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保护区》 作者:路七酱 【文案—】 保护古代人,人人有责 百年前,某考古队在探寻古城遗址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了一个从来没有人踏足的区域。 那里世界隔绝,保留着古代的帝制,古代的生活生产方式,古代的文化习俗……俨然一个独立古代世界。 在经历几年的考察之后,一纸研究报告呈现在了最高领导人办公桌上。 同年,相关组织决定,将古代区域入口封闭,成立保护区。 挂牌,古代人保护区。 【文案二】 作为保护区特级保护动物的国师大人,这辈子原本应该清心寡欲,一心带头搞封建迷信。 直到他失踪一年后再归位,京都八卦满天飞—— “听说国师穷困潦倒时,在一个叫上海的村子曾卖字为生,现在一字千金,无数人暴富。” “听说国师重病缠身时,曾屈身与一北京镇上的恶妇,一天三顿好打。” …… 新任户部侍郎陆迷弟翻遍群书,不禁秉烛夜问:“北京上海是何地?” 古代外冷内撩小国师VS现代洒脱怂萌女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 科幻 现代架空 主角:余初 ┃ 配角: ┃ 其它: 第一章   永昌三年,七月。   北方大旱,连月未雨。   在烈日的持续炙烤下,土地干涸,河水断流,庄稼垂死,人畜饮水艰难。   卖水的刘老三戴着破草帽,赶着牛车刚入城,不知是谁吆喝了一声:“水来了——”   蹲守在墙角的人一拥而上,将刘老三连同牛车上的水桶,围的密不透风。   京城的水井越打越深,水质混浊还带着土腥。   大人还好,孩子老人体弱,喝了腹泻呕吐的不在少数。   家世显贵的门户,则派人去城外山里运水,而普通的人家,便捏着铜板,眼巴巴的等着人来卖水。   只是卖水的人少,喝水的人多。   抢到的人喜气洋洋,后来的人抓着钱袋子,满脸失望。   有人不死心,围着牛车转了一圈。   眼尖的发现刘老三脚下用破包袱盖着一个水囊,伸手就想去抓:“这不是——”   “啪!”   刘老三凌空一鞭子,唬的对方抖了抖:“莫上手,莫上手,这水我送往城北的。”   “城北……”对方念着这两个字,意识到什么,连忙松开手,“快去、快去。”   人群来得快,散的也快。   刘老三抬起头,目视前方,似是视线透过街头的城楼,看见了巍峨的祭天台。   北城,祭天台。   御林军动用了千人在外围拦截,还是拦不住不断从外面涌入的人潮,他们抬头仰望着台上的人影,眼底带着敬慕和渴望。   那是个一身白衣的青年,身形消瘦,乌发盘起,五官清隽。   他盘腿而坐,双眸紧闭,眉间微皱,带着忧思,细看又沁着些悲悯。   围观者心思各异,有人满目担忧:   “国师祈雨七天,滴水未进,粒米未吃,这样下去怕是……”   “呸呸呸,你个乌鸦嘴,说什么不吉利的话,国师通天地,问鬼神,自是洪福齐天。”   有人满脸惊叹:   “还道老国师仙逝后,新任国师年岁不足,不堪大任,不曾想这祭天七日水米未进,却稳如青松。”   也有人八卦:   “陛下连下三道金牌,令国师祈雨,点名要遵古礼。古礼可是绝食绝水,不见雨落就生祭上苍。传言帝师不和,你说陛下是不是……”   “慎言!慎言!敢议天家之事,你是有几颗脑袋?”   ……   台上的人对台底下的动静充耳不闻,   终于,他似是听见了什么,睁开了眼睛。   远处半空中,一只半红色的纸鸢挣扎着,拉扯着风铃往下坠落。   “叮铃铃——”   “叮铃铃——”   叶长谦右手撑地,想自行起身,只是身体刚动,眼前便如泼了墨似的,阵阵发黑。   身旁有护卫看着他摇摇欲坠的身体,双眼都是血丝,连忙过来搀扶起来他。   “国师?”   台下细碎的交谈声戛然而止,只有突如其来的风,扯着祭天的旗帜,呼啦啦的招摇着。   他们视线集中在祭天台上——   那人身形消瘦,挣脱了侍卫的搀扶,一点一点的,摇摇晃晃的站稳了。   叶长谦抽出侍卫的匕首,在自己手腕上割了一刀,鲜血顺着手臂滴露在地面上。   就着满手的鲜血,他两指并起在眉心抹了一道,涂染了最艳丽的一抹血色。   风鼓起了他的衣摆,猎猎作响。   他的声音嘶哑,却清晰的台下每一个人耳中:“民生多艰,我愿以十年寿命祭苍天,换取雨泽大地。”   话音刚落,只听“轰隆!”一声巨响。   一个闷雷在天际炸响。   接着,人们只觉得脸上一凉,再抬头,已经有密密的雨珠砸落下来。   漂泊大雨顷刻间覆盖了整个大地。   无数人脚下一软,跪在了地上,再看台上之人,雨幕之下如苍松挺立,宛若神明。   “国师——”   谁也不知道,那人立在漂泊大雨之中,耳中的耳机正传来另一个世界的声音。   “这次人工降雨只能维持两个小时左右,不过冷空气已经北上,两天后北方应该会出现大规模降雨。”   叶长谦眼神一松:“有劳各位。”   “医生已经准备好了,就在祭台殿内等着,你现在感觉如何?”   “无碍。”叶长仟依旧保持着他那张悲天悯人的脸,低头看着台底黑压压跪成一片的人民,沉默了一会儿开口,“你们那是不是有这么一个词?”   “嗯?”   “封建迷信。”   “…咳咳…您说笑了……”   两个世界的人在此交汇,上演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舞台剧。   ……   百年前,某考古队在探寻古城遗址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了一个从来没有人踏足的区域。   那里如同书里的桃花源,完全和世界隔绝,保留着古代的帝制,古代的生活生产方式,古代的文化习俗……俨然一个独立古代世界。   在经历几年的考察之后,一纸研究报告呈现在了最高领导人办公桌上。   同年,相关组织决定,将古代区域入口封闭,成立保护区。   挂牌,古代人保护区。   于是,一批又一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驻到了保护区,而与此同时,为了保护区工作的顺利展开,也为了维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一个独立皇权之外的强权协助,成了必要条件。   一场造神计划也由此展开。   于是,国师说要有雨,世界就迎来了一场人工降雨。 第二章   “轰!”   睡梦里,宛如闷雷凭空炸起。   余初只觉得全身的神经都被震了一下,眼睛还没有睁开,就从床上滚了下去。   脑袋先于身体落地。   刚有点清醒的脑子又蒙了过去,余初捂着昏沉沉的头,半天没有爬起来   有人掀开帘子,从门外往里探:“初姐,您没事吧?”   余初好半天才抬起头来,额头已经青紫一块,她自己倒是不怎么在意:“几点了?”   “七点……多。”   “今年不是八点才开市,外面什么情况?”   “封总说,界市这些年来一成不变,闷得慌,开市前听几声响,热闹热闹……”   “听几声响——”余初抓住重点,“烟花?”   小弟犹豫了一下:“手丨雷。”   两个人面面相觑,都沉默了。   古代保护区自从成立以来,一直处于封闭和保密的状态,无论是保护区里的古代人,还是保护区外的现代文明,都不知道彼此的存在。   但是基于人道主义和合作协议,一些药物在经过筛选论证过后,被允许送入古代保护区。   而现代文明,对古代的艺术品和工艺品万分赞叹,尤其是书画诗词方面,流出的作品,多被各大博物馆收藏。   为此,在两个世界的交界处建立了一个地下交易集市——“界市”。   而来人口中的封总,全名封肃,界市第五任总领,是从一线退役后提拔上来的高层负责人。   个人能力强,领导组织能力更强。   几年前的那场动乱下,刚刚上任的他带着百来号人,硬是将界市围的密不透风,成为驻地唯一一个没有被波及的地方。   只是,这长相和脾气……   余初想到这,从椅背上抓了件外套罩上,随口问了一句:“什么事惹你们封总发这么大火?”   “这个——”小弟拽着帘子,因为不知道是后怕还是心虚,语气弱了大半,“我也说不清楚,初姐,你要不去看看?”   “马上要开市了,我生意还要开张呢。”   “您那生意……”   小弟还想说什么,余初戴好自己的钱包,钻出了帘子,只留给了他一个略显单薄的背影   直到看不到背影了,小弟才把剩下的半句嘟囔完。   “开不开张不是一个样吗。”   ***   界市位于地下,常年没有日光   为了给古代商人营造出“黑市”的错觉,界市的一切布局,都是基于古代人的文明基础。   使用他们的服饰,他们的文字,他们的计量单位。甚至连街道的商店摊位,都是复刻自他们原有的坊市。   此时街上灯笼高悬,摇曳的烛火投下光线昏暗而斑驳,给界市罩上一层朦胧的色彩。   与正常的市坊不一样的是,界市的摊主由工作人员担任,他们身穿古代服饰,脚踩黑色布鞋,脸扣白色面具。   吆喝叫卖手段尽出,讨价还价信手拈来,见人说人话,见鬼说话。   一派市井气息。   每人摊位大小一样,但是分工有所不同:有卖药的,有卖纸张的,有卖镜子的,有卖头饰珠宝的,甚至还有卖麻小和夜宵的。   而余初——   她走到角落的位置,从摊位底下拖出几个纸箱,用美工刀划开胶带,露出里面的矿泉水来。   纯塑料瓶,定制无标签。   虽然沾了某人的光,她在界市辈分有些高,几年前入职的人见了她还要喊一声“初姐”。   但是她来的晚,市面上能卖的货物基本上都有人负责了,能选择的余地不大。在矿泉水和茶叶蛋之间,她纠结了几天后,选择了前者。   后来得知茶叶蛋的摊位就在麻小摊位隔壁,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于是这矿泉水一卖就是三年。   隔壁零食部的小陈,会写一手飘逸的毛笔字,免费给她做了个招牌挂在摊位前——   “余记水铺?”一道男人声音响起,听起来颇为年轻。“摊主似乎不在——”   余初正半蹲在摊位底下翻找面具,听见声音下意识侧过头看了一眼,透过摊位底下缝隙,刚好能够看见几双皂靴。   纯手工,做工扎实,最靠前一双靴子,绣有几乎同色的暗纹,竹叶纹理只有在有光处才隐约可见。   竹喻气节,一般清贵门第才会如此讲究。   她的摊位位置比较偏僻,以前八点开市,第一波客人到她这里的时候,基本上已经是九点后了。   今年被手丨雷一炸,看起来开市时间也提前了   余初加快了翻找速度,嘴里乱七八糟的应付着:“在的在的,客官稍等,容我找样东西。”   “不妨碍,我只是随意看看。”   ……   余初几乎是半趴着,才从一个空箱子里翻出了自己的白□□脸面具,扣在了脸上。从摊子底下爬出来,终于看见了客人。   四个成年男子,脸上戴着界市配发的黑色面具,每个人面具上都有编号,从外露的手可以大概分辨出,这是两个中年两个青年。   他们衣着近乎统一,都是青灰色长衫,玄色腰带,站在后方的两名中年人,各自背了一个采购用的竹篓。   为首的青年身上的布料要好的多,他半俯身,正细细打量摆成塔型的矿泉水。   “我原以为这瓶子是上好的琉璃,细看却不是,是在下孤陋寡了,不知这瓶身是由什么打造?”   “树脂。”   虽然是人工树脂——通过加聚或缩聚反应聚合而成的高分子化合物。   余初将沾了一身灰的外套脱了下来,用力抖了抖继续解释:“由独家秘技打造,形似无色琉璃,却坚固耐用。”   四个人看着余初完全没有女子矜持,只穿一身白色中衣,周身漂浮着灰尘,不着声色的往后退了半步,眼神也变得微妙起来。   这摊主听起来年岁不大,行为却放浪形骸的很。   “不信?”余初误会了客人的意思,将外套扔在了椅子上,撸起袖子,抄起一瓶矿泉水。   如同江湖卖艺似的,砰砰砰在柱子上砸了三下,柱子上有细碎的灰尘扑簌簌跌落:“看看看,不怕摔也不怕砸啊,纯正塑料瓶身,纯净雪山融水。”   青年人的注意力从余初身上转回了瓶子上:“这瓶子怎么卖?”   “一两银子一瓶,买两瓶送一瓶,只卖水,瓶子不卖。”   塑料这玩意,焚烧污染空气,埋着不能降解,要是流进古代区就太没有公德心了。   “一百两,连瓶带水。”   “抱歉。”   “二百两。”   “这个真不卖……”   “五百两。”   ……   来人出身极为优渥,一百两两百两往上叠加,几乎没有任何犹豫。   报价一直八百两的时候,余初终于成功打断了对方的喊价:“您就是给我一千两也没用,这是我们这的规矩,这瓶子您带不出去。您要喝水,我换竹筒给您装起来。哎哎哎……您别走呀,这水源来自苍茫的北域,养生美颜对身体十分有益,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呀……”   首战折戟。   余初也没有多少失望,将手中砸的陷进去几个坑的矿泉水打开,半仰着头喝了小半瓶,拧回瓶盖随手放在了一旁。   她这一向问的多,卖的少,那群或富或贵的古代人,一个塑料瓶花上千两眼睛也不眨一下,但是花一两银子买瓶水,反而会觉得被当了冤大头。   正打算继续将矿泉水塔摆完,余初余光一扫,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塔基背光的地方,空缺了一瓶水的位置。   被偷了。   余初反应很快,先抖开一张白布,将摊位上的货物罩住,然后侧过头对隔壁摊位的摊主打招呼:“明叔,麻烦替我照看下。”   “又被偷了?”   这个又字让余初老脸一红,她摆了摆手,含糊道:“我去去就来。”   界市的规定非常严格,为了防止不该进入保护区的东西进入保护区,哪怕是一颗茶叶蛋遗失,也需要进行彻底的追查。   连带工作人员,也是追责到底的。   她摊位刚开张没多久,所遇到的客人只有刚刚那一行四人,连排除都不需要,直接锁定了目标。   余初步伐很快,一路小跑着,沿街往前寻找。   终于在一个药店前,发现了四人,快步赶上前,半喘着气堵在四人前面:“不好意思,打扰一下。”   此时她只穿着一件白色中衣,戴着猫脸面具,撸着袖子,露出肤色白皙的手臂。   “余记水铺?”为首的青年移开目光,眼神盯着余初的鞋子,语气倒还算落落大方,“不知摊主有何事?”   余初开门见山:“你们前脚离开,我后脚就发现丢失了一瓶水,怀疑可能和公子一行人有关。”   为首的青年突然抬起头,直视这余初,声音冷了下来:“姑娘说我们偷,有何凭证?”   “公子可能第一次来这里,对我们还有些不了解。”余初用指关节轻轻的扣着自己的面具,听到身后整齐划一的脚步声,突然笑了起来。   “在界市,我们做事是不需要凭证的。”   她话音刚落,闻讯赶来的界卫,将对面一行四人团团包围。 第三章   界卫,顾名思义就是界市的安保护卫。   他们以七人为一个小队编制,分散在不同街区巡逻,利用时间点的交叉,织出一张密不透风的网。   确保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生任何一件事,附近的界卫都能在一分钟内赶到。   他们见惯了界市各种奇葩事情,视线稍稍扫一眼对峙的两拨人,就知道了大概。   小队长和余初相熟,一起搓麻将赖过账一起去厨房偷烧鸡的战友,隔着面具也知道彼此是谁,他朝着余初靠了过去:“又被偷了?”   余初沉默了几秒钟,点头。   眼神说有多悲愤就有多悲愤。   “节哀。”小队声音带着笑意,拍了拍余初的肩膀,将腰侧的电棍卸下来,塞在了她的手里。   等他视线落在前方,气势徒然一变,语气客气而疏离:“劳烦各位合作一下,跟我走一趟。”   对面四人如临大敌。   为首的青年侧过头说了一句什么,站在后方右侧的中年男子将身上的背篓卸下,换到了青年身上。   连同另外两人,将青年团团围在了中间,他们眼中溢出决然,摆出对战的姿势。   这是拒不合作了?   这买卖不成,被顺走货物在界市也是时有发生的事,即使真被确认偷了东西,也没什么。   或拘留几日,或照价赔偿,或赔礼道歉……反正古代区也没有案底着一说,这些处罚力度对他们而言都不大。   怎么对面的架势,像是走错了片场,甚至莫名的让人觉得有些悲壮?   七个全备武装部的界卫,对上四个手无寸铁的顾客,在主场,结果并不会出现意外。   让余初意外的是,这四人的反抗力度,比想象中的要强得多。   四个人中有三个练家子,即使被围在中间的青年底子也不差,出手凌厉,腿脚生风,看见刀也不躲不避,拼死突围。   界卫被鱼死网破弄的有些蒙,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他们大部分都是现役选拔来的,单兵素质更是万里挑一。   心态稳定后,很快的便控制住了现场。   直到四人都被制服,准备烤上手铐,背着竹篓青年人用了个巧劲,撞开一名界卫,跌跌撞撞想要逃跑。   余初掂了掂手上的电棍,对着冲过来的青年迎了上去,两个人刚打上照面,还没等对方挟持自己逃离,她却先将对方先放倒了。   好好一个翩翩公子,双手被手铐反剪在身后,仍然挣扎着坐了起来,脖子上的青筋暴起,涨的通红。   余初若有所思,绕到他面前,半蹲在地上,用手指了指他后背的竹篓:“小哥哥,我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是不是藏了什么东西?”   他眼中一片灰烬,半仰着头:“呸!”   一口唾沫狠狠啐到了她的脸上。   有界卫想过来帮忙,被余初伸手制止了。   她抓着中年男子衣摆,在自己的面具上擦了擦,语气不缓不急:“小哥哥,你听我一句劝,火大伤肝。”   她似是自言自语,又像是故意说给旁人听。   外面已经围了一圈路过的顾客,上一秒还因为界卫的翻脸噤若寒蝉,下一秒被她这副样子逗乐了。   这个穿着中衣到处乱晃的姑娘,被人啐到脸上了,还苦口婆心的打算劝着人呢。   也不知道是心胸开阔,还是没心没肺。   僵持的气氛一下子松懈了下来。   余初假装没有听到身后的笑声,放开擦面具的衣摆,起身站了起来,面向围观群众:“都围着干什么,看戏呢?散了散了。”   人群散了一大半,还有一群老油条了解界卫的行事风格,知道他们纪律严明,从不轻易迁怒人,见有热闹就不舍得离去。   有好事者大喊:“小妹妹,你别忙着赶人,哥哥也有个问题要问你。”   余初抖了抖满是褶皱的袖子:“嗯?”   “你卖的是什么,哥哥去关顾你的生意呀。”   顿时,起哄声此起彼伏。   “我——”余初拉长了声音,突然转过身去,再次面向背着竹篓的青年。   她抬高一条腿,屈膝重重压在青年的肩膀上,利用全身的重量强迫他侧过头去,双腿“碰!”一声跪坐在了地面上。   隐隐的,有骨头卡啦啦的声音传来,听的人牙齿发酸。   一群老油条看的后脊背发凉,你抬头看看路灯,他低头瞅瞅鞋子,不一会儿尽数作鸟兽散状。   一个不剩。   背对着众人的余初眼底越发澄明,她伸出手,在竹篓上方顿了顿,果断的挑开了竹篓盖子。   ——只见一名面黄肌瘦的小男孩儿正坐在竹篓里,面两颊通红,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她,怀里抱着的正是她丢失的矿泉水。   受对方不畏死的情绪影响,余初脑补了恐怖袭击的画面和死士刺杀的狗血剧情。   甚至在打开竹篓前,预设了很多种情况,比如□□,或者剧□□散,再不济,就是毒蛇蝎子……毒人毒死一片,要人半死不活什么的。   没料到会只是个病怏怏的孩子。   一大一小,大眼瞪小眼。   她眨了眨眼,在自己中衣袖子里掏啊掏,掏了半天。   ——终于掏出一颗大白兔奶糖来。   剥开糖纸,递上前去:“吃糖。”   孩子看了看糖果,又看了看余初,再看了看糖果,慢慢张开了嘴。   也不知道是糖的原因,还是孩子病的有些懵,等他安静吃完糖后,余初很轻易的就把孩子抱了出来了。   没有哭闹,也没有反抗。   看着像是五六岁的孩子,却轻飘飘的,抱着没有什么重量。   他身上都是浓郁的草药味,穿着一件松垮垮的蓝色丝绸衣服,裤子也包裹的严严实实的,一时间也判断不出来了是不是哪里受伤了。   不过——   她伸出手,覆在孩子的额头上。   烧成这样,不能再拖下去了。   ***   “伤口感染导致的高热”   李医生低头写着病例,年近四十的他看起来像是三十出头,戴着银边眼镜,依旧是那张没有波动的脸:“要是再晚上一两天,不仅要面临截肢,内脏器官可能也要开始衰竭了。”   余初低头看着病床上的小孩儿,他刚刚做完手术,右腿和腰上都缠着纱布,即使是在梦里,眉头也是紧皱的。   也不知道是做了噩梦还是麻药过后疼的。   她伸手戳了戳孩子的脸颊,瘦巴巴的,手感并不好:“他的腿能保住吗?”   “手术比想象中的成功,虽然以后可能不能剧烈运动,但是正常生活还是没问题的。”   李医生说完,抬起头来,把笔放回大褂口袋,“几年没见,你怎么脾气一点没变,捡个人就往我这送。”   余初也知道自己头些年净给人家添麻烦,然后一消失就是几年不出现,做事儿做的不地道,做人做的也不怎么厚道。   而且驻地的医院也有规定,收治古代区的人,必须要有相关的书面文件。   心一虚说话也没什么底气,笑着打哈哈:“这不是您医术精湛吗?整个驻地,要论医术医德,您都是数一数二的……”   她戴高帽的套路几年没变,嘴里翻来覆去还是那几个词,脸上扬着真诚的笑,眉间因为心虚打成结。   一如刚来驻地时的样子。   李医生眼神恍惚了一下,又瞬间清明过来,垂着眼帘敛着表情,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刚听界卫说,你在界市有自己的摊位了。”   余初早就词穷,见到李医生递台阶,松了一口气:“我现在主要负责卖矿泉水。然后替他跑跑腿,打打杂什么的,需要的话,也会协助安保工作。”   “封肃那人和旁人合不来,对你倒是一直都不错。”   余初眼底透出些暖意来:“你别看他脾气看着不好,其实私底下,还是很好相处的。”   当年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如同骤雨疾风,几乎一夜之间,就将黑白分明的世界搅成一团灰色。   等她反应过来时候,自己正坐在医院的楼顶上。   他和封肃虽然都在一线待过,但是彼此并没有真正合作过,说起来,算不上很熟。   所以她这些年一直在想,她从小到大运气都不好,唯一一次运气,似乎都用在了那天上。   封肃恰好从医院路过,顺手捡了她,给了她一个容身之处。 第四章   驻地四大区,共计十二个食堂,医院食堂能杀入前三,小笼包功不可没。   余初安置完古代小男孩,天已经蒙蒙亮了。   一夜未睡,她肚子早就饿过劲了,买了俩花卷随意啃了,然后准备去小笼包的窗口排个队,给自家领导带上两笼。   那人除了工作,其他方面都是一团糟,脾气不好所以人缘一般,生活没有规律,作息颠倒,三餐不定。   开始还会劝上几句,后来知道是无用功,就定期去看看那人,带个早餐水果过去,顺手替他收拾个屋子。   慢慢的,两人也形成了一种默契。   今天排队的人比预想中的要少,一眼看去,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排着,一度让余初怀疑自己走错了地儿。   她退后了了几步,抬头重新看了招牌,才确定自己没排错。   和往日动不动排到餐厅门口的情形相比,今天实在过于冷清了。   排队的人少,早餐很快就买好了。   两笼小笼包,一杯甜豆浆,一个鸡蛋煎饼,一份蛋炒饭,两根玉米。   两人份的量,吃不完可以留到中午热一下,凑合着当个午餐。   余初将打包好的早点拎在手上,走出了大门。   外面太阳刚刚升起,黎明的光温暖却不灼人,清晨的空气还带着微微的潮气。   余初在界市呆了半个月没有回地上,沐浴着阳光,呼吸着久违的空气,伸了个懒腰   封肃不爱热闹,住处也选在离宿舍楼最偏僻的区域,从医院到他的住处,要横跨半个驻地。   走了一小半后,余初发现出不对劲来。   ——驻地区卫,今天出现的似乎太多了。   一队队的制服的人行色匆匆,像是要赶去什么地方,即使和她擦身而过,也没有停留片刻眼神。   余初停下脚步,视线看向他们离去的方向……   是界门。   古代世界有天然屏障,从外界无法进入,也无法探知,隔绝于现代世界。   像是从未被发现桃花源,又像是只是叠加在一块的两个平行世界。   互不干扰,各自繁衍。   直到“界门”的发现。   那个位置一直是重中之重,一线指挥部干脆直接在附近落成,方便警戒的同时,也方便协调。   所以——   是界门出事了。   还是指挥部出事了?   ***   封肃住在三楼。   余初刚走到楼梯口,就听见了隐约的争吵声,一男一女,互不相让。   封肃的声音非常有辨识度,即使压低了嗓门,也知道是他。   而争吵的另一方,情绪有些激动。   封肃长成那样,即使性格一般,素日里绯闻女友也不少。   比如后勤部门那个甜美可人的小莉,比如医院那个温柔如水的苏医生,又或是区卫帅气逼人的小徐姐姐……   无论对象是谁,这种场合下,自己的确是不适合进去了。   余初正考虑是走过去把早点放门外,还是直接扭头回去比较好,就听见争吵声音中,出现了自己的名字。   “封肃,你把余初带走的时候,我说了什么吗?”   她下意识的往前走了几步,封肃压低的声音也清晰的传来。   “是,当年你的确什么都没有说,就连她爬上楼顶了,你们也是冷眼旁观,一句话都没有开口,你们联合冷暴力,不就盼着她能从楼上跳下去么?”   “你——血口喷人!”   “怎么想的,你们自己心里清楚!”   ……   当年的记忆太过模糊。   余初只记得那天的风有些凉,她坐在楼顶,长发散开,糊了半脸。   她曾经熟识的那群人正站在楼底,抬起头看着她。   可能是风的声音太大,她一句话也没有听见。   也可能,他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不过,也不怪他们。   余初半蹲在地上,将打包好的早点放在地上,双手抱膝,盯着地板砖。   可能要下雨了,地板砖的缝隙里,密密麻麻的蚂蚁蜿蜒成一道不规则的曲线,正在搬家。   有细小的食物残渣,在黑色的蚂蚁洪流上下浮动。   她从早餐袋里拿出一个汤包,自己先咬了一口,在剩下的部分里,掰出一小块,扔在了地板上。   里面的争吵,开始进一步升级。   “现在国师失踪,京城动荡诡谲,鸽者一名也联系不上,自由人也不知去向,我们甚至连里面发生什么情况都不知道…”   女人基本失去了理智,声音颤抖着,有些歇斯底里:“谭宪也被捕了,生死不明……封肃,你还不明白吗,那边已经变天了!”   封肃冷笑:“即使古代区变天了又如何?驻地四大区,有两个区正在连夜商讨对策,你为什么偏偏要拉上余初?这跟她有什么关系?她已经从一线退役了。”   “她欠我们的——”   ……   余初手中最后一点包子屑都落在了地上,蚂蚁们一拥而上,将包子屑团团围住,眨眼间汇入了运输洪流之中。   她拍了拍手上的残屑,不再听里面的争吵,拎着早餐起身,走到了走廊的另一头。   在拐角的地方站好,听到争吵声越来越小,直到消失不见。   紧接着是门打开的声音,有脚步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步伐虚浮,踉踉跄跄的消失在了走廊里。   余初从死角的地方慢悠悠的走了出来。   封肃的门是虚掩的,余初在门口停顿了片刻,推开了房门。   屋子里似乎还残留着硝烟战火的味道,几把椅子东倒西歪,杯子的碎片到处都是,沙发套一角脱落,露出沙发灰色的内胆来。   烟灰缸半扣在桌子上,被茶水浸透。   某人坐在沙发上,穿着一套灰色的休闲服,大概是刚洗完澡,短发都是濡湿的。   一张雌雄莫辩的脸彻底黑着,听见开门的动静,抬眼瞬间,布满血丝的眼里冷意凛然。   余初扶正倒了椅子,捡起扔在地上的抱枕,将手中的早点放在茶几上,仿佛没有隔门旁听这场风波,语气随意:“肃美人,我刚从医院出来,给你带了你最喜欢吃的小笼包。”   封肃:“嗯。”   他手里捏着一支烟,不知道是想到什么,还是余怒未消,手腕还微微颤抖着。   另一只手握着只塑料打火机,点了半天,也没有点起烟来。   余初走上前几步,将封肃嘴里的没点着的烟给抽了,顺手把他的打火机也一并接了过来,扔到了垃圾桶里。   “我也没来得及吃早饭,一起。”   封肃抬头看着余初的脸,不知道是看出了什么,还是因为什么都没有看出,周身的低气压一下子就散了。   他垂下眼帘:“好。”   医院的小笼包还是那个味道,肉质鲜美,汤汁浓郁,葱香和调料混合的恰到好处。   余初两口一个,吃的十分满足,眉眼舒展,气色红润。   她吃完自己的这一笼,见封肃正在发呆,面前的小笼包几乎没有动过,从凳子上站起来,悄悄伸出了筷子——   “啪!”   封肃将余初的筷子打偏,好看的眸子微敛:“余初,你胆儿肥了,我的食你也敢抢。”   “这顶多算偷。”余初放下筷子,抓着玉米,从当中折断,一截扔给封肃,另一截自己啃着,“再说,偷吃的哪能算偷啊。”   封肃一口一个小笼包:“这医院的包子是越来越难吃了。”   余初见杆子往上爬,第二次伸出筷子:“那我勉为其难代劳——”   “啪”   再一次被封肃打偏了。   封肃冷笑,视线落在余初身后的房门上,一语双关:“我的东西,来抢枪试试?”   将最后两个包子一起塞进嘴里,当骨头卡啦啦给嚼了,上下牙齿用力咬合,像是咬着谁泄愤。   一顿早饭,两人胡闹着吃了半小时。   将最后一口蛋炒饭塞进肚子里,封肃从厨房回来,抱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懒洋洋的躺在沙发上:“听小周说,你捡了个孩子去医院?”   余初啃着第二根玉米:“那孩子因为伤口感染高烧不退,李医生动的手术,现在已经脱离危险了,你记得给我补个书面申请。”   “你给我派完活了,自己总不能闲着吧。”   封肃半抬着下巴:“界卫退役和调任的人选已经确定,我想趁这个机会,将剩下的人打散重新编制。你对他们了解,这几天都留在我这帮忙整理整理档案,写写规划草案……”   “这活,你还是找小周吧。”   余初将啃完的玉米棒子扔到垃圾头,抽出餐巾纸,擦了擦手:“他是小队队长,分组副组长,头脑灵活有想法,干活细致认真……”   封肃脸色一下子变了,他抬头看着余初波澜不惊的脸,手抓着杯子,似是意识到了什么,打断了她的话。   “你想要进去?”   “虽然我不欠他们的”余初无奈笑了笑,“但是藤晓那样高傲的人,能够找到这来,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整个驻地有行动能力的自由人,大概只剩下我一个了。” 第五章   这日,封肃起了个大早。   穿了正装,打好领带,头发用发蜡固定好。   他长着一张雌雄莫辩的脸,眉眼间透出的却是凌厉的英气,下巴半抬着,面无表情,脸上写满了生人勿进。   这几年,他专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是出了名的,往日除了开会,几乎不在一线指挥部出现。   今天他来到指挥部,推开大门,皮鞋咔哒咔哒踏在地砖之上,惹来一群人惊讶的目光。   封肃扫了一眼,大概事情已经到了十分紧急的地步,天刚刚亮没多久,指挥部居然是满座的。   大部分人疲惫不堪,眼带血丝,明显是熬了一整宿。   藤晓的位置在最前方的左侧,她今天穿着件高领薄线衫,坐在自己的办工作桌上,板着的脸上因为倦怠,少了几分冷意。   已经看不出一丝昨日情绪崩溃,歇斯底里的样子。   封肃走到近前,将一打文件扔在了她的桌上,还没开口,眉梢就露出了讽意:“满意了?”   藤晓低头看着简历上的姑娘,顶着的年轻的一张脸,长发扎成马尾,笑的露出一口白牙。   睫毛微不可闻颤了颤。   封肃嘲讽了一句后,便沉默了下来,直到将工作关系交接完毕,也没有再开口一句。   他也知道,藤晓但凡有第二个人选,也不会找上余初。   在现代文明世界里,环境的差异都是客观存在的。   就像是高原和平原之间,海拔的差异导致了无数人跨越区域时,会产生了不良反应。   头痛、失眠、呼吸困难……更严重者,会导致肺水肿和心脏衰竭。   而古代区和现代区域,几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   氧气含量不同,病毒种群不同,压强不同,甚至连重力都有所差异……   正常一线人员进入古代区,会产生严重的古代区反应,简称古反。   好一点的高烧不退,四肢浮肿,意识模糊。差一点的,卧病在床,九死一生。   可以说,一线人员送过去时,基本上就是个毫无行动力的伤兵。   需要在特定的护养机构,从吃抗敏抗病□□物+耐受力训练开始,一点点的增加身体的习惯和耐受力。   平均需要半年到一年左右,才能恢复一般的行动,等到身体完全适应,基本上又得一年。   但是一些紧急任务,有时间的限制,一两年后别说完成任务,黄花菜都凉了——   为此也不是没有想过办法,药物换了一代又一代,提前抗压训练室也在不断的设计修改。   可是人体的适应是有个极限的,无论科技前进了多少,直接接触古代环境,人体该出现的副作用,一样不会少。   直到,偶然发现了一类人。   他们外表看起来并没有多少区别,体质却非常特殊,天生带有古代圈菌种免疫力和压强的适应力。   进入古代区域后,直接跳过适应期的这段时间,只需要简单的几天休整,就能投入工作和任务中。   回到现代区时,也不需要经受同样的“现反”。   因为能够自由往返两个区域,驻地给他们起了个名字——   自由人。   余初猜的不错。   驻地四大区,一共十一名自由人,两个即将退休的老人,一个刚入职还没有执行过任务的新人。   剩下的人,全如同沉入水地的石子,消失在了古代区,彻底失去了联系。   只有这个时候,他们才会想起,驻地还有一个还在界市摆摊卖水的自由人。   ***   时隔几天回到界市,映入眼底的,还是一派市井的样子。   灯笼烛火摇曳,朦胧的光线打在行人身上,像是镀上了一层浓郁的油画色。   戴着黑色面具的顾客往来不息,扣着白色面具的摊主叫卖拉客,零食部的小张,站在凳子上,卷着纸筒做扩音器,挥动着自己右手:   “花生,瓜子,兰花豆嘞——”   “五香,椒盐,十三香,味道自选——”   “走过路过,千万别错过,界市最好吃的零食,不好吃不要钱。”   ……   余初顺了一把花生米,将一颗抛在空中,半抬着头张嘴接住,咬的卡啦啦作响。   这种孩子气的举动,也只有她做起来,既没有油腻感,也不会惹人反感。   小周笑出声,放下纸筒,又给她塞了一把兰花豆:“给给给,多吃点,吃完了哥这里还有哈。”   余初咬着花生米的声音一顿。   “姐、姐、姐,叫你初姐,可以了吧,你这丫头——”   余初眼睛一弯,抓起抛起一颗兰花豆,用嘴接住继续卡啦啦嚼了起来:“谢啦。”   她就这么不着调的走了一路,也吃了一路。   逗逗小哥哥,调戏调戏小姐姐,偶尔帮个忙,看见界卫就伸出手像招财猫一样懒洋洋摆了摆,就算打过招呼了。   直到将所有摊位都晃荡了一圈,和所有她认识的人都打了个照面,她这才手上的果壳扔进垃圾桶,拍了拍上面的残屑,往回走。   余记水铺还是那日离开的样子,挂着招牌,蒙着白色的布,摊位底下散落着没有来得及收拾的空箱子。   余初收起白布,从地上捡起一个空箱,将上面的水一瓶瓶的往回收。   开始第一天她来得晚,矿泉水摆的本就不多,收了两箱基本上收好了。   将箱子塞进摊位底下,顺手关上柜门,用钥匙锁好。   然后捡起一个空箱子,将自己私人东西,一样一样的收了进去。   毛巾、蓝牙耳机、吃了一半的山楂干、拖鞋、扇子,账本……   账本——   余初将扔进箱子里的账本又拿了出来,塞在了摊位的抽屉里。   账本还是留在这更合适些。   收拾完私人物品,余初走到摊子外侧,伸手去勾挂在摊位顶上的灯笼。   只是她个子不够,即使垫着脚尖,手也才刚刚勾到灯笼底部,试了几次也没有能成功。   一只手从她后背伸出来,穿过她的头顶,将灯笼摘下来,正好将她整个人都罩住了。   余初回过头,意料中的,看到了熟悉的白色面具。   来人穿着一身红色长衫,却丝毫不显女气,身长如玉,纯白色的面具没有任何装饰,只有系的绳子上坠着纽扣大的狼型玉坠。   他提着灯笼,将灯罩轻轻提起,半低着头吹了一口气。   烛火摇剧烈摇摆后,熄灭了。   “过几天,让小周给你重新钉个钉子。”他将灭了的灯笼又挂了回去,手在余初的脑袋上比了比,“这个高度就差不多了。”   余初失笑:“肃美人,你又把小周当小工使。”   封肃不以为然:“我连你都当小工使,怎么了?再说这点事儿,算不上什么。”   “是是是。”余初转过身,抱起纸盒子,“领导说的是——”   她话没说完,只觉得头上一重,封肃的手已经覆了上来。   “告别完了么?”   余初这几年不知道被这只手敲了多少次,他身形精瘦,手关节十分明显,每次敲她的时候,都能脑袋火辣辣的疼。   可是,今天的这一记摸头杀,却让余初眉眼都软了下来。   “嗯,该见的都见了。”   “明天我不送你了。”   “好。”   “出去了,要记得回来。”   ***   界市的监狱在地下,要回到地面,需要顺着漫长的楼梯一直往上。   顾文澜的视线一直在四周打量,并没有发现其他的出口。   七天前,他们被这里的护卫捆绑着,押入这暗无天日的监狱之中。   却没有等来意料之中的酷刑和虐待,甚至连基本的盘查都没有,如果不是狱卒三餐按时送到,还有那个男人和他的交易,他甚至以为自己一行人早就被这界市给遗忘了。   坊间对这家界市传言甚多——   有人说界市上珍奇无数,瑰宝如云,外面鲜少能得一见。   也有人说界市坐拥无数神医,疑难杂症手到病除,神丹妙药信手拈来,但是需要用开膛破肚,挖心炼骨。   有人说界市势力强大,作风狠辣,行事鬼魅,视人命为草芥,许多打探的人进去后,至今连尸首都没有找到。   这许多的传闻交织出来的界市,让人仅仅是听着,就心生惧意。   要不是他的幼弟文青重伤不愈,眼看就要夭折了……   顾文澜想到这,思路就断了。   前面领路的界卫停了下来,用钥匙打开铁栅栏,推开了沉重的大门。   光线从外面突然涌入,将眼前的视野全部晕染成一片刺眼的白色。   顾文澜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好一会儿没有适应过来。   界卫将他们三人手铐的打开:“有人让我转告你,之前他跟你的协议,还望公子莫忘了。”   “不敢忘。”   顾文澜眯着眼睛打量了四周,并没有看见熟悉的身影,心下着急:“那舍弟?”   “你们顺着这往前走,到大门处就能看见了。”   顾文澜带着两个护卫,顺着界卫所指方向走了约莫半炷香,终于看见了他口中的大门。   纯铁打造,高五丈,气势恢宏。   门前此时正停着一辆马车。   马车旁,立着一个青色长裙的女子,她盘着少女发髻,怀里抱着个五六岁的男童。   有风吹过,掀起她的长发,露出一双含笑的眼睛。 第六章   界市每隔一月开市一次,每次开市三到七天不等。   遇上封肃心情好的时候,或是节日庆典,也有过开市十天的记录。   每次开市的时候,界市都会有专门的引渡人,将持有门令的人蒙上眼睛,从预先定好的点运送到界市。   等到闭市的时候,引渡人则会如法炮制,将这些人连同货物一起,原路送回。   和来时的胆战心惊不同,回去时,同样是蒙着双眼,但是顾文澜手里拽着自家幼弟,心平如水。   所以,也听到了与来时不一样的风景。   乘船时,有船破水面,激流拍石,水流荡漾;乘车时有风入长林,树梢震动,鸟虫高鸣。步行时,他们手拽绳索,拾级而上,有人声交谈,或高谈阔论,或喃喃低语……   随着时间越来越长,顾长澜能感觉到队伍的人越来越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队人从队伍里,悄悄的消失。   最后只剩下他们几个人。   许是过了半天,又许是过了一天。   他们再次停了下来,身边有人轻轻的拽了拽他的袖子,声音清透:“到了。”   顾文澜果然又听到了熟悉的哨音,似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尖锐而急促。   三长两短,是和摆渡人约定好可以摘掉束带的信号。   顾文澜半低着头,双手伸到脑后,将系在脑袋上的长带解下。   眼前是一片山野,小道颠簸,杂草丛生,他们立在一颗百年古树旁,被树荫遮蔽着。   做少女打扮的女子站在一旁,看着最多只有二十岁,鹅蛋脸,羽玉眉,不施粉黛,皮肤白皙,长发微乱,有一咎发丝落在脸颊上,称的她面容愈发姣好。   她将文青从竹篓里抱了出来,半蹲着,将孩子放在了地上。   女子轻轻俯下身,替文青解开系在眼上的长带,侧头靠在他的耳旁,似是轻声说了一句什么,逗得那孩子笑了起来,苍白的脸色也多了几分血色。   顾长澜眼眶微微发热,侧过头。   他们又回到了去界市之前等待摆渡人的地方,只不过和之前所想的不一样的是:   他们一行四人,去而复返,不仅一人未少。   还多带回了一人。   ***   三月的风,还有些凉。   南方春日来的早,长平城外已经一片绿色。   余初将滑到腰上的长毯扯了扯,又密不透风的把自己裹上。   她两颊通红,一脸病容的靠在马车上,身体跟没了骨头似的,随着车厢摇摇摆摆。   顾文澜手里端着本杂书,一个字没有看下去,他余光扫了几次,见她连直起腰的力气都没有了,终是没有忍住,再次提起:“余姑娘,这长平城里有我顾家的一处别院,等进了城安顿下来,我就遣人去请大夫来给你看看。”   余初睁开眼睛,觉察到对方的善意,嘶哑着声音回道:“不必劳烦了,我这是水土不服,过几天就好了。”   “水土不服,也轻视不得。”   “无碍,无碍——”   顾文澜还想说什么,余初已经闭上了眼睛,像是沉睡了过去,拒绝的意思已经十分明显。   他想起这位余姑娘出自什么地方,收起了最后一点劝说的心思。   余初换了个姿势,将毯子拉高,盖住了半张脸。   其实古反的药余初也有带,不过那药效果一般,副作用却很大,吃完后烧倒是不发了,意识却是模糊的。   现在她身边没有队友,局势又非常混乱,失去意识,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   倒不如现在这样,虽然起着烧,可是思维却是清晰的。   时隔三年,再一次进入古代区,指挥部也没有指望她一个人能力挽狂澜,拯救世界。   也没有不切实际的要求她在大海里捞针,独自一人在几千万人口的古代区,找到失踪的国师。   所以给她下达的任务,都非常的务实。   首要的就是要去古代区的驻点查看一番,了解下为什么古代区这边的工作人员整体失联了。   其次,无论如何,她要把消息送回去。   如果在以上两点都做到的情况下,还有余力,她可以打探打探下谭宪的消息,如果有办法,也能试着救下来被捕的他。   谭宪,自尊心那么强的一个人。   当初,在医院走廊上,他的话还言犹在耳,分明单方面就恩断义绝,老死不相往来了——   余初其实觉得,即使有那个机会,自己打探到了,问题可能不在于自己能不能救他。   而是他愿不愿让自己救。   可能是顾家还有点身份,马车在城门前只是稍作停留,连盘查都没有,就直接入了城。   余初强撑着拉开帘子,视线在城门前一扫而过,目光落在了城门外的告示板上。   那正贴着几张通缉犯的画像,三男一女,通缉的罪因也不一,有杀人越货的,有强抢民女的,有私贩官盐的,也有谋杀亲夫的。   古代的绘画艺术,走的是意象派,很考验画手的个人素质。   遇上个画技飘忽的画师,就会像城门口那几位一样,抽象的厉害,脸型特征模糊,五官失真。   只不过,她还是依稀能判断出,这些被通缉的人中,并没有她认识的。   余初放下帘子,又重新缩回了毯子里。   顾家的别院在城南,是一座三进的中等院落,看家的老仆提前得到消息,早早的就领着丫鬟仆人在大门前候着。   马车刚停下,就有人迎了上来。   “大少爷,您可回来了,老爷都遣人送信问过好多次了。”   “跟老爷报平安了么?”   “送信的人,今天上午就出城了……哎哟,这不是小少爷么,您可是大好了?真是祖宗保佑。”   “别哭天抹泪的,之前我的口信传到了吧?东园屋子布置好了么……”   ……   那边顾家主仆上演着喜相逢,这边余初却烧的有发软。   她扶着马车架,脚步虚浮的下了马车时脚步,所有精神都在跟自己的小脑做斗争,也顾不上一众仆人丫鬟各色的眼神和表情。   没走几步,腿就有些飘,正想着这时要是有个拐杖什么的就好了,手上一抖,就摸上个东西。   温度正好,带着微微的粗粝感,手感却不错,余初忍不住多摸了一手。   低头一看,乐了。   正好是顾文青的小脑袋。   他一只腿虚抬着,只留着一只腿支撑着,却还想着送过来当人形拐杖支撑她。   见余初停下来,半仰着头:“嫂子,到家了。”   余初手一抖。   只见那熊孩子生怕别人不知道,睁大他那双大眼睛眨了眨,加大了嗓门:“嫂子,你有没有好点。”   余初哆哆嗦嗦的收回自己的手。   她现在觉得有些不好了。   顾文青那熊孩子在大门前闹得一出,让顾家仆人脑补了一出狗血的言情剧。   等到第二天,顾家上下已经统一了故事的版本,再看向她的时候,眼里都带着同情。   顾文澜为此还特地带了熊孩子特地过来道歉,只不过他自己就是读圣贤书长大的,还没开口,自己的脸就红了大半。   支支吾吾的,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只能一直逼着顾文青道歉,只是那熊孩子人不大,脾气不小,一脸舍生取义,打死不张口。   他又大病未愈,顾文澜打也不舍的打,骂也不舍得骂,僵持着,越来越尴尬。   余初很大度的表示自己真的没有在意,她这种天天跟在肃美人身后晃荡的人,绯闻女友早就当习惯了。   而且古代人多半比较矜持,还有等级观念,基本上八卦也只是会在私底下八卦一下,从来不会当面说什么。   她自认为自己态度诚恳,眼神真诚,但是明显对这次道歉事件没有什么帮助。   顾文澜的脸更红了。   道歉事件之后,顾文澜基本就消失了,天没亮就出了门,天黑了才回来,即使在家,也跟自己的书房和屋子杠上了。   不止一次看见她后脚刚到,前脚就有个身影,翻飞着青色的长衫匆匆离去。   余初在门口逮了几次也没有逮到人——   再怎么迟钝,余初也知道,顾文澜这小子在躲着她。   她捡了根树枝在地上画了正字。   到长平城第五天了,没有顾文澜,她也得出去一趟。 第七章   古代封建社会,父系男权主导,对女性的友好度一直不够。   无论是衣食住行,还是社交经营,女性的限制条件都非常多。   所以一线人员中,女性的比例,只维持在三成左右,其中大半女性都有固定的男性队友,以夫妻、兄妹、姐弟、父女……等身份进行隐匿。   单独的女性,更适合在内宅和宫中,其他行动相对就比较麻烦。   比如说出门。   顾家家世应该不错,就连别院,也有家仆打理的井井有条,规规整整。   因为之前熊孩子的闹剧,余初被一干家仆划分到了妾室\偏房\外室\别院小主这样的角色上。   ——正经的正室先不说门当户对,那也必须八抬大轿明媒正娶,不存在随意领回别院的情况。   所以按照风俗习惯,余初出门,必须要有顾文澜的同意或者陪同。   在堵了顾文澜几天未果的情况下,余初决定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翻墙。   次日,余初睡到日上三竿。   丫鬟小桃自带谍报属性,余初刚睁开眼,她已经将顾文澜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出门,去的什么地方都一一汇报了一遍。   只是小桃的情报,说着说着总会歪楼。   “这苏公子是咱们顾少爷的同窗,她有个妹妹年方十八,跟咱顾少爷年幼时还一起玩过。”   “秦玉堂新出了一款口脂,听说吃饭喝水都不会落色,隔壁宅子的王大奶奶用了之后,看着都年轻了几岁呢。”   ……   吃完早饭,余初换了身深色素面衣服,手抓着一把瓜子,磕着瓜子,顺着走廊晃荡到后宅的小院子里。   别院不算高门大院,外墙三米多高,院内种了几棵桂花树,树冠已经远远高于墙面。   在角落处刚好呈现出一个视觉的死角。   余初逗着鸟笼里挂着的画眉鸟,等扫地的仆人消失在了走廊的另一头,将瓜子壳扔到树底下。   她抓着裙摆别在了腰侧,往后退了五六米的距离,助跑,起跳,一脚踩在墙面之上。   借力一跃,两手已经稳稳挂住墙头,轻巧的翻了出去。   她今天要去的地方,是长平城内的一个驻点。   这个驻点一直是作为一线人员适应训练所用,更倾向于后勤补给部门,有自己的商铺和酒楼,坐落在长平城最繁华的地段之一。   为的就是大隐隐于市。   几年前她路过长平的时候,还曾经借地休整过两天,和驻地的负责人卢戈打过几个照面。   那是一个十分小心谨慎的人,微胖,脸上总是挂着笑容,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十分圆滑,八面玲珑。   只不过这人有点恶趣味,好好一个酒楼名字——   余初站在茶馆门口,看着对抗酒楼招牌上,龙飞凤舞的三个烫金大字。   怡春院。   外面挂着一副烫金的对联,上联:赤橙黄绿青蓝紫。下联:一枝红杏出墙来。横批:春色满园   呵呵。   ***   时值中午,怡春院的大门还是关着的。   余初进茶馆找了个窗口的位置,点了一壶浓茶,给了小二了点赏钱,让他搬了个屏风来。   茶馆喝茶的女眷不是没有,只是单独一人坐着的,有些过于打眼了。   饭点过后,茶馆慢慢热闹了起来。   茶馆的说书人在台上说着某个名将剿匪的英雄事迹,而喝茶的听客,三五成群,聊着自己的八卦。   聊着科举的选题、考官、师从与谁的,大多是准备科考的书生。聊着花魁、马球、美酒、新开的哪家店的,多是一些二代纨绔们。   而聊着粮价、票号、天气、驿站的,多是商人。   还有的吃瓜群众,过着底层的日子,操着一品大员的心,高谈阔论的都是国家大事。   左上方的那一桌,坐着三个成年男子,衣着打扮有些市井,看着出身一般。   他们端着茶杯,用着十分八卦的语气聊开了。   “那位自上次祈雨后,就一病不起,连岁初的祭春大典都未出席。”   “那位——是指国师?不是说,他重病缠身,是糟了……天谴吗?”   “可不是么,我还听说呀,那位为人跋扈,连圣上都不放在眼里,几次驳斥大臣不说,还拂袖而去。”   第三人低声插了一句:“无论如何,当初千里干旱,是国师用十年寿元换得上天降雨。”   “呵,你当为什么会千里大旱?”   “难道……”   ……   余初手中的资料里,驻地一手扶持教导出来的国师,确确实实是已经失踪了。   可朝廷当局,却用了个“病遁”。   有意思。   余初一壶茶喝了近三个小时,店小二收了赏钱,服务很殷勤,不厌其烦的替她免费续杯。   茶水加第四遍的时候,余初起身付账,临走时像是不经意的问起。   “我正打算找个地儿吃饭呢,对面的酒楼怎么关门了?”   “姑娘,您说怡春院呀。”店小二朝着门外看了一眼,“一个多月前突然就关门了。”   他说着眼底露出疑惑:“您说是不是奇怪,这头天晚上还宾客如云呢,第二天就没有开门了。也没有听说过要盘出去的消息,也没有看见遣散伙计,说关就关,连掌柜的带伙计,都消失了。”   “王屠户和刘记的酒家,听说还有一大笔账没结呢。”   余初清了清嗓子,义正言辞:“这些奸商,怎么不报官把他们都抓起来?”   “怎么没报官……官也报了,钱也花了,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人,这段日子也难过得很。”店小二被余初逗乐了,“您啊,离那门远一点就是了,前段时间还有两个人找上怡春院,说是找故友,邪门的是,后来也消失了。”   “消失?”   “王屠户翻了整个长平城都没有找到人,可不就是消失了么?”   喝了一肚子茶后,她的脑子清醒不少。   长平驻点全员失踪不说,之前出发的自由人,貌似也在这不见了。   那么问题来了,人呢?   **   余初走出茶馆,外面春日正好,暖风吹得人微醺,   从兜里面掏出一只怀表,已经是下午三多点了,这个点,倒还有时间压压马路。   驻地这次给的活动资金给的足,金子和银子就给了满满一盒子,底下还压着一叠银票。   简单地说,她不缺钱。   余初先去成衣铺,给自己买了几套成衣,两套女装一套男装,都是挑的素面不起眼的。接着去了秦玉堂,拒绝了掌柜极力推荐的粉底,买了她家热门的古代口红。   路过小吃摊的时候,顺手打包了一些自己爱吃的零食小吃,准备打道回府。   “啪!”   凌空炸响一记鞭声响起,紧密的哒哒马蹄声从地底传来。   余初个子不够,视线被前面的人挡住,等到她看见马匹时,手臂已经感觉到了它疾驰时的带过风。   她眼神冷了下来,连退几步,和奔驰而过的马擦身而过。   原本事情应该到此为止——   只是不知道哪个路人好心,眼看她就要卷入马蹄之下,拽着她的袖子,往后向一旁狠狠拉扯去,反而将她自己的重心拉偏了。   对方为了救人,可能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力气之大,让余初摇晃着往后滚了几圈。   “碰——”   “哐——”   连着撞翻两个摊位才停了下来。   她就那么五体投地的躺在大街上,摊子上的荷包和纸张被撞飞后,最后都落了她一脸一身。   余初扒拉下自己脸上的纸张,皱着眉坐了起来。   街上很多摊位被波及到,不少行人也受到了惊吓,众人自顾不暇。   只有隔壁摊位的大姐,穿着一身灰色的粗布衣,眼神牢牢盯着她,嘴里不干不净骂了几句,被余初塞了支口脂后,又喜笑颜开的重新支起摊位,捡起荷包一个个摆了回去。   倒是代写书信的摊位——   摊主是一名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男子,肤色黝黑,五官看着违和,一双眼睛却很亮。   他大概是受了伤,身上都是浓郁的草药味,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捡着散落在地上的白纸。   只是伤口的腐烂味道,压过了草药味,以这里的医疗条件,腿保不住还是小事,万一细菌感染的话,就会像顾文青那熊孩子一样,连命都可能保不住。   余初收回思绪:“您先坐着,这些放着我来捡就行了。”   对方抬眼,扫了她一眼,垂眸继续捡东西。   余初有些不好意思,加快了捡东西的速度。   捡到大半的时候,余初的手一顿,视线向下,落在了手里捏着的纸张上。   和之前捡到的一沓白纸不同,这张纸上写了一阙词,墨迹未干透,显然刚写没多久。   这是一阙最常见的祝寿词,在古代区的普及度,大概类似于现代的“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内容没什么特殊的。   但是这字,太漂亮了。   字如苍松,风骨透纸三分,笔锋内敛,气势却惊人。   余初再抬头,看对方的眼神顿时不一样了。   这种书法造诣——   一级保护动物。 第八章   驻地第一代总负责人徐老,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古代区是古代人自己的,可是艺术家是全人类的。   这句话侧面反映了,他们对古代区的态度,看似公正,实则有所偏倚。   就好像人类面对动物时,会根据动物的稀有程度,划分相应的等级,从而投入与等级相匹配的资金和保护力度。   他们面对古代区时也思维模式也有些类似,只是评判的标准,有些不同。   并不是根据身份、官职或者财富进行划分,而是根据其在艺术或者学术上的成就。   古代区有着他们有自己社会体系运行法则,并不需要他们横加干涉。   富商病死,自会有嫡子接手,皇帝驾崩,也会有太子顺位登基。   但是如果一个艺术家或者医学圣手消失,可能永远都弥补不回来。   自古医圣只有一个张仲景,诗仙只有一个李白,而书圣也只有一个王羲之,千年来也难找到几个与之比肩的。   而眼前这位小哥,这一手书法,不说登峰造极,也是个中翘楚。   标准的一级保护动物。   按照驻地规定——   “给我。”   “哦——”余初回过神来,对上小哥没什么波动的眼神,将手中的纸递了回去,“给。”   小哥收回右手,将这阙词收进袖中,不再看余初,默不作声转过去,重新支起摊位   挂招牌时,他腿脚不便,重心不太稳,伸着手挂了几次没有挂上。   余初赶忙上前,将招牌接过,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我来,我来,先生您坐下休息。”   对方视线落在她的脸上,眼神突然冷了下来。   整理好纸张,摆好笔墨砚台,布质的招牌再次飘起来的时候,代写书信的摊位就算是重新开张了。   余初将自己的东西从地上捡起来,也不在意是不是弄脏了,随意的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摞到路的一边。   自己找了块台阶坐下,抱着零食,边吃边看小哥上班。   古代区的文化普及不够,即使是在长平城这样的城区,识字率也不一定突破了个位数,需要代写书信的人并不少。   等街市纵马的风波彻底过去,小哥就迎来了他新一单的生意。   一个包着蓝色粗布头布的老太太,手里提着一小篮子鸡蛋蔬菜,坐在了小哥的摊位前,说要给云锦城里当伙计的儿子写信。   “……你媳妇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生的时候七斤八两,圆头大耳,接生的七婆说,这孩子生来就有福相,以后必定大富大贵。她说的话你晓得的,一说一个准,村里的琼哥考上秀才之前,她不就说过琼哥是个当官的面相么……”   “今年大旱,村头的老陈头都准备要逃荒了,还好国师祈来了雨,庄稼补种了一茬,村子里给国师供了神像,希望他一世安康,长命百岁……”   小哥写字的手一顿,半垂着眼帘盯着纸张,过了几秒钟,他换了一张纸继续写。   “……隔壁莲嫂子托我问你,你大牛哥上次写信回来说,得了伤寒,不知道有没有落下病根子,在外要多穿一点,注意身子。我养了几只老母鸡,等你过年回来……”   午后的阳光暖意熏人,老太太絮叨起来,有让时间慢下来感觉。   余初从油纸包里捡了颗梅子扔进嘴里,视线从老太太身上,落回到摊主身上。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脚底的布鞋还打了补丁,长发只用了根木簪盘着。   站着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此时他端坐在摊位前,半垂着头,鼻梁高挺,侧脸的弧度十分耐看。   尤其是写字的样子,周遭很玄妙的有了一股子儒雅的书生气,上身挺直,手腕悬空,左手握着毛笔……   余初思绪一滞。   他刚刚接纸和挂招牌,都是用的右手,说明惯用的手就是右手,现在写字用的却是左手?   委托人叙述的多,写起来耗费时间,一封信写起花了大半个时辰,等到第三单结束后,已经日落西山。   小哥站起来,行动不便的收拾完摊位,摆好椅桌。然后左手拿着包裹,右手提着布招牌,离开了街市。   余初跟在小哥身后,看着他跨过石阶,走过了主街道,穿过小巷。   小哥在前面一瘸一拐,她抱着零食,在后面亦步亦趋。   终于,小哥在一座石桥前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直视着余初:“姑娘跟了我一路,不知为何?”   “我想知道你住哪。”余初视线落在了小哥的腿上,解释,“你这腿如果不及时就诊,可能就废了,我得知道你住在哪,明日才好给你送药。”   基础的抗生素和消炎药,她们每个人都会备一些,   对方似是没有料到余初会有这样的回答,愣了一下,冷笑一声:“姑娘说笑了,我们素不相识,担不起此等馈赠。”   “担得起,担得起——”   因为驻地条款第十一条:保护一级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就好像在现代文明里,如果看见受伤国宝滚滚,打电话给相关救治单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而古代区,在有余力的情况下,救治稀有古代人艺术从业者,也是每一个一线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小哥愣了一下,被余初的话堵得一时间不知道接什么,他心底思绪复杂,拱了拱手:“姑娘止步。”   话说到这,他以为事情就打住了。   没料到等他重新没走几步,后面的姑娘,稍稍拉开了一些距离,依旧亦步亦趋。   他现在拖着一条半残了腿,行动受限,走也走不快,甩也甩不掉,只得再次停下,冷着一张脸半躬身,几乎行了个半礼:“姑娘请止步。”   这次,余初将尾随距离,拉开到了三米。   余初慢悠悠在小哥身后,跟着将半座城都绕了一遍,他不言苟笑,全程没有说话,只有沉重的脚步声和越来越明显的呼吸声。   但是余初的性子,哪里会消停,东扯一句,西问一句。   “我叫余初,不知怎么称呼先生?”   “这长平城繁华,我刚来不久,不知道这城内有什么地方值得游玩,先生可否告知一二处?”   “今日隔壁摊主大姐,趁别人不注意,塞了个荷包给铁匠铺的大爷,想来好事要近了。”   ……   可能是天色越来越沉,也可能是余初一副缠着人到底的架势,摊主小哥最终还是叹了口气,停止了绕路。   一柱香之后,他站在自己租住的屋子前,推开了大门,从包袱里找出火折子,摘下挂在门后钉子上的灯笼。   他一头的汗水,面色苍白,伤口抽搐着,几乎无法站立,拿着火折子的手也颤抖着,几次才点着灯笼。   但是这些都不是主要的——   室内被烛火照亮,他沉着一张脸,思考着怎么打发这个跟了他几个时辰的姑娘。   只是他回过头,身后只有空荡荡的巷子。   哪里还有什么姑娘。   ***   余初从一级保护动物那回来,绕道去了一趟怡春院。   夜里大门紧闭,后门深锁。   她甚至爬上了后街一颗老槐树,站在高处往里看,里面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等到踩点结束回到顾家别院,月已中天。   深更半夜,顾家依旧灯火通明。   余初从原地翻墙而入,在夜色下,动作流畅,落地如同猫一样,几乎悄无声息,   当年集训的时候,她的格斗和力量其实都一般,潜入和伪装没有掉过前三。   如果有逃跑计入成绩的话,她可能早就拿了第一。   余初没有着急去屋子,而是去了后厨,顺了蒸笼里冷掉的两个包子和一叠花生米。   等她端着盘子,还没走到东院,就看见一大一小立在走廊底下,提着一盏灯笼,一副等待已久的样子。   余初冲着板着一张小脸的顾文青眨了眨眼,然后视线落在几日不见的顾文青身上:“这么晚了,你们兄弟俩还没睡?”   或许是烛火称的,顾文澜脸色看着不是很好:“余姑娘,你翻墙出门,而且深夜不归,是否能提前打声招呼……”   余初失笑:“我堵了你几天,就为了提前打声招呼,关键你不是一直躲着我么?怎么,今天不躲着我了?”   她说的话音刚落,顾文澜的脸色瞬间就垮了,红白反复交替,张了张嘴,却没有开口,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余初知道症结在哪,伸手在顾文青的小脑袋狠狠揉了一把:“都是你闹得。”   顾文青张开双手,抱着了余初大腿,死死不放。   这一招——   余初没有什么抵抗力,她单手把抱大腿的熊孩子从地上抱起来,一把塞到了顾文澜的怀里:“行了,这大半夜的,赶紧带着孩子回去睡觉。”   顾文澜看着余初满身是灰,一身狼狈的样子,半垂着眼帘:“余姑娘也早些休息。”   余初招了招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不过知道归知道,她得先把一级保护动物的药找出来。 第九章   第二日一大早,小桃就红着一双兔子眼,把余初给哭醒了。   “小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呀。”她抹了抹眼泪,哭诉道,“昨日大少爷找了你一天。”   “您不知道,我来顾家七年了,从没有见过大少爷发过那么大的火。”   “整个西院的人都被管家领出去训斥一顿,说我们连小姐不见了都不知晓,再有下次就叫来人牙子绑出去发卖了。”   “小姐,您就当心疼心疼奴婢,下一次可不敢就这么爬……出门了,好歹——”打了个哭嗝,“好歹要带上小桃。”   余初一口漱口水差点喷出来。   这小丫头看着十七八岁,哭功倒是了得,哭了一早上气都喘不上了,难得思路还这么清晰。   她擦了擦嘴边上的牙膏沫子,走到屋里,翻出一个小纸包,递给了小桃:“昨日顺路给你买的,小姑娘家的,再哭就不漂亮了。”   小桃抽噎着打开纸包,看到是秦玉堂出品的口脂,嘴一撇,哭的更厉害了。   “小姐——”   余初摸摸她的脑袋顺毛。   吃过早饭,余初去找顾文澜,这次倒是轻易的就逮住了,兄弟俩正在花厅吃早饭。   一大一小长得类似,正襟危坐,手拿汤勺,却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从拿碗的角度,到吃饭的频率,都像是一个模版里刻出来的。   余初看着觉得有意思,低头扯了扯顾文青的脸颊:“这几天有没有好好吃饭?”   顾文青点点头,圆溜溜的眼睛弯了起来。   孩子不熊的时候,还是挺美好的。   余初逗完孩子,看向一旁的顾文澜,进入了正题:“顾公子,我一会儿要出门一趟。”   她自己每天进出翻墙倒是没有什么,只是闹得顾家不得安生,确实也不是不大好。   就好像顾文澜所说的,既然是借住,出门前理应要跟主人家打声招呼。   “我和门房打过招呼,以后你想出门,随时都可以。”顾文澜放下勺子,抬起头看着余初,俊秀的脸有着不符合他年纪的老成,“不过有一点,你需得在天黑前回来。”   余初笑了起来。   既没有答应,也没有不答应,   而是从荷包里抓了颗奶糖,剥开糖纸,塞进了顾文青的嘴里:“小文青,我先走了,你好好吃饭。”   顾文青一把拽住余初的袖子,抿着嘴唇,一言不发,目不转睛的盯着她。   他大病未愈,又没有很好的后续医疗跟上,脸色浮白,衣服穿在身上都有些打飘。   余初将自己装糖果的荷包都谢了下来,放在他的面前:“来,都给你,下次过来看你再给你带好吃的。”   顾文青半垂下眼帘,放开了拽住余初袖子的手。   等余初离开,顾文青放下喝粥的勺子,看看桌上的糖果,又看着盯着荷包的自家兄长。   领域意识瞬间发出警报。   他一把抓起荷包:“我的!”   顾文澜回过神来,收拾了自己的表情,微眯着眼睛:“顾文青,先生怎么教你的?君子不疾言厉色,回去抄写十遍。”   ***   余初在茶馆坐了大半天,听了一肚子的时事八卦和花边新闻。   下午四点,太阳西垂,她走出茶馆,沿着昨日自己晃荡的路线,来到了昨日摔倒的地方。   卖荷包的大姐依旧是昨日那天的打扮,只是头上多戴了一朵乒乓球大的绢花,嘴上的唇色也如同今日的气色一般,鲜艳明朗。   余初走到摊位前,给自己挑了个青色底荷花图案的荷包,付了钱后边系上边问:“今日,写信的先生怎么不在,回去了?”   “你说瘸子书生啊——”大姐将之前拿来展示的荷包又挂了回去,“今日都没出摊,听说是去西市买什么东西,这个点,许是直接回去了。”   告别大姐后,余初在街上买了两斤馒头,切了一斤卤肉,半只烧鸭,并上一瓶烧刀子。   然后提着东西,晃晃悠悠的上了摊主小哥的家门。   到了地儿一看,大门紧闭,锁扣上落了锁,人还没回来。   她也不着急,俯身吹了吹台阶上的灰尘,接着一屁股就坐了上去,拿出馒头就卤肉,以天为盖地为桌,吃起自己的晚餐来。   春日的晚霞,美的有些跨次元,云层像是被打散的颜料盒,层云尽染。   渐渐的,有暮色从四周开始聚拢,将天际的色彩一点点蚕食。   摊主小哥回来的时候,余初半梦半醒中。   伸手不见五指的夜色中,她只觉得身后有什么抖动着,突然醒了过来,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草药味道。   对方似乎才意识到门旁有第二个人,黑灯瞎火中沉默了一会儿,开口:“姑娘?”   余初大腿正麻着,龇牙咧嘴着,说话就有些咬牙切齿:“先生好。”   摊主小哥引燃了火折子,有细小的火苗在漆黑的夜色中跳跃而起,微弱的光线有限,一站一坐的两人,都看不清相互的脸。   火光跟着小哥脚步消失在了屋内,世界再次沉入沉沉的夜色之中,片刻后,脚步声重新响起,小哥端着烛台一瘸一拐走了过来,   满打满算,两人着才算是打了第二个照面。   余初这边还好,无非是睡懵了后,裙子皱了,头发乱了,顶多算没什么形象而已。   但是小哥那边——   一身粗布衣已经看不出来了原来的颜色,上面沾满了泥渍、灰尘、汗水、还有草药的墨绿色。   大概不知道摔了多少次,膝盖和手肘的位置,都有不同程度的磨破。   他半倚在门边上,一只脚虚抬着,脸上都是汗水,沉如水的脸色却掩饰不住他手腕的微微颤抖。   余初彻底醒了,一咕噜从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尘,下意识往前跨了一步:“你——”   小哥受伤的腿虚点了一下,重心不稳的踉跄着往后退了两步,拉开了两人的距离,手肘撑着墙面才没有让自己摔倒,豆大的汗水再次涌上额头:“姑娘,止步。”   “你终于回来了,我等了你一个多时辰了。”她收回跨进门槛里的腿,就站着门外的台阶上,给了两个人一个安全距离。   她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布包:“这是药。”   “在下担不起姑娘的馈赠,夜深了,请回吧。”   “这些药有外敷和内服……”   她初的话没有说完,再次被小哥打断了,他脸上已经有了几分愠怒,提高了音量:“孤男寡女,有伤风化,姑娘为了自己的名节,还是请回吧。”   你说你的,我说的我的,两人完全鸡同鸭讲,谁也没有把对方的话当一回事。   这小哥的对她抵触心理严重,所以言行举止上对她也十分抗拒。   简单来说,这个一级保护动物,在面对她的协助治疗时,有些莫名的暴躁。   余初视线落在他几乎着不了地的右腿上,今天比起昨天,伤口似乎恶化了不少   现在正是春日细菌最活跃的季节,病情耽搁一天只会恶化一天,下一天她自己都不知道,带来的那些药能不能有什么用处。   不能让保护动物自己这么折腾下去了。   余初当机立断,抬腿迅速跨进了门槛,在对方近乎错愕的目光中转过身,将两扇大门同时关上。   “碰——”   “咔——”   十分干脆利索的落了门栓。   “你……”小哥的脸色已经不能用精彩来形容了,他看着余初,就好像在看着疯子,不可置信中掺杂着荒谬,“不可理喻,寡廉无耻!”   余初眼疾手快,趁着小哥烛台倾倒的瞬间,抓住烛台,放在一旁的桌子上。   至于小哥的怒气——   余初只是稍稍往后退了几步后,拉开了两人的距离,处在对方可行动之外,就能避开战火。   至于他嘴里什么有伤风化、报官、喊人……余初充耳不闻。   她将小布包放在堂前的桌子上,打开系着的蓝色带子,从里面拿出抗生素药水和一次性针管,还有些外敷的磺胺和口服的消炎药。   酒精她没有带,可以用买的烈酒凑合下。   余初跟摆摊似的,将一系列东西摆在桌子上后,摸了摸鼻头,走向小哥:“得罪了。”   她格斗一般,基本的擒拿底子还在,收拾个没有行动力的病书生,问题应该不大。   原本按照小哥这么烈的性子,余初还认为会遇到激烈的反抗,不知道对方小哥知道是病懵了,还是疼傻了,只是发愣的站在原地,不躲避也没有挣扎。   被余初一招制服。   她拎了把椅子,将小哥压坐在上面,然后抽出小哥的腰带,将他反手绑在了椅背上。   昏暗的烛光下,半低着头一言不发的某人,脸一下子黑了。 第十章   余初紧了紧腰带,确定对方挣脱不开后,顺手还打了个蝴蝶结。   抗生素的注射需要先做皮下过敏测试,只是小哥连同这身衣服一同被绑在了椅子上,袖子部分被腰带紧紧勒着。   余初在屋子里翻箱倒柜,从抽屉里翻出一把生锈的剪刀,对着小哥的胳膊比划着,顺着他的胳膊剪了一个不小不大的口子。   做完皮下测试注射,她一不做二不休,半蹲下来,掀起小哥的袍子,手在小哥的右腿处碰了碰,确定了伤口的位置,直接将他半截裤腿直接裁了下来。   伤口被草药和布带包裹着,余初看不到伤口,眉头皱了起来。   这个样子,需要先清洗再说。   破旧屋内烛火摇曳,火光在跳跃中哔啵作响。   小哥一言不发,只是垂着眼帘,一脸的汗水,胸膛因为疼痛剧烈的起伏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余初在脑子里提前设想过无数场景。   比如当一级保护反抗剧烈时,自己应该怎么应对,什么情况以理服人,什么情况恐吓威慑。   再比如当他大声呼救时,什么程度去找布条将他的嘴堵上,什么程度直接将人敲晕。   诸如此类。   只不过,她从未想到,对方会如此的安静。   余初诡异生出了些许愧疚感,她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一声:“那个——”   小哥抬起头来 ,眼神意外的冷静,他眼底清晰的倒映出余初的影子,仿佛自己并不是被一个陌生的女人五花大绑剪破衣裤,而是端坐在茶室,倾听着旁人说话。   “厨房在哪?”她不知道为什么,声音也越来越小,“你的伤口,要先清洗一遍,我需要热水。”   小哥张了张嘴,声音疲惫而嘶哑:“右方。”   余初下意识往右侧看了一眼,才明白过来,对方是在说厨房在右边。   “你先在这等等,如果觉得哪里不舒服就喊我,我去烧锅热水。”   古代区条件有限,没有保温壶,热水都是需要现烧的。   余初打起帘子,走到厨房,目光扫了一圈,这厨房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柴火,炉灶,烟囱,厨具都有,就是没有食物。   小哥同志,应该不怎么下厨。   余初撸起袖子,将衣摆别在了腰带上,熟练的劈开一节松明,用火折子先引燃,然后再点燃柴火。   不一会儿,灶炉里的火就熊熊燃烧了起来。   余初将水桶的冷水倒进锅中,把脸盆架子上得毛巾、自己带的小刀一同扔了进去,自己则坐到了灶前,看火顺便添柴。   当年她借住在宋家,宋家家主宋天觅是从三品的刑部侍郎,清廉是真,但是穷也真,一家七口靠着宋侍郎的俸禄过日子。   宋家一共三个仆人,一个小厮,一个老管家,一个厨娘,平日里厨娘还算忙的过来,遇到节日或者请客的时候,宋夫人都可能会穿上粗布衣去厨房。   她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厨娘忙不过来的时候,就会去厨房帮帮忙,多半是洗菜、装盘、烧火这样的杂事,时间一长,也就熟练了。   这些事,她已经几年没有接触过,今日一上手,身体的记忆还在。   柴火燃起来后,水热的很快,等开水滚过几分钟后,余初撤掉一半的柴火,起身将锅内的刀捞出来,放在一旁备用。   然后连同毛巾和热水,一同盛入脸盆里,端出厨房。   摊主小哥依旧维持着那个姿势,半垂着头闭目养神,听到她的脚步声看了过来,眼底都是血丝。   余初将脸盆放在地上,从袖子中掏出一个一次性口罩,戴在脸上,半蹲着解开小哥缠着的布带。   拧干毛巾,将腿上的草药和凝固的血渍一点点的擦掉,露出里面的伤口时,她心里咯噔的跳了下。   伤口有两指宽,一掌长,一看就知道是刀伤。   伤处已经隐隐发黑,黑褐色和灰白色的皮肉纠缠着胡乱混在一起,周遭的皮肤肿的发亮,显然早就化脓了。   她抬起头看向坐着的人,对上小哥下巴好看的弧度,这么严重的伤口,照理连行走都很困难,他这段日子是怎么撑着在外面行动的?   余初急救知识全源自对自己的实践,可以说对个中滋味深有体会,她握着小刀,有些后悔自己没有带麻药。   只能将自己的帕子拿出来,卷成一团,递到他的嘴边,干巴巴的解释:“会很疼……”   摊主小哥低头看着他,眼底的复杂一闪即逝,张开了嘴,咬住帕子。   余初稳了稳心神,不再犹豫,握紧了手中刀,将对方伤口的腐肉一一剔除,将脓液尽数挤出。   她的手很稳,半垂着头,专心致志,初时还能听到小哥隐忍的闷哼和沉重的喘气声,到后来似乎慢慢安静了下来。   等敷上磺胺,缠上纱布,彻底处理完伤口后,才发现小哥已经疼晕了过去,一直到注射完抗生素也没有醒过来。   也难为他了——   余初解开小哥身上的腰带,将小哥背了起来。   小哥瘦的只剩下一副骨架了,近一米八的个子,感觉只有一百来斤,余初一边将人往屋子里背,一边还有心思想。   他家看着也没有什么能吃的,原本自己打算留作夜宵的卤肉和烧鸭,就留给小哥好了。   **   余初折腾了一夜,第二天中午才迷迷糊糊的醒来。   小桃这次倒是不哭了,而是跪在床前,一言不发,也不知道跪了多久了。   她抓了外套给自己穿上:“怎么跪着了?先起来。”   “小姐答应奴婢一件事,奴婢再起来。”   “嗯?”   “小姐以后出门,能否早些回来,要是再深夜不归,小桃就一直跪着……”   余初没有搭腔   她自己穿好衣服,梳好头发,洗漱完毕后朝着房门走去,径直路过小桃。   她在古代区生活也不止一两年了,要是小丫鬟只是没事对着她哭哭,那问题也不大。   但是这一副做派——   她揉了揉自己的脸,可能最近自己活得有些傻白甜了。   顾家的丫鬟,余初没有调丨教的意思,置之不理后,去后厨顺了顿午饭。   昨日去茶馆听了一肚子八卦,大抵了解了现今的一些局势。   她将手中的馒头从中间掰开,一分为二。   目前陵朝的局势可以说是两方对立,余初看向右边的馒头,一方是以皇族和贵族门阀为代表的皇权。   她把目光转向了左边的馒头,另一方则是驻地百年来造神造出来的国师,和他门下的寒门所代表的神权+士族。   双方表面上平静,但是利益相悖,自然势同水火,目前国师和新帝还没有撕破脸,但是情形已经不太乐观。   就拿这一代来说,   小国师刚上任的时候,驻地为了造神,将准备两年多的人工降雨用上了,直接将他推上了神坛,吸引了一大波脑残粉。   民间将他视为神明,民意有多高涨,新帝就有多视他为眼中钉。   不过反过来说,只要小国师的脑残粉依旧坚丨挺,新帝就不敢冒着动摇皇位的危险,跟小国师明着撕破脸。   余初将手中右手的馒头塞进嘴里,一口咬掉大半。   也不知道她那些同事,是被殃及的池鱼,还是灭神的开端。   不过她这次来只负责收集消息,分析和解决问题就是驻地和指挥部的事情了。   余初饭量一般,被厨下的师傅塞了两个热气腾腾的大馒头,配上一碟子酱牛肉,吃的扶墙而出。   她还没走上多远,就被顾文澜在后院堵住了。   “顾公子?”   “余小姐。”顾文澜今天穿着一身宝蓝色的长衫,通身都是世家养出的气度,他看了一眼余初来时的方向,“下次想吃什么,可以差人去厨房提前打招呼。”   只字不提昨日余初彻夜未归。   “不必这么麻烦,厨房吃的东西更多些,我也更自在些。”余初实话实说,“你特意找我,有事儿?”   “是文青找你。”   余初看了看天色:“这会儿可能不行,我要出门了。”   “文青有东西想给余姑娘看,不会耽误多长时间,最多一炷香。”顾文澜叹了口气,脸上全是纵容,“他昨晚一直在等你,怎么劝都劝不住,等到三更天实在撑不住,才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今日一大早就爬了起来,那时姑娘你还在休息,他只能眼巴巴的等了一上午。”   眼巴巴这个词,顾文澜用的很准确。   余初刚走到东院的时候,就见一个小豆丁坐在台阶上,脑袋伸的长长的,瞪大了眼巴巴的看向这边。   见到来人,他“啊——”了一声,立刻转身,迈着两小短腿,跟炮弹似的往屋子里冲去。   等余初刚走到房门前,顾文青又跟炮弹似的往门外冲来,直直的撞在了她的腰上。   余初倒退了半步,伸手顾文青抱了起来,捏了捏他的脸:“等我?”   顾文青脑袋跟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把怀里抱着的东西高高举了起来,半是分享半是炫耀:“看。”   余初视线落在他的手上,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顾文青双手抱着的,是一个塑料瓶。 第十一章   这是一只纯透明的塑料瓶,市场上常见的旋盖运动款,瓶盖和系绳都是深蓝色。   造型简单,实用性强。   瓶身上下干干净净,既没有图案,也没有LOGO。   瓶子里装着十几个大白兔奶糖,彩色的糖纸称的瓶子十分好看,顾文青摇了摇瓶子,糖果上下翻动着,哗啦啦直响。   听着响动,他满足的露出个笑容,双眸弯成一弯新月。   之前顾文澜带着护卫进入界市,拼成着生命的危险,偷了瓶矿泉水。   现在想来,可能是想着孩子凶多吉少,能让他在“最后”的时间开心一点。   后来被送进医院后,余初把矿泉水放在了这孩子的床头,几次去探望的时候,他都抱着瓶子,连睡觉时都没有放开。   只是规定就是规定,无论他有多喜欢,都无法把矿泉水瓶子带出驻地。   余初掂了掂顾文青,觉得他似乎沉了点:“这么漂亮的瓶子,你的?”   顾文青看了一旁自家哥哥一眼,乖巧的点头:“大哥,送的。”   “糖怎么没有吃?”   “吃了。”顾文青小声反驳,“我每天都吃一颗。”   “晚上可不能吃哦,会牙疼。”   ……   顾文青等了余初大半夜,今日一早就爬了起来,那几分强撑着的精神,在见到余初后,慢慢散去。   一大一小并没有聊上几句,顾文青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不一会儿就趴在她的肩头睡着了。   怀里依旧紧紧的抱着他喜欢的塑料瓶。   顾文澜将自己熟睡的弟弟接了回去,递给一旁的丫鬟,低声嘱咐道:“把小少爷送回去,好好睡上一觉,晚饭若是未醒,就任他睡。灶上把晚饭热着,什么时候醒了什么时候吃。”   他语气温和,眼底都是宠溺,有一种长兄如父的家长风范。   丫鬟福了福身应是,抱着顾文青退下后,屋子里就剩了两人。   顾文青看向余初,神情郑重,作揖行礼:“余姑娘,谢谢。”   这种大礼——   余初侧过身,没有受礼:“举手之劳。”   顾文青摇头,引余初入座,给她倒了一杯茶:“不止是今日,那日在界市多亏了余姑娘相救,舍弟才能捡回一条命。”   余初端着杯子的手一顿,侧眸看着顾文澜,有些好奇:“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   “声音。”   余初恍然。   界市中的人,基本上不会有什么机会进入古代区,所以从来不掩饰自己的声音。   她一向洒脱,笑了起来:“在界市我也和你打了一架,谢就不用了,不记我仇就行。”   顾文澜端起杯子敬她:“以茶代酒。”   大恩不言谢。   两人说开了,屋子里的气氛,似乎也轻松了不少。   余初脑子里还回想着那个塑料瓶,看向门外:“刚刚文青手中的瓶子……”   “那瓶子,是我在西市偶然所得。”顾文澜一脸平静看着余初,似乎料定她会询问这个问题,“我在第一眼时就猜想,这应该是从界市流出的物件,遂派了人去打探消息。打探的人今日传话过来,现在已经有了些眉头,相信不过了多久,就能找到谁是卖家。”   余初知道他想岔了,这塑料瓶其实不是界市流出来的,应该是从驻地流出来了。   不过目前这个不重要。   余初端起杯子:“以茶代酒。”   十分感谢。   余初原本今日的计划,是去街上做些准备,晚上冒险进宜春院一趟,无论发生了什么,事发地多少就留下些许痕迹。   只是顾文澜递上来的这条线索,让她打消了自己的计划,决定静候佳音。   ***   余初站在房门前,抬头看着院子的上的一方天空,起风了。   午后的天色阴沉了下来,乌云低垂,涌动翻滚,像死死的扣在了长平城上空。   气温也急转而下,早上还是初夏,下午则是初冬。   小桃被别人搀扶着,踉跄的来到她的身侧,“扑通”一声跪下:“小姐。”   余初摸了摸自己发凉的脸,只是用余光看了她一眼:“你还没跪够?”   “不是……不是……”小桃放开了一旁丫鬟的手,挣扎着自己要站起来,只是她跪的时间太长,扶着柱子好半天才稳住身体。   看着余初没有情绪波动的眼睛,小桃颤抖的嘴唇,想哭却不敢哭,呐呐的开口,“小姐,奴婢知错了。”   她错不该以为新来的姑娘心善,就想着把姑娘管住了,不仅可以让姑娘更“讨喜”,也可以讨好大少爷。   她错不该觉得姑娘最多是个妾,在府里无依无靠,把姑娘拿捏住了,以后姑娘即使去了云锦府里,有了别的大丫鬟伺候,她也会是头一个。   余初不知道有没有听到,只是半敛着眸子,整理着自己被风吹乱的衣摆。   小桃面如死灰,几乎要软倒地上:“小姐,奴婢……”   “去给我拿件披风来。”   小桃愣了一下。   余初视线落在院子里站着的小厮身上:“我一会儿要出门,今天风大,多穿点。”   “是是是……奴婢这就去拿。”小桃摸了一把脸,踉跄着步伐,朝着屋内而去。   小厮遥遥的冲着她行了个礼。   “余姑娘,大少爷让我跟您说一声,人找到了。”   **   “那人叫汪小武,今年三十七岁,桃于县人,前些年跟着村里的人一起逃难来的。”   牙郎是个爽利的中年男子,灰色的粗布短打浆洗的发白,脚上踩着黑色千层底,小巷子路并不好,他像是脚底长了眼睛,每一步都避开了垃圾和污水。   步伐的速度恰到好处,既和后方的人保持了一定距离,又不会让别人觉得跟不上步伐。   “汪小武靠卖苦力倒夜香为生,生性好赌,输得多赢得少,家徒四壁,大闺女十四岁就被他卖给了春楼。”   “二闺女六岁,在赌场输给别人做了童养媳,要不是他的女人是个病秧子,估计早就当做赌本输出去了。”   “这两日,他无端的阔气了起来,呼朋唤友,到处胡吃海喝,买了件新衣服,还给自己买了个小丫头,说要……”   顾文澜握着虚拳,放在嘴边,余光却看向一旁的余初:“咳咳——”   牙郞立刻止声,拍了拍自己的嘴:“哎,您瞧我嘴上就是把不住门,这种事情怎么能说出来污了两位贵人的耳。”   余初对汪小武买个丫头来暖床,还是来聊人生什么的并不在意:“你继续。”   牙郞松了口气,继续说道:“同去喝酒的人,可能套过他的话,回来就传他捡到了个宝贝,卖了个大价钱。”   三人走了足有一炷香时间,才在破旧的一条巷弄里,找到了汪小武的家。   他家的大门基本上已经不能称作是门了,到处都是刀斧砍过的痕迹,看起来,饱经追债人的摧残。   门上坑坑洼洼,大洞小洞一堆,小破洞干脆随意放任,大破洞就用颜色不一的木料钉上。   这种门,连挡风估摸着都很困难,就别说隔音了。   所以三人刚走的近些,就听见屋内有哗啦啦的摇色子声音,还有两拨不同的声音在起哄,声音几乎要掀翻大门   “大大大——”   “小小小——”   显然正赌的兴起。   牙郞往前跨了一步,来到大门前,抬手拍门:“汪小武,你在家吗?有人找你!”   他拍了两遍都没有动静,正打算再拍一遍,屋内的动静渐渐小了。   过了一会儿,大门被很不耐烦的拉扯开了,屋门发出几乎悲鸣的摩擦声。   “咿呀——”   从屋内探出半个人,黒瘦的体型,颧骨高起,胡子拉碴,消瘦的脸被胡子遮挡了大半,只能看清一双浑浊充满血丝的眼睛。   他身上挂着件不合适的蓝色精锻长衫,袖子撸到肩膀,下摆皱的像是被风掠过的水波。   汪小武看见拍门的是牙郞后,表情有些不好:“吴牙郞,以前不是求您来也不来握这破屋子,今天怎么有空来看看。”   “今日不是我来找你。”吴牙郞侧过半身,露出身后的两人来,“是这两位贵人,找你有件事想要问问。”   汪小武脸色一变,一把抓着门就想关上:“今天我还有事,不见客。”   牙郞速度比他要快,单脚踩在了门缝中间,抵住了汪小武的关门。   “哪天不能赌?”牙郞咬了咬牙,低声劝道,“他们来你这一趟也不容易,你要不就见见?下次做买卖,我让你一层利”   汪小武见关不了门,干脆放开了大门。   他视线落在顾文澜腰上的玉佩上,又在余初脸上打量了一圈。   “进来吧” 第十二章   屋子里,并不通风,刚一踏进去就闻到一股子汗酸和食物腐臭的味道。   和之前牙郞所阐述的完全相反,汪小武的家,不仅不是家徒四壁,还堆满了各种杂物。   装着米粮的框子,放着猪肉的案板,几个锃亮的坛子,不成套的家具,随意扔着的棉被衣物,还有锅碗瓢盆……各种簇新的半新的物件乱堆一气,毫无规整。   几乎无处下脚。   堂前正中间,摆着一张八仙桌,围坐着五六个人,初春的季节他们随意裹着件破衣服,蹬着草鞋,顶着一头油腻   他们脸色发黄,眼睛里布满血丝,却如同打了兴奋剂,精神亢奋的有些近乎病态。   刚好一局结束。   听见脚步声,几个赌徒回过头来,视线落在余初身上。   左边披头散发的瘦高个,摸了一把自己的下巴,脸上的笑容十分放肆:“哟,汪小武,你又领了个小娘子呀,这个可比你那个小青柳长得好。”   身边人跟着起哄。   “你什么眼神,只是长得好吗,那小蛮腰……”   “嘿嘿嘿——”   汪小武挥了挥手:“去去去,我有正事呢。”   瘦高个嘴皮一翻,笑的猥琐而暧昧:“你能有什么正事,难道青天大白日的,得了个小娇娘,就要往屋里……”   此时,走在最后的顾文澜,刚好踏进了门,瘦高个像是被掐住脖子的公鸡,彻底没声了。   作为三教九流的下九流,他们最不差的就是眼力   打头那个姑娘还好,穿的是成衣店最普通的衣裳,头上除了素银簪子,全身上下什么饰品都没有。   从走姿和直视男人的眼神,一看就是小门小户才会养出来的,随口调笑几句,看个好看的小姑娘怒红着脸的样子,本没有什么。   但是后面进来的那位公子不一样。   这位公子周身上下,没有一件事起眼的,但是也没有一件是便宜,哪怕是脚上那双靴子,没有几两银子打不住的。   更何况那气度——   汪小武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知道同伴现在怂的恐怕跟脓包似的了,嗤笑一声:“说啊,怎么不说了。”   那人也是脸皮厚的,一抹脸:“我刚刚说什么了么?我怎么不记得,来来来——愣着做什么,继续继续,押大押小!”   于是,桌子上又赌成一团。   汪小武自己走到堂前的角落,给自己拉了把椅子,斜歪歪的坐着,伸出右手抓了抓后背。   他看了一眼只站在门旁没跟上来的顾文澜,视线落在余初身上:“今天看在那位公子的面儿上,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说吧,想问什么?”   余初找了个不远不近的位置站着:“瓶子哪来的?”   “什么瓶子?”   “你在西市卖出去的那个瓶子。”   汪小武掀了掀眼皮,直视着余初,确定了这个小姑娘不是诈他,而是真的知道,买瓶子是自己。   “这个问题,姑娘你问的就有意思了,那种宝贝,当然是祖传的。”   “哦?”   这个祖,传的跨区了。   汪小武随口胡诌:“你别看我现在这样,我老汪家也是出过大官的,有田有地有商铺,给子孙留点东西应应急,也很正常是吧?”   余初了解这类人,满嘴跑火车,脑子塞的都是弯弯绕绕,无论怎么问,得到的答案估计差不多。   她看着汪小武,敛起了表情:“那巧了。”   “什么?”   汪小武没有听懂眼前这个姑娘的话,只见那姑娘往前走了几步,直勾勾的看着他,笑的十分诡异:“你家老祖宗,今天可能有话要跟你说。”   问候祖宗的话,往日若听起来,自然是骂人。   他跟别人吵架,问候对方祖宗十八代也只是个开场,各种脏话能不间断能骂上半个时辰不重复。   这姑娘这一句,一点力道都没有。   但是汪小武眼皮突然跳了下,意识到事情可能没有他料想的这么简单:“姑娘,你看我也累了,今天就……”   话没有说完,余初伸出一只手,覆在他的耳朵上,见下意识他挣扎,另外一只手伸出食指,贴在了她自己的唇上:“嘘——你听。”   汪小武注意力瞬间被拉了回来。   他只觉得听到一阵“轰隆隆”的惊雷声,随即,一道暴戾男人声音像是凭空钻入耳朵里:“我怎么会有你这么个不肖子孙——”   轰!   寒意像是从天灵盖直冲而下,在汪小武的四肢百骸散开,所有的骨头都被冻结住,后牙槽无意识的打着冷战。   他全身软成一团,只觉得裤丨裆底下一热,有什么正在从身体里倾泻出去。   “我……”   ……   直到那姑娘离开,汪小武背后的汗毛依旧是倒竖着,牙齿打着冷颤,几乎强撑着才没有晕过去。   桌子上赌徒原本还想嘲笑一句,等看清他死白的脸色时,吓了一大跳。   几个人面面相觑,并没有无意再留下去,分了赌资,各自道别。   赖着最后走的人,见汪小武还蒙着,顺了汪小武的衣服和吃食往破衣服里一裹,才悄悄溜了出去。   只留下汪小武一个人,跪坐在地上,半天没有缓过来。   **   余初走出门外,耳朵上扣着的蓝牙耳机还在重复着自家老爹的话:“我怎么有你这么个不肖子孙,别人孩子都老大了,你连个对象都没有,上次你说的那个封肃,不是说人很好么,怎么不好好把握……”   蓝牙耳机,指甲盖大小,用于队友之间的相互沟通合作。   原本,也只用于沟通。   只是各大驻点的风气,在前些年,都被封肃给带歪了。   无论是投影仪、平板、录音笔、蓝牙耳机……只要是能出声能出影的,都被肃美人花式拿出去搞封建迷信了。   古代人碰上不可理解的人声和人影的时候,他们的学识和三观,无法解释这种现象,思维一般只会在神鬼学说上打转。   利用封建迷信,自己把自己说服了。   就好像刚刚被吓得尿裤子的汪小武,如果别人问起来,最坦白的回答估计是:我家老祖宗刚刚跟我说话了。   吃瓜群众:白日见鬼?疯了?   无论怎么想,对古代区的社会,都没有任何后遗症。   和以往差不多,利用高科技搞封建迷信这一招很奏效,暴击了对方的心灵后,她简单有效的问出了塑料瓶的来历。   ——这是他捡的。   在来之前,余初就猜到塑料瓶是捡的,只不过这捡的地方,让余初有些想不通。   路口的马车还在候着。   顾文澜先上了马车,回头的时候,看见余初正在发呆,她表情得体,但是眼神是散的:“余姑娘?”   余初眼中的焦距从思绪拉扯了回来,眼底倒影着顾文澜的影子:“今日劳烦顾公子陪我走这一趟,不过我还有件事儿要去办,公子你先回去。”   顾文澜看了一眼天色,乌云越压越低,像是压在城门楼顶:“眼看要下雨了,我送你?”   余初弯着眉眼:“不必麻烦,我自己去就行了。”   顾文澜见她笑,就知道她已经打定主意,不再劝说:“余姑娘,稍等——”   他掀开帘子钻进马车,不一会儿又打着帘子钻了出来,怀里抱着一把伞,递给了余初。   “把这带上。”   **   压了一天的雨,终于落下了。   豆大的雨点从空中坠下,又密又急砸在街上,一时间行人纷纷躲避,惊呼四散。   余初打开伞,将头顶一片天空罩了起来。   雨中步行,比之前多花了一倍的时间,余初拎着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天已经黑透了。   她站在门前的屋檐下,将油纸伞收了起来,抖了抖上面雨水。   余初并没有忘记,这间屋子的床上,还躺着一个不能动弹的一级保护动物。   门是虚掩的,余初推开门,看到的是满满一屋子的黑暗。她将伞和食材放到一边,走到桌子旁,找到了自己之前放着的火折子。   蜡烛的火光在黑夜里摇曳而起,光明充斥满了整个屋子,余初转身关上大门。   初春的天气不错,她之前在床侧留了药和纸条,详细说了怎么换药怎么吃药。也在屋子里给他留下的水喝食物,按照一个成年男子的食量,正常可以吃上一两天。   这一天多过去了,她无论从哪方面说,都应该过来看看。   不能这一级保护动物她救是救活了,回头却把人饿死了。   虐待一级保护动物——   什么处罚来着?   余初边想着,边端着烛台朝着紧闭的房门走去,手刚刚扶上房门,脚步却稍稍一顿。   她记起来了。   虐待一级保护动物,拘留七天,学习改造三个月,罚款半年薪资,吃素一年。   吃素,还是一年。 第十三章   对于一个落后两个文明层次的古代区,现代区多少会带着点普世价值,夹杂着那么些优越感和人道主义,外加各种规则束缚和“高等”文明的责任义务……   这一切杂糅出的态度,连驻地深谙心理学和人类行为学的苏虹博士,都无法用文字做准确的表述。   所以,一向懒得思考大局观的余初,此时还有心思乱七八糟想着,等她回去了,就鼓动界市的狐朋狗友们,将制定条例的人的人肉出来,送到佛学院进修个十年八载的。   让他充分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反人类。   余初推开房门。   她手端着一盏烛台,步伐很稳,火光在轻轻的摇曳中,从堂前一直到了屋内。   病人的屋子味道一般都不好,余初提前做好了心理准备,只是当她真的跨入后,屋子里的味道,比想象中清爽很多。   屋子里有流动的风,呼吸间都是雨气潮湿的味道。   余初将手中的烛台摆在了柜子上,走到窗前,将打开的窗子关上,倾盆的暴雨被隔绝在了屋外。   她回过头,视线正对着床,烛光的亮度有限,被放下的纱罩隐隐的只能透出一道影子来。   此时,影子正单手撑在床侧,挣扎着想要爬起来。   而放在床侧的食物和水,居然还剩下一半。   余初皱了皱眉,这位受了伤的人民艺术家,吃的委实有些少了。   撸起袖子,将堆在床侧椅子上的盘子和剩下的食物收了起来,边收拾边说:“你现在的情况,不宜下床,开窗透气也不行。”   纱帐中,影子靠在床头:“我以为你不会再来了。”   他这两天应该都没有说过话,声音嘶哑而无力,最后半句,几乎是刚挤出口腔,就消散在了空气里。   余初没有听清楚,将没有吃完的食物倒进一旁的油纸包里,才抬起头来:“什么?”   “什么时辰了?”   余初进门前刚看的时间,夜里八点多:“亥时还差一会儿,你今天药吃了么?”   纱帐里的人只是靠着床头坐着,没有说话   “那晚饭呢?”   “我想留到明天……”   余初:“我明白了——”   她走的时候,小哥还昏迷着,所以小哥醒来的时候,面对的应该是一间空空荡荡的屋子。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来,或者甚至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再来,在腿脚不能动弹毫无自理能力的情况下,他想把水和食物,进行更长时间的分配。   更好的活下去。   怪不得,这两天总共才吃了那么点东西。   余初敲了敲自己的额头,她要是再晚一两天过来,真的要去吃一年素了。   初春暖和,剩下的半份食物自然不能要了,她将盘子连同杂物都一起端了起来:“你在这等上一会儿,我去烧水做饭。”   “不必麻烦,之前那些就可以了。”   余初没有搭理他,自己说自己的:“刚好我也没吃,我们俩先对付一顿。”   余初手艺一般,所以买的是两个熟菜,随意热一下就好,而且柴火灶米饭得先捞再上蒸,极为耗时,她也提前买好了馒头作为主食。   加上一个青菜豆腐汤和一个鸡蛋羹,也没有花上多长时间。   晚餐说不说丰盛,但也还算过得去。   余初将房间的书桌东西先收到一边,然后将晚餐都放在了上面,用碗分装了馒头、菜和汤,放在了床侧的椅子上。   边撩起纱帐边说:“吃饭了。”   屋子里的烛光蚕豆大小,晕开的光线朦胧而晦涩,从余初的角度往下看,只能看见小哥脸部弧度,连五官都模糊成一团。   她忍不住多看了一眼,要不都说是朦胧美呢,这个样子的小哥,比之前绷着脸的样子,顺眼了不少。   两人同在一屋,小哥坐在床上吃饭,余初则在书桌上吃自己的,两个人都没有开口。不大的空间里,一时间只有碗筷触碰的声音,和轻微的咀嚼声。   余初胃不好,已经习惯了细嚼慢咽,这几年吃饭速度一直垫底,等她这边放下筷子,床上那位早就吃完了。   她顺手收拾到带到厨房,然后将厨房烧开的水端进屋子里。   将毛巾投到脸盆里,余初走到床边,十分自然的握住被子一角,将被子掀开大半,视线落在小哥的裤腿上,一本正经问:“你是自己脱还是我脱?”   床上的人如同僵住的石块愣在当场,以为自己听错了:“啊?”   “已经两天了,外敷的药不仅要换,伤口可能也需要重新清理一遍,你这样穿着裤子,没有办法处理伤口。”   小哥做着最后的挣扎:“也可以像前日——”   “像前日把裤子铰了?原先的话,也不是不行。”余初也知道一个古人,在这个时候还没有对她破口大骂,已经是非常好的修养了。   但她现在精力有限,只能选最省事儿路子走,选最直接的话解释:“只是那日你晕过去后,我给你换了身衣服,原先那身破衣服、还有些发了霉的,我都扔到灶膛里烧掉了。你衣服本就不多,今日如果还剪了的话,下次你出门就没东西可穿了。”   末了还不忘补刀:“放心,不该看的我都看了。”   小哥半伸出手颤颤巍巍的,指了指她,张口却不知道能说些什么:“你——”   一旁余初脑补四个字:   不知廉耻。   不知道是妥协了,还是已经心如死灰了,他沉默着,一脸生无可恋的看着她,眼底的神色越来越复杂。   “你转过身去,我自己来。”   “好。”   余初以言转身,背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布料摩擦声,以及沉重的呼吸声。   过了很久,久到余初都怀疑小哥是不是又晕过去的时候,身后传来有些虚弱的声音:“好了。”   被子盖在大腿根,露出一双大腿,小哥半靠在床头的被子上,不用看余初也知道,小哥那张脸,恐怕已经红到脖子了。   他侧过脸,闭上眼睛不看余初,手抓着被子,跟个被调戏的小姑娘一样,似乎连头皮都在紧绷着。   这副掩耳盗铃的样子,让余初——   居然觉得还挺好看。   反正自己过段时间就要永远离开这里了,对于小哥而言,自己只是个路人甲乙。   而对自己而言,他也不过就是自己恰巧救下的义务而已。   她一屁股坐在窗前,伸手去拆小哥大腿上的绷带:“别想太多,你不把我当女人看就行了。”   一级保护动物装死中。   “我要清理伤口了,别忍着,疼就喊出来。”   一级保护动物继续装死中。   余初看着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手却一会儿抓着被子,一会儿扯着中衣,几乎不知道先顾着哪头,不厚道的笑了起来。   ……   小哥的恢复能力不错,伤口没有在继续恶化,两天过去,部分已经开始愈合了。   余初换好药,看对方满头的汗水,闭着眼睛,麻利的把被子重新给人盖了回去。   床上的人意识到事情结束了,睁开了眼睛,他看向余初:“你叫什么名字?”   “余初。”她半蹲在地上,拧着布巾,“你呢,叫什么?”   说起来,两人打了几个照面,绑也绑过了,上手也上手过了,是真还不知道彼此的名字。   空气间突然沉默了下来。   “你不知道我的名字?”   这句反问的有些奇怪。   余初一手拿着脸盆,一手抓着换下来的绷带正往外走:“我们此前素未谋面,自是不知道先生的名字。”   这之后,保护动物同志就没有再开过口。   余初也没追问,她收拾完东西后,又开始准备食物,直到将所有的事儿都打理妥当,已经是深夜了。   于是,起身告辞。   等到余初跨出房门,以为摊主小哥不会说话的时候,他的声音从身后传了来。   “我姓楚。”   楚是云锦的大姓,而另一个大姓则是叶。   不过,姓甚名谁对她来说并不重要。   余初关上大门,撑起油纸伞罩在头上,一头扎进了雨幕之中。   她得快点回去。   雨天的墙,她不一定能爬的上去。   ***   保护区外的驻地——   封肃打了个喷嚏,他抬头看着星河灿烂,伸手抽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鼻子:“奇怪,天怎么突然冷了起来,还是谁在骂我?”   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站着的人,像是想起了什么:“小周,今天是第几天了?”   “第九天。”   封肃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间,十二点的秒针刚刚跨过午夜线不久:“已经开始第十天了,那边——还没有消息吗?”   小周摇了摇头,两人又沉默了起来。   封肃性子虽然暴躁,但是不炸的时候,其实很少说话,自己低着头看文件都能看上一天,有时候连着几天不说一句话,也是常有的事儿。   也就余初在的时候,两人才会斗斗嘴,聊聊天。   现在余初不在,小周觉得不仅仅是封总这里太过冷清,整个界市的情绪,似乎也有些不对。   小周在心底默默算了一遍。   算算时间,那丫头现在应该在长平城了。 第十四章   大雨倾倒了一夜,第二日还在淅沥沥的下着。   余初昨夜淋了雨,赶在了顾家宵禁之前回去,走得是大门。   当天夜里,顾文澜就知道了,一大早就送来了郎中,说要给余初诊诊脉。   余初正在吃早饭,听见郎中已经在来路上时,立刻放下筷子,粥不打算喝了,包子也不打算啃了。   而是随意套上件衣服,拿着雨伞就往外走。   逃跑还不忘嘱咐丫鬟:“有人问起来,就说我一早就走了。”   小桃低头:“是。”   看着她唯唯诺诺的样子,余初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后来还是放弃了。   直到她的脚步声消失在门外之后,小桃才抬起头来,脸色发黄,眼底都是血丝,像是一夜没睡。   她呆呆的看着外面的雨幕,过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什么,转头跑向了屋子里,抱起什么又朝着房门外冲去。   顾家宅院。   一道青色身影在雨幕里急速奔跑着,她身量不高,只顾着埋头,脚上绣花鞋踏在水里也浑不在意。   雨天的路湿滑,她步履踉跄,速度却没有慢下来。   一路从内宅到外院,终于在大门前追上了余初。   “小姐。”小桃两颊通红,胸膛剧烈起伏着,将怀里披风递了上去,眼神忐忑中带着讨好,“天凉,您带着。”   余初看着了一眼全干的披风,目光在半身湿透的小丫鬟身上停住了几秒,移开目光:“不用了,你先回去。”   这么大的雨,自己又是步行,一路走过去,披风也成雨帘了,带着太碍事儿了。   小桃脸上一僵,却是不敢再多说一句,抱着披风的手紧了紧:“是。”   余初对个十七八岁的丫头,跟看着高中生差不多,训过就算了,倒是没有别的心思。   她打开手中的伞:“晚上备一些饭菜,我今日早些回来。”   小桃脸上,终于露出一抹笑容。   “是。”   ***   整个长平城都被雨幕笼罩着,视野受雨水的阻隔,远远看去,哪里都是影影绰绰的一片。   街上的人影寥寥,为数不多的人,或打着伞,或穿着蓑衣,在街上急色匆匆的走着。   偶尔遇到一辆疾驰而过的马车,车轮压过的水面,水花四溅,隐隐有惊呼声响起。   余初走进茶馆时,裙摆已经湿透,刘海半湿的贴在额前,未施粉黛的脸上,还有落雨残留的水珠。   她抹了一把脸,茶馆内氤氲的茶香和暖意铺面而来,让她周身的寒气似乎都散了大半。   今日客人少,店里上座率不高,只有稀拉拉几桌人是坐着的。   说书先生一反常态的没有在说演义传奇,而是改为说俏皮话,引的座下的看客笑着应和,也不知道是说到了哪个段子,惹得台下的人一阵哈哈大笑。   气氛被烘托的融洽而热烈。   “姑娘,我刚还念叨着今儿个这么大雨,您还会不会来呢。”小二哥热情的迎了上来,他长着一张圆脸,脸上的笑容热情却不油腻,显得十分讨喜。   在他们这一行,有这么一句话,心善的是再世佛祖,散财的是活财神爷。   简称佛爷。   事儿少有钱打赏大方,余初刚好符合一切条件,所以她刚踏进门,小二哥其实已经战斗力全开。   余初不知道其中的弯弯绕绕,收起伞:“雨日无事,闲着也是闲着。”   小二哥笑着应和:“您说的是,这大雨天的,人多地儿也热闹些——”   “我昨天的位子……”   “空着,空着。”小二哥一抖毛巾,往肩上一拍,唱念,“雅座一位,您往里面请。”   余初也不急,慢悠悠的跟在小二哥身后走着,抬起头,视线落在雕梁上,斑驳的红漆染上的都是岁月的痕迹。   她看着店里的布置,似是无意间提起:“你们茶馆,开的有些年头了吧?”   “可不是,从老东家开茶铺算起,到现在的新东家,已经是第四代了。”   她算了算:“哟,那得有几十年了。”   “要不说是老子号呢——您小心脚下,开茶铺那会儿,老东家是支着摊在瓦市一个铜板一碗粗茶卖起的,后来生意越做越大,就盘了铺子,开了分号。”   “那一路也是筚路蓝缕——”   小二哥只认得几个字,对余初的形容词听不太懂,以为余初爱听这些,就挑了些有趣的:“说起来也是一段趣事,这铺子有一半是对面怡春院的,老东家几次找上门都不愿意卖,后来还是官家作保,才得以买下的……这一晃过去,都二十年过去,没料到怡春院先倒了。”   没有听见身后的脚步声,小二哥停下来,看向立在原地的余初:“姑娘?”   余初回过神来,视线从窗外收回来:“这雨,恐怕要下两三天了。”   小二哥想的却是店里的生意,叹了口气:“可不是么,您小心右边……”   ……   余初刚落座,就有女童上了一炉炭火来,摆在余初的桌底,还细心的将她的裙摆整理好,散成容易烤火的弧度。   三月初春,无论哪家店都不会常备火炉,她能有这待遇,显然这是小二哥看见她湿透的裙摆,做主给上的。   余初感慨古代服务业从业者素质,扔了一片银叶子给小二:“姑娘我承你的情,赏你的。”   “谢姑娘。”小二哥大大方方的接了,脸上笑的愈发讨喜,“姑娘今天点壶什么茶?”   “小二哥有什么推荐?”   “先来壶姜茶如何?”   “行,就给我上壶姜茶。”余初点头,“我今儿个还没来得及吃饭,这附近有什么好吃的吗?”   “隔壁曹记得驴肉火烧和张氏的卤肉面离得近,味道也不错。”   余初再扔出一片银叶子:“那麻烦小二哥儿遣人替我买一份驴肉火烧和卤肉面,剩下就算小二哥的幸苦费。”   小二喜笑颜开:“好勒,您等着。”   两片银叶子,抵得上他几个月的工钱。   余初给的小费足,小二将布巾往肩上一搭,从后厨提了个食盒,撑着伞一头扎进雨幕之中。   等他满脸雨水拎着食盒回来的时候,原先坐着那一尊“佛爷”的位置上,空荡荡的,没有任何人影。   只有上了没多久的姜茶,还冒着袅袅的热气。   **   茶馆后门。   余初撑着一把单薄的油纸伞,静静的立在一颗大树底下,雨水从一旁屋檐汇聚而下,稀里哗啦的冲刷着地面。   溅的余初半身裙子都湿透了。   她之前爬树踩点的时候,顺带着看见了周围几家店的布局,这家茶馆前店后厨,最后方,是储存茶叶的仓库。   按照汪小武的话,他应该是在这个位置捡到的瓶子,而按照小二哥的话,这个仓库,原先可能属于驻地。   所以,她原本打算,无论如何,她都要进去探一探,没料到会困在这里。   大雨越下越大,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余初看着眼前这堵高的有些反人类的围墙,心里默算着,即使不下雨,自己恐怕也不一定能够爬上去。   下这么大雨——   余初将手中的伞一扔,她先爬爬试试看好了。   助跑、起跳,两手没有挂上墙头,重重落回地上。   第一次,失败。   曲线助跑,踩墙借力,两只手倒是挂住墙头,却被湿漉漉的苔藓打滑了一手,失去摩擦力,整个人不住的下坠落,离空的双脚再次和地面越来越近。   第二次,失败。   第三次……   ……   五次后,余初坐在后门的台阶上,整个人如同落汤鸡一样,狼狈的她有些怀疑人生。   雨伞被风掀起,倒翻在雨水里,被噼里啪啦的雨,砸得东倒西歪。   也幸好这场大雨,后门小巷人影全无,她这么光明正大的在人后门各种蹦跶,闹出的动静,都被雨水给淹没了。   作为文职方向培养的自由人,余初的体能已经是远超于当初规定的平均值,可即使这样,也不不能和特种体能训练的一线人员相比。   先不说战斗力超群的鹰者,就是仅仅负责联络和消息收集的鸽者,在初期挑选的时候,单兵体术也是最基本的考校科目。   只有自由人,是因为体质特殊放水的。   余初对自己有自知之明,知道这堵墙,如果没有工具加持,今天是无论如何也进不去了。   她撩起湿漉漉的裙摆,如同拧毛巾一样,拧出一大堆水来,然后往身后的门一靠,单去抓绣花鞋,准备把鞋子里的沙土先倒出来。   罢了罢了,先回去再说,来日再——   “战”字还没有在脑子里浮现,余初只觉得后背一空,重心不稳,半仰着身体向后倒了出去。   突如其来的下坠感,让余初来不及反应过来。   后脑勺一疼,“碰——”的一声,砸在了身后的泥地里。   余初整个人躺在泥浆中,看着天上灰蒙蒙的乌云,几秒钟后,侧头吐出口中倒灌的雨水。   日,谁值的班。   居然不把门锁好。 第十五章   余初站在走廊下,拧着自己的衣服,挤出的水如同开了闸的水龙头,哗啦啦的倒了一地。   从她的角度,能一眼看见远处门口摆着把摇椅,一个耄耋老人身上盖着毯子睡在上面,闭着眼睛,胸口安稳起伏着。   睡得正香。   余初拧完裙摆,拧着仿佛从水里捞出来的绣花鞋,软布底,出水效果很好,拧完水鞋子已经半干了。   她重新套上鞋子。   茶馆老板可能心比较大,仓库重地,不仅后门大开,而且只有一个昏昏欲睡的老爷子守着,连自己这么大动静都没能吵醒。   她踩了稍稍试了试,确定老爷子跟周公老人家聊得正欢,一时半会估计是醒不来了,整个人都松懈了下来,对着这后院打量了起来。   这家茶馆不亏为老字号,就连个仓库,也装修的颇为文雅。   院子里几间屋子差不多大小,里面屯着的货物可能有所不同,所以为了区分,门外或挂有木牌,或挂着门匾。   江南绿、满江红、雪里白、百花宴……起的简单且朗朗上口,题字用的是柳体,但是字写的一般——   柳体?   之前没有在意,其实现在回想起来,茶馆前门挂的招牌,似乎用的也是柳体。   要是没有记错的话,这个世界的艺术文化圈,虽然华夏文明的轨迹有重叠,也有相似,但是更多的还是独立发展的。   所以,这边古代区历史上没有盛唐这一个朝代,也没有出现柳公权这个书法大家……自然就没有柳体这一说。   余初想起了怡春院那群人。   还有怡春院门前那幅不工整且俗不可耐的对联:赤橙黄绿青蓝紫,一枝红杏出墙来。   她意识到什么,走近一个屋子,伸手抓住写有“满江红”的木牌,将牌子翻了过来。   后面密密麻麻刻满了字母,小写,带有声调——汉语拼音。   音译如下:   “恭喜你,我的同僚,在你睿智英明的推断下,寻得线索一条。   下面,请允许我指引你正确的方向。   请左走三十步,右转,七十余步,见树右拐,行四十步。   您会得到下一步指引。”   传言,卢戈在入伍前是职业选手,曾经代表俱乐部和国家,参加过不少世界级的竞技游戏。   余初脸揉了揉太阳穴,这位大佬的二次元的画风——   颇具特色。   她跟着汉语拼音的提示,左走三十步,刚刚走到走廊尽头。   右转朝向院子,院内大雨倾盆,她的步伐很果断,一脚踏进雨幕里。   直走七十几步后,果然看见一颗桂花树,枝繁叶茂,落雨滴成帘。   余初右拐,直走四十步,停了下来。   ——这是一口水缸,直径约有一米有余,是古代人储水用的常见器皿。   深棕色,无盖,做工粗糙,釉面斑驳,就像是多年前,从哪个杂货铺直接拉来的,没有任何特色和特点。   或许是连日大雨的缘故,水缸里灌满了清水,从余初站着的位置往下看,一眼就能看见底部。   要说真的有什么特别的话,这口大水缸边缘刻浅褐色部分,有着一圈字母:JUMPDOWN(跳下去)   余初:“……”   她一路辛苦找到这,淋了半天雨,现在全身上下没一根毛是干的。   最后线索的终点,指向让她去跳一口清可见底的水缸。   很好。   余初抬头,脸被大雨冲刷的几乎睁不开眼睛,春雨的凉意顺着毛孔浸入神经。   她脑子越发清醒,视线盯着字母发呆了几秒,一抹脸上呼啦啦淌着的雨水。   转身就走。   这院子收拾的十分干净,满眼看去,都是些大树小树花花草草,连杂物和石块都难以见到。   她还是走到了后门前,弯腰将矮石墩子搬了起来,才算是找到了武器。   余初体型不大,力气却不小,一路扛着石墩子回到院子,又重新站回了那口水缸前。   没错,她要砸缸。   她将怀里的石墩子高举过头顶,正要一鼓作气往前投掷的时候。   身后传来一道颤抖而苍老的声音:“姑娘,你这是要做什么?”   余初整个人僵在原地,她艰难回过头看去。   只见原本睡在仓库前的老爷子,右手撑着把锈红色的油纸伞,左手握着拐杖,一副痛心疾首的看着她。   “我……看这处风景甚好,草木别致。”余初将石头啪的一声扔到了一旁,企图毁尸灭迹,“来逛逛。”   ***   余初差点翻了后墙,趁别人不注意偷溜进去,鬼鬼祟祟晃荡很久。   要说千里送只为砸一口水缸,这理由说起来,余初自己都不相信。   所以她只能咬死了自己是过来逛逛。   老爷子坐在椅子上,看着廊下一脸心虚的余落汤鸡,嗤笑一声:“我这小破院子,也值得你大雨天伞都不带,游园赏景?”   余初一本正经点头。   “那举石?”   “雨中赏景,一时间诗兴大发,行为难免有些孟浪。”   老爷子手一抖,茶点将手上的盖碗给打翻了,他伸手指着余初,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脸上的表情由错愕转为好笑,又由好笑转为哭笑不得,最后只能无奈的吐了口气:“你们还真是一类人。”   他起身从位子上站起,手握着拐杖,自顾自的朝着屋内走去。   片刻后,老爷子手拿着一只木盒走了出来,递给了余初:“他留下的,说是若是有一天他不在了,肯定会有同伴来找。”   “只要有人找到这里,把那口水缸砸了,就意味他的同伴到了,让我把东西转交给他。”   “这块地,当初跟你们卖的时候,没有收我一分钱,为的就是有朝一日我能帮得上忙。”   “这债一欠就是二十年,现在,我还清了。”   余初接过盒子,脸上并没有惊讶,她手抚摸着盒子上的国旗图腾。   “嗯,两清了。”   ***   余初在街上,花了点散钱,请面摊的伙计替自己找辆驴车来。   她自己有些不好意思进人家店里,耽误别人的生意,走到店门前不远的屋檐下,找了块半干的地坐着。   也不是不能步行回顾家别院,只是现在的她全身湿透,衣服半贴在身上,头发湿漉漉的顶在头上,泥浆粘的到处都是。   像是受到打击被疯了的女人,又像是被豪门赶出来的弃妇。   她抱紧了怀里的盒子。   这个样子走在街上,不仅不舒服,还很不安全。   余初抱着盒子,半埋着头,几乎要睡了过去。   突然觉得似乎风停了,扑面而来的雨丝,也因此消失的一干二净。   她意识到什么,睁开眼睛,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暗绣着竹子的靴子。   视线再往上,青色的长衫剪裁得当,长度恰好盖住半靴,墨绿色的腰带勒出了一条腰线,将来人原本就好的骨架,称的愈发浊世翩翩。   他手上撑着一把墨色的伞,半低着头看着她,带着书卷气的眉眼并没有显露惊讶或者厌恶。   余初扶着墙站起来:“顾公子?”   “余姑娘,你可还能自己走?”   余初下意识看向顾文澜的身后,那里果然停着一辆顾家的马车。   这些天,顾文澜都在忙着参加同学会。   每日早出晚归,却也没什么正事儿,一般就是对月吟诗,对花作画,然后聊聊科举命题和一些考试套路心得。   旨在混个脸熟。   余初在宋家待过几年,自然知道,这些即将科考的学子间的交流,基本上算是仕途关系网的一个基础和开端。   而且因为涉及的少,相对感情也比较纯粹。   现在出现在这,可能他结束同学会回去的路上,恰巧看见了自己。   还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大好青年。   余初松了一口气:“给公子添麻烦了。”   她今日折腾的够呛,又是爬又是摔,最后还在雨里泡了半天,下半身基本上冷的失去知觉了。   从店门口走到马车前还凑合,这爬马车——   余初看了一眼高度,感觉自己拿着东西爬车有些够呛,她抬起头对先上车的顾文澜求援:“顾公子,可否借手一用。”   顾文澜有些不解其意,但是不妨碍他理解字面的意思。   等他伸出了右手,余初松了一口气,撸起袖子,将手里的木盒递了上去。   就在盒子就要递到时,顾文澜像是看见什么,触电似的收回了手。   “你……”顾文澜对着余初你了半天,也没有说出第二个字,半张脸都红了。   余初:“……”   她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此时撸起了袖子,正光着两条白花花的手臂。   得。   这回顾大公子,估计要躲她十天半个月了。 第十六章   余初不是铁打的,在初春的凉雨里泡了一天,回去人就有些蔫了。   小桃原本做了一桌子菜等着她,看见她从泥浆里捞出的样子,一时也顾不上其他。   嘴里喊着老天,小姐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被人欺负了,报官了没有,少爷知道吗……   又恢复了几分之前咋咋呼呼的样子。   她嘴上絮絮叨叨,手脚却没有停歇,麻利的把余初身上的湿衣服给扒了,用干净的棉衣裹了,然后急急忙忙跑去后厨喊热水。   等余初从头到脚洗干净,被塞进暖呼呼的被子里时,已经是半个时辰后的事儿了。   她裹着被子坐在床上,塞了颗感冒药在嘴里,将碗里的姜汤一口闷,觉得身上才算是缓过劲来。   小桃挑了帘子,端了盆炭火进来,摆在余初的床前,用火钳子拨弄了烧的火红的炭:“刚刚大少爷好像来了,就站在院门口问了几句,又回去了。您说,这都进门了,怎么也不来看一眼。”   她家那位大少爷,这十天半个月,估计见着自己都得绕着走。   余初无意跟个丫鬟拉扯这些,笑着没有搭腔。   小桃学乖了不少,见余初不感兴趣,将火钳放在一边,起身换了个话题:“小姐,您晚饭还没用呢,我先端点过来给你垫垫底?”   余初摇了摇头,伸手一指桌子上点心匣子:“我刚吃过了,反倒是你,还没吃吧?如果忙完了就先下去吃饭。”   从她一大早落荒而逃开始,到傍晚淋成落汤鸡回来,一整天,连口干的都没有来得及吃上。   逮着什么就能吃什么,全然不挑食,看见点心,左一口,右一个,配上一壶热茶,吃了个大饱。   南方点心糯甜可口,小桃白日才装满一小匣子,见里面空空荡荡的,比对着余初平常的饭量,知道她基本上已经吃饱了。   于是不再劝,端着空碗福了福身子:“那奴婢就先下去了。”   等小桃关上门出去,脚步声消失在远处后,余初从被窝里扯出今日得到的盒子。   这是一只掌宽,两掌长的木盒,上面雕刻着国旗,反面倒扣过来看,能够看见Madeinchina的字样。   锁扣上,挂着一把廉价的三位数密码锁,纯黑色。   小商品批发市场,二十块钱就能定制到的盒子,本身没有什么特殊。   至于密码——   她当然是不知道的。   不过知道不知道,问题也不大。   余初爬下床,踩着布鞋从小桃做女红的筐子里找到剪子,抓了抓还算趁手,将盒子翻到锁的另一边合页的位置。   打开剪子,利用一   边当螺丝刀使,将合页上的螺丝一个个卸了下来,然后双手握住盒子两边,同时往两边使劲。   只听“咔嚓”一声,整个盒子当中拆解,露出里面装着的东西来。   比起逻辑推理,她更喜欢这种一步到位的暴力操作。   里面东西不多,一眼就能看清:一张地图,一把钥匙,一支关了机的录音笔。   余初走到房门前,将门反锁了,然后半蹲在地上,打开了录音笔。   宋戈温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当你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那说明我们已经不在了长平,或者,也可能不在这世界上了。   这几天古代区动荡的厉害——几个驻点连续失去消息。我们派出鸽者几次打探,除了去云锦的,没有一个回来。   我们也考虑过要不要遣散这里,先回撤到驻地,等局势明朗了,或者等风波过去了再回来。   只是——我们可能早就被盯上了。   不说这个了。   看见手边的地图了吗?上面红色标记的部分,是我们初代时在古代区建立的驻点,后来新驻点建立后,就一直当做备用驻点和仓库使用。   狡兔三窟。   虽然我们从来不想用上。   如果我们侥幸还活着,如果我们侥幸还自由的话,那我们可能会出现在这些地方。   PS:如果我们不在,请不要伤感,里面关于百年来的数据记录和观察日志耗费了几代人的心血,希望你能把它带回去。   我亲爱的战友。   不要相信你身边的人。”   余初听了几遍后,将里面的录音格式化,单手捂着额头,半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   再抬起头,她又成了之前的余初。   她打开地图,图上有三个标注的地点,京都,云锦,还有霖州。   离得最近的,是与长平隔江相望的,江北霖州。   霖州——   余初默记了一遍,起身走到炭火盆前,将地图扔了进去。   有火光燎起,从地图一角开始蔓延,迅速吞噬了整张纸。   灰烬在火光中浮浮沉沉,最后落进了一盆炭火之中。   余初把钥匙用红绳系上,挂在了脖子里,重新钻了被窝之中。   她今天想早点睡。   ***   次日,余初起的有些晚。   她昨日情绪有点崩,反锁了一夜的房门,把值夜的小丫鬟都赶去睡觉了。   她眼睛没有睁开,意识却在外面小声交谈中醒来。   所以头也没梳,脸也没洗,套了件衣服,就打开了房门。   门卫此时站着两拨人。   左边一波是她的小丫鬟,两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一人提着热水端着洗漱工具,另一个提着食盒,里面大概是她的早饭。   而右边一波,顾文青那熊孩子,一本正经的站在最前面,后面领着个背着药匣子的郎中,还有俩小厮在不远处站着。   余初顶着头乱糟糟的头发,半低着头看着顾文青,声音嘶哑:“小文青啊,你一大早干什么呢?”   顾文青板着脸:“看病。”   他义正言辞宣告完自己目的,压根没打算等余初回答,直接侧开身子让开路,对身后的郎中说:“大夫请。”   然后小手一指,对着俩丫鬟作出指示:“你们站在这,等余姑娘诊完脉,再进去。”   最后抬头看向余初:“姐姐,您往旁边站站。”   堵在门口的余初:“……”   她特别稀罕顾文青这副板着脸一本正经的样子,半弯下腰,双手一捞就将孩子给捞了起来。   顾文青有些窘迫,又有些欢喜,扭捏着闷闷的说:“我已经不是孩子了。”   余初掂了掂他的重量,边转身往屋子里走,边附和:“是是是。”   “我可以自己走。”   “好好好。”   ……   也不知道是不是余初的错觉,当她转身的时候,似乎看见了,不远处的院门外,似乎有一角鸦青色的袍子一闪而过。   大夫诊完脉后,觉得余初寒气入体,不过问题不大,吃几服药就好了。   余初知道中医受个人因素影响很大,医术的高低全凭郎中自己的经验。   药煎好后,余初打发走丫鬟,端着碗将药倒在了门前的桂花树下。   然后转过身,回头找到自己的药盒,捡了一粒感冒药,嘎巴嘎巴嚼了。   她这两天应该会一堆的事儿,现在可不能倒下。   ***   石头从小在茶馆当学徒,好不容易熬到独挡一面,能够跑堂接待客人,日子却还过得磕磕巴巴,捉襟见肘。   还记得,自己的娘曾经找人替他算过命。   说他幼年坎坷,扛过去后,就会一路平稳,等到路遇贵人,就会开始展露财运。   那位单独过来喝茶的姑娘,一共给了他三片银叶子,因为做工太精细,他转手卖出去时,卖出了五片银叶子的银价。   靠了这些,他原本一直僵着的亲事迅速定了下来,自己娘一直拖着的病,也找到郎中,抓好了药。   石头想着——   那位姑娘,想必就是他的贵人。   所以等他回老家定完亲,也只是匆匆住了一晚上,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换好衣服回到堂里。   那位姑娘果然还在之前那个临窗的位置上——   穿着一身藕白色的襦裙,长发被随意盘起,明明都是素衣木钗,却不知道比村里那些姑娘好看多少。   手里抓着块点心,正坐在椅子上发呆,也不知道是不是   招来了几只麻雀两只鸽子,肆无忌惮的踩在她的桌前,低头她手心里的食物。   他手上的毛巾一抖,往肩上一搭,一手提着热水,一手端着盘子,步伐又快又稳。   人还没走到位置前,他脸上却已经挂着笑。   余初回过神来,手边两只麻雀两只鸽子倒也不认生,继续低头踩在桌子上吃自己的。   她把手里的鸟食放在了窗台,转头看着小二:“小二哥?”   石头将盘子摆在了桌上,然后去给余初的茶壶续水:“这是我娘做的喜饼,拖姑娘的福,我昨日回去定了亲,今日便想着拿给姑娘尝尝,沾沾喜气。”   “恭喜恭喜。”   余初在腰间摸了摸,她自己基本上不带配饰,所以也没有什么好做贺礼的,想了想又摸了几片银叶子出来:“你看我今日什么也没带……”   “使不得使不得。”小二半退着几步,走到了余初够不到的位置,憨厚一笑,“我先下去了。”   余初看着小二哥离开的背影,将手里银叶子,又塞了回去。   她从桌子上拿了个喜饼咬了一口,甜度一般,口感干涩,不说现代的那些精致的甜品,就是跟顾家随意摆放的,却没法比。   古代区的白糖很值钱,这几个用的是白糖为料的喜饼,应该是为她一个人特意做的。   余初就着茶水吃了大半个,然后将剩下的小半个碾碎了,放在窗台,视线落在鸽子身上,轻声道:“你们多吃点,吃饱了好回家。”   一只鸽子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走上前用头亲昵的蹭了蹭她的手。   剩下的喜饼,则被她打包了,好一会儿一起带给某人。   ()  第十七章   午后初晴,空气凝结的潮意都带着春日的朝气。   街道两旁的摊位恢复了经营,行人熙熙攘攘,顾客往来不息。   余初买了根糖葫芦,边啃着边在街上晃荡,看了半场杂耍,听了一耳朵江湖卖艺。   穿过热闹的街市,来到长平街上离她最近的牙行。   牙行门脸不大,装修的很舒服,像是把中等家庭的客厅直接搬了进来。   中间是小圆桌和矮凳,靠墙的是两排会客大木椅,两两为一组,中间隔一个茶几。   其中的几把椅子正好坐着顾客,牙郎则站在一旁,一边倒茶,一边弯着腰细心的像是介绍什么。   这服务理念,很超前——   余初刚感慨完,一个三十出头的少妇迎上前来,身形微胖丰满。   她穿着素净的蓝色长裙,头发用同颜色的布包起,着装看起来干净利索,笑起来却如沐春风。   将余初引入坐后,给余初倒了一碗茶:“姑娘,你是雇人呢,还是租房子? ”   “我想雇车。”   这个古代中介十分的专业,听说余初要去霖州后,给了余初两种方案。   从长平到霖州,一江之隔。   不过一个在上游,一个在中游,走陆路的话,需要七天左右。   走陆路转水路的话,不到三天就够了。   余初选择了后者。   “最快什么时候能走?”   “姑娘稍等下。”少妇走回柜台,跟伙计低声询问着什么,不一会儿手里拿着本册子过来。   “马车要走的话,什么时候都方便。”她将册子翻到其中一页,“不过去霖州的船的话,从渝阳码头走,最近一趟是后天下午,我们长平这边的马车,早上走刚好。”   后天——   余初估算着时间还算可以:“那行,就定后天的。”   付了船票和马车的定金,签了契书,余初跟牙行约定两日后出发。   结完账,余初将契书卷起来放进袖子里:“还有件事儿,我还想雇个人。”   少妇将手里的账册递给一旁的伙计。   “您说。”   ***   余初提着满手吃的、穿的和用的,推开了一级保护动物家的大门。   虽然是白天,但是堂前的采光不够,推门而入时,里面是昏暗的一片。   加上刚下过暴雨,里面阴冷而潮湿,隐隐的还有有点霉味。   这个环境,的确不太适合养病——   她刚升起的念头,在推开房间门后,就彻底消散了。   房子里窗户大开着,有落落的阳光照射入,年轻男子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只着一身白色中衣,长发被木簪随意挽起,有发丝散落,刚好垂在他的锁骨之上。   他手里拿着一本书,视线却看向的窗外,明明连表情都是随意的,却愣是将一身素衣穿出了——   余初在脑子里寻找了几个词,也形容不了这种高雅气质微妙装逼 无形端着 好人家出生等词汇杂糅起来的感觉。   不过两日不见,这位保护动物的气色倒是好了不少。   余初见他看了过来,咧开嘴:“楚先生。”   楚小哥看着余初的笑容:“之前你走后,我才记起,忘了跟你道谢。”   余初愣了下,语气真诚:“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先生不用放在心上——”   先不说基地规定,保护古人,人人有责,救助古代区艺术家原本就是他们的义务和责任。   就单单说她之前的举止,不是捆绑,就是扒裤子……   咳,实在算不上一个合格的救助人员。   楚小哥并没有纠结在是否应该道谢上,他将视线落在余初的脸上:“你今日看着,脸色不大好。”   “是吗?”余初摸了摸自己的脸,“前日里淋了雨,可能是有些风寒,郎中给我开了药,说吃上两天就无碍了。”   她扫了一眼之前留下的食物,除了一个馒头外,基本上已经吃的差不多了。   于是放下手中的东西,从里面翻出之前小二哥给的喜饼,打开油纸包,放在了楚小哥的手边:“你先吃点垫垫肚子,我先收拾下屋子,然后去做饭烧水。”   楚小哥看着喜饼,突然沉默了,手指抓着书的脊背,微微收紧。   等余初将桌上和地上收拾的差不多的时候,他才伸出手,拿起一个喜饼,看着上面的囍字,半敛着眸:“余姑娘,你是要打算成婚了?”   “成……”余初收拾完桌子,用废纸将所有的垃圾团成一团,随口道,“先生误会了,这喜饼是茶馆店小二给我的,说是他昨日回去定的亲,今日特地带了一盘给我尝尝,想让我也一同沾沾喜气。”   她端着垃圾和脸盆往外走,末了还不忘补了一句:“这喜饼是吃多了不好刻化,你尝几口填填肚子就行了。”   等余初走出屋子,某人看着喜饼,眼底的神色如同翻腾暗流,慢慢隐藏于清冽的湖面之下,他将喜饼递到嘴边,咬了一口。   味道不错。   这日吃过饭换药,余初老神在在,没有再扒人家裤子。   她用剪刀铰了楚小哥的裤腿,清洗着上面的血迹:“来的时候,我给你买了几套成衣,我也看不好大小,就让老板的儿子替你试了试。”   “他身量没有你高,肩膀也没有你宽,腰也没有你细,我凭自己估算着,才算是挑出来了,不一定合身,你先凑合着穿,以后能出门了再自己买。   楚小哥:“嗯。”   “我去牙行给你雇了一个人,付了一个月的工钱还有些生活费,以后他会负责给你做饭洗衣服,还有其他生活上的一些事。”   “一些注意事项,我给你写在纸上了,一会儿留给你。这十天内,你自己要多注意伤口。”   ……   等余初事无巨细的絮叨完,楚小哥已经猜到了什么,他半低着头看着半跪在他身前换药的人:   “你要走?”   “嗯。”   “哪一日?”   “后天吧。”   “去哪?”   这一次,余初没有回答。   **   比起楚小哥那,顾家兄弟那反而好告别一些。   顾家大门大户,家里奴仆成群,整天不愁吃不愁穿的,少自己一个蹭饭的,对他们的生活,基本没有什么影响。   她来时挟恩入住,去时正好两不相欠。   于是既不需要酝酿什么,也不需要准备什么,余初在晚饭前,在大门处堵住了刚开完同学会回来的顾文澜。   顾文澜脸看见半蹲在地上数蚂蚁打发时间的余初,表情有些许不自然:“余姑娘。”   余初扔掉手上的树枝,看了一眼街上人来人往,觉得这个场合似乎有些太过随意,建议道:“边走边聊?”   顾文澜颔首:“好。”   两人顺着大门往里走,丫鬟小厮们很贴心的拉开了一些距离,给两人留下了足够正常聊天的独处空间。   余初开门见山:“我是来道别的,这些日子,还多谢顾公子的收留和照应。”   “何须谢我,这是我允诺封先生的。”顾文澜脚步一顿,看向身边人,神情有些纠结,“况且,我也没有做什么。”   “噗。”   余初觉得自己跟顾文澜还真有点像,楚小哥跟她道谢的时候,她一直说不用不用,现在她道谢了,轮到顾文澜说不用不用了。   她把楚小哥当成自己的义务,顾文澜则把她当成义务了。   “你可以多住几日,就当是陪陪文青,我没有见过他这么喜欢一个外人。”   顾文澜的感情牌,显然也没什么用处。   余初摇头:“我已经定好后天的马车,一大早就要出发,那会儿可能来不及和公子告辞。”   顾文澜知道余初的性格,果断且坚决,他半垂着眼帘,视线落在了自己的玉佩上。   “那就预祝姑娘,一路顺风。”   ***   两日后,天还未亮透。   车把式将马车停在了牙行门前,自己歪在车厢前,点了一斗旱烟,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   一锅烟叶没有抽完,牙行的门板就传来“碰碰”的震动声音,车把式低头抽了一口烟,心里默默倒数三个数,大门应声而开。   他的一口烟雾,恰巧从口里吐出来。   老板娘揉了揉朦胧的睡眼,打了个哈欠看向门外:“老杨头,你这么在这?”   老杨头将烟斗倒过来,在车架上“咚咚咚”敲了三下,露出一口黑牙:“不是有东家要去渝阳县的码头吗?我赶着早点来,不能耽误东家的事儿。”   “二牛昨天没有告诉你啊?”   “什么?”   “那可能是他回去晚了,把这事儿忘记了。雇车那姑娘是顾家的,昨夜顾家就派人传话来,说姑娘不走了。”   老杨头急的跳下了车:“那付过的钱?”   “人家顾家什么门第,漕运十八水道,那一道不经过他们顾家?还在乎你这点车钱?人说了——姑娘不走了,钱你留着。”   老杨头顿时喜笑颜开。   “那敢情好,那敢情好。” 第十八章   “明天南方的降雨将会减少,未来三到五天,会出现晴朗天气,温度也会有所回升……”   天气预报的声音戛然而止。   封肃吃着泡面的手一顿,半抬起头来,对上了一张冷若冰霜的女人脸。   来人今日穿着一件红蓝格子的衬衫,白皙的皮肤上都是倦色,眉间下意识蹙着,头发乱七八糟的扎着……   也不知道多少天没有好好睡觉了。   封肃低下头,端起泡面碗,喝了一口汤:“你今天不在前面督战,怎么有时间跑我这来了。”   藤晓走到封肃的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今日区卫在边界发现了长平驻点的鸽子,是她来信了,说长平城驻点的工作人员,全员失踪了。”   封肃点了点头,用叉子将泡面里的卤蛋戳成两半:“我听说了。”   “她信里说,还会在长平待上几日,我们讨论后想给她回信。”将手中的信封压在桌上,推到了封肃手边,“这是回信内容,你看一下。”   封肃放下勺子,抽出桌上的湿巾擦了擦手,然后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纸来。   他抖了抖信纸,信的内容很简单:   进霖州,入云锦,上京都,再探。   “藤大领导,你来求我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封肃脸色冷了下来:“出发前,我们说好的,余初只要探完长平驻点后,就让她回来。”   藤晓料定了封肃会发飙:“封肃,你听我说——”   封肃一向不耐烦听他们口中的空话套话,双手抓住信纸,对半一撕,再对半再撕……直到正封信碎成一把纸片,才扔进一旁的垃圾桶里。   他语气里已经有了怒意:“听不听你说,结果都一样,她是我的人,我不同意。”   藤晓原本以为,封肃好歹是一线退役的,对大局向来把控的好,这一次他生气归生气,但是终究是明白事理的。   却没料到,他的态度,会如此的抵触,居然只是开了个头,就被堵死了。   她沉默了一会儿:“发出去了。”   封肃侧过头:“什么?”   “信已经发出去了。”   封肃突然站了起来,身后的椅子以为巨大的惯性,“哐当”一声砸在了地上了。   他嗤笑:“那你惺惺作态,跑我这商量个什么?”   藤晓不知道这事儿怎么跟封肃解释:“我……”   他们,确实是没有办法了。   封肃显然也不想听她的解释:“让她孤身一人,在局势不明朗的时候,进入腹地打探消息。你们是不是还不死心,巴不得她现在就去死?”   “封肃!这是指挥部的决定。”藤晓冷冷的看着有些失去理智的封肃,“请注意你的用词和态度。”   “好好好——”封肃在原地来回走了几次,脸上的嘲讽越来越浓。   终于,他伸出手,将面前整张桌子都掀飞了过去,他脸上怒火冲天,眼底却冷如寒冰。   “藤晓,你记住了,这一次,你们欠余初的。”   藤晓张了张,终究再开口。   两人不欢而散。   等藤晓离开了很久,周寅才小心翼翼的探进屋子半个脑袋,打量着办公室的情况。   刚刚封肃的暴怒声音,隔着两层楼他都听见了,还以为以封总的脾气,此时应该怒不可遏,眼里冷刀子直瞟。   却没料到,他此时正弯着腰,正在办公室的零食箱子里翻找着什么。   封肃似是后背长了眼睛,语气意外的平和:“小周啊。”   “封……封总。”   “白胡椒味的泡面,你放哪了?”   周寅走进屋子,低头看了一眼地上翻着的办公桌,还有不远处一盒打翻的泡面,没有从突变的画风里反应过来,本能接到:“白胡椒味的应该没有了,不过新出的藤椒味味道不错,您要不尝尝?”   “那就尝尝这个——”封肃从零食箱里提溜出一盒藤椒味的泡面,“你去替我烧壶热水,然后回来把办公室给收拾了。”   “好的。”   这完全是准备再吃夜宵的节奏。   周寅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封总,您不生气啦?”   “跟张死人脸生什么气。”封肃懒洋洋的坐回沙发上,“她过完河就拆桥,我搭个梯子还不行吗”   周寅:“啊?”   他好像越来越跟不上自家领导的节奏了。   ***   余初蹲在地板上画圈圈。   小桃站在一旁,弯着腰,觉得她已经蹲了小半个时辰了,这么继续蹲下去也不是一回事儿。   于是劝到:“小姐,您要不躺一会儿?”   余初摆了摆手,她都躺几天了。   “那就坐一会儿?”   余初摇了摇头:“晕。”   她没料到,几年没坐船,这一次居然晕船了。   先是七荤八素的吐,后来吐习惯了,就开始手脚无力,心口恶心。   只有蹲在墙角,才会觉得自己不是海上来回摇晃一棵浮木,稍稍好过些。   照理说,一个人的体质改变不会那么大,余初想来想去,看向小桃:“你们家公子,给我吃的什么药?”   放在白米粥里,她这么挑的口都没有尝出来,还能连睡几日没有什么副作用——   肃美人和医院的关系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差嘛。   小桃脸一僵,眼底又急又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呐呐开口:“奴婢不晓得,不过大少爷说,只是昏睡几日,并不会产生大碍。”   余初凉凉的看了她一眼:“你家大少爷要是在早餐里给我下砒丨霜,你也端给我吃?”   小桃脸一白,“扑通”一声就跪了:“大少爷……大少爷他不是这样的人。”   她咬了咬牙:“再说这药,奴婢给小姐之前,先自己尝了。”   怪不得那两天,小桃不见踪影。   余初有气无力,伸出戳了戳小桃的脑门:“你是不是傻。”   连最后一个能生气的人都没有了,她有些不是滋味。   “小姐突然要离开,是不是跟大少爷有什么误会?”小桃不敢躲,只能等余初戳完了,才捂着额头小心翼翼问道,“要不我把大少爷叫来,小姐和少爷好好谈谈?说不定误会就解开了呢。”   余初想起顾文澜的行事作风,笑了笑:“你家公子,躲我还来不及呢。”   他那种古板又坦荡的君子脑回路,就是多看了自己一眼,也会觉得是他的问题,必定会反思抄书,读几本圣贤书忏悔。   然后躲她个十天半个月。   这次下药绑人这么惊世骇俗的事儿都干了,要是她撒泼打滚闹一次,再说几句诛心的话。   顾文澜那小子,估计能躲自己半辈子。   小桃一时也说不出话来,她的确是去找过几次顾文澜,但是还没到对方的船舱,就被小厮和丫鬟给堵住了。   问了几句话后,又打发了她回来。   细想一下,似乎从上了船,她的确是没有再见过大少爷了。   “小姐——”小桃干巴巴安抚道,“等到了云锦,回到府上,一切都会好的。”   ***   余初这一回没有猜对,顾文澜在船靠岸前,来到了她的门前。   那时,她正因为晕船,靠在凳子上昏昏欲睡。   顾文澜隔着房门:“余姑娘。”   余初醒了过来,一股恶心从胸腔涌了出来,她捂着嘴,半天没有缓过来。   门外的顾文澜听见响动,却没有听见余初的声音,以为她正生气,眼神暗了暗。   “得罪了。”   他预告完,房门就被两个五大三粗的粗使婆子撞开了。   然后在余初震惊目光下,用布将她的嘴给堵住了,然后用麻绳将她的双手双腿都仔细绑起,末了用麻袋一套。   她长得不大只,体重刚刚过百,干惯粗活的粗使婆子,连两个人抬着都不需要。   直接将余初拎上肩膀,头朝地,如同扛一个沙包一样,将人直接抗走了。   余初眼前一片漆黑,觉得血液都往大脑冲,原本就晕的脑子更懵逼了。   胃里瞬间翻江倒海。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   她脑子里记仇的小本本,自动开始写起封肃的名字。   肃美人!   呵呵。   她要诅咒他吃泡面没有调料。   顾文澜抱着自家的幼弟,看着粗使婆子扛着麻袋,消失在船头。   江边的风很大,在耳畔呼啸而过,却依旧盖不住脑子里不断回响的声音。   ——那个雌雄莫辩的男人笑着跟他说的话:   “余初,你也认识,在界市上追着你要矿泉水那姑娘。她生活节俭,工作努力,每个月都攒下大半工资,就是为了以后出去,能开一家小店。现在为救你弟弟,她把大部分积蓄都搭给医院了,也把不想面对的人情,又面对了一遍。”   “我说这么些,不是要你对她感恩涕零,而是无论做了多少,她自己不说,总会有些人可以心安理得当做不知道。”   “现在我可以放你出去,作为条件,你要看护好她。”   “她若是只在长平打晃,就不要搭理她。只要出了长平——”   男人低头一笑:   “不论是下药也好,还是直接打晕拖回家也好,你都要把人看住了。” 第十九章   顾府很大,从窗口看去,是层层叠叠的屋檐,和郁郁葱葱的花草树木。   院子清幽,建筑雕工精美,假山布置的恰到好处,种着荷花的池子,引的是活水。   这样的院子,没有个三代,是积累不出来的。   余初一直没有问过顾文澜,现在看起来,应该比她之前认为的出身更好。   可能是对自己爬墙能力心有余悸,顾文澜那小子,居然派人把窗都用木条订了起来,大门外更是三班倒有人值守。   生怕她一个转身就爬墙跑了   其实余初觉得顾文澜想得太多了。   顾家这种高门大户,院子都是几进的,每道院门都需要刷脸或者出入证明才能进出,可谓关卡重重。   加上那高六七米的围墙——   就是肃美人那种身手,要是被关在这么一个地方,没有了工具的协助,估计也出不去。   她收回视线,将手里拿着馒的头掰开一小块,用指尖碾碎了,撒到花台上的鱼缸里。   两只小鱼相互追逐着,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这一方小小的鱼缸有什么束缚。   她喂完金鱼,架子上的毛巾擦了擦手,从怀里掏出怀表。   中午十一点。   这个点——   顾家俩兄弟,该找自己吃饭了。   来到顾家几天了,这两位无论风雨,都会来她这儿,摆上一顿中饭。   果然,等余初回到内室,换了一身稍微正式的衣服,将散着头发打了个麻花辫,软底的素面睡鞋还没换成绣花鞋——   门外就传来了守卫恭敬的声音:“大少爷。”   “开门。”   “是。”   房门在咿呀声中打开,余初透过内室半打着的帘子,看见外室有两个丫鬟提着食盒并肩而入。   顾文澜牵着弟弟跟在后面,他看见余初,抿着唇,后背绷的有些紧。   这俩兄弟今日都穿着宝蓝色的长袍,藏蓝色的靴子,加上坠在腰上的同款玉佩——古代版的兄弟装。   顾文青年纪小,并不知道两人之前的种种,看见余初,小脸瞬间挂起了笑容,挣脱开自家兄长的手,晃动着小胳膊,迈着小短腿噔噔蹬朝着余初跑来。   顾文澜皱眉:“文青!”   兄长的声音让顾文青停了下来,他似是想起什么,收起了脸上的笑,一本正经的板起脸,双手环成一个圈在自己的面前交叠。   冲着余初行了个礼,奶声奶气道:“余姐姐,今日可好。”   余初乐了。   她走上前几步,半蹲下,将孩子抱起,往客厅走:“小文青,先生教你礼仪了?”   顾文青有些不自然,手抓着余初的袖子:“先生说,君子要有礼有度,进退皆宜——”   标准的古代贵族教育。   对小文青而言,是最适合也是最有利的教育。   余初将伸手摸了摸他的小脑袋:“那好好跟先生学。”   一旁的顾文澜听到,看了过来,眼中略带讶异。   他原本认为以余初的出身,以她的性子,必定是最讨厌束缚,最厌恶礼教。   没想到,她能对幼小的文青,作出这番规劝的话。   丫鬟们的动作很快,中午四菜一汤两个甜点,没有什么山珍海味,都是寻常食材,却做得精致无比。   三个人分坐三方。   顾家肯定有食不言这种规矩,就连处于最好动年纪的顾文青,一顿饭下来,也没有开口说上一句话。   直到饭后漱口后,丫鬟端了茶上来,顾文青才低头小小的吐了一口气,伸手抓了抓自己手臂,挪了挪小屁股。   顾文澜看着自家弟弟,表情软了下来,再对上余初,语气也是一团和气。   “这几日,我在书房收拾了一些杂书,明日就给你送来。”   “现在的丫鬟你要是使得不顺手,直接跟门卫说,打发出去,再换一个。”   “小桃是长平别院的,规矩松散,还需□□一些日子才能给你送来。”   “过几天就是祖母的大寿,可能会闹腾一些,你若是有兴致,我叫人来给你唱一折。”   ……   无论顾文澜说什么,余初都没有开口,只是静静的看着他,没有说话。   她的眼神太过清冽和干净,让心中有愧的顾文澜端起茶,半垂下眸子,避开了余初的视线。   细想起来,几日了。   自己为什么绑她,为什么带她回顾府,为什么锁她……   这样的问题,她似乎从来没有开口问过。   ***   即使锁在屋子里,余初还是能感觉出府里越来越喜庆。   院子里丫鬟换了新的头花,小厮换了新靴子,就连她身边伺候的小丫头银杏,也喜滋滋的找来了红色的灯笼,在屋外指挥着护卫,在门前挂上。   余初坐在窗前,托着下巴凑热闹:“高一点,高一点——”   “歪了歪了——”   护卫爬着梯子,视线正盯着灯笼,一时也没有分辨是谁在说话,跟着声音操作。   一会儿伸长了手,一会儿侧着腰,把原本已经扶正的灯笼挂的东倒西歪。   还是银杏先反应过来,看着窗户的方向,透过木条正好看见屋内人懒得跟没骨头似的样子,笑了起来:“小姐,您又拿奴婢们寻开心了,老太太的生辰马上就到了,再拖下去,可就剩咱们院没有挂起来了。”   余初有些犯春困,打了个哈欠:“一来我又不参加寿宴,二来你家老太太也不认识我,这里挂不挂,挂的正不正,不打紧。”   银杏脸色一白:“小姐——”   她正想安慰自家这位新主子几句,比如少爷事无巨细,给的吃穿用度,无一不是府里最好的。   又比如少爷终日忙的不可开交,却还日日都过来陪着用饭,可见心里是有这位新主子的。   再比如,这一次没能参加寿宴,是因为名分没到,赶明给了名分,类似的宴会有的是机会参加。   ……   她酝酿了七八种说辞,到底一句都没有用上,那位刚刚还捣乱着的新主子,压根没有把这事儿放在眼里,转头就趴在窗前的桌子上,倒头睡过去了。   这位姑奶奶——倒是心大的很。   银杏侧过头,对着搬梯子的门卫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指了指余初:“小声点,小姐睡了。”   护卫点点头,放缓了动作,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一点点的矫正灯笼的位置。   只是他们管得了自己,却管不了别人。   院门外,一道桃红色的身影款款而来。   她穿着的衣服虽然并不花哨,料子却十分不错,袖口和领口都绣着兰草的花样。   头上插着一支素银双碟簪子,耳坠一副梅花样式银耳环,脚上的绣花鞋虽然有点泛旧,但是做工却是极好的。   这人银杏认识,是夫人身边的一个大丫鬟,叫夏兰,从小被夫人当成大少爷通房丫鬟养。   前两年的时候,她们这群小丫鬟都还以为,夏兰以后会被抬做姨娘。   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到现在,大少爷似乎没有收人的意思。   银杏发现来人走近时,想要阻止却已经来不及了。   夏兰扫了一眼门外的三人,笑道:“哟,你们这还没挂上呢。”   银杏连忙往前走了几步,压低了声音:“夏兰姐姐,您怎么来了?”   夏兰视线在周围打量着,像是在寻找什么:“我替夫人瞧瞧,看看各院是不是都收拾妥当了。”   银杏微微侧过半步,挡住了夏兰的视线,赔笑:“夏兰姐姐,您看,我们这灯笼马上也挂好了。”   夏兰伸出手,用了巧劲推开银杏:“这挂没挂好,我得自己看看。”   她刚走几步,停了下来,视线看向被钉死的窗户上,正好对上了窗户里,睡眼朦胧抬起头来的余初。   余初被吵醒后,睁开眼看见的就是一个长得不错的陌生妹子,这阖府上下,她认识的不过寥寥几个人,这冒出个她不认识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她从椅子站了起来,正打算回床上午睡,刚扭头,就听见那陌生妹子出声道:“余姑娘,你可能不了解,我们顾家最重礼节,孝字为先。”   “大少爷连着几日中午都推掉了家宴来到小院,夫人已经心生不满。”   “望你束缚好自己,也当好好规劝少爷。”   “这样,你以后在顾家,才会有一席之地。”   误入宅斗剧本的余初:“????”   她回过头,语气里满是八卦:“这位姑娘,你是不是想嫁给顾文澜?”   一直板着脸,义正言辞“指教”余初的大丫鬟,脸色一变,有血色从脖子上涌,直接红了大半张脸:“你——”   “我看好你哦。”   余初似乎觉得自己刚睡醒,语气轻飘飘的,少了点真诚。   于是伸出右手虚握,做了一个加油的姿势。   “噗”   银杏看着夏兰目瞪口呆满脸通红的样子,立刻转面向着柱子,半低着头,捂着自己的嘴。   笑的肩膀乱颤。 第二十章   顾家老太太的大寿,阖府上下忙的脚不沾地。   天色将黑未黑,大红色的灯笼已经点了起来,整个顾府都罩在一片喜庆的颜色之下。   从窗子往外看去,小院大门正开着,能看见一波波的人从自己眼前路过。   他们或抱着盆栽椅子,或拿着菜品酒器,还有的三五成群,合抱一个大鼎,合抬一个架子……都是急色匆匆,连一个空的眼神都来不及给旁人。   只有她这小院子里的人,一个丫鬟一个粗使婆子,两个护卫外加一个她。   五个人,闲的长草。   银杏正坐在门前,面前摆着一个针线篓,一手拿着鞋垫,一手拿着针,半低着头纳鞋底:“小姐啊,你是哪里人呀。”   余初:“南方人。”   “听说江南四季如春,是不是冬天还有花开呀。”   “你听谁说的,江南冬天又潮又冷,早起的时候,屋内的水都结冰了,有时候躲在被子里,一天不想起床。”   银杏挑了一针:“那人不是要冻坏了么。”   余初:“可不是,我小时候,长辈们总觉得我冻傻了。”   刚上小学时,余初觉得上学没什么意思,每天到了学校,不是昏昏欲睡,就是倒头就睡。   那时候还没有流行使用召唤家长这一大招,班主任跟余初说了几次后,觉得她可能年纪小也说不明白,以为她是身体不舒服,就送到了校医那。   可能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校医水平一般。   对她随随便便检查了一遍,觉得她没有感冒也没有发烧,甚至连积食拉肚子都没有,开了个板蓝根就要把师生俩送回去。   班主任是个尽职的年轻姑娘:“没生病的话,那她怎么从早到晚都在睡觉。”   校医:“可能冻傻了吧。”   余爹说,他当时都吓坏了,买了个又厚又保暖的大军帽,把小余初的脑袋跟罩了起来,一个冬天都不敢给她拿下来。   一家人战战兢兢的,直到期末考试成绩出来,才放心下来。   后来,她可能是被余爹念念叨叨烦了,也可能是被帽子戴出阴影来的,学习成绩一骑绝尘,将其他人远远抛在了后面。   其实让她再来一回的话,她会选择按部就班的,一步步的走到大学。   银杏被余初逗得乐不可支:“小姐,你又逗奴婢,人怎么会冻傻呢。”   余初回过神来,嘴上随意闲扯:“冻傻算什么,还有冻成狗的呢。”   “啊?”   “话说,有这么一只来自北方的狼,在南方冻成了狗。”   “哈哈哈——”   顾文澜还没跨进大门,就听见了院子内的笑声,他在院门外停下驻足。   女子懒洋洋的半靠在窗台上,随口逗弄着丫鬟,看着没有任何怨怼和愤恨。   外院的派系、利益、还有各种掩饰不住的不甘和急功近利,似乎都被这一道门给隔绝了。   顾文澜将眼底的神色敛起,推开了院门。   余初收起逗弄小丫鬟的表情,抬头看了一眼今日暗红色长袍的顾大少爷,心底暗赞一声。   顾家有公子,如玉端方。   她看人从来坦坦荡荡,眼底的欣赏和惊艳直白不掩饰,看的顾文澜的后背绷的更紧了。   顾文澜抿着唇,站在余初面前,沉默了几秒钟才开口:“余姑娘,今日顾某祖母生辰,宴席上应是热闹非凡,你要不要随我一同,出去看看?”   余初有些奇怪的看向顾文澜,这种日子,带自己出席什么个意思?   她下意识拒绝:“我还是在这自在。   顾文澜有些怅然:“今日找到戏班子不错,我让吉祥找个人给你唱上一折?”   “行啊。”   **   自家大少爷,在老太太的寿宴上,还惦记着要给余姑娘单独送人唱戏。   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其实也不小。   传出去,对大少爷的名声不好。   这事儿大少爷自己或许不在乎,但是他作为下人,不能不考虑到。   所以目送顾文澜走远后,吉祥绕了个小道,从最偏僻的地方穿过,去找戏班子。   他半低着头,一路靠着阴影的地方略过,步伐快而安静,即使是最熟悉的人对面撞上,一时间可能也没有认出来他是谁。   即使饶了路,走到戏班后台,天色也不算太晚。   后台此时正是最忙的时候,化妆的浓重油彩的戏子,搬着道具的杂役,吊着嗓子拉筋的武行,气急败坏随口骂人找东西的红角……各种人影在这小小的一方之地重叠,所有的颜色都在烛光下晕染开,杂乱而无序。   吉祥找了半圈,没有找到戏班的班主。   他走到帘子前,打了半寸帘子,透过窄窄的缝隙往外看去,此时院子里的宴席应该摆上了,夫人门正拿着戏贴子,商量着点哪一出戏。   过了一会儿,有个长相俊秀的小童,一路从前台跑进来,嘴上一遍遍大喊着戏目:“恋花韵,孙寿连绵,团圆余庆。”   “恋花韵,孙寿连绵,团圆余庆。”   “恋花韵,孙寿连绵,团圆余庆。”   ……   他一路大喊着,所经之处,有人叹息扔首饰,有人兴高采烈的跑去找衣服。   一个中年男子打着帘子里走了进来,重重的拍了拍手,声音洪亮如钟:“第一场,恋花韵,小金莲、孟春你们俩挑梁,肖叔、烟婆您二老压场子,都给我上心点,今日要是谁砸了我余庆班的牌子,我回去就砸了谁的骨头!”   “快快快,加快手脚!”   “小金莲,你这套头面不行,去拿开春定制的那套!”   又是一片兵荒马乱。   吉祥一直等到第一场戏开唱了,才走到发号施令的中年男子身边,微眯着眸子:“班主,可否进一步说话?”   戏班子走南闯北,自然知道宰相门前七品官,一些老爷公子的心腹仆人,就是在外面,也会被人称一声爷。   而且他们这一行——   最忌讳得罪小人。   班主单从吉祥衣着打扮和气度上,已经有了判断,他脸上挂了一个笑:“不知道这位小哥,有何吩咐?”   吉祥靠在班主身边,压低了嗓子:“我们这有位姑娘参加不了寿宴,主子的想让姑娘也一同热闹热闹,就遣我来跟班主要个人,去姑娘屋子里唱上一折,不拘唱什么,喜庆热闹就成。”   这话说的漂亮——   不过班主心里明白,这么偷偷摸摸遣人来提个人去唱戏的,既没有要求戏也没有要求人。   多半是哪个少爷,想逗某个上不了席面的枕边人开心的。   班主嘴上说:“小哥稍等,我去看看谁得空。”   心里却想着,他这手上还有三台大戏压着,手里的能亮相的都上台了,剩下几个不是打杂的就是半吊子。   这要是给顾家大小姐夫人单独唱戏也就算了,他抽个小角过去,也不是不行,不过现在这种情况,他也懒得花心思。   走到角落的位置,低声询问了几个人。   都是人精,几句就了解到是个没有什么油水的差事,还不如台上跑跑龙套,到时候分点赏钱。   这个摆头说今天嗓子不舒服,那个道腰伤还没好,拒绝的有板有眼。   班主脸上不好看,正想随意指一个,余光一顿,落在了角落里。   此时,在堆满杂物的箱子前,正坐着一个画好了妆面的花旦,他半侧着头,视线透过帘子看向外面,只露出个侧脸。   眉眼甚至比女旦小金莲都精致三分,可是长得好远远比不上他身上的气质好。   即使穿着龙套的丫鬟服,屈膝坐在地上,也比小金莲穿着凤冠霞帔端庄亮相更像大小姐。   这个扮相——   即使不会唱戏,就站在台上走个过场,也会不少贵人捧的。   班主开始反省自己最近对新人太不上心了,老七跟他说过几次,说这一批有几个好苗子。   他因为筹备顾家寿宴,忙的两个月连轴排戏,居然漏了这么一个苗子。   不过今日,龙套不演也罢。   想到这,他冲着地上的人说:“你,叫什么名字?”   地上坐着的男旦站了起来,似是有些无措,越发显得楚楚动人:“楚——楚——”   “楚楚?”班主点点头,看着他身段扮相,越看越满意,眼底的笑意也越来越浓,“这花名倒是适合你。”   “随意取的。”   班主视线看向不远处的吉祥:“你看见那边的小哥了么?有女眷想听折喜庆的戏,你给人随意唱两段。”   楚楚:“是。”   班主看着楚楚往外走,这才发现,他的腿有些许一高一低,看着有点瘸?   看来不着急练戏,得先要请个郎中看看。   **   余初想起那几年,自己在宋家呆的日子,清贫而平淡。   宋夫人生辰也不过就是添了几道菜,得了宋大人送的一个素银的簪子。   可没有享受过听戏曲艺术家专场的待遇。   所以她早早的就让银杏拿来了瓜子、点心和茶,摆了搬桌子,自己坐在椅子上,等着古代戏曲演员的到来。   银杏领着人进来的时候,余初先看到一只大码的绣花鞋,随即看见了红色襦裙,如同水纹摇曳,煞是好看。   来人身高身形很明显,不难看出是男旦,不过姿态并不扭捏,姿态高雅,即使小碎步,也如同舟渡湖面,一水的干净。   她手端着茶盏,耐心的等来人走到近前,窗外有风拂过,吹起他的刘海,露出整张正脸来。   余初手一抖。   一盏茶差点泼了自己一身。 第二十一章   平心而论, 眼前这个扮相, 十分的惊艳。   男人本身五官生得好, 脸型也俊逸,浓墨重彩的妆容恰好将男性的特点掩盖住,将女性的元素无限的延展。   秀气的朱唇,眼线飞起的双眸, 画好的鬓角修饰成的鹅蛋脸。   加上他原本就瘦的,宽松的女角戏服穿在身上, 腰身一系, 漂亮的竟是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余初将茶盏往桌上一摆, 抖了抖手上洒了的水珠, 避开要上来擦拭的银杏。   银杏收起帕子, 介绍道:“小姐, 这是余庆班新来的旦角,叫楚楚。”   “楚楚——”余初一看他那风流的身段, 勾唇笑的有些促狭, “挺合适的。”   对方落落大方,没有拿捏嗓子, 男人的声音清隽舒朗:“谢小姐赞。”   银杏似乎对这种不娘的旦角也颇有好感, 语气都温和了不少,对着楚小哥道:“楚楚, 你给小姐唱段拿手的。”   “银杏……”余初打算把唱戏这话头先岔过去,人一堂堂书法家,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她的思路刚走到这, 却被楚小哥打断了。   “小姐想听什么?”   余初愣了愣,对上了那双好看的眼睛:“你会唱什么?”   楚小哥没有说话,水袖一抖,做了个非常标准的起势。   敛眸低垂,眼中悲情流转,一开口便是凄婉的唱腔:“斩情锁,断血缘,今夜把儿别……”   唱的,十分好听。   余初原本怀疑对方是跟随自己而来,现在却又觉得,对方在受伤前,或许真的是戏班出身,受伤不得以,才卖字为生。   现在病情好装,就步入他生活的正规。   一旁站着的银杏听完,皱起了眉头:“小姐,这段太不吉利了。”   “哪段?”   “霖州乱,别儿。”   余初听的戏不多,但是曾经补过相关的资料。   霖州乱这一出戏,在古代区的知名程度,大概也现代区的铡美案相等。   讲的是个关于“忠”的故事。   说的是霖州驻军叛乱,叛军血洗霖州知府时,知府护卫以自己儿子桃代李僵,顶替了知府家的公子。后带着知府公子夜逃,过家门而不入,一路千辛万苦逃出霖州。   那一段别儿,说的护卫妻子得知自家儿子要去替死,悲从中来,哭的肝肠寸断。   余初看了一眼银杏。   顾府的丫鬟比起长平别院丫鬟,职业素养要高上不少,自我定位认得也十分清楚。   她这浅浅的一眼,脸上既没有带什么情绪,嘴上也没有说什么,银杏脸色一变,立刻低下头去,没有再开口。   “唱的不错就行了。”余初从盘子里拿了块绿豆糕,塞进嘴里,侧过头看向银杏,“我饿了,你去厨房问问,宴席上有没有多的烧肉,给我拿一份。”   银杏看了一眼戏子,第一时间没有答应。   余初指了指另外一个方向的窗外:“你看。”   银杏顺着余初指的方向看去,护卫大哥正站在窗前可见的位置上,从他的那看过来,应该可以将屋内的看的一清二楚。   她松了一口气,福了福身子:“奴婢这就去。”   房门一关,就剩下两个人。   余初正想念几句他乡遇故知这样的老台词,楚小哥不着痕迹的往前走了几步,压低了嗓子,用只能两人听得到的声音说:“一会儿,你穿上我的衣服出去。”   余初眨了眨眼。   楚小哥继续交代第二步:“我换上你的衣服,拖住他们。”   余初对楚小哥桃代李僵的计划兴趣不大,她更关心另一个问题。   “你千里迢迢赶来,混进顾府——是为了救我?”   楚小哥没有正面回答:“你先救的我。”   “那你呢?”   “我自有办法。”   自有办法个毛线。   跟顾家老太太寿宴上的大戏不一样,她这个人小专场,是顾文澜心血来潮随意想到的。   也就是说,楚小哥今天能到自己面前,靠的偶然性和运气。   完全不可能提前做出逃规划。   她扶了扶额头。   原本,她已经想好了一个人怎么出去,现在估计要想想,两个人该怎么出去。   ***   今日顾家老太太生辰,大部分护卫都抽调了,奴仆丫鬟也是能拎去干活的,都拎到了灶下和宴上。   正是松懈到门户大开的时候。   她这今晚也就两个护卫,一个丫鬟。   哦,还有个楚楚同志。   银杏被她支到了厨房,那里今日必定忙成一团糟,短时间也回不来。   剩下的,就是两个护卫了。   长平城的行李,顾文澜一件没有扣,都给她拿了过来。   之前她清点过行李:   太阳能充电宝一个,蛋形播放器一个,录音笔一支,迷你投影仪一个,蓝牙耳机一副,电子阅读器一个,药盒一个,怀表一只,麻丨醉枪一支,一把合金匕首。   衣服若干套,银子大盒,卫生棉……   除了银子和衣服之外,东西并不多。   所以今天午睡的时候,她就将大部分东西都塞到自己的腰上,后背,或者绑在了腿侧。   古代服饰,裙摆袖子都十分宽大,从外面基本上看不出什么。   余初将袖子里的麻丨醉枪递给楚小哥,稍稍演示了下,低声解释:“这个是机关,一会儿拿住这边,把机关口对准外面的护卫,每人来上一发就行了。我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驻地出品的麻醉剂,副作用不大,却能让人睡个一天一夜。   她这院子,本身就偏僻,今夜即使闹出点动静,估计会没有人会在意。   楚小哥握着麻丨醉枪:“吸引注意力?”   余初点头。   至于怎么出去——   很简单。   余初拔出匕首,在楚小哥震惊的目光中,横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她抬起腿,“碰!”的一脚踢开门。   屋外的两个护卫看见她的样子,也是一脸不可置信后来可能想到什么,其中一人试探的问道:“姑娘?您这是……”   余初酝酿过情绪,一脸大义凛然:“往后退,不然我就死在你们这。”   “姑娘,有话好好说。”   以自己的什么威胁他们,连护卫都觉得,今日这戏的,唱的委实有些狗血。   虽然他们不相信余初有这个胆子,没看到匕首离脖子还有点距离呢,可他们同样也知道,这位对大少爷的重要性。   这一时间,进退两难,干脆立在了原地。   于是那护卫试探不成,又好生劝慰:“余姑娘,我们也是听差办事,您别为难自己。”   余初没打算为难自己。   只听“笃”“笃”两声轻响,护卫先是茫然的看了一下自己腿上的麻醉针,然后看着拿着一把掌心大小铁器的男旦。   完全没有威力的暗器,这戏子,是来逗乐来的?   所以他们晕倒在地的时候,都没有把注意力投到楚楚同志上过,视线一直看着余初脖子上的那把匕首,想着怎么把闹腾的这位主,给安抚顺了。   余初将匕首拿下,回过头讶异的看了一眼楚小哥。   小哥这枪法可以的。   有了同伙,毁尸灭迹……不对,是隐藏昏迷躯体,变得十分容易了。   余初和楚楚同志协力合作,把俩护卫搬到了屋子里的床上,她还细心的将被子给两人盖上。   院子里,依旧安静祥和。   远处隐隐有女旦婉转悦耳的声音。   ***   余初原本以为楚小哥是凭着一腔热血,误打误撞进来的。   但是事实上,他可能真的规划了很久。   走哪条路,避开什么人,手里拿着什么出入牌子,和什么人交谈回答什么话。   他都一一应付的非常妥当。   可能是余初的视线太过明显,楚小哥步伐有些瘸的领着路,侧过头低声对余初解释:“顾家老太太的寿宴办的很隆重,戏班七日前就到府上了,戏班也需要吃饭买东西定制道具,所以顾府给了临时的出入牌子。有些夫人小姐闲暇时,就爱叫人唱一折,我跟着去过两次,记了路,只是——一直不知道你在哪。”   简单的说,先拿到了游戏通关的秘钥,然后得到了副本地图。   就差她这一个NPC没有找到的时候,楚楚同志还被幸运女神关照了一下,误打误撞送到了自己屋里。   感谢顾大少爷绑着她的时候,是套着麻袋的,所以顾府跟她打过照面的,出了关她的那个小院子,寥寥无几。   守着院门的人还有楚楚同志进去的印象,知道他是唱完戏了,随意看了一眼他的出入牌,就放两人出去。   毕竟顾家只是宅院,又不是衙门,守门的人也只是一般值夜仆人,向来严进宽出,只要宵小不放进去就行了。   一切顺利的,让余初有些讶异。   从内院最后一个出口到外门,中间还隔着一个不小的院子,里面有挖空的池塘一个,亭台一座,回廊若干。   余初看着院子的路越走越短,心里却莫名的沉重起来。   她总觉得,今晚似乎有些太过顺利了。   果然,就在两人看见大门时,围墙外的街上,传来一阵马蹄声。   年少人肆无忌惮的笑声,透过围墙,填满了整个夜色。   “哈哈,我赢了!” 第二十二章   “吁——”   顾家堂前已经开席, 而门外, 这一批的来客似乎才刚刚赶到。   不断有人勒马停下, 一匹接着一匹,一时间马蹄声几乎压过了身后寿宴上的热闹声。   都是一等的好马,毛色纯正,四肢壮健, 体型健美,每一匹都是用钱堆出来的。   而从马背上的人, 更是非富即贵。   这一群世家的公子, 大多集中在十七八岁的样子, 衣着打眼, 性格张扬。   他们上有祖辈打的底子, 下有长兄吃尽苦头入仕传承, 内有家仆事事顺着,外有无数人奉承。   几乎一路顺风, 没有任何坎坷。   他们这辈子含着金钥匙出生, 受着最先进的教育,过着最优渥的生活, 背有靠山, 脚下有托,活的本该肆意洒脱。   正是鲜衣怒马少年时的, 二世祖天团。   夜里街市纵马,二世祖天团似乎早就习以为常,让小厮牵马, 从马上跳了下来。   哪怕现在院子里已经开了席面,戏也唱了半者,他们也一点也不觉得自己迟到有什么不对的。   依旧笑闹着相互谈笑着,不缓不急,不赶时间。   这个喊那个作弊,下次我们来过,去马场再赛一场。   那个道你输了,明日去点翠楼请喝酒,叫某个戏班的角来唱一段。   起哄的,喝彩的,争吵的,嬉笑的……   七八个少年却掀出了七八十人的热闹,熙熙攘攘的挤在门口,如同春日正午最明媚的阳光,扑面而来。   不得不说,楚小哥的心理素质十分的强。   门口有了这样的变化,似乎对他一点没有惊扰,他半垂着眸,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连多余的眼光都没有,步伐也没有什么变化。   依旧按着自己节奏,领着余初往之前规划的路线走。   只是这条线如果走下去,会跟二世祖天团撞上。   余初倒不是怕这群二世祖天团么,她的视线落在最左侧那个红衣少年身上。   叹了口气,她一把拽住楚小哥,将人往围墙边上的树阴影下带。   楚小哥一愣,被余初带的有些踉跄,他也知道这时候不是问的时间,若有所思的回过头看了一眼。   两人躲在了一颗树的后方。   少年们在明处,余初和楚小哥在暗处,离他们最近的蓝衣少年恰好看见这边,只觉得有道白色的影子依稀闪过。   下意识喊道:“谁在那里?”   众人应声看去,只有一片夜色,都纷纷质疑蓝衣少年是不是花眼了。   蓝衣少年虽然坚持,却也有些胆子小,辩解了几句,扭头看向身侧人:“翟小二,你去看看?真的,就在那颗树那里。”   一道懒洋洋的声音响起:“为什么我去?”   “翟小二,不是我不够交情,是在是你今天的衣服——咳咳,辟邪。”   一阵哄然大笑。   红衣少年倒也不气恼,脸上挂着吊儿郎当的笑:“你爷爷给你的徽墨?”   蓝衣少年咬了咬牙:“成交。”   红衣少年这才满意了,踱着步子朝着对方指着方向走去。   那是一颗大树,可能有百年以上了,树冠如云,树干有比一个成年男子要粗的多。   在树的背后,余初一手拽着楚小哥,屏住呼吸,另一只手覆在树干上,指尖随着脚步声的距离越收越紧,最后几乎掐进了树皮之中。   她的视线里,首先出现的是一角红色的衣摆,再往上,则是少年人腰间的佩玉。   等到来人站在她的面前,余初抬起头,才发现少年人已经高她一个头了。   他已经有了成年人的身量和棱角,眉眼凌厉,一身红衣似火,就像是要在夜色里燃起的火烧云。   对方似乎并没有想到能再这见到她,脸上的震惊连沉重的夜色都没能压住。   他伸出手,在余初的肩膀前,似是像触摸一下,又像是被灼了手似的收了回去。   远处有人喊:“翟小二,你怎么了?”   他半低着头,从余初的手上抽出手帕,侧过头招了招手:“也不知道哪个丫鬟小姐丢下的……”   远处二世祖天团哈哈大笑。   “戏文里不都是这么演的么,莫不是哪个小姐留下,想寻觅良缘吧。”   “来来来,给我给我……保不齐佳人有约,我爹娘也就不用给我操心了。”   ……   余初看着红色少年挺直着背,像是若无其事似的走远,眼底所有翻腾的情绪被一点点收敛。   她这才发现,自己从始至终都抓着楚小哥的手腕,力气之大,已经在他手腕上勒出一片红色了。   “抱歉——”   楚小哥用袖子盖住了手腕,摇了摇头:“无碍,走吧。”   戏班的人还不够资格走大门,两人去的是不远的侧门,这一次出门,倒是没有在横生枝节。   **   夜色已深,一轮明月高悬在天上。   古代区的夜生活不多,十点钟左右,大部分人都已经沉睡在了梦里。   城东平民区已经万籁俱寂,只有船夫划着小舟,在洛河上撒着网。   楚小哥蹲在河岸,双手捧着河水,用丫鬟的戏服擦着脸上的油彩。   洗到一半的时候,他见余初坐在河边,两眼盯着水中的月亮,不知道在想什么。   遂起了个话头:“刚刚红衣少年,好像认识你?”   余初回过神来,侧过头看着楚小哥在月色下半画着的脸,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她当然认识。   那人是他曾经未婚夫的弟弟,翟翎赤。   也就是,前.准小叔子。   ***   余初在宋家的时候,曾经定过一门亲事,对象是翟家大公子翟翎羽。   她十七岁进入一线,借的是宋家一门宗亲的身份,家庭设定是父母双亡,外祖落败失联,除了宗亲之外,无依无靠。   出身说找不出任何毛病,也不会生出任何枝节,纯孤女一个。   宋家三子,并没有女儿,她上门投靠的时候,宋夫人虽然犹豫了很长时间,但是后来接纳后,是真的把她半个闺女疼。   不仅裁布做衣,恶补琴棋书画女工茶叶,还给她十分上心的,替她四处张罗亲事。   最后,也的确寻了门乍看起来像是门当户对的亲事。   古代区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不征求子女意见都十分正常,就算是征求,也大多数十分委婉。   以至于余初,压根没有感觉出来。   她那时候不过十九岁,虽然自认为对古代了解很深,但是骨子里很多观念根本没有改过来,跟个熟悉的少年在院子的亭子里喝了个茶。   见翟翎羽送的风筝也不贵重,就没有拒绝。   等余初知道他们误会的时候,已经是翟家派人下定的日子了。   那时候的她,除非撕破脸皮,闹得整个宋家丢尽脸面,从此在圈子里抬不起头来,闹得宋家还没娶妻的两个小儿子,从此婚姻坎坷。   否则,只能先认了。   驻点给出的建议也是差不多的理由,下定离成亲还有三年,她可以徐徐图之。   大不了,还有死遁。   最后一个理由,把余初给说服了。   翟家祖上也曾经荣耀过,不过定亲的时候,翟父在前线失踪,生死不明,翟家落魄到连个正经出仕的人都没有,顶着一个十八线的爵位,不事生产,日子过得并不会比宋家好。   但是下定的时候,翟家硬是拿出了十八台来。   很多都是不符合她能使用的器具,还有颜色款式比较旧的首饰衣服——一看就知道是翟家夫人的嫁妆中凑出来的。   基本上已经是底子都快耗尽了。   所以和她这种实权派宋大人的养女,勉强能算门当户对。   定亲后,翟翎羽就不怎么避嫌了,时不时给她送东西,也会在有人的场合下,和她不时见上几面。   那时翟翎羽的性格比起他弟弟翟翎赤,多了几分洒脱,少了几分锐利。   但是骨子里是像极的,自信、努力、带着狼一样的野心,明媚如同夏日的烈日。   这样的性格,她当时并不讨厌。   后来,翟父回归了。   在战场上用兵如神,硬是在短短两三年内不断的擢升,手握兵权,使得翟家的地位也一再上升,隐隐有了祖上几分荣耀的影子。   她这个无依无靠的孤女,连宋家庶女的身份都算不上,自是配不上新贵的大少爷。   之后的记忆,就褪色成青春电影最常见的昏黄色   有趣的是,定亲的时候她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退亲的时候,她也是最后知道的。   那段时间,她因为翟家的不断上升的名望,也被许多人所知,一时间成为了整个京都的笑话。   连宋家人都以为她伤心欲绝,安静的时候,觉得她是伤心过度。笑的时候,觉得她是笑里藏泪,睡晚了觉得她因为伤心,了无生气……   可能是害怕她想不开,这之后的日子里,无论去哪都有人盯着她。   所到之处,都是同情的眼光。   这样的情况,自然不是不适合进行工作了,组织同意了她的调任申请,配合她演了场戏,离开了宋家。   时隔多年,她还是第一次再见翟家人。 第二十三章   楚小哥没料到自己随意的一句话, 让余初似乎变得更沉默了。   她一直都是那种洒脱果断的样子, 心虚的时候义正言辞, 告别时是絮絮叨叨,下定决心的时候总是笑着。   只是他之前从没有想到过,这样一个人难过起来,原来是沉默的。   从表情到气质, 都如同燃完的炭火,灰扑扑的, 全身精气神都仿佛散了。   他这一生, 前十年在社会底层挣扎, 后十几年几乎与世隔绝, 并没有机会去学习如何安慰人。   不过, 他擅长转移话题。   楚小哥将自己手上丫鬟衣服再一次投到水里, 油彩在水面上迅速晕染,然后随着水流散开了。   “你走之前, 给我留了银子。”他捞起清干净的衣摆, 在脸上仔细擦拭着,“第二日, 我觉得自己腿好了不少, 已经能下地走一段了,就想着去送一送你。”   “我跟你雇的人打听到了牙行, 从牙行打听到了你定了马车和船票,老板娘想起你给我雇人,以为我们很熟, 顺便也告诉了我出发的日子。”   “那时我以为,只要在出发那天守着路口等着,等你去牙行乘车,就能和你出发前见上一面。”   “只是我等了一上午,也没有等到你来,牙行的人说你不走了,是顾家的下人传的话。”   余初没想到还有后面还有这么一段,注意力被引了过来:“后来呢?”   “后来我就去了顾家,撞上顾家刚好要出门,门口排着马车,行李家仆都带上了,我还看见迷不醒的你,被别人抱着上了马车”   余初已经猜到剧情下面的走向了。   她开口:“再后来,你辗转来到云锦,得知戏班要入顾府,就先混进了戏班?”   楚小哥点头。   余初看了楚小哥,好半天才干巴巴挤出一句:“你说你图什么呀。”   楚小哥没有回答余初的话,捡了块石头,将戏服同头面都团吧团吧裹在一起,然后连东西带石头,一起扔进了夜色下的河水中。   他起身,低头看向坐着的余初,夜色被云罩住大半,楚小哥又是悖着光,两人都看不清对方的脸来。   “你饿了吗?”   余初没有跟上楚小哥的脑回路:“啊?”   “去吃夜宵吧。”   ***   街上大部分店铺都已经关了门,是剩下寥寥几盏灯笼还亮着,楚小哥没说去哪,也没说怎么走,就这么安安静静领着余初在云锦城内走着。   从街的尽头,拐进一条昏暗的巷子,只是拉开这条路的序幕。   这之后,一条小路接着一条小路,一条捷径连着一条捷径,甚至还穿过了一座废弃的宅基地,和两座古老的石板桥。   夜色中,余初跟着一个连名字都知道的不全的男人,穿过各色曲折的巷子,像是穿过一个巨大的城市迷宫。   也不知道多久,前面的人终于停了下来:“到了。”   路的尽头,光线明亮的像是白昼,余初走上前几步,并肩和男人站着,半捂着自己的双眼,看向前锋。   眼前的景象,甚至有一瞬间让余初以为,自己穿越到了白天。   渡口的船只往来不息。   不断有客人从船上下来,提着行李的,抱着孩子的,牵着家属的。   挑夫和苦力在一旁等着生意,看见行李多的客人,就上前询问几句。   河堤两旁,则是紧挨着的两排夜摊,多半都是吃的,无数客人从摊位前路过,或目不斜视,或驻足,或交谈询问。   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交谈声、笑声……   余初只觉得自己眼里耳里,都是一副渡口夜市画卷。   楚小哥侧过头看了一眼余初,又立刻收回视线:“想吃什么?”   余初很认真的取舍了一遍。   “馄饨。”   馄饨摊的阿伯,年纪稍大,手因为常年的劳作,骨节粗大,皮肤粗糙。   但是他穿的很素净,摊位收拾的也很整齐,小馄饨包的又快又好。   余初摆了个OK的手势:“老板,要三碗。”   阿伯看了一眼楚小哥,觉得他这么瘦,的确是需要多吃点。   等到热气腾腾的馄饨撒上葱花,端到桌上时,才发现那姑娘将两碗都放在了自己面前。   余初给自己碗里加了醋:“我今天要多吃一碗馄饨。”   这句话更像是说给她自己听的。   人生没有什么不愉快,是一顿饭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能解决,那就留到下一顿。   阿伯乐呵呵道:“能吃是福,能吃是福。”   楚小哥点头,拿起勺子,先舀起一勺汤,半低着头,轻轻喝了半口。   吃饭的姿势——   很是工整。   余初其实早就看出来了,楚小哥虽然混迹于街市,但其实和顾文澜是一类人。   他们和自己不一样,和着满大街的人也不一样,举止、仪态、风度……都刻进了骨子里。   两人在一起吃饭也不是一两次了,已经初步了解彼此的喜好。   十分有默契的各自吃各自的,相互不打扰。   等余初将第二碗馄饨喝完,那边楚小哥还有几口没有吃。   余初抬起头看了一眼楚小哥的进度后,低下头想把碗筷顺手收了,却又像是发现什么,再次抬起头来。   她的视线不加掩饰,落落大方的盯着对方脸看,楚小哥也索性落落大方的让她看。   之前在顾府是楚小哥一脸戏妆,刚刚穿越小半个城,夜色里光线又不够,只能看得见大概的一个脸部轮廓。   所以时隔大半个月,余初还是第一次看清楚楚小哥的脸。   她终于明白,刚刚自己为什么会把楚小哥和顾文澜联系起来了。   ——与之前蜡黄发黑的脸色不同,现在的楚小哥,皮肤白皙光滑,额头不再突出,而是饱满的恰到好处。   就连五官都有了些许变化,尤其眉间距和鼻子,明明没有变多少,却像是变了一个人。   她歪着头看着楚小哥:“你的脸?”   楚小哥继续吃着自己的馄饨,正等着她说出自己是谁,没料到她却是另外一个走向。   “怎么变了那么多?”   楚小哥叹了口气,板着脸,随口胡诌:“这是画出来的——”   怎么可能?   古代这么简陋的材料,如果有这种级别的妆容,现代区那些妹子,每年小一两万买化妆品,都是烧的么?   余初“蹭”的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弯下腰,眼睛靠近了去看楚小哥。   只见皮肤上没有任何残留,汗毛根根可数。   楚小哥被余初静距离围观,握着勺子的手都没有颤一下,一本正经胡说八道:“也可能是刚刚没有洗干净,胭脂水粉——”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一根手指轻轻的戳了戳他的鼻梁。   楚小哥抬眼,正对上余初,立刻让她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   她收回手,确认完鼻子是真的,呐呐开口:“你骗我。”   傻——   楚小哥低下头,将碗里最后一口馄饨吃掉,眼底的笑意和洛河中的小舟一样,在起了波澜的河面上,起起伏伏。   不过。   现在现役的自由人,已经不需要知道他长什么样了么?   **   吃完夜宵,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   余初的原意是想跟楚小哥就此别过,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两人从此成为平行线,不要再产生交集。。   她为了任务而来,前路又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色,随时都可能有危险。   如果带着楚小哥,很可能会把他也带进沟里。   只是无论余初委婉的说了几次,楚小哥都是一张淡定脸,眼底看着这锦云城夜色,不喜不悲。   居然,带着那么点禅意。   余初在前面走,楚小哥在后面跟,两人之间只有几步的距离。   一直跟到正街了,楚小哥还是不紧不慢的坠在身后。   余初只好停下来,开门见山:“楚先生,你看我们孤男寡女的,一起投宿,着实有些不大好。”   楚小哥抬了抬眼皮:“无碍,无碍。”   这就很蛋疼了。   顺着正街,两人走到坊市前。   余初第三次停了下来,冲着楚小哥作揖:“楚先生,还望止步。”   楚小哥半敛着眸子,声音如同这街上的夜风一样凉凉:“我退了房子,千里赶到云锦,为了进顾府,又是打点、又是贿赂、又是找人……耗尽了所有积蓄,可以说是身无分文。现在你人出来了,第一件事,就是赶我去街上过夜?”   这一张牌打出来——   输了输了。   余初败的一塌糊涂,转过身不敢再开口。   一对长相出色的孤男寡女,半夜去客栈开丨房,值夜小二见多识广,连个惊讶的表情都没有。   第一时间挂上笑容:“两位住店?”   “我要一间不临街的,干净,大窗户。”余初说出自己的要求后,转头看向身边的人,“你呢。”   楚小哥:“你隔壁就成。”   “那就是两间不临街的屋子,干净,大窗户,彼此相邻。”   余初掏出自己的钱袋,从里面拿出房款,递给了小二。   谁能想,她这辈子第一次带男人出来“开丨房”,还特么是她付的房费。 第二十四章   余初和楚小哥夜半投宿, 能选择的地儿不多, 入住的这家客栈的地段一般, 条件意料之外的不错。   地板擦的发白,窗台摆着兰草,桌上有茶水和瓜子,整个屋子无论是摆设还是卫生, 都很舒服。   她将自己摔在床上,闻到了新晒棉花的味道, 困意从脑子里翻腾而出。   梦里人咿咿呀呀在唱戏, 无论梦境换了多少背景, 都会有那么张美人脸, 泫然欲泣, 楚楚可怜, 身段风流……搅得余初一晚上心情复杂。   次日醒来,天色大亮。   洗漱完毕后, 余初准备下楼吃早饭, 想起身无分文的楚小哥,顺路去隔壁敲了敲门。   没有人应声, 楚小哥不在屋子里。   余初也没在意, 都是成年人,吃个早饭也不需要非得在一块。   这个地段的客栈, 都是条件一般的人入住,顾客一部分是往来的行商,一部分是科考的学子, 剩下的各种目的占不到三成。   大多消费都不高。   所以客栈虽然屋子收拾的不错,但是早餐能选择的不多,面条、白米粥、馒头和包子。   余初要了份白米粥,配了花生米和水煮蛋,小二上菜的时候,白送了她一小碟腌脆萝卜。   余初吃蛋的习惯,延续的老余家的传统,拿起水煮蛋往脑门上一磕,先磕碎蛋壳,然后一点点剥开。   沾点酱油,她一口能吃半个。   只是今天她拿的这颗鸡蛋,钙可能吸收的比较好。   余初磕了一下,“碰”的一声,蛋壳居然完好无损。   她揉了揉额头,正打算来那么第二下,抬眼间就看见楚小哥站在大门的地方,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他今日穿着素白的棉麻长衫,脚上踏着的是带有补丁的千层底,身形偏瘦,被屋外的风一灌,整件衣服似乎都在打飘。   这是他一贯的打扮,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关键是他那张脸——   余初将手一送,“啪叽”一声,将鸡蛋砸在了自己脑门上。   那张脸变回了之前的摊主小哥。   发黄的脸色,不出色的五官,有些不协调的额头,还有眉眼的间距……   明明脸还是那张脸,却好像变了个人。   她拿着筷子的手无力的摇了摇:“早呀,楚先生。”   “早,余姑娘。”   楚小哥步伐一高一低走了进来,拉了条凳子,坐在余初对面,把手里的油纸包打开,推到了她的面前。   ——是炸的金黄的油墩子和南瓜饼。   余初想着房费,没有再客气,伸出筷子夹了一个油墩子。   “我早上回了戏班一趟,把自己的东西拿回来了。”楚小哥解释道,“见你还没醒,就出门买点吃的。”   她咬了一口油墩子,点头表示字知道了:“嗯。”   “我也是悄悄进去的,不敢多过打探。听两个下人聊起,顾大少爷昨晚发了很大的火,几个看门的家仆,都被处罚了。”   “只是昨夜是老太太的生辰,顾家又是至孝出名的,谁都不会在这几日去给老人添堵,所以表面上,顾府还算安静。”   “顾府早上出来了几波人,应该是出来找你了,不过人数不多,动静也不大。”   ……   楚小哥将一大早收集的情报跟她分享,他说的随意,可是这么多信息,在如此短的时间里都收集到了。   其中艰难,可不会像他的表情那样,风轻云淡。   余初垂下的视线里,看见楚小哥衣摆上沾着血迹,也不知道这一趟去戏班,遇到了什么。   她吃完一颗油墩子,想起他那一手有风骨书法,责任心涌上心头:“你的伤势,需要静养。”   楚小哥从盘子里拿出一个鸡蛋,轻轻抬手,磕在了她脑门上,嘴上很配合:“姑娘说的是。”   余初:“……”   算了,她现在还是先管好自己。   #   天气微阴。   有风掠过,吹起屋檐底下悬坠的铃铛,一阵叮当作响。   在巷子一头的宅子,大门紧闭,透出的墙外的桃树,散落了半路的花瓣。   有邻居的杂物,正堆在正门前,木料石块碎屑乱七八糟的放着,将门前原本不大的地方,挤得满满当当。   像是有很长时日,不曾有主人家出来打理。   或者连邻居都知道,这户主人家,短时间都不会再回来了。   随着马车的前进,宅子在视线中远走越远,最后消失在了视野里。   余将掀开帘子的手放下,半低着头偶,脸上的表情如同今日的天气一般晦涩不明。   ——云锦的驻点,如同之前所预料的一般,并没有人。   车厢外,驾车的车夫放缓了马车的速度:“姑娘,接下来咱们去哪?”   这个姑娘一早就租了他的马车,付了钱后也没说要去什么地方,就说在城里到处转转。   既然是边走边看,自然就会慢上不少,这一上午,才转了大半个城。   车厢里,余初开了口:“西渡。”   云锦沿江而建,却又毗邻一条大河,两条主干河道在这交汇,辐射支流无数,水路四通八达,是古代区最著名水运城市之一。   单单渡口和码头,就分为东、南、北三个方向,沿着江线河道的临时停靠点,更是不计其数。   而西渡口,简称西渡。   和其他三个渡口货运为王的点不同,西渡是云锦最繁华的娱乐中心之一。   酒楼、茶肆、赌场、拍卖行、戏院、青楼……各种娱乐中心齐聚,却并不是建在陆地之上,而是建在画舫和游船之中。   顾客去消费,只需通过浮桥或者船夫摆渡,就能够顺利抵达。   余初到的西渡时候,时值正午,她站在渡口,极目四望,各大娱乐场所大门紧闭,渡口显得有些安静。   也难怪。   这些地方,繁华一夜,基本上天亮才关门,这个点,基本都在梦里。   码头旁边,一排小船拴在了石柱子上,小船有大中小三个型号,大船可渡十几人,小船只能乘两三人。   但是无论是什么大小的摆渡船,船上挂有统一的云纹旗帜,黑底白纹,很是明显。   此时,大多数小船都是空着的。   只有不到十几位船夫或在船上随波安眠,或者相约在一船之上吃饭,相聚聊天。   之前长平卢戈所留的地图上,所标识的并不明晰,小字标注的也只有云锦西渡。   其他细节,无从得知。   余初来不及吃中饭,从渡口的小摊位上,买了包糖炒栗子,边吃边到处晃荡。   每路过一家店,都下意识的抬起头去看看人家的招牌。   只是一条街来回走了一遍,也没有发现有哪家店的招牌字体、对联、图案或者装修风格是特殊的。   她像是最普通的逛街女子,一路上看看看吃吃吃,顺手的时候也会买个首饰和挂件。   逛完所有的店铺房子,已经到了黄昏时分,却依旧一无所获。   渡口的商家陆陆续续开了门,行人和摊贩也变得多了起来,摆渡的船夫也大多到了位置上。   他们或沉默的坐在船前等人,或笑容热情的,到处招揽着生意。   余初坐在渡口的台阶上,看着河面上的无数游船画舫,觉得自己可能想岔了。   一想到驻点,她下意识就认为是街道旁的店面、屋子、甚至是地下室。   只是,从地理位置上,西渡人多眼杂,典型的不夜地区——大隐隐于市也得像长平那样,找个地段稳定,治安良好的地方。   余视线落在河面上的无数游船之上,她需要先去看看再说。   此时,一道阴影罩住了她。   男人站在她面前几步的地方,跟所有在水上讨生活的船夫一样,他赤着双脚,双臂健壮,有着一身黝黑发亮的肤色,身上带着点鱼腥和汗臭的味道。   他平白无奇的脸上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姑娘,要渡船吗?”   余初视线从他的脸上,落到了他的脖子上用黑绳串起的挂坠上。   ——一个银色的十字架。   余初半抬着脸,笑道:“好。”   阴天的黄昏时分,河面上雾蒙蒙的一片,有画舫早早的挂起了灯笼,远远看去,有朦胧的几个亮点。   “姑娘要去哪?”   “有什么推荐的吗?”   “这里戏楼、布庄、雅舍、茶馆……都适合小姐们去耍上一耍。”   “那先带我去随意转转。”   “好嘞。”   船夫手握船桨,健壮的双臂在河上来回摇桨,小船在河面上平稳滑行,随着身后的渡口越来越远,余初周遭也越来越安静。   最后只能听见哗啦啦的水声,和天边畅快翻飞的鸟鸣声。   船夫生性沉默,偶尔一句话,也像是直接从肺里挤出来,前后没有半点铺垫:“这船,有个名字。”   余初看向前面的船夫:“嗯?”   “友谊。”   “噗——”余初笑过之后,整个人都松了,半躺在船舱上,仰望着天空,“那大哥您得小心些,这友谊的小船,不能说翻就翻。”   船夫愣了一下,低过头去,声音有些微微颤抖:“哎。”   他抹了一把脸,再背对余初时,又站成了一座山的样子,双臂肌肉凸起:“姑娘,坐稳了,掉头嘞——”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更新:我调节完这两天,以后尽量稳定在晚上十点更新。日更,间接性双更。   关于古代区设定:   本文古代区架空。   参考的是汉代的阶级关系,宋代的官制,唐朝的文化自信,以及……那么点杂七杂八的小想法。   所以各位小仙女们当个脑洞文看就行了   不要在意妹子为什么不能上街。   其实程朱理学前,古代妹子相对还是挺自由的,特指普通人家。   而且女主在宋家的时候,可以说是遵守古代女性规矩的,因为她的行为会影响周遭的古代家庭。   现在她不一样,随时完成任务随时走,所以也就肆意一些。   这是两个很明显的比对——以后会一一写到。 第二十五章   眼前的这艘船, 已经有些泛旧, 漆面斑驳, 旗帜褪色,壁画的颜料隐隐发白。   到处都留下了时间的影子。   但是能看得出,这船维护的不错,船板上的油是新上的, 破损的地方也几乎都重新钉过一遍,悬梯的绳索也像是新换的……   船夫将小船系在大船之上, 动作十分利索, 几步就攀上了大船, 然后走到一侧, 放下绳梯, 冲着余初递上一只手:“姑娘——”   “我先自己试试。”余初看了一眼悬梯, 这是侧梯,只有半米左右的宽度, 一般方便船上工作人员上下。   她单手攀着绳索, 借着手臂的力量,几步就跃了上去。   裙摆几次在水面上飘过, 都没有沾湿。   船夫愣了一瞬, 随后又笑了起来:“我怎么忘记了,你们这样的姑娘——”   他只说了半句, 但是什么意思,两人都明白。   她们这样的人,到底是不一样的。   余初拍了拍手上的麻绳屑:“我叫余初, 大哥怎么称呼?”   “小满。”船夫咧嘴,露出一口白牙,“他们都叫我蛮子。”   就跟现代区,每个城市的部门办事风格一样,在古代区,各个驻点的风格差异化也很大。   云锦驻点的风气,余初曾经有所耳闻。   他们百年来都有收养孤儿的习惯,建立了自己的孤儿院,供他们吃饭睡觉,请先生教他们读书识字,不适合念书的,就送到一些师傅那,学习一技之长。   只有很少的比例,会进入驻点,在外围做一些协助工作。   传闻初代的负责人是个起名废,就对照着中药和节气表,点一个算一个。   比如夏至、立春、谷雨,板蓝、田七……   后来这一传统就延续了下来。   所以真掰着手指算,他们虽然是个古人,却吃着驻地的,领着驻地的薪水,干着驻地分配的工作,跟她能算得上是半个同事。   余初对眼前这个这编外同事印象很好,礼貌客气道:“小满哥。”   “当不起、当不起。”小满一脸通红,连忙摆手,“余姑娘还是叫我小满吧。”   余初没有继续纠结这个问题,她看着空荡荡的船,他们的动静并不小,聊天的声音也没有压着,可是却没有一个人出来。   “小满哥,其他人呢。”   小满低着头看着余初,眼底慢慢浮出悲凉:“余姑娘,你跟我来。”   余初跟着小满,一直从船头走到船尾。   小满并没有走进船舱,而是在船舱门前的右侧,半蹲下来,用手打开了一块木板,露出甲板底下的空间来。   他回头看了一眼余初:“余姑娘,底下黑,小心脚下。”   两人一前一后,顺着绳梯而下。   入口微弱的光,能照的地方并不多,余初眯着眼睛,好一会儿才看见里面空间巨大,黑乎乎的,似乎堆满了东西。   小满一个人踏进了暗影之中,不一会儿端了一盏油灯站在不远处:“余姑娘,这边走。”   余初这才看清,底下堆满了一个个大小一样制式的箱子,里面装着的都是驻点日常要用的物资。   有衣物、有罐头、有药物、也有书籍和设备……的确如同卢戈所说,这些备用地方,物资齐全。   完全足够从头再来。   “到了。”小满在不远处停下脚步,回过头看向余初,表情隐在了阴影之中,“他们在这。”   死寂的空间里,只有两人的呼吸声。   余初心里咯噔一下,手心发凉,头皮像是有寒风灌入,顺着脊椎一直到了四肢。   一时间竟所有的力气都被抽了出去,双脚仿佛被钉在了地板上。   连挪动一步都十分艰难。   她稳了稳心神,踏出了几步,步伐踉跄,扶在身侧的箱子才没有倒下去。   前方的空地上,摆着十几单人床,床上的人静静的躺着,身上盖着白色的被子,一动不动。   小满不知道怎么安慰她:“余姑娘。”   余初躲开了小满的搀扶,一步步的走了过去,身后的小满亦步亦趋的跟着余初。   等走进些,余初才看清两个人的正脸,他们紧闭着双眼,消瘦的几乎脱了人形。   她伸出手放在其中一人的脖子上,感觉到脉搏,双腿一软,几乎跪倒在地。   他们还活着——   余初手紧紧的抓着被单,如同从岸边回到水里的鱼,大口大口的呼吸起来。   船底的空气呛得她双眼发红。   这些人,余初大半都没有见过,但是这里每一个人的档案,她都记得。   左边数第一个,戴眼镜的青年,叫方启明,魔都大学历史系第一毕业,会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未婚,毕业论文曾经让自己师父拍案叫好。   左边数第二个,叫任桥,四十三岁,行为学家兼心理学家,帝都学院客座教授,以古代区演进观察员身份进入,性格温和,学识渊博。家里有一个女儿,刚上初中。   第三个:   ……   好一会儿,余初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小满哥,多久了?”   “三四个月了。”小满如山的身影似乎一下子就垮了。   “过年的时候大家都还好好的,冬至、三七、决明子、谷雨、于先生、景姐、还有鸽者和鹰者,所有人都赶回来了。”   “年夜饭整整开了十桌,于先生做了烟花,许先生写了春联,钱掌柜发了红包,任先生还唱了歌……大家都好好的。”   “可是正月后,就开始陆陆续续有人高烧不退,大家以为是伤寒了,找了于先生开了药。可是发烧的人还是越来越多,他们总是烧着烧着就昏迷了,好一点了醒来吃东西,意识却还是模模糊糊的,就又昏了过去。”   “我们没办法了,冬至、三七、决明子还有那么多人,都出去了,去了南边,去了京都,去了长平,去了深山,找遍了能找的地方……”   他慢慢捂着脸,蹲了下去,哽咽声压在了喉头。   “可是,余姑娘,我们找不到你们——”   ***   一个真汉子嚎啕大哭。   余初还是第一次经历过,并没有说什么,而是从一旁的物资箱子里,翻出了包纸巾,递给了小满。   小满压着几个月的情绪爆发,哭一场,反而是一件好事。   等小满哭完后,在他断断续续的讲述中,余初才知道。   这个发烧,其实也有范围。   驻点的收养的这些孤儿,像是小满和他口中的三七立夏等人,没有一人受到波及。   波及的对象,只有现代区而来的人。   正月的时候,谭宪恰好路过,带走了初期发烧的二十人。   只是发烧并没有停止,驻点剩下的几十号人,即使按照最严格的标准隔离,也没有缓解发烧的速度。   谭宪刚走不到一星期,又是二十几人发烧。   那时驻点的人病的病,没病的也连轴转照顾病人,几天没合过眼,基本上没有任何战斗力。   只有十几人,逃了出来。   谭宪在帝都,主要负责对接国师,有最优秀的医生和医疗条件,带走很容易理解。   这全副武装的陌生人——   已经不是她一人之力,可以控制的了。   她现在要做的,应该是把消息传回驻地,让指挥部来做计划和决定。   余初写完信,将信纸卷成细条,对情绪已经缓和的小满说:“你们养的鸽子呢?”   小满双眼还微微泛红,不过黝黑的皮肤掩盖下的脸,可能更红,他似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发,半低着头想了一下:“我们不养鸽子。”   余初:“按规定,你们应该有鸽子的。”   “原先是有鸽子的,不过景姐来了之后,觉得鸽子不够——”他想了想,才从脑海里翻出一个词来,“不够帅,所以改养了鹰。”   余初:“……”   景茗,云锦驻点的负责人。   曾经是个动物学家,因“古代区古代人是高级的保护动物”的惊人言论,被驻地所熟知。   论文常常语不惊人死不休,但是现实却是十分的靠谱稳妥,几次获得驻地表彰。   用封肃的话来说就是:思想和身体不是活在一个维度上的女人。   余初将鹰放了出去后,从仓库工具箱找出铁定和锤子,吩咐小满在船舱每一个床位旁的墙壁上钉上一个钉子。   然后,从医药箱子里,找来一些人体需要的基础吊水包,比如葡萄糖、盐水、氨基酸一类的,注射一些消炎针剂和退烧针剂,然后给昏迷的人一一挂上。   这些人多半已经瘦的不成样子,血管突兀发青,很容易找到下针点。   余初将做着一切做的很慢,每挂一个人的药水,都不厌其烦的把注意事项跟小满重复一遍,最后几人,小满已经能够自己上手了。   她将剩下的药剂一一分类好,每一次量装进一个小纸箱,还细心的贴上纸条,写好标签。   嘱咐小满,以后食物喂不下去的时候,就按照自己所教的,灌葡萄糖也好,吊水也好,先把命续着。   等驻地来人。   小满静静的听完:“余姑娘,你不留在这吗?”   余初没有回答,加快了手上整理的速度。 第二十六章   小满作为编外人员, 虽然被驻点收养长大, 但是三观和教育, 其实都是按照古代人培养的。   他对驻点的了解,还停留在最表面的层次,很多信息认知不全,导致余初能了解的也有限。   如果真像小满所说的, 驻点的同事前后阶段性的发烧,很可能得的是某种传染病。   确切来说, 这种病菌只对特定的人种, 也就是只对现代区的人有害, 对古代区的人, 并没有什么影响。   就好像当年在中国肆虐的非典一样——病毒似乎像长了眼睛, 绕开了大部分人种, 独独只对华人情有独钟。   幸运的是,病情并没有非典那样来势汹汹, 十二个从原有驻点退到船上的同事, 好歹活着。   另外那些人呢?   是不是也活着?   余初在离开长平的时候,设想了许多, 最害怕的就是全军覆没, 好上一点的,则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现在的情况,比她预想的要好很多。   心一定,手上收拾的速度便又快上几分。   小满是个闷葫芦, 对着熟人说话都不多,对上余初,话更少了。   自从问了一句后,他就没有再开口,而是勤勤恳恳的替余初做跑腿工作。   按照余初的嘱咐时不时去看看吊针有没有回血,上甲板把一些脏衣服和药物包装袋烧了,剩下的时间,他蹲在余初的身侧,默默的看着她。   看着她收拾,看着她打扫卫生,看着她给同事换衣服,做心率监测,做体温测量……   全程口罩不离,接触过病人的双手,也经过了几次的消毒。   裸露的皮肤用酒精擦了一遍又一边,最后然后干脆把她自己的外衣都扔了,直接从纸箱子里找出一身全新的素净裙子套上。   那果断利索的样子,跟徒然换了一个人一样。   好半晌,小满才从肺里挤出一句话:   “余小姐。”   “嗯?”   “任先生他们,会好的对吧。”   余初半垂着眸子,将腰带重新系上,打了个结:“会好的。”   其他人,她也会找到的。   余初安置好病人后,开始补充自己的物资。   她之前没有想过会走这么远,所带的东西原本就不够,加上一路上消耗大半,现存的所剩无几。   作为一个备用的驻点,这里物资完备,足够她彻底回一次血。   余初的目标明确,补了麻醉针,拿了袖中轻弩,还有当做防箭衣用的轻型防弹衣,安眠药……   最后,她想到什么,又翻出抗生素、消炎药和一些外伤药膏。   唔,还顺了一大包奶糖   只可惜没有枪。   驻地条例里,严格规定了武器的携带,杀伤性的火器都无法通过审查进入保护区。   哪怕有一把枪,云锦的驻点,在遭遇夜袭的时候也不会落得如此地步。   这一忙就到了大半夜。   余初整理完自己补充的物资,将所有东西都放入一个手提木箱中,用锁锁好,钥匙挂在了脖子上。   小满看了一眼烧了大半的烛火,打了个哈欠:“余姑娘,天色晚了,您要不在这将就一晚上?”   西渡这个地方鱼龙混杂,单身女性走夜路,容易招惹各路牛鬼蛇神。   余初则是考虑到夜里出船不安全,点头:“那就麻烦小满哥了。”   “余姑娘,你太客气了。”   可能长时间没有翻晒过,船舱里又潮,被褥隐隐的带着些霉味。   余初没有打算在船底舱室打地铺,她找了个应急手电筒,抱着小满给的被褥:“小满哥,我上去睡。”   小满有些错愕,看着余初略细单薄的背影:“余姑娘,外面风大,夜里凉……”   余初背对着他摆了摆手:“晚安。”   船舱下方空气不怎么流通,她不敢跟一群疑似传染病的病人,睡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   余初抱着两床被褥,顺着梯子而上,刚冒头,就感觉到了夜风的凉意。   河面漆黑成一片,空气的湿意像是要凝结成水来,看着明天应该就要下雨了。   余初将手电筒放在一旁,借着手电筒微弱的光,铺好被褥,随意的躺了上去。   她睁着眼,看着古代区无星无月的夜空。   时隔一个月,仅仅是这么远远的靠着自己的同事,也让她觉得安心不少。   ***   早起湿度大,晨雾弥漫,河面像是被笼罩在一团烟雾中。   不夜的西渡刚打烊不久,偶尔会遇到其他渡船,船夫喊着号子,相互塞着船,转眼间就消失在了浓雾之中。   只有乘客隐隐的笑声,传了过来。   余初趴在小船之上,伸出手捞了一把河水,水的温度微凉,   觉察到小满的情绪有些低落:“小满哥,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我也就碰碰运气——”小满摸了一把自己脖子上挂着的纯银十字架,这是上一任管事柳七爷送给他,   那时他还小,七爷还跟他开过玩笑,以后要是迷路了,凭着这个链子都能把他找回来。   “我在西渡码头等了两个月,载了了不少客人,其中好几次认错了,友谊号是方小哥起的,说以后家里来人来,听到这个名字,肯定会跟我聊翻船的问题。”   原来是这样——   余初:“我还以为我貌美惊人,气质突出。”   小满被逗得满脸通红:“我上前询问余姑娘,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正常姑娘,哪里会穿着绣花裙,直接坐地上。”   其实何止是举止——   他们这样的人,连眼神,都是不一样的。   小满坚持把余初的木箱拎了下来,一路送到了渡口的台阶之上,他嘴边含着笑,眼底却还残留着疲倦仓皇。   “余姑娘,我就送你到这了,任先生他们,我会好好照顾的。”   余初摇头,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奶糖,递给小满。   “小满哥,你好好照顾你自己。”   小满愣了一下,他伸手接过奶糖,剥开糖纸,塞进了嘴里。   嘴里的苦意,被微甜的奶香所掩盖。   ***   西渡离她住的客栈不远,步行的话,一盏茶时间就可以到了。   只是半路上,酝酿了一天的雨,终于落了下来。   街上的行人如同被野兽驱逐的食草性动物,在街上四散奔逃。   春雨下起来,喜欢没完没了,雨一落,再停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余初没有动弹,豆大的雨点迎面砸在她的脸上,春雨的凉意,倒是让她一直飘着的思绪定了下来。   周围不少人撑起了雨伞,看见被雨打的半湿的她,投过来或好奇或不解的目光。   余初抹了一把脸,倒是想痛痛快快的淋场雨,好让脑子清晰一些。   但是手中的箱子,防水性一般,淋了雨怕是要遭。   于是决定先找个地方避雨再说,她脚步还没踏出,就看见隔壁店里走出一个人,打开手中的伞,踏进了雨幕里。   白衣黑鞋棕色油纸伞,脚步一长一短。   来人看了她狼狈的样子,笑的文质彬彬:“早上好,余姑娘。”   余初看着他手中的伞,视线下移又落在了他手中的吃食,笑的越发真诚:“早上好,楚先生,一个人?”   两人共撑一把伞,略显拥挤。   加上余初还拎着一个不轻的箱子,夹在两人中间,影响了走路的步子,脚程便又慢了三分。   一路上,两人没怎么说话,余初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整理着最近的思绪,直到楚小哥开口说了句什么,她也没有听清楚。   “余姑娘?”   她侧过头:“啊?”   楚小哥看着前方的雨幕:“你昨夜未回,我还担心你不告而别。”   余初有些感动,自己没有白扒他裤子,看他女装,听他唱戏,跟他出逃……四舍五入一下,也算是过命的交情了。   她正要多感动几分钟,楚小哥话锋一转,慢悠悠的控诉:“柜上小二说,你房费只付了三日,若是你就这么不告而别,我只能露宿……”   他的话没有说完,余初伸手一把拽住了他:“小心!”   马蹄声远远的从街道的另一头传来。   她自己退后几步,连带着楚小哥他也一同带到了路边。   余初的动作幅度很大,拉扯的楚小哥重心不稳,手里油纸伞晃了晃,跌在了地上。   “驾!”   “驾!”   凌空的鞭响中,两匹快马从道路上疾驰而过,和纨绔子弟的那些漂亮的坐骑不一样,这两匹马身上带着大小不一的伤疤。   ——是战马。   楚小哥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刚好挡在了余初的身前,用后背挡住了溅起的泥水。   马上的两人穿着蓑衣,戴着斗笠,领头的一人似是意识到什么,在街尾的时候突然勒紧了缰绳:“吁——”   他伸手将斗笠抬起,露出一双锐利的眼睛来,半转过身看向之前来的方向。   身后的下属也停了下来,有些不解看了一眼身后,并没有发现什么。   他驱马到了近前,小心询问道:“翟大人,怎么了?”   男人将斗笠往下一压,视线从后方收了回来:“可能是我看岔了。”   她在三年前,就病故了。 第二十七章   翟翎羽还记得, 当年他定亲的时候, 桂花开的正好, 他跟在下定队伍的后面,闻到了院子里透出的花香。   她坐在大厅之中,穿着桃红色衣裳,粉红色的襦裙, 垂着头,露出一截雪白的脖子。   听见他进门, 她脚尖微微动了动, 手腕戴着的玉镯轻轻打晃, 然后微微抬起头, 看了他一眼。   这是他想要娶回去的姑娘。   京中的闺阁小姐, 平日参加一些赏花会、茶会都有作诗和对对联, 为的就是能流传一两首诗,博个才名, 好寻得个好人家。   但是她不一样。   宋家诗书传家, 大公子二十岁就主持了月诗会,二公子二十二岁博得功名, 三公子十二岁就在府学拿了头名。   这样的家风, 都没能让她捡起书来。   而是整天在灶下厮混,把自己当成了烧火丫头, 洗衣做饭、养花喂鱼。   宋家的日子,在她身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就好像刚到京都的时候。   那时, 他父亲失踪没多久。   母亲生病,弟弟年幼,他一个纨绔子弟五谷不勤,不事生产,既没有管过家,也没有管过账。   宗亲们打着照顾幼子的由头,半入住在了翟家,几乎是盯着翟家的家底,时时刻刻念着来掺和一脚。   他白日里疲于应付,晚上要照顾病母幼弟,分身乏术,没多久就瘦的不成样子。   只有宋大人念着和父亲的故交,不仅遣大公子过来探望,还亲自上门询问过。   刑部尚书罗启云铁腕独断,又是先帝的心腹,他手中的朱笔,不知道判了多少京中大员的生死。   刑部衙门就是一个小管事,京中官员都不想得罪,更何况宋天觅是罗尚书的左膀右臂。   他那群见着财就罔顾人伦的亲戚,德行败坏,心思刁钻,谁手里没有几件不可告人的事?   看见宋大人,十丈外双腿都发软,恨不得绕开走。见他对翟家处处维护,一个个再不甘,也偃旗息鼓,尽数散了去。   所以,趁月底宋大人休沐的日子,他带了点薄礼,特意上门道谢。   正好撞见来宋家投靠的她。   她那年不过十七岁,却出落的十分漂亮,嘴角沁着笑,牵着裙子,拒绝了仆妇的搀扶,自己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安稳落地,然后似是意识到什么不对,连忙整理裙摆,似模似样的迈着小碎步进了宋家门。   跨过台阶时,以为别人看不见,悄悄的踢了踢绣花鞋。   那时他就在想,这个姑娘和死气沉沉的宋家,有些格格不入。   再见,是在半年后。   母亲祈愿去空圆寺,她身体不好,忌口甚多,服侍的丫鬟是新换的,对寺庙不熟,   他只好亲自绕到后厨。   隔着门就看见她蹲在灶前,从灶膛里扒拉出一个烤的焦香的玉米。   双手烫的来回翻动,却还是忍住没有扔掉。   他发现自己很久没有笑过了,板着脸:“你偷——”   她愣了下,底气不足,却还是抬着头,视线不躲不避,理直气壮:“偷吃的哪叫偷。”   “哦?”   “算了,今天你运气好,见者有份。”她将玉米掰成两段,痛心疾首的分了他一半,“这可是涂了蜂蜜和调料的。”   ……   再后来,几次遇到,几次交集。   只是在宋家呆的越来越久,她也变得越来越有规矩,最起码面上看是这样。   跟着宋夫人参加各种宴会,来往在宅院女眷中。   她长得好看,一些家世好的人就打起偏房的主意,不过宋夫人将她当女儿看,哪舍得她受这份委屈,一气之下拂袖而去。   放出话来,宁愿低就为妻,也不高攀为妾。   宋侍郎的女婿——   一时间,京中寒门落魄子弟,心思浮动。   其中条件比他合适的,并不少。   他知道,自己要是再等下去,可能就等不到了。   于是他亲自登门宋家,自己给自己做媒,自己给自己作保。   面会、纳彩、下定,定于三年后成婚——他父亲生死不明,按照规矩,要守三年代孝。   一切都顺利的让他以为,这个姑娘,本该就是他的。   她长得好看却不自知,每日素面朝天,连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   他替陈家那个纨绔子弟摆平了顾家的事,得到的报酬给她打了一副头面,金镶玉的耳坠,掐丝的步摇,雕着桃花枝的镯子。   那时她在宋家,还戴不了那样的打眼的首饰。   所以首饰攒了一套又一套,都没有送出去,总想着,过门后,他们的日子还长。   他会给她穿体面的衣裳,吃随心的食物,戴精致的首饰。   在外琴瑟和鸣,相敬如宾。   没有外人的时候,也不妨去厨房烤个玉米地瓜,一人分上一半。   他翟翎羽少年掌家,青年掌军,无时无刻不在算计。   却没有算到。   到头来——   他只能一个人坐在灶前,看着炭火里的玉米,烧成灰烬。   一旁的亲兵端来热水和毛巾,走在一旁站着,小声道:“二公子来了。”   翟翎羽从灶前站了起来,双手放在脸盆中:“他想凑的热闹不是都凑完了吗,怎么还在云锦?”   “说是——长时间没有见您,怎么着也得聚一聚,所以得知您要来云锦,就特意等着。”   “这次理由倒是很稀奇。”翟翎羽用感布擦了擦手,嗤笑一声,“他哪次见了我不跟耗子见了猫似的,去年刚跟我打了个照面,第二日就一个人偷偷溜了。今年年初,我刚逮住他人想吃顿饭,面还没见上,他就跟逃似的跑到山庄打猎,也不想想数九寒冬,哪来猎物给他打?”   亲兵笑了起来:“二公子不还是孩子么。”   “十七岁的孩子?”翟翎羽挑眉,“你十七岁,孩子都出生了。”   “大人,那不一样——”   世家公子跟他们这种穷苦人,怎么能放一起比呢?大人自己不是二十好几了,也还没成婚么。   翟翎羽:“你让他在前厅等着我,我换身衣服就过去。”   **   十六七岁的少年,正是抽个最快的时候。   几个月不见,都可能变化不少,更何况是他们兄弟俩。   仔细回忆一下,两人竟是一年多没有打过照面了。   翟翎羽踏进前厅大门时,看见桌子前那个站着的红衣少年,一时间都不能确认这是不是自家的弟弟。   “翎赤?”   翟翎赤听到声音,第一反应居然是抖了抖,双腿有些发软。   他扶了把椅子坐下,侧过头看向翟翎羽,有些虚弱的笑道:“哥,你忙完了?”   ——这才是正常反应。   翟翎羽走到另一侧坐下,正对着自家弟弟,不着痕迹的打量起他来。   他喉结明显,声音也有了成年男子的低沉,脸长得像母亲,秀气的脸和五官都被眼底的英气压住了。   除了那件娘里吧唧的红衣之外,倒还算长大不少。   翟翎羽端起茶盏,同时端起的,还有长兄架子:“秦先生的讲学听的如何了?”   翟翎赤叹了口气,他就知道会这样,眼前这位,认识的人知道是他哥哥,不认识的还以为是他爹呢。   “听完有所感触,已经写了两篇所得,送到京都了。”   “今年读了几本书?”   “宣策、案牍自律、国道、逍遥经。”   “兵法呢?”   “国战典还有三章没有读完。”   “那国战典第三章,用兵第一要义?”   “在于人心。”   ……   兄弟俩一问一答,十分顺利,翎赤看着吊儿郎当的样,功课倒是没有拉下。   翟翎羽终于停止了功课的考校,却不知道再说些什么好,一时间竟沉默了下来。   反倒是做弟弟的开了口:“家里一切都好,爹回来过两次,没呆几天就走了,娘小病不断,但是大病也没有得过,只是很想你。”   翟翎羽低头喝了一口茶,没有说话。   “宋家——日子过得有些艰难,他们家,大哥你知道的,一门三杰,本就不为五斗米折腰,况且他们还怪我们退了……”   被男方退亲,对于女方而言,是极不公平的。   名誉受损、伤情伤心、出嫁艰难,还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无论走到哪,都会成为别人的笑话。   所以宋家有理由认为,如果不是因为翟家退婚——   她就不会被后宅女眷们嘲笑讽刺,也就不会不得不选择离开京都,最后死在路上。   翟翎羽睫毛抖了抖:“嗯。”   翟翎赤揉了揉自己的脸,顶着僵硬的肌肉,露出一个比较不那么僵硬笑容:“哥,你已经三年没有回家了,现在战也打胜了,你调遣书也下来了,要不趁着清明节回去看看?”   翟翎羽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将茶盏放在桌子上,起身:“我让人在驿站给你收一间屋子,要是没事的话,晚上一起吃饭。”   翟翎赤:“哥!”   他脚步一顿。   “你是不是还想着宋姐——”   翟翎羽重新抬脚,朝门外走去,声音冷若寒冰。   “你要是在云锦觉得呆腻了,我明日遣人送你回去。” 第二十八章   翟翎赤看着消失的长兄的背影, 伸手想去端茶盏, 听见盖子颤抖的声音, 才回过神来自己手在抖。   他现在脑子里乱成一团,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去哪里,要做什么。   也不知道,自己鼓起勇气来, 明明是想把那夜自己见到宋家小姐的事情告诉长兄。   为什么临到头,却什么都没说。   可能是因为那日夜色太暗, 他看清楚了半张脸, 现在回忆起来, 甚至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看错了。   可能是因为那日夜里, 她立在树下, 手里紧紧拽着个男戏子, 神情紧张,不清不楚, 不明不白。   也可能是因为昨日, 顾文晓那小子多喝了几杯,说寿宴当晚, 他堂哥顾文澜跑掉了一个妾室红颜, 发了好大一顿火,人现在都没有找到。   ……   退婚的事情因为宋家小姐病逝成为了死结, 只要他哥一直念着那人,这个结永远都解不开。   现在,他们翟家不比从前, 本不需要门当户对的姻亲锦上添花,母亲也已然不在意大哥娶谁。   所以翟翎赤总觉得,如果她还活着,这一切是不是就能回到从前了?   可是从来没有想到过,如果她还活着——   那么这三年,她过的什么日子?是否婚配?是否心有所属?   是否早就忘记了薄情的翟家,过上自己的日子了?   那么,他凭什么认为,一切可以回到从前了……   院子外,翟翎羽敛眸,轻轻的整理着自己微皱的袖子,若有所思。   亲兵刚好端着一盘点心上来,没料到兄弟俩久违的会面,这么短时间就结束了:“大人?”   翟翎羽伸手拿了个绿豆糕:“点心不用送去了,你去收拾个屋子,翎赤这几天都住在这。”   几日?   亲兵愣了一下,有些不解:“大人,我们明日就走,二公子不跟我们一起回去?”   “我还有件事要处理,要多呆上几天,调令上说的五月底交接,也不急在这一日两日。”   “是。”   翎赤是跟着他长大的,他比任何人都了解自家弟弟的性格。   这么眼巴巴的赶来,难得一副心虚气短却又欲言又止的样子,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说。   这一次,他憋住了什么都没说。   却独独提了宋家和她——   翟翎羽想到这,眼底的神色愈发深沉:“你派几个人去查一查,翎赤来了云锦后,都见了什么人,做了什么事情,说了什么话……事无巨细,一一汇报。”   “是!”   ***   长平、霖州、云锦……   余初手中的铅笔在纸上跃动着,迅速的勾勒出古代区的地图轮廓。   她的笔在长平上打了×,在云锦的位置画了个○,而霖州的地方打了个“?”。   其实初代在选择驻点时,有个共性,为了方便物资运输,选择都是水运城市。   同时也方便了人员的转移。   驻点那么多同事,围而不杀,还不辞辛苦的把几十号人运走。   不可能一点痕迹都不留。   余初将笔最后定在京都的位置,在上面画了个五角星的标志。   不过现在能猜测的是:   1、谭宪应该知道些什么,不然不可能恰巧路过云锦。   2、国师大人,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她在云锦和京都之间用箭头串联,然后将笔往床上一扔。   抓了个枕头闷在自己脸上。   她那个前未婚夫倒是没什么,翟家高门大户的,翟翎羽那小子人长得好,遭遇过家庭变故后,锐利和纨绔也磨得一干二净,性格沉稳老辣。   正是京都那一群夫人眼中的乘龙快婿。   三年过去了,现在可能早就妻妾满屋,孩子好几个都打酱油了。   那里会在意当年宋家那颗被收养的小白菜。   反而是宋家,如果遇到,她有些不知道怎么面对。   不过这事儿,事先做再多的心里建设也没用,真要遇到了,只能等遇到再说。   余初起身,从脸盆架子上将脸盆拎了起来,放在地上,将地图和一些看完的资料尽数都烧了。   古代客栈全木构架,缺点就是隔音不好。   她坐在床上擦着自己半干的头发,能够清晰听见隔壁桌椅移动声,和楚小哥一轻一重的脚步声。   然后慢慢没有声响,一直到了晚饭的饭点也没有动静。   客栈的晚饭走的也是朴素风格。   素菜都是海碗扣,里面油星子都难看到,肉稍稍要好一些,只是舍不得下大料,她给的银子足,厨子好心特地挑了块肥肉——   总之一言难尽。   唯一烧的不错,是那道鱼汤了。   余初让小二拿了托盘和空碗,将菜分装到了空碗里,就着剩下的菜,解决了晚饭。   她端着晚饭去敲楚小哥的房门。   敲了几次都没有动静,余初有些担心楚小哥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她将托盘放在地上,打算先踹开门再说。   门很结实。   她穿的又是软底鞋,第一下没有踹开,余初捏着裙摆正打算来第二下,屋内传来一声嘶哑的声音:“余姑娘?”   “是我,我见你中午晚饭都没下楼,就给你带了点吃的。”   “稍等。”   屋内先是有踉跄的脚步声,移动凳子哐当声,也不知道撞到了哪,压得几乎听不出来闷哼声也一同传来。   端着烛台的影子离门越来越近。   房门被打开,露出楚小哥来,他站的如同青松,后背挺直,伸出右手想过来接余初手中的托盘:“昨夜没睡好,贪睡了会儿劳烦余姑娘挂心。”   这样的表情和语气,在昏暗的光线下几乎看不出任何破绽。   余初叹了口气,如果他另外一只手不是扶在门框的话。   余初侧了一步躲开了楚小哥伸过来的手,绕过楚他踏进门内,自然的跟进自己屋子一样:“今天的鱼不错。”   楚小哥收回手,背靠着门框:“是么?那我可得好好尝尝了。”   余初将饭菜在桌子上摆好,见他没有动弹,干脆拉了凳子自己坐下,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副要长坐的姿态。   楚小哥:“余姑娘,这天色不早,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怕是有损你的清誉。”   “我在你屋里打过地铺,在顾文澜后院里斗过丫鬟。”余初端起茶盏,“你觉得我有清誉这玩意?”   楚小哥被余初的理论震了一下。   好一会儿,他才无奈笑了起来:“还得余姑娘受累一趟,下去拿壶酒,这灯下美人相伴,没有酒怎么行。”   余初放下茶盏:“要酒不用下楼拿,我屋里就有。”   楚小哥神色松了下来:“那麻烦姑娘了。”   余初起身,慢悠悠的走出楚小哥的房门,慢悠悠的走到自己门前,又慢悠悠的走进自己的物资。   最后慢腾腾蹲在地上,从床底抓出带木箱,吹了吹上面的浮灰。她听着隔壁缓慢到有些艰难的脚步声,垂下的眼帘。   她这次特意带了对外伤效果好的药物和手术工具。   没想到这么快会用上。   等到隔壁声音消失的时候,余初才拿着药箱回到楚小哥的屋子里。   楚小哥正坐在桌子旁,坐姿无可挑剔,只是嘴唇发白,垂着的手,微微抖着。   想来是疼极了。   这个人很有意思,救她的时候,什么手段都不忌讳,千里送、进戏班、哭穷耍赖,无论何时何地,都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但是一轮到自己——   却又竭力藏着掖着,躲不过了,就拒人千里之外。   每个人受到外界伤害后,反应会和本性有所差异。   就好比肃美人,是刺猬模式的,竖起刺,不分敌友无差别攻击。   而楚小哥,典型的狗脾气。   余初秉着人道主义,等楚小哥基本上快吃晚饭了,才正式进入正题。   她看了一眼楚小哥的下半丨身,觉得人和人之间,果然还是陌生的时候最好打交道。   现在两人都熟了,她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下手了。   于是委婉的问了句:“楚先生,你这次去戏班,行李都带出来了么?”   楚小哥放下筷子,仔细思考了下:“我走的急,除了衣物和银子之外,并没有带太多行李。”   “那——”她轻轻的咳嗽了一声:“裤子带够了吗?”   楚小哥板着的脸,如同这夜里的烛火一般,一下子就红了。   余初看到楚小哥的伤口后,才知道,他为什么一天都没有动静了。   伤口又开裂了。   只是之前条件有限,伤口没有缝合,这一次她带了皮肤订合器,原理跟订书机一样。   将伤口用生物材料钉起来,在伤口愈合中,会慢慢被人体吸收。   简单来说,就是不需要特别专业的人员,也能缝合好伤口,而且伤口愈合后不需要拆线。   这样,即使她离开了也没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这之前,她要先将伤口从头到尾处理一遍。   余初问小二要来热水后,余初扶着楚小哥坐在了床上,半蹲在他的身侧,一手拿着手术刀,一手拿着纱布开始清理伤口。   难得的,楚小哥这次没有从头到尾闭眼装死,也没有低着头沉默着。   “余姑娘,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   余初将坏死的皮肤组织切割掉:“嗯?”   “你可曾婚配?” 第二十九章   夜里不知什么时候起了风。   烛火在哔啵声中摇曳着, 使得原本就昏暗的光线, 愈发的晦涩不明了。   即使是在现代区, 单身男子询问单身女子“你结婚了没有?”“你有男朋友吗?”类似的问题,十有八九都是想在追求前例行一问,事先扫个雷,避免遇上名花有主的乌龙。   而在古代区——   这基本跟提亲无疑了。   其实, 也不怪人楚小哥。   即使这里的文化氛围有盛唐的气象,可封建社会依旧是封建社会。   没看她的手还放人大腿上, 离男人最重要的器官, 径直不到二十公分。   楚小哥在这样的情况下, 询问自己是否有婚配, 无关乎其他, 多半只是观念和从小的教育问题。   “我定过亲的。”   没想到短时间的沉默后, 等来了这样一句轻飘飘的话,楚小哥眼皮颤了颤, 原本就不好看的的脸色, 似乎更加没有了血色。   “医治你也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愿。”余初将清理伤口用的纱布扔到一旁的地板上,用浸泡在酒精里的棉花, 对伤口进行消毒“我出身草野, 不识礼教,历来孟浪惯了, 楚先生不必放在心上。”   余初回想了自己的话,觉得该说清的已经说清了,简单直白不模糊。   可能短时间内会对小哥的自尊心产生些许影响, 不过比起“娶她”这种终身负担,那些影响,对楚小哥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况且——   余初一手合拢伤口,一手握着皮肤订合器,开始了缝合手术。   意料之中的,听到了楚小哥从喉咙里溢出的闷哼声。   况且,在没有麻药的辅助下,楚小哥明早之前,可能也没有心思想这些有的没的。   她眼神专注,动作干脆而利索,即使不是科班出身,有了医疗黑科技的协助,余初顺利的完成了伤口的缝制。   下完最后一针,她拿起一旁的剪子,剪掉多余的缝合线,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   楚小哥满头都是汗水,几乎像是从水里捞起来一样,半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像是感觉到余初的视线,他睁开眼睛,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既没有疼狠了的茫然,也没有忍耐压抑后的焦躁。   而是清明一片。   余初收起剪子,反手拿出纱布来,这楚小哥的耐疼指数——   不做特殊岗位,真有些可惜了。   这一次,余初念着楚小哥为了救她,一个读书人不惜穿上戏服,在内宅女眷中咿呀婉转。   ——这个牺牲,太大了。   无论客观上有没有救到她,这个情她也承了。   所以平心而论,余初投桃报李,这次也不应该像之前一样粗暴。   她拿出了难得的专注力,患处处理的一干二净,伤口缝的平整好看,就连包扎纱布,也一圈圈的形成螺纹。   末了打了个对称的蝴蝶结。   不错。   伤口撕裂后又淋了雨,之前看着有了恶化的迹象,余初担心楚小哥夜里起烧,看他吃完药躺下,收拾完东西出门时把房门虚掩着。   凌晨左右的时候,又摸出来看了一次。   晚上吃的药里,有一粒药有安眠成分,就是正常人也会昏昏欲睡大半天,病人的体质,熟睡过去估计打雷都吵不醒。   余初端着烛台,显示在门前敲了敲门,等了一会儿见没动静,才伸手轻轻推开了门。   这是余初第一次见楚小哥熟睡的样子。   他的睡相好的可以直接去拍写真,身体笔直,被子盖到胸前,双手交叠放在腹部。   表情安静的像是换了一个人。   这一点倒是跟肃美人有些像,嬉笑怒骂也好,风轻云淡也罢,都是顶着一张脸把自己往里藏。   也就是睡着了这一会儿,才仿佛能看见个似模似样的真人。   余初站在楚小哥的床侧,伸手往自己脑门上随意一捂,感受到差不多的温度后,然后伸手覆在了楚小哥的额头上。   温度不仅不高,还有些稍稍发凉。   她眼皮一跳,将手伸进被子,找到楚小哥的手,轻轻的触了触,也是热气不足指尖微凉,才舒了一口气。   幸好,只是冷的。   上房有上房的待遇,柜子里有预留的备用棉被,余初个子不够,垫着脚找了床薄被,给楚小哥加上。   一颗老妈子心才算是舒了口气。   这个点如果没有发烧恶化,今夜应该算是安然度过了。   她踩着绣花软底鞋,悄无声息的来,也悄无声息的走,就连关门时也只发出一声轻响。   “咔哒——”   屋内,一直沉睡的某人,轻轻的睁开了眼睛。   第二日,余初起的有些晚。   她趁着点完餐后吃的还没有上的空挡,去柜上续房。   盘算着,自己今日去定船票,按照古代的效率,最快也只能后天走。而楚小哥那行动不便,挪窝对伤口不好,在这住个十天半个月才是正事儿。   所以她先续上两天,楚小哥那就先按半个月的续,至于以后——   她这次出来,银子带的足,压箱底的还有几颗玻璃珠子,给楚小哥留下找房子的钱和几个月的生活费,对她影响并不大。   她走到柜台前时,有些低血糖的脑子已经理清了思路,抬头对柜上的掌柜说:“掌柜,续房”   掌柜拨弄算盘的手一顿,抬起头来,他家客栈地段一般,条件也一般,能住天字号的顾客也就那么几个。   所以,只一眼就认出她来,有些诧异:“姑娘你不知道吗?和你同行的那位公子,把自己的房子退了,给姑娘你的房子续了三日。”   余初愣了一下,才明白掌柜的说的是什么:“他走了?”   掌柜的脑补了一部不告而别的苦情戏,再看余初,脸上就带了几分同情:“一早走的,哦——对,瞧我这记性。”   掌柜的一拍脑袋,从柜台底下拿出一只木盒来,放在柜台上推到余初面前:“这是那位公子留的,让我转交给姑娘。”   这是一只首饰盒大小的木盒,入手倒是不重,余初单手就拿了起来。   她回到自己之前坐的位置,打开盒子,里面有两样东西。   ——一块上好的玉、一封信。   信纸上只有轻飘飘两句话:   治病之恩,感念余生。   玉做金用,两不相欠。   翻译过来就是:谢谢她之前救病,不过现在这个恩他还了,给他的钱,治病住房所耗费的开销,由这块玉冲抵。   余初看着盒子里的羊脂美玉,就算她对玉涉猎不多,对玉的衡量,只能模糊的用货币来等换。   这块玉的价格,就算放到现代,也能在一线城市换套房的。   余初突然想起大学的时候,上铺那个姑娘,跟他男朋友闹分手的时候,也是好好的觉不睡,大半夜开始倒腾东西。   一晚上,愣是将有关男朋友送的东西全部收拾好,然后打包给人送过去,然后到阳台打电话时,边哭边算分手账。   大意是:上次带我去旅游的钱,折成两千还给你了,从此我们毫无瓜葛两不相欠云云……   她抓了个包子,塞进自己的嘴里。   这楚小哥自尊心受到影响的反应,倒是让她分外熟悉。   不过,这个结局也还不错。   **   又是一整天的漂泊大雨。   黄昏的时候,雨势减弱,中雨持续了半个时辰后,开始缠绵的细雨。   即使是这样,余初到了东渡口,也已经半身是水,她找了家船行,询问去京都船票的事情。   掌柜听明白余初的来意,叹了口说:“小姐,从云锦到京都,首先就要经过小寒关,天堑途,息子崖……哪一处都是暗流汹涌,平日里这几段都只有老船头敢掌舵,这么大的雨,洪水湍急——北上的船基本上都停了。”   这点倒是让余初猜到了,她揉了揉太阳穴:“掌柜的,以您的经验,大概还有多少时间船才能北上?”   掌柜的摆了摆手:“算不好,往年的话,三五天有、十天半个月也有,遇上天公不作美,个把月的年份也不是没有。”   余初算了算,走陆路的话,从云锦到京都,千里山脉,在天气好的情况下,需要走上整整一个月。   而水路的话,算上转码头的和中途修整的时间,客船五天,货船七八天不等。   所以即使等上十天半个月,还是水路快些。   “那劳烦掌柜的给我留个位。”余初放了几两银子,“这是定金。”   掌柜的笑一脸质朴:“姑娘现居何处?等有船了,我让小二去通知姑娘?”   余初摇头,她自己都不知道过两日会住哪,可能回到船上住也不一定:“过几日天气若是好了,我再来问。”   掌柜的点头,给余初写了张契文,大意是收了多少多少钱影子,定了北上最早的船票一张。   相当于现代区的收据。   余初看了看没问题,签了自己的名字。   等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前街上的雨幕中时,掌柜的慢慢的收起脸上质朴的笑容,招来一旁擦柜台的伙计:“二狗,你跟上前面那个姑娘,远一点,只要知道她住哪就行了。”   伙计放下手中的抹布,用衣摆擦了擦手:“好的掌柜的,那我先去了”   “跟到地儿后,直接去顾府,找到大少爷,就说人找到了。” 第三十章   在码头讨生活的人, 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 都有一两样傍身的技能。   陈二狗身形瘦小, 为人沉默,年少时就混迹码头,心思沉稳老练,最善于跟人和盯梢。   跟一个妙龄女子, 尤其是在大雨的天气,对他而言并没有什么难度。   而且, 一路跟的很悠闲。   前面的姑娘看起来二十岁上下, 不施脂粉, 头发也似是没有花心思过, 随意的编在耳后。   却是他这些年, 见过最好看的姑娘。   跟花楼那些姑娘的好看不一样, 眼前这个……二狗看着前面的姑娘进了一家银楼,躲在屋檐底下, 想了半天想出个词来。   一看就是好人家的姑娘。   怪不得顾大少知道人不见了, 连夜召了漕运所有当家的,如此兴师动众的寻找她。   大雨天气下, 拖着半湿的襦裙, 也不影响她买东西的兴致。   一路进了几个店,可能是没有看中的, 这位姑娘最后进了家布行,只买了些布料出来。   二狗一直尾随在她身后,从大街来到小巷, 越走越偏……   巷子只有两个人,变得愈发难跟,他摸了一把脸上的水,眼前人就消失了。   前面没有,后面也没有,他立在原地僵住了。   ——他把人跟丢了。   三月天,他却如坠冰窖,这趟差在他手里砸了,回去的话,受罚还是轻的,怕是连船行都待不下去了。   “喂,小哥——”   带着笑意的女声从头顶穿来,二狗愣了一下,顺着声音的方向抬起头。   穿着翠绿色裙子的姑娘,坐在墙头,手拿油纸伞,垂着头看着他。   “你都跟我一路了,有什么事么?”   二狗沉默着,没有说话。   “你们船行家大业大,难道最近生意不景气,准备打家劫舍挣点营收?”   二狗依旧沉默。   “没想道,你们掌柜的看着笑面相迎,背地里却干着这种营私,两面三刀,恶毒……”   二狗头一梗,当即反驳:“你血口喷人,要不是你逃出——”   余初笑了下,转过身,从另外墙头的另外一边跳下。   她看着自己泥泞一身的裙子,随意的拧出一把水来,隔着墙继续道:“你回去跟顾大少说,春日新茶刚上,正是品茶的好时候,明日上午,我在城东廖记茶楼,想和他聊上一聊。”   她之前在顾府,因为“身份”的原因,别的不好打听,这顾家家世渊源,小丫头银杏每天能滔滔不绝说上个把时辰。   从人口布局到亲戚关系,从老爷有几房姨娘到分支有几个公子,事无巨细,各种科普。   余初归纳下,提取了有用的信息:   这顾家老太爷曾是先帝的伴读,和先帝一起长大,性格沉稳的甚至有些木讷,反而深受先帝信任。   入仕后先后担任过渝州判官、江南刺史、左谏议大夫……后入户部,一直兢兢业业的替先帝看钱包。   而到了顾文澜父亲,继承了渊源的家学,从不参与党政,铁杆保皇派。   头顶一个忠字,谁正统听谁,将太子一路扶上马,居功甚伟,牺牲巨大。   顾文澜的父亲牺牲到什么程度呢,堂堂朝廷三品大员,杏林头号才子,为了给太子铺路,娶了大名鼎鼎的富商陆家嫡女为正妻,光陪嫁就有百万两白银之巨。   都给太子招兵买马用了。   后太子继位后,顾文澜的父亲官拜二品,任漕司转运使,总领漕运。   虽然顾文澜的母亲去世了,但是他的母族陆家,最大的营生就是贩卖官盐,旗下的船行不计其数。   换句话说,漕运这一块,目前真的姓顾。   **   次日,余初起了个大早。   多要了一碗豆浆,多啃了个鸡蛋。   这正经会客需要正式些。   换上了一身淑女标配的衣服,请了梳头婆子给自己梳了个精致好看的发型。   从屋子里走出来的时候,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隔壁,可能要给新客人入住,店小二正在收拾东西。   廖记茶楼理她住的客栈不远,拐条街就到了,余初撑着把油纸伞,在细雨中步行。   刚看见茶楼,就看见熟悉的一道身影不顾还下着的雨,小跑而来:“小姐。”   余初将伞移了移,遮住了她半边身,笑道:“小桃,近来可好。”   小桃红着眼睛,只顾点头。   到了大门前,第二道人影就跑了过来,他人小个子不够,腿也没有全好利索,门槛跨过来还需要仆人牵着。   几乎是跌跌撞撞来到余初的面前,一张开双臂就抱住了余初的大腿。   余初将伞递给一边的小桃,俯身抱起小豆丁,剥了个奶糖塞进他的嘴里,一本正经:“文青啊,你最近有没有好好吃饭呀,抱着怎么轻了。”   顾文青抓着余初的袖子:“爹都说我胖了。”   “不信。”余初抱着人踏进大门,叹了口气,伸出手来,捏了捏顾文青的脸:“脸上肉也没有多呀,把小肚子挺起来,我戳戳看看肉有没有多。”   顾文青脸一红,捂着肚子,呐呐着不知道怎么开口。   “你做什么又逗他。”   顾文澜今日一身鸦青色的长衫,银线滚边,衣摆和袖口都绣着暗竹,称的他气质舒朗开阔。   他伸手将自己幼弟抱回,自己抱着往前面走:“我问了掌柜,你没有预定位置,就擅自定了个包间,往这边走。”   “多谢。”   他领着路,态度平和。   既没有想象中的怒意,也没有特意拉开距离的疏离,而是仿佛还在长平,他没有绑了她回顾府,她也没有连夜跟个“戏子”出逃。   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顺着楼梯一直上了二楼,一行丫鬟小厮都自觉的站在了门外,包厢里只有余初和抱着孩子的顾文澜。   等小二上了茶,顾文澜已经把自家弟弟给哄睡了:“文青知道今日要见你,开心了许久,一晚上都没有睡好。”   “你个哥哥,又当爹又当妈的,也不容易。”   “长兄如父,理应如此。”   “我记得文青已经开蒙了,今日出来,不影响他的课业吗?”   “他的年岁,一日一两个时辰足够了,再多也嚼不烂,所以每日只上半天私学。”   ……   两人从小文青聊起,开头还算融洽。   余初和顾文澜聊了小文青后,紧接着就是打太极,从茶文化料到点心……终究还是甘拜下风。   世家公子沉淀出的气度和耐心,她估计就是再练个几十年,也比不了。   索性,自己切入了主题。   “我这次找你,有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来谈和的。”余初组织了下语言,“我不知道封肃跟说了什么话,达成什么协议的,不过他那人,天生操心的命,一副老妈子心,恨不得把所有事都抗在自己肩上。”   顾文澜想起那个男人尖锐狠戾的样子,觉得余初可能有什么误解。   “他一直把我当妹妹看,可能也是半个闺女,就好像你对小文青一样。”   “我说这些,不是跟你证明他有多么瞎操心,而是想说,他对我的好我一直都明白。”   “接下来才是谈和的理由。”   余初笑了一下:“你是关不住我的。”   ——这个理由,的确十分有说服力。   顾文澜深深的看了余初一眼,然后垂着头,半捂着脸,低声笑了起来。   笑够了,顾文澜叹了口气:“封先生说,我敲晕你也好,绑走也好,就是拖也要拖你回去关着,看个一年半载了,如果没有问题,他到时候回来接你。”   余初点头,这的确像是肃美人说出来的话。   “不过,最后他说,如果关不住你,就尽力助你。让我跟你说一句话——”   “他等你回家。”   余初抱着茶杯,半低着头,没有说话。   外面缠绵的细雨,裹着细风,从帘子钻了进来。   掀起余初的刘海,露出了她一双眼睛,眼底平静无波。   明明面无表情,顾文澜却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她下一秒,像是会哭出来。   沉默了一会儿,余初再开口,声音平静:“这第二件事,我想跟顾公子打听个消息,在正月十七后的几天里,漕运河道可否船运走大批病人……”   ***   廖记的茶源广,这明前的茶叶那边刚下茶园,这里已经可以端上桌品尝了。   今日无数客人都是奔着新茶而来,翟家两兄弟也不例外。   翟翎赤从楼上包间下来,三月凉天,手拿一把折扇,摇头晃脑的点评道:“今年霍山小芽味道寡淡了些,没有往年的醇厚呀。”   “邱云春倒还不错,回味悠长。”   跟着后方的翟翎羽眉毛都没有抬一下,心下想着,有空把这小子扔进大营住上个把月,就是粗茶都能端碗喝干。   翟翎赤不知道自家哥哥的打算,点评道一半,视线被门外准备离开的马车给吸引了。   车倒是一般,而是车架前那两匹马,比他哥去年送他的那匹看着还要好些。   他一抖折扇,转头对一旁小二说:“这是哪家?”   小二侧过头,压低了声音:“顾家。”   “哦,怪不得——”翟翎赤是去过顾府的,知道他们府里的光景,他敛了眸子,脑海里下意识的闪过那张模糊的,有些惊慌失措的脸。   等顾府的马车消失在了视线里,翟翎赤才走到门前,自家大哥的亲兵刚好牵了一辆马车过来。   他视线里看到什么,连忙往左侧站了两步,看着像是给身后的兄长让路,右脚却默不作声的踩在了一张纸片上。   翟翎羽率先上了马车,回过头有些奇怪的看了一身后蹲在地上发呆的弟弟:“怎么了?”   “没事。”   翟翎赤回过神来,手里紧紧抓着一张糖纸:“走吧。” 第三十一章   自家大哥定亲那年, 翟翎赤不过十二三岁。   按照本朝的风俗, 订亲几乎等同于半婚。   在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定亲的男女双方只要不出格,无论是见面还是相处都不避讳。   如果双方父母允许的话,看花灯,游园, 诗会,上街, 进香都是可以的。   所以定亲后, 大哥时不时的, 会领着他去宋家拜访。   一来宋家诗书传家, 满腹经纶, 在科考上独有心得, 不仅能对他传业解惑,对他以后的科考也有助益。   二来, 大哥也可以和心上人见上一面, 捎带着送上一些东西,多是些吃的, 也有精心收集的稀奇小物件。   他小时候体弱多病, 虚不受补,一副病怏怏的样子。   加上那段家里变故, 每日亲戚作妖不断,他受到了惊吓,显得愈发瘦弱。   所以她第一面见他, 以为他不过才十岁。   眉眼笑着,轻轻的捏了捏他的脸,把他当孩童一样逗着。   别人问他都是问读过什么书、学了什么文章、君子六艺会哪样。   而她问的是,有没有乖乖吃药,早上用饭了吗,喜欢吃甜还是辣……   然后就从荷包里掏出一颗糖来,塞到了他手里。   那是他吃过最好吃的糖,像是咬着最上好的牛乳,唇齿留香,甜而不腻。   后来,翟翎赤才知道,只要是她喜欢的孩子,都会有塞糖的习惯。   只是宋家人丁简单,最小的三公子正在霖州书院上学,这糖到头来,十有八九都塞到了他这。   一直到见最后一面的时候,她还在给他塞糖。   那日他去母亲那请安,无意间听见了屋内正在商量着退婚的事:   父亲的声音冷静而威严。   “宋家那个养女,我派人打听过了,是从乡野出来的,整日在灶下摆弄,女红诗书都是宋夫人压着才抱的佛脚,和下人也没有尊卑之分,更没有管家之能。这样的人,以后怎么成为我翟家的主母?”   母亲叹息着:“羽儿的婚事,是我的疏忽……那时你不生死不明,赤儿高烧不退,我也卧病在床,宗族三天两头过来闹一回儿,里里外外都是翎羽一个人打理,要不是宋家出面,这个家可能就垮了。”   “宋家的恩我们自是会念,但是不是拿羽儿的婚事,那姑娘要是宋家嫡女,从小养在宋夫人身边,也不是不能将就。可是一个父母双亡来投靠宋家的孤女,怎么配得上羽儿?”   母亲迟疑了一下:“我瞧羽儿,是真心喜欢那姑娘,那时我心灰意冷,想着羽儿这么苦,难得遇上一个喜欢的,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遂了他的愿……退婚的事情,我不是没有跟他提起过,只是他那个性子,根本听不进去劝。”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退不退婚还轮不到他做主。年少人能长情多久?门当户对,宜室宜家才是要紧的,再说了,以后若是真的喜欢,羽儿再纳进门也不是不行。”   “老爷你是说……”   ……   他顶着一口气,闷着头跑出了府,骑着没有长成的小马驹,一路跑到了宋府。   那人刚陪宋夫人上完香回来,难得穿了一身桃红色,点了胭脂,称的愈发清丽好看。   她从轿子里出来,在门前见到有些狼狈的自己,似是有些惊讶,然后眯着眼睛笑:“怎么了小翎赤?一副慌慌张张的样子,是不是你哥又冲你发脾气了?”   他低着头,不知道怎么开口,然后只觉手一暖,那人往他手里塞了块糖。   “小翎赤呀,你哥就是那个脾气,咱不要搭理他。要不你陪我先进去坐坐,我让遣人去翟府一趟,叫你哥来接你。”   他手一抖,整块糖果翻滚在了地上,转身落荒而逃。   那时候他太过年少,在逃跑的惊慌失措中,各种情绪如同打翻染缸,混成了模糊的酸涩。   里面有为自己做不了什么的耻辱,也有为那人以后日子的惋惜,还夹杂着难过和无能为力。   只不过他没想过,那是他最后一次见那人。   也是最后一次见到那种糖。   在此后的三年,他几乎翻遍所有的能找的铺子,问过所有的制糖人,都没有找到类似的糖。   翟翎赤捏着手中的糖纸,闭上眼睛。   ——她真的回来了。   **   驿站的条件比不上府里。   这连绵细雨之下,既没有门房赶上前来牵马,也没有马夫去拿脚蹬,更没有小厮过来撑伞。   只有随车的两个亲兵下了马后,戴着斗笠静静的站在一旁候着,看着翟家两兄弟掀开帘子,从车厢内出来。   翟翎羽撑开伞,递给身后的弟弟,自从马车上一跃而下,几步就跨上台阶,站在了大门的屋檐底下。   而左手拿伞的翟翎赤,目测了下马车的高度,也随着跃下,朝着驿站内走去。   他路过自家哥哥时,发现对方正看着自己,停了下来:“大哥?”   翟翎羽淡淡道:“伸出来。”   “什么?”   “右手。”翟翎羽微敛着眸子,额前的落雨刚好垂在了他的眼角,“你从廖记出来,右手一直握着,我递给你伞,你空着的右手没有动弹,却用拿着扇子的左手来接——你在廖记门前,捡了什么见不得人的?”   “大哥,你想多了,我就是喝茶的时候烫到了。”翟翎赤笑了笑,“你看你也淋湿了,先回去换身衣服,别着凉……”   “翟翎赤,你是我带大的。”   是,自己是长兄带大。   一言一行,一个小动作,甚至一个眼神,都无法瞒住他。   翟翎赤握着的右手紧了紧,他看向自家哥哥,眼底的不安、喜悦、担忧、还有坦然几乎在同一时间泛起,搅和成一团,最后只留下忐忑。   他伸出自己的右手,慢慢的张开了手指,露出掌心里皱成一团的糖纸。   翟翎羽拿起纸团,用双手轻轻抚平。   糖纸上的图案带着稚趣,蓝白色,蓝色的底纹,白色的兔子。   他手很稳,声音却有些发抖:“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顾家寿宴。”翟翎赤嘴有些发干,声音越来越低,“我见过她一面,但是夜色太暗,看的不是很清楚……哥!你去哪?”   翟翎羽已经大步跨进了雨幕之中,一把夺过亲兵手中的缰绳,翻身上马。   亲兵只来得及把自己头上的斗笠卸下,递给马上翟翎羽,就见他一夹马腹:“驾!”   绝尘而去。   翟翎赤看着自家哥哥消失的背影,那个方向,是去顾家——   牵着另一匹马的亲兵也跟着上了马,正打算跟着过去,被翟翎赤阻止了。   他叹了口气:“不用跟着,我哥一会儿就回来了。”   他那个在三军内还镇定自若的哥哥,今天是彻底乱了。   现在去顾府,除了讨杯茶喝之外,能有什么用?   难道能当着顾家人的面问:“你们府上可否有一位宋姑娘?”或是“我想跟之前退亲的宋小姐见上一面,不知可否方便?”   都不能。   **   顾家执掌漕运,水道船行无论是官是私,都在顾家职权掌控之下。   若是只单单找一个人可能还有些难度,但是几十个人病人这么大的目标群体,排查的难度就大大降低。   正是因为如此,余初才会求上门去,只是她没有料到,顾家的效率这么高。   两人上午刚喝的茶问的问题,到了黄昏,顾家就给出了答案。   送口信的人和余初打过照面,是昨日一路跟着她从船行到小巷的人,叫二狗,身形瘦小,本人及其没有存在感。   “正月十九日,夜里午时,有一艘北上的船运走了几十个病人。”二狗抹了一把头上的雨水,“那日夜里浓雾,加上病人太多,很多人不愿意走这趟生意,最后还是开了几乎五倍的价格,才由艘野趟子接了活,把人拉走得,所以码头上很多人记得很清楚。”   “野趟子?”   “野趟子是我们云锦码头的说法,一般都是些在水道跑多年的人,攒了些积蓄,就相互凑了些钱,买了艘船跑活。这些人经验老道,艺高人胆大,很多大船行不敢接的单子,只要赏金合适,他们都会接。”   “他们现在人呢?”   “还没回来,他们野趟子如果外面有活,就会顺手接了,转着连走三四趟,半年一年不回来也是常事儿。”   余初将船和船员这条线索,从脑子里删除掉,看起来她猜的没错,人应该是运往京都了。   她从荷包里拿出几片银叶子,抛给二狗:“劳烦你跑一趟。”   “这些都是小的应该做的,收了赏钱,回去掌柜的是要罚的。”   二狗接过银叶子,却没有收下,而是从袖子里拿出一封信,连同银叶子和信都压在了桌子上,“这是大少爷给您的信,天色不早,小的先回去了。”   等二狗离开客栈,余初伸手拿起桌上的信,打开信封。   ——里面是去京都的船票,时间在三天后,数量两张。   余粘着薄薄的两张票据,觉得这顾大少也着实有些意思。   两张? 第三十二章   顾文澜回府时, 暮色已沉。   他在码头坐了一天, 看着十八道的水运船行八仙过海, 利用各自的渠道追查消息,终是把余姑娘委托的事情给办好了。   知道她着急,他回府之前就遣人把消息递了过去,顺路带过去的, 还有三日后去京都的乘船票据。   他私心里,并不希望她去涉险。   她就那么自在的待在顾府院子一角, 调戏着丫鬟, 逗着文青, 春困的时候趴在窗前, 懒洋洋的笑着。   就好像, 把春日最暖人的明媚都收到了眼底。   他哪怕只是偶尔去看一眼, 也会觉得这满府的死寂晦暗,也没那么不能入眼了。   可又觉得, 她理应活成现在这副模样。   顾文澜敛着眸, 低头从车厢里出来,有小厮放好凳子, 撑好伞在一旁等着。   刚走进前院, 常随小武冒雨急忙忙的迎了过来:“大少爷,小翟大人来了。”   “老爷回来了吗?”顾文澜脚步未停, 翟家一门两虎,同朝为官,所以称这翟父为翟大人, 这大公子为小翟大人。   战时漕运无论是在粮草上,还是兵马转移上,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兵部和他们顾家常打交道,彼此也算熟悉。   只不过这个翟翎羽,这两年才声名鹊起,又是常年在一线领军,他只耳闻过却没有亲自见过。   小武摇头:“小翟大人上午人就来了,一直等到现在,说是等您。”   “等我?”顾文澜侧过头看了一眼常随,“我一没有官职,二跟他没有私交——他堂堂翟家军少主,有什么事吩咐一声就是了,等我做什么?”   小武沉默的跟在顾文澜身后。   顾文澜:“那先去见一见。”   大厅的烛火点的通明,顾文澜拍去身上沾上的雨水,向屋内看去,不由愣了一下。   堂前客座上,此时正坐着一名男子,半垂眸,视线落在地上。   他玄色长袍,广袖飘逸,举手投足有着一股子书卷气。   在他原有的想象中,这位连胜七场的翟家军少主,应该明烈如火,锐利无双,一派武将该有的样子。   却没料到,他就这么静静坐着,更像是一介文臣。   “小翟大人。”顾文澜看了一眼翟翎羽手边的茶盏,还冒着热气,茶点也是精心准备的,知道下人并没有怠慢,“顾某来迟,久等了。”   翟翎羽起身:“是我来的唐突,还望公子海涵。”   “哪里哪里……”   ……   门外的小武听见里面的熟悉的寒暄,笑了起来,这世家大公子,无论什么年岁,从小在哪长大,读的什么书……到头来,说话都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他伸了个懒腰,往前走了几步,直到听不见里面的声音才停下。   他拦住端着茶盘准备进去换茶的丫鬟:“大少爷来了,你回去再泡一杯,待会儿一起送来。顺带去厨房传个话,备点夜宵,大少爷晚上没吃多少”   “是。”   过了一会儿,门房急急忙忙跑来,递给了他一样东西,低声说着:“……说是要感谢大公子……”   只是没等门房说完,里面的人却已经出来了。   顾文澜看着角落里交头接耳的两人,害怕一旁的翟翎羽误会下人非议客人,朗声道:“小武,鬼鬼祟祟做什么,有事儿过来回话。”   小武转过身,有些迟疑的看向翟翎羽,立刻又低下头去:“余姑娘刚来了,特意送来了些糖给小少爷,说是谢谢大少爷今日……”   他话还没有说完,就看见另外一位正主小翟大人脸色一变,拱手道:“时候不早了,翟某先行告辞。”   然后不等主人家客套几句,立刻转身,大刀阔马的走了。   真是——   怪人一个。   小武心里想着,从厅上拿来披风,盖在了顾文澜身上:“小翟大人等了你一天,我还以为少爷您要和小翟大人秉烛夜谈呢。”   顾文澜若有所思的看向院门:“他这次来,并没有什么话要交代,也没有什么事情需要委托,只是随意的问了几句。”   比如——   【这府里甜点不错,听闻顾公子有一位幼弟,可否是因幼弟喜吃甜的缘故?】   【我孑然一身,也过惯了刀上舔血的日子,反倒是观顾公子一表人才,又是家中嫡长子,可否觅得意中之人?】   看似毫无头绪。   **   余初所带的东西不少。   但是排除掉电子产品、药品、武器等【古代人违禁品】之外,所剩下的只有糖果和银子。   银子,顾府不缺。   所以她把一包糖果给打包了送了过去,聊表谢意。   肃美人曾经谴责过她这种抠门的送礼行为,都被余初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给忽略了。   谢人如果能够用礼品就谢的清的话,她也不会欠那么多债了。   把糖果给了门房后,余初的答谢圆满画上句号,她看着顾府的大门再一次关上,撑着油纸伞,转身往回走。   晚上七八点,巷子里除了高门大院外还挂着灯笼,其他地方几乎一片漆黑。   她从客栈借的灯笼防水防风都不错,这一路提着,火苗摇摇晃晃的,就是没有熄灭。   顾府所在地方是黄金地段,用以前的位置来衡量,介于一环二环中间,所以治安好,宵小之徒一般不会在这个地段出现。   不过,今日可能不在这个一般情况下。   余初走了约莫一刻钟,就隐约听见身后的脚步声,踩着她脚步的节奏,几乎隐藏在了落雨声之中。   要不是现在雨实在小,就是她,可能也没发现。   她提着灯笼姿势没变,走路的速度也没变,而是在岔口的位置一拐角,绕着路朝着主街的方向走。   路线虽然重新规划了一次,但是余初的心理,却没有什么起伏。   她身手一般,那也是相对于一线人员而言,如果是对上普通宵小,有底子的一对二脱身自保可以的,没底子的收拾三五个也没什么问题。   更何况——   余初摸了摸袖子里的麻醉丨枪,她出门脑子可以不带,防身武器还是齐全的。   她就这么淡然的提着灯笼,在夜色中缓缓独行,身后的脚步声,也若隐若现。   上了主街时,雨正好停了。   各大商铺还没有打样,灯火通明,街上不时有像余初这样的行人,拿着东西闷着头走着。   而一直跟随她的脚步声,也被这街市的热闹所掩盖,彻底消失了。   余初进书局买了两本话本,又去成衣铺买了条裙子,甚至在药铺停下来,买了些驱寒的中成药……几进几出,余初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周遭,都没有发现有人跟踪她。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有人的视线,在牢牢的盯着她。   可奇怪的是,却没有让她觉得有恶意。   难道是顾府的人?   余初路过正街最后一家店后,将手中的最后一颗糖葫芦咬进嘴里,手握着签子,加快了脚步。   从正街到客栈,中间还有两条普通居民区的街巷,她脚步很快却不慌乱,注意力集中在听力上。   终于在最安静的巷子里,再次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   因为速度的原因,这次的声音比之前的都清晰许多,沉稳有力,步伐几乎一致的踩在了节奏上。   ——是成年男子,练过,体型应该不小。   余初迅速判断了这三条信息,将手中的原本要当做自卫武器签子扔掉,握住了麻醉丨枪,打开了保险。   武功再高,一枪撂倒。   她注意力高度集中在身后,反而忽略了前面,等到她手被人一把抓住,刚想来个过肩摔,就被熟悉的消毒水味道给糊了一脑子   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拽进了两栋房子间的缝隙里。   于是,余初只来得及形式主义,第二时间将枪口抵住了身前的人。   房子间的缝隙不大,却很深,两个人侧着身跟叠罗汉似的压在一块,才勉强待在里面。   身前的人靠近余初的耳旁,轻轻的说了个气音:“嘘。”   她背后的蝴蝶骨压着墙面,感觉到周遭的空气也似乎局促了起来。   两人几乎连呼吸都压低了。   一直等黑影从缝隙外的视野里一闪而过,脚步声越来越远,直至最后消失不见。   余初那股被人盯着的感觉,也骤然消失了。   某人点评:“这人跟着你,却没有恶意。”   “要是有恶意,我就应该往衙门走而不是往客栈走了”   她让自己往外挪了挪,却没有成功,两人原本交颈而立,此时变得鼻尖对鼻尖,几乎贴上了。   余初不知道为什么,脸突然一下子红了:“楚小哥,你能不能往旁边让——让让——”   人一怂,尾音都多了个让字。   “噗——”   她清晰的听到了面前人的笑声,似乎从胸腔穿到喉咙,最后溢出的笑声低沉的让余初偏了偏脑袋。   等楚小哥笑够了,余初顶着难得发烫一次的面皮,有些破罐子破摔:“你怎么在这?”   大半夜救自己于水火之中,也太巧了   “想通了一些事,就来找你了。”   “?”   “你虽然说自己定亲了,可没有说你成亲了。” 第三十三章   夜色将深, 厅上的烛火燃了大半, 烛火无力, 将这一室称的愈显昏暗。   翟翎赤提着剪刀,刀尖卡住烛芯,轻轻一用力,将焦黑的烛芯减掉大半, 火苗跳跃着复又亮了起来。   当年父亲生死不明,宗族三天两头进府作妖, 今日威逼明日栽赃, 后日便寻来父亲不知道哪来的“外室子”, 吵吵闹闹说要认祖归宗……每日闹得鸡飞狗跳, 家无宁日。   他还记得那时, 大哥一个嫡长子被三叔的姨娘扯衣哭闹, 口口声声道被轻薄了,要寻死觅活。   大哥也只是冷眼瞧着, 让下人裁了三尺白绫, 扔在地上道:“这府里别的没有,树多井也不少, 你找棵树吊死, 我也好遣人把你填井里。”   吓得叔叔那个新抬的姨娘当场就晕了过去,被人扔出了府。   第二日见到三叔, 大哥仍旧客客气气,恭谨有礼。   那时大哥四面楚歌孤苦无依,尚且沉得住气, 这几年,大哥血海尸山走出来,性子则愈发深沉了。   他原想着,依着自家兄长的性子,听到消息脑子一懵,能自乱阵脚已实属罕见,从驿站到顾府的不近,又是下着雨,半还等不到入府,就想明白了。   这去顾府,问不得探不得。   去了也是白去。   翟翎赤将剪刀摆回在桌上,自己拉了把椅子坐下,烛火下神色莫名:只是他想得好,却没有料到自家大哥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驿站不是府内,没有丫鬟伺候。   翟翎羽的亲兵田庄伺候二少爷倒是尽心尽力,见他晚上没怎么吃饭,去街上买了些点心端了过来,又怕世家公子娇气,喝了凉茶会闹肚子,也不管他喝不喝,一壶劣质茶半晚上换了六七次。   这第七次茶刚换上,就听见门外有动静。   田庄放下手中的茶盏,看向外面:“大人回来了。”   翟翎赤蹭的一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起的太急,桌子椅子一同晃了晃,搅得茶盏也哐当作响。   他打了个哈欠:“我困了,先回去歇着了。”   “啊?”田庄没有转过弯来,这位小爷等半夜,不是为了等大人?   翟翎赤顾不上旁人的想法,脚下生风,跟有兔子撵似的往外走,边走还不忘嘱咐:“大哥如果问起来,就说我早就歇下了。”   田庄沉默着看着二公子离去的背影,抓了抓头发,反正他什么也没有答应。   等翟翎羽一身寒气从院子里踏入,前厅就剩下了田庄一个人恭敬的站着,他看了一眼前厅的茶盏上冒的热气:“刚走?”   田庄点头。   “他倒是躲得快。”翟翎羽吃嗤笑一声,将手中的鞭子递给田庄,“小庄,你把我的剑拿来。”   田庄什么都没问,低头应是。   田庄跟了翟翎羽三年,从亲随做到亲兵副手,几乎日日相处。   但是夜里舞剑,他只见过两次。   一次是长关大捷,主将犒赏三军,众将领宴前欢庆到天明,大人却一个人在后院练剑至破晓。   一次是友人的忌日,大人白日里发呆,晚上衣衫不整跑去练剑。   后来他也琢磨出了一些歪理。   在大喜大悲、至乐至伤的境地下,有些人酗酒,有些人撒泼,有些人痛哭……当然也有像他家大人一样,夜里练剑的。   田庄看着夜色下,翟翎羽的剑法虽然有些凌乱,却也隐隐的透出些酣畅来——   大人,今天约莫是高兴的吧。   ***   余初在封肃底下三年,别的不说,脸皮是练出来了。   被个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动物这么冷不丁的……撩(?)了一下,老脸一红之后也就放开了,倒是楚小哥原先道貌岸然的艺术家形象,在她脑子里摇摇欲坠,却又意外的坚丨挺着。   也不怪余初,哪怕是现在,楚小哥提着灯笼前面走,素衣薄履,脚步一高一地,气质却好的没法说。   既没有扭捏作态,也不显落魄和自怜。   大大方方,通通透透。   一点也不像登徒子……   他跟在楚小哥身后,不着痕迹的落后了两步,再次拉开点了距离。   前面的人就像是长了眼睛已经,也慢下了脚步,陪着余初悠悠的晃荡着。   两人就这么一前一后晃荡到客栈。   今晚刚好是掌柜的自己值夜,看见两人也没有惊讶,趴在柜台上笑道:“两位回来了,我还道外面下雨,今日可能要耽搁些时候。”   他这话是对着楚小哥说的,楚小哥将灯笼的烛火灭掉,还到柜台上,举止疏离:“多谢。”   “要谢谢的是我,楚先生那一手字,就是刻惯了招牌的老祁头,拿着字都不舍得放手,连说我运道好,等新招牌挂上,自是会宾客云集。”   “举手之劳。”   掌柜的接过灯笼,看了一眼一旁的余初,笑的眼尾打褶:“二位可算是和好了,姑娘隔壁那间屋子我还留着,楚先生要换回来吗?”   “劳烦。”   “正当如此,相互思……哪有隔夜仇呀——这是钥匙,屋子是收拾好的,你直接搬过去就行了。”   ……   两人你一言我一句,竟是十分熟稔。   余初看了看楚小哥,再看看掌柜的,觉得自己有些懵:“等等——”   “姑娘,我那日可没骗你,楚先生的确是退了您隔壁那间房。”掌柜的看着一个漂亮小丫头发呆的样子,觉得有趣:“不过又续了新的一间,在走廊的拐角处,姑娘你上楼梯往里走就能看到。”   余初:“……”   这波操作就比较操蛋了,她这两日,不是白愧疚了?   楚小哥手接过钥匙,站在余初面前许久,等她心理活动结束后眼底有了他的倒影,这才对着她:“走了。”   楚小哥千里送,行李本就不多,从一个房间搬到另一个房间,并没有花多长时间。   余初从屋子里找到装玉的木盒,来到隔壁房前的时候,楚小哥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   她站在门前:“楚先生。”   “进来。”   可能是宋夫人当年督促她抱佛脚抱的严格,余初心里心虚,面上却无端的底气十足:“我就不进去了,这大半夜孤男寡女,不合礼数。”   楚小哥整理好被子,也走到门旁,两人隔着一道门槛高,他不抽风的时候,还是很有艺术家的气息的,君子端方:“现在说才说礼数,是不是有些迟了?”   不迟,不迟。   有用的封建词汇,皆可以“拿来主义”,早晚不要紧,有用就不迟。   她站直了身体,愈发端庄,将手中的盒子一递:“物归原主。”   楚小哥慢悠悠道:“我给你了就是你的,你要是不喜欢,从窗户往下抛,听个响也是不错的,要是力气不够,我替你扔?。”   两人视线交汇,余初知道楚小哥是认真的。   她抱着一套房,有些肝颤。   这一怂,战意全无。   她抱着盒子回到了屋子,被这么一打岔,该问的话,好像也没问。   算了,自己反正马上就走了。   临走前,让掌柜的再代为转交回去就好。   ***   四月初二,多云转晴。   灰蒙蒙的几日的天,终于有了阳光。   余初的船票是后天的,这两天算是空闲时间,她先去了西渡一趟,她也不忌讳,穿戴好隔离装备,将同事从头到尾收拾了一遍。   又细细的嘱咐了小满,告诉他,只需等待。   驻地研究院一直有一款A类禁药,在加快适应古反的同时,也会带有相应的副作用。从封肃那侧面了解过,这款药物可以将人的古反时间缩短到六个月,后遗症也很明显,就是药物依赖。   只要生活在古代区,平均每半年,都需要再服用一个月药物,时间一长,会对神经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就好像软性毒丨品。   这种药物在平常时期根本没用,各大驻点都有自己培养新人的一套,一年也好,两年也罢,有的是时间去等,完全不需要这种有副作用的捷径。   但是用在这一次——   却是恰好不过。   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四个多月了,离半年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她不能把这些说给小满听,只能化身老妈子,一遍遍的嘱咐他要照顾好自己、保护好自己的安全,然后再照顾好驻点的人、保护好驻点人的安全。   小满脾气原本就好,被余初一个小丫头念着也不烦,反而觉得愈发安心,从头到尾都是乐呵呵的。   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是落日西垂。   恰好赶上客栈开饭的时间。   余初忙了一天,也不敢吃船上的东西,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她点了一荤一素一汤,又上了一大碗米饭。   来不及等菜上齐,她就着老板娘送的咸菜,埋头先吃了半碗米饭,才算是缓过劲来。   她刚抬起头,就见小二手里端着个盘子上来,放在了余初面前,里面是满满当当的……   一盘红彤彤的蟹。   余初抬头看店小二,放下筷子:“小二哥,我没点这个。”   四月份的天,不少地方冰才刚刚化开没多久,居然有清水蟹了?   “今儿中午,有贵人送来的一篓蟹,指名给余姑娘。” 第三十四章   封肃一直说她好养活, 不挑食, 给个馒头沾豆酱都能凑合一顿, 酱油拌米饭也能吃的一本满足。   其实,她对食物也是分等级的。   大闸蟹算起来,大概是等级金子塔的顶端。   在现代区,捕捞业发达, 养殖成规模,冷运链完善。无论是清水蟹还是海蟹, 甚至帝王蟹阿根红虾, 想吃都不是什么难事。   就是偏僻如驻地也有自己的冰库和后勤运输机, 时不时空投一些海鲜, 给工作人员加加餐。   但是古代区不一样。   在反季节的洪水期, 加上交通不便, 能吃上蟹,可不仅仅是有钱能够解决的。   当年宋家虽然掌握实权, 但是两袖清风, 家风清贫,北地的好蟹都是从南地运过去的, 十分昂贵, 基本上不是宋家能吃的起的。偶尔一两次上司送福利,也不够宋家人均一只。   就是她那便宜未婚夫, 顶着一个最末等的爵位,最落魄的时候,家里既没有人入仕也不能经商, 也只有去一些府上赴宴,才能吃得到。   有一次趁着夜黑,一桌人喝的酩酊大醉,他还藏了两只在袖子里带了回来——第二天来宋府的时候,偷偷的塞给了她。   ……   她看了一眼桌上的盘子,这一盘得有八只,每只都比手掌大,半斤重是肯定有的,也难为掌柜的找这么大的盘子。   余初从袖子里掏啊掏啊,什么也没有掏出来,最后对着店小二笑盈盈的脸有些心虚:“对不住小二哥,我今日起的完,忘记带赏钱了。”   “贵人已经给过赏钱了。”店小二一甩毛巾,笑道,“这还是沾了姑娘的光。”   余初在云锦,认识的贵人只有顾文澜。   这蟹既然都上桌了,她也没有推辞:“那替我谢谢贵人。”   “好嘞,姑娘您慢慢吃。”   楚小哥伤口反复发炎过,现在也不太乐观,蟹这种美食自然是无福消受了。   余初愉快的决定,自己一个人包圆。   楚小哥回来的时候,余初桌上就只剩下一桌子蟹壳了,她吃的眉眼舒展,就连眼底都带着愉悦。   倒是——   很容易满足。   他也不嫌弃余初桌上一塌糊涂,招来店小二,要了一碗面素面:“记这位姑娘账上。”   余金主:“……”   她觉得自己越来越像楚小哥的丫鬟了,不仅负责看病,还负责衣食住行。   想归想,末了她还补了一句:“那再切半斤肉,烫个青菜。”   病人只吃素面怎么能成。   小二哥麻利的收拾了一张桌子,没过一会儿就端了碗面,并一盘卤肉和一盘烫青菜来,摆在了楚小哥的面前,还给余初端了杯红糖姜茶。   蟹凉,吃完来一杯热姜茶,店家考虑的很周到。   楚小哥食不言,全程安静。   余初有话要说,所以捧着红糖姜茶,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   等楚小哥放下筷子,她也放下了杯子:“楚先生……”   楚小哥:“余姑娘……”   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的止声,   余初觉得自己道别放在最后说更合适,往后面椅子上一靠:“楚先生,你先说。”   楚小哥敛着眸子,语气很平静:“我要去京都投奔友人,今日,是想跟你道别的。”   余初摸了摸鼻尖:“这么巧……”   顾文澜是统治阶级,满满的封建地主思想。   给了自己两张票,本意可能是想让她去找个丫鬟也好,婆子也好,好带上船一路上有人服侍。   这下,倒是可以转手给楚小哥。   既然同行,也就谈不上道别,第三日一大早,两人各自收拾东西,余初找了理由去串门,悄悄的把他的玉给塞了回去。   然后若无其事的回到自己屋子拿行李,跟着楚小哥一起,去柜上结账离开。   楚小哥是半个残疾人士,行动不便,而余初因为搜刮了一圈备用驻点,行李不少,步行估计也十分吃力。   掌柜十分热情的表示要送送两人,叫了小二看柜台,自己进了后院,不一会儿就套了辆驴车在前门停下。   这驴车应该是客栈拉货所用,后面是无遮的板车,上面是各种蔬菜汁浸透的印记……颇接地气。   余初下意识看了一眼身边的楚小哥,他今日一身白衣,气度翩翩,连鞋子都是不沾尘土。   楚小哥感觉到余初的视线,侧头看了过来:“怎么了?”   余初不能说自己等着看楚小哥的笑话,弯腰准备去拿自己的行礼,避开了楚小哥的视线:“没事——”   楚小哥长手一捞,将余初的两个行李箱先一步提了起来:“走吧。”   余初愣了一下,身边的人已经一瘸一拐的走出了大门。   于是,在繁华的云锦。   余初跟一位人民书法家兼艺术家,并排坐在驴车后,吹着春日最清冽的风,摇摇晃晃朝着码头行去。   她半躺在行礼上,看着黎明的天空——   朝阳正初升。   ***   晴日的码头,恢复了往日的热闹。   挤压了几日的货物都一同堆到了码头上,挑夫肩上挑着重担,脸上却依然挂着笑容,相互打着招呼。   恰逢一艘船起锚,船上有人亮着嗓子大喊:“走——嘞——”   在这么市井的地方,顾文澜兄弟这种身边有护卫仆从的统治阶级,就显得格外打眼。   他们一行有近十人,立在码头前,宛如周遭有无形的结界,所有人看见他们都直接   绕着走。   余初从驴车上跳下来,就看见小文青腿跑了过来,他腿脚不是十分利索,抱大腿抱得倒是很利索,双手搂着余初的大腿不放,张口就是:“嫂子——”   楚小哥眼皮抖了抖。   余初一巴掌拍在了小文青的脑袋上:“说人话。”   “余姐姐。”顾文青摸了摸自己脑袋,朝着身后看去,“大哥也来了。”   顾文澜走到余初近前停下,视线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楚小哥,两人视线交汇,又各自分开。   他神色如常,看着余初温和的笑:“余姑娘,经此一别,不知何时能再见。”   等现代区驻地的备战人员出了古反期,少说两个月,多则三五个月,她那时如果还好好的,估计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所以经此一别,应该不会再相见。   余初没有接顾文澜这句话:“还没谢谢你的蟹,还有这段时间的照应。”   “蟹?”顾文澜愣了一下,以为码头人多嘈杂,自己听岔了,“照应说不上,都是份内的事情”   ……   两人相互客套着将道别的话说了一遍,语气也不够热络,但是余初却有一种相识已久友人的感觉。   寒暄完,余初才想起自己身后还站着个大活人。   她往旁边移了几步,把楚小哥露了出来:“顾公子,这位是楚先生,刚好顺路,就结伴而行”   然后转过身对楚小哥介绍顾文澜:“这是顾公子。”   两人视线再次相对,这一次谁也没有移开目光。   楚小哥:“顾公子,久仰。”   顾文澜:“楚先生,幸会。”   余初关注点有点偏:这俩一个素衣木簪其貌不扬,一个华衣玉冠颜值在线,可无论是气质还是整体观感,居然不分上下。   千里送行,也有一别。   顾文青开头还好,见到余初拿起行礼要上船,情绪突然崩了。   余初这次用了一颗糖果,却没有安抚住熊孩子,只能看着他埋着头在丫鬟身上哭的不抬头。   她在府里也听过,顾夫人是生小文青时难产而死的,所以这孩子从小就没有见过亲生母亲,继母和一些姨娘巴结的有,面子工程的也有,就是没有好好疼孩子的……   所以这孩子,大概在自己身上找到了恋母情节。   顾文澜让丫鬟把顾文青抱回了马车,看着余初,眼底复杂的情绪翻滚着,最后归于一片平静。   “上船吧,别耽误了时辰。”   余初上了船后,忍不住往后看,在来回涌动的人群中,丫鬟抱着顾文青刚好走到马车前,打起了帘子,把孩子抱进了车厢里。   而顾文澜还站在原地。   她正打算收回目光,在余光中,不远处有一架马车刚好停下,翻飞的帘子里似乎露出一道红色的影子。   楚小哥以为余初手上的东西太重,他伸手接了一个:“走吧。”   余初回过神来。   “好。”   ***   顾文澜看见视线中的身影消失后,刚刚翻滚的情绪也随之消散的一干二净。   这段日子,他已经足够随性。   是时候回到之前。   他依旧是顾家的嫡长子,会有个门当户对的妻子。   成家后,跟父辈一样,为了家族致仕,小心谨慎过完这一辈子,不会有丝毫偏移。   他的心腹结束了和船行管事的对话,从不远处走了过来,低声道:“大少爷,刚刚船老大说,翟家那两位少爷,也走的这趟船。”   顾文澜神色平静:“小寨大人战功卓著,入京的调任都下来了,被雨天耽搁了才会留在云锦,今日的船实属正常。”   心腹犹豫了一下,声音更低了:“船老大还说,翟家少爷订票前,先打听的余姑娘的消息。”   作者有话要说:日更。   禁药那部分,我解释下:   现代区驻点是常年有的备战人员的,这部分算是后备的一线人员,随时待命,但是进入古代区需要渡过古反时间,即使有禁药,最快也需要半年。   这样一来,就需要自由人先进保护区,打个前锋,顺便收集消息。   余初是最后一个自由人。 第三十五章   古代区是典型的封建帝制, 即使是交通运输, 等级分化也十分严重。   就好比客船。   最好船票可以单独拥有一间套房, 而最差的,则是住在底下暗无天日的底舱,十人一个大通铺,多是些仆人和穷苦人。   顾文澜给的船票, 恰好占了这一头一尾。   古代区的生产力有限,孩子又多, 穷苦人家勉强能够糊口, 个人卫生状况十分堪忧, 十个人挤在一个狭小不通风的地方, 吃喝拉撒。   里面的状况可想而知。   余初看了眼一声素白的楚小哥, 他自己倒是没有什么表情, 拿着票据就准备下去找自己的位子。   这人即使最落魄的时候,屋子和全身都是干干净净的, 怎么忍受的住那种环境, 加上他伤口刚刚结疤——   “楚小哥。”余初挡在他的面前,笑的十分真诚, “我们去问问船上的管事, 有没有空的房间。”   “空的房间?”赵管事刚说了半句,一扭头就看见桅杆上的人已经爬到了指定的位置, “柱子,你加把力,往左往左……过了……再往右……”   余初迎着大风:“我们想花钱补一间。”   “这要是搁在之前, 多多少少总会空出几个小间。”管事指挥完,回头看1向余初,“只是这连日大雨,不少人耽搁在了云锦,今天一股脑都挤船上了。”   余初退而求其次:“实在不行,杂物间什么的也可以,我们自己收拾一下,能住下一个人就成。”   赵管事赔笑:“ 小姐,能收拾出来的杂物间,都收拾出来给客人住了,实在对不住。”   余初塞了几片银叶子给赵管事:“您多替我上些心,留意下有没有同行的人愿意并房的,空出的一间我愿意花几倍的价格买下。”   “姑娘放心,这事儿我会放在心上。。”赵管事拱了拱手,却没有接余初的银子,东家一早就打过招呼,这顾大少的贵客,自然不敢有丝毫怠慢,“有消息,一定会通知您。”   加钱升舱计划,失败。   楚小哥听余初说完,没有露出一点失望的表情,反而安慰余初:“能赶上已经是幸事,余姑娘不必挂怀。”   “其实……还有一个法子。”   余初揉了揉太阳穴,表情很是纠结:“楚先生要是不介意,我们俩凑一间。”   她之前看了一眼,最好的那间房,是套房。   就像是大户人家正经房间,虽然面积稍小些,但是功能齐全。   一间屋子分成了内间和外间,这内间正主住的地方,外间做客厅用,角落的地方摆着一张榻,方便贴身的丫鬟或者小厮守夜住。   如果中间隔断的地方用帘子拉上,完全可以分成里外两间房。   她倒是没有什么,上学那会儿绿皮火车坐了两天多,硬卧那么点狭小的地儿,挤了六个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有。   所以现在要看楚小哥了,如果他不愿意的话,这底仓还是她去睡……   “好。”   余初思绪一顿,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抬起头看向眼前的楚小哥,他神色自然随意:“那就麻烦余姑娘了。”   她没料到对方答应的这么痛快,默默的撇开头:“走吧。”   算了,其实从扒裤子开始,封建礼教已经无法衡量他们俩的关系。   现在,更是扯不清了。   两人合住一个套房,说麻烦其实一点都不麻烦。   屋子里的被褥都是现成的,在外室的榻上铺好床,问船上的伙计要来一根细麻绳,系在屋子隔断两端,然后挂上一块床单,外室和内室就彻底隔开了。   楚小哥腿脚不利索,一直看着余初前后上下忙碌,时不时搭把手。   他在干活的时候基本不说话,脚步无声,动作轻缓,就连存在感都似乎一同消失了。   余初总是干着干着忘记身后还有个人站着,直到一回头,才看见那人自始至终就在那个位置站着,静静的看着她,似乎从来没有动过。   ***   船刚刚离岸,蔬菜和肉食都很新鲜。   所以船上的伙食还算不错,相应的船票包含基础配餐,有钱的可以单点。   她的标配是两荤两素,楚小哥的标配是杂粮窝窝头配咸菜和一碗海带鱼汤,水上的水产不值钱,汤少鱼肉多。   两人的配餐放在一起,粗细皆宜,营养均衡,也够日常基础标准了。   余初刚手上的窝窝头刚吃到一半,就听见了门外的有人敲门:“余姑娘。”   她吞咽了嘴里的食物:“门没锁,你自己进来。”   推门而入的,正是余初之前询问过的赵管事,他手里提着一个食盒,一上来就是赔笑:“对不住余姑娘,船上的伙计不懂事儿,给您拿了配餐过来,这才是您的。”   他把食盒放在桌子上,把里面的食物一盘盘的拿了出来。   余初惊讶的挑了挑眉。   酱牛肉、辣子鸡丁、醋溜藕片、剁椒鱼头、胡辣汤,倒不是说这菜有多好,而是这四菜一汤,都是她喜欢的食物金字塔里,最顶端部分。   是顾文澜神通广大,还是这仅仅只是个巧合?   她的表情太过明显,引得楚小哥侧过头看了她一眼。   低头的赵管事没有看到两人的小动作,将空食盒盖上,继续道:“余小姐,还有一件事。”   余初回过神:“您说。”   “就是你托我问的事儿,现在有眉目了,船上有位贵客,说他的护卫可以两人挤一间,腾出一间给您。”   余初将最后一口窝窝头塞进嘴里,她最近的运气看着好像不错。   对方既然让出屋子,于情于理自己都应该见上一面。   不过贵客本人余初没有见到,出来接受他们道谢的,是一个二十四五岁的青年人。   脖子带着疤痕,虎口都是老茧,气场锐利,腰杆笔直,眼神干净利落,   很典型的古代区现役军人。   一身黑衣短打,春衫薄,隐约勾勒出他身上的肌肉肉,分布在大腿、手臂、腰……骑马、射弓是一把好手。   他板着脸还好,一笑起来,所有冷硬锐利的气场都消失的一干二净,脸上满满的只有憨厚:“公子说,两位不用多礼,安心住下就行了。”   他说话又客气又真诚,语速平和。   但是一听到余初补偿房费,把头摇得的跟拨浪鼓一样,急道:“使不得,使不得——”   “应该的。”   “不用不用——”   庄田最笨,又找不到什么好借口,他看着余初的脸,重复了几次“不用”“不要紧”“没事”之后,找了个理由转身就走,几乎是落荒而逃。   余初摸了摸自己的脸。   古代区又没有“学习雷锋”月?   怎么这段时间,她好像一直能收到别人巧合般的帮助。   她正想着——   余光里有一角红色的衣摆上下翻飞着,消失在了不远处的船舱里。   **   一晃三天过去了。   楚小哥包裹里有几本书,他那人手拿一卷书,可以在自己屋子里待上一天不出来。   余初的绝大部分时间,就变成了自己跟自己玩。   夜里她熄了灯,半躺在床上,手拿着平板电脑继续着白天的工作。   这台平板还是封肃在一线的时候,申请立项的,后来成为了基地标配的。500G的内存,太阳能充电,全木包裹,连同保护套合起来的时候,就像是女性普通的薄款首饰盒子。   隐蔽性很高。   里面除了专业书籍之外,其他的都是一些视频和音频,一半来自网上历年来的影视广播剧,另一半则是基地自己录的。   有这些海量素材,加上基地技术人员特意开发的剪辑软件、特效软件,可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剪辑出一线人员自己最需要的视频。   方便他们搞一些封建迷信活动。   余初开始只是试着玩玩,后来思路越来越清晰,做了十八个场景假设下的,三十六个短视频。   这些在应急的情况下,大部分都可以直接拿来用,有时间准备的情况,也能拿来做个思路参考。   做完最后一个关于地府阎罗殿审问小鬼的视频,余初伸了个懒腰,将平板彻底收了起来。   她悄无声息的走到房间大门前,伸手一拉,就看见一道身影正坐在走廊的地方,   他愣了一下之后,站起来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拔腿就跑。   只是余初反应比他更快,从二楼的栏杆处一翻而下,轻巧的落在了一楼甲板上,她站在楼梯口视线死角处,等来人刚踏上一楼,则轻轻的一抬腿。   “碰!”   被绊倒的红衣少年,五体投地趴在地板上,因为自尊心受挫,半天没有敢抬起头来。   余初冲着他笑着摆了摆手:“好巧,小翎赤。”   翟翎赤没出声,趴在地上继续装死。   为了不让这位姑奶奶发现,白天的时候,他哥拘着他在屋子里写策论,直到夜深才放他出来放风。   船上活动区域有限,不用多少时间就转一圈了,每次路过她的屋子时,都是黑着的。   想着她应该睡着了,翟翎赤就放心坐下来,吹吹夜风,胡思乱想。   想想大哥,想想翟家。   想想以前的宋家小姐。   “给——”   翟翎羽闻到了熟悉的奶香,突然抬起头来,就见到那人正半蹲着,单手递到他面前。   掌心放着一块画着兔子的糖果。   那人见他抬起头来,语气更愉悦了:“小翎赤呀,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要不明天来我这打麻将吧,二缺一哟~” 第三十六章   在余初长大的世界里, 麻将起源于古代, 也叫马吊, 麻雀,或者按照材质,叫木牌、竹牌、或者骨牌。   即使是在现在所处的古代区,也是一种老少皆宜的桌上游戏, 还是一门社交、会友、贿赂、探听消息的手艺。   最重要的,能打发时间。   次日一大早, 余初刚打开房门, 就看见翟翎赤依旧是昨天的姿势, 坐在走廊的地板上, 歪着脑袋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余初招了招手:“小翎赤, 早呀。”   翟翎赤就收起脸上复杂的表情, 起身站了起来,提起放在地上的食盒:“初姐。”   此时, 江面上蒙着一层薄薄的雾气, 朝阳初升,染透了水天相接之处, 远远看着, 仿佛连这清晨的冷风,也染上了稍许热度。   和晚上两次见到翟翎赤不同, 这一次,余初终于看清了他的正脸。   翟家两兄弟一个肖父一个肖母,小的这个体弱多病, 余初刚见他那会儿,他瘦的巴掌大一张脸,整天一副病恹恹的样子。   兄弟俩从娘胎带出的四五分相似,也只剩下了两分。   没想到短短的三年,这孩子不仅如同竹子一样连连拔个,就连脸部轮廓和五官也变得大气起来。   和几年前的翟翎羽,倒是有了六七份像。   余初落落大方的看着翟翎赤:“你看来就来了,还带东西干什么。”   翟翎羽低头看了一眼手上的食盒:“想着这么早,你可能没有吃饭,这是……带的早餐。”   还真是想的周到。   余初打了个哈欠,后退了两步,让开了大门:“你先进来。”   早餐有肉夹馍,鸡蛋煎饼,一罐青菜瘦肉粥,一盅红枣银耳,一盅排骨海带汤。   碗筷却只有一副。   “你吃过了?”   翟翎羽点头,天还没亮他哥就把他从床上来出来,如此这般说了一大堆,起得早吃的自然也早。   余初把肉夹馍塞到他手里:“那陪我再吃点。”   男孩子正是长个儿的时候,多一个不多。   翟翎赤看着肉夹馍,低头咬了一口,肉多酱好,味道不错。   他出生好,礼仪更好,安安静静吃完手中的肉夹馍,才出声道:   “初姐,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嗯?”   “你昨夜说,打麻将二缺一,除了你之外,剩下的一个是跟你同行的那位戏……”   “哐当!”余初将勺子扣在了碗沿上,扫了翟翎赤一眼,“你是不是没有吃饱。”   翟翎赤有些懵逼话题的转折:“什么?”   余初将一盅银耳推到了翟翎赤面前:“你再尝尝这个。”   这一次,翟翎赤有一些没一下的喝着银耳汤,果然没有再开口。   食不言。   这一点,余初十分有经验,想要翟家的人不要开口,嘴里有东西就行了。   ***   楚小哥到的时候,余初和翟翎赤正一人一边坐着,气氛友好而疏离。   但是两人之间,却透露出那么点奇怪   他看了一眼翟翎赤,再看了一眼余初,将自己手中的箱子放在了桌子上:“这是管事给的木牌,有些老旧,但是很干净。”   这个干净是指,没有做过手脚。   她摸了一把牌面,有些跃跃欲试:“既然人到齐了,牌也到齐了,下面可以说说赌注了。”   赌注的讨论不过是一种形式。   其实,赌注她早就内定了,为此早上她也忙了一早上。   余初从内室将东西拿出来摆在桌子上,有带着圆洞的纸盒一个,裁好的纸条若干,白水一碗。   每张纸条上,都写着相应的惩罚方式:   【唱一首曲】   【回答上家一个问题】   【原地转三十圈】   【出门大喊,我是笨蛋】   ……   集真心话和大冒险为一体。   将纸条塞进纸盒,输家自己抽取一张纸条贴在自己的脑门上,并且按照纸条的指示去做,或者去承受赢家的惩罚手段。   规则很简单,看着也很公平,但是翟翎赤一眼就看出了关键点在哪。   “虽然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他抬了抬手,表示异议,“但是我还是觉得,有必要改改。”   余初整理着纸条的手一顿:“恩?”   “我哥说过,初姐你过目不忘。”   每个人年少时,都会有些叛逆。   翟翎赤十几岁时小病不断,整天胡思乱想,功课荒废的严重,不思进取,对着床榻自怜自弃。   他哥的每次训导,都被他从头沉默到尾,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姿态给气的拂袖而去。   后来也不知道是他哥烦了,还是他自己烦了:“哥,你能不能不管我?我这个样子既考不了科举,也无法入仕,读书有什么用?你为什么不去管管我未过门的嫂子,让她多念几个字,就不会再春日宴上闹笑话了——”   春日宴是闺阁小姐的赛诗会,无论是请人捉刀过,还是有丫鬟代写,大部分小姐最后都能念上几首。   就他那位没过门的嫂子,顶着宋家那样的门风,居然还能从头吃到尾,最后因为犯困椅子上睡到了结束。   后来,这件事就会被当做不学无术的典型,作为众人的笑谈八卦。   就是不怎么出门的他,耳朵也听出茧子了。   “你当她为什么不爱看书,她天生过目不忘。”翟翎羽至今忘记不料他哥的眼神,带着严肃和同情,还有眼底泛着的浅浅无奈。“只是一个人精力有限,所有能看到的文字都记了下来,没有选择,也没有重点……头疼便是她最常见的后遗症。”   不常见更严重,比如夜里多梦,思绪混乱——   他下意识觉得不可能,反驳道:“既然过目不忘,她为何在春日宴上,一言不发?”   “你愿意跟刚启蒙的孩子对对子么?”   翟翎赤沉默了。   后来他总觉得,自己一个纨绔子弟,头悬梁锥刺股的念书,和这日受到的刺激有很大的关系。   余初没料到,她那个前未婚夫居然把这个也说了。   这过目不忘在日常也看不出什么,但是用在麻将上,还是带赌注的麻将——在隐瞒的情况下,的确不是很厚道。   余初难得想作个弊还被抓包,面对少年人的控诉,她托着下巴建议道:“这样,我半明牌。”   翟翎赤想了想,如果一副底牌半摊开的话,即使过目不忘,也几乎没有优势了,于是点头同意余初的提议。   而楚小哥全程把自己当背景,一句话也没有说,虽然没说同意,但是也没反对。   就这样,三人达成初步共识,开局。   刚开局时,两人赢面对半。   第一局:余初先胡,她这人对孩子有种莫名的姨母心,所以准备循序渐进。   让翟翎羽下楼围着船跑了一圈。   第二局:翟翎羽自摸,他没有余初这么客气,一上来就是单刀直入。   他半低着头,将眼神敛住,问余初:“当年为何不告而别。”   “不告而别?”余初想了想,有些奇怪,“这话从何说起,我走的时候,整个宋家都知道。”   翟翎羽抬起头:“可是——”   可是他哥不知道。   但是看着眼前这张几乎没有变化的脸,这话他到了嘴边,却说不出口了。她原本离开宋家,起因就是因为翟家,走的时候自然不会告诉翟家的人。   他只是,有些心疼自己的大哥。   第三局:翟翎羽七小对,胡牌。   翟翎羽:“为何三年前,宋家对外说你——病故了。”   余初用了个巧,反问:“宋家这么说的?”   翟翎羽恍然大悟,自以为是宋家故意放出消息,一来让自己哥哥死心,二来也结束了这场风波。   第四局:余初自摸。   余初毕竟年纪大些,说话就委婉的多:“听说陛下登基后,帝师不和,国师都称病避开了,宋家的现在如何?”   宋家是典型的士族,虽然不拉帮结派,但是圈子里有交情的都是国师一派的。   “国师哪是称病,我爹说,他是真的病了,连春祭都没有现身,不然宋家的日子也不会这么难过。”翟翎羽洗着牌,“但是他们门风严谨,这两年在沉沉浮浮硬是没有多少波及,日子倒是清苦了些。”   ……   这两人,一个是为了去京都前,找个熟悉的人套套话,好提前了解下帝都目前的局势,自然没有比一个有贵族二代更适合的人了;   而另一个则是为了自己的大哥,在对自己大哥不平、同情、不忿却又理解的情绪包裹下,想提自己的兄长打听下余初的“这三年”。   而楚小哥,也不知道是运气差,还是牌艺不好,只在晚饭前最后一把才算是赢了一局。   他视线看着翟翎羽,话却是对着余初说的。   “你提起的定亲,对方是他的兄长?”   “曾经是。”余初想了想,翟翎赤都在这了,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不过后来,门不当户不对,就退了亲”   翟翎赤被门不当户不对这几个字刺到,脸红辣辣的,从位置上站起来,有些落荒而逃。   “我先回去了。”   “等等。”余初一边理着木牌,一边托着下巴看着门后的翟翎赤,翟翎赤知道的事情太有限了。   “三人牌局的确没有四人的有意思,这三缺一,明日把你哥也叫上吧” 第三十七章   其实, 如果不是在云锦的驻点冲击太大, 又是连着暴雨, 行程不明。余初也不至于忧思过重,忽略了旁的,导致一点端倪都没有发现。   现在回想起来,那盘蟹应该不是顾文澜送的。   他这人更注重精神追求, 物质生活上,一直根据家族制式, 没有偏好也不会逾越。   自己住在顾家那么长时间, 也没见顾文澜给自己加个菜, 怎么会在她出来的时候送东西呢?   加上他封建君子品格, 给单身女性送吃的这种容易遭误会的事情, 也不像是他能做的出来的。   上了船后。   一餐了两餐还能说碰巧, 但是连着三日,一日三餐都是特供, 全都照着她最喜欢的口味来。   余初把现代区一起算进去, 知道她饮食偏好的人,脑海里也不过浮现出三个人:一个是余老爹, 一个是封肃。   余初看着翟翎赤的红色背影消失在视线里, 将自己脑门贴着的纸条一张张扯下来。   另一个,就是她那个便宜未婚夫——   楚小哥收拾好牌, 就见一旁的余初脑门上还贴着张【我是二货,以此为证】的字条,眼神放空, 焦距模糊,显然是已经发起了呆。   他微微俯下身,伸手将余初脑门上的纸条扯了下来:“晚上想吃什么。”   “啊?”余初回过神来,“你刚说什么?”   楚小哥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刚问你晚上想吃什么,我去厨房问问,发了这么一会儿呆,想什么呢?”   她在想翟翎羽来这么一出,可能是婚后生活,过得不够和谐。   麻将不仅是一项脑力活动,也十分消耗体力。   余初忙了一天后,全身肌肉都酸胀着,抗议自己十几个小时机械运转,船上没有条件洗热水澡,她打了一桶凉水,用拧半干的毛巾擦了两遍,也算是洗澡了。   然后一掀被子,蒙头大睡。   这一夜,她睡得不沉,做了一夜的梦。   梦里都是宋家那间不大却很温馨的房子,还有屋子里衣架上挂着的那件大红色的嫁衣。   袖子领口衣摆上绣着繁复的花样,金线滚边,银线暗绣,花样是宋夫人参谋的,乍一眼看去还能十分能够唬人。   但是跟专业的闺阁小姐相比,针脚一般,剪裁也一般,很多地方的线头都没有埋好。   她醒来的时候,外面的天已经蒙蒙亮了,船舱随着水流缓缓的摇晃着,外面船老大喊着号子,似乎在指挥着船工调整船帆的角度,有鸟鸣声从窗外传了起来。   好一会儿余初都没想起自己在哪,等她回过神来,已经是十分钟后的事情了。   她翻了个身,叹了口气。   梦里那件嫁衣,是她自己绣的。   翟家当初代孝,从定亲到成亲,中间有三年时间,宋夫人总担心她嫁进翟府会被看不起,所以订婚后的诗词女红,督促的愈发严格。   她的天赋大概在记忆上点的太多,女红技能就没能点亮,一身出嫁的嫁衣,从花样到剪裁到绣工,都需要从头学起……宋夫人绣工无双,手把手教着她,前后还是花了她两年时间。   每日几个时辰,风雨无阻。   她其实不是很有耐心的人,尤其是年少时,几乎很少会长时间坚持某件事情。   但是她似乎把这辈子的耐心,都花在了那件嫁衣之上。   不过这嫁衣绣的慢,烧起来却很快。   从开始点火到烧成一团灰烬,在无风的天气下,也不过花了一两分钟的时间。   宋夫人赶来时,只来得及从灰烬里只捞出一片衣摆,并蒂莲的花样也只剩下了一朵半焦黑的残花。   宋夫人既是心疼她,又是心疼衣服:“这衣服好好的,你跟它过不去做什么,熬了两年才绣完的,等到以后……”   余初知道宋夫人没有说完的话是什么,那时候翟家已经开始放风要和苏阁老的孙女议亲,等翟翎羽成婚了,这场风波也算过去了。   到那时,只要宋家不攀附高门,给她再寻一门门第低的婚事,不说风风光光大嫁人,热热闹闹出嫁还是可以的。   那时的她,已经正式沦为大龄女青年,再也熬不起两三年,去亲自做一件嫁衣了。   只不过宋夫人不知道的是,她那时烧的,其实不止是嫁衣。   至于以后——   她的以后应该是在现代区,在司仪前面,穿着白色的定制婚纱,在余老爹欣慰的目光下,缓缓走向她的另一半。   早上醒得早,余初想过便扔过,又迷迷糊糊睡过去。   “哥,你说初姐醒了没有?”   “她素来爱睡懒觉,许是要再等等。”   ……   外面的交谈声压的很低,几乎被水和船帆迎风振动的声音给淹没了。   余初放缓了呼吸,摸出怀表看了一眼,早上七点。   算了,她再睡一会儿。   七点半的时候,余初推开房门,三个男人或坐着或站着或凭栏眺望……就姿态礼仪来说,就是年纪最小的翟翎赤,也无可挑剔。   她之前听声音,还以为只有翟家两兄弟到了,没想到楚小哥也来了。   三人几乎同时回头。   楚小哥素衣木簪,和往日一样,顶着那张发黄的假脸,也没影响他艺术家的仙气。   小翎赤今日换了件竹青色的衣裳,可能是没有红色那么衬托肤色,今日看着有些发蔫。   翟翎羽——   余初第一眼,几乎没有认出来。   三年前的翟翎羽,刚出少年,身形还有些单薄,眼底都是压抑着的锐利。生活教会他许多,少年老成、年轻人的锐利无双、还有一步一个脚印的忍耐和踏实在他身上很好的杂糅,时不时还会带出一些少年的中二……   而现在的翟翎羽,似乎更高了,似乎脱去了和年少人相关的一切特质。   小麦色的肤色,黑色长衫勾勒出他的身形的轮廓,宽肩窄腰,脸部轮廓是变化最少的地方,但是整张脸,却是变化最多的地方。   那一双眼睛里,是阅尽千帆的波澜不惊,几乎深不见底。   她恰到好处的移开目光,懒洋洋的依在门前笑:“早呀,各位。”   翟翎羽直视着房门前的女子,三年不见,她似乎从来没有变过。   还是那张脸,还是那双好看笑着的眼睛,还是清晨睡起懒洋洋打不起精神的样子。   他眼底像是被河面的雾气所浸透,朦朦胧胧的,一下子不真切起来。   余初站在门前替三人引荐了下。   “这位是楚先生,我的好友。”   “这位是翟先生,我的故交。”   “这位是翟先生的胞弟。”   任务结束。   这三人像是约好了似的,都没有吃早饭,但是他们似乎也不打算蹭饭,每个人手中都提着东西。   加上船上的伙计送来的配餐——早餐满满当当的摆了一桌子。   四人分坐四个方向,余初和翟翎赤相对而坐,左手边坐着的是楚小哥,而右手边坐着的是翟翎羽。   宅家餐桌礼仪余初是了解的,楚小哥的吃饭习惯,余初也是知道的,所以一桌另外三个人,愣是从头到尾都寂寂无声,只有余初一个人的碗筷时不时发出细微的碰撞声。   余初吃的有些肝疼。   她开始无比想念肃美人那个糙汉子。   ***   饭后,四人正式进入搓麻将的环节。   翟家兄弟这一次带来了更好的麻将牌,梨花木,雕工精湛,这摊开来看,倒是更像是艺术品。   余初抓了个牌,因为背面打磨的十分圆滑,所以持握感很不错。   “开始吧。”她将手里的牌扔回桌面上,“规则的话,是不是按照昨日?我半明牌,谁输了的话,谁去抓纸条。”   “阿初,今日你不用半明牌,倒是赌注,可能需要稍稍修改下。”翟翎羽看了一眼自家弟弟,也就是不带脑子的弟弟,才会觉得过目不忘在牌局上有什么优势。   牌局上,只要是好手,将牌面记住只是基本功   余初:“你说”   “我如果谁赢了,可以制定输家提一个小要求。”翟翎羽语气十分平和,“当然,这些要求都十分简单。”   “啪嗒——”   楚小哥将捡起的几张牌盖在桌面上,不轻不重砸出声来,看似漫不经心道:“比如?”   翟翎羽眼皮一掀,看着楚小哥:“比如,如果阿初赢了,她可以提要求让我回答她的问题;如我赢了,我可以提要求,她明日中午陪我吃饭。”   “那我赢了,是不是可要求翟先生,明日一整天都不要走出屋子?”   翟翎羽笑:“自然。”   楚小哥点头:“翟先生的提议,我附议。”   翟翎赤看了看自家大哥,又看了看那个文弱的书生,这还没开局呢,怎么一副已经打起来的样子。   不过,心下还是有些敬佩的。   这位楚先生看着年轻不大,又是一介布衣,居然能跟自家大哥从气势上占了个旗鼓相当,也是能人。   他举起了右手:“我附议。”   余初:“我附议”   这个所谓的提议,基本上没有改变她的初衷,所以对她而言并没有什么问题。   不过,打个牌居然还惦记着和前任吃饭。   这翟大少爷的婚后生活,可能十分不和谐了。 第三十八章   现代区, 驻地界市。   早上九点, 大多数该上班的人已经到了岗位, 轮休的人,三五凑在一块,来到休息厅,看电影的看电影, 看书的看书,打麻将的打麻将。   封肃从楼上的档案处下来, 刚好经过休息大厅。   今天麻将室挤不下去, 麻将桌都摆到了大厅里, 四人一桌, 一共五桌, 加上围观吃瓜群众, 密密麻麻站着几十号人。   基本上都和封肃熟识。   看见封肃,大多站了起来打招呼:“封总。”   “封队长。”   “封老板。”   ……   从称谓就能判断是封肃什么阶段带过的人, 他熬了一宿查找档案, 精神却还不错:“早上好。”   有和封肃同期的人,职位不高, 但是辈分高, 冲着封肃招手:“封肃啊,要来打几圈么?”   “我得回去补觉, 你们自己玩。”封肃拿着档案袋摆了摆手:“周寅在这么?”   昨晚他上楼去查档案,还以为花不了多长时间,就叫小周在棋牌室这玩两圈等等他。   没想到, 这一等,就让他等了一宿。   “在,在里面睡觉呢,封总您稍等,我去叫人。”   不一会儿,周寅就从里面挤了出来。   只见他穿着皱巴巴的衣服,顶着一头鸟窝似的短发,显然没有睡多好,眼中还带着血丝。   这里显然不是说话的地儿,封肃领着周寅走出大门,到了空旷的地方,才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递了一支给他:“把你扔那一宿,输了还是赢了?”   周寅接过烟:“跟他们玩没意思,玩了两圈,我就躲休息室的沙发睡觉了。”   封肃知道他的画外音,难得的笑了起来:“下次小余初回来了,你们可得好好让着她,天天逗她你们是有意思了,她输的奖金都快没了。”   余初那人以为自己聪明,跟谁打牌都笑眯眯的让着,明明早就知道牌面了,还慢吞吞的思考着,然后皱着眉想着怎么输的不着痕迹。   只是能进驻地的,哪一个是普通人?   记忆力和智商可能比不过余初,但是论起打牌,就连刚入职没多久的小七,都比余初打牌来的老道。   余初那点挂在脸上的弯弯绕绕,用小周的话来说。   又二又萌。   所以大家都乐意跟她玩牌。   “她那点奖金是够吃还是够穿啊,我们每次赢她一块钱,第二天肯定会送回去一块五。”周寅掏出打火机,先给领导点上,然后给自己点上,抽了一口,感慨道,“这可是笔划算的买卖。”   封肃一想也是,有些无奈又有些好笑。   现在整个界市都是这个调调。   零食部的人天天感慨着自己的尾货没有人吃了,安保处的人时不时想念余初啼笑皆非的战绩,文化综合处的人则伤脑筋今年的文艺汇演一点新意没有,文秘信息处的人则天天哀叹,自己生气的时候没有人来“救火”了……   她走了不过两个月,就像是走了两年。   封肃将手中的档案袋递给周寅:“云锦的信鹰昨日刚到,算了算时间,小余初应该在去帝都的路上,你去界门找通信部,里面有一封信,让他们发往京都。”   “云锦现在是汛期,初姐什么时候到京都还不好说——”周寅想了想,“而且谭宪被抓,京都的驻点肯定也不安全了,去京都的鸽子发到哪?”   封肃显然早就想好了:“宋家。”   周寅反应过来:“给初姐包办婚姻的那个宋家?”   一旁的封肃眼底的神色暗了暗。   自由人的资料,是归总部直辖,各地驻点也不过是打个配合,或者起个总指挥的作用。   一般上一线的人员,都是大学毕业后,年龄成熟,心智也成熟。   所以当他知道一个被宋家收养的自由人要订婚的时候,并没有当一会儿事儿,甚至还觉得利大于弊。   一个闺阁小姐,和一个订了婚可以来往家宅,也可以时不时出门的未婚妻,自然是后者更有利于行动。   而且,她那订婚的小未婚夫,似乎从来不避讳她什么。   贵族皇族那边很多支末的信息,看起来不要紧,但是却为当时国师一派的稳定,起了不小作用。   那时,他是京都的驻点负责人之一。   余初作为自由人,不归他对接,但是真正指挥人却是他。   这段亲事,原本可以在一年的时候就及时刹车,但是为了远大于弊的那些利,他默认了定亲关系的延续。   可是他冷静的判断了所有因素,却不知道小余初的年纪,正是豆蔻年华,情窦初开之时。   翟家那个大少爷——   又恰恰是少年英姿,人中龙凤,偏偏还捧上了一颗真心。   两厢一凑合,虽然没有到达热恋的程度,但是小余初应该是动心了,她那么懒的人,一件嫁衣却绣了两年。   他那时毕竟说一不二惯了,认为事情当断则断,在翟家退婚的时候狠狠的推了一把。   可那时,余初不过是他下属名单中一个名字而已。   直到他去宋家接人的时候,他第一次见到余初,才知道她只有十七八岁,跟他那个参加高考的表妹一样的年岁。   她眼底都是难过,但是脸上挂着笑,和他们汇报着所有的信息,将自己残留的问题都列入纸中……   他握着缰绳的手都是发抖的。   让一个孩子遭遇了一场情伤,用“疏忽”这两个字,是远远不能开脱的。   哪怕他在做决定之前,来看过这孩子一眼。   周寅对余初当年的事情,也只限于牌桌酒场上的几句八卦,还以为她当年遭遇的只是封建婚配。   这种事情,每个一线人员,都会被媒婆、朋友、街坊四邻、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长辈逼上几次。   大家也都习惯了。   “宋家当年逼初姐要嫁个的好像是个二代,这初姐还去宋家,不会再逼着嫁一次吧。”他笑着调侃道,“这要是嫁给国师,嫁了也就嫁了,这嫁个其他古代区的其他人,连结婚证都打不出来呀。”   话说回来,如果嫁给国师的话。   好像是可以扯结婚证的。   ***   余老爹最爱的娱乐活动如果排个名次,前三名分别是:打麻将,看麻将,和指导余初打麻将。   他将半生的热情投身于打麻将中,斩获了几次奖项,曾在市业余麻将大赛中,曾拿到过第二名的辉煌成绩,   对于搓麻将,余初自认为家学渊源。   加上昨日的三人麻将的了解,翟翎赤不值一提,楚小哥是个纯菜鸟,专心致志对付翟翎羽一人,她信心满满。   “啪——”   信心一足,这打牌都显得有气势了许多:“七条!”   翟翎羽:“碰。”   ……   “三饼!”   “杠!”   ……   简直就像是撞在了翟翎羽的枪口上,余初打什么牌他就碰什么牌,眼看翟翎羽手中的牌一只手已经数的过来,胜利的曙光就在不远处了。   余初气势被打击的荡然无存,她心里默默的算着,不惜拆了自己的牌:“五万!”   这一次余初算的没有错,翟翎羽果然没有再喊碰。   但是一边默不作声的楚小哥,将牌面一推:“胡了。”   余初扫了一眼楚小哥摊开的牌,没错是胡了,她笑了起来:“恭喜楚先生。”   “今日是朔星日,宜赌。”楚小哥看向翟翎羽,“按照约定好的赌注,第一局我赢了,可以提一个要求。”   翟翎羽落落大方,颔首:“楚先生,请。”   他之前说过一句,无论是余初还是翟翎羽,都以为他会提出“一日不踏出房门”的要求。   只是出乎意料的是,楚小哥风轻云淡的道:“余初今日中午,与我共进午饭。”   翟翎羽脸上的笑意还在,眼神却锐利了起来。   余初反应慢半拍,有些奇怪:“好。”   他们俩不是为了饮食营养均衡,每日都一起吃饭么?   原本还以为,第一局只是楚小哥运气好,来了个开门红。   但是麻将继续下去,余初才知道,昨日的牌局,可能是楚小哥陪自己玩玩的。   楚小哥就像是赌神附身,计算速度十分之快,出牌速度快狠准,加上摸牌的运气逆天……   一时间,居然压制住了翟翎羽的攻势,所向披靡。   第二局:杠上开花。   赢得赌注:余初的今日晚上陪吃权。   第三局:自摸清一色。   赢得赌注:余初明日早上陪吃权。   第四局:四杠十八学士。   赢得赌注:余初明日中午陪吃权。   ……   他十分有规律的每赢一局,就定余初一次陪吃的时间。   一直到第十几圈,楚小哥把余初第四天的晚饭陪都预定完毕之后,慢悠悠的看了看门外:“这个点,是不是该吃饭了?”   余初都快给楚小哥跪了。   如果没记错的话,四天后他们刚好下船。   中午休战吃饭。   这一顿,楚小哥也是定了的。   翟翎赤年纪小,还绷不住脸色,被这么明显的针对后,面如锅底,朝着两人一拱手,转身就跑出了门。   倒是做哥哥的翟翎羽,气压虽然有些低,但是举止依然谦和有礼:“阿初,我先回去吃饭,下午再来陪你打牌。”   然后冲着楚先生颔首:“告辞。”   “慢走。” 第三十九章   中午休战, 分两头吃饭。   这边四菜一汤, 菜色上倒是没什么稀奇的, 稀奇的是余初,突然变得殷勤起来。   擦桌摆凳,端茶递水,拿碗布筷, 甚至把所有好菜都往楚小哥面前摆。   然后半仰着一张脸看着楚小哥,笑的一脸真诚:“楚先生, 你多吃点。”   楚小哥可能以前也是被人伺候惯的人, 眉毛都没有抬一下, 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余初的不专业服侍。   余初端茶他就喝茶, 余初递帕子他就擦脸, 余初布菜他就吃的津津有味。   末了, 吃的差不多的时候,楚小哥这边刚放下筷子, 那边一杯泡好的茶便送了上来。   余初拉了把椅子, 坐在了楚小哥身侧,笑的愈发人畜无害:“楚先生, 你打牌的手艺无双, 令奴家好生敬仰……”   “噗——”   楚小哥一口水茶差点喷出来,“奴家”这个自称, 有些人说起千娇百媚,有些人说起来羞怯娇憨……   而她说起来, 妖风四起。   楚小哥也不打算逗她了,放下杯子:“说吧,你想赢几局?”   “还是楚先生痛快。”余初笑着将椅子又拉回了安全距离,给自己倒了杯凉茶一口气灌了下去,“我也不贪,赢个三五圈不少,七八圈也不嫌多。”   楚小哥依旧是那张脸,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   但是下午的战局,却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几乎一边倒。   楚小哥就像是在余初牌上长了第三只眼睛,他打的三条,余初碰,他打红中,余初杠,他打的七万,余初干脆直接将牌一推——   “胡了!”   只要是他打出的牌,刚好跟余初自己的牌面凑上。   两盘下来,就是翟翎赤也发现不对劲来,他撇过头去看楚小哥,犹豫了一会儿吞吞吐吐道:“楚先生,你这样,不太好吧——”   楚小哥垂着眼帘:“翟小少爷,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翟翎赤被堵了一句,脸色有些难看:“你……”   翟翎羽在桌底下踩了自家弟弟一脚,将他的话给打断了,慢悠悠的打出一张牌来:“六饼。”   “碰。”余初将自己几张牌往前一推,乐呵呵道,“听胡!”   翟翎赤看了看余初,又看了看楚小哥,最后看了看自家大哥。   合着,这已经联手了?   也是——   上午这位来历不明的楚先生连赢十几盘,话语里又是故意针对,自家大哥被撩出火气,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也实属应该。   但是下午的局势,姓楚的明显是想喂牌想宋家姐姐赢。   那么两个男人的战场,就从如何自己赢的多,变成了如何让宋家姐姐赢的多。   整整一下午,翟翎赤都在低头默默计算着。   有了另外两人的相助,从第一局开始,就是宋家姐姐一人在赢,但是喂牌的两人,喂牌次数和权重都有所不同。   明显还是姓楚的远占上风。   宋家姐姐看得开,从头到尾都是笑着的,连带着自家哥哥也是笑着的,姓楚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这么看着——结果到底是谁赢,好像又说不准了。   窗外的夕阳有大半个身子沉入水天相接的地方,将水面燃成火一样的颜色。   橘黄色的光镀在余初的脸上,恬静的脸部弧度上带着熟悉的笑容,似乎将时间所拉扯出的距离,都驱散了大半。   她将手中的牌往前一推:“时间也不早了,今日就这样吧,三位觉得如何?”   楚小哥没有异议。   翟翎羽点头。   翟翎赤则用行动表示,默默地一个人将麻将收到盒子里。   四人麻将圆满宣告结束。   翟翎羽作为最大输家,还不忘提醒余初:“阿初,你一共赢了十五把,按照之前的赌注约定,可以提十五个要求。”   “用不上十五个。”余初早有准备,从袖子里掏啊掏啊,掏出一张纸来,放在桌上推到翟翎羽面前,“这些就够了。”   翟翎羽拿起信纸,扫了一眼,眉眼就软了下来,这么多年了,这字似乎一点长进都没有。   不大的纸张上写着几个问题:有关于宋家,有关于朝堂,有关于刑部狱司的,也有关于正月期间京都异动的……   除了京都异动,其他都是些人尽皆知的消息,且都能和宋家粘上了边,所以翟翎羽也没多想。   他将纸重新叠好,塞回怀里:“其中一个问题,我可能需要等回去打听一番才能回复你,其他的,我明日我给你答案。”   翟翎羽的性格,向来深思在前,说能回复就一定会给回复。   余初松了口气,笑了起来:“好。”   翟家两兄弟告辞后,却没有直接回自己屋子。   翟家老大而是带着翟家老二走到了船头,吹冷风。   美名其曰,赏日。   翟翎赤陪打一天麻将,只觉得比扎一天马步还累,揉了揉自己的肩膀:“宋姐姐好像变了不少。”   翟翎羽看着自家弟弟:“恩?”   “以前在宋家,她虽说不上知书达理,但是也有大户小姐的样子,行为举止从不逾礼,哪里会像如今这样……”翟翎赤在脑海里翻找着,勉强找到一个形容词来,“率性洒脱。”   翟翎赤发现自己的话刚说完,自家的大哥就笑了起来。   “你以前那么认为的?”   翟翎赤有些奇怪:“难道不是?”   翟翎羽笑着叹了口气,当然不是,她一直就是这样活着的。   从来不惹事,也从来不惹麻烦,只是在规矩圈的范围内,悄悄的按照自己的喜好,肆意洒脱的活着。   上香的时候,偷偷在寺庙的厨房烤玉米;元宵赏花灯的时候,拉着他去青楼门口偷看酸秀才写情诗;三伏天,穿着丫鬟的衣服,摸到河边钓小鱼,回来的时候骗宋夫人是卖鱼的老张送的……   翟翎赤看着自家大哥的侧脸,只觉得今日看到的笑容,似乎比这三年加起来都多。   如今的情形,男未婚女未嫁,两人再见面既没有仇怨,也没有愤恨,加上自家哥哥调任去京都,宋家姐姐的目的地也是在京都。   他有些忍不住感慨道:“现在比之前想的,好太多了。”   翟翎羽脸上的笑容,如同天边几乎沉入水底的太阳,慢慢的一点点消失了。   “现在比之前设想的,远要遭得多。”   ***   次日,下午。   翟翎羽在余初午睡后来找她,这次没有带上他弟弟,而是带了叫那个田庄的亲随。   田庄下盘十分稳当,左手拿着茶具,右手拎着食盒,手臂上还挂着几个包装盒,走在楼梯上时,连茶具晃动的声音都没有发出。   翟翎羽一直这样,每次去宋家蹭吃蹭喝的时候,自带的酒水食物,远比他能吃的多。   余初让开了房门。   田庄在外面看门,屋内就剩下了两人相对而坐。   “宋大人还是那样,他铁骨铮铮,两袖清风,颇受清流赞赏……虽然另一边很反感他,可宋大人如今深处清水衙门,大家也没有为难他。”   “宋大哥去了屏山书院教书,他性子温和,引经据典信手拈来,学生们都很喜欢他。”   翟翎羽的开场,不是探寻余初消失的真相,也不是打感情牌用回忆杀,而是捡余初可能最关心的宋家现状说。   两人间的气氛,倒是像是久未见面的老友。   “宋二哥入了翰林编撰史书,早出晚归,一心扑在史书典籍上,素来低调。”   “宋小弟,前年参加的科考,进入了殿试……被陛下点了探花。”翟翎羽笑着说,“苏阁老说,宋小弟殿试并不比状元差,就是给个榜样也是委屈他的,只是那日殿试上,不是耄耋老者,就是而立之年。剩下几个为数不多的年轻人,外貌平庸不说,才识也居于末流。”   “这还真是——”余初听懂了翟翎羽的话,又心疼又好笑。   探花是需要作为科举宣传大使,游街给普通群众看的,向来找的都是相貌相对好的一个   小弟从并列第一被挤到了第三,不是别的原因,而是因为他长得太好了。   “宋夫人还是那样,每日操持家事,不过她如今去寺庙愈发多了……水好了。”   翟翎羽起身,亲自拎来热水,给余初表演了一次贵族功夫茶。   等两人面前各自倒了第一杯热茶,翟翎羽终于结束了宋家现状的转述,进入了今日的正题:“你昨日问的第一个问题……”   他说话向来不咬文嚼字,用的是最日常的语言,深入浅出,专业词汇还会加以解释。   不仅是余初问的几个问题,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就连余初没有问到但是是看似有关联的点,他也一并提了出来,细细剖开。   随着他声音缓缓在屋子里流淌,整个京都的风云都仿佛浮现在了余初面前。   这可比看驻地资料要来的直观的多,也详尽的多。   两人足足聊了一个半时辰。   余初觉得自己为了问问题,耍了小聪明小手段,对方却没有放在心上,还这么认真的一一作答,有些过意不去。   眼见着话题结束,翟翎羽要起身告辞的时候,被余初喊住了:“等等。”   她小跑进内室,从行李里翻找出几样东西来,拿了只盒子装好,回到外间递给翟翎羽:“这个,送给尊夫人和孩子。”   给已婚男人送礼,最好的选择当然是送给对方妻子孩子,既表达了谢意也不会失礼。   她笑的还是一同以前的样子,理直气壮中,带着些许讨好,咧着一口白牙,明晃晃的,生机勃勃。   翟翎羽好一会儿才从余初的笑容里抽出来,低下头看着手里的盒子,稍稍一想,就知道余初想岔了。他伸手打开盒子,里面有一对无色琉璃珠子的耳环,还有一小布袋的糖。   糖是她一贯哄孩子用的,并无特别,倒是无色的琉璃珠子,价值不可估计。   这份礼送的可不轻。   他笑了笑,既没有解释自己尚未成婚,也没有说自己一直在等着她,而是伸手捏了一个奶糖,剥了塞进自己的嘴里。   然后一把又塞回到了余初的手里。   转身迈出了大门。   以前,他无数次想着,她只要活着,其他一切都不重要了。   但是现在——   他反悔了。   作者有话要说:  余初过目不忘,智商偏高,所以十四岁参加的高考考入大学,十六岁修满学分毕业,进入驻地。   十七岁作为自由人去古代执行任务,同年下半年进入的宋家。   现在,二十四岁。   小国师因为年幼是底层讨生活的,所以也不知道自己具体年龄是多少,官方年纪二十四,不过实际年纪可能要大个一两岁。   翟翎羽二十岁定亲,今年二十五岁。   PS:至于封肃为什么不知道余初是未成年人,是因为驻地招人,前提就是成年人,余初是因为自由人体质和大学已经毕业的硬性条件,特招生。   一线人员在古代区,对外虚报年纪是正常的事情。人家三十半老徐娘,现代区三十岁的博士姐姐,还是一朵花。人家七十古来稀了,现代区五六十岁学者们还是帅大叔……这就说不过去了。   加上寄宿家庭的工作人员,挑的大多是外形脸嫩的,在演技支持下,二十几岁说自己十七八岁一点不违和。   封肃二十八岁的时候,执行任务的时候,就曾经对外说自己十八岁——   他长得好,他有理。╭(╯^╰)╮ 第四十章   楚小哥今日多写了一篇字, 回过神来时, 窗外天色已黑。   他推门走出屋子, 就看见翟家大少爷身边那个护卫站在门前,一副等候已久的样子。   翟家这位大公子,他以前是听过不少传闻。   大多是一些虎父无犬子的感慨,或是对他本人事迹的传颂, 年少当家、一战成名、以多胜少、翟家军少主……类似的形容词,多是些赞扬之词。   现在形容词又多了个——余初的前任未婚夫。   前任这个词, 还是齐医生教他的, 那时她刚跟和小张心理医生闹分手, 咬牙切齿的说称呼小张医生为前任。   还口口念叨着好马不吃回头草, 一支红杏出墙来。   虽然不知道回头草和出墙杏有什么联系, 但是他还是知道, 有些事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楚小哥收回思绪,田庄冲着微微躬了躬身:“楚先生, 翟大人有请。”   他跟着田庄来到翟大少爷的住处, 屋内已经点起了烛火,细细闻起来, 又檀香的味道。   明明是和余初一样的房型, 可这里一半窗户紧闭,显得肃穆而阴冷许多。   正主此时正坐在屋子里, 面前摆着棋盘,神情平和:“闲来无事,便想着和先生手谈一局, 希望没有惊扰了先生。”   “惊扰说不上。”楚小哥走到正主对面,一掀衣摆,坐在了椅子上,实话实说,“惊吓倒是有的。”   “是翟某的不是。”翟翎羽笑,“先生是客,先生先选,执黑或是执白?”   楚小哥伸手将白色棋子放在自己的面前,自古来棋局都是先黑后白,翟翎羽也没有客气,见楚小哥选完,伸手捻起一颗黑子,“啪嗒”一声落在了中元的位置。   两人落子都很快,你来我往,我落你追。   但是风格却迥然不同,翟翎羽的棋风杀伐果断,两路并起,奇招不断。   而楚小哥,稳扎稳打,看似并没有什么惊奇,却恰好将翟翎羽几次奇招化解的恰到好处。   一个时辰过去,棋盘大半落满棋子,黑子将白子围在中间,久攻不下,陷入了胶着状态。   翟翎羽落下一子,两路会师,黑色棋子连点成片,局势顿时凶险了起来:“刚刚先生太过执着,若是放弃这块,在他处布局,也不会这么被动。”   “翟大人有心,只是这攻城未下,却劝城后早些投降,怕是选错了对象。”楚小哥落下一子白棋,恰到好处的阻止了黑子的攻势,“你应该去问问城池是否心若磐石。”   “山不转水转,城不来我来。”   “翟大人心胸宽阔。”   ……   一旁田庄将两人的凉茶重新换成热的后,便垂手在门后守着,轻轻叹了口气。   他虽然一句也没听懂,但是也知道,自家大人和那个楚先生,话里有话。   意已不在棋局。   被个有敌意的成年男子,拉去下了一夜的棋,虽然棋局未分胜负,但是这种感觉——楚小哥意外觉得挺好。   楚小哥离开的时候,翟翎羽进一颗黑色的棋子捏在指尖:“楚先生,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谁知道呢。”楚小哥笑着打开门,“许是在哪见过也不一定。”   今日,他原本打算一个人吃晚饭。   不过现在他改变主意了。   余初的屋子还亮着,他没有掩饰自己的脚步声,抬起的手还没有扣到门上,里面已经传来她懒洋洋的声音:“楚先生?”   “余姑娘。”   “门是开着的,你直接进来吧。”   门果然是虚掩的,楚小哥轻轻一推,就将门推开了。   夜风还有些凉,但是他却未转身关上门,而是任由房门大开着,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若是如此直接摊开,对姑娘的名节可能会好上许多。   之前身在异地,没有人认识,她不在意他也不刻意去把世俗加在两人身上。   可是现在不一样,这船上有她的故人。   余初正坐在榻上,手中摆弄着炭笔和纸,不知道在画些什么,她抬着头看了他一眼:“吃过晚饭了吗?”   “还不曾。”   “船上的伙计说,你被翟翎羽请去了,没想到几年不见,他小气到连饭都不管了?”   楚小哥失笑:“你吃过了么?”   “吃过了。”余初指了指桌子上的食盒,语气随意,“剩下的都在那了,我之前温过一遍,现在想来也不会太凉,你凑合着吃吧。”   楚小哥走到桌前,打开食盒,里面的饭菜果然还是温着的。   他低着头看了一会儿。   “余初。”   余初愣了一下,这是楚小哥第一次叫她名字:“恩?”   “你办完了京都的事情后,以后有什么打算?”   余初画画的手并没有停下,视线依旧落在纸上,像是只是随口接了一句:“我想想。”   等到楚小哥一顿饭用的差不多了,以为她不会再说的时候,屋子里响起了她舒缓的声音。   “等办完京都的事情后,我可能要离开东家,拿着遣散费,回到老家,开家小店,养只猫 ,整日睡到日上三竿,抱着猫晒晒太阳……”   ***   京都的繁华和南方比起来,少了一分精致,但是多了一分大气。   不仅建筑显得大气,就连码头本身的规划也是大开大合,整齐的码头桩子,宽绰的车道,阔门的店铺……   “回咯——”   喊着号子的纤夫躬着身体,背影却如同端直的一座山,声音里透着的都是北方汉子的洒脱和粗犷。   余初一手拎着箱子,一手背着包裹,打头阵在人群里挤着,楚小哥不慌不忙的跟在她的身后。   好几次余初以为自己把楚小哥给丢了,一回头就看见他依旧跟在身后,姿态不慌不忙,脸不红气不喘,更像是春游来的。   不错——   余初更加放的开,能用手肘的绝对不用手腕,能用腿的的绝对不用鞋子,硬是带着楚小哥,从人群堆里硬挤了出去。   码头上有不少贵客来往,所以停马车的地方,已经挤了不少贵族专用制式的马车。   即使这样,翟家的马车周遭有亲兵护卫,一眼就能认出来。   见翟家两兄弟没走,余初松了一口气,稍稍整理了自己的头发衣服,对着身后的楚小哥说:“楚先生,你在这稍等一会儿,我去说几句话就过来。”   翟翎赤今日又换回了那一身红衣,他此时踩在马车上,线落在不远处的人身上,掀起车帘子的手顿了顿,转而看向车内闭目养神的大哥:“大哥,宋家姐姐……”   他话还没有说完,自家大哥已经起身,从他身侧出了马车。   翟翎赤叹了口气。   罢了,他也不管了。   谁叫到现在,整个翟家都欠他们俩的呢。   翟翎羽刚下车,那人刚好走到身前,脸上挂着的笑容带着些许讨好:“翎羽哥——”   时隔多年,再一次听到这个称谓,翟翎羽眼底恍惚了一下。   她这人懒得很,又想得开,称谓一直随着心情来。   开心的时候叫他翟大哥,不开心的时候叫他翟大少爷,也只有有求于他的时候,才会想起翎羽哥。   她笑起来,还是当年的模样。   翟翎羽却笑的眼眶都红了:“怎么了,改变主意让我送你了?”   “不是……”余初有些不好意思,“我是突然想起,翎羽哥你也入仕了,同朝为官可能会遇到宋爹和大哥他们,可否……不要在他们面前提见过我?”   “你不想让宋大人他们知道你现今安好?”   “不是,等我稳定下来,我自会前去拜访,我只是不想让他们从别人口里知道。”   她自己都不知道前面是深潭还是泥沼。   余初叹了口气,深深的看了眼前人一眼,眼中既没有愤恨,也没有难过,就像是在叙述旁人的事:“尤其是你和小翎赤,你知道的,当年你们家——”   当年他们家闹得京都满城风雨。   翟翎羽苦笑:“你放心,我知晓了,也会督促翎赤守口如瓶”   余初松了口气,又笑了起来:“那谢谢翟大哥了。”   两人果然只说了几句话。   余初回去的时候,楚小哥一脸若有所思的看着她,又看了看不远处的马车,视线再次看向她。   这模样太像李医生养的那只猫了。   她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站着:“想什么呢?”   “我在想,翟大少爷不像是看中门第的人,怎么当年……”   余初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扯着自己的行李,再一次朝着人群挤去:“走了,走了,这个点得先找个地方投宿……”   他的确不看中门第。   他只是仗着自以为了解她罢了。   ***   余初投宿前,先绕到了古代区的公告栏下。   古代画师其实也有些水平,谭宪那张脸画的如此抽象,居然还有七八分神似,此时被钉在了正中央,抿着唇,一副性冷淡的样子。   纸张因为日晒雨淋的原因,破破烂烂的,墨水字迹退了大半,只能依稀的辨认出几个字。   “……勾结……乱朝纲……祸害百姓……秋后问斩……”   古代区的秋后比较固定,在十月之后,也就是最少还有五个多月。   那不急——   现在吃饭洗澡睡觉更重要。 第四十一章   余初在进保护区前, 就知道谭宪被捕的事情。   他是京都驻点的负责人兼鹰队指挥, 直接对国师负责, 不仅是半个古代区的领头人,而且身份特殊,具有象征意义。   所以他的被捕,才会让指挥部分寸大乱。   只是那人一直瞧不上她, 在接手京都驻点之前,他们见过几次, 每次见面, 不是横眉冷对, 就是出言讽刺。   余初也一直不喜欢他。   她打了个哈欠, 她在船上闷久了, 刚下来精神萎靡, 脑子思绪随便一扯,就远去了十万八千里, 的确不是思考的时候。   等她洗完澡睡一觉后, 醒来再想这些。   余初正打算转身,发现楚小哥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身后来到了身侧, 视线专注的看着告示栏上。   上面密密麻麻叠着头像和告示, 余初顺着他的目光看了几眼,一时间也分辨不出他看的是哪里。   她和楚小哥朝夕相处这么多日子了, 却没有见过他如此严肃的样子。   下颔紧绷,眉头锁着,眼底像是浸了冰水。   这个地方的告示栏, 当地百姓称为“黑榜”,宣告的基本和刑事案件有关的处理、悬赏令、证人寻找和死亡讣告……   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情。   余初悄悄的挤出人群,找了个最显眼的地方蹲下,随着捡了根树枝,像是等家长的孩子一样,在路口无聊的发着呆。   许是路过的人太无聊,也许是她托着下巴等人的样子太过有趣,竟然有人随手扔了几个铜板。   哐当的砸在了她的面前。   “需要我给你拿一只碗么。”楚小哥走到余初的身侧,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的后脑勺,“我看你着生意不错。”   “不用不用。”余初捡起铜板,胡乱扯着,“无本生意,哪能贴本钱买碗呀……一、二、……有五个呢……明天我有口福了……”   “恩?”   “包子三文一个,明天可以两个包子。”   “两个包子不是六文吗?还差一文。”   余初点头:“恩,明早再去包子铺前蹲一会儿。”   “哈哈哈——”   余初逗人的手段一直不行,不过楚小哥很捧场,笑过之后,脸色看上去果然好了很多。   她将钱塞进袖子里,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泥土:“走吧。”   两人拿着不轻的行李,顺着主街道一直走,拐过一个稍显偏僻的巷子,穿过巷子进入支干道。   余初边领路边解释:“还有百步路,转个弯就有一家客栈不错。”   这条支干道上有家君悦客栈,环境一般、设施一般、后厨的手艺也一般,但是它有一个好处是,临近这里的一个寒门私塾,往来无富贵,都是读书人。   简单归纳起来:就是清净事儿少还便宜。   当年驻点有鸽者外出的时候,最喜欢住的几个客栈,就有这个点。   楚小哥突然停下了脚步,连带着余初也停下来,他往前走了几步,来到余初近前,将手里的木箱递给余初:“我就送你到这里。”   余初愣了一下:“好。”   她知道楚小哥来京有事儿,分别是迟早的,只是没想到连投宿休整一天的打算都没有,她还来得及准备礼物。   “你一个女孩子家,以后夜里不要出门。”   余初点头:“好。”   “财不外露,以后赏人不要用银叶子。”   继续点头:“好。”   “京都卧虎藏龙,宵小也各有手艺,我知道你底子好,也有傍身的暗器,但是万事还要小心……”   他絮絮叨叨的交代了一堆,就跟交代第一次出远门上学的闺女,事无巨细,操心过度。   知晓他是好意,余初认认真真听完,认认真真点头,就差说一声“楚小爹我记了”。   楚小哥半低着头,看到她态度看似十分诚恳的样子,听是认真听了,不过听不听得进去还两说。   他笑了起来,伸出手,一把将眼前的人搂进了怀里   就好像现代区普通朋友离别时的拥抱,楚小哥只是虚圈着她的背部,这种程度的拥抱并不会让人觉得有所触犯。   关键他抱也就抱了,嘴上还不消停:“小登徒子,以后别见人有伤就脱衣服扒裤子的,欠债要还的——”   诶诶诶诶?   在小巷子里强抱未婚女性,还好意思说她是登徒子?   余初垂下了眼帘。   算了算了。   登徒子就登徒子吧。   道别之后应该再也见不到了,她大人有大量,不计较这么多了。   最后,变成了余初一个人的投宿。   果真如同之前鸽者们所说,这家客栈走进去后,环境十分合适。   用一个词来形容,干净。   里面的住客着装干净,眼神干净,行为举止干净,就连行为举止也都是干干净净的,十分舒服。   大概是赶考的考生中,不少生活自理能力比较差的,也携带家属或仆人,所以进出间,也能看见不少女眷。   她一个姑娘,穿着朴素,意外的不怎么显眼。   余初开了一间房,预定了一桶热水,叫了一碗肉酱面配个小炒青菜。   因为古代烧水纯靠灶,所以是吃的先上,面是纯手工的拉面,青菜火候也恰到好处——余初夹了几筷子,突然间没有了胃口。   明明在船上想了好几天的水灵灵小青菜,从头到尾她没有动上几筷子。   整个人泡在浴桶里,余初用热毛巾将捂住自己的脸。   肃美人总说她这人,连感情都慢别人半拍,同事离职了几天后,才回过味来,被别人排挤了,也是后知后觉才发现。   她一向不喜欢去剖析自己。   只是这一路有楚小哥相伴,她几乎都差点忘记了,自己是独自进入保护区的。   而现在楚小哥走了几个小时后,她终于意识到——   自己又回到了孤身一人。   ***   余初在店里所见之人,大多是寒门。   所谓的寒门,是指家族里有一定资产,有一定的师资,有一定的书籍……且有能力去供养一个不事生产的书生。   在古代区,真正的底层,是出不来读书人的。   余初隔壁住着一对寒门夫妻,丈夫看着有二十七八岁,整天板着一张脸,神情严肃的跟余初高中教导主任类似。   陪读的妻子看着要小个几岁,布衣荆钗,无论是衣服还是鞋子,都浆洗的十分干净,即使是裙摆的补丁,也因为女红的出色,几乎看不出来。   碰巧的是,她俩身形相仿。   第二日,余初趁着人丈夫去参加屏山书院听公开课时,找到了人小妻子,想要买下她身上的衣服。   她解释道:“我一个姑娘家,外出不太方便……”   这个理由当然是顺口说的,重要的是余初送上了一本《科考三言》,宋二哥执笔,宋大哥润色,两人讨论了几天,整理后给宋小弟备考用的。   翻译过来就是古代科考指南,一共不到三千字;却囊括了考前准备、考试注意、考试技巧、如何猜题、以及主考官的影响。   鞭辟入里,字字珠玑。   余初默写了小半夜。   古代区不比现代,消息渠道闭塞,阶级固化,圈子封闭。宋家的这份指南集合了宋家三代,十几位高中人士的经验,一般世家都难以比肩,更何况是个什么都不知道,两眼一抹黑就考的寒门。   所以当余初稍稍解释了下后,人小妻子两眼发光,看了几页没有看懂后,却还是握着书脊不想撒手。   后来可能是想着一身带着补丁的衣服而已,即使被骗了也值了。   转身就给余初取来了两身——   一身半新的素蓝色,一身浆洗的发白的青灰色,上面打着两个同色补丁。   余初只拿了后面这一身。   第二天早上,余初打开门时,就看见门前放着两身打着补丁的旧衣,上面放着余初默写的《科考三言》。   中间夹了张字条:   已誊抄一份,原物奉还,余家境贫寒,大恩来日再谢。   余初将字条塞进袖子里,拿起地上衣服,侧过头的时候,刚好对上门边的偷偷探出脑袋的人妻子。   她勾了勾嘴角。   ***   古代区劳动力不足,为了解放劳动力,增加生产。底层已婚妇女并没有那么多约束,上街,干活,甚至是经商……都不会招人非议。   余初获得装备三套,外出时便做了妇人打扮,穿了旧衣,戴了荆钗,包了头巾。   为了逼真,她手里还挎着个篮子,往里面塞了些蔬果。   这身装扮出门,果然自由了不少。   一脸三天余初不是在码头上晃荡,就是在衙门门口晃荡,甚至还带了钱去黑市走了一趟,都没有获得什么有用的信息。   既不知道云锦的同事到了哪,也不知道京都的同事身处何地。   整个京都,就像是一个泥沼。   只有她一个人还露着头,其他人都被泥沼拽着不断往下沉,消失的悄无声息。   白日里毫无所获。   这日夜里,辗转反侧了半夜,掀开被子,披着衣服去桌上点燃烛台。   她找来纸和笔,坐在桌前,握着笔在白纸上画了个圆圈,代表驻点。   京中驻点在国师府,而国师府在皇宫。   皇宫安保为古代区之最,此时国师府必然戒备森严,要想进入皇宫,然后进入国师府,她就是插翅也没有什么用。   她又在另外白色空白部分画了第二个圈,代表备用驻点。   至于备用驻点,在哪重要么?   余初用笔在两个圈上来回划了十几条线。   没想到,一来京都,她就把之前在云锦的套路拿了出来,找线索→找活人→找备用驻点→营救或者传递消息。   这个思维误区在于,她想得好,却没有这个能力。   自己除了记忆力好点,战斗力不行、指挥不行、逻辑推理能力也不是顶尖,而且离开古代区已经有三年,经验值也说不好。   没有能力追求真相,没有能力去探驻点,甚至连保全自己的能力,可能也做不到。   之前在长平和云锦,她是没有第二种选择,只能硬着头皮上。   而现在——   余初豁然开朗,握着笔在纸上写了个谭字,然后再谭字四周画了栅栏的标志。   更适合的人不在这里么。   有战斗力,有指挥力,有自己的人脉体系,一直身处于古代,对事情来龙去脉了若指掌,又是驻京负责人……   只要救了谭宪,剩下的,是找出真凶也好,和现代区联系合作救人也好,就是他的事情了。 第四十二章   京都位于北地, 气候干燥。   春日后难得下一场雨, 外出劳作的人也趁机在家休息, 有闲不住的汉子和妇人,搬着小板凳,在门口的屋檐下跟别人摆起了棋局,或者摆起了龙门阵(闲聊)。   牛大妈就是其中一个。   她膀大腰圆, 身体好力气足,在外能顶一个男人, 在家干活利索, 家里家外收拾的井井有条, 人人称道。   唯一让她操心的, 就是大儿子都二十好几了, 还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姑娘。   无他, 他儿子眼光太高了。   说不看外貌,能谈得来就行, 这要求乍看起来没什么, 可是儿子在衙门里当差,每日所见所闻都是当官老爷们的断案处事, 还时不时被师爷拉去听什么授课。   久而久之, 就学了一肚子的理。   就连典当铺里上过三年学堂的庆小哥,跟老大都不一定能聊到一块去, 寻常人家的姑娘,哪里有上学的条件。   老大的性格,十头牛拉不回, 现在又是吃皇粮的,在家说一不二,硬看了几个都闹得不欢而散。   现在她也不敢强逼了,只能得空跟街坊邻居聊聊,看看有没有适合的,比如落魄秀才家的姑娘,大户人家放出来的丫鬟,哪怕是合适的寡妇也行。   她正和徐大姐聊着家常,巷子口,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天理昭昭,疏而不漏,赏罚邢责,皆是天恩。换张嘞——”   徐大姐放下针线篓,有些迟疑的看着对面的牛大姐:“衙门换告示了,也不知道又多了几户,去看看?”   牛大姐将鞋底将鞋底一卷,塞进了怀里:“去看看。”   巷子两边,无论是聊天的,纳鞋的,补衣服的,摘菜的……都不约而同的将东西收了起来,关上自家门,带着雨伞朝着巷子口汇集过去。   虽然是平头老百姓,但是他们生活在天子脚下。   巷子里有大半人家都是靠着达官贵人讨生活,平日里就有关注告示的习惯。   往日还不觉得什么,今岁涉事的大户人家似乎有些多,前几日还定的翻修杂活,转头来说不用了,说东家已经下狱了。   所以近来关注告示的人愈发多了起来。   牛大姐他们赶到时,黑榜前已经聚集满了人,有的戴着雨伞,有的戴着斗笠,有的刚做完活还没来得及换衣服的,就光这个膀子站在一旁,大雨淋着也没有丝毫在意。   都是街坊四邻,彼此相熟,你一言我一语的,就讨论开了。   有讨论数量的:   “今日怎么换的这么多?一二三……有六张。”   “前个衙门休沐,堆积了几天,都在这了。”   “我说呢。”   有讨论内容的:   “老张伯,您给念念,这上面说的什么呢?”   “这张啊,说齐家亏空税银,一干家眷,端午之后流放三千里……”   “齐家?月初一食物布粥施斋的齐家?”   有讨论时间的:   “哎……这个端午流放,前些日子有个判立夏斩了的……怎么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了。”   “谁说不是呢。”   “国师要是没生病,肯定这么由着那群人,这么乱了四时。”   也不怪他们义愤填膺,自古大家都觉得,四季为神掌控的轮回,一切生杀奖惩,都应顺应四时天理。   春夏万物滋长,应当休养生息,而秋冬万物凋零,才能进行刑杀。   最近刚刚初夏,刑杀就一批接着一批。   有伤天和,老天会降惩的。   粘贴告示的墙面就那么点大,都是新的累着旧的,大风一吹,有一张告示从墙上剥落,摇摇晃晃的落在了地上。   牛大妈弯下腰去捡,手指还没有触碰到纸张,一只纤瘦白皙的姑娘的手从一旁伸了过来,先一步将告示捡了起来。   这是一个半圆脸的姑娘,圆圆的眼睛,看着有点瘦,可是两颊却堆着肉,看起来十分讨喜。   牛大妈叹了口气,这十指不沾阳春的手和这一身打着补丁的衣服很不相配,可能是哪家落败的小姐。   可惜做了少妇打扮,想来是已经婚配了。   牛大妈偏过头,不再关注对方,竖起耳朵重新听老张伯念着另一张告示:   “三月初七,西山匪徒……得翟翎羽翟大人指挥得当……现一干七十二头目,尽数押解归京……”   “翟侯府那个大公子?”   ……   余初将告示重新贴回墙面,半湿的纸张上,谭宪的脸已经糊成一团了。   她的视线向下偏了偏,但是好在,上面的印章还在。   谭宪的告示在外粘贴了两三个月有余,风吹日晒,早就模糊的斑驳的不成样子,余初一路顺着街上的告示牌寻找,足足走了半个京都,才找到一张底下印章可以看清的。   司城防印。   宋大人当年主管刑部,和宋家大哥他们聊天的时候,并不避讳她在场,曾经科普过关于告示的流程。   京都因为是政治中心的原因,不仅有地方司法执法部门京都府衙,还有中央司法部门大理寺和刑部,加上专门负责官员的御史台,和专门处理皇室的御皇祠。   剩下还有一个司城防。   司城防甚至于不是一个名正言顺的国家权力机关,虽然在刑部名下,却归于皇帝亲掌,有点类似于现代区当年御林军和东厂相互结合的味道,只是影响力和规模远不如这两者。   重罪告示虽然由京都府统一发布粘贴,可是告示结尾的印鉴其实是不同的,代表着处理此次案件的部门是什么。   就好比谭宪这张,后盖的是司城防的印。   说明此次案件最终审理是由司城防审理,由司城防判定生死,告示也由司城防拟定。   人自然也关押在司城防大牢。   既然人知道在哪了。   余初撑着油纸伞走在街道上,抬头看了看天上的雨。   该回去睡觉了。   ***   比起南方动不动缠绵一两个月的雨来说,北方的雨利落的让人心旷神怡。   第二日,雨过天晴。   余初提着个篮子,问后厨借了把锄头,踩着半湿的泥土,朝着城外的荒山走去。   再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远远的,边看见客栈门口站着隔壁房子的书生小夫妻,他们相互交谈了什么,神色显得有些焦急。   等到再走近些,两人才发现晚归的她,脸上紧绷的神色立刻松懈了下来。   小嫂子上前了几步,前前后后打量了她一遍,除了一身一脸都是泥之外,身上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但是她一脸忧心忡忡,语气里仍是满满的不放心:“小二说你早上借了把锄头就去城外了,你是不知道,城外不比皇城内,到处都是流民,你一个姑娘家,要是遇到两个不长眼的……怎么办哟。”   现在的流民多要么逃难来的,要么逃罪来的,大多瘦得皮包骨,战斗力这玩意跟那群人挂不上钩。   她身上不说带足了装备,就是徒手遇上,剁成肉酱,明天包包子都是可以的。   余初想归想,咧嘴笑了笑,掀开篮子盖着的布,露出一篮山货来:“我看山上笋不错,就去挖了点,还摘了点蘑菇和果子,回头让厨房烧了,给嫂子和大哥也尝尝。”   重点是在吃的上面么?   小嫂子叹了口气:“你……”   这姑娘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出来的,手上连个茧都没有,识文断字,那么贵重的书说拿就拿了,还写了一手好看的字。   可是这性格,也委实跳脱了些。   书生大哥从后面走了过来,冲着余初颔了颔首,然后拉着自家的妻子:“人回来就好了,我们不要在这堵着人家了。”   小嫂子一看余初满身泥土,拍了拍自己的脑门:“是是是——你看我都急糊涂了。”   ……   余初先进了后厨,将笋和蘑菇给了厨下,嘱咐他们明天做一顿肉炖笋和小鸡蘑菇,然后定了一桶热水待会儿送上楼。   洗完澡换好衣服,余初将门窗尽数反锁,从自己的行李里翻找出一把万用军刀。   她走到角落里,将地上的菜篮子提起来,放在桌子上,掀开盖着的布,露出里面,里面浅浅的铺着一层干草和几颗果子。   果子微红发青,余初塞了一个进嘴里,味道不错。   将剩下的果子拿到桌面上,然后扒开干草,余初双手从篮子的底捧楚一个防水盒来。   不仅盒子是防水的,就连外面的包裹着三层塑料密封层,也是防水的。   理论上,可以确保埋在地底十年不会进水泛潮。   京都驻点和其他地方不同,驻点总部在国师府,工作人员又容易被限制人身自由,无论是接洽和补给都不方便。   尤其是药,很多工作人员都处于短缺的状况,因为没有及时补充,曾经还为此发生了几次不小事故。   后来肃美人上任后可能是从游戏里玩出的心得,在京都各地设定补给点,每个补给点的东西不一样,形式也不一样,方便周遭的工作人员自行进行药物和设备的补充。   有寄放在镖局的,有放在寺庙道馆里的,有沉入河里的,有扔在井里的,更多的是埋在地下。   而这个,就是余初从后山破败的道观旁的竹林里挖出来的。   余初先将保护塑料膜撕开,然后用军刀的螺丝刀刃,打开了防水盒的四个固定螺丝,将防水盒一层层的拆开。   掀开盒盖,余初摆弄了一会儿——   东西完好无损,开机正常。   太可惜了。   她还想谭某人在牢里多呆几天呢。   ***   自年初以来,司马防里的人进进出出,似乎从没有停歇过。   几个月以来,直闹得人疲马倦,怨声载道。   上面似乎没有消停的意思,依旧是两班倒,月休一,隔壁几户年初的亲事,都轻不下来休沐的日子,只能将婚事一拖再拖。   王尔叹了口气,从碟子里捏了颗花生米塞进嘴里,叹了口气:“几个月没回去,我都快不知道我儿子长什么样子了。”   李肆喝了一口寡淡发涩的茶水,笑了笑:“你就知足吧,咱们看犯人的还能打个盹,外面巡逻的弟兄,夜里没有一刻能消停的,你去那两班倒试试?”   王尔并没有被安慰住:“我倒是乐意在外面,好歹能到处走走,时时透透风。兄弟也多,能聊也多,哪像咱们,犯人坐牢我们陪着坐牢。”   “说的也是。”李肆叹了口气,“上次头儿不是说,再过一段时间就好了么。”   “这你也相信?”王尔并嗤笑一声,“你看看这里面关的,官越来越大,新来的那个,我昨天路过屋子的时候……”   李肆吓得手抖了抖,握着的茶水溅了自己一身,压低了嗓子:“嘘!”   王尔能吓到同事反而觉得十分有成就感,两手一摊,笑道:“我就是隔着门缝看了一眼,就只看见背影,好像腿脚不好,是个瘸子。你说,一个瘸子而已,怎么就把牢里都准备处斩和流放的几家,都换出去了……莫不是……先帝的私生子吧?”   李肆从凳子上“蹭”的一声站了起来,将口里的茶水吐到了地上,指着王尔骂道:“你不要命我还要命呢!你就使劲贫吧,看哪天把自己脑袋也送了——”   王尔猛地醒悟过来,自己居然随口开玩笑说道皇家去了,吓出一身冷汗。   他自知自己失言,陪笑道:“老哥,我不是说着玩吗,你先消消气,是我嘴上不把门,都是我的错……我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吃的,给你加个菜赔罪。”   李肆喘着气,半是吓得半是气的:“你——”   翻来覆去,也没有找到什么好的词骂人,最后只能叹了口气:“罢了,我也不惹人厌了,你以后多多注意就是了。”   两人同事多年,他也值得对方是有口无心。   关键他脾性早定,现在说再多,除了撕破脸连以后共事都不好相处之外,并无其他助益。   他抖了抖身上的水渍,转过身,一手提着灯笼,一手拿起架子上拿起钥匙:“我看时辰也差不多了,我去巡查一遍,你在这守着。”   王尔擦了擦头上的冷汗,一身的颤栗起来的鸡皮疙瘩还没有消,只顾点头:“好,劳烦哥哥了。”   每晚上,他们俩需要各自巡两次牢房,加起来共四次。   入夜时接班一次,天亮时交班一次,剩下的上半夜一次,下半夜一次。   事情并不繁杂,主要是确定牢房里的犯人有没有急病、多人牢房里有没有人斗殴,以及有没有人越狱。   李肆刚刚被王尔一吓,脑子反而清醒了了许多。   他顺着牢房往里面走,灯笼所照之处,犯人大多睡下休息,少数几个趴在地上露出个后脑勺,大多是用了刑的。   隐隐的,还有小声的痛苦□□声和梦话声。   说起来,他们人字号关着的人虽然没有天子号的人显贵,也没有地字号的人皮糙肉厚,却是最省事儿的   一方面,他们大多数在为官前都出身寒门,流落到如此境地,也没有叫苦也没有乱七八糟的要求。另一方面,他们多是十年寒窗走出来的,一身书生傲骨,不会耍奸偷滑,说病了一定是病了,说难受肯定是疼的忍不住了。   他们让他省事儿,投桃报李,他巡逻的时候,也会尽量不打扰他们休息。   他想到这的时候,脚步一顿——   前面的牢房里,传来一阵啪嗒的响声,像是有什么坠落,又像是有什么撞在了墙上。   李肆心里咯噔了一声,某不是有人撞墙了吧?   他也顾不得其他,加快了脚步,顺着道一路走到尽头,并没有发现什么,所有犯人都安安静静躺着。   正想着是不是挨个牢房打开重新查看一番,牢房外传来了打更的老吴头嘶哑粗粝的声音。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三更天咯~”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三更天咯~”   李肆松了口气,刚刚的响动,原来是外面老吴头传来的。   他谨慎的再查了一遍,确定每个人都没有问题,才彻底放下心来,提着灯笼一步步往回走去。   随着光线一步步的远离,牢房的尽头被黑暗一步步吞噬。   良久以后。   只听见啪嗒一声,有微弱的光亮了起来。   躺在稻草上的男人神情刚毅,他手里抓着一只小号的无人飞机,抬头看了一眼牢房最上方的通风孔。   哪个愣头青大半夜无证驾驶。   差点把他给载进去。 第四十三章   基地的无人机是定制款, 质量轻, 噪音小, 不反光且易于匿藏,续航能力也是一流。   一般用于踩点,查探地形,偶尔也会用于传达信息和派送药物。   谭宪却没有想过, 有一天,会有人操控着无人机, 大摇大摆的晃荡进牢里, 探他的监。   而且还是顺带的。   谭宪整个身体蜷缩在角落里, 用被絮盖在了自己身上, 直到连微弱的光都透不出去以后, 他才打开了无人机上的卡着的显示器, 调出里面存放着的录影影像,将声音调到了最低。   屏幕里的人似乎从来没有变过, 还是那张显嫩的脸, 肉都堆在颧骨智商,笑起来明明正义凛然的样子, 却不知怎么的, 总带着点心虚的样子。   “谭哥,我想了想, 你那听声音也不方便,所以把耳机也给你带了过去,就在无人机上。”   谭宪伸手, 果然在无人机的骨架上摸到了一只用透明胶带绑着的蓝牙耳机。   蓝牙耳机是早就配对好的,他佩戴好耳机,余初的声音就从耳畔传来,谭宪将音量调成正常大小。   “许久不见,甚是想念,也不知道谭队长近日来过的可好。”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她声音里三分同情三分感慨,剩下的四分居然是幸灾乐祸?   谭宪面无表情,捏着屏幕的手紧了紧。   “五天前,我按照告示上印鉴推测你关押之地应该在司城防,所以这几日一直在勘探地形,意外的发现你具体囚禁的位置,想着作为后辈,特来打声招呼。”   说打声招呼,她还真的只是打声招呼,伸出手摆了摆:“晚安~”   屏幕啪嗒一声,暗了下去,显示屏上弹出一行字【影片播放结束】   没了?   谭宪表情僵在了脸上,他抓着无人机,沉默了半晌,慢慢的垂下头去,肩膀剧烈的抖动着。   封肃说的很对。   这个丫头大事不含糊,聪明劲也总是用在正道上,但是小事上,那是相当记仇啊。   他并没有刻意掩饰自己的声音里,寂静的牢房里,男人的笑声嘶哑,如同破了鼓风箱,刺啦啦的拉扯着所有人的耳膜。   周遭不少人被惊醒,半睡半醒里惊疑不定。   良久,有人轻轻的叹了口气:“又疯了一个。”   他们并不知道,一只比书册大不了多少的黑色机器,从牢房的通风口,悄悄的又飞了出去。   司城防东侧有一棵槐树。   今日无风无月,槐树却抖动了起来。   从树干到树梢,窸窸窣窣的上下抖动着,哗啦啦的落下不少青绿色的叶子。   过了不久,一道身影从树上慢慢的攀爬下来,她爬树的姿势很是老练,只是碍于裙子和鞋子的牵扯,左右有些难以兼顾。   动静虽然不大,看起来却着实有些狼狈。   不过好歹安全落地了。   余初拍掉身上的灰尘,走到墙根的位置,将回收的无人机从地上捡起来,塞到石头后面藏着的篮子里。   她提着篮子,理了理自己乱糟糟的刘海。   连着在树上趴了几夜,今天可以提前回去睡觉了。   **   客栈给的油灯,质量有些不够,烛光晦涩昏暗,能见度十分的低。   在手电筒都快成战略物资的情况下,蜡烛的质量不够,只能用数量来凑。   余初点着从街上买来的白蜡烛,并排一一放在桌上,一直点到觉得光线差不多的时候,才停下来。   她脱掉身上束缚的宽大外套,春日就穿着件紧身的小背心,拿起一旁卷起的图纸,重新在桌面上铺开。   半米宽一米长的图纸一分为三:   三分之一是司城防的平面图,三分之一是司城防的兵力换岗布置图,而剩下的三分之一,则是司城防周遭方圆一公里的街道建筑平面图。   三幅图都是到了收尾的阶段。   余初从篮子里拿出无人机,打开显示屏,将今晚一路录下的影像以十倍的速度开始观看。   看到某个重点,按下暂停,右手执笔,在三幅图的空白部分继续填充着。   就这么一边看,一边绘图。   她用的钢笔,并不需要草稿勾勒,打完腹稿,下手果断,几乎没有回头修改的动作。   补完三张图,这几日的勘察也终于有了个完整的结果。   她并没有停下来,而是打开另一张空白的纸。   将三幅图用中性笔,缩小到一张A4纸的两面,图小了,活相应的也细致了。   这一夜,余初的房里烛火通明。   等到窗外隐约有人声响起,早起的伙计开始讨论早饭做蒸包子还是蒸馒头的时候,余初将笔帽盖上,扔到一旁。   收工。   她将中衣穿上,给自己到了一杯凉透的白开水,坐在床头半躺着,这才有功夫去查看谭大爷从牢里发来的视频,不用看余初也知道,谭大爷那人的薪资,发来的视频多半是领导训话 领导指示询问。   视频的背景是一片黑暗。   只有谭大爷的脸,因为屏幕光的投射,有了个较为清晰的轮廓。   在余初的印象中,肃美人和谭大爷简直就是地球的南北极,无论是性格还是外貌,都截然相反。   肃美人长相中性,脾气外向暴躁,但是刀子嘴豆腐心,爱操心还心软,生有反骨,跟组织和指挥部隔三差五总会拍桌子吵一次。   而谭大爷一米八几的纯爷们,体制出身,八块腹肌,虎背蜂腰,偏偏是一张冰山脸,说话凉飕飕的往外冒着寒气,做事果断理智,服从组织任何决定。   比起三年前,他瘦了不少,脸上胡子丛生,嘴唇干裂,脸上有伤,头发也乱糟糟的盖在脸上,也没掩饰住他五官的刚毅。   谭大爷可能不太适应这种角度拍视频,调整了镜头调整了几秒钟,然后对着镜头板着个脸。   “有个好梦。”   屏幕彻底黑了下来,宣告视频播放结束。   完了?   余初笑了起来,一口水在喉咙口炸开,吞也不是,咽也不是。   今晚的目的其实找到谭大爷在哪就已经达到了,带着视频飞进牢房,照理来说,是明后天的工作。   但是她这段时间一个人抗的太多,好不容易知道靠山在哪,忍不住用她无证驾驶技术,遥控着飞行器进入牢房,探个监确定下谭大爷是否安好。   顺便小心眼的,皮了那么一下下。   没想到谭大爷现在也学会皮回来了。   输了输了——   余初叹了口气,谭大爷冷不丁卖了个萌,杀伤力十足啊。   她连小心眼的战斗力都没有了。   熬了一夜,余初困得不行,卷了被子就躺了下去。   早上九点多快十点的时候,太阳刚刚从窗口晒到屋内的地板上,余初如同诈尸一般,从床上惊坐起来。   她跟行尸走肉似的,将防震包里所有带有太阳能充电的设备拿出来,一一摆在晒着阳光的地板上,尤其是充电宝,放在了最好的位置。   这个位置最少能晒到下午三点钟。   届时,大部分电子设备都能满血复活。   ***   谭宪体制特种作战部门出身,习惯了自我约束。   在没有任务的情况下,作息时间早上六点起床,晚上九点睡觉,雷打不动四季不变。   但是这日,他白日里睡起了觉来。   到了晚上十二点,依旧睁着眼睛,看着头顶的通风窗。   等打更的人敲着竹筒从外面路过的时候,无人机轻微的震动声,落在了通风窗上。   驾驶人员充分吸取了上次的教训,加强了角度的调整,虽然依旧摇摇晃晃,但是好歹是落下来,而不是摔下来。   这一次,余初有了一线人员专业样子,回答了他最关心,但是没有问出口的话。   视频里,余初语气官方:“报告,目前古代区京都驻点,有打探消息人员一名,制定作战计划人员一名,执行作战计划人员一名,共计一名。”   谭宪叹了口气。   跟想象中的一样,外面只有余初一个人。   按照藤晓的性格,如果放了余初出来,多半连自由人也基本上全栽了。   “DAY1物品运送清单:司城防地图一份、药物一份、巧克力一块,纸笔一份”   谭宪打开无人机吊着的小包,果然找到了余初列出的东西。   他给自己做了消毒,吃了药,将消炎药放进今晚剩下的半个馒头里。   转身将司城防地图塞进怀里,几口吃掉巧克力,然后把包装纸药盒消毒液瓶子重新塞回布包里。   最后,他借着屏幕微弱的光,用纸笔写了一行字。   【司城防戒备森严,你虽然经过专业训练,但是终究寡不敌众,会把自己搭进去。不要尝试救我,去找国师府找国师,确定他是否安全。】   次日。   谭宪在同样的时刻,收到了直升机带来的余初的回复。   这一次,可能是槽点太多,她没有录视频,而是同样用纸:   “谭队长:   你可能忘记了,国师的保密程度是最高级别,我退役三年,目前级别并没有知道国师消息的权限。   驻点也没有料到我会走到京都,所以没有我的启动保密解封权限,照片都不舍得给我看一眼。   这不能怪我(摊手)   就我目前几乎为零的认知程度,你就是把国师放我眼前,我都不知道国师长什么样,无人机即使去国师府,我也找不正主人。   假设我运气好撞上。   您觉得我能进国师府的大门?”   谭宪叹了口气,余初能找到他,而且用了无人机悄无声息的联系到他,给了他太多的惊喜,一时间反倒忽略了其他,直接想岔了。   余初聪明有余,但是执行力和行动能力都一般,又是一个姑娘,现在去闯国师府,正如她自己所说的,认不认识国师两说,估计连大门都摸不到。   他将半折的信纸反过来,看另一面:   “而且谭队长,我想你可能误会了什么,我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孤身入司城防救您。   我做这一切,是秉着对您的深深敬佩,希望您能够发挥革命艰苦奋斗的精神,发扬勇敢无畏的驻地传统,积极自救。   我会积极配合哟^_^   PS:   DAY2清单:麻醉丨枪一支、麻醉针一盒、万能开锁针一根。   ——余初” 第四十四章   一封信, 寥寥几百字, 看的谭宪哭笑不得。   但是笑过之后仔细思考, 谭宪不得不承认,她的观点十分正确。   与其她这个半吊子孤身闯入大牢打草惊蛇后,再以渺茫的几率,千辛万苦把他救出去。   真的不如, 他自己出去。   之前身陷囹圄,是因为他手无寸铁, 消息闭塞, 关在这一方牢狱之中, 就是插翅都难飞得出去。   但是现在不一样, 现在外面有一个聪明谨慎的余初在, 也有了用无人机投送物资的渠道。   谭宪握紧了手中的麻丨醉枪。   只是, 一把麻丨醉枪还远远不够。   余初的“自知之明”的一封信,将谭宪的思路从被动换为主动, 角色也从“等着救助”变成“指挥余初进行自救”。   他本就是京都驻点的负责人, 对京都可所谓了如指掌。   所以缺什么,去哪找, 找什么人……都一一列了出来。   谭宪列的越多, 思路越发清晰,在一个没有监听设备电子安保设备的古代区, 逃出一个所谓的“死牢”,只要准备的充分,可行性居然在七成以上。   如果余初在外接应及时, 成功率还能往上提个一两成。   夜色中,谭宪半躺在稻草之上,用手盖住自己的眼睛。   他没有想过,有一天——   余初成了他唯一的希望。   这头,余初刚回到客栈,拿起谭宪从牢里发来的信拜读。   与其说是信,不如说是详细的作战计划了。   专业作战人员的计划,由点连成线,从准备到部署到执行,面面俱到。   一封信看了余初一个小时时间,从头到尾,她都保持着“哇”“哦”“太厉害了”的表情,几次想拍案叫绝,考虑到时深夜都生生忍住。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这一直是余初坚信且践行的。   她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让她去救人,最后肯定也是把自己载进去,现在谭大爷自己把指挥权拿了过去,别的先不说,就单单这份作战计划,都足够给她安全感了。   余初看完一遍作战计划,走到桌子前,将信纸放在烛火上引燃。   一夜好眠。   次日,余初起了个大早,先去铁匠铺买了把锄头,然后去街上买了个竹筐背在身后。   装备齐全后,她根据谭大爷给的藏宝图,开始了挖宝后,千里送装备的日子。   第一天:   得到:防弹背心两件。   送出:防弹背心一件,鸡腿一个,葡萄糖一包。   谭大爷回复“下次加辣”四字。   第二天:   得到:催泪手丨雷五颗。   送出:催泪手丨雷两颗,麻辣兔肉半斤,包子四个,奶片一板,维生素几颗。   分两次运输。   谭大爷批语“营养均衡”四字。   第三天:   得到:扩音喇叭一个。   送出:牛肉一斤,馒头两个,维生素几颗。   这一天,谭大爷沉默了半晌,握着的笔足有千斤重,他酝酿了许久,才一脸生无可恋的在纸上写下一行字。   “给我带包手纸。”   只是第四天,谭宪并没有等到无人机的到来。   这一夜,通风口只有打更的声音定时在午夜响起。   ***   余初近日昼伏夜出。   好不容易白天出来走动一次,还是顶着个熊猫眼,隔壁小嫂子可能蹲守了她多日,等她下楼吃完饭准备上楼补眠时候,“恰好”在楼梯上遇到了她。   “妹子。”小嫂子半垂着眼,双手相互绞着,欲言又止。   余初等了半天没有等到小嫂子下一句,打了个哈欠:“嫂子,你要是没有什么事,我先进屋了……”   小嫂子咬了咬牙:“前个你不在,有人来打听人,我听着,像是在打听你。”   余初:“诶?”   小嫂子说完,自己先松了口气,“你自己小心些。”   余初第一反应是自己可能漏了什么破绽,让别人查上门来。   在这个关键时期,只要稍不小心,都可能功亏一篑,要是出了岔子——   大不了重来一次呗。   余初心态好的出奇,却也感谢小嫂子的提醒,四不像的冲小嫂子作了作揖:“谢谢嫂子。”   “使不得。”小嫂子往旁边躲了躲,避开了余初的行礼:“我相公说,那书很是贵重,是我们欠姑娘的……”   余初笑了笑,歪着头看着小嫂子,顺着杆子往上爬:“那嫂子给我改两件衣服呗?”   他们的作战服太过显眼,可外面的成衣,又不方便行动。   她虽然女红的底子还在,这几日连睡得时间都没有,的确没有什么时间去改什么衣服。   “这有什么难的。”小嫂子说到自己擅长的东西,脸上露出自信的笑来,“你把衣服拿与我,然后跟我说说怎么改。”   “我去拿。”   这个小插曲,并没有引起余初的在意。   她拿完衣服后回到自己屋子补眠,再醒来时,夕阳西陲。   谭大爷正是恢复身体的时候,吃的喝的一天都不能马虎,她去街上买只半只烧鸭,两个肉夹馍和——   一刀草纸。   也是她的锅,居然忘记了古代区牢狱最严重的问题,可能不是温饱,而是卫生。   余初看见谭大爷的回复的批语时,很不厚道的笑了,同情归同情,但是不影响她生出一种“大仇得报”的痛快感。   她甚至能想象到,昨夜他写那行字时右手颤抖的样子。   哎呀呀~   她应该把那张字条留着,以后带给肃美人一同欣赏。   余初小心眼正飘着,就看见两个丫鬟从对面直直迎了过来,一前一后的堵住了她的去路和回头路。   她们半垂着头,姿态恭敬:“宋小姐,我们夫人请你去茶楼一叙。”   这俩丫鬟倒是没有什么威胁性,绣花鞋,百来斤不到,她一个人徒手都能收拾一屋子。   不过,宋小姐?   听起来像故人。   ***   堂前的夫人。   一身华服,满头珠翠,端坐在椅子上,通身的贵气。   只是古代化妆品,铅色太重又不服帖,远远看着还好,这三米不到的距离下,余初甚至能看见她皱纹的浮粉。   和印象中,病榻之上那个沉默且自责的女人,基本对不上一块去。   “家仆说见过你,我还以为他在胡言乱语。”翟夫人端起茶盏,浅浅的喝了一口,“宋家小姐,不是早就病故了么?”   余初对从谍战剧突然跳到宅斗剧,还没彻底反应过来,张口便是:“当年翟侯爷不是也挂了丧了么,可见吉人自有天相。”   “好一张牙尖利嘴。”   余初权当赞美“过奖。”   “你也不用对我这么有敌意。”翟夫人轻笑一声,“我只不过是人老了,总爱回忆之前的事情,还喜欢到处和别人唠叨。”   她抬起手摆了摆,示意屋内站着的丫鬟出去。   等最后一个丫鬟踏出门并转身掩回门,翟夫人一股子忆往昔当年的语气,便在只有两人的包厢里,悠悠响起。   “当年的事情,羽儿并不知情,退婚是我和老爷决定的,你是知道羽儿那个性子的,如果退婚肯定闹得不安生。所以老爷就把羽儿扔进了东大营……”   翟夫人仿佛真的是来谈心的,一上来就是当年的真相,娓娓道来,却不会让人觉得枯燥。   接下来翟夫人所说的,基本上和余初后来了解到的一样。   这一对父母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失去控制,直接将翟翎羽扔进了军营里,然后跟教头打了招呼,很很的招待了他一番。   趁着翟翎羽还在军营且没有信息来源渠道,他们先是先斩后奏,然后釜底抽薪。   直截了当的把宋家的婚事给退了。   等翟翎羽从军营里训练回来,余花菜已经凉透了。   “我要是知道羽儿在此后的日子里,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我一定会阻止老爷去宋家退婚。幸好还来得及。你现在嫁……”   正在此时,余初只觉得地板都震动了起来,“咚咚咚——”有人从楼梯底一直往上,最后停在了他们的包厢前。   门被重重的推开,正主翟大同志看见她既没有哭鼻子,也没有受伤,心里松了一口气。   他站在门外,冲里面的人作揖行礼:“母亲,我是来——”   “托你的福,两三年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我的儿子。”翟夫人打断了翟翎羽的话,她视线从余初的脸上,转到门前的大儿子身上,“羽儿,你说是不是?”   翟翎羽半垂着眼帘,悖逆着光的他,表情晦暗:“是儿子的不是。”   翟夫人:“我一会儿怎么对你的心尖肉,你是站在外面听,还是进来听?”   “儿子站在这就好。”   “那你就听着。”   翟夫人看向余初:“我们侯府的少夫人,需要主持中馈,所以必须在我身边学够三年,每日晨昏定省。”   翟翎羽脸色一变,正打算出声,却看见余初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点了点头:“好。”   这下,脸上的惊化成了不可置信,她这是接受了?   “聘礼我们会重新办一份,只是娘家的问题,还需要自己解决。”   “好。”   “羽儿年纪也不小了,我希望成亲时间越早越好,最迟中秋,婚事一定要定下了。”   “好。”   ……   翟夫人的表情越来越舒缓,但是翟翎羽的表情,却越来越严肃。   他打断了翟夫人的婚后安排,看着余初:“阿初,你怎么想?”   余初笑的一脸温和:“你们侯府的事情,我也不好越俎代庖。”   反正对象又不是她。   当然说什么都好啊。 第四十五章   翟夫人也是从韶华走到迟暮, 自然知道, 年少人之间的爱慕, 看似美好,其实脆弱的不堪一击。   等成了家,有了孩子,所谓的恋慕, 就会如同三月春雨下的桃花,只是远远的朦胧的看着鲜艳, 越走近越发看不真切。   所以, 她在听见丈夫提议时, 并没有多少犹豫, 点头答应了。   以为少年人的情伤, 时间一长就好了。   立业后成家, 她的嫡子娶的女子,可以是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 也可以是一个将后宅打理的井井有条的主母, 还可以是处理好家族关系的命妇,甚至可以是来往于后宅之间, 八面玲珑, 对丈夫有助益的侯府少夫人——   却不能是那样一个,全身上下什么都没有, 却只剩下喜欢的姑娘。   可是,她低估了自己一手养大的儿子。   宋家那个小姐传出去世的消息后,她一手养大的嫡子, 变得她全然不认识了,不说话,不哭闹,也不笑了。   就像是一具活着的行尸走肉。   直到头七那天,他喝的伶仃大醉,将自己的头埋在冰冷的地砖上,才哭出来,哽咽着说他错了。   那是第一次,翟夫人觉得,应该是自己做错了。   后来,他像是变了一个人。   书不读了,友不会了,背着所有的人,投笔从戎。   不是没有给他重新物色过亲事,苏阁老的孙女,淮阳郡主的女儿,殷太傅的侄女……都是一等一的仕女,当家主母宗族命妇的好人选。   但是他整整三年,几过家门而不入,年三十宁愿在城外野地里驻扎,也不愿意回来看上一眼。   他耗过了所有人。   前方馈线,自己的嫡长子生死不明,翟夫人跪在佛堂里无数次的想:   如果那姑娘还活着,她可以不计较对方的出身,不计较对方学识,不计较对方的性格……她可以什么都不计较。   聘礼可以再送一次。   不会持家,成亲后,这个婆婆可以教。   两人年纪都不小了,早日成婚,开枝散叶后才是主要。   ……   两情相悦,同船共济,加上人人都艳羡的侯府少夫人……这些词和消息,给了翟夫人太多的先入为主。   却没有想过,这个姑娘,她自己是不愿意的。   翟夫人何等聪明,听完余初的话,已经知道她话里的意思,她第一反应不是绝对自己被触犯了,而是看向了自己的嫡长子,眼底有着同情。   他耗过了所有人,没想到到最后,也耗过了心上之人。   这句话过后,翟翎羽也只是半垂着眼帘,有些看不清神色:“阿初。”   只是叫了名字,却什么也没说。   翟夫人端着茶,心里有些释然,却无端生出些难过来,她长长的叹了口气:“人年纪一大,记性就不好,说了一堆都不知道自己说什么了,还望宋姑娘不要见笑。”   现在的气氛,总会扯着余初回到以前的记忆,让她十分不舒服。   余初对附加的宅斗剧目折腾的没有什么脾气,她看了看窗外的天色:“翟夫人您看,时间也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翟夫人:“说的也是,你一个人住,早些回去歇息,我让人——”   站在门边的翟翎羽打断了母亲的话:“阿初,我送你回去。”   余初犹豫了一下,点头起身:“翟夫人,我先告辞了。”   “宋姑娘。”翟夫人看了自己儿子一眼,终究还是心疼,“府里就我一个老婆子,素日来太过冷清了,你有空多来府上走走。”   余初笑着福了福身,没有回答。   两人并肩从一前一后走出,翟翎羽绷着张脸,抿着唇,脸色看着不是很好看。   几次余初都以为他离开了,可是下意识回头看的时候,他依旧站在离她半米左右地方,安静的看着她。   夜色的街道旁,灯火像是印在了他的眼底,余初总觉得他往日深不见底的眼睛里,点着一把火。   这个样子——   余初停了下来。   此时夜色渐浓,路边的小摊位摆了有八成有余,不少小吃摊都传来阵阵香味,余初四周看了看:“你吃晚饭了么?”   她还没吃晚饭。   本来打算趁着卖卤菜的老板关门前,先把谭大爷的伙食买了,自己回去叫碗面凑合一顿。   没想到,中路就被翟翎羽他妈截走了。   翟夫人意不在吃喝上,连盘点心都没有叫,茶倒是上好的新茶,就是不管肚子,越喝越饿。   翟翎羽闻弦知雅意,低声问道:“想吃馄饨还是面鱼?”   这两样都是她最爱吃的,余初想了想:“馄饨吧。”   馄饨不填肚子,可以再点个笼小笼包和油煎果子。   两人坐在馄饨摊前,惹来不少人侧目,翟翎羽锦衣华服,实在不像是会吃夜摊的人,他自己倒是没有什么感觉,熟悉的跟摊主点了餐,还清楚交代了一份加辣,一份不加辣。   馄饨上的很快,雾气升腾,香味四散。   吃饱喝足后,再往回走,两人之间的气氛似乎也缓和了不少。   翟翎羽:“今日之事,实在抱歉——”   余初不以为意的摇头:“夫人的性子,我一直知晓的。今日她对我已经算十分体面。”   这里是封建社会,等级森严。   说人权啊,平等啊,自由什么的,都是空话套话,她一个堂堂侯府夫人,能够屈尊到茶馆来找她。而不是请人去府上一叙,已经足够诚意。   加上忆往昔就把错往自己身上揽,也的确疼儿子……可惜对上的是自己。   她看着翟翎羽,叹了口气:“其实你知道的,问题不在夫人那。”   “我们年少定亲,彼此也算欢喜,两年的相处下来,我就是块石头也被捂热了。那时就想着,什么都不要了,就要你一个人,也是划得来的。”余初唇边勾着笑,“后来,你们家退亲在我意料之中,宋夫人、宋大人还有宋家哥哥弟弟七大姑八大姨们,都觉得我应该很伤心,事事迁就于我。”   “但是那时,我其实是不难过的,我想着我聪明,宋爹爹屋里那一屋子书我都记下来了,女红有了小成,独家秘方整理起来也有几个,还有几颗琉璃珠和一盒子你送我的首饰,即使私奔了,我也能养活你。”   “我等了你四十天,等了你从大营回家,但是你始终没有来见我。”   “你知道我的性子的,见不到你来找我,我就去找了你。那时翟家被你闹得鸡飞狗跳,所有人见到我都没有什么好脸色,我刚踏进你们家大门,小丫鬟就在背后嬉笑着,说我好歹也是堂堂一个大小姐,怎么这么不要脸。后来,总算是见到你人了……”   翟翎羽的脸,瞬间变得苍白:“阿初。”   余初看着摊位上的烛火,眼底的光亮被夜风一吹,就熄灭了:“你跟我说,留了平妻之位给我,以后无论娶谁,在翟府,都不会越过我去。”   她也是从那一刻才意识到。   即使没有退亲,即使她嫁了过去,即使主持中馈称为宗族命妇,跨越了两个文明的价值观,其实是不可能调和的。   翟翎羽被余初眼中的神色刺了一下,他像是逆水之人抓住最后一块浮木般,抓住了余初的手。   焦急中带着些不安,语气又快又急,乱七八糟没有任何重点的说着:“你走了之后,我就没有再议亲。”   “我给你攒了很多头面,都是名家工匠,尤其是凤冠用了南珠和点翠,打成了你最喜欢的样子。”   “我身边近身服侍的,只有小庄一人。”   ‘阿初……”   余初伸出另一只手,触碰到翟翎羽的脸颊,指尖沾了什么,放进口中。   原来,他的眼泪也是咸的。   “翟翎羽,你放了你自己。”她一点点抽出翟翎羽握着的手腕,冷静的看着他,“我们回不去了。”   原本是看着他一副被抛弃的样子,所以想着还是当面说清楚的好。   怎么现在看起来。   他更像是被她抛弃了。   **   被翟翎羽母子前后一耽搁,余初回到客栈已经是夜里了。   余初血槽空的厉害,连着吃了两个巧克力都才缓过来,司城防夜里一点会换一次防,她现在去估计也是撞枪口上。   于是躺在床上的余初,决定先补个眠再说。   一觉睡到夜里十二点半,余初穿着黑色衣服套装,先把篮子放下去,自己双手勾着窗沿,悬挂在外拉直了身体,轻轻一跃就落在了地上,然后绕到了后门。   ——从大门进出,目标太大了。   这条路余初最近走了十几次有余,没有打开手电筒,趁着月色还算有点亮度,顺着墙根来到了司城防。   爬树,放无人机。   其实今日要送的东西都不是特别重要的,吃的明天可以再补,钢丝绳今天带明天带一个样。   她大半夜还特地跑来一趟,完全是出于战友间的革命友谊。   司城防,牢内。   谭宪终于在凌晨两点半,等来了姗姗来迟的无人机。   获得:   半只烧鸭,   两个肉夹馍。   一叠草纸。 第四十六章   “哎——”   余初半仰着头, 换了个姿势继续趴着, 再一次叹了口气, “哎~”   一旁的小嫂子笑了起来,她缝着衣服的手没有停,问道:“怎么了,你今天都叹了十几回气了。”   别人叹气都是愁眉苦脸, 她叹气托着下巴,脸皱成一团, 自带着一种娇憨。   所以旁人看着, 总会觉得又好看又好笑。   好几次她都想, 她以后要是生个闺女, 像余姑娘就好了。   落落大方, 亭亭净植。   “五月初一, 四大书院论学。”余初继续叹气,“哎~”   小嫂子是秀才家的闺女, 原本就念过几年书, 加上丈夫偶尔也会跟她聊起所见所闻,所以她还是知道这次论学的。   按照传统, 在科考前一年, 京都四大书院就会联合起来,坐而论学。   论学虽然定在书院, 但是参与者并不局限于书院内,科考士子,游学书生, 还有慕名而来的其他名士和朝廷大儒,皆可参与。   所以她丈夫曾经说过,京都每三年一次的四大书院论学,不如说是天下才子论学。   最令人津津乐道的,便有一子舌战百席的故事。   当朝太傅丘大人,那时他不过双十年纪,四大学院论学舌战群儒,拿到头名之后,又一举高中状元,   后人纷纷效仿。   虽然不及丘太傅惊才绝艳,却也涌出了不少人,在学子们之间流传。   比如上届探花郎,宋家三公子。   小嫂子将线打了个节,放在嘴边,咬断黑线:“四大书院论学,你叹什么气啊?”   “我是在可惜自己不能去一睹盛况,四大书院联合论学,地点在各大书院间轮流,但是不管是哪家书院,女眷和普通百姓都是不能进入的……”余初趴在桌子上,幽幽叹了一声,“恨我不是男儿身呀~”   最后一句,是唱出来的。   顿时把小嫂子给逗乐了。   日暮的时候,她把这个当笑话说给自己丈夫听。   吕振和妻子青梅竹马,一直对妻子和善,见她说笑也就捧场点评几句:“我看呐,她就是无聊了,想去凑个热闹。”   很多大户人家的小姐,戏本子看多了,就以为外面都跟戏里演的一样,到处才子佳人,君贤臣忠,天下太平。   “我看着余家妹妹她是真想去看论学。”吕章氏给自己丈夫剥了个鸡蛋,“大户人家不是有女学么?跟我只学了几个字不一样,我看着余家妹妹,说话遣词,肯定是自小就念书的。”   吕振点头:“这点为夫也这么看。”   那本科考三言,一看就是家中长辈给后辈写的,字字珠玑,又句句都是殷殷教诲。   能写出这样的书的门第,不可能差到哪去。   “所以呀,我觉得她说的也没错,天底下又不只是你们学子名士在读书识字,那些女眷、走卒、平民百姓、有学识有见地的并不少,可四大学院闭门——打造什么?”   吕振笑着纠正:“闭门造车。”   “对,是闭门造车。”吕章氏在丈夫面前倒也不怕露怯,她读的几年书,还是孩童启蒙时跟着哥哥们一起读的,到了男女不同席的时候,就不再念书了,“余家妹妹说,四大学院闭门造车,没有半点气魄。”   吕振慢慢收起了笑:“气魄?”   “我当时也跟相公一样,顺口问了一句,什么气魄?”   吕章氏将剥好的鸡蛋放进丈夫的面碗里,脑子里又回想起白日里,那个姑娘懒洋洋的趴在窗台上,半眯着眼睛,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说的话,却无端的生出一股子气势来。   “既然放出话来邀天下坐而论学,为何又困于书院半方之地,限制重重,闭门造车。”   “若是我,定会在京都繁华街市旁的空地上摆上台子,天下仕子汇聚,名流围坐,大儒上首。”   “只要想要听学的,无论是耄耋老者,还是智龄孩童,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后宅女眷,甚至是乞儿……只要是愿意听学的,皆可以去听,而不是只在杏林自娱自乐。”   “就是该让天下所有都知道,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气魄!”   “我若是男儿身,哪怕和四大院首辩上一辩,也要把这事促成了,一来:于学子于学院于民都是功德无量的好事。”   那姑娘想到什么,气势徒然的弱了下来,叹了口气,喃喃自语:“二来,即使拿不到论学头名,也也够名扬天下了……”   ……   吕章氏知道自己丈夫出身寒门,想要入仕谈谈何容易,除了科举考上好成绩之外,还必须先拜入好的师门,但是拜入师门,必须展露自己。   而论学,便是最好的时机。   但是天下才子何其多,惊才绝艳的天才不计其数,加上世家倾力培养的公子们……想要崭露头角,机会渺茫。   她也是听了最后这一句话,在自己屋子里想了半天,才决定把这事儿转述给丈夫。   如果丈夫没有在意,那么今日这场谈话,大可以当做一个夫妻饭间的笑谈,说过就丢过。   若是在意,他自会有思量。   吕振听完妻子的转述,放下筷子,神色复杂,他低头反复念着“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这样大气磅礴一览众山小的句子,居然出自一个姑娘之口。   此种眼光和见地,不亚于任何一个男人——   而且她说的很对。   如果这件事成功,促成之人的风头,可能比论学头名还要来的大。   寒门仕子,学如逆水行舟,自当激流勇进,拼搏一番才是。   他想到这,话也不说了,面也不吃了,起身推开椅子,拿起自己的外套给自己套上。   吕章氏给自己丈夫系好腰带,送到门口时才来得及询问:“相公这是要去书院?”   吕振打开门,摇了摇头,匆匆解释:“我去一趟宋府,宋家大公子是屏山书院的先生,这几日对我关照有加,我先去和先生聊聊——今晚可能晚点回来。”   他来京都也有几个月了,去屏山书院旁听也有了三月有余,往日倒是没有觉察什么,近日却突然亲近了起来,吕振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却也是隐隐开心的。   吕章氏点头:“妾身晓得的。”   过了一会儿,吕振的脚步声便消失在了楼梯口。   古代区木窗,纸糊的挡风,隔音效果几乎为零。   隔壁屋子的余初叹了口气。   不枉她送了本科考指南,也不枉她把毛爷爷的诗句都拉过来凑数,现在万事俱备,就看这场东风能不能刮的起来了。   ***   东风预报,比余初想象中的,还要来得快。   第四日清早,余初买完包子回来,就看见了公告牌上贴着四大书院论学的邀请函。   余初咬了口包子,大哥的字,又有精进了,漂亮的让人很有食欲。   说起来,这么多年,她在同龄中见过超越宋大哥字的人,好像只有楚小哥,也不知道他到帝都后,投靠亲属是否顺利。   她乱七八糟的想了几分钟,告示栏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还有不少人从旁边闻风走过来。   和余初预料中一样的是,他们的反应十分热烈。   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社会,底层人民对读书人有一种近乎偶像的膜拜感。   一个免费的,可以围观一场名流\偶像\大儒\朝廷高官\未来朝廷高官\未来夫婿甚至是未来女婿等人,关于学术的论战,听得懂的人惊喜的汗毛颤栗心跳加速。   听不懂的,也不耽误他们欣赏读书人的风采,膜拜一番。   这个说要带上私塾的孩子去看,那个说要跟孙子去凑热闹,左边的大叔念了几句歪诗后,把丘太傅的事迹科普了一遍,惹得大家惊叹连连,右边的大婶则不甘示弱,一首江兰潮词牌名的词,张口就来……   虽说,勉强只有平仄,但是不妨碍叫好声一片。   街上如果说是热烈,那么住满学子的君悦客栈,简直就像是炸开了锅。   余初在门口看了几次招牌,确定自己进的是客栈而不是菜市场的时候,里面的学子丢掉了往日的平和,他们红着脸,每两三人慷慨激昂聊成一团。   嘴里口中,三句不离宋先生和吕振兄,连同四大学院的院首和宋家爹爹都附带上了。   甲说:有教无类,改的好。   乙道:吕兄说得好,既然广邀天下坐观论学,就不能困于学院之内。   丙有些迟疑:道光天化日之下,被女人围观,成何体统。   ……   一路走来,赞成的多,兴奋的多,而固守的成见的,则是少数。   余初心底最后一块石头也放下了。   虽然主意是她出的,宋大哥也是她引的。   但是能把这件事促成,还是需要真才实学在前,能言善辩在后——吕书生,没有辜负她的期望。   东风欲来。   她决定给谭大爷晚上加两个鸡腿。   这日晚上,司城防牢内。   谭宪收到了两轮物资投送,第一轮并无特殊,第二轮则是吊着俩烤鸡腿并一张留言条。   条子上写着:   东风吹,战鼓擂。   五月初一,请自由发挥。 第四十七章   这日下午, 吕章氏坐在正在屋内缝补。   听见隔壁传出一些动静来, 她也没有在意, 余家妹妹生性好动,素日里喜欢摆弄一些东西,有些响动也实属平常。   可是渐渐的,声音越来越大, 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搬动。   直到隐隐的传来男人的说话声,吕章氏才心下一惊, 最近客栈越发热闹, 还大多都是男客, 也出过几个不小的乱子。   隔壁只有一个未出阁的姑娘……   她想到这急急忙忙起身, 将东西放在床榻上, 转身走到门前, 打开房门。   正好对着两个脚夫模样的苦力,正弯着腰, 在几个木箱子上系着绳子。   隔壁屋内大开, 一身素衣的余初正抱着只木盒从屋内走出来,叠在了大箱子内, 随手落了锁上了封条。   起身才看到隔壁刚探出半个身子的吕章氏, 露出个笑容来:“嫂子,吵到你了?”   “没有、没有——刚听见动静, 还以为外人……”吕章氏连忙摆手,低头看向正在捆扎的行李,“你这是要走?”   “这里近来越发热闹”余初的解释向来随口胡诌, 还偏偏煞有其事,“所以想着换个清净点的地方。”   吕章氏一想也是这个理,一个姑娘家在这住,的确不太方便。   于是脸上生出些遗憾来:“我要是早点知道你要走,也给你备一点心意,现在……”   原本他们夫妻俩商议着,等过了五月初一之后,再郑重的答谢一番余姑娘。   没想到,还没等到五月初一,她就要走了,他们夫妻生活清贫,这临时临急的,还真没有东西能拿得出手。   余初歪着头想了想:“我还真缺一样东西,不知道嫂子是不是舍得送我。”   “妹妹你说,只要是我有的,什么都可以。”   余初笑了笑:“黄历。”   于是临走之前,余初混走了小嫂子家的一本黄历,还占了一次便宜。   她伸手抱住了吕章氏,声音软糯,带着娇憨:“谢谢嫂子这些日子的照顾。”   吕章氏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口:“论学——”   “论学的事情,还请嫂子给我保密。”余初压低了嗓子,几乎只留气音,“要是让别人知道我说过大话,就嫁不出去了。”   吕章氏愣了下,然后笑了起来:“怎么会,你这么好的姑娘,谁娶了都是三生有幸。”   和吕章氏分别后,余初领着脚夫去了新找的落脚点,三里巷。   三里巷又称红尘巷,简单来说,就是小三一条街。   正所谓,三里红尘,神仙忘魂。   这里面住着的不是大户人家的外室,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妾,又或是某个男人不清不楚养的小三或者姘头。   户型从三进豪宅到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应有尽有,加上用人产业发达,小厮、丫鬟、厨娘配套完善,对于住在这里的女人而言,隐秘而舒适。   不是自己的钱,余初一点不心疼。   她给自己找了个两进的院子,三间大房,两间耳室,一间杂物间,最重要的是,这里带有地下室。   但是找房子的时候,牙人支支吾吾的开口:“有些原配夫人凶悍,找上门的时候——”   余初瞬间了然,找上门的时候,可以藏人藏东西甚至藏男人。   这个功能对于她来说,十分的友好,一口气付了两年租金,摆出一副打算住到天长地久的感觉。   她打发走脚夫和过来交接的牙人之后,将东西稍微整理了一遍。   这些天跟着领导的指示挖宝,半个月来积攒了不少东西,请了木工打了两口箱子才放下。   将这些东西整理一遍后,找出自己需要用的,其他的放在地下室比较安全。   等到收拾好的时候,已经入夜了。   余初找了根钉子,顶在床头不远的墙上,将从小嫂子那顺来的黄历挂了上去。   挂完黄历,余初手握着笔,翻了两页,翻到五月初一的日子,靠着墙面在上面写了一行字。   ***   五月初一,寅时三刻(4点左右)。   京都府尹赵启良放开怀里心爱的小妾,模模糊糊的爬起来,打了个哈欠。   小妾人娇嘴甜,一个翻身就抓住了赵启良的衣摆,媚眼如丝:“老爷~”   这一声叫的赵启良骨头都酥了,但是一想到今天什么日子,他板起了脸,将衣服从小妾手上扯了回来:“我今日有正事,不许胡闹。”   他走出大门,外面依旧漆黑一片,夜风吹得他昏昏沉沉的脑子,终于彻底情形过来。   今日的事情,已经让他半夜没有合眼,现在想起来依旧让他头疼不已 。   按照惯例,今日原本就是庙会集会的日子,不仅是城内,大量城外的乡民也会来赶庙会。   整个东市坊市到时人潮涌动,摩肩接踵,宵小无数,往年府衙几乎是倾巢而动,也不能保证完全压制下来。   但是今年,也不知道四大书院发的什么疯,居然把论学的台子,摆在了西城。   赵启良得知消息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西城离屏山书院那么近,直接在书院里摆擂台多好?一群书生派,即使激动起来,也不过就是比谁吵得更有文采,派俩衙役过去摆个样子就行了。   得,现在在城内了,盛况估计不必东城庙会差。   丘太傅、宋门三杰、苏阁老、齐尚书、小王爷,云安郡主……那一串名字看得他头皮发麻,不说全部,就是万一哪位有个什么闪失,他这乌纱帽保得住保不住两说,命会不会搭进去都不一定。   人手不够,只能去借。   除了东西大营是卫帝军不能动之外,兵部、刑部、邺城司,司城防……能借的他都借了,加上往日的民军和杂役,勉强把人手凑够了。   赵启良来到前衙时,堂下已经站满了人。   有自己京都府的衙役,有其他地方借调来的人,服侍杂乱不一,精神气相差十分大,看着不止一点乱。   师爷拿着点名册,走到赵启良身边:“大人,人都到齐了,也都按照您的吩咐分派好了,您是不是再说几句?”   赵启良坐在椅子上,擦了一把脸,大早上的,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出了一身冷汗。   烛火下,他看着众人各色的脸,一抱拳。   “诸位,拜托了!”   目送一队一队的人离去后,赵启良坐在大堂椅子上,让师爷去拿个垫子来。   今日一整天,他都需要坐镇京都府,以防有什么突发状况   坐镇府衙之内,几乎度日如年。   赵启良早上只喝了一碗粥,却是一点胃口都没有   事情果然比赵启良想的,还要混乱。   先是论学招致的围观,远比想象中的要多得多。   很多人为了一睹论学风采,日夜兼程的从外地赶来,现在正堵在城门前,熙熙攘攘吵成一团,邺城司自己忙的焦头烂额。   提前到的外地异客加上城内百姓,几乎将台下一整条街围的水泄不通,李捕头几次遣人说要增派人手。   真是不知家苦。   呵呵。   人手?他现在去哪找人手,把自己的手剁了送过去要不要?   腹诽归腹诽,赵启良还是叫师爷研磨,亲手写了几封信,遣府里的老仆送去各司衙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能借的人,都借了过来。   这才堪堪把论学那边给维持住了。   还没等他松一口气,大门外一道人影几乎是飞奔着跑了进来,嘴里大喊:“报——”   赵启良手心发凉,面上看着还算镇静:“说。”   “报告大人,朱雀街上,有几个疯子撒钱。”   赵启良愣了一下:“撒钱?”   “是。”衙役抹了一把自己的脸上的汗水,喘了几口气才接着,“几个人穿的破破烂烂,疯疯癫癫的,有在街上跑的,有在屋顶坐着的,也有人去了戏院……他们一边笑一边唱,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撒钱,铜板里夹杂着银角子,街上的人红着眼都捡疯了。”   赵启良下意识拍桌:“那还不把人抓过来!”   今日甭管有罪没罪,有苗头的先抓来再说。   “大人,我们只有两个人。”衙役苦笑一声,“街上的人为了多捡些钱,也在有意无意的阻挡我们,没有十几二十个人,基本上抓不了。”   赵启良头大如斗,能派的都派了,这又不是生孩子,说生就能生出来。   他为官多年,想的则更加长远一些,朱雀街离东市只有几条街的距离,现在朱雀街骚动,那么——   “那么东市?”   衙役脸上生出一股无力感:“我来之前,已经有东市城隍庙那边闻风跑来的人了,后续怕是……”   怕是乱成一团。   赵启良刷的一声站了起来,他踱着步子在大堂来回走动,眉间越皱越紧。   终于,他长长叹了口气。   “罢了,我今日舍下老脸去磨一磨。你跟着我,再去一趟各部借人,今日要是压不下来,改日你正好换个主事大人。”   衙役:“……”   ***   司城防。   余初趴在大树上,看着一小队人,匆匆的从门内跑了出来,消失在了朝东的方向。   “一、二、三……二十、二十一……”   这是第三批出去的,二十一人。   也就是说,今天司城防自己底盘上,所剩的人,算上昏迈的账房、丰满的厨娘和聋哑的扫撒在内,共有一十三人。   她从怀里掏出一张日历,看了一眼上面的字,勾着唇笑了笑。   这是她从黄历上撕下来的。   看黄历是他们驻点的保留节目,有时候搞笑,有时候也会当个彩头用。   算是日常封建迷信。   余初将日历卷吧卷吧塞进口中,嚼碎了吞了下去。   五月一,   宜越狱。 第四十八章   谭大爷给余初的计划, 她曾经仔细的推了一遍, 包括内外两部分, 分工合作,同时进行。   十分详尽,也十分合理。   除了一条:   放火制造混乱。   司城防周遭是粮草之地,有粮仓也有养马的马场, 再往外延伸出去,就是普通的居民区。   谭大爷的计划是将马草点燃, 然后放走马场的马, 驱其上街引起混乱。   粮仓稍远且有人工挖掘的沟渠, 有自身防火救火措施, 不容易被波及, 居民区隔着一条正街, 火势一时间也很难蔓延。   这是一个非常理智的计划,操作简单, 实施方便, 见效快,失败了也无伤大雅。   按照古代区对于火灾的处理习惯, 作为隔壁司城防, 为了火势不蔓延,第一时间会出来救火。   只是古代建筑全木, 火一起,就很难控制,虽然可能性比较小, 可是如果火势蔓延到居民区或者粮仓……   余初觉得,太有伤天和了,所以她难得的动了动脑子,走的是另外几条路子。   第一:名校辩论赛   第二:大街散财   安全有效,且利国利民利古代区。   就是那几箱子钱,还没来得及打申请——   希望谭大爷看在她一心向着组织向着战友,思想伟正光的份上,不要让她进行赔偿。   她那些积蓄,在小文青住院的时候,都快撘完了。   被京都府借调了三批人后,除掉一些后勤文职人员,司城防有战斗力的,目前大约只剩下十人左右:三个在牢狱内,分别有两人驻守,后门一个,档案库一个,剩下的大门处,就只剩下了两个人。   余初要做的,就是趴在树上,紧紧等着谭大爷行动。   1对10 。   在带上装备的情况下,以谭大爷的战斗力,她并不需要做什么其他动作,只要在旁边等着摇旗呐喊就可以了。   然后,静静看他的表演。   ***   五月初的北地,已经开始热了起来。   守门的王武抬头看了一眼当空的烈日,额头的汗水顺着脸颊跌落在衣领上,他扯了扯自己湿透的后背,吐了口气:“这才五月天,真到了三伏天可怎么过哟——”   赵潜是个瘦高个,早上预料到天气又少穿了一件,此时倒是不觉特别的难受。   他看着满头大汗的王武,抬了抬下巴:“你别搁在太阳底下站着了,去阴处站站。”   王武摇了摇头,一脸憨厚:“今个儿兄弟们都出去了,我陪赵哥一起看好家。”   “哈哈哈!”赵潜笑着道,“你站在阴处就不算看家了?”   “这不是心中会觉得好些么。”   “得,你愿意跟着我晒,就在这站……”   赵潜的话没有说完,只听“轰隆”一声巨响。   像是巨石滚落砸入峡谷的动静 ,又像是地龙翻身时,房屋坍塌的瞬间响动。   直炸的两人头破发麻,一脸茫然。   王武目瞪口呆,声音都打起了哆嗦:“赵哥,这是地龙翻身(地震)?”   “不是地龙翻身。”赵潜耳朵正嗡嗡作响,他甩了甩头,才觉得缓了回来,“刚刚那个方向是?”   王武回头看了一眼:“牢……”   他一个字刚落地,赵潜脸色徒然一遍:“那个人——”   王武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现在司城防内,能借走的人都借走了,那位门前只有一人守着,要是出什么岔子……想到这,他几乎和赵潜同时对了一眼。   然后同时有所动作,拔腿就往里跑。   “快!”   这一幕,被趴在树上的余初尽收眼底。   谭大爷的耐心很好,一直等到十点,第三波借调的人及时回头也需要个把时辰的时候,才开始了他的表演。   他入场的时间恰到好处,入场的动静也着实不小,自制黑丨□□加催泪丨□□,别说炸一扇门,就是炸一堵墙,没准也是可行的。   按照常理:牢狱空虚,人手严重不足,比起大门,牢狱更加重要。   但是,门前的两名守卫,有些让余初有些看不懂。   他们一个不留的拔腿就跑,但是跑的方向,却不是谭大爷关押的地方,而是朝着截然相反的方向跑去。   嗯?   余初趴在树上若有所思了一会儿,从树上下来,走到围墙边上。   司城防此时,连个守门人都没有,门户大开。   余初将头巾解下来,象征性的当面罩系在脸上,然后借助勾绳,从外墙爬了进去。   这里的地形,她就是闭着眼睛也知道哪里是哪里,平面地图几乎是刻进了脑子中,抬脚就知道往左还是往右。   院子没人。   走廊没人。   大堂也没人。   牢内——   余初看了一眼大牢的方向,又回过头看向相反的方向,那部分是个空着的荒废地区,有几件屋子和一个废弃的厨房。   她每次夜里放无人机的时候,那一块都是漆黑一片,让她误以为那部分是闲置的建筑,所以绘制的地图上,那一块一直是标黑的。   情报出现误差,是她的锅。   谭大爷那加前后都起来总共才六个人,一把□□就能全部收拾了,如果全被武装的谭大爷还栽在了牢内,她去了也是白去。   相比之下,那边的情报可能更加重要。   她并没有多少犹豫,就抬脚去了相反的方向。   即使几乎断定了司城防衙府内此时几乎没有人,但是余初还是小心谨慎的收起了气息,贴着墙根,尽量压低了自己的存在,顺着走廊一直往里走。   穿过一道回廊,一道石门,她在厨房和杂物间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三道穿着司城防制服的身影。   其中两个余初认识,正是刚刚在大门前守着的人,而剩下的一个,此时正站在台阶上,低声正在跟这两位吵着什么。   他们各自压低了声音,远远的,只能听到隐隐约约的交谈声,具体什么内容余初没能听清。   好在司城防衙内的绿化做的不错。   余初看了一眼绿化带,在脑子里计算了一遍可行性之后,反身钻进身边的草丛,顺着绿化带,一点点朝着他们的方向爬去。   这回依旧隔得不近。   但是能够将听到的关键词整合起来,连蒙带猜着,几乎大致能听清了。   “……老赵,他之前就出来看了一眼,见没事又回去睡了,你也不知道他睡得本就不多,身体都快熬干了,这要是闯进去……”   “我能不担心么,这个比牢里的那一群人加起来都重要,劳烦你替我们敲个门,我就看看人在不在就行了。”   “赵潜,都说了,不到一刻钟前,前我刚从屋子里出来,站在门口守着一刻没动!”   “我也不知针对你,只是有些事情,还是得眼见为实。”   “你——”   第三个声音纯属和稀泥:“两位大哥,消消气,消消气……”   赵潜:“反正我话放在这了,你要是不去敲门,我们就直接硬闯了。”   台阶上的人直接爆豆了,压低着嗓子,面红耳赤:“赵潜,你别欺人太甚,别以为你有个姐姐爬上了大人的床,你自己是几斤几两就没数了,”   赵潜脸色一僵:“你什么意思?”   ……   余初听完一轮墙角,自己默默地归纳了一下。   就是小哥身后杂物间内可能关着某个人,十分重要,重要到可以跟牢内所有人相比。   而叫赵潜的大哥说话比较直,原本是一件简单确定犯人在不在的事情,被他三句两句一怼,直接上升到挑衅同事的高度上。   所以现在的问题焦点已经开始模糊了。   余初松了一口气。   这里面关着哪个贵人她并不关系,只要确定了,这里面不是一个武器库,或者隐藏着一队特种部队就行了。   她四肢趴地,正打算原路返回,刚往后退了没有几步,就碰上了软软的十分有弹性的东西上。   余初后背的汗毛瞬间直立起来,她下意识的张开了嘴,身后已经有人扑了上来,半压在她后背上,一把捂住了她的嘴。   余初被压在地上,胸接地,她反应非常快,袖中的匕首顿时出鞘,反手就要扎进后面人的脖子上!   “嘘!”   来人像是没有看见余初递过来的匕首,压低了头,嘴唇几乎贴近余初耳朵,喷出的气息让余初手一顿,又生生的把匕首给收了回来。   “噗——”来人轻轻一笑,“我先退,你跟着?”   余一脸通红,不知道是被压的,还是被闷的,做出妥协。   点点头。   身后人果然放开了对她的桎梏,从她背上离开后,悄无声息的往前退去,就跟他来时一样,余初几乎没有听到一点声响。   她等了三十秒左右,右脚先挪动,也跟着往后撤离了去。   两人一后一前的撤离,直到退到之前进来的草丛口,余初彻底转过身,才算真的看清来人。   一身素衣,木簪盘发,穿的依旧是她给他买的成衣,布鞋浆洗的有些发白。   只是这张脸,没有了伪装之后,好看的有些过于突出,配上他艺术家加神棍综合起来的气质。   啧啧啧。   小仙肉呀。   某人没有给她过多打量的时间,一把拽住她的手,一瘸一拐的将她从走廊往外拖。   两人一直退了几百米有余,余初挣脱开某人的手,反手拽住他的手腕,一把将他拖着塞进墙角,压低了嗓子:“你这么在这?你知不知道这里多危险?这是你该来地方吗?”   楚小哥听完余初的三问连击,神情淡然:“既然这里这么危险,那你怎么在这?”   ——她是来劫狱的,这话能说么?   余初撇过头不想理他。   楚小哥看了一眼依旧抓住他没有放的手,笑了起来:“生气了?”   作者有话要说:  楚小哥是小仙肉   仙气的仙   不接受反驳,╭(╯^╰)╮ 第四十九章   楚小哥想过会再见余初, 却没有想过会在这见到她。   他粗略解释道:“我也是刚逃出来, 路上恰好看见了你, 就跟过来看看,我这次不是跟着你来的,你别生气。。”   生气?   当然生气。   可不是生气他是不是跟着自己。   而是她辛辛苦苦,几次把一级保护动物救回来, 不是让他来司城防送人头的。   这才离开她几天呀,不仅进了牢狱, 还学会趁机越狱了。   可此时此地, 也不是发火的地儿, 余初深吸了几口气, 脸上笑眯眯:“这事儿, 我们先出去再说。”   楚小哥笑容反而越发深了。   他这张脸笑起来——   余初低下头, 叹了口气, :“转头去。”   楚小哥有些不明所以, 但是还是依言转过身去。   余初平时懒得能坐着绝不站着, 但是大事上从来不拖泥带水。   她将自己的腰带扯了,脱了外套后, 继续脱薄款防弹衣, 随意的把外套又重新穿上后,拎着防弹内衣递给楚小哥:“穿上。”   她用的是命令口吻, 语气里带着毋庸置疑。   古代区的刀剑斧钺,那是近战才会碰见的冷兵器,单单逃跑的话危险性并不大, 危险性高的是弓箭。   防弹衣就成了一个BUG。   楚小哥低头看了一眼防弹衣,眼里神色复杂,再抬头却已然看不清情绪了:“不必了,这——”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这磨磨唧唧的?   余初半眯着眼:“你是知道我的性格的,你是自己穿,还是我给你穿?”   楚小哥静静的看着余初,没有说话。   非暴力不合作?   她也不再废话,一只手去抓楚小哥的衣领,一只手就要去扯楚小哥的腰带,被楚小哥伸手拦了下来。   楚小哥想到余初当时扒裤子的壮举,知道她的教育背景,什么男女大防什么名节,对她而言也不过个词而已。   他看了余初一眼,妥协道:“我自己来。”   余初盯着楚小哥穿上防弹衣,从侧面替他扣好,她胸围不错,拿的防弹衣是偏大一号的,楚小哥最近瘦的厉害,居然勉强也算合身。   不错。   她先松了口气,语气软了下来:“在出去之前,你跟我学几个手势。”   停止,前进,绕过去,调头,赶快,明白吗,隐藏,回去。   八个词,八个手势,对古代区的人而言,可能不仅仅是记忆的问题,而是理解的问题。   “现在只能这样了,你跟着我出去,看我手势”余初演示了一遍,有些无奈,“明白吗?”   最后一个词,用了手势。   楚小哥点头。   余初稍稍放下心来。   从自己怀里掏出块手帕,将楚小哥的脸也乱七八糟蒙起来,然后领着楚小哥,开始逃离司城防。   说是逃离,其实有点夸张。   因为整个司城防现在几乎全员被调空,她为了照顾楚小哥,寻得又是偏僻的路径,相对比较安全。   两人一直通畅无阻的走到了大堂不远处,离着大门只相隔不到两百米,就看见大堂里,身穿鸦青色长衫的账房先生,摸着他灰白色的胡子,来回交集的走动着,时不时看向门外。   像是在等什么。   余初看了一眼不远处大开的大门,然后看着身后的楚小哥,对着他做了个手势。   调头。   ——还是爬墙好了。   一个人爬墙是个技术活,但是两个人爬墙,就是体力活了。   尤其是作为人肉垫子,下盘要比较稳。   到了墙角隐蔽之处,余初从腰上解下绳子,打开勾爪,挂好勾绳子,半蹲下去,拍了拍自己的肩膀:“踩这上去。”   楚小哥又露出了那种迷之微妙的表情。   他扶了扶额头:“余初,我只是腿伤了,不是腿断了。”   “嗯?”   楚小哥笑了起来:“罢了。”   余初视线落在楚小哥的腿上,就见他走到自己身侧,两手前后抓住绳子,单脚借力在墙上,轮到受伤的腿时,只是虚点一下,完全靠着臂力把自己往上拉扯移动。   可以说,他爬墙的速度并不慢,而且十分迅速。   余初仰头看的脖子疼,才发现自己看呆了,笑着站了起来:“楚先生,可以啊——”   “这里可以不是聊天的场所。”楚小哥坐在墙头,弯下腰,探出一只手来递到下方,“上来。”   有了楚小哥的一番操作,余初没有再怀疑他的臂力。   往后退了几米,助跑几步,然后伸出左手,起跳!   她的左手刚好跟楚小哥的右手在半空中正式交握,借着楚小哥的拉力,三下五除二就翻到了墙头。   下地的时候,楚小哥依旧借助了绳索,余初却不用,双手挂在墙头,轻轻往下一跃。   反而比楚小哥快了一步。   余初站在原地想了想。   她好像把某人忘了。   算了,不管了。   ╮(╯▽╰)╭   ***   楚小哥腿脚不便,但是不耽误他行动利索。   两人撤离的很是果断,在司城防的人马回援之前,迅速的撤离了原地。   来到粮仓附近的时候,余初找了个隐蔽的位置先停了下来。   她将全城的街市在脑子里迅速建模,然后调整成鸟瞰模式,粗略的勾勒出了京都的街道纵横图。   余初半蹲在地上,捡了块石头,在地上泥地里随手画着,帮助自己脑子里形成路线图。   楚小哥看了一会儿:“你要去西市?”   余初点头,视线仍旧盯着泥地之上,解释道:“四大书院今日将论学台摆在西市,我还得找个人。”   他跟谭大爷曾经约定好,去论学台接头。   两人若是在司城防附近汇合,目标太大不说,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也容易全军覆没。   而论学台情况比较特殊,此时龙鱼混杂,科考学子、贵族、皇族、平民、朝廷大员,全员汇集……司城防绝对不会因为一个“嫌犯”,把现在和未来的统治阶级,全部得罪一遍。   混进去听完一场后,然后跟着人群散开,他们再想找谭大爷,无疑是大海捞针。   原本,这里面没有她什么事儿。   从头到尾她都没有露过面,也没有表明过身份,按照原本的计划,她应该补个妆,跨个篮子一边逛街一边去论学台,就是当面遇到司城防的武装力量,只要面不改色的走过去就行了。   可现在不行,她还带了个趁乱越狱的家伙,还不忍心把他也扔下不管。   ——谭大爷就是扔到雨林中,也能荒野求生十二年的人,记得就管一下,忘记也不打紧。   楚小哥看着余初的后脑勺,忍不住戳了戳她的扎的乱糟糟的发髻:“余初。”   余初回过头:“嗯?”   楚小哥没注意余初回头,手没来得及收回来,戳在了余初的额头上,觉得手感不错,又戳了一下:“我知道怎么走安全。”   余初:“……”   楚小哥你三岁么?   她往侧了侧头,躲开了楚小哥恶趣味,把手上石头丢掉,从地上站了起来:“那走吧。”   楚小哥曾经为了混进顾府,乔装成戏子,去后宅唱了几天摸清楚地形,一路带着她安全走出去。   现在他说知道怎么走,余初自然是信的。   ***   楚小哥带余初走的是一条看似不是路的路。   中间穿过城中村,废弃的宅基地,甚至有一小片路边荒凉的墓地。   后来越走越热闹,经过菜市场,经过红灯区一条街,在没有路的地方,甚至穿过别人的茶馆……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云锦的时候他也是一副地头蛇的模样,会唱戏、知道各种市井潜规则,对各种地形街道了如指掌   余初看着他的背影,总觉得在看着一个活着的谜团,这常年混迹在最底层人才有的特质外面,他又是一个写着一手好字,谈吐不俗,言行举止都是一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样子。   克制、有底线,却不古板。   她叹了口气。   叹完气后,她又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叹气。   “你再分心,要撞到墙了。”   余初回过神来,前方领路的楚小哥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下来,正半低着头看着她。   她打量了一眼四周,这里的环境十分熟悉——已经到了西市入口了。   “到了?”   “前面就到了,你站在这稍等一下。”楚小哥走上前几步,到了竹编的摊位前,“老板,给我顶斗笠。”   初夏的日头正盛,书生不比普通人,能够站着晒上一天。   所以入口就有很多人摆上了遮阳工具,纸伞、斗笠、帷帽,还有不知道哪个池塘挖来的大荷叶。   楚小哥挑了个帽檐低的斗笠,戴在了自己头上,帽檐微微向下盖住了半张脸后,转身还在隔壁摊位买了一支大荷叶。   楚小哥将大荷叶递给余初:“给。”   余初一方面佩服楚小哥越狱逃亡弄得跟逛街一样闲适,一方面看着荷叶觉得囧囧有神,后退半步丑拒:“楚先生,你太客气了……”   “你不是还要找人吗?这个既不遮挡你的脸,又能遮阳。”楚小哥笑着抓过余初的手,将荷叶的一头塞进余初的手里,看了几眼后,满意点头,“走吧。”   于是,在西市的论学台下。   别人姑娘要么手握纸伞,要么头戴帷帽,要么坐在车中只掀起一角车帘。   只有她,手握一支荷叶。   头上一片绿。 第五十章   路口买荷叶遮阳的, 多半家长买给孩子, 或者凑热闹的老人舍不得钱, 花几个铜板凑合一下。   穿的一身整齐的姑娘里,余初是唯一的一个拿荷叶遮阳的。   从路口往里走,不过几百米的距离,惹得无数人回过头来看她, 等看清余初的脸后,又露出了那种忍俊不禁的笑容。   无他——   显嫩的脸, 掐出水的皮肤, 乱糟糟的发髻, 和不情不愿的表情。   和荷叶, 实在太相配了。   好在余初脸皮厚, 撑着荷叶囧了一会儿后, 便理直气壮起来,撞见路人笑着的眼神, 也装作没有看见。   逗得路人越发开心了。   她目不斜视的跟在楚小哥身后, 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朝着论学台挤去。   此时已经中午十点半左右。   论学台八点开始, 现在正是高潮阶段, 台下密密麻麻挤着都是人。   台上一群中气不足的书生,所以声音原本就不大, 加上没有扩音设备的辅助,声音能到辐射的范围有限。   余初这种后来者,挤在人群的外围, 基本上听不清台上说什么,也只能“看”个热闹。   楚小哥稍稍退后了半步,和余初肩并肩站着,半侧着头:“左边的青衣中年男子,是云东心学传人王迎泰,他们一脉本就奉行随心所欲,物以己悲,他自己更是洒脱豪放,一身才气却不愿入仕,唯一的爱好就是和人辩学。”   余初听完才反应过来,楚小哥正在科普,点点头:“那右边那个白衣少年?”   “右边是云锦的少年天才苏恒,苏阁老同出一宗,自小就是名师启蒙授课,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功底扎实,无论是策论还是赋诗,都写得十分有见地。”楚小哥笑的有些微妙,“这两人撞一块,怕是一时半会吵不完。”   “吵?”   “苏阁老是理学主推人之一。”   余初恍然大悟,这学说门派之争,在一些学术场合里,激烈程度不亚于现实战争,信仰的净土里,自然是寸土不让,毫厘必争。   楚小哥对台上的一群大儒学子们十分了解,见余初听不见论学。可能是怕无聊,就慢悠悠的介绍给余初,顺带的还有不少八卦:   比如屏山书院的院长肖昌林,在外面说一不二,铁骨铮铮,其实是个妻管严,夫人让站不敢坐,让坐不敢睡。   又比如礼部侍郎曲大人,看着道貌岸然,其实十分好色,家里妻妾成群不说,外面包养戏子头牌,曾经调戏姑娘,被护花使者套麻袋打过一顿,要不是本人也算个实干派,早就被御史的折子参成阶下囚了。   再比霖州才子杜赟朗,他爹家境优越,抛弃妻子,娶了个红颜知己回家,从此家宅不宁,他爹自己倒是被自己感动到了,赋诗一首,歌颂了他伟大的爱情。可怜杜赟朗有爹生没爹养,自小就跟随母亲讨生活,悬梁刺股苦读,进京的费用还是他在青楼前替人写诗时攒的。   ……   楚小哥说话幽默,也不咬文嚼字,重点又都在八卦上,听得余初沉入其中,直到他告一段落后,依旧兴致勃勃。   她正打算给楚小哥买杯茶,然后听第二轮,就听见了风中摇曳的铃声。   “叮铃铃——叮铃铃——”   ——这是他们俩的接头暗号。   谭大爷到了。   她踮起脚尖个子依旧不够,只能看见乌压压的后脑勺,其他什么都看不清。   余初听着有节奏的铃声,想着谭大爷的脾气,只来得及扔下一句:“我朋友到了,我先过去看看。”   说完就从人群中挤进去,朝着声音的方向寻找而去   她身后的楚小哥不慌不忙的跟了上去。   ***   还没等到余初找到谭大爷,谭宪已经先一步找到了她。   其实并没有谭宪之前预料中的难找。   她今日穿着和自己身上这一身同色系的衣服,都是改良过的窄袖宽裤腿,若是男子可能还不明显,可是一个姑娘家相对就显眼许多。   更何况她举着的那什么玩意……   不注意都难。   谭宪先一步走到余初的身前,见她还在四周打量,按了按眉头:“余初,这里。”   听见熟悉的声音,余初脸上的表情瞬间消失了,她有些僵硬的转过头,看见干净整洁,明显收拾过一遍的老熟人,露出个公式化笑容:“谭队。”   谭宪双手抱胸,看着她手中的荷叶:“你看起来玩的挺开心。”   余初刚听了一肚子八卦,现在握着支荷叶,也觉得自己像出来玩的,偏偏表情一本正经叹了口气:“谭队,你是不知道我的苦衷,友人赠,不敢辞啊。”   谭宪前一句还是调笑,后一句反而认真了起来:“友人?”   她当初在宋家几年,也没冒出什么玩得来的人,这次孤身一人在京都,哪里来的友人?   余初可能觉得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这个不好,所以撑着荷叶,往前走了几步,来到谭宪的近前,才压低了嗓子:“是我在路上救的一级保护动物,他也反过来救过我一次,一句半句也说不清……总之这次我们搭伙一起来的京都,在司城防也是巧合碰上的。”   “一级保护动物。”谭宪眉头松了松,“救了也就救了,你回去后,要好好写报告。”   余初松了口气:“谢谢谭队。”   此时楚小哥已经跟了上来,余初余光看见后,退后了两步站好,然后侧着又让开一步,将楚小哥从身后引到前面:“谭大哥,我给你介绍下,这位是我的好友楚小哥。”   楚小哥伸手,将斗笠的盖沿往上推了推,露出整张脸来。   余初正好转过来,又对着楚小哥介绍谭大爷:“这位是我的远方表哥,谭宪。”   两个大男人并没有按照套路寒暄,而是站在原地,彼此相对着都没有说话。   楚小哥一脸平静,显然早就知道了情况,而谭宪则是一脸复杂,他侧过头看着余初,忍不住叹了口气。   “余初,你是不是傻。”   余初:“?”   这都什么跟什么?   余初还没有弄明白谭宪话里的意思,正打算开口询问,就感觉到了身后有人挤了过来。   不对,不是身后人挤来。   她回过头看了一眼——而是入口处的人如同潮水一般往这边退来,挤得这边的人也不由自主的往后退去。   楚小哥在余初脚步被撞踉跄的时候,第一时间抓住了她的手,惹得谭宪看了几眼。   此时,论学台下一时间混乱成一团,等到台上察觉到什么,停下辩论的时候,路口的平民已经退的一干二净,紧接着涌出来的是大片大片身着铠甲的卫兵。   余初心里咯噔了一下,这是司城防的司城卫。   她低头想了一会儿,没有想通以谭大爷的级别,怎么会让司城防顶着得罪全朝野上下的压力,跑来搜捕。   ——这个搜捕,还是在没有确切情报的情况下。   西市鱼龙混杂,四处散开容易隐藏自己,且不会留下痕迹。   但是反过来,若是将路口尽数堵住,无疑是瓮中捉鳖。   余初看向谭宪,脸色灰白,她嘴皮动了动,眼底都是灰败:“对不起……”   谭宪一想就知道余初想岔了,她的计划,可以说十分惊艳和完美,以至于他逃出来时几乎没有耗上多少时间。   前提是,没有变数。   他看了一眼“变数”本人,对余初难得的放缓了表情:“这不关你的事。”   余初心凉了一大截,半是愧疚半是自责:“追根究底,这就是因为我判断的失误。”   谭宪沉默下来,看向了一旁的某人,希望他能说句什么。   摆明身份也好,安慰两句也罢,总好比看着一个姑娘快要哭出来好。   楚小哥半低着头,对着余初道:“余初,你把手伸出来。”   余初心思正在快速思考对策,被打断后,表情不是很好:“楚……”   “手。”   余初叹了口气,依言伸出手。   楚小哥从袖子掏出一块糖,塞到了余初的手心里。   “我买了很久的糖,今日算是送到了,你们现代区有个词叫再见。”他笑了起来,往后退了几步,“今日,就不说再见了。”   余初猛然抬起头来。   楚小哥已经后退着,挤进了拥挤的人群之中。   她脑子混乱的思绪开始重组链接,终于将断的线索拼凑成模糊的一个词,她嘴唇有些发抖的看向谭宪:“谭队,他是?”   谭宪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京都驻点时来运转,还是因为余初的运气逆天。   今日摆在上面的哪里是论学台,那分明是他们寻求已久,却求而不得的“神坛”。   ***   屏山书院院长肖昌林坐在上首最左侧,手握着椅子扶手,一口银牙几乎咬碎。   “司城防今日什么意思?”   他身侧站着的书院掌事低声道:“说是他们司城防今日有嫌犯越狱了,为了尽早将凶犯缉拿归案,好保证论学台上台下众人的安危,就顾不得那么多礼数章程,望院长您海涵。”   肖昌林冷笑:“他司城防的牢,就是插翅都难飞,青天白日越狱?寻由头难道都懒得请师爷捉刀吗?”   掌事:“毕竟是司城防——”   “司城防又如何?”   肖昌林闭上眼,又缓缓睁开:“你去跟司城防的人说,就说今日论学热闹,我肖长林念在旧识一场份上,给他透个风:今日不仅明王爷来了,丽妃和太子也来了——他要是有胆惊了天潢贵胄,自己去送死,那我肖长林也不拦着。”   掌事脸上表情一松:“是”   没过多久,台下的骚动果然如同肖长林意料之中的停止了,但是司城防的人并未离去,而是停在了路口之处。   肖长林起身,长袍迎风而展。   “刚刚两位贤士所辩,从‘道’论到‘神鬼’,前半程还算扎实,但是后半程论的含糊不清,多是道听途说,乡野故事,论而不明,点而不透,故判中下。”   上首,其他三位书院院长点头:“善”   鹿鸣书院的院长叹了口气,有些可惜道:“这‘神’其实可论之处颇多,不知道哪位还有高见,能上来一论?”   台下一道白色身影踏在了台阶之上。 第五十一章   白衣青年头戴斗笠, 一袭素衣, 身无配饰。   他踩着布鞋, 拾级而上。   有风掠过,鼓起他的长袍,垂下的乌发随着白衣,在风中摆动。   底下的喧闹不止为何, 渐渐安静下来,他们的视线从路口的司城防收了回来, 不由自主的汇到了台上。   这通身的飘逸……   肖长林和鹿鸣书院院长卢玉堂对视了一眼, 都看出了彼此眼中的惊讶。   他们授课育人几十载, 桃李满天下, 不知不觉练就了一双厉眼, 最是会看人。   来人头戴斗笠, 连张全脸都看不到,人未到台前, 一言未发却“镇住”这论学台下刚刚还混乱的局面, 显然是身居高位,而不是书生儒士。   来人气质太过通透, 看着没有半点世俗气息沾染, 自然也不是天潢贵胄皇室子弟。   ……   莫非?   肖长林脑子刚抓住一道影子,就见青年已经踏在了台前, 摘下了斗笠。   台上上首八人,两侧各六人,一共二十人, 几乎有十几人同一时间从椅子上蹭的站了起来。   卢玉堂目瞪口呆,张了张了嘴,半天才吐出一个词出来:“国师。”   轰——   刚刚安静下来的台下,如同炸锅了一般,喧闹成一片。   “国师,天……”   “卢院长说什么?我有没有听错?”   “我去过祭台,远远看过国师一面,也是现在这样的出尘飘逸,没有错的,就是国师。”   “不是说求雨元气大伤,国师已经垂危了么?”   “呸呸呸!国师以十年寿元求得及时雨,折寿又不是阳寿已尽,哪门子性命垂危!”   ……   无数京都人仍旧记得,去岁京中大旱,人畜艰难,流民千里,万民流离失所。   若不是国师窥探天机寻得隐士良医、开义诊、发良药、无数人将会死于去岁的天灾。   若不是国师以十年寿元换得天降甘霖,江北一十九州,怕是无数原本还算安康之地,都要绝户。   若不是……   不少在生死之际挣扎过来的人,不少受过恩惠人,不少目睹祭台的人……脑子里翻腾的都是有关国师的记忆,他们眼中殷切,眼泛泪光,汹涌着要往论学台挤去。   就连台上翰林院主事的林大人,此时也泛起了泪光,他上前了几步:“国师……今日可是大好了。”   他的嫡孙去年祸及瘟疫,高烧不退,药石无医,眼看就只有一口气吊着的时候,他拼着老脸求到了国师府。   刚从祭台下来的国师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却还是点头应下,派人将他孙子接进了国师府,半月后送回了一个活蹦乱跳的人。   这台上台下,受到恩惠的,又岂是他一人?   还没等国师回答,已经有几个人也上前了几步,口中都是关切:   “国师,听闻身体染疾,现在看着大好,是不是已经无恙了?”   “国师清减的厉害,可要保重身体。”   “我那有支百年参,一会儿遣人送到国师府上,还望国师千万要保重身体。”   ……   叶长谦神情温和,眼中似是带着笑意,细看时,却又像是沁着悲悯:“我病卧床榻,浑浑噩噩,不知岁月流转。前几日大好,已是几月过去,恰逢论学在西市搭台,想着自己许久不出来走动,就来凑凑热闹,希望各位大人和先生们,不要嫌弃我才是。”   肖长林作为这次论学的主持人,在见得国师楼面的时候,便激动不已,面上神色不显,但是双颊泛红光:“国师能到,是我们求之不得之事,哪里会嫌弃。”   叶长谦:“那刚刚关于‘神’之论……”   肖长林终于找回些理智来,低声清了清嗓子:“国师请。”   叶长谦一展袖,长发随着衣摆鼓动,他眉眼悲悯却又淡漠,立于台前几乎像是要乘风而去。   “神掌天道,余驽钝,只窥得半分天机,学得一分仁义。”   “神之生民,非为王也,而神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神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神夺之。”   “为人主者,予夺生杀,各当其义,若四时;列官置吏,必以其能,若五行;好仁恶戾,任德远刑,若阴阳;此之谓能配天。”   “王者听不聪,则水不润下,而春夏多暴雨,雨者,水气也,其音羽也,故应之以暴雨。王者心不能容,则稼穡不成,而秋多雷……”   ……   经过历代国师的努力,现在古代区,已经处于君权神授的萌芽期。   但是皇权强盛,对于君权的合法性,史书上有记载的帝王皇权,都是通过征战和武力来建立权威。   他们更倾向于现代区秦汉之前,对于神灵的认知,将一切认为不可控的自然现象,不能理解的物理化学现象,都归纳在“神鬼”之中   所以祭天,更多也只是“驱邪”、“平息神鬼怒火”的封建迷信。   而不是有理论体系的,将君权的合法性,归于“天赋”或者“神赋”,将其作为一种巩固统治的手段。   这在封建社会,其实是双赢的。   国师条理清晰,从君权神授,说到民本,再说到君权的限制。   无论是台上还是台下,都被这成套的理论给说蒙了,醒了之后细细咀嚼,再听下去,不同人品得的东西截然不同。   尤其是统治者阶级的众人。   余初是唯二清醒人中的一个,她看向另一个清醒的谭大爷:“谭队,这稿子谁写的?”   “小陈?”谭宪想了想,“可也能是小张,他们俩不都是新来的文科生么,所以就让他们鼓捣个稿子,怎么了?”   余初揉了揉太阳穴:“您年底扣这俩货奖金吧。”   “这稿子有问题?”   “也不算有问题,就是太偷懒了,不给个教训以后会出事儿”   这稿子全文复制粘贴,基本上把董仲舒、阴阳学说、春秋繁露什么的都抄了一遍。   省事也不是这么来的。   “好,我回头记上。”谭宪点头,视线回到论学台上,叹了口气:“趁着去年信仰值炒的最热,我们想着在春祭上再来一波,稿子就是国师预定在祭天台上要用的。我们商量着,等春祭演讲之后,五大驻点在底下同时操作,势必把君权神授这一条给坐实了。”   只可惜还没来得及搭建神坛,就被人下手为强,春祭也错过了。   过了一会儿,余初开口:“谭队,其他人呢?”   “在宫里,不过不是你想的那样,这事儿我回去跟你解释。”   余初悬了几个月的心,终于落了一地,她视线落在了台上的白衣人身上,声音轻的几乎要被隔壁聊天的人声淹没了:“谭队,最后一个问题,国师……他叫什么?”   “叶楚,字长谦。”   一刻多钟后。   台上的叶长谦,将稿子用“国师”模式已经被到尾声,从表情到声音,到姿态到眼神,气场全开,全程仙气十足。   他曾经有一个团队的老师,文化课只占一半,另一半是形体老师和表演老师。   小张跟他对稿的时候,曾经教过他一个词。   zhuangbility。   还给他靠谱了这个词的三要义:裝、他是宇宙中心,和装作他是宇宙中心。   这篇用于春祭的稿子,原本还需辅一些“手段”用于加强说服力。   比如扩音器设备要准备就绪;比如播放背景音乐附和他稿子内容,说到雷得时候有打雷的声音,说到雨的时候,有落雨的声音;再比如黄昏的时候,七彩的充电灯组来一个,给他打上个七彩霞光的背景……   务必要让“封建迷信”贯彻到底。   诸如此类。   只可惜现在难得找到一个现成的“神坛”,错过之后,可能就没有机会昭告天下了,左右衡量,加上余初的安危……哪怕没有辅助,效果只有原计划的十分之一,那也得硬着头皮上。   成了,困局可解。   失败了——   叶长谦笑了笑,他最起码护住了两人,一换二,总归还是划算的。   “是故,神悯世人,天道悠长。”   他最后一个字落下,台下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在场来听学之人都是有一定见地的,开场的神学可能有部分人半信半疑,但是民本思想切中了他们的需求,以“天道”约束皇权,又符合他们切身利益。   虽然想的没有那么深,但是生活在底层的平民本能的觉得叶长谦所说对自己有利,加上长年对国师的信仰加成,利己主义、偶像光环、封建迷信三者叠加,所爆发出的热情,甚至超出了叶长谦自己的预料。   所以一部分人汹涌着,想汇聚到台前,更近距离的目睹国师的风采。   这样的场面,让司城防坐不住了。   对面客栈,一扇半开着窗子里,半趴着的弓箭手得到了来自上级的命令,拉开了大弓,搭上了长箭。   他闭上左眼,睁开的右眼瞄准,将箭头对准了台上气质出尘国师大人。   松手。   “咻——”   羽箭破空而出,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扎进了叶长谦的胸膛。   叶长谦听到了众人的惊呼声,也听到了护卫拔刀的声音,他甚至在如此喧闹的场合,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   然后,他伸出手握住胸口扎着的羽箭,拔了出来。   滴血未溅。   ——国师说,要有神迹。   司城防就送来了一场神迹。   作者有话要说:  国师:来啊,我有防弹衣╭(╯^╰)╮ 第五十二章   能进司城防, 不说百步穿杨, 但是百步之外射中要害, 廉十三自认为,还是能够办到的。   第一箭射出去之时,他已经预料到自己已经得手,但是他并没有停下, 而是按照习惯,从背后抽出第二支箭, 拉满弓, 随时准备第二次射击。   果然, 第一箭正中台上之人的心脏。   廉十三松了一口气的同时, 又有些许怅然, 他是个孤儿, 自小被司城防收养长大,这么些年, 手上沾过无数人的鲜血。   过了那段难熬的日子后, 对杀人已经没有了太多的情绪。   但是这一次,他有些复杂。   去年江北大旱, 要不是国师……这京都城外, 恐怕又得多坟茔万座。   只是,他是一把刀, 又或是一支利箭,只需要服从,并不需要去想这些。   台下如同意料之中的, 惊呼四起,开始混乱成一片。   但是廉十三的视线里只有台上那人,他定在了原地,如同所有临死之前的人一样,似是有些不可置信的低下头看了一眼,显然不明白为什么。   可是世上哪里有那么多为什么。   就好像,他出现在这,也不需要知道为什么。   廉十三半垂下来眼帘,竟有些不想再看下去,接下来,那人一身白衣将会被鲜血染头,然后倒在那论学台之上,听着台下的万名哀戚……   神眷又如何?   他正想着,论学台下的惊慌声戛然而止,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   他猛地抬起头来,正好看见,台上的白衣国师,手握箭身,将箭拔了出来,胸前没有半分血渍。   廉十三喃喃自语:‘不可能——’   即使是上好的重甲,这个距离,也应该扎入皮肉,不死也半残了,更何况那一身白衣下,连副藤甲都遮不住。   豆大的汗水从他额头滴下。   他放松的弓弦重新拉紧,手有些发抖,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第二次瞄准了台上之人!   飞射而出的箭带着啸声,再一次扎入国师的身体,这一次他选的是右胸。   ***   余初的印象里,谭大爷都是一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人。   但是此时,谭大爷目眦尽裂,整个人都因为极度的愤怒颤抖着。   几乎让余初产生了一种错觉,给他一把枪,谭大爷可能会单枪匹马杀进司城卫队里,来一个血洗司城防。   她下意识的扯住谭大爷的手臂——没扯住。   只来得及顺势一扑,将谭大爷的右腿抱住,整个人坐在地上,被拖着走了三五步,才算是拦住了谭大爷:“谭队,冷静。”   他怒气值已经到了顶点,说话也成了一个字一个字往外冒:“让——开——”   余初抖了抖,还是死命抱住:“国师还活着。”   谭宪表情一滞,低头看着地上的人,带着些茫然:“什么?”   虽然他也抱有侥幸,但是命中心脏,在医疗团队前面瘫痪的情况下,怎么可能还有生还的机会?   余初见谭宪停下来,松了一口气,飞快的组织着语言:“我看楚小哥弱不禁风的,就把防弹衣脱给他穿了,我哪里知道运气这么好,会在这用上。谭队,不信你抬头看看。”   她抱着大腿当然是看不到上面发生了什么。   果然,等谭大爷抬头看了一眼后,再低下头,身上的盛怒已经消失了,他神色十分复杂:“回去给你申请一等功。”   “啊?”   她不辞辛劳,为驻地工作几年,都没能混上个三等功,现在随手脱了个防弹衣,居然值一等功?   谭大爷动了动右脚:“啊什么啊?起来。”   余初一骨碌爬起来,正打算说几乎“获奖感言”客气一下,就听见空气里,箭啸的声音再一次破空响起。   她和谭宪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其他反应,下意识的,几乎同时看向了台上。   论学台上。   中了第二箭的叶长谦,自己都觉得这场面有些戏剧性。   弓箭手第一次见他没有事情,可能以为他戴了护心镜一类的防护具,所以这一次他选择的是完全相反的右肋。   箭矢的伤害虽然被挡住了,但是冲击力依旧还在,这一下几乎像是撞在了他的肺上,让他忍不住想要咳嗽起来。   叶长谦压下几乎冲破喉咙的咳嗽声,将第二支箭拔了出来,依旧没有带出半分血迹。   他右手轻轻一翻,箭落在了地上。   “铛——”   箭矢落地的同时,台下的人的三观,终于在两次的三观冲洗下,醒了过来。   如果说去年祭天台的祈雨,是神灵眷顾,今日身中双箭而毫发无损,那几乎已经等同于神灵了。   乌压压人群双腿一软,刷刷的一波接一波跪倒在地。   “国师大人——”   “国师大人——”   “国师大人——”   他们惊呼着,他们高喊着,他们仰着头心甘情愿的拜服着台上之人。   唯恐他拂袖乘云归去。   叶长谦半垂着脸,维持着那副悲天悯人的笑容,眼底却泛起了暖意。   要不是某人以扒他衣服为要挟,逼他穿上防弹衣。   今日,可能真的就要应了自己对她说的那句话,不能再见了。   也不知道自己给她的那颗糖,吃了没有。   不仅是台下,台上的二十二人,反应稍显克制,却仍旧看得出脸上的震惊和激动。   叶长谦一脸平静看向肖长林,仿佛刚刚抗下两箭如同喝水般自然,他叹了口气:“肖院长,今日因我扰了论学,给大家添麻烦了。”   肖长林视线从叶长谦胸口抽了出来,连忙摇头:“是我们护卫不当,让国师受惊了,我遣人送国师回去?”   叶长谦摇了摇头,看向上首坐着的明王爷:“我今日出来,凑热闹是真,找人也是真。昨日夜观星象,偶有所得,明王爷要是不嫌弃的话,可否到贵府一叙?”   明王爷有些激动,蹭的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好好好——”   难道是紫薇帝星有动?   ***   司城防的人来得快,去的也快。   等明王爷带着国师消失在路口的时候,司城防的人马终于悄无声息撤走了绝大部分,台上的论学依旧继续。   可是经历过三观冲刷过的围观群众,心思早就跟着国师一起走了,哪还有心思听台上叽叽歪歪说什么。   都各自三五成群的,相互交头接耳的讨论着刚刚的“神迹”。   顺带着的,将国师之前的事迹,口口相传了一遍又一遍,将一个原本几乎模糊在神坛上的人,再一次捧上了塔顶。   而事情的发酵,显然才刚刚开始——   可以预料在以后的几天里,整个京都,甚至是整个江北,都会陷入同样热烈的讨论之中。   然后迸发出,更加炙热的信仰之火。   肖长林撑着主持了两场,也觉得不止是台下的人不在观看,就连台上论学的学子和坐着的判师,都显得心不在焉。   于是侧着头跟其他三家书院的院长讨论了一番,在征得其他人意见之后,起身宣告,今日论学提前结束。   论学三日,明日再继续。   余初跟谭大爷一前一后,隔着几米的距离,顺着人流从东侧入口出去。   司城卫受到的打击显然有些大,留守盘查的人目光呆滞,半垂着眼帘不知道想什么,最起码的拦人盘查都没有,就那么呆滞的看着人流离开。   市值正午,眼光正烈。   余初远离人群后,闻到了久违的清新空气。   成功救出谭大爷,劫后余生,毫发无伤……所有她之前所做的计划目标,都实现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却没有开心起来。   谭大爷跟在她身后,看着她,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有说。   直到余初领着谭大爷来到三里巷的宅子时,在反身关上大门的一瞬间,谭大爷终于开口了:“余初恭喜你,圆满的完成任务。”   余初笑了笑:“是啊,谭队你毫发无损,十分圆满。”   “我是说,你在古代区的任务,圆满完成了。”谭宪伸手拍了拍余初的肩膀,“剩下的,交给我了。”   余初楞了一下:“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谭宪语气沉重,“你收拾下东西,过几天就走。”   国师已经入了明王府,只要皇帝脑子还在,在国师背完那篇稿子之后,就不会再继续选择敌对的态度。   统治权威,民心,还有合法性……国师都能给他,而国师想要的特权,相对而言就显得没有那么刺眼。   帝师合则两利,分则两败俱伤,这么浅显的道理,新帝不用等到明天就能想明白。   毕竟,他在犹豫,可他身后有的是人等着君权神授。   现在棘手的,反而是余初。   谭宪没有错过国师之前的举动,只有眼里一直着余初,才能在混乱刚刚开始的时候,恰好扶住了她。   他牵着没有立刻放开的手,他的眼神,还有他给的糖,和他话里的话……   都在说明,国师可能陷进去了。   余初为了救他们,退役了依然站了出来,千辛万苦一路来到京都。   今日不仅救了他一命,也将百年的古代区的经营给保住了。   为此,他也要在两人情愫没有挑明之前,把余初安然无恙的送回去。   余初听完谭宪的话,重复了一遍关键词:“过几天?”   谭宪点头,脑子里已经浮现出不下五种应对的方案,最后选择了封肃式处理办法,准备连训带哄的,先把这位姑奶奶先送出去再说。   “那个——”没想到余初清了清嗓子,语气里掩饰不住的心虚,“我定了后天就走的船票,算不算过几天?”   她还以为今天就能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说干吗不爆头的,你站在哪一边的?   我们中间出了一个叛徒╭(╯^╰)╮ 第五十三章   余初之前就仔细想过。   如果谭大爷越狱成功, 那么京都这一烂摊子事情, 就可以全权交给他接手, 反正自己一个三年空白期的自由人,既不了解情况也不知道人脉,身为女性约束又多,留下来也没有什么作用。   如果谭大爷越狱失败, 那她更不能留下了,该尽的力已经尽了, 与其坐以待毙把自己也搭上, 不如趁早跑路, 在安全地点再从长计议。   所以, 想着自己无论什么情况, 自己都是要走的。   她就在四月底的时候, 定了初三的船票。   前后思虑了那么多,却没有考虑道, 领导怎么想, 跑这么快……余跑跑?   谭宪表情有些复杂,也不知道是心疼国师, 还是松了口气。   又或是只是单纯觉得余初这么没心没肺的样子, 让人无奈又羡慕。   “你之前就订好了票?”   余初心里一虚,脸上愈发显得真诚:“谭队, 是这样的。这不是夏汛马上要到了,船票难定么,选择的余地就少了些……”   “成, 就这样吧。”谭宪揉了揉太阳穴,觉得觉得自己这波亏的有点大。   早知道余初一点心思都没有,他应该压着余初,留个十天半个月给京都做苦力,等到后援到了,再说送她离开。   那么清奇的脑袋瓜子,不用来收拾残局太可惜了。   现在好了,少了个劳动力。   “后天你整理东西回去,这两天有空先把报告写了,把事情原委都说清楚,抄一份给我。”谭宪说完,不再去看余初,转身朝着内院走去,“我住哪?”   这屋子高门大院,看着不错。   余初想起什么,往前追了几步:“谭队你等下。”   谭宪停下脚步,转身看她,板着长脸:“怎么了?”   “谭队,你站在这里不要动,稍等我。”余初小跑着绕开谭宪,往厨房的位置跑去,经过谭宪的时候,又重复了一词,“谭队,说好了你就站在这不要动啊,我一会儿就来。”   谭宪面无表情的看着余初跑远,又面无表情的看着她从厨房跑了出来。   她怀里抱着一个木架子铜盆,走近些可以看见盆内都是烧的通红的炭火。   像是一早就准备好的。   余初将炭火盆放在谭宪身前,日常封建迷信:“来,谭队,跨个火盆,去去晦气。”   谭宪:“……”   他脑子里训人的话有一堆,可以从余初高等教育背景说到驻地的员工注意事项,也可以从唯物世界观说到破除迷信。   但是今天,谭宪突然一句话都不想说了。   他看着余初半笑着的脸,一掀衣摆,从炭火盆上跨了过去。   ***   谭大爷被关了几个月,刚出狱,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   单单洗澡换衣服就是一个浩大工程,加上剃胡子剪头发,修指甲身体检查……   谭大爷收拾了足足有两个小时,用了几大锅热水,才算是把自己给折腾干净了。   等他穿着余初给的黑色长衫从屋子里走到客厅,余初三菜一汤刚好摆上。   “这衣服很适合你”余初顺便给他盛了一碗饭,“谭队,坐。”   余初没有打算掺和古代区的恩怨,就没有开口问想法。   她的任务完成了,以后可以让自己知道事情,封肃自然会说。   反倒是谭宪觉得余初千里迢迢而来,有知情权。   谭宪吃了小半碗饭垫底后,他端着半碗山药排骨汤,挑开了话题:“你还记得,几年前你还在京都的时候,负责你们这一片区的医生么?”   “王凝王姐?”   谭宪点头:“嗯。”   余初脑子里浮现出一张漂亮的脸来,她又是惯会打扮的,即使是上门体检的时候,也是妆容精致,衣着漂亮。   不过打扮归打扮,她的专业素养非常的高,医学化学双硕士学位,因为进了驻地不读博了。   平时主要负责京都药物接收分配,顺带着,也会救救人动动手术,或者上门体体检,算是后勤医疗部门不可或缺的一员。   只可惜,英年早逝。   说起这个,余初不是不唏嘘的:“王姐走的时候,才二十六岁吧?”   “你为什么觉得她死了?。”   余初楞了一下,下意识反驳:“我看着她火化的。”   “你看着她那张脸火化的?”   余初皱着眉,也觉察出不对劲来:“王姐是出任务时坠的河,尸体捞上来时已经面目全非了,怎么见到她的脸……”   “火化那具尸体,是她死遁用的替身。”   “为什么?”   “为了留在古代区。”谭宪脸上表情未变,“你以为谁都跟你这么傻不拉几,想留在古代区嫁人,想着的居然是写申请。”   余初半趴在桌子上,觉得半碗饭都撑得她有些消化不良了。   ——求不要翻黑历史好么?   她当初写得申请只明明是想传回现代区驻地的,没想到半路被封肃截胡了,那时候她连封肃面都没有见到,作为一个小兵,余初只收到他的一封回信。   全信六个字:   你脑子进水了?   封肃说的很对。   在古代区这样的封建社会里,尤其是女性,什么地位没有,什么保障没有,什么权利没有……还想着留下来,不是脑子进水是什么?   所以谭大爷的意思是,当初脑子进水的,不止她一个?   谭宪打击了余初后,看着她发蔫的样子,觉得自己毕竟不是封肃,这么怼一个小姑娘的确有些不厚道。   他也不再卖关子,将事情的主线,大概的归纳了一下:   “她自己是医学专业的,做了具假尸体,把所有人都骗了,要不是国师偶然在宫里碰到王凝,怕是永远也不知道真相。”   “按照规定,这种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需要押回驻地受审,只不过她身处后宫,一时间难以实施抓捕。所以,我们还没动手,反而被她先动手了。”   “她可能早就设想了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在几年前就做好了准备,你是自由人,应该也知道知道红药吧?”   余初点头。   小红药是一种药片,红色,味甘。   现代区的人在古代,除了自由人之外,大部分在度过第一阶段的适应后,还需要持续有规律的增加抗体类的药物,使得自己在古代区损伤降到最小。   因为大部分时候,小红药是一月一粒,月经。   各大驻点也戏称小红药为姨妈糖。   小红药的配方是根据古代区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所以由总部一个月送出一次小红药。   余初抬起头来,看向谭宪:“她把小红药换了?”   谭宪也觉得自己这一波栽的毫无道理,却也被折腾的没有什么脾气:“是。”   因为每个驻点发放小红药的时间不同,所以爆发的速度也不同,先是霖州,接着是云锦,然后是京都……最后是长平。   大部分人吃了被掉包的小红药后,免疫系统的漏洞不仅没有补上,还被戳了几个大洞,跟漏风的气球似的,嗤嗤的往外冒着生气。   “小红药按人头配备,一人一粒,包括鹰者、鸽者、蜂者在内……没有一个人拉下,只是当时,没有人意识到是药的问题。”   “霖州出事的时候,医生都以为是流感,想着京都的医疗条件好,就想把霖州的人接过去,没想到路过云锦的时候,云锦也出事了……我怕京都也会遇到同样的情况,日夜兼程的赶回去。”   “那时候哪里都不安全,我一时间也找不到那么大地儿,就把病人连夜送进了国师府,这么多人在国师府被守株待兔的新帝一锅端了。”   “不仅是国师府,就连长平、霖州、云锦、康宁……也被新帝一锅端了。”   这一段,余初在云锦听过编外人员小满的亲历版本,所以完全能想象,什么叫做一锅端了。她咬着筷子:“新帝和国师不说不共戴天,但是起码不会相濡以沫,他千里迢迢把人拉到京都做什么?”   从逻辑上说,就地掩埋可能最省事。   这又不是土特产食材,一个可以红烧,另一个留着清蒸,剩下一堆放冰箱备用。   “你知道为什么吗?”谭宪一脸复杂的看着余初“王凝为了不暴露自己的来历,又想得到人手,可能忽悠了新帝,让新帝误认为了些什么。这些误会,让新帝不辞辛苦的,把几大据点一锅端了后,拉回京都皇宫——”   谭宪顿了顿,似是觉得十分荒谬。   “给他炼长生不老药。”   余初:“哈哈哈!”   ——不想长生不老的皇帝,不是好皇帝。   *** 第五十四章   肃美人绝对想不到, 古代区所有驻点被一锅端后, 被拉进皇宫, 关的关囚禁的囚禁。   剩下的,正在给皇帝练产生不老药。   单单想起一群医学大佬们、理化学霸们围着个炼丹炉,那画面感,就足够让余初笑出声来。   但是笑过之后, 余初又有复杂。   新帝二十九岁登基,现年三十一岁, 身体说不上多差, 但是也算不上多好。   只是古代区的医疗有限——   他掌控了全天下, 却掌控不了自己, 对寿元执着很容易理解。   沉迷于炼丹术的皇帝, 就是现代区的历史书上, 能扒拉出一堆人来。   不过是,求不得和欲难平。   她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说什么好:“还真是……”   “还真是一言难尽。”谭宪同样十分复杂, “要不是这事儿是我经手查的, 我也很难相信会是这么个前因后果。 ”   两人沉默了下来。   余初饭也不吃了,趴在桌子上发了一会儿呆, 突然开口道:“她怎么想的?”   王凝怎么想的?   谭宪端起碗, 喝完碗底最后一口排骨汤。   王凝死遁那年,新帝还是太子, 能够破釜沉舟,除了欲望和不切实际的幻想之外,可能还是有几分真心实意的。   但是她不是余初, 不会写个申请书企图用正面方法解决。   而是用死遁的方法,不仅严重违反了纪律,还把自己所有的后路都切断了。   只是到后来,事情并不像她想象的一样,那一道宫门里,所有的女人睁开眼睛,都是为了一个男人活着,几年下来……说什么出身都是白费的。   这么一个活的自私的人,掌控了古代区的权势,在最后狗急跳墙的时候,想的可能是:把所有驻点连根拔起,把国师赶下神坛,这样现代区就不会知道她还活着。   等到驻点重建,重新建立起影响朝局的实力,少则十几年,多则几十年。   那时候,她走到爬到什么位置就不一定了。   谭宪放下碗,表情平静:“她怎么想估计得问她自己了,不过我倒是挺想知道,你当初是怎么想的?”   ——这黑历史看起来是过不去了。   余初捂着被怼伤的胃,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装模作样:“谭队您慢慢吃,这肚子突然疼了起来,我去找下胃药。”   看着余初几乎落荒而逃的身影。   谭宪少见的笑了笑。   他好像有些明白,封肃的感情了。   余初这人他之前是看不上的,总觉得她小家子做派,纠结在小情小爱之上。   但现在看起来,她的确有些小聪明,且小聪明都用在正道之上,行事十分有规划,却能躲懒就躲懒,明明一身是胆敢孤身从现代区来到京都,一看有人接盘了,立刻就想落跑。   心思通透,也不钻牛角尖。   这样的品质下,她又是难得好相处的,生气了骂几句,开心的时候逗个几句,都是一副生机勃勃的样子。   像是养个半大闺女的感觉。   桌子上的菜已经半凉,谭宪却浑不在意,慢条斯理的吃完,然后收起碗筷到厨房,顺手将碗筷一起洗了。   后厨忙完后,他走到院子里,挽起袖子。   拿起斧子,劈好了几天要用的柴,挑起水桶,将水缸全部灌满,甚至还把散落的一把椅子给补好了,这才回到自己的屋子。   昨晚几乎一夜没有睡。   他先补个眠,养好精力,再把这些日子的账,一笔笔跟他们算。   这一觉,谭宪睡到了黄昏。   他刚推开门,就看见余初坐在台阶上,靠着门口墙仰着头,睡得正香。   谭宪眼底神色暖了暖,在原地等了一会儿,见她没有醒过来的迹象,才走到她的面前,伸出脚尖轻轻踢了踢余初的小腿。   “余初,醒醒。”   余初从梦里醒来,对上的就是谭宪俯视的一张冷脸,正在跟周公不舍的睡意,也消失的一干二净。   她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露出个笑来:“谭队早。”   早?   谭宪看着天机西垂的落日,半是好笑半是无奈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哦,是这样的,京都物资的调配,按照规定是需要征得上级的同意的。”余初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条来,递给了谭宪,“我想申请一点物资,私用。”   “私用?”   谭宪打开纸条,上面写着的多是一些药物,有消炎药、感冒药、还有就是些日常的药物,量都不多,只够一户人日常使用。   他稍稍一想就明白过来:“你要给宋家?”   “是。”余初大大方方承认了,“这次论学台能够迁到西市,是我用了个小手段,让宋大哥知道是我的意思,他才会倾尽全力去促成这件事。听说宋家爹爹……宋大人伤寒卧榻不起,咱们这不是一个医生都没有么,所以我今天想送点药过去,也算报答了大哥的相助。”   她也可以在走之前,跟大哥告个别,道声谢。   谭宪看了一眼余初的袖子:“笔给我一下。”   “好。”余初从袖子里继续掏啊掏啊,掏出手指长短的笔头来,递给谭宪,“我只带了这个。”   “没事。”   谭宪接过笔,在单子上空白处添了几项:“东西我批了,除了这些,你把维生素和葡萄糖也带上,玻璃珠子放上几颗,还有什么需要,你自己看着再添几样,不重要的,不违反规定的都可以。宋家清贫,这些日子过得不算很好。”   余初笑的有些感激:“谢谢谭队。”   傻。   又不是给她的,比之前说要申请一等功还要开心。   谭宪看了一眼天色:“眼看要天黑了,你一个人过去也不安全,我送你?”   “不用不用——”余初连忙摆手,她哪敢让刚出狱的谭队给她当保镖,“我一个人过去就行了,您在家好好休息。”   说完她自己扯过谭宪手里拿着的单子,转身就跑,生怕谭大爷心血来潮了要跟着她走一趟。   外面死刑犯的告示还挂着,谭大爷要是出去晃荡,太招摇了。   余初将东西整理好后,出了大门却没有朝宋家的方向走去,而是转向了之前自己投宿的客栈。   ***   晚饭的时候,宋家的男人,难得到齐了。   就连一直卧榻的宋天觅,也强强撑着出来吃了几口饭,问了白天论学台的情形,听完转述后,他坐都坐不稳当了还想询问一些细节,就被宋夫人强制扶下去休息了。   等孩子们吃完,被两个儿媳抱下去,桌上就剩下了宋家三兄弟。   宋临渊神色正常,低着头安安静静吃自己的饭,一副不动如山的样子。   宋小弟宋临翰年纪最小,耐心也最差,他等了一会儿,看着自家大哥一副要把饭吃出花来的样子,终是忍不住开了口:“大哥,你今日被召进宫……”   一旁吃饭的宋临毅将筷子头倒转了下,用筷尾不轻不重的敲了敲自家小弟的脑袋:“你也是入仕的人了,什么事情该问什么事情不该问,你不知道吗?”   宋小弟揉了揉脑袋:“二哥,你都知道我入仕了,下次能不能不用筷子,给我留个脸面?”   “脸面是自己挣的,又不是你打探的出来的。”宋临毅笑了起来,“再说了,这还需要问,你没看到送大哥回来的差役么,那讨好的脸都快贴到大哥的脚下了,大哥怕是要官复原职了。”   宋小弟皱了皱眉:“不至于吧,不就是主持着把论学的台子换了个地方摆么,虽说今年确实比往年热闹得多,可也不至于 ——”   “你是不是念书念傻了。”宋临毅嗤笑,“今日的论学台,还是论学台么?那明明是祭天台——大哥这边人还没有回,那边圣旨就下了,为什么?”   宋小弟一脸茫然:“为什么?”   宋临毅表情一滞,反手冲着自家小弟又是一筷子:“你说为什么?当然是帝师要合,陛下拿封赏大哥,做个告示用,告诉这朝堂的文武百官,陛下和国师从无间隙。”   他这几筷子敲得又急又狠,把宋小弟敲得跳开了凳子,满桌子乱窜。   宋临毅追不上手长脚长的宋小弟,只能扯了扯自己乱了的衣摆,叹气:“就该听大哥的话,让你晚几年科考,你这个样子入仕,怎么办哟。”   宋小弟远远站着,有些哭笑不得:“二哥,有些东西不会的,学着就会了,你当我是初姐呢,一首诗背了三个月……”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客厅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他再抬头,果然看见了刚刚还嬉笑怒骂的二哥,半低着头,红了眼眶。   在宋家,二哥和初姐一般大,平日里相处的时间也最长,初姐的性子又特别的好,无论二哥怎么逗,她都是笑眯眯的,既不不会和其他家姑娘一样哭上一哭,也不会去打小报告。   二哥不止一次说过,他小时想着娘生个妹妹,就应该是跟初姐一样。   长得好,爱笑。   可惜,人世无常。   谁也没有料到,翟家会在那么短时间起复,也没料到,翟家退亲时会那么不留余地。   那退亲的翟家大少爷,是二哥的好友,也是二哥引进家门的……   所以出事的时候,二哥是最伤心也是最自责的。   当初宋家其实可以据理力争的。   去殿前,去大理寺,去御史府,甚至去宫里……未尝不能争下点什么。   只是他们宋家清高惯了,甚至连理论都不屑理论。   死要面子,白白的让那么多人看了笑话。   哪怕过了两三年,只要有人提到初姐,二哥都会如同今日这样,突然的安静下来。   宋小弟知道自己口误,有些手足无措:“二哥,我不是故意……”   宋临毅摆了摆手,从凳子上起身,往外走时头依旧是半低着的,声音有些喑哑:“我累了,先回屋睡了,你陪大哥用饭,睡前去爹屋里看看。”   宋小弟目送二哥离开后,又有些忐忑的看向位子上,自始至终自家吃饭的宋临渊:“大哥……”   宋临渊将碗里最后一口饭送入口中,放下碗筷:“你二哥自己的心结,你不用顾虑太多,早点回去休息。”   宋小弟垂手:“是,大哥。”   “这几日家里可能会热闹起来,你在家替娘分担点,没事的时候盯着你两个侄子开蒙,不要乱跑。”   “是。”   宋临渊想了想,确定自己没有什么嘱咐的了,绕开自己的小弟出了堂前。   宋家沉沉浮浮,这么多年,宋临渊作为长子,经历过太多,世间冷暖也见过不少,官复原职而已,平常心待之即可。   他向来没有什么远大抱负,所想的,不过只是护的家宅安宁,妻小安康。   从堂前出来,宋临渊去了书房临帖消食,郑公的一篇字刚临完,就听见了门外的脚步声。   老仆苍老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大少爷,吕举人来了,正在门前候着。”   “吕振?”宋临渊放下毛笔,“魏叔,你怎么不把人请进堂前看茶?”   “老仆请了,但是吕举人一定要在大门候着大少爷,可能是因为今日吕举人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带了个姑娘。”   “姑娘?”   宋临渊想到什么,外衣都只来得及披上,一边急急的往外走,一边穿着衣服,“快,带我去见吕举人。”   老仆年纪大,脚程却不慢,他领着宋临渊一直来到大门处,所花的时间比往日少了一倍有余。   !   宋临渊看着大门,转头对老仆说:“魏叔,你回去休息吧,我有些话要跟吕举人聊。”   老仆有些诧异,但还是躬身应道:“是。”   大门是虚掩的,宋临渊伸出手想要开门时,才发现自己的手是抖的。   他闭目稳了稳心神,这这一次倒是稳稳的握住门环,打开了大门。   大门外,吕振一身粗布长衫,笑着立在台阶之上:“宋先生,这么晚还来前来拜访,是学生叨扰了。”   “我刚临完一帖,刚好闲来无事。”   宋临渊嘴上和吕振客套着,视线却落在了吕振身后——   大晚上,她只穿着一袭单薄的春衫,头上戴着顶帷帽,垂下的白纱恰巧遮挡住了她的脸。   吕振见到宋临渊的视线,就知道余姑娘说的没有错,她和宋家,真的是旧识。   他一拱手:“我今日托大,当了回引路人,现在人引到了,就先行告退了。”   等吕振离开,巷子里只剩下了两人。   余初也没有多做遮掩,一伸手,将帽子摘下来,露出了自己的脸:“大哥。”   宋临渊往前走了几步,来到余初的面前,直到仔细的看清她整张脸后,眼底泛起了酸涩也泛起了苦意:“阿初?你这些年,去哪了,怎么一封信都不舍的寄回来——”   她这些年回到驻地,被肃美人收留,卖起了矿泉水,生意虽然不好,但是工资没少。   属于虽然清闲却福利高的工作。   肃美人待她不错,有米饭的时候,绝对不让她吃泡面,有方便面的时候绝对不会让她饿着。   余初笑了起来:“大哥,我若是寄信回来,那不成了诈尸了。”   宋临渊伸出右手,屈指朝着余初头上就是一个栗子。 第五十五章   在宋临渊的记忆中, 他这个半路领来的妹妹, 面上看着温婉, 其实生性豁达。   偶尔真性情来了,嘴上也不避讳,死啊活的都冒出过,为此母亲还曾经罚过她抄佛经。她答应的痛快, 只是躲懒的厉害,一部佛经从初夏抄到隆冬, 到年尾了, 才堪堪抄了几卷。   这么多年过去了, 还是一点不长记性。   宋临渊伸手给了余初一个爆栗子, 只是手指到了她的脑袋上, 却卸了大半的力道:“又胡说八道!”   这一下意识的举动, 两人都愣住了。   愣住过后,又双双笑了起来。   两人之间因为时间产生的距离感, 顿时消失了大半。   余初摸了摸脑袋, 嘟囔抗议:“大哥,你也是当爹的人了, 怎么好意思动手。”   宋临渊面不改色:“小弟都入仕了, 刚刚也被你二哥拿着筷子满屋子追着敲打。”   余初想了想那画面,十分同情的叹了口气:“可怜的小弟。”   “别忙着可怜小弟。”宋临渊把余初扯偏掉的话题给拉了回来。   他将余初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 确定她没有缺胳膊断腿,才进入审讯步骤:“你的事情,是不是需要先交代?”   那时阿初被翟家退婚, 沦为全京都的笑话,只要出了家门就被人指指点点。   阿初“了无音讯”的外祖家突然找上门来,说要把她接回去,来接人的是个年轻的后生,自称是阿初的表兄,举止有礼进退从容,但是辩驳的时候,却一点不留情面。   见母亲敷衍着很不情愿,来人张口便是:   “我前日刚来的京都,昨日就知道了宋家小姐被翟家退婚的事情,就连客栈酒肆,都在调笑着说这事儿,很多下三流的话,宋夫人您可能一辈子都没有听过。”   “小妹即便是留下,然后呢?找个门户低的,匆匆嫁了?”   “这事是翟家忘恩负义在先,贵府息事宁人在后,为何最后要小妹在京都一人承着风言风语,将来将就着再下嫁个落魄户?”   “宋夫人,我们家可能比不上宋家家风清贵,可也足够护得小妹嫁给合适的人,平安喜乐过一辈子。”   ……   不仅母亲,在场的宋家所有人,被说的脸色发白,羞愧难当。   一夜未眠后,第二日,父母终于松了口。   后来。   阿初走了半个月,传来消息,去霖州的船在江上沉了。   一个月后。   老二打探了消息回来。船行的登记的账本上,有阿初的名字   再后来。   无论打探,都没有消息了。   宋临渊垂下眸子,他还以为——   凶多吉少。   “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交代。”余初来之前早就想好了理由,临到头来,却一个都不想用了,她实话实说,“当初我跟着肃……也就是我表哥回去,都是他在奔走,所以到了霖州我才知道,自己原来被‘沉船’了。后来,就没有通信条件了。”   在驻地也寄不出信。   余初回答的模糊不清,很多地方也没有什么说服力,但是宋临渊认认真真看着余初,看见她眼中的通透时,知道她没有说假话。   当初翟家大少爷翟翎羽闹得有多厉害,人尽皆知,如果是阿初外祖布置的死局,一切也还算说得通。   “罢了。”宋临渊叹了口气,“你今夜来,过家门却不入,想必不是来叙旧的。”   “我一是来感谢大哥论学台之事,二来是听说爹爹病了,三来是来道别的,我后日就要回去了。”余初将手里挎着的篮子递上前去,“这是我的心意,有给爹爹的药,有给娘的花样图,也有给二哥的笔和给小弟的书,还有些是给小侄子的见面礼。”   宋临渊没有接篮子:“他们都没有睡下,你不自己送?”   “我不是怕自己见了,就不舍得走了么?”余初笑,“大哥,你要是不接,我可要坐在这哭了,到时候逢人就说你欺负我。”   宋临渊是知道阿初的脾气的,她这人,能说到一定能做到,他又好气又好笑的接过篮子:“你都多大的人了。”   余初还想说什么,就听到了虚掩的大门内,传来了脚步声。   不一会儿,熟悉的声音也传了过来:   “魏叔,这大半夜的,你一个人站在院子里做什么?”   魏叔:“大少爷在门外跟客人叙旧,我站在这候着。”   “客人?”二哥声音带着好奇,“怎么不迎进家来,却站在外面说话。我偷偷去看一眼……”   魏叔有些无奈:“二少爷,你也是当爹的人了。”   “我就说上一说,魏叔,你挡着我去厨房的路了。”   ……   余初听着里面的声音,压低了嗓子也加快了语速,“眼下局势还不明朗,大哥你不要站队,明哲保身最为重要”   宋临渊:“好”   “爹的药我都一一标好了服用情况和服用方法,你回去就打开看一下,伤寒拖不得。”   “好。”   “以后如果宋家如果有人得了重病,可以去国师府,就说我让你们去的,无论如何,人最要紧,不要死扛着 ……”   宋临渊打断了余初的话:“阿初。”   “嗯?”   “你是国师府的人吗?”   夜风传堂而过,掀起余初的刘海,露出她的一双眼睛,如同被蒙上了月色,模糊着影影绰绰。   余初听见了自己的声音:“是。”   ***   谭宪见余初半夜没有回来,有些担心她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在院子里犹豫了许久,最后换了身衣服,就匆匆的朝外走,准备先去宋府看看。   只是,等他推开大门的时候,就看见余初正坐在台阶之上,脸埋在膝盖,安静的没有一点存在感。   他手中的灯笼光线模糊,却还是能照清她的背影,蝴蝶骨突出,身形被称的越发单薄。   因为滕晓的关系,他当初跟余初多多少少有些接触,但是无论是以前还是最近,余初都是笑着的,连带着旁人心情都似乎好了不少。   他从来没有看过余初如此安静的样子。   有一瞬间,谭宪甚至还以为她正哭。   “余初?”   余初听见动静抬起头来,脸上神色平静,并没有哭过的痕迹:“谭队,这么晚了,你还没有睡啊。”   “我下午睡多了,夜里有些睡不着。”谭宪居高临下的看着余初,“你呢?怎么不会回屋睡觉,一个人坐在这。”   余初想了想,一本正经回答:“夜深人静,比较适合思考人生。”   谭宪跨下台阶,一屁股坐在余初旁边:“介意分享下人生心得吗?”   “咱们左边的邻居,是一个风韵犹存的妇人,喜欢戴翡翠,穿丝绸,但是穿来穿去,都是些旧衣。她每隔一日,就会让小丫鬟出去打酒,脚上的鞋还打着补丁,可见往年日子可能不错,眼下却不好过了。”   余初手捡了棵树枝,在地上画了两条线作为街道,然后再街道旁,画了个方框充当宅子:“牙人说,租下隔壁屋子的,是当朝的薛太医。”   “咱们这条巷子走到尽头,那棵梨树下那套宅子 ,只有一进大小,住的是一个二八年华的小姐姐,长得柔柔弱弱,但是风尘味道很浓,可能是个职业的失足妇女,保不齐还是个头牌。你要是注意一下,就知道,每月上旬凌晨三点,都会有马匹从东边赶来。”余初在地上又画了个框,“咱们这原本就偏东,再往东且凌晨三点换防的地儿,只有宫门,我猜能包养的这样女人的,可能也不是小兵。”   “咱们斜对角进去,第三户人家,可能是个公公租下的……”   ……   谭宪初时还以为余初孩子心性,大半夜蹲在门口,想着的却是左邻右舍的八卦,但是随着余初的继续,他的脸色越来越严肃。   这处鱼龙混杂,却汇集了不少人,有宫里的,有官府里的,有大理寺的……如果余初的观测都是有效的,那么之后的计划,可能要少一半的精力。   等余初细致的把自己所知道的习性说了一遍后,她扔掉手上的树枝,总结道:   “人生心得分享完了,我也该睡觉了,谭队你呢?”   谭宪看了看安静的巷子:“我再坐坐。”   “成。”余初起身,“那您早点休息,我先回去睡觉,明天早起起来收拾东西。”   “余初。”   余初敢迈出的腿又收了回去:“嗯?”   “国师现在在明王府做客,你去宋家的时候,我去了一趟王府……”似是有些纠结这些话该不该说,谭宪顿了一顿,才继续道,“你明日若是有空,也可以去王府看看,国师想见你一面。”   余初继续迈腿,朝着大门内走去,步伐有些打飘。   “谭队,我明日没空,还是不要见了。”   日。   他肯定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份了,却还是从长平一路隐瞒到京都,绑架、扒裤子、威胁、卖队友……该干的她都干了,不该干的她也干了。   只要一想起这些,她就四肢发软头皮发麻。   这要是真追究下来,十万字检查可能都不够写的,可能还要追究相关处分。   她还是早点卷铺盖跑路的好。 第五十六章   余初来的时候, 带的东西本就不多, 回去带的东西自然更少。   除了私人物品, 一些设备、电子仪器、药物、甚至是武器都留了下来。她吃过早饭,回到屋子花了半小时不到,把自己跑路的行李收拾好了。   然后就开始余氏表演——   假装自己很忙。   一会儿把衣服从东屋搬到西屋,一会儿又把西屋的鞋子拿到东屋, 然后当着谭宪的面,再客厅找了一个时辰, 终于在堂前长几底下, 找到了自己“丢失”的一对耳坠。   谭宪坐在院子的椅子上, 手拿铅笔, 在本子上写着什么。   偶尔抬起头来, 都能看见余初似乎“忙的不可开交”的样子, 他眉尾挑了挑,却也没有说破, 低下头, 继续把余初昨夜告知的信息,一一记录下来。   将一页纸写完之后, 谭宪抬起头来, 看着第十几趟从东屋走出来的余初,叫住了她:“余初。”   余初手里抱着一个枕头, 站在不远的地方,笑道:“谭队,有事儿?我这挺忙的。”   说完她生怕没有说服力, 还用力拍了拍枕头,弹出不少灰尘来。   这要是封肃,肯定一本子飞过去,然后怒吼着“借口那么多,还不给我滚过来”,她绝对会圆溜溜的滚向肃美人。   可是谭宪的性格截然相反,他轻轻的扫了一眼余初:“我看你这么忙,今日也不一定收拾的好,要不改签下船票,晚几天……”   “不用、不用——我这一会儿收拾也是一样的,晚上一定可以收拾好的,用不着改签。”余初抱着枕头走到谭宪面前一米左右停下,见谭宪冷冷的看着她,又往前挪动了小半米。   谭宪:“你站这么远,是担心我把你绑去国师府?”   于是,再挪动小半米。   直到立在谭宪跟前了,他才将目光收了回来,把手中的本子递给余初:“这是根据你昨晚的信息归纳的,你先看看,看有什么补充的。”   余初接过本子,松了口气,将注意力拉回纸上。   谭大爷的绘图功底很好,稍稍几笔,就将三里巷简图勾勒了出来,然后将建筑标上序号,之后的几页,都是根据序号标注相关的信息。   什么妹子什么金主,余初提过的,谭大爷都一一写清了,但是昨天她一口气说的太多,其中有两个混淆了,还有一个位置标错了。   余初纠正了之后,想了想,在信息之后一一填了几笔,标注上了弱点。   就比如隔壁宅子穿着旧衣的妇人,自然适合用钱打通;而梨树前那个头牌,可能良籍的身份更有吸引力;公公家的小娇娘——找个小白脸来哄着,可能更直接有效……   她写完之后,递给了谭大爷:“给。”   谭宪翻了翻后,表情有些复杂,越发觉得自己放人放的太早了:“余初,要不你真多留一段日子,帮我……”   “嘶——谭队你看,我一受惊吓,又消化不良了。”余初捂着肚子往后退,“我去找下胃药。”   受到惊吓消化不良?   这是连个借口都懒得找,谭宪摆了摆手:“去吧去吧。”   算了——   这个破摊子,他一个人处理就行了。   ***   古代区的工作人员,一驻少则五年,多则十几年。   有些人离开后,再见面,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晚上的时候,余初烧了几个菜。   一个糖醋排骨,一个辣子鸡丁,一个跳水鱼,还有两个素菜一个凉菜,也算凑足了一桌离别宴。   谭宪倒是没有料到余初在古代的灶台上,厨艺发挥的还这么好,他看着桌上的菜色,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于是他看向刚坐下的余初:“有酒吗?”   “有的,厨房有酒。”余初起身,“我……”   古代的调料不够,有些荤菜 压不住腥味,就只能把酒当水用,她之前买了不少。   “你坐着,我去拿。”   谭宪再回来的时候,两手各抱一坛酒,一大一小,大的也不过就是两三斤的量,小的大约只有一斤。   他酒量不错,但是不酗酒,只是牢狱之中被关着的时候,日常饮食连基本人道主义都没有,好几次被湿气太重骨头隐隐作痛,就想着要是有壶酒就好了。   今日,勾起了他喝酒的兴头。   谭宪将两个坛子封泥拍开,大的摆在自己面前,小的则放在余初面前:“我喝我的,你随意。”   古代的酒不是蒸馏酒,度数一般不高,当饮料喝一碗半碗,问题也不大。   余初原本想拿小杯子去装,看见谭大爷豪气的给他自己倒了一碗,又悄悄把捏着杯子的手收了回去,换了个小碗。   堪堪只倒了个半碗。   她年纪小,在刚入驻地的时候还没有成年,大家聚会的时候,给她点的都是饮料,个别闷坏的,还特意点了娃哈哈。   然后一桌人一边喝酒,一边看着她喝着娃哈哈直乐。   后来,去了古代区,宋家门风严谨,有戒酒、戒赌、戒色‘三戒’,家里男人不喝酒,自然在餐桌也就没有见过酒。   再后来,她被肃美人捡回了界市。   肃美人饮食作息没有规律,胃伤的有些狠了,有他的地儿,都不会有酒出没。   所以算起来,她喝酒的次数并不多。   为数不多不多的几次,还是在毕业散伙饭和回老家的时候,多半也是浅尝即止。   她端起碗,尝了一口,糯甜中带着微酸,香味悠长,口味倒是十分的好。   谭宪不劝酒,自己喝酒倒是很痛快,第一口就是小半碗。   也许是酒香勾的,谭宪脸上也多了些人情味:“我看过档案,你是清大毕业的?”   余初点头。   “十四岁上的清大,算得上少年天才。”谭宪有些好奇,“你怎么想着来驻地的?”   “我实习的时候才十六岁,脸长得又嫩,正经单位怕被人说用‘童工’,也怕我智商够情商不足,融入不进团队反而成副作用,HR犹豫归犹豫,到头来还是把我刷了。”   其实那时候,按部就班,她应该读研考博,考虑考虑出国。   等到博士毕业了,自己也不过才二十出头,再去应聘的话,年纪反而成为了优势。   只不过那时候余老爹再娶,她又处于叛逆期,两年没有伸手要钱,完全靠着奖学金和兼职撑着,人疲惫到了极点后,再去展望研究生博士的几年暗无天日的日子,就开始生理性的排斥。   所以那时候满脑子都是:   念书工作了以后还可以念。   先活着吧。   “那时候,我穷的只剩下半箱方便面,屡战屡败后,就顾不上挑选了。看见学校告示栏角落里,粘贴的一张‘古代金融文化研究中心’的招聘启示,上面工作内容写的隐晦,但是福利写的很清晰,工资高,有五险一金,尤其是出差补贴更是丰厚,就顺手一起投了简历。”   余初回忆到这,喝了一大口酒,有些好气又有些好笑:“原本想着,古代研究嘛最多也就跨个省,没想到都跨两个文明了。”   谭宪难得被逗乐了:“当时他们在部队招人的时候,用的是理由是外出驻训,标注津贴翻十倍到二十倍,你知道基层都清苦,当时为了这个驻训,大家嘴里不说,暗地里都较着劲。”   两人难得有了同病相怜的感觉。   余初举碗:“敬组织套路深。”   谭宪这回是笑的连碗都拿不稳了。   一时间,觥筹交错,酒兴正酣。   等谭宪听到外面的敲门声时,才惊觉起来,外面的夜色深透了。   他抓起怀表看了一眼,已经夜里十点多,也不知道什么人,会在这时候敲门?   余初抬起头,脸上看上去十分正常,她歪了歪头看门外:“有人敲门。”   “我去看看。”谭宪想了想,怕司城防贼心不死,嘱咐道,“如果有情况,你就找个地方先躲起来。”   他记得余初说过,这宅子里有地下室。   余初点头。   谭宪在脑海里想了十几种可能性,走到大门前时,还谨慎的透过门缝往外看了一眼——   外面夜色正黑,来人自己提着一盏灯笼,披着玄色披风,半张脸都隐藏在披风帽子下。   即使靠着半张脸,他也认出了来人。   夜风中,谭宪听到了自己微不可闻的叹息声。   收拾完脸上的情绪,谭宪打开大门,将来人迎了进来,既没客套的问好,也没有询问对方的来意,开口第一句话便是:“她在前堂。”   叶长谦摘下帽子,露出整张脸来,冲着谭宪颔首:“多谢。”   他的步伐沉稳而坚定,从大门到前堂,不到百步就到了。   站在门外朝里看去,只能看见摆着吃食的桌子,和空荡荡的椅凳,一个人影都没有。   余初呢?   他回过头看了一眼院子,正打算询问谭宪,可院子里也同样空无一人,看来是有意避开了。   就在此时,前堂传来一阵不小的的桌子摇晃声,连带着桌上的盘碗酒具,也哐当作响了起来。   又突然归于平静。   叶长谦想了想,踏进了前堂,走到餐桌前,弯下腰,将桌布掀了起来。   余初一身酒气,抱着个碗坐在桌底,手里正剥着颗花生。   他眉眼都沁满了笑意,干脆也坐在了地上,见余初剥好一颗花生后塞进嘴里,又捡了碗里的另一颗开始剥起来。   “余初,你在干什么?”   “谭大爷叫我找个地方躲起来。” 第五十七章   余初说话时, 仍旧低着头, 只给了叶长谦一个后脑勺。   她语速正常, 语气正常,甚至连剥花生的样子,也十分正常。   可叶长谦知道,她醉了。   叶长谦幼年在底层混迹, 为了吃口残羹剩饭守过各大酒肆,见多了酗酒喝醉人的姿态、有骂骂咧咧的, 有痛哭流涕的, 有手舞足蹈的, 也有一闭眼, 直接趴下的……   却没有见过余初这么‘正常’的。   他伸出手, 从余初的碗里捡起一颗花生:“为什么叫谭宪叫谭大爷?”   余初终于抬起头来, 视线落在了叶长谦手里的花生上,偷偷朝着门外看了一眼:“因为肃美人和谭队吵架的时候, 张口闭口就是你大爷的, 所以我们都叫谭队叫谭大爷。”   “肃美人是封肃?”   余初点头。   封肃是上一任的京都负责人,他自然相熟, 叶长谦剥开花生, 将花生米递到余初的嘴边,笑:“这个外号, 倒是取得很恰当。”   余初张开嘴咬住花生米,嘎嘣嘎嘣两下咬完后,低头看了看自己捧着的碗, 然后抬头看了看叶长谦。   一伸手,将碗递给了他。   ——某人想吃现成的?   叶长谦压住自己的笑声,接过余初递过来的碗,一伸手从桌上又拿出一个空碗来,并排放在自己的腿边,捡起碗里的一颗花生,慢慢套话:“谭宪让你遇到危险要躲起来是么?”   点头。   叶长谦猜测:“我是危险?”   继续点头。   “咔哒!”   叶长谦手中的一颗花生米被捏成了两半,他将碎了的花生米扔进空碗里,捡起了第二颗花生:“为何?”   这个问题,余初没有直接回答。   等叶长谦花生剥了有一把的时候,余初终于开口了:“扒裤子、绑架、卖队友……一级保护动物的话,做了也就做了,反正领导又不知道。但是你不一样……”   “不一样?”   余初揉了揉自己的脸,一脸生无可恋:“你可以打小报告。”   “噗——”叶长谦笑出了声。   他还以为余初不愿见他,或是因为他隐瞒了身份,一时间接受不了,又或是知道他的心思后,想着划清界限。   隔着两个迥然不同的世界,她和他这一别,再见就不知何时。   所以想着,应该来见她一面……   “可以吃了。”   叶长谦的思绪被余初的话给打断了,他没有听清余初说什么,停下手中剥着的花生:“嗯?”   余初视线盯着叶长谦的腿边,咽了咽口水,花生米已经堆满了碗底:“可以吃了。”   这一回,叶长谦听明白了,点头同意:“确实可以吃了。”   他起了逗弄的心思,把碗里的花生米倒在自己手上,一小把左右,量不多不少,然后半仰着头,将花生米——   尽数塞进了自己嘴里。   余初:o>_   叶长谦笑的更开心了。   余初想了想,朝着叶长谦爬了几步,来到他面前,抱起他面前的没剥壳的花生碗,转头就想跑。   被叶长谦长手一捞给捞进了怀里。   “余初,你能不能等等我?”   “等?”   “三年后,如果我没有去找你,你再嫁……”   “不担心。”   余初空着一只手拍了拍叶长谦的背,安抚道:   “你不知道我们那边嫁人有多困难,三年后,我肯定嫁不出去的。”   “哈哈哈……”   ……   一刻钟后,叶长谦打横抱着余初踏过门槛,扫了一眼院子的布局,基本上能猜出主卧在哪。   他脚下未停,朝着主卧走去。   主卧的房门紧闭,叶长谦刚走到门前,就听见隔壁房间反而打开了大门,谭宪提着灯笼,推开门走了出来。   “余初,她这是——”他扫了一眼叶长谦怀里的闭上眼睛的余初,再看一眼神色正常的叶长谦,脑子里冒出一个想法,“喝醉了?”   叶长谦低头看了一眼余初,眉眼温和:“我进去的时候,她正躲在桌底,许是那会儿就醉了。”   谭宪哭笑不得:“……”   他好像是让她找个地方躲起来。   叶长谦看着主卧的大门:“她睡这?”   “是。”   “谢谢。”   叶长谦伸出右腿,稍稍一用力,将关着的门推开,屋子里灯没有点,只有谭宪提着的一盏灯笼站在门外,朦胧的光罩住了半个屋子。   他将醉的不省人事的余初放在床上,盖好被子,半低着头看着余初模糊的轮廓,好一会儿才转过身去。   走出屋子,掩上门。   叶长谦看着靠在走廊的谭宪,脸上已经看不出情绪:“明日,代我送送她。”   谭宪没有回答。   声音轻的像是要散开在了夜色中:“国师大人,如果你希望的话,她可以再留五年。”   国师有申请工作人员协助工作的权限。   叶长谦自然知道这一点,他更好奇的反而是谭宪的态度:“我一直认为,你想把她送回去。”   “不瞒你说,在你来之前,我还是这么认为的。”   当看见叶长谦出现在大门前的时候,谭宪并没有想象中的惊讶。   冒着被刺杀的风险,孤身一人夜探,不避嫌的抱着单身女性……这些若是放在上一任国师身上,是绝对不会出现的,但是这一任却做了。   叶长谦是孤儿,从小混迹在底层,近十岁才被挑中成为继承人,十年孤苦导致他对情义十分珍惜。   之前无论是对待师生情还是对待挚友义,叶长谦的珍惜程度,都是一般人比不上的。   这一次对余初,可以等同类推。   谭宪半低着头,看着灯笼里跳跃的烛火:“我只是有些不确定,她是不是留下更好些。”   封肃说,余初五行缺命,遇人不善。   叶长谦看着夜色,将眼中翻腾的神色压了下来:   “她不应该活在里。”   ***   余初被冷水泼醒的时候,头还是懵着的。   谭大爷拎着脸盆,站在床头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怎么,你又不打算走了?”   她打了个激灵,立刻清醒了过来。   “你还有十分钟时间收拾,马车在门外等着,到时候走的话,你或许还能赶得上船。”   这时候哪里还有心思考虑什么,立刻起床,花五分钟收拾自己,花三分钟将日用品收拾进行李中,剩下的两分钟,一分钟用来走出门外,一分钟用来跟谭宪道别。   “谭队,我要走了。”   她正要酝酿背一段离别感言,抒发下离别“伤感”,谭宪面无表情:“哦。”   余初不死心,想唱一段长亭外,她刚起了个音:“长……”   刚起了个音,谭宪摆了摆手,跟打发上门打秋风的穷亲戚一样:“走吧,走吧。”   车把式都被两人逗乐了,一扬鞭子:“姑娘,坐稳了,走嘞——”   等到马车晃晃悠悠的行驶出几条街后,余初的脑子,似乎才重启完毕。   昨天她跟谭大爷吃饭,举碗对饮,堪称豪爽。   后来——   她喝断片了?   余初想了半天没有记起昨晚吃完饭后,是怎么回到屋子里睡觉的,反而头又晕了起来。   初时只是晕,后来不仅头晕,而且想吐,没想到她第一次晕马车,居然是因为宿醉。   她也顾不上别的,掀开门帘,外面的新鲜空气扑面而来,将余初涌上来的恶心给压了下去。   车把式六十多岁的老翁,看着她苍白的脸色,询问道:“姑娘,我再慢一些?”   余初坐在车架的另一边,学着车把式,一脚悬空:“不必,走快些,我就能快些回去了。”   “回老家?”   “回家。”   清晨的朝阳初升,古代区早已经一片生机勃勃。   ***   一个多月后。   长平城两百余里之外,群山连绵,人迹罕至。   也正是因为人烟稀少,所以猎物多,有猎户为了生计,徒步来到这里,但是树木参天,遮天蔽日,看不见日头,极容易失去方向。   往往十人来,归去者只有三四。   渐渐的,就没有人敢来了。   但是这日,有人横穿山脉,来到了腹地——   一弯内湖。   横穿山脉之人,手持指南针,只有一米六多的个子,身形偏瘦,满脸的泥渍也没遮挡住她白皙的皮肤,和姣好的面容。   正是连续一个多月赶路的余初。   和以前有工作人员引路不同,这次虽然有指南针,地图也在脑子里,可真独自翻山越岭,并不容易。   加上昨夜刚好大雨,早上的路还是泥泞,摔了两次,显得有些狼狈。   她走到湖边蹲下来,洗净脸和四肢,然后将后背篓的最后的存粮拿出来。   一些真空包装的肉干和两个被雨水泡的发软的馒头,她吃了部分肉干补充基本体力,就停了下来。   把泡发的馒头碾碎扔进了湖中,惹出了一波鱼纷纷浮出水面,映着正午的太阳,波光粼粼。   余初起身,最后看了一眼身后的连绵群山。   围着湖岸线走了半圈有余,找到了隐藏在灌木丛里,用枯草盖着的小船。   这样的船,整个湖岸有十几艘,每一艘能容纳十人左右。   她将木船推入水中,扬起了船帆,开始古代区最后一段旅程。   腹地四季吹偏南风,以指南针为准,余初只需要在航道偏离的时候,调□□帆,将船朝着正南方行驶,并不是一项技术活。   从烈日当空的正午到夕阳欲垂的黄昏,历经五个多小时后,余初终于听到了流水的声音。   初闻时,水声如水龙头自来水倾泻。   十分钟后,水声如同瓢泼大雨倾盆。   半个小时后,余初立在船头,已经看到了不远处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大瀑布,水声如同万马奔腾震耳欲聋。   她并没有停下,而是随着水流继续向前。   如果这时候半空中俯瞰的话,就能看见余初的小木船,如同落叶一般,被急流卷入了瀑布之中,从万仞之上仿佛要坠入深渊。   却无端的消失在了瀑布之中。   像是被水流吞噬了,又像是凭空消失了。   “世界的尽头,不是天涯海角,也不是海枯石烂,而是三千尺的坠落,和没有边界的大门。——徐淼”   作者有话要说:注:徐淼,驻地第一代总负责人。 第五十八章   界门常年有人驻守。   以前设备没跟上, 都是靠人力值守, 布的警戒线三班倒, 不分昼夜。   不过随着“虚拟大门”的构架完成,只要有人进入火山口周遭的位置,观察室就会收到红外探测警报,界门的守门人, 倒是告别了天天去火山口喂蚊子的日子。   只需常年警戒,每日派一队人例行巡逻就足够了   这日, 界门守备处的晚饭送的有些晚, 等工作人员吃上饭时, 外面的天的都快黑了。   巡逻队的人刚从火山口回到守备处, 看见热气腾腾的一桌子饭菜, 一身疲惫反复消掉了大半。   大家卸设备的卸设备, 脱衣服的脱衣服,爱干净的朝着卫生间方向走去, 想先洗把脸再吃晚饭。   也有不那么讲究的, 穿着一身工作服,就那么大喇喇的坐在椅子上, 一脸累瘫的样子:“队长, 明天送完最后一批人进去,我要请假休整——”   古代区全线失联后, 一直到上个月,驻地的重新找回的一线人员才算是彻底适应了古反,一千余人, 总共分成十批,每批百人送入古代区。   为此,守门人也参与了协助工作,并加强了巡逻力度。   一日两日还好,连轴转了近两个月,界门的守门人,无论是心理还是体能,都到达了一个极限。   第三巡逻队队长刘少木自然知道这点,他将脱好的外套挂在单人小衣柜里:“用不着请假,过了明日后,所有人都可以轮着休假一周。”   “耶!”   大厅里传来一波骚动,拍桌子的拍桌子,拍柜门的拍柜门,调皮的将手指放在舌头之下,欢快的吹起来口哨。   刘少木摇了摇头,扫了一圈屋子,侧过头问身边人:“小郁没出来”   队员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六点半下班,这还差十分钟呢,这会儿应该还在观察室,要不我去叫郁姐先出来吃饭”   “你吃你的,我去叫就行了。”   “成。”   观察室在二楼,占据一整个楼层,楼梯口便是大门。   刘少木敲了敲门,见里面说了声“进来”后,推开了大门。   偌大的观察室,显示屏占据三个墙面,界门所有的摄像头,红外线探测仪器,还有巡逻人员身上的远程摄像设备……其画面都会一一投在这些屏幕之上。   小郁一身白衬衫,坐在观察室正中的位置上,双手敲着键盘。   “小郁,该吃饭了。”   小郁抬头看了一眼:“稍等。”   “再等下去,那群狼崽子的胃口,渣都剩不了多少了。”   小郁笑了起来:“你啊——又诋毁下属。”   刘少木完全不觉得卖队友逗美人一笑有什么不对,他半低着头,从口袋里掏出了什么,捏在手心里,深吸一口气走进了观察室。   他将东西放在小郁面前:“我这次休假,顺手带的。”   这是一块棕色的石英手表,老牌子,造型小巧,很适合女性佩戴。   小郁视线看向自己手腕上的玻璃裂开的手表 ,再抬头看刘少木,眼底都沁着笑意:“顺带?”   刘少木难得脸红了下:“我审美不好,这是店员推荐的,也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   他说话间,小郁已经将自己手腕上摔裂的手表卸了下来,换上了刘少木送的,她摇了摇手腕:“好看吗?”   刘少木看着的却是小郁的脸,见她喜欢,也笑了起来:“好看。”   小郁收回手,将桌上的东西稍微收拾了一下,然后起身拿起椅背上的衣服:“今日备案的人员都出入完毕了,应该没什么大事了,走吧,下楼吃饭,。”   两人走到大门的时候,小郁因工作习惯,回头看了一眼界门的显示屏,整个一顿。   “有人!”   与此同时,屋内红光闪起,蜂鸣不止!   刘少木看了一眼显示屏上的红点,意识到什么,抬腿就朝楼下跑去,边跑边喊:“小郁,通知指挥部,我带人去界门!”   ***   “咳咳——”   余初半趴在地上,咳嗽着,将嘴里的草屑吐了出来。   她揉了揉老腰,从地上爬了起来,昏暗的光线下,可见度不高,余初连摸带猜,找到了散落在一旁的行李。   从包里摸出手电,打开电源,光束打出的方向,刚好将不远处的火山口,照的一清二楚。   古代区的界门入口在瀑布之内,而现代区的界门入口,在一座火山口之中。   两道界门相对接,像是一对一的“虫洞”,只要从古代区的瀑布入口进,一定会从现代界门火山口喷出。   原本这也没什么,界门附近的地形都经历过改造,小船底下也按有轮子。   即使从火山口喷出,小船大多也能稳稳落在地上,带着乘客滑行到安全的地界。   只是这一次,她安全是安全了,人刚下船,就摔了个嘴啃泥。   余初从地上摸了一把,手掌被碎石划了几道口子,手心里上面也沾满了湿滑的苔藓。   ——这守门人也太不厚道的,安全区域的苔藓就不用清除啊?   她赶了一个月的路,又爬了两天的山,此时早已身心俱疲,只想着早点回到宿舍,洗个热水澡,睡上个三天三夜。   但是,在守门人没有到之前,她不能离开安全区域。   为了防止古代区有人闯入现代区,也为了防止现代区有人恶意混入古代区,界门周遭方圆一公里的地方,都是禁地,   如果没有守门人的陪同,擅自进出,按照规定,可以视情况,使用一切暴力手段。   包括原地射杀。   为了避免误伤,她现在最好一动不动,安静的睡上一觉,等待守门人过来,接她回去。   春日雨季刚过,到处都是湿滑的苔藓和露重的植被。   余初重新爬回木船上,躺在船上,将行李点在脑袋底下当枕头,闭上眼睛。   这一次,她将警戒心全部收了起来,很快就进入了睡眠。   一个小时后——   她在脚步声和交谈声中醒了过来。   “应该就在这个扇形区域,你们仔细找找。”   “观察室给的反馈,说来人在安全区域没有离开过,应该是自己人吧?”   “说不好……先找吧,一组朝东,二组朝南,三组跟我来。”   ……   她从船内只来得及坐起来,就正对上正前方,有三个人迎面走了过来。   手电筒的光源,直直的打在她的身上。   她伸出手,如同招财猫一般,有气无力的招了招,笑着打着招呼:“晚上好,各位。”   这张脸,所有守门人都认识。   三个月前,他们就被要求,要时刻准备着,接应这个孤身冒险的自由人,每一次重申,就对这张脸的印象加深一分。   谁会想到,古代区的百年经营,最后的希望却寄托在了一个退役了的年轻女孩身上。   刘少木正打算出声说点什么,身旁一愣头青却先一步喊出了声。   “余初?你还活着!”   **   余初还活着。   这个消息,通过无线通信设备,几乎在几分钟之内,就传遍了驻地所有有权限知道的人。   除了封肃。   他为了给送入古代区的一线人员做最后的培训,已经一整个月没有好好睡觉,最后两批人挨着,更是连着两天两夜没有合过眼,刚刚躺在床上睡了不到两个小时。   没有人忍心打扰他。   界市的权限不够,最后只派了周寅为代表,去界门把余初给接回来。   一同去的还有指挥部、医疗专家、心理专家……周寅扫了一眼,松了口气,这么齐全的队伍,倒是让他放心了不少。   他看到了个熟人,上山的时候,特意落后了几步,和熟人并列:“李医生,您怎么来了?”   周寅的印象中,李医生是外科专家,资历厚深,医术精湛,只是他自己心脏不是很好,所以一般只在医院坐诊,从没有外出出诊的情况。   李医生推了推眼镜:“我只想看看,某人几次作死都没死,现在是不是还能蹦跶。”   周寅笑出了声:“您对余初好像一直不错。”   李医生摇了摇头,却没有解释。   当初他刚来到驻地医院,一些菌落在古代区的生长情况十分感兴趣,就央求着一线人员,能够给他带点冷门的标本回来。   一线人员一去就是五年,所有人都忘记了他的话。   只有余初,背了一大堆的动植物标本和切片,还有些从古代人身上取的毛发和腐肉、粪便样本回来。   林林总总,足足塞了有一个背包。   然后还一副她只是顺带的样子,几句话没说完,就跑了。   只是那些标本,不花上一年心思,是无法收集到四季不同版的,有的周期长的,可能花了两年不止。   人和人,哪里有“单方面的一直不错。”   守门人带着余初下山,而驻点的人顺着路上山,两支队伍在中路汇集。   余初两腿软的跟面条似的,每一步行走都得靠毅力,正走的生无可恋,一抬眼,在各种移动光源下,看到了对面人群中的周寅。   眼睛刷的亮了起来。   她再也不装模作样强撑着继续往下走了,站在原地冲周寅招手,笑眯眯道:“小周啊——过来。”   周寅在众人目光中,刚走到余初面前,就见她可怜巴巴的看着自己。   “大哥,我走不动了。”   他看着余初瘦了一圈的脸,有些心疼又有些心酸,从口袋掏出一颗糖,递给余初。   “我背你。”   “好嘞!”   作者有话要说:余初窝里横。只对熟的人卖萌。   PS:关于界门,如果还是不太懂,大家可以去我的微博转一转~   我附上了两张图片加以解释。   可能便于理解些。 第五十九章   封肃醒来的时候, 窗外天色阴沉沉的, 像是要下雨的样子。   他半侧过身子, 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一点多。   也就是说,他几乎睡了整整一天。   但是睡了这么长时间, 他的精神状态并没有好上许多,涌上大脑和四肢的, 是更加无力的疲倦。   封肃打了个哈欠, 从床上坐起来, 掀开被子, 拖着虚浮的脚步, 朝着浴室走去。   对着浴室的镜子, 封肃看见自己发黑的眼圈和乱糟糟的胡茬,第一次觉得, 自己或许是老了。   不过就是熬了两宿, 全身上下都在抗议。   他拎着手机,边刷牙边打电话给周寅:“小周。”   “封总?”   “你今天什么班?”   “白班。”   封肃想了想, 觉得今天自己估计是没有什么力气出门了:“那你看看现在谁有时间, 给我找个空的人跑个腿,替我买份饭, 要第二食堂的红烧肉,如果没有的话,辣子鸡丁和水煮肉片都行。”   “稍等。”周寅安静了一下, 似是去找人去了,过来了半分钟左右,他再次出声,“半个小时后送到可以吗?”   “没问题。”   封肃挂完电话,将口里的牙膏沫吐出来,漱口干净后,去淋浴间洗了个热水澡。   等他剃完胡子,换好衣服出来,找到电吹风将将湿头发吹干,外面正好传来敲门声音。   “来了。”他放下吹风机,下意识看了眼手表。   半个小时,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倒是很守时。   他也没多在意,手握上门把的时候还想着,这种时间观念,其实可以口头表扬个一句半句,以资鼓励。   但是封肃没有想到的是,当他打开房门的时候,外面会站着一道熟悉的人影。   她今天穿着印卡通包子的白色T恤,配背带牛仔裤,蓝白色帆布鞋,丸子头,纯黑色一字发卡。   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的装饰,瘦了一些,也黑了不少。   她就这么突然的站在门前,咧着嘴笑的没心没肺,就好像这一趟从来没有出去过。   他深吸一口气,一巴掌拍在了余初脑袋上:“翅膀硬了长能耐了你,还知道回来!我的话都可以不听了,你以为你是孤胆英雄救世主啊?分分钟可以拯救世界,力挽狂澜吗?你知道不知道里面水有多深,你就是想蹚浑水,也得掂量掂量自己小身板……”   封肃嘴上没停,第二巴掌已经朝着余初脑袋上继续招呼了,余初下意识一缩,让封肃第二巴掌落空了。   封肃嗤笑,眼中怒火梗盛:“哟,几月不见,长能耐了你,都知道躲了。”   余初手提着饭盒,一边赔笑一边往后退:“哪敢哪敢——”   “不敢?你胆大包天,连送死都敢了,还有什么不敢的?”封肃随手抄起门前垃圾桶旁的扫把,一扫帚就朝着余初的屁股抽了过去,抽的余初嗷的一声跳了起来。   她知道封肃现在是气头上,留在原地绝对会被一顿狠抽,一不做二不休,把腿就想跑,跑的时候嘴上还不忘求饶:“肃美人,求看在我年幼无知的份上,绕我一次——”   “我年少无知你个大头鬼!”   封肃在后面追,时不时抡上一扫把,三扫把有两扫把是打空的,越打越气,声音也越来越大。   “我日你大爷,居然还学会先斩后奏,你这么能耐,你怎么不多消失几个月呢?”   “三个月没有任何消息,老子还以为你死在里面了,你知不知道,老子连你的家书都草拟好了!”   “余初,你站住!”   余初哭丧着脸:“不敢不敢。”   ……   于是整片区,都看到了封肃拖着扫把在后面追,破口大骂,余初抱着饭盒在前面跑,哭笑不得的求饶。   两人吵吵闹闹。   生机勃勃。   ***   保温饭盒里的皮蛋瘦肉粥还冒着热气,塑料袋里的包子倒是冷了点,不过用手去触碰的话,还能感知到温度。   鸡蛋倒是凉了,不过没有什么妨碍。   封肃拿起勺子,用纸巾擦了擦上面的水渍,嫌弃道:“不是让你带米饭,配红烧肉和辣子鸡丁么?”   余初正在角落里罚站,头顶着一本商务印书馆的大字典,身体后背紧贴墙壁,一动不动不敢动弹。   她小心翼翼的看了头顶一眼,小声嘟囔了一句:“起床就吃这么油腻,胃疼起来难受的又是你……”   封肃冷冷道:“你说什么,大声点,我听不到!”   余初张口就来:“报告封总,小周光顾着叫我跑腿了,没给我钱。我全身上下只有十块钱,红烧肉单点要三十八一份,辣子鸡丁一份需要三十六,食堂阿姨不给赊账。”   她没带够钱是真的,不过带了饭卡。   封肃冷哼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早起反酸想吃重口味的,现在缓过来后,反而觉得这加着葱花的粥,更对胃口些。   粥煮的绵糯,入口即化,封肃安静的低着头喝粥,也不搭理身后角落里脖子酸脑壳晕的某人。   余初放缓了呼吸,悄悄的伸出手,将脑袋上的大字典半举过头顶,然后扭动扭动了脖子,视线死死盯着眼前人的背影。   等封肃稍有动作,余初就将字典重新放回在脑袋上。   封肃挑了挑眉,却始终没有回头,他剥好鸡蛋,对半掰开,放进粥碗里:“余初。”   余初贴着墙站的很工整:“在。”   “你想重新调回一线吗?”   余初摇头,头顶上的字典摇摇晃晃从脑袋坠落下来,被余初用手接住了:“不想。”   “那去其他部门呢?”   这个问题,封肃其实想问很久了,界市的日子虽然安稳,却十分枯燥,每日跟矿泉水和账目打交道,三年过去了,既没有名声,也没有功绩。   但是这一次进去,半年不到——余初最少也会被评个二等功   和当初‘没人要’不一样,这一次,她完全可以凭借这次的“汗马功劳”,申请调入自己喜欢的部门,从事她喜欢的文化研究方面,或者金融财务分析方面的工作。   封肃觉得,如果余初有这个意愿的话,由他去跟上面沟通,可能更加合适些。   “我既不想去指挥部,也没有想去其他部门的想法。”余初前半句回答的干脆,顿了顿,后半句却带着怅然,“肃美人,我准备退休了。”   “铛——”   封肃握着勺子的手一顿,勺子和碗碰撞的声音清晰可闻。   退休和退役不同。   一线人员若是说退役,是指从一线作战人员目录中退下,但是仍旧可以在现代驻地的各个部门继续工作。   而退休,则代表着要离开驻地,回到正常生活。   他沉默了一会儿,低头咬了一口包子:“退休后,你想做什么?”   “还没想好。”余初揉了揉发酸的脖子,“如果退休金和补贴够的话,我想先找个地方买套公寓安定下来,然后考虑做什么,有可能开家店,也有可能继续念书,说不定找个金融公司,朝九晚五上下班……谁知道呢?”   封肃点点头:“说的也是。”   “肃美人,那你呢,以后退休的话,想做什么?”   “找个学校……”   “当老师?”   “当教导主任。”   “哈哈哈哈。”   ……   和肃美人在一块,无论是被追着满地跑,还是头顶字典被罚站在角落,又或是就这样相互聊聊以后,时不时逗个乐子。   余初都觉得十分的轻松。   就好像回到了家。   有肃美人在,关上门,就无需思考外面是晴是雨,是风是雪。   ***   余初耗到黄昏才去的指挥部。   指挥部是大办公室风格,整个大厅连成一体,有两百多张办工作台次第摆着,不同工作区只用玻璃隔开。   她不太喜欢接受那么多人的注目礼,所以特地在肃美人那耗了半天,直到指挥部快下班了,才掐着点赶到。   六点左右,指挥部陆陆续续有人从大门涌出来,去食堂的去食堂,去宿舍的往宿舍走。   余初见人走的差不多了的时候,才推开指挥部的大门。   此时指挥部空荡荡的,只剩下不到三成的人还在继续工作。   这些多是真正的工作狂,余初脚步又轻,从大门一直走到办公区,愣是没有一个人特意抬起头来看她。   这让她多多少少松了口气。   直到有个大叔想起身去饮水机打水,这看见站在大厅里站着的余初,第一时间认了出来:“余初?你怎么今天来了……不是说,你要先休整几日么?”   余初虽然不认识他,但是也能听出他语气里的关心。   “上面是给批了几天假。”余初点头,“只是再过两天,我这边‘现反’就要开始了,人一生病,记忆就容易错乱,我想趁着我记忆还清晰,先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况且古代区现在时间紧,我早一天交代,可能会多一天的助益。”   大叔思虑了下:“这样说,也有道理——你今天来,是来见藤队的?”   “我不是来见人的,我是来送东西的。” 余初将自己怀里抱着的文件夹递了上去,“古代区发生的事情,用文字报告描述会可能会比口述更细致一些,请帮我将两样递给藤晓。”   大叔接过档案袋:“好吧,我替你转交下,不过藤队就在会议室里,你确定自己不去吗?”   余初摇头。   他表示明白了,拿着档案袋朝着二楼的会议室走去。   会议室用磨砂玻璃隔开,藤晓每次想思考问题的时候,都喜欢一个人静坐在这,慢慢思考。   但是这一次,她手捏着眉心,显得十分浮躁了。   余初出来了,目前为止,只有医生和界市的人跟她近距离交谈过,古代区到底发生了什么,她从昨天到今天,一个字都没有提。   但是藤晓脑子里的问题,却如同搅拌机,一直在脑海里搅动着,搅动的脑子不得安生。   京都现在情况如何?   人马折损是多少?   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回来了?   其他人呢?是死还是活着 ?   谭宪,他还好吗?   ……   听见门卫礼貌性的敲门声,藤晓收拾了表情:“请进。”   下属拿着两个文件档走了过来,放在她桌子上:“余初来了,这是她让我转给你的。”   藤晓蹭的一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接过档案袋,侧过头看向下属:“她人呢?”   “楼下。”   她往外跑去,顺着二楼大厅一直走到走廊的位置,顺着走廊往下看,恰好能看见整个一楼办公室的所有地方。   哪里还有余初的影子。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捏着的档案袋,上面用毛笔小楷各写的几个字,余初的字迹。   第一个档案袋:古代区详细解说   第二个档案袋:退休申请。 第六十章   余初从指挥部走出来时, 封肃正在外面等着。   这个天气里, 他穿着件蓝色短袖衬衫, 灰色的铅笔裤,黑色的休闲球鞋,就那么懒懒散散的站在不远处,手里捏着根烟, 一点也不像是训练有素、杀伐果断的曾经京都负责人。   更像是哪个十八线小城市中,被电影误导的混混青年, 又像是在拍着颓废风的时装模特。   他今天难得的收拾了一番自己, 又毫无自觉地站在了道路中央, 惹得无数从他身边经过的姑娘大妈们, 都纷纷侧过头去。   尤其是小姑娘, 瞬间脸红的就有好几个。   余初:“……”   这位大爷, 都三十好几了,还出来招惹小姑娘, 太不像话了!   见到余初出来, 他将手中的烟扔进垃圾桶里,朝着余初走了几十米, 来到她近前:“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 我还以为藤晓那龟毛性子,会拉着你问一晚上。”   “我知道的都写成报告交给她了, 即使当面问,我也是这些话,所以就没想着要跟她见面。”   封肃抬头看向指挥部的招牌:“可是在有些人眼中, 程序和仪式感更重要,问的出来什么无所谓,见面才是必要的。”   “你说的也对——不过就她个人,现在应该最担心的,并不是我在古代区去了哪里,做过什么。”余初伸了个懒腰,“她估计更在意谭大爷的情况。”   谭大爷和藤晓这一对,在一起已经很多年了。   “谭宪?”   “藤晓可能怕我以为她的关系,不想去救谭宪。”余初点头伸了个懒腰,“只不过她想太多了,谭大爷要是不救出来,我能回来吗?”   早就被京都那一摊子事儿给烦死了。   余初的档案被调入了指挥部,但是实际情况下,她又是封肃现管的。   加上古代区情况复杂,不仅是指挥部,其他部门也需要对余初进行例行的询问和评估。   零零总总加起来,要走的程序不少,余初断断续续的,几乎跑遍了一圈驻地。   大多情况下,她都是只交报告,避免面对面口述。   少数特殊岗位的工作部门,要求见到余初亲口询问,询问细节才能进行判断,制定战略……这些躲不掉的,余初也显得十分配合   第一个发现问题,不是和余初关系最好的肃美人,反而是在医院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李医生。   那是余初回到现代区的第四天,她例行“现反”,烧的整个人有些发软,这些都是自由人回到现代区必经的阶段。   她自己倒是觉得什么,吃点药,钻进被子,准备睡上几天就好了。   却被封肃踹开宿舍大门,直接从宿舍的被窝里给拎了出来,强制送进了医院。   一脸懵逼的余初:“……”   医院好几次没有逮到她人,这次见她送上门来,不仅是针对‘现反’进行治疗,还由李医生带头,把余初全身上下都检查了一遍。   结果第三天就出来了。   李医生去余初的病房,找到了封肃:“封总,你跟我来一下。”   封肃看了一眼病床上还在昏睡的余初,点点头,拿起衣服跟着走了出去,还回头细心的掩上门。   两人来到医生办公室,李医生替封肃倒了一杯水,招呼他道:“坐。”   封肃看了一眼李医生,没能从他的表情中看出什么,他拉了把椅子坐下:“体检报告出来了?”   李医生点头,他将水杯递给封肃。   他自己坐回到办公桌前,在案头翻了翻,找出了一个档案袋,递给了封肃:“你看看。”   封肃打开档案袋,一遍翻着一遍浏览着各项体检数据,只是专业数据比较多,他只对几个大的项目有印象,其他的无法判断,一时间也没有看出什么头绪来。   他合起档案袋:“李医生,你直说吧,是不是余初体检出了什么问题?”   “她血糖偏低,体重较轻,有些营养不良,可能风餐露宿了一段日子,营养摄取跟不上,多养几天就好了。手腕脱臼后,没有及时矫正,有些红肿,体表多处外伤……不过都是些小问题,没有大碍。”李医生端着搪瓷缸,喝了一口白开水,“体检报告上,余初并没有暗伤和我们想象的病毒感染性疾病,简单来说,从体检报告上看,她很健康。”   封肃听出了李医生的未尽之音:“你是说,她心理出现了问题?”   “她这次回来,看起来和往常并没有不同。”封肃有些不解“而且心理专家不是做过一轮评估吗,也没有说有什么问题……”   “昨天晚上,我做了一台外科手术,下手术台的时候比较晚,路过余初病房的时候,发现她的病房灯还亮着。”李医生没有直接回答封肃的问题,“今早我去找值班的护士问了问,她自从住院开始,晚上睡觉一直是开着灯的。”   封肃的脸色凝重了起来。   “不过你也别多想,刚从古代区出来可能多多少少会有些后遗症。现在问题反而是,小余初要退休了。”李医生叹了口气,“要是小余初一直在驻地里呆着,有你盯着,又有对一线十分了解的心理专家,就是真的有了什么问题,处理起来也相对容易。她如果退休回家,以她的家庭情况,后续就很难把控了……”   父母离异,从小和监护人的关系也一般,她自己又是一个不是特别把自己当成一回事儿的人。   即使她哪天脑子一抽,自己去看心理医生了,可对方需要准确的信息来判断病人的心理状况,驻地的事情、古代区的事情她一个字都不能提,还谈看病?   听见余初现在情况还好,封肃放下心来,听见李医生的后半句,笑了起来:“退休,是她想什么时候退,就什么时候能退的么?”   第二天。   “所以我现在有两个选择。”   余初伸出一个手指头:“第一个选择就是,等论功行赏结束后,拿高几个档次的退休金和补贴;”   她伸出第二个手指疼:“第二个选择就是现在退休,按照我现在的档次发放退休金和补贴?”   “财务那边是这么说的,说你现在退休,可能有些亏,奖章退休后也能寄过去,但是补贴奖金退休金就没法动了。”封肃双手抱胸站在病房的窗户前,“不过我觉得你可能也不在乎,不过就是每个月翻个两倍的退休金,和多个七位数的一次性津贴。”   余初脑子飞快算了一笔账:   她现在账面上的存款只有只有五位数,算上退休后的补贴,也只能付个房子首付。   剩下的,可能需要从头再来。   要是再等上一段时间退休,那就是全额房子店面启动资金升学学费。   “我当然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功名利禄皆是浮云,资本主义的腐朽是侵蚀不了我的。”余初抬头挺胸,说的义正言辞,“我不是更在乎多为肃美人你多跑跑腿么……要不我晚点再退休?”   封肃挑眉:“那你职位上的调动?”   “不调不调,哪都不调。”余初往床头一靠,思路清晰,“我出院后,就去指挥部把档案拿回来,藤晓的脾气,当初借的不情不愿,现在巴不得早点还给你。我呢,先回到界市打杂,没事替肃美人你洗衣服买饭跑腿,等到了开市时间,继续卖水就行了。”   封肃嗤笑:“你上次不是说我一两银子一瓶水的定价,是黑心商人才干的出来的么,这次你也别卖什么矿泉水好了,改卖冰镇雪碧。”   “求加上可乐!”   “你是不是还想要芬达?”   ……   两人在医院的日子,似乎也没有消停的时候。   封肃在医院陪了余初几天,反而在她临近出院时,不见人影了,就连出院当天,余初也没有见到他。   界市的同事倒是呼啦啦的来了不少人,零食部的阿明,书画部的莉姐和天格,还有药物部的润叔……每个组都拍了代表来,甚至连界卫也来了几个平时和余初要好的。   因为保密条例,他们甚至连余初原先是一线自由人都不知道,所以只是单纯认为余初执行任务去了,至于去了哪里,得到的什么任务,没有人会去过问。   相熟的几个见到余初,你拍拍她的肩膀,他拍拍她脑袋,还有人干脆跟余初勾肩搭背了起来:“初姐,你是不知道,你这小半年神隐后,错过了多少八卦。老规矩,关于同僚的,一盘菜一条,关于封总的,一顿饭一条,童叟无欺价格公道……”   余初刷的侧过头,惊讶道:“年初的价格,不是一顿饭两条吗?”   “这不是物价上涨了么?”肖健呵呵一笑,“你别急啊,虽然涨价了,但是优惠力度大呀,买二送一,想听哪个?”   余初脚步一顿,看着肖健背后走来的封肃,连忙打招呼:“肃美人。”   “想听封总的?”肖健正沉浸在自己的八卦中,对身后毫无所觉,“话说那日月黑风高,封总一人在办公室加班,从走廊内来了一个女人,‘碰’的一声,将大门给踹了,你猜是谁?正是指挥部冷面冰山大美人……”   他身后的封肃脸黑了一半:“肖健!”   肖健定格在原地,如同放慢的镜头一样,缓缓回过头去,脸色乍红乍白:“封总……我……”   “第三运动场,三十圈,跑完去我办公室一趟,我们好好聊聊一顿饭的八卦。”   一群人看着肖健哭丧着的脸,不仅没有同情,还纷纷幸灾乐祸起来。   “哈哈哈哈!”   “肖健啊,你也有今天~”   ……   余初抬头看向不远处的天际,火烧云如同泼洒的颜料,将驻地色彩单调的建筑,涂抹的绚丽多彩。   这个地方。   似乎一直在变,又似乎从来没变过。 第六十一章   “轰!”   睡梦里, 宛如惊雷在耳畔炸响。   余初惊坐而起, 忘记此时正裹着睡袋在地上睡觉, 起的太急一脑门就磕在了办公桌上。   “嘶——”   她倒吸一口凉气,将头埋在膝盖之上,好不容易等头晕过去后,把自己从睡袋里解放了出来, 刚扒拉出个上半身,门外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有小弟推开门, 探了个头进来, 语气小心翼翼:“初姐?”   余初努力扒拉着自己下半身, 跟只毛毛虫似的左右蠕动了起来:“现在几点了。”   “八点……半……”   这一幕, 余初总感觉到有些似曾相识, 好像是什么时候, 也是这样。   差不多的时间,一样的响动。   余初将自己从睡袋里彻底剥离出来, 拽了贴身的长款羽绒服穿在自己身上:“肃美人这次, 不是又炸手丨雷了吧?”   小弟一脸尴尬:“是手丨雷,封总说太单调了, 听个响……周队让我来叫您, 说救火如救命,让您一定念及兄弟情义, 去封总那灭灭火……”   真是,她从古代区回来已经两年多了,新来的小弟都换了一批, 肃美人的台词怎么还是老一套?   余初将古式的工作服套在自己的身上,用腰带缠了两圈,打了个活结又紧了紧,才算是勒住了。   她咬住发带的一头,手握住发带另一头,半低着脑袋,绑着自己的发髻:“小周既然教你来了,一定嘱咐过你应该说什么,说吧,这一次肃美人为什么生气?”   “咳咳。”小弟清了清嗓子,嘴没有张开,脸先红了,“封总今日来得急,忘记带面具了,他在街上,被一伙古代区的人拦住了。”   “然后?”   “然后……被调戏了……”   “哈哈哈哈。”   小弟看着抱着肚子笑的前俯后仰的余初,脸上有些着急:“初姐,您别顾着笑啊,要不是周队拦着,伸手调戏那日都要被封总剁了。”   然后小弟说完,就看见余初抱着肚子,笑的更欢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一巴掌排在自己脑门上,这都什么事儿?   ***   余初这一回儿,倒是不需要别人领路。   她从休息室出来,一脚刚踏上界市的大门,看见的第一个摊位摊主,就伸手往前指了指。   之后的摊主纷纷效仿,靠着手指和直接开口,将余初从最中心的休息处,指向了界市最外围的街道上。   此时,正里三圈外三圈围着不少人。   巡逻的界卫来了三队,呈圆形散开布控,连同来看热闹的吃瓜群众,也一同包裹了进去。   其中几人正面对着余初,看见她迎面走来,视线落在她脸上的猫脸面具上,都纷纷怂了一口气。   谁不知道,封总那暴脾气连指挥部都退避三舍,整个界市又是封总的一言堂,他要是心情好时候,整个界市的环境都会变得如沐春风,暖意融融。   他要是发起火来,那就是天寒地冻,冰冻三尺。   谁往上撞,碰的头破血流还不要紧,最可怕的是,往往会火上浇油,让原本封总的怒气值,再飙升几个台阶。   结果都是整个界市被波及,试炼的试炼,考核的考核……过上了年底考核那段暗无天日的日子。   只有余初除外。   只要封总发火的时候,有余初出现,那么十次里,有八次是可以平息封总的火气的,剩下的两次,也只会降低怒气值,而不会出现飙升的情况。   所以暗地里,大家也称她为‘余氏灭火器。’   要不是余初年纪只比封总小十岁,很多人都以为她是封肃的私生女,要不然怎么会跟养个闺女似的,连她的相亲对象,也去四处张罗。   年轻的界卫想到这,到底按捺不住性子,迎上前一步,压低了嗓子道:“初姐,你可来了,封总刚刚都抽刀了。”   “打起来了吗?”   “那里面可能有皇族,在入口的时候,就调……花花口了几句,封总生气归生气,并没有发火。”年轻的界卫摇了摇头,“后来又在药物组那遇上了,几个人见封总身边没人,就想上手……封总连刀都拔了,幸好周队来的快,拦住了封总。”   即使是在界市,皇族也是有特殊权限的。   得保证他们来时怎么样,回去时依旧是怎么样,不然容易招惹到皇族人士,会影响到古代区负责组织的工作人员。   “哎……”余初叹了口气,“可惜了。”   可惜了他们没有机会见过肃美人的刀法,在京都的时候,肃美人是拜过名师的,一手刀法结合了古代和现代的优点,自成一派。   余初当时见过他舞刀的样子,总觉得时间凝固在了他的刀刃之上,刀所挥舞之地,连空间气氛都骤然改变。   凌厉肃杀。   年轻的界卫还以为余初看热闹不嫌事大,哭笑不得:“初姐,您就别顾着可惜了,真要打起来,封总又得挨处分了……您先进去看看?”   余初知道他误会了,也不解释,点头:“嗯,我先看看。”   年轻的界卫界卫松了口气:“那我替您开路。”   这个“开路”用的十分有灵性。   围观群众多是古代区的人,丝毫没有看热闹有什么不对的,也没有什么个人空间概念,你挤着我我挨着你,人和人之间连条缝隙都没有。   他走在余初前面,用手肘抵在一人的肩膀上,使用巧劲将他往旁边压过去,左右各来一次,就能开出一条一人宽的空间来。   余初紧跟在他的身后,几乎没有花多少力气,就被界卫带到了正中央。   此时,中央正站着九个人。   左五,右四。   左边一行五人,带着黑色面具,古代衣服款式不一,颜色不一,连同材质也不太一样,有做书生打扮的,有做贵公子打扮的,也有做武人打扮的。   可能并不觉得当街调戏人有什么不对的,他们依旧嬉笑着交谈着。   而右侧一行四人,除了肃美人之外,其他三人都带着白色面具,穿着界卫统一制服,他们呈三角形围在肃美人的前方和两侧。   被包在正中间的肃美人显然气狠了,手里握着一把刀颤抖着,脸色涨红:“周寅,让开!”   周寅还没来得及再劝上一句,对面五人率先笑了出来。   贵公子打扮的人一展纸扇,扇面是一幅山水画:“这美人长得好看,生气起来更好看了,可惜就可惜在,做了男子打扮。”   旁边书生附和道:“京都不是流行这样的话本子么,男扮女装,寻得如意郎君后,朝夕相处,郎有情来妾有意。”   “哈哈哈,有理有理。”   连周遭围着的吃瓜群众,也有不少跟着笑了起来。   封肃前线十余年,界市五年,何曾受过这样的侮辱?他脑子里最后一根神经断了,一抬脚踢在了前面的周寅膝盖后方,让他膝盖下软,直接半跪在了地上。   手中的长刀半扬起,朝着对面笑着的五人走去,身上杀意滔天。   恰好此时,一道身影挡在了他的面前。   “我说周寅,我当初说什么话来着?”余初挡在封肃面前,“老大不开心,一定是我们做属下的错,后面呢?”   周寅抬头,听见熟悉的声音松了口气:“老大要是生气,那一定是我们没有好好替老大出气,他要是发火,那一定是惹火的人还在老大面前蹦跶。”   其实这句话,但是余初是说给封总听的。   封总,似乎好像挺吃这一套。   所以他当时就默背几遍,记在了心里,偶尔余初来不及救火的时候,也会以“余初曾经说过”为开头,将这一句背出来。   往往有奇效。   “那我今天再教你一句。”余初笑了起来,转身看向肃美人,“老大永远是对的,他要是想杀人,我们只负责递刀,他拿的刀要是不趁手,那么我们就是老大的刀。”   她说着,从肃美人手中拿下刀,这刀是界卫标配刀,居然连刃都没有开。   怪不得对面的人会如此张扬,完全没有肆无忌惮。   她将手中刀扔在地上,看了一眼后面的三人:“周寅你傻愣着做什么,还不把他们几个抓起来。”   周寅:“啊?”   “出了事,我兜着。”   反正她退休申请都下来了,揍个皇室子弟,会影响封肃的前途,可是不会对她产生毛线影响。   周寅眼睛一亮,从地上站了起来,他扭动了脖子:“兄弟们!”   两个小队,一共十四人,异口同声:“在!”   “咱们好好伺候伺候这几位爷。”   “是!”   五个人带了两个护卫,但是两拳难敌四手,界卫憋着一股气,平均两三个人围殴一人,结果完全不出意外。   一顿拳打脚踢之后,界卫将几人都绑了起来。   然后一一压在了余初和封肃面前,等候界市食物链最顶端的两人发落。   余初看着堵住嘴还不肯消停的贵公子,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来,眼神凌厉,说话冷冷的冒着气,像极了一个变态:“老大,您觉得挖眼睛好,还是割舌头好……或者……”   她视线从贵公子的脸上一直不断往下移,定个在了某处。   对方双腿一夹住,终于不敢闹腾了,豆大的汗水从脸上直下。   封肃终于笑了起来。   他摆了摆手:“算了算了,压到牢里,等闭市结束送出去。”   ***   封肃伸手戳了戳余初的脑袋。   “你又胡闹!我生气你拦着点就是了,跟着掺和什么。”   余初:“……”   大哥,周寅都快拦的水泄不通了,也没见您拔刀的手有什么迟疑啊?   封肃念叨归念叨,心情却是大好,他往沙发上一躺:“这事还是我去背。”   虱子多不愁身,左不过多写几分报告,反正升职这辈子他也没考虑过,还不如学学余初,挣了养老金,就早早的准备退休。   “背什么呀,明王府的庶子而已——”余初低头玩着手指头,“明王府什么观景上面又不是不知道,等他们回去一两个月,早就凉凉了,明王爷现在自己都夹着尾巴做人呢,一个庶子也就是在这逞威风……要是回去后,你让他出王府,他估计都不敢。”   封肃侧过头看着余初:“你认识?”   “不认识。”余初耸了耸肩,“不过我见过那个扇面,明王曾经在论学台上用过,加上他身边护卫靴子,和明王府护卫靴子是一个款式……可以断定,那位出言不逊的,应该是明王府的人,明王府连个侧妃都没有,唯一嫡子才十三岁……这不入流夫人生的儿子倒是有两个,算算年纪,这个应该是老大了。”   封肃点头:“这样的话,倒是很有可能。”   “想要确认也很容易,只要去牢里问清楚来历,一纸报告递上去就行了,而且明王儿子混入进来,总不会真的是来吃喝玩乐的吧……说不定还能论上一功?”   封肃笑了起来:“如果有功,都给你记上,增加津贴。”   他显然是把余初的话听进去了,起身走向门外,对外面站着的周寅说了什么,再转身回来的时候,眉眼间已经没有了任何芥蒂。   封肃翻出祁红,给余初泡了一杯,然后坐在她对面,一副不经意间问道的样子:   “说起来,有件事情我忘记。”   余初低头喝了一口,当年的祁门红茶,口感温厚,后味微甜,唇齿留香,是上好的批次。   肃美人胃不好,所以屋子里的大部分绿茶和咖啡,都被她和周寅换成了红茶。   慢慢的大家也以为封肃嗜好红茶,再送礼给他,就是上好的红茶了。   “什么事?”   “前两天,你休假,我战友的朋友的上司的儿子,你不是见了么,感觉怎么样?”   余初,手一抖,半杯红茶就倒在了自己衣服上。   没错,肃美人给她安排了相亲。   其实她对相亲也没有什么抵触,她今年都二十六了,虽然在驻地一群高学历知识分子中,算不上年纪很大,但是慢慢迈入了大龄剩女的行列。   关键封肃这人,自己三十好几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   居然捧着一颗慈父心,给她张罗起相亲来。   可能是觉得她上学早,智商不低,所以刚开始时,给她找的都是纯理工男,硕士学位以上,驻地技术部门的真学霸。   这些人的特点在于,逻辑思维严密,一心沉浸在学术之中,但是情商可能稍稍有些不对等一些。   余初虽然能够听得懂他们说的每一句话,也能明白他们说的每句话所想表达的意思,但是却像是在看一本枯燥的数学书一样。   她虽然都会做,却没有多大兴趣。   连着两个失败后,肃美人也看出点门道来,开始放弃了理科学霸,开始寻求李医生帮助。   将今年实习医生都找了过来,亲自挑选了两个,准备让余初一对一,依次见面。   这阵仗,惊动了整个医院。   有好几个小护士暗地里打趣说:“界市有人要选男妃……”   吓得两个被封肃挑中的实习医生,纷纷装病,拒不赴会。   专业的人装起病来,病例齐全,症状皆有。   连李医生都哑口无言。 第六十二章   相亲讲究两厢情愿。   两个实习医生宁愿装病, 也不愿意跟余初见上一面, 自然是打心底就不愿意的。   封肃气归气, 但是理智还在,先谢过李医生后,又去看了两个“生病”卧床的实习医生。   从头到尾和颜悦色,春风拂面, 弄得两个小伙子羞愧难当。   然后回过头,关起门来一个人生气。   听周寅说, 肃美人屋子里的茶具又少了一套, 玻璃杯少了一个, 椅子报修了一把……木门锁也坏的不轻。   余初自己反而没有什么感觉, 该吃吃该睡睡, 定时上班, 按时下班。   原本以为肃美人连着几波打击后,应该对张罗自己相亲的事死心了, 没想到, 他不仅没有后退,反而越战越勇。   直接跨过了后勤部门, 找上了一线作战部门。   肃美人那个战友的朋友的上司的儿子, 是界卫新秀,二十八岁, 年纪轻轻已经担任队长一职,是未来界门顶梁柱的后备役。   可以说前途无量。   关键人一米八几的个子,又是作战人员, 身材好,长得好,难得性格也好。   两人在驻地的电影院见的面,先吃了顿饭,然后看了场电影。   对方稍稍有些大男子主义,却也体现在了照顾女性上,全程抢着买单不说,还细致到连零食的口味和她的爱好都观察到了。   这条件,看着哪里都适合——   余初偏偏没有任何感觉。   余初拿着纸巾,擦着自己衣服上的红茶:“才见一面能看出什么。”   封肃明白,这话就是可以尝试着继续接触的意思。   相亲又不是逼婚,能想着继续接触,就是一个好的开端。   封肃点头:“咱们界市后天不是有灯会么,你请他过来玩玩?”   灯会是对外不对内,不过因为太过漂亮,不少休假的驻地人员都想到灯会看看。   封肃干脆放了一些名额,所以界市的灯会,倒像是驻地一个额外的节日。   余初看着封肃,说不出拒绝的话,考虑了后妥协道:“我去试试。”   她虽然懒散惯了,却很少敷衍肃美人。   这边答应了后,当晚,余初就给相亲对象发了信息:“后天是界市的灯会,应该会十分热闹,你若是有空,可以去逛逛”   几秒钟后余初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你也一起去吗】   “去的。”   【那后天见。】   这是答应了   余初回复:“后天见。”   她下手机,将自己的长发扎起来,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脸上平静无波,看不出什么情绪。   ***   十二月初一,界市灯会。   古代衣食住行研究小组全员二十一人,被封肃拉来助——主要是负责工作人员的节日发型还有服装挑选。   界市的员工休息室,也临时被充当了化妆室,一大早挤了一堆人,熙熙攘攘的如同菜市场。   余初半只脚踏了进去后,又缩了回来。   里面坐着的几个女同事,头上的发型已经半成型,多是一些贵女和小姐们隆重节日才会束上的。   好看是好看。   可是头饰太多,发髻需要梳的十分紧贴,才能撑得住沉甸甸的头饰,余初曾经梳过几次,每一次头皮能疼上好几天。   她环视了一周,找到衣架的位置,贴着墙根悄悄的走到角落里,伸手拿了件不打眼的庆典衣服就往外撤。   眼见着马上要走到大门了,迎面走来一个行走如风的大姐,四十多岁的年纪,短发,右侧头发剃到耳上,左侧头发却能碰到肩膀。   她穿着一身白色衬衣,行走如风的从余初身边经过,然后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想外逃的余初:“等下,你头上什么玩意?”   余初摸了摸自己脑袋上的两个小丸子发包,一左一右,用红绳扎起,既对称又喜庆   “我以前……”   “你以前怎么样我不管,但是今天打扮的跟哪吒似的,出去不是丢我们研究组的人么。”大姐皱着眉对余初招手,“你跟我过来——”   见余初站在门口不动弹,对方干脆拽过余初的手,将她拉到了临时化妆台前,讲她压在了椅子上。   旁边几个‘临时造型师’都笑了起来,有人打趣道:“玲姐,这小哪吒,哪捡的?”   玲姐拆掉余初花了一早上盘的发包:“她刚想着溜呢,被我在门口堵上了,小袁,你那不是有套头面么,先借我用一下。”   余初看着镜子里披头撒发的自己:“……”   她现在有点脑壳疼。   ***   界市入口。   邵新宇站在风口上,摸了摸发红的鼻子,山里的冬天湿冷,晚上温度下降的更快。   有相熟的人看见他,冲着他打招呼:“新宇,一起?”   邵新宇笑:“我等人——”   “哟~~那就不打扰啦,我们先走,回见!”   ……   随着界市开市,入口的人越来越少。   喧闹的入口处一下子就变得安静下来,邵新宇表情有些许失落,却也没到失望的程度。   他看着界门关上的大门,依旧站在原地,并没有离开。   她说来,肯定会来的。   或许是被什么事情耽误了。   余初姗姗来迟时,已经是八点半了,她一手提着裙摆,一手扶着首饰,就着这么不着调的姿势,一路小跑着来到了约定的地点。   看见相亲小哥还在等着,鼻尖都冻红了,她松了一口气同时,又感到十分的抱歉,解释道:“今日灯会,界市工作人员都有着装要求,我没想到今年这么严,自己提前弄好的妆容发型,都被重新拆了再来一次……”   “很好看。”   “诶?”   邵新宇看着余初,红着脸,却还是直视着余初笑:“我的意思是,你今天很好看。”   岂止是好看。   她穿着一套正红色的古式礼服。   裙摆绣着鸾鸟,金线滚边……这么隆重的配色下,却削减了肩膀,腰间,裙摆多余的设计。   使得刻板束缚感减少了几分,自由和日常感多了几分。   头饰以金色为主,长发半挽,头上除了金色的发扣,就只一只鎏金的鸾鸟展翅,口吊着玉坠,刚好从余初的额头坠下。   配上她脸上精致的妆容,像是从古代区工笔画中走出的仕女。   “谢谢。”余初把这当做例行赞美,也没在意,“我们边走边说?”   两人就站在离们不远的地方,她领着邵新宇边往里走:“实在不好意思,让你多等了半个小时。”   在界门,即使是冰天雪地,邵新宇也是站岗过的,在冷风中等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别说多等半小时,就是等个半天也没什么问题。   他看向余初,神情温和:“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的话,一会儿请我吃个夜宵怎么样?”   余初笑着松了口气。   跟情商高的小哥相处,实在太舒服了。   她在入口处,从工作人员那拿了两个面具,讲其中一个白□□脸面具扣在了自己的脸上。   而剩下的白色普通人脸面具,她递给邵新宇:“给。”   界市的规矩,整个驻地的人都知道。   不能以真面目示人,不能带有关现代的所有电子设备,不能和古代区的人说起关于现代任何事情……   邵新宇将面具戴上,跟着余初走进了检查口。   这一次的检查,似乎比想象中要严格的多,仪器探测不够,还有一男一女工作人员手动搜身。   这边工作人员入口已经这样了,古代区人入口那边,只可能更严。   余初作为界市食物链顶层,一眼就看出不对来,她歪着头问着搜身的女工作人员:“今天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   以前碰上肃美人懒散的日子,这边连设卡都懒得设。   女工作人员听余初的声音才认出她,想了想靠近余初的耳边:“好像是有什么大人物来了,说务必保证安全……具体的,我们就不知道了,初姐你去问问周队?”   余初摇了摇头。   该她知道的,周寅应该会告诉她,不该她知道的,她去问只会给周寅添麻烦。   冗长地下通道中,由浅到深以此排列着三个工作站。   分别进行安检、快速体检、最后一个则是消毒。   后面两项,都是尽可能阻止他们把地面上病菌带给古代区的人。   说起来复杂,前后也不过只花了不到十分钟时间,两人踏入界市,里面灯会才刚刚开始。   和往日界市有些不一样的是。   今日,沿街密密麻麻挂满了各色的灯笼,造型不一,颜色不一,   五光十色,十分好看。   除了一些特定的商品,大部分摊位上的货物,都只能用灯笼兑换,不同颜色的灯笼,兑换不同价值的货物。   简单的说,就是在今晚的界市上,灯笼才是流通货币。   而获取花灯的方式多种多样:简单的,只需猜对字谜,稍难一点的,可能是七步成诗、击缶而歌,表演下才艺,再难一些,可能需要达到艺术家水准,当场写一手飘逸的毛笔字,或者作画惹人惊叹……   那些诗词画作书法艺术品,都是可以变现的,周寅曾经算过一笔账。   灯会一天的收益,超过了其他一场普通界市,从开市到闭市七天总收益。   “余初,你喜欢哪个灯笼?”邵新宇半低着头看着余初,笑容中带着些笃定,“我给你赢来。”   年轻人有干劲是挺好的,但是——   余初摸了摸自己的鼻头。   这些灯笼,仓库里堆着几千个,她要是喜欢,可以拉回去堆满一屋子。 第六十三章   余初半仰着头, 抬头看着头顶挂着的各色花灯。   这些灯笼, 绝大部分是外面工厂采购的, 成制式,远远看去不错,却死气沉沉。   还有不少灯笼,是驻地各个部门自己动手, 送到界市助阵用的。   分为粉色系、橘色系、大红色系……颜色越深,造型越别致, 则定的价值则越高, 灯笼底下有类似于币值的LOGO, 方便工作人员使用。   余初想了想, 指随手指着一盏造型简单的粉色灯笼:“那个看起来不错。”   邵新宇看出来了余初的心思, 笑道:“那个看起来更简单, 是吧?”   尾音带着微微的调侃,让余初老脸一红, 有些不知道如何把话接下去。   邵新宇没有继续调侃下去, 而是走到摊位前,答了一个基准以上的字谜, 赢了余初要的花灯。   他将花灯递给余初:“你先拿着, 待会儿碰见更喜欢的,我们再换。”   ——这性格, 肃美人要是学个一丁半点,现在也不至于三十好几了,还是单身啊。   余初低头看着粉色的莲花灯, 烛火摇曳,栩栩如生。   她第一次觉得,这流水线上产出的制式灯笼,其实还挺好看的。   “谢谢,我很喜欢。”   长长的街道,摊位挤了满满当当。   照理说,这种制式的摊位,在灯会模式下,人气应该是大改相等的。   也许是位置不同,也许是其他因素,各个摊位前的顾客数量不仅不同,而且相差十分悬殊。   街上的行人摩肩接踵,冷清的摊位前却一个人都没有,而热门的摊位前,排起了长龙。   队伍排的十分工整,沿着街道,齐刷刷的排了几十人有余。   这样的盛况,余初从进界市开始,就从未见过。   余初手拎着灯笼,故意落后了几步,跟在邵新宇的身后,慢悠悠的朝前走着。   在街角的一个摊位,余初前停了下来,侧过头对着零食铺的小张问道:“前面那么玄幻,什么情况?”   “那个啊——好像是指挥部的特殊摊位,这一句两句也说不清楚。”小张将糖炒栗子打了一包递给余初,“初姐,你去看看就知道了。”   末了,还不忘补一句:“初姐,你今天真漂亮,要不是面具,我都认不出来了。”   白色的猫脸面具,整个界市只有余初佩戴。   余初接过糖炒栗子,从中捡了一个,单手剥开塞进嘴里:“戴着面具你都能看出我漂亮?”   “我这不是栗子甜,嘴更甜么。”小张伸出手,做了个加油的手势:“初姐,好好约会,趁早拿下小鲜肉。”   余初剥栗子的手一顿。   日。   谁走漏风声的?   两人对话不过十几秒钟,等邵新宇意识到什么回头看的时候,余初依旧保持着之前的距离,在他身后一米多的地方,不远不近的缀着。   只是怀里多了一大包糖炒栗子,她左手拿着灯笼,只能左胳膊将糖炒栗子夹在腰上,空出另一只手剥栗子。   单手剥栗子,依旧十分利索。   她半低着头剥了一个塞进嘴里,跟只小松鼠似的,嘎巴嘎巴吃完了,才抬起头发现自己在看她。   余初觉得吃独食不太厚道,将手里的糖炒栗子递上前:“味道不错,要不要尝尝?”   邵新宇眼底沁满了笑意:“好。”   于是一个人当街吃糖炒栗子,变成了两个人当街吃糖炒栗子。   不过邵新宇吃了两三颗就停下了,余初从怀里掏出一张手帕递了过去:“界市不能用纸巾和湿巾,你将就着擦擦。”   素面的手帕,一角绣着条游鱼。   鱼,余。   邵新宇视线环视了一周,看见了一家茶铺,他将手绢塞进自己怀里,对余初说:“余初,你等我一下。”   余初再次点头。   她立在原地,低头继续剥栗子,此时她正站在排队最玄幻摊位的最外围,像是发生了什么事,前面人突然吵闹起来,也没有引得余初抬头看一眼。   倒是周边人的对话,陆陆续续的传进了余初的耳朵。   这个问:“兄弟……前面怎么吵起来了?”   ——这是跟余初一样的不明情况的吃瓜群众。   那个答:“前面那个摊位的灯笼,说是如果拿到的话,可以去国师府换取一个要求。”   ——这个是知道内情的。   余初剥了第二颗栗子,塞进嘴里,指挥部这次也算是下本了,居然和古代区做了联动。   吃瓜群众:“什么?!!!那兄弟你还站着做什么,还不快点进去,一会儿灯笼都快没了。”   内情人士苦笑:“已经见底了,不然你以为前面干吗这么大动静,我才疏学浅,就不掺和了,这位兄台要是有兴致的话,可以去看看,说不定运气好……”   “多谢兄台告知。”   这样的对话,在外围无数地方上演。   围着摊位的人吵吵闹闹成一团不肯散去,而后面还有不少人怀着侥幸,挤了过来。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余初只来得及看一眼被撞到地上的栗子,下一秒,就被后面涌上的人给推着往前走去。   手中的灯笼也被人群挤落,被蜂拥的人群,几脚就踩成了一团。   她顾不上哀悼栗子和灯笼,心咯噔一下,沉了下来。   现在的情况,如果发生踩踏,后果将不堪设想。   界卫一队七人,能够维持秩序疏散人群,最少也需要四五队以上,需要一定的时间。   高地,高地,高地……   她需要高地。   余初脑子里被这两个字沾满,心却越发的冷静,她讲自己的头上簪子拔下来,手握着簪子,尖头朝外,朝着前方挤进去。   她身形娇小,也算训练有素,见缝插针后,不断往前推移。   若是路被人肉墙堵死了,踩脚的踩脚,动手的动手,实在不行的,则用簪子哪里疼戳哪里。   一路披荆斩棘,终于突破重围,迎面却是周寅那张自带LOGO狼型面具。   余初来了个急刹车。   摊位处,没有想象中的被挤得东倒西歪,也没有之前所预料的兵荒马乱。   十几个界卫分成两层,筑成人墙,呈扇形将摊位围了起来,摊主端坐在摊位前,手握毛笔在摊位上写着什么。   余初重重的舒了口气。   周寅站如松,腰板挺得笔直,眼神向下看着个子只到他下巴的余初:“你不是被封总特批去约会了么,怎么到这来了?”   冰镇雪碧卖不卖关系不大,余初终身大事可是牵动着整个界市的八卦走向。   “刚外面看着动静不小,还以为要发生踩踏了……就想着……占领……”   “占领高地,振臂一呼?”周寅想着那画面,笑出声来,“没事,有我呢,你把相亲对象晾着像怎么回事,快点回去……这边还有好一会儿呢。”   余初抬头,只看见上面孤零零的挂着一盏大红色的灯笼,那是一条栩栩如生的鲤鱼,像是在水底睡着了,团成半个圈,圈内是——   一个包子?   这什么审美!   余初依旧担心后面不断涌上来的人:“不是只有一盏么?赶紧结束就散了……”   周寅苦笑:“我也想啊,但是指挥部的人说,最后一盏灯笼,要等一个人来取。”   原来是定制的。   指挥部,向来矫情又古板,为了面子也不会在这种小事情上,失信于人。   余初拍了拍周寅的肩膀,一脸同情:“辛苦了兄弟,那我先撤,一会儿叫上几队人来,看看在外面能不能疏散点人群,替你们纾解下压力。”   周寅摆了摆手:“得了初姐,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赶紧约会去!”   他们的身后,一直低头写着什么的摊主突然停下来,他的视线落在了两人聊天的位置。   眼神微微翻腾后,他侧过头对身边的人说:“让大家散了吧。”   “散了?”陈克礼抬头,看了一眼“鱼戏包子”灯,“您不是还要等人吗?”   他笑了笑,视线定格在不远处的地方:“不用等了,她已经来了。”   陈克礼只是护卫加协助,说白了只要负责身边人的安全就行了,至于对方想干什么,要干什么。   他不仅不能干涉,还需要配合。   陈克礼收到的命令是这样,也是这样执行的。   他不再质疑对方的决定,顺着木杆往上爬了三米有余,坐在了横杆之上。   一手抓住支架上,一手摘下灯笼,对着下面的人喊道:“最后一盏灯笼已有主,请各位缓步离去,我再重复一次,最后一盏灯笼已有主,请各位缓步离去!”   身处高处,声音洪亮,且穿透性强。   拥挤人群堆,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此起彼伏的叹息声响起后,人群又如同退去的潮水一般,像四周散开。   陈克礼从柱子上一跃而下,提着灯笼几步快走着往前而去:“姑娘,留步。”   界市出现的妹子多半都是摊主,古代区来的女性,比例非常少。   尤其是刚刚人挤人的状况下,这满满当当的一圈子上百人,想来也只有余初一个人。   所以对方一开口叫姑娘,余初下意识的回过头去,就看见一个面带白色普通面具的小哥,提着盏灯笼朝着她走来。   然后什么没说,一伸手,将灯笼递给了她。   余初:“这是?”   陈克礼下意识回过头看了一眼,那人立在摊位前,脸扣着一张无脸面具,身长如玉,正静静看着这边,“摊主说……”   陈克礼的话没有说完,就被人打断了。   “余初!”   邵新宇小跑着来到余初面前,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将她打量了一遍,松了口气,还有些后怕:“刚场面太过混乱了,我看不见你人还以为你出事了,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我又不是纸糊的。”余初准备去接灯笼的手又缩了回去,叹了口气,“可惜灯笼和栗子,都被人挤掉在地上,踩坏了……”   都这会儿了,还惦记着栗子呢。   邵新宇有些好笑:“栗子没有了再买一份,灯笼还有更好看的,可惜你只有两只手,不然多带几盏回去。”   “一盏都耽误我吃栗子了,还几盏?”   “哈哈哈哈……”   两人聊着,慢慢走远了。   陈克礼的视线中,那个站在摊位前的人,静静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作者有话要说:邵小哥纯属性格好,余初相处着非常舒服。   至于楚小哥——╭(╯^╰)╮ 第六十四章   灯会过后几天, 余初后知后觉的发现, 肃美人似乎无时无刻不在忙, 而且忙的不见人影。   这很不对劲。   照理说,肃美人是界市的负责人,平常就是再忙也只会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   平常闭市期间出趟差,都要逮住几个骨干耳提面命一番, 才敢出门。   这在界市还在开市时,忙的不见踪影……   余初抱着一碗牛肉拌面, 来到周寅坐着的餐桌前, 拉了把椅子坐下, 脸上挂着笑容:“小周啊——”   这熟悉的开腔, 让周寅眉毛抖了抖, 他先声夺人:“初姐, 你跟界门那位——现在如何了?”   他跟余初的交情,跟兄弟也没什么区别, 问这种私人问题完全出于关心, 并不会让人余初觉得侵犯隐私。   她往面里加了勺辣椒,实话实说:“你说邵新宇呀, 我们应该不会如何了。”   “你没看上那小子?”   余初拿着筷子, 将面拌均匀:“应该说他没看上我,灯会之后, 他就没有再联系过我了。”   她这边倒是觉得可以继续相处看看,先不说相亲,邵新宇那样的性格, 即使是朋友,也值得继续相处下去。   可能是灯会的时候,两人相处还算愉快,她有些高估了自己,觉得对方也许觉得自己也不错。   现在想起来,对方的所有相处和说话方式,可能仅仅是出于对方的修养和礼貌。   “不应该啊……”周寅楞了一下,“是不是有什么任务走得急?”   如果看不上,怎么会提前问喜好问到他这来了,之前那上心的样子,绝不像是没有看上。   余初笑了笑,没有抬头:“小周,你回头,十点钟的方向。”   周寅跟着余初的话,半转过身去,看向了十点钟的方向——   两男两女围坐在一张四人桌上,中赫然就有八卦的男主角,他正对着个妹子,不知道聊着什么,笑容温和。   他抬手,一巴掌拍在了自己脑门上,有些后悔哪壶不开提哪壶。   再跟余初开口,就多了一份愧疚,两分小心翼翼:“咳咳……初姐,都怪我总说些有的没的,抱歉哈,我不知道……”   余初托着下巴,脸上带着促狭:“你如果愧疚的话,这顿你请?”   周寅点头点的十分痛快。   余初伸手,冲食堂窗口大妈说:“阿姨,加一份红烧狮子头,一份烤鲫鱼,一份扇贝粉丝,一份小龙虾,两份米饭一个馒头……”   周寅津贴高,倒是不在意价格,而是看了看余初的小身板:“初姐,你吃的完么?”   “吃不完。”余初回答完,一挥手,“阿姨,都打包带走!”   她依旧是那副天塌下来也理直气壮的样子,周寅反而被余初给安慰了。   也是,余初这样的好姑娘,不过是见过两面的相亲对象,不适合下一个就是了,也没必要在意。   周寅举手:“再加一对肘子,一份牛肉土豆,一份双皮奶,一份山楂糕,刷我卡!”   两人相视一笑。   余初见周寅想通了,进入了今天的正题,语气有些疑惑:“肃美人这几天都见不到人,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了?”   她因为临近退休,介于避让原则,已经不插手界市的核心事情,平日也只碰一些杂事,余初其实并不关心驻地是不是又发生了什么,她只关心,发生的事情会不会对肃美人有负面的影响。   他那人性子火爆,嘴太毒,又得罪过一片人,真出事了,可能连个说得上话的人还没有。   她去了古代区一趟,用命博了个一等功,也让整个古代区、整个指挥部、甚至是整个驻地都欠了自己一个天大的人情。   升职、调任、各种表彰……那些都是虚的,拒绝起来一点不可惜。   要是有朝一日,封肃如果出了什么事,能用得上这个人情,才是最实在的。   最近整个驻地的安保都加强了一倍不止,那么大的动静下,整个驻地却像是一潭死水,什么声音都没有冒出来。   “我知道的其实也不多。”周寅放下筷子,脸色有些挣扎,“最近事情似乎都夹杂在一起了,上面自己乱成一团,你退休的事情似乎也被搁置了,封总去了指挥部几天都没有找到人……不过事情还没有确定,他让我暂时不要告诉你。”   余初低头看着大半碗面,松了口气:“这样。”   退不退休,什么时候退休都是次要的,只要不是肃美人出了什么事情就好。   两人吃完饭,余初去食堂窗口提了打包好的加餐,和周寅出门的时候,恰好看见邵新宇一行四人出来。   刚好在门前碰上。   邵新宇似是没有料到会这样和余初正面对上,他脸上浮现出一丝慌乱,视线一直落在余初的脸上,眼底的情绪沉沉浮浮后,最后被满脸的复杂所取代。   再收回视线时,邵新宇脸色有些不好看,跟同事扔下一句:“我想起还有事情,先走了。”   然后加快脚步,匆匆走出了大门。   等一行四人走远。   周寅侧过头,看着表情十分淡定的余初:“初姐,你们俩剧本是不是拿反了?他怎么一幅弃妇的样子……”   余初点头,摸了摸下巴:“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自己像负心汉。”   周寅:“哈哈哈哈哈”   就这样,余初难得遇到一个顺眼的相亲对象,还没有开始,就在莫名其妙中,宣告了一段落。   不要说伤感,她甚至连去感慨的时间都没有,现在首先要做的,是先找到肃美人再说。   吃过中饭,余初一个人慢悠悠的晃荡到指挥部前。   她在花坛边,找了棵有树荫的地方坐下,也不管路人投来的什么眼神,她自顾自的靠在树干上,半眯着眼睛,一幅快要睡着的样子。   从日中一直等到日落,余初才等到了肃美人推门出来。   即使隔着几百米,余初也能看见到肃美人今天的心情,看起来有些沉重。他半垂着头,手捏着档案袋,像是捏着仇人一样,将纸袋捏的不成样子。   余初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往前走了几步,刚好堵住了肃美人的路。   她伸出右手,如同招财猫一样上下摆了摆:“好巧,肃美人”   封肃抬起头,看着余初如同看着地主家的傻闺女。   ***   水壶咕噜噜的冒着热气后,在刺耳的蜂鸣声后,咔哒一声,自动断电了。   余初提起烧开的热水,冲泡在茶壶之中,茶叶在水柱卷起的水流中,上下起伏。   壶中水慢慢的被红茶晕染,金黄中透着鲜亮的红色。   她提着茶壶,走到沙发前,先替肃美人倒了一杯红茶。   封肃坐在沙发上,单手敲击着桌面:“余初,王凝你还记得吧?”   余初点头:“记得。”   王凝,京都驻点的主治医生,二十六岁那年,用投河的手段金蝉脱壳,来了个死遁,顺利攀上了前任的太子——现任的帝王。   被国师发现后,没有束手待毙,而是选择先发制人,偷天换日小红药,将各大驻点一窝端了。   要不是新帝的封建迷信,要不是余初冒死深入,古代区驻点百年积累,估计要在王凝手中,全军覆没。   “她在一周前,被押回来了,密审过后,牵扯出不少人来。”封肃揉了揉太阳穴,“当时的死遁,后来的小红药,都有人在暗中进行协助。”   死遁有人协助,余初还能理解。   如果封肃现在出了什么事情要死遁的话,她肯定是事前负责放风,事后负责填坑的那个。   但是小红药这个……   封肃笑的有些疲惫:“你是不是有些不能理解?”   余初想了想:“我记得,咱们驻地的工作人员,在面对古代区的态度时,也分为几大派系。有倡导积极引导的,有偏向各自安好的,更激进一点的则想着暴力推翻封建主义的,而另外一个极端,则是觉得现代区应该全体撤出,任由古代区自己自生自灭……”   所以驻地每年的笔上论战都十分激烈。   “你猜到了。”封肃也没隐瞒,“那些人觉得只要古代区的工作人员全军覆没,那么驻地就有可能彻底撤出古代区,从而还古代区‘一片净土’。”   那么每年战乱、灾祸、疾病、饥饿、社会动荡……古代区的死亡率,又会回到一百年前那么恐怖的数字上。   余初抓住重点:“他们?”   “他们。”封肃脸色严肃,“或许是一个两个,或许是十个八个……所以,在事情还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一切人事变动都停了下来,不仅是你,今年无论是退休的还是退役的,悉数被驳回了,最早也要等明年再说了。”   绕了一圈,终于说到正题了。   “这是你被驳回来的退休申请。”封肃将手中的档案袋递给余初,“介于你情况特殊,上面虽然不好破例让你一个人退休,但是可以给你放个长假,假期由直属上司定,两三个月不嫌少,一年半年不嫌多。”   作为直属上司的封肃表示:   休个一年,明年刚好无缝回来办理退休手续。   余初自然明白这是肃美人争取过来的,抬头再看他的时候,挤出点感激的泪光来,说的话却是:“肃美人,我最快什么时候能走?”   封肃一手指戳到余初的额头上,笑骂:“你个白眼狼。”   这次休假,约等于半退休,也约等于搬家。   不过驻地有专门的员工快递对接点,会通过渠道先运到附近的城市,然后转给正常的物流公司,通过正常物流,送到员工想要寄的地方。   余初收拾东西收拾的十分欢快,能打包寄走的打包寄走,能送人的送人,剩下的除了随身带走的,其他的东西留在屋子里,准备明年过来办完手续后,再近些处理。   散伙饭是界市闭市当天去食堂吃的。   ——肃美人肃土豪付钱。   她全程一幅嘻嘻哈哈乐呵呵的样子,让有些内疚的封肃,也连带着心情好了不少。   只是送行那天,封肃明明应该开心的,他却无端生出一股酸涩来。   周寅站在旁边,下意识调侃了句:“大闺女走了,舍不得吧?”   说完自己反应过来在跟谁说话,瞬间冷汗直流,后背汗毛都战栗了起来。   却没料到封肃既没有发火,也没有反驳他的话。   他立在原地,目送了大巴驶出了驻地大门外后,什么话都没有说,转身离去。   “走吧。”   周寅几步跟了上去,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来了。”   ***   寒冬腊月,大巴上开着暖气。   车上除了司机之外,只有两个乘客,一个是余初自己,另外一个她在上车时只来得及打量一眼,凭身高和肩宽判断,可能是个青年男子。   大概是身体不好,穿着件黑色羽绒服,宽大的帽子几乎盖住了他的眼睛,加上脸上的黑色口罩,几乎严严实实的将自己五官和脸都遮住了。   他坐在后座之上,半低着头,像是在闭目养神,又像是睡着了。 第六十五章   岁暮天寒, 滴水成冰。   盘山公路曲折蜿蜒, 背阴的路段不少还结着冰, 稍有不慎,就可能因为打滑侧翻落入山底。   幸好司机是走惯山路的,对着一段路况又十分的熟悉,在驻地的时候, 就早早的套上了防滑链。   余初在心底算了算,这样的速度, 原本三个小时的山路, 可能要走上四五个小时。   她从包里翻出MP3和耳机, 戴上耳机, 打开轻音乐歌单, 将音量调到自己舒服的大小。   整辆大巴, 算是司机只有两个人,余初心安理得的霸占了双人座。   她将外套脱下当被子, 背包当枕头, 躺在双人座上,头朝窗户的一边, 蜷缩着双腿, 闭上了眼睛。   进入了待机模式。   昨日吃完散伙饭,已经晚上十一点了, 她却一点睡意都没有,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回忆如同电影一般在脑子里回放, 一直在快天亮了,才眯了一会儿。   这一段车程,倒是适合补眠。   因为是自己驻地的专车,不用担心财产安全,也不用担心时间问题。   她几乎是睡下后,就沉入了梦境中。   余初没有看见的是,她身后不远的座位上,穿着羽绒服的男子缓缓的睁开了眼睛,他周遭的冷意和戾气,像是被车内的暖气一点点驱逐殆尽。   他看着窗外山林不断倒退,眼底难得的,透露出些许对新世界的惊奇。   梦里的时间,总是过的飞快。   余初觉得世界都在摇晃起来的时候,耳朵边有个南方口音的声音在不断的重复播放:“姑娘,醒醒”   “姑娘,醒醒。”   ……   她心脏猛然收缩了下,空气倒灌入胸腔内,使得她剧烈的咳嗽了起来,意识也终于在同一时间清醒过来。   余初睁开了眼睛,从座位上爬了起来。   司机约莫四十五岁上下,咧着一口黑烟牙,站在不远的的地方,语气温和:“姑娘,到了。”   她咳的眼眶通红,缓了缓,边将外套穿上边道谢:“谢谢师傅。”   余初下了车,外面的温度让她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她将卡其色的毛线帽子往下拉了,遮住了耳朵。   从她站着地方向车站内看去,旅客往来进出,熙熙攘攘的,十分热闹,已经有了春运的前兆。   驻地的保密级别很高,只有内部网,和外面几乎与世隔绝。车票都是驻地代购的,而且十分有良心的,无论目的地在哪,交通工具如何,一应报销。   临驻地最近的是个小城,只有个破旧的火车站,她老家在江浙一个小城里,比起到大城市转高铁或者飞机,然后再转大巴回家,火车虽然慢一些,但是可以直达。   算了算,自然火车更方便。   “姑娘。”站在前方司机叼着根烟,扬了扬下巴,“你抬抬脚,往旁边挪挪。”   余初才明白过来,自己站在车门前发呆,堵住别人的路了。   她下意识的往旁边让开几步,半侧过身子,看着从车上下来的黑色羽绒服小哥,有些抱歉说:“对不起,我……”   对方脚步未停,越过余初,朝着车站内走去,没有给余初说第五个字的机会。   司机慢悠悠的走到余初身边,和她并排站着,两人保持着一样的姿势,看着黑色羽绒服小哥消失在了人流中。   他将烟蒂弹进一旁的垃圾箱中,有些感慨:“现在的小伙子,脾气可真不小。”   “我挡路在先嘛。”余初倒是一点不在意,“师傅,我先走了,你回去小心些。“   司机师傅咧嘴一笑:“晓得的。”   余初看了一眼手表,下午两点半,离火车到站还有一个小时左右。   她去餐店里点了个炒年糕,解决完中饭后,又去超市买了些水、自热快餐和小零食准备路上吃。   ——这一趟车程大约需要十几个小时,明天早上才能到达目的地。   只是她低估了下午过安检的人数,等轮到她过完车站入口安检,火车已经到站了。   于是,火车站的等候大厅内的顾客们,都看到了这样一个场景:   一个年轻的姑娘,穿着白色冲锋衣,背着黑色的包,踩着雪地靴在火车站内,扯着廉价的红色塑料袋,嘴里喊着:“借过——”   以百米跑的速度冲上了二楼。   在火车启动的瞬间,余初从地面上一跃而起,踩着台阶,两步就跨上了火车。   列车员被她这波操作惊得有些目瞪口呆,又看着她只是双颊发红,连喘气声都不是很明显,又把想说的话给吞进了肚子。   “票。”   她没有接余初递过来的票,而是看了一眼确认她没有乘错车,点点头:“进去吧。”   “谢谢。”   余初将肩上背包摘下来,单手提在手上,走进了软卧车厢。   和其他喧闹的车厢不同,软卧带门,人数也最少,相对比较安静。   她找到了自己的软卧房间门,先敲了敲门,见里面没有什么反应,才推开门走了进去。   四个卧铺,只有右上的铺位有人——是个穿着黑色羽绒服的成年男子。   余初视线落在了放在桌上的包,又看了一眼上铺背对着她躺着的人,确定这位,一个多小时前还跟自己在同一辆大巴上。   没想到,对方跟她顺路。   余初想着大巴前这位小哥的样子,也就歇了打招呼的心思,她的床铺在左下,将自己的东西放好,以被子为靠垫,坐在床上玩手机。   她下午看小说的时候,黑色羽绒服小哥在睡觉。   她七点吃晚饭的时候,黑色羽绒服小哥在睡觉。   她晚上时玩手机游戏的时候,黑色羽绒服小哥还在睡觉。   ……   要不是他呼吸平稳,余初十有八九会有什么不好的猜想。   她上完厕所,在卫生间洗漱完毕回来,放手关上门,抬头看了一眼上铺还在睡觉的黑色羽绒服小哥,动作愈发轻缓。   铺好床铺,关灯睡觉。   夜里,余初在睡梦中隐约听见塑料袋刺啦啦的声音,和物品翻动的声音。   同事这两个字,给余初到来的安全感太强,以至于余初本能的,在梦里就直接过滤了。   第二天醒来,余初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了。   她包里所有的物品一样不少,衣服口袋的现金和摆在床头的手机也都在,但是放在桌子上的零食少了一半。   少了一瓶水、一包饼干、一个柿子饼和一块巧克力。   剩下的零食下,压着一张字条,用钢笔写着:   【借据   今借水一瓶,饼干一包,柿子饼一个,巧克力一块。   他日必定归还。】   熟悉的字体,几乎不做任何掩饰,余初抬头看着空着的上铺:“……”   余初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看见纸条的第一感觉,不是不可置信,也不是震惊错愕,而是如坠冰窖。   十分钟后,黑色羽绒服小哥推开门进来后,迎面而来的就是一记直拳。他反应不慢,躲开了余初试探性的攻击后,再次赢来的是一招老练的擒拿。   两人体术出自一门,在狭小的空间里见招拆招,都收了几分力。   只可惜他原本就不是她的对手,此时高热之下四肢发软,没过多久就败下阵来。   软铺过道空间狭小,不利于有些动作的执行。   余初将对方摔倒床上,因为体重和身形的差距,只能一只脚压在对方的腰上,伸手撤掉了他脸上的口罩。   果然,还是记忆中的那张脸。   她的心顿时如同这数九寒冬,透心凉。   古代区的人来到现代区,所经历的可不仅仅是‘现反’这么简单——在现代区,他们那稀薄的免疫系统,根本扛不住现代区进化无数代的超级病菌。   会死人的。   余初的手无意识颤抖起来:“你知不知道,这么跑出来,会出事的。”   叶长谦幼年孤苦,少年一直都在暗无天日的学习中,青年遭遇生死劫难,拖着条几乎烂了的腿,一路从京都找到长平,四面楚歌,夜不能寐。   那么困难的日子他都走过来了。   还有她师父、封肃、谭宪、周寅、邵新宇……那么多人的扶持,那么多人的付出,那么多人的青春甚至生命,都搭在了古代区。   无论是叶长谦还是国师,他都不能出事。   叶长谦翻过身想解释什么:“余……”   只是他声音嘶哑,一开口只有个气音。   余初感觉到叶长谦的挣扎,伸手抽掉叶长谦裤子上的皮带,将他两只手绑了起来,半垂着眼睛:“我马上送你回去,他们一定有办法的。”   叶长谦皱起了眉:“余初……”   他只说了两个字,就知道,现在的音量根本引不起余初的注意。   叶长谦叹了口气,只听手指啪嗒几声轻响,他的手从余初正在绑着的皮带中抽了出来,他反手用力,将还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余初拽到床上。   一翻身,半压在了她的身上。   只有这样,她的眼睛才直视了自己。   叶长谦半低着头,用嘶哑的声音解释:“我不是逃出来的,我出来的事情,该知道的人都知道,该签字的人都签字了。”   余初一直高负荷旋转的脑子,突然死机了,有些转不过弯来:“哈?”   只是她来不及继续问下去,软卧的门被人推开了。   “舒城马上就要到了,十四号床和十六号床……”   承担叫醒业务的列车员声音戛然而止,他的视线落在了两人身上,打量了几秒钟后,半垂着眼睛,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单子。   “下一站三十分钟后到,下下一站五十七分钟后到,两位补一站还是补两站?” 第六十六章   列车员这一波操作十分的灵性。   余初脸皮厚, 初时还觉得有些尴尬, 抬眼看见国师大人居然红了脸, 饶有兴趣的说:“你看着我做什么,问你呢。”   她的话音刚落,国师大人的脸红到了耳根,却还是直视着余初:“这里我谁也不认识, 我是跟你来的,你去哪, 我去哪。”   余初捂着脸, 败下阵来。   清晨的天刚亮, 无数人刚从梦里醒来, 头发凌乱, 睡眼朦胧。   他们精疲力尽的排着队, 从火车上鱼贯而出,脚刚踏上月台, 就跟刺骨的寒风打了个照面。   有帽子的戴帽子, 有围巾的裹围巾,什么都没有带的, 拉紧了外套拉链, 拖着行李箱默默低头走着。   余初没有行李箱,但是有个人形包袱。   她背着包走在前面, 伸手拽着国师大人的袖子,防止对方跟自己走散了。   叶长谦乖乖的跟在后面,视线落在余初的手上, 再抬眼看着这另一个喧嚣的世界,所有的恐惧和不安都褪去了,只留下满心的愉悦和对新世界的好奇。   出了车站,余初想着自己被“借”走的半袋零食,领着国师大人来到了肯德基。   ——路边摊的卫生状况,余初怕他吃出个好歹来。   她身后的男人全程乖得不像话,让站着就站着,让开门就开门,睁着双好看的眼睛,半抬着头惊奇的打量着店里的一切。   “你有什么想吃的么?”余初用手指着墙壁上的点餐海报,“上面有的都可以。”   叶长谦从第一个看到最后一个,侧过头看余初:“香辣鸡翅?”   原来看得懂简体字。   “鸡翅可不顶饿。”余初想了想,跟前台的工作人员说,“再来一份汉堡,一份薯条,两份鸡肉卷,一份鸡米花,两个蛋挞……饮料你喜欢可乐还是奶茶?”   “可乐。”奶茶和可乐叶长谦在驻地喝过,相对而言他更喜欢可乐。他看着点餐牌上的价格备注补了句,“大杯的。”   要求还挺具体。   余初失笑:“拿给我们一杯热咖啡,一杯可乐。”   她掏出钱打算结账,余光中看见国师大人,侧过头正盯着一个姑娘——手上的冰淇淋。   那专注的眼神,要不是他脸长得好,早挨打了好么?   余初递过去一百块钱:“再给我们加支甜筒。”   拿到甜筒后,余初将它递楚小哥:“天冷,少吃点。”   “谢谢。”   叶长谦道接过甜筒,然后给了学着刚刚的姑娘,伸出舌尖,轻轻的舔了舔冰淇淋,脸上表情不明显,但是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显然十分喜欢。   余初:“……”   她怎么有种带儿子出来的错觉。   凌晨肯德基的人并不多,两人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四周都没有人。   余初一直不喜欢吃西式快餐,拿了一杯咖啡一个鸡肉卷后,将餐盘里的其他东西,都推到了国师大人面前:“我有这些就够了,你挑自己喜欢的吃。”   叶长谦吃着冰淇淋,点头。   咖啡的味道一般,余初喝了一口后就停下了,她用塑料棒搅动着咖啡:“刚刚在车上,你说你出来,驻地是同意的?”   “你知道上一任国师——也就是我师父,他现在在哪么?”叶长谦没有回答余初,而是问了个看似完全不相干的问题。   余初有些不明所以:“恩?”   “他现在在三亚。”   余初搅动咖啡的手一顿,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人。   “他老人家说,京都每年一到冬天风就跟刀割似的,退休后,一定要去冬日如春的地方养老……所以真到了退休后,他老人家就去了三亚。”   余初抓住关键词:“退休?”   叶长谦吃着冰淇淋,点头:“我们签订的是正规劳动合同,不仅按时退休,还有固定的休假……每三年可以休息半年。”   所以历代国师都会定期闭关。   可以选择云游天下,也可以去驻地玩玩,如果筹码足够,还能够和他一样,来现代区走走。   为以后的退休提前踩点。   余初觉得自己三观有些塌,人级别一低,所知道的就越少,她还是第一次知道,古代区国师,原来也是采用雇佣模式。   “签劳动合同。”她揉了揉自己的脸,“居然还能休假——”   退休后还能指定城市养老。   自己活得连个古代人都不如。   叶长谦看着她又露出了那种看似生无可恋,却不含一点怨怼的表情,笑着说:“怎么了?”   余初有气无力摇了摇头:“鸡翅味道不错,你尝尝。”   另一个问题,她压根就不用问了。   都能在现代区休假和养老了,可见历代国师的体质,应该和自己一样。   是个古代区的“自由人”。   除了甜筒之外,国师大人吃早餐时,没有再露出那种惊喜的表情。主食吃的不多,只吃了个汉堡和一个蛋挞,倒是可乐喝了大半杯。   散伙饭吃完了,余初起身:“你在这坐一会儿等着我,我去给你买张票,送你回驻地。你要是有想玩的地方,可以让专业的工作人员带着你去……”   跟着自己算是什么怎么回事?   就她家庭复杂程度,有亲妈跟没有妈差不多,有亲爹但是身边跟着个后妈,还带这个继妹。   带个完全不在状况的男人回去,这年还过不过了?   余初不是要跟对方商量,仅仅只是在通知对方。   为了他的安全考虑,回到驻地后,由专门的团队负责,才不会出什么纰漏。   扔下话后,余初走出了肯德基,根据指示牌,来到了售票大厅。   买了一张回程的火车票后,她回到肯德基,却没有在原来的位置上看见人。   国师大人连同他背的包和桌子上的可乐,一起不见了。   ***   他是被别人骗出肯德基的?   还是自己出去的?   一个连零食都不知道买的古代区国师大人,孤身一人在现代区,可能基本生存能力连小学生都不如。   ——万一被小偷盯上,没有了钱和证件。   流落街头怎么办?   ……   余初乱七八糟的想着,找了一上午的她,内心沧桑的跟跑了媳妇的糙汉子一样,在火车站漫无目的开始找人。   见到辆车都想扒上去看看。   到了中午,她才找了家网吧,开了台机子坐下来。   驻地是内部网,通过定向的座机可以联系外界,但是外界无法联系到驻地。   只能发送邮件。   她讲事情经过详细的写了一遍,在发送地址填了特殊账户,然后在地址末尾加上“fengsu”几个字母。   内部网收到邮件后,会自动转给发给封肃。   下午,余初扩大了寻找范围,围着火车站周遭的店铺询问了一圈,还花了不少存款,有偿的查看了几家小超市店外的监控录像。   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一直到落日的余晖落满了整个舒城,余初看着旅客如同潮水般进进出出,才精疲力尽的上了回家的公交车。   她虽然在舒城长大,却已经两年没有回来过了。   可能因为她“学历高”“工作不错”,加上她每次回来住不过三五天,带的东西却不少,继母对她还算客气。   她虽然跟他们有些格格不入,但是还算相安无事,安安静静吃顿年夜饭,说不上热闹,也不会特别闹心。   现在已经年尾了,她想着先在余老爹这过完年,等开年后再出去租房子单住。   所以她事先将行李,都寄到了余老爹这。   到地方时,天色已经黑了下来。   余老爹成立了新家庭后,就卖掉了原来的旧街区的大宅子,换了一套学区的套三。   多层住宅,三楼。   地点户型楼层都不错,就是小区偏旧,安保和物业差了一点。   手机早就没有电了。   她原本犹豫着要不要借手机打个电话,后来想着她行李寄来的时候,给余老爹打过电话,也告知过是今天的火车回来。   想来,余老爹和继母是知道的,也有所准备。   她一个人穿过小区昏暗的路灯,爬上黑暗的楼梯,在二楼的时候,脚步声触动了声控灯,照亮了整个楼道。   余初停下脚步。   不远处,一道黑色身影坐在楼梯上,头埋在膝盖上,不知道是睡过去了还只是单纯维持着这个姿势。   余初自己都不明白,自己脑子里这会儿在想着什么。   她站在原地发了会呆,直到走廊的声控灯熄灭,才回过神来,放慢了脚步,走到他的身侧,半蹲了下来。   对方似有所觉,半抬起头来,露出的通红脸,眼神似乎都已经模糊了,却还笑着:“你回来了。”   余初伸手覆在他的额头——   果然,起烧了。   她将叶长谦扶了起来,来到余老爹家门前,敲响了门,是余老爹开的门,继母跟在后面。   他近年来发福的厉害,腆着个将军肚,脸圆了不少,头发也没有了以前的密度。   一个被时光耗尽的中年男子模样。   余老爹看清门外的情景时,脸上的笑意僵住了:“阿初,你这是——”   余初自己都觉得有些乱,不知道怎么解释:“我朋友生病了……”   余老爹立在门前,没有让开,也没有说话。   反倒是后面的中年女子往前踏了一步,挤到余老爹的面前来,咬了咬牙对余初说:“阿初,你妹妹家舅舅舅妈今天来了。家里太小了,你今日一个人回来的话,还能跟妹妹挤挤,你看,这多一个人,我们也没有准备……”   余初看向继母后面的余老爹。   余老爹刚离婚的时候,父女住在一个五十平米的伪两居里。   余老爹健谈,性格豪爽,朋友多,亲戚关系也好。   过年难免有亲戚朋友来串门,有路远的,或者时间晚了,就在客厅的沙发上、地板上、甚至是椅子上、都能打上地铺。   而现在,里面一百二十平米的大三居。   却容不下一个人借住一晚了。   回忆只不过在脑子里闪过几秒钟,余初点点头:   “阿姨,我们出去住。” 第六十七章   余老爹似乎意识到什么, 看着余初的眼神里, 透出些慌乱来:“我明天跟敏儿舅舅说一声, 送他们走,就去接你……”   “阿初,是这样的。”继母手背着余初,伸手捏了捏余老爹的大腿, 尴尬的笑道:“客人多住几天可能也说不准,我们也不好赶不是……等客人走后, 再把你们接回来。”   “今天客人住下了, 也就算了。”余老爹这一次没有妥协, 压低了嗓门, “阿初一年难得回来一次, 你要是觉得让不好跟你弟弟弟媳说, 那明天就让敏儿出去住,让阿初住进来!”   “余国胜, 你别字字戳人, 阿初说要回来,我是不是早就把东西理好了?”继母红了眼眶, “谁知道今天敏儿她舅舅今天突然来了, 占用了客房。你自己不是还觉得,姐妹俩挤一个房间能够增加感情么?现在, 阿初带了朋友回来,我有什么法子……”   余老爹皱了皱眉,脸色有些挣扎:“你说就说, 哭什么?”   “就许你大声嚷嚷,我哭一哭都不行了?”   ……   两人的争吵越来越大声,反而把当事人晾在了一边。   余初凭良心说。   余老爹以前对她非常好。   从她出生开始,余老爹就是十八般孝女,要什么买什么,穿最鲜艳的裙子,吃嘴甜的糖,夏天汽水不断,冬天口袋里总给她塞一个热气腾腾的茶叶蛋。   相依为命的那段时间,余老爹白天上班,晚上还不忘带余初出去玩,少年宫露天电影,有时候挤出点钱来,爷俩就坐在街头吃烤串。   重组家庭前,余老爹也曾委婉的问过她的意见。   后来再婚,一边是新家庭新生命新温暖,一边是冷清冷心三年不回的叛逆期女儿。   天平自然就有所倾斜。   至于继母,其实也没有什么大错。   普通家庭妇女,文化不高,嫁给了一个离异有孩子的余老爹。   白天上班,下班后还要洗衣做饭伺候老公孩子。   没有人会希望丈夫前妻的女儿,总是在眼前晃荡,尤其是有了自己的孩子后,自然希望丈夫的注意力只在自己孩子身上。   她辛劳工作,家庭开支却有一部分是为了给继女上学存的。   她倾尽全力培育孩子,无论孩子取得什么成绩,在念书上,却始终活在继女的阴影下。   ……   谁都没有错。   错就错在,重组家庭的矛盾,在他们家庭成员的性格下,是无法调和的。   没有可以平衡矛盾的父亲,没有大爱无私的继母,没有学会讨好妥协的前妻女儿……只能如同今天这样,一次又一次的,让余老爹做出选择。   她以前顶天立地的盖世英雄,已经变成了眼前这个穿着居家服吵得面红耳赤,却满脸尴尬的中年男子。   可能是她自己年纪也大了,现在她想着的反而是,如果余老爹余生能够平安喜乐。   那就这样吧。   “我住外面就行了,来来来回回太麻烦,东西我过两天有空再过来拿。”余初看着余老爹,“钱我打给你的,你不用攒着,该用就用,多注意身体。”   每年都是这几句话,余初重复完也觉得没什么补充了,她直起腰将国师大人扶好:“那就先这样吧。”   余老爹转身想回去换衣服:“阿初,我给你搭把手,找到住的地方再回来。”   这一次继母没有出声,而是转身帮忙拿鞋。   余初侧过头看着国师大人,意外的对上他眼神清明:“能自己走一点吗?”   叶长谦点点头。   “爸,阿姨——”   余初出声阻止了屋内的两人,像是一个只是路过的客人一样:“不用麻烦了,我们先走了。”   余老爹看着她,张了张嘴:“阿初……”   她转过身,不再去看余老爹,扶着高烧病人踉踉跄跄下了楼梯。   到了平路就好走了许多,只负责借个肩膀给个支撑点,国师大人自己使了大半的力。   两人走出余老爹家所在的楼很长一段距离后,叶长谦回过头看了一眼:“你爹,还在楼上看着。”   余初“嗯”了一声,却始终没有回头。   余初作为人形拐杖,撑着楚小哥在街头等出租车。   她花了十分钟,才把自己从一团糟的家庭情绪中抽了出来,随着情绪的愈发冷静,思维也愈发清晰。   她想起了一件事来:“你是怎么找到我爹这的?”   叶长谦缓缓睁开眼睛,想了想:“手冷,不想说。”   余初把国师大人的手拉过来,揣兜里:“不冷了,说吧。”   “我在驻地就记了你的地址。”叶长谦对余初的敷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缓缓开口解释,“出了火车站,我就雇了辆出租车,报了地址,让车夫把我送到这里。”   余初有些好奇:“谁教你打车的?”   叶长谦微微敛眸:“我来之前做过功课。”   这个十分现代的回答,让余初笑了起来,她半抬着头看着无星无月的夜空,眼底翻腾的情绪,慢慢的归于沉寂。   ***   大晚上,除了住酒店,余初也没什么其他选项。   她找了个全国连锁的平价酒店停下,把国师大人从出租车上扶到了前台。   前台小姑娘看了一眼两人,看着男人站都站不住了,身上却没有酒气,职业敏感多问了一句:“这位先生,是不是生病了?”   “是有点发烧了,我们刚从医院过来。”余初侧过头,有些无奈的摘下国师大人的口罩,露出他有些发红的脸。   他懒洋洋的靠在余初身上,半眯着眼睛笑着,到不像脱力站不住了,而是单纯的跟对象撒娇而已。   舒城那么大点地方,又是南方城市,个子够外貌够的优质男青年原本就不多,再加上小姑娘阅历和年纪的原因,就是有,她也没见过。   前台小姑娘倒是没有判断出对方有没有发烧,但是她的脸烧了起来。   柜台另外一个三十岁的大姐靠了过来,用手肘撞了撞她的手臂:“愣着做什么,客人还在等着呢。”   前台这才回过神来,连忙低下头假装看电脑:“身份证,要几间房?”   “两间。”余初从自己口袋里拿出身份证,侧过头看楚小哥,“你的身份证呢?”   叶长谦犹豫了下:“衣服——口袋?”   他不是不确认身份证在哪,而是不确定缝在衣服上的,是不是叫口袋   余初果然从他的上衣口袋里翻出了身份证,证件照还拍的挺好看,短发称的他五官更加突出。   比起长发,少了几分神棍的稳重,多了几分年轻人的明朗。   只是,可惜了那一头长发。   两间房相邻。   余初打开其中一间,把所有东西扔在桌子上,扶着国师大人坐在床上:“你现在觉得怎么样?”   叶长谦摇了摇头:“无碍。”   这满脸通红,发梢都被汗水浸透,坐都坐不住的样子,可不像无碍。   余初找到遥控器,打开空调。   启动的声音让叶长谦下意识回过头去,他找了一会儿,抬头看向空调。   一只手拿起空调遥控器,另一只手伸出手感受到暖风,觉得十分有意思:“取暖的电器?”   以前在古代区时,他就见过不少电驱动的机器,他看电视剧电影的平板,照明的手电筒,谭宪屋子里写策论用的电脑……   却没想到,现代区一切似乎都和电离不开。   余初怕他乱调温度会冻着,把他手里遥控器抽了出来,换了电视遥控器:“你玩这个。”   天气冷,余初先烧了壶热水   余初将玻璃杯重新洗干净,用热刷了一遍后,倒了杯热水晾着,余初将玻璃杯重新洗干净,用热刷了一遍后,倒了杯热水晾着。   做完这些后,她从自己包里翻出毛巾,去卫生间拧了热毛巾出来,看见国师大人一脸对着电视,表情严肃的——玩着换台。   余初走到床边,将热毛巾递给他:“先洗把脸。”   叶长谦接过热毛巾,擦了擦脸和脖子上的汗水,屋子里的温度已经上来,他裹着件厚重的羽绒服,动作有些迟钝。   ——这位爷,在那边也是奴仆成群的。   余初叹了口气。   “先把外套脱了。”她弯下腰,伸手将叶长谦羽绒服的拉链拉下,一只手轻轻扯了扯上衣的袖子,帮助对方把厚重的外套脱了下来。   可能是驻地的工作人员怕他冻着,羽绒服外套里面还有一件羽绒内胆。   两间都脱掉后,叶长谦先松了口气。   他穿着件灰色的羊毛衫,行动自如了许多,重新拿起毛巾,给自己擦脸。   余初看着他几乎烧虚脱的样子,问到:“你带药了么”   “我不叫‘你’。”叶长谦用毛巾捂着脸,毛巾上的热气,让他昏昏沉沉的脑子清醒了许多,“我姓叶名楚,字长谦。”   余初对名字和称呼向来不纠结,肃美人、谭大爷、余老爹还有之前的楚小哥,她都是怎么好记怎么顺口怎么来。   既然对方提出来了,余初从善如流:“那叶楚叶同志,你带药了么?”   楚小哥叶同志将毛巾从脸上扒拉下来:“在包里。”   两人从火车站都没有什么行李,各自一个背包,余初的包跟学生书包差不多大小,只晒了一些欢喜的内衣和日常用品。   而楚小哥的包,则像是出去旅游的登山包,体积要大上许多,看着有余初背包两个大。   可里面一半都是装着药。   每一瓶药上都贴着便签,便签上写着药效和服用方式,余初一一拿出来看了,绝大部分药物都跟现反没关系,而是用来以后国师要是受了伤生了病,防患于未然用的。   不一定能用上,却不能不背。   她找出现反的两瓶药物,根据上面的服用剂量,倒了药在掌心里,一手托药,一手拿着热水杯子,来到叶同志面前。   叶长谦将毛巾放在腿上,一手去借热水,另一只手却抓住余初的手腕,然后一低头就,就着余初的掌心,将药叼进了嘴里。   余初:“……”   作者有话要说:余初的家庭情况,才会导致她当时想留在古代。   一方面是为了翟翎羽。   一方面是贪恋宋家的温暖。 第六十八章   跨区后, 无论是现反还是古反, 余初都深有体会。   说不上严重, 但是就会烧的人四肢发软,意识模糊,注意力越来越分散。   春夏其实还好,冬日里只会更加难受。   余初将毛巾挂好, 从卫生间出来,就看见国师大人歪在床上睡着了。   她放轻了脚步, 走到床前, 将被子替他盖上, 然后拿起自己的背包往外走。   临关灯的时候, 余初回过头看了一眼屋内的人, 伸手揉了揉眉心:   她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   这马上就年底了, 早点把楚小哥送回驻地,他还能过上个热闹的年。   出了门, 她没有先回房间, 而是下楼去了前台,问前台小姑娘要一张备用的房卡。   每个人体质不一样, 不是每个自由人都跟她一样, 古反相对比较轻,睡着睡着就过去了。   自由人中, 不乏有人进入古代后,反应剧烈,高烧反复, 要是没有人发现的话,时间一长容易出事。   她需要楚小哥房间的房卡,方便夜里去看看。   这个要求,遭到了前台姑娘的断然拒绝。   “女士,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前台小姑娘回答十分官方,“如果您是丢失房卡,我们工作人员可以为您提供开门服务,但是备用房卡,按照我们酒店的规章制度,是提供不了的。”   余初只能找前台的领班,然后领班去问分店经理。   她在冰冷的大厅中,冻得胃发疼,还是一遍遍的,耐心的跟酒店工作人员解释:“我朋友夜里起烧,病情不稳定,有张备用房卡,方便夜里照顾病人……万一有什么事情,我也能及时发现。”   得到的答案无一例外是拒绝。   有的拒绝后,还委婉的劝道:“这位女士,我还是建议您去医院更好一些,我们只是酒店……”   余初对着被她折腾的快哭的前台小姑娘,是什么脾气也没有了。   “那麻烦工作人员替我开下门。”   酒店工作人员替余初开了楚小哥的房门,余初进屋拉了把椅子,将房门抵上,防止它不小心自己关上。   送走工作人员后,她去隔壁自己屋子,把床上的被子枕头都搬了过去。   在楚小哥床边打地铺。   大床房的被子宽度够,厚度也不错,在空调的加持下,一床被子半垫半盖,外套压在被子上,也不是不能凑合。   楚小哥睡得沉,自始至终没有醒过来。   余初简单的收拾了下自己,她关掉桌上的台灯,借着手机的灯光爬到了地铺,钻进了被子里。   可能忙了一天,根本没有时间想其他的,也可能是身边多了一个人需要照顾,没顾得上去剖析别人和自己。   等她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所有的情绪都已经平复,脑子难得的一片清净。   没有回忆、没有割裂。   没有古代区,没有现代世界。   没有以前,也没有以后。   一闭上眼,就被周公拉扯着往下拽下黑暗,沉沉的睡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   床上窸窸窣窣传来动静,某人翻了个身,半侧在床沿。   手顺着床垫一直往下探,顺着余初的肩膀,余初的手臂,余初的肘关节,余初的手腕……   然后他轻轻的覆在余初的手上。   将手中的一串珠子,套了上去。   ***   这一夜,余初醒了三次。   楚小哥的体温整夜都维持在低烧的状态,高烧没有反复无常,体温也没有波动不止。   这让余初松了口气。   早上六点,窗外天色没有亮,余初抱着被子,悄无声息返回了隔壁房间。   折腾一夜后,她在凌晨重新睡去。   再睁开眼睛,已经日上三竿,中午……   十一点?!!!   余初扔掉手机,赶紧掀开被子,从床上起来,连衣服拖鞋都来不及找,打着赤脚冲进了卫生间。   隔壁还有位来自古代的病人,到现代区连基本自理能力都不一定有,现在到了午饭的点,也不知道饿多久了。   速梳洗完毕,余初穿好鞋子,拽着衣服,挂上围巾,边走边收拾自己,来到隔壁房间门前敲门。   “咚咚咚。”   开门的楚小哥踩着酒店的塑料拖鞋,身上只穿着一件线衫,半低头看着头发乱糟糟的余初:“醒了?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他今天的脸色依旧泛红,但是比起昨天,精神看着好了不少。   “都十一点了,再睡就下午了,你饿……”余初略带歉意的声音一断,侧过头想往里看,“在泡方便面?”   方便面是一种气味炸丨弹,她上大学那会儿,若是宿舍门忘记关的话,泡碗面隔着宿舍都可能闻到。   尤其在酒店房间狭小的空间里,应该十分浓郁才是,但是余初只闻到了淡淡的味道。   “你说香辣牛肉面?”叶长谦干脆让开了半个身子,让余初走进了房间,“我见墙上摆着,想着是店家馈赠的,就拿下来了。”   余初视线落在墙上。   他说的是小置物架上摆着的零食日用品,这部分客房结账的时候,会根据消耗量进行结算。   泡面盖是打开的,水位也是正确的,就是汤水没有任何颜色,寡淡的厉害。   调料包放在一边摆着,酱包和蔬菜包没有开封,只有粉包打开了些,还剩下有大半包。   ——应该是不确定调料是什么,所以把粉包当盐,只放了一点点。   叶长谦见余初的表情严肃,半靠在桌子上,被桌子遮挡住的左手轻轻握着拳,眼底少见的,透出些许茫然 :“这个……不能吃吗?”   “这个类似于干粮,,没有营养也不健康,一般只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这个填饱肚子。”余初将桌上的面连同调料包一同扔进垃圾桶里,解释道,“你还病着呢,得吃些正经的,吃这些可不行。”   叶长谦握拳的手慢慢松开:“是这样……”   余初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却能感觉出楚小哥情绪情绪低落了不少。   其实换位思考。   如果一个人,孤身被抛向一个无法理解的先进文明中,无论三观、习惯,还是衣食住行都处处束缚,处处受挫。   那感觉恐怕不怎么好受。   “这架子上摆着的东西,是店家的促销方式,就好比把店里的东西,摆在你房间里来卖,需要的话可以随时拿……退房的时候结账就可以了。”   反正晚也晚了,也不多在乎几分钟,余初对着架子一本正经的介绍起来:   “这是饼干,这是你喝过的可乐,这是绿茶——就是加了糖的茶,味道以后你自己尝了就知道了;这是口香糖,一种只能咀嚼不能吞下的糖果……这个——”   余初介绍完一轮酒店的小物品,手在某个地方顿住了,然后迅速收回手,看向楚小哥:“叶同志,你饿了吧?是跟我一起下楼吃饭,还是在屋里等我带午饭上来?”   余初这转移话题的生硬程度,哪怕三岁幼童都看出来了。   叶长谦视线落在余初避而不谈的小盒子上,伸出手,拿起掌心大小的盒子,看着上面的字体,轻声念叨:“杜蕾斯,超薄……”   余初一把抓过叶长谦手上的计生用品,将它啪一声扔回架子上。   她两只手抵在楚小哥的后背上,用力将他往门外推:“我饿死了,走走走,一起下楼吃饭。”   叶长谦边往外走边想。   那个杜蕾斯,可能是个什么要紧的东西。   以后遇到谭宪可以问问看。   ***   国师府的后厨,堪比御膳房。   里面的大厨也大多数是御厨级别的。   一年三百六十多天,各大菜系轮番上阵,如果楚小哥想的话,可以一个月见不到重复的甜点,一年见不到重复的主菜。   所以中餐,余初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过几天她就要把楚小哥就要送走了,这几天在现代区,怎么也得吃点新鲜的。   昨天肯德基,今天——   余初抬头看了一眼门店上红帽子标志,一脚踏进了必胜客的店里。   这一次,余初点了个巧克力蛋糕,一份意面,一个小尺寸披萨,一个小吃拼盘。   剩下的一盘炒饭,她是给自己点的。   楚小哥应该不挑食,他基本上是按照盘子离自己的距离,由近到远开始吃。   两口意面,一口蛋糕,一片披萨,一根薯条。   他吃饭其实十分随性,但是让人感觉到悖论的是,哪怕他直接上手吃披萨,上手拿薯条,你也能从他一举一动中,感觉到他的餐桌礼仪。   余初将这,归于神棍气质。   她不再看楚小哥,低头用勺子吃着一盘咖喱炒饭,让昨天中午到现在粒米未经的余初,感觉到了淀粉的充实感。   一盘炒饭吃了大半,余初放下勺子:“叶同志,我们能聊聊么?”   叶长谦挖了一口蛋糕,半低着头,态度很明确:“除了你送我回驻地这事,都可以聊。”   余初觉得楚小哥戒备心强,骨子里对人十分淡漠,可能不太愿意跟不熟的工作人员一起出去‘休假’。   当得知自己这个“老熟人”出来的时候,什么也没想,一拍脑门就出来了。   “是不是要送你回去的事情,等驻给我回复后再谈。”   更大可能是工作人员来接,余初到不认为自己送不送是个事儿:“你这些天跟着我可以,但是必须答应我几个条件。”   叶长谦点头表示同意。   “第一,服从我的安排。”   “第二,不许一言不合就跑。”   “第三,我们要保持适当的距离。”   不是她自恋,也不是她自我感觉特别良好,而是国师大人叶同志,昨天吃药那个动作太亲昵了。   她想了想,还是适当保持些距离比较好。   叶长谦没有马上回答。   他吃掉一口蛋糕,然后拿起餐巾,慢条斯理擦了擦手,直视着余初。   “只要不违背本心,这些日子,我服从你的安排。”   “哪一天我若是要离开,一定会事先跟你打商量。”   “至于适当保持距离——”他笑了笑,“余初,你扒完我的裤子再说这些,是不是太晚了。” 第六十九章   叶长谦对余初的资料了然于心。   十七岁进入一线驻地, 二十一岁退役后, 被封肃拉到界市当副手。   在驻点生死存亡之际, 她作为最后一个自由人,孤闯古代区。   探消息,找驻点,上京都, 救谭宪,搭论学台……四面楚歌中临危不乱, 生死豪赌下孤注一掷。   有勇有谋且胆气过人, 在大是大非下舍生忘死。   这样一个人, 在一切归于安全后, 在没有了危险和压迫感后, 第一反应却是缩回去。   缩回她觉得安全的区域, 回到她觉得安心的身份,小心翼翼的和所有麻烦, 保持一定距离。   就好比那时候。   余初在不知道他国师身份时, 为了救他,为了节省时间, 跟踪、强闯、绑架、扒裤子……手段用尽, 且理直气壮。   那时候她肯定想着,两人天差地别, 不在一个世界,自是江湖不见后,不会再有瓜葛。   没有牵扯, 她似乎战无不胜   可她知道他身份时,意识到再无瓜葛变成无尽延伸的纠葛时,立刻就怂了。   心虚,不安,可能还带着点后悔。   他退一步,她退一步。   他进一步,她可能认命了。   但是也不能逼得太急,急了兔子还能咬人呢,她团着的时候像猫,可从来不是吃素的。   叶长谦看着张大了嘴巴,一脸想解释却什么话也没有说出来的余初,握着勺子轻轻搅动了饮料杯,慢慢的眯起了眼睛。   余初现在这种矛盾的性格,当年翟家那位所谓的少主,可能居功至伟。   “可是——”余初沉默了一会儿,理亏的厉害,“我当时是为了救你,不得已才……”   “那我不替你申请表彰,是不是太委屈你了?”叶长谦怼人依旧风轻云淡,优雅悠哉,“怎么着也要把你绑人扒裤子的细节事无巨细,写文著书,在驻地歌功颂德一番,好报答你的救命之恩。”   余初这辈子和文化人打交道的不少,宋府的几位都是人中之龙,当时她没有见过这么——   不要脸的文化人。   虽然两年前知道楚小哥是国师时,她就明白楚小哥的性子,不会把这茬给轻易忘记的。   没想到,这都马上要退休了,报应还是来了。   她揉了揉自己皱成一团的脸:“叶同志,你这是碰瓷……”   叶长谦笑而不语。   保持距离这条,无疾而终。   很多年后。   作为古代区的杰出一线人员,一等功获得者,驻地荣耀奖提名人,余初在新的一批一线人员出征前,作为特别嘉宾进行动员讲话。   小萌新举手问道:“初姐,请问有什么能够告诫我们这些后辈的呢。”   “请和一级保护动物,保持一定距离。”   ***   吃完饭,余初给余老爹打了个电话,确定他下午在家之后,约定一会儿回去拿行李。   她这次来只带了个背包过来,多是些证件随身物品。   换洗衣服、日常用品还有笔记本电脑和一些重要的物件,都在余老爹那,要先拿过来,其他可以以后再说。   楚小哥拒绝余初送他回去的提议,也不没有问余初愿不愿意领着他,就那么亦步亦趋的跟着余初,她走路他跟着走路,她搭公交车,他就跟着上了公交车。   还盯着投币箱上一元一投的字样看了一会,抬头对于初说:“我没带钱。”   谭宪给的钱,都在包里,他今天被余初推出门,只来得及抓外套,没有来得及带包。   余初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块钱,准备给楚小哥投币,手伸到一半的时候,被楚小哥中间截胡了。   他拿着截胡来的硬币,学着其他乘客的样子,塞进了投币箱中。   “哐当”一声。   成功get到了一项新的技能。   他眉眼舒展,走到余初的身侧,找了个位子坐下,透过窗户看向外面沿街的景色。   比起出租车,公交车的速度要慢上不少,一站一停,能观察的时间多了起来,也能看的更仔细些。   下车的时候,他慢悠悠的跟在余初身后,开口道:“余初。”   “嗯?”   “你能给我些零钱么吗?”   “等等。”余初从口袋里翻了翻,将一把零钱都找了出来,递给楚小哥,“你要这些做什么?”   楚小哥垂眸:“方便一些。”   余初想着刚刚的公交车,有零钱的确会方便不少,也没有多想。   两人还没有走进小区 ,远远的便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正在小区门口候着。   个不高,有些胖,挺着个将军肚,穿着件棕色的皮夹克 ,可能是天气太冷的缘故,他微微弯着腰,显得背更加的驼了。   余初走到近前:“爸。”   “阿初,这么快?”余老爹露出个笑容来,像是昨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还想着天气冷,你可能要过一会儿才能来呢。”   “天气冷跟我什么时候来有什么关系?”   “你没注意吧,公路上好几处都结冰了,司机开起车来也会慢许多。”余老爹看了一眼余初身后不远处站着的楚小哥,压低了声音,“昨天没来得及问,那个——是你对象?”   “那是我普通同事,刚好有事儿来这出差,没想到生病了就耽搁了几天。”余初 揉了揉冻得发红的耳朵,“东西呢,在屋里还是在地下室?”   余老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张了张嘴,呐呐的开口:“阿初,敏儿她舅舅舅妈回去了,要不你今晚搬回来住……”   “爸。”余初打断了余老爹的话,越过他往小区里走,“东西是在地下室吧?”   她十四岁离家,以前的东西,被继母扔掉一部分,被余老爹扔掉一部分,剩下一部分奖状奖杯一类实在不好扔的,都在地下室堆着。   这一次,她把大半家当都寄来了,想必也应该在地下室。   南方把地下室叫柴火棚,算是独立赠送的一个地下储物空间,用来放自行车和杂物一类。   地下室门被打开后,能看见整整齐齐码在墙边的方形塑料箱,驻地出品,封箱时有纸条贴住,纸上写着余初的签名。   防止其他人开箱。   余初找出了一个空行李箱,将其中的两个塑料箱打开,一个装着的是衣物和日用品,一个电脑和其他小物件。   将东西装好后,余初一边讲行李箱的拉链拉上,一边对旁边的余老爹说:“其他东西,等到我找到安顿的地方,可能还要麻烦您给我寄过去。”   “这么多东西——你要换工作了?”   余初摇头,没有隐瞒:“不是要换工作,而是我要退休了。”   余老爹还记得那一年来家里的那个叫封肃的男人,说是阿初单位的上司,但是那气场,可不像什么护林单位出来的。   加上从来打不进的电话,一消失就是几年的鸟无音讯,还有查不到账户的汇款单位。   他才隐约知道,自己姑娘做的工作可能是保密性质的,这一点他连枕边人都没有说过。   但是什么工作,这么年轻就让退休了,阿初才二十六啊……   他脸上露出担忧来:“那你以后怎么办……”   “先念书吧。”余初将行李箱从地上提起来,“二十六念研究生虽然晚了些,不过我跟上应该不难,如果觉得还有兴趣,就读个博什么的,再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余老爹的世界里,没有比念书对孩子更好的事情了,余初说能念到博士,那一定是可以的。   他松了口气同时,想起什么,从口袋掏出一把钥匙:“阿初,我有东西给你,你等我一下。”   说完,余老爹走到电瓶车旁,打开电瓶车的后备箱,拿出个螺丝刀来,拧掉了电瓶车上的几颗螺丝,掀开塑料板,露出里面的电瓶来。   他伸手拿出电瓶,找到用黑胶布贴在底侧的东西。   撕下来后,余老爹将满是胶渍的银行卡递给了她:“这是你这些年寄回家的钱,有几十万,我都给你攒着,还有以前那间小房子卖了的钱,加上我给你攒的嫁妆……有差不多一百万,密码是你的生日……你拿着,念书也好,买房也好……”   余初垂下眼帘,没有去接银行卡。   她还记得小时候有个大号储钱罐,余老爹每天往里面扔一点钱,然后笑着跟她说,这是她的嫁妆,一定会在她出嫁前给她存一柜子。   没想到,他真的给自己存了一柜子的嫁妆钱。   “钱你先留着,要是急用还能用上。”余初把自己从情绪里抽了出来,笑了笑:“不是嫁妆钱么,等我哪天出嫁了,再给我吧。”   余老爹往前走了一步:“阿初……”   “我朋友还在外面等着呢,我先走了。”余初往后退了一步,并没有给余老爹强塞银行卡的机会,她提着整理好的行李,转身往外走。   “阿初!年夜饭……”   余初看向门外不知道站了有多久的继母,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她脚步未停。   “爸,过几天我还有事儿,年夜饭我就不回来吃了。”   阴了大半日的天,终于透出些阳光来。   余初拖着行李箱从地下室走出来,抬头看着头顶的天空,冬日的阳光不像春日和煦,却也不像夏日那般刺眼。   现在这样,可能对所有人都好。   顺着小区的绿化带一直往前走,余初来到小区门口,看见了在门卫室前等着的楚小哥。   余初招呼楚小哥:“走吧,我们打车回去。”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到马路边,停下来等出租车。   楚小哥从口袋掏出什么,塞到了侧边的余初右手中:“掌柜的说,大白兔没有了。”   余初抬起手一看,是一小包红色的牛奶糖果,一块钱一包,小卖部必备零食。   之前问她要的零钱,就是为了去买糖果?   她有些好奇:“我上一次论学就想问了,送糖有什么寓意么?”   踏上论学台之前,还不忘给她塞个糖果,她回来时还想了很久,会不会是什么暗号或者指令什么的。   “余初,你为什么喜欢给孩子塞糖?”   “想着他们能够开心些……”   余初说到一半,突然明白了什么。 第七十章   怪不得有人说, 在不开心的时候吃甜食, 能够让人的心情变得好起来。   一包糖果, 不到十颗。   余初吃到第三颗的时候,就觉得在冷风中空了大半的血槽,恢复了不少,就连冷的有些麻木的神经, 也渐渐暖了回来。   她坐在出租车后座上,看着被阳光镀上一层暖色的楚小哥, 冲着他招了招手中空了大半的包装袋,   “谢谢。”   叶长谦视线落在她的脸上, 学着用现代礼节:“不客气。”   他自始至终没有开口问什么。   回到酒店, 余初第一件事, 就是想洗个热水澡。   她头天晚上为了照顾楚小哥, 合衣睡了一夜,凌晨回到自己的屋子, 已经困到极地, 只来得及脱件外套就沉沉睡去。   糙的连个妹子都算不上了。   余初从行李箱里翻出衣服和惯用的护肤品,将外套脱了挂在椅子上, 抱着换洗的衣服走到卫生间里。   淋浴间里, 她将贴身的衣服脱下,后知后觉发现, 手腕上多了一串手串。   红绳编织成细带,中间缠绕着一只硬币大小的玉雕。   四足,两耳, 一尾,姿态慵懒的盘成半圈,头靠在前肢上,半眯着眼睛像是睡着了……这是玉猫?   不对——   余初微微抬了抬手腕,将手串对照着浴室的明亮的灯光,玉雕的纹路愈发明晰,獠牙和额头的“王”字也看的清清楚楚。   这分明是一只酣睡的幼虎。   楚小哥自己倒是很乖觉,上午发完大招后,下午都窝在酒店房间里看电视,没有去招惹余初。   他似乎对动画片情有独钟,余初敲门的时候,他正在屋子里看海绵宝宝。   余初问起手串时,楚小哥连眼睛都没有移开电视。   他语气平静,“余初,还记得你离开的时候,让谭宪转给我的那块玉吗?”   余初将手伸进口袋,想把用首饰盒重新包好的手串拿出来,还给楚小哥,听到这话顿了顿。   她当然记得那块羊脂美玉。   在云锦客栈的时候,楚小哥不辞而别,让掌柜的给自己留了块巴掌大的玉作为“开销”。后来这块玉,她几次都没有还出去。   那块玉太贵重了,离开古代区时候,她让谭大爷代为转交给楚小哥。   也算物归原主。   “我之前就说过,你若是还我的话,我就把它扔了听个响……”他像是在回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巴掌大的一块玉,从国师府阁楼扔下,碎了可能有十几块吧,最大这块就是你手中戴着了。”   余初心抖了抖。   楚小哥慢悠悠提醒:“现在是六楼……”   这种高度,扔下去渣都不剩了。   余初握着盒子的手,又收了回来。   **   封肃第二天给了回复邮件。   “驻地昨日降温,大雪封山,直升机一时都无法进入,公路已经停了,驻地现在连只鸟都出不去,别说人了。   估计所有人都要留在驻地过年了。   反正你一个人是休假,带一个人也是休假,先带国师到处玩玩,其他的等年后再说。   保持联系。”   没了?   余初滑动着鼠标,确定邮件已经到底,没有任何附加的注意事项,也没有任何嘱咐。   语气随意的像是寄养一只猫,而不是古代区特级保护生物……余初算了算,年后怎么也得春运后,那也就是差不多一个月。   生病了怎么办?弄丢了怎么办?   这也太不负责任了!   晚饭,两人点的外卖。   两份牛肉盖饭,外卖卖相一般,倒是胜在清爽,余初可能看出楚小哥喜欢吃甜,给他点了个奶茶。   她一言不发的拿出自己的一份,坐在一边的椅子上,低头吃饭。   楚小哥将动画片的声音调小,没有去动晚饭,而是拉了把椅子,椅背在前反坐在椅子上,下巴靠在椅背上看着余初。   他什么都不说,只是静静的看着余初。   在这样眼神的注视下,余初吃了几口就吃不下去了,她拿着筷子的手顿了顿:“我之前联系过驻地,今天驻地给我回信了,说大雪封山,暂时派不出人来接你。”   楚小哥:“嗯。”   “所以,你可能要跟我一起过年了。”   叶长谦没有料到她情绪低落,在意的原来是这个:“你不想跟我一起过年?”   “不是——我的意思是,驻地每年有一半人不能回家,指挥部、界卫、界市、后勤部门……有你认识的,也有你不认识。年三十包饺子,文艺表演,篝火晚会……你要是回驻地,年节应该十分热闹。”   她现在自己无家可归,都不知道去哪过年,跟着她肯定冷冷清清,白白浪费了他三年一次的休假。   叶长谦想了想,反问道:“那我如果走了,你一个人,准备怎么过年?”   那个家,看样子余初是不打算回去了。   “我一个人……应该会去北京吧。”余初还真认真思考了下,“我原本就打算,年后去北京准备考试报班什么的,提早一些也好,有空还能见见老同学。”   还有一点就是。   小城市年节氛围浓,家家户户闭门过年,到了大城市,反而有很多过年活动,选择也多。   在酒吧、在戏院、在文艺场所、甚至是在街上……都有不少人汇集在一起,相聚着守岁。   叶长谦颔首:“那我们去北京过年吧。”   余初:“哈?”   北京离驻地太远了,几乎横跨了整个国度,她原本想着,要是国师大人跟她一起过年的话,自然是在舒城原地待命的好。   城市小,麻烦少,她还熟悉。   如果把国师大人叶楚叶同志给弄丢了,找回来也相对比较容易些。   ┑( ̄Д  ̄)┍   楚小哥是一个说什么,就做什么的人。   第二天一大早,余初刚起床,就发现楚小哥已经在外面溜达一趟回来了。   他的外套上泛着潮气,头发被早上的雾气打湿,有些湿漉漉的挂在额前,嘴里呵出的都是寒气:“没有票了。”   “票?”   “去北京的火车票。”楚小哥皱着眉,“站里的伙计说,年底去北京的火车票都没有了,让我转去汽车站看看。”   余初低头看着他半湿的鞋子:“所以,你去了汽车站?”   “汽车站的伙计说,近日大雪,路面冰冻,什么时候有车票,也说不好。”楚小哥看了一眼余初,放缓了语气,安抚道,“你先不要着急,我明天再去问问看。”   余初很想说自己真的一点都不着急,春运期间,又大半个国家都在下雪,买不到票实在是太正常了。   她眨了眨眼睛:“叶同志,你知道飞机吗?”   余初发现,她话音刚落,楚小哥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机票倒是不难订,就是价格看的人慎得慌。   从古代区出来后,她的津贴也跟着水涨船高,加上封肃申请补贴的战斗力,她这两年也算小有积蓄。   花也就花了。   舒城没有机场,要坐火车去省会,然后在省会城市的机场,搭乘飞机去。   很幸运,去省会城市的火车票还有,虽然是站票。   所以当天一大早,楚小哥就充当了人形闹钟,敲着门,将余初从酒店的床上叫醒了。   两人匆匆吃了一顿酒店提供的自助餐,然后带着余初事先准备好的小马扎,赶往火车站。   车厢里人不少,但是也不算多。   不少人坐在塑料桶或者行李上,也有人跟余初一样,自带小马扎,往空地上一摆就开坐,没有一点不适。   反倒是楚小哥坐在小马扎上,腰杆笔直,正襟危坐,却偏偏矮人一头——   神棍气质被火车上浓重的烟火气,压的奄奄一息。   怎么看,怎么违和。   叶长谦回过头就看见余初在笑,她笑起来的时候,大大方方的,不低头,不侧脸,不掩唇……从嘴角到眼角,都带着笑意。   连带着他的心情也好了起来:“在笑什么?”   余初学着楚小哥的样子,一脸神棍:“佛曰,不可说。”   火车上的时间,乏善可陈。   余初靠着旁边姑娘的座位,昏昏欲睡的一路,楚小哥接过了领队的职责,到站前叫醒了余初,然后替余初从架子上拿下行李,领着余初走下了火车。   出火车站,转出租车。   叶长谦视线一刻都没有离开过余初,见她从昏昏欲睡中清醒,又见她在出租车从清醒到昏昏欲睡。   他想起了那日他踏出驻地,谭宪站在身后,淡淡的道:“半年后,若是求而不得,当如何?”   他当时没有回答。   叶长谦侧过头看着身边人的脸,笑了笑。   若是半年后,依旧求而不得,其实也够了。   ***   每个地方机场,都宏伟的都跟人民大会堂似的。   余初和楚小哥刚从出租车上下来,恰逢半空中一架飞机刚刚升空,尖锐的啸声中,机翼优雅的舒展着,在苍穹中滑行。   距离之近,甚至能看见机翼的涂装。   她身边的楚小哥果然看呆了,立在原地,目视着飞机,像是被按下暂停键的人偶,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过了一会儿,余初听见他喃喃自语:   “……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第七十一章   历代国师, 进行的都是双区教育。   古代区课程请的国士大儒, 现代区则是由驻地精心打造的教师团负责, 师资豪华,科目繁多。   不过除了心理学,管理学,历史学, 哲学……一些重点科目需要精学之外,其他的也不过只是需要有所涉猎就行。   以前余初还不太明白, 为什么国师连现代区的新闻时政, 科技前沿, 甚至民俗风情都会都会当做课外阅读去了解。   现在她知道了, 这些准备工作, 都是为了国师大人往返两个不同世界时, 能够更加方便。   所以严格意义上说,国师大人叶楚叶同志, 对现代区有系统却模糊的理论知识, 缺乏相关的实践。   更像是乡下人进城。   所以楚小哥在候机处,站在落地窗前, 透过玻璃门看向机场的飞机, 一动不动。   广播响起的时候,余初轻唤了两声, 都没有拉回楚小哥的注意力。   她走到楚小哥的近前,伸手拉了拉他的衣摆:“走了。”   楚小哥这才回过神来:“好。”   飞机的经济舱甚至不如高铁二等座宽敞,又是空运旺季, 鲜有空坐,放行李的放行李,找座位的找座位,乱糟糟成一团。   人一进去就能感觉到密闭空间的压抑感。   这一些似乎都不影响楚小哥的心情,他上下打量着,从座位到行李箱,最后明明跟在余初身后找位子,视线却落在了窗外。   余初把靠窗的位子让给他,自己坐在中间的位置,右侧过道则作者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男子,戴着个墨镜,韩式打扮。   她低头将自己的安全带系好后,侧过身替楚小哥系安全带,一边系一边解释道:“这是安全带,跟汽车安全带类似,起个安全防护作用。”   楚小哥知道汽车安全带,点头:“嗯。”   “以后要在起飞前系好,以后如果坐飞机,有什么问题或者困难,都可以问空姐。”   “好。”   十分的配合。   总的来说,国师大人这种生物,并不难带。   就是在飞机起飞的时候,重力失衡,楚小哥紧握着拳头,视线一直看着窗外,显得又紧张又兴奋。   尤其到了飞到高空的时候,云层在下,蓝天在上,对于从小在古代区长大的他而言,其震撼几乎无法言喻。   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周遭的人:“余初,云。”   余初顺毛:“嗯,云。”   她话音刚落,右手边的的韩式男子笑出了声,嘴欠道:“真是到处都能遇到傻子……”   笑声里带着鄙夷,有带着几股莫名的优越感,见余初看过去,他不避不闪,连笑容都带着几分嘲讽。   余初移开视线。   在现有的动物保护法中,如果对着国宝滚滚,不说笑一声,就是从头笑到尾都是允许的,骂几句也好像也没什么。   那么嘲笑特级保护动物国师大人呢?   应该也不犯法。   一趟飞机,飞了两个多小时。   下飞机的时候,楚小哥已经彻底从没见过市面的乡下人设中挣脱出来,又恢复到了他那副风轻云淡的表情。   只不过,余初能感觉到他依旧是开心着的。   抿着唇,眼角微微上扬,看向外面的目光里,也总是时不时透着愉悦来。   连带着余初,也觉得北京今天的天空,又蓝了几分。   两人除了包之外,箱子走的托运,余初让楚小哥在一旁坐着,自己去行李盘上找箱子。   等她拿好行李一回头,正好看见楚小哥跟别人对峙着。   跟楚小哥对峙的人,余初远远看一眼就认出来了,是之前飞机上坐在隔壁座位的韩式年轻人,他一手拽着楚小哥的衣领,一手握着拳头,声音大到她都能听到:“……你再说一遍试试?!”   余初也顾不得东西,将行李箱往地上一扔,急急忙忙跑过去,她刚跑到两人近前,就看见楚小哥张了张嘴,轻声说了句什么。   对方显然气狠了,抡起拳头就想砸过去。   这笑国宝不要紧,你打国宝试试?   余初插到两人中间,将国师大人往后推了推,挣脱开了韩式小年轻的拽领:“干什么呢,别动手,有话好好说。”   “我跟你们这群乡巴佬没有什么话好说的。”韩式小年轻显然气狠了,咬了咬牙,将余初往后狠狠推了一把:“让开,再碍事,别怪我连女人都打……”   余初半眯起眼睛:“你可以试试。”   “试你NM个试。”韩式小年轻讲单肩背包一甩,抡圆了膀子,一巴掌就朝着余初的脸招呼过去。“欠揍是吧,老子成全你……”   余初叹了口气,这种输出全靠嘴的人,除了个子高了点,年纪轻了点,几乎没有任何战斗力。   而且机场并不是个适合打架的地方。   余初轻轻松松躲过了对方,顺手抓住对方的手臂,一个狠狠的过肩摔,将韩式小哥给摔倒在地。   “碰!”   对方的骨头几乎同时发出“卡啦啦”的呻丨吟声。   她动作很快,趁着对方还蒙着,用了招基础的擒拿手,将对方双手反剪,膝盖顶在对方的后背上,借助自己的体重,将对方死死的钉在了地面。   两招制服了施暴者。   按照既定程序,制服后,接下来自然是控制。   这若是在界市,界卫门自然会递上绳子啊,手铐什么的,让余初将人绑起来。   在机场没有这个待遇和条件下,她退而求其次,准备去抽对方的腰带。   手刚摸上对方的腰,一条围巾就垂落在了自己眼前。   楚小哥拿着自己的围巾,递给余初,看了一眼地上的人:“给你,绑人。”   余初露出一个笑:“谢谢。”   说起来长,其实前后发生不到半分钟,等机场安保人员到的时候,余初已经将人捆好了。   她制服的动作太过标准,打的结太过专业,机场的安保第一反应就是同行,正打算开口询问。   余初先一步开口了:“带回去,看看有没有前科,然后做个毒品测试,我怀疑他吸毒了。”   安保人员烤完地上的人后,对余初说:“两位是哪个局的?”   “林业局的。”余初回答,“做护林保育工作。”   三人被带去机场派出所做了个笔录。   楚小哥全程没有说话,韩式小哥带着手铐,红着脸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好在监控视频十分清晰,韩式小哥先动手,余初自卫在后,而且只是一招制服,连打架还手都算不上。   责任清晰。   韩式小哥还要等酒精测试和尿检出来,可能要在派出所先待一段时间,然后再判定后续是拘留还是其他。   余初和楚小哥问题不大,录完笔录就给放了出来。   除了派出所门,余初看着身边没有什么表情的国师大人,忍不住八卦:“刚刚怎么回事?”   楚小哥看了她一眼:“想听?”   余初点头。   “你去拿行李箱的时候,他可能是刚好路过,也可能是看到我一个人坐着特意走过来的,对着我骂了一句智障。”   余初想着楚小哥的性格,肯定连个眼神都懒得施舍:“你没搭理他?”   “嗯,我低头看机票,没有抬头。他应该正憋着火,见我不理他,破口大骂我是小白脸。”叶长谦幼年见多了底层人的叫骂,三句不离女性家属,五句就能数上对方的十八代祖宗。   那些什么“乡巴佬智障”“智商低能儿”“长着一张小白脸的软蛋”“勾引女人的软脚虾”……对他而言,没有任何攻击力。   反而对方自己越骂越火。   余初:“后来呢?”   “后来我觉得大庭广众之下,如此喧哗有失体统,遂回了一句:‘你老婆跟小白脸跑了,也不该在这喧哗。’”   “哈哈哈——”   余初笑出声来,怪不得刚刚韩式小哥涨红着脸却一句话没说。   他自己老婆应该是跟小白脸跑了,见楚小哥长得好,在飞机上时表现的像是智力稍稍欠缺,就想趁着他一个人坐着的时候,过去骂几句泄泄火。   没想到楚小哥压根不搭理他,越骂越火后,邪气正上闹,又被楚小哥点名了绿帽子踩到痛脚。   自然像是点燃的爆竹,直接就开炸了。   这种只敢欺负弱者、外强中干、人品低下的人……余初倒是没有继续探寻下去的想法。   她更感兴趣的是另一项:“你也不过只是跟他打过照面,怎么知道他老婆跟人跑了?”   那人一上飞机就盯着外貌出色的男人看,态度不好,眼神不善。   手上有戒指印却没有戒指,说明离婚或者感情破裂,再加上他言语中几句不离小白脸……很容易猜出妻子是跟被人跑了。   不过妻子都跟别人跑了,却只敢对路人撒气,这样的人说一句活该也不为过。   作为男性,应该做的是保持敏锐的警惕,时刻关注自己喜欢的人,同时提防其他男性的介入。   要是真有外人介入,应该在初期就和介入者摊牌,一对一,好好坐下来。   然后——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叶长谦想归想,说出的话却是:“他耳尖浮尘,嘴角凝红,鼻尖罩青,鳏夫之相。”   “诶诶诶?”   怎么跑玄学去了?   国师伸手,笑着拍了拍余初的脑袋,触感不错。 第七十二章   年底北京的房子, 比想象中好找一些。   可能是到了年底退房的较多, 一些性价比不错的户型也空了出来, 余初在和楚小哥住了两天酒店后,找了个了合适的房子。   两室一厅,家电厨具齐全,离地铁近, 性价比高。   不过半年一付。   国师大人叶同志住一个月就走了,另一间房就成了闲置, 在北京房租这么高的情况下不免有些浪费。   可两人性别不同, 也没法挤一块。   余初衡量了一下, 还是签了下来, 毕竟现在只是休假不是退休, 等自己一年休假结束, 回驻地时把租房合同带上。   可以找组织报销。   两人基本没有什么东西,大多数都是现买的, 楚小哥现反稍稍好些, 余初就让楚小哥在家休息,无聊时看看动画片。   她一个人出门去超市, 把日用品和柴米油盐全都买了, 还不忘给楚小哥提了一大瓶可乐。   只是她住的是四楼,大包小包一堆东西, 从出租车上下来后,辛辛苦苦挪动到楼底就再也没有力气了   无奈,只能求助外援。   她半仰着头, 朝着四楼自己住的地方大喊:   “叶同志!”   “叶长谦!”   “叶楚!”   ……   连叫了十几声,四楼的窗户被打开,楚小哥探出个脑袋来。   他盯着一头乱糟糟的短发,睡眼朦胧,低头看了半天才看见站在楼道前的某人,抓了抓头发:“余初?”   余初第一次见到楚小哥这幅样子。   他在古代区时,最落魄时被自己绑在椅子上,眼底也是清明的。穿着戏服,满头珠翠,身段温婉,眼中也是笃定的。   哪里会像现在一样,整个人仿佛都还沉浸在梦里,如同邻家有些不修边幅的小哥,熬夜通宵被人吵醒的时候,一幅睡懵的样子。   “算了——”余初笑着叹了口气,“你去睡你的。”   “唔……”楚小哥打了个哈欠,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又顶着一张睡懵的脸收了回去,顺手将窗户也关了起来。   余初稍稍休息了下,揉着自己发红的手掌,然后重新将塑料袋,往楼上提。   她刚刚踏上第一个台阶,就听见楼上有人踩着拖鞋,踢踏踢踏的有节奏下来,她下意识抬起头,刚好看见楚小哥穿着单薄的线衣,出现在她的视线中。   他接过余初手中大半东西,轻轻松松的提了起来:“不是让你在楼下等我吗?”   她刚刚不是什么都没有听见吗?   余初看着他在零下几度的天气里,穿着件薄线衣,也不跟他多说,一只手提着东西,一只手推着他:“走走走,先上去,回屋再说。”   屋内暖气正好,一脚踏入,温暖如春。   余初冻得冰冷的手脚暖了回来,她将外套挂在衣架上,看了一眼脸色还泛红的楚小哥:“今天的药吃了吗?”   楚小哥将塑料袋放在桌子上,回答:“吃了。”   “今天下午没什么事儿,你再回去睡一会儿?”   楚小哥打了个哈欠:“不睡了,我缓缓就好。”   说是缓缓,其实就是坐在桌子旁,用手撑着下巴,看着余初收拾东西。   该放厨房的放厨房,该放冰箱的扔冰箱,该摆在客厅里的,余初也摆在了客厅里应有的位置。   偶尔也搭把手,替余初递个东西。   “刚刚在楼下,我在想一件事儿。”余初接过楚小哥递来的纸巾,将它摆在茶几上,“你应该需要配一只手机了。”   楼上楼下还能靠吼解决,这万一出个门有什么事情,或者在街上走丢了。   有手机也方便联系。   不过她现在比较纠结的是,给楚小哥配操作便捷的老人机好,还是便于携带不容易丢失的小X才手表比较好。   这两个基本特点就是,基础功能足够,性价比高。   “手机?”   叶长谦觉得这个词非常耳熟,低头想了想,像是想起什么,起身站起来:“稍等。”   他走到卧室里,提着自己来现代区时带的双肩包,坐在沙发上。   叶长谦低头翻找了一会儿,从包里翻出只黑色手机来,递给余初:“你说的手机,是不是这个?谭宪给我的。”   余初接过手机,前后打量了一眼,黑色玻璃镜面,当季最新款,和世界顶级跑车联名。   驻地给工作人员配备的内部手机,价值五百块不能再多了。   但是他们给国师大人配的手机,价值五位数。   厚此薄彼成这样——   这就过分了。   她试着点亮手机,没有成功:“应该是没有电了,充电器拿一下,先充会儿电。”   叶长谦不解:“充电器?”   余初想起古代区用的都是太阳能设备,平板自带太阳能后壳,开太阳时直接拿出去晒一晒就行了。   基本上没有充电器这玩意。   “我看看……”她伸手拿过楚小哥的包,“谭队怎么说的?”   “谭宪嘱咐我,把手机一直开着,方便联系。”   他以前了解过什么是手机,有些类似于顺风耳,两个人相隔千里,也能互相听到对方的声音。   只不过,出来这么久,他一次没有用上。   余初将楚小哥背包从里到外的翻了一遍,余初也没有找到充电器的影子,她拿着手机回到屋子,配了个开口一样的充电器出来。   将充电器的另一头,插在了客厅的插板上。   过了一会儿,手机就因重新充电,自动开机,等手机运营商刚刚链接成功的时候,两人就听到一阵手机震动声音。   源源不断的有新信息进入。   源源不断的有新提示闪过。   等手机震动和提示铃声停止后,锁屏上出现了汇总提示。   ——短信息(67)   ——未接电话(93)   余初看着面前风轻云淡的楚小哥。   人生中第一次升起对谭大爷的同情来。   ***   指挥部炸锅的火,还没等晚饭,就顺着通信网络蔓延过来。   谭宪冒着冷气的声音,堪比外面树上结着的霜:“电话关机,邮件不回,舒城没人……要不是我拜托航空部门,查到你们的机票,我还以为你俩从人间消失了。”   余初:“谭队……”   谭宪:“整个指挥部,有一半人,几天几夜没有合眼了。”   余初:“话说……”   谭宪显然憋了一星期的火,今天才引爆,完全听不见余初在说什么:“国师也就算了,他不懂失联的危害性,你难道也不懂吗?直升飞机也已经冒险进山,要是今晚还联系不到你,明天就要冒着大雪出山……”   跟肃美人发火动不动死啊滚啊什么的,谭宪发火的时候,用词还是非常克制的。   基本以“训”为主,“斥”为辅。   余初听见谭宪那边的理智基本上已经崩的差不多了,没什么兴趣在这时候立正挨打。   她也没有关机,而是任凭对面的人继续发着火,自己顺手将手机一抛,扔到了沙发上。   像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对餐桌上坐着的楚小哥说:“西红柿鸡蛋汤在厨房里,我去端过来,马上开饭。”   叶长谦手拿着筷子,眼底的笑意越发浓郁。   两人晚饭比较简单,一菜一汤并一个超市买的卤菜。不过两个人的习惯稍稍有些不一样,楚小哥先喝汤再吃饭。   而余初先吃饭,然后盛了一碗汤,慢悠悠的喝着。   边喝着,边端着碗走到沙发前,将趴在沙发垫子上的手机拎出来一看,手机屏幕依旧在通话界面上,显示通话时间为五十七分钟。   她试着开口:“谭队?”   起先手机那头一片死寂,没有说话的声音,倒是隐约的传来了呼吸声。   过了一会儿,余初几乎以为谭大爷已经不在手机边的时候,他的声音冷不丁的冒了出来:“嗯。”   “看来谭队现在稍微冷静一些了,那么我们就聊聊之前的话题。”余初将汤碗放在茶几上,手拿着勺子轻轻搅动了几圈。   “第一:你联系不上我,是因为我工作机在出驻地就上缴了,关机是正常操作,私人手机回来时办的,肃美人都不知道号码。”   “第二:你联系不上国师,是因为你给他手机,却没有给充电器,这锅你自己背。”   谭宪:“……”   余初:“第三:谭队,请别忘记我是个休假人员,组织同意上级核准,就是孤身去罗瀑布晃荡一圈,原则上也不需要向您报备。”   “所以,问题来了——”   余初端起碗,喝了一口汤:“无论怎么看,最应该生气的人应该是我才对,您冲我发哪门子火?”   谭宪被冷了近一个小时,余初说的,他冷静下来后其实都想到了。   声音顿时沧桑了几个度:“对不起。”   余初拿着手机,冲着对面看过来的楚小哥,比了个剪刀手。   “余初,你说的很对,我最不应该冲你发火,之前太心急了,失了分寸。”谭宪声音疲倦,但是语气十分真诚,“我给你赔礼道歉。”   他顿了顿。   “我这几天这么着急要找到你们,不单单是因为你们失联了,还因为王凝到了北京了,不知道能呆多长时间。她——想见你和国师一面。” 第七十三章   王凝, 一个差点把古代区驻点一锅端的女人   余初回忆了下, 自己跟她接触不多, 即使是上次去古代区救火,两人也没有打过照面。   她要见国师大人还能够理解,为什么要把自己给捎带上?   余初将电话递给楚小哥:“找你。”   叶长谦盯着手机,没有去接手机, 也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她。   余初觉得自己看懂了楚小哥的眼神——   他这是等自己介绍手机用法?   “这位置是听筒, 声音从这部分传来。”余初一手拿着手机, 一用手指着屏幕的上端, “靠近耳朵, 就能听见对方说话的声音, 你试试。”   楚小哥点头示意听懂了。   然后他侧过头, 弯下腰,将耳朵轻轻压在了余初手里的手机上。   这个姿势, 几乎是将头枕在了余初的掌心。   余初:“……”   他自己倒是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 趴在余初的手上,睁着眼睛, 试探着开口:“谭宪?”   两人离得太近, 余初甚至能听见手机里谭宪在说什么。   余初哭笑不得的托着手,将出楚小哥的脑袋捧了回去, 然后伸手拉过他的右手,示意他自己抓住手机。   然后把桌上的碗筷收起来,带到厨房, 顺便避开两人的谈话。   还没等余初把碗洗完,楚小哥已经从客厅走进了厨房 ,手里拿着手机:“你想见她吗?”   “其实不怎么想。”余初实话实说,洗碗的手未停,“只是我没有这个选项。”   叶长谦表情有些严肃:“王凝并不是个好相与之……总之小心些。”   “好。”   余初应了一声,心里警觉了一些,却还没有到戒备的程度。   在自家地盘上。   她还是有这个自信的。   ***   第二天一早,接人的车子就停到了楼下。   纯黑色,国产老牌子,有一种理直气壮的土气。   司机余初认识,三十五六岁左右,大冬天穿着件军大衣,板寸头,绷着张脸。   可能开车比较辛苦,看着像是要四十岁了,发间也有几根开始发白。   当年的小张,都变成老张了。   余初拉开后车门,示意他先上车,她自己则紧随其后。   不过人刚坐在后座上,就听到前座司机喊了声:“早,初姐。”   她自己没有听出来什么不对,礼节性的回打招呼:“早,小张”   “初姐,我们直接走,还是找个地儿先吃早饭?”   “早饭我们吃过了,直接走就行了。”   汽车发动后,余初感觉到身边人的视线,一转过头,就对上了楚小哥十分微妙的脸。   余初回想了一遍对话,隐约猜到点在哪。   她觉得有必要解释下,清了清嗓子:“我年纪小,但是我辈分大。”   她入界市也有□□年,严格算起来她比封肃小半辈,但是跟谭宪是同辈的,当年培训时候,身边的人现在都是驻地的中流砥柱,该升升该调调。   按辈分叫她初姐,一点问题都没有。   叶长谦忍住笑:“这样。”   这样是哪样?   这敷衍的语气让余初有些泄气,算了算了,她跟个古代人计较什么。   汽车从市中心开到了燕郊,来到一栋小的办公楼前停下。   余初看着楼外挂着的“古代金融文化研究中心”的烫金牌子,漆面斑驳,心字残损着,少了一点。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掉漆的牌子也没有人换过。   两人下了车后,司机开着车就去找地方停车了。   余初领着楚小哥边走边解释:“这是驻地的北京分点,分为两个区域,一区主要负责招聘,培训,还负责一些后勤和沟通的工作。”   比如采购药物,档案录入,和财政部门面对面商聊聊拖欠的资金什么的。   又比如古代区的东西,拿到现代区,该拍卖的拍卖,该送博物馆的送博物馆。   余初顿了顿:“至于二区,你进去就知道了。”   叶长谦若有所思。   推开红色大门,两人顺着路往里走,是一片绿化区。   和其他绿化区种满观赏性植物不一样,北京分点种的都是果树,像桃树、苹果树、石榴树、葡萄树——还有几棵农科院要来的,叫不上名字的新品种。   十分接地气。   只不过现在是腊月,万木凋敝,绝大多数果木光秃秃的,视野也开阔起来。   偌大一个庭院,只看到稀稀拉拉两三人。   大约不是回家,就是窝在室内借助暖气抵御严寒。   他们今天的目的不在这,余初视线从一区的庭院收回来,领着楚小哥抄了一条小道。   两人刚拐了个弯,迎面就看见了二区门口。   也看见了门口站着的女人。   内穿浅灰色的高领线衣,外罩驼色的毛呢大衣,脚踩着修身黑色羽绒裤,脚踩着一双黑色的高跟鞋。   长发盘起,露出一张偏瘦却好看的脸。   ——是藤晓。   余初走到门前停下,两个几年没有真正打过照面的人,直面相对。   各自面无表情。   藤晓先移开目光,看向余初身后的叶长谦:“国师大人。”   叶长谦颔首:“藤队长。”   至于余初,直接给忽略了。   藤晓既没有跟她打招呼,也没有任何铺垫,开口便是:“王凝在里面,我带你们进去。”   和一区懒散破旧有些接地气的样子不一样,围墙后的二区,建筑线条十分简洁。   两个荷枪实弹的小哥在二楼走廊上来回走动,巡视着附近有没有发生什么异样。   余初跟在藤晓身后,问道:“她有说为什么要见我吗?”   藤晓的声音清冷,但是也还算正常:“这个我们也问过,她不肯说。”   这个理由不太有说服力,余初揉了揉眉心:“还有什么我可以知道的吗?”   两眼一抹黑的去见王凝,余初还真担心她有什么大招留着。   藤晓想了想:“现在审问正在最关键的时候,还有些重要信息只有王凝一个人知道,她说如果见不到你们,就把那些信息直接带入棺材……”   这威胁,直中要害。   怪不得谭大爷满世界找国师大人和自己了。   两人说话间,已经来到了建筑入口。   余初看着铁门后面冗长的通道,回头看了一眼正在四处打量的楚小哥,咧嘴一笑。   “国师大人,欢迎来到保护区二号监狱。”   ***   保护区的监狱,有一号、二号、三号之分。   一号在驻地,主要负责一些犯了事情的工作人员、偷渡者、或者闹事的古代区居民,一般邢责,驻地内部就能审判。   当初顾文澜关的,就是一号监狱。   而二号监狱在北京,为需要在北京进行审判的犯罪份子,提供短暂的羁押。   若判罪名成立,则送回三号监狱关押。   至于传说中的三号监狱——   就比较玄幻了,余初待在驻地那么多年,依旧不知道,大名鼎鼎的三号监狱在哪。   虽说二号监狱只是提供短暂的羁押,   但是有些案件复杂,审问和调查时间过长,不少嫌疑犯需要在这待上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   所以,安保和条件一直不错。   监狱负责接洽的工作人员是个小哥,三十岁边上,穿着制服,有着一张正义凛然的国字脸,他一边开锁一边回过头看了一眼余初,话却是对着藤晓说:“滕队长,咱们这次带了实习生么?按照规定,实习生是不能进去的……”   藤晓看了余初一眼,淡淡解释道:“这位是余副,看着年轻,资历比你老多了,她待在你们这的时候,你可能还没进来,不认识也正常。”   她说话一直是这种直来直去的方式。   国字脸工作人员有些尴尬,一边打开门一边道歉:“余副,抱歉抱歉,您不是看着太年轻了么,我看岔眼了。 ”   余初没有在意工作人员的话。   其实按照正常路子,一般姑娘读完研究生或者读完博士,出来找工作实习,也差不多是她这个年纪。   她比较意外的是,藤晓这次的态度有些过于和善。   自从师父死后,她对自己不说反目成仇,但也基本上没有什么好脸色的。   前些年她退出一线,藤晓性子孤冷,在驻地偶尔碰上她时,不是横眉冷对,就是出口嘲讽。   从古代区回来后,倒是缓和了不少,不过最多也是形同陌路,最多当做自己不存在而已。   哪里会像今天这样,还特意开口替自己解释。   “想什么?”叶长谦推了推发呆的余初,“走了。”   余初回过神来,跟上前去:“好。”   可能是北京分点的人,多少带点首都文化的沉淀,连带着二号监狱的设计,都是十分有“文艺气息”。   顺着过道一直往里走,能看见墙面上贴着的各种标语,类似于“改过自新,好好做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用的是草书,遒劲大气,力透纸背。   天花板的壁画是水墨风的,宣传栏的外框装饰是纯木雕花的,路灯做成了灯笼的形状……苏联主体的建筑,细节却处处都是国风。   搭配的相当有意思。   余初见一旁楚小哥看的兴味十足,故意放慢了脚步,两人不缓不急的跟在后面。   监狱冗长的走道尽头,就是他们今天的目的地。   审讯室。 第七十四章   “我就不进去了。”藤晓站在审讯室的门前, 看着余初和叶长谦:“她要求见只你们两人, 不想其他人在场。”   现在谁手上有筹码谁是大爷。   余初点头:“有什么要注意的么?”   “你一向机警谨慎。”藤晓淡淡的说道, “自己看着办。”   这态度——   余初猜想是不是谭大爷回来,两人好事可能将近了,不然怎么和善成这样。   她看向楚小哥:“你有什么想问藤队的么?”   楚小哥:“无。”   “那就走一步看一步。”什么都没有的前提下,只能靠自己发挥了, 她伸手握住审讯室大门,“我们先进去。”   藤晓看着两人走进审讯室, 转身走到隔壁的一间屋子, 拉开门走了进去。   “你不是一直想找机会见见她么。”藤晓将大衣挂在屋里的架子上, 看见屋子里坐着的人, 脸上的表情缓和了许多, “怎么今日不出去看看?”   谭宪坐在椅子上, 摇了摇头:“以后再说吧。”   藤晓走到谭宪身边,透过他面前的巨大玻璃墙面, 能够将审讯室里的人看的一清二楚。   现在审讯室, 多半都有单向透视玻璃,这边能看得到那边, 但是那边却看不到这边。   即便如此, 藤晓眼底有些担忧:“王凝是个机警的人,咱们在这边——”   “她比余初早进古代区, 算一算,已经有十来年没有回来过……十年前,审问室还没普及这项技术。”   跟余初这种一线执行任务的人不一样。   王凝作为后勤医生进入, 除了身体素质之外和专业能力之外,对其他要求并不高。   即使所谓的机警性足够,没有专业反侦察打底,并没有什么威胁力。   谭宪眼底露出嘲讽来:“再说十几年待在古代区,她天天跟一群女人斗来斗去,脑子里装的不是争宠就是夺嫡,现代基本常识都退化完了,又怎么会在意这些。”   藤晓想了想,点点头。   两人不再说话,盯着审讯室走进的另外两人。   审讯室不大,只有十个平方开外。   余初一推开门,就感觉灰蒙蒙的一片。   不超过五十瓦的白炽灯,水泥抹的墙面,吊顶下压造成层高不足,人还未踏进,就觉得有些有些压抑。   屋子正中间摆着张全金属椅子,跟地面浇筑成一体,上面正坐着一个穿着蓝色囚服的女子。   一头干枯的长发,衣服松松夸夸的挂在身上,瘦的有些脱形,她半低着头,左手抓着手铐,有节奏的敲打着椅子,合着节拍唱着京都的歌谣——   “日出屏山上,月入楚河中。”   “并蒂赤清池,春暖绿南风。”   “有女初长成,款款入深宫。”   ……   她声音嘶哑,却诡异的带着点笑意,说着说着突然就哭了,哭着哭着,又无笑起来。   听着让人毛骨悚。   不过,国师大人都在旁边。   还怕劳什子牛鬼神蛇?   余初拉了把椅子给楚小哥,然后自己拉了把椅子坐旁边,两人和王凝只有半米左右。   两人只是静静的听着对方笑着,谁也没有开口。   “日落月升…嘿嘿嘿…星星点灯,阿姐卖花,阿弟卖筝…哈哈哈哈…”   她笑着笑着,声音突然戛然而止。   审讯室里陷入了死一样的叫寂静,王凝就那么低着头,弯着腰,任长发垂下,没有了任何动静。   像是死去了一样。   正当余初犹豫着要不要去探探对方脉搏的时候,王凝突然抬起头来,长发糊了半张脸,露出另外半张脸来。   可能是太瘦的缘故,此时的她皮肤蜡黄,颧骨突出,下颔尽显,歪着头有些神经质的笑着。   如同鬼魅。   余初看了一会儿,才依稀从这张脸上,看出当初王凝年轻时的影子来。   王凝呆呆的看着两人,眼中是没有焦距的。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到焦点,落在了叶长谦的脸上,勾着唇笑:“国师大人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她说完又将目光移到余初脸上:“余姑娘,两年前你去古代区走的匆忙,也没多留几日,来不及邀你请你一叙,是我的疏忽…哈哈哈…我怎么那么疏忽呢……”   这青天大白日的,凭空妖风四起。   余初叹了口气:“行了,你别装疯卖傻了,我也没有空跟你瞎折腾。”   她说完低头看了一眼手表,语气里带出些不耐烦来:“我只有20分钟时间,时间一到我就走。”   有些神经质的笑僵在了脸上,王凝看着余初,慢慢的把的表情都收敛了。   王凝记得当年认识余初的时候她才十几岁,只不过她是自由人,身份不同,档案归指挥部管辖,所以京都很少有人知道她未成年。   那一段事情,王凝其实忘记的差不多了。   只记得,余初这人看着不大,但是骨子里却是十分注重感情,无论是对宋家阖府上下,还是对待她那个师父。   王凝眯了眯眼睛:“在进行谈话之前,我希望你们先把衣服脱了,确定不会把不该带进来的东西给带进来。”   余初笑了笑,二话没说,用手把外套脱了之后,顺便的,把保温内胆也脱了。   楚小哥倒是犹豫了下,见余初脱衣服脱的痛快,避开眼睛不去看余初,把自己的外套也给脱了。   王凝这人太过谨慎,谈个话之前,让两人脱到肉眼能分辨的情况下,确定没有携带录音或者摄像设备。   脸上眼中,双双有了神采。   她不紧不慢,等着两人重新穿好衣服坐在椅子上后,才看着两人淡淡的道:“我们来做个交易如何?”   叶长谦似乎没有任何惊讶,依旧优哉游哉:“若说交易,自然要先先划出个道来,亮出要求和筹码,不知阁下的要求是什么,筹码又是什么?”   “出于礼仪,我先说说自己的筹码。驻地现在关着我,审着我,想知道的,无非就是其他人的名录。”   王凝仿佛又回到了深宫计划算进,大权在握的深宫宠妃上:“名录我自然是有,但是做了两手准备,这两个版本的名录大抵相同,唯一不同的之处——”   王凝看向余初,一个字一个字念出来。   “在于,有没有藤达。”   藤达,藤晓的父亲。   也就是余初的师父。 第七十五章   藤达。   这两个字如同惊雷一般, 炸了的不止是审讯室的人, 对隔壁的冲击力可能更大些。   藤晓面如金纸, 原本就没有什么血气的脸色,一片惨白。   “胡说——她胡说!”   谭宪一把抓住扭头就走的藤晓:“你要干什么?”   “我要去问清楚,王凝她是何居心!”藤晓的声音几乎是从牙里挤出来,“我爸都死了这么多年了, 她已经疯到连个死人的名誉都要诋毁么?”   “你先冷静下。”谭宪将藤晓拉回椅子上坐下,“王凝可能是狗急跳墙, 见谁逮谁咬谁, 我们再看看?”   他抬头看向玻璃对面的余初, 脸上的神色越来越复杂。   虽然他嘴上安抚着藤晓, 但是心底却觉得, 王凝这么说可能不是空穴来风。   因为余初的反应, 太过平静了。   审讯室。   “看来,你早就知道。”   王凝没有在余初脸上过于平静的脸, 自己反倒有些惊讶了。   不过想想, 也能理解。   能孤闯古代区,把她几年的布局搅的天翻地覆的人, 没有这点本事才叫不正常。   余初没有解释。   当年的事情太过混乱, 好不容易平息下来,眼看各自安稳, 余生安好了。   却横生出这样的枝节。   她看向一旁的楚小哥,神情平静:“叶同志,你能暂时回避一下吗?我有话对她说。”   叶长谦视线落在余初微微颤抖着的右手上, 他虽然不知道藤达是谁,却知道此时的余初情绪恐怕并不像她现在看起来这么冷静。   不过,他相信余初自己的判断。   “好。”叶长谦颔首,准备起身,“我就在外面,有什么事情……”   “国师大人——”   王凝出声打断了叶长谦:“恐怕得劳烦您在多待一会儿。”   余初面沉如水。   她师父当年一直在南方活动,踏入京都的次数都屈指可数,楚小哥在继任国师前,掌握不了驻点的人员名单。   多半是不认识她师父的。   余初:“我师父的事情,我们俩就足够了,为什么要扯上不相关的国师大人?”   王凝笑了笑,为什么?   谁让国师大人在京都风行雷厉,却偏偏一怒一笑都为红颜。   先收拾了翟家,又提拔了宋家,就连对余初有照顾的顾家,也都更进一步。   最后为了到驻地见一次红颜,不惜借闭关为名,暗地里亲自押着她回驻地。   一路上不是对着条手帕发呆,就是对着个玉雕手串笑……   不过,他要不是这幅坠入情网的样子,自己可能连最后的希望都没有了。   “你以为我想要什么?”王凝笑的有些嘲讽,“难道还期待你把我救出来,穿越驻地,送入古代区吗?又或者,让你协助我越狱,从此在偌大的现代区到处逃窜,活得如同过街老鼠,生不如死吗?”   余初稍稍露出了些意外的表情。   她刚刚的确是这么想的。   王凝这么自私的人,在判决之前,失去理智,利用手里的筹码抓住最后一根稻草,是很符合她自己的行为逻辑的。   没想到,她意外的想的通透。   余初皱着眉反问:“那你想要什么?”   “我儿兆殷今年六岁,从小聪慧,乃陛下三子,不占长不占嫡——若是失去母妃的庇护,以后在宫里,不说登基大宝,恐怕连立足之地都没有。”   “但是以国师之尊,若是庇护一个皇子,不仅可以护他成长,未尝不能再进一步。”   “只要国师以仙逝老国师的名义起誓,护我儿一生周全,暗中助他夺得太子之位,我就将余小姐师父的事情,带到棺材里。不然——”王凝看向叶长谦,眼底都是决绝,“就一起身败名裂,共赴牢狱。”   这么慷慨激昂的陈词,却没有得到审讯室里另外两人的任何反应。   王凝虽然有些着急,却还是带着自信和笃定的看着两人。   她心想以余初的性格,绝对不会放任她师父不管。而以国师的情根深重,也绝对不会放任余初不管。   再说比起越狱这种高难度的事情,对他们而言,谁以后当皇帝,对他们俩并没有区别。   只是暗中照顾,也不会伤筋动骨。   叶长谦听了这么一大段,隐约听明白了王凝的所谓“交易”,虽说他这些年所学所用都是为了带头搞封建迷信。   但是他自己其实是唯物主义者。   借在海南休假的老头子名义,随便发个毒誓什么的,也无伤大雅。   只不过他看了一眼余初抓着他衣摆扯了扯的手,选择了按照她的意思,沉默着不发表意见。   而余初,则是因为现代警匪的剧本突然换成古代夺嫡剧本,画风转变的太快,让她荒谬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原本以为,自己能套出个详细的越狱计划来,顺便可以再拔了几个内应。   没想到——   人一门心思在儿子能不能继承皇位之上。   她沉默了一会儿,沉默到王凝的心都开始慌了的时候,才半低着头缓缓开口:   “我师父他那人吧,智商一般情商也一般,从农村出来一步步走出去,有了自己的事业,也有了自己的学术名气,靠的都是三更灯火五更鸡,没命的努力。所以看见我偷懒,总是痛心疾首,大冬天五点半去敲我的房门让我起来训练,晚上十一点还给我布置作业。”   导致她跟着师父一年,学的学校三四年还多,十七岁就通过审核,单独执行任务了。   “他还有些理想主义,在古代开私塾,传授的却是普世价值观,去寺庙盯梢,不知道为什么,就跑去跟着主持聊了一晚上佛理,和道观的云真道长也是好友。直到有一次,他写信问我,人类应不应该干涉自然其他生物的发展?我这才隐约的感觉到,他有些不对劲——”   这回忆往事的口吻,让王凝觉得有些不对劲来,但是她又说不上哪里不对劲。   只能耐下心来,听余初接着说下去:   “后来,我从京都撤离,师父突然说要来接我。一般接人,应该在霖州那边等着,可是我师父却坐了几天船,特意来到了云锦,当时我十分开心。”   “那时候封肃刚好卸任回去,连同驻点需要运回去的样本和实验数据,装了整整一船。同行的档案负责人员性格豪爽,喝高了就大肆展望未来,说有了这船数据,以后古代区相当于在我们鼓掌之中。”   “从那日之后,他就沉默了起来。”   “快到霖州的时候,师父给船上所有人都下了药,想凿沉船,跟我们同归于尽,连同那船数据样本一同沉入水中。只是,我把药给换了,那一夜大家和往日并没有两样,凿穿的口子,也被巡逻的人发现,及时堵上了。”   “凌晨的时候,师父已经明白我什么都知道了,他把我约到船头后,跟我说了最后一番话,纵身一跃跳河自杀了。”   那时候她什么也顾不得,也跟着跳下来河,只是凌晨能见度太低,雾气太大。   她没有找到人。   等其他人听见响动,再来救援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余初想到这,顿了顿,看向右方的墙面。   那里黑乎乎,如同正常的墙面一样,什么都看不到。   王凝嘴唇颤抖着,脸上终于显现出慌乱来:“藤达……他死了?”   “我师父主张保护区无为而治,希望古代区文明自生自灭,是净土一派,这我在五年前就知道了。”余初嗤笑一声,“你若是真的跟我师父有来往,难道还不知道他过世五年了?”   说白了,王凝只是知道师父的信仰和理念,但是两人之间并无来往。   王凝只是在赌攀咬到师父后,无论是真是假,只要该相信的人相信,就能咬下一块想要的肉来。   王凝那副高高在上的气场消失殆尽,眼底除了仓惶之外,更多的是茫然,半虚脱的垮在椅子上,像是徒然间老了有十岁。   “怎么会这样……藤达怎么会死了……”她喃喃自语,声音里都是恐惧,“不会的,他不会死的,他怎么能死……殷儿怎么办……他死了殷儿怎么办……”   这声音比之前神经质的歌谣,还要让人难受。   余初揉了揉太阳穴:“王凝,不如咱们换个交易。”   王凝碎碎念的声音戛然而止,她抬起头有些茫然的看向余初,重复着她的话:“换个——交易?”   “你把真正的名单拿出来,国师大人保你儿子一世平安如何?”   如同溺水之人抓住了浮木,王凝直接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手铐铰链被撞得哐当作响。   “此话当真?”   余初用手肘戳了戳身边的人:“来,叶同志,发个誓。”   叶长谦有些无奈又有些好笑的看着余初。   却还是伸出手,乖乖的举到了头顶。   “我叶长谦,以师父叶云深的名义起誓,若王凝交出正确的名单,我在国师之位上一日,护王凝之子安全一日……”   ***   两人推开铁门走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下起了小雨。   叶长谦看向一旁神色波澜不惊的余初:“后来呢?”   “什么后来?”   “你师父过世后呢?这跟你无关,为什么你直接退役了。”   余初没有回答,看着院子里淅淅沥沥下着的冬雨。   她还记得,当年校招出来后,来到北京分点。   她因为体质特殊,驻地直接派遣了培训员来到分点,对她进行各方面的指导。   那时候负责她各方面培训的人,就是藤达。   驻地沿袭了古代区的传统,一对一言传身教的,冠以师徒之名。   驻地大部分一线人员,接受的培训不少,遇到的老师很多,但是师父一辈子只有一个。   师父性格和善,做事却从不拖泥带水,将她从门外汉带到入门,从入门带进了界门,又在古代区事无巨细的带着她执行了几个小任务。   那些日子他们做的最多的,就是趴在人的屋顶上,看着古代人日常怎么生活。   月黑风高的日子里,两个人就那么躺在瓦上闲聊,不谈诗也不聊国家大事,专注家长里短,各种八卦。   师父叼着跟稻草:“小余初啊,你以后退休了之后,想要做什么呢?”   余初看着天上高悬的月亮,想了想:“如果年纪不大的话,继续念书吧。”   “念书不错,硕士读完读博士,博士读完可以出国看看。。”   “师父你呢?退休以后想做什么?”   “替晓晓做做饭带带孩子——她从小没妈,跟着我磕磕绊绊长大,我工作忙,照顾不上她,以后要是结婚生子,她在哪,我就跟到哪,照顾照顾她的孩子。”   她有些好奇:“晓姐有男朋友了?”   “咳咳,我这不是未雨绸缪么……”   “成成成,您老说什么都对。”   ……   关于师父的回忆在脑子里不断翻腾着,最后定格在他那张总是笑着的脸上,神情温和,眉眼舒展。   他这辈子最在意的除了信念就是藤晓。   后来——   师父死后,驻地里传言越来越多。   有人说,是因为她因为情伤想不开,跳河想自杀,结果连累下水救她的师父淹死。   也有人说,是因为她想乘小船逃跑,被师父发现,两人争执中,她把师父推下水的。   ……   众说纷纭中,这两种说法传的有鼻子有眼。   调查组得出的结论是第一种。   而藤晓,显然更相信第二种。   她无法解释,也不能解释。   “畏罪自杀”这四个字,在当时,能毁了藤晓的整个人生。 第七十六章   冬日的雨, 冷冽刺骨。   从暖气踏出室外, 就跟踩入冰箱一样,   余初双手合十,靠近嘴边,吹了口热气,搓了搓掌心, 依旧觉得手冻得如同冰块。   叶长谦侧过头看了余初一眼。   然后,再看一眼。   看的余初都有些莫名其妙的时候, 楚小哥看着外面的雨, 伸出手准确的抓住了余初的手, 把她的手塞进自己的口袋里。   余初抽了下没有抽出来, 看向楚小哥:“……”   叶长谦解释:“不冷了。”   余初没有被叶同志一本正经的样子糊弄过去:“叶同志, 你这样在我们这, 叫耍流氓。”   “如此就叫耍流氓的话。”叶长谦抓着余初的手,能够感觉到她手指的薄茧和掌心的温度, “那扒……”   现在面前如果有一堵墙的话, 余初都觉得自己可以当场表演用脑袋撞墙。   扒裤子这梗,看来是过不去了。   早知今日, 她当初就应该多买几条裤子。   一条裤子才多少钱?!!   谭宪推开门的时候, 看见的就是这样的场景,国师大人将余初的手揣进自己的手里,   而余初虽然一幅悔不当初的样子,却并没有多生气。   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长舒了一口气, 看来事情并不像之前所想的那样——全然的是某人一厢情愿。   “谭队。”   余初发现走廊站着的人时,喊了一声,终于将自己的手给收了回来:“您什么时候来的?”   “来了一会儿了,很抱歉,这次在你休假的时候,把你拉出来干活。”谭宪知道余初早就知道自己来了,只是她一向装傻充楞,也不拆穿她。   “为人民服务嘛,应该的。”余初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时间也不早了,谭队您看——”   谭宪想了想:“你们现在住在哪,我送你们回去。”   余初笑着致谢:“那就谢谢谭队了。”   自始至终,谭宪没有询问余初关于审讯室里说的事情,而余初也没有询问藤晓为什么没有出现。   两人保持着一种诡异的默契。   就好像,之前她在审讯室中,什么都没有说过,什么也没有透露过。   谭宪将两人领出去的时候,余初特意往前走了几步,并肩跟上谭宪,将国师大人甩在了身后。   她微微歪了歪头,靠近谭大爷的耳朵说:“既然您在这,这国师大人,是不是该还给您了?”   谭宪看着余初,有些看不清她是装傻,还是真的没有意识到。   不过——   经过刚刚的事情,他心底再次升起了两年前时的想法,余初还是不要跟古代区有所牵扯的好。   只是,叶长谦这人,心思缜密的可怕,耐心又好的出奇,原本还以为他受幼年出生影响,是个薄情的人,却没有想到深情起来……   算了。   藤晓的事情,就够他回去好好理上一阵的了,这两人的事情,他决定不掺和。   谭宪没有回答余初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觉得我跟藤晓,为什么会同时出现在北京?”   “审讯王凝,不对……”余初声音一顿,明白过来,“你们要结婚了?”   谭宪难得露出一个笑容来:“我俩婚假就半个月,这其中还包括了找你的两天,双方家长,请帖,婚礼布置……哪一样不需要我们自己动手,你觉得我有那个功夫回收你的国师大人?”   也是,婚礼结束就是过年,两人可能还要走亲戚,度过两人世界。   就这么把国师甩给新人,的确不厚道。   她妥协道:“那暂时就寄放在我这吧,你们回驻地的时候,一定要记得把人带回去。”   谭宪没有回答,从口袋里掏出车钥匙:“我去地库开车,你们在这等我一下。”   叶长谦慢悠悠的跟上了余初,站在了她的身侧,刚好听到她咧嘴一笑。   “叶同志,谭大爷和藤晓要结婚了。”   “嗯。”   “所以藤晓的辈分也就升了——滕大妈。”   “噗。”   ***   余初回到租住的地方,已经是中午时分了。   她自己没有任何胃口,只是国师大人还在自己这借住,不能连顿饭都不管。   于是入厨房下了一大一小两碗速冻水饺,凑合着当做中饭。   余初吃了两个就放下了筷子:“叶同志,我去睡个午觉,碗筷你先放在桌上,我醒了再来收拾。”   叶长谦看着余初疲倦的脸,点头:“好。”   余初想了想,嘱咐道:“你下午无事,可以看看电视,可乐在冰箱里,要是想出去走走,记得带上手机,走丢了也能联系的上……”   叶长谦失笑:“好。”   明明余初除了犯困之外并没有多大变化,细心,考虑周到,甚至连他的喜好和自由度都照顾到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看着余初走向房间的背影,总觉得,她像是抽干了所有的力气。   叶长谦吃完自己碗里的水饺后,将对面余初只动了几筷子的小碗端到自己的面前,把半凉的饺子也捞出来吃了。   这才将碗筷都端入厨房水池之中。   回忆了昨碗余初洗碗的样子,试探性的打开水龙头,然后找到洗碗布,开始洗起碗来。   洗碗、擦桌子,拖地——   叶长谦完美的复制了余初昨晚做家务的步骤,虽然磕磕碰碰,虽然有好几次都需要从头再来。   不过结果还算不错。   将厨房和客厅都收拾了一遍之后,叶长谦才从冰箱里拿出可乐,给自己倒了一杯,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看动画片。   下午三点的时候,余初屋里没有动静。   下午五点的时候,余初的屋子里依旧没有动静。   晚上七点——   叶长谦看了看外面夜色,觉得余初这一觉似乎睡得有些过于长了。   一直等到晚上九点钟,叶长谦起身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走到自己的屋子,从包里翻找出谭宪之前在驻地给他打印的手机使用手册。   他以前用过平板,虽说两样有所区别,但共同点很多。   按照上面的步骤,摆弄了一会,成功的找到了谭宪的电话号码,拨了回去。   他找到听筒的位置,学着那天余初所说的,将听筒靠近了自己的耳旁。   长长的“嘟——”音之后,对面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国师?”   叶长谦:“是我。”   谭宪很了解自己的这位负责人,第一反应便是:“这么晚打来,是不是出什么事情了?”   “我想问你一些事情,关于余初师父滕达的。”   “稍等我一下。”电话对面的谭宪愣了一下,走到阳台上,深吸了一口冬夜的冷风,觉得清醒了不少,“是不是余初情绪也……”   之所以用也这个字,是因为藤晓情绪当场就崩了。   藤晓幼年丧母,父亲工作又忙,所以从小到大她都十分独立,学习时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工作后,又全神贯注投入到了工作。   只是她有些不知道怎么和人相处,干脆摆了一张生人勿进的面孔,若是不熟的人,总会觉得她有些冷淡和刻薄。   在审讯室隔壁,藤晓就像是被抽掉了灵魂一般,一来是不愿相信自己的父亲,居然是畏罪自杀。   二来,她这么多年恨的人怨的人,最后却是为了她的前途,隐瞒了事实真相独自抗下所有非议的人。   质疑、茫然、不解、沉痛……理智一遍遍的推导后,最后都不得不败事实的真相。   世界开始天翻地覆。   谭宪从来没有见过藤晓这个样子,抱着双膝坐在屋子角落的地板上,除了自说自话,就是静静流泪。   无论他说什么,她都似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任何反应。   可能是体力彻底耗尽了,刚刚才睡下。   “她目前还好。”国师并不愿意在外人面前,过多的提余初的精神状态,他走到客厅给自己到了一杯水,“谭宪,你方便将事情的原委告诉我吗?”   谭宪:“事情要从藤伯父的骨灰被带回驻地说起了……”   故事并不长。   余初的五年,用了不到半小时,就阐述了一遍。   包括余初在师父死后回到驻地,因为流言退役,因为同伴的冷眼,彻底心灰意冷申请退休。   后来封肃怎么捡的余初,余初之后在界市的怎么生活,为什么去的古代区,也尽数交代了   谭宪叹了口气:“她这些年,过的不太容易。”   叶长谦:“你这话要是被她自己,一定会告诉你,这世界上,谁活着都不容易。”   谭宪笑了起来,这还真是余初的调调。   可能是受封肃的影响,也可能是她经历的太多。   现在的她,不怨恨别人,不怨怼生活,也不怀疑自己。   “等滕晓冷静下来,有时间,我们四个人见个面吃顿饭。”   叶长谦把决定权抛给了余初:“看她怎么说。”   挂掉电话时,叶长谦刚好看见推门从屋子里走出来的余初。   她顶着一头睡懵的头发,睡眼朦胧:“谭宪是不是有什么事”   知道楚小哥电话号码,想来也只有谭大爷了。   “只是闲聊。”   “嗯嗯嗯——”余初打开冰箱,找到盒酸奶,附和的有些敷衍。   叶长谦看着她:“刚刚提到你,谭宪说,你这些年,活的也不容易。”   “这年头。”余初找到吸管,往酸奶盒上一戳,“谁活着容易啊,两年前酸奶还是三块五,现在都四块了……”   现在物价飞速上涨。   尤其是房子。 第七十七章   年底万业具歇。   余初在外面找了一轮, 也没有找到合适的考研机构, 回去路过商场的时候, 停了下来。   谭宪打电话过来时,余初正在跟店员确认衬衫的大小,听见电话铃声后,示意店员待会再说衣服的事情, 走到角落里接通了电话。   “谭队?”   “余初,是这样的, 我跟藤晓想请你和国师吃顿饭, 不知道方便不方便……”   “我整天在屋子里陪人看动画片, 都快闲的长草了, 怎么会不方便。”余初看了一眼手表, “大概什么时间?”   谭宪恍惚了下, 一时间没有回答。   这些年藤晓对余初的态度,他是知道的。   所以他就早就做好了余初拒绝的准备, 还盘算着, 如果年前请两次还不能请到人的话,年后就再请一次。   没想到, 她答应的如此痛快。   没有得到回应的余初:“谭队?”   谭宪回过神来:“明天晚上吧, 具体地址我一会儿发给你。”   “成。”余初点头,“不过我这边答应归我这边, 国师那边,您得自己去问问。”   “国师那边,我之前问过, 他交给你决定。”   余初:“……”   “那明天见。”   “回见。”   余初挂掉电话后,重新走向店员:“刚刚那件蓝色衬衫有大一号的话,就跟我包起来。”   从衬衫到线衣到外套,还有裤子鞋子什么的……买了两三身有余。   都是些国产的通勤衣服,款式流行,质量不错,性价比高。   也省的他穿来穿去,也只有从驻地带来的那两套不太合身衣服。   她拎着大包小包回到出租房门前,将右手拎着的东西放在地上,正准备掏出钥匙开门。   门自动开了。   楚小哥站在门后,穿着灰色线衣,踩着蓝色拖鞋——还系着一条黄色的围裙。   余初看着围裙上小黄鸭的图案,再看看国师大人那张神棍的脸,有些忍俊不禁。   “您老,在做饭?”   叶长谦眼中透露出些无奈来:“原本是如此打算——”   只是现实是,他一进厨房,什么都不认识。   没有灶台也没有柴火,电器摆了一排,一个不认识。好不容易打电话给谭宪,学会怎么打开煤气灶了,却发现调料不认识……   余初进了屋子,站在厨房门口,瞄了一眼就什么都明白了。   “我带了吃的回来,热热就能吃了。”她讲桌上的打包食物拎起来,然后将其他的纸袋尽数推到了楚小哥面前,“给。”   楚小哥看着桌上一堆的衣服,有些惊讶:“我的?”   “我估算着你的尺寸,不一定合身,你试试看?”   他将视线从衣服上收了回来,对上余初:“谢谢你,余初。”   这么郑重的道谢,让余初老脸一红,有些心虚的转过身:“我去热菜——”   她其实也是路过的时候才想到的,楚小哥寄养在她这快十天了,她都没有主动想到这些细节。   担不住对方的道谢。   衣服是一个袋子一身装好的,楚小哥进了卧室,将衣服都试了一遍,余初预估的尺寸很准确,除了有件外套偏大之外,其他的衣服裤子都还算合身。   一身深色,一身浅色。   深色则是没什么款式,但是更保暖一些,衬衫+羽绒服+秋裤+黑色裤子+保暖皮鞋组合,适合二十五岁到四十岁的理工男。   浅色是偏年轻人的潮流,白色的高领线衣,灰色的呢绒大衣,卡其色的休闲裤,淡棕色的皮鞋,   可能是他长得好,也可能是他身居高位时间不短,这两身风格迥异的衣服,都压不住国师大人自身的气质,无论穿什么,都是人压衣服系列。   换句话也就是说——   其实国师大人穿什么都一样。   所以余初端着晚餐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刚换完浅色系一套的楚小哥:“这一身不错,明天跟谭队吃饭就穿这个?”   叶长谦低头看了看自己,也觉得不错。   “好。”   第二日,下午。   谭宪提前发来了餐厅的地址。   定的地方在巷子里,从地址上看,就不是特别好找。   余初算了算时间,提前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出门。   国师大人可能是第一次坐地铁,也可能是第一次进入一线城市的市中心。   从商业圈进去,从商业圈出来,全程都是半仰着头,四处打量,一幅乡下人进城的模样。   余初怕一转眼把人给丢了,从进地铁站开始,就拽着楚小哥的袖子。   还时不时回头看上几眼,若是见楚小哥对什么特别有兴趣,干脆停下来等上一等,让他看个够。   比幼儿园老师带孩子还操心。   所以谭宪在店外接人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他们的国师大人,打扮十分时尚年轻,板着个脸,手里拽着个灰太狼的氢气球,走路的时候还时不时的往半空中看上一眼。   某人走在前面,拽着国师大人的袖子,跟老妈子似的亦步亦趋。   余初看见谭大爷的眼神,放开了拽着楚小哥的手,下意识就想解释:“国师大人觉得氢气球能够无风悬浮,十分感兴趣,这个也不贵,所以就顺手买了个。”   谭宪心下叹了口气。   这傻姑娘——   现在重点不在氢气球上,甚至不在于他穿什么,拿什么,甚至是对什么感兴趣上。   叶长谦是什么人?   不到二十五岁,就让老国师放手退休,年纪轻轻继任了国师一职,任职几年来,一边在朝堂翻云覆雨,一边在民间威望无双的。   脑子里装的都是人心度量,肚子里塞的都是朝堂谋略。   这样一个心思缜密,城府深沉的人,如今却表现的人畜无害……   谭宪有些不忍心看余初,转过身在前面领路。   到包厢前的时候,谭宪停了下来,转过身看着余初: “藤晓在里面等着,她怕你不开心,不知应该不应该出来接你……虽然没有什么立场,但是……”   他什么话都说了半句,其实什么都没有说。   但是余初却听懂了他语气里的歉意和恳求,点头:“我明白的。   包厢不大,菜却摆满了一桌子。   藤晓坐在最里面的位置,穿着一件浅色的毛呢长裙,称的她原本就没有什么血色的脸,更加的苍白了。   “你来了——”她从位置上站起来,可能是不知道以什么样的表情面对她,目光求救的看向谭宪,难得的露出些忐忑来。“我们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随意的点了几个,你还有什么喜欢的,让服务员再上几道。”   “这都叫随意了,那以后我可不敢请你们吃饭了。”屋子里的暖气足,余初自然的接了藤晓的话,将外套脱了放在椅背上,“我不挑食,只要是好吃的……”   叶长谦将手里的氢气球系在椅背上,低着头道:“她喜欢吃虾蟹。”   余初楞了一下,明白过来那个“她”是自己,笑着打哈哈:“你们别听他的。”   四个人八菜一汤,还不够?   “大闸蟹,淡水虾,海蟹海虾……”   她用手肘撞了撞身边的人,压低了嗓子:“叶同志,这不是打土豪,咱们能不能稍稍客气点?”   叶长谦眨了眨眼睛,当做没有听到:“红烧、清蒸、蒜蓉,不拘什么做法,她都喜欢。”   两人的互动和小动作,让包厢原本有些僵硬的气氛,突然变得轻松和好笑起来。   谭宪看着一直僵着的藤晓放松了不少,推开门去叫服务员:“来个蒜蓉虾,再来个咖喱蟹。”   服务员记录完,看向谭宪:“饮料酒水还有需要的么?”   谭宪看向余初。   余初:“可乐。”   一对高冷夫妻,平日里不苟言笑,请吃饭时也不会突然进化成八面玲珑。   所以饭桌上,他们话依旧不是很多,大部分都是各吃各的,偶尔聊一下工作看法,调度,还有展望下以后的退休理念。   他们所有的热情,都放在了以茶代酒,先干为敬上。   谭宪存着让藤晓和余初单独聊聊的心思,饭吃到一半的时候,他放下筷子:“我在隔壁巷子里定了一箱子的请帖,八点就要关门了,现在可能要过去把东西拿过来。量有些多,国师大人若是不介意的话,可否搭把手?”   叶长谦颔首。   等两个大男人离开后,包厢里就剩下了两个认识已久的女人。   “我没想到,会是那样……”藤晓垂眸,掩饰住眼底的悲凉,“余初,很抱歉。”   她说了一句,也不知道继续说什么好,突然站了起来。   端着一杯茶水,仰头一饮而尽。   余初剥基围虾的手没有停:“我自己的选择,跟你没关系。”   她以前就说过,她不欠藤晓的。   其实反过来也一样,藤晓也不欠她的,她这种自以为是对别人的好,没有问过对方愿意不愿意。   没有人是需要为别人的选择负责的。   包厢里两个女人谈人生,而街上的两个男人,聊起了人生的必经阶段。   ——结婚。   “你以前说过,现代区成亲,没有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妁之言,婚姻自由,只要男女双方同意就行了。”叶长谦像是闲聊着问道,“那聘礼呢?”   “聘礼我们这叫彩礼,也叫礼金,多以金钱折算。没有什么硬性规定,具体的数额,要看地域文化,双方家庭情况,和女方的要求。像藤晓,她现在跟爷爷奶奶住,老人家就没有要彩礼。”   谭宪作为准新郎官,对这一系列流程十分熟悉:“其实礼金对大部分家庭来说,问题都不大,问题比较大的,是房子,如果在市里没有一套房子,很多男性是娶不到媳妇的。”   这是个很现实的社会问题。   叶长谦愣了一下:“娶不到——”   “小城市还好一些,大城市房价飙升,正常男性二十几岁适婚年纪,没有家庭的帮助,很难买得起房子。我跟藤晓津贴算高的,两个人存了这么多年,才算是把北京房子首付凑齐了,可也贷款了一百多万。”   叶长谦停下脚步想了想:“我记得我也有津贴,数额够在北京买房吗?”   谭宪沉默了。   叶长谦突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第七十八章   谭宪和叶长谦朝昔相处几年, 却不能说自己了解这人。   往日他遇事波澜不惊, 喜怒不形于色, 旁人很难发现他在思忖什么。   只不过这次—— 前言后语,结合外露的情绪,谭宪猜不出都难。   他有些好笑也有些同情,安慰道:“您才上任多长时间津贴不够太正常了。”   而且国师的福利大多集中在退休时候, 平日里的津贴他们多半也用不着。所以走的都是形式。   叶长谦显然并没有被安慰到。   一顿饭不说冰释前嫌,宾主尽欢, 但是也算平平和和, 没有任何硝烟味。   饭局散的时候, 已经晚上九点左右。   余初明显的感觉到楚小哥有些不对劲, 夜晚的市中心比起白天更加瑰丽, 但是楚小哥楼不看了, 灯不赏了,广告大屏幕也不兴致勃勃了……全程半低着头, 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余初特地落后了半步, 站在楚小哥身侧,询问道:“怎么了?”   叶长谦回过神来:“无事。”   “是不是, 谭队说了什么?”余初回忆起他是跟着谭大爷去拿完请帖后, 回来就不太对劲了,“他这人吧, 就那样,说话直来直去,如果说了什么, 你也别太在意。”   怎么能不在意?   这可是关乎到以后求娶问题——   第一次认识到房子重要性的叶长谦看着余初,叹了口气:“时候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今日谭宪不过稍稍提了几句,具体的信息,他还需要自己去确认。   比如房价。   比如生财之道。   余初见楚小哥一幅不想多说的样子,也就没再多嘴,心想楚小哥和谭大爷也算共事多年,真吵了一两句,说不定第二天就好了。   但是到了第二天,楚小哥人不见了。   两人的作息时间有稍微的不同,余初休假时间会进入休假模式,晚上刷一部剧,看本书,早起□□点是正常,十点也不意外。   楚小哥则是早睡早起,无论余初什么时候起床,都能在客厅沙发上看见楚小哥。   或拿着纸笔写着什么,或端坐在沙发上看新闻,或站在阳台上看着外面……但是今天,余初起床的时候,却没有在屋子里看到这位早起先锋不赖床模范。   她洗完脸刷完牙,卧室依旧没有动静,怕楚小哥现反又卷土重来。   想了想,走到他卧室前,轻轻敲了敲门。   门是虚掩的,里面没有人,手机摆在桌子上,也没有带着。   余初急急忙忙的走到客厅,穿上外套,换上外出鞋子,拿起桌上的钥匙出门找人。   然后脚步匆匆,边下楼梯边给谭宪打电话。   谭宪:“余初?”   “谭队,国师大人……”余初刚起了个头,看见楼道窗外底下人影时,脚步一顿声音也跟着停了下来。   电话那边谭宪声音严肃起来:“余初,国师怎么了?”   “没什么——我就是想问问,国师大人他现反好的差不多了,还有其他身体情况需要注意的么?”   “你看见他包里的一堆药了吧,其实国师大人身体不错,那些药只是备用,一会我让驻地医生给你发个邮件,将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处理方法都给你。”   “好的。”   余初挂断电话,朝着楼下看了一眼,楚小哥手里领着一个塑料袋,正站在告示牌前,不知道看什么。   她下了楼,走到楚小哥的近前。   才看清楚他手里拿着的是一袋早餐,而视线的方向,则是琳琅满目的中介广告。   楚小哥感觉到身后的视线,转过身看到余初,露出个笑来:“我在周围走了走,想着你也差不多起了,就买了些早点。”   一早上的兵荒马乱后,国师大人的人是找到了,但是余初一颗老妈子心还没有停止。   都在跟楚小哥强调联系和报备的重要性。   从出门要留纸条说到记得带手机,从防偷防盗说到有事找警察叔叔.   楚小哥态度很好,说什么都点头。   “……叶同志,作为第一次来现代区的古代区人士,请及时和我保持联系。这么一声不响出去,万一出什么事情怎么办?也太让人担心……”   余初的声音戛然而止。   她低着头好一会儿,才想起,刚刚自己脱口而出的,是担心两个字。   叶长谦没有漏掉她的反应,拿起桌上茶叶蛋,长手抬起,“咔哒”一声砸在了她脑门上。   “你在关心我?”   余初:“……”   她看着面前坐着的楚小哥,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自己也不知道在叹什么。   余初有午睡的习惯,下午一点后,每日半个小时,雷打不动。   叶长谦等余初走进卧室后,放下手中的遥控器,起身走向了另一边的自己卧室。   他拿起床头的手机,根据记忆,拨通了早上看到的电话。   ——“你好,X家房产为您服务。”   叶长谦:“是牙郎吗?”   ——“牙郎?我是房产经理人孙强,不叫牙郞,先生,您是不是打错电话了?”   “没有打错。”叶长谦大概明白了所谓经理人是什么,“我想询问下,关于买房的事宜。”   ——“那先生的预算和要求各自是什么呢?”   叶长谦想了想:“若是成婚,大约预算和要求是什么?”   房产中介被叶长谦这个问题问的有些愣,哪有自己买房问别人什么要求和预算的,不过买房的客户什么人都有,他吐槽归吐槽,也没真当一回事儿。   ——“婚房的话,需要看自己的要求了,学区好的地方,十几万一平方米都有,不在意学区的地方几万一平米。若是小两口自己住不带家长,婚后只考虑一个孩子,七十平米两室一厅也能凑合,若是生二胎,可能需要九十平米以上三室一厅。”   叶长谦举一反三:“在学区好的地方,买四室一厅呢?”   房产中介确定对方不是开玩笑后,默默的报了个天文数字。   ***   一连几日,楚小哥都保持着思考人生的架势。   动画片不看了,可乐也不喝了,心事重重,且心不在焉。   余初猜测可能是古代区朝局有什么变化,或者带头搞封建迷信的事情到了重要关头,所以连说话的声音都下意识降了几度,脚步也轻了几分。   生怕自己一个大动静,影响了国师大人思考大局。   这边楚小哥时不时走神,那边谭氏夫妇却很给力。   被谭大爷拉去救了一次火之后,剩下的日子,和驻地相关的任何电话,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时间就是那么神奇的东西,它能让两个青涩的年轻人,爬到中流砥柱的位置。也能使得有些事情,被两个独当一面的人彻底处理干净,不留一丝杀伤力。   从此,风平浪静。   天下太平。   但是这一些都和她无关了。   她真正应该上心的,是自己的学业问题。   只是她脱离现代社会太多年,很多学校业,报考的注意事项,培训班的寻找等都是一头雾水。   年底培训班歇业了,咨询无门。   上网查了查后,说法五花八门,甚至不少相互矛盾,在琳琅满目的信息中,还夹杂着不少广告推荐……   她想起了她的大学同学,作为过来人,他们的建议和经验,可能对自己更加有用。   于是,她登上了万能没登过的及时通讯软件。   可能是年底的原因,群里面聊的正热闹。   多数都是以事业作为切入点,延伸福利工资,不少在大公司工作的人,也会相互吐个槽,道出些风光底下的惨无人道,无形炫耀一下是真,但是诉苦部分也没有掺杂水分。   基本上你一言我一句,有共鸣的能一刷就是两个小时。   余初不发表意见,但是跟着大部队,众人鼓掌的时候她跟着发鼓掌表情,大佬群里发红包的时候,她抢完也不忘说谢谢。   一直潜伏了三天,才有人发现了她的存在。   【陆芸甜】:诶诶诶?这不是小余初么?   【吴启东】:还真是——这几年同学会也没见你参加,是不是国外的空气特别好,你博士读完,都不舍得回来。   【玉祁悠】:天才少女粗线了~   【余初】:我这几年在国内呢,就是常年深山老林的跑,信号不是特别好,所以联系比较少了。   【苏淑婷】:你一个小姑娘家,条件这么艰苦——勘探部门?   【余初】:林业部门。   群里原本热络的气氛顿时冷了下来,在林业部门,还需要往深山老林蹿的,基本上都是最基层了。   【陆芸甜】:你现在也在北京么?   【余初】:嗯。   【陈万里】:班长,你学校放假没有回去?   【陆芸甜】:没呢,孩子他爸研究室不放假,我们娘俩今年在北京陪着。   ……   余初见话题从她身上转移后,就退出了群,然后私聊了班长陆芸甜。   【余初】:班长,你现在在学校任教?   【陆芸甜】:恩恩,在咱们本系,是不是有什么事儿?   【余初】:是这样的,我明年打算考研,所以想问问有没有可靠的考研培训班可以推荐的。   【陆芸甜】:你……连研究生都没有考?   【余初】:遇到了一些事,给耽误了。   【陆芸甜】:难怪,当年你的成绩都可以直接保送了,我说怎么连考研都没有……你想报考本专业,还是跨专业?   【余初】:跨专业吧,我想报考历史或者哲学,合适的话,心理学也行。   【陆芸甜】:这样——   过了一会儿,班长陆芸甜私发了一个张电子请帖。   【陆芸甜】:这是咱们班后天的同学聚会。   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咱们班有不少人跨专业考研读博,也有一两个是做教育培训的,要是在外报班考研的话,他们可能比我更了解些。   你要是有时间,咱们先聚聚,吃过饭你再根据需求,多问几个人,综合意见看看?   【余初】:谢谢班长。   余初结束了两人的对话后,点开请帖。 正文倒是没有什么特殊的,工整格式化,没有什么好说的。   反而是备注看着像是走过不少弯路:   可以带家属。   但孩子更适合待在家中。   作者有话要说:叶三岁:…… 第七十九章   同学聚会, 定的酒店比较正式。   衣着打扮贵不贵, 潮不潮先不说, 基本礼仪还是要做到的。   所以从下午开始,余初翻箱倒柜,裙子倒是有一条不错的,介于礼服和通勤之间。   黑色长袖, 保暖也算正式。   只是首饰,余初却没有找到理想适宜的——纯金翡翠头面她压在箱底, 在宋家时用作后宅交际打扮都足够了, 可配上现代款式衣服, 就会变得不伦不类。   素银的, 头饰多却不能用, 耳环和镯子样式基本上过时了。   卧室没有镜子, 余初在屋子里找到一样,就走到卫生间里搭配下看一眼, 惹的在客厅里的楚小哥频频看了过去。   他手里拿着遥控器, 像是漫不经心问道:“余初,你参加宴会?”   他知道现代区男女平等, 无论性别都可以进学, 女性的考试、谋职、工作能力都不输给男性。   同样的,她们也能如同男性一样外出会友, 聚会,呼朋引伴。朋友、同学、师生、同事……各种各样的牵扯,织成一张关系网。   “没那么正式, 只是同学聚会,也就是一些同窗相聚着吃个饭,联络下感情。”余初将手腕上的镯子褪了下来,决定放弃佩戴首饰了,“时间定在下午六点,晚上我给你叫点东西,你一个在家吃。”   叶长谦点头:“你不用担心我,你忙你的。”   “我今晚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若是饭后还有第二场,那时间可能就说不准了,余初收拾着自己的首饰盒,“我带钥匙出门,不用管我,你给我留个灯就行了,然后到点就睡。”   “好。”叶长谦担心归担心,却没有说出阻拦余初出门的话,视线落在她的首饰盒上,“试试幼虎手串?”   余初低头看着盒子里的手串,又看了一眼空荡荡的手腕,此时离出门的时间远,并没有留给她过多的纠结时间。   她抱起首饰盒,拿回自己的卧室,再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串红绳串着玉虎的手串。   余初走到玄关的位置,换着外出的鞋子还不忘嘱咐:“可乐少喝点,碳酸饮料喝多了对身体没什么好处。”   叶长谦将挂在架子上的衣服拿下来,递给余初,然后拿起围巾挂在余初的脖子上:“好。”   “晚上洗澡之前一定开排气扇,你现反还没有彻底结束,容易闷出事来。”   “好。”   “如果有什么事,可以打电话给我。如果觉得打电话给我不方便,也可以打电话给谭队。”   叶长谦心下又是好笑又觉得妥帖:“这么下去会不会迟到?现在这个时辰,你说过路上——”   “对,容易堵车!”余初把围巾胡乱的一裹,“我原始人当习惯了,都快把这茬忘记了,我真的要走了,你好好待在家里。”   叶长谦从出生开始,就没有过家。   幼年流浪,少年入国师府   小时候有破屋,有戏班,有城隍庙,长大了有教室,有藏书阁,有国师殿,有祭坛,有宿舍——却没有一个地方,能够叫做家。   但是此时一间租赁来的房子,余初却用了家这个字。   他笑意里带着些许复杂:“路上小心。”   余初对首都的了解,显然不太到位。   年底的路况,不仅没有大堵特堵,而且因为返乡的原因,车辆锐减,十分难得的,一路通畅。   余初花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约定的酒店。   班长站在酒店大堂等着,上穿淡色线衣,下桌绛紫色的长裙,长发尽数梳在脑后,盘了个发髻,一身知识分子的气息。   就是身材有些发胖,五官也随之模糊了不少。   “班长!”   陆芸甜看见外面进来的年轻女子,愣了一下。   余初比大多数人都小五六岁,今年不过才二十六岁,她早就有心理准备,这个当初跟他们同级的姑娘,即使到了今天,依旧是个年轻的姑娘。   但是,她没想过她看起来这么年轻。   就好像她每日班里上课时,教室里坐着的那一群孩子,二十岁出头,青春两个字就写在脸上。   陆芸甜叹了口气,也不知道是羡慕还是因为感慨:“余初啊,你是来参加同学会的,还是来拉仇恨的。”   余初没有跟上奔三后的女性思维:“什么?”   “没什么,我随口说说……”陆芸甜觉得偶尔嫉妒下比自己年轻貌美的同性,也挺有意思的,她指着电梯的方向,“有几个先来了,在包厢聊天呢。”   余初看着空荡荡的大厅:“我留下陪你吧。”   “不用不用——又不是结婚,还得成双成对迎宾。”陆芸甜推着余初往电梯口走,“你先上去,都几年没见了,聊聊也热络点。我再等几个,到点了就上去。”   ——这班长的性子,倒是没怎么变。   余初上了三楼,顺着走廊来到请帖说的包厢。   门是虚掩的,有细细碎碎的聊天声,透过门缝钻了出来。   她象征性的伸手扣了扣门,然后推包厢的门,里面的圆桌上,正坐着三男两女。   余初脑子里浮现了当年的班级名录册,将眼前这些或没什么变化,或改变巨大的同学,一一对上名字。   藏蓝色针织外套,发际线有些靠后的圆脸男人,是裴绍行。   体型消瘦,连件基础款的夹克都没能撑出来的男人,是吴启东。   粉色大衣,红棕色波浪卷的三十多岁女人,是苏淑婷。   剩下一男一女,余初看着眼生,应该是家属一类的。   裴绍行正对着门而坐,第一个看见推门进来的余初,楞了一下:“诶?这不是那谁么——我这破脑子——”   “什么那谁,咱们班的天才少女你都能忘记?”他身侧的吴启东正拿茶壶给自己倒茶,倒满一杯茶水后,他抬头看着余初,“余初,你站在门口做什么,怕我们吃了你呀,快进来坐。”   苏淑婷此时正低着头忙着手机,见吴启东点了名字,也就抬起头冲余初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余初当年年纪小,学校考虑了一些现实问题问题,给她单独安排了教工宿舍的一间破旧单间。   也同样是因为年龄问题,她的同学们,态度虽然大多和善,但是也不愿意带她玩。   所以整个大学读下来,她虽然跟班上的人没有什么冤仇,但是感情不错的,也数不出几个来。   余初找了个不起眼的位置坐下,一边听着其他人兴致勃勃的聊天,一边低头看驻地医生发来的邮件相关。   同学一个接着一个到,定的三张桌,有两张桌子坐满的时候,班长也跟着进来了。   “刚刚陈万里打电话来,说他们几个下午刚好有场拍卖会,原本定在五点半结束的,可是时间拖延了,刚刚才从拍卖场出来。”陆芸甜叹了口气,“他们几个让我转达下他的歉意,让咱们先开桌,七点前,一定会到。”   “陈万里刚从硅谷回来不久,算一算,我们大家也有三年每见过他了,吃饭什么时候不能吃?”苏淑婷端着一杯热茶,看着袅袅上升的雾气,“如果是七点前能到的话,我建议再等等,大家的意思呢?”   “淑婷你说的没错,也不差这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再等等就是了。只是这时间咱们能讲究,酒到时候可别怂,六点之后来的,有一个算一个,先自罚三杯。”   ……   余初就是在这时候,接到的楚小哥的电话。   她边起身边接电话:“叶同志?:   “我想问问,浴室排风扇怎么开?”   “你正对着门,左手边第二个开关,有黑色贴纸的。”   “找到了。”叶长谦打开排气扇,看着卫生间的灯光,余初应该是在席上,所以背景才会那么嘈杂。   又因为余初离背景声音太近,他能听到电话那边,有人大笑着,听起来豪气云天。   【哈哈哈,你们谁能喝谁不能喝我心里门清,今夜不说不醉不休,也要喝个痛快。】   ——酒。   叶长谦记忆回到了两年前。   他挂了余初的电话后,将浴室的灯光和排气扇都关掉,转身走回大厅,拨通了谭宪的电话。   ***   刨除一些混的太差,不敢参加同学会的。   再刨除一些回家过年,没时间参加同学会的。   今晚到的二十人,多的是过江之龙,即使有几条趴在水底的蛟,也有着自己的一方天地。   除了余初。   很多人还念着余初的天才之名,上来交谈几句之后,知道她是林业局的护林人员后,大部分人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部分人,升起一种翻身农奴的苏爽感,然后怀着那么点小心思,特意赞扬下她为国家环保事业做出的贡献。   第二部分人,则是觉得没必要浪费时间结交她,维持在打个招呼的熟悉度上,就挺好的。   只有班长,对她照顾有加,有两次见别人把话题说死了,还亲自上来解围。   叙旧聊天拉关系,时间总是过的快些。   六点五十。   包厢门终于被敲响了,陈万里带着他大学时的俩室友站在门外,门刚开就开始道歉:“对不住各位,实在对不住了,我这私人的事情耽误了大家的时间。”   但是大家的视线,却从陈万里的身上,落在了他的身后。   那是一个穿着深蓝色正装的男人,三十岁不到的年纪,头发稍稍收拾了一下,刘海梳起,露出长得十分出色的整张脸来。   最为难得的是,气质完全不输给长相。   关键这人他们完全没见过,要不是他跟在陈万里身后,大家还以为是走错包厢的哪个当红偶像明星。   “事出突然,大家都能理解,你们别堵在门口了,先进来坐。”陆芸看向陈万里身后的人,“不过这位是?”   “你说这位小哥呀。”陈万里回头看了一眼,解释道,“在楼下碰到的,他说来找余初,我就给带上来了。”   刚好坐在视觉盲区的余初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楚小哥跟着陈万里,从门外走进了包厢。   ***   作为“家属”,叶长谦自然要跟余初坐一起,大家调了个桌子,将余初身边的位置让了出来。   二十几个同学,带着十几个家属,三桌共四十余人,吃饭时也只能以桌子划分聊天区域。   加上话题不同,相熟度不同,又把一张桌子划成了几个片区。   余初头往叶长谦旁边靠,压低了声音:“你怎么来了?”   叶长谦反问:“我不可以来吗?”   也不是不可以。   就是大家都误会他俩是两口子了,不少女性频频投来目光,即使单身未婚,此时也只敢偷偷打量着盛装打扮的楚小哥。   她叹了口气,直接进入第二个问题:“你怎么来的?”   不知道地址,他是怎么一个人穿的跟孔雀似的,跑这来的?   叶长谦老神在在:“谭宪带我来的。”   余初揉了揉自己的脸。   至于谭宪为什么知道,她为了赶时髦,把电子邀请帖发了朋友圈。   配了五个字,恰同学少年。   ……   两人在角落里咬耳朵,桌上另一拨人的话题,则围绕着陈万里展开。   先是习惯性的赞美下创业筚路蓝缕,如今事业有成的陈万里。   为了不显得后续的话题那么有目的性,大家话题就转到了拍卖会上。   “刚刚刘阜说,你一幅画,花了十八万拍了下来?”   十八万这个数字,让角落里十分享受跟余初聊天的叶长谦抽出了一部分注意力,放在了桌上其他人身上。   “可惜这是林定的旧作,要是新作,二十八万也是值得的。他成名多年,却从来没有露过面,一年流出的书画少得可怜,从博物馆的收藏作品来看,他这些年的画技和书法,已经出神入化了。”陈万里叹完气后,又像是想起了什么,“我从拍卖会下来就赶到这了,画还带着,你们有没有兴趣看看?”   六位数的画。   即使没有艺术细胞,也纷纷来了兴致。   十八万对于别人似乎是个大数目,但是对于陈万里来说,也就是少给女朋友买几个包的事儿。   他从自己随身的袋子中,掏出一只木盒。   然后戴上手套,按照专业人的步骤,将木盒打开,拿出了里面的画轴。   随着画轴缓缓打开,屋子里的其他聊天声也渐渐安静了下来。   无论会不会赏画,无论他们之前感兴趣不感兴趣,当他们的目光落在画中的时候,都是一副“认真看”的样子。   屋子里慢慢响起来讨论画的声音。   只是余初发现,楚小哥有些不一样——   他在打开画轴之前,都是聚精会神的,但是一看到里面的内容时,就收回了目光,回到了刚进门的样子。   余初凭借直觉,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   她靠了过去:“怎么了?”   叶长谦垂着眸,伸着筷子夹了一块糖醋排骨,言简意赅:“画,假的。”   原因很简单。   他没有画过这幅。   作者有话要说:楚:林定 拆字为笔名。 第八十章   除了界市的公平交易之外, 驻地在古代区, 也一直暗地在收集书画和工艺品。   书画、官窑瓷器、木雕石刻、刺绣、诗歌词曲, 曲谱戏目……大多按艺术造诣收集,冷门的偏门的,不成名的不占少数。   他的习作,堆了满满一屋子, 每年开春晒书,都会处理掉一些。   烧的烧, 扔的扔, 压箱底的压箱底。   ——他的笔墨, 并不适合在古代区流动。   谭宪见他扔掉可惜, 就和他商量着, 拿部分送到现代区, 他说一来能够促进文化交流,二来还能换点经费, 废物再利用比烧成灰烬的好。   他觉得有道理, 之后的处理出来的书画,盖上了林定的印鉴, 交给了京都驻点, 也从来没有问过后续。   没想到,在这遇上了。   “假的?”余初头靠的更近了些, “怎么看出来的?”   若是别人对一幅画只看上一眼,就笃定说拍卖会上下来的画是假的。   余初十有八九会认为对方是个骗子。   但是楚小哥不一样——   作为古代艺术的代表性人物之一,加上他本身的性子, 从来不会在这方面开玩笑。   “这糖醋排骨味道不错。”叶长谦没有回答余初肚饿问题,夹了块糖醋排骨,放在余初的碗里,“你尝尝这个。”   又拿吃的打发她。   余初自己夹了块排骨,咬了一口肉:“不吃嗟来之食。”   “我吃。”叶长谦端起碗,放在余处的面前,示意余初给他夹菜,“那道虾看起来不错。”   余初脸笑皮不笑:“您说笑了……”   脸呢?   难道现在的国师大人,已经可以连脸这玩意都不要了吗?   两人坐在角落里,又是特意压低了声音,周围的人并没有听见两人所聊内容,但是并不妨碍这俩的在人群中的突出。   陆芸甜回头一看,大家都去看画的时候,只有这小两口还坐在位置上,低着头说话,窃窃私语。   这也太不合群了。   她走到两人的身侧:“陈万里的画不错,你要不要去看看?”   余处露出一个笑来:“班长,我对国画也不是特别懂——”   宋家大哥押着她描了两年的丹青,除了女红描样有了十足的进步之外,画画本身,十分坚强的在原地不动。   陆芸甜看着余初带着心虚的笑脸,想到自己教室里那些学生,也就多说了一句:“就当开开眼界,看看就行了,也不需要真说出些门道来。”   这屋子里,能看得懂国画的有几个?   有附庸风雅的,有好奇拍卖品看个热闹的,大多数人也只是随大流找个话题聊聊天。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   余初跟着楚小哥起身,站在人群的后面,开始打酱油。   只不过这个酱油,余初打的有些艰难。   她出生江南,个子不高,又不爱穿高跟鞋,净身高只有一米六出头的她,放在一众男人或者踩着高跟鞋的女人身后。   就只看见了别人的后背,和他们不同发量的脑袋。   叶长谦侧过头看着余初,见她连蹦跶挣扎的欲望都没有,就那么静静的看着,露出个笑来。   他从旁边的餐桌上拉了个把椅子,然后一手搂住余初的腰,将她提了上了椅子。   腾空而起后闻到上面空气的余初,终于看清了画,她拍了拍楚小哥的肩膀:“叶同志,谢啦。”   那是一幅山水画,青山叠嶂,瀑布磅礴。   若是之前她面对这幅画,脑子里浮现的估计都是赞美之词了,但是知道这画是假的后,她居然也能看出些不对劲来。   画的几处线条着色太深,像是为了模仿而加重了笔法,却因为功夫不到家,做不到举重若轻,重的地方是重了,可轻的地方却没有轻出来。   落款的地方,林定二字——   她怎么越看越熟悉。   “余初,都说登高远见”站在前方的吴启东,回头冲她眨了眨眼,“你都站这么高了,是不是有什么不一样的见解?”   一群老同学这才发现余初因为个不够,站在了椅子上,就这样她也只露出个脑袋,纷纷笑了起来。   余初表情严肃的想了想:“画的好。”   一群人又笑了起来。   这不是相当于没说呢,只是她占了脸嫩的光,又长得好看,一群刚刚踏入中年的同学们也没在难为她。   吴启东摇头失笑:“余初,你当年要是这么有意思……”   也不至于现在参加个同学,也只是跟自己家属聊天了。   陈万里没有忘记这次是个饭局,而不是什么书画鉴赏会,见大家该看个热闹的目的达到了,出声道:“画就先看到这,我们继续吃饭……”   余初看着散开的人群,正准备从椅子上下来,就感觉到后腰被人重重的一推,整个人从椅子上摔了下来。   她反应很快,但是叶长谦的反应更快。   余初还没做出反应动作,就感觉到楚小哥抓住她了衣服,几乎将她从半空中,直接捞了出来。   只是叶长谦捞住了余初的人,却制止不住因为惯性朝着旁边倒的椅子   前方人群还没有散尽,被余初这动静一惊,散的散,下意识扶人的扶人。   还有个短发的女性家属,脚踩着高跟鞋,行动不便躲闪不及,被椅背撞到,脚底重心不稳,摔下去的同时,手里的红酒往前一泼。   将陈万里刚从拍卖会上下来的画,毁的彻彻底底。   女家属可能家庭条件一般,想起了十八万,整个人有些发懵,她脑子空白了好一会儿,才哆哆嗦嗦的伸出手指向余初:“不是我,是她,是她撞得我。”   不仅是她,在场绝大多数人都是这么想的。   叶长谦却无暇在意别人的眼光,她看着余初苍白的脸色,见她疼的几乎站不住,眼底有些慌乱:“伤到哪了?”   “腰。”余初额头都是汗水,一时间也分辨不出来具体是哪里疼,“可能是腰扭了。”   叶长谦脸色凝重了起来,他伸出手按了按余初的腰间盘位置:“这?”   “不是,在左侧,对,嘶——是这里。”   叶长谦松了口气,应该是扭到肌肉了,多休息几日就无大碍。   两人若无旁人的对话,惹得有人出声嘲讽:“十八万呢,就打水漂了,秀恩爱也得赔了再说呀。”   是苏淑婷的声音。   余初看向不远处的苏淑婷,疼的有些思维涣散。   但是还是知道,她这事儿做的隐秘,自己根本没证据证明是她推的。   再说,她连对方的动机都找不到。   “都是同学,画毁了就毁了,就不用赔了。”陈万里眼里都是痛惜,却还强撑着露出个笑,“别伤了同学情分。”   “我说陈万里,你的钱也不是天上刮下来的。”苏淑婷慢悠悠道,“再说,你怎么知道余初她不是低调呢,说不定人根本不在乎十几二十万。”   余初疼的两眼发黑,却还有心思想着:   这完全不给后路的样子,自己要么抢了对方资源,要么断了对方的财路。   又或者,抢了她的老公? 第八十一章   苏淑婷的针对太过明显, 连陆芸甜都下意识皱起眉来:“淑婷, 够了。”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 那点过节,她还是没有放下。   “你以为我在嘲讽对吧。”苏淑婷抬了抬下巴,“看见她手上的戴着的么,这种玉料向来有价无市, 加上雕工,没有个大六位数拿不下来。”   苏淑婷现在做珠宝销售, 她的话虽然有些刻薄, 也算有理有据。   能随手花六位数买手串的, 十几万应该的不算什么事儿。   陆芸甜看了事主陈万里铁青的脸色, 叹了口气, 终于不再开口。   那边还在纠结赔偿不赔偿的问题, 这边的叶长谦眼中只倒影出一个人,他将余初抱在椅子上坐好。   垂下眼帘看着疼的没有血色她, 将眼底翻滚的情绪都敛在了眸子里。   一个在古代区谨小慎微步步为营的人, 却在自己的地盘上,被她的同窗用毫无水准的伎俩给伤到了。   对翟翎羽不设防, 被伤的性情大变后, 再面对毫无恨意。对师父不设防,被迫退役五年后, 还能跟藤晓握手言和。   对他不设防,所以才让他登门入室,以弱为进, 强势的插入她的生活。   现在,她对昔日同窗不设防。   ……   所以说,余初在这方面,永远都不会长记性。   但是他不一样。   他出生寒微,幼年见过人情冷暖,被驻地养了十几年倒是把表面功夫养的登峰造极,可骨子里——   依旧是那个从戏班里逃出来,还不忘在班主屋子放把火的人。   处处戒备,且眦睚必报。   这脸色发黑的楚小哥,是要放大招?   余初下意识就拽着楚小哥的袖子,露出个笑来,只是她腰疼的厉害,这笑容到了脸上就扭曲了起来。   叶长谦的脸色更黑了。   “我想起师父曾经说过一句话了,他说实施行动最基本条件是先观察环境。”余初扶着腰看向一直带节奏的苏女士,“苏同学,你没有观察过这里是否有摄像头吧?”   苏淑婷冷笑:“包厢怎么会有摄像头。”   余初点头:“原来是这样……”   在座的都是人精,听到有来有往的这么几句,隐约意识到什么,看向苏淑婷的眼神也变得不一样了。   苏淑婷迅速冷静下来,她控制好自己的面部表情,她低头整理了自己的衣服褶皱:“得,又不是我的画,倒显得我多管闲事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在诈你?”余初笑了起来,视线越过苏淑婷,落在了她身后角落的位置上。   她的笑,太过笃定,惹得苏淑婷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   脸色刷的一下白了。   角落位置,最引人瞩目的是摆着一盆发财树。   在发财树的隔壁,有张临时拖来的小餐桌,上面正摆着一台录像机,红点亮起,显然在工作状态。   叶长谦一言不发,径直走到了角落,将摄像机提了起来往回走。   余初拿到摄像机,低声道:“班长,您真是一点没变。”   班长既不是摄影协会的,也不是拍摄爱好者,她只是单纯觉得所有重要的日子都值得纪念。   所以无论是年会、辩论赛、运动会、圣诞节……都能看见她拿着个破旧的录像设备跟拍,连个三脚架都没有。   散伙饭那天,她将四年的画面剪辑后,刻录成光碟,每个人都送了一张。   “这不是马上要校庆了么,我就想着录一些东西,回去剪剪,一来给大家发一份留作纪念,二来看了能不能在校庆用上。”陆芸甜也没想到自己会有这么神来一笔,“余初,刚刚……”   刚刚的确不是意外。   画面中显示,苏淑婷看见余初站起来后,就特意绕到了最后方,然后在人群散开的时候,伸手狠狠的推了一把余初。   她自以为自己站在最后,身后无人,小动作做的天衣无缝。   却败给了班长的一个小习惯   苏淑婷从大家看录像时,就偷偷往后退,差一步就要退到门口了,被吴启东关门拦住了:“淑婷啊,这饭没吃完,话也没有说完先别急着走。”   苏淑婷:“我……我……”   她说了半天也没有说出第二个字来。   陆芸甜有些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看向陈万里。   陈万里已经从藏品被毁的打击中恢复过来,心下有些怪自己提议把画拿出来,多生了这么多事端。   他叹了口气:“都是同学,画毁了也回不来了……”   “陈万里同学,你的钱也不是天上刮下来的。”余初看着苏淑婷几万块的包,慢悠悠道,“再说,你怎么知道苏小姐不是低调呢,说不定人根本不在乎十几二十万。”   “噗——”   这似曾相识的台词,让在场不少人忍不住笑了出来。   **   苏淑婷的确有能力赔偿,但是十八万也并不是说扔就扔一点不心疼。   这半年收入打水漂也就算了,钱没了还能挣,关键是这大学同学圈,甚至是校友会……她是可能被黑了。   这饭,她自然是无法继续吃下去。   将钱打进一张空白的银行卡后,苏淑婷留下银行卡,强撑着自己挺直着背走出大门,勉强算不是落荒而逃。   一场闹剧延续到这,除了当事人几个,大多数人也只是看了场戏,多吃了个瓜而已。   见苏淑婷赔了钱离开后,以吴启东为主的几个活跃的男同学,有安慰陈万里的,有负责帮忙收拾的,有招呼其他同学坐下的,还有敬酒叙旧的。   气氛一下子就拉了起来。   叶长谦看向余初:“要回去吗?”   “我现在坐着缓缓比较好。”余初腰上的疼痛缓了大半,舒了口气,“等同学聚会结束,我们跟着大家一起走。”   叶长谦看着余初的脸色,知道她并没有勉强,将自己的西装外套脱下来,团成一团,垫在了余初的后腰上。   余初作为被“陷害人士”在餐桌上得到了极大的同情,来慰问的、来搭话的就多了起来。   什么“都陈年旧事了,没想到苏淑婷还抓住不放,你也别太放在心上。”   或者什么“你这些年又不在北京,发生什么事也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她发作这一番给谁看啊?”   ……   不少人直言不讳,也有不少人话中有话。   怎么不少人都一副知道内情的样子?作为当事人,她自己却是一点头绪都摸不着。   余初趁着楚小哥去找陈万里说话的时候,抓起手机,对班长发起了私聊。   【余初】:班长,苏淑婷什么个情况?   【陆芸甜】:你还记得隔壁班的肖云商吗?   余初别的不好,就是记忆力好的出奇。   这若是独自尘封在角落里,可能一时想不起来。但是这种地点名字都清晰的提示,一下子将余初的记忆勾了出来。   肖云商,她还真的有一点印象。。   【余初】:给我写过情书那个?   她整个大学期间,就收到过一封情书,还是愚人节的时候在背包里发现的,署名肖云商。   所以之后的日子里,她见了那个肖同学就绕道走。   【陆芸甜】:他可不止给你写过情书,还在教学楼底下给你弹过吉他,下雨天的时候给你送过伞,参加运动会的时候,还特地从校外给你买了饮料……虽然他都是转交,但是你不会不知道吧?   【余初】:还有这事儿?   陆芸甜看着手机发来的消息,有些哭笑不得,她现在不知道是心疼肖云商,还是同情苏淑婷了。   何止这些。   当时肖云商为了能跟余初考入同一所学校,整个大四夜以继日的读书,那真是三更灯火五更鸡。   没想到余初后来消失了。   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是去留学了,还是去工作了。   后来两三年,她都能遇到肖云商旁敲侧问的打听余初的消息,再后来……   【陆芸甜】:几年前,肖云商和苏淑婷结婚了,而且婚后感情听说也不是很好。   【余初】:……   余初放下手机,揉了揉自己的脸。   觉得心情十分的复杂。   带着些荒谬,带着些哭笑不得,夹杂着那么一点无奈和……坦然。   “情书。”   余初听见楚小哥的声音,下意识侧过头去。   楚小哥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了和陈万里同学的聊天,此时正站在她身边,大大方方的看着他的手机:“鸿雁传情的意思?”   余初伸手盖住了手机。   叶长谦想,他有空要去问问谭宪。   饭吃一半,酒兴正酣。   在场大多数都是一年未见,或是几年未见,聊天聊得越来越热络的时候,喝酒的兴头也越来越高。   虽说现在已经不流行劝酒,但是在这样的气氛下,能喝酒的基本上都喝了点。   白酒,红酒,啤酒,还有酒精饮料。   也不拘喝什么,各自开心就好。   余初对自己显然没有什么认识,她给自己倒了一小杯白酒后,正打算跟被人碰杯。   转头就看见楚小哥端着她的酒杯,一饮而尽。   等她端了杯啤酒和别人敬酒,喝到嘴里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换了茶水。   等余初第三次喝到了白开水后,她放下杯子:“叶同志,我们这女性也是能够饮酒的。”   她觉得国师大人的小动作,可能是古代封建思想一时间没有转过弯来。   叶长谦点头,表示自己知道。   余初:“所以我喝点酒也正常。”   叶长谦听完余初的话,将收在地上的酒瓶拿起来,摆在了余初面前。   一脸复杂。 第八十二章   吴启东第一个发现余初不对劲。   他这人说话喜欢开几句玩笑, 敬了一圈到余初这, 正好喝到兴头上:“我说余初啊, 你这些年潜水可够深的,每次同学会,满世界都找不到你的人,还以为你失踪了呢。”   余初看着吴启东, 手端着红酒杯:“满世界?”   “是啊。”吴启东一副哥两好的样子,伸手拍了拍余初的肩膀, “余初你不知道, 咱们班呢, 有在M国做金融的, 有在Y国做猎头的, 有在A国的大使馆上班的……遍布世界各地。去群里一问, 可不就是满世界找你了么?”   他正插在余初和另外一位同学座位之间,说话间, 刚好隔壁同桌起身要去拿什么。   从背后不轻不重的挤了吴启东一下, 他手中的杯子没握住,从手里滑落了下来。   却没有听见意料之中杯子落地的声音。   他下意识的愣了一下, 有些茫然低头看去, 只见余初稳稳的抄住杯子。   滴酒未洒。   “余初,你这反应……”吴启东啧啧称奇, “练了多久”   余初想了想:“十年差点。”   “你这些年去当隐士修炼去了吧?”   虽然是随口一说,却也不是全然开玩笑,他们学校大彻大悟遁入空门的都不少。   吴启东接过余初递过来的杯子, “我都不知道咱们班在悄无声息中就出了个女侠,余初,有空你一定要给我们展示展示你拿手的。”   余初低头闷了口红酒,表情真诚的看着吴启东:“我现在就有空,你想看哪段?”   吴启东酒醒了大半,他只是顺口这么一说,哪里真让人当面打套拳劈块砖,赶紧往回补:“这场地这么小也不适合,还是改天吧,改天……”   “如果是我拿手的,这场地并不小。”余初扫了周围一圈,起身边脱外套边说,“还挺宽敞。”   吴启东这才觉察出不对劲来。   他看了一眼余初的男伴,见他一幅好笑又无奈的样子,意识到了什么:“她喝醉了?”   叶长谦点头。   他叹了口气,站起来拦在余初面前:“时候不早了,我们先回去”   余初摇了摇头:“同学要看我表演拿手的。”   两人动静不小。   旁边有人刚好听到余初后半句,起哄道:“余初要表演才艺了,大家来鼓个掌哈。”   同学会到后半程,有人出来表演才艺,跳个舞唱个歌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大家也没多想,纷纷响应号召,鼓起掌来。   所有的视线都集中在了余初身上。   这热烈的反馈,让原本打算阻拦余初的吴启东收回心思,不就是打套拳来段武术表演么,哪怕她找个凳子表演劈木板,那也无伤大雅。   都是老同学,大家开心开心,说不定跟余初的关系就拉近了。   余初见叶长谦站在她面前没有动,往旁边走了几步,绕开了国师大人。   她的步骤十分的有条理。   先是走到相对空间比较大的地方,让站着说话的人移步去其他地方。然后把架子、椅子、餐车都移到了角落里。   空出了一条宽两米长五米的空地。   “我年少跟着师父和教官习武,只是资质不佳,无论是近身格斗,还是徒手攀爬,或是射击鞭法都远不如旁人,最擅长的也只有这一样。”她站直了身体,一抱拳,“今日在这献丑了。”   这么郑重其事的开场白,让原本只是想听首歌的众人更加期待起来,纷纷放下手中的杯子筷子,被余初鼓掌加油。   “好!”   “加油!”   只见余初做了个标准的武术起势,起势凛冽,眼神锐利。   然后,她半蹲下来,双手撑地,就地打了个滚。   接着,再打了个滚。   叶长谦:“……”   吴启东:“噗——”   同学们:“哈哈哈——”   这一幕太过戏剧化,大多数人愣住之后反应过来,都忍俊不禁,纷纷笑了起来。   “同学们,同学们!”吴启东伸出双手,将大部分的注意力吸引到了自己身上,“喝多了,喝多了,小丫头今天喝多了,大家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啊,”   又是一阵善意的笑声。   就在他们哄堂大笑的期间,余初已经就地翻了好几个滚,叶长谦走到空地的位置,堵住了余初继续翻跟头的路。   她身形一顿,坐在了地上,半仰起头看着面前的人。   “表演结束了,我们回家。”   余初露出个笑来:“好。”   ***   陆芸甜跟着余初这一对下楼的时候,才发现吴启东和陈万里也跟了下来。   吴启东跟下来她能理解,刚刚那一场“助兴节目”就是他开玩笑开的,估计此时内心正不好意思着,所以想着下来送送。   但是陈万里,怎么也跑来了?   “刚刚忘记给你名片了。”陈万里递过去一张名片,“我们约定的事情,你不要忘记了,我这些日子都会在北京,有空随时给我打电话。”   叶长谦接过名片塞进自己的口袋里:“好。”   他将扶着的余初背了起来:“那我们先走了,余初,给大家道晚安。”   余初伸出手,摆出了余氏经典的招财猫动作:“晚安。”   这酒品——   如果没有人逗的话,真的好的没话说。   “要不我送你们吧?”吴启东看着余初安安静静趴在男人的后背上,松了一口气,“年底了,这么晚也不好打车。”   叶长谦:“不用麻烦了,我们边走边等车,她一向不喜欢麻烦别人。”   吴启东还想说什么,却见对面气质出众的男人对着她颔了颔首,往后退了一步:“那我们先走了。”   而唯一的女性陆芸甜看着冬日的夜色中,两人的背影几乎融成一道影子,轻轻的叹了口气。   不知是心生羡慕,还是打心底里觉得,这一对实在相配。   寒夜里的街道,明亮而漫长。   叶长谦背着身后的人在路边走着,来到现代区一直半悬着的心,就如同他身后背着的重量一样,变得沉甸甸起来:“余初。”   “嗯?”   “你最擅长的是翻跟头?”   “嗯。我培训那年,同期就我一个文职人员,其他人不是体制内出生,就是体校练武出生。跟他们一比,我这种天赋不好,又是从零开始的人,当然没有一项擅长的。后来,我发现自己平衡能力好,怎么转圈都不会晕……””余初声音带着些困意,“所以比翻跟头他们都比不上我,我能翻一百多个。”   和上次一样。   余初只要一喝醉,从外表完全看不出来,表情正常,言语清晰,乍一看甚至连行为逻辑都是正常的。   但是会进入有指令执行、有问必答模式。   叶长谦半敛着眸,看着远处路灯投下的一圈圈光晕,顿了顿,缓缓开口:“余初,你喜欢……我吗?”   “不喜欢——”   叶长谦眸子里的光亮,如同沉入水的蜡烛,缓缓熄灭了   “不喜欢?——你见过哪个姑娘,会跟不喜欢的男人同吃同住这么长时间的。”余初顿了顿,“但是不能喜欢。”   “为什么?”   “因为你是国师。”余初将头半埋在他的肩膀上,声音越来越小,“我们跨越了两个文明,从小生活的环境不同,成长环境不同,价值观和三观也不一样。有些你视若生命的,我并不在意,有些我觉得是底线的,你或许也嗤之以鼻。以后感情会越磨越淡……”   叶长谦脚步一顿:“你是怕我成为第二个翟翎羽”   余初点点头后,又摇摇头:“你应该在古代区找一个合适的姑娘,相敬如宾,携手一生。”   他背着余初继续上路,步伐沉稳依旧。   “不喜欢的,不合适。”   只有喜欢的人,才能叫做合适。   **   余初在路上就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醒来后依旧醉着。   叶长谦让她回屋在床上躺好,她就乖乖的推开卧室的门,找到床的位置躺了上去。   ——只不过推的是他的卧室,躺的是他的床。   他倒是不介意余初睡到他这,只是怕明天余初自己醒过来,会炸锅。   所以,叶长谦走到床前,一手拉起余初的手,一手圈住余初的两腿,准备将余初打横抱起来送回她自己的房间。   只是刚一上手,就看见闭着眼睛的余初皱成一团,倒抽着凉气:“嘶…别动…别动…疼。”   叶长谦将余初重新放回床上,见她瞪着一双眼睛看着自己:“腰疼?”   “嗯。”   他伸手按了按床垫,猜测应该是床垫太软了,所以折腾了一夜的腰在此时发作起来了。   “你先趴着再说。”   余初点头:“好。”   她如同煎好的鸡蛋一样,把自己翻了一面,把后背露了出来。   叶长谦单手覆在余初的后腰上,听见她连连的抽气声,脸上的神色凝重了起来。   怕不是淤血了?   他起身走到书桌前,先将包里的跌打药酒拿出来,然后拉开抽屉,拿出里面放着的剪刀。   余初今晚穿的是连衣裙,虽然里面还搭着一条黑色的小脚裤,但是如果不脱掉连衣裙,想看到后背的情况,只能将裙子从腰间绞个口子。   就跟当年,她绞了自己裤子一样。 第八十三章   叶长谦低头看着自己的右手。   这只手执过笔, 刻过玉, 挽过弓, 甚至是握刀和人拼生死的时候,也是镇定如常。   但是现在,它在发抖。   余初骨架小,脸上有肉, 平日里并不觉得她很瘦,但是贴身的连衣裙, 将她腰部曲线勾勒的恰到好处。   叶长谦想起了一个词。   盈盈一握。   不知道是布料的原因, 还是剪刀原因, 裙子并不难剪, 几乎是稍稍一合力, 就绞出一道长长的口子。   数九寒冬, 叶长谦放下剪刀时,额头上都是汗水。   他闭上眼, 默念了半章清心咒, 才睁开眼睛,将后腰的口子扩大, 剪下一整块布料。   白皙的皮肤上大片的青紫, 让叶长谦心口的热气被浇了一盆冰水,彻底冷静了下来。   ——淤血了。   他拿起一旁的药酒, 倒在掌心之中,这一次他的手稳稳的覆在了余初后腰上,把药酒细细的推开。   “疼疼——”余初闷在枕头上, 半睡半醒间如遭电击,从脚尖到头皮都崩了起来,她下意识往后一摸,抓住了叶长谦的手腕。   叶长谦又是心疼又是好笑:“撒手。”   余初迟疑着,但还是慢慢的松开了手。   叶长谦发放缓力道,余初虽然疼的哇哇叫,但是依旧听话的没有上手,后来可能是淤血揉开了,疼痛有所缓解,她的哀嚎就变成了闷哼。   偶尔几声听上去,还挺舒服。   一个小时后,余初沉沉睡了过去,叶长谦才收了手,回到卫生间洗干净手,等依旧麻了的右手恢复知觉后,重新回到了屋子。   他看着趴在床上熟睡的余初,眼底泛起了笑意。   罢了,今晚先不折腾了。   反正衣服都绞了,她明天在哪个卧室醒来,似乎也不是那么重要的事情了。   第二天,早上十点。   余初醒来的时候,有一瞬间以为自己又回到了刚刚进入驻地的时候。   那会儿她整天训练下来,体能消耗的厉害,尤其是睡过一晚,第二天早上全身上下架就跟遭到车碾似的。   就好像现在一样。   她闷在枕头上,好不容易才把自己翻过身来,一睁开眼睛,就对上了楚小哥的脸。   叶长谦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手拿一卷书看向余初:“醒了?”   发现一个陌生男子在自己屋子里,选择尖叫那是少女的权利,余初拥有一颗老妈子般沧桑的心,此时选择的是低头看了一眼自己。   衣服完整。   且身体没有什么特殊异样。   她撑着床,慢慢坐起来:“你怎么在我房间里?”   叶长谦:“这个问题不是应该我问你吗?你为何会出现我房间里?”   余初一愣。   她抬起头来,环视了四周一圈,这布置这风格这整洁程度,的确是楚小哥的卧室。   可是她怎么会出现在这?   “我昨晚去参加同学会,后来开席的时候你到了……”余初整理着乱成一团的记忆,“中间因为苏淑婷,上演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闹剧,后来——”   后来,她全想起来了。   楚小哥一直在阻止她喝酒,但是她以为对方是封建思想作祟,所以并没有放在心上,导致后续吴启东来敬酒时,她全然喝醉了。   表演翻跟头,提前离开饭局,被楚小哥背着压马路,还有……   叶长谦饶有兴趣的看着余初:“看来,这一次你倒是全然记得。”   余初还在被昨晚的记忆冲击着,反应有些迟钝:“记得什么?”   “其实你忘记了,我也不介意再说一次。”叶长谦将书合上,“我倾慕于你,欢喜于你——这个,你早就知道了对吧?”   见余初呆愣在原地,叶长谦笑了笑,不想把人逼的跳墙了,放下手中的书起身:“我烧了热水,我去看看。”   等叶长谦走出房间后,余初后知后觉的。   整张脸都热了起来。   还记得在云锦的那条巷子里,她被人跟踪,叶楚去而复返,两人面对面近的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从那时候起,余初其实隐隐有了猜想。   后来,论学台下,楚小哥抱着必死之心上台前,递给了她一块糖。   正是这块糖,让余初明白了什么。   她原本以为,在相互扶持共同患难之后,这个由她衍生出来的剧本,应该结束在论学台那天。   之后,他做他的国师,在古代区继续带头搞封建迷信。   而她,回她的驻地,过平稳日子,然后配合肃美人的到处张罗相相亲,碰到合适的小哥,约个会进一步了解下。   彼此活在各自的世界。   但是她没有想到,时隔两年之后,他会悄无声息的坐了她返乡的火车,出现在她的世界。   然后,所有都乱了。   ***   “满了。”   余初有些茫然的抬起头:“什么?”   叶长谦知道她为什么心不在焉。   自从前两天她醉酒醒来,却记忆清晰后,他原以为余初会逃避、会退却、甚至会狗急跳墙打电话给谭宪,嚷嚷要把他送回去。   但是情况却远比他像想象中好得多,她只是时不时的发呆,呈现出这种思虑人生的状态。   于是也也不说破,抬了抬下巴:“杯子满了。”   余初低头一看,自己倒凉白开的水早就溢出了杯子,漫了半张桌子。   她将水壶放在桌上,急急忙忙转过身去厨房拿抹布,又急急忙忙的赶回前厅   叶长谦走到了桌前的位置,接过她手中的抹布:“我来,你去休息一下。”   余初坐在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苹果,双手握着,才觉得多了分底气。   等楚小哥将抹布清洗好,从厨房走出来的时候,余初终于开了口。   “叶楚。”   “嗯。”   “那天晚上,我……”   她一句话没说完,被楚小哥的手机手机铃声给打断了了。   他看了一眼电话上的名字,对余初做了个自己去接电话的动作,然后走向了阳台。   几分钟后,楚小哥拎着挂断的手机回来,实在好奇余初刚刚一幅舍生取义的模样,到底想说什么:“那天晚上怎么了”   “没什么。”余初一口气泄掉后就没能再聚起来,她将苹果放在自己的嘴边,咬了一大口,“谭大爷有什么指示”   “不是谭宪的电话。”叶长谦解释,“是你的同窗陈万里,他说已经到附近了,一会儿上来拿东西。”   “拿东西”   叶长谦点点头。   余初租住的地方地形有些复杂。   在陈万里打了三次电话确认地标的时候,余初干脆起身换衣服,直接下楼去接人。   两人保持着通话,终于在隔壁巷子里找接了头。   都是老同学,两人寒暄了几句后,陈万里开始旁敲侧听:“余初,你们家那位,是干什么的”   “自由职业者,没什么正经工作。”余初不想多聊楚小哥的事情,“你们俩是怎么勾搭上的”   勾搭这个词,听起来有些幽默。   陈万里耸了耸肩:“男人间的秘密。”   于是,两个男人在客厅里聊秘密的时候,余初特意找了个借口避开了。   等余初在街边小店里看完一集还珠格格,她透过店门的玻璃,远远的看着巷子尽头陈万里那辆豪车开走。   然后拎着自己买的辣酱和速冻水饺,慢悠悠的往回走。   刚走到楼底,就看见楚小哥立在楼道口,穿着单薄的线衣,像是刚送完陈万里。   又像是特意在楼下等她。   屋里暖气开的足,余初搓了搓自己冻得有些麻木的脸,将手中的塑料袋放在桌子上。   叶长谦视线落在余初从塑料袋中拎出来的速冻水饺:“晚上吃饺子?”   “明天才是除夕”余初将速冻水饺放进冰箱,解释道,“我是南方人,家乡的习俗没有吃饺子这一项,所以连揉面都不会,更别说擀面皮包饺子了。只能买些现成的,虽然味道差很多,但是凑个彩头比没有的好。”   “我会包饺子。”   “诶?”   国师大人,你还有什么不会的么?   ***   第二天,一大早。   余初就早早起了床,跟楚小哥一起去菜市场买东西。   今天菜价翻了几番,但是依旧挡不住汹涌的人潮。   余初从刚开始打头阵,最后沦落为小跟班,全程看着楚小哥领着她,在人海里杀出一条血路。   牛羊肉、蔬菜水果、绞好的猪肉糜……要不是余初拦着,将楚小哥从菜市场拉出来,他能买上一桌满汉全席。   “我们就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   楚小哥很有封建统治阶级的作风:“吃不吃得下,和有没有的吃,这是两回事儿。”   于是又杀进菜市场,买了一条鱼和两道海鲜。   两人手提着满满的食材往回走,跟在拎着大包小包的楚小哥身后,像是从菜市场走出来所有正常男子一样,带着平淡的烟火气息。   也就是,驻地养了快二十年才把楚小哥养出的仙气,被她半个月就败了一干二净。   回去的路上,楚小哥的手机一直在震动。   他也不接,直接挂断。   只是他双手都拎着东西,必须停下来将东西放在地上,然后伸进口袋将手机挂断。   于是一直响,一直挂。   从菜市场到出租屋,步行不过十几分钟,他一路上停了十次有余。   最后一次,余初将手伸进楚小哥的口袋,替他将手机关上。   世界终于安静了下来。   无论是不是驻地的事儿,她私心里,也不希望这个年被别人打扰。 第八十四章   余初在古代几年, 一手厨艺练就的十分娴熟。   所以年夜饭这一大餐, 楚小哥就沦落成为了她的配菜小工打杂小弟。   厨房里, 两个待着略显拥挤。   余初手握菜刀在案板上“笃笃笃——”切着葱花,还不忘指挥楚小工:“一会儿鱼收拾完的话,再给剥碗蒜。”   叶长谦刮着鱼鳞点头:“姜呢?”   “姜片我自己来切。”   她的刀很快,葱花切完后, 将生姜拍碎,切成姜蓉:“牛肉卤的差不多了, 你想吃凉拌的, 还是想吃火锅?”   叶长谦将清理完内脏的鱼放在水龙头下冲洗干净, 放在一旁的盘子中:“都行。”   余初想了想:“羊蝎子炖好了后架个锅子, 牛肉吃凉拌的吧, 留一部分肉和汤底, 明早给你下牛肉面。”   “嗯。”   “你吃的清淡,鱼我清蒸, 你吃酸么?”   “吃的。”   “那蒸个柠檬鱼。”余初脑子的菜单一点点成型, “虾随我胃口红烧,鸭肠、四季豆、藕、莴笋都小炒, 黄瓜凉拌, 芋头配火腿肉炖汤——基本上就是你这些了,你有什么补充吗?”   楚小哥将剥好的第一颗算扔进碗里:“还有饺子。”   余初停下手中的刀, 记起来这一茬,有些不能想象楚小哥包饺子的样子,她笑了笑:“我拭目以待。”   等所有的菜都配好后, 余初把楚小哥赶出厨房,让他抱着空盆、面粉、肉馅、啤酒瓶 ,去客厅餐桌上包饺子。   厨房灶火一起,油烟味混合着食物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了起来。   叶长谦听着厨房的响动,将面粉倒入空盆中,加入水一点点的和面。   明明这个年只有他和余初两人,却透着浓浓的年味。   揉面、擀饺子皮、包饺子……铃声响起的时候,叶长谦已经包了十几个猪肉水饺,他抬眼看了一眼茶几上的手机。   跟驻地所有人的习惯一样,余初也不太习惯随身带手机,她的手机永远都是摆着客厅里的。   他想到什么,将手中的饺子皮放下,走到茶几前,垂眸看了一眼屏幕上的名字。   ——余老爹。   他抽出一旁的餐巾纸,将手上的面粉擦了擦,然后用餐巾纸包着手机,走向厨房。   这一路上,手机停止了之后,再次响了起来。   余初手拿锅铲正在翻炒一道泡椒鸭肠,听见熟悉的铃声,回过头看了一眼:“我的电话?”   叶长谦点头,一只手接过余初手里的锅铲,一只手将手机递了过去:“你去接电话。”   “好。”她接过手机还不忘嘱咐,“鸭肠已经放过盐了,你别放两遍了。”   叶长谦冲着身后的人招了招手。   余初拿着电话走到阳台,接通了电话。   余老爹的声音里带着些愧疚,又强撑着带着开心:“阿初,除夕快乐。”   “爸。”余初声音很轻,“除夕快乐。”   余老爹顿了顿,声音里带着些小心翼翼:“你前日打电话给我,让我把你妈留给你的东西寄过去……你是不是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了?”   余初回过头,透过阳台的玻璃门往里看,能够隐约的看见厨房里有一道白色身影,在笨拙的翻炒着。   她笑了笑:“也许吧。”   ……   跟余老爹互道新年快乐作为结尾,余初挂断电话后,顺手将手机关了机,扔到了一旁的沙发上。   她重新撸起袖子,走进厨房,将使用现代灶具十分艰难的楚小哥第二次往外赶:“你去包饺子,我们争取七点开饭!”   叶长谦看着余初的神色,没有感觉到她其他不好的情绪,看了一眼锅里的菜,有些恋恋不舍:“这个炉灶我会用了,调料我也基本都认识了,要不我再做两道?”   于是两人角色互换。   叶长谦在厨房开始折腾着炒菜,余初退到门外,开始包饺子。   她包饺子的技术惨不忍睹,所以包出的饺子也有些惨不忍睹,大小不一,且形状各异。   跟楚小哥大小均匀,几乎一模一样的饺子相比——   余初慢悠悠得了溜到厨房,然后从柜子里默默翻出了另外一个盘子,正打算不声不响的偷溜出去。   就见楚小哥穿着围裙,拿着锅铲在锅旁严阵以待守着之余,还分心回头看了她一眼。   然后笑了起来。   “余初,你脸上沾到面粉了。”   余初抽出灶台上摆着的纸巾,往脸上抹去:“哪里?”   “鼻翼左侧……再靠左 ……往右移一点点…不对……”楚小哥停了下来,他看出余初在故意围着面粉打圈,就是不擦掉面粉,像是在拖延时间,“余初,你——”   “什么味道”余初往用纸往整张脸上一抹,装模作样说完,乐呵呵的往外走,“锅糊了~”   不能她一个人饺子包的难看,现在国师大人菜烧焦了。   两平了。   被这么一打岔,原本就不是特别熟练的两人,动作更慢了。   七点也就成了说说而已。   当余初将最后一盘蒸饺摆上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两个人最后愣是折腾出了一系列菜,满满当当的塞了一整张桌子,余初见餐桌上的凉拌牛肉看起来味道十分不错,上手偷了一块塞进嘴里。   一回头就看见拿着碗筷杯碟的楚小哥正站在厨房的门口,似笑非笑的笑着她。   余初在吃方面向来理直气壮:“味道不错。”   “那我得好好尝尝。”叶长谦将碗筷一一摆好,走向冰箱,“要喝点什么?”   “橙汁。”   叶长谦抱了一瓶可乐一瓶橙汁回来,将橙汁瓶子递给余初,两人各自将饮料满上.   余初举杯:“叶同志,新年快乐。”   叶长谦学着余初举杯:“新年快乐。”   ***   这顿年夜饭,两人吃了两个多小时。   余初和楚小哥分工合作,收盘子的收盘子,擦桌子的擦桌子,然后一个人拖地,一个人洗碗。   彻底收拾干净的时候,还不到十一点。   余初翻出零食水果在茶几上摆满,然后给楚小哥泡了杯超市买的奶茶,自己抱着一盒爆米花,窝在了沙发里。   两人对着电视,看春节联欢晚会。   跟楚小哥第一次看,聚精会神且兴致勃勃不同,余初看着那些万年没有变化的节目,哈欠连天。   半个小时后,她憋着一泡眼泪,将爆米花放在桌子上,拖着一薄毯,对楚小哥说:“腿借我一下。”   叶长谦有些茫然看着余初。   余初也不解释,在楚小哥隔壁坐下,然后扶着他的肩膀,让他往里坐了坐。   然后踢掉拖鞋,往沙发上一趟,头枕在楚小哥的大腿上。   也顾不得国师大人是不是全身都僵硬了,将摊子往身上一蒙:“我先补个眠。”   叶长谦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余初在做什么,他手心冒汗,故作冷静:“你回屋先睡?”   余初打了个哈欠:“守岁。”   叶长谦:“余初。”   “嗯?”   余初等了半天没有等到下一句,还没等她开口再问,就已经被周公拽入了甜黑的梦想。   十二点刚过,外面烟花几乎在同一时间炸响。   余初被这地震似的动静惊醒,顶着乱糟糟的头发,睁着一双朦胧的睡眼从某人的人肉枕头上起来。   电视里的主持人和群演排成一排,正在大喊着:“过年啦——”   她在衣服口袋里掏啊掏啊,掏出一个皱巴巴的红包来,递给楚小哥。   叶长谦接过红包:“这是什么?”   “压岁钱。”余初困得生无可恋,笑的十分敷衍,“恭喜你又长大一岁哟~”   这个哟用的十分灵性。   叶长谦笑出声来。   ***   第二天一大早,余初手里捏着一张银行卡醒来。   密码就贴在卡后面。   她想起来自己给楚小哥送了个两百块的压岁钱后,对方就回给她一张银行卡作为“回礼”。   余初看着银行卡,想着可能是谭宪帮着他存的。   楚小哥包里有多少钱她再清楚不过了,扣除这些天他自己花的,剩下的估计不到两千块。   所以她也没在意,随手在包里放好。   她走出客厅,并没有看见楚小哥的人影,找了一圈没有找到人后,余初在卫生间的镜子上,看到了他留下的纸条。   ——家里没醋了,我去买醋。   肯定是早上准备煮水饺,发现醋没有了,只不过这大年初一早上,能有几家店开门?   一时半会可能买不到。   余初刁着牙刷,将纸条扯了下来,折叠好放进自己口袋里。   这么好看的字,有空拿来做字帖用。   可能是楚小哥出门的早,也可能是他今天运气不错,碰上杂货店开门了,余初刷完牙洗完脸,就听到门外的敲门声。   “来了来了——”   她踢踏着拖鞋去开门:“下次没醋的话不用特意跑出去一趟,不是有生抽……”   等看清门口站着的几个人时,她的声音戛然而止。   半个小时后。   叶长谦提着一瓶醋回来,还捎带了一瓶老板推荐的辣椒酱,这沿路两条街的铺子都没开门。   他走到菜市场附近,才算是看见了一家开了门的店。   这一来一回儿差不多一个多小时,也不知道余初醒了没有。   他站在门前,伸进口袋拿钥匙准备开门,只是手刚碰上门,虚掩着的门就开了。   屋内一片狼藉,有过打斗的痕迹。   而余初连同她的日用品一起,在屋子里消失了。 第八十五章   上海浦东机场, 常年客流量巨大。   但是大年初一这一天, 机场旅客骤减, 一眼看去竟有些萧条。   王娇娣是机场的一名地勤,今年不在春节的轮休名单中,今日照常上班,领导开会时三申五令要求春节比往日更加严格。   用更好的服务态度、更专业的服务标准、和更安全的意识三个更加投入到工作中。   简单来说——   就是春节期间特殊, 工作勤快些,眼睛放亮些。   换班的小何今天晚了半小时, 她边收拾东西, 边等对方来交班。   北京的一架航班就是在这时落的地, 旅客们鱼贯而出, 大多是大包小包, 提着行李拿着礼物。   走在最后的, 是几个年轻男子,差不多年纪, 差不多个子, 就连气质也差不多。   其中一人推着把轮椅,轮椅上坐着个睡着的姑娘, 可能是生病的原因, 她膝盖上盖着毛毯,脸上戴着口罩。   “诶!等等。”   王娇娣叫住了推轮椅的人, 往前走了几步,从地上捡起一张银行卡:“东西掉了。”   她走到轮椅的前,将银行卡递给了推轮椅的年轻男子:“从这位小姐的包里掉下的。”   年轻男子笑了笑, 接过银行卡,塞进了毛毯上摆着的包:“谢谢。”   “不客气。”王娇娣低头看着轮椅上的姑娘,才发现她的眼睛是睁开的,只是精神状态看着有些不对劲,“这位……”   “病情恶化。”年轻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转院证明,“需要转到二院做下一步治疗。”   王娇娣看了一眼转院证明,的确没有问题。   她让开路:“那我就不耽误你们时间了。”   王娇娣看着几个人走出机场大门,叹了口气,眼中露出同情。   这大过年的……   外面的面包车早就等候多时,几个人推着轮椅没有片刻耽误,连人带毯抱上了面包车。   然后几个人分别从不同的侧门进入,短短几秒钟就关上车门走人。   等面包车开出机场,为首的青年坐到中间的一排,和“生病”的年轻女子坐成一排,对上对方明亮的眼睛,神色愈发尴尬。   他摘下对方的口罩,露出嘴上贴着的蓝色胶带:“初姐,你答应我别喊,我给您老把胶带撕了。”   余初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她甚至连表情变化都没有,只是淡淡的看着周寅。   ——这反应。   前面俩辈分小的界卫看的后脊背发凉,就是周寅也心虚的厉害,不敢再提条件,小心翼翼的将余初嘴上的叫胶带撕掉。   “刺啦——”   专业胶带粘合度大,撕下来连带着的疼痛和粘附感,让余初的脸更黑了。   几个大男人在面包车不大的空间里,愣是大气都不敢喘下。   周寅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正打算垂死挣扎替自己解释一下,就看见余初歪过头去,靠着窗闭上了眼睛。   像是懒得理他们,又像还没能从麻醉的药效中彻底缓过来。   ***   保护区上海驻点。   比起寒酸的近乎破败的北京驻点,上海驻点算得上十分高大上。   集齐医院、生物研究、基因测序、制药中心,四个方面综合一体,不仅源源不断的输送医生进入驻地和将驻地的重病患者拉回来医治,绝大部分新药,也是在此研发。   是驻地最为宝贵和专业的后勤地。   是夜,上海驻点灯火通明。   封肃刚走综合大楼,就看见周寅急急忙忙的从大厅迎了出来:“封总,你可来了!”   “你瞧瞧你这点出息。”封肃老神在在,“小余初暴走了?“   周寅弱弱的反驳了一句:“这二话不说就把人绑来,搁谁谁都会暴走……”   “啧~~”封肃走进电梯,够了勾嘴角,“这个如果暴走的话,那个估计要炸了。”   周寅假装没有听见幸灾乐。   到了三楼,封肃想起什么,他回头看了一眼周寅:“我让你找到的房子找好了么?”   “两室一厅,就在不远的小区,步行十分钟就能到,日常用品和电器都添置好了,拎包就能入住。”   “代步呢?”   “汽车在小区车库停着。”周寅顿了顿,“不过封总,初姐有驾照吗?”   封肃十分诚实:“不知道。”   周寅已经十分适应了自家上司的风格,连眉毛都没眨一下:“没有驾照也没关系,以初姐的智商,考个驾照花不了多少时间。”   “不错。”   也没说是周寅干的不错,还是说他分析的不错,又或者是余初临时学驾照这建议不错。   两人说话间,已经来到了综合大楼的休息室。   周寅在门前停下,呐呐开口:“我就不进去陪您了……”   ——吓成这样。   看来余初这次气的不轻。   “那你在外面守着。”封肃若有所思看了周寅一眼,“要是一会儿我逃跑,你记得殿后。”   周寅觉得自己今天老了不止十岁,抹了一把脸:“您说笑了。”   封肃转动门把,推开门。   屋内的灯没有开,封肃手下意识的摸开关的位置,想要开灯。   就感觉一阵凌厉的风后,有什么朝着他砸来。   他摸开关的右手本能的去接住扔来的东西,借助走廊灯光低头一看,有些感慨。   居然是一只玻璃花瓶。   跟闹着玩的玩偶、坐垫、甚至是书不一样,这玩意砸中,是会出人命的。   他将玻璃瓶放在地上:“我说小余初,有话好好说。”   回答他的是一记凌厉的腿鞭。   休息室不大,两人在黑暗的空间里交上了手。   一个宝刀未老,身法老练,但是心虚在前,有求于人在后,下手难免只有几分。   一个年轻有为,出手果断,但是折腾一天后,又是满腔怒火,出手少了几分力道多了几分泄愤。   只是实力差距摆在那,作为曾经京都驻点负责人、现在的界市总领,封肃的身手在驻地是排的上名的,对付两个余初都绰绰有余。   所以短短几分钟,封肃扣在余初的手腕上,宣布了打斗的结束。   “打住。”封肃放开余初的手,转身回去开灯,见外面周寅探着个脑袋,一副想八卦却不敢八卦的样子,顺手“啪”的一声把门给关上了。   他转过身,看着喘着气的余初,挑眉:“你都折腾一天了,不累啊?”   灯光下的休息室,已经一片狼藉,椅子东倒西歪,纸张散落的到处都是,几只笔摔成两节,就连角落里的盆栽也没能幸免,花泥都洒落了一地。   而余初站在正中央,斜靠在办公桌上,脸色苍白,满脸都是汗水。   她抹了一把汗,有气无力道:“你们不辞辛苦把我从北京绑来,怎么不觉得我累啊?”   还是大年初一。   当时她看见门口的周寅,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先不说他们几个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哪怕只是顺路串个门,谁大年初一上门带绳子的   所以他们二话不说就动手的时候,余初并没有太过措手不及,边往屋里跑边大声质问。   可能是担心弄出动静邻居会报警,也可能是担心她稍不留神就跑了,四围一,居然还带了乙丨醚。   这种麻醉剂肯定是医师事先配好的量。   被捂住口鼻不到十秒钟,就晕了过去,再醒来已经在上海机场了。   所以她完全不明白,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不能好好沟通的,而是大张旗鼓跑到北京将她绑到了上海。   “我也是昨天到的上海,之前跟你们沟通的是谭宪……”封肃看着余初的样子,无端的心疼起来,他用文件夹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你先坐下。”   余初喘了口气,从地上捡了把椅子坐下:“我们?”   “是,你和小国师。”封肃,“这事儿人命关天,但是谭宪跟小国师沟通的时候,被拒绝了。他很少有这么任性的时候,不配合、不接电话、也不允许工作人员接近你。听谭宪说的,从二十七开始,每天一波人去你那,都被小国师给打发过来了。而你的手机打不通,邮件也不回……”   余初有些懵,邮件她年底没登录所以没回复这能理解,但是手机她一直是携带。   “我手机除了昨晚,一直是开着的。”   “开着有什么用,把想拉黑的人拉黑一遍,然后设置陌生人电话免打扰,神都找不到你人——”封肃想通了事情关键,“我之前还以为是你同样不想配合,所以不想我们联系到你,现在看你表情,难道你什么都不知道,是小国师干的?”   余初:“……”   所以,是肃美人觉得自己不配合,又联系不到没法沟通,干脆让周寅北上把自己绑回上海再说?   “得,我跟谭宪为了你俩都快跳楼了,你丫头倒好,什么都不知道。”封肃抄起文件档案袋,身体前倾,不轻不重砸在余初脑袋上,“你谈个恋爱怎么把自己搭进去了,被人吃的死死的,是不是傻。”   余初抓起落在桌上的档案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封肃沉默了几秒钟:“你那个便宜前未婚夫,你还记得吗?”   “翟翎羽?”   “他现在正在医院里,病危通知书下了几次,昨晚除夕差一点就熬不过去了,医生说他求生欲望很低。” 第八十六章   玻璃内的屋子, 仿古设计。   纯木的床榻, 纯木底板, 纯木的吊顶,纯木的窗户……排除一些不能去掉的仪器和建筑设计,这个古风病房布置的十分精细。   床榻之上,翟翎羽静静的躺着, 闭着眼,不知道是熟睡了还是陷入昏迷之中。   脸还是那张脸, 只是瘦的厉害。   她沉默了一会儿:“他现在怎么样?”   “不是特别好。”封肃没有隐瞒, “他在对战时受了很重的伤, 古代区条件有限, 医生束手无策, 被辗转送到了现代区驻地后, 病情进一步恶化,所以连夜送到了上海分点。”   古代区驻点→驻地→上海分点, 这跨越两区三地, 伤势可想而知。   至于他怎么受的伤,而驻地为什么又要费尽心思给他治疗, 其中不用细想也知道, 肯定牵扯了太多东西。   比如朝局。   亦或者其他。   余初知道这些都不是她能问的。   回去的路上,余初一直沉默着。   她脑子里思绪翻腾着, 可是真的去仔细停下来去想,却又觉对自己脑子里什么都没有。   “说实话,即使你参加协助治疗, 能不能起作用我也没有底。医生的建议是找翟大少爷的至亲来,和他说说话,说不定能唤醒对方的求生欲。”   封肃打破了两人之间的沉默:“先不说他父母弟弟能不能来现代区,就京都到上海的距离,他们就是真的能赶到,尸体都凉透了。所以,你是目前唯一的选择。”   翻译一下就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余初侧头看向对方,有些奇怪:“如果只是协助治疗,叶楚反应为什么那么大?”   “叶楚?”封肃楞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谁,“你说小国师啊——”   “可能……是因为注意事项的原因?” 他将手中一直捏着的档案袋递给余初,语气弱了几分,“这个之前也送了一版给小国师。”   余初一脸黑线的将注意事项看完。   她那点历史估计被肃美人给抖光了,所以心理医生写个注意事项,写出了爱情剧本的潜质。   整个注意事项分为三个阶段,包括病危期的求生意志唤醒、关键治疗的甜蜜和后期平稳度过,概括起来四个字——爱的呼唤。   大意就是她应该多回忆回忆以前,然后展望展望未来,甚至连成亲、孩子的畅想都列入其中,争取用爱情的力量,将翟大少爷从死神手上拉车回来。   封肃看了一眼余初的脸色,摸了摸自己的鼻头:“写这个的时候,不是不知道你跟小国师勾搭上了么?”   余初将档案袋重新塞回肃美人的手上:“这个你还是自己留着。”   封肃看着快步走远的余初:“余初!”   “看在旧识的份上,我会尽力的。”余初背对着他摆了摆手,“肃美人,食堂在哪?”   周寅这个不称职的人贩子,一天没想起来给她吃东西。   封肃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这栋楼对面的一号楼,一楼二楼都是食堂,二楼的蟹黄包味道不错。”   ***   余初回休息室拿了手机和充电器,进食堂的时候,找了个靠墙的位置坐下。   点了个笼蟹黄包,点了个笼虾饺,并上一碗小馄饨,边充电边吃边。   等自动关机的手机重新亮起,电量慢慢的爬到二十左右,余初拔掉充电器,给楚小哥打了个电话。   “嘟——”   声音刚响一声,电话就被接了起来。   楚小哥既没有问她发生了什么事,也没有问她现在在哪,听见她吃东西的声音,开口第一句便是:“这个点,你才吃晚饭?”   余初咬了口蟹黄包,没说自己这是早中晚三顿合一:“没办法,我同事几个第一次做人贩子,业务不熟练心态也不够好,紧张起来就忘记我这肉票也应该吃东西。”   叶长谦虽然没听过“肉票”这个词,但是结合上下句子,大意听明白了。他眯起眼睛:“你的同事——”   这拉长的语调余初太熟悉了。   “你不用插手,这个仇,我自己会报的。”余初将剩下的半口蟹黄包塞进嘴里,“别的地方先不说,界市这一亩三分地,敢绑架我,呵-呵-”   最后两个字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蹦出来的。   即使是这么欢乐的句子,叶长谦还是感觉到她声音的疲惫和情绪的低落,岔开话题:“晚上吃什么?”   “蟹黄包!”余初吃的一本满足,“皮薄馅儿多,汤汁鲜美,一口下去,唇齿留香……等你过来,我就带你吃。”   北京的叶长谦此时正坐在床上,学着记忆中的方法,叠着自己的衣服,听到这手一顿:“你怎么知道我要过去?”   余初眨了眨眼睛,反问道:“你难道不过来?”   叶长谦轻笑:“明后两天的机票定完了,我最快后天就能到,你要记着按时吃饭。”   “好。”   余初答应完还不忘嘱咐:“阳台的衣服记住收,晚上睡觉前,检查门有没有关好,天然气有没有关上,你自己一个人就不要做饭,楼下买现成的……”   ……   余初挂断电话时,一顿饭也吃的差不多了。   她给周寅打电话,让他抱两床被子过来,自己要去休息室过夜。   周寅的动作很快,余初刚去外面的街上买了个保温杯和些水果,回到综合大楼的休息室时,就已经看见周寅戴着个界卫在屋内忙碌着。   这小子不仅抱来两床棉被过来,还给她扛来了一张折叠单人床,余初到的时候,他们已经铺好了床铺,正在墙上钉钉子挂铁丝。   余初走进休息室,抓了个苹果,边啃边看俩小伙子忙碌。   他们俩将铁丝线拉直固定好,然后在铁丝线挂上帘子,刚好室内三分之一左右的空间隔离出来,也将她的单人床给隔开了。   这可比大喇喇睡在休息室安全多了。   周寅挂完帘子,还不忘擦桌子扫地,给余初把行李搬上来,这一切都做完后,他默默的拿上自己的工具,带着自己的小弟,一句话不说低着头就准备离开。   ——心虚的没敢跟余初对上一眼。   “等等。”余初叫住马上了要走到门口的两人,一人扔过去一只苹果,“谢了。”   小周下意识接过苹果,表情有些复杂。   ***   早上五点的时候。   休息室的门被人敲响,南方不比北方有暖气,室内和室外温度相差无几。   余初只脱了件外套躺下的,听见响动,掀开被子就起了床,披着外套去开门,呼吸在眼前凝结成雾气。   封肃裹着件军大衣站在门外,一见到她,二话不说就抓着她的手腕半拖着往前走,空荡荡的走廊,回荡的都是两人的脚步声。   余初将外套最后一只袖子穿上:“翟翎羽的病情又恶化了?”   “是。”封肃语气比这早上的空气还要冷冽,“幸好你今晚住在休息室,也省的我大早上跑一趟,来回耽误的都是时间。”   两人出了综合大楼,一头扎进凌晨的夜色中,朝着医院疾步走去。   一路上,封肃也不隐瞒,将一些信息细碎的说给余初听:“小国师回归之后,翟翎羽接手了司城防,虽然他爹因为犯了事儿被削爵了,但是翟翎羽本身却没有影响多少。他在贵族中算老底子,在军部有威望,是铁杆保皇派同时又亲近士族。士族多傲骨,你宋家那几个哥哥就不是省油的灯,有几次危机都是翟翎羽不声不响化解的……他若是活着,对我们的助益太大了。”   余初脚步一顿,被封肃带的踉跄了一下。   封肃才回过神来,自己一直拽着余初的手腕没有松开,他回过头去看身后的余初,却因为夜色的原因,连她的表情都看不清。   几秒钟后。   余初迈开脚步:“走吧。”   病房里的翟翎羽显然已经抢救过一轮,两个医生围着病床正在商讨什么,两个小护士正前后忙碌着,注射的注射,摆弄仪器的摆弄仪器。   见封肃领着个小姑娘走进屋子里,主治医生显然早就知道她是谁,对着封肃简单打过招呼后,就看向余初,开门见山:“我们该做的都已经做了,剩下就看他自己能不能熬过去了,即使——你也想开一些。”   余初低头看着床上那张被呼吸器遮挡的脸,点头:“我明白。”   医生叹了口气,“你好好跟他说说话,我们先离开,值班室就在附近,有事情你按铃。”   “好。”   封肃将医生和护士送走后,也跟着走出了病房,带上门前看着立在病房中的余初,眼中神色软了一下:“我就在外面。”   “嗯。”   待门被关上,屋内就剩下了两人。   这两个年少定过亲,又因退亲彼此陌路的两个人,一个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一个站在病床前却笑了起来。   说起来挺像笑话,她似乎没有比现在更了解眼前这个人了。   她将拎起角落里一把椅子,摆在翟翎羽的床边坐下,并没有按照剧本所说的忆往昔青葱爱恋,开口第一句话便是:   “翟翎羽,边关告破了!”   一直微弱的心跳曲线,猛地跳到顶点。 第八十七章   翟翎羽喜欢自己, 余初是知道的。   若不是喜欢, 他的性子, 不会自己做媒,也不会自己上门提亲,更不会每年费尽心思送那么多小玩意。   或许,可能比她知道的还多一些。   能够为她守了三年不娶, 熬的翟夫人屈尊就卑,跑到茶楼把她当媳妇训丨诫一番。   但是在儿女情长之上——   有家族, 礼法, 皇权。   有家、国、天下, 还有古代环境下塑造的三观。   所以那时候她就意识到, 人不认输是不行的。   “戎族铁骑踏破边关, 连失三城, 肖老将军阵亡,戚将军在突围后失去音信, 康宁城城主以身殉城……”   她有些庆幸自己记忆技能点亮了。当初在顾府长平别院寄住那段时间, 天天去茶楼打探消息。   每日里总会听书生畅谈国家大事,听说书人讲名将演义, 听走商聊边关见闻。   古代不比现代信息更迭快, 任职更替也快。   这些信息,哪怕时隔两年多, 依然能够用上。   “……霖州被围十数天,河流截断,粮草所剩无几, 危在旦夕。”   余初抬头看了一眼心电图,停下假军报的胡诌,缓缓的舒了口气。   任务完成。   她将椅子重新拎回角落的位置,悄无声息的走到门前,推开了病房门。   门外的封肃正站在几步远的地方,手里点着根烟,目光看向外面,不知道在想什么。   听见动静,他转过头看向余初,楞了一下:“这么快?”   他都已经做好等两三个小时的准备了,结果余初进去几分钟就出来了。   余初打了个哈欠,双眼都是困意挤出来的眼泪:“又不是演戏,一集得规定四十五分钟。”   她边说着边走到肃美人面前,伸手接过他手中夹着的香烟,用手指了指墙上挂着的禁烟标志。   将烟掐灭扔进了垃圾桶后,她低头看了眼手表,凌晨五点差五分钟:“我先回去睡觉了,有什么事儿叫我。”   封肃看着余初消失的背影,若有所思。   医生显然比他更惊讶。   他们的白大褂刚脱下,正准备泡杯茶吃点东西,这热茶刚喝上,封肃已经过来叫人了。   两个医生面面相觑,其中一个戴眼镜的站了起来,推了推黑色的镜框:“我去看看。”   戴眼镜的医生跟封肃来到病房,里面除了病床上的病人,空荡荡,再无第二个人。   他看向封肃:“刚刚那个姑娘人呢?”   封肃:“你说余初?她回去睡觉了。”   医生脸色有些难看起来:“这也太……”   封肃知道医生想说什么,这也太不负责任了。   要不是了解余初的为人,这个速度——   还以为她因爱生恨,所以干脆消极怠工,连做个样子都懒得做,进去晃荡个几分钟后敷衍下,然后出来。   他笑了笑:“您要不先看看病人?”   ***   这一次,余初睡到了自然醒。   十一点半,她才掀开被子从温暖的被窝里爬出来。   休息室没有卫生间。   余初从昨天周寅送来的日用品中翻出牙刷和毛巾,准备去楼层的女卫生间里洗脸刷牙。   她刚拉开门,就看到某人正站在外守着,站姿挺拔,目光坚毅。   就差敬个礼喊声首长好了。   余初捏了捏眉心,觉得脑壳有些疼:“小周啊,你这是要改行当门卫?”   “我来赎罪的。”周寅正经阳刚男人一位,此时看着有些可怜巴巴的样子,“看在我在您门前守一上午的份上,记仇的小本子上,能不能把我的罪责减少一些。”   余初抱着脸盆,没法空出手,伸出脚踹了周寅小腿一下:“说人话。”   周寅也不敢躲,生生挨了余初不轻不重的一脚,表情恢复正经样子:“咳咳——封总让我转告你,说病人病情稳定了不少,不要太过担心。”   这后一句是他自己加的。   余初脸上看不出有什么其他表情:“病人脱离危险了吗?”   周寅沉默着,没有说话。   “我明白了。”余初心里的感慨多于其他情绪,声音轻的几乎要消散在空气里,“希望他能安然度过这一劫。”   她情绪低落的快,□□的也快,迅速的调整了自己的情绪,见周寅欲言又止的样子:“是不是有其他事儿?”   “是。在你来上海之前,封总早就让我给你找了住处,离这十分钟,小区环境好,两室一厅,拎包入住。我是来问问,今天下午你若是方便,我开车送你过去?”   余初想都没有想就拒绝了:“我这两天就住在休息室,过两天要搬了再喊你。”   翟翎羽的病情不太乐观,像凌晨四点多被封肃冲被窝里喊出来的情况,说不定还会出现,住在休息室要方便的多。   至于搬进公寓楼,等楚小哥来了再说也不迟。   “也成。”周寅盘算着下午搬个柜子,加床被子,买个取暖器过来,“你有什么需要么?”   “缺什么我自己去街上买一点就行了,就隔一条街,也不远——”余初扫了抱着自己的脸盆绕过对方,“我先去洗脸刷牙了。”   她走了几步像是想起什么,突然停了下来。   她回过头看了一眼周寅:“我还真想起有需要的东西了。”   “嗯?”   “给我找台笔记本电脑,一个平板,加个插卡音箱。”   这些都是基础娱乐设备,周寅不用申请,自己就能决定。   “笔记本电脑和平板好说,驻地就有不少闲置的,插卡音响的话,有什么具体要求吗?比如牌子、大小、音质、或者其他什么的……我好方便让人去买。”   “巴掌大小,音量大一些。”余初重新迈开步子,举起右手冲着身后人招了招,“其他没什么要求,店里卖几十块一个,能出响那种就行。”   早中饭二合一,余初多点了笼蟹黄包,记肃美人账上。   花别人的钱吃自己的饭,瞬间神清气爽。   周寅的执行力一直没话说,下午三点左右,他就将笔记本、平板和音响都拿来了。   还顺带给余初带了不少吃的。   余初从临时袋中翻找出一瓶速溶奶茶,撕开材料包,走到饮水机前盛热水:“小周,你下午有时间吗?”   周寅点头:“下午原本就是空出来准备带你区看房子的,现在房子不看了,时间空下来了。”   “那视频剪辑和音频格式转换,你会哪一个?”   “两个都会,剪什么类型的录像?”   “先不急这个。”   余初一手端着奶茶,一手将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推到他面前:“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先看看电影。”   两人忙了整整一下午,到了晚上七点,才彻底弄好。   周寅心虚可能要持续一段时间,事儿忙完后,余初给他泡了杯热茶,一回头就看见空荡荡的休息室。   人跑了。   于是晚上原本打算的搭伙吃饭,到头来,依旧是她一个人。   ***   封肃神龙见首不见尾,偏偏在余初吃饭的时候冒了来。   他吃饭也不说话。就静静的坐在余初的对面,看着她怼上一盘椒盐基围虾,吃的连根虾须都没放过。   光盘。   封肃啧啧称奇:“你怎么光吃不长肉?”   余初放下碗筷:“因为被人盯着吃饭,容易消化不良,吸收不好。”   一本正经胡说八道,封肃向来是甘拜下风的,他托着下巴,先打开正题:“医生说,他求生欲望强了不少,治疗的效果也好了很多。他们希望你每日定时抽时间,陪翟大少爷说说话,一直到到他危险期过去。”   “从今天开始?”   封肃点头:“确切来说,是从今晚开始,也不拘多长时间,但是凌晨几分钟还是有些过了,最起码十几二十分钟吧?做戏都做全套呢,你这样做观感不好——”   多呆个十几分钟,以后也好论功行赏。   余初:“一会儿我跟你去,在这之前,我得先回去拿样东西。”   要带去病房见翟大少爷的东西?   封肃慢悠悠的跟在余初身后,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肯定是承载着不少回忆的东西。   比如定情信物、生日礼物、海誓山盟时的见证物品……这些都能拿去病房忆往昔,然后诉诉衷肠。   但是没有想到,余初走进休息室,在桌子上随手揣了个音箱就出来了。   巴掌大,廉价的配色和造型,看上去就像是街上一百块能买三只。   余初将音箱塞进外套口袋里,将门关上:“走吧。”   封肃想着这东西有什么用,自己一会儿就知道了,所以好奇归好奇,却没有开口问余初。   跟从食堂来时一样,他依旧是慢悠悠的跟在余初身后,到了医院大楼。   这一次,病房里只有翟翎羽自己。   余初踏入病房后,封肃却停下了脚步。   他只是静静的立在门前,伸手准备关门,好将空间空出来,留给屋子里的两人。   “肃美人,你是不是很好奇,今天凌晨的时候,我在这呆的几分钟里,说了什么?”   封肃握着门把的手没有动,立在原地,没有说话。   “我跟他说,边关破了。”余初将音箱房子翟翎羽病房的床头柜上,声音很轻,“他这人,十分矛盾。受传统教育长大,格局意外开阔,想要做自己却被封建理教牢牢束缚,铁杆保皇派但又亲近士族……这样一个脑子里都是家国天下的人,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容易激起他的求生欲了。”   封肃听完,长叹一声:“是我们想岔了。”   翟翎羽出生卓越,顶着功勋,守着父辈的荫蔽,从边关回来就是司城防指挥史。他有能力,有威望,有经历……但是那些,更像是一个贵族二代的镀金。   所以相比起来,他们想当然以为,为了余初能五年不娶妻的“爱情”,则更浓烈些。   在封肃沉默反思的时候,余初按了播放键,喧闹紧密的声音在病房回响。   像是有几万铁骑踏着尘土而来,杀声震天!   ——都是历年电影电视剧里截下来的两军交战的音频。   作者有话要说: 余初:护士小姐姐,每天二十分钟,记得顺序播放~ 第八十八章   封肃站在走廊的尽头, 半低着头, 以手掩面, 肩膀抖动着。   这种状态,从她打开音箱开始,已经持续了足足一分多钟。   余初走到封肃身侧,抬头看外面的夜色:“我说肃美人, 你这反应,是不是太激动了些?”   封肃也觉得这么笑不太厚道, 慢慢收住笑声, 清了清嗓子:“这不是年纪大了么, 好不容易遇到这么有意思的事情, 不多笑笑, 总觉得亏得慌。”   尤其是这种为了偷懒用尽了智商的骚操作。   余初装作没有看见他眼中促狭, 裹紧了自己的外套:“音频是我整理好的,有对战的, 攻城的, 败逃的,屠杀百姓的……按战事缓急排列, 你让护士姐姐每天放个二十分钟, 记得按顺序……”   她的话还没说完,肃美人“噗嗤”一声又笑了起来, 这次忍得握紧拳头,青筋暴起,转过乐的身直砸墙。   余初面无表情:“……”   疯了。   她回过头看了病房内一眼, 揉了揉自己冻得发红的耳朵:“您老继续笑,我先回去了。”   封肃边笑边说:“好歹是旧识,不多待会儿了?”   余初摆了摆手。   看着余初的背影,封肃笑声也渐渐停止了,他靠在墙上,叹了口气。   余初这人,看着软绵,但是将感情分的很清楚。应该保护的,应该陌路的,应该争取的,和应该避开的。   最后这个“应该避开”,有翟家大少爷自己种的前因,也有小国师一路追到现在的现果。   看起来,她已经将自己的感情理的十分清楚了,才会如此干脆利落,没有任何拖泥带水。   所以,他原先最担心的问题,反而不存在了。   他现该操心的,反而是找个什么由头,好能把余初塞进表彰名单中。   不能让她事情做了,功劳却没算到她头上。   ***   南方的温度有些玄幻。   尤其是夜里,无论穿多少衣服,寒气总能穿透它们,冻得人心尖都在发颤。   综合楼半天办公,晚上大多数已经回去,漫长的走廊,只有几盏壁灯是亮的。   余初从电梯里出来,呵出一口寒气,凝成的白雾在灯光底下缓缓消散。   时间真是一件很神奇的东西。   当年一腔热血给组织写结婚申请书的自己,不可能会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她连谈起这段过往时,都没有了情绪波动。   休息室没有不带锁,转动门把,轻轻一推就开了。   她一抬眼,就看见了屋内的两个大男人,一站一坐。   背对自己站着的,正是之前落跑的周寅,大冬天只穿着个黑色夹克,端着个老干部的保温杯,边喝茶边说着什么。   而坐着的——   穿着黑色的羽绒服,蓝灰色的围巾几乎包住了半张脸,他似是在笑着,眉眼的温度比这夜色的灯光还暖。   周寅没听见自己开门,还在兴致勃勃的说着:“…如果上班的时候找不到初姐,那她十有八九去睡觉了,冬日冬眠,夏天夏困,人称界市睡神……”   余初伸出腿,一脚踢在了周寅的鞋子上:“说谁呢?”   周寅回过头,看见余初愣了一下:“初姐?你不是被封总押去——”   不是被封总押去病房,跟人谈心去了么?   少说也得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什么的,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活干完了,我就回来了。”余初站在门口,冲着周寅勾了勾手指头,“出来,我有话跟你说。”   说余初几句玩笑话,当着她的面说也没多大关系,所以周寅并没有被抓包的心态。   他点点头,走出休息室的时候,不忘把的门掩上。   “是封总打电话让我接的人。”周寅知道余初想问什么,“坐火车过来的,站票。”   从北京到上海的火车,得十九个小时,如果是站票……   余初沉默了一会儿,她收拾了眼底的情绪:“周寅,你是怎么认出他的?”   照理说,周寅的权限跟当年的自己一样,应该是不可能知道楚小哥的身份的。   “你说这个呀”周寅从口袋中掏出一张工作证,上面印着的是楚小哥的头像,“封总给的,我们去北京的时候就了解过他的资料,叶楚,后勤档案部的管理人员,你相亲成功的对象——或者说,现任男朋友?”   当时他们去北京的时候,封总还交代过,说不能让叶楚知道,必须安安静静把余初从屋子里带回上海。   余初嗤笑一声:“你有意见?”   “不敢不敢——”周寅人贩子的帽子还戴着,估计大半年见到余初说话都气短,哪里还敢有意见,“完全没有意见。”   两人都太了解彼此的性子,相互怼了下,彼此脸上都轻松了不少。   “你们是不是吵架了?他看着有些紧张,大老远站票跑来看你,到了地儿,连个电话都不敢给你打。”周寅叹了口气,“你也收收你的性子,别整天欺负人家。”   余初表情有些复杂:“……”   周寅训完余初,想起自己的和历史,瞬间又怂了回去,低头看了一眼手表:“时间也不早了,就算你想凑合,休息室也凑合不了两个人。还好房子是现成的,也不远,你收拾下,半个小时后我在门口等你们?”   “好。”   目送周寅离开后,余初重新走到休息室前,推门走了进去。   某人依旧维持着之前的坐姿,似乎低头的角度都没有变过,她看了他左手虚握着拳头,背部僵直着,全身上下的肌肉都紧绷着。   怪不得周寅说他紧张。   余初原本有一肚子话,现在一句话不想说了,她走到楚小哥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叶同志,站一下。”   叶长谦听话乖乖的站了起来。   余初:“我冷。”   叶长谦愣了下,然后看着余初的脸色,试探性的握住她的手,塞进自己的口袋里。   余初叹了口气,将自己的手从楚小哥的口袋里抽出来。   她一手扯着楚小哥的羽绒服外套,一手抓着衣服链头:“国师大人,这次我免费教教你,在我们现代区,如果姑娘说自己冷的时候,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什么。”   她将楚小哥的外套拉链拉开,露出他被线衣勾勒出的身形,然后搂住他的腰身,几乎将自己埋在楚小哥的外套里,像是要吸取支撑自己的能量。   叶长谦眼底的不安、忐忑,都在此时慢慢的褪去。   他回抱着余初,轻笑:“受教。”   ***   这人吧就是这么奇怪。   余初没有男朋友的时候,整个界市都在操心她的终身大事,但是她有了对象之后,周寅又觉得自己心情十分复杂。   她的这位男友,大老远从北京跑来连个电话都不敢打,进了休息室后沉默的坐在角落里,什么话也不说,眼底都是担心。   结果才过去半个小时,这位就差在脑门上写着开心两个字了。   ——上车时看着余初傻乐,下车时看着余初继续傻乐,进电梯时看着余初傻乐,出电梯看着余初依旧傻乐。   周寅觉得看在这么多年兄弟的情分上,还是有空跟余初说道说道,这找男人啊,不能光看脸。   他打开公寓门后,觉得换鞋太过麻烦,干脆站在门口,将手里钥匙递给余初:“屋子请家政打扫过的,日用品厨具一应俱全。”   余初看着明亮整洁的客厅,知道他下了不少功夫:“小周,要不进去坐坐?”   “我今晚的夜班,封总那还有事儿等我去处理。”周寅拒绝了余初的提议,“你们早些休息,我先走了。”   余初将人送到电梯口,转身回去,才仔细打量起新的住处。   不得不说,周寅眼光不错。   新小区,绿化面积高,配套设施完善;十六楼,视野开阔;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主卧带飘窗,客厅带阳台,装修风格十分简洁。   两个人住完全足够了。   楚小哥这次不仅把自己的东西带来了,顺便还把她的东西也装满一个箱子,背过来了。   加上之前周寅胡乱给她整理的,三个大箱子堆在客厅里。   “你先别管东西了。”余初将打算收拾东西的楚小哥往屋子里推,“你先去睡觉,东西明天起来收拾也完全来得及。”   叶长谦被推着走了几步,抿着唇:“我昨夜去的车站,没顾得上吃饭……”   余初脚步一顿,还一会儿才明白他想表达的意思。   她想起上次坐火车从驻地出来,他就是靠偷她的零食度过的一夜,揉着额头,有些同情又有些好笑:“我去看看有什么吃的。”   冰箱里放了些饮料和水,除此之外,倒是在厨房里找到了一小塑料箱子的速食食品。   有咖啡、奶茶、方糖、方便面,还有半袋小零食。   估计是周寅买东西的时候,顺手给带的。   等她烧了壶热开水,泡好面,将面端出客厅后,才原本坐在沙发上的楚小哥已经睡着了。   余初将泡面放在茶几上,坐到了沙发的边缘,低头看着他睡觉的样子。   伸手戳了戳他的脸。   没有任何反应。   余初笑了笑,这碗泡面还是她自己吃了吧。 第八十九章   大年初五, 上海大雨。   余初裹着外套走到窗边, 拉开窗帘, 看着外面被倾盆大雨笼罩的世界,开始想念北方的干燥和暖气。   一连两天都是大雨,两人哪里都没有去,光窝在屋子里补眠看动画片了。   这时候, 手机轻轻的震动了下。   她走到床边,捡起扔在床上的手机, 发现是一条未读短信, 发自楚小哥。   余初有些惊讶于国师大人对电子产品操作水平, 打开短信:   【楚小哥】:醒了?我做了早饭。   余初踢踏着拖鞋, 打开卧室的门, 看见楚小哥穿着围裙, 端着一盘鸡蛋煎饼和一锅粥出来。   桌上还摆着包子和小酱菜。   “刚听见你屋内的动静,就想着你应该醒了。”他放下盘, 催着余初去卫生间洗漱, “你去洗脸刷牙,一会儿包子都要凉了。”   叶长谦未曾想, 余初进卫生间是进了, 但是过了一会儿,她叼着根牙刷又出来了, 视线落在他半干的头发上:“你早上出门了?”   “早上雨没那么大,我醒得早,就想着出门转转, 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买的。”楚小哥笑了笑,“上海和北京,还真是有些不一样。”   余初:“唔?”   “我看见很多早点门口,甚至是超市里,都有许多妇人和中年男子,穿着睡衣。”   余初一口牙膏沫子差点咽了进去。   这还真是上海特色。   余初心照不宣的看了楚小哥一眼,叼着牙刷边往卫生间走,边口齿不清道:“纳尼下田有严弗了(那你夏天有眼福了)——”   小姑娘们夏天穿着吊带睡衣,白花花的都是胳膊和腿。   早餐虽然不算丰盛,但是两个人吃完全够了。   秉着分担家务的原则,余初饭后自觉的收拾碗筷,端到厨房准备洗碗。   到了厨房,余初才知道楚小哥一大早买了多少东西。   有鸡腿、猪肉、鸡蛋和几样蔬菜,还有两只绑着大闸蟹和一盆养在盆里河虾。   她一个鸡蛋炒饭就能对付一餐的人,不得不生出一些感慨:“叶同志,你这是不是有点夸张了……”   叶长谦:“我想着,你应该会在这呆不短时间,就想着多买些。”   余初洗盘子的手一顿,等她重新抬起手,将盘子放在水龙头底下冲洗的时候,听见了自己的声音:“叶楚,一会儿,我们来开个会。”   开会,字面上的意思。   召集一人或多人进行,其目的是为了讨论并试着解决某个问题。   而她跟楚小哥的问题——   余初泡了杯咖啡速溶咖啡后,多加了块方糖,然后推到楚小哥面前。   “今天的会议呢,我想先理理我们的关系。”余初坐到楚小哥左手边,见楚小哥正襟危坐的样子,有些好笑,“你别紧张。”   叶长谦表情依旧严肃,端着咖啡杯:“你说。”   “现代区跟古代区不太一样,婚姻自由,适婚男女在婚前,甚至在订婚前,要先相互交往,彼此进一步了解。”   叶长谦点头:“嗯,这个我知晓。”   “那日,同学会醉酒,第二天醒来你坐在我屋子里,跟我说你欢喜于我,恋慕于我——此话现在可还作数?”   “自然作数。”   “既然你恋慕于我——”余初觉得自己二十六岁了,谈个恋爱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而我目前看起来也挺喜欢你,那么我们可以交往试试看?”   叶长谦没能消化完所有信息:“试试看?”   “这个不是重点。”余初有些哭笑不得,“我问你可以不可以交往的时候,你应该回答,愿意或者不愿……”   “愿意——”   叶长谦从椅子上站起来,脸上看不出有什么变化,但是他手中的咖啡杯摇晃了一下,泼了衣服上小半口咖啡也没发现:“我自是愿意的。”   余初抬着头看着他下巴的弧度和上下游动的喉结,觉得早上可能吃太咸了,喉咙有些干:“叶同志,咖啡味道怎么样?”   “略苦。”叶长谦虽然不知道余初为什么问这个问题,还是认真回答了。   他从桌上抽出纸张,边坐下边擦着衣服上的咖啡,嘴角抑制不住的往上扬:“抱歉,我只是太欢……”喜了。   最后一个字还没有落下,他只觉得自己唇角一暖。   余初双手撑着桌子,从椅子上站起来,将脸靠近他的脸颊,在唇角轻轻的落下一吻。   她占完便宜,心却一点不虚,吧砸吧砸嘴:“是有点苦,好像糖放少了。”   叶长谦站在祭天台鬼话连篇都面不改色的人。   刷的一下,从脖子红到了耳根。   ***   余初觉得大雨有大雨的好处。   最起码,她能欣赏到,一直耍流氓的某人,也有这么坐立难安的一天。   她抱着靠枕坐在沙发上,看着某人拿着手机从卧室走到客厅,然后从客厅走到卧室,像是想给谁打电话,却没有拨出去。   随后,在餐桌上坐了下来沉思了一会儿,又回到卧室翻找起了什么。   哦,还有——   从两人的会议结束后,他的直径距离都在离自己一米远之外。   就连他结束了翻找,从卧室出来,也是远远的坐在沙发的另一头,盯着电视目不转睛。   中间的距离,足够躺下一个成年人。   余初看着想笑:“叶同志,要看动画片么?”   楚小哥侧过头看了余初一眼,又迅速板正回去:“按照你的喜好就好,不必在意我。”   “那我们看个电影吧。”   余初十年来看的电影不多,却也知道,国产的爱情电影狗血的太多,堕胎、出轨、阴差阳错、和刻意营造出的一种惊悚的宿命感,容易给古代人造成不好的影响。   所以她选择了小李子的经典科幻片《盗梦空间》。   这片子设定新颖、节奏快,特效出色,但是不烧脑,很适合在这个大雨磅礴的天气里,窝在沙发上看。   只是,余初没有想到,这部片子还很催眠。   随着剧情里的男主角进入别人的梦境,余初的眼皮也觉得越来越重,她挣扎着想多看几眼男主角,却又不得不败在周公的召唤下。   迷迷糊糊中,余初听见有人叫她:“余初。”   她强撑着拉扯开自己的眼皮,看向声音的方向:“嗯?”   叶长谦顿了顿:“腿借你。”   “噗。”余初这一笑,刚刚浓浓的困意消失了大半,但是她还是扯着靠枕和毛毯,往另一头挤了挤。   她头枕在楚小哥的大腿上,打了个就哈欠:“谢谢先生的慷慨,睡醒自当归还。”   这时候,电影里到底放的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叶长谦调低了电视音量,低头看着余初的侧脸,用手轻轻拨开她散在脸上碎发,然后轻轻的,戳了戳她的脸。   就好像,她之前那样。   ***   梦里有惊雷响起。   余初从睡梦中醒来,缓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是有人在敲门。   她从沙发上爬起来,刚好看到叶楚走到玄关的位置,打开了房门,露出门外站着的人来。   大白天裹着件军大衣,脚下穿着双老式黑色长款雨靴,就这么一身土到掉渣的打扮,也丝毫不影响起主人的颜值,还深深的穿出了一种复古的美感。   “国师大人。”   “封总。”叶长谦让开一步,像个正经男主人的样子,“进来坐。”   “不必了,站在这说话就行了,我找余初。”   两个男人相熟已久,这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门外的人撩了一把自己湿漉漉的短发,透过叶长谦的肩膀看向后面一脸睡容的余初,咧嘴一笑:“哟,小余初。”   “肃美人,你怎么来了?”余初一时间没有找到拖鞋,也顾不上形象,干脆踩着袜子裹着毯子走到门口,“翟……他病情又恶化了?”   “翟翎羽的病情不仅没有恶化。”封肃摇了摇头,脸色严肃了起来,“而且恰巧相反,托你的福,他这两天求生欲空前高涨,身体状态也在变好,今天醒了。”   “既然醒了,不是挺好的么——”门外的风有些冷,余初裹着毯子奇怪道,“你怎么一幅收到病危通知的样子?”   “现在的情况,要是收到病危通知可能还好解决一些,该找医生的找医生,该干嘛干嘛。”封肃揉了一把脸,“我们没有料到他生性如此戒备,病房中不少东西超出了他的理解,加上他昏迷多时,应激反应十分大,一醒来就伤到一名护士……自己也折腾了半条命。他不信我们是友非敌……”   封肃下意识看了一眼国师大人,才继续接下来的话:“所以余初,可能还需要你走一趟。”   余初:“镇定剂呢?”   “已经用上了,但是估摸着过个把小时也要醒了。”   此时的确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好,稍等我一下,我跟你去一趟。”余初答应完,转头就对楚小哥道,“叶楚,你要跟我一起去吗?”   “我就不去了。”叶长谦一脸风轻云淡,甚至还露出个笑容来,“我去给你拿衣服。”   他要是去了。   某人就真的要下病危通知书了。 第九十章   大雨像是从半空中直接倾倒而下, 哗啦啦的冲刷着地面。   “我回来吃晚饭。”余初看了一眼楚小哥被打湿的裤脚, “这么大的雨, 你先回去。”   叶长谦撑着一把普通的三折伞,显然盖不住成年男子的身量,他后背被打湿了也浑不在意:“等封肃到了,我再走。”   还好封肃只是把车从小区南门倒到北门来, 两人等了几分钟,就看见了驶来的车子。   余初一手撑着伞, 一手推着楚小哥往小区大门走了几步:“行了, 肃美人来了, 你先进去。”   只是等她上了她后车座, 隔着后车窗往外看, 一直到人影几乎看见了, 楚小哥依旧站在小区大门前。   从余初住的地方到驻点,步行都用不了多长时间, 开车几分钟就到了。   两人下了车之后, 封肃第一时间没有将余初往医院领,而是将她带进了综合楼的一间屋子里。   屋子空荡荡的, 桌子上摆着两个大塑料袋子。   “衣服、首饰还有化妆品都准备好了, 只是化妆师临时找不到,你自己凑合下。”封肃站在门口, 拍了拍军大衣上的雨水,“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余初打开袋子扫了一眼,衣服应该是早就准备好的, 布料、款式、做工、质感……都无限接近古代区。   她将另外一个袋子里的中衣拿了出来,抖了抖:“我要一包奶糖。”   封肃有些诧异的看了余初一眼,想起她的习惯:“大白兔?”   “大白兔。”   封肃点头:“没问题,你先收拾着,我出去给你买。”   余初目送封肃离开后,将休息室的门关上,反锁。   她先将事先准备的衣服换上,桃红色的罗裙,枫红色的外裳,配上同色系的绣花鞋和腰带,像是量身定做一样合身。   她盘发的手艺一般,但是记忆力好,将记忆中简单大方的样式挑出来,耐心的将头发一点点编织成型。   插上玉簪,戴上耳环,配上香囊。   最后对着巴掌大的镜子,描眉理红妆。   敲门声响起的时候,余初已经收拾妥当,她走到休息室的门前,拉开大门。   门外的封肃看着眼前人,脑中记忆被不断的向后拉扯。   当时他去宋府接人,余初在庭院之中,手里拿着张秀到一半的帕子,一手拿针一手拿布,坐在石凳子上,昏昏欲睡。   那时,她也穿着一身桃红,眉眼还透着稚气。   一眨眼都那么多年过去了。   封肃眼角沁着笑,将手中的奶糖递给余初:“给。”   余初抓了一把奶糖收进袖子中:“走吧。”   ***   翟翎羽已经醒了,却没有睁开眼。   他还记得,乱党作乱,明王次子涉及其中。   事关重大,为了快刀斩乱麻,他亲自出马,去霖州缉拿乱党。   只是未料被叛徒走漏了风声,他们一行人在半路上就遇到了袭击。   他只记得当夜无月无星,风很大,打更的老者声音越走越远,他身边的人也一个个倒下。   再后来,他听见了雨落青石板的声音。   冬季的地面很凉,他手捂着腹部,感觉到身上的热气一点点的消散。   之后的记忆越发模糊了,他终日昏沉,清醒不到片刻,又沉沉睡去,耳边来来回回都是人。   无数次睁开眼睛,不是床顶白色的帐子,就是车顶上粗糙的纹路,却也隐隐知道,他身边的人似乎也换了一批又一批。   按照常理,他其实死去,对乱党也好对明王也好,都是百利无一害的事情。   他若是他们,就应该让翟翎羽这个人,死在那个雨夜的巷子里。   这么费尽周折,将他运出京都,还将他从阎王殿救了回来,也不知道盘算着什么。   令他惊讶的,还有他身处的这个地方。   无火自亮的夜明珠,随手摆着的琉璃杯琉璃盏,还有那能发出金戈铁马和人声的古怪机关,穿着白色奇装异服的侍女……   还有那注入体内令人昏厥的毒液。   他第一反应还以为自己倒了外邦,但是接下来,又被他自己否决了。   翟翎羽在边关几年,和外邦人打过不少交道,但那外邦大多是蛮荒之地,器物工匠无一不弱于本朝,不可能会有如此精美和精巧的东西。   正当他陷入沉思的时候,房门似是被人推开,传来了一男一女的交谈声。   男人声音儒雅,听起来像是郎中:“病人现在情况怎么样?”   “之前我进去过一次,撕裂后的伤口有渗血的迹象,已经按照您的嘱咐,重新包扎过一遍了,其他数据目前还算正常。”女人应该是侍女,声音里带着些畏惧。   “现在病人随时都可能苏醒,你不要进去了,等封总带人过来。”   “谢谢苏医生——啊,他们来了。”   随后房门被关上,所有交谈的声音都消失了。   过了一会儿,房门再次被推开,有人走了进来,还把门关上了。   他里抓着一块碎琉璃,那是他之前打碎琉璃盏的时候,落到柜子底下没有被清理干净的。   来人应该个子不高,身形也不健壮,所以脚步很轻,呼吸也很内敛。   他慢慢的走到自己的床边,却没有靠近,而是静静的站在原地,像是在打量着他。   打量了很久。   久到他握着的琉璃碎片又紧了紧,隐隐拉扯着伤口,随时准备伺机而动。   就在这时,他听见一声女人的轻笑:   “现在我爹又不在,你装睡也没有人留你吃饭了。”   余初话音刚落,意料中的对上了一张错愕的脸,睁大了眼睛,眼底都是不可置信。   当年为了留在宋家蹭晚饭,下午听课结束,翟大少爷时不时就会用上装睡这一招,假寐半个时辰,刚好到宋家饭点。   然后顺理成章被宋家二哥叫醒,一同吃饭。   只是他这装睡的水平一直没有提高,这呼吸声特意卡的跟对过秒表一样均匀,熟悉他的人,几次就看出破绽来了。   余初从袖子掏啊掏啊,掏出一把大白兔奶糖来,放在了翟翎羽的床头柜上。   翟翎羽视线落在奶糖之上,动了动嘴唇,声音嘶哑干涩:“阿初……”   “嗯。”   余初掀开被子一边,从刚刚徒然升起的杀气就知道,他手里有东西。   果然看见他手中握着的玻璃碎片,她轻轻的掰开翟翎羽的手,碎片嵌入手中,都握出血来了。   “这里是域外,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独立于朝廷独立于外邦,与世隔绝。” 她将玻璃碎片取了出来,然后细细挑着伤口里的玻璃渣子,“域外机关精妙,大夫医术绝伦,当时你受了重伤,药石无医,恰好被我们的人救下,一路辗转,送到了这里。”   翟翎羽看见余初其实就释然了大半,剩下的戒备在这番解释中悄然瓦解,剩下的还有些不解:“那些边关军情……”   “我随口胡诌的。”余初解释,“大夫说需要激起你的斗志。”   翟翎羽松了口气:“域外之人,为何救我?”   余初一本正经想了想:“可能你曾经跟我定过亲吧。”   “噗——咳咳咳——”翟翎羽被逗笑了后,剧烈的咳嗽了起来,等咳嗽平缓,他眼底都是酸涩,“你真是一点没变,说个谎都懒得编由头,张口就来。”   而且,她还是当初那副模样,不曾变老,不带世故,眼底干干净净。   ***   这一次,余初呆够了二十分钟才出来。   出来的时候,还叮嘱护士去做清创护理,安抚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要提。   封肃仔仔细细打量着余初的神色,她的神色自然的不像是跟前任见面,而只是跟个同学随意聊了聊天的样子。   他递了杯热咖啡给余初:“情况怎么样?”   “面上看起来还好。”余初端着纸杯,低头喝了一口,感觉从喉咙口暖到了胃,“不过,以我对他的了解,他思虑很深,现在估计心里怀疑堆成山了,只是不表现出来而已。”   “怀不怀疑这个问题不大。”封肃老神在在,“救神难,送神还不容易?只要他配合治疗,不折腾,等过个把月把他送到长平,随处一扔就行了。”   还担心一个司城防指挥史自己找不到回家的路?   余初点头:“也是。”   这些到处扔人的事儿,简直就是界市的拿手绝活,技能专业,业务熟练。   保证人安安全全送到古代区,不会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封肃低头看了眼手表,习惯性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去吃饭?”   “晚饭就不一起吃了。”余初看了一眼外面的小下来的雨,“我答应了叶楚回去吃。”   封肃这才想起,人已经不是单身狗了,他心底有些五味杂陈:“我说小余初,你们这进展速度是不是有些快了。”   “肃美人,当初可是你让我半年恋爱、一年结婚、第二年生娃的。”余初皮笑肉不笑,“现在才到哪?”   封肃:“真是……”   他心中徒然升起一种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老父沧桑感。   ——真是女大不由爹。 第九十一章   余初回来的不算太晚。   她出了电梯后, 没有马上开门, 而是借助走廊的灯, 先拍掉身上的雨水,理了理湿漉漉的刘海。   门在这时突然开了。   叶长谦站在门后,穿着一件简单的浅色线衣,踩着藏蓝色的日式拖鞋, 眉眼都是暖意。   “事情忙完了?”   “嗯。”余初紧绷着的神经下意识的松懈了下来,她将外套脱下, 挂在衣架上, 边换鞋边说, “他看着恢复的不错, 最起码有力气折腾了。”   “那就好。”   叶长谦没有多做评价, 他关上门后, 走到卫生间拿了条干毛巾,反身回到客厅。   就看见余初坐在椅子上, 一幅虚脱了的样子, 眼睛放空不知道想什么。   他将毛巾扔到余初头上,两只手覆在她的脑袋上, 左右开弓揉着她的脑袋。   动作幅度及其随心所欲。   余初开始有些懵, 回过神来嘟囔了一句:“叶同志,请注意下分寸哈——”   “嗯?”   她脑袋幅度摆动的有些大, 声音被掩盖在毛巾之下,听着有些飘:“你搓的是脑袋,又不是汤圆。”   “噗。”   叶长谦轻笑一声, 趁机又多揉了几把,才恋恋不舍的收起手来,掀开毛巾,看到了一头炸了毛的长发。   她长发如墨,往日三千青丝或披肩或盘起,看着十分温婉。   今日这乱糟糟的样子,别样有趣味。   余初不用看也知道自己头发成了什么模样了,她将毛巾挂在脖子上,伸手抓了一把头发,倒是已经干的差不多了。   她用手做梳,慢慢的梳理着长发,神情格外的安静。   这时,她听见沙发某人低沉的声音:“余初。”   “嗯?”   余初以为要开饭了,将长发理到耳后,边扎着头发边站了起来。   但是对面的人没有招呼她开饭的动作,也没有让开的意思,就那么直直的堵在她面前。   半天没有说话。   余初眨了眨眼:“叶同志?”   叶长谦神情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右手虚握成拳:“你冷吗?”   “有空调……”   余初话一顿,明白过来,笑了起来,“这数九寒冬,我又淋了个落汤鸡,自是觉得再冷不过了。”   她话音刚落,就落入了一个温暖干净的怀抱。   余初深深吐了口气,感觉到空了的血槽被一点点被填满。   就好像她今日没有从这道门走出去。   ***   正月初八,宜嫁娶。   小区从清晨开始,鞭炮声不断,余初迷迷糊糊从梦中醒来,就看见楚小哥站在阳台上吹冷风。   余初从沙发上捡起毯子裹在自己身上,推开阳台的玻璃门,刚踏出一步就被冷风冻了个哆嗦。   她走到楚小哥的身侧,顺着他的目光往下看去——   对面楼的新郎接亲,伴郎团热热闹闹的起着哄,新郎打横抱着新娘,在各种彩色礼花和笑声中,消失在视野中。   叶长谦轻声问:“这是现代区的成亲?”   “唔——”余初歪头想了想,“跟古代区一样,现代区不同地方成亲,婚俗有所不同。但是婚俗也不是金科律令,年轻人思想自由,尊崇自己想法的越来越多了。有去教堂进行西式婚礼的,有旅行结婚的,还有领个证隐婚的……夫妻双方开心就好。”   叶长谦点头:“原来如此。”   作为一个古代人,看见什么都好奇,在正常不过过了,余初也没有在意。   吃早饭的时候,余初将考研提上日程这件事情,跟叶长谦说了。   “肃美人给我推荐了个导师,我们聊了几句目前感觉还不错,就想着报考试试。补习班我已经找好了,今天去看一下,如果不错的话,元宵前后就要开始上课了。”   叶长谦将余初的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将一些词汇消化理解后,大约明白了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你什么时候走?”   余初看了一眼时间:“吃完早饭就走。”   “我想去书铺买几本书。”叶长谦将剥好的鸡蛋放进余初的碗里:“那用完早饭,我同你一起出门。”   余初点头,不忘嘱咐:“记得带手机。”   两人打了一辆车,中途将楚小哥放到了小区附近书店门口,余初到了上海某一所高校。   补习班租的高校的教室,办公室在学校附近。   余初实地看了看,恰逢补习的老师也在,两人面对面聊了聊。   对方四十岁不到,但是对应试教育很有一套,说话条理清楚,目的明确,许多专业知识也是张口就来。   当然最有说服力的还是以前补习班老师上课时的视频。   说起来,她这辈子技能点的最亮的,估计就是学习。即使是自学,考研的难度应该也不算大。   她参加补习班只是想借助专业人士的经验,更加系统且有效率,能够节省相当大一部分时间。   所以余初也没有特别纠结,交了部分定金报了名,签了合同,约定了过了元宵就过来上课。   中午余初在外面凑合了一顿,下午的时候去书店挑专业书。   买完专业书,余初并没有急着走,而是上了书店二楼,找到不少杂书,以科普类书籍为主,挑着买了几本准备带回去给楚小哥。   比如:《中国风俗》、《社交礼仪》   再比如:《电脑入门》《十万个为什么》   临走的时候,余初的视线瞟过书架,定格在了其中一本粉红色封面,上面布满了桃红色心。   ——《恋爱指南》   她笑了笑,将书从书架中抽了出来,夹在在一堆社科书中,下楼结账。   回到家时,已经下午四点多了。   余初进了门后,边换鞋边道:“我带了半只烤鸭,晚上加餐,你喜欢的海带结我也带了些,晚上煮海带汤喝怎么样?”   并没有人回应。   “叶同志?”   她这才发现,客厅空荡荡的,并没有人在。   余初换好鞋,从厨房找到卫生间,最后轻轻推开楚小哥的卧室门,里面也没有人。   虽然有些奇怪楚小哥买个书没有回来,却也没有到立刻要找人的地步。   她将买来的书放在楚小哥的书桌上,一一码好,将《恋爱指南》放在了最明显的位置。   他是个成年人,好不容易来到现代区,出去走走很正常。   五点半,楚小哥踏着暮色回来。   他手里提着个塑料袋,袋子里只有一本书,衣服完好,身上看着也没有什么伤口。   就是表情太过平静,像是出去一天并不是一件值得提的事情。   “回来了?”余初将端着的西红柿鸡蛋汤放在桌上,觉得自己的关注点有些奇特,她将烫着的两只手捏着自己的耳垂,“快去洗手,马上开饭。”   叶长谦露出一个笑:“好。”   ***   余初没有想到,那日楚小哥外出只是个开始。   他像是突然对现代区感了兴趣,又像是对出门感了兴趣。   这之后几天,楚小哥都是早饭后找了个理由出门,然后在外面晃荡一天后,掐着晚饭饭点回来。   而且回来的越来越晚。   第三天晚上,余初接到了楚小哥的电话。   电话那头的楚小哥声音里带着歉疚:“余初,我外面有些事,今晚不回去吃饭了。”   这要是随便换一个现代人,类似的理由都能成立,可楚小哥一个古代区,在现代区能有什么事儿?   “好。”余初看了一眼时间,“那你大概什么时候能回来?”   “可能,会有些晚。”   “我明白了。”   桌上的三菜一汤还热气腾腾,是余初花了两个多小时做的。   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此刻此景,让余初却莫名的觉得,自己有些像是等着丈夫下班归来的怨妇。   她端着碗走到厨房,给自己盛了满满的一碗米饭,然后回到餐桌上。   没有着急着先吃,余初先打开手机音乐软件,在《分手快乐》的悠扬音乐声中,独自干掉了一盘红烧狮子头和一盘青椒肉丝。   这天夜里,楚小哥果然回来的有些晚。   晚上近十点,才传来开门的声音。   他举止修养摆在那,无论是开门,还是走路,还是换鞋……动静都非常小,几乎要被电视的声音淹没了。   她不动如山,没有质问,也没有怼人,甚至连看一眼都没有。   只是静静的坐在沙发上,视线落在对面的电视中,像是被屏幕内的节目所吸引。   直到身侧的沙发一软,余初感觉到对方坐在了她身侧,视线落在她身上:“在看什么?”   余初闻到了酒精的味道。   关键,还有女人香水的味道。   “综艺节目,一群人在大楼里面相互怼,有任务有游戏,输赢不重要,所以大家玩的很开。”余初依旧没有转过头去,“当娱乐看还挺有意思的。”   “是吗。”   叶长谦酒壮怂人胆,伸出手戳了戳余初的脸颊:“抱歉,今日这么晚回来。”   但是他的手想戳第二下的时候,落空了。   余初稍稍偏过头去:“别动——”   这句话声音不大,还带着困意,听起来太像娇嗔,叶长谦笑了笑:“生气了?”   他醉眼微醺,动作也比往日放开了些,往前坐了一步,伸手想要将余初撇过头时带下的刘海整理上去。   “啪——”   被余初抬手不轻不重的打偏过去。   “叶同志,我跟你说了,别动。”余初今天第一天正眼看向叶楚,她语气平淡的像是聊着刚刚的娱乐节目,“最起码今天,你别碰我。”   叶长谦他对上余初平静的眼神,眼底的醉意一下子就醒了。   他皱了皱眉,觉得胃里酸意正在往上翻涌,以为她在意这几天自己早出晚归,幸好陈万里那边事情已经处理好,之后并不需要他再出面了。   他忍下胃里的不适,缓了缓,解释道:“以后几日,我会一直在家……”   “你什么时候出门,什么时候回家,那是你的自由。”   这个其实完全不是问题所在。   她觉得自己再开口,估计词里句里都是酸意了,抱起抱枕起身:“我回去睡觉了,你也早点休息。”   余初回到屋子后,打开手机。   看着音乐软件上的歌单,思考着要不要给楚小哥点一首《凉凉》。 第九十二章   这日, 叶长谦起了个大早。   天还没亮透, 他打开厨房的灯, 淘米煮粥、包饺子、煎锅贴,摊了一锅鸡蛋饼,还煮了个酒酿汤圆。   七点一刻,余初的房门准时打开。   她从屋子里出来, 懒洋洋的走进卫生间,十分钟后, 又慢吞吞的从卫生间走到卧室里。   等她换完衣服收拾完头发, 再次从屋内出来, 不过堪堪七点半。   余初目光扫过桌上的丰盛早餐, 却没有停留, 她拎起沙发上的背包:“我去上课了。”   叶长谦:“早饭……”   “时间来不及了。”余初说话间已经走到了门口, 她换好鞋子,“我路上随意吃点就行了。”   她一边拉着门, 一边笑着冲着楚小哥招了招手:“走啦。”   然后“啪”的一声摔上了门。   叶长谦将手中端着的酒酿汤圆放在桌上, 拿起勺子,舀了一勺酒酿, 可能是水放多了, 也有可能是糖放少,味道有些寡淡。   他举止优雅的将一小碗酒酿汤圆吃完, 放下勺子,走到屋子里。   过了一会儿,他捧了一本粉色封皮的《恋爱指南出来》, 翻到书签卡主的一页,将其中的一条划掉。   然后在便利贴上写下备注,贴在了书页空白的地方:   余初生气的第五天,爱心早餐失败。   叶长谦将书翻到下一页,盯着书页上的字,用笔在其中一条上打了个√。   ***   这边余初出了门后,又恢复到了慢悠悠的节奏。   上午十点的课,就是走到学校,估计也来得及。   上班点的马路堵车,地铁堵人,她花了不少时间挤进地铁站,又花了不少时间挤进地铁。   等到了学校附近,她买了两个包子,边啃边向教室走去,在路上就把早餐给解决了。   教室里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她找了中间的位子坐下,摊开一套卷子,边做边找知识点。   半个小时后,教室里开始陆陆续有人进入。   年节的气氛还没有完全散去,加上是年初,时间宽松,很多人报个班也只是督促自己更好的学习,所以辅导班上的氛围十分轻松。   都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风华正茂,三三两两一起,上课前不是聊购物就是聊明星,声音里都透露着蓬勃的朝气。   只是今日,姑娘们的聊天显得异常热闹。   “哎哎哎——刚刚学校门口那个,颜值秒杀我们学校校草啊,是哪个学校的师兄?”   “就那穿着和气质,你要说是哪个学校教授我信,师兄……”女生的声音低了低,“你看看教室这些就明白了。”   此处,响起了此起彼伏笑声。   余初将卷子翻了一面,目光投向反面的第一题,一边审题一边听另外一波姑娘八卦。   “搜到了吗?搜到了吗?”   “姑奶奶,没看我在识图的结果中一张张找吗?你什么照相技术,脸都快胡成阿马赛克了。”   “学校门口站着,你敢凑上去拍啊?隔着那么远,还能看得见脸,你知足吧。那就加几个关键词,近期在上海拍戏、拍综艺的、或者开演唱会的?”   “我试试——你说也奇怪,平时看明星电视、电影、海报多了去了,门口这个十八线的小鲜肉,若是给我个平面图,估计也就多看一眼就没然后了。没想到在三次元看到,会那么显眼……”   “为什么十八线?”   “那么多人,一个没认出来,不是十八线是什么?”   ……   余初手里的一张卷子做完,对完答案,将错题剪下来粘贴到本子上后,教室里还有小姑娘嬉笑着,在聊门口出现的十八线小鲜肉。   所以说,年轻就是好呀,一张陌生人的脸,就能让她们愉悦几个小时。   这个泛着粉红色泡泡的气氛,一直延续到老师到为止。   所有人的思绪从教室外面被拉回,开始长达两个小时的课程。   课程结束后,余初将笔记本合上,慢慢闭上眼睛,将所有的知识点从脑子里过完一遍。   这才睁开眼睛,慢悠悠的收拾东西,等人走的差不多了,背着包,跟在人群后面,出了教室门。   今天阳光和煦,尤其是连绵的雨天过后,显得尤为难得。   余初走在校园中,一边沐浴着阳光,一边盘算着是不是要跟肃美人约个时间见面。   楚小哥最近神神秘秘,先是头几天早出晚归,连吃顿晚饭的时间也没有,这几天倒是全程在家,却也会时不时接到一些电话。   要去进卧室,要么出门,要么去卫生间……从来不当她面接。   她在驻地这么些年,自然明白国师这个职位,保密级别高,牵扯的事情众多,她怕他身上有什么任务,也不敢当面问。   但是,她可以旁敲侧击从肃美人了解下。   就这么想着,一路走到学校大门附近,再一次听到了熟悉的姑娘八卦声音,带着小小的激动和感慨,少女心十足。   “呀呀呀呀……这都两个多小时了吧,就这么一直站着不动?”   “……中途好像去买了一次花,这肯定是表白了,也不知道女主角什么时候出来……我手机摄像头都打开了,就等女主角了……”   余初从思绪中抽出来,顺着小姑娘们的目光看过去,终于明白早上那群小姑娘说的十八线小鲜肉是谁了。   在学校门口最显眼的地方,楚小哥穿着一件黑色的休闲西装,英伦风的棕色皮鞋,头发精细梳理过,是时下年轻人最喜欢的发型。   他的形体是经过专门训练的,仅仅只是站在那,也能让人一下子注意到。   更别说,这货还烧包的戴了副墨镜,称的脸部轮廓越发突出和深刻。   此时此刻,他手捧着一大束鲜红欲滴的玫瑰花,十足的偶像剧男主角配置。   至于围观群众心心念念的女主角——   余初下意识往后退了几步,转过身,背对着事发现场。   然后随手抓了个胖乎乎的小姑娘,挡住了自己半边:“同学,后门怎么走?”   小姑娘挣脱了几下,没有挣脱开余初,侧着身子有些艰难的给余初指了个方向:“顺着食堂往里走,看见图书馆右拐,顺着那条路一直往下走就看见了。”   余初从背包抓出一颗奶糖,塞给小姑娘。   “谢啦。”   一直到了学校的后门,余初才停下来,从背包中翻出手机,给门口引起围观的某人打电话。   半个小时后,步行街的一家拉面店内。   “姓名?”   “叶楚。”   “年龄?”   “二十七。”   “职业?”   “神棍。”   “啪!”余初将手中的鸡蛋往自己脑门上一磕,“严肃点,问话呢。职业?”   叶长谦面前有一碗牛肉面却没有动筷子,他看着余初发红的额头:“国师。”   “国师大人,你今天精心打扮,手捧玫瑰花,是要送给女朋友?”   “是,女朋友生气了。”叶楚将碗内的牛肉一点点挑到余初碗里,“书上说,这时候为表示诚意,应当要去接送女朋友上下班,若是有条件,可以带束花。”   余初剥鸡蛋的手一顿,她想起了自己放到楚小哥床头的《恋爱指南》,脑子突然就卡壳了。   站在学校门口,她要是真的被堵住了,今晚可能就会成为几千人朋友圈里的女主角。   可能还会延伸出无数个少女苏向的爱情故事,被一群刚认识的和不认识的人吃瓜。   直到她将整颗鸡蛋都剥完放进面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书上难道没有说,拿着花去接人的时候,应该找个人少的地方?”   叶长谦眉眼慢慢舒展开,眼底都是笑意:“可能是我看漏了。”   ***   情侣之间,短时间生生气能够加深对方对自己底线的了解。   但是时间一长,就得不偿失了。   余初明白感情,是最耗不起的东西,而且他在现代区的时间本身就不多。   待一天少一天。   借着楚小哥牺牲色相去学校门口刷了一次脸的事情,两人又恢复到了之前的状态。   有课的时候,她去学校上课,他在家看书习字。   没课的时候,余初则会带楚小哥出去转转,去杭州、去南京、去江苏,看景点、看画展、看舞台剧、听音乐会……高铁当天来回,实在来不及了,就在酒店住一夜。   开的两间房。   说起这个余初觉得有些复杂,在确定关系之前,楚小哥时不时撩她一下,不是牵她的手,就是找机会抱她一下,十足的登徒子耍流氓。   但是真的确定关系后,他仍旧牵她的手,找机会抱她一下,连个吻还是她时不时偷袭的。   君子无疑了。   只是电话依旧时不时的有,而楚小哥依旧会避开自己接电话。   除此之外,一切都不错。   每去一个地方,余初都会给肃美人发一个私人邮件,报告两人的行程和大概规划。   ——拐走国师大人,理应要报备一下。   肃美人日理万机,从来没有回复过。   直到某一天,他像是突然记起还有一个余初来,给她打了个电话。   “现在有空吗?出来喝杯咖啡,我有事情跟你说。”   余初看了看时间,下午两点多:“好。”   刚好她也有些事情需要问问肃美人。 第九十三章   肃美人在电话里说话的语气太过正式, 余初出门前, 还特意收拾了一番。   结果到了地儿, 余初自己先乐了。   她将包放在桌子上,拉了把椅子坐下:“这就是您老请喝咖啡的地儿?”   “喏,咖啡。”封肃将一杯速溶咖啡推到余初的面前,然后低头捡了根薯条, 塞进嘴里,“我那个年代, 能吃一顿肯德基, 那都是过年和生日才能想的事情, 你就当陪我吃吃情怀。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   “那我就不客气了。”余初伸手从封肃的面前头了根薯条, “先来一份全家桶。”   封肃:“……”   这丫头食量是不是长得有些快。   十分钟后, 封肃抱了个全家桶过来, 另一只手拿着两支抹茶甜筒,把东西放下后, 他将其中一支递给余初:“第二支半价, 给你了。”   于是两个约出来喝咖啡的人,先啃上了冰淇淋甜筒。   “我前些日子回去了一趟, 拉了一车货出来。”封肃低头啃了一口冰淇淋, 的语气就跟拉了一车白菜出来一样。   “咱们自己年底的那批?”   “不止那批,还有从门内运出来的, 乱七八糟加一起不少。”封肃解释,“送北京的送北京,送博物馆的送博物馆, 剩下的还有不少东西,我都拉到上海,准备出手。”   变现会有专业人负责。   余初点头。   “后天有场规模不小的拍卖会,我们的东西上了几样。”封肃从口袋里掏出张邀请函,推到余初面前,“我这次找你呢,是想着你反着也是闲着,有空去看看拍卖会长长见识也挺好,顺便代表一下咱们部门镇镇场子。”   余初没有去拿邀请函,手抓着甜筒,将蛋托啃得卡拉直响:“肃美人,我还要上课——”   这要是别的理由,封肃都能假装相信一下,但是上课?   她多上几节和少上几节有区别吗?   封肃从口袋里又掏出一张邀请函,压在了之前的邀请函上:“要是国师大人也有空,你把他也带上,想来他对那些艺术藏品应该十分有兴趣,你就当公费约会了?”   “那我回头跟辅导班的老师请个假。”余初伸手将两张邀请函拿了起来,小心翼翼的塞到了包里,笑的十分真诚,“谢谢领导。”   这个笑看的封肃有些伤眼,他用餐巾擦了擦手:“周寅去了北京晚上才能回来,卸货那里没有人盯着我不太放心,要是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就先回……”   封肃的声音戛然而止。   视线中,余初露出个可怜巴巴的表情看着他,他有些好气又有些好笑:“说吧,你有什么事儿?”   余初犹豫了一下:“叶楚,这次过来是不是有什么任务?”   她的级别不够,叶楚的任务,她并没有了解的权限。   只能这么模糊的问个囫囵。   封肃扫了一眼余初:“小国师这次过来的任务,不是为了追你么?”   余初一口可乐差点喷了出来,她拿了张纸巾,擦了擦嘴角:“我说的不是这个。”   “你是想问他现在是不是执行任务状态吧?”两人太过熟悉,封肃看着她的表情,就知道她想的是什么,“照理说,国师休假很少需要出任务的,咱们自己的地方,要多少人没有怎么需要劳烦国师大人。不过……也说不好,指挥部那群人脑子抽又不是一天两天了。”   都能答应国师撂挑子跑来追妹子,还有什么干不出来的。   “这样。”   余初将最后一口甜筒塞进嘴里,没有继续问下去。   ***   余初回到屋子的时候,楚小哥正一手捧着《电脑入门》,而另一只手一指禅戳着笔记本电脑的键盘。   听见响动,他放下手中的书,视线扫了一眼墙上的钟,这一趟出去不过一个小时就回来了。   他看向余初:“好不容易见到封肃,没多聊一会儿?”   “我在休假,周寅去了北京,肃美人手上没有使唤的趁手的人,很多事都要亲力亲为,所以有些忙。”余初脱掉外套挂在衣架上后,抖了抖手中的塑料袋,“我给你带了些吃的。”   之前的全家桶,她就象征性吃了块鸡翅,剩下她连纸桶一起全带回来了。   楚小哥对于这类食品还处于新鲜阶段,之前几次经过门店的时候,他都多看了几眼。   只是余初觉得这类食品不太健康,所以出去玩的时候,楚小哥不说,她就装作没有看到。   今天遇上了,吃一次也没什么关系。   余初将塑料手套、纸桶、可乐,都拿到客厅,准备就着电影当零食吃。   这是这一次,电影过半,楚小哥并没有吃上几口。   余初看了一眼几乎没有怎么动的全家桶:“是不是不好吃”   叶长谦放下手中的鸡块:“可能有些凉了。”   “那就别吃了。”余初撤了几张餐巾纸递给楚小哥,“留着肚子吃晚饭”   叶长谦擦着手,有些心不在焉:“好。”   一部喜剧电影看到后半部,余初已经昏昏欲睡。   她半眯着眼睛打了个哈欠,觉得自己撑不住,可能要眯一会儿。   余初伸出手,勾着包的带想把沙发那头的背包拉过来。   邀请函就在包里。   她想翻出邀请函后,先把明天拍卖会的事儿跟楚小哥说一声,一会儿睡着,醒来可能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只是她手比较短,勾了几次没有勾到,正准备四肢并用爬过去。   身后人虚圈着她,手从她的侧面探出,长手一捞,就将包给拿了过来。   叶长谦将包递给余初:“余初。”   余初拉开包链:“嗯”   “有件事,我想跟你说一声。”叶长谦的声音声音里带着抱歉,“明日我要外出一天,回来可能会有些晚,你不要等我,按时吃饭。”   余初刚捏住邀请函的手一顿,松开后慢慢的收了回去,她将背包拉链重新拉起来。   “好。”   第二天,叶长谦吃过早饭就开始收拾自己。   他换了正装,梳好头发,从卧室里拿出一副墨镜,看着坐在沙发上吃着牛奶泡麦片、看着早间新闻的余初道:“余初,我出门了。”   “等下。”余初歪头看着他,“你领带是不是歪了”   叶长谦低头整了整:“现在呢”   “还是歪了。”余初将麦片碗放在桌子上,从沙发上起身,“你自己可能不好调整,我来吧——”   她走到楚小哥面前,伸手抓住楚小哥的领带,左右动了动,像是在研究着怎么调整。   突然,她手一用力,抓着楚小哥领带往自己的方向拉扯。   半垫着脚吻了上去。   这个吻,余初不打算收学费了,她探出舌尖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挡,轻扣开对方的牙关后,就开始肆意的侵丨略。   然后在对方下意识反客为主,搂住她的腰往怀里带的时候,余初果断撤退。   撤退前,一口咬在楚小哥的下嘴唇上。   余初稍稍拉开了距离,喘着气:“今晚你要是敢带着女人的香水味回来,恭喜你,明天就可以恢复单身了。”   ——这护食的表情。   叶长感受着嘴里铁锈味,笑了起来:“我突然想起,今日的事儿也没什么要紧的,索性就不去了。”   “去去去!为什么不去”余初半推半拉把楚小哥送到了门口,替他打开大门,露出一个职业微笑。   “国师大人,早去早回。”   ***   周寅半个脑袋探出窗户,看了看余初,又看了看她空荡荡的身后。   余初拉开车门,坐到了后座上:“别看了,就我一个人。”   “你家那位呢”周寅瞟了一眼后视镜,有些看不清楚余初的神色,“封总不是说,你们今日一起吗”   “他今天有事儿,临时来不了。”余初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小周,上海堵个车个把小时都说不准,你确定咱们聊完再走吗”   “马上走——”周寅只能按捺住八卦心,一踩油门。   “初姐,封总这次……”等他上了路后,继续想跟余初八卦的时候,一抬眼,后视镜倒映出的人影已经歪在后座上,睡着了。   他将车厢的音乐声调低了几个度。   余初这一觉,直接睡到了目的地。   周寅先下车,然后替余初打开门,见她在车内边补妆边打哈欠,胳膊支在门边上:“昨晚没睡好”   “昨晚睡得也还可以。”余初补完口红,将几样化妆品收进了包里,“为了酝酿个警告,今早天没亮就爬起来了——”   周寅用手护在余初头顶防止她被撞到,一直护到了余初下车,才收回手将门关上:“现在上去刚好。”   余初裹紧了外套:“走吧。”   两人走进电梯没多久,地下车库驶入一辆白色的跑车。   驾驶坐上的陈万里没有急着下车,他抬眼看着后视镜:“今天是最后一次的意思,是你要封笔了吗?”   “不是封笔,而是钱够了,所以不卖了。”   这个逻辑非常简单直白。   陈万里叹了口气:“我之前只知道您画出色,没想到字更出色,这几天又有不少公司跟我约了您的字,想拿去商用……”   更别说还有像他这样的人,抱着喜欢的心情,想收藏林定的作品。   他写字不需要酝酿,不需要铺陈,不需要焚香沐浴。   随手就来。   但是十幅作品,九副都是精品。   才能在不到半天时间里,就能够把半个月定的单都完成了。   一字千金。   加起来的确有了不菲的收益。 第九十四章   余初和周寅这次来, 作用相当于个吉祥物。   代表保护区驻地出个人头, 有象征意义也有那么点监督的意思, 具体的协商、沟通、买卖……都有专人处理。   真正的甩手掌柜。   余初跟着周寅走出电梯,先进入的不是拍卖场所,而更像是一个展厅。   展厅占地面积广阔,一排排玻璃展柜按照规划有序排列, 玻璃柜中陈列一件件书画、工艺品、古董……还有不少后现代的概念性展品。   琳琅满目,一眼看不到头。   “这家拍卖行跟文化展进行了深度合作, 做成了前展后厅的模式。”周寅解释, “里面的部分展品, 在之后几天里, 也会参与拍卖。”   余初点头:“双赢。”   规模起来了, 人流被吸引过来, 同时宣传目的也达到了,最后拍卖的价格自然会非常好看。   周寅走到前台, 问前台的小姑娘拿了两本宣传册, 将其中一本递给余初:“负责这批货的人去拍卖行确认一些事儿去了,稍后会在会场跟我们会和, 咱们先在这转转。”   余初扫了一眼展厅:“这么多东西, 一一看完需要花上不少时间,我觉得我们还是挑重点的看。”   “说的也是。”周寅随手翻着宣传册, “书画和工艺品,这些我们收的最多,要不看看这两样?”   余初附议。   工艺品和书画比邻, 两人按照场地远近,先看的工艺品部分。   绣品、雕刻、瓷器、雕塑……以近现代为主,余初并不是这个圈子,作者基本上都不认识,但是还是能看出些什么。   比起古代区的工艺品,这些思想性更为突出一些,但是造诣上却落后了不少。   这里有个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问题。   古代传统工匠都是几十年如一日磨出来的,几代传承,千百名工匠出一名大师。   御用的工匠更是万里挑一,绣品、雕刻、瓷器,完全不计人工和损耗,不少是祖孙三代,甚至是一个家族倾一辈之力打造,成品让人叹为观止。   余初和周寅每次开市都能见到一些顶尖工艺品,长时间熏陶下来,说不上专业,但是审美能力还是被拔高了的。   所以这些在现代区都只能算二三流的工艺品,他们俩也就走马观花,看个热闹。   书画组倒是好上不少。   这类对个人天赋要求非常高的作品,倒是呈现出百花齐放来,油画、国画、新流派……除了国画类目两人见得多扫的有些快,现代绘画部分,倒是让两人津津有味看了不短时间。   周寅中途接了个电话,挂断电话后,跟一旁的余初说:“初姐,小天他们送了个资料过来,顺便可以在展会玩玩。我下去接下人,”   小天,两年前进的新人,一直跟着周寅,绑架同谋者之一。   余初视线盯着面前的油画:“好。”   “我接到人就过来找你。”   “好。”   “你看你的,如果到时候上来找不到你,我会给你打电话。”   “好。”   “千万别乱跑……”   余初掀了掀眼皮:“滚。”   世界终于安静了。   余初一个人慢悠悠的看着画,从绘画展区转到了书法展区。   相对而言,书法是余初最熟悉的部分,当初宋家爹爹的字就闻名于京都,后来宋家三个哥哥,一个比一个有天赋。   宋家大哥殿试的时候,文章倒是没有出名,一手字直达天颜,得了个“宋骨”的称赞。   也幸好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了几年,她才能在长平的路边,辨别出楚小哥左手书的一手好字,救下了他。   说这个,她倒是想起来,自己还没有机会见到楚小哥的右手书法。   正想着,余初走马观花的脚步一顿。   和其他书法作品前只有个别人驻足不一样,这幅字前,站着五六人,他们头发花白,彼此似乎都认识,边看着字,边小声谈论着。   余初视线落在了字上。   也难怪,这幅字太突出了,风骨几乎透出纸面,扑面而来,甚至比楚小哥的左手书法,比宋家大哥,还要高上一两个档次。   在这个一流水准都达不到的展馆里,几乎独领风骚。   她看着落款——林定,那种莫名的熟悉感又来了……   “余初?”   余初思绪一顿,顺着声音放下看去,只见一名三十多岁的女子,微胖,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穿着一件红色风衣,正一脸惊喜的看着她:“真是你呀。”   余初从记忆库里翻出眼前这人的信息,大学同学,田檬,上次同学会并没有到席。   她笑着打招呼:“田檬,好久不见。”   “是啊,一眨眼都十年过去了,你还跟个小姑娘似的。”田檬感慨了一声,后又想到什么,看着余初笑了起来,“你们在北京的同学,上次聚会看着挺热闹。”   余初难得的老脸一红。   同学中难免有几个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她醉酒翻跟头的视频,直接上传到了群里。   这下,所有在场不在场的同学都知道了余初的情况。   田檬见余初听懂了自己的调侃,笑过之后,也没继续下去,岔开话题:“我前些天还听群里聊你要考研的事儿。”   “是。”   “全日制还是在职?”   “全日制。”   那就基本上相当于从头再来了。   因为余初醉酒后翻跟头的事情,群里那段时间聊了不少余初,知道她是个基础公务员,有个对象,外形条件很好,但是小两口租着房子不说,连辆车都没有。   大冬天走路回去的。   田檬叹了口气:“好在你还年轻,慢了一步也不要紧,你这么聪明,眼前过去了,以后生活会慢慢好起来的。”   余初好脾气的点头:“你说的是。”   田檬嘴上说归说,却没有给余初名片,也没有跟余初交换联系方式。   “我看的也差不多了,一会儿就该回去了,你呢?”她这次来原本是看了宣传,看到了一只翡翠手镯,想到拍卖会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捡个漏。   结果到了才知道,这次拍卖会的门槛十分高,缴纳保证金都不能入内,必须要有邀请函。   邀请函这玩意都是定点的,财力和关系少一点都不行。   所以只能在会场晃一圈,到时间了就回去。   余初看了一眼手表:“我可能还要再多待一会儿。”   “那以后有机会一起吃饭。”   ……   两人这边还没有客套完,周寅刚好带人找了过来。   包括周寅在内,四人都是界卫出身,板寸头,齐刷刷的一米八几一米九的个子,身姿提拔,气质硬朗,连走路的步伐都踩在同一点上。   虎虎生风。   这跟文艺界完全不搭界的气质,一走来就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引得余初和田檬都看向了他们。   周寅第一个走到余初面前停下,她不动声色的打量了一眼田檬,又回到余初身上,明白过来什么。   他手背在腰后,冲着后面的小弟们做了一组手势。   只见后面三人站定后,四人宛如心有灵犀一般,几乎在同一时间齐刷刷的冲着余初鞠了个躬,异口同声道:“初姐。”   余初:“……”   周寅低眉垂眸,态度比对肃美人还恭敬:“初姐,拍卖会马上就要开始,您看?”   余初嘴角抽了抽,回头看了一眼田檬,神色平静:“那我先走了。”   “好……好的。”田檬的脸像是打翻了颜料盘,一会儿白一会儿红,她手伸进包中捏住名片,犹豫了几次,都没好意思再拿出名片,“你先忙。”   余初带着四个戏精走出了老同学的视线。   周寅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怎么样,今天哥几个给你挣了面子吧?”   “小周啊——”她扶着额头:“我刚还以为自己是黑道大姐大呢。”   后面几个小弟都被余初逗笑了。   小天:“初姐,说实话,你跟黑道大姐大一点不像,倒是封总挺像黑道大哥的。”   “可以啊你小子。”周寅边笑边敲了小天一个栗子,“几天不见,都编排上封总了。“   几个人笑闹着已经走到了展会厅入口。   五人分成两拨,三个新一辈回头看会展,余初和周寅则继续往拍卖大厅走去。   此时,拍卖厅的大门已经打开,门外站着几个安保人员和两个检查邀请函的工作人员,查的十分仔细,速度难免慢了下来。   余初跟周寅跟在人群身后,等待入场。   她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并没有未接没有信息和电话后,再抬头,意外中的在走廊的尽头,看见一道熟悉的身影匆匆而过。   余初眯起了眼睛。   叶同志为什么出现在这里,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身后还缀着个漂亮的女人。   ***   立在门边上的女人,身材高挑,凹凸有致。   大冬天里面穿着黑色旗袍,外面罩着件皮草,长发盘起,气质优雅干练。   她挑了挑眉: “听陈总说,这次拍卖会上的翡翠镯子,是你的。”   叶长谦没有回答对方问题,他打开水龙头,将手伸到水流之下,语气平淡:“这里是男厕。”   “男厕怎么了?”女人嗤笑一声,往前走了几步,“林先生,上次的翡翠耳环我给的价格不低,这只手镯显然跟耳环是一套的,你为什么不直接卖给我?”   叶长谦往后连退几步,皱了皱眉。   这香水味,一丈的距离也不知道够不够。 第九十五章   叶长谦曾经和封肃聊过。   余初从古代区回来的时候, 其实就申请了退休, 之所以延迟了近三年, 理由很现实。   ——存钱买房。   后来,他才知道,她母亲早逝,父亲再娶。   那个叫家的地方, 能不能回去,住多长时间, 都不是她能决定的。   余初缺的不是房子, 而是一个能想什么时候回去、想住多久都不需要看别人脸色的地方。   她甚至不在意房子在哪, 有多大, 值多少钱。   但是他在意。   余初选择跟他在一起, 已经做好了失去许多的准备, 他在现代区能做的不多,最起码房子, 他要给她一个体面的。   叶长谦扫了一眼了堵住厕所门口的女人, 她今日佩戴的耳坠,就是他从古代带到的现代区。   疆南进贡的上等翡翠, 耳坠、手镯、玉簪、珠串项链, 四样成套,原本准备送给余初当生辰贺礼。   只是换了钱后, 贺礼怕是只剩下两件了。   叶长谦神色淡漠:“严总若是想要镯子,堵在男厕怕是无济于事,进拍卖会凭价竞争即可。”   严菲脸上的笑慢慢消失了。   她知道眼前这个男人很缺钱, 这么个从骨子里清高的文化人,上次为了卖掉耳坠,饭局参加了,酒也喝了。   那镯子若一对一买卖,她自信自己可以拿出个合适的价格,就把镯子给拿下了。   但是一旦到了拍卖会,价格就不是她能够控制了。   目前国内最贵的一只翡翠手镯,曾经拍到过几千万的天价,大几百万的也不在少数,若是按照宣传页的照片成色那么好的话。   放在拍卖会上,具体能到什么价格,她也说不准。   她这些年入手出手的翡翠不少,虽然挣钱不少,但是说到底,还是做生意的。   “你们文化人说话,都这么文绉绉么?”严菲看着对面离自己几米远的男人,“我今日找你,是想问你一个问题,有耳坠有镯子,这一套翡翠首饰,不止两件对不对?”   叶长谦没有说话。   若是成套的翡翠,价值可不止一加一那么简单。   她算了一下,收了剩下的,算上耳坠,就是进去拍卖会拼个镯子,拿到香港拍卖会转一圈,挣头非常大。   严菲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最近缺钱,我有现钱,钱货两清,你好我也好。本不需要去拍卖会折腾,何必呢——”   叶长谦皱了皱眉。   他张了张嘴,本想说什么,视线越过严菲的肩膀,眉毛一跳,立刻闭紧了嘴吧,下意识抿起了唇来。   这幅样子,一改之前的疏离淡漠,突然接了地气,还透出几分难得的温和来。   “叶先生,你只要给我个点头或者摇头,我现在就离开。”严菲还以为对方开窍了,笑的有些暧昧,“你要是不赶时间的话,等拍卖会结束,咱们约个地方好好聊聊?”   她话音刚落,就听到一道女人平静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让一让,这位女士,你挡道了。”   严菲下意识回过头去,只见身后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个年轻姑娘。   个不高,外穿驼色呢子大衣,下穿羊绒长款裙,黑色短款皮靴,灰色的围巾称的一张巴掌大的圆脸,看着只有二十几岁。   穿着打扮倒是挑不出错,就是从头到尾都没有牌子。   除了气场和眼神都比较沉稳之外,看着跟街上刚工作不久的姑娘,没有什么两样。   “我挡你道了?”严菲性子向来爽利,挑了挑眉:“姑娘,看清楚,这里是男厕,要上厕所去隔壁。”   “我是说——”余初声音一顿,目光如同安检机,将严菲从头到脚看了一遍,然后移开视线,落在了卫生间里的人身上,“你挡我男人道了。”   这一身烧钱的香味。   余初终于知道叶楚那晚的香水味怎么来了。   严菲表情僵在了脸上。   她很快回过神来,看了厕所内表情突然变得温和的男人,不用问也知道外面的姑娘说的不错。   严菲生平第一次生出狼狈来,但是狼狈中,她又多了几分自信。   若是林定的对象是这样的水准和层次,她未尝不能试上一试。   她嘲讽一笑:“小姑娘,你们结婚了么,整天男人男人挂在嘴上……”   “阿姨,稍等一下。”余初不缓不慢打断了对方的话,她半眯着眼睛,看着厕所里的男人,“你先出来。”   阿姨两个字,字字诛心。   严菲脸色青了又白,白了又青,她看着余初的显嫩的脸,心有不甘却又不好意思当着身后的男人面前撒泼。   叶长谦从男厕走出来,走到余初的面前,抬起了手却轻轻落下,揉了揉她的脑袋:“胡闹。”   他回头看了严菲一眼,轻飘飘的道:“阿初年纪小,出口无心,还望严总不要介意。”   年纪小三个字,无疑又补上一刀。   他说完也不看对方脸色:“若是无事,我们先告辞了。”   说完拉着余初向外面走去,自始至终他都没有回头过。   倒是余初跟着楚小哥往前走了十几米路,回过头看了一眼,凉凉道:“叶同志,她脸色都发黑了。”   叶长谦抓着余初手捏了捏,失笑:“还不是你闹的。”   只是可惜,今晚说不定少了个有力的竞价者。   她拉着余初,一直顺着走廊走到了拍卖会场门口,余初都没有再说话。   他回过头看着余初神色不明的脸,犹豫了下:“生气了?”   “没有。”余初回过神来,她反手抓住楚小哥的手,朝着拍卖会场走去,“拍卖会要开始了,我们进去吧。区里有一批货刚好拿来拍卖,周寅也在这里……”   她去的晚,并不知道楚小哥卖了什么,只听到了那个严总最后两句话。   楚小哥好像很缺钱。   ***   余初带了两张票来,加上周寅和隔壁单位专业代理人手中的,四座连票。   她坐在中间,两个男人分坐两边,代理人靠着周寅坐。   周寅这些年见过的珍品无数,对拍卖会其实兴趣不大,所以慢慢的,关注点就从拍卖品上转移了。   先是打量了一遍周遭的安全出口,又观察了一遍拍卖会的安保情况,从他们身形打量到装备。   唔。   国内不准配枪,可能这十几个人,还不够他们四个收拾的。   他打量完安保后,开始打量周遭的人,上海不愧为超一线城市,在座的又是非富即贵,喊起价来眉毛都没有抖一下。   然后视线落在了余初的身上。   这两位,握着的手,好像没有松开过。   “这次我们要拍卖的,是只翡翠镯子……麻烦工作人员将场地的灯调亮一些。”拍卖师走到玻璃盒子前,打开手电筒,打在玉镯身上,“正如大家所见,水头充足,通体艳绿,尤其整只镯子无伤无裂,几乎毫无杂质。虽没有达到帝王绿级别,却也难得一见……起拍价,八十八万。”   “好的,这位女士,九十万。”   “后方的先生,一百万。”   “一百五十万。”   ……   拍卖会结束,周寅目送代理人离开之后,转身对余初和叶长谦说:“我送你们回去。”   余初看了一眼周寅身后站着的三个小一辈,她和楚小哥占两座的话,这三估计要有人被扔大街上了:“我们说不定要吃饭逛街什么的,你就别折腾了,到时候我们自己打车回去。”   周寅以为余初要去约会,露出一幅兄弟我懂的表情:“行,那我们……”   他视线一顿,落在了余初身后,笑咪咪动了动嘴唇,却没有出声。   唇语   ——别回头,一个内穿旗袍外罩皮草的女人,你认识吗?她在你背后二十米的地方,我觉得,她的眼神很有故事。   余初脸上笑眯眯,诗兴大发:“春色满园关不住。”   周寅秒懂,打量了一眼叶长谦,继续动嘴唇。   ——让你找男人别找小白脸了,受着吧。   两人默不作声互动完,周寅一本正经道:“初姐,我们先走了,封总对你十分的挂念,有空给他老人家打个电话。”   手背在后面,重复了上午的手势。   四个人立正,鞠躬四十五度,齐刷刷的道:“初姐!”   余初差点一脚踹上去。   ***   余初回到屋子后,整个人都松懈了下来。   按照往日的习惯,她应该回家就坐到沙发上,缓一缓。   但是她这一次她连拖鞋都没有穿,抬起腿噔噔蹬的跑进了卧室,从头到尾什么话也没有说。   跟在后面的叶长谦有些奇怪,他将余初扔在地上的包捡起来,挂在放在鞋柜上,然后换上拖鞋。   走到客厅的位置后,听见余初卧室里传来不小的动静,他突然停了下来。   他其实有些把不准余初,是不是生气了。   如果是生气的话,他现在回去找《恋爱指南》,可能比这么直接走上去却不知道怎么办,要好上不少。   正在他陷入思考的时候。   余初卧室门哐当一声又打开了,她捧了一个金属盒出来,黑色的,鞋盒大小。   她推着楚小哥到沙发上坐下,自己随之坐下,然后将盒子摆在了自己面前。   “入界门后需要将古代区物品上交,但是一些获得渠道正常,又没有研究价值的东西,可以申请留下。”翻开盒盖,余初将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往外面拿,“这是纯金的头面,这是玉坠,这是宋家二哥给我的玉簪,这是大哥给我的金花生……”   叶长谦看着桌上零零碎碎的首饰和碎金银。   宋家清贫,能给姑娘的东西不多,首饰不成套,玉的品质也不好。   “还有个我去京都银楼买的酒杯。”余初将最后一个小银杯拿出来后,打开盒子的夹层,露出里面的存折,“这是我的存款,有二十多万。”   叶长谦被这突如其来的画风搞得有些懵:“余初,你这是……”   盘点家产。   还是提前亮下嫁妆?   余初将所有的东西又放回盒子里,将盖子合上,然后将整个盒子推到了叶楚面前。   “我不知道你缺多少钱,这些你先拿着……”   她话刚说到一半,就落入了一个熟悉的怀抱中。   作者有话要说:黑色旗袍+白色皮草这个搭配其实非常好看,有兴趣去看一眼我的微博,我放了张原型的图片。   跟温度无关,只是个配饰~、 第九十六章   叶长谦腿长手长, 将余初捞进怀里后, 换了个两人都舒服的姿势, 把人一直压在怀里。   不放了。   余初象征性挣扎了几下,没挣扎开,伸手拍了拍楚小哥的腰:“别闹,说正事呢。”   叶长谦笑, 却没有松手:“你说,我听着。”   “我其实有一笔津贴没有领, 原本想着退休后和退休金一起领的, 肃美人也在上海, 若是这些不够的话, 我去找他问问看, 能不能先拿津贴……”   她所有家当加起来, 还没有当年叶楚送给她那块玉值钱。   所以她并不觉得,自己拿出的这点家底, 是一件多么了不起, 或者多么煽情的事情。   再说,人都快送给他了, 还在意东西和钱做什么。   叶长谦看余初都快把自己家底抖光了, 又是感动又是好笑,连忙阻止道:“这些你都自己攒着, 钱够了。”   余初转头一想就明白了:“拍卖会?”   叶长谦怕余初真把家底给他,实话实说:“是,我拿了件东西去拍卖。”   以国师在封建社会的金字塔地位, 去一趟拍卖会解决经济问题,逻辑上没有问题。   既然叶楚自己把事情解决了,余初这边也不再继续纠结。   从他怀里七手八脚爬起来,余初松了口气:“那行,东西我再拿回去,有什么事情需要钱,你以后可以和我商量。”   “好。”   叶长谦一把抓住余初的手:“你正事聊完了?”   余初点头。   “那该继续我的正事了。”   叶长谦说完,将起身的余初拽回沙发坐下,身子微微往前倾,学着余初早上的样子,靠了上去。   时间,地点,气氛,甚至是某人的主动都是那么恰到好处。   余初愣了下,然后感受着他似模似样的吻,情绪很快就被拉扯了下去。   两个人吻到沙发上,唇齿相依,蜜缠如丝。   彼此都像是在雪山徒步了半生的旅人,急切的汲取的对方的暖意。   余初第一次觉得,感受旁人的温度,是这么一件自然而美好的事情。   这个吻急切而激烈,两个人的呼吸声随着彼此触感的贴近越来越重,到后来余初思绪都被搅成一团的时候。   某人戛然而止。   他喘着气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如果说男人是下半身动物,叶同志无疑就是冷血动物了。   这封建典范式的自制力——   余初懒洋洋的睁开眼睛,正打算调侃几句,对上的却是楚小哥发红的眼眶。   她愣了一会儿,摸了一把左脸,后知后觉才发现,有什么刚好滴在自己的脸颊上。   这是余初第一次看见叶楚哭。   ***   后面的日子又恢复了平静。   买菜、做饭、运动、看电影逛街、买买买,余初拉着楚小哥,将情侣之间应该做的,都补了一边。   余初去上课时,楚小哥在家学习电脑,或者去学校图书馆呆上半天,等她下课一起回家。   当然,练字画画是楚小哥的日常爱好,时不时也会练几张。   有一次她看着楚小哥抱着画拿出去,有些好奇的问起来:“这字画?”   叶长谦解释:“处理了。”   这三个字所包含的意义太多,可以是送人的意思,也可以是扔进垃圾堆的意思,还能是找个地方存起来的意思。   两室一厅的格局,客厅挤了张餐桌和沙发后,空间有些局促,楚小哥都是在屋子里练字。   而余初没事儿基本上不进楚小哥的屋子。   见楚小哥说要处理了,她才伸手拿了一卷字打开,熟悉的字体,熟悉的落款。   她如醍醐灌顶,恍然大悟。   ——林定。   楚,林定。   这么简单的拆字,她之所以没想起来,是受了“林定”成名多年的误导,并没有想到刚从保护区出来的叶同志身上。   没想到,谭宪的对国师大人的包装,居然跨区了。   既然林定的字会出现在展览会上,那么叶同志口中的“处理”,应该拿去变现了。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叶楚时,他正在大街上给人写信,左手书,字里皆是风骨。   没想到右手字,这么出色。   余初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字——   “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她露出个微妙的笑容,她讲字幅重新卷起来:“叶同志,这幅字能留给我么?”   叶长谦伸手想去拿字:“我还是写幅更好的给你。”   上次拍卖会回来,他特地上网查了这首诗的意思,这诗的延伸意义,非常有指向性。   再说习作的水准,怎么能拿来送给她呢?   余初手背到身后,将画藏了起来:“不用麻烦了,这幅就挺好的。”   叶楚压低了嗓子:“余初,乖。”   她视线落在叶同志的右手上,一见他右手往前移动,往后蹿了几步,边退边说:“这幅就挺好的,我回去找个画框给裱起来……”   只是她背后没有张眼睛,刚好撞在了沙发扶手上,整个人失去重心往后倒去。   她左手拿着画,倒下的时候,右手下意识的想去抓什么,却只抓到了个茶几上晾衣服剩下的衣架。   然后她就觉得眼前一黑,某人在她额头上落下一吻后,迅速的抽出余初手中的画。   一击成功,扭头就走。   喂喂喂,这字不想给还能理解,但是用美男计就过份了哈。   余初从沙发上爬起来,走到了门后,楚小哥刚好换好鞋子,见她一幅显然并没有放弃的样子:“我先走了。”   他说完,手握在门把上,打开了大门就想往外走。   却对上了一张熟悉的脸。   门外的男人身形劲瘦,五官精致,若不是气质太过刚硬,着装也十分粗狂,这乍一眼看去,有些雌雄难辨。   封肃视线先是落在一幅想要落荒逃走的小国师身上,随即又落到了抄着金属衣架的余初,勾了勾嘴角:“哟,家暴现场呀。”   这一次,封肃找的是两个人。   余初和肃美人并排坐在沙发上,而楚小哥从餐桌旁,搬了把椅子,坐在了余初身侧。   “上次拍卖会后也两个多月过去了,你们没有旁人打扰,俩人小日子过的安静舒服。”封肃从果盘里抓了个苹果,送到嘴边,咔擦一声咬了一口,“若是按照我自己的想法,我是不愿意走这一趟的。”   这开头就腔调的说话方式,非常的封肃。   余初在肃美人的话中没抓到关键信息:“嗯?”   “翟家大少爷要出院了,跟驻点提了个要求,要见你一面。”封肃想了想补了一句,“考虑到你在休假,且尊重感情自由,驻点派我询问询问你的意见。”   说白了,他就是个传话的。   至于去不去,一个人去还是两个人一起去,的他们自己商量。   ***   上海郊外。   一座私人的中式庭院中。   “大人想要见余小姐一面的要求,冼姐已经跟上面申请了,说不定过个一两天就有消息了。”   柳夕将手中的棕色药丸递给窗边坐着的男人:“先吃药。”   九制芝麻丸里加药片,省时省力。   翟翎羽接过药丸,送进口中,嚼了几下吞咽下去后,侧过头看向柳夕:“今日柳姑娘当值,那冼姑娘呢?”   这里两个侍女轮流当值,今日应当轮到那个稍矮的冼姑娘。   “她回去成亲了。”柳夕经过专门训练才被选出来的,遣词造句都十分的专业,“我们这男女成亲,有几日的婚假,算上叠加休沐的日子,大概五六天不会回来了。”   在柳夕的认知中,这位古代区的病人还算比较好相处,脾气不错,也配合治疗。   就是有些沉默了。   这三个月中,他除了要了箱书之外,什么要求都没有提,整日不是看书,就是看着窗外思索着什么。   一天到晚,跟她们其实也说不上几句话。   所以她回答后,就倒了一杯水放在翟翎羽身边,然后转过身,收拾床铺和桌子。   只是今天的病人,一改往日的沉默,突然开口询问了:“你们——域外,成亲的风俗,和我们有何不同?”   这种问题,也不是什么要紧的。   “若是说两地成亲的差异,可能需要从其他开始说起。”柳夕组织了下语言,“域外男女一视同仁,女人不需要三从四德,也不需要女子无才便是德。”   “男女可以同窗,上一样的学堂,参加一样的科考。你可能也发现了,我们这有女大夫,女大夫和男大夫一样,都是寒窗苦读二十年,才有了一身精湛的医术。”   翟翎羽愣了下:“寒窗苦读……科考?”   “是。”柳夕抖了抖被子,语气平和,“不仅读书,还能参加工作。去研究精巧机关,去悬壶济世,甚至是去衙门……男人能担任职位的地方,女人基本上都能去。   “这样一来,男女就平等了。”   “所以,我们这没有木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妁之言,相互恋慕便可以成亲了。”   “夫妻双发相互尊重,一夫一妻。”   ……   翟翎羽手中的书页被窗外的风吹得呼啦啦直响,他半低着头,默念着“一夫一妻”四个字。   时隔多年。   他才隐约明白,阿初做好了成亲的打算,到底放弃了什么。   而那一日,她跑上门质问时,得到自己的回答后……   又是何种心情。 第九十七章   吃过早饭, 换好衣服。   余初对着镜子折腾自己的头发。   可能是她前些日子剪了头发的原因, 发长有些不够, 她换了几个盘法也没能把头发端端正正的盘好。   叶长谦看着她半低着头折腾,放下手中的书,走到余初身前,接过她手中的梳子。   他将余初几乎折腾的有些打结的头发重新梳理开, 然后一点点的握在手中,束起, 扭转穿插, 盘发。   小的时候, 他进戏班, 学的是旦角, 描眉、涂粉、盘发……这些都是要学的。   所以手艺还算不错。   他看着余初盘成型的发髻:“簪子。”   余初将手中的银簪递给楚小哥:“会唱戏, 会写字,会做饭, 会带头搞封建迷信, 现在还会盘发……国师大人,你还有什么不会的?”   她说完自己笑起来:“对, 你好像不会生气。”   他的性格, 无论什么时候的都是一副神棍样,风轻云淡, 说什么做什么,都不会生气。   “我也有脾气,会嫉妒, 会厌恶,会害怕 ,自然也是会生气的。”叶长谦用簪子将她的头发固定好,“比如今天。”   余初摸了摸盘好的头发,回头看向楚小哥,见他低眉垂眸,依旧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伸手戳了戳他的脸:“你是不是改变主意,跟我一起去了?”   叶长谦抓住她捣乱的手,没有说话。   她现在有能力处理好自己的事情,不会受到伤害,也不会再动摇。   他视线落在余初的发髻上:“这个簪子太素了,你等我一下。”   叶长谦从屋子里拿出一只木盒,打开盒盖,拿出里面的翡翠簪子,走到余初的身后,替她换上,声音温和:“中饭回来吃吗?”   余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楚小哥站在她身后,半垂着头,神色不明。   她没有回到叶同志的问题,看了一眼时间:“小周还在等着。”   叶长谦点头,他松开手:“时间也差不多了。”   余初一手拿起桌上的包,反手一把抓住了楚小哥,在叶长谦发愣的时候,半拽着将他拖出了门:“走走走——”   小区外等着的周寅并没有奇怪两个人一同到来。   车子启动后,周寅透过后视镜,打量了穿着古代衣服的余初一眼:“初姐,审美有进步啊。”   以前天天打扮的跟小丫鬟似的,今天好歹看起来像小家碧玉了。   余初挑眉:“你是在夸我今天颜值不错?”   周寅清了清嗓子:“客套话,别放在心上。”   两个人见面,习惯性怼几句,各自神清气爽。   余初看着外面的建筑:“咱们不是去驻点吗,这个方向好像有些不对。”   周寅:“你去了就知道了。”   车顺着路一直来到了郊外。   顺着郊外一直走,直到看到了一座青山,周寅才开口:“快到了。”   余初也是第一次知道,上海驻点医院部,有个古代人分院。   直接在山中建成了古代建筑。   外面的围墙高在五米以上,布有监控摄像头,铁丝网,墙面采取特殊工艺,宛若瓷砖。   一个人若是待在里面,插翅都难以越出来。   安保人员细致的检查后三人的身份后,还打电话进行确认,做了指纹录入登记,这才放了三人进去。   踏进门内第一步,引入眼帘的,是一栋纯木制两层建筑。   雕梁画栋,飞檐翘角,琉璃瓦,假山、回廊、小桥、荷花池……愣是在围墙里,造了个江南园林。   “上海驻点就在市区内,对于古代区的人来说,出了大门就是现实魔幻主义,三观首先受到冲击,曾经好像逼疯了一个。”周寅边带路边解释,“所以建了个专门攻古代区患者疗养的小园林,只要在驻点医院脱离了危险,有下床的能力,就直接拉到这来接受后续治疗。”   叶长谦:“思量的很周到。”   “周到是周到了,都是用真金白银堆出来的。”周寅叹了口气,跟花自己存款似的,表情又是肉疼又是感慨,“我以前就奇怪,咱们每次开市收那么多货,变现了一笔又一笔巨款,加上国家给的,政策补贴的,项目专有的……数额绝对惊人,怎么到头来年年赤字,看到这我总算是明白了。”   这还只是上海驻点。   北京、云南、深圳,四个驻点分工不一样。   北京是负责一线人员的招收培训,兼职倒卖艺术品;   上海是医药生物中心;   云南是动植物研究培育地,不少从古代区植物种子和现代区植物杂交后,不仅提高了产量,还解决了不少病虫害问题;   深圳则负责配合保护区,进行相关电子设备硬件和软件的研发;   除了北京之外,哪一个都是烧钱的祖宗。   余初被周寅怨妇的语气逗笑了,她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别那么小气,看开点。”   周寅斜睨了余初一眼:“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他现在总管着界市的财政,上面有些怕了封总□□般的脾气,就只能三天两头拉着他去开会。   次次号召界市要提高服务能力,增加营收,听得他耳朵都长茧子了。   不过周寅吐槽归吐槽,却没有说这些钱不该花,保护区分工明确。   他心疼钱是应该的,其他地方花钱,也是应该的。   三人走到建筑的楼梯口,周寅停了下来:“他在二楼,你们一会儿上去,会有护士接你,我就不去了。”   “明白。”余初看向叶楚,“那我们……”   叶长谦对着余初轻轻摇头:“我在楼下等你。”   ***   今日阳光正好。   翟翎羽手执一本《孙子兵法》,看的如痴如醉。   这部兵法,他已经倒背如流,当时无论第几遍看,都能让他拍案叫绝。   界域果真卧虎藏龙,这部兵法有些地方看似寥寥几语,却是将一个沙场老将都没有的睿智展现的淋漓尽致。   每一词,每一句,每一条,每一页,都像是在沙盘上操戈天下。   此等心境和魄力。   他堂堂中原上国,铁甲百万,却无一人能出其右。   “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他灵光一闪,所思第一便是要找来纸笔,将此时他的偶得记下,“笔墨,笔墨——”   他手握书卷,赤着脚从床上下来,在书桌上翻了一圈,只找到了砚台和磨,将白纸铺开,却没有找到笔:“柳姑娘,柳姑娘,笔——”   他喊了一句后,没有得到回应后,又坐在了书桌椅子上,再次沉浸在了自己的思绪之中。   过了一会儿,房门被人推开,有人走了进来。   脚步轻缓,步伐从容,走到他的右手边,从身侧递给了他一支毛笔。   “多谢。”他视线依旧落在手中的书上,口中念念有词,像是不断的确认着自己的想法。   终于,他将书合了起来,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仿佛回到了书房有小厮伺候的日子:“研磨!”   身边人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挽起袖子,将杯中的水倒入砚台,一圈一圈缓慢却有技巧的研着磨。   翟翎羽在脑子里将腹稿过了一遍之后,毛笔蘸墨,在白纸上落笔。   几乎是一气呵成。   一片文章,三张大纸,他从头到尾,没有任何停顿,也没有经过任何修改。   写完之后,他将毛笔放在笔架上,伸手将桌上的文章拿起来,吹了吹上面未干的墨迹:“田庄,拿我的私章来。”   他话音刚落,自己先愣住了。   这才回过神来,自己如今在域外,而不是在京都翟府的书房里。   他侧过头,面露抱歉:“柳姑娘,抱歉……”   却对上了一张熟悉的的脸,面带笑容,一幅笑盈盈的样子。   翟翎羽的卧室是个套房。   跟古代富裕家庭的格局一样,外厅内房,两人在外厅的圆桌旁落座。   余初比翟翎羽更像这个屋子的临时主人,她将倒扣着的茶杯掀开,在一人面前放了一个,然后拎起桌上的茶壶,给杯子各自满上。   茶性解药,所以病人没有喝茶的权利。   余初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白开水:“恭喜你痊愈,想来再过些时日,就能完好如初了。”   “这条命,是你们捡的。”翟翎羽视线落在余初脸上,“只是这些日子,我连个正经想感谢的人都找不到。”   “你能活蹦乱跳,已经是对他们最大的感谢了。”余初解释道,“他们原本也不求这些。”   她看着翟翎羽表情有些闷着,担心他见到自己这个前任,有些紧张。   伸手指着翟翎羽身后的茶几上:“那盘点心,是今天的么?”   翟翎羽回头看了一眼,回想了一遍:“可能是昨天的。”   “这个天气,昨日也不要紧。”余初起身走到茶几前,拿了盘子里的一个绿豆糕,咬了一口,“我早上出的急,没吃多少。”   两人之间没有打开话题,但是余初嘴里有东西,时不时点评一句点心的味道,所以并不觉得尴尬。   而翟翎羽,静静的看着她吃东西,思绪和神情也平静了下来:“我以为,你不愿意见我。”   余初靠着茶几:“你要听真话吗?”   “你说的,我都听。”   “我其实是觉得,我们没有见面的必要了。”余初笑了笑,“你见过哪个被退婚的女子,在未婚的时候,去见退自己婚的男人的?”   这血淋淋的过往直接掀开,将刚刚两人粉饰的太平撕裂成两块。   翟翎羽这次显然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眼底虽然有着痛楚河狼狈,理智却依旧清晰。   几秒钟后,他叹了口气:“余初,问题根本不在退婚,而在于那日你来找我,我说的那番话,是不是?”   余初浮于表面的笑收了起来:“是。”   他最后一点希望,终于晃了晃,熄灭了。   翟翎羽沉默了好一会儿,才从脑子里涌出的情绪里抽了出来。   他握着拳头,再开口,声音已经带这些嘶哑:“我这次找你,是知道你们界域跟国师府有关系,所以想告诉你一个消息。”   余初放下了手中点心,听到对面的男人说。   “我在司城防,见过和国师长得极为相像的一人。”   她慢慢眯起了眼睛。 第九十八章   “嘟——”   “嘟——”   卫生间里, 回荡着的是电话链接声音。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 终于听到了电话那头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余初?”封肃的声音还带着些困意, “我昨夜睡得有些晚,刚睡得有些死没听到手机声音,你今天是去件前任了吗,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王凝她现在人在哪?”   “死了, 两个月前自杀的,”封肃叹了口气, “你休假在家玩的开开心心的, 我没让他们告诉你。你怎么想起问这事儿?”   余初低声默念:“自杀……”   封肃太了解余初了, 听到她语气的变化, 就知道肯定有事情发生了。   他早上刚睡醒的慵懒瞬间消失, 取而代之的界市一把手的凌厉和严肃:“余初, 出什么事了?”   余初将翟翎羽那得到的信息,一五一十转述给了封肃:   翟翎羽接收司城防指挥史后, 才知道司城防有两套班子, 他负责对外,还有一套, 由宫内直接插手。   后来, 翟翎羽察觉到,宫里似乎藏了一个人在司城防。   行踪隐蔽, 几乎从不出院子。   但是外面的人,却在不断的进去,有大儒, 有江湖术士,有教坊的人,还有宫里的礼仪嬷嬷……像是秘密的,在培训什么。   翟翎羽和大多司城防卫一样,都以为皇帝养了个私生子,才会在地牢附近,圈上那么一个院子,除了宫里带来的人,谁都不能靠近。   纵观全京都,除了皇宫,的确没有比司城防更安全的地方了。   宫里不太平,把个私生皇子养在这,非常符合逻辑。   直到遇刺之前,宫里连夜用马车来接人,在房顶喝酒的翟翎羽才和那人打了个照面。   烛火下,那人的样貌和身形,竟有□□分和国师相似。   “翟大少被遇刺之前,刚好是国师宣布闭关那段日子。”封肃整理着时间轴,“养个冒牌货……”   余初看着镜子中脸色发白的自己,眼底的神色已经渐渐冷静下来。   “他们想自己造神。”   ***   “我们为什么叫她初姐呀?”   周寅看着面前的男人笑了起来,难得可以肆无忌惮的起底一下余初的历史,语气里多了几分调侃   “你别看初姐现在整天笑眯眯的,她刚来界市那会儿,年纪不大,但是每天冷着张脸,三天不说一句话,而且脑子十分轴。让去登记造册,熬了两天两夜把所有的库存全部核对了一遍;让去搬货,一个人卸了一车也不吭声;让去打扫卫生,连界市的路灯都没有放过。”   叶长谦从冰箱里拿出两瓶矿泉水,递给周寅一瓶,然后坐在周寅对面,听他继续说着余初的事儿。   “封总担心她小小年纪,这么下去会憋出病来。就让她跟在界卫后面,处理一些界市里偷鸡摸狗、打架斗殴的事儿。原本以为有人天天盯着,活动活动筋骨发泄发泄,总不会闷不做声虐待自己了吧?”   周寅拧开矿泉水瓶,笑了起来:“只是一群小伙子中间,来了个漂亮小姑娘,自然会得到优待。结果呆了一个月,初姐愣是被一群大老爷们护在身后,连手指头都没有动一下。”   叶长谦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后来呢”   “后来……”   后来就被封肃发现了。   封肃将第一大队的人都召集了过来,当着所有人的面,将余初拉到了最前面。   “我让你们把余初当正常的界卫,你们是不是当做耳旁风”   有界卫不忍:“封总,她才多大,又是个妹子……”   “她多大”封肃冷笑,“她十七岁便执行一线任务,她在霖州跟别人拼刀子的时候,你们还没进来呢。论资历,在场的大多数,都要叫她一声姐!”   众人看着面前那位冷的冒寒气,一副事不关己的小姑娘,有些发傻。   “得,让你们带人你们不愿意,那么今天起,你们就负责跟着吧。从今天起,余初就是你们的队长了,一队大队长降职为副队,副队降职为小队,以此类推——”封肃冷冷一挑眉,“还愣着做什么,叫初姐。”   “初姐!”   这要是换个人这么空降,大家可能还会有些意见,说不定闹一闹,暗地里不配合一下。   但是余初明摆着是封总气到了脑子抽了,才把人推出来让他们长记性的。   待不了几天。   所以大家回去并没有苦哈哈,反而觉得一个只到肩膀的小丫头冷着个脸在前面带路,特别有意思。   然后“初姐”长“初姐”短的满大街乱喊,连带着整个界市的摊主看着有趣,也加入了调侃队伍。   今天“初姐,这焦糖瓜子味道不错,来一把?”,明天“初姐,这么早就上班了呀,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整个界市的吉祥物。   小一辈来的时候,余初已经能够独当一面,处理起事情来,果断睿智,每每遇到难题每每轻松化解。   加上她是“封总灭火器”的体质,连封总日常都被管的严严实实的,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前辈。   这个称呼就延续了下来,   周寅说完来龙去脉后,脸上的笑容慢慢的消失了。   他看向叶长谦,眯着眼睛:“你们小两口的事情,以后怎么样我不管。但是她身后站着整个界市的界卫,但凡她受一点委屈——”   叶长谦这辈子第一次觉得,被人威胁后,心情其实也挺愉悦的。   所以余初从楼上下来时,他眼角还沁着笑,通身的温和,却在看清余初的脸色时,笑意尽数退了下去。   余初7面色发白,额头的刘海被汗水浸湿,眼神放空,不知道再想什么。   就连周寅也觉察出不对来:“初姐,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余初回过神来,她低头整理着自己古装的宽大袖子,撇了撇嘴:“和前任见面,你觉得能有什么愉快的事情?”   周寅一想也对,松了口气同时,又有些无奈:“你说封总也是的,赶紧把人送走就得了,还把你拉来见什么前……”   他视线对上叶长谦后,意识到什么,后半句被生生的吞进了肚子。   当着现任的面,还是少提前任这俩字。   回去的路上,余初看起来并没有任何异样。   路上听听歌,随口跟着哼几嗓子,路边看到什么有趣的东西,就给楚小哥科普科普一些现代知识。   没事跟周寅互怼几句,怼赢了神清气爽,怼输了也不生气,就笑眯眯的拉长着语调:“小周啊……”   听的人瘆得慌。   车子从郊区一路回到市中心,在经过步行街的时候,余初看着窗外,突然出声道:“小周,麻烦前面找个合适的地方停一下,我们就在这下车了。”   周寅看了后视镜一眼,有些奇怪:“你穿着这么一身,在大街上晃荡会被围观吧,要不我送你回去换身衣服,然后再给你送到这?”   余初摇了摇头。   没有说话,也没有调侃。   周寅打了个方向盘:“那我在前面餐厅前把你们放下。”   余初一下车,就引起了不少人的目光。   她今日穿着粉色的襦裙,枚红色的罩衣,繁复的绣工,精致的盘发。   布料有质量且有坠感,完全不是影楼和电视剧那种粗制滥造出来的服装道具。   加上她站姿和气质,倒像是直接从古代走出来的仕女。   这是录电视节目?   有些已经拿出手机正打算拍照,却见一身古装的姑娘抓着身边的相貌出众的男人,拔腿就往内街跑去。   叶长谦稍稍有些惊讶:“余初?”   余初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在路人惊讶道有些震惊的目光中,她一手手抓着裙摆,踩着一双绣花鞋在街上狂奔。   路人,车辆,街边店面,还有各种各样讶异的目光……都被两人不断抛在了身后。   终于,两人在一家店面前停了下来。   余初喘着气,笑着对叶长谦说:“我们拍套照片吧。”   在保护区过惯了原始人的生活,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他们居然一张合照都没有。   ***   “两位有什么要求?”   余初:“要两三个小时就能结束的,服装我自带一套,找个审美好的摄像师。”   工作人员看着余初的衣服,忍不住多看了一眼衣服上的刺绣,这纯手工的绣品,价格可不是几百上千就能解决的。   她点点头:“两三个小时的拍摄时长,那只能在室内主题棚内拍摄了,而且服装换的不能太多。这个套餐您看怎么样,三千八百八十八,两套衣服,其中一套您可以选择自带的,也可以在我们店内选。”   从没有拍过写真的余初:“风格上?”   “这个你们可以跟摄影师沟通。”   摄影师十分好沟通。   余初自己一身古装打扮,却给楚小哥找了件正装,两人的画风有些割裂,但是气氛却十分融合。   两人长得好,摄影师拍的也十分顺手。   将两人从游乐场主题,一直带到街边主题,单人的双人的,半身的全身的……都是拍一张是一张,几乎没有任何卡顿。   却在卧室主题里,遇到了难题。   摄像师指挥了几个固定姿势后,连拍几张都觉得不满意,他放下摄像头:“美女,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有些走神,抱歉。”余初将注意力都拉了回来,她笑了笑,“我刚刚在想,照片拿到后,我就在某人身上,衣服上,包里……都塞上我照片。” 第九十九章   第二套衣服, 是套白色的裹胸礼服。   叶长谦从第一眼起, 眼睛就处于不知道摆在哪里的状态, 全程绕过余初的上半身,目不斜视。   直到摄影师都看不过去:“先生,墙上的画再看下去,我们要收钱了——请您看向新娘……”   楚小哥此时正端坐在沙发上, 听到摄影师的话,侧过头去, 看见余初的上半身, 脸一下子就红了。   余初眨了眨眼睛, 笑了起来。   影楼的照片需要后期制作, 当天出不了成品, 余初问摄影师要了底照, 去街边的打印店打印。   两块钱一张,饱和的色调, 廉价的塑封, 质量还停留在上个世纪。   但是这些都不妨碍照片里的两人的登对,或是遥遥相对相视一笑, 或是彼此靠近有着有趣的互动。   最好看的一张, 是余初从身侧偷吻了楚小哥,他微微错愕了一下, 两人生动的表情被摄影师抓住了。   照片打了两套,一套是正常尺寸的,一套是缩小尺寸的, 适合随身携带。   余初从照片中抽出一张自己的单人照,塞进了楚小哥的胸前:“记得随身携带——”   一边的打印店的老板娘听到这话,还以为这姑娘跟所有热恋中的女孩儿一样,让男朋友随身携带照片,是为了时时刻刻想着她。   没想到这姑娘咧嘴一笑:“可以辟邪。”   “噗。”老板娘笑出声来,将整理好的照片放进纸袋中,递给余初,“小姑娘真会开玩笑,婚纱照这么漂亮,还说什么辟邪。”   叶长谦对现代时不时蹦出的词汇理解起来还是有些吃力:“婚纱……”   余初接过照片,另一只手拽着楚小哥:“老板娘,我们先走了?”   出了店门,叶长谦将店内没有问出的问题问了出来。   “余初,婚纱照是?”   “婚纱这俩字就跟沙发一样,是舶来语,也就是以前从国外传来,音译,没有实际意思。”余初顺口胡诌,“婚纱照是写真的一种,就是我穿白色裙子的那套。说起来,我穿那套好看吗?”   叶长谦刷一声撇过头,视线直视着大街正前方。   过了好一会儿,余初以为他不回答的时候,她听见耳旁有人在说。   “好看。”   回到屋子,余初就开始收拾东西。   她不仅收拾自己的东西,还催楚小哥收拾他的东西:“你的东西不多,衣服鞋子这些带一两套就行,其他的,该带上都带上。”   叶长谦眼神复杂:“余初,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了?”   “当然有事情。”余初坐在沙发上,低头叠着从阳台收起来的衣服,语气里甚至带着调侃,“等你收拾完了,我就告诉你。”   叶长谦看着余初与往日无二的样子,觉得可能是因为她今日见了翟翎羽,所以自己想的有些多了。   往日她也会在看到一个舞台剧的宣传时,就这么兴致冲冲的让他收拾东西,两人跨越几百公里,去另一个城市观看。   他不再多问:“好。”   叶长谦的东西不多,除了用不上的半背包药,其他东西林林总总加起来,也才半背包,都塞在了书桌的抽屉中。   衣服、鞋子、手表、领带、袜子、甚至是贴身的内裤,都是余初买的,这些都整整齐齐放在衣柜里,并不需要带走。   至于书——   叶长谦抚摸着《恋爱指南》脊背,这本书他已经背下来了,所以也不用带走了。   等他收拾完,却发现余初已经站在客厅等她了。   和往日提这个行李箱不同,今日的她身后只背着个不大的包,手上提着些零食和吃食,抬起头看着他:“都收拾好了吗?”   叶长谦走到桌边,将保温杯灌满热水,塞到背包的侧袋里:“现在收拾好了。”   余初的胃不好,这个天气喝凉水会不舒服。   “既然一切准备就绪。”余初虚握拳头放在嘴边,清了清嗓子。   “叶楚同志,我们私奔吧。”   ***   封肃发现余初的手机打不通后,他还没有觉得什么,但是小国师的手机也是关的后,他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了。   他直奔余初的住处。   门关着,敲门没有人应答。   这是外出吃饭了还是?   封肃想了想,打电话给周寅:“余初这边的租房,你有备用钥匙吗?”   “初姐钥匙掉了?”周寅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还在状况之外,“我现在就送过去。”   等周寅开车将钥匙送到时,封肃已经彻底冷静了下来。   春末的晚上还有些冷,周寅走出电梯,并没有看见意料中的余初和叶楚,只看到封肃一个人站在墙边,半垂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这种表情——   周寅还是在余初那次独自一人进古代区看到。   他顿了一下,从口袋里拿出钥匙:“封总?”   封肃没有接钥匙,直起身子往外走:“走吧,我们回去。”   周寅看了看余初紧闭着的屋门,又看了看封肃的背影,抬腿跟了上去。   ***   凌晨六点,天还没有亮。   淡季的小城火车站有些冷清,余初紧了紧外套,听着周遭熟悉的口音:“终于到了。”   飞机转火车,加上等待和换乘的时间,耗费了十几个小时。   叶长谦从背包翻出一件自己的外套,裹在余初身上:“私奔之地,是舒城?”   “这不是挺好的吗?我从小在这长大,门清。以后呢,我们就在学校附近租一个复式的两层店面,楼下我开个书店养只猫,楼上呢,就给你开个书法班绘画班什么的,教教孩子们写字画画。”余初往楚小哥身边靠了靠,汲取他身上的暖意,“怎么样?”   明知道余初是随口说的,叶长谦还是认真的想象了一下余初描绘的画面,他将余初的手塞进自己的口袋里:“妇唱夫随。”   “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余初打了个响指,脸上虽然笑着,落在前方的视线却越来越淡,“不过在此之前,我先带你见一个人了。”   “好。”叶长谦答应的痛快,后半句却迟疑了起来,“只是我这么空手去太失礼,好歹先准备些礼物。”   余初摆了摆手:“不用,你人到就是最好的礼物了。”   路过火车站内的小吃店时,余初掏钱买了几个茶叶蛋,却没有吃,而是塞到了自己的背包中。   等在门口的出租车司机正坐在椅子上睡觉,被余初敲玻璃门吵醒后,摇下了车窗门:“两位要去哪?”   余初半弯下腰,对着司机露出个笑容:“去春秋山。”   司机打了个激灵,最后一点困意也消失了,他看了看外面漆黑的天色:“姑娘,天还没有亮呢……”   “不打表。”余初从打开钱包,拿出几张百元大钞塞到司机手中:“到了那,天应该就亮了。”   司机看着她身后的男人,虽然冷着张脸,但是气质出众,且看起来正气凛然。   他抹了一把睡觉时憋出的冷汗,在裤子上擦了擦汗渍,伸手接过余初手中的钱:“好。”   余初上车后,对上了身侧表情温和的楚小哥。   他目光清透,像是什么都不知道,又像是什么都猜到了。   天亮的很快,出租车到春秋山的时候,夜色已经全然褪去,视野之中漫漫的都是雾霭。   余初拉着楚小哥的往公墓走:“走吧。”   墓地有些荒凉。   余初从包里掏出背包里的围巾,将墓碑上的浮灰擦得干干净净后,然后一屁股墩坐在墓碑前。   边将包里的茶叶蛋摆上,边对楚小哥说:“叶同志,这是我妈,叫阿姨。”   和余初的随意不同,叶楚站直了身体,行了个九十度的鞠躬,郑重而肃穆:“阿姨。”   “你别太拘束,我妈很随和的。”余初拍了拍身边的空地,“坐我身边。”   叶长谦再深深鞠了一躬,才走到余初的身边,学着她坐了下来。   等楚小哥坐定后,余初转身看向墓碑,开始了拉家常模式:   “我们来的早了,街上店门还没开,就买了几颗你最喜欢吃的茶叶蛋,你别嫌弃。”   “你小时候总拿额头磕茶叶蛋,说这么磕茶叶蛋会更好吃,我从小就不信,不过现在我信了,额头磕红了叶同志总是会多看我一眼,茶叶蛋的时候果然好吃了不少。”   “叶同志就是叶楚,我对象。”   “我上次来说有对象了就带着他来见你,现在我把他带过来了。”   “你总说我长大后找对象一定不要看脸,很抱歉,他长得不太符合你选女婿的标准。”   “余老爹他现在过得挺好的,阿姨对旁人有些刻薄,但是对他不错,每日三餐热菜热饭伺候着,现在发福了一大圈,我怀疑他这几年胖了有二三十斤。”   “我也过得很好,有存款,有退休金,有津贴,小富婆一个,打算休息两年重新念完书再说。而且我身边还有那么多人,有周寅,有肃美人,现在还有叶楚……你女儿的生活,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   余初絮絮叨叨的说完,沉默了下来。   叶长谦将余初的肩膀板正,让她面对着自己,伸出手,擦掉了余初脸上的泪迹。   “你们现代区交通方便,你要是想令慈了,我们可以多过来看看。”   余初摇了摇头。   却没有说自己为什么摇头。   ***   两日后。   机场前,谭宪面面沉如水,来回踱着步子。   封肃掀了掀眼皮:“直升机早上到的上海,她消不消失,飞机都是半个小时后起飞,只要准时赶到,不会耽误你一秒钟时间。”   “余初太胆大妄为肆意任性了,她以为她身边站着的是谁?居然带着人跑了,还闹起了失联,这要是不处分长点记性,以后不翻了天了?”   “你们把小国师送来追妹子的时候,怎么不想起他是谁?现在人追到了,他们过个几天两人世界,你又急眼了。”封肃轻飘飘的将事情定性为恋爱延伸,“救翟翎羽一功刚递上去,这次得知冒牌货的信息我没来得及记,你这张口闭口就是处分,要不界市你来当家?”   两人的关注点完全不在一处上。   谭宪对余初的了解还处于司城防越狱那日,她各种如有神助的布置,知道她不按套路出牌,脑回路思维异于常人。   所以这次带着国师直接逃跑,完全符合他对她的定性。   他吐出一口气:“你确定她会准时赶到?”   “不确定。”封肃摇了摇头,“我只是了解她。” 第一百章   余初带着小国师失联。   这种情况, 除了等的确没有其他办法。   谭宪不知道是被封肃说服了, 还是想起了古代区那个聪明谨慎的余初, 焦躁的心情慢慢平复了下来。   他沉默了一会儿,侧过头去看封肃:“有件事,一直想问你。”   封肃:“嗯?”   “当初,你把余初带进界市, 是不是有什么原因?”   “大概是我把她从江里捞出来的吧。”封肃语气随意,“那日江上雾大, 我怕行船出事, 起得有些早, 见她纵身一跃跳入水中, 顺手把她捞出来了。”   那日她要不是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 在水中十分显眼, 说不定就不知道去哪捞人了。   “当时——”谭宪眼底神色翻滚,“你也在场?”   封肃笑了笑, 没有回答。   他事后查过滕达, 知道滕达是临时起意,且没有勾结别人, 才会按照余初的想法, 一开始选择了沉默。   他的视线落在旅客出口的位置:“他们到了。”   余初穿着一身男款的外套,背着个半大的背包, 她似乎也发现了谭宪和封肃,裂开嘴冲着两人招了招手。   看起来这两天玩的不错,心情很好。   相反她的身后的男人, 紧绷着一张脸,神情不是特别好看。   封肃看着余初把小国师拉到自己面前,勾了勾嘴角:“小余初,你可以呀,学会拐带人口了。”   余初挂上一幅谦虚的表情:“哪里比得上您?”   她这还需要被拐人员配合,肃美人拐起来人口来,又是用药又是用绑的。   封肃挑了挑眉:“哟,现在学会记仇了~”   余初笑容愈发真诚:“你说笑了。”   这个反应——   跟谭宪预料之中的差的太多,他见过太多分别的伴侣或者情侣,在送别的时候,不是依依不舍,就是泪洒当场。   哪里像这位,把即将别离的对象晾在一边,跟上司拌起嘴来。   “还有十分钟。”谭宪低头看了一眼手表,打断了没有上下级观念的两人,“时间宝贵,余初你是不是跟国师大人告告别。”   余初这才开始进入告别环节。   她看向身侧的楚小哥:“回去以后,销完假记得把没有休完的几个月假一起上报,累计到下次一起休。”   叶长谦是今早才知道真相的,他终于明白了余初为什么急急忙忙拉着他跑去拍照片,又为什么临时决定带着他去扫墓。   只是回去已经成定局,说什么都没用了。   他半低头看着余初,眼底的情绪翻腾着,仿佛要溢出来,话到嘴边却只剩下了一个字:“好。”   “好好吃饭,好好睡觉。”   “好。”   “无论发生什么,记得安全第一,你要是出事了——”余初顿了顿,叹了口气,“我就只能去相亲了。”   “噗。”一旁的封肃听见余初的后半句,笑出声来。   连带着谭宪一直紧绷着的脸,也缓和了不少。   余初的道别,逗乐为主,气氛上轻松愉快,但是感情上显得过于平淡了些。   要不是叶长谦最后要走时,将余初紧紧的搂在怀里好一会儿才放开,旁人见了还以为只是送个关系一般的朋友。   不见悲伤,也没有不舍,洒脱的出奇。   谭宪作为过来人叹了口气,也是,余初的性子一看就是没心没肺的,可能感情这一块还没有太过开窍。   小国师的感情之路,还很漫长。   目送国师大人和谭宪消失在视野中后,封肃盯着余初平静的脸看了好一会儿,若有所思。   “我大概明天要走。”他从口袋里掏出车钥匙,“我们今晚吃顿散伙饭,然后你念你的书,我回我的驻地,翟大少爷回他的古代区。你有什么想去的地儿么?”   余初举起右手:“钓鱼台!”   封肃扫了一眼余初:“那在北京。”   “望江阁。”   “你打地主呢?今晚去路边摊撸串,搬两箱啤酒,边吃边喝。”   “喝酒别带上我,我戒酒了。”   ……   第二日,余初跑来给封肃送行。   提前药晕的翟大少爷,此时穿着隔离服躺在担架上,余初只来得及隔着面罩看上一眼,就被人送上了直升机。   正主封肃站在直升机旁,双手抱胸,等了半天等来余初的一句临别赠言。   “好好吃饭,好好睡觉。”   封肃双手抱胸:“把昨天的话拿出来重复一遍,你是不是太敷衍了?”   “我唱个十八相送,这大早上的,您就不怕瘆得慌? ”余初早上五点被脑中吵醒,此时困得一脸懵逼,“意思意思就行了。”   封肃顿时有一种养了白眼狼的错觉。   他想起昨天那位的待遇,心里平衡不少,伸出手指头弹了弹余初的脑门:“我倒是有不少话要交代你。”   余初听训的态度不错,立正收腹低头:“您说。”   “好好念书,考个好的大学,要是差于清大,周寅他们嘲笑你的。”   余初点头。   “一个人在外面,要注意安全,我知道你一打三没问题,但是女孩子家的,小心些总没错。”   再次点头。   “遇到什么困难,记得给我发邮件,别硬扛着。”   犹豫了一下,继续点头。   “别在一棵树上吊死,鬼知道小国师猴年马月才能休假,反正你们谈恋爱也没有多长时间,遇上喜欢的就移情别恋吧——”   余初笑着摇头。   封肃第二次伸出手指头,弹了弹余初的脑门:“傻。”   ***   叶楚、肃美人、谭大爷、周寅……所有和驻地有关系的人,都在两天内消失的干干净净。   余初安静的呆了半天,然后开始收拾东西。   准备好纸箱,她先把自己的东西一点点收进去,然后打开楚小哥的屋子,收拾他留下来的东西。   楚小哥自己有轻微洁癖,所有东西都摆放在一定的位置上,衣服、字画、笔墨纸砚、书本……整整齐齐。   书桌收拾的干干净净,此时压着两样东西。   一张房产证。   一串钥匙。   余初盯着红色的房产证封皮看了很久,直到脑子里的记忆翻涌了一遍又一遍,她才轻笑一声:“傻。”   又是卖字画又是典当东西,东拼西凑买了套房子,为什么不当面给她呢?   她一感动,说不定就以身相许了。   楚小哥亏大发了。   余初将房产证塞到了自己的背包里,然后将楚小哥其他东西收拾起来,一一打包,一一封箱。   直到将公寓的私人物品尽数搬空之后,余初叫来快递员,把打包的好的东西拉走了。   这些东西,再次回到了舒城。   像是走了个轮回。   又像是回到了起点   ***   三日后。   保护区驻地,指挥部。   熬了一宿众人眼睛都是红的,整个指挥部大厅宛如漩涡中心,气压低的可怕。   藤晓从二楼办公室下来,神情疲倦,她按着太阳穴,开始催人回去休息:“行了,都别熬着了,该吃早饭的吃早饭,该回去睡觉的回去睡觉。”   得到了几声有气无力的符合,但是没有人挪窝。   藤晓对这套十分熟悉,她有些无可奈何的看向身边的副手:“把空调温度打到最高。”   中央空调运转起来后,室内的温度开始一点点暖起来。   这暖煦煦的温度原本也没有什么,但是架不住大家二三十个小时没有睡觉,原本靠着咖啡和浓茶提起的精神,在温度中败下阵来。   盯着屏幕的眼睛越来越模糊,上眼皮和下眼皮开始打架。   这种半醒不睡的状态,别说工作了,休息也休息不好,还不如回去吃个早餐,睡个几小时再回来干活。   大厅开始有人移动椅子,从工作位上站起来,扭动扭动脖子,伸伸懒腰,拖着疲倦的身体,开始往外迁移。   有些是团队合作,走了一两个,剩下的留下也没意思,纷纷跟着起身收拾东西。   自从回去过了个年,顺便把结婚证给领了后,大家都觉察出藤晓的性格似乎变了不少。   遇到再紧急的事情,都能平和下来,不仅遇事心态上,对下属多了几分关心。   慢慢的,大家也有所感,也不像之前那样和领导保持着一定距离,稍微亲近了一些。   于是,路过藤晓的时候,不少人打招呼:“藤队。”   “藤队早上好。”   “藤队,前日的情报我已经发到您邮箱了,注意查收下。”   ……   人越走越多,最后剩下的人寥寥无几。   副手看着藤晓:“藤队,您也回去休息一下?”   这几天要从司城防过去两年的情报里,整理出所有涉及的东西,善于情报分析的她,同样熬了一宿没有休息。   藤晓摇了摇头:“你吃完早点给我带碗粥,我在办公室眯一会儿就……”   她声音一顿,目光越过副手看向门外。   在陆陆续续出去的背影中,一道熟悉的人影从门外踏了进来。   春末的早上,温度还有些低。   余初的背包和卫衣上都沾满了露水,刘海更是湿漉漉的贴在额头上,她自己似乎毫不在意,将手中的早餐放在办公桌上:“我路过食堂的时候,想着你可能没有吃早饭,给你带的。”   半温的粥,最少有半个小时了。   藤晓给余初倒了杯热茶,然后坐回位子上,打开塑料餐盒开始吃早点:“我记得你在休假,什么时候回来的?”   “早上到的。”余初坐在藤晓对面的椅子上,“去食堂吃了个早饭,就过来找你了。”   藤晓以为她提前销假回来,也没多在意,低头喝了口温热的粥:“是不是界市有什么事情需要和指挥部沟通?”   “不是界市的事情。”余初将背包卸下来,从里面翻找出一份表格,放在桌上推到了藤晓面前,“我这次来,是来向指挥部申请去古代区的,这是申请书。”   藤晓握着勺子的手一松,一次性的塑料勺跌落进碗里,慢慢消失在了粥中。   她在短短几秒钟理清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再抬眼看余初时,眼神中的错愕消失不见了。   藤晓组织了下语言:“古代区几个驻地现在运转正常,谭宪他们会保护好国师的。”   “藤晓,我们认识这么多年,我就直说了。”余初看着茶杯升起的袅袅雾气,“我这次过去是以防万一,若是一切平安,我到了京都就回来,若是有变故,我也能做点什么。”   藤晓对余初能做点什么的能力太过了解。   当年全军覆没的情况下,靠着她一个人力挽狂澜,仅仅是报告里的大致描述,就让指挥部不少人称赞了几年,打探消息的手段、越狱的自我定位、论学台的神来一笔……甚至被当做教科书,拿来给一线人员做培训。   更别说她这种藏着掖着的性子,不少细节手段肯定没有说出来。   冷静、自我定位清晰、情报敏锐度极强,且过目不忘。   她是个天才般的危机处理者。   这个申请交上去,十有八九会得到上面的同意,但是问题关键可能不在这。   藤晓饶有兴趣看着余初:“封肃知道吗?”   一击中的。   余初的肩膀一下子就垮了下来。 第一百零一章   这日, 界市办公大楼前, 上演了久违的一幕。   封肃右手抄着扫帚在后面追, 余初抱着头在前面跑。   她人矮腿短,跑的没有封肃快,时不时挨上那么一下,就嗷嗷叫, 引得无数人从窗户前台探出来,看的津津有味同时, 还不忘感慨删一句——   “我说呢, 这么大动静, 原来是初姐回来了。”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但是这种几年才得一见的场景。   不少好事者看热闹不嫌事大, 探出半个身子, 冲着楼下大声喊:   “加油!”   “封总,加油!”   ……   余初听着有节奏的加油声, 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 回过头扫了一眼大楼:“你们这群兔崽子,给我记住了!”   小一辈的纷纷缩过头去。   话音刚落, 身后追上的封肃抬手又是一扫帚:“你让谁记住?你自己怎么不长记性!走之前我说什么了?我让你好好休假, 好好念书,好好考研, 现在你跑来跟我说,假不休了,书不念了, 你就是这么记住的?”   “肃美人,现在不流行家暴!”余初跳了一步,躲过了封肃的第二帚,边跑解释:“考试下半年来得及,我去去就回来……”   “家暴你个大头鱼家暴,先斩后奏,申请结果下来既成事实再来通知我,你个混账东西,信不信我抽死你!”   “信信信!我信你,但是你也得信我不是?真的,最多半年,顺利的话可能三个月我就回来了。”   她是自由人,往返方便,只是去京都,一路走水路天公作美的话,两个多月就能往返了。   “余初!”封肃的停了下来,左手颤抖着指向前面的人,“要不是藤晓还记着我是你的上司,你是不是打算递个申请表就悄无声息的走了?”   余初站在不远处,一脸心虚:“我留了信,我这不是怕你担心吗——”   不过信是打算等她走后,让藤晓转交的。   封肃的脸越发阴沉下来,他眯着眼睛看着余初:“过来!”   余初瑟缩了一下,还是听话朝着封肃慢慢走了过去。   她倒不是真的怕挨打,对疼痛的忍耐度,是每个一线人员的基本素质。更何况肃美人扫帚抽的这几下,还是找的皮糙肉厚的地方,严格上,连疼都算不上。   她只是不知道怎么面对肃美人那张失望而担忧的脸。   这几年,肃美人待她如兄如父,说句不好听的,他还是早点结婚,对闺女也不过如此了。   封肃抡圆了手臂,抬手就是一巴掌——   拍在余初的脑袋上。   “跟我过来!”   于是,一场狂风暴雨慢慢收起了电闪雷鸣,只有封肃眼底的乌云还翻腾着,黑压压的深不见底。   界市的地面办公楼占地面积不小,其中一大半是仓库。   有恒温的、干燥的、无菌的等,分类细致,其中每一类又分为几个大小不同的仓库,器、漆器、铜器、彩色羊皮画对温度和湿度的都不相同,保存的环境自然不相同。   而封肃将余初带到了一间最寻常不过的普通仓库。   他按下指纹同时,将眼睛靠向门边进行虹膜扫射,大门在滴一声之后开启,露出里面密密麻麻的——   武器装备。   以外木内铁为主,纯铁器做了十分“劣质的”涂装,这些即使出现在古代区,也不会特别扎眼。   还有些袖中弩,纳米丝线,这样的杀伤力巨大的小机关。   “这些都是这两年的研究所送来的装备,是界市界卫和古代区鹰者鸽者的特殊补给。”封肃双手抱胸歪在门边,“只是咱们这最严重的也就是偷个东西,打个架,压根用不上这些,之前的我就没要,这是你古代区回来后到现在攒下的。”   他半抬着下巴:“指挥部应该也会给你一些装备,但是他们人多,挑剩下的不一定适合你。 ”   鹰者,负责驻地所有的护卫行动,承包驻地九成以上的武力。而鸽者,则是通讯和情报搜集,日常遇到的险情不比鹰者少。这些武器就是特地给他们研究的,界市的界卫只是顺带,精巧的小玩意多一些。   余初侧过头看着封肃,顶着俩大眼睛,满眼感激加崇拜,就差泪汪汪的看着他了:“肃美人……”   “呵。”封肃嗤笑一声,“你二十岁玩这一套还能算青春年少,你看看你现在老大不小了,还来这一套?”   封肃这话说的有些违心了,她过了年二十七岁,虽然不年轻,但是脸看着其实变化不大。   余初瞬间表演变脸,收起卖萌耍赖那一套,揉了揉自己的脸:“肃美人,要不,我不去了——”   “滚滚滚!”封肃一挑眉,“拿了东西,该滚多远滚多远。”   余初小腰一折,给封肃鞠了一躬,低眉敛目,扬起一个笑:“得嘞,小的拿完东西就滚!”   封肃不想再看余初这幅伤眼的样子,冷笑一声扭头就走,只留下仓库里的余初一句话。   “我明日我有事儿。”   余初听出了画外音,明天封肃还有事儿,就不去送自己了。   如果第二天周寅知道封肃说过这话,他一定会嗤之以鼻。   天没亮就踹开他的房门,把他从床铺上拎起来,两个打着手电筒摸黑上的山。   界门火山口地势偏高,四周底薪都比较平坦,只有一处比较隐蔽,有灌木丛生,有巨石遮挡。   两人就待在后面喂虫子。   一直等了一个多小时,才等来了正主。   余初穿着一身古代短打,头发用绛紫色的布包了起来,却踩着登山鞋,背着双肩斜背两用背包(包袱)。   不古不今,不伦不类。   界门的工作人员已经把船推到了火山口,一切准备就绪,余初回过头朝着两人站的方向看了一眼。   界卫十分贴心:“同志,咱们再等会儿?”   余初收回视线,爬上了小舟:“走吧。”   随着小舟被推入火山口,周寅才从隐藏的地方站出来,他拍下脸上的虫子:“您老送都送到这了,怎么不见一面?”   封肃瞥了一眼周寅:“要是这次欢欢喜喜的送她,她的性格,下次还不翻了天了。”   周寅表情一滞,念着战友情想给余初说句话:“初姐不是要退休了吗?哪里来的下一次……”   封肃嗤笑一声:“你看她现在这样子,还能退休?”   说不定半辈子都搭在保护区和驻地了。   两人说话间,在火山口不断下坠的小舟凭空消失,再出现,刚好位于瀑布的底端。   除了最初落水的一波摇晃之外,小舟慢慢平稳下来,某人叼着一根棒棒糖,半躺在舟上,随波逐流。   和来时跋山涉水到瀑布最上游不同,去时可以顺流而下,在任意地点停靠。   每一次界市回去的人,就是这样从河道开始分流,然后分朝不同的方向走出这茫茫大山。   ***   云锦。   叶长谦在码头前的酒楼内,站在包厢窗前,看着江上飘着的细雨,神色波澜不惊。   听见身后的脚步声,叶长谦没有转过头去,而是直接开口:“船行如何说?”   “船行说观天象今晚应该还有场暴风雨,最快要等明天。”谭宪给自己倒了杯水,“和驻点给的天气预测大抵相同,我也就没多问。”   叶长谦:“辛苦了。”   这次不比上次,京都驻地全员都在,鹰者鸽者目前运转也正常。换句话说,古代区的老底家当都在,就是改朝换代也不用太过担心。   自从那次余初把论学台搅和成神台之后,君权神授的思想开始在大家心中扎根,这两年民间对帝王的正统性认知十分高涨,无论是藩王意图早反,还是蛊惑群众的邪教作祟,都没有动摇这一情况。   尝到甜头的帝王已经打消了拔出国师府的念头。   现如今,打造了一个冒牌,想做的应该是取而代之,将“神”掌握在自己手中。   谭宪灌完茶,相对比较乐观:“只要你尽快赶到,即使有个冒牌货打着你的招牌,也掀不起什么风浪——”   他话音刚落,就听包厢外有几个纨绔子弟经过。   可能是酒喝多了,其中两个笑闹着攀比起来。   前一个开口的,声音比较散,中气不足,喝的舌头都捋不直了:“都到云锦了,那—就是我老丈人—丈人—的地盘了,哥几个别客气,想吃吃—想喝喝,想去哪玩打声招呼!”   后一个嗓门很亮:“你一个知府家姻亲算什么,顾家知道吧,顾家大少爷正妻,那是我族内的堂姐——这水运十八道,谁不卖我几个面子,还需要跟你打招呼?”   “顾家——我老丈人是没法比。”知府家女婿声音虚,底气却十足,“但是我也是跟国师大人喝过花酒的人,什么场面,嗝——,没见过。”   “国师大人喝花酒?你就吹吧。”   “真的,一夜双飞,就在依雀楼……”   两人的声音渐行渐远,直到完全听不到。   谭宪抬起头,看向面前的人。   叶长谦露出个淡的几乎看不见的笑:“谭宪,你说是不是我这两年太过平和了。” 第一百零二章   一碗阳春面, 清汤见底。   在没有鸡精的年代, 如果汤底不带荤腥和其他材料, 只靠白开水,多半只剩下酱咸味了。   不过这种路边摊,要求也不能太高。   余初夹了一筷子面,就着三文钱一碟的腌萝卜, 吃了小半碗,终于放下速度来。   从长平一路到云锦, 因为临时买票, 没有买到正经的床位, 加钱去了杂物间挤了挤, 一路倒是平平安安来到了云锦。   只是用餐待遇就有些心酸了。   常常是一碗腥的难以下咽的鱼汤, 加上一张干的发硬的馒头, 就那么对付一天,还好她随身带了维生素和肉干, 营养上不算过于缺乏。   就是馋的心饿。   下了船后, 能吃上这样一碗清清爽爽,热气腾腾的面, 通身舒畅。   正埋头吃着, 她的座位前坐下了另一个客人。   余光中能看到对面是个男人,灰色粗布, 皮肤黝黑,身材壮硕,身上有常年和水打交道的淡腥味。   她端抬起头, 看到来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勾起嘴角笑了起来:“哟,小满哥,好久不见。”   余初在街上花了五十文钱,请了个唱谣的小叫花子,去驻地的联络点带了句话。   ——昨夜风大,友谊之船翻否?   没想到,云锦驻点派来的接头人,居然是个旧识。   当时云锦驻点人员折损大半,剩下的几个高烧昏迷,是小满这个驻点收养长大的土著,精心照顾,才得以维持生命。   要不是他一根筋到底,码头坚持不懈的蹲守着,估计余初也找不到他们。   这个情,余初替驻地念了。   特地在报告中重点提了小满,还难得的有个人色彩的表扬了几句。   按照组织赏罚分明的惯例,想来小满这几年过得不错。   “余姑娘,好久不见。”小满裂开嘴,笑的露着一口白牙,“你托人来传的那句话一带到,我就知道是你,想着许久未见,就毛遂自荐过来了。”   能来接头了,那基本上就是核心成员了。   余初点头:“你吃饭了吗?”   小满抓了抓头发,继续笑:“之前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晚了些,没顾得上。”   她这只是句客套话,这都下午三点多了,居然真的没吃饭。   余初回过头看向摊主,加大了嗓门:“老板,给这位大哥来碗鸡汤面。”   两人坐在最外面的一桌,这个点不是饭点,摊位上没有其他客人,又是视野开阔的街边,完全不当心隔墙有耳。   最适合交接情报。   了解了余初的来意后,小满沉思了一会儿,等老板上完面回到摊位前坐着后,他才压低了声音,边吃边说。   “正月十五,天降祥瑞,御花园的一池莲花突然开了,且池中卧有一只千年巨龟。陛下大喜,遣人去国师府请国师来判,却只得到了国师闭关祈福正在紧要关头的消息,回来复命的人还口述一句国师的判语:天下和(荷)顺,万民归(龟)心。据说,满朝文武都在。”小满咬了一口脆生生的腌萝卜,“现在各地都传遍了。”   这帝王要是带头搞起封建迷信来,指鹿为马都行,更何况是自家后花园的一池子莲花。   余初顿了一下:“万民归心……这半句不像我们的风格……”   给对方刷经验,吃力不讨好。   “京都国师府那边传过来的消息,此事他们一无所知。”   “自导自演——”余初点头,“你继续。”   “二月二的时候,‘国师’出关了,恰好赶上了春祭,到这对旁人而言并无异常,可是春祭过后,慢慢的就不对劲了。有说国师深夜在赌坊留恋,有说国师在酒楼大醉而归,还是司城防的护卫发现,把人送回的国师府,还有人说……看见国师去了戏院……”   “噗——”余初一口面汤差点吐出来,她擦着嘴角,“有意思。”   小满表情扭曲了好一会儿,才呐呐的吐槽了一句:“为了败坏国师大人的名声,这劳师动众的,陛下也太小气了……”   余初冲着小满勾了勾手指头。   小满理解了余初的手势,上身往前压,脑袋朝前伸。   余初伸手弹了弹小满的额头:“傻。”   从眼神到动作再到说话,都完美的复刻了封肃。   “国师的名声,我们靠这么多年才树立起来,代代相传,他几个月就败的大江南北人尽皆知。就这一点,你们陛下眼光又狠又毒。”   “但是真的假不了,国师前两日已经登船回京都了。”小满捂着额头,脸色涨红,“只要国师大人一到,谣言不攻自破。”   “你怎么知道。”余初托着下巴,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淡,“你们的陛下不是请君入瓮?”   小满吃面的嘴一顿,满脸错愕:“啊?”   余初又重新笑了起来:“我随口一说的,你继续。”   ……   小满虽然憨厚,脑子转的不是很快,但是他记忆力很好,又很细心。   无数细小的枝节情报,他都能从记忆中翻找出来,一一的跟余初交代清楚。   中途让摊主帮忙买了半只烧鸭、半斤卤肉、一壶桂花酿、和一碗酸梅汤,两人足足聊了一个时辰才停下来。   余初看了一眼天色:“今天就这样了,我可能还会在云锦呆两天,如果有什么事情,可能还需要麻烦你。”   小满楞了一下:“余姑娘不去随我回去?我们那衣食住行都是现成的……”   “我说不定什么时候想走就走了,一个人比较自在。”余初将一小块碎银放在桌子上,“下次有机会再见。”   小满起身,憨厚的脸上神色郑重:“那姑娘一路小心。”   余初往后走了几步,冲着他摆了摆手。   ***   回到客栈后,余初去柜上一问,她出门前嘱咐小二的热水已经烧好了。   现在当务之急是洗个热水澡,然后好好睡上一觉。   小二给余初提了几桶水,按照往常应该是三桶热水一桶凉水的比例,先兑合适的水温,然后在泡澡的时候,慢慢加热水。   没想到——   余初解开头发先洗头,才发现店小二可能拎错水了,只有一小桶是热水,剩下的都是凉水。   春天温度还不算太高,余初洗个头已经用了大半热水,剩下的洗澡肯定是不够用了。   余初在船上都快闷成梅干菜了,不洗澡肯定睡不了。   她低头看了一眼几天没洗的头巾,转头看向挂在脸盆架子上的毛巾,拿出毛巾包上湿漉漉的头发。   走出房门,站在走廊前,她一手抓着毛巾,一边冲着楼下小二哥道:“小二哥,你上来一下。”   小二哥停下手中的伙计,想起这姑娘打赏大方,露出一个讨喜的笑容:“好嘞,姑娘你稍等。”   楼下的客人不多,男客为主,此时都下意识的抬头看去。   早几个抬头的刚好看见余初姣好的脸,和湿漉漉垂下的两鬓发缕,而晚一步抬头,就只看到余初的背影,和她掩上的房门。   等房门关上了。   还有人发出意味深长的笑:“啧——”   ***   第二日,余初去船行定船票。   她刻意晚了叶同志几日,就是怕他和谭宪雨季被困,自己可能在云锦和他撞上。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   延后几日,和叶同志谭宪他们分成两波进京。   一来若是他们平安解决,自己可以当做来古代区度假,悄悄的来悄悄的回去,不会打扰到叶同志。   二来若是叶同志遇到什么问题,自己还能在后做点什么。   现在从小满那知道叶同志前两日已经离开了,她也可以安安心心的去定船票去京都。   余初选了一家码头最大的船行走了进去,可能是雨刚停不久,想要出门的人都积压在了一起。   柜前大堂内有两个柜台,一左一右,都已经等了不少人。   左边排队的都是仆人模样,而锦衣华服的主子大多落座在椅子上等候,有伙计负责看茶。   而粗布穷苦人,很有眼力劲的挤在另外右边,中间像是隔着无形的分割线。   余初拦住个伙计:“这两边有什么讲究?”   伙计看了一眼余初的脸,耐下心来:“上等船位靠左,下等船位靠右,中等的,您可以随意靠哪边。”   有了上次的教训,余初去左侧排队,看看能不能有上等船舱。   半个时辰后,柜上的二掌柜抬头看了一眼余初,基本上把余初身上所有的衣服首饰都折价完毕了,对她要求上等的船舱稍稍愣了下,又默不作声垂下头看册子。   这看着小门小户出身的姑娘居然是个丫鬟?   “去京都的上等票,最早也要排到七日后。”   余初思忖了一会儿:“中等呢?”   “也排到五日了。”   下等的余初没再问,她先去其他船行问问,有其他选择,她都不想虐待自己。   余初并没有发现,自己刚走出船行大门,便被街边的几人盯上了。   随从模样的人靠在蓝衣公子哥耳前说了什么,蓝衣公子哥笑了笑:“不枉我跟着你走了一路,这模样,还真是很像。”   “听说东院那位只是眉眼有三四分相像,顾大少爷就藏在屋子里,疼的跟什么似的。这位可是有七八分相像,跟那位刚好对个擂台。”   蓝衣公子迟疑了下:“她不会是什么正经人家小姐吧?”   “绝对不可能,昨日我可是亲眼所见,这位独自一人住在客栈,洗头洗一半就出来了,穿着粗布,对上男人的目光也是不避不闪。一看也不是什么好出身,进了府姑奶奶还不是想怎么拿捏怎么拿捏。”   “这事儿办的不错,回去领赏。”蓝衣公子纸扇一收,“去替本公子把人请来,我在醉云楼等你。”   仆从脸上都是笑容:“是!”   他一手提着衣摆,脚下靴子落地轻巧,步伐很快,几乎是三步并作两步走,踏入了正街。   见那姑娘踏入第二家船行后出来,又准备踏入第三家船行时,他从巷子口冒了头,几步赶到人身边去。   “姑娘,留步。”   余初脚步一顿,看着面前拦着自己的陌生人,身形消瘦,额骨高耸 ,一身黑衣,脚底靴子磨了卷了边,加上这习惯性躬身说话的样子——   是哪家大户人家的仆人。   她对自己的记忆力还是有信心的,这人她从未见过:“你是?”   “我看姑娘走了几家,是想买船票却没买到是吧?”   余初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就那么静静的看着对方。   “姑娘别当心,我没有恶意,云锦顾家知道吧?我是顾家的人,姑娘若是想要船票,自然比旁人更便利些,说不定售罄的船票也能给姑娘匀上两张。”黑衣随从顿了顿,话说的十分含糊,“只是在买到船票前,姑娘恐怕要写跟我家公子见上一见。”   原来是顾文澜的人。   这自己刚上岸才一天,居然就被发现了。   余初想起三年前自己从船行出来就被跟踪的事情,心下释然。   这一亩三分地,还真的姓顾。   既然她都到云锦了,见一面也无妨。   她点了点头:“劳烦带路。” 第一百零三章   北记船行今日挂起了打烊的灯笼。   前堂空空荡荡的, 只有洒扫的仆妇半跪在地上, 埋着头放轻动作, 将地面上粘上的泥点擦干净。   这是黄泥土,只有北仓山上有。   看来大人又跑了一天了。   她将抹布投进脸盆中,正打算搓洗,就听到了从院内传来的隐隐的声音, 她端着盆起身,走到角落里垂眸敛目半跪着, 几乎藏在了阴影之中。   先进来的是船行大掌柜, 他半弓着腰站在门前, 替身后的青年人掀起了门帘:“大人放心, 小的晚上会遣人整夜盯着。”   帘子里先探出一只皂色的靴子, 绣有暗竹, 和一般世家公子不同,这双鞋的鞋底磨损的厉害。   紧接着映入眼中的, 是一袭青色长袍, 银线滚边,绣纹图案几乎隐在青布之中。   一身华服, 却穿出落落青衫的书卷气。   “粮草之事, 事关重大,我不相信别人。”顾文澜声音平和, 却透漏着不可置疑的命令,“今夜你亲自去。”   大掌柜已经有两三年没有亲力亲为,这会儿听见顾文澜这么说, 没有任何犹豫,点了点头:“大人放心,入夜我便亲自去一趟。”   “一切有劳北大掌柜。”   两人说着便走出了船行的大门,门外有车有小厮早就等候在一旁,见自家公子出来,连忙驾着马车听到了门口的位置。   顾文澜踩着马凳上了车,在掀起帘子准备进车厢的时候,想到什么转过头去:“京都那边,有消息吗?”   大掌柜摇了摇头。   回去的路上,伴读长松一脚跨坐在车架上,一脚悬空在马车外面,隔着薄薄的帘子对里面的人说:“公子,接下来去哪?”   车厢内,顾文澜拿着一本账册,边看边回答:“去书院,到文青下学的时辰了。”   “您一出去就是半个月,昨晚深夜回来,今早天没亮又出门了,连小少爷的面都没有见到。您不知道,小少爷这段时间天天念叨着您,要是看见您去接他下学,肯定高兴坏了。”   顾文澜在心算着账册上的数目:“少夫人呢?有去常看看文青吗?”   长松犹豫了一下:“去是去了,就是小少爷一直不太喜欢少夫人,所以少夫人五次去,三次都在装睡觉——”   顾文澜翻了一页账册,面上没有变化:“嗯。”   一个嗯字就完了?   难道不是应该想个对策促进下叔嫂之间的关系,或者多询问几句,关心关心少夫人?   这位新少夫人从戚家嫁过来一年多了,少爷有大半时间在外跑着,回去的时候也是礼仪十足……他虽然是个下人,却也觉得两人之间太清冷了些。   他正想着,目光看见什么,下意识“咦”了一声,马车便停了下来。   “怎么不走了?”   长松:“前面打架了。少夫人家那个四少爷,好像在当街斗殴”   ——确切来说,四少爷更像是被揍了。   顾文澜嗤笑一声,依旧盯着手上的账册:“那个二世祖,京都溜须拍马翘楚,花心胆小,看见打架腿都软了,还有被当街斗殴的一天?”   “可能是因为对手是个半大姑娘,诶?那姑娘是华姨娘——不是——”长松远远的看着对面,透过围观群众看着包围圈里打架的主角,睁大了眼睛,“不过这侧脸和华姨娘长得也太过相像——”   顾文澜手里的账册跌落在马车上。   他此时顾不上账册,掀开马车帘子,一眼就看到了前方正在打架的某人。   扫腿,踹膝,过肩摔!   勾拳,肘击,叠加组合拳!   哪不伤筋动骨,哪痛打哪!   要不是身上的裙装限制了她的发挥,一组回旋踢回去,哪里还能让他从地上再爬起来。   余初一脚踩在华服之人后背上,单手勾着他的衣领,迫使他艰难的抬起头来,露出一个猪头脸来:“你冒充谁不好,冒充顾家大少爷,还想拐骗良家妇女,逼良为娼?”   一阵议论纷纷,大家看着余初的脸和衣着,再看看地上那位纨绔不着调和衣衫不整的样子,纷纷相信了余初的说辞。   有说去报官的,又说去通知顾家码头管事的。   戚家四少爷全身都在发抖,强撑着最后一点骨气没有求饶:“你个疯女人!”   刚刚那自称是顾府的仆人,将她领进二楼包厢后,转身把门反锁上了。   只是屋内坐着的不是顾大少爷,而是衣服皱巴巴,翘着二郎腿,坐没坐相的二流子。   这货张口顾家,闭口顾家大少,说能纳了她为小妾,从此金屋藏娇,享受荣富贵。   这骗子嘴上说不够,还直接上手了,将一锭银子放在茶几上,然后开始宽衣解带——大意是付了钱,就可以提前“验验货”。   全程一脸淡漠的余初看见对方这幅模样,气笑了。   她伸手把人从二楼扔了下去。   没想到这货运气好,刚好有辆运粮车经过,摔在了米袋之上毫发无伤。   原本到这也就算了,但是这位公子哥见自己被扔下楼,两人之间又是安全距离,张口就是一连串国骂,把余初母亲给捎上了。   人都有逆鳞,这位今天运气不好,直接掀了余初的逆鳞,血肉模糊。   既然这样——   她借力,自己从二楼一跃而下,追了上去,将人从麻袋上拎了下来 。   开始了高强度交流。   只是这交流才进行到一半,刚抬头,就看见了不远处马车上下来个熟人来。   顾文澜站在原地,看着余初几乎毫无变化的笑容,眉眼舒展风清。   她将手中的人衣领放下,拍了拍手上沾着的血迹,冲着对面青色长衫男子露出一个笑容来。   善后的来了。   ***   两人在一间茶馆落座。   沏茶的茶博士被顾文澜赶走了,他坐在茶具前,亲自表演功夫茶。   行云流水的功夫茶表演中,余初的叙述也同样行云流水。   她难得端坐在位子上:“事情就是这样,你最好查一下,那个骗子是否打着你的名号,拐骗良家女子,总不能由着他败坏你的名声。”   顾文澜半垂着眸子,气质飘逸,似是完全不在意这件事,但还是郑重的应了一声:“好。”   戚家那个四少爷打什么鬼,就是长松也能看出来。   看来戚家的手已经不满足于插手漕运了,就连他的后宅都要插上一手。 第一百零四章   顾文澜回想自己这半生, 似乎都是在为别人而活。   母亲在时为母亲活, 母亲去世后为文青活, 现在他为了整个家族活着。   他总觉得自己是被枷锁层层铐住,不得不头悬梁锥刺股,不得不兢兢业业、步步谨慎,不敢有丝毫懈怠。   但是有一天, 他遇上了这么一个人,和他截然相反。   兢兢业业, 孤身一人出山, 却不以为苦。行事步步谨慎, 待人仍洒脱肆意, 诚心以对。   即使受到算计, 深困内宅, 也从不怨怼,终日逗弄丫鬟、惦记吃食, 笑盈盈以对。   她在规矩、束缚、世俗缠绕成的方寸之地内, 轻松愉悦的活着。   就像是现在,她一展眉, 一弯眸, 眼底尽是自在。   连带着他都一扫沉郁。   顾文澜给余初倒满一杯热茶,然后招来长松, 贴耳轻声嘱咐了什么。   等长松出去后,顾文澜才对余初解释:“这里离船行不远,我让长松去船行替你问问, 看看有没有去京都的船票,估计不久就会有眉目。”   余初放下心来,有顾文澜出马,去京都的行程应该不会耽误。   余初对这位风度翩翩的顾大公子,好感度又上升了一个层次,跟自家叶同志那一身神棍气质不同,这位才是典型的世家大族倾尽全力培养的贵公子形象。   书卷气有余,却不迂腐清高。   就是自律的有些自虐。   她端起杯子,以茶代酒,敬对面:“谢谢顾公子相助。”   这举动,看上去多少有些不伦不类,但是她却咧着嘴,一脸真诚。   顾文澜笑了起来,学着余初把茶杯端了起来:“同饮。”   船行给的回复很快,不过一刻钟左右,就见长松推门进来。   他按照往日习惯,正打算走到顾文澜身侧回禀,就见顾文澜抬眼看向他:“直说吧。”   长松点头,擦了擦脸上的汗水:“雨季去京都,小船不如大船稳妥,我去了三家大船行,都说能匀出间上等舱室,不过最快也要后日了。”   顾文澜没有回答,而是看向余初。   顾家大少爷的心腹,余初不好打赏,致谢道:“后日已经很快了,麻烦小哥走这一趟。”   “姑娘客气。”长松顿了顿,“小少爷接来了,正在楼下马车内侯着,问少爷您什么时候回府?”   顾文澜:“你让他上来。”   长松余光打量一眼余初,眼底若有所思,瞬间低下头:“是。”   走出屋门,长松反身将房门掩上时,正好听见屋内大少爷带着笑意的声音:“……他现在个子蹿的高,已经到了我肩膀有余,去岁裁的衣,今年又短了一截……”   他来大少爷身边晚,并没有见过宅内那位,只知道对方病死了,只留了一幅画像。   后来,有人投其所好,送来了位华姨娘,和画有几分相似。   少爷总往东院跑,也会送去不少吃食和布料,却也不见多热络,每次心情沉郁的时候,就过去坐坐。   和华姨娘一人一边屋子,一个人看书一个人绣花,出来时,沉郁大多一扫而光。   慢慢的,他们这群贴身心腹,也会对东院照拂多一些。   没想到当街会遇到一位跟画中更像的——   是早就认识?   还是本就是原主?   长松边想着边从楼梯下来,还没走到门口,就看见门外马车上,一个八九岁的男童正勾着帘子正在往外看。   他小跑几步上前:“小少爷,大少爷让您上去呢?”   “大哥事情谈妥了?”顾文青还以为自家大哥和往日一样,正在茶楼和一些人议事。   长松想起这位小主子对华姨娘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怕说真话对方会闹脾气不上去,含糊了一句:“您上去就知道了。”   顾文青想了想,从马车掀开车帘,从马车上一跃而下:“前面带路。”   可能今日茶楼里是位相熟的长辈,大哥想带他认认人。   两人来到包厢前。   顾文青确认自己身上没有任何不妥,低眉敛目收拾好脸上的表情,这才抬手敲了敲门:“大哥,是我。”   “进来。”   顾文青推开包厢的门,先迈进去几步,在茶桌前站定后,才抬起头。   没想到,首先引入眼帘的就是一张熟悉的侧脸。   他半低着头冷笑一声,转身就往外走:“大哥,我想起先生布置的策论还没动笔,先一步回府了……”   顾文青人还没走到门口,就发现自己的袖子被后面的人拽住了,隐隐的还有女孩子的脂粉香气。   他停下脚步,拽了几下没有拽动后,眉头一皱扭头就往身后看去:“请自重,华……”   所有的错愕都定格在了脸上。   余初曲着一只腿刚好和他差不多高,她笑盈盈扯了扯拽着的袖子:“小文青,好久不见。”   视线在他手臂上的伤痕扫了一眼,又不着痕迹的收了回去。   这小子不仅个子蹿这么高,脾气也见长,这见了自己跟洪水猛兽似的,扭头就跑。   顾文青顶着一张懵逼的脸:“嫂子?”   他话音刚落,就被余初抬手冲着脑袋就是一下:“都进学了,还这么真口无遮拦,回去让你哥督促你抄君子慎言篇,抄个十遍。哎哎哎——你别哭啊,抄五遍好了吧,要不三遍?”   余初拿出手绢去擦这孩子的眼泪,越抹对方眼泪越多:“成成成,不抄了不抄了,我就随口说一句……你别当真。”   这委屈巴巴的模样——   可惜这是在古代,八九岁已经是半大少年了,不然余初可能如同他小时候一样,抱起来揉几把脸了。   她从袖子里掏啊掏啊,掏出几颗大白兔奶糖来,剥了一颗塞到抿着唇一直掉眼泪的小顾同学嘴里。   对方脸一红,往后退了半步,却又被余初抓着手,将剩下的七八颗奶糖,一同塞到了他的手中。   顾文青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糖,破涕为笑,用袖子擦了擦眼泪:“余姐姐,我已经不是孩童了。”   话是这么说,抓着奶糖的手却没有松开。   “是是是——”余初将他牵到自己的位子旁坐下,“听你哥说,你进了府学。”   顾文青揉了揉红通通的眼睛:“是,跟着潘先生读书习字。”   他还以为余初接下来的话会是一些后宅女子常用的客套话,比如读什么书,练了什么字,背了什么书,或者近来身体如何。   没想到余初开口便是:“你是不是被人欺负了?”   府学类似于现在的基础教育,大多从开蒙读到十四到十六岁。   先生都是官聘的,享受朝廷俸禄,且有官职品阶,有不少厌烦了官场退下来的大儒,加上时不时有官员来讲课,比民间办学的质量好的太多。   问题是学生的出身也三六九等,层次不齐。   当年宋家小弟就吃过这亏,好几次从府院回来,一身都是伤,性格越发沉默,要不是被她发现,可能要瞒上好一段时间。   宋家大哥上府学跟先生说过一次,并没有减缓这种现象,反而加剧了宋小弟被欺负的次数。   直到有一天,宋二哥去街上给宋小弟找了个武馆馆主的儿子,一同送进府学。   从此世界都安静了。   顾文青扯了扯自己的袖子,下意识往旁边缩了缩,脸色煞白,眼底带着耻辱。   余初看向顾文澜,见他也一脸诧异,伸手揉了揉小文青的头顶:   “你现在身上穿的衣服,府里用的器皿玩意,住的高宅大院,身边跟着的奴仆丫鬟……这些都是顾家的。他们会培养你到二十多岁,等你成才入仕,跟你哥一样,反过来庇护家族。”   “所以保护好你自己,不仅是顾家的责任,也是你的责任。”   “依靠出身并不丢人,要是被人欺负了,想亲自讨回来,就跟拳脚师傅学几手,当场打回来。不在意是不是亲自讨回来的,就跟你哥说,让你哥处理。”   顾文青被余初说的一愣一愣的,觉得哪里不对,却又找不到反驳的话。   余初看向顾文澜:“大少爷,我说的对吧?”   顾文澜眼底沁满笑意:“余姑娘说的是。”   ***   回去的路上,兄弟俩并肩坐在马车内。   顾文青将自己的脑袋靠在长兄的腿上,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   顾文澜看着沉默下来的弟弟,像小时候一样,拍了拍他的背:“余姑娘刚刚话说的有些直,但是说的很对,先生说的君子一套,是正身所用,只要心正、身正,就可以不拘于条条框框。你要先护住自己,以后才有能力护住旁的。”   “文青记下了。”   顾文青捏着手中有些化了的糖:“大哥,余姐姐要走了是吗?”   顾文澜伸手覆在幼弟的脸上,知道他对余初的感情很深,顿了顿,道:“是,后日便走。”   顾文青难得有些小孩子脾气,闷声道:“余姐姐能不能留下……”   留在云锦,留在顾府。   “文青,你向来聪慧,想必早就明白的。”   顾文青捏着袖子。   是的,他懂事明理时就已经明白了。   余姐姐不适合顾府,就像大哥不适合她一样。   他闭上眼睛,轻轻应了一声:“嗯。”   马车刚到府前,就有个小厮模样的人从内院跑来,小声在长松耳边说着什么。   顾文澜将自家弟弟送到院子,转身往回走的时候,才开口询问:“事情办妥了?”   长松:“戚四少警惕性很高,见了咱们的人就跑,长柏好不容易才绑了,现在人在柴房拘着,口里不干不净一直的骂着,就没停过。”   顾文澜垂下眼帘:“去柴房。”   他要保证在余初离开前,戚家这位少爷,最好连走出门的力气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顾文澜对余初止步于好感,他更喜欢和向往的是她身上的自由。   而弟弟顾文青,自幼丧母,余初在他幼年动手术时,曾经陪伴他一段一时间,所以他对余初有点恋母寄托。   我写的古代三个男人,是典型的三个不同价值观的人。   1、最传统的顾文澜。   2、反抗传统依旧被传统思维束缚的翟翎羽   3、受现代教育完全挣脱古代思维的叶楚。   这三人不仅仅是感情观上,还有家族观念、从政观念、和国家观念上的根本性区别。   无所谓对错。   只是觉得这么好玩的题材,不写价值观碰撞,太可惜了。   以上。 第一百零五章   戚林骏趴在驴车之上, 神情痛苦。   他这一辈子都没有坐过这么破的车, 也没有尝试过这么慢的“逃亡”, 老车在车轮喑哑的□□声中,脆弱的像是要马上就要散架。   就像是自己身上几乎散架的骨头一眼。   但是这一次,他没有抱怨,也没有喊疼。   而是一边龇牙咧嘴, 一边倒吸着凉气催促着前面赶着驴车的农夫:“快!快!快!老头,再快些……”   “是, 公子。”   鞭子再次扬起, 驴子的脚程却不见快了多少。   戚林骏越发觉得焦躁起来。   也不知道顾家发什么疯, 撞见他被个疯女人当街被打, 不帮忙也就算了, 居然把他绑了关了起来。   他虽然生在戚家最不争气的三房, 可好歹也是嫡系,被当下贱的奴仆一样被锁在柴房里。~   郎中倒是请了, 开的药却不正常, 这两日有一日半是昏睡着,即使是醒着, 也没有一点力气。   还好自家堂姐谴丫鬟偷偷把他给放了, 连带行李都替他收拾好,怕顾文澜忙完粮草之事, 回头找他算账。   这事情闹到这一步,谁都不怪,怪只怪他误以为那疯女人是青楼出生, 又见人长得好,色心大起,以为给了银子就能享受美人恩。   没想到,对方是个正经出身的姑娘。   他虽然混,却也明白无论是想“插手顾文澜后宅”,还是“顶着顾家大少强迫良家妇女”,都够顾家秋后算账个三五次的。   可能还会连累自小跟他要好的堂姐。   不如归去,不如归……嘶!   他倒抽着气,歪着嘴,摸了摸几乎要裂成两半的屁股:“还有多久才能到?”   在车外小跑的仆人一身汗水,他看了看四周:“公子莫急,过了这座桥,半炷香就到了。”   “快点!快点!”   “是是是。”   戚林骏怕后面有人追上来,急的火烧火燎,但是码头上等了半天胡海凡更急。   这天刚亮,顾府就遣人来到他的住处,说戚林骏今天要跟他一起回京都,希望他能好生照应。   在云锦这一亩三分地上,顾家什么光景?那就是京都来个小王爷,也得和颜悦色,岳丈一个小小的知府,需要仰仗顾家的地方太多。   所以他想都没有想,就答应了。   只是这眼看就要开船了,戚林骏人影都没有看见。   胡海凡正想着,就看见一辆驴车拖着辆破旧的木车,摇摇摆摆而来,而上面坐着的正主。   头发散乱,外裹上了一件黑色带帽披风,内穿的衣服皱巴巴不成样子,脸上几处淤青还没有消肿,一咧嘴便扭成一团,   ——这就是他等了一个多时辰的戚林骏。   胡海凡连嘲笑都忘记了,松了一口气,让身边小厮赶紧将人搀扶下来:“快快快,将戚少爷扶下来。”   戚林骏刚想跟友人嚎上两嗓子,刚好看见顾家的马车停在码头,嘴唇抖了抖,连忙将披风帽子戴在头上。   他抢过胡海凡手中的扇子,挡在了自己的脸前,压低了声音:“快走,快上船。”   与此同时。   余初站在船头,迎着正午的阳光,看着码头来送行的顾家兄弟上了马车,越行越远。   ***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头等舱的待遇,都舒适的让人减缓旅途的漫长。   余初一人一个套间,个人空间自由,坐卧行躺都无人打搅。   她一半时间窝在屋子里,对着平板看这三年的古代区收集汇总来的情报,另一半时间,则走出船舱,坐在甲板一侧,背靠着厨房的窗户,听着船上的伙计或者来拿饭的其他乘客聊天。   叶神棍作为八卦之首,出现在众人口中的频率十分高,归纳下,无非是“声色犬马”“寻欢作乐”“骇人听闻”……   而大多数人的态度,分为三派。   真爱粉的关注点在可信度上,认为这是谣言,是污蔑,是有人在暗中抹黑,国师大人住在国师府,要什么美酒美人没有,非要闹到京都人尽皆知?   粉转黑的关注点在荒唐事上,国师“飘飘欲仙”的形象在他们心中瞬间坍塌,以前有多笃信,现在就有多愤懑,满口不是错信,就是以前瞎了眼。   吃瓜群众的关注点在桃色新闻上,哪家花魁什么黑历史呀,哪家戏班台柱的前任金主呀,还有小国师各种爱情小说之流什么的。   就比如面前这两个从厨房提来饭菜的丫鬟,关注点开始还在叶神棍身上:   丫鬟甲:“我觉得传的有鼻子有眼的,肯定不会空穴来风,国师大人受老天眷宠,又为国为民,私生活放浪了些也不打紧。”   丫鬟乙:“噗,你说的对,虽说历来国师大人大多都是孤身一人,可也有几位是娶妻的。原先看着国师仙风神骨,后宅女眷们也不敢打主意,可这些日子一闹,怕是最先盘算是那些想攀附的小姐们了。”   丫鬟甲:“小姐们就计较那些流言里的荒唐事?”   丫鬟乙:“先不说是流言了,就是真事又有什么关系?京都除了宋府,十家里九家府邸的少爷老爷们都喝过花酒、包过戏子、赌过钱,还不算家里妾室通房丫鬟的……这也计较,还过不过日子了?又不是年底霖州来的那个母大虫,刚过门,就拿着刀让裴参领把通房给谴散了,还逼着裴参领写了个绝不纳妾的保证书,”   两个丫鬟的关注点开始转到裴参领的夫人身上。   丫鬟甲:“这么凶悍,怪不得叫‘母大虫’。”   丫鬟乙:“裴夫人‘母大虫’的名号可不是从这来的,她是虎门之女,父亲就是边关将领,她从小跟着父亲学习武艺,扫了不少匪窝。有些逃掉的匪徒记恨,就给裴夫人起了这么个外号。听说,她身量不输男子,嫁过来时的嫁衣都比寻常姑娘大上一圈呢……”   ……   余初将书掩在自己脸上,听着在后厨俩小丫鬟的八卦声中,昏昏欲睡。   醒来时。   时间已经从中午的饭点到了黄昏的饭点。   余初看着水天相接地方沉入一半的夕阳,从甲板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这个点,直接转到前门,入厨房拿自己的饭刚刚好,也省的再来跑一趟。   她刚踏出一步,就看见有人恰巧从厨房前门走过来,一主一仆,嘴里还谈论着:   “那疯女人呢?”   “戚少爷,我刚就看到在厨房后方睡觉。”   “本公子今日一定要好好揍她一顿,好出几口恶气。”   两人体型都不算厚实的男人,一华服锦衣一黑袍补丁鞋,余初恰巧都认识。   她将手中的书塞进怀里,咧了咧嘴。   这俩都打五折算,一对一。   她好像有点欺负人了。   ***   后面的日子,就变得有意思起来。   那个戚少爷连同仆人被自己收拾一顿后,并没有安分下来,而是越挫越勇。   第二天,戚少爷带来了两个下人。   这两个下人一看就是公子房中的常随或者伴读一类,脸上白净,指腹无茧,跟上一个皮糙肉厚会几招下流招数的黑衣仆人相比,战斗力更差。   四舍五入,打个五折。   一对一个半,余初收拾完也才觉得刚热个身而已。   第三天,戚少爷带了三个下人。   都是余初前两次收拾过的,身上还带着伤,不是手被余初扭了,就是腿被余初踹的红肿,站都站不太稳。   五分钟后。   余初在船上伙计的叫好声中,抱拳致谢:“谢谢各位兄弟的捧场。”   第四天,戚少爷没有带人正面刚。   他选择在夜深人静大家都熟睡的时候,偷偷跑到余初的房门口——朝屋子里吹迷烟。   古代区的几种迷烟,保护区的专家都研究过,由草药和木料调配,没有麻醉的作用。   长时间闷闭环境下,有使人头晕,四肢无力,加深深度睡眠的作用。   用专家的话来说:长时间密闭环境下,这迷烟的杀伤力,可能还没有一盆碳来的好用。   余初打着哈欠从背包里抓了个特制的口罩,给自己戴好后,又从枕头底下摸出了个手电筒来,悄无声息的下床,悄无声息的走到房门后。   片刻之后。   戚林骏捂着口鼻从房门摸了进来,小心翼翼的走到床铺前,二话不说,抡起手中的扫帚,就朝着床铺乱打一通。   “你个泼妇,疯女人,打人不打脸不知道吗?你还专门朝我脸上招呼,心思狠毒,又凶巴巴,看谁以后还敢娶你……”   等意识到床铺上没有人后,他顿时头皮发麻,后脊背发凉,连连后退几步。   这时候,他低头看见了自己的影子,惊恐的发现屋内突然出现了微弱的光,颜色诡异,是从背后传来。   戚林骏下意识回过头去,就看见一个狰狞的脑袋,像是着了火一样,拖着猩红色的舌头。   “啊——”   惨叫声中,戚林骏跟有鬼撵似的,疯了似的朝着门外跑去。   余初将手电筒从自己下巴底下拿出来,扭了扭脖子,走到床边捡起扫帚。   这位公子哥有意思,来寻仇的,却只带了把没有什么杀伤力的扫帚。   第五天,戚少爷一人前来。   一人一棍,胆量倒是不错。   眼看两人的最后决斗一触即发,余初伸出了手做了个停止的手势:“稍等一下,白菜猪肉馅的包子,错过这一口就只能到京都再吃了。”   她将手中的半个包子两三口塞进嘴里,边嚼边口吃不清道:“现在可以了。”   戚少爷手握着棍指着余初,颤抖着,将棍子一扔,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这辈子生出来就怂,小时候被条佳蛇吓的昏厥,长大后见到血就腿软,狐朋狗友都笑他胆小如鼠。   这次他从胡海凡那借了两个人,连同自己一共四个,五天过去,连个女人都没能收拾,还反被收拾了。   以后,更没有人看得起他了。   他想着想着,不免有些悲从中来:“你还是女人吗?就不能柔弱一点,让我找回个场子。”   余初对剧情的变化有些没有反应过来,她半靠在桅杆上,有些好笑,这古代封建直男癌思想可真是——   她一时间甚至不知道找什么词形容。   就见情绪彻底崩了的戚少爷控诉完余初后,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低声说给自己听:“这下胡海凡去跟国师喝花酒,肯定不愿意带上我了……” 第一百零六章   余初这辈子遇见的男人不少。   有像宋家哥哥那样不为三斗米折腰一身傲骨的, 有像肃美人那样脾气暴躁却战斗力彪悍的, 有像周寅那样执行力强私底下却和兄弟打成一片的, 也有像叶同志那样面上小仙肉内地里黑的冒泡的……   就是余老爹年轻那会儿,那也是出门站着挣钱,回家跪着哄老婆的人。   哪里会像面前这个戚少爷,没有半点男人的自觉, 连着被收拾了几日,弄得一身是伤, 到头来却只惦记着能不能和“国师”喝花酒。   更别说现在这样, 一屁股蹲坐在地上, 越说越伤心, 还偷偷抹着眼泪。   余初往前走了几步, 走到他的身侧, 轻轻抬了抬脚,踹了踹他的大腿:“喂。”   戚林骏屁股挪了挪, 背对着余初, 不想搭理。   余初绕着他走了几步,第二次踢了踢他的大腿:“别哭了, 一会儿有人过来, 你这看着像什么样。”   戚林骏再次挪了挪屁股,继续不搭理   “这样吧——”余初半蹲在他身侧, 捡起一旁跌落的木棍,戳了戳他的手臂,“我们做个交易如何?”   ***   船上的日子对胡海凡来说, 度日如年。   不能策马,不能游街,没有珍馐美食,也没有陈年佳酿,就连个丫鬟也因为考虑到岳丈的想法,将人留在了云锦。   闲来无事画张仕女图吧,还因为船在水上不稳当,一笔没有控制好,花了个把时辰画的图就前功尽弃。   胡海凡将纸张揉成一团,随意扔在地上,一旁的小厮连忙铺开新纸。   动作倒还算快,就是这手抖得厉害。   他看着小厮脸上没有消肿的伤,越想越气,抬脚一腿将人踹倒:“滚滚滚,还嫌人没有丢够么?”   这一脚不算重,小厮顺势往地上一倒,也不敢叫疼,捂着胸口连忙从地上爬起来,在角落里跪好:“是小的没用。”   胡海凡嗤笑一声:“你还知道你没用,戚林骏那怂包也就算了,你们两个加起来,连个小丫头都收拾不了,这些年饭吃狗肚子去了?你们照照镜子看看你们现在这幅模样,真是丢人现眼——”   等胡海凡这一通无名火发完后。   小厮犹豫了下,才开口:“少爷,戚少爷好像已经收拾完那姑娘了,今早那姑娘给戚少爷端茶递水服侍左右了。”   “哈?”胡海凡低头看着脚边跪着的人,挑了挑眉,显然不信,“怎么可能,前几天你们四个加一起,还被揍得满船皆知,现在就凭他一人就把场子找回来了?”   小厮头低的更低了:“真的,小的亲眼所见。”   于是闲的长霉的胡海凡,似乎找到了一个新的乐子。   他将手中的毛笔往白纸上一丢:“走走走,我们去戚少爷那串串门。”   两人住的不远,拐个弯就到了。   胡海凡领着人来到来到戚林骏的住处,房门正大开着,戚林骏跟没骨头似的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吃着花生米。   即使脸上还带着伤,也没有掩饰住他那嘚瑟的劲儿。   而那几乎震慑了正座船的女角,此时正恭敬的站在一旁,垂眸低目,素手芊芊剥着花生。   长相秀美娇小,无论是视线,还是垂头的角度恰到好处,举手投足都像是十分懂规矩的人,哪里像闹得沸沸扬扬的悍妇。   他刷的一声打开折扇,自顾自的找了把椅子坐下:“戚林骏,你可以呀。”   “谬赞,谬赞,一介妇人,虽说野心难训了点,但还算懂时务,见到本公子丰神俊朗……”   “行了行了,在我面前你就别装了。”胡海凡一副早就看透的样子,“你又破财了吧”   “你看看人姑娘住哪,穿的是什么,手上戴的是什么……也缺我这点破钱”戚林骏一撇嘴,“余姑娘,你说是吧。”   余初点头:“公子说的是。”   胡海凡这才发现,这姑娘身上的衣服不显,却是上好的云绸,手上带着的玉串,发间的玉簪,还有腰间的玉佩,用的都是顶尖的玉料。   结合她的仪态,这还真是——   大户人家出来的。   “傻了吧,山人自有妙计,我跟你说……”戚林骏似是想到什么,顿了顿,捏了颗花生米,放在嘴里嚼的咔嚓响,“余姑娘你先回避一下。”   余初放下手中的花生,用手绢轻轻的擦了擦手:“是。”   她走出房门,将房门掩上,就那么不避讳的站在门前。   听见屋内戚林骏独角唱戏:“胡大哥,我知道你这次陪嫂子去云锦,就是为了跟嫂子和好如初,好跟岳家打好关系……这都不是事儿……您说你跟嫂子吵个架算什么,我跟余姑娘从云锦一路打到这船上……”   她笑着站在一边。   这货,倒是块演戏的料。   一盏茶之后,房门打开,胡海凡走出房门时,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余初,这才转身离去。   余初见人背影消失,原本模范仆人仪态,顿时像是被抽出脊梁骨,整个人都软趴趴的靠在门框上。   她看向门内暗喜的人,走到他旁边坐下:“谈妥了”   戚林骏侧着身子给余初剥花生:“看在戚家顾家的面上,他原本就有几分想带我的意思,现在不过是提前确定了而已。”   “那成。”余初打了个哈欠,“已经正午了,我先回屋补个觉,下午再过来。”   “啊”戚林骏声音里满是拒绝,在没人的情况下,都是他伺候这位姑奶奶,“胡海凡不是已经答应了吗?下午就不用……”   余初摆了摆手:“戚少爷,做戏要做全套。”   于是余初也好戚林骏也好,又或是时不时过来串门的胡海凡,日子似乎都变得有趣了起来。   船按照它的速度平稳运行着,三日后,余初在伙计嘹亮的号子声中,看到了码头。   无论是船上的乘客船员,还是云锦里街头巷尾的居民,甚至是余初自己,所获得的叶神棍的八卦消息,最近也是一个多月前的。   而跨过一个月后的时间差。   下了船,余初才意识到,事情远比想象中的要严重的多。   因为国师,要纳妾了。   ***   由码头入内城,还有一道城门,用于安检和盘查犯罪人员,顺便也收收人头税增加进项。   余初在城门外排队等待入城的时候,随处可以听见“国师”的八卦,而且八卦内容和风向,已经从“风流恣意”转到“道貌岸然”和“伪君子”上了。   而这种风向变化转折点,在于“国师”要纳妾了。   历代国师大人隐婚占据多数,公布婚讯的比占不多,就是这为数不多的个别人,也遵从着一夫一妻制。   所以大多数百姓,对国师的印象,都是清心寡欲,不恋女色的。   尤其历任国师,不仅样貌上,气质上也非常出色,是不少女性心目中偶像级人物。   所以余初完全能理解,排在她前面的这两位大婶为什么一副偶像幻灭的感觉。   胖大婶嗓门洪亮,语速也比常人快上几分:“虽说国师大人也到了娶妻生子的年纪了,可这好好的正妻不娶,先纳上妾了,叫什么事儿。”   瘦大婶:“娶妻也好,纳妾也罢,都讲究个你情我愿,要是对方姑娘同意,纳也就纳了,和关键人姑娘不同意,这还三番五次的上门……”   胖大婶:“我听说那姑娘爷爷生前好像进过翰林,以前也算大户人家的小姐,现在虽然落魄了,但是一身骨气还在,不委身给人做妾太正常了。”   “这还真是——”   ……   类似的对话余初在城门前听到不少,入城后在街上又听到不少,进酒楼吃饭继续听。   这种人设崩塌式的剧情,照理说会掀起不少议论。   就好像之前不论云锦还是在船上,总会有一半的人,对人设的突然改变是表示疑义的。   但是很奇怪的是,京都却鲜少有人质疑这一点,十分迅速且高效率的消化了这一不符合常理的人设改变。   直到她从酒楼里出来,意外的撞见了一队人。   这一队人马,少说有几十人,所到之处,即使是闹街也寂静无声。   前有骑兵开道,后有侍卫手握长剑,两旁有太监跟随,后有司城防殿后。   他们将一台类似于滑竿和仪仗的露天轿子围在中间,而座位上,端庄的坐着一个男人。   白衣飘飘,五官清隽,即使是那么安静的面无表情,双眸间也像是沁着悲悯。   整个人的气质如同一尊玉雕,高远疏离。   是“国师”大人。   ——这样貌虽然不是一模一样,但是气质却如同一辙。   这相像的程度,即使余初和叶同志朝夕相处那么长时间,这不远不近的见了一面,都差点认错了。   余初终于明白,为什么京都对国师的人设转变没有疑义。   因为在他们眼前的这个“国师”,自始至终都维持着和原来相同的形象,没有变过。   街道又恢复了之前的热闹,余初视线环视了一圈四周。   冒牌货在这,那么提前几日到京都的谭宪和叶神棍呢?   现在又在何处? 第一百零七章   依雀楼。   白日里的青楼有些冷清, 没有暧昧的灯火, 也没有姑娘们五颜六色的裙饰和调笑娇嗔的声音。   空荡荡的楼内, 两个老迈的粗使仆人正在做着清扫工作,只有空气里弥漫着的脂粉气,还能隐隐窥探出昨夜的纸醉金迷。   谭宪提着个食盒,跨入大门。   站在楼梯前的的仆人直到人到了近前才发觉出来, 微微避开了几步,让开道路来, 他看了一眼谭宪落腿, 这落脚不轻, 却没有多大的脚步声。   他收回目光, 低下头继续干活, 似乎连呼吸都放缓了下来。   谭宪走到楼梯尽头的时候, 似有所觉,回头看了一眼, 又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现, 继续提着食盒往前走。   消失在了楼梯尽头。   谭宪顺着走廊往里走,一直走到最里面的一间住房前停下, 伸手扣门:“外卖到了。”   几秒钟之后, 房门被打开,露出一道熟悉的人影来。   四月天, 穿着件黑色的薄衫,没有束腰,顶着头短发, 踩着的是人字形的木屐。   就这么一身现代区去酒店度假时,用来附庸风雅的打扮,在叶长谦身上,愣是没有半分不端庄感。   这种程度的形体,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学出来的。   谭宪心下感慨,提着食盒走进屋子。   两人虽然住在青楼里,却自始至终没有吃过楼里的一道菜,一口酒,吃喝全部外带。   国师嘴上说这些沾了脂粉气,难以下咽,所担心的不过是怕一不小心就被加了料。   他一一将东西摆在桌子上:“我刚去刘记拿菜的时候,看见那西贝货了,他跟庙会时的佛像一样,被抬着游了一个时辰才回去。”   叶长谦神色正常:“这鱼饵养了几年,不是生怕我看不到吗?”   “这么明显的意图,新帝不担心我们不上钩?”   “不上钩他也不亏,拖个一年半载,把国师府拖垮了,别说是我,就是我师父‘起死回生’也救不回来。”叶长谦替谭宪摆好碗筷后,也替自己摆好了碗筷,语气轻松,“行了,吃饭时间,不聊工作的事。”   叶长谦看了一眼桌上办桌菜,玉笋老鸭汤、青椒肥肠、辣炒鸡丁、粉蒸肉,凉拌皮蛋,羊肉面,问道:“今天什么日子?”   前两日两人吃饭都是两个菜,一荤一素就打发了一顿,今天倒是难得的丰盛。   “你不是你记不起来自己多大,什么时候生辰了么?还说以后生日都跟余初。今天四月十三,她生日。”谭宪将最后一碗羊肉面放在叶长谦面前,“叶楚,生日快乐。”   “谢谢。”叶长谦知道谭宪一片好意,道谢道的真诚。   他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的面,没有吃先笑了:“没想到我人生第一次过生日,居然是在青楼过的。”   谭宪给自己倒了碗桂花酿,听到这话手抖了抖,洒出碗沿极低,也跟着笑了起来:“是不是觉得经历特别?”   叶长谦点头:“终身难忘。”   吃完饭,叶长谦继续看他的三国演义,而谭宪则继续的坐在窗前观察街上的情况,偶尔发发呆,或者看看东西打发时间。   这一次,他拿出了一张照片,目光温和。   叶长谦看完几章,起身去桌前倒水喝的时候,瞥见了他手里照片的一角,他端着茶盏走到谭宪的身侧。   照片里的一男一女并肩坐着,穿着大红色古代款式的衣服,背景的墙上还贴着不少喜字。   现在想起来,余初当时是收到了谭宪的结婚请帖的。   叶长谦了解余初,在那样的背景下,要她为自己的决定去怨恨藤晓,还没有到那个程度,她的处理方式是,将藤晓当陌生人处理。   ——一个隔壁单位打过照面的领导。   所以她并没有去参加对方的婚礼。   叶长谦:“这是你们成亲时的照片?”   谭宪回过神来,将照片收回了口袋:“不是,这是婚纱照。”   叶长谦觉得自己对这个词的理解,可能有些误差:“婚纱照?”   谭宪早就习惯了自己时不时蹦出来的词太过现代化,导致国师大人理解上会有些困难,他随口解释到:“婚纱照在我们那,是夫妻双方确定了婚姻关系——也就是定了要成亲后,为了纪念彼此的感情所拍摄的照片。”   叶长谦楞了一下。   然后转过身,低头笑了起来。   小骗子。   ***   “你个骗子!”   戚林骏自己都没有发现,他说这话时,后牙槽合着,听着有些咬牙切齿:“你不是说你是礼部余侍郎家的小姐吗?”   他的面前,是刚刚赶到的余初。   深蓝色的男装,腰部塞了棉布,再用宽腰带系紧,胸口因为裹胸布下手不留情平坦成一片,就连领口都系到了喉咙口,最容易出岔子的耳洞,也用肤色相近的化妆蜡抹上。   加上一线人员化妆基本功,明朗的五官,弱化了柔美,从正面看,变化不大,却像是做了个变性手术回来。   余初面不改色心不跳:“怎么了?”   “余侍郎家只有一个小姐,今年才八岁——”关键他还特意托嫂子去打听了,才知道余家家丁不旺,幼女还是个孩童。   他现在想起嫂子看他的眼神,都能羞愧到找个地洞钻进去。   “噗”余初自己笑了起来,“我随口一说你还真信呀,你见过礼部官员的小姐哪个像我这样的,一身武艺、不懂规矩、和男人私会,还心心念念要出来喝花酒的?都够沉塘好几次了。”   戚林骏撇过头,不说话。   “是我的不对,我给你陪个不是。”余初从袖子里掏啊掏啊,掏出一小把奶糖出来,塞到戚少爷的手里,“这糖是我从霖州那边带回来的,就只有一小包,剩下的都给在这了。”   戚林骏捻开一颗糖,塞进嘴里,奚落道:“为了见国师,你连进青楼都浑不在意,你不是想要嫁给国师大人吧?”   余初点头。   戚林骏觉得这丫头直白的,有些连打击都懒得打击。   他将剩下的塞进自己的荷包里,转身就走:“算了,走吧。“   余初跟在身后:“好嘞。”   古代的高档青楼,不是想去就能去的,尤其是这依雀楼,在京都竞争这么激烈的环境下,还能时不时杀进前三,自然有几分底气。   一来需要有钱,这是物质基础,二来还需要附庸风雅,有点小才。   戚林骏早就有所准备,从口袋里掏出两张他人代写的诗,然后连同赏银一起递给了门外守着的妇人。   妇人扫了一眼两首诗,点了点头:“两首诗一首气势开阔,一首别致雅趣,虽然用词并不高明,但也算有几分才气,两位公子里面请。”   进了青楼。   戚林骏的目光一直在身侧人身上,这青楼他隔三差五来一回并无新鲜之处,但是女人逛青楼就太新鲜了。   尤其是青楼里没有才情只能陪酒卖笑的妓子,衣着暴露,姿态放丨荡,不是坐在恩客怀中,就是抱着恩客的手臂,而那些坐在大厅里的客人,多半手也不会闲着……   这样不雅的场面,即使换个良家的几十岁妇人来,都能羞得面红耳赤,骂骂咧咧。   但是他身边这位姑娘,全程脸色正常,神态落落大方,目光中甚至透出几分趣意,看的兴致盎然。   她甚至还有心情问:“我看大厅这些客人看起来条件都一般,你们这些大家少爷,平时来喝花酒是不是进的包厢?”   “你小小年纪,又是一介女流,问这个做什么?难道还想来下一次?这可不是…”   “打断一下。”余初歪过头,想了一下现代区的人种优势,知道对方误会了,“如果我猜的没错,你今年最多二十出头。”   戚林骏:“二十二。”   她点头:“我今年二十八。”   “……”戚林骏,“你个又疯又老的女人。”   两人站在角落里你一言我一句,在青楼接引的仆人走到时,双双停止互怼。   戚林骏从腰上结下一个荷包,伸手抛向余初:“那你一个人好好玩,我先上去等着了,有事报我的名号。”   两人原本约定的交易内容,就是国师大人喝花酒那日,戚林骏要带她一同进青楼。   字面上的意思。   只要踏进青楼就行,随后他喝他的花酒,余初自己玩自己的。   她捏着手里的小包银子,难得一次笑的十分真诚:“谢啦。”   ***   余初在大厅里叫了一桌,点了两个小姐姐,在古代区的失足妇女中算是大龄从业者。   除了颜值差强人意之外,身材丰盈,眼神风流。   一看就是欢场老手。   对方专业出身,眼光毒,几眼就看出了她是个姑娘,但是余初不仅出手大方,还没有半点嫖客的不良嗜好。   除了不喝酒之外,没有任何要求。   陪着她划拳喝茶,然后唱几首小调,就能得到丰厚的赏银。   是男是女有什么关系?   而余初也玩的相当自在,不仅摸了两个小姐姐的手,每每给了赏银后,还得到了香吻两个。   口红印就印在脸颊上。   不亏不亏。   只是这茶水虽然不醉人,可是喝多了,容易尿急。   几轮过后,余初捂着肚子,脸色涨红,拳也不划了,就那么干耗了好一会儿。   其中一位蓝衣小姐姐想了想:“小公子是不是内急?”   余初顿了顿,终究垂下眼帘不好意思点点头。   另一位红衣小姐姐吃吃的笑了起来:“小公子还真是——人都有三急,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沿着左边往里走,穿过过道能看见一个院子,院子里有搭好的茅厕。”   她靠近了余初的耳朵:“单人间的,内能反锁,我们晚上也在那方便,小姐可以放心。”   余初从荷包掏出两片银叶子,拍在了桌上:“多写两位姐姐,我去去就来。”   话刚说完,她捂着肚子,就跟火急火燎似的跑向别人给她指的方向,将桌上的笑声抛在了身后。   走进后院的时候,余初脚步慢了下来。   腰部弯了,背不躬了,肚子不捂了,脸色也不憋了……她环视了一圈后院格局。   国师大人既然屡次喝花酒都没有被普通人正面撞上。   那只有一个解释,他走的是后门。   她从廊下搬了把小凳子,找了个视觉最容易忽略的阴影处坐下。   然后,守株待兔。 第一百零八章   基地出品的发套, 是用是真发发丝, 参照了叶长谦以前的发量和长度, 乌发如云。   谭宪化身为发廊小弟,给国师大人收拾头发:“原本想着,你在现代区养个半年头发,等回来的时候, 也好接上。现在好了,头发太短接不了头发, 等这次风波过去, 你大概要天天戴假发了。”   叶长谦用手抓了一缕假发, 扯了扯, 觉得固定性不错, 随口答道:“用不着这么麻烦。”   谭宪:“嗯?”   叶长谦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神情越来越肃穆,眉眼间的悲悯淡而厚重, 眼神里透露保出距离感距离。   瞬间完成变脸后, 他的声音仿佛也透着几分缥缈和悲壮:“我愿意以我三千青丝祭苍天,换取北方五洲秋收硕果。这主意, 如何?”   名正言顺顶着头短发, 还不忘带头搞封建迷信。   谭宪半天才反应过来,叶长谦在讲笑话, 他脸色缓了缓:“你最近好像变了不少。”   眼底更疏阔了,对很多事情也上心了起来。   叶长谦想了想,轻笑一声:“以前我其实有些厌倦了这样的生活, 日复一日,一眼就能看到头。最大的期盼就是数着日子快点老去,等跟我师父一样退休了,就找个安逸的城市住下。”   “可现在,我竟然觉得,即使现在京都国师府被搅的天翻地覆我龟缩在青楼一步不能踏出,即使以后风平浪静后我要继续带头搞封建迷信……可这日子也却变得有越发有意思起来。”   谭宪有些诧异的挑了挑眉,叶楚这人工作能力强,对工作的完成度也足够,情商高,跟他们配合度也高,唯一的缺点就是缺少干劲。   日常工作跟个机器人傀儡似的,要求八十分,他绝对不会做到八十一分。   一种说不出来的消极。   不过大家知道归知道,却也没什么办法,心理医生也尝试介入过,指挥部也找人跟他谈过,他仍旧是那副样子。   后来大家也只当这是他的个性,不再干涉。   要是知道国师大人突然有干劲的样子,估计整个指挥部都要笑醒了。   他收拾完工具,自己穿戴完毕,将屋子里的东西归置好,然后打开房门窗户,等他一脚踩上去准备跳下去的时候。   突然抓住了什么。   他回头看了一眼国师大人:“这次事情结束,我去给余初请二等功。”   早知道爱情还能给增加国师大人的工作动力,当初余初安排在什么宋府呀,直接拉到国师府多好。   叶长谦将屋内的蜡烛吹灭:“直接折算成钱吧,想来她更喜欢。”   之后,两道人影从窗户而下,悄无声息的朝着后门走去。   ***   余初脱了外套,戴好口罩,坐在依雀楼后院的角落里,盘算了一下今天的装备。   封嘴胶带一截、匕首一把,绳子两根,小板凳一只。   东西不多,杀伤力也不大。   前两日在街上看见假国师游街,声势之浩大,就差敲锣打鼓全城广而告之。   余初当时就想隐约意识到,这可能是个连环设局。   他们此时游街的目的,想利用西贝货将叶神棍引回国师府,然后发大招。   谭宪和叶神棍迟迟未动,可能也是看明白了这一点。   所以这一次,余初不是来绑人的。   她今天的任务很简单,用刀把西贝货的脸给划了,深度要到留疤的程度。   保管以后“国师”大人都只能在国师府待着,不会出来喝花酒,不会出来纳妾,不会出来招摇过市。   舆论就会在短时间消停下来。   这样,无论叶神棍跟谭大爷酝酿着什么对策,都有了充足的时间去准备。   她坐在角落里,注意力一直落在后门之上,却没想到,在半炷香之后,西贝货没有从后门进来,却是从前楼的方向进来了。   一身青衣,气质卓绝,就连步伐和形态,都几乎和叶神棍一模一样。   余初手握着匕首,悄悄摸了上去。   她的动作十分果断,人从后方刚近身,便扑了上去。   对方刚开始的抵抗还算稳扎稳打,跟她过了两招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泄了气,被余初抓了个破绽直接掼倒。   制服,压住,贴胶带,绑人一气呵成,从头到尾只持续十几秒钟,连给对方呻丨吟的时间都没有。   余初低头看了地上的人一会儿,然后若无其事走到一旁,弯腰将凳子捡了起来。   转身,刚好把凳腿卡在了地上人的脖子上。   余初屈膝半跪在凳子上,将匕首贴在对方脸侧,笑道:“这么好看的一张脸,想来做做本公子的宠儿,暖暖床还是足够的,只可惜今日本公子戒色,想看看什么叫做破相。”   匕首在她手心里转了半圈,匕首抄下,猛地朝着对方的脸刺去   刀尖在离脸不到一寸的地方突然停下。   而对方依旧什么反应没有,只是睁着眼睛一眨不眨安安静静看着他。   两个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叶神棍,下次要让我看见你从青楼走出来,你长得如此好的一张看脸,可就真的保不住了。”余初说完,手腕一翻,将匕首收了回去。   她起身将凳子捡起来扔到一旁,半蹲在地上替某人解绳子。   叶长谦手得到解放后,将嘴上的胶带撕开,想明白了一切之后,笑了起来:“这黑灯瞎火的,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你的格斗技巧,谭大爷教的吧,他以前是军人,格斗技巧跟周寅出自一脉,十分容易辨认,你一出手我其实就……”   余初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见有人的脚步楼内传来。   叶长谦的反应比她还快,翻身压在了她的身上,几乎将她全身都包过了起来,偏偏露出一截中衣的袖子。   路人还以为目睹了一幅活春宫。   其中一位楼里从业者语气里没有惊讶,只是有些奇怪:“龙阳之好的应该去隔壁街的林霄馆,怎么跑咱们依雀楼了?”   另一位笑了起来:“你还管人去哪?你不是来院子里摘朵花的吗,吴家的老爷还等着你呢。”   “老色鬼都那样了,还花前月下附庸风雅的,大半夜非要什么花作诗一首,就凭他肚子里那点墨水?……就这一多朵吧。”   “你就当看在赏银的份上。”   “成成成,赏银赏银赏银——我们这就回去拿赏银,我的那份也给你,小财迷”   ……   等两位失足妇女越走越远,叶长谦搂着余初的手没有放开:“我没想过,你会过来。”   余初脸不红气不喘:“我这是任务。”   叶长谦觉得自己的心没有这么安稳过,他失笑:“余同志,你现在好像还在休假。”   “知道你还问我。”余初伸了伸腿踢了他两脚:“你先起来,一会儿西贝货真要到了。”   “他八点还在国师府洗澡,现在九点刚过,可能要等上二十分钟才能到这。”   这么一说,让余初松了口气。   她七手八脚将身上的人掀开,然后从地上爬了起来:“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们的计划了?”   叶长谦伸手擦去余初脸上的口红印子:“划花他的脸,这是我们都没有想到的上策,若是你真的抢在我们面前动手,我们就有几个月去谋划,去衡量,去取舍——可能所制定的计策要比现在更详细周密。”   余初有些不好意思:“你现在打算怎么做?”   叶长谦笑的愈发有仙气:“他们故意削弱防卫,天天把饵钓着,不是一直期待我回去吗?那么我今晚就顺了他们的意,把‘真国师’给送回去,谭宪你说是吧?”   在角落里不知道看了多久的谭宪从阴影后站了出来,他扫了一眼余初,冷峻的表情缓了不少:“是。”   ***   晚上十点,西贝货如期而至。   可能是怕叶神棍不下手,他只带了两个侍卫过来,还都留在了院外。   他不掩面,不躲藏,从头到尾都在叫嚣着:来啊,把我换走啊。   于是求仁得仁。   几个鹰者在外掠阵。   谭宪动手打晕对方,并将对方拖入了杂物间;楚小哥则一身白衣飘飘,去陪胡海凡和戚林骏喝花酒;而余初——   她接过谭宪递过来的剪刀,给昏过去的西贝货剪头发。   叶同志除了前一次的头发是驻地剪的之外,后面的头发,都是余初给他修的。所以她对楚小哥什么发型,什么发量,什么长度十分有数。   下起刀来也十分迅速。   一头短发修完之后,谭宪从一旁将调好的材料端过来,对余初说:“你背过去。”   余初没有依言背过去,而是用手捂住自己的眼睛:“我不看。”   谭宪也懒得管余初这些小把戏,他先脱掉对方的上衣,将西贝货的全身印记都用特质的材料覆盖住。   然后在他身上用特殊颜料勾画出国师才有的身体特征,一道浅色胎记,两颗点痣。   处理完上半身后,谭宪手抓着对方的裤腰,准备扒光裤子,再来一次。   就看见一直捂着自己眼睛的余初突然转过身去,背对了自己这边。   他嗤笑一声。   怂。   等叶同志那边喝完花酒出来后,余初和谭宪这边已经给西贝货货穿上衣服,画好重塑妆容,戴好头套。   山寨货做成了超A货。   一比一,跟原版一模一样。 第一百零九章   司城防这些日子一直比较混乱。   指挥史翟翎羽翟大人被刺杀后消失数月, 前两日刚被找到, 听说身体还微恙还在家休养, 不知道何时能够康复回归。   柴庭无奈的笑了笑,原本去霖州分兵两路,另一路的副指挥史没有翟大人的运气,被刺杀时当场身亡。   他这个副指挥史还是临时顶替的, 连个圣上的面都见不到,人微言轻, 对内压不住司城防, 对外也顶不住各级衙门。   这几个月完全失去了章程, 又是抓叛贼, 又是刑讯卧底, 又是协助城内巡逻……还被上头一纸调令下来, 时不时拉去给游街的国师大人当护卫。   也怪不得远处那两个在司城卫,进了司城防多年从来任劳任怨, 今日却抱怨上了:   左边这个脸上怒意未平:“要不是翟大人平安归来, 这差事我都不想当了,以前除了宫内, 谁见了不给我们三分颜面, 最近谁都能来吆五喝六一声,过得跟跑腿的衙役似的。”   右边个子稍矮, 声音满是叹息,开口依旧劝着人:“行了,你少说两句, 翟大人不是回来了吗?待他身体康复,回来执掌司城防,就没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了。”   “说的也是,再忍忍就过去了,到时候,兄弟们该算的账——”左边的司城卫说到一半,刚好看见柴庭,立刻收了声,“柴大人。”   柴庭当做没有听见刚刚那翻话,只当做例行巡视,点头示意后问道:“今日可有异样?”   两个司城卫对视了一眼,   “异样倒是没有,只是门外来了个带着出入牌子的黑衣人,急急忙忙跑到内院了”   个子稍矮的这个思路清晰。   内院跟他们不是一波人,之前大家都在传内院养着先帝的私生子,所以并没有人敢上前去探寻一步,使得内院显得愈发神秘,他迟疑了一下:“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话没有说完,就见内院里鱼贯而出一波人,少说有十几个,全部带着家伙。   他们的速度很快,从内院出来后,几乎是径直的走出了门外。   为首之人穿着披风,一身玄衣,几乎要融入这夜色之中,他低声的对身侧的人:“确定得手了吗?”   “酒里的药是老陈亲自下的,错不了。”   “也不枉他在楼里待了一个月。”   ……   之前怒意不平的司城卫悄无声息的缀在后面,隔着大门远远的看了一眼,然后转到围墙底下,借助匕首入墙的力量,攀上了墙头。   过了一会儿,他从墙头翻下来,对柴庭汇报说:“是去南巷的方向。”   南巷是花街柳巷,最出名的还是那个依雀楼。   柴庭想起了最近的传言里,国师大人和花酒的去处就在依雀楼,若有所思看着眼前两人。   “今天的事情,你们俩都当做没看见。”   “是!”   依雀楼,后院。   乔三睁开眼的时候,还有些恍惚。   他这辈子都没有过过现在这么好的日子。   穿的云锦,睡的雪锻,吃的美味珍馐,以前在他面前趾高气扬的达官贵族们,都纷纷弓着腰,低着头。   而那群人也不拘着他,放任他自由活动,赌坊、酒楼、甚至是青楼,他们也只是默默的收尾,从来不过问。   所以他们不知道,自己并不是好赌好色,他只是想去看看以前将他当泥看的那群人,是如何匍匐在他的脚底,恨不得低头去亲他的鞋面。   他们连抬头的勇气都没有,像是多看他两眼,都是亵渎。   所以时间一长,他气出了,心平了。   反而生出一些厌倦感。   那些下三流的底层赌坊,自是比不上上层宴会有意思,那些在恩客间陪笑的妓子,连府里的丫鬟都比不上,更是连大家小姐的一根手指头都不如。   他想好了,等他过几日纳了林小姐,就安定下来,结束这段时间的荒唐。   听那些人的话,去祭祀,去上朝,去百官前宣读天兆,去百姓前通达上天,去过国师该过的日子。   他扶着头从树底下坐起来,觉得自己头疼的厉害,一股一股的脑子拉扯着。   乔三甚至已经记不清自己是不是喝过酒,也记不得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只觉得四肢发软,胸口恶心,刚站起来便是天旋地转,他下意识觉得这里不安全,踉踉跄跄的往外走去。   门外的侍卫还在。   他扶着头松了一口气:“送我回去。”   “是。”   因为要走后门,所以这次来的马车并不大,侍卫搀扶着乔三上车架,连爬几次都没能成功,还是一个侍卫半跪在地上,让乔三踩着他的大腿才上的马车。   就在乔三弯腰掀开马车车帘准备钻进去的时候。   一支箭从身后破空而来,笃的一声扎在了乔三的背后。   强大的惯性让他往前一扑,整个脑袋撞在了门边上,眼前一黑,晕死了过去。   他没有看见的是,在他身后的巷子尽头的阴影处,走出一队人马,为首的男子一身玄衣,眼光如刃。   玄衣男子走到马车前,将刚刚射出的箭抽了回来。   依旧白衣似血,没有任何血迹。   他勾着唇笑了起来:“来人,把国师大人送回去。”   身边有人犹豫了一下,询问一路:“那乔三呢,需要找回来吗?”   “他已经没用了,是死是活都跟我们没有关系。”   “是。”   “走吧。”   ……   等后门巷子里的人撤的一干二净后,正在青楼里观望的余初松了口气。   她从窗户前回来,给自己倒了杯茶,一饮而尽。   之前自己跟谭大爷联手,把A货整理完毕后,叶同志喝完花酒过来又看了一次,提议把防弹衣A货补上。   原本只是做“万一”的准备,没想到A货都已经上车了,后面还有只螳螂等着,一箭就把人给射倒下。   今晚的剧目真是一幕接着一幕,一幕比一幕精彩。   她感慨之后,又有些担心:“西贝货回去后,防弹衣被发现怎么办?”   “他们对我有上天庇佑原本就只有三分相信,另七分可能猜测我有什么稀世神兵护甲,被发现也只是坐实了他们的猜测,算不上什么事儿。你只管等着看好戏——给。”叶长谦将削好的苹果递给余初,“口渴多吃水果。”   青楼的惯用伎俩,里的茶水,熏香,都喜欢加料,量不多,喝多了有助兴作用。   余初想了想也是,反正“真国师”已经送回去了,剩下就是对面的表演时间。   对方放大什么招,什么时候放大招,静静等着就行。   她接过苹果三口两口啃完,然后拿起桌上的纸扇:“今晚要是没我什么事儿的话,我下去陪小姐姐们了。”   叶长谦看着余初脸上没有擦干净的口红印,笑:“公子左拥右抱,艳福不浅。”   余初捏着纸扇一头,另一头抬了抬叶同志的下巴:“看你长在这么好的份上,爷勉强把你收了吧。”   叶长谦眨了眨眼:“这位公子,收我可需要八抬大轿,凤冠霞帔,月老为引,天地为媒——”   余初顿了顿,扬起一个笑:“成交。”   她原本就是爬窗户而来,又顺着窗户爬了下去。   等余初消失在院子里后,一旁把自己当背景板的谭宪走到屋子中央,抱着手臂看着桌前坐着的人,语气略带好奇:“你跟余初,刚刚算是谁求婚?”   叶长谦将余初剩下的半个苹果放在嘴边,咔擦一声咬下:“你猜?”   谭宪第一次觉得这俩着实的般配。   脑回路都跟常人不在一条线上。   叶长谦啃完苹果:“我们收拾收拾东西,先离开这去落脚点,余初最多半个时辰也该散了。”   总不能让她去落脚点,连盆洗脸的热水都没有。   ***   三日后。   余初包着头巾,提着一只篮子蔬菜肉,从菜市场往家走。   一边翻看着篮子,一边思索着嘴里念念有词,像是这巷子里所有持家的妇人一样,在买完菜后,盘算一遍价格有什么差错。   她步伐缓慢,时不时撞见一个打过照面的妇人,也会扬起笑来打声招呼,若是成年男子,则会半低着头,先躲上几步防止冲撞上。   一幅搬来没多久,但是打算住天长地久的样子。   她走到其中一间不起眼的宅门前,伸手敲了敲门,用的是最简单的摩斯密码。   过了一会儿,门被打开,余初看见门后之人笑着说:“午饭吃了吗?今日的肉不错,我回头给你汤补补身子……”   她边说着边关上了门。   在身后的门被关上的一刹那,余初脸上的表情冷了下来,她推着谭宪往门内走,一直走到堂前,看见了正在吃早饭的叶同志才停了下来。   叶长谦放下碗筷,他和谭宪在京都算熟脸,出入极其容易惹出事端,所以这几天出门采办,都是余初一个人出门。   顺便去探探消息,为鸽者每日带回的情报做补充。   余初这么严肃的神色,叶长谦只看过几次:“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们还记得西贝货要纳为妾室的那个林姑娘吗?”   叶长谦和谭宪对视一眼,点点头:“传言是个清高有骨气的姑娘,因为一直不愿意为妾,所以就拖到了现在。”   余初叹了口气:“她死了。”   昨日,有人抬了聘礼到了林家,以林家年迈的父亲和幼弟的前程相胁迫,迫使了林姑娘同意为妾。   但是林姑娘提出了一个要求,她说要去祭天台前为父亲祈福,尽到做女儿的最后一点孝心。   于是,今日一大早,林姑娘边三步一叩,一直从家门口跪到了北城外的祭天台。   引得无数人在身后跟随,纷纷夸她孝心诚嘉,天地可表。   祭天台是国师春祭和其他重大祈福所用,外人难以靠近,但是因为她是国师纳的新人,又得过国师的点头祈福。   所以守卫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林姑娘靠近了。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林姑娘靠近祭天台后,一头就撞死在了台上。   只有林姑娘死前凄厉绝望的最后一声哀鸣,还在围观的群众耳边久久回荡。 第一百一十章   “如今外面对国师的舆论不用我说, 你们也能想象的到, 已经从茶余饭后的谈资, 升级到民怨了。”   余初拉了把椅子坐下,给自己倒了杯水,握着水杯的手在微微颤抖。   她缓了缓,声音十分冷静:“还好这里是受国师府恩惠最多的京都, 国师神格素来稳当,这一次大家虽然有怨有不解, 却也没有到最坏的程度。”   国师强取豪夺, 逼得孝烈之女一头撞死在祭台。   这样的戏码, 用的准确且狠毒。   一直枕戈待旦的谭宪还没有时间考虑太多, 第一反应觉得奇怪, 他看向叶长谦:“如果仅仅是为了败坏国师的名声, 用林姑娘之死升级舆论战,完全不必等‘真国师’回去, 之前几个月, 他们有的是时间逼死一个人。”   “我去给问天阁写封信。”叶长谦神情平静,他从位子上起身, 低头看向余初, “谭队,你让余初说给你听听。”   余初:“……”   两个领导都在, 为什么要轮到她说话。   叶长谦一走,屋内就剩下了单纯的俩上下级。   在领导的注视下,余初表情正经了不少, 就连坐姿都端正了很多。   谭宪对余初脑子深有体会:“说吧。”   她狗腿的给领导倒了杯茶,递到人跟前后,才开了口:“我想了一路,觉得林姑娘之死,可能只是个铺垫。”   她想了想,从将倒盖在桌上的茶杯翻出三个,排成一排。   “林姑娘一介女子,又洁身自好,一身骨气。”余初拿起第一个杯子放在桌子边缘,轻轻一放拨弄手,“哐当”一声,杯子碎了一地。   “现在她自尽于祭天台,孝烈可表,义节两全。古代的女性地位不够,一个孝烈之女固然让人叹息,却还没有到让舆论变天的地步。”   “我若是新帝,绝对不会把这当做底牌。”   “但是她身后还留下一年迈的老父,一即将科考的弟弟,这个家庭选的非常好,有风骨,有家教,足够清贫,也足够让人感同身受。”   她将另外两个杯子放在桌子边缘,手指在不远不近的位置上轻轻的扣着,似乎随时打算把另外两个杯子推下地:“若是他们一个接着一个出事的话——”   那么就要变天了。   谭宪稍稍一转,就明白过来。   “我出去一趟,会把鹰者鸽者都调出去,你今日待在家里,哪里也不许去,好好保护国师大人。”他甚至连鞋子都来不及回屋子换,踩着室内的鞋子就往外跑。   只是他的动作幅度太大,衣摆恰好扫到了桌沿上的两个杯子,将两个杯子带到了地上。   余初看着地上的玻璃碎片,好一会儿才喃喃自语:“我话还没说完呢,急什么。”   她伸出手指,在杯中蘸了茶水,在桌边写了两个字。   ——叶楚。   然后翻出第四个杯子压在了名字之上,半悬空在桌沿,看着摇摇欲坠。   她的身后,写完信的叶长谦意倚在墙上,也不知道看了多久。   ***   林姑娘头七那日,只有街坊四邻来烧了把黄纸。   他们亲戚不多,上门祭奠的人更少,灵堂显得格外的冷清。   时间像是能抹平所有的人和事,不少人已经不去谈论那日死在祭天台上的姑娘,也不在去谈论国师这一段时间的荒唐。   他们不解过,他们怀疑过,他们甚至愤怒过,但是第二天一睁开眼,他们依旧得上工,得挣钱,得吃饭。   得活下去。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重复着他们几十年都这么过来的日子。   不敢奢望有变化,也生怕有什么变化。   但是今日,整个城南都听见了震耳欲聋击鼓声,拖着疲倦的身体的人纷纷停下了手中伙计,有些不可置信。   咚——   咚——   咚——   登闻鼓响了。   击鼓的是一名少年,十七八岁,身形消瘦,披麻戴孝。   他双眸赤红,抡圆了双臂,像是用尽了全身力气击打着面前的鼓面。   “咚——”   “林奕,京都人士,年十七,状告当朝国师大人,巧取豪夺,逼死家姐!”   “咚——”   “状告当朝国师大人,巧取豪夺,逼死家姐!”   少年嘶哑的声音里透露着绝望,在街道上一遍又一遍的回荡,但是街道四周却诡异的雅雀无声。   那声音像是敲在了众人的心脏之上,压的无数围观者喘不过气来。   直到登闻台的人赶到,将人匆匆带走,街道两边才慢慢又有了声音。   其中一位离得近的年长者深深的叹息了一声:“敲登闻鼓,这孩子有多大的冤屈呀。”   同行的孩子仰着一张稚嫩的脸:“爹,登闻鼓是什么?”   “登闻鼓是为了百姓受到冤屈时,为了能面圣陈情时才能敲的。”   “既然能面圣,必定能沉冤得雪,那爹你叹气做什么?”   “你以为面圣这么容易?敲登闻鼓后,先受三十棍杀威棒,刚刚那孩子身子薄弱,三十棍后,怕是……”   怕是能活着面圣,也只剩半条命了。   ……   林家小弟击登闻鼓的事情,没到中午,就传遍了整个京都的大街小巷。   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后宅女子,无论是高堂官僚,还是一介白衣,无数人为之动容。   这个赞叹林氏的风骨:“有其姐必有其弟,林家的风骨,让吾等佩服。”   那个则感慨姐弟情深:“人固有一死,为姐鸣冤击鼓,哀哉,壮哉。”   有心直口快者:“可他状告国师大人强取豪夺逼死胞姐,就是告了又如何……”   是啊,又如何?   是能让林家小姐起死回生,还是能让国师大人对簿公堂?   周围的人再次沉默了下来。   也不知道是因为想起了国师大人曾经救数万人于困苦,还是想到了林小弟此举只是水中捞月,到头来徒劳一场。   因为太早知道结果,慢慢的便没有人愿意聊了。   他们努力的干着手边的活,让自己不去注意与自己无关之事,却又不自觉的看向城南的方向。   敲了登闻鼓,便可面圣陈情,也不知道那林家的孩子现在如何?   夕阳欲垂的时候。   街道上出现了一名老者,头发花白,身体像是被岁月压弯了脊梁,背弯成熟稻的样子。   他穿着一件麻衣,头上绑着白布,瘦弱的肩头套着绳索,步履踉跄的拖动着一辆板车。   板车很慢,还很颠簸。   上面躺着一具尸首,白布掩面,只有露出来的手,才能让人探知到,刚死去没多久的人,如何的年轻。   那只手,应该是握笔的,没有裂痕,没有厚茧。   有知情人不忍叹息:“这林家独子敲登闻鼓,杀威棒到底没熬住,可惜这林父年近花甲,却家破人亡……”   他们想起了那个一头撞死在祭天台的林家长女。   凄厉绝望的哀鸣声混着鼓声,似乎在耳边一遍又一遍的回荡。   从南城一路向北,林父拒绝了所有人的帮忙,他靠着自己单薄的身体缓缓独行。   如同行尸走肉,即使双肩勒出血迹,双腿一瘸一拐,都没有停下脚步。   无数人从店铺,从家宅,从道路旁,从巷子里走出来,跟在了林家父子身后。   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或许是为了心安,也或许只是受到林家气节感染,又或许是因为同情。   同情他们家破人亡。   同情为求一个公道甘愿去死,却注定没有任何结果。   他们跟在板车的后方,默默地,一路送行。   从黄昏走到了天黑,人群中汇集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有人举着火把,有人握着香火,无声的照亮着林家父子回家的路。   林父回到家中,将板车拖到后院,在水桶前蹲下,舀了一勺清水给自己洗脸洗手。   他稍稍整理了仪容,又打开了门。   门外,一路跟来的人并没有散去,而是立在台阶前,一直就那么站着。   林父拱了拱手:“多谢诸位一路相送,请回吧。”   没有人挪步。   “今日是小女头七,原本我想着,等过完头七,明日拖着这身残躯去击登闻鼓,也好为小女的死尽尽力。只是小儿至孝,先我一步而去。”   林父如同风中摇曳的残烛,老泪纵横,无声哀泣。   擦了擦眼泪,再出声依旧是劝慰他人:“我的一双儿女至纯至孝,泉下有知,也定然不愿牵连他人,一会儿国师府就要来人了,诸位请回吧。”   他加大了声音,如同破了的风箱,在夜色里撕扯着:“诸位,请回吧!”   已然摇摇欲坠,几乎站不住了。   有人张了张嘴半天,却只吐出一句苍白的劝慰话语:“林老,您自己多保重。”   有人开始往外撤。   将巷子围堵的水泄不通的人终于慢慢褪去,街坊四邻原本想留下来帮忙,也被林父拒绝并劝走了。   等大门关上。   还没有走远的众人听到了有哭声从林家传来。   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这一夜,林家火光四起。   林父自焚于家中。 第一百一十一章   林家大火从午夜开始烧起, 一直烧到了天亮。   相邻的两条街的居民都赶来救火, 提着水桶, 抱着水盆,甚至还有半大孩子抱着水罐,一趟又一趟运水。   就是迟迟没有等到府衙的人。   一直到林家的屋子烧成废墟,火势才停了下来, 不少人隔着断壁残垣朝里面看了一眼,大部分东西已经燃烧殆尽。   幸好发现的早, 当夜又无风, 除了伤及到隔壁一间厨房, 和半间没有人住的杂物间之外, 并没有过多殃及。   天刚亮, 有勤快妇人煮好了早饭, 端来给自己男人孩子吃,他们也没有什么讲究, 端着粥碗席地而坐。   直到这时, 依旧有人心有余悸:“幸好昨夜有个姑娘,敲着铜盆, 挨家挨户把大家叫醒了。”   要是真等到火势蔓延, 再救火就来不及了。   旁边的大娘低头咬了一口馒头:“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我救火的时候, 她就在我旁边,那么单薄的身体,提了几十斤的水, 走路跟跑似的……只可惜夜里太黑,她又一脸灰,倒是没有认出是哪家姑娘。”   周围的人也加入了讨论。   “是西街屠户家女儿吧?只有她有那把子力气。”   “也可能是挑夫家她那寡姐,听说年轻时候学过防身的武艺……无论是谁,咱们心里念着她的好就行了。”   角落里,半大的少年揉着自己被火星烫伤的胳膊,慢慢摊开手。   掌心里是一块半化了的大白兔奶糖。   ***   这一天,叶长谦屋内的烛火彻夜长明。   他一个人独自坐在桌前,手握着一本佛经,仿佛枯坐在寺庙里的石像,   直到听到门外的响动后,他才如同注了生气的石雕,一点点的活了过来。   叶长谦在屋子里起身站了一会儿,听着外面的动静越来越小后,才走到窗户前,打开一扇窗子:“余初,你收拾完,我有话想跟你聊聊。”   院子里正在小心翼翼洗手的余初,露出了一脸被抓包的表情。   余初上学时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初中市里前三,高中联考她更是常年保持着全市第一的战绩。   小城中学,师资力量整体比不上大城市。   不少相熟的老师都相互调侃过,说给她上课压力非常大,总觉得她表情不对,是因为自己讲题讲错了。   所以余初这辈子,都没有体验过犯了错误后,站在老师办公室门前不敢踏入的忐忑感。   但是今天,她觉得自己似乎有了类似的心情。   她扯了扯自己被烧了几处的衣服,站在门前犹豫着要不要进去,就听见里面的人率先开了口:“进来。”   余初一只脚刚踏入,就感觉到了屋内气压的不对,立刻收回脚:“水烧好了,我先去……”   屋内的人立在原地,就这么静静的注视着她。   余初立刻就怂了,踏进屋子,清了清嗓子,语气公事公办起来:“火是京都府衙放的,府尹叫了心腹下的手。”   “这些和你一起去的鹰者都跟我说了,林家父子呢?”   “林奕伤的不轻,不过京都几个医生都是外伤和骨科的老专家,救治了一夜后,今早传来消息说他已经脱离危险。”   叶长谦走到脸盆架子上,将上面挂着的毛巾投到脸盆中,一边拧着毛巾一边应声:“嗯。”   “林父前因儿子怒火攻心,后又被他们纵火烧了祖宅,要不是鹰者打晕直接抗回来,可能那老头要跟祖宅誓存亡了。今早醒来得知儿子还活着,又喜又悲……考虑他的年纪,心理专家已经介入。”余初汇报工作归汇报工作,人依旧站在门边上,一步都未上前。   她眼睛盯着叶同志,似是一发现他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自己拔腿就跑。   叶长谦拿着拧干的毛巾,走到余初的边上,伸手一点点的擦去余初脸上的浮灰:“还有呢?”   余初:“还有……”   这次的任务就是在不打草惊蛇的情况下,偷偷把林家父子救下。现在剧情依旧按照对方的剧本推进,林家父子也救下了。   还有就只剩下算账了。   果然,叶长谦擦完余初的脸后,拽过她的手,一点点擦拭起来:“你留在火场,不仅闹出动静挨家挨户通知,还参与了一整夜的救火——我说的对吧。”   余初犹豫了一下,点头。   她留在那里,主要是街上的居民也是头一次遇到大火,救火全凭本能。   她带着几个半大少年,把隔壁宅子的易燃物搬空且浇上了水,做成了防火隔离带,防止火星落下后,火势进一步蔓延。   “按照驻点条例,不听从指挥,擅自暴露自己,写个四万字检查,有什么问题吗?”   “我有一个问题。”余初试图垂死挣扎,“当时天黑,我换了衣服,散了发髻,抹黑了脸,就是谭宪在也不一定能认出我。擅自暴露自己这一条还需要在斟酌斟酌,先执行二分之一的处罚,写个两万字的检查?”   叶长谦意外的好商量,点头:“论据翔实,可以。”   余初松了口气。   叶某人检查了一遍余初,确定她只有手上和肩膀上有些许烫伤,眉眼缓了下来。   他将毛巾投回脸盆中,给余初烫伤一一上完药后,才像是不经意间说道:“写检查前我提醒一句,古代区的检查,要求用的毛笔。”   余初:“……”   谭宪回来就知道了余初被罚写两万字检查的事情。   他忙的近四十个小时没睡,眼睛里都是血丝,却还是精神抖擞的到临时办公室围观余初写检查。   围观不够,还点评上了。   “这一句,虽然遣词华丽,但是感情不够诚恳。”   “这一段,认错态度有些敷衍,写的不够深刻。”   ……   余初知道谭大爷是来看笑话的,干脆停笔起身,将纸张卷了卷夹在肘下,一手拿着毛笔,一手拿着砚台和墨:“谭队你跟叶同志聊,我回屋子里去写。”   谭宪看着余初落荒而逃的背影,从书桌上抓了了果子,一口啃掉了三分之一。   “我知道前夜她私自留下救火,让你担心了一夜。”谭宪对着另外一张书桌的国师大人道:“即使你亲自盯着余初写检查,也拘不了她多长日子。”   叶长谦笑:“不需要拘多长时间,三日便够了。”   **   三日后,林氏父子出殡。   附近街道的所有人家,都把灯笼都换成了白色。   林父自焚那日,火足足烧到了天亮,等街坊四邻将废墟清理完后,也只找到两具烧的面目全非的尸体。   街坊凑钱去义庄拉了定了两口棺材,请风水老者点了坟地,又耗去两日时间。   今日,街坊按照习俗,在废墟中整理出的空地中摆了一座灵堂。   早上灵堂刚设好,就有相近的人过来祭奠,带几把黄纸,带几杯薄酒,相熟的对着排位叙旧几句,不熟的,也拱了拱手,念了几句超度经文。   慢慢的,来祭奠的人,越来越多。   有南城的商人,有码头的挑夫,有北城的学子,有东城的长工,有秀楼的绣娘……身份不一,年纪不同,但是他们不约而同的来了这里。   手握一炷香,在灵堂前诚心拜揖。   从出事到下葬,几天时间,足够整个京都的大街小巷,将林家之事说了一遍又一遍。   说那林家宁死不从的孝烈之女,说那寒窗苦读十载一朝为姐敲登闻鼓的林奕,说那痛失子女,却还担忧别人受到牵连的林家老父。   一家三口,最后落得个此等下场。   追寻源头,不过是国师大人一时兴起。   京都百姓被压着的怨和怒,在不少人有意无意的煽动中,越堆越高,越压越沉闷。   但是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上一炷香,最后送上一程。   抱着这个念头的人越来越多,不少听到这边消息的人,还在源源不断赶来。   林家废墟挤不下去后,人就在巷子里等着,慢慢的巷子也挤不进去后,众人就在大街上静侯。   白天的日头很大,天气炎热,不少人的春衫都被汗水浸透,但是他们脸上没有任何不耐,静静的立在原地,一直等到下午定好的时辰。   终于起棺了。   这可能是京都国丧以外,出殡人数最多的葬礼,一路上,还有无数人不断的加入。   而迎面而来的马车,在了解了事情之后,不是避让,就掉头让路。   一路上几乎畅通无阻,直到遇到了从东城而来的一队人马。   打头由侍卫开道,仆人丫鬟在肩舆四周伺候,最后还有一小队人马负责殿后。   围在正中央的“国师大人”,坐在肩舆之上,一如往常的样子,白衣羽冠,神色淡漠。   自从那日一喝花酒后,余三就觉得自己就像是场大病。   整日昏昏沉沉,头疼难耐,全身无力。   可能是因为他是个病人,也可能是因为他已经获得了认可,这些日子,无论是仆从还是侍卫,甚至连司城防和宫里的人,都对他意外的恭敬。   今日,司天监少更是毕恭毕敬的来请人,说天象有异,西山以北有地龙翻身的征兆,邀他入宫一叙。   他这两日精神好了不少,虽然四肢依旧乏力,但是头疼和晕眩已经好了一半。   便想着出来走走也是走走,等回去的时候,还能去林宅看看林小姐。   若是她不愿意为妾,那么为妻呢?   他揉着太阳穴,强撑着脸上的表情问身侧的侍卫:“前面有人出殡”   侍卫点头:“对方十分蛮横,张口就想让您避让,这京都除了陛下,哪里有您让的道理?”   这要是搁在前一段时间,乔三肯定不会让,但是这些日子他卧病在床,昏昏沉沉想通透了许多。   他声音虚弱无力:“死者为大,让。”   这个回答,在侍卫的意料之中,他神色正常点头,浅浅鞠了一躬。   然后转身走到对面的出殡队伍前,朗声对对面道:   “国师说了:林家的出殡队伍又如何?林姑娘撞死在祭天台前,并没有入国师府,这林家父子跟他也就毫无关系。他今日有要事进宫,无暇在这耽搁,劳驾各位给让出一条道来!” 第一百一十二章   混乱来的太过突然, 坐在肩舆上的乔三甚至没有反应过来。   他被护在队伍后面, 并没有听见上前去的侍卫和对方说了什么, 只看见对面的情绪突然激动了起来。   乔三抓着摇晃的椅子,有气无力的喊着:“退,快退!”   可哪里还来得及。   纸钱漫天飞舞中,汹涌的人流朝着这边挤了过来。   如同雨季洪流决堤, 打头的两个侍卫,瞬间就被冲垮, 几个宫女踉跄的往后退, 跑的跑, 摔的摔, 就连抬肩舆的苦力, 也被被挤倒了两个。   只听“轰”的一声, 整副肩舆摔落在了地上。   乔三被摔得七荤八素,扶着椅子扶手坐正后, 对上的就是众人愤怒的眼神,   他心咯噔一下,莫不是他假冒国师被发现了?   不行, 他不能呆在这。   假冒国师, 被发现是会被剥皮的!   乔三腿脚发软的从肩舆里爬了出来,想走到右手边的小巷子里先避上一避, 只是今日的他不比往日。   现在他头疼欲裂,腿脚发软,踉跄刚刚爬出来, 站都没有站稳,便被人给撞倒了。   有人认出“国师”,尖叫着想要停下脚步。   “啊——”   “停下——停下——”   但是后续的人源源不断的挤了上来,推着他们不由自主的上前,一脚踩在了地上之人。   惊呼声、尖叫声、哭声……一时混乱做一团。   直到府衙带人过来,马蹄声整天,所有长刀出鞘,这才算是维持住了秩序。   京都府尹赵启良坐在马背之上,眼底露出了淡笑,脸上却是一副急火攻心的样子:“快,快去救国师大人!”   等衙役找了一圈,终于在肩舆一侧,找到了满身血迹,一身污泞的“国师”。   他双眼紧闭,手臂垂着诡异的角度,脸上青紫一片,口鼻还在不断的往外冒血。   衙役一脸不可置信,他颤抖着伸出手在国师的鼻下,感受到呼吸后,下意识松了口气,然后双眼赤红。   他家里两个弟弟妹妹当年得了瘟疫,奄奄一息之际,是国师带着大夫赶在活埋之前,将他们救了。   还记得那年,他白衣如雪,却丝毫不怕污浊,将弟弟从泥地里抱了起来,轻声安抚着。   年轻的衙役半低着头,全身愤怒而战栗着,他哽咽道:“国师大人,我带你回去。”   他将“国师”背起,所有人都自发的让开一条道,所到之处,一群暴徒却齐刷刷的跪了一地。   衙役看了看着他们不可置信,看着他们全身颤抖,看着他们痛哭流涕。   内心却是冰冷一片。   他将背上放在一旁人家里借来的椅子中,等待大夫前来诊治,转过身对着府尹一拱手:“大人,这些暴民如何处理?”   “抓!”   “是!”   衙役刀刃出鞘,刚踏出半步,便感觉到有人拽着自己的衣摆,他回过头对上了“国师”睁开的眼睛。   就看见“国师”大人视线落在了对面有人抱着的牌位上,沉默了几秒钟后,用尽全身力气说了四个个字。   “放了……他们。”   ……   四月二十七日,国师与宋家出殡队伍相遇,因谁让道产生冲突,死三人,重伤十二人。   国师奄奄一息之际,却依旧念着为他人求情。   四月二十八日,国师大人伤情恶化,高烧不退,时而昏沉时而清醒。   四月二十九日,京都有名的大夫皆被请入宫,婉言国师伤及肺腑,寿元不会超过一个月。   四月三十一日,国师发布“罪己告”,百姓哀泣。   ***   罪己告一张贴在公告栏上,半个时辰不到,就出在了三人所住的宅子里。   “余自继承师尊衣钵以来,上不能分君上之忧,下不能解民之困苦,有负师尊之遗愿,陛下之相托也。”   “……疫病水旱之灾,匪患战事之祸,众生多艰,故因竭诚……”   “……余不但没有成倍安抚之,还耽溺于四处纵乐,酿成大错,林家三口皆因我而死……”   ……   “余自知寿元将近,七日后祭天台前,定自焚以谢罪,传国师之位于苏昱。”   长五百字的罪己告,一百字是格式礼貌,三百字是自黑,剩下的一百字才是重点。   概括起来四个字。   自焚,传位。   “不仅名正言顺的除掉了“国师”,还把国师之位换成了自己人。”   余初坐在窗台上,一手拨弄着花草,听谭宪念完罪己告,啧啧称奇:“尤其是这‘罪己告’,所有黑锅让叶同志背完了,下一任就可以不受任何影响。”   书桌前,叶长谦将罪己诏折起来,压在了书桌上,接着余初的思路:“而七日后自焚,不仅使新帝摆脱了干系,使其以后免于流言,而且替下一任造了势。”   刺杀国师或者让国师悄无声息“病逝”,太容易惹民众猜忌,也容易让叛党利用。   谭宪神色比起前两日轻松了不少:“算算账,对方这一招接一招的连环套触底后,也该轮到我们了……余初,你去哪?”   原来是余初不知道什么时候从窗台上一跃而下,拍了拍手上的灰朝,朝着门外走去。   余初脚步未停:“我回去睡觉,现在中午十二点半,午休时间。”   谭宪皱眉:“应对之策,你不留下来一起讨论?”   虽然余初级别不够,但是当年孤身一人来到京都,所思所做,都十分让人惊艳。   他还是十分想听听余初能不能有什么与众不同的想法。   “您太看得起我了,我这几斤几两我自己有数。”余初背对着谭宪摆了摆手,打了个哈欠,“等你们讨论完,把能告诉我的部分告诉我就行。”   她对京都驻点内部多少人员、有什么设备、掌握了什么信息……一概不知,能讨论什么?   自然是好好休息,说不定有用得到她的地方,也好精神十足的去执行。   叶长谦一看她甩手掌柜的样子就想笑:“记得起来吃晚饭。”   “好嘞。”   春困睡起来没完没了。   余初睡醒时,外面天都已经黑了,被当做临时办公室的杂物间灯火亮着,应该是两人还在讨论。   几个鹰者匆匆从临时办公室出去,却也不走大门,借着墙面一跃就勾着了围墙,轻轻一翻就翻了出去。   她一个人走到堂前,餐桌上给她留了一人份的饭。   还有一个苹果,不错不错。   吃饭的时候,临时办公室的灯火亮着。   睡前,临时办公室的灯火也亮着。   半夜余初起来上厕所,临时办公室的灯火依旧亮着。   一直到第二天晚饭,余初还是一个人吃饭的时候,她这才觉察出有些不对来。   这敌在明我在暗,且我方手上筹码不少,这种倾斜在一边的局势,怎么会商量一天一夜还没商量出什么来?   第二天一大早,余初在堂前堵住了正在吃饭的谭宪。   谭宪这些日子因为休息不足,看起来脸色不是很好,他低头喝着一碗菜粥,焦距有些散,不知道在想什么。   余初坐在谭大爷旁边的位子上,拿了一个馒头,当中切开,然后在馒头里塞了青椒肉丝和豆瓣酱,做了一个中式三明治OR京都肉夹馍。   可能是酱放的多了,咬了一口有点咸。   她端起碗喝了一口米油:“你们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问题?”   谭宪回过神来,点头。   余初:“是没有想好使用什么对策?”   谭宪摇头。   余初:“那能说来听听吗?说不定我能帮上什么忙。”   “这次你可能真的帮不上什么忙。”谭宪放下碗,神色疲倦,“我们如果去祭天台,必须先一两日进行布置。最近全城封锁戒严,只是单单只是人出城还不算特别困难,伪装,攀爬城楼……总能出去的。现在问题是,许多设备无法出城。”   设备太重,无法携带着攀登城墙,而走城门的话,无论是货物还是行李,都会被一一打开盘查。   只要有一件被搜出,都会让新帝察觉,这些日子的忍耐便前功尽弃。   余初也沉默了下来。   如果是往常的日子,最妥当的方法应该是把东西藏到棺材里,彻底钉死,借着出殡带出去。   可是京都一直以来的惯例,如果和祭天这种为全民求福祉的大事撞上,就是死者也要让道。   所以祭天前七日不准出殡,寻常人家有白事,必须在家停棺一到七日,等祭天结束方可发丧。   白事这一条路断了。   那么就剩下——   余初将手中最后一口的京都肉夹馍塞进嘴里,口齿不清的问:“叶楚呢?”   “在临时办公……”睡觉。   谭宪话没说完,就见余初从椅子上站起来,小跑着穿过院子,连门都没敲,推开门一头叫扎进了侧边的临时办公室。   余初反手关门时,正趴在桌上补眠的叶同志被他吵醒了。   叶长谦看见余初,下意识笑了起来。   他走到门前,从后面将余初搂住,满足的叹了口气:“我一日没见你,怎么觉着像是一年未见似的。”   余初拍了拍叶同志的手:“我有事儿跟你说,你先放开。”   叶长谦没有松开手:“你说。”   “叶楚,我说正事呢。”   叶长谦难得听见余初这么郑重的语气,他有些不舍的放开手:“我听着。”   余初转过身来,面对着叶长谦,酝酿了一下。   她眼中带着笃定,也带有一些忐忑:“你现在可还欢喜与我?”   叶长谦没料到余初大早上跑来是为了问这些,他皱着眉:“余初,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叶长谦伸手覆在余初的侧脸,五官慢慢舒展开:“我自然欢喜与你。”   余初右手的拳头握紧了松开,松开了又握紧:“叶楚,那你愿意跟我成亲吗?”   叶长谦脑子轰的一声炸开了。   他被巨大的喜悦包裹住,胸腔里的心脏鼓噪着像是要冲破心房。   余初接下来说什么似乎已经不重要了——   “叶楚,凤冠霞帔,八抬大轿,我都能想办法给你……”   作者有话要说:  余初:没错,我娶楚小哥。╭(╯^╰)╮ 第一百一十三章   谭宪侧头看了身边人一眼。   国师大人此时一手拿着铅笔, 一手压着绘图册上, 姿势摆了好长时间, 就是迟迟不动笔。   双眼放空,嘴角上扬,像是水里吃的肚子滚圆的金鱼,一幅开心的冒泡的样子。   “看你这两天的愉悦程度。”谭宪将图册抽了出来, 在刚刚讨论的地方添了两笔,“我都差点忘记你是坐花轿那个。”   这种时期, 国师大人这张熟脸自然不能出去招摇, 即使伪装后, 也会有一定概率被认出。   所以两人要是成亲的话, 他只能是坐在轿子里的那个。   叶长谦干脆把笔也扔了:“能早三年和余初成亲, 别说坐花轿里, 就是坐花轿顶,我也不介意。”   谭宪嘴唇抖了抖, 这幅无赖的样子, 他倒是许久未见了。   只是两人一起走过这么长的时间,谭宪把叶长谦当半个朋友, 有些话他想了想还是说出了口:“余初可能不太理解古代成亲礼的重要性, 把这当扮演游戏了,这种儿戏般的成亲, 你确定要陪她胡闹吗?我还是觉得,这次可以换一对搭档来执行,等以后你们正正经经成亲了, 再来一场正式的婚礼。”   “你见过余初在大事上开过玩笑吗?她性子,既然特意跑来问我,自然不会当成儿戏,我也没有把这当做儿戏。”叶长谦一本满足,“说起来不怕你笑话,再等三年,我怕那小没心没肺的,会跟别人跑了。”   看余初怎么对翟大少爷的就明白,她对待感情是真拿的起放的下。   一刀两断后,前任对余初而言,都是过往云烟,不见面时彻底抛在脑后,见面时甚至连多余的情绪都不愿意对方。   谭宪放下手中的纸和笔:“算了,我去看看你出嫁的宅子布置的如何。”   驻地在京都有不少私产,宅子是现成的,平日也有人维护。他挑了栋不错的三进院子,当天就布置上了。   披红挂彩,贴满喜字。   喜轿、轿夫、喜娘……都要一一预定妥当,确保成亲行业里的专业人士都是专业的,最好都是迎亲行业的熟脸。   原本这些让京都驻点的人去办就成了,但是事关重大,谭宪不亲自过手不放心。   挑用的迎亲档次,都是按照嫁妆的规模来,他和牙行不断的确认步骤、细节、人选、以及租用装备的价格,事无巨细,一一确认。   一直忙到天色暗下来,谭宪才从外面回来,却依旧都没有见到余初的影子。   他走到办公室书桌前,给自己倒了杯水,问桌前手拿一卷书轻松惬意的某人:“怎么你一个人,余初呢”   叶长谦刚想说什么,听见脚步声,一抬眼先笑了起来:“她不是来了吗?”   只见大门处,余初风风火火的走进门,然后又风风火火的走进临时办公室,跟谭宪打了个招呼后,一手抓住楚小哥的手:“踩点踩好了,我们走。”   谭宪被余初弄得有些懵:“什么踩点?去哪?”   余初拖着楚小哥往外走:“去拿凤冠霞帔。”   ***   祭天事关国运,怕冲撞运道所以停了白事,可正常生活往来,并不限制。   尤其是喜事。   无论是白事还是喜事,在出城盘查上,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盘查有限,且有禁区。   白事不会开棺,喜事不会入轿。   即使是盘查嫁妆,也不会把新娘的私密物品打开,多半是走个过场,随意看上几眼。   借着成亲队伍的嫁妆,把驻地的设备运出去,基本上万无一失。   所以现在问题卡在嫁衣上。   若是设定为小门小户的嫁娶,一身红布衣服,一辆牛车就可以。但是能够掩盖住设备的嫁妆规格,新娘的设定起码是个大户人家。   而大户人家的嫁衣,无一例外,都是量体裁衣,一针一线绣出来的,临时抱佛脚肯定不行。   这要是坐在轿子里的是余初也就算了,她个子小,去买成衣也好,去问旁人去借也罢,总能找到合身的。   但是国师大人虽然不胖,也是成年男子的身量,翻遍京都恐怕也找不到一件合身的嫁衣。   谭宪事先言明过,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嫁衣,这出成亲的戏码,驻点就不能陪两人演了。   但是余初显得信心十足,问谭宪申请了两个鹰者的调动权限,一早就出了门。   现在她急匆匆的把叶同志拉走,还真是因为有了眉目。   她这一次的目的地是,裴宅。   ***   裴宅此时正忙成一团。   车夫忙着套马车,小厮忙着准备自家主子出门的物品,而丫鬟们在屋子里替妇人打扮。   书房中裴林光看了看天色,将手中的书放下,侧过头对身边的小厮道:“夫人那准备的如何了?”   小厮:“刚传话来,已经收拾好了,说在前厅等您。”   裴林光点头:“你去把清心丸拿上几枚过来,戏院憋闷,今儿又是一场苦情戏的戏。以夫人的性子,回来头又该不舒服了。”   小厮一躬身:“是。”   裴林光踏出房门,朝着前厅走去,远远的就看见等候多时的妻子,大晚上穿着一件单衣,笑着叹了口气:“京都虽不比边关肃寒,但是夜深露重,你穿这这么单薄怎么成?”   裴夫人个子只比丈夫稍矮板寸,为了看上去不显个,连发髻都梳在脑后,看着干净爽利,人也爽利。   “葡萄带了披风,冷了我自会穿上,再说出门就是轿子,出了轿子就进了戏院了,风都吹不着,哪里会冷?”她一把拽着自己丈夫手,“走了走了,戏马上要开始了,去晚了可看不到柳先生亮相了。”   裴林光笑了笑,被自家妻子拖了几步,抬腿跟了上去:“好好好,这就走这就走。”   等裴林光夫妇带着丫鬟小厮,坐着马车消失在巷子口,屋顶上,一颗脑袋探了出来   紧接着,又一颗脑袋探了出来。   叶长谦眨了眨眼睛:“裴氏夫妇,是你引出去的?”   “这裴参领的夫人最爱看戏,是京都名角柳叶丝的铁粉,我托人送了她两张票,没有一两个时辰回不来。”余初小声趴在屋顶,对身边人解释道,“裴参领是个孤儿,上无父母,下无兄弟,人口简单,这宅子里就他们小两口和几个下人。去年娶了这位夫人你也看到了,外号“母大虫”,边关的将门虎女,身量比你矮不了多少。”   这些小道消息,还是余初坐船过来时,被俩小丫头科普了一些,这次因为嫁衣,又打听了一些。   不过现在看起来,众人口中“善妒”凶恶的裴夫人,背后未尝不是裴参领自己宠出来的。   叶长谦算是听明白了,眼角下弯:“你踩点,是为了偷嫁衣?”   余初意外的理直气壮:“偷?我这是租,租钱就是刚刚那两张贵的要死的戏票,等咱们成完亲后,回头我再给她还回来。”   一般嫁衣一生只穿一次,成过亲后就会压箱底,一年能拿出来看上几次都算多的,他们“拿”出去用几天,再还回来多半裴夫人多半也不知道。   当然,裴林光在某人大开绿灯后,十几年官途畅通,这又是后话了。   等留在宅子里看家的两个下人从内院出来,去后厨吃饭的时候,两人趁着夜色,从房顶轻巧的下来。   裴宅是两进的院子,构造简单,两人沿着院子摸进了主卧,反手关上了房门。   “你负责放风。”余初第一步便是摊派工作,“我去找东西。”   她点亮移动电源,然后有条理的开始了翻找嫁衣时间。   余初经过专业训练,翻东西几乎不移动任何一样小物品,哪怕是衣柜中一个斜着摆放的小穗子,碰到后也会原样摆回。   她翻找完衣柜,翻木箱,翻完木箱翻床底,最后甚至把抽屉都翻了一遍,都没有找到嫁衣。   余初看向倚在门边一直饶有兴趣旁观的楚小哥,知道他肯定知道嫁衣在哪,垂下眸子敛住眼底的笑意,拍了拍手上的灰:“得,什么都没有,白忙活一场,我回去找谭宪让他换一组搭档。”   叶长谦挑眉:“咱们不成亲了?”   余初摆手:“不成了不成了,嫁衣都没有成什么……”   叶长谦直视着余初,没有说话。   他往前走一步,余初便往后退一步,直到被逼到床前,重心不稳几乎要摔倒在别人家的床上时,叶长谦长手一捞,将余初捞回了怀里。   他另一只手伸进被褥的底下,在枕头底下的两床被褥中间,抽出了嫁衣。   “边关容易受到敌袭,撤离迁移是时常有的事情,无论是将士还是军眷,都有将重要东西放在枕头底或者被褥底下的习惯,即使夜里混乱,伸手一摸也能带走。”   余初双手捧着叶同志的脸,啪啪上去亲了两下:“那以后我去边关,就把你压被褥底下。”   叶长谦一手捧着嫁衣,一手扣着某人的腰肢,感受到怀里人的温软甜糯,血气不住上涌。   他第一次觉得,之前想着等三年,肯定是脑子进水了。   谁坐在花轿里都不要紧,要紧的是赶紧成亲吧。 第一百一十四章   这一日, 京都一栋宅子内, 从天未亮就开始忙起。   天蒙蒙亮时, 胡大娘踩着一双大脚,不紧不慢的来到宅子前。   她公婆健在,夫妻和顺,子女双全, 是大户人家最喜欢的那类喜娘,这一次的东家是位布商, 遵从父亲遗愿, 让胞妹和京都城外一名公子结亲。   正好布商送货来京都, 边想着将妹妹从云锦赶来京都老宅嫁人, 也省的旅途奔波。   这也就是有钱人, 到处都是宅子别院, 换个穷苦人,远嫁连个送亲的娘家人都不一定有。   负责张罗的老张刚讨了碗喜面吃完, 此时肚子里暖洋洋的, 靠在墙上打盹,被胡大娘一掌拍在了肩头拍醒了。   老张惊的几乎跳起来, 等睁开睡眼, 看见熟悉的人松了口气:“吓死我了。”   他和胡大娘算是老搭档,有什么事情会相互帮衬, 有活也会相互介绍,彼此十分熟悉。   “这个点就打盹,昨晚又贪杯了?”   “不是昨日李侍郎家成亲吗?看我么老哥几个辛苦, 多给了几个赏钱,还特意让厨房送酒肉与我们吃,回去的稍晚了些。这几日日子好,一家接一家的成亲,哪里敢喝酒耽误东家事。”   “这哪是日子好。”胡大娘叹了口气,“分明是担心国师他……”   分明是担心国师仙逝后,一纸诏书下来,守个三个月到一年的丧,耽误了良缘。   她十分能理解。   别说是高高在上如站云端的国师大人,就是亲生父母病重,不少人也会赶在长辈去世前匆匆嫁娶。   不是说他们不伤怀和惋惜,而是伤怀归伤怀,终身大事却不能因此而耽误。   “你说这大喜的日子,我提这个做什么。”胡大娘擦了擦眼角,“一会儿大伙到的时候,你帮衬着点,东家大方,赏钱到时候少不了我们。”   老张点头:“哎!”   胡大娘交代完老张,抬脚踏进了院子。   这是一栋三进的院子,宅子大,布置也精巧,后院有云锦出名的假山盆景,水里有游鱼锦鲤,回廊曲折……就是少了点人气。   来来往往搬东西的下人不少,正经主子却没有几个。   布商兄妹俩相依为命,只有个伯母带着个堂弟一起过来帮衬的。   堂弟一早就开始张罗上了,倒是不起眼,反倒是那个伯母,一副书香门第的样子,说自己四十好几了,看起来却像是三十四五。   胡大娘抬眼看着前厅里站着的妇人   ——眼前这位就是这家唯一的后宅女眷。   这位夫人十分尽职,迎上来第一件事便是确认关于新娘的相关礼节。   从梳头的吉祥话,到瓜果红烛的摆放地儿,到绞面时的注意事项,到新娘出门前的所有准备……   胡大娘一一说完后,抬头看了一眼亮了的天色:“时候不早了,我先去新娘闺房中,看看东西准备好了没有。”   夫人:“不用麻烦,你在这侯着,我进去就行了。”   她看着后院闺房的方向,从没有想过,自己作为喜娘,这辈子还有进不了新娘门的这天。   “夫人”林秀琴是驻点的后勤负责人,从喜娘那取了经后,绕了一圈后,又回到了新房内。   几个工作人员正在有条不紊的忙碌着,见她进来,纷纷抬头打招呼。   “林姐”   “林姐好。”   ……   这些都是京都驻点过来帮忙的。   因为前三年的风波,所有工作人员都换了一遍,导致京都驻点这一届不是林秀琴这种从退役线后拉回来的老人,就是全然的新人。   不过新人有新人的好处,对国师大人“出嫁”这种事情,不仅没有惊讶,还一个个兴致勃勃。   林秀琴看了一眼屋子里的东西:“现在准备的如何?”   靠的最近的一个小姑娘回到:“正上妆呢。”   林秀琴有些诧异:“上妆?”   小姑娘点头:“大人说,他从没有把这当儿戏,无论坐在轿子里的是谁,今日都是他成亲的日子。”   虽然听谭队提起过今日两位主角对待婚礼都十分认真,但是亲耳听到,林秀琴还是忍不住暗叹一声。   别说古代区,就是现代区,能有几个男人愿意在婚礼上性别互换的?   尤其是国师大人这种从小精英式培养,身居高位多年的。   林秀琴点头:“我知道了。“   她走进内间,看到的就是对镜描眉的国师大人,穿着一身红色的中衣,乌黑的头发半披在身后,只是简单的挽起。   他手执眉笔,正对镜上妆,妆容淡雅,却很好的弱化了男性线条,看着没有特别的维和。   眼底中带着愉悦,仿佛就是正常的待嫁新娘。   林秀琴站在一旁,等待林长谦上完妆,拿起梳子走到他身后:“一梳梳到头,富贵不用愁;”   唱词是林秀琴刚跟喜娘学的,现学现卖,少了几分喜庆,却多了几分由衷的祝福:   “二梳梳到头,无病又无忧;   三梳梳到头,多子又多寿;   ……   三梳梳到尾,永结同心佩。   有头有尾,富富贵贵。”   林秀琴刚将梳子放下,听见眼前人问道:“什么时辰了?”   她抬头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不到八点,客栈那边差不多也应该出发了。”   古代区交通不便,城检麻烦,为了不耽误吉时,城外之人迎亲,往往会在头天选择进城入住客栈,第二天一大早,再从客栈出发迎亲。   君悦客栈。   余初穿上了最后一件行头。   古代成婚的早,十六七岁的年少人成为新郎比比皆是,不少成衣铺子都有不少青少年身量的喜服,余初试了两家就买到一件合身的,像是量身打造一般。   和上次她自己乱七八糟动手不同,这次驻地专业化妆师亲自出马,从脸部轮廓开始修饰,连五官也用相关仿生材料进行微雕。   然后就是肩宽、腰部线条和臀部线条,最重要的是——专业化妆师连喉结都仿制的以假乱真。   加上形体老师逮着她训练了两天年少人的走姿,穿着大红色喜服往镜子前一站,活脱脱的就是一名小登科的少年郎,   一群小年轻都是从驻地的工作人员或者鹰者选出来的,正是最爱玩的时候,看见一个一个小姐姐白日变性,纷纷打趣道起来。   “初姐这今日,把我们兄弟几个都比了下去。”   “玉树临风谁家少年郎。”   ……   余初摸了摸下巴:“我这副模样走出去,得耽误多少家小姑娘。”   这句话成功的逗笑了众人。   门外的人被屋内的动静提醒,敲了敲门:“时间差不多了。”   她收起脸上的笑容,冲着身后的“伴郎团OR接亲亲友团”郑重一抱拳:“兄弟们,今日拜托了!”   “初姐放心。”   “多谢各位。”余初将玉冠戴正,“不过今天,初姐这个称呼到门内为止,出了这个门,叫我什么?”   一群小年轻嘻嘻哈哈喊人:“少爷!”   踏出客栈大门,门外的接亲队伍已经准备就绪,余初一展袖,接过身边人递过来的马鞭,撩起衣摆,利落的翻身上马。   她小腿一夹马腹:“走!”   客栈选在离宅子不远不近的地方,接亲的队伍走了约莫一炷香的时间就见到了宅子,只是人未到,一路鞭炮却先响了起来。   余初接过一旁催马上来的同伴递过来的篮子,从里面抓出花生、糖块、干果和红绳栓的小铜钱,朝着路边撒去。   无数孩子和大人蜂拥着抢着,惊呼声此起彼伏,抢到的便贺一声恭喜。   一路热热闹闹的到了宅子,余初从马上一跃而下,将马鞭递给身边的人,冲着门外等着的谭宪诚恳一拱手:“大哥。”   两人一个站在门外一个站在门内,只见门内的谭宪一挥手,两扇大门齐齐关上。   ——成亲堵门。   余初准备充足,她在袖子里掏啊掏啊,掏出一大把红包来,边往门缝塞红包边朗声道:“大哥,今日,我来求娶楚楚!”   身后的“伴郎团”门一拥而上,抵着大门,和门内的同事展开了力的角逐。   **   屋内,叶长谦已经收拾妥当。   他站在镜子前,听着门外的鞭炮声:“到了?”   站在窗前的林秀琴,将外面的动静看的一清二楚,笑:“堵门呢。”   叶长谦任工作人员将嫁衣替自己穿上,听到这话,脸上带着笑意:“她那么穷,你们又捉弄她。”   “现在穷点怕什么。”林秀琴毕竟年长,对国师说话没有小一辈那么拘束,她拿起腰带,半蹲下来替叶长谦系上,“过了今天,你们就是一家人,你的不就是她的吗?”   “琴姐说的是。”   “你没有长辈父母,我就托回大,在你们成亲之前说几句。现代区的女孩子和古代区的女孩子不一样,她们在一夫一妻社会长大,读书明理,独立、有主见、敢爱敢恨、敢离敢舍。”   林秀琴从裙摆开始,一点点给叶长谦整理:“门口那个姑娘,为了你放弃的东西远比你想象中的多,国师大人,出了这道门,你好好待她……”   此时,大门被门外的人挤开。   鞭炮声混合着众人的欢呼声,几乎要把宅子屋顶给掀开。   林秀琴抬着头,听见着国师大人张了张嘴说了句什么,楞在原地。   有人在她身后轻轻推了推,她回过神来,往窗外看了一眼,急急忙忙将红盖头盖在了叶长谦头上,然后用卡子固定好。   等这边收拾完毕,余初刚好来到院外。   隔着一道房门,余初站在门外,可能是怕屋内的叶楚同志女装不安,宛如被喜悦冲昏头脑的少年人。   红着脸急吼吼的喊道:“媳妇,我来接你了。”   逗得所有在场知情人哈哈大笑起来。   新娘出嫁,需要女方男性长辈背出门,且不能落地。   谭宪光荣的担任了这一任务,幸好练武出生,身量足,肩膀宽,肌肉扎堆,称的背上的被喜服包裹着新娘,也没有那么惹眼。   从闺房门一直到喜轿,谭宪步伐稳当,将新娘背到轿子里,将人放下。   他准备了一晚上,原本照着本地习俗,写了篇稿子会在此时用上。   当他看见一旁站着的余初时,到了嘴边便只剩下了一句:“以后,你们俩好好过日子。”   然后不等余初回答什么,他大手一挥:“起轿!”   鞭炮声再一次响起。   余初冲着谭宪拱了拱手,然后走到轿子边,隔着窗帘,偷偷的塞进去一包东西。   然后在大家的起哄和祝福声中,快步走到队伍前面,抓着马鞍,踩着马镫,一跃上马。   唢呐手独奏了一节鸳鸯会,嘹亮的唢呐声,几乎盖过了所有的声音。   等唢呐声停止那一刻,老张头半昂着头,撕扯着粗粝的嗓子喊道。   “新人成双,喜轿行嘞——”   喜轿内。   叶长谦打开余初塞进来的包裹,里面是一小瓶水和两个包子。 第一百一十五章   京都城门分左右两道, 一进一出。   但是今日的京都城门, 无论是城内还是城外, 都排满人群。   不仅是戍守城防的京都戍卫军,负责京中大小事务的京都府衙,甚至是司城防的人都调了不少人协助盘查。   只是人的精力毕竟有限,几日下来, 从日出忙到日落,几乎没有任何时间休息, 就是铁打的人都感到了疲倦。   这不城门才开了两个时辰, 作次北城查检负责人的刘牧站在太阳底下, 看着明晃晃的阳光, 觉得小腿都在打晃。   他走到一旁的休息桌子前, 摇着铜壶里的水, 没有听到任何响动:“水呢?”   一旁小兵连忙来到跟前:“石头去茶铺拿了,一会儿就来。”   刘牧回头看了一眼后面排队的人群, 只觉得眼前发黑:“这差当的……”   小兵小心翼翼陪笑:“这还不是国师大人……不少人不死心, 还念着出城门给国师祈福,等过两日祭天结束, 国师那啥……就好了。”   刘牧听的眼角直跳, 伸手从桌子上抄起抹布,一把甩在了小兵的头上:“闭上你的狗嘴!国师大人就算弥留之际了, 也轮不到你说三道四——”   小兵楞了一下,想起眼前这位在干旱那年受过国师恩惠,才全家安康活了下来。   他后脊背发凉, 立刻自打嘴巴:“呸呸呸,小的狗嘴,是小的嘴臭,大人你犯不着跟小的生气,小的……”   刘牧还想说什么,就听见了唢呐的声音,他回头看了一眼远处过来的接亲队伍,将手中的抹布往桌上一扔:“算了,你麻利的滚远一点,找个我看不见的地方呆着,今天不要在我面前招摇。”   小兵松了一口气,点头哈腰:“是,小的马上就滚。”   接亲队伍,上午刚过去两队,等着排队过城门的还有两队,现在又来了一队。   每一户都是殷实人家,嫁妆不是十八台就是三十六台,加上接亲人、送亲人、喜乐师父、喜娘、丫鬟小厮……排起了长长的队伍,迫使后面的人几乎挤满了官道。   特别的占地儿。   刘牧从队伍的商车上顺了个黄瓜,在衣摆之上擦了擦,就递到嘴边咔擦咔擦嚼了起来。   他想了想,伸手招来几个小兵:“你们把办喜事的查一遍,没什么问题让他们赶紧走,咱们不耽误他们的时间,他们也别占咱们地儿。要是给你们‘好处’你们就收着,等晚上请兄弟几个吃顿好的。”   成亲这种事太过繁琐,花的银子如流水不说,还要提前不少日子准备,得有宅子,有两家人配合。   有这个时间有这个金钱借着成亲窝藏逃犯或者走私盐铁,不如直接拿钱去大理寺说项更划算。   犯不着为了出个城搞出这么大阵仗。   所以在他们这些人的经验里,没有比接亲队伍更安全的了,一般过个形式便成。   殷实人家,又是办喜事,塞钱没有一个不痛快的。   几个小兵自然明白这道理,原本苦哈哈了几天的脸立刻来了精神,笑着跟刘牧道谢之后,兄弟几个一对视,都朝着同一个接亲队伍走去。   打头的一家相对而言排场最差,给的钱也不够大方。   兄弟几个就故意慢腾腾的查起来,能看的地方都看一遍,能打开的地方也打开了。   只是新娘的嫁妆,不是些首饰就是些家具瓷器,有个莽撞的还开了人的衣箱,看见新娘的肚兜后……被周遭人指指点点了一炷香时间,等这家队伍走了,议论的人都没有消停。   第二家给钱立刻就大方了不少。   几个小兵也收敛了许多,象征性的将打头几个能开的箱子打开看了一眼就关上了,从头到尾顺顺利利。   第三家,排场最大,也更加上道,一出手就是一小袋银子。   为首的小兵掂了掂银两,估摸着十两最少,而且袋中还摸到了一张银票。   银票的面额最少是十两。   他眼睛都笑没了,对着马背上的小少爷道:“这位少爷,今日是你大喜之日,祝你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余初坐在马上,回头看了一眼轿子,转过身对着检查人员拱手,眼底都是欢喜:“谢谢。”   他这话一说,其他几个在检查嫁妆的小兵纷纷意会,查东西时不仅没有翻东西,几乎没有上手。   等最后一波成亲队伍出城,几人找了个角落开始盘点银子。   第一家塞了三两。   第二家给了八两。   第三家给了二十八两。   新兵蛋子好奇的问了一句:“大哥,最后一家给银子给的足,咱们为了银子一点没查,刘大人不会怪罪下来吧?”   几个老兵笑成一团。   被称作大哥的人解释道:“你以为我们是看在银子的上吗?”   “诶?”   “你看见新郎官了吧,我道贺他的时候,他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轿子。你要是注意看,就会发现他笑容,眼神,还有回头的下意识动作……轿子肯定坐着他心心念念之人。既然新人没问题,嫁妆还需要查吗?放心吧,刘大人刚就在一旁,都看在眼里,不会怪罪我们的。”   对方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   出了城门,一个多时辰,轿子转到了一处空地。   胡大娘将新娘从轿子中牵出来,才发现出新娘的高挑,只不过新娘走姿温婉,裙摆更是连摆动都几乎看不出。   典型的大家闺秀。   她这辈子见过太多新娘,丑的五官挤一块的、肥的像个冬瓜似的,一脸麻子的,天生残疾的……这家新娘只不过身材高挑,   婆家不在意,她自然也不在意。   胡大娘将新娘送上马车后,就借着小丫头的手,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东家说新娘子的婆家离京都还有一两日,所以出了城由花轿上马车是惯例,今晚可能还会留宿某家客栈,明早换了行头再出发。   到了男方那边,自然会有男方请的喜娘住持。   换句话说,她和她那些老相识们,可以打道回府了。   只不过胡大娘不知道的是,等她们领了赏钱离开的时候,马车并没有朝着官道另一头走去,而是中途拐了个弯,进了一处宅子。   而余初和叶长谦的婚礼,才刚刚开始。   ***   京都负责人其实向来都是两个。   一个是名义上的负责人,比如上一任的封肃,比如这一任的谭宪。   而另一个,则是国师。   相比较而言,驻地的工作人员对国师都有一些距离,尤其是叶长谦这种性格,不少人面对他心中多多少少有些对领导的敬畏。   如果新郎是叶长谦的话,保管整个内部小婚宴安安静静,没有一个人敢闹腾,但是这一次新郎是余初……   小一辈自然玩心大起。   划拳的划拳,灌酒的灌酒,要不是谭宪还坐在桌子上压阵,余初估计早就被灌趴下来。   见余初晕乎乎,说话舌头都开始不直的时候,几个喝开了的,缠着余初说爱情故事。   余初一脚踩在凳子身,一手拿着酒杯,开始了说书模式。   “话说,那日我孤身来到古代区,就看见他站在街边,貌美如花……我当时就决定,要娶了他。”   “哈哈哈哈……后来呢?”   “后来我就想啊,这是古代又不是现代,没有联系方式怎么找到人,没办法,我只能偷偷跟在国师大人的后面。”   “初姐,你这是尾随呀。”   “尾随……嗝……怎么了,尾随后我还死缠烂打,跟着不放,他去哪我就去哪,他去云锦我就去云锦,他去京都我就到京都。”余初睁着一双醉醺醺的眼睛,“哦对了,你知道他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么?”   这下连老一辈人都好奇的竖起了耳朵。   “那日在友人的府上,我唱了一折霖州乱。”   只有余初一个人知道,这是以新郎的视角说的故事。   ……   因为第二天大家都有工作安排,所以喜宴点到为止,晚上九点就散了。   余初看着醉得厉害,被几个人搀扶着来到新房前,敲了敲门后,让余初靠在门前,就打算离开。   至于闹洞房——   他们又不是不要命了。   等小一辈的人彻底走光,余初脑袋不晃了,眼睛不飘了,要不弯了,舌头也直了。   她没有推开门,而是站在门前,对着屋内的人道:“叶楚,我给你唱一段戏吧。”   屋内传来叶同志温和的声音:“好。”   余初清了清嗓子,隔着门咿呀婉转唱了起来。   “独徘徊,人影只,月色无边,闲风笑我……”   这是古代区最著名的爱情故事《平安扣》,类似于凤求凰,知名度相当于梁祝。   讲的是女主角从小和男主青梅竹马,后来两家变故分离,女主角将平安扣摔成两半,一人一半。   长大后,女主再见男主,却因身份原因默默守候,后终于冲破桎梏,在门前表白。   平安扣重圆,有情人终成眷属。   余初唱的这一段,便是女主角在门外表明心意这一一段。   “……愿生生世世 ,伴君依君……”   她不伦不类的一段表白戏曲还没唱完,房门突然被打开,叶同志已经换了一身红色的男装,乌发如墨,眼底像是燃着一盏灯。 第一百一十六章   新房布置的十分用心。   铺天盖地的红色, 精巧实用的配件, 红烛成双, 桌上各种器具成套。   叶长谦拉着余初坐下后,握着她的手没放开,将她的手指一根根掰开,露出里面被缰绳勒出的伤痕:“骑马怎么没有戴手套。”   “你见过新郎官手套啊?”余初今日喝了兑了水的酒, 喝多了也有些上头,所以胆肥, “人娶到了, 这点伤不算什么。”   叶长谦不跟小醉猫计较, 找来药, 仔仔细细在余初伤口上了药膏, 好一会儿才开口:“戏学了多长日子?”   “从入古代区开始, 两个多月差不多,时间不短, 就是唱的不怎么好。”   她记忆力好, 在长平打听消息的时候,请了个小旦角给她唱了专场, 用录音笔录下后, 没事就唱两句。   只是她天赋一般,一开嗓调就是崩的, 磕磕巴巴学了两个月,才算是把整段顺下来。   叶长谦没有抬眼:“这是我听过最好听的平安扣。”   上完药,余初起身去收拾自己。   少年妆有些难卸, 需要特定的药水。   余初对着镜子卸完妆后已是满头大汗,加上白天忙了一天,索性先洗了个澡。   上头的酒气也醒的差不多了。   等余初换上睡衣从屏风后走出来的时候,看见叶同志端坐在桌前,紧绷着后背,看起来十分紧张。   难得傻里傻气的。   看到对方这幅样子,余初反而笑了起这次来:“晚饭你吃了吗。”   “嗯。”叶长谦看这余初小吊带,觉得屋内的温度有些高,“白天给的包子,我也吃了。”   “我以前和宋家大嫂聊天,她说成亲别的都还好,就是得从早上饿到晚上,那时我就想,我要是成亲了,得在袖子里藏俩包子。”余初给自己倒了杯水,有些小得意,“今天我偷了三个,自己留了一个,剩下两个都给你了,作为回报,你是不是答应我做件事儿”   叶长谦半低着头:“好。”   叶同志今天还真是话少的出奇。   余初坐在凳子上,将自己脚上一双软底布鞋都扔到了角落里:“我困了。”   跟余初相处这么长时间,叶长谦已经明白了余初的逻辑,他想了想,走到余初面前,将余初打横抱了起来,往床榻的走去。   余初窝在楚小哥怀里,戳了戳他的脸颊:“你说我都没脸红,你脸红什么。”   叶长谦半垂下眼睛,没说什么。   她是窝里横性格,叶楚越示弱,她越轻松自在,甚至还美滋滋在心里嘲笑一下,见叶楚一幅抱着□□的模样,甚至上下其手,把楚小哥中衣要带给抽了。   叶长谦任余初胡闹,将她放在床榻上,坐在床沿整理着她刘海:“你可想清楚,过了今晚,可就没法后悔了。”   余初刚扒完楚小哥的外套,准备和他的中衣做斗争,听到这顺口答道:“你倒是拿出点实际行动,让我没法后悔……”   就楚小哥这么怂的样子,说不定洞房花烛夜无法继续,还得去驻点找人问爱情动作片做教材。   也不知道刚刚那群酒肉小弟们有没有存货。   余初乱七八糟刚想到一半,就觉得眼前的光线一暗,楚小哥欺身就是一个甜腻的长吻。   空气一下子似乎稀薄了起来,她觉得不对劲的时候,整个人已经动弹不得了。   她脚尖抵着对方的小腿,下意识想往后缩,却听见某人带着笑意的声音:“现在害羞了”   等余初被对方步骤清晰且具有侵略性的动作撩的欲哭无泪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发现——   日。   又来示弱这一套。   两人都是新手。   理论足,实践为零。   不过,夜还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去实践。   新婚第一天,没有公婆,没有妯娌,没有亲戚。   余初跟着叶同志醒后,就没有再睡着。   她躺够了也懒得动弹,抱着枕头从床的这头,滚到床的那头,只是滚着滚着就有些歪,被刚进门的叶长谦伸手捞进怀里:“你这是,晨练?”   余初不好意思说,自己这是在表达愉悦之情,转移话题:“你不是去开会了吗”   “他们昨晚连夜布置了一部分,天亮才回来,上午先补觉。开会的事儿等下午再说。”   他看着她眼底的淡淡黑眼圈:“你要不要再睡会儿”   余初想了想:“后天就是祭天,大家都在忙着,我就不睡了,有什么事儿我还能帮上什么忙。”   “那你陪我躺会儿。”   叶长谦话音刚落,余初就刷的一声坐了起来,单手撑在床就要下地:“我现在不困,我去琴姐那问问行李……”   脚尖还没落地就被叶同志给捞了回去,两人一同滚到了床上。   叶长谦扣着余初的腰肢:“不困的话,赔我聊聊天?”   窝在某人带着熏香的怀里,余初松懈了大半,打了个哈欠:“你想听什么?”   “说说你小时候吧。”   “我小时候没什么说的,可能养分都用到大脑上了,所以特别不爱动弹,能坐着不站着,能站着不躺着。有一次,我爹带我去滑冰,我在冰场上摔倒后,爬到角落里,就那么坐着一动不动,三分钟不到就睡着了。”   “后来呢?”   余初打了个哈欠:“后来还是我爹去找工作人员,把我从冰场上抱了出来,在这之后,我爹就打死不带我去学游泳了,说在溜冰场睡着浪费钱,但是在水里睡着不要命……”   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呼吸平稳,慢慢睡了过去。   叶长谦低头在她额头落下一个吻,小心翼翼的拥着她,真实感才强了些。   ***   这一觉醒来,到了下午。   桌上的摆放着不知道是早餐还是中饭,已经不再冒热气。   余初换了套女装,起床刷牙洗脸收拾完自己,端着桌上没动过的吃食,找厨房热一热。   城郊的庄子占地面积足够,几乎容下了三分之一这次行动的人,但是从主卧到厨房,一路上余初没有遇到一个人。   厨房只有个负责后勤的大姐在忙着,昨天没见过。   余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资料,没有找到对应的人,想着可能是古代区土著。   驻地私产不少,很多庄子和宅子,都雇着本地土著打理,有部分下人和厨娘也是找的本地人。   不过这部分人,要么是像云锦驻地那边类似收养的孤儿,要么就是跟驻地都有过命的交情。   果然,对方见到自己,放下手里择的菜,露出个笑来开口便是:“夫人。”   余初第一次听到夫人这个称呼,有些觉得不太适应:“有生着火的炉子吗?”   她示意自己手上端着的托盘:“我把饭菜热一热。”   “厨下有现成的热饭菜。”大姐手擦了擦围裙,接过余初手中的托盘,“这些放在这就行了,夫人您去前厅坐坐,一会儿我给您端过去。”   余初看着这后厨干净,也有桌子和椅子:“不用这么麻烦,我在这吃就行。”   可能是国师夫人这四个字,在土著眼中地位非同一般,大姐撸起袖子就开始给折腾吃的,等她把灶上的大菜都要盛起来端上桌的时候,被余初制止了。   “我吃这些就行了。”余初端着碗白米饭,看着面前的韭菜鸡蛋,“这刚起来,油腻的也吃不下。”   大姐端了碗粉蒸肉在余初面前:“一个菜怎么行,一会儿国师议事结束,知道您吃这点,可就——”   余初听出了对方语气的敬畏,有些好奇:“他会发火?“   “国师大人倒是很少发火。”大姐想不出那种一个眼神下来,自己腿肚子发软的感觉,“我家那口子说,这是威严。”   余初原本不太想干涉驻地是工作,但是被厨娘大姐勾起了兴趣,想看看楚小哥工作时的状态。   她吃过饭后,边消食边走向开会的院子。   院子开阔,摆有不少椅子凳子,叶同志坐在上首,手边压着一封信。   “吏部尚书那个老狐狸告病了?”   京都人事负责人杨秋:“说是风寒。”   “明日他要是不在场,这戏就唱起来就大打折扣了。”叶长谦手指敲着桌面,“我记得他家独孙有咳血之症,杨秋你找个人带上林医生,去尚书府做做客,让他明天务必到场。”   “是。”   叶长谦看向另外一个人:“问天阁怎么说?”   京都联络处负责人秋红:“问天阁说,一切准备妥当。”   “上次问天阁好像也是这么打包票的,你去告诉大掌柜,这次要是还出岔子,下次年会,他就不用来见我了。”   “明白。”   叶长谦从桌上拿出一封信:“这是礼部拟的第三次名单,加了司城防指挥史翟翎羽,太子太傅杜恒飞,既然太子太傅到了,太子一脉应该都会到。赵涵易,你派人去告诉苏家,就说我算了一卦,卦象显示二皇子将来必有大器。”   苏家出了个敏妃,是二皇子的外戚,心心念念都想夺嫡。   京都执行处负责人赵涵易:“这么说是不是太直白了”   “苏蕴多疑,为人又谨慎,一句话能绕成九曲十八环,说直白些也好省了他费时间想一些有的没的,你把我原话甩给他,明日他要是出头,他就不是苏蕴了。”   “是。”   ,   “至于翟翎羽。”叶长谦面无表情,“他不是一直告病么,就让他继续养着吧。”   ……   余初没有见过这样的叶楚,杀伐果断,冷漠疏远。   即使面对着清一色的现代区驻地人员,命令依旧是一个接着一个下。   脑子里浮现的都是这个人以前的样子,平和的,笑着的,愉悦的,小心翼翼的……就连初遇时不言苟笑的样子,似乎也在记忆里愈发的模糊。   不过余生还长。   叶长谦从院子里走出来,远远的就看见余初坐在台阶上,头看着天,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走过去,握着余初的手,觉得她手有些凉,放缓了语气:“风大,怎么不去屋里等着。”   “这里比较适合反思。”   “嗯?”   她咧嘴一笑:“我反思了一下,昨日平安扣好像唱垮了,你要不要再听一次?” 第一百一十七章   这日午夜, 北城大门便打开, 只准出, 不准进。   刘牧守着北城多年,早就预料到祭天这天会是个什么状况,所以早早的就禀明上司,将开启城门的时间, 提前到了午夜。   只是,他未料到的是, 今日出城的百姓, 像是早就商议好似的, 大多都穿着丧服。   从城门楼向下看去, 密密麻麻的人群, 或提着灯笼, 或举着火把。   在火光的照耀下,像是一条长长的蜿蜒着的白色挽联, 一直延伸到远方。   他手握成拳, 像是顺着人群的尽头,看到了城北的祭天台。   此时的祭天台, 堆满了柴薪。   戍城司足足满了五日, 都是上好的松木,从百里之外运送过来, 垒成一座几米左右的高台。   台上铺有木板,基座稳固,几人坐而不倒;四周堆有沙土水缸, 万一有所变故,也能及时挽救。   天刚透出一丝光,台前已经围满了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人,其中绝大多数都是闻讯而来的百姓。   也有少数官员提前而来,他们远离人群,坐在马车之内,或闭目养神,或拉开帘子不时的看向窗外。   天渐渐亮起,却没有太阳升起,乌云翻滚,风过四境。   百官的马车也越聚越多,开始官员下了马车,或拜访上司,或三五成群在一块,议论纷纷。   宋府的鸦青色的马车停到了最角落之处,丝毫没有惹人注意。   首先下来的是宋家三公子宋临翰,他撩起衣摆,从车架上一跃而下。   随后出来的宋家二公子宋临毅,这些年的他愈发有长兄的风范,一垂眸,一敛目几乎看不出脸上任何情绪。   而最后走出来的,是宋家大公子宋临渊则搀扶着其父宋天觅,前者气质舒朗开阔,后者沉稳如石,即使双鬓泛银,气度之上也不输给自家长子。   宋氏一门四官,今日居然悉数到场。   别说其他人有些好奇,就连宋小弟自己都有些不解,他伸手将父亲从马车上扶下来,低声抱怨:“大哥你也是的,父亲这两日病刚好,告个假便是了,还巴巴的把他老人家……”   宋临渊扫了自家小弟一眼,宋小弟自动闭嘴。   “大哥,我先过去了。”宋临毅整理了自己的官炮,眼底都是幸灾乐祸,“小弟这性子,你骂归骂,不要上火,别转眼他忘记了,您自己气出病来。”   他现在进了礼部,祭天人员安排和流程,还需要他最后再确认一番。   宋临渊点头:“今日恐有变故,你多加小心。”   父亲病了已经月余,前几日有人送了大夫上门,不仅药到病除,还给他留了封信。   正是这封信,才让他打消了之前的疑虑,携父亲一同前来。   嘱咐完老二,他侧过头去看老三。   “今日,你务必守在父亲身侧,不去和你那些旧友攀谈,也不和你的同僚寒暄。”宋临渊眼神锐利,“记住了吗?”   宋小弟:“记住了。”   宋临渊看着不远处的官员们,大多是依着派系而聚。   左相和西大营李将军为首的帝王嫡系,此时意气风发,眉眼都带着喜意。   尤阁老和兵部尚书为首的国师派系,此时皱着眉,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显然这几日用尽手段,也没能阻止这场所谓的“自焚事件”。   几乎没有人能扛的大旗却人才辈出的清流一派,大多默不作声,即使眼底或沉痛,或不忍,或如同往常并无异议。   除此之外,还有中立不结党的言官,和一些老狐狸——   吏部尚书廖亚宇高挂病字牌,坐在马车内,无论谁来拜访,都是咳嗽到一幅病入膏肓的样子。   苏阁老苏蕴则干脆在马车里睡上了,雷打不动,唤声不醒。   直到帝王到来。   ……   宋临渊跪倒在地,口中高呼万岁,心中想着的却是——   今日,也不知道搅的是浑水,还是血池。   ***   台下芸芸众生。   谁也不知道,在祭天台后的高塔之上,坐着一名将死之人。   他双颊通红,眼神发灰,就连呼吸也是时急时缓,咳嗽起来更像是要把心脏直接吐出来。   “咳咳——”   乔三手握着扶手,张口吐了一口血,才觉得今日好上不少。   旁人急急递过来一片参片,被他伸手直接打飞了,他喘着气,胸膛剧烈的起伏着:“我还……死不了……”   那日和出殡的队伍撞上,原本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后来却不知道为什么,对面突然发作起来。   他在拥挤的人群中被冲倒,无数双脚踩踏在自己身上时,乔三想起了幼年时陪同父母参加的那场庙会,失惊的马使得庙会人群一片惊慌。   人挤人,人踩人,最后死伤无数。   他被人救起,昏迷不醒的回到住处,诊治的太医说他伤及肺腑,大限将至。   这几日他浑浑噩噩活着,时醒时睡,却也能感觉到自己身子,一天天的垮下来。   今年,他不过二十五岁整。   “国师大人,你死不了就好。”一直在乔三身侧谦卑的侍卫笑了笑,将地上的参片一一捡起来,塞到手中的木盒揣进怀中   这几百年的老参,即使宫里也不多,为了吊国师的命才送到这来,到时候国师死后,他直接带走,谁还会查这些枝梢末节?   “您说您求了这么多年国运,救了这么多人,到头来,却救不了您自己。”侍卫说着,端起一旁桌上的药,走向乔三,“参您可以不吃,这药可就由不得您了……”   乔三见侍卫如同变脸一般,有气无力质问道:“什…什…么药?”   “自然是让您一会儿不能开口说话的药。”侍卫露出个诡异的笑容,“张太医仁善,给您加了麻痹散,半个时辰后保管痛觉全无,什么疼痛都感觉不到了。”   这样,也不会在自焚之时,惊跳着大吵大闹,惨叫声连天。   乔三脸色一会儿发青一会儿发白,才意识到今日他醒来,为什么会出现在这。   他刚想说什么,视线却落在了不远处,愣了一下。   他喘着气,伸出手指向身后的方向:“你——”   侍卫勾着嘴角:“国师大人,您也用不着生气,陛下要你三更死,谁能留你到五……”   他话音刚落,只听见“碰”一声闷响。   在乔三眼皮底子下从床底爬出来的黑衣人,踩着没有声音的步子,拎着桌边的凳子,狠狠的砸在了侍卫的头上。   侍卫应声而倒。   来人接过倒地的侍卫,将他平放在地上,扒完外衣鞋子,然后绑好后塞进床底。   做完这一切之后,黑衣青年从包里拿出一个会金属之物,如同书册大小,咧嘴一笑:“我是国师府的人,这面镜子会回溯时光,接下来你将会看到这一段日子你经历过却不知道事情。”   黑衣人说完,偷偷的松了口气。   还好他机灵,昨晚将平板关了机。   要不然昨晚就潜入了这里,待机到现在,恐怕电也耗掉大半了,今天又好死不死是个阴天,不能进行太阳能充电。   拿什么给这位西贝货看视频?   那可是他们带着微型摄像机,跟了一两个月拍来的。   ***   灵帝端坐在上首位置。   他今年三十四,因为长年服用丹药的原因,肤色有些泛白。   不过今天,他眼底都是势在必得的笃定,连带着气色也好上了一大截。   台底下那些穿着丧服的百姓似乎也不碍眼了,甚至连同祭天台附近的景致,他都觉得不错起来。   以前每每他想修行宫别院的时候,国师府总会出来阻拦,不是日子不好不宜动土,就是五行相克,不易伐木。   赶明苏昱当了国师,他就让人将祭天台修缮一番,然后在附近盖一座行宫,用云锦花岗岩,康宁的木头,淮渠的琉璃瓦,松台的假山……   还会有谁说半个不字?   他心情大好,连带着等待似乎也没有那么枯燥起来,直到身侧的宫人凑到他身侧,小声提醒道:“陛下,礼部遣人来问,时候差不多了,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灵帝努力摆出一副伤感的模样,似是不忍再看台上的柴薪,摆了摆手:“开始吧。”   于是,太监尖亮的嗓子,在祭天台周遭回荡着。   “祭天之礼,有请国师下塔!”   众人目光从祭天台,看向了塔上,几道人影,似乎在拾级而下。   他身体虚弱的似乎连下楼梯都无法完成,正被两道人影一左一右的搀扶着,从塔上下来。   待中间的那道白色影子踏在地面上,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他们抬头看着离祭天台越来越近的“国师”大人,衣服还是那套衣服,白衣胜雪,却瘦的不成样子。   面色灰白,嘴唇发紫。   穿着丧服的百姓们,曲着腿,齐刷刷的跪倒在地。   有人已经哭出了声音:“国师大人——”   搀扶在“国师”两侧的人却丝毫不为所动,甚至连步伐都没有缓上半分。   这两人,除了一名做侍卫打扮之人,还有一名则是礼部侍郎胡志松。   两人将几乎无法行走的“国师”,半拖半搀着扶上了柴薪搭成的高台,助其盘坐于台上后。   礼部侍郎胡志松在“国师”身侧站直,身上的官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他冲着灵帝的方向一拱手:“圣上仁慈,准我和国师大人道别,国师大人伤入骨髓,已经无开口说话的力气,他在塔中交付我一封信,让我代念给陛下、给百官、给万千黎民百姓。”   胡志松从袖子中拿出一封信,手有些发抖的拿出里面的信纸。   等他念完这封信,喊一句点火,这高台顷刻间就可以化成火海,即使台上坐着的是这位宛若神明的大人,也会尸骨无存。   他深吸了一口气,直到手不再颤抖,才用尽可能冷静的嗓音高声念道:   “自病重以来,每日反省吾身,尤其思及近日所作所为,悔恨万分。人之将死,其言也诚,吾思前想后,从继任以来,吾之罪当有七桩。”   “府内大摆筵席,府外挥霍无度,纵马于夜市,赌博于坊市,骄奢乃其罪之一。”   “戏院荒唐一时,花楼饮酒寻欢,见色起意,逼良人为妾,淫逸乃其罪之二。”   “纵恶仆殴打酒家,谴宫人威慑府衙,一步错步步错,逼死林家三口,仗势压人乃其罪三”   “不啻百官,不尊帝……”   胡志松以下犯上的第四条罪则刚念到一半,就听到一道声音突然响起。   “胡大人,我怎么不记得我做过这样的事情?”   这声音太过熟悉,使得他声音一顿,后脊背发凉,下意识的就去看身侧盘坐之人。   却错过了自己的右方有一道红色身影,从台阶上,一阶阶的踏上了祭天台。 第一百一十八章   红衣之人闲庭信步, 踏上祭天台后, 悠然而立, 等台下的亲信将椅子搬上祭天台后,他这才缓缓坐下:“我闭关半年,昨夜刚出府门,今日原想出来转转, 未曾想这里今日这么热闹。”   熟悉的脸,熟悉的声音, 熟悉的举止, 熟悉的气场。   百官中首先有人出声:“国师大人——”   然后又意识到什么, 立刻紧闭起了嘴吧。   若是台上端坐的红衣人是国师大人, 那么高台之上的一模一样的白衣人又是谁?   灵帝几乎当场拍案而起, 他握着茶盏的手颤抖着, 视线盯着前方之人:“那是谁?那是谁!——”   这反应太过明显,连茶水泼到身上都不自知。   太监总管刘希从袖子里掏出帕子, 借着给灵帝擦衣服, 半挡住了帝王的视线,也挡住了身后无数人探寻的目光。   陛下这两年越发的易怒, 上朝时申饬的大臣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不过他年少就开始服侍,知道陛下虽没有往年沉稳, 却也还是能听进去劝的。   “陛下,这台上无论坐着的是谁,上来的又是谁, 都无关紧要。”刘希阴柔的嗓音带着安抚,“这火若是烧起来,多烧一个人不多,少烧一个也不要紧……只要台上那个死了,其他人都是假冒的。”   灵帝冷静下来,他将剩下的半盏茶放在桌上:“这话,是齐策交代你说的?”   “的确是左相大人教老奴的,他前日去见过“国师”,回去后总觉得有些不对,却又找不出疑点,所以就多想了一手,托老奴在事情出现变故之时,跟陛下细细道来。”   至于多想了一手是什么,不用刘希说,灵帝自己已经看见了。   ——有带着几只箭矢从远处射出,指向国师的方向!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椅子上的叶长谦一动不动,任由身边的护卫将其中两支斩落。   而剩下一支羽箭从叶长谦的头顶飞过,扎进了高台一侧的太监右肩,剧烈的疼痛让太监右手顿时失去了力气,高举着的火把从手中跌落,砸在了一旁的柴薪上。   松木易燃,且有部分浸了松油,遇火即着。   柴薪搭建的高台,一下子就着起火来,火势从一个角开始往上蔓延。   先不说被火烧着,就是这两丈柴火坍塌,波及者也非死即伤。   祭天台上绝大多数人都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躲的躲,撤的撤。   就连柴薪台上站着的礼部侍郎胡志松,也逃命似的从高台上连滚带爬下来。   只有椅子上端坐之人,岿然不动。   半空中一只纸鸢拉扯着风铃缓缓的升起,叶长谦静静的看着祭天台上大部分逃离殆尽,淡淡道:“起风了。”   一主一仆,神色平静。   仿佛身后烧的不是两丈高的柴薪,而是国师府冬日里点的灯笼。   亲信从椅子底下抽出一把雨伞来,撑开伞,罩在了椅子端着的人头顶。   像是早就预知什么。   而伞下的红衣人,闭上眼睛,嘴唇一合一闭。   又像是问上天祈求着什么。   台上两人仿佛静止,但是火势依旧从柴薪基底往上蔓延。   台下。   无论是何派系,无论是何身份,无论男女老少多大年纪,都下意识的抬起头看着天空。   今日微阴,的确有云团盘旋。   但是东边的太阳已经透出部分光芒,眼看就要大晴的天气,司天监从昨日就开始夜观星象,到今早看云观风向,早已断言今明两日无雨。   怎么可能……   就在众人思绪纷乱之时,只见台上的红衣男子突然睁开了眼睛,与此同时,众人耳畔传来“轰隆!”一声巨响。   灵帝只觉得手背一凉,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豆大的雨滴砸在了他的身上。   密密麻麻的雨就这么毫无征兆的,铺天盖地而来。   待刘希急急忙忙找来遮挡物,他再抬眼,看到的就是祭天台下跪倒的文武百官和京都百姓。   他们脸上带着自己再熟悉不过的敬畏还有孺慕和感恩。   是明白了前半年的国师荒唐不过是桃代李僵?还是想起几年前北方大旱,国师古法绝食祈雨,拯救了万千百姓?   燃着的柴薪高台被雨水浇灭。   灵帝知道大局已定,心生退意,但是祭天台上的红衣人未动,百姓未动,百官亦没有动。   他若是走了,便是默认了这出戏,幕后有他的影子。   所以,他必须坐在这,静静的看着他搭的台,换了旁人登场开唱。   ***   这场雨,来得快去的也快。   一刻钟左右,大雨便停了。   国师身边的亲信收了伞,在所有人或多或少都被淋了雨的时候,只有叶长谦身上寸衣未湿,他往日一身白衣只让人觉得仙气飘飘,但是今日一身红衣——   却无端的让人觉得不敢直视。   “今日诸位不少披星戴月而来,又淋了一场雨,这样耗下去时间一长容易生病,我便开门见山。”叶长谦视线微微上抬,“将人给我带下来。”   柴薪高台之上,一直陪在乔三身侧的护卫连脸上的雨水斗没有抹,将斜歪在柴堆的乔三架了起来往下走。   “国师大人,人带到。”他将乔三扶在地面上趴着,行了个礼就匆匆回退下,退下之时冲着叶长谦比了个OK的手势。   叶长谦:“……”   他面无表情低下头,看着地上匍匐着的人,一身白衣脏兮兮的、湿漉漉的黏在身上,头发湿透散乱,配上那一脸命不久矣的病容。   像是一只瑟瑟发抖的落汤瘟鸡。   叶长谦:“你叫什么名字?”   乔三的内心没有比今日更平静,他喘着气,张了张嘴,有气无力道:“乔三。”   他的声音别说旁人,就是一开外的叶长谦,也只能从隐隐约约听到一点。   叶长谦想了想,起身从椅子上站起来,半蹲在乔三的面前,面无表情的整理了他的衣领,在他领子上夹上一个蓝牙话筒:“我来帮你一把,你想说什么?”   两个一个半蹲,一个趴在地上,相似度为九成的人第一次面对面相见,却让旁人看出了云泥之别。   乔三直视着眼前的人:“小人乔三。”   依旧是虚弱几乎只有气音,却仿佛放大了数百倍,突然在所有人耳边响起。   众人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直到看见前后左右人的反应,才明白过来,事情朝着无法理解的方向发展了。   “轰!”   台下瞬间炸开了锅,议论纷纷起来。   只有叶长谦的耳机中传来熟悉的声音:【这两组扩音喇叭用的是蓄电池,坚持不了过长时间,速战速决。】   叶长谦将他的衣领重新交叠好,神情疏离:“乔三,你苦心积虑败坏我的名声,意欲何为?”   “我出生于草野,只跟族里先生念过几年书,胸无文墨,怎有如此大的胆子。之所以趁您闭关,四处寻欢作乐败坏国师名声,是因为受了左相齐大人授意!”   他性命垂危,说话都耗费力气,字字如泣如诉,太有说服力。   不仅百姓的视线,就连百官的目光,也下意识投向了百官之首的齐策身上。   齐策如芒在背,却是生生忍住,没有急着去辩解。   但是京都府尹赵启良眼见事情败露,心虚异常,第一个冲了出来:“你这鼠辈,不仅假冒国师,还蓄意污蔑,血口喷人!”   “赵大人,先不说我有没有污蔑左相大人。”乔三冷笑,“灭林家一门三口之事,我总没有污蔑您吧?”   赵启良脸色瞬间煞白:“你——”   “刑部尚书林大人,那林家小姐可是你引荐给我的,不是说是你门林家不入流的一支么?就是给我做妾都高攀我了。”   林山奎:“满嘴胡言,我连林姑娘是谁都不知,如何引荐与你?”   “吴翰林,我的字都是你教的,我的诗也是你教的,您不是常说我的字就是练个二十年也追不上国师大人,这话,你应该没忘吧?”   吴耀奇:“怎么会有此事,简直无中生有——”   ……   一粒镇痛药,换乔三两个小时的镇痛时间。   叶长谦早就预料到乔三得知事实真相后,回抓住最后一次机会,反咬一口。但是叶长谦没有料到,他有如此彪悍的战斗力。   以至于他还没有动手,乔三就已经将所有涉事者,一一怼了一次。   叶长谦听着他呼吸越来越急促,打断了他对一些无关紧要人的攀咬:“这些就够了,今日时间不多,其他人等以后再说,你先前说的那些,我们先一个个算。”   他露出今日第一个笑容来,眼底却没有透出任何笑意。   “来人,将林氏父子带上来!” 第一百一十九章   在青天白日“死而复生”, 不仅在场的百姓, 就是对此事稍有耳闻的官员都露出了错愕的表情。   葬身在火海烧成一具焦尸的林父还能解释, 但是林奕可是吃了杀威棒,横着从宫门出来的。   当时半城的人都见到了他的尸首。   怎么会还活着?   在众人的视线中,林父搀扶着自己的独子林奕,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这二人都消瘦的厉害, 但是精神看着却很不错,尤其是林奕, 虽然腿脚行走还有些不方便, 可脸上并没有带着病容。   可见照顾者十分用心。   两人跪在台前:“国师大人。”   “无需多礼。”叶长谦语气轻缓, “本想着我的名声败了也就败了, 本无足轻重, 但是是想着林家长女, 性情刚烈,至纯至孝, 乃女子之典范, 实在不能死的不明不白,就请了二位到此细说缘由。”   “事情还要从正月十五开始说起。”提到长女, 林父双眼泛红, 眼眶里打着的都是泪水,“小女爱热闹, 每年元宵花灯都会出门逛上个把时辰,但是哪想到今年,她会在街上被这乔三看上。”   “之后, 乔三便时常来我家送一些东西,还遣媒人来家里说项。被拒后,媒人便破口大骂,说我们不识抬举,能成为国师的妾已实属高攀,小女从小心高气傲,被再三羞辱后更加不愿。”   “原本以为嫁娶终究讲究个你情我愿,小女不愿,是事情自会到此为止。没想到小儿在三月春闱时,以莫须有的‘夹带’罪名逐出考场,我们一家心急如焚,到处托人去打听消息,才知道是这届科考主考官刑部尚书林大人,放出话来,说小儿可能被终生禁考。我如遭雷击,却又无能为力,只能到处求神拜佛,以求神灵保佑。”   “那日,我跟小女去寺里上香,恰巧遇到林夫人。林夫人说见小女面善,便想邀她去禅房小叙。小女想着科考之事,不敢拒绝,和林夫人聊了半个时辰有余。回来后第三天,乔三提亲之人再次找上门来,小女点头答应了。”   刑部尚书林山奎脸色微变,他下意识看了一眼远处的帝王,再转过头来后,眼神镇定了许多:“我夫人素来与人和善,和小一辈聊天,只是性格使然,并无恶意。”   “无恶意?林大人你以小儿前程为要挟,让小女务必一头撞死在祭天台上,难道也无恶意?”   林奎山只觉得后脊背发凉,咬着牙:“一派胡言!没有证据就想污蔑朝廷命官,你可知后果?”   林父笑的有些苦涩,他颤抖着从袖中掏出一份血书递给叶长谦:“林大人可能没想到,小女心思缜密,她担心死后您概不认账,就写了这份血书把事情经过一一道来,押了自己的手印,让我好以此为凭据,去林府找您旅行承诺。”   血书里底下,还带着一本林家长女的平日里习字册子。   林奎山只觉得眼前一黑,要不是身边人搀扶了他一把,他几乎要当场倒下去。   叶长谦一目十行看过后,将血书递给一旁的亲信:“去拿给苏阁老左相他们看看,也拿给翰林几位对书法有所造诣的人看看,看看信有没有问题,也看看字有没有问题。”   字在朝廷几位大臣手中晃了一圈,最后以苏蕴为代表,对着叶长谦一作揖:“无论是纸还是字,都无问题。”   叶长谦似是早有预料,表情没有丝毫变化:“既然都无问题,那么结合乔三之前所言——刑部侍郎为了败坏我的名声,先引的乔三看中林家小姐,且怂恿其纳妾。而另一边,则在春闱对林奕下手,利用林奕的前途,威逼林家小姐一头撞死在祭天台上。为的就是制造‘国师纳妾,逼死良家女’的假象。”   林奎山两腿发软,终究跪到在地,被一旁等待多时的护卫控制住。   “林大人,您这是第一步。”叶长谦的视线转向翰林学士吴耀奇,笑的十分有深意,“赵大人,你以师长的身份接近林奕,教唆林奕敲登闻鼓,反身买通登闻台衙役对下其死手,一共四十七杖,直到林奕没气了才停止,这是第二步。”   吴耀奇脸色右手握成拳,指甲几乎掐入指缝之中:“国师指控下官,可有证据?”   叶长谦从亲信手里接过几张薄纸:“这是供词,其中三份是登闻台衙役供出你买通他们杀人,一份是茶楼老板目睹你和林奕几次喝茶,最后一份是店小二在门外听到,你和林奕的对话中带有几次玉石俱焚、击鼓鸣冤等词。”   虽然其中这用了封建迷信式逼供。   吴耀奇底气弱了大半,硬是咬着牙:“如何证明他们口供可信——”   “我不负责审案,只是阐述事实。”   叶长谦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将手中的供词递还给亲信:“吴大人要是有什么可以辩解,这些证据我会一一呈给审问衙门,你去刑部也好去大理寺也罢,他们自有手段向你证明,这份口供是否可信。”   吴耀奇自然知道大理寺手段,顿时面如死灰。   台下的众人见到他此副模样,哪还能不明白,纷纷议论纷纷起来。   “至于第三步。”叶长谦第一次意识到扩音喇叭是个多么正确的布局,一出声就将众人的声音压了过去,他边说着边看向京都府尹赵启良,“赵大人,你那一把火不仅想杀人灭口,还想毁尸灭迹吧”   ……   叶长谦顺着时间发展顺序,将事情脉络给大家快速的捋了一遍。   第一步:逼死刑林家姑娘引起矛盾,刑部尚书主导。   第二步:登闻鼓借杀威棒除掉林奕激化矛盾,吴翰林策划。   第三步:一把火烧了林宅并制造出林父自焚假象,京都府尹派心腹执行。   第四步:林家父子出殡故意传错话,引得乔三垂死,并书罪己告,大告天下要自焚以谢罪。   司城防、京都府尹、御史大夫,司天监,戍城军,均有官员参与。   逻辑清晰,证据翔实,不少人当场招供。   底下的民众开始骚乱起来,破口大骂有之,扔东西有之,吐口水有之,更多的是不可置信和鄙视。   最后一步自焚,也牵扯了不少人。   收尾的一个,便是刚刚台上有感情朗诵全文的礼部侍郎胡志松。   “我虽然不记得我们有什么交情,可以让你在‘我’自焚之前去探望,并受到嘱托拿到信。”叶长谦走到礼部侍郎的身侧,从他怀中拿出之前写有罪状的信,“但是既然‘我’写的,为何这信上却是胡大人您的字?”   胡志松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国师大人,我也是受他人蒙蔽,一时糊涂,还望国师大人从轻发落。”   叶长谦受了胡志松三个磕头之后,便往左移动了几步,让胡志松剩下的磕头都磕向了灵帝。   “我说过,我今日不是来断案的,我只是被泼了一盆污水,上这来自证来的。”   叶长谦遥遥看向灵帝:“后面的事,自有大理寺和刑部审讯,他们定会抓住主使者,给林家和诸位一个交代,陛下,您说是吧?”   自始至终,叶长谦都没有提左相和太子一脉,更没有丝毫指向他的意思。   灵帝松了口气同时,表情却越发凝重起来。   这是叶长谦在示好,也是他手中握着的底牌。   若是审讯结果掺水,不仅百姓悠悠众口压不住,百官人心会浮动,还有乱党逆贼在外虎视眈眈。   到时候叶长谦再将左相和太子一脉拉下水,整个朝堂恐怕就要分崩离析了。   灵帝脸色发青,这一次他脸上动怒的表情倒是有九成是真的:“杜瑞英,把一干人等押入天牢严加审问,务必要给国师、给林家、给百姓一个交代!”   “下官谨遵圣命。”大理寺少卿杜瑞英答的很痛快,脑子里却纠结成了一团。   今日这趟水这么深,他一个大理寺少卿,抗不了圣意,又不敢得罪国师大人,上还有左相盯着,下有百姓悠悠众口。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准备拖刑部一起:“只是往日的旧例,朝廷大员犯案一向是刑和大理寺协作,相辅相成,如今这林大人涉事,刑部无首,此案又涉事正广……”   灵帝还没开口,一旁叶的长谦视线落在“国师派”官员上,率先开了口:“陛下,杜大人所说有理,新任刑部尚书,可以先提上来,也方便刑部和大理寺将此事彻查到底。刑部内若说资历、经验、能力——”   刑部除了林奎山之外,还有他门下有个学生还算资历尚可,只是这个尚可离资深还差上一截不说,师父倒了,断没有提拔学生的道理。   可灵帝也不想白白便宜了国师,他的视线在百官中扫了一圈,看向吏部尚书廖亚宇:“廖爱卿,你可有人举荐?”   廖亚宇永远都是那副睡不醒的样子,沉思的样子跟打瞌睡的样子神似:“臣以为,宋天觅入刑部二十年,对刑部十分熟知,不结党不营私,刚正不阿,乃刑部尚书最佳人选。”   灵帝对宋家一门三杰印象不错,只是他迁怒于先帝宠信的上一任刑部尚书,连带着对宋天觅也不太待见。   这一次被廖亚宇提起,想起他是个能臣却不心高气傲,刚正而不迂腐,越发觉得这是个合适的人选:“宋天觅,朕任命你为新任刑部尚书,和大理寺一同彻查此案。”   宋天觅跪到在地,表情愈发内敛:“臣遵旨。”   他刑部侍郎位置十年未动,没料到今日一步到了刑部尚书一职。   想到这,宋天觅下意识看了一眼身侧的大儿子,只见他露出一个笑来,脸上眼中并无半分惊讶。   他今早坚持让自己出席,莫非是提前知道了什么?   台上的叶长谦自觉今日任务圆满完成。   灵帝嫡系这次除了个左相之外,栽了一半,空出那么多缺,不出半月都会被几个派系一一补上。   想必灵帝能安分个十年。   至于十年后——   灵帝常年吃丹药,铅中毒后遗症已经开始凸显,脸色浮白,体弱易怒,再往上也得看他可能不能活那么长时间。   不过为了转移下注意力。   叶长谦一脸神棍气质的从台上下来的时候,特地路过了已经十七岁的二皇子,面无表情低声道:   “前日我替二皇子算了一卦,得了八个字,潜龙在渊,见龙在田。”   ***   叶长谦回府第一句话便是:“余初呢?”   谭宪正整理着证据,一会儿准备各送一份到刑部和大理寺去,他今日没出门,负责坐镇后方以防不测。   不过人虽然没有到,但是事情的经过,谭宪却大致了解了   总结一下:国师大人今日不仅把正事办的漂漂亮亮,还假公济私了一下。   给二舅子腾了个礼部侍郎的空缺,给老丈人升了个刑部尚书的官位。   加上大舅子的老谋深算。   之后的宋家,不说家门显赫,想来也是无人敢轻视小瞧了去。   他对此并无异议,历代国师只要不影响大局,做事可以随心且受规定保护,比如让组织大开绿灯追妻,比如这一次的假公济私。   见叶长谦问起,谭宪顺口回道:“出门了,还留了个谜底给你,说你若是想起今天什么日子,就知道她去哪了。”   “今日什么日子?”叶长谦低头想了想。   和余初有关的话,今日是成婚的第三天。   ——回门。   作者有话要说:国师府的目的是想有自己的实力,保护在古代区的研究人员,所以并不会想着颠覆政权,换个皇帝什么的。   历代国师和帝王,基本上不是和平共处,就是东风压西风。   难得遇上一个不信邪的灵帝,这位是弑兄上位的,有谋略但是性格有点偏执和残暴。   又恰巧国师刚继任,根基不稳,才会有那么多事—— 第一百二十章   宋家父子四人从祭天台回来, 就宛如打了一场胜仗, 虽身心俱疲, 却难得的畅快疏阔。   宋小弟一会儿看看父亲,一会儿看看自己的大哥,最后扯着若有所思的二哥,小声嘀咕道:“二哥, 你说这事儿是不是太稀奇了?这刑部尚书一职,居然最后落在咱爹头上……”   宋临毅伸手敲了敲自家弟弟的脑袋:“你都是快做爹的人了, 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还, 难道不知道?”   宋小弟揉了揉自己的脑袋, 解释:“这不是就咱们几个吗?”   宋临毅也知道小弟这些年在外沉稳, 也只有在父兄面前会露出些孩子气, 眼神缓了缓, 抬了抬下颔示意老大:“你且再仔细想想。”   宋小弟睁大眼睛,明白过来。   怪不得早上无论谁劝说, 大哥都坚持要让父亲去祭天台。   宋临渊坐在马车上, 全程闭眼,假装没有听到两个弟弟的官司。   国师府向来不干预朝政, 受其恩惠和荫蔽的大臣却不计其数。   今日, 国师府的冷静超出了他的预料,出手之狠也超出了他的预料。   眼下看似没有针对陛下, 也没有扯上左相,下手极为内敛。   但是二品以下的涉事要员,有一算一, 有二算二,全都备齐了证据,在大庭广众之下一一摆开。   没有任何回旋余地。   这悄无声息几乎剪了左相一半羽翼,左相一脉不仅来不及怨恨,还得庆幸国师的留有余地。   他们忌惮与国师府,不敢狗急跳墙,不敢鱼死网破。   这之后,十几个实权官位,几十个涉事空缺,除了刑部尚书由陛下钦点,剩下肥缺才是真正博弈的地方。   有苏蕴那个老狐狸接手,眼下这个局面,可能还仅仅只是开始。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此等朝局洞悉和权衡,也只能庆幸国师府历代对朝局政务都不太多过干涉。   不然,这朝局就不知道如何动荡了。   “咦——”   宋小弟出声引起了其他几人的注意,宋临渊睁开眼睛,就看到自家小弟掀着帘子往外看,面露奇怪:“今天家中来了客人。”   宋临渊顺着宋小弟的视线看去,看到了巷子口停的一辆马车,魏叔指挥着几个小厮,从马车上不断搬东西下来。   他和二弟对视了一眼,都看见了彼此眼中的诧异。   今日又是淋雨又是审讯,一干朝臣回去坐车回去后收拾完也要天黑了,若是恭喜父亲升迁,最早也要等明日。   在这个时间段出现在宋家,带了一车东西,宋临渊脑子里浮现了一张娇憨的脸来。   下了马车后,宋临渊特意走到宋临毅的身侧,缓缓道:“二弟,一会儿要是见到什么人,你要克制一些。”   “什么大人物来,还需要大哥你提醒我克制一些。”宋临毅有些不以为然道,“放心,我又不是小弟,整日里都毛毛躁躁的。”   宋临渊没有继续再说下去,因为两人已经踏入大门后,已经看见了来人。   前厅里母亲扯着一红衣女子手,小声的哭着,说不出来是欢喜多些,还是伤感多些。   从两人的方向看去,只能看见年轻女子的背影。   宋临毅脚步一顿,明白过来,颤抖着嘴唇:“大哥,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宋临渊叹了口气:“你还记得三年前,父亲病重那次,大夫都道他熬不过去了,后来却又奇迹康复了,其实是阿初送来的药。”   不仅是父亲,去岁两个孩子染上高烧不退,也是有陌生大夫上门,治好了悄然离去,没有收一文诊金。   那白色的药片和阿初送来的形似,后来他四处打听,隐约猜到是国师府出来的林大夫。   “三年前……”宋临毅低头一抹脸,转头就想走。   被宋临渊当场呵斥住:“站住,你这幅模样,是要去哪?”   “我出去吹吹风。”   宋临渊想起了阿初刚来的时候,被临毅逗得气鼓鼓却又不好发作时,就会常用那一句——我去院子里吹吹风,冷静冷静。   他有些哭笑不得:“你这是我和阿初生气,还是跟自己生气?”   两兄弟的动静不小,引得前堂站着的年轻女子看了过来,她对着宋母说了句什么,便起身朝着两人的方向走来。   十年过去,二十七岁。   别人已经是几个孩子母亲的妇人,她仿佛还是刚入府时的样子,一样的眉眼,一样的笑容,今日一身红色裙衫,更衬出她白皙的肤色和黑白分明的双眸。   余初乖乖喊人:“爹爹,大哥,二哥,小弟。”   喊完人之后,四人表现各异。   宋天觅三年前便从长子那得到口风,此时看见养女面色红润,欣慰更多些:“阿初,既然来了,这次就多住些时日。”   宋临渊温和的点头示意。   余初在家那几年,宋小弟常年在外念书,相对而言和余初没有那么深的感情,加上生性豁达,愣了一下之后,开心更多一些,:“初姐,你知不知道你可吓死我们了,我们还以为你……回来就好。”   只有宋临毅背对着她一动不动,就差后背写着“我在生气”四个字。   宋临渊一把拽过身边探着头想看热闹的宋小弟:“阿初,你跟临毅好好聊聊,我们先回去换身衣服。”   三人走后,院子里就只留下宋临毅和余初两人。   余初走上前,拽了拽宋临毅的袖子:“二哥?”   宋临毅将自己的袖子扯了回来,依旧不说话。   余初再次拽上宋临毅的袖子,这次她拽的紧,任对方怎么扯都没有扯动:“二哥你放弃吧,今日要是你不搭理我,我就不松手,除非问娘找把剪子,把袖子剪了。”   宋临毅冷哼一声:“那你就拽着吧。”   于是整个宋家都看到,余初拽着二哥的袖子,从院子走到前堂,然后从前堂走到后院,最后走到他房门前,依旧没有放手。   “我要更衣。”宋临毅的声音像是从牙齿里挤出来。   余初这次松开手,笑盈盈道:“那我在门口等二哥。”   宋临毅:“……”   等他一身衣服换完,洗漱完毕已经是半个时辰了,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余初蹲在地上,拿着个不知道从哪掏出来的糖,正在跟他的两岁不到的闺女嬉闹。   “叫姑姑。”   “嘟嘟。”   “姑姑”   “猪猪”   “傻丫头。”余初笑着将糖果塞到孩子手中,然后从袖子里掏出一个串项链来。   ——纯红色的绳子上有四颗小玻璃珠,中间则是一只玻璃小猪挂坠,现代区常见的造型。   她将东西挂在了孩子脖子上:“你才是猪年出生的猪宝宝。”   宋家现在有四个孩子,三个男孩一个女儿,宋小弟的新婚妻子怀孕待产。   所以她置办了五人份的平安锁和礼物,也将现代买来的玻璃生肖挂坠给带了来,刚好能给每个孩子发上一个。   这在现代不算什么,在古代区,可以解燃眉之急。   一旁的宋陈氏惊了一下,连忙推辞道:“这个太贵重了,使不得。”   “二嫂你别客气,都自家人。”余初伸手戳了戳小丫头的胖脸,“所有孩子我都备了,以后可以存着给丫头当嫁妆。”   宋陈氏还想说什么,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丈夫的声音:“收着吧。”   宋陈氏哄着只顾啃着糖果的女儿:“谢谢姑姑。”   “谢谢猪猪。”   余初:“哈哈哈哈。”   宋临毅看着三人笑语晏晏的样子,神色舒展了不少,他正打算绕过余初去厨房看看,就看见她起身,转身,拽袖一气呵成。   宋临毅:“……”   宋陈氏:“噗——”   就连孩子都吃吃的笑了起来。   ***   接受了余初消失多年,只是因为通讯不便这个设定。   宋家今日像是过年一般。   余初将带来的一车礼物,按照人数发放完,又悄悄的把一篮子东西塞给了大哥。   ——里面大多是一些日常药物,还有一些可以随意进行典当的不起眼的小玩意。   孩子们最大的已经有十来岁,最小的话都说不清楚,收到礼物后的喜悦倒是相似,很快的和余初打成一片。   只是余初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总是时不时的抬头看着门的方向。   华灯初上,饭菜刚上桌几道,余初更是连逗孩子的心都没有了,注意力都在外面。   宋临渊若有所思,找了个由头让三房媳妇抱着孩子下去,换了个地儿吃饭,屋子里就剩下,宋家父母、宋家三子和余初。   他拉着余初坐下,开口问道:“你是不是在等什么人?”   “说起来不怕大哥笑话。”对着这一屋子人,余初并不觉得这些是不能说的,“我三日前刚成婚,今日是回门的日子。”   “你——你——你——!”宋夫人连道三个你字,急急忙忙从位子上站起来,“你这丫头,怎么不早说,我都什么没有准备呢。”   回门礼节很多,有些是必不可少的。   宋天觅拉着自己的结发妻子坐下:“你先听阿初说完。”   “只是我夫君,身份有些特殊。”余初笑了笑,“可能要天黑才能到。” 第一百二十一章   今日的见余初挽了个妇人的发髻, 大家都隐隐猜想她早已嫁人。   只是她“死而复活”的太突然, 宋家人好不容缓过来, 又想起翟家退婚的事,就没敢再问她什么时候成婚,婆家是哪,夫婿如何……   为何一人而来?   别说宋家父母, 就连宋临渊都觉得,先住下来, 有什么疑问以后再说。   没想到, 她这个年岁只是新婚, 翟家终究还是耽误了阿初。   “什么身份不要紧。”坐在余初身侧的宋母压低了声音, “他待你好吗?”   就单单今天的一车回门礼, 想来阿初夫家吃穿应当无忧。   哪怕是个商户, 吃穿不愁下,人品不差就行。   余初想了想, 点头。   目前来看, 叶同志对她还算不错,颜值高性格好, 会做饭, 会描眉,工资高, 还会卖萌(?)。   放到现代,以她的条件基本上找不到这样的老公。   宋母松了半口气:“那就好。”   宋家今日只准备了家常宴,又因为分桌给女眷孩子, 拿出去了一半,剩下的菜若是平常吃一顿还好,这要是回门,就有些不够了。   宋母还是起身去了厨房,让厨房先点着有的东西再做几道,又吩咐魏叔一会儿要是有自称是阿初的夫家的人上门,不同通报,直接邀请到前厅。   只是等酒热好,菜一道道上来,门外依旧没有来人的动静。   女子新婚回门,没有男方陪同,连晚饭也迟到了,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代表着新婚女子不受婆家重视。   前厅的气氛慢慢变得有些凝重。   余初估算了下时间,对一桌干等着娘家人:“不等了,我们先吃。”   “说不定路上耽搁了。”宋父脸上都是时光沉淀的影子,眼底却有着难得的温和,“再等等也无妨。”   “那咱就边吃边等。”余初给宋父盛了碗羊肉汤,“这道汤是我亲自盯着厨子做的,您也尝尝我的手艺。”   宋小弟抬杠:“姐,汤是厨子做的,你只负责盯,怎么成了你的手艺了?”   “蒜我拍的,这羊肉汤就算有我手艺。”余初皮笑肉不笑,“再说见者有份。”   “姐,见者有份有这么用的吗”   “我书读得少,今日先拿这个词顶上,赶明多看几本书,发现更好的词了,我再换回来。”   “你这是耍赖。”   这下连宋母都掩嘴笑了起来。   两姐弟为了提升气氛,你来我往斗上几句嘴,大的两个不仅没有拦着,还添油加醋,挑拨离间。   逗得余初下了桌追着宋小弟满前厅跑,宋临毅负责叫好,宋父眉眼舒展,宋母笑的前俯后仰。   只有宋临渊端着杯米酒,目光时不时看向门外。   魏叔带着人走进来的时候,也是宋临渊第一个发现,他握着杯子的手一松,酒杯从他指尖滑落,砸在地上。   “哐当——”   这突如其来的动静,惊得厅内玩闹的姐弟俩也停了下来,其他人随着宋临渊的视线看去。   只见庭前站着一主一仆,仆人拿着个食盒站在后方,垂眸低眼,连道余光都没有飘出。   而站在前方的主子,如青竹挺直,外罩着一件连帽黑色披风,内穿件红色的长衫。   等看清帽子外露出的半张脸,宋家男人的表情和反应都出奇的一致。   先是愣在当场表情错愕又有些发懵,随后回过神来,第一反应便是从位子上起身,走到厅外准备行礼:“国……”   “叫我长谦吧,都自家人,几位不必多礼。”叶长谦制止住了宋家人的行礼,他边摘帽子边道:“出门之被急事耽搁了,是我的不对,一会儿定自罚三杯。”   封建礼教在古代区是根深蒂固且神圣的,所以一线的工作过人员来到这,最基本的就是要适应。   包括叶长谦。   也包括余初。   “今日娘拿出了她酿的桂花酿。”余初走上前去,替叶同志解开披风递给一旁的魏叔,然后反拉着他的手,“你自己喝归自己喝,不准拉着大哥和爹爹喝酒。”   “是。”叶长谦笑,“我给你带了篮虾蟹,一会儿送去厨下烧好,你吃上两只。”   “五六月有蟹了?”   “什么月份都有蟹,就是这个时节不够肥,你且当吃个味道。”   ……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向前厅。   只留下身后一群在风中凌乱的人。   宋氏父母各怀心思,跟着两人身后走在最前头,而后面跟着的三个和尚开始低声念经。   “我说呢,我们家的运道最近怎么这么好了。”宋临毅砸吧砸吧嘴,也没有砸吧出什么味来,“感情是这么回事。”   宋小弟一直张着的下巴这才合上:“初姐不愧是初姐,以前的未婚夫是司城防指挥史,到现在还为她守身如玉一房为纳。转头嫁人,得意郎君是当朝国师……”   宋临毅伸手敲了下自家小弟的脑袋:“闭嘴。”   宋小弟果然闭嘴了。   宋临渊倒是想的更多,不仅是宋家今日天降刑部尚书一直,还有那些药、那在孩子得时疫时找上门来的大夫、还有宋家这三年得到的照拂。   若是这一切都是国师暗中所做,那么他对阿初的感情,可不是一言两句就道的清的。   宋临渊想到这有些感慨,督促两个弟弟别在厅外磨蹭,低声叹了口气:“快进去。”   ***   有了国师大人的加入,前厅气氛骤降几十度。   余初跟叶长谦像真正的夫妻一样回门,一样的见家人,甚至连吃饭也随性的如同普通小夫妻一样。   虾仁剥现成,蟹卸成肉,叶长谦伺候余初吃之余,自己吃几口,余初伺候自己吃现成的空隙,投喂叶同志。   要是祭天台出现这么个红衣国师,无论是谁,都只会以为是假冒的。   世人眼中神秘莫测,清冷悲悯,站在云端的国师大人,现在……   一家人这几年受到的三观颠覆都没有今天多。   最活泼的宋小弟,也只盯着自己的碗,数着米粒和眼前的一盘青椒肉丝干上了。   宋父和宋渊都不是对酒桌有经验的人,除了干巴巴的一句“这道XX不错,多吃点 ”,或者“桂花酿虽好,可是有后劲”,就再也翻不出第二句。   只有宋临毅时不时找个话题来聊。   朝局和国家大事都得避开,市井街头他也不熟,家庭琐事更不好拿来跟国师说,就只好卖一下自家妹妹。   开始口述余初那些年。   “……那会几个府里同龄小姑娘会常常一起玩,别人都是绣花,作诗,听戏,只有她一个人是去吃的,吃不完还揣帕子里,塞进小弟的书袋里……”   余初咬了一口虎皮鸡蛋,那不是因为小姑娘们喊着减肥,小弟又恰逢长个营养不够,她就是平均一下。   “阿初人聪明,什么药方,菜单无论多长,听一遍就记住了,但是她读书也远没有这么聪明,有一次府里晒书,爹把最省事儿交给了她,让她翻书,结果她在眼睛上蒙了布,然后挨了入府的第一顿骂……”   叶长谦将手中剥好的虾仁放在余初碗边的小碟子里,怎么晒书蒙着眼睛,他大概能猜出十之八九来。   她过目不忘,只要入眼的文字,必定会入脑。   但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大量的信息不分种类,不分良莠,不分重点,一股脑的塞进大脑,不仅生理上会觉得头疼,就连之前存在脑子里的文字,也会被如海的无用文字给盖住。   所以,干脆眼不见为净。   “……有一次,阿初跟娘去上香,下山前庙里的小师傅告诉娘,说阿初伙同他人偷玉米,还自己去灶下把玉米烧熟了,到现在我们也没能问出那个同伙是谁……”   余初默不作声,喝汤。   ……   家宴一直到结尾都不算很热络,始终有着阶级产生的距离感   将宋家所有人的三观都碾碎了一次,想要重组,估计要缓个几天。   余初原本打算,和叶同志在宋家住两天,就当是婚嫁回娘家放松一下。   现在这种情况情况下,她果断放弃了。   所以计划变成,让叶同志一个人回去,她留下来。   叶长谦没有反对,脸上也没有任何不悦和不解,接过她手中的披风给自己披上:“那我过两日来接你。”   余初:“好。”   余初被丫鬟带去自己的房间后,宋家众人,也是打算接媳妇的接媳妇,回屋子休息的回屋子休息,只有老大老二凑在一块,决定一会儿转身就去书房秉烛夜谈。   宋母还在状况之外,她常年在后宅,从未见过国师的真容。   看着丈夫和儿子们的反应,以为余初嫁的是皇家子弟,这眼底便露出些忧虑来,这二十五以上的皇子都早早娶了妻,阿初莫不是做的侧室?   可是这个又不能问,只要默不作声一直到结尾。   她咬着牙又是心疼又是被安抚了一些:“这是哪家皇子?眼下看着还不错,就不知道以后。”   宋小弟下意识回答:“什么哪家皇子,这是国师大人……娘……娘!你怎么了!”   宋母晕过去了。   ***   宋家扩建过,余初闺房还留着。   就是可能当她已经沉江,人一死,里面东西基本都换了。   余初今天陪叶同志凌晨就起床,自己又忙了一天,洗完澡就几乎是爬上床睡的觉。   迷迷糊糊中,余初感觉有人靠近,熟悉的味道让她连睁开眼的动力都没有。   只有被人抱住时,她才下意识扑腾了几下:“叶楚,热。”   黑暗中传来某人的笑声:“睡吧。” 第一百二十二章   “哪里来的登徒子。”余初看了一眼外面黑漆漆的天色, “半夜爬完墙头爬床头, 你可知这是哪里, 简直胆大包天。”   还是女婿爬的岳父家墙头。   叶长谦双手圈住余初的腰,搂着不撒手:“小娘子莫不是想抓我见官?”   “我宋家一朝四官,你想见哪个?”余初将某人搂在自己腰上的手掰开,打了个哈欠, “昨晚闹了我一夜,一大早又不让我睡觉, 不抓你抓谁。”   两人现代区, 即使睡一张床, 某人也一幅君子风范, 新婚后余初才发现, 叶同志其实很喜欢类似的肢体接触。   纯盖棉被睡觉, 这春末夏初的天气,也不嫌热把她圈在怀里, 一晚上都没有放开。   加上闺房床不够大, 一个人睡还不觉得,两个人一块有些拥挤, 余初半夜迷迷糊糊醒来, 就感觉到自己出了一身的汗。   “回头你补个觉,这两日宋家可能有些忙, 不一定顾得上你,你要是无聊了就派人给我传话,我来接你。”   “我会自己找乐子的, 这么一大屋子的孩子,不用担心我无聊。”   两人正说着话,就听见外面响想起了动静,有灯火亮了起来。   凌晨三四点这么大动静,余初愣了一下有些没有反应过来。   叶长谦倒是猜到了缘由,解释道:“今日是朝会的日子,岳父和大哥应该是要准备去宫里上朝了。”   余初以前在宋家,宋府不过是刑部一名普通的侍郎,并没有资格去殿前上朝会。   “说真的,你爬墙也就爬了,大哥奉公克己,宋家爹爹为人刻板,你可别被他们撞见,若是撞见——”   “?”   “我不成了共犯。”   两人跟接头的地下党似的,都笑了起来。   某人走后,余初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今日小弟休沐,宋家就他一个成年男子,吃早饭的时候,前厅分成了两桌,媳妇孩子一桌,宋母、余初、宋小弟三人一桌。   照理说,一家女眷孩子,吃早饭的时候应该比较热闹。   只是宋宅的成年人三观裂了后,症状不一,不过初期的共同点,是多了几分尊敬,少了几分亲近。   早餐过半,余初却只听见了大人们碗筷和碗碰撞的声音,还有孩子们咀嚼的声音,后来有孩子哭闹,两个嫂子更像是请罪一般,将四个孩子都领了下去。   宋母担心怀孕的新妇,也跟了下去。   一大家子人,转眼间就只剩下两人,相对而坐。   余初用勺子舀了一口白粥:“小弟呀——”   宋小弟立刻放下筷子,垂眸低眼,一脸的严肃:“夫人。”   “……”余初,“把头伸过来。”   宋小弟犹豫了一下,最好还是一脸肃穆的将头跟王八似的伸了出去。   余初伸手,一巴掌拍在了宋小弟的脑袋上:“再说一遍?”   “夫……”   余初第二巴掌拍在了宋小弟脑袋上,表情淡然:“继续。”   宋小弟捂着头把脑袋重新缩了回去:“姐。”   余初夹了个小煎包,放在宋小弟面前的碟子上:“吃饭。”   早餐过后,宋府迎来了送礼大军。   宋母把宋小弟抓去陪客,二嫂则带着几个丫鬟,统筹后厨前厅,烧水泡茶给客人上点心,而大嫂在督促下人盘点礼物入库,制定回礼。   余初作为闲散人士,跟怀孕的弟媳在院子里,带孩子玩。   自家小弟她还能上手训训,宋母那也能撒娇打诨过去,只是见过两面的弟媳妇拘束起来,她就没办法了。   索性把重心从神情紧张的小弟媳身上移开,转移到一群大小孩子身上。   余初小时候玩的时间不多,长大后参加工作的早,在宋府磨了几年性子,恰好错过爱乐的年纪。   但是她脑子里有游戏库存丰富。   什么老鹰捉小鸡,什么丢手绢,什么木头人,什么两人三足……   每个游戏都受到了孩子和小丫鬟的追捧,一时间院子里笑声四起。   半个时辰下来,就连一岁多的小侄女也摇摇晃晃走过来,一把抱住她的大腿,露着一口白牙傻呵呵的笑。   逗得余初也笑了起来。   余初从袖子里掏出一把糖,先给三个小孩子各分了一些,只留下一颗握在掌心。   她将人抱了起来,从袖子里掏出一颗糖打算喂孩子,只是糖纸刚剥开,就被一道声音制止了。   “阿初——”   余初手瑟缩了一下,将糖塞到小侄女手中,递给了一旁的丫鬟。   然后低头看着几个孩子,眨了眨眼睛,压低了声音催促道:“快跑-跑慢了糖要没了-”   几个孩子原本有些犹豫,想起和余初玩游戏的革命情谊,点了点头,大的牵小的,小的拽着更小的,丫鬟抱着最小的。   四个孩子跟葫芦串似的,一阵风似的跑走了。   她这才回头看向来人,一脸若无其事的笑:“大哥,你回来了。”   “这逮着一个孩子就喂糖的毛病,你怎么一点没改。” 宋临渊看着余初,好气又好笑,“还撺掇孩子逃跑,你二哥五岁的儿子都比你懂事。”   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养成的毛病,荷包和袖子里,永远都带着糖,松子糖、麦芽糖、芝麻糖、牛乳糖。   可她自己很少吃,都拿去喂孩子了。   大家子弟她倒是不曾喂过,只是府里的孩子、亲戚的孩子、甚至是当年的翟家二公子,都是余初拿糖喂大的。   导致每个和余初相熟的孩子,换牙之前,牙齿或多或少都被虫蛀了。   所以他就三申五令,不许她再喂孩子,从那以后她倒是收敛了不少,可这毛病终究没有彻底改掉。   宋临渊话刚说完,就看见余初站的笔直,一副垂手听训的样子,一如七八年前。   他恍惚了一下。   再回过神,就板不起脸了,他叹了口气:“这几日家里客人不断,外面人多眼杂,怕是只能委屈你在内院待着。”   “大哥你这是怕我无聊”余初笑,“我跟孩子们玩的好,下午让我带孩子就成了。”   宋临渊想起刚刚听见的一团笑声,沉默了一会儿:“不许塞糖了。”   “是是是——”   不许塞糖不要紧,余初吩咐丫鬟去街上买了些小玩意,当做游戏的彩头。   回门第二日,余初成了孩子王,一时间拥簇者无数。   连带着坐在一旁看着的小弟媳,都跟着乐了一下午,两人再说话,便没有了之前那些疏离。   ***   夜里府里请了戏。   余初不能去前院,就去厨房顺了碗花生米,爬到屋顶看戏。   自从宋家三子入仕后,家中条件好上一截,却也没有到大富的程度,所以请的戏班子不大。   十个人出头扣除伴奏,演员不过五六人。   唱的是一折类似于三尺巷佳话的大团圆喜剧,歌颂下古代高尚道德,赞扬邻里和谐。   只是离得有些远,看的灯光下的人影都有些模糊,余初剥了颗花生米,塞进嘴里咬的嘎嘣响。   月下独坐,有风有戏,就差一点小酒了。   想什么,就来什么。   余初闻到了空气中传来的淡淡酒香,清冽中带着甜糯,她顺着味道的方向看去,某人立在墙根底下,手提着食盒,仰着头看着她。   对方脸上的笑意让余初的眼神一下子软了起来,她拍了拍手上的花生沫,将房顶的绳梯往下一放:“上来。”   等叶长谦上了房顶,两人并肩而坐,食盒里有点心,有卤菜,还有一壶酒和一碗酒酿汤圆。   余初戒酒,平日最多喝些啤酒黄酒之流,今天有碗酒酿也能凑合。   她端起酒酿,小小的喝了一口,碗还带着余温,酒酿热度也刚好入口,想是来宋府前就热好的。   戏到一半。   余初借着月色,将这几日想的话都说了出来:“等忙完这几天,我就要回去了。”   叶长谦给自己倒酒的手一顿:“嗯?”   远处戏曲咿呀婉转,却彻底沦为了背景。   “现在回去上课话,下半年刚好开始考试,我跟肃美人保证过,要考上最好的学校,我骗了他太多次了,这次不能食言。”余初笑了笑,“再说,我都跟你成亲了,也该回去一趟跟余老爹说一声。”   叶长谦去现代区前,就知道她的喜好、她的规划、她的想法,对此早已有所准备:“现代区上学,我记得有寒暑假,暑假两个月,我们可以约定在云锦见面。”   这样路上的行程就只需要半个月左右,来回路程一个月,他跟余初还有一个月左右的相处时间。   余初摇了摇头:“不行。”   叶长谦神色一下子落寞了下来。   “我得好好念书,争取提前毕业。”余初叹了口气,“这些如果不速战速决,我们俩什么时候才能生孩子呀。”   某人愣了一下,笑着将余初拥进怀里,胸膛剧烈起伏起来。   他的动作不大,却吓的余初一愣,触碰到放在手边的碗,“哐当——”一声砸在了地上。   前方看戏的宾客纷纷下意识的回过头去,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一直在招呼客人的宋临渊起身:“可能是哪个下人不注意,我去看看。” 第一百二十三章   今日宋府宾客众多, 鱼龙混杂。   府内的下人原本就不多, 基本上全在外面伺候着, 只有个别老仆看着,阿初还在里面——   宋临渊想到这里,不禁加快了脚步。   在内院的桂花树前,宋临毅迎面撞见了一道靛青色的身影, 发簪木钗,脚踏麻履, 提着个食盒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南方小调:“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似一朵轻云刚出岫……”   乍眼一看, 更像是府里的小丫头, 哪里有半分国师府夫人的样子。   “大哥?”余初看了一眼热闹的外院, “你怎么会在这?”   宋临渊面不改色, 随口找了个由头:“我去厨房看看酒有没有温好。”   “那坛柳宁黄酒?已经温好了。”余初拍了拍自己的食盒,“我去拿饭菜的时候, 正好顺了几杯。”   宋临渊想起刚刚听见的动静, 爬院子里误闯了什么人,想了想:“我先送你回屋。”   “大哥, 几步路就到……”   宋临渊扫了一眼余初。   古代区长兄如父, 尤其是宋家大哥这种性格,从十几岁就督促弟弟们念书, 入仕后更是承担了半个家长的职责。   也渐渐有了家长的威严。   余初自家余老爹年轻时性格有些不着调,步入中年又磨光了锐气,所以她打心眼里, 对宋家这种家长威严有些发憷。   余初:“那麻烦大哥了。”   于是两人一前一后往闺房走去。   屋子内的烛火亮着,但是房门掩着,余初下意识松了一口气,看向身后之人:“多谢大哥相送,外面您先去忙您的。”   宋临渊点头,正准备离去,瞄见余初手提的食盒上刻着的七星图——那是国师府的标志。   他立在原地不动了,安静的看余初,见余初也留在原地,两人大眼瞪小眼。   “大哥……”余初笑容越发真诚,“您是不是还有什么事儿?”   宋临渊垂眼:“无事。”   一直到宋家大哥转身离开,余初这才推开了自己的房门。   然后就看见叶同志站在靠着窗子的墙角,跟小学生罚站似的贴着墙根而站着。   ——按照光的直射原理,也只有站在这处,外面是看不到人影的。   “我明日来接你吧。”他自己倒是怡然自得,“你总不能这样一天到晚跟孩子玩。”   “跟孩子玩挺有意思的。”余初笑了笑,“你再等我几日。”   她以后肯定是常驻古代区的,和宋家关系若是这一次没有矫正好,以后嫌隙和距离就会越来越大。   ***   “国师夫人”这个头衔在宋家人眼中,其地位可能仅此于皇后,但是又有一种诡异的封建迷信加成。   考虑到国师回门时秘而不宣的态度,宋家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将此事保密起来。   就连三个儿媳妇都没有坦言,只是隐隐的暗示了一些,导致宋府从上到下在面对余初时,大部分人的神经都是紧绷着的。   只是余初一连在家中呆了五日,不见有人送东西来,也不见国师府来人,就好像忘记了宋府还有这么个人。   宋家人终于从“国师夫人”的冲击下清醒了大半。   宋母看着厅前的余初,手里拿着一卷书,双眸微垂,一副彻底沉浸在书中的样子,只是时不时的回看一眼门口,像是等着谁到来。   宋母眼底慢慢浮现出焦虑来。   这日晚饭前,宋母在房中跟宋天觅道:“老爷,你明日能不能跟国师府探探,问问他们什么时候来接阿初,回门最多三天,这都五天过去了……”   虽然有的人家,回门时住个十天个半月也是有的,但是断没有这种提前说两天过来接,接过不闻不问五六天的。   “国师府岂是我想探就探”宋天觅对此稍微乐观一些,他拍了拍发妻的手,“近日前朝动荡,想必国师也有不少事儿处理,加上这些日子去说项的官员不计其数,可能耽误了行程。再说,阿初这么多年没回来,你不是刚好都留几日?无需担心。”   怎么可能不担心。   忙于事务也好,被耽误了行程也罢,国师若是稍微上些心,让府里的人过来带句话,或者送些东西过来表示下关心,那么阿初就是住个半年,她也没有什么意见。   如今这幅彻底无视的样子……   宋母看着丈夫疲惫的脸,想了想,把剩下的吞进了肚子。   她思虑了半个时辰,转头就去书房找了宋临毅。   “临毅,你在礼部不是跟国师府走的最近么,能不能找机会去国师府问问情况。”   宋临毅正在核对礼部的单子,听到母亲的话,也反应过来:“阿初回来几日了?”   “五日。”   他的脸色也严肃了起来,他放下单子:“阿初那如何说?”   宋母:“什么都没说,每日不是跟孩子玩闹,就是坐在院子里发呆,只是总是往大门的方向看。”   宋临毅半天都没有说话。   “阿初的性子,的确是什么都不会说的。” 他在书房里来回踱步,“等大哥回来,我去和大哥说说。”   不知道宋家长子宋临渊说了什么,回到各自屋子的宋临毅和宋母脸上,满脸都是愁容。   ……   渐渐地,宋家的氛围就有了微妙的变化。   首先是早餐吃饭的时候,宋母多了几分慈爱,少了几分疏离,一边给余初夹菜,一边盯着她吃够日常的食量。   不仅如此,饭后宋母还拉着余初聊了一盏茶时间,大部分是阐述宋府这些年,也时不时点出些趣事,最后笑着表示。   ——现在府里条件好了,孩子也多,余初要是不介意,可以住上一段时间。   接着,宋二哥难得的休沐了半日。   特地拉着孩子作陪,让她带孩子分散注意力,言语中委婉的表示,他多养一个人没有任何问题。   宋小弟则把街市都逛了一遍,给他送了不少吃的喝的玩的,就是单单糖,就有七八种之多。   就连原本有些拘束的宋家儿媳们,也主动了不少,带着余初看绣花、说戏,跟她说京中后院八卦。   到了这时,一家人终于有了一家人的样子。   只有大哥,在第二天拉着她喝了一下午茶,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表示。   余初被灌了一肚子水后,决定实话实说:“我明日便要离开了。”   宋临渊难得露出些许促狭的表情:“怎么不多住些时日?想必娘他们,会更着急一些。”   余初理由充分:“谁叫我这次来,大家看见我生分的跟看见一菩萨似的。”   宋临渊卷起书,朝着余初的脑袋就是一敲:“你这口无禁忌的毛病什么时候改改,菩萨你也敢张口就来。”   余初笑:“下次注意。”   于是第七日,宋府终于等到了接人的马车。   入夜。   马车走了很远,余初掀开帘子往后看,宋母站在台阶上,红着眼眶,脸上却是笑着的。   余初放下帘子,把头靠在叶同志的肩膀上,很长时间没有说话。   马车里有些暗,叶长谦看不清余初的表情,他伸手整理着余初的碎发:“你要是以后想他们了,可以常常回来看看。”   “一两次还好,次数多了,会暴露你的。”余初摇了摇头,“再说,我也不想宋家成为靶子。”   人生的计划总没有变化快。   去年这个时候,余初还被肃美人时不时逮住去相亲,弄的几个部门的男性同胞,远远看着她就绕路走。   哪想到一转眼,她和叶同志就成合法夫妻了。   还是地下不公开那种。   叶长谦没想到余初担心的是这些,他仔细一想,试探性的问了一句:“你是不是不愿意公开我们成亲了?”   如果是隐婚,那这几天做的布置就要重新推到再来,宅院需要重新布置,身份需要重新拟造,还有后续两人如何相处问题……   余初楞了一下:“难道历代国师不是默认不公开?”   “自然不是——”叶长谦明白过来是余初想岔了,正常夫妻过日子,自然是期待两人在一块,隐婚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一面比比皆是,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公开不公开虽然也尊重历代国师的意愿,但是更多的是取决于朝局,若是帝师平和、朝局稳定,就会选择公开;若是朝局动荡国师府式微,就会选择隐婚。”他将余初搂紧怀里,轻声解释道,“灵帝沉迷于丹药多年,金属中毒症状明显,我跟林医生聊了一下,他的寿元也就这三五年。”   再过个一年半载,灵帝病卧龙塌,几个皇子蠢蠢欲动,藩王虎视眈眈,士族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话……灵帝就没有任何精力来管一个置身事外,只顾看戏的国师府,是不是有了女主人。   ***   乾灵八年,夏初。   国师夜卧祭天塔,忽梦神祖座前一并蒂莲,醒后自算一卦,得知自己姻缘将至。   遂按照指引,在神庙并蒂莲前寻得一年轻女子,此女姓宋名初,乃宋家养女,十年前去霖州投奔外租,刚入京都不到月余。   有人云:   布衣荆钗藏绝色,一朝选在半神侧。   ——选自《京都茶馆闲谈录》 第一百二十四章   宋家养女要入国师府的消息一传出来, 所有人先是一愣, 然后第一反应便是感慨起宋天觅的好运道。   这前脚刚得刑部尚书之职, 后脚就成了国师的岳丈。   众人感慨归感慨,却没有眼红。   宋家养女和翟翎羽那场官司,对翟家稍微关注一些的人都记得——   被人退婚,宋家也为了所谓的风骨, 连个公道都没替那孤女讨,使得京中流言四起, 议论纷纷, 最后还是外租家看不过去, 派人来接。   多年没有往来。   这样的关系, 比个寻常的侄女都不如, 自是借不到什么光。   加上国师府除了昭告天下之外, 连个典礼都没有,一顶小轿就将人接走了, 可见也只是顺应天意而已, 并没有多重视。   但是礼还是要送的。   有门路的人送进了国师府,没有门路的, 就走了个巧, 将礼送到宋家。   正常的嫁娶门户,不收反而显得太过刻意。   不过这一次, 宋临渊亲自坐在库房前盘点礼品,随着盒子一个个被打开,他原本悬着的心松懈了下来。   和临毅成亲时相比, 多了三成,而这三成还多半看在父亲这个新任刑部尚书的面子上。   看来,大家对这段天降姻缘期待并不高。   又或者说,大家对宋家和阿初之间的关系并不看好。   ***   国师府一直走的高冷风,就连公开关系也多是——   天赐,吾受之。   一顶小轿,一个丫鬟,两个轿夫,一个护卫……简陋的像是乡下人结婚的配置给送进了国师府。   国师府在皇宫内,像是凹字型内楔部分,虽往下延伸,却有独立的城门,由西城门直入。   换句话说,这是个套娃结构,国师府在皇宫内,却又彼此独立、彼此隔绝。   这原本是上两代帝王因为忌惮国师府所设计——   想将国师府放在眼前监视,却又因为害怕所隔绝;想将国师府的名声纳入皇宫,却又担心国师府干涉朝政。   这国师府是建筑群,由几栋房子组合而成,前面一栋供着神像带头搞封建迷信,正后方一栋是居住楼,两侧则是待客和杂用的房子,比如闭关(休假)、炼丹(巧克力丸子)、卜卦(带头搞封建迷信)。   只不过,站在驻点的角度来说,这个地理位置……   “这个地理位置,是巧合?”余初戳了戳楼上伪装好的望远镜,望远镜+监视器组合,几乎将整个皇宫一览无余。   尤其这角度正对着的,是议事殿。   “的确是巧合,只不过若是没有这个巧合,国师府建塔也是一样的。”叶长谦拉着余初的手下楼,“这些小布置以后慢慢跟你介绍,我带你去看贺礼。”   贺礼的事儿,余初听叶长谦说过。   两人成亲的消息当天就发了出去,几个驻点迅速给了反应——送来了贺礼,除了最远的两个驻点礼物还在路上之外,其他的都已经盘点入库。   叶长谦开玩笑说,这些都算她的私产,以后可以自由带到现代区去换人民币。   余初也没在意,同事间的贺礼,有来有往,夫妻两人谁保管都一样。   正乱七八糟想着,余初已经跟着叶同志来到一楼一处偏殿,映入眼帘的是满市的书架,如同图书馆一般,一排排累了过去。   在书架的一侧,空出了不小的空地,只摆着一张书桌,显得有些空旷。   余初随意翻了几册书,都是古代区正常的书籍。   “这里原是国师府的办公地,多时有百人,少时也有几十。”叶长谦解释道,“只是三年前几乎全军覆没,重回国师府后,我跟谭宪商议了一番,将大部分人迁了出去,这里便空了下来成了藏书之地,问天阁每年都会送一些新书过来,慢慢将这些空地填满了。”   书是好书,有孤本,有经典,有套书,也有新书……余初随手抽了一本翻了翻,内页干净无斑点,连灰尘都几乎没有。   这座图书馆,保养得不错。   叶长谦也不急,等余初翻完书询问了几个问题后,领着她打开了一个靠墙的书架,进入了一个密室。   密室面积很大,堆着各式各样的东西,有书册,有珍宝,有药物,甚至有几样现代区复古处理的现代东西,比如木框的全身镜,这种古代人一看就十分稀奇,却又觉得在理解范围内的。   无论是古代的机关,还是密室内的东西,这种刻意的布置,密室倒不像是自用,而是做给古代人土著看。   果然,叶同志并没有在这个所谓的密室中停留太多时间,而是靠近了另外一堵墙,伸手按在了烛台底座,一道暗门哗啦啦就从地底裂开了。   指纹识别还在理解范围内,但是这个密室底下的密室——   是半个军火库。   余初揉了揉自己的脸,看着堆满小半个仓库的热武器,觉得自己三观有点碎:“我记得保护区条例里规定……”热武器是不允许携带的。   “这是特批的。”叶长谦神情肃穆,“什么条例,也比不上人重要。”   三年前的教训给的太足,若不是余初单枪匹马闯入,救了他又一意孤行北上来到京都。   整个古代区几千个相关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要埋骨于此。   侧头见余初的脸色有些沉重,叶长谦转移了话题,看着另一边堆着得贺礼道笑道:“今天下午无事,我们拆贺礼吧。”   ***   第一份礼,却是最远的千禾城送来的。   古代区研究人员占七成。   两成人用于驻点的构建维护,一成用于安保和消息打探,这三成的人在国师府的权威之下,保护相关的研究人员和他们的研究成果。   比如最南方的千禾城,气候湿热、雨水多、农作物多可以一年两到三熟。   驻地包了百亩试验田、千亩林地,放了几个团队的农学家,无论是做跨区的农作物杂交,还是做现代区物种的改良,又或是对新物种的培育和发现,都需要五年到十年的稳定日期。   这就需要这个辖区,在国师府势力的插手下,没有匪患、没有战乱,没有派系争斗,没有强夺土地……百姓安居乐业。   “他们原本来京都采购种子的,只是刚走到京都前,就听说我们成婚了,就顺手把随车研究了几十年才出的成果当贺礼了。”叶长谦将一个陶罐递给余初,“你看看。”   余初打开手里的罐子,看到了放大版的大米,米粒比黄豆看着还健壮,是正常米粒的几倍大小。   罐子里还有张纸,画着广阔的田野,和无尽的稻子,有个小人坐在稻穗底下小憩。   余初想起了国内真·“神农”大佬的一个梦——禾下乘凉。   “这是千禾谷,在古代区育种已有二三十年,据说和人等高,收割的季节太累了,就躲到小憩,如今亩产四五千斤。”叶长谦每日能看到不同地方的情报的,对这些如数家珍,“种子去年已经拉到云南、海南、苏州三地试种,反馈不错。”   余初抓了一颗米粒,放进嘴里嚼了嚼,满口的米香:“那晚上就吃这个。”   叶长谦笑:“好。”   于是,继续拆礼物。   古代区驻地的研究人员都很率真,大多送的研究成果,负责动植物录入的团队,送来了一个装裱好的蝴蝶标本,赤红色配黄色,有长长的蝶翼,全身大约有半米长,远远看去,像是拖曳着尾羽的凤凰。   它有个好听的名字,泪神蝶。   而负责医药团队的研究人员四散各地,根据所需环境或定居,或迁居,和上海制药中心属于前后方的兄弟关系。   据说由古代区研发的抗癌药物,已经在现代区做了完善、论证和临床,马上准备要上市了。   则送来了一小罐草药提取物,说明上介绍这是新发现的祛疤药物,能够祛除大部分人身上的新疤,旧疤痕也能起到明显的淡化作用。   结尾留了几个字——即使剖腹产也不会留疤了哟(∩_∩)。   这简直是女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余初刚收起来,就见一旁的叶同志好奇的问:“剖腹产是?”   余初顺口解释:“剖腹产的意思是:女性怀胎十月后,做手术把肚子剖开取出孩子。”   她发现叶同志的脸一下子就黑了,立刻闭了嘴。   这个还是等到机会再解释比较好些。   余初连忙转移话题,拿起底下一个木盒打开:“勘探组不会给我送化石陨石一类的吧……”   巴掌大的木盒,打开后先是看到的是一件团装的东西,外面随意用报纸一裹,像是两元一件的地摊货。   勘探组天天深山老林里钻,化石陨石是最常见的土特产。   余初也没多想,从木盒子里将报纸团取了出来,一层层把报纸剥开,然后看见了一个鸡蛋大小的钻石原石。   纯净度高,没有裂痕。   鸽子蛋余初在乐圈女星手上见过,这鸡蛋大小——   余初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值钱的东西,她把盒子一盖,冷静了下来:“这个可能是他们拿错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   “礼单上注明的就是钻石一块, 玉石一套, 应该没有错。”叶长谦想了想, “去年末总结,我就听他们说发现了一处钻石矿,没想到现在已经开采出来了。只不过这个可能要拿到现代区,才能打首饰。”   古代区没有那个切割工艺。   想到八位数的首饰, 余初这种穷人阶级就有些心颤,她放下盒子:“这个太贵重了, 我们是不是先上报……”   叶长谦明白症结在哪, 难得笑了笑:“原则上, 驻点在古代区的经营, 无论是经商还是矿产、无论是产粮还是制药, 一成的收益都归国师府。还有国师府这么多年积攒下来的四个库房、两个密室。”   他走到一旁的架子上, 从里面拿出一个盒子来,连同盒子里面的合同和钥匙, 一起放在余初的手中。   “现在都归你了。”   余初原本以为, 国师这一职业采用的是员工合同,雇佣制, 收入构成≈年薪津贴补助, 她按照谭宪的标准乘以个二倍,估摸着大概是叶同志一年的收入。   高薪, 铁饭碗,养家糊口不难。   结果到头来,叶同志和组织签订的是合伙人合同, 持股百分之十。   余初花了一个小时时间,看完了叶同志的合同、地契、银票、和登记着各种财产的册子,最后麻木的将盒子合上。   她抬头对上对面一直饶有兴趣看着她的叶土豪:“现在几点了?”   “五点半。”   “吃晚饭吧。”   国师府的驻点总部搬出去后,其实有些冷清,在国师府内工作的护卫队和工作人员都住前方,后殿基本上看不到人影。   仆人是十几个聋哑人,自小被国师府从流民中收养,日常安静的只有呼吸声。   晚饭因为要煮千禾稻米,所以多等了半个多小时,灶上的厨娘上完菜就恭恭敬敬下去了,偌大的桌子前,只有两人在一起吃饭。   不过两人都不是爱热闹的人,安安静静的,看着彼此吃饭十分舒心。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叶同志突然开口:“三天后有船。”   这没头没尾的一句,余初听明白了,她想了想:“也好,再等下去,到长平都盛夏,爬山太折腾人了,定三天后吧。”   叶长谦:“嗯。”   声音里听不出任何情绪。   ***   两人虽是新婚,可两人成婚仓促,后又一直居住在宋家,加上叶同志性格使然,房事上都十分克制。   余初想着分别将至,就压着某人开撩,充分将书本知识转换成实战,   然后……   事情就不受余初控制了。   余初觉得觉得自己指甲断了不止两截,迷迷糊糊中想,叶同志的后背,大概也无法看了。   几近抵死缠绵。   所以天刚蒙蒙亮睡下,日落西山后起床。   她刚醒来就对上了正在看书的叶同志,干脆床也不起了,裹着被子斜倚在床上,边打着哈欠边道:“水。”   声音嘶哑,全身酸痛。   自作自受。   叶长谦倒了一杯暖茶,递给余初,见余初伸手过来拿时,一角被子滑下,露出夜里的痕迹。   握着茶的手,下意识抖了一下。   余初接过茶杯,看着某人穿上衣服反而害羞了起来,觉得十分有趣:“公子,妾身服侍的如何……”   叶长谦安静等余初喝完水,用慵懒嘶哑的声音说完半肚子调戏的话,接回杯子,安静道:“再撩我,你自己负责。”   余初想起了昨晚的战斗情况,果断闭嘴了。   在一起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   哪怕两人很少说话,多是依偎楼上,夜里一起看星宿,清晨看日出,白天看宫内百官百态,月光下看市井街道百姓万家灯火……   第三天清晨,却只剩下叶长谦一人立在楼上,看着马车越行越远。   离别没有伤感是不可能的。   像是有什么从身体里一点点剥离,脑子空荡荡的,胸腔也缺了一块。   只是现实还有很多事情还要等她做,和余老爹摊牌、和肃美人报告、和界市交接工作、和组织交代婚姻关系,加上考研、上学、以及从和现代区的割裂,和古代区的重新适应和规划,都需要时间。   两年,虽然漫长,她还等得起。   余初一点点把自己剖析完,被抽干的精神一点点回注,虽然虚的厉害,却总算有了些精神。   她在摇晃的马车里坐了不短的时间后,再一次听到了卖糖葫芦的声音:“冰糖葫芦嘞——”   粗粝的嗓子慢慢升高,到尾音部分戛然而止。   这是她第二次听到了同一个声音。   余初掀开帘子往窗外看了一眼,才发现马车掉了个头,又回到了皇宫前最繁华的那条街上。   她从小腿上抽出匕首握在手心里,目光看着马车的帘子,声音冷静的出奇:“你要去哪。”   马车外,一道略带沧桑的中年男声响起:“夫人,宫中有人要见您。”   余初想起国师府楼上的望远镜,紧绷的神经慢慢松了下来:“是陛下,还是宫中娘娘?”   车夫:“夫人见了,便知道。”   ***   这是余初第一次,进入正在意义上的皇宫。   马车从侧门入,在玄门停下,需要步行穿过一道漫长的巷子,然后跟着太监进入第一道门。   接着从花园当中穿过,在尽头换了个宫女引路,在一主宫苑前停下,余初看着大门上匾额。   朝华宫。   这是东宫皇后的住处。   在朝华宫又换了个衣服更好的小宫女领了进了大门。   这才到了目的地。   站在门前的大宫女气势很盛,像是后宅中的大小姐,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眼余初后:“夫人在这稍等片刻,我去跟主子通报。”   只是这一等,许久都不见人影。   初夏的天气已经越来越热,穿着三层古代衣服在太阳底下晒一下,就能感觉到额头沁出的汗水。   余初估摸着差不多十几分钟,听见远处小宫女压低声音的嬉笑声,笑了笑,转头就走。   所有声音戛然而止,所有目光从看好戏到震惊。   领着余初进院子的小丫头从屋檐下急急忙忙追了出来:“站住!”   只是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穿着裙子,踩着绣花鞋,步伐哪有余初快。   余初装作没有听见,当她即将踏出门的时候,屋内帘子有人探出,大声喊道:“拦住她!”   两个小太监这才一左一右堵在了大门之上。   余初回头看着掀着帘子的大宫女,也不生气,宛如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笑道:“这位小姐姐,通报完了?”   大宫女胸膛上下起伏,脸上的怒意慢慢平静:“夫人请跟我来。”   椅子上坐着个贵妇,穿着一身宫装,微胖,脸上敷的粉很细腻。   因为营养问题、近亲结婚问题、过早生育问题、医药问题、加上护肤品问题……古代区的女性的平均颜值,其实远低于现代区。   加上平均寿命短,三十多岁的妇人都成了奶奶辈,保鲜期也不高。   见惯了现代区的各种美人,余初乍一眼看见眼前这个皇后,也只得出了个路人脸的评价。   倒是皇后看见余初这张脸,反而愣了一下,表情有些奇怪。   不是说二十七八岁了么,怎么是一张如此年轻的脸。   余初像是什么都没有看见,按照国师夫人的标准,给皇后行了个半礼:“皇后娘娘午安。”   又是一样的套路。   几十秒过去了,没有人叫起身,也没有人叫坐。   余初也没委屈自己,动了动,一幅自己要起身的样子,椅子上的皇后立刻出声:“无需多礼。”   这仅仅是开头。   不赐坐,余初自己坐下;   给的凉茶,余初端起来就喝,道夏日凉茶解暑,谢谢娘娘体恤;   小宫女端着点心几近摔倒,被余初抄手把点心盘子给捞了回来,吃的津津有味。   朝华宫惯用的一套下马威纷纷折戟,大宫女脸色越来越难看,反倒是皇后自己没什么反应。   这位天选的国师夫人,出生乡野,被宋家收养后,那样的家风,教了四五年都没有教出个样子来。   赛诗会睡觉,宴席埋头吃,终日忙于灶下,诗书不通,礼仪不正,就连说话也跟个丫鬟一般……长处有二,长得好,也不爱生气。   就连被翟家退婚后,她也是直愣愣跑去翟府质问翟大公子,满街人都看见她失意出府。   没有理由被退婚,原是男方忘恩负义,议论男方会比女方多。   但是先宋家沽名钓誉一言不发,后有她还死缠烂打被赶出翟府。   使得宋家和她都沦为京都的笑话。   最后她便被宋家送到霖州附近的一个小县内,多年未得出嫁,不说怀恨在心,那几年的养育情怕是早就化为乌有。   再次归来,她看起来并没多少长进。   依旧是一个随性、没有多少耐心、不懂多少礼仪、有些天真又十分痴心的女子,除了那张宛如十八芳龄的脸,基本上没有任何能让人瞧得上的地方。   要不是天选,就是个普通世家的公子也未必看得上她。   这样的性格、人品、加上和宋家的关系……陛下想通过这样一个人影响国师,想来是天方夜谭。   皇后失去了耐心,端起了茶杯:“看看陛下那忙完没有,若是得空了,就把国师夫人送去。” 第一百二十六章   一国之君自然不会有女流之辈的弯弯绕绕, 他虽然只开口说了几个字, 但是语气平和, 态度还算友善。   但是余初觉得比在皇后那更吃力,因为御前没有椅子。   跟灵帝见面开始,她就进行了个人罚站时间。   灵帝看完皇后送来的小纸条后,就陷入了沉默。   他甚至有些同情国师来, 那样的样貌人品,最后被天赐了这么一个年近三十的妇人。   ——除了一张脸外, 几乎一无是处。   他揉了揉太阳穴, 看着前面一直半低着头, 其实视线在乱飘的女子:“夫人去霖州多年, 此次回京是为探亲?”   “不瞒陛下, 探亲是其次。”女子似是有些尴尬, 吞吞吐吐了半天,才呐呐开口, “我回霖州后, 两三年都悲伤春秋不可自拔,加上翟翎……翟大公子的品貌在前, 寻常男子我又看不上, 所以一来二去就耽误了,过了二十五岁以后, 上门提亲的不是天残就是鳏夫,要么就是娶我当继室;我便想着京都大城,宋家又是官身, 哪怕许给落魄举人,也比乡下当土财主的继室的好。”   灵帝笑了声,这倒是个明白人,就是没什么脑子藏不住话,想什么就说什么。   他将手中的折子往桌上一扔:“那夫人如今得偿所愿,哪怕是朕的儿子,恐怕也没有国师的人品样貌。”   余初头低的更低了。   然后御书房前的地砖,被眼泪一滴滴打湿。   她倒是知道御前不能哭出声,就那么无声的落泪着,就像是他冷宫那老去的嫔妃。   正当他觉得不耐烦的时候,一旁的太监靠近他的耳旁,悄声道:“刚刚珠儿领夫人过来的时候,夫人一直在打听国师大人的样貌和喜好,怕是——”   怕是接到国师府三日,连面都没见到。   灵帝盯着折子上皇后的最后一行字:此女心性,纵然受宠仍不可用,何况不受垂怜?   他拿起朱笔,在句子边写了“不堪为棋子”的五字评语,然后在空白处写了个“弃”字。   眼前这个人还是留在国师府,做个摆设,少去牵扯,好防止她为了邀宠,直言直语,把自己给带进阴沟里。   他正想着,就听见新出炉的国师夫人道:“陛下,已经到了午膳时间,我可不可以回去了?”   灵帝叹了口气,所有的焦躁都化成一股无力:“送国师夫人回去。”   “是。”   皇后那磨蹭了半个小时,路上磨蹭了一个小时,皇帝那罚站一个多小时。   两个半小时过去,早就过了正午上午的船,应该早就开走了。   余初反而不急了,她慢悠悠的跟在宫女太监身后,静距离欣赏皇宫的美景。   穿过议事大殿前的时候,余初下意识的抬头看了一眼,似乎看见了国师府阁楼上的一个白点。   太监走远了几步后才发现后面的人没跟上,想起身后人的身份,他语气轻缓:“夫人?”   余初收回视线,抬脚又跟了上去。   走出玄门,她又看到了那辆马车。   只不过,这一次马车不绕路,顺着墙根绕了半圈,就到了国师府前的大门。   车夫将人送到,就斩断绳索,骑着马消失了,几个侍卫见状,拍马追了上去。   余初一个人慢悠悠的从轿子里下来,拍了拍裙子上的泥土,自己往回走。   守门的护卫首领是自己人,一边替余初拿行李,一边领着余初往里走,往日同事间见面,难免会聊上几句,但是今日他一言不发。   似乎并不好奇自己为什么去而复返。   余初略带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你失恋了?怎么一句话不说。”   “我连女朋友都没有,失什么恋。”对方有气无力,“姑奶奶您别低着头走路,抬头朝前看看……”   余初顺着对方的视线看去。   某人一身白衣站在不远处,像是等待已久的样子。   她接过同事手中的行李,笑:“今日我的锅,改日你休假,我请你喝酒。”   “成。”   告别了同事,余初迎上了面前之人,自然而然的挽起他的手:“时间来不及了,今日我不走了。”   “那我去问问明日有没有船。”   “明日后日也不走了。”   “嗯?”   “夏汛后就是盛夏,天气热,船内闷热,食物容易腐败,坐船不舒服。秋天京都有灯会,有秋闱,有庙会,有谷祭……我想留下看看。”   叶长谦明白了什么,嘴角扬起,却又明白她的读书情结:“考研怎么办?”   “一会儿写信给肃美人,让他帮忙我找找有没有视频课程,拷贝到优盘,连同教材都一同寄过来,我自学吧,考试提前一个月回去。”   于是,事情圆满解决。   一直到晚上睡觉前,余初双颊通红,昏昏欲睡趴在某人怀里,即将跟周公进行友好访问的时候,叶同志一边撸着她的头发一边问:“为何突然改变注意了?”   余初打了个哈欠,莫名其妙蹦出来一句:“你穿白衣很好看……”   只是太孤寂了。   那种落寞感,像是天际中的孤雁,又像是大漠中的独自行走的骆驼。   没有边际也没有尽头。   所以她心一抽,又眼巴巴的回来了。   罢了。   嫁都嫁了。   两人就这么凑合着过一辈子吧。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