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酸儒穿到七零年 作者:参果宝   文案   清末酸秀才季恒之一朝穿越到七十年代,成了一名下乡知青,并且为了回城名额使计谋娶了村长家的女儿吴晓梅。   季恒之不管这些,他只想小心翼翼地求证,他刚刚在自己的世界里得到了取消科举的消息,在这里还能继续科考吗?   吴晓梅呵呵冷笑:想回城、想高考,先好好把地里的活干了!   季恒之看看自己瘦弱的小胳膊小腿,表示在哪儿日子都不太好过。   且看一个酸腐儒如何通过努力,带着全家发家致富、走向人生巅峰!   一句话简介:穿到七零年也要考试!   内容标签: 乡村爱情 穿越时空 年代文 逆袭   主角:季恒,吴晓梅 ┃ 配角:吴大海等人 ┃ 其它: ============== 第一章 :此生无望   1905年秋,清政府一纸谕令昭告天下,废除了延续千年的科举制度,引得世间一片哗然!   而随着这纸谕令的颁布,当年的秋闱成绩也被作废了,原本已经公布的红榜,一夜之间成了一张废纸,那些本就没考上的秀才们也就算了,而那些榜上有名的秀才,已经被周围人唤作了举人老爷的人,简直无法接受这样人生的大起大落,好几个人听到了消息后,当场就气晕了过去。   当季恒之接到消息的时候,望着告示墙上并列贴着的两个告示,着实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明明五天前他还在这里刚刚看完红榜,上面高高挂着他的名字籍贯,列为这次乡试第七名,可是仅仅过了五天,在红榜旁边的告示上就写着科举制度已经被取消,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乡试会试殿试,此次所有的考生的成绩也统统作废。以后再选拔人才,就要从那些新式的学堂里面选拔了!   都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可是季恒之觉得自己这辈子不如意的事可以算个十成十!   若正经论起来,季恒之祖上在康乾时期是出过几位朝廷大员的,也算是官宦世家,书香门第。只是随着整个清王朝国力的衰微,官场的日渐腐朽,季家人的官场之路也愈加艰难。等到季恒之爷爷这一辈的时候,季家已无当官之人,举家从京城搬迁到南方偏僻小镇,靠着读书人的体面教书养活生计。   尽管已经算是家道中落,但是季家从来没有放弃过通过科举重返朝堂恢复往日荣光的想法,所以尽管家财散尽,搬离京城,也没有丢掉家里一本藏书。只是季恒之的爷爷父亲都不算得读书的好材料,又无钱疏通,所以考了一辈子也就是个童生,再无进寸。   季恒之十四岁中了童生,十七岁考中了秀才,给了季恒之的父亲莫大的希望,专心教书育人,不再参加科举,只为了多赚点银子给季恒之作为乡试路上的盘缠。   季恒之没有挨上季家辉煌的好时候,同时他虽然中了秀才了,可是也没有怎么改善家里的条件。其实季恒之已经隐隐感觉到了他们这种读书人受到的礼遇在这个年头已经越来越少,原本清政府给读书人的优待也渐渐只剩下了一些形式,洋人一次又一次的打了进来,先进的武器和技术让很多有识之士都重视起来,认为只有师夷长技以制夷,慢慢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西式学堂和海外留学,原本读书人都要学习的四书五经第一次受到了挑战,被拉下了神坛!   只是季恒之所在的小镇毕竟偏远,消息远不如在京城时候那般灵通,再加上季父对清政府强烈的信心,对季恒之考科举一事超乎想象的执着,一向都是认为外头的纷纷扰扰只是暂时,以后终将还是一切照旧,所以只盯着季恒之读书。   只可惜就算在那样一个年头,想要靠着科举出人头地也是不易,季恒之几次前往江宁府参加乡试,却屡次不中,将家中最后一点银两耗尽之后,季父也终于因为一场风寒无钱医治而一命呜呼!   然而即便如此,季父在临终前嘱托季恒之和季母的,依旧是一定要坚持考下去,光耀季家门楣!   季恒之原本因为几次不中已经心生退意,再加上是因为自己将家财耗尽导致季父来不及及时救治而无限悔恨,心中已是想此生再不碰科举了。万没想到父亲如此执着,临终前都因为此事而无法闭眼!!   从那之后的三年里,季母四处打零工维持生计,靠着给邻里洗衣服带孩子赚取点微薄的银子,靠着自己还算不错的绣活积攒给季恒之赶赴乡试的盘缠。而季恒之则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惹得不少人都对他指指点点,觉着家里日子已经过成这样了,这个季秀才还不帮着老娘一起踏踏实实生活,散尽了家财、父亲为此都搭上了命都没考中,竟然还想着去考!   真真是读书读迂了!   也因为这样,季恒之一个26岁的大龄青年至今无人问津,这哪家的姑娘愿意嫁过来供着这样一个不知道前路的男人?   于是乎,季恒之的世界更加闭塞了,周围的人视他为另类,而他自己则是把这次乡试当做了唯一的救赎—他们家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如果他再不考出成绩来,那么他不知道如何让他和母亲生存下去,也不知道如何消解父亲到死无法满足的遗憾!   醉心于各类科场八股文,圣贤书籍中的季恒之在给父亲守孝的三年里彻底过上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日子,脑子里只有各种的科举考试内容,偶尔和人说句话那也是句句不离之乎者也,坊间邻居干脆偷偷给他取了个“酸秀才”的外号,那些有女儿的人家更是明令禁止自家女儿和季恒之有接触—毕竟这厮长了一副好相貌不是?万一这姑娘家家的一时想不开看对了眼怎么办?   一连整整准备了三年,将所有圣贤书籍背的个滚瓜烂熟,八股文题全部做了个遍,季恒之才带着背水一战的勇气再次出发去了江宁府参加乡试。   乡试整整九天困在连转身都困难的考棚里,又因盘缠用尽最后只能住在客栈厨房后面的柴房中等待放榜的消息,期间种种困难坎坷暂且不提,一直等到终于出红榜的那一刻,季恒之才狠狠松了一口气—他终于做到了!他总算考上了!!   其实季恒之之前也就参加了三次乡试,第四次就考中了,年纪也不过29岁而已。人说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而且还是在人才济济的江宁府,在没有任何门路和通关系的前提下,季恒之能考进前十,已经算的上是块读书人的材料了!   若是换个朝代或者换个家庭环境,季恒之断不会被乡邻嘲笑至此!   可惜只能说季恒之生不逢时,而更加让季恒之绝望的是眼前这张取消此次科考成绩,永远取消科举制度的告示!   “父亲大人啊,儿子这辈子再不能科考了!非不想尔,实属不能尔!”季恒之再也不可能达成季父的远望,入金銮殿、考进士及第、取进士门楣,抚慰父亲的在天之灵,光复季家的荣耀!   季恒之只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好像一场笑话一般,忙忙碌碌、寻寻觅觅,费劲心力,最后却是这样一个结局!   原本就为了节省钱财而一天只吃两三个馒头的季恒之在这样巨大的打击下,突然瘦削单薄的身体晃了晃,然后一下子倒了下来!   “诶!快看那边,又倒下一个!”   “这人也是这届的科考的秀才吧?真是作孽噢!”   “走走走,快去看看!”   .........   季恒之闭眼前隐隐约约听到了一些杂七杂八的声音后就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了,陷入了长长的黑暗之中。 第二章 :初来乍到   “醒了,醒了!”   “算他命大,还以为这次没得救了!”   “爹就不该喊王医生过来,死了一了百了!”   “晓梅住口!这话可不敢被别人听到!”   乱七八糟的声音又一次把季恒之从黑暗中唤醒,脑袋嗡嗡嗡的疼,喉咙口干的都发不出一点声音,眼皮使劲动了动,才慢慢睁开。   一睁开眼,季恒之看到眼前的景象有些缓不过神来——这是哪里?   一间瓦房里放着一张方桌,一个立式的衣柜,两把椅子,看着都是最简陋的样式和木材,只是角落里有一个半人高的物什立在那里,罩着一个红布头,看不出来是什么。   而眼前站着的两个人穿着更是让他觉得有些怪异,这年头他不是没看到过学洋人穿着的人,不过那些人大都是有钱人家,穿着笔挺西服或者是新式洋裙,而他们两人样式是有点像洋人的款式,只是这衣服的料子还有样式,却实在是最差的那一等了吧?   季恒之的记忆还停留在自己在告示前晕倒的那一刻,心中暗暗琢磨着难道自己是被眼前这对父女所救?虽然衣着怪异了一点,但是人倒是确确实实的好人!   若是自己现在是举人,那倒是应该好好的感谢对方一番,可如今自己连秀才的身份应该都不算了,又身无长物,如何有脸面言谢?   想到这里的时候,季恒之将刚刚要涌出口的话语又咽了回去,心中又隐隐有一丝怨怪之意,倒不是对着眼前的两人,是对着这个捉弄人的命运,果真百无一用是书生,像他这样的人,又救他做甚?   情绪低落之下,尽管季恒之睁开了眼,却是一言不发,只是双眼发呆的看着横梁,一时间房间里倒是一静。   此时房间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个四五十岁的女人端着一个大碗快步走了进来,把碗往床头柜上一放,碗里盛着一碗玉米面粥,上面还卧着一只金灿灿的荷包蛋,语气冷淡道:“没有细面条,凑合着吃吧。”   吴晓梅看着她妈端过来的东西,心里头就不高兴了:“妈,弄什么荷包蛋啊!他说吃荷包蛋就给他吃啊?!今天他为了一碗面要在乡里乡亲面前这么丢我们的脸,下次他更过分了怎么办?妈,你端走端走!”   “晓梅!”王美兰拿眼瞪了吴晓梅一眼,示意她不要多话,而吴大海也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吴晓梅,然后语重心长的和季恒之道:“季恒,你做了我吴家的女婿,我自然不会亏待你,家里有一口吃的,也不会少了你的。但是目前家里就这个条件,你在外头说我们老吴家克扣你的吃食,那就不对了,你长了眼,长了心的,我不信你不知道!”   自从这个季知青成了自家女婿,吴大海就觉得悔不当初,早知道这个人品性这么低劣,就算是让女儿一辈子做尼姑,当初也不该逼着女儿认下这门亲事!   所以一向算不得话多的吴村长难得说了一番重话,可是吴晓梅看着季恒之一言不发只是发呆的样子,好像根本没把她爸的话听进去,真是气的不行,就算刚刚她妈已经给她使了眼色,可是吴晓梅还是没有忍住:“季恒,我告诉你,你要是再像今天这样偷懒不干活,还和别人说长道短说你在我家吃不饱才没力气干活,我吴晓梅就不怕别人笑话,大不了去镇上离婚去!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今天就是故意摔的,没想到脑袋正好磕砖头上了吧!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   吴晓梅还想再嘲讽季恒几句,却被王美兰拉了出去,临出门前季恒之还听到那个小姑娘在说着“离婚”,“丢人”,这些话,却是听的季恒之一头雾水。   刚刚季恒之之所以没有反应,纯粹是被眼前几人的话惊呆了,他根本不认识他们,可是他们话里话外的意思却好像他们是一家人,是这家人的女婿?   他明明没有娶过妻,家中就一老母,他们对着他说这些到底是何意?   还没等季恒之思索出点什么,那个小姑娘又是劈头盖脸的一顿骂,一直到人都出去了,他还没搞明白目前是什么情况。   难道是,认错人了?   季恒之刚刚想和吴大海解释一二,没想到吴大海丢下一句:“好好养伤。”后,也出了房门,懒得再搭理这个女婿。   季恒之尚在云里雾里,转眼间屋里就只剩下了他一个人,脑袋愈发的疼了,肚子也饿的咕咕叫了。看了一眼小几上的那碗粥,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挣扎着坐了起来,刚刚端过大碗,却在手伸出去的那一刻,彻底愣住了!   这不是他的手啊!   可能这个话听起来很怪异,可是人自己当然是最了解自己的身体的,看了近三十年的手,一条细纹都应该是呆在它该有的位置的,可如今这只手白也是白的,修长也是修长的,可是竟然一夕之间他常年提笔写字留下来的老茧都消失了个干干净净!   这,怎么可能?!   季恒之连忙开始检查起自己身上其他的地方,越检查越心慌,自己的辫子不见了,变成了短发;他的腿看着就比自己之前的要短上一些,也算细,可是他那三年太过刻苦已经不剩几两肉了,这双腿明显比他的要粗一点;手臂也不对、腰腹也不对!哪哪儿都不对啊!   季恒之跌跌撞撞地爬起来,想要找刚刚那三人一问究竟,待路过那个立式衣柜的时候,整个人彻底呆愣住了,这个衣柜中间镶嵌了一面一人高的镜子,清清楚楚地倒映出了季恒之的长相——就连脸,都不是他自己的!完完全全一张陌生人的脸!   “这,这,这绝对不是真的!子不语怪力乱神,是梦,都是梦!”   “子是不语,但不是不信啊!否则眼前的一切要怎么解释?”   “难道是庄周梦蝶,对对对,睡了一觉就好了,睡了一觉就好了!”   季恒之一个人念念叨叨、几欲疯魔,这个时候连脑袋上的疼痛都忽略了,倒头就往床上睡去,强迫自己闭上双眼,可是过了一会儿再次睁开眼还是眼前的景象,一连闭眼睁眼了几十次,又对自己掐了捏了好多次,把大腿根都捏青了,他却还是这幅陌生人的脸面,还是呆在这间房间了,一切都没有任何变化!   季恒之整个人都懵了,这个时候脑袋也不疼了,肚子也不饿了,口也不干了,他直挺挺地躺在床上,脑子里都是一些玄之又玄的想法,想冲出这个房间出去看看,又害怕看到的是一个地狱般的世界;害怕被人识破自己是借尸还魂;害怕自己是被下了蛊产生了幻觉,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一直就这样躺到了天黑,才听到房门再次“吱呀”一声被推开,季恒之的耳朵迅速地动了动,睁开眼看向房门口——是之前的那个小姑娘。   吴晓梅看了眼放在小几上没有动过的那碗粥,忍不住撇了撇嘴,嘲讽道:“给你吃还不吃,真当自己是大爷了!”又想到晚上吃饭的时候她爸妈给她说的那一番话,还是把剩下的话咽了回去,气呼呼地从立式衣柜里抱出两条被子扔在小方桌上:“快点睡地上去,别以为脑袋伤着了就能和我睡一张床!”   听闻此言,季恒之一下子被激地坐了起来,原本略微苍白的脸上泛出一抹微红:“万万不可!万万不可!男女授受不亲,莫说同床共枕,就是同屋而眠亦是不可!”   吴晓梅懵了一下,将季恒之说的话过了一遍才大概明白他的意思,涨红了脸骂道:“你以为我要和你睡一间屋!这是我屋好不好!要不是你这个臭无赖赖上我,我能和你结婚?!我乐意和你一个屋?!还有,你别以为比我多读几年书,就在我面前掉书袋子!会说几个成语也遮盖不了你这个人的卑劣!”   吴晓梅以为季恒之又是要耍什么花招了,想要赖在她床上不起来,就几步走上前想把人拉下来,没想到季恒之比她速度还快,避如蛇蝎地从床上滚了下来,又要维持读书人的体面,若无其事地从地上爬了起来,作了一揖道:“姑娘,非礼勿动!”   之前每次都是季恒往她身上凑,想要占她便宜,今天倒好,他自己一副“贞洁烈男”的样子是闹哪样?还一口一个“姑娘”,听着就想打人!   “季恒,我告诉你,臭老九那一套已经不行了,你要是再这样说话,我就举报上去,到时候有你好果子吃!”   吴晓梅一句话把季恒之吓得不轻,也不知道这个“臭老九”是什么,只知道他说的话不合适,而眼前这个姑娘似乎会对他不利!   季恒之不敢再妄动,立在小方桌前一动不敢动,也一句话也不敢说。   吴晓梅看季恒老实了,才有些解气地“哼”了一声,也不管他,忙活了一天了,早就累的不行,吹灭了洋油灯,钻进被窝就睡下了。   季恒之呆呆地立在被黑暗笼罩的房间里,恐慌再一次在心头蔓延,一直到身体支撑不下去了,才坐在小方桌前趴着睡着了。 第三章 :道德沦丧   季恒之穿越成知青季恒的时候,已经是快11月份了,天气早已寒凉,原本他就撞破了头,又在桌子上趴了一整夜,第二天就发起了高热,断断续续在床上躺了近一个礼拜,才彻底好了起来。   在这一个礼拜的时间里,季恒之一直是浑浑噩噩的,但也不是全无收获,结合吴家一家三口平时的言语,以及他在睡梦中梦到的原身的一些场景,季恒之大概拼凑出了这具身体的一个生平大概。   这个世界好像是他的原来世界的延续,不过一下子跳到了70年后,清政府早就没了,这个世界是GC党当道,还出台了好多他无法理解的政策,比如不让人读书进学就是其中的一条!   这些信息是季恒之在原身的记忆中了解的,可能原身自己对这些也不甚了解,所以也就知道个大概。而原身与这吴家的瓜葛他了解的就清楚多了。   原身的名字和他很像,姓季,单名一个恒字,在家排行老二,上头一个哥哥,下头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父母都是厂里头的双职工,哥哥已经成家,弟妹比他小也比他受宠,他这个老二就被踢出来做了这个稻乡村的下乡知青。   季恒家里算不上什么有钱人,甚至过的也是紧巴巴的,但是好歹也是城里人,米面粮油都有供应,逢年过节还能吃上几回肉,他长到十八岁也没受过什么大苦头,每天也就挖空心思怎么在兄弟姐妹中多争几口吃的。   混着上了他爸妈厂区的一个高中,上了两年拿了个高中毕业文凭,就被家里报名到了这个南边偏僻的山村做下乡知青。   知青的生活出人意料的困苦,虽然国家一开始的时候给了一笔安家费,但是知青点一间房十个人,都是小伙子,完全不够吃,还得问老乡借粮食,每天天不亮就要下地干活,天黑了才能收工,辛辛苦苦一年可能连队里借的粮食都还不完!   季恒原本就是个好吃懒做的,不过在稻乡村呆了一年时间就被折磨的受不了了,想方设法的就想回城,可是听到知青点的老知青说有些人都在这里呆了快六七年了,上面也没动静说可以回城,他就发急了!   后来从隔壁双合村听到了一个消息,一个知青娶了村长的女儿,后来村里得了一个回城的名额,就给了这个知青,村长女儿也跟着去了城里享福了,季恒就在这上面动起了脑筋!   其实季恒十八岁下乡,小伙子人长得好,皮肤白个子高,虽然瘦了一些,但是却是要比农村里的小伙子外表出色,又有城里人的光环,刚刚到稻乡村的时候,也是有不少小姑娘暗送秋波的。   但是这个时候的政策是一旦和当地人结婚,那么基本上就和回城指标无关了,季恒一心想逃离这里,所以虽然人家给的好处都拿了吃了,但是却从不动真格的。后来大家也看出来了这人的德行,慢慢也都疏远了,甚至有些人因此记恨上了季恒,在队里干活的时候给他暗地里使绊子,让季恒的日子更加不好过了,也让季恒对回城这件事更加执着到了疯魔的地步!   一听到还有这种可能,季恒就想方设法的打听起了他们村村长女儿吴晓梅,发现这个姑娘比他小一岁,人长得标致性格泼辣,吴家就一儿一女,儿子早早出去当兵了,所以吴晓梅就格外受宠。   了解到这些之后,季恒就更加满意了,有事没事就在吴晓梅面前转悠示好,可是人家吴晓梅却一点都看不上这个好吃懒做的知青,看到季恒就躲,生怕被人看到传出一点半点不好。   季恒兜兜转转两个多月一点进展都没有,而且还听到了吴晓梅年底可能要定亲的消息,人就发急了,干脆想了一个很坏的主意——村里有个小孩脑子有些问题,成天满村子乱窜,季恒给了这个孩子一把糖果,指使这个孩子乘着吴晓梅一个人在岸边洗衣服的空档推她一把,把她推进河里。   那孩子听了季恒的话,只以为这是大人间的游戏,欢欢喜喜接过糖果就去照办了,一直到看到吴晓梅在河里惊恐挣扎,才有些明白自己闯祸了,吓得叫了一声就跑了。   季恒早就打听到吴晓梅怕水,就抓着这个机会跳下去把人救了上来,还故意在别人面前给吴晓梅做了人工呼吸。他那时候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反正当时听学校里老师讲的时候有这么一回事,还被他们这些男学生听到后笑了很久。   偏僻小山村的民风还是保守的很,加上季恒又救了吴晓梅的命,两人又搂又抱还亲上了,就算知道这是在救命,那也是够出格的了。所以在季恒登门表示想要娶吴晓梅的时候,吴大海想也不想就应了下来。   在吴大海看来,这个季知青虽然平日里在队里表现不佳,但是毕竟年纪小没吃过苦也能理解。可能村里比较穷的人家会嫌弃季恒知青的身份,但是他们老吴家不缺那口粮食,只要季恒人好,和晓梅能处到一块去就行。   季恒能英勇救人,说明人品还是可以的;登门表示自己愿意负责,说明这人也没有看不起他们乡下人,也相的中他们晓梅;长得又是一表人才,而且毕竟是城里人,说不定哪天上头政策变了,他就能带着晓梅到城里安家落户了!   所以尽管吴晓梅表示不愿意,但在父母一而再再而三的思想工作下,还是同意了下来。   可谁知道,这个季恒和吴晓梅结婚后没一个月,本性就彻底暴露了出来:先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下地,一会儿说自己这里病了,一会儿说自己那里疼了;每次吃饭的时候倒是冲到了最前面,有什么好吃的都往自己嘴里扒拉;前几天听到了他们稻乡村也有了一个返城名额指标后,更是想尽了作妖的办法,旁敲侧击的打听这个事,时不时的闹一出,搞得吴家人精疲力尽!   原本吴大海就算想把这个名额给他女婿的,现在也不敢给了———这个人的人品是这个样子的,回城之后还能想起他女儿姓甚名谁吗?到这个时候了,吴大海也品出点味了,莫非这个季恒当初就是冲着返城名额才娶了晓梅?   可是两人如今木已成舟,像晓梅说的那样去离婚那是不可能的,否则晓梅下半辈子怎么见人?再说就算目的不纯,这人救了他女儿也是事实啊!   如果让吴大海知道,这个所谓的救人也是季恒一手设计出来的,估计是要气昏过去了!   所以最后吴大海把名额给了村里另外一个老知青后,季恒简直是把这一家都记恨上了,干脆每天就躺在家里什么活都不干,趁着人出去了还撬开了家里橱柜的锁,把吴大海儿子寄回来孝敬二老,二老却舍不得吃的麦乳精吃了个干净!   这回莫说吴晓梅了,就是吴大海心里头也憋着气,下午出工的时候,硬是把人给拽了出去,和队里的人一起翻地种萝卜。   没想到季恒做事磨洋工不说,还和队里几个干活也不利索的人聊了起来,四处说自己在吴家吃不饱,被吴晓梅听到了当场发起了火。季恒这人干活不行,耍赖一流,口中喊着头晕,人就往地里倒了下去。   原本是想诈一下吴晓梅,又能坐实自己吃不饱这事,而且下面又是泥地,摔下去也不疼,谁知道千算万算没算到自己倒下的位置下有一块碎砖头,还是尖头朝上的,直接把他脑袋给磕破了!   当季恒之回忆完原身的所作所为之后,简直是被惊得目瞪口呆!世上竟有如此卑劣之人?!简直就是人面兽心,道德沦丧!   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果真如此!   季恒之虽然这么多年读书确实读的有些不食人间烟火,但是也正因如此,他的道德标准还是很高的,几乎都是要拿书里的君子标准要求自己的,所以对原身的行为那是万分的鄙夷,也为自己成为了这样一个人而惊恐万分,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自处。   正当季恒(以后文中统一以季恒称呼季恒之)陷入原身困境的时候,身上的被子一下子被吴晓梅给掀开了,吴晓梅也是忍无可忍了,这人竟然又装死在床上躺了一个礼拜了!   刚想吼这人,却听到季恒大叫了一声“啊——”然后手脚并用地把被子抢了过来盖在自己身上,整个人如同受惊的小兔一样吓得瑟瑟发抖!   吴晓梅.......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女禽兽,要怎么了他似的!”吴晓梅额头上的青筋不受控制地跳了跳,可是眼前的场景真的就和戏班子里演的霸王硬上弓似的!   如果吴晓梅有双透视眼的话,会看到季恒的双手在被窝里紧紧地环抱住自己......真是.......作孽!   “赶快给我起来!地里的工分还要不要了?喊得这么中气十足,身体早就好了吧?好了就给我下地干活去!否则今晚就别吃饭了,我们家不养闲人!”   原本这段话吴晓梅吼的是该理直气壮的,可是莫名碰上季恒惊恐的小眼神,这越说声音倒是越低下去了,说完之后两人对视了一会儿,吴晓梅还想说什么都一时说不出口了,只得催促季恒赶快,然后重重地带上了门。   季恒满脸通红,知道自己是误会了吴晓梅,可是这姑娘行为举止也未免太过豪放了一点,实在是不妥、不妥!   等到季恒跟着吴晓梅走到了地头上,接过吴晓梅递过来的农具,季恒才有点如梦初醒的感觉——总算看到了外面的世界,总算踏在了结实的土地上了。   只是季恒看了看手中的锄头,又看了看四处干的热火朝天的景象,忍不住心中自问:这地要怎么种? 第四章 :下地干活   如果说让季恒当场赋诗一首,甚至作一篇关于农事的时文,那他绝对是信手拈来,马上就能作出来,要几个版本就作几个版本,完全不在话下。可是让他真个下地种田,季恒是真的不知从何下手。   虽然在梦境中大致知道原身每天干点什么活,上辈子也看过别人种田,可是知道和自己亲自动手去做完全是两回事。   再说读书人原本就是清高的,莫说他了,就是他们季家所有人,都没有下地干过农活,一向以读书为荣,也以读书养家。这个时候让他冷不丁的做农活,季恒心里头也是有点不乐意的。   见季恒拿着锄头只知道发呆,以为他的懒病又犯了,吴晓梅原本已经走了出去了,又掉头回来压低声音冲着季恒道:“前边那笼地,今天你必须翻一遍,否则今晚你别吃晚饭,我说到做到!”   说完后,正好有吴晓梅的同伴喊她过去一起干活,她丢下季恒跑了过去,和她们一起手脚麻利的下萝卜种。   “饿死是小,失节是大!我一个堂堂的读书人,居然还要下地干活,实在是有辱斯文!”   “有辱什么斯文,都快吃不上饭了,还别扭什么?”   “士农工商,士字当头,我已经是举人,难道还要做农活?”   “举人的身份早就没了,再说这个年代更加不兴这一套了,还讲这些干什么?”   ......   正当季恒在做心理斗争,是强力挽尊,维持读书人体面,还是屈服现实,去干农活的时候,一个二十岁样子的年轻人从季恒身后走了过来,重重地拍了一下季恒的肩膀。   年轻人长得人高马大,比本就不矮的季恒还要高上半个头,身材也壮实,这蒲扇般的大手一拍上来,差点没把季恒这瘦弱小肩膀给拍塌了!   “季知青,难得看你出来干活啊!”   这个年轻人季恒在梦境中看到过,名字叫赵红军,之所以对这人有印象,是因为这人就是原本吴晓梅要定下来的对象,据说两人相看过,两家人都对彼此很满意,若不是原身横插一脚,十有八九这婚事就成了!   赵红军心里头中意吴晓梅很久了,吴晓梅长相明艳动人,性格直爽率真,是村子里好多同龄男子心中最佳的媳妇人选。原本两人是有机会成的,所以对着这个季恒自然没有好脸色,以前也就算了,至少觉得这人是吴晓梅的救命恩人,可是眼看着这小半年来季恒的各种折腾,赵红军是实实在在看不上这人!   上个礼拜季恒在大队里闹了那么一出,赵红军可是都看在眼里,现在隔了一个多礼拜了这人才又出来干活,还提着个锄头不动弹,赵红军看着就来气!   其他人可能会因为季恒是村长的女婿,就算心里头看他笑话也不敢多说,卖的是村长的面子,可是赵红军他可不管,他伯伯还是镇上供销社的社长呢!   季恒原身也瘦,之前在吴家好吃好喝了一阵子刚刚长出了点肉,也因为这一周的生病迅速又消瘦了下去,刚刚要不是“读书人的体面”一直维持着他脆弱的小身体,可能季恒当场就得跪了。   按捺下揉肩膀的冲动,季恒冷淡的看了一眼赵红军,“嗯”了一声后,就往刚刚吴晓梅指的那个地方先走过去,不想搭理这人。   虽然原身是破坏了他和吴晓梅的姻缘,可是在季恒看来,这个赵红军举止粗鄙,一上来就出这么大力想让他出丑,想来也不是什么高雅之士,季恒不想与此人深交。   况且,两人这种关系,也无法深交,还不如远远避开的好。   赵红军见季恒不搭茬,还一副好像有点看不上他的样子,心里头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年轻人性子也毛躁,一上火说的话也就难听了:“季知青这身青皮薄壳的,还是悠着点干活,别又像上次一样,走几步路都走不稳,一摔就得躺个十天半个月,让晓梅供你吃喝!不过福气还是你好,有几个男的能有你这种福气,整天啥活都不干,还能有吃有喝的!”   其实这话背后谁都在说,不过村子里的人都不会在人面前当面说,谁不要点面子的?再说还是村长家的女婿,再不像样也就是茶余饭后大家当笑话讲讲,碰到了大家眼神揶揄一下,可不会像赵红军这样当面说出来。   季恒虽然读书读得有点迂,但是能年纪轻轻考中举人,脑子绝对是不傻的,文人又最是爱卖弄文字的,没这个意思的都能帮你掰扯出点意思来,更何况是赵红军这种□□裸的嘲讽呢?   只是要让季恒反驳,他却是一句话也反驳不出来的——毕竟原身的所作所为确确实实就是如此,就连他都觉得不堪万分,这个赵红军自然更加看不过眼了。   但凡是个有点抱负有点担当的男人,就算是再自视清高的读书人,也是接受不了自己吃女人软饭的现实。于是脑海中的天平一下子倾斜向了干农活这一边,读书人的架子被强压了下去。   季恒已经走到了自己的地头,就算第一次干农活不会做,但是大概的架势还是有的,再加上模仿周围其他人干活的样子,季恒也干了起来。   赵红军没想到自己说成这样了,季恒还是不搭茬,反而还一反常态的真的干起了活,虽然说还是和以前一样手脚不利索的很,但是他再往前凑也没意思了。   “这个季知青以前说话就讨厌,没想到不说话了更加讨厌!”赵红军心里头忍不住吐槽道,他也说不来是什么感觉,以前觉得这个季知青就算是城里人也没和他有什么差距,可是刚刚那人架子一摆,那气势好像真的高他一等似的。   赵红军和季恒的一段小插曲虽然没多少时间,可是却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毕竟这两个人站一起就是一段八卦,好几个人还忍不住假装若无其事地靠了过来,就为了听清楚两个人之间到底在说什么。   看着赵红军讨了个没趣,又看季恒真的认真干起了活,几个人马上四散开来,一边和旁的人干活一边悄悄地八卦了起来。   “今天也是奇了怪了,我以为这两个人能吵起来呢!”东家婶婶道。   “可不是吗?今天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季知青竟然一声没吭,还真的去干活了!”西家伯伯接口。   “快看快看,悄悄地,别太明显,季知青干活还是那个样子,看着还不如从前呢!”王家媳妇也凑了过来。   “又是磨洋工呗!诶,散了散了,村长往这边过来了,小心被扣工分!”   李家妈妈眼睛尖,赶紧让大家散了开来,于是一场小型八卦会就这样解散了。只是今天这场“情敌相见,分外眼红”的名场面,估计会在这个娱乐匮乏的年代会分为四集十二段、声情并茂地被稻乡村村民在茶余饭后各种演绎。   季恒自然能感觉到别人投注到他身上的目光,又因为干的是自己从不熟悉的活,难免开头有些手忙脚乱。但是这农活说难也难,说简单也不过是下死力气的活,试了几次之后,季恒也慢慢掌握了一些要领,虽然可能力气方向使得还是不对,但是依葫芦画瓢还是能把活干下去的,就是速度慢上一些。   吴晓梅其实对季恒干活没有抱什么希望,给他分配的那块地也是旁人的一半,工分也就五个工分,主要就是把这块要种萝卜的地翻一遍,好给后面的人下种做准备。   季恒虽然没做过这种活,但是他做事都是有一个一以贯之的标准的。像他读书的时候,就是全神贯注的读书,今日事今日毕,还要力求做到最好。   现在换到翻地上,季恒也是这么做的,除了中午吃了一顿王美兰送过来的午饭,其他时间他都在埋头干活,尽管早就已经是累的腰酸背痛,可是季恒是个对目标非常执着且有毅力的人,既然已经决定把这块地翻完,今天就一定要做完。   吴晓梅就在季恒不远的一块地那边下种,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季恒的身影,虽然看不清地里的情况,但是却能看到季恒确实是一直在埋头干活的样子,心里难免狐疑——今天这人是又要作什么妖?平时最多干一个小时肯定要休息了,今天怎么都没看到他休息?   正是带着这个狐疑,所以吴晓梅今天自己手里的活都慢了下来,时不时地就往季恒那边看过去,但是无论什么时候看过去,那人都还在挥着锄头认真干活的样子!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人今天是不是憋了什么大招?!   吴晓梅的心提了起来,更加频繁地往季恒那边看。   所以等到吴晓梅再次抬头,看到季恒已经站在一边一动不动的时候,心里头竟然一松:“果然如此,前面肯定就是装样子骗人的!”   “这回我肯定说到做到,翻不完那块地今天晚上他别想吃晚饭!”吴晓梅心里头已经想好了到时候怎么和她爸妈说这事,然后三步并作两步往季恒的地头快步走去。 第五章 :表现良好   一走到季恒的地头,吴晓梅整个人呆住了!   不是季恒干活干的太差或是太好,而是,太他妈整齐了!   说他干的不差,是因为确实整块地都翻了一遍,完成了工作;说他干的不算太好,是翻地的力度应该不太够,没有翻的足够深,只不过后面稍微再料理一下,下萝卜种也是够用的了。   只是,这翻地翻的如此整齐,吴晓梅还是头一次看到!一条条翻过的土垄好像被丈量过一般,都是一般宽度深度和间隔。这也就算了,一些经年的老农手里有分寸,认真干起来也能做到如此,可是让人觉得可怕的是,就连两边的泥土都堆得一样高度,一样整齐!   整块地看上去就像被复制粘贴了一样,哪里看上去都是一样的形状,如果还要细致一点,就会发现季恒竟然连泥土里的一些碎石草根都扒拉了出来,而且更加让人受不了的是,碎石和杂草还整整齐齐地分做了两堆!   要不是季恒确实已经累得弯不下腰了,搞不好他可以把弄出来的碎石和杂草也按照高矮胖瘦排好!   实在是对于常年沉浸于科场考试的季秀才来讲,卷面的整洁是第一要义,他季恒能把馆阁体都写得宛如印刷出来的一般大小模样,这正儿八经干起了活来,他也是如是要求自己。   于是乎,这活也就干的......分外的整齐。   吴晓梅秀丽的脸庞上闪现了一丝疑惑之色,大大的杏眼反复看了几次眼前的季恒,认定确实是这个人后,才语气略微有些嫌弃道:“翻的有些浅了,干活不能惜力气,也不要搞那么整齐浪费时间。”   季恒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嗯”了一声,依旧身板挺直地站在那边不动弹,完全不像其他人干完活后就往地上一坐休息,就算身上的衣服已经沾上了灰尘,也尽可能的怕打掉保持他读书人最后的体面。   瞧着天要黑下来了,小队里统计工分的人也一块地一块地的看了过去,等看到季恒这边的时候,也是惊讶了一番,给他写了五个工分。   回去的路上,吴晓梅和季恒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季恒一路上都在打量四周的环境,发现这里就是一个环山而抱的小山村,从种地的地方走到村落里细数过来也就百来户人家,大家都穿着差不多蓝灰黑的衣服,房子大多是泥瓦做成,看着闭塞而又贫穷,比他之前所居住的江南小镇还要不如。   吴晓梅不知道季恒在想什么,而是觉得这人今天实在怪异的很,不仅仅老老实实做完了活,还做得那么.......整齐细致到让人几乎吃惊的地步!   可是这人的前科实在太多了!吴晓梅实在是没有办法相信,这人病了一场,竟然能治好懒病?!   吴晓梅内心战战兢兢,总觉得季恒心里憋着什么坏。可是没想到接下来的十几天,他还是老老实实地每天跟着出去干活,虽然说季恒力气小了一点,每天只能拿个六七个工分,可是只要这人不惹事能出来乖乖干活,吴家人都已经是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了!   王美兰甚至偷偷地找吴晓梅谈过话:“晓梅啊,我看季恒可能上次吃过了一回苦头,想要改好了。我看你要么也好好地对人家,你成天黑着一个脸,也不是一回事。最近季恒都对你不怎么亲近了吧?”   之前的季恒虽然是带着目的和吴晓梅结婚的,但是吴晓梅本身也是村花一枚,在季恒接触过的女性当中绝对也算的上是小仙女级别的了,所以难免会对吴晓梅产生了点不可描述的想法。   男人有了想法,自然在吴晓梅面前说话做事都有些不一样。以前王美兰看的出来季恒是想亲近吴晓梅的,只是吴晓梅看不上季恒,拒人于千里之外。但是现在,季恒竟然也是对着晓梅退避三舍的样子,又看着季恒好像有老实安定下来的迹象,心里难免有些急了。   王美兰耳根子软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这辈子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两个子女过的顺遂。如今村里人都在王美兰面前时不时地夸上季恒一二,说季知青现在做的活是一天比一天好了,整个村里都没有像季知青那样干活干的那么整齐细致的,性格也变好了,到底是读过书的,说话也文雅体面。还说他们村长就是会相看人,定下了这门好亲事。   这些糖衣炮弹打过来,王美兰心里纵然知道这里面有很多是看在她家老吴面子上的拍马屁,可是她自己也有眼睛会看,小季确实是在改好!   这做夫妻都是要互相关心体谅的,要是一直是剃头担子一头热,早晚夫妻间的感情就会渐渐凉了。   之前季恒做的事情确实过了,王美兰心疼女儿受的委屈,几次暗地里流眼泪,根本没心思说和女儿和女婿。而如今,季恒的表现虽然只是达到了以前王美兰对女婿的最低标准,也让她长长舒了一口气——只要能安定下来过日子就行。   背地里,王美兰也和吴大海分析过季恒的所作所为,得到的结论是之前季恒一心想着回城,所以才做了这么多出格的事情,为的就是逼着吴大海把回城名额给他,只是年纪小不懂事走错了路子。现在回城名额给了出去,他自己也生了一场大病吃了教训,反而是心定了准备好好过日子了。   见吴晓梅板着脸不说话,王美兰又试探性地问了一句:“你们两,同房了没有?”声音压得低低的,除了吴晓梅谁都听不见。   吴晓梅一听这话,脸都涨红了,生气地喊了一声:“妈——”   “你别被他的表象骗了,就干了十来天的活,每天也就挣个六七工分,估计一年到头也就够他一个人吃喝吧!你还把他当块宝了!这本来就是他该做的好不好?你想想他之前干的那些事,你再看着吧,可能要不了几天,就坚持不下去了!”   吴晓梅实在是没看上过季恒,不说他之前做了这么多让她讨厌的事情,就光说他那“弱不禁风”的样子,干活没点力气,挣得工分还不如她一个女的挣得多,她就看不上眼!   虽然季恒干的活现在是漂亮整齐,可是有什么毛用?只会浪费时间,少挣工分!而且现在还一副唯恐她对他动手动脚的样子,每次见了就来气!   到底是谁赖着要和她结婚的??到底那是谁的房间??到底是谁以前对她擦前蹭后就为了占点她便宜的??   吴晓梅真的想说自己是日了狗了吗?狗男人画风转变如此之快,让她目不暇接!!   王美兰不说这些话还好,一说这些话吴晓梅反而心中警铃大作——瞧瞧!第一个归降者已经产生了!!难道这就是季恒的目的??   也因此,吴晓梅刚刚因为季恒近几日变化而稍微有些软化的态度一下子又冰冷起来,更加和季恒保持了距离。   而老古董季恒则是在暗处满意地点了点头——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女子合该如此!   吴晓梅.......   吴晓梅因为季恒的表现而陷入深深的疑虑挣扎,而季恒又何尝不因为如今身份环境的巨大变化而苦痛压抑!   对于失去科考的季恒来讲,生命已经如同失去了方向一般迷茫困惑,而到了这个世界里来,莫说是科考了,就连书籍他到现在都没看到过一本,这简直就是快让他压抑到崩溃了!   他感觉自己每天就如同一个傀儡一般干着一样的活,因为不甚熟悉,也因为太过追求整齐,所以季恒尽管每天能将将把活干完,但是到了家里腰背都好像要累断了一样,手心里也不断地冒出血泡,挑了又长,长了又挑。   不是他吃不了身体上的苦,他当年读书的时候,也是一坐就是一天,不管是三九严寒还是六伏酷暑他都笔耕不辍,这对身体也是巨大的负担,也会坐的腰酸背痛,执笔的手也会起茧,他却从不喊一声苦。   可是他实在无法忍受这种毫无脑力运转的劳动,人就好像是一个机器一般,不停地重复同样的动作,做同样一件事,而且只为了吃饱饭,甚至还吃不饱!   这才是真的让他无法忍受的地方——他读了万卷书,从小立志要金榜题名、驰骋官场,如今却是在偏僻山庄中如此庸庸碌碌到终老吗?   季恒找不到答案,而这时候地里的活因为天气越来越寒冷变得越来越少,稻乡村的村民们也开始陆陆续续地准备起了过年的东西。   活少了,季恒空闲的时间就更多了。   季恒猛然发现,比起没日没夜的干活脑子一片木然,呆在家里闲着,脑子里胡思乱想更加让人焦躁抑郁!   只是他还不敢在吴家人面前表露出来,更无他人可倾诉,整个人愈发的压抑不安了。   农村人冬天睡得早,起来的也早。这天季恒一起来就看到吴大海正在兴致勃勃地弄了两张长条形的红纸,提着毛笔写春联。   季恒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正好吴大海也看到了季恒,鉴于最近季恒的“优良表现”,吴大海今天心情又好,难得和颜悦色地冲着季恒招手:“季恒过来,帮我看看这个福禄的禄怎么写的。”   吴大海想着季恒好歹是知青,高中毕业,识的字肯定比他多,想叫季恒在桌上空白的纸上写好给他看,然后他再写在春联纸上。   没想到季恒直接走了过来,十分自然的从吴大海手里拿过来毛笔,提笔落字,一气呵成。 第六章 :惊才绝艳   季恒无论是提笔的姿势,还是写字的架势都太过自然,自然的就如同喝水一般,是融到了他骨子里的东西,等把这个繁体的禄字写完,季恒才有些意犹未尽地放下了毛笔,往后退了一步看向吴大海。   吴大海满脸震惊地看着这个禄字,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这个禄字用的是行书的笔法,可以说是铁画银钩、笔走龙蛇、力透纸背!和他前面的几个字一比,他以前自以为得意的几笔字简直像狗爬一样没法见人!   吴大海没有正儿八经上过学,但是他父亲以前是上过私塾学过字的,也教会了吴大海识字写字。吴大海这一手字也是习自他的父亲,虽然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只学了四五年,但是吴大海正是凭借着这一手字,凭着识文断字才被稻乡村村民选为了村长。   所以对于自己的这一手毛笔字吴大海是十分自得的,以前时不时的会拿出纸笔来写几个大字,只是后来国家搞起了□□,他也就收了起来,也就在春节的时候写几幅春联热闹热闹。   往年吴大海还会把自己写的春联送给亲朋好友,还有知青点那边,总是会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尤其是知青点那边,在吴大海眼里,那里可都是住着文化人,就连文化人都认可他的毛笔字,这可让吴大海心里得意坏了,于是这个传统每年也就这么保留下来了。   说实话,吴大海自己的父亲也就读过几年私塾,教给吴大海的更是一些皮毛了。书法这东西又是要勤学苦练的,长时间不写手也会生疏。吴大海这个每年的“保留节目”,倒不是说真的字写的多好,一来村里会写毛笔字的也就吴大海一个人,大部分村民也看不懂好坏,只知道能写就是厉害了;二来这大过节的又是送春联,还是村长亲笔,按照国人的习性,也自然是要吹捧一二的。   所以这么些年下来,吴大海对自己的字有了一种蜜汁自信,可是当他看到季恒这笔字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做差距!   天差地远的差距!   果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也正是因为这个字,竟是破坏了一整张春联的完整性:试想一下,原本十个长相普通的男人坐一起挺和谐的,谁也不觉得谁难看,现在猛然来了一个超级大帅哥,这另外九个男人就不够看了。   吴大海默默地把这张春联纸拿了下来,又放了一张新的空白的红纸,对着季恒说:“这幅春联就你来写吧,我原来想写的是年年福禄随春到,日日财源顺意来。”   往年吴大海只会写三个对子,今年也是去镇上赶集的时候看到镇上供销社卖的春联里有这个对子,所以想着回来自己写。但是回来睡了一觉,提笔竟然忘字,不记得那个禄字怎么写了。不过也正因如此,才发现自己女婿竟然有这本领。   季恒听着吴大海念完春联的内容,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倒是让吴大海心里头一紧—-难道他就这一个字写的好?这也太过巧合了吧……   还没等吴大海胡思乱想完,季恒已经把对联一挥而就,要不是这红纸差了点,这春联就像和外头买的似的!不,甚至是更好!外头买的春联都是统一的印刷字体,哪里有季恒写下来的这些好看?   “好!好字!”吴大海忍不住开口称赞,就算以前他再怎么看不上这个女婿,无数次地后悔给女儿应下这门婚事,在此刻那些不愉快也一下子消散了,只剩下对季恒所写的字的惊叹!   吴大海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头是极为敬重知识分子的人,而且也相信字如其人这句话。   吴大海一时半刻都没办法把能写下这么一手好字的季恒和那个撬了他橱柜偷吃他麦乳精的季恒联系到一起,此刻他只觉得这人是块宝!甚至过后还自发的帮他之前的所作所为找理由,自动洗白他的动机。   毕竟世人都能接受真正有才华之人的瑕疵的,而能写出这样让人惊艳文字的季恒,在吴大海眼里,绝对是有大才的!   “小季啊,你这一手字练了很长时间吧?”情感一拉近,就连称呼都变了,直接从“季恒”变成了“小季”。   “是的,懂事起就开始练了。”季恒从三岁会握笔就开始练字了,从此之后就再也没放下过毛笔,家中几本名家字帖早就被他临摹的起毛边了,练习用的纸都能有十几人高,不管是行书隶求楷书草书他都能信手拈来,不敢称大家,但也已经算在书法一途小有所成了。   吴大海一听果真如此,忍不住对着季恒赞叹道:“亲家培养你也是费心了!”能在这个时候还坚持让孩子学书法的亲家绝对是有远见也让人佩服的!搞不好亲家自己也是书法大家,才教的出这样的儿子。   吴大海心里头感叹了一回,倒是说的季恒心里头一愣—-原身父母哪里培养过他了?两个人也就刚刚初中毕业,成天上班还来不及……   幸亏原身老家离这里千里之遥,应该不会被戳穿吧?   翁婿两个各怀心思地交谈着,表面上倒是一派和谐,吴大海还让季恒又帮他写了几幅他以前惯常写的春联,什么“事事如意大吉祥,家家顺心永安康”“财源滚滚随春到,喜气洋洋伴福来”,都是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   “小季,你要有好对子也这几个!”吴大海越看季恒的字越喜欢,每一幅都舍不得送人了,看红纸还有的多,便叫季恒再写一些,他准备挑几个到时候送出去,剩下的自己用。   季恒这才舒了一下眉眼—-刚刚他写春联的时候皱眉就是因为吴大海说的那些在他看来都太过媚俗了,怎么都是讲财啊福的,虽然春联这么写完全没问题,但是在他这个自恃清高的读书人看来,难免显得没有文化还失了体面。   是的,季恒的父亲从小就教导他,做什么事都要有读书人的体面,所以季恒也确实是有“偶像包袱”的,轻易不肯与凡俗之流“同流合污”,就算是写一副春联,那也要拔高立意!   再者说,像他这样的人,写篇需要起承转合,限律限韵到极致的八股文都能和玩似的,写几幅对子还能难倒他不成?   “上联:冬去山川齐秀丽,下联:喜来桃李共芬芳,横批:新春大吉”   “上联:春雨丝丝润万物,下联:红梅点点绣江山,横批:春意盎然”   “上联:五湖四海皆春色,下联:万水千山尽得辉,横批:万象更新”   季恒手下不停,才思更是敏捷,几乎都不用怎么思索,几幅春联就写好了,写完后自己又读了一遍,觉得这才是春联该有的样子。   吴大海在一边看的惊叹连连,没想到季恒不仅仅字写的出类拔萃,肚子里的货也多,他女婿是真的有才学!   如果让季恒知道吴大海看他写了几幅春联,就认定他有才学的话,真·满腹诗书·学富五车·季恒估计会抬眼望天——这个岳父未免太天真了,对才学的标准,真低!   季恒依依不舍地放下笔,要不是这个红纸没了,他真是想一直写下去,以前每天都笔耕不辍,到了这里快一个月了,才第一次摸到笔,实在是放不下!   吴大海小心翼翼地把几幅春联都卷了起来,准备送人的送人,自己贴的自己贴,一边卷春联,一边还和季恒讨论起了写毛笔字的技法。说是讨论,其实是季恒单方面的指点,吴大海的那些心得放到季恒面前,只配被这个浸□□法近三十年的儒生按在地上磨擦的份。   只不过吴大海听的也欢喜,还频频发问,要不是家里没有剩余的纸张了,吴大海都想现场操练起来。   于是乎,被王美兰使唤过来叫吴大海和季恒把桌子理理,准备吃早饭的吴晓梅,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翁婿相得、和谐融洽的场景。   吴晓梅......我爹说好的站我这一边的呢???这又是什么情况???!   吴晓梅到的时候春联都已经被吴大海收起来了,所以也不知道前因后果,她只是觉得自己被深深的背叛了—-爹妈都倒向了敌人那一头,她在这个家里怎么这么难!   早饭吃的简单,小米粥配有些卡嗓子的粗粮馒头,勉强吃个饱,美味就别想了。所以吴大海吃饭一向快,呼噜呼噜就把一海碗的粥倒进了嘴里,看到季恒还在慢条斯理的吃着,以前看着觉得矫揉造作,现在也自动美化成文化人的修养。   吴大海顿了顿对着季恒说道:“我先出去送春联了,一会儿你也送两幅春联到你们知青点去,好歹之前你在那边也住了一年的。”   吴大海迫不及待地要和村里的老朋友炫耀这次的春联,同时考虑到季恒,想让他和知青点的人亲近一下,给他做做人,所以之前他去知青点送的春联这次改派季恒去。   季恒把最后一口粥吃了下去,点头应下。   吴家人都以为只是如往年一样送个春联,谁知道这次却送出了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春联内容引自百度 第七章 :初闻高考   季恒顺着原身的记忆来到知青点,知青点被安排在村尾,是一户绝户的人家留下来的土胚房,村里派人稍微修整了一下,用来接收下乡知青,这一用就用到了现在。   稻乡村如今一共有十个知青,男的七个,女的有三个,土胚房一分为二,正好作为男女宿舍,厨房则是大家共用的。   等季恒走进知青点的小院的时候,他恍然有些明白为什么原身想尽办法也要回城了——这条件,实在是太差了点!   比起吴大海家的砖瓦房,知青点的土胚房简直就像是风一吹就能倒了似的,屋顶上盖着厚厚一层茅草,肉眼可见有处地方已经破了一个大洞,两个男知青正爬在梯子上修补。走进堂屋,更是觉得里头阴森森的冷,过堂风一吹,季恒忍不住就紧了紧身上的棉袄。   他在吴大海家吃早饭的时候,饭桌旁边还起了一个煤炉在烧水,屋子里面暖洋洋的;而这时候几个起得稍晚的知青正冻得抖抖索索地挤在跛了脚的饭桌上,手上每人都端了一碗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玉米面粥,饭桌中央就一大碗咸菜配配,其他就什么都没有了。   这一海碗稀粥下去,只消上趟厕所,肚子里就空了。也幸亏是这两天不用干活,否则这大冬天的是一会儿都撑不下去的。   饭桌前坐了四男三女七个知青,几人都看到了季恒,但是俱都没有什么好脸色,匆匆看了一眼就都低下头继续捧着粥碗吃了起来,完全当季恒是空气。   季恒明显感受到了自己的不受欢迎,他模模糊糊记得原身是不喜欢知青点的人的,和他们处的不太开心,但是其中细节他也不得而知。   不过反正他是过来送春联的,送完他就回去了,如今他也并没有想去刻意讨好他们或是怎样,毕竟讨好之事,他季恒也做不出来。   还没等他开口,倒是坐在正门口的一个最年长的知青还是放下了碗站了起来,勉强笑了一下:“季恒,你怎么来了?”   这人名叫宋明佳,翻过年要二十六了,在稻乡村已经七年,是知青点的老大哥,一般和村里的来往以及其他的待人接物都是由他带头的,知青点其他的知青也都对他比较信服。   季恒将手里的两卷春联递了过去,脸上也没什么过多的表情:“快过年了,村长叫我给你们送两幅春联。”   之前每年村长都会送两幅春联过来,宋明佳早就已经习惯了,现在季恒成了村长的女婿,过来送春联,也是题中应有之意。   如果是村长送过来的话,宋明佳肯定会当场打开吹捧一番,现在是季恒送过来的,他就懒得做这个表面功夫,直接接了过来点头表示了一下感谢就准备送客——毕竟之前季恒和这里的几个知青都闹的不太愉快,现在人家都已经在村里扎根落户,还和村长家攀了亲,他们得罪不起最好就是远远避着。   季恒也是和宋明佳一样,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见东西已经送到就准备往回走了,知青点是好是坏,知青点的人是好是坏,都和他没什么关系,他现在自己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更不会去多管闲事。   只是还没等季恒转身,突然一间房门被猛地打开了,一个年纪大约十八岁的少年冲了出来,手里还捧着一本书,对着宋明佳喊道:“宋哥,你快帮我看看,这句文言文是不是这个意思?我看这篇是划出来的重点,明年高考的话十有八/久会考!还有这一句,我也.......”   少年还没喊完,眼角的余光一下子就看到了季恒,然后就和汽车突然之间踩了刹车一样,猛地停了下来。   少年名叫楚不凡,是知青点年纪最小的男生,比季恒年纪还小一岁。他是从北京过来下乡的,家里条件应该不错,经常从邮局大包小包的抗东西回来,还大方地分给其他知青吃。   楚不凡人长得也帅气,性格还爽朗,虽然有些跳脱,但是因为做事大方年纪小,很是受其他知青照顾。尤其是一些女知青,对楚不凡尤其的好,和季恒的待遇一个天一个地。   季恒外貌不输楚不凡,年纪两个人又差不多,只不过季恒干活喜欢偷懒,吃东西又抢在最前面,知青点的粮食都是混在一起吃的,这样一来,自然不受欢迎。   只是原身不去思考自己的原因,倒是把楚不凡给嫉恨上了,又老是惦记着楚不凡的包裹,趁着有一天别人没注意,没忍住翻了楚不凡的包裹,把里面他家里人寄给他,他不舍得吃的高级糖果还有牛肉干给偷了。   原身也不是没脑子,钱和票他不敢拿,怕被人翻出来,只捡吃的偷,把吃食都装进了肚子里,看他们怎么查。   只是原身“毁尸灭迹”不够彻底,一张糖纸不小心黏在了被套上,大家在翻找的时候被抓个正着!   季恒虽然被抓包了,脸皮却是厚的很,矢口否认是自己偷的,还反咬一口是楚不凡自己吃完了把糖纸丢他床上陷害他的。这年头又没有监控,就凭一张糖纸还真定不了季恒的罪!   于是大家虽然心里都清楚是怎么回事,却也没有办法拿他怎么样,只是楚不凡和季恒的梁子算是结大了。   楚不凡看到季恒后,脸色一下子冷了下来,将手中的书本“啪”地一声合了上去:“你过来干什么?不是已经娶了村长女儿享福去了吗?还到我们这个破烂地方干嘛?”   楚不凡哪哪儿都看不上季恒,村长女儿吴晓梅他也见过,挺好一姑娘竟然嫁给了季恒这种人,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宋明佳不想两人再发生冲突,如果是以前他肯定帮着楚不凡,但是现在村长那头也不能得罪,所以连忙在中间调停:“楚不凡,你别误会,这回季恒是来给村长送春联的。”   楚不凡顺势看过去,知道宋明佳说的不假,只是口气依旧算不上好:“哦,那送完就可以回去了吧?我们还有事要做。”   季恒又不是死皮赖脸的人,人家都下了逐客令了,他当然是要走的,只是脚刚刚挪动了两下,他又停了下来。   他的心忽然狠狠地跳了两下——如果他刚刚没听错的话,楚不凡说了“高考”二字!!   季恒这辈子对什么都不执著,唯有听到“考”字,特别执着,   季恒迅速翻看了一下原身的记忆,对这个“高考”原身也模糊的很,好像这个事情已经取消了快十年了,但是大概意思季恒还是搞的明白的——这是和他考乡试差不多的一场考试,考中了就能入大学深造,在里面再苦读几年,出来后就有好去处。   这高考可不就是和他以前的科考一样么!!   季恒的眼睛一下子亮的惊人!   或许理解下来略有偏差,但是季恒却不管这些,既然这个世界里也有“科举”,那他还要犹豫什么?   所以季恒最后还是坚定地停下了脚步——面子和科考相比,不值一提!   “你们刚刚说了高考?什么时候开始?考什么?”季恒目前最迫切的就是想知道这些。   在场的知青脸上都有些难看,他们是沾了楚不凡的福,得到确切消息,明年12月份就会恢复高考,现在知青点的人都在铆足了劲一起复习,而且复习材料也就一份,是楚不凡的家里人从北京邮过来的,可谓珍贵非常。   大家彼此都心照不宣的把这个消息瞒了下来,毕竟越多人开始早复习,他们的竞争压力就越大,而且手头的资料就一份,他们十个人互相传阅还来不及,哪里还能借给别人?   而已经搬出去了的季恒,自然就是他们口中的“别人”。   “没有什么高考,你听错了。”楚不凡有些不耐烦地打断季恒的提问,再不想理睬这个人,转身就要往宿舍走。   “刚刚那句“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取自《国语·周语下》,意思是向好的发展如登山一样困难,向坏的发展如同山崩一样容易,比喻学坏容易学好难。”   季恒眼尖,刚刚两人离得也近,一下子就看到了楚不凡手里头指着的那行字,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他都搞不明白还考什么试,但还是尽职尽责地帮他解释了一番。   毕竟,欲先取之,必先予之。   楚不凡有些吃惊地看了一眼宋明佳,见他们这里语文最好的宋明佳也是点头证明季恒说的是对的,才又仔细打量了一眼季恒——也是,这人人品不好,可是也从来没说过他语文不好不是?   只是楚不凡到底心里气不过之前季恒的所作所为,也没有想和他一起复习的心,继续脚步不停地往宿舍走去:“明年十二月份可能要高考,你要复习就一个人复习,别来打扰我们,也最好别出去乱嚷嚷。”   季恒得到了确切的消息,也理解科考之前别人不希望被打扰的心情,按捺住激动不已的心情,礼貌地和其他知青道了别,就匆匆离去。   “宋大哥,没想到这个季恒语文还学的挺好的,好像结了婚人也稳重了一点,刚刚走的时候还和我们一个个打招呼。”   “反正他现在都搬出去了,楚不凡刚刚也说的清楚,不想和他一起复习,我们复习资料本来就不够,也和他处不到一起去,管他干嘛。”   “也是,现在我们已经是两路人了,还是顾好我们自己吧。”   宋明佳没有参与他们对季恒的讨论,有些无聊地把春联展开,正好还剩点米浆,准备一会儿就把春联给贴起来,虽然每年村长给的春联都是一个样,但是快过年了添点喜气也不错。   只是他刚刚展开这幅对联,就忍不住惊呼了一声,让旁边吃完饭的知青们都顺着声音围了过来。   “宋大哥怎么了?”大家纷纷询问。   宋明佳将展开的春联提给了众人看。   等大家默默欣赏完这两幅春联后,心中都只剩下了一个疑惑:这他妈是村长亲笔写的春联??? 第八章 :春联惹事   “老吴,这次的春联不得了啊?看着好像比往年的要好!”   “哦,是你女婿写的啊!哈哈哈,到底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厉害厉害!”   “老吴得了个好女婿哩!”   .......   吴大海把春联每送一家,都要和人家吹嘘一遍自家女婿的字,也不管其中有些人压根大字不识一个,也不妨碍他的兴致。   一直到手里头只剩下了最后一幅春联,吴大海才突然想起,这是准备送到赵会计家的。   这就有点尴尬了。   以往吴大海和赵勤学两个人,一个村长抓村里事物,安排农业生产;一个村会计整理村里的财务,负责各种档案登记,两个人一向配合的非常好,也算是经年老友了。   所以以往吴大海是肯定要给赵会计家送上一幅春联的,但是之前自家闺女和赵会计家儿子相看过,后来又因为季恒横插一脚黄了,现在给赵家送春联,而且这春联还是季恒写的,想想也是不妥。   但要是不送,也不好。往年都送的,就今年不送了,两人办理村务的时候抬头不见低头见,这不是更不妥了吗?   正当吴大海思前想后纠结不已的时候,人倒是不知不觉快走到了赵勤学家。   “诶,老吴,来送春联?”没想到这个时候赵勤学正好从隔壁邻居家出来,看到了吴大海,热情的上前打招呼。   吴大海也没想到会这么巧,这个时候正好撞见了难道还说不是吗?于是也连忙挂出了笑容:“是呀,这不是快过年了么。”说着也就顺势把春联递了过去。   赵勤学接过春联又和吴大海聊了一阵子明年村里的事务,吴大海看看时间不早了,就说道:“那啥,你先忙你的,我就先回去了。”   “诶,都快吃午饭了,要不到我家吃一口?正好今天我哥也在,我们一起喝一杯?”赵勤学拉着吴大海不让他走。   要是就赵勤学请他吃饭,他肯定是不想去的,虽然赵勤学看着热情,但他心里清楚赵家小子心里还中意他家闺女,听说后来介绍姑娘给他都给他推了。   这时候过去吃饭,到底尴尬。   但是赵勤学哥哥也在,吴大海心思就活络了起来。   赵勤学哥哥赵先兵是镇上供销社社长,若放在平时吴大海倒也没多少要求着对方的地方,但是前几天他收到儿子的来信,说等过完年他有半个月的探亲假,准备回来看看。   吴大海儿子吴斌今年已经二十四了,因为当兵的缘故,这个个人婚事就耽误了下来,所以一听到这次儿子有半个月的探亲假,吴大海和王美兰立刻行动了起来,联系好了之前相中的姑娘家准备相看。   他们稻乡村这边相看的规矩是女方到男方家去,也叫访人家,让女方看看男方态度热不热情,家里条件到底怎么样。   所以这也是件要点排场的事情。   这快过年了,吴大海知道供销社这边肯定会有些好东西调配过来,比如有包装的高级糖果,新式的布料,好吃的糕点等等,这些东西一般都是被他们供销社给内部消化的,稍微拿出去卖一点还要看运气,能不能抢到。   所以吴大海就想趁着这个机会,和赵先兵打个招呼,让他帮忙留点好东西,否则到时候是有钱有票也买不到的!   “那行!咱哥几个好久没有一起喝一杯了,今天就麻烦弟妹了!”吴大海转瞬间就从善如流的应了下来,跟着赵勤学往他家走去。   饭桌上已经摆好了一大盆的白菜烧豆腐,一海碗炒的油汪汪的炒青菜,赵勤学又从隔壁邻居那边借来了一条腊肉,切好蒸好装盘,那叫一个香!   赵勤学的媳妇也客气,看到添了一个人了,连忙到厨房里又炒了一个葱叶炒鸡蛋,碧绿的葱叶配上金黄的鸡蛋,往桌上一放,那都是这年头难得的好菜了!   更加让吴大海眼馋的是,赵先兵还拿出了两瓶酒,笑呵呵地给吴大海倒酒。   “诶,够了够了够了!”吴大海不好意思的很,自己就送了一幅春联,算是两手空空的过来,原本也没多想,没想到居然碰上这么一桌好酒好菜!   吴大海心里想着到时候等村里分了猪肉,提一条肉过来,否则真的过意不去。   这年头家家户户都不容易,他和赵勤学已经算是村子里还可以的人家了,但是也就是个吃饱不饿的程度,平时大家走个亲戚都要带上自己口粮的,就怕给别人添麻烦。   像这样一桌菜,已经是过年的时候年夜饭的水准了!   赵勤学家有三个儿子,加上吴大海和赵先兵,倒正好热热闹闹一张桌子,桌上主打的菜还是那一盆白菜烧豆腐,那也是白菜多豆腐少,其他几个菜量虽然也不少,但是几个大男人真的敞开了吃,那是根本不够吃的。   赵家几个儿子教养都好,就算再馋肉,那也只是偶尔才夹一筷子,赵红军是老大,更是一块肉都没夹,全都省给几个长辈和弟弟吃了。   看着赵红军的大个子,一直不停给他倒酒夹菜,客气的紧,猛然让吴大海又想起了以前季恒一上桌就把好菜全往自己面前扒拉的场景就有点心塞。   不过转眼看到刚刚赵勤学放到一边的春联,暗自安慰自己:那是之前小季想返城故意折腾的,现在吃饭不是文文雅雅,挺好的吗?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几个男人间的一点小隔阂也随着推杯换盏间消散于无,变得亲热了不少。期间吴大海提了提要买东西的事情,赵先兵也是拍着胸脯一口应下。   这白酒力道大,赵勤学酒量一般,喝的有些大了,就回忆起了往事。赵先兵年纪最大,经历的事情也最多,他最引以为豪的就是自己凭着老高中生的身份考上了供销社,从社员如今成了社长,说起来滔滔不绝。   “哥,我可和你说,你虽然是老高中生,钢笔字写的好,但是写大字可赶不上我们老吴,我给你看看老吴写的春联!”   赵勤学在一边听着也是捧着他哥,不过他又怕冷落了吴大海,就红着脸把吴大海送的春联给展开了,给赵先兵看,吴大海是连阻止都来不及。   赵先兵心里头是有些不屑的,一个都没正经上过学的人,大字能写的多好?不过兄弟两处了这么多年,哪里不懂赵勤学的意思,已经准备好看到春联就开夸了。   只是真的等看清了春联上的字,赵先兵却是呼吸一滞,震惊不已!连看向吴大海的眼神都变得不一样了。   赵勤学的小儿子赵建国最是耿直,看了春联后不假思索地说道:“咦,这个春联不是吴大伯写的吧?比去年给我们家的好看太多了!”   赵勤学这才后知后觉地看了一眼春联上的字,也是疑惑不已—-这难道不是吴大海写的?那是谁写的?!   吴大海本不想提这茬,但是人家都问到嘴边了,也只能老实回答:“我写不出这么好的字,是我女婿季恒写的,这小子有点天分。”   “啪”的一声,赵红军手里的筷子掉在了桌子上,脸上的表情也难看的很。   这种感觉很微妙,原本认定了一个人哪里都不如自己的,从里到外的鄙视对方,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人却也有强过自己的地方,而且还是自己拍马不及的!   如果说以前赵红军认定吴晓梅嫁给季恒是迫于无奈,那现在面对有长才的季恒,吴晓梅真的是无奈吗?还是也满意这桩婚事?   想到这里,赵红军心里头就烦躁混乱的很,比之前知道两人结婚还烦躁,死死盯着这幅春联,口中突然冷冷的冒出了一句话:“这么好的毛笔字肯定要天天勤学苦练才能写成,不过这是臭老九的玩意,要是被红/卫兵知道了,不知道会不会把人抓进去。”   吴大海一听这话,背后的冷汗一下子冒了出来! 第九章 :想赚钱吗   赵红军的话搞得在场的人都是一静,气氛冷到了谷底,刚刚酒酣畅快的场面好像是大家的错觉一般。   赵勤学看着吴大海大冬天的鬓角上的冷汗都要滴下来了,连忙反应过来,重重地往儿子背上一拍:“胡咧咧个什么!季知青给我们送春联不谢谢人家也就算了,还说这种话,看把你吴大伯吓得!”   转头又对吴大海表歉意:“老吴,这孩子说话没头没脑的,你千万别往心里去!全当他是在放屁啊!来来来,咱哥几个继续喝酒,喝酒!”   赵勤学心里头不住的怨怪儿子,今天就是想把两家的一点小误会给解开的,也叮嘱了儿子了,还乱说话!这合适的又不是只有吴晓梅一个姑娘,根本犯不着和吴家闹矛盾!   在赵勤学看来,能和吴家结亲当然是最好的,但是发生了那档子事,吴家闺女被季知青救起来又抱又亲的,虽然知道是救命,但是赵勤学也接受不了这样的儿媳妇进门。   还幸亏吴家自己来说了不定亲的事,还为了表歉意送了两只鸡过来,让赵勤学狠狠松了口气。   只是他也明显感觉到吴大海有些远着他了,这才今天碰上了硬是要请人吃饭的缘故。   别人不知道,他可知道吴家儿子现在已经是副连级干部了,吴斌才24岁啊,谁知道以后能爬多高?   这个消息还是上次在村委办公室不小心听到了吴大海和他儿子的电话才知道的,他一直放在心上谁都没说。因为吴大海自己低调,谁都没讲,他怎么好讲?他自己也不想叫别人说他是要攀关系才对着吴家热情的。   只不过现在被赵红军这样一搞,不结仇就不错了!   后面的酒吴大海根本没心思喝了,草草又吃了几口菜就推说自己要回去,赵勤学见实在留不下人,就只能客客气气地把人送了出去,回到堂屋狠狠地瞪了大儿子一眼:得,今天的好酒好菜白招待了!   赵红军也还在恼怒之中,被他爹这样下面子,年轻小伙到底是受不住了,直接摔门回了房间!   “这小子!”赵勤学气的血压都高了!   眼看着父子两个要吵起来,赵先兵也站了起来要走:“那啥,我好久没回老宅了,我去看看老爹。”赵勤学的老娘死的早,现在就赵老爹一个人住老宅。   这时候赵勤学也没心思再招待他哥了,每次他哥从镇上回来是都要去看看老爹的,就没多想,点点头将人送了出去,扭头就去找儿子算账了。   吴大海心里头装着事,走的也就不快,赵先兵几步快走就赶上了:“吴老弟,等等我!”   吴大海扭头一看,是赵先兵,停下了脚步等人过来。   只是因为刚刚赵红军的话,吴大海现在心里头见赵家人有点不痛快,脸上表情就也带出来一点。   谁知道赵家小崽子还挺毒的,能想出这种损招!   现在吴大海对赵红军的感官差极了,对赵家人自然也没了好脸色。   赵先兵“呵呵”笑了一下,缓解了一下尴尬,然后开门见山的问吴大海:“吴老弟,你想不想趁着过年赚点钱?”   吴大海被赵先兵的话问的没头没脑的,忍不住“啊?”了一声,“啥意思?”   赵先兵神秘地凑近了吴大海,压低声音道:“我这边供销社库房里有三大卷红纸,你女婿字写的特别好,让他写了春联我找人去卖,咱们对半分怎么样?这可是无本买卖!”   农村里要用到红纸的地方多,包红包,结婚,贴窗花都要用到红纸,所以他们供销社也有红纸卖。这三大卷红纸调过来的时候发现有些地方沾了水褪色了,就上报了上去,没想到上面直接调了一批新的过来,这三卷就一直堆在库房里。   前段时间赵先兵以为他侄子赵红军年底要定亲结婚了,就和库房的人打了个招呼,库房的人也识眼色,直接把三卷红纸送到了赵先兵家里去了。   也是刚刚灵光一闪,赵先兵想出了这么个主意。   当时他还觉得这三大卷红纸太多了,放在家里占地方,现在毛估估裁切下来能写个五六百副对联,不要票卖三毛一幅对联的话,一人一半也能白得个六七十块钱!   吴大海听完了赵先兵的前因后果却是马上摇头:“这不成!这不是投机倒把吗?而且谁去卖啊?被抓到就完犊子了!”   赵先兵显然没少干这种事,拍拍吴大海的肩膀安抚道:“你放心,肯定不用我们去卖,我有门路的。查不到你头上,你只要叫你女婿写好春联就是了。”   赵先兵虽然是镇上供销社的小头头,但是每个月也就三十七块钱的死工资,吃喝是不愁,要多点钱那也是没有的。   他家里还有两个儿子一个闺女没结婚,哪哪儿都要钱哩!   后来在供销社老人的指点下,赵先兵认识了一个倒爷,于是他们供销社里一些残次品处理品就有了去处,供销社里上下十来号人也都有好处,所以大家也就乐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红纸到底太便宜,所以供销社里也没人放在心上,倒是让赵先兵看到了机会!   之前处理了东西,都要给下面分一点,真的到他手里了最多也就几块钱,这次抛开其他人单干,光想想能到手的钱数,赵先兵心里头就激动。   赵先兵这个人,表面上看不出来,其实最是喜欢敛财的,只要是能想到法子搞到钱,他是千方百计都要搞到的。   吴大海长年呆在乡下,虽然是村长,但是思想到底保守,不敢去搞这种投机倒把的事情,不管赵先兵说的再天花乱坠,他也是咬死了不同意。   在这个年代,偷偷做买卖绝对是很严重的事情,闹不好就要被抓牢里去的!   赵先兵见吴大海油盐不进也不着恼,反而微胖的脸上还是挂着笑眯眯的表情:“吴老弟,又不是我们去卖,我们就写写字怎么就算投机倒把了?你不是也经常写春联不是?就是多写点和少写点的区别嘛!你放心,你女婿写春联绝对不会犯事,小军那里有我看着,翻不了天,就算翻了天,红,卫兵那里我也有认识的人!”   打蛇打七寸,赵先兵这几句话显然是打中了吴大海的七寸了!   “那,我回去和我女婿商量一下?”吴大海有些迟疑道,到底是被赵先兵后头的两句话打动了——这不是刚刚好解了他之前的忧虑么!   赵先兵心下一喜,知道这事十有八九是成了:“商量个啥啊!你老丈人的话他还敢不听?哈哈,我这两天就把红纸给你送过来!”   再次亲热的拍了拍吴大海的肩膀,赵先兵都不给吴大海拒绝的机会,快步离开了。   说是过两天,这个赵先兵却是地地道道的行动派,这天夜里就把三卷红纸悄悄送了过来,还叮嘱季恒快点写完,趁着离春节还有段日子好多卖几天。   等赵先兵走了,季恒还是一头雾水,因为吴大海回家后思前想后都没下定决心,也就还没和季恒说这件事,谁知道这个赵先兵却是要“逼上梁山”啊!   全家人都看着吴大海,想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第十章 :所谓责任   一家人围着吴大海在堂屋里坐了下来,羊油盏亮着微弱的光,煤气炉上架着锅炉烧着水,屋子里静谧而又温暖。   吴大海今天一天被赵家人弄的提心吊胆的心一下子安定了下来,开始慢慢讲起了今天的遭遇。   听完之后,最先惊呼的是王美兰:“这个小军怎么能说这种话?这写个春联还要上报红,卫兵,这也忒坏了点吧?!赵先兵说的靠不靠谱,你们爷俩个不会有事吧?”   等得到了吴大海再三肯定的答复,她的心才跟着回落了一些,只是自此之后,王美兰再看到赵红军就再也没有过好脸色!   王美兰其他事情都可以忍让,唯有关系到家里人安危的事情她忍不了!别说本来两家的亲还没有定下来,中间本来就是有变数,就算是定下来了悔亲的人家也不是没有,也没见谁家会这么整人的!   王美兰是温顺善良好说话,但不代表她真的好欺负!   吴晓梅也没想到赵红军会说这种话,但是等吴大海已经说明这事不会发生后,她的心思就全转到了写春联赚钱上了:“爸,咱写完这三卷红纸的春联,真的能分到六七十块钱?还有,季恒真的会写春联?”   吴晓梅还没看过季恒的字,所以她怀疑的很,只是她之前也从来没有去了解过季恒什么,对他的字写得到底是好是坏,她也拿不准。   她只知道,要是真的能分到六七十块钱,那可算是一笔了不得的大数目了!   要知道他们全家努力干一年,最后村里结算工分的时候,他们家也就能换上两三百块钱——这可是一年到头多到的血汗钱了啊!   吴大海不说话,只是默默展开了他留下来的两幅季恒写的春联,吴晓梅看过之后,震惊地张大了嘴巴沉默了。   吴晓梅上到了初中毕业,在他们村里的女孩子里已经算是高学历了,以前上学的时候也算班里的好学生,脑子反应快,成绩不错的。因为吴大海的缘故,她也和吴大海学过几笔毛笔字,只是在这上面她不是很定的下心,学了两年毛笔字还是写的歪歪扭扭的,后来干脆就不学了。   可是正因为以前她学过,所以她才知道,能写好一笔毛笔字是有多难!毛笔头软软的没有着力点,横折弯钩都要有技巧才能写的好,而这种技巧是建立在经年累月的练习上的,速成是不可能的。   这样好看的字,竟然是从一向她看不上的季恒手里写出来的,当下的吴晓梅真的很排斥这个事实。但同时她也知道,吴大海没有必要骗她。   “那就写呗!白吃了那么多饭,出点力气也是应该的!”吴晓梅心里头是这么想的,季恒和她结婚半年了,从头到尾细算也就做了一个月的活,而且这一个月的工分也就刚刚够他一个人的口粮,按道理讲,他也应该为他自己为这个家里出点力。   原本这话是要脱口而出的,而且吴晓梅也特别想赚那六七十块钱,但是不知道怎么的,话到了嘴边却咽了回去,而是扭头看向季恒,等着他表态。   季恒在吴大海说完之后就明白了——这不就是给人写字挣钱吗?   以前他也没少做这种事,给人写个家书、抄个手抄本,在他和他娘经济最困难的时候,也不是没做过。   一想到他娘,季恒的呼吸就停滞了一下。   季恒其实上辈子在他爹在的时候是没有吃过什么大苦头的,虽然季家是家道中落了,但有他爹挡在前面给人家做西席赚钱,又还有以前的一些家底,过不了什么大富大贵的生活,不过供他一个人读书,一家三口简单的吃穿用度那是没问题的。   和现在的生活水平比较起来,他那时候都算的上是小康了,至少隔三差五还能开个荤,做菜也不用把油省到要用棉絮沾了油擦锅的地步。   但是随着他爹生病倒下还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后,那日子才真的叫艰苦起来。季恒也是那个时候知道作为一个男人,是有扛起整个家的责任的。   只是他娘坚持让他完成他父亲的遗愿,情愿自己万分辛苦,也不让季恒做事。而通过抄书写字是他唯一可以背着他娘赚点微薄银子缓解家中窘境的渠道。   不知道,阿娘现在孤零零一个人还好吗?可也如同他一般,思念成疾?   女子有三苦,少年丧父,中年丧夫,晚年丧子,他娘全占全了!   一想到这里的时候,季恒的心就痛到无法呼吸,眼眶甚至都有些红了。   他连忙将思绪抽出来,不敢再去深想,否则他的心理防线就崩溃了!   吴晓梅见季恒脸色不是很好,久久不说话,心里头就在想这人懒病是不是又犯了?果然不能对这人的觉悟有太高的期待,刚刚想惯性地骂几句,就瞥到季恒的眼眶似乎有点红?   不会吧?!不愿意写就不写呗,大男人不想写字还要哭?   吴晓梅整个人愕然,可是在等她仔细去看季恒的时候,他又回复了以往的表情,仿佛刚刚眼眶的红是她的错觉。   吴晓梅坐的位置离季恒最近,所以看得最清楚,吴大海他们稍远一点,洋油盏灯光又昏暗,就看不清了,只是等着季恒的答案。   吴大海想过了,要是季恒不愿意写,那他还是和赵先兵说清楚。赵红军硬要说去告他们的话,他在乡里面也不是全无人脉,实在不行就发电报给儿子.......   “好,我写,只是笔墨要问爸借一下。”季恒略微清冷的嗓音打断了吴大海脑子的盘算。   这里叫的是爸妈,而不是爹娘,所以这声爸他还能叫的出口,   如果说以前的季恒不懂钱财的重要,还经常视金钱如粪土、不屑沾那黄白之物的话,后来给他爸守孝的那三年,他已经彻底明白了金钱的重要性。   到了这里后,季恒莫名成为了另外一个人,而且还是已婚的身份,这让季恒很不适应,毕竟他上辈子到死都是光棍一条。   只是对熟读儒家经典的季恒来讲,婚姻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既然成了人家的丈夫,最近两人也一直是同室而眠,他心里头是已经认了这桩婚事,也明白养家糊口确实是他的责任。   只是他心里头也明白,吴晓梅并不喜欢他,而他也不喜欢强迫别人,光棍了快三十年的季恒也不知道该如何与她相处,于是就这样听之任之地处着。   他来这个世界的时间还太短,这里的很多规则他也还没了解,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不敢妄动。   除了家庭的责任外,季恒还有一点是理解的更加深刻和清楚的——读书,费钱!   买各种科考书籍要钱,笔墨纸砚要钱,科考报名要钱,赶考风餐露宿要钱。   再没有利用科考确立身份获利之前,这也是一笔巨大的开销。   虽然季恒还不清楚这里的高考和他以前世界的科考到底相差多少,但是如今他手里头连一本可以学习的书都没有,这书,总是要钱的吧?   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讲,季恒也确确实实需要钱,所以有这么一个机会,他不会、也不能放过。   季恒答应的干脆利落,吴晓梅头一回因为季恒的话而欢喜起来,快速地安排了起来:“那行!今天已经是腊月初六了,过了腊八就是年,现在大家都已经开始买起来过年的东西了。这个春联我们也要快快地弄完,好多卖一段时间,把它全部卖完。”   虽然吴大海是村长,但是为人正直,从不会多拿一分,哥哥吴斌寄回来的工资一部分还被吴大海借给村里吃不上饭的人家。   现在他们家还多了个赚不到满工分的季恒,给她置办嫁妆的时候又花了家里不少钱,眼看着哥哥要回来相看人家姑娘了,万一成了,这哪里都要钱!   所以虽然干这个事情有投机倒把的嫌疑,但是吴晓梅还是很想靠这个赚上一笔——她爸正直,她妈温顺,却都不是精于掌财的。   吴晓梅脑子反应很快,虽然这些春联是赵先兵拿出去给人卖的,但那人拖赵先兵带话也说了卖多少给多少钱,所以只有把东西提前弄好,才有更多的时间去卖,他们也才能赚更多。   “这两天爸还要去村委那边开会弄村里过年分年货、算一年的总工分,要忙几天帮不上忙,就我们三个人做好了。这事咱们不能放白天做,被人看到了不好。白天我们还是照常准备过年的东西,晚上我和妈裁纸,季恒写春联,写完我们拿到堂屋晾干,晾干了我们一幅幅归置好,写个十种不同的春联应该差不多了。对了,你五百副春联要写多久?”   吴晓梅安排事情起来思路非常清晰,什么人做什么事情、什么节点去做都安排的井井有条。她知道她爸估计一个小时能写个十五副春联左右,晚上少睡几个小时,毛估估六七天应该能写好吧?就不知道季恒能写多少。   季恒的手速早就练出来了,大概算了一下一副春联就按照二十个字来算:“要是特别赶的话,一个晚上能写好,时间宽裕一点的话,两个晚上足矣。”   八股文规定一篇五百字,他一个晚上可以不眠不休的写可以写七八篇左右,但是那里面还包含了思考的过程,八股文难写,众所周知。   如果不需要思考,只是简单的写大字,一万个字的春联,他一整个通宵下来应该能写完。   吴晓梅再次被季恒报出来的时间震惊了,连带着刚刚计划好的时间节点都打乱了——她实在没有想到,季恒会说自己能写这么快!   而接下来季恒的表现,刷新了吴晓梅对他的认知! 第十一章 :速度惊人   吴晓梅有点以为季恒是在说大话,或者说是对自己的速度估计不足。   但是这个时候她也不好意思去戳破,毕竟这次写春联的主力是季恒。   只有吴大海深深的看了季恒一眼,没说什么,只是把自己珍藏的毛笔和墨水拿了出来。   毛笔和墨水都是那种便宜货,手里经过不少笔墨的季恒早上一过手就知道了。   毛笔他不意外,意外的是那瓶墨水,薄薄的一个黑外壳,里面的墨汁不用磨,直接倒出来就能用,大冬天的也不会凝结,就是成色和味道差了点,写出来的字有些细微处因为墨不够好的缘故,会有黏连,只是用于给农村人写春联用,尽够了。   少了磨墨的步骤,季恒提笔就能写,他拿到笔墨之后,心里又激动了起来——总算能够写个痛快了!   太久没有好好写字了,季恒的手有些发痒。   裁红纸很简单,吴大海今天心里装了一天的事情,中午又喝了不少白酒,此刻有些疲倦了,王美兰见状就让吴大海先去睡了,她和吴晓梅快手快脚的干起了活。   等吴晓梅和王美兰比着之前的春联纸大小裁了十张之后,吴晓梅就放在了桌上准备让季恒去写,没想到季恒却摇了摇头:“不够,凑够二十张再给我。”   季恒写字的时候有个习惯,喜欢一气呵成,不喜欢一直中断,他看了一下吴晓梅她们裁纸的速度,差不多二十张纸写完,她们能再拿过来二十张纸。   吴晓梅有些不解季恒说的不够是什么意思,不过就是再多裁十张红纸,这点小要求她扭身一会就给弄好了。   等二十张红纸垒成一摞,季恒才慢条斯理的把墨水倒进了一个干净的土碗里,修长好看的手执起浅棕色的细长笔管,竟是衬的这只手越发的白了。   只是最近季恒一直翻地干活,手心里长了不少老茧,冬天天气冷,冷风猛烈地刮过,在季恒的手上留下了细细的裂纹,破坏了这只手的美感,让见了眼前这一幕的人忍不住有些叹息。   季恒熟稔的将笔头放进了墨汁中轻轻蘸了蘸,等到笔头吸饱了墨汁后,他一改刚刚的慢条斯理,突然就在红纸上快速写了起来,一丝一毫的停顿都没有,一句“一年好景随春到”就跃然纸上。   仿佛吴晓梅才两三个呼吸间,季恒就已经把一张纸红纸给写完了!   不仅写完了,写出来的字还特别飘逸好看,吴晓梅不知道这个叫什么字体,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就是比照人家印刷出来的,也绝不输外头买的任何一张春联上的字!   到了这里,吴晓梅才终于明白,为什么赵先兵点名要季恒写春联,确实红纸不值钱,值钱的是季恒的字。   季恒写的飞快,不一会儿就把两幅对联写完了,等他再次蘸墨水准备写下一张的时候,才发现桌上没法再摆新的春联了,老的还摊在那边晾着,没干。   原本吴晓梅已经计划好了,季恒写完一幅,她就把春联摊开晾在铺在地上的干净竹席上,竹席面积大,晾的多,为此王美兰还特意找出了夏天的竹席擦洗了一番。   只是吴晓梅刚刚看季恒写字看惊住了,一向眼明手快的她难得没接上拍子,等季恒看过来了,她才反应过来,连忙珍之又珍的捧起季恒写好的春联放到竹席上晾去。   季恒心里大受感动: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的笔墨会被人如此珍惜!   吴晓梅心中暗念:可得小心点,这可都是钱啊!   季恒.......   本来吴晓梅想着等放好季恒写完的春联,她就去帮她妈裁纸,谁知道等她刚刚放完两幅春联,季恒这边新的两幅又写完了!   这速度,也太吓人了点吧!   最后就演变成王美兰裁纸,吴晓梅把写好的春联摊平晾干收拢,才堪堪赶上季恒的速度。   吴晓梅蹲上蹲下的拿春联放春联,一个小时之后腰背就疼的有点受不了了,再又放下一幅春联后,忍不住直了直腰,目光扫到季恒的时候,才发现他好像连姿势都没变过,一直保持着一种奋笔疾书的样子。   为了保证季恒晚上写字看得清,家里仅有的两盏羊油灯都贡献了出来,把季恒那一块区域照的亮亮的。   冬日的夜晚总是格外的冷,窗外北风呼啸而过,不那么密封的门窗发出轻微的响动,大家都忙于做手中的事,炉子什么时候熄灭的都不知道,堂屋里的温度越发的低了,可是这一切都好像影响不到全神贯注投入写字中的季恒似的,他只知道写完一张又写一张,笔走龙蛇,没有丝毫的停顿。   可能唯一的停顿,就是蘸墨水的空隙吧!   二十岁的青年人脸上还残留着少年人些微的稚气,颀长单薄的身子微微前倾,远山似得双眉下一双略微狭长的眼眸此刻向下凝视,在幽黄的灯光下倒映出睫毛的影子,薄唇微微抿着,透出专注的姿态。   吴晓梅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起来以前上学时候背过的一句诗句:腹有诗书气自华。   这样的季恒,好像浑身上下都被镀上了那一层朦胧的光一般,让人移不开眼!   冷风从门缝中吹过,让吴晓梅忽然浑身一抖,赶紧低下头继续收春联纸去晾干,表面上平静无波,内心深处却是在大喊:吴晓梅你怎么回事?看个季恒居然把你看呆了?长得好对一个男人来讲是最没用的优点好么!你是忘了他之前的所作所为了吗?   想到这里,吴晓梅发红的脸颊才冷却了下来,继续手头上的事情,不再多看季恒一眼。   时光在流逝,厚厚的红纸被裁切下来,又被填上文字,晾干,一幅幅整理好。   眼看着堆在墙角写好的春联越来越多,季恒写到快后半夜的时候,突然直起了腰,念叨了一句:“没了。”   吴晓梅手下动作没停过,她之前让季恒给她写了十个不同的春联,没用季恒推荐的那几个拗口的,只要那些财啊福的,吴晓梅想的简单:买这种春联的都是图个吉利喜庆,就要那种大俗的。   不得不说,在这方面吴晓梅把脉把的很准。   季恒写完50副春联后就换另外一套写,所以吴晓梅放的时候也要用好心思,不能给放混了。正当吴晓梅数着现在写好的四种春联够不够数的时候,突然被季恒的出声打断了:“什么没了?”   三个人连续已经搞了四个多小时了,半夜两三点正是人最困倦的时候,刚刚数春联吴晓梅都是强打起精神,问完话后直起身子,吴晓梅只觉得脑袋也有点昏昏沉沉的。   季恒扫了一眼困倦到不行的王美兰和吴晓梅,知道她们不像他经常熬夜读书写字已成习惯,乡下睡的早,普遍吃完晚饭六七点就睡了。   “墨汁用完了,两瓶都没了。今天写不成了,你们快去睡吧。”   吴晓梅和王美兰一看,还真是,两瓶墨汁都写完了!   平时吴大海一年到头都用不了小半瓶墨汁,到了季恒手里才几个小时就用完了!   不过此时娘两个已经困的眼睛都睁不开了,尤其是王美兰,年纪上去了精力也不如年轻人,白天又起的早,这个时候早就哈欠连天了。   被季恒催着去睡觉,两个人这时候也确实困倦了,王美兰回到自己房间倒头就睡。吴晓梅本来想整理一下的,但是此刻一点都不想动了,想着明天起个大早,在开门前把东西都搬进卧室好了,反正竹席上还有一堆春联没干呢!   等人都走了,季恒一个人留下来慢慢的把土碗和毛笔洗了,将桌上的东西整理干净后,拿起王美兰留下的剪刀开始将剩下的红纸也裁了起来。   窗外北风呼啸,窗内一个男人就着微弱的灯光裁剪着纸张,静谧到极致的屋内只剩下剪刀划过红纸的声音。 第十二章 :第一笔钱   第二天一大早,天色还没完全亮起来,吴晓梅就起床了。   看了一眼安分睡在地铺上的季恒,吴晓梅抿了抿嘴角,轻手轻脚地绕开后,开门出去了。   吴晓梅心里惦记着昨晚晾在竹席上的春联,准备先把春联都收起来后,再去厨房烧早饭,却在走进堂屋的那一刻,整个人呆愣住了。   昨天裁了一卷半的红纸,剩下的一卷半也已经被裁完了,整整齐齐地放在了桌子上。原本桌子上摊着的毛笔,土碗,墨水瓶子都已经收拾好放好。就连竹席上晾着的春联,也已经按照不同的对子分好,边边角角都对齐地码了起来——这样追求整齐的摆法,家里面除了季恒没有别人了。   一时之间,吴晓梅觉得心里头不知道该作何感想。   头一次,吴晓梅真正的产生了疑问:这个人真的是季恒吗?还是以前她带了太多的偏见,以至于没有去真正的了解过这个人?   这样强烈的反差,很难让人不去怀疑。   只是人确确实实还是那个人,以前他做的事情也真实的存在着,只是为什么改变呢?难道真的如同她妈分析的那样,是觉得回城无望,准备在这里踏踏实实过日子了吗?   吴晓梅一时之间也搞不清楚,也不知道到底哪一面才是真正的季恒,只能把这个疑问埋在心底,先处理手头的事情。   吴晓梅轻轻地把春联纸都收到了自己房间里的床上,罩在被子里,这才去厨房间做饭去了。   看了一眼厨房里的食材,吴晓梅没有去烧最近一直吃的玉米面粥,而是从碗橱下面的柜子里掏出了一袋微微有些杂质的面粉,用大碗掏了两碗面粉出来,同时在烧开水的时候也开始揉面。   等到面揉的差不多了,吴晓梅一遍又一遍的抻面,将面越抻越细,然后切成几段后就将面条放入了滚烫的开水之中。   在等面煮熟的过程中,吴晓梅又快手快脚的调了四碗酱油汤,切了细细的绿葱花,等面条一好,就快速地捞入碗中,撒上碧绿的葱花,一碗香气扑鼻的阳春面就做好了。   在吴晓梅做面的时候,其他人也都陆陆续续的起来了,等他们洗漱好,吴晓梅正好将面条端了出来。   吴大海看了今天的早饭,眼前一亮:“这两天你们要辛苦了,是该吃点好的,来来来,小季也快坐下来吃,面坨了就不好吃了!”   季恒一直弄到快凌晨了才去睡了一会儿,后来听到了家里的响动就也睡不着了,干脆也跟着起来。忙活了一整个晚上,肚子里早就空了,这个时候吃一碗热乎乎的面条,无疑是一种享受。   况且,这碗面条的味道还意外的劲道好吃,面汤也弄的不咸不淡刚刚好,季恒本着食不言寝不语的原则,埋头吃了起来。   除了刚刚到这个世界里时,那碗有卧着一只荷包蛋的粥,就数今天这碗面吃的算是最好了。   季恒隐约知道,这碗面是对他昨夜工作的一点犒劳。   上辈子的季恒是文弱书生,从没干过重活;这辈子体力是好了一些,但绝对比不上村里干惯了农活的汉子。   季恒在了解完工分制度后,就知道自己靠做农活吃饭是吃不饱的。就算吴晓梅不说,他也可以从村里汉子若有若无的目光中看出对他力气的嘲讽。   现在他能靠以前的本事赢得一点吴家人的尊重,他觉得昨晚的辛苦很值得。   吴大海听完吴晓梅汇报昨晚上的进度,虽然心里还是吃惊季恒的速度,但是也慢慢地开始接受起自家女婿的本事,听到说墨水没了,连忙表示:“今天我正好要去乡里开会,我去赵先兵那边再拿个四瓶墨水回来,应该够了吧?”   赵先兵说过笔墨不够可以问他拿,不过他之前以为自己库存的两瓶够用了,谁知道才一个晚上就写完了。   季恒算了一下,写完接下来的那么多春联,差不多三瓶墨水够了,多拿一瓶以备不时之需,于是便点头应是:“爸你要是看到了赵伯伯,就让他明晚过来取春联吧,今晚上就能写完。”   现在纸已经全部裁好了,墨水四瓶也够了,今晚上再熬一夜,一鼓作气写完不是难事。   “不用这么赶的,悠着点好了,咱做这个本来也就不是为了赚钱,只求个心安。”要不是赵先兵答应他摆平赵红军那边,他肯定不答应做这种试探边际的事情。   “早做完早心安。”季恒放下碗筷说道。   吴大海想想也确实是这么一个事,这么多春联放在家里被人看到了也是不好,解释起来麻烦,还不如赶紧弄完了让赵先兵带走算数,后面分不分钱啥的再讲好了。   吴大海还要赶着去乡里开会,吃完之后抹了抹嘴巴就先走了。   临近年关,家里零零碎碎的事情还是挺多的。王美兰早早的把儿子寄回来的钱和布票都换了布回来,想着在儿子回来之前给他做一身新衣服,有剩下的藏蓝色布料她本来是想给吴大海也做一件的,现在倒是改变了想法。   家里的活吴晓梅看不上季恒的手脚,赶他去房间里让他睡一会儿:“你去休息一下,吃中饭了喊你,今晚还要通宵。”   季恒二话不说就钻进了房间里,直到吃午饭前都再也没出来过。   吴晓梅撇撇嘴,心道:这倒是他一贯的作风。   其实季恒回到房间里也没有睡,上辈子科考的时候连续在考棚里熬三天三夜都是常事,自己投入学习的时候也经常通宵达旦,小小的熬上一夜根本算不了什么。   只是季恒也不想干家里的活,他还是惦记着他作为读书人的体面,还讲究着所谓君子远庖厨的姿态。所以一来心里有些抵触,二来也确实做不来,吴晓梅赶他回房间倒是让他松了一口气。   只是在房间他也睡不着,春联也都写完了,绕着房间里转了两圈,季恒的目光突然被一个纸箱子吸引了——虽然纸箱子里的东西只露出了一角,但是如果没有看错的话,里面装的是书?!   季恒自己的东西很少,吴家给了他一个木箱放置他的东西,其他房间里的东西都是吴晓梅的,季恒自从到了这个世界里来后,从来没有碰过吴晓梅的东西。   君子坦荡荡,不窥伺他人,这点风范他还是有的。   只是此刻看到了疑似书籍的东西,季恒实在心痒难耐,忍不住悄悄打开了那个放置在吴晓梅床脚的纸箱——里面确实都是书,而且是吴晓梅从小学到初中的所有课本!   季恒首先拿到的最上面一本是初三语文,他心“砰砰砰”地跳起来,好像那天他看到楚不凡拿的那本书,就是叫《语文》,而《语文》是楚不凡口中的“高考”要考的!   季恒一下子就投入进了书的海洋中。   “晓梅,一会儿你洗好碗来我房间里。”王美兰见吴晓梅在整理碗筷,马上叮嘱她道。   “知道了,妈。”吴晓梅应了一声。   等她将厨房打扫完,走进她妈的房间,就看到王美兰在裁布:“晓梅,这块布一会儿你拿到你房间里去,快过年了,你给小季做一身新衣服。”   王美兰一边手下不停,一边和吴晓梅说道。   “不是说给爸做件新衣服吗?给他干嘛?”而且这个布料用的是她哥的布票,这样也不妥当。   “你爸他还有几件衣服穿,你也不关心关心小季,他身上的衣服就那两身,穿来穿去都磨破了好几个地方了。小季他爸妈不在身边,我们就是他爸妈,可不该多关心一下他?”   女婿昨晚的表现让王美兰特别满意,而且她心里头也突然冒出来了一个念头,可能之前季恒不乐意干活就是不是干体力活的料,哪怕现在硬着头皮干了,也干的不如真的有力气的人。   或许季恒就是以前村里人说的秀才,天生就是该吃读书这碗饭的!   只不过国家现在也不知道闹什么,也不让人好好读书,读了书有大学问的人又要被□□!   王美兰实在搞不懂这些,但是不妨碍她去尝试着理解季恒——这孩子就写字那个劲看的出来不是个懒的,或许以前是他们误解他了。   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这句话是一点都不错。现在季恒就是慢慢入了王美兰的眼,所以王美兰也想方设法地想撮合一下吴晓梅和季恒。   吴晓梅心里头有些不乐意,比起给季恒做衣服,她还是倾向于给她爸做,她爸一年到头多辛苦啊.......   不过最后被她妈念叨久了,吴晓梅只好先收了布料,准备过几天再说。   吴晓梅是个拎得清的,她哥对她再好,也不一定她以后的嫂子也能这样。先不说她和季恒现在的关系到底怎么样,就说他们这个小家都是依附着她爸妈生活的,唯一的一点点家底还是她和季恒办结婚的时候她妈塞给她的三十块钱。   眼看着吴斌就要相看人家定亲结婚了,这种拿他哥的东西贴补妹妹家的事多了,难保以后的嫂子心里面会有想法。   所以吴晓梅想等到写春联的钱真的下来了,再想这个衣服的事情不迟。万一要是这个买卖没有赵先兵想的那么好,那她就把衣服做完给她爸穿好了。   而这个结果没有让吴晓梅等太久,在季恒花了两个晚上把五百六十幅春联全部写完交给赵先兵后,不过等了四天,赵先兵就又来了。   而这一次,他是带着一沓钱过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大家觉得还不错的话,麻烦点点手指,加入收藏,谢谢大家支持!!!! 第十三章 :尝到甜头   赵先兵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这个时候农村的冬夜各家都是躲在各家屋里,没什么人出来,所以他一路上避着人也没被谁看到。   等赵先兵进了堂屋,还没喝上一口吴晓梅倒的热茶,就已经先把怀里的一个塑料袋掏了出来往桌上一放,对着吴大海乐呵呵地笑道:“吴老弟,五百六十幅春联全卖出去了,不过卖的那个人也要抽一毛,所以三毛一幅春联的话,咱们三一人五十六块钱,你数数。”   吴晓梅听到了赵先兵的话,柳叶似的眉忍不住蹙了一下:供销社里的春联带票是三毛一幅,拿出去卖不要票的话至少可以多卖个五分钱,首先这个定价就有些不对头。   其次,就像她之前说的,真的值钱的是季恒的字,那个卖的人担了风险的,抽一毛的利也就算了,赵先兵只是中间牵线搭桥一下,也抽走一毛的利就多了些。   但是这是之前她爸和赵先兵谈的,尽管有些不公平,吴晓梅也没有吭声,在她爸要婉拒数钱的时候,吴晓梅直接把塑料袋子接了过来,笑吟吟道:“我爸眼神不太好,现在天太黑了,还是我来替我爸数吧。”   她爸是什么人,吴晓梅太清楚了,最是要面子,按照他一惯的风格,他铁定是不会去数这个钱的。   但是亲兄弟都要明算账,何况这里明显还是他们家吃了暗亏,当然要算的个清楚明白。   赵先兵抬眼认真看了两眼吴晓梅,小姑娘也就刚刚十九岁,普通的十九岁农村姑娘看到那么多钱都会吃惊不已,就是他拿到这么些钱的时候,这心也狠狠跳了几下。吴大海这个闺女倒是脸上一片淡然,好像经手的只是五六毛钱似的。   这个钱可能就是卖春联人家付的钱,所以都是一张张散碎的一毛、两毛的毛票,不过吴晓梅手脚利落,很快就把毛票按照面额归拢好,数出了金额:“赵伯伯,数目都对的,谢谢你特地来跑这一趟。”   吴大海和王美兰盯着吴晓梅把钱都点了一遍,心里头也是震撼不已——虽然这个钱还比赵先兵说的还少了一些,但是这才两天功夫就赚了这么多钱,这对老实巴交了一辈子的乡下夫妇是怎么都想象不到的!   而季恒则是看了一眼吴晓梅经手的钱,坐在一边一言不发。   赵先兵在吴晓梅那边没有找到成就感,瞥了一眼面露震撼之色的吴大海夫妻,这才心里平衡了一些。   不过今天他主要找的人还是吴家的女婿:“季知青啊,你的字是真的好!人家拿出去一卖,都夸这春联写的好,还有些镇上人家都一下子买了十几幅拿去送人的都有!这不,那头说咱们可以再趁着还有时间,多写一些拿到周边的镇子和村里去卖,保管有多少咱能卖多少,你看行吗?”   顿了顿,还没等季恒表态,赵先兵连忙补充道:“对了,纸笔还有墨水你都不用担心,我都给你准备好,你给我大概透个底,一天能写个多少?我按照你的量去弄红纸去。”   季恒目前还不是很清楚这个五十六块钱的购买力是多少,只是看赵先兵说话的表情和语气猜测应该还算不少,于是就准备点头答应下来。   刚刚想报个自己通宵能写多少幅春联的数目,却感觉到脚背上一痛,抬眼看过去,却是见吴晓梅朝他眨了一下眼。   季恒愣了一下,不知道吴晓梅踩他干嘛,吴晓梅则是趁着季恒发愣的空档,对着赵先兵笑眯眯道:“赵伯伯,上次我爸答应你,你应该知道是为什么。咱家是老实本分的农村人家,种种地赚赚工分也够一家人吃了,犯不着冒什么险。我看就算了吧!”   吴晓梅这话一出,把赵先兵彻底给说急了!   他原本以为自己掏出这么多钱摆在台面上,这吴家人尝到了甜头,哪里有不肯写的道理?可是没想到这吴家女儿是一口就回绝了!   断人钱财如杀人父母啊!赵先兵是多得意自己找到这么一条生财之道,第一次来钱这么快、这么多,让他整颗心都火热了起来,而且那边的人还答应他说是来多少卖多少,只要赶在春节前就行。   之前赵先兵有多得意、多激动,现在一盆冰水浇下来,就有多懊恼、多生气!   不对,当家的又不是这小姑娘!赵先兵连忙把头转向了吴大海。   吴大海刚刚是对着这笔钱心动了,也是想脱口而出答应的,但是现在吴晓梅这么一说,他又迟疑了:“晓梅说的不错,要不,就算了。”   王美兰是个没主意的,而季恒则是已经尽量保持自己脸上的表情不变——毕竟谁的脚一直被重重的踩着,不惨叫出声已经是配合了.......   算了??!   算什么算!   赵先兵都恨不得把这家人给摇醒了——放着这么多钱不赚,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   见赵先兵真的发急了,吴晓梅又给赵先兵空了的茶碗里倒了半碗热水,不疾不徐道:“赵伯伯关心我们家我们知道,但是这写春联真的费事,咱家季恒不敢在白天写,只能放在晚上写,我和我妈还要裁红纸、晾纸收纸,也得跟着干一整晚。我和季恒年纪轻倒是没事,万一把我妈给累病了,我们家就那么点家底,赚的那一点钱还供不上医药费的啊!所以赵伯伯还是理解一下吧。”   赵先兵先是一呆,然后才在心里缓缓明白过来!   这是一只小狐狸!   说什么不愿意写,绕着弯子跟他说钱没给到位呢!   赵先兵知道自己是黑了一点,其实他们卖出去的价格就如同吴晓梅预判的那样,不带票三毛五一副,那边抽一毛,给吴家抽一毛,他独占了一毛五的利。   原本以为吴家常年在农村,见到这么多钱已经是不得了,根本不会多想,没想到吴家的女儿这么厉害!这是碰到对手了!   赵先兵眯了眯眼,这才正眼看起了眼前这个长得挺漂亮的小姑娘——这姑娘要是真和红军成了,就凭她这个脑子这个心计,真的能把老赵家带出来!   红军这小子,遗憾了。   这时候赵先兵也大概明白了点,为啥赵红军对着季知青那么大的气性,要是是他儿子的话,这个儿媳妇怎么都要帮着儿子搞到手的!   不过这个时候,赵先兵最先感受到的是一阵头疼——到嘴的肥肉要被分了啊!   赵先兵从小喜欢做生意,脑子也灵光,但是为了家庭为了求稳,他不敢自己去做倒买倒卖的事情,而是选择了进编制内,稳稳当当的过日子。   只是他只要一碰到机会,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里,他都要捞上一笔,也见了不少形形色色、三教九流的人,没想到今天倒是被一个十九岁的小姑娘将了一军!   “这样吧,我自己这边再让三分利出来,你看行不行?”赵先兵不想再和吴晓梅兜圈子了,直接报了价。   “赵伯伯,我不是这个意思,您真的是误会了.......”   “四分!”   “我们家季恒也不太敢做这种事,这两天一直和我说心里砰砰砰跳的,害怕。我看真的算了,不是钱的事情。”   季恒: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了?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五分!不能再多了!”赵先兵咬牙切齿地报出了他的底价。   吴晓梅这才粲然一笑,即使在昏暗的洋油盏下,那般自信甜美的笑容也看的季恒一呆。   “那就真的不好意思了,等我们赚了钱,到时候叫我爸好好请您喝一杯!”   赵先兵.......   等两家人商量妥当了细节,送走了赵先兵后,吴大海才神色复杂地看了自家女儿好几眼——怎么从来没发现他家女儿这么贼精贼精的!   不去搞投机倒把,都屈才了她了! 第十四章 :准备过年   季恒这一写,就一直从腊月十二写到了腊月二十五,基本上每天通宵,每个晚上要写将近400幅春联样子,王美兰和吴晓梅母女两个帮着裁纸晾纸都来不及,有时候还要喊吴大海一起来帮忙!   这十三天来季恒几乎过着昼夜颠倒的日子,就算以前也是勤学苦读,但是那也是实在太累了就去休息,从来没有过为了赶工写字连续这么多天不睡觉的,再加上白天的时候季恒还会抽出一点时间去看吴晓梅的课本,于是眼看着季恒眼底下的乌眼青日益加深,人也又瘦了一圈。   吴晓梅她们还好点,两个人能轮流上下半夜,都是做惯体力活的人,这点活真算不上什么,吴大海也能来帮忙,两个人晚上都能睡上一会儿。白天吃了午饭再去睡个午觉,还能补回来点精气神。   所以整个家里,就季恒看着瘦的最多、精神最差一些。   等到腊月二十五那天,王美兰就直接拉着吴晓梅进了房间:“今天晚上春联送出去后,说什么都不写了,你看看小季都写成什么样了?他也太拼命了!”   吴晓梅咬了咬下唇,这回难得没有在王美兰面前反驳什么:“嗯,我知道了。”   吴晓梅也从来没有想到过,季恒也有做事拼命的一天。   写春联看着容易,可是这要写的又快又好,还不能写错,那可都是要动脑子的。   赵先兵那边也是抠,让了五分利之后,后面的红纸、墨水都要吴家自己出钱,所以季恒写字的时候尽量不浪费任何一张纸,毕竟写错一个笔画,那整张春联纸就作废了。   这是体力加脑力的双重挑战,尤其到了后半夜又是人最犯困最疲劳的时候,季恒能连续坚持十三天,还一直保持着高产量,也确实让吴晓梅感到震惊!   但是当吴晓梅和季恒说接下来不用再写的时候,季恒却是一口回绝:“为什么不写?不是说可以写到年三十的吗?”   那边现在春联生意做得如火如荼,还发展了好几个别的村镇的人一起批发出去卖,所以上次赵先兵过来的时候说这个生意可以做到大年三十,不愁卖不出去。毕竟就算过了年,也还会有人陆陆续续买上一些。   “太累了,也快过年了,我们休息一阵子。”吴晓梅看了眼季恒青黑的眼底说道,说是“我们”,其实主要是想让季恒休息了。   季恒思索了一下,摇摇头还是反对:“春联生意只能做到年三十,再想赚这个钱就要等到明年了。”   如果换在几年前,季恒虽然心里清楚钱财重要,但是绝不会渴望至此,毕竟他是自命清高不凡的季秀才。但是经历了家变,经历了父亲无钱医治的悲痛,经历了母亲日日为人缝补衣裳、做绣活做到眼睛都快瞎了,季恒知道钱财,真的不仅仅是身外之物。   生活已经给过他重重几耳光的教训了,难道他还要在这辈子继续执迷不悟吗?   以季恒的智商,虽然他不通商贾之事,但是也明白春联这个东西是时令性的,就算生意再好,也就只能卖这一段时间——所以他才拼了命的写!   况且他心中还有要科考的打算,他与吴家关系算不得太融洽,就算是融洽,也断没有女婿需要岳家供养读书的道理。   季恒是迂了一点,但绝对不傻,否则如何在人才济济的江宁府考中第七名的举人?   吴晓梅愣了一下,没想到季恒会拒绝,不说之前的季恒最是会偷奸耍滑的,就算是个勤快人,这么多天熬下来都要吃不消了,季恒却还想继续下去。   这样的季恒已经背离了吴晓梅的认知了,只是吴晓梅习惯了对着季恒冷言冷语,再要去劝竟也一时间说不出什么暖心的话,只能硬邦邦道:“你看看你都快瘦脱相了,过完年村里就要开工挖河,你到时候哪里干的动?”   在季恒拥有的记忆里,这个挖河可是印象深刻,必须全村人都得参加,而且比平时下地还要辛苦数倍,原身就经历过一次,已经是对这件事排斥到了极致。   “离挖河还有十几天时间,我写到三十就停手,还能休息一段时间,不妨碍。”季恒衡量了一下,还是坚持要写。   顿了一下,季恒又补充了一句:“男人就是要养家糊口。”   这句话是之前吴晓梅在原身经常不出工、好吃懒做的时候拿来吼人的,没想到现在却成了堵吴晓梅话的现成理由。   吴晓梅被噎了一下,心里头想着:这个季恒还挺记仇的,那你想写就写吧!   懒的再劝,吴晓梅冷哼一声,气呼呼地就走了。   钢铁直男季恒有些摸不着头脑:吴姑娘最是喜欢赚钱(赚工分)的人,他努力写字赚钱还不合她心意吗?难怪孔夫子都言,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怪哉,怪哉!   最后吴晓梅还是只让季恒写到了腊月二十七,找了个墨水断货的理由,才让疯狂写字的季恒停了笔。   吴晓梅心里头忍不住擦汗——这个季恒努力起来,连她都怕!这眼窝都写的凹陷下去了,竟然还握着笔不舍得放!   吴晓梅其实不懂,季恒到了这个比体力的年代,他惆怅到无以复加。而只有拿到笔,他才感觉到了自己的价值,才能提醒自己上一辈子的事是真实的存在的——哪怕写的是他曾经最看不上眼的一些大俗的春联而已。   写春联的事情告一段落了,吴家人才有心情真正开始准备过年的东西。   “晓梅,你把这些放好。”王美兰把一大包鼓鼓囊囊的布袋子塞给吴晓梅。   王美兰声音压得低低的,怕吵醒隔壁房间睡觉的季恒,把布袋子给吴晓梅的时候小心谨慎的跟做贼似的。   吴晓梅大概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但是打开一看还是吃了一惊:“妈,你咋给我这么多钱?!”   王美兰朝着吴晓梅“嘘”了一下:“小声点!”这钱来的太多太快,王美兰握着这么一包钱心里头都砰砰砰的跳。   “这里一共是八百九十三块四毛,你收好,都是你和小季这半个月赚的钱。我这边还有一些你哥寄过来的票,过年了,你们也成家了,是该多添点东西,明天你和小季就去镇上供销社看看。”   这里一共多少钱吴晓梅比谁都清楚,毕竟每天的钱都是经过她的手再给吴大海的,没想到父母却是要把钱全部给她!   “妈!你给我这么多钱干嘛啊?这,这太多了!”吴晓梅和赵先兵谈判的时候可以装的毫不在意,但是真的手里拿到近一千块钱的时候,她还是有些不知所措的。   王美兰握了握吴晓梅的手,让她安静下来听她讲:“晓梅,当时你们结婚的时候,小季这边是什么都没有的,咱家你也知道,你爸空有一个村长的名头,什么都不往家里扒拉还要往外送,这些年要不是你哥时不时地寄点钱回来攒了点家底,还指不定过成什么样呢!所以你们结婚,我和你爸也就帮你们弄了一下新房间,打了一张床和一个柜子,其他啥都没有。”   王美兰说到这里的时候,也觉得亏欠了女儿许多,比起十六岁就出去当兵的儿子,小女儿一直养在身边也更加贴心,王美兰难免心里更偏着一点。当时女儿这种情况下嫁给了季恒,季恒那边又是一穷二白的样子,王美兰因为女儿嫁妆的事情心里不知道难过了多久。   “这些钱原本就是你们小两口挣得,虽然咱们还没分家,但是你爸也同意把这钱给你们,你们自己好好收着就行了。以后你们总要自己当家的,钱别乱花,但是有该用的,也别委屈了自己。镇上小姑娘都用起雪花膏了,咱家姑娘长这么俊,也该用起来保护保护这张俊脸!”说到最后王美兰还打趣了一下吴晓梅,但其实在妈妈心里,自家女儿用多好的东西都不过分,只不过是自己之前没能力罢了!   如果以前季恒是让王美兰初步满意,那么现在就是非常满意,她看的出来季恒真踏实下来是个能过日子、能下苦心的人,晓梅跟着他错不了!   农村里不分家的时候,儿女就是挣了钱也都是要给父母长辈的,就如同她哥,每个月给父母雷打不动地寄钱,她这个做妹妹的也没少沾哥哥的光。   而现在,她爸妈把钱一分不少的全给她自己保管,她心里有些不好意思的同时,又有一种被偏爱的暖意:“妈,你们也帮了不少忙,这个钱我不能全拿,你还是拿回去一半吧!”   母女两个推了半天,最后王美兰拗不过吴晓梅,还是拿了一百块钱,不过王美兰给了吴晓梅好多票据,让她明天抓紧时间和季恒把这些东西买回来:“这些都是你哥之前邮回来的票,好多都快过期了,趁着过年把能买的都买回来。”   这年头买东西除了钱还要票,否则有钱都买不到。部队里发的票多又齐全,吴斌一个人在外根本用不完就全往家寄,但是吴家之前的状况往往是票多钱少,今年倒是趁着手里头有钱多买些东西了。   当吴晓梅拿着一堆票券和一大包装着各种毛票的钱轻手轻脚回房间的时候,看到原本应该在睡觉的季恒并没有睡着,而是坐在小方桌前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书。   “你在干什么?”   吴晓梅突然的出声吓了季恒一大跳,他着急忙活地把书盖在手下,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情人节快乐!疫情期间在家过情人节也是不错的选择哈哈 第十五章 :采购年货   看季恒支支吾吾、手忙脚乱的样子,明显是做了什么心虚事,吴晓梅反到起了疑心,凑过去将小手往季恒面前一摊,意思很明显。   季恒见事情躲不过了,心里懊恼的很,怎么自己就看一篇文章给看入迷了,没听见吴姑娘的脚步声呢!   见是躲不过了,季恒只好忐忑地把书本放到了吴晓梅的手上——不告而拿也,是为窃!学生给至圣先师丢脸了!   季恒低着头紧抿着唇,仿佛是一个被老师抓包批评的学生似的,让吴晓梅更加怀疑手上的到底是本什么书,该不会,是什么□□吧!   想到这里吴晓梅心头一跳,赶忙低下头一看,好么,是她初二的语文课本而已!   “你看我课本干什么?”吴晓梅纤眉一挑,走着,奇怪道。   季恒被人当场抓包,也不好意思再说谎了:“我好久没碰到书了,想看看。”   季恒这几天一直在熬夜写春联,白天清醒的时间到底有限,毕竟精力跟不上看了书也看不进去,所以半个月了也就刚刚看完两本初三的语文书,现在正看起了初二的语文。   这是季恒第一次接触这个世界的书籍,而且这个语文是楚不凡说的高考要考的书籍,这就说明在这里,这些书里传递的思想就是官方的思想,他也很想知道在这个让他觉得有些奇怪的世界里,官方的思想是什么。   季恒看书速度很快,他以前看的书都是竖排的文言文,现在看起了白话文写的书,是更加的快,但是他思考的时间却更长。   书里面很多文章都是歌颂领导人,歌颂GC党,还有歌颂劳动人民,这一类的文章被季恒统一归类为歌功颂德类文章;还有一部分是用白话文写的小文章,有发人深省的寓言小故事,有一些作家写的随笔,甚至还有一些类似诗歌体裁的文章,尽管是用白话文写,但是依旧可以看出来笔者笔力不俗,不落窠臼,并无不雅之感;最让季恒感觉神奇的,这些书里也有他之前学过的古诗文和古文,只是都是非常浅显易懂的那些,有些都是他蒙学的时候学的东西了,这些对季恒来讲太过简单,匆匆翻一遍就过了。   他最喜欢的是这个时代人写的诗歌,和他学的严格的五言律诗,八言绝句,各种带有词牌名的诗赋不同,这里的诗歌更加的潇洒浪漫,也更加的注重那一霎那灵感的捕捉,而不是恪守形式和韵律。   例如那一句“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具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这是多么豪迈的人才能发出的感叹,点评了历朝历代的伟大君王,如此自得,如此潇洒,如此充满了自信!   这些让人畅快淋漓的感觉从这首诗中传来,让人忍不住顶礼膜拜!过去的季恒只知道写八股文,那般严格限制格律的文章,绞尽了脑汁只为了辞藻的华丽堆砌,格式的工整无误,对于具体的内容往往就自顾不暇了。而这里的文字却有一种鼓舞人心的力量,那般不羁奔放的自由让从来都是在文字中压抑着自己的季恒第一次感受到了文学真正的力量。   于是乎,季恒读着读着就有些醉了,也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忘了还要警醒吴晓梅的到来。   不知道吴姑娘会不会就此收回她自己的书籍,毕竟她对我一向感官不佳,若是不给我看的,我又该去哪里找这些书籍?哎,真是失策失策!   正当季恒懊悔不已的时候,吴晓梅却是不以为然地把书又还给了季恒:“我当你看什么呢!这些书你要看就看吧,都是我上学时候用的书,现在也派不上用场了。”   吴晓梅只以为季恒在乡下呆的无聊,好久没有看书了,就是看看教科书也是好的。看到季恒能写一手好字的情况下,这人爱看书也就不值得奇怪了。   季恒听到之后心下大喜,连忙站起来对着吴晓梅就是一揖:“多谢多谢!”   吴晓梅倒是被季恒的举动吓了一跳,不就给他看几本书吗?还鞠躬干什么?连忙往后退了一步,娇喝道:“好了好了,你要看书就看好了,做什么怪动作?不过你今天可要好好休息,明天我们要去镇上买东西,你帮着一起拿。”   季恒这才想起这个世界里已经不兴作揖这一套礼仪了,连忙直起身来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听到吴晓梅说让他明天去帮忙也没拒绝:吴姑娘虽然凶悍了一点,不够温良恭俭,喜欢对着男人呼来喝去,但是人绝对是好人,楚不凡连看都不让他看的书,她都大方的都给他看了。   可以说两个人完全是鸡同鸭讲,心理活动没在一个频道上,却也是聊的异常和谐。   吴晓梅在季恒对面的小方桌前坐了下来,脑子里过了几遍,还是将那包钱拿了出来:“这次我们一共赚了八百九十三块四毛,爸妈也帮了不少忙,给了他们一百块,还剩下七百九十三块四毛,这里你功劳最大,你拿五百块吧,你看怎么样?”   说到底这个钱大头都是季恒挣得,她拿近三百块钱已经算有点赚他的便宜了,所以说完之后,有些紧张地抿紧了嘴,看着季恒不说话了。   季恒心思早就已经又飞到了手头的语文书上,闻言头也不抬地说:“钱都你收着,如果我要用钱的时候再问你要好了。”在季恒的世界里,女主内,男主外是天经地义的,就算是被迫组成家庭的局面,男人赚了钱也是该给女人统一调配的。   况且,他自己本身不怎么通俗务,吴姑娘能把大部分的钱分给他已经能看出不是那等贪财之人,把钱给她保管支配更加合适。   吴晓梅却是听愣了,慢慢的,她低下了头,脸有些红了起来。   季恒半天不见吴晓梅的回应,抬头一看却见佳人双颊微红,忍不住出声询问:“你脸怎么红了?是不是生病发烧了?”这天这么冷,屋里也没烧炭火,脸那么红应该是生病了吧?   吴晓梅.......   你才生病了!你全家都有病!   吴晓梅把钱袋子一收,直接气哼哼得藏到了自己放钱的铁皮盒子里,用小锁锁上了才放心。   原本不想再理会这个人了,但是临出房门前还是忍不住催促:“你给我赶紧去睡,别到明天跟我说没力气搬不动东西,哼!”   季恒这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本,钻进了被窝里闭目养神。到底身体已经累极,没一会儿就有轻微的鼾声传来。   第二天一大早,季恒和吴晓梅吃过早饭,就每人背了一个大背篓往镇上赶。   稻乡村里到快过年的时候,每天都有一辆牛车往返镇上,只不过一般都要等人到齐了才出发。今天吴晓梅要买的东西多,很多还是紧俏货,所以想着早早出发,省的到时候人多了排队都买不到。   离稻乡村最近的一个镇名字叫常家镇,常家镇是个小镇,镇上拢共就六七百户人家,但是周围七个村落的人想要真的买点东西都要跑到这边常家镇供销社来买,所以等季恒和吴晓梅到了供销社门口的时候,早就已经排起了长队。   供销社是由原来镇上的一座小庙改建而成,门面还是挺宽敞的,走到里面还有点古色古香的味道,只是如今人挤着人,大家都一窝蜂地往前挤,任谁都没有了欣赏周边风景的心情。   季恒双手抱着个大箩筐,有些皱着眉看着谁边大呼小叫的人群,不时还被人撞得有些趔趄,双眉就皱的更紧了。而吴晓梅则是十分热衷于在供销社采买买东西,如同一条欢快的小鱼一样在人群中东游西荡,不一会儿手上就提满了东西。   “哎,季恒,你怎么还没买上这个糖果?”吴晓梅安排季恒到买糖果的那边排队,过年了,买糖果的人多,所以吴晓梅就安排他在那边,她自己则是挤过去买了一些油盐酱醋。没想到她这边都买了一圈了,季恒的队伍却越排越后!   “好多人插队.......”季恒皱着眉小小声的说了一句,周围好多高声喊叫的大爷大妈,力气比谁都大,季恒看着又是文文静静的腼腆小伙子,不插他的队插谁的队?   吴晓梅气结,干脆也不管季恒了,把手里的东西往背后的箩筐里一放,然后连东西带箩筐都递给了季恒,让他看好东西后,自己就又钻入了人群中奋战了。   季恒背后背了一个箩筐,手里还抱着一个,更挤不过其他人,慢慢地就被推到了卖冷门东西的柜台边,毕竟那边人少。   刚刚站定,季恒就听到一个高亢的女声在耳边传来:“诶,这不是晓梅和季知青吗?也来买年货啊!”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喜欢的话请收藏一下哦!作者君目前正在攒稿中,和编辑商量了2月18号入V,到时候会有万字长更!   【晋江文学携手作者祝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平安康乐!同时温馨提醒大家勤洗手 戴口罩 多通风 少聚集】 第十六章 :给我买它   吴晓梅这个时候刚刚又抱着一堆东西过来,里面有两袋红糖、一斤糕点、三小捆桃酥,一对搪瓷盘子,两瓶玻璃瓶贴着红星二锅头标签的白酒,胳膊底下分别还夹着一条“西湖”香烟,小脸热的红扑扑的,满脸的高兴喜悦,看的季恒愣愣的。   平时这吴姑娘总是板着一张脸对着他,难得给他一个笑脸,没想到她笑起来还挺好看的。季恒忍不住心中暗暗想道。   不过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那么多力气精力,在人群里挤来挤去还能拿这么多东西不被挤坏,也是厉害!   吴晓梅把东西刚刚往季恒的箩筐里一放,就听到了这个高亢的女声,扭过头看去,顿时原本兴高采烈的小脸就有些冷下去了,不过还是礼貌地打了一声招呼:“大伯娘、晓娟你们也来买东西?”   吴大海还有个哥哥吴大山,兄弟两个都成家了之后就分家过日子了,以前兄弟俩个感情也还算可以,但是自从吴大山娶了媳妇之后,两家的矛盾就多了起来。   吴大山的媳妇就是眼前这个声音高亢、肤色微黑、身材高大的女人孙秀英,为人也厉害的很,加上王美兰温顺不多话,两家人家没分家的时候,没少为难王美兰,家里但凡有点脏活累活都丢给王美兰去做。   可以说,吴晓梅稍显泼辣的性格在童年时候为了维护王美兰没少受这个大伯娘的磨砺,也因此,自然对这个大伯娘亲近不起来。   而孙秀英的女儿吴晓娟也从小和吴晓梅不对头,两个人是同一年出身的,算是从小比较着长大,家里长辈、村里乡邻见着两个姑娘,首先夸得必然是吴晓梅,毕竟吴晓梅长得好、做事又爽快,很是讨人喜欢。而这些话听在吴晓娟耳朵里,又加上她妈经常在她面前说吴晓梅和王美兰的不是,自然更加增加了仇恨值。   见吴晓梅反应那么冷淡,吴晓娟看了一眼在吴晓梅身边乖乖站着的季恒,心里头也说不上来就有气,暗地里翻了个白眼,拉了拉她妈的衣袖:“妈,我们快点过去吧,晚了东西都卖完了。”   每次吴晓娟站在吴晓梅身边就不舒服,其实吴大海和吴大山两兄弟长得都不差,但是娶得老婆颜值就差了许多,而吴晓娟还偏偏更像她妈,肤色黝黑,人也长得高大壮实,和亭亭玉立的吴晓梅搁一块,确实差距太过明显。   不过孙秀英一直在吴晓娟面前说,像王美兰和吴晓梅这种长得妖艳贱货款的女人,在农村里是不吃香的,看着就没几两肉干不动活,就会穿衣打扮,搞不好还不安分!所以吴晓娟在吴晓梅面前又有些自卑又有些莫名的看不起吴晓梅,感情比较复杂。   一直到吴晓梅和季恒结了婚,吴晓娟才彻底觉得自己比吴晓梅强上不少:毕竟嫁了一个一无所有的知青,听说还是个好吃懒做的,能好到哪里去?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就像她妈说的那样,两个人都是样子货,要不是靠着她当村长的爹,估计一家子都吃不饱饭!   所以这个时候看向吴晓梅和季恒的眼神也是充满了鄙视,一副不想和他们多说话的样子。   吴晓梅.......   季恒.......   原本孙秀英就是看到了吴晓梅他们又想嘲笑几句季恒光吃不会干活、还摔破了脑袋的事情,结果她一低头眼神就落到了季恒抱着的箩筐里——嘶!怎么买了这么多好东西!   那些油盐酱醋什么的也就算了,里面竟然还有两条“西湖”牌香烟,两瓶红星二锅头白酒,这可是老鼻子钱了!   一般人家也就抽抽三四毛一包的“五一”香烟,这个“西湖”香烟可是一包要一块钱,一条十包,两条就要二十块钱!这个红星二锅头一瓶就要八块钱,两瓶十六块,这两样东西加起来就要三十六块钱!还得要香烟票和白酒票,不是有钱就能买得到的!   孙秀英的眼睛一下子就直了,忍不住伸手就让箩筐里翻起了东西,一边翻一边口中还念叨:“到底是当村长家的,就是比我们平民小百姓家里的有钱有门路,你看看,你看看,都是好东西!你这孩子也是,过年了也不知道孝敬孝敬你大伯,得了,我就拿一条烟一瓶酒回去好了!”   季恒从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当即就被震惊住了,抱着个大箩筐呆若木鸡地就眼睁睁看着孙秀英要把东西往自己那边拿。   没想到中间插过来一只手,直接重重地拍打在孙秀英的手背上,把东西一把抢了过来!   只见吴晓梅脸上倒是笑嘻嘻地:“大伯母,过年了当然要孝敬长辈,不过这些东西都是我哥给了票拖我们买的,你也知道过完年我哥要回来相看人家,这些东西可都是要派用场的。孝敬你和大伯的东西,我们另外有准备,到时候拜年的时候会拎过来的,大伯母不会连这几天都等不及了吧?”   几句话说的孙秀英脸上讪讪,旁边有认识的人听了还在一旁打趣:“你大伯母不会这几天都等不及的,是吧,秀英?哈哈哈!”   躁的孙秀英满脸通红,只不过皮肤黑看不出来,吴晓娟则是冷冷地看了吴晓梅一眼,说出来的话难听极了:“原来都是斌哥让你们买的啊!我说呢,还以为你成家了,好歹给你爸妈买点什么呢!不过想想也是,你们家季知青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像个上门女婿似的吃住在你家,还能买什么东西?能自己挣工分自己吃饱就不错了!是吧,晓梅姐?”   说完又对着孙秀英道:“妈,你也别指望他们会给你买什么好东西了,连自己老丈人老丈母娘都孝敬不到什么,还轮得到你和爸?”   孙秀英虽然凶悍,但是只是农村妇女普遍的撒泼,真论起说话伤人,还是她女儿吴晓娟更胜一筹!   孙秀英不仅不阻止,反而是赞赏地看了她女儿一眼。也是,只有这样的母亲,才能培养出这样的女儿。   吴晓梅被气的不行,他们买的这些东西用的票确实大部分都是吴斌给的,但是钱却都是她和季恒这段时间赚的!这里面有一部分是到时候给吴斌相看人的时候招待人用的,还有一部分则是给她爸妈的过年礼。   只是这时候她也不能喊出来说,这钱就是季恒写春联赚的,否则还不知道要被苏秀英母女两个编排成什么样子!   季恒刚刚被挤到了这个没什么人的角落,也在这边看了两眼,知道为什么这里人少——这边卖的都是一些比较高档又用的少的东西,大部分都是女性用品,比如上海产的雪花膏、红色的丝巾、还有小猫图案的可爱小镜子等等。东西都比较精致,价格对现在的人来讲倒不是说贵的不可思议,只是这些东西都不是必需品,对讲究实惠的人来讲,是不会去买的。   季恒一句话都没有回应吴晓娟母女,反而往柜台那边又走了两步,让孙秀英和吴晓娟更加得意:看吧,说中软肋了,连声都不敢吭了!   没想到接下来季恒的举动却让吴晓娟母女惊得嘴巴都合不拢!   “这个要三盒,丝巾要两条,小镜子也要一个,棉袜来一打,帮我算算多少钱?”原本站在柜台里面的售货员一边接待顾客,一边还有闲心竖起耳朵听这边的动静,看热闹正看得起劲,没想到热闹的主人公之一就径直走了过来,还一开口就说要这么多东西!   不过售货员也就停顿了几秒,转瞬间就反应过来了,扯着嗓子喊了起来:“上海牌雪花膏一盒2块钱,丝巾一条5块,小镜子3块,棉袜一打4块,”噼里啪啦算盘一打,然后报出了一个总数:“一共23块钱,还有票据。”   季恒慢条斯理地从怀里掏出了各色票据,然后又掏出了两张十块,三张一块钱纸币递了过去,收好东西后,拉着吴晓梅就往别的柜台走:“不是还要买糖果吗?走。”   真·壕总季恒在给吴晓梅买了一堆东西后,一句话都没有和孙秀英母女搭话,直接拉着吴晓梅扬长而去。 第十七章 :天生丽质   周围的人看了一场白戏,小地方又有许多熟人,好多人都知道孙秀英母女并不好惹,所以都是三三两两小声的指指点点,但是正是这种小声,比大声的嘲笑更加让人难堪不已!   原本母女两个拿着点钱票准备过来买东西的,现在连买东西的兴致都没有了,阴沉着脸就出了供销社的大门回家去了。   “妈,你不是说这个季知青一穷二白么?我看着他好像挺有钱的。”能一下子掏出这么多钱给吴晓梅买那么多东西,瞧着是没钱的样子吗?   当时季恒刚刚和吴晓梅传出要结婚的消息的时候,孙秀英母女没少暗地里打听季恒的情况并且抱着看笑话的心情看吴晓梅家的热闹。   和孙秀英这个年纪的女人不同,吴晓娟到底年纪轻更加看重男人的外貌,一开始知道吴晓梅要嫁给季知青的时候,心里还暗暗嫉妒了好久——毕竟季恒刚刚到他们村里的时候,吴晓娟也是见了人动过心思的。   要不是后来被孙秀英屡次洗了脑,说季恒这种男人就是个花花架子、内里草包,吴晓梅还不知道这辈子要吃多少苦头,她这才放下了心里的那一点绮思,转而以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胜者姿态审视着吴晓梅的这段婚姻,而且屡屡传出来的关于季恒好吃懒做的消息,让吴晓娟心里更是舒服不少。   吴晓娟就在前两个月也定了亲,男方是隔壁村的,家里条件在农村里讲还算可以,关键是人也长得孔武有力,做事勤快,每次都拿全工分。而且听说一过去就能和公婆分家单过,自己当家做主,这在稻乡村里已经算数得上号的好亲事了!为此吴晓娟还得意了很久,觉得自己总算是压过了吴晓梅一头,而且这种事吧,一压就能压一辈子!   可是今天真儿个碰上了当事人,完全不是她妈嘴巴里说的那个样子啊!   孙秀英心里头也是又震惊又气愤,回答起女儿的话也没有好气:“我怎么知道?毕竟那个季知青是城里人,他爸妈给他寄钱寄票了又有什么稀奇?估计也就那么点钱,在我们面前打肿脸充胖子呢!”   吴晓娟被她妈的话稍稍安抚住了,但是内心深处又有着一种隐隐的不甘,她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吴晓梅过的要比她好。   而气走了孙秀英母女的季恒,也在排队的时候受到了吴晓梅的数落:“你这人真是不能身上有点钱,我就让你保管一下,你怎么就给我都花了!”   吴晓梅简直是痛心疾首!他们两个今天出门,因为之前王美兰给吴晓梅的钱都是毛票,零零散散一堆,所以她特意从王美兰那边换了几张整数的,然后想着季恒是男的,就放了五十块钱在他身上,觉得出门在外安全点。   谁知道这家伙一下子就给她用掉了那么多钱,还净买些没用的东西!   季恒没想到这位吴姑娘又发火了,忍不住瑟缩了一下,想了想才说:“妈让我给你买的,还给了我票。”确实王美兰给了季恒很多票据,都是她觉得自家女儿不会买的东西,想着让女婿买了哄哄女儿开心。   因为这些票据都是些高档货,王美兰之前从来没用过,这回就一股脑门都给了季恒,想着季恒捡里面的一两样花个四五块钱最多了,谁知道......   见吴晓梅板着一张俏脸还是没有和缓的样子,季恒也不知道脑子突然一抽,酸腐文人的属性再次附身:“你虽然天生丽质,但也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仪容,这些东西是女儿家必备的,不是没用的东西。”   在季恒所受的文化熏陶里,女子自然是要注重自己的容貌修养的,就是他娘在家里尚可的时候,四时的衣裙、银制的首饰钗环也是有一些的,每日晨起必定花点时间梳妆打扮。   可是据季恒观察,吴晓梅却连一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衣服也只有三四件替换着穿,样式和男子的也没有什么分别,更没见过她打扮过自己,每天起来只是编个辫子就算完事。这在季恒看来未免太过不注意仪表了。   明明季恒说话的表情再自然不过,只是这话从季恒嘴里说出来,听在吴晓梅耳里,光那一句“天生丽质”,都已经夸的人面颊绯红了,只能娇娇的“哼”上一声,扭过身去假装淡定地继续排队,不再理睬季恒。   只能说文人酸起来,可能连自己都发觉不了。难怪古往今来有这么多女子要被那些酸文人吸引——确实把妹有一套!自带吸引属性!   原本被孙秀英母女打搅的心情也因为季恒的解释而一下子消散了郁闷,吴晓梅重回供销社的战场,直到将两个箩筐都装满了,才满意地收手。   两个人天不亮就出门,在供销社奋战了一上午,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快下午一点了。   王美兰一直候在门口,看到女儿女婿回来了,赶紧回厨房下面条。   开水一直烧在锅子里,面条也早就切好了,不过几分钟两碗面条就好了,每碗面条上还窝着一个金灿灿的荷包蛋:“快过来吃吧!今天供销社人多不多?”   吴晓梅有些意外面条上还有荷包蛋,看了季恒一眼,想到过去季恒老是吵着要吃细面条加荷包蛋,看来她妈是为了季恒才特意加的。   不过这回吴晓梅没说什么,一边吃着面条一边和王美兰说了今天买了什么东西,没有提碰到孙秀英母女的事情,反正她妈每次遇到孙秀英都是不出头的,省的说了让她心里担忧。   “就是过几天要到爷爷奶奶那里拜年,还是要碰面的。”想到这里,吴晓梅心里有些烦躁,不过这些事到时候再见招拆招吧!   吴晓梅不说,季恒就更不会说了,他只是安静地吃着面条,听着吴晓梅叽叽喳喳地和她妈讲话,让他莫名有种恍惚感。   季恒一直记着他父亲的教诲,食不言寝不语,照理应该不喜欢吴晓梅这种一边说话一边吃饭的方式,可是他此刻却感觉到浑身暖暖的,听着那母女两的一问一答也只觉得温馨,并无任何反感。   看到吴晓梅拿出了不少买给她和她爸的东西,王美兰忍不住点了点吴晓梅的额头:“你买这些东西干什么?都老贵老贵的,我和你爸用不上!”   然后翻到烟酒,更是心疼的不得了:“给你爸买点便宜的就行了,买这么好的烟酒干什么?!不行,我可得锁柜子里去,到时候他看到了马上忍不住就要霍霍了!”   看着王美兰把东西珍而又珍地收回了屋子里,口中念叨着她乱花钱,脸上却洋溢着自豪开心的表情,吴晓梅心里也是甜滋滋的。   这次一共花了九十多块钱买年货,虽然一下子是用了不少钱,但是很多票据都要过期了,又是遇上过年,要是再不花钱,反而后面许多东西都要买不到,所以她咬咬牙就买了这么多。   当然,要不是季恒花了那二十三块钱,他们也用不了这么多。已经从娇羞中缓过神来的吴晓梅还是丢给了季恒一个白眼:当时也是中了他的邪了!这人才是乱花钱的主,红丝巾一买买两条,想得出的!   季恒:“.......”   吴晓梅长到这么大,所有的钱都是父母给的,一直到她出嫁,压箱底的三十块钱也是她妈塞给她的。她知道父母对她是好,可是她心里也是一直想着有一天自己能给父母买点什么,孝敬孝敬他们。   原本女儿嫁出去了,到了年初二回娘家的时候,人家都是大包小包地往娘家拎东西,可是之前她和季恒两个人基本上一点点家底都没有,就算是把那三十块钱花完了给她爸妈买东西,他爸妈又能高兴吗?   可如今不一样了,她可以名正言顺地给她爸妈买东西,而她爸妈也是能乐滋滋地接受的!看着她妈脸上的笑容,吴晓梅觉得这些钱花在父母身上,比花在自己身上,要开心的多!   有时候父母对子女的爱自然是无私深沉,可是子女对父母的爱又何尝不是一片赤诚呢?   吴晓梅也是在这一刻暗暗下定决心,以后她一定要赚很多的钱,让家人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王美兰刚刚把东西放好,看到女儿女婿已经吃好饭了,吴晓梅正要去理,连忙拦了下来:“快别动手,今天我来理就行了,你和小季赶紧去陈老二家,一会儿就要杀猪了!”   吴晓梅一听今天就要杀猪,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今年他们村里除了上交给国家的定额十六头猪,还剩下了四头猪可以杀了分猪肉!   吴晓梅连忙从厨房里拿出来两个搪瓷的脸盆,往季恒手里塞了一个:“咱们赶紧走吧!”说完也不等季恒反应,当先一步就冲出了家门。   季恒.......整个人都写满了拒绝,他可以不去吗?围观杀猪这种事,这也太有辱斯文了!   见季恒杵在那边没动,王美兰有些奇怪的催促了一声:“小季,快去啊,去晚了猪血就接不到了。”   居然还有接猪血这样的事?!!!   季恒整个人一僵.......完全是生无可恋脸!   作者有话要说:  季恒:作者,听说最近很多金主不满你的更新量?   参果宝:这个,那个,我只是个小透明,需要攒数据上榜单啊。。。。   季恒:金主爸爸们说要包养你,你还不和我一样,笔耕不辍、通宵达旦、废寝忘食?   参果宝:(*^▽^*)只要金主爸爸们养的好,保证像你学习!!   季恒:嗯,孺子可教也!   明天就要入V啦!!!今晚十二点万字长更准时放送!!希望大家多多收藏留评,前一百留评者都有红包掉落,后面随机再掉落一百个红包,前面三章V章对作者数据很重要,让小透明作者在榜单上有点排面吧……捂脸,希望大家不要攒着~~~数据好的话,作者君会猛烈更新回馈各位金主爸爸!!!鞠躬致谢!! 第十八章 :考试内容   在王美兰的反复催促下, 最终我们季知情还是抱着搪瓷脸盆,满脸奔赴战场的表情跟上了吴晓梅。   等季恒和吴晓梅到了陈老二家院子里的时候, 差不多整个村子的人都到了,里三圈外三圈的围着,正在看陈老二杀猪。   陈老二家以前就是杀猪的,练就了一身杀猪的好手艺, 后来猪都是国家统一分配养殖, 也就只能在过年前一展身手。   原本季恒站在后排,只能听到猪凄惨的叫声,看不到场景还觉得能忍受一些, 没想到吴晓梅在村里要好的小姐妹早就给吴晓梅留好了最佳“观景”位置, 挥着手让吴晓梅和季恒过去。   于是,季恒就这样被怼到了最前面!   正好这个时候, 四个壮汉拖了一头被绑的结结实实的猪过来,不管这头猪如何叫的撕心裂肺, 这四个壮汉都好像没听到一样,满脸喜悦的拖到了陈老二指定的地方,然后就看到陈老二拿着猪蹄扣扣住猪的前后腿, 几个人用扁担挑起来放到称上去称:“125斤!”   称好重量后, 四个壮汉又合力把猪放倒在一张大桌子上,这个时候,陈老二大喝一声:“要猪血的赶紧来接啦!”   刚喊完,季恒就看到好几个人拿着脸盆冲了上去,每个人脸上都是喜滋滋的, 充满了期待。   季恒刚想往后躲,却被吴晓梅一把推了出去:“多接点,我爱吃这个!”   猪血不是每个人都爱吃,但是爱吃的人确实是真喜欢。吴晓梅以前都是自己上去接猪血,但是现在她也是大姑娘了,再冲在前面接猪血有点不好意思,正好就派季恒出去了。   季恒满脸木然的被人群夹着挤到了陈老二面前。   因为靠的太前,陈老二一尖刀顺着猪的喉管下去,一直往下划拉到心脏,猪剧烈的抖动几下,叫声震天!   “快点接啊!”陈老二眼看着要把尖刀□□了,可是杵在最前面的季恒却一动不动,这可把陈老二急坏了,一把抓过季恒手里的盆往自己跟前一放,尖刀一□□,猪血就顺着喉管喷涌而出,流到了季恒的盆里。   后面排队的人见季恒已经接了不少猪血了还不走,心里已经有些不乐意了,只是见是村长女婿才没催促。   陈老二看这猪血都快半盆了,还是忍不住小声对季恒说了句:“季知青,咳咳,差不多了啊!”   季恒这才如梦初醒,抱着装了半盆猪血的搪瓷脸盆梦游般地走回了吴晓梅身边。   “赶紧回去啊,猪血要让妈赶紧用盐水处理了,送完就赶紧过来,一会儿还要分猪肉。”吴晓梅见不得季恒这呆呆傻傻的样子,不就接个猪血么?这人脸上是什么表情?   季恒:什么表情我也是不知道了,我只知道刚刚那一尖刀下去,猪血有几滴都飙到了我鼻尖上了!   猛吸了几口气的季秀才端着十分“有辱斯文”的半盆猪血,往家里送去。   一边往回走,季恒一边嘴巴里轻轻念叨:“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君子之所取者远,则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则必有所忍。”   “君子于细事未必可观,而才足以任重。”   “君子......”   季恒念叨了一堆关于“君子之行”的句子,可是念了半天却没办法抵消内心深处的嫌弃和些微的害怕,只能抬着头尽量不去看盆里的东西,屏住呼吸不让那股血腥味冲进鼻腔。   君子、君子、君子!哪家的君子干这个事的!   吴晓梅旁边的姑娘叫陈菊芳,是这个杀猪人陈老二的侄女,她用胳膊轻轻捅了捅吴晓梅,语带调笑道:“你家季知青还挺听话挺会疼人的啊!”   吴晓梅看杀猪正看得起劲,闻言“啊”了一声,一脸迷惑地看着陈菊芳。   “知道你爱吃猪血吧?看着季知青应该就不太爱吃猪血的样子,还帮你去接猪血,接了有半盆呢!回去可劲吃吧你!”陈菊芳和吴晓梅关系要好,打趣起来也随意。   吴晓梅想了一下刚刚季恒那副生无可恋的表情就觉得又好气又好笑,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吴晓梅慢慢发现季恒对有一些事情是非常讲究的,往不好里面说一点,有点资本主义作风!   不过这话不能往外说,吴晓梅又心里惦记着猪肉,只能打着哈哈应付过去。   陈菊芳前几天找吴晓梅玩都被推了,小姐妹间好久没见了,之前吴晓梅和季恒关系不好,没想到才几天两人关系和谐了不少啊!   陈菊芳“嘿嘿”一笑,凑近吴晓梅小声说:“是不是发现你家季知青人还挺好的?你们两个......嘻嘻嘻......”   吴晓梅俏脸腾地一下红了,瞪了一眼陈菊芳:“嘻嘻嘻你个头,你可别胡说八道!”   “我哪里胡说八道了!前段时间村里头翻地,你别以为我没看到!你家季知青干活干的可整齐了,帮你要下种的地都理的干干净净的。怎么样?连一块小石头都没碰到吧?我当时就觉得其实季知青人还是可以的,你可别老看不上人家!”陈菊芳和吴晓梅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两个人之间的小秘密彼此都知道,陈菊芳一方面是调笑好友,还有一方面也是真心希望吴晓梅能放下心里的芥蒂,能好好过日子。   说到底,陈菊芳也只是希望自己好朋友能过的好一点。   吴晓梅默了一下,想到之前季恒翻地后,确实下种的都是她,凡事季恒翻过的地,都特别平整干净,可能他自己是耽误了很多时间去做这个事,还拿不上全工分,可是轮到她干活的时候速度就快多了。以往每次下种可能还会遇到一些杂草小砖头,但是季恒那块地,只要算好间距往下下种浇水就行了,都不用再费事做一些清理工作,那几天原本只能拿八个工分的吴晓梅,因为播种速度快,连续几天都是拿了十工分。   在吴晓梅眼里只看到了季恒的浪费时间、拿不到整工分,干活干不利索,可是今天被陈菊芳这样一点醒,她心里难免微微震动了一下——或许,她真的带了一双有色眼镜去看人了。   吴晓梅只是南方偏远小山村的一个小村长的女儿,上学也只上到初中,从小到大学会的只是周边环境交给她的一切。或许朴素、善良、吃苦耐劳,但同时难免也会带来一点狭隘以及偏见。   当然,更多的原因还是因为此季恒已非彼季恒,在吴晓梅对第一个季恒尚且还没摸透性子了解清楚的时候,内核又完全换了一个包,只会让她更加的困惑无解。她只觉得这人反复无常、变化多端,无论季恒做什么,她都忍不住往坏的地方去想。   可是这是不对的,不是吗?   伟大的□□都说过:一切会有变化。如果把过去一切都否定,那就是一种偏向。我们对问题要分析,不要笼统的一概否定。   或许吴晓梅仍旧对季恒的改变摸不着头脑,但是此时此刻,她内心暗暗下定决心,要重新开始认识这个人,认真看他做的事,而不是一概否定!   “嗯,我知道了菊芳。”吴晓梅接受了好友的意见,待还要说些什么,突然人群开始骚动起来。   “快快快!一头猪已经杀好了,赶紧排队啦,赶紧排队啦!”原来第一头猪已经杀好分好肉了,已经开始杀第二头猪了,大家连忙自觉地排好队,拿好盆碗,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农村人吃顿肉不容易,一年到头也就过年的时候能敞开了吃两天肉!   这下子吴晓梅和陈菊芳也无心交谈,双眼都盯着陈老二手下的猪肉,看着他杀完四头猪,全部称好分量,然后由赵勤学赵会计算好每家人家分多少,上前领的人签字画押把猪肉带走。   今年比往年多养到一头猪,最后算下来每家人家都能分到差不多五斤猪肉,还有一些猪骨头、猪下水等东西。   等轮到吴晓梅的时候,陈老二快手剁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猪腿肉给吴晓梅,然后问她:“晓梅,要猪下水还是猪骨头啊?”这些部分都是可以选的,不过陈老二也会根据来的人不同,手底下的分量稍微有些偏差。   吴晓梅想了一下能做的菜,指着一块猪肝问:“陈二叔,我想要一块大骨头,一块猪肝,可以吗?”猪肝可以明目,吴晓梅下意识地想到季恒连续半个月熬着眼睛写春联的样子。   四头猪八个猪肝,吴晓梅排队排的前,现在还有六个猪肝,陈老二快手快脚地躲了两块大骨头扔到吴晓梅盆里,然后又扔了一块最大的猪肝进去,用眼神示意吴晓梅赶紧用布盖上。   别人过来,陈老二最多切一半猪肝,但是是吴晓梅,他是肯定要照顾点的。前几年他摔了腿家里断了粮,要不是吴村长接济给他钱和票,他早就饿死了!   吴晓梅多机灵一人,马上就装作若无其事地用布盖好盆子,和陈菊芳打过招呼之后就小碎步往家走了。   回家的路上吴晓梅心里头还奇怪:都说了让季恒送完猪血就回来,怎么半天不见人影呢?   吴晓梅不知道,季恒之前从来没有吃过猪血,季家几辈子读书人,认为猪血这种东西不洁,不屑于吃,自然餐桌上没有,也从来没有碰过这玩意。   他忍着那味儿送到王美兰那儿,就觉得自己快不行了,赶紧躲到房间里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说什么都不乐意再去杀猪那儿了,就怕吴晓梅再喊他接一盆猪血。   稻乡村众村民:你好大的脸.......居然还想接一盆猪血!!   腊月二十八的晚上,吴家难得烧了一顿干饭,雪白的大米掺着金灿灿的玉米糁子,闻着就一股粮食的香味。吴晓梅更使出了浑身解数,做了一道爆炒猪肝、一道猪血豆腐蒜叶汤,香味充斥着整个堂屋,全家人欢欢喜喜地围着方桌吃了起来。   季恒看了又看这两道烧的特别诱人的菜,但是想到自己当时接猪血的场面,筷子却怎么也落不下去。   王美兰见季恒没有动肉菜,以为是不好意思夹菜,连忙又拿了个碗给季恒盛了一小碗猪血豆腐汤,还夹了好几块子猪肝:“小季,快吃啊!趁热新鲜的好吃!”   季恒过来后已经一个多月没开过荤腥,闻着鼻尖下的美味,最终还是撑不过胃里的馋虫,小小的尝了一口后,脸上表情完全变了——真香!   在季恒和吴家人一起欢欢喜喜地吃着晚饭的时候,同一个村落不远处的知青点里,没有返乡的知青们草草吃过晚饭后,各自捧着一本书又看了起来。   楚不凡拧着眉看着手头这篇古文,还是吃不准这个释义对不对,想到宋明佳提议说去请教一下季恒,楚不凡的眉头就皱的更紧了!   宋明佳说季恒在文言文上学的很深,上次那句古文直接就能背出出处,写的春联都是繁体字的,还写的特别好,其他不敢说,文言文方面绝对没问题。   “为什么偏偏是季恒那小子!”楚不凡郁闷地把书本往桌上一丢,目光一转,又移到了很早之前家里人寄过来的信上。   这是楚不凡来稻乡村过的第二个新年,去年就因为种种事情没有回去,今年更是直接回不去了,京城那边现在动荡的比较厉害,既然他在这边下乡做知青,就老老实实在这里,省的回去了万一被人拿住了把柄。   楚不凡也没想到过,自己过去在京城过的这么逍遥自在,现在居然沦落到这个小山村,每天起早贪黑的种地,想认真学习了还居然没有老师!以前可都是别人求着他学的啊!   只是想到他父母如今的处境,楚不凡只能咬咬牙,把这样的日子继续下去!就像他父母给他的家书中写的那样,如今是黎明前的黑暗,一切很快都会过去!   而他,务必要抓住这次高考返城的机会,自己考回北京!   楚不凡捏紧了手里头的家书,目光透过漏着寒风的窗子,看向远处飘飘洒洒的莹白色小点——竟是下雪了。   “哎呀!下雪了!”清早吴晓梅一推开门,就惊呼出声。   今年一直没有下雪,大家还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下,没想到昨儿个夜里就下了一夜的大雪,此刻皑皑白雪厚厚的覆盖在大地上,放眼望去,四周一片雪白,连树枝上都挂满了雪珠。   若是季恒此刻立在这里,肯定会吟上一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不过此刻的季知青没有这个闲情逸致,他正在厨房里端坐在一张小凳子上烧火。   季恒的脸色并不好看,一开始引了好几次火都没点着,搞的脸上都有了柴火灰了,才在王美兰的指导下点好了火。   后面的事情就比较简单,不过是添添柴火、控制一下火的大小就可以了。   不过,要不是吴晓梅答应季恒可以在灶口看书,季恒说什么都不会去做这么“有辱斯文”的事的!   或许季恒自己都没发现,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他做过的“有辱斯文”的事情就越来越多,看来环境改变人,一点都没错。   有季恒看着火,吴晓梅就开始忙碌了起来。   吴晓梅的手艺要比王美兰好的多,不知道做菜是不是真的有天赋一说,明明王美兰烧了这么多年的饭菜,可是味道却是一般;吴晓梅十岁开始学做饭做菜,什么菜到了她手里,味道就是要比王美兰做的要好的多。所以慢慢的,每年的年夜饭就归到了吴晓梅手里。   吴晓梅算好了今天要做的菜,将之前分到的猪肉一分为二,一部分做红烧肉,一部分用盐腌制好挂起来做腌咸肉,等后面馋肉了再吃;刚刚还从自家后院的一小块自留地里,拔了两颗大白菜,几把青菜还有一捆大蒜叶,家里还存了昨天买的两块豆腐,一条冻带鱼,吴晓梅手脚麻利地就把菜先都处理好了。   今年她和楚恒赚了点钱,所以在供销社的时候,吴晓梅大方的买了一桶菜籽油,现在正好就派上用场了。   吴晓梅将大白菜和青菜洗干净之后切成细丝,然后用盐打上一下,将里面的水分打出来后,用手使劲地把蔬菜里的汁水都挤掉,之后狠狠心,从橱柜里拿出了六个鸡蛋,哐哐哐打散用筷子搅匀,拿出一个洗干净的搪瓷盆,加入面粉、鸡蛋液、蔬菜碎和水慢慢搅匀成厚厚的糊状。   “季恒,火稍微大一点!”吴晓梅指挥着季恒烧火,然后在微微冒着热气的锅里倒了油壶里小半壶的菜籽油,等油热了之后,就开始把捏成一个个小丸子状的蔬菜丸子放到油里去炸。   看着一个个小丸子在油锅里翻腾,不一会儿就都成了金黄色,油炸的蔬菜丸子香味也一下子飘散了出去。   这还是吴晓梅第一次做油炸丸子,以前她只在她大伯家看孙秀英炸过,那时候她还小,馋的口水都流出来了,又不好意思直接要吃的,围在灶台边上问这问那,孙秀英到最后也没让她尝上一块。   虽然吴大海当了村长,但是正是因为做了这个村长,吴大海特别以身作则,也特别关心村里的村民,谁家有困难都要出手帮一把,久而久之,反而自己家里的日子过得还不如吴大山家。   吴晓梅望着热腾腾冒热气的油锅,眼睛眨了眨,突然觉得那一切都不重要了,她有信心,他们家会越来越好的——这不,油炸的丸子都吃上了呢!   今年吃菜丸子,明年就吃肉丸子!   眼看着一个个圆乎乎、金灿灿的丸子都冒上来了,吴晓梅立即用漏勺把丸子捞起来,沥干油后放进了大碗里。   “季恒,火稍微小一点,过了,过了!”   听着女儿在厨房里指挥着女婿干活,吴大海和王美兰两个人在外面一边打扫卫生一边相视一笑。   夫妻两个是配合惯了的,一个人擦灰,一个人扫地,平时就理的整齐,不一会儿就把里里外外都弄了个干净。   然后两个人开始贴春联、贴窗花,吴晓梅这次还买到了两只红色的灯笼,吴大海拿了个梯子过来,把灯笼挂在了门口,笑着对底下扶着梯子的老伴说:“你瞧着吧,明年咱一家,保证能过的红红火火、热热闹闹的!”   王美兰也难得畅快地笑了起来:“红红火火我不知道,热热闹闹是一定的,小斌马上也要回来相看人了,到时候你一手孙子,一手外孙,我看你都抱不过来!”   “哈哈哈!抱不过来我也抱!”想到这个场景,吴大海心里忍不住就乐开了花:“到时候我还要做兔子灯给两个孩子玩!晓梅小时候玩的的兔子灯还在我们床下放着呢!”   当地的习俗就是正月十五闹元宵的时候,长辈要给晚辈做兔子灯玩,乡下人也不是个个都是好手艺,有些长辈做的兔子灯就异常的简陋,不过是用白纸扎了个圆球,里面放半截蜡烛,下面装上轮子就算是个兔子灯。   可即便是这样,小孩子们拿到了也跟宝贝似的放着,都不让别人碰一下的,等到了元宵那一天,就拖着兔子灯到处跑,开心的不得了。   有时候简简单单,也是一种幸福。   大年三十的晚上,吴家的饭桌上头一次摆满了碗盘:浓油赤酱的红烧肉、红烧带鱼,放了炸丸子的白菜豆腐汤,一盘炒的油汪汪的碧绿青菜,一盘黄绿相间的大蒜叶炒鸡蛋,吴晓梅还好兴致的蒸了一小笼红枣糕,此刻切成了长条状放在海碗里,散发着甜甜的糯米香味。   吴大海还兴致勃勃地喊王美兰拿出了一瓶二锅头,给他和季恒一人倒了一小碗:“小季,这是你第一年在我们家过年,就当是自己家里一样,啊!忙了一年了,今儿个就敞开了吃!来来来,我们干一杯!今晚喝醉了也没关系,难得高兴!”   农村人一年到头,也就过年的时候可以吃个好菜,可以敞开了吃,所以这个时候也难怪大家都盼着过年!   季恒是会喝酒,但是酒量一般,而且以前就算喝酒用的也是小酒杯,哪里用过土碗喝酒的?可是此刻,他也忍不住举起了酒碗,和吴大海碰了一下。   酒酣耳热,好菜好饭,其乐融融。   听着外头不断此起彼伏的炮仗声,季恒原本就喝酒喝得眼眶微红,此刻更是有些微醺了——多久了,没有这么一家人一起吃过一顿团圆饭了?   那天夜里,可能是酒精的作用,季恒睡得特别沉,仿佛一下子卸下了一切的心防,沉浸入了梦乡,连梦里都是饭菜香甜的气息。   第二天就是大年初一,当地习俗大年初一都会互相拜年。吴大海又是稻乡村的村长,村里不少人都承过吴大海的情,所以到吴家拜年的人络绎不绝。   季恒昨晚喝了酒,但是不多,毕竟这年头酒也是奢侈品,微醺之后睡一觉起来,只觉得浑身舒爽!   吴晓梅摆开了镇上供销社买的一些糖果还有瓜子花生,让过来拜年的人抓着吃。季恒吃完早饭在堂屋坐了一会儿,感觉自己到底不适应这种热闹,就回房间继续看起了吴晓梅的语文书来。   季恒整理了一下,发现这些语文书是从简到难,根据上面写的几年级第几册来划分,之前季恒是随手拿了一本初三语文看,待他发现了这个规律之后就整理了起来,之前也就看了两本初三语文的季恒,再从小学一年级语文看起,简直简单到不可思议!   不过里面有些东西却又让他有些疑惑,拼音这是什么东西?   正当季恒对着这本一年级的小学语文课本发愁的时候,吴晓梅敲了敲门,冲着屋子里的季恒喊道:“季恒,楚知青来看你了!”   季恒闻言一愣,抬起头看向门口,就见到楚不凡手里握着一卷书立在那边。   别人可能觉得季恒在知青点呆过,大过年的楚不凡过来到村长家拜个年,找季恒聊聊天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有季恒心里清楚两人之间的矛盾,所以对这次楚不凡的到访非常困惑。   只不过来者是客,季恒还是很有风度地将人请了进来。   楚不凡来之前心里也挣扎了很久,但是最终高考和回城的渴望战胜了自己那一点对季恒的厌恶,心里想着原本就是要来村长家拜年的,他只不过顺道来问一下季恒问题。   “你,复习的怎么样了?”楚不凡看到季恒桌上摊着一本书,也没仔细看,张嘴就问。   瞌睡就来了个枕头,季恒连忙将吴晓梅所有的语文书都拿了出来:“现在正从第一本开始看,有些内容不太理解,不知道能否请教请教你?”   在学习这件事上,季恒的态度一向是非常端正的,只要可以给他指点的人,他都能够虚心请教。   楚不凡这才正眼看起了季恒现在看的书,顿时脸上表情变得很是纠结疑惑:“诶,不是吧,你从小学一年级的语文书开始看?!”还有不懂的部分?这是什么鬼?说好的季恒语文学的很好呢?   楚不凡随手翻了一下季恒放在桌上的语文书,发现只到初三的课本,连高中的课本都没有,他手里这本是高二语文书,季恒估计根本都没复习到吧?   这还需要来请教他吗?估计问了也是白问吧!   “你都没有高中的语文书吗?”楚不凡忍不住又去询问了一遍。   季恒拼命在脑海里搜刮了一下原主的记忆,发现这人对高考,对学习真的没有太多的记忆留给他,只有一些零零散散的上学的情况,却没有任何知识点保留,所以季恒对学习上的事情也是一头雾水。   于是季恒只能老实地摇摇头:“我没有,你看完了可以借给我抄录一下吗?我很快的,最多两天就能抄写完!”   季恒对自己的手速还是很有信心的,以前读书的时候碰到有什么孤本或者市面上要价比较高的书籍,他都是自己手动抄录下来的。   楚不凡有些难以置信地看了季恒好几眼,他们知青点的知青知道有可能恢复高考,都千方百计地叫家里人把他们以前的书本给邮寄过来,或许其他年级的书时间太久了会找不到,高中的书还会没有吗?   说实话,季恒连原主家的具体地址都没弄清楚,自然没办法给家里人写信要书。而且季恒不知道的是,原主的书早就在他一毕业的时候就被他父母当作废品给卖了,就算知道地址也无从找起。   到此,楚不凡已经觉得自己今天过来找季恒来请教课文是极不明智的一件事,但是如今来都来了,课本也拿在手上了,楚不凡只能硬着头皮抱着试试的心态打开课文问了起来:“喏,这就是高中的语文课本,你这篇学过吗?这句话的意思理解不?”   楚不凡打开的这篇课文叫《捕蛇者说》,里面的内容有好几段他都不理解到底讲的什么意思,只能囫囵个大概。   季恒自然没有学过高中语文,但是一看标题他就松了一口气——这不是唐代大家柳宗元的文章么?这些文章他早已倒背如流,属于基础中的基础,哪里能不知道释义?   “这句“君将哀而生之乎?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的意思是您是可怜我,但是要让我更加活不下去呀!我干这个差事的不幸,还比不上让我交税赋的不幸那么厉害!”   季恒只不过扫了一眼,就将释义完全准确地告诉了楚不凡。   楚不凡面露惊讶,又连点了好几句话想让季恒解释一下,季恒干脆就将整篇文章逐句逐句通译了一遍,还将这篇文章的内核、想表达的思想以及作者柳宗元当时是在什么环境背景下写下的这篇文章通通说了一遍,深入浅出,十分易懂。   等季恒洋洋洒洒地讲完,楚不凡对整篇文章已经能非常好地理解下来,之前一些诘屈聱牙的字句现在也能明白是什么意思了,简直比学校的老师讲的还好!   这人,还真的有一手!楚不凡虽然心里还对季恒有着疙瘩,但是此刻对他在学习上所展现的能力也是深深的佩服!要知道这个年头所谓的高中上课大部分都是走个形式,很多老师都不敢多讲、深讲,甚至有些老师本身自己就对教材不求甚解,更哪里要求他们去教学生?   楚不凡以前也是个学渣,在学校里混混日子而已,总觉得有长辈罩着他这辈子是不愁的。谁知道异变突生,自己也被踢到这里当下乡知青,要不是来的时候牢记他父母的嘱托,这么难的日子,他也坚持不下来。   也幸亏楚不凡天生乐观爽朗,否则很多像他这样家庭出生的人,真的是受不了这种落差的。   想到自己在父母面前立下誓言,这次一定要靠自己的本事高考回来,他就对眼前散发着学霸光芒的季恒产生了打包带走的冲动——有这样的人教自己语文,还怕高考语文不过关?   楚不凡是受教了,季恒这头的问题还没解决呢:“那,你的高中语文课本可以借给我抄写吗?”   楚不凡这里还有很多累积的知识点需要请教,此刻自然是没有什么不同意的。   季恒见楚不凡点头,心里狠狠地松了一口气,而接下来楚不凡的一句话,却让季恒一下子僵住了:“对了季恒,你语文那么好,数学和英语也应该不错吧?不知道你选文还是选理,我理科好一点,准备选理,你呢?”   数学?英语!   这是什么东西??!   等等,数学他好像看到过,在吴晓梅的那堆课本里也有很多数学书,季恒大概看了一下,里面的内容和鬼画符似的,他就没有去细看,英语他拼命的从原主的记忆里扒拉了一下,知道就是番邦国家的语言。   这些居然也要考?!   可以说,这是个天大的误会!   在季恒这样的儒生看来,科考就是考文章书写、考诗词歌赋,考四书五经、儒家经典,永远是文科当道。而在季恒知道这里可以高考的时候,楚不凡拿着的正好是语文书,而且吴晓梅这边他最先看到的也是语文书,季恒就下意识的认为,高考考得就是语文,只是这里的内容和形式和他之前的科考略有不同而已。   季恒扯出了一个非常难看的笑容,声音都有些虚弱了:“我要选文还要考什么?”虽然不知道“理”是什么,但是他一个儒生,肯定是文的。   楚不凡有些惊讶季恒连这个都不知道,但是想想也是了然,他还是在北京读的高中,再差也有几个正经老师。听说季恒是南方小城市的厂区上的学,高考毕竟暂停这么多年了,很多东西老师不说也正常。   “你要选文的话,就还要考历史和政治。我选理科要考物理和化学,语数外是必考。”楚不凡好心地给季恒科普了一下。   历史和政治?听到这里季恒心里又稍稍放松了一下,这两本书他也有在吴晓梅的书堆里看到过,还当杂书一样地看了两本,里面讲的很多历史事件、政治制度等都挺有意思,但是当时季恒以为这些是杂书,就没有多看,没想到这些也是要考的!   至此,季恒才总算搞清楚这个世界的高考要考什么,只是按照这楚不凡的说法,吴晓梅这边的书籍只到初中,重点还有高中的书籍没有。而季恒对考试天生敏锐,心里已经领会出了要义:既然是高考,那肯定是以高中知识为基础进行的考核!   季恒脑子里迅速地整理了一下,他发现这个世界的学习是分阶段的,小学、初中、高中,做个比较的话,就如同他那时候科考的童生、秀才、举人,虽然不准确,但是大致是这么个意思。现在要考大学,就类似于他考进士,一旦考进大学,那就是金榜题名!   理清楚了思绪之后,季恒虽然被刚刚说要考数学和英语吓了一跳,但是他相信既然别人都能学,他又有什么不能学的?不过是从头再来,别人下一分苦功,他下十分、一百分苦功,拿出科考的力气去考,难道还考不上吗?   只要还能去考,那他就有了方向!   可以说,此刻的高考就像季恒心里的一根救命稻草一样,让他又有了动力和目标,让他能有机会弥补上辈子的遗憾,让他不必再活的浑浑噩噩!   所以说什么,都要考!   “楚兄,请问高中的书籍你是否都有?能否借给我抄写一份?或者我能去哪里买上一套?若是有其他考试的资料,那就再好不过!”季恒知道这考试不论在哪里,考试的资料都是非常宝贵的,让楚不凡分享出来肯定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如今他什么都没有,而且以后学习上遇上问题,肯定还要询问楚不凡的,所以尽管觉得有些难以启齿,季恒还是说了出口。   楚不凡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只是如今他自己也是泥菩萨过江,他父母那边估计已经是被控制了起来,之前高考的消息都是好不容易传出来的,后来直接就和他切断了联系,连之前一直给他寄得包裹、钱票都不再寄了。   也是这段时间,楚不凡终于知道人在饥饿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感受,也能有点理解为什么季恒那时候要偷他的东西吃——那种肚子饿的抓心挠肝的感觉,实在是让人疯狂。   而那句“楚兄”,虽然听起来怪怪的,但是却又让楚不凡莫名觉得有些拉近人的关系,看着季恒也不像原来那么讨厌了。   “你有钱吗?要是有一百块钱,我保你拿到最全的高中课本和参考资料。”楚不凡凑近季恒,声音压得低低的,只是心里也觉得这家伙没什么钱,有钱还偷他吃的?   可惜他之前的钱都被他嘴馋又大方的霍霍没了,否则他也不至于就一套课本反复看。   季恒心想:果然如此,不管在哪里,这要考试都是要下血本的。当下也没说什么,只是从善如流地答应了下来。   反而是楚不凡一愣,没想到季恒还能拿出这么多钱!只是楚不凡不是那种爱八卦的人,和季恒约了去买资料的时间,就欢欢喜喜地走了。   季恒的目光落在了吴晓梅放钱的那个铁皮盒子的位置,心里头琢磨着等晚上了要怎么和吴晓梅说这个一百块钱的事。   如今季恒已经弄清楚这里的物价水平了,一百块钱实在是不少,吴晓梅会答应吗?   作者有话要说:  季恒:一百块钱,确实有些多啊......吴姑娘能同意吗?   吴晓梅:不同意!!!   季恒弱弱声:金主爸爸们说可以同意......   吴晓梅:让她们自己告诉我~~╭(╯^╰)╮   金主爸爸们,评论留起来,作者红包发起来~~~ 第十九章 :老宅拜年   季恒心里头想着钱和书的事, 但是还没等他开口和吴晓梅提这个事,中午吃过饭后, 吴晓梅就先给了季恒一件衣服。   季恒展开一看,是一件新衣服,款式是这年头最流行的中山装的款式,颜色也是最普通的藏蓝色, 若说特别的地方, 那就是针脚细密,用料实在。   “试试吧,昨晚忘记给你了。”其实不是吴晓梅忘记给季恒了, 而是昨晚季恒吃完晚饭就直接睡了, 早上又起的晚,才拖到现在把衣服给了季恒。   吴晓梅最后还是给季恒做了一件新衣服, 确实如同王美兰讲的那样,季恒拢共冬天的衣服就两件, 两件都已经好几处磨破了,之前吴晓梅不在意,季恒自己也不会缝补, 就这样敞着口子, 里面的棉絮都露出来了。   这年头农村里人的衣服都是补丁打补丁,季恒的衣服破一点挤在大家都是这么个情况的环境下倒是不怎么显眼。只是季恒自己是个注重仪表的,以前就算家里再窘迫,出门会客的一件体面长衫还是有的,他忍自己那两件破衣服已经很久了, 但是又不好意思叫吴晓梅帮他缝补,只能默默忍受。   没想到今天却是吴晓梅主动给他做了一件新衣服,说不开心那是假的。   季恒穿上这件中山装让吴晓梅看大小是否合身,倒是让吴晓梅微微怔了一下——一直知道季恒长得好,没想到穿上一件好点的衣服,会显得人更加地清俊了!   若不是最近季恒又清减了一些,衣服略微显得宽松了一点,可能穿上这件衣服就更加挺拔有型了。   吴晓梅假装若无其事的将目光转向了其他地方,咳了咳,清了一下嗓子说道:“一会儿就穿这身出门吧,你另外两件衣服我明天帮你补一下。”   季恒摸着手下的新衣服,只觉得内心有一阵暖流涌过:两辈子加起来,除了他母亲帮他做过新衣服,剩下的人就是吴晓梅了!虽然手下的衣服不是什么好料子做的,但是却没有一处不合他心意的,让他珍惜非常。   季恒忍不住想:吴姑娘为人还是极好的,就是凶悍了一些,若能再温柔一些、与我红袖添香,那才是一段佳话。   酸秀才也会有对另一半的幻想,只是多半来自书中颜如玉般才子佳人似的幻想,而吴晓梅这样的性格并不满足季恒对另一半的想象。   吴晓梅若是知道季恒此刻脑中所想,肯定会一把拽回衣服:真是给你脸了!   季恒也不过是脑中闪过了这样一丝念头,马上心神就被吴晓梅的话吸引了过去:“出去?去哪里?”   “诶,是了,忘记和你说了,每年大年初一我们都要去老宅拜年,看看我爷爷奶奶。我爷爷生日也正好在这一天,晚上都是要在老宅吃晚饭的。现在到我们家拜年的人也走的差不多了,等过一会儿我们就走。”吴晓梅将季恒换下来的衣服收拾好,准备晚上回来就补一下,明天看天是晴天,到时候正好把衣服洗了晾出去。   季恒知道吴晓梅这次过年买了不少东西是给长辈的,只是没想到吴晓梅的爷爷生辰日子这么好,正好是在大年初一。   等吴大海夫妻两个和吴晓梅都准备好要出发的时候,发现季恒还躲在房间里不出来,吴晓梅喊了两声,才看到季恒慢吞吞地背着吴晓梅给的箩筐出来了。   箩筐里是这次吴晓梅带过去年货,都一样样的分好了,一家人大包小包的往村西边吴家的老宅走去。   如今吴家的老宅这边,是吴大海的父母以及吴大山一家住一起,当时分家的时候,因为吴大山是长子,农村里有大儿子养老的习俗,所以就把吴大山一家留在了老宅,而吴大海一家则是被分出去的。   其实这个家分的并不公平,想想也知道,因为要考虑到以后的养老问题,肯定会偏向吴大山一家,但是吴大海和王美兰两个人都是极孝顺的人,觉得东西既然是父母的,他们想怎么分就怎么分。所以吴大海刚刚分家的那几年是他们家过的最困难的时候。   吴晓梅心里对此一直是有些忿忿不平的,如果说确实吴大山他们家负责了大部分养老的责任也就算了,可是每年她奶奶那边都要求吴大海夫妻要给五十块的养老钱外加两百斤棒子面。想想吴大海一家之前一年也就多个两三百块钱,就知道这五十块钱是多重的一份压力担在夫妻两个肩膀上了。   而这么多年来,吴大山他们不仅仅没有多奉养父母,反而因为靠着老宅,捞着不少好处!   不过这些吴晓梅也就心里发发牢骚,知道对她父母讲了也没用,干脆就闭口不谈。   老宅离吴大海家并不远,一行人不过走了二十几分钟就到家了,刚一进院门,吴晓梅的奶奶徐淑兰正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看到吴大海一家来了,连忙笑眯眯地站了起来把人往屋里迎:“大海来了啊!快进来快进来,东西就放边上吧,一会儿我自己理!”   徐淑兰脸上的褶子都笑成了一朵花,眼睛就一直盯着吴大海手里拎的东西没移开过。   这次吴大海也确实没少拿,家里的咸肉切了半条,吴晓梅送给他的烟酒他也各拿了一份过来,还有半袋白面、两斤红糖,较之往年确实更加丰厚了一些。   “大海来了?”吴大海的爸爸吴玉平看到小儿子来了,略显严肃的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目光落到吴晓梅和季恒身上,也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大宝跑慢点!丸子掉了看我打不死你!”一个四岁样子的小男孩拖着鼻涕手里捧着一个碗从厨房间窜了出来,孙秀英连忙追在后面跑了出来。   吴晓梅定睛一看,是她大堂哥的儿子吴大宝,手里捧着的那一碗肉丸子还在呼呼冒着热气,看着就烫的很,那孩子也不怕烫,直接就用手抓着往自己嘴里塞。   孙秀英没追上孙子,只能恨恨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一抬头就看到了吴大海他们一家人。   早就知道他们今天肯定是要过来拜年的,孙秀英撇撇嘴,冲着吴晓梅和季恒喊道:“哟,晓梅来了!上次在供销社碰到说过年的时候给你大伯提点好东西过来,东西带来了吗?”   吴晓梅早就知道孙秀英会有这一出,从季恒背的箩筐里拿出了一斤红糖、两捆桃酥放在了桌上,心里虽然有些不情愿,人还是要做的:“大伯娘,东西当然带来了,肯定不会忘记!”   孙秀英扫了一眼桌上的东西,心里头就不痛快了。倒不是说吴晓梅给的礼太轻,本来他们这种晚辈给长辈拜年,提点东西过去就是意思意思,吴晓梅能送这些东西在农村来讲已经是不错的了。可是孙秀英在供销社里看到吴晓梅他们买了这么多好东西,对她拿出来的那两样就看不上了。   于是说话也就格外的阴阳怪气:“晓梅现在好了,享福了!嫁了个好姑爷,到底是城里人有钱,买东西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不过也看不上我们这些穷亲戚了,就拿点这些东西打发人!”   吴晓梅气结,好心好意送东西过来还被人给怼了!   “打发不打发我不知道,反正你说的那些好东西,我爸都孝敬爷奶了,你要是想跟爷奶抢东西吃那我也无话可说。要是大伯娘看不上我的这些东西,一会儿我还是拿回去好了!”吴晓梅心里讨厌极了这个大伯娘,每次遇上她就听不到几句人话!   王美兰小小的拉了一下吴晓梅的衣袖,意思让她少说两句,吴大海则是眉头皱起,坐在桌边没说话。   “晓梅,怎么和你大伯娘说话呢?你这个小孩怎么这么没礼貌!结了婚了给你大伯大伯娘买点东西也是应该的!”徐淑兰一改刚刚和蔼的表情,对着吴晓梅就是一顿训斥。在她看来,她和吴大山他们是一家的,吴晓梅他们送东西给吴大山和孙秀英,也就是送给她的,自然是要维护孙秀英的。   又是这样!又是这样!吴晓梅心里简直是在咆哮了!但是一旦她奶都发话了,她就不能再去反驳什么!对上孙秀英她还敢呛几句,对上她奶奶她是绝对不可以回嘴的,否则她一回去,她爸头一个饶不了她!   正当吴晓梅怎么都维持不了脸上的表情的时候,季恒突然有些疑惑地发声:“大伯娘,我和晓梅刚刚成家或许不懂礼数,但是我也没见到大堂哥和二堂哥过来给爸拜年,如果他们过来拜年的话,以后我们也知道该怎么给大伯、大伯娘买什么东西了,比照两位哥哥们就行了。”   季恒说话不疾不徐、嗓音又非常好听和缓,脸上的表情也是再正常不过的请教式的发问,毕竟在我们季秀才眼里:来而不往非礼也,只他们来了,怎么不见大伯娘那头的两个儿子往呢?   着实不懂礼数的,应该是他们才对吧!   明明是平平淡淡的语气,毫无吴晓梅说话时的尖利,可是听在孙秀英耳里,就如同一道惊雷一般!   这话没法反驳啊!   农村里一向的规矩就是子女成家了,就算是成人了,别人家的婚丧嫁娶出份子钱也要随一份,逢年过节走亲访友也要自己出一份礼。所以孙秀英才扯着吴晓梅去年结婚,今年要随年礼的事情一直在吵,可是却忘了自己两个儿子结婚好几年了,一次都没有给他们二伯拜过年,送过年礼!   就算是从今年开始拜年送礼,那她家两个儿子结了婚,就要送两份礼,而吴大海家的吴斌都还没结婚,算来算去也就只能得吴晓梅那边的一份年礼,怎么都是不划算的!   孙秀英表情讪讪,目光看向她婆婆,可惜这次徐淑兰再怎么拉偏架也说不出这个理来!   原本以为季恒这边已经一击即中,没想到接下来季恒的一句话,直接来了个双杀:“今天听晓梅讲是爷爷的生日,所以我也备了一份生日礼给爷爷,还希望爷爷能喜欢。”   老头子生日他们什么时候备过什么生日礼?这时候这个季恒要是拿出来一份生日礼,她两个儿子两手空空,不是更显得她家两个儿子不行了吗?!   孙秀英目光阴测测地看向季恒,觉得这个季知青是不是故意来给吴晓梅那个死丫头找回场子来的!   堂屋里动静这么大,住在老宅西边房子里的吴大山一家人也都过来了,原本以为只是吴大海他们过来拜年,没想到一来就是看到孙秀英和吴晓梅干上的场面。   孙秀英一共生了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都已经结婚,大儿子吴建红儿子都有了,就是刚刚那个吴大宝,小儿子前年刚刚结婚,媳妇肚子里已经揣上了。   孙秀英是徐淑兰看中的儿媳妇,吴大山听她妈的给娶回来的;而王美兰是吴大海自己看中的,虽然王美兰长得好,但是那并不符合乡下人对好媳妇的标准:这个年头挑媳妇要的不是长得多好看,而是有力气、能干活、能生孩子。   所以从某一方面来讲,孙秀英和吴晓娟莫名的自信是有道理的。   再加上孙秀英生的几个孩子都是徐淑兰一手带大的,徐淑兰又有些重男轻女,自然是更看不上王美兰和吴晓梅了。   吴晓娟本来挺开心吴晓梅在她奶奶那边吃了瘪的,但是现在被那个季知青三言两语一说,反而是她妈被下了面子,当下脸色也不好看了。   吴晓娟原本想要上前给她妈出头,刺季恒几句,但是抬眼一看今天的季恒却是被他的好相貌再次惊艳了一回,又听季恒说要有礼物给她爷爷,鬼使神差地凑近她妈耳边小声说:“看看是啥呗!”   孙秀英原本看到女儿来了,想着女儿吵架比她厉害,正是帮手来了。没想到女儿竟然也是不声不响立在那里,还和她说“看看是什么”,有什么好看的?!   不,等等!孙秀英突然想到,这礼送给了老头子,不也是给了他们吗?难道有好吃好喝的老两口还不先紧着儿子孙子?也是,这个季知青肯定是想充回胖子,看他那天在供销社买东西的架势,又喜欢给吴晓梅那个贱丫头找场子,估计这回的礼也不会轻。   呵呵,那她就好好地看着好了,反正最后得到实惠的还是他们家,就让吴晓梅他们嘴巴上厉害好了!   孙秀英自以为自己找到了平衡点,脸上的表情也没阴沉的那么厉害了,反而眼中隐隐还露出了一丝期待。   吴大海夫妻两个是不知道季恒还准备了什么礼物,所以眼带疑问地看向吴晓梅,以为是小两口之前去镇上的时候买的。可是吴晓梅哪里知道季恒准备了什么生日礼?他们乡下人从来不讲究这个,过生日吃碗长寿面已经是不得了了,还礼物?!真是城里人才能想出来的玩意。   而且箩筐里的东西都是她准备的,给爷奶的、给大伯的年礼都已经叫季恒拿出来了,哪里还有什么生日礼?所以这时候就连吴晓梅都是一头雾水,完全摸不着头脑。   在吴家人的各色目光下,季恒从箩筐里又拿出了一卷宣纸,众人俱是一愣,不知道季恒拿纸出来干什么,只有本来坐在椅子上一直不发话的吴玉平突然坐直了身体,看向了季恒手里的东西。   季恒将这卷宣纸缓缓展开,众人才窥得全貌——原来纸上画了一幅祝寿图,两个童子合力怀抱一只大寿桃,用的只是水墨画的笔调,寥寥勾勒数笔,就将那童子和寿桃刻画的惟妙惟肖,画的旁边还附上了一首季恒写的祝寿诗:   松龄长岁月,皤桃捧日三千岁。   鹤语寄春秋,古柏参天四十围。(注1)   字写得极好,用的是潇洒飘逸的形书,再配上那副画,若是能好好地裱起来,都算的上一件艺术品了!   吴玉平整个人一下子站了起来,双手有些抖抖索索地接过季恒展开的那张宣纸,反复看了好几遍之后,才终于发出了声音:“好!好!好!画好,字更好!”   吴玉平是民国年代生人,之前就有说过,自小是在私塾中念过好几年书的,自己本身也是个爱读书的,当年就是私塾里的夫子都经常夸奖吴玉平,说他天分极好!只是后来兵荒马乱,国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吴玉平干脆就投笔从戎加入了八路军。解放后他就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做回了老农民。   大儿子吴大山刚生下来,吴玉平就上了战场,所以来不及教导什么,都是由徐淑兰一个人一手带大的,等回老家后还想给孩子启蒙已经晚了。幸亏小儿子后来还有点灵性,跟着他学了几年读书写字,让他有些欣慰。   正是因为如此,吴玉平也总觉得对大儿子亏欠了一些,所以也对徐淑兰的偏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到事情太过的时候他从不插手。   没想到小儿子家找到女婿这么有本事!这一手字画可以算的上大家水平了!   可能别人只是觉得字好看、画的像,可是内行人看的是门道,若无这方面的天分、若没有下过十几二十年的苦功,断写不出这样的字、画不出这样的画!   看季恒的年纪也就刚刚二十岁,能作出这样的字画,必定是天分极佳同时也是努力过人的!   可以说经历过战乱的吴玉平对一切都看的挺淡的,同时身处在大部分人大字都不识一个的稻乡村,就算认字的也不会去学书法、学山水画的,吴玉平偶尔也是会觉得精神上有点孤独空虚。   如今见了季恒,吴玉平才有了一种觅得知音的感觉!   季恒是典型的儒家学子,尊崇的是孔孟之道,而孔子最是信奉的就是周礼,季恒自然也处处以“礼”规范自身。   所以他询问孙秀英她的两个儿子是否有年礼的标准;所以尽管他也是今天才知道是吴晓梅爷爷的生日,身上也无长物,也还是要赶在出发前写了一副字画,聊表心意。   若说吴玉平是觅得了知音,那季恒又何尝不觉得如此?毕竟到了这里以来,还是第一次有人和他谈起水墨画中“勾、皴、擦、点、染”的方法,讨论起笔锋该用“中锋、侧锋还是逆锋”。   这才叫行家一开口,就知有没有啊!   比起吴大海的一知半解,吴玉平实在是要强太多了!   原本看到季恒只是掏出了一张纸,纸上还随意的画了点画写了点字,在孙秀英看来这也能叫生日礼,已经暗地里翻了无数个白眼了,却不想一向在家里不苟言笑的家公,居然如此开心,拉着这个孙女婿的手就没停过讲话,从头到尾对着人一阵猛夸,就算是她的两个儿子在吴玉平面前都从来没有这么得过脸!   孙秀英往吴大海夫妻那边一看,这不看不要紧,一看还发现吴晓梅这个小贱丫头居然得意地冲她眨了眨眼!   孙秀英气的鼻子都要歪了!   她家家公脑子也是有问题了,不就是一张纸,既不能吃又不能喝,居然还能当宝贝似的叫老太婆收起来!   吴玉平虽然在家里不太出声,但是却在吴家有着绝对的话语权,一旦吴玉平说了话,那就是要作数的。在吴家做了这么多年儿媳妇,孙秀英这点道理还是明白的,所以就算心里再气,这个时候也不敢再说什么。   于是乎,这次的晚饭,一向都是吴大山一家围绕着吴玉平坐的位置头一次发生了改变。吴玉平坐在上首,旁边就是季恒,季恒旁边自然是吴晓梅他们,反而将吴大山一家撇在了后面。   更让孙秀英和吴晓娟气结的是,吴玉平甚至拿出了自己珍藏了好几年的茅台出来招待季恒,这可是吴家最顶级的招待人的标准了!   要知道孙秀英眼馋这两瓶吴玉平老战友寄过来的茅台已经好几年了,准备说服她婆婆等吴晓娟结婚那天陪嫁过去用来招待亲家公,也算是给自家女儿长脸了!谁知道今天竟然是进了季恒的肚子!   等到酒足饭饱之后,吴大海他们要回去了,吴玉平借着酒劲还一直拉着季恒的手,让他有空就过来看看、聊聊天。   “老头子这里还有一瓶茅台呢!等你下次过来,咱们爷孙两个给干了!”吴玉平今天心中难得的畅快,那是看到了自己年轻时模样、那般意气奋发的畅快!   季恒昨天的酒本就没有完全消化掉,今天还喝了高浓度的茅台,由于前期不上头还甘爽上口,现在过了点时间了才发现头有些晕,只是听完吴玉平的话,他也是不断点头应是。   吴晓娟看着吴晓梅扶着季恒的胳膊往回走,男的身形颀长、清俊有才华,女的娇俏可人,看着就好像一对,是了,一对金童玉女!   这一刻,孙秀英之前再多的洗脑也被眼前的景象全部冲击垮,浓浓的嫉妒在吴晓娟的周身弥漫开来。   等季恒回到家的时候,人已经彻底醉了,季恒醉了也还算安静,只是脸红红的难受的想睡觉。   王美兰一看季恒这个样子,连忙叮嘱吴晓梅道:“快扶他进屋睡觉吧,给他擦把脸熬碗醒酒汤。”   吴晓梅看着已经快醉的人事不知的季恒,只觉得肩上的分量越来越重,连忙直了直季恒的身体,应下后就扶着季恒进房间了。   季恒看着再瘦,骨架也摆在那里,吴晓梅懒得再给他铺床挪人,只好贡献出自己的床铺将人扶了上去,打算自己今天打地铺。   “看你今天帮我长脸的份上,今晚床让给你睡!”一想到今天孙秀英母女的表情,吴晓梅心里就一阵畅快!以前每年过去老宅拜年都要看她们脸色,今年却是扬眉吐气了一回!   吴晓梅好心情地立起身,准备去给季恒打水洗脸,手腕却被季恒一把抓住了,只见他红着脸看着吴晓梅认真的说道:“吴姑娘,能否给我一百块钱?”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再上两更,作者君需要金主爸爸们的鼓励!!评论燥起来~~~ 第二十章 :疑虑丛生   “一百?你要一百块钱?要用来干什么?”吴晓梅听着一愣, 也忘记了拂开季恒抓在她手腕上滚烫的手,转头看向季恒。   没想到季恒脑袋一歪, 已经闭上眼睡了过去,吴晓梅再想询问已经没人回应她了。   吴晓梅疑惑地看了几眼季恒,心中生出了好几个揣测,但是现在也不好把人摇醒去问, 只能抱着疑虑等到第二天再去问他。   等到了第二天吴晓梅再次问起这个一百块钱的事情时, 季恒也是想起了这个正事,连忙解释道:“我想买一些高中的课本和一些其他书籍,所以需要一百块钱。”   这个年头高中课本其实真的定价才一两块钱一本, 但是一般没人会去买, 一个是如果上了高中了自然有这些课本不需要在外面买,还有一个就是想买他们这种小山村这边也没有书店去买。   其实若是在城里想要买高中课本的话, 倒是可以找读过高中的人去买,可是放眼他们整个稻乡村, 就是完完整整上完初中的人都没几个,更别说高中了。   吴晓梅也好歹是上过学的人,知道季恒高中毕业, 是有这些书的, 为什么还要去买?让他父母邮过来也要不了几个钱啊?   “你不是上过高中吗?干嘛还要买高中课本?而且到哪里买?是谁说要一百块钱这么多?是不是宰人啊?”像季恒这么爱书的人,不可能高中课本会遗失吧?还要去买也太奇怪了。   听到吴晓梅连珠炮似的的发问,季恒有些语塞,毕竟当时楚不凡也没告诉他到哪里去买课本,为什么要一百块钱这么多。而原身的高中课本在哪里, 他更是不知道了。   可能如果是原身的话,谎话信手拈来,可是季恒这人迂的另一面也会有些过分诚实,不擅于撒谎,毕竟这是一个以君子之德行约束自己的人,所以这个时候他不知道该怎么自圆其说。   看着季恒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吴晓梅心中疑虑更甚,自然而然地,季恒以往的所作所为就浮上了心头。   吴晓梅压了压这种不好的猜测,已经说过了要公正地看待眼前这个人,不能再用老眼光看人,所以吴晓梅这回还是耐下性子:“你要钱肯定是有用处,而且我手里头的钱大部分都是你的功劳才赚的,你之前让我保管,现在问我要也是合情合理。只是这一百块实在太多了,你要买多少书啊?问谁买啊?”   现在吴晓梅手里头拢共也就还剩下大概六百九十块钱样子,瞧着拿出一百也不多,但是这点钱赚的也不容易,而且可能一年到头也就只能赚这点。吴晓梅反复地询问,除了内心深处对季恒还是有些不信任外,也确实是担心他被人骗了。   在吴晓梅看来,季恒好像确实是特别爱看书的,结合他能书擅画,想要买书看也能理解。只是她没有想到季恒想要买的是整套所有的高中课本还有参考资料,这些东西加起来又是从楚不凡说的秘密渠道买的,一百块钱倒也确实不多。   季恒面对吴晓梅的追问还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而他也不能说到时候是楚不凡带他去买,毕竟楚不凡走的时候反复叮嘱这事不能告诉别人。是他自己央求别人带他买书也答应了楚不凡绝不外泄,这个时候也应当遵守诺言。   而且以吴晓梅目前的态度,很有可能会认为就是楚不凡要骗他的钱,到时候找楚不凡怎么办?季恒就更不能把楚不凡供出来了。   季恒脑海里挣扎了许久,面对吴晓梅的再三追问,他只能强撑着淡定的表情,语气略有些不耐烦地说道:“你把一百块钱给我就是了,我说了去买书就是买书。”以此来逃避吴晓梅接下来有可能的询问。   吴晓梅听完季恒的话,先是一愣,继而脸上的表情也冷了下来,淡淡地看了季恒一眼,扭身就打开装钱的小铁皮盒子,从里面数出五百块钱然后用力地拍在季恒面前:“你说的对,给你钱就是了!是我多管闲事,在那边问来问去!这里是我们上次说好的你该得的五百块钱,你自己收好!以后你归你的,我归我的,谁也别麻烦谁!”   说完之后,吴晓梅直接甩门而去,再也没看季恒一眼!   王美兰在外头摘菜,听到动静转头看过去,就见到女儿气呼呼地冲了出来,王美兰连忙拦了下来小小声地询问:“怎么啦?”   吴晓梅还在气头上,原本昨天升起的那一丝淡淡的好感现在已经荡然无存,她只觉得自己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也有一种自己热脸贴了冷屁股的感觉,这让她感觉自己有一种被羞辱了难堪,心里难受的紧,听到她妈的询问也只是拼命摇头,转身就一头扎进了厨房间去弄午饭去了。   王美兰担心地看着女儿的背影,又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暗暗祈祷小两口自己能化解矛盾。   季恒有些傻眼地看着桌上散着的一堆毛票,他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吴晓梅就生气到这个地步,可是让季恒去哄人那更是天方夜谭,单了近三十年的老光棍真还没有点亮哄人这个技能BUFF。   “吴姑娘现在正在气头上,我还是少惹她为妙。等她气消了,我也买到书了,再给她看我买的书、跟她解释,她就相信了。”季恒自以为自己找到了绝佳的解决办法,便也不再去烦恼这个事情,将桌上的毛票都收拾好放好,转而开始研究起了高考要考的科目。   只能说我们的季知青还是太低估了女人的气性,还没吃到过苦头。   不过此刻季恒已经沉浸在自己所做的读书计划中了,就没有再分出精力去想这些。   季恒读书是有一套自己的方式方法的,虽然现在得知想要高考的话,考试的科目是和他上辈子的那些截然不同的,但是他相信读书的方法是相通的,所以第一步他想将书本按照楚不凡所说的科目给分类了起来。   目前季恒手头上有语文书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一共18本,数学书18本,政治书6本,历史书6本,这四个科目都是高考要考核的。虽然主要考的是高中的语文、数学、政治和历史,但是季恒相信,万丈高楼平地起,只有先打好了基础才能去学更高一层的知识。就像他小时候要先以三百千启蒙,继而学四书,后而学五经,这样才是一个阶梯式、由简到难的一个读书顺序。   所以现在季恒也准备先从最简单的课本开始读起,将一本书都吃透了、背熟了,再去学下一本。   而且季恒在读书上也十分有心得,他准备先从自己最熟悉的语文开始读起,增强信心,再辅以历史、政治的背诵,对这些内容都有一定的把握之后,开始学习数学。   其实季恒对于数学倒也不是完全不懂,至少以前《九章算术》还是学过的,而且《九章算术》里的很多数学知识其实已经运用到了很多初高中的数学知识点,只是不像现在课本上的数学,用的全是阿拉伯数字,以及系统的数学思维。而这些,都是季恒是需要重新转换思维去学习的。   至于英语,季恒倒是真的要长叹一口气了——他是一点点基础都没有了,而且更糟糕的是,他连一本英语书都没有!这个年代虽然也是从初中开始就学习英语了,但是吴晓梅的教材中没有英语书,原因是他们这边根本就没有英语老师,学校里也就没有发英语教材!   也是了,这边中学的老师,连普通话都说不好,都是用方言教课的,又哪里去找会英语的老师?   季恒有些头疼地捏捏眉心,希望等他和楚不凡去买书的时候,正好也有初中的英语教材一并买回来就好了!然后他再寻找能教他英语的人进行学习。   目前看来,只能如此了。   于是,季恒给自己列了一个学习的计划时间表,先从第一册 语文书开始了学习,即使是最简单的笔画也认真学习,将那些拼音的部分划出来准备去请教楚不凡,其他部分他基本上都可以理解并且都加以背诵。   季恒的学习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而原以为很快就能气消的吴晓梅,却是连续两天都是冷着一张脸对着季恒,完全没有气消的趋势!就连家里的伙食也日益变差,再没了之前精心烹饪的好饭好菜。   气压之低,就连神经大条一些的吴大海都感觉到了一两分。   季恒小心翼翼地更不敢开口说话了,生怕自己多说多错,好在今天就是季恒和楚不凡约好的去买书的日子,季恒心里长舒了一口气,暗道:吴姑娘的气性可是真够大的,幸亏今天应该就能买到书,到时候我就立即向她解释!   楚不凡过来的时候,季恒刚刚吃过饭躲在房里读书。楚不凡像上次一样和吴晓梅打了个招呼:“我来找季恒。”   吴晓梅原本正坐在院子里纳鞋底,听到楚不凡的声音抬头看了一眼,语气冷淡道:“在屋里。”然后就直接低下头,继续手头的活,再没了声响。   楚不凡心中疑惑,好像上次过来这个吴晓梅还挺热情的,怎么今天态度这么冷?   不过男人神经也粗,,他急着拉楚恒去镇上,于是也就匆匆点了个头,就进屋里找季恒了。   季恒见是楚不凡来了,眼前一亮,立马站了起来,拿起放在门后面的空箩筐就往身上一背,拍了拍自己的胸前的内侧袋:“是出发了吗?我都准备好了!”   楚不凡见季恒果真准备好了钱,心也放下来了,帅气的脸上露出了笑容:“那行,我们赶紧走,我和那人约了两点到镇上,我们早去早回。”   两人路过吴晓梅时,季恒想了想还是停下来,对着吴晓梅报备:“那个,我去镇上买些东西,吃晚饭前就回来。”   吴晓梅直接站起了身子,把鞋底往小箩筐里一扔,扭身就进了屋了,一句话都没搭理季恒。   季恒无奈地摸了摸鼻子,冲着楚不凡尴尬地笑了一下。   楚不凡这时候还不知道两个人闹矛盾了,那就是个锤子了!   两个人出了院门,往常家镇的方向走,直到这时楚不凡才和季恒说起了这个怎么买书的事情:“我之前去镇上取包裹的时候,正好帮了一个不认识回家路的老头,那老头脑袋不清楚了,饿了两顿没吃上饭,我就给他到国营饭店买了两个肉包子吃。后来出了国营饭店就遇上了这个老头的熟人,叫上他家里人接回去了。也是巧了,他儿子就是管常家镇废品回收的,我之前没少从他那边买书。这回就是通过他的渠道去买书的,只是这事不能露出去,否则老徐铁定没好果子吃,咱们以后再想弄书就更难了!”   说是买书,一开始的时候楚不凡到稻乡村可是不知道要高考的事情的,他只觉得呆在这个小山村无聊到爆炸,而管废品回收的老徐那边总是能淘到一些乱七八糟的小人书、小说、杂质报纸之类的,只要是有小说板块的,楚不凡都爱看。   就是靠着这些闲书作为精神粮食,他才能在稻乡村呆的下去。   老徐也够意思,每次正好收到了类似的书籍,都给楚不凡留着,楚不凡前面手里头有钱也大方,每次拿了几本书都要给个一块两块的,两个人就这样关系熟络了起来。   后来楚不凡知道了要高考的事情,就让老徐找过相关的资料,但是老徐表示路子他肯定是有的,但是偶然收到和特意去找是两回事,而且还要背着人,没点钱办不成这事。   直到这个时候楚不凡才知道了钱的重要性,可惜他之前花钱太大手大脚,根本没存下什么,东拼西凑把钱全凑上也就买了一些基础课本和资料,谎称是自己家里邮过来的。   楚不凡告诉知青点的知青要高考的消息,一个是自己看这些课本很多内容也不懂,需要帮助;还有一个也是希望他们那边有更多的复习资料可以大家一起复习。   之前楚不凡给了老徐五十块钱,就给他弄来了不少课本资料,但是也都是零零散散的。这回答应给一百,估计全套的高中课本是没问题的,参考资料就不知道能搞到多少了!   季恒听完楚不凡的解释,才恍然点点头。他最近通过看政治和历史书籍,已经大致的了解了一些目前这个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制度,光看书本上宣讲的那些制度,他只觉得要比以前他所在的清王朝要好一百倍不止!只是禁止大家做买卖这件事,他还是有些不理解。不过目前既然还是有渠道去买书,只是价格贵上一些,季恒也是可以接受的。   说到了买书和钱,楚不凡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试探性地问道:“你媳妇和你生气是不是因为要一百块钱的事?”毕竟一百块钱是笔大钱,季恒之前也是个穷光蛋,肯定是问吴晓梅拿钱了。   季恒心里苦笑了几声,无奈地点点头:“你说叫我不要告诉别人这事,她问我买什么书要一百块钱那么多,找谁买的,你也没告诉我,我回答不上来,她就生气了。”说到这里的时候,季恒还感觉自己挺无辜的。   楚不凡古里古怪地看了季恒好几眼,突然觉得自己以前真的看错这个季恒了,看他长得一脸桃花像,还以为他能搞到村花绝对哄女人有一手,没想到居然是个铁憨憨!   “我说叫你别告诉别人,你媳妇还是别人啊?!再说就算你不想说是买书,你随便扯个别的事儿呗,就说你家里遇上急事了,需要用钱啥的不就行了吗?”有必要闭口不谈吗?女人最是爱猜来猜去的,这回估计这季恒麻烦大了!   季恒坚定地摇了摇头:“不可!君子不失足于人,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   这句话的意思楚不凡还是知道的,意思是君子在众人面前举止不失体统,仪表保持庄重,言语谨慎使人信服。   不过这样严格要求自己的季恒真的是自己认识的那个季恒吗?楚不凡都以为自己的记忆出现问题了,当时偷吃他东西的人难道真的不是季恒吗?   但话说回来,当时确实自己也没什么证据,只看到了一张糖纸,难道真的是被冤枉的?楚不凡面对这样的季恒都开始自我检讨是否当时武断了!   “你这是用圣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啊!你要真这样的话,我可不信啊!否则你能从吴晓梅那里拿到这一百块钱?”虽然吴晓梅态度不太好,但是到底季恒从人手里讨来了一百块钱,这就是人家的本事啊!   季恒知道楚不凡误会了,但是这事也没法解释,只能转移话题问起了语文书上关于拼音的问题。   楚不凡难得当回老师,只以为季恒那边的老师没有认真教拼音,所以季恒对这块不懂,反而洋洋得意地给季恒讲解了起来,颇有点好为人师的意思。   “总之拼音还是很好学的,你只要背诵好这个拼音表,以后查字典什么的都会简单的多,要是今天能弄到一本字典,我就教你怎么用字典。”   两个年轻人一路上话题不断,讲着讲着很快就到了常家镇上,楚不凡熟门熟路地带着季恒往废品回收站的地方走。   楚不凡做贼似的敲了敲一扇小门,很快小门就被打开了,只见一名年约四十的精瘦男子开了门,小眼睛笑的眯成了一条线:“小楚来了啊!这就是你说的同学吧,快一起进来!”这两位可都是他的财神爷,当然要好好招呼。   楚不凡带着季恒闪身进了里面,开门见山:“老徐,书都找齐了吗?”   老徐从怀里摸出了一包烟,要发给季恒,被季恒推了,才笑了笑自己点燃抽了起来:“是了,你们文化人都不抽烟哈哈!这回确实都淘到了,高中课本全齐了,还有一些能搞到的什么卷子、参考书我也都搞到了不少,不过老徐我就识几个字,好些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用,我都给拿了回来,就在那个你常去的屋里堆着,你们自己去看吧!”   说完,老徐却没有让开来让人去的意思,楚不凡和老徐接触过好几次了,自然知道他的意思,用胳膊肘捅了捅季恒,嘴型比了个“钱”字,季恒才连忙将怀里早就准备好的一百块钱递过去。   老徐点了钱确认数目没问题,人也连忙让了开来:“那屋都是放书的,你们今天就得挑完,否则明天就要送到造纸厂把这些当废纸给用了。”   这里院子里已经堆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等待老徐分拣,几个小隔间里的是已经分好类的,按照纸张、木材、金属、玻璃等放好后再统一处理。   两个人听老徐说完也不废话,一头扎进了放纸张的小隔间去,里面堆满了各种纸制品,废报纸、废书刊、包括一些废纸箱都在这里,乱糟糟的一团。不过楚不凡托老徐找的书被老徐放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很快就在老徐说的地方找到了季恒想要的东西。   “这次老徐找的确实齐全,你走运了,高中课本全套都齐了,初中课本也有,你不是缺英语书么,这里都全了!”楚不凡帮着季恒把书理了出来,翻到一本棕色皮子的大厚本子的时候顿了一下,上面什么字都没有,不知道是不是别的学生的习题册还是什么。   打开一看,楚不凡立马惊呼出声:“走运了走运了!这回真的走运了!这好像是高中数学老师的教案,快找找还有没有类似的!”   季恒听完楚不凡对教案的解释心里头也是一喜,连忙跟着一起翻找,最后两人果然还找到了另外两本数学教案,这些高一到高三的数学辅导有着落了!   “这次收获真不小,除了这三本数学教案,这些试题集也是市面上不再出的,我们把这里的试题都吃透了的话,肯定对高考有非常大的好处!”楚不凡激动的双颊通红,只觉得这次的一百块钱花的太值了!   两个人迅速地整理好这些书本,放到了季恒背过来的箩筐里,等全部放好了,季恒只觉得心里一阵松快。   季恒像抱着宝贝一样地抱着这个箩筐,见老徐给找的书本他们已经挑尽了,就催促道:“书本都拿到了,我们走吧。”他还惦记着回去和吴晓梅解释钱的事。   楚不凡却是没有跟着季恒走的意思:“你再等我一会儿,我到那边找几本书带回去看看,老徐说我们可以带几本回去当添头,不算我们钱的,你要有感兴趣的也能拿两本。”   老徐知道楚不凡喜欢看一些杂书,这次和他做了笔大买卖,难免想给人卖个好,就给楚不凡说可以挑一些他喜欢的免费送给他。楚不凡手头紧了一段时间了,天天对着几本课本也是厌烦了,听说是不要钱的,自然要带走几本闲书回去看看,同时也抱着或许还能找到一些有用的书呢?   见楚不凡已经在那堆“书山”里找了起来,季恒也在一旁蹲了下来看起这些乱七八糟的书籍和纸张,里面什么都有,大部分都是一些撕毁的废纸,也有一些还算完整的书籍,最终季恒的目光落在了一堆报纸上——《解放日报》。   一厚摞都是这个报纸,季恒感兴趣地读了起来,发现里面很多都是现在局势的分析、人民的情况、读者的一些来信,涵盖社会的经济、教育、制度等各个方面,通过这些报纸能很好的了解现在的政策和上面的思想。   “这不就是和我之前读的《万国公报》、《中外纪闻》这些报纸差不多吗?”季恒心中暗道。   都说秀才不出门,也知天下事,季恒当时对于各种国家大事还是非常关心的,毕竟这些都是历年来科考的重要选题,需要结合实事发表观点作成文章。而现在季恒对于目前的社会情况还处于两眼一抹黑的状态,看到这些报纸后季恒连忙就将所有能找到的类似的报纸都找了出来放好,准备回去后好好研读。   楚不凡在里面也找到了一些他想看的书,看到季恒就找了一堆报纸,只觉得这人是不是有些无趣过头了?因为两人离着有些距离,楚不凡冲着季恒喊道:“喂,我给你找了一本字典,撕了一大半了,但是也能凑合着用,接着!”说完就把半本字典给扔了过来,季恒手忙脚乱想要去接过,但还是掉进了一堆废纸里,便只好弯腰在里面找,找的时候带出来一小本硬硬的书本一样的东西,季恒拿起来一看,整个人突然静止在了那边!   半晌之后,季恒突然呼吸急促,脸也开始涨的通红,捧着手上的这一本小册子激动到简直不能言语!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又是双更奉上!!跪求金主爸爸们的包养!!作者君需要你们的鼓励,燃起作者君更新的动力!!!请用力榨干作者君吧!!!评论燥起来~~~   另外关于更新时间,这两天因为要排榜单的原因,更新时间会不稳定,但是下周开始作者君会固定一个更新时间,大家习惯看文的时间是几点呢?欢迎留言告诉作者君哈! 第二十一章 :我要高考   楚不凡看到季恒手里捧着个东西愣愣的不说话, 还以为刚刚那半本字典砸到他了,连忙跳了下来, 结果一看,季恒正盯着手里一张写着毛笔字的纸看的起劲。   “这字倒是写的挺好的,和你有的一拼,但是这都是谁啊, 上面乱盖章, 搞的好好的字都看不清了。”   楚不凡仔细看了看,也就看懂了一个“奉”字,一个“年”字, 后面的字是繁体字又用的是行草书法, 楚不凡这种学渣自然是看不懂的了。   “这不是乱盖章,这是历朝历代收藏者的印章。”季恒已经打开了那硬封面, 露出了里面的真容,只不过是三折纸, 里面寥寥数十字,在这页纸上几乎有空当的地方都盖上了章。   楚不凡不感兴趣地撇撇嘴,翻着手里找到的一本三国志的连环画:“还历朝历代呢!难道还几千年前的老古董啊?”   季恒认真的点了点头:“是的, 距今大概一千多年了, 是东晋流传下来的。”   这回真的是把楚不凡惊着了,连忙凑过头来仔细看:“真的假的?你还会分辨古董呢?那这是谁写的你知道吗?”   季恒修长的手指点了点这本字帖上的字:“这是王献之写的。”   “王献之?这名字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啊?哦,我想起来了,有个大书法家叫王羲之,他两啥关系?名字这么像?”楚不凡用尽了自己的文学素养, 揣测着问道。   “王献之是王羲之最得意的儿子,两人都是书法大家,并称二王。王献之的手稿留存于世的并不多,这份是他写给他前妻的《奉对帖》,是珍品中的珍品!你看这里的这枚印章,三希堂,这是乾隆皇帝的印章!”季恒双手抚摸过这份字帖,心中的激动难以言喻,仿佛这份字帖和他一般穿越了时空,证明他的过去不是虚无。   楚不凡虽然文化素养低,但是他在京城里的见识却不少。这些古玩字画他爷爷圈子里也有几个老人喜欢的,也知道这种东西真要拿到黑市上去卖,完全是有价无市!但是这些东西的话,有个难点,那就是难辨真假,毕竟仿造者不仅仅是他们这个年代的人,古人也爱仿造,也爱以此生财。   很多时候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东西是古董没错,但是可能是明清时期的东西,而不是原版。有也有点价值,但是价值根本和原版比不了。   看季恒那么激动的样子,楚不凡还是好心提醒:“这种东西都要会掌眼的人看了才知道真假,但是收着这玩意倒是有可能被人发现了不好,万一收个是假货,更加得不偿失!”毕竟像常家镇这样的小镇子,楚不凡真的不觉得会有什么真品。   季恒肯定地摇了摇头:“这是真品。”   楚不凡倒是真的不相信就季恒这个年纪、这个阅历的人还能看懂是不是真品了:“你怎么肯定呢?从哪里看出来的?”   季恒将字帖小心地收了起来:“我之前见过。”   楚不凡长大了嘴巴.......   是不是自己之前对季恒的预判都是错的?他的学识、他的认知都超过了一般知青的水准,难道他也是家中有难言之隐?楚不凡想到自己也没有对别人说实话,将自己的家庭情况悉数道来,就有点理解季恒了,还产生了一点惺惺相惜之感。   只能说,这是由脑补过多而产生的一场阴差阳错的友谊。   用报纸将字帖包好后,季恒突然想起来这个字帖是他们两人一起找到的,顿时有些为难地抬起头:“我想用这个字帖临摹观赏,如果你也想要观摩的话,我们可以共用。”   楚不凡则是想到了自己爱看小说闲书而不得的痛苦,理解地拍了拍季恒的肩膀:“我知道你喜欢这个,你自己收着就好了,平时想看的时候小心点,别被别人发现就好!”说完还一副过来人的样子叹了口气,一副“兄弟,你别说了,我都懂”的表情,倒是弄得季恒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只是见楚不凡对这个字帖不感兴趣,季恒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这个字帖封面上的那点点小小的水皱纹,脑海中不由想起当时自己第一次看到这本字帖时候的场景。   那是季恒第一次去江宁府参加乡试,年纪不过刚刚二十,也算是少年英才。那时季恒家中条件还不至于那么糟糕,出去也算体体面面,在开考前便参加了不少同科试子的聚会,其中有一场是一位当朝二品巡抚之孙举办的,当时季恒坐在宴席最末端,聊起了字画一道时,这位二品巡抚的孙子大约是出于炫耀的目的,将这本王献之的字帖拿出来展览。   传递到季恒前面一位秀才面前时,那名秀才可能是太激动了,起身时候将茶盏打翻在桌上,那本字帖也被沾湿了一点点边角,引的主人勃然大怒!   据说这位秀才原本很有希望得中乡试,却在那一年名落孙山,还被人在返乡路上暴打了一顿,从此一病不起。   其个中缘由,季恒没有证据也无法妄加揣测,只是后来再有文会,季恒是再也不会去的了。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季恒真正将读书进学放在了心上,他心中很是明白,不求多么大富大贵,只希望有一天不用任人鱼肉!   只是如今,这本字帖居然兜兜转转又到了他的手中,只能说世事之巧合,难以预料。   楚不凡和季恒两个人各自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书籍报刊,出去的时候老徐见就装了一箩筐,也没多看就让人走了,临走前还笑呵呵地叮嘱:“下次还想找书的话还找我!”这生意做的划算!   眼看着天都要黑了,回去的路上两人走的很快,天色暗、箩筐上又罩着一层布,路过的人根本看不出里面是什么东西。   楚不凡和季恒约好了时间一起复习探讨,分别时候两人都觉得这次出行将两人距离拉近不少。   季恒不知道,这本字帖在以后会升值到怎样恐怖的地步,又会如何助他渡过人生中的一劫,此刻他只是抱着一箩筐的书,兴冲冲地往家赶。   而他回到吴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吴晓梅。   季恒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吴晓梅总是不理他,他心里也难受的很,好几次找了理由想和吴晓梅搭话,可是吴晓梅都对他爱搭不理的,让季恒很是烦恼。   路上他也总算和楚不凡请教了一回,在得到楚不凡的允许,可以将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给吴晓梅听后,季恒迫不及待地就想找吴晓梅说清楚这个事儿。   冬天天黑的晚,季恒原本算着在晚饭前回来的,但是因为后来找报纸、又意外发现了一本珍贵的字帖耽误了时间,等回到家时,吴家堂屋里已经是一片漆黑,只有吴晓梅的房间里还有幽幽的灯光透出来。   季恒心里略微有些紧张,将身上的中山装稍微正了正,才敲门进了房间。   吴晓梅好像维持着和中午他离开时候一样的姿势,只是换了个场景,坐在有些幽暗的洋油盏灯光下,手里头继续纳着那双鞋底。   都说灯下美人,吴晓梅本就长得好,明眸善睐、唇红齿白,只是因为长期暴露在太阳底下风吹日晒,所以皮肤难免有些微黄和瑕疵,现在在柔和的灯光下,那点点瑕疵也不翼而飞,显得更加的美丽,同时昏黄的灯光暖暖地包裹着她,仿佛平日里她身上的那些刺一下子收拢了起来,变得柔和而绵软。   季恒在原地静止了几秒,定定地看着眼前的吴晓梅,好像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在悄然破土而出,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若让季恒以后回想起来,只能感叹当初只道是寻常。   “晓,晓梅,我真的是去买书的,是楚不凡联系的一个收废品的人去搜集那些书的,所以要价高了一点。你看,这是我今天买到的书,全套所有的高中课本还有参考书籍,楚不凡说我们今天运气非常好,还买到了一个高中数学老师的教学笔记,我翻给你看。”   季恒也是个老实人,说完将背篓里的课本一本本地拿出来,大约拿到第五十几本的时候,一直低着头不打算搭理季恒的吴晓梅终于是有点忍不住了:“你给我看什么?本来就是你的钱,买你需要的东西,我又有什么资格去管?”   季恒张了张嘴,清俊的脸庞上浮现出一丝无措,原本他以为只要解释清楚了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吴晓梅就能气消,可是看这个样子,并不是他想象中的结果啊?!   身为读书人的尊严,是绝不应该向一个小女子低头,既然解释了她还是冷言冷语,那还多解释作什么?   季恒原本应该是这样想这样做的,可是却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是弯下腰低下头,继续执着地将背篓里的书一本本掏出来给吴晓梅看,甚至还把今天淘到的一厚摞的《解放日报》以及珍本《奉对帖》都给吴晓梅看了,并一五一十的讲述了当时的情况。   季恒一个人絮絮叨叨讲了快一个小时,吴晓梅终是有些绷不住了。   其实在季恒一开始说了为什么之前不告诉从哪里买、找谁买的原因后,吴晓梅已经是知道自己有些错怪他了,但是想到当时季恒不耐烦的语气,她心里就还是生气,所以不准备理睬他。   可是看这个人不厌其烦、一本本地掏出书,一本本地讲解这是什么书,怎么找到的,吴晓梅的气就一点点地消散了,甚至开始反省自己是否也有些小题大做了?   只是她也要面子,不可能一下子就对人和颜悦色的,所以看到季恒还要弯腰去拿书出来给她看,只能硬邦邦地阻止了他的动作,语气生硬道:“好了,我知道了,不用拿了。那我问你,你一下子要买这么多书干嘛?你也看不完这许多啊!”   说到这个,季恒双眼一亮:“楚不凡说京城那边传来消息,今年12月份会恢复高考,我要参加高考!”   吴晓梅乍听到这个消息也是心头一惊,继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这样一来所有的一切都说的通了!   高考已经停滞了十年了,若是真的能恢复高考,这对这些高中生而言无疑是一件可以改变命运的事情!   在吴晓梅看来,季恒有着高中学历,字又写的那么好,又那么爱看书,就像她妈王美兰说的那样,这个季恒绝对是块读书的材料!这样的人听到有可能恢复高考的消息,想要去参加一点都不奇怪。   看着季恒脸上充满了向往和激动的表情,墨色的瞳仁都变得亮晶晶的,吴晓梅突然觉得这样的季恒可能才是真正的季恒,一下子都变得有生气起来。   虽然这段时间干什么活季恒也是干的,只是吴晓梅看的出来,这些都不是季恒想要做的,唯有他在读书、甚至在写春联的时候,那时候的季恒才是真正燃烧起来、有着自己独有魅力的季恒——那般的生机盎然、那般的自信非凡,仿佛只要有笔、只要有书,那便是他的天下!   吴晓梅的心突然软了一下,只是她还是要提醒季恒:“楚不凡这个消息靠谱吗?现在才刚刚2月,离他说的高考时间还有十个月。如果你这十个月都用来复习,万一到时候又不能高考怎么办?”   吴晓梅还是比较实际的,大家都放下书本那么久了,一旦说要高考并且想考进大学,肯定是要全力以赴地去复习的。如果这个消息属实,那么这十个月就是全部用来复习学习那也是应当的,但是万一是假消息呢?那这十个月什么都不做就读书的话,就算她支持,她父母那边估计也不能答应吧?   毕竟在农村,手停口停,不事生产在外人眼里真的很难接受,比如之前的原身就被许多人诟病,对任何一个家庭都是重大的负担。   这点倒是季恒和楚不凡在路上的时候讨论过:“我想过了,在高考的消息没有正式放出来前,我只利用晚上的时间去学习,白天继续干活,不会耽误干活的。”   季恒想了想,又怕吴晓梅不放心,继续表态道:“虽然我力气小一些,但是会好好把地里的活干了,至少把自己的口粮挣了。”   吴晓梅差点脱口而出:那你这样多辛苦,就你那小身板撑不撑的住啊?   不过想了想,吴晓梅还是没说出口,省的伤了人自尊。   最后吴晓梅答应季恒帮他先瞒着家里,等确定有消息了再和吴大海和王美兰说这事,省的两个老的为此太过担心。   得到了吴晓梅理解的季恒只觉得心头长舒了一口气,心情一下子又变得美妙了起来,迅速地将掏出来的书本都分门别类、整整齐齐地放好,准备等学完了吴晓梅书本上的基础知识,再去学习这些课本。   看着高高垒起的书籍,季恒心中想着:纵然高考要看的书目浩如烟海,我也要将它们一一吃透、读完!   吴晓梅见季恒这架势是又要坐下来投入到书本中去了,微微拧了下眉:“你晚饭吃了吗?”   季恒正想先预览一下高中的课本,听完头也没抬:“没事,我不饿。”   吴晓梅的眉皱的更紧了:之前这人吃啥啥不够,现在倒好,有了书了,人都不知饥饱了!   农村里早饭、午饭、晚饭都吃的早,今天中午季恒11点吃完午饭就出门了,到现在已经要7点了,居然都不知道饿的!   吴晓梅站起来一把将季恒手里的书抽了出来放回了原处:“厨房里给你温着饭菜了,吃完了再看!”   季恒无奈地站了起来,心中暗叹:看来红袖添香是不可能了,只要不河东狮吼,我就应该谢天谢地了吧?   等到季恒抬着一支蜡烛摸到厨房的时候,发现灶口里还有着些微的火星,一个锅子上盖着锅盖,等他将那木锅盖打开的时候,一阵饭菜香扑鼻而来。   就着烛光季恒往锅里看去,只见里面留了一碗玉米铣饭,上面放了蒸好的两块大咸肉,旁边还有一个碗,里面盛着一碗白菜汤,简简单单的饭菜,却让季恒心里头一烫。   仿佛曾经在家中自己也是这般,温书到半夜,厨房里总有一份饭菜温在锅子里,好让他腹中饥肠辘辘时候,能够及时饱腹。   冬夜的风无情地呼啸而过,可是却吹不进这个温暖的厨房,也吹不散季恒心中的暖意——这可能就是被人牵挂着的滋味,不在于什么甜言蜜语,也不在于什么海誓山盟,只不过于平淡的一餐一饭间便已让人难以割舍。   季恒花了两天的时间将高中的各科课本都过了一遍,发现确实比起小学和初中的知识来讲,高中的要难得多。   不说像看天书一样的英语了,就连语文方面也需要补充更多的文学常识,需要对这些作者、以及当时的社会背景等要有更具体的了解,才能更好地读懂一篇文章。这些在以往季恒读书的时候就知道需要注意的,只是现在虽然淘了不少其他参考资料回来,但也不是那么详尽,很多地方还需要另外找相关的书籍去看或者去请教别人。   不过先不急,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连小学课本中还有些知识点没有搞懂呢,就想去弄高中的,还不如一步步来,先易后难,给自己增加信心。   季恒原本计划花一周的时间先把小学语文课本都自学完,将不懂的地方记录下来然后拿到知青点和楚不凡一起讨论,这样差不多刚好要到正月十五,地里也要重新开始去上工了。   可是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季恒刚刚预览完高中课本,还没正式开始自己的学习计划,初五那天就从吴大海那边得到消息,村里初七就要正式开始上工挖河!   “这回乡里面组织了我们周边的六个生产大队一起搞比赛,谁能在今年7月生产的水稻总产量最高,就奖励一台拖拉机!咱队里可一定得争取到!”吴大海这回可是真的充满了斗志,一心要将这台拖拉机弄回自己村里!   说来说去也是资源有限,整个乡里拢共就争取到了一台拖拉机,分配给哪个大队都不服气,干脆这次就来一次生产比赛,看比赛结果说话,这样大家都没什么好吵的了!   吴大海心里盘算过了,要是有了拖拉机,以后他们村里面耕地也方便了、出行也方便,万一要装个砖头、运送点东西出去,都是大大的便宜了!   既然机会都送上眼前了,就一定要把握住!吴大海在他爸吴玉平的指导下,早几年就交了入党申请,做了党员,在他身上,为人民服务、一心为公这些精神,真的是体现的淋漓尽致。   他这个村长当的再合格不过的!   吴大海算过了,现在开工挖河,挖淤泥、修水渠、肥土地,总归需要个一个多月时间,等做到三月底,正好开始育秧苗。抢着时间把活都做完做好,这样才能比其他村的大队生产任务完成的更快更好!   吴大海是在饭桌上说起这个事的,说完之后就兴冲冲地到村委会那边去了,他要提前写好稿子,到时候明天开动员大会,后天就开始撸起袖子加油干!   季恒不知道是不是原身的潜意识还在的原因,听到“挖河”这两个字就本能地抗拒,脑海里闪现过一幕幕场景:冬天肆虐的风,无止境地掘淤泥,一遍遍地挑担倒土,手上开裂的口子,被压出淤青的双肩.......总之这一切,都是非常糟糕的回忆。   季恒知道农事多艰,可是之前自己翻地的时候更多的是觉得面子上过不去,体力上就算没有那么好,可是只要做慢一点,也能做完,习惯之后也就没有那么累了。   况且,每个人都是各自拿各自的工分,也不会说一定要你累死累活,有必要如此抗拒吗?   可是等到季恒真的站在河边跟着村里的老少爷们一起开始挖河的时候,才发现原来真的有必要! 第二十二章 :是个男人   天空还是一片惨白的时候, 稻乡村这边主干道边上的河渠边上已经站满了人,猛烈的北风刮过冬天枯丫丫的枝干时发出阵阵声响, 就算脸上裹着围巾,还是挡不住冷风倒灌进衣领里,脸上也是冻得一阵麻木!   由于气温过低,河面上已经结了一层薄薄的冰层, 四周略显荒芜的土地上也盖了一层薄霜, 让此刻就开始上工的难度又加大了一些,毕竟天气冷,大家穿的多, 手脚也麻木, 干起活来就不顺手。再加上要挖河,四周的土冻上了更加难挖。   吴大海手里拿着一个大喇叭, 站在不远处的小高坡上正在做最后的动员:“乡亲们,这回咋们稻乡村一定要勇争第一, 绝对不能落后!只要七月稻子收的好,绑着大红花的拖拉机就归咋们了!拖拉机是个啥大家都知道吧?卸掉车斗就能翻地,装上车斗就是个运输车!想想看, 多方便咱们村里的生产和进出?!挽起袖子加油干, 咱要记住啊,土地潜力无穷尽,亩产多少在人为!与火箭争速度,和日月比高低!咱们村里个个英雄好汉,绝对要让这个拖拉机在我们村里安营扎寨!”   吴大海喊得激情澎湃, 站在下边的年轻人一个个也被激起了斗志,纷纷表示绝不落后,吵吵嚷嚷的喊声裹着一团团白色的雾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吴大海见状,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让人将村里头的大喇叭打开,开始放起了《东方红》。在吴大海的分配下,大家迅速组织起来,站到自己该站的位置上,开工!   虽说吴大海只是一个小小的村长,但是组织起他们大队的生产的时候也是毫不马虎,什么人该干什么事情,他都分配的明明白白的!   年轻力壮的男人们都被安排去了掘沟渠、挖淤泥,力气稍小一点的男人和力气大的女人安排挑担子、装卸淤泥,剩下的老弱一些的就将挑过来的淤泥撒在田垄上,将淤泥打散,作为肥料肥沃这片土地,这样等挖好的水渠里的水一灌进来,整片土地才有足够的肥力去育苗,插秧种植后才能长出更好的水稻,亩产量才会上升。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简单的种地也需要前期一点一滴的积累,才能在丰收的季节里获得自己想要的成果。   季恒作为青壮年中力气小的那一拨,被分配到了挑担子组,所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当别人将淤泥掘出来放在两个箩筐里,他将箩筐用扁担挑起来,运送到田地里。说起来这个活真的就是个力气活,没有任何技术含量。   可就是因为要力气,季恒才有些发憷。   原身本来就是城市户口,就算家里条件在城里也一般的很,但是之前也从没有下过地,也没怎么锻炼过,力气真的算一般。作为知青下乡后,他是能偷懒就偷懒,能耍滑就耍滑,实在没办法了才去干一下活,就如同去年挖河的时候,他只干了两天,后面就谎称生病没有上工了。   不上工,慢慢地粮袋子也见底了,原身父母那边寄了两回钱票,他再写信去要就没有回音了,饿肚子的滋味实在是难受的紧,也只有真正挨过饿的人才知道这种感受。   于是才有了后面偷楚不凡东西吃,才有了想回城千方百计地使阴招娶吴晓梅:其实原身自己也清楚,就算是回不了城,娶了吴晓梅,至少他可以不饿肚子!   虽然季恒在心里偷偷鄙视过很多次原身的所作所为,但是又不得不感慨圣人之言确实有道理: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啊!   毕竟还在城里的时候,原身也就是个不怎么爱读书的高中生,真还没做过几件坏事。   季恒上辈子也是个文弱书生,对锻炼之事真的从没提上过日程,再加上他天生人就属于清瘦型的骨架,真的要干下死力气的活,季恒真的不是那块料!   只是现在全村老少都出动了,就连一些小孩子都会帮着撒撒淤泥,季恒虽然拥有和原身一样的躯体,却干不出原身一样偷奸耍滑的事情,只能咬着牙去干。   和季恒搭档的人是村里的葛二牛,就住在吴大海家隔壁,葛二牛有把子力气,但是他看的出来季恒做这个不行,出于好心,他让季恒多放两个箩筐在他边上,这样他一组箩筐里少放点淤泥,季恒能担的动,否则满满两箩筐上百斤的分量压在季恒单薄的小肩膀上,真的是要压出问题来的!   所以季恒也情愿来回多跑两次,以减轻肩膀上的负担。   吴大海还是照顾季恒的,他给季恒安排的田地离沟渠的地方不远,走过去大概两三百米,其他有些远点的田地走过去都要五六百米,那是真的累人!   可是尽管如此,季恒每次将扁担扛在肩膀上的时候,都得憋着劲,才能将七八十斤分量的两筐淤泥给扛起来,等卸下扁担去倒淤泥的时候,季恒才能喘口气,如此循环往复。大概挑了十几次后,大冬天的,季恒已经感觉到自己的背上开始发汗,人也是气喘吁吁的。抬头一看别人,好几个小伙子都已经开始脱下棉袄,穿着夹衣干了,“一二、一二”地数着拍子,忙得是热火朝天!   季恒咬咬牙,眼看着葛二牛又要把两箩筐的淤泥给弄好了,正要装上扁担去挑,却看到葛二牛被赵红军喊了过去,也不知道赵红军在葛二牛耳边说了什么,接下来葛二牛就站到了赵红军刚刚掘泥的地方,而赵红军则大步走了过来。   赵红军脸上带着笑,但是笑意却没到眼底,他利落地捡起了刚刚葛二牛丢在地上的铁锹:“我那边土冻得没那么厉害,葛二牛前年胳膊摔断过,让他到我那边铲淤泥要省力点。”   季恒直觉赵红军醉翁之意不在酒,但是他也没吭声,想着先把活干了再讲——毕竟他答应过吴晓梅,想要高考,白天的活也不能少干。   只是接下来,赵红军的举动出乎了季恒的预料!   只见他用铁锹压住了季恒的箩筐,看了一眼里面的淤泥,眼中带着不屑:“这才半箩筐,刚刚葛二牛没给你装满吧?你等着!”说完赵红军弯腰用力轻松地铲了好多淤泥倒进了季恒的箩筐里,将两个箩筐都装的满满的,才停了手。   “季知青,我好了,你去吧!速度稍微快一点啊,我这边装起来很快的!”说完也没有继续去掘土,而是手撑在铁锹上,笑嘻嘻地看着季恒。   季恒抬眼定定地看了赵红军一会儿,没有吭声,依旧如同刚才一般,将扁担穿过两个箩筐,憋了一口气,憋的额头边上的青筋都要爆出来了,才将两箩筐的淤泥给担了起来!   这次两箩筐的淤泥差不多要一百二十斤朝上,就连扁担都往下弯了几许,季恒步履沉重,等到了田地头上放下箩筐时,才狠狠地呼出了几口气,只觉得呼吸之间嗓子里都有股铁锈味了!   赵红军看着季恒不声不响地继续挑淤泥,但是再怎么逞强,还是把这张小白脸憋的发紫心中就一阵畅快!   他因为上次酒席上下了吴大海的面子,被他爸赵勤学一顿训斥也就算了,后来就连他大伯赵先兵都几次警告他,不许他生事端!   “我呸!一个两个的,不帮着自家人,胳膊肘都往外拐!这个季恒到底给人灌了什么迷魂汤了?!”如果说之前赵红军只是不忿于季恒抢了他的好姻缘,那么现在因为家里人接二连三的对着季恒的维护,让赵红军对季恒的不满堆积到了顶点!   这次正好抓住了机会,不是仗着有个好岳父帮忙,没安排你做重体力活挖河掘土吗?那我就给你的箩筐里多放点土,看你能来回担个几次?   赵红军手下不停,虽然自己也渐渐感觉到累了,但是却还是每一次都把箩筐里的土堆得高高的,看着季恒脸上的汗珠越滚越多、脚步越来越蹒跚,仿佛自己所花费的力气也不存在了一般,只觉得狠狠出了口连日来憋着的闷气!   等到快收工的时候,季恒几乎手脚都在发抖了,再一次没有担起扁担立起来的时候,赵红军状似关心实则嘲讽道:“季知青,是不是不行了啊?要不要我帮你一把?也是了,前段时间好像听说你天天闭门不出的,猛地干点活累着了吧?”   赵红军嗓门大,旁边的几个汉子本来就干到今天的尾声了,身上力气也快没了,注意到这里的动静都竖起耳朵听着,听到赵红军这么说季恒,也都跟着笑了起来,其实也不是都和赵红军一样心怀恶意,而是确实最近村子里有不少关于季恒和吴晓梅的传闻。   一开始是只说季恒过个年天天窝在家里像个女人似的连门都不出了,真的是懒出新境界了!后来慢慢地,这个闲话就有点变味了,说吴晓梅和季恒两个人许多天不出房门了,说两人结婚半年了吴晓梅肚子里一点动静都没有发急了!   乡下人说话本来就糙,这话里的意思就往有颜色的地方去了。在场的都是年轻力壮的汉子,都在一个村的,有几个没有肖想过吴晓梅?谁知道最终倒是被一个外人给摘了鲜花!他们对季恒自然是有些排斥的,明眼人如今都看的出来他被赵红军为难,却没有一个人给季恒说句话,反而是跟着赵红军一起调笑起了季恒。   “季知青可要悠着点,否则腿会软哈哈哈!”   “就是!我看季知青现在就有点站不稳了,要不还是叫晓梅过来帮帮你吧!”   “我们季知青是过年这段时间家里运动的太多了,现在没力气了哈哈哈哈!”   ........   季恒脸涨的通红,他哪里和这么多糙汉子打过交道,之前交往的人都是读书人,都是他们一个圈子里的,现在猛然被这么多人用浑话调笑,真是又气又恼!   季恒猛地一撂下扁担,“哐”地一声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心道是不是玩笑开得过了?到时候要是打起来了大家脸上就都不好看了!本来今天就是动员开工的第一天,又是和村长女婿打架,到时候在村长面前谁都别想讨到好了!   正当这些汉子们有些心怀忐忑地盯着季恒下一步的举动的时候,没想到季恒双手负于身后,朗声朝着赵红军气愤道:“难怪刘梦得要说: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和白丁往来,确实有失刘梦得的身份,夏虫不可语冰!”   说完之后,季恒再次发力,屏着力气将最后一扁担的淤泥挑走了,徒留下几个汉子面面相觑。   “红军,刚刚季知青说的话是啥意思?我咋一个字没听懂啊?”明明分开来一个字一个字的他也理解说的是啥,可是连在一起就不懂了呢!   “谁是刘梦得?哪个村的?我咋不认识?”   “那个季知青不会是拐着弯骂我们吧?看他刚刚那表情应该是骂人没错了!TNND,文化人就是文化人啊!这骂人都让人没处回嘴的!”   有个机灵的年轻人也是品出点味了,只是刚刚那几句话他们连重复都做不到,还怎么去接啊?完全不是在一个水平面的好吗?   赵红军狠狠的朝地上吐了口唾沫——这人就是爱卖弄!不就是读过几年书吗?还了不得了!看我明天怎么收拾你!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越是偏执于某些事,就越会往里面钻牛角尖,等自己以后抽身出来再去看的时候,或许自己都会吃惊于当时到底是被什么迷了心窍。可是此刻的赵红军,是真的彻底恨上了季恒,他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看看这个季恒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到底值不值得你吴晓梅托付终身,值不值得你们一个两个为他说话!   当天夜里,季恒只觉得肩膀酸疼到极致,甚至连胳膊都有些抬不起来了,只是尽管如此,吃完晚饭之后,他还是争分夺秒地看起了书本。   人一旦完全投入做什么事的时候,就会全情忘我,季恒就是一个读书十分专心的人,所以此刻尽管身体上已经疼痛的不行,但是真的坐下来认真翻起书本,仿佛身体上的疼痛也就慢慢消散了。   吴晓梅整理完碗筷梳洗过后回到房间,看到的就是季恒宛如老僧入定般地坐在那边读书的样子,心里倒真的对这人有些佩服起来!   她今天撒淤泥、敲碎土,也是忙了一整天。因为吴晓梅负责的地块离沟渠那边比较远,所以她也根本不知道今天季恒所受的待遇。但是即便如此,她也觉得今天干完活已经腰酸背痛、只想躺倒床上去休息了,没想到季恒却还能坚持继续读书复习!   吴晓梅悄悄地躺到了自己的床上,只觉得躺下来的瞬间身体都舒展了一下,舒服地喟叹了一声,闭上眼睛很快困意就袭来。   农村人都睡得早,除了因为娱乐活动匮乏以外,也确实是做了一天的活累了,身体需要放松和休息。   等到吴晓梅感觉到便意出来起夜的时候,竟然发现季恒居然还拢着袖子有些抖抖索索地翻页看书,时不时地轻轻跺一下脚,想来是因为天太冷,脚都已经冻麻木了!   “季恒,都快半夜了你怎么还不去睡?明天还要干活呢!”最终季恒在吴晓梅的反复催促下,才答应放下课本铺好床铺钻进了被窝。   吴晓梅吹灭了洋油盏的灯火,房间里瞬时陷入一片黑暗之中,不一会儿就传来季恒轻微的鼾声。季恒平时都不打鼾,想来这个时候已经是累极了!   原本吴晓梅以为接下来干活进度越快,季恒肯定越累,不会在晚上看书了,毕竟就连她都觉得每天累得不行,可是没想到季恒就是有这个毅力,每天晚上都端端正正地坐在小方桌前继续看书,还直接用毛笔将他不会的地方用蝇头小楷记录下来,一页页的纸看的吴晓梅眼睛都花了,这人却好像感觉不到累一样!   村里就那么多人,有一点风吹草动就都会传来传去,季恒被赵红军为难的事情自然也传到了吴晓梅的耳朵里。今天她还特意假装路过留意了一眼,确实赵红军给季恒的箩筐里都塞满了土,季恒担的吃力!   只是这事要说为难吧,人赵红军也在拼命干活掘土,根本站不住脚去说人家,反而转到她爸吴大海那边,还应该是表扬对象,干的是又快又好,大家都应该向他学习才是!至于季恒担的吃不吃力,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他自己力气小,怪别人掘土掘的快咯?   当天夜里,吴晓梅见季恒又要翻开书本了,径直走上前去,刚想询问季恒,视线落到他翻书的手指时,突然停了下来——只见季恒原本修长洁白的手指,就这几天突然红肿了起来,周围一块块的红斑,显然是生了冻疮!   白天夜里地将手暴露在外面,季恒自己也没有一双手套,几天下来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吴晓梅的心一下子就像被绞了一下似的,想到之前季恒双手的样子,就好像是一件艺术品被摔碎给人看似的,让人难过心痛也让她有些自责——她爸每天干活要用的手套、汗巾她妈都准备的妥妥当当的,而她却连季恒有没有手套都不知道。   咬了咬下唇,吴晓梅说道:“我刚刚去我爸那儿和他说了,明天换个人和你搭档,这样你干活轻松些。”   没想到季恒却放下书本摇了摇头:“不用,我应付的了。”   吴晓梅明明今天看到季恒挑担的时候看着吃力的不得了的样子,怎么现在又说自己应付的了?   “你还是听我的,换个人,赵红军这人干活你跟不上的!”   吴晓梅再劝,季恒却是依旧坚定:“我是个男人!”   吴晓梅.......   “这和你是不是个男人有什么关系?”   季恒叹了一口气,捏了捏发紧的眉心:“赵红军问我是不是不行。”他是个男人,男人不能说不行!   看来这男人不管古今中外,读没读过书,在行不行方面,都一样的执着。   吴晓梅.......呵呵,死要面子活受罪!不过季恒这样说了,应该也还能坚持吧?吴晓梅想着锻炼锻炼也好,过段时间适应了可能以后干活还更轻松了。   看季恒这么坚持,吴晓梅也就不准备再劝,正要转身去床上睡觉时,却突然发现季恒拿笔的手竟然一直在抖!   “季恒,你手臂怎么了?”吴晓梅大惊,怎么抖的这么厉害!   季恒也不知道自己的手怎么突然抖得这么厉害,以为是手有些麻木僵硬了才会这样,刚想抬起胳膊甩一下手,却“哎呀”一声,手臂重重地打在了桌上,一点都抬不起来!   “怎么了?怎么手臂抬不起来了?”吴晓梅连忙凑了过来,按着季恒的肩膀想帮他抬一下手臂看看,没想到她的手刚刚接触到季恒的肩膀,季恒就像被开水烫到了一样“啊!”地一声喊了出来!   吴晓梅见事情不对,连忙让季恒头低下来,将他肩头的棉袄往下一扯,就着洋油盏的灯光定睛一看,差点没惊呼出声!   “怎么弄成了这个样子??!”只见季恒原本白皙的肩头此刻一片红紫交叉,有些紫色的部分甚至已经变成了酱紫色,上面的表皮已经磨破了,隐隐有血丝透出来!   这哪里是去干活,简直就是去受刑的!   就这样了,这人还要继续干下去,他到底是受了什么刺激了?!   吴晓梅盯着季恒肩膀上的伤,想到了赵红军,眸底闪过一片冷色。   作者有话要说:  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 !   明天开始每天更文时间定在早上6点,一般争取双更6000左右,遇上事情可能会单更3000字左右,如果写的顺畅又有时间也有可能爆更哈哈!大家莫催莫急!   最后,希望所有喜欢这本书的金主爸爸们看文愉快,生活愉快! 第二十三章 :感同身受   赵红军这个人在吴晓梅心里之前倒真没什么大感觉, 说是相看过,其实都在一个村的, 谁没见过谁?只不过那时候她爸妈都说这个小伙子好,分析他爸赵勤学是村里的会计,他伯伯是镇上供销社的社长,小伙子自己也干活利落, 父母也还算好相处, 嫁到他们家去,不吃亏。   在这个年代,情啊爱的都不如吃饱饭来的实在, 这也是为什么吴晓梅的大伯母可以理直气壮地鄙视王美兰的原因:就算长得再好看, 身体柔弱就是原罪,活干的少, 工分挣得少,在这个家就不算有什么贡献!   吴晓梅生于斯长于此, 周围都是这种想法论调,潜移默化中她自己也是认同的。她长这么大,并没有对哪个同龄男性动过什么心, 只知道在同辈人里比起来, 确实赵红军不论家世、样貌还是能干方面,都是佼佼者。所以在季恒没有横插一脚之前,她心里也是默认了这桩婚事——无关于情爱,只是表面上的合适。   可以说,吴晓梅是个少有的活的很清醒、很实际的姑娘。   只是吴晓梅没有想到, 赵红军内里竟然是这样一个人!   上次说要举报季恒的时候,吴晓梅已是对这个人有些反感了,她虽然说不出季恒那些“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的话,但是也知道做人就是要光明磊落,她出事的时候,赵家也没任何表示,为什么现在季恒稍微展现出了点优点,赵红军就想在背后打人小报告、使绊子?   乡下人自有乡下人自己解决事情的一套路子,他们害怕和敬畏官家的人,轻易不敢与之触碰。   而这次,吴晓梅是知道季恒力气在少壮里面算不上好,但是也没有柔弱成这个样子,能把肩膀挑成这个样子的,必定是往箩筐里不知道压了多少土造成的!如果说别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都是挑个百八十斤,那么季恒这几天挑的扁担分量至少要在一百二三十斤!季恒原本身体就不如那些人壮实,挑的还多,能成这样也就不奇怪了!   吴晓梅原本以为最多是赵红军速度快一点,季恒来回担的累一些,万万没想到这人是要往死里整人!而季恒也是个傻的,居然就这么生挺过来,一声不吭!   也是,估计是那赵红军说了什么去激了季恒,才让他说自己是个男人,说什么都不愿意服输!   倒是玩了一手好心机!   这事吴晓梅看的明明白白,心里也清楚这里面的来龙去脉,这回季恒一点点错都没有,是赵红军在欺负他们吴家人!   “吴姑,吴晓梅,你快快放手!这,这成何体统?!”季恒想要用另一只手将肩膀上被扯下来的衣服拢上去,心里一直在念“非礼勿视,非礼勿动”,脸上都渐渐染上了绯色,可惜手臂现在连抬都抬不起来,更别提去拢衣服了。   吴晓梅也发现了此刻的姿势多有不妥,连忙放下了手,帮他衣服弄了回去,只是这伤可不能轻忽:“你明天别去干了,我和爸说一声。一会儿我就去找王医生过来帮你看一下!”   王医生是村子里的赤脚大夫,大病治不了,但是那些跌打损伤、伤风感冒啥的,还是可以看看的。   “大家都睡了,王医生住在村东头,大冷天的跑过去干嘛?我今天休息一晚上,明天就好了,去上工没问题。”季恒这几天都是在苦熬,确实肩膀都已经疼到麻木了,白天挑担子的时候,前面几担特别疼,到后面竟然都感觉不到疼了。再加上伤在肩膀上,他自己也看不清楚,就不知道到底有多严重!   季恒这人自有他的傲骨,说是执着也好,说是迂腐也把罢,他认定的事情就是要去做完,不管外界环境怎样都不足以去动摇他,足以可见此人心智之坚定!   只是过去他是一介秀才,念得是之乎者也,交往的也是文人骚客,就算大家起了冲突,也是用文人的方式去解决,从没有到拼体力的时候。   而现在在农村里,吟诗作赋并不是本事,拼体力才是本事。纵然季恒不屑于和他们去拼体力,可是涉及到个人荣辱和名声,他也是要拼上一拼的!   毕竟文人,都是最爱惜羽毛的。   “你犟什么犟,手都抬不起来了还敢明天再去干?你这个手还要不要了?还想不想读书写字了?”   吴晓梅说完风风火火地披上了棉袄,罩上头巾就打开门一头扎进了寒风里,往王医生家去了。   季恒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闭了上去——吴晓梅最后一句话戳中了他,万一他这胳膊真的做活做废了,那确实以后别再提什么读书写字了!   吴晓梅出门的动静吵醒了吴大海和王美兰,两个人摸着黑披上了衣服,点燃一盏洋油盏,刚出了房门,就听到吴晓梅气喘吁吁的声音:“王医生,你赶紧去看看,手都抬不起来了,也用不上力!”   王医生被吴晓梅拉着一路冷风头里狂奔,等到了吴家了才撑着门框把气喘匀:“晓梅啊,你年纪轻跑的快,我都快五六十岁的人了,真不行了!”   王志安只觉得肺里灌的冷风呼哧呼哧的响,这大冬天的要不是村长女儿来喊人,他还真不想起来看病。   吴大海连忙过去把人扶了进来,满脸不解地问吴晓梅:“咋了这是?季恒手抬不起来?我看吃晚饭的时候还可以啊?”   吴晓梅摇了摇头,先闪开身让王医生进去给季恒看伤。   吴晓梅想到刚刚看了季恒肩膀,季恒在那边喊着让她不要看的情景,心里虽然也是担忧,但是还是没跟着一起进去,有些着急地坐在堂屋里,准备等王医生看过之后再去问问。   王医生进去的时候,季恒还是觉得自己的肩膀到手臂一阵麻木,没有丝毫的力气,等解开衣服给王志安和吴大海看的时,两人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王志安医者父母心,一边捏着季恒肩膀上的经络处询问季恒的感受,一边有些怨怪地说吴大海:“吴村长,你是咱们村的村长也是生产大队的大队长,想要提高产量、想要给我们村里搞到一辆拖拉机,那都是好事情。可是这也不能叫人往死里干啊!你看看这肩膀挑担子都挑成什么样了?!他是你女婿,可不是牲口!”   王志安也是稻乡村的,自然听到过不少这个关于季知青的闲言碎语,之前看他出工次数少,也觉得这个年轻人有些不像话。可是前一段时间这个季知青也有天天出来干活,也没别人说的那么懒。现在干脆挑担子挑成这幅样子了,要说吴大海没有私下里一直“鞭策”这个女婿,他可不相信!   吴大海......   吴大海也不清楚怎么这肩膀就干成这幅样子了,所以更没法和王志安解释了,但是目前这些也不重要:“王大夫,这手臂到底为啥抬不起来?”照理说肩膀受伤了最多疼,也不至于手臂麻木没一点力气啊?   王志安学的是老中医,对这方面倒还真的有一手,他连续推了好几处季恒的肩膀和手臂上的穴位,累的额头都有些冒汗了,才突然听到季恒“嘶”了一声,手臂再次能抬起来了!   王志安抹了抹额头上的汗:“这几天担扁担过劳了,肩膀上有几个穴位血脉不流通压住了,所以今天一下子手臂抬不起来麻掉了。我刚刚帮季知青推开了一下,但是也不能多推,他肩膀这边的表皮已经受损了,这几天要好好养养,日常行动是没问题,但是重体力活是肯定不要再干了。”   说完还有些不放心,抬眼看着吴大海,语重心长地叮嘱他:“大海啊,你女婿人还可以的,活什么时候都能干,人干伤了就不行了!”人要是不好,前段时间他老娘摔了,这季知青也就不会帮着人背回来了。   王志安比吴大海年纪还大几岁,小时候可都是吴大海跟在王志安屁股后面玩的。所以这时候听王志安这样一讲,吴大海连连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确实是这个道理,不管什么事面前,人都是最重要的。   王志安从自己随身的医药箱里掏出来一瓶跌打酒:“你家晓梅呢?我教她几个按摩手臂肩膀的地方,等他肩膀上破皮的地方好一点了,就每天晚上给他揉一下,过几天就好了。”   吴大海听罢,连忙把吴晓梅喊了进来,季恒虽然心里头觉得不妥当,但是明面上也知道两人是夫妻,这种活自然是应该由吴晓梅做的。   吴晓梅的思想倒是没有季恒那么封建,跟着王志安学了手法后,就将王大夫给送出了门,出门前还塞了三块钱毛票在王志安手里:“王医生,不好意思麻烦你这么晚跑一趟了!”   王志安将钱收进怀里,想了想又回过身对吴晓梅说道:“晓梅,对人家季知青稍微好点,都是爹生父母养的,要是这伤被季知青爸妈看到了,得有多伤心!”   吴晓梅咬了咬下唇,没说什么话,只是点了点头。   等王志安走后,吴大海才拉着吴晓梅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几天吴大海沟渠、田地、乡里几处跑,又要指挥大家工作,村里几百号人,还真没有把季恒这边的情况看在眼里,等吴晓梅说了之后才恍然大悟。   吴大海沉吟了一下,有些头疼:“以前看红军这个孩子也不是这样一个人啊!这心胸未免有些太窄了!算了,反正明天小季也没法出工了,到时候给赵红军换个人搭档。等小季手臂好了,我安排他做田地上的活,不要去担淤泥了。”   “爸,这事你别管了,你明天一早还要去乡里开会,季恒明天也不上工,这事我去解决。”   吴晓梅知道她爸只要别人事情做得不过分,基本上都是不会主动去说什么的。赵红军这次说来说去也是阳谋,季恒自己也傻,往上面撞,不肯服一点软,才弄成这样的。   吴大海听完吴晓梅的话就不同意了:“你一个女娃子解决什么解决,别裹乱,快去睡觉!”   吴晓梅抿了抿唇角,没有反驳吴大海的话,直接转身回房间去了。   王美兰性子软惯了,虽然心里也为季恒鸣不平,但是也觉得老吴的话没毛病,能这样解决也好。   吴大海年轻的时候干活干的比较狠,总是要带头去做,现在年纪上去一点了,一到冬天夜里腰背就酸疼,王美兰知道老伴有这个毛病,也不让他在堂屋里多站:“快回床上躺着去吧。一个两个的都爱逞能,你年轻的时候也是拼命干落下了一身的病,小季那边你也要劝着点,有些话我这个当丈母娘的不好说。”   吴大海“嗯”了一声,两人钻进了被窝又说了会儿话,这才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吴大海吃完早饭正准备去乡里开会,突然乡里文化站的小张到访,倒是让吴大海吃了一惊!   小张一路从镇上骑自行车赶过来,见到吴大海就像见了救命稻草一样:“吴村长,你女婿是不是会写大字?”小张连气都没喘匀,直接上前就问。   吴大海听了一愣,想了一下自家女婿这笔毛笔字,应该写大字也不成问题吧?   “应该是会写吧?”吴大海也不能完全确定,毛笔字分为大字小字,小字小到譬如蝇头小楷,大字大到横幅标语。季恒春联上的字写的好,应该写更大一点的字也没问题。   不过特别大的字不容易写,因为其中更加注重结构和意境,稍稍有些失衡,这个字就不好看了。只是书法这东西也讲究一通百通,一样写的极好,其他也不会太差。   “差不了,差不了!上次赵社长送我一副春联,说是你女婿写的,我看了写的极好的!快让他跟我一起去镇上,我们这边一直写大字标语的老洪这几天生病了,写不了了!你说说这事急的,再过三天上面就要安排人来检查我们镇上的文化、民风建设,标语都安排下来了,写的人倒没了!”   小张连珠炮似的讲了前因后果,他说的赵社长就是赵先兵,两人都在镇上混的,家又住的近,赵先兵知道小张这人是文化站的,喜欢这种东西,就把季恒写的春联送了一副给小张,结果被他大加赞赏,还反复询问了到底是谁写的,这才今天赶了过来。   小张催着吴大海把季恒叫出来:“镇上好几个地方都要写标语,这活总归也要做个两天,做完了还要先让镇上的领导检查,还得预留点时间!所以现在是赶早不赶晚,你赶紧把你女婿叫出来,我这就载他去镇上!”小张拍了拍自己的自行车,表示现在就要出发。   吴大海面露为难之色,他倒不是对季恒的字没信心,而是昨天季恒的肩膀都疼的抬不起来,现在还能去写吗?   小张见吴大海为难,知道最近几个村里正在搞生产比赛,以为吴大海怕季恒走了少个人手,又补充道:“你们队上搞生产,少一个人也不会差什么。咱镇上这次的先进文明评比,可少不了你女婿帮忙!可不是我胡说啊,要是这次没评上先进,搞不好说好的拖拉机也分配不到我们这边了!再说,你女婿过去帮几天忙,我也会和领导申请给工资的,你放心好了!”   要是平时碰到这种事,吴大海当然是一百个支持季恒过去帮忙,不要钱都行!可是现在考虑到季恒肩膀受伤的事情,他还真拿不准了。   “哎!怎么偏偏这个时候伤到了!”吴大海心里暗暗懊恼,这回心里头倒是真有点怪上赵红军了!这多好的给乡镇上挣脸面的机会啊!而且他心心念念的为村里搞一辆拖拉机,要是他们镇上因为这个评不上先进,这,这真是.......   但是想到昨天王志安和他说的话以及季恒手臂的情况,吴大海想了想要么还是让季恒静养着:“小张,是这样的.......”   还没等吴大海拒绝,季恒就从屋里走了出来:“爸,让我去吧。”   “可是你的胳膊.......”吴大海怕季恒逞强,到时候伤上加伤!而且要是手像昨天一样那么抖,也写不好字啊!   季恒摇了摇头,同时晃了一下胳膊示意没有大碍:“昨天被王医生按了一下,感觉经络通了,今天也能活动了。而且王医生讲,只要不干重活就没事。”   小张大概知道季恒的胳膊应该是受伤了,不过听人说还能写,那他也只好管不了这么多了,对着吴大海央求道:“吴村长,大海叔,你就让你女婿跟我走吧!你放心,我会照看他的,其他拎东西、贴标语这些体力活都由我来干!季知青是吧,你只要负责写大字就行!”   见季恒再三表示自己胳膊写字没问题,吴大海这才把人放给了小张。   小张载着季恒,骑上自行车蹬的飞快,不一会儿就出了稻乡村。   季恒头一次坐自行车这样的交通工具,紧张地紧紧抓住坐垫子的下端,一路上抿着嘴一句话都不敢讲。   等到吴晓梅整理完厨房出来的时候,季恒他们早就跑的没影了,还是吴大海解释了一下季恒的去处,还说了到时候文化站那边的人都会帮忙,这才让吴晓梅放下心一些。   “去写大字也好,至少不费什么力气。昨天王医生说了,只要不是重体力活没事。”   父女两今天都有事要做,稍微讲了几句话就分开了。   开工的大喇叭已经喊了起来,河道那边的青壮年都开始重复起昨日掘土挖泥的工作,只有和赵红军搭档的季恒今天没有就位。   赵红军心里有数,这几天别看季小白脸咬着牙干了这么久,他放的土可是够多的,估计他吃不消了,今天干脆旷工了!   赵红军心里一下子舒坦多了,觉得自己整到了人,和旁边人开起了季恒“身娇体弱”的玩笑,一边干活还一边吹起了口哨。   “就他那小身板,我已经是收着力在掘土了,否则估计早两天就干不动了!和我逞能呢!这不,今天就被干趴下了吧!哈哈哈!”   赵红军一边低头掘着土,一边和旁边另外一个小伙子吹着,过了一会儿见旁边刚刚说的起劲的人没有了声音,正疑惑间,抬起头一看,却见到吴晓梅正拿着个大喇叭,俏生生地站到了自己的面前。   赵红军见到了吴晓梅,心头一跳,一时语塞道:“晓梅,我......”   吴晓梅朝着赵红军笑了一下,然后拿起了吴大海的大喇叭放到嘴边喊道:“最近我们大队里属赵红军同志干活干的又快又好,村长让我通知大家,今天我们就将赵同志竖为典型,让他给我们看看,什么叫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菊芳,把箩筐扁担拿过来,刘柱子、刘爱国,你们两个装土,今天你们两个配合赵红军同志的工作,大家学习一下赵红军同志精神,一个人能干两个人活的速度!”   陈菊芳拿出来的两个箩筐明显就是比普通担泥的箩筐还要大上两圈,刘柱子、刘爱国又是陈菊芳的表弟,平时经常和陈菊芳、吴晓梅玩,自然是吴晓梅说什么、就做什么。   两个小伙子力气也不差,很快就把两个大箩筐装的满满当当,看的赵红军都傻了眼,周围很多人也围了上来,窃窃私语。   吴晓梅漂亮的杏眼又一次弯了一下:“等到晚上收工的时候,我们再来看看咱赵红军同志一共担了多少筐土,以后咱们其他人也要向他学习,力争先进!”   赵红军被吴晓梅逼上了梁山,再加上他自己也不想在吴晓梅面前丢了面子,虽然黑着脸,但是还是沉着一口气,低吼一声将一百五六十斤的扁担挑了起来!   虽然赵红军力气大,但是这么多分量压在身上,也不是开玩笑的!   看着赵红军吃力地将扁担挑起然后往地头走去,吴晓梅扫了一眼围在周围的人群:“好了好了,大家都散了吧,村长说了,赶紧干活,我们都要向赵红军同志学习,等到了晚上收工前我们再一起验收成果!”   众人见吴晓梅发话了,都作鸟兽散了。其中一些和赵红军一起嘲笑季恒的人更是闪得快,心中不免咋舌——别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们还不清楚吗?难怪之前有人给吴晓梅取外号叫小辣椒,真的是名不虚传!   要是季恒在这里看到吴晓梅如此作为,肯定大声惊呼:吴姑娘好智慧,都会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了!   赵红军纵然心中再不忿,也被吴晓梅架在了高架上,容不得他偷懒半分,这还真是和他整季恒的手段一样一样的,只是更加的冠冕堂皇、更加的高明罢了!   赵红军除了心头不忿外,还有着难言的伤心和难过,只是大老爷们硬汉子,难受,这个眼泪也要往肚子里流!   等到当天晚上下工的时候,赵红军感觉自己累得脚步都迈不动了,肩膀上也火辣辣的,听到众人对他的佩服赞美也只能僵着脸笑笑,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   等人群散去,吴晓梅才站在赵红军面前面无表情地说道:“赵红军,今天这事你心里头清楚,我就让你尝尝这个滋味一天,季恒跟着你可是干了整整五天了。你现在可算是能感同身受了吧?”   赵红军黑着一张脸,木在那边不说话。   吴晓梅看了一眼赵红军,语气十分认真:“我们吴家不欠你什么,我出了事情,你连头都没有冒一个的时候,你就应该清楚我们两个什么关系都没有了,以后也不会有关系了,哪怕这个人不是季恒。所以你怨怪季恒是不对的。”   赵红军被吴晓梅说破了心事,脸上的表情难堪,嘴巴张了又张:“晓梅,我.......”   吴晓梅抬了抬手,示意赵红军不必说了:“你还是收收心,好好踏踏实实过自己的日子,别成天想点有的没的。”   吴晓梅不想和赵红军多说,两个人虽然离着有点距离,但是人言可畏,她不想听那些长舌妇在那边说三道四。   快要走之前,吴晓梅又顿了顿:“还有,季恒也没有旷工偷懒,他被文化站的人喊去写大字标语去了,为了咱们村有希望能得一辆拖拉机,他就是肩头有伤,也咬牙去干了。”   赵红军听完之后头慢慢地低了下去,仿佛整个人的精气神都被抽走了一般,面对着他喜欢过的女孩子,头一次,他感觉到自己原来是那么卑劣——在人最需要他站出来的时候不肯站出来,在她好像嫁给了一个还可以的人的时候,百般去为难他。   那种对自己的难堪和失望渐渐弥漫在他的周身,也让他慢慢清醒过来,他原本的怨愤暴躁现在都变成了深深地惭愧内疚。   眼看着吴晓梅要走,赵红军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问出了声:“那你,真的喜欢季恒了吗?”声音有些小,但还是传到了吴晓梅的耳里。   吴晓梅漂亮的杏眼中透出愕然,转而又无所谓的笑了笑:“没什么喜欢不喜欢的,都是搭伙过日子。只是他现在是我们吴家人,我不许你欺负他!”   说话样子泼泼辣辣的,人也坦诚率真,就是他喜欢的姑娘的样子。   是他自己,永远错过了他喜欢的姑娘。   如果当时他能主动一点,如果他能站出来说自己不介意当初晓梅被季恒所救,如果当初.......   可惜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如果当初。   夜幕悄悄降临,冬日最后一丝残阳也卷着血色落了下去,黑暗完全笼罩在了赵红军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  双更奉上!!大家的支持就是我坚持下去的动力,冲鸭!!! 第二十四章 :大字标语   季恒被小张拉着进了镇上的文化站, 文化站的站长孙前进正在办公室里为难的很,坐立难安, 想到镇长给他安排的任务,他就头大!   这次各乡镇文明大评比,他们这边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就是要在乡镇、村里各处贴好上面发下来的大字标语,展现好他们常家镇的精神面貌。原本这些工作每年都要搞个几次, 他们文化站也是驾轻就熟了, 每次都是由老洪来写标语,没想到这次老洪得了急症,人都躺在床上起不来, 哪里还能去写标语?   他们常家镇上数来数去正儿八经读过书的都没几个人, 会写大字的更没几个了,就算是会写, 写的好坏之间还有挺大的差别呢!老洪他这辈子就是靠这笔字吃饭的,一时之间他哪里去找人替他?   倒也不是真没人, 孙前进想到了那个被下放到桃花村的老人,听说这人之前是个老教授,能写大字, 但是这人的身份上就不合规矩, 要是让上头的人知道了........   孙前进摇了摇头,虽然有人可以写,但是他不敢用啊!   “但愿小张说的那个季知青真的能写笔好字,否则,哎!”否则在交不出标语和找个不合适的人写标语之间, 可能他还是得选择担风险的后者。   “孙站长,孙站长,人来了,来了!”说曹操曹操到,小张领着季恒快步地走进了文化站,还没进孙前进的办公室,就已经嚷开了。   孙前进一点都没觉得小张没规矩,现在都十万火急了,可不是玩上下级那一套的时候。   孙前进年约四十,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中山装,左侧胸口的袋子里还插着一支钢笔,头发擦得锃亮全部往后梳去,显得整个人非常的精神干练。   他看到季恒进来,就是眼前一亮,暗叹这个小伙子好相貌!然后他压下了心中的焦躁,敦厚的脸上露出了和善的笑容,双手握住季恒的手:“季知青是吧?可算是把人给盼来了!我是常家镇文化站的站长孙前进,我们小张说你写了一笔好字,不知道能不能现在就给我们写两个标语,以解我们燃眉之急?”   孙前进说话很有水平,既寒暄了一下场面,又直接要检验季恒的手下功夫,还一点都不让人反感。   季恒一路上听着小张絮絮叨叨,早就知道事情经过,闻言也不多话,直接问去哪里写。   小张是个机灵的,连忙喊人把墨水、毛笔拿过来,领着季恒到旁边一个大厅里,里面一张长桌上已经铺好了一长卷的红纸。   “就在这张纸上写,写的标语内容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八个字。”孙前进将标语的内容说了一下,然后立在一旁看季恒写字。   小张拿过来的是锋长9.3厘米的大号毛笔,这种大号毛笔不好掌握,不同于书写小楷用的小号毛笔,这样的大号毛笔框架结构一个把握不好,整个字就废了,毕竟什么东西一放大,就容易让人看出瑕疵。   季恒肩膀还有些疼,但是昨晚休息了一晚上之后就感觉好多了,抬手的时候还有些滞涩,不过这种疼痛感倒是他所熟悉的——毕竟上辈子他也经常写字写到手臂发酸也依旧继续写。   季恒提起大号毛笔,在墨水里面蘸了蘸,等到毛笔头吸满了墨水后,就在大红纸上行云流水般的写下了孙站长要求的八个大字。   只是写完之后,季恒眉头微微皱了皱,心里略微有些忐忑,到底这回伤的有点严重,转笔的时候没那么顺畅,字有点细小的瑕疵,不知道孙站长会不会满意,能不能帮上忙?   可以说季恒完全是高估了孙前进的审美水平,也高估了他的“前任”老洪的书写水平,等到季恒写完之后,孙前进简直是欢喜的不知所以,拍着手连连叫好!   “季知青真的是写了一笔好字啊!笔力雄厚、开阔大气,这标语贴出去,咱们村镇的脸面都涨上去了!”高级!   小张也在后面拼命点头,心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还好还好,自己的判断没错,没有耽误孙站长的功夫,这个季知青确实写字有一手!   季恒有些脸红,他没觉得自己发挥好,还以为他们会让他重新写一副,没想到孙前进已经指挥着下面的人将季恒的字一块块裁下来,拿出浆糊,就先把这个标语贴在了他们文化站的外墙上去了。   孙前进将剩下的一些标语内容让小张写了下来,然后递给季恒,让他按照上面的去写。   “季知青啊,这些写完了,还有一些标语是要用红油漆直接写在墙上的,到时候让小张带着人去,你跟着他们就行了。”   季恒点头应是,低下头继续将剩下的标语写完。   在季恒看来,能摆脱做农活,能在这里安安静静的写字,已经是一件让他觉得高兴的事情了,就算写字时候带累到肩膀上的伤有些疼,也让他觉得值得。   更何况,他能感觉到,他在这里是受尊重的,是有用武之地的,就像他过去给人写家书一般,至少别人都会尊称他一句“季秀才”。   而在农活上面,就算他是忘掉了自己读书人的身份和架子,像前几天一样拼劲全力去做,也是做不好的。   一件事,无关高低贵贱,如果拼劲全力还做不好,那确实是最让人沮丧的。   季恒的速度纵然是比之前慢上了一些,可也要比之前的老洪快上不少。他上午到文化站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写了两个多小时,中间小张给他打了一份文化站食堂的盒饭后,下午照顾到自己的肩膀,写写停停一个多小时,就把孙站长安排要写的标语都写完了。   小张看着眼前的一张张标语,简直都忍不住自己珍藏起来,好话也像不要钱似的往外冒:“季知青,你这笔毛笔字简直绝了!这回咱们乡镇的标语拿出去绝对有面子!估计到时候上面领导过来检查,看了也要夸你哩!”   季恒谦虚地笑了笑,并不觉得写点字有这么让人吹捧的,在他看来写一手好字只不过是科考的敲门砖罢了,并不值得有多骄傲的。   小张欣赏完了字,将标语分给别人去贴好,然后关心地问季恒:“季知青,你肩膀上的伤咋样?还能继续写吗?咱还有一些标语是要直接刷在墙上的,可能要比写在纸上更加费点劲。”   季恒表示自己没问题:“写慢一点应该没事。”   小张听到季恒说没事,心里也松了一口气,毕竟这次的任务还满紧急的,最好这两天就能做完,这样还能富余出一点时间去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于是小张又另外带了两个年轻小伙子,四个人拿着架子、毛刷、红油漆,穿梭在常家镇的大街小巷,将指定要写标语的地方都写上标语。   季恒也是第一次用毛刷将字刷在墙上这样写字,这和他平时写的毛笔字有所不同,墙体更大、毛刷也更难掌控,一时之间他掌握不好,端详了好久面前的白墙,还是没有下手。   小张见季恒踌躇,突然想到这标语写在纸上和写在墙上好像是两回事啊!之前他看到过老洪写纸上的时候是和季知青差不多,都是毛笔写,但是写在墙上的字,老洪都是先用铅笔打草稿,把边框描出来,然后再在里面填颜色,写的字也不是季恒那种高级的行楷,而是方方正正的大字块。   刚刚走的匆忙,他打草稿用的铅笔也没带,而且看样子季知青也是第一次写墙上的标语,估计也写不来!   小张正想提醒季恒,让他先去以前老洪写标语的地方观摩一下,而他去文化站把铅笔拿上时,突然看到季恒动了。   只见他将手里的刷子直接在墙上刷了起来,因为没有蘸红油漆,所以刷出来肯定什么也没有,小张只看到季恒的手上下挥舞了一会儿,然后季恒又退后了几步反复看了几下对面的墙面后,就将刷子浸在了油漆桶里,提起刷子就在白墙上龙飞凤舞地写了一个“构”字!   艹!   小张差点说出脏话来!   这还是人吗?第一次在墙上写标语,用的是毛刷,竟然和用毛笔一样写出了行楷的字体!没用铅笔描边框打草稿,一气呵成!关键的关键是,季恒写的一点都没有失水准!   比起千篇一律的方块墙体标语,季恒写的“构建和谐社会”这几个字,亮眼的如同绝世美人,让人看一眼就印象深刻!   写墙体字确实比写在纸上要累的多,胳膊要一直抬着,写的字也更大,费的力气也更多。只是季恒是会拿筷子起就拿笔的人,写字早就是他融入骨血的东西,尽管换了一样写字工具,他只要稍稍尝试几番,就能发挥出他应有的水平。   季恒每写一个字就要休息一会儿,只是因为不用打草稿描边框,纵然休息的时间比较多,可是他写的还是要比老洪要快上许多,原本小张计划今天能写完规定的一半就不错了,没想到半下午时间季恒直接将常家镇上的标语都写完了!   小张殷勤地把季恒送回村,然后约了两人明天去常家镇下面的六个村庄写标语,第一站就先在稻乡村。   村子里的标语数比较少,只是几个村子之间走来走去要花上不少时间,小张和季恒约好了时间,准备明天他就当一天的车夫,节省时间将村子里的标语都写完。   等季恒回去的时候,正好是吴家的晚饭点,王美兰将菜端到了桌上,看到季恒走进家门,连忙有些忧心地问:“小季啊,今天去了一天,肩膀怎么样?累着没有?”   吴晓梅正在摆碗筷,闻言也抬头向季恒看过去。   季恒活动了一下手臂,笑了笑:“没有累着,今天就是写写字,没干什么重活,明天还去我们村子还旁边五个村子写点标语就结束了。”   吴大海听到了季恒的话心也放了下来,原本想问问季恒今天的情况的,只是看了一眼女儿没事人的样子,就冲着吴晓梅板着一张脸没吭声。   这个晚饭季恒吃的并不好,他不傻,很快就感觉到了吴大海和吴晓梅之间的暗流涌动,只是他不知道前因后果,也不敢轻易插话,默默捧着饭碗吃饭。   吴大海一向吃饭就快,一吃完就把碗筷重重往桌上一放,“哼”了一声就踱步到了自己房间里去,一顿饭下来父女两个连句话都没搭上。   王美兰见老伴走了,才焦急地压低声音冲着吴晓梅说道:“晓梅,你刚刚和你爸说话也太犟了!你爸说的也没错,你要给小季出头,但是也不能打着你爸的幌子,这多影响他个人形象?你知道的,他这个人最在乎他这个村长身份的,情愿自己吃亏也不愿意被人说闲话,你今天这样借你爸的身份戏耍赵红军,赵会计可是都和你爸说了!”   吴晓梅心不在焉地用筷子戳着自己碗里的饭,闻言也抬头认真地对王美兰说:“妈,你也不看看赵家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欺负到咱们家地头上了?上次是春联的事,这次又是欺负季恒力气小,如果我不给点他们家颜色看看,和赵红军说的清楚明白一点,他们会得寸进尺的!”   说完还小小声地补充了一句:“爸就是太老实了,也太在意村长的形象了,这个村长当的还不如不当呢!”   吴晓梅有时候真的对她爸特别失望,别人眼里他是个好村长、好队长,好儿子,好父亲,可是在吴晓梅看来,她爸爸在家庭中的位置是缺失的,永远把其他东西放在这个小家前面。   不说别的,就说她妈为了当好这个村长的媳妇,暗地里吃了多少亏,受了多少气?但是她不是她妈这样好性儿的人,从小她就知道别人要是打过来了,她必须自己狠狠地打回去!否则只会让人踩在脚底下欺负!   有时候,面子形象这些东西,都没一点屁用!   王美兰拿这个从小主意就大的女儿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小小声为吴大海辩解道:“这不是上次赵红军也没真的去告状吗?而且赵先兵还带着我们做生意呢.......”   吴晓梅暗地里翻了个白眼,还带着我们做生意呢.......占了他们家多少便宜都不知道呢!她妈典型就是被人卖了都会帮人数钱的那种人!   吴晓梅和她妈说不通,气呼呼地放下碗筷也钻进了自己房间里,王美兰想拦都没拦住:“哎!一个两个的,都是一样的臭脾气!”说完在女婿面前尴尬地笑笑,想了想还是把事情的前因后果给季恒说了一遍。   季恒听到这里心里也够震惊的——他真的没有想到吴晓梅会给他出头!而且还这么.......智计百出!   “这个吴姑娘脾气不太好,心眼也挺多,讲话也不温柔,可是为什么有时候就是让我心里头砰砰跳?”吴晓梅的出现,颠覆了季恒对女性刻板的印象,在他原来看来,女人就应该像他娘或者像王美兰一样,柔弱、善良、对丈夫言听计从。   过去他心中也是一直以为以后自己娶得女子应该也是这样的,可是吴晓梅明明完全不是这样的一个人,却又屡次让他心头震动、让他有不一样的感觉。   而这次吴晓梅的出头,明明不够娴静柔顺,明明不该是女子该出面的事情,却再次让季恒心头暖的无以复加,甚至对吴晓梅生出了一点钦佩——有道是巾帼不让须眉,似乎他这个名义上的妻子处处都可与男儿比肩?   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季恒真正开始正视起身边的女性,去思考她们的价值,从过去都是灰蒙蒙的脸谱形象,变得如此生动鲜活。   ==   第二天一大早,小张如约而至,自行车龙头上挂着红色油漆桶和刷子,停在吴家大门口。   季恒很守时,早就吃好早饭穿好衣服等在了堂屋里,小张和吴大海打过招呼后,就载着季恒到了稻乡村主道口的一处空墙边上:“这边几天前已经找人都刷白过了,每个村里都有四处标语,稻乡村写完了我们就去下一个村庄,争取今天全部写完。”   小张全名叫张亚安,年纪和季恒一样,到文化站上班是顶替他爸的职位,小伙子脑子活络会来事,短短一年就在孙站长那边留了名,很多事情都交给他去干。   这次张亚安知道,如果事情完美解决了,肯定不止孙站长那边,就连镇长那边自己都会挂上名号,所以对待季恒的态度很是殷勤。   当然,季恒本身也是有这个本事,让张亚安佩服,也甘心给季恒打下手、当车夫。   所以当张亚安骑着自行车载着季恒骑在村里主干道上的时候,好多正好要上工的人都对他们侧目相望,忍不住交头接耳谈论了起来。   “那个骑自行车的小伙子是谁啊?穿的挺气派的,那自行车还是凤凰牌的吧?”   “不知道呀!这小伙从没见过,不是我们村的吧?不是昨天说季知青旷工干不动了吗?怎么今天还是不去上工啊?这是跟着那小伙子要去哪里?”   “好像是往村口方向走的,诶诶诶,在老余家那边停下来了!”   ........   村里就那么大点地方,很快住在村口人家的几个人上工的时候就告诉了别人,季恒是在那边写大字标语。   “以前不都是文化站派人来写的吗?怎么这次叫季知青写?”其他人好奇地询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但是我刚刚出门的时候看了一眼,好像写的很好的样子。”   “哈哈哈,余老三,你就吹吧,你才识几个字,还知道好不好了?”余老三小学都没上过,自然成了别人的嘲笑对象。   余老三被说得有些发急了:“好不好看我还是看的懂的好哇?懒得和你们说了,一会儿中午下工了你们自己去看好了!”   村里人对季恒被文化站的人拉过去写标语的事情很快传的就都知道了,有人还特意悄悄地观察了一下赵红军的脸色,看他像个没事人一样继续干着手头的活,也就没了八卦的兴趣,只剩下对季恒写标语的好奇。   季恒很快写好了小张指定的四个地方的标语,然后小张就骑着自行车载着季恒去下一处村子继续干活。   季恒昨天没干体力活,就写了大半天的字,晚上又被吴晓梅勒令早早休息了,今天感觉比昨天的状态要更好一些,再加上昨天写墙体字的时候已经掌握了要领,所以速度也就更加快了。   张亚安有些佩服地看着季恒迅速地又写完一个地方的标语,忍不住再次夸了起来:“季知青,你这速度真是杠杠的!以前我们老洪至少要加班加点花两天时间才能写完的量,你一天就全都能搞定了!”关键是还写得那么好!   季恒做事的时候话不多,闻言也只是笑笑,两个人中午就就着自己的干粮和带的热水吃了口,又奔到下一个村子里去——虽然季恒手速是快,但架不住路上花费的时间多。   等到两个人来到桃花村的时候,都已经快要日落西山了,桃花村这边也已经开工挖河,现在正是大家下工的点,不时有三三两两的人扛着锄头路过,大家都在交头接耳说着今天晚上要开大会的事情。   一开始季恒没注意到,后来也听了一耳朵,说是要pi dou某个人。   季恒这几天有看了不少报纸了解情况,也知道这pi dou是什么意思了。   等季恒写完最后一个字,和张亚安往回走的时候,正好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老人正背着手,看着季恒之前写的一处标语发呆,等他回头时,正好看到了张亚安手里头提着的油漆桶,忍不住问了一句:“这是你写的?”   张亚安愣了愣,没想到老人会和他搭话,连忙摇了摇头,指了指季恒道:“是这位季知青写的。”说完后,张亚安又觉得不妥,连忙催着季恒赶紧走。   季恒还没闹明白,就看到旁边走来几个穿着绿色军装带着红色袖标的人,推搡着这个老人往前走,语气和态度都非常的不客气。   季恒大约知道这是要去干嘛,明白这事不是自己能管的,默默不语地跟在张亚安身后,等两人走到了停自行车的地方跳上了车,张亚安才忍不住叹了一口气:“那老人姓沈,据说以前是北京一个大学的老教授,估计刚刚也是看你字写的好,才问了一句。照理说这种人放以前咱连见都见不到的,现在......哎!”   季恒听到那老人是大学教授的时候,突然心头一跳,装作不经意地询问:“那他肯定很有学问了?”   张亚安原本就想过没办法就喊这个沈教授过来写大字的,所以也了解过这人的档案,知道一些他的事情:“是啊,他是教数学的老教授,好像叫什么高等数学,和我们平常学的还不一样!总之,就是很厉害的!而且,”张亚安悄悄压低了一点声音:“还是在清华大学教书的,那可是咱以前最好的大学了!”   张亚安内心深处是佩服这些有大学问的人的,他知道这世道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拨乱反正!   “沈老是个可怜人,被他的学生举报了,下放到桃花村已经八年了,哎!”   季恒坐在自行车后座上默默地没说话,只是看向桃花村的方向充满了沉思。   作者有话要说:  双更合一奉上!今天又是勤快的作者菌~~~谢谢大家支持!!大家的鼓励是我写下去的动力(这是一句发自肺腑的话,作者菌现在是为爱发电中......) 第二十五章 :镇长点名   镇上领导在季恒他们完成工作的第二天就进行了检查, 检查完后对这次的标语工作是赞不绝口,确认标语没有漏写、错写的问题后, 大家很快就做好全部的准备工作,迎接后面市级领导的检查。   季恒这次工作完成的好,让孙站长狠狠松了一口气,等市里面检查组的人检查过后, 还特意又把季恒喊过来一趟, 塞给了他一个信封:“季知青,这回可真是多亏了你!否则我这边都不知道该怎么好了!当初小张把你请过来的时候就说好了要补给你这两天的工分,你拿着!”   季恒摸了一下那个信封, 发现还挺厚的, 他推辞了一下发现推辞不下,才收了下来。   孙前进又说了好几句表扬季恒的话, 这才放人走了,让小张将季恒送出去。   张亚安将季恒送出了文化站的门, 忍不住和季恒分享好消息:“季知青,这回你写的标语得到市里领导的一致好评!我估计这次咱们镇上的精神文明先进评选肯定能被评到先进乡镇!”   季恒听到自己确实帮上了忙,心里也高兴, 淡淡笑着听张亚安讲话。   张亚安看看周围没有人, 把季恒拉到了边上:“季知青,我给你透个底,要是这次先进乡镇能评上,你里面有大功劳的,昨天市里面检查组的领导都点名表扬你了, 到时候说不定你能调离稻乡村,到我们文化站上班呢!”   当时小张就陪在孙站长身边,远远坠在后排队伍里跟着市检查组的小队一起走,后来他听到市里的一个领导指着季恒写的标语特别感慨,还问起了是谁写的,知道是一个下乡知青后,说就该不拘一格用人才!这不就是要让季恒到文化站上班的意思吗?   季恒微微有些惊讶,按捺下心头的激动:“不是你们这里已经有个能写标语的人了吗?只是他最近生病了才需要我吧?”   张亚安讲了一遍当时的情况,但是讲着讲着也有点没谱了,毕竟季恒身份特殊,是下乡知青,然后现在占着位置的老洪和孙站长可是老交情了,如果季恒过来,两个人职位重复,确实好像有点问题。   见小张说着自己也犹疑起来了,季恒心里就有谱了,他拍了拍小张的肩膀,感谢道:“没事,我现如今在村里也挺好的,谢谢你的关心了!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市里领导随意的一句表扬话罢了,人家未必上心,孙站长也应该不会就因为这个把他调过去,否则刚刚也不会只字不提了。   再者说了,评不评的上先进还两说,若是没评上,那小张说的那些更是水中花镜中月,做不得数。   季恒压下了心里的激动,转为平淡,虽然他也非常想到文化站这样的地方上班,别的不说,他一进去就看到了很多报刊杂志陈列在门口的报刊架上,就足以让他心生向往了!   只是往往希望越大、失望越大,还是先踏踏实实把眼前的事情做好,他没有路子、没有人脉,想要往上探听也没有任何办法,一切都是听天由命。   小张见状便有些不好意思了,客气地要骑自行车送季恒回稻乡村,被季恒以要去镇上逛逛买点东西为由给推掉了,自己一个人走回了稻乡村。   等季恒回到了吴家,才打开了那个有些厚的信封,只见里面除了安静躺着两张十元纸钞,还有一堆票券,都是一些农村里不太能弄得上的票券——这个信封确实算是厚了!   要知道据小张所说,他一个月在文化站的工资也就三十块钱,而季恒只干了两天,就得了这么多。   闻弦歌而知雅意,季恒知道这是孙站长一次性买断了他的成果,于后面小张讲的调任文化站估计是无望了,否则不会给这么多钱和票。   季恒说不失望是假的,只幸亏刚刚没在小张面前失态,也没在吴家人面前提起过这个事。   他悄悄地把信封放了起来,只当做没这回事。   太阳还是照样东升西落,不以个人悲喜而转移,在季恒又休息了三天,肩上的伤好了一些后,便再次投入了挖河的工作中。只是这回他的搭档又换回了葛二牛,担泥土的分量也变得和开始一样。虽然依旧干的吃力,但是好歹他还能撑下来,不至于像之前那样,是在透支身体地拼命干。   季恒的读书计划也在稳定地进行中,只是因为目前大家都处于挖河工作中异常繁忙,他连碰上楚不凡等知青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去请教了,所以依旧是一个人摸索前行,未免心头有些焦躁。   这天晚上,季恒吃完晚饭后定点摊开书本,对着小学课本上的的拼音和字典上的拼音进行比对,想要找出里面的共同点,奈何看了半天这些扭扭曲曲的字母,也没看懂个所以然来。   他略略有点着急,小学全套语文课本一共十二本,他除了最开始讲拼音那个章节的,其他已经全部自学完毕,倒背如流。原本准备进入初中阶段的自学,但是季恒也有点强迫症,就想要把前面的内容都吃透了再去看后面的,况且这个拼音确实有他的独到之处,从他那个年代到现今这个年代,很多字形字义字音都发生了变化,一个词组的意义也有了更丰富的内容,这是他翻阅那本残本字典时候发现的。   小学课本中的课文都非常简单,甚至在季恒看来是幼稚,理解意思也不在话下;但是到了初中课文,有些词汇他就不甚其解,需要去翻阅词典查找相应的解释、出处,再回过头来理解就好很多了。   正当季恒有些焦躁的时候,吴晓梅蹑手蹑脚地打开房门走了进来,因为脚步声太过轻,专心于书本的季恒根本没有听见。   吴晓梅看到季恒又在复习课本,已经是习以为常了,这个人在读书方面的毅力简直坚定到可怕,不管外头是风霜雨雪,还是他今天究竟有多累多痛,他都雷打不动坚持学习三四个小时左右,才会躺下睡觉休息。   不过这回吴晓梅借着洋油盏的灯光看了一眼季恒手里的书本,原本以为他在看高中课文呢,没想到居然是小学一年级的语文书,吴晓梅忍不住问了一句:“你连小学语文都没看好吗?”   季恒从书中抬起头来,顺着吴晓梅的问话就答了下去:“其他都看完了,现在只剩下这个拼音没有搞懂。”   吴晓梅吃惊了,怎么会连拼音都不会?   “这是最简单的基础啊?你们当时学校里的老师没怎么教吗?”   季恒摇了摇头,盯着眼前的课本有些发呆,努力回想原身对于学习上的记忆,结果还是一片茫然。   吴晓梅知道这年头有些老师确实是什么都不教的,只以为季恒小学里的时候正好碰到的就是这一类老师,所以反而是拼音都不会了。   “这个很简单的,你看这里有个拼音字母表,你只要背会这个表就行了:a,o,e,i,u,ü.....后面你再分清楚声母和韵母、复韵母,学会整体认读音节,这样就好了。”   一个个音节从吴晓梅嘴里发出来,季恒听得一愣一愣的,她全部念完一遍后,季恒都还没反应过来。   等他回过神来,才发现吴晓梅已经低着头坐在了他旁边的一张座椅上,应该是刚刚洗过头,双手一直在不停地擦拭着乌黑的秀发,但还有些水珠滴落下来,双颊红扑扑的,有几缕头发扫到了她的脸颊上,更给她添了一丝可爱俏皮。   季恒恍然,难怪刚刚吴晓梅走进来的时候他都没有发现,原来是悄悄洗头去了。   大冬天的晚上王美兰不让吴晓梅洗头,怕天气冷感冒了。现在大家白天都忙着干活没时间洗头,晚上别人不讲究点的可能连洗脸洗脚都懒得弄了,吃过晚饭直接倒头就睡,不管白天身上出了多少汗。   吴晓梅可受不了这个,这几天天天念叨着要洗头,都被王美兰说了。今天晚上干脆自己烧了热水,等王美兰他们睡了,再悄悄进厨房间洗了出来,此时坐在季恒旁边,季恒都能闻到吴晓梅发间淡淡的皂角香味。   盯着吴晓梅的脸发了一会儿呆的季恒,突然觉得自己这样十分无礼,低下头掩饰住自己脸上的红晕,然后才轻声问吴晓梅:“这些你都会啊?”   吴晓梅翻了一个白眼:“你这不是废话吗?这都是我的课本,我也是上过学的好吗?”   吴晓梅这一句话倒真的把季恒说愣了,是啊,这些书本本来就是吴晓梅的,她会这上面的知识再合理不过了,自己怎么没想到这一层?!   季恒心中暗恼,也怪他自己见识浅薄,还停留在过去的老思想里面,总觉得读书进学是男子的事情。毕竟在他上辈子的世界观里,女人都是在家相夫教子的,他周围的同窗都是男子,去参加科考的也都只有男子。   就算那时候已经有了新式学堂,有了女学生,在他们这些老儒生眼里,那都是卖弄些浅薄学识,根本不值一提。   可如今明明好老师就在眼前,他还舍近求远,天天对着书本百思不得其解,真的是思想太过教条了!   季恒迅速立了起来,想要作揖又知道这不合适,只能带着恭敬道:“还请吴姑,还请晓梅教我!”   吴晓梅没想到季恒还有请教自己的一天,在她心里一直以为季恒是高中生,又能写会画的,学问肯定比她要好的多。不过虽然只是问她请教拼音,也足够让吴晓梅心里得意的冒泡了:“教你可以,那我有啥好处吗?”   吴晓梅出言逗了一下季恒,也根本没真想要什么好处,可是却让季恒一下子为难住了,看着吴晓梅还在滴水的头发,脑子一抽,脱口而出道:“要不我给你擦头发吧?”说完便有些惊住了——自己竟然说出如此失礼的话,不该,不该!   吴晓梅原本擦头发的动作顿了一下,闻言将毛巾放进了季恒的手中,漂亮的杏眼眯了一下,里面水光潋滟:“好啊!”   就像她之前对赵红军说的那样,像他们这种农村人结婚,都是谈不上喜欢不喜欢的,就是搭伙过日子,只要能把日子过到一处去,那就是合适的人。之前的季恒让她从头到尾都看不上,所以才百般抗拒,但是现在的季恒让她觉得或许可以试一试,毕竟慢慢地,她觉得眼前这个人也是有些优点的。   季恒有些僵硬地接过毛巾,轻手轻脚地站到了吴晓梅的背后,将她湿漉漉的头发全都拢到了毛巾上。和吴晓梅略显泼辣的性格不同,她的头发细而绵软,季恒的双手穿过吴晓梅的黑发,白与黑有了鲜明的对比,也有一种无与伦比的美感。   前几天吴晓梅给季恒织了一双手套,让他干活的时候戴着,现在手上的冻疮已经平复下去了,只在关节边上有些许的红肿,再加上现在吴晓梅每晚除了给他按摩肩膀手臂还顺带给他擦上冻疮膏,已经看上去好多了。   也因为这个,两个人的关系拉近了许多。   季恒有些笨拙地慢慢擦拭着吴晓梅的秀发,前世今生也是第一次做这个活,季恒很担心自己力气大了一点就会将吴晓梅的头发扯疼,所以动作异常的轻柔小心,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吴晓梅一开始也是僵硬着脖子,后来才慢慢放松下来,想了想,直接扯过课本指着字母开始教起了季恒发音。   涉及到学习,季恒是非常认真专注的,他手上动作不停,给吴晓梅擦拭着头发,目光却是聚集到了吴晓梅所指的字母上,跟着吴晓梅练发音,从一开始的生涩到后面的融会贯通,不过用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季恒就很快将这张字母表给背了下来,并且学会了拼音字母的使用方法,知道怎么利用拼音去翻字典,高兴的不知所以!   “发明这个拼音字母的人实在是大才!这样一来大家都可以同音同语,不会出现语言不通的情况,还能利用拼音去释义,去理解词汇!”   季恒心中感慨非常,虽然拼音这个东西他之前从没有接触过,但是他学习新事物的能力非常强,很快他就已经得心应手了,只要之后再复习几遍,估计就不会再忘记了。   这会儿吴晓梅的头发也被擦得半干,不再滴水了,吴晓梅便让季恒坐下来休息,不让他继续擦了。   季恒见吴晓梅这个时候好像还不算困,抱着试试的心态,连忙把自己之前记录下来的一些疑难点拿出来依次问吴晓梅,看看她是否就可以为自己解答。   吴晓梅其实上学的时候成绩也非常好,她脑子灵活记东西也快,所以虽然已经离开学校好长时间了,季恒问的那些她还是可以回答个七七八八,让季恒大有所获!   吴晓梅在感慨季恒学东西非常迅速的同时,季恒也对吴晓梅刮目相看,他发现这位吴姑娘不仅仅在生活中有智慧,在学习上也很灵敏,两个人探讨的过程中,吴晓梅对很多不理解的知识点也是一点就透,非常有灵性。   不知不觉两个多小时就过去了,季恒满足地将自己写下来的疑难点的纸张收起来,今晚上差不多将这些都搞懂了,后面只需要和楚不凡他们再次印证一下就可以了。   除了语文上的收获,季恒还惊喜的发现吴晓梅教导他数学应该也是可以的,他拿出一本小学数学课本时,吴晓梅虽然疑惑季恒偏科到这种程度,但还是可以非常快速地给季恒做讲解!   只是讲完一章后,吴晓梅就已经困的不行了,连连打哈欠:“不行了季恒,我好困,明天再学习吧。”   吴晓梅原本脑子还在转,还在思考为什么季恒的小学基础知识那么差,语文也就算了,就一些小点不太懂,数学就是奇怪了,基本上完全空白。   但是要说季恒学渣吧,吴晓梅只要稍微给他讲解一下,他就马上能领会,很快就能举一反三,说是教季恒,也不过是她照着课本念一下,讲一下大概的知识点而已,所以进度非常的快。   只是此刻,她是一点都不想动脑子了,本来就累了一天了,眼皮直打架,她只想跌到床上去睡觉——现在她是真的佩服季恒,能每天这样坚持学习!   季恒捧着书本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吴晓梅,他现在已经完全将吴晓梅当做半个老师看待了,兴奋的不知所以——原本还愁如何能将基础知识打牢学好,没想到老师就在身边,真的是他有眼不识泰山了!   兴奋之下,季恒忍不住问吴晓梅:“晓梅,你这么聪明,学的也好,为什么没想参加高考?”在季恒看来,吴晓梅比他现在可厉害多了,而且他也了解到这里的高考是不分男女的,毕竟这个年代女子的地位是很高的,他可记得他写的标语里,其中有一条就叫做:妇女能顶半边天!   吴晓梅原本的困意一下子散了开来,脑子里每次想到“高考”这种事,总觉得离她这个初中生很远,再说小学的知识她那时候学校有个好老师教的还算可以,可是上了初中都是随便乱学学的,高中更是没上过,哪里能去参加高考?   书本都放下这么多年了,背点字母表、做点加减乘除还可以,其他的她都还给老师了,她也没有季恒这种精力,又要白天上工,又要晚上学习。   吴晓梅摇了摇头,没接季恒的话,只是有点木木然地走到了床边睡了下去。   季恒没得到吴晓梅的回复也不好再问,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便吹灭了洋油盏灯,也在地铺上睡下了。   季恒今天白天干了一天活,晚上又学到这么多知识,已经是心满意足,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而原本很困的吴晓梅却在黑暗中张着大眼睛看向虚无,等过了许久才睡着。   ==   市里面的先进文明乡镇评选活动如火如荼的举行着,等到各乡镇的情况都考察过一遍之后,很快先进名单的红头文件就下达到了各乡镇领导的办公桌上,而这次,常家镇在先进文明建设中被评选为了先进乡镇,还被立为了典型!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常家镇的镇长、副镇长、镇委书记等一众大领导带着下面的人员一起吃了个庆功宴,镇长李德山在饭局上公开表扬了文化站站长孙前进,说这次的先进文明评比,孙前进功不可没!可把孙前进乐得不得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李德山又念叨起了这次出色的标语书写,语重心长地对孙前进道:“你们文化站的那个季知青真的不错,下次你让他到我这里报到一下,我要看看是什么样的小伙子,写的这么一手好字!孙站长你可不知道,咱们市检查组大领导的父亲可是个大书法家,连他都连连称赞的字,那真的是不得了!”   一席话说的孙前进冷汗都要流下来了!   当时在市领导面前,孙前进可是说了要把季恒调任到他们文化站。可是那只是当时讨好领导的说辞,孙前进并不认为日理万机的大领导们会记得季恒这个小人物。要知道文化站里的职位也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老洪是他的左膀右臂,季恒来了让老洪如何自处?   就算老洪身体不好了,办了病退,那也是他的儿子给顶上,要是职位给了季恒,老洪儿子怎么办?   这些东西都要他方方面面考虑好、照顾到,所以后面思来想去还是只给了季恒二十块钱和一些票券,没有提调任的事情。   可是没想到季恒居然在镇长面前挂了号,还点名要见见他,关键现如今季恒还不是他们文化站的人啊!   孙前进嘴上说着一定一定,心里实则慌得一比!   等到饭局结束之后,孙前进都顾不得时间已经很晚了,直接去了小张家,将事情全部安排好、叮嘱好,才敢放心回家。   张亚安张着嘴巴目送着孙前进离开,心里想着没想到自己还一语成箴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双更合一奉上!!   另外,关于当时高考英语的问题,后文会有交代,请大家别急!   谢谢大家支持,作者君努力努力再努力!! 第二十六章 :发生意外   季恒调任文化站的消息, 如同插了翅膀一般,在稻乡村迅速传开了!   大家在背后众说纷纭, 有人说是因为吴大海知道季恒力气小帮他女婿去镇上活动了;也有人说是因为季恒写大字写的好,被上面人看中了;更有胡乱猜测的,是什么文化站站长女儿看中季恒了,才让他调过去。总之大家在背后狠狠地议论了一通, 究其本质还是内心充满了羡慕嫉妒——这可是一步登天啊!直接从靠土地吃饭变成了拿笔杆子的城镇人, 享受工资待遇啊!   季恒也非常意外这个结果,原本以为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天了,文化站那边一点动静都没有确实验证了自己的猜测, 他不可能被调任, 没想到突然前两天小张就登门告知了这个好消息,让吴大海一家都是又惊又喜, 万没想到季恒去帮忙还帮出了这么好的一个结果!   文化站的工作平时是比较清闲的,主要是接受上面的指导思想, 在自己的辖区内开展好科普、传递文化知识的工作。季恒刚刚入职,对这一切都还不熟悉,幸好有小张带着, 经过三天的入职学习, 季恒慢慢也能上手处理工作了。   季恒现在的工作其实是接替以前老洪的,除了写大字标语外,每个礼拜还要在指定的地方出板报,做当期的宣传资料,幸好季恒书画都有底蕴, 在这方面是完全可以胜任的,唯一需要学习的是对宣传资料的筛选整理工作。   而这正是季恒所渴望接触的内容,除了上面给他的最新一期的政策思想内容的报告、期刊,季恒阅览完之后,还积极地开始看起了文化站最近订阅的报纸报刊,一上午就沉浸在这些资料里,连头都没抬一下。   小张见到午饭时间了,手指敲了敲季恒办公桌:“季恒,去吃午饭吧,再等一会儿都没啥吃的了。”   文化站总共就十来号人,不过和乡镇上其他办事机构在一处,共用一个食堂,每天中午供应一顿午饭。   季恒这才抬起头看了一下办公室四周,发现只剩下他和小张了,于是也从布袋子里掏出了自己的铁皮饭盒,和小张一起往食堂的方向走去。   两人一路走一路交谈,张亚安以为季恒刚刚上任心中忐忑才一直埋头看资料:“你不用这么担心的,只要看完孙站长给你的那些文件和当期的重要刊文,然后在里面筛选出重点内容,给孙站长审核没问题后,这周五去把板报出掉就行了。”   季恒其实昨天就看完了资料做好了整理工作,准备今天就交给孙站长审核,现在不过是在看往期的报刊杂志,了解目前的社会现状而已。   不过听到小张的好心提醒,他还是点头答应,还时不时地询问了一番自己工作的注意点,确认没有做错、做漏什么后,才放心。   毕竟这是自己第一份工作,虽然好像在他的能力范围内,但是季恒也是做得小心翼翼,生怕哪里做的不好。   季恒很珍惜目前文化站的工作,不仅仅解放了体力,还能接触到这么多的书籍、了解到最新的政策动态,补充他对这个新世界的不了解,已经是他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工作了!   两个人到的晚,去的时候很多位置都已经被占了,两个人打了饭菜后就坐在了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吃了起来。   “哎,今天又是两个素菜,一周就只能吃一次荤菜也是挺抠的,我听隔壁镇一周能吃两次大荤呢!”张亚安看着今天饭盒里的炒青菜和炝炒花菜,忍不住有些抱怨。   季恒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了,看着饭盒里的菜油水还不错的样子,已经是食指大动了,配的还是白米饭,虽然里面有些杂质,但是也是季恒到这里来后少有的几顿白米饭了!   王美兰节俭,吴家条件也不富裕,大部分的时候吃的还是玉米铣饭或者是粥,白米只是偶尔掺上一些,很少会吃纯的白米饭,菜里面放的油也特别少。说白了,只是追求饱腹,只有逢年过节才可能去讲究一些口味。   没想到这样的好饭好菜还被小张嫌弃,季恒这才大概能理解了一番村里人那种羡慕的眼神——至少就吃饭这一点来讲,不无道理。   看季恒吃的香,倒是让张亚安也有了胃口,只是不同于季恒吃饭时候的安静,张亚安是个嘴巴有些闲不住的人:“季恒,你这次调任过来,档案调过来了吗?”   季恒才过来上了三天班,对档案什么的一无所知,只能疑惑地摇了摇头。   小张吃了一惊,只是低头想想又觉得这样安排是有道理的,于是小小声地对季恒说道:“那你档案还在稻乡村,等于给你安排的是编制外人员的待遇。我们这里编外待遇一个月只有二十块钱,比正式工要少十块钱!”   小张对季恒的待遇感到有些不公,但是他也做不了什么,只能小声念叨:“也是了,要是你成了编制内的,老洪的职位就没法说了。你也别怨孙站长,老洪在咱文化站干了十几年了,你一来就把他位置挤了这样确实也说不过去。不过你熬几年到时候有别的职位空缺的时候,咱孙站长肯定会帮你弄进来的!”   季恒对此倒没有放在心上,他已经有了高考的目标,轻易不会动摇,这是目前这份工作确实是他所需要的,就算是编外也很好:“这样已经很好了。”   张亚安理解的点点头,确实,对比于干体力活,在他们文化站上班体面又清闲,赚的还比农村里多。   季恒第一周在文化站的工作低调平稳,周围同事也都知道季恒的来路,虽然没有张亚安那么热情,但也没有为难过季恒,等他做了第一期的板报后,还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唯一可能有些困扰季恒的是每天需要从稻乡村走路到镇上的文化站,这一来一去要四个小时。文化站上班时间是早上8点到晚上4点,所以每天天不亮季恒就要起床吃早饭然后步行去上班,晚上回来的时候已经六点多了,吴家为了配合季恒的时间,还推迟了晚饭时间,等季恒下班回来一起吃晚饭。   季恒倒不是怕辛苦,而是觉得这样太过浪费时间。不过很快他就想出了办法——他每天带一本初中的政治书在身边,利用路上的时间,反复背诵里面每一页的内容,遇到卡住的地方去翻一下书本,巩固记忆,不到一个礼拜时间,已经背完了三本政治书!   白天上班,晚上继续学习,季恒的日常一下子变得规律无比,只等村子里挖河的工作进入尾声后,开始集中和楚不凡一起学习数学、英语。   时间很快就到了三月中旬,季恒在文化站上班已经小半个月了,稻乡村的挖河工作也快收尾了,这几天吴大海天天到河渠边盯着进度,经常还自己下去和年轻人一起干,被王美兰数落了好几次。   这天季恒刚刚从孙前进的办公室里领着一堆材料出来,就看到门卫室的秦大叔急急忙忙地冲进了季恒他们的大办公室里,看到季恒后连忙喊住了他:“快,快回去!你爸摔了!”   季恒心头猛地一惊,吴大海摔了?!   他连忙将资料往自己办公桌上一放,让小张给他请了个假,着急忙活地就往外冲!   小张跟着跑了出去拦住了季恒:“你骑我自行车去吧,跑回去都什么时候了?”说完把自己的自行车钥匙往季恒手里一塞。   季恒心头一暖,这几天他和小张吃过午饭没事在文化站后面的广场上溜达,季恒聊天的时候对小张的自行车表示了好奇,小张见季恒不会骑车,还主动热情地教他学会了骑自行车,没想到这个时候正好派上了用场!   季恒学会骑自行车还没两天,蹬上之后龙头还有点歪歪扭扭地骑出了文化站的大门,乡下的路又颠簸,季恒还差点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幸亏单脚下车稳住后才又快速地骑了起来。   等到了吴家大门口的时候,发现院子里已经站满了人,好多人急急忙忙地忙进忙出吆喝,季恒还听到了王美兰有些尖锐的哭声!   季恒心头一跳,也不知道吴大海到底摔成了什么样,此时也顾不上别的,拨开人群就冲进了家门。   只见吴大海此刻正疼的满脸冷汗地躺在床上,王美兰只知道拉着吴大海的手在哭,吴晓梅正在联系人找床板,村里的王医生也在一旁,看到了季恒后对他摇了摇头:“你爸腿摔断了,我这里治不好,得送到镇上的医院去看。”   原来吴大海在今天指挥挖河的时候,人没站稳,摔到了河道旁挖的硬土块上,然后人又滚到了河里,等众人七手八脚的将人捞起来的时候,吴大海都已经疼得差点晕过去了。   “来了来了,季恒,你快帮我爸一起抬到这个床板上去!”吴晓梅快手快脚地在床板上铺了两层褥子,然后开始指挥起了众人。   “妈,你快别哭了,你去冲个热的盐水瓶给我爸捂着,家里有多少钱你都带上,门口我喊了李二伯骑三轮车带我们去镇上医院,弄好了你赶紧先上车!”   “你们其他人就还是先回去上工吧,要是咱家还有要帮忙的,会来找你们的,谢谢大家了!”   吴晓梅将所有人都安排出去后,擦了擦眼睛里冒出来的泪水,跑到父母房间里把吴大海的衣服收拾了两套,拿了两条毛巾两个面盆一个饭盒子后,季恒从房间里也拿了个布包跟了出来。吴晓梅利落地锁上了家里的大门,跳上了李二伯的三轮车。   王美兰自从女儿、女婿回到家后,才好像抓到了主心骨一样,基本上吴晓梅说什么,她就去做什么,等拿好了钱坐上了三轮车,这心才稍微定一点。   “我跟在你们后面,你们先走。”季恒跟在吴晓梅身后出来,骑上了自行车,吴晓梅现在也来不及问季恒自行车的事情,只催着李二伯赶紧骑三轮车。   李二伯心头也为吴大海着急,用力蹬着三轮车,乡间路上不平整,每次颠簸吴大海都疼的闷哼出声,急的王美兰不时地给吴大海擦头上的冷汗。   一路上大家都沉默不语,一直到了镇医院的门口,李二伯和季恒才抬着床板把吴大海送进了急诊室。   镇上的大夫看了吴大海的伤势之后,连忙开了入院单,让人先住到病房去,同时让家属去缴费:“病人伤势比较重,你们先把住院的费用交了,我开些检查你们去做,做完拿了报告过来给我看。”   王美兰刚刚急的六神无主,幸亏吴晓梅提醒要拿钱,连忙跟着护士去挂号处把钱交了。   看了一眼医生开的化验单和住院的押金,王美兰就深吸了一口气——一共要三十几块钱!这病还真的生不起!   王美兰抖抖索索地打开小手帕,数出了钱递进了窗口,拿到单据后连忙匆匆忙忙地往病房赶。   医院安排了一张轮椅给吴大海,王美兰和吴晓梅推着吴大海辗转各个科室,照过X光后,拿了报告给刚刚看急诊的那个骨科大夫去看。   大夫看过之后,神情有些凝重:“病人的左小腿严重粉碎性骨折,要做手术处理,但是就是做了手术了,以后腿就跛掉了,重力气活都干不了。”   王美兰听到这里,呼吸一窒,连忙上前一步询问:“那,那有没有办法啊?这人跛了可怎么吧?我们农村人,就靠卖力气吃饭的!”   大夫这种情况见的多了,心里也是为难,只好是对家属实话实说:“咱们常家镇医院已经算不错了,但是医生水平肯定和市级医院、省级医院没法比,你们要是觉得我们这边的诊断不认同,那不妨去市里的医院看看。只不过我提醒一句,这个钱要准备好。”   王美兰想到刚刚的缴费单子,心乱如麻:“那,大概需要多少钱?”   “市里医院的收费标准我不是很清楚,在这里做这个手术的话需要三百多块钱,如果是请市里的专家做手术、用的又是进口的钢板、药物,那可能要一千五朝上。”   这还是他的保守估计,如果想要不留后遗症,后面的康复训练、吃的药、病人的修养,也都要钱。刚刚之所以直接就说让他们在镇上医院做手术,也是因为看他们是农村人,应该拿不出那么多钱,所以直接告诉了他们最坏的结果。   王美兰听得一阵眩晕,这么多钱!拆了他们两个老骨头都拿不出来!她手里拢共的积蓄也就五百多块钱!   季恒一直在病房里守着吴大海,见吴大海刚刚还一直抽冷气,现在却脸上却开始出现了红晕,脑袋也一直晃来晃去,人开始说胡话了!   季恒一摸吴大海的脑门,简直吓了一跳——怎么会这么烫!   吴晓梅扶着虚软的王美兰一脸凝重地走进了病房,对着季恒说了刚刚大夫说的话,季恒听完后,二话不说就站了起来:“办出院,我们去市里!”   吴晓梅没想到一向说话都有些温吞的季恒竟然一下子就做了这个决定,毕竟她刚刚在大夫那边都犹豫了,就算把家里的积蓄都拿出来,她估计也不够1500。   “我这里有400,妈,你全都拿去!”季恒把刚刚从房间里拿出的布包塞给了王美兰,然后看向了吴晓梅。   吴晓梅抿了抿嘴角:“我这边还有两百块。”   全家人凑了一下,一共就一千一百块钱多一点,离那保守估计的1500都还差不少,跑到市里哪里能够啊?   王美兰一下子跌坐在了吴大海的病床前:“去不了!去不了!呜呜呜,老头子的命怎么这么苦啊!我叫他不要下去干活、不要下去干活,他非不听!非不听!”   王美兰哭的不能自已,眼泪水都快流干了,吴晓梅倔强地站在边上,可是也忍不住落下了泪,默默地抽泣。   季恒用尽力气把吴大海又抱到了轮椅上:“妈,你去办出院手续和刚刚大夫说的那个转院通知,晓梅你把李二伯喊过来,让他去叫车子,我们现在就收拾东西去市里。”   王美兰听到季恒的话,脑袋还反应不过来,带着哭腔问:“我们没那么多钱,去不了市里。”   季恒闭了闭眼,想将脑海中的画面甩掉,只是却一幕幕似曾相识的画面又冒了出来:他娘坐在他爹的床边死命地哭,他只能手足无措地立在一边,大夫说没钱就治不了病,可是他们家早就因为帮他爹看病掏空了所有!   “是钱重要还是人重要!没钱就去借!借的钱我来还!你们不用管,叫李二伯去喊车子,让他回去问村里所有能借钱的人家去借钱,凑也要凑到那么多钱!”   季恒红着眼睛仿佛是吼出来一般,王美兰被吓在了原地,连哭都忘记了。   吴晓梅却是听完季恒的话后才如梦初醒般地又振作了起来,连忙转身去叫等在医院外面的李二伯。   季恒多少次后悔当时自己没有拉下脸面,去挨家挨户地借钱,没有担起家里的责任,就这样让他爹因为缺医少药而病逝;他又多少次的午夜梦回,梦到他娘知道他的死讯后一夜白头,日日以泪洗面!他多想回到过去,哪怕抛下所谓的尊严,去做一些不那么体面的营生,让他娘过上几天的好日子也好!总好过他现在明明活着却再也回不去,再也无法在他娘面前尽孝!   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他上辈子最大最深的遗憾!   季恒到了这里,吴大海和王美兰就如父如母般地照顾着他,虽然感情上还隔着一层,但是他也是像对待自己亲生父母一样敬重着他们,如今遇上这样的事,他是绝对不允许再出现他爹那样的情况的!   很快李二伯喊来了一辆小面包车,几个人把吴大海扛进了车厢里,然后便直接往市里的方向驶去。   青淮市离常家镇车程有三四个小时,小面包车一路国道开过去,等到了市里夜幕也已经降临了。   等下了车,吴晓梅匆匆付了十块钱的包车费用后,连忙和季恒一起抬着吴大海进了急诊科。   医院里见来了这么严重的一位病人,立刻安排了推车将人推了进去,急诊科的大夫一看,这病人都发烧发的不轻了,连忙让人先去抽血化验、再去拍片。   刚刚车里太暗、王美兰没有看清吴大海的脸,此时一看也是骇了一跳:“怎么脸这么红了!”   等到化验结果一出来,那大夫脸色巨变:“病人不是说粉碎性骨折吗?在哪里骨折的?”   “我爸是在挖河的时候摔倒的,后来掉进了河里,救出来后送到镇上医院,诊断为粉碎性骨折。怎么了,医生?”吴晓梅连忙上前讲事情讲了一遍。   那名大夫二话不说就拿起了电话拨了过去:“快准备一间手术室,我这边有个病人是吸入性肺炎外加左小腿粉碎性骨折,需要立刻进行手术!”   然后又拿出了一张表格递给吴晓梅:“这里你们选择手术用的材料,必须马上进行手术,病人落水导致了吸入性肺炎,幸亏你们送来的早,否则人都有可能保不住!”   吴晓梅被大夫这样一说,再也镇定不起来了,眼前都被泪水给蒙住了,眼睛睁了又睁,可是却怎么也看不清表格上的字。   季恒一把抢过表格,快速地扫了一下,全都选了最好的治疗材料,才给大夫递了回去。   那大夫一看季恒填的表格,有些意外地看了季恒一眼:“派一个家属去缴费,然后剩下的人陪病人去手术区等候。”   刚刚出发前把钱都放在了季恒身上,季恒连忙接过医生开的缴费通知单就跑到楼下收费处去缴费了。   等到将吴大海推进了手术室,王美兰一屁股坐了下来,看着紧闭的手术室大门,脑海里回响着刚刚那医生说的话:幸亏你们送来的早,否则人都有可能保不住!   “呜呜呜......”王美兰再也受不住了,倒在吴晓梅的肩膀上,呜咽着哭泣,吴晓梅此刻也是呆呆地坐着,望着手术室门的方向,一动不动。   作者有话要说:  双更合一奉上!!看在作者菌表现良好的份上,求一下作者收藏(在作者专栏里,可以收藏此作者),苍蝇搓手~~~ 第二十七章 :人情冷暖   “病人已经初步脱离危险了, 后面要好好静养,多补充点营养, 这样才能恢复的好。”等到医生出来宣布了结果,王美兰和吴晓梅才觉得心中的一块大石头放了下来,整个人都虚脱般地倒在了座椅上,连站都站不起来。   据做手术的医生讲, 这次粉碎性骨折倒是不会危及生命, 最多救治不及时落一个残疾,但是吸入性肺炎一个耽误了处理不好,人就没了。   所以这次是多亏了季恒的当机立断, 否则吴大海这次还有没有命回稻乡村都两说了!   王美兰和吴晓梅忙着照看吴大海, 季恒则是在医院里跑上跑下,去交各种费用。   “吴大海的手术费用一共是一千七百五十六块钱, 处方药三百二十块钱,医生开了五天的住院单, 住院费用二十块钱,扣掉押金五百块,总共还要付一千五百九十六块钱。”医院收费处的护士噼里啪啦打了一下算盘, 告诉了季恒一个总数。   季恒早就知道这次要付的钱身上肯定是不够的, 但是真的事到临头了,脸上还是浮现出了一丝尴尬,从口袋里掏出了剩下的六百块钱毛票全都递了过去:“那个,同志,我这边暂时只有六百块钱, 这次出门太过匆忙,钱没有带够,但是已经喊人回家拿钱了,可否过两天再把剩下的补齐?”   小护士一听这话心里就有点炸了——怎么又是这样的家属!不过抬眼一看眼前长相清俊的男子,态度又稍稍好了点,只是语气依旧强硬:“当时让你们选手术材料的时候,你们都选了好的,现在要付费了,又交不出了,这是弄什么呀?要是每个病人都像你们一样,我们医院还怎么开下去?”   每回碰上这样的病人家属,她都不知道要说什么了,说重了,要指责他们医院冷血无情,就知道收钱收钱,可是要是不问家属要钱,大家都这样的话,他们医院是真的要开不下去了!   要知道到现在还有好多个病人的费用没交清,他们医院财务上一直是赤字的。   而且这位病人如果没那么多钱的话,明明做手术不要用进口钢板、进口药物的,这样就能便宜很多,千把块钱就够了。是他们自己非要都用好的,那当时怎么没有算好口袋里的钱呢?   小护士心里有气,季恒脸上的表情也更难堪了,想了一下,从口袋里掏出了自己的工作证从窗口递了过去:“真的很抱歉,这是我的工作证,我抵押在这里,保证出院前将所有费用结清,这样可以吗?”   小护士接过一看,是文化站的工作证,又看到季恒一脸诚恳的模样,姑且信了他,将工作证收了下来:“那可说好了,出院前一定要在我这边把费用结清,否则我们领导怪下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季恒心里松了一口气,连连点头:“好的,好的,我知道了。”   从缴费处出来后,季恒问了医院工作人员,哪里可以打电话后,就去了收发室付了一块钱去打了个电话:“喂,是小张吗?对,是我,季恒。”季恒他们办公室里有一部电话,幸亏他记得电话号码,这时候还能联络上人。   有时候季恒也会暗暗感叹,这里到底比他原来生活的世界要先进的多,虽然有时候在物质条件上很匮乏,但是却有电话机、电灯、收音机这样高级的东西,这是他上辈子从没见过的!   现在,虽然人不在常家镇,但是还可以靠电话和小张联系,能去想办法钱的事情,不至于太过手足无措。   “小张,我岳父的腿摔断了,又因为落水导致了吸入性肺炎,现在手术做好了,钱方面还差一千块钱样子,你能通知一下我们村的李二伯,还有我岳父的爸妈他们,问他们借点钱过来吗?你和他们说一下,回来我就把借条签了,绝对不会赖账。”   季恒能想到的主要借钱对象就是吴玉平他们,毕竟他们是吴大海的亲生父母还有大哥,知道吴大海出事了,肯定会伸手帮一把。   张亚安听到了情况后,连忙点头答应了下来,中午吃过午饭就抽空骑着自行车赶往了稻乡村。   李二伯昨天就回到了村里,和村里人说了一下吴大海的情况,只是还不知道吴大海这边具体需要多少钱,只说了可能要借钱的事情,希望大家有能力的回去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借点钱出来。   “陈二狗,家里一共有多少钱你不会不知道吧?拿一百出去你疯啦!”杀猪的陈老二大名陈二狗,他媳妇每次生气的时候就会连名带姓地喊他。   陈老二不听她媳妇的,只是坐在床头在那里数钱。   见陈老二不吭声,他婆娘生气了,跑到陈老二身边就想把钱袋子给抢过来,谁知道陈老二动作比她迅速,直接站起了身,让她扑了个空!   “你这个天杀的!我们家什么光景你不会不知道吧?前两年咱家可是连饭都吃不饱啊!就今年刚刚还清了队里的口粮,余下了一百八十块钱,你现在要拿一百出去借人,还是不知道啥时候还钱的主,你脑子真的坏掉了!”陈老二家媳妇靠坐在床上气的捶胸顿足,朝着陈老二怒骂道。   陈老二眼皮子掀了掀,平日里只要他婆娘说什么是什么,老实好脾气的很,但是这次却完全不听她的:“你也知道咱家前两年还吃不饱饭啊?那你怎么不想想在咱家最困难的时候,是谁把家里的余粮拿出来救济我们?你以为村长家当了村长多富裕呢?你看看他们家每天吃的啥?”   看到自家婆娘沉着脸坐在床上不吭声,陈老二又加了一句话:“王芳,做人可要摸摸良心,吴村长为啥摔沟里?还不是着急咱们村的进度?想给咱们村弄辆拖拉机回来?今年的粮食已经都拉回来够吃了,我也没把家底全借出去,再说了人家女婿现在在文化站上班,拍着胸脯保证说会还钱的,你连这点良心都没有了吗?”   王芳被她男人说的羞愧又烦躁,直接立起身来不耐烦道:“借,借,借!”然后又小声嘀咕了一句:“我又没说不借,就是少一点而已。村长人那么好,我心里不着急啊?这不是咱家也没钱么!”   陈老二不理他,兀自把钱数出来准备好放进了小塑料袋里,准备明天给李二伯送过去。   这样的对话今天夜里反复出现在稻乡村的好几户人家里面,虽然大家都不富裕,但是一听说是吴大海需要用钱,不管多少都愿意拿出钱来借,足以可见吴大海平时的为人。   而在吴家老宅,吴玉平直接让徐淑兰拿五百块钱出来。   徐淑兰听的都懵了一下,虽然小儿子腿摔断了她也着急,但是家里拢共就五百块钱,全拿出来后面老大家的儿媳妇生孩子了怎么办?晓娟今年也要结婚了,他们做爷爷奶奶的啥都不管了吗?   吴玉平吸了一口旱烟,淡淡道:“老大家的你以为他们会拿钱出来借给老二?你都这么想了,他们更有理由不拿钱出来了。听我的没错,这些钱里大部分也是大海这么多年给我们的养老钱攒下来的,给他也是应该的。”   徐淑兰还是有些心疼钱,吴玉平见状直接道:“咱们今年的口粮够了,钱不钱的想那么多干嘛?老大家的子女自有他们自己负责。我就说一句,要是今天摔断腿的是老大,你这个五百块钱拿不拿?”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徐淑兰一眼。   徐淑兰被吴玉平说的老脸一红,吴玉平这人平时不爱多说话,也对她偏心老大家的从不多指责,可是每每到了关键时刻,做主的都是吴玉平,而且说出来的话都让徐淑兰没法反驳。   第二天一早,李二伯家的门就被拍响了,大家都带着钱过来,多的一两百,少的十几块钱,稻乡村里受过吴大海恩惠的人家基本上都来了,赵勤学还特地过来帮大家登记了金额,最后算下来竟然有一千块钱之多,还不算上吴玉平那边的五百块!   李二伯这辈子都没拿过这么多钱,也没出过远门,原本是要让吴大海的哥哥吴大山去送钱的,但是吴大山也以自己不认得路为由推脱了,最后还是张亚安请了假,把一千五百块钱和借款金额明细的纸张带去了青淮市。   等到吴晓梅接过这一包厚厚的钱的时候,忍不住落下了眼泪。有时候她埋怨她爸这样的人,说好听点叫舍己为人、大公无私,说难听点她觉得太傻了,只顾别人从来不顾自己家庭。可是真的到了困难的时候,这些村里人纷纷伸出的援助之手,又让吴晓梅感慨万分,让她在他爸身上仿佛又学到了一些什么。   有时候父母并不需要和子女多说什么,言传身教就已经是最好的老师。   吴晓梅扫到名单上还有赵红军五十块钱,也是惊讶了一下,但是眼神向下,看到吴大山三十块钱的时候,心里“呵呵”了一声,难怪不愿意过来送钱,叫她也没这个脸过来送。   吴晓梅拿着钱去了缴费处将剩下的一千块钱交了,赎回了季恒的工作证,收费处的小护士也是松了一口气,也不嫌弃都是零散的毛票,认真点完后给了吴晓梅确认收费的单据。   原本吴晓梅以为还能富余个五百块钱回去,但是后续和医生沟通过后,说自己家里住在稻乡村,来一次市里不容易,以后没有大问题,就在家静养了。所以那医生一次性开全了三个月的药,这样一来,又是两百多花出去了。   吴晓梅拿着这一堆的费用单发愁,去一次医院,没想到就背了一身的债回家,就算爷爷奶奶那边的钱可以缓缓,可是其他人的呢?   一千块钱啊!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而且后面她爸还要在家躺至少3个月,完全恢复得半年时间,她妈三个月的时间里总归要照顾她爸,还要给她爸多补充营养,这身体才能恢复的好!就靠季恒的工资,还有她挣的工分,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清这些钱!   不过让人欣慰的是,吴大海的伤恢复的很好,医生看过之后说只要后面好好休养,就能痊愈,不会落下残疾。   三天之后,吴晓梅他们就带着吴大海回稻乡村了,众多乡亲知道吴大海回来了,都带着点东西来看吴大海,这个人带了两斤花生米,那个人拎了半块咸肉,还有人带了一斤红糖,东西都不多,但都希望他们村长快点好起来。   吴大海一面叫人不要过来送东西,一面叮嘱大家还是要好好干活,不要因为他落下了进度,恨不得自己还是像往常一样天天去河道旁边盯着看着,气的王美兰把人数落了一通,才让他安心养病。   王美兰平时对吴大海言听计从,但是这次他都差点没命了,把王美兰吓得不轻,难得对吴大海摆了脸色。   吴大海也自知理亏,闷闷的说了一句:“反正我现在是落在你手里了,你说什么我都听着呗,生啥子气啊!”   王美兰转身出去倒热水去了,不睬他。   这次吴大海出事花费的钱,季恒吴晓梅他们商量了一下,准备瞒着吴大海,只说花了几百块钱做了手术,没说都用了进口药找的专家做的手术,花了两千多的事。省的他知道借了那么多外债,心里有了负担,反而对身体不好。   当天晚上,季恒如往常一般自学语文和历史,原本准备继续请教一下吴晓梅几道数学题的,但是见吴晓梅神情恹恹的,就没打扰她。   快要睡觉的时候,季恒见吴晓梅还是盘着腿坐在床上看着今天她挨家挨户去签下的借条发愣,忍不住走上前来:“我现在在文化站一个月工资有二十块钱,稍微省着点用,也足够我们一家吃喝了。文化站活不多,白天还算清闲,我会再看看有没有什么赚钱的机会。就算现在一时半会儿还不上,等今年年底我可以再多写点春联拿出去卖,早点做准备早点写,多赚点钱,可能一下子就能把钱还完了。所以,你别那么忧心了,对身体不好。”   以前他认为女子如《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一般,满腹愁绪也是一种美,可是等他的母亲因为父亲去世后常年郁郁寡欢、身体大不如前后,他才知道一个健康的身体比什么都重要!而忧心忧虑,是大忌!   季恒如此宽慰吴晓梅,确实在他经历过一些事情之后,季恒已经认识到了金钱的威力,但是与此同时,他也更加明白了,和人比起来,钱不值一提。   吴晓梅抬起头有些呆愣愣地看着季恒,初春天气渐暖,季恒身上就穿了一件旧旧的蓝色涤纶毛衣,但是尽管如此,这人满身的气度,一脸的淡然,就这样站在吴晓梅身边,也能令她心安。   突然,吴晓梅伸出了双手抱住了季恒的腰,小脸埋在了季恒的腰腹部,眼里好像有点湿湿的,涤纶材质的衣服摩擦在脸上也并不怎么舒服,只是却让吴晓梅觉得温暖的不像话:“谢谢你,季恒。”谢谢你的果断,谢谢你一路的劳心劳力,谢谢你愿意与我一起承担,谢谢,谢谢!   心中千言万语、千万感慨,最终到了嘴边,都只化作了一句谢谢   吴晓梅声音低低的,带着些哭腔,此刻她好像收敛了一身的刺,变得柔软而无措,依偎在季恒身边,似一个全心依赖他的小姑娘。   季恒在被吴晓梅圈住腰身的那一刻就整个人都僵硬了起来,继而脸色爆红,一直红到了耳朵根子上,下意识地就要把人推开,觉得这样太没规矩了、不成体统!   可是在听到吴晓梅说的话后,季恒伸出来的手却犹豫了,到最后还是没有推开吴晓梅,反而是落在了她的头上,轻轻地顺着她柔软的秀发抚摸了下去,一下又一下,仿佛是在抚慰她焦躁忧虑的心。   季恒此人重诺,说出去的话自然是要一诺千金,不能说一套做一套。既然他和吴晓梅说了要去想办法赚钱,那就要去想办法。可惜季恒越对现在的环境越了解,越发现这个赚钱是件难事。   现在所有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掌控在国家手中,个人不能进行买卖交易,买什么都需要票,定点定量。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说像去年年底他和赵先兵合作卖春联,这就是下面人的对策。但是做这种的人都叫做投机倒把,是暗地里悄悄的交易,并不能摆到明面上。   而让本就不擅长做生意的季恒去干这种投机倒把的事情,那更加是没有什么可能了,他一没人脉、二没货源、三没这个本事,拿什么去赚钱?   况且,他心里还惦记着高考,还要学习,又哪里有这么多精力去做买卖?   季恒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感觉到头疼,难道真的要等到年底了,才能靠着写春联赚点钱?可万一今年年底这个买卖做不了了呢?这种事都很难说的,拿不准!   “哎,要是现在就能靠写字再赚点钱就好了,像以前至少还能靠给人写写家书、摘抄文籍赚点银子。再不济,写写才子佳人的话本,也能赚上几个钱。”想到这里的时候,季恒突然顿了顿——写话本?不,不是写话本,是叫什么来着?对了!投稿!   季恒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快步走到阅览架旁边找了起来,办公室里其他人以为他只是找资料看,毕竟最近新来的这位是最喜欢研究各种报刊文献的,积极的不得了,所以也没怎么关注季恒的举动。   季恒凭着记忆找到了一家报纸,然后快速地翻到了背面左下角的一个广告版面,果然就看到下面写了一行征稿信息:为满足广大读者需求,本报刊准备下月开始增设副刊《新论》,欢迎广大读者前来投稿,诗歌、散文、寓言、时文均可来稿,编辑部会根据来稿质量、来稿数字给录取的稿件相应的稿费!来稿请寄:北京市XX区XX路361号,新论编辑部收。   季恒如获至宝!   当时他看到这个版面的时候,只是扫了一眼,并没有放在心上,没想到现在倒成了他想赚钱的救命稻草!   季恒立即拿着这份报刊回了自己的办公位,冥思苦想了一下自己应该写什么,最后还是决定写诗歌——毕竟他上辈子作诗无数,随便拿几首自己认为的得意之作,应该是能受到青睐的吧?   季恒想了想,摊开了一页文化站发的信纸,然后用刚刚吸饱墨水的钢笔仔细写下了一首五言绝句怀古,一首《水调歌头·早春》,写完之后仔细吹干后,才将纸折叠了起来。   这支钢笔是孙前进送给季恒的,虽然是只挺旧的钢笔了,但是季恒还是非常珍惜,知道现在不时兴写毛笔字,都是写钢笔字后,季恒还很是认真地回去练了好几天钢笔字。   幸亏在书法一道季恒已经融会贯通,解决了刚刚接触钢笔时候的不适应后,后面季恒写的钢笔字也非常漂亮。   文化站里有很多空白信封,季恒在问了张亚安怎么寄信后,中午趁着午休时间去镇上的邮局买了一版邮票,贴了一张五分邮票在信封上后,就将信投了出去。   看着那个绿色的邮筒,季恒心里充满了希望,希望快快能得到回信。他对自己这两首诗非常有自信,觉得应该能中稿。   可是季恒不知道的是,信虽然是寄出去了,《新论》编辑部也收到了,可是他却忘记写下自己寄信人的地址了!于是,这个稿件寄出后,一个多礼拜了都没有任何回应。   《新论》编辑部刚刚成立,里面分过来的编辑都是从《民心日报》过来的。自从在《民心日报》上登了征稿广告以来,这个月每天都有大量的信件涌过来,负责初步阅览信件做分类的钱志高看这些信件看到头晕,只能先把一些信息不全或者一看就是语言不通的信件放到一边,等先做好其他信件的初步分类后,再去看那一堆被他丢在一旁的信件,看看里面有没有漏网之鱼。   等他翻到了季恒的那封信件时,发现这个人是因为没有写回信人地址才被丢到了这一堆里,心里想着又是一个马大哈,兴致缺缺地打开了信件,入目的就是季恒的一笔好字。   等看完了季恒的两首诗,钱志高还有点发愣——他居然,说实话,没怎么看懂.......   这个稿件,还要往上交吗?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应该想象不到作者菌是怎么写完这章的,一手抱着好不容易哄睡的小宝宝,一手握着手机码字......手臂酸麻o(╥﹏╥)o   毕竟床上有刺,小宝宝一放到床上就要哭O(∩_∩)O哈哈~   继续求收藏,求作收!!谢谢大家支持!!! 第二十八章 :大家水平   钱志高高中没毕业, 因为喜欢看看报纸报刊,于是今年刚刚托关系进了这个《民心日报》下面新设立的《新论》编辑社, 做稿件分类筛选的工作。   其实这个工作并不是很难,钱志高也不是正式的编辑,需要审稿,只是做一个最初步的审核工作。但也因为是新人, 所以往上交稿的时候就怕遗漏了, 有些他觉得拿不定注意就都交了上去,生怕因为自己的经验不足让人家的稿子埋没了。   可是就是因为这样,前几天钱志高被王主编骂了个狗血淋头, 让他好好端正一下态度, 不要什么香的臭的都往他面前送,浪费编辑们的审稿时间!   为此钱志高筛选稿件的时候更是战战兢兢, 就怕一个弄不好,又被王主编骂。因为这件事, 钱志高还特意请教了编辑部的周副主编关于初步筛选审稿的要点,学习了一下编辑是怎么看稿的。只不过虽然学了点技巧,可是文化底蕴这种东西是摆死在那里的, 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会的, 所以还是有些稿子会让钱志高头疼。   而季恒这份文稿在钱志高看来k就是处于他拿不定主意的那一列:乍眼看过去,这个字是好字,但是写的东西,不说里面内涵了,就是一些生僻字他都不知道读什么, 实在是心里没底。   钱志高想了一下,还是将季恒的这份稿件放在了一边,没有放进一会儿要给王主编的那堆文稿里。   等他全部看完之后,钱志高就捧着那堆稿件进了王主编的办公室:“王主编,今天的稿件都在这里了。”   王主编手里头正审核着一份新稿件,闻言头都没抬,只是用手指敲了敲自己的办公桌,示意他放在上面。   钱志高松了一口气,直接将稿件放好后,就退出了办公室。   等到钱志高路过周副主编的办公位时,突然停了下来,偷偷摸摸地将藏在自己口袋里的那份稿件拿了出来,小小声道:“周副主编,你行行好,这份稿件你单独审一下。我不敢送到王主编那边去,拜托拜托!”   钱志高双手合十,悄声求救,周副主编人比较和蔼可亲,说话也没有架子,钱志高才敢绕过王主编,直接向周副主编请求帮助。   周琛和轻声笑了一下,暗叹王主编也太过严苛了,看看把年轻人都吓成什么样了。   周琛和一手夹着一根香烟,一手拿着一份稿件,用眼神示意钱志高将稿件放在他案头,表示自己一会儿会看的。   钱志高如蒙大赦,连忙放下稿件就回自己的办公位继续做整理工作。   每次王主编收到了稿件,其实也都会下发给下面的编辑们,然后自己也会审核一部分,钱志高就是怕季恒那份稿件倒霉落到了王主编手里,这才曲线救国。   周琛和将手里的香烟在烟灰缸里摁灭,有些头疼地捏了捏酸胀的眉心——看了一整天了,没有几个让他觉得写得好的稿子,都是千篇一律的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不是说这种题材不好,而是这些已经是他们《民心日报》的主旋律了,现在新出的《新论》之所以叫新论,就是想要写出点别的东西,能引发人们思考、引领社会风潮,这才是他们创立这个新副刊的目的。   《民心日报》的编辑部在政治中心北京,自然是对局势非常敏感的。这几年慢慢的,文化的桎梏牢笼已经松动,有些文化的普罗大众对新文学、新思潮方面的需求日益庞大,他们正是考虑到这样的一个风向,才增设《新论》编辑部,想要在一众红色报刊杂志中脱颖而出。   只是根据目前这几天收到的稿件来看,略有点新意的文章太少太少。   周琛和已经审了一天的稿件了,抬眼看了一下挂在墙上的时钟,发现已经要到下班的点了,于是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拿起自己挂在椅背上的大衣,准备穿上回家。   不过刚刚穿上一个袖子,周琛和的目光正好落在了之前钱志高给他的那份稿件上,看了一眼,不过是一页纸,以他的速度,最多一两分钟就能看完。   周琛和有些百无聊赖地拿起了这页纸,发现这人一手钢笔字写的十分漂亮,都说字如其人,周琛和心里已经略有点好感了,然后一目十行地扫了过去后,突然立在了原地,然后又慢慢地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从头到尾一个字一个字地又细读了一遍。   “好!好!好!诗好,词也好!大才,大才啊!”周琛和都差点要叫好出声了!   一首五言绝句怀古诗,引经据典,每一处引用的恰到好处,读起来不仅非常有深度,还能读出作者的一丝寥落和沧桑;那首《水调歌头·早春》,总共九十五个字,前九句四平韵两仄韵;后十句四平韵两仄韵,处处韵脚押的极好,朗朗上口不说,辞藻华美清新,颇有古风!   一首诗一首词,一共一百一十五个字,就已经能看出来这位作者的文化功底不俗,有大家风范!如此讲究格调韵律的文风,与现代诗歌的狂放不同,更加的严谨也更加的有深度。   周琛和都想立刻将这两首诗词给版出来,只是略略转念一想,油按捺下来——可能这个时机还不够成熟!   这几年由于那场运动的影响,对文化的打击几乎是致命的,尤其是以前的一些旧思想旧传统,大家都是一味的推翻,以“破旧迎新”的口号,大力鼓吹着新的诗歌体裁,抵制过去的古诗词文体。其实这些在周琛和看来是不对的,新的自然要学,旧的也应该取精华去升华。一个没有过去的民族是没有根的,而一脉相承的文化就是一个民族的根系,怎么可以说丢就丢了呢?   不过现在曙光已经就在眼前了,可能再过个一两年,他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去出版这些让他觉得拍案叫绝的诗词,可是现在还不可以,还要缓缓,还要等等。   只是就算不出版这份稿件,周琛和也相信,以这位笔者的文化修养和底蕴,再去写一些符合现状的散文诗歌也是不在话下的——好的作品难得,好的作者更加难得!而眼前这页纸的作者,显然是让周琛和觉得自己挖到宝了。   于是周琛和立即想要写封回信去找这位作者约稿,可是在看向这份稿件的信封时发现,竟然没有寄件人的姓名地址,只有收件人的!   周琛和有些愕然了,烦躁地反复看了几遍那个信封,还是一点信息都没得到!正当他都要有点放弃的时候,眼神突然扫到了信纸下端的一行小字:青淮市常家镇文化站。   ==   季恒寄出这封信已经快10天了,还没得到任何回应,心里有些着急和忐忑,不知道是自己的文风不受欢迎,还是不对那个审稿人的品位,正想再去找找其他报刊杂志的投稿方式的时候,文化站那边的任务突然重了起来。   最近省里面下达了文化下乡活动,需要各乡镇的文化站组织人员对近期的科学知识、文化知识、社会新闻进行普及宣讲活动。而这个活动的展开,都是各乡镇文化站的任务。   常家镇的文化站总共就十来个人,而下面的村子有六处,还有常家镇本身也要做活动宣讲,于是乎,整个文化站的人都像陀螺一样的转起来,先是连续几天的开会,确定这次的文化下乡的主要宣讲内容和方式以及人员的安排。季恒被孙前进指定为资料整理人员,毕竟这一个月下来,季恒每次给他的文案资料都写的条理分明,简明扼要,深得孙前进的心。   这次小张和另外一个同事小陈商量出了以唱快板的形式在下面的六个村里进行表演,这就需要人将快板唱词给写出来,最后大家还是一致选出了季恒所写的唱词:更加的朗朗上口、简单易记。   等到大家排练好之后,就开始两两结对往各村落去展开了文化下乡活动。季恒原本作为写稿人员可以在文化站继续上班,不过当他知道张亚元和陈峰两个人是去往桃花村组织活动的时候,季恒向孙前进自告奋勇,表示自己想要去观摩学习。   等季恒跟着小张、小陈两个人到了桃花村时,桃花村的穆村长热情地接待了三人到了村委办公室,然后打开了村委的大喇叭,让小张小陈开始播报广播。   “各位桃花村的村民大家好,我是常家镇文化站的张亚安,我是陈峰。从今天开始,每天的下午2点到3点,我们常家镇文化站将为大家展开科普知识活动,主要的知识点是关于我们耕种、气候、科学常识以及社会新闻等内容,总共为期一周。大家期间有任何问题的,欢迎来村委办公室询问我们。好了,今天我们要讲的主题是天气常识…….”   张亚安和陈峰的快板一响,桃花村正在田地里干活的村民都乐了,仔细去听里面的内容,发现还挺有意思挺好记的,便也一边干活一边仔细听了起来。   季恒在村委办公室站了一会儿,觉得没有什么自己的事了,就对着张亚安做了一个自己出去走走的动作,张亚安点点头,示意季恒出去吧。   此时桃花村的村民们都在田地里干的热火朝天,村道上根本没有人,季恒有些百无聊赖地走着,突然发现眼前走来了三个人,定睛一看,正好就是自己心心念念想见的那位沈教授!   走在沈教授身边的是刚刚接待他们的穆村长和另外一名桃花村村民,穆村长见到季恒后笑眯眯地问道:“季知青,出来走走?”   穆村长是知道季恒的,那是吴大海的女婿。他和吴大海是十几年的老朋友了,所以对季恒的态度也很和蔼。   季恒点了点头:“是啊,穆村长,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村里有些陈年稻谷要送到粮站过磅,我们想叫这位沈同志帮我们估一估重量。”穆村长一面往村里粮仓的方向走,一面回答季恒的问题。   季恒在镇上上班的时候有看到过粮店,里面有一个非常大的磅秤,每次村里人需要将粮食送到粮站交粮食、换米面粮油或者是让粮站收购的时候,都会到粮站过磅。而他们村里是没有这么大的磅秤的,所以只有将粮食送到了粮站才能知道具体的公斤数,有时候送过去的粮食多了或者少了,就很不方便。   季恒有些好奇,这稻谷没有磅秤要怎么估算,于是也跟了上去,一面和穆村长聊了点桃花村的情况,一面偷偷地观察了一番这位小张口中崇拜万分的“沈老”。   只见这位老人年纪大概六十五岁上下,人有些过分的消瘦,身上穿了一身打满补丁的黑色中山装,已经洗的有些发白了,但是还是干干净净的;因为消瘦和长期缺乏营养,脸上的皱纹有些多,加上紧紧抿着的唇线,显得整个人都非常的严肃,走在几人中间从头到尾也没有一丝表情的变化。   等到了粮仓后,穆村长指着一堆稻谷:“沈同志,你估算一下这里大概多少斤?”   季恒惊讶了,这怎么估?又没有称,又是散着堆在那里的,哪里估得出来。   沈庆云看了一眼这堆稻谷,自己从一边迈着步子走到另外一边,默默地算着自己的步长,然后又用在粮仓后面一根刻着刻度的木棍量了一下这堆稻谷的高度,心中想着稻谷的密度应该是1.17g/cm^3,用炭笔在地上做了一点点计算,不过过了一两分钟的时间,沈老口中就报出了数字:“大概840公斤。”   季恒看着地上用炭笔写的一堆数字,张大了嘴巴........   穆村长自言自语道:“还少了五十斤样子,老耿,你和我一起再搬点稻谷过来。”   他们装了两麻袋的稻谷,差不多正好是五十斤,堆在了那堆稻谷一起。   沈庆云见没自己什么事了,就问穆村长:“还有什么事吗?没有的话我就先走了。”   穆村长挥手示意他可以走了,态度是尊敬中又带着疏离。   等人走了,季恒才好奇地上前问穆村长:“穆村长,他估算的准吗?”   说到这个,穆村长也不得不服:“真的很准,每次不会相差十几斤!省了我们好多事哩!简直就是神了!”   每次看到这位沈教授在那边写写画画一会儿就能报出一个准确的数字,穆村长是佩服的不得了,要不是那几个人总是盯着这位沈教授,动不动拉他出去pidou,他都想和沈教授促膝长谈、问问里面到底是啥情况。   季恒简直震惊了,他还是第一次碰到算术这么好的人!难怪小张说这位沈教授教的还不是一般的数学,是高等数学,确实好像高人一等!   季恒通过这一个月来和吴晓梅的学习,已经知道了数学其实就是他上辈子接触的算术,在了解完阿拉伯数字、加减乘除的符号后,季恒很快就一边自学一边和吴晓梅探讨完了小学数学课本,可是面对初中课本中的很多知识点,季恒好多问题百思不得其解,问吴晓梅,她也有很多地方不确定,于是这数学就停滞了下来。而高中的数学课本,季恒也翻过,更加觉得像看天书一样,好多都根本看不懂是啥意思!   这期间季恒也有拿过一些初中的难点题目问过楚不凡,没想到楚不凡也是个数学渣,基本上季恒不会的,他也不会,还需要去问知青点里的其他人去讨论,往往有时候讨论了好几天,他们也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给到他,这种学习进度让季恒揪心不已,愁的头发都掉了一把。   “这位沈老先生现在在村子里做什么啊?住在哪里啊?”季恒想要多了解一点这位沈教授,有穆村长在,自然是抓住机会就问了。   穆村长说到这个,脸上的表情也是够一言难尽的了:“沈同志啊,现在住在我们村西山坡上的一个猪圈旁边,平时的工作就是照顾这十几头猪,哎!”说完后,穆村长也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这么有本事的一个人,偏偏被这么作践,那猪圈旁边的棚子屋雨天漏雨、晴天暴晒,风一吹就一股猪粪的味道!一个人照顾十几头猪,光每天打猪草都累的够呛了,还要天天清理猪粪,运送到田地那边,万一这猪病了死了,还要找他算账!一年干到头,村里人是能分块猪肉吃,他连味道都尝不到!   有时候穆村长也是真的佩服这位老先生,在这样的环境下还能坚持下来八年,要是他,可能一年都坚持不下!不是身体上的辛苦了,就是隔三差五的pidou会,都让人精神折磨地要发疯!   有时候穆村长也不理解,为什么要把沈庆云这样的同志打成什么坏分子、臭老九,要是一个人那么善于伪装的话,为什么八年了,他都没有看出来这个沈庆云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只是人都是有趋利避害的本性,事情没有落到他们头上,就算心中有不平,也不敢有人站出来为沈老打抱不平。   季恒了解完沈老的现状后,也是默默无语——虽然他现在已经了解了为什么要发动这样一场运动,用那位伟人的话叫做“以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初衷是好的,可是就如同北宋的王安石变法一样,下达的政策是好的,但是执行者却出现了偏差。   季恒出了粮仓和穆村长告别后,又在村子里溜达了一圈,记住了西山坡那边的位置后,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便和小张他们一起回到了文化站。   刚刚走进文化站的大门,门卫秦叔就把三人都拦了下来:“诶,三个小伙子过来,你们谁写信寄给过《新论》编辑部的?问了一圈了,就你们三个人还没问到。那边寄回来一个包裹,包裹上写是给投稿给《新论》编辑部的人。”   季恒心头猛地一跳,伸出了修长白净的手:“应该是我的。”   张亚安和陈峰都惊讶地朝季恒望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写的作者菌快吐血了!!昨天晚上很晚了,总算写好了,准备复制粘贴到存稿箱明天六点上传,结果文档一下子卡死,卡了半个小时还是转圈圈,于是作者菌想,反正设置了1分钟保存一次,肯定有备份的,就强制退出了。然后就悲剧了,再次打开后,什么都没有了,真的是干干净净,一个字都没给我留!去备份里面找也是没有!!!搞了两个多小时,还是没找到,瞬间气到血压都要升了!!这重新写一遍,比写一个新章节还要难受,灵感这种东西真的很玄妙,第一次写的时候是激情,第二次写的时候不停地回忆第一次写的情节,写的又累又慢!!以后吸取教训,时时保存,不要写的太忘我忘记了关键的保存!!暴风哭泣~~~~当然,可能用了5年多的老电脑,也是该退休了~~哭死在床上,┭┮﹏┭┮ 第二十九章 :同样坚持   季恒接过这个包裹的时候心里有点诧异, 不明白自己投了一个稿子过去,收到的是一个厚厚的包裹是怎么回事?不是应该录用了就给钱吗?钱应该没有这么多吧?   张亚安有些佩服地说道:“不得了啊季恒, 你不仅字写的漂亮,看来文章也写的好!是投稿录用了给你寄样册过来了吧?”   季恒有些恍然,以为也是张亚安说的这个样子,心里倒是忍不住激动起来—这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 自己的文字可以被印成铅字出版呢!   迫不及待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拆开包裹, 结果发现里面不仅仅只有一本期刊,好几本不同名字的期刊散落在桌上,只是找来找去都没看到名字叫[新论]的刊物, 只找到了一封信。   季恒疑惑不解地拆开了这封信, 信上的文字龙飞凤舞,显然是一个很有自信的人写出来的字。   季恒读完之后, 才明白了这个叫周琛和的编辑为什么寄这么多刊物过来,这些刊物里面有好几页都被仔细地折了页脚, 上面的文章是周琛和编辑希望季恒能写的大概文章类型。他在信中还真诚地向季恒约稿,并且说明了为什么不出版他稿件的原因。   季恒放下信后,心里只觉得这位周琛和编辑很有个人魅力, 尽管是透过文字, 也能感受到他的气度,让人很有好感。   张亚安见季恒放下了信,连忙好奇地凑了过来:“怎样怎样?你发表了什么文章了?快让大家拜读一下?”   文化站里的人刚刚就听张亚安嚷嚷开了,说季恒投稿发表了,所以现在也都竖起耳朵听着。   大家在文化站上班的, 都觉得自己文化水平不错,能读书能看报,还能时不时地负责乡镇的文化宣传工作,但是也没谁想到去投稿,关键还发表了!这让有些人羡慕有之,嫉妒也有之。再说季恒是他们里面资历最浅的,还是编制外的人员,原本有些人在季恒面前颇有点高人一等的感觉,现在也不好意思往他面前凑了。   季恒有些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没有发表,这里的刊物是那个编辑送给我让我做个参考,勉励我来着。”   张亚安没想到是这一出,刚刚他还帮季恒给宣扬出去了,顿时也有点尴尬,但是他还记得安慰季恒:“那个,没事的,这个编辑还给你寄东西,说明还挺看好你的。”   季恒上辈子不知道多少次将自己的文章递到一些大儒或者当朝官员面前请求品评,最后被拒或是被羞辱。如今能得到这个编辑的指点与鼓励,他已经是觉得感激了,所以对这张亚安摇了摇头,示意自己并不难过。   洪诚信听到了季恒和张亚安的对话,有些不屑的说道:“不是谁都能一投稿就中的,否则倒是什么阿猫阿狗的文章都能发表了!像咱们这种人啊,还是安安份份做好本职工作的好,别成天想些乱七八糟的。”   洪诚信的父亲老洪生了一场大病之后,身体就大不如前了,后来干脆办了病退,由他的儿子洪诚信顶替了上来。洪诚信和季恒前后脚入职,两人的职位有交叉的部分,而季恒每每工作完成的都比洪诚信要好,这让洪诚信警惕的同时,又心生妒意。   常家镇到底是一个偏远地区的小镇子,文化站里面的人已经算是镇上有学问的人了,可是和真正有才学、有才华的人相比,那还差的远,所以虽然文化站里的人也会偶尔去投投稿,却从没有人得到过回音。   季恒能得到编辑的鼓励和约稿其实要比投稿投中更加得到认可,也确实已经算是这边头一遭的新鲜事了,只是洪诚信看不得季恒好,所以说话也是阴阳怪气的。   季恒将信合拢、把寄过来的书刊收好,像是没听到洪诚信的话一般,低下头开始整理最近的资料。   其他人原本以为会有好戏看,见季恒没搭茬,也就纷纷扭过头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张亚安以前因为洪诚信爸的缘故,还对他有几分好感,但是现在却摇了摇头,觉得这人有点小心眼了。   洪诚信见季恒不敢和他相对,只以为他怕了,心中还得意了几分,故意在去接开水的时候路过季恒身边,朝他“哼”了一声。   季恒……..   竖子不可与之谋!   ==   季恒当晚回去之后,就决定好好地将周琛和寄过来的报刊看一遍,看看能否从模仿开始,写一些文章,毕竟他现在真的急需用钱!   除了要还欠下来的钱,还需要给吴大海多买点营养品,这样才能调养好身体;同时,他在今天也暗暗下定决心,要拜沈老为师!而这拜师,都是要讲究拜师礼的,总不可能空手而去?束脩总也要交的吧?   这桩桩件件都要钱,什么都免不了!   吴晓梅洗漱完之后,破天荒的发现季恒看的不是教科书,而是一些报刊杂志,顿时好奇起来,询问了季恒原因后,季恒也是如实回答了自己的想法,还把今天怎么遇到沈老,沈老如何几分钟内就将稻谷重量估算好的事情告诉了吴晓梅。   吴晓梅听罢有些踌躇:“这人我之前也听过一耳朵消息,确实好像说是挺高学问一人。虽然说这几年闹事的没那么多了,可是你要是和这位沈老走的近了,会不会有不好的影响?万一他们也觉得你是反、geming份子怎么办?”   吴晓梅对这些事都是有些一知半解的,但是对那些人的畏惧却是真实的,只不过因为这些事离他们这种普通老百姓还很远,所以也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身边的人遭遇这些会怎么样。如今一想到季恒有可能会因此出事,难免担心起来。   季恒也是有考虑过这个问题的,他其实比这个时代的人更加的谨慎——毕竟从他那个年代过来的人,更加明白什么是专制、什么是官大一级压死人!   只是如今放眼四周,还有更好的老师吗?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并没有。   在现有的条件下,冒一点风险学习能学到的知识,季恒反复权衡下来,还是值得的。   “我会小心的,你,不要太担心。我偷偷地去拜师,他的屋子在桃花村的村外头西山坡上,那里少有人去,我想捡个晚上的时间过去,看看沈老能否收下我这个徒弟。”季恒对拜师一事很执着,在他上辈子除了他父亲给他启蒙外,他也有一位恩师,一直随侍左右,后来因为他无子无女,季恒就作为他的弟子为他养老送终。   恩师教会了他许多,而他也视恩师如生父。   一旦师徒名义定下,那就是斩不断的恩与义。   吴晓梅知道如今季恒的学习上遇到了阻碍,想要找个老师去学习是很正常的事情,虽然她也纠结这个人选的问题,但最后她还是同意了季恒的方案,准备晚上的时间偷偷给他打掩护,只叮嘱他万事小心。   两人说了半会儿子话,吴晓梅正要转身去收拾被褥,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有什么东西飞快地闪过,想要抓住却没抓住,有些烦躁地丢开被子坐在了床头冥思苦想起来。   “是了!粮站!”吴晓梅突然激动地站起身来:“你刚刚是说桃花村将粮食送到粮站,给粮站那边的人收购过去是吗?”   季恒正在研究手里的一篇散文,被吴晓梅的话拉回了思绪,回忆了一下点头应是:“对啊,他们村里去年的陈粮富余了,所以就送到粮站那边卖了,说是要买一批新的种子回来。”   吴晓梅若有所思,没有再打扰季恒,反而躺了下来,脑子里盘算了很久,终于决定就这么干!   吴晓梅小时候跟着她爸屁股后面去过粮站看村里人交粮食,但是那时候还小,后来长大了一点了,就不好意思老跟在她爸后面了,交粮一般又是村子里男人的事情,慢慢地就也忘了这事。   现在猛然被季恒提起,她才想起来村里也不是只有要交粮的时候才会去粮站,如果谁家有富余一点的粮食想要换钱,也可以让粮站收购。只不过前几年大家自己的日子也不好过,口粮不算足,在农村里又基本上自给自足的多,钱的用处反而少,所以用粮食换钱的人家反而少。除非是谁家急需用钱,才会想到用粮食去换钱,可是即使这样,大家的口粮也不是很多,换来的钱杯水车薪,根本救不了急,所以大家除非交公粮,平时就更懒得去粮站了。   可是这两年大家的条件都比以往要好了,别的不说,就拿每年村里年底分钱,吴晓梅作为吴大海的女儿,自然知道大家分到的钱要比往年翻出了两三倍之多,每家每户的口粮也基本上充足起来!   那么这个时候,如果大家想要多点钱去买点别的东西,就也可以理解了——毕竟在肚子没吃饱的时候,大家肯定不会想着花钱买别的东西了,但是现在有条件了,想要的东西也就多了,而要买东西的话,都是要钱的。   “如果我走远一点,以稍微低一点点的价格收购大家手头的粮食,然后统一卖到粮站上去,是不是就能赚一些差价呢?就算是五厘的差价,积少成多之后,数目也很客观!”   吴晓梅心中暗暗算着,只是这个事情就像她刚刚劝季恒拜师一样,都是有着风险的,而且还不能在稻乡村做这个事情,到外面还要找人配合才能成事,其中千头万绪,不是现在躺在床上拍个脑袋就能捋清楚的。   吴晓梅可能自己也没发觉,其实有时候她和季恒有着同样的坚持——一旦决定了某件事,不管再难都会去做!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菌从老家回上海了,这几天三次元事情多了起来,等过了这段时间再继续日六!   谢谢大家支持!!! 第三十章 :季恒拜师   桃花村离稻乡村其实很近, 步行过去也就半个多小时的时间,而村外的那座西山其实是两个村落共有的, 真要摸到沈老的住处,里面还有一条小道,因为不太好走所以平常没有什么人烟,绕到沈老住处也就四十多分钟时间。   这些都是吴晓梅告诉季恒的。作为土生土长的稻乡村人, 吴晓梅从小也是和附近村落的小孩一起玩大的, 小孩子们最是热衷探索各种不为人知的路线,这也是吴晓梅了解的这么清楚的原因。   农村里的人都睡得早,吴家也是如此。吃过晚饭之后, 8点还没到, 吴大海他们房间里就已经传来了吴大海的鼾声,而此刻的稻乡村也已经陷入了一片寂静之中, 偶尔还有几声狗叫声在夜幕中起伏过,不一会儿又回复了宁静。   白天的时候吴晓梅已经带季恒踩过一次点了, 只是晚上到底和白天不同,穿过稻乡村的时候季恒还不敢开自己在供销社新买的手电,差点被绊倒摔了个狗吃屎, 一直到摸到了西山那条小道上, 季恒才敢打开了手电照清了路面。   季恒这段时间每天来回四个小时上下班,这个脚力已经锻炼出来了一些,只是现在走在人迹罕至的西山小道上,尤其又有一些灵异的事情发生过在自己身上,早春带着寒意的晚风一吹, 季恒还是忍不住紧了紧自己身上的衣服,心里有些抖抖索索的。   “呜~~”一声长鸣,吓得季恒立刻停下了脚步,将手电筒往四下照了几下,可是只见周围树影婆娑,风吹过树叶留下沙沙声,树背后是什么却怎么也看不清楚,又想到白天吴晓梅半开玩笑和他说这西山之前有人看见过狼,让他千万小心的话,连忙脚下的步伐更是加快了许多。   突然季恒一个闷哼,只觉得脚脖子上一痛,好像是绊倒了什么草一样的东西,季恒也不敢去看去停留,继续埋着头往前走,一直走到临近桃花村西山坡的半山腰那里,隐隐绰绰看到沈老住的那个棚子屋里还透出了一丝微弱的灯光,心里头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沈庆云刚刚结束了一天的劳作,正准备将那半截蜡烛给吹灭了,突然听到门外有敲门声,顿时心里警觉了起来——每次这个时间点听到敲门声,都没有什么好事!好几次他都被桃花村村里的人喊下山,然后就被带走反复拷问一些事情,等发现问不出什么后,就会将他关在一片漆黑的屋子里,没有饭也没有水更没有人和他讲话,每次都差点折磨的他神经错乱,才会将他放走。   沈庆云心中万般不愿,但还是开了门,端着蜡烛看了一眼,发现门外站着的是一个脸生的年轻人。自己在桃花村八年了,虽然和村里人不太来往,但是基本上人都是认全的,这个年轻人好像在哪里看到过,但绝对不是桃花村的人。   “沈教授您好,我是稻乡村的季恒,上次来桃花村写过大字标语还做过文化下乡活动,我们都有见过。不知道沈教授是否有印象?”季恒来了就直报家门,否则他不知道眼前一看脸色不好心情不佳的沈老会不会直接就把门拍上。   沈庆云这才想起来眼前的人是谁,确实他还是有印象的,毕竟能把大字写成这样的人少有。沈庆云他出身书香门第,母亲曾经是官家小姐,书画双绝,他从小耳濡目染,纵然没有练成他母亲一样的书法,但是品位还是有的——能将大字写成季恒那样的人,不简单。   只是他也只是稍稍的惊讶一番而已,对于他这样经历的人来讲,还是不要和眼前这个年轻人有什么牵扯的好。   于是沈庆云只是冷淡的点了点头,手把在门框上,人也立在原地,根本没有让季恒进去的意思。   季恒看出了自己的不受欢迎,但依旧鼓足了勇气恳求道:“沈教授,我最近在自学初中和高中数学,但是有很多地方都不理解,不知可否来请教沈教授您?”   沈庆云听到季恒一口一个的“沈教授”,突然感觉到有些恍惚,多少年了,没有再听到过这样的称呼?仿佛季恒的这样一个称呼一瞬间就将他拉到了那所美丽的大学校园里一样,每每下课的时候总有这么一群青年学生围绕着他。   “沈教授,这道题怎么解?”   “沈教授,我这个思路是否可以?”   “沈教授,请问我最新的论文您是否看了?有任何意见吗?”   ………   好多张年轻的脸从他眼前一一闪过,有清晰的,也有模糊的,最后定格在一个长相不俗的青年男子的脸上,沈庆云呼吸沉重了一下,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更加的不好看:“我已经不是什么沈教授,也不会什么数学,你找错人了!”   “砰!”地一声,沈庆云关上了屋子,也不管季恒再在门口说些什么,只管吹灭了蜡烛,躺在他那张硬板拼凑成的床上,早春的夜晚寒凉,但是沈庆云只有一床破的都露出里面黑棉絮的薄被子裹在身上。   季恒有想到过可能过程会比较曲折,但是也没想过沈庆云拒绝的态度如此决绝,一点都不留余地!   季恒又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耳边只听到旁边猪圈里的猪仔们不时传来的“哼哼”声,便再也听不到任何回应了。   他只能悄悄地放下手里一直拎着的一个布袋子,放在了沈庆云的门口,然后转身失望而去。   第二天一大早,沈庆云摸着黑起了床,他每天的工作量不少,光要打猪草就要好几个箩筐,再加上他这几年年纪越发上去了,力气也大不如前,所以每天必须早出晚归,才将将能喂饱那十几头猪。   为了节省蜡烛,沈庆云就没点,想着再过一会儿天就要亮了,反正周围的路线他已经熟悉了,所以就背上箩筐拿好镰刀,带了一壶水,两个硬的跟石头块似的杂粮馒头,准备一边走一边吃。   可是脚步刚刚迈出门,就感觉碰到了什么东西,沈庆云就着朦朦胧胧的光亮看了一下,发现是个装的鼓鼓囊囊的布袋子。   沈庆云很快就记起来昨晚的那个小插曲,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布袋子拿进了屋里,点燃蜡烛去看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   里面的东西很杂,有一把芹菜,一小布袋子莲子,一小布袋子红豆、红枣、桂圆,外加一条咸肉条,总共六样东西。   如果别人收到这六样东西,只会觉得这是送一些吃的。确实这些东西在这时候的农村也是很不错的好东西了,季恒给的每个小布袋子总归装了一两斤,关键还送了肉!   只是沈庆云到底是有出身、有文化的人,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这是古人拜师时候,弟子送给老师的拜师六礼。   沈庆云默默地看着这些东西发了会儿呆,好像他这辈子收的学生里,从来没有哪个这么郑重地按照古法来拜师送礼的。   只是这又如何?   礼物的多寡能看出人心吗?当年他对他的学生们也不是都掏心掏肺?最终又如何了呢?   沈庆云的一颗心又迅速沉了下去,将布袋子收进了断了一个脚的碗橱下面,锁上门继续往自己平时打猪草的地方走去。   ==   季恒悄声回去后,吴晓梅已经困的不行了,给季恒偷偷开了门让他进屋后,都来不及问他情况如何,脑袋沉的很,直接倒头就睡,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两个人在整理床铺的时候,才问起了昨晚的事情。   季恒有些消沉地摇了摇头:“沈教授并不待见我,无论我在屋外面怎么恳求,后来也没有再理过我,我放下了拜师礼就回来了。”   所以就是一无所获,还赔了些东西咯?   吴晓梅心里有些为季恒不值,但是她也早就听人说过这个沈老为人孤僻,从不与村里人来往,所以其实她是有点心理准备的。   见季恒神情恹恹,只好安慰季恒:“你也别太着急,之前你不是和我讲了三顾茅庐的故事吗?刘备要请诸葛亮出山,还要三请三邀呢,你多去几次,用诚心打动沈教授呀!你不是也听小张说,沈教授好像是被他学生陷害才被下放到桃花村的吗?可能他对收徒弟这种事怕了呢?”   一语惊醒梦中人!季恒昨晚只以为这位沈教授不近人情,却没有设身处地的去为他想过,自己太过想当然了!   于是,季恒开始旁敲侧击地去了解更多关于沈教授的事情,包括他日常的生活习惯,每天需要做哪些工作,经常要干活的地点等等。慢慢地,关于沈庆云这个人,不仅仅只是他想要学习数学知识的一个老师,更加是一个具象化的人。而通过这些了解,季恒也更加理解了这位老人的不容易,让人唏嘘让人感叹,却也为他坚韧不拔的心智感到无比的钦佩!   季恒试问,这些事情要是落到自己身上,他真的未必能像这位沈教授一样能熬下来!   不过季恒也是坚持之人,他了解清楚情况之后,隔三差五就会趁着夜色去一次西山,沈庆云第二天打开门,要么会发现堆在门口的三四箩筐的新鲜猪草,要么是一包馒头,有时候也会是一些报刊书籍,还有些时候甚至是一副手套、一双袜子,零零散散,基本上每天都会看到些莫名其妙冒出来的东西在门口——不是什么大价钱的东西,但都是他目前最需要的。   而在这些东西的旁边,往往都会压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道数学题,然后后面写了解答的思路和在哪里卡住了。最后的在末尾,会用极漂亮的钢笔字写上一句:学生恳请老师指点,感谢万分。   连日来,这张纸条每天都重新写了一遍,一直没有变过。   等到季恒又有一天摸着黑走到沈庆云木棚屋门口的时候,借着手电筒的光,突然惊喜的发现在自己那页纸的问题下面终于有了回复!   回复者的字迹干净利落,只用了三个步骤,就将季恒之前百思不得其解的那道题给解答了出来,而且用的知识点都是季恒之前已经在书本上看到过,自学过的!   “原来还能这样应用这个定理!原来这数学能如此灵活!妙,大妙!”在季恒心中激动感慨的同时,视线往下一扫,人又有点僵住了,只见那页纸的最下面还有一句话: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第三十一章 :春夜独行   坚持了近一个月, 沈老只是回答了一个问题,还如此决绝地在下方写了“只此一次, 下不为例”的话,若说心里不难受那是骗人的。   毕竟季恒每天夜里风里来雨里去,那条去西山木棚屋的小道从最开始走的战战兢兢,到现在他已经了如指掌;四处打听沈老的情况、喜好, 处处关心他的生活细节;因为天黑路不好走, 季恒摔过好多次,身上青青紫紫多处淤青,但是季恒却也一直咬牙坚持。   所有这些季恒都不觉得辛苦, 因为他已经是把自己放在了沈老徒弟的位置上, 有道是“有事弟子服其劳”,他认为自己做这些都是应当的。   可是原来这一切都是他的自以为是, 沈老并没有被他打动,他也没有任何资格以沈老徒弟而自居。   季恒心头失落, 拿着那页纸默默回去,回去前没有忘记将今天带过来的东西放在了沈老的门口。   沈庆云透过窗户看到那个影影绰绰的黑影在那边独自一人立了好久好久,才离开。想着那个年轻人总会在自己门口轻声说一些自己关于在数学上的学习心得, 也会说一些自己的日常, 他虽然听着有时候有些烦躁,但是今天没有听到,又好像少了点什么。   下放到桃花村已经八年了,数学的运用无处不在,可是数学的世界却离他越来越远。要不是这个年轻人反复地询问, 或许那些原本镌刻在自己脑海深处的知识都已经被埋葬,和一些记忆一同腐化。   只是多年来的下放生涯,已经让沈庆云的内心变得坚硬,即使心中略有不忍,沈庆云也依然故我。   第二天一早天刚亮,沈庆云在木棚屋的门口看到了用小石头压着的一册文刊,拿起这册报刊的时候,沈庆云就发现这册文刊很新,似乎还散发着油墨的香气。   沈庆云之前也拿到过季恒送过来的报刊书籍,可能是为了投他所好,季恒送过来的报刊书籍很多都是关于数学知识的,也相对比较陈旧,都是不知道藏在哪里的,有些甚至还破破烂烂。   拿起这册文刊,只见上面写了《新论》两个字,沈庆云习惯性地看了一下出版日期,发现出版日期竟然是在后天,也就是说这是一册样刊!   什么样的人可以拿到样刊?除了印刷这册刊物的人,剩下的那就是这本样刊中的作者,会提前拿到刊物——也就是说,很有可能季恒在这册刊物中发表了什么文章被录用了,才有了这册样刊。   果然事情也如同沈庆云所推测的那样,他翻页的时候很快找到了季恒折角的那一页,那页上的文章题目叫做《春夜》,作者名叫季独行。   文章不是很长,但是沈庆云还是放下了镰刀,在门口慢慢地坐下,开始读起了这篇文章。   这是一篇记录一个夜行人在春夜中行走的文章,虽然春夜寒凉,虽然路上坎坷,可是那位独行人总是乐观、总是积极,他觉得即使自己独行,但是有花鸟作伴、有春风相陪;即使夜色浓黑似墨,可是一路往东方而去,总有照亮天空的那天;即使被绊倒摔跤,但是也有风景可欣赏,也有终点在召唤。   通篇的文章用词精准,文字绮丽中又有着赤诚,明明只是写一个春夜中的独行人,但是莫名就能让人从这篇文章中读出许多东西——就沈庆云而言,他放佛读到了那个年轻人在春夜中独行至此的心中所想,又仿佛联想到了自己的处境和这个社会的处境,也关联到了自身,是否自己也是这样一个在春夜中独行的人?   都不用季恒说,看到这篇文章的内容和作者的名字,沈庆云就知道,这是季恒写的文章!   “相较于这人在数学上的不开窍,写文章倒是一把好手!”沈庆云心里默默地嘀咕了几句,虽然他教的是高等数学,但是并不代表他没有文学的欣赏能力,季恒的这篇散文确实写得好,除了思想上的高度,在形体上也没有完全散掉,很多段落处还追求了押韵和对称,不管从哪方面来讲,这篇文章都具有它自身的艺术价值。   沈庆云又将这篇文章读了一遍,这才放下了手里的这本样刊,回到自己的棚子屋,小心地把书刊放到了自己的枕头下面。   沈庆云不知道的是,远在北京的周琛和看到这篇文章时的感受也是如此,他心中不由庆幸自己向季恒约了稿,虽然担心寄送的地址没人收,也在等了两周多都没有回应的时候,以为就此断了联系。没想到就收到了一篇让他这么惊喜的文章!   他们《新论》副刊已经准备在五一节那天发表第一份新刊,可是首版头篇文章编辑部里的人却争论不下,选来选去都没有特别合适的文章,一直到周琛和收到了季恒的投稿。   这篇文章真的是切中了现下的局势,可不就是大家都在春夜中行走,而且很快就能迎接到春日的到临吗?如果对局势没有预判错的话,他们这首册样刊的头版文章,以后会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更何况,这位季独行先生用词老道、描写深刻,让人一口气读完就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又能在其中品位作者细腻的内心世界,确确实实是难得的好文章!   是的,周琛和心里已经默认了季恒是一位和他年龄相仿或者比他年长的老先生,只是隐没于偏远小镇上,因为之前的浩劫而不显山露水,如今即使不在局势内,也能审度出情况,写下这么一篇文章。   可以说,周琛和的脑补让他对季恒更加崇拜了几分,也为此给季恒争取到了非常高的稿酬标准。   他们《新论》报社对新作者的稿酬标准是千字4到6元,看不同的质量而定;而一些老作者、成名作者的稿酬就高了,一般要到千字8元至15元。原本季恒作为新作者,最多就能拿千字六元的标准,但是周琛和说服了王主编,毕竟是他们选出来用作头版文章的稿酬,就不要太吝啬了,最终定下来的是千字10元。   季恒这篇文章总共一千八百多字,最后《新论》编辑社直接取了个整数,给季恒寄了一张20元的汇款单。   季恒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花了一个多小时写下的一篇文章居然就被采纳了,还收到了20元的稿酬!   他那几天一直想着拜师的事情,其实是把投稿这件事有些落下了,正好连日来夜里赶路心中有了所感,模仿了一下现在比较受欢迎的行文模式,写下了这篇《春夜》,隔了一周后就收到了样刊以及20元稿酬,这其中的兴奋和激动自然是溢于言表的!而这也是季恒想和沈老分享的,可惜季恒一过去受到的就是沈老泼的凉水。   换作别人,可能沈老已经如此拒绝了,就不会再去了。可是季恒心里虽然难过,但他的执拗不是一天两天的了,回去后虽然心情不好了一阵,第二天却依然故我。   当沈庆云发现当天晚上,同样的时间同样的人又站在了他家门口,询问了他几个数学上的问题,见没有回应后才走了,心里莫名地倒是舒了一口气,只是口中却没什么好气道:“天天就问这几道题,都是什么水平?看看书就能想出来的解题思路,稍微多花点心思就行了,还一直来问!”   说完后,沈庆云已经躺到了木板床上,翻来覆去半天睡不着,最终还是点了蜡烛,在一页纸上写下了季恒今天问的三道题目和解题方法。   顿了一下,又想和之前一样,写完后就揉了扔掉,可是这次犹豫了很久,沈庆云没有扔,而是放在了桌上。   第二天的夜晚,季恒发现又有一页纸贴在了门口,而上面写的赫然就是自己最近询问的问题和解决思路!!   季恒高兴不已,连连在门口作揖:“学生谢老师指点!”   独自坐在木桌前还没有睡下的沈庆云嘴角忍不住上翘了一下,又连忙按了下来:“快走快走,被人看到了就不好了!”   季恒更加惊喜——这还是除了第一天夜里他登门拜访后,沈庆云第一次和他说话呢!虽然都是赶人的话,但是季恒能听出里面的不一样!   季恒脚步轻快地走了回去,吴晓梅已经习惯了这个时间点,马上给他开了门放人进屋。   季恒心情极好,刚刚想和吴晓梅分享今天的事情,吴晓梅却急急忙忙地把人拉了过去,悄声道:“季恒,你礼拜天能不能问你同事小张借一下自行车用用?”   季恒顿了一下,然后点头:“可以应该可以,好像这两天没听小张说礼拜天要去哪里。你莫急,我明天上班的时候再去问一下。”   可是想想又不对:“你要出远门吗?要自行车干嘛?”   一般要用到自行车,那都是要去远一点的地方了,可是最近吴晓梅没有和他提过啊!   吴晓梅压抑住心中的兴奋:“我准备去袁溪村收粮食,都谈妥了,你到时候能和我一起去吗?” 第三十二章 :经商天赋   “收粮?还要去袁溪村?”袁溪村离稻乡村最远的一个村落, 之前季恒去写大字标语的时候有去过,那里被大山环抱, 出路略有些艰险,外人进出的很少,不像稻乡村去镇上那么方便。就是因为这些,这个村子也是常家镇下面的六个村落里最穷的一个, 条件比起稻乡村要差很多。   所以季恒对此表示了不理解, 首先吴晓梅去收粮就让他觉得意外,毕竟现在能收粮的人不都是粮站吗?其次,就算要去收粮, 为什么不在本村收, 吴大海的人脉基本上都在稻乡村,在这里他是一呼百应的, 如果吴晓梅在本村收粮,不是效果更好?稻乡村富裕, 能收到的粮食也更多。   面对季恒的疑问,吴晓梅其实都有考虑过,于是便对这季恒娓娓道来:“你也知道我爸这个人, 虽然现在腿脚不方便, 但是还时不时地问我村里的情况,有事就要喊人过来安排村里的事物,把咱们村里的事情看的比什么都重要。他这人又古板,我可不敢在他地头上造次。”   吴晓梅顿了一下,明媚的双眼弯了弯又继续道:“但是到袁溪村就不一样了!我考察了我们周围的几个村落, 就袁溪村出路最不好,大家也最不富裕一点。那里的人都不太去镇上,只有村里统一交粮的时候才派人去一次,如果我能上门收粮,不用他们去镇上,我相信哪怕稍微比镇上收购的价格低上一些,他们也是乐意的。”   稻乡村正是因为出路好,所以对镇上的行情也了解的透彻,以低一点的价格收购大家就都很敏感,为了多点钱,情愿自己辛苦一点去镇上也不太会将粮食给吴晓梅收购。如果说大家愿意将粮食交给吴晓梅,那很大一部分可能也是因为看在吴大海的面子上——而这是吴晓梅最怕遇到的情况,到时候她爸肯定第一个就要骂她!   吴晓梅越说眼睛就越亮,仿佛有好多小星星在她眼中闪耀似的,看的季恒一阵神迷,听着听着就点下了头:“好,我礼拜天和你一起去!”   两人谈妥了收粮的事情,季恒才想到了今晚沈庆老这边的事情:“今天沈教授终于和我说话了!而且还解答了我这几天的问题,让我茅塞顿开!沈教授真的学识渊博,仿佛没有什么难题可以难倒他!如果我能有幸一直得到他的指点,定能金榜题名!”   季恒难得情感这么外露,上次看到季恒这么高兴,还是他的稿子被录用的时候!吴晓梅也替季恒高兴,而且她作为女子也对人的情绪更加敏感:“听你这么说,看来沈教授是已经有意愿收你这个学生了,可是他有他的顾虑,你只要还是一如之前那样对沈教授就可以了,相信你的诚心,沈教授定能感受的到!也让他知道,虽然有学生寒过他的心,但并非所有学生都是这样。”   季恒只觉得吴晓梅说的对极了,忍不住频频点头:“是的!天地君亲师,侍师如侍父!沈教授指点我学途上的迷津,我自然也要敬重他、照顾他,如对我亲父一般!”   在季恒之前的那个年代,一位好老师千金难求,真正的拜师那都是一对一的,一位老师倾尽自己毕生所学教授于他的学生,而学生也自愿承担起老师的饮食起居,随侍左右。这里面的关系甚至有时候比和自己的父母更加亲,毕竟可能有些想法你的父母无法理解你,但是你的老师却能理解你。   所以季恒在这么长时间来,不仅仅是去求学,他也是默默观察了沈老的脾性品德,他但凡送过去的一些价值稍微高一点点的东西,第二天晚上都会原封不动的退回去,唯有易坏的吃食和书籍报刊他是会收下的。   虽然季恒送的东西其实真的论起钱来也不算什么,可是在一个人极其穷困潦倒的时候,还能保持本心,不被外界所惑,还能对知识、对学习有着浓烈的向往,这些已经是最为难能可贵的品质了!   这样一个有学识、有本领,又品性坚毅高尚的人,不去拜他为师,还去拜谁?   虽然季恒打听到的消息里,有说沈庆云是因为品行不佳,有资本主义倾向才被下放的,可是季恒觉得他自己有眼有脑,他会看。   他认定的师父,不会错!   得到了吴晓梅的鼓励,季恒更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两个人互相倾诉着自己的内心世界,只觉得越聊越清醒,很快外面就响起了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天空都露出了鱼肚白——没想到两个人一聊就是一整夜了!   这世界上大部分的情感可能都起始于外貌,但是最终能否真的走到一起,都落在于三观。只有聊的到一起,心心相惜的人,才能走到最后。   季恒的文化站每周只有礼拜天能休息一天,这天季恒问张亚安借了自行车,吴晓梅和队上请了假,两个人就往袁溪村的放向驶去。   乡村小路不平整,季恒又是第一次带人,刚刚骑出去没多久,就碰到一个凸起的硬石块,前轮猛的弹了一下,将吴晓梅整个人给颠了下来!   “哎呦喂!”吴晓梅惊呼一声,幸亏她身形灵活,自己跳了下来,除了刚刚跳下来的时候,脚脖子稍稍扭了一下,没伤到其他。   季恒也是吓了一大跳,连忙跳下了车,车子往地上一放,往回跑:“你没事吧?”   吴晓梅也不是矫情的人,脚脖子痛过之后,自己转了一下脚踝就缓解了很多:“我没事,天色不早了,咱得抓紧时间。”   季恒应了一声,有些担心道:“你坐后面的时候抓紧我的衣服吧,这路太不平了,很容易把人给颠下来。”   吴晓梅再次跳坐上了后座,今天说好了要去收粮,季恒就穿了一件带补丁的蓝色中山装,略有点宽大,顶着风骑过去的时候,似乎都能闻到他衣服上淡淡的皂角味。   吴晓梅脸有些红,可能是春日的暖阳有些大,也可能是周围盛开的野花太过灿烂,只是拉着季恒的衣角,就已经让人觉得心头乱跳!   突然又经过一处凹坑,自行车弹跳了一下,吴晓梅脸一下子撞上了季恒的背,手也揪紧了季恒的衣服,季恒握着自行车龙头的手紧了一下,假装咳嗽了一下:“那个,你抓紧啊!”   说完,踩着自行车蹬子的脚反而更有力了。   暖洋洋的春风拂面,满眼望过去都是春天生机盎然的景象,呼吸着村庄间清新的空气,仿佛一切都充满着香甜的气息。   吴晓梅没有再直起过身子,俏丽的脸庞贴在季恒有些单薄的背上,却让她心里格外的安定。   等两人到了袁溪村已经快十一点了,吴晓梅直接带着季恒敲响了一家人家的门。   这个时间点,各家各户都会有人提早下工做饭,所以没一会儿就有人来开门了:“谁啊?”   吴晓梅见到开门的是一个年纪约五十岁的大妈,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道:“这位大妈你好,我是粮站的小吴,今年我们粮站有下乡收购的活动,你们家要是有存粮,可以一会儿到我们村子口外的一个收购点来把粮食交过来。”   于大妈看着眼前的两个年轻人,都是长得一表人才,说话也文雅有气质,顿时就相信了,只是还是确认性的问了一句:“那,这个收购的钱是一样的吧?”   吴晓梅笑眯眯地答道:“当然一样的了,现在稻谷是一毛一斤收购价格,玉米是九分一斤,你这边要是有别的粮食我们看过品相后再给你一个价格。”袁溪村这边主要就是稻谷和玉米,所以吴晓梅直接报了这两个的价格。   于大妈心里头默默想了一下,发现差不多是这个价格,顿时有些心动了,毕竟这两年收成好,家里有点存粮了,只是去一趟镇上太不方便,就没有去过粮站。   如今人都收粮下乡了,省了自己好一趟功夫,钱又是给的一样的,自然是乐意的。   吴晓梅说完后就作势要走,想了想又扭过头对于大妈说:“大妈,我们今儿个下午就走,下次再来不定啥时候,你要是有粮食的话就送过来好了。对了,要是有别的乡亲有粮食的话,您也可以帮我们通知一下,就省的我们挨家挨户说了,节省一点时间。”   于大妈听完一会吴晓梅他们就要走,顿时觉得时间紧迫起来,连连答应了下来。   离开于大妈家后,吴晓梅又如法炮制地敲了几家的大门,说的都是同一个说辞,说完后就拉着季恒在村口边摆上了问一个老乡借的小桌子小椅子,让季恒摊开纸笔,一会儿做记录。   季恒坐定后,还有些不确定:“这样就行了吗?我们冒认粮站的人会不会被揪出来?还有你这个收购价格还有的赚吗?”   季恒自从听到吴晓梅说要收购粮食后,就也关注了一下粮食的收购价格,发现吴晓梅报出来的钱,和他打听到的一样啊,那还挣什么?   吴晓梅自信一笑:“我找赵社长牵了线,和粮站那边打过招呼,只要我们的稻谷超过一百斤的,就按照一毛二来收购。我刚刚报的价格是给那些散户的,一般就十斤二十斤的,粮站不耐烦这些小斤数,直接定了一毛的收购价,其实里面是有浮动的。”原本吴晓梅是想价格低一点去收,高一点去卖,但是知道里面有散货收购价格和大货收购价格后,吴晓梅就重新制定了策略。   按照吴晓梅目前的方式,收购一百斤稻谷的话,她能挣个2块钱差价,看着是不多,但是吴晓梅觉得这是一条长期的线,只要能搭上粮站,搭上赵先兵,她就有后面更多的可能。   有时候一个人的成功,并不仅仅是靠时运和勤奋,也有一种长远的眼光在里面。能看到多远的未来,就能做多大的生意。   吴晓梅才刚刚开始起步,就有这种野心和眼光,可以说已经是相当的有商业天分了!   “咱们现在就代表粮站收粮,犯不着太过主动,袁溪村就这么大,很快有余粮的人家就能听到消息,我们太主动了反而让人起疑,所以还不如就坐在这里等着好了。”   吴晓梅向季恒传授着自己的生意经,把季恒听的一愣一愣的,心里暗道:总以为只有男子在商场纵横,没想到晓梅在经商方面有这么多弯弯绕绕、步步为营,心计不可小觑!若是假以时日,她能成长成什么样子?   季恒脑海里浮现出了四个字:未来可期!   突然,吴晓梅住了口,挑眉朝着季恒示意了一下:“看,这不人来了!”   季恒朝着吴晓梅说的方向看过去,果然就看到刚刚的那位于大妈带着两个年轻小媳妇,一人背着一个蛇皮袋走了过来。 第三十三章 :意外收获   于大妈最近盘算着要给闺女做一件新衣服, 布票倒是攒了好久攒够了,但是钱还差上几块钱, 所以就背着自家去年的陈稻谷过来了。   来之前她还通知了自家的两个儿媳妇,于大妈两个儿子一个闺女,儿子都已经成家分了出去单过,就小闺女还养在身边, 算着都是大姑娘了, 身上穿的还一直是自己的和两个嫂子换下来的旧衣服就有些心疼,再说马上就要相看人家嫁人了,哪里能还一直一件新衣服都没有?   吴晓梅麻利地拿出了杆秤将于大妈的那个蛇皮袋子在杆秤上一挑, 等到杆秤平衡后拿给于大妈看数字:“一共是32斤, 收购价一毛一斤,你去我们小季那边登记一下, 拿一下钱吧。”   于大妈虽然不明白为啥要登记,但是也马上意识到这可能是粮站那边要求的, 果然是粮站的人,做事就是牢靠!   于大妈登记好之后,从季恒手里接过了三块两毛钱, 脸上乐开了花!现在的政策是越来越好了!前段时间还有什么文化下乡活动, 现在还有粮站的人下乡收粮,实在是太省事了!否则她背着这三十二斤的粮食拿到镇上去换钱,就他们这边这出路,不得累死个人?现在轻轻松松就拿到了钱,真是造福老百姓咯!   于大妈的两个儿媳妇, 一个也拿了二十斤样子的陈稻谷,另外一个拿了三十五斤的玉米,都在季恒那边登记好,换到了钱。   等三个人欢欢喜喜的走了,季恒才有继续求教:“晓梅,给他们换粮为什么还要做登记啊?”难倒就是为了将他们是粮站的人装的像一点?毕竟粮站那边确实是有粮食收购进来都要做账的,所以需要登记。   但是他们就是买进卖出的关系,有登记的必要吗?   吴晓梅将稻谷和玉米籽分开放好,然后才有空解答季恒的问题:“当然是有我的道理的!登记好之后,咱们就能知道袁溪村这边有多少户人家卖粮食了,有多少户还没有卖过,卖了多少,大概还有多少剩余。这样我就知道下次我还要不要来这里收粮,还要收几次。”   吴晓梅以后就知道了,这是在做供应链管理,了解市场存量,只是现在虽然她还不懂这些术语,却已经在往这个方向做了!   季恒简直对吴晓梅再次刮目相看!吴晓梅的一举一动完全都是有她的道理在的,并非心血来潮,而是走一步已经想到了后面的三四步了!   吴晓梅也没想到事情进展的这么顺利:“咱们已经收到了稻谷五十二斤,玉米籽三十五斤,这才三户人家,只要再收购几户人家的粮食,我们这次就不会亏本了!”   吴晓梅算着账,只觉得这次的辛苦不会白费!果然,不过又等了十几分钟,就过来了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背后背着一个大蛇皮袋子,里面看样子是装的七八成满了,吴晓梅和季恒对视了一眼,心下一喜!   小伙子长得憨直,直接开门见山:“你们是来收购粮食的吧?俺背了一袋子玉米籽过来,你们称一下看看多少钱?”   这袋子分量有些重,吴晓梅拿出了自己准备好的几个尿素袋子分装好,季恒帮着一起分三次称重,加了一下才得出了总数字:“一共是七十八斤,九分钱一斤收购价,给你七块两分钱,你在这边登记一下。”   季恒经过刚刚那三人,现在做起登记工作已经熟门熟路,加上最近这段时间正在苦学数学,正好运用起了四则运算,算起来速度非常的快,让那个小伙子都惊了一下,自己反复验算了一遍,才发现季恒算的是对的。   等那小伙子弄完,后面又来了几个人,不一会儿村口这边收粮处都排起了一个小队伍!只不过这些来的人带过来的粮食都没有那个小伙子多,都是这个十几斤,那个二三十斤,等忙完了这阵子,季恒才统计出来稻谷一百七十三斤,玉米籽两百二十斤,总共要三百九十三斤!   “差不多了,我们走吧!”吴晓梅没想到速度这么快,才一个多小时就弄完了她今天预定下来的指标。倒不是说不想多收,而是他们就两个人,一辆自行车,再收下去,他们就别想搬回去了!   吴晓梅并不恋战,看了季恒的登记信息就知道,袁溪村这边至少还要跑个四五趟才算把村里能收的粮食收了个干净,所以也不急这一时半会儿。   吴晓梅和季恒将粮食搬到自行车的后座绑好捆好,就连车座的位置都绑上了粮食袋子,再加上这近400斤的重量,季恒根本没有办法再骑这个自行车了,只能准备两个人推着自行车,带着这么多的粮食一起去镇上。   两个人正准备离开的时候,那个憨直的青年却把他们叫住了。他刚刚一直没有走开,看着两人在那边收粮食登记,直到村里人都走掉了,他才敢上前上来搭话:“那个,两位同志,我,我想问一下,”憨直的年轻人在那边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吴晓梅和季恒都疑惑的看着他,还以为是刚刚他们收他的粮食有问题。   吴晓梅心里有点着急,袁溪村离镇上很远,骑自行车过去也要两个小时,像他和季恒两个人推着这么个自行车过去的话至少需要4个小时,到了粮站那可能都要关门了,所以他们一定要抓紧时间。于是吴晓梅连忙打断了年轻人说道:“你要是没什么事,我们就要走了。”   年轻人一着急脱口而出道:“请问你们除了收粮食,其他东西收不收?”年轻人心里有些忐忑,就怕被拒绝或者被扣上投机倒把的帽子,吴晓梅听了却是心下一喜,连忙问道:“其他什么东西?”   年轻人名叫方远,自己一个人偷偷的在后山养了十几只鸡,比村里规定的家养鸡数量要多出不少,所以只敢偷偷的圈养在后山,不敢声张。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喂鸡食,拿鸡蛋。   一开始他只是想多养几只鸡给自己坐月子的媳妇儿多吃点鸡蛋多喝点鸡汤养养身子,但后来鸡越养越多,鸡蛋也越攒越多,自己吃不完,送人又舍不得也怕被人怀疑,前几天还放坏了十几个鸡蛋,把方远和他媳妇儿心疼的不得了。   现在好不容易碰上机会,看着吴晓梅和季恒又是两个脸嫩的年轻人又比较好说话,就上前问一问能否把他的鸡蛋也收购了,这样既能换点钱又不用担风险。吴晓梅脸上故作为难:“你这边大概有多少鸡蛋?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做这个主。”   方远一听有门儿,连忙到:“我这边一共有150个左右,就是价格低上一些也没关系,你看你们能要了吗?”   吴晓梅双眉紧促,有些迟疑道:“东西倒也不是很多,只是这次我们是来下乡收粮食的,领导没有安排说收鸡蛋。”   随着吴晓梅说的话,方远的心里上上下下的,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说什么好。   吴晓梅仿佛狠了狠心,这才对方远道:“算了,看在都是老乡的份上,我就四分钱一个收了吧,万一领导这边说不要,我就当我自己买了吃好了,你看这样可行?”   方远激动的连连点头:“可行,可行,我这就回去拿去。”方远也不是对行情一无所知,他知道供销社里一个鸡蛋卖五分钱,但是现在吴晓梅是担了风险收购他鸡蛋的,还不用他跑到镇上去,能四分钱一个出手已经相当不错的了,他也不过是费了点力气,等于白得六块钱,何乐而不为呢?   不一会儿方远就拿着一个小箩筐过来了,季恒早就已经点好了钱,把3张两块钱递给了方远,接过了那个箩筐,方远憨厚一笑道:”这个箩筐我自己编的,也送你们吧,这样你们也好拿些,然后小心翼翼的把六块钱放到了衣服内侧的袋子里面,朝吴晓梅和季恒挥挥手,便笑着小跑着回村里了。   这次吴晓梅一共带了一百块钱出来,除了二十块钱是季恒的稿费外,还有八十块钱是问赵先兵借的。   赵先兵在知道吴晓梅家背了一身债的情况下 还借了她八十块钱,足以可见他是有多认同吴晓梅的本事。   而吴晓梅做事也确实有她的胆量和计策。   当她和季恒两个人累的湿透了全身的衣服之后,终于将一车子的东西推到了粮站里。   粮站的朱站长因为和吴晓梅约好了时间,这个时候还没有下班,就等着吴晓梅过来了。   原本看着天一点点暗下来了,都有点等的不耐烦了,以为赵先兵牵线的人不靠谱,正想关门回家了,没想到吴晓梅他们就出现了,还带来了这么多粮食!   朱站长帮着季恒一起把粮食放到了磅秤上过磅,算好钱后,笑眯眯的从柜台里点出了45块钱放到了吴晓梅手里:“下次还有粮食尽管送过来!”这女娃有本事,还真能收到这么多粮食过来,他从中经了一道手,自然也是有他的好处。   吴晓梅眉眼弯弯,将在路上准备好的一个布袋子递给了朱站长:“一点点小心意,朱站长带回去给媳妇补补身子。”   朱站长打开一看里面是十来个鸡蛋,也没拒绝,乐呵呵地就收了下来。   季恒推着自行车和吴晓梅出来后,才发现吴晓梅这样一转手就赚了近八块钱,这还是因为袁溪村太远,而且他们只有一辆自行车装货的缘故。   如果按照吴晓梅的方法大批量去收购,那一次就能赚多少钱啊?   而吴晓梅可不是仅仅满足于这八块钱的人,她很快找到了赵先兵家里,又送了赵先兵二十个鸡蛋,然后把剩下的鸡蛋装好,上面盖了一层稻草,就拉着季恒七拐八歪地走进了一处偏僻的小巷子里。   等到了地方后,季恒才突然发现,这里竟然有好多人在地上摆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在卖!明显这就是个小集市啊!   说好的不能自由买卖交易吗?眼前这个场景又是怎么一回事? 第三十四章 :已经和好   正当季恒错愕间, 吴晓梅已经朝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点了点头,从怀里掏出了五毛钱递过去:“明哥, 这是我的摊位费。”   明哥手里夹着一支烟,定定地看了一眼吴晓梅,没有接过钱,只是嘴巴朝旁边努了一下:“得了, 都快闭市了你才来, 还就这么点东西,随便找个位置出手了就好了,给什么钱!”   吴晓梅闻言也没多说, 而是塞了一包烟给了这位明哥, 拉着季恒就找了个视角好的位置蹲下了。   “这个明哥是谁?”季恒有些不喜欢看刚刚那位明哥看吴晓梅的眼神,莫名带着一丝侵略性!   吴晓梅抿抿嘴角, 看了一眼明哥那边,小声道:“是赵社长介绍的人, 我们那时候卖的春联就是通过他的路子走的,据说黑白两道都吃的开,常家镇的人轻易不敢得罪他!这里是个黑市, 也是由明哥罩着的场子, 想要在这边做生意,都要给他摊位费。他神通广大的很,做生意也很厉害,据说身家不止万元!”   吴晓梅语气中带着崇拜,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明哥的方向, 俨然是把他当作榜样了。   季恒“嗯”了一声,心里有些不得滋味,蹲在吴晓梅旁边有些心不在焉,等吴晓梅把鸡蛋都卖光了站起身来了,才反应过来。   “今天运气真的好,一下子鸡蛋都卖光了,咱六分钱一个鸡蛋不带票卖出去,又赚了两块钱!”吴晓梅将毛票叠好装进兜里,这样一来一去今天就赚到了差不多十块钱!   要知道像季恒他们文化站的正式工,一个月也就三十块钱!而吴晓梅如果这样干一个月的话,就得三百!   回去的路上天已经完全黑透了,幸亏两人出门前和王美兰报备过,说今天文化站有事要让吴晓梅陪季恒一起帮忙,否则还真交代不过去。   季恒载着吴晓梅,春夜的风还算和煦,只是季恒情绪却不高,听着吴晓梅在后座欢快地说着今天的事情,季恒却是一声不吭。   慢慢地,吴晓梅也发现了季恒的不对劲,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见季恒还是没有回应,忍不住问道:“季恒,你怎么了?”   女人总是比较敏感心细,吴晓梅显然感觉到了季恒的不开心。   季恒骑着自行车,原本吴晓梅问了他,他也没有回答,在吴晓梅又一次询问过后,季恒才长叹了一声,反问吴晓梅:“晓梅,你,有没有觉得我太没用了?”   上辈子,他听到过不少百无一用是书生的嘲讽,自己也确确实实就是那个书生,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科举科举不成,到最后也是功不成、名不就的!   这辈子到了这里,也照旧是这样一个状态,虽然立志要高考、要金榜题名,可是高考过后呢?考不中又该如何?经济来源在哪里呢?   对比着吴晓梅的聪慧,在经商上的天赋,他自己搞了一个多月写的一篇文章得了二十块钱稿费,吴晓梅一天就挣了十块钱!自己那点小小的成就,又算的了什么?   而吴晓梅,真的能看上他这样一个男人吗?   是的,季恒不得不承认,他对这个叫吴晓梅的姑娘动心了!这位姑娘她聪慧善良、灵动可爱,虽然性格脾气可能不是自己想象中的如水佳人,可是正因为这样,她的灵魂才更加与众不同、更加闪闪发光!她能在危急中当机立断、也能在逆境中设法赚钱发家。   她是真正的巾帼不让须眉,能喜欢上这样的姑娘,季恒只觉得是自己的幸运!   原本他也以为,自己和她已经是名义上的夫妻,两人的关系只差临门一脚,他甚至暗暗地想,他们天长日久地在一起,她也总会对他产生感情的。   可是刚刚季恒看到了吴晓梅看明哥的那种眼神,那种打心底的崇拜,他突然想,是不是自己也就只剩下了名义上的夫妻关系?否则吴晓梅喜欢的人,应该是像明哥那种有担当、有本事的男人才对啊?   吴晓梅没想到季恒会问这种问题,但是想到她似乎确实对以前的季恒说过很多次“你这种男人实在太没用了”的话,有些讪讪道:“不会啊,你现在挺好的。”   季恒突然刹住了车子,自己下了车,立下了脚撑,吴晓梅没有反应过来,还呆呆的坐在后座没下来。   只见季恒双手扶住了后座,从背后看过去,就像将吴晓梅拥在了怀里一般。   今夜的月色很浓,照的四周都亮亮的,所以两个人这样近距离面对着面,季恒能很清楚地看清吴晓梅脸上的表情。   两人四目相对时,吴晓梅有些不好意思地将视线挪到别的地方,不敢和季恒相望,但是又会想看看季恒脸上是什么表情,便又游移了过来,如此反复。   吴晓梅和季恒此刻的形象都算不得太好,明明都是俊男美女,但是今天奔波了一天,衣服干了湿、湿了干,还蹭上了不少蛇皮袋上的灰尘,弄得有些脏兮兮的。吴晓梅原本梳的一丝不苟的头发,现在也有好几缕调皮地跳了出来,被夜风吹得频频扫过她红扑扑的脸颊,让她感觉有些发痒。   此刻仿佛万籁俱寂,只有明月悬空,只有风吹草低,只有一对璧人伫立在宽旷的夜空下,互相凝视。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季恒忍不住伸出了修长的手指,将吴晓梅鬓边散乱的发丝拨到了她的耳后,叹息一声后,心中涌动了无数的诗词从口中溢出,仿佛是一句深刻的告白,又仿佛是喃喃自语此刻自己的心情。   吴晓梅先是听了一愣,然后慢慢地,脸就涨的通红,她如此灵慧的一个人,这么明显的表白,又怎么会听不懂?此刻她的心狠狠地跳动着,眼前这个男人让她困惑又让她着迷,可是不可否认,她也在悄然间动了心,失了魂。   吴晓梅心神荡漾之下,屁股挪动了一下,一下子原本就有些不稳的自行车就要倒了下来,季恒连忙将手搂抱了上去,而吴晓梅顺势双腿一盘,小手一勾,就挂在了季恒的腰间。   季恒只觉得手掌下的细腰不盈一握,下巴下面就是吴晓梅柔软的秀发,第一次和女性如此亲密接触,季恒都不知道该怎么放自己的手脚好,是放下吴晓梅还是就保持着这个动作?在自己脑海里纠结来纠结去的结果就是他像个木头人一样呆立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吴晓梅朗声笑了起来,笑声在夜空中回荡,轻灵又调皮。   她只觉得心里快活的很,明明已经装满了喜悦了,可是还是有更多的喜悦不停地在往外冒。   吴晓梅微微后仰身子,双手缠绕这季恒的脖颈间,痴痴地望着季恒,那眉毛是她喜欢的,那眼睛也是她喜欢的,那鼻子、那嘴巴连那下巴,都是她喜欢的!   “啵!”一声,吴晓梅重重地亲了一口季恒的下巴,然后又一次“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相比较于季恒的含蓄,吴晓梅则更能认清自己的内心也更加果断:“季恒,我也喜欢你!”   季恒感觉到自己的胸腔里的那颗心脏猛烈地跳动了几下,自己好像都能听到那重重的心跳声!   正当季恒也想说些什么的时候,突然远处扫来一道电筒的光芒,一个男人大声喊道:“前面的人是谁?在干嘛?”   季恒和吴晓梅一惊,连忙抄起自行车就跑!   吴晓梅坐在季恒的自行车后面,紧紧抓住季恒的衣摆,而季恒脚底下就像踩着风火轮一样,冲了出去!   等到甩掉了那个男人,两人的心跳才渐渐平稳了一些。   吴晓梅抓着季恒的衣摆,突然笑嘻嘻道:“季恒,其实我们不用跑那么快呀!毕竟咱们是合法的不是吗?哈哈哈!”   季恒也被吴晓梅的说辞逗笑了,刚紧张的氛围一扫而空,一路上只剩下两人的欢声笑语。   等到两人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晚上八点了,照理这个时候吴大海他们早就睡下了,可是今天两人刚刚走进院子里,居然还听到了吴大海的说话声,堂屋的窗户里也有灯光透出来。   两人有些疑惑地对望了一眼,吴晓梅推开了家门,看到了堂屋桌前坐着的一个年轻男人后,忍不住眼眶有些红了,乳燕投林一般扑了过去:“哥!你可算回来了!”   原来回来的人是吴大海的儿子、吴晓梅的哥哥吴斌!   吴斌上次回家探亲还是两年前的事情了,这次吴斌本来是还想往后一点时间回来了,但是前段时间收到了妹妹拍过来的电报,说他爸的腿给摔断了现在正在家休养,心里着急他爸的病情,便打报告重新申请了一个时间,一得到批准后就紧赶慢赶地回来了。   吴斌人长得高大,身上的肌肉紧实,一看就是个练家子的,他一站起来就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而这种压迫感是向着季恒而去的。   “你就是季恒?”吴斌俊眉朗目,是属于阳刚型的美男子,和季恒这种书生型的清俊不同,凝视着人的时候,更加具有侵略性,让人容不得躲闪。   季恒心里“咯噔”一下,他不知道这位大舅子的不喜是从何而来,明明两人才第一次见面才对!   不由得,季恒将目光悄悄挪向了吴晓梅,想得到点提示。   吴晓梅心里头暗道“糟了!”,连忙走到吴斌身边扯了扯吴斌的衣袖,准备将人拉到里面去把话说清楚,没想到吴斌直接三步并作两步,毫不客气地将季恒的领口往上一提,一下子就将季恒整个人给提了起来!   “我的娘呀!这回要命了!”吴晓梅看着季恒被憋的脸通红、双手乱挣的模样,急的不行:“哥,你快把人放下!我,我和季恒已经和好啦!”   吴斌闻言完全愣住了,手一松季恒就掉了下来,指着季恒问道:“不是你和我信里说这人非要强娶你,还经常对你出言不逊、动手动脚,让我回来给你做主吗?”   吴晓梅:尴尬脸......   季恒……. 第三十五章 :烦人事情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吴大海现在只能靠坐在圈椅里,刚刚来不及阻止儿子的举动, 现在只能干咳了两声,对着吴晓梅瞪了一眼:“成天就知道胡咧咧!小季多好一个孩子,被你说成啥样了?!”   在吴大海看来,季恒一开始也是救了吴晓梅、抱着负责任的态度才来求娶他女儿的, 后头虽然有段时间表现的荒唐一点, 那也是因为回城心切,年轻人总有走歪路的时候,也是情有可原。到后头季恒的表现, 完全是俘获了吴大海的心, 心里头是切切实实拿他当自己儿子一样的看待,现在谁要敢在他耳边说他女婿的半句不是, 他头一个不同意!   吴晓梅也是心中暗悔,当时刚刚结婚的时候, 她对季恒感官极差,又是百般不情愿结的婚,又要日日相对, 只会越看越烦躁。吴晓梅当时和她父母讲不通, 就只能抱希望于吴斌这个大哥,几次写信过去提到自己的处境,希望吴斌回来给她做主,甚至在信里提到了离婚的事情。   不过那是好几个月前的事情了,后面事情一件接着一件, 和季恒的感情也慢慢变好,就也忘了自己和大哥写信的事情,一直到今天她大哥回来了,才猛然想起这件事!   吴晓梅“呵呵”干笑了两声,眼睛不敢看向季恒:“大哥,这事我回头和你讲好了。对了,你怎么提前回来了?不是上次信里说要五月份吗?”   部队里的探亲假不是想休就休的,吴斌现在又是在晋升的关键时刻,当时他接到妹妹的信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想打休假报告了,但是被他师父摁了下来,一直到过年前确认了正连级干部名单里有吴斌,他师父才把他的休假申请递了上去,后来又写了吴大海生病的材料,才批了最近的半个月假期。   吴斌心想还不是因为你和爸的事情我才着急忙活的赶回来,现在回来一看,他爸已经可以拄着拐杖下地了,也不知道养病期间吃了点什么,还吃的脸红光发亮的、中气也足的很,要不是他腿上还打着石膏,他都要怀疑他爸腿到底有没有摔断了。然后看看自己的妹妹,现在和妹夫眉目传情的样子,哪里还像是要他做主的样子?   吴斌有些尴尬地拍了拍季恒已经褶皱的衣服:“那啥,妹夫,明天我们爷三个喝一杯!”   季恒刚刚也吓了一跳,看吴斌这体格、这架势,以为今天是逃不了一顿打了,没想到最后却是已这样喜剧的方式收场:“没问题,明天让晓梅多做几个好菜,我们不醉不归!”   吴斌没想到妹夫看上去有些文弱,说话却也爽直,既然误会解开了,妹妹对他也满意,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一家人又说了会儿话,看时间不早了,便各自回房休息了。   原本今夜季恒和吴晓梅因为互通心意而激荡的心情被吴斌回来这样一打岔,大家都有些冷静下来,晚上再各自铺被子睡觉的时候,都觉得莫名有些不好意思。   两个人各自躺下,却都没有睡意,过了许久,房间里才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睡下了。   睡到半夜的时候,吴晓梅突然听到耳边有“吱吱吱”的声音,正是最好睡的时候,吴晓梅有些烦躁地在枕头边用手挥来挥去,结果半梦似醒间摸到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还暖呼呼的!   “啊——”吴晓梅吓得整个人翻身坐起,季恒一下子也被惊醒了,速度飞快地扑到了吴晓梅面前,着急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吴晓梅刚刚捏了一下那个活物,只听到“吱!”地一声惨叫,她惊吓之下就把手放开了,那东西就也乘机跑掉了。吴晓梅看到季恒,心头惊慌未定,连忙抱住了季恒的瘦腰,脸紧紧地贴在季恒的胸口:“我刚刚,好像摸到一只,老鼠?”   吴晓梅想想都头皮发麻,刚刚那个老鼠的触觉好像还黏在她的手上挥之不去!   吴晓梅一向是最害怕老鼠的,平时看到老鼠都要喊吴大海过来赶跑,这回居然还徒手抓老鼠!整个人简直是惊魂未定!   季恒只能一遍遍地摸着吴晓梅的脑袋,安抚着她,才让她紧张的心情慢慢放松下来。   等到吴晓梅放松下来,困意也再次来袭,竟然就这样靠在季恒的胸口睡着了,等季恒发觉过来,才有些哭笑不得,只能自己靠坐在床头,把吴晓梅半抱在自己的怀里。   在季恒眼里,自己都已经是快三十岁的人了,而吴晓梅却还是个十八九岁的小姑娘,除却她自身的聪慧才智和能干,平时的她还是一个鲜嫩娇俏的小女孩,此刻安安稳稳地躺在他的怀中,脸上尽然是放松和信任,让季恒忍不住心头一热。   轻轻地将吴晓梅遮在脸上的秀发给拨开,季恒莫名想到了在路上的那个吻,明明是不够贤良淑德的举动,可是却让季恒清俊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傻笑,看向吴晓梅的眼神中尽是宠溺。   不用别人说,季恒自己都发现了,在这个世界里短短半年多的时间,他已经改变了许多,或许外在的行为方式是为了适应这个世界而改变,而很多内在的想法,那就应该是因为眼前这个小姑娘而改变吧!   每个人在遇见自己的另一半前都会有各种预设,预设她(他)的相貌,她(他)的身高、身材,她(他)的家世背景等等,或许还会信誓旦旦的和自己的知交好友说:不是这样的人,我是不会凑合的!   可是等真正遇到了那样一个人,以前的种种要求都变成了只要是她(他),只能是她(他)而已!而自己所谓的原则也一退再退,甚至打破自己的原则、反思自己固有的观点,学会了尊重一个人、发现一个人的闪光点——或许,这才是真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吧!   春夜,月光融融,透过窗户温柔地洒在两人身上,季恒只觉得心中心潮涌动,恨不得马上立起身来作上几首诗,才能发泄自己心中的澎湃情感!不过最终这些都压抑了下来,只是将薄被往上拉了拉,生怕冻着他心爱的姑娘。   慢慢地,季恒也倒在床头睡了过去,只是双手仍然搂着吴晓梅,没有放开。   等到第二天吴晓梅睁开双眼的时候,脸忍不住有些红了:她居然睡在了季恒的大腿上,而脸就对着季恒的腰腹处.......   而季恒则是一整晚都保持了靠坐在床头的姿势,一动都不敢动,一幅予取予求的样子。   “这是个呆子么,睡下来就好了,何必这么累.......”吴晓梅咬了咬嘴唇,但是心里又有点感动,眼看着季恒也要醒了,连忙闭上了双眼,只是颤抖的睫毛泄漏了她的紧张。   季恒一晚上没睡好,这个时候也没有发现吴晓梅小小的异常,轻手轻脚将吴晓梅的头搁放在了枕头上,然后帮她盖好被子,自己收拾了地上的地铺后,才走了出去洗漱。   等季恒一关上房门,吴晓梅就睁开了大大的杏眼,漂亮的双眼忍不住弯了下来,里面是浓浓的甜蜜。   不一会儿,吴晓梅也起床去厨房做早饭了,吴家吃早饭很早,吴斌在部队里也是习惯了早起,所以锻炼好身体之后,刚坐上饭桌,吴晓梅就把早饭给端了出来。   因为要照顾吴大海,加上吴斌又回来了,所以今天的早饭比较丰盛,吴晓梅熬了厚薄适中的小米粥,一人煮了个白煮蛋,还蒸了一笼包子,桌上放上一盘切的细细的咸菜,闻起来就让跑步回来的吴斌食欲大增!   王美兰端了两份早饭到房间里陪着吴大海一起吃,于是堂屋里的饭桌上就剩了季恒他们三个年轻人。   “季恒,你多吃一个包子吧,上下班走这么多路,会饿的!”   吴晓梅给季恒夹了一个包子,季恒又自然地站起身给吴晓梅又滔了一碗粥,吴斌一顿早饭吃下来,看着吴晓梅和季恒两个人掩饰都掩饰不住的眉目传情,牙齿都要酸倒了。   匆匆吃完晚饭后,单身狗吴斌直接撂下一句:“我找爸妈去了,你们慢吃。”就躲进了吴大海他们房间。   不过吴斌也不是完全为了躲这两人的腻歪,也确实有事找王美兰他们。   “爸,妈,我这次出任务拿到了五百块的奖励,晓梅都告诉我了,这次咱家欠了不少外债,你们拿着这钱,压力也小点。”吴斌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了十张五十块钱,塞到了王美兰的手里。   王美兰却不肯接,心里头反而为儿子女儿的懂事难受:“晓梅已经给了钱了,她成家了,小季也没意见,我们接了也就接了。你这头连婚都没结呢!之前爸妈已经拿了你不少工资了,这次生病为花掉了你的钱,现在说啥也不能拿了,你自己留着钱,还要讨媳妇用呢!”   王美兰原本看中了隔壁桃花村的两家姑娘,说好了吴斌回来大家相看的。现在因为吴大海腿摔断欠了一身债的事情,一家姑娘已经明确拒绝了吴家的相看,另外一家虽然现在还没透出风声,可是上次王美兰去镇上共销售买东西的时候碰到了女方的妈妈,人家明显对着她就没什么热情了,这点眼力见王美兰还是有的。   正因为如此,王美兰这次看着提前回来的儿子,又是开心又是忧心,吴斌的探亲假这回有半个月,原本王美兰还想着这次就把吴斌的人生大事给落定了,谁知道现在是他们做父母的拖了后腿!   吴斌听到了王美兰说“讨媳妇”的话,又想到她在信里说的回来相看的事情,脑海里一闪而过一张娇媚的小脸,心里顿时有些烦躁:“钱你们拿着好了,我还用不上,娶媳妇还早呢!”   “什么早了?你都25了还早?这回你得挺妈的,桃花村的陈家姑娘......”   王美兰还没说完,吴斌就站起身来:“那啥,妈,我去柱子家看看他在不,好几年没见了,不知道他小子现在咋样了?”说完后,吴斌连忙就往门外走,连给王美兰继续说话的时间都没有。   吴斌走出了门外,烦躁地挠挠头:“妈的,早知道这种事这么麻烦,我就该和晓梅似的,眼睛一闭早点找个人结婚算了!” 第三十六章 :构思小说   《新论》的第一刊就开了个好头, 受到了很多好评,尤其是首版首页的《春夜》, 虽然是一个不知名作者写的,但是很多读者都对这篇文章很有好感,纷纷写信到编辑部,畅谈自己读这篇《春夜》的读后感, 想要和这位季独行作者交流一下。   毕竟在这个风口浪尖的时刻, 很多人都已经被压抑了太久,这篇文章温柔地抚慰了很多人的内心;而对一些敏感的有识之士来讲,这篇文章又好像预示着什么, 让他们一下子都惊醒起来。   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很多人都从这篇文章里面读到了自己,读到了对未来的期盼。   周琛和将一部分的读者来信寄给了季恒, 并且邀请他继续在《新论》上发表文章,于是很快, 季恒又一次在文化站门卫处拿到了一个厚实的包裹。   其实季恒在收到第一笔稿费的时候,已经在筹划再写一篇文章了,构思了几个思路又大量阅读了最近的时事报刊后, 季恒定稿了一篇叫做《丰收》的文章, 讲的就是一个村长带领众村民积极生产,在指挥过程中摔断腿又得到村民救助的故事,原型其实就是吴大海。这算是一则比较长的故事,行文总共五千多字,只是却一点都不累赘, 将稻乡村的风土人情、文化风貌一点点娓娓道来,讲到村长和村民的鱼水情的时候,更是描写的非常深刻,让人感觉到一阵阵的温暖。   这篇文章既是季恒发自肺腑之作,又是迎合时事之作,毕竟季恒在原来的时代里,这种逢迎媚上的八股文没少写,季恒深谙其中的弯弯绕绕,只是从来没有一次写的如此真情实感。   可以说季恒在写文章上确实有自己敏锐的洞察力,同时他在上一次拿到稿酬的时候,发现这里的文章是按照字数计费的,心里头就琢磨着,能否写长一点,多拿点钱——毕竟写文章除了是他的爱好外,如今也是他能找到为数不多的养家糊口的本事之一。   是的,自从和吴晓梅互诉钟情之后,季恒就对赚钱这件事更加渴望了,虽然心中有时候仍旧觉得君子不该如此爱财,可是现在吴家的情况、自己上辈子的教训、以及对未来的规划,都需要金钱的支撑,让季恒不得不抓住任何一种能光明正大赚钱的手段。   季恒最后的底线,那就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以前季恒在最困苦的时候也写过一些长篇话本子,模仿着《西厢记》、《红楼梦》这些,写一些春闺佳人的话本子,卖给书局的人。这些都是市面上有钱的小姐们喜欢看的话本类型,只是他是因为生活所迫、又不喜欢写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难免就是敷衍了事,写的也算不得好,每次写个个把月,也就只能拿个二两银元最多了。   来到这里后,季恒才发现原来现在话本都叫小说,而且小说的题材多种多样,根本不局限于情爱小事,这让他对此有了浓厚的兴趣,尤其是季恒在楚不凡的极力推荐下,看了一册叫做《射雕英雄传》的小说后,才知道世间竟有如此奇人,能将武侠世界写的如此贴近史实又充满了文人的浪漫情怀和奇幻想法。   像他季恒从小开始读史书,也对史书中的诸多传奇人物有过幻想,想知道真实的他们和史书上写的又是否有出入,小时候看三侠五义的时候也对这些游侠人生有着憧憬,只是后来忙于科考、沉迷于各种时文,慢慢就不再去想这些仿佛于实际毫无用处的东西。   而如今看到有人能融历史于虚幻,寄情怀于书中人物,才知道原来话本也能读来如此荡气回肠、让人回味无穷!   季恒对此有些蠢蠢欲动,冥思苦想了一些时日,尝试着写了一个开头,大约五万字左右的手稿,然后连同他写好的那篇《丰收》一起寄了出去,迫切地想得到周琛和的回复和评价。   季恒将包裹拿回办公室的时候,洪诚信眼尖地看了一眼,看包裹的外观和之前季恒从那个什么编辑部寄过来的包裹是一样的,心里忍不住嘀咕:不会这个季恒还真的投稿投中了吧?   想到自己之前的出言讽刺,心里到底有点不得劲,但是又不愿意相信季恒真的有这个本事,忍不住假装无意地探听:“季恒,这回投稿中啦?又寄样书过来了?”   季恒没有马上打开包裹,只是把东西往自己桌子下面的门柜里一塞,摊开今天要整理的资料:“不是,家里寄过来的一些土特产。”心里面有些庆幸今天寄信出去的时候已经写了让周琛和以后寄东西都寄到稻乡村的地址。   季恒低调,也不想和洪诚信多扯。   洪诚信这才想起来季恒是知情下乡,不是本镇的人,顿时有些酸溜溜地调侃道:“季恒哪里人啊?不知道有什么好吃的土特产,给大家尝尝呗?”   季恒的钢笔顿了一下,然后好奇地反问道:“今天我看到孙站长也领了一个他亲戚寄过来的包裹,大的很,也是他们那边的土特产,怎么没见你说让孙站长拿出来给大家尝尝?”   洪诚信一时语塞,脸青了又红,看周围几个同事都是等着看笑话没有人上前帮忙的样子,顿时有些恼羞成怒了:“王姐,你不好奇季恒那边有些什么土特产吗?”这明显是要拉外援了,洪诚信刚刚过来上班的时候,他爸就对他说过,有什么事情就找王姐帮忙,他们可是二十年的老同事、老交情了!   王姐可是从头看到尾的,人家小季好端端的领个包裹,是洪诚信一直在那边挑事,人家小季才不软不硬地回击了一下,真是她想要拉偏架都没有地方可以下手。再说了,洪诚信针对季恒不是一次两次了,人家几次都忍了下来,没有叫人一忍再忍的道理吧?现在这年头本来大家都不富裕,人爸妈千里迢迢寄点东西给儿子,还让他直接在办公室里给分了,像话吗?   王姐自己也是有两个儿子的人,将心比心的讲,自己儿子在外面被人这么挤兑欺负,她头一个就不乐意!   不过王姐到底是看在了老洪的面子上,最后淡淡的说:“小季不想拿出来就算了,小洪你不要强人所难。”   王姐以为自己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洪诚信也该适可而止了,没想到洪诚信反而因为王姐这样一句话炸了:“怎么就是强人所难了!他一个临时工能好端端地坐在这里上班,沾的谁的光大家不会不知道吧?要不是我爸生病了,有他的位置?有了好东西也不知道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真是不懂知恩图报!”   季恒这人一向有些清高,不屑于和人一争长短,可是洪诚信这番话实在是把他恶心到了!   只是季恒还是风度很好地将桌上的资料整理好,做好的笔记放好后,才地站了起来走向孙站长的办公室,路过洪诚信的座位时,才停了下来,居高临下地看了洪诚信一眼,声音不高不低,说出来的话却是让洪诚信难堪不已:“我沾了谁的光坐在这里上班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洪诚信确确实实是沾了你老子的光。”   说完之后,看都没看洪诚信勃然大怒的脸色,径直扬长而去——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季恒他不惹事,但是别人也别想轻易招惹他。   毕竟,作为一个资深文化人,真的打起嘴炮来,没带怕的!   办公室里谁都没有出来再为洪诚信说什么,就算大家一开始看在老洪的面子上,都是偏帮洪诚信的,最近这段时间他的工作表现、他对人的态度都差不多败坏光了他爹兢兢业业二十年给他创下的人脉。   大家不瞎,洪诚信什么累活脏活都丢给季恒干,资料做不好也扔给季恒,自己天天清闲地插科打诨也就算了,还时不时地挑事,今天终于把正主惹毛了也是活该。   之前季恒看在洪诚信年纪小不知分寸的份上,没有和他计较过,本来两人职位就有重叠,他又喜欢看各种资料出板报,所以活都他做了也无所谓;而现在这个人既然这么的不知所谓,那季恒也收起了那点好心,该是谁的工作就是谁的工作,一点都不会多做,实在有空闲时间情愿默背课文、研究数学题或者构思自己的小说情节,也不会再包揽所有的活。   也是因为这样,洪诚信就因为没有做好工作而在几天后的会议上就被孙前进狠狠地批评了一通,让洪诚信老实一些的同时,也对季恒更加恨的咬牙切齿!   季恒不理会这种小人莫名其妙的恨意,他现在比较头疼的是最近吴家关于吴斌婚事的家庭纠纷。   起因很简单,就是吴大海和王美兰开始给吴斌张罗相看的事情,但是吴斌百般推脱,就是不同意去相看,最后搞来搞去,这个劝说的任务竟然落到了季恒的头上!   用王美兰的原话就是:你们都是年轻人,比较能懂彼此的心思,你问问你大哥,到底为什么不同意相看?不想成家?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   这个重任落在季恒肩上,让他简直苦不堪言,他自己都是活了三十岁才堪堪看清自己的内心,和吴晓梅确认了心意,又怎么好劝吴斌什么?   更何况,按照出生年份算起来,他都比吴大海的年纪都大,算什么没有代沟?代沟大了去了?   叫他说来,最好的就是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定下来的,不相看都没事好么!   虽然他认定了吴晓梅,但是那些古老的思想和行为模式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从他脑海里清除的。   所以当两个大男人在季恒房间里大眼瞪小眼的时候,突然听到了吴晓梅在院子里的惊呼声,忍不住都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往院门口赶去。   而等两人都赶到门口的时候,才发现吴晓梅怀里抱着一个穿着非常时髦的女孩子,好像是晕倒在了吴晓梅怀里,眉毛轻蹙、嘴唇有些发白。   “她怎么会在这里?!”吴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是身体比脑子诚实,连忙快步走了过去,一用力就将这个女孩子整个公主抱在怀里,往自己房间的方向走去。 第三十七章 :你哥对象   吴晓梅在她哥房间门口探头探脑地张望, 心里琢磨着这个女孩子和他哥到底是什么关系。   刚刚吴晓梅一开门的时候,说时候, 是有些被那个女孩子有些惊艳到的!   明明已经累得有些狼狈了,头发也散乱着披在脑后,但是那一身水红色针织羊绒长裙,配上平跟黑色皮鞋, 外面套着以件过膝驼色大衣, 这样的打扮可以说是在她看到过的时髦女性中是绝无仅有的!更何况,凑近这个女孩子身边,还能闻到一股若有似无的甜蜜香味, 简直让人沉醉!   女孩子长得也好看, 纤弱文静,皮肤白皙、眉目如画, 一看就让人有一种莫名的保护欲。   尤其是看到她哥刚刚那么着急上火的眼神,吴晓梅直觉这个女孩子和她哥有故事!   “晓梅, 你在看什么啊?”王美兰从吴大海的房间里出来倒水,就看到自家闺女贼头贼脑地在儿子房门口探来探去,后面跟着一脸无奈的季恒。   不是刚刚叫小季做做自己儿子的思想工作么?两个人都站在儿子房门口是几个意思?   吴晓梅朝着她妈比了个“嘘”的姿势, 突然看到吴斌的房间门打开了, 连忙想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要走开,却被吴斌抓了壮丁:“那个,晓梅,你进去给她换个衣服吧?她饿了一天没吃东西,现在人醒了没大碍, 我去厨房弄点吃的去。”   吴斌说的有些含糊其辞,说完也不管家里人好奇的眼神,直接钻进了厨房。   吴晓梅呆了一下,反应了过来:是了,他哥当兵了这几年回来才不做饭的,以前小的时候可都是他哥带着她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的,厨房里的事情可没有他不会的。   王美兰这才听出味来——感情儿子房间里有人?!而且要让晓梅进去换衣服,十有八九是个女孩子吧!   王美兰凑到门口扫了一眼,果然看到儿子床上躺着一个长头发的女孩子,看不清面容,但是听到她娇娇弱弱回晓梅的声音:“你是斌哥的妹妹吧?我叫何娇娇。”   看着门关上了,王美兰三步并作两步将吴大海的洗脚水往院门口一洒,然后就赶到厨房间,看到儿子一个人又是烧火又是揉面,连忙自己往灶口一坐,烧起了火:“吴斌,你老实和妈讲,你这次回来不同意相看是不是外面有中意的人了?就是你屋里头那个姑娘对不对?”   凑过头看着儿子使劲的揉面团不说话,王美兰有些急了:“人家姑娘都追上门了,你还不给你妈讲实话?我说你一向听话孝顺,怎么在这件事上跟我们拗的这么厉害!我又不是不同意你在外头谈对象,你干嘛这么捂着,搞的我么到处给你寻摸打听!”   王美兰心里有点气,以前儿子什么都和她讲,虽然人家都说女儿是当妈的贴心小棉袄,可是吴晓梅从小就脾气倔强像她爸、主意也大,反而儿子更喜欢把什么心事都说给王美兰听。可是这当兵一去五年,倒是开始和她这个做妈的越来越远了。她们家又不是那种一定要自己给儿子说对象的父母,她也和儿子说过,只要儿子喜欢,她这个当妈的没啥好说的。   毕竟王美兰自己也受过婆婆不待见的苦,她将心比心的想,不会去对自己儿子的媳妇这样。   吴斌有些烦躁地将面团拉扯成丝,面对他妈一步接着一步的追问,只能无奈回道:“妈,事情不是你想的这样的!”   “那是怎么样的?你和妈说说看。”王美兰把这事看的极重,一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   吴斌看着锅子的水开了,将面下入水中,又在另外一口锅中倒入菜籽油,等油热了后,把刚刚打散的两个土鸡蛋炒黄盛出,再又就着剩下的一点油炒了个西红柿,炒到出汁水后将鸡蛋放进去一起翻炒,然后再倒入一大碗的水,盖上锅盖等水开。   做完这些,吴斌才仿佛松了一口气,有些幽幽的对他妈开口:“她叫何娇娇,是我们军区何首长的独生女,我外出做任务的时候救过她一次,她,她就有些缠上我了。”吴斌摸出一根烟点了起来,吐了口烟圈才有些丧气道:“但是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咱们家,高攀不上的。所以,妈和爸也说一声,别在人家姑娘面前乱说。”   首长的女儿?王美兰心里咯噔了一下,虽然不知道首长是什么级别的,但是听着就是很大的官的样子啊!   “首长的官,很大吗?你不是现在也是正连级了吗?”   王美兰心里还是觉得自己的儿子很优秀的,虽然不清楚军中的职位等级,但是毕竟自己儿子还年轻啊?未来还有无限可能不是?   吴斌草草地将烟头摁灭,然后将烧开的面条过凉水倒入烧到浓稠的番茄鸡蛋汤里,加入盐和糖调味后又洒上一把葱花盛了出来,叹口气给他妈科普:“何首长是少将级别,我混了五年侥幸混到了正连级,如果能一直这么侥幸下去,可能也要六七十年才能到何首长这个高度吧?”   王美兰不懂什么叫齐大非偶,但是基础的门当户对还是明白的,听到这里哪里心里也就跟个明镜似的,顿时也闭口不言了,讷讷地拍了拍自己身上的柴屑,站起身来清洗锅子和灶台。   ==   何娇娇刚刚喝过一碗吴晓梅倒过来的糖水,又吃了两块糕点,肚子里有些底了,脸色也好看了一些,便靠坐在床头有些好奇地张望起来:“这是斌哥的房间吗?”   吴斌的房间很简单,当时还是给吴晓梅结婚装修房间的时候带着帮他的一起装修了一下,毕竟吴大海和王美兰考虑到吴斌年纪到了,肯定马上也要结婚的,所以四面墙壁粉刷了一下,地上铺了青砖。   不过考虑到可能未来的儿媳妇对家具有要求,而且乡下风俗,像床这种的都要结婚时候打的新床,所以就没有一起打柜子和床,吴斌现在用的还是以前的老家具,看着就更陈旧一些,房间里的小方桌都是坏了一个脚重新补过的,床头柜更是掉了漆,露出了木头本来的颜色。   吴晓梅对眼前这个女孩也好奇的很,拉了一张凳子坐在床头边上:“是呀,这是我哥的房间。你这次过来是找我哥干嘛呀?”   吴晓梅比较快人快语,心里有疑问就忍不住问了出来,毕竟眼前这个姑娘看起来娇娇弱弱的,又是只身一人拎着个行李包就来了,还饿的晕倒了在他们家门口,可是看着又像是很有钱的样子。再加上两个年纪相仿的姑娘几个来回,吴晓梅就敏感地感觉到这个女孩子对她哥的情感不一般,所以就更好奇了。   何娇娇一想到这是吴斌的房间,而自己现在睡的是吴斌的床、盖的是吴斌的被子,小脸就忍不住红了起来——难怪刚刚闻到的味道那么熟悉,这个就是斌哥身上的味道呀!   听到吴晓梅的询问,何娇娇立即想到了自己过来这次的目的,连忙抬起头露出了一抹羞涩的笑容:“我是斌哥的对象,这次来是来拜访伯父伯母的,对了,我行李包里还带了一些见面礼!”说着就挣扎着想要下床,不过到底刚刚饿狠了晕倒过,力气还不足,看着摇摇晃晃的,吓得吴晓梅连忙把人摁了回去。   虽然心里有了猜测,但是吴晓梅还是吃了一惊,毕竟讲心里话,虽然眼前这个女孩子样貌穿着都不俗,就拿外表来讲,配她哥哥算是郎才女貌,但是就因为太过不俗了,就拿现在刚换上的她自己的一套真丝外套来讲,和她哥的房间真的是格格不入。   而且之前她爸妈一直在讲给她哥哥相看,他哥哥虽然拒绝了但也没有说自己有对象了啊?   但是不管怎么样,人家姑娘都追上门了,还说自己就是她哥的对象,照理不会是胡说吧?   “我哥也真是的,怎么不带你一起回来?一路上累了吧?我看看我哥那边好了么?”吴晓梅脑子活络,心里过了一遍,结合他哥的脾气为人,就已经把可能的情况已经猜了个八九不离十,索性也就顺着何娇娇的话往下说。   就在吴晓梅准备往房门外走的时候,吴晓梅就看见她哥臭着一张脸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碗红黄相间的西红柿鸡蛋面,放到了小方桌上:“何娇娇,吃完了就早点休息,明天一早我送你去车站。”   端的是,冷酷无情。   何娇娇有些怯怯地下了床,听到吴斌的话忍不住双眸垂了下来,好像吴斌只要再说一句重话,那眼泪水就要滚下来似的。   只是在看到那碗西红柿鸡蛋面的时候,何娇娇的眼睛又是一亮,抬起小脸小声地询问:“斌哥,这是你做的面条吗?”   吴斌扭过头去不说话,不看何娇娇脸上的期盼,而吴晓梅只需要瞟一眼就知道这面条是她哥做的无疑。   眼看着气氛尴尬的很,吴晓梅出面打了个圆场:“一看就是我哥的手艺,娇娇姐,你快吃吧!我哥做面条可是一绝!”刚刚两人交谈过程中知道,何娇娇今年二十一岁,比吴晓梅大两岁,何娇娇让她直接喊自己姐。   何娇娇闻言亮晶晶的双眸忍不住弯了起来,像两个小月牙似的招人喜爱,连忙点头道:“嗯!就知道斌哥对我最好了!”声音软软蠕蠕的,就连吴晓梅都忍不住有些被打动了。   可是她哥吴斌却像充耳不闻似的:“那行,吃完了晓梅帮她收拾一下,今天我去和季恒睡,你睡这屋好了。”   说完之后,吴斌就抬脚要走,何娇娇刚刚吃了两口面条,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尝味道,见此连忙放下筷子拦住吴斌的去路:“斌哥,我明天不走!你别想送我走!这回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不回去了!”   何娇娇好不容易逃离京城,千方百计找到吴斌老家,绝对不可能就这么没名没分的回去了!   吴斌头疼地捏了捏眉心,只是他看到何娇娇的小脸就说不出狠话,只能看向别的地方:“我妈已经帮我张罗好人家了,你不要费心思了。你这回出来有和家里人打过招呼吗?没有的话明天我就帮你去镇上打电话。”   何娇娇听完吴斌的话,一下子蹲在地上大哭了起来:“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我都已经赶过来了,你不许和别的姑娘结婚!!我不许!!我不许的!!!呜呜呜,斌哥是我一个人的!!呜呜呜!” 第三十八章 :郎舅交心   吴斌有些手足无措, 想要把人拉起来,又觉得不合适, 只能拼命给吴晓梅使眼色。   吴晓梅也无奈了,本来她看眼前的情况都想退出去了,让他们两个人好好说清楚,但是现在只能将何娇娇拉了起来。   吴晓梅长期干活, 有点力气的, 何娇娇又是真的身娇体弱的,被吴晓梅一把就拉起来了。   吴晓梅…….她在村子里还真的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一款姐姐…….   “那个,娇娇姐, 你不要哭啊, 有话好好和我哥说吧。”吴晓梅想想,自己还真的不合适再掺和下去了, 连忙找个理由遁走:“我去给你烧点水洗把脸吧,哥, 你好好说话,把话说清楚了,别让娇娇姐着急。”   感情的事情, 第三个人真的没法说三道四的, 而且吴晓梅自己也是一知半解的,还是撤吧。   从房间里退了出来的时候,吴晓梅还在听何娇娇一边哽咽着一边说:“斌哥,我是真的很喜欢你,为什么你就不能喜欢我?我听你的队友说你是回老家相亲原来是真的!幸亏我跑过来了, 否则你是不是真的要和别的女人结婚?呜呜呜,斌哥,你心也太狠了吧,呜呜呜.......”   后面再说了些什么,吴晓梅走的远了,没有听到,摇了摇头,总觉得这也不是个事儿。   吴晓梅本想到厨房间烧点热水,结果看到她妈已经坐在那边烧起水来了。   “晓梅,你,知道你哥的事情了吧?”王美兰心里藏不住事儿,面对一向有主意的小女儿,连忙就把刚刚吴斌和她的谈话一股脑儿的倒了出来。   吴晓梅这下确实是验证了自己的猜测,只是这里的事儿还真不好多说,所以只是摇了摇头:“妈,这事咱就别掺和了,人家家庭和咱们的实在差的太远了,哥哥有顾虑也是正常的。”   吴晓梅心灵剔透,顿了一下又道:“再说了,娇娇姐是看上了我哥不假,可是她家里人什么想法呢?如果她家里同意,也不会自己单独一个人跑过来吧?毕竟这个结婚可不是两个人的事情。”   王美兰被吴晓梅这么一点,顿时也哑了声。   她自己和吴大海虽然也是经人介绍,可是吴大海他妈徐淑兰看不上她,结婚之后的日子,纵然有吴大海护着,也是一言难尽。   而她家说到底和吴大海家还不差什么,只不过单单是徐淑兰对她不是那么满意。   可是他们家和那个什么首长家,那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而且到时候如果在北京的话,那就是像小季在他们家似的,是要和首长一家过日子,他儿子能过的好吗?   王美兰原本稍稍有些激动的心冷了下来,从锅子里淘出水装了两个热水瓶,让吴晓梅送过去,而自己则是回到了吴大海的房间,一夜没再出来过。   吴晓梅再次回到房间的时候,发现他哥哥已经走了,而何娇娇则是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泣。   吴晓梅到底和何娇娇不熟,只和她说了热水瓶、毛巾和洗脸盆的位置,见何娇娇只顾着哭没有理她,也就没有打扰她,自己拿了一床被子打了个地铺睡下了。   而季恒那头的房间里,吴斌一进门就看到季恒拿着初中数学课本看的专心,并且不时地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他凑过去瞄了一眼,基本上都是自己早就还给老师的东西,便也没有兴趣了。   季恒感觉到有人靠近,才发现不是吴晓梅,有些疑惑地看了吴斌一眼。   吴斌尴尬地笑了笑:“那啥,今晚晓梅和何娇娇睡一个屋,我和你挤挤可以吧?”   大舅哥有指令,不行也得行啊!   “没事,你先睡吧,我这儿还有一会儿呢。”说完之后,季恒迅速拉回了思路,掏出了一张手写的卷子,开始做了起来——这可是好不容易才从沈老这边求来的,沈老说要测一下他的水平才考虑要不要教他,让季恒激动不已!   只是这张卷子已经拿到了了两天了,季恒还是不敢动笔,里面好多题自己在书上连题型都没见过,根本不知道何从下手!又从头看了两遍小学到初中的数学书,他才敢动笔。   一进入学习状态的季恒,那可是真正的心无旁骛!况且沈老给他卷子的时候说过,希望他一口气做完,所以季恒埋头写卷子的时候,也没在意吴斌立在旁边凝重的表情。   吴斌倒头在床上躺了下去,有些头痛地捏了捏鼻梁,耳边不时传来季恒动笔的“刷刷”声,在这个寂静的夜晚格外的突出,却也更衬得这个夜的安静。   只是吴斌自己心绪不宁,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直到季恒长舒了一口气,将卷子和课本收好后,才开始从柜子里熟门熟路地拿出了铺盖准备打地铺。   吴斌一直没睡着,听到季恒的动静有些诧异:“一起上床睡好了,打什么地铺?”   不比吴斌的单人床,吴晓梅房间的床可是当时切切实实为了她结婚打的双人床。   季恒心里头微惊,刚刚做题做的入神了,忘记今天是吴斌过来睡觉,只能假装没事人似的抽出了一条被子:“我们单独盖一床被子比较好。”   吴斌一听有道理,确实两个大男人盖一床被子有点那个啥,自己自觉地往里靠了靠,好让季恒躺进来。   季恒刚刚被吴斌的话一吓,原本的睡意也有些没了,两个人躺在床上一时无语。   突然,吴斌开了口:“季恒,你说,两个人悬殊太大,能在一起吗?”   吴斌说完就后悔了,因为在他以前和兄弟们上下铺的时候,问这种问题简直就是讨打,那群王八要么会说自己有对象了嘚瑟了,要么就是一堆乱七八糟的话探听他的情感生活,哪里有什么正经的回复?   自己也是心里憋的太难受了,居然对着还没认识几天的妹夫说了出来。   其实说是问季恒,倒不如说吴斌是在问自己差不多。   季恒也是被吴斌的问题问的愣了一下,只是季恒到底是文艺青年,饱读诗书,又见识到了刚刚那位女子的穿着打扮,大概能了解吴斌问的是什么。   其实这种桥段倒是书里经常有的,落魄书生和官家小姐,类似《西厢记》之流,总是被人津津乐道。   “在我看来,这要看什么地方的悬殊吧。”季恒想了想,还是很认真地回答了吴斌。   吴斌顿时来了兴趣:“哦?悬殊还要分什么地方?”   “嗯,如果是两个人说话鸡同鸭讲,一个人学富五车,一个人大字不识,我看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终是难以交心,毕竟连沟通都沟通不了。但是如果是家境上的悬殊,我倒觉得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好男儿志在四方,现在不如意,不是一世不如意,只要肯下苦功,终有一日能建功立业、名扬四方!”   季恒确确实实就是这样想的,他自己上辈子就是落魄书生一个,但是从来没有放弃过出人头地的机会,一直在学习、一直在努力,若不是科考被取消了,至少季恒的社会地位已经大大上了一个台阶了。   有时候有些人只要挖到了第一桶金之后,后面的事情就会顺利的出乎意料,毕竟那些人,往往只是缺少那第一桶金。   吴斌听得入了神,甚至被季恒后面的话激地有些心神荡漾!是啊,按照他现在的速度要晋升到何首长这样的位置是难,可是如果他能抓住每一次的机会呢?如果他能次次立功呢?队伍里面也不是没有那种升迁火速的!不是每一个人,都是靠苦熬才升上来的!   若说吴斌对何娇娇不心动,那真的不可能,否则他也不会狠不下心肠赶走她。   那么娇娇软软、那么漂亮明媚的一个女孩子,一有机会就缠着他、娇声娇气地喊他斌哥,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第一时间想到他,想法设法对他好,给他写信述衷肠,他吴斌哪里见过这种阵势?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又是何娇娇这样单纯善良、漂亮可爱的女孩子,吴斌心里早就已经悄悄地有了何娇娇的影子。   只是因为一开始就知道两人之间的家庭差异,让吴斌不敢越雷池一步,更不敢去接何娇娇的热情,只能一避再避,就是如此,他都接到了何家人的警告,而且这次的正连级的评选,也是因为这个,原本都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变得复杂无比。而更加可笑的是,他被评上了正连级干部,还有人说酸话,讲他是因为救了何首长的千金被上面人看中了才升了,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在吴斌的世界里,不管男人女人都是为了一口吃的不停地劳作,他见到的女人里,没有一个像何娇娇那般如此有女人味、如此娇嫩欲滴,仿佛是一朵最娇艳的玫瑰,需要人细心收藏呵护,不受风不受雨,才能长成这般模样。   也是因为这份纯真无暇、这份娇艳尊贵,更加让吴斌不敢触碰,他知道自己给不了对方那样的生活。   可是今天听了季恒的话,他心底仿佛又燃起了一道火焰。   季恒没听到吴斌的答复,脑海里想了想自己刚刚的话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然后又补充道:“人都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话是没有错,不过在我看来,如果家中就这样的条件,已经倾尽所有给对方了,她还不满意,那就不是简单的穿衣吃饭的问题了。悬殊过大的时候,必须要先和对方说清楚,是否能忍受前期的困苦,是否能忍受未来的不成功,毕竟有时候时运不像自己想象的那般顺利,世事无常。”譬如他自己,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吴斌被季恒的一席话真的是震到了,没想到他这个看着满脸书生气、文文弱弱的妹夫,居然是这么有智慧的一个人,几句话就把自己所有的疑惑彷徨给解答的清清楚楚,每句话都切中要害!   吴斌忍不住测过身子,朝着季恒的胸口就是一拳头:“谢你了兄弟!以后晓梅为难你,你只管给我说,我给你做主!”   季恒捂着胸口差点闷哼一声,心里想着:要是你出拳的力气再小点,这话就听着入耳了。 第三十九章 :一池春水   何娇娇心中千般不愿地起床, 虽然这张床硬邦邦的,和家里的软床垫没法比, 但是何娇娇就是贪恋这上面的味道,想要多赖一会儿。   可是,当她想起昨天吴斌对她冷硬的态度,她的心情有一下子低落了起来:她也是个女孩子, 也是要脸面的, 而且她还是一个一直是被捧在手心里的女孩子,千娇百宠长到这么大,第一次在吴斌这里受了挫。一次两次还可以, 可是三番五次下来, 吴斌对她还是这般冷漠的态度,让何娇娇一时之间自己也失去了方向。   她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做到了这个份上, 不顾女儿家的廉耻,不顾家里人的反对, 偷偷从北京跑到了这么一个小乡村,路上几次坎坷,到了常家镇居然都没有去稻乡村的车子, 只能徒步!幸亏遇上了好心的老乡给她指路, 就算是这样,她都差点因为体力不支倒在半路上。付出了这么多,就算是块石头也能捂热了吧?   然而吴斌还是无动于衷。   可是一想到就这样放弃,这辈子再也不能和吴斌在一起,何娇娇就觉得心疼地无法呼吸, 尤其是想到吴斌可能很快就要娶别的姑娘,很快就会有自己的孩子,而这一切的一切,都与她毫无瓜葛,两个人就像两条交叉线,交叉了一个点之后,后面是越行越远的距离。   何娇娇失魂落魄地穿好自己的衣服,就着昨晚烧开的水洗漱,看到地上已经整理的干干净净了,就知道吴晓梅已经离开了。   原本以为自己起的已经算早了,可是没想到等她推开房门,发现家里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没看到,顿时有些慌了。   吴晓梅因为她哥的事情,特意请了一天假。   王美兰想了半天,觉得自己拿捏不好对何娇娇的态度,怕引起什么误会,还是让能干的吴晓梅守在家里,自己今天去上工。   而季恒则是一大早雷打不动地步行去镇上上班,更加没机会和何娇娇碰面了。   吴晓梅听到了动静从厨房门口探出了个头,看到果然是何娇娇醒了,冲着她笑了笑:“娇娇姐,你先在堂屋坐一会儿,我把饭菜端上来。”   何娇娇没有看到吴斌人,想要问吴晓梅,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只是低落地“嗯”了一声,就托腮坐在饭桌前发呆。   吴晓梅端出了一碗小米粥,两个白面馒头,一个荷包蛋,一碟咸菜:“娇娇姐,农村没啥吃的,你将就着吃吧。”说是没啥吃的,其实已经是他们吴家难得丰盛的早餐了。   但是何娇娇却当了真,扫了一眼桌上的饭菜,吃了两口也觉得不怎么对胃口,不过她本来心思就不在吃的上,草草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不吃了。   等吴晓梅把厨房里里外外都洗刷完一遍,中午的菜都摘好、准备好,想要去她爸房间里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时候,看到何娇娇依旧在发呆,但是饭桌上的菜却没动什么。   “娇娇姐,你不吃了吗?”这饭量也太小了吧?吴晓梅心里有些咋舌。   何娇娇摇了摇头:“没胃口,吃不下了。”   吴晓梅还有一堆事要忙,闻言也没多想:“行,那你把碗筷放在那里,一会儿我去收拾。”   何娇娇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她长这么大都没洗过碗,觉得吴晓梅要洗碗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也没有拒绝。   两个姑娘的对话匆匆而过,何娇娇心里眼里都是吴斌,等到看到吴斌从大门口进来了,才立马高兴地站了起来,脸上洋溢的笑容却在下一瞬又隐了下去——她想到了昨晚吴斌和她说的话,一吃完早饭就送她去青淮市,那边到时候会有人接应她回北京。   该不会,刚刚吴斌就是去打电话安排这个事情吧?!   何娇娇怯怯地看了吴斌一眼,想说什么,又怕惹了吴斌不高兴,可是心里又实在难过,一句话还没开口,眼里就有泪珠在打转了。   吴斌实在是吃不消何娇娇那样失落的眼神,目光扫到桌上的碗盘,心里已经是了然,想到了昨晚季恒说的话,吴斌深吸了一口气,手插进自己修剪利落的短发里,薄唇抿成一条线:“何娇娇,你和我出来一下,我有话和你讲。”   何娇娇心里忐忑难安,像个犯错被抓包的学生似的,跟着吴斌走到了吴家的后院。   吴家后面就是一条小沟渠,这个点村里人都去上工了,平时也没人经过这里,所以这个时候安静的很,因为站的有点近,何娇娇都能听到两个人的呼吸声,心里又高兴又悲伤——高兴的是终于能离她的斌哥那么近;悲伤的是可能从吴斌嘴里吐出来的又是什么冰冷无情的话语。   只是吴斌接下来的话却另何娇娇错愕了:“何娇娇,刚刚你起床后是不是我妹妹晓梅给你端了早饭过来,你觉得我们家的早饭怎么样?”   何娇娇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是本着客气的原则:“还挺好的吧。”   “和你家的比起来怎么样?何娇娇,我只想听实话。”吴斌在军队里待得时间长了,认真说话的时候很有气势,语气虽然平和,但是也让人无法回避。   何娇娇到底是娇惯着长大的,也没什么心眼,闻言也是回答的老老实实:“和我家比起来肯定差很多吧,我平时喜欢吃灌汤包、小笼包之类的,还有豆浆油条豆腐脑。”   吴斌没有对何娇娇的回答做什么评价,只是又问:“那后来是不是晓梅说让你把碗筷放下来,她去洗?”   何娇娇大概反应过来点什么,连忙解释:“那个,斌哥,我没有想要使唤晓梅的,我……我…….”何娇娇以为吴斌是生气她让吴晓梅洗碗了,顿时有些手足无措,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她爸那个级别的人,国家每日都有时蔬供应,米面粮油不用自己操心,家里还有一个阿姨帮忙打理家务,他爸自己就有两个勤务兵处理杂事,所以她真的没有意识到洗碗不洗碗的事情。   吴斌打断了何娇娇的话:“你别急,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和你的生活不一样。”   吴斌刚毅的脸庞上闪现过一丝窘迫:“你今天早上起来看到了,我爸摔断了腿在家里躺着,如果没有摔断腿的话,这个时候他和我妈、我妹都已经早早去地里干活了,我妹夫去镇上文化站上班,你那个点起来家里已经没有一个人了。你今天吃的这顿早饭,你可能觉得不怎么样,但是这已经是我们家招待贵客的待遇了。我妹妹晓梅也是我们家唯一的一个女儿,我爸妈对她的喜爱可能还超过我这个儿子,可是即便这样,她每天要做各种家务,初夏秋冬,五点不到起来洗衣做饭,七点去地上上工,五点下工回家,还要做一家人的晚饭,天天如此,年年如此。”   何娇娇张了张嘴,她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之前吴斌也和她说过,他家条件不好,两家人家差异太大,不适合,可是她不在乎这些啊!   “我知道,你想说你不在乎这些,可是我在乎,如果你和我在一起,我暂时肯定没有办法给你像现在你在家里一样的生活,我可以保证我有一个馒头吃,我就给你一个馒头,我自己哪怕就喝一碗凉水;我只要有空,我可以去做所有的家务,尽量不让你双手沾水;我可以把工资都给你,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可是你要知道,我就算倾尽了一切给你,那也是和你家差远了,你能忍受这样的落差吗?我可以去奋斗、去搏一个未来,但是这段过程是漫长的,可是需要几年、十几年,甚至有可能我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你能接受吗?何娇娇,这些你有认认真真考虑过吗?”   何娇娇的眼眶慢慢地再次红了,她心里异常的激动,嘴唇甚至都有些哆嗦了,她虽然单纯,虽然很多事情没有经历过、体验过,但是这并不表示她周围的人也单纯也对吴斌抱有好感,类似的话、类似的假想例子,甚至一些恶意中伤的话也在何娇娇耳边不停地响起,甚至有时候也会动摇她的决心。   可是没有哪一个人,说的这么透彻,这么直接,明明好像被吴斌说出来很绝望的话,但是何娇娇听完却觉得欣喜若狂——吴斌没有说一句喜欢,可是这些话却比任何表白都让人温暖。   “斌哥,我这些也有考虑过的,我真的是认真的,只要是和你在一起,就算是吃苦也是甜的!我不是小孩子了,也不是一时冲动,我会为我自己的决定负责的!”   吴斌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吐出,看着眼前虽然柔弱但却一直在强撑着坚强的女孩子,终于松了口:“那好,你留在我家三天,这三天你一步不落地跟在我妹妹旁边,看看我们家到底过着什么样的日子。我现在正连级,一个月工资加津贴是四十五块钱,成家后我爸妈这边不需要我再补贴他们,但是每年我自己想给我爸妈一百块钱尽孝心。部队里有军校报考名额,我准备去报考进修,要一年的时间,现在军队也要学历、也要打磨自身,以后才有更多升迁的可能。三天后我送你回北京,你可以把这些话原原本本的告诉何首长和你母亲,你也可以沉下心来考虑一年,如果一年后你依旧坚定、你的父母也能看上我,那么我以军人的名义起誓,我会一辈子对你好!如果这一年里你另有想法,也无须有心理负担,我祝福你,只喜欢你平安喜乐一生!”   吴斌每一个字都真诚、每一句话都发自肺腑,何娇娇眼里的闪烁终于还是滴落了下来,她上前一步,轻轻地靠在吴斌的胸口,在吴斌想要后退的时候紧紧搂住他的腰,恳求道:“一次!就这一次!我会乖乖听你的话,在你家留三天,会回去和父母一起谈心,会好好考虑一年!我都听你的!只是现在,让我靠一会儿,就一分钟!”   暖暖的风吹过,吹皱了清澈的小溪水,吹皱了那有情人心底的一池春水。 第四十章 :家庭风波   季恒不知道吴斌和何娇娇说了什么, 反正她在吴家呆了三天后就被吴斌送走了,家里好像又回到了以往的平静。   季恒觉得这是吴斌自己的事情, 他作为妹夫怎么也管不到大舅哥头上,所以每天还是认认真真上自己的班,安安静静复习自己的功课,同时有些焦急地等待周琛和编辑那边的回应。   吴斌的假期还只剩下一个礼拜了, 这段时间他也和吴大海、王美兰他们表明了自己的心思, 不准备去相看任何人家的姑娘,免得耽误了人家,同时他也想静下心来好好陪伴一下家里人, 之后他就要去部队里, 给自己搏一个未来——不管是感情上的,还是事业上的, 所以可能很长一段时间又不能回来了。   王美兰原本是要反对的,但是被吴大海摁了下来:“让他去吧, 孩子大了,由不得我们。咱们帮不上忙,但是也不拖后腿。”在吴大海看来, 儿子从小就是个有成算的, 比女儿稳重的多,现在又是在部队里当了干部了,有自己的考量。   王美兰纵然心里不愿,觉得儿子这样搞下来是要被耽误的,因为她是实在不看好他和何娇娇——这个门槛太高了!   不过王美兰一向听吴大海的, 所以也只能咬牙认了。   这天夜里,季恒下班回来后,吴斌就拉着季恒一起到饭桌边上:“来来来,我还有两天就要回部队了,今儿个我下厨做了几道菜,季恒也一起尝尝我的手艺!”   说完又冲着吴大海说:“爸,你把你藏得两瓶酒拿出来,咱们爷三个一起喝一杯!”   吴大海脸上也是满脸的笑容:“行行行!今天咱爷三个好好喝一杯!孩儿她妈,快帮我把酒拿出来。”   王美兰瞪了吴大海一眼:“可不许多喝!医生说了,你的腿还没完全好,不能多喝酒!”   吴大海笑眯眯地保证:“不多喝,点到为止!哈哈哈!”   王美兰拿酒,吴晓梅端菜拿碗筷,一家人围着饭桌开开心心地吃起了晚饭。   今天吴斌烧了一个红烧鱼头、一盘辣炒白菜,炒了一盘花生米还搞了一盘猪头肉,味道还别说,不比吴晓梅的差,大家都吃的那叫一个香!   吴斌心里头因为季恒那一晚上的话,觉得敞亮了很多,不管结果怎么样,至少那样的日子有奔头、有方向,自己努力过了,就算最后不如人意,他也无怨无悔了!   毕竟他骗不了自己,他是喜欢何娇娇的,只不过两人之间有一道看似逾越不了的山丘阻隔着他们罢了。   以前他连想都不敢想,现在,他愿意鼓起所有的勇气,勇敢去面对、去翻山越岭、跨过那座山丘!   所以吴斌频频给季恒倒酒,吴大海看他们两个年轻人处的好,心里头也是乐呵呵的,在一旁自己眯着小酒,吃着花生米,心里痛快!   “季恒,我看你最近一直在复习功课,是不是也知道马上要恢复高考的事情了?”几个大男人的话题到底少,之前吴斌和季恒也没多少接触过,拉家常拉完之后,突然想到那天两人睡一个屋的时候,季恒床头上堆了不少初高中课本,忍不住询问起了妹夫未来的打算。   像在稻乡村这样偏远的南方小山村里,恢复高考这种事情可能真的要等到登报通知才后知后觉的知道吧。但是吴斌就身在北京这个政治中心,又当上了连级干部,自然是有点门路知道点风声的。   从年头上开始,好多领导家的孩子都已经抓紧时间开始复习了,现在已经快到年中了,虽然高考的消息一直还没落实,但是中央里面已经几次就这个事情开过会了,估计等宣布结果也就这几个月的事情了。   吴斌虽然不知道季恒是哪里来的消息,但是考虑到自家妹夫是下乡知青的身份,也就不奇怪了。   季恒一愣,只得点了点头。他没想到吴斌观察倒是细致,从他看的书目以及其他一点点信息就推测出季恒要高考的事情。   季恒不知道,吴斌在队伍里是侦察兵出身,自然有他一套观人观事的办法。   吴斌喝了一口小酒,笑了笑:“是该好好复习,好好考试!到时候考到北京来,我来罩着你!”   吴斌觉得季恒看样子就是块读书的料子,前几天去看他爷爷奶奶的时候,他爷爷可是对着他把季恒一顿猛夸,还把季恒送他的画拿出来炫耀。吴斌又看季恒他们屋天天不到十点钟那个灯不灭的,就知道季恒读书应该是异常刻苦的。   吴斌对季恒还挺有信心的,冲着他爸就夸:“我看咱们老吴家马上就要有个大学生女婿了!到时候你这个村长的面儿才叫真正有光彩!”   吴大海从刚刚听到这个消息就震惊了,毕竟女儿女婿这么长时间了,一点消息都没透露过出来!要不是今天儿子说了,他还一直被蒙在鼓里!   只是毕竟这事不是坏事,吴大海只能压下心里头的不安烦躁,露出了一个勉强的笑容:“是啊!要是出了个大学生那真是太好了!”   吴斌立刻察觉到了他爸口中的言不由衷,再去扫过其他四个人脸上的表情,发现竟是神情各异,顿时知道自己刚刚那话可能说的不太是时候。   吴斌自己心里头揣测着原因,现在也不敢多嘴,扯了个其他话题盖了过去,只是吴大海明显兴致不高了,一口喝完杯中的酒,就推说头有点晕,让王美兰扶着进屋了。   看着吴斌询问的眼神,吴晓梅有些尴尬地笑笑:“我们还没和爸妈说过这事儿。”   吴斌不太清楚这小两口是怎么考虑的,只是这事他在掺和下去肯定没啥好,就也蒙头吃菜、闭口不谈了。   三个人吃完后,季恒有些忐忑地被吴晓梅赶进了屋里继续学习,他明显看出来吴大海和王美兰眼中的不支持,心里忍不住有些难受。   当初不告诉他们,就是怕他们知道了,以为他没心思种地,高考消息还没公布就去花大价钱、大精力去复习功课,会不支持。   现在看来,还真的是不支持啊!   可是明明,现在这个消息他们的儿子也证实了一遍,他去高考真的不好吗?吴大海和王美兰这么不看好他?   其实和季恒想的恰恰相反,吴大海和王美兰不是不看好他,是太看好他了!   王美兰到厨房间找吴晓梅,看到她果然一个人在洗碗收拾,就把人喊进了他们屋。   吴大海正靠在圈椅里抽着一根烟,桌面上已经摁灭了两根烟头了,烟灰弹了半桌子。   看到吴晓梅进来了,吴大海第一句话就是:“你知不知道小季要高考的事情?”   吴晓梅点点头,老老实实回答:“知道的,两个多月前就知道了,他最近一直在复习,每天都学的很刻苦。之前没说是因为不知道恢复高考的消息是真是假,怕惊动了你们,害你们还担惊受怕的。不过今天哥哥也这么说了,心里倒是落定了不少。”   吴大海猛地拍了一下桌子,脸色涨的有些红:“笨闺女啊!你糊涂!你还以为我是因为你没告诉我们小季要高考的消息而生气吗?”   吴晓梅和吴大海做了这么多年的父女,哪里看不出她爸的不高兴的脸色,只是原因难道不是这个吗?   “咱家有个大学生不好吗?”吴晓梅真的不懂了,男人积极求上进还要指责吗?季恒奔个好前程不好吗?难道天天在家好吃懒做才好?   王美兰看到自家平时聪慧的女儿傻傻地立在那里,顿时有些恨铁不成钢地点了点吴晓梅的额头:“你爸能是因为这个发火么?我问你,到时候季恒真的考上大学了,你怎么办?”   “什么我怎么…….”吴晓梅一下子止住了话头,她终于明白她爸妈在担心什么了。   好的大学都在北京,季恒也和她说过想去北京上大学,大学一上就是四年,这四年他们两个就要分居两地,一个在北京,一个在稻乡村。   若说刚刚开始知道季恒要高考的消息的时候,吴晓梅还真没往这方面去想,毕竟那个时候季恒还没进她心底,他在哪里又和她有何关系?但是现在,一想到是这个局面,而且八九不离十是这个局面,吴晓梅心里顿时也有些慌了。   王美兰看到女儿到现在才反应过来了,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我看你平时别的地方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怎么轮到这个事情就脑子不清楚了呢?还帮着小季一起瞒着我们!难道我们做父母的还会害了你不成?”   王美兰越说越是生气,真的是,儿子,儿子不听她的,女儿、女儿也帮着女婿不和他们说实话,到时候吃苦头的都是他们自己!   吴晓梅一向要强,这个时候还是嘴硬:“他考上大学就考上呗,你女儿又不差的咯,你们这么急干嘛!”   说白了,无非是怕季恒考上大学,甩了她呗!   吴大海又把一根烟掐灭了,忍不住低吼了一声:“糊涂!到时候他身边的都是大学生,你是谁啊?一个初中毕业的农村丫头,四年不在一起,还有多少感情?那时候小季为了回城都使出这么多劲,你能保证他在外头四年也还待你像现在这样?”   还有一点吴大海最深的隐忧没有吐露出来:当时他就猜测季恒一开始各种作闹是为了回城,回城无望了才好好踏实过日子了。但是现在又有恢复高考的希望了,季恒现在的踏实过日子,是不是也是为了去参加高考而作的伪装?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一旦季恒高考考上了之后,他还能回到这个家,还能记得他这个媳妇儿?   王美兰被吴大海说的话骇住了,忍不住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她看了一眼吴晓梅,心里一酸,差点就要落下泪来。   吴晓梅被她爸妈你一眼我一语的,说的脑子里乱哄哄地,忍不住往旁边凳子上一坐,恼怒道:“那你们叫我怎么办?叫季恒别高考,永远和我窝在这个小村子里?这样就皆大欢喜了?!”   吴大海深深地看了吴晓梅一眼,只看得吴晓梅头皮有些发麻。   “从今天开始,你不要去队上干活了,季恒读什么书,你也读什么书,季恒要考大学你也必须给我考一个!也考北京的大学去!”   吴大海大手一挥,村长的架势拿出来,说的那叫一个斩钉截铁! 第四十一章 :两篇小说   “我也去高考?”吴晓梅有些惊讶地指着自己, 有些想不到她爸会做这么一个决定!   吴大海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对!你也去考,不管你是考上个啥, 只要能和小季一起去北京就行,懂吗?”   吴家人倒是出奇一致地对季恒高考有着十足的信心,认为季恒肯定能考上。   吴晓梅心里头不是没动过这个念头,但是现在家里的情况, 她爸的身体情况.......她哥不管和那个娇娇姐成不成, 总归这几年也要结婚吧?季恒虽然在文化站每个月有二十块钱工资,但是他要买资料要学习,隔三差五还要给沈老带点东西, 那二十块钱经什么花?难道这个家就靠她妈来养?   吴晓梅吞吞吐吐讲了这些顾虑, 被吴大海一口否决:“家里的事情不用你操心,你爸还没老糊涂, 你和小季在外头借钱给我治病的事情你以为真瞒的过我?我这腿马上就能下地了,你哥那边我眼看着一时半会儿也用不了大钱, 再不济,我厚着脸皮问你爷奶再去借点。你们两个以后的大学生还怕以后还不上?你上学的时候读书也不比别人差的,怕什么?拿出志气来!就算是最坏没考上, 那也学到知识了不是?放心, 不管怎么样,有你爸给你兜底!”   吴晓梅没想到从她爸嘴里会说出这样一番话,心里头又是酸涩又是感动,要不是现在大了,都想像小时候那样依偎在他爸怀里撒个娇。   她本就脑子转的快, 想着现在地里头那点工分确实挣不上什么,如果她专心跟着季恒一起念书,抽点时间去周边的村子里收粮,赚到的钱肯定不比地里的差!也省的老是和队上请假不上工了!   虽然她心里面现在是信任季恒,觉得不会像她爸妈说的那样到时候上了大学就没人影了,但是万一呢?   人性经不起测试,人生也没有如果。   看着吴晓梅点头应了下来,吴大海才松了一口气——他这个闺女从小就倔,现在大了有时候更听不进他的话了,好在大方向上没有和他闹别扭。   老两口险险松了一桩心事,躺在床上的时候,王美兰忍不住朝着吴大海感叹:“时间过得真快啊,两个孩子都这么大了!你还记得晓梅刚刚生出来那会儿吗?小小的一团,你都不敢抱她哩!”   吴大海怎么可能忘记?   纵然家里不是啥富裕人家,可是爱孩子的心都是一模一样的,自己有多少就拿多少、掏心掏肺地只想对她好!不想让她受一点点委屈!   等吴晓梅一脸泪水地走进房间的时候,季恒真的是吓到了,在他印象里吴晓梅一直是有些泼辣爽直的人,就算平时吃了苦受了委屈也从没见她掉过泪:“怎么了?是爸妈说你了吗?”   季恒刚刚就有些忐忑,但是又没办法去探听,现在又看到吴晓梅哭着进房间,以为是吴大海说了她了。   吴晓梅摇了摇头,语带哭腔道:“没有,爸妈没说我什么。我,我就是有点感动……我爸说叫我和你一起考大学,怕你去了北京人跑了我没人要了。”   吴晓梅一点都不藏着掖着,直接就对季恒这样讲了,说的时候也在看季恒脸上的表情变化,见季恒先是一愣,继而脸上露出了畅快的笑容:“这不是很好吗?真的大家是心有灵犀了,我正好这几天把初中知识都梳理了一遍,准备再和你说说,让你和我一起复习高考!还怕你不乐意,没想到咱爸一锤定音!”   季恒是真有这个想法的,他在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人脉,原身的父母好像也不顶事,在他这个秀才眼里,读书进学自然是要去京城的,古往今来都是如此!而且事实也确实如此,最好的学府就是在北京,而他就是向着最高目标进发的!   如果是在他那个年代,安家置业本来就是男人的事情,像他要是得中进士去了京城或者分配到别的地方做官,自然是要把妻儿家小带上的。   但是中了进士和考上大学是两回事,上了大学还是学生,并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而进士不一样,进士进士,就是进入了士这一阶层了,就是统治阶级,是可以去当官的、有俸禄的。   季恒是不想吴晓梅费神辛苦去考大学,但是如今两个人想在一起,想以后过上好日子,那么也就只有这么一个办法了,所以当他知道老丈人不仅没有阻止他,还赞同女儿和他一起考试,简直是要给老丈人鞠一个大弓了!   季恒说到学习的事情,是一点都不马虎的,说完立即回过身就从他放书本的纸箱里掏出了一本厚厚的笔记本,封面上写着《晓梅复习专用》。   吴晓梅不知道季恒还准备了这个,翻开一看,只见是从小学到高中的语文知识点,季恒都列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甚至还有红墨水的钢笔标注出了哪些是他觉得易考点、重点。   季恒本就字写得极好、又极其工整,一整本笔记翻阅下来,吴晓梅只觉得看起来一点都不累,每一条都能看的进去,也能看的懂!   “这本笔记是我学习到现在所有的语文课本的重点,我给沈教授看过,他说如果能把这本笔记本吃透,高考把握会大很多。数学我自己目前也学的不算好,沈教授刚刚给我讲完初中的知识点,开始做习题巩固,等我吃透了我再帮你整理好。你趁着这段时间也可以考虑一下自己要考什么科目,学文还是学理。”   吴晓梅手紧紧地捏着笔记本的封皮,她就知道,她就知道!季恒哪里会像爸妈说的那样,考了大学就离她而去?明明他也一直在默默地努力,为了他们两个人而努力!   她没看错人!她信赖对了人!!   有时候,一万句甜言蜜语,都不及你为对方实实在在做了些什么。   感情的世界里,固然人人都是诗人,话语动听、山盟海誓信手捏来,好像也是句句出自真心;可是能真的将对方规划到自己未来的日子里,并且为之努力奋斗,那才是真正会长远的感情。   吴晓梅心中激荡,这个晚上给了她太多的感动,让她觉得自己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身边被这么多爱包围着,尽管身处艰难,她也一点都不怕了——她有信心,他们一定会走出眼前的困境的!   “季恒,你放心,我一定会跟着你好好学!我也会有空就去收购点粮食、其他农产品,让咱家早点把债都还了,到时候我们轻轻松松一起去上大学!”吴晓梅此刻浑身都充满了干劲和斗志!   季恒哪里舍得她那么辛苦,虽然倒买倒卖能赚到钱,可是那辛苦是真真切切的!吴晓梅后来又拉着季恒收了一次粮食,赚了八块钱,脚底、脚后跟都磨出泡了!   他是男人,辛苦点没什么,吴晓梅这样一个小姑娘怎么能受这么多的苦!已经将人放在心尖尖上的季恒自然舍不得!   “我前几天不是刚刚写了一篇文章,还又写了一篇小说么?你也看了说好,可能过段时间就有消息了呢?要是能录用,我这次写的字数不少,可能能拿不少钱呢!钱的事情有我,你安安心心在家好好复习功课就行了,不要多操心。”   以前季恒可能没有见识到什么是这个年代的富养的“小姐”,毕竟周围都是农村里养大的姑娘,就是镇上的姑娘,也就稍微穿的好一点点,没有补丁罢了,看着大家都差不多。   可是见了何娇娇,季恒才知道这哪里都有富裕的、有钱的、有权有地位的人家!她们可以和他那个年代的官家小姐一样穿着绫罗绸缎、戴着个个一样大小浑圆的珍珠首饰,拿出来给吴大海一件羊绒衫,给王美兰一盒眼窝,给吴晓梅一块上海牌的手表。   虽然这些东西都被他们还了回去,可是当吴晓梅看到那块收表的那一刻,季恒看的出来,小姑娘惊喜极了——她是喜欢这块手表的!   后来他和吴斌打听才知道,这块手表要一百二十块钱,是他整整半年的工资!可是人家何娇娇随手就拿出来送人了。   他也摸过那件送给吴大海的羊绒衫:轻、薄、暖,吴大海都不敢用手去摸,生怕自己粗糙的手指头勾了线,碰坏了东西,才让季恒拿着去还人。   像吴晓梅这么漂亮明艳的小姑娘,要是穿上何娇娇那一身衣服,肯定比她更好看。   当时季恒看到何娇娇身上的穿着,就是这样默默想的。   所以他这几天白天上班抓紧时间做完领导布置的任务后,在别人插科打诨聊天的时候,就抓紧构思小说、背诵课文、复习错题,晚上回来后就继续学习,同时拿出两个小时来写文章,短短几天又写了三四万字,就是盼着自己之前的那篇稿子能被录用,这样他也可以写一篇长篇小说,多赚点钱。   吴晓梅看过季恒写的那篇文章《丰收》,那是写自己身边的故事,让吴晓梅十分有感触,看完了还忍不住偷偷抹了一把泪,只觉得又回忆了一遍当时她爸被送进医院时候的忐忑难安。   而那篇写了个开头的小说倒是真的让吴晓梅看的欲罢不能!只是怕影响到季恒,这几天虽然知道季恒在写,也没催着要看,想等到季恒修改好誊录好再要来过过瘾。   那篇小说的名字叫《斩江湖》,用的是唐朝时代背景,讲述了一个武林大家族被灭族之后,只逃出了一儿一女。哥哥名叫沈千鸣,妹妹名叫沈千清,兄妹两个一路风餐露宿、相依为命,好不容易躲过了仇家的追杀,却在逃亡途中被人贩子盯上,被人贩子给拐走了!   幸亏妹妹沈千清聪慧机智,把握了时机,让哥哥给逃了出去,自己却是没有办法被抓了回去!而沈千鸣逃出去后才发现自己身上居然带有奇毒,正当生不如死间,正好碰上了在江湖中云游的道恒和尚,被带进了少林寺。   故事到了这里就戛然而止!   吴晓梅简直是抓耳挠腮的想看!毕竟在这个精神匮乏的年代,哪里看到过这么精彩、这么跌宕起伏的故事!五万个字吴晓梅花了一个上午就看完了,从开头就遍布阴云的仇家追杀,到后面兄妹两个一路上的大逃亡,原本以为逃出生天了,谁知道又被人贩子给拐走了!妹妹帮着哥哥逃出来后,自己却没逃出来已经够让人揪心了,哥哥好不容易安全了却又发现身中奇毒!绝望之下却又出现了一个武功高强的道恒大师!   可是这个大师究竟是善是恶,带他进少林寺的后续又如何,后面就没有了,惹得吴晓梅好几个晚上都做梦梦到故事里的情节,简直算得上是魂牵梦萦了!   开头太过精彩,一看就入了迷,就停不下来!   而同样入迷的还有编辑周琛和!   周琛和拿到季恒的稿件的时候就觉得这次的信封特别厚、沉甸甸的。他当时先是打开了季恒给他的信,知道了他这次除了自己的约稿文章外,还写了一篇长篇小说的开头让他品评。   周琛和当然是先看了那篇《丰收》,毕竟这个可关系到下个月出版文章的刊登、页面的布局等问题,等看完之后,周琛和心中已是惊叹!这篇文章的水准一点都不输给上一篇的《春夜》,同时里面虽然到处充满着政治正确,但是却又充满了温情脉脉,简直就是如今大环境下可以写出的典范文章!   他相信这样的文章刊登出去,对他们《新论》在引领思潮方面绝对又能拉高一个档次,能帮着他们迅速打开文化人这边的市场!   同时,周琛和也隐隐知道上面人对《新论》的野心,那是希望这个副刊可以引起上面人的关注,可以成为一柄利刃,划破黑暗、迎来光明!   季恒这篇文章让他看到在平静温和的表面下,有一股新生力量的崛起,不管是那带领着大家一路向前的村长,还是越来越好的村庄,都积蓄着一股力量,让人读完心潮澎湃!   周琛和几乎一看完就认定了这篇文章要放在下一个月的首版位置!   看完这篇文章之后,周琛和才拿起了更厚一叠的稿件读了起来,嗯,名字叫《斩江湖》,这是什么故事?   季恒的字写的干净漂亮,读起来就是一种享受,而这个故事读下来,让人没法停。   很快就到了下班的点,周围的同事三三两两地走人了,还有人和他打招呼让他早点下班,他都“嗯嗯”地敷衍过去了,一直到翻到最后一页纸,周琛和才发现没了!   怎么就没了!   周琛和拍了一下桌面,感觉到自己手掌的疼痛之后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周围已经一片黑暗了,只有自己桌上的那盏台灯还亮着。   他抬起头一看,顿时心里一惊:完了完了!已经九点多了!今天周琛和说好了没有要加班的事情,会准点回去吃晚饭的!怎么就看的这么入神了!   周琛和急匆匆地收拾好东西,把季恒的稿子仔细叠好放在自己的公文包里,就冲进了夜色中,只是脑海里却不时地想着刚刚那篇小说的剧情,恨不得马上知道这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当晚周琛和将这篇小说的开头二刷过后,心里还在惊叹万分,觉得这位季先生真的有大才,文字的驾驭能力已经是出神入化,正统文章写的好也就算了,怎么连小说也写的这么好!而且虽是武侠小说,但是里面以唐朝安史之乱为背景,厚重的历史感扑面而来,仿佛让人就是置身于唐王朝,就是面对着一场朝堂和江湖的腥风血雨!   只是可惜,他们《新论》要刊登的文章板块里面并没有武侠小说这个类别,他们的文章倾向还是以《丰收》这种文章为主,需要的并不是这种偏向娱乐的文学体裁。   周琛和都不用往上面递就知道这个小说过不了,只是这小说又写的实在是好,不说别的,就是作为一个读者来讲,他都想要看到后续!   可是如果就这样把这篇小说给否决了,周琛和不知道季恒还会不会写下去。   纠结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周琛和回到编辑部就把季恒的《丰收》递了上去,果然这篇文章也受到了王主编的好评,准备在下一期的《新论》上面也刊在第一版!   而这次因为《丰收》有五千字的篇幅,按照季恒千字十块钱的标准,那就是五十块钱稿费。   周琛和将汇款单准备好,然后想了想,还是把《斩江湖》给季恒退了回去,毕竟他们《新论》实在发表不了。   于是,等季恒从村委办公室拿到自己这次的信件的时候,迫不及待拆开就发现了自己《斩江湖》的手稿被原原本本的退回来了。   捏着那张五十块钱的汇款单,季恒原本是该高兴的,但是一时之间却高兴不起来。   毕竟他目前更加缺钱,而对这本长篇小说,他心里是给予了厚望的,手里头已经又写下了五万字的存稿了。   刚刚还对着吴晓梅夸下海口说自己能靠这个赚钱,可现在呢?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季恒心里有些难受地摊开了周琛和的信件,等一目十行看完他的来信后,季恒的眼前竟是一亮!   周编辑说他的这篇小说不适合他们《新论》,但是适合《小说世界》,已经将他的小说推给了他另外一个在《小说世界》做编辑的朋友,如果他感兴趣的话,可以投稿给这位林编辑。   周琛和留下了《小说世界》的地址,以及林编辑的联系方式,还在信件中力赞了季恒的小说,称很希望看到这篇小说的后续!   季恒的心一下子又火热了起来! 第四十二章 :小说世界   季恒自然不会放过这样一个机会, 而且看周琛和在信里的意思,这位《小说世界》的林编辑已经大体了解过他的故事内容并且表示很感兴趣。   季恒在文化站的报刊杂志上看到的其实都是这个年代的严肃文学, 而这篇武侠小说则并不属于这种严肃文学的范畴。其实让季恒自己来选择,他的文风其实也是更偏向于严肃文学,只是也是想着养家糊口,又机缘巧合之下看了那本《射雕英雄传》, 这才有了这般突破他自己局限的小说问世。   季恒很快就将自己的手稿再次寄了出去, 这回的邮寄地址是在上海那边,希望这位林编辑看了他的稿件可别再退回来了!   林孟茜现任《小说世界》的主编也是老板,说是有一个自己的编辑部, 其实里面的编辑就小猫三两只, 租了一个小阁楼办公,实在事寒碜的很。   和编辑部的寒酸不同, 其实《小说世界》这本杂志已经有了近四十年的历史了,林孟茜的父亲林旭先生从英国留学归来后, 就开办了《小说世界》这本杂志,想要效仿欧美出版界,出版有中国特色的好小说、好故事。   《小说世界》在林旭的手中曾经名噪上海滩, 街头巷尾都流传着《小说世界》里写的故事, 有那些善于说书的人还专门拿这本杂志里的故事出来讲给街坊邻居听,一旦出了新刊,很快就会被人抢光!   就是建国后,《小说世界》的杂志依旧畅销,诸多小说作家聚集于此, 为《小说世界》供稿,流传过许多好故事、新故事!   只是后来发生了这么一场变革,也幸亏上面那人也看过《小说世界》里的故事,特批过《小说世界》收归国有后,可以继续正常发刊。要不然可能这《小说世界》和很多别的杂志报刊一样消失于这个世界也未尝不可能。   只是尽管如此,《小说世界》里的作者锐减,大家的文风也越来越保守,很多作者写着写着就消失了,没有好的小说支撑,杂志的销量自然是一落千丈,甚至还发生过几次停刊!   要不是林家还算有点家底偷偷补贴着,可能这个杂志社早就应该关门大吉了。   目前《小说杂志》挂在《上海报》下面作为增刊,但是实际掌权人还是林家人。也是因为《小说杂志》的发行量越来越低、没有什么花头,所以也引不起别人的觊觎。现在林孟茜顶替了她爸林旭的职位成了主编,可也是已经岌岌可危,在倒闭的边缘了,每次定完稿拿到印刷厂那边去印刷的时候,都要遭受白眼,而且上面给她批的印刷量越来越少,到上个月就只剩下了五百册!要不是这个杂志社是她爸一生的心血,可能她也没法撑下去了——自己领那么一点点工资,还要倒搭进去也就算了,还要天天受鸟气!这谁受得了!   如果说以前杂志社经营的不好可以怪在局势头上,但是今年明明政策开始变得宽松了,很多其他杂志报刊也纷纷开始冒头,而他们《小说世界》却还是像一潭死水一样,故事都是老生常谈的红色抗日故事,或者就是跟随大流发表一些政治正确的文章,这样的杂志又有谁想要订购?   就是一些一直支持他们的老读者,也渐渐开始流失,《小说世界》日益艰难。   周琛和就是老读者之一,因为自己本身也是这个圈子里的,有一回去上海出差正好遇见了林孟茜,这样两人才熟悉了起来。   原本林孟茜收到周琛和的信说有一位不错的作者推荐给她,她心里是有点期待的,但是她现在《小说世界》编辑部连她这个主编也就三个人,他们三个人,又要当编辑审稿,又要定稿排版,在没有合适的稿件的时候,还得自己下场写文章,天天忙的不可开交,周琛和的信很快也就抛到脑后了——毕竟给她推荐稿件的人也不少,可是写的好的还是那几个老的、有名的,其他难得能收到好稿件。   现在林孟茜都把要求降低到,只要能把《小说世界》的版面铺满,能过审,能维持下去,哪怕每个月就发行五百本也行吧。   毕竟,这个杂志社已经是她妈去世后,爸所有的念想了。留着《小说世界》,就是留着她爸对这个世界的念想!   所以,当林孟茜真的接到了季恒的稿件的时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是了,是有这么一个人,周编辑推荐过的。   因为季恒的信上直接写了林主编收,而最近杂志社收到的信件又少,所以很快林孟茜就读起了季恒的小说。   而这一读,就读进了心里去了!   一起工作的李副编已经吃完了自己带过来的午饭了,见自家林主编还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在那边看稿,顿时有些好奇地凑过来:“是收到好稿子了吗?看的这么入神?”   林孟茜没理他,或者说根本没有听到李副编说的话,她还沉浸在这篇小说的世界里无法自拔。   李副编顺着林孟茜手中的稿子看过去,正好看到那段兄妹两个大逃亡的桥段,看着看着就看了进去,顺着林孟茜翻页的速度一起看了起来。   等林孟茜将稿子要收起来的时候,李副编连忙将稿子截过去:“到这里就没了?等等,我先再回头看看前面的内容,我还没看过呢!”   林孟茜年纪不大,才刚刚三十,编辑部里的两个副主编都是她爸手底下的老员工了,所以大家平时工作的时候也没什么上下级的架子。   林孟茜将稿子递了过去,心神还有些激荡!她看的出来,这位季独行的行文很有点金先生的影子在,武侠方面的设定、江湖门派的设定也是一脉相承,她也不是没有偷偷看过港区那边的模仿之作,但是没人能像季独行写的那般扣人心魂!   在林孟茜还在回味的时候,李文昌看完后立马就对着林孟茜说:“主编,这篇文章我们一定要留下,稿费给高一点,千字至少五块,否则我怕留不住人!”   小说篇幅长,千字的稿费不及散文,新人作者给到千字两三块已经算是不错,千字五块已经是给有一定名气的作者了。   但是李文昌是跟着林旭的老人了,纵然这几年《小说世界》越来越不景气,但是审稿的眼光还是有的,对行情也是有把握的,所以说的如此斩钉截铁。   看林孟茜没有回应,李文昌以为林孟茜是舍不得稿费,连忙劝说:“有了这篇小说,搞不好咱们杂志社就能起来了!”   现在时局已经开始放松,各类大胆一些的文章都已经慢慢冒头,甚至一些批判性的文章也开始出现了,这篇小说和时局又不搭边,推出去就算有一定的风险,也是在可控范围之内。   最坏最坏的情况,也不过是封了他们杂志社了,现在这么强撑着,说实话在和不在区别也不是很大了。   还不如赌一把!   林孟茜回过神来笑了笑,抬手就拿出一张信纸写了起来。   等季恒再次收到一封上海来信的时候,摸着薄薄的信封,季恒久激动了起来——没有他寄出去的手稿的厚度,里面好像只有两三页纸的样子,英国是没有被退回。   信封里掉出来的汇款单首先印入眼帘,季恒将单据拿出来仔细看了三遍才长呼出一口气——两百五十六元七毛!   心脏狠狠的跳动了两下,季恒才舍得将汇款单折好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展开信件读了起来。   不同于周琛和编辑的文采斐然,这位林编辑说话很直接,通篇就一个意思,后面的稿件写好了吗?写好了请快速交稿。   季恒这些天陪着吴晓梅复习,没有继续写,但是手头的存稿也又有六万字了,想了想,就准备回去将剩下的六万字修改后誊抄好寄出去,并且回复了这位林编辑,整本书他预计要写五十万字左右。   没有办法,他这本书的架构还是比较大的,其中有很多的伏笔,这也是季恒第一次尝试写长篇小说,他想看看自己能否驾驭的了。   心中盘算好一切后,等季恒晚上回到家中,将自己下午取出来的二百五十六元七角上交给吴晓梅的时候,吴晓梅简直震惊了!   前几天季恒刚刚给了她五十元的稿费,现在又给了这么多钱,季恒他也太能挣钱了吧!   然而惊喜的还在后头。   “我把剩下的六万多字准备这两天修改好发出去,如果我没算错的话,他们是按照千字五块钱给我算的,那六万字的稿子只要杂志社能看的上,估计还能拿到三百多块钱,这样一来,咱家的债很快就能还清了,你也不用那么辛苦去收粮食了。”   没错,吴晓梅前天又偷偷一个人出去收了一天粮食,她也真的是厉害,弄了一辆手推车,一个人收了一百多斤粮食,五十几斤鸡蛋,一路推到供销社和镇上黑市去卖,总共又赚到了十二块钱!   只是现在天气越来越热,跑回来整个人都晒黑了一圈,人都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一回来就冲进了自己房间,都不敢被吴大海他们看见。   季恒劝不听她,自己白天又要上班看不住她,心疼的不得了。   如今家里一下子多出了三百块钱,而且很快又有新的三百块钱过来,季恒想这下总算能让吴晓梅负担小一点了。   吴晓梅知道季恒殊说的轻松,可是他写这些东西的时候可不轻松,白天上班,来回四个小时路程,晚上回来又要复习功课、又要写小说,有了难题还要摸黑去沈教授那边请教,季恒过的比谁都辛苦,只是他又比谁都自律!   吴晓梅忍不住靠在季恒的胸口,双手环住了季恒的腰,小小声道:“恒哥哥,你真好!” 第四十三章 :终于宣布   季恒一听到这句“恒哥哥”, 是忍不住老脸一红。   关于这个“恒哥哥”的由来,还要说到两个人算是正儿八经的谈起了对象, 虽然起步晚了点,但是私下里的甜蜜不少。   那时候吴晓梅看了季恒的小说特别相看后续,有时候还老是催稿,让季恒哭笑不得, 只好问楚不凡借来了《射雕英雄传》给吴晓梅看, 果然她就看入神了,也不来吵季恒的。   只是过了几天,季恒就突然得了一个“恒哥哥”的昵称, 而源头, 自然是黄蓉称呼郭靖的那句“靖哥哥”了。   每次吴晓梅用缠人又甜腻的语调喊他一句“恒哥哥”,季恒就忍不住面红耳赤, 惹得吴晓梅总是能哈哈大笑,以此为乐, 还屡试不爽。   季恒“咳咳”两声,宠溺又无奈地瞪了她一眼,轻斥道:“调皮!”   吴晓梅则是不管, 像个树袋熊似的挂在季恒的脖子上, 嘟起红艳艳的小嘴:“恒哥哥,吻我!”   随着两个人越来越亲昵,吴晓梅也越来越喜欢黏在季恒身上,而且吴晓梅也比季恒更加热情,每每都是她主动, 倒是搞的季恒越来越像个老学究似的。   “女子太,太主动了,不好!”季恒无奈地点了吴晓梅一下额头。   吴晓梅则是不买账:“什么叫太主动了不好?我们明明是合法夫妻好吧!再说了,你看娇娇姐,那才叫主动,追我哥都追到这儿来了。要是被她追到了,才不会不好呢,我哥什么样的人我最清楚了。”   不是自家人装好,吴斌长得帅气、脾气性格又好,人还勤快能干,做事又细致体贴,抛开家庭条件不说,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不想要?简直就是找对象的范本似的!   季恒在学习上能舌战群儒,可是面对吴晓梅则是一点脾气都没有,只能双手微微托着她娇艳的脸庞,低头轻轻印下一个吻。   吴晓梅则是不满意了,捧住季恒的头,重重地、胡乱地在季恒薄唇上贴了上去,让季恒刚刚想抬起头,却又往下撞去,顿时两个人的牙齿对着嘴唇,磕的那叫一个疼!   “哎呀!”吴晓梅低低叫了一声,季恒连忙捂着自己的嘴去检查吴晓梅的嘴唇,发现嘴角都磕破了皮,流出了隐隐的血迹。   “都怪你!躲什么躲!”吴晓梅气的直跺脚,却又大眼睛闪了一下,然后故作生气道:“你看,血都出来了,你必须补偿我!”   季恒也有些心疼,自是无所不应,吴晓梅暗地里有些得意的笑了笑:“那今晚你别打地铺了,你陪我一起睡。”这个季恒现在就像个木头似的,不管她怎么明示暗示,都不为所动。他说自己是发乎情、止乎礼。   可是明明都是夫妻了,为什么还要止乎礼?明明感情都这么好了,为什么还要分床睡?   吴晓梅心里不理解了,甚至有时候都在怀疑季恒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她?怎么好像搞的她很主动似的?又联想到吴大海说什么季恒考上了大学可能就会嫌弃她什么的,虽然理智告诉她不可能,但是感情上有时候又忍不住有点自卑:毕竟她家的季恒,又会写文章赚钱,又是城里人,现在又拜了个很好的老师,人又长得好,脾气也好,满身的优点。   想想她自己,就是个初中毕业没啥文化的村姑,用季恒的话讲,有时候都不淑女,说话嗓门大、做事又泼辣,可能都不是很有女人味。   可能在感情中,人就是这么的患得患失,明明自己也不差,但是在对方面前,就低到了尘埃里。   胡思乱想过后,吴晓梅就有些更黏着季恒了,总想用行动去证明些什么。   吴晓梅不知道,季恒是多么喜爱她,喜爱到可以克制作为男人原始的本能,想要给她最好的。   季恒是半路穿过来的,一过来原身和吴晓梅已经是夫妻关系,这一点总是让他有些介怀。倒不是说别的,而是两人在那样的情况下举行的婚礼,吴晓梅还是不情不愿的,当时就草草办了两桌酒席就算完事了,什么仪式都没有。   所以季恒最近就一直筹划着想要给吴晓梅一点仪式,以证明他季恒会和吴晓梅白头偕老、此生不悔。   毕竟在季恒看来,婚姻的仪式是很重要的,应该要有八抬大轿迎门、要亲朋好友祝福、要拜过天地,才能入得洞房。   看见季恒眼里的迟疑,吴晓梅的嘴巴一下子瘪了下去,眼中的光彩和羞涩也散了过去,季恒见状,又有些心疼,转身走到了最近刚刚打的一个写字台那边。   吴晓梅见季恒不说话,还转身走开了,心里又是慌乱了起来——难道季恒果然不是真心喜欢她?连和她一起睡觉都不愿意,这还谈什么其他啊?   只是很快,吴晓梅的视线就被季恒手里的两个银圈吸引了,只见季恒拿起吴晓梅的一只手,将小一些的银戒指套进了吴晓梅的无名指上:“我在书上看到的,西方人结婚的时候会戴对戒,表示此生只此你一人,无论贫穷富贵、健康疾病,都会和你永远相伴、不离不弃。这个戒指就是信物,我现在给你戴上了,你愿意给我戴上吗?”   吴晓梅有些呆呆地看着季恒,感觉脑子都有些不够用了。   所以说,季恒给她这个戒指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她感动到泪水涟涟吗?   吴晓梅咬了咬唇,也将另外一个银戒指给季恒戴上。   乡下人也有戴戒指的,但是都是为了简单的装饰,哪里有说什么结婚对戒,还有誓言这种的。   吴晓梅看着他们一大一小两只手上的银戒指,虽然朴素、没有任何花纹,但是却让吴晓梅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看的戒指了!   就是拿金的来给她,她也不会换的!   吴晓梅此刻想的也没有错,确实这个朴素的银戒指她一戴就是一辈子,再也没脱下来过。就算后来有钱到什么钻戒、宝石随便买了,她也始终带着这枚银戒指,从未更换过。   在她看来,此时此刻已经是她这辈子最甜蜜的时刻,而这枚戒指,见证了这场甜蜜,镌刻了她恒久的心意。   季恒牵着吴晓梅的手走到了床边坐下,忍不住微微拂过吴晓梅乌黑的秀发,叹息道:“现在我能给的,也就这么多了。以后有钱了,我再补给你。”   吴晓梅拼命摇了摇头:“这已经很好了,我不要很多的。你放心,以后我也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初尝情爱滋味的男女都是恨不得将自己的心掏给对方看,好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心意,因为有时候再多的甜言蜜语也述不尽心中的情意万千啊!   两人自然而然地拥吻在了一起,互相带着怜惜与浓浓的爱意,洋油盏闪着微弱的光,月亮悄悄躲进了云层。   屋内传来喘息声,转而间又仿佛消散于无,窗外星空万里,岁月静好。   ==   时间过得飞快,吴晓梅一边跟着季恒复习功课,一边又偶尔出去收粮食、倒卖一些农产品,也是弄得风生水起,季恒想叫她不要那么辛苦,她也只是嘴巴上同意。后来见季恒有次看到她出去收粮食脚给扭了,肿的老高,都有些发火了,才没有再收沉重的粮食,就搞一些鸡蛋、鸡鸭去卖,东西轻一点,赚的还多一点。   季恒这篇小说很能赚钱,如今他已经写了近二十万字,总共赚了一千块钱样子了,家里的债还的差不多了,吴晓梅压力小了,心态也随和了很多,小生意还在做,但是更多的确实把心神放到了读书上——毕竟她起步晚了一点,又只学到初中,基础也不扎实,从头再来是有点吃力的。   季恒在学习上确实有天赋,经过八个多月的学习,语文、政治、历史三门功课已经自学地非常好,基本上每册书都能倒背如流,很多知识点也已经能融会贯通!数学在沈教授的教导下,也是一日千里,很快就将高中数学知识点也大致的扫了一遍,接下来就是多做习题、巩固知识点。   只有这个英语,季恒还是有些头疼,他在这方面好像不是很有天分,反而带着吴晓梅学习,吴晓梅背了几遍就能记住,张口就来,他每次都要反反复复记好久这些语音语调发音。不过好在学的也是一些基础的,沈教授又是以前留过洋的,虽然不专业,但是也很能指点季恒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吴晓梅和季恒有些犹疑起来,毕竟都这么久了,还是没有听到要恢复高考的消息,生怕这是一个假消息,那么他们这么长时间的努力就都白费了!   然而,这个事情并没有让他们担心太久,9月份的一天,季恒照常去上班,很快就知道他一直盼望着的一个消息——各大报纸都登出了的头版头条新闻:暂停十年的高考再次恢复,时间就在今年的12月份!   而下面是一些高考的细则。   季恒将报纸反反复复看了几遍,让他心里松一口气的是,当时楚不凡传来的消息说是要考语数外+政治历史,其实外语是选考,只有要考外语系的才需要考英语。   季恒并不打算考外语系,所以对高考的胜算更大了一点。   只是,他没有想到,从发布高考的消息,到正式高考,时间会这么紧,这样算来不过三个多月的时间就要进行高考了!   留给他们复习的时间,不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作者君昨天头昏脑涨了一天,实在写不动了!实在抱歉,鞠躬!! 第四十四章 :清华北大   “这题的解题思路是这样的…….”沈教授拿过纸笔在草稿纸上重新演算了一遍, 给季恒细细地讲了一遍。   季恒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道题还有这样巧妙地解题方法, 连忙接过稿纸,自己又按照沈教授的方法,重新做了一遍,记住其中的要点后, 才想着下次若是再碰到类似的题目, 应该是会做了的。   自从高考宣布恢复以来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这一个月以来季恒抓紧所有时间进行数学科目的复习。在知道恢复高考的消息后,季恒就让单位开出了证明, 带着吴晓梅一起去了青淮市文教局招生办报了名。   因为文化站里只有洪诚信、张亚元和季恒报了名参加高考, 为了鼓舞人心,孙站长干脆让报名参加高考的三个人可以在家复习高考, 工资打了对折。   这对于如今惜时如金的季恒来讲简直是再好不过的消息,而且更好的消息是, 到了10月份的时候,村里大喇叭里喊出了四、人帮倒台的消息新闻,十年文化浩劫终于结束, 一大批当年被迫害的人员慢慢地都排上了平反的日程, 过去那些作威作福的hong wei兵都一下子消散于无。   沈庆云虽然也向上递交了自己的平反材料,只是却好像被遗忘在了桃花村一样,迟迟没有任何回应。   现在沈庆云可以在桃花村自由来去,也无人再pidou他,每日里做的活也不再那么苛刻, 村子里还派了个年轻人帮他一起照看这十几头猪,让沈庆云的工作省力了很多。   季恒帮着沈庆云翻修了一下他住的木棚屋,现在也算是能住个人了,只是外在条件不管怎么变,沈庆云其实心心念念的就是能回到北京,看看家人。   可惜平反材料递上去没有消息,他也只能按捺下心中的着急——这么多年都等了,也不再怕等一段时间。他身正不怕影子斜,总会有被平反的一天的!   季恒将自己这几天整理的错题集给收了起来,看到沈庆云脸上闪现的落寞,忍不住安慰:“老师,等我考上了北京的大学,我就帮你再次去递交材料,可能是我们这边太偏僻了,平反的人又太多,所以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桃花村离开北京市千万里之遥,而沈庆云的家人还都生活在北京,虽然老伴已经走了,但是还有一个儿子留在那里,那是他唯一的骨血,也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挂念。   只是没有上面的指示,沈庆云不敢妄动,桃花村这边也不敢给他开证明让他返城。   沈庆云没有接季恒的话,反而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问季恒:“你是准备考清华大学吗?学什么方向?应该已经想好了吧?”   沈庆云教了季恒这么久,发现这个孩子在学习上是真的有天赋!虽然一开始教的时候,数学基础差的一塌糊涂,也就小学文化的水平,但是后来随着沈庆云给他知识点一点点补足,季恒很容易举一反三,在数学上有自己灵敏的思维和技巧,能够将之前学过的知识点融会贯通并且举一反三。   这样的学生,纵然是他以前也是教的天子骄子,季恒也算是里面的佼佼者了。   沈庆云想着,就算季恒不读数学系,但是应该是要上清华的吧?毕竟自己就是清华大学数学系的教授。沈庆云一直是默认这样的结果的,因为季恒一直和他讲要去北京上最好的大学,所以季恒报完名、填好志愿后他也没有及时去问一下。   谁知道季恒很明确地告诉沈庆云:“老师,我想过了,到时候我志愿要填写北京大学中文系!”   季恒脸上闪现过向往,当时他有问过楚不凡这个北京通,在他的介绍下,如果读理科那么清华最好,如果读文科那么北大最好。   虽然季恒目前觉得数学的题目也有些意思,基本上自己也学了个□□不离十,但是在他这个老儒生看来,自己是地地道道的文科生,要上自然就是上最好的文科学校,继续学习巍巍中华的历史和文化,自然是要选择中文系的。   沈庆云惊诧地看了季恒一眼,然后慢慢地脸色就黑了:“行行行,你是北大中文系的高材生,赶紧回去再看你的语文去吧!学好了就别赖在我这儿了!”   沈庆云有时候脾气很怪,会动不动赶人,季恒早就已经有些习惯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沈庆云会生气,但老师有令莫敢不从,只能从善如流地告辞离开。   看着季恒离开的背影,沈庆云有些气结:他堂堂清华教授,居然为对家输送人才!这都什么事儿!以后说出去,被那些老同事知道了,也是要笑死了吧!   季恒慢慢悠悠地往稻乡村的方向走,现在他已经不用偷偷摸摸地去请教沈庆云了,只不过当稻乡村知青点的知青知道季恒得到了沈教授的指点后,都纷纷向他寻求帮助,毕竟他们虽然也拜访过沈庆云,可是都被拒绝了,现在只能问季恒取经。   季恒怕吴家人来来往往进出太频繁,打扰到吴大海他们休息,就一周去知青点两三次,给他们统一讲解一些问题难点,并且也是和大家一起复习功课、交换意见,也算是共同迎战高考了。   在知青点其他人共同的参谋下,吴晓梅决定考北京师范大学的外语系。吴晓梅看中的是师范大学有补贴,而且毕业后就能做老师,再加上目前外语系竞争没那么大,她英语学得不错,所以就选择了这所大学。   和季恒不服从调配不一样,吴晓梅是可以服从的,毕竟她也没什么信心自己一定能考上,而季恒则是目标非常明确,一定要考北大中文系。   毕竟在季恒这个老古董看来,如果没考上自己既定的目标,只是上个其他普通的大学,那就好像是考中了同进士一样,那可是一辈子出身的污点了!   毕竟,同进士,如夫人。像夫人,却怎么也不是正牌夫人,永远尴里不尴尬。   季恒心里盘算着自己的学习进度,还有今天要给吴晓梅复习功课的要点,一路上倒也走的轻快,很快就回到了吴家。   只是还没进大门,季恒就听到堂屋里传来了一道不和谐的女声。   “我在这里等会儿季恒怎么了?有你这么赶客的吗?我就是有道题不会,问问咋啦?”   这个女声季恒熟悉,是知青点刘娟的声音,最近每次他一去知青点,刘娟就要上来问问题,好多都是他之前讲过的内容,搞的季恒私下里觉得刘娟这人脑子实在不怎么样,同样的问题反复讲,太没水平。   只是平时这个刘娟在他面前都是细声细气的,怎么和晓梅说话这么不客气?   季恒有些皱眉,只是很快他就听到吴晓梅的声音了。   “你管我呢!这是我家好么?而且季恒说了,他每周会抽出两三天去知青点答疑,你把错题攒着不就行了,巴巴地跑到我家干嘛?”   吴晓梅说地一点都不客气,眼神利落地扫视了一通刘娟精心打扮过的样子,女人对自己的外敌十分的敏感,差不多就将刘娟心里的那点小九九看了个透。   刘娟刚刚想要反驳,只是很快她就听到了门口的动静,眼角的余光一看居然是季恒回来了,连忙脸上表情一变,说话再次变成了以往的细声细气:“那,那要是这样的话,我回去等好了,我也是急着想问问题,不好意思啊!只不过,晓梅,我觉得女人还是应该温柔一点才好呢!”   这话说的吴晓梅气了个倒仰——就你温柔!就你能的!   刚想和她杠上,就听到季恒跨进门槛认真说道:“只要是晓梅,什么样都是好的。”   季恒只是基于刘娟的话进行了反驳,毕竟在季恒看来刘娟这话根本不对,吴晓梅也有温柔的一面,只是没有展现于人而已,而这份独属于他的温柔,才让他更加格外珍惜,也更加不容别人指责。   刘娟脸上一僵,没想到季恒会这样说,立即尴尬地笑了笑:“晓梅当然是好的,平时在村里又热心又仗义,是咱们女人中的巾帼英雄,就是村里的少壮们见了晓梅都要让三分呢!我们女人的代表哈哈!”   拐来弯去,就是讲吴晓梅泼辣。   但是季恒却是深以为然地点头,一副刘娟完全没说错的样子。   刘娟气结.......   最终只能愤然离开——这个季恒没想到是个木头人,自己抛了这么久的媚眼,都白扔给瞎子看了!   刘娟也不知道啥时候开始就看上了季恒,明明以前看他也就人长得还不错而已,但是现在每次看到季恒侃侃而谈、讲解题目的时候,刘娟忍不住崇拜,简直觉得季恒身上有光环似的。   虽然季恒结了婚,但是在刘娟一个从南京下乡的姑娘看来,一个村姑怎么可能和她比?还妄想也考什么大学,高中都没毕业好吗?到时候只要她和季恒考了同一所大学,还有吴晓梅什么事吗?   心里算盘打得好,可惜季恒愣是不接茬!   季恒完全不知道刘娟心里的小九九,正要对吴晓梅讲今天去问沈教授的那道题目时,吴晓梅气呼呼地瞪了季恒一眼,转身就回了房间。   钢铁直男本尊季恒.......   “我怎么了?做错什么了?怎么好端端的就生气了?”季恒黑人问号脸。 第四十五章 :考场相逢   季恒跟着吴晓梅进了房间, 看到吴晓梅正拿着高中的英语课本叽里咕噜地念着,看到季恒进来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显然是生气了。   “这,是怎么了?不是刚刚已经帮你说话了吗?”季恒不明白吴晓梅生气的点,明明她们两个发生冲突的时候,他已经第一时间站在吴晓梅这一边了啊。   吴晓梅有些气哼哼地放下了课本, 双手抱胸, 脸却别了过去,不看季恒,嘟着嘴道:“你每次去知青点给他们讲题, 那个刘娟都像个花蝴蝶似的绕着你转, 你还耐心给她讲题!”   季恒终于明白了吴晓梅气的是什么,他其实每次也挺不耐烦这个刘娟的, 只觉得教起来特别费劲,但是看她这么“积极”求学的样子, 季恒还是耐心地教了,倒真的没往那方面去想。   季恒扳过吴晓梅的身子,额头抵着她的, 小小声道:“那以后我只给你一个女学生讲题, 其他人再问我,我就让她们问楚不凡去。”反正楚不凡这个小子现在每天头悬梁、锥刺股,天天追在他屁股后面问题目,势必将每个题目都搞懂,连他最喜欢看的《斩江湖》都不看了。   是的, 楚不凡自从发现了《斩江湖》这篇小说之后,简直就是如痴如醉地爱上了,看的爱不释手!   最开始的时候,是季恒拿到了从《小说世界》编辑部拿到的样刊,当时发表这篇小说的时候,四人、帮还没倒台,风声还有点紧,所以《小说世界》将《斩江湖》放到了杂志的最后面。   季恒就将这本《小说世界》放到了自己的书桌上,正好有一次楚不凡过来看季恒,发现了这本《小说世界》,他是最喜欢看小说的人,就翻了起来,原本对前面几篇小说都兴趣了了,一直等看到了季恒写的那篇《斩江湖》,那是彻底看进去了!   楚不凡不知道这篇小说就是季恒写的,看完之后意犹未尽,迫切想知道后续,结果去外面一打听,这本杂志早就卖空了!而下一期还得等一个月!   其实《小说世界》现在的发行量原本就少,又放到了最后面,可以说一开始真的没什么人发现这篇小说。一直到过了半个月之后,事情渐渐有些不对了,市面上很多人在找《小说世界》六月份那一期,可惜当时只发行了五百本,数量根本不够!   有些人从朋友那边借阅了,想要买下来收藏,有些人则是听别人说这篇故事特别好看,心里头发痒也想买来看看,可惜不管是书报亭还是书店,都再也买不到了!   当时书店里的售货员还奇怪,平时这个《小说世界》每次都会留下好几本,这次倒是卖的一本不剩了。   再后来,这个情况反馈到了编辑部这边,林孟倩当即力断要求印刷厂再增印2000本!   印刷厂那边的领导知道这次《小说世界》卖的不错,基本上卖空了,林孟倩要求增印可以理解,但是2000本步子是不是太大了?!再搞个几百本就顶了天了!   只是林孟倩坚持,并且拿出自己的身家作保,这才让印刷厂领导签了字。   而事实证明,林孟倩的决策完全是正确的!这2000本从上海各地一推出,又再次遭到疯抢,很快就一售而空!   而《小说世界》下一期,林孟倩要求起印就是3000本!   因为六月那一期林孟倩直接发出了季恒头五万字,吊足了读者的胃口,第二期则是放出了三章内容,差不多近三万个字,正是写到了沈千鸣进入少林寺后被收作小沙弥,专门做一些洒扫、接待香客的工作,因为年纪小,可以在寺中乱逛,看到少林寺中武僧在练武,忍不住跟着比划起来,日日跟在后面一起练,倒是被教导武僧练武的玄机和尚看中,收为徒弟,亲自教导。   一晃十年过去,季恒写到沈千鸣马上就要参加少林寺内部的武功大比活动,却在寺中做日常洒扫工作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和他妹妹沈千清长得非常相似的女子。   但是那个女子是随着她母亲一道前来的,而沈千鸣的母亲早就在灭门惨案中去世,所以一下子事情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故事到这里就止住了,想要看下一期就又要等到八月份。而七月份的期刊,那三千本全部卖完不讲,重新又增印了三千本,也还是供不应求!   等到八月份那期发行的时候,印刷厂厂长直接大笔一挥,给《小说世界》第一版就印刷了五千本,而事实证明,五千本确实不够,再次增印五千本,也被售完!   一下子,这个《小说世界》的发行就像个无底洞似的,居然让人看不清底,都不知道该印多少本才能满足这个市场的胃口了!   八月份那期,更加写的激烈精彩,有少林寺武功大比,沈千鸣一鸣惊人摘得头筹,有沈千鸣夜探云府,寻找和自己妹妹相似女子的真相,没想到却遇到了一个飞贼,两人在云府中一场无声打斗更是描绘的精彩纷呈!最终两人以平手而终,谁都没有占到便宜。   最后在那名飞贼要逃离时,被沈千鸣一下子抓住了面巾,面巾掉落时,才发现这是一位貌美女子,那女子来不及收回面巾,匆匆一瞥后就飘然而去。   季恒写的武功招数很多都来自于金庸先生的模式,写的飘逸灵动又大开大合,也自创了不少招数,读起来让人热血沸腾、欲罢不能!   楚不凡后来干脆就变成了《斩江湖》的忠实读者,只要《小说世界》以发售,他就会跑到书店里去买,后来书店的售货员都认识这位帅气的年轻小伙子了,干脆每次都给他留一本,以防卖的太好买不到了。   楚不凡每次一拿到《小说世界》,就会迫不及待地翻到最后一篇故事,开始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只是后来国家宣布了回复高考,楚不凡只能忍痛割爱,暂时不看后面的内容,就算相看的百爪挠心,也知道现在不是时候。   只不过每一期一发售,楚不凡还是要去买的,如今他已经积攒了九十月份的没有看了,他想等到高考结束,一口气看个痛快!   只是这两本杂志放在他手边,他就实在忍不住想看,最后不得不想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把这几本《小说世界》拿到了季恒家中,美其名曰:替他保管,眼不见为净。楚不凡还告诫季恒不得偷看,否则看了就停不下来了,会影响学习。   季恒简直是哭笑不得,这几册的原始手稿和接下来的稿件,还都在他书桌抽屉里静静地躺着呢!   而从十月份开始,季恒的千字已经从五块钱涨到了八块钱,还清了吴家的债务后,季恒很快又赚到了一笔钱,而这些他都存了起来,希望到时候他们去北京上学的时候可以用到。   而季恒已经完成了接下来两个月的存稿内容,一并发往了《小说世界》编辑部,共计八万多字,后面两个月则是为了决战高考而做准备。   季恒没有将这些告诉过楚不凡,省的他太心神不宁,心思没在高考上。现在来讲,确实是什么事情都没有高考来的重要。   吴晓梅其实也只知道自己闹小别扭有点没道理,可是吴晓梅发现季恒在学习上有时候好像会发光!明明人还是那个人,但是和人讲起题目时候的侃侃而谈,那般自信、那般从容,身上淡淡的笔墨香,弯下腰写字时候写出来的流畅漂亮的字体,解决题目时敏捷快速的思维,这些都变成了让人移不开眼的一种特质。   也难怪知青点的几个姑娘,虽然没有刘娟表现的那般明显,但是也都每次对季恒的到来表示了明确的欢迎,让跟着季恒一起去听课的吴晓梅总是心里头有些别扭。   季恒以前没有注意到,但是既然自己妻子指出来了,那么当然尽量和别的女人拉开距离,况且也确实都到了最后的关键时刻,季恒自己还要将所有的内容全部重新梳理一遍,去知青点的次数就从一个礼拜两三次变成了一次,主要是大家进行错题交流指正,弄完了就马上回来,也不多停留。   而眼看着刘娟铩羽而归的其他姑娘,都是聪明人,自然也闻弦歌而知雅意,对着季恒悄悄地保持了距离——这个男人确实是真心喜欢他妻子的,不可撼动的男人还是不要自取屈辱的好。   吴晓梅见状,这才觉得心里头舒坦了很多,也将心思更多的用在了学习上。   时间如流水,很快两个月又一晃而过,天气又一次日渐寒冷,12月的冬天再次来临。   而今年的冬天虽然天气寒冷,但是学子们却内心一片火热——停滞了10年的高考再次恢复,而停滞后的第一次高考,就放在了12月份!   由于楚不凡提早放出消息,所以这次稻乡村的十个知青全部报名参加了高考,另外还有吴晓梅报名,共计十一人。   这次大家的高考点是在镇上的一所小学内,小学里的学生已经清空,只剩下三五成群的成年人抱团来高考,有的看上去才刚刚十六七岁,有的明显已经是三十多岁的年纪了,可以说这是一场年纪悬殊很大的高考考试!   一般一起参加高考认识的人也就三五个一起,但是季恒他们这边十来个,明显走在一起人数就多,再加上年纪基本上都在二十上下,都是长的不错的年轻人,自然也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洪诚信和他的两个高中同学正站在考场外交谈,突然他看到了季恒也往这个方向走了过来,忍不住撇了撇嘴,冲他两个同学道:“看到没有,这就是我那个同事,都已经在咱们乡下有媳妇了,还要高考回城,也不知道他媳妇咋想的,呵呵。”   说话的声音不高不低,但是刚刚好就落在了季恒这群人的耳朵里,顿时大家都看向了吴晓梅——季恒媳妇好像就在这里吧?她咋想?不是一起高考吗?   洪诚信看到大家都看向的是季恒旁边一个长相俏丽漂亮的姑娘,顿时心里猜测纷纷,眼里更是浮现出了对季恒的鄙夷。 第四十六章 :考场纪律   吴晓梅柳叶眉一挑, 似笑非笑地看了洪诚信一眼,双手亲昵地挽住了季恒的胳膊。   楚不凡他们则是古里古怪地看着这个洪诚信, 觉得这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洪诚信刚刚只是随意地猜测,如今见两人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堂而皇之地做出这种举动,心里忍不住是激动了起来!   瞧瞧吧!他早就知道这个季恒不是个好的,果然是个小白脸, 仗着自己长得好, 就骗人家小姑娘!   洪诚信是知道季恒在乡下结婚了的,只是他一向觉得自己是城里人,虽然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县城, 那也是城, 比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人,可要“高贵”不少!再加上他自己又是顶替了他父亲在文化站的工作, 自诩文化人,看人的时候更是有高人一等的感觉。   之前在单位里, 自从季恒不帮着洪诚信做事后,洪诚信自己本身能力不强、业务也不熟悉,耗尽了他爸给他积累下来的好感后, 每次任务完成的不好, 总是被孙站长批评。而这些批评,最终洪诚信都怪罪在了季恒身上,心里总想着若不是有季恒这个程咬金,他才不会在单位里不受待见!   甚至几次暗戳戳地想,孙站长如此针对他, 搞不好就是季恒搞的鬼,目的是为了把他挤出文化站!   而现在洪诚信看着吴晓梅长相俏丽脱俗,身上穿的也是镇上姑娘的时兴衣服,而且也一起来参加高考,就觉得这个女孩子要么是季恒同乡的下乡知青,要么是镇上的姑娘,总之不可能是他农村里的那个婆娘——毕竟在洪诚信看来,农村人就是粗鄙的代名词,和眼前这个姑娘搭不上边。   “呵呵,季恒啊季恒,这高考还没开始呢,媳妇倒是又找了一个?不知道你村里的婆娘看到你和别人这幅样子,会不会跑过来闹?听说你那媳妇挺彪悍的,我看你长得瘦瘦小小的,搞不好被你媳妇知道了扣在家里一顿打哦!哈哈哈!”农村女人彪悍起来,确实会有和家里男人对打的情况,甚至身强力壮的妇人把男人按在地上打的都有!洪诚信这是嘲笑季恒搞了个乡下没文化的乡下老婆,也是嘲讽季恒在外面搞三搞四,品德败坏!   果然,洪诚信这个话音一落,周围原本好多在讨论题目、讨论考试内容的考生们,都纷纷看了过来,见着被说的对象是一个文质彬彬、长相清俊的年轻男子,顿时都有些不信,一直到目光落在了吴晓梅攀着季恒的胳膊上,有些人才有些不屑的撇撇嘴,更有甚至已经对这身边人窃窃私语、朝着季恒和吴晓梅指指点点起来。   “还真是斯文败类啊!看着不像这种人,没想到竟然做出这种事!”   “你别说,人长得倒是不错,气质也好,果然老话说的没错,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这种人也配来参加高考?应该举报给监考老师,取消这种人的高考资格!”   “对!没错,取消他高考资格!真是什么道德败坏的阿猫阿狗都能来考试了!”   …….   群情总是容易激愤,被人挑起了情绪的几个人,更是对着季恒和吴晓梅猛翻白眼,觉得他们简直就是侮辱了高考这个神圣的字眼,没有资格过来参加高考!   洪诚信难得看到季恒被人群起而攻之,心里得意的不得了!呵呵,让你季恒天天在领导面前卖好!让你处处压我一头!怎么样,太嚣张了,在外头不检点,被人要检举了吧?   洪诚信脸上嘲讽的笑容越来越大,吴晓梅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明媚。   洪诚信被吴晓梅笑的莫名其妙:不是应该生气,应该恼羞成怒吗?这女人怎么回事?不会脑子有问题吧?   再看季恒的脸色,除了脸上露出了点不耐烦外,一丝一毫的羞愧难堪,害怕恐慌都没有?不会脸皮这么厚,胆子这么大吧?   “我真的好不理解你这人啊,季恒的媳妇就是我啊,你连人都不认识就敢给人头上泼脏水,这也太能了吧?我看就是因为国家有你这样的人,喜欢动不动给人扣帽子,才会搞得高考十年后才恢复,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知道吗?麻烦你不要因为自己的偏见和无知而随意地污蔑别人好吗?”   吴晓梅一向是快言快语,除了在季恒面前温柔,在其他人面前那是半点不肯相让的!再说这人嘴巴这么臭,居然还污蔑季恒,吴晓梅自然不会放过。   自从吴晓梅看的书越来越多、学到的东西越来越多,那说话也是比以前有水平多了。那句“就是有你这样的人喜欢给人扣帽子,才让高考停滞了十年。”简直就是戳中了在场许多人的肺管子!要知道在这场十年浩劫中,有多少文化人被扣上了各种各样莫名其妙的帽子,导致被批、斗,被陷害,就算在场的人里没有亲朋好友被这样对待过,但是对于一心求学的那些人来讲,学习没有出路已经是一件让人十分绝望的事情了!   一时之间大家的风向全都变了,看向洪诚信的目光彻底变了,要不是考试铃这个时候响起来,可能真要有人吵着把洪诚信的考试资格给撸下来了!   洪诚信的脸青青紫紫,双目暴突地盯着季恒,仿佛要把他给吃了一样!   季恒原本就不把洪诚信这种跳梁小丑放在眼里,眼看着吴晓梅一个人三下五除二就把人给搞定了,就更不放在心上了,现在唯一值得注意的事情就是高考!   季恒和吴晓梅以及其他三个知青都要走向文科考场,于是就和楚不凡几人分别开来。   季恒和吴晓梅不在同一考场,季恒的考场教室在一楼,吴晓梅的在二楼。   在吴晓梅要上楼前,季恒将人拉住,又检查了一遍吴晓梅的文具和准考证,再次叮嘱道:“遇到难题别慌,越慌越考不好,先把自己会做的题目做完,然后再去看不会的。实在解答不出来,就把自己会的题目再检查一遍,不要因为粗心扣了分。”   季恒到底是考场老手,深谙考试心理之战,已经临阵辅导过吴晓梅好多考试的要点和技巧,吴晓梅也不嫌季恒烦,认真地听着连连点头。   “刚刚的事情别放在心上,考前一定要心情保持平静,别紧张。”说完季恒看看四周没人,抬手摸了摸吴晓梅的脑袋:“去吧。”   吴晓梅眉眼弯了弯,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小跑着往自己的考场方向走去。   季恒深吸一口气,走到了一三班的门口,教室门口站着两个监考老师,季恒掏出自己的准考证,给老师看过之后,就让进去了。   季恒有些狐疑地看了监考老师一眼,发现确实没有什么其他指示后,才知道这高考考前竟是不用搜身的!   要知道以前季恒考科举的时候,每次都要脱光衣服让官兵检查,自己带的考篮、笔墨四处翻检,就是带的干粮,都要帮你掰开了看看里面是否有夹带。   可以说检查之仔细,令人发指!   而在这里,大家如此重视的高考居然就核对一下准考证上的照片名字,其他一概不检查就让进去了,实在是太松了。   季恒心里头如是想着,一边找着自己的座位,发现在倒数第三排靠窗的位置,连忙走了过去。   不过季恒没有一屁股坐下来,而是先检查了一下课桌和座椅的牢固程度、课桌表面有没有坑坑洼洼,发现都没有问题后,才坐了下来。   要知道以前季恒考童生试的时候,就有遇到过座椅坏了的情况,结果那次他只能半蹲着在那边写字,实在是苦不堪言!所以一切的考前检查再怎么仔细也不为过。   季恒拿出沈教授送给他的钢笔,看着这只已经有些老旧、却被爱护的很好的钢笔,忍不住想到了沈教授送给他时候说的话:“我沈庆云的关门弟子,要是都考不上他想去的学校,以后出去别告诉人家是我学生!”表情严肃中带着点别扭,但是季恒却是珍之又珍地收下——这只钢笔陪伴了沈教授在最艰难的时刻,如今传给他,他也会带着这只钢笔征战考场,不让老师失望!   很快考生们都陆陆续续地进了考场,季恒看到了洪诚信也走了进来,和他同一考场,略微惊讶地看了他一眼,看到他径直走到自己斜后方的位置,只是抿了抿嘴角,没有任何其他多余的表情。   这次常家镇总共的参考人数也就两百多人,这所镇上的中心小学有十五个教室,一个教室不过十几个人参加考试,所以大家都做的很分散,应该也是为了防止作弊。   第一科目考得是语文,监考老师走进来讲了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后,就将考卷发了下来。   季恒早已养成了习惯,首先拿到卷子后检查了一遍卷子有没有印错印漏的现象,然后就将自己的姓名、籍贯等信息填写好,检查了一遍没有问题后,才暂时放下笔看起了试题。   别小看这一步骤,有些人拿到试卷就开始看题目写,结果写完了交卷了,发现自己的名字没写!还有人写到背面发现卷子的内容没印上,然后再去换卷子写的时候,时间已经来不及了!   试卷上的题目有一些文学常识的填空、有多音字注音,有文言文翻译、课文赏析,最后是让写一篇叫做《我在战斗的这一年》不少于六百字的作文。   这些题目对于季恒来讲都不难,很快他就提笔写了起来。   季恒的写字速度本来就快,思维又敏捷,不一会儿就将所有题目都写完了,只剩下了一篇作文。   季恒略微思考了一下,定下来几个点,得亏于给《新论》投稿,季恒对于现代散文的研究已经非常深入,行文也更加老辣,打了几段草稿之后,就开始写起了这篇文章。   季恒学习投入,考试的时候做起题目来也投入,很快就进入了忘我的境界,却在快收尾的时候,被后面的骚动阻断了一下思路。   只是季恒以前到底是见过大场面的,那时候有人作弊或者晕倒,被官兵叉出去的考生都有,他只知道在考场上不要东张西望、写好你自己的卷子就可以了。   果然,斜后方那人被监考的老师叫了起来,被抓到作弊!   而作弊的人,居然就是洪诚信!   洪诚信紧张地脸涨的紫红,手里捏着那张作弊用的小抄整个人都在颤抖!   “这位同学,还请你立即停止考试,马上离开考场!”中年男子作为监考老师一点颜面都不给,直接就叫人离场。   洪诚信脑子里嗡嗡一片,他怎么知道这次的考试这么难!幸好自己做了一点小抄备着,而里面正好有那篇文言文的翻译内容和一些文学常识,自己庆幸做了小抄,看到监考老师不注意,就拿出来看了。   前面还真给他逮到机会写了下来几道题目,后来看到监考老师两个人在讲话,他就更加大胆了,直接半遮着在桌上抄了起来,被从后面走过来的监考老师抓个正着!   洪诚信的脚步像灌了铅一样地往外走,走到季恒座位时,突然顿了一下,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用手指指着在奋笔疾书的季恒道:“老师,我要举报,我的小抄是这位同学传给我的,他也作弊,请老师处罚!” 第四十七章 :谁在作弊 第四十七章 :谁在作弊   洪诚信事后回想起来, 也觉得当时的情况,真的就是四个字形容了:鬼使神差!   他当时路过季恒的时候, 看到他端端正正地坐在那边写字,连头也没抬一下,不像其他考生还朝他这边张望,放佛他洪诚信对季恒来讲, 真的是一点都不放在眼里。   这种忽视, 比明目张胆地嘲笑更加戳进他的内心,让他突然间就产生了强烈的报复欲——既然我好不了了,那么你也别想好!   当时的想法也是在电光火石之间, 说出口之后洪诚信自己也愕然了, 继而有些紧张,但是当看到季恒也被监考老师叫起来的时候, 他心里突然就坦然了、畅快了!   “这位同学,请你也立刻离开考场, 不要影响其他同学考试!”监考老师没想到这些考生这么大胆,居然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就传纸条、搞作弊!他一定要狠狠灭了这股风气,否则还得了?!   季恒正在写着作文, 闻言有些错愕地抬起头放下了笔, 眨了眨眼睛,才有些理清楚目前的情况,看着站在自己边上的洪诚信,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老师,我没有作弊。”   季恒语气平静坦然, 丝毫没有作弊者的心虚紧张,让那个监考老师也顿了一下,但是他依旧坚持让季恒离开考场:“这位考生已经举报你了,请你离开,不要打扰其他人!”   季恒站了起来,但是脚步没有挪动,那位监考老师长得矮小,季恒人虽然瘦,但是个子高,俯视着看着这位监考老师,顿时让他有种压迫感:“请问老师你有看到我作弊吗?”   那位监考老师被季恒问的愣了愣,直接摇了摇头:“但是…….”   季恒直言道:“老师,这位考生与我是同一个单位的同事,平日里与我不和,刚刚在考场外还和我有过争执,试问我怎么可能给他传纸条作弊?如果在老师自己都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光靠一个人的空口白牙的诬陷,就能让一个考生离开考场,取消考试资格,那么老师是否武断了?自古以来,都是疑功从有,疑罪从无,还请老师三思!”   监考老师被季恒的话堵得严严实实,一时之间竟是搞的不上不下,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毕竟季恒讲的条理清晰、有理有据!   这时候季恒后面的一个女学生声音怯怯地举手道:“老师,我刚刚确实在考场外看到他们两个人争执了,而且我坐在这里,也没注意到前面这位同学有作弊啊…….”   这个女生刚刚在考场外正好看到了两人冲突的前因后果,对洪诚信这个人也是很不齿,觉得十有□□是诬陷。   这可是十年才等来一次的高考啊!万一下一次又是十年呢人的一生有多少次十年可以等待?如果就这样被一个品行恶劣的人给毁了,那该多么抱憾终身啊!   女学生讲的也都是实事求是地讲了她的所见所闻,她无愧于心。   监考老师闻言,看向季恒的目光终于松懈了下来,正想瞪一眼洪诚信让他出去时,洪诚信突然又一次发难:“老师,我没有说谎!刚刚那个字条就是他故意扔给我的,可能就是想陷害我!”   洪诚信又激动、又语无伦次,就是攀咬着季恒不放,他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已经下定了决心,这次就算他的资格被取消了,季恒也别想考成!   季恒听到洪诚信如此说,已经知道这人是完全没有下限的了,闻言再也不给他任何脸面:“老师,既然他口口声声说我传的纸条,那么核对一下我的笔迹和纸条上的笔迹就行了,看看这个笔迹是更像我的,还是更像他自己的?”   经过季恒这样一提醒,这位监考老师也马上反应了过来,立马将季恒的卷子还有洪诚信的卷子拿了过来,然后两厢一比较,马上就明了了:季恒的字无人可以模仿,而洪诚信的字只能说很一般,谁在说谎,一目了然!   洪诚信腿一软,情急之下怎么就忘记了这茬!季恒那么好的字......确实笔迹就对不上了啊!   只是他还不信邪,喃喃的狡辩:“不,不是的,他故意模仿我的笔迹,故意想陷害我的……”   监考老师已经大致的浏览了一遍两个人的试卷,再加上后座女生的证词,两个人的言语,再也不想浪费别人的时间,直接拉着洪诚信就走出了教室!   这个考生实在太过分了,自己作弊也就算了,还要陷害别人!原本这个监考老师也是个心软的人,最多想做个取消成绩的处罚,现在可一定要在这人的档案上好好地记上一笔!这种人无论放到哪里去,都要防着,否则太危险了!   洪诚信还想再说什么,被那个监考老师直接拉着拖出去了,然后很快两个安保模样的人走了过来,带走了洪诚信。   考场再次回到了安静之中,季恒整理好心情坐了下来,他没有因此而心神不宁,重新回忆了刚刚要写作文的思路,继续写了下去。   就像他和吴晓梅说的那样,考场就如同战场,比拼实力的同时也是对定力、心理素质的比拼,如果因为洪诚信的捣乱而让自己乱了阵脚,那不是正中他下怀了吗?   花了四十分钟时间写完了这篇近700字的作文后,季恒从头到尾看了一遍题目和答案,发现没有任何问题后,就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文具举手表示自己要提前交卷。   季恒是第一个交卷离场的,好多还在奋笔疾书的考生忍不住抬头看了季恒一眼,看到是刚刚那个被说作弊的人,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叹息:估计还是受影响题目写不下去了,干脆交卷先走了,看来不管这人不管有没有作弊,这场考试是不太好了。   毕竟大家扪心自问,在考场上发生这种事,还和监考老师争辩,谁还有心思好好考试?   季恒完全不知道这些人心里的所思所想,在他这个考场老手来讲,这点小风波真的是毛毛雨!   他可是经历过关在考场九天九夜考试的人,而且是连续三次!期间有人考疯掉的,有人考生病的,有人作弊被抓被官兵拖出去的!不说考题的难易程度了,就说关在一个只容一人大小的小蓬屋里这么多天,不能和人讲话,吃饭全靠干粮,拉屎撒尿全要人看着,这就已经够考验人的了!   所以季恒可以说,在这里的参加的高考,已经是他经历过的最舒适的考试了:考试时长总共两个小时,可以提前交卷,不用裸身检查,题目难度适中,座位舒适,不用受风挨雨,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而刚刚那位监考老师见是季恒提前交卷,也没说什么,收走了季恒得卷子和草稿纸后就让他走了。   其实刚刚监考老师已经大略地看过一遍季恒考卷了,粗粗看过去,和洪诚信卷子的错漏百出相比,季恒的卷子几乎没有任何答错的地方,这也是他当时判断季恒不会作弊的重要原因—毕竟能考的这么好的人,为什么还需要作弊?   此刻百无聊赖,他便仔细看起了季恒写的文章,原本一目十行的速度看过去,看着看着,他的速度就慢了下来。   看完之后,他有些呆愣地对着卷子沉思了一会儿后,才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继续巡视考场,心里只剩下了庆幸:如果将这种考生打成作弊,可能以后他的执教生涯会留下一个大大的污点。   幸好,幸好。   季恒和吴晓梅约好了在校门口左侧的榕树下等,季恒知道一会儿考生们都出来了,都要去吃饭,干脆自己就先去国营食堂打了两盒饭菜,说好了吃完后把饭盒子送回去后,就拎着布袋子静静地在树下等着吴晓梅。   吴晓梅随着人流一起涌向校门外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她家季恒长身玉立地站在那里,明明是最普通板正的中山装,却穿出了儒雅清冷的气度,即使隔着人潮汹涌,也能让人看了一眼就再也难以忘怀。   多年后,吴晓梅还能准确地和自己的孙子孙女说起当时的情景,季恒穿了什么衣服,什么鞋子,手里拎着什么,对她说了什么话,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历历在目,刻在了心上,那就是一辈子。   那时候的季恒看到了她就走了近来:“我买了你爱吃的红烧肉,还有辣炒白菜,还热着呢,我们找个地方去吃吧!”   季恒没提考试的事情,因为他觉得反正已经考好了,再去多说反而无益,还可能影响下一场考试。还是先吃好休息好,准备下一场考试。   国营饭店果然被涌进去的考生包围了,再也没有一个空位。季恒拉着吴晓梅去了一处邮局后面的广场处,果然看到那边角落处的长椅没人坐,就拉着吴晓梅坐过去。   给吴晓梅打开了香喷喷的饭盒子,递过去筷子,两人就吃了起来,吃的时候吴晓梅见季恒不讲话,心里憋不住和季恒讲了起来:“季恒,我有两题不是很会怎么办?”   声音有些低落,就怕她自己考不上。   季恒微微一笑:“你怕什么,我不是说过了吗,就算你没考上,我先去北京后摸清楚情况就把你接过来。再说,到时候万一你考上了,我没考上,我才要急的那个,你都没对我承诺过什么呢!”   季恒的小抱怨让吴晓梅忍不住噗嗤一笑,之前的一点小忐忑和郁闷顿时一扫而空。 第四十八章 :高考结束   季恒和吴晓梅吃过饭后, 就绕着小广场走了两圈消一下食,吴晓梅又从布袋子里掏出了自己的数学错题集又问了几道季恒数学题目。   季恒见吴晓梅又紧张了起来, 知道吴晓梅几门功课里面数学最差一点,安慰道:“记住考试的要点,你难大家也都难,千万不要慌了神。其他的我都和你说过了, 你要相信你自己!”   吴晓梅一直因为自己初中毕业而自卑, 所以总是没有自信自己学习上能和别人比肩,再加上又是跟着季恒学习,自己到底现在是什么水平又没有比较的情况下, 简直一无所知。   季恒看吴晓梅还是皱着柳叶眉没吭声, 忍不住调笑道:“你就算是对自己没信心,也应该对你男人有信心吧?我可是师从清华大学数学系教授的人, 有我教你你都不放心,你这是对我能力的不信任啊!”   吴晓梅睨了他一眼, “哼”了一声道:“你倒会往自己脸上贴金,那我这个学生倒要看看自己数学能考个几分,看看你这个老师是不是真才实学!”   季恒“哈哈”一笑, 抱拳道:“请组织检验吧!”   两个人又说笑了几句放松了一下心情,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往考场走去。   还是像上午一样的流程进考场,等季恒坐到自己的位置后,一直到考试铃响,季恒回头看一眼的时候, 发现洪诚信的位置上还是没有人——这是弃考了?还是直接被取消高考资格了?   季恒无从得知,只不过略一思索就将精力集中在了眼前的数学卷子上。   季恒还是如之前一般快速地浏览试卷检查是否有印错印漏的现象,等看完试卷之后,心中就□□不离十了,他原本以为的数学会比较难,没想到其实对他来讲挺简单的,基本上没有不会的题目,而且就他自己评估,这些也都是课本上的一些基础题目,连变形题都很少,好多是课本上的例题换了几个数字、换了点场景就直接照抄了,季恒甚至都能马上报出答案。   毕竟季恒的记忆力非常强大,基本上小学到高中课本的数学例题他都能背的滚瓜烂熟,然后又有沈教授这个大杀器在,他被各种变形题虐的够呛,如今做起这张卷子,简直就是易如反掌。   季恒花了四十分钟时间就将卷子全部做完,实在是做的手顺,完全没有遇到磕绊,等到季恒再次将试卷上的题目一一核验之后,发现完全没有问题,就直接交卷了。   而交卷的时候,考试时间不过刚刚过半!   同考场的考生瞬间震惊了!他们还在为了好几道数学题抓耳挠腮、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这个人竟然已经做完了??交卷了?   季恒自己觉得简单,可是对于其他考生来讲,其实这张数学试卷挺难的了!毕竟大家得到要高考的消息的时候已经九月份了,大家纷纷放下锄头、放下单位里的工作拿起书本开始复习,可是丢下好几年甚至十几年的东西,全都还给老师了,又怎么能在一朝一夕之间全部重新学完看完?而且还是在没有老师的情况下,基本上全靠自学!   甚至有些人还心里头默默安慰自己,可能这个人考得不怎么样,考不出来就直接交卷了。正是这样想着了,心里头才稍稍平静了一些,否则本来就被几道难题搞的焦头烂额、心头狂跳的人,被季恒这样一刺激,更是要自乱阵脚了。   监考老师还是昨天的那两位,他们自然对季恒的印象也很深刻,看到季恒又一次提前交卷了,心里头也是震惊有好奇。   另外一个监考老师本身就是交初中数学的,拿到卷子后她自己也在讲桌前看了起来,自己默默在心里头做题目,发现有几道题目自己也不会。   拿到季恒的试卷后,她从头到尾看了起来,发现基本上自己会做的题目季恒的答案都对,而自己不会的题目,顺着季恒的解题思路看过去,应该也是对的!   这人还真是个读书的料子!昨天赵老师已经对这个考试的语文作文赞不绝口了,今天数学应该也是能考个不错的分数了!没什么意外的话,这是妥妥的大学生候选人啊!   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作弊,也无须作弊!毕竟有这样的实力,说他作弊不是惹人发笑吗?   两个监考老师都长舒了一口气,没有因为自己的武断而耽误了人家的大好前程!   季恒还是默默地等在校门口和吴晓梅约定的老地点,心情很是平静。   不管怎么说,他已经将这段时间辛苦所学的知识运用在了这两张考卷上,不管分数高低,他自己来讲已经发挥出了应有的水平,没有遗憾了。   吴晓梅数学学的要比季恒差一些,考场出来后有些忐忑,但是季恒照旧和她讲,考完了就不去想它了,反正想了也不会改变分数,就哈好准备接下来的科目就行了。   明天上午历史,下午政治,这两门功课他早就把书册背的滚瓜烂熟,所有边边角角的知识点也做了补充和了解,是他最有信心的两门功课了。   而考完这两门,他的这次高考就结束了,吴晓梅和他一样是文科,也要考这些,唯一的区别就是多加了一门外语,放在第三天考核。   因为政治历史季恒的复习材料做的完善,吴晓梅都是跟着季恒一起学的,所以两门功课考完后出来和季恒有说有笑的,毕竟卷子上的题目自己大部分都会做,自然觉得考下来心情舒畅。   最后一天吴晓梅外语加试,季恒照例陪着吴晓梅一起到学校,报考外语系的人到底少,校门口进去考试的只有稀稀落落几个人,季恒送到了校门口就不能进去了,目送着吴晓梅走进校门后,就静静地立在校门口,等待吴晓梅考完出来。   两个小时不到,吴晓梅就提前出来了,出来后看到季恒还站在原地没动过,连忙小跑着过来,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   季恒自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连忙有些担心的询问:“怎么提前出来了?”   吴晓梅考试非常谨慎,和季恒检查完没有错漏就交卷相比,吴晓梅做题速度没有季恒快,也没什么信心,所以一定要熬到最后一刻,反复检查了才会统一交卷,就算做完了,也不舍得提前交,就怕自己做错了什么没改正过来。   “我半个多小时就写完了题目,真的挺简单的,就是一些日常用语还有就是写一篇小作文,已经反反复复检查了十遍了,实在改不出什么,我就交卷了。”说到这里,吴晓梅还有些忐忑,是不是真的这么简单顺利啊?总以为会考的很难的,她准备了那么多,季恒也帮着她整理了很多英语的知识点,后面她还经常跟着季恒到沈教授那边和沈老练习口语、拓宽知识面呢!   季恒有些哭笑不得,摸了摸吴晓梅的脑袋,接过她的书袋子:“简单还不好吗?只要把自己的水平发挥出来就没问题了,反正现在志愿也填好了,考试也考完了,你就不要想那么多了。最近你读书读狠了,人都瘦了,这两天也没好好吃饭,妈说今天给你做好吃的,咱们赶快回去吧。”   吴晓梅对着季恒“哈哈”一笑:“你还说我读书用功,你自己看看你自己!要不是跟着你一起读书,我都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会读书又这么刻苦的人呢!我本来脑子就没你好使,还不跟着你一起好好读书,那肯定考不上了!”   吴晓梅在读书上是真的是佩服季恒的,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学习,不到半夜三更不休息,除了吃喝拉撒,可以做到手不释卷,每一个有可能的考点都挖出来做好笔记,有任何不懂不理解的都会找沈教授去确认,直到自己弄懂为止。   而那些笔记,季恒又单独为吴晓梅整理成册,字迹清晰、条理明白、内容详尽!   可以说,靠着季恒的笔记,吴晓梅敢说这次的考试百分之九十的内容都可以根据季恒的笔记找到相对应的内容,只要把季恒的笔记背下来,就不会考的多差。   见吴晓梅说话欢快,季恒心里大概就有数了,应该这次媳妇儿考的不差,脸上的笑容也就更加宠溺了,静静地听着吴晓梅将她考试时候遇到的事情和题目,偶尔回应一下,视线却一直黏在吴晓梅身上,从未离开过。   果然一回到家,吴大海和王美兰早就等在家门口了,看到女儿女婿回来了,王美兰连忙从厨房间把温在灶头上的饭菜都端了出来:大葱炒鸡蛋、青菜蛋花汤、红烧排骨、蒸了一条带鱼,三菜一汤分量也足,确确实实的好菜!   吴大海和王美兰这两天在家里大气都不敢出,完完全全就是为两个考生服务,早上早起做早饭,晚上尽量把饭菜搞得好一点,家里静悄悄的,一点声音都不敢发出来打扰两个孩子复习。   今天更是连地里都没去,一上午在家理理弄弄,就等着两个孩子回来。   现在一家四口终于坐在一起吃起了午饭,吴大海给季恒倒了一小杯酒,总算是把这几天憋在心里很久的话问了出来:“小季啊,你们两这回考的咋样啊?”   王美兰闻言也看了过来,目光凝视着自己女儿脸上的表情,不敢错过一丝一毫,等着他们两的回答。   吴晓梅抢先一步回答:“反正我已经把自己会做的都做完了,卷子基本上填满了。”   吴大海瞪了吴晓梅一眼:“光填满就有用啦?”不过看女儿表情轻松,深知女儿脾性的吴大海也心里有数了,说完后又看向季恒。   季恒眯了一口酒点点头附和吴晓梅道:“我和晓梅一样,会做的都做完了,其他的我们就等待结果好了。”   也是,他们又不是评卷的老师,哎,只能等放榜结果了!   于是乎,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整个吴家都陷入了漫长的等待之中。 第四十九章 :父子夙愿   等待的时间总是漫长又磨人, 这段时间季恒又恢复了正常的上班,只不过等到他坐到办公位上的时候, 才发现这一天洪诚信没有来。   季恒和他同一考场,又被他污蔑作弊,前因后果都知道,所以对可能的原因心里有点数, 但是其他人则是不知道, 猜测纷纷,有人说洪诚信考完后生病了请了病假,也有人说可能觉得考得特别好, 不准备过来上班了, 过段时间毕竟就要去上大学了。   张亚元知道季恒和洪诚信是同一考场的,所以趁着午休的时候凑过来问季恒这次的考试情况, 顺带着又问了问洪诚信是怎么回事。   “你这次考得咋样?我感觉语文和数学还挺难的,政治我也答得不太好, 要不是你给我纠正过一些错题,可能我这次考得更差!不过我这次真的要谢谢你了,数学最后一道大题正好是你教过我的!这题占10分呢!”   张亚元是真的要感谢季恒的, 当时听说要高考后, 张亚元立即投入了复习的大军之中,只是张亚元文科还不错,毕竟文化站出身,各种报刊杂志都看了不少,平时读读写写也有基础, 对时政也有所了解。但是他的数学是真的一塌糊涂,自己也没天分,季恒帮着教了几遍还是搞不清楚的多。   最后季恒也没办法了,只能嘱咐他抓紧时间将书上的例题习题全都死记硬背一遍,同时把自己整理出来的典型例题给他抄录了一份,让他天天翻看。因为当时沈老就和季恒讲过,高考停滞十年,学生们的水平肯定大不如前,能把书上的学精吃透已经是不容易了,再想着额外拓宽应该是不太可能了。   张亚元就靠着死记硬背,但是书上习题知识点那么多,就两三个月的时间,还要复习语文、政治和历史,哪里来的及?所以就只看了季恒给他整理的典型例题,看不懂就直接背题目的解答思路和顺序,还让家里人抽背,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了,把数学干脆当作背诵题目来学。   没想到真的在考试中,还真的被他撞到了好几道一模一样的题目!几道填空题他都不用做计算,直接就把相应的数字填上去就行,后面最后一道大题数字也没改,他就顺着解题思路写下来。   虽然试卷上还有好多题目自己还是回答的云里雾里,但是张亚元做完后自己算算分数,自己知道的正确的题目,应该五六十分好拿到的。   数学满分100分,要是能搞到六十分的话,张亚元做梦都要笑醒了!   所以他现在是真的对季恒崇拜的不得了,而且他相信,就季恒这个水平,上个大学完全没问题!所以对季恒的态度里难免带着点感激的语气。   季恒不觉得有什么,张亚元平时热心待人,帮他融入到工作中,他自己也从张亚元这边获取了很多信息,心里已经默默帮他当作自己的朋友了,朋友需要帮助,而且还是他力所能及的,怎能不帮?   不过季恒也不敢断定评卷人的情况,高考又中断十年了,他也没有办法参考往届的考试来评估自己这次的答题结果,所以只能还是那句老话:“我会的反正都写了,现在就是等消息了。”   张亚元想想也是,转而又谈起了自己填写的学校:“我志愿填了北京师范,西北师大还有吉林师大,也不知道有没有可能录取。”   张亚元是一心想要做老师的,选填的几个都是师范类比较好的大学,但是又对自己的成绩有些没有信心,所以忐忑的很。   季恒鼓励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次大家起步都晚,你未必不能如愿!”   张亚元双手合十,祈祷:“希望能考中!你不知道我家老头子对这事是多看中,他自己当年想考大学但是那个时候是民国政府,大学黑暗混乱的很,老头子到底没考上,后来就到了文化站谋了个差事,从小就让我读书写字,希望我能以后参加高考,谁知道后来又不能高考了。如今十年浩劫过去,高考又恢复了,你不知道我家老头子多激动,要不是年纪大了,都恨不得自己去参加高考!我那三个月在家天天被他盯着读书,就连上厕所都要跟着!还跟着我一起读,帮着我抽背,因为数学学不好,还被他大骂了好几次,哎!要是考不上,我真的是…….”   父子两代人的夙愿,张亚元身上寄托的不仅仅是他自己的人生理想,更是他父亲一辈子的抑郁不得志。   季恒太能理解这种情感了,他的父亲又何尝不是如此?他自己说不来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子女身上是好是坏,他只知道没有在他父亲在世时候完成他的心愿,是他一辈子的遗憾。   “对了,季恒,还没问过你填报什么大学?”张亚元自己絮絮叨叨了半天,突然想起来都没有问过季恒要考什么大学,毕竟两个人一个住镇上,一个住稻乡村,来去也不方便,所以消息难免滞后了一些。   季恒将吃完的饭盒洗刷好装进布兜里,闻言回答道:“北京大学。”   张亚元一直觉得季恒是学霸型人物,对季恒选填最好的学府虽然有点吃惊但是也没有意外:“还有呢?”   “没了。”季恒淡淡地说道。   张亚元.........   牛!   一般人填志愿,都是第一个最好,第二个次之,第三个保底。   季恒是只有一个志愿啊!这是有多么强大的自信才敢填最好的学府,而且只填一个志愿!   在季恒上辈子读书的时候,可没有几个志愿之说,都是一条道走到黑,中就是中,不中就是不中。而在季恒看来,如果自己填一个差的学府保底,那么自然而然就会松懈,还不如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况且,季恒心里头也有自己的计较,这个不同的大学在季恒看来,就如同那个时候的分类的一甲二甲和三甲。那时候的进士最怕落到三甲里去,因为三甲也叫同进士,如同进士,但又不是进士的那种感觉,这种出身的人以后在官场上已经落定了一身的命运,再也没有坐到中央三品以上的机会。   可能历史上也有厉害的人物靠着同进士的出身,最后坐上高位的,但是那种情况毕竟是少之又少。但是如果你是一甲出身,也就是考中全国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那么就是在官场上起步就高人一等,考试的排名靠前甚至在同僚之中也会更加抬得起头来!   而在季恒了解下来,不同排名的学校其实就和以前分一甲二甲三甲是差不多意思,也是为了以后出来工作作背书的,在同等条件下,更好的学府会带来更好的工作是毋庸置疑的,所以考一所好学校的意义非同凡响。   再过去,季恒都有这个勇气和天下英才竞争几百个的名额,去考进士;那么现在,一所高校就招收不止百人,他都没有这个信心考中,都没有信心去填报这个志愿,他还读什么书?   季恒自有他的傲骨和坚持,当知道北京大学是文科类最好的院校的时候,他的目标已定,且不容更改!   沈老虽然别扭季恒不考清华而考北大,但是他私下里也不得不承认,读中文系的话自然是北京大学更胜一筹,毕竟文化底蕴在那里。   季恒也想过会不会考不上,但是他已经比别人占了先机,也有了一等的老师指点,如果这样还考不上,那只能说他技不如人,下次重新来过。   毕竟在季恒看来,流入别的院校,那么就与最顶级的学府擦肩而过了,而一旦入校,则连重新来过的机会都没有。   张亚元心里还是觉得季恒冒险了一些,但是这是别人的决定,而且志愿都交上去了,更谈不上规劝,只能话题一转,问起了洪诚信的事情。   “我当时听说洪诚信是作弊被抓取消了高考资格,是不是这个情况?”文化站就他们三个人参加了高考,张亚元自然也听到了一些风声,但是他在不同考场,所以并不知道具体的。   季恒轻轻“嗯”了一声,也没说他还陷害自己的事情。不过得到了季恒的确认张亚元也是够惊讶的了,毕竟高考之前洪诚信家里人还放出话来,说他们家马上就要出一个大学生了,张家住的近,街坊四邻可是都知道的了,还以为洪诚信是复习的很好有信心,谁知道是想靠作弊蒙混过关!   两个人已经一路走回了办公室,刚刚坐下来,旁边的王姐有些好奇地凑过来:“小季,孙站长叫你去一趟他的办公室,看他好像很高兴的样子,估计是好事儿!”   除了洪诚信,其实文化站里的其他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都对季恒印象挺好的,年轻人干事仔细认真,人又谦逊好学,有时候大家拜托点什么事情也二话不说的接过来就做,很难不得人心。这也是为什么洪诚信对季恒越来越讨厌的原因之一——大家默默地都站了季恒,反而现在是他在文化站孤立无援了!   季恒不知道是有什么好事,按说高考才刚刚考完,发成绩也不可能这么快,其他事情的话,他已经好久没上班了,实在想不到是什么。   刚刚一进孙站长的办公室,孙站长手里拿了一本《新论》,有些激动地问道:“小季,你是不是就是写《丰收》的那个作者?”   季恒心里头一愣,因为用的是笔名,所以他不知道孙站长是怎么知道的,但还是点了点头。   孙站长马上站了起来,绕着季恒打转,嘴里一直说着:“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一想到自己手里有这样的人才,孙站长真的是要笑了,但是转而想到季恒参加了高考,可能很快就会去上大学,脸上的笑容又收了收:“小季啊,你这回可是给你们稻乡村立大功了!”   季恒:??? 第五十章 :立了大功   看到季恒一脸疑惑不解的样子, 孙站长直接给季恒解了疑惑:“上次七月份几个村里产量评比争那个拖拉机的事情你肯定是知道的。”   季恒当然知道这件事,要不是为了为村子里争这辆拖拉机, 吴大海也不会摔骨折发生一系列事情,他也写不出《丰收》这篇文章。   不过后来的结果不尽人意,吴大海摔断了腿,后来在家里足足躺了三个月, 没了吴大海指挥和安排, 最后虽然产量也不错,但是到底比桃花村那边差了一点,当时讲好了, 第一名得拖拉机, 那第二名就是再好也只能愿赌服输了。   为了这个,吴大海在家长吁短叹了好长时间, 把这件事全怪到自己头上,心里不痛快了许久!   如今过去了这么久, 又一次旧事重提,季恒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了。   孙站长很快就揭晓了谜底:“咱们青淮市市长看到了这篇文章,知道是咱们市里发生的事情, 点名表扬了稻乡村的吴大海村长, 说咱们国家就是有这样一个个的村长,才能走到今天,只要咱们市委班子里都是像你岳父那样的人,何愁青淮市发展不起来?为了奖励你岳父,特地另外再拨了一辆拖拉机到你们稻乡村!今天上午我去镇上开会刚刚得到的消息, 估计过两天这个拖拉机就能到位了!”   记得当时散会的时候,和他平级的几个老伙计都羡慕地看着他,说他慧眼识英才,他们文化站有这种人才在,何愁不能出头!   也确实是,认识季恒就是他帮着文化站写了大字标语、救了他一回,后来直接招到文化站里,每次上面安排下来的工作基本上季恒都能安排的妥妥当当,几次先进都被评上了,里面季恒确实有不少功劳。   一想到季恒后面很有可能会考上大学,离开文化站,孙前进实在是不舍,忍不住叨叨了一句:“那个,小季啊,要是后面万一啊,我说万一,大学没去成,我就帮你转正!”   以前碍着老洪的面子,没有把季恒转正,把职位留给了洪诚信,没想到这个小子这么不争气,在考场上作弊被抓还陷害季恒,现在档案上被寄了大过,上面直接下命令让他辞退洪诚信,他这个职位就实实在在的空出来了。   只是现在谈转正,到底是觉得希望不大,而且这话也不能多说,说多了不是意味着季恒铁定考不上大学吗?   哎,早知道季恒是这么个人才,就不给他放假专心复习功课了,这样搞不好还能留下来。   只是这种话自己心里想想就行了,可万万说不出口。   季恒知道孙站长也是好意,只是笑着应承了下来,毕竟自己也不知道最终结果怎么样,有一条保底的退路也是好事。   季恒带着这个激动人心的消息回到了吴家,吴大海原本这几天一直挂念着女儿女婿出成绩的事情,听到季恒说到这个事儿,反复地询问了好几遍,知道是真的之后,忍不住大力拍了一下桌子:“好!好!真是太好了!我女婿真不是一般人啊!”   吴大海是知道季恒有写文章发表的,因为家里的债都是靠着季恒的稿费还清的,知道季恒有大才、有能力,现在吴大海是非常看的起自家的女婿。   只是季恒低调,吴晓梅也叮嘱吴大海不要随意往外说季恒写文章的事情,毕竟这个钱来的太多太快,吴晓梅心里头不踏实,也怕别人眼红;又加上后头大家又专心复习高考了,吴大海原本想看看季恒写的东西的,只不过白天他要去地里上工调配工作,晚上两个孩子又是闷头复习,这一耽搁就到了现在。   吴大海想着,毕竟是女婿赚的钱,看在女儿的面上帮着他这个老骨头还债已经是不错了,哪里还有面孔去问女婿到底赚了多少钱,所以吴大海到现在也只知道女婿写文章赚了钱,但是具体写了什么,赚了多少也是不清楚的。   如今知道季恒的文章都被市里的领导看中了,还因为季恒的文章给村里搞到了一辆拖拉机,季恒在吴大海心里的地位简直是又上了一个台阶!   季恒看着老丈人高兴地都哼起了小曲,忍不住脸上也挂出了笑容:他这位老丈人一辈子为了稻乡村兢兢业业,从来不曾懈怠,因为自己这次摔断了腿导致家里欠债、村里没赢得拖拉机一直心里抑郁,如今总算抛掉了全部的心理包袱,季恒也为他高兴。   应吴大海的要求,季恒翻出了那一期的《新论》,给吴大海看那篇文章。   吴大海现在年纪上去了,眼神也有些不好,摸出放大镜自己坐在堂屋里,就着洋油盏的灯光,一个字一个字地去看,那认真拜读的样子,让季恒这个作者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干脆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写作去了。   因为高考这段时间猛烈的复习,季恒基本上这两个多月没有动过笔写文章,现在周琛和那边和林孟茜那边都给他来过催稿的信件,只是当时季恒在9月底最后一次的稿件里有提到过,这三个月会停笔。可能是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他们后续的稿子也接不上了,所以才急着来催稿。   周琛和那边还好,主要是想季恒再写几篇有影响力的文章帮他们的《新论》更上一层楼,但是实在没有季恒的稿子,也可以用别人的补足,暂且不是大问题。   林孟茜那边才是真的急,眼看着12月份已经把《斩江湖》的最后一段存稿发出去了,如果季恒还没有供上明年1月份的稿子,那就要断了!现在大部分订阅《小说世界》的读者都是冲着《斩江湖》去的,一直不断有读者来信,希望《小说世界》能多放一点《斩江湖》的内容,再加上十年文化浩劫结束,国内的文学环境立刻宽舒了起来,正是各大报刊杂志占据市场份额的好时候,林孟倩已经将季恒的小说放到了首页,加大了宣传力度,要是这个时候续不上,那真的是要命了!   周琛和对季恒有知遇之恩,林孟茜那边从来没有少过一次他的稿费,还主动提了他的千字价格,再加上也要对关注这篇小说的读者负责,不说别人了,就是楚不凡都已经开始期待起《斩江湖》下一期的故事内容了,季恒哪里敢懈怠。   周琛和那边他寄了一首现代诗《展望》,写了他对华国未来的期盼和信心,也是自己有感而发之作,所以动笔写下来非常快,当天写完之后就给《新论》那边寄了过去;而林孟茜那边,却还需要重新理一下思路。   毕竟快三个月没写了,季恒需要重新翻一遍自己之前的手稿,将逻辑顺序以及里面的一些细节点、伏笔牢记于心,然后才动笔开始写。   《斩江湖》写到现在已经要二十五万字了,行文将将过半,季恒笔下的主角沈千鸣终于和妹妹沈千清再次重逢,原来沈千清被人贩子拐走后被侠义之士所救,并且交托于好友抚养。而他的好友是朝中官员,沈千清就被收作干女儿养在深闺后院化名姜媛,在和义母上香的时候遇到了沈千鸣,几次试探之后兄妹两人终于相认。   而那名和沈千鸣一同夜闯姜府的绝美女子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神偷花娘子,她到姜府就是为了偷盗一件名为明珠台的宝物,这件宝物明着是一个镶嵌着夜明珠的凤烛台,实则花娘子得到消息,烛台下面有着机关,里面藏着江湖上人人想要得到的神功秘籍!   沈千鸣在花娘子被仇家追杀的危急关头救了她一命,说起了两人初遇姜府时各自夜探姜府的原因,才得到了这个消息。   而当时沈千鸣听到这个名叫“明珠台”的宝物时候,心里已经有所异动,听完花娘子对那件宝物的描述后,心中大惊——这件宝物不就是他父母亲放置在床头的东西吗?为何出现在了姜府?明明妹妹和他失散的时候并没有携带过这个烛台,烛台下面又为何有武功秘籍,又如何传扬到江湖上去?   一桩桩、一件件,如此扑朔迷离,让整个故事陷入了一阵迷雾之中。   12月那期的《斩江湖》写到这里就结束了,让看过的读者们都恨不得扒开作者的脑袋看看后续的故事情节到底是什么!这本书越看越入迷,里面伏笔太多、一环扣一环、动人心魄!好多人集齐《小说世界》有《斩江湖》的那几期杂志,然后将《斩江湖》裁剪下来,自己制作成小书,反复翻开,揣测接下来的剧情,甚至还自己写了后续寄到杂志社,希望能得到作者的回应。   只可惜那时候季恒正在备战高考,根本没有时间去回复。   现在林孟茜这边给季恒的任务非常重,马上就要过年了,过年期间印刷厂是不会开门的,《小说世界》杂志社也会休息,所以1月份这期,需要季恒多写一些,最好能写满六万字,作为新年大放送回馈新老读者。   之前季恒的供稿量后来维持在三四万字一个月,如今一下子翻了一倍!而且还必须在1月15号之前写好寄出,否则上海这边都来不及排版印刷发售。   幸好如今晚上不用再复习功课,可以全力去写小说,否则季恒还真的来不及!   季恒在这头写,那头吴大海也慢慢地放下了《新论》报刊,粗糙的大手悄悄地抹了抹自己眼角的泪水——明明都是自己经历过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被女婿这样一写,心里头也是感慨万千、心绪起伏不定了起来!   “哎!女婿把我也写的太好了!”吴大海觉得女婿真的是文化人,文笔也太细腻了一些,有些情绪上的把控实在精准,有些他自己都没有当时就感受出来的,却都被季恒给捕捉到了!   想到这个女婿是自己定下的,心里头又有些得意,小心翼翼地把这份报刊给收了起来放在藏钱的小柜子里锁好,背着手去厨房找王美兰去了。   心里头实在兴奋的按捺不住,一向不多话的吴大海也得找老伴倾诉一下不是? 第五十一章 :录取通知   绑着大红花的拖拉机被开进稻乡村的时候, 整个稻乡村都沸腾了!   一开始大家还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毕竟早半年前乡镇府里唯一的一辆拖拉机已经进了桃花村了, 哪里还有他们的份?现在莫名又多了一辆拖拉机,而且开过来的人明确的表示这辆拖拉机就是给他们稻乡村的!   大家兴奋之余,也是反复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搞错了,那人是市里专门给领导开车的, 对这辆拖拉机的由来也是知道一些的, 接过老乡的茶水,笑眯眯地回答大家的提问:“这拖拉机啊,好像是你们村里哪个厉害的文化人写了一篇文章, 讲了你们村村长为了给大家搞一辆拖拉机, 自己摔断腿的故事,被市里领导看到啦!这不就有了这辆拖拉机了!你们也别围着我问, 应该你们村长是最清楚的。好了好了,大家别送了, 我这儿还有事,就先走了!”   那人从拖拉机上搬下来一辆自行车,骑着自行车就出了稻乡村, 等到了镇上还了自行车后, 就坐车去市里了。   稻乡村里的人都是面面相觑:一点都没听过吴村长说过这件事啊?   吴大海就算心里头再激动,再想和村里人分享这个事情,但是他一向做人稳妥,拖拉机一天没到村里,他一天没敢往外说这个消息——万一呢?万一上面又不给拖拉机了, 那不是遛大家吗?   现在拖拉机就停在了村子谷仓的大场地上,村里的男女老少都围着这辆拖拉机打转,机灵点的已经跑到吴大海家里把吴大海叫了过来。   此刻正好是家家户户在做中饭吃中饭的时候,好多人着急忙活地灭了火就跑过来看,还有人正吃着饭呢,只好往碗里扒拉点菜,端着饭碗就出来了。   吴大海一家三口正吃着饭呢,听到外面喊吴大海的声音,隐隐约约听到什么拖拉机,心里头已经马上想起了这件事,马上放下碗筷就跑了出去。   “快!快!大海叔,谷仓那边来了一辆新拖拉机!您快去看看吧!”刘柱子跑的上气不接下气,但是脸上却溢满了笑容,看到吴大海也转身就跑,连忙想到什么似的追了上去:“大海叔,慢点慢点!您的腿刚好!”   大海叔也真是的!又不是年轻人了,怎么跑的比他还快?!腿刚刚摔断过,要是又出了什么岔子,他可是全村的罪人了!   可惜吴大海这时候还哪里听的到刘柱子的喊声,脚下像踩了风火轮似的往前奔,一直到跑到了谷仓前面,确确实实看到了那辆绑着大红花的拖拉机时,吴大海才停了下来。   大家看到吴大海来了,原本都围着拖拉机摸啊看的人,都退出了一条道出来,让吴大海走了过去。   吴大海走近这辆拖拉机,摸了摸拖拉机的机头,一向在村里表现的坚毅的汉子第一次在众人面前红了眼眶。   吴大海吸了吸鼻子,对着全村人鞠了一躬:“我们老吴家不辱使命,总算还是把拖拉机给弄回来了!这里我不敢鞠躬,都是我女婿季恒写了一篇赞扬我们村的文章被市里领导看中,才有了拖拉机!我这里感谢我女婿,也感谢大家,没有因为我的拖累而有任何怨言,还是一如既往的相信我、支持我的工作,我吴大海给大家鞠躬了!”   大家被吴大海突然的举动弄的愣住了,在吴大海跟前的几个人连忙上前扶他,不让他鞠躬——这可是一心为了他们的村长啊!他们怎么受得起!   有几个粗壮的汉子忍不住回头抹了把泪水,还有些妇女已经忍不住轻轻啜泣起来。   吴村长对整个稻乡村的贡献大家有目共睹,只是谁都没有想到吴大海会一直将没弄到拖拉机的罪责揽在自己身上。其实谁都心里清楚,要不是为了村里,要不是着急干活,或许吴大海的腿就不会摔断,或许也就不用欠大家这么多钱。   其实大家在借钱的时候心里头都默默的想过,要是村长家实在还不出就算了,大家根本就没想着这钱是拿出去借的。不过也没想到村长的女儿女婿那么硬气,挨家挨户过来签了借条,到了年底每一家都还清了!   村里大部分都是没读过什么书的人,知道是村长女婿写了文章才搞到这么一辆拖拉机,大家纷纷对季恒是百般夸奖,不过具体写了什么文章其实都没几个人正儿八经看过,只是往外吹嘘的时候,都恨不得把季恒说的跟天上文曲星下凡似的!   为了这辆拖拉机,村里派了两个年轻后生去桃花村请教怎么开拖拉机,等学会了之后,还专程要送季恒上下班,说这拖拉机是季恒弄回来的,怎么也要享受享受待遇!   季恒脸皮薄,自然是万般推脱,说自己习惯了,甚至搬出了自己身体弱,要多多锻炼,走路有益身体健康,才把热情高涨的稻乡村村民给阻止了。   季恒的名声一下子传遍了稻乡村以及附近的几个村庄,大家都说稻乡村村长的女婿不得了,一笔文章写的上头领导都动容,这次还参加了高考,这可是板上钉钉的大学生苗子啊!   吴大海每次听到别人这样夸,都是谦虚地说:哪里哪里,通知书都没下来呢!现在谁都不知道结果是怎么样呢!   嘴巴上是这么说,其实吴大海自己内心里也是认定自家女婿考个大学肯定不成问题!心里早就美滋滋的不得了了,唯一有点担心的就是怕女儿考不上,到时候不能和女婿一起上大学!   每次想到这里的时候,吴大海就头疼——怪只怪女婿太出色了!原本也是觉得自己家女儿哪哪儿都好,村里都没几个年轻后生能配得上的,可是现在看看人家小季!哎,就是再偏袒女儿,也是心里头明白,这个女婿是捡到了!   时间如流水,很快就到了十二月的下旬,在所有高考考生的焦急期盼中,第一批的录取通知书下来了!   “稻乡村知青点李玲的录取通知书到了!”   “稻乡村知青点宋明佳录取通知书到了!”   知青点那边第一批拿到录取通知书,而且一拿就拿了两个人的大学录取通知书,顿时就在稻乡村炸起了锅!   李玲和宋明佳都是考的理科,宋明佳的学校在南京,李玲的学校要在西北,毕竟都先复习了这么久,都是第一志愿就录取了。   吴晓梅听到消息后有些心神不宁,又等了两天后,还没有自己和季恒的录取通知书,也不知道是安慰季恒还是安慰自己:“他们是学理科的,理科的改卷快,分数出的也快,我们文科的肯定还要再等等,而且我还多加试了一门,对,一定是这样的!”   季恒将这段时间写完的稿件誊抄好,放下手中的钢笔,拉住了在屋里不断踱步的吴晓梅,安抚道:“才刚刚出来两个人的成绩呢!而且平时学习你也不比他们两个人差,他们都拿到录取通知书了,你更应该有信心才对!”   话是这么说,可是考场上就是有很多意外,吴晓梅忍不住又翻了一遍自己的记忆,一会儿觉得自己这道题好像写错了,一会儿又觉得那道题好像也不对了,想来想去都把自己脑袋想成一团浆糊了!   季恒虽然安慰了吴晓梅,可是自己其实也心神不宁,这几天写稿子总是中断,没有以前顺畅其实也是受了这个影响。   只是季恒上辈子到底经历过好几次这样的事情,再大起大落都面对过了,所以好歹要比吴晓梅镇定一些。   又过了两天,其他村里也有两个知情的录取通知书到了,而那两个人考的都是师范的文科类院校。   吴晓梅说,可能都是别的地方的,北京的还一个没有呢!   确实,其他知青点的知情有没有报考北京的吴晓梅不知道,不过他们这边好几个报上了。   又静悄悄的过了三天,稻乡村包括其他村落都没有再出现录取通知书,所有人的心都揪到了一起—-难道就这些人考上了吗?其他人都没有考上?   所有人的内心都开始不确定起来!   一直到第四天,稻乡村再次打破了这种宁静:北京这边的录取通知书到了,而且一到就是三封!   其中楚不凡考的最好,考上了北京人民大学!   而吴晓梅和季恒的录取通知书,却还是没有到。   那天夜里,季恒听到了吴晓梅躲在被窝里轻微的抽泣声。   季恒双手枕在脑袋后面,定定地看着黑暗中的横梁,眼神失去了焦虑:难道自己的考运如此不佳,到哪里都是考不上的命   被这段时间各种录取通知书的折磨,就连季恒也变得不确定起来,毕竟算算时间,也该差不多到了。   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吴家就等来了录取通知书!   “哎呀,真的不好意思了,北京来的录取通知书昨天我给漏了一封。”   邮局的小伙子又一次骑着自行车到了稻乡村,他心里已经对这个地方熟门熟路了,毕竟已经来了好几回了!他心里也不由得感叹,别的地方出个一两个大学生不得了了,这个稻乡村倒好,一连出了好几个大学生,真是厉害!   吴大海开的门,一听到是自己家的录取通知书,心猛地一跳,下意识地把季恒喊了出来,吴晓梅听到了动静也连忙跟了出来。   邮局小伙子扫了一眼面前的两个年轻人,直接把录取通知书递给了吴晓梅:“你就是吴晓梅吧,你的录取通知书。”   吴晓梅一愣,呆呆地接过信件,只见上面写着寄件人:北京师范大学!收件人:吴晓梅。   这确确实实是她的录取通知书,刚刚她下意识以为,来的是季恒的。   吴晓梅接过录取通知书高兴的同时,有些忐忑的看了季恒一眼,却见季恒笑眯眯地看着她,一脸为她高兴的样子。   可是吴晓梅好想问一句:她的录取通知书是到了,可是季恒你的呢? 第五十二章 :高考状元   吴晓梅是知道季恒只填了北京大学一个学校的, 她不由得有些担心:是不是季恒太过自信了,所以落空了......   这也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毕竟最近她看了报纸才知道,这届高考考生足足有570多万人,但是招生的名额不到30万,这个比例实在太低了!   积压了十年的考生, 年龄跨度从十几岁到三十几岁, 甚至有父子同场挤独木桥的情况,就足以可见这次高考的竞争压力之大!   况且北京大学又是那么好的一所大学,甚至很多考生对很多其他院校的名字都不熟悉, 只知道清华北大, 填也就填这两所大学,所以这两所高校收到的志愿生是最多的, 挑选的余地自然也是最大。   吴晓梅有些担心,但是又不敢把这话说出来, 季恒也好像个没事人一样,继续该上班上班,该写作写作, 仿佛完全不受影响。   眼看着时间又过了三天, 季恒的录取通知书还没来,吴晓梅是真的急了,目送着季恒步行去上班了,忍不住对着王美兰说道:“妈,你说要是我考上了, 季恒没考上咋办?”   王美兰自然知道女儿担心什么,而且眼看着要过年了,过完年吴晓梅就是要开学的,原本这个时候应该和女婿欢欢喜喜准备去北京的行程了,现在倒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只是到底这人心是有点偏的:“你考上了大学就好,到时候看小季自己的想法,要是想复读那就在老家读,大不了他安安心心读,也别去上班了,我们老两口供着他也行;要是他想跟你一起去北京,那也随他的意思,具体到时候怎么样,你们两个商量。”   女儿考上了女婿没考上,总比女婿考上女儿没考上好吧?小季看着也不是个心胸狭窄的人,应该不会和女儿产生嫌隙,而且女婿写书也能挣钱,最好两个人还是在一处,感情不会变淡。   王美兰正和女儿说着话,突然就听到家门口传来了鞭炮声,外面吵吵嚷嚷成了一团,吴晓梅疑惑间走出了家门,然后就被眼前的一块大横幅闪住了眼睛:热烈祝贺季恒同学高考取得我省第一名!   看着村里人都围着这两个来送横幅的人,七嘴八舌地讨论着,吴晓梅使劲用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再三确认的的确确是得了第一名!省状元!   吴晓梅长大了嘴巴,简直是不敢相信了!一直知道季恒学习非常好,可是也从来没有想到过会好到这个地步!   领头拉横幅的人笑眯眯地问吴晓梅横幅挂在哪里,吴晓梅有些无措地摇摇头:“这,这我也不知道啊,要不等季恒回来再说吧…….”   吴晓梅话音未落,村里人就叫嚷起来起哄:“挂我们村口,必须挂村口!这可是省状元啊,全省这么多个村子,谁家村子里能出一个状元出来?”   “对,没错!必须挂村口!”其他人纷纷点头,觉得这话说的非常有道理!   于是在大家欢欣鼓舞的簇拥下,这个横幅挂到了稻乡村的村口最显眼的地方,只要是路过的行人都能看到这个横幅标语。   趁着这个时候,村里机灵的人已经喊了刘柱子去把拖拉机开到镇上把季恒接回来,刘柱子拖拉机现在开的可溜了,听到命令二话不说就把拖拉机发动了起来,跑到文化站把季恒接了回来。   季恒在路上就已经听刘柱子倒豆子似的把他得了省状元的事情说了一遍,季恒按捺住心头的激动,静静地听他讲话,然后进了村口,果然就看到了那醒目的横幅!   虽然不知道全国排第几,但是能得一个省状元,也已经是对他这么多年所学、这么多年的努力一个最好的诠释了!   如果他父亲在天有灵,看到这个横幅,也该合眼了。   来送横幅的人还坐在季恒家的堂屋里,吴家被里三圈外三圈围了个水泄不通,还是刘柱子喊了一声“状元回来了!”,大家才纷纷让开了道。   送横幅的人是青淮市派过来的,说了一堆勉励季恒的话,顺便带来了季恒的录取通知书以及一个厚厚的信封,笑眯眯地对季恒道:“季同学,上了大学后还是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后要为家乡做贡献!”   季恒看着录取通知书上用毛笔写就的“北京大学”四个大字,一下子就心安了。   “保证不辱使命!”季恒接过录取通知书和信封,对他们重重地点了一下头。   要走的时候,比季恒年长一些的青年人拍了拍季恒的肩膀,对着季恒用两个人才听到的音量小声道:“信封里是我们周市长对你的勉励,好好加油啊,不要辜负我们市长的期望。”   原本季恒还有些疑惑信封里是什么,现在又捏了捏,差不多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了。   等人走了之后,季恒先打开了录取通知书,检查了一遍名字籍贯等信息,又看了一下自己确实是被中文系录取后,才珍之又珍地将录取通知书和吴晓梅的一起放进了抽屉里。   然后打开那个信封,将里面的钱倒了出来。   吴晓梅吃惊地看着桌上厚厚的一叠十元钱,接过来数了一下,竟然有五百块之多!   “这……市长还真的是大手笔啊!”状元和普通考上大学的就是不一样的待遇!   或许目前像吴晓梅这样生活在底层的人并不知道这样一个高考省状元的含金量,华国经历过了□□,如今又经历了各种平反,很多岗位上已经严重缺乏有才之士,这次高考录取的大学生已经是为了国家各个重要单位的候选人才了,更何况是被北京大学录取的省状元呢?   青淮市市长可以很明确的知道,只要季恒不要走歪路,以后他的前途,将不可限量!   所以这笔人脉上小小的投资和赞助,是十分值得的!   况且,在他的治下出了一个省状元,这都是可以成为他政治生涯上的加分项的,如何能不对季恒抛出一根橄榄枝,结下一份善缘?   季恒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下,虽然他基于这次的考试内容、考试估分都觉得自己考得不差,但是现在真的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季恒才能彻底放下心来——毕竟上辈子他在学习上经历过的不仅仅是头悬梁、锥刺股,也经历过很多至暗时刻、权钱交易,原本他还担心自己会不会又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被刷下来,现在看来华国的高考是十分透明公平的,他们几个考上大学的确实都是平时学习比较好的一批,大家基本上都是心服口服的。   季恒成了高考状元后,吴家的门槛几乎都要被踏平了,先是知青点的人得到消息前来道贺,毕竟季恒在高考前帮助了他们许多,可以说没有季恒,可能他们中有些人都没法考上自己心中如愿的大学。   这次稻乡村知青点里面的十个知青,一共考上了六个,可以说是非常骇人的一个高考录取率了!再加上吴晓梅和季恒,整个稻乡村就有八个大学生!因为这个政绩,吴大海在乡镇开会的时候狠狠出了一把风头,屡屡被镇长表扬,还树为了典型,以后但凡有什么好的优惠政策,稻乡村都是第一批享受到的乡村!   为着这个,几乎每个稻乡村的村民都会到吴村长家跑一趟,这个人几斤花生,那个人一斤鸡蛋,还有人纳了好几双鞋垫子,都让吴晓梅和季恒到时候带着去北京,几天后王美兰就帮季恒他们打包了五六个硕大的包裹,搞的吴晓梅哭笑不得,赶紧让王美兰停下。   “妈,我和季恒就四只手,哪里拎的了这么多?你放下好了,到时候我们自己搞!”   王美兰现在是彻底定心了,女儿好,女婿更好!一家门两个大学生,谁家能有这个荣誉?只是随之而来的,又是儿行千里母担忧,一想到从小长在自己身边的女儿要去上大学了,还是北京那么远的地方,难免心里头就慌张了起来,什么都想让他们带着,就怕他们到了外头不习惯。   “妈,你放心,到时候我会照顾晓梅的,也会经常写信回来。村委那边也有电话,我们可以打电话给你和爸,所以你不要太担心我们了!等我们在北京站稳脚跟,你们也可以上北京来看我们。”   这次大学的开学时间是在春季,差不多还有两个月就要开学了,然后这段时间又正好挨上一个过年,王美兰弄好了年货后,就开始操心季恒和吴晓梅的行礼,就怕漏了什么。   王美兰原本还想念吴晓梅几句,不过听到季恒这样一讲,心里头也安稳了一些,毕竟有季恒在外头照顾吴晓梅,不像有些小姑娘自己独身一个人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到底还是放心多了。   晚上吴晓梅和季恒躺在床上,想到不久就要去北京了,吴晓梅兴奋的有些睡不着,翻来覆去一个多小时候,突然坐了起来把季恒摇醒:“季恒,我准备提前一个月出发去北京,你说可以吗?”   季恒本来已经有些睡眼朦胧了,闻言有些发愣:“为什么这么早?”   吴晓梅眼睛亮的惊人:“我听说北京有很多好东西,前段时间我好几个小姐妹都想叫我给她们从北京带东西回来,到时候我去探探,说不定能赚上一笔!”   吴晓梅对于赚钱的事情总是乐此不疲,这不,人还没到北京,已经考虑起了自己的小买卖!   吴晓梅想好了,反正供销社赵社长、粮站的朱站长,还有黑市的明哥这边她都有电话,只要她在北京站稳脚跟,了解到一些渠道,就可以通过这些关系把北京这边的东西运回来让他们去销,保证稳赚不赔!   基于之前小打小闹的一些合作,吴晓梅已经认可了这几人的人品,准备明天一早就去镇上拜访拜访他们,和他们聊聊这事,看他们有没有兴趣干。 第五十三章 :离开家乡   吴晓梅想要提前出发, 季恒心中也对北京向往了许久,在他这边自然也是支持的, 只是轮到和王美兰说的时候,却遭到了反对。   “这么早过去干嘛啊?你们学校都没开学,这一个多月是要住哪里?咱们在北京就你哥一个人,他现在也是在军校读书出不来, 安排不了你们。再说马上就要小半年见不到面, 在家多呆几天不好吗?”   王美兰一边给吴晓梅和季恒夹菜,一边抱怨吴晓梅的决定,在她看来吴晓梅还一直是长在她手心里的小姑娘, 就算结婚了, 也一直住在身边,本来就对她要去上大学很舍不得、很不放心了, 现在又要提前出发,哪里能同意。   “妈, 你就让我们先走吧!到时候去了学校我们就要学习了,我想和季恒先去北京看看□□和长城,好多地方先逛逛熟悉熟悉, 季恒也说要拜访他编辑部的那个周编辑, 是不是啊,季恒?”吴晓梅桌子底下的脚踩了一下季恒,对着季恒眨了眨眼。   做生意的事情她爸妈都不怎么支持,所以吴晓梅不敢说自己是要去北京看看有没有什么商机,只能变着法子想理由, 把季恒也扯上了。   季恒呆愣了一下,不过他反应也快,闻言马上接口:“是的,周编辑让我参观他们编辑部,说到了那边会招待我们,还说带我们去游览北京,还要和我商量接下来要写的文章,参加一个作者交流会,所以早一点过去对我们有好处。”   吴晓梅恨不得在底下给季恒竖起大拇指了,没想到她男人脑子这么好使,说的跟真的一样。   王美兰有些无奈,这一桩桩一件件的听起来都是正事,可是........   吴大海是最后的拍板人:“好了好了,孩子大了也该出去长长见识了,既然他们到了北京有人接待的,早点去也好,你就不要舍不得放人了,早晚都是要飞出去的!”   人都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好女儿也不该就困在柴米油盐里面,也都二十出头的年纪了,是该出去闯闯,他们只要在老家照顾好自己,不要拖累几个孩子就好了。   吴大海心里就算也舍不得,但是到底也赞成子女能有更多的见识才有更好的发展,说完之后也不管王美兰瞪着他的小眼神,放下碗筷转身进了房间。   “你看,你开心了,你爸心里也舍不得你们哩!现在应该是回房间抽烟去了!”王美兰无奈地用手指点了点吴晓梅的额头,看阻止不了,只能马上盘算起来到时候把女儿女婿再带点什么东西上路。   吴晓梅被她妈说的也有一丝惭愧,但是一想到外面的世界,一想到是要去首都北京,这心里又是火热了起来,那点不舍也被自己对新世界的向往冲散了!   年轻总归气盛,也总归更向往远方而非固守原地。   没想到才一会儿吴大海就又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塑料袋,吴晓梅眼尖,一眼就看到塑料袋里装的是一叠毛票子。   “这次咱们村里一下子出了这么多大学生,镇上面给我的奖励,一共三百块,你们小两口收好。”说着就要把钱往吴晓梅手里塞。   吴晓梅连连摆手,这个钱她哪里可以要?他爸妈手里头现在一点积蓄都没有,原本他们还想走之前给她爸妈一点钱的,哪能反过来要他们的钱。   吴大海抓住吴晓梅的手就把钱塞进去,拍拍女儿的手让她安静下来听他讲:“今年队里收成好,马上过年了,我算了一下,虽然我今年出工少了,但是也还能余下两百多块钱。我和你妈在村子里基本上用不到钱,明年的粮食也都有的剩,都说穷家富路,这三百你们两个带在身上,哪怕到时候用不完放暑假的时候给我带回来也行!到了北京出穿住行都要钱,你们听爸的,钱是人的胆,带着才不慌!”   吴晓梅被吴大海说的眼睛都有些红了,突然刚刚被同意快点出门的开心也没了,心里头有些沉甸甸的,感觉自己有些不孝。   吴大海又站起来拍了拍季恒的肩膀:“晓梅就拜托你了,你们两个出门在外互相好好照应!”   老丈人说完这句话,就踱着步走了,毕竟他粗糙了一辈子,不好意思在子女面前多表现出自己感性的一面。   一家人在家里欢欢喜喜过了个春节,过完春节后吴晓梅和季恒就正式开始收拾行装准备出发了。   稻乡村的人知道今天吴晓梅和季恒就要出发,硬是要让刘柱子开着拖拉机把两人送到了市火车站,吴大海这次也算是“徇私”了一回,带着王美兰一起送孩子到火车站。   也幸亏开了一辆拖拉机又带着吴大海和王美兰,否则就算是吴晓梅精简下来的五个背包,她和季恒两个人也是拿的吃力。   到了火车站已经是中午了,五个人在火车站一人吃了一碗面条,火车下午1点半出发,在王美兰千般不舍、万般叮咛下,把两个孩子送上了火车。   因为春节后火车票紧张,吴大海也是托了人了,就抢到两张硬卧,一间房间里四个卧铺,吴晓梅和季恒正好是上下铺,此刻对面床铺的人不在,只有季恒和吴晓梅两个人。   从青淮市到北京要坐绿皮火车两天一夜,季恒他们一早上就起来往市里赶了,又拎着大包小包上了火车,此刻两个人都有些累了,坐在下铺喝水休息。   很快对面床铺的人也上来了,一个是一身职业装非常干练的女人,领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还有一个也是和季恒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看着很是斯文。   这车厢里的人都是属于安静型的,一个下午除了季恒和吴晓梅轻声交谈了一下以外,小男孩一直依偎在他妈妈旁边睡觉,年轻男孩手里拿着一本杂志在静静地翻阅,车厢里很多时候都是寂静无声的。   季恒和吴晓梅都是第一次坐火车,两个人一开始不时地看向窗外的风景,但是看着看着也觉得一直差不多是这样,也就有点疲了,吴晓梅下午也睡了个午觉,季恒则坐在她旁边掏出本子构思小说接下来的细纲,寻找一点灵感和思路。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晚饭的点,小男孩也从他妈妈的怀里醒了过来,说饿了。   那干练女子应了一声,翻身下床,理了理自己的衣服,让小男孩呆在车厢里不要乱跑,就去买饭了。   吴晓梅从王美兰给她准备的行李包里掏出了两个饭盒子,递过一个给季恒,里面装的是王美兰特意做的鸡蛋薄饼,里面放了白菜丝和胡萝卜丝,然后再配上王美兰自己做的肉酱,滔一勺涂在饼上卷起来吃,配上一口热水,只觉得满口都是香味!   王美兰做饭的手艺一般,但是熬酱真的是一绝,这个酱一打开就满车厢的香味,小男孩坐在对面眼巴巴地看着吴晓梅和季恒吃,馋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吴晓梅受不了这个孩子的小眼神了,忍不住问道:“那个,你要吃吗?要吃的话我给你卷一张?”   村里头小孩子多,也经常遇到到别人家扒上桌头就吃的孩子,所以吴晓梅以为这孩子也会接薄饼去吃,没想到这孩子虽然馋,但是却摇了摇头,自己跳下了床,伸头往车厢外去看,估计是等他妈妈回来。   吴晓梅意外了一下后,照旧和季恒继续吃了起来:“对了,妈还给我们煮了好几个茶叶蛋,一会儿你保温瓶里打点热水回来,晚上要是饿了可以泡在开水里温着吃。”   季恒这些小事上都是听吴晓梅的,闻言“嗯”了一声,准备吃完了就动身去打水。   小男孩无聊地在车厢里转了转,突然抬头看到了他上铺年轻男子手里捧着的一本杂志封面,忍不住仰起头问他:“你是不是在看《斩江湖》?”   年轻男孩名叫冯睿,闻言一愣,从小说中恍然回神,看到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问他,有些莫名地点了点头。   小男孩立刻激动了起来:“你看到最新一期了吗?”   冯睿再次点头,小男孩马上滔滔不绝起来:“我也看了!实在太好看了,你说武林大会上沈千鸣能得第一吗?他已经练成了神功秘籍,现在功力这么深厚,应该和那个崆峒派的云皓天比试会赢的吧?”   季恒一月最新刊的《斩江湖》已经写到了沈千鸣从妹妹沈千清那边拿到了武功秘籍,并且闭关苦练、神功大成,开始密切调查自己家灭门惨案的同时,江湖上武林大会召开,沈千鸣和他们少林寺的一众师兄弟一起前往参加武林大会。   而沈千鸣作为少林寺年轻一代弟子中的佼佼者,被选上同其他门派的精英弟子进行切磋,说是切磋大家打起来也丝毫不会相让,为了都是在众多门派之中一争高下。   这里季恒对各大门派都进行了详细的描写,同时又有精彩的比斗场面,几场战斗高潮迭起,沈千鸣一路过关斩将,几乎毫无敌手,几个年轻弟子被沈千鸣打的落花流水,尤其是崆峒派的几个弟子,一开始放了狠话,后来几乎是颜面扫地。   为了这个,崆峒派的长老之一、江湖排名第十的高手云皓天直接出手,想要以大欺小、灭了沈千鸣的威风。   冯睿也是看到了这里,后来发现到了这里就没了,还忍不住翻了又翻才确定是真的没了,正在懊丧间,倒是有个小读者和他讨论起了剧情。   “我觉得应该是能赢的,虽然云皓天江湖排位高,但是沈千鸣已经神功大成了,不一定比他弱!”   “是的!我也这么觉得!就是那个云皓天太讨厌了,以大欺小,少林寺的长老也不出来说话,哼!”   “对了,你说为什么那个武功秘籍会流落到姜府?灭门惨案会不会和他们有关系?沈千清都已经开始怀疑她的义父义母了。”   冯睿思索了一下摇摇头:“不好说,现在作者还没表露出蛛丝马迹出来。哎,要是能遇到季独行本人就好了,这里我翻了好几遍了,还是没有任何线索和伏笔。”   …….   吴晓梅听着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小说剧情,忍不住揶揄地看了季恒一眼:你们找的作者本人就在你们面前呢,而且刚刚还坐在这边构思接下来的剧情! 第五十四章 :抵达北京   季恒被吴晓梅揶揄的眼神看的有些不好意思, 这也是他第一次听到两个完全陌生的人对他的小说内容有评价,这个感觉还挺奇妙的, 尤其是其中的一个读者年纪还这么的小........   冯睿和小朋友聊了半天,突然意识到这个小孩的年纪:“小朋友,你不得了啊,年纪小小都看的懂啦?这个季先生写的小说还挺多历史内容的, 里面有些字也生僻, 你都是自己看的?”   “哪里啊,他啊,里面好多字不认识, 一天到晚缠着他姥爷给他念, 要他姥爷解释里面的内容,他姥爷被他闹的没办法了, 只好找了一本字典让他自己翻着看,就这样还看的磕磕碰碰的, 但是不得不说,为了看这本小说,我儿子就这几个月, 字倒是认识了不少。”   常悦欣听到两人的对话, 端着两盒盒饭走了进来,递给儿子一盒,自己坐在下铺的小餐桌前吃了起来。   看的出来,常悦欣条件应该不差的,打的饭菜都是捡好的打, 红烧大排、肉沫茄子、白米饭,给小孩打的也是一模一样的饭菜,量大也不怕小孩浪费。火车上的饭菜不要票,但是贵,这顿饭下去得吃掉个三四块钱。   冯睿倒是有点佩服这个小孩子了:“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还认识不了几个字,更不可能去读这种长篇小说,你家儿子真的厉害!”   冯睿年纪轻,讲话也真诚,丝毫不像常悦欣平时在单位里遇到的一些虚与委蛇的老江湖,人家夸奖就是真心实在的夸奖,所以常悦欣难得受用的很:“我家小安就是调皮些,脑子是还可以,随他老子。”   看了一眼冯睿的模样,常悦欣忍不住猜测道:“你是要去北京?今年的大学生?”   虽然现在离开学还有两个月的时间,但是这趟火车是唯一一辆从青淮市到北京的直达火车,冯睿又是一副书生气的样子,还独身一人,背包里鼓鼓囊囊的好像也是装着书的样子,所以常悦欣有此猜测。   冯睿愣了一下,点头:“是的大姐,我是要去北京上大学,我家里人在北京,所以提早点过去。”   常悦欣还没反应,倒是吴晓梅轻轻惊呼一声:“好巧啊!我们也是去北京上大学,你是哪个学校的?”   一时之间常悦欣也是惊讶了,这年头能考上大学的都是人中龙凤,更何况还是北京的大学。   原本常悦欣也觉得季恒看着更加像个大学生的模样,书生气更重,但是他和吴晓梅明显是一对,谁看到过上个学还要带着老婆的?所以常悦欣将他们两个判断为去北京观光的小青年夫妻或者是去走亲戚,倒是万万没想到一个车厢里碰到了三个大学生!   冯睿周边就他一个人考上了大学,所以现在能在火车上碰到两个一起去上大学的同学也是好感倍增,有些害羞又有些骄傲地回答:“我被清华大学录取了。”   吴晓梅忍不住伸出了个大拇指:“你好厉害!我叫吴晓梅,我是北师范外语系的,这是我男人,他是北大中文系的。”   冯睿原本觉得自己一个清华的大学生肯定算是佼佼者中的佼佼者了,哪里知道对面这个姑娘还是外语系的,这年头考个外语系可不比考上清华简单,而且还是大家都争破了头皮都想去考得北师大。   毕竟这个年头很多人都想考师范大学,吃香程度不亚于清华北大,师范生可都是有国家补贴的!   然后她男人还是北大中文系的,和他学校比肩的大学、王牌的专业,一时之间,冯睿原本的一点点小骄傲也迅速压了下去,正色看向对面两人。   “很高兴认识你们啊,我也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冯睿,是清华物理系的。”   看到对方的目光转到自己身上,季恒也自我介绍了一下:“我叫季恒。”说完矜持地点了点头,他还是不太习惯和一个陌生人贸贸然地熟络起来,但是吴晓梅就好像天生有与人打交道的本事,很快就能与周围的人打成一片,所以刚刚他也只是静静地听着吴晓梅和他讲话,没有插嘴。   常悦欣听到“季恒”这个名字,总觉得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沉思了一会儿,突然脑海里闪现出来今天和她爸的对话。   她爸这两年刚刚从教育局退下,结果去年12月就展开了轰轰烈烈的高考,他一直引以为憾,没能主持青淮市第一届高考,昨天她离开前还感叹:“之前在教育局都没有好好做教育局该做的工作,现在好不容易恢复高考了,倒是退下了。这届高考我们青淮市还是出了个省考状元,季恒,名字就好,持之以恒,那作文我看了,写的真的好,是个人才啊!也不知道我们市里有没有好好奖励一下,这种人才可一定要拉拢住!”   所以这个时候听到“季恒”这个名字,考上的又是北京大学中文系,常悦欣不是就对上了么!   “小伙子,你是不是就是我们青淮市的省考状元季恒啊?”常悦欣笑眯眯地问道,心中已经是觉得□□不离十了。   这年头虽然信息不够发达,但是季恒这个名字也是在省报刊上出现过的,只不过订阅报刊的人少,关注的人也少。   但是少也并不表示别人不知道,比如常悦欣有她的渠道,关注这方面动态的冯睿也知道。   顿时,在对面三双眼睛的注视下,季恒有些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呼!我真是妄自尊大了,刚刚还觉得我一个考上清华的已经是不错了,心里还有点小得意,没想到真正的牛人在我对面啊!失敬失敬!”冯睿说的坦坦荡荡,把自己刚刚的小心思也一并吐露了出来,非但不让人讨厌,反而觉得有趣又真诚,惹得吴晓梅和常悦欣都笑了出来。   经过这些天大家对他这个高考状元的“追捧”,季恒现在面对这个名头已经是安之若素了,淡定地摇了摇头:“学无止境,这个状元名头也不过是一时的,以后到了大学里,大家学了更多的知识,到时候在各自的专业领域里和专业的人一竞高下,那才是有意义的第一名。”   季恒现在已经通过各种书本报刊很好的了解到了现在这个社会,也了解到上了大学并非就是要从政的,这是一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社会,不是只有高官厚禄才会令人尊敬,搞农业的、搞生产的、搞科研的、写文章的,都能出人才,都能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选择面要大的多,专业度也高的多。   冯睿只觉得季恒谦虚,对他的好感又加深了一层,而在社会上早就历练过好几年的常悦欣则更看重季恒不卑不亢的态度——能考上状元的人,脑子肯定是好使的,但是能在众人的赞美中还能保持平常心,这样的人,以后一定不一般!   常悦欣也生起了结交的心,她今年三十三岁,十八岁参加工作至今,社会经验要比在场的三个大学生都丰富的多,说话也自有她的气场,她直接从自己的黑色小皮包里翻出一个名片夹,掏出三张名片给三个大学生递过去,笑着道:“我叫常悦欣,你们叫我欣姐就行,我在北京的百货公司上班,是里面销售科的科长,以后你们想要买什么东西都可以找我。”   冯睿和季恒可能还没察觉到这张名片的力量,吴晓梅则是抓着名片的手都有些发抖了,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果然早出发是对的选择!   后来一路上,欣姐的儿子小安一直一个人乖乖翻阅自己做成的《斩江湖》的小说,常悦欣和吴晓梅聊的火热,冯睿和季恒也聊了一下北京目前大学的现状和情况,说好了等开学后两个人再聚聚。   这是季恒到了这个世界后,第一次遇上一个思维如此迅捷、阅读量非常大的年轻人,和他谈论的换题都有自己的思想深度和广度,并不人云亦云,讲话有的放矢,为人也豪爽真诚,让季恒感受到了久违的交谈的愉悦。   火车上两天一夜的行程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是到了临别的时候,大家倒是都有了点依依不舍。   常悦欣拉着吴晓梅的手说道:“妹子,等你们在北京落了脚,就到姐家里来玩啊!不来我可是要不高兴的!你那些小姐妹不是想要带些东西吗?你到时候把单子给我,姐保管给你都弄好的!”   吴晓梅人长得好,嘴巴又甜,脑子又活络,女人间的友谊也是来的莫名其妙,常悦欣就是觉得吴晓梅这人很对她的胃口,当然也不排除因为他们夫妻两个大学生身份的另眼相看。   吴晓梅也是高兴,没想到一路上就交上了一个朋友,连忙点头应是,在几人的依依惜别之中,才分别各自下了火车。   一出北京的火车站,吴晓梅和季恒就被火车站外面的世界给镇住了!   两个人一个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青淮市了,一个从清末穿越而来,哪里见过这样的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不说别的,光各种小轿车就看的两人目不暇接,还有北京人的穿着打扮也是比稻乡村里的人时髦多了去了,明明现在北京的天还冷着,街上就能看到好些姑娘穿着厚厚的打底袜,外面是马甲裙罩着长宽呢子大衣,蹬着高跟皮鞋,走起路来都是带着一阵风!   吴晓梅有些无措地紧了紧自己脖子里的红丝巾,这是季恒送给她的,一直被村里姑娘们羡慕,可是到了这里,莫名让吴晓梅有些不安忐忑,衣服也偷偷板正了一下,可是穿着大棉袄的自己是怎么都比不上那些北京姑娘的时髦的!   季恒到底一个大男人,又忙着在人群中找人,对穿着打扮之类没那么上心。   终于,季恒在人群中看到了一个儒雅的中年男子,高举着“季先生,周琛和接”的牌子,连忙拉着吴晓梅大包小包地走了过去。   “你好,是周琛和编辑吧?我是季恒。”   季恒放下手里的行礼,伸出手准备和周琛和相握。   周琛和和他想象中的差不多,带着金丝边的眼镜,人长得斯文儒雅,看着一副好脾气的样子。   但是季恒在周琛和想象中可是要差很多,周琛和盯着季恒看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连忙伸出手握住季恒的手:“季先生,久仰久仰!” 第五十五章 :北京买房   周琛和之前一直以为季恒的年纪至少和他差不多或者是要比他年长的一位先生, 因为观其文风老辣、历史沉淀感浓厚,又说过自己这次来北京是带着另一半一起过来的, 所以也没有往高考上大学那方面去想,只以为是受邀参加作者协会交流大会才来的北京。   结果没有想到对方是一个这么年轻的年轻人,而且来参加作者会是顺带,人家可是正儿八经来北京上大学的!   周琛和借了单位里的小轿车来接季恒, 所以帮着他们拎了两个包, 带着他们到了停车的地方,就将行礼全都塞到了后备箱里面去。   吴晓梅长出了一口气:幸亏季恒的编辑朋友来接应,否则都不知道拎着这么多东西往哪里走!北京实在是太大了, 吴晓梅都坐在后座一直看着沿路的风景, 马路都是那么宽、自行车已经不是奢侈品,好像人人都能有一辆似的, 已经行驶了好长时间,但是好像还是在市区是的, 繁华热闹一点不减!   周琛和带着季恒和吴晓梅到了他们单位附近的一处招待所,然后递了房间钥匙给他们小夫妻两个:“你们在上面休息一下,等到中午我过来带你们去尝尝我们北京特色!”   季恒也没想到周琛和招待的这么周到, 有些不好意思:“周编辑, 你能过来接我们已经是帮了大忙了,怎么还好意思让你带我们吃饭,要不还是算了吧!”   吴晓梅暗暗翻了个白眼,觉得自己家男人真的是不会来事,只好站上前一步悄悄拉了拉季恒的衣角, 然后笑了笑对着周琛和道:“周编辑,我家季恒的意思是让你带我们吃饭肯定是不好意思的,一会儿这顿饭肯定是我们来请!周编辑一定要给我们这个面子啊!”   季恒也品出味来,刚刚自己的拒绝有些不妥,连忙附和道:“是的,我们来请,周编辑一定要给我们这个面子!”   周琛和和不少作者打过交道,里面也有些和季恒这样有些不通俗务的文人,所以也没有觉得什么,听他们小夫妻两个这么坚持,于是也是从善如流:“那行,一会儿11点半我过来接你们,现在你们先好好休息一下吧,我单位就在这个招待所的边上,出门左拐就是,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电话,有事到前台打个电话过来就是。”   周琛和事情安排的仔细妥帖,季恒接过名片后小心地放进了自己的内侧袋里。   吴晓梅目送着周琛和离开,忍不住好奇地问季恒:“原来你在妈面前说的是真的啊,真有作者会什么的?”当时她还以为是季恒为了配合她说要提早到北京,随口说的呢!   季恒无奈地看了吴晓梅一眼:“我这人不太爱说谎的。”   304号房间,季恒和吴晓梅爬上三楼,找到自己对应的房间号,然后打开了房门。   “哇!季恒,你快看,这里还有电视机!”   “这个沙发真软!”   “这个床也好软好干净啊!诶,这下面不是棉花垫被,是个床垫子!这也太高级了吧!”   “还有这里,快来看啊,这就是自来水吧?!我一扭就出水了!你看我聪明吧,都不用人教我就会使啦!”   吴晓梅像个小蜜蜂似的这边看那边看的,心里头又震惊又欢快,把这个带了一个卫生间的招待所转了一个遍,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哪里都要研究一下。   以前季恒知道自己是穿越到了70年后的世界,可是他呆在稻乡村,也没觉得周围有比自己以前的生活环境好多少,唯一让他新奇的不过是偶尔出现的自行车、小轿车、收音机这些东西,但是这些东西也不属于他,他也没怎么用过,还是到了镇上上班的时候偶有见到,在稻乡村的时候只感觉那日子比上辈子的日子还要苦、还要不便一些。   而现在身处于这个招待所的房间内,季恒才知道,原来这真的是70年后才有的世界,已经如此的便捷,室内有可以靠着开关就亮灭的电灯,厕所里有一个水龙头,一扭开就有源源不断的水流出来,打开电视机,里面就有和现实世界中一模一样的人讲话、表演!   夹具原来也可以不再是简单的木柜子、木床,也能弄上柔软的垫子,坐上去有回弹力!   所以比起吴晓梅的不淡定,季恒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基本上吴晓梅一喊到什么,季恒也兴致勃勃地跟在后面去看,两个人足足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才把房间里的角角落落都摸索了个遍。   两个人到招待所的时候是9点半,现在看着墙上的时钟已经要10点半了,吴晓梅立刻想起了正事,把行礼包打开拆出了梳洗的东西:“季恒,我看到刚刚厕所里有两瓶热水,咱们先洗漱一下,在火车上带了这么久都没好好洗洗,一会儿回头土脸地去吃饭可不成。”   季恒也是注重仪表的人,所以两个人快手快脚地洗漱了一番,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就下楼了。   下楼的时候,发现周琛和已经坐在大堂里面等着了,季恒连忙走近过去:“周编辑,我们好了,要不现在就走吧?”   周琛和也是刚到,闻言笑着带着两个人上了车,一边开车一边介绍起了北京:“刚刚晓梅同志说你们都挺爱吃鸭子的,一会儿咱们就去全聚德那边吃烤鸭,那可是咱老北京的名菜,连周总理都用他来招待外宾呢!”   “到时候吃完了我再带你们去□□城楼那边兜一圈,以后有空了你们可以在王府井那边逛逛,有些好玩的去处的。”   季恒听了咋舌:竟然可以到以前皇城门口转悠,现在是真的没有皇帝的世界了啊!想到自己能近距离去看□□、去看紫禁城,季恒内心还是有些激动的!   周琛和为人不仅儒雅温和,还幽默风趣,听着他说话,时间过得飞快,不一会儿就到了全聚德饭店,周琛和点了两只烤鸭,还教了他们怎么用面皮卷上大葱、黄瓜丝和片的片片金黄的烤鸭蘸着酱吃。   吴晓梅和季恒都是第一次吃,在稻乡村吃个红烧肉都是难得的美味了,哪里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不过尽管如此,两个人也都是有修养的,没有表现的狼吞虎咽的,只是到底把两个鸭子都吃的个精光——没办法,肚子里没啥油水,遇到好吃的确实吃的进!   季恒转身去结账的时候,才被告知周琛和已经结过账了,忍不住问了一下账单的金额,顿时心下一凛——北京真的是天子脚下,这一餐竟然花费了十五块八毛钱!是他在文化站上班大半个月的工资了!   季恒知道再给周琛和钱他是肯定不收的,推说两人舟车劳顿准备回招待所休息了,分别的时候季恒从楼上带了一叠稿纸交给了周琛和:“周编辑,这是我在老家写好的一篇短篇小说,我觉得这个是比较适合发表在《新论》上的,算是做个新的尝试,你回去后帮我看看行不行。”   周琛和一直深叹于季恒的文字功底,对季恒后来发表在《小说世界》上的长篇小说《斩江湖》也一直在关注,甚至也成为了资深读者,一直在追着看,心里也遗憾这篇小说不适合《新论》的题材,否则将会给他们报社带来多少的读者啊!光看每期《小说世界》日渐走高的销量,就让人心里羡慕的很!   如今见季恒出了散文诗歌外,还尝试了精简的短篇小说来迎合《新论》的题材,周琛和心里知道十有□□是因为他上次给他信里约稿的缘故,心下有些感动。   要知道周琛和是资深编辑,自然也很清楚市场写作价格,像季恒《斩江湖》这种能带动一本杂志销量的小说,起码千字六元起步,好一点八元十元都有可能,现在行文至二十五万多字,季恒靠着这篇小说都能赚个一两千块钱不成问题。   而且这种长篇小说以后是可以集结成册,进行发售,这样又可以赚一笔,光论钱的话,肯定是将精力花在《斩江湖》上更加划算。   但是季恒还是看在他的面子上,做了新的尝试,要知道年底的时候《斩江湖》那边季恒一下子掏出了六万字的稿件,按照他之前还要备战高考来讲,那么短的时间要写出这么有水平的桥段,要花的心思和时间绝对不会少,在这种情况下,季恒还去琢磨《新论》的约稿,确实不辜负他这次车接车送,这般重视。   周琛和珍重地把稿子放进了自己的公文包里面,笑着对季恒说道:“咱们作者交流会在二月十五号开始,但是我没想到你们这么早就来了,先给你们订了三天的招待所,到时候季先生你准备是继续住下去还是怎么样?”   “快别一直叫我季先生了,就叫我小季或者季恒就行。我和晓梅准备这几天去我们大学附近看看有没有租赁的房子,想租一套。”季恒和吴晓梅早就商量过,毕竟他们两个新婚夫妻,正是情浓的时候,分开也不舍得,而且季恒答应过吴大海和王美兰照顾好吴晓梅的,更不可能放她一个人在外面。   周琛和转念一想也对,小夫妻两个一起来北京上大学,当然是住一起互相照应更好:“那行,以后我就叫你季恒好了,我这儿有个朋友,他叫申宏杰,是个北京通,哪儿都熟,你想租房子找他就行了。我一会儿回去了和他打个招呼,让他明天早上过来找你们,带你们去看看房子,在北京尽快有个落脚的地方,这样以后我们联系也方便。”   快要走的时候,周琛和突然回过身问季恒:“其实季恒啊,你考虑过在北京干脆买个房子住下来吗?你要是有考虑的话,我倒是知道一个地方,离你学校还挺近的,以后你们出行也方便。你要是感兴趣,我让小申带你们过去瞧瞧。”   季恒一愣:他倒是还没想过在北京买房子。 第五十六章 :居大不易   申宏杰是个很靠谱很地道的北京人, 知道季恒他们要看房子,先是带到了东单区和西单区那边去看:“你们是老周的朋友, 那就也是我申宏杰的朋友,喊我一声哥就行了!之前老周说你们要租房子,那肯定是捡离你们学校近的地方住,你们两个学校都在海淀区, 离得也不算太远, 到时候弄两辆自行车,来回也方便。但是说要买房子的话,那边就是乡下了一点, 照我说, 不值得买,要买就买东西崇宣这四个区的房子, 就是东单区,西单区, 崇文区,宣武区,这几个区才是咱的市区, 住着热闹, 出行方便,以后你们要是在北京安家落户你们上班,孩子上学都便宜!”   申宏杰快人快语,带着季恒和吴晓梅看了几处房子,都是单元楼的楼房, 一开始吴晓梅还好奇是楼房,但是看着人挤人,房间还狭小就有些不是很喜欢,再问过价格后更是沉默了。   一间二楼的房子,大概也就三四十平米,采光又很差,里面看上去黑乎乎的,再加上这么点地方要住五口人,这家人可能也不太爱收拾,杂物太多,连个转身的地方都没有。   就这样的房子都要喊价1500块,吴晓梅尝试着还一下价格,对方看吴晓梅和季恒是外地来的,连一分钱都不愿意让,估计是看他们两个人年轻,根本没这么多钱买房。   其实这个价格倒不是买不起,季恒这边还完了债还剩下1200块钱样子,吴晓梅之前做点小生意也捣鼓到了200块钱,再加上季恒考上状元市长奖励的500元,吴大海临走时候给的300,加起来就有2200块钱样子了,在这个年代都算的上是身怀巨款了!   所以之前申宏杰问两人预算的时候,吴晓梅说想要1000到1500左右房价的房子。   原本吴晓梅以为这个价钱的房子已经算很好了 ,毕竟吴晓梅看报纸的时候了解到北京人的平均月工资也就六十块钱左右。   一连看了三处,都是类似这样的房子,申宏杰也看出来小两口是不满意这样的居住环境,忍不住劝到:“你们刚到北京,现在手里头钱也不多,买个三四十平人家的职工房也不错了,毕竟就你们小夫妻两个住,也不需要太大的地方。你们也别嫌贵,这些房子都紧俏的很!”   看了看四周没人,申宏杰才压低声音说道:“去年开始陆续有被平反冤假错案的,以前没收的老房子也还了回去,这才有些人家有房子住了,不需要之前单位分配的职工房了,才拿到市面上来卖,否则根本没有这些空房子,有钱都买不到呢!”   “而且现在买房卖房都要有关系才搞得定,否则过户就是一个问题。但是你们有了房子,就能把户口迁过来,以后也是北京人了!再一个,你们别看这些房子不怎么样,可是买房是要看地段的,以后等咱北京城发展起来了,这里的房子肯定更贵!你们现在买了吃不了亏!”   申宏杰帮忙跑腿办事,里面肯定是有好处费的,但是他也完全没有忽悠季恒和吴晓梅,说的都是实在话。   甚至于在场的三人都没有一双能看见未来的眼睛,他们根本不知道以后北京的房价会涨到怎样恐怖的一个价格,这里市中心的位置又是多么的难抢!   只是现在的季恒和吴晓梅根本看不到这么长远,季恒是对房价什么的一点没概念,吴晓梅虽然有做生意的天分,可是初到北京,一切都那么陌生,就算心里隐隐觉得买下来肯定不吃亏,但是就用于居住来讲,实在不符合心意,毕竟她是在农村里呆大的,乡下没有别的好,就是地方法,活动的开!   现在花这么多钱,买了一个乡下堂屋大小的地方,吴晓梅实在是有些难以接受。   但听申宏杰那么一分析,吴晓梅也有些心动,毕竟这是市区的房子,而且买下来她和季恒的户口就有着落了,也不是买不起,窝再小也算有个落脚的地方不是?靠着她和季恒的本事,难道还怕以后买不起大房子?现在先过渡一下也行吧!   刚要开口应承下来,季恒却先开口拒绝了:“申哥,我们在乡下住惯了,还是喜欢平房,大一点的那种,我觉得要不还是别买市区了,既然以后肯定都要置换的,那就干脆先买在我们学校附近的海淀区,以后等攒够了钱再往市区跑好了,这样也方便。不知道申哥你在那边有没有房源”   申宏杰想了一下,有些迟疑地回答道:“有是有一处,就是那种乡下的平房,算是在你们两所大学的中间位置,我之前有看过,是个老宅子,住你们小夫妻两个是仅够了。只是有些破旧了,而且要价也不低,说是1200,看房主的意思,可以稍微便宜一点点,但是也不会很多,你们要是想看我就带你们去看看。”   其实在申宏杰看来,那边的房子一点都不值这个价,就是一个老房子而已,还在郊区,破破烂烂的,除了大一点,一点都不实惠。   只是这年头还没有商品房买卖,市面上能够出售的房子少之又少,如果季恒他们想要在学校附近租房那他倒是知道好几个地方,但是买房他还真就只知道那一处。   吴晓梅原本想就落定在西单区那边了,现在听季恒这样讲,也想着再去看看,毕竟买房是大事,货比三家不吃亏。   申宏杰有辆摩托小三轮,拉着两个人往海淀区的方向走,不过路过一处四合院的时候停了一下来:“正好咱来都来了,其实你们大概想要什么样的房子我老申心里有数了,你们到这里来看看,保证你们满意,只不过这个价格也高的吓人,这个四合院的房主要卖一万八千块钱,而且一分钱不讲价,现在咱买不起,但是也可以打打样,哈哈!”   申宏杰一个是真的热心,还有一个他也是看好季恒夫妻两个,听周琛和讲,季恒写文章能赚不少,而且是北大的新生,他老婆是北师大外语系的,两个人可以说都是人中龙凤,还怕以后买不到心仪的房子?   想着交好两人的心态,申宏杰也是不厌其烦的带两人看房子。   站在这座四合院的门口,季恒就知道这房子以前的主人不一般,门口立着两个石狮子,在清代,只有官至五品的官员家门口才能放石狮子,虽然现在牌匾什么的已经不在,但是季恒可以肯定,里面不会让人失望。   果然,敲开门是一个年纪约七十岁的老人,申宏杰爽朗笑着打招呼:“宁伯是我,带两个朋友过来看看房子。”   叫宁伯的老人只是房主拜托看房子的,一进去就是一个影壁墙连着抄手游廊,往里面走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庭院,庭院里种着两颗枣树,其他的花草都被拔掉了,光秃秃的,东西厢房各三间房间,后面还有耳房和后罩房。   据宁伯介绍,这个房子的房主以前是留美归来的儿子居住的,后来在□□中被打为资本主义份子,现在虽然平凡了,但是已经不想留在这个伤心地了,准备卖掉这里的房产准备以后出国不再回来了。   房子虽然有些老旧了,而且之前也被政府分配给了其他人居住,里面有重新搭建过的痕迹,但是只要修缮一番的话,这座四合院真的没得说。   不说吴晓梅了,就在季恒看来,能够在皇城脚下有一座自己的四合院,前主人还是官员出身,书香门第,这就是季恒梦想中自己得中进士后的栖身之所啊!   比起筒子楼和平房,这样古色古香的院子,才是季恒真正想要的。   只是囊中羞涩啊!   整整一万八千块,可不是谁都能拿得出来的,就算季恒日夜不停地写作,按照目前的收入水平,也至少写个两三年吧!   三个人告别了宁伯走了出去,一时之间有些沉默,吴晓梅若有所思地看了季恒一眼:她看的出来,季恒是对这个房子上了心了!   最后决定买下来的还是海淀区那边的房子,虽然只是一座砖瓦平房,里面一个厨房,一个厕所再加两间房间,吴晓梅死命杀价,最后谈下来1100块钱成交。   主要考虑到这个房子正好在他们两人的大学中间地段,房子空间也大,活动的开,价格也在他们的预计范围之内。   以后他们要在这里度过四年的大学生活,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比租房要靠谱的多。   交了一半的定金,收了房主给的收据,写好字条后,申宏杰承诺给两人办好过户手续后,就让季恒把剩下来的钱一次性全部付清。   几个人也算是雷厉风行,一天就定下来了房子,而吴晓梅和季恒不知道的是,现在这个算是郊区的地方,以后也会成为市区,由于高校林立,文化氛围浓郁,北京又是寸土寸金,这样一个面积的房子后来被征收拆迁后,光这个拆迁款就够他们两个花一辈子的了!   不过这个时候他们还没想那么长远,只想在北京暂时有个落脚的地方,而且吴晓梅看着这有点破旧的房子,里面的家具比他们老家的还差一些,心里头这时候有点咂吧出味道来了,等回到了招待所第一时间就和季恒说了起来:“季恒,咱买了房子还得装修一下吧,家具也要重新买,否则也住四年也够呛!”   这是吴晓梅和季恒两个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自己的房子,所以两人也非常认真的规划了一下,向前台打听了买家具的地方,准备第二天去百货商场买些日用品和家具,再找人简单的装修一下房子,尽快搬进去。 第五十七章 :百货大楼   “北京市百货大楼。”吴晓梅仰着头念着面前巨无霸一样的大楼上面金光闪闪的七个字, 嘴巴张成一个O字型,半天合不上。   季恒也是呆呆地立在那边, 和吴晓梅一样一动不动。   人来人往的王府井大街上见惯了这种其他地方第一次来北京看到这个百货大楼的吃惊样,只不过匆匆扫一眼就走过,早已是见怪不怪!   “你确定常姐是在这个地方上班?”季恒有些游疑地喃喃问道。   申宏杰的速度非常迅速,人脉也熟, 他们交了定金的第二天就帮着过了户, 付了剩下的尾款,房主交了钥匙,那个房子就是季恒和吴晓梅的了。   吴晓梅是个会打算的, 觉得现在既然有了自己的房子了, 干嘛还住在招待所浪费钱。虽然周琛和一直说让他们尽管住,帐可以挂他们报社头上, 但是季恒他们都不是爱占小便宜的人,知道这里的房间一晚上要8块钱之后, 住了三晚交了24块钱,两个人就迅速收拾收拾东西走人了。   当时走的时候吴晓梅还和前台打听到说王府井那块有几个百货商店卖东西很齐全的,吴晓梅也是福至心灵了, 突然从自己的布包里找到了常悦欣的名片, 上面印的地址果然就是王府井大街255号,北京市百货大楼。   吴晓梅想着反正是要去买东西的,干嘛不去常姐那个百货大楼买,顺便要是有空搞不好还能碰个头,于是就和季恒决定两个人去北京市百货大楼买东西。   可是他们以为的百货大楼, 最多不过是青淮市里那个三四层楼的土楼房,里面摆着比供销社更多更全的货品罢了,谁能想到这楼和楼之间的差距有这么大呢!   两个人晕乎乎地走了进去,一进去又被里面琳琅满目的货品给震惊住了,以往供销社里一种东西最多两三个品类给你选,而这里,光是看到卖鞋子的地方,就有上千双的皮鞋可供选择!   吴晓梅定了定心神,问了售货员买家具的是在五楼后,拉着季恒,两个人强装淡定地走了上去,每上一层楼吴晓梅就悄悄地在季恒耳边惊叹:“季恒,那边好像是卖手表的,我的妈呀,这里连进口货都有!”   “那边卖衣服的款式也太多了吧,难怪北京人穿的都好看,确实比咱们那儿时髦多了!料子都不用摸,看着就好!”   “这是收音机吧?这么长一片玻璃柜里居然全是!咱镇上的供销社里就一台一个样子的,谁都没有票,一直放在哪儿呢!这边有这么多人在挑收音机,他们都有票吗?”   “自行车也有的卖啊!我们不是说要买两辆自行车以后上学方便吗?咱搞到了票可以到这里买!”吴晓梅路过自行车那一层的时候还特意跑过去看了一眼,结果马上又假装若无其事地走了回来:“快走,这一辆全新的我瞄了一眼,要185块钱,还是等以后攒着一点了再来买!”   家具是大件,两人既然到了百货大楼来买,就不是想要那种便宜货的,所以吴晓梅   把剩下的一千一百块钱都带在了身上,准备剩下点钱就去买些生活必须品。   幸亏两个人来的时候都背了行囊,那个房主也是抠,因为砍掉了她一百块钱,里面的破家具都搬了个精光,只剩一个土炕。   吴晓梅和季恒都是南方人,之前睡的都是床,哪里睡过这个,也不会烧炕,但是这个时候的北京晚上还冷的很,幸亏邻居热心送来了点柴火,两个人烧了炕铺了被子才熬过了一个晚上。   到了五楼,果然里面各式家具都有,桌子、椅子、衣柜、书柜、书桌、床都有,而且每种都有好几个不同的款式可以选。   到底买家具的人要少一些,相比于楼下卖吃的穿的的熙熙攘攘,这里的顾客只有小猫三两只,售货员也空闲,看到季恒和吴晓梅上来,也迎了上来介绍:“两位是想买什么家具?”   “我们想买一张餐桌,配四把椅子,一个衣柜,一张书桌配两张椅子,书桌长一点最好可以两个人用。”吴晓梅和季恒算好了家里要的东西,这里都睡炕,床可以省了,但是他们带的都是配套学校宿舍的窄被子,而且这里的寒冷程度也超乎了他们的想象,所以一会儿还要买两床被子,其他的家具他们两个人也省,目前就买两个人需要的就行。   售货员听明白了后笑眯眯地给他们介绍:“这边是国产的组合家具,现在小年轻结婚置办家具都很流行买这种的,你们看这一套,一张桌子四把椅子,还搭配一个碗橱,都是一水色的棕红色,喜庆的很,价格也还可以,带家具票160块钱。”   吴晓梅看了一下,东西是不错,和他们老家用的没法比,看着款式时髦又大方,用的料子也好,而且家具票他们也有,季恒拖周琛和搞到了他们需要的家具票,就为了去买这些。   不过被那个售货员大姐说他们新婚夫妻置办家具的时候,吴晓梅倒是脸一红—-他们正儿八经结婚的时候两个人从来没有商量过置办什么家具,都是吴大海他们弄好了就用着,现在结婚都快两年了,倒是开始真的像刚要结婚的样子看起了家具。   吴晓梅心里有些甜滋滋的,朝着售货员点了点头,售货员大姐看着有门,介绍起书桌书柜什么的就更卖力了,吴晓梅算数好,这么些家具一套置办下来,差不多要300多块钱,而且这些家具也是上了点档次的,所以她心里头还挺满意的。   刚刚想问问季恒的意见,只见季恒指着另外那一处的家具问那个售货员:“那边的怎么不介绍一下?我感觉那边的更好一点。”   吴晓梅顺着季恒的视线看过去,果然那一排的家具看着就更加高端大气上档次,忍不住凑上前摸了一下,呦呵,这个手感也光滑的不得了!   售货员大姐听口音就知道他们不是北京的,看穿着也不是有钱的,自然给它们介绍的都是普通货色,就算是普通货,她都担心对方买不起。   微微咳嗽了一下,售货员解释道:“这里的是进口的家具,泰国进口柚木,这种算是高等级的柚木,你看这个表面的油脂非常丰富,手感摸上去也非常的光滑,而且这套餐椅是实木柚木,一套下来要388元,票是不要的,但是价格摆死在那里。”   其实她介绍完就觉得自己是职业病犯了,说这么多有什么用,对方又不会买。   知道自己报出去价格,这两个小年轻应该就会回到刚刚看的国产家具那边,毕竟这边一套餐椅就要388,那边这么多加一块才365,不可能会买这里的。   确实,吴晓梅一听到这价格就咋舌了,没想到季恒却依旧站定在这里没挪动:“那这张书桌加衣柜呢?”   售货员心里暗暗有些不高兴了,看到对面又走过来两个年轻人在那边看,想着是不是先去接待他们?毕竟这对看起来有些不靠谱,但还是耐着性子报了价格:“这张书桌加那个立式衣柜的话是356块钱,书桌只配一张椅子的,想要两个人用再配一张一样的椅子,要再加35块钱,要394块钱。”   季恒心里头算了算这样下来就是782块钱,还比刚刚少了一个碗橱,但是他们就两个人吃饭,其实碗橱暂时用不太上。   季恒的视线又落在了一张长条形的沙发上,大概一米五的长度,上面垫着柔软的沙发垫,还摆了几个同花色的靠垫在上面,看起来高档又温暖。   想到吴晓梅看到招待所里的沙发时高兴的样子,季恒忍不住走了过去,在那张沙发上径直坐了下来。   售货员连忙走了过去,心里的不满又添了一层:这个小青年怎么回事,明明知道这里的家具都贵的吓死人,怎么还敢往这个沙发上坐?连她平时都是最多擦拭一下,不敢乱碰的!   刚想叫季恒起来,却见季恒还把吴晓梅也拉了过来坐下,自己则站了起来,笑眯眯地问吴晓梅:“怎么样,坐着舒服吗?”   吴晓梅有些拘谨地靠坐在上面:“舒服肯定舒服的,但是东西肯定不便宜,我们还是去那边看吧,万一弄脏了不好。”   吴晓梅最是会察言观色,那个售货员的表情她怎么会看不懂?而且这个价格动不动三百多三百多的,听着就吓人。   售货员暗地里翻了个白眼:感情你们两个还知道价格贵呢?   硬邦邦地跟了一句:“这张沙发215块。你们还是跟我去刚刚那边看吧,这里的家具有点闪失,我可交代不起。”   “开票吧。”季恒对着售货员淡淡的说了一句,“刚刚说的餐椅,书桌和两把扶手椅,衣柜,还有这张沙发,一共是997元吧,帮我开票,我去付钱。”   售货员掏了掏自己的耳朵,又反复看了季恒几眼,确定对方不是在开玩笑后,又忍不住确认了一下:“真的要买这套?997块钱啊!”   吴晓梅也弹了起来,拉着季恒到了边上:“季恒,你疯啦,我们身上只有1100多块钱,你这小一千都可以再买一套房子了!咱们干嘛花这么多钱买这种家具!”   季恒无奈又宠溺地摸了摸吴晓梅的头发:“你先别急,让我把东西买了,我再和你细说,我在你心里也不是那种不靠谱的人吧。”   我晓梅在心里呐喊:你可不就是现在不靠谱的很!   但是知道男人在外面都是要面子的,所以吴晓梅还是压了下来,由着季恒没多说。   那个售货员有些飘地开了□□,看着季恒爽快的付了钱,开完发货单,预约好送家具的时间后,还有些发愣:就这样?真的就这样卖出去了?   吴晓梅有些生气的往楼下走,刚走到二楼的时候,又被季恒拉了进去:“先别走,你再去买两件衣服,反正来都来了。”   “什么?还买?!”吴晓梅震惊地看着季恒,咋没发现自家男人居然是个败家爷们?!! 第五十八章 :给你最好   季恒看了一眼吴晓梅身上还穿着乡下带过来的那身藏青色棉袄, 这件棉袄虽然有些臃肿、颜色也老,但是也是新做的, 更没打过补丁,在稻乡村的时候,这已经是一件难得的好衣服了。   只是到了这里,北京时髦的姑娘们的穿戴和稻乡村比起来那是一个天一个地, 季恒和吴晓梅看了这几天的房子, 又逛了这偌大的北京百货大楼,这里面的售货员看他们的眼神,吴晓梅看到那些漂亮自信姑娘羡慕的眼神, 他又怎么会看不懂?   原本女子就应该是讲究梳妆打扮的, 女为悦己者容么!   “昨天问周编辑拿家具票的时候,他把上海那边寄过来的稿费也给我了, 一共是660块钱,我已经换出来了, 所以你不用担心钱不够,给你买几身衣服的钱还是有的。”季恒以为吴晓梅是怕钱不够花,连忙解释道。   吴晓梅拧着眉看着季恒:“我知道你现在写小说挣了钱了, 可是你挣这点钱也不容易, 日写夜写,还要翻各种资料,写不下去的时候半夜还失眠,有灵感了再晚都起来写,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咱们买房子也就算了, 好歹在北京有个根了算,租房子也不便宜,但是那家具咱干嘛要买那么好的?那300多一套国产的已经是咱们村里难得的好家具了,还买什么泰国进口柚木的家具,一套下来小一千,这是我们能用的起的吗?就是拿回去也和我们那平方不配啊!”   吴晓梅见季恒低着头看她,也没反驳,脸上的表情也很平静,心里的底气也足了一点。   毕竟两个人自从好上之后,基本上就没有因为什么事情有过分歧闹过矛盾,这还是头一回吴晓梅这么不赞成季恒的做法。   “现在家具你钱都付了,我就不说啥了。可是我身上的衣服都是妈出门前给我新做的,家里还有三四身新衣服替换呢,咱干嘛还花那冤枉钱,这里一看就都是贵的东西,买啥买啊,赶紧回去吧!”吴晓梅一口气说完,嘴也微微嘟起来,显然是心疼刚刚季恒花掉的钱。   季恒耐心地听着吴晓梅发完牢骚,然后突然笑了,笑的吴晓梅莫名其妙。   “你笑什么,被我骂傻啦?!你可别渗人!”吴晓梅摸了摸手臂上不存在的鸡皮疙瘩,不知道季恒是又在发什么疯。   “哎!我是在笑我季恒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啊!”季恒又笑了几声才回答了吴晓梅的问题。   “没想到咱家晓梅这么贤惠,处处精打细算,为我着想,怕我累着,怕我花钱。”说完季恒顿了一下,朝着吴晓梅问道:“晓梅,那我要是自己想买两身衣服你觉得咋样?”   吴晓梅被季恒没头没脑的一顿夸搞的莫名其妙,听他这么一问,倒是想起来了:“对了,是该买!你不是说要参加什么作家交流会么?我看周先生都是一身西服的,现在你既然手头还有剩的钱,我们就买两套西服,到时候你穿出去也有面子!”   季恒拉着吴晓梅的手就往卖衣服的区域走:“你看,我想买的东西你就帮我买了,那我的心情也是一样啊!你想要什么,在我目前能力范围内,我就想给你最好的!家具买好点,咱们用的舒服,我们也不会一直窝在那个小平房里,以后这套家具搬家了还能用,搞不好以后还会涨价呢!用好点不好吗?北京城的姑娘穿什么样,为什么我家晓梅就不能穿成这样?明明模样性格才华一点都不比别人差的!”   待走到卖女装的区域旁边,季恒停了下来,认真地看着吴晓梅说道:“晓梅,以前咱在稻乡村,就是想花钱也就只能弄点吃的喝的,既然到了这里,有更多的选择了,咱们也不是花不起这个钱,为什么还要苛刻自己?我知道你节俭,但是你相信我,我会更努力地赚钱给你花,就像你说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话糙理不糙。现在我们先买一部分家具,等我后面赚更多了,咱再慢慢置换,家里也要先装修一遍,以后你的衣服、首饰、鞋帽,不说多高档,至少大家都有的,你也得有。”   “不要舍不得,钱是赚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你以前是爸妈手心里的宝贝,现在出门在外,爸妈把你托付给我,你还是宝贝,不会变。”   季恒不知道这番诚恳到有些肉麻的话的杀伤力到底有多大,吴晓梅知道这是季恒的肺腑之言,因为季恒在□□上有时候是有些呆愣的,一般是想到什么说什么,偶尔浪漫一把也是写首诗、写个词来表达,她收到的情诗都有一厚摞了。   可就是因为知道这是肺腑之言,吴晓梅才感动到无以复加,要不是现在是在人来人往的百货大楼里,她都想投进季恒的怀抱里,狠狠地抱住他!   之前在稻乡村的时候,季恒每天去上班,隔三差五地就会从国营食堂买些吃食回来,一般都是一些吴晓梅爱吃的肉菜,因为家里还有吴大海和王美兰,所以倒并不显得特殊照顾吴晓梅。只是王美兰也心疼钱,几次叫季恒少买点,别花冤枉钱,只是季恒依旧我行我素。   当时吴晓梅心里头也想,不过是些吃的,前几年家里吃的也不好,她爸妈都亏了身子,季恒又那么瘦,多买点就多买点了,所以也没说过什么。   现在想来确实好像如此,季恒一直在他有能力的范围内,给到吴晓梅他能给的最好:多点好吃的,有新的布票就把布买回来让她做衣服,看到她雪花膏没了就会买,哪怕有了两条红丝巾了,看到她戴旧了,也会再去买两条。   最后吴晓梅拗不过季恒,买了两件羊绒衫、一条马甲裙,两条修身的长裤,一件呢绒大衣,还配了一双皮鞋、一个手拎的小皮包,一整套行头弄下来,又是158块钱花出去了。   等吴晓梅这样搭配着穿出来的时候,连售货员都忍不住连连夸赞吴晓梅人靓条顺!   精致的灰色羊绒衫打底,配上修身黑色长裤,蹬上一双中跟黑色皮鞋,套上一条过膝深蓝色马甲裙,披上米色长款呢绒大衣,吴晓梅试衣服的时候不小心把头发弄乱了,干脆把辫子发了下来,披在身后有些微微自然的卷曲,看上去美极了!   时尚又美丽,非常的相得益彰!   售货员也接待过不少外地来的、在北京赚了点钱的人,买他们家的好衣服,但是穿上有时候总觉得有些不和谐。但是这些衣服搭配在吴晓梅身上,她原来那种土的感觉一扫而空,就好像土生土长的北京姑娘一样,一点都没有违和感。   季恒也买了一套中档的西服,花了三十块钱,穿上之后真的是一表人才,斯文俊秀,两个人光站在一块儿,就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将衣服都试过之后,吴晓梅小心地把衣服收了起来,放进纸袋里,挽着季恒往外走。   虽然说到底还是心疼花掉的钱,但是购物真的是令人心情好,尤其是被售货员和季恒夸了又夸之后。   两个人正要接过售货员手里的东西往外走,突然就被一道女声叫住了:“晓梅”   声音有些游移不定,显然也不是很确定。   吴晓梅回头一看,立马有些惊喜道:“常姐!”   常悦欣到楼下来确认一个产品的货号,没想到这么巧碰到了吴晓梅他们,而且看他们样子,手里提了不少他们商场好牌子衣服的袋子,不由眼神都暗了暗。   售货员小王简直是心里暗暗庆幸,刚刚没有因为两个人穿著土而不好好招待,没想到爽快地买了这么多东西不说,还是领导的朋友!真是老天保佑,没有像对面的张姐一样看人下菜。   刚刚其实吴晓梅他们最先进的是张姐那个售货员的货柜边上,只是张姐爱答不理的,说话也拿腔拿调,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这里的东西贵,他们买不起,也不让他们试穿。   这两个年轻人素质也好,没有发火,直接到了她这边看衣服。小王也是新来的售货员,最近听说商场里要改革,马上工资要和销售额挂钩,想着正好锻炼一下自己的销售能力,就一五一十地给这对小年轻介绍衣服。   看着对面张姐当场黑下去的脸色,小王只能在心里暗自庆幸!   常悦欣高兴地拉着吴晓梅的双手:“咋来我们商场,也不先和我打个招呼,我可以陪你一起看啊!”   然后还悄悄压低声音道:“我们有内部折扣,你买这些东西都可以打折的,88折!”   吴晓梅心里算了一下今天买的东西打了88折是多少,顿时心里心疼的不是一点点!但是她也知道,人情这种东西用一次就少一次,像常悦欣这样在这种大商场里当销售科科长的,这种小便宜的人情还是少用为妙。   所以也就笑着回答道:“我们稍微买了点东西,就不麻烦常姐了。本来我和季恒还说来看看你的,但是你也知道我们两个以前从来没逛过这样的百货大楼,一时之间自己都转晕了,更别提怎么来找你了,哈哈!”   这倒是真话,原本还想着去看看常悦欣的,但是想到她在这种地方上班,还是大小一领导,肯定忙的很,他们又没什么重要的事情,所以两个人商量了一下,今天就买了东西回家去,不打扰了。   就是没想到这么巧。   常悦欣忙也是真的忙,今天更是忙的没办法了,否则不会自己亲自下来看货号,和两个人打过招呼,又问到了季恒他们现在的住址,只以为是租的房子,想着偏僻点在学校旁边也能理解,遂点点头道:“那行,反正现在你也知道我家的住址了,就在这百货大楼后面几条街,你顺着我写给你的地址就能找到,我每周日单休,到时候来找你们玩,或者你们来找我,都行!”   两个人打完招呼后才分别开,常悦欣也一时事忙,又投入到了工作中去。   第二天常悦欣整理昨天的销售报表的时候,才发现商场里进了挺长时间的那套进口柚木家具卖掉了一大半,看到后面客户栏登记的送货信息后,更是一愣:这不就是吴晓梅给的那个地址吗?一看客户姓名:季恒。   常悦欣不由得陷入了深思。 第五十九章 :焕然一新   吴晓梅从来不知道, 季恒是这么有情调的一个人!   她因为急着想要考察市场、看看北京城里的物价,一些在他们稻乡村比较受欢迎的东西在哪里买比较便宜, 有没有黑市,其中又能赚多少差价,所以就顾不上家里搞装修的事情。   其实在吴晓梅看来,这个就是个老房子, 和他们以前在稻乡村生活的房子没啥两样的, 唯一的区别要么一个在稻乡村,一个在北京海淀区?   所以她想法中的装修,就是把屋子的墙刷刷白, 屋顶漏的地方修补一下, 之后再把从百货商场买的家具运进来放好,就算完成了。   想的简单, 所以也就没往上面花心思,她自己又是个活络人, 知道申宏杰这个北京通也经常做点倒买倒卖的事情后,就经常请教他,隔三差五送点东西登门拜访, 两个人的生意经也很能说到一起去, 之后吴晓梅就跟在申宏杰后面去考察市场,商量着做什么买卖。   申宏杰不仅仅是北京通,处于政治中心的老百姓对上头的政策风向有着天然的敏觉醒,他私底下偷偷和吴晓梅分析,国家第一步是放开了高考政策, 接下来随着□□的倒台,应该在经济上也有大动作,国家领导人已经南下多次踩点,目前就连一向投机倒把抓的最严的北京城,现在也宽松太多太多了!搞不好以后个人买卖很快就要允许了!   吴晓梅被申宏杰的分析讲的热血沸腾,更加一门心思地去了解整个北京的紧俏产品的物价,还和申宏杰一起跑了几处黑市,收货颇丰!   吴晓梅天天早出晚归的时候,自然就把家里装修的事情交给了季恒。   季恒按照自己的设想,从周琛和手里借来了基本讲建筑布局的书本,开始自己绘制装修的手稿。   一开始确实和吴晓梅想的一样,季恒最先请人过来做的是房屋的修修补补,将屋顶重新修补了一遍,横梁刷上新油漆,墙面也重新粉刷了一遍涂白了。   只是这并不是终点,而是此次装修房子的起点。   因为季恒买的这处民宅前面有一个自己的小菜园,等于就是个小院子似的,只是那时候房主没有好好打理,就东一块西一点的洒了点种子,好多菜都老了枯了,季恒干脆叫人一起铲了,然后用青石板隔断做出了一条二十米左右的人行道,两侧一侧规划为菜园子,一处规划为以后种花种果树的地方,在快到家门口的位置搭了一个木制长廊,上面有三级台阶,入屋内,季恒就将原本的砖地变成了木板地面。   这是季恒看了一些日式建筑做的改良,这两屋内屋外就有了一处分解处,在木制长廊边上放上一个鞋架,将鞋子放置在鞋架上,换上干净温暖的拖鞋入内,整个房间就都保持了干净。   而所有的窗户季恒也全都换了下来,换成了中式的菱格木窗镶嵌透明玻璃,配上柔软清新的浅蓝色窗帘,再加上季恒这段时间自己抽空写的字、作的画,裱好后挂在墙壁上做装饰,只让人觉得一进这个屋子,就是一个字——雅!   吴晓梅之前说季恒买了那套家具也和这个房子格格不入的话,现在真的是要收回来了——当送家具的人过来将这些家具一件件地摆好放好后,连他们都说,这些家具选的好,他们家房子也弄得好!   灶房里铺的是白色的地砖,墙上挂着季恒的一副竹叶图配上他的一笔狂草,旁边立着一只小火炉,上面咕咚咕咚烧着水;灶口也重新刷过涂料,柴火放的干干净净,在里面做饭都是一种享受!   四方的实木柚木桌子配上四把靠背椅子,静静地立在起居室里,旁边是一张一米五左右的配套柚木沙发,上面是两大扇中式菱格木窗,天气好的时候,有太阳暖洋洋地照射下来,躺在柔软的沙发上抱着抱枕入睡都让人觉得安逸。   另外一个就是主卧带着洗澡的卫生间,季恒在招待所的时候用过了抽水马桶,知道了其便利性,硬是在自己家里也折腾出了一套抽水马桶和洗手台,自此彻底告别了茅房,有了干净卫生的如厕环境!   主卧里的火炕季恒保留了下来,重新进行了粉刷装饰,被褥也又买了一套铺好,床头挂着一幅季恒自己画的折扇图,炕上放着两个木箱放置季恒和吴晓梅的衣服,木箱上面摆着一瓶新剪的梅花和一盆绿植,端的是有意境。   虽然知道北京这边很多人会在炕桌上写字吃饭,但是到底两个人是南方人,实在不习惯,所以这张火炕还是只作为了床的作用。   新买的书桌上,自己珍爱的书籍、写作的手稿以及文房四宝都摆的整整齐齐,两张配套的写字椅一左一右地放着,宛如一对情侣静静相依而坐。   就这样一番装修搞下来,不仅仅是请来的装修师傅说季恒难搞,更重要的是季恒手里头的钱也如流水一般地淌出去,买齐了剩下的一些锅碗瓢盆、生活必须品后,很快还剩下的五百块钱就只剩下一百多了。   要不是季恒写的那篇三千字的短篇小说再次被周琛和大加赞赏,争取到了他们报社一等作家的待遇千字十五元,又给他送来了四十五块钱,否则可能接下来吴晓梅想要进点货的钱都拿不出来了。   季恒这一弄就是小半个月,等到家具全都入场摆好、他买的装饰品放好后,吴晓梅简直是惊讶地合不拢嘴了!   能住上这样的房子,她真的是做梦都想不到,这么干净、舒适、雅致,这样的情调真的只有她这个满腹诗书的恒哥哥才设计地出来。   虽然算下来,这房子弄下来竟然花费了两千五百元之巨,但是吴晓梅竟然也觉得值得了!   这才是真正的家,而不是凑合来的房子而已。   而且季恒虽然偶尔和她嚷着君子远庖厨,但是这人的洁癖和强迫症比谁都严重,到哪里都要整理的整整齐齐的,家务干的比她都好都仔细!   吴晓梅忍不住双手搂住季恒的脖子,撒娇道:“恒哥哥真的是有才,能把一个简单的老房子装修成这样漂亮,以后想到天天要住这样的房子,都开心的睡不着觉呢!”   虽然两人现在也不像一开始在一起时候,动不动就脸红,但是季恒还是微微有些不好意思,干咳了两下才认真道:“这里离我们两边的学校都近,至少要住四年,人生有几个四年?何不住的高兴舒坦一些?”   季恒祖上是颇有些钱财和底蕴的官宦人家、书香门第,所以尽管后来家道中落了,可是一个大家族培养出来的后人,就算寥落了也依旧有他的风骨在,而这种风骨有可能会让他们在没有条件时候仍旧坚持一些东西,有些人会觉得他们酸,有些人会觉得他们有先人遗风,但无论如何,这些刻在他们骨子里的东西,都变成了他们现在。   “恒哥哥,你以前家里应该也挺好的吧?你又会写毛笔字,又会画画,还饱读诗书那么有才华!是你爸爸教的还是妈妈教的?不过现在你都上大学了,正好有个空档,咱们不抽空去看他们一下吗?会不会有些失礼?”   吴晓梅想到这个有些忐忑,毕竟她妈和她奶奶相处的就不怎么样,她也是季恒下乡才结婚的对象,能培养出季恒这样孩子的家庭,就算不富裕也至少是书香世家,会不会看不上她这个农村来的?   季恒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也是一僵,他倒是前段时间收到了原身父母的来信,也不知道他们哪里听来的消息,知道季恒高考考上了北京大学,让他回老家一趟,只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原神的父母,所以这封信也就压了下来。   “你不是说要先来北京么,也不急在这一时,等我们都安排妥当了,今年放假的时候我们再回我老家去看看我父母吧!”毕竟是原身的父母,自己既然占了别人的身体,总该是要为他尽孝的,否则也太大逆不道了一点。   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季恒还是做不到直接和原身父母恩断义绝的事情,做下这个决定后顿时觉得心里舒了一口气。   吴晓梅听到说现在不用去面对季恒的父母,也是心里偷偷放松了一点,然后又想起了今天的正事:“对了,我今天和申哥看了一个丝巾,我觉得拿到咱稻乡村卖肯定很火,这里拿货的话是3块钱一条,咱们寄到明哥那里,他说四块钱一条收!”   吴晓梅展示给季恒看自己拿回来的四条样品,玫红色的丝巾上绣的是梅兰竹菊四个图案,图案有些僵硬线条也不流畅,丝巾丝质也一般,但是对于有一条红色丝巾就是时尚的常合镇而言,已经是别无二家的好货了!   季恒也不懂生意的门道,只知道吴晓梅在这方面有自己的眼光:“你要是觉得好就去做吧。不过我这里只有一百八十块钱了……不够你进多少条的,你放心,等我过几天拿了稿费了,你再去多进货!”   吴晓梅好笑地摇摇头:“哪里一开始就进许多,我每种就拿了5条,60块钱试试水,明哥说有多少收多少,万一卖不出去他会继续收?他可从来不做亏本生意的!再说那个卖丝巾的暂时也不知道他什么渠道弄的货,万一后面货源不好或者不足都是麻烦,做生意步子不能迈得太大,细水长流,先看看他们手里的牌到底有几张再讲。”   吴晓梅说着她的生意经,季恒听了也是连连点头,虽然吴晓梅一说他也明白,但是确实没有吴晓梅想的那么多。   吴晓梅给明哥直接寄了20条丝巾回去,没有像之前明哥电话里答应她的那样,先问明哥要钱再买货。   货先寄出去,自然就意味着风险吴晓梅全担,所以吴晓梅心里也有些紧张,怕这个丝巾卖的不好,砸手里。   没想到几天之后吴晓梅就收到了明哥的来信,里面加了一张八十元的汇款单,以及一句话:很快卖完,速补货。 第六十章 :小试牛刀   吴晓梅也有些惊讶, 没想到这个丝巾这么好卖,按照时间上推断, 基本上明哥那边刚刚收到货,差不多一两天的功夫就卖完了!一条倒手一下,就能赚一块钱一条,这可比在乡下翻腾粮食和鸡蛋啥的赚钱多了也省力多了!   吴晓梅收到汇款单后就立即取出了八十块钱, 然后这次她又找到了那个在黑市卖丝巾的人, 和她谈了起来。   “白姐,你这个丝巾有多的吗?我这边要拿60条。”   上次卖吴晓梅丝巾的女人叫白艳红,她的摊子前生意一般, 上次吴晓梅一次性拿了20条丝巾, 对吴晓梅也是印象深刻,这次吴晓梅一过来她就朝着吴晓梅招手。   白艳红一听吴晓梅又要60条丝巾, 脸都激动的有些涨红了,连忙点头答应:“有有有!你啥时候要”   说实话, 白艳红在黑市摆摊的生意并不好,她自己不太会做生意,这个丝巾可能在稻乡村这种地方很受欢迎, 但是在北京城就很一般了, 三块钱不算贵,但是款式在北京城算不得流行,很多人不差这几块钱,但是看不上,情愿买价格更贵的商场里的货。再说黑市也有黑市的规矩, 摊位费一天也要两块钱,有时候运气差的时候,可能一条丝巾都卖不出去,还得倒搭两块钱进去。   所以那天吴晓梅财大气粗地一口气买了20条,实在是让她心情激动,当天晚上握着六十块钱都睡不着觉!   现在眼看着财神爷又上门了,自然要好好伺候着。   吴晓梅笑了笑:“我现在就要,但是我这次拿着么多,白姐你可以给我便宜点吗?可能下次我要进更多,咱们定个批发价吧。”   白艳红有些犹豫,她没有想到吴晓梅一上来就杀价。   吴晓梅见白艳红不吭声,话也有些慢不尽心了:“我这次呢也是买一些试试的,你一条条卖是三块钱,我一口气买60条还是3块钱,这买卖怎么算我都有点亏啊!不过要是白姐不同意也没事,我再看看别家有没有类似的货。说实话,我也是看白姐你人好,和你投缘,才会又第一时间到你摊子上来的。”   白艳红被吴晓梅说的讷讷的,又被她最后一句话说急了,生怕人给走了,连忙拉住吴晓梅:“大妹子,别啊!你买的多,肯定给你便宜!但是这事我也做不了主,要不你跟我到我家去,和我儿子谈?”   吴晓梅上下打量了白艳红两眼,看她的样子也不像是个骗人的,现在又是青天白日的,谅她也不敢怎么样,于是就同意了白艳红的建议。   白艳红快速地收拾了东西,就骑着自行车带着吴晓梅往自己家的方向驶去。   这一走,吴晓梅倒是发现原来白艳红的家也是住在海淀区,离他们家大概有五六公里的路,倒也不算远。   等到了白艳红家,吴晓梅发现是和他们家差不多的一处平房,但是房子要更小一点,就两间屋子,一间做饭的,一间房间,厕所后面另外搭了一个简易的棚子,是那种农村里的茅坑。   一进屋吴晓梅就知道白艳红家经济条件不怎么样,家里没有几件像样的家具,白色的丝布一捆捆地堆着,一个年轻人正立在灶台前将丝布放进红色的浆水里面染色,一个四方形的刮板支在那里,吴晓梅看了一眼,应该是用来刮梅兰竹菊这些图案的。   原本吴晓梅以为白艳红儿子应该年纪至少和她差不多大吧,没想到还挺小的,看模样应该只有十五六岁,看到白艳红把人带回来,第一反应就是想把东西给藏起来,可是现在摊了一地,哪里弄的起来。   顿时郭敏有些不高兴地冲着白艳红喊了一声:“妈!”怎么这个时候带了外人过来,要是被人举报了怎么办?这些可都是自己在家偷偷弄的!   白艳红自然知道郭敏话里的意思是什么,连忙上前给儿子解释:“这就是我上次和你提过的买了我二十条丝巾的那个姐姐,这回她要买六十条,想问问能不能便宜点,我这也不懂,就领她回来了。”   房间里面突然传来了一个中年男人死命的咳嗽声,白艳红一急,连忙把背包往桌上一放:“我进去看看你爸,你们两个谈吧。”   郭敏毕竟年纪小,有些局促,而且他本身也不是个能说会道的,将桌子上的东西默默地收了起来,给吴晓梅倒了杯水:“吴姐,您坐。”   破落的房子,生病的父亲,没什么主意的母亲,吴晓梅有了一瞬间的恍惚,好像日子回到了她爸爸刚刚摔断腿的时候,只不过她那时候还有季恒陪着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而这个家里则是需要这个十五六岁的男孩一个人撑起来。   日子的艰辛和不如意都写在脸上,纵是应该意气风发的年纪,也多了一丝忧愁。   “这个丝巾是你做的?”吴晓梅看了一圈屋里的摆设,还有什么不清楚的。   郭敏到底年轻,又觉得吴晓梅是他妈带回来的大客户,所以也是回答的一五一十:“白色的丝巾布是从我爸以前厂里的六叔那边搞来的,我爸现在病退了,我妈是农村上来的,没有工作,现在只能照顾我爸,帮忙卖丝巾。”   吴晓梅收起了一开始生场上的那些弯弯绕绕,认真问道:“那你一天能坐多少?你怎么会做这个的?”   “我之前去厂里看过他们是怎么做的,又到市图书馆看了染色的配料,制作花版的工具,自己实验了一下,发现真的可以,其实真的做一天我大概可以做五十条样子,但是我不敢多做,怕做多了卖不出去,所以现在一天差不多做个二三十条。”   吴晓梅倒是吃了一惊,没想到这个郭敏小小年纪还挺厉害的,这些都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   “那这个梅兰竹菊四个图也是你自己画的?画的挺好的啊!”因为季恒擅画,所以吴晓梅对这一块也格外敏感了一些。   郭敏被夸的略微有些不好意思:“是我自己画的,我从小就喜欢画画,但是也没人教,随便乱画的,和商场里买的没法比。”   确实这也是一个原因,郭敏画的版子有些粗糙了,线条也僵硬,但那是对于见过大世面的城里人来讲,对稻香村、常合镇的人来讲,足够了。   郭敏知道吴晓梅是为了批发丝巾而来,而且他也知道自己妈不是块做生意的料,现在他们全家也就混个温饱,他爸的药也是时有时无,如果能找到一个像吴晓梅这样的长期合作伙伴卖他们家的丝巾,那就再好不过了。   而且吴晓梅年轻漂亮说话也和善,让过敏很有好感,凭直觉就觉得吴晓梅是个靠得住的人。   所以郭敏想了想,也不兜圈子了,直接道:“吴姐,你要六十条的话,我可以明天让我妈带给你,价格的话最低两块五一条,你看可以吗?”他的成本不算人工是一块八一条,这样一倒手其实也能赚42块钱了,所以郭敏开出这个价格的时候心里也是忐忑的,就怕吴晓梅不同意。   没想到吴晓梅一句话都没有多说,直接掏出了10块钱定金:“你做好了直接送到这个地址,到时候我把尾款给你。”吴晓梅把自己家的地址给了郭敏,然后就表示自己要走了。   郭敏没想到吴晓梅这么爽气,也是惊了一下,收下钱后还有些惴惴不安。   “吴姐,你放心,我一定好好做的,明天上午就给你送过来。”   吴晓梅点了点头,回头又看了一眼这个有些破落的小屋子,心里头若有所思。   果然郭敏和白艳红都很看重这单生意,第二天一早郭敏就把一个大包裹扛了过来,因为觉得吴晓梅家特别干净特别素雅,郭敏都不敢踏进里屋,只把包裹放到了木质长廊上让吴晓梅检查。   吴晓梅看过货都没有问题后,就把钱给结了。   郭敏收到钱后,心思就好像不在钱上面,忍了又忍,还是发问了:“吴姐,你家墙上挂的这幅图是谁画的啊?这幅竹图比我画的可要强一百倍!我要是有这个功力,可不愁丝巾卖不出去了。”   吴晓梅顿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这个竹图,忍不住眉眼弯了弯:“你这个版就是根据别人画了的图直接做的吗?”   郭敏点点头:“是的呀,虽然在刮丝网的时候会损失一些细节,但是大致内容是在的。但是如果底图本身就画的不好,出来的效果也就不太好了。”   “这是我家先生画的。”吴晓梅也学了一个新词,这里文化人都喊自家那口子是先生,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吴晓梅也觉得与有荣焉。   “不过他这阵子有事要忙,等空了我再想想可不可以咱们多做几个版。”吴晓梅脑子转的很快,一下子就被打开了思路,觉得这里面有大文章可以做。   郭敏有些吃惊,又觉得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顿时也是期待了起来!   季恒马上就要参加那个作家交流大会了,今天去了编辑部那边找周琛和吃饭,所以吴晓梅不想打扰他,等过了这几天再讲。   红丝巾在明哥那边卖的很好,六十条丝巾一过去,明哥直接打电话过来说钱很快就汇过来,他已经发展了几个别的镇的人一起拿货去卖,所以目前吴晓梅这边能进到个三四百条的话是最好,钱不够可以问他要,但是他要压价4毛,因为他也要批发到下一层。   吴晓梅这一转手,又赚了90元,只是一次性进三四百条的货的话,就要小一千的本垫进去,之前倒是有,但是现在房子一弄根本拿不出来,季恒的稿费还得下个月才来。   只是商场如战场,很多机会转瞬即逝,如果现在她犹犹豫豫,别人看中了商机和明哥合作,相信明哥那边也不会放着钱不赚的。   吴晓梅考虑了一番,还是觉得这个机会不能放过!   就算少赚4毛钱,一次发400条过去的话,那就是直接能赚到440块钱,为什么不做?! 第六十一章 :作家大会   吴晓梅手头现在有260块钱, 一次性拿货400条要1000块,赚的多的同时, 资金压力也大了,担的风险也多了。   只是做生意像来都是有风险的,世上从来没有稳赚不赔的买卖,如果害怕风险而不愿意去做, 那就永远赚不到大钱。   而精明的生意人, 最厉害的地方就是评估这个风险,管控这个风险。   这个时候的吴晓梅还并没有什么评估管控的意识,但是以她对自己家乡的了解, 她认为这种丝巾是很能卖的出去的。   像他们稻乡村, 每个姑娘都以拥有一条红丝巾为荣,一条纯色的红丝巾, 没有任何花纹的,供销社里要票还得五块钱一条, 所以明哥那边问吴晓梅以3块6一条的价格批发过去,就算是不带票5块钱零售,那也是抢手货了!   再加上郭敏做的丝巾还添加了一点自己做的花版, 还有花色可选, 吴晓梅心里预测可能在明哥下面的卖货人手里,至少以五块五一条不带票售出。   所以这里面的利润是很客观的,市场也是有的!现在大家日子都好过了、温饱都能解决了,可能大件买不了,但是买个丝巾的钱都是有的。一旦这个商品在他们这种小地方流通起来, 只要营销得当,那么很有可能成为年轻姑娘人人追逐的“高级货”!   而且吴晓梅也很了解明哥手底下的人脉,不仅仅是常家镇以及下面的六个乡村有人,附近的几个乡镇明哥也很吃得开,以吴晓梅的预判,别说400条,就是再来400条,明哥也是吃的进的!   所以吴晓梅一接到明哥这边的供货要求,就往大数字走,因为她心底认定,这笔买卖可做!   至于钱方面的问题,吴晓梅行动也很迅速,她直接杀到了郭敏家里,和郭敏说了自己要订400条,但是货款要等到发完货之后一周后再付。   这个时候白艳红又出去摆摊了,郭敏的爸爸郭雄吃了新买的药睡着了,所以家里又只剩下郭敏一个人。   虽然白艳红之前就说过生意的事情郭敏可以全权负责,可是十六岁的小少年真的听到了一次性要400条丝巾的时候,也是慌了。   “吴姐,400条,是不是太多了?”郭敏已经把吴晓梅当做了可信赖的人,所以心里也害怕,万一400条压手里卖不出去呢?   “放心,就是这个数字,就算是压手里,也压我自己手里,卖的事情我来管。只不过我也实话跟你说,你上次来过我家,我们刚刚装修过,手里头一下子拿不出一千块钱,我可以先给你250块钱当定金,剩下的钱等我把货发出去后一个礼拜内给你,你看怎么样?反正我家你也来过,这么好的房子家具摆在那里,我就是房子也值那一千块吧!”其实这种方式在两个人是可信赖的生意伙伴的时候,也是完全行的通的。   郭敏心动了,他认可吴晓梅的话,只是唯一的问题是,他这边也要进白丝巾、还要弄染料,这里成本也要720块钱,扣掉吴晓梅给的250块钱,还有470块钱的缺口。   他们家最近也通过吴晓梅,攒了近一百块钱,如果问六叔就赊个370块钱,保证一个月内还上的话,他觉得六叔那边也能摆平,毕竟六叔给他的那些丝巾布其实也是丝巾厂里的略有瑕疵的处理品,六叔在里面倒一手也是可以赚钱的,只要操作得当,货款晚几天不是问题。   他心里是这么想,但是具体怎么操作还是头脑昏昏,看着吴晓梅笃定自信的表情,忍不住就把自己内心的焦虑担忧说了出来。   吴晓梅也是叹了一口气——这孩子也太实诚了一点,怎么把自己的成本老底都透出来了!只不过脑子也是好使的,知道六叔那边就是看在钱的份上,也是可以去摆平货源的问题,只是不够老练,不知道怎么去搞。   “你这样,今天晚上提着两瓶酒去看你六叔,先不谈货的事情,陪你六叔喝一杯叙叙旧,说说你爸的事情。然后等喝的差不多了,你再说遇到一个大客户,想要四百条丝巾,你心里很想做,但是想想还是算了,毕竟这样的话要的白丝斤布就太多了,到时候怕六叔搞不定有麻烦。然后你再听听你六叔怎么说,心不心动,如果他心动了,你就可以顺水推舟…….”   吴晓梅一步步地告诉郭敏要怎么说怎么做,等她全部说完之后,郭敏用震惊的眼神看着吴晓梅,半天缓不过神来。   这也太步步惊心了吧!   吴晓梅几乎算好了每一种可能和六叔的反应,然后一步步地引导对方一起合伙,唯一的拉扯就是利益的划分,是多让一毛钱的利,还是少让一毛钱的利。   每一句话都用好了心思,每一个字都是有着自己蛊惑人心的力量!同时还要掺杂着一些个人的情感、对他性格的预判,凭着郭敏对他六叔的了解,他敢保证,六叔上船的概率是99%!   吴晓梅见郭敏已经听进去了,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说你六叔人品不错的,那把他一起带上也是有必要的,毕竟以后的货源问题都要你六叔去解决,这不是一次两次的买卖,不要舍不得手里的一点点利益,眼光要放的长远。”   郭敏讷讷的点头,还在努力消化刚刚吴晓梅的话,见吴晓梅指点他,立马站起来点头应是,态度恭敬的不得了:“好的,晓梅姐,我一定会办到的!”   郭敏连称呼都变了,只想通过不一样的称呼能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毕竟他现在发现,这个晓梅姐以后肯定是能成大事的人,能得到她的指点,绝对不会错!   郭敏在以后也会不断回想起这个时刻,一直和别人说,自己这辈子最正确的决定,就是在此时此刻!   后来有记者采访过郭敏,问他自己这辈子成功的关键是什么,郭敏说自己本身只是个庸庸碌碌的俗人,只是跟对了人,然后就做对了事情,有时候真的有运气这一说,而自己的运气就是在十六岁的时候遇到了自己的贵人!   吴晓梅见郭敏应下,心里也是高兴,如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你要是办成了,就到我家来找我,400条丝巾量不少,到时候叫你妈不要再去摆摊了,我们三个人一起干,快点把货出了,快点把钱收拢回来,否则你六叔就是上了船,也会因为没有拿到所有的钱一直提心吊胆,你要让他第一次就快快尝到甜头,后面才会更加积极地和你配合。”   说完后,吴晓梅就脚步轻快地走了回去,她相信,郭敏这事能成。   用250块钱的本,去撬动1000块钱的货,转手就可以拿到440块钱的利润,而且是大家都有的赚,如果这件事成了,那就是吴晓梅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桶金!   而很快,吴晓梅就得到了郭敏的好消息,帮着郭敏一起把白胚丝巾布搬到了家里,吴晓梅和郭敏母子就挽起袖子干了起来。   吴晓梅负责染色,郭敏负责印图,白艳红负责质检,发现有线头等问题最最后处理,三个人一个简单的流水线下来,不过五天时间就把400条丝巾全部做完包装好,让吴晓梅打包发货出去了。   吴晓梅看着邮局的人接受了包裹,自己反复确认了地址和接收人的姓名无误后,才离开了邮局。   接下来要做的,不过是等待。   吴晓梅这边忙得昏天黑地,季恒这边也是为了作家交流会做准备,同时还要兼顾上海那边的写稿,毕竟他的《斩江湖》已经到了收尾的过程,很多之前埋下的伏笔都一个个浮出水面,因为3月份就要开学,所以季恒准备在开学之前把剩下的10万字样子的尾稿写完,也是要日日笔耕不辍。   这次代表《新论》报社去的有季恒和另外一个老作者,他们两个都是周琛和名下的作者,所以由周琛和带着一起去,到了2月15那天,季恒穿上了买的那件新西服,坐上周琛和来接他的车,一起去了著名的北京饭店。   “这次我们的作家交流大会原本是北京这边的知名作者间的一次交流会,现在文化开放了,政府这边希望我们多搞这种活动,多促进大家的新思想、引领新潮流,解放教条思维。我想着咱们报社里你们两位都是写过一些新思想文章的代表,所以这次大家一起交流必定有所收获。”   周琛和一边开车一边和季恒两人解释,季恒身边的这位作家年约四十,笔名叫做俗世人,季恒也拜读过一些他的文章,和他的年纪不相符,非常的锐意进取、笔锋也犀利。   在季恒看来,这种作家交流会就类似于以前的文会,只不过少了点炫耀攀比的意思,还是以交流共进为主要点,所以一个是周琛和的面子,还有一个季恒本身也愿意去了解了解这个年代的文人,也希望能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人。   这也算季恒第一次在这个世界去见见世面了,难免也是有点紧张,好在身边有熟人,心里稍稍安定。   周琛和眉头皱了一下,显然是想到了一些不太开心的事情:“不过这次,主办方还邀请了日本的一些作家过来进行交流,虽然这几年我们两国之间气氛已经有所缓解,但是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想法,我们最好还是不要太过冒进。”   周琛和的意思很明白,大家明哲保身就好,不要挑衅对方,也不要太过热情,看看就好。   季恒是了解过日本国和华国之间的恩恩怨怨的,确实国仇家恨这种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了的,只是他也不过是个小角色,估计也不会和他有什么大关系。   季恒去之前是这样想的,但是真的到了现场,事情又是另外一种情况了。 第六十二章 :明目张胆   北京饭店的豪华再次让季恒长了见识!   原本以为住在《新论》编辑设旁边的招待所, 那已经叫做享受了,可是如果和北京饭店相比, 那就一个是皇家出身的公主,一个是民间小富之家的小姐,这里面相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一进北京饭店的大门,就是明亮到耀眼的水晶灯静静悬挂于大堂之下, 打磨地如镜面一般的大理石地面上铺着绒绒的红色地毯, 在这里,似乎只有黑色的皮鞋才能落在这厚实的地毯上,走路之间都是寂静无声的。   西式的拱门立于大堂之中, 高大的热带植物四散在大堂角落, 每一个在这里来往的男士都是西装革履,经过季恒的时髦女士身上还会散发着或浓郁或清淡的悠远香味, 从头到脚都是精致。   季恒跟在周琛和后面,惊讶到无以复加, 甚至在周琛和递交邀请函给前台的时候,他有些呆呆的立在大堂中央,抬头看着上面那盏巨大的水晶灯, 一闪一闪似乎像是天上的群星一般, 让人产生了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如此的富丽堂皇,竟是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他甚至从前都不敢去想,自己有朝一日,会站在这样一个仿佛神仙仙境似的地方。   “就是皇宫, 也不过如此了吧。”季恒口中正在喃喃自语之时,突然感觉到自己左侧肩膀被人撞了一下,一时不察,人就往旁边趔趄了一下。   “都不会看路吗?立在中间挡路!”一个男人留着小胡子,一脸鄙视地看着季恒,说的国语发音有些奇怪,显然刚刚季恒略有些呆愣的举动落在了他的眼里。   同行的还有另外三个男人,都是西服打扮,对着那个男人用一种季恒听不懂的话叽里咕噜说了一通,其中最年轻的一个男人还用手指指了指季恒,然后放肆地笑了起来。   季恒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是并不妨碍他理解他们的举动和表情,很显然,他们肯定不是在说他什么好话。   正在略有些恼怒间,周琛和已经写好了签到信息,招呼着季恒往楼上走。   季恒便也没有和这些没礼貌的人一般见识了,直接跟在了周琛和和金奇山身后,对了,金奇山就势那位笔名叫做俗世人的作家。   季恒有些奇怪为什么周琛和他们不走楼梯,不是说在楼上吗?刚刚就路过了楼梯,为什么不上去?   然后他就看到周琛和在一个金属门前按了一个按钮,便对着金属墙发起了呆。   金奇山也是盯着那堵金属墙不说话,季恒一时之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双眼看着眼前这面金属墙,难道这里有什么机关不成?   果然,真的有机关!只见眼前的这面金属墙居然打开来了,露出了里面一个长方形的空间,周琛和金奇山两人泰然自若地走了进去,季恒还呆呆地立在外面,反应了几秒钟才跟着走了进去。   周琛和按了一个数字5,然后季恒明显就感觉到了一阵眩晕感——这玩意居然在往上升!这时候季恒总算把眼前这事物和书本上的电梯对应了起来,因为电梯的上升运行,第一次坐电梯的季恒感觉自己一颗心都要提了起来,在感叹如今科技发达的同时,也对这次的作家交流大会有了更大的期待!   能来这种地方参加作家交流会的,肯定都是有些本事的,毕竟这个北京饭店处处都透露出来的是“高级”二字!   到这里,季恒倒是总算猜着了一星半点。   国人总是谦虚,所以周琛和在季恒、金奇山面前说这次大会只是一些作家的交流会议而已,没有特别宣扬他们《新论》作为新报刊能拥有两个作家参加的名额是多么荣耀的一件事!   毕竟在北京城,谁不知道每年度的全国作家交流大会是一年一度的文化界盛事?说多了,反而有吹嘘之嫌,譬如之前就参加过两届的金奇山就安之若素的很,因为不用周琛和去讲,他也知道里面的弯弯绕绕。   可是季恒不过刚刚从山村里出来的年轻人,对外面世界的情况知之甚少,只晓得是个作家交流会,到底有哪些作家会去,他都是不清不楚的。在他心里,自己在文坛上更加没什么名声,连他这种人都邀请的,肯定这种交流会就和以前他们一些自诩有才华的文人才子举办的文化也大差不差。   只能说季恒太过低谷了自己的实力,他不知道自己在《新论》报刊上发表的五篇文章,每一篇都引起了极好的反响,甚至还引发过一场在《人民日报》上两个名作家对于季恒那篇《春夜》的争论战,引得很多文化圈的人对季恒的文章关注了起来,季独行这个名字,其实已经是有一些号召力的了!   《新论》报刊的热销,和季恒时不时发人深省的文章有着极大的关系,否则为何他们报刊下面几十个老作者没有邀请,偏要邀请季恒?   只不过是季恒远在稻乡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能量,也不知道外头世界其实早就对他的文章、甚至他个人狠狠讨论过了一番。   等入了主会场,季恒已经能够收敛起自己脸上的表情,强装淡定地看着豪华闪耀的主会场里面,一股温暖馨香的气息扑面而来,三三两两的人站在一起,正在讨论着什么,一色的红木桌椅排开,每张桌子上都摆上了一张写着名字的卡片,以及清香扑鼻的茶水、精美雅致的果盘。前面是一个半米高的高台,上面立着发言的主席台,黑色的话筒静静竖在那里,等着发言人的到来。   季恒他们找到了写着自己名卡的位置,正好在大厅的中间,很快周琛和、金奇山都找到了一些自己在文化圈的老朋友聊了起来,周琛和很有人脉,他做编辑二十年,对很多作家都很熟悉,同时对培养自己手底下的作者也很上心,一直不断地将季恒推荐给一些有名望的作家,让他混个脸熟。   季恒的文章在场的很多人都看过,但是季恒此人以前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如今大家看到季恒是一个如此俊秀体面的后生,顿时都是有些惊讶,毕竟季恒的文风老辣,文风之中历史沉淀颇为厚重,但是其本人年纪如此之轻,让原本有些想要和季恒“探讨探讨”的作者,都有些不好意思上前了。   毕竟原本大家以为季恒至少是和他们差不多年纪的人,现在一看人家年纪都是要做自己儿子的人了,哪里还能和人争等相对?   一行人聊了点轻松的话题,季恒还在这里认识了好几个自己经常在一些文学杂志上看到过名字的作家,如今也是和真人对上了,都说文人相轻,但是文人也最能找到知己,就着大家写过的文章看过的书,谈到一起去的就能侃侃而谈下去,话不投机半句多的直接转身就走。   季恒和自己谈的投机的几个作家交换了联系方式,约好了以后有空出来聚聚,很快时间就到了大会开始的时候。   大家纷纷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了下来,说是交流会,其实也很官方,首先就是主办方发言。   这些大家都是熟门熟路了,主办方是北京作协,但是每年也会有上面的指导思想下来,要求作家们要好好规范好思想潮流。今年因为高考恢复,□□倒台,文化氛围空前宽松起来,这次交流会也格外轻松和谐,发言人几次诙谐的讲话都让现场捧腹,大家都对以后的文化创作,文化革新充满了信心。   一般的流程就是主办方讲话,然后是作者代表发言,然后是大家一起到预定的餐厅聚餐,互相交流。不过今年因为主办方邀请了日本作家团队前来交流,所以在讲话的最后致以了欢迎词:“此次我们还特邀了日本友人一起前来和我们分享日本的自然主义文学的诞生和兴起,大家热烈欢迎。”   掌声响起,日方代表缓缓站起身来,走上了讲台,季恒看到这人的时候就眉头皱起:这人不就是在大堂里遇到的那个粗鲁无礼的人吗?原来那听不懂的“方言”就是日语啊……   季恒记得那人会讲中文,应该算说的还不错,可是他一上来讲的还是日语,身边有个翻译人员实时翻译着他的说话内容,一开始讲的是目前日本文学的发展现状,以及一些代表作家和代表作品,季恒虽然对他第一印象有些不好,但是听着听着倒也觉得有些内容,也听了进去。   只是等到那个叫小田纯一郎的男人说完了一长串话,然后用着一种戏谑的表情看着那个翻译的时候,季恒又一次直觉那些不是什么好话。   果然,那个翻译脸色有些憋红,刚刚流畅的翻译第一次出现了磕磕碰碰:“我们日本的文学发展如此之迅猛,和我们年轻一代的杰出作家是分不开的,我们的作家有着惊人的敏锐度和天分,和华国有着陈腐观念的作者截然不同,我了解到华国目前还是以歌颂红色思想为主旋律,十年之间根本没有什么有国际影响力的作品出现,而像我国,已经有了川端康成这样可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惊世作家出现!华国的作家可能再努力五十年都未必能达成这样举世瞩目的成就,所以还是尽量多学习一下日本的作品吧,或许可以缩短你们的成功之路。以上就是我的发言,都是诚挚的肺腑之言,如有冒犯之处,请多指教,谢谢!”   翻译终于翻完这一段话后,脸上的冷汗都要冒出来了,心虚地看向下面坐着的几位泰山级别作家的脸色,心跳如雷,   在座的所有作家听完之后,一片哗然,全场突然躁动起来! 第六十三章 :一较高下   没有人喜欢被另外一个族群鄙视, 尤其是原本大家就有芥蒂的情况下。   小田纯一郎的一番话,让在场所有人都群情激愤起来, 中华文人一向自诩泱泱大国、文化传承上下五千年,日本弹丸之地,很多文化甚至是文字都起源于我大中华,如今却在我中方的领土上如此放肆!   只是在来之前, 大家都有收到过注意事项, 这次是以中日友好交流为主,虽然小田纯一郎的话格外放肆、充满了轻视,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来讲, 人家说的又都是事实!这就让现场的很多人原本想直接反驳回去, 站起来又坐下去的原因。   齐老是北方文学界的泰斗,别人不发言也是等着齐老发言的缘故, 所以很多人的目光都望向了坐在第一排的齐老。   齐老此刻也是面沉入水,他将话筒微微拉近, 犀利的目光直指小田纯一郎:“小田君,不知你是否听过中国的一句俗语,叫做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在盛唐时期, 日本国先后十几次派遣出使团出使我国,先后向我国学习了文化、经济、农业、教育制度等各方面的内容,中日友好盛况空前。当年我们不以大国之威风对日本国耀武扬威,今日中方在文学上略有停滞,我想贵国也应该保留当年你们从唐朝学来的谦逊有礼, 殊不知可能不出几年,我国也能诞生一个获得诺奖的作家呢?想来到那时候中华文学若是发展的盛况空前,那到时候你今天这番话又如何收场?”   齐老虽然今年已经快七十岁了,但是他依旧耳聪目明、思维敏捷,而且他这个人一向说话豪爽干脆,也不爱看人脸色,所以这番回击可谓是有理有据,还处处踩了小田纯一郎高傲的尾巴,让其他作家听了就算脸上不显,但是心里早就已经是拍案叫绝!   小田纯一郎其实中文很好,他完全是可以用中文交流的,只是出于一种高傲和优越,他不想迁就他人,指定主办方给他安排一个翻译,他在会场只想说日语。   可是此刻齐老的这番话,还没有等翻译去翻,他已经都听懂了,气得胡子都要翘了起来,用着发音略有怪异的语调喊道:“日本如今的发展已经一日千里,你们无法出国门无法看到,不说别的,我们如今每户日本家庭已经普及了电话、电视机、收音机,文化发展之迅捷尔等无法想象!我们有最优秀的一代年轻人,无论是在科技、经济还是文化领域,都已经遥遥领先,我们日本的芥川奖、直木奖每年都有诸多文学青年获奖,而这些文学青年将是未来角逐世界文学大奖的英才!譬如这次随我一起访华的胜田英士,不过刚刚二十四岁,就获得了芥川奖,不仅仅在文学创作上有着惊人的天赋,就是在书法、绘画一道都十分有才华!纵然你们的书法绘画传入我国,但是是我们帮你们发扬光大的!”   小田纯一郎冷笑地看向下面,嘴角有了一丝轻慢:“所以,正如同贵国的林则徐林大人说过的那样,尔等需要开眼看世界啊!”   金奇山是个暴脾气,闻言再也坐不住了,直接站了起来,他原本声音就洪亮,现在激动之下声音也更大了:“中华数亿人口,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东方之雄狮,一朝崛起,必将声震寰宇,就是因为我们有着无数积极、向上、聪慧、谦逊好学的年轻一代!我国已经结束了十年文化浩劫,崛起之路指日可待,未来在世界文坛上必然可以和你们一较高下!如今小田君又为何如此咄咄逼人、趾高气扬?依我看,未曾开眼看中华的人,是阁下你吧?!”   居然说他们都是井底之蛙、如此贬低他们的文化、他们的年轻人,还说什么他们大中华的书法绘画还是他们来发扬光大的?!呵呵,简直就是欺人太甚、口出狂言!   文化人之间的唇枪舌剑都是没有高下之分的,小田纯一郎只觉得眼前的这些人都是只会嘴上得意,没有真本事,还认不清形势,多去向我们日本国学习,真的都是一群无用之徒!   “既然你们如此笃定,如此得意,那么大家就喊我们两国的年轻人比试一番吧?过去已成往事,只有没有未来的国家才会一直去看过去,而高速发展的国家看的永远是未来!而未来,只在年轻人身上才能看到。”   小田纯一郎原本是抱着“教育”这些华国作家的态度才来到华国的,没想到面对的却是一群“冥顽不灵”的人,他简直是出离了愤怒了!早知如此,断没有这次华国之行!   小田敢说出这样的话,那也是对华国的现状有所了解的,华国这一辈的年轻一代人,都在文化革命的风雨交加之中度过,如果说老一辈里面还有书画双绝的人,年轻一辈那简直就是凤毛麟角!   毕竟书画这种东西,需要天分,但是更需要勤奋,哪里比的上他们国家宽松的文化氛围里培养出来的像胜田君那样,遇名家指点,日日刻苦训练,就是他这个看过不少名家作品的人来讲,也是非常肯定胜田英士的功力的,所以才敢放此豪言,就是要下华国人的面子!   这次之所以上面的人喊了日本的文化团访华,一个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另外一个也确实是两国的文化一脉相承,更加能够交流沟通。   只是想法是好的,结果却有些不尽人意。   小田纯一郎确实捏住了在场人的七寸,这次来参加作家交流会的人,都是已经有点年纪的,少说也是三十岁往上走,平均年龄可能是要有40岁样子了。因为确实,因为之前的文化断层,他们的年轻俊才在这个时间节点是没有那么好的衔接上的,譬如说现在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文/革刚刚开始的时候,才十岁左右,正是要读书进学的时候,但是没有好好地去把握时机,除非是家学渊源,但是在之前的岁月里,就是有条件,大家也如同惊弓之鸟,不敢教学。   现在再要去学,就要等到在大学里深造完之后,才有可能再出一批年轻人才。   在场的不是没有书画厉害的人,比如齐老自己就还是书法协会的会长,一笔狂草就是主席都有夸赞过,他们就不信还不能压那什么胜田一头,写出来的字肯定能让他跪下来叫爷爷!   可是能让齐老和人比试吗?就算赢了,那也是以大欺小!况且人家点名了要和那胜田年龄旗鼓相当的人!   慢慢的,越来越多的人目光往季恒那边看,毕竟有些记性好的人也想了起来,这个会场里最年轻的中方作家就是季恒了。   不少人知道季独行文章写的不错、老辣,可是写文章和写字好看可是两回事,人家比的是一脉相承的书画,万一季恒写的不咋的呢?上去不是丢脸?   所以大家看归看,却没人敢喊季恒上去和那胜田比试,就是周琛和也不知道季恒书画怎样,只知道钢笔字不错,但也不敢贸贸然。   可是季恒不上,还有别人吗?   举目四望,除了季恒,大家竟是发现还真没有一个和那胜田旗鼓相当的年轻人在这里!   有些人在刚刚三两集会的时候,也不知道季恒,现在看到周围不断有人往那个方向看过去,也忍不住看了过去,看到季恒的面容之后,大家也知道了大家看过去的原因,但是同时这些人也又陷入了季恒行不行的怀疑之中,不敢轻举妄动。   季恒就是这样,在大家若有似无的眼神中缓缓地站了起来,对着所有人点了一下头:“小子不才,愿意和对方的胜田,胜田英士阁下切磋一二。”   季恒今年身体年龄二十二岁,但是因为相貌好,看着好像刚刚十□□岁的样子,对上二十四岁的胜田英士,显得有些过分年轻了。   胜田英士此刻已经应了小田纯一郎的邀请,站在了高台之上,此刻看到了季恒站了出来,忍不住笑了起来,用日语对着小田纯一郎道:“这不就是我们在前台看到的土包子吗?就他也想和我比?还不如找个年纪大的来呢!华国看来是真的没人了!”   小田纯一郎自然也认出了季恒,脸上讥笑的表情连连。   翻译站在小田纯一郎后面,实在是没有忍住,将两人的对话直接翻译了出来,那种傲慢和轻视彻底惹怒了所有人!   原本周琛和还想拉住季恒的手收了回去,一向儒雅好脾气的他,难得也是上了火!   季恒磊落地站到了高台之上,对着翻译人员点了一下头:“不知道胜田阁下想要和我如何比试,我作为东道主,愿意主随客便。”   一向只有客随主便一说,哪里来的主随客便,季恒轻轻一句话,就将对方的无礼,自己的大度展示的淋漓尽致,让台下众人心里不住点头——回击的好!   小田纯一郎以为中方会派出怎样的对手呢,连水晶灯都要抬头看半天的土包子,能有什么高深的文化修养?能写出什么精妙的书法,作出什么厉害画作?简直就是自己跑过来受辱!   “呵呵,既然贵国如此信心满满,那也不用拘泥什么,随意写几个字,我想在座的都是有鉴赏能力的人,必定看得出谁写的更好。”   说完之后,直接让人搬来了两张桌子,上面铺着一张宣纸,一支毛笔,和一个砚台,手比了一个请的姿势,内心却是已经迫不及待想看季恒出丑了——可能这个人,连毛笔怎么握都不知道吧!   胜田英士知道小田君的意思,看来小田君对他的胜利是信心满满,连命题都没有,只是想快点看到对方出丑的样子吧!   所以他也没有犹豫,直接上前提起毛笔,蘸了蘸墨水,在宣纸上挥毫泼墨,写下了八个大字:江河日下,日薄西山!   当胜田举起宣纸给下面的人看的时候,所有人都面沉如水——很多人确实就是不写毛笔字,也看的懂好坏,字是好字,写的流畅漂亮,可是意思就不好了,这不是在讽刺他们国家么!   而季恒写的好像要比胜田英士的字更多,胜田英士写完后在他四处展示的时候,季恒才缓缓放下笔,将宣纸举了起来。   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季恒极富个人特色的行草,齐老一看就激动了起来,这个字写的,真的是绝了!   然后再仔细看季恒写的内容,忍不住笑了起来。   只见季恒写道:   我是无明客,长迷有漏津。   今朝蒙善诱,怀抱绝埃尘。   道种将萌夏,空华更落春。   自归三宝德,谁畏六魔瞋   这是日本高僧元开的诗句,感怀鉴真和尚的指点迷经之恩,自己受到了教化,才得以窥视一二佛法真谛。   这回击的,也太好了!   人才啊!这不就是□□裸地在说,你们日本的文化都是来自于我们华国,连你们自己人都这么说了,还死不承认吗?   原本小田纯一郎是想欣赏在场中方人员脸上恼怒又无可奈何的表情的,结果却看到下面的人个个兴致盎然,在那边指指点点的,顿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连忙往季恒那边看过去,然后原本趾高气昂的神色一下子沉了下去。 第六十四章 :师恩难忘   单论字, 实在是眼前这个被他们称作“土包子”的年轻人,已经是更胜一筹了, 无论是笔法技巧、还是意境气势,都要比胜田英士的好出太多,都没有办法违心的说自己的更好,否则也太没有任何颜面和骄傲了。   小田纯一郎是高傲的, 高傲的人是在对自己充分的自信的情况下才如此目下无尘的, 但是他也有自己的底线,他不会睁着眼说瞎话,可就是因为这样, 他才更加恼羞成怒!   况且季恒用的还是他们日本大师的诗句来讽刺他们, 如果说是华国人自己在那边说什么,他们都可以反驳, 可是他们自己受人敬仰的开元大师都这样讲了,他们还怎么反驳?   最后的结果是日本代表团只能认输走人, 虽然走之前又放了一些狠话,但是中方这边的人却都是笑呵呵地“欢送”,一点都没放在心上——毕竟我们中华上国, 没必要和他们一般见识!   等日本访团走了之后, 好多人都围了上来和季恒说话,实在是季恒写的诗句太解恨了!让大家都出了一口恶气!   “这就叫师夷长技以制夷啊!我们季小弟实在是才思敏捷!”   “就是!字写的好也就算了,关键还反应这么快,能想到开元的诗句来反驳他们,让他们自己都无话可说!”   “诶, 光反应快也没有,还得平时积累,不瞒你们说,刚刚开始看这首诗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是开元的诗,还是旁边人告诉我的。由此可见,咱们季小弟平日里用了不少功,这才能一下子就拿出来用了!”   “是啊,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学的够多才能学以致用,咱们的后辈要是都像季小弟一样,何愁我们的中华文化不能弘扬世界!”   季恒被大家夸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这些人也都是有才华之人,能被他们认同,让季恒觉得有了一种归属感。   其实季恒对日本人的感官也并不好,当年中日甲午战争的爆发,清廷签订了多么丧权辱国的条约,虽然那个时候季恒年纪还小,但是季父却一直对此耿耿于怀,满腹忧国情怀!   后来季恒看了侵华战争那段历史的时候,更是惊讶至极、悲愤不已,光是看书上的史料,就已经能想象那八年的抗战是如何的艰辛,举全国之力、牺牲了如此多人,甚至冒着华国被一分为二的风险才最终取得了胜利。   季恒明白人不能活在历史里,但是也绝不能遗忘历史,以史为镜、才能知兴替,如果忘记了过去,那也就是忘记了自己。   季恒一开始过来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对此次的日本来访团有什么想法,毕竟是国家上层邀请过来的,两个国家之间不会有永远的朋友,也不会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自然是国家觉得目前的情况与日本国交好要比对峙要好,所以季恒也确实是抱着学习的心态去倾听一开始小田纯一郎的讲话的,也确实从中有所获得。   只是没有想到后来他们会如此嚣张、说话如此无礼,季恒既然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自信去应对,为何要让?季恒深受儒家文化的熏陶,一向觉得中华乃是□□上国、礼仪之邦,他的应对也是柔中带刚,不会太过激烈,但是也足以让人领教中华文化人的威力了。   如今能为大家挣回颜面,季恒也觉得心中畅快!   因为今天季恒的出色表现,在这次的作家交流会中算是一鸣惊人,让大家都认识了这位刚刚在文坛鹊起的新人,也在之后的聚餐中,坐到了主桌。   而这一桌上,除了坐了作协主办方的人,就是几位北方文坛响当当的人物,包括刚刚在会上的领头发言的齐老。   季恒原本是不可能坐到这些大佬身边的,今天倒也是真的碰上了。   大家都是文化人,桌上谈论的也都是文史哲方面的东西,季恒作为晚辈,就算也能和他们一起坐而论道,也知道这个时候应该收敛锋芒,静静聆听,并且不时地品尝一下北京饭店里的特色菜肴。   吃着这些看着就精美的菜肴的时候,季恒心里头想着,等以后空了可一定要带吴晓梅来吃一顿,她是个爱吃的,肯定能喜欢!   季恒想到这里的时候微微有些走神,所以当齐老亲切地询问季恒问题的时候,季恒才反应过来,连忙放下筷子,看向齐老:“不好意思,齐老,刚刚吃东西的时候想了点事情。”   齐老本就是个豪爽的人,闻言“哈哈”一笑:“我看不是想了点事情,是吃入迷了吧?不瞒你们说,我第一次来北京饭店吃饭的时候,就那一盘东坡肉,我可是一整盘都给我一个人清空了!”   另外一位秦老闻言忍不住调笑起了齐老:“你还好意思说,当时我们四个人来吃,大家一共点了五个菜,你一个人吃光了两盘子,北京饭店的饭菜味道好是好,回去我们可是饿着肚子回去的!”   在座的人闻言都“哈哈”大笑了起来,氛围一下子变得更加轻松了。   “刚刚齐老是问你老家哪里人?现在在哪里高就?”秦老转过头将刚刚齐老的问题重复了一遍给季恒听。   季恒连忙恭敬地回答道:“我老家是江苏镇江的,离南京不远,之前在青淮市知青下乡,然后前段时间不是高考么,我考到了北京,这不就提前到了北京准备上大学了,这才有机会参加这次的作家交流大会,有荣幸认识各位老先生!”   齐老听到季恒说自己高考考到了北京,顿时也来了兴致:“哦,那你考了北京哪一所大学啊?”   “北京大学,学的是中文系。”   “好啊!北大好啊!”齐老笑着拍了拍季恒的肩膀,得意地朝着秦老眨眨眼。   秦老和齐老是经年老友了,哪里不知道齐老是啥意思:“是是是,你们北大又要出人才了!季小友啊,以后你可就是齐老的校友了!”   季恒也是惊奇,没想到齐老也曾在北大学习深造过,忍不住端起酒杯敬了齐老一杯酒。   齐老放下酒杯感叹道:“时光荏苒啊,想想我青葱的少年时光一下子就不复返了!幸好有你们这样的年轻人接棒,我们这些老家伙也就不怕退下来咯!”   话锋一转,齐老又语重心长地嘱咐了季恒几句:“其实今天那位小田君有句话说的不假,以我国今日之文化实力,想要在世界文坛上和日本一较高下,想要摘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桂冠,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可能十年,可能二十年,甚至更久。今日虽然打了他们的脸,但这也只是争得一时之气,咱们要把国家建设起来、把文化发扬起来,只有自己立起来了、强悍了,别人在看我们,才不敢如此肆意嚣张!而这些重任,以后都要落在像你这样的年轻人身上了!季恒啊,我看好你,你可不要让我这个老人家失望啊!”   齐老的话有着自己的眼光和锐利,他太看的清今日的形式了,如今之日本,整体国力领先华国至少三十年,若要追赶,确实是比拼年轻人的时代,而之前华国的文化断层太过厉害,十年的蒙昧生涯断送了多少有才华青年的理想!   而如今,能够力挽狂澜的,只有季恒这样的年轻人!   季恒被齐老一番话说得热血沸腾,忍不住站起来一揖到底:“季恒定不辱使命!”   “好好好!知礼仪、懂进退,有你们这样的人在,华国何愁不兴盛!”   在座的人对季恒一致称赞,大家推杯换盏之间又聊了一些别的,季恒发现在座的人都以和齐老、秦老搭上话为荣,刚刚来之前周琛和也偷偷和季恒“科普”过齐老的能力,齐老在上层、在教育圈、在书法、写作届,都是首屈一指的人物,甚至连好几个领导人都是齐老书作的书迷,足以可见他的力量!   季恒看别人都和齐老说的差不多了,酒菜也快吃完了,眼看着齐老起身要走了,季恒想了想还是咬牙追了上去。   “齐老,刚刚在酒桌上,我一直有件事想要摆脱您,但是又觉得冒昧,只是不说我又难受的紧,所以还是唐突拦下您了,可以找个僻静的地方耽误您几分钟吗?”季恒说这个话的时候紧张地双手交握,就怕齐老拒绝。   齐老对季恒的映像格外的好,也愿意听听季恒的事情是什么,所以两人走到了大厅外面的走道里,说起了话。   季恒将在肚子里的腹稿打了又打,才说道:“齐老,这样的,我在下乡的时候拜了一位老师,他曾是清华大学数学系的教授,名叫沈庆云,他…….”   季恒还没说完想要为沈庆云平反的话,就被齐老给打断了:“沈庆云?他还没有回北京吗?”   没想到齐老是认识沈庆云的,而且看样子和沈庆云并无过节,季恒连忙解释道:“没有,之前我老师他一直在写平反材料,但是上头一直没有批复,也一直没有任何回应。我老师他,他在乡下受了很多的苦,身体也大不如前了,就想在有生之年回北京看看儿子。这次我先一步到北京也是想找找人,看看这事要怎么弄,只是,我也是刚刚从乡下过来的穷小子,没有任何人脉……今天能认识齐老,我已经万分荣幸,知道不该麻烦您,只是我心中实在放心不下我老师,哎!”   季恒长叹一声,他没有太多托人办事的经验,但是他答应过沈庆云要帮他平反,这件事就一直压在他的心头,一日不成,一日不得安宁。   齐老也跟着长叹了一口气,他们这一辈就这么多人、北京就这么大点圈子,他哪里不认识沈庆云,又哪里不知道当年他身上发生的事情,了解了沈庆云现在的情况后,便也理解了季恒的想法:“你放心,老沈的人品我是知道的,你把你老师的平反材料过两天给我,我给你留个地址吧?”   季恒连忙从自己的黑包里掏出了一个文件袋:“我带着了,就是这份材料,实在是太感谢您了!”季恒今天出门的时候,想了又想还是将材料带身上了,他当时想的是周琛和和他说过会场上还是有些有能量的大人物的,虽然不一定能搭上话,但是万一呢?!没想到还真的有了万一!   齐老没想到季恒居然时刻带着他老师的平反资料,一边接过一边感叹:“老沈这回眼光很好,没有收错徒弟!你放心,一有消息了我就通知你!”   季恒感谢地连连鞠躬,脸上的笑容怎么都抑制不住!   同样抑制不住笑容的还有吴晓梅,看着汇款单上的数字,吴晓梅只觉得最近提着的一颗心,总算放了下来! 第六十五章 :强强联合   吴晓梅这次让渡出了40块钱的利润给了六叔, 但是得到的却是400元的尽利润、更完善的上游供应链关系,以及, 更大的一张订单——1000条丝巾!   明哥的能量在之前销售春联的时候吴晓梅就已经知道了,而现在明哥在给她的电报中明确表示,他的货已经铺到了青淮市下面的各个乡镇,都有问他拿丝巾的人, 所以他们要趁着这股势头, 持续供货,千万不能断了,同时质量也要保证!   除了之前的梅兰竹菊款, 明哥还询问, 是否有更高端一点的材料和款式,因为他现在想要在青淮市也有售卖的人, 但是那边反馈下来的消息,生意是有, 但是没有在乡镇那边反响热烈,他分析下来可能是款式材质的原因。   不得不说,英雄所见略同, 吴晓梅心里也一直将这款红丝巾的消费人群定位在乡镇, 青淮市虽然比不上北京,但是好东西也要比乡镇里多得多,看多了好东西,一些略微粗制滥造一点、靠着低价格吸引的产品就没那么好卖了——不,也不能说不能卖, 毕竟到哪里都有爱占小便宜的人,只不过大一点的地方,渠道更多、选择更多,也不单单他们有这个脑筋,总也有别人也在做,竞争不可避免,而这个时候,不是价格便宜就能卖得动、卖的好了。   这次因为订单量比较大,季恒最近看着吴晓梅忙,自己又帮不上什么,干脆看了几本西方讲经济学的书,给吴晓梅出主意,让她做一份比较合理的购销合同。   “书上说30%定金,70%尾款是比较合适的一个定金和尾款的比例,1000条丝巾你是3块6一条卖出去的,就是3600块钱的总金额,这个几个你要写清楚,是含运价格,然后先收30%定金就是1080块钱,等明哥那边收到了货,你再收齐2520的尾款。然后你也要做一个采购合同给郭敏这边,也可以按照这样的模式,这样你们的生意是不是更加规范?”   季恒也不确定自己出的这个主意算不算好,反正他看书上人家专家是这么说的。   吴晓梅自然有这种定金和尾款的意识在,而且早就将里面的奥妙玩的炉火纯青,只是她之前都是靠着自己的脑子和经验想出来的一些办法,并不具有专业性和规范性,如今听季恒这样一讲,倒是觉得将合同做好,双方签字互相保留一份,确实很好!   就算大家都是熟人,都很相信彼此,但是也不能保证以后?如果生意越做越大呢?放在十几天前,吴晓梅还做着二十条、六十条丝巾的生意,如今铺货量已经到了1000条,她之前敢想吗?   那如果再大胆一点,以后有3000条、5000条的生意呢?是否也是这样没有任何规矩的,大家全凭自由地来往资金和交货?   显然,这样是行不通的,不说别的,以后就是查账都脑子大!而且前面就讲好规矩的话,大家以后也好做事的多!   吴晓梅很快接受了季恒给她的合同范本,自己也照着拟了两个合同,一份寄给了明哥,一份给了郭敏。   明哥收到合同后,很快寄来了另外一份自己签字的版本,而且还夸奖吴晓梅做事干净明白,以后他也要照着这个合同范本去弄,还附上了一张1080元的汇款单。   吴晓梅拿到钱之后,心里头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这样自己的资金压力就小了很多!   郭敏和白艳红这边已经对吴晓梅给他们的越来越大的订单量给震惊到无以复加了!原本上次的订单郭敏赚了近300块钱,他们以为后面就不会有这么多订单了,但是已经心满意足,至少今年他爸吃药的钱是稳了!   谁知道,这才几天,又要下1000条订单的量!   郭敏脑子里转了一圈,觉得好像这次能赚个700块,想了一下又觉得不可能,自己心里默默地算了好几遍,才把这巨大的利润额给消化了下去!   “上次你说你六叔在丝巾厂那边挺有人脉的,小郭,你今天去找你六叔,看看能不能叫他们厂里的制版师傅帮忙改进一下我们的花版,以前你做的版到底是粗糙了,我已经让我家先生重新画了梅兰竹菊四个花版,画稿我已经带过来了。”   当吴晓梅展开那四幅梅兰竹菊的画稿的时候,郭敏看着那四幅画稿,久久不敢出声——相比于季恒画的这些,他的画稿简直就是小孩子过家家的产物!想到吴晓梅还跟他说,之前第一次和第二次的丝巾都是季恒帮着一起包装,自己的画作是进过季先生的眼时,郭敏都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了!   吴晓梅没有注意到郭敏发红的脸色,继续自己的产品计划:“现在明哥那边的意思,咱们在我老家那边的市场上还是有些对手的,最近市场更加活跃了,投机倒把也没人抓了,有人看到明哥卖丝巾挣了钱,好像也有对家在悄悄地弄,只是人脉没我们广,出的货还没我们的多和好,但是这并不表示我们就一直能领先下去。想要把客户抓在我们的手里,我们就要主动求变!”   郭敏听了连连点头:“对对,没错!晓梅姐,我们现在这个图更好看了,肯定能卖的更好!”   吴晓梅听了摇摇头:“这样还不够!我们的货之前都是杂货、散货,现在想做就要做专做精,图案更好看了是一方面,只是图案的精细程度只有喜欢这个丝巾想要仔细研究的人才会发现有所不同,我们要做的是第一眼就要让人发现我们的丝巾是与众不同的!”   郭敏听了头上冒了两个大大的问好,不知道如何第一眼就让人发现不同,不就是一个丝巾吗?   吴晓梅展开一条丝巾给郭敏看:“你现在的红色是带点玫红的红色,但是在我们乡镇,大家更喜欢的是大红色的色调,因为很多人是在结婚那天戴的,充满了喜气,所以我们需要首先颜色方面进行改进。”   这个颜色是郭敏自己照着方子调出来的,现在有六叔的全面帮忙,他相信让他从厂里找人帮着一起调大红色不是问题,只不过是要给点好处、送点礼,但是和产出比,现在这点小钱郭敏也是舍得花的。   郭敏将这条记录在自己的手本上,准备一会儿就去弄这个事,别遗忘了。吴晓梅见状点点头,只觉得郭敏这孩子能带出来,虽然市场敏锐度不够,但是做事仔细、踏实耐心。   吴晓梅将丝巾叠成了四方块,放在手心里:“以前我们就这样散卖,就看着很低端,最近我去王府井那边的几个百货大楼看了,人家高档的丝巾,都是礼盒装的,我们可以联系礼盒厂,看看能不能帮着我们定制一批礼盒,也不用特别高档,就做一个红色的礼盒装,外面画上一个丝巾的花样,四四方方巴掌大就行,然后再买一批塑封袋,买一个电熨斗,将丝巾烫直,叠好放进透明塑封袋里面,再放进小礼盒中,这样一来,这个丝巾就显得高档了!”   吴晓梅展示了季恒画的礼盒草图,简单的几笔勾勒,水红色的颜色配上梅兰竹菊的花样以及下面用毛笔写就的“梅兰竹菊”四个字,看着就让人觉得舒服、高雅。   郭敏这回有些皱眉了:“可是如果这样的话,我们成本就上去了,这…….不划算啊!”郭敏现在跟着吴晓梅也开始有了点经济头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成本上去了,大家赚的钱就下来了。   而且就是六叔丝巾厂那边,他们其实也就做一些丝巾面料,简单的印刷印染,也没啥包装的,毕竟他们做的丝巾也都是批发到乡镇的多,不是走高端路线的,不是什么真丝面料。   人家百货大楼里包装精美的,好些是舶来品或者是真丝面料,这种都是手工缝制、刺绣,一条丝巾要二十几块钱,不是一般人能用的起的!   再讲,还要通关系找纸盒厂做这个小礼盒,他们没有人脉,就要砸钱通关系,而且听说那些厂里的大机器,一次性都要做好多才给做,做个几百个小礼盒肯定是不做的,有起订量的。那到时候屯这些纸盒又是一笔钱。   吴晓梅赞同郭敏的话:“没错,成本肯定是上升的,但是我们的售价也要涨!我们现在卖这个丝巾分两块,一块还是以前的模式卖,就是颜色和图案进行改进。还有一块就是我刚刚说的,第一我们丝巾布的原材料要比之前的高一个档次,其次我们的颜色要素雅一些,先就做一款白色丝巾,这样不用染,但是梅兰竹菊的图案要按照梅兰竹菊的颜色去印刷,就是色调要重新再弄一下,搞的雅致一些,包装也要更加精美,然后给终端的售价的话,卖10块钱一条。”   “10块?!”郭敏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这会不会有些太宰人了!!   晓梅姐是个人精,现在对丝巾的成本控制了解的透透的,自然也知道如果增加她所说的那些改进,老的那个只是重新做版,重新调色而已,是人情费,花不了多少;新的这块,就算是这么多要求,成本上也就最多涨1块钱顶了天了,可是销售价格却是要翻了一个倍!   “没有利润,哪里来的动力!反正先把1000条的老货我们先改进一下,这个是急单,我们赶紧弄完赶紧出,还有我们这里可能还要找个靠的过的人帮一下忙一起做丝巾,毕竟后面我们还要包装什么的,活更多了,但是我马上就要开学了,忙起来就帮不了忙了。这个你有人选吗?”   郭敏这个倒是马上应了下来:“没问题的晓梅姐,这个我有靠谱的人,保证不露了我们的事情,而且也是勤快能干的!”   吴晓梅现在手头太多事情要忙,只能选择相信郭敏的能力:“这些事都要你去忙,干活的人你要培养好,关键的东西不能假手于人,像怎么做花版、怎么调色、怎么印染,这些都要保密,其他的事情你可以交给外人去做,毕竟你现在的时间也很值钱,不要浪费在干活上。”   郭敏连忙点头,只觉得跟着吴晓梅的每一天,都能学到很多东西。   吴晓梅交代了一大堆的事情,看着郭敏都能理解了,才放心地离开。   后天就是她和季恒开学的日子了,她还得把精力放在学校上。 第六十六章 :开学首日   这是十年高考断层后, 第一届大学生回归校园,而这次的大学生也是历史上最与众不同的一届, 年纪相差很大,小的只有十七八岁,大的要三十多岁;人员构成也复杂,有工人, 有知青, 有农民,也有部队出来的。   北大和北师大两所大学开学时间恰好是同一天,所以季恒先送吴晓梅去了他们学校, 然后又转头坐公交到了自己学校。   当季恒来到学校报到的时候, 校园里的道路上已经满是人了,很多来报名的人都是自己扛着大包小包地过来, 当然也有年纪比较小,父母陪着过来的, 更有奇观是自己领着自己家的小孩,前来报到的,总之感觉什么样的人都有一些。   季恒在门口的时候就领到了一本入学指南, 里面详细介绍了北大的情况以及各科系上课所在的区域范围, 住宿申请等。   因为季恒和吴晓梅在外面有了自己的房子,所以都不用住宿,省了住宿费,就是自己平时在路上来回辛苦一些。不过季恒之前每天上下班全靠步行,现在还有公交车可以搭乘, 实在算不得什么。   按照入学指南上的指示,季恒到了中文系所在的教室,里面已经坐了三十几个人,季恒也默默地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之前录取通知书上说是9点报到集合,季恒抬头看了一下墙上的钟,差不多8点40了,估计他们中文系也就这么多人了。   季恒没有经历过这个年代集体读书的模式,看到很快就和其他同学打成一片的几个长袖善舞的人,自己知道自己没这个本事,就默默地坐在中后排,看手里头样书。   样书是《斩江湖》的样本,印刷厂试印了几本,林孟茜寄了一本给季恒,让他看一下是否有错漏或者不合适的地方。   封面上印着一个光头的俊美男子,双手抱胸,手中握着一把长剑,双眉紧簇,目光凝视前方,带着忧虑和沉思,让人看了就忍不住被这个封面吸引了进去,想解开这个男子眼中的秘密。   男子身后是水墨画成的一座座连绵起伏的群山,一个女子窈窕的身影隐藏于云雾缭绕的群山之中,更添一分神秘之感。   没错,这个封面画作也是季恒亲手所绘,而这本书也在上个月季恒寄出了大结局手稿。   大结局中所有的江湖秘密依次解开,前面环环相扣的局也有了合理的解释,原来这一场屠杀关系着朝堂和江湖的一场势力纷争,朝堂上想要将江湖势力化为几用,想要用几个武林世家的传世神功作为诱饵,朝堂勾结了江湖的某些势力,准备来一次大清洗,在大势力的裹挟之下,沈家只是其中最无关紧要的开端和牺牲品,沈千鸣和沈千清兄妹两个,更是最大的悲剧。   沈千鸣练成了天下第一,武功盖世,可是还是没有能护住妹妹,最后沈千清为了保护她哥哥而死,朝堂没有完成对江湖势力的围剿,暂且恢复了平静,只是这种平静下面依旧充满了诡谲的危机。沈千鸣最终带着花娘子落寞而归,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只是时不时江湖上会留下他们两个的传说。   故事的结尾让许多人沧然泪下,有一种被命运摆弄的无力感,看着沈千鸣从一开始对真相的执着,以为自己拥有强大的力量就可以保护自己在乎的人;再到后来他的落寞和孤寂,仿佛一把刀,插进了读者的心间。   这个时候的读者,很多都是有着一定的文人情怀的,不像后世大家看小说就是为了看一个爽字。大家从季恒的小说里,读出了个人和命运和强大势力对抗时候的无力,再多的江湖豪情、再得意的武功成就都没办法掩盖这一点的沧桑。   都说一千个读者里面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季恒的小说让很多人读完之后都有所感,但是更多的一些感性的人都不满意这样悲伤的结局,尤其是将沈千清那样一个灵动、聪慧过人的女子写死,更是让广大男同胞们难受不已。   要知道这本书的受众大部分都是男同志,大家看江湖快意恩仇的时候,各色女子也是入了他们的眼。比起花娘子美艳中带着狡诈,显然如同云端小仙女一般纯洁剔透又聪慧的沈千清更受大家的亲睐,成为众多男孩心中的梦中情人。   这些人中有很多人都在看完结局后,写信到了《小说世界》编辑部,要求改写沈千清的结局,只是季恒看完了这些来信后,也只是笑笑,没有改变自己最初的想法。   这是他的第一本长篇小说,虽然在他自己看来还有不足,但是里面的完成度是很高的,贸然的改动,只会让这本书变得不伦不类。   虽然是一篇小说,但是里面也倾注了他的所思所想,他的人生阅历,我手写我心,是一点不错的。   所以结局定了之后,那就只能是这样一个结局。   后来有人评论说季独行的第一本小说是充满着对这个社会的绝望的,就如同他经历过的十年浩劫一样,有着一种对社会、对一些势力无力对抗的悲哀。季恒自己看了那些报道,是觉得有些过分解读了,但是也不能全说不对,虽然他没有切实经历过那文化浩劫,但是在他自己的年代里,那些黑暗和龌龊,只多不少。   所以那时候季恒的书里面,带出这种意味和倾向再正常不过。   不过即使结尾让许多读者扼腕、或者不满吧,但是不阻碍这本小说成了传阅度最广的一本小说,毕竟里面的绝世武功、阴谋阳谋、江湖比武等都一遍遍地刷新了人们对武侠小说的认知,尤其这本小说又正好踩在文化更新释放的节点上,到了后来,几乎就来七八岁的小孩子,也能抱拳对着同伴来一句:“在下少林寺沈千鸣,敢问阁下有何贵干?”。   而这个时候,十分具有商业眼光的林孟茜谈下来了季恒的版权,要将季恒这本小说集结成册出版,定价是五块八一本,首次印刷五千本,回馈给《小说世界》的新老用户。   这个广告是打在季恒《斩江湖》最后一章的结尾,众多书迷翘首以盼,而王怡柔就是其中一员。   此刻王怡柔坐在季恒旁边,初开始,她选择坐在这位长相英俊出色的男同学身边,纯粹是偶然。不小心的一瞥眼,才发现身边的男同学身板挺直、气度不凡,长得也是一表人才,好几个同班女同学都在悄悄的往这边看。   王怡柔在偷偷观察季恒的同时,也留意到了季恒手上拿着的书,看到标题之后,忍不住惊呼:“《斩江湖》已经出版了吗?我怎么没有在书店里看到过?我可是天天去看有没有到货的呢!”   王怡柔看着人娇娇小小的,但是声音倒是不小,一下子吸引了好多人的目光。   大家都是考上北大中文系的,看的书都多都杂,这里面看过季恒这本小说的人不少,听过的更不少。   季恒被他们的眼光看的有些尴尬,也是因为今天去学校的路上正好路过邮局,才拿了样书,这个时候无聊就校对了起来,想着校对完了,今天晚上陪着吴晓梅一起去郭敏那边帮忙。早知道这样,就不这个时候校对了,谁能想到这姑娘的眼睛这么尖!   王怡柔见季恒眉心皱起,也觉得自己好像有些冒失了,连忙解释一番:“这位同学,我也是这个小说的忠实读者,你能告诉我这本小说在哪里买到的吗?我也想买。”   这书出都没出呢,哪里可以买?可是季恒又不想说自己就是这本小说的作者,总觉得被扒了马甲有些怪怪的难以启齿的感觉,只能半真半假道:“我有个编辑部的朋友,她托关系弄到的,我就手里这一本。不过听说马上就要面市了。”   “同学,你可以啊!这都有关系能弄上!可以借我看看吗?”有个看上去大大咧咧的男同学直接就问季恒借了起来,他也喜欢看这本《斩江湖》,要是能先睹为快成书,那就再好不过了。   季恒有些为难,毕竟里面还有很多没有完善的地方,这个时候借出去不太好吧?   还没等季恒想好怎么说,另外一个脸上长满粉刺的一个二十岁样子的男青年冷笑了两声:“大家都是考上北大中文系的人,有必要去看这种不堪入目的书吗?世界名著都读完了吗?去读这种下三流?”   这人叫做袁成钢,刚刚他靠着自己的见多识广很快成了同学间的焦点,但是还没等他享受一番这种被人瞩目的感觉,就被季恒彻底抢了风头,现在大家都围在了季恒身边,没人再去关注他了。   这种失落感,让他心里很不舒服,便也对“始作俑者”季恒有些厌恶了。   王怡柔生气了,指着袁成钢大声道:“你看过这部小说吗,你就这样评价?什么叫下三流?这是开创了一个新的武侠世界你懂吗?”   “我不懂?呵呵,你看过金老先生的武侠小说吗?季独行的这本里面有多少是借鉴金老先生的想法的?这就是一本抄袭之作!”   “什么抄袭,你以为就你读过书还是怎么的?金老先生的武侠小说我自然也拜读过,《斩江湖》虽然有所借鉴,但也只是武功和门派的借鉴,故事完全原创好不好!而且两个人是两种风格,叫我说,季先生在文史功底上的造诣,还要更甚一筹!”   袁成钢还想和王怡柔辩,却听到教师门口传来了一个和蔼的男声:“同学们还没开始学习,辩论倒是已经先展开了,我们的读书氛围很好么!”   好几个认识这位老先生的同学连忙站了起来:“陈教授好。”   陈教授满场看了一眼,然后指着坐在中后排的季恒点名道:“我看大家都挺喜欢《斩江湖》这部小说的,正好我最近也在读,要么这位同学也来点评一下?” 第六十七章 :自我点评   季恒被点名后只能站了起来, 原本还有些吵闹的教室突然静了下来,毕竟这年代的人还是对老师有着天然的畏惧、尊敬之心的, 更何况有些消息灵通的人刚刚就在教室里和其他同学说过,这次他们的系主任也就是他们的任课老师陈文凯在过去可也是在北大老师中响当当的人物,很早就被评为教授级别,也是在北大开园后学校最先请回来的老师之一。   之前关注或者没关注季恒的人现在都盯着季恒去看, 全场鸦雀无声, 季恒还是头一次经历这样的场面,不禁有些紧张,但是更多的是尴尬——这自己给自己的小说点评, 好像怎么着都不合适吧?   但是师父有命, 弟子怎敢不从?从小深受天地君亲师思想影响的季恒,只能听从。   略微思考了一下, 季恒才缓缓开口:“可以看出来,写这本《斩江湖》的作者肯定是受过金庸老先生的熏陶的, 金庸老先生的武侠小说已经算是独创了一个门派和一个世界,其中各式武功之玄妙、各路门派之划分,深入人心, 《斩江湖》在这方面肯定是有所借鉴的, 否则写不出那些如此精彩绝伦的打斗场面、那么多江湖门派的势力纷争。”   袁成刚不屑地悄悄撇撇嘴,心中暗道:说白了不就是抄么,还说什么借鉴,用词倒是雅,不过就是一本抄袭之作, 还在那边点评什么点评,浪费时间。   想到这里,袁成刚还偷偷翻了个白眼,正好被王怡柔看到了,气的想要捶桌,也有点生起了季恒的气:明明自己也在看这本小说,还特意托关系弄来了成书,居然没有大肆吹捧一下,这个同学看来也有点虚伪,不敢在陈教授面前表达自己的喜欢,哼!   季恒停顿了一下,见陈教授和蔼地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季恒才接下去道:“借鉴和抄袭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借鉴是为了将自己的文章有更好的故事体系,能升华自己的思想,是对金庸老先生的追随,而抄袭,则是将别人的故事照搬照抄,写上自己的名字,这是无法接受的。《斩江湖》这本书有借鉴,但无抄袭,故事完全是原创的,人物、情节、布局都出自季独行自己之手,也有他自己想表达的思想和情感,所以被说成抄袭,我觉得是不恰当的。其实莫说《斩江湖》这本小说了,古人也有很多在文章诗歌中借鉴的行为,最后流传下来也是广为人知的不朽佳篇。”   陈教授来了兴致:“哦?那这位同学不如举几个例子来听听看。”   季恒饱读诗书这么多年,各路名家典籍早就铭记于心,这点小考验自然不在话下:“比如说我们很熟悉的《春江花月夜》中有一句经典: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其实就有借鉴杨广的同名诗歌《春江花月夜》的意思:暮江平不动,春花满正开。流波将月去,潮水带星来。的意思。”   季恒举了这个例子,底下很多的同学都有不赞同之感,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是如此脍炙人口的绝世之作,杨广那个暴君所作的诗歌怎么又可比性?可是稍微有点文学常识的人也知道,杨广这首诗确实在张若虚之前,而且读起来的时候,确实有那么点借鉴杨广前作的意味。   “如果说这首诗还不够直观的话,在温庭筠的《更漏子》里面: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天明。等到了李清照的《声声慢》里面,就变成了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在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里,就有陶公依依墟里烟的影子,这些其实都有着借鉴的影子在,也正是有了这些借鉴,才将我们中华的文化艺术一代代地拔高、一篇篇的传世之作得以流传下来。”   季恒的话音落下,教室里众多的学子都已经完全被镇住了,就连袁成刚都有些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毕竟能像季恒这样论古道今,如此自由从容的人,那是有多少的文化积淀在里面啊?   他们是高考恢复后第一届的北大中文系的学生,肯定是全国学子中的佼佼者,但是到底那十年中文化断层的厉害,即使他们刻苦勤奋、有着过人的天赋,但是在很多文化积累上、学识深度上,还是有很多欠缺的。   而季恒,给他们展现了一种真正的文人风骨,展现了腹有诗书气自华是怎样的一种状态。   陈教授对季恒的回答非常的满意,忍不住询问了名字。   “我叫季恒。”季恒回答完毕之后,就坐了下来,没有看到陈教授脸上一闪而过的神色。   原来他就是季恒!   陈教授心里头喃喃道,他是拿到了他们中文系班上所有学生的综合分数的,一共三十七个人,最高分就是叫季恒的学生,看来能考到最高分,果然是有两把刷子的!   陈教授走上了讲台,在黑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做起了自我介绍:“我叫陈文凯,你们可以叫我陈教授,老陈,陈老师都行,在我这里,我们既是师徒又是朋友,毕竟孔子都言,三人行必有我师,可能你们也得教我一些年轻人会的东西呢!譬如刚刚,我听了季同学一番发言,也是有所获有所得呢!大家说是不是?”   很多人都暗暗点头,忍不住又朝季恒看过去,尤其是班上好几个女生,已经偷偷看了季恒好几回了,毕竟季恒长得斯文英俊,又那么有才华,还真是符合众人对“才子”的想象。   然后陈教授又让大家做了一番自我介绍,季恒发现这个班上其实还是以北京的同学居多,光北京本地的人就有十六个,剩下的都是来自五湖四海,有些人可能连普通话都说的不是那么标准,引来了北京本地几个人的嗤笑。   这些都落在陈教授的眼底,不过他笑而不语。   让季恒比较有印象的,除了刚刚和他讲过话的王怡柔和说他抄袭的袁成刚,还有一个长相不俗的男生,大概和季恒差不多大,印象深刻的原因是这人在自我介绍中说道:“我叫周贺,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大家有任何关于北京不熟的问题和情况都可以来问我。我喜欢唱歌看书,会书法也爱写作,组织能力强,如果大家要选班长的话,可以考虑我一下!”   季恒倒是觉得他们的兴趣爱好差不多,可能可以多交流一下。不过关于什么选班长,季恒还是第一次听说——原来他们一个班,还得有个带头的?   周贺看上去非常的开朗,也多才多艺,一说完就收到了热烈的掌声,周贺下去时朝着季恒的方向抬了抬眉毛,显得自信非常。   果然,等大家一一自我介绍完之后,陈教授讲了一些开学的注意事项,分发了本学期课程表后,就让大家选起了班长,而且用的还是推荐制度。   在刚刚第一轮的自我介绍之后,有三个人被推荐上了选班长的名列,分别是季恒、周贺,还有一个叫做岑可卿的女生。   陈教授又组织了一次不记名投票,最后唱票出来,是季恒拨得了头筹,莫名第一天就搞了一个班长的小官当当。   他跟着陈教授一起去办公室拿大家需要的课本后,周贺原本开朗的脸色一下子拉了下来,目光阴沉地看着季恒的背影,眼里满是不甘。   陈教授将课本抱给了季恒,让他去分发,然后自己就坐在办公位上悠哉哉地喝茶了——明天才正式上课,今天发完书就可以让这群学生回去了。   同办公室的老师看到陈教授的学生,有人忍不住和陈教授搭话:“陈教授,你这个学生长得真好,看着就有你们中文系的样子,一表人才!”   陈教授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被人夸自己的学生,确实心情好:“不错,他就是季恒,我们系的最高分,高考也是他们省的省状元,肚子里确实有些墨水。”   “哟!那这可就是标准的中文系大才子了!”随着生物系刘教授的一句评语,很快季恒中文系大才子的名声就这样在北大的校园内不胫而走。   而此刻的季恒并不清楚这些,别人拿了课本都回自己的宿舍去了,他不住宿,所以将书整理好后,就准备回家了。   不同于早上过来时候的熙熙攘攘,此刻人烟少了许多,北大的样貌也慢慢在季恒面前展露。   据说北大的前身是西郊燕园,这个园子有它特有的历史气息和文化气息,季恒从备斋的方向万千走,通过一座西式的平桥就到达了湖心岛的位置。湖心岛上有一座雅致小亭子,此值春日,小亭在绿树掩映间显得更加的别致小巧,若是有闲暇时光,在亭子里小憩片刻,无论是听风赏雨,都是绝佳的享受。   只不过季恒还急着回去做事,没有时间在小院中过多的闲逛,只不过匆匆一瞥间,就已经感受到了北大的风情。   季恒心中忍不住暗叹,能够在这样一所大学深造四年,真的也算是一种享受了——有开明渊博的老师,有一群朝气喷薄的同学,还有美景丛生的校园!   季恒回到家中时,已经快要12点了,可是打开家门,发现吴晓梅还没有回来。   季恒不太会做饭,幸亏吴晓梅考虑的也周道,给季恒包了一些馄饨在案板上,两个人分别前也叮嘱过季恒,如果她没有回来的话,自己先下点馄饨吃。   这个季恒还是会下的,就是烧个开水,调个酱油汤的功夫,很快自己就吃上了一碗热腾腾的馄饨。   正吃到一半,吴晓梅就回来了,季恒连忙起身:“饿了吧,我给你也去下一碗,你要是饿就先吃我这一碗。”   吴晓梅气呼呼地把自己黑色的小皮包往沙发上一扔,整个人摔进了沙发里:“别管我,我不想吃!” 第六十八章 :被人排挤   季恒不知道怎么回事, 早上还高高兴兴地去开学了,怎么回来就这幅样子了?   季恒想了想, 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还是先把馄饨吃完,再给晓梅下点新的去。这碗馄饨要坨了,还是新鲜下出来的好吃。   吴晓梅等了一会儿,见季恒没有再问她, 腾地一下翻身坐起, 看到季恒还在那边津津有味地吃着馄饨,顿时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你,你还有心思吃!你就不问问我发生了什么吗?!”吴晓梅有时候觉得, 他的恒哥哥还真像那位靖哥哥一样, 有些地方不开窍到让人绝望!   季恒已经吃完了碗里的馄饨,在他看来, 大部分的时候还是要保持食不言的习惯,对肠胃比较好。   “你等等, 我去帮你再下一碗。我想着这碗我吃过了而且快坨了,不好吃了。”说完就转身进了厨房间。   吴晓梅心里微微发暖——这人就是这样,明明是特别贴心的想法, 却要人自己去领会, 否则容易生气。   还好,她已经知道了这人的脾气性格,否则就她刚刚那糟糕到极点的心情,搞不好要吵起来。   吴晓梅跟进了厨房,原本气的嘟起的嘴也平了下来:“今天开学不顺利。”   季恒想也知道, 肯定是这回事,刚刚也是想问,但是看她在气头上,季恒觉得还是先让她冷静一下比较好,现在看吴晓梅已经平静下来了,才接口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把我们晓梅气成这样?”   吴晓梅搬了一个小凳子,坐在季恒旁边,看着季恒在小炉子上下馄饨:“别提了,我想着今天第一天开学,自然是要穿的好看点,我就穿了我们上次买的那套衣服,喏,就是我身上这一身。”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今天又是开学第一天,吴晓梅自然是要穿的漂漂亮亮地去,走之前还特地让季恒帮她看过,季恒也是连连点头称赞的。   季恒上下看了吴晓梅一眼,觉得并没有什么问题啊!   吴晓梅今天将自己过肩的秀发扎了一个公主头,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下面是黑色的小脚裤,外罩一件水红色的马甲裙,这个天气穿刚刚好,看着又年轻气色又好,这样一打扮,原本九分的颜色就变成了十二分了!   可谁知道就是这身打扮出了问题!   吴晓梅她们外语系人不多,一共就三十个同学,其中女同学又占的比例比较大,有二十三个女同学。这女人多了的地方,是非也就多起来了。   原本吴晓梅一进教室,就收到了很多不一样的目光,吴晓梅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等到自我介绍的时候,她介绍自己来自青淮市常家镇稻乡村,然后下面就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你说她这一身,要不少钱吧?我还以为是北京本地的或者其他大城市来的,谁知道是农村来的!”   “是呀!你看看我穿的,和她穿的,简直一个天一个地好吧!”另外一个也是农村来的女生附和。   “北京本地的也就那样好吧!我给你们讲,她身上这件马甲裙我之前逛北京百货的时候看到过,一件要三十块钱!”有人偷偷揭秘吴晓梅身上行头的价格。   “要死嘞!三十块钱!我的老天爷啊!”有人忍不住惊呼起来!   这个年头,像季恒之前在常家镇文化站工作,一个月只有二十块,正式工三十块,就是到了大北京,这个大部分人的工资也就最多翻个倍。   这就好比后世有些小姑娘花了别人一个月或者半个月的工资,去买了一件衣服,绝对算的上奢侈!   “长得倒是挺好看的,也不知道做什么的,家里这么有钱,现在农村种地都能种出金子了吗?”   有个女生不咸不淡地评论着,瞬间就让很多人往别的不好的方向去想了起来,看吴晓梅的眼神也越发的怪异。   吴晓梅是很热衷竞选班干部的,和季恒不同的是,她以前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班长,人缘好、做事活络,脑子聪明,很受老师喜爱。所以现在到了大学里,她也第一时间竞选起了班长职务。   吴晓梅其实一到学校首先就摸到了老师办公室,找到了他们的系主任金老师,帮着金老师处理了一些杂事,还一起抱着课本去了教室。   在闲聊过程中,吴晓梅还知道自己这次高考的成绩在班上也是佼佼者,名列第三,金老师也很喜欢这个穿着时髦、说话灵泛的小姑娘,还开玩笑说一会儿吴晓梅一定要竞选班长,她就缺这么一个得力助手。   当时可把吴晓梅高兴的!她自己也是信心满满,可是谁知道在后来竞选班干部的时候,她就得了可怜的8票!   “你知道吗?这八票里面,还有我自己的一票!我偷偷还给自己也投了一票!”   吴晓梅胜负心很重,后来再回来的路上,跟在几个同班女生后面的时候,才知道别人是怎么议论她的,原本准备在学校食堂吃了饭再回家的,最后气的一点胃口都没了,直接空着肚子回去了!   季恒听完之后,沉默地将煮好的馄饨捞起,放到了餐桌上,然后塞了一双筷子到吴晓梅手里:“先吃馄饨,饿坏了胃肠才是大大的不好。”   季恒拧着眉,不喜欢吴晓梅不注意自己的身体。   吴晓梅见季恒也有些不高兴的样子,顿时闭上了嘴——她有时候还有点怵季恒了,尤其是当他不高兴不讲话的时候。   同时她又有些委屈,明明觉得是自己在外面受了欺负,为什么季恒一点都没有“同仇敌忾”的样子!   只是这事,确实季恒也没法出面相帮,只能自己继续有些气呼呼地吃起了馄饨。   季恒见状,忍不住叹了一声,将吴晓敏一缕散落下来的秀发挑到耳后:“晓梅,生气的时候吃东西,也会影响肠胃了。”   “晓梅,咱们上大学的初衷是为了什么?”   季恒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让吴晓梅微微停滞了一下后,便回答道:“我是不想和你分开,然后学好本事,以后出来能找个好工作,多赚钱。”   吴晓梅的想法很朴素直接,没有多崇高,但是代表了很多人真实的想法。   季恒听罢微微一笑:“那既然如此,你第一个目的,没有和我分开达到了,第二个目的许多本事,我听你说你的老师是挺喜欢你的,那么也不存在故意刁难你,不教你的情况,你第二个目的也可以打成。既然如此,你为何还如此纠结你的同学对你的看法?你只需要做好你自己就可以了,讨他们喜欢并不是你的目的,能做朋友最好,不能成为朋友那也不强求。”   吴晓梅听完季恒的话,总算有些冷静了下来,细想之下觉得有道理。   她是去读书的,不是去交朋友的,说到底,未免得失心太重了一些。   其实也很好理解,虽然吴晓梅在生意场上有着天然的精明,但是她告别初中校园之后那么久,第一次上大学,又一直对自己的学习情况有些心虚,总觉得是靠着季恒才混到了一个大学生的名额,难免在同班同学面前有些不自信,可是她又好强,就更想证明自己,也就更在意别人对她的评价。   如今被季恒这样一开导,心情也好了很多,三下五除二将馄饨吃完,进了房间换了一件干活穿的衣服,催促季恒也快点把衣服换了:“不管这些了,咱赶紧换了衣服去小郭那边帮忙,今天答应他能早点过去就早点过去的。“   季恒知道最近吴晓梅那边忙的很,前面他帮着画了花样、设计了一下礼盒,又忙着写《斩江湖》最后的一点完结搞,其他也没帮上什么忙,现在吴晓梅要求,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去的。   两个人穿啥上乡下带过来的衣服,毕竟郭敏那边都是一些染料什么的,一不小心就会沾上衣服,要是弄到他们新买的衣服上,洗又洗不掉,吴晓梅得心疼死。   两个人搭公交到了郭敏那边,郭敏和他妈白艳红,还请了一个郭敏的一个初中同学,叫作陶爱萍的小姑娘,听说家里条件也很困苦,郭敏说她人品能担保,吴晓梅也就应承了下来她过来帮忙,开给她40块钱一个月的工资,小姑娘千恩万谢,感激的跟什么似的。   郭敏已经根据季恒的画作进行了花版和染料的改良,现在做出来的红丝巾大红色颜色更正,图案也更加栩栩如生、更加有意境,看着就比之前高了不止一个档次,但是成本上,他们只花费了里国内外做花版以及同关系的一些费用,加起来还不到一百块。   等颜色和花版确认了,就是大批量的制作,这些郭敏他们已经是得心应手。   以前丝巾做完之后就团成一团乱七八糟得包裹在一起,发给明哥那边,再让他分销。现在吴晓梅已经找到了买塑封袋的地方,还花了六十块钱在北京百货买了一个电熨斗,只是小礼盒还没找到合适的厂家承接,都是要么没关系走不进去,要么嫌弃吴晓梅这边订单量太小,直接就给推了。   所以吴晓梅想了想,还是把现在发给明哥的丝巾用熨斗烫平,然后一条条分开包装,用塑封袋装的笔挺,这样一来,看着就更有卖相了!   吴晓梅帮忙熨烫,季恒这个强迫症患者帮忙折叠,弄好之后几乎每一条丝巾都叠成一样大小放进塑封袋里。   五个人一起干,做到傍晚的时候已经弄掉了两百来条丝巾,吴晓梅又检查了一遍丝巾的质量,满意地点点头对郭敏道:”就按照这样的步骤和要求做,接下来几天我和季恒都要去上学,刚开学可能比较忙,我们就不过来帮忙了,我估摸着还有三四天你们肯定能做完了,我答应明哥的交期是一周。三天之后我过来验货,验收合格我就马上发走。“   今天吴晓梅过来帮忙一起做,就是不放心他们,怕他们做的和自己想的不一样,现在她带着做了打打样,相信郭敏他们也能很好的理解自己的要求了。   白艳红客气地要留他们吃晚饭,吴晓梅到底觉得不方便,而且到晚上7点公交车就停运了,所以还是抓紧时间和季恒先回去了。   两人快走到公交车站的时候,季恒看到旁边的一个巷子口有人在卖烤红薯,知道吴晓梅爱吃这个,就让她先去公交站台那边,他买了红薯过来找她。   吴晓梅应了下来,先去公交站台排队,倒也是巧了,她一个同班同学卞琳也正从另外一个方向走过来。   因为此刻天有点黑,吴晓梅又干了一下午的活,人有点累了,所以没有在意到卞琳。   卞琳一开始也以为自己看错了,毕竟此刻吴晓梅换了一身衣服,那件衣服是专门干活穿的,还打了几处补丁,和上午的光鲜亮丽截然不同。   卞琳确认了好几遍,才确定这人真是吴晓梅,忍不住嘴角勾出了一个嘲讽的笑容,看到自己等的公交车到站了,先上了车去。   作者有话要说:  加更了!求表扬!!   顺便暗搓搓地打一下自己的广告,这本结束后就会无缝开新哈,希望大家能支持!点开作者专栏就可以收藏哦~~   《我误会了温柔乡》   男主版简介:   苏钰臣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荒唐了一辈子,百花丛中过,最终唯有他的发妻才是真心待过他一场!   在他得病去世后,没有两天就也跳井自尽,追随他而去了。   而他的灵魂飘飘荡荡中,却发现除了他那个温柔贤惠的发妻,其他的小妾、红粉知己、欢场情人一个个尽都是两幅面孔!   当苏钰臣再次睁眼后,他发誓,一定要给他的发妻最好的!让那些表面妖娆可人,实际满腹算计的女人见鬼去吧!   可是,为什么重来一次,原本在他心中老实本分、娴静贞淑的妻子,好像有哪里不一样了?   是我误会了什么了吗?   女主版简介:   柳云清为了他们柳家的官场之路,牺牲了太多了,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苟且在所谓的江南首富之家,   和一个完全没有共同语言的男人日日相对,还必须笑脸相迎,就怕沈家断了她娘家的财路。   前狼后虎,娘家相逼,婆家无情,夫妻十二载,柳云清只觉得日日是风霜刀剑严相逼。   如今好不容易熬死了那个纨绔子,柳云清只觉得浑身落得个轻松,总算不用再和他虚与委蛇、为他处理这后院的莺莺燕燕了。   正盘算着去哪个山清水秀一点的别庄过一段舒心日子,没想到就一脚踩空落井而亡!   柳云清只觉得自己这辈子,咋活的这么不值! 第六十九章 :做出档次   明哥觉得, 吴晓梅这个人总是会给他意外和惊喜!   从最初知道吴晓梅这个人,是从赵先兵那里, 不过那个时候的吴晓梅只是一个代号,是那个会写春联的季恒的媳妇,仅此而已。在明哥心里,肯定是能给他赚钱的季恒要比他媳妇重要的多。   可是后来慢慢地, 季恒这个人淡出了明哥的视野, 反而是吴晓梅这个名字越来越多地在他耳边响起。从一开始的收购农产品问他要摊位,到后来给他牵线朱社长,吴晓梅给他的感觉就是有一种天生生意人的精明。而现在, 他领教了吴晓梅作为一个生意人的大胆和果决。   丝巾生意, 从20条做到了现在1000条,在之前没有定金的情况下, 他口头下单三四百条,这个女人就直接定下了400条的量;等到了要做1000条的时候, 她就能出具一份非常细节有条理的销售合同出来,并且在自己没有多少钱的情况下,挪腾出原材料进行加工。   明哥不知道她那边具体是怎么办到的, 但是等这批一千条的丝巾到手的时候, 吴晓梅主动进行了包装和熨烫,还对丝巾颜色、图案进行了调整,再给他的信件中,让他给下面的分销的人每人四条样品进行展示,如果要购买的话, 直接给他们拿包装好的最新的丝巾。   而这样明显将产品提升一个档次的调整,吴晓梅在信中只字未提涨价的事宜,只是说了一句,如果销售情况良好,下一批的订单从速。   明哥吸了一口烟,在他刚刚看到货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这次做的太TMD好了,完全可以再多加个五毛钱的利润在上面。   但是又看了一遍吴晓梅的信后,明哥有些明白为什么她不提涨价的事情了。   之前他电话里有和吴晓梅说过现在市场上也出现了仿制品,比他们的粗制滥造一些,但是价格便宜五毛,也抢了不少生意。吴晓梅是想通过提高质量,稳定价格,做出口碑啊!   抢占住了市场,才是真的!   明哥这种在江湖上漂了许多年的人才悟出的道理,吴晓梅这个小姑娘在二十岁的时候就已经无师自通了!确实厉害!   长江后浪推前浪啊!明哥心中感叹归感叹,出手还是非常迅速的,铺完货后,明哥刚刚得到第一手的销售反馈后,就立即追加了2000条丝巾订单给吴晓梅——原因无他,这次的丝巾除了在乡镇卖的格外的好,就连青淮市的市场也打开了,有个专门在青淮市做投机倒把的,以前每次都只拿个五六十条去卖,而这次他一次性拿了两百条!   青淮市客流量够大,只要是真的能打进市场的产品,完全不愁销量!那个人也是看中了这次的商机,而且只能说他更了解自己的市场,两百条丝巾在两天之内,销售一空,那人再次找明哥着急要补货!   从北京发货到明哥手上邮局的包裹需要四天时间,寄信过来需要3天左右才能收到,这次明哥是真的有点急了,以前只觉得这个丝巾生意是小打小闹,女人的一点小买卖,能做多大?可是现在明哥发现,事情可能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   他找出了吴晓梅留给她的电话,想了想,还是得马上打过去,否则时间上来不及。   吴晓梅给的是他们门卫处的一个电话,现在安装一个固定电话是非常奢侈的一件事情,当她知道北师大门卫处又电话的时候,她就提了两斤苹果给了门外的安大爷,让他留意有没有她的电话,如果有的话,等下课的时候喊她一下,她过来回电话,钱也是照给,这样就方便了她这边接收消息了。   等在电话里接到明哥2000条丝巾的订单时,吴晓梅的心脏再次狠狠地跳动了两下,要不是旁边还有安大爷在,吴晓梅都想原地转个圈圈了!   上次那一千条丝巾给吴晓梅带来了一千块的利润,加上之前丝巾出的货,她已经靠这个生意赚了一千五百块钱了!如今又是2000条丝巾的量,吴晓梅只觉得有更多的钱在向她招手!   吴晓梅挂了电话出来后,深呼吸了一口气,才往自己教室的地方走去。   下一节课是专业课,她们英语系的人都在一个小教室上的课,吴晓梅已经习惯了大家的排挤,自己默默地坐到了第一排边角的一个位置坐下。   只是这次,刚刚坐下不久,就有另外一个人坐了下来。   吴晓梅侧过头去,就看到一个长相有些清秀的男生微笑着朝她看过来:“吴晓梅同学你好,我叫孟朝河,还记得我吗?”   吴晓梅眯着眼睛想了想,这人是同班同学,班里男孩子就那几个,这个孟朝河是里面长得最好的一个,她自然有点映像。   “你好,孟同学。”吴晓梅点了点头,就继续看起了英语书,今天是口语课,有一个情景对话的联系,吴晓梅一人分饰两角,自己练习了起来。   孟朝河静静听了一会儿,然后纠正道:“是clas□□ate(同学),你这个发音稍微有点问题。”   吴晓梅确实刚刚总觉得自己读起来哪里有些怪怪的,被孟朝河这样一讲,又跟着念了几遍,才觉得自己把这个单词给念对了。   “要不这样吧,我做Luis,你做Helen,我们一起练习一下这个对话,这样比一个人讲有效率,你看怎么样?”孟朝河对着吴晓梅提议道。   吴晓梅见孟朝河好像英语口语很不错的样子,人家也是好心建议,离上课还有段时间,自然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两人就开始用英语对话起来。   刚刚做完一组对话,孟朝河对着吴晓梅竖起了大拇指:“吴晓梅,你口语挺标准的,还有点英式发音的味道,挺厉害的啊!”   吴晓梅被表扬了也有点高兴:“我家买了一个录音机,还买了一些学英语的磁带,我每天跟着读,应该是有点效果的吧。”   季恒为了鼓励吴晓梅学英语,前段时间一拿到最后的稿酬就去给吴晓梅“斥巨资”一百五十块买了一个录音机,不仅仅可以放磁带,还能收听广播,给他们家的业余生活增添了不少色彩。   吴晓梅话音刚落,一直坐在两人后面听着两人对话的卞琳忍不住讥笑道:“是呀,有些人就是有钱,随手就能买个收音机!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家底,靠什么发家致富起来的?到底大家同学一场,要不吴晓梅同学分享分享?”   吴晓梅一下子沉下了脸,平时大家排挤她也就算了,现在还出言讽刺是怎么回事?她吴晓梅可不是包子,任人欺负!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什么家底用的着你关心?”   吴晓梅说话不客气,卞琳说话就更不客气了:“呵呵!还在那边死撑!我都看到了,那天你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坐公交车,我看自己家里也不怎么样么?到了学校里倒是好衣服穿着,现在还吹自己家里有收音机!也不知道靠什么赚这么多钱!”   吴晓梅一把将书扣在了书桌上,站起身来俯视着卞琳,神情变得严肃无比:“你有证据吗?”   卞琳被吴晓梅那一瞬的气势有些压住了,有些结结巴巴地问:“什么,什么证据?”   “你有证据证明我赚的钱是通过不道德的渠道赚过来的吗?你有证据证明我家里就是没有收音机吗?你有证据证明我是一个不道德的人吗?”   吴晓梅的灵魂三连问,问的卞琳更加磕磕绊绊了,半天没回答上来。   吴晓梅冷哼了一声,环视了一番因为她和卞琳的争执而变得鸦雀无声的教室,大家觉得好像吴晓梅的视线也扫到了自己似的,纷纷假装看向别的地方,不敢和吴晓梅对视。   “主席曾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没有任何的证据,就妄下结论,这就是你作为一个北师大大学生的水准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还真的是遗憾自己的同学里有你这样一颗老鼠屎!”   卞琳是北京人,上完高中就直接参加了高考,刚刚好达标进了北师大,哪里有什么社会阅历,被吴晓梅这样一讲,整个人又气又恼,被吴晓梅说成老鼠屎更是难堪到脸色涨红,见班上也没有别人帮她,都是在看好戏的眼神,忍不住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   吴晓梅的话掷地有声,她也不管卞琳哭的有多餐,继续冷笑道:“你看,我稍微说你两句你就不舒服了,要哭了,那你说我的时候呢?这就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好好记住这句话!”   这句话是她们家季恒一直挂在嘴上的,现在用来教训教训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姑娘正正好!   大家被吴晓梅的一番气势震惊到,目视着她淡定地坐下,继续大声朗读课文,也是纷纷跪服了!   除了几个和卞琳交好的女生,吴晓梅经此一役倒是一战成名,反而让好多人对她的犀利和直率产生了好感,慢慢地吴晓梅倒也在学校里交了几个知心好友。   只是这是后话,暂且不提。现在最要紧的,还是怎么把2000条的货赶出来。   要知道明哥那边的汇款单还要3,4天样子才能到吴晓梅手里,明哥明确说了,他这次是全款汇过来,所以希望吴晓梅三四天后就发货,好接上上批货,否则就要断货了。   也就是说,前面买材料的钱就要自己垫了!   而且现在六叔那边材料越买越多,之前还用的是一些边角料,现在直接是要成捆的原材料了,六叔上次就和郭敏反应过,可能下次再一次性多买材料,估计有些不好弄了。   据说供应科那边的王科长胃口很大,知道六叔那边要原材料,现在卡在那边,狮子大开口要两百的好处费!   可是不从六叔那边弄原材料又去哪里弄?吴晓梅一时之间,也是有点火烧眉毛了!   加工简单,他们加班加点的干,哪怕先发一千条,再发一千条出去,不让明哥那边货断了就行,可是现在原材料怎么弄?   要么忍气吞声给200好处费,可是有一就有二,下次呢?要么另寻路子?   可是吴晓梅和季恒在北京都是初来乍到,哪里来的什么路子。   这个时候,吴晓梅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人的影子。 第七十章 :成书送人   第二天正好就是周末, 吴晓梅和季恒买了一袋香蕉,一袋苹果, 按照地址去了常悦欣家。   这年头水果也是计划供应的,苹果还没到季节,香蕉又是南方产物,这两样水果拿出去也是很送的出手的, 毕竟不便宜!   常悦欣家就在北京百货大楼后面的分配的家属楼里, 因为她是里面销售科正科长级别,所以分配到的是一间两室一厅的房子,大概八十几个平方。   之前吴晓梅和季恒看房子的时候, 看到过好多一家五六口、七八口挤在一个三四十平方的房子里, 所以当看到常悦欣的房子时,还是有些刷新他们感官的——小两居室都是朝南的好房型, 进门就是一个大一点的客厅,里面放着一张餐桌, 餐桌上好情调地铺了一张小碎花的餐布,旁边是同色系的配套布沙发,沙发靠背上罩着白色的蕾丝罩布, 是这年头最流行的款式。   温馨、舒适, 是吴晓梅进门第一眼就得到的感觉。   常悦欣也是高兴:“说好了来看我,到现在才来!我也是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我妹子给盼来了!哟,让我看看呢,来北京才一个多月,这气质、这打扮, 完全不一样啊!”   如果说常悦欣在火车上第一眼看到季恒和吴晓梅的时候,还只觉得两个年轻人虽然长得都很好,但是穿着打扮难免带着土气的话,现在可真的是眼前一亮: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好衣服一穿,原本就不俗的容貌就显得更加大气上档次了!   季恒将手里拎着的两袋水果递过去,常悦欣接是接过了,但是嘴上还是埋怨:“人来就是了啊,下回不许和你们欣姐这么生疏,带啥东西啊!你们先到沙发上坐一会儿,我把水果切了大家一起吃!”   吴晓梅和季恒两个连连点头应是,客厅沙发上已经坐着欣姐的儿子郑晨安,看到吴晓梅两人也记起来他们两个是火车上遇到的人,礼貌地站起来喊了一声:“哥哥姐姐好。”就又专注地看起了电视剧。   常悦欣家有一台黑白电视机,上面正在播放《卖火柴的小女孩》,这年头谁家有个电视机绝对是能够引以为傲的事情!足以可见欣姐家的条件真的很好。   “小安他爸呀是公安,平时周末也不太着家,要执勤什么的,要不是你们过来看看我,我一个人带着小安也是无聊,母子两个就看看电视、下楼走走打发时间,商场他是不乐意跟我去的,说是逛吐了已经!”常悦欣自己就在全北京最大的百货公司上班,郑晨安难免会经常去北京百货找他妈吗,自然是都快逛吐了。   常悦欣将果盘端了出来,除了将苹果切了,还切了两个橙子、两个水梨。   吴晓梅眼神在精美的果盘上飘过——看来欣姐家的条件真的不是一般的好,家里随时都备着各种水果!   “瞧欣姐说的,我和季恒在北京也是人生地不熟的,之前忙着找房子、弄装修什么的,真的是忙得团团转,这不上个礼拜又开学了,我可是真的心里一直记挂着欣姐呢!一有时间就跑过来了,你可不许嫌我吵!”   吴晓梅多会来事啊,很快就解释了自己之前没来的原因,而常悦欣也心里头总算确认了:原来上次商场里那套进口家具,还真是吴晓梅他们给自己买的,这么说,是已经在北京安家落户了咯?   啧啧啧,真的是人不可貌相,来的火车上她还觉得是两个年轻稚嫩的后生,谁知道一来北京就这么有魄力、这么大手笔!   常悦欣不由得就对吴晓梅高看了一眼。   “哪里会嫌你吵,你来找我我还巴不得呢!”   常悦欣招呼着吴晓梅和季恒吃水果,吴晓梅浅尝了两块,心里终究记挂着事情,和常悦欣寒暄了一阵子之后,便试探道:“欣姐,我知道您是在北京百货上班的,又是销售科的科长,路子肯定比我们粗。我想问一下,我在哪里可以搞到丝巾布呢?”   常悦欣眼皮一抖,抬眸认真看了一眼吴晓梅,表情有些似笑非笑:“妹子,你要丝巾布干嘛?不会是要投机倒把吧?”   吴晓梅其实刚刚听到常悦欣的老公是公安的时候,就有些犹豫要不要说了,不过丝巾厂那个王主任真的胃口太大了,200块的好处费不是给不出,而是一给就是个无底洞,被人这样抓着命脉,还不如不做了!   现在没想到常悦欣来了这么一句,饶是已经做好准备的吴晓梅,心头也跳了跳:“哪能啊,上次不是和您说过我乡下的小姐妹想要买一些东西吗?她们喜欢丝巾什么的,我就想给她们带点这个。”   刚刚吴晓梅试探的时候,就想好了说辞,毕竟现在虽然他们暗中做买卖的情势已经放松了很多,可难保有些人很反感这个。   虽然吴晓梅一开始的判断是觉得常悦欣是在销售第一线的,应该不至于这样,但是谁说的准呢?   常悦欣哈哈一笑:“逗你呢,妹子!不管你是要几条丝巾给你乡下的小姐妹,还是要多少丝巾布,我这儿确实有几个靠谱的厂家可以介绍给你。”   常悦欣是什么人,闻弦歌而知雅意,再联想到吴晓梅的出身和现在能在北京买房、买那么贵的家具,她已然是了解了几分,认为吴晓梅赚到的钱应该是靠投机倒把来的。   不过她并没有看不起投机倒把的人,反而觉得能做成点事情的人,总归是有她的本事的,而且现在上面的政策也宽松了,就比如她爱人告诉她的那样,基本上上面现在都对投机倒把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都不让他们抓了。   搞不好以后做生意能开放了都不一定!   不过这些话现在说出来还为时尚早,毕竟上面还没有真正的政策下来。   但是帮一把吴晓梅她还是乐意的,如果只是叫她给吴晓梅提供一点货源线索的话。   吴晓梅要的可不是单单介绍几个靠谱的厂家,她要的是长期拿货的路子,甚至以后是大批量拿货的路子。但是一旦拿货渠道被类似王科长这样的人卡住,那么换个厂子也是一个意思,完全没有换的必要了。   “欣姐,我不瞒您说,认识我也认识一个生产丝巾布的厂,但是人家卡的好处费太高了,得200!”   吴晓梅知道常悦欣已经明白她话里的真正意图了,就也不藏着掖着了,直接道明了自己的困难。   说到这里,常悦欣倒是有点迟疑了,人家要问吴晓梅能开口要200,说明吴晓梅这个要货量不小啊!那她要是出面趟这个浑水的话,不是就要断人财路么?   到底常悦欣也没有里面的利益关系,有点迟疑了。   吴晓梅见常悦欣不是很乐意的样子,又看他们家的家底挺厚,联想到常悦欣的爱人还是公安,原本想用利益来游说常悦欣的心也渐渐收了回去。   为了保持谨慎起见,吴晓梅不想再就这个话题深谈下去了。   吴晓梅见状立即开始转移了话题,说了一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就准备告辞了。   一直充作背景板,没有怎么插过嘴的季恒突然在临走前问了一下一直在京津有味看电视的郑晨安:“‘小安,你记得你喜欢《斩江湖》这个小说是吗?”   小安的眼睛一下子从电视移了出来,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季恒,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嗯!”   季恒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了一本崭新的书,只见上面就写了《斩江湖》三个大字:“这本《斩江湖》送给你吧!”   小安接了过来,眼里闪出了不可置信:“季恒哥哥,你也太牛了吧!这都能搞到!不是说新书要半个月才能买到吗?太好了!太好了!”   小安激动的无以复加,因为当时《小说世界》在刊登《斩江湖》的结尾时候说过,成书还有三则没有放出来过的番外,大概有另外的三四万字,小安立即翻到了书的最后,果然有三则番外!   这孩子抱着这本书原地打转,激动地无以复加!   因为郑晨安对这本小说的无比痴迷,常悦欣也知道了这本小说要出成书,从一个月前小安就一直念叨着要买这本书,还千方百计想让他爸给他先搞到手。   无奈就算小安他爸妈也算有点人脉的,却是手不够长,够不到上海那边去,就是搞不到手。上个礼拜就是郑晨安的生日,夫妻两个本来想弄到这本小说的样刊给儿子做生日礼物的,结果还是空手而归,买了个玩具给儿子,儿子也是兴致缺缺的。   正是因为知道这本书的难搞,所以对季恒直接出手就把书送给了郑晨安,常悦欣也是有点吃惊的。   “这也太投她儿子的喜好了吧!得费了多少人情才能提前搞到这本书啊!”常悦欣心里有些不自在了,想叫儿子还书,可是看到儿子兴奋无比的表情,常悦欣也说不出这话了。   行吧,人家费了人情帮她弄书过来,那她费点人情帮个忙还回去也是在情理之中。   最后,常悦欣问了吴晓梅那家生产丝巾的厂家的名字,知道是这家工厂后,常悦欣笑了笑,直接拿起了家里的电话拨了过去:“喂,王科长啊,对,是我。我妹子想要点你们的丝巾布,嗯嗯,大概五大卷吧!呵呵呵,是啊,就是六叔要的那批,就是我妹子的货。嗯嗯,好嘞,没问题,放心了,下个月我们百货公司会多问你们采购一些东西的,我们什么关系啊!行行行,下次请你吃饭,那就这样了啊!好好,再见。”   常悦欣当着吴晓梅的面打完了电话,然后笑眯眯地对着吴晓梅道:“行了妹子,你叫你那个六叔放心大胆地拿货吧,给他正常的出货价就行了,以后他不会为难你了。”   吴晓梅佩服地看着常悦欣:这就是人脉的力量!她跑断腿都很难解决的问题,人家一个电话分分钟就搞定了! 第七十一章 :你的贵人   “恒哥哥, 你也太厉害了吧!”吴晓梅真的没有想到,最后的关键点居然是季恒搞成的!原本拉着季恒一起去, 也不过是给自己壮胆而已。   吴晓梅一回到家里,就给了季恒一个大大的拥抱,这次去了一趟常悦姐家,一次性解决了两桩她的心头大事, 一个是丝巾布的原材料问题, 还有一个,常悦欣顺带就给吴晓梅介绍了一个纸盒厂,现在小礼品盒的下落也有了, 这真是意外之喜了!   季恒有些招架不住吴晓梅的热情, 看了看外面太阳高照:“晓梅,梅梅, 白日宣淫不好!”   “哈哈哈!有什么不好?!我们是合法夫妻!有证的!”吴晓梅踮起脚尖狠狠的亲了一口季恒:“你咋这么聪明,想到了给小安送书啊?我都没想到呢!”   季恒没办法, 搂住了吴晓梅的细腰,又看了看没有拉住窗帘的透明玻璃窗,还是有些心绪地将人按在了沙发上, 自己也陪着坐了下去。   吴晓梅将拖鞋一蹬, 窝在了季恒的怀里:“快说说,你是不是一早就想好了?怎么出门前没和我讲啊!”   季恒搂住了吴晓梅,让她的头枕在了自己的大腿上,摸了摸她的秀发,有些好笑道:“你天天和个小财迷似的, 只关心你的生意,我一个写书的,当然也关心我的小书迷了!我一开始也没觉得送个书能帮上多大的忙,就没有说了,想着到时候送本样书给小安,让他们对我们印象更好一点而已,倒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了。”   吴晓梅撒娇地嘟起了嘴:“我怎么像个小财迷了?我怎么只关心我的生意啦?我没关心你啊!”   季恒暗笑了两声:“有!有关系我!不过小财迷,我还有一样东西要给你看。”   吴晓梅一下子来了兴致,半坐起来看着季恒:“什么东西?快拿出来快拿出来!”   季恒从衣服的内侧袋子里拿出来一个信封,递给了吴晓梅。   吴晓梅打开后就看到了一章汇款单,仔细看了两遍上面的数字,忍不住惊呼出声:“这么多!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你不是最近不在写稿子吗?”   现在季恒偶尔投稿一两篇小散文或者短篇小说倒《新论》报社,因为是短篇,拿到的钱也很有限,每次也就五六十块钱左右。而《小说世界》那边完稿之后,季恒就没有动笔再写过长篇小说,他说是说有新的想法,要构思,也要准备,最近经常泡他们北大的图书馆,说要积累素材。所以照理,不该再有这么多钱啊!   毕竟一下子拿到了3300块钱,这真的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看到吴晓梅这么惊讶的样子,季恒好心地给她做了解释:“上次不是和你说过吗,我的《斩江湖》要出书了,现在我已经全部校对好,样书不都已经拿到手了吗?印刷厂正在印刷,首印3000本。当时林孟茜那边给了我两个方案,一个是两万块钱一次性买走我这本书的版权,还有一个是按照提成走,这本书定价现在是五块五,看发售的情况,卖出去一本我拿两成的提成。我选了第二种方案,现在3000本已经全部被各大书店预订了,所以这次能拿到3300块钱。如果以后再版,卖出多少我都可以拿两成的提成,如果以后不再版,那么就这么多。”   吴晓梅真的是赤果果的嫉妒了!她忙忙碌碌、搞前搞后这么久,才赚了一两千块钱,季恒书都写完了,还能轻轻松松又拿到3300块钱!问题是,人家原本还有机会一次性拿20000块啊!   20000块啊,20000块!这是什么概念啊!吴晓梅就算现在已经觉得自己算事见过点市面了,还是被这巨大的数额砸的有些七荤八素!   “还是你有定力啊!要是我,可能真的就拿那20000块钱买断了!”吴晓梅有些酸溜溜地说道。   季恒有些迟疑:“我是不是不该选第二种方案?原本我想和你商量一下的,但是又想给你一个惊喜,所以我就.......”   吴晓梅连忙捂住了季恒的嘴:“不不不,你误会了!我是真心佩服你!在巨大钱财面前还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啊!你的书写的这么好,说不好以后要再版、再再版呢?咱们可不能被钱一下子打倒,细水长流哈哈哈!再说我们现在也不缺钱,这么急干嘛?这书是你的处女作,咱们可舍不得一下子把版权卖断!”   听到吴晓梅的肯定,季恒也是松了一口气,调侃吴晓梅道:“那是,现在我们家的主要经济来源已经不是我了,吴老板日进斗金啊!”   吴晓梅得意地一笑,收起这张汇款单:“那是,别看你现在赚的比我多,以后我发展起来了,不一定比你差!好了,这张汇款单没收!”   季恒就喜欢看她财迷的样子,笑着抱紧了吴晓梅。   现在吴晓梅资金充足,厂里也都捋顺了,做起丝巾生意来真的是如日中天。   六叔这次这么轻松地拿到了货,原本要付的好处费一分没付,心里头还有些疑惑,等到知道了是吴晓梅的路子后,忍不住心里感慨万分,再又碰到郭敏来提货的时候,拉住郭敏悄悄道:“你那个晓梅姐是什么来头不知道吗?我拖了多少关系都搞不定的王主任,她一下子就搞定了!”   郭敏只知道吴晓梅是来北京上大学的,至于其他吴晓梅的事情他还真不清楚,闻言惊讶之下,也只有摇了摇头。   六叔吸了口烟,缓了缓心情,拍拍郭敏的肩膀:“你这个晓梅姐,绝对是你的贵人,你要跟好了,别生什么其他心思。”   这是对郭敏的警告,也是对自己的警告。   听着吴晓梅的意见,将丝巾进行了颜色、印花和包装的改良,白艳红在没有下一个订单的时候,也有拿到以前的黑市上去卖,生意要比以前好的多,六叔就生出了点别的心思,要是踢走了吴晓梅,自己和郭敏一家干,保证能赚的更多!   可是当他这边遇到了困难,搞不定的王主任,吴晓梅连面都没露,就弄得妥妥的,就说明那个姑娘不仅仅有头脑,还有人脉有手段,这些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能量啊!   郭敏压根就没有生出过别的心思,他早就臣服于吴晓梅的本事,现在只是知道了她更大的本事而已,虽然吃惊,但是倒也没有更多其他的想法:“六叔,我知道的!晓梅姐是我的贵人,我以后都会好好跟着她干的!”   郭敏家现在已经好很多了,赚了这么多钱,前几天他和他妈又带着他爸做了一次全身检查,医生那边说可以通过手术根治,他们现在也能负担的起手术费了,准备下周就带他爸去做手术。   日子眼看着越来越好,而带给他们家这些的都是吴晓梅,怎么能另郭敏对吴晓梅不死心塌地?   丝巾布就位后,郭家的这个小作坊也马上运转了起来,2000条丝巾布发出去的时候,吴晓梅也收到了从明哥那边汇过来的7200块钱的汇款单,和郭敏结清了钱款后,吴晓梅这一单一转手就赚了2200块钱。   然而吴晓梅的脚步并没有停下来,只等着明哥那边给她订单。   她很快就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弄妥了礼盒厂的事情,并且让郭敏开始制作新的梅兰竹菊四色丝巾,在柔顺的白色丝巾布上,印上翠绿色的绿竹,鲜艳的红梅,淡雅的兰花,浅黄色的明菊,并且在丝巾的一角印上了一个红色的印章字体“梅”。   季恒和吴晓梅讲,这个就是以后他们的注册商标和防伪标记。吴晓梅知道季恒又看了一些国外的商品案例,提出来的新想法。现在他们只是在地下市场做这些,吴晓梅觉得好像有些没必要,但是这个小标记不仅仅不累赘,反而显得整条丝巾的档次更高了一些,便也欣然应用上了。   丝巾布的选材更加的高档,印制的也更加细致,包装更是精美,吴晓梅首先让郭敏做了两百条。   两百条的成本核下来是三块五一条,吴晓梅很明确的和郭敏讲过,卖了的钱分他一块钱一条的利润,比之前老款的丝巾还多了3毛钱的利润,郭敏自然无有不从。   等弄完之后,明哥那边新的返单又来了,不过这次数量有所缩减,只有1500条。   吴晓梅想了一下,也有点明白过来:就算他们提高了档次,没有上涨价格,但是青淮市就是一个地级市,下面就这么多乡镇,也不是每一个女人都舍得买一条红丝巾,就算抢占了市场,但是也会疲软。除非明哥再去别的城市继续扩大生意。   只是这是明哥的事情,吴晓梅暂时插手不上,她让郭敏做好相应数量的红丝巾后,同时带着发了10条新品丝巾的样品一起邮给了明哥。   剩下的190条新品丝巾,吴晓梅让郭敏和他妈妈白艳红一起拿到黑市去买,然后看看反响如何。   吴晓梅做这个新品丝巾的初衷,就是为了在北京本地去卖。   郭敏虽然有些惊讶吴晓梅的定价是在10块钱一条,但是他对吴晓梅有着盲目的信任,觉得就是这个定价,也必定有人来买。   所以扛着一包丝巾,就和他妈妈一起去了黑市。   然而去了两天,竟然就只卖出去了五条,他顿时有些不好了。   只是吴晓梅这两天都没有过来,他听吴晓梅说过,他们学校要月考了,最近要抓紧复习,所以也不敢打扰吴晓梅,准备等过了这阵子再讲。   吴晓梅到底不像季恒真学霸,到了大学校园里学习起来也是如鱼得水,前天刚刚结束第一次的月考,各科都是第一,还有能力兼顾写作。吴晓梅学这个外语天天都要练习,还要反复背诵,再加上其他的一些课程,前面又花了点心思在丝巾生意上,现在是忙的脚打后脑勺,恨不得一天当两天用。   “呜呜,恒哥哥你也真是的,现在都不喊我一起学习了,害得我这次考试一点底都没有!”   吴晓梅吃完晚饭就坐在书桌边看书了,一边看一边埋怨在悠哉悠哉写大纲的季恒。   季恒放下笔抬头看了吴晓梅一眼,然后低下头继续手头的文字工作:“以前我们白天要工作晚上才有时间学习,现在我们上了大学,白天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学好了晚上回来自然能做点自己的事情了。”潜台词就是,我白天课上听完基本上都会了,根本不用晚上继续学了,你说气人不气人?   吴晓梅只能咬着笔杆继续做起了阅读理解——哎,别和学霸比人生,不值得!   季恒是真的享受现在的学习生活,以前考科举、赶高考的时候,季恒只觉得学习是为了考试,但是现在的大学生涯,一个月只有一次检测,一个学期也不过四次,考的不好也没有什么恶果,除非是不及格才需要重修,实在是轻松的紧。   再加上现在的课程主要是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语言学概论、   中国当代文学、文学概论这样的一些课程,季恒既可以对以前的所学温故知新,还能听从教授们讲解古文今译,对现代文学的发展脉络又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提升,确实对他的思想、文学理解、写作手法研究等都有了一定的提高!   不仅仅如此,大学里的课外活动还多,他们中文系的同学弄了一个文学社,最近搞起了一个校园诗歌大赛,季恒也好心情地投了一篇,还在校报上发表了。而这个校报的流传范围还不仅仅是在本校,海淀区的好多高校都拿到了北大的报刊,就连吴晓梅都看到了季恒的诗作,夸他写的好。   春风拂过你的脸时,   你低下了头,盛开一脸的青春。   当时吴晓梅反复读着这句诗,还问季恒这是给哪个女同学写的,逼着季恒承认这就是给她默默写的小情诗,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其实这首诗季恒写的含蓄,文学社这期的主题是写“春”,季恒既写了高考后第一批大学生在春季开学的喜悦、对新事物的向往,又也暗暗写了一些对吴晓梅的爱恋。   吴晓梅收到季恒的酸诗已经厚厚一叠了,哪些是写自己的,现在都能很敏感的分辨出来了,虽然对这首诗登上了校报还流传到他们学校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心里又有着两个人小秘密的暗喜。   季恒看到吴晓梅继续埋头课业了,自己也投入了写作大纲之中。   上一本书已经告一段落,林孟茜那边催的紧,季恒自己写完了也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倒是真的对写小说有了养家糊口之外的兴趣。   对于上一本小说,因为现在算是比较火,难免就会被一些眼红的人拿出来比较,酸话说着说着就变成了抄袭之类的,虽然季恒问心无愧,但是难免会心生芥蒂。   季恒最近在听课的时候学到了中西方神话传说对比这一章节,突然有了些新的想法,又重温了一遍中华神话故事和道教故事,有了写修道故事的想法。   以前的季恒思维还有些固化,可是上了大学,接触了越来越多的新鲜事物,领略了北大图书馆浩如烟海的书籍后,季恒思维开拓了不少,也有了很多新的想法。   对了架构一个新的世界规则的想法,对于重新设定故事中权利体系的构建,一点点记录下来,汇聚到他的大纲里。   当季恒在笔记本上写下“仙人境”这个标题的时候,总算觉得自己方向已成,现在可以动笔正式去写了! 第七十二章 :校园探访   季恒又开始了日常写稿, 吴晓梅也开启了大学第一次的月考,两个人都再一次忙碌了起来。   吴晓梅月考结束后, 自认为考得不错,心也放下了一大半,第二天下午又没什么课,准备去郭敏那边看看, 却被季恒阻止了。   “开学也这么久了, 你还没有去我学校看看,要不明天你上完课之后就来我们学校,到我们北大食堂一起吃个午饭, 尝尝菜式吧!”   “不行不行, 我得去小郭那边看看,今天了, 他那里一点消息都没有传过来,我估计情况不是很好, 明哥那边也没有后续订单,心里不太踏实。”   一般货发出去后,明哥三天之后必然有返单, 哪怕返单的数量少一点。但是这次月考结束也过了五天了, 明哥不仅没有返单,对新产品也没有消息,吴晓梅心里挂着事儿,就不太想为了吃个午饭去北大找季恒。   再说北大学校在没开学的时候,因为出于向往, 吴晓梅就跟着季恒去参观过了,再多去一次也没啥意思。   没想到季恒一反常态地坚持:“不行,你得来一次,小郭那边明天晚上我陪你一起去。”   季恒都快被烦死了,北大原本女生就多,自从他这个文学系大才子的名声传出去后,又加上他亮眼的月考成绩、在校报上发表的那首诗歌,搞的好多女生都给他偷偷送情书。情书也就罢了,这年头的女生到底还是胆小含蓄的多,但是他们同班的那个王怡柔总是跟着他,他就是一块木头,也被那含情脉脉的眼神给搞的一身鸡皮疙瘩。   可是偏偏这个王怡柔也不当面和他说清楚,也弄了匿名情书那一套,天天往他课桌肚子里放一封情书里面写一首小诗,诗写的怎么样他不想评价,只是偶然有一天撞到了也是够尴尬的。   人家不当面说,他也不能抓着别人就说:诶,别给我写情书了,我是有老婆的人了。   所以只能把吴晓梅拉到他们学校走一遭,好杜绝这些他不想要的桃花。   吴晓梅多会来事的人,漂亮的杏眼往季恒身上一扫,马上就有了一个合理的猜测:“恒哥哥,你是不是在学校挺受欢迎的。”   换了别的男人可能会说:我不是,我没有。   但是到了我们季恒这里,那是一五一十的交代:“没错,有好些个女生给我写情书,每天还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小礼物。不过我不喜欢她们,我只喜欢你。”   吴晓梅真是又好气又好笑,还被猝不及防地表白了一次,眼波流转间很快就给了季恒答复:“放心,我明天中午一定来你们学校找你。”   季恒见吴晓梅答应下来,心里一块大石头也落了,低头专心继续写自己的稿子。   在他看来,既然认定了吴晓梅,那这辈子就只此她一人,再无他人可能。   而吴晓梅则是郑重地思考了起来:明天穿什么衣服。   虽然她和季恒两人收入的水涨船高,吴晓梅对买衣服、打扮这件事也热衷了起来,衣柜里慢慢地添置了各种时髦的衣服,新买的梳妆台上也有了一些初级的护肤品和化妆品以及一些简单的首饰。   基本上都是她和季恒去商场买的,还有一些是上上周她过生日,季恒一次性给她买了好几款首饰,包括一块上海牌的手表。   北大要离他们家稍微远一些,而且季恒一向有早起去图书馆先看一个小时书的习惯,用他的话来说是积累素材,方便晚上写作。所以每天都是季恒先起床,先走,一般早饭都是在学校解决。毕竟学校食堂很实惠,选择性也多,季恒不想让吴晓梅每天还得早起特地给他准备早饭,能多睡一会儿就让她多睡一会儿。   年轻人总是爱睡觉的,以前是没有办法,现在到了北京,在季恒的娇惯下,吴晓梅周末也有了睡懒觉的习惯。一开始不给季恒做早饭还有点不习惯,但是被季恒劝了几次后,发现也确实这样更简单省事,就也开开心心地收下这份体贴,安安心心地睡到7点再去坐公交去学校。   不过今天吴晓梅和季恒一道起来,季恒穿上一身黑色的中山装就骑自行车出了门,是的,吴晓梅为了季恒出行方便买了一辆自行车,毕竟季恒要离车站更远一点,等的那班公交车也更久,有辆自行车方便了许多。   吴晓梅一起来就去浴室洗澡,季恒忙着要去图书馆看书,约好了中午一起吃午饭后就先出门了。   吴晓梅慢条斯理地洗了澡,用了最近刚买的沐浴露和洗发水,浑身上下都洗的香香的,然后用电吹风吹干了头发,端端正正地坐在了梳妆台前。   自己的眉毛很浓密,就是有些杂毛,吴晓梅将杂毛修了一下,然后又用眉笔加深了轮廓,看上去更加有神了。其实吴晓梅本身的皮肤很白,看身上腿上的皮肤就知道了,只是之前一直要下地干活,再白的皮肤都要被晒黑了。后来为了参加高考小半年不用下地,来了北京之后更是主要专心读书就行,皮肤捂白了很多,用粉饼稍稍涂上一层薄粉,这皮肤光滑细嫩的和刚刚剥出来的鸡蛋似的。   弄完之后,吴晓梅就涂了一个口红,接近于原本吴晓梅的唇色,只是更有了点艳色。   这时候的化妆不像后世,一层又一层,涂了这个又涂那个,就简简单单的三件套,打扮上了却也更有一番风情。   吴晓梅将吹干的的柔顺秀发用发绳绑了一个马尾,看起来更加青春富有活力。   想到今天季恒穿的白衬衫+黑色中山装仿西服的款式,吴晓梅选了一件白色的雪纺连衣裙,配上肉色丝袜,再外搭一件黑色针织衫,脚上蹬上一双圆头小高跟皮鞋。   临出门前,吴晓梅还选了一条季恒送给她的珍珠项链戴在了裸露的脖颈间,更显得脖颈迷人修长,手腕上也没有忘记佩戴上上海牌的新式腕表。   这样一身穿出去,回头率真的是百分之百,走在去公交站台的路上,就有人频频往吴晓梅的方向看,等吴晓梅上了公交车,几乎成了整个公交车的焦点。   因为这班车途径几个高校,有不少其他学校的男生还忍不住上前搭讪,只是吴晓梅全程高冷,一句话都没讲。饶是如此,有几个男生还是被吴晓梅迷得五迷三道的,坐过了站。   等吴晓梅进了校门,那更是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轰动!   吴晓梅其实在外语系还有点小名气,很多男生偷偷将吴晓梅评为了外语系的系花,只是因为报名第一天的时候季恒陪着吴晓梅一起去报名的,有流传说吴晓梅是有男朋友的,所以很多人不敢妄动。   而且因为被同班同学嘲讽穿着高调的事情,吴晓梅后来又买了一些便宜、款式和大家差不多的衣服,不想太过出头。再加上吴晓梅不住校,平时要么上课要么泡图书馆,或者就回家、去郭敏家,做生意还来不及,更没有时间参加什么校园活动了,所以比起一些更加开朗高调的女生,她的热度也就渐渐退了下去。   但是今天吴晓梅这一身打扮,简直就是艳杀四方,从头发丝精致到了脚尖,而且身上的衣服、佩饰,看着就是一个字——贵!   吴晓梅从刚刚出门被人围观的不自在,到现在已经慢慢有些习惯了的泰然自若。只是心里还是想着:果然这样穿确实太高调了,要不是今天要去季恒的学校,真犯不着这样穿。   最开始吴晓梅和季恒逛北京百货,他们也是什么都不懂,以为北京人都在这里买,这就是大家的一般消费水平。后来才知道,他们买的衣服、家具都已经是上上等,所以吴晓梅也觉得平时在学校穿这些贵的衣服不合适,还是买些平价的衣服穿穿和同学拉近一点距离比较好。   但是今天,本来就是去别苗头的,那又怎么能低调!   等吴晓梅坐到自己座位上的时候,全班同学都对吴晓梅行了注目礼。   卞琳小小声地对着身边的女同学嫉妒地说道:“呵呵,刚刚消停了一阵子,又开始耀武扬威了,我看就是有人给她买单的吧?否则咱们这种穷学生,哪里买的起这身行头。”   女生之间总有些莫名其妙的嫉妒,和卞琳坐一起的女生名叫赵可儿,闻言轻轻蹙了一下眉头,声音不轻不重,却是能叫就坐在旁边的孟朝河听了个清楚:“这个我们也不议论了吧,都是别人的自由。只是她手上那块上海牌的手表我真的还蛮喜欢的,准备也想买一块,就是价格太贵了,要一百六十块呢,我怕说了要被我妈骂。还是等以后毕业了自己能赚钱了,再去买吧。”   说完俏皮地吐了吐舌头,温婉的长相很容易赢得别人的好感,可惜有吴晓梅在的地方,她赵可儿就得屈居第二:长相如是,打扮如是,就连成绩也是!   孟朝河听到腕表的价格要一百六的时候,也有些茫然地看了吴晓梅一眼,本来每次吴晓梅一进教室就要坐到她旁边和她一起学习英语的,这次却没有动弹。   赵可儿低下头来看书,披在身后的发丝悄悄挡住了脸,她嘴角慢慢勾起。   外语系的女生本就比其他系的女生要打扮时髦,就连他们的系主任兼授课老师金老师都是走在时尚前沿的潮女一枚,只是她今天来上课的时候,也看了好几眼吴晓梅身上的打扮,忍不住心里暗暗点头——自己这同学绝对不简单啊!   今天就两节金老师的专业课,一节是基础英语,一节是外文选读,中间五分钟休息时间,一节课一个半小时,上完刚刚好十一一刻点。   吴晓梅原本想一下课就收拾收拾东西去季恒的学校的,没想到刚刚下课铃响,她在那边收拾东西,就听到身边的女同学不停地发出惊叹声。   “这是谁啊?不是我们学校的吧?”   “不是!你看他身上别的校徽,是北大的呢!”   “北大的怎么在我们学校?还站在我们教师门口干什么?”   “不知道啊,好像是在找人。这位男同学也长得太好了吧!我们班怎么就没这么好看的男生!”   “我们班一共就七个男同学,你还想挑出来多好看的?”   “孟朝河原来看着挺帅的,现在和这个北大的男生一比,还真被比下去了,哎!”   ………   吴晓梅转到教室门口一看,就见到季恒长身玉立地等在他们教室门口,冲着她招了招手。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本接档新文求收藏!!   点开作者专栏,古言男主视角文,纨绔子的追妻路:《我误会了温柔乡》 第七十三章 :北大才子   季恒今天就上午一节大课, 9点半就下课了,以前的安排是在图书馆泡一会儿, 然后去食堂吃个午饭,在学校操场转一圈,消消食,再继续下午的课程。   但是想到今天吴晓梅要过来, 考虑到她们学校过来坐车不是很方便, 就干脆自己骑着自行去去接她了,这样还少了等的时间,到了就能一起吃午饭了。   季恒于是下了课就独自一人骑着自行车到了北师大的校门口, 原本是想等在校门口等吴晓梅出来的, 没想到那个门卫也是眼尖,看到他胸口别着北大的校徽, 就问季恒是找谁。   如果找别人,可能安大爷还不清楚, 但是找吴晓梅的话,安大爷帮她转过几次电话,对这个小姑娘挺熟悉了, 直接给季恒开了门让他进去, 并且好心的告诉季恒吴晓梅现在的上课地点。   于是,季恒就出现在了吴晓梅的班级门口。   在大家的注目中,吴晓梅走向了季恒,自然而然地挽住了季恒的胳膊:“你怎么过来接我了?是骑自行车来的吗?”   季恒看到吴晓梅班上的同学都看了过来,脸有些微微红, 有点不好意思了,但是被吴晓梅挽着的胳膊却是一点都没有抽走的意思,对着吴晓梅班上的同学们礼貌地点了点头,才和她一起走了。   等两个人走了之后,班上顿时爆发出了一阵惊呼声!   “我的天!原来长得这么帅气的男生居然是吴晓梅的男朋友?!”   “是啊是啊!竟然是来找吴晓梅的!不过人家本来就长得漂亮,其实也没有那么意外吧?”   这些是纯粹羡慕的。   “谁说是男朋友了?可能是哥哥呢?”   “哥哥能有这么亲昵?别搞笑了!”   这是不甘心、不敢相信的。   “男朋友就能这么堂而皇之吗?直接上去就挽胳膊,真的一点都不检点。”   “看她男朋友好像也穿着一般么,能供的上她这么好的穿着打扮吗?搞不好外面还有花头呢!”   这是卞琳那一派的人。   总之大家众说纷纭,一下子吴晓梅就成了外语系的传说!   高级的服装、昂贵的配饰、亮眼的成绩已经能够让人嫉妒的不行了,关键人家还有一个英俊到不行的北大男友!   还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吴晓梅坐在季恒自行车的后座,双腿微微屈起,春风吹过,荡起一阵白色裙摆的涟漪,头靠在季恒的后背上,双手搂住季恒的腰身,俊男美女如一副美妙的画卷一般,在校园的林荫小道里行驶着。   这就是两人进了北大后,北大学生们看到的一副画面。   吴晓梅小小声地问季恒:“怎么样我这身打扮还可以吧?没有丢你面子吧?”这可是她准备了一早上的“战袍”啊!可不容许出半点差错。   季恒刚刚在北师大的时候也是被吴晓梅的打扮惊艳到了:“很好看,很漂亮!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吴晓梅低头抿唇轻笑的一瞬间,很多北大里读过季恒那首《盼春日》小诗的学子都仿佛明白了那句:春风佛过你的脸时,你低下了头,盛开了一脸的青春。原来并不仅仅只是意向上的泛指,原来是有出处的。   好多女生心碎了一地,她们好好的一个北大才子,居然被别的学校的女生给挖了墙脚!   “我们北大那么多才女、美女,竟然还比不过外校的,我们北大女生要注意自身素质提高了啊!”有个女生还干脆自嘲了起来。   而男生们更是心中暗暗窃喜,虽然明珠一枚已经被季恒摘了,但是好歹还留了大家一条活路,或许追女友的道路就少了一个阻碍了。   等到了饭堂里,季恒安排吴晓梅先坐下,自己拿着饭票和饭盒去打饭,等打完饭回来的时候,却发现饭桌前不仅仅坐着吴晓梅,还有他的同班同学袁成刚。   只见袁成刚滔滔不绝地在和吴晓梅说着什么,而吴晓梅则是已经听得头昏脑涨、厌烦无比了。   “妹子,我怎么没见过你啊?你是哪个系的?”   “我是中文系的袁成刚,你可以叫我袁哥或者成刚哥都行!”   “你要吃什么?我帮你去打饭吧!我和你说,今天的糖醋小排……”   一个饭盒上面铺着一层糖醋小排,还有一份青椒土豆丝,放到了吴晓梅的面前。   袁成刚抬头就看到了季恒站在他身边,心里头第一个就不痛快了:又是这个小子!考试考试压他一头,长相长相比他帅!现在好不容易他看中一个妹子,还要和他抢!到底有没有天理了!   可是季恒却完全不顾袁成刚气愤的眼神,直接在吴晓梅的身边坐了下来,还把自己饭盒里的鸡腿夹到了吴晓梅的饭盒里:“都是你爱吃的,多吃点。”   吴晓梅无肉不欢,闻言笑的眉眼弯弯,“嗯”了一声就吃了起来。   袁成刚…….   “呵呵,季恒啊,这人你谁啊?也不介绍一下?”拜托了,这人是你妹妹对不对??   季恒这才施舍了袁成刚一个眼神:“好的,那郑重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爱人,吴晓梅,北师大外语系的学生。”   袁成刚,卒!   心里祈祷是妹妹,脑子里大概知道是女朋友,但是万万没想到这个季恒这么年轻就结了婚,直接是爱人了!爱人还怎么撬得动!!   王怡柔原本都想端着饭盒死皮赖脸地凑过来一起吃饭了,闻言也停驻在了原地,愣愣了好久,才耷拉着肩膀转身离开了。   果然至此之后,吴晓梅和季恒身边清净了不少,终于都定下心来做起了自己的事情。   这个年头的大学生不比后来,因为是十年高考后的第一批,所以大家都格外珍惜学校时光,又因为大家的基础知识参差不齐,所以大家就格外需要通过大学校园中的学习,来补齐之前的学习知识,所以学起来都格外努力。   季恒和吴晓梅都是喜欢学习并且有毅力的人,在学习方面都是一点不愿落后,该学习的时候都是认真学习。而除了学习以外,两个人的业余事业也搞的风生水起。   吴晓梅在知道郭敏和白艳红生意不理想之后,直接让他们不要再去之前海淀区的那个黑市,而是托关系转到了王府井附近的黑市,花了三块钱一天的摊位费在那边摆摊。   在吴晓梅看来,卖十块钱一条的丝巾针对的客户群体就不是那些生活在郊区或者乡下的人,而是已经开始享受生活、经济有富余的人。所以情愿出三倍的摊位费,也要抢一个好市口。   事实证明,吴晓梅的判断又一次应验了!   在那边的第一天,白艳红靠着吴晓梅教她的说辞,卖掉了三十五条丝巾!   白艳红摸着裤兜里鼓出来的那一摞十元钞票,想到里面是放了整整三百五十块的时候,一路上这只手都没敢放下来过!   而到了第三天,吴晓梅囤货的190条一扫而空!同时,吴晓梅再一次接到了明哥的电话,这次他要老款丝巾三千条,新款丝巾五百条!   吴晓梅接到电话的时候,嘴角就微微扬起——她就知道自己没有看错明哥!果然他应该打开了其他市区和乡镇的市场,否则不会又迎来一个小高潮!同时,明哥还愿意去尝试新款高端的丝巾去售卖,而且一出手就是五百条,确实有他的魄力在!   明哥这边在铺货,吴晓梅北京这边也不闲着,她继续让白艳红每天摆摊,果然,很快就有人想要来批发了。   而这,就是吴晓梅想要真正在北京城里发展的!   吴晓梅这边忙得如火如荼,季恒那边也收到了好消息——《仙人境》过稿了,林孟倩写信回复季恒,新一期的《小说世界》就会为这本新书预热,让他先开始存稿起来!   季恒其实把开头寄出去的时候是比较忐忑的,一个是国内的文化氛围刚刚开放一点,他不知道涉及到一些神仙鬼怪的东西,会不会不允许发表;另外一个就是之前也没人这么写的,他去写一个全新的世界,会不会读者接受不了?   现在虽然也还没有收到读者的反馈,但是既然林孟倩愿意去发表,就说明她作为出版方而言,也是肯定季恒的这篇小说的,这令季恒心头镇定了不少。   季恒自从上了大学之后,笔力更甚以往,在《仙人境》的一开头就构建了一个仙雾缭绕的修道世界,恢弘大气的蜀山之巅,有数名修仙弟子脚踩仙剑在天空中御剑而行,急急向掌门主峰飞去,山下灵脉有异动,需要向掌门先行禀告。   而同时,蜀山山脚下的普通人依旧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并不知道在那云雾掩盖间,就有一群“仙人”在自己头顶飞过。   小男孩云田拾到了一块小小的透明晶石,捏在手里感觉异常舒适,却不小心摔了一跤,将晶石误吞入腹中,导致自己全身发热、几欲死掉!   故事的开头有着季恒一贯的悬疑特色,但是这次又夹杂着更加辽阔、更加出人意表的背景,让人一读下去,就仿佛自己也置身于那个世界似的!   这就是林孟倩看到的开头,林孟倩当时看完之后就深吸了一口气,直接对自己的助理编辑道:“季独行绝对是个小说鬼才,我们一定要牢牢抓住他!”   《小说世界》很快就行动了起来,将《仙人境》这本新小说的预告直接在封面上就发了出来。   就是因为这则预告,原本因为《斩江湖》的结束销量有所下滑的《小说世界》,又一次卖到了脱销!   所有《小说世界》的忠实读者在看完预告后,心里都只有一个信念:太好了!季独行终于又要出山了! 第七十四章 :生日礼物   吴晓梅的生意简直就是一日千里, 若不是丝巾厂那边没办法一次性采购太多的丝巾布,吴晓梅估计还能再卖更多!   只是现在风头虽然不紧了, 但是到底还没完全放开,所以吴晓梅觉得这样也刚刚好,不要太冒进,生意铺的太大, 万一被上面盯上了, 就不好收场了。   之前老款的丝巾还在卖,只是销量稳定了下来,一般两个星期拿一次货, 一次一千条左右, 而新款丝巾正在一个爆发期,明哥那边已经累计拿了三千多条了, 北京这边吴晓梅也谈下来一个有点实力的批发商,从他手里流转出来的丝巾量更多, 毕竟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能够接受这样的价格,也更欣赏这样高品质的商品。   郭敏这边现在做起来已经得心应手, 而且郭敏完全丢开了销售这块, 专心就搞生产和研究花色、颜料的改进,他们这个小小的作坊里面,现在还又找了一个靠谱的人手,帮着一起做。这样一来,大家都算是做顺了, 吴晓梅这边也轻松很多。   因为目前不准备继续扩张,所以吴晓梅反而把更多的心思用在了学业上,而且自从知道7月份期末考试,到时候考得好的话他们学校还有奖学金发放,吴晓梅更是铆足了劲要考出一个好成绩!   虽然现在和季恒学的不是一个方向,但是现在北师大的学生都知道外语系的系花有一个北大的对象,在北大还是个风云人物,写的诗作散文经常在北大校刊上发表。她可不愿意到时候别人评论起来,变成了吴晓梅是个空有美貌的花瓶,学习成绩一塌糊涂,配不上季恒云云。   其实奖学金数目很少,是他们学校自己发的,意在鼓励学生学习,对于现在进账出账都要几千块上下的吴晓梅来讲,真的算不了什么。各系第一名五十元,第二名三十元,第三名十五元。但是关键是能在他们学校的成列橱窗里面展示优秀学生啊!   这个荣誉必须争!   吴晓梅自己心里暗暗下定了决心!毕竟现在她在季恒身边越来越有点紧迫感,可能季恒自己不清楚,但是她知道,季恒现在的名声真的是大的很!   自从《斩江湖》出版之后,这本小说一路从上海火到了北京,在他们北师大这本书绝对是名噪一时,就在他们班上都在每个人手里流传过一遍!   男生在里面看到了刀光剑影、忠肝义胆,女生在里面看到了侠骨柔肠、风花雪月,简直满足了二三十岁年轻人对武侠世界的所有想象,可能再过二十年,大家同学聚会的时候都能将这个事情津津乐道一番!   随着《斩江湖》小说出版的热潮,《小说世界》的订阅量也一路攀升到了一个恐怖的数字,别的地方吴晓梅不知道,就光他们班上,半数同学都订了《小说世界》,剩下的一半不是不想订,而是经济有些拮据或者不愿意出这个钱,就和要好的同学借着看。   不用说,虽然现在《小说世界》也又网络了一批还不错的青年作家,也有几篇不错的短篇、长篇小说供大家赏读,但是所有人最期待的,肯定是每期都作为主题、翻开第一篇就能读到的《仙人境》!   这个讲述名叫云田的普通男孩,因为误食灵珠而打通了奇经八脉,拥有了修炼资质之后,逐渐看清了整个宏大的仙侠世界,而他在跌跌撞撞中拜师得到了正统的修道功法,总算可以入门了,师父赐他道号,改名云天。   故事到了这里其实才是季恒这本书的一个开头,但是已然连载了三期将近六万字。故事情节延续了上一本的跌宕起伏,但是整个场景更加的恢弘大气,对修仙世界的设定也让人直呼惊奇、过瘾!   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故事,原来以前的神仙故事还能这样演绎;也从来没有人这样写过故事,原来除了仗剑天涯,还能有御剑飞行、缩地成寸!   一开始知道季独行不继续写武侠小说,气愤到不行,还不断写信给《小说世界》出版社,让他们劝季独行继续写武侠小说的人,现在全都闭口不言了!   毕竟,真香!不是吗?   吴晓梅知道,她的同学们并不知道季恒就是季独行,但是每次听到别人在讨论季独行的时候,吴晓梅心里总是既自豪骄傲又有些心怀忐忑。   自豪骄傲是觉得你们这样称赞的人只有她知道,就是她的丈夫,甚至心里因为有了共同的秘密而有些小得意;心怀忐忑是因为好像季恒的步伐走的太快太快,她好怕自己跟不上!   虽然吴晓梅也赚钱,可是吴晓梅总觉得自己赚的钱和季恒赚的钱档次都是不一样的。   毕竟在吴大海长年累月的灌输下,吴晓梅也觉得读书写作,是更加高尚的;她这个,就算是赚钱了,那也只是投机倒把!   所以吴晓梅读书更加用功了,在生意上反而放缓了节奏——她也不是特别贪的人,既然现在一直在赚钱,也稳定了下来,那就目前不要有太大动作,以免翻船。   不过就算吴晓梅用功,但是外语系的前三名可也不是好考的,他们学校的外语系可不仅仅只有英语,还有韩语、日语、俄语和德语,总共有两百多号人。这年头的大学生学起来也拼命,大家有空就泡图书馆,大早上五六点绕着校园背课文,遇到老师就问问题、做笔记,本来能考上这个大学的脑子都不差,再加上刻苦学习,想在这么多人中脱颖而出、考到前三,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的!   时间就在吴晓梅疯狂的学习中一晃而过,很快就到了六月份,北京的夏天出人意料的热,丝巾生意在五月份的时候就断断续续停了下来,到了六月基本上没什么人买了——毕竟天热了,大家也不需要戴丝巾了。   不过吴晓梅已经狠狠赚了一波,郭敏他们也跟着喝了肉汤,所以几个人商量了一下,既然没生意了,就歇一阵子。   吴晓梅在和郭敏说休息一段时间的时候,还提醒郭敏:“你现在年纪还小,有时间了还是多学习学习,看看能不能找个补习班补补高中知识,看看以后能不能也考个大学。”   郭敏自从初中毕业后就再也没有想过学校的事情,听到了也是讷讷地:“我,我哪里能和晓梅姐比啊,你是大学生,我……..我跟着晓梅姐打打工好了!”   吴晓梅摇摇头,认真道:“我以前也是初中毕业,跟着你恒哥一起学,才侥幸考了个大学。你脑子那么灵光,只要肯认真学,肯定也不差的!就算是你想跟着我干,也得有本事不是?你别看大学里学的都是书本知识,我觉得还挺有用的,比如说你这个颜料很多涉及化学方面的知识,你要是懂了这些以后做出来的事情都比别人技高一筹!”   看郭敏还有些犹豫,吴晓梅转念一想就知道他顾虑的点了,拍拍他的肩头开解道:“现在你爸手术也挺成功的,修养的也不错了,托你六叔的关系,给你爸再找个工作,你妈就继续黑市卖卖东西补贴家用。之前咱们赚了这么多,够你们用的了,钱是可以一直赚的,但是学习知识的机会可不是一直有的!你要好好想清楚啊!”   被吴晓梅这么一点,郭敏学习的心也被点燃了,重重的点头应承:“嗯,晓梅姐,我听你的!这两天我就打听打听,能不能补补课,再上个高中之类的,以后考大学也容易!”   吴晓梅这话不仅仅是对郭敏说的,也是对自己说的:人不能陷在贪婪的漩涡里,钱真的是赚不完的,丝巾生意淡了,夏天了也可以做别的生意,可是明明她已经靠丝巾生意赚了很多了,学校里也有着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人的精力有限,哪里能处处兼顾?   就算是季恒这样的学习天才,也只是做了一份和学习有关的事情,而且每天只花一个半小时写作,更多的时间,他还是要温故知新、多看书拓展知识面呢!   如果她只是想赚钱的话,那她来北京上大学干什么?就专心做生意赚钱好了。   季恒的生日在六月十六号,去年那时候两人根本没在一条道上,吴晓梅也不知道季恒的生日。而现在,吴晓梅看过季恒的身份证,自然就默默地把这个日子记在了心里。   还确实是巧了,六月十六号那天正好是周末,吴晓梅拉着季恒去了西单区。季恒没多想,以为吴晓梅是想去市区逛逛,骑着自行车载着她,一路上两个人有说有笑的,引来许多路人艳羡的眼神——俊男美女啊,年轻真好!   吴晓梅指挥着季恒转到了一处巷子口,然后跳了下来:“行了,车子就锁在这里吧。”   吴晓梅指了指旁边的电线杆子,让季恒将车子停好锁好。   季恒锁好后看了看四周,突然觉得有些眼熟:“这里我们是不是来过?”   西单区好久没来逛了,这里又是一个小巷子,不是什么商场,但是季恒就是觉得好像来过。   吴晓梅笑而不语,拉着季恒继续往前走,等转过一个巷口的时候,季恒恍然大悟:“这不是之前申宏杰带我们来过的那个四合院吗?”   吴晓梅的杏眼得意地弯起,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钥匙,悬在了半空中:“这个送你!”   季恒慢慢瞪大了眼睛,看看吴晓梅手里的钥匙,又看看这座四合院,将信将疑地问道:“你是说这个钥匙,还是这座四合院?”   吴晓梅娇俏地一笑:“你说呢?!”   说完,就打开了四合院的大门! 第七十五章 :老师平反   季恒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这座四合院的价格他是知道的,当初报价一万八, 房主一分钱不肯让。现在不过刚刚过去三个月,就算降价也不会降到哪里去。更何况,按照当时申宏杰的介绍,房主也不是那么差钱, 所以降价可能性不大。   要知道, 如果真是吴晓梅买下来的话,她可是没用动用他一分钱!   季恒之前是将自己的写书收益都上交给吴晓梅的,但是后来吴晓梅了解到银行可以用自己的身份证办存折, 就和季恒一起用自己的名字分别办了一个存折, 还把季恒之前给她的3000块钱存在了他的户头里。   当时季恒也是有些不乐意的,觉得夫妻两个还分什么彼此, 而且男人给女人钱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吴晓梅自己有另外一番说辞,季恒记得当时吴晓梅讲, 自己现在丝巾生意做得不错,这个钱还是存在银行里比较稳妥,放在家里太不安全了。但是如果她自己赚的钱, 和季恒赚的钱都混在一个户头里的话, 那她就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赚了多少钱了,她喜欢看自己户头上的钱一点点变多!不过季恒的存折虽然自己保管,因为季恒需要时不时地去邮局提现汇款单,再把钱存到存折里,但是吴晓梅也会偶尔查个账, 如果要用钱的时候,她也有支配权。当然,她的户头也接受季恒检阅,也能给他支配。   用吴晓梅的话来讲,这叫公平、公正、公开!   为着这个让季恒又好气又好笑的理由,便也由着她去。   季恒后来《斩江湖》再版了5000本,又收益到5500元,让他存入了账户,再加上《新论》上的小文章,《仙人境》的连载,断断续续又有1200元左右的收益,现在他的户头上也有了一万出头的数字,在这个年头万元户已经是不得了的事情了!   但是季恒万万没想到,吴晓梅竟然是在不动用他存折的情况下,单独买下了这套四合院!   她这是赚了多少钱了?!   吴晓梅得意地晃了晃脑袋,拉着季恒在四合院里参观,当时他们来的时候,刚刚到北京,手里头拿了一千多块钱,只能买北京市区里最小的那种筒子楼房间,现在居然已经摇身一变,变成了皇城脚下四合院的主人!   短短三个月,实在发展的猝不及防!   之前季恒和吴晓梅也是匆匆看了一眼,现在再看,这座四合院好是好,但是后来国家将这座四合院作为员工宿舍,分配给了很多国企员工去住,虽然拆除了,但是里面仍旧有很多重新搭建的痕迹,以前精致的角角落落,现在也被烟火给熏黄熏黑了,院子也是一片颓败,再无当年作为官员府邸的风光。   “原主人一分钱没讲,就是要一万八,我就花了一万八买下来的。”面对季恒的询问,吴晓梅也是如实道来。   “那你干嘛不告诉我,我也可以出一份力啊…….”季恒感觉自己有点不行,这话说了出来了,又觉得不太对味。   告诉他了,他也拿不出一万八啊…….   吴晓梅哈哈一笑,挽着季恒的胳膊,头歪在他的肩膀上:“说了是给你的生日礼物,怎么能提前告诉你呢!房本上我都写了你的名字呢!”   季恒突然有一种自己被包养的错觉......这戏码怎么这么熟悉呢!富商安置外室,不也是这样么.......   等等等,不能这样胡思乱想下去,他和吴晓梅是夫妻,是合法的,合法的!   季恒以前一直以为吴晓梅的生意不过是小打小闹,真正养家还是得靠他们男人,这回总算是正视起来吴晓梅的赚钱能力了,略有些试探地问道:“你……到底靠丝巾生意赚了多少?”   吴晓梅神秘地伸出三根手指头。   季恒呼吸一窒:“三万?!”   吴晓梅笑嘻嘻地点了点头:“嗯,三万两千多,就这三个月赚的。不过现在生意不怎么好了,基本上是断了,要再做这个生意,可得等到入秋了。”   不过吴晓梅说的轻松,不为这三个月的淡季而发愁。   是了,难怪了!   难怪一向热衷做生意的吴晓梅,说淡季了不做了就不做了,说努力去读书就努力去读书了,原来是已经赚了个盆满钵满了啊!   季恒整个人都被这个数字惊住了!   “不过到时候这个房子的装修可要交给你了,我不懂古色古香那一套,你之前设计的我们现在的家就好温馨好漂亮,由你操刀,我就不用担心了!”   吴晓梅当时和季恒看房子的时候,就知道季恒爱极了这套四合院,只不过囊中羞涩,买不起而已。   现在她赚到钱了,第一时间就出手买了下来。虽然她觉得这个四合院不值这个价格,而且他们现在住的房子也挺好的,但是只要季恒喜欢,她还是很愿意花这个钱的——谁让现在吴晓梅真的不差钱呢!   钱是人的底气,现在吴晓梅说话做事自有自己的一套章法,和刚刚到北京的拘束无措比起来,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行!那我们就慢慢装修这个四合院,反正我们离大学毕业还有三年多,等到毕业的时候,我再带你来看,这是不是你梦想中的家的样子。”   季恒低下头在吴晓梅的眉心深深落下一吻,虽然刚开始收到一套房子作为生日礼物,让他作为一个大男人感觉怪怪的,可是怪异的感觉过去之后,那就只剩下甜蜜。   其实无论男女,都喜欢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感觉,都喜欢对方能察觉到自己的喜好,都希望对方能够回应。只是可能女人更加直白,而男人更加隐晦。   季恒爱给吴晓梅购置好看时髦的衣服、配饰、鞋包,在他们刚刚到北京,仅有的一套海淀区的房子房本上写上吴晓梅的名字;吴晓梅则是直接豪气一挥手,买下一座四合院给季恒。   长久的爱情永远不是单方面的索取,而是势均力敌、比肩而行。   “那我到时候可是要验收的啊!你可要好好装修,以后我们毕业了就搬到这里来住!”吴晓梅规划着他们的未来,心中亦是欣喜不已。   季恒赞同地点头:“那是必须的!这里房间也多,到时候我们多生几个孩子,都住的开!”   吴晓梅脸红地捶打了一下季恒的胸口:“还几个孩子,你当我母猪啊!”   季恒手抵着下巴忍不住闷笑出声,吴晓梅白了他一眼,嘀咕道:“生一个两个就行了么……”   ==   大学的学习生活过的飞快,很快就要到了期末考试的时间,吴晓梅和季恒两个人都是平时学习努力刻苦的,所以也不惧怕期末考试,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复习就可以了。   这天季恒刚刚到班上,陈教授就和季恒打了个招呼:“季恒,昨天有个电话打到校卫室找你,让你回个电话到桃花村去,你别忘了啊!”   季恒心里一突,桃花村,还打到了他们学校里来!   他心里有了点猜测,觉得□□不离十是那事,但是又不敢肯定,难得上课的时候都有些坐立难安没有心思,等到下课铃声一响,就立马站起身来往校卫室跑去。   陈教授看着季恒的背影,也是疑惑地摇头:难得也有一向泰然自若的季恒着急的时候,到底老家那边什么事情?   等季恒从校卫室出来的时候,简直是想仰天长笑三声,心里痛快的不得了!   终于,他的老师沈庆云的平反资料被上头接收了,沈老不日将启程回北京,季恒准备到时候去火车站接他,总算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心中的大石头也落了下来。只是当初沈老拜托他寻找他儿子沈楠的下落,他至今没有找到任何音讯,之前的老宅早就被改的面目全非,租住给了其他人,再也没有故人的踪影。   就这件事是季恒心里一直以来的遗憾,不知道该怎么跟他的老师交代,眼下只能先将沈庆云接回来的再讲,毕竟桃花村那边通讯不便,更多消息也难传达。   季恒回到家后,就和吴晓梅说了这件事,吴晓梅也高兴,着急忙活地就先把另外一间空着的房间给准备了起来。   “明天就是周末,沈老应该下周就能到北京。我们再去北京百货给沈老买点衣服裤子日用品,他之前在桃花村都是过的什么样的日子你是知道的,这些都缺着呢!”   吴晓梅热情又大方还思虑周到,季恒没有不满意的,两个人风风火火地准备了起来,尽心尽力地将另外一个房间和沈老有可能要用到的东西都给准备好,务必让他感觉到宾至如归。   下周就是考试周了,还幸亏是考试周,一天只考一门功课,没有其他课程需要上,所以季恒早上考完试后,直接提前交卷,然后骑着自行车就去北京火车站接人。   等着青淮市过来的火车进了站,季恒心也激动起来,和沈老一别几个月,终于是又能见到面了。   在人海茫茫中,季恒眼尖地看到了一个清瘦的老者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的衣服,手里提着一个蛇皮袋子,仿佛和这个偌大的北京火车站如此的格格不入,但是他笔直的身形、硬挺的胸膛,又让人觉得,即使他是格格不入的,他也无所畏惧。   季恒马上迎了上去,接过沈庆云手里的蛇皮袋:“老师,你终于来了!”   沈庆云有些茫然地四顾这个已经不是自己印象中的北京火车站,喃喃道:“是啊!一别十年,我终于又回来了!” 第七十六章 :往事如烟   十年生死两茫茫。   当沈庆云再次踏上故土的时候, 只觉得往事一件件在自己眼前浮现,坐在季恒自行车的车后, 看着眼前的街景,每一处都有以前的回忆,都有不同的人曾经在那里。   只是此刻的沈庆云心潮太过澎湃,加上近十年的下放生涯, 让他愈加沉默寡言, 即使心中激动,也没有和季恒言说。   等到了季恒家里后,沈庆云情绪也缓了一点, 倒是有兴致打量起了季恒的这个小家, 看完之后忍不住点了点头评价:“审美倒是很不错,温馨又雅致, 就是现在这个时节高调了一点,有钱也不能乱花。”   季恒觉得目前的局势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了, 但是老师的话还是要听得,闻言立刻点点头,表示以后自己会小心的。   沈庆云是什么人, 当年赴美留学归国, 也是享受过一阵子资本主义世界的待遇的,再加上从小他的家境算是富庶,自己的岳父家里以前是上海滩有名的大鳄,什么样的世面没见过?可也就是因为以前的种种让人眼红的家底,才让别人眼红, 才被人举报了!   其实季恒这点小家底在沈庆云看来根本不算什么,只是见识了人心险恶,刚刚脱离了泥沼,总归还是不安定的多。   等进了季恒给他准备的房间,看到一个衣柜四季衣服,新的床单被褥,甚至包括许多关于数学的书籍、一些最新的报刊、文房四宝都安排的因有尽有,沈庆云心中也难免动容——季恒这个学生,也未免太周到了一点!   在季恒的建议下,沈庆云先去浴室洗了个澡,季恒同样也给沈庆云准备了新的毛巾、脸盆和其他洗漱用品,等沈庆云痛痛快快洗了个热水澡出来,穿上干净舒适的衣服,坐在柔软的沙发上的时候,手里捧着一杯季恒泡好的茶,定定地看向窗外,竟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以为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和猪羊为伍,住在漏风破烂的木棚屋里,没想到有一天还能堂堂正正地坐在阳光下,什么都不干,只是享受着这种惬意的午后时光。   “老师,你吃点水果先,要是饿的话,我去给你下碗馄饨,昨天晓梅新包的,就等着您回来吃。等到晚上晓梅回来了,说好了给您做一桌子菜,菜我已经买好了,酒也买好了,咱们师徒总算可以好好喝一杯了!”季恒手里剥了一个香蕉放到了沈庆云手里,心里也是为他老师止不住的高兴。   沈庆云吃了一根香蕉又喝了一杯绿茶,感觉人精神了不少,才终于问出了自己心心念念的事情:“季恒啊,你,后来,有没有帮老师找一下老师的儿子?”   季恒拿茶杯的手一顿,心里也微微颤了一下。   终于还是问到了。   之前季恒第一次见沈庆云的时候,以为他有六十五岁左右,其实那是因为沈庆云过分的劳动和长期缺乏营养导致的身材格外瘦削和见老,其实沈庆云真实年龄不过刚刚六十岁。   沈庆云二十八岁博士毕业学成归国,当即被聘为清华大学高等数学系副教授,之后又升任为教授。学成归国的时候他就已经算是大龄男青年了,只是他在西方自由主义的熏陶下,不想听之任之的找个人结婚,所以这个婚事就一直耽误了下来。   一直到三十三岁的时候,才经人介绍,认识了留学英国归来,学习艺术类的妻子秦梦瑶。秦家过去是上海滩鼎鼎有名的大鳄,秦梦瑶更是香雪堆里长大的,处处精致又优雅,擅长西方油画,思想眼界都极为开阔,唯一不足的是,大小就是个早产儿,身体一直不是很好。   就因为这个,两个人三年后才有了儿子,而且生孩子的时候还大出血,做了一场手术之后,母子是平安了,但是秦梦瑶也失去了生育能力。   中年得子,又注定了以后就这一个儿子,饶是沈庆云是个地地道道的理科直男,也是对这个儿子的培养倾注了所有的心血,疼的跟眼珠子似的。   奈何后来爆发了文化革命,自己被举报后还拖累了家人,那时候他儿子沈楠也不过刚刚十六岁,他和妻子在□□的过程中,秦梦瑶因为受不了折磨,直接撒手人寰,而他自己也被下放到了桃花村。   现在算下来,父子两个已经要九年没见了,若是再相逢,沈楠也要二十五岁了,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成家了,有没有自己的孩子了?   只是当时的情况下,他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更没有能力去给儿子弄一条后路了。自己的父母和岳父岳母那边迫于无奈也和他们这个小家迅速撇清了干系,只是还是受到了波及,如今两边的老人都已经走了,沈庆云的亲人其实也就只剩下了这个儿子。   沈庆云给了季恒他儿子沈楠的一些线索,希望他一来北京就帮他找找儿子,可是如今他的平凡材料都已经被上面接收了,自己也被平反了,甚至在被平反的同时还又收到了清华大学的聘任书。可是季恒却一直没有给到他儿子的消息,沈庆云心里是已经暗暗有了点猜测的,终是不敢去深想。   如今季恒就在眼前,这个问题是怎么都绕不过去的了。   季恒犹豫了一下,还是据实已告:“老师,我去过你们之前住的马香胡同那边,现在那边的四合院已经被分配给了政府机关的人员,大概有四户人家,我有问过里面住着的人,都说不知道之前的房主信息,也不知道沈楠是谁。”   沈庆云的心一直往下沉,只觉得呼吸都沉重了几分。   见沈庆云的表情沉了下来,季恒也心中有所不忍,安慰道:“老师,可能是我也刚刚到北京不久,也没有什么人脉,探听不到太多消息。沈楠他有名有姓的,肯定会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只不过是老宅那边已经搬了几波人了,所以很多信息都断了。我到时候会托人再去打听的,一有消息就告诉你!”   沈庆云深吸了几口气,才缓缓道:“嗯,季恒,这件事你要帮我放在心上,我自己也会去找的。”   沈庆云原本不想再回校园了,之前的种种伤他太深,他就想找到儿子后,过过养老的生活而已。但是现在沈楠找不到,沈庆云之前很多的老关系都是在学校的,也只有通过学校才能有更多的线索去找儿子,所以沈庆云决定还是接受清华的聘请。   更何况,他有手有脚,就这般寄居在季恒家里,也不是一回事。   就算他知道季恒和吴晓梅小夫妻两个不会说什么,但是他有自己的自尊心,又不是老到动不了,没有必要。   生活的苦难好像永远都不会停止,一层又一层地加叠在沈庆云的身上,可是只要有一线希望,他还是要继续撑下去。   而沈楠,就是那最后的一丝希望。   季恒其实心里头怕极了,如今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就怕到时候万一又是一个噩耗,那到时候沈老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状态......真的是想想就要让人无法呼吸。   季恒他们的期末考试比吴晓梅他们早开始,也早结束,在吴晓梅还继续忙着考试的时候,季恒这边已经考完了所有的科目,开始准备暑期的事宜。   而沈老因为重新接受了清华的聘请,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前,清华这边有一场第一学期总结的调研会要展开,邀请了沈老一起去旁听。   季恒正好现在闲在家里没有事情做,之前太忙也没有去过清华大学,这次正好陪着沈老一起去看看。   清华的学术氛围要比北大浓厚,而北大的文化氛围更深一筹,两所高校互相竞争的同时也惺惺相惜,有着各自的特点和长项。   清华因为理工科更加突出,所以学校里男生的比例也更多,季恒想到了在火车上认识的冯睿,准备在沈老开会的时候,自己去物理系那边看看,如果凑巧,还能正好和冯睿打个招呼。   沈老一路走来,感慨良多,比起整个北京城,他为之奉献了整个青春的清华校园,才是让他有更多回忆的地方。   清华的主楼依旧高大巍峨,东西主楼和中央主楼连成一片,在这个时代是如此的宏大雄伟!二校门上的“清华园”三个大字还是那般清晰漂亮;礼堂大草坪前的日晷依旧静静伫立其上,风云变化,它却在风雨中未曾改变。   一处处的景观,曾经走过的一个个地方,好像都没有改变,唯一改变的,只是他从一个挺拔蓬勃的青年教授变成了如今华发早生、满身病痛的老者。   季恒和沈庆云一路看、一路讲着话,沈庆云说了很多景点的落成年代、有何特色,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他熟悉的,说起来的时候如数家珍。   突然,沈庆云停下了脚步,目光直视着前方,嘴角紧抿成严肃的一条线,双手紧紧握在身侧,季恒感受到了沈庆云的不寻常,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那名男子手中夹着教案,头发精心地往后梳起,身材高大,剑眉星目,自有一股气势在里面。   一开始那个男子没有注意到这边,可是等越走越近的时候,他才突然停了下来,瞳孔急剧地收缩了一下,盯着沈庆云看了许久,才慢慢地、紧张地开了口:“沈教授?”   沈庆云突然“哈哈”大笑了两声!这笑声里有沧桑有痛恨还带着说不尽的悔恨!   季恒被眼前这一幕给惊到了,不知道眼前这人究竟是谁,竟然能让一向内敛严肃的沈老有这般反应。 第七十七章 :是非恩怨   黄柏新怎么也没有想到, 自己还会在清华校园见到沈庆云,嘴巴嗫嚅了半晌, 才低低地唤了一声:“沈老师…….”   沈庆云脸色一片肃然,双手猛地往后一甩,人就继续往前走去,边走边在黄柏新耳边留下了一句话:“我沈庆云可不敢做你的老师!”   黄柏新人猛地后退了一步, 脸色变得煞白, 只是嘴唇抖动了几下,还是一句话都没说,低着头在原地驻留了一会儿, 过会儿又挺了挺腰身, 往校门口的方向走去。   季恒跟了上去,思索再三, 还是将心中的揣测问了出来:“老师,这人, 可就是举报你的学生?”   这是沈庆云一生劫难的伊始,从师徒变成了仇人,如何不会见面分外眼红?   闻言, 有些咬牙切齿地回答:“是啊, 就是他!为了自己的好前程,自己的老师也是可以出卖的,这样的学生,你说我敢认吗?”   原来当年文、革刚刚开始的时候,清华校园教学完全停止, 沈庆云也赋闲在家,只是原本沈家家底就丰厚,加上岳父家更加不缺沈庆云那点工资钱,所以虽然看不惯外面的乱象,但是自己在家做做数学课题,陪陪家里人,也觉得有些乐趣。   但是后来事情越演越烈,沈庆云周围也有同事被请了进去,他也慢慢察觉出了点不对劲。只是沈庆云自认无愧于心,自己爱国爱党,绝无二心,所以也不觉得自己会被卷进去。   万万没想到,停课两年后,自己被他最看重的学生给举报了,举报的原因竟是说他宣扬资产阶级思想,曾经在课堂上讲述他在赴美留学的经历,说美国要比华国更加发达、自由、民主!正因为这样,沈庆云立即被打入了走资派,而他的妻子秦梦瑶也被一起关押了起来!   沈庆云真的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这位学生,让他一遍遍地在众人面前PI dou 他,供述他的“罪状”!每一次的pi dou都如同凌迟,将他的心一点点地切成碎片,尤其是知道自己妻子去世的消息时,他对黄柏新的憎恨更是到达了顶点!当时真是恨不得自挖双目,竟是教了这么一个白眼狼!   后来在沈庆云离开北京,下放桃花村的时候,沈庆云从别人口中知道了自己这位学生倒是进了教委成了科员,心里就慢慢品出点味道来了——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竟能下作至此,也只能说他当时只看清了这人的才干,却忽略了更重要的人品!   沈庆云深恶黄柏新至深,却不知道黄柏新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举报了自己的老师,这么多年他也一直生活在深深的不安之中,午夜梦回,也是常常汗湿衣襟!   黄柏新当年是清华大学大三的学生,一下子闹了□□,学校停课关门,自己回到了京郊乡下,原本一片坦荡的前途变得灰暗无比,外面纷纷乱乱,自己学习的又是高等数学,无论是自己做科研还是想要去教学,都没有门路,也不敢擅自妄动,一时之间,竟是只能回家种地!   黄柏新家中不富裕,父亲早亡,和母亲相依为命,从小读书的钱都是母亲省吃俭用出来的,在最困难的时候,也要让黄柏新读书,说只有读书才能改变他的命运。   只可惜又是造化弄人,自己最后还是变成了一个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原本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却没想到有人找上了门来,说只要他出面举报他的老师沈庆云,那么就有办法将他弄到北京教委部门去工作,一个月工资四十块钱!   这在当时的黄柏新看来,简直是一笔巨额的财富!况且还能摆脱掉农民的身份,光明大道又在自己面前展开!   只是尽管条件诱人,黄柏新一开始还是拒绝了。   毕竟在他心里,沈庆云还是很有分量的一个老师,对他也非常好,悉心指导他学习不说,知道他家里条件困难,还经常买一些饭堂里的饭菜票塞给他,总是拍拍他的肩膀说:小伙子,一定要多吃点,才有力气学习,以后才有力气搞研究!   正是因为沈庆云的看重,黄柏新拼了命地学习,不仅仅想证明给他母亲看,也是想证明给沈庆云看:老师,你没看错人!   可是后来黄柏新谈的对象竟然突然和他断了联系,紧接着就嫁给了一个手套厂的工人,而他母亲也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突然昏倒住院!一切的一切来得太过突然和紧迫,让黄柏新甚至失去了思考和判断的能力,由着人一步步地引导着,就去写了举报信。   在寄出举报信,手里握着别人给的五十块钱的时候,黄柏新那时候就觉得自己好像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他大概知道别人想要他举报沈庆云是为了搞他的老丈人家,其实沈庆云自己本身也是殃及池鱼,可是那时候的他来不及去想那么多了,他只知道他妈还躺在床上等着他去救啊!   每次站在高台上,读着沈庆云一些莫须有的罪名时,黄柏新都觉得自己好像一个行尸走肉;在知道自己师母因为自己的举报而被折磨至死时,黄柏新崩溃了!   他记得自己当时已经是跪在了地上,哀求那人高抬贵手,不要再继续pidou他老师了,那人见秦家都死了一个女儿了,才算罢休,打发了沈庆云去下乡改造,而他自己也被安排进了教委做科员。   再到70年的时候,清华大学校门重开,招收“工农兵”大学,黄柏新又被调任到了学校做教师,现在文、革结束,黄柏新升任了工程物理系的系主任,日子过得是顺风顺水。   十年时光改变了许多,当年的惊心动魄现如今已经变成了平静湖面上的涟漪,不去触碰的时候不再泛起波澜,他自己也娶妻生气,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只是偶尔午夜梦回,总有忐忑不安之感。   而今天再次看到了沈庆云,他心中的波涛终于按捺不住,再次汹涌起来。   原本都快走到校门口了,黄柏新突然脚步一转,又往行政楼的方向走去,等了解到沈庆云被返聘回学校,任命为理学院院长,统管数学科学系、物理系、化学系和地球系统科学系时,神色再次凝重了起来——自己居然被安排到了沈老师的手下工作了,这……可如何是好!   只是想到沈教授毕业于斯坦福,在清华曾经教书育人二十余年,确确实实有这个本事、有这个资历去做这个院长!   黄柏新原本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已经结束,应该是享受两个月漫长暑假的时候,现在却是心事重重地回到了家。   “爸爸~~”小女儿黄珊珊听到开门的声音,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黄柏新见状,连忙蹲下身子将人抱了起来,看到女儿可爱的小脸,忍不住亲了亲:“姗姗今天在家乖吗?”   黄珊珊小脑袋歪在黄柏新的肩头:“姗姗今天可乖了!”   三岁的小女儿稚嫩可爱,十二岁的儿子这时候也从自己的房间走了出来,看到黄柏新也喊了一声:“爸爸!”然后走到客厅里继续看起了自己手里的那本自然杂志。   黄柏新看着自己的一儿一女,心里头慢慢坚定了下来——不管来的人是谁,他的日子,谁都不能来打搅破坏!   季恒现在有点不放心沈老的情绪,但是沈老表示自己没问题去开调研会,所以将沈老送到会场后,他就一个人在清华校园中闲逛了起来,准备等他们开会开完了,再去接沈老。   跟着教学楼的指示牌,季恒走到了物理系这边,边走边看了起来,这个时候大部分科系的期末考试已经结束了,季恒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是什么情况,但是反正也是闲逛,这里也只认识冯睿一人,就当碰碰运气了。   没想到今天的运气实在好,就在季恒在物理系的橱窗前看名师介绍的时候,冯睿正好从教室出来:“诶,这不是季恒吗?”   季恒转过头亦是惊喜:“原来你还在学校?”   冯睿背着一个双肩包,手里还抱着厚厚一叠的书:“是啊,我们科系虽然已经放了,但是我想先预习一下下班学期的内容,所以准备过段时间再回青淮市,你们呢?放假了没?准备什么时候回青淮市?”   季恒点点头:“是的,我们已经放假了,不过这次可能要先回我自己家。”季恒已经三翻四次接到了原身父母的信件和电报,催促他回去,就连吴晓梅都几次询问什么时候回他家看看他父母,看来这回是逃不过了。   冯睿这才想起来季恒是知青:“是了!你可以回自己家了,挺高兴吧!”   季恒无奈的笑笑——还真高兴不起来。   冯睿见季恒对这个话题没什么兴趣,又见他目光一直盯着橱窗里的黄柏新名师介绍,给季恒介绍了起来:“这位是我们的系主任,也是我的授课老师,为人非常和善风趣,学识也非常渊博,这个学期我跟着黄教授学习真的是获益良多!”   冯睿的话中充满了孺慕和尊敬,让季恒甚至一瞬间有了疑惑——这人,真的是他老师口中那个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举报自己老师的人吗?   原本以为这是个骨子里坏透了的人,可谁知道在他的学生眼里,他也是个令人尊敬的老师!   季恒拍了拍冯睿的肩膀,暂停了他的滔滔不绝:“如果你的老师只有学识,而没有师德,你觉得这还是一个好老师吗?”   冯睿神情一僵,有些古怪地看着季恒:“你什么意思?是说我们黄教授人品不好吗?黄教授可是我们系里出了名的和蔼可亲,人品好的很!”   说到这里的时候,冯睿口中甚至带着一丝气愤,感觉季恒冒犯了他的老师!   季恒眼中也划过了一丝怒意:这人对他的老师,可不仅仅只是冒犯呢! 第七十八章 :战争打响   季恒心中腾升出一股怒气:你看, 在一个只是普通的学生眼里,别人随口质疑一下自己敬重的老师都会让人心生怒气, 那么在季恒眼里,沈老对他是老师更似父亲,黄柏新做的那些事,如何不让季恒恨到了极点!   所以在知道黄柏新的职位在沈老之下的时候, 其实季恒心里是有一种畅快之感的!   如今季恒自己也已经成家立业, 有了自己心爱的妻子,虽然还没有孩子,但是展望未来, 想到以后会和吴晓梅有个可爱的孩子的时候, 他的心底也是马上变得一片柔软。   由己及人,沈老的丧妻之痛, 他的儿子如今还是下落不明,那是何等的伤痛, 如果换作是他,恐怕是会发疯的吧!   只是在冯睿面前,季恒没有继续表现下去, 而是话题一转, 说起了学业,冯睿以为季恒是在自己学校里碰到什么事情了,便也没有多想,反而安慰了季恒几句。   毕竟在冯睿看来,他们清华的大学教授, 怎么也不会和北大的学生扯上什么关系吧?而且季恒还是个南方的下乡知青,他们黄教授可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   和冯睿聊了一会儿,季恒又旁敲侧击了解了不少关于他们老师还有课程情况的事情,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才和冯睿告别,去接沈老了。   回去的路上,师徒两个一句话都没有讲,一直等到两个人回到了家,季恒才开了口:“老师,我上次去参加作家大会的时候,也认识了一些人,我们要不要托托关系,先查一查那个黄柏新?如果他有什么小辫子的话,我们也好…….”   要是在以前,可能季恒还不会这样行事,毕竟自己一直以端方君子为榜样,很少会动脑筋走关系。可能是受吴晓梅的影响,现在慢慢的季恒也觉得有些事情是可以变通的,否则以他们的能量,是很难达到一些目的的。   虽然季恒很少主动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这次他却愿意为了他老师去做,不为别的,只为给他老师一个交代!   原以为自己的提议肯定能被沈老采纳,没想到沈老自己却主动摇了摇头:“没必要了,我今天在调研会上走了一圈,好多老关系老伙伴都认了一遍,当年的事情也有人和我讲了点内幕。虽然我是痛恨黄柏新,但是他背后也有着推手,恩恩怨怨太多了,现在这么多年过去,我也不想再和他这样的人有任何瓜葛,如今当务之急我只想找回沈楠!”   沈老心中的痛不是别人可以理解和体会的,可是时间也淡化了很多的仇怨,让他看淡了太多太多,他在一日日的折磨之中,一开始最想要的是疯狂的报复,报复一切让他沦落到这般境地的人,可是后来,他只想见见家人见见儿子,如果说是什么一直将他支撑到现在,那么就是最后的那一点念想。   沈庆云知道今天黄柏新见他已是心惊胆战,而他日后将一直活在心惊胆战之中,毕竟有一个曾经被他害过的老师依旧坐镇在他头上,他能不心惊胆战吗?况且,沈庆云如今也没心力去对付黄柏新,要知道搞一个人也是劳心费力的事情,而有那个功夫,他为什么不四处托托关系,找找他儿子?   季恒虽然心中气愤不过,但是这是沈老的家务事,这是沈老的决定,他不能为他的老师擅自做决定,所以也只能听他的。   季恒和他家里人约定的时间是7月份回一趟老家,现在正好放暑假有时间了,他也继续为寻找沈老儿子下落的消息忙活,天天往外奔走,一有消息就去证实,一周下来人就黑瘦了不少。   毕竟沈老这么多年身子骨已经熬坏了,季恒也在这段是时间和沈老的日日相处中明白出来点他之所以不想大费周章报复黄柏新的原因了:沈老真的吃了太多苦,腿脚有严重的风湿,大热天一点吃饭的胃口都没有,就算吴晓梅现在也在家没事干,天天翻着花样给沈老调剂饮食,他也只吃的下一点点,看着沈老苦夏,人越来越瘦,夫妻两个都心里急死了。   后来还是吴晓梅托了常悦欣的关系,买到了一些冰块放在盆子里搁在屋里让温度降下去了点,沈老才能稍微吃下去一点,可即使如此,他们也不敢放太多冰块或者太久,否则沈老的风湿腿又受不了!   季恒也带沈老去医院做过检查,找了个老中医给沈老把脉调理身体,老中医生虽然开了一堆中药叮嘱季恒给沈老按时服用,可是私下里也对季恒讲,老人之前受的苦太多,身子都掏空了,如果好好将养着可能还能多活几年,如果还在原来的那种环境下,可能最多一两年了。   当时季恒听了心里大为震动,差点手里提着的中药都掉到了地上——难怪了,难怪沈老不想再去理会黄柏新这样的人,一心只想找到儿子,他自己最清楚自己的身体,肯定也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才将精力全都放在了沈楠的下落上。   就在季恒通过沈老以前的老关系,还有他自己认识的一些人,打听的有些眉目的时候,不料周琛和却拿着一份报纸上门了。   这个时候季恒刚刚从外面回来,吴晓梅在厨房间给他忙午饭,沈老刚刚吃过去自己房间午休了,所以客厅里只有季恒一个人。   季恒对周琛和的到来有些意外,毕竟前几天他还到编辑社从周琛和那边知道了一些有可能关于沈楠下落的消息,周琛和也知道他最近在忙什么,难道是有别的消息了?   周琛和直接将手中的一份《北方日报》递给了季恒,指着上面的一个版块,点了点:“你自己看吧!”说完,就掏出了一根烟,自己静静地抽了起来。   季恒看文字的速度很快,一目十行,很快就将这篇文章给看完了,看完之后,饶是一向好脾气的季恒都忍不住将报纸狠狠地拍在了茶几上,自己猛地站了起来,绕着客厅走了几步之后才停了下来,因为考虑到沈老还在房间里休息,才忍不住压低声音地骂道:“竖子!逆徒!这人真是丧心病狂!!”   能惹得一向斯文的季恒都骂了出来,实在也是那人的本事了!   周琛和将香烟在烟灰缸里掐灭,人往沙发上一靠,也是颇为无语,周琛和做编辑这么多年,在北京人脉还是挺广的,所以一开始季恒托人找沈楠的事情他就有拜托过周琛和,周琛和和季恒接触这么久,慢慢地也就知道了其中的内里。   万万没想到,今天在浏览一些竞争对手报刊的时候,竟然看到这样一篇文章,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是涉及到了学校名字、科系,只要是在这个圈子里混的,谁不知道那说的不就是沈老吗?   竟然说沈老这种人依旧有着很深的资本主义思想,虽然已经经过了改造,但是早年常年在海外的经历,早就已经深深刻在他的脑海深处了,如果从事其他工作还尚可,可是处于华国在顶尖的学府,教导最好的一批学生,会不会有带坏学生之嫌?   毕竟如今举国上下百废俱兴,每一个大学生未来都是为了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的中坚力量,如果由这样的一个人做老师,会不会太过危险?   文章中还例举了很多如果学生也受资本主义思想侵蚀,到时候他们大费力气培养出来的学生,最后却把热情和学术留在了美利坚,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工作岂不是为他人做嫁衣?   文章上面的署名是佚名。   看完这篇文章后,季恒真的是想冷笑三声:没想到还知道用个“佚名”来掩盖自己的身份,是自己也知道做这种事是没脸的吧!   周琛和在文化圈呆的够久,知道的消息也够多:“应该就还是你老师以前那学生写的,他虽然是学的理科,但是文笔也非常好,之前经常在《北方日报》发表文章,用的笔名是“消愁”,不过这次没用自己的老笔名。以前没有关注过这个人,现在才知道,这人挺有能耐的,在教育局那边有关系,自身能力素质也强,文理兼修,娶的妻子是教育局一把手的女儿。难怪你老师不愿意动他了,就算职位比他高,但是俗话说人走茶凉,你老师离开北京这么多年了,你这两天去找他儿子的下落,沈老给你的关系估计都还不如你自己的好用吧?否则你也不会老往我这里跑了不是?”   季恒倒是真的没想到了,这黄柏新学的理科,玩笔杆子也有一手,如果这篇文章引起了上面的重视,就算沈老人没事,但是现在的大学职位也会被一撸到底吧——毕竟黄柏新这篇文章危言耸听的可以,最好的学生放在了一个“危险”人物手中,会不会导致国家的心血白费,甚至是为他国做嫁衣?   有那么点概率,都是上面的领导人不想看到的结果吧!   其他不讲,沈老现在享受的待遇就全没了,原本能重登讲台,沈老还特意去准备了一些资料,生活除了沈楠外还有点其他的盼头,要是这个都没有了呢?   难怪当年人家要选黄柏新做出头年来举报沈老了,确实有能力啊,写的举报材料估计都能入木三分!   如今是想故技重施?   看来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啊!   但是不好意思了,这世上也不是只有你黄柏新一个人会玩笔杆子了!   本来季恒是绝对听从和尊重沈老的想法,可现在,既然对方吹起了战争的号角,他们也不能傻傻地呆在原地挨打不是?!   “周大哥,我今天连夜就会写一篇文章给你,我不要稿酬,但是你务必也帮我登上明天的《新论》可以吗?”季恒脑子已经飞快地转动了起来,论点、论据一一在心中铺成开来,若手头有纸笔,马上就可落笔去写。   现在文化氛围开放了,既然《北方日报》敢刊登这样的文章,他们一直走在风口前面的《新论》又有什么不敢的?况且季恒的文笔,他是信的过的,能让季独行多刊登几篇文章在他们报刊上,他何乐而不为!   一场文字战争,就这样悄悄拉开了帷幕! 第七十九章 :你来我往   季恒写起武侠、仙侠小说, 自由他的浪漫气质;写一些散文诗歌的主题也更多的是端方文笔,投当局所好, 一片正派光明!人人都道季独行文笔好,认为文如其人,肯定也是端方、圆润、温文尔雅。   可是这并不表示,季恒的笔写不出锋利和嘲讽, 写不出激进和热血!   季恒的标题直接引用了《北方日报》上黄柏新的文章标题《论师格的重要性》, 标题名字为《又论师格的重要性》!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季恒心中怀着满腔怒意,可谓是一气呵成!   季恒不同于黄柏新用议论文的形态写文章, 而是以沈老作为第一视角, 写了一篇小说,糅杂了两人之间的真人真事, 从沈老如何从海外抱着一颗报效祖国的心归来,投入教育和科研工作, 到在华国的大地上落叶扎根,娶妻生子,兢兢业业!同时还描写了对自己的学生如何尽心尽力, 只希望学生们成材之后也能够如同他一般继续为国家的建设而奉献自己的一生。   主人公放弃了国外的优渥待遇, 放弃了家中安排的更加闲适的工作,放弃了照顾家庭的时间,只为了一句“国家需要你”,就无怨无悔的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了二十几年。   而这一切,都被用心险恶的学生为了个人的利益而举报了上去, 从此经历了近十年的折磨,如今好不容易平反归来,却发现这个学生非但没有得到任何惩罚,还身居高位,自己不想再与他争论,纸只想好好过自己的余生,对方亦是不依不饶,非要将他再次打入地狱不可!   季恒在文章的最后悲愤地写道:百年之前我们已经有了觉悟,想要师夷长技以制夷,我们派出公派留学生近百名,让他们学成归国后致力于中国的国家建设。而这样一批人,确实都在历史的画卷上留下了姓名,成为了各科各业的大拿,为国家的发展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   而如今,为何抱着同样报效祖国的心,却得到了如今的待遇?如果归国而来的俊才皆是如此,那么谁还敢回国?赤子之心被伤透之后的结局,又由谁来买单?   对于人才的品德自然要辨别,可是现如今我也六十岁也,几十年在华国的兢兢业业竟然还有人分辨不出一个人的是好是歹,那么又要人如何证明?一辈子的时间不够,非得后辈偶然在历史的尘封中翻开我这页纸的时候,才能知道一个人是忠是奸?   周工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而我一介垂垂老矣之人,一生都即将有了盖棺定论,却还有宵小之辈污名化我,这是何等利刃刺心之感?!这是要我即使生命走到尽头之际,依旧无法闭眼啊!   季恒的文字慷慨激昂,处处都透着悲愤和哀伤,将沈庆云的心路历程一一写来,或许就连沈庆云自己来写,都表述不出其中情绪的十分之一,可是季恒却用他的笔完美的将这些情绪展现的淋漓尽致。   再加上季恒是用第一人称写的这篇文章,让人放佛也跟着沈庆云经历了这一切一般,非常有代入感,也更能挑动人的情绪!   原本黄柏新这篇匿名写的文章,因为用的是匿名,大家没有关注到自己喜欢的作者,又藏在《北方日报》后头的版面的里,只有关注这一块的人那里才引起了反响,而黄柏新的最初目的,也只是为了让上头的人看到这篇文章而已。   毕竟现在文、革已经结束,不能再像原来那般写举报信,而且就算要给相关部门反映,最后人家都要去实地调查,还要找他证实,可是到底沈庆云是怎么样一个人,黄柏新心里再清楚不过,怎么会有什么真实的证据呢?   他只是想在报纸上刊登这么一篇文章,自己隐在后面,让有心人注意到了之后,心中有所猜忌,原本沈庆云就已经离开教育岗位这么久了,年纪也大了,让他就此回去养老也是可以的,再加上他在背后稍微运作一番,想必这事能成。   可是黄柏新万万没有想到,沈老收了季恒这么一个徒弟,写出来的文章比他犀利百倍,呼吁出来的情感更加让人义愤填膺,而且文章还直指他的原文,摆明了是要打对台戏!   《北方日报》那边,突然发现原本昨天的报刊,在北京城卖出了两万多份,算是日常销量,一般他们会多印3000份,后面也会陆陆续续有人买买,不过大部分都是卖不完的多,毕竟大家看个报纸都是希望看到实时新闻,对前一天的报纸自然没那么感兴趣。   但是今天,多印的3000份报纸突然一售而空,而且卖的极快,简直就好像一瞬间,街头昨天的报纸就被一扫而空,如果单论卖出去的速度的话,竟然比今天的报纸卖的还快!   就当《北方日报》的吕主编还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底下的一个小编辑突然拿着《新论》报刊给吕主编看:“吕主编,你快看今天《新论》的头版头条!”   对家的报纸大家都会买,空了一点也会看,吕主编敏锐的感觉到今天不太正常的销量,是和《新论》报刊今天发表的内容有关。   果然,等到吕主编看到了第二版上的大标题《又论师格的重要性》这篇文章时,马上想起了前天自家定稿时候的那篇文章《论师格的重要性》,然后通篇读下来,终于也明白了是什么造成了昨天的报纸卖脱销的原因了——这是被对家给炒上去的啊!   《北方日报》和《新论》的老东家《解放日报》是老对头了,两家之前都以宣扬政治风向为主,但是自从副刊《新论》发表之后,带着《解放日报》的销量也起来,随着十年浩劫的结束,被压抑了许久的各式文化顿时爆炸般地铺成开来,而《新论》总在时尚的前沿,销量一路走高,抢占了不少市场份额。   都说同行是冤家,大家都是北京城低头届上混的,报纸出了北京城,到了别的地儿虽然也有销量,但是主要是的就是北京和北京周边卖得好,对家卖的好了,自家自然就差上一些。   《北方日报》掉头也不算晚,很快就也察觉了市场的趋势,以前的大肆吹捧的一些红色文章现在不是主流了,需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才能叫好又叫座!   虽然《北方日报》也算家大业大,可是这个转型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手底下的作者要重新培养吧?以后走什么基调需要定一下吧?板块要重新排一下吧?这一步慢步步慢,落后于有先见之明的《新论》是必然的。   杨编辑看完今天的文章也是忐忑,毕竟对方的文章直指他们之前刊登的文章,一点余地都没留,而且还是《新论》的当家花旦季独行真身上阵,要知道现在这个季独行可是红的一塌糊涂,自从《斩江湖》出版之后,很多读者都发疯般地找寻季独行之前写过的文章,后来发现他只在《新论》发表过文章,还有很多人把《新论》的往期报刊都翻了出来,只要有季独行发表过文章的期刊,现在都是成了大家追捧的收藏品了!   就因为季独行的带火,许多之前不看《新论》或者不订阅《新论》报刊的读者,都开始关注了这个报刊,为《新论》的销量又增加了一层!   谁让季独行现在是《新论》报刊的独家特邀作家呢?除了能在《小说世界》看到他的《仙人境》外,也只有在《新论》报刊上能看到季独行文字的影子。   在众多狂热的追捧者眼里,就算季独行写的不是武侠仙侠小说,但是人家那文字功底就是杠杠的,写起其他文章也是一等一的好!   “吕主编,你说我们现在怎么办?估计到时候季独行的追捧者看到了这篇文章,咱们这边很快就会收到很多的读者来信叫我们致歉的。我们要不要先安排起来…….”毕竟季独行现在的影响力不是一星半点,而且这篇文章又写的那般煞有其事,连他看了都忍不住鸣不平,不要说容易被挑起情绪的普通读者了。   本来两家报刊算是私下竞争,明面上大家还是风光霁月,但是若是真的这样吵了起来,很容易被《新论》报刊那边的读者抵制他们报纸,那到时候损失可就大了!   吕主编来回踱了几步,突然抬起头看着杨编辑:“最开始那篇文章是不是你手底下的一个叫消愁的作者写的?”   杨编辑就是因为是自己手底下的作者写的,所以他才焦虑啊,吕主编一过来就巴巴地把事情给说了,就怕最后问责到自己头上。   吕主编点了点头:“咱不管这里面有啥过节,既然大家都是论证一个事情,那就是西方留学归来的老师适不适合授课给大学生,那就让他继续写嘛!又不是什么特别要命的事情,现在文化氛围自由了那么多,我们报社也该大胆起来,让大家畅所欲言!”俗话说不吹不黑,比起现在报社被挤兑地越来越少的订阅量,还不如就着这次机会大大炒作一番,最后他再出来订个论调,收个尾,搞不好有意外效果。   “对了,等那个消愁写完了之后,你再叫其他一些作家也在下面评论,想当年民国的时候,咱们大文豪鲁迅和郭沫若在报纸上对骂了这么多年,也不减他们文豪风采,这点小风小雨怕什么?”   吕主编笑呵呵地安慰了忐忑的杨编辑,杨编辑的心也就有些落定了下来。   原本黄柏新看到季独行发表的这篇文章时,已经是震惊到眼眶都要脱落了——他怎么不知道自己的老师现在已经有了如此手段,都能喊出季独行给他保驾护航!毕竟在他眼里,他老师还是在科学界有人,在文学界认识谁啊?这才敢去写这种文章,背后捅刀子的!   正当他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杨编辑居然还打电话来,让他继续写文章去驳斥季独行——这,他也得有这个实力才行啊?!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我误会了温柔乡》跪求大家支持,点开作者专栏可见,预计五月开哈~~~ 第八十章 :大获全胜   黄柏新文笔不错, 可是那也要看和谁比了,淹没在一众藉藉无名的供稿作者之间, 他也算是不错,稿子一般都能被选上,只不过翻不出太多浪花,偶尔有一两篇还不错的, 那也算是难得。   可是季独行不一样, 他是除非不动笔,一动笔写出来的必定是精品,必定会受人追捧, 明明这个笔名才出来一年不到的时间, 却从北边火到南边,又从南边火到北边, 都不用别人给他分析,他自己就看过不少季独行的文章, 现在的《仙人境》也一期不落的跟着。   要和这样的人打擂台,还是原本他就让他心虚的文字,这怎么打?   可是如果不写, 那么后果会是什么?自己不战而降, 就是认输了?就是在所有人面前承认自己是错的?原本他就是想打的舆论战,想让沈老知难而退,如果这场舆论最后烧到了自己,最后会怎么样,谁都说不好!   况且, 他当时用的还是匿名写的,就算他不写,《北方日报》就不会派别人去写吗?   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回黄柏新是彻底明白了!   现在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下写,黄柏新拿出了看家的本领去驳斥季恒的文章,还引用了许多极端的例子,甚至上升到了间谍层面,危害国家安全的层面,还痛斥了很多留学生学成不归国的情况,国家浪费了巨大的心血在这批人身上!   等到写完之后,黄柏新通读了一遍,心下略微安定,觉得自己这篇文章写得还算不错,驳斥的也有理有据,突然又有了点自信。   《北方日报》拿到黄柏新的稿件之后,连夜增印一万份,总共三万份推出去,直接将这篇文章推到了头版头条,标题也起的醒目:《驳季独行师格说》!   原本昨天两家报纸争论的文章已经被许多文化圈里的人注意到了,现在干脆把“季独行”的名号都当做噱头打出去了,顿时让《北方日报》的销量一路走高,早上6点分销到各个报刊点的,到了8点就一售而空,这可是创刊以来特别难得的场面了!   幸好吕主编也早有打算,连忙喊人继续印了两万份,这一天全部售完!   这下子,关注的不关注的,都知道这件事了!就连不识字的老头老太也知道两个报刊上的作者“打起来”了,骂战升级了啊!   国人历来喜欢看热闹,更何况是这么大一个瓜!大家将最近的三篇文章翻来覆去的看和解读,有人占季恒,也有人占黄柏新,读者来信更是像雪片一样的飞往两个报社,审核读者信件的人简直这两天忙不过来!   而周琛和这一天,竟然从季恒手里头接到了四份稿子,打开一看,哟呵,这小子居然还有□□了!自己真身上阵也就罢了,另外还拟了三个笔名继续援引自己,从多角度、多层面地展开事情,有的是评论,有的是讲自己亲身经历,有的是直接上来就喷黄柏新,作为“知情人士”将他的老底扒的干干净净!   读完这四篇稿子,周琛和整个人都不好了——竟然还有这样的骚操作!   现在的《新论》销量不错,一天可以卖出去四万到五万份之多,《北方日报》是迫于“生计”,将这个事情炒热卖销量,但是《新论》根本用不着这样干,毕竟两家报纸吵起来,其实面子上并不好看。   “这里是五千块钱,我想买你们五天的头版头条,能把位置让给我吗?”既然要闹,那就闹的满城风雨,闹到你没法全身而退!   周琛和再次被季恒的财大气粗给震惊到了——看来季恒写书真的赚了不少钱啊!五千块说出就出了!一千块一天的头版位置他们报社绝对是值得,而且本身因为这个事情,报刊销量至少能翻一倍!   “钱就算了,我们已经讨到便宜就不卖乖了,黄柏新这人也确实可恶,不能次次让他得逞,这次就是要给他一个教训!”   周琛和推了钱,版面的事情他和王主编沟通一下,应该问题不大。   第二天,《新论》直接一口气印了八万份报纸,并且当天全部售罄,第一第二版全是季恒的文章,外加周琛和精心选出来的读者留言。   “国家不能留住留学生,除了个别人是贪图享受之外,大部分人还是因为国外有更宽松的科研环境以及更好的研究设备。像《北方日报》写的文章似的,人家还没怎么着呢,就已经开始想着人家回来是不是暗藏不轨,谁还敢回来?”   “回来的人原本就是抱着报效祖国的心才回来的,没有善待尊敬人家也就算了,居然还要用各种居心叵测的方式来揣度人家!律法都是疑罪从无,疑功从有,对方根本没有什么实证,说来说去都是自己的揣测,用这种方式污蔑人真的很恶心!”   “看看季独行的那篇自述吧!我相信写的可能就是季独行自己,或者他身边人的故事!季独行的文章我每一篇都看过,看文如看人,季独行就敢真身上阵写文章,对方鬼鬼祟祟搞个匿名就已经有问题了!别人我不敢说,写这个文章的人,绝对心里有鬼!”   ………   这些读者来信再加上季恒的四篇不同署名的文章发表出来,顿时整个北京城都像是炸开了锅一样!毕竟这是彻底撕开了啊!居然还有人爆料出了事情的前因后果,让本来看了一头雾水的人现在是彻底明白了过来,到底是怎么样的一场恩恩怨怨!   而且季恒是用字如神,骂人不用脏话,通篇下来明明没有骂过一句,但是就让人感觉对方已经被季恒喷的狗血淋头的感觉!而且通篇读完,都有酣畅淋漓之感,让人觉得不愧是季独行的文笔!而其他几篇季恒写的文章,也是风格多变,有打感情牌的,有爆料博眼球的,有摆事实讲道理的,全方位轰炸,将黄柏新的文章和观点喷的一无是处!   黄柏新还想提笔继续写,可是看完了两个版面《新论》上的内容,他是彻底瘫软了下来,觉得抬笔的力道都没有了——差太多了,季独行已经完全掌握了舆论的方向,他写的每一个点都切中了要害,群情正在激愤的时候,他现在无论说什么,都是要被骂的命!   可是他还不能不写,不写的下场更可怕——想到可能有很多上面的人已经看到了这些文章,黄柏新就吓得两股战战,最后他实在没办法了,花钱找了一些自己之前结交的作者,让他们代笔去写,尤其是那种文风激烈能挑起人情绪的那种,也学着《新论》的方式多写了几篇,还拜托《北方日报》找了一些读者来信截取上去。   吕主编已经被这两天居高不下的销量闹红了眼,看着稿子可以就继续和《新论》打擂台,可惜第一个这样做的人是天才,第二个这样做的人是蠢材,很快就有读者发现了黄柏新的套路,还指出了很多文章中的破绽和错漏,报社的电话都被打爆了,很多人张口就骂,捎带上《北方日报》都成了出气筒!   原本吕主编要的是销量,觉得这场骂战无关痛痒,讨论的事情也不算严重,可是现在大家的情绪被带到了,连《北方日报》的口碑都要被带过去了,吕主编才发现大事不妙,第二天连忙发文澄清:之前的文章只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北方日报》是自由民主的新闻报刊,允许大家发表各自的观点,请大家不要将情绪转嫁给报社云云。   同时吕主编还叫停了关于这场骂战剩下来的稿子,对于《新论》继续的不依不饶不敢再去争辩,老老实实地去报道其他新闻,这场对战才算以季恒的全面胜利而结束!   只是报纸上的骂战是胜利了,可是回归到实际中,很多围观了这场骂战的人,可是有真正去了解了事情的始末,并且上报给了相关领导机关。   几天之后,黄柏新就被人带走问话了,等到新学期开学后,黄柏新这个人彻底从清华大学的教师列表中被移除,全家人也搬离了北京,至于具体去了哪里,无人知晓,季恒也不想知道——只要这种人不要再出现在他老师面前晃悠,那他也懒得去理会这人!   那段时间外面闹的纷纷攘攘,而当事人之一沈老却是完全不知道,因为那时候他已经坐上了去内蒙古的火车,去寻找沈楠了。   是的,季恒在和黄柏新的骂战开始之前,就知道了沈楠的下落,原本他想陪着沈老一起过去,可是沈老却不同意,一定要自己一个人走。   沈老说:“他当时一个人离开了北京,抛下了儿子,那么现在也得一个人去内蒙古,把儿子接回来。”可能这对于沈老是一种执念或者说是一种仪式,季恒不知道沈老内心深处到底是怎么想的,只能给他老师准备好外出的东西,在他的行李袋里悄悄放了三千块钱,买好了去内蒙古的火车卧铺,还打电话叫了那边农场的人来接,一切安排的妥当了,才敢让老爷子一个人上路。   季恒心中暗暗祈祷沈楠一切都好,不要再让沈老忧心,就让一切尘埃落定吧!   季恒为沈老的事情忙里忙外了快一个月,直到看到吴晓梅在打包东西的时候,季恒才有些恍然:今天好像已经7月20号了,说是要回镇江老家?   “季恒,你火车票买了对吗?给你爸妈打过电话我们什么时候过去了吗?”吴晓梅一边在衣柜里选着去婆家要穿的衣服,一边问季恒。   季恒才有些木然地点点头:“我,我忘了买了,一会儿就去火车站买票顺带打个电话。”   吴晓梅知道这两天季恒为着沈老的事情忙过了头,也是理解:“那行,一会儿我和你一块去!咱再去王府井那边给你爸妈买点东西吧?我第一次上门空手也不好。你说买点啥好?”   看来该来的总要来,躲也躲不掉。 第八十一章 :见过公婆   吴晓梅心里头一直是埋着事情的, 那就是自己从来没有见过季恒的家人,也不知道他父母对自己是怎么一个态度。   虽然说她和季恒早就稀里糊涂领了证, 结婚也快一年了,可是季恒却从来没有在她面前提过他的父母,也不讲他的童年或者过去。每次她讲起一些她小时候的趣事,季恒都是跟着笑笑, 不管吴晓梅怎么引他, 都不会去说说自己小时候。   都说女人的心思是最敏感的,这些东西都像一层纱雾一般笼罩在吴晓梅的心头,总觉得和季恒始终隔着一层, 这让她忐忑又有些胡思乱想。   毕竟结婚这么大的事情, 季恒家里人应该是知道的,可是却从来没有说过他家里人对她是什么态度, 他家里那边写信过来也从没有提及她,这让人想不多想都难。   现在总算是要往季恒家里走一遭了, 吴晓梅心下略安的同时,又更加紧张起来,整理了好几件衣服, 想着穿什么见家长比较合适, 还又买了给季恒父母的礼物,虽然季恒说可以到了他家那边再买,但是吴晓梅怕被人说在北京了都不带点北京的东西过来,所以坚持要大包小包地带过去。   两个人坐着南下的火车,两天两夜的行程, 等到了镇江的时候,季恒和吴晓梅两个人都有些疲惫不堪。   这个时候季恒倒是要感谢吴晓梅带那么多东西过来了,好让他有了由头,直接叫了一辆三轮车,将东西都往车上一放,季恒报了个地址,那人就带着季恒去了西二街338号了。   西二街那边都是厂区单位分配的筒子楼,越到地方了,脑海里倒是慢慢有了点熟悉的感觉,原本季恒还心里发愁这个三区五号楼402要走怎么走,结果到了地儿了,这脚就好像自己能认识路似的,熟门熟路地就把吴晓梅领到了地方。   两个人到的时候,正好是各家各户吃晚饭的点了,所以楼道里没有人,隔着一扇门,季恒好像听到了一些熟悉的声音,里面锅碗瓢盆磕碰吵吵嚷嚷,仿佛很熟悉,又仿佛离他很远,让季恒站在门口竟一时无所适从。   就在季恒发愣的空档,隔壁的门“吱呀”一声开了,里面走出来一个大约四十岁样子的中年女人,手里拎着一包垃圾,看到隔壁老季家门口站着两个年轻人,手里还提着很多东西,顿时有些狐疑,不过这个时候天有点黑了,她也看不清楚面容,只感觉好像穿着打扮很好的样子。   等路过季恒的时候,于大妈还特地留了个心眼眼睛往季恒他们那边瞟了一眼,这一眼一看不打紧,一下子给惊住了:“哎呦喂!这不是恒恒吗?是恒恒吧?”   季恒头僵硬地转过去,看清了面容觉得熟悉,但是却翻不出记忆这人是谁,只能含糊地打着招呼:“对,是我。”   于大妈一拍大腿,那叫一个激动:“我的妈呀!咋变化这么大啊!就两年多时间吧,像换了个人似的!这个子也又长高了,人也更俊了,还稳重了!”   这下乡也太锻炼人了吧!原本那季恒也就长得好点,在家里不大声响,成绩也中不溜秋的,现在在外面晃了一圈回来,瞧瞧这通身的气派,一下子就不一样了!   “听说你现在在北京念大学,还是考上北大啦?”于大妈的八卦之心四起,当时季恒他爸季卫国说的时候,她们街坊四邻都不相信,还以为是吹牛呢!可是看季恒现在这架势,搞不好还真是在北大念书呢,否则怎么解释这翻天覆地的变化?   季恒依旧是尴尬地点头,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去回应。   于大妈激动地口水都要喷在季恒脸上了:“北大好啊!顶顶好的大学!恒恒真的是出息了啊!你大哥和你弟弟也去参加高考了,不过没考上,没想到现在你们老季家最出息的就是你了!”聊着八卦,于大妈的目光又从吴晓梅脸上掠过,忍不住夸道:“这姑娘真标致啊!是你对象?”   看到季恒承认,于大妈忍不住拔高了嗓门:“看看,于大妈我光顾着和你说话了,还耽误你们一家子团员呢!老季,红芳,快开门,看看谁回来了?”   很快季恒就听到了里面有脚步声传来,里面露出来一张和季恒长得有五分相似的男子的脸,看到是季恒,他也是一愣:“小恒,你回来了?”   季恒原本以为认人很难,谁知道嘴巴就是脱口而出了:“大哥。”   “哎,快进来吧!”说着帮忙提着东西,将季恒和吴晓梅迎了进来。   单位分配的房子很小,和季恒在北京当时看房子的时候看到的那种小户型差不多,40平左右的房子,一个小厨房,一个吃饭的小厅,一个卫生间,外带一个房间。   只不过他们看房子的时候都没什么人了,东西也搬的差不多了,而这里,满满当当全是生活用品。   季恒家里除了爸妈,还有他哥哥季勉,弟弟季晨,现在一家四口正围着一张小方桌吃晚饭,桌上摆着两荤两素一碗汤,吃的是白饭夹着玉米铣,虽然屋子是小,但是就原本的生活条件来讲,确实要比在偏远农村的吴晓梅家要好。   也难怪当时原身乡下稻乡村之后,是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成天干活,是如此不适应。   袁红芳快三年没见到儿子了,差点都不敢认了,放下筷子捂着嘴巴就哭了起来,站起身来就一把抱住了季恒:“你这个没良心的,还知道回来!我叫你哥写信几次催你回来了,你总是忙忙忙,现在舍得回来了?!”   人人都说袁红芳肚子争气,一口气生了三个儿子,可是儿子多了也不值钱了,尤其是夹在中间的季恒,自己儿子爱也是爱的,但是总归比老大和老幺差一点,否则当时也不会让季恒下乡了,明明他哥哥季勉更符合条件的。   不过现在看到这么久没见面的儿子,这心里也是压抑不住的激动,眼泪哗哗的往外流。   “好了好了,红芳,孩子从北京赶回来那么远,还没吃呢吧!你赶紧再去加两个菜,再拿两瓶啤酒出来,咱们爷几个好好吃一杯!”季卫国叫住了袁红芳,让她赶紧再去做两个菜,把小方桌也拉开来,招呼季恒和吴晓梅坐下。   季恒知道这个时候是要主动将吴晓梅介绍给他家里人了:“爸妈,这是吴晓梅,我在信里和你们说过的,是我在稻乡村认识的,我们去年已经领证结婚了,现在和我一起在北京上大学,她念北师大的英语系。”   吴晓梅的紧张他都看在眼里,介绍的时候自然是要给她加一些砝码,吴晓梅担心自己是农村人的身份会让季恒父母看不起,那有着大学生身份的吴晓梅,总该他们不会有什么意见了吧?   果然,听到吴晓梅也是大学生,还长得这么标致灵气,季父季母的好话就跟不要钱似的往外堆,吴晓梅心头落定,也变得落落大方起来,介绍起给季家人带的东西:“这两条烟是给爸的,这两条丝巾和一套擦脸的护肤品是给妈的,这件外套是给哥买的,还有这支钢笔,是给弟弟的。我也不知道你们喜欢什么,就随便买了一点,还带了一些北京特产,到时候你们尝尝看,看看好不好吃。”   袁红芳手脚很快,又加了一盘炒鸡蛋,还切了两根香肠就端上了桌,盛了两碗饭给吴晓梅和季恒,听到吴晓梅介绍完地上的一堆东西,又看看吴晓梅身上的穿着打扮,眼睛忍不住亮了一下:“晓梅这孩子,花这么多钱干嘛!我和你爸都用不到这些。”   吴晓梅以为只是常规的客套话,也是低着头笑笑,吃着饭没接话。   没想到袁红芳下一句话就让吴晓梅一愣:“下次给钱就行了,小恒也知道,我和他爸不容易,小恒是吧?”   季恒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个话:“是…..不容易。”   吴晓梅心里微微有些不舒服,但脸上还是挂着笑:“好的,妈,我知道了。”   袁红芳脸上的笑容更多了,给吴晓梅和季恒碗里拼命夹菜,然后又旁敲侧击地问了起来:“晓梅啊,小恒说你们家是稻乡村的,我看着你可不像!你看你浑身的穿着打扮,可一点都不像乡下人,比城里人还城里人!你手上这手表不便宜吧?多少钱买的呀?”   吴晓梅今天穿的是一件的确良的白色衬衫,加上一条黑色收脚裤,算的上是简单朴素了,因为她听她常悦欣讲,第一次见家长还是低调干净就行了,不要穿太贵的衣服。至于手表,那是在路上看时间不方便才戴在手腕上的,没想到袁红芳眼睛这么尖,一眼就看出来了。   因为不了解季家人的习性,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应对,毕竟这是季恒的爸妈,她轻了重了都不行,所以只能把问题推给季恒:“这是季恒给我买的,具体我也不太清楚,您可以问问季恒。”   季恒也是个实心眼,直接就把钱报了出来:“这块是上海牌的手表,一百八十块。”   “啥?!一百八?!”袁红芳惊得筷子都掉下来了,盯着季恒的脸看了又看,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儿子!   别说袁红芳了,就是季卫国和一直没怎么讲话的季勉、季晨都看着季恒,满脸不敢置信。   自己儿子有没有钱她还不知道吗?原本袁红芳看到吴晓梅和季恒一身衣服都不是便宜货的样子,又看到吴晓梅大包小包地拎过来,以为是自家儿子有本事,选了个有钱的人家。只是奈何季恒之前的信里只说过自己结婚了,女方的家世背景一概没讲,所以她才在吴晓梅那边探听来探听去。   如今听到这钱居然是季恒出的,脸色顿时拉了下来——有这个钱,不说孝敬爸妈,居然给她媳妇买块表!   你听听,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袁红芳由惊转怒,冷着脸吃完了饭,再不见一开始的热情激动。 第八十二章 :你要多少   袁红芳最开始见到儿子, 是惊喜于儿子的变化,好像变成熟了许多, 长得也更好了,还有点斯文气了,只是话还是和以前一样不多,但是袁红芳没有放在心上, 毕竟她之前也没放多少心思在二儿子身上, 现在既然季恒考上了大学,有变化也是自然的。   只不过她没有探听季恒是怎么考上大学的,最想知道的是两个小的口袋里有多少钱, 是怎么来这个钱的。   毕竟季恒别的她不知道, 有多少家底还不知道吗?走的时候家里就给了他三十块钱加五十斤粮票,后来去了稻乡村见天的写信回家要钱, 给过几次五块钱之后,季恒在写信过来, 干脆就不给钱了。用当时季卫国的话讲:“这一个人倒是要比他们全家开销还大,再这样给钱下去,他们哪里有那么多?另外两个儿子不要结婚啦?不要存钱啦?”   至于后来季恒娶了吴晓梅, 当时也是一片混乱, 结了婚后原身是又写过信给季卫国要钱,但是季卫国已经被季恒一次次要钱给要烦了,直接道:“又来要钱,还说娶了个乡下姑娘,谁知道他真的假的。就算是真的, 娶了个乡下姑娘也好,乡下人口粮是不缺的,还给什么钱?”   当时袁红芳是准备给一些的,还嘀咕怎么好端端的和乡下姑娘结婚了,那这样岂不是回不了城了?但是被季卫国这么一点,觉得也是。好歹二儿子还找着老婆了,她大儿子小儿子还不知道要怎么弄,家里存不住钱,房子申请了也搞不到,没房子没钱,哪家姑娘乐意嫁过来?   季恒要是真的在乡下结婚了,还是给他们减负了呢!既然收了信不想给钱,所以也就没有个回音了。   而之后,季恒又穿越过来,更不可能主动给他们写信了,两边几乎断了近一年的联系,还是等到季恒考上了大学,有一个邻市考上大学回家探亲的知青传了开来,他们才知道季恒居然是高考状元,还考上了北大!这才屡屡写信催促季恒回来。   说实话,以前的季恒在这个家里虽然吃的饱穿的暖,但是也仅限于此了,季卫国更加器重大儿子,袁红芳最疼小儿子,季恒夹在中间,只能得到一点偶然的关爱和温暖。   所以原身在这个家里沉默寡言,只有出去和小伙伴一起玩的时候,那才能放飞自我。而季卫国和袁红芳更加没有关注过季恒的学习,反正学校里也不重视学习,老师也从来没有喊过家长,所以对于季恒能考上状元虽然吃惊,但是倒也没有太多的不敢置信。   真的不敢相信的人倒是季晨,毕竟季晨和季恒就差两岁,还是知道一点季恒的学习情况的,不过在他提出异议的时候,季勉也说了:“二弟脑子其实还可以的,就是不太爱讲话,之前大家也都没把学习当回事,现在下乡了吃了苦头了,可能是拼命想着回城吧,才这么努力的。”   一番话说得季晨也不好意思再乱猜测下去了,毕竟那个时候其实他们三兄弟都是可以下乡的,但是最后父母选择了中间的季恒,大家都没吭声。   自从回到了这个家里后,季恒脑子里时不时的就浮现出一些过往的记忆,不过都不算特别美好,带着点点灰色和压抑,如今在听袁红芳这一番话讲出来,季恒心里就知道,这样的父母和他自己上辈子的父母是不好比的,原本内心的一丝期待也落了下来。   吴晓梅和季恒在一起时间久了,更加能感知季恒的情绪,见袁红芳还在反复追问季恒这个钱是怎么赚到的,不是下乡种田么?现在种田都能这么赚钱了云云。   季恒却是面无表情一声不吭地扒着饭,一点都没有要接话的意思。   吴晓梅只能接口道:“妈,是这样的,季恒字和文章写得好,后来被文化站看中了,去我们镇上文化站上班了,每个月是有工资的,然后我们上了大学国家每个月也有补贴,所以攒下来一点钱。上次我过生日,季恒为了哄我开心才买的这块手表。”   季勉和季晨互相对视了一眼,眼中是掩饰不住的惊讶——自己这个弟弟(哥哥)什么时候这么有本事了?简直下了一次乡,和变了一个人似的!   季卫国喝着啤酒,之前一直没有讲话,这个时候也插了一句嘴:“有本事是好事,不过你们还年轻,以后用钱的地方多的是,别大手大脚乱花钱。”   “是呀!我和季恒他爸辛辛苦苦养了他这么多年,也不见他给我们孝敬过什么,既然有了工资上大学也有国家补贴,怎么信里从来没说过?”   袁红芳原本因为很长时间没有联系儿子的一丝愧疚都没有了,反而心里狐疑起来:这是不是就是有了老婆忘了娘?故意藏着掖着不告诉他们现在自己能赚钱了?财大气粗一百八买个手表,也不知道寄点给父母!在乡下口粮又不用买,读大学有补贴那就更不花什么钱了!   很明显袁红芳忘了,两个年轻人刚刚成家出门在外,处处是要用钱的地方,哪里真能存上什么钱,就算拿点小工资有点补贴,那也是杯水车薪。季恒自己娶媳妇没花家里一分钱,在吴家的时候和上门女婿似的,去了北京来回车票、读书的花费、日常的吃穿住行,没有伸手问父母要钱,都是有本事的了!   不过袁红芳下意识的就不去想这些。   吴晓梅的解释不全,没说自己做生意和季恒写小说的事情,也是明显感觉到了季恒不想说,听完他父母说的话,更是觉得自己这样说没错。   同时吴晓梅心里也有点同情起了季恒,毕竟相较于吴大海和王美兰对她的无私奉献、百般照顾,季恒在他父母那边,就好像跟捡来的似的!除了一开始的那点子热情,到后面全都围绕着一个钱字,听得人烦不胜烦!   好不容易吃完了晚饭,吴晓梅第一次上门,自然客气要去洗碗,季家人倒真的都是一个个一动不动坐在那边,袁红芳还笑着对吴晓梅讲:“晓梅啊,灶台上还有两口锅,你也一起洗了。”   洗个碗是没事,吴晓梅平时都是干惯了的,只是这态度,难免让人心寒。   而且不管是乡下吴家,还是现在北京的小家,厨房间都是干干净净的,哪里像袁红芳这边的厨房,全是油腻,只留下一盆淘米水去洗碗,吴晓梅实在看不过去,用丝瓜囊都快擦坏了,才把灶台勉强洗的干净点。   就算这样,袁红芳还在季恒面前嘀咕:“怎么洗个碗这么久啊?不是乡下姑娘吗?干活应该挺麻利的呀!”   季恒原本还想帮着吴晓梅一起洗的,之前在北京小家的时候,吴晓梅也会分派季恒干点活,她烧饭,季恒就洗碗。现在季恒也不讲究什么君子远庖厨了,觉得两个人搭配干活也算是一种情趣。   但是厨房间实在太小、杂物又多,一个人都转不开身,就被吴晓梅给赶了出去。   “晓梅干活很麻利的,可能我们厨房太脏了,她想洗干净一点。”季恒听不得别人说吴晓梅不好,即使这人是原身的母亲。   被季恒这样硬邦邦的一挤兑,原本想在吴晓梅面前摆婆婆款的袁红芳气急,压低声音对着季恒狠狠道:“你这小子翅膀硬了会飞了是吧?!现在就像着你媳妇说话,眼里还有你妈吗?一百八买一块手表,你脑子进水了?”   季恒指着一地的礼物,面无表情地对着袁红芳说道:“这些都是吴晓梅花自己的钱孝敬你们的。”   季恒加重了“自己的钱”四个字,倒是一点都没乱讲,还真都是吴晓梅自己付的钱。   袁红芳被噎了一下,转而却撇撇嘴:“她一个乡下妞,哪里有多少钱?是不是你把钱都交给她了?”   季卫国也把工资都交给袁红芳的,这在袁红芳看来是正常的、必要的;可是轮到自己儿媳妇要是管着自己儿子钱了,那她就不乐意了!   这双标的可以!   见季恒不说话,袁红芳就知道被自己猜对了,哼了哼:“要我说啊,这块手表真的太贵了,你们小两口反正已经结婚了,要不就给你大哥吧!你大哥最近在相看几个姑娘,要是看中了哪个,送个手表下定也体面不是?前段时间你大哥和你小弟想着高考就没去干活,工资也没有。你大哥现在虽然去上班了,但是你弟弟吵着还要考,前段时间刚刚考完,正在等录取通知,就一直没去上班,现在家里真的是穷的揭不开锅了!你不能自己过了好日子了,就不为家里两个兄弟打算打算了啊!”   季恒和吴晓梅一样,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父母,在他心里他的父母对他可谓是掏心掏肺的好、父母之恩怎么报都不为过;到了吴家,吴家父母除了一开始因为原身的缘故,对他有些不待见,到后面也是处处对他好、尊重他、看得起他,吃的用的都是要给他这个女婿一份最好的。   而这个原身的亲身父母,竟是为了一块手表,就收不住了.......   “妈,你要多少?”   袁红芳被问的一愣:“什么多少?”   季恒再次耐心的询问:“你要多少钱?”   袁红芳心下一喜:“就那块手表的钱就够了啊!下定够了够了!”   季恒从怀里掏出皮夹子,拿了200块出来:“都给你了。”季恒就放了200在皮夹子里,一下子确实全拿出来了。   袁红芳连忙接过钱,喜笑颜开:“这个,现在里屋我和你爸一间,以前你们哥三个一间,今天要么我和你爸睡你们那边的地上,床就让给你们睡吧!”袁红芳现在满意了,这些细枝末节上倒是大方。   本来就是十几个平的小房间,用帘子隔成了两间,一点私密性都没有,住六个人,真的不知道往哪里睡了。   而且这屋子里除了他妈,全部都是成年男性,季恒说什么都不会让吴晓梅住的。   “不了妈,我和晓梅住外面招待所去吧,太挤了,凑合一夜就好了,明天我们就得走,学校里还有事情要做。”   原本季恒准备多住几天的,但是现在他真的没这个打算了。   袁红芳指责季恒乱花钱:“招待所多贵啊!住一晚好几块呢!家里挤挤就行了呀,我和你爸睡地上还不成吗?还有现在不是放暑假吗?去学校干嘛?”   季恒原不是会撒谎的人,刚刚也是推脱之词,被袁红芳这样一问也差点答不上来。   幸亏这个时候吴晓梅洗好碗,刚才季恒拿钱的时候她就看到了:“妈,是这样的,季恒给他老师干活写文章,能赚上一点钱,这不回家一趟钱都花光了,所以急着回去再拢点活干干。”   吴晓梅话里带了点话,但是袁红芳却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一样,反而恍然大悟地点头,心道:难怪能赚上钱,果然上了大学门道就多了!   当下也不拦着季恒回学校了,只是反复拉着季恒和吴晓梅睡家里,最后还是没拗过季恒,让他们去住外面了。   等季恒和吴晓梅一走,袁红芳拉着季卫国抱怨:“小恒现在倒是出息了,到底大学生不一样!刚刚给我两百哩!就是对媳妇也太宠了一点,什么都由着她,你看看身上穿的用的!有了媳妇忘了娘,一点都不错!”   季卫国听到两百块的时候,也是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等到袁红芳拿出来钱的时候,眼里更是闪过深思。 第八十三章 :不欢而散   回北京的火车上, 吴晓梅一改来之前的絮絮叨叨,一点声音都没有, 除了和季恒必要的沟通,基本上大部分时间都看着窗外发呆或者睡觉,没怎么理睬过季恒。   季恒只以为是季卫国和袁红芳没有招待好她,心里不舒服。别说吴晓梅了, 他自己心里也挺不得劲的, 但是去之前他也不知道是这么个情况,只能认了。   可是一直等到了家,吴晓梅还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季恒见着总算没外人了, 连忙上去哄:“晓梅,这次是我爸妈招待不周了, 你不要介意啊……”   吴晓梅将背包往沙发上一扔,看了季恒一眼, 一言不发的就走到卫生间去洗漱。   季恒跟了过去,靠在卫生间门框上:“晓梅,一会儿我们洗漱一下出去吃吧?你不是爱吃烤鸭吗?咱去吃烤鸭!”   来回路上四天, 在镇江就呆了两天, 基本上一直在奔波,也没吃好,季恒想着都挺累的,就别在家里烧了。   “我不吃。”吴晓梅气呼呼地丢下一句我不吃,就坐到了沙发上去, 打开电风扇对着自己猛吹,放佛只有这样才能吹散这一头的郁闷。   季恒跟着坐了下来:“是天气热吃不下吗?”   “季恒,你到底知不知道怎么回事?为什么你爸妈是这种态度,去之前也没有和我说过?你干嘛就直接给你妈两百块钱?你有把我当你媳妇吗?”   吴晓梅越想越气,她去季家什么情况都不知道,简直就和个二傻子似的!季恒更是可以啊,都没和她有任何商量,直接就是200,是现在钱太好赚了,200不是钱了吗?   季恒也知道原身父母那样做,肯定让做子女的心里不舒服,可是他们毕竟是原身的父母,自己又占了原身的身体,就算对方再不好,可也是一尺三寸带到大的,从小也没短了他吃喝,他不想也不愿多陪伴,那么只能在金钱上多满足一点——毕竟现在,200块也就是他一篇短文的稿费,袁红芳他们也确实不宽裕,那房子,连转个身都困难。   季恒心里是对袁红芳和季卫国有着愧疚感的,所以只能尽量用金钱来回报。毕竟男人粗枝大叶、手头也松,他没有想到,吴晓梅会发这么大火。   “我,毕竟是我爸妈啊,他们现在生活的比较艰苦,给点钱也是应该的吧?”自从两个人真的好上之后,吴晓梅还是第一次对着季恒发这么大火。   吴晓梅扭过头冷冷地看着季恒:“是,他们是你的父母,孝敬也是应该的,你也不会不知道我光买礼物的钱就花了三百多吧?!可是你爸妈对我对你是什么态度?一直问那块手表多少钱!好像我是多不配戴这块手表似的!你在你们家从小长到大的,你爸妈什么脾性你会不知道?你为什么出发前不告诉我是这个情况?你告诉我了我还会戴这块手表吗?!你妈问你要钱,你还大方地直接就给了!是,现在我们都能赚钱了,两百不算大钱,可是拜托你到外面去看看,就是这大北京,两百都是人家小半年的工资了!你这么一给,以后还得了?!就你妈这个脾性,还不会见天的问我们要钱?!”   吴晓梅心里难受死了,感觉季恒在这件事上就没把她当自己人,否则怎么都不会事先关照好?而且走之前她就反复问过季恒,要注意一些什么,要买点什么,要怎么说话行事,结果季恒一直语焉不详、吞吞吐吐!   吴晓梅甚至心里揣测,是不是季恒就是知道他父母是这样的,故意不告诉她?!   季恒这真是天大的冤枉啊!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哪里能给吴晓梅一一道来啊!他也是和吴晓梅一样头一遭见原身的父母,他也是才知道原身父母是个偏心大儿子、小儿子的父母啊!自己这个二儿子夹在中间,真的是个透明人般的存在。   可是这话他又怎么能说的出口?又怎么能解释的清?   况且在原身父母这件事上,季恒的态度一直是逃避的,其实他反而害怕原身父母对他是好的不得了的那种,掏心掏肺地对他好、对他的一举一动都十分关注的父母,那样的话,他稍微有什么不对劲,估计做父母的都要看得出来——毕竟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儿子啊!如果是这样的话,季恒根本不知道究竟要和原身父母怎么相处才好!   远了怕伤人家的心,近了怕被发现不是他们的儿子,简直就是左右为难!   现在他们对季恒情感比较淡,更关心钱方面的事情,倒是让季恒松了一口气——如果能用钱解决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可是解决了那头,吴晓梅这头又没法交代了,只能拉着吴晓梅的手,低声道歉:“晓梅,我也是头一次带媳妇回家啊!我真没经验啊……而且以前我也没有钱,我一直在上学,吃的穿的住的都是家里来的,爸妈也知道我没钱,没问我要过钱。所以他们问我要钱,我想报答父母也是应该的,我没想那么多…….”   季恒这话倒都是真话,以前原身在家里也没赚过钱,虽然好东西从来不会落到他头上,但是也没短了他吃喝,高中一毕业就被迫下乡当了知青,还真没跟他父母发生过太多经济纠纷,最多也就是原身要钱,父母不给的关系。   吴晓梅被季恒这样一解释,倒也是稍稍熄了点火,只是还是觉得季恒做的这事不行:“那你现在这么大方,以后你妈一直问我们要钱怎么办?要你给钱贴补你哥哥弟弟怎么办?我也不是舍不得给钱给你爸妈花,而是如果真的像我说的那样,这可是个无底洞啊!”   吴晓梅生在农村,可没少看到这种戏码,他们村里有个比她大三岁的姑娘,家里一个弟弟,父母为了给她弟弟攀一门好亲事,就给女儿找了个大十岁的男人,就为了多点彩礼。幸亏那个老男人年纪虽然大,对他媳妇倒挺宝贝的,可架不住女方的父母见天问男方家里要钱要东西,女的还自己也心甘情愿要倒贴娘家,搞到最后夫妻两个都天天吵架,没一天安生日子过。   现在她和季恒是赚得动的,可是也不是啥多到不得了的钱,真的要是季恒爸妈一直要一直要的话,金山银山也得搬空啊!   季恒之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到了这里虽然也体会了一些人情冷暖,可是对于父母亲情,还一直停留在对自己父母还有吴家父母的体验上,还始终认为对待父母做子女的必须要孝顺依从,所以听完吴晓梅的话后,也是不赞同地摇了摇头:“他们不会这样的,只要给他们一些能够改善他们生活的钱,他们不会一直问我们要的。供养父母也是我们做子女应该做的,不仅仅是我父母,对你父母我也会这样做的。而且我也不会予取予求啊,我算过,一年给他们五百块钱样子,足够他们生活的很滋润了。”五百块钱真的不少了,别说就袁红芳和季卫国了,就是捎带上季勉、季晨,也是足够足够的了!   季恒这话说的吴晓梅无话可讲:“那行,我们就走着瞧好了,要是到时候真被我说中了,你别来找我帮忙。要是五百块能摆得平,我来出这个钱!”   吴晓梅第一次发现也有和季恒说不通的时候,干脆也不和他争辩下去了,大家就看着好了。   两个人的小波澜随着在北京忙碌的生活又平静了下去,只是这件事就像一根小刺一样扎在两个人心间,总归还是有了痕迹。   季恒和吴晓梅回北京的第二天,季恒就接到了内蒙那边的电话,说是沈楠找到了,沈老他们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   这时候季恒倒是觉得时间算的刚好,哪边都没耽搁,否则就算当时他人在镇江,也是要追回来的!   季恒当时听到沈庆云在电话里几度哽咽,好像沈楠在内蒙那边也过的很艰苦,把他的户口档案从内蒙调回来,都让沈庆云拖了不少关系,差点跑断了他一双老腿。   季恒也不敢在电话里多问,挂了电话后,就和吴晓梅又忙里忙外地准备好给沈楠的东西,两天后就去车站将他们父子接了回来。   第一眼看到沈楠的时候,季恒就觉得沈楠和他想象中的有些不一样。   季恒知道沈楠在沈老被下放后不久,就被有心人弄到了内蒙那边。沈楠从小在沈庆云和秦梦瑶的千般宠爱中长大,才十六岁就被下放到了内蒙牧民那边放牧,比之沈老在桃花村吃的苦也是不遑多让!   这么小的年纪,还有这么大的一个落差,季恒原本以为沈楠的脸上必是满面风霜。可是没有想到的是,沈楠给季恒的第一眼就是精神、阳光、向上!   沈楠的长相可能随了他的母亲,五官不像沈老那边硬朗严肃,反而眉角眼梢有着不一样的温柔,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让人觉得整个人都暖暖的。虽然内蒙条件艰苦,但是牛奶马奶倒是不缺的,沈楠过去的时候才十六岁,正是长个子的时候,身体虽然瘦,可是个子倒是挺高的,长期放牧骑马,身上还有点肌肉,再加上略显小麦色的皮肤,看着温和中又透着男子气概,光看外貌,也是很出类拔萃的一个年轻人!   “你就是季恒吧?我听我爸一路上一直提你,真的是太谢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爸的照顾了!”沈楠年纪上要大季恒四岁,所以一见面就主动跟季恒打招呼,还给了季恒一个熊抱!   季恒还第一次被人直接拥抱了,心想着塞外果然更加开放热情,自己要淡定!   沈老这次内蒙走了一趟,之前将养的不错的腿脚又有些不利索了,只是因为找回了儿子,精神头很不错,被吴晓梅搀扶着一行四人一起上了公交。   等到回到了家,吴晓梅忙着去厨房给大家做午饭,沈老身子骨越来越不好,这次实在是累坏了,草草洗漱了一下,就去房间里先休息了。   沈楠原本在客厅里转悠,突然看到了茶几上的几份报纸,闲来无事就看了起来,结果翻到一个版面的时候,越看越气,等季恒出来了,就指着这个版面上的内容问季恒:“这是不是那个姓黄的王八蛋写的?还佚名!我TMD的非削死他不可!”   吴晓梅正好倒了两杯茶端出来,看到沈楠正看着报纸发怒,忍不住笑了笑:“楠哥,你再看看后面的几份报纸再生气也不迟啊!” 第八十四章 :导演约见   吴晓梅将茶几上剩下的几份报纸也一一展开给沈楠看, 沈楠压着火气看之后的报纸,越看越是入迷, 竟然像看小说似的,看到精彩的地方大声叫好,看到《北方日报》上刊登的内容,又气愤不已, 一直到两份报纸交替着看完, 才感觉到酣畅淋漓!   “《北方日报》上那个佚名的作者,就是不露面我都知道是那个姓黄的小人!呸!我爸这样待他,还敢这么污蔑我爸!幸亏这个季独行, 文章写得怎么这么好, 一条条给他驳斥了回去,还有这些人, 也写的特别好!简直把我爸的心声都给写出来了!这些人是不是你们给我爸找的写手?”   沈楠的聪明是继承了沈老和秦梦瑶的,脑子转的很快, 马上就想到了关键,如果和季恒他们没关系的话,怎么会把报纸都整理在这里?而且还偏偏这个撰稿的人也姓“季”, 这也太巧了吧!   吴晓梅笑了起来, 看了一眼季恒,又对着沈楠道:“看来沈老师是没有和你说过,其实这个啊,就是季恒写的,包括这篇、这篇、这篇都是季恒写的。”   吴晓梅手指点了点几篇季恒披了马甲写的文章, 让沈楠真是佩服的不得了!   “难怪呢!我就说肯定是有人背后帮忙的,没想到这些人全是我们季恒!了不得了!”沈楠这么多年远在内蒙,那边交通更加不便,文化传输也相对缓慢,他在那里还没听过“季独行”这个名字。只是这也并不妨碍沈楠对于季恒的欣赏的钦佩。   其实这次若不是沈老过来找沈楠,沈楠自己也马上要回北京的,他第一次高考和季恒一样,只填了一个清华大学,其他不服从调配,落榜了,这次他参加了7月份的第二次高考,沈老找到他的时候,他刚刚好拿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可能对于别的考生来讲,只要能考上大学就已经是万幸了,可是沈楠是有自己的执念的,他的父亲在这所大学执教,他自己从小在这所大学玩到大,从小就在他爸爸的同事面前讲自己要考这所大学。   而且他心里也渴盼着,如今很多人已经平反,搞不好他们父子两个就会在大学校园里再相遇!   所以即使环境再艰苦,即使第一次已经受到了挫折,他也未曾放弃!   事实证明,沈楠的思路非常清晰,行动也很可靠,如果沈老没有提前一步找到他,他也会凭着自己的本事到北京上清华,父子相遇!   只能说,心智坚定之人,就算是在最糟糕的逆境里,也能突破重重阻碍成长起来,如沈老,如沈楠,如季恒!   也因此,沈楠和季恒一番交谈下来,总觉得相见恨晚!   吴晓梅做好了午饭,看到沈老还在沉沉的睡着,就将他的饭菜装在餐盒里保温起来,等沈老一醒来就能吃,他们几个小年轻则先吃了起来。   “干的好!真是让我扬眉吐气啊!我当时就想着我要是回了北京,就是忍辱负重也要和这个姓黄的小人斗到底,没想到季恒你帮我一下子把这小人打趴下了!我真恨不得亲眼看看他的下场,可惜了可惜了!”   沈楠和季恒干了一杯啤酒,心里头那叫一个畅快!   没想到不仅仅报纸上把这个黄小人驳斥的体无完肤,还让他受到调查直接革职调离北京了!   沈楠在内蒙待了小十年,幸运的是,他下放的地方就他一个人,那时候年纪又小,才十六岁,就直接被安置在当地的一个牧民家里。那家牧民家里没孩子生,四十多了还就夫妻两个人,沈楠一过来就像多了个儿子似的,也不管是什么下放不下放,日子长了那就是自个儿亲人了。所以条件虽然艰苦,但是对沈楠那也绝对不差的!   所以沈楠身上现在也是一身的豪气,他妈妈秦梦瑶遗留给他了南方人的温润的长相,他爸爸沈庆云给了他睿智的大脑,而那对牧民给了他对生活的乐观和豪爽,这一切糅杂起来,就形成了沈楠身上既有些矛盾又非常吸引人的特质。   “原本我就想过了,上最好的大学,找到我爸,好好学出一身的本领,治治那个姓黄的,还要好好报答我在内蒙那边的干爸干妈!没想到季恒你一下子就带我完成了两件事!今天你必须给我再走一个,哥哥我先干为敬!”   沈楠酒量不小,又和季恒说的投机,两人聊着沈楠在内蒙那边的生活,又说了一些学校里的事物,不知不觉就都有些酒意了。   “楠哥,你就安心在我家住着好了,沈老师这几年在桃花村受了不少的罪,身体不太好,需要调养也需要人陪,你们父子两个分别了这么久,这个时候理应好好珍惜相处的时光!所以暂时就不要想着再搬去学校住什么的了!”   季恒听到沈楠说到时候自己去学校报到后就在学校宿舍住,忙叫他不要生份了,把这里就当自己家似的,不要拘束!   沈楠听着心里熨帖,两个人一顿饭吃了近两个小时,吃完之后才各自有点醉意地到房间里睡去了。   ==   暑假前面的时间季恒一直忙着沈老的事情,忙着回老家的事情,写稿方面就耽搁了下来。现在事情都料理妥当了,季恒也有心思继续整理思路,将《仙人境》往下写下去了。   《仙人境》已经写了快十五万字了,写到主角云天拜入了师门后修炼并不顺利,因为他是靠外力拥有的修炼资质,所以修炼起来磕磕绊绊,一直以来突破不了炼气期,被师兄弟们嘲笑,一直到有一次一行人在后山历练,云天被一级猛兽追赶时,生死存亡之际,才突然突破了练气一层,而且连跳两级,进入了练气三层。   这个年代的读者们,哪里有想过原来修炼还是可以这样划分等级,原来修仙的世界如此魑魅魍魉、充满新奇,在后山历练这个大章里,好多人为里面各种稀奇古怪的植物动物所着迷,反复看了好几遍都欲罢不能!   云天的修仙路还在继续,因为突破了练气三层,云天开始可以更敏感的察觉到自己的身体构造以及经脉运转,由此也发现了自己丹田之内有异样,当他试探着将灵气运转至丹田的时候,突然一阵冰寒刺骨的感觉涌到了四肢百骸,云天耗尽了身上所有的灵气都抵御不得,直接晕了过去!   上一期的连载到了这里就戛然而止,读者们看的是如痴如醉,停在这里简直就像是要了他们的命一样,一直抓耳挠心想要知道这丹田里的异样到底是什么,云天晕过去之后又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好多人拼命给《小说世界》写读者信催稿,还有人甚至直接打电话打到了编辑部,说愿意出五百块钱,想先看下一部分的手稿!   《小说世界》编辑部那边简直是为了这篇《仙人境》忙得不可开交,尤其是因为现在是暑假期间,更是受学生们追捧,从小学生到大学生,没有一个不爱看这篇小说的,整个暑假注定了这部《仙人境》是最火的小说,没有之一!   林孟茜之前打电话来和季恒商量过,让他在暑期增加一点更新量,最好下一期直接能出双倍的更新量。因为季恒家里装了电话,林孟茜和季恒通过电话,知道季恒其实年纪不大,还在上大学,所以就更加催稿催的厉害了——毕竟最近是暑假啊,季恒也有假期不是!   前几天一直在忙,所以这几天季恒都抓紧时间在写,只是这样的仙侠文之前从来没有人这样写过,这也是季恒的一次大胆尝试,为此他还要不停地翻阅很多道家的典籍、中华神话故事的脉络,再加上更新量的指标翻倍,季恒其实还真写的不轻松。   “叮铃铃”家里的电话铃响了起来,吴晓梅连忙走过去接了起来,听了两声后就唤季恒:“季恒,林主编找!”   季恒走过去无奈地接起电话,以为林孟茜又是来催稿的:“林主编,我正在写,保证25号之前交稿,保质保量,所以您就别一直催了行吗?”   季恒确实是她手下比较认真负责的作者,被季恒这样一讲,林孟茜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我最近难道一直在催你吗?哈哈哈,可能我自己都没发现,主要是几个读者真的跟疯了一样,天天往我办公室打电话,还有读者都上门了!我是没办法,话都放出去了,8月份的要给读者们双倍的更新量,他们才放过我啊!”   季恒听到林孟茜焦头烂额的声音,忍不住也是跟着闷笑了两声:“行了,我知道了,这不是正在写着吗?保证不会让林主编失信于人!”   林孟茜却是马上转换了话题,语气略带激动道:“今天倒真不是要催稿,是咱们之前那本《斩江湖》不是出版了,现在也印刷了将近两万本了,竟然被上海制片厂的一位辛导演看上了,说要改编成电视剧!不过这事到底成不成,需要你跑一趟上海,当面和这位导演谈一下!”   季恒家里有一台黑白电视机,吴晓梅喜欢吃完晚饭后坐在沙发上看一会儿电视,季恒也会陪着看看。尤其是沈老住过来之后,老人家喜欢看看新闻,电视就开的更勤了一些。   只是这个时候电视机都不算太普及,更别说人们对于什么剧本、改编电视剧之类的了解了,季恒只知道是有机会将自己的小说由真人演绎,搬上荧幕,那也是够令人激动的了!   和林孟茜谈完挂了电话之后,季恒对着一直站在旁边听着的吴晓梅道:“晓梅,你说我们去一趟上海怎么样?” 第八十五章 :上海之行   “上海?!”吴晓梅深呼吸了一口气, 压抑住心里头的激动,又反复确认了一遍!   自从镇江回来后, 小夫妻两个闹了一次别扭,虽然后来又和好了,但是女人心思敏感,吴晓梅见季恒再不在她面前提起自己的父母, 以为季恒心里头是有疙瘩了, 嘴巴上不说,心里总是有些不舒服。   如今季恒突然说要带吴晓梅去上海,最近两个人之间一直压抑着的一点小情绪才突然释放了开来, 吴晓梅脸上也露出了惊喜的表情:“我们要去上海哪里?是林主编邀请你去的吗?”   季恒这几天难得看到吴晓梅发自内心的笑脸, 心里忍不住也是松快了许多,原本只是想试探性的问问, 此刻是心里已经决定,不管这件事成不成, 都去一次上海,哪怕是当作散散心呢!   在吴晓梅心里,最想去的两个地方, 一个是北京, 想看□□、想看升旗仪式、想爬长城,毕竟是自己国家的首都,想想都觉得自豪!如今她如愿以偿的和季恒一起在北京念大学,在这一个学期的时间里,北京的大街小巷都基本上被他们逛遍了, 原本神秘的面纱也被揭开,还在这里安家落户,说是变成了自己第二个家也不过分;而另外一个地方,肯定就是上海了!在他们稻乡村,一旦任何的东西和“上海”两个字搭上边,那就是品牌和品质的保证!就会让人无端生出许多的信任感!拥有一件从上海带回来的衣服、帽子、围巾,那就是自己走在时尚前沿的标志!!   再加上吴晓梅现在做丝巾生意,其实心里一直隐隐感叹,自己在上海那边没有人,否则如果把丝巾生意做到上海那该多好啊!那边简直是丝巾最好的卖场!   如今能去见识一下大上海,自然是心潮澎湃!   “是的,林主编说,上海制片厂那边有个导演,看中了我的《斩江湖》,想问问我能不能改编成电视剧。我对这块一窍不通,但是林主编是建议我最好到上海和那个辛导演面谈。我也不知道成不成,反正咱们也没去过上海,就去那边看看呗!”   吴晓梅刚刚站在旁边理东西,是听了一耳朵,但是不是很清楚是什么事情,如今知道是要把季恒的小说改编成电视剧,顿时也是惊呆了——就是,以后季恒写的故事,要在电视上放吗?   这也,太厉害了吧!   吴晓梅知道季恒这本小说出版之后,已经陆陆续续卖出了两万本,光这里的版费,季恒就收到了两万多块钱,要是还能拍成电视剧,不管有没有钱赚,这个名声,肯定要比现在还要响许多许多吧!   吴晓梅看着季恒,年轻的男子站在打开的窗下,夏日午后的太阳猛烈地照射在他的身上,沙发旁边会摇头的落地风扇吹到季恒身上的时候,季恒穿着有些宽松的白衬衫就会微微鼓起,显得人更加的颀长,用玉树临风这个词形容季恒,真的是再合适不过!   和身边这个人在一起久了,吴晓梅慢慢地都有点忽略掉了,其实这人是多么的有才华,外面多的是数以万计的书迷读者想要见一面、或者得到季恒亲笔签名的小说;就连在人才集聚的北大校园里,季恒也是处处受人追捧的存在!   也是眼前这个人的出现,彻底地改变了她过去的生活,如果没有季恒的话,吴晓梅想,可能她依旧可以奋斗出吃喝不愁的日子,但是她永远没办法去领略更广阔的天地吧!   季恒和林孟茜约好的时间是7月28号在上海碰头,这次季恒直接把《仙人境》8月份的手稿带在了身上,准备亲自交给林孟茜。   这几天沈老和沈楠父子两个相处的很好,沈楠很珍惜他们的团聚时光,经常和沈老坐在沙发上,聊聊自己这几年身上发生的事情。沈老话不多,也不愿意触及伤心事,所以每每只是聚精会神的听着,父子两个一起看看电视,读读报刊,沈楠下厨也会做几道饭菜,晚上睡觉前还天天打水给沈老泡脚、按摩,煮中药给他爸调理身体。沈老这几天,眼见着脸色就红润了起来,心情也开朗不少!   所以沈楠听说季恒他们要去上海有事,连忙表示让他们安心的去,他肯定能将自己爸爸照顾的好好的。   有沈楠在,季恒和吴晓梅也放心,留了林孟茜编辑部那边的电话,让沈楠万一有问题就给林主编那边打电话,这才收拾了行礼南下去上海。   季恒和吴晓梅一抵达到上海,林孟茜自己亲自到火车站接人,双方都是第一次见面,季恒意外林孟茜的飒爽英姿,而林孟茜也惊讶于季恒确实格外年轻样貌还好!   林孟茜自己本身就能干不让须眉,否则也不会有这个魄力在当时□□还没有倒台的时候,就捧季恒的小说,敢将他的小说印刷出版。   所以当她带着季恒和吴晓梅上了她的吉普车的时候,吴晓梅看着林孟茜自己跳上了驾驶位发动起了车子,简直佩服的不得了!   “小季,我们要么就直接去饭店好哇?我看你们这一路也是风尘仆仆的,我和辛导说你们30号到上海,31号约了他见面,这样你们这两天可以在饭店里好好休息一下,逛逛大上海!”   林孟茜一脚油门车子就滑了出去,相比于她娇小的上海女人的体型和带着典型南方人吴侬软语的音调的普通话,林孟茜的说话做事方式却格外的干脆利落,一下子就引得了吴晓梅的好感。   而且听听林孟茜的安排,明明他们28号就到了上海,和导演说30号才到的上海,这样31号就去见他,显得重视又有更多的时间可以休息商量。   说起业务来往,其实季恒和林孟茜的交流还更多一点,毕竟这个小说是每月定时定点需要供稿的,而周琛和那边,季恒是有灵感了就写,没灵感了就不写。但是真的在交往上,季恒还是和周琛和更处的来一点,有可能是因为周琛和是他第一个伯乐,也有可能是两个人同在北京又都是男人,说话方便。   所以一路上,反而是吴晓梅和林孟茜的话多了起来,季恒坐在吉普车后排,目不转睛地看着上海的街景,有种非常不一样的感觉。   如果说北京是古韵,是能找到他上辈子痕迹的地方,那么上海就是另外一个魔幻般的城市,当车子驶入中山东一路的时候,那靠在黄浦江边上的一排排西式建筑顿时进入了眼帘:外滩1号亚细亚大楼、外滩3号上海总会大楼、外滩天文台等等,和中国的建筑样式截然不同,但是每一幢都高大雄伟,昭示着曾经、现在以及未来!   听着林孟茜对这些大楼如数家珍般的一一介绍,吴晓梅和季恒都听入了迷,等车子在和平饭店门口停下来的时候,吴晓梅还有点缓不过神来。   吴晓梅毕竟已经是在北京城呆过的人,虽然面对如此高楼还有些震惊,但是幸好脸上的表情是绷住了。   林孟茜将车子停好,带两人一起下车帮忙办理了入住。   等都弄完了之后,季恒想起来手稿还没给林孟茜:“林主编,这是8月份的稿件,你过目一下,这次我一共写了七万余字。”   林孟茜眼睛一亮——果然是她最放心的作者,还超额完成了更新量!   林孟茜拿到稿件就想先一睹为快,毕竟她自己本身就是季恒的头号书迷,那本《仙人境》的每一次手稿都被林孟茜妥善地保存好,复印了一份时不时地翻阅。现在拿到了稿件,她迫不及待地想看,而且后面确实还有一堆事要忙:要校对、要设计版面、设计杂质封面等等,所以就没有多留,和季恒他们约好了明天晚上一起出来吃个晚饭,就匆匆离开了。   走之前,林孟茜还笑着对吴晓梅道:“本来我们杂志社那边是想招待二位到我们杂志社附近的招待所住的,但是小季电话里和我讲要带爱人一起来上海,想住住上海有名的和平饭店,费用开销他自费。所以晓梅啊,不要辜负了你家小季的一片苦心,在上海好吃好喝好玩,别给他省钱啊!”   季恒的稿费都是经过林孟茜的手的,她可知道季恒不差这个钱,但是能这么想得到的男人,还真不愧是写书的男人,就是有情调!   林孟茜调侃了几句,倒是弄得吴晓梅一个措手不及——原来这里不是林孟茜帮忙订的,是季恒自己订的。   转念一想,也明白过来了:看这里这么富丽堂皇的,又是在上海最繁华的地段,还是赫赫有名的和平饭店,这可是接待过很多国家领导人、国外名人的地方啊!季恒小说卖的再火,估计也还没到这个份上,让编辑部那边花钱住这里吧。   季恒去过一次北京饭店,在服务员的引领下,上了直梯,和吴晓梅一起上了五楼。   季恒订的是豪华双人房,打开门的一瞬间,吴晓梅就被镇住了——还真的是豪华!   西式的装修,棕红色的实木家具,擦得发亮的地砖,一躺下去人就陷下去的大床,欧式的电话、白到发光的大浴缸、便捷的马桶因有尽有,就连一张靠背椅子,都做得精致有格调!   季恒关上了房门,轻轻拢住了吴晓梅的腰身,从背后将她环抱在自己胸口,头搁在吴晓梅的肩膀上,呼出来的热气就喷在吴晓梅的脖颈边,以前一直是吴晓梅主动,这次季恒突然“袭击”,倒是让吴晓梅有点措手不及,小脸也慢慢红了起来。   “晓梅,上次回老家,我知道你心里一直不舒服。为了一块上海牌的手表,我妈为难你了,这次我们来上海了,我给你多买点上海的好东西,你就不要有芥蒂了好吗?”   季恒虽然嘴巴上不太爱讲太过□□的甜言蜜语,行为举止也保守,但是情感其实是非常细腻和敏锐的,否则他写不出那么多发自肺腑的诗句,也创作不出那么多的悲欢离合。   况且吴晓梅又是他最看重的人,自然更加关注她的一举一动,吴晓梅不讲,依旧和他像往日一样相处,但是并不表示季恒感觉不到吴晓梅和之前的不一样。   吴晓梅听完这句话,心里感动的同时,都有些羞惭了——现在想想也确实不是大不了的事情,又不是赚不到这个钱,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大问题,何必和季恒闹别扭、伤了情感!   吴晓梅反过身来紧紧抱住了季恒,仰起头看着季恒深邃的双眸,轻轻道:“没有芥蒂,我和季恒,这辈子,都不会有任何芥蒂!”   季恒定定地看了吴晓梅好几秒,然后才将下巴搁在吴晓梅的头顶,重重地回了一声:“好!” 第八十六章 :导演之梦   十里南京路, 一条步行街!   南京路的繁华即使是已经在北京生活了小半年的吴晓梅和季恒,依旧不得不沉迷于它的魅力之中!   南京路步行街两侧伫立着许多百年老店, 作为曾经的租界,这里的建筑充满了迷人的异域风情,而如今这里又是华国对外的贸易窗口,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华联商厦、轻工大厦、老介福商厦等现代化的大厦成为了此地的地标性建筑。   今天恰好是周末, 南京路上人头攒动、摩肩擦踵, 很多人都大包小包拎了不少东西。望着这条繁华的商业街,季恒深深地感叹自己似乎又一次被刷新了世界观:原来商场里是可以有空调的,原来除了直梯还有这种像楼梯一样的自动扶梯, 原来还有商场买东西是不需要票的, 是需要外汇兑换券的,而里面的东西全部都是进口产品, 甚至是美国来的《纽约时报》都可以一探究竟!   这样的一个花花世界,这样的品类繁茂、品质优良, 选择众多,季恒这个时候才终于明白为什么在稻乡村的时候,村民们对上海货有着这样一种执念!   确实, 在这个年代, 上海的商品,就是品质、时尚、高档的象征!   季恒通过林孟茜的门路,购买了一些外汇兑换券,在友谊商店里和吴晓梅一起尝过了名叫好时的巧克力,季恒摇头觉得味道有些苦涩, 吴晓梅却很是喜欢;两人还重新买了一对浪琴的对表,机械的表芯加上金属色的表带,戴在手上就有一种价值不菲的感觉;款式新颖的衣服鞋帽,季恒拉着吴晓梅逛遍了好几个商场,每次出来手里都会多几个袋子。   到后面两个人实在是拿不下了,走不动了,才回到和平饭店休息。   这个地方就像是有魔力一样,让人买着买着就停不下来,等晚上坐在床上算账的时候,吴晓梅才惊呼出声:“季恒,不行了,我们这两天居然花了一千多块钱!怎么会花了这么多钱?!”   不过等惊呼完,再看看地上那一堆大包小包,终是闭上了嘴,不再言语。   季恒对钱一向不敏感,他觉得钱够花就行,既然这是在自己能力能承受的范围内,又能让吴晓梅开心,那么花多花少又有什么关系?大不了多写点稿子,多赚一点钱,开源总比节流好。   而且季恒没有告诉吴晓梅的是,那对手表是外汇券买的,光那对手表,就花了一千块钱......而且饭店的账单还没结,估计这次两个人的上海之行,至少要花掉三千块钱左右。   季恒没有存钱的概念,在他看来有一笔应急的钱,剩下的都是可以给家中的女主人支配的,他是见识过那些达官贵人家的妇人,一串脖子上挂的东珠就值上千两银子的,比起这个,吴晓梅真的算是没有什么名贵首饰的——当然,也是因为他还赚的不够多的缘故。   因为这次的购物,季恒原本对谈剧本的事情,更多的是出于好奇以及想了解关于小说改编成电视的操作流程,现在倒也是对卖这个电视剧版权的价格动了点心思。   所以在31号去见辛导的时候,季恒私下里偷偷问了一下林孟茜,关于买版权的事情。   林孟茜这才如梦初醒,竟是把这么重要的事情望之脑后了!主要是季恒在她这里写小说,从来没有问过稿费的事情,每次都是她给,他就拿着,几次上调稿费也都是她主动说的,季恒就好像他书里那种侠客似的,从不在意黄白之物。再加上这几天忙着校对排版下一期《小说世界》,林孟茜更把这事给忘之脑后了。   “之前这方面我是有和辛导谈过,辛导那边的意思是愿意出这个数。”林孟茜比出了一只手,季恒愣了一下,心里想5000块这个价格应该也是可以了,而且有林孟茜在,是不会让他吃亏的,他也不懂行情,觉得有的赚也就点了点头。   林孟茜松了一口气,以为季恒突然问出了这个问题,是对钱方面有异议呢!   这次她只是做个中间人拉根线,具体愿不愿意卖这个版权,还是季恒说了算。不过林孟茜自己是非常希望季恒能够答应下来的,毕竟如果辛导真的能把这部电视剧拍出来,那么毫无疑问,《斩江湖》小说的发行量会上涨到一个恐怖的高度,而他们《小说世界》的订阅量,也会一日千里,远远甩掉他们的同行,荣登华国小说报刊第一把交椅!   季恒也是第一次去见导演,吴晓梅不方便跟着一起去,不过辛导知道季恒住在和平饭店,言明就在和平饭店的西餐厅见面谈事情。   和平饭店有不同的菜系,不过吴晓梅和季恒都偏爱中式菜馆,除了这几天在外面吃以外,基本上都是在茉莉吧和龙凤厅吃的饭,这里不得不夸赞一句,饭店里的厨师手艺真的一流,每一道菜都能做到色香味俱全!   而这次是辛导请客在西餐厅见面,季恒没吃过西餐,倒也是新奇。   等季恒和林孟茜上楼进了西餐厅,发现辛导演和他的一个助理已经等在门口了,季恒有些受宠若惊地和辛导演握手问好,四个人这才分两边落座。   辛导演名叫辛远,是个根正苗红的军二代,原本家里准备让他从军,但是他从小就充满了艺术细胞,高中一毕业就跑到了电影制片厂,一呆就是五年,如今也算是出师能拍一些短片了。   之前几年厂里面拍来拍去都是一些和抗战相关的题材,如今文化放开了,厂里也要求大家能别出心裁,拍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电影。   辛远这么多年在电影厂里也没白呆,至少接触到了很多前沿的电视电影作品,他尤其痴迷香港那边拍出来的武侠片,梦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拍出这样的片子!   可惜香港那边的版权太难拿到了,别说小说的版权了,就是想要引进他们那边的电视剧和电影都困难重重,气的他领导都在办公室骂了一句:“价格开这么高,还真以为就他们能拍?!”   就是冲着这句话,辛远突然就想到了《斩江湖》!   其实当《斩江湖》刚刚连载的时候,辛远就爱上了这个故事,并且期期不落。和普通的读者不一样,辛远每次看到这些文字,都忍不住会在脑海里描述场景,然后去构思,这样的场景应该在哪里拍,该怎么拍等等。   毕竟这么精彩的故事,完全不输给金大师的作品啊!   所以辛远就打起了拍《斩江湖》的主意,喂了,这个事情,他还是第一次用了点他爸的人情,才争取到了这次拍摄得机会,在厂里夸下了海口,自己一定能拿到版权,成功拍摄!   “我听林姐讲我们的季大侠是个年轻人,而且还能独创仙侠一派,想必也能接受新鲜事物,所以常常这里的法式菜肴,味道也是很可以的。”   一声“季大侠”,倒是将季恒和辛远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许多。   辛远熟门熟路地点了几个菜,然后才将话题拉入了正题:“其实我一直是《斩江湖》小说地忠实读者,今天先说版权的事情之前,我有个不情之请。”   说完,辛远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了一本崭新的《斩江湖》:“还请我们季大侠给我签个名!”   季恒深觉此人有趣,也尊重自己的小说,二话不说就从口袋里掏出钢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赠友人辛远,1978年7月31日于和平饭店初次相逢,季独行。   辛远珍惜地摸了一遍季恒写的龙飞凤舞的两行字,感叹于季恒书写的好,这笔字也是一流,顿时觉得难怪是能写出《斩江湖》的作者,真的是不同凡响!   “我一直很爱这本小说,梦想着能有朝一日将书中的种种故事拍摄出来,让我们华国的老老少少都能看一回这么精彩的故事!不知道季先生能否给我这个机会?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我们电影厂这边是想拍成电影的,但是奈何经费有限,只有拍成电视剧的模式,电视机厂才肯给我们投钱,所以还请先生海涵。”   在辛远心里的艺术形式,当然是电影要高于电视剧的,毕竟在大荧幕上,更加具有艺术的美感。不过国家这边也有他自己的考量,国家的电视机厂销售的电视机情况并不好,所以虽然批了这个项目,也愿意投钱,但是前提是拍成电视剧,好促进电视机的销售。   看着辛远抱歉的眼神,和深怕被拒绝的忐忑,季恒其实有些受感动——这是一个真正爱他书的人,才会去这样考虑的。   “其实我对这些并不太懂,我只希望辛导演可以最大程度的还原我的小说,选用的角色也尽量贴近小说的原型,其他的我并没有意见。”   季恒一番话让原本还想长篇大论,想要和季恒讨价还价一番的辛远彻底愣住了,没想到对方这么洒脱,完全不提要求,只是从艺术的角度出发,希望出来的作品尽善尽美!   这不就是他所追求的吗?   “季先生,你放心,在开拍之前,我就把我们改写的剧本给你审核,你觉得可以了我们再开始选角,你也可以做我们的艺术指导,对角色人选,服装,场景布置可以一起参与进来!”   这个时候的电视剧电影市场刚刚有了个雏形,大家想要做的也都是认真拍好一部片子,没有资本的操控,所以也更加的纯粹和简单。   两个人谈的很是契机,甚至就小说的一些深层次的内容和主题也都进行了讨论,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最后当林孟茜拿出《斩江湖》电视剧版权的售卖合同的时候,双方都立刻签下了字。   合同一式两份,各自收好后,辛远才小心的从公文包里掏出了一个信封:“这是给季先生的版权费支票,还请季先生过目。”   因为季恒事先知道了价格,也就没有和辛远再讨论,心想这回来一次上海,买了这么多东西还能赚2000回去,并且还能让自己的小说更上一层楼,已经很是满足了。   所以当季恒打开信封,发现支票上写的是五万元整的时候,彻底愣住了! 第八十七章 :上海置业   季恒有些晕晕乎乎地拿着这张支票回到了房间, 吴晓梅正在收拾东西,因为这次买的东西比较多, 还有一些是给两边父母兄弟买的东西,也要整理出来,一会儿就从邮局邮出去,所以吴晓梅正在专心致志的打包, 看到季恒进来了, 忙停下手里的事情,有些兴致勃勃地问季恒:“谈的怎么样啊?那个辛导演有说要拍咱们的小说吗?”   季恒点点头:“是的,签好合同了。”   吴晓梅有些兴奋起来:“那是不是很快我们就可以在电视上看到《斩江湖》啦?!”吴晓梅想到故事里面的情节会被搬上荧幕, 总觉得心里一阵激动!别的吴晓梅可能不懂, 可是将故事由真人演出来,那肯定要比写在书上传播度更广, 想想以前没电视机的时候,光村里有人搭戏台子演戏就知道, 不管识字的不识字的,那叫一个看的津津有味!   季恒有些木木地坐在沙发靠椅上:“没,没有那么快的, 辛导演说光选角找拍摄的地方可能就要大半年时间呢, 然后他们在这方面的拍摄经验又不足,还要各种学习,找港台那边的片子进行揣摩,可能真的拍完要近两年的时间。”   “啊!要等这么久啊!哎,倒是害我现在就激动起来了。”一听要两年时间, 吴晓梅顿时是没了聊下去的兴致,毕竟等的也太久了,而且据季恒讲,两年可能还是乐观估计,真的搬上荧幕还不确定到底啥时候呢!   吴晓梅手脚利索,很快就把房间里的东西都收拾打包好了,他们定了明天一大早的火车卧铺,林孟茜说好了到时候要来送他们。   吴晓梅从自己来时的行李袋里拿出了一个礼盒装的四条丝巾:“走的时候别忘了提醒我把这个丝巾礼盒套装给林主编,接我们的那天形色匆匆的,都忘了。”   吴晓梅将他们做的梅兰竹菊四个花样的丝巾,又叫季恒设计了一个放下四个小礼盒装的大礼盒,刚刚叫纸盒厂做了一千套,准备等到入秋了就开始卖。   大礼盒也是走的华国水墨画的写意风格,配上浅紫色的缎带,还真的有别具一格的美感。   季恒将礼盒放在一边,然后拉着吴晓梅坐了下来,将手里捏着的那张支票放在了吴晓梅手里。   吴晓梅听过一耳朵,知道卖了这个电视剧版权也是有钱的,至于具体多少倒也不太懂,拿起支票看了一眼:“挺好的呀!居然给了五千呢!诶!”   吴晓梅一眼看过去是五千,可是她再仔细数了数后面的零,发现自己看错了!有些不敢置信地又数了好几遍,这才喃喃道:“是五万啊……”这也,太多了吧!   每次以为自己比季恒更能赚钱的时候,季恒那边就会给她一个惊喜,而这次,惊喜来的太大太突然!   吴晓梅以为别人能把季恒的小说搬上银幕,已经是很好的事情了,根本没多想这个还能卖多少钱。毕竟印刷小说出版的钱到现在,加印了四五次了,也就拿到两万块钱样子。而这些钱,还是季恒当初选择了拿提成的方式,如果直接一次性买断的话,最多也就只能拿两万。   随着增印次数的增多,明显后面的小说购买力就不强了,印刷次数一次比上一次要少,所以吴晓梅觉得这本书最多再赚个万儿八千也就到头了。   可是谁能想得到,光是卖个版权,就能拿五万块!!   “这么多钱,是要你到时候干什么吗?”这钱实在太多了,吴晓梅都觉得拿着心里不安稳。   季恒看着吴晓梅震惊的神色,自己倒是缓过神来,有些好笑道:“不用我干嘛,就是卖版权的钱。辛导演说,如果到时候需要我做场外艺术指导的话,也会另外给我开工资的。”   吴晓梅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双手拿着支票整个人往后倒到床上去,口中自言自语道:“刚刚花掉了那么多钱,我还有些心疼,咱们之前在北京又是买了海淀区的房子,又是装修买家具,还又买了一套四合院,现在也在陆陆续续出图纸装修,原本以为咱们的钱都应该要花的差不多了,谁知道竟然越花越多了!”   吴晓梅拿着卖丝巾的钱,一口气买下了那套四合院,季恒出钱装修,这钱陆陆续续花出去,现在两个人的存折上加起来还剩一万多块钱,没想到一下子又进账五万!现在倒是吴晓梅也没想好,这么多钱他们要买什么了。   “要么我们存银行吃利息?现在利息也挺高的,我上次去存钱的时候银行的人就和我讲现在存一年的定期要3.96%的利息呢!算算也挺多的了!”   吴晓梅对经济规划一向有头脑,确实说出来的方案对一个家庭理财来讲是比较切实可行、省心省力的,但是这回季恒却没有赞同:“要不我们在上海买一套房子吧?你不是喜欢衡山路上的小洋房吗?要不我们托林主编,让她帮我们买一套?”   相比于季恒喜欢北京的古色古香,吴晓梅更喜欢奔放时尚的上海,那天两个人一起逛到衡山路,吴晓梅对那些欧式的小洋房是啧啧称奇,之前季恒是拿不出钱,现在既然手里头突然多出了五万块钱,为啥不买一套给吴晓梅开心一下?   吴晓梅愣了一下,没想到季恒会有这个提议,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算了吧,我们都不住在这里,买这里的小洋房干嘛?北京的四合院都要一套一万八,这里的小洋房肯定也不便宜,而且房子也要重新装修和打理,花的钱就更多了。我们就两个人,哪里住的过来这么多房子?而且上海还离北京这么远。”   吴晓梅是从居住的角度去思考房子的,这个时候商品房还没有正式开放,虽然私下里大家是可以偷偷过户买卖,但是这都是要找关系的,大家买房子也都是为了住,还没有炒房的概念。   之前在北京买房子,海淀区那边是为了四年上学的刚需、是为了落户在北京,而那座四合院,不仅仅是看出了季恒的喜欢,吴晓梅自己本身也是乡下出身,习惯了大房子大院子,也考虑到以后会有小孩、有亲戚过来,并且四合院在市中心,以后万一工作在市里,也方便许多。   这是基于许多现实的考虑,才买下了北京的两套房子,而现在季恒只是因为她喜欢就要买,而且是买在上海,吴晓梅觉得不值得。   这毕竟不是一笔小数目的钱啊!虽然是意外之财,但是也不能胡乱花了不是?   吴晓梅没有炒房的概念,在大局的影响下,还看不到未来那么远,而季恒倒是因为自己本身从大清朝封建社会过来,看惯了许多乡绅和当官的人家穷奢极欲,知道很多人买了好的庄园囤积居奇,倒买倒卖,或者是作为别庄自己享受。所以季恒在看到吴晓梅喜欢这里的洋房后,就想到可以买一座,就当以后他们来上海度假用的别庄,如果以后经济好了起来,说不好也会有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那可比把钱放在银行里要赚的多。   季恒说完了自己心里的想法,吴晓梅内心虽然有些赞同吧,但是到底觉不划算:“就算真的想买,咱们也可以还买在北京啊!在北京我们人都在那里,方便打理,这里我们鞭长莫及啊!”   确实,吴晓梅这句话更加实际和切中要害,可是季恒接下来一句话,就让吴晓梅无话可说了。   “晓梅,你那天站在南京路的街头不是说,希望以后有一天,自己的生意也能做到这条街上来吗?那么以后你来上海的时间也不会少,在这里有个自己的房子不会便宜很多吗?”   是的,那天吴晓梅第一次逛南京路步行街的时候,是发出过这样的感叹,只有把生意做到了上海,才感觉是做到了极致。但是那也只是吴晓梅的一时感叹,没有想到季恒竟然就直接要实施行动起来!   第二天临走前,季恒将这件事托给了林主编,上海的洋房和北京的四合院一样,都是可遇不可求,不一定他们想买就刚好有人要卖,所以季恒让林孟茜有消息的话就给他打电话,他到时候再过来谈价格看房子。   林孟茜倒是对这件事很上心,在她看来,如果季恒毕业后能来上海发展,那到时候对他们杂志社的发展绝对是有很大的好处的!所以季恒给她的3000块钱定金林孟茜打了个收条给季恒就收下了,答应给他们去留心这个事。   吴晓梅感谢林主编这几天对他们的照顾,除了送了丝巾还将从北京带过来的一些土特产一起给了林孟茜:“林主编,那这件事就麻烦你留心了!季恒那边你放心,我会天天盯着他写稿子,绝对不会出现拖稿的现象!”吴晓梅俏皮地朝着林孟茜眨眨眼,林孟茜忍不住也跟着笑了起来。   原以为他们要等一段时间,才有小洋房的消息,没想到季恒他们回去了不过半个月,林孟茜那边就打过来电话,说有一处思南路的老洋房主人想要出售,如果季恒要的话,必须三天之内定下来!   时间实在紧迫,但是季恒也明白,如果不是那边房子特别好的话,林孟茜不会这个时候打电话来催促。   但是刚好这段时间沈老身体不是很舒服,老年人苦夏,往年一个人的时候就自己熬着,但是有季恒和沈楠他们照顾着,哪里肯,天天带着老人去医院挂挂保养针,所以倒是他和吴晓梅需要天天家里医院两头跑,送饭送菜照顾着,也是忙得很。   季恒想了想,还是决定自己连夜去一趟,家里的事情就托给吴晓梅,到底她做饭烧菜洗洗刷刷更加上手,他在这里也只不过是打打下手而已。   没想到这一去上海,房子是买到了,但是也真够一波三折的! 第八十八章 :喜从天降   季恒一连去了上海三天, 那套别墅位于思南路上,周边一带都是类似的小洋房, 房主愿意以三万块钱的价格售出。那套小洋房有三层楼,还自带后花园,之前的装修应该很豪华,但是由于文、革时期的破坏, 被隔成了很多间, 原本精致的小洋房都快变成了杂物间,要收拾起来也要费一番功夫。   这个小洋房的前主人是一位洋行大亨,打土豪分田地期间捐出了所有家产, 还被分配到了国企厂做厂长, 但是十年浩劫期间又被翻了旧账,洋房被收走, 自己和子女也被下放到西北。   如今平反之后,国家念在洋房主人之前对国家的贡献, 将房子物归原主,原本一家团聚准备再搬回老宅,但是偏偏洋房里有一户老赖不愿与搬走, 说自己已经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 如今也无处可去,而且他们住的地方是在洋房后花园搭建的棚子屋里,并不是原本的洋房内,一家七口人住在三十平米的棚子屋,原主人上访了多次, 可是也没人管这个事情,最后闹得没办法了,才想到了把房子卖了这个办法。   可以说季恒是接手了一个烫手山芋,原本季恒是不乐意的,可是跟着看了一次房子之后,季恒改变主意了——主要是这个房子的整体格局实在是好!只要重新装修改造一下,绝对不输北京的四合院。   林孟茜见季恒也满意这个房子,才悄悄的和季恒讲,她私下里和那户人家商量过,如果能给他们重新找个地方安置一下,他们是愿意搬走的,毕竟洋房虽好,但是他们又住在花园的棚子屋里,又不是住洋房里。只不过同样面积的筒子楼也要小两千块钱,林孟茜的意思是压原房主两千块钱,然后再把那一家七口给安置了,这样刀切豆腐两面光。   原房主名叫蔡英雄,曾经也是叱咤上海滩的人物,如今是确确实实虎落平阳被犬欺,手里头一穷二白拿不出半分,又没有关系门路去解决这个事情,一次性喊价几万块钱很多人都知道这个房子是有问题的,就是眼馋这个花园洋房,要么在那边狠命还钱,要么嫌弃这里面的门道麻烦不乐意接手。   于是蔡英雄原本喊价三万五,一路降到了三万二,一直到看林孟茜确实有意买这个房子,直接一口价三万块钱,但是要求这三天就要做决定,也确实是被逼到一定份上了。   当时林孟茜的想法是,既然蔡英雄那边愿意降到三万块钱,那么肯定也愿意降到两万八,只要他们三天内交钱,相信对方是愿意成交的,毕竟蔡英雄再找像他们这样爽气的买家也是困难。   不过季恒会面原房主蔡英雄的时候,从他历经沧桑略显颓废的脸庞上,仿佛看到了自己老师沈庆云的影子,所以季恒没有采纳林孟茜的说法,直接以三万块成交,然后也同意了那一家七口人给他们另行安置。   原本应该是三方皆大欢喜的结果,都要签协议的节骨眼上了,谁知道那家子人居然又开始折腾,要求季恒或者蔡英雄再赔偿两千元给他们,否则他们就还是不搬!   也不知道他们是谁的主意,林孟茜和季恒上门去做他们思想工作的时候,里面的几位女同志说着说着还撒泼打滚起来了,季恒哪里经过这个,直接被吓退了回去。   林孟茜是坚决不同意再给钱的,季恒也是头大不知道该如何是好,那家人讲理又讲不通,给钱又胃口太大,但是那个房子又实在好,而且周边其他洋房再要卖,还不知道轮不轮得到季恒,所以他也是纠结万分。   没想到就在这个档口,蔡英雄突然跳出来说不卖了!他们要住棚子屋,要住在他们后花园里就住吧!反正他是会一直坚持上访投诉,总有一天会把他们赶出去的,到时候棚子屋要被拆掉,也不会有人给他们安顿住的地方,让他们去闹吧!反正这个房子就是他们蔡家的,到时候他们还要起一堵围墙,直接帮他们围在里面,毕竟他们有权利这么做不是吗?   这下子好了,那家钉子户马上急了眼,连忙找季恒说尽好话,让季恒买下这套房子,他们马上就搬出去,搬到季恒给他们安置的房子里去!   就是这样,季恒等于是花了三万两千块钱,才算是摆平了这件事。   等到棚子屋被拆,房子的钥匙移交到季恒手上后,季恒才算是松了一口气,将这个花园洋房的结构图拿到手,才回了北京。   如今季恒任务也繁重,之前看了许多中国古建筑的书籍,慢慢地修改出了一份四合院满意的装修,也找了装修队伍在装,现在又多了一套花园洋房到时候也要装修,季恒的业余时间除了写小说,就是搞房子装修了,都差点成了半个专家了。   暑期的时间在这些琐事中过的很快,马上又到了9月份开学的日子,这次开学除了季恒他们这些第一届的大学生,又迎来了一批新的7月份考上来的大学生,所以学校里面也格外繁忙起来,老生要带着新生入学、召开迎新晚会等等。   季恒是他们中文系班上的班长,所以也被叫过去做了不少事情;吴晓梅学校里事情不多,她现在倒是庆幸当时没选上做什么班委,算是无官一身轻,又眼看着到了入秋了,便和明哥那边还有北京这边主要的几个分销商又商量起了秋天丝巾的售卖,也是忙得不可开交。   沈老的身体经过这两个月的调养,熬过了夏天,确实要比之前好很多,学校里的事物忙碌起来后,就也开始慢慢地投入了工作。   沈老在了解到现在可以给教职工分配宿舍的时候,也去写材料申请了一间宿舍,毕竟和季恒关系再好,总觉得是住在别人家里不自在,而且还要带着沈楠一起,也是不太好。   没想到学校里考虑到沈老的身体状态,直接批了一处学校教职工宿舍里两房两厅的一个房子,这样一来沈楠也无须再申请学校宿舍,直接和沈老住一起,方便照顾。   季恒和吴晓梅帮着把东西给沈老搬好,又忙里忙外买了不少家用,才放心让老人去学校住,不过也是因为沈老住在清华了,季恒为了常常看看自己的老师,隔三差五就要去清华园走一趟,倒是让季恒在清华大学里面也有了点名声,很多人都知道自己学校数学系的大拿竟然教出了北大中文系的才子,倒是一时间成为一桩美谈。   只是清华大学里的男生们倒是并不太欢迎自家老师的这位“高徒”——毕竟季恒经常在北大的校园报上发表诗歌散文,没见过面的时候,就让许多清华女生对他仰慕不已,这见了面了,更是直接将人捧到天上去了!   直到后来有几次大家发现季恒身边还一直成双结对地出现一个明媚娇艳的外校女生,侧面打听发现季恒原来早就结婚了,这才热度稍退。   这是季恒这辈子最为轻松写意的一段时间,白天上上课,泡泡图书馆,晚上继续连载《仙人境》,研究一下房屋装修;身边有最爱的人、最好的朋友、最敬重的老师陪伴;还有志同道合的同学可以一起谈诗论道!   再校园的象牙塔里,就算偶尔会有一些不愉快,那也只是点小打小闹,对于见惯了大风大浪的季恒来讲,真的不足挂齿。   开心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很快一个学期就又要结束了,季恒他们面临着最后的期末考试以及春节寒假的来临。   吴晓梅更是兴冲冲地和季恒讲,准备一放假就回稻乡村看看自己的爸妈,毕竟离家快一年时间了,暑假又没安排上时间回去,实在是想家了。   季恒自然也是欣然同意,两个学校的考试时间和放假安排差不多,现在吴晓梅也适应了大学学习的生活节奏,脑子本来就不差的吴晓梅,在学习上也慢慢变得得心应手,这次考试再次自信满满地表示可以和上次期末考试一样进入前三。   只是这次没想到吴晓梅一考完试,就很不舒服,季恒想叫她去看看医生,但是她还是坚持先把最后两门课考完了,才和季恒去了一次医院。   吴晓梅去医院的路上还有些忐忑的和季恒讲:“你说是不是我的胃出毛病了?最近老是恶心干呕,也吃不下饭,会不会要做胃镜啊?我还挺怕做这个的,我听我同学说做这个可疼死了!”吴晓梅之前一直拖着,也是因为害怕去医院,现在真的去医院的路上了,这心里头就好像十五个水桶打水——七上八下的。   季恒无奈地握了握吴晓梅的手,宽慰道:“现在知道怕了?前两天就让你赶紧去医院看看,你非逞能!放心吧,可能就是轻微的肠胃不适,让医生看看,开点药就行了。”   吴晓梅这回像个鹌鹑一样老实了,毕竟她从小没生过什么病,感冒发烧都少有,去医院看医生真的是最怕的了。   到了医院挂了号,前面人不多,不一会儿就轮到了吴晓梅。   季恒在外面等,等了大约一刻钟时间,就看到吴晓梅神色古怪地走了出来,季恒问她怎么样了,她也只是摇了摇头:“医生开了我一个检查,让我去做一下,我一会儿回来。”   吴晓梅将皮包让季恒拿着,然后就跟着去做检查了。   季恒被吴晓梅搞的也有些忐忑了,大概等了一个多小时,吴晓梅出来了,手里拿着一份报告单,还没等季恒问,就抬起头看着季恒,有些呆呆地看着他:“季恒,我好像,不,确定是,怀孕了…….”   季恒一开始脑子还没反应过来,怀孕?   怀孕了?!!   “我要当父亲了??”季恒呼吸猛地一窒,再次去寻求肯定。   吴晓梅将化验单直接递给季恒看,季恒反复看了半天,才突然傻乎乎地笑了起来:“太好了,太好了,我要当父亲了!” 第八十九章 :全家团聚   季恒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激动过, 感觉比以往任何一次揭榜的时候还要紧张,心脏在快速地跳动着, 脑海里本来有一堆的话要讲,到最后竟然又成了空白,只是嘴里反复地念叨着:“我要做爸爸了!我要做爸爸了!”   回去的路上,季恒甚至都不让吴晓梅挤公交了, 直接喊了一辆出租车打车回到了家里, 到家之后,就让吴晓梅坐在沙发上不要动,他去给她倒水, 拿拖鞋。   吴晓梅刚刚在医院里的时候也是有点犯懵, 但是现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缓冲,也接受了这个事实, 对季恒小心翼翼的举动就有点哭笑不得了:“季恒,我只是怀孕了, 不是残废好吗?我可以自己去倒水的!”   谁知道一向对她态度很温和的季恒,这回却一改以前的君子姿态,变得强硬起来:“不行!你现在是双生子, 医生也说了, 前三个月是最重要的!你现在刚刚一个多月,一定要注意!别乱跑乱动!”   看着吴晓梅喝了一口水,季恒原地转了两圈,才又纠正自己的说法:“动也是要动的,我以后每天陪你晚饭后散散步。不过出去散步不行, 万一磕着碰着怎么办?我们家前面的小院子又太小,要不我们搬到四合院那边去吧?那边我们已经装修好了,里头地方也大,方便你转悠,又是在市中心,我们买点孩子的东西也方便。”   吴晓梅连忙拉住季恒:“瞎说什么呢!四合院在西单那边,我们搬过去了,每天上课怎么办?对了,我还要上学呢,现在怀了身子可怎么好?”   刚刚的兴奋一下子被这个现实的问题给难住了——好不容易考个大学,难道还要退学不成?一想到这里,吴晓梅心里就沉了一下。   一看吴晓梅表情不对,季恒连忙坐到她旁边宽慰她:“你别急!这个事肯定能解决的,我们学校也有你这样情况的,后来她办了一年的休学,等生完孩子继续去上学。相信你们学校也是可以这样操作的,你少操心,这些事都交给我去做。”   吴晓梅急了:“这哪行啊?休什么学,不就是生个孩子的事情吗?我妈说生我之前她还在地里干活,生完我休息了十几天就又下地干活了。我现在肚子都没显怀呢,怕什么?照样去上学,和老师学校打个招呼就行了!”   其实吴晓梅说的情况是可以这样的,但是季恒担心啊,学校里这么多人,好多年轻人又是没轻没重的,万一撞上了呢?再说前几天吴晓梅就吐得不行,这样的身体还能继续去上学吗?   可是看吴晓梅这么坚持,还急的站了起来,季恒也不敢和孕妇争辩,只能先含糊地应付过去,再去想办法——毕竟现在已经寒假了,寒假还能休息一个月时间,总能做通她的思想工作的。   吴晓梅看看时间要中午了,准备去做饭,却又一次被季恒按在了沙发上:“刚刚医院家里来回跑了一趟,你还是歇着,中饭我去做。”   “你会做吗?可别把我的锅给做坏了!”吴晓梅半开玩笑地调侃季恒,实在是季恒在厨房事情上是一窍不通个,和她结婚这么久,也就会洗个碗刷个锅,最多偶尔下点面条馄饨吃吃,那这也是半成品,开水一开丢进去就是了。   就这样,有时候还会下个半生不熟或者煮过了头。   吴晓梅手脚又快,现在就读读书、料理一下家里的事情或者去郭敏那边看看丝巾生意,感觉轻松的很,所以家里的事情都是吴晓梅主动一手包办的多,就省的季恒这个半吊子插手了。   季恒心里也有点打鼓,可是想到刚问医生各种注意事项的时候,医生就说过,孕妇最好少接触油烟,多呼吸了油烟对孕妇和胎儿都不好。   不过那个医生也是笑笑,看到季恒仔仔细细地拿出纸笔记在本子上,还随口来了一句:“不过这年头,哪个孕妇就坐在家里光吃不做饭?你这记了也是白记。”   当时季恒低着头一声不吭,一回家就下定决心,厨房的事情绝对不让吴晓梅再碰。   可惜季恒实在高估了自己的厨艺,原本想炒个花菜肉丝烧个番茄蛋汤的,结果花菜炒黑了,番茄蛋汤烧咸了,自己尝了一下都吃不下去,只能厚着脸皮又让吴晓梅过来指导一下,最后炖了一碗蛋,炒了个青菜,盐还都是吴晓梅放进去的,否则季恒掌握不好度。   这回好不容做好了饭菜了,两个人饥肠辘辘地坐在餐桌前准备开动,没想到吴晓梅还没吃两口,就忍不住吐得稀里哗啦的,抱着马桶吐得苦水都要出来了。   “你怎么样啊?要不要再去医院看看?”季恒急的不行,将水杯递了过去,看着吴晓梅漱了口,扶着她半靠在炕上。   吴晓梅脸色都有些苍白了,摇了摇头,只觉得人很疲惫。   “刚刚也不知道怎么的,看着那个青菜就一点胃口都没有,刚吃了一口,感觉有油烟味,就吐了。你先快点吃吧,饿死了要。”   这样一折腾,都已经快1点了,季恒是饿的不行,但是看吴晓梅这样,也是吃不香,只能快快地扒了几口饭填了一下肚子,然后又到房间里来看吴晓梅。   见吴晓梅疲倦地半眯着眼靠在靠垫上,季恒轻轻坐了下来,摸摸她的头发,有些心疼道:“刚刚知道你是有喜了,我还特别高兴,但是看到小东西这么折腾你,我又有点不开心了。”   吴晓梅好笑地把季恒的手拉了下来:“这也一阵一阵的,现在我就觉得好点了。”   “那你想吃点什么?我去做,不,我去买。”   听季恒这样一讲,吴晓梅倒是真的有点想吃的东西:“我想吃红烧肉。”   听到吴晓梅有想吃的东西,季恒也来劲了,连忙叫吴晓梅自己在家休息一会儿,他骑了自行车去买。   不过这个时候又过了午饭点,又不像几十年后饭店林立、外卖便捷,季恒最后还是只买了一条生猪肉还有一些其他菜回来,又在供销社里买了一些柜员推荐的酸梅零食之类的,回到了家。   季恒厚着脸皮让邻居大妈给做了红烧肉过来,他端给吴晓梅吃的时候,吴晓梅只吃了三块,又说吃不下了。幸好买的酸梅吴晓梅倒是爱吃,一口气吃了好些。   服侍着吴晓梅睡下了,季恒当机立断打电话到了稻乡村村委办公室,倒是巧了,吴大海正好在。   “爸,我长话短说,晓梅怀孕了,本来我们准备放了假就回家过年的,现在她月份浅,不适合舟车劳顿,又吃不下饭,能麻烦你和妈一起过来照顾照顾她吗?”   吴大海先是在电话那头一愣,然后马上“哈哈”笑了起来:“好啊!这是大喜事啊!我们家还真是双喜临门!你别说,本来我今天就想打你们家电话,告诉你们今年过年我和你妈来北京过年,吴斌这小子啊,要结婚了,对象就是之前来过我们家那个小姑娘!”   季恒倒是没想到,吴斌和何娇娇的事情还真的成了!   “那真是太好了!爸,你和妈能不能买最快的火车票来北京,钱我到时候给你们。”这个时候吴晓梅正是需要照顾的时候,她爸妈能过来是最好的。   吴大海连忙表示钱他们有,并且明后天就动身。   几天之后,正当吴晓梅吐得昏天黑地的时候,惊喜的发现吴大海和王美兰来了,还知道了吴斌的事情,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连饭都多吃了一口,喜得季恒连忙劝着吴晓梅再多吃一些,这几天眼看着她瘦下来自己又没什么办法,实在是愁人。   “你哥之前读的军校是封闭式的,现在他职位又升了一级,两个人已经打了结婚报告上去,趁着这次过年就把结婚的事情给办了!”王美兰一边洗碗一边给吴晓梅讲吴斌的事情,吴晓梅坐在小桌子边上,一会儿一颗话梅,听得津津有味。   “娇娇姐也本事,还真等了我哥那么久!真好,到时候我可得给我哥包个大红包!”   王美兰探头出去看到季恒和吴大海正坐在沙发上吃东西,回过身来点了一下吴晓梅的额头,小声责备道:“也就是季恒惯得你了!不就怀个孕么,搞的什么活都不干了!家里家外都让小季去干,一个大男人天天围着你转,像什么样子?”   吴晓梅吐吐舌头,辩解道:“是他什么都不让我干好不好!我都被他快养成一个废人了!”   “你还知道呢!还有啊,你们小两口赚了点钱,能不能省着点花!北京买房子我和你爸肯定是支持的,当时你和我们讲了,我们心里头也高兴,毕竟现在你们也算北京人了不是但是,这家具、这装修,还有你那一柜子的衣服,梳妆台上的首饰,鞋柜里的鞋子,我的个乖乖,你们现在还有个孩子要养,可不敢这么胡乱花下去!之前老是给我们寄东西寄钱也就算了,去一次上海买了那么些个好东西给我和你爸,我们吃也吃不完,穿也穿不完啊!再这么花钱下去,这金山银山也要给你花完啊!我咋生了你这么个败家玩意!”   王美兰一进门的时候,就被里面的装修摆设给惊着了,在女儿女婿屋里呆了一会儿,帮吴晓梅拿了件衣服,看着满屋子的贵重东西,真的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一颗老母亲的心都要操碎了!   毕竟家里基本上都是吴晓梅的东西多,平时又是吴晓梅做钱的主,所以王美兰想当然的以为都是吴晓梅来了北京掐尖要强花了许多钱,倒是把吴晓梅彻底给冤枉了。   吴晓梅一边吃着话梅一边心里头想,那你是还没见到西单的四合院和上海的小洋房——那才叫奢侈好不好!   吴晓梅见王美兰有滔滔不绝念她的趋势,连忙转移了话题:“妈,那哥啥时候放年假啊?会先来看看我们吗?”   “他上次来信说是腊月十五,就后天了吧,我把你们家的地址给了他,让他到时候直接先上这里来。” 第九十章 :婚礼进行   吴斌之前在军校里是封闭式的学习和训练, 还是最近学习完成了之后,才有机会到吴晓梅这里来。   吴斌第一次上吴晓梅的家也是和王美兰一样的震惊, 不过他到底从军多年,见过不少世面,不至于失态,只是瞬间对自己这个妹夫有了不一样的想法——先不说钱不钱的事情了, 能设计出这样的装修, 就证明他家妹夫不一般,有些人就是光有钱也没这样的品位啊!   况且还能当机立断在北京买房,对他妹妹这般千依百顺, 难怪在稻乡村的时候自己妹妹把季恒稀罕的跟什么似的, 确实有眼光啊!   “哥,之前娇娇姐追过来的时候你不是说他们家里不同意吗?怎么现在他们家里又同意了?”   吴晓梅吃饭的时候问起了这件事, 倒是让全家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吴斌身上,大家其实都挺想知道前因后果的, 只是当父母的怕落了儿子的面子,季恒又是妹夫,不好问, 就吴晓梅从小和吴斌没大没小的, 不介意。   吴斌和吴晓梅相似的眉眼弯了弯,看着自家妹妹最近居然喜欢吃起了臭豆腐也是忍俊不禁,要知道以前吴晓梅是最讨厌吃这种臭烘烘的东西的。   “还挺一波三折的,一开始何家是不同意的,尤其是娇娇的妈妈非常发对我们的婚事。我之前和娇娇说过, 如果一年后她改变了心意了,我们就不要再来往了,可是她依旧非常坚持,而且在这一年里还主动学习了很多家务事,不停地游说她的父母,自己也在单位里争当骨干,她父母也对她有点刮目相看的意思。上个月我结束了军校的学习,她家里人邀请我去他们家吃晚饭,我去了一趟,嗯,其实有点那个三堂会审的意思。”   吴斌说着也有些不好意思,但是男人要讨老婆自然是要经历层层关卡,他和何娇娇在感情上其实算是挺顺的,两个人都对对方有好感想在一起,可是她家里人这个关卡就不好过了。   那天他心里其实忐忑极了,而且这事还没找人帮忙,只能自己一个人硬着头皮上,吴斌提着大包小包的礼品过去,到了何家也是拘谨极了。   而且那天何家不仅仅是何娇娇的父母,她的爷爷奶奶、大伯伯、大伯母、小叔叔和小阿姨,甚至还有她的两个堂哥,一个堂姐都到场了,一大家子人就是来审核吴斌一个人的,说那时候不犯怵还真是骗人的!   不过吴斌一直秉持着在军营中的作风,不卑不亢地回答,赢得了大部分何家人的好感,再加上和何娇娇爷爷聊起来的时候,才知道何娇娇爷爷和吴斌的爷爷吴玉平居然当年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一下子就拉近了距离,她爷爷走的时候,还拍拍吴斌的肩膀,让小伙子以后经常上他们家里来玩,算是变相认可了吴斌。   要知道何爷爷是何家说话最算数的人,当时上何家门之前,何娇娇就和他科普过何家人的图谱,所以当时虽然何娇娇的妈妈对他依旧态度很一般,但是他心里也稍微落定了一下。   果然又上门了几次之后,当他试探着提出想和何娇娇结婚的想法后,何娇娇的爸爸一口答应了下来,这事才算落成了!   吴斌一刻都不敢耽误,连忙打结婚报告的申请,这个月刚刚批复下来,现在还遇上了妹妹怀孕,父母提前来北京,还真是好事都赶一块儿去了!   王美兰静静听完了前因后果,既有些心疼当时儿子的紧张忐忑,又将心比心地想,也是理解何家妈妈的想法:“阿斌,现在该说是你丈母娘了,她的做法你也别忘心里去,结婚以后格外对娇娇好点,当妈的啊,都是怕女儿嫁错郎,过的不幸福!”王美兰自己也有女儿,自然明白人家妈妈的想法。   吴斌倒是真没怪过何娇娇妈妈的意思,但是听他妈这样一讲,心里也非常暖,觉得他妈还是一如既往的善解人意:“妈,你放心,我没有芥蒂的,我会好好对娇娇的!”   “哥,那你到时候准备在哪里结婚?”吴晓梅突然问了这个关键的问题,搞的吴大海和王美兰也心里一紧——对啊,这何家本来就对儿子不太满意,难道还搞到老家去结婚吗?何家都是当大官的,还跑到稻乡村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   在女方家里结婚,那是更不好,又不是去做上门女婿…….不过当时季恒知青下乡,也是在吴家办的婚礼,所以说这个事咋说呢.......   这个问题吴斌当然考虑过,也是左也不好右也不好:“我想着到时候在饭店里面办,这两天就去找个合适的大一点的饭店去办这个婚礼,最近我也在申请婚后住房,按照我的级别,现在家属是有随军资格,可以申请一套小两室的房子。”   房子问题倒是可以解决,在北京找一家像样的饭店办婚礼,也不是不行,但是要配得起何家的声望的饭店估计就那几个,真的排场搞出来,那要耗费的钱也不少!   季恒顿了一下,还是关心地问了一句:“你那这边准备花多少在饭店上?”   吴斌也就这几年存了一点积蓄,一直在部队里,其实也就拿点死工资:“差不多五百块钱吧。”   说完之后他还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爸妈一眼——今年都没有给吴大海他们寄钱了,留着钱准备结婚,心里也是不好意思的。   季恒和吴晓梅对视了一眼,看到吴晓梅轻微的摇摇头,就默契的知道了吴晓梅的意思,组织了一下语言,想想大家都是一家人,还是有话直说了:“哥,照理五百找个饭店办婚礼也是很可以了,但是请何家那边的亲戚可能又有些不够了。不过就算咱们想办法凑一些,可是以后你们新婚夫妻还要过日子,后面花钱的地方还多着,要不还是留着,我这边有个地方可以摆酒席,要么明天我们去看一下,看过之后你再决定好不好?”   吴斌当然考虑过这些问题,可是这也不是没办法的办法吗?女方那边不松口,一副随他去操办的样子,他又想让何娇娇脸上有光,才想到这么一个办法。而且他也是做好借钱的准备的。   可是季恒说的也是实话,还没一起过日子呢,就借了一屁股债,再看看他妹妹现在的样子,想到以后要是何娇娇也怀孕了,那要用钱的地方还真的海了去了。   既然季恒说有地方办婚礼,吴斌对这个靠谱的妹夫也是十分信任,感激地敬了季恒一杯:“行!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这里先干了这一杯,明天就去看地方!”   等第二天吴家人和季恒一起到了西单那边的四合院门口的时候,望着面前那厚重的木门,推开的那一瞬间,真的才知道和这里比起来,海淀区那个房子,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经过季恒大半年的装修,上个月的时候这里已经装完了,家具也进场了。   季恒没有做太大的改动,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复原和改建——如今一进门的影壁上季恒自己画了一幅月下竹林图,让人刚刚进门就有一种清风、翠竹、明月相融之感,绕过影壁的大院子里,季恒也细心地规划好了地方,移植了应景的植物过来,看着别有一番风味。   东西两边厢房季恒每个房间都细心地装饰过,里面的家具都是统一打造,用的是好木料,样子也颇有古风,大厅宽敞明亮,抄手游廊一步一景,阳光透过棱形镂空石窗,在游廊石板上投下不一样的花纹影子,每一个细节处都有它的妙处!   而更为关键的是,这个地方足够大!   “昨天你说何家那边亲戚大概有七八桌人样子,我们这边加上一些在北京的朋友之类的,其实就两桌人,十张桌子笃定好摆得下,就看你看不看得上我这个地方了。”   季恒说的谦虚,吴斌是已经彻底被这个地方给征服了!他长这么大,还真没见识过这么好的房子——大气、敞亮还漂亮!他说不出什么更好的形容词,反正就和何家的那个三层小楼比,那也是季恒这边的房子更胜一筹!!   吴大海如果说在海淀区那边的房子里还能淡定,到了这里还真的是淡定不起来了:“这,这也是你们两个买下的屋子?”   季恒连忙摆手:“可不是我买的,这是晓梅买的,所以啊,要办酒席你们就踏踏实实的办,当时装修房子的时候,就考虑到你们的房间了,爸妈房间、哥的房间我都大概按照你们的喜好布置了,一会儿我们再仔细看看去。就是哥的房间,到时候要做新房,我们还得再装饰一下。”   吴晓梅笑着看了季恒一眼:“我是出了买房钱,不过后来季恒装修、买家具的钱都和买房的钱差不多了。不过说到底都是咱的屋,哥你就放心用,这里大,就是以后孩子们也有房间住!”   吴大海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他是知道季恒写书挣钱,女儿之前也在信里说在做什么丝巾生意,还寄了好几条给她妈,他在镇上都看到过好多大姑娘小媳妇戴女儿卖的丝巾,他还回信给吴晓梅让她做这种投机倒把的生意低调点,可别给人抓了把柄。   他现在可是不敢再问女人到底花了多少钱买了这个房子了,他怕问出来自己听了睡不着。   ==   何家那边就何娇娇的妈妈一直为了何娇娇的婚事拧着,所以从来不松口说婚事在他们家办,而且理由也冠冕堂皇,说这本来就是男方家的事情,吴斌又不做上门女婿,他们女方插手是几个意思?   她就是气女儿、丈夫都不听自己的话,就是要为难为难吴斌。   可是越到婚礼那天,她就越急,没想到这个吴斌还真的就硬气到现在也不找她这个丈母娘求助!到时候请了那么多亲戚,丢了女儿的面,最心疼的,还不是她自己!   可是问了何娇娇,她只说吴斌都安排好了一切了,让她不用担心,请帖也都发出去了!   何妈妈真的是觉得女儿昏了头了,吴斌部队里的,当了点小官,能有什么花头精,能办出什么像样的婚礼!   没想到快到结婚的前一天,吴家那边送来了一套非常好看的中式礼服,结婚当天一大早,吴斌的妹妹还亲自过来给何娇娇梳妆,就连挑剔的何妈妈都说不出一个不好的字,实在是那套礼服看着就价值不菲!不仅如此,一套金首饰也是下了血本的,项链耳环手链都配了个齐全,就连婚鞋也买了时下最流行的红色细高跟,何娇娇本身样貌就不俗,这样一身打扮下来,何妈妈差点眼泪水都流下来了,本来还板着的面孔也松动了下来。   到了吉时的时候,吴斌问部队里借了车过来接亲,这个倒是何妈妈能想到的,毕竟部队里可不缺车,再加上他们家老何的关系,借车自然不会有什么难度。   何家的亲戚跟在婚车后面到了吃喜酒的地方,何妈妈原本还忐忑的不得了,一直到看着吴斌爸妈都打扮的妥妥贴贴的站在四合院门口迎宾,吴斌妹夫更是长得一表人才、谈吐不俗,很多人都对吴家人的印象非常好。   等到了四合院里面,何家人都是对着这个房子啧啧称叹,这回连何娇娇的妈妈都无话可说,只一门心思接受亲朋的祝福。   一场婚礼办的欢欢喜喜,一点都没落何家人的面子,到底也让何妈妈对吴斌满意了几分! 第九十一章 :改革开放   1979年绝对是不同凡响的一年, 这一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可以说是欢乐与苦恼并存, 许多人的生活自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吴斌和何娇娇的婚礼办在大年初三,因为路途住宿等原因,过来的亲戚里只有吴玉平夫妻两个,还有吴大山一家, 季恒的父母也过来了, 不过倒不是因为婚礼,是听到了吴晓梅怀孕了,特意过来看看。   婚礼是喜庆, 办的也热闹, 宾主尽欢,何娇娇和吴斌在新房住了三天之后就搬到吴斌新申请下来的房子里去了。   两个新人倒是走了, 但是吴家人和季家父母却还留在北京,说是过了十五再走。   没想到就那么几天功夫, 是吵得鸡飞狗跳!   先是吴晓梅的大伯娘孙秀英看中了吴晓梅的一件旧衣服,想要让吴晓梅送给吴晓娟。吴晓梅虽然心里厌烦孙秀英,但是想到办婚礼的时候孙秀英也是跟着忙前忙后出了不少力, 而且这件衣服她也就穿过几次, 自己感觉一般,就是款式还可以,就送给了吴晓娟。   谁知道这件衣服一送,可送出问题出来了!   先是季恒的妈妈袁红芳不同意,吵到了吴晓梅跟前来, 意思是吴晓梅是她家儿媳妇,凭什么把衣服给吴家姑娘穿?要给也给她的准儿媳穿!   袁红芳用着季恒给的钱,给大儿子季勉定下了一门亲事,这次过来一个确实是想给二儿子搭把手,毕竟这是季家门里第一个孩子,还有一个也是想跟儿子商量商量,能不能再给点钱,给他弟弟活动一下弄个工作。   抱着这样心思过来的袁红芳,进了季恒在北京的新家,才算是开了眼,再看看吴晓梅日常的穿戴,更是惊得眼眶都要脱落了!   原本她以为这钱都是季恒赚的,还想再在儿子面前抱怨抱怨,责问他为啥要给儿媳妇买这么多好东西,给他父母就这么点钱!没想到季恒告诉她,这个房子都是吴晓梅出钱买的,衣服首饰也都是她自己买的,家里的钱他做不了主!   一开始袁红芳还不信,等季恒拿出了吴晓梅做的丝巾,说了她的生意,袁红芳这才恍然大悟——之前她跟着逛北京城的时候,就看到许多北京城里的姑娘戴这种丝巾,没想到居然是吴晓梅做的!   袁红芳嘴巴里嘀嘀咕咕,说季恒没有男子汉气概,都把不住自己媳妇儿!但是到底对吴晓梅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而且袁红芳做菜非常好吃,比起王美兰来好上不只一点点,吴晓梅最近还在孕吐期,倒是真的受用了不少,婆媳两个相处的倒也还算可以。   但是袁红芳这人是最看重钱的,在她看来,虽然钱都是吴晓梅挣得,但是吴晓梅现在已经嫁到季家来了,那就是季家的人,再多的金山银山也该是她肚子里姓季的小孙孙的,就算手指缝里漏出来一点,那也该是他们季家的!哪里轮得到吴家人在那边指手画脚的!   袁红芳和孙秀英就因为这件衣服吵到了吴晓梅跟前,这两个女人在家都不是省油的灯,吴晓梅又是晚辈,哪里喊得停,就算说了也送一件衣服给准大嫂,袁红芳不答应,孙秀英也不答应!   两个女人越吵越凶,差点都要大打出手了!这个时候吴晓娟突然冲了进来,抢过那件羊绒衫就狠狠地摔倒了地上,还死命地踩了几脚:“我呸!妈,你要不要点脸,不就一件破羊绒衫么!值当你这样和人一般见识地抢来抢去?!”   吴晓娟觉得自己在北京的这段时间是她这辈子最难堪的时间!她去年刚刚和相亲介绍的男人结了婚,两个人凑凑合合过日子,在稻乡村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虽然当时知道吴晓梅和季恒双双考上北京的大学后,吴晓娟气的咬碎了牙,但是好在两个人很快就离开了稻乡村也不知道在北京过的怎么样,所以也算眼不见为净。   可是没想到这次来了北京,她才知道自己真的是井底之蛙!吴晓梅的变化简直大到吓人,如今自己再站在她旁边,都不用别人说,她自己就自卑地抬不起头来!   看看文质彬彬一身西服大衣的季恒,再看看自己身边,就是因为参加婚礼,季恒给他买了一套中山装穿身上,也掩不住身上的土气!   吴晓娟在北京的这几天,就算住在这么漂亮的屋子,都觉得度日如年,看到吴晓娟和季恒都绕道走,她男人几次问他为啥闷闷不乐,说在北京吃这么好、住这么好,每天还逛北京城不用干活,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吴晓娟直翻白眼,懒得理他。   如果说只是稍许相貌上的差距,吴晓娟觉得自己并没有不如吴晓梅多少,可是如今她和吴晓梅之间的距离,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吴晓娟心里嫉妒到发狂,也不再去吴晓梅当面挑事了,只想快点回到稻乡村,眼不见为净。   可是万万没想到,自己到处避着吴晓梅,她妈居然还往前凑,还为了一件吴晓梅的旧衣服和季恒的妈妈吵了起来!   吴晓娟觉得自己这辈子的脸都丢尽了,疯狂地扯过羊绒衫就丢在了地上,甚至将那件羊绒衫当做了吴晓梅,狠狠地踩上几脚,仿佛才能出了气!   吴晓梅原本就被孙秀英和袁红芳吵得头昏脑涨的,被吴晓娟这样尖叫着踩着衣服的样子吓了一跳,等回过神来,自己脸上的表情也落了下来。   还没等她发火,季恒就急匆匆地从外面冲了进来,手里还提着好几包瓜子点心橘子之类的,看了一眼眼前的情况,目光犀利地从眼前三个女人的脸上一一扫过,大家都被季恒看的有些讪讪的。   季恒将手里提着的东西重重地往桌上一放,弯腰捡起被吴晓娟踩在脚底下的那件吴晓梅的羊绒衫,拍了拍上面的灰尘,对着她们三人沉声低吼道:“都给我出去!”   季恒声音不高,但是面前的三人明显感觉到了季恒身上的怒火,都忍不住一抖,就连袁红芳都觉得此时自己的儿子有些可怕,一句废话都没有多讲,就退了出去。   季恒缓了一下自己的情绪,给吴晓梅倒了一杯热茶,又打开了收音机调到了吴晓梅最喜欢听的频道,给她剥了一个橘子:“水果多吃点有好处,不过有点凉,你多喝喝热水。橘子今天只能吃一个,多吃会上火,一会儿我再给你削一个苹果过来。”   吴晓梅都被季恒这个情绪的转变搞的愣愣地,听话地吃起了橘子。   “外面的事情我来处理,你安安心心的养胎就行。”   季恒又嘱咐了一句,这才离开了。   吴晓梅有心想问他怎么处理,毕竟在吴晓梅心中,季恒实在算不得人情练达之人,之前很多人情来往都是他冲在前面,现在面对的又是一些家庭琐事,他怎么拉的下脸?   是的,季恒是不太会处理这种事,所以惹火了季恒,有时候以前的那种一根筋的酸儒脾气就会又冒了出来。   他直接到了外面问了三个人是怎么一回事,袁红芳缓过神来觉得这事自己做的没错,更何况季恒是自己的儿子,肯定会站到自己一边,所以噼里啪啦就把事情说了一通。   季恒知道事情原委之后,直接对孙秀英和吴晓娟下了逐客令:“既然看不上晓梅的东西,也不爱呆在我们家,那么一会儿我就去买票,你们明天就回去吧,票钱我付。”   孙秀英和吴晓娟被季恒冷冰冰的逐客令给吓呆了,孙秀英还想说什么,吴晓娟眼眶里则是已经充满了屈辱的泪水,直接拉着孙秀英出去了。   袁红芳见自己儿子听自己说了几句话就把吴家人赶走了,心里得意的不得了,忍不住凑到季恒面前道:“儿子干的好!就是不能惯得他们!这件衣服晓梅不要了我就拿回去了啊!”   说着就要将“战利品”拿过去。   没想到季恒直接将衣服往身后一摆,没有给袁红芳,反而警告她:“妈,我知道你处处为着大哥和小弟着想,想要从我们这里多拿点钱回去,我和你直说吧,家里的钱基本上都是晓梅赚的,你想要钱,就得和晓梅相处好。你要是肯在这里照顾照顾她,我让她今年给你一千块钱,你要是不肯,也没事,你是我妈,晓梅也必须得孝敬你们,一年我会让她给你五百。我想这么多钱,不管到哪里,我们都说的过去了。至于其他的,我看妈也是聪明人,你不要让儿子难做,也不要晓梅厌烦,可以吗?”   袁红芳被季恒说的脸都红了,原来二儿子早就看穿她心里的那点小九九了!听说儿子愿意帮她从儿媳妇那边讨钱,而且照顾儿媳妇这一年,就能拿个一千块钱,不想干了也可以白拿五百,还有啥不乐意的?   就算是看在钱的面子上,也得把儿媳妇哄得高高兴兴的呀!谁让她儿子也是靠儿媳妇吃饭的呢?   袁红芳完美地误会了季恒在家里的地位,以为儿子也是个吃软饭的,所以处处要讨吴晓梅欢心。既然儿子都是这种情况,她还能咋的?毕竟钱都是儿媳妇挣得,到时候惹急了鸡飞蛋打了怎么办?   于是连忙道:“嗨,说啥呢!晓梅本来就是我儿媳妇,怀的又是我们季家的种,我关心她还来不及,咋会给她添堵呢!”   季恒点了点头:“这样最好。”   他可以赡养原身的母亲,也可以尽到为人子的赡养义务,但是如果有任何人要伤害到吴晓梅和他的孩子,天皇老子来了都不好使!   吴玉平知道了孙秀英和吴晓娟做的事情后,气了个半死,把吴大山骂了半天,然后直接让季恒帮他们都买了火车票,领着吴大山一家第二天就都走了。   又过了几天,吴大海念着家里头还有事就回去了,季卫国要回家帮着小儿子活动新工作帮老伴办理五十岁退休,后脚也跟着走了。家里就剩下了吴晓梅妈妈和季恒妈妈,两边现在都是一门心思对吴晓梅好,王美兰每天把家里家外整理的干干净净,袁红芳每天变着法地给吴晓梅做好吃的,倒是让吴晓梅心情舒畅不少,肉也渐渐长回来了一些。   随着怀孕时间变长,吴晓梅的心理也一天天发生了变化,原本她还想着回学校上课上到生,可是最近看到了一个新闻说一个孕妇摔倒了没人扶,最后一尸两命的事情后,也开始谨慎了起来,最后同意了季恒给她休学一年,等生完孩子再去上学。   于是白天季恒去学校,就由两个妈妈轮流照顾吴晓梅,出去也总有一个人跟着,晚上就季恒回来陪伴吴晓梅,时间一天天过去,吴晓梅的肚子也开始显怀了,也不再孕吐了,熬过了孕初期的三个月,去医院检查了一切都好,这颗一直吊着的心也总算落了回去。   就在这个时候,报纸上突然铺天盖地地刊登了一条最新的新闻——华国将正式开始实行改革开放,计划经济或许将会成为历史!   吴晓梅看着报纸整个人浑然一震——所以说,以后她的买卖就完全合法合理了? 第九十二章 :一起合作   以前吴晓梅总是很担心自己的丝巾生意, 不敢做太小,怕没办法占领市场, 也不敢做太大,怕被人举报。   其实一直做到现在,吴晓梅是知道明哥那边“通关费”都花了不少,所以吴晓梅还特意让利了一毛钱一条丝巾的钱, 就是专门给明哥去做打点的钱。   所以吴晓梅做到后面赚了一点钱之后, 在上面的心思也有些淡了,情愿产品做得精一点价格高一点,卖的少一点, 也不想铺货铺的太多, 到时候麻烦事也更多。   而如今,她们这样的生意, 不仅仅合法,还是受到鼓励的, 吴晓梅虽然之前就一直听到有这样的传闻,但是万没想到来的这样快!   季恒也看了这个报纸,如今这个是北京城里最大的一个新闻, 大街小巷都在讨论这个事情, 想不知道都难。   看到吴晓梅这么兴奋的样子,季恒心思一转,连忙劝到:“你安分点,做生意什么时候都可以做,我们家不缺这两个钱, 现在你还是安心养胎!”   吴晓梅其实现在比起季恒来,更加小心翼翼自己的肚子,毕竟是她肚子里长着的一块肉,前面没感觉,到了四个月之后感受到了一次胎动后,简直惊喜到不知所以,现在事事都以肚子里的小孩为先。原本还有些不好意思家里活都让季恒和两个妈做,但是现在自己也不敢去碰一点脏活累活,就像季恒讲的那样——你实在要干活,生完孩子后有的是时间干。   但是随着时间推长,她不上学又不干活,在家难免觉得无聊和无所事事,天天闲的发慌。而且现在这个时机太难得了,吴晓梅的商业敏感性马上就意识到,抓住眼前的机会,那么以后的路会顺利很多,而且她们的销售渠道其实已经打开了,只需要从地上转到明面上来就行了。   不过被季恒这样一讲,吴晓梅心思又有点熄了下去,但是等过了几天,吴晓梅身体一点事都没有,外面的消息又甚嚣尘上后,吴晓梅终是安耐不住了,一直在和季恒念叨,季恒被她念了好几天,实在没有办法了,还是放她去做了。只是告诫她一切都以她的身体为重,每次出去都要跟着人,一发现有什么不舒服,就别搞了。   吴晓梅和季恒下好了“军令状”,然后就马上兴冲冲地自己在家里做起了规划,将自己和季恒存在银行里的钱全部拢了一遍,差不多还有三万多块钱。吴晓梅的想法是这样的,在这个当口,首先要做的是成立私有制公司,然后将他们的小作坊规范起来,印染的机器、刮丝网的机器,缝纫机、工人、场地都要到位,财务要聘请,销售要聘请,还要有专门质检和发货的人,吴晓梅根据自己这些年的经商经验以及之前踩过额坑,一一例举出来,进行了整合,写了一份计划书出来。   这份计划书吴晓梅就写了好几天,到底顾及肚子里的孩子,吴晓梅还是严格按照之前的作息,该休息的时候就休息,该吃饭的时候就吃饭,该活动的时候就活动,就算心里再急、冲劲再大,那也得慢条斯理的来。   季恒见吴晓梅知道轻重,很有自己的规划,就也不会多加干扰,而且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吴晓梅一起处理一点事情。   吴晓梅以前一直觉得自己家里算是钱不少的,毕竟她和季恒都挺能赚的,可是真的要办点事业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这点钱真不算什么,分分钟就可以花完。   也好在吴晓梅不是好高骛远的人,有多少钱就办多少事,前面就把事情弄弄正规,弄到台面上来,渠道完善好,摊子一下子铺的太大,可能会暴富,但也有可能会资金链一下子断掉,出现不可逆转的情况。出于女人天生的谨慎,吴晓梅还是愿意一步一个脚印去干点实事。   吴晓梅虽然自己这边干活不急不缓,但是事情却走得格外顺利,何娇娇知道吴晓梅想自己开公司建小厂卖丝巾,也在吴晓梅这边入了一万块钱的股,帮着吴晓梅一起跑前跑后。有何家的人脉在,办公司的批复文件和各种资质都是一次性就能拿到。   何娇娇感激季恒和吴晓梅在她和吴斌最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所以看吴晓梅肚子大了不方便,很多事情就由她来出面帮忙跑,确实给吴晓梅省了不少事。   郭敏现在已经读到了高三的内容,准备今年七月份就参加高考,知道吴晓梅要办企业,二话不说就把自己家里赚到的近两万块钱全都投给了吴晓梅,答应好等他考上了大学有更多的时间了,就也过来帮忙,只是现在这个阶段,吴晓梅经历过高考,说什么都不让郭敏掺和,让他一心一意读书。   吴晓梅办下来的私人公司是北京市里第十位办下来的,名字叫做北京四季丝巾制业有限公司,因为他们推出的梅兰竹菊四季款丝巾,所以就干脆以四季来命名。   在这家公司里,吴晓梅占股60%,郭敏25%,何娇娇15%,董事长是吴晓梅,总经理郭敏,因为何娇娇自己本身就是学财会出身,所以由何娇娇担任会计一职。   何娇娇现在的工作是在电器厂做会计,每个月工资加福利待遇得有一百块样子,吴晓梅怕公司到时候开的不好,让何娇娇和她哥为难,所以劝何娇娇不要辞了厂里的工作,等观望一段时间再讲。   何娇娇年纪虽然比吴晓梅大,但是在做生意这件事上,她是真的佩服吴晓梅的,基本上都是听吴晓梅指挥。   她们又通过六叔那边找到了一些丝巾厂淘汰下来的一些印染和丝网机器,出钱找了一个工程师重新调试休整过来,招了五个工人,就准备开始开工了。   就这样,筹备了三个多月,再吴晓梅肚子已经隆地老高的时候,四季丝巾终于运营了起来,吴晓梅还直接找了常悦欣谈了商场订单的事情,通过常悦欣,吴晓梅的丝巾礼盒终于走进了北京的几家大的百货公司,并且一炮打响!   季恒为了支持吴晓梅的丝巾事业,还费劲心思做了好几个颇有古风诗意的花版,并且还亲自题应景的诗歌在上面,季恒书画双绝,在配色上又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吴晓梅干脆舍弃掉了以前廉价的红色丝巾这个版块,专门做中高档丝巾,还为四季丝巾注册了商标品牌,引进了蚕丝和两位技法不俗的绣娘,做高档手工刺绣丝巾。   吴晓梅的四季丝巾,转型的非常顺利且成功,中档丝巾是如今四季品牌的主流消费方向,一条丝巾十到十五元,4条礼盒装的四季丝巾一套三十八元,都是非常适合送礼的价位。再加上吴晓梅自从将丝巾投放到各大商场之后,更加注重起包装,设计了好几款包装礼盒,并且分了几个不同年龄段女人用的丝巾款式,每次一投放出来,就销售一空,十分受欢迎!   而高档丝巾,制作过程非常缓慢,用料也非常精细,基本上现在还处于在商场作为展示使用,但是即便如此,每个月通过这个高档丝巾,吴晓梅也能回收一份不菲的收入。   酒香不怕巷子深,四季丝巾的名声打出去后,渐渐地北京周边的城市里也开始有百货公司的人过来和吴晓梅进货,只是到底吴晓梅的丝巾价格摆在那边,在消费能力不如北京的城市里,丝巾的销售情况就没有那么好。   吴晓梅其实更大的野望是在上海,并且还想再开拓其他的配饰产品,毕竟丝巾是季节性产品,并不能长时间销售,只是现在她的肚子已经快足月了,人也渐渐感觉到吃力了,有时候说个话都要喘几口气,实在是有些有心无力了。   所以干脆准备放一放,商业的版图有无限大,但是肚子里的孩子可是只有一个。   正好这个时候郭敏考试也考完了,他追随着吴晓梅的脚步,也考入了北师大的外语系,现在录取通知书已经拿到,就等暑假结束后九月份入学。有这两个月的假期,正好帮着吴晓梅料理公司里的事情,只有紧急情况才来麻烦吴晓梅,大部分他能处理的事情都由他直接处理。   郭敏一直视吴晓梅为偶像,处处学习她的行为处事,又跟着吴晓梅干了这么久,跟着吴晓梅熟悉了几天业务之后,就完全能上手了,这样吴晓梅也就安心在家待产了。   季恒《仙人境》的小说也已经在《小说世界》的杂志上连载完成,这次还没写完,林孟茜就和他商量起了出版的事情,一事不劳二主,季恒还是将出书的事情交托给了林孟茜,走的还是之前的路子,拿销量提成。   《仙人境》成书总共有一百多万字,出书要分上下两册,这本小说恢弘大气、开仙侠小说之先河,大家目睹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小子是如何在修仙世界里挣扎求生最后悟得大道的故事。林孟茜还签约了广播电台,在每天晚上的八点由人声朗读《仙人境》小说选段,让这本小说走进了千家万户,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考虑到上一本小说《斩江湖》已经售出了五万多册,这次《仙人境》起印就是两万册,因为印刷成书的小说最后加了五万字的番外,所以这次的售卖异常火爆,三天之后推入到各地新华书店的《仙人境》小说就一售而空!   当时林孟茜拿到这个数据的时候简直就怔住了,要知道这本小说是分上下两本的,也就是整整印了四万本,三天就卖光,而且各新华书店还在不停地催促他们补货,根据补货要求的数量,他们至少还要印刷五万套才能满足需求!   《仙人境》成为了79年跨入80年的一本现象级的小说,因为广播的宣传,这本书的售卖火热了将近两个月,热度才慢慢降下去,一直到几十年后,《仙人境》小说第一版都成为了季独行书粉争相收藏的对象,二手网站上甚至出现过书迷花了三万元购买《仙人境》第一版小说来进行收藏。   只是这段时间正好是吴晓梅的预产期期间,季恒实在应接不暇,也不在意到底卖了多少册能拿多少钱,只是天天算着孕产期的时间。   吴晓梅总算熬到了要生产的时候,当半夜羊水破掉的时候,季恒先是懵了一下,然后快速地喊起两个妈,叫了出租车就把吴晓梅送进了医院待产室! 第九十三章 :打破宁静   7月最热的时候, 吴晓梅和季恒的儿子来到了这个人世间,在产房外焦急等待吴晓梅生产的季恒, 在听到医生说出了“母子平安”的时候,整颗心才彻底平复了下来。   这次生产吴晓梅没有吃太多苦头,因为一直有锻炼加上年轻底子好,基本上推进产房两个多小时, 吴晓梅就顺产下来一个六斤半的男孩。小宝宝刚刚生下来的时候, 小的跟什么似的,眼睛都睁不开,季恒从护士手里接过的时候, 都吓得手脚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捧着个孩子跟捧个炸弹似的,惹得吴晓梅笑的不行。   小孩一天一个样, 刚刚生出来的时候皮肤还皱巴巴的有些发红,养了几天后就慢慢张开了, 也看的出到底像谁了——父母两个都漂亮,这孩子也会长,都是挑父母最好的地方长, 不过要说像, 还是更像季恒多一点,尤其是有时候无意识地勾起小嘴笑的时候,那个嘴巴真的是和季恒一模一样!   吴晓梅只在医院里观察了三天就出院回家了,家里季恒早就让王美兰都打扫好弄好,天气实在太热, 季恒就买许多冰存在地窖里,时不时地拿出来一盆放在房间里用电风扇吹凉。原本王美兰和袁红芳是不允许这样做的,说是月子里不能这么凉,但是季恒等到吴晓梅和孩子都热的捂出一身痱子,又咨询了医生,确认这样做没问题后,才坚持花钱持续买冰,就为了让老婆孩子舒服一点。   袁红芳原本是看在钱的面子上伺候吴晓梅,可是等孩子真的出生后,毕竟是她第一个孙子,真的也是爱的不得了,月子里吴晓梅需要好好休息,基本上都是袁红芳弄孩子,到底是生过三个儿子的人,袁红芳弄起小孩来也是非常舒服的,王美兰则是尽心尽力地照顾女儿,两亲家搭档,倒也是和谐的很,让吴晓梅月子里一点都没受罪。   “我看亲家倒是对你真挺好的,晓梅你比妈有福气,妈生你和你哥那个时候,你奶奶就过来帮了几天忙就回去了,你姥姥伺候了我半个月的月子,后面就都自己弄了。哪里能和你比,从有了孩子我们就一直伺候到现在了。”王美兰给吴晓梅擦了擦身子,一边洗着毛巾一边在那边碎碎念。   吴晓梅看着睡在自己身侧的臭小子,刚刚坏东西尿了自己一身,她还不能洗澡!   听到她妈王美兰的话,吴晓梅心里笑了笑,想到第一次到袁红芳家中她对自己的态度以及自己的担心,对比一下现在,确实舒心了不知道多少。确实是她的福气好,可以嫁给季恒这样一个处处维护她的男人。   她们是第一届的大学生,班上女生又多,又好几个女生其实都是结了婚甚至有了孩子来上学的,这些过来人自然会“指点”一些她们婚后的相处之道,吴晓梅还暗暗学了一些,想着怎么和公婆相处,生了孩子后该怎么办。   可是季恒告诉她,她只要做自己就行了,没必要用这些条条框框束缚自己。父母愿意给他们带孩子,他们自然感激,如果他们有自己的事情忙,那么他们去请人看顾一下也是可以的。   原本季恒想说是找个奶妈,不过想想这个时候可没有这种职业的人了,所以改了个词,在季恒看来他们那个时候稍微有点家底的当家主母都是这么过来的,吴晓梅又何必事事亲力亲为,只觉得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在吴晓梅听来,真的是将心中顾虑完全放下,一点都没有别人说的那些什么婆媳问题、产后争吵,反而觉得和季恒的感情又进了一步。   吴晓梅准备做完双月子后,就去学校报到,继续学业,这个时候季恒没有再绑着吴晓梅,必须在家看顾孩子之类的,反而非常支持她,只是时常劝诫她不要累着自己,女人生产毕竟耗尽一身的元气,还需要慢慢调理。   索性大学的课程也不紧,吴晓梅在怀孕期间也一直在看看英语课本和锻炼听力,并没有落下什么。   袁红芳在吴晓梅做完月子后就要回老家去了,大儿子季勉要结婚了,她就是再舍不得小孙孙都得回去了。   “你就别去了,晓梅刚刚出月子,我小孙孙又小,你就随个礼就行了。”   季恒还没说不和袁红芳一起回去,袁红芳自己倒是先提了。不过袁红芳还是对钱那么执着,让季恒出的份子钱可是一点都不能少。   季恒无奈地笑了笑,掏出早就准备好的红包:“这是我和晓梅准备的份子钱,你收好帮我带给大哥,祝他和大嫂百年好合。”顿了一下,在袁红芳的期待下,又掏出了一个信封塞给袁红芳,话是吴晓梅教季恒讲的,季恒一五一十复述了一遍:“这是晓梅的心意,你这一年时间照顾晓梅照顾孩子辛苦了,晓梅都记在心里了,一点心意你和爸买点吃的穿的。”   袁红芳现在看吴晓梅就跟看家里的财神爷似的,摸到厚厚的信封,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线——她可是在吴晓梅大肚子的时候,经常跟着她去公司去厂里的,早就知道这偌大的一份产业都是吴晓梅的,她家儿子最多帮点小忙,干点边角料的写写画画的事情,都出不上什么力!(在袁红芳看来,写写画画实在算不上什么正经活.......)   之前她还有点不相信儿子的话,如今一年的相处,可谓是眼见为实,她家儿子念书是还可以,不过也就是个死读书的,天天就知道写写字看看书,啥本事都没有,这家里家外啊,全靠吴晓梅!   之前季恒说过吴晓梅愿意给一千块钱如果她留下来照顾,袁红芳心里想着儿媳妇到底是做大事的人,还真的说话一点都不打折扣!想到自己吃穿住行都在吴晓梅这儿,平时就稍微做做饭打扫打扫卫生带带小孙孙,就能拿一千块钱,心里简直乐开了花!   等季恒一走,袁红芳就迫不及待打开了信封,数了一遍,发现里面还多了两百块!忍不住念了一声“偶弥陀佛”!然后再偷偷打开给大儿子的份子钱,发现里面是十张大团结,更是满意的不得了——儿媳妇哄开心了,还是很大方的呀!   袁红芳已经想好了,等大儿子婚事办完,她就把钱拿出来看看能不能给大儿子这边弄套房子搬出去住,然后自己再回吴晓梅这里带几年小孙孙,搞不好小儿子家的房子、自己的养老钱都有了!   袁红芳很满意自己的小算盘,既可以带小孙子,又可以拿钱,还能住大房子、吃好的穿好的,还有啥不乐呵的?   袁红芳一走,吴晓梅和季恒又要上学,家里就王美兰一个人带孩子,好在两个人有时候会下午没课或者上午没课,轮流回来看看孩子,也分担了一些王美兰的压力。   吴晓梅除了兼顾学业和自己的身体,公司里的事情也会偶尔要去跑跑做做决策等,季恒为了支持吴晓梅的学业事业,自从《仙人境》小说结束后,就再也没有动笔写下一篇长篇小说的意思,林孟茜虽然旁敲侧击地催促了几次,但是见季恒就是不松口,也只能望洋兴叹。   季恒的《仙人境》售卖空前火热,结款流程也就格外缓慢,再加上季恒因为吴晓梅生产的原因,迟迟没有和出版社那边联系,一直等吴晓梅重新上了学了,他才有精力去联系出版社,查看一下自己成书的销量。   出版社那边很快寄过来一张汇款单,总金额达壹拾贰万元之巨,就是季恒心里有数这次的销量肯定不俗,也没有想到能收到这么多钱!   林孟茜知道季恒确实收到了汇款单之后才放下心来,本来他们都要派人专门讲汇款单送到北京了,毕竟这是他们出版社到现在开出的数额最高的一张汇款单!而且季恒《仙人境》的版费还不仅仅如此,后面可能还需要再版,出版社本身赚的盆满钵满的同时也感叹季独行现在可真是华国最顶尖的小说作家之一了!   而这,季恒只花了三年时间两部小说就达成了别人可能一辈子都达不到的高度!   《小说世界》因为季恒的缘故,如今也跻身一流小说月刊之列,去年还被评选到了华国十大月刊之首,订阅者激增,从一开始只在上海区域流行,到现在全国各地都有《小说世界》的读者,总数达到了百万之巨。   所以现在季恒每个月连载的稿费也相当可观,林孟茜催稿不成只能有时候暗暗感叹,文人到底是轻黄白之物,要是别人一个月能赚个几万块钱,怎么可能放弃写作?这个季独行竟然甘愿当男人背后的女人,暂停写作也是可歌可泣了!   作为女人她是羡慕吴晓梅有这样一位丈夫;可是作为主编,林孟茜是真的气的牙痒痒又拿季恒没办法,每天一去办公室就会接到无数来自全国各地的电话和信件,询问季独行的新书什么时候开始连载,搞的林孟茜一个头两个大!   季恒给自己的儿子取名季念之,他的儿子承接了他的前世今生所有的念想,取此名字也是不往本心之意。   季恒知道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即使知道现在趁热打铁继续写作肯定能有更多的收益,但是他还是想缓缓,一方面是因为家庭需要他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另外一个方面也是他希望写作并非敷衍,而是有想写的题材、能挑战自我的角度,才会再次投入进去,才能不辜负广大读者的期待。   所以尽管林孟茜那边三天两头的电话过来,季恒依旧没有动笔的打算。   好在如今季恒的追随者众多,如今小说界更是自成“独行一派”,专门模仿季恒的小说,《小说世界》也推出了几篇不错的后起之秀的文章,倒是让大家焦灼在季恒身上的目光微微转移了过去。   不过季恒也没有放弃写作,偶然有了灵感之后,他还是会写一些短篇散文投稿到《新论》,倒是让周琛和乐得合不拢嘴。   然而就在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平顺地发展下去时,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打破了这片岁月静好! 第九十四章 :大结局   这天的电话刚刚好是吴晓梅接的, 王美兰在房间里哄孩子睡觉,季恒在学校要上全天的课, 吴晓梅学校下午没课,所以她先回来了。   电话铃一响,吴晓梅就接了起来,里面的声音既熟悉又有点陌生, 不过很快吴晓梅就知道是谁了——电话竟是吴晓娟打来的。   80年的稻乡村比不上日新月异的北京城, 依旧偏僻且落后,今年才刚刚说要通上电,电话都要跑到村委办公室或者是镇上小卖部去打, 打一个电话1块钱, 价格也实在不菲!   吴晓梅听到吴晓娟的声音,第一反应是她爸或者爷奶出事了, 否则怎么都轮不到吴晓娟来打这个电话。   她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拿电话的手也有些哆嗦, 只是吴晓娟在电话里一点都没提她爸和她爷奶,反而提了一个完全不相干的人——村里有些发傻的二楞。   “二楞你还记得吗?就是前些年有些傻的那孩子,今年10岁了, 倒是越长越正常了一些。”   吴晓梅不知道吴晓娟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这个孩子她有是有印象,但是年纪差太多不可能玩一起,只知道这个孩子家里很穷,她爸吴大海经常要去接济他们家,小孩子脑子也有点不灵光, 有时候疯疯癫癫的,但是大部分时候还是能使唤地动给他父母干点活。   二楞是他的小名,大名叫什么吴晓梅还真想不起来,但是她知道吴晓娟这个时候提二楞,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莫名其妙地提这个人。   确实,吴晓娟的声音里有着压抑不住的激动和得意,竟然都不介意这个电话的时长,要知道超过三分钟可是要再付5毛钱的!吴晓娟情愿在里面卖着关子,也不愿意直接了当地讲。   吴晓梅在电话那头的脸有些落下来了:“吴晓娟,你到底想说什么,就直说吧!”   吴晓娟被吴晓梅呛了一下,掐着电话绳的手一顿,但是转而脸上的笑更加的得意猖狂:“那我就实话实说了,二楞那个孩子啊,这些年清醒了不少,前儿个我在地里干活的时候不小心听了一耳朵他和其他小孩子说的话,那些小孩子说起了季恒现在在北京上大学,二楞说季恒是个坏蛋,不配上大学,你猜猜为什么?”   绕来绕去话题竟然绕到了季恒的身上!吴晓梅心里“咯噔”了一下,然后就听吴晓娟继续说道:“这个季恒啊,在你们结婚前,给了二楞一把糖果,让他趁你洗衣服的时候把你推倒河里去,还说这是一个新游戏,二楞现在长大了懂事了,才知道这根本不是什么游戏!后面发生了点什么事情,你总该自己比谁都清楚吧?啧啧啧,原本以为你们家季恒人品好的很,没想到竟然是这么一个玩意,那时候你要是没救回来,那季恒就是教唆杀人犯吧?!晓梅啊,听姐一句,知人知面不知心呐!”   吴晓娟挂断了电话,嘴角扯出冰冷的笑意,她在北京受的刺激和屈辱现在加倍奉还给你和季恒!赚再多钱又有什么用,身边还不是睡着个中山狼?!哪天把吴晓梅吃了卖了,吴晓梅还傻傻替季恒数钱呢!   想到这里,吴晓娟又觉得自己太善良了,提醒吴晓梅干嘛呢?哎,看在同是姓吴、姐妹一场的份上吧!   吴晓娟是恨不得有一副望远镜,可以看到现在吴晓梅家发生的一切!   吴晓梅听着电话里的忙音,手还保持着握着话筒的姿势,直到王美兰哄好孩子出来,看到吴晓梅我握着个电话筒一声不吭,表情呆呆的,问吴晓梅:“谁啊?都不讲话的。”   吴晓梅这才如梦初醒,将电话筒挂上,摇了摇头一句话都没讲,默默地走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去了。   王美兰有些担心,但是外孙那边现在离不开人,刚刚学会翻身了就怕这小子翻下来,连忙又去看外孙去了。   要不是吴晓娟提醒,吴晓梅都快忘了这一茬了,当时她是记得有个小孩推了她一下才落水的,但是她不会水心里又害怕,只看到一个小孩远远跑走的背影,然后就是季恒突然出现把她救了上来。   很多一直压抑在她内心的东西一一浮出水面,为什么季恒最开始是那样一个人,后来又变得这么好?是真的因为不了解,还是因为季恒内心有很多的秘密不想让她知道?   最主要的是,她真的了解季恒吗?季恒真的是她想象中的那个样子吗?如果一切都是假的,那什么才是真的?   吴晓梅呆呆的坐了一下午,一直到季恒回来,王美兰连忙和女婿讲:“小季啊,你赶紧看看晓梅,晚饭也不吃,话也不和我讲,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季恒一呆,闻言连忙进了房间,看到吴晓梅一个人坐在黑暗中,将电灯打开,然后就看到吴晓梅冷冷地看向了他。   那眼神里充满了失望、疑惑和不解,看的季恒心中一紧,轻轻地坐在吴晓梅身边,想要拉她的手,却被她抽了出来。   季恒心里有些慌:“晓梅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二楞你记得吗?”吴晓梅死死地盯着季恒,想看看季恒的表情到底是什么样的。   到底是原主做过最亏心的事情,很快季恒就从脑海里翻出了这个名字,同时也马上想到了究竟是什么事情让吴晓梅会生气成这个样子。   看到季恒脸上的表情变化,吴晓梅就知道吴晓娟说的竟然是实情!   “季恒,到底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吴晓梅情绪激动地站了起来,要不是眼前这人是她刻骨铭心爱了这么久、为他生了孩子、跟着他一路北上,她都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克制自己的理智!   没有什么,比知道睡在自己身边的那个人,竟然一直是两幅面孔来的更加震惊和惊惧,如果一个人可以在你面前不断的演戏,三年、五年、十年都不知道,那是怎样恐怖的一个事情!   吴晓梅越想越觉得慌乱,她甚至在脑海里都为季恒找起了借口,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去应对这样的事情!   她没办法接受,一向在她眼里风光霁月的那个人,竟然转瞬间变成了一个阴狠、诡计多端、且善于伪装的一个人!   季恒看到了吴晓梅的错乱和狂躁,她死命地压低了声音,怕被王美兰和小孩听到她的咆哮,可是她大大的杏眸里又充满了各种不敢置信和崩溃,只一眼,就让季恒感觉心碎!   原本他打算将秘密烂在自己的肚子里,带进棺材里,甚至他自己都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他又突然消失了?他自己都想不通的事情,无法解释的事情,又如何去告诉吴晓梅?更何况季恒固有的思维里,对这种鬼神之事总是讳莫如深,不敢深究。   见季恒踌躇不说话,吴晓梅气的不知所措:“所以说,你真的就是一直在骗我?你处心积虑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我吴晓梅何德何能让你季恒百般使计?你不是一直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吗?那你的行为到底算什么?你回答我啊?那你一开始到底本来就是那么好吃懒做,还是又想试探什么?到底哪个是你?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如果说之前的那些好吃懒做,吴晓梅还能解释说季恒不擅于做这些,就一直到现在,吴晓梅恢复了也是主动承担起家务事的,但是叫一个小孩将她推下河再去相救,这就是恶劣的人品问题了,吴晓梅真的不敢深想!   “那个不是我,这个才是我!”季恒实在忍受不了吴晓梅一遍遍的诘问,终于还是说了实话。   吴晓梅一愣:“什么是你不是你?”   季恒扶着吴晓梅的肩膀,让她坐下来:“晓梅,你别激动,你坐下来,我什么都告诉你,但是我说了,请你相信我,不要害怕好吗?我不会害你的。”   季恒咽了咽口水,还是有些担心说出来之后吴晓梅会是什么反应,可是他最终还是选择坦诚以告,否则这件事会变成一根毒针扎在两人的心间,成为再也解不开的心结。   比起这样的结局,季恒还是情愿承担着被吴晓梅害怕、不敢相信的风险,选择据实已告,至少这样做,他内心能够坦坦荡荡,无愧于心。   当吴晓梅听完季恒阐述的这一切,足足有大半个小时没有说一句话,季恒担忧的看着吴晓梅,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都已经说了全部,吴晓梅能接受吗?她,会离开自己吗?   一想到吴晓梅可能会离开自己,季恒就又开始懊悔——他可以撒个谎啊!怎么就全部坦白了呢?!可是若是欺骗,他又能让吴晓梅相信自己吗?   季恒紧握的拳头里渐渐有了汗水,额角也渗出了冷汗,他心里痛苦的呐喊、担忧、悔恨,却在下一秒,被吴晓梅的一个紧紧的拥抱给抚平了。   “你是不是摔破头的那次过来的?”吴晓梅已经在自己脑海里理了一遍事情的前因后果,是了,只有按照季恒所说的那样,那么一切都解释的通了。   “嗯,是的,那时候我一睁开眼就看到了你。”   “所以从那时候开始,就一直是你对吗?”   “对,一直是我,虽然我有些原身的记忆,但是原身再也没回来过,一直是我了。”   吴晓梅的双手更紧地抱住季恒:“恒哥哥,对不起,我那时候不知道是你,我误会了你那么多,还骂了你,让你受委屈了。”   季恒没有想到吴晓梅完全接受了他的解释,还为她以前的言行道歉,心疼他的不容易。   “你是不是担心我会不信?会害怕你?你是个傻瓜吗?如果你早点告诉我这些,我就不用在心里老是猜疑来猜疑去了!你以为我没有觉得奇怪过吗?我没有办法,只能一遍遍的找理由给你的行为合理化,但是这次我实在没有办法给你找理由了你知道吗?”   “我没有忘记我们在上海的时候我对你说过的话,我和季恒,这辈子都没有任何芥蒂。是你一直和我有芥蒂好吗?最深的秘密都一直埋在心底,从来不告诉我!”   吴晓梅有些生气又有些心疼,但是更多的,还是担忧:“季恒,那你会一直在吗?会一直陪着我吗?会突然有一天又离开吗?”   季恒如何保证这些?但是他果断地点头,轻轻抚摸着吴晓梅的头发:“那是当然,我们这是天赐的缘分,即使相隔近百年都要让我们相遇,又如何会离开?我们必然是会相守一生的!”   吴晓梅紧紧地靠在季恒的怀中:“是的,我们一家人,永远不会分开!”   季恒下巴抵在吴晓梅的发顶,眼睛望向虚空——最深的秘密都一一吐露出来,季恒只觉得浑身都轻松了,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突然离开,但是只要他在的一日,他就会用力地、狠狠地爱他们母子两个,会打点好一切,为她们母子两个投资置产,保障他们的一切。   在吴晓梅不知道的时候,季恒已经把四合院的房主名字也改成了吴晓梅,新到的十几万的书稿费全部写在了吴晓梅的名下。   而这,是他在陪伴他们之余,能给他们做到的最好的。   或许,他真的会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吴晓梅,只是上天要给他一份紧迫感,让他将自己得来的每一天都当做最后一天,来好好地爱她照顾她,经营好这个小家,不敢懈怠、不敢收获了幸福而无视幸福吧?   这才是上天给他真正的礼物——克服了人类固有的惰性,珍惜身边最爱的人!   “晓梅,我爱你,还有,谢谢你。”   “我也爱你。”   吴晓梅踮起脚尖,轻轻印在季恒的双唇上,没有一刻,让她觉得原来她和季恒的两颗心是贴的如此之近!   —————全剧终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正文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一路上的支持,鞠躬~~~~   接下来会有几篇番外更新,大家想看谁的番外也可以留言哦~~   马上接档文《我误会了温柔乡》会在五月中下旬连载,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点开作者专栏添加一下收藏哦!!   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喜欢~~~   番外一:差你一级   “季恒, 你都在写毕业论文了,我还在上大三, 不公平啊!就是我生了个孩子耽误了一年,现在都要比你晚毕业一年了!”   吴晓梅看着季恒最近在准备毕业论文和毕业答辩,心里有些不平衡。   季恒写完最后一个字,看到吴晓梅瞪着和儿子差不多的眼睛气呼呼的看着自己, 忍不住揉了揉吴晓梅的头顶:“不公平什么, 我可能还要继续在学校呆几年呢!”   “什么?几年?为啥啊?”吴晓梅有些不理解了,季恒功课那么好,每次都是第一, 和留级根本搭不上边啊!   吴晓梅是知道有些人如果科目有不合格的话, 那是拿不到学位证书或者需要重修的,但是季恒怎么可能拿不到学位证书啊!   季恒笑了笑, 走到吴晓梅面前从她手里抱起了胖小子,自然地亲了一口, 然后才解释起了这件事:“今天我们系主任找我来谈了一下,他想叫我留校,希望我继续深造下去, 如果考上了我们学校的研究生, 我就从助教开始做起,让我考虑一下。”   季恒以前认为读书就是为了以后做官造福一方百姓,但是经过这么多年,在这个全新的华国里,季恒早就明白, 读书并非只有做官一条路,而且他的性格其实也不适合做官,他更喜欢沉浸于学术,喜欢动笔写作,喜欢学校里教学气氛。   这些年的大学生活,虽然和同学之间有时候也会有些相处上的不愉快,但是更多的时候还是大家闷着一股劲拼命地学习,学的越多、对华国文化的研究越加深入,季恒就更加沉醉其中。所以当他们系主任来和季恒说起留校的事情时,季恒还是很心动的,之所以没有立马答应下来,主要还是想回来和吴晓梅商量一下。   “留校好啊!继续读研也挺好的,你本来就喜欢读书,能深入研究你喜欢的课题不是也很好嘛!我支持你!”   这个年头大学生都是包分配的,季恒又是第一届高考出来的大学生,华国如今正是需要这样的人才的时候,像季恒这样的优秀学生又是顶级大学毕业,一出来就会被分配到国企或者国家机关的重要岗位上,甚至像季恒班里的同学,有些人已经收到了主任干部级别的分配工作!   所以对于季恒工作的去处,吴晓梅是从来不担心的,甚至她也和季恒说过,如果去工作了可能写作上会有些兼顾不到,如果还是更喜欢写作的话,不如在家做全职作家也行。   季恒这些都有考虑过,其实季恒不知道的是,学校里将季恒的材料递上去,好几家国家单位都抢着要季恒,只是给学校拦了下来——别的地方缺人才,难道他们学校就不缺人才了吗?好不容易培养出季恒这样的优秀人才,自然是想叫他能回馈母校是最好的!   季恒也点头同意:“是的,相比于在其他单位,可能学校还是更适合我一些,而且我也确实想继续读书深造下去,我了解过了,读研究生的话,课业也不会太多,所以写作也可以继续坚持下去。”   季恒这几年孩子还小,一直写一些短篇小说或者是散文随笔,随着文化环境的宽松,季恒的文字也越来越有犀利之态,经常在他柔和雍容的文字背后,揭露出很多表象之下的问题,季恒的文章还被周琛和集结成册,做了一份季独行短篇精选集,销量在同类短篇集里面倒也不俗!   “季恒,其实你可以更多的关注一下你自己的事业,不用处处以我为先的,这几年你为这个家庭的付出,为小念之的付出实在太多了,我一直在忙生意上的事情,心里其实有时候都有点过意不去。”   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吴晓梅的生意越做越大,现在除了丝巾之外,帽子、围巾、手套等配饰产品也都成为了他们公司的主打,开发的产品品类越多,合作的百货公司商场越多,吴晓梅就越忙,照看家里的精力也就越少了。尤其是今年,季恒大四,基本上没有太多课程了,季念之也三岁了,每天给孩子读书、陪他玩耍、托儿所接送的人,都是季恒。   有时候吴晓梅也想停一停,可是事业发展起来了,不是说自己想停就停的,现在她手底下养了好几十个工人,公司也有郭敏、何娇娇的一份,何娇娇都已经辞了原来的铁饭碗专心在四季里面干,郭敏也说毕业了就来公司,如果她说停下来不干了,那么这些人要怎么弄?   今年吴晓梅将生意的重心往南迁移,上海那边的业务越来越多,毕竟讲究精致的上海人对这种配饰类的东西更加喜爱,而且由季恒设计出来的花纹每次一推出来,都非常受欢迎。吴晓梅的丝巾甚至都被外交部作为中华文化的传输品,指定为外交礼品,四季公司被评选为全国人民最受欢迎的纺织品牌!   所以吴晓梅近一年一有时间就要往上海跑,季恒当初装修好空置在那边的小洋房也利用了起来,吴晓梅在那边开会、住宿、会客基本上都是在那边,而她也早就实现了第一次来上海时的梦想——她的第一家四季专卖店,就设立在南京路上!   “爸爸,外婆喊我去洗澡啦!”小念之奶声奶气的声音打断了吴晓梅的自责,季恒将胖儿子放了下来:“好的,快去,洗完澡爸爸来给你读故事书还有检查你今天的学习进度哦!”   季恒要求儿子每天认识五个大字,准备等儿子五岁的时候,手指骨头长正了,就开始练毛笔字。在孩子的教育上,季恒从不松懈。   孩子走了,季恒话也方便说了,他走到吴晓梅身边半搂着她轻声道:“你啊,就是个急性子,做什么事情都风风火火的!不过就是因为你性子急,才能把四季经营的这么好,就像你说的,四季是时机的胜利,但是也是你努力经营的胜利啊!我这边你不用觉得抱歉,我感觉挺自在的,时间自由,钱财自由,能多照顾照顾你和儿子,我心里高兴还来不及呢!”   吴晓梅看着季恒深邃的双眸,即使已经和这个人结婚快五年了,可是对这个男人的爱意却没有一点点的减少,反而每一天都在增多。   “可是你以前曾经说过,好男儿自在四方啊!你也说过,你以前一心考科举,就是为了将来做大官造福一方百姓啊!都怪我,我耽误了你!”在这件事上,吴晓梅心里一直是自责且不安的,总觉得是季恒处处迁就着她,而她却从来没有为季恒的梦想做过什么。   季恒点了点吴晓梅挺翘的小鼻子,宠溺道:“你就喜欢胡思乱想,以前我要考科举做官,那不是没办法吗?你说那时候我那种家境,除了科举这条路还能做什么?后来就连这条路都给堵死了!现在在这里,条条大路通罗马,我又何必拘泥以往的想法?我也应该与时俱进呀!我现在啊,就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再研究研究文学,写写文章,你不会觉得我没出息吧,老婆大人?”   季恒难得不正经,吴晓梅被说的“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怎么会没出息,你季独行季大作家要是没出息,谁有出息?呀,七点一刻了,快快快,小念之洗完澡了应该,你去把他哄睡着,我们一起看电视去!”   今天是《斩江湖》首播,原本预计两年拍出来的剧,结果一拖就是四年,辛导演当时还是太过稚嫩了,后来遇到了许多的问题和挫折,选角就耗费了近一年时间,后面各种场景的展现都是第一次的尝试,后期的制作又是一笔大开销,甚至一度资金链断裂,还是吴晓梅站了出来,以四季公司的名义投了十万块钱,才能让《斩江湖》面世。   而吴晓梅的要求,只是在《斩江湖》播放期间,播放她们四季的广告而已。当时10万元已经是天价的广告费,广告也做的简单,只是四季公司找的一个模特,带上四季的丝巾然后念上一段广告语“买丝巾,在四季。四季制品,您的品质之选!”对比后世花里胡哨的广告,简直简单朴素的不得了。   季恒都打趣她,他版权才卖了五万块,结果媳妇“哐当”一声砸进去十万块,还亏了五万块!   吴晓梅毫不在意地挥挥手,尽显大老板风范:“没事,让我家美人高兴,我就高兴!”   搞的季恒简直哭笑不得!   应吴晓梅要求,季恒哄睡孩子后,季恒和吴晓梅还有王美兰三个人就守在了电视机前。   八点快到的时候,吴晓梅的丝巾广告首先播出了,惹得王美兰一阵激动:“不得了,不得了!闺女你的公司还真上电视了!”   等激动完,由季恒填词的《斩江湖》的片头曲就播出了,一个个精彩的打斗场景,一个个装扮精良的古装人物出现在屏幕前,好听的旋律、华美的歌词,让电视机前的观众一下子被吸引住了。   1982年,黑白电视机已经开始迈入城市家庭中,大家的晚饭活动除了听广播开始变成了看电视,而八点档一直会播放一些电视剧,只是总是几部电视剧反复播放,所以当《斩江湖》这部新鲜的电视播出来时,简直一下子就抓住了所有人的眼球,男女老少只要是看过其中一个片段的,都会津津有味地看下去,再然后就变成晚饭后的固定节目,再也不会调台,那15秒的四季丝巾的广告也不舍得错过。   于是乎,1982年最火爆的两件事,一个是你看了《斩江湖》了吗?另外一个,是你买了四季丝巾了没有?   这两件事成了全国上下看一个人时髦与否的标志,大街小巷飘荡着《斩江湖》的主题曲,全国商场里四季丝巾的售卖往往一上架就被抢售一空!   吴晓梅用十万块钱,在这一年赚取到了超越百万的利润,和举国知名的“四季”品牌!   季恒的《斩江湖》暴火,让原本季独行的书迷再次冒了出来,大家记起了已经没有再写新小说的独行大侠,纷纷致电出版社,让季独行写新文,关于《仙人境》的电视版权,辛导那边也开始和林孟茜团队再次展开了讨论。   林孟茜这几年催季恒已经催的没耐心了,这次和季恒讨论起《仙人境》的电视版权时,季恒突然告诉林孟茜,自己有些新小说的想法了,林孟茜在电话里激动地说话都不利索了,一度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季恒在电话那头笑了笑:“你没听错,现在孩子大了,我也快毕业了,能腾出更多的时间,我准备再写一本关于历史的长篇小说,最近正在筹划大纲。”   林孟茜发现季恒每次都有新的想法,永远都走在前面,永远都是被模仿,却从来没有被超越过。   “季独行出品,必属精品!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林孟茜在电话那头朗声道,听了季恒诉说的简介后,脑海里已经想好了下一期杂志封面的广告语了!   于是,季恒新的小说征程再次拉开了序幕!   作者有话要说:  不定时更新番外,什么时候写完什么时候放出来~~ 正文确实按照大纲把作者想写的都写完了,番外还会写一些正文里没有交代完的事情。作者君自己已经觉得功德圆满了......如果大家还觉得意犹未尽,或者有哪些点还想看,留言给作者君,作者君尽量在番外给大家多写一些~~~   再次打个新文小广告:《我误会了温柔乡》,即将五月中下旬开更~~~   作者君会努力进步写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