可是烘托气氛影响情绪一大利器啊,想一想现代的电影电视剧吧,没有各种歌曲和背景音乐,那魅力和生命力绝对是大打折扣的,在音乐中听故事,可比干巴巴的光听故事有意思多了。   只能说人家不愧是专业吃这碗饭的,那神情、那眉眼、那动作,不过是两个人而已,硬是演出了群戏的感觉,不止两个女主角,连那些丫鬟、媒婆之类的配角在她们的口中也仿佛活了过来一般,比冬秀当初在胡同里听那老秀才讲得要好百倍不止。 第70章 歌曲   直到出了场子,冬秀还意犹未尽、回味无穷,觉得人家两个先生真仿佛是扫地僧般厉害的人物,她决定了,以后每天都要过来捧场,这样好的民间艺术,简直是叫人欲罢不能啊。   连冬秀这个见过些世面的人都对此意犹未尽,那些第一次品尝到正经娱乐活动带来的惬意的女人们那就更别提了,一个个红光满面,活似打了鸡血一般,看着比那刚从烟塌上下来的瘾君子还要亢奋几分,纷纷讨论着今天的所见所闻。   “怪不得那些大老爷们都爱整天泡在茶馆里不回家呢,原来是这般享受啊,以前咱们是没机会受用,现在可要好好找补回来,打今儿起老娘也要每天来这茶楼里走一遭,哎,到时候咱俩约着一起来啊。”   “我倒是想呢,可家里还有那么多孩子,每天一睁眼就是一摊子事,哪里得空,今天还是碰巧,那些讨债的去了他们姨姥姥家吃酒,我这才得闲出来。”   “我呢,倒是没有孩子拖累,可是手头也没闲钱啊,你没听那老板说么,这看一场就得花五十文,那茶水点心的还要另算,一天下来不得花个百八十的啊,我可舍不得。”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在咸亨酒店里吃酒时,“在曲尺形柜台上排出九文大钱”就能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而祥林嫂第一次到鲁四老爷家做工的工钱也才五百文,那还是在物价飞涨的几十年后,现在的五十文可远比那时候的五十文更值钱,相当于祥林嫂一个星期的工钱了呢,也足够一家五口享用一顿丰盛的早点了。   说贵肯定是不贵的,可家庭妇女么,从来是不肯在自己身上多花半个大子的,何况是用在享乐方面,那就更加舍不得了。   “那这书你们就不听了?你们不想知道后面的事?”   她可是被那说书人把胃口给高高的吊起来了,明儿非得去听听那“下回分解”不可。   “怎么不想听,我现在就想知道那两错嫁的姑娘到底会怎么样,是将错就错就那么过了呢,还是会被夫家发现给退回去,嗨,你说这媒婆和丫头也是够糊涂的,连新娘子抬错了也不知道。”   “就是啊,这要是稀里糊涂的入了洞房才发现,那才有得好看呢,大姐,你明儿听完了可得回来给我们好好说说。”   “好哇,感情你们等着老娘当这个冤大头呢,也成,反正我也不差那俩钱,何况五十个铜子就能消磨整一个下午,也值啊,明儿你们且等我也做回说书先生,把那后续故事讲与你们听。”   一群妇人们说说笑笑,兴高采烈的结伴回去了。   冬秀也与王稚萍一起往回走,金灿灿的夕阳铺满湖面,使得波光嶙峋的湖水仿佛一面彩色霓虹般耀眼梦幻。   王稚萍一脸享受的感慨:“不怕先生笑话,我在看先生的这本小说时只觉得心都化了、酥了、软了,这世上竟有这样真挚连绵的动人感情,打那时起,我就决定了,今后我若要嫁人,一定也要嫁给那样懂我、包容我的人,我希望我的婚姻也是充满了欢声笑语和脉脉温情的,而不是什么相见如宾、男主外女主内。”她忽又转过身目光灼灼的盯着冬秀,“先生,你的婚姻也是如你小说里描写的那般幸福美满么?”   冬秀顿了顿,没有立即回答,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现在的婚姻到底算不算是美满的。   按这个时代的标准来看,她自然是头一等幸福、幸运的女人,胡竞之俊朗、多才、温和、大度,甚至多金而慷慨,有名而谦逊,那些美好的品质足以让任何女人对他一见钟倩或日久生情,冬秀不可否认,越是相处,她越是被他所吸引折服,胡竞之也表现了对她的十足喜爱和满意。   可她不是很确定,这种喜爱是因为她是他的妻子,他不得已、没得选,所以才退而求其次呢,还是他真的喜欢上了她这个人。   说到底,她就是矫情病犯了。   果然,先恋爱再结婚,把婚姻建立在爱情上才是王道啊。   这样子先婚后爱叫她着实有些不自信。   不过这样患得患失的心情不也正是陷入爱恋的一种表现吗。   见小姑娘还执着的等着她的答案,冬秀只得答道:“我听人说过一句话,叫生活不止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可你要知道婚姻是恰恰相反的,浪漫的诗和远方也是有的,可更多的却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苟且,生活不是小说,没有那么多惊心动魄、海誓山盟,更多的是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你可以尽情享受恋爱里的欢乐自由,但却不能妄想婚姻生活也能一如既往。”   对于这些新青年们来说,这个时代的婚恋观,在封建礼教和西方文明的相互夹击下,早已碎成渣渣了,要么是听从父母之命与个压根不认识的人结合,要么就放荡不羁爱自由闹出些新闻来,总是容易走向两个极端。   冬秀可不想这小姑娘因为沉迷虚幻世界不可自拔,反倒把自己给耽误了。   现代就有女孩子因为看多了各种霸总言情,找对象时不切实际,总是不自觉的拿小说男主的标准去要求对象的,最后只能自己做自己的女主角,一直活在虚幻的世界里。   这个时代是容不下女孩子那些绮丽的美梦的。   稚萍是个很有主见和想法的女孩子,本也不需要她的鼓励或劝诫,见她有些为难,便十分体贴的转移话题道:“今天这两说书先生的确有几分功夫,比我自己看书时又别有一番趣味,好像更加逗人了,都说这北京城的人爱贫嘴,经她们那么一改一说,不过是普通的好笑片段,倒比那正儿八经的笑话还要好笑呢,你看那会儿大家笑得,简直前仰后合了呀,先生,您这故事主角既都是我们扬州人,倘若叫我们那儿的说书先生来说肯定更具风味呢,还有那开场的小曲,配扬州弹词肯定更加相得益彰!”   冬秀听完双眼放光,这可真是巧了,“你是扬州人?”   “是啊,我是土生土长的扬州人”王稚萍用扬州话回了她一句,果然极其娇媚温柔,听得人心都酥了。   “哎哟,那正好,我这里有几首歌,原就是配着这个小说的,你介不介意帮我试唱一下?”   冬秀本打算找机会直接教给那两个女先生的,可又怕人家接受不良,毕竟这时候还是各类九曲十八弯的戏曲小调当家呢,像这般直白又另类的唱法也不晓得会不会水土不服啊,毕竟像《夜上海》这样的歌曲还得等二十年左右才能喜闻乐见的被大众所接受和喜爱,真正在社会上流行起来。   要是有人能点评一下那是最好不过的,即便不好,也不会被笑话啊。   王稚萍几乎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她与宝先生交好,一来是真心喜爱敬服她,二来也是想找机会劝她重新开始写作。   现在宝先生居然创作了歌曲出来,虽然不是写的小说,可也与小说有关哪,她自然要举双手赞同的。   当众唱歌是不敢的,两人干脆兴冲冲的回了冬秀家,交待王妈和带弟准备晚饭,把门一关,冬秀便开始边回忆边把那歌曲写出来。   王稚萍便在一边一行行的看她写下去。   “这首歌名叫《烟雨蒙蒙唱扬州》,我也不会谱曲,就先唱一遍给你听罢,等你学会了再用你们扬州话唱来听听。”   这首歌婉转多情,极富韵味,甫一开口便能将人带到江南水乡那雨雾迷蒙的青石小径上去。   可惜冬秀没有那般功力,只能大概齐的把曲调给唱出来。   可即便这样,王稚萍依旧在一瞬间就被征服了,那样新奇而独特的唱法将歌曲里的柔情和缠绵表现得淋漓尽致,听得她一颗心也悠悠荡荡、酸酸甜甜的。   “这个调你能记住不?要不要我再唱几遍给你听?”这首歌听着是朗朗上口,旋律流畅,可唱起来才知道有多累,不是专业的歌手,还真唱不出那种味道来。   “不用了,我已经记住了,”王稚萍信心满满的拿着写了歌词的稿纸,“我家里有好几个长辈都是戏迷,我小时候还跟着吊过嗓子唱过黄梅戏呢,这首歌如此优美动听,我一听就会了。”   然后便对着歌词唱起来了:风吹云动天不动水推船移岸不移雨绵绵情依依多少故事在心里五月烟雨蒙蒙唱扬州百年巧合化今情善恶皆会有报应姻缘桩桩似线牵万事幽幽当自立……   妈呀,简直好听到炸裂,冬秀听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果然练过的就是不一样。   她啪啪啪的使劲鼓起掌来,小姑娘唱得真是不比她记忆中的原唱差,反而更有一种柔肠百结、情意缠绵的别样味道,再加上扬州话本就自带着一股娇俏柔媚,听得人简直浑身软绵绵麻酥酥的。   真想不到这姑娘还有这般能耐,听这把婉转绵长的好嗓音,这哪是业余爱好的水平啊,真是太谦虚了,要搁现代怎么都能混个曲艺艺术家的称号了,不过在这大师遍地跑,票友满天下的时代也只能自娱自乐了。   “你觉得这样直白简单的歌曲能有人爱听么?”   “怎么没有,哎呀先生,您真是太过自谦了,这曲子多么好听啊,虽说不如戏曲隽永深刻,却别样的清新缠绵,而且极易上口,听过一遍就忘不了。”   王稚萍脸蛋红扑扑的,十分激动,她这也算是亲自参与宝先生的创作过程了吧,这曲子如此好听,宝先生居然还担心别人不爱听呢。   不过听唐先生说,宝先生一向就是这样的谦虚谨慎,甚至有些自卑胆小,即便手里拿着金锭子去买包子,还要小心翼翼的问别人够不够呢,当初给他们报社投稿也是如此,一直反复交代唐先生如果小说实在不好,不必看在两人情面上强行登报,她还可以拿去别的报纸上试一试云云,若不是对她有一定的了解,唐先生都要以为她这是故弄玄虚的在炫耀,或是威胁呢。   宝先生对自己的能力真是一无所知啊。   “你可别为了叫我面上好看就净说好听话来哄我,我是打算把这些歌教给那两个女先生唱去的……”   话还没说完便被王稚萍打断了,“这些歌?难道您还有好几首这样的歌么?”   这算是空守宝山而不自知吧,竟然还毫不在意的打算教给说书先生,宝先生真是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几首歌的价值啊,不说这几首歌本身质量如何,就冲这出自宝先生之手的噱头也足够叫人追捧了啊。   “先生您先别急着贸然下决定,只是教给那两个说书先生未免太可惜了,您全国各地的读者们也正翘首企盼先生的新作呢,若是他们也能听到这几首歌必然是极欢喜的,若是您信得过我,这事容我回去与主编商量一下再做决定可以吗?”   冬秀自然是没有异议的,反正她的初衷不过就是给听故事的人增添些趣味而已,他们报社爱怎么折腾就随他们去好了,反正她是不怎么看好的,毕竟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独特的喜好,21世纪的经典流行曲目,放在19世纪未必也能同样的出彩,太过超前的东西总是不太容易被人所接受的。 第71章 打赏   之后几天,王稚萍便忙碌起来不再露面了,胡竞之又被派去沪市做学术交流,家里就四口人,冬秀干脆带着王妈去女子茶舍听书,至于带弟和崔有粮,没有她们做电灯泡,估计两人能更自在放松些的处对象呢。   冬秀之前还真没有发现这两人私下看对眼了,这时候的人多含蓄呀,即便是正式夫妻,在外人面前也要处得跟同事一般,再正经不过了,还是王妈悄悄的跟她八卦了一嘴,她留心查看了好几天才发现的。   要说带弟和崔有粮年纪也都不小了,崔有粮之前是穷的结不起婚,带弟则是明确跟她表示过这辈子不准备结婚的,冬秀觉得这纯属个人自由,也不强求,便一直没有帮她张罗这个事,现在这两人看对了眼,也是缘分,她自然要帮忙撮合的。   崔有粮不在,冬秀也不打算再去街上叫黄包车,其实她对坐人力车一直就很不习惯,可能每个在现代社会生活过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有这样对体力劳动者的怜悯和不忍心,看着拉车的人在你眼前气喘吁吁、汗流浃背,那种罪恶感简直分分钟化作屁股底下的针尖,刺得人坐立难安,不过崔有粮自己一直觉得工作过于轻松了对不起主家给的薪酬,每每冬秀要外出,即便只是到对面街上去买个小食,他也是一定要拉着她过去的,倒显得冬秀真像个娇贵矫情的富家太太了。   其实她们租住的这所四合院地段是一等一的好,绝对的闹中取静,出了胡同走不远的地方就有电车经过,谁叫她们就在皇城根底下呢,那故宫,哦,不对,现在小皇帝还住在里面呢,那里还应该叫做紫禁城才对,她们可就在紫禁城东边三两站的地方呢,交通设施还是很发达便利的。   冬秀仔细研究了一番站牌,便带着王妈上车了,车上有专门负责收钱的人,冬秀额外付了几个大子儿,那收钱员便把她们安排在了前面人少有座的地方,估计就是电车上的头等座吧。   这时候的城市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地面交通规划,更别提红绿灯啥的,交通指挥全靠那些穿着鲜艳、带着大包头巾、随身携带长棍的阿三哥们,所有的机动车行驶速度也都是极慢的,就连那极为高端洋气的进口小汽车也休想在城里跑过二十码,与其说它是一种交通工具,还不如叫它移动的时髦炫耀机。   上个月,冬秀便在各大报纸和墙头巷尾处看见了北洋政府治下的京师警察厅发布的一张关于限速标准的通告,通告上说:“自用及营业各汽车行驶速率,至快每分钟以营造尺六十六丈为限,不得逾越,违者罚款五元。”   冬秀换算了一下,差不多就是限速12公里每小时的样子,还没有一般自行车跑得快呢,而且只要超过这个这个速度就要被罚款五元,对普通人来说这可是一笔巨款了,相当于一两个月工钱呢,不过能开得起小汽车的人是肯定不在乎这点钱的,有的甚至还要故意超速以达到炫富的目的呢。   相比时常会被拥挤的人群堵在路中间动弹不得的汽车,轻便灵活的黄包车才是这时候当之无愧的街头霸主啊。   电车一路伴着叮铛铛的脆响悠闲而缓慢的穿行在这座既古老又新潮的城市里,好似观光车一般,带着乘客一一领略这特殊而极具魅力的时代画卷。   王妈虽说自诩是个老北京,可对这不靠牛拖马拉就能自行移动的洋玩意还是倍感惊奇的,虽然早已习惯了它的存在,可也一直敬谢不敏,从不敢赶时髦的上去坐一坐,今儿可是又托了太太的福,她老婆子也算开了洋荤了,回家了可得跟街坊邻里吹嘘吹嘘。   两人在中途下了车,沿着湖边走了不远的距离,再过一座桥,便顺利的找到了那座茶楼。   那茶楼看起来十分显眼,因为与其他茶楼不同的是它开了两处入口,一处是面街大门专进男客,一处是临湖侧门专接女客。   今日那女子茶舍门口依旧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大都是一副歪嘴斜眼的不屑样在那指指点点。   冬秀才走过去,那茶舍老板便瞧见了,亲自迎上来打招呼,十分热情的送她进去。   本以为经过昨天一番造势和宣传,今日就算不是爆满,也至少得有个七八成的上座率吧,毕竟昨儿的说书活动是十分成功的,凡听过的女客们就没有不惊奇称赞的,不仅纷纷表示自己要做个回头客,估计她们回去跟姐妹们一说,还得带一波潜在的客人来,怎么也不至于就这么小猫三两只啊。   室内的人两个巴掌就数得过来,实在少得可怜,幸而都聚在一堆八卦得正起劲,没有各自占据一张桌子,否则看着稀稀拉拉的就更显得冷清寒酸了。   冬秀也不用特地打听,只消带着王妈往那儿坐一会儿,便什么都清楚了。   原来今日过来捧场的女客人数的确不少,一来图个新鲜稀奇,昨日进去的女人们就不说了,那些犹豫着没去的人,听出来的人那么炫耀兴奋的一描述,可不就后悔了嘛,早知道那里面没有妖魔鬼怪,还能白吃白喝白得乐子,她们早去了,为了弥补损失,今天一大早就占座来了,二来那故事的确好听,直叫人欲罢不能,听过的人回去了还一直想着呢,晚上睡觉都惦记着后面的情节,没听过的人就更是抓心挠肺了,那故事到底有多好听啊,能叫这些人一直这么念叨着。   至此,女子茶舍算是大获全胜,推广成功。   不想正当老板看着鱼贯而入的女客们笑眯了眼时,变故陡生,一个蛮横的男人冲过来,抓起正待进门的一个女人的头发,不由分说劈头盖脸就是一阵暴打,嘴里还脏话不断的羞辱她,那男人好似一阵疾风骤雨,来时突然,走时迅猛,临走还把那门票钱给抓走了。   原来这男人便是被打女子的丈夫,觉得老婆进茶楼听书享乐简直是岂有此理,道德败坏,无耻下流,关键还要花钱,这是一个正经女人能干的事么,定是受了那茶楼老板的引诱,若不是现场站了许多身强力壮的茶伙计,他定是要暴打那老板一顿出气的,还要让他赔偿他婆娘的名誉损失费,这女人要是进了那乌烟瘴气的茶楼还能清白做人么,幸亏他来得及时,要不然这个老婆也是不能要了的。   被他这么又打又骂的一搅合,原本正打算进门的女人们也犹豫害怕了,围观的男女又在那不停的说风凉话,假惺惺的劝她们回头是岸,搞得活像她们是一群即将要失足进窑子的女人一般。   女客们无非是图个稀奇找个乐子,怎么可能为此担负这么重的罪名,自然是打了退堂鼓,纷纷要回门票钱便掩面奔逃而去了。   至于还敢顶风作案,继续进来听书的,要么是年纪稍大没有那么多顾虑的,要么便是真书迷,实在爱惨了这个故事,听不到后续情节,简直连饭也吃不下了的。   冬秀实在忍不住给这老板掬一把同情泪,原本以为发现了开源进财的法子,哪知现在被人狂泼污水,都快变成诱拐良家妇女的老鸨子类黑心人物了。   清朝才完了没几年,去年还搞了出复辟大戏,这封建毒瘤可不是那么容易消除的,在某些方面,社会对女子的严苛甚至不减反增,男女大防也是一如既往的严肃。   不管听众有多少,那对说书先生讲起故事来都是一如既往的精彩认真,十分的有敬业精神,冬秀听着稀稀拉拉的掌声,看着略显空荡屋子,都忍不住为这两先生感到委屈。   王妈不愧是这本小说的死忠粉,即便在胡同里一场不落的听那老秀才讲过一遍,现在再听还是聚精会神,一副沉迷其中不可自拔的迷妹表情,说书先生讲到媒婆为保命,将错就错,给杜冰雁下迷药时,她脸上便是一副担忧又愤怒的表情,当讲到李玉湖与齐三公子在洞房里相互捉弄对方时,她脸上立马又挂上了姨母微笑,眼里的欢乐几乎要溢出来。   冬秀觉得自己简直能在她脸上看完一出戏。   先生鞠躬退场时,所有人都死劲鼓起了掌,虽然人少,可那种热烈激动的氛围却一点不弱,昨天那位在冬秀之后进门的霸气妇人甚至还往台上抛了枚大洋做打赏,可见真是很喜欢了。   其他人见状或多或少也往台上丢了几个钱,冬秀自己厚脸皮的觉得,这成功主要得靠她的故事够精彩啊,两位先生可算是锦上添花而已,那些钱便是变相的对她这个作者的肯定和喜爱啊,连她自己都忍不住给自己点赞了,脑子一热,便把兜里的钱全撒了出去。   一时台上叮叮当当一片脆响,倒把众人从那种迷幻激动的氛围里拉出来,纷纷对她侧目而视:原来那些个围观群众有一句话说得是对的,这听书的人里还真有那样的败家娘们。   这把钱得有一二十块了吧,抵得上这两先生一个月的收入了。   两个先生也是被惊倒了,一般来说,这市井里说书的女先生比起那唱大鼓的姑娘们收入可低多了,毕竟说书这一行是男人的天下,女子可没什么市场,何况她俩又不是什么角儿,便是偶有打赏也有限得很。   这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大手笔的呢,而且还是个女子给的。   两人只以为她是不小心给多了,这种事也是有的,有些大老爷们听戏听大鼓书时,兴头上来了也爱不管不顾的扯着身上所有鸡零狗碎的东西往台上扔,事后后悔了,照样腆着脸又捡回去,换来众人的嬉笑一片。   不过等她俩再三打量过这位太太的神情后,便知她是认真的,这钱真是给她们的。   两人脸上迅速浮上一层喜气,扎着手对冬秀又谢了好几次。 第72章 主意   出门时王妈一边盛赞这书说得好,一边又心疼冬秀给出去的那些钱,幸好家里先生会赚钱,又极疼爱太太,一应花销尽可随她意愿,这要是换了别家,这样大手大脚的败家婆娘回去就得挨顿呲。   走到门脸处,恰碰见茶楼那个胖老板,正指挥着伙计们收拢门口那些特地布置的鲜花彩绸。   “谢您的赏了。”老板真诚的道谢,又不无遗憾的道,“明儿这女子茶舍估计就不能开了,给您带来不便,真是抱歉,多请您海涵呐。”   冬秀还没吱声,一旁的王妈倒是急了,按捺不住的插嘴问道:“您这茶楼开的好好的,怎么就要关了呢,不是才开张没两天吗?再说了,这说书先生才开了个头呢,后面还有更精彩的故事,您突然说断就断,可闪得我们好没着落。”   后面跟出来的几个女客也纷纷应是,那位霸气妇人说到:“您是不是怕那些碎嘴子的人嚼舌头,嗨,这个您就别当心了,我们敢进去,那就不怕人说,您那么在意干么,那些满嘴喷粪的人能在这说一天两天,还能说一个月两个月不成,不理他们就完了。”   老板苦笑着回到:“要真是那些说闲话的人,我也是不怕的,做生意这些年这点定力还是有的,关键是有人说要去警局告我们茶馆去,说我们藏污纳垢,有伤风化,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倘若那警察厅当真带人来查,我损失些钱财倒是小事,只怕到时候闹起来真要坐实咱们这个污名了,对各位太太的名节有害,我倒不如提前把它关了一了百了。”   众人听得面面相觑,不过就是个女子聚众听书的地儿,怎么就这么招人惦记呢,还要闹到警察厅去,那可是群吸血蚂蝗,万一到时候找个由头把她们都给拘了可怎么办,像老板说的,交点钱是小事,这名声可就全毁了,别人会怎么看一个进过监狱的女人呢,想一想都叫人不寒而栗。   一时众人也无话可说,却都在心里打消了再去听书的念头,连霸气妇人也只是愤愤的唾了一口,骂了声国骂就走了。   冬秀迟疑了一阵,还是低声与那老板道:“这事也不是没有解决的法子。”   老板见她穿着也不像是什么有权优势人家里的太太,哪有能力帮到他,再听她谈吐,感觉就是个温柔的后宅妇人,估计都不知道这事的厉害关系。   虽然不认为她真能帮自己解决这桩麻烦事,可人家一片好意,也不好推拒了,便请她到靠近门口的桌上坐了。   “您无非就是担心那些闲言碎语会招来麻烦,依我看,与其这么遮着隐着的叫那些心思龌龊的人想入非非,倒不如光明正大的敞开了给他们看个够。”   “这女子到底不同男子,能进去悄悄的听个书就颇要勇气了,谁还敢在众人眼皮底下听书呢,而且敞开后不就谁都能进来吗,恐怕太过吵闹没法听书,何况还有那等无赖泼皮专爱故意捣鬼吓人,这样的事来个一次两次的,那些女客只怕就要绕着我这茶楼走了。”   冬秀笑了笑,“谁说要敞开门叫那些人白瞧啦,您可以选择开窗啊,”冬秀一指右边的窗户,继续道,“我观察过了,您这女子茶舍有一部分可是悬空在湖面上的,倘若能将这临湖的一面窗户全换上那种透明玻璃的,一来能使室内光线明亮,让听书的女客们也可在和煦的阳光里一饱湖面美景,更添趣味和雅兴,二来能叫对岸的行人们都可清晰的观察到室内情况,这里面到底有没有藏污纳垢,清晰明了,一目了然,闲言碎语自然不攻自破,三来玻璃窗即透明可见又有一定的隔音效果,能使听众们完全不受外界杂音干扰,倘若有吹拉弹唱类的声乐表演,您把窗子推开一道缝,让那音乐随着水波隐隐的扩散出去,必定能引得岸边行人驻足观听,到时候您这茶楼都不用吆喝,生意自然就上门了。”   老板听完,激动得不住鼓起掌来,连声道妙妙妙,这个法子果然是一击即中,而且居然还这么简单易行,不过费点子小钱而已,轻易就解了他的大麻烦,怎么他之前就没想到呢。   老板这下可不敢小瞧这位年轻貌美的太太了,郑重的作揖致谢,好像麻烦真的已然被他轻易解决了一般。   冬秀却没这么乐观,即便有了听书的条件,恐怕碍于社会约束,也是少有女子会走进这茶舍的,这时代的茶楼戏院若想接待女客,那是先要获得政府颁发的许可证的,否则警察们便可以大肆查封勒索,叫这家茶楼或戏院顷刻倒闭。   “您这女子茶舍若想长久,最好去警署办理正式的许可证,免得以后麻烦不断,这样也可使得那些女客们安心进门,不必忧心其他,也免了那些闲言碎语的败坏茶馆名声。”   老板连连点头称是,表示自己一定会以最快的速度把证办下来。   既然都说到这里了,冬秀也不介意再说得深一点,“茶馆的问题解决后,接下来便是怎么招揽客人的问题了,您也知道,能到茶馆来听书的女子大多不会是大富大贵之家的人,甚至很多还是手头拮据的平常人家,她们既不富裕,也无随便使用家里钱财的自由,您这门票价便是一头拦路虎,即便她们想来,也是舍不得来的。”   “正是,今日来买票的许多人都说我这门票太贵了,天可怜见,这不过是顿饭钱哪,却能在我这里消磨一天的时间,怎么还嫌贵呢。”   许多人还说就去一次瞧个稀罕,以后再不来了呢,老板也是心累,他那定价原就是为了吸引客人定的成本价,本来茶楼也没有靠着收门票来赚钱的,他们卖的主要还是茶和那份悠闲嘛,可是那些女人进去后真就宁愿渴着听完故事,也不舍得破费两个大子儿买杯大碗茶,只有及个别的人不肯亏待自己,但点的东西也有限,不过瓜子、花生而已,他为了揽生意,这两天倒赔进去不少钱。   其实这倒好理解,毕竟对自己抠门、对家人无私奉献算是这时候中华传统女性的一项美德嘛。   “其实,您可能一开始的定位就有问题,这女子茶舍与男子茶楼成立的初衷就不一样啊,女子毕竟不同男子,又没有那个闲钱和时间来泡茶馆,整日整日的在里面消磨时间、交际友人或谈生意做买卖,她们就只是单纯来听书、听曲、看表演的呀,您完全可以按那戏园的规矩,每个时间段设定不同的节目,再分别收取不同的费用。”   按表演节目来收费可比按一天的时间来收费赚钱多了,这样还可以叫女客们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选择场次,免得很多人为了值回票价,生做也要在那里坐一整天,这样不仅影响茶舍生意,那些女客们也必定觉得浪费时间,且无聊又无趣。   这就好比我们现代人去看电影,本来花十块钱就能看一场自己喜欢的电影,然后高高兴兴的回家,现在却被迫花五十块买了一张通票,可以全天观看,可偏偏这一天里其他上映的电影都不是自己感兴趣的,看吧,那真是无聊而痛苦,不看吧,又觉得自己亏本了,反正怎么都没有只看一场的幸福度高的。   “嘿呀,您这话说得对哇,这样一来不仅客人们高兴了,我们也轻松许多呀。”   老板看着冬秀,眼里简直要冒出小星星来,他真是在这一行干太久,居然也变得墨守成规不知变通了,可这年月不耍点新花样就活不下去呀,这北京城里多少家茶馆都因为老成守旧最后落得个倒闭关张的下场。   冬秀觉得这老板十分上道,不仅一点就通,还很是谦虚好学,一点也没有因为她是个年轻女子就轻视敷衍她,大概好为人师是所有人的通病吧,总之看着胖老板那仿佛小学生一般求知若渴的乖觉眼神,冬秀是越说越兴奋,最后连广告宣传、包月打折、满十送一等现代常用的营销手段都说出来了。   反正在她的嘴里,这茶舍的前途是大大的,指不定明儿就能享誉京师呢。   老板听得也是颇为激动,仿佛是被传销组织洗脑了一般,只觉脑子发热,气血翻腾,恨不能立马就行动起来。   最后还非得请冬秀到东来顺去涮羊肉,冬秀倒是很心动,一入秋,胡竞之就带她去那里进补过了,那东来顺的涮羊肉不愧是北京一绝,特别是那浓郁鲜香的芝麻酱,啧啧,满口留香,回味无穷,配上那片得纸片般薄的鲜羊肉,真是好吃的没话说。   可惜,她是没那个口福了。   冬秀摸着自己下巴上冒出的几个痘痘,十分遗憾的推辞了老板的请客。   王妈是听不懂那些生意经的,可看那老板被太太几句话就哄得服服帖帖的,心里也不由得咋舌不已,都说无徽不成镇,这徽州人仿佛都成了精了,天生就有那做生意的本事,就连太太这样的深闺女子也能随口来段生意经,还能让这老于世故的老板心悦诚服,可真是了不起。   “马上就是十五了,咱们也去买些月饼吧。”正好那稻香村就在附近,冬秀便与王妈一路走过去。   “哟,说到这个我倒是想起来了,昨儿陆家给咱们回礼了,送的就是云腿咸味月饼。”   哎,人家这样殷情有礼,她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在伙计的推荐下,买了盒最畅销的团圆百福的月饼礼盒,打算明天过去拜访一回,别的不说,陆老太太倒仿佛真是个豁达的妙人呢。 第73章 拜访   为了给家里那俩孤男寡女制造独处空间,冬秀硬是带着王妈在外面磨蹭游玩了一整天,直至夜幕降临的时候才将将从戏院里出来打道回府。   看着带弟那股子羞涩幸福的小女人神情,冬秀便知她俩的事基本算成了,真想不到,看着老实巴交的崔有粮居然这么有行动力。   “你俩倒是打算什么时候把喜事儿办了呢?”逮着个独处的机会,冬秀便直接问出了口。   带弟闻言先是脸上爆红,扭捏吱唔着不开口,后来见太太并无调侃打趣的意思,反而是很认真的在询问她的意见,这才开口道:“我是想等到明年再说的,起码也要伺候着太太您把孩子生了吧!”   哟,千万别,那你真是不知道要等到哪年哪月去了,不说冬秀没有什么勇气在这乱世里生孩子,就连胡竞之也仿佛是个隐性的丁克主义,对生孩子传宗接代这种事一点都不热忱,幸而她的经期一直很准,平日里算着安全期,到现在也相安无事。   其实这时候的避孕手段也很多,不提本国自古流传下来的各种土法子,就连国外也有药理的和物理的各式法子,只不过或者对健康有害,或者体验感觉不好,再加上国人一直以来多子多孙的想法,使用的人倒是极少,便是想买还不一定找得到途径呢。   “那他的意思呢?”冬秀收回飘飞的思绪,再次询问。   带弟不好意思的低着头:“他自然是想越快越好!”   冬秀心下了然,崔有粮这个年纪,放在现代还有人自称宝宝,可在这时候绝对就是即将迈入老光棍行列的人了,现下有了喜欢的姑娘,这姑娘还不嫌弃他是个孤家寡人,自然想要尽快娶回去,只怕恨不得明天就能入洞房,明年就能抱上胖儿子呢。   “这样的好事哪能耽搁,你要是认准了他,那咱们就赶快操办起来,趁着天气凉爽,把喜事给办了。”见带弟有些犹豫,她又劝道,“你们要是愿意,婚后依旧住在这里,反正家里房子多,你不过是挪个地方而已,咱们还跟以前一样呀!”   京城居,大不易。   这小两口都是没家没业,没根没底的人,要是叫他们出去另外租房子过,那生活压力可就大了,要是有了孩子,凭他俩一个拉车的一个做帮佣的,指不定都养不活呢,更别提送孩子去上学了,能继续住在这里自然是最好的。   带弟当即就要跪下来给她磕头,冬秀被唬得一跳,忙拦住了,“做什么呢,咱们可不兴这样的!”   看太太那一脸惊慌的样子,带弟倒被惹得笑出来,小姐这怕被人跪拜的毛病可真是一点没变,也还是那样善良肯为人着想,她上辈子肯定是烧了高香了,能遇到太太这样的好人,今后定要更加用心的伺候太太……   敲定了她俩的事,冬秀心下也十分高兴,叫了王妈按本地的风俗去采买婚礼用的各色物什,打算好好给她俩办一场。   “太太,我看这婚礼倒不必办,叫一桌酒席咱们热闹热闹就是了,他俩又没个亲朋友邻的要宴请,有那个钱还不如给他俩多置办些紧俏的用品,像被褥、衣裳、喜桶、喜盆之类的,再不济买些银簪子、金耳环的也划算哪。”   冬秀拍拍脑门,她光顾着高兴了,细想想还真是的,她自然是把带弟当自家人看待的,可在别人眼里她却不过是个下人是个买来的丫头罢了,谁会来捧一对下人的场呢,到时候她办婚礼却请不到宾客,岂不是尴尬,到底还是经事的老人想得周到些,便干脆全托付与她去办。   这件事算是尘埃落定,转眼却到了她回访周家的日子。   按照之前约定好的,冬秀一早吃过早点,这才不慌不忙的带着王妈过去了。   周老太太果真是个妙人奇人,这才不过月余,居然也能似模似样的说国语了,虽还别扭生疏,可只要仔细去听,其中意思倒能领会个七七八八的,基本能做到沟通无阻了,对于一个一辈子都窝在家乡的老太太来说,学国语的难度估计只比新学一门语言逊色点吧,可她不但学了,还学得很不错呢。   反观那个大儿媳妇,身上照旧弥漫着一股暮气,仿佛身体里住着个七老八十的迟暮老人,与周老太太正好掉了个个。   至于王妈说的那个新来的人,冬秀也见着了,就是这家的二儿媳妇,那伶俐干练劲儿简直活脱脱一个再世王熙凤,看她那副活泼爽直的做派,倒不似江南水乡来的小女人,有了她在一旁插科打诨的活跃气氛,冬秀才不觉尴尬了。   叫谁来说都是这二儿媳更讨喜些,有她在,那本就木讷寡言的大儿媳妇简直就被挤兑得没地站了,活似个隐形人一般,可冬秀暗自观察着,却发现周老太太并没有随着性子一味的喜欢偏袒二儿媳,对那大儿媳倒是颇有几分照顾和怜爱。   “我们才来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也不敢出去胡乱走动,整日困在这大宅子里,连个能说得上话的人也没有,真是怪不自在的,都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我现在可真是后悔了,当初被老大给哄了来,连乡下的祖宅都给卖掉了,现在是想回去也不能了。”   周老太太可不是个悲观的人,现在能半嗔半怨的说出这番话,可见真是无聊得狠了。   以前在乡下生活时,多么惬意自在啊,平日里做做针线,逗逗孙子孙女,又或者与老人们闲话说古,又或者捡那有趣的话本子看看,再不济还能田间地头的随意溜达,哪像这城里,人挤人、车赛车,风沙也大,气候也燥,又满是陌生的口音,叫人连逛一逛的兴致也没有。   二儿媳忙劝道:“娘,您就是初来乍到的还不习惯,故土难离,谁都有这么个适应的过程,不信您问胡太太,我看她如今就适应得很好哇!”   这位二儿媳的国语居然比周老太太说得还要好些,也是叫冬秀叹服的,想她家里的带弟,那可是足足花了三个月才说得有些腔调的。   “没错,我刚来的时候也很不适应,想家,想我娘,可慢慢的就知道这里的好了,这儿毕竟是天子脚下,全国之首呢,那繁华锦绣可是咱们乡下没法比的,不说别的,就是吃喝玩乐,也能叫您天天不重样的受用好些年呢。”   “就是这样,等哪天大哥有空了,咱们也叫他带着出去逛逛,听说这城里的女人都兴出门逛街的,这里不仅有夜戏听,那说书唱曲的茶楼更是数不甚数,您不是最爱这些个么,只怕到时候乐得都舍不得回家呢。”   “你倒是打听的清楚,我看你是被这花花世界迷了眼,自己想出去玩吧。”陆老太太嗔怪的说道,冬秀本以为她是敲打儿媳妇呢,正琢磨着要不要学林妹妹,谦虚一点,说她也不过是略出去过几趟,免得别人觉得她不安分守己,却听她继而又笑道:“不过不说你这样的年青人了,就连我老婆子也想出去见识见识那不重样的吃喝玩乐呐。”   众人聊着天,王妈这个老北京人也适时的给出些游玩建议,气氛倒很是融洽,直到陆家大太太拿了摞报纸进来递给周老太太,冬秀这才惊觉那一直当着背景板的大太太居然已经完全被她们给忽略了,而且还神不知鬼不觉的出去取了趟报纸回来,这才被发现。   她还从没见过存在感这么低的人呢,她站在那儿就好像墙上的一块皮,地上的一块砖那么自然,倘若自己不动不出声,估计都没人能注意到她的存在。   “快把我那花镜儿拿来。”周老太太眯缝着眼,一脸欣喜的盯瞧着那张报纸。   一时二儿媳取来个类似小号放大镜一样的物什给她,若是冬秀猜得没错,应该是片老花镜无疑了,把柄上面还缀着根细长别致的银链子,很像电影中西方贵妇们用来看赛马、听歌剧的小巧望远镜。   现在那老太太便举着眼镜贴到眼睛上去看报纸,居然有种说不出的奇异魅力。   就现在高达百分之□□十的文盲率,举国上下,会买报纸看的人本就是那么一小撮读书人,其中女人又只占十之一二,而像周老太太这般年纪的女人,那绝对就是凤毛麟角。   冬秀定睛一瞧那报纸的封面,大大的《申报》两字就映入眼帘,这老太太莫非还对各类国内外新闻感兴趣么?   “我们老太太现在就指着这报纸解闷呢,那上面有个话本子写得极好,每天不看一段简直连饭也吃不香了。”二儿媳对冬秀解释道。   嗯?话本子,连载小说?   “胡太太上过学没有?可认得字?”老太太找着自己要看的内容,强压下立马去看的冲动,可不能怠慢了客人,依旧笑眯眯的与她说话。   “倒是跟着家里的兄弟们上过几年家塾。”   “哦,那你平日里看书读报吗,这报纸可是个好东西啊。”   王妈听得老太太这么问,没忍住在旁边笑着插嘴道:“老太太您不知道,我们太太可是个大大的书痴呢,就这报纸,每日都有五六份不重样的送家来,我们先生也是读书人,两口子经常比着赛的往家里买书哪。”   老太太闻言十分惊喜,忙抖着报纸一脸迷妹相的跟她安利道:“那这报纸上登的《上错花轿嫁对郎》你看过了么,这可是现在最红火最好看的话本子啦。”   冬秀还没想到要怎么回答,旁边的王妈却拍手笑道:“哎呦,老太太,原来您也爱这个话本子哪,我们太太前些天才带着我到茶馆里听了一回呢。”   接着又把那听书的乐趣大大夸耀了一番,北京人本就有与生俱来的语言天赋,京话又极具韵味和美感,真要认真夸起一样东西来,那真是天花乱坠般叫人心生向往。   两个仿佛找到组织般的老太太就这样旁若无人的交流起小说剧情来,一边说一边兴奋得嘎嘎大笑。   临了,还约定了日后要一同到茶馆去听书。   回去时是大太太送的她们,冬秀其实有点怵她,也不主动与她说话,快到前门时,那个一路沉默仿似影子般的女人却开口了:“你没裹脚?”   与她整个人的打扮和气质不同,这位大太太的嗓音居然意外的轻柔绵软,只听这声音,必定能叫人联想到娇怯温柔的江南美人。   冬秀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问的什么,看看自己的软底绣花鞋,又看看对方同样大小,却形状怪异的黑布宽口布鞋,顿时了然了:自来到北京,她就不再往鞋里塞棉花装样了,反正胡竞之也知道她的底细,她憋屈了二十多年的双脚总算迎来了解放的春天,可对方的脚却是货真价实的小脚,即便套在正常大小的鞋子里,可那高高拱起、扭曲肿胀的形状还是分外醒眼,与正常的天足形状简直天差地别。   “是,我没有裹过脚。”冬秀大大方方的把脚亮给她看。   对方却不再言语,只是十分疑惑的打量了一会儿,便继续低头缩脑的往前走了。   回到家里,王妈便与她八卦道:“这家的老太太倒是个爽快人,好相处,二太太也不错,虽然过分多嘴精明了些,倒也热情实诚,就是那位大太太,有些个,有些个过分沉静了。”   冬秀点头表示同意,这位大太太是个完完全全的旧派女子,不是说她的打扮穿着,而是整个人散发出来的那种陈腐气息,封建的卫道士们叫人愤怒鄙视,而她却只叫人感到憋闷和无语。   怪不得胡竞之说他那位朋友婚姻生活十分不幸福。   “那位大太太听说如今都有三十五六了,却还一无所出,这岂不是要叫那家的大老爷断后么,啧啧,亏得那家大老爷赚得这大院高房,以后还不知便宜了哪个侄子呢。”   在这个时代,一个女人到了那个年纪还没有生育,几乎就等同于不会生、生不了了,怪不得她看着那般郁郁,一个孩子,特别是一个儿子,对这些后院女子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她没有孩子,也没有丈夫的爱重,就连最后的依靠,她的娘家人也远在天边,这个女人活在热闹繁茂的大家庭里,却像个无根的浮萍般,无依无靠。   冬秀想,她应该也是努力争取过的,那双可怜巴巴的套在大鞋里的小脚就是证明,没有哪个像她一样年纪和出身的女子会主动去放脚的,除非她的丈夫极其厌恶小脚,为了讨好丈夫,只得违背自己一直以来信奉的道理,忍着难以站立的疼痛和他人嘲讽的目光,解开那陪伴了几十年的裹脚布。   她已经什么都没了,不能连名分和这个家也失去!   冬秀越想越觉得那个女人可怜可悲可叹。   或许等她跟着走出家门,去见识见识这不一样的世界,就能走出那个困境,找到新的精神支柱呢。   冬秀倒不是圣母心发作想要去拯救别人的人生什么的,只是,只是有些心有戚戚罢了,其实她们的境遇何等相似,都是小脚村姑高攀大学教授,只是她到底没有真裹脚,胡竞之也是个十足的真君子温良人,说到底,她和胡竞之只是千万个旧婚约中的幸运儿而已。 第74章 重开   因为答应了周老太太的邀约,冬秀便分外关注起那女子茶舍的动向来。   那老板倒真是个爽利的行动派,既拿定了主意,当下便找了工人来修缮茶舍,又照冬秀提醒的,去警察厅办了许可证,还大手笔的请人写了些软文在报纸上打广告,这文章立意十分高远,通篇不说女子茶舍装修多么精致、价钱多么公道、节目多么精彩,而是上升到女子之平等、解放、独立等层面上来,将女子进茶舍一事与全国女性之进步等同起来,说得是冠冕堂皇、大义凛然,就连冬秀看了,也觉得一定要到那茶舍里去转一圈,以此来证明自己是追求进步文明的新女性。   原本因为那些笔杆子们无甚名气,这些软文也就没有引起什么注意,只小范围内引起了一阵议论而已,恰好王稚萍来找她,带着录制好的几张黑碟唱片,冬秀便拜托她,请她们报社帮忙刊登一篇文章。   要说那些软文,意思是有了,却不够洗脑,不够亮眼,跟后世公众号里的那些软文比起来简直是没法看,未免生硬和刻板了,真正的洗脑软文那是能一瞬间抓住你的眼球,在润物细无声中扭转你的观点,迅速调动起你的情绪和躁动,最后把你变成一个无脑吹!   当然,冬秀不是要做什么指鹿为马毁人三观的事情,她只是用现代软文的各种先声夺人、明夸暗贬、以点及面等等各种手段,将那些文章进行了加工和美化,叫它更有说服力和逻辑性,叫它彻底变为一篇燃文,让人一读便忍不住起激动得起一身鸡皮疙瘩,恨不得举双手双脚来赞同作者大大的观点。   这篇文章无疑是成功的,因为王稚萍读完后那夸张的反应已经说明了这点。   很快,这篇文章便在《申报》上被刊登了出来,是的,不是在副刊《自由谈》上,而是在影响力遍全国的《申报》上。   文章内容本身足够抓人眼球,女权又是一直大热的话题,再加上“支付宝”这个十足响亮的名头,甫一刊登便荣登话题版头条头位,引起了全民热议,各路名人学者也都加入进讨论群,以《申报》为阵地,大肆探讨起国内女子的思想、教育、生存、婚姻等方面的问题来,呼吁女性解放,做一个有理想有学识的新青年,当然,这时候的观点很多都是一刀切的极端观点,最后新旧两派不免又干了一战。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原本是一篇为女子茶舍造势的文章,经过不断的发酵和演变,最后居然引起了一场声势颇为浩大的女权□□运动。   最大的得益者自然是赚足了眼球的《申报》和那家敢为天下先的女子茶舍,现在那家茶舍的老板俨然已经是位尊重女性、拥护新思想的改革派急先锋式的人物了,也幸亏他家里没什么三妻四妾,否则那些把他奉为女子权益拥护者的女粉丝们能叫他立马就知道花儿为什么那样红。   说也没料到,这次的女子□□运动会被载入史册,作为女性崛醒的新标志而存在,那个原本泯然众人的老板也因此成了位眼界开阔、思想自由的女权派重要人物,而那家茶楼直到后世依然存在,在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世界里依旧散发出渺渺茶香和鼎鼎人声。   这些都是后话,眼下茶舍已然修缮完毕,老板在蒙逼的心情里举办了盛大的开业仪式。   他可从没想过自己的茶楼还能有这样辉煌的一天哪,看着眼前挤挤挨挨看热闹的人群,和那架着相机、举着镁光灯咔嚓咔嚓拍个不停的各报记者,老板只觉得自己脚下都在打飘。   怎么就火了呢。   哎,肯定是祖先保佑,这茶楼还是他爷爷那辈传下来的呢,幸亏他没把它给卖了!   冬秀带着周老太太婆媳三人,看着眼前沸反盈天的热闹场面也是有些懵。   那门口不仅有常见的舞龙舞狮、吹拉弹唱,居然还有一队西洋乐队在演奏,几派人各自为政,你吹我唱,本该是不伦不类、喧闹嘈杂的,配着现场挤挤挨挨的人群,却居然显出别样的热闹和喜气来。   “哎哟,真是好大阵仗,不愧是京城啊!”周家二儿媳扶着婆婆的胳膊,一脸震惊的感叹,她们那县里商铺开业多是放几挂鞭炮完事,讲究些的才请个舞龙舞狮队来热热场子,哪像这里啊,不说其他,那门口居然都被鲜花蓝给围满了,还有那拍照的,跟不要钱似的,围着拍个不停,真是好气魄好热闹。   感叹完,又不无期待的问道:“咱们今儿还能进去吗?”   她们一行人来得略迟了些,现在只能站在那桥上看热闹想突破层层人墙走到茶楼门口都是妄想,更别提进场了。   冬秀有些懊丧,早知道她就不约今天了呀,她是真没想到今天能搞这么大个场面。   她的那篇文章发出去,的确引起了不小的动静,也炸出了不少女权主义和进步民主人士,然后,就歪楼了,这些人你方唱罢我登场,最后既达到了替茶舍正名的目地,也没有过分显出她了,对这一结果她是再满意不过了。   可没料到这件事余热未消,各大报纸闻风而动,想借着茶舍开张再狠赚一波民众的眼球,茶舍老板的助兴队还没开始他们的表演,记者们的相机镁光灯一闪,便吸引了大批前来观瞧热闹的群众,等那锣鼓音乐声再一响,看热闹的人便海了去了,像冬秀她们来得稍晚些的人,便只能站在瞧看看风景了。   周家婆媳三个都是小脚女人,不能久站,况且她们几个女人也不好一直待在挤挤挨挨的人群里,万一被人扒窃了还是小事,就怕被那无赖趁机揩油,而且陆家大太太已经皱眉抿嘴,明显对这环境很不舒适的样子了。   于是崔有粮和带弟在前开道,王妈负责断后,又护着她们退回去了。   深秋的天气已经很凉了,穿着夹层小袄的冬秀却被折腾出一身薄汗来,她都如此,更遑论年纪一大把的陆老太太呢,冬秀一路提心吊胆,生怕出个什么事,那她可罪过大了,幸而老太太精神矍铄,没有丁点不适,还一直乐呵呵的,直道:“哟,这可比咱们老家的庙会还热闹哪!”   几人寻了湖边一处长椅坐下,等着崔有粮去叫几辆黄包车过来,冬秀正想着一会儿要不要请周家婆媳去酒楼里或那西餐厅里用顿饭,毕竟是她没有安排周全,叫人家兴冲冲来,又蔫呼呼走,到底不好意思,却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看却原来是王稚萍。   “您怎么在这儿呢?”   冬秀努努嘴,示意道:“本想去凑个热闹,哪知人忒多,压根挤不进去。”   王稚萍却笑道:“您想进去听书?嗨,您早说呀,我带您进去!”   说着还冲她亮了亮胸前别着的记者牌。   哟,这是有门路哇,来得可真及时,冬秀也不客气,忙问道:“我们多去几个人成吗?”   王稚萍听罢,这才知道那一张椅子上坐着的几个人原来是一起的,也不怪她眼拙,实在是那三位中老年妇女看着与宝先生太不搭了,不过既然是随着先生一道来的,那就是再多几个人也不成问题的,要知道这茶舍能有如今这番光景,可全靠他们报社从中出力,并给了不少支持和指点,她这个代表报社的记者不说是贵宾,弄几张座位还是不成问题的。   这下子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一行人忙兴冲冲的跟着王稚萍沿着湖边绕行。   周二太太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惊奇,悄悄拉了王妈缀在后头,低声询问道:“那位,倒是个男的女的啊?”   看面相、听声音分明是位年轻小姐,可看穿戴却活似那留洋的小公子,二太太心里真是好生疑惑。   王稚萍今天穿了一身西洋装,准确的来说是穿了一身西洋男装,米色针织薄背心,工装背带裤,宽松西服外套,英式格纹贝雷帽,整一个假小子打扮,这在老派人眼里的确是有些不可思议的,别看现代电视剧里动则会出现什么女扮男装的戏码,好似这种情况很稀松平常一般,其实不然,这时候可是连国外的女人都不准穿着裤子上街的保守时代,遑论国内这些刚刚有机会走出闺阁的女子呢。   王妈不说别的,到底是这皇城根下的骄民,见识就比一般人多得多,闻言便掩嘴笑着轻声解惑道:“那位小姐是我们太太闺中密友,您刚才没瞧见她胸前的那个小牌子嘛,那是记者证,她可是那大报社的编辑呢,哦,编辑就是编写报纸的人,您家老太太每天要看的那份报纸就有她的功劳呢!”   听了王妈的话,二太太顿时不明觉厉,丝毫生不起轻视的心,只觉人家跟她真真是两个世界的人。   一行人绕着湖边走了一小会儿,最后居然来到了茶楼的另一边,也就是专管男客接待的那边茶楼,与女子茶舍门前那人声鼎沸的热闹相反,这边居然冷冷清清一个人也无。   王稚萍上前敲了门,很快便有茶楼的伙计把门打开,只扫了一眼王稚萍胸前的牌子和相机,便什么也没问就请她们进去了。   等走进去冬秀才发现里面的玄机,原来这茶楼共有两层,一楼已经被老板分隔开来分别作了男女茶舍,二楼则原是老板一家生活的地方,现在经过重新修缮,已经变作了待客的雅间。   她们的座位则恰好正对着说书台,视野是一等一的好。   等她们桌上摆满各类零嘴小吃时,楼下的大堂里总算陆续放人进来了,不大会儿便坐的满满登登的,冬秀还瞧见了上次那个骂人的霸气妇人呢。   一时女先生登台,敲了一阵鼓点儿,众人便安静下来,说书正式开始了。   女先生尚未开口,却先从幕后飘来一阵音乐,楼下的人还没甚反应,冬秀却一下子愣住了:这不是那个片头曲《巧解姻缘天作合》嘛。   果然,音乐响了一会后女先生便开口唱到:世事艰辛多磨难,独自少欢乐,说是会心一笑更难得,千万别错过,当轻松时且轻松,不要苦心去琢磨……   那种新颖别致的唱腔和歌词瞬间震住了满场宾客,那悠扬婉转的歌声顺着敞开的窗子、借着湖水流淌到岸边,听着好似天边仙乐般悦耳动人,果然叫那些围在岸边瞧热闹的人群驻足静听起来。   “先生,咱们的唱片肯定会大卖,借着这次茶舍的新闻,正好给咱们做了免费宣传呢!”王稚萍与她咬耳朵。   唱片?   哦,对了,好像是有这么回事来着,冬秀仔细回忆了一下,前段时间王稚萍的确是给她送了几张唱片来着,不过她家里也没有那留声机,便只能搁置在一边了,却原来就是她之前告诉她的那几首曲子啊。   她们报社倒真是会想,借着这热度免费打广告啊,不过,报社还能兼职卖唱片?   台上一曲悠悠结束,楼上楼下掌声连成一片,众人无不欢呼喝彩,完全没有讲究什么女子的矜持,就连周老太太都鼓着巴掌叫了几声好。   这还不是更妙的,后面那两先生在说书时,居然还有背景音乐天衣无缝的穿插进来,而且还那样的巧妙精准,也不知他们排演过多少遍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而背景音乐不愧是渲染气氛,烘托情绪的最佳工具,那或活泼喜庆、或泫然欲泣、或诡秘恐怖的音乐叫听众更加入戏和享受了。   此次茶舍重开可谓大获全胜,得到了女客们一致的好评点赞,这时候的口碑可不是被吹出来的,那都是靠自来水们的口口相传一点点积攒起来的,而这女子茶舍不仅自身口碑过硬,还屡次作为进步的象征被上报宣传,逐渐的居然也成了北京城一景。   周老太太一家对这次的茶舍之行自然是极为满意的,并且当天就雷厉风行的在茶舍办理了会员卡,打定主意要来此每日一游。   冬秀对这样的效果自然也是很骄傲的,认真说起来她算是给京城百姓带去了新的娱乐方式呢,自带bgm的说书方式可足够他们新鲜个一二年的了。 第75章 灵感   冬秀回去便到那西洋百货商店里买了台留声机回来,黄铜喇叭花状的留声机在她眼里更多的像是一件古董和一种情怀,让人联想到纸醉金迷的夜上海,但不得不承认,拿它来听歌真是觉得分外有格调和情趣。   气候适宜的秋天总是短暂的,几场东北风裹挟着沙尘呼啸而过,整个北京城便瞬间有了冬天的肃杀氛围,冬秀是不肯在这天气恶劣的时候出门的,每日只穿了大袄窝在房里看书读报,或听听音乐戏曲什么的,倒是对门那陆老太太瘾头大,这样的天气还每日准时准点的出门到茶舍去报道呢,家里儿子媳妇是怎么也劝不听的,只能顾了辆黄包车每日接送老太太。   冬秀啃着手里有点蔫吧的大苹果,力求在过冬前给自己多补充点维生素,这个时候又没有反季蔬菜和水果吃,等入冬了可能就没得吃了。   而且这边干燥的气候对她们这样的南方人是很不友好的,入秋时她不过吃了顿火锅,下巴上就冒了好几颗痘,直到现在才慢慢的消下去了,幸亏是没留疤,带弟更惨,居然还流了两次鼻血,不过可能是因为有爱情的滋润吧,倒是好得快,而且现在居然十分适应了。   赶在秋天的尾巴上,冬秀便给她俩主持了婚礼,现在两口子都住在前门那一溜房子里倒也安逸自在。   就是这院子里感觉一下冷清起来,胡竞之又出差了,偌大的内院便只有她和王妈两人,夜晚怒吼的风声狂啸而过时,其实有些可怕。   “咱们这炕什么时候烧起来啊?”   冬秀吸溜着鼻子怏怏的问王妈,虽然有新做的大厚棉被,可这炕实在太大了,一个人睡着无端就感到几分冷清。   “哎哟太太,这还没立冬呢,离烧炕的时候还早哪,好多人都是冬至才开始烧炕的哪,”王妈看着吃完水果又裹着被子窝到炕上的太太,很有些哭笑不得,这个天气才哪到哪啊,真正冷的时候还没来呢,“都说数九寒冬,过了冬至、进了数九寒天那才叫个冷呢,九九消寒歌您听过么,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五九和六九、沿河看杨柳,七九河冻开、□□燕子来,九九加一九、耕牛遍地走!”   冬秀听了简直欲哭无泪,等到冬至那不就十二月下旬了么,那时候估计雪都飘了好几场了吧。   想念现代的空调、暖气和地暖啊。   她捧着热水杯暖手,翻看着炕桌上的报纸。   近几年伴随着“德先生和赛先生”(民主与科学)的声明远播,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新文化运动终于以携风裹雨之势迅猛而来,给华国的文化和思想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来了一场飓风式洗涤。   胡竞之作为其中一员,这几个月简直犹如一颗最闪亮的明星般强势登场,其文章和大名频频见诸各大报刊。   而白话文也以一种势不可挡的姿态荣登话题版TOP1,从以前的上不得台面,一下子成为文化圈内有志青年最炙手可热的新宠,各类白话文小说、散文、诗歌纷纷占据各大报纸最重要的板块。   冬秀虽然是写白话文小说的,可小说家和文化人其实压根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圈子里的人,基本不会有什么交集。   写小说的人在那些学者和研究员面前其实也是很自卑的,都是搞文学的,可一个是为了赚钱,另一个是为了文化传承,两相对比高下立现。   所以冬秀在报纸上看见有知名大学者在文章中提到她时,那种自豪之情就别提了,这位文学界大拿拿她举例,有理有条的分析了白话文是如何的接地气受欢迎,正是现今华国不得不变革之趋势。   当然了,这白话文的拥趸有不老少,可批判反对者却更多,而且不乏各路名流、教授、学者。   有夸得自然就有骂的。   冬秀之前本还因那夸奖沾沾自喜,可随后就被那铺天盖地的骂声给吓住了。   其中便以华国第一位的译著大家林先生骂得最为凶狠,这位老先生实在是个大大的牛人,虽“一个外国字不认识”,却成为了当世赫赫有名的大翻译家,与严复先生一起有“译才并世数严林”的美称,这就像武林里的“北乔峰南慕容”一般,他也是译界的祖师和泰斗,是让人仰望的存在。   这位先生的第一部 译著《巴黎茶花女遗事》曾让华国上下“一时纸贵”,举国上下不知有多少书粉。不过这位老先生是个绝对的保守派和守旧主义者,就连他的译文也都是文言体的,对冬秀这类专写白话文小说的作者自然是瞧不上的。况且冬秀的白话文还那么接近口语化,简直白的不能更白了,在他眼中那是全无文学性的,不过是哗众取宠的娱乐之作耳。   冬秀:……   您说得都对。   她的小说还真就是娱乐性的,她就是致力于让读者快乐啊,老先生骂得没毛病。   不过,这种时候的骂战往往不是代表的个人,而是代表着他所站的阵营。   林先生是商务印书馆的定海神针,冬秀则是《自由谈》的招财神猫,都可算是小说圈内的大拿,于是新旧文化之针的骂战,瞬间从高大上的文化圈波及到了一直围观吃瓜的小说界。   两大阵营的拥护者们纷纷开始在报纸上华山论剑,对对方进行口诛笔伐。   冬秀现如今在白话小说界的名头可以说是无人能出其右的,《自由谈》的主编自然是希望她能主动扛起这柄撕逼大战的旗帜,振臂一呼,应者如云,跟那守旧派去正面刚一场。   冬秀很有高人风范的淡定拒绝了:白话文到底会不会成为今后文化主流,时间自会证明一切。   泥煤,报纸上那些讨伐她的文言文,写得那般诘屈聱牙、讳莫如深,好多她都看不懂呢,还有很多很多不认识的繁体字要翻查字典才能知道,叫她怎么有胆子去接人家的话啊。   人家一句话里一个成语两个典故三个隐喻,不带脏字就能损得她体无完肤,白话文能做到么,反正她是做不到,她要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去跟人家争论,估计也是被人按在地板上滚动摩擦的DISS吧。   况且,这有什么好争的啊,真理就掌握在她手中好不好,白话文必定会取带文言文成为文化主流啊,不仅白话文,几十年后连繁体字也要退出历史舞台呢。   不管是对政治、文化,还是对婚姻、生育,亦或是服侍、饮食,这时候的人无非抱着三种态度:守旧、中立、维新。   正因为国家前途晦涩不明,社会风气又骤然巨变,那些心中自有坚持和理想的人,才要辩、才要吵、才要骂,以期从中找出正确的救国治世之道。   这就是民国范儿,但凡文人都是心怀天下,以治世救民为己任的,这是读书人千百年来深植心中的信念。   可冬秀就是个伪文艺青年,她知道历史未来的走向是怎样的,当然就没有激情去为了已知的事实而跟人争论,就像她无法跟这时候的人说“嫦娥奔月”是可以实现的、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一样,这根本没有意义。   可是,她知道的那个男女平等、教育普及、地球变成村落、信息传递瞬息万里的世界的的确确就会在百年后出现,他们这个涅槃重生的国家会是如何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也是这时候的人不敢想象的。   她何不将这百年后的世界编织成梦,提前与他们知道呢,不为别的,只为使他们在未来无尽的苦难中怀抱着美好的希望和期冀,勇敢的走过这阵痛的时代,迎来新生。   冬秀越想越激动,手都微微颤抖起来,不想这场骂战到给了她久违的写书灵感和激动。   当下也顾不得冷了,掀开身上裹的被子便下炕到她的小书房里去了。   她要写一篇小说,把百年后的华国和世界展示给世人。   人类历史上再没有哪段时间像这一百年一样能使世界和人们的生活发生那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百年后的繁荣、自由、开放、富足,她要写出来,先进的科技、文明、常识、教育,她也要写出来,世界性的战争、政治、经济、贸易,她更要写出来。   她有很大的野心,想要把那个世界的方方面面都铺陈在读者面前,这样构筑的世界才是真实的,可信的,才能叫人深信不疑,具有强烈的代入感。   她还想将百年间发生的事做一些轻微剧透,不是毫无根据的预言式的,而是有理有条的推理式,把正确的道路明明白白指给那些正在为国家而奋斗的人看,希望能叫他们少走弯路。   她知道历史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该发生的总是会发生,也不做无谓的幻想,觉得她可以凭一篇小说就能起到救国救民的作用,可哪怕这篇小说能稍微的给他们以启示呢,这也足够她振奋了,哪怕后世她可能要背上神棍的名头也在所不惜!   既然要描述百年后的世界,这篇小说便只能是穿越题材的了。   按她自己的想法,这不啻于重新设定了一个新的世界,背景是极其宏大而复杂的。   就像现代的人写的星际科幻文、吸血鬼系列等,故事发生的前提,便是先要构架出合理和完整的世界,这个世界有清晰的法律、历史、政治、国家、风俗甚至宗教信仰,要在逻辑上毫无破绽。   冬秀倒是没有这方面的麻烦,那个世界真实无比,从任何方面都经得起推敲,不可能给人质疑和嘲笑的机会,可也因为它的真实存在,而让她颇多顾忌,难道她能大喇喇的把二战结果写出来?把日军侵华写出来?把□□写出来?把美国的黑人总统奥巴马写出来?那样她就真的要被当成神棍了,可能不等寿终正寝就要被人道毁灭了。   况且来到这个世界二十多年,前世种种反倒更像梦一场了,好多东西她都要使劲回忆才能想起来,前期准备工作便尤其困难了。   因她要长时间拿笔写东西,手可不能受冷变僵,王妈便给她在书房里烧了火盆,可惜她的书房太过狭小,火盆一进来便弄得满屋烟味儿,呛人得很,她生怕二氧化碳中毒了,到底强烈要求王妈在立冬日后给她把炕给烧起来了。   火炕的魅力果然是大冬天最叫人着迷的。   冬秀简直一刻都不想下床,为了方便写字,她还特地弄了一套桌椅搬到炕上,反正现在位置够大,随她怎么造。 第76章 未来   于是胡竞之回来的时候便见着妻子坐在炕上的桌椅上十分认真的写写划划。   北方的炕本就高,再摞上桌子,那就更高了,反正胡竞之是看不到桌面情况的,也不知道冬秀姐在写什么那么着迷,他进来那么久她居然都没发觉。   他也不叫她,自顾的脱了鞋上炕,站到她身后瞟了一眼:只见纸上十分凌乱的画了一些圈圈和箭头,还有一堆交七扭八乱成一团的连线,圈里和线上随处可见潦草的字迹,依稀辨别出“千禧年”、“九年义务教育”、“独生子”、“WTO”、“新闻联播”、“疫苗”、“奥运会”、“恐怖袭击”等等简短的词汇。   “这是写的什么?”他不由出声询问。   冬秀满脑子的现代场景顿时被这一声问询给惊得烟消云散了。   她回头看着胡竞之愣怔了几秒钟,有些回不过神来,好一会儿才惊喜的伸手直接揽着的脖子给了他一个熊抱:“你回来啦!”   胡竞之清晰的看见她脸上惊喜的神情,心中十分熨帖,很给面子的回抱过去。   两人站在炕上抱着腻歪了会儿,冬秀才问道:“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没事先来个消息,也好叫人去接你嘛!”   “刚刚到的,有人送我回来。”   “想不想我?”她抱着他的腰跟他撒娇。   普通的民国男人可受不了这样直白露骨的问话,不过胡竞之这个受过西洋文化熏陶的人显然不在此列,情话小王子附体的他立马回到:“自然极想极想你,白天想,夜晚更想,聚会时想你,独处时更想你,路过一丛别样美丽的鲜花时也想带回来与你看,见着如画般美丽的风景时也想你能与我一同入画,渴望每日清晨第一个印入我眼帘的就是你的脸,想你就和写日记这件事一样,是我每日必修的功课!”   冬秀被肉麻得打了个哆嗦,突然生出恶趣味来,琼瑶式肉麻情话唯有直男式土味情话可以匹敌啊。   她深情款款的望着他:“你知道你和星星有什么区别吗?”   胡竞之从善如流的问:“什么区别?”   “星星在天上,而你在我心里!”   然后她又故意在空气里嗅了嗅,“你闻到什么味道了吗?”   胡竞之有些尴尬,他才坐了好长时间的车,莫不是身上都有味道了?   低头在自己身上闻了闻,还好啊,“没有啊!”   冬秀把脸埋在他胸口使劲闻了一下说:“有,打你一出现,我身边的空气就都是甜的了!”   然后一鼓作气、竹筒倒豆子的接着道:“甜有一百种方式,除了吃糖、还有每天九十九次的想你;我不能每天看见你,不然我见你一次就多喜欢你一分;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生命的四分之三……”   胡竞之:……   听着这些情话,他应该感动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莫名有种想笑场和无言以对的憋屈感觉。   “好了好了,不逗你了,”冬秀拍拍他,示意他下炕,“这一路舟车劳顿的辛苦了,你先歇会儿,我叫带弟去给你烧热水,你好好的泡个澡去去乏!”   胡竞之依言下炕,然后一把将妻子抱下来,冬秀惊呼一声,继而惊喜的捏着他的胳膊道:“两月不见你这身板结实不少啊!”隔着棉袍都能感到里面硬硬的肌肉触感。   “哦,对了,天气这么冷,你那脚疾犯过么?要不要先去配些药回来备着!”   她也不知道胡竞之这脚疾到底是什么病,反正听婆婆冯氏的话音,这似乎是个难以治愈的慢性病,每到天气骤变便肿痛难耐,严重的时候连下地走路也困难,听着倒跟她前世那位得了风湿性心脏病的大伯的症状有些类似呢。   “在杭州时犯过一次,不过并不严重,看了医生也只说是太过劳累所致,我歇了三四天就痊愈了!”   要他自己来说,这就是个劳累病,他是每每操心烦扰的事太多就会犯病的,索性就是疼痛几天,不吃药自己也能慢慢好起来,因此不太放在心上。   冬秀却有些忧心忡忡了,这可别真是有什么了不得的大病吧,就胡竞之这交游阶层和自身的名气,请几位名医来医治是根本不成问题的,这么多年了却还是没有断根,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她已经把这个人放在了心里,是要跟他一起在这时代共度一生的,可不能被疾病给破坏了。   心里打定主意,过两天便带他去医院彻底检查一下,中西医都要去,一定得治好了,否则不就跟悬了颗□□在她们小家庭的上方么,随时都有可能会摧毁她们的幸福。   冬秀交待了带弟去准备洗澡水,又叫王妈去现做面条,回来时便见胡竞之拿着她那摞写满“回忆”的稿纸在翻看。   她这段时间已经罗列出了不少充满前世特色的点,难的是把这些点深入浅出的表述出来,使之成为那庞大世界观的一部分,比如WTO的来历和作用,九年义务教育的由来和好处,高考对于华国家庭来说是怎样的重要,独生子的出现有怎样的特殊背景,这些一点点、一条条的串联起来,才能生动的将那个世界的精神面貌展示出来。   “你这字怎么都缺胳膊少腿的,两月不见倒变成个别字大王了。”   那是简体字好不好!   她打草稿找灵感时一向都是使用的简体字,方便又迅速,是繁体字万万比不上的。   “这样写不是更简单嘛,这又不是写给别人看的,只要我自己能看懂就好了呀。”   “那这些都是什么?看着也不像是抄录的,更不是在练字,倒像是随笔写下的什么东西。”反正他是看不懂的。   “灵感呀,”冬秀没法说这就是以后的世界,只能随便扯个谎话对付过去,又饶有兴趣的问他:“在你的设想里,华国的未来会是怎样的?”   她很想多了解一些这时代土著们对未来的想象,这对她这本小说的创立也有一定的帮助。   其实早在十五年前,梁启超大大就发表了一篇名叫《新□□记》的政治小说,畅想未来六十年后的中国是如何的富强壮大,期间又经过怎样的历史变革,可惜文中全是海市蜃楼般的□□上国梦和枯燥乏味的政治观点阐述,而且只出了五回便无疾而终,不过对当时的人来说却是颇值得鉴赏和借鉴的,此后又催生出了《世界末日记》、《月球殖民地》、《新纪元》等等仿文的出现,很是开拓了一番时下人们的视野和想象力。   可对些时人眼中的奇文,对冬秀来说未免就有点小儿科了,他们的眼界毕竟受时代发展所限,即便是空想,也脱不了时代的桎梏,这些未来小说里无一不是选择了儒家文化中“以德服人”、“仁义礼智信”那一套来替代了最闪亮的新社会和新科技点,对百年后真正的现代化国家认识存在严重的局限性。   还不如冬秀在书店觅得的一本三十年前一名名叫贝勒弥的美国作家发表的名为《百年一觉》的小说对她的启发大,这篇小说的译名叫做《回头看记略》,直到现在还能在有些报纸上看到它的连载呢,无论国外还是国内,都极受知识分子的喜爱,它还与《巴黎茶花女遗事》和《华生包探案》并列为最受欢迎、最具影响力的外文小说。   小说内容其实很简单,讲的是一位主人公在1887年被催眠,到了2000年被唤醒,随后被人带领着参观新世界,有了各种新奇的见识和奇幻的经历,比起华国的未来文,这篇小说一来胜在设定新奇,故事新颖,二来文中出现了大量关于未来科技、福利、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畅想,实在叫人耳目一新。   但其实若以冬秀这个真正的未来人来看,这未免过于幼稚,想象很美好,却完全不真实,没有任何依据甚至逻辑可言,太过乌托邦了。   胡竞之沉思了一会儿才说:“读书那会儿我想着咱们华国定能知耻而后勇,奋起直追,赶超列强,恢复□□上国的无上地位;留学那会儿,民国成立了,我想着华国未来必定能通过一系列变革而迎来新生,将来如美国一般强大、自由、民主;现在嘛,我只能想象着未来一二十年的华国会是怎样的更坏,实在不知道它将来会如何了。”   哎,小哥,不要这么悲观嘛,未来还是很美好的。   不过说起来,华国这几年的情形的确是越发严峻了,各路军阀已然正式登场开始一场别出生命的混战表演,自袁世凯死后,那真是总统轮流做,明年不知落谁家,今天还是黎元洪,后天便成冯国璋,眨眨眼又变了徐世昌,简直教人眼花缭乱。   之后又有北伐战争、抗日战争、十年内战等,等着把华国百姓们虐得体无完肤,期间又还有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跑出来找存在感,全世界都乱成了一锅粥,人脑子打成狗脑子,嗯,这么算一算,未来何止一二十年不好过,起码是三十年内都不见好了哇。   如果冬秀也是不知道未来的人,恐怕比胡竞之还要悲观呢。   哎,摸摸头,不要愁。   “那你呢,你对我们国家的未来又有什么想法?”   胡竞之好笑的把她的手从自己头上抓下来握在手心里,他可从没想到自己能有与妻子谈论这种家国大事的时候,像她们这样的太太们,不都是更关心哪家首饰更别致,哪样服饰更摩登,甚至今天菜价涨了,李家媳妇新生了个孩子这样的琐事么。   不过冬秀姐总是能屡屡叫他感到惊异的,好多言论和观点都是别具一格,叫人耳目一新,而且细想过后总是叫人十分叹服。   “哦,未来的人们极度重女轻男,真正的是一家有女百家求,每对夫妻结婚前都有多次自由恋爱的经验,婚前同居也是很正常的,晚婚、不婚、丁克同样很正常,婚后男人上交所有收入,由妻子掌管经济大权,男人们都以气管炎为荣……”   “等等,气管炎是什么典故?”   “妻管严呀!”冬秀比划给他看。   “哦,未来女子的地位竟会如此高?”胡竞之失笑,他可从没发现自己妻子竟然是个十足的女权主义者呢。   哎,就知道他不会信。   “那这些都是你对未来的灵感?”胡竞之抖着手里的稿纸问她。   “对呀,我打算写一篇关于我对未来想法的文,你觉得怎么样?”   胡竞之自然是举双手赞同的,对于妻子能有这样的想法,做这样进步的事,他是感到很自豪的。   “我认识许多的报社编辑,你尽管写,到时候我请人给你看看!”   或许他还可以自费给她做成成书,也叫她高兴高兴,同时也鼓励她继续学习,不断进步。   “老爷太太,洗澡水放好啦!”带弟适时过来叫他们。   于是胡竞之便去浴室泡澡,冬秀则赶紧带着王妈和崔有粮把炕上的桌椅挪下来。 第77章 出轨   胡竞之回来的时间十分赶巧,第二天北京城便迎来了初雪。   初雪这个词,听着很是诗意有情调,现代人脑海里瞬间想起的可能是炸鸡和啤酒,可北京的初雪却伴随着凛冽的寒气和嘶嚎的北风,只能使人叫苦不迭。   自这天起,冬秀算是长在炕上了。   看着每日天还昏暗难明的时候便准时起床去上班的胡竞之,冬秀都不由得对他报以万分同情和敬佩。   幸而再过几个星期,学校也要放假了,到时候他们便可以一起赖床了。   哎,她真是堕落了,居然连区区严寒都抵抗不了。   到底还是从炕上爬起来,裹着她的大棉袄二棉裤到书桌前继续找灵感。   自屋里烧起了炕,燃起了火盆子,她和胡竞之就不约而同把各自的书桌都搬到卧室里来了,各自占据着窗前一端,倒也分外和谐。   这天,她正起草大纲,试图把自己前段时候绞尽脑汁想出来的灵感给串联起来,形成主人公在新世纪的生活轨迹,正写得起劲入迷呢,王妈撩开厚重的门帘进来了。   “太太,周太太来了。”   因冬秀特意嘱咐过了,平日里这时候是不会有人来打扰她的,更不会随便进出他们这间屋子,动他们的东西。   她还没从自己那脑中的世界里出来,因此迷糊的随口问道:“哦,周老太太来做什么?”   “不是周老太太,是大太太!”王妈有些疑惑,又有些兴奋的重复道。   这大太太居然会一个人过来串门,真是稀哉奇哉,怎么想也不像是她会干的事啊。   冬秀闻言也有些惊奇,实话实说,这大太太跟她也就是个面儿情,虽见过几次面,却连话也没讲过两句的,只是比陌生人稍强一点而已。   现在她居然独自过来找她,不是陪着周老太太一起?   冬秀便是想破脑子也实在不知道她过来是有什么事,便是有事,这种天气也可以派家里雇佣过来啊,还犯得着亲自过来?   “现在在哪呢?”   “客厅呢,我刚给沏了碗八宝热茶,又搬了个火盆过去。”   冬秀本想把人请到这间暖烘烘的屋子里来的,可想到两人毕竟不太熟,那大太太看着又是有些死板守规矩的,倒不好叫她来这私人的地方,免得人家以为她不尊重呢。   只得又把头发挽起来,换了家常衣裳出去见客。   一出房门,便被凛冽的寒气扑了满身满脸,瞬间从仪态端庄的当家太太,变成了缩脖袖手的村头刘老根。   幸而客房就在隔壁,紧走两步也就到了,要不然她真的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向这严冬低头,立马又折返回去。   周大太太一如既往,气质和衣着十分统一,看了就让人觉得灰扑扑、阴沉沉的,眼神却似乎有种别样的激切,配上这有些阴暗的室内环境,瞬间就让她联想到了丧父失子后热衷于求神拜佛的祥林嫂,回光返照一般,于死灰枯木中迸发出一两点鬼火,叫人心惊。   冬秀强自寒暄了几句,却得不到任何回应,便有些尴尬,索性直接问明来意:“您今儿过来是?”   ……   沉默,能叫人窒息的沉默在房内蔓延开来,冬秀和王妈面面相觑,都有些手足无措起来,反观对面的周大太太,却是稳如泰山,一片淡定的品着那杯八宝茶,活像在做什么美食鉴赏,一点也没有造成这种境况的始作俑者的自觉。   最后还是王妈机灵了一把,随意找了个借口出去,果然,待室内只剩她们两人了,周大太太这才悠然的搁下手中的茶碗,酝酿了一番,终于开口道:“前几个月,我家大先生和你家胡先生一道南下出差了。”   “对啊,前几天才回来。”冬秀迫不及待的接口,憋了半天总算能正常交流了,她可要做好捧哏,务必不使场面再度尬起来。   “其中有个关于胡先生的故事,不知道你晓不晓得。”   冬秀愣了愣,关于胡竞之的故事?难道是他给她买了许多礼物,而且频繁通信,因而被同事打趣笑话的故事?这个胡竞之倒是十分得意的与她讲过。   “听说胡先生在那边看上了个女学生,两人都已同行同卧共处一室了!”   大太太利落的对冬秀放出终极大招,倒真把冬秀给炸得愣怔住了。   “我并没有听过这样的事,您是从哪听说的?”冬秀很快反应过来,继而恢复了平静,别的不说,她对胡竞之的人品还是信得过的,“现今社会,男人和女人一块儿工作、交谈、出游都是很正常的,并不是什么大事。”   周大太太却十分怜悯的看了她一眼,似乎觉得她是在自欺欺人,不肯面对现实,继而肯定的对她说道:“昨儿我们大先生在家里请客,都是当时同去的先生们,他们都知道这件事,还说胡先生已然做好了要回来同你离婚的打算了。”   冬秀真有些哭笑不得了,不提其他,就凭她女人的第六感,她便能确认这是子虚乌有的事。   不过,现在的重点倒不是胡竞之到底出轨了没有,而是大太太来告知她这件事的用意。   就她们这几近于无的交情,和这位大太太本身的性格,怎么想也不会是她圣母心和正义感发作了,想要帮她一把吧。   “真是没有的事儿,不过还是感谢您特地过来告诉我一声。”   “如果是真的呢,那你打算怎么办?”   哎,她有这功夫跟她在这里探讨丈夫出轨的问题,还不如回去研究小说大纲呢,好容易今儿思绪清晰,灵感不断。   “那就如他所愿,离婚呗!”冬秀敷衍着回答。   却不料她突然激动起来:“那怎么行,咱们女人怎么能离婚呢,丈夫就是咱们的天,天塌了还能活吗?”   这还是冬秀第一次听见她这么大声音说话呢,搞得她都有些紧张起来。   实话说,这位大太太长相有些抱歉,脸长而干瘦,眉眼又狭小细长,有失女子的柔和圆润,她的额头又生得极大,发际线也极高,偏还把不多的头发一股脑服服帖帖梳向脑后,打远处一瞧,倒活似个中年谢顶的干瘪老头。   这可不是冬秀刻薄,实在这位大太太的打扮太过会暴露自己的缺点,又一直沉默抑郁跟个幽灵一般,这会儿突然情绪激动起来,就好似颗万年古树,突然成了精张牙舞爪起来,很有几分狰狞怕人。   “那,那要怎么办?”冬秀无奈,只得顺着她说。   大太太见她脸上闪过凄惶之色(雾,那是被你吓得),果然满意了,教导她说:“自然是要主动帮他把那位姑娘纳进门来啊,这样你才能保住自己正室的地位。”   冬秀简直黑人问号脸,怎么好端端的突然就跳到宅斗争宠那一挂去了?   “名分就是咱们女人这辈子最大的依靠,要是落得个被休弃的下场,那还有什么脸活在世上,便是死了也给娘家人脸上抹黑了,你主动把她纳进来,那是你贤惠,胡先生也要感激你的,将来那姑娘生了孩子也能叫你一声娘,多好呢!”   冬秀继续蒙逼,实在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索性这时候也不需要她开口,那大太太好似平日里憋得狠了,这会儿很有长篇大论给她灌输女德经的架势。   我是谁,我在那,我做错了什么要受这样的折磨!   “你还年轻,不知道没有孩子的苦楚,”大太太想到自己,突然就落下泪来,“我们大先生如今都已是不惑之龄了,却膝下空虚,没个一儿半女,这都是我的罪过,将来我死了也没脸去见陆家的列祖列宗,我不是那种爱拈酸吃醋的不贤德之人,也想过要给他纳一房妾室回来好传宗接代,可他就是不同意,非说现今社会已经不准纳妾了,这于他名声有碍!”   大太太擦擦自己的眼泪,和蔼的拉起冬秀的手:“好妹妹,我们大先生与你家先生一样,都是在学堂教书的,等你把那位姑娘纳进门,想必我们先生也就没有顾虑了,我也就能再给他寻摸一个可心会生养的姑娘回来,这对咱们来说可都是大喜事啊?”   冬秀听到这里,才算知道这女人破天荒的过来找她是为了什么了,只忍不住想要爆粗口。   这种女人真可怕啊,不是她耍的那些小心机可怕,而是她那被封建礼教浸染了个透,随时都会沁出毒液的思想。   记得以前胡竞之与她聊到那位大周先生的婚姻时,她还出于对女性和弱者的怜悯,对这位被丈夫冷落的大太太感到同情呢,现在想来,她真是大错特错啊,这个女人固然值得同情,可在这桩婚姻中,最痛苦的却是那位大先生,假如她是这位大先生,恐怕一天都无法忍受这位大太太带给他的窒息和憋屈。   这位大先生却既没有不管不顾的离婚,也没有另找红颜知己,宁愿自己孑然一身,血脉断绝,也依然坚守着俗世的道德规范和自己心中的坚持与信念,实在值得人敬佩和尊敬。   只是太委屈了。   这位大太太果然就是勒住他咽喉的一条枷锁,使他不得自由,关键这枷锁还没法取下,势必一生都要束缚住他,怎能不叫人绝望。   那些被抛弃的妻子们固然可怜,可那些被婚姻禁锢的丈夫们也未必比她们好过。   冬秀强忍着自己翻腾的情绪,冷着脸喊王妈进来送客。   王妈一进门便瞧见那周大太太期期艾艾脸上尚有泪痕,而自家太太一身冷肃,紧板着张脸。   她还是第一次见自家太太这个样子呢,也不知这周大太太怎么惹了她们家太太,叫这样好性儿的人都发火了。   当下也不敢多问,半扶半拉的把还想说些什么的周大太太给送了出去。   冬秀实在气闷不过,看见桌上那碗剩下的八宝茶,气更不顺了,一把抓起来狠狠往地上摔去。   “哗啦~”一声脆响,把刚出门的王妈和周大太太都吓了一跳。   王妈心里叫苦不迭,主家的心情那就是她们下人的晴雨表,老爷太太高兴了,下面的人才好过。   这周大太太怕不是个瘟神吧,自己整天苦着张脸,叫人看了不舒服,现在还惹得她们家都不平静起来,也不知她到底说了什么,惹得太太这般,只希望不要波及到她们。   相比王妈的忧心忡忡,周大太太心里倒有种隐秘的快乐。   她打第一次见到这位胡太太就不喜欢她,长得太过漂亮了,偏还打扮得那样鲜活,一点没有贤妻良母的样子,这样不就勾得男人沉迷美色不思进取了吗,何况那么大的年纪了,不寻思着早点给夫家传宗接代,倒把心思花在吃喝玩乐上,,还勾得她婆婆都连连去那等享乐不正经的地方。   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却很得她丈夫的喜爱,有一次,大先生宴客,她进去送茶,便听见他们在谈论胡先生和胡太太是如何的恩爱,胡先生对胡太太有多好。   有人说:“胡太太才入京,竞之便把全部家当上缴了,自己每月从太太手里领零花钱呢!”   女人掌家不掌财,可她居然把家里的钱财全握在自己手中,何其霸道不贤惠。   又有人说:“这算什么,竞之为了叫胡太太高兴,还专为她在家里建了个西式洗手间呢,花的那几百大洋倒是小事,关键是这份心思呀!”   哄着男人乱花钱,不知勤俭不会掌家。   总之,那个胡太太方方面面都叫她瞧不上,尤其是在她知道对方居然把自己婆婆撇在乡下独自进京与丈夫团聚时,就更瞧不上她了,这样子不孝顺婆婆的女人,居然没被休掉,而且还颇受丈夫喜爱,定是狐媚子无疑。   而她,从早到晚伺候婆婆,事事以丈夫为天,每日兢兢业业只为使他们高兴,却反而被丈夫厌弃,这么多年了,她一直以为自己能感动他,总有一天他会回到她身边,可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她从碧玉之年的新妇,等到背曲腰弯、鬓生白发的老妪,他却始终不肯多看她一眼,甚至不肯碰她给她个孩子,叫她一日日在等待中绝望枯萎。   这是何等的不公。   她却还不能不满、不能怨恨,只能更加用心巴结侍奉婆婆,战战兢兢生怕被休弃。   现在却好了,等胡先生纳了妾,她必定也做主给大先生也纳一房进门,到时候生儿育女,给大先生传递了香火,她就抱来自己养着,那时谁不攒她一声贤惠呢,她也算保住了自己的名分地位,再不用担心被休了……   冬秀费了好大的功夫才从那种憋闷感中解脱出来,重又坐在书桌前,仔细思量了会儿,决定在这篇正在创建的小说中加上很重的关于婚姻和爱情的章节。   婚恋本身就是一个经久不衰的千古话题,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它自然是以名正言顺、门户相当为准则的,有很重的道德约束,可在近代,在东西方文化交融冲撞,在社会急剧变革的影响下,它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封建社会的婚姻受世俗和道德的约束,现代的婚姻也受完善的法律保护。   而恰是在这个过渡的时候,约束力逐渐失效,相关法律又不健全,人们的婚恋观是极其混乱的。   政府一边出台一夫一妻的规定,官员们一边照常左拥右抱、三妻四妾;年轻人想要学习西方自由恋爱、婚姻自主,可结果总是造成抛弃妻子、离家私奔、插足婚姻的各类丑闻,最典型最出名的案列便是未来的徐志摩、郭沫若这两位文豪了。   冬秀希望将后世健康的婚恋观传递给他们。   也许他们无法像后世人那样的潇洒自由,可至少能正确的审视自己的婚姻,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只是这样一来她的工作量就又要加大了。 第78章 糖葫芦   当晚胡竞之刚进家门,便从特地守在门口的王妈口中得知了这件事。   不由也与王妈一般起了好奇八卦之心:这周太太究竟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才惹得冬秀姐这般的生气啊,居然还摔了杯子,这可不像她一贯大度沉稳的作风。   北京的冬天是很难捱的,不仅天寒地冻的没法出门玩乐,就连日常吃食也单调乏味得很,冬秀都不知多久没在餐桌上见到绿油油的小青菜了,每日不是各种饼子、面条,便是饺子就腊八蒜,对一个贪嘴的南方人来说无异于折磨。   “回来的路上正好遇上不老斋有新蘸的冰糖葫芦,给你带了几串,有山楂的、橘子的,还有荸荠的,最近看你吃得少,这个东西酸酸甜甜的,倒很能刺激人的食欲,你就当零嘴吃罢!”   看着几串裹满晶莹剔透的糖稀的糖葫芦,冬秀倒真被刺激得有些口水泛滥起来,她中午也没正经吃饭,就用了几个在炕洞里煨出来的软烂甜白薯,这会儿胃里都有些胀气呐,吃一串山楂的正好。   “听说你今天跟周太太闹得很不愉快?”胡竞之看她神色倒很是平静,一点不像王妈口中说的那样严重啊。   冬秀咬下一颗糖葫芦,腮帮子鼓鼓的像只正在剥松果的小松鼠一般,看着可爱极了,听闻此话,不由得十分不雅的冲天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别跟我提她,好容易才把这事给忘在脑后,我已经跟王妈她们说过了,以后都不许这个人上门。”   “她到底怎么得罪你了,我听预章兄说过,他那位太太是个典型的旧派女子,为人十分守旧无趣,但也孝顺温和,平日里连大声说话都不曾,倒是怎么惹到你了?”   “哎,别提了,我现在真是太同情你那位预章兄了,娶妻如此,也不知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啊!”   听她这么一说,胡竞之更加好奇了,于是连连追问。   冬秀:……想不到你是这样八卦的胡竞之,既然你非要知道,那就别怪她上灵魂大拷问了。   “哦,也没什么,她就是来告诉我说你在外面有了心仪的女人,劝我替你把人纳进来!”   胡竞之听得一哽,忙皱眉道:“这是从哪说起,平白无故她为什么要过来污蔑我?”   冬秀斜睨着他,故意拉长语调道:“哦,对呀,这平白无故的,人家为什么不说张三、不说李四,偏偏就说你呢,恐怕是空穴不来风吧!”   胡竞之听出她语中的调侃之意,知道她并不是真的生气了,便玩笑道:“这我哪里知道,恐怕是这周太太道听途说、无风起浪,瞎嚼舌头,这样的人最是讨厌,你不与她来往是对的。”   “你可别转移话题,机会只有一次,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冬秀倒不是确信胡竞之不会出轨爱上他人,这些民国大师们感情一向最是充沛,行事又很是潇洒不羁,一颗心的确永远在躁动,不过他们有一样好处,那便是敢做敢说,连出轨也出得光明正大,坦坦荡荡,从不屑于隐瞒和欺骗,何况这在他们的观念里可能压根不算出轨,而是一桩值得称道的美事呢,那就更没有藏着掖着的必要了。   倘若胡竞之真有红颜知己了,冬秀相信他是一定会告诉她的。   不过他对人没意思,备不住别人对他单相思啊。   就胡竞之这条件,在女人眼中那妥妥的就是块唐僧肉哇,这个时代对小三又不像后世那样喊打喊杀的,说一句为了爱情,保不准拍掌叫好的人更多呢!   胡竞之无奈道:“真是没有的事,都是同事们开的玩笑,只怕那位周太太随便听了一耳朵就想歪了,你们女人就是爱瞎想,我们同行的确实有几位女子,其中一个便是我二嫂的继妹,当时咱们举行婚礼,她还是接亲人之一呢,都是亲戚,不过是我脚疾犯了,她照顾了我两天罢了,那些人就拿我们开个玩笑罢了!”   “哼,开玩笑,他们也太没有分寸了吧,你一个已婚人士,他们居然开这种玩笑,这是没把我放在眼里啊,下次若还有这种玩笑话叫我听见了,我不找别人,你就等着家法处置吧!”   民国人对这方面的道德感是极其淡薄的,别说只是开个玩笑,便是胡竞之真的有了红颜知己,他们只怕也会乐见其成,甚至撮合牵线呢。   家里老婆的感受?   哈,真名士自风流,谁还顾忌家里婆娘怎么想啊,君不见徐志摩还专门写信告诉老婆陆小曼自己逛妓院的事呢吗,不仅直言相告,还要对某某□□大加评论,与老婆共享其中乐趣。   连逛妓院都全不当一回事,何况只是在外面搞搞小暧昧呢。   倘若冬秀真追究询问个不休,那就是她小性不大度了。   “哦,什么家法?罚我不准上炕?”   “你想的倒美,我不准你上炕,那你不就正好上别人的炕去了,我才没那么傻,”说着冬秀便色眯眯的去解他的衣裳,“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叫你下不了炕!再没精力去想那些有的没的。”   胡竞之听闻,顿时乐不可支,抱着她的腰直笑得打跌,“好好好,这法子好,咱们以后都用这法子,这家法好哇,实在叫我心服口服!”   “光心服口服还不行,主要得身体服,知道吧!”   “你心里当真没一点疙瘩?那你上午置的什么气呢?”   胡竞之可是知道的,这天下女子,最爱捕风捉影,胡思乱想,无风还起三尺浪呢,何况这都有人告到她面前来了,就算不是真的,总也是要醋一醋的,这么轻松就放过她?不是等着秋后算账吧。   女人可最爱来这口是心非的一套了,明面上说的大度体贴,实际上心里不定怎么别扭生气呢。   他可不想他们夫妻两人因为这子虚乌有的一件事叫冬秀姐心里憋屈,搞不好日积月累的,便是个夫妻离心的下场,倒不如当面痛快的说清楚。   “我可不是生你的气,我是气那周太太,你道她为什么这么冒失的巴巴的来劝我给你纳妾?她就是想让你给他们家大先生做榜样呢,你纳妾了,她也好给她丈夫纳一房妾回来传宗接代,天下怎么有这样没志气的女人,上午听她说完,简直把我恶心的不行,要不是我那会儿没回过神来,哼,早叫王妈拿扫把把她轰出去了!”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预章兄总说旧式婚姻不幸福,她这位太太可真是……”胡竞之到底一向为人温和,也说不出什么重话来,“他们夫妻俩的想法真是南辕北辙,那位周太太完全无法理解预章兄啊,可见便是平日里交流起来恐怕也是鸡同鸭讲,困难得很!”   胡竞之在心里大大同情了一番他的预章兄,再看自己太太,越发觉得自己幸运了,她美丽大方,又不刻板教条,与她一起生活实在乐趣多多,就连这一向容易影响夫妻感情的事也教她处理得如此得体,春风化雨中一场战争便消弭无形了。   胡竞之不由由衷的感慨:“想不到你这么善解人意!”   冬秀轻咬了下他的耳朵,贴着他的脸颊轻声道:“我不仅善解人意,我还善解人衣呢!”说着便他的棉袍往下一扯,只是可惜,棉袍底下没有露出精壮匀称的肌肉,而是一件夹袄。   这样冷得天气里,就连一向讲究风度注重形象的胡美男,也不得不把自己裹成了个熊样。   见太太一脸失望的看着他里面又一层的衣裳,胡竞之忍不住又爆发出一阵大笑。   冬秀调戏不成,有些懊丧,正要从他腿上起来,却被他拦腰抱起放在炕上,“说到‘善解人衣’,还是为夫更擅长些,无他,惟手熟耳,就让我来代劳吧!”   胡竞之一边飞快解着两人的衣裳,一边凑过去亲吻她的唇,口舌交融间,只觉酸甜可口,嗯,是正宗老北京糖葫芦的味儿……   原本是想叫胡竞之下不了炕的人,最后却自己在炕上下不来了。   哎,人果然是越宅越废了,原本他两是棋逢对手,功力相当,可她这个家里蹲,日子一舒坦便有些疏于锻炼了,倒是不知不觉的成了他的手下败将,昨晚被整治的溃不成军,屡举白旗。   这可不行啊,就胡竞之这精力充沛似毛头小子的样儿,他恐怕还能在这事儿上得意个一二十年呢,她可不能再疏懒下去了,瑜伽和广播体操的都得通通练起来。   很多时候,婚姻的幸福还得靠性福来保障呢。   她可不想以后让胡竞之到别人身上去发挥他过剩的精力去!   一场酣畅淋漓的妖精打架,叫两人身心都舒畅了不少,彼此依偎着躺在暖炕上,连一根手指也不想动了。   如此贤者时间,能来根哈德门香烟是最好不过了,不过胡竞之答应了不在家里抽烟的,这会儿即便想抽也找不到,便与怀中慵懒娇媚的太太闲聊道:“你那文章作的如何了?”   “已经把头绪给理清了,接下来便是整理大纲了,这些最是花费时间了,哎,正式动笔开写,估计怎么也要等到明年了!”   其实有了大纲,写起来就很快了,而且她现在也有了一定的写作水平,都不需要列章纲,也不需要多少存稿,完全可以做到边写边连载。   这样她就可以尽快把文章发表出来,一来可以蹭蹭这新文化运动的热度,搭顺风车什么的她最喜欢了,二来,万一民国读者们对这种未来式穿越题材不感冒,她也可以及时调整方向,或是缩短篇幅,不至于扑街扑得太难看啊,好歹她现在也是知名作家了,还是要面子的!   “哦?难道你是打算写小说?”要不然怎么还要打大纲呢。   “是啊,我不是跟你说过嘛,就是写我想象中的未来啊!”   哎哟,冬秀姐还挺有志向,他一直以为她不过是要做两首诗词,写些小文章呢,现在的女性给报社的投稿大多都是那些,写小说的也有,不过这小说也不是谁都能写的,没文采、没新意、没吸引力,报社才不会收呢。   “你这小说可容易流于俗套,我看你写信用的都是白话文,而且用得还极好,你倒不如也写一篇白话式小说,这倒容易出彩些,到时候我帮你找家报社去发表也不是难事!”   胡竞之这话倒不假,这时候正是白话文兴起的时候,许多人都在摸索着用白话文作诗作赋,写散文写小说,不过大多水平真是不怎么样,即便是鲁迅先生,那白话文不也读着拗口得很嘛,当然啦,这也是大师的一大行文特点。   各大报刊为了顺应潮流,也是对白话文文章欢迎之至的,不过限于目前的条件,接受标准自然是宽松许多的。   冬秀要是写了白话文,被刊登的几率可比写文言文大多了。   “那倒不用,早有报社跟我约好了,到时候他们要做独家连载的。”   “哦?都有人跟你约稿了?是上次约你在六国饭店吃饭的那位编辑吧。”   冬秀点头应是。   “他对你还挺上心啊!”   嗯,怎么有股淡淡的酸味?   冬秀看着他面无表情的样子,噗呲一声便笑了:“想什么呢,我可是很守妇道的好不好!”   你是没问题,可红杏不出墙,也有的是那爱花之人越墙攀折啊。   与冬秀姐相处越久,他越是能感受到她的魅力,他再不敢将她视作普通的旧派女子,也不能轻易拿那新派女子与她相比,她身上那种自在随和、自信大方,是他从来所没见过的,即便是西方女子,也少有她那种独特的气质和魅力,让人忍不住想要亲近。   他越想越觉得对方是无事献殷勤。   现在能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已然成了一种荣耀和潮流,多得是那些要么求财、要么求名的无知之人被有心人拿此来引诱的。   冬秀姐倒不是那等会为名利所惑的浅薄之人,可也备不住被人别有用心的哄住了。   胡竞之多与各大报社打交道,自然些其中猫腻,一时不免阴谋论起来,生怕他的冬秀被人骗了。   冬秀见他不吭不响的,还以为他把这事当真了,忙顺毛摸:“从我们成婚开始,我就只疼你一个,宠你爱你,不会骗你,答应你的每一件事情,我都会做得到,对你讲的每一句话,都是出自真心,不欺负你,不骂你,相信你,有人欺负你,我会在第一时间来帮你,你开心的时候,我会陪着你开心,你不开心,我也会哄着你开心,永远觉得你最英俊,做梦都会梦见你,在我的心里,只有你!”   胡竞之给她一闹,瞬间把那些阴谋论抛到脑后,哭笑不得道:“这又是你那土味情话一百篇里的?”   “你瞎想些什么呀,难道放着你这样多金多才、温柔体贴、潇洒英俊的俏郎君不爱,却去选旁人?我又不瞎!”   “好吧,好吧,是我想多了,”胡竞之也觉得自己这醋呷得毫无道理,“你既然是要写小说,不妨看看现今最受欢迎的那位宝先生的作品,也好借鉴借鉴,别的不说,那位先生的小说确实是立意新颖、行文流畅,对白话文的运用也可谓是炉火纯青,无人能出其右!”   冬秀听了,心里简直乐开了花,能得文化大师一句赞扬,算不算得到了官方认证?   她实在抑制不住脸上的笑容,问他:“哦,听你这意思是很喜欢这位宝先生的小说啊?”   “的确值得一看,你要是看了保准比我还要喜欢呢,咱娘不也喜欢吗,正好,听说他那本小说的下册已经刊印出来了,明儿我买两本回来,一本给娘寄过去,一本给你解闷,免得你整天窝在家里无聊。”   其实她手上早有了彩印的精装版,不过胡竞之的一番好意她怎么能推却呢,自然是要感动笑纳,并且以身相许报恩的呀…… 第79章 过年   冬至后两个星期,北京城雪下得最欢的时候,便是他们夫妻的第一个结婚纪念日。   实话说,冬秀是真没记着这件事,这可是民国呢,有几个人知道这世上有结婚纪念日这么回事的,哪怕是放到二十一世纪,也还有多少男人不记得呢。   不想胡竞之却一早准备好了,不仅给她送了首饰和鲜花,还特地带她去吃了顿有小提琴伴奏的烂漫西餐,天哪,可把冬秀给感动坏了,这么一比起来,她到好像是个十足没情趣的直女呐。   不像胡竞之,三不五常的就会给她买点小礼物,给点小惊喜,做丈夫到这个份上,真是没得挑剔了。   也怪不得那周太太要嫉妒她,憋不住的过来给她找不痛快呢。   哎,就是冬秀自己都怪嫉妒自己的,怎么就那般好运,碰上胡竞之这样的极品男神。   她可得把这份幸运给守护好罗,日后长长久久的与他过下去。   要说这旧时代,也有一样好,就是过节时那浓烈的氛围和真挚的期盼,是后世人无论如何也不能比拟的。   腊八节的时候,冬秀还亲自在王妈的指导下熬了腊八粥呢,把凡是能买到的各色杂粮、干果、米豆儿一股脑儿泡上一夜,再混着丢进陶翁里足熬了大半天功夫,直熬得那莲子、核桃仁、花生米、红豆、菱角米、红枣、桂圆、板栗等等都开了花儿裂了口儿,软糯顺滑、香甜可口得不得了,比起现代卖得那八宝粥可好吃多了。   过了腊八,便可以慢慢置办年货了,他们今年,或许明年、后年,也是不会回去的,家里除了王妈便只剩四口人了,倒不是很着紧,只给了钱任凭王妈去安排采购。   冬秀本以为腊八节后不久胡竞之就该放寒假了,不想一问才知,这时候因为“民国已立,旧历当废”的政策,政府为了与国际接轨,废除了农历春节,改过元旦,非但政府机关,就连学校,商铺,也是一律不允许过春节的,在春节期间不得擅自放假、关铺,否则就要被制裁或罚款。   冬秀今年头一年进城,倒是不知道这个规矩,以往在乡下,该怎么过年还怎么过年,倒没人来干涉这个。   想到胡竞之大过年的还要苦哈哈的去学校坐班上课,冬秀便忍不住同情得很。   不想有一天,胡竞之却兴致勃勃跑回来与她讲:“可见你真是我的福星,今年你一来,政府便准学校春节时照旧休假了!”   原来,自政府颁布新令以来,便在民间遇冷,搞得民众叫苦不迭,大家虽表面尊用,可一应的行事还是按照旧历来,元旦时冷冷清清,春节时照旧热热闹闹,北洋政府终于意识到这种违背民意造成的尴尬一时半会儿是无法扭转的了,只得重又允许大家按照旧历来放假了。   既然又放假了,两人便每日到那买卖年货的集市去逛荡置货。   严格来说,冬秀这还是第一次实实在在的感受到这异世的年味,以往不过是吃顿团圆饭、听着别人放几挂鞭炮,再守个岁、祭拜一下祖宗、财神、这年便过了,哪有自己亲身参与来得有趣。   她甚至还跟小孩子一般,买了各色零嘴儿来吃,好多都是后世见不着的吃食,其中有个名叫杂拌儿的,就着浓茶,简直是写作时不二伴侣,那是用花生、胶枣、榛子、栗子等各色干果与蜜饯、糖稀掺活而成的,与后世大大出名的切糕很有些类似,不过,价钱是绝对亲民的,不时来一块儿甜甜嘴,真是不错。   等到过小年时,家里米面油柴,鸡鸭鱼肉、糖果点心已然齐备,按王妈的话来讲:“这就是个把月不出门都不消担心的了!”   王妈是要回家过年的,冬秀给了她五块钱的年终奖,带弟和崔有粮自然也有,喜得几人非要给他们磕头,好说歹说才劝住了。   当天王妈便包袱款款的回了家,要说她这把年纪还要出来做活赚钱,家里条件也实在不怎么样,多亏冬秀给了那几块钱,才过了个略丰盛些的年节。   “娘啊,您这次可是碰上好主家了,瞧您,这不过在人家里做了多半年,主家就给免费做了这好几身的衣裳。”媳妇儿翻着王妈带回来的行李,见那几身一个补丁也无的衣裳羡慕得不得了。   “是啊,这过年不仅给放假,还给了将近两月的月钱做年费,实在是再大方也没有了。”   “那家里还缺人么,不如您荐了我们去,也给您搭把手哇!”   “就是就是,咱们也是能张能致会干活的人,月钱也不要多,跟您老一样就成,只要平时也像您老说的一样,能吃上细面精米,三不五时再给顿荤腥便什么都不求啦!”   “听说,那家里太太也是好大年纪了,却连个屁也没生出来,要是那主家老爷真像您说的一般又好脾性又会赚钱,我们家里还有几个丫头,您看着要不要牵个线,便是做妾、或者就养在外头也无妨啊!”   王妈听她们越说越过分,不由得呸了一声,斜眼骂道:“你们是大白天的发白日梦,还是喝多了黄汤瞎吣,你们两个想去做工的,也不先看看自己指甲缝里的泥剔干净没,就这蓬头垢面一月不洗一次澡的样,主家太太便连二门都不会叫你们进,还有你,也不看看自己家里那几个丫头什么模样,就妄想着攀高枝,人家先生可是鼎鼎有名的大教授,是在大学里教书的,搁过去那可比翰林院老爷的官衔还高哪,能看上你们这颗蔫耷耷的豆芽菜?不说太太现今还没孩子,便是太太一辈子没个孩子,也轮不到你们哪!”   媳妇们被她好一顿抢白,也不敢回嘴,谁叫她老人家一向有些脾气,现今又掌着家里的经济大权呢。   “哎哟,娘,咱们就开个玩笑,何必生气。”媳妇赔着笑脸过来给她敬酒。   “你快别碰我的杯子,你那手又抹鼻涕又摸鞋面儿的,多脏哪,瞧着叫我膈应得慌,赶紧得洗洗去,我跟你们说,以后不洗手都不许上桌吃饭。”   几个媳妇面面相觑,她们这婆婆可是越来越会穷讲究了。   王妈见状,索性叹气道:“哎,我这都是被那主家给训出来的,你们道那钱是那么好拿的么,这主家老爷太太的确不打骂人,也不克扣工钱,可却事儿忒多!”   接着便把她以前伺候过的一个难缠主家的事迹照搬到冬秀身上,直把她形容为天下第一事儿妈,务必叫儿媳儿子们觉得她那钱来的可不容易,一来叫儿子们知道她的辛苦,二来也叫几个鬼精的媳妇们打消取代她的念头。   哼,跟着先生太太又有新衣穿,又有白面吃,还能出去逛茶馆听书,进戏院听戏,三不五时还能坐一回那洋气的电车,哦哟,可着这一片儿的老少爷们,谁有她享福,谁有她见世面哦。   她可不会叫这些讨债的坏了这么份好工作。   她也早看明白了,自己几个儿子是不顶用的,媳妇也不是好相与的,将来她老了晚景怎样还真是难说,倒不如趁现在多存几个钱是正经。   于是,本来被放了一个月假的王妈,第三天便又背着自己的小包袱回来了,家里媳妇见她年还没过完就要到主家上工去,也总算相信了她先前赚钱不易的话,再没叽咕些歪话。   对于王妈的到来,冬秀是举双手表示欢迎的,“您要是不回来,我就要再去找人了!”   一听这话,把王妈唬了一跳:“怎么?您这儿不要我了?这,咱们头前不还说好了今年续约的嘛!”   “不是这么回事,您是不知道,您前脚走,后脚带弟便被发觉有了身孕,都三个多月了呢,瞧她糊涂的,竟一直没发觉,要不是在厨房杀鱼时突然吐得都快晕倒了,只怕这会儿还不知道呢,她这一怀孕,我哪里还能叫她干活呢,我自己一个人又忙不过来,除了除夕那晚是我跟先生一块做的饭,这几天就靠你走前给我们包的饺子对付着呢!”   做饭这回事,偶尔兴致上来了做一顿还行,要是叫她每天都去操持这一日三餐,那她一天也不用干别的了,实在太浪费时间了,况且这时候的天多冷啊,她连炕都不愿下,要她拿那凉水洗菜洗碗是万万做不到的,烧了热水来洗吧,又忒麻烦浪费,幸亏还有崔有粮和胡竞之这两个男人给她打下手。   王妈听了既感到高兴,又有些不满:这带弟也太娇惯了,不过是怀个孩子,便连主家的活也不干了,太太心疼她,她还真把自己当娇小姐了。   当下也不说什么,忙忙的便到厨下准备饭食去了。   晚上到前院去看望带弟,想要提点她一番,不想带弟一见她就念佛:“的亏您回来得及时,要不我真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太太非要把我拘在屋里不让动弹,又说怕我在雪地里滑倒了,又说怕我弯腰动了胎气,娘唉,我这整天被关在屋子里不动弹才是要动胎气了,当年我娘生我几个妹妹,不照样挺着大肚子下地插秧、上山采茶、河边担水、灶前烧火,我三妹还是生在田里的呢,生完我娘就下地干活了,咱们穷人家粗生糙养的,哪有那么娇惯哦。”   又跟王妈央求道:“我那天吐得厉害,还请了大夫来家里,估计把咱太太给吓着了,您是个有经验的,可得帮我给太太好好说说。”   王妈本来以为是带弟拿乔呢,原来竟是太太自个儿年轻不经事,当下便打包票道:“那没问题,这事包我身上,我跟你说,女人家生孩子就要泼辣些,你越是小心翼翼的养着护着,不敢动不敢吃,那孩子越难生,生下来也病歪歪不结实,要不你看那富贵人家的孩子怎么连吃个饭也吃不香,穷人家的孩子却跟那野草一样,丢在地里是见风就长,我看你一向身子健壮得很,只是第一胎害喜厉害些罢了,实在不用这么着小心,该怎么着还是怎么着就完了,只要不是干什么重活,那都是没问题的。”   到底是有个老人在家里安心些,王妈一回来,冬秀可就算是解放了,既不用把时间耗在厨房里,也不用为带弟操心了,总算是可以一心一意的写小说去了。   不过那都是她自己的妄想。   过完年,亲戚朋友们便开始走亲戚拜年了,只要出门,必定见到大包小裹喜气盈盈的人携家带小的各处走动。   要说这北京城,旗人那真是不少,特别是这时候的旗人说话又讲究,还特别讲规矩,冬秀一上街便能见着他们那特别富有趣味性的行见面礼,两人打老远见着了,先哎哟一声惊呼,再小碎步快跑到跟前,屈膝下跪垂手打千儿,口里亲亲热热的叫:“XX爷儿,给您请安了,您一向可好哇~”那有些夸张、可爱的行为,在冬秀眼中那就是活脱脱的一出舞台剧啊,每每都能教她看得目不转睛,在现代还懂这套规矩的人,那都是能被人尊称为礼仪老师,或者文化研究家的,她这样的路人甲也只能在各种清宫电视剧里看看那些不伦不类的行礼了。   胡竞之和她算是北漂一族,在这北京城是没有亲戚要拜访的,可胡竞之这样鼎鼎大名的大学教授,青年导师,自有不少学生、读者、书商甚至粉丝要来给他拜年,家里每日都是欢声笑语热闹得很。   作为当家太太,这时候要做的便是搞好后勤工作,负责一应茶水点心、烟酒饭食的安排,得亏她舍得花钱,提前在家里储备了许多物资,又有附件酒楼可以送外卖,要不然光她们三个女人,得从天不亮忙到天透黑。   这些上门的人里面,有纯拜年的,有久仰大名、慕名来拜会的,有来请教学问、借阅书籍的,还有正儿八经过来商谈事宜的,冬秀都按他的交待一一打点好了,就连几个素不相识过来打秋风的人,她也毫无二话给了红包。   其中还有几个外国人呢,带弟是来了这北京城才远远的瞧稀奇似的看过那么几回街上的洋人,这会洋人来家了,她便连稀奇也不敢瞧了,被吓得躲在厨房里不肯出去,王妈倒是一向胆壮,这回也不敢到跟前去,直说听了那洋话就跟被唐僧念了紧箍咒的孙猴儿一般,头疼得厉害,想是那些洋人有些个邪门……   冬秀无法,只得自己出面招待了,她前世倒是会英语的,可这世却是个连“点头yes,摇头no,来是e,去是go”都不晓得的村姑人设,倒是没法跟人寒暄几句。   好在她没带弟和王妈那样的怯场情绪,落落大方的用中文招呼了几句,便等着胡竞之翻译,谁知那几个洋人却用中文回了她,其中一个叫米尔恩的英国人还说得一口流利的京片子,比王妈那正宗的胡同口音也不差什么,倒把冬秀给惊着了。   后来听胡竞之说起,她才知道这是个地道的华国通,早在光绪年间就来了中国,肚子里的货未必比她这个土生土长的的华国人少呢。   大部分人眼中的民国估计跟冬秀想象的是一样的,各种民不聊生、饥荒、战乱、疾病、贫穷,简直出个门分分钟就要横死当场的节奏,国家也是落后的一匹,被西方列强各种摁在地上摩擦暴打,还不敢还手,国际地位一落千丈,是个外国人就敢给我们脸子看,可真要说起来,这时候的华国却并没有那么的不堪,特别是现阶段,一战的爆发使得西方列强无暇他顾,给了华国民族复兴的喘息之机,各种民族企业蓬勃发展,整个社会的精神面貌甚至可以说是积极乐观、奋发向上的,没有后世影视剧中那种唯唯诺诺,点头哈腰的悲怯。   对此冬秀只想说:哎哟喂,民国你这个小妖精还有两幅面孔呢!   民国的两极分化真是极其严重的,对有些人来说是无间地狱,对有些人而言却是无上天堂!   反正在许多外国人眼中,神秘的华国依旧是那传说中的黄金国度,值得他们向往和冒险。   那个华国通便是如此,他在北京已然定居二十多年了,这些年里走遍了华国的大好河山,说是半个华国人也不为过。   冬秀倒挺想与他聊聊,这样有见识有经历的人,想必眼界也是不一样的,可惜过年无禁忌,胡竞之那书房里烟雾缭绕,足以引爆烟雾警报器,她也只得遗憾遁走。   总之她这次可算是真正做了回相夫持家的贤妻,很给胡竞之涨了几分面子,外界一直传的他惧内的谣言倒也消散不少。   这时候的年节气氛是会持续很长时间的,直到逛完元宵庙会,那种热烈的兴兴头儿才算消下去。   而此时已然是二月春风似剪刀的时节了,虽说还是冷得人不想出门,可那河床里的冰已开始化冻,河岸的柳枝也开始初现那惹人怜爱的嫩绿。   花厂里也有了成堆的花枝、盆栽售卖,想着家里已经好久没见着这鲜艳的颜色了,冬秀便一股脑的买了许多回来插瓶,也算是迎春了。 第80章 新书   元旦时报社也委派王稚萍来给她拜年了,闲聊中冬秀便把开新文的打算告诉了她,还说待到开春时节便可让她拿到前二十章的稿件,直把她喜得说是收到了最好的新年礼物。   结果因为过年,中间直荒废了三个多月,断断续续的也没写几个字,眼看时间已经快到了,话已经说出去,这跟人怎么交代哇。   只得和那小学生一般,事到临头,哭唧唧的补赶寒假作业。   但祸兮福之所倚,这次虽然失约了,却未必见得是坏事。   只因各大报纸上不久前登载了华国在巴黎和会上所受到的屈辱和不公正待遇,已然如一瓢冰水泼到了滚油里,引起华国民众的强烈不满。   原本北洋政府与日本签订的卖国丧权的“二十一条”已然激发民间各界的不满和愤慨,此次作为战胜国的北洋政府不仅没有收回德国在山东的权益,反而准备将其转让予日本。   消息传回国内,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报纸上、学校里、乃至街头巷尾,各处充斥着人们激愤不满的呐喊声,三不五时便可见□□队伍打街头路过。   冬秀也终于记起了那些年反复背诵过的一道历史题:五四运动的影响和意义!   没错,再过三两个月,便是名震中外的爱国运动——五四风雷的全面爆发时刻。   对于这些运动、革命和战争,冬秀虽也觉得心悸,却一向不会太放在心上,她知道未来会是怎样的走向,知道华国终将重新崛起再次屹立于世界强国之林,作为一个穿越者,她总是少了那份历史参与感,更多的只是旁观者和见证者而已。   可自从上过几次街,切身感受过几次那越发汹涌的爱国情潮后,她觉得自己那颗淡定的心也不再淡定了。   可她能做什么呢,罢工?罢课?示威?还是□□?好像哪个也不适合她,作为一个家庭主妇、路人甲,她唯一能做的就是跟着抵制日货了吧。   “哎哟,那些学生们一天天的不好好念书,瞎闹哄个什么劲啊!”   勇于抗争的爱国志士有很多,可更多的却是王妈这样对国事蒙蒙昧昧的人,她们是不懂那些正在为国家权益而抗争的学生们的,每当遇上□□队伍,她们也只是驻足在街边围观一下稀奇热闹而已,甚至面带笑容的评头品足议论一番,估计她们觉得那些学生是吃饱了撑的在玩过家家吧,看着叫人无奈又心焦。   真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不怪鲁迅大大要弃医从文了。   也难怪这时候的报社宗旨总也逃不脱“唤醒民智”这一项宗旨,在长期的封建社会统治下,国人被奴役压迫了太久,那种奴性、愚昧、自私、无知几乎都被刻在了骨子里,不要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样崇高的责任感,普通百姓甚至完全不关心国事,只在乎自己眼前那一亩三分地。   冬秀现在更加坚定了写这篇小说的信心和决心。   她不仅要把后世的各种美好展现给他们看,还要让这些人知道自尊自强的重要性,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当然不是人人都有这个觉悟的,可是当国家孱弱时,作为子民便要受到欺辱和压迫,想要自己过得好,必须先使祖国富强壮大,这却是人人都应该知道的道理,普通人也许言轻力弱起不到什么重要作用,可至少能为那些奋战在一线的勇士们呐喊助威吧。   她要让这些普通民众们知道,做一个“□□上国”的子民是何等的有尊严和底气,她要通过这篇小说唤醒民众重回“□□上国”的梦,她要告诉读者只有国富才能民安。   而主人公,这个来自民国的人,最能切身体会到国家强弱对个人的重要性。   这样想着,小说的大纲便又要进行大幅的修订了。   本来一开始冬秀觉得这篇小说写起来会很容易,因为是她切身经历过的世界,不需要费很多心思去构建背景和世界观,可直到动笔写大纲她才发觉自己大错特错,正是因为那个世界真实存在,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了太多的方面,她越写,那些旁枝末节的东西便越多,偏还不能使用春秋笔法一带而过,只有这些细节性的东西越多,那个世界才会越发详尽真实,叫人具有极强的代入感。   但是这些东西一旦过多,又有妨碍故事情节的嫌疑,会降低小说的可读性和娱乐性,因此冬秀这个大纲足写了大半年才算完全出来。   按照她的大纲设计,这篇小说绝对是短不了,最少估计也得有个二百字,足够连载个三两年的。   等她正式开始动笔时,时间已悄无声息的进了六月中旬,带弟和崔有粮的大胖儿子也终于呱呱坠地了。   那孩子一看便是个皮实好养活的,平日里乖得不得了,只要吃饱喝足便绝不哭闹吵人,随便逗弄两下就笑得直流口水。   原本带弟和崔有粮是想带着孩子搬出去住的,他们知道太太一向喜好清静,每天上午和下午都在书房里看书写字,最怕人打扰,这孩子便是再乖也有嚎得叫人脑仁疼的时候,难说不吵着太太。   冬秀却劝阻了他们,她怎么会嫌吵呢,这个小肉团子来得正好哇,正好给她的小说做了素材了。   冬秀这篇小说的主角便是个胎穿,在现世死亡后,便穿成了百年后一对中产家庭小夫妻的孩子。   他带着前世的记忆,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全程体验了从胎状到分娩出生的全过程。   华国一直以来便习惯于用“全知视角”的叙述方式去写作,即第三人称的写作方式,像这种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来贯穿全文的写作方式还是挺新奇的,当初林大家译著的《茶花女遗事》能够一炮而红,经久不衰,也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它这种华国从未有过的新奇写作方式,一时不知引起多少人争相模仿。   冬秀正是要以这种方式,通过这双百年前的眼睛去看这个新世界,那种直白的震撼和惊奇才是最能打动人,也最能让这个时代的读者感同身受的。   冬秀之所以会选择胎穿,主要便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向世人灌输一些这方面的常识,比如胎儿在什么时候会感知到外界的声音、长到多大会伸胳膊踢腿、为什么会有“七活八不活”的说法,以及母亲的心情和生活状态会对胎儿造成什么影响等等,这些她都以一种极其幽默的手法,通过一些主角及其父母的日常小事表达出来。   同样的,通过主角的亲身感受,她可以告诉读者婴儿的各时期生长发育状况,刚出生时为什么会哭泣、几个月时可以看见东西、怎样的抱法才能使他感到舒适,这些都可以通过科学来进行解释,从而适当传输科学育儿的观念。   因为了带弟的儿子时常给她一些灵感,她笔下的主角越发的灵动可爱起来,叫任何人看了都能会心一笑,凭空生出一腔怜爱和喜悦来。   自她开始动笔了,王稚萍几乎是每日都要往这里走一遭,但也怕打扰了她写作,只等她休息的间隙才会过来与她说说话,告知她一些新闻:“这个月街头才算是清净了些,那些□□的学生们也逐渐回去上课了,不过听说沪市那边又闹起来了,好些铁路、纱厂、船坞、清洁厂的工人全都罢工□□去了,听说就连商务印书馆的工人也闹了好几回呢!”   这时候的学生可真真是牛气的不行,时人都称“学老爷”,即便军政各界也轻易不敢招惹他们。   这次运动中,学生们甚至还冲进交通总长曹汝霖的家里放火,引发了轰动全国的“火烧赵家楼”事件,在他们痛殴驻日公使时,军警们甚至不敢上前阻拦。   真正让冬秀见识了一回何为“书生意气”,何为“以天下为己任”,这样的热血和责任感,是后世生活在和平世界里的学生们所远远不及的。   冬秀的故事主角也是这样一个爱国的热血青年,因为这个性格,便在后世里显得极其正直可爱,一度闹出不少笑话。   等冬秀手上积了五十章的存稿后,这场轰轰烈烈、波及全国的爱国运动也早已尘埃落定,北洋政府的代表人最终也没有出席巴黎和会那丧权辱国的签字仪式,虽然这改变不了华国受到侵犯和压迫的事实,可到底鼓舞了全国人民的抗争士气,硬气了一回,也找回了些国家尊严和民族自信。   就像冬秀曾经背诵过的关于五四运动的题目中说的一样:五四运动是一场伟大的群众爱国运动,更是一场深刻的思想解放运动。   而报社早已按捺不住,与冬秀商议立即进行小说连载,一来此时的社会经过那种运动,颇有些人心惶惶、孵化动荡,便是王妈这样一直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的路人甲,现场出去买菜时还有些小心翼翼,生怕又遇上警民互殴、大肆逮捕的混乱场面,而一部好的小说,往小了讲可以起到移情作用,转移人的注意力,往大了讲,未必不能起到安抚人心,稳定社会的作用,二来他们报社从《上错花轿嫁对郎》连载完后,便进入了空窗期,虽有别的小说填补进来,可有谁的小说能与宝先生相比呢,渐渐的销量又滑落到了以前的水平,倘若他们没有报纸销量在京城一枝独秀的经历,恐怕也不觉如何,可从独占鳌头到泯然众报,这心理落差就很难接受了,何况冬秀一早就说了,开春时便能让他们拿到稿件,他们可是抱着这一信念过了一个心情舒畅的好年啊,便是再来上班时也毫无怨念,甚至十分期待,充满了干劲,谁知遇上那场运动,宝先生又放了他们鸽子,只叫他们心里七上八下一直惦念到如今,现在可是再也等不得了。   冬秀略想一想便痛快的答应了,反正她现在对写小说也挺熟能生巧了,何况大纲已经列出来了,基本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便是边写边连载也是没问题的。   报社拿到稿件后,一边紧锣密鼓的开始各种宣传造势,为连载做准备,一边火速给沪市总部发了一份。   其实凭借冬秀如今在小说界的名声和一向高水平的作品保障,不用报社怎么宣传,只消打出支付宝的名头来,自有那忠实读者从四面八方支援响应起来,毕竟追着宝先生的小说连载已然成了他们至关重要的一项娱乐活动和精神慰藉,就像闻到鱼腥味儿的老猫一般,第一时间便能找到这篇叫他们心驰神往的新文。   于是很多老读者,在炎炎夏日里照常翻开报纸时,第一眼便看到了这个惊喜:宝先生出新文了。   冬秀的小说一贯以新奇的情节设定、幽默的语言风格和别具一格的白话文表现力而见长,最是引人入胜,叫人极有代入感,何况这篇小说是以第一视角来描述的,读者只消看一小会儿,便会不知不觉间产生自己便是主人公的错觉,与主角同喜同悲,十分吸引人。   很多读者自然又被她那“重生”、“后世”、“胎穿”等各种新奇设定惊得目瞪口呆,这样怪力乱神的小说,偏叫人一气读下去只觉欲罢不能,而且居然感觉十分真实可信,仿佛这件事真的存在,而这篇文就是主人公的自述罢了。   “哎哟,原来孩子还在母亲肚子里时是这个样子的吗,一开始浑浑噩噩,不具五感,像主角一样以为自己身在鸿蒙空间,长到六个月时便可以睁开眼睛,还能听见母亲心脏跳动的声音了。”   “是啊,这每个月身上发生什么变化,长出什么器官居然也说得那样清晰,只是不知真假,难道胎儿不是一开始就成形了,之后只是慢慢长大了吗,原来那些头发、指甲、心肺内脏的还不是一开始就长好了的呀。”   “最神奇的是那个叫超声波的机器啊,那个东西居然可以透过肚皮看到胎儿的样子,是儿子还是女儿一眼就能认出来,你说要真有这样的东西,那不就谁都可以生儿子了嘛。”   “你没看小说里写的吗,人家医生就算知道了胎儿的性别也不会告诉父母的,要不大家都要儿子,没了姑娘,儿子长大了不得打光棍?”   “我看这最奇怪的就是每家只准生一个孩子的规定,哦哟,都说多子多福,人多力量大嘛,谁家不想子孙繁茂,儿孙绕膝的,只有那生不出来的人家里才那样单薄呢,现在是能生却不叫生,这是哪门子的古怪规定哦!”   “嗨,文中不是说了吗,就是因为咱们一直敞开了生,那时候国家人口都十六个亿啦,什么?你不知道十六个亿是多少?这么说吧,咱们国家现在是四万万人口,十六个亿就是四个四万万哪,再往简单了说,你看咱家里现在一共是六口人,住着刚好,要是变成二十四口人呢,能挤得下么?可不得控制人口,搞那个,那个什么计划生育嘛!”   “还有哪,他们一家子居然住在第十八层楼上,那还不是一栋楼里最高的,天老爷,十八层哪,那不就是矗到云里去、上了天了,咱们北京那个顶顶气派的六国饭店也才四层楼高哪,我看着就觉得高得不行了,从下往上瞧都叫人眼晕哪,你说这每天站在十八层楼高上面往下瞧,呵,那还不得吓晕过去,哪敢住啊,哈哈,我可就听过十八层地狱,十八层的住房我是想都不敢想哪。”   “这宝先生着实叫人佩服得紧,每本小说都如此的别出心裁,从不叫人失望,哎呀,也不知道这宝先生笔下的未来世界到底是是何种样子的,真是好奇死了!”   每个看过连载的人都被那奇妙的设定给深深吸引了。   理所应当的这篇小说甫一连载便迅速引发了追捧热潮。   从读者见到第一章 起,这个新奇的故事和叙述方式便深深的吸引住了他们的眼球,而且这篇小说受众面广,不分男女老幼,大家都极爱看,孩子爱那份奇思妙想,女人爱生养孩子的温馨科普情节,男人爱未来世界里展现的各类新奇设定,老人爱那些家长里短的日常琐碎。   虽然冬秀的小说是以流水账的方式来记录的,以男主的一个月一个月的生长为时间线,可看来绝不让人感到枯燥无趣,因为在男主缓慢的生长过程中,未来世界的各种设定也随之慢慢展开,随时都有叫这个时代的人感到新奇的事物出现,读者只会在那种温馨的日常中感到欲罢不能和惊喜不断。   所以,不过连载了十来天,报社的销量便跟吃了回魂丹一般立马起死回生,出现了质的飞越,一下子又回到了去年的巅峰状态,可以想见,这部小说创造的辉煌必然比她其他的小说更加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81章 未来世界   因冬秀的文一向走的是接地气的白话文行列,最是受说书先生的欢迎,每有新书问世,几乎第一时间就能同步在各地茶楼、酒肆内进行现场直播。   陆家婆媳现在已经十分适应京城的生活了,特别是陆老太太,自成做了那女子茶舍的超级VIP客户,几乎是每日都要过去报道一回的,她也不为别的,就是专去听说书先生说故事,她老人家自然也是极爱听戏的,不过作为一个悠闲的富家老太太,她都是去梨园听名角儿唱的。   陆老太太倒也约过冬秀几回,不过都被她给推拒了,一来她每日忙于码字,没那么多清闲的时候,二来实在不想再见陆大太太那个人,以免堵心。   有几次她们碰见了,那大太太居然还拿谴责的眼神鄙视她呢,仿佛在说她善妒不贤惠,没有女德,呵,把冬秀气堵得了不得,偏还不能拿这样的人怎么样。   想来,若是有一天那位大先生真有了红颜知己,冬秀也是不会如何批判他的,反而还要为他脱离苦海而感到高兴呢。   出轨总是错的,可也要分情况,冬秀十分相信,倘若陆大太太那样的女子被离婚了,即便夫家愿意富足的供养她一生,她也真的能转头就吊死在陆家门口,实现自己“生是陆家人,死是陆家鬼”的坚持,她是时代造成的悲剧,可这悲剧总不能叫陆先生买单吧,这对他也不公平不是,毕竟他也是时代的受害者,在能自救的情况下,没道理跟着一起陪葬啊。   冬秀有时与胡竞之闲聊时便会为此感叹一番,倒叫胡竞之好笑,:“你倒是个另类,这话跟我说说就算了,可千万别对其他的太太提起,你不知道,现今与你一般的太太们都组团了,一个个都似女权战士般,厉害得紧,对丈夫们那些所谓的红颜知己恨不得赶尽杀绝,以儆效尤,你这样公然支持别人丈夫去找红颜知己的还不得被她们骂个狗血喷头!”   冬秀忙澄清道:“我可不是支持丈夫在外面鬼混,找情人、找知己、纳小妾,尊敬妻子,对妻子保持忠诚那是应当的,可陆先生是个例外,他被剥夺了追求幸福的权利,婚姻是一份责任,可这责任绝不是枷锁,用来驯服丈夫或妻子,似他们那般相敬如‘冰’的婚姻,对两人都是一种折磨,何不一别两宽,各自安好呢?”   胡竞之真真是被妻子的豁达给震住了,只得感叹道:“天下有几个女子与你一般想得开呢,婚姻的幸福于她们来讲本就不是必须品,不过锦上添花而已,只要有那个名分在,她们便能知足,便能安心,没了名分,就没了精气神,没有盼头,活着也与行尸走肉一般了,谁肯离婚呢。”   冬秀可不这么想,那些女人之所以怕被丈夫休弃,不过是因为没有生活能力,只能攀附着丈夫才能活下去而已。   当然,在这个时代,似王稚萍这样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可以养活自己的女子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女人不得不依附着丈夫,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便是冬秀再如何“恨铁不成钢”,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只能把它交给时间去解决。   想到后世“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时候,那个盛产妻管严和光棍的时代,冬秀不由感慨万千,真想快点写到主角长大后那血泪恋爱史和漫漫追妻路啊,估计到时候能叫这些“大丈夫”们惊掉下巴,那个世界对他们来说绝对是乱纲常、毁世俗了吧,估计比“女儿国”这样的伪女尊国更叫人难以接受呢。   哼,她就是要戳戳这些男权社会里男人们的肺管子。   不过此时距离主角长大还早着哪。   主角因是家里的独生子,极得家里的重视和宠爱,父母又恩爱,便给他取名林与文,只因爸爸姓林,妈妈姓文。   而这个取名方式不出意料受到了不少古板读者的嘲讽,认为这样过于随性不庄重,既是家里唯一传人,取名自然要讲究的,家里长辈居然连族谱也没翻看,就这样随意决定了,简直粗俗。   不过这都是小事,并不影响什么,林与文小朋友一样在家人的关爱下长到了三岁。   而这时,整个未来世界的框架也基本被构筑出来了,其中华国的国际地位、世界的大致格局、现今的科技水平、人民的生活状况等都通过林与文小包子那双时常散发着惊异光芒的眼睛所展现出来,因为他那种事事好奇的状态,倒也很符合一个孩童的个性,因此倒从没人疑心他的身份。   而他所知道的这些信息,自然来自每晚的新闻联播。   读者们真真是一路追连载,一路惊叹连连,无他,只因这小说里出现的东西和事物都是在太过新奇有趣,偏作者写得那样详实有理,叫人忍不住便会信以为真,觉得那都是真实存在的东西,简直越看越觉得心向往之。   虽然那未来世界才对他们展露了冰山一角,可也足以叫他们歆羡不已了,端看林与文是过得怎样的神仙日子吧,哦不,恐怕连神仙也没他过得自在潇洒呢,神仙还要为自家香火发愁,林与文却是只有他想不到的没有他得不到的。   现在长到三岁了,还要早晚喝奶呐,每日饮食不仅富足精致,而且还极讲究什么营养,吃的那些个东西都是他们闻所未闻的,反正都是大补之物,能补什么铁、钙、维生素的,吃了就能叫人百病全消,长大高个。   还有那个叫做电视机的,绝对是目前最最吸引读者的神器,有了它就能真正做到“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实在奇妙得了不得哇,那不就相当于在家里看电影么,还有千里眼和顺风耳的功效涅,而且里面不仅可以看到全球各地发生的大事,还能看各种影片,还能听歌,哦,对了,还有林与文每日都要看的那动画片,作者怎么就那么会想呢,一个小匣子里有那么多神气的功能,有了它,谁还出门花钱听戏、逛茶楼啊,要是家里真能有这样厉害的宝贝,恐怕人人都要与林与文一般沉迷于此不可自拔了。   还有一点,最是叫读者们咋舌,那百年后的世界竟然富足若此,小轿车居然满大街都是,再不是甚稀罕物了,自行车更是如此,简直成了烂大街的便宜货,林与文才不过三岁,便得了一辆儿童自行车,还是三轮的的,只怕比那两轮的还要贵些,这简直不敢相信,要知道这时候的自行车是个多么珍贵稀罕的物件啊,那全是舶来品,一辆少说也要一百五十个大洋,够一个壮劳力拼死干三年所得的工钱,而且很多时候还有钱没地儿买去,便是那顶顶富贵人家的少爷得了一辆,也宝贝得不行呢,在百年后居然是人人都能买的物件。   而且那时候的人们出行,不仅有轮渡、火车,还有甚飞机、地铁、高铁呢,天上能飞、地上能跑,地下还能钻哪,不仅能日行千里、瞬息便至,还能随时搭乘,方便得很。   林与文家也是北京城的,过年时与父母南下去爷爷奶奶家团圆,去时,他们坐飞机,只花了三小时便到了,回来时坐那个高铁,也只花了小半天功夫,天哪,就那个距离,在这个时代最快也要花五天时间才能到达哪,这简直比那孙大圣的筋斗云还厉害了么。   总之,读者们看着小主角林与文的日常生活,纷纷想入非非,羡慕不已,这样便利富裕的生活,恐怕那紫禁城里的皇上也不及他哪。   一般的读者,惊叹羡慕一番也就罢了,只觉小说精彩至极,完全把人带入了一个全新的神奇世界里,而二般的读者,那就了不得了,个个都有考究癖,最爱找碴拍砖,可不好糊弄,特别是那些青年学生们,正是最爱打破沙锅问到底,较真得不行的年纪,偏又好奇心重,最爱这些未知新奇的东西。   而冬秀这篇小说里,那股胸有成竹、确有此物的态度,还有那不知真假的阐明,更加勾起了这些人的好奇心。   听王稚萍说,近来有许多读者来信,俱是在询问那文中出现的各种高科技有无出现的可能,又或者对那个百年后世界里的一些规定和风俗感到奇怪,要求作者详细解释的。   这些个问题已然超出报社那专管读者回信的编辑的能力和脑洞了,他怎么知道那飞机是什么东西,如何能像鸟儿一样上天的,他也不明白为什么林与文明明没病还要去医院扎什么预防针,他更不知道那指挥交通的红绿灯是什么鬼啊。   其实冬秀在写小说时,为了使那个世界尽量的详尽真实,也做了不少的解释和细致的描述。   主角林与文在看见其中有些新奇的东西时,也会感到不可思议,这时冬秀便会安排他去探索那样东西出现的原因,就好比“独生子”政策的出现,林与文无意中得知时,自然是万分惊讶的,然后他便会刻意的去查询原因,最后知道它出现的背景是前期爆炸式增长的人口,已经给国家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必须进行遏制,这样读者一看,便能理解了,十六亿人口确实太多了,如果一直这么放任大家生下去,恐怕将来也养不起呢。   可她也不能每遇到一个新奇的事物就安排主角出来做一番调研,然后解释给读者听吧,这样林与文也不用干别的了,干脆去做个调研员好了,她的小说也就毫无情节可言了,直接就变成蓝猫淘气三千问和十万个为什么了呀。   关键吧,有些东西,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啊,飞机起飞的原理、高铁增速的原因,哪怕她前世是个理科生吧,那也抱歉,她着实是不知道,她要是知道,她就不是小说家了,早玛丽苏的自己造飞机、造大炮,带领全国人民争霸世界了。   不过,给这些读者回个信还是可以的,有些东西知其然就行了,未必要知其所以然嘛,她便是把制造飞机的原理告诉给了读者,他们也看不懂哪,只要说些气流、气压差、动力装置就差不离了,反正莱特兄弟十多年前就发明了飞机,只是现在还没有用于搭载乘客,读者只是不相信后世的飞机居然可以一次性搭载那么多人而已。   不过她每日写文就够花费时间,倘若每篇读者来信都去看,都去回,那也太浪费时间了,于是冬秀与王稚萍道:“这样吧,你们报社把那些编辑回复不了的信件整理出来,每个月给我送一次,我从中抽一些读者来信进行解答,把问题和答案就附在小说后面一起刊载出去,那些被抽中的读者,我打算每人给予五元的感谢费,也算多些那些读者对我小说的捧场啦!”   她就当写番外啦!   “这样真是再好不过了,有您不时的在报纸上登载对读者来信的回答,想必他们会更加振奋,”“哎哟,您这法子真是再好不过了,一来能给咱们广大的读者解惑,二来这样的交流还能激励肯定他们,那些被抽中的读者肯定都高兴极了,”王稚萍真是被宝先生这神来一笔给折服了,这可比单纯给读者回信有意思多了,“不过这钱可不能是您出,应该是我们报社来给才对,而且既然要刊载在报上,我们还要按字数给您稿酬呢,日后集结出版时,我们也可以把它当做注解附在书里啊!”   冬秀自然也是同意的,不用她出钱当然好啦,虽然她现在真的十分十分有钱。   去年,她收到《上错花轿嫁对郎》的出版抽成费后,便照旧去那家美国银行存钱,结果居然享受了一把上帝般的待遇,出来接待她的经理人那个殷勤劲儿就别提了,种种特权服务,让冬秀瞬间意识到自己成了他们的VIP客户,这才关注了一下自己的存款。   那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她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就她那身家,绝对能算作一等一的富婆了,普通人家便是十辈子也别想赚那么些钱哪。   至于她现在多有钱,打个比方吧,真正的王爷宅邸,那种带假山池塘、大花园,能当公园逛的院子,她一口气能买俩,还是全款无借贷的,都不带眨眼的!   可是这么些钱,完全没法带给他满足感和兴奋感,钱花不出去,那和纸真心没啥区别。   现代有句话叫做“有钱人的快乐你根本想象不到”,这话要是放在民国,她这样一位天天家里顿的小妇人身上,那可就不成立了。   这时候压根没什么能东西能刺激她的消费欲望啊,吃穿不愁、生活富足,好像就已经到顶了,倘使她是一个真正的民国人,可能买五十个大洋一双的高跟鞋、买最新款的洋装、买小汽车、吃西餐、看电影、旅游,都能叫她的生活更上一层楼,幸福感更加强烈,可她不是,对这些眼下人人歆羡的“稀罕物”,她可一点也不觉得稀罕,自然就没有购买欲望。   可能,她现在唯一的爱好,只有美食了吧。   其实王妈的做饭手艺还是不错的,可冬秀一个南方人,也不能顿顿杂酱面、老面馒头哪,她又最不肯亏了自己的嘴,时常便要叫个席面,家里小食更是从未断过,王妈还笑她哪,说她跟个小孩儿一样贪嘴。   冬秀估摸着,就自己这消耗速度,那些钱估计够她躺着吃喝一辈子,还有富余的。   人活着钱没了的痛苦她是没尝过,可她现在倒是能体会到一些人死了钱没花完的痛苦! 第82章 番外   冬秀很快就收到了报社给她整理过来的读者来信,挑了几个与小说背景关联紧密的问题出来,想了想,决定把这些问题写成一个个的小剧场,就当做番外了,这些问题倒是给冬秀提供了不少灵感呢。   于是不久之后,读者们在日常追连载时,发现看完正文后,下面还额外多了一个新章节,分隔处还写着标黑放大的“番外”两字,也不知是何意。   不过,因为它与小说在同一版面,紧跟在正文后面,很多人都下意识的看了下去。   这一看,简直犹如发现了宝藏一般叫人惊喜,那番外的精彩程度比之正文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特别是那一种调侃幽默的调调,真是叫人捧腹不已。   譬如这第一篇番外,写的就是林与文父母的故事,以他们的视角来看林与文这个儿子,那真是相当的搞笑,原来自认为老成持重、天资聪颖的林与文,在父母眼中是那样的可爱幼稚,他挺着短肥的小身子,一本正经坐在小板凳上看新闻联播的样子、他骑着自己的童车与小伙伴们赛车时兴奋较真的样子、他每晚被迫听睡前童话故事时露出的那种鄙夷的小眼神都成为了父母日常的笑料。   让那些已然为人父母的读者们看了不由想到自家孩子小时候的种种憨态,常会会心一笑,而那些未婚的青年们,则只想组团偷孩子去,原来小孩子是这般的可爱呀,可他们以前一直觉得那就是爱哭鬼、皮猴子的代名词呢,一会儿他们就要玩玩自家小妹妹、小弟弟去!   这其中父母与孩子的相处方式也十分叫人赞叹,林与文不过三岁,父母却把他当做大人一般尊重,平等的与他交流,做对了便夸奖,做错了也不是一味打骂、粗暴否决,而是耐心的讲道理,这样温馨有□□氛围叫这些棍棒底下长大的读者们唏嘘不已,忆起自己的童年,仿佛也觉得失色了几分。   看完这篇番外,读者便瞬间明了这两个字的意思。   “嗨,这不就是咱们常说的篇外篇、姐妹篇的意思嘛,就是对正文的一个补充和发散,说白了就是题外话的意思嘛,这么一看,那金瓶梅也可以叫做水浒传的番外啊!”   “是极是极,这番外可是妙得很哇,写得好了,也不比正文差什么呢!”   总之,这篇番外试水算是大获成功了,读者反应十分热烈,特别是看见报纸上说,宝先生之所以写这篇番外,是因为某某读者来信中提到的一个什么问题,为了解答他的这个问题,所以才衍生了这篇番外。   读者们纷纷捧心呼喊,作者不仅为了他的一个问题写了一个小故事,还要奖励他五元钱呢,这简直就是“后宫万千佳丽,作者却独宠他一人”的即视感哪,天哪,这个读者也太幸福了吧。   宝先生真是太宠爱他们读者了!   从来他们都是看文的,哪想到有一天还有机会参与到作者的小说创造中呀,这也太叫人兴奋了,而且他们的名字还能这样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小说里,对一个书粉来说,这种被翻牌的感觉简直太幸福了呀!   是的,这个时代,读者与作者讨论小说剧情,从而影响小说情节的事还从未发生过呢。   很多时候,作者能亲自回个信便很是了不起了,毕竟通讯不便,除非你就住在作者隔壁,可以随时与他交流,否则这书信一来一回之间,只怕小说的情节早已不知走到哪一步了。   而且这个时代的作者大多都有几分读书人的清高傲慢,轻易也不会因为别人的几句质疑辩驳就改写自己的小说的,似冬秀这般,不仅认真回答读者提问,还能巧妙的将其变成小说的一部分,以小故事的方式娓娓道来,叫人在愉悦阅读中轻易便能明了作者的解答,这是多么尊重读者,多么奇思有才啊。   一时间,书粉们纷纷给报社寄来了信件,希望自己也能成为那位被翻牌的幸运儿。   “先生,咱们报社最近都快被读者来信给堙没啦,您知道吗,那邮局都专派了一个邮递员专管给我们报社送信呢,每天都有一大包裹,简直太夸张了,一个人根本就来不及拆看,主编又招了两个编辑专管处理读者来信呢!”王稚萍兴奋得简直不知如何是好,她还从来没经过这样的事呢,多么荣光呀,全国上下,有哪家报社有这样的盛况,受到如此多读者的拥堵,每天看着邮递员送来的包裹她就激动快乐得无法自抑,这都是宝先生一力带来的荣耀哇。   冬秀见了她带过来的那一堆信件,也是大受鼓舞,十分感动,这些信件来自五湖四海,出自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之手,内容也是五花八门,无所不包,有单纯与她探讨小说情节的,有对她表达崇拜或贬损的,还有叙述自己心事的,每每看来,她都十分受感动,这是个内敛的时代,不像现代,随便在微信上捡个漂流瓶便能跟人谈天说地,这时候的人们轻易可不会对人推心置腹,何况是对她这么个陌生人,看着信件内那些诚信挚意的倾述,她便十分心安。   其实这个时代,批判性文学才是主流,在这样国危民卑的时候,需要的是像鲁迅先生那样以笔为刀,为了国家复兴而战斗的勇士,是在报纸上、在课堂上为了人民教化和开智不断痛心疾首的呼和呐喊的名儒大师们,她这样写娱乐性小说,偏还获得如此大成功的人,不免有些自卑又心虚,觉得自己大不合时宜,有一次她还在报纸上看到过一篇社会名人点名批评她的文章,名士的文章自然写得是花团锦簇、辞藻华丽,洋洋洒洒一大篇,读来只叫人拍案叫绝,可冬秀却看得浑身发冷,读完那篇文章,她几乎要以为自己成了个误国误民的汉奸了,自我怀疑了好长一段时间才缓过来。   她也曾想过,她写小说有什么高深的立意么,能给读者传达什么伟光正的观念么,对社会有什么好的影响么,能起到什么振聋发聩的作用么?   好像都没有,她就只是想给读者传达一些正确的三观和很多的快乐而已。   她写《提刑官宋慈》是为了给世人传达善恶观和一些法检常识,《才子变身记》和《三寸金莲》是为了替女人叫屈,反对裹脚、支持读书,这倒是出乎意料取得了成功,借着社会变革的东风,造成了不小的轰动和影响,至今都还有人来信感谢她,说是因为她的小说逃过了裹脚的厄运,还得以进了新式学堂读书,才完结的《上错花轿嫁对郎》是为了向人们传达一种全新的婚姻相处模式,希望可以让那些婚恋观混乱的人们能认清婚姻的本质。   这本来是没错的,不过娱乐之作而已,怎么也犯不上挨骂啊。   可坏就坏在她的小说实在太成功了,她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而且还是个区区写白话小说的,又不是写得什么警示醒民的惊人之作,凭什么引得人如痴如醉的大肆追捧呢,简直哗众取宠、巧言令色、沽名钓誉……   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枪打出头鸟、柿子捡软的捏,最后可不就被嘲得狗血喷头了么。   也是她宅在安逸平和的世界里太久了,经不起丁点的挫折和打击,还很是郁闷了一段时间,后来回过神来想想,这算什么事啊,她是经过现代网络骂战的人哪,那些躲在暗处随意指戳辱骂她的人她曾经都可以一笑了之,现在却如此不淡定了,真是快被养成娇小姐了。   而正是这些读者的来信,让她找回了信心,不论这些信的内容是什么,都是对她的一种肯定和认可。   也许她的小说没有什么大的意义和作用,可最少,她能使他们快乐,能丰富他们贫瘠的精神世界,这就是最大的成功,不是么!   据报社统计的读者反馈,这“作者有话说”环节也颇是受欢迎,好些人都盼着作者能多写些、写长些哪。   冬秀到很能理解他们的这种要求,或者说爱好。   以她现在的名气和神秘程度,在那些读者眼中估计跟现代的偶像明星也差不多了,人都是有窥私欲的,看文的同时,还能看些作者本人的生活片段或内心私语,也是能大大满足他们的。   冬秀自己到真是十分乐意的,这一年下来,她还真写了不少的随笔,有散文、有故事、有议论,或者漫无边际的猜想,这还是受了胡竞之的写日记的影响呢,她也跟着养成了每日动笔写点东西的习惯。   这些随笔里有她对某一后世已经消失了的风俗的描绘和惊叹,有对哪家小摊子上的点心的赞美,有北京城四季美景和气候变幻的描写,有在六国饭店吃饭经历的总结,还有去年自己动手做腊八粥的过程记录,总之是生活中的柴米油盐、吃喝玩乐的方方面面。   这些本来很平常的事物,在她这个未来人的眼中却是别有风味和情趣的,总是显出一种情怀和神秘来,加之她擅长幽默调侃的写作方式,这些事物在她笔下倒绽放出别样的惊喜和生命来。   她把里面涉及隐私和忌讳的篇章拿出来,将那些剩下的交给王稚萍,叫她看着往报上登载,最好是与她的番外篇错开,毕竟那个番外她也不会每天都写,一个月顶多出三篇就差不多了,这些随笔正好可以补充进去。   王稚萍拿着那本已经装订好的册子,一开始还以为是宝先生写的新书呢,翻开一看才知道原来是先生自己的日记。   这,这样私密的东西能登到报上去么,她都不好意思翻看,否则总有种自己在窥探别人隐私的罪恶感。   “没事儿,我既然能把它交给你,那就是不怕人看的,那些不好亮出来的内容我一早就剔除啦!”   既然宝先生这么说,王稚萍只得答应下来,又与她商定好了刊载周期,便回去了。   回去后第一件事便是开始翻看宝先生的日记本,里面第一篇便是“坐火车记”。   讲述了宝先生第一次出远门、入京乘车的全部经历,里面有赶路时几次换乘交通工具的艰辛、买火车票时的惊恐、对一等座车厢之豪奢的惊叹、火车上吃西餐的趣事、坐火车的后遗症等等,语言十分的诙谐幽默,即便是在描写那些让人反感的事情时也显出一种调侃打趣的意味,叫人读来捧腹不已。   王稚萍一气读完,真觉酣畅淋漓,以往只知道宝先生的小说写得好,原来便是这样的日记随笔也能作的如此精彩,她读完这篇坐火车记,仿佛自己也跟着走了一朝,长了一路的见闻,看了一路的风景。   文人的心肠果然较之她们这样的寻常人更加感性和敏锐,一般人第一次坐了火车,你若是问她有什么感想,恐怕她只能回答:兴奋、疲累、稀奇、好快之类贫乏的形容词,哪里就能如先生一般这样洋洋洒洒的写出一大篇日记呢。   她对途中见到的一棵树、一片云、一个村落、一个牧童都能写得那样趣味盎然,引人遐思,对吃西餐的各种小窍门和讲究,以及其中的典故、来源都能一一娓娓道来,看了这个,估计今后人人都可从容的出入西餐厅而不必怯场了,根据小饭馆里店小二提供的信息,她还能编出一段“乡下人进城防骗顺口溜”,语言流畅直白,读来朗朗上口,叫人看了即觉得好笑又颇觉有理,王稚萍不自觉的念过两遍后,居然就背下来了,颇觉这顺口溜有种叫人着魔似的入迷。   这样的好文章,附在小说后面实在是可惜了。   现今社会正是推崇白话文写作的时候,报纸上一下子涌现出了大量的白话文作品,白话文从上不得台面,到与文言文分庭抗礼、各据半壁江山,再到如今的大势所趋、风靡全国,也不过短短三两年的时间而已,哪里有许多人能把这白话文一下子练好的,她看那报纸上刊载的各种白话文的小诗、杂文,很多都极其的粗浅没水平,就连语言也是颠三倒四、啰啰嗦嗦的不知所云,读来拗口得,写得内容也很没章法,根本没法与宝先生的文章相比。   迄今为止,她还没见过有比宝先生更会作白话文文章的呢。   那种流畅自然、行云流水般的语言表达能力,就足以叫那些人羞愧自退了,而这也正是宝先生深受读者推崇的一大原因啊。   王稚萍建议将它单独作为一篇游记发表在报刊上,甚至投稿到更加高端的报社去,可冬秀没有同意。   也不看看现今那些报纸上的文章都是什么类型的,五四运动余韵犹在,到处都是提倡科学民主、反对□□、抵抗侵略、还我河山、号召革命等高大上类型的命题作文啊,她一个欢天喜地上北京、喜游祖国大好河山、津津有味吃西餐的调侃式游记随笔混在其中算怎么回事,那不是在凤凰群里搁了一只鸡么,是要叫那群凤凰把她嘲讽死,还是要叫她自己自卑死啊。   何况是个人都知道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道理啊,这《自由谈》就是她的根据地,简直可以说是为她量身打造的,说一句横着走、笑傲群雄也不为过啊,她何苦到别处去找虐啊,做个窝里横不是挺快乐么,反正她又不想着出风头。   再有,她这随笔本就是放出来给书粉们看的,无所谓去与别人争高下呀。   于是这篇“坐火车记”,依然当做一篇番外,放在了“作者有话说”一栏里,报社编辑十分精明,为此还搞了一个关于“出行的那些事儿”的征文竞赛活动,广邀全国读者把自己在出行途中那些或快乐或糟心,或惊奇或温馨的旅途见闻写下来发给报社,只要是真实有趣,有槽点有看点的,不拘长短、不论文采,一经采用便能获得不菲报酬,而且还有可能得到宝先生的亲自操刀润色哦亲!   大家都知道宝先生不久前才点名给一个读者专门写了番外小故事,可把他们羡慕得不行,都期盼着自己也能被抽中,得到宝先生的回应,可全国来信那么多,听说报社要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来整理呢,这,什么时候才能轮到他们啊。   这个征文的几率看起来还大些呢,毕竟,这年头也不是谁都有出门长见识的机会的,即便出门了,也不是谁都有那个机会遇见奇人奇事的,投到报社的稿件肯定多不了啊,被选中的几率可不就大了么,哎呀,这要是被选中了,不仅得利,还能得名呢,到时候得多少人在报纸上看到他的名字啊,想想就兴奋!   有这样想法的人还真不少,一时间那征文便如雪花般纷至沓来,真是不少呢。   看着这些来稿,报社总编是笑得脸都要抽筋了,呵,真是痛快啊,曾几何时,他们报社出征文稿时,那冷清的来稿回应是何等寒酸啊,好些来稿还是冲着稿酬来的,写得那叫一个敷衍,搞得各大报社不得不花高价大量圈养作者专门为报社写稿,免得征文不成以致报纸无法准时发刊,好些小报社便是因为这个原因倒闭了。   再看看现在,那真是征文令一出,应者云集啊,可真叫人扬眉吐气。   这些来稿自然先得报社审核一遍,剔除其中那些虚假不实的、夸大其词的、不知所云的,就这样,送到冬秀手里时还有好厚一摞哪。   她写完每日的章节后,便开始阅览这些稿件,还真别说,很值得一看。   虽然大多数平铺直叙,甚至云山雾罩,使原本曲折离奇的故事魅力大打折扣,但那些故事胜在真实,只这份真实便足以引人入胜,叫人心驰神往了。   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但是高于生活,小说里的故事也是如此,往往为了吸引眼球,便要臆造出许多的巧合、意外和惊心动魄,使故事一波三折,增加刺激和娱乐性。   可实际上,真实的故事远比小说来得离奇、沉重,甚至更有戏剧性,足以打动人心。   冬秀看着那些稿件,真是津津有味,觉得长了不少见识,况且这都是多好的素材啊,她都有拿来改编成小说的冲动了。   这些稿件是来自各行各业和五湖四海的人,涉及到这个时代的方方面面,别说对冬秀这样的后世人,就是对这个时代里绝大多数只能一辈子做家里蹲的人也是极有吸引力的,毕竟原汁原味,就是身边可能发生的奇闻异事,而不是杜撰谣传,看着多新鲜,多稀奇哪。   她从中挑了两篇自己特别感兴趣的出来,打算进行改编。   “这两篇稿件最有意思了,一篇是夜遇鬼火,一篇是麦加朝圣,一个惊悚离奇、怪诞诡谲,一个波折坎坷、千难万险,本身就是噱头十足的题材,如果能给适当的加工一下,那可就精彩极了,我想你们先给作者去信,询问他们的意见,看同不同意被改编,如果同意,那到时候登报所得的稿费也全是他们的,署名也是他们的。”   王稚萍心想:这还用问吗,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谁会不同意啊!   冬秀见她不以为意,解释道:“那篇讲鬼火的也就罢了,我不过是想要科普一下而已,那篇讲朝圣的可就不行了,事涉宗教,总是需要特别的注意和顾忌的,特别是人家□□教,有许多讲究和规矩是我们外人都不清楚的,一个不小心冒犯到人家就不好了,何况还要见报,那更应该考究了,万一出现什么错误,那也太不尊重人家了。”   王稚萍想想也是这么个理,便没再多说,只是心里有些可惜:“那稿酬给他们也就罢了,作者名也署他们的啊?那您不是白做工了么,给他人做嫁衣裳啊!”   “那本来也是人家的稿件,我不过就是帮着稍加润色一点而已,署名当然得归人家啊,你们编辑有时不也要做这样的事嘛,难道你们帮着作者修改了文章后,就能把文章变成自己的了?”   她可没这么大的脸,明晃晃的偷盗别人的文章,原本她写的小说就是借鉴后世各大影视剧得来的灵感,往好了说也顶多算个艺术再加工,说白了,也有抄袭的嫌疑啊,每每想起,还有些心虚呢,只是不用担心被人抖搂出来而已。   不过这也是她的底线了,直接把别人的文章占为己有是万万做不出来的。   但这时候的确是有这样一种坏风气,不出名的作者往往会受到各种压榨和欺侮,辛苦写的文章,好的被人低价收购,不好的则直接被冒名顶替或强行昧下,在这样的强权社会里,小作者也没处伸冤去,只得认了。   何况那两篇来稿写得确实不怎么样,只能说给冬秀提供了个素材和灵感罢了,能被她这样大有名气的作者进行改编本身就是一件叫他们欣喜的事,哪里还有立场在意作者署名的问题啊。   不过既然宝先生决定了,她自然也就不再多说了,果然,名人是自有高风亮节处的,不似她们一般蝇营狗苟。   这两位作者也真是走了大运了!王稚萍不无羡慕嫉妒的想着。   这两位作者显然也是一样的想法!   自接到报社来信,他们便惊喜得傻掉了,原本能被选中已然十分幸运了,现在居然可以得到宝先生的改编,这改编后的故事还能直接署他们自己的名字,一概收益也归他们所有,这不就是天降馅饼么,这世上竞然还有这样的好事,这样的好人哪。   他们几乎是不假思索的立即回信,同意了宝先生对故事的改编。   冬秀早料到是这样的结果,一早便开始改编了。   因为这□□教不似佛教、道教的,对于她们普通人来说的确是既神秘又陌生的,北京倒是有不少□□,清真教堂也有几座,可他们有自己的圈子,普通人进不去,他们也不愿出来,真有几分在闹市里隐居的味道,一般人对他们的印象恐怕就是小白帽和羊肉锅子了吧。   况且朝圣是个十分冷僻的题材,她的了解十分有限,这个题材又比较敏感,在动笔前,就必须多方考证,不仅要到处找相关方面的书籍查看,最好还要做一些实际的考察,毕竟书里也不乏杜撰、夸张的部分,不可尽信。   光是这些准备工作就要花费不少时间,因此冬秀先着笔对鬼火篇进行了改编。   .倒V结束走近科学在现代大力度的科普教育之下,几乎人人都知道这鬼火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不过这时候的人却十九□□是不知道的,鬼火一向被视为阎王爷出巡时的鬼灯笼啥的,总之遇到鬼火,那就等于是见鬼了,冬秀前些年还在报纸上看到过一则新闻,说是某地接连有村人遇到鬼火,一路被追,慌不择路之下有人摔下山坡,有人掉进河流,好几人都因此而不幸丧命,那村里厉鬼索命的传言甚嚣尘上,越传越离谱,直到后来被当做奇闻异事登载在了报纸上。   其实早在南宋时期就有人明白了鬼火和磷质的关系,陆游就曾在自己的笔记里提到“郊野间鬼火众多……盖去岁兵乱未久,所谓人血为磷者”,老祖宗的智慧总是叫人难以相信,那时候西方可是连磷元素都还没发现呢,先祖们便知道鬼火的本质是磷火了,只可惜,这样的学问往往只掌握在极其少数的高尖精人士手中,普通大众哪里知道呢,就算纪晓岚在书里直言“磷为鬼火”,民间百姓们对鬼火的种种封建迷信依旧坚不可摧。   这些年西学东渐的风头正甚,各类科普教育文章也着实不少,可是能在普通民众间引起重视便成功扭转他们观念的真没有多少,说到底,这些听来高大上却枯燥乏味的科教到底是不接地气,不易被百姓们所接受。   而冬秀最擅长的却恰好是接地气。   在这方面她有十足的优势,一来她拥有庞大到她自己都想象不到的读者群,二来通俗小说应该是除了戏曲外最能接近和影响百姓们思想的一大利器,要不然这些年怎么有“小说救国”这样一种说法呢,通俗小说又怎么可能刚得过千年霸主文言文而强势的C道出位,就连梁启超大大也说“欲新一国必先新一国之小说”,可以想见小说对一个民族和国家的重要性。   她不仅要借着这篇文章向人们科普鬼火到底是什么,还要揭露一些害人害己的常见迷信骗术,例如经典的半夜鬼敲门、油锅取铜钱、神符自燃、白纸鬼影、花妖现形等等,emmm,要不然就按“走近科学”的模式来?   惊奇中藏着恐怖,恐怖中带着搞笑,搞笑中夹着科学,看标题,耸人听闻,看内容,引人入胜,看结果,啼笑皆非,各种风骚走位、段子手式科普简直叫观众欲罢不能。   宁静村庄为何变成鬼剃头村、破旧的荒楼为何屡屡传出惨叫声,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在恐怖的背景音、惊悚的拍摄画面、突破脑洞的猜想下,勾得人目不转睛连追三集,最后给出的调查结果却简单无趣到简直能叫人喷出三口老血,严重怀疑自己的智商遭到了鄙视和嘲笑!   她一直怀疑电影“尖声尖笑”系列就是从“走近科学”得来的灵感。   冬秀摸着下巴认真的琢磨,先拿这“索命鬼火”试试水好了,如果反响不错,那就干脆出个系列科普文。   这种小故事也不需要很长,打定主意后立马动笔,不过三天,冬秀便交稿了。   因为这是征文稿件,自然不能与冬秀的小说放在一起,报社为了吸引眼球,早几天便在报纸里给它打广告了,又特别点出这是由宝先生亲自改编的,冬秀也在作者有话说里做了推荐和介绍,因此这篇被幸运选中的故事一时颇受大众期待,被炒得十分火热。   报社也没叫读者久等,甫一拿到冬秀的稿件,便直接安排刊印了。   作为稿件原作者,王怀远比起其他人自然更加关注和期待这件事。   自从知道自己的稿件要被改编后登报刊载,他就成了远近的名人,要知道,这时候的报纸简直就是时髦、有学问等高大上的代名词,能登上报纸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啊,否则怎么老有人情愿买别人的文章去自费登报呢,图的就是个名啊。   自从请朋好友知道王怀远的文章即将登报了,不免纷纷打趣的叫他“先生”,虽说是玩笑话,可也足够王怀远乐呵得瑟的了。   “老爷,今天的报纸!”   佣人按照他的吩咐,第一时间取来当天的报纸给他,王怀远满怀期待的打开,照旧先看完了宝先生的连载小说,主角林与文被父母送到了一个叫幼儿园的地方,开始了启蒙教育。   哎,先前他还感叹这未来世界的美好,不仅人人丰衣足食,而且每个孩子都有学上,还必须上,至少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做到能写会算,识得常用字为止,现在看却又觉得过于严苛了,哪家的孩子才三岁就要不分寒暑、整日呆在学校学习呢,看林与文小小年纪早出晚归也怪可怜的呢!   看完小说,接着便是作者有话说的部分,说起来,这部分内容也着实怪好看的,上次那篇“坐火车记”写得也真是妙极了,不仅有趣,还教会人许多知识,他也是做过好几次火车的,可其中那些门道他还真不知道,比如怎么快速买票、头等车厢有哪些免费的服务、西餐怎么吃等等,都是一些极实用的小窍门,对头次坐车的人来说帮助尤其大,简直就是一本活指南呢。   除了这些正儿八经的文章,还有作者的随笔和寄语,那些短短的拉家常、唠嗑式的话语也极其受读者的追捧,里面时常写些作者本人的日常小事,叫人看了只觉亲切温馨,一下子拉近了和读者间的距离,对他们来说宝先生不再是高高在上、神秘多才的偶像,反而更像身边一位乐观豁达的好朋友。   今日的作者有话说里倒是简单,就一句话:索命鬼火,为何如影随形,究竟是前世的罪恶,还是今生的冤孽,敬请关注本刊第六页“鬼火的秘密”。   王怀远一看就激动了,早饭也顾不得吃,连忙翻到第六页,果然见到硕大的几个黑体标题“鬼火的秘密”,紧跟着便是他的名字。   哎哟,他真的上报了,这上面千真万确就是他的名字啊。   王怀远激动的了不得,当下拍桌吩咐道:“赶紧再去买十份,哦不,二十份报纸,老爷我要送人!”   叫那些酸文假醋的人嘲笑他,这下他非把报纸糊到他们脸上去,叫他们羡慕死。   爽歪歪的吩咐完,他便迫不及待的看起正文来。   这篇文章也是以第一人称写的,而且开篇交待了故事背景,务必使读者们相信这是真实可信的事件。   大家原本就知道这是征文稿件的改编,自然深信不疑。   而这也是冬秀故意为之,虚构的小说往往是没有真实的事件更能震撼人心的,后世的恐怖小说便以其真实性、神秘感和后怕感取胜的,而真实感往往能使恐惧程度翻倍呈现。   冬秀仿照后世恐怖小说的写法,极尽渲染之能是,把一个赶路商人,不得不夜宿坟场的那种冥冥之中的宿命感描写得玄之又玄,叫人一看便觉后面有不好的事要发生,提心吊胆,却又欲罢不能。   坟场那种死寂、恐怖,和种种不详的动静直叫人看得冷汗直冒。   这时候的恐怖小说的恐怖程度可完全无法与后世相比,那就好比国产僵尸片与国外十八禁恐怖电影的区别,冬秀都担心有人受不了刺激,还不等看到结尾,就嘎嘣一下,不敢看了!   事实证明,她的担心是多余的。   这个精神世界极度贫瘠的时代,人们巴不得受些这样的刺激呢,哪怕怕得瑟瑟发抖,裹着被子也要坚强的看完啊。   王怀远原本的稿件里是把这件事当做一件笑谈来写的,他走南闯北这些年,别的不说,胆识是早就历练出来了,别说只是遇见鬼火,就是真的遇见鬼了,作为一名合格的商人,他第一反应也是要开通地府商路,赚一笔“死人钱”啊,绝不是被吓成个死人。   可看着这篇小说,他却真的要被吓成个死人了,明明是坐在洒满晨曦的厅堂里,却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那晚路过的那片坟场,完全沉浸在那种叫人窒息的死寂、令人惊惧的响动、不详的老鸦嘶叫营造出的恐怖氛围中,叫他背上渗出冷汗来……   他的精神高度紧张,心脏也似被一只手捏住了般欲跳不能,正紧要处,突然有一只手搭在他肩上,王老爷被吓得一哆嗦,本能的暴喝一声,并神经质的挥手打掉肩上那只手,然后快速跳起来连退好几步。   王太太被丈夫吓得呆掉了,久久不能回神,还是王怀远率先反应过来,长长的舒了几口气这才稳住自己差点跳出胸腔的心脏,他不好意思的轻咳几声,先发制人道:“你属猫的啊,怎么走路都没声的,差点没吓死我!”   王太太回过神来,闻言不禁翻个白眼,她是小脚,走路当然是轻些的,可也不至于叫人听不见哪,何况她之前还叫了他好几声,也不见他应,这才过来搭了个肩,哪知他居然这么大反应。   “你至于嘛,就吓得这个样子,跟那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恨不得窜到房梁上去,别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吧!”王太太与他老夫老妻,又性情泼辣,才不怵他,当即反驳回去。   “哎哟,说哪儿去了,我都是叫这故事给吓的,”又献宝一样把报纸摊到太太眼前,不无得意道,“看看,这是什么?”   王太太看眼报纸,立马欢喜道:“哟,这不是你一直念叨的那篇征文嘛,还真给登报了呀,快叫我瞧瞧!”   “劝你别看,一会儿别被吓得厥过去!”   “一篇小说而已,不就讲的那什么鬼火嘛,我又不是没见过!”   王太太傲娇的表示自己乃女中豪杰,顺便鄙视了一番丈夫的鼠胆,然后便拿着报纸看起来。   即便是恐怖小说,冬秀也写得十分引人入胜。   开头便是对坟场的恐怖渲染,接着便是对这乱坟场来历的一番交待和其种种诡秘的传闻,其间又夹杂着主角“我”的各种胡思乱想,种种描述叫王太太看得是既怕且惊,却还迷得丢不开手,只捂着自己胸口一气儿读下去。   王老爷瞅着时机,一脸坏笑的拍到太太肩上,王太太果然惊得尖叫一声,浑身一颤,手里的报纸掉在腿上,连脸都白了。   “这下可信了我的话吧!”王老爷一边得逞的大笑,一边给太太抚背顺气。   王太太也不是小气的人,嗔骂两句便过了,也不与丈夫计较,又笑道:“还真是怕人得很,我从来也没看过这样的故事啊,这可比那些神神鬼鬼的好看多了,不过寥寥数段话,竟然叫我看得汗都冒出来了,偏还舍不得丢开手,你可别闹了,我这正看得入味呢,好好坐着,咱俩一块儿把下面的故事看完了,也不知道这商人最后到底活着走出坟场没有?”   王老爷捡起报纸,笑她:“当然出来了,要不现在坐你旁边的是鬼不成?”   王太太听这话,再一琢磨,拍腿笑道:“可不是嘛,这篇故事就是讲的你呀,你就是里面那个商人哪,不过你当时路过的那个坟场真像这故事里写的那么恐怖么?”   “要是真有这么恐怖,我早给吓死了,我当时的确是遇到鬼火了,不过也不是在什么乱坟岗,更没有里面说得那么吓人,不过几座小坟包罢了,那鬼火也弱得很,自己个儿忽闪几下便灭了,并不怎么吓人,再说了,那时候皓月当空,亮如白昼,不远处又有人家,狗吠鸡鸣声都清晰可闻,就更没什么可怕的了,这故事里的事倒是真事,可又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怪不得宝先生那般受追捧呢,你瞧瞧,经他这么巧手一改编,原本寡淡无味的一件事,竟然变得如此惊心动魄起来,别说你看得后背冒汗,就是我,现在都觉后怕不已呢,仿佛当时真有那么惊险似的死里逃生躲过了一劫,不细想还行,越想就越害怕,刚刚我那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被自己吓起来了!”   两人说笑两句便头挨着头接着往下看,待一气看完了,满室只剩寂静,两人久久的坐着谁也不开口说话。   倘若用一句现代的词语来形容他们此时的心情,那就是:日了狗了!   开头分明是那般的惊悚离奇,看得人满腔的血一半激如沸水,一半冷如寒冰,中间探询查访的过程也是精彩至极,不输宝先生以往写的那些侦探破案的过程,可结果呢,大费周章、提心吊胆的搞来搞去,结果既没探出个惊天奇案,也没查出了妖魔鬼怪,临了居然说那鬼火是子虚乌有的东西,是封建迷信,不过是个什么叫磷的东西烧起来罢了。   这,这简直也太叫人失望了么!   不独王氏夫妻如此感受,其他读者也纷纷被这神来一笔给噎得说不出话来,许多老读者瞬间就想起来当年被宝先生的脑筋急转弯和侦探迷集所支配的恐惧来!   惟有冬秀乐得不行,哈,这就是原汁原味的走近科学呀,而且走得心甘情愿、心惊胆战!   不出意料的,这种恐怖式开头,侦探类内容以及逗逼式结尾的新式小说在读者群里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和热烈的讨论,一时信件真如雪花般飘到报社,编辑们将反馈统计报给冬秀,她立马决定将走进科学做成系列科普小说,以故事会的形式,每篇做一个常识科普。   随着“神秘的鬼火”的大爆,王怀远也跟着火了一把,现今已然成了众人口中大无畏的英雄式人物,不少人都慕名前来与他打听当初夜宿坟场的细节,叫他很是出了一回风头。   等他拿到着实不菲的报酬后,更是震惊了整个朋友圈,刺激得他那些有过“奇特”经历的朋友们纷纷开始给报社写信,以期能像他一样的名利双收。   报社那里自然不用说,如今已然把冬秀当做活菩萨供着了,只可惜这活菩萨既不要香火也不要孝敬,叫他们有心想献个殷勤都找不着门路。 第84章 八卦   天气一天天燥热起来,想到未来几个月都要迫于太阳□□裸的威力而不能出门,冬秀干脆给自己放了几天假,捡着好天气的尾巴每天出去游玩去,这时候的北京城不说别的,自然景致绝对一绝,几百年的古城风韵也是后世绝看不到的。   这一日经过那女子茶舍,冬秀想着也好久没去里面玩过了,还怪怀念的,便干脆带着王妈过去打算再去给那对女先生捧捧场,上次她还在这里阔气的“一掷千金”了一回呢。   茶楼门前依旧热闹非凡,但与以前聚着围观群众的那种热闹不同,这次是在楼前搭建的凉棚里坐满了等待的观众。   冬秀细一打量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原来这家老板当真是个心思灵活的,在听取了冬秀的建议后,便逐渐开始按场卖票,把个茶馆硬是经营成了大剧场,后来又请了不少戏曲班子、评词艺人等过来驻场,一天到晚的都热闹极了。   门前的一块木板上贴着一张大红纸,上面写着今日的节目单子和时间场次,冬秀一瞧,真是巧了,里面这出戏唱完,正好就是女先生说书的节目,便赶忙买了两张票也和王妈一道坐在那凉棚下等着。   她前脚刚买完票,后脚便见那周老太太带着两个仆妇一道坐车过来了,门口售票的小哥忙殷勤的过去问好引路,一看就是常客,享受着VIP待遇。   冬秀本因为周家大太太干的那昏头事与他们家疏远了不少,后来又忙于写小说,便很长时间没到陆家拜访过了,倒是周老太太很是热情,几次三番请她过去玩,不过她因怕见到周大太太尴尬便推拒了,现下既然遇到了老太太,就不好不打个招呼了。   还没等她想好开场白,周老太太就眼尖的发现了她,很是热情的与她寒暄了起来。   要冬秀说,这周家人里最可爱的恐怕就是周老太太了,一天天活力无限,很有几分现代退休大妈们跳着广场舞全世界景点打卡的劲头,活得十分潇洒自在,为人又热情真诚,叫人十分想亲近。   老太太干脆也不跟着那售票小伙去她的VIP专座了,就与冬秀一道坐在凉棚下拉家常。   “叫了你好几次也不出来,都闷在家里做什么呢,现在跟过去不一样了,女人出门逛逛也是寻常,你们年轻人还是要多出来走动的,不要跟我那大媳妇似的,整天窝在宅子里,人都憋傻了,闲的没事就想找事!”   冬秀一听,这话头不对呀,怎么听着好似在埋怨周大太太似的呀,还没事找事,要说以前冬秀是不相信的,因为那周大太太的外表叫人一看就知道她是属于小白菜式苦情媳妇那一挂的,可事实证明,以貌取人是不对的,就算是小白菜,周大太太也是那种寒冬腊月里的小白菜,硬得能崩掉人的牙齿。   “我倒是想出来的,可我这个人既怕热又怕冷,现在就是趁着天还没热得那么厉害赶紧出来转转,再过几天我怕是又要变成家里蹲了!怎么没见两位太太陪着您出来呢,她们不爱来这茶舍里玩么?”冬秀不着痕迹的八卦。   “老二媳妇又有了,况且家里还有一堆皮猴子要她照看着,实在走不开,老大媳妇么……”老太太沉吟了会儿,露出些微恼怒不满的神情,“家里来了个她的远房亲戚,这段日子都忙着招呼她呢,也不得闲出门!”   哟,好像有个大瓜可吃啊,这周大太太似乎真的惹到老太太了啊。   不过冬秀也听出来老太太不想多言,也不追问,只说恭喜她老人家又要抱孙了。   对于这个话题老太太倒是很乐意多聊,说到最后不免也关怀了她一把,对她这个大龄未育人士送来了宽慰和鼓励,并附赠许多独家生子秘方,嘱咐她回去再接再厉,勇造小人,冬秀一路做乖巧状的虚心聆听,心里却还惦记着没听到的八卦,索性等候时间不长,聊了一会儿便轮到她们入场了。   说书的还是那对女先生,说的也还是冬秀写的故事,可从现场观众的反应来看,最受欢迎的却不是现今正在连载的未来世界,反而是短篇科普文呢,一个个听得瓜子也不磕了、茶也不喝了,连眼睛也不眨了,自发营造出一种看恐怖片的寂静氛围来。   搞得冬秀怀疑民国百姓是不是更钟爱恐怖小说一点,要不她迎合市场仿照着鬼吹灯、盗墓笔记啥的写写这类型小说给他们提提神?   观众的热烈反应给了冬秀莫大的信心和激情,她这才信了报社的话,原来这种走进科学的系列短文是真的十分受欢迎啊,哈哈,跨越百年时间,用神神叨叨来治疗封建迷信一样的好使啊。   回去路上周老太太还十分可爱的对她说:“昨儿讲的是半夜鬼敲门,哎哟,听前半截差点没把我老婆子给吓得厥过去,听后半截又觉得新奇得了不得,说那半夜鬼敲门就是拿鳝鱼血抹在大门上,引来蝙蝠撞门罢了,我回去的路上一直在琢磨这是真是假,刚好那天家里买了鳝鱼,我就叫人把那鳝鱼血抹在门上了,你猜怎么着,半夜里真把蝙蝠给引来了,我守在外头亲眼见着了,我们家里厨娘被吓个半死哪,我这才信了,你说这写小说的宝先生他是怎么知道这么多江湖术士的秘密的,怕不是他也跑过江湖?”   冬秀心里得意非常,咱是没混过江湖,却早已看遍江湖了啊!   连周老太太这样的乡下老人也能被她撼动信念,勇于破除迷信,冬秀相信,那些即便没有半信半疑的人,今后倘若遇上了这样的事也会多留心眼,不会盲目轻信了。   回到家里,带弟已经开始准备晚饭了,冬秀去看了看她的儿子,这个奶白圆润的小团子已经被他爹赐名石板儿,希望他的命和身体都能跟石板一样强硬,而崔有粮和带弟也已然被王妈改口叫做石板他爹,石板他娘了。   石板儿是个乖得不得了的孩子,天生的爱笑不爱哭,冬秀写作疲累时便很喜欢逗弄这个小家伙,现在这个小家伙被一个人孤零零的放在炕上,不时舞动那藕节一般的胖胳膊腿而,那手镯和脚镯上的小铃铛便发出阵阵脆响,把小家伙自个儿逗得嘎嘎直笑,看得人心都化了。   冬秀一边拿今天买到的布老虎逗他,一边心情舒畅的叫住打算去帮忙的王妈,与她打听道:“对面周家可有什么新闻么,我今天听着他家的老太太似乎跟大太太之间有些不快啊!”   王妈这样年纪的女人,简直人人自带包打听属性和八卦雷达,颇具现代狗仔无孔不入的功力。   果然,王妈一听她问,立马兴奋的道:“去年她气得您这样好脾性的人都扔了茶碗,我就知道她不是什么好鸟……”   咳,这话也太过了,冬秀忙说:“没有的事,那是我自己不小心摔的,你可别出去瞎说,叫人听到了还了得,不定以为我怎么跋扈了呢!他们婆媳到底怎么回事啊?去年看着关系不是挺好嘛。”   老太太也挺照顾大太太,大太太也十分孝顺老太太,虽然不似母女般的亲密无间,可也十分和谐融洽。   王妈十分机灵的跟着转了话题道:“那大太太自从进了城脑子就坏了,您也知道她至今没个孩子,周老太太怕大儿子绝嗣,就说要从二儿子的孩子里挑一个给他们大房过继,这本来是好事么,她生不出孩子,婆家不仅没休了她,还这么体贴的为她着想,可她居然不同意,说情愿给大老爷娶个妾室来生孩子,大老爷不同意,人家是教授啊,名声要紧,才不兴纳妾娶小呢,结果大太太就说如果不纳妾生孩子,那就到慈幼堂里抱一个孩子回来养,你说说,这是什么狗屁倒灶的主意啊,那二叔家的孩子好歹也是自家的,放着自家孩子不要,偏要去收养孤儿,这不是脑子有病么,把她婆婆气得了不得!”   在西方,或者现代世界,领养孤儿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不过对这时候的人来说就不能理解了,血缘高于一切,像这种过继式的领养,一般都是从近亲里选的,近亲里没有就从远亲里选,总之要沾亲带故,是一脉相传、一个祖宗的关系。   周大太太这样的选择着实很奇怪,十分令人费解。   “难道是她跟二房关系不好,所以不想要二房的孩子?”   冬秀脑补宅斗剧里的常见场景:大太太常年受二太太欺压,所以宁愿把家财让一个外人继承,也不想便宜了二房?   王妈摇头:“不是,我听她们家佣人说,这大太太天天陪着老太太到茶舍消遣去,认识了个什么原配太太团,被人哄得晕头转向,胆子也大了,脾气也大了,整天神叨叨的,都转了性了,老太太怕她被人哄骗了,就不叫她再出门了,好容易消停了一阵,人也老实了,嚯,又不知怎么跟个秦香莲搅和到一起去了,不仅自作主张把那母子五人接到家里住着,还天天撺掇着大周先生给她们打抱不平呢,把大周先生烦得好些时候不着家了,听说现在都搬到学校里住去了!”   王妈一边说,一边啧啧的摇头晃脑,一脸鄙视的总结道:“真是个缺心眼的傻娘们,怪不得老太太现在不待见她呢,这种破烂事,人家躲还来不及呢,她还上赶着挨上去,当自己是那铡陈世美的包青天哪!”   冬秀黑人问号脸:?   “什么秦香莲、陈世美的,到底怎么回事啊?”秦香莲那不是宋朝的事么?   王妈拍腿乐道:“哎哟,这可是咱们胡同里一个大新闻啊,咱们先生有个同事夏教授您还记得吧,也住这片儿,刚搬来的时候您和先生还送了乔迁礼去。”   那可太记得了,那位夏先生和他太太都是留洋回来的新派人士,夫妻两为人十分的亲和大方,接人待物又极有章法,很得冬秀喜欢,而且那天举办的乔迁宴也十分新式,直接搞了个舞会趴体,她还被胡竞之教着跳了回交际舞呢,不可谓印象不深刻。   当然,叫她印象深刻的还有另一点:那对夫妻跟她与胡竞之一样,至今没孩子,还过着甜蜜的二人世界呢!这就更叫她有好感了。   “前些天,突然有个女人拖着四个孩子找到他门上,哭哭啼啼,吵吵嚷嚷的要他负责,说自己是他原配的老婆,在乡下活不下去了,便带着四个孩子进城来找他,要他养活她们娘儿几个,还说叫夏太太给她磕头敬茶,否则她就不承认她这个妾,把夏太太气得当即就离家出走了!”   “还有这种事,我怎么没听说过!”   这件事可以说很民国了,留洋的新派才子与乡下的旧派老婆,观念不合,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可男方一般都会赡养妻儿,不至于真干出抛妻弃子,任其自生自灭的事来,他们也是要脸面讲名声的,何况似夏先生那般的谦谦君子,冬秀怎么也无法相信他会是个当代陈世美。   “您天天呆在屋子里不出门哪能知道这事呢,您又好清静,我们便是知道了也不敢打搅你去啊,先生是做大事的,更不会更您说这起子事了……”   “那这事到底是真是假啊?那个秦香莲,哦不,那个女人真是夏先生的原配?”冬秀打断王妈的絮叨直接开口问结果。   “可不就是嘛,一开始大家伙谁也不信哪,还当是什么疯婆子讹人来了,您是没瞅见,那女人老相得不成个样子,说是夏老爷的妈也有人信的,可人家手里千真万确拿着婚书呢,况且夏老爷虽说没叫她们进门,可也没否认说不认识她,这不就是默认了吗!”   “天呐,难道夏先生真干了抛弃妻子的缺德事?”冬秀还是不敢相信,这也太毁她三观了。   “谁说不是呢,那天闹那么大动静,现下咱们这片的人都知道了,谁不在背后嘀咕他呀!”   “那周大太太又是怎么掺活进这事里来的!”清官难断家务事,何况这也算一桩丑闻了,的确不会有人主动凑合上去,除非是那专爱管是非的居委会大妈,否则谁不是选择当个路人甲看笑话呢。   “嘿,这事儿稀奇着呢,当时那娘几个被夏老爷拒之门外,正在那儿哭的哭、嚎得嚎、骂的骂,也不知那位大太太打哪儿蹿出来的,就说那女人是她亲戚,好像是什么娘家婶子的侄女啥的,我们也闹不清楚,然后她就把人带家里去了,听说是要给她做主,一定叫夏老爷再把她请回去,周老太太知道她这样自作主张,还叫周老爷上赶着去得罪夏老爷,可不就恼了么,直说她吃错了药昏了头!”   “既然是亲戚,危难时候帮一把也是应当的,就是夏先生知道了也不会胡乱责怪的。”   王妈撇撇嘴悄声道:“可周大太太跟那个女人根本就不是什么亲戚,两人压根都不认识哪,周老太太一问就什么都明白了,她这大儿媳纯粹是抽风呢!”   这样说来,这大太太不是昏了头也不是抽风,是被人下了降头吧,或者是被那什么太太团给洗脑了?原来那么寡言慎行木头桩子似的人,现在却跟个没头苍蝇了一般乱打乱撞。   不过她到底也没与周大太太打过几回交道,与王妈八卦一阵,也着实分析不出她这样冒昧行事的动机也便作罢了,依旧去逗石板儿,把个小胖墩逗得口水都流了满脸。 第85章 离婚官司   这厢冬秀满足了八卦之心,转眼便将其抛诸脑后了,却不想第二天,这八卦居然找上了她。   一听王妈说那周大太太过来找她了,冬秀便满身的不乐意,现如今她对这女人的观感可算不上好,可人都来了总不好不见。   “还有那个女人也一起来了。”王妈悄声道。   “哪个女人?”冬秀一边换见客的衣裳一边问她。   “哎呀,就是那个秦香莲哪!”   “这,她来做什么?”冬秀闻言更加摸不着头脑了。   “反正没什么好事儿,估计就是为了夏先生和那女人的事来的!”   冬秀自己也觉得她们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这次恐怕是来者不善,可她也实在想不出这事儿与她有什么干系,只得走着瞧了。   不得不说女人的直觉是准确的。   待听完周大太太理直气壮的要求,冬秀真真的是无语了,半晌都没能出声。   “胡先生是夏先生的顶头上司,正管着他呢,只要胡先生肯出面干涉,夏先生必定会给他这个面子的,”周大太太义正辞严的提出要求,又立马换了副凄苦的表情拭泪道,“你就看在咱们相同的际遇的份上帮帮这个可怜人吧,她可是夏老爷明媒正娶的老婆,还一手养大了四个孩子,都说糟糠之妻不下堂啊,夏老爷这样做也太凉薄无德了,咱们可都是父母之命娶回家的正头太太,今日你帮了她,明儿你遇到这样的难处大家也会帮你!”   呀呸呸,这不是咒我呢么!   这里面的事还没闹明白呢,她哪能随便替胡竞之答应下来,况且也不能光听一家之言哪,待问过夏先生了再做打算也不迟。   正想婉言拒绝,那女人却噗通一声跪倒在她面前嚎哭起来,嘴里还念念有词。   冬秀猝不及防给吓了一跳,忙去扶她,反被她攀扯住动弹不得。   那个女人的确看着很可怜,满脸都写满了风霜和愁苦,身子也佝偻而单薄,的确像王妈说的一样,很是老相,不管怎么看,都与夏先生那样文雅温和的人联系不到一处去,便是看她期期艾艾的站立在一旁,就足以让人生出同情和怜悯来。   可现在,看着那女人满脸怨气和不忿,咬牙切齿的咒骂痛斥的泼妇样,冬秀那同情心瞬间就消失了,只想赶快把自己被禁锢住的胳膊拯救出来,以免被她的口水和鼻涕糊得一身一脸。   幸亏王妈和带弟两个给力,见势不妙,忙连拉带拖的劝着她放开了冬秀,这女人却还不消停,以一副标准坐地炮的姿态拍着自己大腿一边哭嚎一边念叨,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们怎么着她了呢。   “胡太太的心真就那么硬,就眼睁睁的看着她们娘几个走向绝路也不出手相帮吗?倘若她们有个好歹,你担当的起吗?”   面对陆大太太的质问,冬秀只想回一句:WTF?   这跟她有毛关系啊,她为什么要负责这个女人和她孩子的生死?这周大太太的脑子是真的坏了吧。   “你怎么知道今日的她不是明日的你呢,她好歹还有孩子呢,都落得这个下场,今日你帮了她便也是在帮自己,咱们都是一样的人,应该团结起来,不能由着别人作践,倘若有一天你也被休弃了,我们同样会帮你……”   现在冬秀已经百分百可以肯定了:她绝对是被人洗脑了,而且已经出现轻微的女权意识,可惜这份觉醒没用到正途上,反而叫她成了个搅屎精!   “停,我用不着你们的帮助,别说我们夫妻现在感情好,就是有一天我们过不下去了,我也不会是被休弃的,而是正正当当与他离婚,头也不回潇洒离开,我有手有脚能养活自己,不会没了男人就活不下去,这位,”冬秀也不知怎么称呼这女人,干脆说,“且不论你说的话是真是假,就算是真的,你也应当先好好与他分说才是,这样不声不响的跑到人门前大吵大闹像什么样子,倒像是作则心虚,故意要去破坏夏先生的名声似的……”   女人听她这么说,鲤鱼打挺般的迅速站起来,恶狠狠的拿手指着她:“你瞎说什么,谁是贼,你给我说清楚,否则我撕了你的嘴!”   说着就要扑上来打她,带弟和王妈哪容得着她放肆,连忙拦下了,带弟还推了她一把,直把她推得后退了好几步,那女人顺势又往地上一摊,大喊大叫“着救命啊、不活了,打人了”之类的话,活似正在饱受老拳一般,就差在地上滚两圈了。   冬秀看她这般做派,更加怀疑她所说的话了,就这女人泼辣蛮横,和那股豁得出去的厉害劲,夏先生怎么可能跟她生四个孩子,还这么轻易的摆脱了她,现在才被她找到城里来,只怕早被挠得满脸花了。   突然,她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当即大声问道:“据我所知,夏先生这些年一直留学海外,回家的次数拢共不过三次,就算你好生养,每次都能怀上孩子,可也应该是三个孩子,可你却生了四个孩子,难不成还有一对时双胎吗?”   女人那刺耳的哭嚎声瞬间止住了,有些无措的低着头,就连一直冷眼旁观的周大太太也有些不可置信的微微瞪起了眼。   王妈适时的在旁边补刀道:“嘿哟,那四个孩子我也见着了,都差着岁数呢,绝对不可能有双胞胎!”   “哦,那就是其中一个孩子不是你亲生的?”   王妈配合着她说道:“那也不可能,您看她自己都落魄成什么样了,哪还有闲心去养别人的孩子!”   “不错,那四个孩子的确都是她亲生的,但却都不是亭栉兄的!”   不等那女人回话,屋外便传来胡竞之的回答声,冬秀抬头一看,果然便见他脸色微沉的掀帘进来,后面还跟着一脸怒色的周大先生。   胡竞之一向是温和雅致的做派,恰似一道春风般叫人沉醉,没有人会不爱这种温柔的,所以他一向极受欢迎,朋友知己也极多。   冬秀还从没见过他这个样子,微沉的脸上带着压抑的怒意,周身气势迫人叫人不敢直视,好似书生变作了将军。   胡竞之对这件事是早就知道了,那个女人每天带着孩子上门哭闹,搞得亭栉兄连家也不能回,幸而经过解释,夏太太已经与他和好如初,甚至通过这件事,两口子情感越发坚固,也算不幸中的万幸。   原本他们看她可怜,是打算给那个女人一点钱把她打发走的,可谁知那女人竟然不答应,非要亭栉兄长期出钱供养他们母子五人,否则她不仅要在家门口闹,还要到学校里哭诉去。   文人最重名声,那女人又是个歪缠不讲理的,夏教授两口子实在拿她没法,只得躲着她,期望她闹够了自己就走了。   胡竞之看他们两人一派轻松,也便没把这事太放在心上。   不想她今天居然找到他的家里来了,想到豫章兄被迫住到校舍的下场,胡竞之也怕冬秀姐在这难缠的妇人手里吃亏,便与来报信的崔有粮回来了。   冬秀姐却真是极为机敏,不仅没有被她拌可怜装无辜的给糊弄住,还一下子洞察到了其中不正常的地方,几句话就把那妇人给镇住了。   原本他打算虎着脸吓退这妇人,可一进门,见到冬秀姐那身狼狈的样子,他却是真的生气了,这泼妇,居然还敢动手!   “伤着没?”胡竞之走近了仔细的上下打量她。   冬秀忙摇头表示没事,胡竞之见她只是头发散了,衣裳乱了,脸上手上却都没有伤,这才放心下来。   “你刚刚说的是什么意思?她的几个孩子不是夏先生的?那是谁的?”   原本冬秀猜着这女人给夏先生戴了一顶绿帽子,听胡竞之这话,貌似是戴了四顶啊,这种事,别说是在讲究礼教森严的民国,便是二十一世纪,又有哪个男的接受的了啊,难为这女人,做了这样的事,不仅没有羞愧之心,反而还理直气壮的要求夏先生喜当爹,也算是奇葩了。   “那是她和她丈夫的!”夏先生与夏太太相携进来,回答了她的问题。   冬秀简直蒙圈了:“她有丈夫?也就是说这女人跟你一点关系没有,平白无故找你碰瓷,故意讹你来了?”   安静了好一会儿的女人听到这话,瞬间来了精神,像只斗鸡一样,唰的自怀里掏出一张帖子;“谁说没有关系,我跟他是正儿八经的夫妻,我是三媒六聘、大红花轿抬进他们夏家的!你休想抵赖。”   冬秀倒不怀疑这婚书的真假,倘若是假的,这女人便不会如此有底气,夏先生也不会回避她。   所以,到底是咋回事啊,这对原配夫妻,婚后各过各的,你与别的男人生孩子,我另娶心仪的女人,玩得挺开啊!   夏先生看到冬秀那满是疑虑的眼神,无奈苦笑道:“没错,我们曾经的确算是夫妻……”   听完夏先生的讲述,冬秀简直要给他鼓掌了,以前她觉得胡竞之这样肯老实履行旧式婚约,而不是学成后便抛弃乡下无知未婚妻的人已经算是品德高尚了,毕竟大教授与村姑实在不般配,而且这还是父母包办的封建婚姻,便是胡竞之提出解约,她也是能理解的。   可这位夏先生的做法比之胡竞之却更胜一筹,毕竟胡竞之那样做是受到自己良心和母命的胁迫,这位夏先生同样在年纪轻轻的时候便在父母的操纵下娶了这个女人,可他既没有认命,也没有怨天尤人的轻视甚至苛待这个同样身不由己的女人,而是尽自己所能将这女人送去护校读书,希望她能学些知识和本事,接受外界的新思想,变作一个独立坚强的新女性,不仅如此,他还鼓励她自由恋爱,婚姻自主,即便出国留学了,也是定时给她汇钱供她读书的,最后甚至送了一份厚礼给她和她新婚的丈夫作为祝福。   本以为男婚女嫁,就此各自安好了,哪知十多年后她又突然冒出来要他负责,还带着她和她丈夫的孩子。   夏先生本以为她是遇到什么困难了,看在过去的情分上帮扶一把也无碍,谁知这女人却是打定了主意要缠上他,不仅要求他赡养她和她的孩子,还要赶跑夏太太,夏先生怒不可遏,却自恃身份没法与这等浑人计较。   他对她退避三舍,期望她能知难而退,谁知她却变本加厉,不仅四处抹黑他的名声,还住到陆教授家里,把陆教授搅得从家里搬了出来,现在又跑到胡主任家里胡闹,真是是可忍胡不可忍!   周大太太听闻这等惊天大反转的真相,一时间脸都白了,原本以为是秦香莲和陈世美的故事,谁知却是东郭先生与蛇,这女人不仅不可怜凄惨,还恩将仇报、无耻下作,想到自己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她浑身的血液都似被冻住了一般,她知道自己的丈夫就站在对面,可她完全没有勇气抬眼去看他,生怕从那双寒潭似的眸子里看到厌恶和鄙夷。   原本他就不喜她,可他是个好人,既没有休妻再娶,也没有娶妾纳小,这把年纪了,连个孩子也没有,她心里既感激又惭愧,感激他把名分留给了她,使她终身可依,惭愧因为自己不能给他一个温馨的家庭,只能尽自己所能打点好他的生活,照顾好他的母亲,使他没有后顾之忧。   可是,从什么时候她那些心情开始有了变化呢,她变得不甘、不满、忧郁、怨怼,不仅顶撞一直护着她的婆婆,还把自己丈夫逼出门去,她,她到底干了什么,她这是魔怔了么?   不管周大太太心历路程如何,此时众人知道了事情原委,心里俱都是真是无语得很。   “呸,都嫁过人生了孩子了,居然还敢跑来人夏先生面前放肆,颠倒黑白抹黑人家名声,你也太不要脸了!”带弟率先唾她一口,十分不屑。   “那是他先叫我嫁给别人的,要不然我如今还好好的做着夏家大奶奶,何苦受这些年的罪,我都是叫他给害惨了,现在他补偿我不是应该的么?”   “你这个女人自己爱慕虚荣、水性杨花,还有脸怪人家夏先生,夏先生叫你嫁人你就嫁吗,还跟那男人生了这么多孩子,说白了就是自己不节不忠,耐不住寂寞,当初你就该抹脖子上吊以证清白,像你这样不守妇道的女人,放我们那儿早给你浸猪笼了,还容得你吵嚷着丢人呢!”   “咳咳~”冬秀忙打断带弟的义愤填膺,示意她偏题了。   王妈适时接话道:“不管怎么说,你现在也与夏先生毫无关系了,他没道理白养着你们,你要是实在有难处,好好说出来,想来夏先生也不会袖手旁观,你要是再闹下去,真惹恼了他也没你好果子吃,这里是北京,不是你们村里,不是撒泼耍赖不管用,小心偷鸡不成蚀把米,再者你的孩子都还小,你也不想把他们教成无赖吧!”   嗯,这话说得很是,有进有退,软中带硬,还是王妈镇得住场子。   冬秀刚感叹完,那女人却又刷新了她对于人类脸皮厚度的认知。   “什么叫没关系,我有婚书在手,我就是他老婆,我那几个孩子虽不是他亲生的,可我已经给他们改姓了夏,以后就是夏家的孩子了,正好他到现在都没孩子,肯定也是个生不了的,白得几个孩子叫他爹,是他赚了,我孩子又懂事又孝顺,以后还会给他养老送终、打幡摔盆,这有什么不好的?”   冬秀震惊的观察那女人的神情,发现她真是那样觉得的,她打心底里认为夏先生是真的赚到了。   “好,既然你这样说,那我们现在就去离婚,离了婚你那婚书也就没用了!”夏先生被她的无耻气得眼前发昏,假如可以,他希望现在就能把休书扔在这个女人脸上,叫她滚得远远的。   “你想得美,你要是敢跟我离婚,我立马就撞死在你门前!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叫停妻再娶,就算去打官司我也不怕!”   冬秀实在忍不住,嗤笑道:“哦,夏先生是停妻再娶,那你不就是与人通奸吗,丈夫还在就另嫁他人,还生了一串的孩子,真要打起官司,恐怕是你的罪过更大吧!”   “那又怎么样,我顶多也就被打顿板子,他呢,他可是个大教授,我就不信他能舍得下脸去跟我打这官司,看咱俩谁耗得过谁!”女人色厉内荏的叫嚣。   夏先生虽脾性温和又极爱惜脸面,此时却再也忍不住了,大喝一声:“打官司就打官司,便是我不当这大学教授了,也要去打这官司!”   说罢便气冲冲的掀帘走了,夏太太也忙追出去。   女人见夏先生似乎气急了真要去打官司的样子,气焰一下子委顿起来,心下也有些惴惴的,这要是真打官司,她一个女人就要进衙门,到时候哪里还有脸面呢,又不由暗骂姓夏的,真个书呆子不晓事,她不过就是想多弄点钱罢了,他一个大教授,居然只肯给她一百元,还一副施舍的神情,想当初,她要不是上了他的当,去读什么学堂,现在还好好的做着衣食无忧的夏太太……   夏先生一走,这女人也没了闹腾劲儿,周先生连看也没看周太太一眼,与他们说了一声便拔腿走了,周太太低头缩肩,又恢复了冬秀初见她时那副木讷阴沉的模样,灰溜溜的尾随着陆先生走了,冬秀适时叫王妈送客,趁机把那女人给轰了出去,真是多看一眼都闲伤眼睛。   等人都走光了,冬秀的精神这才松缓下来,不由抱着胳膊哎唷了一声,只觉火辣辣的疼痛瞬间浮现出来。   胡竞之忙把她袖子拉上去,只见她粉白细嫩的藕臂上一片红,其上还有青色的指痕淤迹。   冬秀原本生得就白,平时又极重养护,一身皮子极是娇嫩雪白,这印记浮在上面便十分的显眼骇人,胡竞之当即就要带她去医院,她自己却知道这根本就算不得什么伤,都是被那个女人纠缠着的时候给捏的,好说歹说总算劝住了他。   “以后我不在家,你们不要放陌生人进来,还有那个周太太,以后不要来往了!”胡竞之很是严肃的命令她,颇有几分霸总的风姿。   冬秀皆笑眯眯的应了,最后还是被胡竞之给摁在家里养了好几天伤。   王稚萍例行过来取稿时,知道她伤了胳膊,好几天没法写稿,十分忧愁,幸而被冬秀拿存稿安抚住了。   “先生,您不知道现在这小说有多火,好些读者都不满意,一直来信请求咱们每期多放点内容上去呢,现在可万万不能断稿,要不然我们报社恐怕得被那些读者投诉信件给埋了,而且您的小说极受外国人欢迎,自从转载到外文报上后,追着您的连载的外国人可不在少数呢,听说他们已经有人着手准备把它转载到外国的报纸上去连载了!”   她的小说里有很多高科技产物,这对经历了两次工业革命,尝到了机械化好处的外国人来说自然极有吸引力,本来现在也是各种器械发明的喷发期,外国人对她作品里那些具备高大上功能的东西当然也极有兴趣。   冬秀对此倒不是很惊奇,毕竟她的第一本小说《提刑官宋慈》早就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在国外已经流行了很长的时间了,直到去年,她还收到了一笔再版分成费呢,而且它还带火了《洗冤集录》这本早就被销往欧洲的鼻祖法医笔记,在那些侦探迷眼中,这本小说一度与《福尔摩斯侦探集》并列为本世纪最出色的侦探小说,深受追捧。   这本关于未来世界的小说,世界观不仅宏大,而且胜在严密详实,极具真实感和带入感,好些人都觉得这是一本预言小说,因为文中的各项逻辑实在太严密了,描写太详细了,实在叫人找不到可以出戏的点,不得不信以为真。   更别提里面提到的关于世界格局、科技水平、教育体系、医疗系统等等各样新奇的事物,简直给了人无限的启发和想象,再加上新奇的设定、轻松的氛围、幽默的文笔,任谁都能在里面找到自己感兴趣的点,外国人自然也是一样的,受欢迎也是理所应当。   “先生,北京最近出了个大新闻您知道吧!”王稚萍拿到存稿,心下宽松,便与她八卦起来。   “知道,你说的是夏教授离婚案吧?”   那位夏先生倒真是雷厉风行,说打官司,便真的转头去了法院递交诉状,要与那个女人离婚。   呵,离婚本就算个稀奇事,何况这还闹到法院了,这个新闻简直在一瞬间就燃爆了京城人民的八卦之心,各大报刊闻风而动,每天派记者蹲守在法院做现场实时报道,茶楼酒肆里的说书先生也十分与时俱进,对此事进行各种犀利点评,这桩离婚案,甚至惊动了政府,要借此进行新政策、新婚姻法的宣传,一时间,夏教授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被各类吃瓜群众反复咀嚼以下饭娱乐。   可惜的是,家庭伦理本就是乱麻一团,又天生自带噱头,吃瓜群众才不会为夏教授的遭遇而义愤填膺、打抱不平,反而以一种看笑话的心态嘲他自作自受,甚至有人说他“当初既然连老婆都可以送给别人,现在给别人养养孩子又怎么了!”,那个女人固然没讨到好,可夏教授本人也与现代那黑红的网红一般了,大家一谈起他便瞬间联系到这起新闻,而不再把他当一个教授和学者看待了。   况且夏先生在法院上态度十分强硬,根本不接受调解,连一个子儿也不肯给那个女人,这在外人眼中未免显得过于刻薄和尖酸,一时间,使得原本还很理解他的人纷纷转而同情起了那个女人来,夏先生本人的名声自然也就一落千丈了。   这个离婚官司打得可谓是两败俱伤!   王稚萍感叹道:“这位夏教授也真是太无辜了,好人没好报,最可气的是法院的最终判决,简直毫无道理!”   冬秀每天都在报纸上跟进这件事的进度,倒还没看到判决书出来,忙问她:“判决出来了?是哪家报社报的,我怎么没看到?”   王稚萍得意的笑道:“当然是我们报社啊,您忘了我们的主报是做什么的了?我们报社的记者今早就在法院审判庭里呢,最后的判决就是夏先生与那个女人正式离婚,以后两不相干,互相不得骚扰对方,但是夏先生得一次性付给那个女人两佰元!我看那法官是看那女人和自己孩子在庭上哭得可怜才做了这样糊涂的判决,这简直是看谁会装可怜就判谁赢么!”   “那夏先生答应了?”当初不就是被那个女人狮子大开口给恶心到了么?   “不答应又能怎么样,法官说只要有婚书,在法律上那女人就算是他的原配,离婚理应付给她赡养费,倘若夏先生不服,呵呵,那赡养费可不就只是两百元这么简单了!”   可冬秀却犹有疑惑不解:“夏先生曾送她去学堂念书,她也算接受过新式教育的,怎么,怎么……”   冬秀不知说她无耻还是无知,甚或两者皆有,总之观她做派,一点也看不出她是念过书、接受过新思想熏陶的人,简直像个在市井中混迹的人。   王妈接上她的话补充道:“怎么那么像无知泼妇,地痞无赖是吧!您是不知道,那女人骨子里就是个轻浮浪荡的性子,那时候的女学生多新鲜呢,就是找婆家也会被人家高看一眼的,她那时候又有几分姿色,被人捧着惯着,进学不到半年便被人花言巧语的给哄住了,跟人私定了终身,还怀孕了,就索性离开学校自个儿搬到男方家里住去了,那男的不过就是玩玩,也没想娶她,他家里老太太更看不上她这样的,还很是闹腾了一番,当时也算那儿一桩隐秘的新闻了,这还是她当年的同学兼同乡在看热闹的时候讲的呢,所以呀,这女人不仅骗了夏先生好几年的学费,还骗了他一大笔什么新婚礼金呢,呸,那时候他们都怀上第二个孩子了,只是家里败落了,所以才想到讹夏先生的,也许就是看夏先生太好说话太好骗了,所以这次居然找上门来闹了这么档子事!”   冬秀知道了事件原委也很是无语,原来夏先生败给了对方的无耻和贪心,还有自己的好心和良心,简直教人对人性感到绝望!   在第二天的报纸上,冬秀看到了这个叫人心塞的判决,还有一大篇对于新旧婚约的讨论,总得来说就是婚姻受法律保护,那些原配们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休弃的,然后冬秀又在几份妇女杂志上看到了几篇“庆祝”文,那些太太团的成员们大肆宣扬婚姻平等、原配至上的言论,很是搏了一波眼球。   而夏教授经过这场风波,也是身心俱疲,又迫于流言蜚语,只得辞了京大的教授一职,在胡竞之的引荐下去了南方一所大学任教。   其实从这场官司不难看出现今绝大多数人对婚姻的看法,守旧派依旧占据着绝对的优势,自由恋爱往往也刚不过父母之命。   想必这件事过后,那些想要摆脱旧式婚姻的人就要面对更多的压力了。   她不由的也会想到自己和胡竞之的婚姻,他们就是典型的旧式婚姻,在外人看来还是极不相称的一对,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人对胡竞之的婚姻感到惋惜,孜孜不倦的劝他离婚呢,为了消除这种声音,胡竞之硬是慢慢的变成了个炫妻狂魔,在冬秀看不到的地方,对她大加赞美,毫不吝啬的表达他的爱意,这些都是那些被他炫得头晕目眩的朋友们来家里做客时告诉她的,有人还说:“哎,胡太太,你是不知道竞之有多么爱你,就是你给他煎了个鸡蛋,他也要跟我们炫耀一整天呐,恨不得把你夸出花来!他现在的口头禅就是‘我太太’,我们一听他这话头便得赶紧四散逃开,免得被他肉麻到!”   实话说,他们的婚姻之所以没有像其他的旧式婚姻一样相敬如冰、同床异梦甚至互相怨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胡竞之这个人的人品,当然,他们现在能这样的恩爱美满,是两个人共同的作用。   可冬秀相信,假使她真的是个小脚且不识字的村姑,胡竞之一样会娶她,也许两人不能相爱相知,可他也一定会尊重她爱护她,尽到他作为丈夫的责任和义务。 第86章 掉马甲   离婚官司的风波逐渐平息,冬秀的胳膊也终于养好了,便又在王稚萍殷切的眼神中重新拿起笔开始了写小说。   冬秀现在不仅要进行小说连载,还要写写番外、作者有话说和走进科学系列短文,一时间倒比以前忙碌了许多,作息时间也与胡竞之这个上班族一样了,每日朝九晚五的窝在房间里写写写。   有一次,夫妻俩正你侬我侬的腻歪着,胡竞之摸着她的手疑惑道:“你这手上怎么起了茧子?”   冬秀摩挲着自己中指侧面的茧子,不以为意道:“写字写的呀!”   她一向很注重保养,也是经常会做手膜的,可即便如此,以就她现在每天四五千手写字的任务,这茧子也是别想去掉了,她可从没想过自己还有写字写得手生老茧的一天呢,即便前世经历高三那样的炼狱期也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啊,想想自己还感到怪骄傲的。   胡竞之一向知道自己太太与一般后宅女子不同,不是那种整天围着锅台和丈夫转的人,反倒很有自己的想法,十分懂得享受生活,又记起她年前说过的要写了文章给报社,估计这茧子就是这么来的吧,只是不知道她是手太娇嫩,还是真的写了许多字以至于都长茧了,他个人是比较偏向于后一种情况的。   毕竟被退稿要求修订,甚至重写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的,难道冬秀姐的文章还没有发表,一直到现在都还在修改中么?   “你年前不是说要写写关于未来的文章么,现在如何了,写完了吗?”   倘若还没写完,他倒是可以建议她去借鉴一下宝先生的新作,现今市面上最火的关于未来世界的小说连载,便是他们学校的教授们对此也极为推崇,里面的世界观设定不仅新颖,而且十分的完善,丝毫叫人挑不出错来,仿佛未来的世界真就是那样一般,其中一些观念,例如义务教育、卫生防疫、基础建设等等,也极具启发性,认真推敲起来,未必不是一条条强国救民之道。   便是以前不大瞧得上宝先生的人,现今也对他大有改观了,再不能把她与一般通俗小说作者等同起来,小说中那看似信手拈来的一条条设定和举措,未必就不是作者心中的抱负和理想,况且还能写得那般详实,与其说是虚幻的小说,不如说是一部宏观的未来发展指向的巨作,非有大智慧和大远见的人不能作出来,普通的小说作者如何能有这样的眼力和见识,想法和魄力,况且他对全局的把控力也着实叫人佩服不已,连载至今也不是没人写信质疑他的凭空臆想,可居然被他一一在番外里给圆了回来,不仅使读者们看来更加清晰明了,便是世界观也越发圆满完善了,丝毫也没有偏差。   这位宝先生不是第一个作未来向文章的人,却绝对是写得最好最成功的人。   胡竞之对这位宝先生是极有好感的,甚至还十分钦佩,不止他从年少时就是这位先生的书迷,更因这位先生从始至终对白话文的亲睐,要知道,他也是倡导白话文运动的中坚力量,这位先生对白话文登峰造极的运用和庞大的拥趸无形中便给了他们莫大的支持和鼓励啊。   冬秀姐要作关于未来的文章,那宝先生的小说无疑是最值得参考和借鉴的,倘若能从中得到一丝一毫的灵感也尽够她受用的了。   “离写完还早着呢!”她这本小说非得连载个三两年的不能完呢,想想三年后,她手指上的老茧估计也得有个三两毫米、跟个小包似的了吧,真是叫人绝望。   “怎么,写得不顺利,被退稿了?”   被退稿也正常,有宝先生的未来文珠玉在前,报社的眼光可不就高了么,这也是她运气不好,偏与宝先生的文冲撞了,还都是一个题材的,可不就被碾压了么。   想想这些年,每逢宝先生新文发布,读者们自然是奔走相告、喜笑颜开,其他的小说作者们却只能门庭冷落、暗自饮泪了,他的小说总能在第一时间夺去所有人的目光和注意力,大杀四方,所向披靡。   偏他每次的小说题材还都那般新颖别致,一般人便是想要模仿也很是不易,以至于小说即便完结了,也依然能笑傲群雄、引领风骚好几年。   冬秀姐若想在这个未来文的题材里出彩,只怕很是不易了。   胡竞之这边想着要如何安慰和帮助他的冬秀姐突出重围,从宝先生的高压下杀出一条血路,冬秀却瞥他一眼,漫不经心道:“没有啊,已经发表了,现在正在连载呢!”   要说早前冬秀因为一些顾虑,还有遮着隐着的心思,现在则大可不必了,胡竞之实在是个极有素质的人,完全不会反对自己的太太“舞文弄墨”,反而极为支持她,便是把她就是支付宝的事告诉他也没什么。   这下胡竞之便惊奇了:“你是说你写的小说已经在报纸上进行连载了,你现在是在写连载小说?”   他一面惊奇于她的小说能被报社顺利的接收,另一方面却更加惊奇于她的写作方式,连载小说可不是随便什么人说写便能写的,没有一定的掌控能力和作文水平,是很难进行的,纵观现今小说界,作连载小说的倒很不少,可能作出水平、作出成绩的却真没几个。   不想冬秀姐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一鸣惊人哪!   胡竞之忙追问:“发在哪份报纸上啦,怎么不与我说一声,我也好多买几份支持一下嘛!”   冬秀心想,你要是能给我写一篇长评那才算是支持我呢,以胡竞之如今在学术界的崇高地位,他的长评足以叫冬秀的小说封神好不好,运气好的话,还可能史上留名呢!   其实,以冬秀现今的地位和影响力来说,她已经算是个大大的名人了,便是不蹭胡竞之的热度,今后也必定会留名后世,只是她在现代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小市民,早已养成屌丝心态,又因为不读读者来信,没机会感受过热烈的吹捧和彩虹屁,压根也没意识到自己如今是有多大的名气,只觉得自己算是个略受欢迎的小说写手,这个时代又遍地是牛人,她更加不会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了,压根得瑟不起来,不过有时候虚荣一会儿而已。   冬秀也不再跟他绕来绕去的,决定自曝马甲,便直接把报纸取来给他看。   胡竞之拿着这份自己每日必看的报纸,假装漫不经心的往后翻看,他从来只看宝先生在上面的连载小说,其他的便没有细看了,所以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冬秀姐居然也有小说在上面连载。   要说胡竞之,那的确是一等一的聪明人,只要他稍微想一下便会明白,这宝先生的连载小说根本就是自己太太写的,要不然,有宝先生这本连载小说,报社干嘛还要再收一本同类型的呢,可他压根就没朝那个方向上想,谁会想到自己来自乡村、没上过新学堂的妻子竟然会是隐藏的大家呢,脑洞开得太大了呀!   冬秀姐能书会写已经足够叫他惊喜了,再不敢想她居然会是自己都尊崇不已的大名人的。   胡竞之直接翻过前两页—这两页最显目的版面里全是宝先生的连载小说—然后仔细扫视,企图找出冬秀姐的连载小说。   冬秀在边上看出他的企图,不由哭笑不得,直接上手把报纸再给翻回来,指着连载小说道:“快别翻来找去的了,就是这篇啊。”   胡竞之眨眨眼,再三确认她手指指着的的确是宝先生的连载小说,一时有些不知作何反应,过了好一会儿才揶揄的说道:“哦,你开玩笑呢吧,是不是见这宝先生与你写了同类型的小说,结果人家的大火特火,你的被退稿了,心里不是滋味啊!”   冬秀傲娇的翻翻白眼:“不过一篇小说而已,我至于嘛!”   然后干脆的拉着他到她的小书房里去。   胡竞之和她两人各有一个书房,她的书房便是两人卧室里带的一间耳房,不过十来平,比起胡竞之的书房自然逼仄逊色不少,却被冬秀收拾的极为温馨雅致,素净的窗帘和桌布,怒放的鲜花,墙面上挂着她淘回来的各色手工艺制品,还有那码放整齐的书架子,文雅中却透着生活的气息,叫人感觉十分舒适和放松。   胡竞之还是第一次到这个房间来,不想这真是一个小书房,他一直以为这是冬秀姐绣花缝纫的地方呢。   “那,这是书稿!”   冬秀把自己手写的稿件给他看,她所有手写的书稿都有要求报社给她寄回来,最开始是有哥哥替她誊抄,她的书稿便自己收集了,后来便养成了习惯,而且也觉得那是自己一笔一划写出来的,费了不少心血,给报社用过就扔倒是可惜了,便特地找报社回收了收藏起来。   胡竞之因为经常与她一起写日记、写家信,对她的笔迹很是熟悉,何况冬秀姐那笔娟秀中透着刚劲的钢笔字也实在独特,十分的赏心悦目,他绝不会认错:这的确就是她的手稿无疑!   这么说来,她的的确确就是宝先生了!   “那你一定有未来世界的存稿吧,快拿来叫我先睹为快!”   嗯?   你这平静的反应是怎么回事,知道自己媳妇的隐藏身份了,不该大惊小怪一下以示尊重嘛,就算她只是个通俗小说作者,那也应该对她走出家庭,成了有追求的新女性表示一下祝贺啊,好歹满足一下她的虚荣心嘛。   胡竞之这样的平淡反应,叫冬秀又是失望又是不满,按说,胡竞之这样的绅士暖男,现在最少也该给她送束花好伐,毕竟她给家庭创收了啊,好吧,胡竞之本人赚钱能力一流,他们家一直就不缺钱,而且还能跟散财童子一般,不断的资助别人,很久之前起,冬秀就再也没把胡竞之上交的钱拿去银行存起来了,他们过着十分潇洒摩登的月光生活。   其实胡竞之只是表面平静而已,他是震惊太过,反而不知道做出什么反应了,毕竟也是有历练的人,总不至于激动得大叫大跳吧,而且冬秀姐自己也一幅没什么了不起的样子,仿佛不知道这个消息会给人带来多大的刺激似的,他就更没法把心中那股激荡之情表现出来了。   况且他现在真是蒙圈得很,倘若冬秀姐现在告诉他自己也跟小说里的林与文一样是从别的时代穿越来的他也不能更加惊奇了。   从某种程度上说,胡竞之在这一刻真相了!   冬秀觉得好生无趣,又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也不矫情,直接把存稿给了他。   她写文的速度总是比连载快的,手上早已积攒了不少的存稿,拿在手上也是厚厚的一摞,很是叫她安心,要不是因为有了这些存稿带来的底气,她才不会贸然去写走进科学系列呢!   胡竞之拿着翻了翻,发现每一页的字迹都十分的工整清晰,毫无潦草的迹象,压下心里那些激荡的情绪,问她:“这都是你重新誊抄的?”   他也是报社和出版社的常客,对里面的一些事也知道不少,晓得作者有时候来了灵感,自然是一通笔走龙蛇,挥毫泼墨的,快速的书写之下,字迹潦草到有时候作者本人也不大认识也是有的,但少有人会重新再誊抄一遍再交给出版社的,多是由出版社的编辑自行校对修订,因此还闹出不少笑话和误会呢。   冬秀姐,哦不,是宝先生,能把自己的文章重新誊抄一遍,那可是极为不易的,不晓得要耗费多少精力和时间呢。   “当然不是,这就是初稿,你看这里,不还有我改过的错别字么,”冬秀指给他看稿件里修改的地方。   “你是说,你写小说能一次成稿,不用再修订润色么?”这得多有信心和文才才能做到一步到位啊,除非那些情节早已烂熟于心,写的时候也极有把控力,才能保证不出现偏差。   “绝大多数时候是可以的,有时候删改的地方太多了自然是要重写一遍的,不过我已经打好了细纲,所有的情节和走向基本都已经设定好了,所以才写得比较顺畅!”   她现在已经完全适应了手写小说的节奏,这种手速完全跟不上脑速的状态也早在不断的磨合锻炼下找到了最适宜的平衡方法,就连一度最困扰她的繁体字问题,现在也得到了解决,日更三千完全不是问题啊,只是手上会生茧子罢了。   胡竞之听她说话,由衷的感到钦佩,也终于意识到面前的人果然便是宝先生本人。   “你既然便是支付宝本人,那怎么外界一直都说支付宝是个年青男子,还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冬秀得意道:“那是我特意披的马甲啊!一开始我往报社投稿,都是叫我哥先誊抄了再托熟人去操作的,这样就没人知道写小说的是我啊!”说到这里她又特意嘱咐胡竞之,“这事儿你知道就行了,可别漏出去了!”   现今知道她本人的也不过寥寥几人罢了,还都是报社里值得信赖的人,她早与他们有协议,倒是不担心他们会泄露出去。   “为什么?这不是个好事嘛?”   胡竞之想不明白,就宝先生如今在小说界的名头,说声独占鳌头、呼风唤雨也不为过啊,多少人想要这样的名誉而不得呢,况且这是多么荣耀的事啊,怎么还藏着掖着的呢?   “我就只想过平静的日子,又不想出风头,倘若别人知道支付宝是个女的,还是社会名流的妻子,你自己想想,咱俩以后还有这样平静的日子过嘛。”   胡竞之见她说得恳切,完全不像是什么迫于保守思想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心里也很是舒坦,“好吧,既然这是你自己的选择,我自然尊重你!所以外界传的那个人是大舅兄?”   “可不就是,你也知道咱们家乡有多重规矩,况且我第一部 小说还是写的《提刑官宋慈》,里面不乏血腥重口的情节,倘若被人知道是个闺阁女子写的,那还了得,只怕我要被关到祠堂里泼狗血驱邪了!”胡竞之听她提起《提刑官宋慈》,心下一跳,可不就是,她既然是宝先生,那这些年来屡屡引起小说界动荡的几本小说可不就都是她写的吗,这样想来,她写第一本小说的时候不过才十五岁而已啊,何况她只是一个上过几年私塾的乡下女子,这是何等天纵才思才能写出那样精彩的文章啊。他一向自认为聪明过人,可比起冬秀姐的早慧天才,那又算得了什么呢。   怪不得她通身的气度胸襟和行事方法完全不像一般的乡下闺秀,能叫他屡屡为之倾倒着迷。   胡竞之今天着实被刺激到了,奈何冬秀姐太平静,他又无法对别人倾述,直憋了好几天才逐渐消化了这个消息。   自从知道这小说是出自冬秀姐之手后,他越发觉得这小说了不起了,这般瑰丽的想象居然出自他的枕边人,简直叫他都怀疑冬秀姐做的梦是不是也比别人更加绚烂多彩。   要说其他的小说都还能靠想象加杜撰而形成,可那些看似神神怪怪,实则是破除迷信讲究科学的短文却是实打实的要求作者的阅历和知识了,而且很多关系到现代的科学知识,关系到地理学、气象学、化学等各类学科知识,一个连系统大学也没上过的人,如何能知道这么多呢。   胡竞之当时看完她手里的几篇存稿,心悦诚服之下也不免提出了自己的疑惑:“这些‘真相’你是怎么知道的?就比如你对这白纸显字、井内龙吟的解释,这已经分别涉及到化学和地质学的范畴了啊,难不成你自学过这些?”   冬秀自然没学过,便是前世看走进科学的记录片时也不会特别关注那些科学原理啊,只依稀记得个大概,小说里那些知识点有的是自己翻书翻出来的,有的则直接是逮着机会请教的各位大学者,没办法,胡竞之这个人朋友多到数不清,时常便有各行各业的人来家里拜访,里面不乏各个领域的精英学者,冬秀每每遇到了便趁机拐着弯的请教一下。   “这里面好多‘真相’都是我在天桥里找那些老江湖人问来或买来的,他们见多识广,肚子里不知装了多少这样的‘不传之密’,可大多数也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只知道这样做能产生那样的效果,却不知道为什么会产生那样的效果,我自然也不知道,可你那些大学同事知道啊,而且他们都极会教人,讲的深入浅出,既简单明了还生动有趣,便是我这样的外行人听了也完全能够明白,不愧是教大学生的,水平就是高!”   冬秀毫不吝啬赞美之言,把那些给予过她帮助的大能们给狠狠夸了一通,特别是她想到那些人里可能有国家未来的“某某之父”,就激动得了不得,她还暗搓搓的把这些人写在了自己的日记里,以后说不定也是一笔可炫耀的谈资啊。   “所以你的结尾里出现的‘专家’指的就是他们啊!”胡竞之恍然,继而笑道,“你倒是精怪,还懂得物尽其用,怪道你平时也不怎么出来见客应酬,偏有几次又是送茶点又是送香烟的殷勤的厉害,原来是别有所图啊!”   胡竞之想起那几个可能是小说中“专家”的同事,他们平日里对这些短文是如何的大加赞赏,觉得作者开创了另类的科学普及之风,阐述的各项原理十分的正确,切入点也生动有趣,与他们的教学理念十分契合,很有教导意义,直言这位宝先生真是知己,殊不知他们就是在对号入座的夸赞自己呢。   那些“专家”在文中被塑造的多么睿智博学、无所不能啊,作者的钦慕之情显露无疑,胡竞之在面对那些同事时竟然有些小小的嫉妒。   一无所知的同事们见他这段日子情绪格外高涨,有种诡异的亢奋和高兴,也忍不住要打趣他。   “竞之啊,你是升官发财了,还是红鸾星动啊,怎么最近老是笑眯眯的,”还笑得那么荡漾,同事边说边把手里的报纸递给他,“喏,我已经看完了,你一会儿看完了给周教授,他去上课前还惦记着呢!”   胡竞之推辞道:“没事,直接给周教授吧,我就不看了。”   他早已经先睹为快过了,现在报纸上的连载才说到林与文从幼儿园毕业呢,他却已经看到小学毕业的部分了,领先众人一大截,自然不必再争着看报纸了。   这就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啊。   胡竞之每每见着别人苦哈哈的在报纸上追连载,便有种暗自的得意之情,他倒不是因为自己可以优先一睹为快,而是为自己能拥有这样出色的伴侣而骄傲,见着别人夸赞她的小说,他也是与有荣焉,还真动过亲自给小说写评论的念头。   冬秀对他的提议自然是极其心动和感动的,可仔细想过后还是忍着心痛拒绝了。   不知道是不是写文的时候久了,她也沾染了些学者的清高和傲骨,这样明晃晃的搞“裙带关系”,走后门求推荐的事,她还真有些做不来。   其实胡竞之是真心要给她的小说写评论的,只是因为这小说本身真的写的很好,值得推荐,而不是因为作者是他太太这个原因,原本关于这篇小说的评论就很是不少,其中也不乏颇有名望的学者,可冬秀自卑啊,她一直认为自己写的不过就是一通俗小说,在真正的学者眼里不过算是消遣之作,怎么能奢望胡竞之这样的顶级文化人给她写推荐呢,这就好比是叫享誉世界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给个颇有几分人气的网络小说作者的书去作序一般,简直是拿大炮轰蚊子、用青龙偃月刀去宰小鸡嘛。   可能因为她来自后世,对这个时代的学者大师们,总是抱着一种对偶像般的推崇和敬畏,无形的便在心里神化了他们几分,压根没法拿平常心去看待,所以才形成了她这种自卑的心理。   胡竞之原本也是其中一名被神化的大拿,可一来她对他为何这么牛气知之不详,崇拜之情便有限,二来两人作为夫妇,太过亲密,在吃喝拉撒睡里,胡竞之便逐渐从她心里的神坛上走下来了,走进了她的生活里,她的心里,三来为了保持这种平等的夫妻关系,防止她过于了解对方的牛气之处后不争气的产生抱金大腿的奴性思想,一直以来她都刻意规避去掺和日常生活以外的胡竞之的世界,所以直到现在,她都没有到胡竞之任教的京大—这个广大学子心中的圣地里去逛一逛,当然这也不排除她懒的缘故!   这时候的大学氛围想也知道与后世是大不相同的,学生们那都是实打实的天之骄子,论起自身素质来,能把后世的大学生们秒成渣渣,而且一个个的牛气冲天,怼天怼地,怼政府怼学校,怼校长怼老师,完全不在怕的,以搞事情为己任,动则□□罢课、示威抗议,日常以叫校长下课、教授哑口为荣,当初胡竞之能以那么小的年纪当上教授,除了有他那位忘年交芏琇先生的大力推荐,更是凭借自身过人的魅力和扎实的学问底蕴征服了那班学生,过五关斩六将的通过了学生代表们的面试,这才得以出任的。   冬秀这样穿着打扮极老派甚至复古的妇人,即便进了学校大门,估计也只能在学生们的注目和指指点点中做个京大一日游吧,那还不如留着美好的念想呢。 第87章 生育问题   自从与胡竞之开诚布公的坦白了身份,冬秀发现她写起文来更加顺畅了,在某些方面来说,胡竞之简直就是她的神助攻嘛。   当她需要咨询科学小知识时,胡竞之能在第一时间帮她把那位对口的“专家”邀到家里来做客,顺便引导着他给她开一场私人讲座,比起以前她自己拐弯抹角、旁敲侧击的偷偷打听可强太多了,胡竞之在知道她想写一篇朝圣游记后,甚至还神通广大的为她引荐了一位北京的老回回(□□别称)。   而且胡竞之学惯中西,既有考究癖,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又包容心极强,对冬秀那些稀奇古怪,甚至惊世骇俗的想法可以全盘接受,这对冬秀写小说也是很有帮助的,在他的不断追问下,冬秀回忆起了更多前世的细节,小说情节也越发饱满生动起来,一个足以颠覆人想象的未来世界徐徐向读者们展开。   胡竞之与冬秀虽然都可以说是文化人,但其实分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圈子,一个属于学术圈,另一个属于小说圈,前者偏于研究,后者长于想象。   像胡竞之这样的文化大师,学问固然是一等一的好,可在想象力、开脑洞这方面却是万万不及冬秀的,偏偏华国文人都有一副多情浪漫而敏感的心肠,最容易为文学作品而吸引和打动,在以前,他们爱看圣人言论、名人诗歌、大家散文和当代名篇,在现在,他们的爱好也是一样的,只是在传统文化受到冷落和抨击,被迫落入故纸堆里后,更多的人为了追求时髦、顺应时势,便更多的偏向于品读当代的中外名篇了。   叫冬秀自己说,她的小说当然不能算有名望的读物,与那些大家所作是无法相提并论的,却绝对算得上是有名气的读物,除了太过白话,惹得知识分子们有些看不上以外,那种新颖的设定和别致的情节,却也真是极对这时候文化人的胃口的,真正做到了雅俗共赏。   胡竞之便是这样一位极受冬秀小说所吸引的文化人,他可以著书立说,也可以教书育人,却唯独写不了小说,因此便越发佩服冬秀姐那些奇思妙想,十分享受与她一起探讨小说情节的时光,他觉得冬秀姐更像一个织梦人,十分擅长将人引入那一个个瑰丽奇幻的梦境里。   这一日,两人正为未来世界中的大学设定而争论,胡竞之无论如何也不同意她未来大学“遍地开花,严进宽出”的设定,他认为冬秀小说中的未来世界既然已经那般富强鼎盛,文教比之现在自然也应该更上了好几层楼才对,这不仅应该体现在教育的普及面上,更应该体现在教育的质量和高度上面,特别是大学这样起到传承和创新、研究和融合高等学术的学府,更应该分外讲究。   当冬秀提到“一本、二本、三本”的大学分类理念、“六十分万岁,多一分浪费”的大学生追求时,胡竞之明知那是一种设想,是假的,却也忍不住当下黑了脸,觉得冬秀姐简直是在侮辱教育和大学生,气鼓鼓的便要与她辩论一番。   冬秀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可看报纸也知道胡竞之是个演讲和辩论的高手,不仅十分擅长与人沟通交流,还很会蛊惑和说服人,在新文化运动开展的那段时间里,他不仅到处发表演讲,还屡屡在报上与人隔空论战,言辞十分犀利机敏,语气却很是幽默亲和,很是在全国的文化人中圈了一波粉,青年导师的名头也愈发响亮了。   对于冬秀这样的文化小白,只恐胡竞之多用几个典故,多拽几句术语,她就要黑人问号脸了。   哎,没文化,真的伤不起啊!   她才不会傻傻的正面接招呢,胡竞之说大学一定要高精尖,她就说未来人口大爆炸,大学生犹如过江之鲤遍地都是,比现在的文盲还要多,大学自然也是多不甚数,不可能每一座都是真正的高等学府;胡竞之说教授可以不拘一格,破格录用,但一定要有真才实学,她呵呵一笑,立马就给他讲了几个教授变禽兽,猥亵女大学生的故事,告诉他未来的教授不能要求他们多有才学,只要人品过关就足够学生阿弥陀佛的了;胡竞之说大学生一定要人格与思想兼备,才华与能力齐飞,她就描述了一番未来大学生们一毕业就失业的惨状,再列举几个类似京大学子卖猪肉、高考状元家里蹲的例子给他听……   胡竞之对她这种胡搅蛮缠简直毫无办法,还屡屡被堵得哑口无言几欲吐血,无奈这是人家的小说,她就是上帝般的存在,说是怎样就是怎样,关键她还能毫无破绽的给圆上,与文中其他设定相辅相成,融为一体,就是胡竞之也找不到破绽。   两人正在房内插科打诨的玩笑呢,带弟背着她的儿子过来敲了下门,接着道:“太太,王妈家来人了,说要见您呐!”   前些日子王妈突然病了,冬秀便说叫她回家休养去,王妈一开始还以为自己被辞了,她哪里舍得离开这样优容宽厚的主家呢,还很是与冬秀说了些好话,请求留下来,再三保证不会耽误干活,直到冬秀与她说好了给她算带薪休假,病好了依旧回来做活,她这才念念不舍的回家去了。   算来也有一个星期了,想来病也该养得差不多了,就不知怎么是她的家人来了,莫不是病情又加重了?   冬秀叫带弟先带她们去喝茶吃点心,自己到卧室换了身衣裳才出去见客。   来人一见冬秀,二话不说,拉着旁边的小姑娘,对着她纳头便拜,把冬秀唬得连退三步,带弟忙上去把人拉起来:“我们太太可不喜欢人对着她下跪的,你们有话说话,快别跪着了!”   等她们被带弟强按在椅子上坐好了,冬秀这才过来问道:“你们是王妈什么人?”   妇人忙堆起满脸的谄笑,道:“我是她大儿媳,这是我大闺女,叫玉秀,今年十五啦!”   “毓秀?是钟灵毓秀的毓秀吗,这名字真好听。”同样是秀,人家秀得得天独厚,她却秀得土味十足,这比她那个满是土味的名字可好听太多了。   那妇人根本没听懂冬秀前面说的什么,但也知道是夸人的话,忙打蛇随棍上:“对对对,就是这个名,当初这妮子一生下来就有算命先生给她算过了,说她将来是个旺夫旺家,多子多孙的好命数哪,这名儿也是专请秀才公给起的!”   冬秀点头表示了同意,问她:“王妈呢,她怎么没来?”   那女人一听她问,几乎立时就换上了幅苦脸:“哎,我婆婆这是老毛病了,人家大夫说了这病要慢慢养着,不能劳累,她老人家也是一把年纪了,我们做儿女的哪里忍心再看她出来做活呢,所以今儿来是想与太太您商议下这帮佣的事情!”   王妈以前还与她们抱怨过,说自己儿子不出息、儿媳也刻薄刺头,她不想落得个晚年凄惨的下场,所以趁着身子骨还硬朗,这才出来做活赚些体己钱傍身,现在看来也还好嘛,儿女也蛮体贴孝顺的。   当下便痛快的道:“没问题,她既然不能干了,那今儿便把工钱给你结算了,这个月便算她做了满月,我再额外多给她五元钱,算是多谢她这两年的照顾!”   那女人一听自然是千恩万谢的,心里也高兴的很,暗忖:这家的太太果然出手阔绰,是个傻大方的!   一时冬秀把钱交给带弟,让她去与那女人交割清楚了,便与胡竞之道:“王妈回家了,带弟不仅要照顾石板儿,现在还又怀上了,不能太劳累,崔有粮倒是勤快,可也不能叫他干那洗衣做饭的活,我看咱们还是得再请个帮佣回来才行,正好你今儿休息,咱们一道出去看看?”   胡竞之虽然不管这些家长里短的事,可也知道这帮佣最好是请那知根知底、身家清白的人才好,何况他们家里人丁单薄,门户安全最为重要,随便请个不知底细的人回来他可不放心,“这倒不用了,明儿我去请徐太太帮着介绍一个过来就行了,她对这个熟得很,陆家那些厨子、车夫、园丁、丫头的都是她介绍的呢!”   既然有熟人介绍,冬秀便不再费心了,全权把这事交给胡竞之去办理。   “不过今天天气不错,咱们很是该出去转转!要不就去琉璃厂逛逛吧,我也想去买几本参考书回来看呢!”   胡竞之此人酷爱珍集善本,早就是琉璃厂的老熟人了,一年光是买书就不知要在这里花费多少钱下去,去年新买的书架子,如今已然有一整面墙壁的都被摆满了书籍,若不是顾忌着还要养家,只怕早就买得负债累累了,此时听到这个提议,自然是欣然应诺:与太太一起,自然是太太结账,他也可以趁机买个痛快。   谁知两人才跨出大门,便有人抢上前来,扑通一声跪在他们面前。   这两人突如其来的闪出来,把冬秀吓得叫了一声,胡竞之条件反射的一伸胳膊,把她护在身后,两人连退好几步,过了好一会儿,这才惊魂未定的看着地上的两人,原来是王妈那儿媳和孙女。   带弟抢上前来,气恼道:“刚不是与你们结清了帐叫你们快走么,还躲在门外干什么?”   那媳妇也知道吓着了人家老爷太太,有些不好意思的嗫嚅道:“这不是,那什么,太太对我们这样仁厚,我想着怎么也得给太太磕了头再走!”   “我不是早说过,我们太太最烦别人给她磕头,你还不快起来,赶紧带着你女儿回去吧!”   那女人拉着女儿站起来,嘴里一边车轱辘的说着些感谢的话,却只是期期艾艾的不肯走。   冬秀问:“你们还有什么事?是工钱给的不对?还是王妈有东西落下了?”   “不是,都不是,”那女人怕再含糊下去惹得冬秀不快,也不再兜圈子,直言道,“其实我今儿个来,一是给我婆婆辞工,二也是想请您允许我来接我婆婆的班,继续给您家做帮佣的,哦,您放心,那工钱我也不多要,跟我妈一样就成了。”   实话说,冬秀对这妇人的观感实在算不上好,面相看着很有些刻薄奸猾也就算了,打扮也很不齐整,头发油腻腻的还蒙着一层灰,那指甲缝也全是黑的,衣襟、袖口上也有可疑的灰色痂壳,跟王妈那利索劲完全是两个样。   见冬秀迟迟不表态,那妇人又说:“您要是不中意我,那就把我闺女留下吧,她也是个勤快人哪!”   这个丫头就更不行了,冬秀一看她的手就知道不是个干活的料,“不用了,我们已经找别人了,你们回吧!”   “哎,太太,您等等。”   女人一把拉住冬秀的胳膊,带弟忙抢上前来打掉她的手,上次太太被那疯女人把胳膊掐的青紫一片,养了好久才好,先生都跟她们生气了,这次休想有人从她眼皮底下伤着太太:“你这人怎么回事,动手动脚干什么。”又很是不耐烦的瞪着她:“你到底要干什么啊,磨磨蹭蹭的不肯走,再不说实话我可就拿扫帚轰你们了!”   亏她一开始看在王妈照顾过她的份上对这娘俩那么客气,上了不少茶水点心给她们,结果这两人好不规矩,在别人家里就跟在自家炕头上一样自在,把瓜子皮花生壳的噗噗吐了满地,又不住的跟她打听主人家的私事,话里话外的还瞧不起她这个做帮佣的,哼,真不知脑子里想得什么。   女人见对方几人俱都露出不耐烦的神色来,这才谄笑的说道:“我婆婆在家里一直感念太太待她的好,她也时刻惦念着您呢,说您不仅生得好,心地更好,脾气又软和……”   冬秀这下是真不耐烦了,连胡竞之也皱了眉头,带弟更是二话不说,直接转到门后摸出大笤帚来,作势便要朝她们挥去,女人连忙退后几步,急乱之下口不择言,快速的把心里话说了出来:“可惜您就是生不了孩子啊,不光我婆婆,就是我也为您忧心哪,”说着便把她女儿扯到冬秀与胡竞之面前:“我情愿把这闺女给您,也不敢说跟您家攀亲带故,您给个伍佰元咱们就两清了,或是叫她做小,或是做个丫头,全凭您一句话,我们家绝对没有二话。”   冬秀实在没忍住,朝天翻了好大一个白眼:怪事年年有,今年奇葩特别多。   胡竞之原本气恼非常,见冬秀满脸无语的翻了个白眼,顿时乐了,拥着她悄声道:“莫非咱俩看着像那地主老财不成,怎么有人卖人卖到咱门上了?”   冬秀拿手肘拐他一下,都这种时候了这人还看笑话呢,又板着脸对那女人说:“多谢你的好意,不过用不着,还有,我要提醒你一句,现在是民国了,不准买卖人口,即便这是你闺女,你也无权把她卖给别人,这是犯法的!”   那个一直低着头的姑娘此时却急忙道:“不不不,不算卖,我是自愿的,我愿意伺候太太,和老爷,为您家开枝散叶!”说完还脸红红的给了胡竞之一记秋波。   “就是啊,太太,我这闺女性情柔和着哪,即便将来与您做了姐妹,也绝不会在您跟前掐尖要强的,待生了儿子,还要叫您一声娘呢!”   听她婆婆说,这位太太很稀罕孩子,对个下人生的孩子也好得不得了,见天的给那小娃子买东买西,光是那银镯子、银项圈就买了好几幅,刚她可瞧见了,那小娃子身上的肚兜兜还是绸的哪,养得也白白胖胖,跟有钱人家小少爷一样,这要是自己女儿能给他们生个儿子,还不定能得多少好呢,即便将来那孩子要管太太叫娘,那可又怎么了,只要太太疼他,将来家里的东西还不是她闺女和外孙的……   不得不说这母女俩发的好大的白日梦,这还没怎么样呢,就已经计划好将来继承这胡家遗产的事儿了。   冬秀经过上次夏先生那桩事,深知有些人是不能与她讲道理的,闹明白原委,当下也不愿与她们纠缠,扯着胡竞之便走。   那女人还不死心的想要去拦,带弟眼疾手快的拦住她,哼笑道:“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就你们这样的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呢……”   “哎,天鹅,有人主动送上门的感觉怎么样啊,”冬秀揶揄胡竞之:“我敢打赌,那姑娘绝对是看上了你的美貌,才愿意卖身的。”   胡竞之哭笑不得,又回身对带弟交待道:“要是她们不肯走,你直接去找巡警,就说有人上门滋扰生事!”   带弟如得圣旨,响亮的应了一声,当下便招呼崔有粮去找巡街的警察,那女人当下不敢再纠缠,扯着女儿一溜烟的跑了。   待跑到拐角,这才停下来,往地上吐了口唾沫,恨声道:“看着板正挺括,挺高个个儿,却原来是个怕老婆的,活该没儿子!”   见女儿颇是不舍的回头张望,又训她道:“怎么,见着人家生得俊,就丢了魂了?这男人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你没看他在老婆面前连个硬气话也没敢说一句,但凡他能做主说一句话,就他那么好的条件,早不知纳了几房妾了,所以啊,那太太看着面善,实则是个凶恶的河东狮哪,你就是进门了,也讨不到好!”又指着一处宅院两眼放光道:“何况他家里条件也就那样,宅子不过是个二进的,你再看对门那家,四进的大宅,家里光是帮佣就请了十几二十人,那家的大太太也是个不能生的,听你奶奶说,还是个乡下来的,很不讨她男人喜欢,现在就一心想要给她男人纳妾好传宗接代呢,你要是进了他家那才是进了福窝呢!”   倘若冬秀能听到这番话,估计也得由衷感慨一句:周大太太真可谓是贤名远播啊。   母女俩很快从被赶的失落中恢复过来,重新发起了白日梦,一路欢欢喜喜的回家了。   走到门口时,那姑娘才醒悟过来,拉着她娘的手,担忧道:“娘,这事儿被奶奶知道了怎么办,她要是知道咱们把她工作弄没了,肯定得叫爹打死我们!”   女人眼珠一转,悄声与女儿道:“怕什么,咱们回去就说是那主家见你奶奶迟迟不能上工,便辞了你奶奶另请了别人,那月钱咱们给她一半就成,嗨,咱们这趟也没白跑哇,还净赚了七块钱呢!”   不过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何况王妈人老成精,心里早有成算,只是当时病着不好与媳妇计较,过后到底知道了这母女二人干的蠢事,很是把她们整治了一番,只是可惜了那份工作,她到底也没脸再回去了,这些都是后话不提。   夫妻两人倒是都没把这件叫人无语的事放在心里,冬秀却从这件事里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她和胡竞之的生育问题。   她今天才算是知道了,原来自己在别人眼中是个可怜的、不能生的老女人哪,这简直比她真的不孕不育还要打击她。   冬秀摸着自己依旧水嫩光滑的脸颊,很严肃的问胡竞之:“我看着很老么,而且老得连孩子都生不了了?”   胡竞之哭笑不得:“不仅不老,而且还年轻得过分。”   这可不是恭维话,而是大实话,当初在他们的结婚典礼上,他第一眼看见她时,便打心里觉得她年轻美貌得超乎了想象,很是震惊了他和那些宾客们,几乎人人都在感慨,怎么有女人到了这个年纪还能如此娇嫩鲜妍呢,不仅容貌,便是心态也显得年轻得很,看着简直比那些十四五的姑娘们还要水灵。   况且冬秀姐一向是个心宽的,平日里也总是十分自在开朗,舒心的生活让她的神气里满是平和和灵动,甚至还有些天真,看着便更显年轻有活力了,她又会打扮,穿着虽然老式,可却一点不显老气和土气,反而很有几分娴雅的仕女味儿,有时稍微上个妆,便说她是二八少女也没人会怀疑。   胡竞之也学着她的样子,故作忧郁的抚着脸颊:“我看老的是我才对,下次你做那什么面膜时也带上我吧!”   冬秀噗嗤一下便笑了:“你不是说我那些糊在脸上的果蔬泥看着怪恶心的么?”   自从来了北京,冬秀便开始了自己的补水大计,否则以这里干燥的气候,估计她脸上一年能多三条细纹,这时候的护肤品和化妆品业虽然已经很是发达了,甚至她还在报纸上看到过关于整容手术的宣传和介绍,可这些与后世比起来还是远远不及的,更别提那些效果立竿见影的医美手段了,女人要想容颜常驻,非得靠日常保养不可。   因此,她时常便会DIY一些天然面膜来敷脸,但是众所周知,女人有时侯做的面膜,视觉冲击是堪比恐怖片现场的,胡竞之有一次回家,便差点给她吓得厥过去,还留下了心理阴影,好长时间没法与她亲热,直言,看见她便想起了画皮鬼。   直到现在,他也很不理解她把果蔬磨成糊糊往脸上招呼的举动,但是看着面前那张白腻水嫩的面颊,却不得不承认,那些糊糊还是挺有用处的。   其实冬秀是想与他谈一谈关于孩子的问题的,胡竞之的确有表示过对于子嗣的无所谓,平日里也完全看不出有着急当爸爸的迹象,倘若在现代,他们大可以当一对快乐的丁克,可现在么,晚婚晚育便是这个社会对他们最大的宽容了。   去年还好,今年冯氏和吕氏的来信中便开始各种催生了。   冯氏是婆婆,不好直说明言,只拐着弯的关心一下,吕氏这个亲妈就不同了,已经开始替她求神拜佛,并给她邮寄各种生子秘方和养生药材了,在冬秀给她去信隐晦的表示他俩不急着要孩子时,更是恨不得把自己也随信寄过来,狠狠给她一顿,打醒她的不知所谓。   不管怎么说,这个事儿她得与胡竞之统一一下意见,免得错会了彼此了意思最后闹出什么矛盾。   待冬秀给两人脸上都糊上了用芦荟、蛋清和鲜奶做成的面膜,并排躺在炕上后,便开口道:“昨儿我娘给我来信了,说是我那侄媳妇有身孕了,再过几个月我就要当姑婆了,啧啧,盼儿今年才十六哪,自己都是个孩子呢!”   胡竞之不以为然:“咱们那儿十三四岁就当爹娘的也不在少数啊!”   “这么说来,咱俩也到了该抱孙子的年纪了!”冬秀轻笑了一声,感觉脸上的面膜已经稍干了,便侧身问他:“实话说,你心里急着要儿子吗?”   她天天窝在家里,不过是被两个娘在信上“云催生”而已,没什么太大的压力,胡竞之就不同了,一般像他这样年纪的人,孩子早都能打酱油了,像他这样还没后的人,不免要受些“歧视”和“可怜”,冬秀可以肯定,关心他子嗣的人绝不会在少数,说不定像今天这样自荐来为他传宗接待的人也有。   “不急,这个事儿咱们顺其自然就好了,就像当初我娘能在灶王爷面前挑中你的八字一样,咱就等着天赐麟儿吧。”   听这语气,还是挺期待孩子的嘛,“我之前怎么听说你不大想要孩子呢?”   胡竞之侧头凝视着她:“在结婚前,我的确对孩子不抱什么期待,可是遇见了你,我却开始分外期待他的到来!”   艾玛,胡竞之这是在撩她吧。   那深情缱绻的目光看得她脸热心跳,胡竞之的颜值是真的很能打,冬秀估计再过三十年她也还能被他给电到。   “那,咱们现在要不要来为爱鼓掌,好早点欢迎他的到来。”   胡竞之不愧是在风月场上混过的人,看冬秀那挤眉弄眼的样子,瞬间便明白了这极其隐晦的黄腔。   两夫妻立时便心领神会的开始了造人大计。   事后,拿热毛巾捂着脸,企图软化凝固在脸上的面膜泥时,冬秀不由感慨,她和胡竞之怕真是真爱无敌了,看着对方满脸带着微腥和草绿的面膜泥,居然还能那么激动的抱着啃得下嘴。 第88章 南下   在秋老虎肆意横行,把京城百姓们折腾得蔫不哒叽的时候,胡竞之又犯了脚疾了,双脚肿痛,不良于行,干脆请假在家休养。   冬秀看着他那脚肿得象腿一般,皮肤都变得半透明了,十分担忧,当即便要带他去就医。   不想他自己倒是一派淡定,安慰冬秀道:“现在看着是有些怕人,过两个月它自己便好了,我每隔一二年总要犯一回的,这些年中医、西医的也不少看,却总也治不好,都说只能慢慢养着!”   “那是怎么个养法?戒烟戒酒戒色、戒辣戒咸戒甜?”   胡竞之闻言呼吸一窒,生怕对方真让他过上和尚般清心寡欲的生活,忙解释道:“这倒不必,只需清清静静的休养一段时间即可!”   冬秀却是不信的,这又不是荨麻疹,还能自发自愈不成?即便是荨麻疹,还得有个诱因呢,他这病发的却毫无头绪,叫人想要防治也无从着手。   西医看来是没指望的了,否则胡竞之在美国留学时便早将其治愈了,看来还是得指望博大精深的中医才是。   咖啡馆外红白色条纹的遮阳棚,在这座古色古香的北京城里显得分外夺目,这倒不是它颜色有多么鲜艳,样式有多么别致,只是这种大伞棚在这个时代代表的就是洋气、就是时髦,总是引得路人投来好奇的注目。   冬秀呷了一口自己兑了五块方糖、半杯牛奶的咖啡,十分满足的在午后的暖阳里惬意的眯起了眼:还是这种香甜的速溶咖啡味道才对她这个屁民的胃口啊!   “先生,您真的要到沪市去吗,怎么走得这样急呢?”   王稚萍可没有对方的悠闲雅兴,急匆匆的开口询问,宝先生可是他们的镇馆之宝、定海神针,这要是去了沪市,他们以后可就拿不到第一手稿件了,很多读者的注意力也会跟着她一起转移到沪市去。   “是啊,而且后儿就出发,”精神紧绷的忙碌了大半个月,现在总算看到了希望,冬秀心情也十分愉悦,“我要与我先生一道去沪市拜访一位神医,治疗他的脚疾,等完全治愈了就回来!”   那位现在定居沪市的神医乃是当代四大名医之一,可是她们辗转许久才打听到的,可那位老先生最喜云游四方,行踪不定,现在被事情绊住了脚,暂时定居沪市,也不知什么时候就去了别地,冬秀巴不得能带着胡竞之立马坐飞机赶过去。   只是这一去,少则三五个月,多则一两年,许多事情总要先安排妥当了。   首先便是他们租住的房子,就那么空着也着实浪费了,一个月大几十的租金呢,可要是退租了吧,又实在舍不得,不为别的,就为那间胡竞之亲自督造的卫生间,以后再要租房,可不一定能再造一个呢,两人商议了一下,觉得反正买房是不可能买房的,能租到个合意的房子也不容易,便不退租了。   崔有粮和带弟留下来看房子,只是两人怎么也不肯再要工钱,按带弟的话来说:“看房子又不费力,那不就是让我们一家子在这里白住嘛,您不要我们出房费就感激不尽了,何况您和先生去了南方,石板儿他爹不就空下来了么,还可以出去揽生意赚钱哩,我们哪能再白要工钱!”   其次两人也各有工作上的事项要交割清楚,还要拜托沪市的朋友给他们寻个住处,安排接站的人,查访名医的住处等等,幸而胡竞之朋友故交遍天下,事情都进展的极顺利,因此决定后儿一早便启程。   “诺,这里大概有三个月的存稿。”冬秀把包里的稿件取出来给她。   王稚萍握着手里的稿件,咬了咬牙,对冬秀道:“那后儿我与您同去!”   当初唐主编便明确的告诉过她,要她只负责宝先生一人,做宝先生的专属编辑,这一来是因为她的女性身份,方便与宝先生联系接洽,二来也是为了替宝先生保守身份的秘密。   现在宝先生要去沪市,而且归期不定,她自然也要跟去的,就算宝先生没事能用到她,那她就当自己到报社总部去参观了一回。   “你去做什么,出差?”   王稚萍笑嘻嘻回到:“是啊,借您的光,我也带薪到沪市玩一圈,到那儿去涨涨见识,或者还能回家待一段时间呢!”   索性有许多朋友前来送站,帮着他们买票拿行李的,一行三人顺顺利利的上了车。   有胡竞之这个病患在,冬秀自然又买了一等车厢的卧铺票,王稚萍却舍不得花费那么多钱去买一等座的票,当然了,她一个弱女子,也不会选择去三等车厢,拥挤不说,还不甚安全,便选了二等座,又特意叫乘务员给她安排在了与冬秀她们离得最近的一节车厢,也好相互有个照应。   胡竞之少有这样完全清闲下来的时候,一上火车便捧了本书津津有味的翻阅起来,还劝她在火车上进行小说连载更新,冬秀为了自己的眼睛着想,却是不肯多看书的,更别提动笔了。   这时候的火车跑起来很不平稳,有时水杯里的水装得稍满了些还有泼洒出来的危险,平衡力不太强的人在过道穿行时也跌跌撞撞跟喝醉了一样,上一次坐火车入京时,她是宁愿教带弟说普通话来打发时间也轻易不长时间阅读的。   既然胡竞之已然沉迷于知识的海洋,冬秀便干脆找了王稚萍到餐车去聊天解闷。   “你走得那样匆忙,怕是什么准备都没有吧,到了那边可有接应的人?”   这时候的沪市有多繁华就有多混乱,盛产地痞、流氓、□□、兵匪、黑帮,一个外来的女孩子独身行动总是叫人不放心的。   王稚萍却毫不在意,满脸憧憬的道:“那还要什么准备,只要身上有钱,什么东西买不到,那可是沪市啊!”   冬秀一听这话就知道她是来了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压根没想过到了沪市后该怎么办。   “那你到了沪市后住在那儿?你可有什么亲戚在那边?”   “出去租房子住啊,听说沪市那边都流行租住公寓,就是那种带马桶、自来水还有淋浴设施的楼房,洋气得很,等我下了车,直接就去租一间!”   冬秀看着她雀跃不已的神情,无奈的摇了摇头,沪市可不比北京,是个房多人少的地儿,那儿不仅房源紧缺,房租昂贵,更有许多条条框框的租房要求,想要顺利的找到一间理想的租房,光有钱可不行。   冬秀把手里的小册子递给她看:“这是我刚找茶役买的一本沪县旅游指南书,你看这关于租房的一节,像你这样单身的女子可不容易租到房!”   沪市,或者严格来说,这时候还应该叫做上海县,也称沪县,还并没有被后来成立的民国政府从江苏省给独立划分出来设置为特别行政市,得到沪市这个后世人人皆知的响亮名称,可这丝毫无损它东方明珠的璀璨光芒。   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特殊的历史背景,造就了它全国屈指可数的富裕和繁华,给了它逐渐成为亚洲屈指可数的国际大都市、获得东方巴黎美誉的机会。   其迅猛崛起的经济发展,给了无数人生存和成功的机会,它就像那小说中描绘的黄金国度一样极具诱惑,充满了无限的可能和希望,吸引着四面八方的人涌向其中。   杂乱和庞大的异地人口造成了沪市治安管理的混乱,为了保证租房市场的稳定和安全,政府规定房东与房客具有连坐责任,也就是说,房客犯事,房东一样要受到责罚,久而久之,租房要求便愈加严格起来。   一般碰上外地人去租房,房东总要先问一句话:“有家眷没有?”   因为他们认为单身女人可能是暗娼,单身男人则可能是小偷,几个彪形大汉在一块儿则必是绑匪无疑,一旦出事,房东的不止要受到警察局的惩罚,还可能收不回房租,甚至带累的坏了名声,叫别人以为他那儿是什么乌烟瘴气、窝藏罪犯的所在,闹的最后无人敢去租房。   所以只有两口子一块儿住才是最让人放心的,可是许多来沪打拼的人,多是年轻人,要么没结婚,要么结了婚也不敢带过来,生怕赚的钱还不够养家的,这样一来便造就了沪市男女合租的奇特景观。   可是陌生男女合租也有许多其他的问题,特别是对王稚萍这样孤身又年轻的未婚女子来说,谁敢与个不知底细的陌生男人一块儿合租呢,何况她又不差钱,这时候便可以多出些钱去找人做担保,说白了便是把房东那连坐的风险转嫁到保人身上去,一旦出事,便由保人全权负责,而这保人必得有实产才行,一般就是登记在册的店铺老板,这样一旦事发,那也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王稚萍看完册子,颇有些瞠目结舌:“这也太危言耸听了吧,要按这册子上说的,我想要租个房子光是办各种手续就够我忙和的了,就算是找了中介来也费事得很,那我还不如住饭店旅馆去呢!”   冬秀笑她:“你要是有钱就去住,那条件稍好一些的,住一晚至少要五角钱呢!”   王稚萍不死心的翻着册子:“这上面都是针对石库门和公寓的介绍,沪市难道没别的租房了?”   “有啊,脏乱差的棚户区,与小偷、□□为邻,随时还能有盗匪出入你家,运气好的还能欣赏到警匪当街互射的精彩枪战呢,保证你每天都有不一样的刺激,只是估计你不敢住!或者高大上的独栋别墅,风景独好、设施齐备、交通便利,安全也绝对有保障,可惜你又住不起。”   王稚萍虽说也在社会上历练过几年了,可所处环境相对简单,社会经验并不充足,听了冬秀一通带着恐吓性质的分析,顿感自己前途无亮,生活坎坷起来。   冬秀说的倒不是假话,只是稍微有些夸大、有些妖魔化了而已,说的也是最坏的一些情况,几个极端例子一列举,总算是彻底震慑住了这胆大的妹子。   “到时候你就与我们一道住,下了火车别乱走,就在出口处等着我去找你。”   王稚萍有些不好意思,可也真不敢自己折腾着去租房了,只得道:“那会不会太打扰了,这样吧,如果我实在租不到房子,那便与您合租,房钱咱们一起平摊!”   冬秀无所谓,只要这姑娘不一个人就行了。   “胡先生的脚疾很严重么,一会儿能到餐车里来用午餐吗?”   王稚萍也是今早才知道宝先生的丈夫居然是鼎鼎大名的胡先生这件事的,而且十分有幸的在送行队伍中见到了许多当世有名的大师,很多都是报上常客,他们的文章也是每一个青年的案头读物。   作为一个已经离开校园好几年,平日里只能在报上瞻仰大师们风采的资深文青,王稚萍激动得简直想要原地转圈撒花来表达自己的幸福感,还暗搓搓的跟着蹭了好几次与大拿们握手的机会。   宝先生可真是太了不起了,不但自己是小说圈里的魁首,就连丈夫也是新文化界的泰斗,这恐怕才是真正的珠联璧合、佳偶天成吧。   “也没那么严重,只是到底不易多走路,直接在包厢里叫餐就行了。”   有人陪着聊天解闷,旅途便觉好过许多,火车摇摇晃晃、走走停停的在路上走了三天两夜才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这期间,胡竞之居然还做了两篇文章出来,也真是叫冬秀怪佩服的。   而王稚萍姑娘早已是面有菜色,坐车坐得浑身僵硬,并且还在下车后出现了严重的晕车症状,等冬秀与胡竞之在出口处找着她时,她正被人搀扶着蹲在路边眼泪汪汪的吐呢。   冬秀示意胡竞之先去与前来接站的友人们汇合,她处理完这边的事再去找他。   胡竞之朋友故交遍天下,这认人和记人的本事便绝对差不了,他几乎第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站在一边静候的男人,是那个曾在六国饭店请冬秀姐吃过饭的报社编辑,而在火车上,他也知道了那个一起吃饭的姑娘便是冬秀姐如今的专属编辑,现在正蹲在路边吐得不能自己,的确需要冬秀姐去安排一下,只交待一下便过去找自己的老友们了。   “唐先生,好久不见,您这是来接人的?这可真是巧了,一下车就遇到故人!”冬秀走过去一边打招呼,一边搀着王稚萍另一边胳膊。   来人正是唐才常,相比冬秀她们一行人的灰头土脸、精神萎靡,他倒是红光满面、情绪饱满,见胡竞之走远了,这才笑着道:“这可不是巧合,我是专程来接您的,欢迎您来沪市。”   冬秀略想一想就知道了,定是王稚萍与这边通过气了,当下十分感动,也不知人家在这里等了多久了:“哪敢劳烦您亲自来接站,本想等稳定下来后再去拜访您的。”   “那就这么说定了,待您有空,一定让我做个东道,请您吃顿饭,”唐才常知道他们夫妻有人来接,现下也不敢再耽误时间,当即道:“您先过去吧,我看您先生已经往这边张望了,怕是不能久等的,至于王编辑,您也不用管了,我们报社会全权安排妥当的。”   王稚萍闻言,也虚弱的冲她摆摆手:“先生您先走吧,我与唐主编一道就成了!”   冬秀见状也不再多说什么,与他们告别后便去找胡竞之了。 第89章 情敌   胡竞之过来接站的朋友足有八人,七男一女,且个个都是时髦的洋气装扮,便是精神面貌看着也与周边人很是不同,那种疏朗自信、大方爽阔的神气十分引人侧目,瞬间便成了出站口的焦点。   待胡竞之一一为她做过介绍后,这群人又硬是在车站前照了张合影,这才坐车离开。   沿途高楼林立,西式建筑比比皆是,街上往来的汽车和洋人也比比皆是,比之北京的古韵,更多的是现代化的摩登气息,看着已初具未来十里洋场的繁华和气场,待将来北伐运动成功,国民政府定都南京,紧邻着的上海也将乘势变得愈加耀眼辉煌起来,风头甚至盖过北平市,成为亚洲最大的国际金融都市。   他们与其说是到了沪市,不如说是到了租界这个国中国。   而他们的住所便是在租界内的一处公寓楼内,胡竞之的朋友们十分贴心,知道他有脚疾在身,行动不便,还特地选在了一楼。   这栋公寓是一层两户,分隔在楼梯两端的格局,每一户每户大约能有小两百平的面积,里面卧室、书房、客厅、厨卫一应俱全,就连家具摆设也是全派的欧式,完全可以拎包入住,而且窗外绿树荫隐,环境清幽,正适合休养,冬秀转了一圈,表示十分满意。   “说来也是巧了,原本你想租下这间房,最少也得另付两百元的顶费,可这家的前房客恰是你老兄的仰慕者,一听这房间是你要租用的,立马便把那笔顶费给你免了,月金也只需三十元。”   房子很不错,价钱更美丽,冬秀暗自在心里咋舌,就这租金在北京都足够租个四合院的了,还是带大院子的那种,这儿可真不愧是寸土寸金的上海滩哪。   再有这顶费,便是房客在向二房东或前租客租房时必须付的一笔费用,那价格往往能高得你怀疑世界,这笔钱足够你在乡下置几亩良田,也能在别处买下一所房产,可在寸土寸金、一房难求的租界,却仅是你的一块租房敲门砖而已,没办法,谁让租界治安好、环境优,经济又发达,便是为了享受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抽水马桶加淋浴设施,也多的是人挤破了脑袋来出这笔钱,往往拿着钱还不一定能找到肯租的呢。   “好了,你和嫂夫人一路坐车也辛苦了,我们便不多加叨扰了,你们今晚好好休息,待一切安顿好了咱们再聚。”   冬秀与胡竞之的确是疲累得很了,实在没有精力再去招待他们,客套两句便起身送他们出门,走到门口时那个女人又柔声细气的对他们交代道:“我已经提前给你们定好了饭食,估计六点钟左右便会有人送过来,这楼里的热水是限时供应的,晚上七点到九点才可用热水洗浴,出门右转,沿着那条梧桐路一直走,便有卖各种吃食的店铺和小摊子,明天可以在那边过早……”   待人都送走了,冬秀往那弹性十足的沙发椅内一窝,十分满意的喟叹一声,与胡竞之道:“这位女士可真是细心又体贴,方方面面都为咱们考虑到了,对了,她叫什么来着,那会儿我头晕脑胀的也没记住!”   “她姓阮,叫阮壁衡,你叫她阿衡就是了,她是我二嫂后母生的,咱俩成婚时她还是迎亲使之一呢!”   “哦,阿衡,她就是你去年出差遇到的那个红颜知己吧!”   冬秀虽然一路都没什么精神,可她又不是瞎子,这姑娘一路上看胡竞之的那个眼神,啧啧,真似望穿秋水,终于盼得良人归的样子,那眼中的爱意和仰慕恨不得淌出来,而且其他人要么叫她嫂夫人,要么也称她胡太太,只有她,很别扭的叫了她冬秀姐,在照相时也特意站在了胡竞之的身边,微微侧身偏头的样子,显得很是亲密,不知情的人看了还得以为她是胡太太呢。   看他俩这熟稔的态度,之前肯定是有过不少交集的,即便不是去年跟他传绯闻的那一位,也是个颇有野心的爱慕者。   胡竞之把脚翘在沙发扶手上好缓解痛楚,毫不心虚道:“可不就是她,就因为我那时候犯了脚疾,她去照顾了我几天,那群人就捕风捉影,说些轻薄的话调侃我们,最后越传越离谱,好像我们真有了什么事似的,哎,真是一群损友,我倒罢了,太太你一向是个大方讲理的,能够明辨是非,可阿衡却被这流言给害苦了,哎,听说她今年已和丈夫分居了,正闹离婚呢!”   “是因为你?”   冬秀饶有兴味的打量着他,难不成胡竞之无意中还做了回男小三不成。   其实她一见着这姑娘的面,便彻底打消了胡竞之与她有些什么的猜疑,这姑娘顶多算个暗恋,或者明恋,胡竞之可能会对她有好感,却绝不会爱上她。   “怎么会因为我呢,算起来她还要叫我一声四哥的,我不过拿她当妹妹罢了,她是不满包办婚姻,不愿回家与丈夫生孩子,所以躲到这边来,”胡竞之又叹气,“不过她丈夫却是个心胸狭隘的,听说很是在意这个事儿,罢了,我以后还是远着她吧,免得妨碍到人家的婚姻!”   现在冬秀更加确定胡竞之对那个阿衡无意了,民国文人多风流,有个把红颜知己算是美谈一桩,他们便不会介怀甚至避讳,可他们同时也极爱惜羽毛,很是在意自己的名声,与已婚妇人搅和到一处的事一般是不会发生的,当然了,如果真是爱情来了,双双离婚后在一起也是有的,可看胡竞之这避之不及的态度,是生恐沾上这桃色绯闻了呢,可见他对那位阿衡真是毫无爱意的。   胡竞之已然表露自己的态度,冬秀颇感无趣,觉得自己婚姻保卫战的第一枪才打出去,便哑火了,当下也揭过不提。   晚上两人用过饭,洗了澡,早早的便躺到那张软的不像话的弹簧床上睡了个昏天暗地。   冬秀毕竟是时常锻炼保养的人,饱饱的睡过一觉,精神便完全恢复了,至于胡竞之,那是个发着高烧还能做激情演讲的人,而且之后还连着赴了一场饭局,又赶了一场牌局,精力旺盛得本就不是常人可比。   和煦的阳光透过薄纱打进室内,平添一份唯美的浪漫气息,夫妻俩有志一同的决定以一场白日宣淫来开始美好的一天。   正渐入佳境呢,门外响起敲门声,冬秀忙示意他停下来,胡竞之却是不理,箭在弦上不得发可是要把人憋坏的,一手揉捏着自己的心爱之物,一边挺身而入,疾风骤雨的律动起来。   这边两人战况正酣,门外的敲门声也是锲而不舍,从一开始的轻柔而短促,渐渐变得急躁而粗暴起来。   胡竞之一把扯过被子把两人蒙住,专心享用自己的美味大餐,冬秀到底不如他淡定,听见门外的敲门声,实在无法全情投入,干脆使了点小巧儿,很快便叫他粗喘着疏泄出来。   “啊~”冬秀从被里探出头来,却惊见窗户外有张人脸,吓得她整个人都瑟缩了一下,胡竞之正压在她身上享受享受着那阵余韵,被她突如其来的用力一绞,浑身一酥,不由得闷哼一声,微微疲软下去的东西立马又有了抬头了趋势。   “你这叫得也太迟了吧!”胡竞之咬着她的耳垂,顺势往里顶送了一下,用充满魅惑的沙哑的嗓音在她耳边轻语:“看来刚才并没有叫太太满意,待我重新表现一番!”   冬秀赶紧捂着被子,拍着他的背,急切的说:“窗户外有人!”   她真是大意了,昨晚居然没把灯芯绒的遮光窗帘给拉上去,便是那层薄纱带蕾丝花边的窗帘也没拉严实,搞得大早上要经历这样惊悚的场景,还好胡竞之正趴在她身上,是背对着窗户的,否则非得吓出什么毛病不可。   胡竞之闻言,忙从温柔乡里醒悟过来,动作极快的扭头去看窗外,果然见到个一闪而过的头顶。   当下也没了什么旖旎缱绻的心思,批了衣服过去将窗帘拉上,两人这才着急忙慌的穿上衣裳,出去开门一看,门口却并没有人。   “你看那边~”冬秀指着他们卧室窗下的花圃与他看。   原本他们一楼的窗户下都有一片开得正盛的花圃,拿竹片编制的篱笆扎了起来,推窗即可望见,十分的惹人喜爱,现下却有一片被踩的倒塌伏地了,痕迹直达他们卧室的窗下。   冬秀与胡竞之面面相觑:难不成是遇到什么偷窥狂或者想要入室行窃的小偷了不成!   它们租住的这幢公寓楼算是租界内很好的一块地段了,相对来说治安还是很不错的,大抵对得起它高昂的租金,况且这大白天的,外面还有保安进行巡逻呢,他们也不至于这么寸吧,刚来就遇到这种罕见的衰事。   “竞之你怎么与太太站在大门口,莫非知道我们要来,特来迎接的不成!”   两人正在那儿愣怔,却见昨儿来接过站的两个男人并肩过来,略显诧异的打趣他们。   冬秀立马便有些尴尬起来,她和胡竞之急着出来查看情况,头也没梳脸也没洗,实在是太失礼了。   幸而那两位先生颇有涵养,见着他俩蓬头垢面的样子依旧面色如常,胡竞之与他们打过招呼,便把两人请进了会客厅。   “阿衡呢,怎么没看见她?”略年轻些的男人打量了一圈,没在屋里看见人,便开口相问。   “是啊,她说怕胡太太初来咋到,一个人不便出去买早点,便先我俩一步给你们送早餐来了,按说她早就到了,你们现在应该正吃着她送的各色早点呢!”另一人也随口附和着。   冬秀一听这话,立马回想起来了,那张贴在玻璃上把她吓得乳酸的脸,可不就是那位阿衡女士的么,之前她又惊又慌不敢多看,加之是背光的方向,本也没看太清楚,一时就想岔了。   她隐晦的与胡竞之对了一个眼神,显然,他也意识到了这点,两人颇是无语,又有些尴尬,毕竟也算是认识的人,被人抓到白日宣淫算是怎么回事啊,日后还怎么愉快的见面啊。   别看这时候西学东渐闹得厉害,也有年轻人敢自由恋爱、婚姻自主了,可国内的大环境还是以保守为主的,男女间的那点子事儿依旧是遮着隐着不能见人的,便是那些以黄色刊物为主的报刊,登出来的那些个所谓香艳文章,在冬秀这个阅尽千帆的现代人眼里也是极其委婉的,读起来还朗朗上口,极有美感。   青天白日的那个啥,即便是正经夫妻,那也是道德低下、不要脸,要被人指戳说道的,特别是读书人,一般都很是忌讳,不过,显然胡竞之这个被美色腐蚀的人不在此列。   至于女子,那就更别提了,便是再泼辣的骂街妇女也羞于提及此事。   冬秀现在倒是不怎么在意那位阿衡女士偷窥的事了,她反倒担心他们夫妻给人家留下了什么心理阴影呢!   阮壁衡果然如冬秀所料的那样,被深深的给刺激到了,她又是羞耻又是惊怕,与冬秀对上眼后,便赶紧逃离了现场,一路失魂落魄的提着满蓝的早点回了自己的住所。   她算是离家出走的,手上自然不宽裕,住不起高档公寓不说,还要与许多人合租,这一篮早点拎回去,正好碰上要出门的室友们,便把早点与她们分食了,自己一路飘着进了卧室。   “她这是怎么了,跟丢了魂似的,前几天还兴高采烈的呢!”室友嚼着油汪汪的肉饼有些疑惑的问其他人。   “恋爱中的女人心情一时好了一时歹了的,这不是很正常么。”另一个女孩子压低了声音眉飞色舞道:“她好容易盼来了那日思夜想的情郎,可惜情郎却带着他的太太,你们说密斯阮这能不揪心么!”   “快别瞎说了。”一位与阮壁衡和她丈夫都是同乡的室友不悦的皱眉阻止了对方的八卦,并把一个裹了满满金黄肉松和油条的粢饭递给她,嗔她:“吃都堵不住你的嘴,什么情郎不情郎的,人家阿衡可是正经有丈夫的人,你们以后可别再造谣了,免得败坏人家名声,惹出事端来,那位胡先生我是知道的,与阿衡不过就是亲戚关系罢了!”   听她这么一说,众人也不好再八卦下去,毕竟嘴里还吃着人家的东西呢,不过这事儿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就看阿衡这个殷勤劲儿,说是对人家胡先生没有什么想头,谁信呢,而且自去年胡先生回京了,她就一副相思成狂的样子,丈夫几次来接她回家也坚决不肯,最后还闹得要离婚,这肯定是打着琵琶别抱的念头了呗,不过人家胡先生也是有太太的,而且听说两人感情还极好,她这念想只怕也是一厢情愿罢了。   不过这都是人家的事,她们不过看个热闹罢了,当下便有人转移话题道:“你们知道吗,宝先生的《三寸金莲》已被三宝班给改编成戏曲了,还请了班里最红的谭先生来唱呢!”   “没错儿,我昨天路过霞飞路的兰心大剧院,还看见门口张贴出来的巨幅海报了呢,后儿就要公演了,这爱戏的人谁不知道谭先生的翘功出神入化,乃是天下一绝啊,只可惜门票太贵,否则我真想到现场去一饱眼福啊!”   “要我说这也没什么可惜的,那篇小说的写作风格也太阴暗了些,每每都看得我一身冷汗,咱们这样的外行人看戏那不就是图一个乐呵嘛,干嘛花钱买难受去啊,还不去看《上错花轿嫁对郎》呢,那才真是好看,我简直是百看不腻呢!”   女孩边说边露出一脸痴迷的花痴脸来,有人开玩笑的拍了一记她的脑门,笑说:“你还是别再看了,都看了多少遍了,那戏词你都能背下来了吧,有那闲钱你还不如再去买本精装的刻本小说呢,听说里面还带了许多人像插图,就你枕头下的那本小说,都快要散线了吧,连书页都被你翻得起了毛卷儿,可再经不住你的辣手了!”   众人听罢都哈哈大笑起来,她们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宝先生的书迷,平日里最惬意的消遣便是捧着自己偏爱的小说一遍遍的研读。   “我确实应该攒点钱了,听说宝先生那篇未来世界的第一册 马上就要集结成书了,得准备买书的钱哪!”“这就要成书了?那主角林与文才上完中学呢,要是照这个样子推测,这小说起码得有三四册才能完结吧!”“我看不止,看小说走向,宝先生那世界观构筑得是越发庞大了,光是各个国家之间的历史渊源的展开就够写个小长篇的了!”   “听说这书极受洋人的欢迎,他们的报纸也做了翻译转载,里面提到的一些举凡教育、经济、医疗、社保、信用、科技等各种新观点都十分受到他们的追捧,引起了社会热议,还有许多洋教授受此启发写了许多的论文哪。”   “不过东洋人却很不满意,觉得宝先生的文里有贬损他们日本和挑拨两国关系的嫌疑,之前不是还有东洋人因为这个和咱们的学生们闹起来了嘛!”   这时候距离日本全面侵华还有十好几年,与西欧列强相比,民间对日本的评价普遍还是友善居多的,便是留学也以日本为首选,在一衣带水的影响下,很多甚至还以日本国的强盛为荣,觉得其为亚洲之光,十分值得敬佩和学习。   可冬秀的小说中偏明确表露出了未来华国人民对日本的仇视态度,借此隐晦的表达了两国之间的深仇大恨和深埋的历史问题。   在她的小说里,世界已然趋于大同,有了地球村的概念,各国邦交至少表面上还是友好和谐的,已然位列世界强国之林的华国当然也与许多国家建立了友好外交,其中便包括曾侵犯过华国的那八个西洋国家,可未来的华国人对他们洋人却是毫无芥蒂呢,所以,这不是针对又是什么,绝对是对他们日本国的歧视。   对于这个问题胡竞之也曾与她聊过,就连他也觉得小说中关于未来华人对日本的态度的描写未免有失偏颇,要说与华国的国仇家恨,那西洋列强谁也不比日本少什么啊,看了小说描述却只觉得日本国乃是狼子野心、丧心病狂,只怕与华国的冤仇远不止于现在所发生的一切一样,所以直到百年后华国人与全世界都握手言和了,却偏还对日本心存龃龉。   冬秀对此也是无奈的,她可是绞尽脑汁才在文中做了这样的“预言”,以期引起人们对日本的注意和防备,可她又不能明目张胆的说出未来会发生什么事,于是这个“预言”很有些不被读者们理解,变成了文中一个硬梗,可这本小说又实在太火,关注的人不知凡几,影响十分巨大,于是,不独有日本人接连出来对此表示抗议,甚至有华国人在报上对她进行了批判,说她定是个亲近西欧的崇洋主义者,否则文中怎会将美国列为世界第一强国,视西欧列强为发达国家呢,简直岂有此理。   不过去年华国正经历了人神共愤的巴黎会谈,民间正处于反日高潮中,赞成和支持她的读者自然也不在少数,纷纷痛斥日本的狼子野心、无耻下流,何况冬秀的这篇文写得极其真实有代入感,许多人读来不觉是虚构的小说,只觉是真有其事,一下子就被洗脑了,觉得日本将来肯定会如文中所说对华国犯下罄竹难书的大罪,所以直至百年后,两国人民的恩怨都还未消解。   两方人马一时呛呛起来,差点发生了武力冲突,倒着实把冬秀给吓到了。   她虽然是个穿越的,可即没主角光环,又没金手指,前世也就是个在和平安乐氛围里长大的小屁民,实话说,叫她走出后宅到外面去搅风搅雨,为祖国解放独立做贡献,那真的不现实,她不是走的某点的狂霸路线,一没胆色,二没能力,倾尽所能也就是在这个风雨飘摇的年代里尽量保持平常心的过日子,顶多再发展一下兴趣爱好,闷声发个小财而已。   她可不想引起无谓的关注,一不小心的就被这乱世给炮灰了。   后来事态愈演愈烈,连报社都被政府当局给警告了一波,差点被勒令停止连载,还要作者本人出面写澄清稿,幸而有那身居高位的洋人读者从中调停,政府又抓到了几个煽风点火的人,这才平息了事态。   王稚萍告诉她这件事时,那简直是骄傲得不得了,“先生,您的号召力实在太大了,就连洋人也忍不住为您说话呢!”   “那几个被抓的人呢?听说都还是学生呢,你们报社有没有法子把人弄出来,钱我来出!”虽然最后知道她的小说不过是个引子,可要是有人因此进监狱了,她毕竟也要负一点责任,心里很是不安。   “嗨,一早就放出来了,现在的警察哪敢惹那些学生爷啊,引起抗议□□了有他们受的!”   反正,这场风波来的快,去的也快,不过算是全国反日浪潮里的一朵比较别致的浪花而已。   冬秀却意识到了危机,这是个不讲道理的强权时代,她那层马甲简直岌岌可危,随时可能被人给扒下来嘛,尽管报社一再保证不会爆出她来,即便到了万般无奈的时候,也会找人来替代她,她依旧有些不安,最后还是到银行里租了个保险柜,把她那手稿全部存了进去,反正没有证据,谁也不能说她就是支付宝呀,说了也没人会信。   门外的欢声笑语阮壁衡是一点都没听见的,她把自己捂在被子里,企图把脑海里那些画面给隔绝出去,可被子笼罩下的黑暗却越发使那些片段鲜活起来。   她的确是爱慕胡竞之的,而她爱上他的时候,却不是去年与他独处的时候,而是更早更早,在他的婚礼上,在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他挺拔的身姿、俊逸的外表、时髦而洋气的装扮、幽默而睿智的谈吐,一切的一切都叫她着迷。   有人说,爱情是需要外在条件的,无论是外貌、地位、性格,还是时间、距离、文化,这些都能影响到爱情,可着迷却是毫无道理的,是疯狂而纯粹的,恰如飞蛾扑火一般,犹如人的本能,又因求而不得,更添渴慕,便是婚后也未改其初心,反而因胡竞之一日盖过一日的名望,越发加重了心思,也越发厌恶自己庸庸碌碌的丈夫,在去年与胡竞之独处过一段时间后,感受到他无与伦比的温柔和体贴,博学和风度,便坚决不肯再与她那平庸的丈夫浑浑噩噩的过下去,遂动了离婚的心思,离家出走长居于沪市。   原本她是打算直接北上投靠胡竞之的,可那时候关于他俩的流言甚嚣尘上,她又还没离婚,如果北上,便等于坐实了流言,也被夫家抓住了把柄,还会玷污自己和胡竞之的名声,因此只得按捺住内心的躁动,想着恢复自由身后再作打算。   天可怜见,在她日夜人的期盼中,胡竞之总算又来了沪市,来到了她的身边,只可惜还有太太随行,当着她的面,他们也不好过多的交谈,当天只得忍者心中的激荡之情先与众人一道回去了。   夜里也不能成眠,好容易挨到第二天便迫不及待的买了许多早点过去见他,谁知在门口敲了半天的门也无人来应,恰见卧室窗户未拉帘,当下也没多想,下意识便走过去,踩在墙根的台阶上往里望去,一眼便看见了床上那激烈耸动的被子。   她是已婚妇女,虽与丈夫不合,却也少不了做这敦伦之事,当下便意识到了什么,脸上轰的一下便红得要冒烟,慌手慌脚的就要离开,不想那床上的人却在此时一把掀开了被子,露出里面堆叠交缠在一起的一双人。   男人白皙却肌理分明的肩背,随着动作显得那样有力量,女人拥着他的臂膀又是那样柔腻,两人亲密无间的相拥着亲吻和抚摸,便显出无限的缱绻和爱恋来。   她一时看得呆了,不知是被直白的男女爱欲场面所吓住,还是被那种让人骨芯发烫的柔情蜜意给震惊了,直到与床上的人对上眼神这才如梦初醒,做贼般的踉跄着逃走了。   抚着自己咚咚狂跳的心口和滚烫的脸颊,阮壁衡经不住嘤咛了一声,软着身子倒在了床上,真是,竞之那样风光霁月的人物,怎会,怎会大白天的就那样,现在一细想,她似乎还隔着窗户听到了他满足的喟叹声,那个音调,实在叫人听得心尖都在颤动……   也不知是被吓到了,还是怕见面尴尬,反正接下来好些天那位阿衡女士都未再出现,冬秀和胡竞之由朋友们陪着顺利的见到了那名神医,接着便开始了治疗和休养,只是这个病比果然比想象的要严重些,要想除根,恐怕至少得花个一年半载的来调理才行,这下子胡竞之就别想出去游山玩水的各处浪去了,与冬秀一道成了个家里蹲,索性两人都是耐得住性子的人,手头又有事情要做,一个写未来小说,一个作古典考究,倒也颇得其乐。 第90章 大姐   胡竞之名气之大,从这些天来家里络绎来拜访的客人就可见一斑了,不过半个月功夫,他便被人三顾茅庐般的聘为了好几家大学的教授,好在是不用按部就班的去上课的,冬秀连轴转的帮着招待打理,几乎没了写作的时间,不由颇有些怨念的猜想,那些学校可能就是看中了他的名望,请他去做个吉祥物好招生引资的呢。   考虑到他们还要在这里住上好长一段时间,冬秀便打算去雇个阿姨来把自己从家庭劳动中解放出去,不过她一直就是个家里蹲,说来也实在没有多少生活经验,何况她对这满耳的吴侬软语又没有一点儿办法,便是出去买个菜还要跟人打着手势比划呢,怎么雇到合心可靠的阿姨还真挺为难她的。   哎,要是那位阿衡女士能想到给他们把阿姨也请到位就好了。   冬秀只得去找王稚萍,好歹她也算是半个本地人吧,至少语言是没问题的,到时候请她做个翻译得了,况且来了这些天,她还没去看望过她呢,也不知她现在住在哪里,之前在火车上她们还约好了去逛洋人开的大百货商店呢。   现在人生地不熟言语也不大通,她也不敢去坐电车,生怕听不懂报站给错过了,只得坐了黄包车直奔报社总部,打算先去找唐才常先生。   车夫拉着她跑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在一处颇是壮观的五层楼群面前停下来,照样是欧式建筑,却配着中式匾额,中西结合十分巧妙,看着只觉大气疏朗,毫无别扭之意。   似冬秀这般的无证人员,自然不能擅入,刚上台阶就被门口的守卫人员给拦了下来,待其中一个进去给她通报叫人,她就在门口好奇的往里张望,只见里面人来人往,很有些现代上班族们纷忙的景象,只是少了女子倩影点缀其中,她在这儿看了半天,出入的居然没有一个是女子,看来,现在的工作女性真是少得很,王稚萍算是十分先潮有想法的了,说来比那些读大学的女子也不差什么啊,这时候能读大学的女生可都是凤毛麟角,犹如玛丽苏般的存在啊,全都不是泛泛之辈,说不定还能青史留名呢,王稚萍这样的职业女性也是足够特殊的,那她会不会也是个什么名人啊……   冬秀正自浮想联翩,却被门卫的一声呵斥给惊醒了。   却原来是个妇人急慌慌的要往里闯,正被门卫粗鲁的一边呵斥一边往外推搡,冬秀一时没反应过来,被推得连连后退的妇人一下撞在身上,脚面还被狠踩了一下,顿时疼得她龇牙咧嘴起来,今儿真是失算了,出门就不应该再图舒适而穿这缎面的软底绣花鞋,简直就是找不痛快啊。   那门卫见冬秀被撞,倒不敢大意,连声道歉,虽则这女人穿着宽衣阔袖百步裙,显得朴素又老派,那股自信淡然的气质却着实不凡,一看就不是小门小户出来的,况且一张口就叫他们去找唐先生,恐怕是唐先生的家眷呢,看在唐先生的面上也不敢慢待了她。   冬秀往下看了看自己被踩的脚面,十分想不顾场合的上手揉捏一下,却突然看见她面前有双极小极小的、真正的三寸金莲。   说来全国的劝禁放脚运动已经开展了差不多有十年了,虽则在冬秀看来效果不尽如人意,可却不得不承认它是成功的,至少与她前世所知道的情况相比,已经很了不起了,冬秀在北京和沪市这样的大城市已然很少见到再裹脚的女子了(当然这不排除她这个家里蹲见的外人有限的原因),现下突然冒出一双裹得这样正经的小脚来,她还挺有些吃惊的。   按照那些喜爱小脚的人的眼光来看,只看这双脚,便能想见这双脚的主人是如何的国色天香。   冬秀不由顺着那双小脚慢慢抬头往上打量,与那双虽然略显破旧,却依然能看出鲜艳精致的绣花小鞋相比,这妇人的裤子和衣裳却像是被洗得褪了色的绛色,显出一种老气颓败的灰褐色,其上还有几块儿补丁,补丁的针脚却很是细密周整,这应该是个有些讲究的穷人。   嗯?   冬秀盯着那妇人的脸,只觉无比面熟,可一时间就是想不起在哪见过。   她正疑惑的皱眉思索,那妇人却是一眼就认出了她,红着眼眶,抓着她的胳膊颤声道:“三妹妹?”   这声三妹妹伴着熟悉的乡音恰如一道闪电,照亮了她迷蒙的记忆,这个妇人正是她那已经“死亡”多年的大姐慧秀啊!   自她与人私奔了,她们姐妹便再没见过,算来已有七八年了,这些年冬秀也不时想起她,十分为她揪心担忧,只能暗自企盼她一切都好,不想她们居然还有见面的一天。   冬秀一把抱住她,激动的不能言语,只哽咽的叫道:“大姐!”   一旁的门卫被这神展开给看傻了,这也太巧了吧,居然一脚踩出个失散多年的姐妹来了!   可她俩在这报社的大门口相拥哭泣叫怎么回事儿啊,报社里本就是八卦精聚集地,这会儿已经有不少人频频侧目,颇有驻足围观的架势了,门卫忙上前哎哎了两声,打断这姐妹情深的感人场景。   想起自己的女儿,慧秀也顾不得哭了,当即又央求那门卫进去给她叫人。   冬秀见她急得都恨不得给那门卫跪下了,当即问她道:“大姐,你是有什么急事吗?你先说出来,看我能不能帮忙!”   慧秀也顾不得其他,当下流泪道:“我的香儿昨天半夜里发起了高烧,直到现在还没退,已经连水也喝不进去了……”   冬秀也不问香儿是谁,急道:“那赶紧送医院去啊!”这时代发烧可不是小事,弄不好是会要人命的。   慧秀闻言眼泪流得更凶了,整个人几乎站立不住,嗫嚅道:“我,我手里没钱,过来找他要几块钱……”   看她的样子冬秀也知道她过得肯定不容易,却不知道她连看病的几块钱也拿不出来,心下酸涩不已,见她急切羞愧之下好似要崩溃了一般,当下不再多问,直接拉着她往路口走去:“我这里有钱,咱们先把香儿送到医院去,这病可拖不得!”   在路口叫了两辆黄包车,慧秀报上地址,两人便直奔她的住处去了。   她们前脚才坐上车离开,后脚唐才常便快步赶了出来,却被门卫告知宝先生与个不知来历的穷苦妇人一道走了,当下惊得不轻,这租界内的治安虽较别处好些,可也少不了偷摸拐骗、绑票讹人,宝先生初来此地,莫不是被人给骗了吧,幸而门卫说了她与那妇人似是相识的,是自愿跟着一道走的,他这才稍稍放心了。   这厢随着车夫们七拐八弯的走了许久,久到路上的石板青砖变成了黄泥尘土,久到路旁的砖瓦高楼变成了木板棚屋,久到路上的行人从西装革履变成了破衣烂衫,车子终于停在了一个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的地方。   这里的一切都形象的向冬秀展示了何为贫民窟。   不过这时候她也顾不得打量和膈应了,交待了两个车夫在原地等候,便急匆匆的随着大姐拐进了一间极为狭小阴暗的房间内,拿箱子拼接成的床上躺着一个小小的身影,大姐扑过去抱着她,嘴里不断的唤着她的名字,可那孩子已然烧得人事不知了,连胸口的起伏都几不可见,哪还会给她回应呢。   冬秀当机立断走过去,一把抱起孩子:“快别哭了,赶紧上医院!”   慧秀赶忙踉跄着跟上去:“还是我来抱吧!”   “好了,这时候还跟我客气什么,赶紧跟上我!”   就她大姐那双小脚,自己走路都困难,抱个孩子不定两人都摔了,况且这孩子轻的跟个纸片人似的,她又是常年锻炼的,抱着并不费事,走得比大姐快多了。   因冬秀出手大方,又许诺了额外的打赏,两个黄包车夫铆足气力,又一路加急加快的把她们给送到了最近的一所医院里。   “幸亏送来的及时,又碰上了洋医生亲自问诊,已经没事了,只是这孩子身体也太虚了,可要好好补补才行……”   听着小护士的唠叨,冬秀与慧秀俱都大大松了口气,床上的小人儿看着依旧虚弱不堪,可那小脸儿总算没有那般死气沉沉的了,不时的还因病痛发出几声哼唧,倒也显出几分生机来了,她这一路紧绷的神经这才松散下来,只觉后背都是汗涔涔的,在这初秋的天气里显出几分凉意来。   “大姐,你先在这儿守着,我去买些吃的来!”   慧秀本能的想要开口拒绝,她这会儿也缓过神来了,想着自己好容易见着亲人了,却以那样落魄不堪的样子出现,不由得心中涌起阵阵的苦涩和哀怜,甚至还有几分隐晦的别扭和自卑自惭。   可是想到三妹妹出钱出力,跟前跟后的跑了一上午,也是滴水未沾,这会儿肯定也是又累又饿的了,那想要客套的话便默默的咽了回去。   医院也算个人流量巨大的地方,那门口的吃食种类也多,稀的干的、甜的咸的,冬秀各拣着买了好几样,又借医院的电话给胡竞之打了个电话,要他送些钱过来,她寻常出门带的钱也不多,只够买点零食、看个表演、听个戏的,付完看诊医药费也就没了,现下还差着住院的钱呢。   “大姐,咱们先吃点东西吧,吃饱了才有力气照顾孩子呀!”   冬秀一边轻声的劝她,一边把吃食摆放到床头的柜案上,不容拒绝的把筷子塞到她手里。   她知道,大姐现在有些抹不开面儿。   待久别重逢的激动和欢喜逐渐消退,不免会有些别样的滋味涌上心头来,衣锦还乡自然人人都爱,虎落平阳、落毛凤凰却也实在是无颜面见江东父老的。   她也不多说什么,自己埋头大吃起来。   慧秀看着她愣了一会儿神,突然噗嗤的笑了一声:“你还跟以前一样,爱吃会吃,也能吃,亏得这些年居然一点儿没胖!”   想到从前在家的时候,她所有认识的那些姐妹为了婀娜多姿的身段,哪个吃饭不是文雅秀气,饭量小得跟猫儿似的呢,就这三妹妹,从来不管不顾的,不仅不节制饮食,还变着法的吃各色水果小食,把自己那张小圆脸养得水润光滑,分外喜人。   看着她吃得香甜的模样,慧秀不觉心下一轻,再看着床上睡得安稳的女儿,是啊,这是她日思夜盼的亲人哪,何况她最宝贝的女儿也好好的在她身边,她还有什么可不满足,可别扭的呢,想通了这些,心中那些小心思瞬间化作一阵青烟散了。   两人默默的吃喝了一阵,冬秀几次想借着这个温和的气氛开口问问大姐这些年的境遇,可转瞬又被自己压下去了,她不能去戳她的伤疤呀。   “三妹妹,这些年你都在这沪县么?”最后到底是慧秀先开了口。   “这倒没有,我才来这儿没几天呢,今还才是头一遭正儿八经的出门,结果就遇上了大姐你,可见咱们姐妹的缘分多么深厚哪。”冬秀真心实意的感慨。   慧秀记得她在离开前,三妹妹那未婚夫一直在外留学没来求娶,四婶屡屡看到有同龄的姑娘出嫁便要念叨着急上一回,如今看她装扮便知三妹妹已然顺利出嫁为人妇了,而且生活一定过得十分顺遂美满。   “你什么时候成婚的?我记得你夫家好像就是咱们邻县的吧?”   “对,就是临县胡家的,我们前年冬天才结的婚,估计他再不来娶我,我娘就要急得另给我找下家去了!”   “瞎说什么呢!”慧秀嗔怪的看她一眼,颇有几分当年做闺秀时的羞涩风采,又想到四婶愁闷捉急的情形,不由得也乐出了声,只觉好久没那么轻松过了。   “那幸亏我提前毕业回来了,否则不是要痛失爱妻,落得个打光棍的下场!”   门口传来男人的插话声,冬秀抬头一看,果然是胡竞之来了,忙起身给两人做介绍:“说曹操,曹操到,他就是那个一直在外求学,害得我成了方圆十里著名的老女的胡家少爷,叫胡竞之,竞之,这是我大姐,叫慧秀。”   胡竞之本身是个新派人物,接触的人也多是做派新式的人,当下便带着热情礼貌的笑容叫了声大姐,同时下意识的伸过手去想要与她握手。   慧秀却局促的低着头连退了好几步,有些尴尬的绞着双手,站在那儿不知所措。   冬秀连忙把手伸过去,顺势与他十指交握然后收回来,显得亲密又自然,好歹算是化解了这场尴尬。   大姐是典型的旧式闺阁女子,面对陌生男人时总是有些放不开的,况且现下这种情况也不适合过多寒暄交流,冬秀便交待大姐两句拉着胡竞之出去了。   “现在先什么都别问,我自己也是一头雾水呢。”冬秀接收到胡竞之疑惑不解的眼神,率先拿话堵住他,又问他道:“钱带来了吧,咱们先去把住院费给交了!”   缴了费又办完相应的手续,冬秀便先把胡竞之支使回去了,并要他回去的时候顺便雇个阿姨回家,胡竞之曾在沪市求学三年,言语上完全不成问题,说是本地人也没有人会怀疑,因此冬秀十分放心。   “你怎么没一道回去?”慧秀看着她又拎了一兜子水果回来,有些诧异的问她。   “不急,我还没与侄女儿说上话呢!”冬秀扒了根香蕉递过去,南方的水果就是多啊。   慧秀接过香蕉却怔怔的盯着看了好一会,才呓语般的说道:“我的香儿也很爱吃这个,可惜长到这么大也没吃过几根!”   连给孩子买几根香蕉都困难,冬秀算是对大姐的糟糕境遇有了新的认识,也不知道这些年她过得什么日子,想着这些,冬秀也吃不下去水果了,却还要故作轻松,问她:“这孩子今年多大了?”   慧秀满脸怜爱的看着床上的小姑娘答道:“七岁了!”   这时候人都是习惯按虚岁来记年龄的,生下来便是一岁大,所以这小姑娘实际应该是六岁,可冬秀看她那个样子,说是三岁还差不多呢。   这个孩子与冬秀刚穿过来时的样子几乎一模一样,简直干瘦的跟只小猴子一样,看着几乎有些可怖,恐怕睁开眼睛便能去本色出演ET了,当初冬秀甫一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样儿,几乎立马就失去了泰半在这异世活下去的勇气,这才放任自己以死抗拒吕氏给她裹脚。   可冬秀小时候那是长期病弱所造成的,难不成这个孩子也是个药罐子不成?   冬秀十分忧心的看着那小姑娘,心中涌上阵阵怜悯之情,小心的问大姐道:“这孩子可太瘦了些,看着太叫人心疼了!”   “都是我害了她。”慧秀哽咽不已,好似憋了许久,终于忍不住捂嘴嚎啕大哭起来,她还不敢发出声音,怕吵着女儿,只死咬着胳膊无声流泪,浑身颤得都似要散架一般。   “我本来体弱,怀她的时候便颇多艰难,后来又没钱去买烟膏子了,最后害得她早产了,这些年又一直跟着我流离失所的,幸亏这孩子是个命硬的,磕磕绊绊的也总算是长大了。”   从她断断续续的倾述中,冬秀也算知道了这孩子是如何的命大,大姐是与人私奔的,对她这样从小接受封建礼教洗脑的人来说,恐怕也是一时孤勇罢了,事后必定会恐惧不安,甚至自我唾弃,这种抑郁的心情本就对孕妇十分不好,何况来到陌生的地方不久,他们还弹尽粮绝,没有了生活来源,她只得被迫去戒掉大烟,可这大烟哪那么好戒呢,很多人戒断反应之大最后都选择自尽而亡了,而她一个孕妇仅仅只是早产,而且还母女平安,已经可以说是很幸运的了,之后的事也不难猜了,看大姐那间屋子里的物件儿,她便猜到那个男人必定是离开了她们母女,任她们自生自灭了。   她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压低声音气愤的问道:“那个人呢?香儿都病成这样了,他也不管不顾么?他就眼看着你们过这样的日子?你那会儿到报馆里就是寻他去的吧!他是不是不肯见你,不肯给钱送香儿去医院?”   冬秀本以为她会同仇敌忾的与她倾述委屈,结果她却很是淡然的摇头:“这不怪他,他也有他的难处!”   一句话便把冬秀噎得哑了口。   见她缄默的样子,冬秀也知道她是不愿再多说了,只得作罢,恰在此时,床上的小人儿发出了微弱的哼唧声,慧秀忙扑上前去连声抚慰她。   等护士过来做了检查,喂了药,小姑娘便又沉睡过去。   “过了今晚,明儿要是退烧了便可以回去了,不过小姑娘底子太弱,可千万好生养着,要不然病情还会反复。”   护士交待了一番便离开了,慧秀也连着催促她快些回去。   冬秀本想与她一起陪床,无奈她坚决不肯,想来心中还是有些难堪的,冬秀也怕自己一厢情愿,做得太多,反而过犹不及,把关系闹僵了,给她留下家里的电话号码和十块钱后,便也起身离开了。 第91章 戏票   回家的一路上冬秀心绪还颇是不平,一直以来,她生活的圈子便仿似这乱世中的桃源一般,平和宁静,安逸顺遂,除了裹脚一节,她真是一点也没有切身感受过这乱世的残酷,便是身边的人,也大多按照既定轨迹婚丧嫁娶,外面的朝代更迭、改天换日好似丝毫不能影响到他们一样。   唯有大姐,裹脚、守寡、抽大烟、私奔、被抛弃,一路走来吃尽苦头,被这世道碾压到了尘埃里,是啊,这是民不聊生、军阀混战、人命如草芥的时代啊,今天浑浑噩噩的活着,明儿的希望却不知在哪里……   她的心里五味陈杂,一路胡思乱想的回了家。   敲了门,却是王稚萍给她开的门,她十分惊喜道:“先生……”然后又立马打住,瞟了眼客厅,顺势改口到:“先生说您今儿不定能回来,我还正想着告辞离开呢,没想到这就碰上您了,也是巧了!”   冬秀见到她活力四射的样子,十分受感染,心情也总算是雨过天晴了,“你怎么过来了?”   “是唐先生叫我来的,他说您今早急匆匆的就走了,很不放心,就叫我上门拜访来了!”   两人走进厅内,恰遇到迎上来的胡竞之和许久未见的阮壁衡。   冬秀与她对视了一眼,嗯,确认过眼神,确实是那个偷窥的人!   阮壁衡强作镇定,温温柔柔的说:“冬秀姐回来了。”   冬秀礼貌的尬笑了一下,取下自己手腕上的小包,胡竞之十分自然的接过去,本想问她医院的情况,碍于有外人在,便先搁下了。   “原本是想去看看你的,不过半路遇到了点事儿,你现在住在哪儿呢?”   “在我们报社给安排的员工宿舍呢!”   “住宿舍,你习惯吗?要不还是搬过来住?”   “不用不用,那宿舍条件挺好的,人又少又安全,我还交了好几个同行的朋友呢……”   冬秀与王稚萍在一边言笑晏晏,叫阮壁衡颇有些尴尬和不平,觉得自己受到了冷待,难不成,她是认出她了吗,知道她就是那天在窗户外偷看的人,所以故意如此?不,不可能的,那天她闪得那么快,她不可能认出她来,何况,她那天真不是故意要去偷看的啊,那真是个意外……   阮壁衡给自己做了一通心理建设,终于平复了心情,复又满面笑容的自包里掏出一张票来对胡竞之道:“四哥,这是谭大师的首场‘香莲儿’的票据,送你一张,明儿过去捧个场吧,听说这票一放出来,冲着谭大师和宝先生的名头,剧场那儿不知有多少人去买,不过半盏茶的时间便被抢购一空了,这可是汉昌他们好不容易才拿到手的!”   这边冬秀和王稚萍听到她提起宝先生三个字,立马十分敏感的停下交谈向她望过来。   阮壁衡立马歉疚对她道:“不过我手里也就匀到这一张票,再多一张也实在是买不到了,要是冬秀姐也十分喜欢看戏,我就把我的那张票让给你吧!不过那是新式戏曲,也不知道你爱看不爱看!”   不待冬秀回答,王稚萍便兴奋的接话道:“哎哟,瞧我,差点把这事儿给忘记了!”说着也掏出两张票来递给冬秀:“我今儿来也是为给您送票来的,这个‘香莲儿’可是三宝班根据宝先生的小说《三寸金莲》给重新改编的,那小说当初有多受欢迎啊,听说连政府最初的那位大总统都大力夸赞过呢,不瞒您几位,我在上学的时候还领着我们班女同学改编过它的话剧呢,就是现在,好些沪市的学校里还在上演呢!”   说到这里王稚萍脸上便不由得放出光来,十分得意的在心中挺起了胸膛,她这几天故地重游,去了当初就读的女子师范学校,恰好赶上学校礼堂开演话剧《三寸金莲》,不想好几年过去了,这出话剧还是如此受到追捧和喜爱,现场观看的学生多得恨不得要把礼堂的墙壁给挤塌了,演员们的表演比之她们当年自然是精进了许多,便是故事情节也更加饱满贴切了,看到结尾时,她也与在场的女学生们一样默默的流下了许多眼泪,真是太震撼人心了,还情不自禁的跟着喊起了口号,什么“拒绝裹脚”、“解放双足”、“女性自强”等等……   冬秀接过那两张成年人三指长宽的硬纸戏票,王稚萍忙停止自我陶醉,指着上面告诉她:“您看,就是明儿下午三点钟,在兰心大剧院里,还是谭大师的首场呢,那肯定是要座无虚席的了!”   阮壁衡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自己费了多大劲儿才弄到这张票,结果人家出手就是两张,还是那般轻飘飘的姿态,倒显得自己小家子气了,当下强笑道:“这票可是难买的很,说是一票千金也不为过,王小姐居然这么幸运,能买到好几张呢!”   冬秀不由看向王稚萍:“你莫不是找票贩子高价买的吧,那我可得把钱给你。”   “哪里呀,这是唐先生给我的,别人买不到票,他还能买不到吗,那剧院和戏班可还想着要我们给他们登报宣传呢!”   冬秀倒真是极想去的,这一听就很是高逼格上档次的演出啊,她对戏曲不了解,不知道这位谭大师是谁,可见他们那推崇备至的样子和一票难求的盛况,想也知道那必定是个大大的名角儿,指不定是位与梅兰芳一般了不得的大师呢。   不过现在要紧的是大姐和她女儿,这戏也不是只唱一场就不唱了,这次不看也没什么,以后还有的是机会,当下十分歉疚的对王稚萍道:“多谢你们了,不过我明儿实在是有事走不开,这票我留一张就行了,剩下的一张你拿去送给交好的朋友一道去看吧!”   她把手里的票送还一张给王稚萍,然后笑着对阮壁衡道:“也多些你的好意,这票这么难得,你也拿回去与朋友分享吧,让竞之用这张票就行了。”   “我还是不去了罢,明儿与你一道去医院,兴许还能帮上忙呢!”   “你自己就是个病患,能帮什么呀,好了,知道你最近在家里闷得狠了,就当出去散心罢,心情舒畅也有利于病情康复呀!”   冬秀暗中捏了捏胡竞之的胳膊,给了他个真诚的眼神,胡竞之也就不再推脱,十分默契的应下了,看冬秀姐这意思,恐怕他明天还是不要在家里才好。   虽然遗憾宝先生不能同去了,可想着能用这多出来的一张票给新交到的好朋友一个大大的惊喜也很是不错啊,王稚萍便十分开心的走了,迫不及待的要回去与朋友分享这个好消息。   王稚萍一走,阮壁衡也不好多留,当下也起身告辞,走到门口时犹豫再三,终是鼓起勇气道:“冬秀姐,你们初来乍到一定有许多不习惯的地方,四哥又要养病,这家里家外全靠你一个人,实在太辛苦了,要不然,要不然我搬过来与你们同住吧,一来我对这沪市很是熟悉,你要出门买个东西、办个事的有我带着都便宜些,二来我曾在护校进修过一段时间,对护理方面也是略知一二,也好帮着你一起照顾四哥,帮助他更快的恢复健康,你看怎么样?”   冬秀内心哂然,你这一来,里里外外的活都叫你干了,还有她这个女主人什么事啊,叫她杵着当花瓶吗?   “真是多谢你的好意,怪不得竞之一直与我说你体贴周到,最是会照顾人呢!”   阮壁衡听她这样说,心内不禁一甜。   竞之今天对她的态度可不如从前那样热络亲密了,她正有些伤心呢,不想竞之背后还这样夸她,他现在对她那么客气礼貌肯定是顾忌着太太在身边罢了,哎,可叹造化弄人,怎么老天偏就错配姻缘,将江冬秀这样无知的旧派女子配给了竞之,而她这样的新派女子却偏要嫁给保守封建的男人,这可真是上对花轿嫁错郎啊!倘若能相互交换一下那该多好……   冬秀见那位阿衡女士一脸羞涩低头浅笑的模样也是无语了,这位还真是不经夸啊,她就那么客套一句,她还当众YY起来了,冬秀戏谑的瞥了眼胡竞之,就这还是新派女子呢,整一个恋爱脑啊。   胡竞之虽说问心无愧,可被太太那么瞧着,也禁不住脸上有些发烧,颇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他以后可是不敢再随意与女子交往了。   当下他便清咳一声接话道:“还是算了吧,哪能叫亲戚来家里做伺候人的活呢,要是叫三嫂知道了,她还不得说我苛待了你嘛,而且我们今天刚请了两位阿姨,实在用不着麻烦你,不过你休假的时候倒是可以来家里做做客,权当陪你嫂子解解闷儿了!”   这番话一说出来,阮壁衡的脸色简直是肉眼可见的垮下来,失望之情显而易见,都不做掩饰的。   最后那离去的背影简直像是韩剧里被迫与男主分开的悲情女主的样子,浑身散发着哀情。   冬秀皱皱眉,这位阿衡女士不是琼瑶式人物吧。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胡竞之对她是半分那方面的意思也无的,可这位女士不知怎的,竟然一头陷入自己营造出的略恋情深剧里不可自拔了。   “你看见她刚才看我的眼神了么,那是七仙女看王母娘娘的眼神吧!”冬秀想起对方刚才那幽怨哀情的眼神,浑身打了个哆嗦,不由得有些同情的看向胡竞之:“你到底怎么着人家了呀,看她那一脸怨妇旷女的相,要我是她丈夫,我也得怀疑你俩有点什么呀!”   胡竞之自己还一头雾水呢。   冬秀想起对方那幽怨哀情的眼神,浑身打了个哆嗦,继而又郑重的对胡竞之道:“这种事儿可是有理还要乱三分的,你可别当真被搅和进去了!”   胡竞之如何不知道这个道理,他如今风头正劲,名望日盛,一举一动皆是天下青年学子的榜样,自古以来文人可以风流,却绝不能下流,一旦私德有亏,人品受疑,任你再有才华也要受人不耻唾骂。   何况现今又有那么一种专司探秘八卦的小报,最爱挖掘名人的风流韵事,添油加醋的瞎写一通去博取民众眼球。   他的至交好友芏琇兄一向是新文化运动的领军人物,论起名望和风头来自然更胜于他,枪打出头鸟,前几个月便不幸被八卦了一次,把他离弃原配、再娶新妻的事给广而告之了,旧派们便趁机逮住机会大骂特骂了一番,差点把他给弄成了个当代陈世美,虽说他老兄自己压根不在意这事,还狠狠的还击了回去,可到底于清誉有碍,受人诟病了。   那些小报捕风捉影的瞎写一通,给他安个勾引有夫之妇的大帽子,那他才是冤到家了呢,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当下心内便下定了决心,与冬秀道:“晓得了,这事儿我记在心下了”哎,分明去年的时候大家都还是志同道合的好朋友呀,他们一群人性情相投,游山玩水、高谈阔论好不快活,可从来不涉及男女私情,便是后来他脚疾犯了,阿衡照顾了他几天,被大家打趣了几句,众人也都不过是玩笑罢了,笑一笑也就过了,谁还放在心上了。   可阿衡分明就是把那玩笑话放在心上了,不仅离家出走,闹着要恢复自由身,再见时对他的态度也不大对劲了,完全失去了往昔的洒脱和自如,连带的他也尴尬起来,一时不知拿个什么态度面对她。   “我可真是太冤了,平白无故的就要被扣上一顶坏人婚姻的帽子,看来今后是得少来往了,或者想个法子断了往来吧,这样对谁都好。”   照后世人来看,民国时期的文人绝大多数都是真性情,便是出轨也出的理直气壮,显出一股真名士自风流的风采来,后世的人看了不仅不会骂他们渣男,反而还为此津津乐道,觉得其人大有魅力,可这样的人能有几个呢,反正胡竞之是不大愿意去蹚浑水的,按冬秀猜测的,胡竞之那是没动真心思,所以才能这样痛快的快刀斩乱麻,要真是遇到了合心合意的有情人,指不定也要闹出点什么事故来。   哎,这可真是一见胡竞误终身啊,你没勾搭暧昧之心,她却有亲昵爱慕之情,不过你也不算完全无辜啊,长得太好看,简直蓝颜祸水呀,人家姑娘被迷了眼也能理解,冬秀好笑的摇摇头,也不理在那沉思的胡竞之,掐着点第一时间去了浴室。   要说这公寓楼条件的确是不错,起码能定时供应热水呀,他们北京的家里虽然也有洗浴设施,可真是麻烦极了,每次都要现烧才成,哪有这个便利呀。   今天忙活了一天,身上的小背心都被汗湿了,冬秀索性好好的泡了个澡,不过说来泡澡还是用木桶的感觉好哇,想她待字闺中时用的那个红杉木的浴桶就很不错,大姐那个香柏木的就更好了,是啊,那时候大房虽不是最富裕的,可大姐打小因为脚裹得好,一向被大伯娘寄予厚望,也绝对是被百般娇养呵护着长大的,想到她如今的情形,真是不得不叫冬秀揪心……   洗漱过后,夫妻两人依偎在床头,胡竞之也不看他淘换到手的宝贝古籍缮本了,把掌心的膏脂焐热抹匀缓缓的给冬秀在背上推开,触手只觉温软滑腻,手感好到不可思议,看来这每天的保养可真没白做。   “再使点儿劲,给我好好摁摁吧!今儿可把我累着了。”冬秀软着嗓子哼唧,她身体素质倒是一向不错,可就是许久没这么紧张过了,泡个澡松弛下来,立马就觉浑身酸软乏力起来,哎,她真是过得□□逸了。   胡竞之依言加重了手上的力道,直把冬秀捏的阿嗤阿嗤的娇喘起来,听着这引人遐思的声气儿,看着手下那白嫩嫩的半/裸/娇躯,胡竞之不由得便起了兴致来,到底还念着正事,忙默默的深吸几口香喷喷的气,把那点儿火苗压下去,开口问冬秀道:“今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啊?那个人真是你大姐吗?”   他怎么依稀记得江家的大小姐不在了呢?当时他娘还跟他念叨过这回事,很是感叹了一回那姑娘的苦命,那个医院的大姐又是哪门子亲戚?   “的确是我大姐!”接下来冬秀便把事情始末详细的告知了胡竞之,末了感叹道:“我一开始硬是没认出她来,还是她先叫了我,我才敢认她,也不知她这些年到底过得什么日子,怎么就老成那个样了,想当初她可是我们家最出色的姑娘。”   说到这儿冬秀忙一咕噜爬起来,扯了睡衣胡乱裹在身上就下床直奔行李箱,在那夹层里一阵翻腾,总算找到那几张照片了。   “你看,这里还有我们当年一起照的相片呢!”   这相片说来还是那个与大姐私奔的人给他们拍的呢。   且不论那个人的人品到底如何,冬秀首先得说一句实话:他那拍照技术肯定是不大行的!   想她好好一朵水嫩娇妍的鲜花,却硬是被拍出了畏缩土气的前清遗民既视感,唯有大姐的照片算是超水平发挥,总算精准的摄取了她身上那种温柔似水、娇怯可怜的风姿,光看她俩的照片,谁也得说大姐比她更具有吸引力,与她相比,冬秀倒显出几分青涩木讷来。   胡竞之看着手里的照片,再一回想医院里见着的那个女人的形象,也不知说什么好了,若是个一般的百姓,活得艰难困苦,老成那样也是正常,可偏有相差无几的冬秀姐在边上比对着,分明是一般大的姊妹俩,现在看着却活似差了辈一般,怎能不叫人震撼惊愕呢。   夫妻俩发了一会儿感慨,便达成了统一意见:务必把那娘俩儿接到家里来好好养着,如果可以还要打探一番那个男人的事,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倘若真是个陈世美,必要为大姐讨回公道! 第92章 回家   第二天一大早,胡竞之雇的两个阿姨便包袱款款的上门了,冬秀有些意外,看来胡竞之是雇的住家保姆啊,这就有些不方便了,待大姐她们过来了,这屋里就显得有些拥挤了,不过她急着去医院,当下也来不及说什么,简单交代了几句便匆匆出门了。   胡竞之在家里正好调派着两个阿姨准备大姐和香儿的房间,还有一应生活用品,虽然时间紧急,索性昨儿晚上冬秀已经把单子准备好了,只要按着单子上开出的东西出去采买就成,想来一天时间倒也来得及。   冬秀到医院时,正见着大姐把小姑娘抱在怀里喂她喝水。   “怎么样?烧退了吗?医生来看过了没有?”   慧秀忙笑道:“看过了,一早就有护士来给她量了体温,说烧已经退下去了,等会儿再扎一针就差不离了。”又柔声对女儿道:“香儿,快叫人,这是你三姨母!”   三姨~母~听着怪怪的。   冬秀怜惜的抚着小姑娘干瘦的小脸细声道:“叫三姨吧!”   香儿怯懦的抬眼打量面前这个自称三姨的女人,只觉她满身的光鲜,是个体面人,又有着说不出的好看,叫人不由心生亲近之意,她抚到她脸颊上的手温软而细腻,就像,就像她早晨喝过的豆腐脑一般水嫩……   见小姑娘不吭声,慧秀柔声哄她:“多亏你三姨好心帮衬咱们,娘才能把你送到医院来治病,你可要好好多谢你三姨。”   冬秀知道这孩子是怕生,忙从包内取了两只带着小铃铛的小镯子在她面前摇晃:“来,这是三姨给你的见面礼,喜不喜欢?”   那对镯子周身还缀着几个指甲盖大小的小动物,亮闪闪的透着精巧童稚,很是吸引小孩子的目光,小姑娘看着那叮当脆响的小镯子眼神一下便亮了起来,只是没有贸然伸手来接,而是先看向母亲,得到点头示意后才笑着接过镯子,宝贝的握在手里,嘴里也小声的叫了声三姨。   这孩子被教的很好,虽然病弱胆怯了些,却很是乖巧听话,那双在消瘦的脸庞上显得愈发大的眼睛里也毫无凄苦惧怕之色,反而满是天真和喜悦,犹如一头可怜可爱的小鹿般惹人怜爱。   小姑娘到底还在病中,吃了两口冬秀带来的白粥不一会儿就怏怏的睡过去了。   “家里的房间已经给你们收拾好了,一会儿咱们再叫医生来看一看,要是没有大碍就拿了药回家去,这医院可不利于养病……”   这时候的医院硬件条件可不能与现代的相比,病房里拥挤而嘈杂,气味儿也十分难闻,间或还有渗人的惨叫传进来,十分怕人,小姑娘睡梦中还不时被惊得蹙起眉头,睡得很是不安稳。   妹妹一片好意,慧秀自然心下感激,只是常言道救急不救穷,她能在关键时刻毫不避忌的出手相帮已是不易,自己哪能一再的去麻烦她呢,况且她是有了家庭的人,带自己这样穷困潦倒的亲人回家去住,又会不会为难她呢……   冬秀看出她的踟蹰,只以为她是不好意思,便故意激她道:“你不肯去是不是在心里怨着我呢?”   慧秀讶然:“这是什么话?好端端的我怨你做什么?”   “当年要不是我一意撺掇着要你出去照相,也就没有后面这些事了,你哪里会吃这些苦呢?”   慧秀拉着她的手真诚道:“你可千万别这么说,我从来就没为当初的选择后悔过,你知道吗,当初我要是不跟着他离开陶家,也许还活不到今天呢,何况我现在还有香儿,便是再苦我也不怕!”   “可是我怕,看着你受苦我心里就不好受,总是歉疚难安的,便是为了我心里好受些你也要与我回去。”冬秀企图用这个蹩脚的理由减轻大姐心中的负担,反正她无论如何也是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再回那棚户区的,“就算不为了我,为了香儿你也别再推拒了,医生的话你也听见了,她小小的人儿,身体底子却弱得那样,必须要好好养着才行,你们那个地方本就阴冷湿寒,待入冬了可怎样过呢,别叫她旧病未愈又添新伤,她小孩子家家的可经不住啊。”   冬秀的话算是戳到慧秀的软肋了,她自己是早已被生活的不幸给折磨的麻木了,遭苦受难的又有什么可怕的,可她的香儿不行,女儿就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希望和光明,只要是为了女儿好,她什么不能接受,什么不能做呢,为了女儿过上更好的日子,她甚至一度动了把她送回到那人身边的念头……   冬秀又拉着她情真意切的劝了半天,总算是说动了她点头同意过去与她们同住。   “那就叨扰你们一段日子了,这样吧,麻烦你先帮我看着香儿,我回去与房东交割一下,顺便收拾一下行李再过来!”   这就相当于搬家了,她自己一个人怎么弄得过来呢,冬秀便提议要陪她一起去,慧秀自然不肯,一来女儿还小,身边肯定得有个熟人陪着她才能放心,二来,三妹这样体面的人也实在不宜到那种肮脏混乱的地方去,保不齐便要遇到地痞流氓,甚至那黑心的人贩子,倒不如她一个人来得利索干净。   慧秀走了没一会儿,小丫头就醒过来了,四处张望没见着自个儿亲娘,当下便惶急得要哭,幸而冬秀很有孩子缘,哄起孩子来也有一手,很快便安抚住了小丫头,等慧秀拎着两个包袱回来时,便见自己女儿乖巧的半躺在床上听三妹给她讲故事,那副聚精会神微瞪着的眼睛里全是惊奇和欣喜,显然已经完全被那故事给迷住了,连她走到跟前都没发现。   还是冬秀一眼看见招呼了一声,小丫头这才回过神来,张着双手惊喜的投入了娘亲的怀抱。   冬秀便趁她们母女亲昵的时候去办了一应结算的手续,又拿了几包纸包瓶装的药回来,这才招呼着娘俩个收拾了一番出院了。   坐在黄包车上,小丫头窝在娘亲的怀里,好奇的打量着越来越繁华的街道景致,心里也不由得有些雀跃起来:“娘,咱们这是去哪儿呀?”   她虽然人小不知事,可也清楚的知道这是与她的家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这里的街道是干净平整的青砖,没有混着屎尿污水的泥泞,也没有恶臭蚊蝇,路的两边是高得不得了的漂亮大房子,而不是芦杆稻草扎成的破烂小屋子,,她心里暗想:这里难道就是三姨刚才跟她说的那个爱丽丝的仙境么……   “咱们去你三姨家里做客,你可要乖乖的。”   “嗯,我知道,我会帮三姨好好照顾弟弟妹妹的!”小丫头十分懂事的跟她娘保证。   慧秀听着却差点掉下泪来。   她一个小脚女人,还带着个孩子,本身也没有什么本事,是绝难找到正经活计来养活自己和女儿的,无外乎能给人缝补浆洗,甚至涮马桶清茅厕罢了,可就是这样的活计也不是常常能有的,好容易找着能允许她带着孩子去帮佣的人家却也不白费这番好意,还要净使唤着她的香儿去擦桌子带孩子,可怜她的香儿才多大呢,比那睡在摇床里的孩子也重不了几斤,还要抱着去哄……   女儿越是懂事,她心里就越不是滋味。   一时到了家门口,冬秀抬手敲门,很快就有个妇人过来开了门,满脸笑意的迎她们进门:“太太回来了!”   冬秀愣了一下,立时反应过来,这是新请来的一个帮佣朱妈,她便一边笑着把大姐让到沙发椅上坐下,一边笑着问朱妈:“先生呢?”   “先生才走了没一会儿呢,说是去看戏了呀,哦,对了,房间我们已经按先生的吩咐准备好了,床帐褥子都是新换的,又到成衣店买了两套衣裳,就是不知道尺寸合不合身,那牙刷牙膏羊毛巾之类的也在百货商店买齐了……”   冬秀:面上笑嘻嘻,心里mmp,听不懂啊!   看来方言的学习要尽快提上日程了呀,她本来听着这吴侬软语就很是吃力,这朱妈偏还是个快人快语的做派,这一溜话说出来,瞬间叫冬秀有了那些年被英语听力所支配的恐惧。   幸而黄妈是个善解人意的,不声不响的过来解围道:“太太,先生去戏园前还交代了,说是在锦茳饭庄定了席面,您回来后给他们饭庄去个电话即刻就能派人送过来,还有今儿置办的东西,先生说未必齐全何意,待以后再慢慢添置罢!”   冬秀听着黄妈一口地道的京腔,居然生出几分听到乡音的亲切之情,十分欣喜的问她:“您是北京人?”   相比朱妈的活络,黄妈就沉稳多了,带着种八风不动的老练,语气含笑的回道:“算是半个北京人吧,先生说太太您听不懂这边的话,就为我会说京话才专门请了我呢!”   冬秀心里一甜,很为胡竞之的体贴而感动,他就是这样润物细无声的细致入微,时刻叫人感到熨帖。   慧秀在一旁听了也很为妹妹感到高兴,看来她们夫妻俩感情是极好的,这样她住着也安心很多。   “要不先叫这位太太和小姐到房里去歇息吧!”   主家也没给她们俩交代过这两个人的身份,黄妈一时也不好随意称呼,只得随大溜的糊弄过去,也是提醒主家太太给她们交代一二的意思。   冬秀倒是听出了黄妈的话外音,可她一时间也说不准该叫她们怎么称呼大姐和香儿,她自己可是个连直系亲属的称谓都闹不太明白的人,这就真的很尴尬了,而且不礼貌。   这时代的雇佣虽说不是下人奴仆之流,可也不如现代的保姆一般自由随性,都很有上下尊卑的意识,在称呼上也是很讲究的,可一来她不确定几人的年龄谁大谁小,不好叫她们跟着一起叫大姐或大妹子,显得不够尊重,二来大姐既不算已婚,更不是离婚,这称呼就更有得掂量了,哎,头大……   冬秀一边在脑内飞快的捋着关系图,一边给大姐倒了杯水,又开小差的想着她这儿零嘴倒是有,可这孩子正病着呢,也不能吃,索性给香儿抓了个喷香溜圆的橙子抱着玩。   慧秀见三妹妹没有立即答话,哪能不知道她在苦恼什么,这也怪她事先没有说清楚,她身份本就尴尬,有些事也实在说不出口,结果倒闹得三妹为难了。   幸亏冬秀机灵了一把,想着她与大姐现今的社会关系不正如红楼梦中的王夫人和薛姨妈嘛,叫人喊她姨妈就是了,只是还不知道大姐跟的那个人姓什么,当下笑着问大姐道:“大姐,咱们香儿起了大名吗,我这三姨还不晓得呢!”   香儿在一旁认真回道:“三姨,我有大名,叫鲍韵香!”在医院短时间的相处中香儿已经完全被这位温和美丽又会讲故事的三姨给俘获了,这会儿也很是亲近她。   冬秀一把抱起她,刮刮她的小鼻子,喜道:“哎哟,咱们香儿的名字可真好听呐,三姨可真喜欢你,想不想看看三姨给你准备的小礼物?”   冬秀一边抱着香儿往她们房里走,一边招呼大姐跟上来,朱妈和黄妈忙上前帮着拎过包裹。   这间公寓的装修实在算得上上层,看着就很高档洋气的样子,再换上崭新的生活用品,一股安逸富贵气便扑面而来,冬秀对房间的布置很是满意,带着香儿把各种东西认了个遍:“这个是洗澡用的香皂,晚上三姨给我们香儿洗个香喷喷的澡,洗完我们香儿就真的成个香人儿啦!这个是牙刷,香儿会自己刷牙了吗……”   香儿毕竟还小,没有什么旁的心思,一路只是好奇连连的打量着这天堂般美丽的房子,慧秀却有些局促了,她已经好久没洗澡了,身上不可避免的有些味道,跟这个富丽雅致的房子格格不入,看着脚下绒绒的织花地毯,她到底没有踩上去,自己的鞋上满是泥尘,哪能随意污了这样的好物呢……   “大姐,今后你就与香儿住这间房吧,你先收拾一下行李,再看看可还缺什么,等明儿咱们再出去买去。”   慧秀哪有什么行李好收拾的,那包袱里不过几件母女俩的旧衣裳罢了,加起来恐怕还不如那只雪白的搪瓷洋脸盆值钱呢,她一时都不知道要把那灰扑扑的包袱放在哪里才好。   冬秀让她们先在房内整理,也是给她们个适应的缓冲时间,免得束手束脚的不自在,她自己则是打电话去要了席面,要说民国时期的外卖服务也是很不错的,她跟胡竞之在北京时就爱三不五时的叫个酒楼的席面吃,不说别的,就说那送外卖的速度和服务,好些都是现代海底捞级别的。   不过等了一时三刻,一桌饭菜就齐备了,伙计连摆盘的事儿也给干好了,冬秀看一眼桌上的菜色,再次为胡竞之的细心感到赞叹,盖因他叫了一桌地道的家乡菜,其中还有正适合香儿这样的小病患的营养粥品。   朱妈和黄妈是无论如何也不肯一起上桌同食的,冬秀又不惯有人在旁边伺候着,便分了些菜食叫她们俩自己去吃。   待吃过饭,冬秀本想领着她们到外头的小花园里转一转也好消消食,不过考虑到大姐是个小脚,散步还不如静坐轻松,香儿病中又不能吹风,便作罢了,干脆又摆弄起了前屋主留下的留声机来。   磁啦声过后悠扬明快的歌声传出来:“抬花轿呀送花轿,姑娘上轿是头遭,阴差阳错仙女庙,凤变鸳鸯颠颠倒……”   呵,这是她特地为小说《上错花轿嫁对郎》写的曲子之一《花轿谣》①啊,她在北京的茶舍里听过现场版的,当时这首活泼俏皮的歌曲一唱出来,立马便引起了满堂喝彩,而且迅速的流传开来,这样子从未听闻过的曲调多么欢快啊,叫人听了心里明堂堂、亮晃晃的,正合了普通百姓们的喜好,因此是出乎意料的受欢迎。   而唱片里录制的歌曲比之现场听的却也丝毫不差,冬秀仔细分辨着,总觉得配曲都更加轻快了些,听着居然很有几分喜庆的味道,仿佛真是一首用来歌唱欢天喜地的送嫁场面的歌曲了。   而且这支歌谣原本并不长,冬秀听了会儿才发现,这唱片里的歌居然被人给改编过了,又添加了许多歌词进去,风格却毫不生涩突兀,反而使得感情更加流畅,故事更加圆整了,正暗合了小说的大团圆的结局,更加有味道了,不由大加赞赏:真是改得好改得妙啊!   她正仔细分辨那些新增加进去的歌词,大姐突然幽幽的说:“这歌可真好听啊,那故事就写得更好了,可惜再好也是假的……”   冬秀一边把好奇的香儿抱起来放在留声机旁边任她打量,一边接话道:“你看过那个故事?”   难不成大姐也是她的书粉么,呵呵,想一想还有点小羞涩呢,又有点衣锦还乡的爽快,大姐要是知道这故事和歌曲都是她写的,还不知道怎么吃惊呢……   “我又不像你,打小不爱女工刺绣,偏喜欢读书写字,比个男孩子还要刻苦好学些,记得那时候三婶还老笑你,说你要去考状元呢,我是不如你的,原本认得的那几个字这些年也早忘得差不多了,哪里看得了,不过是之前在一户人家做帮佣,那家有个念书的小姐极爱这个故事,整日疯魔了一般抱着那小说念叨,逢人还要讲给别人听,我也跟着听了个大概罢了。”   “那你觉得那小说写得怎么样?”冬秀暗戳戳的求夸奖。   “看那小姐被迷得五迷三道的样子就知道自然是很好的,只是未免太过好了,叫我这样的失意人看了不免心酸不平。”   看着大姐脸上的苦笑和眼中闪动着的哀愁,冬秀反而松了口气,幽怨悲伤总比心如死灰来的要好,她现在才算有了些许生气。   冬秀正欲趁机追问她那失意的过往,慧秀却很快收敛了情绪,把试图去摸留声机那个大喇叭的香儿拉过来,把她抱在怀里给她轻柔的抚摸肚子,问冬秀道:“三妹,你的孩子呢?这一下午也没见着,是留在北京没带过来吗?”   冬秀微囧,不知道话题怎么跳到这儿了,当下也只得下意识回到:“我还没孩子呢!”   慧秀心下一凉,自己的猜测居然是真的,她看三妹那个样子,身段儿是丝毫未变,分明与她做女孩儿时差不离,身上也完全没有为人母的那种沉静温和,就是抱着香儿的姿势也不像是个当过娘的,再加上这家里丝毫没有小孩子存在的痕迹,便隐约有些不好的预感。   “你,你是……”不能生吗?   慧秀不忍问出口,这句话太过沉重,也太叫人难堪,她不禁为三妹感到悲伤,原来看上去幸福无比的三妹也有这样的伤痛,一个女人倘若没有自己的孩子那还何谈幸福呢,即便她与妹夫感情好,这样没有子嗣的日子又能过多久呢……   冬秀可不知道大姐的脑中已经将她定性为个不能生育的女人了,也是,她俩年纪相仿,大姐女儿都能打酱油了,她却还没任何动静,况且年纪也这样大了,倘若在农村,再过几年便是能做奶奶的年纪了,也难怪慧秀如此想。   冬秀正为大姐看向她时眼中带着的那抹怜悯而满头雾水,恰黄妈来说到了供热水的时间了,当下也不再多说,领着大姐和香儿便去了浴室。   待慧秀和女儿泡过热水澡,穿着干净馨香的睡衣,满身轻松的躺在柔软温暖的大床上时,还有些不可置信,只觉自己是飘在云端一般惬意舒适,原本还想撑着等跟妹夫打个招呼再去睡得,可随着倦意上涌,慢慢的便相拥睡去了……   待她们母女睡下,胡竞之才趁着夜色姗姗而归,冬秀看了看自鸣钟,啧啧,不愧是“夜上海”,夜生活很是丰富开放啊,这个点要是在北京早就到了宵禁的时候了,巡警都会上街抓人的,看来今后她也可以出去逛逛夜市了。   “喝酒了?”冬秀嗅到扑面而来的酒气,不由得皱眉。   “哪敢哪敢,我这是被酒泼在身上了。”胡竞之举起手上的戒指给她看:“有太太的戒酒令在身,我哪敢胡来!”   冬秀见他神色清明,谈吐清晰,确实不像醉酒的样子,也不再啰嗦,叫他趁着还没断热水赶紧去洗漱。   胡竞之一向精力旺盛得不似常人,今儿又着实兴奋,洗完澡也是毫无睡意,索性与冬秀分享起今天的看戏见闻来。   听着他花式的夸赞这出改编的戏是如何的精彩绝伦,作为原作者的冬秀也不由得与有荣焉,感到十分的高兴,当下决定一定找机会去看一看这出戏。   “你的故事那样振聋发聩,立意深远,不知造福了多少女孩儿,使得她们免遭厄运,可你自个儿的大姐却偏是个小脚里的翘楚,这真不可谓不讽刺了!你既然有那样长远的眼光和开放的思想,当初怎么没有劝你大姐一道放脚呢?”   冬秀叹了口气:“我怎么没劝,可她从小活的便是这双脚,你知道吗,我大姐还是当年赛脚会上的魁首呢,这双脚不仅是她的资本,是我大伯母的脸面,更是家族的荣光,不要说我,便是她自己也无从决定是否放脚啊!”   也是在洗浴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大姐那包裹里居然还带着一卷换洗用的裹脚布,看着她坐在板凳上认真仔细缠脚的样子,冬秀自己也觉荒谬又悲哀,心里闷闷的发堵,却又实在开不了口去要她放脚。   而慧秀看着她一双完好的天足自然也很是惊讶,她本以为三妹是顺应潮流放了脚而已,不想她那双脚就从未裹过,十指圆润可爱,脚背光洁如玉,毫无折损缠裹的痕迹,听冬秀说了由来后,半晌才囔囔道:“三婶可真疼爱你,这也能由得你的性子来,也幸亏这年月的读书人都不大爱这个了,个个嚷着解放天足,你也算是赶上好时候了,要不可怎么对妹夫交代呢。”   冬秀不知作何回答,她裹不裹脚从来也不是为了男人和世人的眼光,而是为了自己好过,可这些话大姐却未必能够理解和接受……   “哎,这种事儿向来是吾之□□彼之蜜糖,各人都有自己的主见和执念,强求不得的,你可别多事啊!”   胡竞之是个极反感裹脚行为的人,也一向是个呼吁女性解放的一线斗士,常常就要写了文章发表在报纸上鼓励女性独立自主,解放自我,冬秀倒不当心他会瞧不上大姐的落魄贫穷,却怕他因大姐执意裹脚一事而心生反感。   “怎么会,听你说来,她也是个大大的受害者,命运之悲苦,比之你小说中的主人公戈香莲也是不遑多让的,又是你姐姐,我自然也会好好待她们的。”   胡竞之今儿实在是高兴极了,在戏园里听着众人的满堂喝彩,只觉心潮澎湃,恨不得大声宣告这样好的故事出自自己枕边人之手,却碍于与太太的约定,只能憋在心里,与众人一道使劲鼓掌,明明身边都是陌生人,在那一刻,却突然觉得她就在他身边,更在他心里,与他心意相通,灵魂交融,要不是实在推却不过好友的相邀,他早在戏散场后就飞奔回来了……   他高兴的后果就是拉着冬秀来了一场深入灵魂与肉体的激情碰撞。   就他俩这个鼓掌的频率和质量,到现在还没有搞出人命来,便是冬秀自己都不由得有些怀疑她是不是真的是个受孕困难体质……   ①电视剧《上错花轿嫁对郎》主题曲之一,童年回忆百听不腻。 第93章 童话故事   慧秀一觉醒来,看着头顶雪雪白的天花板,尚有些回不过神来,愣怔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这里不是她那个破落的棚屋,而是三妹妹家里。   怪不得今儿没听到成片涮马桶的声儿和粗鲁的呵斥叫骂声儿,耳边唯有隐隐的清脆鸟鸣声传来,在这样寂静的清晨无端的便叫人心情也松快了几分。   她有多久没睡过这样踏实的整觉了呢……   “娘~”香儿迷糊的揉着眼睛醒来,慧秀探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果真一点也不热了,而且小脸上也有了血色,看着居然红扑扑的十分康健,全然没了前日那副面如金纸的模样。   即便贪念这温暖舒适的床榻,可到底是住在三妹妹家里,她们也不好赖床晚起的,当下便起床穿衣了。   这从里到外的成套衣裳自然也俱是三妹妹给准备的,虽不是绫罗绸缎的华贵料子,却也柔软密实,针脚细腻,是上好的成衣。   这一二年来香儿少有穿新衣裳的时候,对这套颜色鲜亮的小褂小裙自然是十分喜欢,不住的低头打量,爱惜的抚摸,听着娘夸她好看,就更高兴了……   母女俩个推门出来,房子里却静悄悄的,想是大家都还没起,当下便蹑手蹑手的去了盥洗室洗漱。   三妹从小就是个异常爱干净的,不但一天两次的洗脸刷牙,而且三不五时的就要洗澡洗头,一般人家哪里像她这样爱折腾的呢,一月能洗一次热水澡就很是奢侈了,三婶虽也抱怨训斥过她,却还是拗不过她,专为她建了个洗浴室,现在有了这更方便的盥洗室,只怕她洗漱得更勤快了呢。   入乡随俗,她也得把自己和香儿收拾得更干净体面才是。   幸而昨晚三妹教过她们怎么使用盥洗室的物什,母女俩仔细的刷了牙,又洗脸梳头,最后甚至还往脸上抹了香膏,顿时只觉浑身清爽喷香,人都精神了许多。   “哟,鲍姨妈和表小姐怎么起的这样早,这天还没透亮呢,怎的不多睡一会儿?”   朱妈和黄妈一早出门见着客厅里坐着的鲍姨妈和表小姐都很是吃惊,她们都在不少人家里做过帮佣,知道这些个富贵人家晚上都爱叫个牌局、跳个舞什么的玩半夜,第二天肯定要睡个懒觉,天不亮是万万不会起来的,这不,这家里太太都交代了七点半以后才吃早餐呢,不过昨儿看这鲍姨妈的情形,也不似个什么体面人家的,穿着打扮落魄得很,比她们做帮佣的还不如,估计是哪门子的穷亲戚上门打秋风吧,她们虽心里嘀咕,但这是主家的事,还轮不到她们说什么,像她们住家的帮佣最忌讳的就是多嘴饶舌的惹主人家不快,因此对这鲍姨妈也很是客气。   慧秀不是个多话的,只说昨儿睡得太早,故而早早的醒了,两个帮佣阿姨一个要出门买早点,一个要去洗衣裳,寒暄两句便各自忙去了。   等冬秀和胡竞之起床时,早餐正好摆上桌,南方的早点与北方的自然不同,花样也更加的丰富,零零总总得有十好几样呢,竟是摆了一大桌子,不说香儿看直了眼,便是冬秀也有些咋舌:这也太奢侈了吧,算上香儿,她们拢共也才六个人,压根吃不完呀。   她是不知道,这里是租界,是富贵人家聚集地,流行的便是奢靡攀比之风,不说富贵人家是怎样的铺张浪费,便是那不怎么宽裕的人家里还要打肿脸充个胖子呢,凡事都爱讲究个脸面排场,特别是在亲朋邻里面前,那就更加讲究了,朱妈也是想着太太家里来了鲍姨妈这门客,才特地买了许多早点来替太太做脸的,她做过很多人家的帮佣,这点子眼色和机灵劲儿还是有的!   只是没想到这马屁拍到了马蹄上。   冬秀喝着香甜的桂花酒酿圆子,对早餐的质量表示了高度的认可,接着便委婉的告诉朱妈下次只需按人头的定量来买就行了。   朱妈几乎以为她又遇到了那种死抠的主家,哎,分明这家里也不像没钱的,能住得起这样好的房子,先生又貌似还是大学里的教授,居然还在乎几个买早餐的铜板……   冬秀是不知道自己被腹诽了,招呼过大姐和香儿后,便拿着报纸边看边吃了起来,这习惯还是学的胡竞之呢,还别说,这种在早餐桌上看报纸的行为可谓民国一大流行高雅的行为,即显得你有文化,又显得你很时髦,是的,看报纸在这时候依旧能算是一种时髦行为,毕竟这是文盲率高于80%的民国,能买报纸的那都是文化人啊,别管这文化人是在看政治国事新闻,还是八卦小说报纸。   冬秀第一时间关注的自然是她自己的小说,现今主人公林与文已然进入青春期,开始与心仪的女同学月朦胧鸟朦胧的暧昧了起来,不料高考在即,惨遭家长和老师棒打鸳鸯,生生的掐灭了早恋的小火苗……   冬秀用一种言情手法把这段无疾而终的青少年爱恋写得格外动人心扉,有种别样的美感和触动,然而这样美妙的初恋也要为高考让路,从侧面点明了高考的重要性。   关于她文中提出的高考制度,倒是引起了很多人的议论探讨,毕竟这不像文中出现的那些高科技一样叫人只能惊叹连连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高考就不同了,它很容易就能被等同为才被废除十多年的科举考试,随便一个人就能理解了,以至于报纸上出现了很多批判她的评论文章,说她有意鼓吹科考,骂她是守旧派、封建残余……   哎,看来她有必要在番外里为高考正一下名了。   吃完饭,胡竞之便出门了,他既然已经被这边的大学聘为教授,总是要去上课的,冬秀一再交代要他不可久站,这才目送他坐着黄包车离开了。   等胡竞之一走,她便觉出些尴尬了,原本她一个人在家里时要么码字,要么便出门游玩去了,倒是很能自得其乐,可现在有了大姐和香儿在,她总不好撇下她们自己个儿关在书房里码字去呀,可像现在一般相对坐着晒太阳也真是太无聊了啊,要是有个电视看就好了,好歹可以转移一下大家的注意力嘛!   “三姨,我还想听爱丽丝的故事!”香儿踟蹰半响,最终还是没抵过心中对听故事的渴望,小声的对三姨提出了要求。   冬秀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想着给侄女儿讲讲童话故事打发时间也是好的,当下把小丫头抱在怀里,柔声道:“昨天咱们说到爱丽丝跟着一只奇怪的兔子掉进了一个大洞里,喝完桌上那神奇的药水后就变得跟小甲虫一样小了……”   冬秀一向很会讲故事,说起童话故事更是绘声绘色,很快就把小丫头带入那奇幻神秘的世界里,勾得小丫头全程都眨巴着眼睛乖乖的窝在她怀里,听得津津有味。   吃过午饭,被强制着要去午睡的小丫头还恋恋不舍的要继续听呢,倒是多了几分小孩子爱娇任性的劲头儿,叫冬秀看了很是欣慰,太懂事太胆小的孩子总是叫人心疼的。   “这是你自己编的故事?还怪有意思的呢!”慧秀知道她这个三妹妹一向是个书痴,倒不知道她这么会讲故事。   “不是,这是外国人写的童话故事,叫□□丽丝梦游仙境!”   “外国人写的东西你也看得懂?童话故事又是什么?看把香儿迷得,连饭也不好生吃了,只想听你讲故事!”   “外国人写的东西我自然是看不懂的,但是有懂外国话的人把它翻译成咱们国家的语言呀,那个童话故事就是专门写给小孩子看的故事,既诙谐有趣,又简单童真,小孩子很容易懂,而且还很有教育意义……”   冬秀给大姐科普了一下什么是童话故事,这也不怪大姐孤陋寡闻,实在华国自古就没有童话故事这一说,便是“童话”这个词,也还是个新鲜的舶来品呢,知道的人本就少,就别提普及了。   话说回来,冬秀倒是在报纸上看见过不少翻译过来的童话故事,诸如经典的白雪公主啦、灰姑娘啦都是应有尽有的,可惜都是文言文版本的,而且标题起的也很一言难尽,像白雪公主的标题都叫什么《雪姑娘》、《白雪儿》、《雪白儿》,搞得冬秀看完全文愣怔了许久才能反应过来,这便是大名鼎鼎的《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的故事。   标题变了也就算了,甚至连故事内容也进行了改头换面式的改写,加入了许多作者本人的见解,有一个版本里的小矮人甚至被塑造成了行踪诡秘、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全篇充斥着浓烈的侠义小说风格,也是叫冬秀一头雾水,不明所以了很久很久。   分明是童话读物,翻译过来后却硬是变成了成人读物,也无怪乎童话故事没能与其他舶来物一般在本土红火流行起来。   作为一个从小看着《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童话大王》等精彩故事长大的人,冬秀不禁对这个时代的孩子感到深深的同情,没有童话书看的童年少了多少乐趣啊,恐怕就连想象力也少了许多斑斓的色彩和绚丽的姿态。   要不,她顺便再搞搞童话翻译,造福一下民国小朋友?   这可比写小说简单啊,也就是顺带脚的事儿,毕竟她那个时候很多童话故事都有连环画,动画片,甚至电影、电视剧的版本的,从小到大听得看得多了,早就耳熟能详到想忘也忘不了了,简直提笔就能来啊,都不用打草稿的。   念头刚一冒出来,便蠢蠢欲动的再也打不住了,就连午睡时也是满脑子的各种童话情节……   睡完午觉,胡竞之便回来了,还十分有心的带了许多西式糕点回来,冬秀干脆弄了个下午茶会,几个人就着南方这难得的阳光天,惬意的度过了一个悠闲的下午。   睡觉时,冬秀便把自己的打算告知了胡竞之,顺便拿他当模拟对象,抱着他给他讲了好几个睡前故事。   胡竞之这样做正统文学的人,在写小说方面的确是远不及冬秀的,可鉴赏力和远见是冬秀拍马不及的,他立时就意识到了这种题材对儿童教育的重要性,及它的远大前景,况且这种白话文式的儿童读物一旦流行开来,无异于是为他们新文化运动又添砖加瓦,更增助力了啊,岂有不好之理。   当下便对冬秀的提议表示了大大的赞同和鼓励,况且五四运动以来,孩童教育便越发受到重视,许多仁人志士都开始呼吁国家要效仿东洋走“育人救国”的路线,而育人便从儿童开始,一时间小学学堂、儿童读物激增。   冬秀姐作童话故事也算顺应时势,为国家的儿童教育做贡献了,而且他相信以她的笔力一定做得不比别人差,说不定还会引发潮流,真正将这种儿童文学推向高潮,引向正轨。   他当下便表示自己一定会大力协助,毕竟他是个会好几国语言的大佬啊。   不过冬秀思索了一个下午后却不打算一开始就翻译外国的童话故事了,毕竟东西方文化风俗不同,这个时代的人又不像后世的人那样对西方文化已然全盘接受毫不陌生了,看外国童话故事自然没有任何隔阂和不适感,况且后世孩子们看的童话故事那也是经过不断的演变和改写才最终形成的,适应了本土文化,带着华国特色的童话故事。   她在改写和加工西方童话之前起码也要先试一下水,看看这童话故事在民国的市场和反响啊。   “你知道阿凡提吗?”   是的,冬秀左思右想,最终决定用阿凡提的故事来试水,不为别的,就因为阿凡提是她童年时期最喜爱、印象最深刻的故事主人公,没有之一,就连孙悟空也是要略逊一头的!   而且她之前因为有心想要写一本□□的朝圣记,查阅了很多这方面的相关资料,虽然查阅的越多,她就越不敢动笔,直到后来彻底放弃了,可那些资料却不是白看的,现在不就正好可以拿出来派上用场嘛!   “倒是听说过,这个阿凡提好像是维语‘先生’的意思,说的是维吾尔族传说中一位通天彻地、无所不能的民间传奇人物,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了?”   是的,阿凡提不是故事里凭空捏造出来的虚构人物,人家很早之前就在中东地区有了很深的民众基础,就跟中国的白娘子似的,是很受欢迎的英雄人物,后世看到的一系列阿凡提的故事都是根据这个民间传说里的人物杜撰出来的。   只是她着实没想到,胡竞之竟然连这个都知道,只能说大师就是大师,博学多问的赞誉真不是作假的啊!   “我想先试着写一个以阿凡提为主人公的童话故事,看看反响如何,你也知道,咱们国家的孩子一向是不准许看这些‘四书五经’以外的东西的,咋然接触西方童话恐怕会水土不服啊!”   华国旧时的教育一向有些死板呆滞,一个学童除了启蒙书本,基本是接触不到旁的读物的,老师和家长都有志一同的要使他们从小养成“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习惯,哪会许他们看旁的“杂书”,她真是有些担心这童话故事也被视作坏人心志的邪门歪道!   特别是西方的童话故事,那种奇幻的背景设定,天马行空的想象,在被翻译过来的时候甚至直接就被定性为了志怪神仙类小说,能给小孩子看才有鬼了呢。   阿凡提的故事好歹够真实、够接地气啊,读起来也像是民间传说一样,应该更容易被接受一些。   不过冬秀是暂时没时间动笔了,她白天的时间都要用来陪着大姐和香儿,晚上那点儿时间还要更新连载小说,写写走进科学系列文,一时间倒跟胡竞之一起点灯熬油的熬起夜来了。   慧秀看着三妹眼下的晕青,真想叫她进屋里去歇歇,实在不用老陪着她和香儿,只是她心里也知道三妹的一番好意,知道她定然是不好意思当着她去睡懒觉的,没法子,只得改变自己的作息时间,早睡晚起,多多的在自己的房里消磨时间,也拘着女儿不叫她去打搅三妹,也多给三妹一些空闲的时间休息。   哎,也不是年轻夫妻了,怎么还这样不知节制呢,妹夫也太不心疼人了,不过他两如此恩爱至今都没孩子,可见三妹真是于子嗣上有些艰难了……   冬秀是不晓得自己熬夜过多的样子被大姐误解为了纵欲过度,只觉得大姐近来好似更松快了些,也不再抢着干活了,也不再天未亮就起床了,整日耽于吃喝,气色倒是一日日的好了起来。 第94章 支助   南方的秋天是极为舒适的,可惜这舒适的日子实在太过短暂了,几场淅淅沥沥的秋雨过后气温便陡然下降,一下子寒凉了起来。   胡竞之的脚疾最怕这天气骤变,好容易被神医治得大有起色了,冬秀可不准他再半途而废,当下便要他与学校交割清楚了,不再频繁的出去讲课、演讲,至于那些宴请、牌局、听戏、游玩之类的娱乐活动自然一律也被禁了。   本来上次看过戏后一起吃饭的朋友们便对胡竞之既不肯饮酒,又不肯同去妓院消遣的叛变行为闹得有些扫兴,偏他还举着手上的金戒指信誓旦旦的说是家里太太给下了禁令,这话说出来谁信呢,虽然京城也有这样的流言,可他胡竞之这样倜傥风流的文化名人,怎么可能是个怕老婆的呢,这理由也太不走心了,反正他们是不信的。   直到这次胡竞之被他太太给关了禁闭,连学校的教授一职都给辞了,这帮朋友才算是信了胡竞之怕老婆的传闻,一时也不知是该幸灾乐祸的奚落他两句的好,还是为他掬一捧同情的眼泪是好。   但总之是不怎么登门拜访了,免得大家都不自在!   一时间,在胡竞之和冬秀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俩一个成了耙耳朵,一个成了河东狮,甚至因为胡竞之乃是文化圈内顶顶有名的人物,连八卦小报上也对这件事大书特书了一番,很是叫人民群众乐呵了一回。   两个宅在家里搞文学、写小说的当事人读到这篇绘声绘色的八卦报道时,简直哭笑不得,无语至极。   亏得胡竞之心胸广阔,莫名背了个怕太太的名声居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笑嘻嘻的自我调侃道:“以后可就全靠太太河东狮的名头去挡酒了!”   两人相互取笑过一阵也就过了,谁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倒是慧秀听闻了这件事很是有几分忧心,这天底下哪个男人不好面子呢,妹夫现在是与妹妹感情好才不计较,却难保日后心里不舒服,况且这河东狮又是什么好名声呢,还闹上报纸了,这不是叫全天下人都觉得三妹不是个好女人了么……   因此,虽然妹妹妹夫的感情看着很好,一点也不像报纸上说的那样,她还是委婉的劝说冬秀要柔和顺从些……   冬秀对这种“为你好”的言论能说什么呢,她算是发现了,大姐这成天胡思乱想的纯粹就是闲的啊,以前为生活所迫,忙于活命,压根也没有闲钱和闲情来长吁短叹的感慨,现在嘛,被迫宅在房间里,人倒是养胖了些,多愁善感的情绪也不可避免的回来了。   她是不指望能改变大姐的三观和思想的,但是找些事情使她充实起来还是很容易的。   正好天气变凉,她便整日的找了没雨的天气带着大姐和香儿出门做秋冬的衣裳去,借着做衣裳的名头自然也要去逛逛洋人开的大百货商场,去看看最新上映的电影,去喝喝咖啡馆里的下午茶,去梨园捧梅大师的场的,她甚至还带着她们坐着租的小汽车逛了整个租界最繁华的地方。   生活一下子叫人目不暇接起来,而大姐和香儿身上急遽的变化却也是肉眼可见的,从开始的战战兢兢,卑懦胆怯,到麻木莫名犹如牵线木偶,再到现在的习以为常、淡定自如,也算是没有枉费冬秀的一番心思。   现在再看大姐母女俩,绝对能用判若两人来形容,生活的富足和眼界的开拓,足以叫她们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只是冬秀依旧很不满意,因为她深深的知道这种变化只是暂时把她们从以前的悲若境遇里拉出来了而已,却不足以叫她们能在这个社会上自立。   就像慧秀自己常说的:“我们娘两个总不好一直叫你们养着啊!”   她想报答冬秀,却又实在找不出什么好的法子来,只能给她们做鞋子、裁衣裳,捡些自己力所能及的活来干,她原也只是个需要攀附着男人在安稳的后宅里生活的女人,毫无在这社会上自立的技能和本事,这不但是她自己的烦恼,也是冬秀心中一大隐忧,她的确是能养活她和香儿一辈子,可这绝不是她想要的。   女人,特别是像她这样独自抚养孩子的女人是必须得有谋生的技能或工作的。   可在这个时代,没有学识的女人想要找到稍微体面些的工作简直难如登天,对很多女人来说可能做□□都能算是一份不错的工作了,毕竟吃得饱穿得暖,还能攒下余钱供给嫁人。   冬秀一时也真不知道能给大姐找个什么事情做,只能带着她先多与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接触,好歹叫她敢于走出家门去。   这天冬秀带着两人去了西式蛋糕店,在店里享受了新烘焙出来的可口小蛋糕后,又给胡竞之打包了一个,香儿便十分乖巧的要帮着拎蛋糕,冬秀自然不会阻止小孩子的表现欲,把那个小蛋糕给她拎着。   一行人高高兴兴的出了门,还未走多久,突然从前方的过道里斜刺里窜出个急速奔跑的人来,正刮着在前面蹦蹦跳跳的香儿,带得她往后倒去,手中的蛋糕也摔了出去,吧唧一下在路上摔开,变成了一滩飞溅的奶油沫。   香儿一屁股坐在地上,原还没有反应过来,直到看见摔得稀巴烂的蛋糕这才委屈的大哭起来。   慧秀和冬秀忙抢上前去抱起香儿,查看她是否摔伤了,还好天气凉衣服穿得多,倒是没没受伤,就是被吓到了。   冬秀见香儿被大姐安抚住了,这才去看那个肇事者。   只见对方生得高高瘦瘦,身穿长袍马甲,脸上又气又急,又很有几分手足无措的羞囧,涨红了一张尚显青涩的脸庞在原地顿脚不迭,这分明还是个半大的少年呢。   少年嗫嚅着连声说了好几句抱歉,虽然是外地口音,可冬秀一下就听懂了,这不是四川话嘛!   想来这少年也不是故意的,而且还停下来道歉了,冬秀也不欲追究什么,当下便要摆手叫少年离开。   却见那通道里又跑出来几个少年,个个气喘吁吁的团团围住那高个少年,七嘴八舌的追问他“追到那俩个龟儿子没得?”。   少年愤恨又失落的摇头,把他追出来却撞了人的事说了,几个少年又跟着对她们道了一轮歉,他们分明都急得要落泪了,却还顾着被撞的人,又十分诚心的要赔她们的蛋糕钱,这样的礼貌有责任心,倒叫冬秀很是高看了他们一眼。   听口音,看穿着,冬秀便能确认,这几个少年肯定是才从家乡出来的,小小年纪便要出来讨生活也真是怪不容易的,也不知是遇上了什么难事,何况其中还有个看着不过十三四岁的小孩子,哎,看他们那惶急焦灼的神情也怪叫人不忍心的。   冬秀当下也不急着走了,干脆问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她这一问不打紧,其中有个白净斯文的少年直接委屈的哭了出来,其他几个也俱是愁眉苦脸,一副天塌了的神情,反倒是那个小个子的少年劝他们不要灰心,然后对冬秀说了事情的缘由。   原来这几个少年并不是冬秀以为的是来上海谋生找工作的,而是重庆留法预科学校的学生,因为选上了留法勤工俭学的名额,这次就是要到上海来坐船前往法国的,谁知城市套路深,才来本地没多久,新鲜劲都还没过去呢,就接连受到了生活的残酷暴击,先是有人水土不服病倒了,接着在租房子时被人给哄骗了,又因年纪小是外地人,没有生活经验还露了富,被一伙地痞流氓盯上意欲抢劫,一番恶战好容易脱身,却也不敢再回住处了,只能花大价钱去住旅馆,今日受人指点,本打算到银行去将大洋兑换成法币,不想遭遇仙人跳,所有积蓄都被人给骗了,刚才就是急于追赶骗子才不小心撞到了她们。   冬秀听闻几人衰神附身的悲惨遭遇,也不禁为他们拘捧同情的泪水。   “那你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留学的机会是十分难得的,而且留学生在国内极其吃香,倘若就此放弃也实在太可惜了,对于这个时代的学子来说无异于是放弃了一条青云之路。   也许是冬秀的面相看着着实很有亲和力,关切的语气也十分真诚,也许是出于对别人关心的礼貌回应,那个好容易止住哭泣的少年抽动着鼻子失落的答道:“还能咋子打算,我们身上的钱只够这几天生活的,也只能回去咯!”   高个子少年却愤慨道:“我才不回去,咱们出来时戴着大红花、坐着高抬轿,一路敲锣打鼓被乡亲们送上船的,这才几天,就灰溜溜的回去,我丢不起那个人,我就是去码头扛大包、去餐馆里洗盘子也要把船票钱赚出来,我是一定要去法国的!”   小个子少年也昂然道:“少廉说得对头,我们不能一遇到点儿困难就退缩撒,要是连这点儿困难都不能克服,还出什么国,当什么勤工俭学生哦,还不如一开始就在家里当少爷哦,这大上海到处都是赚钱的法子,我们有手有脚的未必不能赚到去法国的钱哦,再者,我们还可以向上海的留法勤工俭学会求助啊!”   又有少年质疑道:“就算咱们搞到了船票钱,可没有生活费,到了法国怎么活呢!”   小个子少年此时已然从低落的情绪里恢复过来,颇有几分斗志的道:“去了再说,既然是勤工俭学,那肯定是要打工养活自己的,我们可以一边读书一边赚生活费嘛,我就不信法兰西还能叫我们饿死了!”   哎,冬秀都不知道说他们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说他们太过年轻,对这个世界太乐观了,一分钱能难死英雄汉可不是什么调侃话,而是这个世界真实的写照啊。   “你们为什么非得出国呢?在国内也有好学校上啊。”将这样半大的孩子独自送到异国他乡去求学,家长心里不定多么忧心不舍呢。   而且法国也并不是他们想象中如天堂一般的美好。   一战才刚刚结束,作为主战场的欧洲可以说是哀鸿遍野、人烟凋敝了,经济萧条得自己人都难得找到工作,这几个半大的外国娃过去能干什么工作呢,无非是脏活累活苦活罢了,虽说是萍水相逢,可冬秀对这几个孩子是真的很有好感,此时也不禁真心为这几个孩子感到担忧了。   “留在国内的学校里无非是搞研究做文章罢了,要想学到先进的技术和科学,还得去西方国家,等我们学成归来,就造大船、修铁路、产枪炮,使咱们国家也能富强起来!”   冬秀想想倒也是,这时候国内的文科生和理科生比例可是极度不平衡的,即便是理科学校里,一百个学生里能有十个是理科生就很不错了!   与后世“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学习氛围不同,民国时期更看重的绝对是文法艺术类的教育,除了医学稍微好那么一点儿外,其他数理化的科目简直被文科压得完全抬不起头来,既没有庞大的生源,也没有强大的师资力量,别说学不到什么实用的东西,即便学成了,找工作也是个大大的问题,谁叫国内的工业太落后了呢,总之,学理简直就是个悲剧,在国内学理那绝对就是自毁前程。   所以,要想在实业方面做出一番成绩来,还非得到国外学习人家的现今技术不可,然后自己在国内办厂创业,否则简直毫无用武之处了!   几个少年提到留学的志向,个个眼里冒光,面带骄傲,蓬勃的朝气迎面扑来,那种强烈的期望和热忱,让冬秀也不禁为之动容。   也许他们的理想过于天真和幼稚,可那颗火热真挚、想要使国家变得更好的心却足以叫她感动了,他们华国不就是靠着这一颗颗图强突变的心、一幅幅柔弱却坚毅的肩,才走过无尽的苦难,最终在狱火里涅槃新生、一飞冲天的吗!   “这样吧,相逢就是有缘,你们愿不愿意跟我到家里去做一回客,或许我能帮你们呐?”   既然遇到了,总不好就撒手离开的,倘若这几个孩子真是走投无路了,她倒是很想帮一帮他们,就当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做贡献了吧!冬秀厚脸皮的暗想。   这几个少年听到她的邀请却面面相觑起来:这该不会又是什么骗人的把戏吧,这些天的经历实在叫他们吃够了教训,现在是不敢再轻易相信别人无缘无故的好意了。   少年们相顾无言、踟蹰不定,场面一时寂静起来,无形的尴尬蔓延其中。   冬秀这才觉得自己的相邀好像是有那么点突兀,跟怪阿姨哄骗无知小孩子似的,她忙笑盈盈的解释道:“我先生名叫胡竞之,是京大教授,他时常也会资助像你们一样遇到困难的学生们,还认识许多那个留学会里的负责人,说不定他能帮到你们!”   胡竞之的大名在学生里绝对算是如雷贯耳,基本上只要是上新式学堂的学生们就没有不知道他的,而且他的确是仗义疏财,经常资助和提携后辈、朋友们,在社会上的名声一向是极好的。   果然,几个少年听到胡竞之的名头,立马眼冒精光,兴奋的围着她不提问询,一副马上要面见偶像的激动莫名状,不过胡竞之也的确是许多青年学子们心中的偶像没错啦。   一路上少年们仍有些不可置信,他们居然能这样巧合的见到传说中的胡先生,直到亲眼见着了胡竞之本人,这才欣喜若狂的相信他们是否极泰来、因祸得福了。   胡竞之算是报纸上的常客,本人又长得十分得人意,很有辨识度,即便没见过他本人,这几个少年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他来,然后便全程星星眼的被大佬谈话了。   谈完话的几个少年简直像是做完了全方位的身心SPA,从里到外都透露着精气神,全不复先前的苦恼,一个个打了鸡血般恨不得立马就要干出些事业来证明自己,丢钱这样的事还算事么,他们可是祖国寄予厚望的新青年,怎会因这点事就颓丧呢!   冬秀留几个人吃了饭,又叫他们留下住址和姓名,这才让他们带着胡竞之的手信离开了。   几天后,意气风发的少年们如愿登上了去往法国的轮船。   “哎,咱们那钱丢的不亏哦,几百大洋换来贵人相助,值了!”   “可不是,要不是丢钱咱们怎么可能会遇到胡先生,要不是有胡先生的手信咱们怎么会那么容易得到留学会的资助!”   “胡先生果然是了不起的大人物,不仅知识渊博,才华横溢,为人还那样亲和慷慨,对我们这样素不相识的学生也肯鼎力相助,不愧是备受推崇的大师哦,听他给我们分析的国内外情形和留学注意事项,真是叫人豁然开朗,实话说,原本我还对出国有些迷茫和恐惧,现在却无比坚定了求学的目标和信念,真可谓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哦!”   “胡师母为人也很好啊,还特地带我们每人都做了一身西装哦,要不然到了国外咱们连件体面的见人衣裳都没有!”   几人说起胡先生夫妇都是无限的崇拜和感激,这次要不是遇到他们,他们能不能顺利出国还真是两说呢!当下各自在心里暗暗记住这个恩情,只待日后再报!   “哎哟,你个瓜娃子,箱子里到底装了些啥子哦,沉死老子咯。”   少廉是几个少年里身量最高壮的一个,一向以老大哥自居,很是照顾其他人,上船后就主动承担起给小伙伴们摆放行李的职责,拎到茗娃子的箱子时却差点被那个沉重的箱子给拉脱了手臂。   “那还用说,肯定都是宝先生的小说呗,一路从家里拎过来的,真是难为你到了现在居然还带着,也不嫌累赘!”   “当然不嫌,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茗娃子有多宝贝这些小说,每天不看这些小说那是连觉都睡不着的!”   “哎,可惜到了国外就没得看了,宝先生的未来世界可正连载到精彩处呢,我昨儿买的报纸上说道林与文考上大学,他父母奖励了他一部手机,我跟你们说,这手机可是个神奇得了不得的东西哦,不仅随时随地都能打电话发信息,还是个万事通不求人,不管你有什么问题都能在那里面查到,哎,我要是有部那样的手机,我现在就能查到法兰西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咱们的学校是个什么样子……”   “瞧你,又做梦了,这不过是人家作者虚构出来的玩意儿,你还当真了!这世上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东西呢,还不用电线就能通话……”   “现在是没有,你怎么知道以后不会有那,当初你看到小说里说的飞机也是这样说的,还说人怎么可能像鸟一样飞到天上去,结果怎么样,那飞机不是已经被发明出来了么,只不过是咱们孤陋寡闻没听过罢了!”   眼见两人又要争论起来,小个子少年忙打圆场:“好罗好罗,管它有没得,反正看小说里写得好有趣哦,哎,茗娃子,到时候把你的书借给我看看撒,我为了参加选拔考试好久都没看过宝先生的连载小说咯!”   “你还是别看了,这部小说又没有完结,我手里也只有第一册 ,看完上册没下册,小心跟我一样牵肠挂肚哦,哎,要是国外也能看到连载就好了,也好解我相思之苦啊!”“谁说没有,我听说这部小说在国外也火得不得了,早就被外文报给转载了,说不定你在法兰西也能看见后续的连载哦,只不过是法文的,你得先把法文学好了才行,要不然也看不懂啊!小心对面相思不相识啊,哈哈……”几个少年嘻嘻哈哈,满怀着憧憬和斗志的前往了理想之国,冬秀却十分虔诚的把那几个少年留下的字条给保存在了她的百宝盒里。   额滴娘哎,这可是伟人的亲笔手书啊,她可得收好了。   话说当初,几个少年离去后,冬秀对着那纸条上的名字愣了好半响才激动得浑身颤抖的想起了那个少年是谁,这个姓、这个身高、这个籍贯,还有这个名字,百分百是后世那位伟人没跑了啊。   这可把冬秀给激动坏了,险些没把持住在那帮少年面前露出阿谀谄媚的屁民本色来!   她决定了,这个留学资助她是非要进行到底了。   处在这个风云激荡的时代,又知道华国将来所要遭受的苦难,冬秀很难不受触动,也曾打了鸡血般的想要做些什么来扭转国事、改变历史,无耐她就是个在普通不过的路人甲,就算穿越了一回也成不了女猪脚,便是做白日梦,她也丝毫想不出自己能干出什么惊天大事来拯救华国,智谋韬略她是一样也无,心智毅力更是平平无奇,就连信念都不甚坚定。   在彻底的剖析认清了自己后,她是断了蹦跶的心思,倒是颇有几分恨己无能、投效无门的郁郁!   可现在,报效祖国的机会来了!   她是做不到为祖国的崛起而奋战了,可是尽自己所能为那些在一线奋战的勇士们提供些微薄的帮助,却是她义不容辞,也力所能及的! 第95章 阿凡提   沪市作为亚洲首屈一指的金融大都市,各类世界知名银行的分行是少不了的,这一点便是北京也比不了的,这倒是方便了冬秀给少年们的汇款。   她拿上自己的印信和存款单,直接取了五千大洋出来,然后兑换成法郎,再换成汇票,这时候的大洋可是十分□□十分值钱的,一块钱就能换到十法郎,而五法郎就足以在法国买到一顿有鱼有肉有奶有酒的豪华套餐了,也是一个女工一天的工钱,因此这五万法郎的汇票不可谓不是一笔巨款,特别是对那些勤工俭学的穷学生们而言,有了这笔钱,便足够他们一年吃喝不愁的了。   冬秀得承认,倘若这收款的人不是少年伟人,而是换了其他不相识的少年,她即便要资助,也绝不会一次性给这么多,不是谁都有那样高洁的品格,能真正做到视金钱为粪土的。   何况法国作为公认的浪漫之都,崇尚的是自由和享乐,国内一向旖靡奢华成风,很容易就能使人迷失其中不可自拔,少年人又一向心性不定,谁能指望他们在那个五光十色的大染缸里还能坚守本心不迷失呢。   可伟人就绝对能做到,虽然他还年少,可冬秀相信他坚毅的心性和高尚的品格早已在灵魂深处扎根,无论诱惑还是苦难,都只会使它更加茁壮而纯粹。   她不怕少年伟人会拿着这笔钱去挥霍,只怕他太过高风亮节不肯用她的钱呢。   而且少年人总是倔强而好强的,冬秀贸然给这么一大笔钱给他说不定反而叫他不自在了呢。   想到此,冬秀忙在信中言明,这笔钱算是胡竞之给他们的教育基金,希望他们能妥善使用,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只要能取得好成绩那便是对得起他的资助云云,又点名一定要少年伟人来做这笔资金的管理者,一应调度支配都全凭他的主意,只要是于个人发展和国家前途有利的都可以……   她一边写一边想这次留法的人里会不会还有其他的伟人,如果有,那她完全可以通过少年伟人给他们也提供一些资金上的援助嘛!   想着想着脑中突然灵光乍现,果然叫她回忆起了前世看过的一部关于讲述我党成立过程的大电影,而这电影里就有提到这次大规模的留法俭□□动,在留法的学子中不乏后世鼎鼎大名的革命先驱、将军甚至烈士,而且很多人的名字都是写进了历史课本里足以叫冬秀高山仰止、五体投地的!   也正是这群未来即将成长为叫人敬仰的青少年们率先在国外建立起了我党的组织,找到了真正的救国强民之路!   妈呀,她这是无形中与未来的各位大佬们搭上线了啊!   以后可一定要好好写文、多多卖钱,努力支援我党的建设!好歹她前世也是一名光荣的党员嘛,就算交党费了,而且这也算是她为祖国尽了一份心力了!   冬秀浑身打了鸡血般热血沸腾的把信件投递出去,一下子燃起了熊熊的斗志,整个人都亢奋起来了,恨不得在原地来个720度的回旋来表达心中的激荡兴奋之情。   回到家中她便迫不及待的把这件事分享给了胡竞之,当然也隐去了她所知晓的未来事的部分,胡竞之对此倒很是支持,只是提醒她不该一次给那么多的钱。   他自己是留过学的,知道国外新奇舒适的生活对这些少年们有多大的诱惑和影响,有时候金钱反而会成为他们独立上进的阻碍,甚至阻断他们的求学路,让他们彻底堕落迷失在那浪漫之乡里。   冬秀又不能告诉他那个少年未来会成为何等样了不起的人物,绝不可能会被区区小利所腐蚀,便只能打个哈哈,说她对那少年颇有眼缘,相信他绝不会如此云云。   胡竞之便不再多说什么了,毕竟在他的观念里这些钱都是冬秀姐自己赚来的,算是她的私房钱,她爱怎么花就怎么花!   冬秀对胡竞之这种“我的也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的思想觉悟十分赞赏,觉得他简直是天下最可爱的大男子主义者,宁可自己熬夜多给报社写几篇稿子换来报酬养家,也从不打她的小金库的主意!   这样想一想,冬秀简直比现代掌握了丈夫工资卡的女人们还要幸福啊。   不过通过留学这件事倒是给冬秀提了个醒,像她们香儿这样大的孩子貌似也应该去上学的呀。   在冬秀既往的印象里,民国的教育事业是那样的落后,毕竟连京大这样全国首屈一指的高等学府也才在去年打破常规开始招收女大学生,实现男女同校呢,高等教育尚且如此处境,学前教育就更别提了,这时候有没有幼儿园还是两说呢。   后来看多了报纸,又去了北京,切身了解了这个社会,这才知道其实早在清末时期,华国就有正式的幼儿园出现了,不过那时候的幼儿园叫做蒙养院,顾名思义就是启蒙教养的地方,可惜那时候也没有专门的幼师,只有些乳姐、节妇在里面充当保姆的角色,根本也根本没有起到什么教育的意义,倒更像是托儿所、养育院。   后来慢慢的出现了女子师范学校,幼师一职才算正式走向了正规化,幼儿园也逐渐有了专业的幼师。   只是能上得起女子师范学校的女生大多家境殷实,念书不过是为了顺应社会潮流,给自己增加嫁人的资本,有几个会在毕业后选择工作而不是嫁人呢,选择工作的又有几个会去做幼师呢,毕竟这在普通人的眼里与照顾孩子的保姆有什么区别呢!   不过幼师的数量少,正规幼儿园的数量就更少了,何况是在这租界地区,幼儿园明显有洋化和贵族化的倾向,不但设施、配置全盘西化,就连语言、教材也照搬国外的模式,穿洋服、吃西点,听外国故事,像香儿那样三观未立、教啥学啥的孩童,冬秀可不想自己的侄女儿最后被教成个香蕉人。   而且香儿才开始活泼了一些,不再像以前那样胆小怕人,可到底还是有些孤僻,长到这么大从来也没跟其他小朋友相处过,恐怕一时间还无法适应学校那般陌生的环境和生活方式。   何况她们应该不会在沪市久待,不出意外,明年初夏时分胡竞之的脚疾也该彻底根治痊愈了,他们自然还是要回北京去的,大姐和香儿自然也一道去,这上幼儿园的事倒不急于一时了。   冬秀只得先把这件事记在心下,且看且说。   当务之急还是要先把她的童话故事捣鼓出来。   童话故事虽简单直白,看着往往还很是夸张幼稚,可却绝不意味着它很好写,相反,冬秀觉得这简直比要她用文言文写小说还困难哪。   都说童话是成人写给孩子的情书,其中包含了无限的情意和祝祷,向她们展现的都是这世间所有的美好,勤劳、勇敢、善良、诚实、责任、宽容、热情……容不得有一丝一毫的作假和虚伪,即使悲痛也不失其壮烈,黑暗也不乏其希望,起的是引导和榜样作用。   这就好比要在一张纯洁无瑕的白纸上落下第一笔痕迹,这总是叫人不得不慎而重之,小心以待的。   这段时间,冬秀已经在脑内无数次的演练过怎么在不失其趣味性的同时,将阿凡提的故事用最简单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要能让孩子无障碍的阅读和理解,同时爱上这个故事和故事的主人公,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毕竟,孩子是这世上最真实,也最难讨好的了!   不过她心中已经有了好的想法,她要用漫画的形式来为这则童话增色!   鲜艳可爱的图画永远比纯粹的文字更加吸引孩子,也更能为孩子所喜爱和接受。   可惜她虽会点儿素描,对漫画却是一窍不通的,只会什么一笔画鳄鱼,一笔画小鸭之类的,像那种真正能打动人的漫画形象,却一定是有灵魂,能叫人打心眼里喜爱的,就好比米老鼠、灰姑娘、叮当猫、史努比等等,每一个都是深入人心,能叫人把它当做童年伙伴的,他们甚至都有具体的出生年月、爱好、身高、性格等等。   这个时候自然也是有漫画的,不过这时候“漫画”这一说法,还属于新鲜的舶来词,虽然早被留日学生们引用到国内来了,可传播并不广泛,又因为这些画作的内容都是以讽刺和批判为主,因此就叫做谐画、滑稽画、讽刺画,至于风格嘛,反正是不适合小孩子看的。   至于连在后世都十分受欢迎的《老夫子》和《三毛流浪记》之类的长篇连载漫画,现在应该是还没有发表出来的,虽然它们可能更具有警醒教育的意义,更符合这时代的审美,但她是万万不敢打这两部漫画的主意的,谁知道人家作者会不会明年就把它写出来了呢,别到时候被人家原作者当场捉住她抄袭给打到脸上了,那就不妙了。   也许真像鲁迅先生所说的,做学问和教学这两件事是无法并存的!(鲁迅先生真的说过!)   自从开始了宅居生活,胡竞之的创作热情大为高涨,整日埋首于案牍间写作、研究,一时间倒是成绩斐然,已经完成了手头一部很是高大上的关于哲学史的研究,冬秀也是不遑多让,为了写好阿凡提,各类资料查得飞起,稿子也是几经删改润色,两人的工作虽各不相干,却又都被对方激得更加努力奋发了,写起东西来也更带劲了,熬起夜来自然也更加肆无忌惮了,一下子将冬秀坚持了多年的保养习惯给打破了。   但不可否认,熬夜真是创作的一大助力,自从开始熬夜了,她写作的效率是大大提升了,不过半个月的功夫,她就把阿凡提的前十个单元小故事给写出来了,而且理顺了思路,找到了正确的表述方法后,后面的故事写起来也顺畅多了,简直分分钟就能写一个出来,反正她脑海里最不缺的就是这方方面的素材了。   接下来就是为阿凡提里的各色人物设计漫画形象了,她脑海中对阿凡提有十分明确的形象定位:颀长劲瘦的身躯、浓密的山羊胡子、夸张的鹰钩鼻、小圆眼睛和连体波浪线一般的细弯眉毛,带着民族小帽穿着民族服饰,手拿民族弹拨乐器,骑着一匹同样瘦骨嶙峋的驴子,一眼望去便知是新疆地区的人物,极具西域特色。   当然还有贪婪的巴依老爷,受贿的法官、投机的商人、穷苦的百姓等等,他们无一例外也都是维吾尔族人,与这时候常见的漫画人物形象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在王稚萍再次来拜访的时候,冬秀便把故事及她对漫画的要求说了,请她在报纸上打一篇“征画”广告。   是的,她决定通过广告的方式来面向全国征集画作,本来这时候学画的人就少,国内会漫画的人那就更是凤毛麟角了,这时候国内可是连一本漫画杂志或报刊都没有呢,她都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人能领会她广告中的意思把阿凡提的漫画形象给画出来,只能大海捞针,寄望牛人在民间了。   王稚萍知道她又有新作出来,自然是高兴不已,即便冬秀再三告诉她这是写给小朋友看的,她依旧兴致勃勃的想要一睹为快,这可是宝先生的作品,那还能有差的吗,想一想宝先生的读者群,那还真是就差小孩儿了,倘若这新故事一发表出去,那可真是要网罗男女老少所有的人了。   至于宝先生的烦恼,她根本就没放在心上:“您不就是要找人根据这故事来作画么,这点您尽管放心好了,我们报社就有许多的画手,都是有好几十年经验的老人了,肯定误不了您的事,再不济咱们出版社那边也有许多画手呢,有的连西洋画都画得好极了,我这就把您的要求告诉他们,叫他们照着画去,一个星期后就把画作拿来供您挑选!”   冬秀当然知道报社里有现成的画手,不过就像王稚萍说的那样,那些都是老人了,画技画功自然是没的说,可惜画风一向就是传统的华国风,她还真不觉得他们能做出这种萌属性的画作来,不过试一试也未尝不可,万一就有那触类旁通会漫画的人才呢。   王稚萍带着宝先生的新作和一篇广告征文回了报社,将这事说与了唐主编。   唐才常看着那篇写得妙趣横生的“征画”广告,沉吟半响,决定一边找报社的画手去画,一边还是如宝先生要求的那样,把征画广告打出去。   “这可不仅仅是篇征画广告,它更是咱们为宝先生新作的宣传广告啊,这次的题材新颖又特殊,按宝先生的说法叫童话故事,是专写给小孩子看的启蒙益智故事,可哪家小孩子会买报纸看呢,只怕我们即便刊登了,很多人也就冲着宝先生的名头看看就罢,说不定还要对它大失所望呢,觉得宝先生笔力衰退了,毕竟这故事不如以往的小说吸引人,但有了这篇征画广告,便正可打个头阵,明明白白告诉读者们,这是写给孩子们看的故事,叫他们看完报上的连载小说后,不要忘记把这篇故事留给家里的小孩子去看!”   王稚萍闻听此话,对唐先生的远见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又想着:莫不是宝先生原本也有这个意思?结果被自己自作聪明的给搅和了,啊呀,那她真是罪过罪过了……   报社对冬秀这样的人才一向是优先优待的,就像她这次提出的在报上打广告的要求,不过是用了两天时间,报社便给她办妥了,而且这广告简直是打得漫天飞舞、无孔不入。   报社不仅大手笔的在各大有名有姓的报刊上都打了广告,还制作了许多带广告语的旗帜和招牌插在最繁华的街道两旁的店铺里,在玻璃橱窗和路牌上贴彩色广告纸,雇报童当街吆喝发放广告单……   据王稚萍说报社还打算制作专门月份牌呢!   冬秀倒是知道那月份牌就是个活体广告本,不过那月份牌上面可都是些妖娆娇俏的女子啊,适合打儿童广告吗……   总之,报社这次可真算是尽心尽力了,简直都叫冬秀不好意思了,人家这样卖力的为她宣传,万一她的故事不受欢迎可咋办啊,那岂不是凉凉了……   她带着大姐和香儿出去逛街时,看着满街随处可见的广告语和报童们的卖力吆喝,不由得便生出几分压力和尴尬来,特别是大姐在经了这种广告轰炸后对她感慨道:“不过是写给小孩子看的小故事罢了,也不是多高深多了不起的物什,就吹得这样起劲,广告打得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难道小孩子看了那故事就能立马变得聪明伶俐起来不成?也太过浮夸了!况且这个宝先生不就是写了《上错花轿嫁对郎》的人么,貌似还是个很出名的人物,我曾经做工的那家里的小姐整天念叨着他,还说爱他崇拜他,啧啧,简直教人没眼看没耳听,气得她爹妈要把那书给烧了,你说这种写才子佳人小说的作者写的东西能给小孩子看嘛?可别把好好的孩子给教坏了……”   冬秀也是要面子的啊,听她这样一说,恨不得立马告诉她:她也不是专写言情小说的好不好,她的《提刑官宋慈》已然远销海外,至今还很火爆,她的《三寸金莲》是连政府都要打CALL的好文,更别提她正在连载的小说,据说已经在国外的好多报纸上进行翻译连载了,同样是大获好评,有许多人都写了评论,说她是为国争光了呢!   随着在心里各种反驳,可她自己也不是不心虚的,深觉报社这次是用力过猛,把她搞得毫无退路了,她悄悄的跟胡竞之抱怨这事,胡竞之倒是一派淡定,安慰她道:“我倒是觉得这广告打得很好,至少现在很多人都开始关注你说的童话故事了,那些了解你的读者们自然是欢欣鼓舞,期待万分的,不了解你的人,像你大姐,不也是开始关注它了么,不论喜不喜欢,想来你的故事必定能被很多人看见,这不正是你所期待的么,还是说你对自己的故事没有信心?”   “当然有!”冬秀想也不想的回答。   阿凡提可是有很深的群众基础和文化底蕴的好不好,凡能流传千百年而不衰的故事,本身就很有灵魂和内涵,足够打动人心,一定的改编和艺术加工只会使它更加精彩夺目,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芒,她对故事本身自然是极有信心的。   问题是她对这时候的小读者们没有信心啊!   “只是,小朋友们会喜欢这样的故事吗?”毕竟他们的启蒙读物一直是《三字经》、《千字文》来着。   “肯定会喜欢的,你的故事那样童稚可爱,就是我看了也觉有趣,小朋友一定也会喜欢的。”胡竞之是真觉得太太的童话故事写得很好,之前为了给她提供参考,他还特地找了不少国外著名的童话原版来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冬秀姐的童话故事显然是更胜一筹的,不仅寓意深刻,便是语言也十分简洁明快又不失其灵动性,对小孩子的语感培养十分有利,能叫他们更快更容易的适应这种白话文体,他真是对此充满了信心的,见冬秀姐有些犹疑,他干脆耸肩道:“退一万步讲,这故事即便没那么受欢迎,你也完全不用担心这会堕了你的一世英名,你投稿的报社背后可是站着国内首屈一指的出版社,如果我猜的不错,你的故事受欢迎,他们就拿来集结成书,当做儿童读物出售,如果不怎么受欢迎,他们也会节选一二故事编到小学语文教科书中,要不然他们也不会如此卖力为你宣传造势了!”   况且报社这样做,正合了现今社会所呼吁的重视儿童教育的主流思想,他们积极的刊载儿童文学,此举无疑正是迎合了社会所呼吁的,即便不能获利,他们还能得名呢,谁也得说这是一家进步开明的报社,所以,胡竞之压根不担心冬秀姐的故事会糊了,就是报社那头也不允许啊。   而冬秀在听他分析自己的故事可能会入选小学生教科书时,简直震惊了:难道她一直暗搓搓梦寐以求的名留青史梦要实现啦?她,她终于要开始玛丽苏模式了么?   她不知道这时候的教科书与前世不同,是有很多版本的,而且每年的教材变化都很大,即便今年她的故事被编入小学生课本了,明年可能就会被淘汰了,就算不被淘汰,这时候的课文很多都是不署名的,她想要借此“名留青史”走向人生巅峰,那也只能是做梦罢了!   不过这个美梦极大的缓解了她的那点儿焦虑,整个人重又变得斗志昂扬起来。   而此时,王稚萍也将报社画手们所画的“阿凡提和他的驴”的画稿送来以供冬秀筛选了。   “嗯,阿凡提的形象倒是都很符合我的设想,就是这驴……”冬秀看着无一例外显得很是吃苦耐劳的瘦驴,有些一言难尽,阿凡提骑在这样一头驴上,会让人觉得他是在虐待动物吧。   “驴?这驴画得都挺好呀,您看这张,活灵活现,栩栩如生,脖颈处的鬃毛都分毫毕现,而这张浓墨焦枯、轻重徐疾,寥寥数笔间便可见其风骨苍桑,着实大气,还有这张,简直是画鬃画骨又画声,简直能叫看的人都仿似听到了驴的昂叫声一般,虽瘦,却生机勃勃,十分震撼人心哪……”   王稚萍真觉得这些画作都可算上上之作,虽比不上名家大作,可是用来做童话故事的插图却绝对够格了。   本来嘛,报社的画手们即便不是宝先生的的忠实读者,那也深知宝先生如今在圈内的地位,只要能与她攀上一点关系,以她大度的劲儿,自己难保不会跟着名利双收啊,就看看她给读者写的走进科学系列短文吧,哪个被选中的读者不是跟着既出了风头还得了实惠呢。   其实民国时期因为各项规定条款都不齐全,作者被光明正大的侵权、碰瓷那都是常有的事儿,不说盗版泛滥的问题,就说这时候流行的一种“伪文”现象就叫人头疼不已,伪文就是冠以已经出名了的作家的名头所写出来的作品,这种作品一般质量低下,内容低俗,往往叫不知情的读者们上当受骗,产生犹如吃屎一般恶心的心情,继而便败坏了原作者的好名声,可原作者们对此还毫无办法,只能任由他们欺世盗名!   可宝先生的名头至今就没人能借也没人能盗,盖因其写作风格独树一帜,十分好辨认,言语又诙谐非常,难以模仿,即便仿写也少有得其一二精髓者,读者们很容易便能分辨真伪,因此市面上极少有宝先生的伪文出现,况且她背景又硬,拥趸又多,想借她的名去造自己的势,那无异于偷鸡不成蚀把米,一个弄不好就要臭大街了。   现在却是人家把金大腿主动伸到面前来了,那傻子才不抱呢!   因此那些报社的画手们在知道是给宝先生新作做插画时,个个都积极主动得不得了,使出了自己毕生的功力,力求能雀屏中选,从此借着宝先生这股东风平步青云,更上一层楼。   冬秀再没有艺术欣赏力也看得出来这些画作是何等的精工细作,只是不合适就是不合适啊。   “好是好,就是画得不像人!”   王稚萍:……   这是画的驴,为什么要像人啊?   冬秀解释道:“我这是童话故事,是给小朋友看的,他们并不需要画作有多么的精致美观,即便是传世名作,风格不对,他们欣赏不了,那也是媚眼抛给瞎子看哪!小孩子的世界观和逻辑与成人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在他们的世界里要黑白分明,正邪不两立,好人就是善良的、美丽的,坏人就是邪恶的、丑陋的,这些最好一眼就能叫他们区分出来,而所有这些好的、坏的所有角色形象又都要是可爱的,就像孩子们自己一样的可爱,不能叫他们觉得恐惧害怕,更不能叫他们觉得教条死板,所以即便是一头驴子也应该有人一样的情感和表情,这才能叫孩子们看了心生喜爱,在适当的时候它能起的作用可不比人小呢!”   王稚萍恍然:“哦,就像那西方童话里会唱歌的鸟,会说话的猫一样是吧!”   “对,就是那样,将动植物和其他非人的物件都拟人化,赋予它们人的情感、思想和灵性,拉近彼此的距离,让孩子的世界充满童真和幻想!”   懂是懂了,可究竟怎么让驴脸上出现人的表情,王稚萍还是有些难以想象,想想看,一头驴跟个人一样冲你愁眉苦脸或咧嘴大笑,那不是……挺恐怖的嘛~“其实咱们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就是这样的嘛,他原本只是只猴子,可他不但能说会笑,还能牧马呢,还能翻筋斗云,会七十二变呢,但大家从没觉得奇怪,只会觉得理所当然是不是,从某种方面来说这就是一种成功的拟人化啊!”冬秀给她解惑。   这下子王稚萍才算是彻底明悟了,再想一想龇着牙笑的驴脸,突然便觉得可爱起来了,那就不再是单纯的一头牲口了,而是可以交心的朋友,果然,宝先生的想法就是与常人不同,总是这样出人意料,又叫人惊喜万分。   冬秀要知道她把这种动物拟人化的创作归功到她头上,那真是要心虚羞耻死了。   不说欧美,就是临近的霓虹国那边,冬秀也辗转的从胡竞之那些留日归来的同事朋友们那儿得知了他们漫画行业的一些情况,那边早在一二十年前便已经出现了以孩子为主人公的儿童连载漫画,去年又创办了“周日漫画”栏,专用来刊登以儿童为主人公的儿童漫画,既有根据童话传说改编的,也有描写儿童恶作剧、小聪明、日常生活等内容的漫画,那种温馨、纯真、烂漫、简单,一下子打动了刚刚经过世界第一次大战的人们的心灵,迅速风靡流行起来,拟人漫画也随之进入了蓬勃的发展期。   而这时候的华国,一方面憎恶着霓虹国加诸的各种不平等条约,一方面又出于虱子多了不怕咬和慕强的心理,很多方面都特别愿意像这个强邻学习,比如变法改革、比如普及国语、比如创办新式学堂等等,而这种向强邻学习的劲头直到21世纪还未停止,我们一直是个善于妥协,却从不服输的国家,所以华国才有那么多被外敌入侵和统治的经历,而每一次,华国都显示了它无必强大的包容力和生命力,无数次的在战火中新生,赢得更加美好和优秀的自己。   现在国内呼吁的重视儿童文学风潮,一方面是先进的知识分子们从达尔文的进化论中发现了儿童对民族未来和人类希望的重大作用,企图通过加强儿童教育达到救国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受到了邻国的影响,想要通过复制邻国成功的模板成为和邻国一样强大的国家,而儿童漫画这股东风也正渐渐吹向国内,想必不久的将来也会使国内的儿童漫画破壳而出、焕发新生。   所以说,冬秀这个阿凡提连载漫画如果成功了,虽在国内能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却绝不能算是创新。   注:阿凡提这个人物来源于动画片《阿凡提》的故事(实话说作者没看过几集,很老的一部动画片了,节奏比较缓慢,不过很经典啊,感兴趣的可以去找来看看哦); 第96章 连载漫画   这厢冬秀没从报社的画手们那里得到最满意的回复,想着这童话故事又不急于发表,便干脆寄望于“征画”广告了,希望能从那里得到惊喜。   那厢赴法求学的少年们在海上颠簸了将近40天后,也终于到了那自由的彼岸法兰西,正式开始了自己异国他乡的求学追梦路。   而正如冬秀所预料的那样,短暂的兴奋过后,少年们很快便迎来了生活的痛击,他们在家时不说家境有多么富贵殷实,起码也是不愁吃喝,从没为五斗米而发过愁的,可如今囊内羞涩,不得不立即开始勤工俭学了。   他们刚到法国,连说话都还要靠翻译,又是半大的少年,能找到什么好工作呢,往往不是承受不了工作强度自动退却,便是工作所得低得还无法糊口,更有甚者不但赚不到钱,反而还因为一些霸王条约而倒赔钱,几人吃尽苦头,还浪费了大量的学习时间,总算是暂时放弃了勤工之路,改为俭学,尽一切可能的压缩成活成本,一时间各个面有菜色。   而冬秀那封带着巨额汇票的信件也正是在这时候辗转到达了少年伟人的手上。   少年们如何处置了这笔钱冬秀不得而知,但只要他们没有把它原样返还回来,冬秀就放心了,也总算自己一片真心没有白费!   而冬秀的等待果然也得到了回报,她从海量的“征画”来稿中发现了最符合她设想的一篇漫画,这画里的阿凡提和他的驴子简直与冬秀前世记忆里的相差无几,而且那个萌萌哒的驴子表情滑稽夸张,居然有种让人想要喷饭的感觉,十分惹人喜爱和亲近。   她当即通过报社给作者去信,告知他画作入选了,并请他看文作图,根据第一篇小故事《卖树荫》来完成相应的漫画。   叶浅池是个乡下地主家的傻儿子,放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横行乡里、追鸡撵狗的好日子不过,读了几篇报纸上的进步文章,将将年满十七,即将在父母安排下娶另一地主家的小脚胖小姐为妻时,毅然绝然的包袱款款离家追梦去了。   叶少爷读过私塾,也进过新学堂,肚子里墨水不少,为人又聪明伶俐,机敏善变,因此,闯荡沪市三两年居然也没跟他爹妈预料的一样会被残酷的现实给扇回家去,反而混得如鱼得水,过得颇是滋润。   叶少爷手头宽裕了,便有闲情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了。   他从小便对绘画极有兴趣,本身也有些天赋,只可惜老爹对他的人生规划是要他当一个更大的地主,而不是什么见鬼的画家,更别提给他请绘画老师了,因此一直以来他都只能靠自学。   可他当真是很有些才气的,靠着自学和旁听,对中西画技兼容并收,居然也画得有模有样,而且因为没经过系统教育,绘画风格很是独特而有灵性,没有一般人的匠气和刻板,逐渐的便在广告绘画界小有名气了,去年还为中原书局的教科书绘制过插图呢。   而正是那些童趣的插图让他找到了自己想要走的路,比起正儿八经的油画、水彩,或是其他别的什么画作,他更喜欢,哦,不,是最喜欢那种看了就能让人感到快乐又轻松的漫画。   想方设法的找了许多国内外的漫画临摹研习,比起别的画种来说,漫画毕竟还是比较容易上手的,因此他很快便试着开始创作自己的漫画了,可惜这时候的漫画连载是没有市场的,他也就只能与自己的漫友们孤芳自赏、圈地自萌了。   宝先生的“征画”广告就是在这时候进入他的眼帘的,这无疑是正打瞌睡就有人送来了枕头哇,他当即便按要求作了漫画邮寄过去。   虽然心里抱着些小庆幸,可他自己也知道,这其中的竞争有多大,这位宝先生一向很有号召力,所在报社又很是大方诚信,应征的人肯定少不了,学画画的本就难出头,除了寥寥的个别人能成为大师外,其余都不免要沦为画匠了,像这样名利双收的好机会,谁会舍得放过呢,肯定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啊,像他这样的野路子,说不定第一轮就被刷下去了呢。   所以等他收到报社来信,告知他的画作已被选中时,那种感觉真像是被天上的馅饼给砸到一样,简直喜得不知如何是好,他倒不是为了什么名啊利啊的,对于他这样的年轻人来说还有什么比别人的欣赏和肯定更叫人感到高兴的呢,何况这宝先生还是他一向极为喜爱和钦佩的小说家呢,当下对他的观感更好了,觉得他简直是天下慧眼识珠第一人,是自己大大的知己和伯乐。   当下便打了鸡血般辞了布店的工作,开始每日闭门深造,根据信件的约稿要求进行阿凡提故事的漫画创作,人家这样看好他,他总不好辜负了人家的期望啊!   连载式的漫画虽然还是个极其新鲜的东西,很多人都不见得听闻过,可他却已经看过不少国外的类似漫画了,而且自己还动手进行过创作,也算有了一定经验,这时候画起来便没有那么困难,何况宝先生还说了,里面的配角都让他自由发挥,不必过分拘泥,这真是正合了他的胃口。   于是冬秀所看到的漫画成品便与前世在动画片中所看到的有很大的差别,不过前世那部阿凡提的动画片更像是木偶戏,人物形象本来也不太适合直接套用到漫画里去,反而是这位叶先生自创的各种人物形象,看着更加滑稽而可爱,即符合这时代人们的审美,又能完美的展现剧情,比如大反派巴依老爷和她的妻子,分明是脑满肥肠,把尖酸刻薄都写在了脸上,偏偏身材形似不倒翁,头和身子都是两个紧连在一起的圆润球体,看得人喷笑……   冬秀简直对这漫画不要太满意啊,果然,高手在民间啊。   漫画既然已经敲定,报社方面自然又开始轰炸式的投放第二轮广告了,并一再将其拔高到儿童教育、救国救民的高度,吹得冬秀那几天都羞于出门。   唐才常这边不仅要紧锣密鼓的安排童话故事的刊载,又派人去与漫画作者联络,表示要与他进行签约,倘若这漫画反响不错,最好还要将其笼络至报社,以后或专给宝先生的童话故事作画,或在报纸专辟出来的儿童刊物区进行漫画刊载,想来也能吸引不少的小读者呢……   叶少爷在报纸出来的第一时间便到报摊上买了好几份回来,他的作品这可是第一次登上报纸啊,而且还是这样有名又正规的报纸,虽然是个副刊吧,可那逼格也绝对能说是全国范围内首屈一指的,毕竟人家那傲视群雄的销量摆在那儿呢,想到自己的画作即将随着报纸被全国各地的人所阅览拜读,他就激动得一阵颤栗。   作为报社的主推作品,这篇新鲜出炉的儿童漫画不仅被作为报纸的首页让人第一眼便能见到,还特地印刷成了彩色的,在一堆黑白色的报纸堆里别提多么显目、多么抓人眼球了。   少数民族的服饰不仅极有异域风情,色彩还十分的热烈鲜艳,这导致漫画整体夺目异常,便是一个路人也会忍不住会驻足瞧个新鲜,而漫画本来就有叫人越看越入迷的魔性,何况这种用来讲故事的连载漫画,便是不识字的人也能看得津津有味呢,当下引得许多人争相购买。   叶少爷把连载有儿童漫画的版面从买回来的报纸中单独抽出来,发给邻近左右的孩子们,从冒着鼻涕泡的三岁小童,到已然开始赚钱养家的半大小子,见者有份,人手一张。   这样花花绿绿还免费的东西,孩子们自然都很喜欢,不论是折了做玩具,或带回家去糊墙,那都是极好的,有些孩子拿了报纸就嘻哈着跑远了,更多的确是被手中的报纸所吸引,埋头阅览起来,他们渐渐的越来越安静,各自找了角落随地坐下,忘情的成迷其中,享受起这难得的精神愉悦。   叶少爷见孩子们看得着迷,心中大石落地,知道自己的漫画是得到了认可,这些孩子可大多是不识字的,宝先生的故事固然精彩,可他们未必看得懂,现在却各个看得津津有味,那肯定是在看他画的漫画啊。   “叶先生,这张报纸可真好看,真有趣,后面的还有吗?”一个看完的大孩子嬉笑着问他。   “后面的自然还有,只是要等明天才能看,不过你看懂了吗?”叶少爷故意发问。   “当然看懂了,这些画儿都画得明白极了,就是这两个胖胖的地主不准别人在他屋前的树荫下歇凉,要别人给他交纳凉的钱,这个骑驴的瘦高个就拿了一袋子的大洋把这片树荫给买下来了,然后……”   大孩子一边用手指着一格格漫画,一边自信的把故事讲述出来,倒真是没出什么差错,末了,扭捏的问叶少爷:“叶先生,我明天还能来您这儿看画吗?这个画儿真是太好看了,我从来没见过这样有趣的画儿!”   叶少爷被这质朴的马屁拍得浑身舒爽,哪有不应之理,当下一口答应了,其他的小孩子见状,自然也叽喳着要求要同来。   叶少爷心下得意,便要这些孩子说说这画儿有什么好,说得好了,明儿便继续过来看,听着小孩子们一连串发自内心的彩虹屁,叶少爷不禁乐得仰天大笑……   心情大好的他亲自给这些孩子们讲了这个故事,孩子们这才知道那两个胖成球的是巴依老爷和巴依太太,那个瘦高个叫做阿凡提……   “阿凡提、巴依,这些个名字也太奇怪了,姓巴的我是听说过,难道还有人姓阿的吗,是阿猫阿狗的阿?”一个孩子天真的提问,引来其他孩子的哄堂大笑。   “这可不是他们的姓名,他们是离咱们非常非常远的西域人士,你看他们的衣裳帽子是不是也跟咱们的很不一样,他们那儿取名字就是这个样儿的!”其实叶少爷也有些奇怪,宝先生干什么非得写这西域人的故事呢,换个咱们中原人的名姓和衣裳不是更好么。   “西域是哪儿啊,他们天天吃羊肉,喝羊奶,啃大饼么,那可真幸福啊!”   “是啊,他们的衣服和房子也都好漂亮啊,不像我们这儿灰扑扑的!”   孩子们对着画中各样新奇的物件儿好奇极了,觉得那简直是另一个国度。   叶少爷本人年纪轻轻,是没有去过西域的,为了画好这满是异域风情的漫画,他可是做了不少考证和研究呢,还十分机智的跑到附近清真寺外面仔细观瞧,又特地去穆斯林人开的餐馆店铺里去找人讨教,辛辛苦苦的做了好大一番功课,这才有了现在这个叫人惊艳的漫画,里面的房舍、家具、服饰、饮食,乃至细微处的水瓶、挂毯、花卉,妇女的首饰、男人的腰带、孩子的发型,不说完全与维吾尔族的习惯一模一样没有差错,可大体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能叫人在画里面发现许多的新奇和惊喜之处,这也是当初冬秀立即拍板采用他的漫画的原因之一,叶少爷的漫画可以说是所有漫画中最讲究细节的了,他的漫画简直就是个宝藏,对内地人来说,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关键人家还不是凭空瞎画的,一看就是下了很多的功夫,所以很值得推敲和回味。   “哎呀,我想起来了,我见过阿凡提的呀!”一个孩子惊喜的叫出声来:“而且还是很多个呢,他们经常都要到那个尖尖的白色房子里去,穿着白袍子,带着小帽子,跟这画儿里的阿凡提长得也很像呢!”   “我也知道,可我爹说他们叫回回,不叫阿凡提!”   “那,那说不定他们认识阿凡提呢,我们要不要去问问?”   孩子们兴高采烈,想一出是一出,不一会儿便拿着那彩色画纸呼啦啦的跑开了。   叶少爷乐呵够了,看着手中的报纸,表情逐渐严肃起来,目光也变得坚毅了,作为一个敏锐的青年,他此时已经隐隐意识到这种一炮而红对他意味着什么:不是一时的名气大增或收入大涨,而是可能开创了国内进行连载漫画的第一人!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算是业内前辈,甚至始祖了吧。   作为一个开路者,叶少爷深深感到了自己肩负的重任,更加激情饱满的投入了创作之中……   冬秀拿到报纸时,也着实没想到报社居然肯下这样的血本,使用彩印的法子来刊载漫画,这时候的报纸只有极少数的封面和插图才会是彩色的,这样子整版的彩刊,想必报社费了不少的心思。   不想后来,报社还将连载的漫画集结整理成册,编成了一本儿童漫画书,义务捐赠给了全国各地许多的幼稚园和小学,使得国内出现了第一本真正的儿童读物,一时风靡全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而引发了儿童文学创作的一股高潮,使得各类优秀的儿童读物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在了孩子们的手中。   而唐才常所在副刊自然也是赚尽了名声和好评,一时形象大好,简直成了国民良心报,声望几可与它的主报相提并论,算是走向了一份副刊的人生巅峰,这些都是后话不提。   冬秀连载小说一直就是日更,且从未间断过,搞得她自己都有些强迫症了,对于儿童故事的连载自然也希望是一样的,报社当然也是一样的想法,这些年下来,他们算是尝尽了冬秀日更小说给他们带来的甜头,不说销量、人气什么的,就是这笼络读者的能力也是那什么月刊、半月刊所万万不及的。   因此王稚萍又多了一项任务:向叶少爷催稿!   虽然叶少爷手上已经有了不少存稿,可画画这个事儿不仅要慢工出细活,还挺讲究灵感,她是不知道照着宝先生的故事作画还需要什么灵感,反正人家叶少爷的确是有常常卡壳的时候,因此她不时就得上门督促一下这位少爷!   以前她是只负责过宝先生一人,压根不知催稿为何物,听同事们说起那些负责过的奇葩作者,她是一点共鸣也没有的,别人说得义愤填膺,她却只觉滑稽好笑,不想真是风水轮流转,她竟也有向作者求爷爷告奶奶的时候。   叶少爷每每看到这姑娘一副恨不得挠死他却还要强颜欢笑、温柔大方的样儿,就觉得分外有趣,有时候便会忍不住逗弄她一下。   两人你来我往的活似一对欢喜冤家,渐渐的倒生出些情义来,王稚萍欣赏叶少爷的才华,叶少爷也倾慕王稚萍这样全然不同于一般女子的自信活泼,最后等到冬秀一家返回北京时,两人竟已互表心意,决定相许终身啦。 第97章 大姐夫   冬秀与叶少爷合著的阿凡提儿童漫画连载以一种难以预料的飓风之势迅速流行开来,不同于她的小说还有对受众喜好和文化水平的限制,这部漫画绝对可以称得上是老少咸宜。   而且得益于前期宣传的到位,这部漫画的基调被定的很高,在民众眼中是一本用于启迪儿童智慧、提高儿童认知水平的教育书籍,因此孩子们吵着要买报纸看时,家长们也肯从牙缝里挤出几个钱来,没办法,谁叫华国的家长只要一碰上孩子的教育问题就会无条件妥协呢,况且见家里的皮猴子肯安安静静的在那儿看报纸,哪个家长不会由衷的产生一股自豪的感情呢,看他们的儿子/女儿多爱学习啊,以后肯定是个读书的料。   应冬秀的要求,这部漫画的第一作者是叶少爷,第二作者才是她的署名,随着漫画的爆红和流行,叶少爷也果然水涨船高,一时颇有名气,陆续接到不少邀约,幸亏唐才常早一步将他网罗至报社,否则真要错失良驹后悔莫及了。   人家叶少爷人虽红了,却毫不轻狂骄慢,反而越发认真严谨,作画时更用了十分的讲究和用功,于是越到后面,人们便发现这连载故事越发新奇有趣起来,不仅仅只是机智幽默引人发笑,这部漫画形式虽略有夸张,基本情景却很是求实务真,在大人的眼里就跟部“漫画西游记”似的,看着也十分的有趣,因此竟连成人也十分喜欢看了。   就连胡竞之也对她那些奇思妙想赞叹不已:“很多年前我在报纸上追着看你写的提刑官宋慈时,就每每为那些奇诡精绝的作案手段和智谋百出的破案手法而叹服,不止一次的想过作者究竟是何等样天才绝艳的人物才能写出这样精彩的故事来,当我知道这个人就是你的时候,真是觉得难以置信,要说你写写那上错花轿嫁对郎之类的闺阁言情小说我还是信的,可……现在我倒是真真正正的信了,看你写的这阿凡提如此机智兼且幽默,任何困难在他面前仿佛都能迎刃而解,那种种应对之法更是让人拍案叫绝,比之宋慈的破案手段更有一种别样的智谋,换了一般人遇到这样的问题,肯定都要被愁死了,绝想不出这样轻松又得体的应对之法,你却能信手拈来,写起来好似不费吹灰之力,平日里看你也不像是多么伶俐的人么,怎么脑子里就能有这么多与众不同的想法呢,看来当初伯元先生在报上给你的评价真的没错呀,你这写小说的本事真是天赋异禀,祖师爷赏饭啊!”   冬秀听着大佬的夸赞,内心不是不虚的,毕竟她这算是作弊啊,不过心虚之余又免不了有几分窃喜,当下咧着嘴十分虚伪的跟胡竞之谦虚道:“过奖了过奖了,我之所以能写出解决办法,那是因为难题本来就是我自己舍的啊,正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嘛,在别人看来自然觉得我写的应对之法机智又妥帖,一切都是为了主人公阿凡提而出现的嘛,他要善良,就有穷人出现需要他帮助,他要勇敢,就会有恶霸出现让他来打抱不平,他要聪明,就有各种难题出现要他去化解,最后,阿凡提就成了人们口中那个大英雄……”   冬秀现在对写作可以说是得心应手,就连最困扰小说家的灵感和创新在她这里也绝对不是问题,毕竟她有超前百年的眼光和积累,写出来的东西足以叫人耳目一新、叹为观止,可这也实在不能算是什么太大的成就,反而是胡竞之这样实实在在做学问搞研究的人,那真是叫人敬仰叹服,冬秀每每来了兴致去看他的作品都会产生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他写的书就是那种名家推荐、、给论文作参考文献、适合放在案头装逼的部头文,像冬秀这样的伪文青、纯屌丝就是为了装逼才会勉强去看个几章,而且还不一定看不懂!   所以说冬秀即便在小说圈里再出名再有声望,面对这样真正的文坛大佬时也不免有些高山仰止的自卑心理!   冬秀他们租住的这幢公寓楼建筑是完全西式的,楼前自然是有小花园子的,她和胡竞之就很爱在晚饭后或者写作困乏时到这里溜达溜达,不过现在天气转凉了,胡竞之是病患不能外出,冬秀则是怕冷不愿外出,两口子便开始长时间的窝在客厅里写作,无它,只因客厅里设有西洋壁炉,暖和。   自从冬秀开始筹备阿凡提的写作,便逐渐减少了陪大姐和香儿外出的时间,不想这俩母女一个比一个待得住,跟她一样,往往在家里一窝就是一天,却她们又实在无事可做,大人只好每日的发呆沉思,小孩儿玩自己的手指头也能过一天。   冬秀好容易叫这母女俩变得开朗了些,可不想一朝回到解放前,叫她俩这样闲出什么心理毛病来,想着楼前的小花园里现在也没什么人,只有一些精力旺盛的孩子们在那儿玩闹,便每日要求大姐带着香儿出去玩去。   “香儿也大了,是该学着怎么交朋友了,总不能一直叫她跟那些布娃娃玩吧,而且她以后肯定是要上学堂的,现在学会跟其他小朋友相处,对她以后融入学校是很有帮助的!”   “可,人家都是公子小姐,只怕香儿与他们玩不到一处去!”   “你也想太多了,那些都是多大点儿的小孩子,难道谁还会势利眼不成,就算真有那种孩子,咱们不跟他玩就是了,再说了,咱们香儿差哪里了啊,那些是公子小姐,咱们香儿还是小公主呢,对不对呀!”   冬秀把从洋人的百货商店里买来的时兴蝴蝶结发夹给小香儿别上,仔细打量一番,由衷的赞美道:“咱们香儿可真是个美人胚子,那些孩子但凡知道个美丑的,谁还不抢着跟咱们香儿玩呀!”   在优渥的生活条件下养了大半年,就连大姐的脸颊都重又红润起来,看着很是有了几分风韵,何况香儿这样正在成长期的小孩子呢,原本看着跟颗豆芽菜似的小姑娘,现如今可真成了个白瓷娃娃,充分展现出父母的良好基因来。   慧秀是个真正旧式的老派女子,就算来了沪市这全国最新潮的地方,也没有机会接触过什么新的思潮,在她心里,自然还是觉得女孩子应该贞静贤淑为要,一开始冬秀带着她们天天出门游玩时,她是不安而抗拒的,如若可以,她宁愿带着香儿整天枯坐在房间里,对这个世界她是惧怕而厌恶的,可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她们不知不觉已经走遍了沪市最繁华的街道、吃过最上等的西餐、见过最摩登的物事、逛过最气派的商场,知道这世上原来还有这样让人惊奇赞叹的东西,久而久之她也没那么排斥出门了,而眼见着女儿一天天的开朗活泼起来,她就更加感谢佩服冬秀了。   因此,很多时候她虽不认同也不理解冬秀的做法,譬如她整天都要洗澡、早晚都要刷牙,过分的爱干净,譬如她一个女人有时会因在外游玩而晚归,不太规矩守礼,譬如她时常支使妹夫给她端茶倒水干杂活,这也就罢了,有一次家里的朱妈和黄妈休假回家了,她甚至还让妹夫去买菜和洗碗,哎,她到现在连个傍身的儿子也没生出来,真不知是哪来的底气支使妹夫,索性妹夫脾气真是温和柔软极了,从不与她计较,每次都笑眯眯的应了……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相处的越久,她就越发觉得她们姐妹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大不相同的,可她看着三妹活得这样肆意滋润,渐渐的也由不得她不信服她了,很多时候也愿意听她的。   被冬秀劝了几句,也就带着香儿出去了。   小丫头现在对着熟人倒是开朗活泼的,也肯笑闹,可对着陌生人依旧有些胆小腼腆,往往只管躲在大人后面不吭声,这可是不行的,冬秀拿了报社送来的一本印刷精美的彩印漫画给她,交待道:“这上面的故事三姨都讲给你听过了,你不是觉得很有趣吗,那一会儿要是看见别的小朋友了,你也可以讲给他们听好不好,他们肯定还没听过这样好听的故事呢!”嗯,交际先从分享开始。   香儿抱着画册,害羞的点头应下了,这个阿凡提的故事的确很好听,还很好看,她只听三姨说过一遍就记住了呢,一会儿要是别的小朋友要看,那,那就给他们看一眼吧。   “我看大姐实在不是个爱出门的人,何必勉强她呢,叫黄妈带香儿出去不就行了?”待大姐母女俩出去了,胡竞之便轻声的问道。   “哎,可老叫她一个人呆着也不是个事儿啊,这人一闲下来就爱胡思乱想,我就怕她又变得郁郁寡欢起来,何况这也不叫出门哪,就在咱们跟前呢,开窗就能看见,也不会叫她感到不安。”   一般得闲的妇女都有个自己的嗜好打发时间,要不看戏打麻将,要不串门说八卦,再不济拜个菩萨也算是心灵的一种寄托,可大姐偏是个苦行僧式的人,从前在家里时就不见她有什么特别喜爱的东西,大伯母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整日一个人闷在闺房里,现在更是如此,冬秀都带她见识过那么多的繁华景色了,她不说迷失心志,简直好像看破红尘了一般,见过就算,事后也没什么念想,她还真不知道能找些什么东西可以转移她的注意力,除了她的女儿香儿。   也只好先叫香儿占住她的思绪了。   不想两人才伏案写了一会儿东西,就又有敲门声传来,冬秀打开门,却见门外是一个穿着长袍的陌生中年男人,仪容十分出众,脸上虽已有了岁月的痕迹,却不损其风度,反而添了睿智和气度,看着似有几分面熟,她下意识的便以为这是胡竞之的哪位朋友,问道:“您是来找竞之的么?”   男人打量了冬秀几眼,忽然笑道:“你是江家的三小姐吧,这么多年了你可一点儿没变!”   冬秀满头雾水,听这口气,这人还是来找她的,这就有些尴尬了,她可一点不记得人家了,按说不应该呀,这样好皮相的男人她只要见过一次应该就不会忘记的,当下只得按下自己的心思礼貌问道:“您是?”   男人没有回答,只问到:“慧秀和香儿是在这里吧?”   冬秀恍惚间就记起了这个男人,这不就是当年给冬秀一家拍过照、后来又与大姐私奔了的人吗,她当年还很是垂涎过人家的美色呢!   “你,你是……”冬秀实在惊诧莫名,这人怎么突然就找上门来了呢。   “敝姓鲍,是香儿的父亲。”   冬秀听他的介绍心下有些不舒服,他只说是香儿的父亲,却不说是大姐的丈夫,看来他的确是已经与大姐分开了。   但人家态度这样谦和,一副彬彬有礼的模样,冬秀又不清楚他和大姐之间到底是出了什么事,也不好直接把人拒之门外,只得把人请进去了。   鲍志东因早年喝过洋墨水,又会一手拍照的技术,在国内也算是个稀有人才,现在已经是报社一名资深的记者了。   常年都与新闻打交道的人,敏锐度和见识自然是不会差的,进屋的第一眼他就认出了胡竞之这个大名鼎鼎的文人学者,心内很是吃惊:不想江家这位三小姐居然嫁得了这样的大人物,真是运道不浅!   胡竞之在客厅早听见了他们的谈话,知道这是大姐的丈夫,当下便客客气气的起身与人打招呼,反倒是鲍志东在面对他时有些过分谦逊起来,毕竟这位胡先生是他们报社老板都想要千方百计笼络过来的人才,为了求人家的书稿,往往还要亲自登门游说呢!   冬秀给他们上了壶热茶便出门去找大姐和香儿了,想着一会儿他们可能要谈些私密的话,不方便叫外人听见,便随便找了两个借口把黄妈和朱妈也差遣出门去了。   一年不见,女儿好似长胖了不少,可能是刚在外面玩过,这会儿脸色红扑扑的喜人,眼睛也水汪汪的,整个人都显得雨雪可爱又不失朝气,全不见以往的病弱娇怯,鲍志东当下十分激动的想要伸手去抱香儿:“乖囡,爹好想你,快来给爹抱抱!”   哪知香儿扭过身子扑到大姐怀里,一副很是怕生的样子,鲍志东张着双手半蹲在地上,很有几分尴尬,自嘲道:“都怪爹太久没去看咱们乖囡了,害得咱们乖囡都把爹爹给忘了!”   大姐轻轻拍了拍香儿的脊背,哄着她道:“怎么了,咱们香儿还害羞了?这是你爹呀,快过去叫人!”   鲍志东见女儿乌溜溜的大眼睛怯怯的望过来,心中一软,忙说:“算了,别为难孩子,这次是爹不好,没给咱们乖囡带礼物,等下次爹给你买身新衣裳你再叫好不好?”   他又看向慧秀说道:“香儿的身体好似大好了,你,你也看着很好……”   慧秀用手抚了抚自己日渐丰腴起来的脸颊,略有些羞涩的微微笑了一下,回道:“这都是托了我三妹和三妹夫的福,这些日子好吃好喝的养着,又不用干活,可能是长胖了些,香儿身体也好多了,这大半年一场病也没害过!”   鲍志东见着慧秀的神情,不由想起了两人快乐的往昔,心下不免有些动容,这是他年青时真诚爱过的女人,两人一路走来也是经历了许多风雨,尝过了许多苦甜,虽然结局叫人心痛,往昔的情义却是做不得假的,特别是看着眼前人又恢复了几许从前那种温婉柔顺的模样,他就更是意动了。   一时两人只痴痴的望着对方,谁也不开口说话了。   冬秀与胡竞之见状,忙找了借口离开,好叫两人好好的谈一谈。   两人在家里也是宅了许多的日子,再次来到车水马龙、热闹喧哗的大街上,竟然有种走进了异世界的感觉。   冬秀深深吸了口凛冽潮湿的空气,迎着难得的阳光伸了个懒腰,对胡竞之叹道:“自从咱们来了这沪市,还没一起出去逛过呢,趁着今天这个机会,不如一起出去血拼一番啊,也不枉咱们来这富贵温柔乡里走了一朝!”   “血拼?这又是什么俏皮话?难道是你跟黄妈学的沪市俚语?”   冬秀一边伸手招呼黄包车,一边一本正经的与他解释道:“就是你前几天教我学英语时,里面那个表示购物的词啊,你们用英语说的时候不就是叫血拼吗?我觉得这个词用得可真是精妙极了,一下子就把那些摩登女郎们出入大百货商场时的热血状态给描绘出来了,可见这外国人也很懂得这用语的精髓嘛!”   胡竞之反应了几秒钟,意会过来后不由得哈哈大笑:“人家外国人哪里是这个意思,不过你这么解倒也没错,反而用得妙极了,到底是写小说的人,你这臆想的本事真是无人能及!这么说来,我教你的那些单词,你都是用的这种法子在记?”   冬秀继续忽悠他:“对啊,我这个叫联想记忆法,只要找到窍门了,英语单词就很好记了,要不然我这么大年纪了,哪能学得那么快呢,我发现这英语跟我们汉语也很有共通之处啊,就像这个血拼,那不就是另一种汉语解释嘛!”   胡竞之饶有兴趣的道:“哦,那我现在考你一个,fail,就是失败的意思,何解”“fail,废了,人都废了可不就是失败了嘛!”   “strong……”   “哎,你先别说,让我猜猜,这个词是说人强壮的意思,对不对?”   胡竞之惊异道:“没错,你之前学过?”   这可是他们学渣专用记忆法好不好,当然学过啦,不过不能告诉他,于是冬秀故作理所当然道:“strong,就是死壮嘛,壮得要死!”   胡竞之乐不可支,又考她道:“那你说说ponderous是什么意思?”   “这个简单,ponderous,胖的要死,就是说人过于肥胖嘛,对不对?”   胡竞之一边拍掌大乐,一边又觉很不可思议,冬秀姐自然是没可能学过英文的,她这样的解释便不能算一种刻意的玩笑,反而透出种返璞归真来,显得很是不可思议,让他不由得想起了她曾经的歪论:日语、韩语都源自汉语,不是音似,就是形似,说不定英语也跟咱们的汉语息息相关,这样看来汉语必将成为未来世界的主导语,就像她的小说中描写的那样,未来世界人人都在学说中国话,以会汉语而荣……   两人一路逗着乐子,不就便到了这租界内最繁华的一座百货商场内,胡竞之十分绅士的扶她下车,把她的手挽在自己胳膊上,殷勤的对她道:“今儿就让我为太太鞍前马后,陪着您去血拼到底!”   冬秀仰着下巴,故作傲慢:“算你有觉悟,小胡子,摆驾永安百货商店!” 第98章 百货商店   看着那一对言笑晏晏的男女,谁能说他们不是一对璧人呢。   男的风姿出众,绅士体贴,女的姿容上佳,温婉大方,虽然俱是穿着略显臃肿的中式棉袍、棉裤,不如西式的风衣、毛衫轻薄而摩登,可那股子自信和从容,却给两人增色不少,一路走过倒还引得不少人投来欣赏的目光。   这些目光里有一道却是欣赏里杂着妒忌和不服。   眼看着两人亲亲热热的就要说笑着进入百货大楼了,阿衡忙过去打招呼,也不管身后丈夫的呼喊声,她可是许久都未见过竞之了,想他想得都要得病了……   “四哥,冬秀姐,这么巧,你们也来逛百货商店么?”   冬秀和胡竞之一路闲谈乱扯,不知怎的又说道外界传言他怕太太的事情上,便顺势把后世那有名的男友教条“三从四得”说给他听了,倘若是个一般的男子,听到她这样的“大逆不道”的言论,不免要斥责她一顿,但胡竞之真正是个妙人,他不仅没说冬秀是在胡扯,反而煞有介事,一本正经的与她道:“这样更好,有了这‘三从四得’我以后就更好怕太太了,我这怕太太协会会长的名头才能坐实,以后但凡入我会者,必当谨记并且遵从这些规定!只是可怜冬秀姐你,恐怕要与我一样,去做个河东狮会的会长了!”   两人之前都忙着各自的工作,很久没有这样的轻松惬意过了,一路过来都兴致颇高,心情极好,正说沉浸在说笑的悠闲氛围里,突然被人拦住了去路,不禁有些愣神,待看清来人时又不免面面相觑,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   按这时候的时髦说法,人家阿衡女士可不能算什么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毕竟姨太太还遍地开花,属于再正常不过的正当职业呢,这应该叫做为爱争取的新女性,她们俩是平等的情敌关系,冬秀面对着“情敌”那张热切的笑脸,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回她。   想一想人家姑娘也挺可怜的,真真是“一见胡竞误终身”啊,原本养在深闺不识人,偏胡竞之那年还以一种极其骚包的姿态横空出世,在他们那个闭塞的山村里,那简直就跟个太阳一般的耀眼辉煌啊,哪个姑娘不怀春呢,何况胡竞之这样的有才、俊朗、多金,又温柔、体贴而幽默,就连冬秀这样自诩见过大世面的人也沉沦在了人家的高颜值里,何况这样没见过几个男人的小姑娘呢,对这个格外优秀的表哥一见钟情也不是不能理解。   关键后来嫁的丈夫还处处不合心意,跟她的梦中情郎胡竞之一对比,那真是云泥之别,当然把爱慕胡竞之的心又加重了几分,及至她离家外出,彻底了解了胡竞之在文化圈内是多么的有名望,这个女文青便彻底拜倒在了他的西装裤前,哪怕胡竞之从头到尾也没参与过这场爱恋,可在阿衡女士自己的心里早就经过了天崩地裂、海枯石烂,谱写了一曲旷世绝恋!   对此,胡竞之是真心表示过我不是、我没有、我拒绝的,可他能表明自己的态度,却控制不了人家的心意啊。   好在不等两人开口与她尬聊,一个微胖的年轻男子便跑到面前来,微喘的看着阮壁衡问到:“怎么回事,阿衡,好好的走着路你怎么突然就跑了?”   阮壁衡听着丈夫的一口土气乡音,看着他憨傻的面庞,再看看胡竞之即便一身棉衣棉裤依旧风度翩翩的样子,不由得有些羞惭了,啊,倘若现在挽着竞之的人是她该多么好哇……   “这两位是?”胡冠因看着妻子面前那对很是体面有气度的夫妻,不由想着,这莫非是阿衡她们学校的教授不成?   是的,在胡竞之刻意疏远了阿衡女士后,人家既没有伤心欲绝,也没有纠缠不休,反而认定胡竞之是受了太太的折磨,不敢再与她亲近,一时即为自己感到不公,也为胡竞之感到不平,顿时化悲愤为力量,一举考进了本省的女子师范学院,打算提升自己以相配胡竞之,使他能够有足够的勇气,与她一起摆脱他那粗俗又无知的可恶的太太……   “这是我表哥胡竞之,他是留洋博士,现在在京大做教授,这是他太太。”阮壁衡介绍完对面的人,又很不情愿的对冬秀夫妇介绍说:“这是我丈夫,胡冠因。”   哦嚯,这下可是精彩了,比起她跟阮壁衡,这人跟胡竞之才算得上是真正的情敌呢,虽然胡竞之只是个假想敌而已!可谁叫这位年轻的小胡先生认定胡竞之与他老婆间有什么不可言说的暧昧关系呢。   冬秀正在大开脑洞,谱写一出可歌可泣的乱世绝恋,她和这位小胡先生便是女配一和男配一……不知这位小胡先生会不会冲冠一怒为红颜,当街对胡竞之饱以老拳,看人家壮实的体格,胡竞之可有点悬哪,不定明儿的八卦小报上就要出现“京大教授胡竞与人争妻,不敌丈夫怒火,被当街痛殴”的标题。   不过她想象中的场面没有出现,人家小胡先生不仅没有对胡竞之怒目挥拳,反而殷勤备至,主动抢上前来与他握手:“啊,原来您就是那位四表哥啊,您在我们那儿可是太有名了,自从您在北京做了教授,您就成了所有学生们的榜样啦,我对您可也是仰慕已久了,说来咱们都是姓胡的,指不定往上多数几代还是本家人呢,能在这儿遇上也是缘分哪,要不我做东,请您到新开的西餐厅里用饭吧,我和阿衡往后都要在这儿上学了,还请您多多指点!”   冬秀觉得这年轻人还挺会来事儿,也很有风度,看着虽木讷憨实,行事也自有章法,倒是不让人讨厌。   阮壁衡的感觉却正好相反,她觉得丈夫简直卑躬屈膝、奴颜媚骨,实在是丢人,脸上不由带出几分嫌弃来。   “吃饭就不必了,我与太太还要去逛商场置办些东西,下次有时间咱们再约吧。”   胡竞之可能也觉得气氛有些尴尬,婉拒后便打算带着冬秀进门了。   “你们要买什么?这永安和先施可是全沪市最大的百货商店,足有六层楼呢,你们要是不熟悉,只怕一进去就得迷了道了,逛上一整天也不见得能买着想要的东西,正好我对这儿还算熟悉,要不我陪你们一块儿去吧!”   阮壁衡说罢也不等胡竞之和冬秀拒绝,就自顾自的对胡冠因道:“我陪四哥他们去买东西,你自己先回去吧!”   胡冠因此次来沪市就是为了追回妻子,好说服她跟他一道回去安生过日子。   关于她和胡竞之的那些传闻他自然也是知道一二的,他也生气、他也失望、他也伤心,家里人甚至劝他干脆把她休了另娶贤妻,可他思来想去却又着实丢不开手,他是真心喜欢阿衡的,这个女人漂亮又有才学,倔强又有脾性,深深的吸引着他,况且他知道那些谣言只是些风言风语的玩笑话,根本当不得真。   现在他做低伏小的好容易把这姑奶奶给哄回来了,可不能半途而废,把追到手的媳妇又给弄丢了,当下积极的表示要一同过去负责给他们拎包。   胡竞之和冬秀百般推拒不过,只得无奈的带着两个包袱一起进了永安百货商店。   这家永安百货的确像阮壁衡说的一样大得不得了,不过这是以这个时代的规模来说的,对经历过后世各种shopping mall的冬秀来说自然不算什么,但想要顺利的在里面买到自己所要的东西的确是挺困难的,不是因为商场太大,而是因为分类不清,管理混乱,可能卖童装的隔壁是喝咖啡的,大剧场的后面又是卖电器的,哪像后世规划得那么合理啊。   好在冬秀之前已经陪着大姐和香儿来这里逛过了许多次,又按后世的商场分区法在脑子里默默的给它们做了划分,这会儿就算她再路痴,照着自己的分区走也迷不了。   这时候的百货商店号称“集揽环球货物”,从罐头食品,到女人的月经带,从几个铜板一匣子的香烟,到几十上百万的豪奢名品都是竭尽人力、全球采办,无所不有,在这时代真正能算得上是包罗万象了。   而永安百货作为业内的龙头大佬则更是如此,举凡法国的香水,意大利的时装、瑞士的钟表、美国的大电器、英国的家居用品.......从款式到型号都力求和欧美同步,而且不但是国外来的各色舶来品,就是各大国货品牌也是应有尽有,像是化妆品里的双妹、雅霜、孔凤春、谢馥春等堪称百花齐放,再如茅台酒、老凤祥、张裕葡萄酒、冠生园食品、张小泉的剪刀等等,国货与洋货在商场内呈并驾齐驱之势,这是极其难得的!   要知道在先施百货开业前,沪市也早就有了许多家外商百货,可他们非但不出售国货,还雇了趾高气扬的印度巡捕管门,甚至要求购物者讲法语,不仅令人望而怯步,更是叫人气愤难平。   直到先施的开张,直到五四运动,全国上下开始抵制洋货,国货总算迎来了它扬眉吐气的时刻,如今不但各色制作精良的民族品牌在精益求精,纷纷在期刊上自豪的打出国货的名头,就连全国的消费者也十分的买账,对各色国货推崇备至,这是在后世都很难见到的盛况。   冬秀在这样的百货商店逛着内心不可避免的就会产生些莫名的激动和自豪。   “我们只要遇上空闲日就会约着到先施或永安的西餐厅里吃午间套餐,每餐只要七八角,可是肉奶鱼菜和甜点饮品一应俱全,而且他们的套餐都是一天一换的,讲究个均衡配餐,我最喜欢先施的芝士焗鱼和永安的五色裹盆奶冻了,这里的时装也是最新潮的,还专门有内刊教人搭配呢,一会儿咱们逛累了,楼上还有茶点室有奶油冰淇淋可吃……”   一路上阮壁衡跟个导游似的嘴就没停过,在她嘴里这儿仿佛就是天堂了一般,恨不得就住在这里边了,相比冬秀和胡竞之这两个正主,她才更像是过来血拼的呢。   而他的丈夫虽不像前世那些男人一样肯为老婆拎包、无条件对老婆吹各种花式彩虹屁,却也会不时附和阮壁衡的话,间或小小的吹捧一下太太的品味和摩登,也算是个合格的捧哏了。   阮壁衡估计也是想在土包子丈夫面前炫一把优越感,在胡冠因的应和下居然越说越起劲,逐渐的也忘了往胡竞之面前凑,倒是叫冬秀和胡竞之耳根清净不少。   “那儿是他们的送货处和批发处,前面是卖人参燕窝虫草等补品的,右边是洋什烟草、帽袜香水,咱们走快点,他们那儿管卖香水的女店员但凡见着个人经过她们柜台就要拿着香水喷一下的,我可受不了那个味儿……”商场里到处都是挤挤挨挨的人群,不论穷富,人人都爱来赶这个时髦,冬秀拉着胡竞之左突右拐上到二楼去,“这里是卖五金文房、罐头洋酒、瓷器电器和西衣皮货的,对了,你过冬穿的羊呢双排扣长风衣也没带过来,要不要在这儿重新置办一件,你过年的时候总是要见见客的,也不好就这么大棉袄二棉裤的出去吧!”   胡竞之笑道:“那有什么关系,都是些极相熟的朋友,谁还笑话我穿的老土不成,为了我这脚,今年是决计不能再要风度不要温度了!”   冬秀听了噗嗤一笑,胡竞之此人一贯有些个爱臭美、爱讲究,每每出门必定将自己收拾的光鲜亮丽,就连大冬天的也是如此,就北京那能活生生冻掉人耳朵的四九寒冬里,这位爷也绝不穿臃肿的棉袍出门,那都是毛衫西裤配风衣,潇洒摩登得一匹,还引起诸多爱时髦人士的追捧和效仿,冬秀便笑话他是爱风度不要温度,胡竞之听了还颇为得意呢,觉得冬秀总结得十分到位,直到今年看过了神医,被神医把他那作死的行为一通数落,又恐吓说他要是这么要风度下去,这脚早晚要被废掉,今后只能坐在轮椅上要风度了,他这才乖乖的穿上了冬秀为他置办的棉服。   既然不打算买衣裳,两人便走马观花的略转了一圈就继续往楼上走了,冬秀笑着对胡竞之道:“这里可就是我的地盘了,你可要做好随时准备付银子的准备!”   比之二楼的冷清,这三楼简直就像个销金窟一般,满眼俱是红粉艳丽,满耳尽是娇声莺语,满鼻都是香氛暖气。   盖因这层是专卖时装鞋袜、护肤粉霜和珠宝首饰的,那绝对是女人的天堂啊,就连冬秀这样自认为已经经过了大阵仗的人,出来时也已经买了一条高腰花苞裙和一条雪纺叠纱裙,实在是太好看了,好看得她决定今年自己就不要温度只要风度了。   “这两条裙子搭配咱们刚刚在二楼看见的那条浅灰的驼绒风衣正好,这儿还有条印花改良的中式长裙,即新颖别致,又不失婉约含蓄,最适合大姐不过,还有咱们刚刚看见的长筒翻毛皮靴子,每人都买一双好了,这东西正适合雪地里穿,我在北京的商场里还没见过呢……”   胡竞之随着太太一个摊位一个店铺的看过去,果真十分尽职尽责的跟在后面付钱,偶尔还十分真诚的发表两句看法,哄得冬秀越发开心了,购物的兴致也越发高涨,等他们从三楼出去时,已然不知买了多少东西,幸亏人家这商场的服务十分周到,给两个小费,便自有服务员帮他们拿到一楼的送货处去寄存,等会儿逛完了,也只需到送货处填一下表哥,人家就会负责给他们免费送货上门了。   胡竞之现在才算是知道冬秀姐为什么管购物叫血拼了,那种神情亢奋、眼神充血、脑子发热的状态可不就像是要去血战到底、一拼死活的么!   两人一个是意犹未尽,一个是叹为观止,但也都有些疲乏,至于四楼的皮箱地毯,照相装裱,五楼的家私铜床、玩具绸缎就没有去逛。   “哎,那两人呢?”   正手挽着手吭哧吭哧地往六楼爬,冬秀突然发现身后那两人不见了。   胡竞之笑她:“早在一楼你拉着我左拐右拐的时候咱们就分开了,我还以为是你故意要甩掉他们呢,原来你竟直到现在才发现人家两口子没跟上来啊,看来真是血拼的太忘我了,幸亏我一直紧跟着你,要不然岂不是也要被你落在商场哪个角落里了?”   “那不能,落下谁我也不会落下你啊,你可是我的钱袋子,没了你我简直寸步难行啊……”   六楼是个十分神奇的所在,这里既有屋顶花园,又有露天茶室,既有饭店又有旅社,甚至还有单独的舞厅和旱冰场,真要说起来,那简直比现代shopping mall的功能还要齐备呢。   因为天冷,两人出门时俱是棉衣棉裤的裹得严实,这一路爬楼梯走上来,都不禁有些微喘,背后还有了点汗意,冬秀不由感慨道:“要是商场能设置手扶电梯,再增设几台空调设备那就好了……”   “要真是那样,你们只怕可以从天亮逛到天黑呢,累了再到旅社开间房休息一下,都不需要回家了……”胡竞之调侃她。   两人在茶室点了些饮品和小蛋糕,正在休息,却见阮壁衡和她丈夫兴冲冲的奔了过来,每人手上都拎着好几个袋子和网兜,可见战果颇丰啊。   “都怪他那会儿缠着我问东问西的,结果我跟他说完话一抬头你俩就不见了,还害得我一通好找……”阮壁衡似真似假的嗔怪了几句,见胡竞之和冬秀旁边干干净净的,不由得问道:“四哥你们没买东西吗?是不是没找到地方,要不我一会儿陪你们再去一趟吧!”   “多谢你,不过我们东西都买齐了,只是已经全都放到送货处去了!”   阮壁衡不由得道:“干嘛不自己拎着呀,这新买的东西就是要拿在自己手上才叫人开心呀!”   像她这样买了好些名牌的,就更要自己拿着了,否则叫人一气打包了送到家里去,谁还知道她买了那么贵重的东西啊,那岂不是锦衣夜行么。   “你都买了什么呀?”冬秀顺着她的话问道。   这姑娘正在兴头上,正急于与人分享自己的战利品呢,这会儿也顾不得嫌弃冬秀了,把自己买的东西一一摆到桌子上,十分自豪的与她介绍道:“这是一整套的扬州美人鸭蛋粉,这是羊羔皮的小高跟鞋……”   她一边说,冬秀一边十分配合的露出惊叹羡慕之色,又不时跟着发表一下赞美之词,即能搔到对方的痒处,又不失真诚和专业,这种商业互吹可是现代每个女生的必备技能,一时间把个阮壁衡高兴得恨不得将她引为知己,觉得这江冬秀也不是没有长处的,至少对穿搭打扮很有一套,听着倒比那些卖货的柜姐更精通呢,怪不得她这样的年纪皮肤还能如此水灵嫩滑,想来于保养护肤一道上也是很有些心得的,要是能教给她就好了……   “天哪,你这些东西可样样都是最时髦的精品,想必所费不低吧!”冬秀暗自在心里咋舌,这些可都是轻奢货,加在一起只怕不得花费个三五百大洋呢,这可真是大手笔啊,这才叫血拼呢。   “也没花多少,千金难搏美人笑嘛,只要阿衡高兴,花再多也是使得的!”小胡先生强忍着绞痛的内心,言不由衷的故作潇洒状,含情脉脉的看着自己的太太,天哪,这女人也太能败家了,这什么百货商场他以后是死活也不能再来了,这简直就是要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么……   “阿衡妹妹可真是有福气,丈夫对你这样的大方又体贴,简直是把你捧在手心上疼啊,我看你的样子算是知道这新女性该是个什么样儿的了,真是怪叫人羡慕的,不怪乎现今人人都要做新女性呢!”   阮壁衡听着对方的羡慕夸赞之词,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觉得她说得对极了,她这样的新女性就该这样的摩登而受人追捧啊,又觉得丈夫今儿实在是表现得不错,一时倒肯给胡冠因几分好脸,两人倒也亲密起来。 第99章 谈心   用过一顿还算愉快的餐点后,他们便各自招了黄包车回家了。   想来大姐和那人该说的话、该述的情也都说完了,他们这会儿回去也不会打搅他们了。   果然,等他俩回到寓所时,那人便已经走掉了,冬秀虽然极想知道他们都聊了些什么、大姐以后又有什么打算,可现在也不是问话的好时机,只得先按下不提。   “太太,这是永安百货的伙计给您送过来的东西,还有个条儿要您签字,您不在就要鲍姨妈代劳了。”朱妈把客厅里的两个箱子指给她看。   喝,行事还挺迅速嘛,跟同城快递似的啊。   “那个条儿我写了没什么问题吧,那会儿看那个小伙计挺着急的……”慧秀有些担心的问道。   “当然没问题,那就是个确认签收的条子罢了!”   冬秀一边拆着包装纸,体会着久违的拆快递的快乐,一边给个人派发礼物,大姐的是全套雅霜护肤品,新式连衣裙和一条真丝围巾,给香儿的是红色小皮鞋,带存储功能的八音盒,会眨眼睛的布偶猫,就连黄妈和朱妈也一人得了两双国产的厚棉袜和一瓶雪花膏……   当下人人欢欣,各自拿着礼物稀罕不已,特别是黄妈和朱妈,她们给那么多人家做过帮佣,顶好的主家也就是不克扣工钱,不随意辱骂责打罢了,谁叫帮佣不是自己人,连家养的奴仆也比不上呢,更多的时候那些主家都是恨不得要赚回本一般的死命指使她们,谁还会给她们送礼物呢,哦哟,这可真是遇着好主家了……   待晚上香儿睡着了,冬秀到底挤进大姐的被窝里打算跟她来一次秉烛夜谈了。   “大姐,等再过三两个月竞之的脚疾就要好得差不多了,那时候我们就要回北京去了,我是想着要带你和香儿一块过去的,只是不知道你自己是个什么打算?”   慧秀很是迷茫,又有些慌张:“我,我也不晓得,北京那么远,这一去恐怕就再难回来了,何况,何况你跟妹夫已经帮了我许多了,我和香儿也没有一直叫你们养着的道理,心里实在过意不去……”   冬秀笑道:“哪里就远了,现在又有火车又有轮船,你要回来也不过是三五天的事儿,以后还有飞机呢,唰的一下,半天就能打个来回,快得很,至于你说要我们养着你和香儿的事,嘿,谁说我们要一直养着你们娘俩啦,等以后去了北京,你也是要出去找工作的,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咱们不过就是住在一起相互有个照应罢了,你可别指望我们养着你们啊!”   慧秀哪能听不出来三妹这样说是在宽她的心,在她嘴里好像万事都不用发愁似的,倒叫慧秀也轻松了几分,不由玩笑道:“我能找什么工作啊,只怕到时候赚的钱还不够给你交伙食费的呢!”   “你要是还做那些缝缝补补、细细涮涮的活计自然是不成的,你放心,为了能叫你交得上伙食费和房租钱,我肯定会给你找个能赚钱的工作的!”   冬秀可不是跟她开玩笑,她都已经想好了要让大姐去做什么工作了,那就是:幼师。   她都已经打听好了,这时候的幼师既有正经科班毕业的,也有从基层干上去的,毕竟从学校走出来的幼师数量实在太过稀少了,政府对野路子出身的幼师也是十分鼓励和支持的。   “到时候你就一边在幼稚园里做些庶务,一边跟那些老师学习,那些简单的字你原本就认识,这就比很多人都有优势了,你又天生的温柔有耐性,肯定很快就能转成老师!”冬秀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她。   “当老师?这,这我哪成啊……”   慧秀急忙否决了三妹的提议,能当老师的人那都得有大学问的,就她们村里的私塾先生还是个秀才出身呢,像她这样没用的人去当老师岂不是要误人子弟么,不行不行。   “怎么不成,就是现在不成,那不是还可以学么,而且你这个老师是教导三到六岁的小孩儿的,根本不需要你有多大的学问,咱们上次去幼儿园的时候你不是看见了么,那些老师就是带着孩子们唱唱歌、跳跳舞,画个画,做个小游戏什么的,说白了就是带着他们玩儿,这你还不会?”冬秀鼓励她,又说:“况且香儿也是要上幼儿园的,你不是舍不得她,怕她被坏孩子欺负么,那你如果去她的幼儿园里做老师了,不是可以一直陪着她了吗,而且等她上小学了,你说不定还可以跟着一起她的小学当老师呢,这样一路陪伴着她长大不是很好么……”   慧秀听着她描绘出来的美好场景十分心动,女儿就是她这辈子唯一的寄托和指望,能够时刻与她在一起,她当然很是愿意,当下有些犹豫道:“这真能行?我真的可以去做老师,其实做不成老师也没什么,在幼儿园里打杂也是一样的,我可以去给她们洗衣服、做饭……”   冬秀听不得她这没志气的话,当下打断她:“只要你努力学习,肯定可以,我想香儿更想要一个当老师的娘,而不是当保姆的娘,你说对不对?”   她就是故意要拿香儿去刺一刺她,否则她永远不敢直面这个世界,不敢改变自己。   “只不过,你们去了北京,可能就要彻底离开那个人了,等闲是见不着面了的。”冬秀握着大姐的手,低声问她:“他今天来找你们,是要接你们回去还是怎样?”   慧秀苦笑:“他哪敢接我们母女回去,只怕今天来见我们还是瞒着他家里那位呢!”   “怎么?他另娶了老婆,而且老婆还是个凶悍泼辣的?”怪不得上午见他,总觉得他眉间郁郁的有些忧愁,原来是家有河东狮,夫妻不和睦啊,虽然冬秀是个颜控,也很吃那位鲍先生的颜,可此时也不禁有几分幸灾乐祸:“活该呀,谁叫他哄骗你在先,抛妻弃女在后,非上赶着去做那陈世美呢,真是报应啊!”   “哎,这也怪不得他,这些年他也不好过。”慧秀听了三妹的话忍不住为他辩驳一二,接着幽幽的道:“他并没有哄骗我,当年是我自愿跟他走的,他也没有辜负我,就算知道我有烟瘾他都没有嫌弃过我,反而一直在努力赚钱,想法帮我戒烟,后来我有了香儿……他是家中独子,母亲想他想得病了,怎么能不回去看看呢,何况香儿也大了,我们想着他家里父母就算看在孩子的面上也会原谅我们了,于是他便先回去了,谁知这一去就是物是人非了……”   不用大姐再往下说,冬秀自己就能把这出故事脑补全了,这故事既狗血又毫无新意,无非是男方被父母诓骗回去,不知被人用什么手段强逼着娶了别人,或许父母还开恩的表示过要纳大姐为妾,给她个名分啥的,可谁也没想到这新娶的太太是个真正的河东狮,一下子变身王母娘娘,生生把一对有情人拆散,从此天隔两方了。   果然,接下来大姐便期期艾艾的讲述了两人是如何被棒打鸳鸯,她又是如何被那个女人身无分文的赶出家门,如何被那个女人断了鲍志东给她们娘俩的接济,她又是如何一个人艰难的带着香儿在这可怕的世界里谋生的。   听完她的讲述,冬秀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了,原来人家鲍志东还真算不上是陈世美,反而还挺有担当和情义的,可就是这样一个有道德感的人,居然就是被一个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撒泼手段给制住了,这也太难以置信了。   “他当年都敢跟你私奔,你俩感情又这么好,还有脸香儿,他居然真就任由那个女人摆布?”   慧秀对此真是一言难尽:“你是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么,多么的疯狂,她说要去死便是真的去死,有一次志东她娘说了她几句,你猜怎么着,她竟然当着大家的面一头撞在老太太手边的炕桌上,当场头破血流,把老太太唬的晕了过去,志东说要跟她离婚到沪市来找我,她二话不说一把火就把新房给点了,还要死拉着志东一起被烧死,这样的事情简直太多了,她娘家又是当地的望族,有权有势,两家不好闹翻脸,鲍家只得忍了,久而久之,大家就不敢再违逆她了,我也只得把香儿带在身边离她远远的……”   冬秀听得目瞪口呆:这好像是一种精神疾病吧!这时代遇到精神病能怎么办啊,送到精神病院里?还是关起来?或者,就像大姐一样,惹不起便干脆躲得远远的。   “那他们有孩子了吗?”有的精神疾病可是能遗传的啊。   慧秀摇头,叹气道:“没有,他们年纪也都不小了,膝下却连一儿半女都没有,那个女人还霸着他不肯叫他纳妾,因为这个事儿他家的老太太都不知病了几回了,哎,再这样下去他们家可真真要绝后了,以后也不知怎样才好……”   “怎么就绝后了,那不是还有香儿嘛,还有,你都被赶出来了,还关心他们家绝不绝后干什么?”   “香儿到底是个女孩子家家,况且连族谱都没上,哪能作数,不管怎样,我还是希望他好的……”   听这话里的未尽之意,大姐心里确实是还挂碍着那个人的,而且只怕这辈子都不会忘怀,她不敢肯定大姐有从一而终的想法,但她肯定不会再次敞开心扉接纳别人了。   对这时代的女人来说,爱情是一件多么稀有的奢侈品啊,能够拥有它的女人又是何其有幸,谁还敢奢望这样的好运能一而再的降临到自己身上呢,即便好运真的再次降临了,又有几个人能勇敢的去再次拥有它呢。   假若这事发生在冬秀身上,估计她要么怂恿他再次私奔,要么便会与他彻底拜拜,她虽然也认为鲍志东是无辜的,可也不会为他的无作为而买单。   “那,你还要与我们一道去北京吗?”不是谁在面临感情的时候都能做到潇洒理性的,特别是这个以夫为天的时代,男人,有时候真的就是女人的所有。   “就算在同一座城市又能怎么样呢,我们依旧见不了面,香儿依旧没有爹。”或许这时代的很多女人的确是以男人为中心的,可为母为刚却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为了她的香儿,她也没理由再悲春伤秋的缅怀过去,慧秀看着这个拯救了自己和女儿的妹妹,十分真诚的说:“只怕太给你们添麻烦了,我说再说也是没什么用的,你们要是不嫌弃,以后就叫香儿孝顺你们吧,你们也只管把她当女儿就是了!”   “你再说这些话可就外道了啊。”冬秀假意的嗔怪了她一句,又道:“香儿这样可爱,我自然是会拿她当女儿一样的疼爱的,你就放宽心吧。”   慧秀忍了忍,终于还是开口问道:“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给妹夫治脚疾的那人不说是有名的神医吗,你没请他给你瞧瞧?”   冬秀听得满头雾水:“我又没病,干什么要去瞧大夫?”   慧秀压低声音,贴耳小声道:“那,难道是妹夫的问题?”   “大姐,你到底是在说什么啊,我和竞之身体都好好的呢!”   “你俩都好好的,那怎么到现在也不见有动静呢?你们可也不小了,就不着急?你婆婆也没说你什么?你可别不把这当回事儿,要不明儿我陪你去找大夫瞧瞧?或者到那成德庙里去拜拜送子观音,听说那儿的香火灵验极了……”   嗨,原来是催生呀!   冬秀有些尴尬的回她道:“大姐你就别瞎操心了,我俩身体真的都挺好的,这事儿顺其自然就行了,我们也不急着要孩子,过过二人世界也是蛮好的!”   “瞎说什么呢,你都多大了还不急,当心再过两年想要也要不了了,还过什么二人世界,就两个人一块儿过日子多凄凉啊,有个孩子就热闹多了……”   她要是告诉大姐之前她之前一直有意在避孕,她恐怕会认为她比那个女人更疯更不可思议吧。   “好了好了,说着玩的,我现在就回去好好努力,争取早日造人成功好吧!”冬秀说完便悄摸回自己房间去了。   剩下慧秀琢磨了好一会,才明白她说的“造人”是什么意思,不由得羞红了脸:这三妹也真是的,说话越发不着调了,这样的话也敢胡说。   不过她到底是放心了,不是不能生就好,可能就是子女缘来得晚了些,要不她明儿替三妹到那庙里去拜个菩萨吧,保佑她早日有孕,一举得男…… 第100章 回京   在草长莺飞的时候,胡竞之也终于从神医嘴里拿到了解禁令,彻底把脚疾给养好了。   冬秀便着手开始准备打包邮寄东西了,他们来的时候轻车简从,不过带了两只小竹藤箱子,回去的时候却必须先得寄送行李了,光是他俩在这边买的各色参考查阅的书籍就有三大箱呢,这就是他们最珍贵的行李了,还有四口大箱子装的是在这边置办下的新奇物件,好些是在北京城都难以见到的。   她与胡竞之各自都有工作要交接,又要与好友一一告别,又要宴请,又要退房,期间她还去参加了王稚萍和叶少爷的订婚宴呢,又抽空与胡竞之回了趟老家,杂杂裹裹的直忙乱了两月有余才好。   慧秀到底挨不过冬秀的劝,临走前带着香儿与那男人见了一面。   自那晚谈过心后,姐妹俩是越发亲密起来了,慧秀凡事也肯开口与冬秀商量了,与那男人见过面后她不无唏嘘的对冬秀说:“前段时候那家的老太太实在急不过,给他买了个小妾送过来,想着好歹生个一二半女的为家里传宗接代,要是那女人不乐意,等生下孩子就抱到她跟前养着,把那个妾远远的送走,结果那女人死活不同意,把那个妾的脸都给打烂了,还要扒光了衣裳丢在雪地里,哎,幸亏是被拦着了,否则不定就要闹出人命官司了。”   “就这样了他们家还忍着呢?”   “那有什么办法,倘若那个女人被休了,指不定一根绳吊就吊死在他家门口了,到时候他家还不得被人的舌根子给嚼死,况且人家的爹和哥哥都是当官的,闹不好还会要他们偿命呢……”   冬秀听得头疼,庆幸道:“幸亏你当初被赶出来了,要不然陷在那个烂泥塘里,指不定有什么好果子给你吃呢。”   现在想想那个鲍先生也是够悲催的,被自个儿亲娘可吭惨了!这就是典型的包办婚姻的悲剧啊。   “只是,他跟我说家里老太太如今被气病了,想要把香儿接回去养在身边……”   不等她说完冬秀便果断的出言打断了她:“你可别犯傻,被人家哭求几句就把咱香儿给卖了,那可是个虎狼窝,香儿就是人家的眼中钉肉中刺,正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呢,你可别送上门去找虐……”   慧秀忙笑着安抚有些着急起来的妹妹,说:“我当然不会这么做,当初我过得那样艰难,连饭都吃不饱了也没想过要把香儿送回去,只要我还喘着气儿,我就不会叫别人带走我的香儿,只是,我怕他们家人会上门来要人,给你和妹夫惹上麻烦就不好了,哎,真恨不得现在就赶快去北京城,离他们越远越好。”   大姐总不算糊涂,那个鲍先生却有些个拎不清,还想劝大姐把女儿送回母亲身边尽孝呢,想来他能被那个女人辖制住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冬秀听了大姐的担忧,十分的豪气的安慰她道:“这怕什么,这儿可是租界,又不是任凭他们横着走的小县城,他们要是敢来硬的,我就能把他们给撅回去!”   谁还没点儿人脉了啊,冬秀记得唐主编就有点道上的关系,办报纸的人可是三教九流都要打交道的,当初江澄平被小流氓为难,还是靠他解的围呢,相比那鲍家人来说,唐主编简直可以说是地头蛇的存在,本身就具有极大的本场优势好嘛,对他来说这点事简直就是洒洒水啦,冬秀要是开口相求,他未必不会答应她。   再不济还有胡竞之这尊大神在呢,别看人家平时在家里不显山不显水的,可人家大学者、大教授的名头可不是吹出来的,这是时常就会在报纸上写文章痛骂政府高官,批判社会黑暗,让高官们恨得牙痒痒,却又无可奈何、甚至还要来捧他的人,与他往来的人里自然是不乏大佬的,这些大佬有的权势滔天、有的名震天下,摁死个把小县城的政府公务员那还不跟玩儿似的么……   冬秀摇摇头,把脑海里胡竞之为她大杀四方的王霸之姿甩掉,回头看看正专注的趴在桌上边翻看书籍边做注释,一派儒雅文气的胡竞之,嗯,这才是温润如玉的美男子正确的打开方式嘛。   冬秀这边摩拳擦掌,只要鲍家人敢来找麻烦,她就要给他们好看,最好彻底将大姐和香儿从他们家剥离出来,特别是香儿,谁知道这家人会不会拿什么孝道对她搞道德绑架呢。   不过直到她们登上火车,那家人也没有闹出什么动静,想来也只是口头说说罢了。   一路舟车劳动自不必提,等他们到达北京时,就连活泼泼的香儿也蔫哒哒的了,胡竞之一手抱着她,一手拎着口皮箱子,率先在前开路,冬秀手里也拿着个小箱子,搀扶着大姐紧跟在后面。   看着往来如织、行色匆匆的人群,慧秀本能的有些感到不安和恐惧,加之自己一双小脚行路困难,与身边来去似风的急切人群显得那样格格不入,越发有些惶恐和焦急,只得咬牙努力跟上,心里不由得又想起了三妹劝她放脚的话,假使她跟三妹一样也是双天足,这会儿便能同样的大步向前奔走,而不是叫人搀扶着挪动了……   出了车站,迎接他们的不是皇城的瑰丽气象,而是漫天的飘絮和沙尘。   好在很快就坐上了黄包车,人人拿袖口掩着口鼻,就连香儿也似模似样的拿了自己衣襟上别着的小手绢蒙在脸上。   车子才将将在门口停下来,带弟在门房口便一眼瞧见了,赶紧把石板儿往小椅子上一塞,便朝屋内喊道:“他爹,赶紧出来帮忙提东西,先生和太太回来了!”   自己则欢欢喜喜的迎上来把冬秀从车上扶下来,“哎哟,可算是回来了,怎么也没提前说一声呢,也好叫我家那口子去接站啦……”   冬秀则是盯着她隆起的肚子大吃一惊:“你,你这是又怀上了?”   带弟害羞的点点头:“都七个月啦!”   “先让太太进屋再说吧。”就她们说这两句的功夫,崔有粮已经默不吭声的将箱子都拎在了手上,回头提醒带弟赶紧让太太进门,没见还有客人在么。   带弟自然瞧见了先生手上抱着的孩子,还有个与太太同乘的女人,只是一时顾不上去理会。   冬秀结了车钱,又额外多给了许多小费,这样的天气里拉着他们跑过来实在不容易,把两个车夫喜得是满口子道谢不跌。   两个车夫拉着车一边往回走,一边各自拿脖子上的汗巾抹了把脸,原本雪白的汗巾顿时灰黄一片,又呸呸的连吐了几口嘴里的沙尘,抱怨道:“这个鬼天气真是不叫人好过,吸口气倒有一两飘絮二两沙,我媳妇儿最怕这个,一遇到这天气就要咳嗽得喘不过气来,这好些日子都不敢出门了,连菜也要我给买回去……”想到今天多得的赏钱,拉车的小伙子又高兴起来,“罢了,今儿托那位大方太太的福,我索性就早点收工,回家看媳妇儿去!哎,你说刚刚坐在我车上的那俩人,到底谁是正房太太呀?”   “肯定是给钱的那个呀,没听迎出门的那个小嫂子怎么叫她么?”   “我看不像,给钱的那个一看就更加年轻漂亮啊,谁家太太能比做小的还年轻的,而且旁边那个还是小脚呢,我估摸着那位先生是娶了个小脚太太,又纳了个女学生当小,现在这样的事儿还少么,女学生既年轻漂亮又聪明场面,带出去有面子,在家里还能理事,最得那些老爷先生们的喜爱,你瞧刚才那小脚太太,一声也不吭,可见是被挤兑得没地儿站了……”冬秀对这两个车夫的八卦内容自然是不得而知的,否则非得被呕出一口老血不成,她们好好的堂姐妹竟然被人看成了那种姐妹,可真是叫人无语了!   不过他们这种组合在这时代也的确容易叫人误会,就连带弟心里也泛着嘀咕,暗自猜测这个一同回来的女人和小孩子的身份,生怕是先生做了什么对不住他们太太的事儿,从前太太还没嫁给先生时村里就有流言传出来,说是先生在外洋已经娶了洋婆子,生了洋孩子了,把他们家奶奶恼得好长时间都没睡好觉,现在看这孩子,莫不是先生真在娶他们太太前就与别人有了首尾,只是那女人不是传说中的洋婆子,反而是个小脚女人,看着还有些眼熟……   崔有粮被打发出去烧热水,带弟则一边挺着肚子给他们归置行李,一边与冬秀絮叨:“您这屋子我们每隔几天就要打扫一遍的,特别是这段时间,外面见天的刮风沙,一天不擦洗,那桌子上就能蒙一层薄灰上去……索性之前趁着难得的好天儿给您把被褥都拆洗晾晒了一遍,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冬秀瞧她挺着个硕大的肚子在眼前忙乱,还要佝偻着身子去给他们铺炕,顿时只觉心惊胆战,赶紧拦下她道:“你快放着吧,这炕等我们一会儿自己弄,你都这样了可别再干这些弯腰弓背的活,小心闪着了!”   带弟自己却毫不在意:“我身体好着呢,哪能铺个被子的活都干不了了,何况这都是第二个了,没这么金贵!”   冬秀把她按在身边坐下:“你先别忙,等我们先坐着喘口气再说,哦,对了,一会儿咱们先把东厢房给收拾出来!”她又对大姐道:“大姐,你以后就带着香儿住在东厢房吧!”   带弟听着太太这个称呼心里就咯噔一下:太太这是已经承认了那个女人和孩子啦?   冬秀又接着对大姐笑道:“大姐,你还认得出这个丫头么?”   慧秀仔细打量了那个大肚子的小妇人一番,思索了一会儿便微笑着开口:“这是你身边那个叫带弟的丫头吧,竟然也跟着你一起到北京城来了,挺好,长白了也长胖了,眉眼也开了,倒比以前漂亮多了,我一时都认不出来呢。”   带弟望着那眉眼弯弯温和笑对她的女人,一时惊疑不定:“你……”   当年大姐私奔的事儿就只有家里几个人才知道,在带弟他们眼里大小姐是真的已经死了的,她虽然看着慧秀觉得眼熟,可也万万想不到那上头去。   都这么多年过去了,冬秀也不觉得有什么好掩瞒的,直接对带弟道:“这是大姐啊,你不记得了?那时候你吃了她多少点心啊,她还给你送过一方绣帕呢,你不是宝贝得很,一直搁在箱子里舍不得用吗?”   带弟恍然,一下子就认出了对面的女人是谁,顿时惊得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慧秀面前手足无措的道:“大小姐?您是大小姐,我的天哪,您没……”   她想说您还没死,好在那个字在舌尖上滚了两圈到底没被她吐出来,眼泪却止不住的流了出来。   “哎哟,这可真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哦,这有什么好哭的,该高兴才是啊,你看这就是大姐的女儿香儿,你快去把石板儿抱进来,大家都认识一下,以后这两孩子就是个伴啦!”   带弟答应一声就出去把石板儿给抱进来了,冬秀他们南下的时候这孩子还只能躺在炕上玩自己的脚丫子呢,现在再看便觉真是长大了不少,看着也更实沉了,带弟是两手掐在他胳膊上把他给拎进来的。   冬秀一见这孩子耸肩缩脖的被他娘提溜进来,就跟个被母猫叨在嘴里的小猫仔儿似的可怜又可爱,忙伸手要去接他。   带弟却一扭身直接把他撂在地上,对冬秀道:“太太快别碰这小子,他身上可脏的很,这小子自从学会爬了就没个安生时候,谁知道他在哪个犄角旮旯里滚过,别污了您的衣裳!”   “这怕什么的,我这衣裳也是好几天没换了,不定还没有咱们石板儿的干净呢!”   她从小箱子里拿出给他带的小礼物,一个做敲鼓状的小猴子,抽动猴子活动的尾巴再松开手,那小猴子就自动的敲起鼓来,叮叮咚咚的声音响成一片。   冬秀把那玩具托在手里,哄着石板儿过来拿,那孩子居然小屁股一撅,呼的从地上站起来,支楞着短肥的双手朝她颤颤巍巍的走过来,而且越走越快,最后直接精准的抱着玩具扑进了她怀里。   大家被他那憨态可掬的样子逗得直乐,就连香儿也一脸好奇,笑盈盈的望着这个小孩子。   冬秀把香儿叫过来,对她温声道:“现在三姨要去给你们收拾屋子,你能不能帮忙看着这个小弟弟?”   香儿看着那个抱着玩具已经开始上嘴啃的孩子,很贴心的答应了:“那我给他讲阿凡提的故事听。”   她在沪市的公寓楼里住着时就时常去小公园里给别的小孩子讲故事,还因此很交了几个小伙伴呢,性情也越发大方开朗了,估计是举得很有成就感,她现在对给别人讲故事很有兴趣,在火车上还给大姐讲了一路呢。   香儿是个很温柔的小姐姐,石板儿也不是霸道闹人的性子,两人一个柔声细语的教他不要吃玩具给他擦口水,一个乖乖的坐着啊啊的应和,居然很是和谐的玩到一块儿去了。   冬秀便带着带弟和大姐到东厢房去,房间内倒也打扫的挺干净,一应家具摆设也是齐全的,只是一直没有住过人,到底有几分生硬和陈旧的气味儿。   “等我先叫石板他爹把这炕给烧一通去去这屋里的潮气和霉气,再拿盐水把桌椅板凳都擦一遍,哦,对了,家里还有太太先前买的许多香包和药包呢,选几个来熏熏屋子也成。”带弟十分的热络,又对慧秀笑道:“大小姐和小小姐还没睡过这北方的炕吧,一开始可能觉得怪怪的不适应,真睡过几次就知道它的好了,那真是冬暖夏凉的,还宽敞又方便,特别是冬天的时候,恨不得一整天都窝在上面不下来呢!”   “那真是没睡过,不过听人说起过,说是冬天睡这炕就跟躺在熏笼上一样热乎,有时候还热得直冒汗呢,倒是比咱们南方的床还好些……”   一时崔有粮来说热水烧好了,冬秀便叫胡竞之先去洗,她们女人洗起澡来可不是一时半刻就能完事的。   趁着崔有粮去烧炕的功夫,她又带着两人去翻被褥床单等物什,幸亏当初多做了好几床备用的棉被,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   晚饭照旧是从附近的酒楼里叫的一桌席面,几人匆匆吃过饭又收拾了好一会儿才算完事,又各自从头到脚的洗了一遍,时间已然将近十点了,冬秀累得连头发也不及晾干就倒在炕上睡了过去,还是胡竞之怕她湿着头发睡觉会闹头疼病,自己慢慢的拿洋毛巾给她擦干了……   慧秀和香儿同样是倒头就睡,都来不及对新环境表示一下忐忑,整个内院瞬间安静下来,只有外院的带弟和崔有粮还没睡着。   把打着小呼噜睡得死沉的儿子悄悄抱到炕脚,夫妻俩小心翼翼的来了场亲切友好的深入交流,只是到底顾忌着带弟的大肚子,最后虽然也纾解了,却不够尽兴。   崔有粮喘着粗气躺倒在带弟身边,与她耳语道:“你要是也跟太太一样就好了……”   带弟横了男人一眼,突然出手掐住他腰侧的软肉,威胁道:“这是什么混账话,你别是见咱们太太长得好,就起了什么龌龊心思吧?”   崔有粮嘶嘶吸着冷气把她的手扒开,恼道:“你想什么呢,我是那种人吗?我的意思是你要是跟太太一样怀孩子困难些就好了,瞧你这身子,我一碰你就有孩子、一碰你就有孩子,往后还叫我怎么过,还敢再沾你的身子嘛!照这样下去咱们得生多少孩子啊。”   带弟白他一眼:“孩子多了还不好,我这可是给你们老崔家开枝散叶呢,你爹娘要是还在,这会儿准保得把我当大功臣给供起来!”   崔有粮苦笑:“我们家要是那大富大贵不愁生养的,哪怕你一年生一个呢,那也只有欢喜的,可咱们家有什么呢,到现在连个落脚的房子也没挣出来,幸亏先生太太人好,免费的房子给咱们住着,可咱们总要为以后打算打算啊,要是只有石板儿一个,咱们多受些累也能给他挣出买房子娶媳妇的钱,说不定还能送他去念书,这孩子一多……哎,只怕以后连饭都吃不饱啊!”   带弟抚着自己的肚子,感受到肚皮上传来的动静,心里也有几分担忧起来,是啊,这以后孩子多了可怎么养呢,他们俩还都是孤家寡人一个,连个能帮忙带孩子的老人都没有,难道要叫她的石板儿跟她自己一样,从小就要像个长工似的开始照顾弟弟妹妹、做家务活吗,以后要是遇上个什么困难的年景,难道他们也要跟她爹似的卖孩子换钱活命吗,又或者他们俩从此就不做那档子事儿了,免得她不停的生,可这想想就不可能,她现在大着肚子,这男人还老想着折腾呢,有时候实在弄不了,他还想得整宿睡不着觉……   “那我赶明儿跟太太问问,看有什么法子能不怀孩子,太太知道的东西可多了,她准有办法。”   “可别,太太到现在还没怀上,指不定心里怎么难受呢,你问这话不是刺人家的心嘛。”   带弟想想也是,只得长吁口气叹道:“哎,我要是能跟太太掉个个就好了!”   恰在此时石板儿闭着眼哼唧起来,夫妻俩忙过去吹着嘘嘘给他把尿…… 第101章 同居   回家没几天,胡竞之便到京大报道去了,而冬秀也开始了每日的码字生活,只是这次还有大姐和香儿陪着她一起。   她买了几本小学生教材回来,每日抽出点时间教三姐读书认字,其余的时间则叫她一边抄课文一边练钢笔字,现在再想练毛笔字是很难有成效的了,毕竟毛笔字不是个速成的技能,况且用钢笔写字还更显得时髦呢。   既然已经打算要走教师这条路了,普通话也是不能不学的,而带弟就是现成的老师,她的京版国语是讲得极好的了,正好可以教大姐和香儿。   就这样,慧秀早起要念诵课文,上午要认字、练字,下午就跟着带弟学官话,教女儿认字唱歌,偶尔天气好,还要出去转转,参观一下这古老的北京城,一时间很是忙碌充实了起来,也压根没时间去想七想八的了。   冬秀又抽空去邮局往法国寄了一封信件,告诉少年伟人她已经搬回北京了,并告知了他自己的具体住址,免得以后他写信寄错了地方,随信自然还有汇票一张。   自从开始给少年伟人寄汇票了,冬秀仿佛找到了自己奋斗的目标一般,心里也踏实了许多,以往她心里还老是有点小愧疚呢,毕竟她穿到了这样特殊的年代里,但凡是个对这段苦难历史有点了解的国人,就没有不想要救国救民,甚至改变历史的,只是她实在不具备什么搞事的能力,也没有那种大节大义的操守,只能一边暗搓搓的心虚,一边照旧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现在可好了,她搞不了事,却可以全力支持能搞事的人,那些钱在他们的手里才能发挥最好的作用,得到最好的归宿,想来她也不能算是尸位素餐无作为了吧。   从前她把写小说当一种闺阁消遣,后来也渐渐的变成有感而发,有了某些责任感,开启民智、引导国民她是做不到,但至少能为这个时代的人们带来些快乐和欢喜,也带来些鼓舞和劝诫,这于她就很是满足了。   但所有的这些行为她都是在一种极其佛系的状况下完成的,对于收入所得更是满不在乎。   现在就不同了,找到了奋进的目标,她便有了责任感,第一次迫切生出想要赚钱的心思,也许她的那些钱只是杯水车薪,可也正是所有爱国人士的这些杯水车薪的支持和努力,华国才能迎来了它的新生不是吗。   她的钱也许能帮助他们完成一次重要的组织和宣传,也许能帮助他们买到一些军用的弹药,也许能为前线战士们置办一些保暖的衣裳鞋袜……   啊,钱啊钱,你终于又变得可爱了起来!   有了动力加持,她写起小说来就更带劲了,不当朝九晚五写不停歇,还主动开始熬夜加班,一时只恨不得自己生出八只手来,心里无数次怨念这个没有键盘的世界。   其实这时候已经有人发明了打字机出来售卖,冬秀在沪市时便特意去瞧过了,她手写速度是个战五渣,可打字速度却能与速记员相媲美,前世的时候还得过“无影手”的称号呢,要是有了打字机,日更一万都是洒洒水啦。   可惜一见到那打字机,冬秀的美好幻想便瞬间破灭了,先不说它昂贵的售价,就是那古朴的足以进博物馆供人参观的造型也足以叫她却步不前了,也是,如果这东西真的好用,估计早就风靡起来了吧,可那么多与文字打交道的作家学者们却没一个人用它的,可见这东西是有多么鸡肋。   慧秀见三妹这么勤勉,从早到晚的坐在桌前写个不停,自然很是奇怪,她又不像自己要准备去当个幼师,干什么把自己逼得那么紧,像其他的富家太太一样出去逛戏园子、打麻将不是挺好么。   “你们太太一直都这样?整天窝在家里写东西?”慧秀问带弟。   “可不就是嘛,您难道还不知道,我们太太还在家里当姑娘时就爱整天窝在房里看书写字儿,我们奶奶经常说太太是投错了胎了,这要是个男子,那活脱的就是个考状元的料子啊!”   “我以为她成了家就会改了,谁知她倒比以前越发投入了,也不知一天天的都在写些什么东西,倒比妹夫这个正经的大学教授看着更像个做学问的人!”   慧秀对三妹的自在实在羡慕得紧,哪个女人成了亲还能像她一样的逍遥呢,上头既没有婆婆约束,下面也没有子女带累,丈夫还那样的厚待爱重她,活得可不就舒心自在么,怪道这些年看着竟一点儿没显老呢。   这也真是难得的运道了,一般人根本羡慕不来。   慧秀感慨一阵后也就丢开手了,继续投入到练字大计中,她可是都看见了,三妹写字的手上都被笔磨出茧子来了,搁笔的中指关节处还微微凹陷变形了,三妹是多么爱美重保养的一个人啊,手上的皮肤都滑嫩得跟豆腐脑似的,这是写了多少字才能把手写成这样啊,她即便赶不上三妹的勤勉好学,可也决不能懈怠了。   年纪大了才开始学习是很困难的,同样的几个生字,香儿记得就比大姐要快许多,冬秀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见大姐渐渐的开始在桌前一坐一整天的不动弹,就很是担心了。   大姐从来就是个沉静有毅力的,从前在家里时,为了绣一块儿帕子,她能三天三夜的不出门,也不觉枯燥乏味,何况连大烟瘾她也能戒掉,这世上有几个人能有这样的魄力,冬秀是压根不担心她会学不好的,只怕她把自己逼迫的太过了,还没等学出个什么来,先得了一身病。   像她自己就常常会在写作间隙抽空放松一下肩颈,活动一下腰背,否则早得了什么颈椎病、近视眼了,因此每次她起来活动时便叫上大姐一起,跳跳体操,做做瑜伽。   一开始慧秀自然是不肯做的:“你这抡胳膊扭屁股的像个什么样子,没个女人家的样儿,要是叫妹夫瞧见了准保得以为你发癔症了……”   带弟捧着肚子在旁边笑道:“这算什么,我们先生还见过太太把自己拧成根麻花的样子呢,您只管跟着做,这对身体可是大有裨益的,我们太太就因为常做这个好些年都没生过病呢!”   她又把香儿和石板儿拉过来一起做,有了小孩子在一旁玩闹,慧秀便少了些害羞拘谨的心思,也能跟着瞎比划两下了。   这天,冬秀正带着大家做扩胸运动,带弟拿了张红封烫金的请柬来交给她:“这是对门陆老太太遣人送来的。”   冬秀翻开一看,原来是对门要娶亲了,请她和胡竞之过去吃喜酒的。   比起其他的妇人,冬秀可说是个交际为零的人,对身边琐事关注自然也是不够的,她只知道对门有三位周先生,至于这请柬上说的到底是哪位她一时还真对不上号,略想了想,便问带弟道:“这上面说的是他们家三老爷吧,我记得大周先生和二周先生都是已经成婚了的。”   其实他们也就与大周先生的关系亲近些,若是周家的三老爷成亲,他们随的礼金可就不是亲朋好友类的了,只按一般邻居的来就行了……   “不是,这是大周先生的喜事!”带弟悄声回她。   冬秀大吃一惊:“怎么,周大太太被休了?还是大周先生终于要纳妾了?”   不对,纳妾应该没这么正式的,何况大周先生是个大学教授,名声何其重要,这种事瞒着还来不及呢,怎么还会大发请柬;那就是周大太太又出了什么幺蛾子,终于把自己的名分给作掉了?   带弟摇头,神神秘秘的对她说:“大半年前,大周先生跟个小他十七八岁的女学生好上了,好长时间都没回家,还在外面另买了个小院子两人单过,周大太太倒是没有二话,还提议说要摆两桌酒把人给接进门来呢,可是那个女学生却不乐意,说是不在乎什么名分不名分的事,情愿就这么跟大周先生过什么,哦,过那个二人世界,您说这话说出来谁信啊,这肯定就是不愿意给人做小,在逼周大太太让贤呢,不过到底没能如愿,还惹得周老太太很是生了一场气呢。”   “那现在怎么又……”冬秀晃晃手里的请柬有些不解。   “听说那位好像是有了。”带弟轻拍了拍肚皮,示意冬秀那位女学生已经怀孕了,接着道:“这下子可不是有了尚方宝剑了么,您想想大周先生今年都多大的岁数了,原本都以为他要断后了呢,这孩子该有多金贵啊,这不,周老太太一听这消息,立马就服了软,总不能叫孙子不明不白的生在外头吧,这才想着要张罗一番,还是趁着肚子大起来前把人接进门。”   冬秀听了这消息,却不知为什么,心里有些不大舒服,问道:“那、周大太太呢,新人进门,她怎么办啊?”   “那谁知道,反正周家也没说要休了她,哎,说来她也挺可怜的,听说娘家也败落得不成样子了,这要是有个万一,还不知道该怎么活呢。”   娘家靠不住、夫家不待见,自己又一把年纪了,连个血脉相亲的孩子也没有,跟孤家寡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可见咱们女人还是要有个自己的孩子才好,这样至少不用担心会随时被赶出家门去,就算有那么一天,有个孩子牵绊着,活得也有盼头些,那又管他在外面有几个女人生几个孩子呢!”慧秀听带弟讲了事情的原委,不由也是感慨万千,又暗示三妹加紧怀个孩子。   冬秀不置可否,只闷闷的把请柬收起来了,她想:这下周太太可算是如愿了,大周先生总算是纳妾有后了,她以后都不必再背负着不贤惠的名声了,只是,她以后的日子恐怕就更难过了吧,从此以后她就要彻底失去丈夫了,也失去作为妻子和母亲的那点子奢望,成为家里一件陈旧的摆设,在时光里慢慢的腐朽,却无人在意……   等到晚上胡竞之回来时,冬秀便把请柬交给了他:“你自己去吧,我就不去了,怪没意思的!”   胡竞之看了请柬却摇头笑道:“估计咱们都不用去,预章兄是不会同意搞什么摆酒请客的,原本人家是自由同居的关系,这样一弄岂不是俗套了么,预章兄是不会休妻的,这对他名声有碍,家里老太太也绝不会同意,人家女学生也是年轻又漂亮的知识青年,家庭背景还十分的了得,当然绝不可能去给他做妾,之所以跟他在一起纯是因为爱他、敬慕他,牵扯到婚姻可就变味了。”   哈,原来是同居关系啊,这下子冬秀就明白了,也知道这张请柬算是周老太太的一厢情愿,估计是要白费了。   这时候的同居关系,怎么说呢,比婚姻更自由,比恋爱更严肃,既受到道德的谴责,又得到社会的认可,与现代社会的未婚同居相比还是很有差别的,现代社会的未婚同居更像是这时候新出现的一个观念—试婚期。   要说这两年的社会风气变化着实是很大的,新文化运动带来的可不止有新的□□和思想,还有新的婚恋观,甚至性观念,冬秀从每日阅读的报纸上便可窥探一二。   从前让国人讳莫如深的“房中术”,如今变成了“性学研究”大喇喇的出现在报纸上,各种以介绍性知识为主题的刊物更是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名字就叫做《性杂志》、《□□周刊》、《性三日报》等等,直白得叫冬秀这样自觉见过世面的王者都有些不好意思去报摊购买,至于以□□为题材的小说,那更是畅销风靡得不得了,冬秀在报纸上追了几篇连载,对这时代人们的开放度又有了新的认识,三角恋、四角恋什么的在那些作品里简直就太小儿科了,至少来点□□、劈腿、婚外情、同□□的才够看嘛,至于内容自然也是分外香艳甚至露骨的。   冬秀看着那些“性科普”、“性教育”真心十分的纠结,刚好她连载的小说里主角林与文也到了要恋爱结婚生子的阶段了,便一度想要加点这方面的料进去,论起性知识,她自认理论储备是绝不输这时代的人的,而且绝对保证质量,只是考虑到这与她的大纲和整体文风实在不太相符,遂只得遗憾的打消了这个念头。   再说这同居的问题,也是正合了时下最主流的一种主张:取缔婚姻制,实现自由婚姻。   冬秀曾在《妇女杂志》报上看见过一个女读者在通讯栏里像一位婚恋专家求助,说她爱上了有妇之夫,情丝难断该怎么办,这要是在现代肯定是要劝分不劝和的,说不定这位读者还要挨几句说骂呢,但是那个婚恋专家却是建议他们“以不结婚的仪式而继续着恋爱关系”,说白了就是叫他们直接同居,却不举行婚礼。   这样的事情简直就是屡见不鲜了,冬秀都不知在报纸上看见过多少则“登报同居”文了,这里面既有未婚同居,当然也有已婚同居,这个已婚同居说的自然是与已婚人士同居,而不是婚后同居,像大周先生和那位女学生就属于已婚同居的类别。   这样的同居既自由又时髦,既摆脱了婚姻的各种繁文缛节和束缚节制,又象征着两人之间纯粹的爱情,证明两人是因自由恋爱而走到一起的永久恋人关系,多么的浪漫啊。   大周先生和女学生不用说,绝对是这种新式潮流的拥护者,自然不会为了孩子就改变自己的立场,反正这孩子生下来又不会因为他们的同居关系而受到什么诋毁和歧视,跟现代的私生子可绝不是一回事!他们自然也不会脑子进水的去办什么鬼婚宴。   果然,这请柬发下来就没了后文,周家自然也没举办那场婚宴,周大太太依然是周大太太,保有着她最珍视的名分,享受着大周先生的供养,至于其他的,就什么也没了。 第102章 有孕   两个月后,带弟在产婆的帮助下顺利的生下了她的第二个儿子铁蛋儿。   冬秀再一次见到产婆那些接生用的东西时还是忍不住狠狠的哆嗦了一回,啊,真是太可怕了,她想着要是这时候没有医院出现,她可能真的会选择做一个丁克,即便要为此付出失去胡竞之的代价,她也是在所不惜的,毕竟她最爱的人永远都是她自己,这就是现代人的特性,她可没办法为了生孩子就把自己和孩子的命都交到那无证上岗的产婆手上去。   她站在门外听着带弟一声声的惨叫,简直是瑟瑟发抖,比崔有粮这个当爹的还要紧张百倍,待产婆掀开门帘子端出一盆浑浊的血水时,她瞬间抑制不住胃里的翻腾“哇”的一声就吐了出来。   慧秀见她扶着墙干呕得难受,连忙把她扶到内院去了:“产房腌脏得很,你又一向爱干净,受不了那个味儿就别在那儿呆着了。”   又捡了腌制的酸梅子给她含在嘴里,叫她把那股味了压下去。   “真是太可怕了,我真宁愿这辈子都不要生孩子!”冬秀青白着一张脸道。   慧秀出手在她嘴上轻拍了一下,嗔道:“瞎说什么呢,还不快呸两下!除了那生不了的,这天下哪个女人不要生孩子啊,有什么可怕的,生孩子也就是痛一时,过后抱着你的孩子就能全忘了,不生孩子却要一辈子受罪,不说别人,你们对门的周大太太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吗,没孩子的女人多可怜啊,活着都没劲!”   等带弟把孩子生下来后,她和大姐去探望她时,她刚一掀开帘子,闻到屋里头那股子又酸又腥,还夹杂着尿骚味儿的憋闷空气,扭头“哇”的一下子又吐了出来。   “这屋里的味儿也太重了,怎么也不开窗散一散啊……”冬秀真是服了,那屋子让她连喘息都艰难得很,带弟居然能面不改色的在里面坐月子,这不是活受罪么。   “哎哟太太,这窗可开不得啊,现在天气还有些凉呢,月子里的人可不能受凉见风,要不然以后老了可就要遭大罪了!”新请来的帮佣大婶一副经验十足的样子,还帮着正在喂奶的带弟把夹棉的衣裳给批上了。   天老爷,现在都开始换单衣了,有必要捂得这么严实吗,可别热出个好歹来。   冬秀虽心里腹诽不已,却也不打算开口说什么,像她这样没生过孩子的人是没有开口的资格的!   她只得捂着鼻子默默的退回了内院。   铁蛋儿虽是二胎,生得却反比他哥哥石板儿更为艰难,直折腾了一天一夜才总算放过他筋疲力竭的娘。   这孩子跟他哥哥石板儿安静省心的性子也是完全相反,是个绝对的哭神,小脾气大得不得了,稍有不顺意的便要给他爹妈来场魔音的洗礼,不过三两个月便折腾得带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了下去,人也狂躁了许多,有好几次冬秀正在写作,却听到她打骂孩子的声气,而显然,这么点儿的孩子是不可能屈服在她的武力威胁之下的,她越打越骂,那孩子就示威般的扯着嗓子嚎得越厉害,叫人听了心里真是十分的烦躁。   连她都是如此,可以想见带弟没日没夜被这小子360度无死角的环绕立体哭声包围着是有多崩溃,再加上石板儿年纪还小,又刚学会了走路,一眼看不见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也要她分心看顾着,偏大姐和香儿前段时间被她送到了幼稚园去了,而冬秀自己也不知怎的完全闻不得小孩儿身上那股子味儿,一靠近就有些反胃想吐,一时也没人能帮得上她。   好在带弟是个强悍的,过不久便从这困境里摆脱出来,摸清了铁蛋儿的性子后便逐渐得心应手起来。   “哎,我拿着这工钱真是烫手得很,这两年为了生孩子压根也没干过什么活,反倒得了太太不少好东西,跟白吃白住白拿也没有两样,心里真是过意不去,咱们幸而是遇上了先生和太太这样的好人,否则早被一脚赶出去了,新来的刘婶跟我说,这要是在别人家里,孕妇不仅要照常干活,工钱还要减半,就这人家主家还不乐意要呢!”   崔有粮认同的点头:“是啊,咱们是遇上好人了,所以才要惜福啊,咱们以后就别那什么了,免得你又怀上了,这次生这小子可把你累得不轻,接生的婆子都跟我说了,你这身子算是被伤到了,须得好好的将养几年呢!”   带弟叹气:“再生我也顾不过来了,有这两个小魔星就够我忙活的了,只是,你忍得住?”   自从有了孩子,她就常跟邻近左右的婶子大妈们聚在一块儿聊闲篇,已婚妇人们可不比没出阁的大姑娘们,聊天仅限于花样子、鞋绷子、滚镶儿,多少也会交流些御夫之道,从那些人的口口相传里,她可是知道男人对那事儿是有多热衷的,老得走不动道了还要想女人呢,何况她男人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就这么生憋着,可别憋出毛病来了,而且,万一他憋得很了背着她去找别的女人可怎么办……   崔有粮爬到炕上,从炕琴里拿出自己的衣裳鞋袜,又从上面的被格里取出被褥垫絮,抹了把脸才坚定的说:“打今儿起咱们分房睡,你带着铁蛋儿住这屋,我和石板儿睡隔壁去。”   带弟一时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法子,只得帮着他把东西都挪了过去。   天气一天天的热起来,长袖长裙的罩在身上实在有些难受了,冬秀想起去年在沪市百货商店里买的裙子,现在穿不是正好么,当下便把那几条裙子翻出来,取出一件上半身短袖掐腰仿旗袍式,下半身雪纺叠纱呈公主裙式的中西结合式的裙子,先给自己梳了个仙气飘飘的公主花苞头,然后才把裙子往身上套。   这裙子可不便宜,都是现场量了尺寸才叫师傅按着样式另作的,绝对的量身定做,因此十分贴合身体曲线,冬秀身材原本就极其不错,又常年有做瑜伽动作,体态自然也十分优美,穿起这件清新可爱又不失性感妩媚的裙子时自然也是曼妙多姿得很,毫不夸张的说,当时胡竞之都看直了眼,直言她胜那穿衣广告女郎们百倍。   可是,现在镜子里那个被衣裳勒出了赘肉的女人是谁,还有那明显突出的小腹是什么鬼!   冬秀深吸一口气,企图把肚子给收回去,无奈以失败告终,她哭丧着脸对大姐道:“难道我是到了要发福的年纪了么,明明吃得跟以前一样啊,怎么突然就长了这么多肉!不行,我要减肥!”   慧秀可一点不觉得三妹胖,直夸她这是福相,多少人还羡慕不来呢。   不过冬秀一点儿也没被安慰到,来自现代社会的她虽然不会去追求那种畸形的骨感美,可也真心不想变成个胖子。   她捏着肚子上的肉肉,暗下决心:以后每晚都要拉着胡竞之做一百个仰卧起坐再睡觉!   倒是带弟看着她的肚子,犹犹豫豫的说:“太太别是有了吧?”   慧秀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眼睛亮闪闪的盯着她:“对啊,我怎么就没想到这出呢,你这个月换洗了没有?”   冬秀经她一提醒,这才想起来自己貌似已经有好长时期没有来过大姨妈了,三个月,还是四个月来着……   她赶紧打开从沪市带过来的箱子,里面装着她特意从那边买回来的卫生巾。   是的,她从前想要苏一把却最终失败了的卫生巾已经在两年前被美国的金佰利公司给发明出来了,这个品牌就是后世驰名的高洁丝。   天知道她在沪市看见这东西的时候有多么激动,虽然它还没有粘贴式的,而是采用传统的绑带式,使用的时候依然有些不方便,可它是“抛弃式”的啊,用完就丢,多么卫生又便利啊,她当下就买了一大箱屯着,要不是怕过了保质期,她肯定要把那商店里的卫生间全给包圆了。   冬秀数了数箱子里剩下的卫生间的数量,嗯,很好,她的确是很久很久都没用过这东西了……   她的经期一向十分准时,从不用特意去数日子,来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适感,因此她一直就没有特意的去关注过它,而且每每想到要使用那糟心的月经带,她就极力的想要回避这个麻烦事儿,再加上近段时间事情也不少,她竟然就把这事儿给忘了个干干净净,直到现在被提醒了才晃过神来。   所以,她这是真怀上了?   慧秀和带弟不用她开口,光看她的神色也猜到这事儿准是八九不离十了,当下十分高兴的去请大夫了。   慧秀十分夸张的扶着她的胳膊,一边往室内走一边说:“你这也太糊涂了,都这么长时间了你就一点儿没发现?怪不得前段时间你吐得那么厉害呢,嗨呀,那时候你还带着我们又蹦又跳的做锻炼,老天保佑,可千万别伤着肚子里的孩子,还有你这身衣裳,也赶紧换下来吧,有了孩子可不能再穿这样紧身的衣裳,勒着肚子就不好了……”   冬秀晕晕乎乎的,直到老大夫给她号过脉背着药箱子离开了,她都还没晃过神来。   胡竞之晚上回家时,明显感到了家里的气氛变化,每个人都喜气盈腮的与他道贺,就连香儿也笑嘻嘻的对着他揖了揖手。   “这是怎么了,发生什么好事了,怎么每个人都这样的高兴?”胡竞之换上家用的棉麻拖鞋,上前揽着冬秀的肩问道。   “的确是有件好事发生,不过这件好事对你来说就不知是惊还是喜了!”   冬秀说完,直接拉过他的手覆在自己的肚子上,低头轻声道:“宝宝,给爸爸打个招呼~”“你怀上了?”胡竞之瞬间反应过来,他立马放柔手上的动作,高兴的说:“这真是个大惊喜!几个月了?”   “都四个月了,我真是个糊涂妈妈!”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即将有个白嫩的小团子会喊她妈妈,冬秀的心头就软乎乎得不成样子,明明她之前对孩子也并没有什么期待和渴望,可自从知道这个小家伙已经在她肚子里落户了,她就觉得有什么不一样了。   胡竞之何尝不是这样呢,原来自己也不过是个俗人,渴望着能有自己血脉相连的后代……   夫妻俩静静的拥在一起,享受这温馨的一刻,冬秀此时甚至忘了自己之前对于在这个时代养育孩子所产生的害怕和担忧。   这个孩子实在来得突然,倒是给冬秀省了许多的麻烦,就连最难熬的孕吐期也被她稀里糊涂的给混过去了,只是为了以后生产方便,她不得不减少久坐码字的时间,多多的出去转悠散步了。 第103章 计划生育   怀孕这件事对冬秀两辈子来说都是头一次,乍然得知便免不了有些惊惊怪怪的,生怕有个什么不好,这时候又没有全程的产检保驾护航,也没有后世各种先进的医疗手段可以保命,就连破腹产也不知道技术如何,毕竟华国的第一例破腹产手术至今才不超过十年呢,当时这件事还上了《点石斋画报》,很是轰动了一场,冬秀对此印象颇为深刻,不过她当时也只是当个热闹瞧过就算,毕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嘛。   怀孕后就不得不关注这方面的消息了,一时间眼中尽是各类报纸杂志上刊登的关于生育的报道,然后越看她就越是胆颤,根据一份权威的全国妇幼统计数据表明:华国每日有不少于五百的产妇会在分娩中死亡,死亡率高达千分之十五,婴儿更甚,直接超过了千分之一百五,即便是英、美、法等当今最为发达的国家,产妇的死亡率也是高达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的。   她在现代只听说过有产妇因为抑郁跳楼自杀的,可从没听过有产妇死在产房里的,这个落差一下子就叫她慌了手脚,实在淡定不了。   这可真不是她矫情,她这既是头胎又勉强算是个大龄产妇,这不就跟在鬼门关前打出溜一样么,能不能安然无恙也只能碰运气了吧,也忒可怕了!   只是现在包子都揣肚子里了,再怕也没什么卵用了啊,于是她哆嗦着害怕了两天后,便积极的开始打探各种生育经验和保命法子,甚至还花了大价钱买了根人参备着,她的确是已经打算要到西医院去生产了,可西医院也不是百分百靠谱的,还是中西结合,多上一道保险比较安心些!   有一天,胡竞之十分兴奋的给她带回了一本小册子,冬秀翻开看了看,居然全是英文的,封面上写着“mother’s notice”。   “母亲须知?”   胡竞之点头:“翻得不错,看来你这段时间的英文学习真是大有长进啊!”   那是,她好歹也是有基础的人啊,比别人学得快不是理所应当么,冬秀在心里嘀咕,又问他:“这是哪儿来的?”看着像后世大街上商家们发的宣传册子似的。   “这是美国的桑格夫人的著作,我觉得写得十分实用又有远见,待我过两天替你翻译出来,你也好好看看,她里面的许多观点跟你那连载小说里的有些内容简直不谋而合呢,就好比她提出的family planning,那不就是你小说里提到过的计划生育么,她要是看了你的小说定要引你为知己的!”胡竞之又笑了笑,摸着她的肚子继续道:“这位桑格夫人说来与我算是旧相识了,当年我在美国留学时便有幸聆听过她的演讲,深受触动,咳,你可能也听说过,我曾经对人宣称自己是‘无后主义’者,这便是受了她的影响!”   哦?难道这个时代就有了计划生育的概念吗?不说华国多子多福、家大业大的传统观念,就是外国人这时候应该也是信奉生育是“天赋人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吧?   “哦?难道现在国外已经开始搞计划生育了么?”   “那倒没有,这个计划生育的理念也是桑格夫人前几年才提出来的,不过十分不受人认同,美国政府甚至以‘有伤风化’罪判了她三十天的劳役,年初她到日本进行演讲,也是不受欢迎,十五次演讲居然只有一次是在公众集会上,还受到了官方的阻挠,实在令人扼腕!”   “那也难怪,你没见我当初在小说里写到计划生育这节时被多少人写文章骂啊!”国人对生育的执念那可是根深蒂固的,冬秀当初还是写的“优生优育”呢,就这样也被不少人讥讽是浅薄无知、无视礼法。   “国人的观念的确是太过陈腐和固执了,有多少人生而不养,最后养不起了甚至还买卖、抛弃和扼杀孩童,与其这样为什么不量力而行少生几个呢,就像种树,明明只有那么一方土地、一担水,只够种植一颗树,他们却不管不顾一气载了十颗八颗,企图雨露均沾,硕果丰收,可结果只能是一颗树都无法成材,甚至更坏一些没有一棵树能存活下来,那些树苗们又何其无辜呢!”   “你说得没错,可有几个人能有那个魄力去为了一颗树苗而倾尽所有呢,就算他们有这个魄力,也不一定有能力保证这颗树苗一定能长大成材,毕竟风雨无情,天气莫测,一旦有个变故他们岂不是要血本无归,国人是最爱中庸之道的,冒险激进的赌徒心理可不适合他们,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才是他们的生存智慧,广撒网、多捞鱼才是他们信奉的真理。”说到这里冬秀不由叹了口气,无奈的看向胡竞之:“何况,对于很多国人来说,这生孩子也不是他们能控制的!”   “你这话真是说到点上了。”胡竞之颇有得遇知音之感,“所以我们必须借助桑格夫人这次来华演讲的机会,向国人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的理念,这次的接待活动会由我们京大全权负责,后天就要在女子师范学院举行第一场的演讲,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去听听?”   冬秀还真挺有兴趣的,这位桑格夫人一听就是位十分了不起的人物,能在这时代提出这样先进的理念,并为之而努力奋斗,甚至勇敢的出国巡讲,作为一个女人来说实在是很难得,她有心想见一见这位可能是历史名人的桑格夫人,也想要了解一下这时代最先进的节育手段,她可不打算再生二胎了,能学到什么一劳永逸的避孕法子那是最好不过。   当天用过早饭,她便带着带弟出门了。   本以为这种冷门的演讲不会有多少人前来捧场,想一想吧,什么避孕啊、如何生出健康的孩子、怎样哺乳啊等等这样的话题,未婚的女孩子肯定是羞于来听的,已婚的就更不会来了,生不生孩子,生几个,难道还由她说了算么,不想着努力为夫家开枝散叶,却想要他们子孙凋敝,信不信明儿他们就敢把你这个脑子不清醒、整天爱捉妖的给休掉!   至于男人,呵呵,不管已婚未婚,有钱没钱,传宗接代是他们一生中必须要干的一件大事好么,反正生孩子的罪也不用他们受,谁还会来听这个怎么教人少生孩子的演讲呀,要是有那教人雄风不倒、人丁兴旺的,倒是绝对会受欢迎得很!   不过等冬秀找到那个演讲的大礼堂时,却发现里面竟然已经满满登登的坐了许多人,粗略一估,只怕不下数千呢,这还真是大大的出乎她的意料。   在座的人一看就都是先进的知识分子,而且以学生居多,穿着长裳百褶裙和绣花鞋的冬秀与带弟两个倒好像是过来找茬的旧派人士代表人物一样,很有些格格不入,偏胡竞之还给她安排了个靠前的座位,一路走过去,倒是收获了不少人的注目礼和窃窃私语。   “这位,是你们学校的教授?看着好像那种养在深闺的大家闺秀啊,又温柔又沉静!”   “不是啊,从未见过呢,估计是哪位教授的夫人吧,倒是挺有觉悟的,竟然来听这个演讲!”   “人家是结了婚的妇人,来听这个节制生育的演讲正合适,你个才中学毕业的小黄毛丫头怎么也来了?怕不是来听演讲的吧?”   “哼,明人不做暗事,我就是来一睹胡先生风采的,怎么,不行啊?别以为我不知道,这满场的女学生有几个是来听这个演讲的啊,还不都是冲着胡先生来的!”   “哎哟,小丫头你看着人不大心思倒不小啊!”周围的人响起一片善意的哄笑声。   女学生却一点也没有被人打趣的羞囧,大大方方的仰头道:“我就是仰慕胡先生,他的新诗我每一首都会背,他写的文章我每一篇都有看,我已经决定了,以后也要考到京大去做他的学生!”   “好,有志气,你这算是赶上好时候了,京大现在招收的女学生每年都在增多,你好好学,没准真能做胡先生的学生呢!”   女孩子们叽叽喳喳的都十分兴奋,听得冬秀心中大汗:她们这是把这次的演讲当做偶像见面会来看了吧!   胡竞之青年导师的名头可真不是白叫的啊,果然极受学生的追捧和敬慕。   等冬秀听过演讲后,总算明白了什么叫大师,什么叫人格魅力,胡竞之这么受欢迎,能在而立之年就跻身国内数一数二的知名大学者之流果然不是靠吹的,更不是靠他那张过分英俊的脸,没有两把刷子真心到不了这种地步。   在冬秀的想象里,桑格夫人这样致力于宣传节育计划的女人应该是很有魄力、很有主见的事业型女性,可能浑身充满了气势甚至冷硬,就像撒切尔夫人一样,可现场看到的却是位四十左右、面相十分温和的女人,就跟普通的一位家庭妇女似的,很有亲和力。   这位温和的夫人演讲风格也是春风化雨式的,讲起话来不疾不徐,不温不火,实话说,如果光听她用英语演讲,那真是有些乏味的,毕竟人家是专业性的,演讲时不免有些刻板的学术风。   可现场却是掌声如潮、反响热烈,这都多亏了胡竞之这个翻译在其中起到的加成效果。   民国的教授学者们似乎都很热衷于到处做演讲,而且个个实力不低,胡竞之更是其中翘楚,每每都能引得观者如潮,并且事后一定能收割大批死忠粉,叫人为他的魅力和才华所倾倒。   冬秀就算没有全部听懂桑格夫人的演讲,也能十分确定胡竞之在翻译的过程中夹杂了不少私货,带入了不少个人的见解和观点,也正是因为如此,那场演讲从他口中说出来不仅十分接地气,而且极其幽默感人,引得现场观众们不时发出阵阵喝彩和掌声。   演讲真的能将一个人的魅力发挥到极限。   不说别人,就是冬秀在下面也是全程星星眼的望着胡竞之,只觉得这个男人简直帅爆了,虽然现场没有聚光灯照在他身上,可她就是觉得他耀眼得快要闪瞎她的双眼了。   冬秀激动的捂着砰砰直跳的心脏,居然真的有了前世去听偶像演唱会的那种心发烫、脑发胀的感觉,不,那感觉甚至要更棒,毕竟那个台上众人瞩目的偶像是她的男人啊……   当然了,不管胡竞之翻译得有多么精彩,也不能避免冬秀对于演讲内容的失望,毕竟她可是一点干货也没捞到。   她原本就是冲着避孕这一节来的,所以对桑格夫人提出的几种避孕方法特别的关注,结果是越听越失望,甚至还被雷得不轻。   这位夫人一共提出了四种节育避孕的法子,一种安全期避孕法和一种机械避孕法,也就是用药物、子宫帽、安全套等来实行避孕,这两种方法简易可行,也很科学,冬秀自然是十分认同的,她和胡竞之前两年便是一直采取的这两种法子来避孕的,只是这两种法子都不能保证百分百的避孕成功,总是会有意外发生的,而且那些药物、子宫帽、套套等东西不仅昂贵,还很难买得到。   他们家里的那些套套还是胡竞之托人从美国买回来的呢,这时候美国产的套套是最好的,其次是日本的,国人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如意袋”,可实际上它一点都不如意,都没有多种口味、颜色和功能可供选择,单调得很,至于各种螺旋凸点颗粒式样的,那就更没有了,而且厚度还很不尽如人意,质量更是一言难尽,体感比后世可差远了,差评,咳咳,扯远了。   除了这两种法子,桑格夫人还提出了一种“美感的陶冶”法,要求人“视结婚非专为生育,尚含有情爱精神的高尚价值”,嗯,说白了,就是要求男女做一对柏拉图式的夫妻,不要发生肉体关系,冬秀一听便在心里大摇其头,她不是柏拉图,胡竞之更不是柳下惠,柏拉图是不可能柏拉图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柏拉图的。   柏拉图式节育法还只是操作难度太大,很不现实,可最后一种“X光绝育法”,那简直就是惊悚了,它需要男女去照射X光破坏生育功能,这样倒是永绝后患了,直接一把就给人干到绝育了!   不过虽然冬秀对其不怎么感冒,现场的反响却是极其热烈的,只是那些雷动的掌声和喝彩真不知道有几分是给了桑格妇人的节育理念,又有几分是给了胡竞之精彩的演说和翻译。 第104章 新诗   “哎,你们看,胡先生接了那位夫人上台与桑格夫人合照去了!”   “难道那是胡先生的夫人?不是说胡夫人是个小脚的乡下村妇么,这看着不是挺文雅的嘛!”   “胡夫人是不是小脚村妇我是不知道,不过胡夫人一定是个胭脂虎啊!”   “对对对,这事是真的,我们京大的教授都知道胡先生惧内得厉害,现在轻易的连醉酒都不敢了呢,你们看到他手上那枚金戒指没,听说就是胡太太为了让胡先生戒酒特地给他做的‘戒酒紧箍咒’,好时刻提醒他呢!”   “那胡先生岂不是过得很不幸福,哎,这可真是好汉无好妻啊,一定又是包办婚姻带来的恶果!”   “这话你就说错了,他们是包办婚姻没错,可也绝对十分的幸福,你们是不知道胡先生有多么喜爱他的这位太太,常常都会在酒桌上甚至课堂上公开夸赞胡太太,简直把胡太太当做心中的洛神一般在看待,就连胡太太给他做个荷包蛋当早餐他也要与人大肆炫耀一番,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吃到了满汉全席哪!我们京大的学生都知道,要论家庭幸福,非胡先生莫属!”   “哇,胡太太好幸福,胡先生也真不愧是留洋回来的博士,既绅士又温柔,对太太还那么尊重又包容,当为我华国丈夫之楷模也!”   在一群学生羡慕的目光里,冬秀被胡竞之扶着上台合照去了。   她原本是有些犹豫的,一来她不是爱出风头的人,二来她在别人眼中就只是一个家庭主妇而已,哪有资格上去与大佬们合照啊,那不是乱入么。   可看着台上那堆足以闪花人狗眼的大佬们,冬秀只犹豫了两秒钟不到,就受不了与历史名人亲密接触的诱惑,果断的抛弃了心中那丝小羞耻,厚着脸皮上去蹭合照了。   冬秀自己是觉得底气不足的,可胡竞之却觉得最该上来与桑格夫人合影的就是冬秀姐,华国难道还有谁比她更能理解和支持桑格夫人节育理念的么,让志同道合的知己一块儿合影才是最有纪念意义的不是么。   作为活动负责人,在送走了其他人后,胡竞之才将冬秀介绍给了桑格夫人。   而桑格夫人显然之前就知道她了,十分热情的与她握手道:“哦,原来您就是胡先生那位美丽又可爱的太太啊,很高兴见到你,听胡先生说你也是节制生育的拥护者是吗?”   冬秀虽然听懂了她的话,不过还是微笑着等胡竞之替他翻译了一遍,这才开口回到:“也很高兴认识您,睿智而勇敢的桑格夫人,我的确很支持您优生优育的节育理念,您的演讲也使我受益匪浅。”   胡竞之替她翻译了,又扶着她的腰对桑格夫人笑道:“我们即将迎来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宝贝,无论男女,我们都决定今后不会再生了!”   桑格夫人十分高兴的恭喜了他们,并称赞道:“胡先生、胡太太,你们的勇气和理智叫我钦佩,我知道你们华国人有多看重子嗣后代,你们能做出这样的决定一定受了不小的压力,特别是胡太太,您可能还要承受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双重压力和指责,您已经做好承担这些的准备了吗?”   冬秀看了眼胡竞之,十分轻松的回到:“我相信我的丈夫是不会让我独自去面对这些的,甚至,我可能都不需要去承担那些,您知道,现在家里就我们夫妻两人,我作为女主人根本都不必理会旁人的意见,而我,还是一个家庭主妇,平时并没有什么社交,自然也不用担心来自外界的指责,那些都是他需要去面对和化解的!”   桑格夫人笑眯眯的看着她:“胡太太对胡先生的信任叫我感动,不过我想冒昧的问一下,您是否是因为这种‘信任’才答应胡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呢,我知道,在你们华国讲究以夫为天,因为丈夫在家庭中无上的权威,妻子对丈夫的信任有时候往往是毫无理智的,甚至这从来就不是自愿和平等的,只是被强加在女人身上的男人的意志而已,所以,您是真的认同我的节育理念的吗?”   这位夫人是受了太多的打击所以对自己的理念有些自卑了呢,还是一路走来受了太多的冷遇所以不自信了呢,居然还较起真来了,不过这副较真又倔强的样子却十分的可爱,丝毫不会叫人觉得受到了冒犯。   所以冬秀十分真诚的道:“我百分百认同并支持您的理念,我虽然只是个家庭主妇,却也绝不甘心把一生都奉献给养育孩子,把所有美好的光阴都抛掷在喂乳换尿布这样的琐事上,而节育正可以使我摆脱这些,它不但能使我们女人的身体免受频繁生育的苦楚和伤害,使孩子得到更好的照料和教育,促进父母和子女间的感情,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能使妇女得到最基本的自由—那就是自由的行使我们的生育权!上天给了女人生育哺乳的特权,不只是为了叫她为家庭延绵子嗣、传宗接代,也不是为了替人类的繁衍做贡献,而是让她有了一个说不的权利和自由……”   “啪啪啪~”一片突兀的掌声自她身后响起,“说得好!”   冬秀回头看去,却见那群早已经离开的大佬们正目露赞赏的看着她给她鼓掌。   哎呀,他们不是早就走了么,怎么又回来了呀,还给她鼓掌,真是叫她怪不好意思的,她这不是关公门前舞大刀么,冬秀脸红红的暗想。   “胡太太真是高见啊,不想你一个家庭妇人居然能有如此的觉悟和见识,真是难得啊,难得,怪不得竞之一向在外面都对你赞赏有加,我们这些不了解胡太太为人的外人还妄自揣测竞之是惧内呢,没想到他却是被胡太太的魅力所折服了啊!”有大佬调侃道。   胡竞之哈哈大笑,颇为自得的认真道:“我的确是被太太的魅力所折服了不假,但是惧内,也是真的!所以今后但凡是纯粹的酒局、牌局请都不要叫我!”   众人听罢哈哈大笑,纷纷打趣:“那不知胡太太的家法是什么呀,竟然能把竞之整治得如此服帖,想必这是天下妇人都想要知道的秘密!”   冬秀见他们那么的随和豪爽,不觉也放松了下来,稳了稳心神,这才落落大方的微微一笑,回到;“这倒不是什么秘密,不过就是夫妻间的相互尊重罢了,说来虽然简单,但很遗憾,华国的夫妻没有多少可以那么幸运的拥有它!”   “哦,为何这样讲?”   “因为男权社会下的夫妻关系从来就不是对等的,打个比方吧,我们华国人在说一对夫妻恩爱的时候,往往会用举案齐眉这个成语来称赞他们,而这个成语的由来和意思,想必各位先生比我更加了解,是说一位妻子给丈夫送饭,却不敢直视丈夫的面容,从而把托盘举得跟眉毛一样高的呈给他,我想这位妻子在此刻应该是与家中奴仆无异的吧,对丈夫敬畏多过爱慕,而丈夫显然也是高高在上的,并没有把妻子放在与自己等同的家庭地位上,否则他不应该是等着妻子送饭来,而是应该主动去陪妻子用餐,不过这种地位差距也不是丈夫刻意为之的,而是华国自古以来男尊女卑的社会现象造成的,使得女子不得不依附着男子而活,男女就好比大树和菟丝花的关系一样,大树不会俯就,菟丝花也不会独立,谈何尊重呢?”   “胡太太这个比喻妙极了,那依胡太太的意思,男女之间不像大树和菟丝花,又该像什么呢?”   “应该像大树和大树。”冬秀一向是不爱出风头的,就连被人写文章骂了,她也顶多暗戳戳的在心里嘀咕一番就罢,有胡竞之这个大神在前,她是很乐意躲在他身后做个家庭主妇的,可今天不知怎的,脑子发热短路,嘴也没了把门的,顺顺溜溜的就说道:“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①”等一阵热烈的掌声和叫好称赞声响起来,冬秀那发热的脑子才算是叮的一下清醒过来,同时脸上爆红:她居然当着一群大师的面公然抄袭了舒婷的《致橡树》。   实话说,她实在不是个胆大的人,在现代的时候,她考试时连打小抄、传纸条的事都不敢做,这种□□裸的抄袭实在有点突破了她的心理底线,虽然她明确的知道自己不会受到谴责和追究,可这也无法让她释怀,她不是那种有权便会放肆的人。   “这首白话新诗写得真是妙极了,不仅句式新颖,立意更是高深,便是我这样不赞成用白话文作诗的人也要为它叫一声好!”   “没错,这首诗语言虽朴实无华,意味却深远而悠长,借由凌霄花、鸟儿、源泉等物来拟比旧式的妇人,使她们寄望夫贵妻荣以炫耀,白首一心以痴情,全心全意以慰藉的形象跃然眼前,而与之相对的,便是能与橡树一起分享雾霭流岚、一起分担寒潮霹雳的木棉所象征的新式女性,她们身上充溢着丰盈而刚健的生命气息,有着坚强而独立的品性,正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妻子、母亲和女儿!”   “寥寥几段话,将夫妻间相互包容、理解和信任,同时又平等而独立的思想表达的淋漓尽致,震撼人心,而这也正是我们所提倡的白话诗的魅力所在,胡太太显然深谙其道,是个中高手,做的诗倒比竞之这个发起人的要更加好上几分,这到真是夫妇相合的典范啊!”   “胡太太能做出这样的诗、发出这样的慨叹,想必本身就是竞之身边的那一株木棉吧,怪道竞之如此爱你,原来你竟是如此的通透有才,只在家里做个主妇岂不是可惜了,何不加入我们新约诗社来一展所长呢……”   听着众人的交口称赞,冬秀只觉如坐针毡,这时候认下来,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不认下来却又似乎下不来台了。   她赶忙给胡竞之打眼色求救。   胡竞之一向是倡导新诗的,自己也坐了好几本白话文诗集出来,对白话诗的品味能力自然不差,乍然听到这样新颖又别致的诗作,真是惊为天人了,一时沉迷其中回味不已,直到收到冬秀姐求救的眼神,他这才出面给她打圆场,把这事给糊弄了过去。   大佬们折返回来是要与桑格夫人同去宴饮的,冬秀趁机便向他们辞别了,自然收到了不少想要邀她同去的邀请,就连桑格夫人也极其热切的想要邀她通往,从刚才开始,这位夫人盯着她的眼神就亮闪闪的跟发现了个宝库似的。   “亲爱的,你真是个难得的知己,我迫不及待的想要与你多聊一聊,我们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这真叫我高兴!”   冬秀婉拒她的邀请:“十分抱歉我无法一同前往了,您知道,孕妇总是很娇贵的,为了践行您优生优育的准则,我觉得我现在应该做的是回到家里去好好休息一番,而不是到酒桌上去,您觉得呢?”   桑格夫人闻言十分爽朗的大笑起来:“哦,你说得没错,亲爱的,那么请容许我改日登门去拜访,我觉得有许多的想法我们都需要交流一下!”   “乐意之至,随时恭候您的大驾!”   不过遗憾的是,桑格夫人最终也没能来拜访她,人家还要去别的地方做演讲,行程是十分紧密的,胡竞之告诉冬秀,说桑格夫人对她极其欣赏,临走前还对她念念不舍,托他转告说希望有机会能在美国招待她,把冬秀给感动坏了,不独桑格夫人在她这里找到了认同,她同样也在对方身上得到了尊重和热忱。   注:①来自舒婷的《致橡树》原文 第105章 避孕   听过这次的演讲,冬秀做了一个决定:生下孩子后她就去做绝育手术。   原本男子的绝育手术做起来是更简单、伤害也更小的,可这时候人们的普遍思想都把结扎这个绝育手术等同于阉割,觉得做了这个手术的男人就会雄风不再,不能再称之为一个正常的男人了。   冬秀在与胡竞之商量这件事的时候,胡竞之倒是同意由他自己去做的,他在国外待了那么长时间,这种事见过不少,并不会把它妖魔化,只是这种事在二十一世纪都还不普及呢,冬秀觉得他到底是个风云人物,形象还是很重要的,没必要为这件事去受人的非议嘲讽,甚至歧视、责难,便十动然拒,还是决定自己上了。   几天后冬秀便在报纸上看见了那首《致橡树》,落款是佚名。   胡竞之的办事手段果然叫人放心,也不知他是怎么与那些大佬们说的,反正现在这首新诗虽然火爆得不得了,几乎成了每个青年男女必背的诗作,却没人知道这诗是从她这儿流传出去的,冬秀对此极为满意。   不过这个落款倒是给了冬秀些想法,以后她要是想写一些出格的东西,不也可以用这个名么,那不就是相当于披着神级马甲去搞事?想想就觉得很兴奋啊。   慧秀坐在一旁正准备着给三妹肚子里的孩子亲手缝制些小衣服小鞋子,见她一个人抱着报纸在旁边乐呵,笑得傻乎乎的,不由得也跟着笑了起来:这都怀了孩子了还是每个正行儿。   正岁月静好间,香儿跑到跟前好奇的问到:“娘,三姨,石板儿他们家是不是没饭吃了呀?”   自从冬秀把这娘俩送到幼稚园去了,她们便仿佛开始蜕变一般,变得越来越自信活泼了起来,前几天大姐拿到了薪水,甚至还与新交到的朋友一起出去逛街了,现在用来给她肚子里的孩子做衣裳的细棉布就是她那次从衣料铺子里专门买回来送给她的,这种事放到以前可是想都别想的,要一个喜欢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人主动与人结伴出去逛街,这可真是极大的改变,冬秀欣喜于她的变化,对此是极为支持的。   至于香儿,这孩子刚来的时候还是个皮肤略有些苍白的文静小公主,在幼稚园混了几个月,不但性格开朗活泼了,人也晒黑了不少。   每次放学回来,便最爱带着石板儿这个跟屁虫做她从幼稚园学回来的游戏,因此常常都跑到前院去玩耍。   冬秀和慧秀听了她的话,不免有些奇怪,崔有粮一家虽然不跟他们在一个桌上吃饭,可也是在一个锅里舀饭吃的,她可从没干过自己吃干的让人家喝稀的、自己吃肉让人家啃骨头这样的事儿,怎么就没饭吃了呢?   “为什么这样问呀?”   “因为我老看见带弟姨偷偷的吃香灰。”   “香灰?”许是这孩子看错了吧,带弟可能是吃的某种酥点的碎屑呢,冬秀自己就很爱吃那些酥饼上掉下来的酥皮、酥壳,觉得油香绵脆,比带了馅儿的还好吃些。   “是啊,我偷偷的看过了,就是香灰,好大一罐子呢,以前我们隔壁有个老奶奶,她说以前他们家没饭吃,人都快饿死了,就去吃了观音土来充饥,现在带弟姨肯定也是太饿了没饭吃,所以才去吃观音灰的!”   冬秀和大姐对视一眼,都觉得不太对劲,香儿说得言之凿凿,连什么观音土都扯出来了,可见应该是没有看错的,那就是带弟真在吃香灰?   香灰这个东西,在华国除了可以用来入药、止血、施肥等等,还有个十分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包治百病,对迷信的人来说,这香灰可是在佛前供过,含有无上愿力的,吃了它百病不侵,健康长寿。   所以,带弟别是得了什么病,讳疾忌医,所以跑去庙里求了香灰在治病吧。   待家里人都出去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只剩下她和带弟两人了,冬秀便把她喊过来,直接开口问了她,又说叫她积极治疗,不用担心钱的事……   带弟支支吾吾了好半天,才做贼似的开口问她:“太太,咱们前几天去学校里听那个番婆子讲的那些事儿都是真的吗?先生还说咱们民间的那些土法子其实并不管用,是不是真的啊?”   那天跟着太太听完演讲,她就担心起来了,回到家里立马又跟男人分房了。   原本他们是已经分了房的,前一两个月有铁蛋儿这个哭神分散她的注意力,倒也不觉得怎么样,后来铁蛋儿也不闹腾了,夫妻就有些挨不住了。   到底是年轻的夫妻,正值热血沸腾的时候,哪里能不想那事儿的呢,见不着人也就算了,可人分明就在旁边呢,寂静的夜晚里甚至都能听到对方的呼吸声。   每天晚上两个早早的上了床,无事可做也只能各自抱着一个儿子隔着墙说说话儿,也真是太煎熬了。   然后,崔有粮就又搬了回来。   为了避免再次怀上,带弟按照从三姑六婆那儿得到的指点,悄悄的找庙里的姑子买了香灰和事后擦洗的药回来。   可惜那个药擦着实在是太疼了,每次用完那下面都跟被破了一层油皮似的刺剌剌的疼,好几天都不敢碰,就连上厕所也是个煎熬,她实在受不住那个折磨,便丢开不用了,又怕不用这个那避孕的效果会打折扣,便开始加倍的服用那香灰,企图把效果给补回来。   谁知那天陪着太太去听了那个讲座,便听先生说这些法子都是不管用的,还会伤身体,她一下子就忧心起来了,想着先生这样有学问的人说的话肯定是没错的,那她岂不是白费功夫了么。   冬秀听了她的讲述,简直连白眼都翻不动了,只立马叫她把那香灰和擦洗的药物拿来给她看看。   那个擦洗的药物是一堆黑红色的粗糙粉末,气味辛辣扑鼻,还伴着令人作呕的酸涩味儿,也不知是什么做的,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放在水里居然还跟石灰水似的冒热气泡,她估计这就跟现代消毒液的效果差不多,亏得她居然敢用,好在是外用的,用的次数也不多,还不至于造成什么特别严重的后果。   至于香灰,倒真的只是香灰而已,没有如冬秀想的一般在里面加了水银、麝香之类的害人东西,估计那姑子是嫌带弟给的钱少,没舍得给她加,倒是叫她逃过一劫。   冬秀舒了口气的同时,不免又在心里为她们女人狠掬了把同情泪,因为各种原因,竟然生受了几千年的生育之苦。   她给带弟好好的科普了一番正规的避孕常识,着重教她算了一下自己的安全期,又拿了一盒套套给她:“使用的法子我也交给你了,要是还不放心,那医院和药房里都还有别的药丸和器物可以买,只千万别再去找什么神婆姑子了,有没有用还两说,对身体肯定是不好的,你可别花钱买罪受了!”   带弟扭扭捏捏的,跟接了块爆碳在手里似的,飞快的把那盒套套塞到衣襟里藏起来,脸上红得要滴血,再三跟她道谢后,又有些怅然的长叹了一口气:“哎,这可真是怪不落忍的,好好的孩子就这么被扼杀了,要是条件允许咱们也不会做这样损阴德的事儿,只好求神佛宽宥咱们的罪过了……”   冬秀听得满头黑线,但还是耐着性子跟她解释:“这避孕跟堕胎可不是一回事儿,哪里存在什么扼杀孩子生命的说法呢!”跟她说什么精子卵子的她肯定是听不懂的,冬秀干脆给她打了个比喻,说:“就拿母鸡下蛋来给你说吧,那能孵出小鸡的鸡蛋,是公鸡和母鸡正常踩蛋(□□)后生出来,这个你知道吧!”   带弟连连点头,这她怎么不知道,那时候在乡下的家里,为了能叫家里的老母鸡抱窝,人们还兴去别人家里借种公鸡使呢。   “现在你觉得家里的小鸡仔太多了,就用了法子,在那个种鸡蛋被孵出来之前,把它给弄坏了,让里面那个小鸡仔直接死掉了,这就是杀生,堕胎就是这样的,而避孕呢,就好比把那个种公鸡给煽了,那它再和母鸡踩蛋的时候,母鸡生的那个蛋就不会孵出小鸡了,明白吗?”   “明白,那这个蛋就跟云英蛋一样呗!”   “对,这时候母鸡怀的蛋就是云英蛋,你说这时候你把这个云英蛋给吃了,你会觉得自己是在杀生吗?”   “那自然不会,这种蛋又不会孵出小鸡来,不就是用来给人吃的么!”   “这就是了呀,避孕就是避免你肚子里生出个胎儿来呀,既然连胎儿都没有,那怎么说得上是杀生呢?”   带弟迷糊着点点头,忽又问她:“那这避孕不是比做胎更霸道些,连胎儿都不让长成就给扼杀了呀!”   冬秀给她这番曲解呕得简直要吐出三升老血!   没文化果然很可怕,因为他们会自己进行各种脑补,并且对此还深信不疑。   “那你知道胎儿是怎么来的么,只有男人在干那事儿时流出来的那些东西跟你的搅合在一起了,才有可能会生成胎儿,现在你用这个如意袋,就是不让那东西进到你体内,这样你也觉得自己杀生了?”   带弟听她说得那么露骨羞人,哪还顾得上再说什么,胡乱的点了点头就遁走了:哎呀,这可真是,这种话太太是怎么说得出口的啊,真是羞死个人了。   冬秀看着她的背影,只觉得自己被一种无力的挫败感给淹没了。   原本还想与她说说结扎手术的事呢,这下也不用说了,只怕带弟听了会大惊失色,以为那是要把女人给阉割了吧!   她现在真是对那些如鲁迅先生一般致力于唤醒民智的斗士们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一个人的观念尚且如此难以扭转,何况是全体的民众呢,要让蒙昧的他们接受新的思想,想一想都叫人感到绝望,可也正因为如此,那些从未放弃过的坚持才会显得如此弥足珍贵,而值得所有人钦佩吧。 第106章 洗套套(一)   随着桑格夫人从北至南进行的一场场演讲,她的节育计划理念也随之在华国刮起了一场飓风。   当然,这股飓风仅限于知识分子阶层,普通的老百姓们是没空去关心这些的,连年的内战还不够他们忙着奔命的,谁有空理这些理想主义呢。   当然,知识分子们也是会内战的,不过都是在报纸上口诛笔伐,整天的把报纸当论坛、微博一样的使,你来我往写文章互相驳斥对骂。   冬秀自己就一直在报上被人骂,不过她从来也不会回喷,经历过后世网络大战的洗礼,她深知对骂只会降低自己的逼格,耗费自己的精力,最后还一定讨不了好,久而久之,那些骂她的人见她从不回应,倒是索然无味了,自己写几篇批评的文章也就作罢。   冬秀还只是个小说作者,就是被骂也不用怎么当真,反正小说本来就是个挺虚的东西,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真理,会越辩越明,压根也用不着较真,胡竞之他们这样搞学问研究的就不一样了,每每都会像捍卫自己的宗教信仰一般为去自己的学术观念与人辩驳争执,而且越是有名,越是会受到越多人的关注,然后引来越多人的论战,甚至围攻,胡竞之本人是个骂战高手,也经常被人围攻,冬秀有时候在报纸上看他们的骂战,真跟追连载小说一样刺激过瘾,因为有的大师骂急了还会搞搞人参公鸡,爆爆绯闻大料呢。   这次胡竞之便因为大力替桑格夫人做宣传,又一次受到了保守知识分子们的围攻。   有人说:“天生蒸民,有物有则,上天创造我们人类自有它的法则,我们应该听天由命,顺其自然,使子孙繁盛、种族壮大,怎么能如此自私自利,仅仅因为区区的养育之苦,就为了个人的舒适,而牺牲全体的福利呢!”   又有人说:“上天有好生之德,既然赋予了人类生育的权利,繁衍生息便是我们的不可推卸的责任,节育岂不是要逆天抗命么!”   又有人说:“避孕节育之法一旦流传开来,男女之间没了‘春风一度,珠胎暗结’的危险和牵制,恐怕会越加放纵不羁,纵欲无度,于贞操有害,与禽兽无异也!”   还有人说:“节育旨在消弱我民族和国家的力量,使我们在战争中失去优势,此乃西洋人欲害我国家之阴谋诡计也,万万不可轻信!”   这些陈腐的观点就像薄皮脆一样,根本经不住考究,就连冬秀都可以将其一一驳斥回去,更遑论个中高手胡竞之了。   果然,待保守派们纷纷跳出来痛骂一段时间,把自己的底牌抛了个干净后,胡竞之便一通猛火打过去,直接把对方给干趴下了,又有他的拥趸们出来摇旗助威,一时间,节育派似乎是大获全胜了,胡竞之甚至还兴致勃勃的开始着手筹备起华国节育研究社来了。   冬秀只笑眯眯的全程围观,心里对他的这个研究社却并不看好,毕竟现在的现状是民不聊生、兵荒马乱,而且未来很长的时间里还会更乱,再加上华国是个几十年后还在喊着人多力量大的国家,他这个研究社很可能就是个扑街的命啊。   但是对他的这种热忱和真诚,冬秀是百分百支持的,毕竟,正是因为他们这些不断尝试着改变国家现状,又不断扑街的人,才使得华国一点一点变得更好更强了呀。   有时候窝在这方四合小院里,看报纸上各种或腥风血雨,或刀光剑影的新闻,冬秀真有点身在世外桃源的感觉,就连前两个月在北京发生了一场军阀混战,听着隐约的炮□□弹声,她居然也很是淡定,连失眠都没有,按她从前的设想,在这样朝不保夕的时代里,必定是活得战战兢兢,犹如惊弓之鸟的,不想她的神经早就日渐强悍坚韧,比她的思想更早的适应了这个乱世。   这个夏天的北京城刚经历了直奉战争,总统更是一月之内连换三任,又有报纸上报道说南方的孙中山再次开始率军北伐,广州又闹起了大规模的罢工□□示威活动……一向最是淡定从容、老神在在的皇城根里的骄民们也不由得人心惶惶起来。   冬秀为保险起见,便叫大姐和香儿请了几天假歇在家里,反正幼稚园这时候也是形同虚设了。   秋老虎的威力不容小觑,日光炽烈得叫人不敢出门,不过小孩子的精力是太阳也比不上的,顶着明晃晃的阳光,香儿依旧带着她忠实的跟屁虫在院子里玩耍,大姐怕她们晒出个好歹来,便坐在窗前一边练钢笔字,一边盯着他们,不准他们跑到太阳底下去,只准在树荫下面玩耍。   冬秀则伏在案前写母婴科普小短文。   自从知道怀孕了,她便绞尽脑汁的开始回忆前世听过看过的各种母婴常识,虽然她是没生过孩子,奈何身边有特别爱分享,特别爱晒的宝妈要给她这个预备役做过来人的经验分享啊,久而久之她一个未婚少女竟也对这些能说出个一二三四来了。   “宝宝哭着说:妈妈,不要再给我睡成扁头了”、“产后要想恢复好,这些动作少不了”、“注意!这个动作可能会害了孩子一辈子”、“宝宝发烧时千万不要这样做”、“要想宝宝更聪明,只需做到这一点”……   标题短文,越写越嗨!   她打算把这些文章直接发给唐主编,让他帮忙以佚名的行事发表出来,就像走进科学系列一样,给做成个科普专栏。   对她来说,这简直比破除封建迷信还要重要,不过因为有些观点与时代常识相违背,可能会被编辑给拒收,所以得找唐主编走个绿色通道。   写完手上的一篇文章后,她站起来伸伸懒腰,活动了一下脖子,哎,自从肚子日渐大起来,精力就越发不济了,多坐一会儿就觉得腰酸背疼的。   “累了吧,快拿凉水擦把脸!”大姐递给她一条带着凉气的毛巾,又给她揉了揉腰背,说:“你又不是十七八岁的人了,年纪大了怀胎就更要注意些,怎么还整天读书写字忙个不停呢,可别把眼睛累坏了……”   噗,年纪大了……大……了……   冬秀只觉心口中了重重的一刀,郁闷得紧。   不是说从古至今,女人都对自己的年龄很敏感的吗,怎么?难道在大姐眼中,她这个岁数的人已经老得没资格去在乎年龄了么……   冬秀把毛巾盖在脸上,嗯,这样凉丝丝的水一定是崔有粮才从那口井里担回来的,闻着都有股清冽的味儿,擦完脸醒了神,她郑重的对大姐道:“大姐,我还年轻着呢,以后那些什么‘这把年纪了’、‘这个岁数了’的话你可别再跟我说了,听得我胸闷,人家还是个宝宝呢!”   她学着韩剧女主装可爱的样子,双手握拳在脸颊边晃动,撅着唇、眨巴着眼的看着她。   慧秀一下就被她那个乔张做致的怪模样给逗笑了,一边在脸盆里投着毛巾,一边回道:“就你还宝宝呢,要是你和妹夫能早点生孩子,今儿你都是宝宝她奶奶了!”   这句漫不经心的话一出,冬秀立马败退三百里,真是被噎到无话可说了,只得拿起一面镜子顾影自怜:就这白皙无暇的肌肤、明亮水润的双眼、殷红娇嫩的嘴唇,不看腰身,谁不当她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啊,她脸上可是一条细纹都没有呢,这么多年的保养她可不是白做的……   慧秀却不理她,任她在一旁对着镜子装模作样。   相处了这么长时间,她算是彻底了解这个妹妹了,一天天的臭美得很!   分明以前在家里做姑娘时也不见她多爱打扮啊,身上脸上都素净得很,嫁了人了反而在意起这些来了,现在肚子长起来了,说是怕留下花纹,一天早晚两次的抹膏脂,都是要当妈的人了,不寻思着怎么好好养孩子,反而净天的保养自己,孩子不比她更重要百倍么,哎,她是不能理解这个妹妹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了……   她把树荫下玩耍的两个孩子叫回来,拿了毛巾给他们擦脸:“赶紧把你们的小花脸、小脏手都洗干净,一会儿咱们去吃甜汤……啧,你们手上这拿的是什么东西,脏死了,快点扔掉!”   她掐着两根指头捻起他们手里的那两根东西,作势要扔出去,香儿忙抱着她的手臂撒娇:“娘,别扔,别扔,我和弟弟一会还要玩儿的呀!”   石板儿也在一旁抱着她的腿,磕巴着附和:“别扔,要玩!”   慧秀一双小脚,哪里挨得过两个小的这样晃着她撒娇,忙答应了:“好好好,不扔,不扔,我给你们洗干净了放在这个小凳子上行了吧!”   两个小的欢呼一声便到桌子上去吃点心喝甜汤了。   冬秀听到他们的声音便放下镜子出来,香儿见了忙甜甜的叫了声“三姨”,石板儿有样学样,也跟着叫了声“三姨”。   冬秀想着刚才在大姐身上受到的伤害,到底意难平,眼珠子一转,便一手扶头,一手叉腰的摆了个poss,笑眯眯地问他们道:“三姨好看不好看?”   两人十分捧场,大声道:“好看!”   “三姨年轻不年轻?”   “年轻!”   “三姨可爱不可爱?”   “可爱”……   冬秀满足了,得意的给了大姐一个眼神,“大姐,孩子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的话才最可信呢!”   慧秀一边把洗干净的那两根东西用毛巾裹着吸干净水,然后放在了小凳子上,一边回到:“你天天都给他们买这个好吃的、买那样好喝的,你就是说自己是九天玄女他们也会认同啊!”   大姐,真看不出来你竟然还有毒舌属性啊,冬秀在心里默默吐槽。   待看见她放在小凳子上的那两个东西,她几乎是大惊失色了,浑身僵硬的问到:“这两个东西哪儿来的?”   神天佛祖啊,那两根东西不是灌了水的套套吗?怎么就大喇喇的摆在这儿了啊!现代人都不敢这么玩的啊。   慧秀把毛巾搭在架子上,漫不经心的回到:“谁知道这两个小的是打哪儿摸来的,我一开始还以为是鱼鳔呢,洗完了才发现不是,也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摸着又软又滑的!”   香儿插嘴道:“是在前院捡到的!”   哦,那就是她送给带弟的呗,天哪噜,这个带弟怎么也不把这东西扔远点,竟然叫两个孩子给捡到了,等等,这该不会是他们用过的吧……   “这东西可是会爆炸的,嘭的一下就能把你们的小手给炸伤了,好危险的,你们可别玩这个了哦,三姨昨儿不是给你们买了小木马吗,你们一会儿就去玩那个吧,好不好?”   两个孩子听她这样说,便乖乖的点头应下了,就连慧秀也道:“哎哟,这东西还会炸?我刚才还捏了好一会儿呢,赶紧丢掉!”说着就要去拿那两个东西。   “等会儿,你别上手,拿毛巾裹着扔到那个盆里,连盆一块儿给扔了!然后你们都再拿香皂好好洗一遍手!”她是再也无法直视那个洗过套套的脸盆了。   慧秀见她这样郑重,连盆也要扔掉,还要她们再洗一遍手,不由得怀疑这东西莫不是有毒的?   当下不敢怠慢,按她的吩咐扔了东西后,便重新打了水拉着两个小的洗起手来,直洗得手上皮肤都微微泛白了才罢休,两个小的被她摁着一通洗,直洗得自己怀疑人生,委屈巴巴的保证今后再也不敢乱剑东西玩了…… 第107章 洗套套(二)   下午,带弟从外头回来,才放下采买的东西,就直奔自己的屋子:今天真是大意了,居然忘记给那两个洗好的如意袋夹上夹子,这东西轻飘飘的跟纸片子似的,一口气就能吹下来,可别被风给吹跑了……   结果,回屋一看,她的担忧成真了:那两个东西不仅被吹了下来,还不知吹到那儿去了,她找遍了屋子也没见着。   正当她在屋里四处寻摸时,冬秀悄悄的端了那个盆进来,对着她把毛巾一掀:里面郝然便是她遍寻不着的东西,还被灌满了水,在开口处扎着两条小红绳……   “啊呀,这,这怎么在您这儿呢?”   带弟臊得满脸通红,忙接过盆,依旧拿毛巾把那两个东西盖好,她一见到这东西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到那个,连这个鼓鼓的形状也似乎在对她暗示着,简直叫她要羞得钻地缝。   “现在知道害羞了,早怎么不把它好好处理了,这东西也是能随便乱扔的?”   “我哪敢乱扔啊,就怕被别人看见了,洗干净后还特地晾在了自己屋里头的,就是今天忘记上夹子了,结果叫风给吹走了,这怎么还被灌上水了呢?”她疑惑的看着冬秀。   冬秀赶紧否认三连:“别看我,不是我干的,不关我的事,这是被香儿和石板儿那两个孩子捡到的,然后被他们当成什么玩具给玩了半天。”   听她这样说,带弟更是窘迫得头顶都要生出白烟来。   “等会儿,你刚刚说什么?你把用过的如意袋给洗了晾起来?”就说她刚刚的话听着有些不对劲嘛,冬秀察觉过来后立马一脸震惊的看向她,继续问道:“你,你洗那个东西干什么?”   千万别是她以为的那样啊!   带弟偏忸怩的说出了她最不想听到的答案:“我看那东西用过后,嗯,都脏了,就洗一下子再用啊!这如意袋果然很好使,这么久了我肚子都没动静,而且还很划算,一个能用好长时间呢!”   冬秀吐血,当初她怎么就没想到这点呢,勤俭持家可是我们华国人的本性啊,小百姓一名的带弟肯定会对它做二次,哦不,多次利用嘛,怎么会舍得用一次就扔呢。   不过这也着实不怪带弟。   就连这时候的套套产家也没说它是一次性的,而是说“用完后,用湿手巾包好,次日用温水洗净,擦干,抹上滑石粉,放置于阴凉处以备用”。   可即便这样,带弟也没做对,冬秀都不用问她,便可猜到她一定是把那如意袋当做衣服一样给洗了,还晾起来,这时候的套套质量不好,最怕这样子的风干了,一个不好就要开裂的……   当然,即便她按照说明正确操作了,冬秀也是不许的,在她心里,套套这个东西必须得是一次性的啊!   幸亏她当初还想着教了她套套的用法,否则带弟没准会把它当药给煮了喝掉呢。   “这个是不用洗的,用过直接扔了再换新的就是了,要不然我当初给你那么多干什么,让你拿来压箱底啊!”   “啊,用一次就丢掉?那也太浪费了,就您给的那些才够用几天的啊!”   所以,你这是在跟我炫耀你们两口子是有多和谐是吗?还只够用几天的,难道你们每天都是一夜七次啊!   冬秀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用完了再买就是了,这个东西也没有多贵,你重复使用多脏啊,一不小心就可能得女人病的!”   “不会的,我每次都洗的很干净的,晾干后也是专门收在盒子里放着呢,不脏的。”带弟解释道。   冬秀:……   “总之,这个东西不能重复使用,用的次数多了不仅不卫生,还可能会破裂,到时候可就没法子起到避孕的作用了,这样吧,你以后每个月都去我哪里拿一些,千万别再省着用,记住了吗?”冬秀直接拍板决定道。   她拿出做太太的气势来要求带弟,带弟自然是要应下的,只是心里不免有些嘀咕。   当天夜里,她又拿出一个如意套来,倒了些香油抹在上面。   嗯,没错,这时候不仅没有彩色套套、果味套套、功能套套,还没有自带润滑液的套套呢,想要不在摩擦摩擦中受伤害,必须自己先做好润滑准备。   自从有了这个如意套,夫妻两个简直是如鱼得水,再也不用小心翼翼的担心会弄出人命来,不用苦苦压抑自己的欲望而不能尽兴,体会到了纵情肆意的味道后,夫妻两个几乎每隔几晚都会尽情来个几次,虽然不像冬秀猜测的一夜七次那么夸张,但三两次人家还是能行的。   畅快淋漓的来过一次后,崔有粮满头大汗的气喘着趴伏在老婆身上,感受着带弟因生产而变得格外绵软而丰满的肉体,略歇过一会儿后他才缓缓的从她身体里面抽出来,打算再去换一个如意套。   带弟见他伸手去取那个东西,忙伸手拦住了:“别换了,这个用完就要扔掉的,干脆将就着多用几次吧!”   本来这个套子就不怎么紧,里面还被他射出来的东西都装满了,滑腻腻的,这还怎么用呢,只怕略动一动就要脱落了,难道还要他全程用手扶着不成?   “这个还好着呢,扔掉做什么,洗洗还能用啊!”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夫妻俩勤俭节约的本性倒是一模一样。   “哎,别说了,太太今儿特地来跟我说过了,这东西是不能反复用的,否则会害人得病的!反正今后这东西用过一次就得丢掉了,咱省着点,再用一次,虽然太太说这东西不贵,但这可是千里迢迢的从洋人的地界儿买回来的,肯定也便宜不到哪儿去!”   太太懂的东西比他们不知多多少,她说不能反复的用那肯定就是真的,她的话肯定是要听的,免得真害了什么病,那就得不偿失了。   于是崔有粮只得改变了以往的做法,快速迅猛的顶进去,再慢慢的抽出来,别说,这样也别有一番意趣,只是最后快到顶点时,不免有些控制不住的加快了速度,感觉到那个东西快要滑脱时便赶紧停下来撸一把,就这样,他们这次的时间竟然意外的较以往都延长了不少,等到终于完事时,两人都已精疲力竭了,只觉魂都飞到天上去了,竟是意外的满足和酣畅…… 第108章 母婴科普   这段日子她的孕期反应是越发强烈了,肚子跟吹气一般鼓起来,行走坐卧都十分不灵便,有时候脱鞋上炕也需要带弟或大姐的帮助。   为了照顾她这个大龄孕妇,胡竞之推了许多的应酬,每晚都回家来陪她吃饭,陪她聊天,反正他现在是圈里面出了名的“三从四德”好丈夫,朋友们打趣他一番也就放过他了,免得他惹怒了太太还要被关禁闭。   “脚背好似又肿了一些!”胡竞之给太太把脚擦干,然后抱在怀里帮她揉捏按摩。   自从知道了这个孩子的存在,他就被冬秀姐全程拉着与她/他培养感情,时刻关注他/她的变化,还一起写了孕期日记来记录每一天的变化,每一条关于她/他的想象和祝福,让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真正见识了女人怀孕是一种怎样的过程,要经历怎样的煎熬,对冬秀姐更加感激和体贴,对肚子里的孩子也越发的期待起来。   “她/他现在长得可太快了,才半个月我这肚子就又大了一圈,明儿你不是休息么,咱们再去拍张照吧!”   现代的宝妈宝爸们都流行拍一些创意写真孕照来给这个重要的阶段留个特殊的纪念,冬秀自然也不能免俗,在知道这个孩子存在的第一天,她就拉着全家所有人去拍了张照片做纪念。   之后的每个月,她和胡竞之都至少要去照相馆里拍两次照片,如实的记录肚子的变化。   为了怕人诟病,她还特地叫胡竞之选了一家洋人开设的照相馆,跟摄像师谈好了保密协议,免得她和胡竞之的沙雕孕照被流传出去。   她倒也没拍什么特别新奇的孕照,不过是现代常见的“打气”和“变魔术”系列主题照片,不过她拍孕照的主意就足够叫胡竞之和那个摄像师感到新奇了,何况还是这种跟跟小短片一样能连成串的系列照呢,两人不仅不嫌她麻烦,反而兴致勃勃,十分的期待和配合。   打气系列就是胡竞之拿着一个红木底座的黄铜打气筒对着她的肚子做打气状,这些照片连起来看,她的肚子便仿佛是被那打气筒的气给逐渐撑起来似的,冬秀还要求胡竞之一起与她做出各种搞怪的动作和鬼脸,整组照片看着十分的逗趣;而变魔术系列就简单了,直接叫胡竞之扮成魔术师,幸亏是西洋人开的店子,魔术师的服装也是有的,从帽子到手杖都配得十分齐全,由胡竞之拿块红布遮在她的肚子上,红布掀开后,她的肚子就变大一圈,这组照片只需在最开始和肚子大起来时拍几张就行了,出来的效果却丝毫不比打气系列的差,同样十分的可爱而新奇。   摄像师应该是第一次接触到这种拍照法,整个人都似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一般,而且因为这时候的人对于拍照的态度还是很郑重的,拍出来的照片或坐或站,全是规规矩矩的,哪有后世的讲究和花样啊,冬秀他们那种极度轻松而搞怪的拍照姿态便显得越发清奇吸引人了,摄像师估计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玩法,每次看见他们都热情极了,一副看到缪斯女神的样子,有时候他们很长时间没去,他还要惋惜又委屈的叨叨呢,搞得仿佛比他们这对亲生父母还要上心一般。   胡竞之想起那几张趣味盎然又叫人捧腹的照片,很是痛快的答应了,他真是不知道自己太太为何会有那么多让人惊喜无限的想法,给未出世的孩子写“宝贝成长日记”、拍宝贝成长记录照片,这样的事看着虽琐碎,却满满的都是温馨和爱意,叫人看了便觉温暖,有时候就连他也会对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生出一二羡慕之心来。   父母固然都是爱子女的,可是这样细腻而绵密的爱意却是很少见的,特别是华国的父母,他们在面对子女时为了保证家长的威严,向来是嘴钝的,唯恐过多的关心变成了一种溺爱,因而往往少言寡语的不擅沟通和交流,对子女的爱大概都在那一针一线的缝补、一言一语的训导、一板一棍的责打中了。   胡竞之想起自己的童年,出生前的事是已经不可考了,自有记忆以来见得最多的画面便是母亲要他一定要努力学习的殷殷劝导和垂泪叮咛,他为了不使母亲失望,不堕已逝父亲的英名,小小年纪便学得文绉绉的,还得了个“穈先生”的绰号。   母亲爱他是毋庸置疑的,她几乎是用尽了自己一生的青春和时光来爱他,这不可谓不深沉,也不可谓不叫人铭感五内,只是,想起小时候没有像别的孩子那样“野”过,没有被母亲抱在怀里亲昵的嬉闹过,没有被她当众夸奖炫耀过……总是,有些不足和遗憾的吧!   而他的孩子还在肚子里时就已经有了那么多和父母之间的亲密小故事,他可以想象,等这个孩子长大后再看到这些照片和日记,一定会觉得人生更加圆满了,因为他的人生不是从出生时开始的,而是从被知道的时候就开始了,他会知道他饿到来给了父母多少惊喜和无措,他的第一次胎动是如何的叫父母大惊小怪,他的父母曾经多少次揣测过他的性别,又给他取过多少的小名……   胡竞之给她按完腿脚,熟稔的取过几个靠枕给她垫在腰后,然后拿过一本书来开始念。   这是托朋友从国外邮寄回来的各色童话故事集,冬秀早已有翻译的打算,不过最近才腾出空来了。   胡竞之照旧先用英文念了一遍,给她进行了一番英文教学,然后才开始逐句的翻译给肚子里的孩子听,冬秀一边听,一边在心里将其与前世听到的版本内容进行对比,暗自记下有出入的地方,待第二天再做斟酌。   接着就轮到冬秀就给胡竞之和肚子里的孩子讲她今天已经修改好的故事。   故事要想讲得好,绘声绘色少不了!   特别是讲给孩子听的故事,为了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情绪和动作总是要夸张一些的,有时候肚子里的孩子仿佛也感同身受了一般,在她肚子里十分的活跃……   一开始胡竞之还挺不适应的,觉得她讲故事的方法有些一惊一乍,跟某些说书先生似的,后来就品出其中的妙处来了:连他都能轻易的被带到她的故事里,跟着一惊一乍,或喜或怒,何况是孩子们呢,感受过那种极为纯粹的情感释放,人居然也觉得轻松了许多,好似许多压在心里的疙瘩都随着那阵专注的情感释放而抒发了出去……   而且经她稍作改动翻译过来的故事,不但言语更加直白简单,十分适合孩童阅读,还在保留故事核心内容的前提下使其更加符合华国人的思维和观念了,让人读来即有西洋之风,也有中华之味,毫无文化差异造成的隔阂和不适应感。   听完简单的小故事后,胡竞之心头一阵轻松畅快:怪不得冬秀姐管这个叫睡前故事,好人获得了最终的胜利,世界又美好和平了,他们便可以毫无牵挂的,带着那种淡淡的喜乐进入梦乡了……   他们的翻译工作进展得很快,几乎是一天一篇,到现在为止已经集了很厚的一册了,冬秀便打算稍作整理后发给报社,请报社帮忙找出版商进行印刷出书。   香儿所在的幼稚园虽不能算是什么特等高级的类别,却也是实力雄厚,那是一个大企业家的太太所开办的,一般这样的私人幼稚园别的不讲,条件还是过硬的,冬秀当初也是考察了许久,才把香儿和大姐都送进去的,可是这样的幼稚园里却是连童话书都没有一本的。   当时香儿拿了精装彩印版的阿凡提漫画书到学校去,还引起了好大的轰动呢,那样色彩鲜艳又充满趣味的故事书,一下子吸引了所有小朋友的注意,纷纷围着香儿看稀奇:这书就跟年画一样漂亮嘞!实在太好看了。   阿凡提的故事在北京也是一样流行受欢迎的,冬秀上街时还见到了阿凡提的木偶戏和皮影戏呢,当时那个街头卖艺的摊子前满满当当的挤满了小孩子,嬉笑惊叫声嚷得隔着两条街都听得见,居然让人有种进了戏园子的感觉。   不止这些衍生的作品,阿凡提还出系列周边了呢,有那机灵的铺子,竟然根据漫画的形象做了各色的玩具出来售卖,有布偶,有泥捏、有纸糊……俱都活灵活现的,把漫画人物那种夸张又滑稽的造型完全复制了出来,显得格外的可爱有趣,卖的也是极其火爆,冬秀不仅给香儿和石板儿买了几个布偶娃娃让他们玩过家家,自己还收集了一整套泥人张捏的阿凡提小人儿呢……   别以为只有大人会追流行、赶时髦,小孩子也是不例外的。   就像现代的孩子会跟其他小朋友炫耀最新款的变形金刚一样,自从阿凡提的漫画故事连载以来,立马就成了这时候孩子们的心头好,谁要是没听过、没看过,那就是要被人笑话落后,并且被热情的摁着听他们声情并茂的讲一遍的……   孩子们听过故事,看过报纸上的漫画,却还没人见过这样全本的彩色漫画书呢,毕竟这样的漫画书本来也没多少,还只有沪市的一些幼稚园和小学里才有,是当初报社友情捐赠的。   他们还在每日等着报纸追连载,可人家香儿却有了全本的,还是彩页的漫画书,孩子们哪能不羡慕的,各个争着抢着要与她做好朋友,好叫她把这书借给他们看一看,一时间倒叫香儿大出风头……   这个时代,连成人的精神世界都贫瘠得可怕,遑论孩子的呢,冬秀就是打算将这些翻译的童话故事直接做成成书给孩子们看的,不说别的,起码要保证幼稚园和小学里的孩子都能有课外读物吧!   她怕孩子们因为识字不多,看不懂,还特地叫胡竞之给每个字都按这时候通用的注音法进行了注音呢,这样他们不仅能在故事里得到娱乐,还能顺便认字了呢!   于是沪市的唐才常短短一月内就收到了两个惊喜:宝先生的两本全新著作。   要说当下最火热的话题那当属妇女解放和儿童教育,报纸上十篇文章里倒有一半是写这些个的,这两本新作虽说不是先生最拿手的通俗小说,可一本是母婴科普小文,一本是童话翻译册子,都是当下最为流行、最受关注的,只要文章质量好,便不愁销量。   那本翻译的童话故事集册,按照宝先生的要求,他直接给了如今报社里最炙手可热的画手,哦,不对,应该叫漫画家叶浅池,要他根据先生的要求给故事画插画。   至于那些母婴科普小文,唐先生是一篇不落的全部看完了,天知道他一个大老爷们为什么会看着妇人如何恢复身材、怎样给小儿哺乳这样的文章不可自拔啊!   实在是宝先生那些标题取得太过吸引人了,叫人不得不看,仿佛不看自己就吃了个大亏,或者会有什么麻烦一样!   唐才常不由得感叹:宝先生便是不做作者,来报社当个编辑也是绰绰有余的,看这取标题的水平,多少有经验的老编辑也不及她一二啊,至少一张报纸放在面前,除了那有固定阅读习惯的,一般人都是会先总览一遍标题的,有几个人能在看见宝先生的文章标题后而不生出继续阅读的兴致呢,如此一来宝先生的文章便先胜出其他文章一筹了!   哎,同样是孕妇,为何宝先生就如此优秀呢!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居然学到了如此多科学养育的法子,想来她的孩子今后必定会特别的出众吧。   如今社会上到处都在呼吁要“强健母体,科学育儿”,以杜绝“弱国灭种”的祸患,还有人在报上公然号召妇人解放胸乳呢,结果自然不太理想。   也是他们太过激进的缘故,一上来就对妇人平胸之丑态大肆抨击,戳了无数人的肺管子,又列举各项叫人不明所以的医学数以证明裹胸的巨大妨害,危言耸听,似乎裹胸妇人马上就要命不久矣,就连孩子也为其带累得孱弱多病,直言她们不配为母亲……   唐才常想起那些文章便摇摇头:用意本事好的,可也写得太没章法了,一下子把所有人都撅到了对立面去,人家不骂他才怪了呢,更别提听取他的意见和号召了。   而宝先生明显深谙和风细雨、润物无声之道,若说时下流行的批判性文章为硬文,那宝先生那种幽默亲和的文章无疑就是软文了,看着不显山不露水的,实则含而不露,克敌于无形,往往叫人在会心一笑中便被她给影响和说服了。   别看人家标题起得精怪,有些街头卖大力丸的意思,可人家的内容却绝对是真材实料的,同样是劝妇人放胸,人家通篇就不提这放胸两个字,而是从母乳对孩子的影响说起,再慢慢过渡到怎样的母乳才是最好的,怎样得到最好的母乳,最后水到渠成说起这正常乳房对母乳是如何的必要……   纵然大家都以平胸为美,可为了孩子的健康和未来,你还不能放弃自己区区的爱美之心么?   况且那文章极具煽动性,什么“想要你的孩子别人长得更高更强壮么?想让你的孩子聪明智慧三岁能诗五岁会算么?”、“想要一个月恢复少女般纤细的腰身么?想要肌肤水润光滑更胜往昔么?”   想啊,谁不想啊?   想就继续往下看,想就照着她的法子去做……   偏她的法子也写得十分叫人信服,不但有理有据,还极其简单易行,也不会叫人心理上有什么负担,谁不乐意去试一试呢?   唐才常再一次对宝先生服气了。   既然宝先生有意将这些法子拿出来与大众分享,他自然是要好好配合的,毕竟也算是造福民众的大好事了。   可惜宝先生不能实名发表,要用佚名,这样一来号召力便几近于无了,看来报社必须要加大宣传度才行啊。   于是,几日后,沪市的电车、商场的橱窗、公交停靠站点、繁华街头的墙面等等再一次被报社的宣传广告所占领了…… 第109章 扁头   冬秀觉得她的每部作品都能迅速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除了超前的理念和见识,便是她总能紧跟时代的潮流和风向走,几乎每一次都是社会上什么话题最为热烈,她就写的哪一方面的东西,天然就带着爆点和亮点,想不引人注意那几乎都是不可能的。   所以说呀,成功没有偶然,只有必然,这话还是蛮对的。   要说她以往的作品,或多或少都会有拍砖打负的人出现,毕竟硬币有两面,任何事物也都有其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端看那些人是怎么看的了。   可她这科普文的内容却没有好坏之分,只有对错之别。   这个就很简单了,也不需大家相互在报纸上辩来骂去的了,只要证明她写的东西可靠安全,确实有用,就连最古板保守的人也只能嘀咕几声她小题大做、无事生非,把妇人和孩子的私事琐事拿到报纸上来写,简直无聊、无礼……   然后,叫冬秀惊讶的事出现了:华国有名的中西和西医纷纷主动跳出来给她打CALL,从各方面用医学权威证明她文章里的内容真实可信,可安全服用……   被各大名医盖完戳,一时间那些小短文仿佛成了治病救命的千金良方,被人从报上剪下来收藏起来。   “哎,你说我这一辈子,给你生了三儿三女,咋就不知道这怀个孕还能有这么多道道呢?现在的年轻人哪,真是娇惯得不成样子,你看那老二、老三家的,怀个孩子就跟自己肚子里揣了条金龙似的,一会儿说要吃鸡,一会儿又说要吃鱼,今天还非叫人去给她们买什么苹果、草莓,苹果也就罢了,这样冷的天气,去哪儿给她们买草莓啊?就算买得到,那得多贵啊,净折腾些幺蛾子!”   老爷子不理会老妻的碎碎念,抖了抖手中的报纸,不在意道:“她们肚子里可怀着咱家的金孙呐,要吃两个草莓怎么了,又不是吃不起,再说了,她们这也是为了把肚子里的孩子养得更好嘛,你看人家这报纸上都说了,怀胎七月正是孩子长脑子的时候,一定要补好了补对了,将来孩子才会更聪明伶俐,刚巧老二家的和老三家的都是一样的月份,我看今后就叫厨房按照人家这个菜谱去准备饭食吧!”   老太太见自己老伴不仅不跟自己同仇敌忾,反而助纣为虐,顿时有些气不过,一把薅下他手里的报纸道:“一个个的中了邪似的,整天捧着这个报纸看,这上面的话谁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就跟得了圣旨一样照做不误,老娘生了这么多孩子,难道还比不过这个什么报纸有经验,要是跟着这报纸上说的胡搞八搞的把我孙子给养坏了,到时候看我怎么收拾她们……”   老头子叹了口气:“你是生了不少孩子,可有一半都没站住啊,要是那些孩子能养得强健些,也不至于……哎,不说孩子,就是你自己,为了生养孩子这些年也没少遭罪啊,现在还整天腰酸背痛、头晕眼花的,要是早能在报纸上看到这样的文章,照着人家说的产妇恢复法来做,也不至于如此了!”   想起自己那些早夭的孩子,老太太情绪低落起来,又不服气的回嘴:“这也叫个事?谁家里还没几个留不住的孩子啊,那也是他们福薄,都是没缘法的事,再说我这身子骨,不过是那时候月子没做好,现在又上了年纪罢了,还什么产妇恢复法呢,难道按那个法子做我还能跟年轻人一样康健不成!”   “这你就不懂了,你以为人家这报纸上都是胡编乱造的瞎话不成,要真是那样,怎么会引起那么多人的跟风效仿,这些法子可都是经过正经的大夫和西洋医生的认可的,你看,这上面甚至还有太医给出的解说呢,太医懂的东西总比你知道的多吧!”   老爷子怕她真要去干涉几个儿媳的饮食,不由得正色与她作解释,他是在外打拼的人,不似整天窝在宅院内的妇人一般没见识,知道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这个国家连皇帝都没了,他们那些老一套或许也早就过时无用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活法,他们或许不能理解,甚至绝不认同,可也不必过多的干涉。   老爷子又严肃道:“不说别人,就说老大家的,怀孕的时候叫你一通瞎补,结果胎儿长得太大,差点弄得一尸两命,这事儿才刚过去,你就忘了这个教训了?”   看自家老头子板起了脸,老太太不由得气弱起来,小声嘀咕道:“这怎么能怪我,我还不是为了咱们孙子好,老大媳妇长得那么瘦,不多补补怎么行,要怪也怪她自己不争气,好吃好喝的伺候着还差点害死我孙子……”   “够了,你给我住嘴,你还有理了不成,要不是你不懂装懂的瞎指挥,整天逼着老大媳妇吃这个补品喝那个补汤,怎么会闹出那样的事来,而且你补来补去的,咱们孙子一点儿益处没得着,反而被你越补越弱,空长一身虚肉,却三天两头的害病,将来养不养得下来还两说,老二和老三家你就别再插手了,免得再弄出什么事来,今后连她们也跟老大家的一样怨上你!”   见老妻神情有些郁郁的,他也不好再说什么,说到底,她也是一片好心,只是这好心却偏没得到好报,想来她自己也很不好受吧,便放缓了神情宽慰她:“好了,你自己身子骨也不好,还管他们那么多干什么,儿孙自有儿孙福,你还不如多顾着些自己罢,她们有草莓吃,那我明儿也给你去买两斤蟹黄酥饼来,也叫你娇惯一回怎样,我记得你以前怀孕的时候就好吃那个!”   老太太被哄得心下甜蜜,面上又过不去,轻呸一声道:“亏你还记得,当年怀孕的时候也不见你这样殷勤,现在却来马后炮,谁稀罕!”又颓丧的从针线框里拿出做了一半的双层细棉小枕套来继续缝制,赌气道:“罢了,我这都是为了谁啊,一个两个的还不领情,随她们自己折腾去吧,我倒要看看她们这样照着这报纸上说的来,能养出多出色的孩子来,哼!”   老爷子见她缝着枕套,知她是给大孙子做的,不由轻咳一声,阻止她道:“这枕套,我看你还是别缝了,人家这报纸上说了,睡扁头不好……”   老太太不等他把话说完,便一脸看傻子的表情看着他,气愤打断道:“你说啥?睡扁头不好?这是哪个不知事的王八羔子说的,这你也信?你要说不叫我插手媳妇们吃啥喝啥,我没所谓,可你要是敢听信这报纸上说的,不叫我孙子睡扁头,信不信我把你这老货的扁头给你抡圆咯!”   老爷子自己对报上的这条说法也不是很认同,这睡扁头是老祖宗们自古传下来的风俗,后脑勺扁平扁平的跟拨浪鼓似的,多好看哪,而且不止侧面好看,正面看着也会显得面容宽阔、天庭饱满,正是一幅好福相、好官相啊!怎么这报纸上非说看着不甚美观呢,还说这扁头于健康有害,他们这儿睡扁头的习俗少说也千百年了,也没见谁睡出什么毛病来啊,看来这报上的东西的确不能全信……   “罢了罢了。”老爷子摸着自己扁平的后脑勺,妥协道:“这米枕头你爱做就做吧,睡扁头也没什么不好的!”   这样的情况发生在许多家庭里。   要说冬秀的这些科普小文,除了不提倡睡扁头这一条外,其他的真都挺受欢迎的。   扁头习俗的确由来已久,又以东北、甘肃、河南和他们徽州地区特别的盛行,不说别人,就是冬秀的几个侄子侄女那也是从小就睡扁头的,谁要是睡的不扁,不仅当妈的要被嘲笑,就连孩子也会被认为长得不大气。   冬秀自己倒是没有扁头,估计是因为小时候体弱,能养活就不易了,吕氏便没在意这些个,倒叫她逃过一截!至于胡竞之,他也不在徽州出生,估计出生那地方也是不流行睡扁头的,所以脑型居然也十分饱满好看,否则脸生得再好看有什么用啊,扁脑壳的吴彦祖她也是真心粉不起来的!   但是扁头这个审美真心是见仁见智的,流行这个风俗的地方,自然认为这是极好看的,正所谓头不扁,没出息嘛!因此人人都会睡扁头。   冬秀还记得前世看过的一则历史上关于扁头的玩笑小故事呢,说是某某年“东北王”大帅张作霖率领东北军进入北京后,东北兵看戏、坐电车那都是不用买票的,只要一开口说话或一拍后脑勺,查票人一听东北口音,看脑袋是扁头,便马上恭敬地悉数放行,故京城流传一玩笑话一“妈了巴子是路条,后脑勺扁就免票”。   可是不流行这个风俗的地方,便恰恰相反,直接管这扁头叫“笨头”,认为后脑勺扁平的人都蠢笨不堪,一脸傻样!   这要人怎么说呢,审美观这个东西又不是别人三言两语就能改变的,偏不管是冬秀,还是中西医们,现在都不能给出什么十分明确的证据,证明扁头对人的健康有妨害,这时候又不能搞个大规模的调研活动,又没有什么CT机可以照一下,因此,该睡的照样睡,还有不少扁头拥护者写文章把她给骂了一通,又说她是定是个脑生反骨的无胆鼠辈,居然不敢用真名,毫无英雄气魄……   顶着“佚名”的冬秀,觉得十分有安全感,觉得自己连锅盖都不需要了!   然后,十分有安全感的她,暗搓搓的写了一篇关于套套用法的详细说明书,还用她那半吊子素描功底亲自画了使用图解!哎,那些套套产家真该给她发些广告费的!   唐才常在办公室看到这篇图文并茂的文章时,直接一口浓茶喷满了桌面…… 第110章 皇帝大婚   又是一年中气候最为适宜的时候,冬秀收到了回京后第一封来自法国的信件。   信里的内容无外乎是对她表示感谢,再有就是写了些关于他们留法后的一些日常和作为,其中就有他们看着法文小说学法语的一则趣事,而这小说正是翻译成法文的《提刑官宋慈》和《上错花轿嫁对郎》,侦探破案类的小说现在正风靡全欧洲,她的《提刑官宋慈》也是极其有市场的,知名度居然快赶上福尔摩斯了,而法国人天性好浪漫,对她的《上错花轿嫁对郎》也是情有独钟,直将其奉为东方最为浪漫感人的小说。   他们在看到这两部小说时是既骄傲,又亲切,对照着带过去的原版书去看,学起法文来居然事半功倍,还很是兴致勃勃呢……   冬秀以前倒是听唐主编提过几嘴,说她的小说远销欧美及东南亚诸国,十分的受追捧,甚至有成为世界知名读物的潜力,她当时还以为是唐主编在吹捧她呢,这种商业互吹也算是一种常见的贴金法子,冬秀在前世见得多了,并不以为意,没想到居然真有这么回事啊……   所以她能源源不断的从报社拿到那么多的钱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吧,啊,想一想,这时候的欧美教育普及率可比国内高多了,看报读书的人那是大把大把的,这都是庞大的潜在读者群啊,都是小钱钱啊……   信里还有件值得一提的事,那就是他在里面十分兴奋的透露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信息,虽然写得比较隐晦,但有先知视角的冬秀一下子就明白了:我党终于在海外成立了旅欧支部,他们几个也都加入其中,现正积极的进行理念传播,为此特地创办了一份名为《少年》的海外半月刊物……   信里面甚至还附了他们第一期的报纸,然后冬秀便在里面看到了一个能叫后世人惊叫的笔名,然后,她果断的把这封信和报纸一块儿纳入了她的百宝收藏箱里。   其实,准确来说人家少年伟人的这封信也不是写给她的,而是给胡竞之的,话里话外的透露着请教和拉拢的意思,冬秀知道未来的历史走向,知道我党最终会取得胜利,可这胜利又是拿多少的流血和牺牲换来的呢,日后的大清洗和白色恐怖可不只是历史课本上的一句话而已,她自认为自己现在是没那个胆量果断加入我党的(当然我党现在也不会要她这样的),对于是否劝胡竞之答应这事儿,她就更办不到了。   首先,胡竞之这人极有主见,人家作为一个时代的佼佼者,对于信仰哪个主义,自有自己的考量,即便这个主义不是最后的赢家,人家也不会轻易的改弦易张,再者,胡竞之这厮的信仰和主张貌似一直都在变化啊,至少目前他很反对军阀混战,所以信奉无政府主义,至于以后,那估计也要看那时的社会变化了,最后,胡竞之的确是个很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大学者没错,可他也只是个学者,冬秀不希望他卷入派系和政治的斗争之中……   所以,她很是很遗憾的表示“胡先生及她会对他们在经济上鼎力相助,至于其他则一概不论”,然后随信又汇去了一张大额的汇票,办报纸啊,那可是个烧钱的玩意儿啊,没有点经济实力,她真当心他们这半月刊一年半年的就倒闭了……   冬秀挺着大肚子亲自去邮局寄了信,打算顺便在邮局定几份妇女杂志,她觉得那个母婴科普系列文可以面向全民进行征文啊,请报社主笔代笔,搞个现身说法,不是更有说服力么,这妇女杂志或许能给她提供点灵感。   然后一直宅在家中的她就听到了一个街头巷尾人人热议的大消息:小皇帝要大婚啦!   其实早在三月份的时候钦天监就已经选定了皇后和皇妃的人选,然后在《宫门抄》上发出了通告,不过当时她和胡竞之人还在沪市呢,也没赶上那场据说沸反盈天的奢华纳采礼,冬秀还很是遗憾了一回。   再后来,国内外变故频生,直奉战争爆发,中原烽火连天,总统走马灯似的轮换……时局如此纷繁变幻,婚礼自然也是一拖再拖的,直到上个月,举行大徵礼后,清室筹备处才正式发布消息,大婚将定于12 月1 日举行。   冬秀顿时来劲了,这可是皇帝啊,最后一位,活的,这种婚礼不说前无古人,但绝绝对对的是后无来者了啊,马上可就要绝迹于华夏了,这个稀奇和热闹她是一定要去看的。   她不仅要去看,还要合照留念呢。   前世爬个长城她还要拍一摞的照片发朋友圈打卡炫耀呢,没道理都跟末代皇帝的婚礼仪仗队合影了反而没啥动静了啊。   从前也有许多想要拍照留念的东西,那不是手里没有相机,没那个条件嘛,现在好了,她们跟那个给她拍孕照的外国摄影师处的好着呢,当然要物尽其用,把他借过来用一波啊。   满人的婚礼不同于汉人,都是凌晨四五点举行的,因此冬秀前一天特地调整了作息,在大白天的睡了个饱,晚上十点一到,便兴冲冲的拉着胡竞之要出门了。   “你这肚子都九个月了,不说在家里好好养着,还偏跑到街上凑那个热闹去,万一叫人挤着碰着了可怎么是好?”慧秀忧心忡忡的阻止她。   “没事儿,我们早就在途径的一家酒店二楼定好了位置,自然不会到那人群里挤着的,你要是实在不放心,就跟着一起去嘛,这可是皇帝大婚呀,今儿个不看,以后都再没机会看了!”冬秀一边往身上拼命的裹衣裳,一边兴致勃勃的劝她。   呼,这大晚上的天气可太冷了,要不是有强烈的八卦之心熊熊燃烧着,她是如论如何也不会从热炕上爬起来的。   “咱们大人都一窝蜂的跑出去看热闹了,家里几个孩子怎么办?”   慧秀知她今儿是非去不可的了,只得妥协,帮她穿衣裳、戴帽子、围围巾,戴手套,最后再穿上从沪市带回来的长筒翻毛皮靴子……   冬秀本来身子就笨重,再从头到脚的裹上这么一身,远看就跟个爱斯基摩人一样,别说走路了,连手臂都不能正常垂下来,只能在身体两旁支棱着……   胡竞之见她这样儿,不由得乐不可支在一旁扶着她道:“你这裹得跟襁褓中的婴儿似的,也太过夸张了些,到时候拍出照片来,人家看了准得以为我身边杵着头,咳……”   杵着头熊是吧!   胆肥了啊,居然敢说她像熊!   冬秀斜了这幸灾乐祸的人一眼,见他又恢复了往昔不怕冷的翩翩风采,不由有些恼火的道:“你这脚疾才好呢,就又不管不顾的了,还想再犯病不成?以后你要是摊在床上动弹不得了,休想我会端茶递水的伺候你,还不赶紧去换一身去,特别是你脚上这皮鞋,给我换成那长筒翻毛的靴子……”   胡竞之本想说他不冷,但看自己太太那“你敢反驳就爆你狗头”的犀利眼神,只得拱手道:“是是是,太太说的在理,我这就妇唱夫随,按太太说的来,哎,自从你怀孕,可真是越来越有河东狮的风范了!”   一行人裹裹杂杂,终于收拾妥当,在大姐不断的叮咛和嘱咐中出发了。   冬秀裹着披风,抱着手炉,坐在立起挡风棚的人力车上,崔有粮在前平稳缓慢的拉着车,带弟和胡竞之一左一右的扶着车辕,走在空旷寂静的大街上,冬秀不由生出几分地主婆带着家里长工们巡视自家田地的感觉来,嗯,一种微妙的威风自豪之感……   他们到达预定的酒楼时,那里的街道旁早已经等候着许多前来占位看热闹的百姓了,而摄影师弗兰克此时便是人群中的焦点,暂时没有热闹看的百姓们将他团团围住,纷纷指指点点,将他当做临时的消遣。   “哎,怎么这洋人也来凑这个热闹啊?”   “瞧您这话说的,这是一般二般的热闹么?这可是咱们当今万岁爷的大婚啊,不要说这小小的洋人摄影师了,就是各国公使也没有不前来道贺谒见的!”   “也是,虽说如今改民国了,可皇上就是皇上,是真龙天子,哎,你们说这小皇上大婚后,是不是该当亲政了啊,这到时候,大总统之位是不是会换咱皇上来当啊,说来,还是有皇上在的时候好哇,这自从有了什么大总统,总也闹哄哄的不太平……”   “嘘,不要命了你,没看见那边都是巡街警察么,想被抓进去上夹棍不成?莫谈国事,莫谈国事啊!”   ……   弗兰克找到光线和角度最佳的地方,调试好三角支架,便见到了胡先生和坐在车上的……胡太太?   冬秀把昭君套解下,露出脑袋来,被胡竞之搀扶着走到弗朗克跟前。   彼此打过招呼,弗朗克便热情的关切道:“哦,亲爱的密斯胡,你今晚也是如此的容光焕发,美丽动人!肚子里的小宝贝她还好吗?”   “哦,她很好,你的照相机呢,调试好了吗?”冬秀跃跃欲试,“要不要先拍一张看看效果?”   这时候的照相机又没有夜拍模式,为了拍照清晰,她特地选了这处路灯最齐全最亮的地方订的酒店(我真的不知道民国时期的相机可不可以在晚上拍照,蠢作者查了好久也没查出来,大家睁一眼闭一眼,姑且就当可以吧!)。   路的中间已经铺上了湿润的黄沙,也就是古代所说“黄土垫道,净水泼街”,以前看红楼梦时元春省亲也有这么一段儿,冬秀一直都以为这是皇室特有的一种装逼礼仪呢,直到见识了这个时代的路况她才算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这时候北京城内的路可不像我们后世在电视里看到的那样,是清一色的石板路,绝大多数那都是干土路,像这样干燥的天气里,一脚踩上去是会溅起灰尘的,想象一下如果没有铺黄沙,待成百上千的皇室仪仗队走在上面时会有什么效果吧,那绝对的能走出“腾云驾雾”的气势啊!   这净水泼街当然也不是专为皇室才做的,就是平日里,京师警察厅也有雇佣水夫们每天泼街抑尘的,否则,就北京这“无风三尺土”的境况,百姓们都别想出门了!   当然了,这些都没有皇帝娶亲闹的动静大,这次的黄沙垫道那是连路上的坑坑洼洼也都抹平了的……   冬秀就是想跟这铺满黄沙的路,路两旁的巡警和百姓们先合一张影,见证这万人空巷的热闹场面。   可惜路中间有巡警把持,是已经不让上去了的,冬秀就按弗朗克的指挥站到一处电灯下,拍下了第一张照。   然后一行人便上楼去了,离迎亲队出现还有好长的时间呢!   弗朗克直接把相机留在原地,叫了他从店里带来的学徒看管着,其实,即便没人看着,也没人敢动他这相机,一来人人都知道这相机是何等贵重又娇气的物件,碰坏了可赔不起,二来这还是位洋人大爷的东西,那就更惹不起了,周围的百姓们十分有志一同的离这相机有两三米远的距离,直接给它形成了个真空地带!   坐等是很无聊的一件事,幸而酒店里还有满满的八卦可听。   “哎,听说昨儿已经有位皇妃先进宫去了?”   “那可不,要不然没人在神武门跪迎皇后娘娘啊,哎,这位皇妃的命哦,也好也不好!”说话的人卖关子道。   “这怎么话说的?能给咱皇上做妃子命还不好?”   “那自然是好的,可原本她能更好,听说咱皇上原是属意叫她做皇后,叫郭布罗家的做皇妃的,临了不知怎的变了卦,把两人的册封又给颠倒了,你说这额尔德特家的可倒霉不倒霉,好好的正宫皇后之位,到嘴的鸭子,飞了~”“那这是挺可惜的,要不然他们家得得多大的好处啊!”   “好处不好处的先不提,就这千差万别的待遇也够叫人憋屈的了,你们不知道,这额尔德特家原本是败落得不成样子了,家里阿玛是早就没了的,只一个续娶的蒋氏带着她们姐妹仨儿租住在那东花市里,靠给人挑花、糊纸盒儿的勉强过活,这出身上就比郭布罗家的差了好几头,昨儿也就一辆小轿车直接接进了宫,不声不响,比那寻常富户娶小老婆还不如哪!”   “这事儿我也听说了,听说那位皇妃进宫走的还是东华门哪,啧啧~”老北京人听了都心照不宣的露出个意会的表情,有那外地来、不懂这四九城门道的人就问了:“哟,敢问您这东华门可是有什么说道不成?”   老北京人神气活现的睥睨对方一眼,这才一副看不上的表情给对方科普道:“这东华门,与紫禁城四门可都不一样儿,其他四门都是九排门钉,就这东华门是八排,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是这是原来太子走门,太子的排场肯定不能越过皇上啊,所以少一排门钉以示尊重,因此这门也叫太子们,再有,那皇帝驾崩,皇后妃嫔去世后也走的这个们,所以咱们民间把它叫做鬼门,明白了吧?”   ……   冬秀几人一边吃着小零嘴,一边听着新鲜出炉的皇城八卦,不知不觉时间就悄然滑过了。   又不知等了多久,外头渐渐躁动起来,有人喊了一声“寅时到了~”,酒店的人便纷纷探头申脑的朝外望去。   不过一会儿就听到了隐隐的礼乐之声飘来,这是迎亲仪仗队要来了。   冬秀一行人也赶紧下去,感谢弗兰克这张脸和他的照相机在这关键时刻起到了占位的作用,他们不用怕被人群给挤飞出去。   昏暗的夜色里,大街中央出来了一队浩浩汤汤一眼望不到头的队伍,人群顿时沸腾起来,冬秀和弗朗克也赶紧做好准备,胡竞之是不愿掺活的,就由带弟扶着她站在镜头前,随时准备着。   二十四人抬着的华丽凤舆、手持大红宫灯的宫女、举着龙凤旗的太监、跟随的仪仗队、护军、警察……   冬秀在这一刻真的无法用匮乏的言语来描述这个场景,只是跟围观的百姓一样看得目不转睛,发出一声声“哇”的惊叹……   这个绵长的队伍,中西结合,就好像是出行的还珠格格和进城的大军阀的队伍混成了一股似的,一眼望不到头。   冬秀自打那些金灿灿、华丽丽的物件,和头顶大旗头、身着旗袍、脚踩马蹄鞋的宫女们经过时,就已经忘记拍照这回事了,只顾盯着看稀奇了,这些人就好像是突破了次元壁一样的突兀,时光仿佛无声无息的倒退了两百年,瞬间就叫人有回到了前清的感觉。   她现在算是知道为什么清室要靠典当来完成这场婚礼了,即便这已经是清室宣称的“一切从简”了,可依旧隆重奢华得超出了她这种屁民的想象啊。   怪不得在她闭关坐月子之前的那段时间里,各大报刊上铺天盖地的都是关于清室为了筹办这场婚礼不惜要将宫里的珍奇宝物变卖的消息。   在很多人心里,皇上即便再落魄,那也还是皇上,是他们的天哪,这民国政府居然不肯把历年所欠的清室优待费先拨出40 万元来给清室应急,最后逼得清室只好打起了变卖宫中珍宝的主意。   一时报上满是痛骂清室数典忘主、软弱无能,和民国政府言而无信、无耻之极的文章,使得清室和政府的形象在民众眼中大打折扣。   最后,迫于舆论压力,清室只好改用抵押,用40 多箱金银器皿作抵押向英国汇丰银行筹借了大婚经费,而民国政府财政部也十分及时而高调的给清室送了一封致歉的信,说民国政府将特意从关税款内拨出10 万元给清室筹办大婚,其中2 万元算是政府的贺礼……   总之,在大婚开始前,清室和民国政府就被喷了个狗血淋头,丢了好大的面子。   这场豪奢的婚礼也不知是不是为了给两方找补才变得这样盛况空前了起来。   冬秀作为一个现代人,不能说没见过世面,可她一个普通人,也绝对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何况这种对她来说带着历史韵味和特殊意义的场景,能看得目眩神离、忘乎所以也实属正常。   幸而弗兰克还记得自己的使命,很是拍了几张照片,在冬秀的孩子过满月时就把洗好的照片送来给她了。   冬秀的孩子生在新年第一天,就在她和胡竞之过完两人的生日和结婚纪念日之后,也着实是巧了,往后他们一家倒是能这几天当成个大节日来过了。   至于生孩子的过程,冬秀表示她要选择性的遗忘!   幸亏以后都不用再生孩子了!   小包子的小名儿是婆婆冯氏早就给取好了的,就叫朝儿,寓意他像朝阳一样充满生机和活力,同时朝儿谐音为“招儿”,想叫这个孩子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子女缘份。   冬秀刮着小包子软嫩的脸颊,暗道:你注定就是个独生子女的命啊!想要弟弟妹妹,那是不可能的了! 第111章 被捕   过了两个月与世隔绝的奶妈生活,冬秀才总算解禁了。   她一向注重保养,生怕生完孩子就身材走样变黄脸婆了,因此很是闭关休养了一段时间,直到将自己调理到最佳状态了这才放心。   这还多亏她前世有个在月子中心坐月子的闺蜜,那时候月子中心也不是什么人都舍得消费的,闺蜜一个月在里面砸了十多万,自然是要秀一秀的,冬秀哪段时间可是在她的朋友圈好好接受了一番教育呢。   她现在虽然没那个条件与人家专业的月子中心相媲美,可基本的产后护理和修复却是能做的。   看着自己肉弹一般的标准身材,和软乎乎,好似掐一把就要出水似的皮肤,冬秀是满意极了,她握着小团子的小肉腿温柔的给他做抚触操,一边笑着逗他:“好儿子,幸亏你手下留情,没让你娘长一脸的斑!”   胡竞之看她握着儿子的胳膊腿跟搓面团似的揉来捏去,不由很是好笑:“每次洗完澡你就拿这精油给他按摩一遍,不几天又要巴巴的洗掉,也不嫌烦!”   “我这个动手的还没烦呢,你倒是烦上了,这精油可是我专门到同仁堂找老大夫配的,不仅可以滋润宝宝的皮肤,还有安神镇定的作用呢,你瞧咱们朝儿这身白白嫩嫩的皮肤的多招人稀罕啊!”冬秀说着忍不住举着那藕节似的小腿啵啵的亲了几口,把小团子逗得直笑,“嗯,不仅白嫩,还很香很干净呢,一点儿没有一般小孩子身上那股子味儿!”   冬秀给孩子抹完精油,用襁褓裹好了抱给胡竞之,“你要多抱抱他,以后他才会跟你更加亲近的!你可别当那种跟贡在神龛里的菩萨似的爸爸,整日在孩子面前摆封建大家长的架子!”   胡竞之双手捧着儿子,整个手臂都僵住了,只觉得孩子浑身软绵绵好似块儿嫩豆腐一般,叫他轻不得重不得,他低头跟他大眼对小眼的对视了一会儿,只觉孩子的眼睛好似夏日的星空一般璀璨澄明,叫他不由露出了舒心的笑容,朝儿便十分热情的回了他爹一个无齿大笑……   “哎,这,这是怎么回事啊?”冬秀惊呼。   这报纸上怎么说她被巡捕房释放了呢?她什么时候进过警局了?   胡竞之一边摇着臂弯里的孩子,一边踱到她身边,安慰道:“没事没事,已经过去了,不用怕!”   接着便向她道明了原委,原来却是她和叶浅予合作的儿童漫画惹出的事端。   时间倒退回皇帝大婚后不久,那时候叶浅予刚刚给冬秀翻译完的一部分童话故事画好插画,报社这边便按照原定计划进行了刊载。   为了契合时代的需求和审美,冬秀翻译的童话故事都是具有选择性的,多是偏向于讽刺、益智、励志之类的,像什么白雪公主、灰姑娘、海的女儿之类的,虽然也很经典,可不一定适合给这时候的小孩子看,她很怕这些故事会被家长们认定为情爱故事,从而遭到抵制。   哪想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即便她已经思虑的很是周详了,她的童话故事依旧被人拿来做了筏子。   事情的起因是有个鼎鼎有名的文化大师写了篇痛骂清室和北洋政府的文章,本来嘛,文人骂骂政客高官,批判一下政府腐败黑暗也是民国时期常见的事,你不骂几句,人家还当你没风骨呢!   偏那时候的时局动荡不安,新上任的总统又很不待见文人,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屡屡武力镇压文人,不仅大肆打压进步人士,还与学生团体发生过好几次武力冲突,就连京大的校长也被逼离职了。   可文人是群什么人哪,你若装个鹌鹑乖乖任他骂几句,兴许他自己就觉得没意思不再骂你了,可你要是打压他、封杀他,甚至恐吓威胁、逮捕殴打他,那完了,除非你能叫他闭上嘴巴永不开口,否则这些正气凛然的文人们非得跟你死磕到底不成。   那个文化大师正是这样不畏强权,铁骨铮铮的一位斗士。   而他的文章正是借由对刚刚发布出来的《皇帝的新装》的剖析解读,将政府和清室一道给骂了个狗血喷头,其言辞之犀利,将政府和清室的腐败无能、黑暗严苛进行了全面的痛批,一举实行了double kill!   本来因为皇帝大婚一事,就闹得清室和政府当局都很有些掉脸,这下子可好,直接里子面子都被扒了个干净,他们如何能噎下这口气,当下使了手段把这位大师驱逐出京了。   他们倒是想直接叫这位大师永远的闭上嘴巴,可惜人家名声着实响亮,在社会上也是极其有地位了,轻易动不得他,只能把他赶得远远的不再碍眼。   可这气还要出啊!   柿子捡软的捏,于是《皇帝的新装》的作者和画师就成了最合适的炮灰!   本来嘛,这篇童话故事的讽刺意义简直就是□□裸的,清室和政府这时候的处境又与那个光着身子却装模作样、洋洋自得的皇帝极其类似,不过都是叫人笑话的花架子罢了,任谁读了这故事也会不由自主的往他们头上套吧,而且名字还如此的直白,这简直就是直接打到脸上的巴掌啊!   叫他们如何能忍!   虽然这篇小说的作者署名是“佚名”,可真要查起来,也并非难事,倘不是那报社实在太过硬茬,他们指不定就把这报社给查封了,现在却只能拿这作者和插画师撒气了!   于是,在冬秀闭关休养的时候,“宝先生和叶浅语”双双锒铛入狱了!   冬秀一气看完自家报社对此事的追踪报导,不由得咽了咽口水,第一次对这个时代产生了些不可言说的畏惧之情,这是个能以任何“莫须有”的罪名将人逮捕入狱,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就将人处死的时代,“文字狱”也是时有发生的。   幸而她的保密措施一直做得很好,唐主编也早就对此留有后手。   盛名之下,就很难有人能独善其身,必要的交道还是要打的,特别是如宝先生这般受到各类人追捧的,有时候不应酬一二,是很容易得罪人的。   可宝先生一个女子,还是一个颇为漂亮的女子,本身在这方面就处于弱势,弄不好就能叫好事变坏事,再加上她自己本身也不愿显名人前,唐才常便使了一出李代桃僵计,与一人秘密协议叫他冒充宝先生,以宝先生之名出面应酬,当然,不到万不得已也是不须他出面的,因此宝先生至今也还保持着神秘的面纱,基本没人见过他。   这事儿冬秀也是知道并且赞同的,当时她还与唐主编笑言:这不就是给她披上了一层金丝软甲的保护罩嘛!   没想到这保护罩还真起到了保护的作用,替她受过,代她受罪了。   看着报纸上的新闻,冬秀敏感的意识到这件事可能还没完,而且……   “所以,你现在是光杆司令了?”冬秀问胡竞之。   “应该说是心无挂碍,无事一身轻了!”胡竞之小心的把打起小呼噜的儿子放在摇床里。   冬秀是极有读者缘的,即便在文人中的名声也十分不错,因此当“宝先生”被羁押的消息一经报社披露,立即就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先是各位文人大拿们纷纷站出来写文章痛骂政府的流氓行径,然后便有她的读者和一些学生们开始□□抗议,围堵监狱大门……   政府一心想要降服文人,不准他们再乱说话,自然不会对此坐视不理,立即派出御用的狗腿笔杆子和大师们在报纸上打起了笔战,不消说,那些笔杆子们是完全占不到便宜的,被大师们喷得连连败退,体无完肤,政府见状,干脆使了一贯的流氓招数,禁止报社再刊登那些大师们的文章,为此逼得许多报刊被无端查封歇业了……   另一方面还出动军警威胁、驱赶□□队伍,几次发生了肢体冲突……   事态发展到后来,已然不再单纯是为了冬秀被关押的事了,而是知识分子和文化界与政府强权之间的博弈,是凛然正气与邪门歪道的对冲,她不过是因缘际会充当了□□而已……   冬秀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这件事,可光看报纸便足够叫她惊心动魄、冷汗涔涔了。   这是活生生的现实,她都不敢想象倘若自己真被抓到监狱里去了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甚至可能会就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呢,这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呀,她不是烈士,她怕死……   更怕死得不名誉!   她是一个女人,还是社会名流的妻子,这两个点一经爆出,难保不会被有心人拿来做些什么肮脏的文章,毕竟往一个女人身上泼污水那实在是再容易不过的一件事儿……   虽然觉得很对不住那位顶替她去坐牢的人,可心里也真是觉得庆幸的。   事情的结局,以京大校长和胡竞之这个笔战主力人员的被逼离职而告终,被无故关押的教授们,还有那位“宝先生”和叶浅予也终于被释放了,只是她俩的作品被封禁,不准再在报社上刊登了……   “你真的没关系吗?现在报纸上可全是骂你的文章!”   胡竞之作为青年导师,是极具话语权和号召力的,为了控制舆论风向,他现在是完全被禁止在报刊上发表任何言论了,只能任那些狗腿笔杆子们对其笔诛口罚,横加指责,活生生将他骂成了个跳梁小丑一般的人物,舆论是能操控人心的,现在报上已经有许多不辨真假的人也跟着挞伐起了他……   亏得胡竞之每天看着这些辱骂自己的文章还能若无其事的笑出来。   “我被人骂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何况他们这些人还没骂到点子上,叫我看了只觉好笑,怎么会在意!”   “没错没错,骂你的人那么多,他们算老几呀!”以往骂胡竞之的可都是文化界的大拿好不好,这些个奴颜婢膝的小人物的确不值一哂。   胡竞之哈哈一笑,颇是爽朗的道:“看来太太比我更加深谙唾面自干的功夫啊!之前你正在坐月子,怕你被这糟心事给吓到,我和报社的那位唐主编便商量好了,没把这事儿告诉你!不想你心胸倒是比我们想的宽广多了!”   他虽然没说,可冬秀却知道,“她”能顺利度过这道难关,胡竞之绝对是功不可没的,相比起来,他算是下场最糟糕的那一个,不仅没了工作,名声还遭到了抹黑,现在已经算是板上钉钉的上了政府黑名单了……   “哈,说来我这牢坐得也颇是划算啊,你看我现在的名声多好!”   那位“宝先生”出狱时十分正气凛然的发表了一通他不畏强权、将来要继续写文、写童话故事,为华国文学和儿童教育贡献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云云的宣言,收获了许多的赞赏和支持。   原来她在众人眼中,可能就是个写通俗小说的作者罢了,现在进了一遭监狱,仿佛瞬间得到了升华,变得分外有风骨、有气节了起来,名气自然也是大涨。   冬秀对此真是不知该作何反应,高兴也有,担忧也有,更多的可能是心虚吧,觉得自己根本当不起那样的赞誉和期望,只恐叫人失望了……   唐才常自然觉得她的想法是多此一虑的,“先生您真该看看读者们给您写的信!看看您的书卖得有多好!”   先生怎么可能会叫人失望呢,她的小说和故事带给了读者多少的感动和慰藉,带给了这个国家多少润物无声的改变啊,这些都不说,就看看如今国内有几人的作品能如先生一般远销海外的呢,不客气的说,这也算是为国争光,给国人长脸了吧……   “那我这次被政府封杀,肯定给报社和您造成了不小的烦扰吧,多亏您和报社高义,在那样的情况下还肯护着我,实在感激不尽!”   “先生哪里话,这原就是咱们的一项协议,这些年您给报社带来这么多好处,却只提了这么个小小的要求,我们自当竭尽全力的满足您,”唐才常说着弹弹衣摆,骄傲道:“况且这实在算不得什么为难事,我们报社成立至今,也有五十余年了,说句托大的话,什么风风雨雨、妖魔鬼怪的没经过呢,这样的小事我们还不至于放在心上!”   这时候还没有广播、电视啥的出现,报纸绝对算是社会舆论风向的唯一弄潮儿,面对这样手持利刃的庞然大物,即便是政府强权也是要掂量一二的,毕竟人家是铁打的报社,而他们却是流水的总统!谁知道风水轮流转,会不会转到有他们求人家的一天呢。   这就是大报的底气,也是唐才常的信心来源。   冬秀听完到真是安心不小,又歉疚道:“那位‘宝先生’没事吧?如果可以,我愿意给他些补偿,也算是给他压惊了!”   怎么说人家都代她去监狱蹲了好长的时间,肯定是受了不少罪的,不说被辣椒水、老虎凳啥的伺候过,起码担惊受怕了啊,给些经济补偿也是应当应分的事。   唐才常哈哈一笑,摆手道:“您可别这么客气,完全用不着,人家不仅没受惊,还很享受呢,毕竟出了那么大的风头嘛,他高兴着呢,何况他原就是您的忠实读者,能为您尽一份绵薄之力,也是情出自愿,无怨无悔的,您就别忧心了!”   冬秀简直都要脸红了,感动之余,不免很是惶恐。   若叫她自己来选,她肯定会第一时间想尽一切办法保全自己啊,什么声望、什么风头,通通都见鬼去吧,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自己的生命安全永远是这世上最重要的东西,她爱自己胜过一切!   这次她可真有些被吓到了,假若这个“宝先生”因此而发生了什么不测,她肯定永远也过不去自己良心那一关了,现代人对生命的看重,是生活在这个视人命如草芥的时代的人所无法理解的。   唐才常同样不能,因此,在冬秀坚持要给予那人一些经济补偿时,他也只觉得宝先生是妇人心肠发作了,不再多说什么,痛快的应了下来,心里想着:那位“宝先生”还不定怎么高兴呢,这下子是既得名又得利,往后定会对宝先生越发的敬服,为其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了,毕竟士为知己者死嘛……   “我这小说和童话故事现今也被禁了,不知报社这边是如何打算的,我自己想着要不换个笔名继续连载?这政府方面也只说了不准再刊登‘支付宝’的文章,我再换成‘余额宝’他们也管不着了吧?”   她的未来世界可是花费了好大的心力写出来的,她怎么舍得让它被腰斩呢!童话故事虽是翻译的,可也颇费心思,就这样出师未捷身先死,不止是她和叶浅予的一腔热忱和功夫被浪费,更是华国儿童的损失啊,她更舍不得!   “先生很不必如此,您的头衔现今可是宝贝得很,怎能轻易放弃呢!您尽管放心,只要您能写,咱们报社就能给您登,最多不过三两个月,等这阵儿风头过去了,该怎么样咱还怎么样,说句不该说的,谁知道现在这位总统能干多长时候呢,如今南方的孙文已然攻占了广州,郑州和武汉的铁路工人又闹起了大罢工,直奉皖也一直打得不可开交……呵,政府是不会有那么多闲心来盯着咱们的,您就尽管放心好了!”   啊,说到孙文,冬秀不由想起了这次政府逮捕她的其中一项罪名,居然是说她乃孙文同党,当年孙文就任临时大总统时,她便为其摇旗呐喊,写了《三寸金莲》来助他施行放脚运动,又说她的未来世界里多处地方有宣传孙文的“三民主义”的痕迹,哼哼哼,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她的未来世界进行连载的时候,“三民主义”还没被孙先生给宣扬出来呢……   “既然您这样说,那我就不操这些闲心了,全都拖累给您了。”专业的事还需专业的人来干,她还是不要瞎掺活了。   “先生哪里话,这样的事怎会是拖累,我恨不得多多益善呢!您还不知道吧,托您的福,我们报社要在南洋的新加坡和菲律宾开办分社了,您的小说在那边可是极受欢迎的,一直有当地报社悄悄的进行转载,我们报社一合计,那地方华人既多,又有一定的读者基础了,干脆我们就做国内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准备开设海外分社了!”唐才常喜笑颜颜的道。   哟,这可真是了不得,这时候国内的报刊能做到跨省发行的都还没几家呢,他们居然就要跨国了,真是好大的手笔!   冬秀自然也是与有荣焉的,一时间自信心和虚荣心都空前高涨,心里总算没那么发虚了。 第112章 绑架   胡竞之和冬秀夫妻俩现在算是同病相怜,俱都赋闲在家,好在还有朝儿可以供他们玩耍逗乐。   这孩子正是见风就长的时候,因祸得福,这件事倒是正好给了他们俩全情陪伴孩子的时间和闲暇。   陪伴孩子之余,两人也没闲着,手头的文章和小说还是要继续研究、继续写的,少了外界的干扰,做起事来自然事半功倍,更有效率了。   等到天气再一次热起来的时候,冬秀终于把手上这部未来世界给写完了。   其实这两年,这部小说已经陆续发行了四册了,再加上报社和她手上的这些存稿,估计总能发行六册,实在算得上是一个“鸿篇巨作”了。   这部小说的主旨就是为了向世人展现未来世界的样子,那些美好或不美好、先进或依然落后的东西,随着主角林与文慢慢的成长,最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严丝合缝的世界观。   原本按照她之前打好的大纲,差不多写完五册就能完结了,可经过上次的牢狱之灾,冬秀终是觉得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再三斟酌之下,还是在最后的篇章里加入了许多“预言”式的暗示。   之前她也在文中试探性的提过日本对华的野心,还引起许多国人和日本人的强烈抗议,一下子把她给吓得缩了回去……   现在想想,这有什么的呢,不过是被人骂几句而已,大不了再被禁言一段时间嘛!她也算是经过事的了!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这时候的名人大师们谁不写文章骂骂政府、骂骂高官啊,有的人一直被通缉逃亡到海外了,还要继续骂呢!   她承认自己是做不到那样的程度的,因为这些总统、这些政府、这些高官、这些主义,于她不过过眼云烟罢了,压根没法引起她那么喷薄的情感和强烈的共鸣,说到底,她始终只能算是这个时代的过客而已……   只恨她对这段时期的历史知道得实在太少了,作为一个对历史和政治完全不感兴趣的女生,她也就知道将来会发生侵华战争,有八年抗战,会打二战,德国和日本都会战败……其他的细节就真的不甚了解了,即便想要剧透,也实在不知从何说起,说出来也只会被当做一种臆测而已!   热血上头时,她也想要苏一把,写一些于国于民大有裨益的高逼格文章出来,就好比现代看过的什么《大国崛起》啊、《全球通史》啊、《复兴之路》啊……可惜她又没有金手指,压根不可能凭一些依稀恍惚的记忆就把它们给苏出来!   看来,她真的要对救国救民这件事死心了!   好在她总还知道谁可以救国救民,只消全力支持他们,那肯定错不了。   冬秀如期寄出给法国的汇票,便心满意足的带着小说稿件去见唐主编了,哦,其实人家早就升到报社高层了,职位比主编可高多了,要不也不能打包票保冬秀安全啊。   人家唐主编为了替“她”打点入狱这件事儿,已经在京城生生耽搁三个多月了,叫冬秀很是感激,这次主动请吃饭,一来表达感激之情,二来就是为了给他送行。   冬秀拿小银匙搅合着咖啡里的方糖,作为普通人的她是没有享受咖啡原始苦涩滋味的品位的,更加喜欢前世那种自贩机里加糖加奶的廉价咖啡。   “您可真是铁口直断,这才多长时间哪,那位果真就被赶下台去了!”   冬秀呷了一口香浓甜蜜的咖啡,十分的惬意享受,自从黎大总统前些日子被逼下野,她的心情就一直这样的轻快,总统换人,她的禁令自然也就解除了呀。   “哪里是我铁口直断,这都是明摆着的事,民国成立至今,拢共不过十来年,总统之位却已八易其主,平均算来一人不过任职一两年的时间罢了,照这么一算,那位可不是快要到头了么!”唐才常摇头苦笑,“就他们如今这乱哄哄的样儿,今儿你打我、明儿我打你的,也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只苦了咱们老百姓们,听说如今南方的孙文已然宣布在广州重建总统府了,看样子这南北双方势必还有一战,我到希望这位孙先生能一气儿打过来,把这些各自为政的军阀们给收服了,咱们全国上下拧成一股绳儿,这才好对抗外国的欺压啊!”   “会的,孙先生是有大气魄的人,他的北伐战争一定会成功的!”要不然国民政府是怎么来的呢,只是她实在不记得这北伐战争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又打了多长时间,等等,貌似民国政府的头儿是老蒋来着啊,孙先生那时候已经被称作国父,是被挂在背景墙上的照片了吧,哎,搞不懂搞不懂,这真是理科生的痛啊!   “哦?先生倒是对那位孙先生极有信心啊!莫非您当真是他的拥趸不成?”唐才常玩笑似的问她。   冬秀噎了一下,无奈道:“拥趸谈不上,我倒真是极佩服那位先生的!毕竟他把我们女人从小脚里解放出来了嘛!何况我们华国自古以来都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现在分得也够久够烂了,也该到了统一的时候了!”   虽然统一后貌似也没什么好转,照样鸡飞鹅斗闹不消停。   “但愿吧,咱们要是真能统一起来,何愁国家不兴盛发达呢,那还怕什么外国人呢,倘若一直这么内讧下去,恐怕日后真要沦落到被日本那弹丸小国欺压侵略的下场,您的小说里不也早就表露这一点了么,以前我还跟其他人一样觉得您是对日本国有什么偏见呢,现今看来,这日本国果真是狼子野心,所图非小哇!”   其实非但日本,又有哪个强国不把现今的华国当做一块肥肉,欲择机而噬呢!幸而是他们自己也起了内讧,打起了世界大战,搞得元气大伤,没空再理会这边,这才给了华国一线喘息之机。   两人随性聊了些家国大事,倒是叫唐才常愈发敬佩起宝先生来,不想她居然于这样的政事上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还不是夸夸其谈、人云亦云,每每都有叫人耳目一新的观点亮出来,咋听虽觉迥异,细想却直叫人如醍醐灌顶一般,十分值得推敲,叫他聊得颇是尽兴。   他可从没想到有一天还能与女人聊这些东西,虽则宝先生是个特例,可也说明时代的确是进步了,连女人也能关注国事了,想来国家的未来必然会如先生的小说里表述的那般平等自由,民主和谐罢!   “这是未来世界剩余的稿件,这是我写的孕期日记,老样子,烦请您刊印完毕后把原件再寄还给我!”   受胡竞之的影响,她也养成了些收藏癖,不过人家是收藏古籍善本,她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恨不得收集一份,不止是自己的手稿,条件要是允许,她恨不得把六必居的酱菜也收藏一份,这时候的酱菜味道可比后世吃到的好得多了……   “这是自然,不过您的走进科学系列好像很久没出新文了,好多读者都来信催了呢,您是不知道,还有大学的教授说要给您提供什么化学知识,叫您根据那些化学反应来编故事呢!他们说比起正常的教学,那些学生们更愿意相信您写的故事呢!哈哈哈!”   冬秀内心滴汗,幸亏她写之前都认真的考据过了,要不然岂不是误人子弟了么……   “不瞒您说,这走进科学系列咱们已经连载了差不多百来篇了吧,那些江湖人士混饭吃的把戏可都被我撅了个遍啊,哪还有那么多素材可写呢,我真是有些江郎才尽了!”关键好些东西以她的知识储备根本没法解释清楚啊,别到时候一个不小心弄出个伪科学来,那就笑掉人的大牙了。   “您要是担心这个,那我建议您不妨看看那些读者来信,里面的各种稀奇古怪的事儿多了去了,您要是解释不清楚,那不正好有那些大学教授么,待他们用那什么格物之法解释清楚了,您再编纂成故事不就可以了么!”   咦,这好像真是一个可行的法子啊!   冬秀想想自己手头反正也没什么要紧事了,倒不妨看看读者来信……   “还有,就是叶先生,这次受我所累进了趟监狱,也是对不住人家,原想写封信表达歉疚之情,可又听说他和稚萍新婚后搬到别处住去了,只好托您帮我把信带过去罢!”   唐才常有时候真的会对宝先生这样过分谦和有礼貌的态度感到奇怪,好歹她也算是个人物了,不说清高自傲、飞扬跋扈,就连一般名人的那种派头和矫情劲儿也是丁点没有的,不管自身取得了何等样的成就,对他们的态度就始终没有变过……   以前他还觉得这是因为她是女人,胆小面嫩的缘故,接触的多了却越发觉得那是种刻在骨子里的东西,是那种能够真正平等待人的态度,就像,就像她小说里描述的未来世界的人一般,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是经过那种真正的和平富足的世界,才会形成的真正懂得尊重每一个人的素养……   唐才常自然答应了送信的请求,又说:“他的确是被带累的进了趟监狱,可我们早就上下打点过了,实在没让他受什么罪,连点儿油皮也没破,顶多是吃不惯狱里的伙食,瘦了几斤罢了,先生实在不必太过放在心上,况且这趟监狱他也算没白去,您是不知道他现今的名头有多大,说是沪市第一漫画手也不为过啊,极受人追捧的,听说为这个,他还特地带着媳妇回乡下探亲炫耀去了,也好叫他爹对他刮目相看哪!”   “哟,那他坐个牢还坐出衣锦还乡的架势来了呀!”   ……   随着那场高层的政变,胡竞之很快又被京大给聘请了回去,开始了他授课、演讲的日常,冬秀的小说和科普文章也重新开始刊载了。   这次的重新连载,自然受到了读者们更加热情的追捧,连带着再版的成书也是销量一路高涨……   冬秀觉得,这可能是因为她这次的牢狱之灾给她带来了那么点正面的名人加成的作用罢。 第113章 游学一   完结了手头的这部小说,冬秀便乍然清闲下来了,倘若放在以前,她便会顺其自然的悠闲一段日子,待再有了什么创作的灵感才会去开新篇的,可现在不一样了,不说唐主编几次来信婉约的约稿,就是她自己也有些着急起来。   她现在可是有了目标的人:她是要赚很多小钱钱来支援祖国解放事业的呀!   自从给自己设定了这个目标,她觉得自己人格都高尚起来了呢,也总算觉得对得起自己这穿越女的身份了!   可小说不是你想写,想写就能写的,任你如何抓心挠肝,时机不到,灵感这个小妖精也是不会搭理你的!   嗯?等会儿……   冬秀再次拿起唐主编的信看了一遍,信里面唐主编表示自己将要亲下南洋,到新加坡去创办海外分社了……   新加坡,娘惹……   对呀,还有什么比一部描述他们本土特色的娘惹文化的小说更适合做敲门砖的呢!   现代时有一部专讲娘惹的电视剧,她可是印象颇为深刻的,为此还在很长的时间里特别迷恋过这种娘惹文化,找了许多的相关资料和记录去看,当时她还只是为那种古老又神秘的东南亚“峇峇娘惹”文化和里面百转千回的剧情所吸引,后来了解的多了,才知道这部文化输出极其成功的电视剧的内涵。   与其说这是一部几代人爱恨纠葛的故事,不如说是一代代女性逐步解放和成长的故事!   何况冬秀十分清楚的记得,那部剧里也涉及到了大量新加坡被日军所侵占殖民的时代背景,她未尝不能通过这些来隐喻日本对华国的野心!   钱自然是要赚的,可赚钱之余,她也想要尽可能的表达一些什么东西,也许真是被那一封封热烈真挚的读者来信所感动了吧,她突然意识到,作为一个知名的流行小说家,虽然是通俗小说家,她肩上也是负担着某些责任的,或许没有救国救民、醒民启智那么高大上,可却能在无形中像人们传达勇敢、正义、自由、平等……那些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很是珍贵的精神品质……   她要按自己的风格来改编那部电视剧的剧情,多一些积极向上的东西,少一些人生的不如意,悲剧虽然才是永恒的经典,可幽默也是无往不利的法宝,而她那种这个时代人难以模仿和超越的独特式幽默文风,显然一直都极受欢迎,是她的小说能够那样成功的一大助力……   冬秀有了想法,顿时干劲十足起来,立马写信告知了唐主编,并托他帮着收集相关方面的资料,这时候的很多资料都是冬秀这样没有渠道的人有钱也买不到的。   胡竞之这个经常出入各类书肆,极为擅长搜集珍本的人自然也被她抓了壮丁。   再一次被儿子求关注的哭声打断的冬秀,无奈的放下手中的笔,起身把这个小粘包抱在怀里。   朝儿正是粘人的时候,对冬秀这个亲妈尤其粘的厉害,时刻都需要她的回应和捧场,倒是占用了她不少的时间。   有时候冬秀还真有些羡慕带弟,大儿子石板儿憨实,从不找麻烦,给个小玩具自己就能乐呵半天,二儿子铁蛋儿虽然皮了些,是个撒手没,可却很黏糊他哥哥,基本不会乱跑,哥俩个压根都不需要带弟操什么心。   至于香儿,那就更省事了,已经荣升为一名初小小学生的她,每日过着两点一线的规律学生生活,等她读完这四年的初小,再念两年的高小,就算是正式读完小学了,因此称之为“完小”,而完小毕业就能算是个不错的小知识份子了呢!   就连大姐,也在前不久刚刚被聘为了香儿之前所在的那所幼稚园的正式教师,每天干劲十足的早出晚归,恨不得就把幼稚园当家了!   冬秀原本是没打算请奶娘的,她和胡竞之那时候正是清闲的时候,养育孩子正可分散一下注意力,而且她又一心要把胡竞之培养成一个合格的奶爸,加强他们亲密的父子情份,因此凡事都是亲力亲为的,胡竞之也肯配合,不说把尿、哄睡、喂奶,连儿子的臭尿布都洗了不少,以至于还作了好几篇关于养儿不易的文章出来,发表到报纸上后居然还引发了好一阵关于如何养育孩子的论潮,瞬间又叫他变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强势回归了文化圈……   现在却势必要请一个奶娘回来了,当然不是来给朝儿喂奶的,只消帮着冬秀看顾着他就行了,好歹给她空出一些自己的时间来好写作……   冬秀安抚住怀里的小胖墩,拿起报纸来打算给他念一念今日刊登的童话故事,这样花花绿绿色彩鲜艳的插画是他最喜欢的,每每看到就乖得很,还似模似样的模仿冬秀,一本正经的依依呀呀,仿佛也在认真读故事一般……   好容易把他哄睡了,冬秀已经觉得胳膊酸软得很了,也不去写那大纲了,干脆去看看报纸。   结果居然又看到一条叫她惊得跳脚的新闻:知名小说作家支付宝先生于昨日在归家途中被绑!   她既然好好的坐在家中,那被绑的自然是那位先生了,先不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冬秀略算了一算,外地报刊的消息一般是要较本地的延迟两到三天的,也就是说,距离这件事发生起码也已经过去两天多了,可千万别出什么事了……   冬秀来自和平年代,即便来了这个时代,也一直生活在一种平和的环境里,哪里经过这样的事,因此对于绑架这样的事还是看得十分严重的,便很有几分惶惶不安。   胡竞之也是今天知道的这个消息,他却比冬秀淡定的多了,晚上回来时,一边抱着肥儿子陪他玩小鼓,一边安慰她道:“那些人绑他不过就是为了求财罢了,轻易不会伤人的!”   “求财?若果真如此,我倒是还放心些,就怕是有人想要暗害我!”   不怪冬秀脑洞大,实在是这个时代太操蛋了,她依稀记得民国的特务是极其嚣张狂妄的,公然的枪杀进步的文人和学生对他们来说简直不算什么,说不定就是有人想要她狗带啊!   胡竞之觉得冬秀姐可能是被上次入狱那事儿给吓着了,“你虽则名声在外,可一向口碑极好,广受欢迎,又从不掺活那些乱七八糟的时事政治,也没针砭过哪位高官军阀,何况还一直那么的低调,根本不会得罪过什么人,谁会想要暗害你呢!我想,一定是因为‘他’上次暴露了出来,所以才有人想要绑架勒索他!毕竟谁不知道宝先生是国内数一数二的畅销书作家呢,这写小说又一向赚钱得很,他们定是觉得你这些年闷声发了大财,把你当做大肥羊了!”   胡竞之说着便不觉调侃了冬秀几句,他是不知道冬秀姐到底赚了多少钱的,可他知道她一直都在给法国那些留学生寄钱,每次的数额还很不低。   他自己也经常的资助那些穷苦的朋友、学生或老师们,可从来都不需要给那么多的钱,就算他肯给,别人也未必会受这笔巨款,因此他对自己太太的大手笔一直很不理解,按她自己解释的说是与那些孩子投眼缘,却未免牵强了些……   直到后来,他从那些学生的信中得知他们在海外成立了一种新的政党,还极力向他宣扬马克思主义,想要邀他加入,因为好友芏琇兄便是这种党派的狂热拥护者,他对这种新的信仰还是略知一二的,对于这样新生的一样东西,也无所谓之好与不好,只是他一向醉心学问,于这种党派政治是毫无兴趣的,也就没有多做理会。   倒是冬秀姐,他看得出来她对那个党派是极有好感和兴趣的,甚而还有一种激动和狂热,他还以为她会主动要求加入,甚至还考虑过要替她向芏琇兄引荐呢,谁知她最终也没有什么动静,只是雷打不动的给那边汇钱……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又想起了自己搁在心里的那件事,只是不知怎么与冬秀姐说……   冬秀看着胡竞之一派云淡风轻的笃定样儿,也不由得冷静下来,甚至想着是不是自己太惊弓之鸟了……   晚上一向是胡竞之与朝儿的亲子时间,冬秀早就与他协商好了,孩子白天归她照顾,晚上就要轮到他,包括给孩子喂饭、洗澡、哄睡觉,习惯成自然,胡竞之现在也是照顾孩子的一把好手了,勉强算是一名合格的奶爸了。   趁着父子两在隔壁玩乐,冬秀赶紧继续写大纲,按原来她看过的电视剧的剧情,时间大概是从三十年代才开始的,因为没过几年就爆发了二战,然后就发生了日军侵略新加坡的事,她的小说自然不能照搬,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改编,既不影响故事剧情的走向,还要使这故事背景合情合理话,而且这故事的时间跨度颇长,一直讲到了现代,至少横跨七十年,这又是需要她处理的地方……   她写得颇是投入,连时间也忘了,直到肩背传来阵阵刺痛,发出强烈的抗议,才不得不停下笔来。   “哎哟,不行了,快给我揉揉肩,可疼死我了,我看改明儿非得去找大夫做做推拿按摩了!”   胡竞之好笑的给她捏肩:“你往常还说我,一写起文章来就不管不顾的,我看你这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估计不久就要步我的后尘带上眼镜儿,变成四眼田鸡了!”   这四眼田鸡是冬秀姐笑话他的话儿,有一次他写东西出了神,冬秀姐提醒了他好几次他也没理会,灵感来了哪还顾得上去休息呢,过后他还以为她会生气,特去向她赔罪,不想她看着他静静的说:“哎,我是真当心你这样下去眼睛会变形,到时候鼓出来,看着跟那田鸡似的,你叫我看着你那田鸡一样的眼,还怎么继续爱你呢?”   她又给他举了好几个已经变成田鸡眼的朋友的例子,胡竞之细一回想,果然是这样,他一向很注重仪容仪表,当下还真被唬住了,立马乖乖跟着她学做了什么眼保健操,以后不用她说,他自己看一会儿书就要取下眼镜来做一次眼保健操,后来还引得许多人追风呢……   冬秀听他这样讲,忙得寸进尺的要求:“那你要是不想将来有个四眼天鸡的太太,就赶快帮我再做一做眼保健操吧!”   胡竞之哭笑不得的应下,一边给她按摩,一边与她交流她的新作。   听完冬秀新小说的构思,他沉默良久,末了拿手捂着她的脑袋,不无羡慕的说:“你们写小说的人难道天生就比别人多了一个脑子不成,怎么就能有那么多奇思妙想呢,而且似乎永远不会枯竭似的,好故事是层出不穷,实在叫我……”   “羡慕嫉妒恨?”冬秀得意的飞快接口道。   “羡慕嫉妒恨?别说,这还真挺贴切的!”胡竞之品味了一下这句话,不由朗笑起来,又与冬秀面对面的做好,拉着她的手一脸郑重的说:“我是不及你这样祖师爷赏饭吃的,我们这些做学问的人,也正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学则会废,而做学问不仅要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增广阅历和见闻,开拓眼界和思维,这样才可能不断的进步好突破,自我归国以来,盛名所累,不是与人论战,便是各处演讲,其实用心做学问搞研究的时候倒是少得可怜,前不久与你一道关在家里写文章时,便明显感到自己肚子里已然许久没有进货了,而且存货也不多了!所以……”   胡竞之看着她,深吸了一口气:“我打算出去游学一段时间!”   这个事儿在民国也算常见,毕竟这时候信息不流畅,想要学得更多,见得更广,除了去更远的地方,见更多的人,经更多的事,貌似就别无他法了,指望像诸葛亮那样闭门读书把自己读成神人那是不可能的……   冬秀十分理解,也很支持,问他:“那你要准备去哪儿游学?去多久呢?”   “其实,我之前接到了英国和美国几所高校发来的巡演邀请,同事们也十分支持我出去走这一趟,代表国内与他们做一些新文化上的交流,所以,这次要是出去,恐怕不止国内,连国外也要转一圈的,只怕时间不会短,怎么也要一二年吧!”   这就意味着,未来一二年的时间里,他将要与娇妻幼子分别,将她们母子独自撇在这个地方……   徽州女人持家守道的本领是毋庸置疑的,他从小便见惯了许多顶梁立户的妻子和母亲,离别,似乎已然是司空见惯的事,只是,那些毕竟都是别人身上的事,再如何的平常,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也无法洒脱……   叫他如何忍心与她们分别呢!   只要想到会那么长时间不能见到妻子和儿子,他甚至几次都在心里打了退堂鼓。   在与冬秀姐的点滴相处中,他不止是爱他,更是敬她重她,他们不止是夫妻,更是挚友和爱人,是灵魂的伴侣,就像冬秀姐那首《致橡树》里说的一样,他们的叶相触在云里,根紧握在地下,早已是不可分割的一体……   还有朝儿,从他未出生时,他便开始按冬秀姐说的每日给他讲故事做胎教,寄语和和期盼写了满满的一本,出生后也算是他手把手带着的,从未有一天不见面的,抱着他小小的身子,他只觉心都要化了,觉得自己年少时那个不想要孩子的想法真是可笑幼稚极了……   看着儿子可爱童稚的小脸,他时常会想,自己应该会是这华国最为疼爱孩子的父亲了吧,毕竟有哪个父亲会那样心甘情愿的给儿子洗尿布的呢,他以后说不定还会成为那种溺爱孩子的家中,就像冬秀姐说的,做一个二十四孝好爸爸……   他还没听到他叫爸爸,不想错过他第一次站立和行走,他和冬秀姐还约好了要一起做红楼梦考究,要继续翻译国外童话故事……   胡竞之这边越想越是百般不舍,愁肠百结,冬秀倒是出乎意料的平静,消化一会儿后便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动身?”   “学校和出版社那边都要交接一二,旅途也要提前安排一番,还要联系国外的校方……最早只怕也要待到来年了罢!”   冬秀“哈”的叫了声好,拍掌道:“正好正好,我还怕你即刻就要走,想着咱们朝儿还小,不宜出远门,心下还有些犹豫,再过个一年半载的,就不必怕了,到时候正好咱们一家三口同去!”   在听到胡竞之说要外出游学的消息时,冬秀几乎是在顷刻间便下定了这个决定,没带任何的犹豫。   胡竞之说羡慕她脑内有取之不尽的灵感,肚子里有用之不竭的好故事,可实际上呢,她不过是托了穿越时空的福,从现代得到了那些素材,就算那些素材真是无穷尽的,却也不是每一个都适合于用到这个时代的,也不是每一个都能为她所用的,因为她的阅历根本不足以支撑她取得更大的进步……   她,才是最该出去游学的那个人!   毕竟她与这个世界有着天然的隔阂,这许多年来也没有融合在一起,她对这个世界知道的太少太少了,也该去接受一下这个时代的地气了,否则她的小说写得再好在新奇,也注定走不永远……   现在正是千载难逢的好时机,与胡竞之一道出去,一来不用担心语言和安危问题,二来也不至于叫朝儿在这特殊的成长过程中缺失了父亲的陪伴,她可是好不容易才将胡竞之培养成一名合格奶爸的……   胡竞之听到她的决定,愣怔了一下,“这,游学可不是游玩,哪有带着家眷的呢?”   “不,你说错了,我和朝儿可不是家眷,而是你结伴游学的伙伴!你是去演讲、交流,我则是去开眼界、历时事,而朝儿,他要去学习、成长,咱们各有所求,却是殊途同归,怎么就不行呢!”冬秀拍拍肚子,“肚子里没货的人岂止是你一个人呢!”   胡竞之原本就不想与妻儿分别,冬秀不需多加劝服,他便自动的接受了这个建议,而且越想越觉得好……   其实带着朝儿还是挺累赘的,再过一年他也不到两岁呢,时刻需要人照顾,长途旅行又很是累人的一件事……他们夫妻只怕有得累了,但再怎么也比将儿子独自撇下来得好,罢,这一路就当是他们一家三口的修行之旅吧…… 第114章 游学二(完结)   报纸上依旧每日都有关于“支付宝被绑票”的最新消息报道,冬秀远在北京,除了担忧和祈祷,居然什么也做不了,然后唐主编还给她拍了电报,说报社方面会全权将此事负责到底,定不会置“宝先生”安危于不顾……   他这么一说,冬秀就更忧愁了,她明白报社这样做,一来是为了报社自己的口碑,一个肯全力救助作者的报社,形象必然会甩那些企图用下三滥手段控制作者的报社N条街,是十分搏作者和读者好感的,二来可能也是向冬秀表明报社对她的重视之心,给她卖个好,叫她以后继续为他们独家供稿……   倘若那些绑匪没有狮子大开口,居然索要五万的赎金,冬秀也是乐见其成的,她甚至愿意自己出点血去赎人,可现在她却迟疑了……   那可是五万之巨啊,那些绑匪也太高看她了吧,虽然这时候写小说的作者的确很赚钱,可她……好吧,她的确是赚了那么多钱,而且比那还多得多,可那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她是要让那笔钱派上大用场,花在更有意义的地方的。   何况前段时间,中原陆续有十五个省份出现了大旱,致使流民饿殍遍地,各地不论政界、商界、戏界,还是教育界、文化界,都纷纷组织了募捐救灾活动,就连鼎鼎有名的梅和谭大师也出来义演了许多场,冬秀和胡竞之还花了好几百的大洋买了两张戏票支持了义演活动呢,回来后,冬秀便问胡竞之,这样把钱直接捐到那个义演团体安全不安全,就不说民国这个贪腐成风的特殊时期了,便是现代媒体监控那样发达的时候,不也还有那什么屡见报端的红十字会丑闻吗,她早想捐钱,可一直没敢捐,生怕这钱没救助到灾民,反而肥了某些败类的腰包。   不过就像现代的明星效应一般,爱豆代言的东西肯定是真的好的嘛!看完戏回来,她就对这个由鼎鼎大名的戏曲大师站台的募捐团体产生了某种不可言说的信赖感,再加上胡竞之的一番解释和保证,确定了这个纯民间组织的可信性,当时她就匿名捐了五万元出去,这大手笔把胡竞之都给惊到了,当时便对着她拍了好一通的彩虹屁,直把她形容得如圣母玛丽苏本苏一般了……   所以,冬秀现在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的状况啊,就算她还有那么多的存款,可那些她早就预定给了法国的少年伟人,是绝对不会动的……   假如报社真为这个花了十万大洋,冬秀觉得,那她估计真就欠下大人情,非得以身相许,给报社打一辈子工了……   与其这样,还不如她自曝马甲,叫绑匪希望落空,再意思意思给点儿钱,想来他们求财的也不会死咬着不放的!   她给唐主编拍了电报表明自己要钱没有,要命更不可能的态度,希望报社代为斡旋!   唐主编接到她的电报后,很是纠结了一阵,以报社方面来说,爆出宝先生的真实身份自然是更好的选择,女性,而且还是胡先生的妻子,这样的新闻一爆出来,他不用想便知道会引起多大的震荡。   民国虽说提倡什么男女平等、女性解放了,可至今有几个女人真能与男人平起平坐,受人敬重了呢,即便那些名媛们、女大学生们,看着众星捧月,好似很了不得的样子,可有几个敢说这与她们的家境、父兄和丈夫全无关系呢!   可宝先生就能!   她仅凭一人之力取得了如今的声望和众多拥趸,不输任何男子,在通俗小说界,甚至可以说是爬到了顶端,现今真个是独占鳌头、笑傲江湖!   这一旦公布出来,她与那位胡先生不定谁比谁更胜一筹呢,说不定以后有人提起胡先生,会说他是宝先生的丈夫呢……   可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成绩,唐才常才迟疑了,倘使宝先生是个好名利喜交游的,倒也无妨,可她分明有几分隐士的性格,不喜显露人前。   而一旦暴露出来,却势必有些应付周旋不能推拒,一旦她被那些糟心事儿给绊住了,势必就会影响了她写文的兴致,从长远来说,却是于他们报社极为不利的了……   何况人家最近正为了帮助他们报社开阔海外市场,量身定制一部小说做敲门砖呢,这时候可万万不能叫她为这事儿分心了……   唐才常在心里权衡过利弊,想通之后,立马便有了主意,对手下人如此这般的吩咐了一番。   不过三天的时间,冬秀便在报纸上见到了“‘宝先生’平安归家”的新闻报道,当然,比起这个消息,报社放出的“宝先生乃为一巾帼英雄”的消息显然更为劲爆,一时间倒没人关注那位“宝先生”的被绑后续了……   唐才常这样做法相当于釜底抽薪,果然成功的转移了众人的关注重点,又因为是从他们报社直接放出的消息,不容得众人不信,偏又没说出她到底是谁,一时间把大众的胃口都给吊了起来!   冬秀对这个结果也是极为满意的,这下子那位“宝先生”安全了,她也没暴露出去,以后再有类似她不得不出面的事情,报社同样可以找一位女性来替代她……   当然也有许多人想要“人肉”她,探究她的根底,问出她的名姓,与其说他们是好奇,倒不如说是猎奇更适合,古往今来,这可是华国头一位如此成功的女性小说作家啊,不说她的读者们,便是个吃瓜群众也想要一探庐山真面目,知道究竟是怎样的女人才能写出那样精彩的故事来呢?   有无聊的人根据蛛丝马迹推测,断定她必定是位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家闺秀,早年应该还留过洋,要不然也不会翻译外国的童话故事啊,她自己说于四年前成婚,可她的第一部 小说《提刑官宋慈》却是在十六年前就开始连载了的,这样说来,要么她天纵奇才十来岁就能写出那样的惊世之作,要么就是她成婚的年纪极其晚,保守估计也得三十五岁以上了……不论哪种情况,似乎都有悖常理,很是吸引人去探究一番……报社不消说,早已然被雪片般的读者来信给淹没了,那新装的电话机一天到晚就没消停过,还有许多人堵在门口强烈要求见宝先生一面……唐才常想过宝先生女性作家的身份被公布出去会引起一些探究和好奇的议论,可绝没料到是这样强烈的反应,一时倒有些疲于应付了,特别是有些不能得罪的人物,偏也对会写小说的女人很感兴趣,也来其中插一脚,明里暗里的迫使他“安排一二”……   冬秀光看报纸便能猜到报社那边是怎样的为难,她一直不肯暴露身份,就是怕有这些麻烦找上门来,给自己找不自在……   胡竞之不很理解她这种苦恼,与冬秀这种内秀型的人相反,他是个典型的信奉“出名要趁早”、“做人就要浪”的人,性格十分的外向,甚至,还可以说有那么些表演欲,所以他才会故交满天下,朋友遍地有哇,他很享受成名带来的荣耀,也能经得住别人的口诛笔伐,热衷于与人辩论和对骂,其实不只是他,整个民国时期的文人都是这种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所以那时候的文化才会璀璨至极,大师和学者们才会层出不穷,像冬秀这样的佛系人物,的确是挺另类的……   那些冬秀姐眼中的麻烦,在他看来却是许多人求之不得的美事,他虽不理解却也尊重她的选择,甚至还十分霸总的对她说:“那些事你不想理便不理罢,我不信我还护不住你一方安宁!”   幸亏很快又有个全国性的劲爆消息出来了,那就是“总统贿选案”,直系军阀首领曹锟明码标价的贿赂议员,当选新任总统,此事一经披露,举国哗然!   自然便降低了众人对她的关注度,转而都去吃这届“十分行”的大总统的瓜去了……   每到这种时候,胡竞之总是很忙的,忙着写文章痛骂政府、军阀、政客……   这些年的新闻报看下来,冬秀倒是有些理解胡竞之为什么会信仰“无政府主义”了,实在是那些鬼东西没一个省心的啊!她要是不知道历史,说不定也真会把北伐成功的国民军当做救国新星呢,其实呢,他们是没有最差劲,只有更差劲,一次次把人推向失望的深渊中……   纷纷杂杂中,冬秀的未来世界终于刊载完结了。   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这部小说可以说是处处皆脑洞,偏那脑洞还开得十分合情合理,叫人不知不觉便深信不疑了,更兼里面描述的世界极度的自由、和平、富足、安乐……叫读者看得心向往之,有种在读爽文的错觉,虽然设定比较宏大,篇幅也较长,却一直很受人追捧,它甚至还创造了华国连载小说时间及字数之最的记录……   和《才子变形记》不用,她没有让主角林与文以南柯一梦的形式再回到这个时代来,因为这会大大降低故事的真实感和可信度,她小说里的世界观设定本来就是再真实不过的东西,她甚至还在作者有话说里给读者们进行了那么多跨时代产物的详细解释,这才叫很多读者对此产生了深信不疑的错觉,这种虽然明知是虚幻不现实,却又不得不信的感觉,也正是本书的一大魅力,就像我们前世看《鬼吹灯》一样,很多读者真的就信以为真了,这才使得小说越发的诡秘神奇起来……   报社照旧在第一时间给她送了整套的精装版成书来,冬秀给哥哥江耕围和婆婆冯氏各寄了一套回去,其中还有他们一家三口的合照,至于那些搞怪的孕照,她是不打算寄回去的,免得吓着冯氏和吕氏,只能她自己收藏了。   这次一同寄回去的,还有大姐和香儿的照片,冬秀想着,不管怎样,至少可以给大伯母悄悄的看一看……   之前不论冬秀怎么劝,大姐只是不肯,说自己既然已经是个“死人”了,没必要再去打搅家人,免得报喜不成,反惊倒一片,话语里多是幽怨和不甘……   想来,现在才算是真的过了自己心里那个坎,对过去的遭遇释然了,所以才答应了去拍照吧。   冬秀把最初两人的合照,和她现在的照片相对比,不得不承认,现在的这份工作已经替代了男人,成了她新的主心骨,这时代的女人只要找准了主心骨,是绝对肯为其奉献自己的一生的。   大姐又是那样一个有韧劲的人,她连大烟都能戒掉,何谈学习进步呢,以往都是她催促冬秀多休息,不要老是伏案工作,现在却反过来了,换冬秀每每要去提醒她不要老是熬夜看书……那份工作使她身上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似乎是更加自信了,更加从容了,也更加坚毅了……   冬秀不由得为自己当初的决定暗自鼓掌,看来,那时候一步步逼着她出门去工作、去社交真是无比正确的选择,现在,就算她带着香儿离开了,冬秀也相信她们能过得很好,至少不至于落到温饱不济的地步了……   这样,她和胡竞之去游学时就更放心了!   半年后,唐才常带着宝先生的书稿信心满满的登上了去往新加坡的轮船。   他们的报社筹建早在去年就准备好了,他却迟迟压着没有开张,一来那边有新开的《南锋日报》和《南洋商报》两份华语报纸,已然抢占了先机,夺尽了关注,加之都是本邦报,背景较之他们这样外来的不知雄厚多少,硬顶上去只怕落不了好处,倒不如避其锋芒,让这两家先打打擂台;二来当地外来创刊的华语报着实是不少,分为保皇派和革命派,两派现正斗得欢着呢,整个新加坡都几已沦为两派论战的战场,而且这两派还都想把他们报社纳在麾下为其摇旗助力,哼,笑话,他们报社在国内可是独占鳌头的,未必到了国外就要给别人当孙子,到时候一定要一炮而响,把这些报社全都射于马下!三来,便是在等宝先生这股助力东风了……   他再次翻看手中的书稿,对此行简直是势在必得!宝先生一出谁敢争锋!何况是宝先生量身定做的这样一部专门针对本土华人的小说呢,他不信能有任何一个当地的华人会拒绝这样一部充满本土文化风情的小说……   在《娘惹》这部小说犹如一股旋风般席卷整个东南亚的华人圈子时,冬秀一家三口也终于整装待发了。   为了旅途的安全和舒适,他们足足做了大半年的出行计划,以确保万无一失,冬秀甚至要胡竞之给他各地方的朋友故交写了信,提前告知了此事,以便到时候能有人略尽地主之谊,给他们行些方便之事,比如带他们游览当地名胜,充当临时方言翻译官,讲解当地民俗风情等等,这些事情现代人一部手机便能通通解决了,可在这个时代却是十分困难的,没有当地人领着,光是语言、安置、找路、租车等等的琐事就能把他们烦死了……   冬秀笑着调侃胡竞之:“现在,考验你们友情的时候到了!”   胡竞之对自己交友的水平很有自信,他躬身抱起儿子回道:“太太尽管放心,走过这一遭,我才真算是故交满天下了!朋友只会更多,却绝不会少!”   冬秀摸摸儿子胖乎乎的小脸蛋,与胡竞之相视一笑,在家人的不舍叮咛中登上了去往远方的马车…… 第115章 番外一   各位来自十二中学的同学们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我们的“胡竞之和江冬秀夫妇纪念馆”进行参观,我是你们今天的讲解员崔柳芘,大家可以叫我崔姐姐。   废话不多说,现在请大家跟着我的脚步一起去探寻这对著名学者夫妇的生平吧。   胡竞之先生想必各位同学都是熟悉的,毕竟他是你们语文课本上的常客,大家应该都有背诵过他的文章选段,所以我们就先去参观大家更感兴趣,但又没那么熟悉的江冬秀先生的纪念馆吧。   大家请先看一下墙上的这几组照片,可能有同学会觉得她看起来有些眼熟,但是单看照片却又绝对不会认出她是谁来,那么现在请大家再看看后面这几组照片,这些合照一放出来,大家伙儿是不是立马就恍然大悟了:哦,原来是著名的文化大师胡竞之先生的妻子,享誉世界的物理学家胡镞暀先生的母亲啊。   没错,大师的妻子、名人的母亲,在以往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江冬秀先生便一直是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世人面前的,没有人能够想到,这个满头白发、面目慈祥的老太太居然就是民国时期笔名支付宝的通俗小说第一人。   对民国时期的历史和文化稍微有点了解的同学们可能都知道,这民国文化圈一直有“四大疑案”未解,百度上就有关于这“四大疑案”具体介绍,有不太了解但是又感兴趣的同学回头可以自己去搜来看一下哦。   而今天我就要为大家破解这“四大疑案”的其中一条-“支付宝到底何许人也”。   大家请看这几张照片,这是十多年前学术界公认的最有可能是支付宝本人的几个人,无一例外全是男性,而且老中青俱全,还全都有过被当做支付宝被抓进过监狱的经历,当然,后来的研究学者们通过各类民国时期的报刊、手札、信件等等一一对这些人的身份予以了否决,无一例外,至此,这桩公案便愈加神秘起来,直到我国伟大的物理学家胡镞暀先生,在他母亲过世后,向他父亲胡竞之先生的纪念馆,捐赠了他母亲大量的书稿、信件及各类珍贵收藏等遗物,这桩公案才算是大白于天下。   自然,在真相大白之前,作为一位历史名人的妻子和现代名人的母亲,江冬秀女士也是有生平简介的,大家请看,这是我们之前截取的百度百科上查到的关于她的简介:江冬秀(1980.12.26-2000.9.13)安徽旌德县陈村人,著名文化大师胡竞之先生之妻,物理学家胡镞暀先生之母。   她出身当地名门望族,外曾祖父和外祖父乃是当地有名的“父子翰林”,舅母是胡竞之的姑婆,1904年经舅母的牵线,与胡竞之定下婚约,是年胡竞之不过13岁……   好了,下面这一大段介绍大家可以不用细看了,全部都是关于两人婚约的描述和胡竞之先生的介绍,可以说,江冬秀女士简介的关键词就只有四点:包办婚姻、丈夫胡竞之、儿子胡镞暀、家庭妇女。   联合起来就是一位默默无闻,笼罩在丈夫和儿子光环之下的旧时代贤妻良母,这就是以往我们所有人对她的印象和定位,在引起文化界轩然大波的“捐赠新闻”刚刚出来的时候,央视十八频道有一档叫做《民国范儿的那些大师们》的节目就立即做了一系列的随机街坊,想看看在不明真相前,一般的民众对这位先生有何了解,这里有一小段关于他们节目的街坊报道,同学们不妨先看一下这则短片。   记者:请问你听说过江冬秀这个名字吗?   年轻女孩子:江冬秀?没听过,她是哪个女团成员吗,这名字可够土的,一听就是扑街的命啊……   记者:请问你听说过江冬秀这个名字吗?   年轻男孩子:没听过,难道这是我敬爱的老干妈的名字吗,哎,不对啊,我记得老干妈的发明人姓陶吧……   记者:请问你听说过江冬秀这个名字吗?   中年大叔:那没听说过,是个特别有名的人吗?那你得先告诉我她是干啥的呀,多大了,哪的人,干过什么大事儿,就说一个名字谁能猜出来呀?   记者:请问你听说过江冬秀这个名字吗?   中年大妈:听过啊,我们小区领舞的江大姐就叫这个名啊,怎么啦,你们这是要采访她?哎呦,是不是因为前段时间我们得的那个社区广场舞冠军的事啊,我跟你说balabala……   记者:请问你听说过江冬秀这个名字吗?   老大爷:你说什么?陈什么秀啊!   记者:江冬秀~老大爷:什么冬秀啊?   记者:江冬秀~老大爷:秀什么啊?   记者(抹汗三连):没什么,我说大爷您这鸟儿养得可真好,叫声真清脆!   老大爷:那可不,我跟你说,我这鸟儿可不是那寻常的百灵啊、八哥啊、虎皮鹦鹉啊什么的,这可是正宗的红点颏,你知道什么是红点颏么,我告儿你说啊……   我们总共随机街访了100位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职业的普通百姓,这其中只有下面三位女生听说过江冬秀这个名字。   记者:请问你听说过江冬秀这个名字吗?   女生甲:听说过啊,你说的是那个文化大师胡竞之的老婆江冬秀吧,我记得她也是叫这个名字的。   记者:那你是通过什么渠道知道的她呢?   女生甲:一开始我是看了最近很火的那个电影《XX伟业》,你知道吧,里面胡竞之先生的扮演者是我男神啊,然后我去搜我男神那张穿着长袍、帅裂苍穹的照片时,无意中看到了胡竞之先生本人年轻时候的照片,啊啊啊,简直是太帅了啊,瞬间就让我爬墙了,果然,我们教科书上的照片都是毁人不倦的,要是当初放了这张照片,我觉得我的高考语文还能再多得20分……然后我就顺手搜了吴先生的生平,然后就知道了他老婆,话说他老婆江冬秀才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的人吧,老公这么帅这么有才就算了,连儿子也这么帅这么有才啊,不仅儿子,就连孙子也那么帅那么有才啊,还有重孙子也是……   (记者遁走)   记者:请问你听说过江冬秀这个名字吗?   女生乙:江冬秀啊,嗯,听说过的!   记者:那你是通过什么渠道知道的她呢?   女生乙:哦,因为我最近选修了一门叫做《近代通俗文学发展史》的选修课,我们那位老教授是胡竞之先生的铁粉,最近正讲到他呢,我们就被科普了不少关于他的事,其中就有他的旧式婚姻和他的妻子……   记者:请问你听说过江冬秀这个名字吗?   女生丙:听说过啊,她是民国时期著名的河东狮嘛!虽然是个旧派的封建小脚女人,性情却十分剽悍泼辣,对丈夫非打即骂,把丈夫管得死死的,十分不贤惠啊……   记者:你是怎么知道这个的?   女生丙:因为我最近正在追一本网络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就是她的丈夫,而她就是里面的反派炮灰,各种撒泼耍赖的阻挠男女主相爱,真是超讨厌的,希望作者大大能快点让她领盒饭,不要再让这种自私无知的毒妇来恶心我了……   好的,通过这段街访视频我们可以知道,普通民众们对江冬秀这个人基本是一无所知的,就算是有所了解,也是十分有限、十分片面的,相信同学们也是如此。   而恰恰相反,“宝先生”这个名头却时至今日都还赫赫有名,同学们请再看下一段的街访视频。   记者:你好,请问你知道“宝先生”这个人吗?   路人甲:知道啊,他不就是现在最火最正规的母婴科普杂志《连心》的创始人嘛,当初我怀我们家老大的时候,可是期期不落,靠着它恶补了不少知识呢,我跟老公还一起学着写了本《宝贝日记》呢,我把它发到那个妈咪宝贝群里,可受欢迎了!   记者:你好,请问你知道“宝先生”这个人吗?   路人乙:知道啊,今年央视爸爸主推的那部热播剧《提刑官宋慈》,不就是根据他的同名小说改编的嘛,真是太精彩太刺激了,一开始还以为是专业的法医写的呢,真想不到这居然是民国时期的人写的,也太有才了吧,不过他这个名字很怪啊,居然姓宝,叫先生,那别人喊他的时候不是被占便宜了吗,哈哈哈……   记者:您好,请问您知道“宝先生”这个人吗?   路人丙:那怎么不知道,我们五六十年代的人就没有不知道他的,那时候国家主张“破四旧”,要打倒一切牛鬼蛇神,要反封建啊,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地区,我们知识青年就要去给他们做思想宣传啊,怎么宣传涅,那时候农民都不识字啊,思想又不开化,你跟他们讲大道理,讲科学他们是听不懂的,那时候国家就采取了个办法,给我们免费发放了一本《科学怪谈》,让我们把里面的故事讲给村里人听,那时候娱乐业匮乏,谁不喜欢看戏听故事啊,我们就通过那广播大喇叭给他们做科学宣讲,极受老乡的欢迎,现在我去那时候下乡的地方,还有人叫我“故事李”呢,这本《科学怪谈》就是这位宝先生写的呀,原先是登载在报纸上的小短文,后来才集结成册,成了本专门的杂志,这可是我们那时候为数不多的能看的书籍!   记者:您好,请问您知道“宝先生”这个人吗?   路人丁:知道知道,就是那个巨有名的民国小说家嘛,我们国家的连载漫画就是他首先发起的呀,听说著名的漫画家叶浅予就是他一手发掘提拔的,为我们国家的漫画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听我爷爷说,他们那时候上幼儿园,最喜欢的就是他们俩合作出来的漫画书了,那是最早的文学启蒙……   通过这两段街访视频,我们可以知道,绝大多数人还是知道宝先生这个人的,即便不知道的人,也表示看过他的童话故事书和小说,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出,宝先生这个人虽然生平事迹不详,但是作品魅力却不容置疑,经过时间和时代的考验,不仅没有失色,反而越加可贵了起来。   就是这样一个在当时可以说是风头无两,风靡整个东南亚及中东地区的小说家,却始终没人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少数几个知道实情的报社人员,例如报业大拿唐才常、御用编辑王稚萍等人,为了保护他的人生安全,对此始终守口如瓶,且没留下任何通信或合约等凭证,后来有几经战乱和离散,等有心人再想追寻此事时,已然无从探究了,宝先生的身份至此十分巧合的被历史给掩藏了起来。   倘若不是胡镞暀先生将他母亲的遗物公之于众,只怕这桩“疑案”就将永久的被时间给尘封起来了。   揭开这层神秘的马甲,真实的“宝先生”江冬秀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她又为何要苦心隐瞒自己知名小说家的身份呢?请同学们随我一道步入下一个展厅:低调的知名作家。 第116章 番外二   大家请看面前的这座雕像,这便是胡竞之夫妇及他们儿子胡镞暀先生,这是根据他们一家拍的满月纪念照所雕刻而成的,据说还请胡镞暀先生亲自监督审核过,他曾经在采访里说过,他的母亲江冬秀是极爱摄影留念的一个人,可偏偏不怎么上相,每每与父亲站在一起便会衬托得他格外英俊年轻,使得两人看着有些不相配,因此很是怨念。   我们看这尊江冬秀先生的雕像,的确是比照片中的人要好看许多的,对不对,可能是刚生产完的缘故,她身上还略显几分丰腴,很有几分红楼梦中宝姐姐的风采,想来她当年也一定是个美貌出众的小妇人,这点我们从吴先生日记里对她屡次的不吝赞美就能看得出来,还有一个佐证就是大家熟知的陈大家的日记,当时胡竞之夫妇新婚回京,邀请他们去吃新婚宴,他便是在那时候第一次见到了传说中“大龄、小脚、老土、不识字”的胡太太,然后便被她的风姿所折服了,说她是“如崔莺莺一般可爱的古典美女”,虽不如新式女性那般张扬健谈,却也行事妥帖大方,更有一手好厨艺,得到了众人的交口称赞,想来江冬秀是个十分内秀的女子,大家看,这就是他们新婚宴上拍摄的照片,这位抿嘴浅笑的便是江冬秀先生,旁边是胡竞之先生……   同学们请继续向前走,不要掉队,现在我们眼前看到的便是“宝先生”当年创作的手稿。   大家请看,这本《提刑官宋慈》是她第一部 在报上进行连载的作品,每一页上面都有她标注的写作日期,我们对此统计了一下,发现她平均一天能写到三千字左右,除了她在日记记载的要去走亲戚啦,要去学女红啦,要过节啦等等特殊情况之外,基本是从无间歇的,这是十分难得的,我们现代人觉得一天写三千个字不算什么,快速的敲一敲电脑上的键盘,顶多一两个小时就能搞定了,可放到清末那个使用毛笔的年代就十分难得了,练过毛笔字的同学都知道,写毛笔字是极其考验人的定力、视力和腕力的,基本上写百多个字手就会累得发颤了,所以,大家可以想见,当时这位与你们同龄的少女是何等的有毅力……大家再请看这些信件,我们将其进行了分类,一个是她与家人的通信,其中包括346封她与丈夫胡竞之先生的信件,亦或是,她俩互相写的情书,里面的“土味情话”便是现在网络上最火热的话题,引发了许多年轻网友的关注和模范,相信同学们也一定略有耳闻,第二个分类就是她与合作伙伴唐才常、王稚萍等人的通信,也正是这些信件和她本人的日记解释了她为什么要披着马甲写小说的原因,我们纪念馆特别做了纪录片来为大家解析她当年做出这样抉择的心路历程,请同学们现在随我进入放映厅观看影片。江冬秀出生于清朝末年,那时候正值国家风雨飘摇、社会动荡不安之际,可是徽州这个地方,却因为其独特的林莽密布、山脉纵横的地理条件,使得其隔绝了大部分中原地区的战乱洗劫,得以安享乱世中那可贵的太平。   偏僻封闭而又宁静无波的环境,造成了当地独特的学风浓厚和礼教森严的矛盾氛围,人们既重视文化教育,又极其墨守陈规,这就导致了与外界的严重脱节,据说清朝取消科举取士后的许多年,这里的学子却仍在摇头晃脑的念四书五经,企图一朝中第,改换门庭。   江冬秀是徽州一个小村庄里当地望族陈家四房的第二个孩子,不久后她的父亲英年早逝,母亲吕氏便带着她和哥哥过起了深居简出的守寡生活。   江冬秀便是在这样和平而保守的氛围中长大的。   那时候还十分盛行给女孩子们裹脚,当地甚至还有专门的赛脚会,用来品评女孩子们的小脚,给她们定个名次,可千万不要小看这个赛脚会的名次,一个好的名次往往便是女孩子最好的嫁妆和资本,因此,这是件人人都极重视的大事,能裹的绝对会裹,不能裹的也要想方设法的裹,没裹脚的姑娘便是低人一等,要被人瞧不起的另类。   而江冬秀先生那时候正是这样一位另类的姑娘,她是没有裹脚的,大家可以从这几张照片上看出来,她的脚型线条流畅、尺寸合理,是正常的天足,并不是裹了又放开的解放脚。   关于她当初为什么能够逃过裹脚,时间久远已不可考,或许是她的母亲吕氏不忍女儿受苦,或许是年幼的她抵不过疼痛进行了激烈的抗争,但不论是哪种原因,都证明了她的幸运,在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保全了双脚,这似乎也在冥冥之中暗示了她将来会走得比别人更远更高。   而在那个没有个人自由,家族至上的年代,一双脚的好坏甚至能关系到门楣的荣辱,仅靠一时的幸运显然是不行的。   从江冬秀先生自己的日记和她早期与胡竞之先生的通信中可知,她虽不是小脚,却一直都在装小脚,以此来杜绝流言蜚语和不必要的麻烦,后来还十分机智果断的借用未婚夫胡竞之的名义,实行了“放脚”,从此真正解放了自己的双足。   从这件事中,我们就能知道江冬秀自小便是个极有主见和想法的姑娘,当发现自己与大环境恰然相反时,不是想着去随波逐流,亦或是破罐子破摔,而是十分勇敢的,在不与既定规则发生冲撞的前提下,选择了坚持内心,是个真正外圆内方的人。   可能正是这份与众不同,让她在与母亲幽居一隅的时候,没有像其他闺秀一般去学习女红女德,而得以自由的翻阅了家中大量的藏书,为今后的写作打下了坚实的文化基础。   在一个寒冬,已然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少女江冬秀与往常一般随母亲去舅母家拜年兼看出神赛会,不想却遇到了两件直接改变了她终身命运的事情。   第一件事是定下了她与胡竞之的婚约,当然,这件事是在双方母亲的主张下完成的,两个年纪尚小的男女主人公在事成之前是一点也不知情的,这桩典型的旧式婚约,在之后很长的时间里波折不断,并且很不为人所看好,可结果却是出乎意料的幸福美满,以至于后世有人将他们这桩旧式婚姻称作“民国第七大奇事”。   江冬秀在舅母家遇到的第二件事,便是从当时在沪县新学堂进学的表兄处接触到了报纸这样一件新鲜的事物,由此打开了她展望新世界的窗口,也开启了她传奇的写作之路。   我们在查阅她的手稿时发现,《提刑官宋慈》在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算是她的处女作,她写的第一篇小说应该是一部叫做《新包公案》的同人小说,也是当时最为火热流行的侦探破案题材,内容及其精彩,丝毫不亚于《提刑官宋慈》,只是不知为什么没有见诸于报端,有学者推测,这应该是她用来练手的一部作品,毕竟她当时才不过15岁,又从没写过小说,想来对自己的水平并不自信……   《提刑官宋慈》能够顺利发表在报纸上造成轰动和追捧,除了江冬秀先生的天纵奇才、妙笔生花之外,还要归功于一个人的全力支持,那就是她嫡亲的哥哥陈瑞耕,大家请看,就是照片中这个手握自己辫稍作展示状的青年男子,根据照片上的留言,这张照片拍摄于1912年,是他的“剪辫纪念照”。   陈瑞耕此人在历史上毫无记载,搜索百度百科也是显示不出任何消息来的,但就是这个默默无名的人的倾力相助,才使得江冬秀能够在很长的一段待嫁的时间里进行自由的创作,需知那时候的礼教之森严,像她那样的大家小姐,是极其没有自由的,整日被拘在家里,轻易不得与外界接触,如果没有陈瑞耕的帮助和掩护,江冬秀的小说很有可能会尘封箱底,只能拿来自娱自乐。   按现代人的说法,陈瑞耕就相当于江冬秀的一个马甲号,给了她很大的保护。   在看到妹妹写的小说时,这个并没有多大见识的青年不仅没有呵斥妹妹不务正业,视其为歪门邪道,反而一下子被小说所吸引,主动给妹妹做起了誊抄员、牵线者,我们从兄妹俩大量的往来家书中可以看出,他们的感情是极其深厚的,这可能是因为幼年时期他们与寡母相依为命的那段经历所造成的……   不可否认,长达二十七年的山村闺阁生活对江冬秀谨慎而又淡泊的性格起了很大的影响,比起三四十年代涌现出的那些个性鲜明、张扬肆意的知名才女或女作家们,她的确是分外的低调而安静的,可正是这份低调,却也使得她不为名利所扰,能够始终坚持本心进行创作。   通过我们的统计,这位宝先生一生共经历过七次绑架勒索和牢狱之灾,因为他那时候不仅名气十分之大,而且还十分的有钱,如果给那时候的作家做一个财富排行榜,不用想,她绝对是榜首,至于她一生到底靠写作赚了多少钱,我们将会在后期专门开一个专题来告诉观众朋友们,保证让你大吃一惊。   江冬秀虽然是一位最能赚钱的作家,却绝不是最高产的作家,一开始甚至算得上是一位“佛系作家”,写作量全凭心情,在她待嫁的十多年里,拢共就完结了三篇小说,有学者分析,这可能与她当时那种慢节奏的山村悠闲生活方式有关,与其他急欲表达、意在呐喊的作家们不同,她这时候的写作可能更多的是出于一种对无聊时间的打发,和对外界小心翼翼的试探……   在这个过程中她遇到了合作一生的编辑唐才常,唐才常此人眼光独到、才干过人,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报界奇才,曾两次成功创办了当时销量第一的副刊,也是第一个创办华文报海外分社并大获成功的人,并且此人品行十分端正,在长时间的合作中,终于取得了江冬秀的信任,在江冬秀婚后入京,没有哥哥做掩护后,两人终于“奔现”了。   唐才常当时有多么的震惊我们不得而知,只怕一点也不小于上次胡镞暀先生爆出这个新闻时我们的吃惊程度吧,毕竟“宝先生”这个名号在当时已经极其响亮了,基本可以说是通俗小说界第一人了,任谁也想不到她居然会是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个年轻的美妇人,知名女作家在三四十年代尚且算得上是稀奇,何况是清末民初,女权意识刚刚萌芽发展的时候呢,她简直算得上是绝无仅有的一枚硕果。   以前我们提到民国时期的才女,第一反应便会想到萧、张、林、石四位女性作家,而这四位声名鹊起的辉煌期,无一例外都是在四十年代,以至于前面的一二十年代的文学史上,女性基本是处于失声状态的,江冬秀的出现为这空白的地方填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她当时到底多有名呢,毫不夸张的说,有人不知道总统姓甚名谁,却绝对听过“宝先生”的故事,上至老妇,下至孩童,无论学者教授,还是走卒白丁,就没有不知道她的,也正是这样的名气,给她带来了牢狱之灾,幸亏唐才常此人十分的守信正直,对她多番维护,使了许多的手段才使得她能够避过多次灾难,江冬秀也因此十分感激,投桃报李,终此一生没有换过编辑,成全了彼此……   相信看过纪录片,同学们对江冬秀先生已经有了很深刻细致的了解了,可如果她只有大家所知道的国内知名通俗小说家“宝先生”,那她的人生还远算不上传奇,下面,就请大家随我一起进入下一个展厅:名扬世界的Marry Sue,一起看看这位低调的女作家是如何成为世界知名小说家的。 第117章 番外三   相信同学们都读过《对角巷的秘密》和《来自氪星的你》这两部火爆全球的小说吧,特别是我们的男同学们,即使没看过,那也肯定看过根据它们改编而成的各种版本的系列电影,作为曾经连续蝉联三届的最受欧美人民喜爱的两部小说,迄今为止它们已被翻译成了至少96种不同语言的版本,在全世界范围内发行了5亿多册,创造了出版史上的奇迹。   那你们知道这部两部小说的作者是谁吗?   可能有同学立马就能回答我,知道啊,这两部小说都是一个叫Marry Sue的美国女作家写的!   表面上看来,的确是这样没错,可你们知道这位Marry Sue到底是谁吗,多大年纪,家住哪里,长什么样?这下肯定没人知道了对不对,因为即使在这两部小说的封面内页的作者简介上也只有这样的一幅作者自画小像、作者的名字和一段寄语而已,其他的信息则是一概没有。   在摄影条件和信息沟通已经十分发达的四五十年代,但凡是个稍有名气的人,你就一定能在网上找到十分明确的关于他的各种照片和生平事迹的介绍,但是我们在互联网上去搜索这位Marry Sue时,出来的最多的词条却是那场关于始终没有定论的“真假Marry Sue”的官司,有许多关于Marry Sue真实身份揣测的小道消息,五十年前,美国最大的出版集团将其著作权归与了这个自画小像,并宣称会将这两部小说之后的所有出版及影视等所得巨大款项全部用于全球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时至今日,大家也都已经默认了这个神秘的Marry Sue为这个自画小像的事实,直到不久之前胡镞暀先生捐赠的关于他母亲的遗物的出现。   大家请看这几部手稿,看英文名大家可能还不是很清楚,那我就将他们的中文译名告诉大家,这些分别是童话故事《爱吃蜂蜜的小熊》、《离家出走的玩具》、《小火车迪迪的旅途》、《丛林之王乃恩》……是不是觉得如雷贯耳,分外亲切,这些可以说是我们八零后九零后和你们零零后的所有人的童年回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是你们知道吗,这些耳熟能详的童话故事并不是外国人所写的,而是一位伟大的华人女性,一位誉满全球,却名不见经传的低调小说家,是的,她就是江冬秀女士。   我们根据这些手稿上标注的日期,和她本人的日记记录,已经可以确定,这些小说及那两部长篇连载外文小说的原作者,正是这位在民国三十六年被政府无情封杀的知名小说家宝先生,大家熟知的玛丽苏和支付宝正是同一个人。   至于她为什么会从一个国内知名小说家,突然摇身一变成为当时国外炙手可热的新锐作家,这就要从民国十二年,他们一家三口的一场游历行动说起了。   当时,胡竞之先生受到国外几所大学关于世界性新文化崛起交流的邀请,恰缝江冬秀在写作上遇到了瓶颈期,急于提高见识、增广见闻,两人经过商议后,便决定带着刚满两岁的儿子出去游学。   他们用三年的时间走遍了华国泰半的土地,同学们请看这个地图,这就是他们当年的游历路线图,在此期间,他们不仅游历了名山大川,拜访了亲朋至交,还十分深入接触了华国当时黑暗残酷的底层社会,这次的游学活动给了胡竞之和江冬秀十分巨大的震动和影响,以至于一向以好好先生的形象示人的胡竞之先生在后期写了十分多批判痛骂腐朽国民政府的文章,而江冬秀先生则是文风大改,将以往那些幽默诙谐、儿女情长的笔触变成了尖刻深入、鞭辟入里的嘲讽。   这种转变我们可以十分清晰的在她的《娘惹的命运》这本小说里读到,这正是她在那场旅途中完成一部连载长篇小说,小说的时间跨度十分之大,甫一在新加坡面世便立即征服了当地人民的心,也使得唐才常的海外分社得以迅速的在当地站稳脚跟,成为第一个具有巨大海外影响力的华文分社。   这部小说一开始,便是以宝先生一向擅长的缠绵爱情为主线,讲述几个大家族的恩怨情仇的纠纷,越到后期,爱情线便越发的淡了,转而开始描述女性的艰难、人性的黑暗,乃至后期大量的关于生离死别、民生疾苦、战争残酷等等的讲述,使得原本一部以几代人爱情为噱头言情小说,升华为了一部反映新加坡乃至整个东南亚国家人民在遭受侵略和战火时的顽强奋争史。   这本小说完结的时侯,正是江冬秀一家三口海外游学归来之日,当时北伐战争的成功,已然使得纷乱腐败的北洋政府倒台,换了以国民党为领导的国民政府上位。   我们从胡竞之先生和江冬秀先生的日记里,可以十分明显的感到胡竞之先生对新政府的满怀期待和寄望,这与当时的社会主流看法是一致的,反倒是江冬秀先生,字里行间颇有些不以为意,她甚至还劝胡竞之先生“不要期望民国政府比北洋政府能好到哪里去”,关于她的这种迥然的态度,现在的专家们有两种说法,一是认为她本人具有高超的政治嗅觉和高瞻远瞩的预见能力,这从她的一些小说,特别是未来世界那本书里就可见一斑;还有一种是说她本人早就有了鲜明的党派立场,她本人虽然没有加入XX党,但是从很早以前开始,她就在不间断的通过党内人士向其组织提供财务支持,大家面前展柜里的汇票就是证据,党的旅欧支部能够那么顺利的成立和开展工作,也离不开她的大力资助,所以有人说,她不是XX党胜是XX党,因此才从一开始就不看好国民政府……   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我们继续说回江冬秀,可能是那段游历过程给了她太多的触动和灵感,回国后她创作了大量的以底层社会穷苦劳动人民为主角的短篇小说,比如写纤夫的《活在麻绳下的人》、写车夫的《长跑冠军》、写铁匠的《短命的健美先生》……这是她一生中作品的井喷期,这些内容沉重的作品虽不如她以往的小说受民众欢迎,可却意外的博得了文人学者们的一致赞誉,同时也引起了政府方面的不满。   我们现代有个很火的表情包,就是一只白鹭在海边,面对海浪做出伸腿试探的动作,有许多网友给它加了解说词,叫做“在XX的边缘试探”,同学们肯定都用过,你可以说“在违法的边缘试探”、“在生气的边缘试探”等等,我们纪念馆也给那时候的江冬秀女士做了一张类似的表情包,大家请看:在被捕的边缘试探。   在第二期节目中我们已经给大家分析过了,相比于那些勇猛不羁,甚至敢于舍身成仁的斗士们,江冬秀先生算是个十分谨慎而又低调的文人,最爱披着马甲搞事情!   她那一系列的短文,从开始的调侃,到后来的讽刺,再到最后明晃晃的批判,便是在一步步的试探社会和政府各方面对此的包容度,不过那时候正值民国政府与文化界和教育界的蜜月期,因此江冬秀女士并未受到任何的刁难,于是,她十分放心的写了一部中长篇连载小说《穆斯林的朝圣之旅》。   这部小说在后来曾同时荣获第三届XX文学奖和YY文学奖,是一部极为出色的反应社会黑暗的小说。   我们从早期的《自由谈》报刊中发现,这部小说是江冬秀很早之前就准备要写的,当时她第一次在小说后面缀上了“番外”,备受读者欢迎,报社为此开展了以“出行的那些事儿”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江冬秀便从海量的读者来信里挑中了两篇自己很感兴趣的,一篇是夜遇鬼火,根据江冬秀的改编和后来的发展,变成了走进科学专题栏目,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熟知的《科学怪谈》的前身,还有一篇是麦加朝圣,只是那时候她苦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储备也不够,便一直搁浅了,直到她有了游历的经历和写这类故事的经验才开始动笔。   这部小说讲的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为了实现自己作为一个真主的信徒,要完成麦加朝圣这个最圣洁最伟大的梦想,而一路东行,徒步从家乡走到沪县,再从沪县乘轮船经香港、新加坡到吉达港……历时一年的艰难旅程。   朝圣者一路上不仅要经过无人沙漠、翻越荒山野岭、横渡凶险黄河……还要面对层出不穷的土匪、强盗、兵痞甚至战争,江冬秀以朝圣者一路的遭遇和见闻,将当时社会的民不聊生、黑暗残酷展现的淋漓尽致……   而这时候,恰好是民国政府展露獠牙,开始大肆逮捕甚至暗杀进步文人的时候,江冬秀本人及她的这篇小说自然一下子上了民国政府的黑名单,成了被用来杀鸡儆猴的打压对象。   于是,“宝先生”第二次进了监狱,当然,这位“宝先生”也是唐才常事先请人假扮的。   幸而她的丈夫胡竞之先生交游广阔,朋友极多,报社方面也是一力维护,经过多番斡旋,总算将“宝先生”解救了出来,但是她的这个笔名也从此被封杀了……   在政府的高压下,此后大概一两年的时间里,宝先生确实是销声匿迹了,但我们知道,正是在这段时间里,她完成了《穆斯林的朝圣之旅》这部小说,并由唐才常继续在新加坡的分社进行了刊载……   之后,胡竞之先生因写文章批判政府,甚至指名道姓的痛骂政府领导XXX,受到了政府全面的封杀和攻讦,为了避免遭到迫害,甚至是暗杀,胡竞之夫妇只得暂时带着儿子前往美国避祸……   从江冬秀先生的履历上来看,她是一个于写作上十分有天分,并且真正热爱写作的人,即使寓居国外,也不甘寂寞,很快就又开始了她的写作之路,而这次的写作,于她又是一次重大的转折和突破,因为她开始了外文写作。   通过之前的纪录片,同学们应该都知道了,江冬秀先生原本只是一个上过几年私塾的人,此后凭着着自己的天资和勤奋,不仅自读了大量文章,还写得一手好字,特别是她的钢笔字,自从曝光以来便受到了一致的好评,市面上甚至已经出现了以她的钢笔字为摹本的字帖,她还通过几本音律教材,自学了拼音注字法,由此可见,她虽然学历低,但是学习能力却十分之高。   在与胡竞之先生成婚后,她便有意识的开始向丈夫学习英语,据胡竞之先生日记里的记载,他们第一次游历出国时,仅仅月余,江冬秀先生便能与外国人进行基本交流了,游历回国前,她的英文水平已然十分高超,不仅可以做到顺畅交流和无障碍阅读,偶尔还能自己动笔写写东西呢。   而正是这无意中打下的良好基础,使得江冬秀在经过一年的练笔后,便开始正式写起了英文作品,最开始发表的也就是我们先前提到的那些童话故事和短篇小说,虽然一切从零开始,可是只要是真正的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不多久她就受到了关注,开始在异国他乡崭露头角……   当她从创作那些童话故事和短篇小说里完全适应了使用英文写作后,她便开始了长篇小说《对角巷的秘密》的写作和连载。   《对角巷的秘密》是一部以巫师和魔法为背景的魔幻题材小说,得益于她当初创造未来世界的世界观的经验,这部充满神秘和奇诡的小说的世界观设定得极其完善而缜密,几乎能叫人对那个充满巫师和魔法的世界信以为真,一经发布便在美国引起了轩然大波,并迅速风靡了全欧洲,成为当年出版界最大的一匹黑马,久居发行量榜首不下,此后的《来自氪星的你》同样受到了热烈的追捧和欢迎,其热度至今不消。   为了使小说语言更加符合外国人的阅读习惯,江冬秀曾请胡竞之的一位美国朋友进行适当的校对和改进,这个美国人有过长久在中国生活的经历,是个地道的“中国通”,能够十分准确的理解江冬秀文中所要表达的意思,使得成书语境完全符合外国人的阅读习惯,变得更加完善了,大家请看照片,这个美国人正是曾经欲将这两部小说的版权纳为己有的人之一,名叫弗兰尔。   原来,江冬秀夫妇后期归国后,因为某些时代政治的原因,使得她与国外的编辑和报社完全失去了联系,也无法出面澄清真相,面对巨大的名利,弗兰尔拿着自己在进行校对中誊抄下的部分手稿,冒名顶替,宣传自己正是传说中的Marry Sue,这才引起了那场著名的“真假Marry Sue”的官司……   如今,真相大白于天下,我们也从江冬秀的日记里知道了她当初不露面的苦衷,大家都知道,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华国人在国际上的地位是很低的,那时候美国的排华情绪也是日益高涨,她坚持使用本名的下场便是接连被报社拒之门外,无奈之下只好妥协,与报社商谈,先用英文笔名和自画小像来作作者简介,待打响名头后再恢复本名和真实面貌,谁知阴差阳错,直到现在才实现当初那一愿景……   其实我们看这幅自画的小像,黑发黑眼,挽髻插簪,面部轮廓圆润温和,毫无外国人的那种深邃锋利,无论面貌还是着装,都依稀可以看出是那时候典型的华人特征,想来这也是江冬秀先生当初的一个小小的心机,只是她的绘画功底着实算不上好,这幅自画像看来很有些抽象派的风格,还有一种漫画特有的夸张可爱,与她本人倒真是不太相似,也难怪一直没被认出来……   可以说,江冬秀先生是近代通俗小说发展史上一座不可忽略的高峰,她的出现不仅极大的激励了白话文的应用和发展,同时也在那段特殊的历史时期,为衰落的华国文化注了一剂强心剂,提升了国民的文化自信和信仰…… 第118章 番外四   同学们好,昨天我们参观了胡竞之和江冬秀纪念馆,希望大家这周末回家能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观后感,题材不限、内容不限,但是绝对不允许照搬网络模板写套话,下周一早上语文课代表收上来。   三年一班微信群:1:啊啊啊,真是太讨厌了,本来参观纪念馆好高兴的,怎么还要写什么狗屁感想,还不得低于800字,妈妈咪呀,这可要了老命了,老子最怕写作文了,呜呜呜,哪位大侠行行好助小弟一臂之力吧,重金悬赏求文啊!   2:一千字还不是随便写写的事,这个江冬秀先生满身都是料,而且她现在又这么火,随便百度一下找一个点吹吹不就行了嘛……   3:傻呀,有《民国范儿的那些大师们》这个现成的节目在,还需要度娘做什么,这个节目可是央爸出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质量绝对有保障,照着写一写那还不是又快又好!   4:英雄所见略同啊,我昨天晚上才看了这个节目,发现别的大师都分为上下两篇,唯独这个江冬秀,节目居然用了五期来讲她,而且每期都那么多干料,这个江冬秀简直是个宝藏女孩呀,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5:很早之前在头条上看见这则消息我还不敢相信呢,以为是一个炒作,之前那个“宝先生”不也是这样的情况嘛,明明很出名,却神龙见首不见尾,神秘得很,虽说央爸的科普值得信赖,但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知道走进纪念馆看见了石锤,所以江冬秀这个胖乎乎的、看着跟个路人甲一样的老太太就是宝先生和玛丽苏的合体呗,那她本人真是屌炸天了啊,大写的服!   6:支持江冬秀大大,为国争光,我们国家就是需要这样霸气的作家,叫洋鬼子都心服口服得跪下来喊爸爸,我决定给她写一个同人文,让她不再躲躲藏藏的,直接名震寰宇,怎么牛皮怎么来,你们觉得咋样……   7:这么一想,美国人和英国人引以为豪的民族特色文化岂不是江冬秀给创造出来的嘛,艾玛,这算不算最早的文化殖民啊,你殖民我的国家,我殖民你的思想,想一想还有点小兴奋呢!@白驲梦支持你,就照这个路子写,在文化上制霸世界。   8:难道只有我觉得这个江冬秀虽然很有才华,但是格局却大大的不够啊,都那么有名了,居然还向往着嫁人生孩子的平淡生活,一点魄力和霸气都没有,人家都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像她这样的社会名流,怎么不学学XX先生,以笔为刀,唤醒国民,还有抗战的时候,她也没有站出来写文章批判日本人,号召大家积极抗日,只敢遮遮隐隐的在小说中说,也太没担当了吧,有些看不起,所以我决定写写胡竞之,握草,大帅哥呀,光他的颜就够我吹八百字的彩虹屁了好吗!   9:昨天参观完纪念馆后,我就在网上搜了一下这位牛人,然后发现了一张合照,里面除了她之外还有另一个叫做阮壁衡的女人,据说是胡竞之的秘密情人,江冬秀那次是专程南下去捉奸的,所以才有了这张照片,天哪,如果是真的,那这位牛人也太没脾气太没自尊了吧,就算小说写得再好又怎么样,人格上已经跪下了,叫人喜欢不起来,真不知道网上那些对着她无脑吹的人是怎么想的!!   10:@甄燕箜我也打算吹胡竞之的彩虹屁来着,咱俩比比啊,看谁的马屁功底更加炉火纯青,哈哈!   11:@韦吕泉拜托你弄清楚了真相再出来说话好吧,你知道以胡竞之当时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影响,有多少迷妹迷弟吗,据说当年凡是有他的讲课或是演讲,必定就要用最大的教室和最大的礼堂,因为旁听者太多了,根本挤不下,他就相当于是当时的顶级流量明星一样,阮壁衡充其量就是个他其中的一个暗恋者好吧,只是因为沾亲带故,照顾过胡竞之几天,所以就被传了绯闻而已,胡竞之先生可从头到尾都没有回复过她,而且说江冬秀是人格上的弱者,你是开玩笑么,你难道不知道她有个外号是河东狮吗?胡竞之要真敢出轨,江冬秀肯定分分钟叫他变光棍好不好……   12:阮壁衡就算了,那个叫韦斯莲的美国人总是真的吧,胡竞之早前在美国留学的时候还曾写信给母亲,表示想要娶她呢,他们可是初恋,后来胡竞之回国娶了江冬秀,这位姑娘还为他守身如玉、终身未嫁呢!   13:拜托,别说他俩当初没成情侣,就算真有过那么一段,那也是过去式了好伐,充其量就是个前女友而已啊,这有什么好说的,我们还是来吹一吹牛人的小说吧,听说国内也要蹭热度出资拍摄呢,哎,感觉又要毁经典了……   14:握草,真的假的,可千万别,老子实名抗议啊,那可都是我最爱的美国大片啊!   15:抗议+1,话说你们不觉得很酷么,那老太太年轻时候的照片看着那么温婉贤淑,居然能写出那么燃的小说来,真是一点也看不出来啊,表面软萌,内在狂野,这就是闷骚的最高境界吧!   16:人家现实中也很燃好吧,那天在纪念馆听这个江冬秀的生平,老子简直全程都在心里握草好吗,凭写作赚的钱,可以武装一支军队,这特么什么概念啊!   17:这算什么,毕竟人家笔名玛丽苏好吗,赚钱是最基本的呀!胡竞之帅是帅,但也就是普通的文化大师,跟他老婆江冬秀比起来那就有些不够看了啊!   18:对呀,而且民国时期写小说真的特别能赚钱,竞争也不大,也没有盗文,哪像我们现在的码字狗,辛辛苦苦一个月,熬得肝也爆了背也驼了,最后连尼玛电费都赚不回来,真是耻辱啊,哭死!我看过江冬秀写的小说,实话说,也没有吹得那么厉害啊,要是放到现代来,估计也就是个小粉红,而且她虽然小说写得好,可是更新速度慢啊,完全没有什么竞争力嘛,所以她的成功也与当时的环境脱不开关系啊!   19:握草,@肖敨茗你特么居然是个网络写手啊,快告诉我你写的小说叫什么名,作为机油,我必须要去投颗深水鱼雷表示表示啊!   20:话说,你们都没发现吗,这位江冬秀女士的藏品也太丰富了吧,她是有收集癖么,邮票、报纸、泥人、木雕、信件、照片……她的纪念处简直可以当做一座民国风俗展览馆了好么,而且讲解员小姐姐那天还说了,这里面有好几件东西都是现在已经失传了的工艺品呢,随便拿出一件来拍卖,啧啧……   21:不仅是藏品,还有她的照片啊,也太多了吧,基本上每年都有不同的纪念照,而且那组孕照也太可爱了吧,创意百分百啊,不行,将来我怀了孩子也要这么拍,民国人也太会玩了,再也不敢觉得他们落后了。   22:@肖敨茗话说你以后要是想写民国文,可以先看看江冬秀的日记来着,里面的素材简直多到爆啊,我发现胡竞之和江冬秀这两口子真是所有文人中最爱写日记的了,今天吃了好吃的要写一下,昨天读了什么书要写一下,前天买了件新衣裳也要写一下,就连见了一位好朋友,吵了一架也要记下来,并且还要暗搓搓的在日记里将当时没发挥出来的话再骂回去,简直萌死个人了,看胡竞之先生的日记里我们可以从侧面看到其他文人政要的另一面,社会的主要变化、文化界的大事等等,但是看江冬秀先生的日记里我简直觉得自己在追一本民国日常种田文啊哈哈哈……   23:只有我觉得这个江冬秀像是个穿越者吗?她的那本未来世界简直就像唐朝李淳风的《推背图》一样好么,简直就是本预言书嘛,六十年代的香江曾将其当做科幻片拍成了电视剧,引起巨大的轰动,现在再看,那部电视剧里讲的不都是我们现代人的日常吗?好多当时觉得是不可思议的高科技,现代不都发明出来了吗?就像那个无线电话,不就是我们现在用的DH吗,听说有的科学家还是看了她的小说才找到的发明思路呢,一个没上过学的山村姑娘,光靠想象力就能想出这些来吗?反正我是不信的,还有那些什么医疗系统,教育体制,经济设定,这些不是专业的人才,肯定是想不出来的,总之越想越觉得这位女士很不平凡啊,要说王莽是穿越者,刘秀是天选之子,那这位江冬秀奶奶怎么着也是个重生者吧……   24:你不是一个人,老子早就这么觉得了,她要是个土著老子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玩吃鸡了!   25:我也这么觉得,十四岁就写小说,还写得那么好,也太不现实了吧。   26:怎么不现实,我也是初中就开始写小说了好不好,而且那时候还在杂志上刊登了呢,简直是老子的人生巅峰,实话说,越是年纪小越是有灵气,写小说越是顺,像我现在就不如从前了……   27:咳咳,你们聊得这么欢,观后感都写了吗?我的已经写完了,感谢大家提供的思路,这次作文老子肯定第一名哈哈哈!   28:哇靠,课代表真心机biao不解释……不过,我喜欢,求借鉴一把,救救宝宝吧!   作者有话说,全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