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 紫陌青絮 整理 小说下载尽在www.jjxsw(久久小说网五个首写字母).com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金丝雀[重生]》 作者:狐狸不归 文案 淮城上层人人皆知,陆三爷养了一只肤白貌美,歌喉动听的金丝雀,并且宠爱有加,轻易不为外人所见。 陆郁养了裴向雀六年,裴向雀永远安安静静,睡前唱歌。 没料到最后是裴向雀救了自己一命。 重生回来,陆郁只想提前圈养这只金丝雀。结果最后在工地上捡到了一只灰头土脸的小麻雀。 陆三爷:“来,给爷唱支歌。” 裴小鸟:“……啾,啾啾。” 食用指南 ★.偏执占有欲宠妻狂魔攻×傻白甜交流障碍天籁之音受 ★.重生文,攻受视角对半,偏攻视角。攻宠受,日常傻白甜,大甜文,全篇都是恋爱的酸臭味。 ★.两个真·神经病凑一对。陆先森有病,睡眠障碍,只有裴小鸟的歌声能治。裴小鸟也有病,交流情感障碍,只能和耐♂心的陆先森交流。攻和受的病情是基于剧情和萌梗编出来的,请勿较真,实在是非常抱歉 内容标签: 重生 甜文 主角:陆郁,裴向雀 ┃ 配角:安知州,郑夏 ┃ 其它:重生,甜宠 作品简评 淮城上层人人皆知,陆三爷养了一只肤白貌美,歌喉动听的金丝雀,并且宠爱有加,轻易不为外人所见。 陆郁养了裴向雀六年,裴向雀永远安安静静,睡前唱歌。 没料到最后是裴向雀救了自己一命。 重生回来,陆郁只想提前圈养这只金丝雀。结果最后在工地上捡到了一只灰头土脸的小麻雀。本文讲述了一个爱与治愈的甜蜜故事,陆郁患有严重的睡眠障碍,只有裴向雀的歌声能陪伴他入睡。而裴向雀也因为童年而患有语言障碍,除了细心陪伴的陆郁,听不懂别人的话。重生之后,陆郁以邻居的身份接近裴向雀。两人的感情发展细腻真挚,甜蜜动人,不疾不徐,彼此只为了对方考虑,慢慢接近,让从来没感受到什么是“爱”的裴向雀逐渐明白,爱是本能,趋向于温暖,趋向于陆郁。 ================ 第1章 笼中鸟   陆郁第一次见到裴向雀,是在一个无关紧要的聚会上。   那一天的天气不好,外头才下了一阵雨。陆郁和几个不太着调的人谈生意,他向来很不耐烦这些,可那时他才接手陆家没多久,人手不够,便亲自出了这趟门。这些人里其中有一个前些日子才收购了一家经纪公司,里面全是些还未出道的少年少女,模样都很招人喜欢。他很以此为傲,只要和人聚会或者谈生意,总是要带出几个来,大多是陪酒,有时候瞧上了眼,就直接送出去了。   只听那个人殷勤地对陆郁这边说:“这次来的都是些漂亮孩子,三爷若是喜欢,不如先选一个。”   陆郁一贯瞧不上这种事,只是抿了口酒,应都没应一声。   旁人都知道他的性格冷淡,也不强求,便到一边讲无关紧要的闲话了。   没过多久,几个少年少女陆续走了进来,门合上了,又被轻轻敲了两下。   陆郁正嫌这场生意太长太吵,微微皱着眉,抬起了头,只见半合的红木门板间露出一个削瘦的人影。   他是个很漂亮的少年人,约莫不过十七八岁,身量高挑修长,皮肤雪白,五官都长得很秀致,只有眼睛是圆圆的,深色的瞳孔里满是天真和不知世事。他的头发鸦黑,被外头的雨水沾湿,湿漉漉地垂在肩头,像是某种无依无靠的小动物。   陆郁心里莫名一动,喉头有丝干渴,像是烧起了火,那是冷酒也浇不灭的热,但他却偏过头没再看那个少年人。   旁边的人很得意地向众人介绍,他叫裴向雀,在这次来的几个人里长得最好。   裴向雀来的最迟,又好看,那些人难免戏弄他,总是灌他酒水,他看起来傻乎乎的,也不知道拒绝,喝了几口酒,脸颊都是红通通的,连有人趁机摸他露出来的脖颈也不知道。   陆郁的目光顿在他的身上有好一会,终于朝那边招了招手,“到这来。”   在座的没有一个有陆郁半分的年少有为,只好放过裴向雀,看着他在别人的牵引下坐到陆郁身边。   陆郁没和他搭话,裴向雀也低着头,一言不发,怯怯地吃着眼前的那几样菜,到了这场聚会的末尾,陆郁起身离开,衣角却被人拽住了。   裴向雀抬着头,脸还是红的,一句话在喉咙里卡了好半天才说出口,“谢,谢谢你。”   他的声音太过清澈,像是一阵拂面轻风,又轻又柔,至少吹进了陆郁的心。   陆郁一怔,能够感受到自己脑子里那一根正绷紧的弦骤然断裂。   就这样吧。陆郁没打算克制自己的欲望,转身抬起裴向雀的下巴,触感滑腻,对桌子另一边的那人说:“我带他走了。”   陆郁站在床边,慢条斯理地打量着半陷在床铺里的裴向雀,仿佛是在欣赏着什么精雕细琢的艺术品。   裴向雀长得太白,又瘦,赤身裸体躺在黑色床单上就像一支被折断了的百合花,失去了茎与叶的保护,只有又柔软又娇弱的花瓣无力地垂展,在陆郁有如实质的目光下发着抖。   陆郁弯下腰,十指扣在裴向雀的发鬓,微微抚摸,很温柔似的,还有闲情逸致和他说话,“不是要当明星了吗,那你会些什么?”   裴向雀的脸颊陷在枕头里,露出大半个侧颈,薄薄的皮肤覆盖着青色的筋脉。他瞪圆了眼睛,瞳孔紧缩,整个人很想要团起来,可却被陆郁强硬地摁住了手脚,动弹不得。嘴唇抿得很紧,一点声音也没有。   陆郁以为他是不想说。   那便罢了。陆郁心想,事已至此,都到了自己的床上,裴向雀的想法并不重要,他也只是随口一问,不会当真,手指已经落到了他的脸颊上。   裴向雀努力向旁边缩了缩,很可怜的模样,可是怎么躲也不开。   过了一会,陆郁打算继续最后一步的时候,只听到身下传来一阵微弱的声音。   裴向雀还是懵懵懂懂的,反应的很慢,他说:“我会唱歌。”   陆郁顿了顿,“那就唱给我听吧。”   话是这样说,可他的动作却没有停下来,欲火一旦被撩起,是很难停止的。   裴向雀张开嘴,唱了一支不知名的小调,歌词是地方方言,陆郁听不懂,只是觉得以裴向雀干净清澈的嗓音唱再合适不过,他听的很舒服。 陆郁不必克制自己,裴向雀现在在他的床上,他可以对这个人为所欲为。 他是这么想的,也确实这么做了。 陆郁长得很高,体格修长,弯腰俯身,落下的影子都足够将裴向雀彻底的笼罩其中,满是占有和侵略的意味。他的西装外套太过粗糙刺人,裴向雀只要稍稍碰到就忍不住发抖,陆郁不紧不慢地脱了外套,露出里头的白衬衫和黑色领带,垂在裴向雀赤裸的胸口。 裴向雀原来是很害怕的,可唱起了歌,声音却稳了下来,眉眼舒展,睫毛都不再颤动一下。 真是动听。 真是个乖孩子。 陆郁心里赞叹着,手上的动作却毫不犹豫,涂上了润滑剂的中指刺进了裴向雀的身后。 那一瞬间,裴向雀的歌骤然停了,仿佛是忽然被掐住了脖子,停在了最高音的地方,淡色的嘴唇微微张合,却吐不出一个字来。他不晓得事,头一回遭遇这样的痛楚和害羞,还有动物本能的屈辱,连反应都不能够了。 陆郁的目光轻飘飘的落在他的身上,大概也能猜得出裴向雀的想法,只是他的心是石头做的,天生没有怜惜,偏头温柔地笑了笑,问:“怎么不唱了?” 没有得到回应,陆郁又塞进一根手指,耐心十足地问:“怎么不唱了?” 裴向雀才反应过来,眼瞳里一片茫然无措,只觉得难过,轻轻地“啊?”了一声,讲,“唱的,我唱的。” 他的母亲曽对他说过,无论如何,一支歌也不应该中断。 歌声又断断续续地响起来了。 陆郁慢条斯理地为身下这朵含苞待放的百合花做着扩张,他的指节宽大,皮肤又因为国外学枪的经历粗糙的很,在裴向雀的体内不停地旋转、抽动、剐蹭,简直如同一种残酷的折磨。 裴向雀的脾气再软再顺从,此时也忍不住本能般的挣扎,可是只是螳臂当车,一点用处也没有。 陆郁没费什么力气,张开手掌,就足够将裴向雀两只过于纤瘦的手腕紧紧摁在头顶,解开自己的领带,一圈一圈地把裴向雀的手腕绑在床头,不能动弹。领带是纯黑的,他的皮肤雪白,相互映衬起来格外动人,陆郁强硬地开始下一步动作。 他努力地缩着身体,瞧起来可怜极了,明明什么也没做,仅仅是因为长得好,声音动听罢了。 陆郁居高临下,他不习惯接吻,那太亲密了,最终只是低头,轻轻咬住裴向雀雪白的,仿佛珍珠一样的耳垂。 裴向雀的脸忽然红透了,歌声都哑了几分。他还不明白什么叫性,所以即使是陆郁的手指进入自己的身体,也不及咬耳垂来的令他害羞。 陆郁隐约明白了他的想法,只觉得欲火烧的厉害。大约是认为润滑和扩张已经足够,陆郁抽出手指,叹了口气,下一秒,毫无征兆的,他的性器粗暴地捅入裴向雀的后穴。 这是最原始的征服和占有,陆郁很清楚,在他看到裴向雀的第一眼时产生的欲望就是如此。 他会为这支纯白的花染上自己的颜色。 太痛了。 这是超过裴向雀承受能力之外的痛苦,从未触碰过的柔软内部被陆郁强硬地撬开,且不能拒绝,他的全身上下每一根神经几乎都只能表达痛这个含义了,可他却说不出口,不能表达,只能梗在喉咙里,化成泪水从眼睛里流出来。他的小调也唱不好了,里头带了哭腔,染上了痛苦的痕迹。 陆郁低下头,裴向雀的眼角浸着薄红,他有点不忍心,性器只进入了一小半,却稍稍缓了缓,这得有惊人的自制力才可以。陆郁想了想,决定松开绑住手腕的领带,转而十指相扣,手掌按在了裴向雀散乱的头发边。 他笑了笑,“还没到疼的时候,就哭的这样厉害了?眼泪得省着点。” 确实,这句话的话音刚落,陆郁的性器就全部顶了进去,裴向雀突然被炙热滚烫的性器侵入,仿佛整个人都被劈成了两半,一时除了痛,再也没有别的想法。 陆郁忍得够久了,他费尽了耐心,才将裴向雀吞吃入肚子,再顾不上变了调的歌声,滴在枕头上的泪水,大开大合,用力的抽插了起来。裴向雀是少年人,平常都是暖炉一样,甬道内更是温暖紧致,叫陆郁没忍住整根没入,再整根抽出,这是一种极为激烈的性爱方式,对于裴向雀来说却是或许残忍了。 酒店最高层的房间里一片寂静,只有撞击和裴向雀的哭泣与呻吟。 期间陆郁也曾想放缓节奏,可是裴向雀乖顺了,叫人舍不得放过,陆郁将她的腿打开得多大,他的小腿和足尖都会一直努力绷的那么紧,任由陆郁的动作。 裴向雀边哭边唱,最后哭到满脸眼泪,嗝都打得停不下来,瞧起来可怜极了。 他太乖了,在床上也乖过了头,脸陆郁这样心狠手辣,铁石心肠的人都有些舍不得了,问,“怎么一直唱着歌?” 好几遍之后,裴向雀才抽抽噎噎着勉强回答,“这,这支歌还没有唱完……不能停的。” 也未免太长了,不过也有中间中断太长时间的原因。 陆郁瞧着他实在可怜,难得发了一会善心,用唇堵住他的嘴,叫他不再唱了。 最后,陆郁终于射在了裴向雀的身体里,精液是滚烫的,打在内壁上,裴向雀发着抖,咬牙承受了。 裴向雀也射了一回,什么力气也没有了,软软地倒在床上,脖颈纤细,碎发遮在额头和眼睛上,只露出小半双仿佛汪着潭水的深色眼瞳。除此之外,浑身上下都是通红的,像是开放了的花。 他本不该在这个时候盛开,只是不凑巧,遇到了陆郁。 陆郁起身脱了上衣,赤身抱着裴向雀进了浴室,大约是因为他实在是不能再承受,便只是缓慢而温柔地清洗了一遍。 洗完澡出来时正好是天近黄昏,黑夜将至。 陆郁站在窗台边抽了根烟,偏头看到在枕头上沉沉睡着的裴向雀,脸颊晕着红,忽然就有写困了。 他掀起被子,躺在了裴向雀的身边。   歌声和着呻吟响了大半夜。   到了第二天日上三竿,陆郁醒过来才发现自己整整睡了八个小时。   这是从所未有的。   陆郁自小患有睡眠障碍,看过许多医生,都没什么用处,只能依靠安眠药,可也睡不了几个小时。可昨天没有吃药,却安稳地睡了那么久。   裴向雀是他的药。   只要睡前能够有裴向雀的歌声助眠,陆郁便能一夜安睡。   理所当然的,裴向雀作为陆郁的助眠剂被扣在了他的身边。作为这个身份,裴向雀应该做到随叫随到,随时陪伴在陆郁身边,自然是不能当明星,活跃在众人的视线里。陆郁花了些钱,将裴向雀的合同转了过来,签在了自己的名下,一辈子都逃不开。   没人知道原来一个经纪公司里有裴向雀这个未出道的小模特,其实他很想唱歌。   裴向雀就像一只被圈养的金丝雀,只为陆郁一人而唱。   两个人相处的日子长了,陆郁再不上心,也察觉出裴向雀的不对劲来了。   他并不是不想说话,而是不能说话。   陆郁请了医生检查,最后查出来裴向雀患有后天性的交流情感障碍。他的智商没什么问题,只是不太能理解别人从口中说的话,如果是写在纸上,反而能够立刻理解。至于感情,裴向雀的感情非常迟钝,世上那些深刻的爱恨情仇,仿佛都离他很远。   陆郁拿到结果,愣了好半天,看着在窗户旁安安静静晒太阳的裴向雀,想难怪他从没有反抗过。   因为他什么也不明白。   可陆郁却希望他明白什么。他们朝夕相对,陆郁再忙,也总能抽的出时间和裴向雀说话。才开始,裴向雀确实理解不了,可是到了后来,日长天久,慢慢磨着,裴向雀便渐渐能够明白了。   他只能这样轻易地听懂陆郁一个人的话。而陆郁也能听得懂裴向雀那些未曾说出口的话了。   陆郁养了裴向雀六年,每日听着他唱的歌,搂着他睡觉,觉得这辈子都会和裴向雀过下去。   可裴向雀却要离开了。   那一天陆郁从外头回来,裴向雀坐在大厅的沙发上,茶几上摆了一份报纸。他半阖着眼,见到陆郁便走过来,“你要结婚了,我要离开这。”   这句话说的十分流畅,和往常不同,大约已经背诵过许多遍了。   陆郁一怔,听了这话脸色都变了,声音阴沉的都能拧出水,“裴向雀,你再说一遍?”   无论他再问多少遍,裴向雀还是这样回答他。   陆郁在外的脾气并不好,手段狠辣,可这么多年从没和裴向雀生过气,这一回却把他关到了卧室里,落下了锁。   他不会允许裴向雀离开。即使他确实快结婚了。   陆郁的结婚对象是一个门当户对的富家小姐,两人都对这项婚事十分满意,订婚前约定婚后互不干扰,各玩各的,结婚只是为了家族联姻和利益。原因也很简单,陆郁对权利与事业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   可他没料到裴向雀对这件事的反应这么大,闹着要离开。   结婚又怎么样?陆郁想,什么都不会变。   裴向雀还是自己的,永远都是。   他又自私占有欲又强,明知是错,这一切都对裴向雀不公平,却不能忍受裴向雀离开自己分毫。   他隐约察觉到,这并不是因为裴向雀的歌声了。可到底是因为什么,陆郁还不明白。   直到有天夜里裴向雀撬开了窗户,想从二楼出逃,却不小心跌断了胳膊。陆郁大半夜背着裴向雀回房间,背后上有冰凉的眼泪,他知道是他的金丝雀在哭,上楼梯的时候差点摔倒,想着身后背着的人才勉强稳住了脚步。   好不容易接上了胳膊,陆郁坐在床头,一遍又一遍地问裴向雀为什么,裴向雀不理自己,陆郁就低头吻他,从额头到下巴,每一寸皮肤都没放过。   裴向雀才开始装睡,最后被吻急了,睁开眼,憋红了脸才吐出断断续续的话,“陆郁,我难受,我疼。你别关我。”   这是他头一回对人喊疼。   陆郁一愣,轻轻吻了吻裴向雀的眼梢,“你乖一点,不要跑,我就不会关着你了。”   他反复讲了好几遍裴向雀才听明白了,可裴向雀最后却摇了摇头。   陆郁叹了口气,“为什么要跑?”   裴向雀似乎是听懂了,但不说话,歪过头,脸埋进了枕头里,装模作样地装睡。   他没给陆郁唱歌,陆郁便一夜没睡,盯了裴向雀一个晚上。他的金丝雀已经被养的十分娇贵了,不耐痛,连睡觉的时候眉头都是紧皱着的,瞧起来又难过又可怜。   到了天明的时候,陆郁起身去书房打了个电话,退了婚,付出了点伤筋动骨的代价。   陆郁挂了电话,没想值不值得。 作者有话要说:三爷和他的金丝雀的故事,不虐,小甜饼,攻受都有病,互相治愈的爱情故事~ 第2章 九年   早春时分,天幕低垂,太阳还未升起。   陆宅人口众多,早已忙碌起来。只有花园里是寂静的,几个园丁战战兢兢地围着一个人,小心翼翼地伺候着。   那人是陆郁。他的身量匀称且高,连每一截骨骼的长度都恰到好处,凑出惊人的比例。陆郁站在盛放的花丛中,他的长相肖母,长眉挺鼻,一双凤眼狭长,平时因为气势瞧起来凌厉阴郁,此时在花丛堆里倒显得有几分艳丽。不过是没人敢说出口的,淮城人人皆知陆三少为人做事是什么样的手段,不敢得罪。   此时的陆郁仿佛兴致颇高,有闲情早起摘花,目光漫不经心地落在盛开的花上,似乎正在仔细挑选。   管家下楼匆匆走到了陆郁面前,定了定神,才开口,“三少爷,老爷醒了,正在书房等您。”   陆郁自成年后便搬出了老宅,许久未曾归家。昨晚深夜回来,指明了和陆成国有话要说。这一大清早,陆成国才醒,便得了这个消息,要和陆郁见一面。   陆郁置若罔闻,折下了一支才开放的花,花瓣上还沾着露水,打湿了修长的手指。他将那支花妥帖地安置在白瓷瓶中,才好脾气地笑了笑,眼神却是阴郁的,“知道了,我马上就去见父亲。”   管家和一众园丁仿佛都不敢直视他的笑容,向后退了小半步。   转身离开前,陆郁又想起了什么,顿下脚步,对一旁的园丁叮嘱,“这些花开得都不好,我不喜欢,全都改种白色百合吧。下次回来,我要看到百合花开。”   陆郁撂下这句话,径直朝陆宅内部走了过去。   陆成国的书房在二楼,陆郁站定在房门前,扣起指节不紧不慢敲了三下。   里头传来一声,“进来。”   陆成国站在窗户旁,虽然快六十岁了,可头发乌黑,保养得很好,没有丝毫老态,仿佛青春才过去不久。   陆郁却知道他活不长了。   陆成国面色严肃,刻意维持着作为父亲的威严,“你这次回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可惜他在陆郁面前一贯是没什么威严的。   陆郁笑了笑,没有恶趣味地戳穿他,只是平淡地叙述,“我在宁津接了个活,很要紧的工程,时间又不短,得亲自去盯着,淮城这边的事得先放一放。”   陆成国眉头紧皱,“你在淮城这边好好的,怎么又去宁津?年轻人心性不稳,不扎根下来怎么能做事?”   他喜欢自己的大儿子二儿子绝对多于陆郁,可又明白那两个人加在一起也没半个陆郁顶用,陆家的事是最要紧的,所以不愿放手让陆郁离开。   陆郁并没有拿他的话当一回事,他抬眼瞥了瞥陆成国,“我三天后要去宁津,事情都交接好了,你让老大或者老二去,估计他们都很乐意效劳。”   他只是告知陆成国自己的安排,并不是征求意见。话说完了便不顾陆成国青黑的脸色和怒斥声离开了,下楼的途中正好遇见了一个人,长得同陆成国很像,是陆家的老大,陆郁同父异母的哥哥——陆辉。   陆辉比陆郁大十岁,却被酒色掏空了身体,看起来有四十岁的年纪,正恶狠狠地瞪着陆郁,半点不遮掩眼里的恶意,问:“你回来干嘛!这里不是你的地方!”   陆家目前一家六口人,关系十分错综复杂,堪称豪门典范。陆成国年轻时与陆郁的母亲秋子泓相爱,娶了她发誓要相爱一生。可陆成国的爱情太浅太薄,像薄雾一样,时间久了便蒸干了。他开始尝鲜,这在豪门甚至不能叫做出轨,因为连个固定的小情人也没有。秋子泓读书时本来是个烈性女子,坚强又独立,一朝结婚却仿佛被金钱迷了眼,珍珠失去光彩褪色成了鱼目,也学着其他豪门太太一般掩饰太平,只要不威胁到自己的位置,维持这段婚姻便好。   可这样表面安稳的日子却没能过的长久。   秋子泓结婚多年却不能怀孕,去医院查了患有不孕不育。陆家需要继承人,陆成国更有正大光明的理由包养小情人了。他的情人里先后有两个生出了孩子,都是男孩,陆成国不能让陆家的继承人背负一个私生子的不雅名声,打算等两个孩子长大一些,谁的资质出色便确定下来身份,同秋子泓离婚,另娶孩子的母亲。秋子泓一边苦苦哀求,一边做试管婴儿。终于,她怀上了陆郁。   而由于多年的精神压力,陆成国的绝情,两个情妇在自己面前的冷嘲热讽,秋子泓患上了精神方面的疾病,最后死在陆郁九岁的时候,陆郁肖母,精神状态自小不佳,整个陆宅对这件事都讳莫如深,不敢多提。   陆成国不知是因为愧疚还是什么别的原因,没有将情妇扶正,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让他们在陆宅里一起住了下来。   这么一个“家”,听起来着实是个笑话。   陆郁也觉得挺可笑的。   “你以为你能待多久?”陆郁连脚步都不曾顿一下,轻描淡写地回答,“没多少日子了。”   陆成国死后,这里就是陆郁的地方了。   陆郁死的那年三十三岁,现在他二十四岁。他一生做了许多恶事,却没有下地狱,反而由死至生,回到了九年前。   对于陆郁来说,他的人生只分为两个阶段,遇到裴向雀之前,和与他相遇之后。   而如今,他身在九年前,一个尚未遇到裴向雀的时候。裴向雀如今还不在淮城,他在宁津。   陆郁坐在车厢后座,看着越来越远的陆宅,微微阖眼,想起了往事。   说起来,他和裴向雀相处的最后一段日子是在退婚之后。   退婚后的第二个小时,陆郁便向媒体公开了这件事,时间正好赶得上当天的头条新闻发布。   陆郁在书房里待到助理拿到今天的报纸,上面一行大字写着“陆氏与项氏千金婚约破裂,背后究竟有如何隐情!”他将这篇胡诌乱扯的文章从头看到尾,却不生气,甚至脸上带着满意的笑意,然后叫管家找个机会悄悄塞到裴向雀面前。   从头围观到尾的助理在心里摇头晃脑,认为自家老板是彻底栽了。不过,这件事是早有预兆的。要不是搁在心尖上的人,谁会推了重要的合同,只为电话那头的人稍稍哑了的嗓音。   到了晚上,陆郁去给裴向雀送饭的时候,裴向雀从被窝里探出小脑袋,圆圆的眼睛瞪得更圆,泛着粉红的指甲尖摁在报纸上。   那抹红又轻又薄,陆郁莫名地想要吻上去。   裴向雀似乎组织了好久的语言,低声问:“是真的吗?”   陆郁装作不经心地看了报纸一眼,“骗你做什么?”   裴向雀的眉头还是紧皱着的,像是还有什么想问却说不出口的话。陆郁只觉得他思考的样子也十分可爱,忍不住顺从内心的欲望,低头咬住了他的指尖,牙齿落在指甲盖上,微微用力。裴向雀不疼,只是有些痒。他涨红了脸,缩手回去,憋了好半天,“陆郁你,你真讨厌。我都忘了想说什么了。”   陆郁一只手摁住了他,“仔细你的胳膊,别闹了,乖乖的。”说完,他端起放在一旁的饭菜,举到裴向雀的身前。   良久,裴向雀点了点头,张开嘴,将饭菜咽了下去。等吃完了饭,陆郁在一旁收拾碗碟,裴向雀揪住他的衣角,问:“你,你昨天是不是没有睡觉。今天早点睡,我给你唱歌。”   陆郁一怔,像是心上被人戳了一下,又甜又涩,“真乖。”   他明白,自己的金丝雀心甘情愿地回到了笼子里,不会再妄想离开了。   可陆郁却发现不满足于只做一个饲主了。他希望裴向雀不只是被动的承受,而是会为自己哭,自己笑,为自己快乐或难过。   他爱上了裴向雀。   这是他这辈子头一回用“喜欢”或者是“爱”这样柔软又虚无的词语形容自己和另一个人的关系。   陆郁从不相信人心里有什么情感能够胜得过利益,可如果这个人是裴向雀,他又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了。   他打算在秋子泓的坟墓前坦诚一切,和裴向雀告白。即使有一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是裴向雀不喜欢自己,陆郁也认为这是无关紧要的事,往后的日子还长,他们总会相爱。   不过他没料到没有以后了。   那一天陆郁亲自开车带着裴向雀,途中遇到一辆疲劳驾驶的小卡车,直直地向陆郁的车撞了过来。陆郁本能地向右打方向盘,裴向雀却自己扑了上来,挡在了陆郁身前。   逼仄的小空间里满是铁锈一般的腥味,陆郁在狭窄的车厢内摸索着抓住裴向雀的手,掌心满是滑腻的鲜血,他只希望那是自己的。   他瞧见裴向雀紧皱着眉,雪白的皮肤失去血色,近乎透明,像是百合的花瓣,青色的筋脉在皮下微弱地起伏。裴向雀没什么力气地咳嗽了几声,模模糊糊地喊着疼。   陆郁紧抓着裴向雀的手,他此生从未如此紧张过,看到裴向雀染红了的白色衬衣几乎要透不过气来。只能徒劳无功地想要堵住裴向雀身体上的伤口,可是没有用。   他的声音在发颤,骨节抖得厉害,指甲深深陷进掌心的肉里,“别害怕,别睡过去,你不会有事的。”   裴向雀眨了眨眼,努力听明白了他的话,很相信似的点着头。他伤得很严重,随着血沫一起咳出来的是内脏的碎片,暗沉的血从伤口涌出来,将整个狭小的空间都浸透了,陆郁想堵也堵不住。   陆郁想,他没有办法。   裴向雀深色的瞳孔里渐渐失去了光彩,他费力地抬起头,想要再看一看陆郁,伸手碰了碰陆郁的脸颊,张开满是血腥味的嘴唇,磕磕绊绊地说话,“你,你别哭啊。我这么疼,都没哭,你一哭,我也想哭了……”   陆郁才知道,原来自己哭了,原来自己也会流眼泪。   陆郁冰凉的眼泪落在裴向雀的眼窝里,顺着脸颊滑到下巴,仿佛连裴向雀也在流泪。   他问:“为什么要救我?”   裴向雀睁大了眼睛,磕磕绊绊地回答,“就是,就是什么也没想,就挡住了。”   陆郁一怔,又接着问:“是不是,是不是因为喜欢我?喜欢陆郁。”   这句话他说的含糊,裴向雀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对于喜欢这样表示浓烈情感的词非常陌生,难以理解,此时又失血过多,脑子更转不过来,可看着陆郁那么着急,只觉得这个回答十分重要,只好依靠本心说出几个字,“我,我不……”   他很急切,却说不出口。   陆郁听到了那个“不”字,瞳孔骤缩,他不想听下去了。于是,他低头吻住裴向雀沾满了鲜血的唇,千分喜爱,万分珍重。   裴向雀终究没讲完这句话,他没等来救护车,身体里的血先流干了,死在了陆郁的怀里。   陆郁断了两根骨头,眼角留下了一条长疤,可对他而言相貌无关紧要,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月便痊愈回家。   可裴向雀死了,死在了二十四岁的大好时光。   陆郁宁愿死的是自己。   他替裴向雀立了个墓碑,就在自家的后花园里,旁边开满了百合花,每日只要一抬眼就能看得到。陆宅里的佣人有着隐约的传言,陆郁大约是病入膏肓了。   陆郁站在裴向雀的墓碑前,上头的照片里,还是不知世事地笑着的。他冷静地想,裴向雀这辈子什么坏事也没做过,却没遇到过一个好人。   包括自己。   陆郁低下头,吻了吻那张照片。   他的声音轻柔缓慢,十分动听,近乎于告白。   他说:“你再等等我吧。”   他没让裴向雀等得过久。只不过一年后,淮城的陆三爷死于精神衰弱,因为失去了自己的那只金丝雀。 第3章 宁津   宁津不同于地处南方的淮城,三月的天气还寒风凛冽,天空灰蒙,烟雾环绕,未曾春暖花开。   此时正值傍晚,裴向雀才下了工,从尘土飞扬,黄沙蔓延的施工场所走了出来。他摘下安全帽,去水池边仔仔细细地将每一个指甲缝都洗干净了,才端着碗碟去打饭。   周遭乱哄哄的,工地上的人三五成群,遍地蹲着,和着尘土将饭菜咽了下去。   裴向雀走到打饭的小棚子里时,装着饭菜的桶已经是空落落的了。原本这里看管食堂的阿姨看他年纪小,抢不过青壮年人,都会特意给他留上一份。可今天不凑巧,正赶上放假,那位阿姨叫儿子替看班,自然是是只剩下些残羹剩饭。那个男孩好学,这时候面前还摆着书本学习,好不容易分出些心思,舀了桶底的剩饭将裴向雀的碗碟装满了。   裴向雀顺势瞥了两眼,那是高一的书。如果他还在念书,按照年纪算,也该才念高一。   可惜他不再念了。   裴向雀端着自己的碗碟,没再打扰他,也没插进任何一个小团体,而是走着小路,回了自己的宿舍。   说起来是宿舍,其实就是铁皮和钢筋临时搭起来的小铁皮盒子,顶多挡挡风,下雨的时候铁皮没贴严实的地方还漏水,在宁津这样的三月天里,屋内屋外几乎没有温差,一样的冷的要命,直冻进人的骨头里。   不过裴向雀待的这个铁盒子格外小,只能容得下一张床,床边和门的缝隙勉强能挤下一个人直走过去。他小心翼翼地关上门,脱下鞋和外套,搁在床下的木板上。又搓了搓冻得通红的手,直到生出些暖意,才举起筷子,心满意足地品尝起眼前这碗看起来乱七八糟,不算美味的大杂烩起来。   吃完了饭,裴向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半个巴掌大的老款手机,摁下了开关。蓝色的底屏模模糊糊,裴向雀眯了眯圆圆的眼睛,看了一眼时间,又从文件夹里挑出了一个录音,播放了起来。   开始是一段嘈杂的混音,什么也听不清,等过了好一会,才有一个声音渐渐清晰了起来。   一个粗糙低沉的男声高谈阔论了好一会,语气得意又鄙夷,周围人不时插了几句,最后在一团哄笑中,录音的进度条走到了头。   虽然这和专业的录音设备记录下来的声音相差甚远,可一般人想要听清楚里头讲了什么内容还是轻而易举的。   裴向雀却不同,他自小患有语言障碍,确实听不懂。那些话就像被无厘头得纠缠起来的线条,紧紧地缠住了他的意识。   可这只是第一遍。很快,裴向雀又将进度条重新拉了回去,颇有耐心仔仔细细地反复重听了好多遍,还时不时将那些能够辨认或者自己猜测下来的话写在了纸上。   前几张纸上已经罗列了几条他十分确定的话语。   “那个傻子。”   “连话都不会讲。”   “老朱你厉害了。”   “骗傻子的钱。”   裴向雀按下暂停键,皱着眉头,隐隐约约分辨出几句话,急忙记在了纸上。   “钱……减半……寄……”   裴向雀是不怎么会讲话,也听不懂别人的话,可他不是个傻子,听出了这几个字,剩下的也能猜得出来了。   朱三,也就是录音里那个老朱,将裴向雀委托他寄回去的工钱,暗自扣了一半,自己吞下来了。   朱三是裴向雀的一个同乡人,据说在外头混的不错,每年过年回来手头都宽裕得很。裴向雀的父亲裴定就将自己的儿子托付给了朱三,带他出门打工。   那时候裴向雀才十五岁多一点,还算是童工,正规的地方是不会收他的。可朱三待的本来就不是个正规的工程队,里头鱼龙混杂,也不会细究极裴向雀的年纪。反而以他的年纪太小,力气不大,减了他一小半的工钱。   裴向雀因为语言障碍,不能沟通,裴定为了方便起见,让裴向雀拜托朱三替他寄钱回来,没料到朱三却暗地里昧下一多半,进了自己的腰包。其实作为照应的费用,裴向雀本来也是把工钱的一小半给朱三的。可朱三太贪心了。   裴向雀怔怔地床上躺了好久,铁皮顶上吊了一个白炽灯泡,被从门缝里钻进来的风吹得摇摇晃晃,昏暗的灯光笼罩了裴向雀全身。他的皮肤原来是很白的,如今却被晒成了黑炭的颜色,又很瘦,只能隐约看得见出众的五官,可蜷缩起来就像一只灰溜溜吃不饱肚子的小麻雀。   他想着该怎么把钱要回来,最起码,以后是不能再把钱交给朱三了。可想了很久,裴向雀却没想出个什么办法来。他没有力气,也没认识的人,除了自己,什么也没有。   裴向雀在冰冷的床铺上瑟瑟发抖,他几乎都要忘了自己才十六岁,本该是什么也不明白的年纪,却活的这样难。   陆郁是昨天凌晨到宁津的,他这时候年纪还轻,对安眠药的抗药性还不太强,随便吞了几片,稍睡了两个小时。梦里有一个白白净净,个子比十八岁时还要小一些的裴向雀。可是梦一醒,裴向雀的影子便如同破碎的镜花水月一般,悄无声息的没了。陆郁并不太在意,揉了揉额角,他现在已经到了宁津,离见到一个真真正正十六岁的裴向雀的日子便不远了。   接下来的一整天,陆郁都在和这边的合作商谈生意,扯皮的事情太多。他现在才二十四岁,在商场厮杀看着模样就太小了些,不能服众。而且这里不是淮城,陆郁经营已久的地方,在宁津他是个外来人,更让人觉得格外好欺负些。   可陆郁不是能让人欺负的人。陆郁确实是有很多时间,很多精力,可他只想把这些耗费在裴向雀身上。   从早晨八点到晚上十点,双方谈了一天,桌子对面的人都有些撑不住了,无可奈何地签下最后一个名字,说:“我是年纪大了,比不过你们年轻人,又厉害,又能撑得住。”   陆郁的手腕强硬,旁人轻易从他手里得不到好处,可他又确实能力卓越,原本年轻一辈便没有比得过他的。现在他长着二十岁的壳子,其实已经三十来岁,商场上的事更是驾轻就熟,无人能敌。   他从助理李程光手里接过签好了的合同,又翻了一遍,站起身向对面颔首,狭长的眉眼微微上挑,最后转身离开。   李程光性格沉稳,替陆郁拉开车门,轻声问:“您是要回酒店,还是先去看看场地?”   陆郁一怔,偏头看了看窗外,有万家灯火通明,而裴向雀的灯,也在这其中一盏里。   他心里忽然柔软了起来,语调略带轻松,“回酒店,我还有一件最要紧事没办。”   李程光点了点头,司机缓缓地驶向酒店。   回到酒店后,陆郁先打开抽屉,里面摆了一份才送来没多久的文件。他一只手撑着额头,另一只慢条斯理地拆开了一个密封的档案袋,从里头抽出几张薄薄的纸,在过于强烈的光亮下透着光。陆郁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看完了,又翻来覆去地看了许多遍。   李程光有点好奇,他虽没跟陆郁多久,可对自己老板的性格还算了解。他总是运筹帷幄,闲庭若步,该是多要紧的事,才值得陆郁这么重视?   其实这几张纸上记录的是裴向雀人生的前十六年。陆郁上一辈子只是模糊的知道些大概,等他真的想要完完整整地了解裴向雀的时候,前尘往事都不再必要。   因为裴向雀死了。   直到陆郁回到九年前的现在。   裴向雀出生在南方的一个水乡,他的母亲因病去世的很早,父亲裴定另娶了个女人,生下了第二个孩子,叫做裴向龙。俗话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裴定娶了周秀,特别是有了裴向龙之后,对有着语言障碍,话都说不好,被外人称作傻子的裴向雀更瞧不上了。裴向雀成绩不好,也不算太差,可裴定没让他继续读书,而是在他才十五岁的时候就送出来打工赚钱养家。   裴向雀现在就在宁津的一个小工地上打着黑工。   这也是陆郁立刻放下淮城的事情,赶往宁津的理由。   他的金丝雀正在这里等着自己。   李程光拨通了一个电话号码,电话那头响了两声,直到一个中气十足地“喂”字传过来的时候,李程光才问:“请问您是陈局长吗?”   这是宁津市明安区分局局长的私人电话。   陆郁承包下来的这个项目很大,背后有政府参与的痕迹也不是个秘密了。宁津市消息稍灵通一些的人都知道了陆郁这个人,这位陈局长也不例外。   两人客套地寒暄了几句,陆郁才接过了电话,颇为客气地说:“我有一件事,想要麻烦一下陈局长。”   那头一愣,也没有立刻应承下来,只是客气地说:“陆先生何必说什么麻烦不麻烦。”   陆郁的目光落在桌上的文件上,“听说明安区有一些不太正规的工程队,这对我们接下来展开的项目有些阻碍。”   这句话还未说完,可未尽之意双方都彼此明了。陆郁的项目和明安区没有半点关系,是很明显的托词,可谁也不会戳穿。   陈局长也纳了闷,不晓得这位外地来的陆先生打算干些什么,不过这么点小事还是能够应承得下来的,当即答应。   陆郁又添了一句话,才挂断了电话,对李程光吩咐,“改日备上一份礼,送到陈局长家里。”   李程光应了声,悄悄地退下了。   解决完这件事,陆郁的心头骤然一松。   其实难怪裴向雀不爱自己,陆郁心知肚明。   上一辈子他与裴向雀的相逢,是以一场强迫的性·爱为开端,圈养为手段,期间那些威逼利诱,强取豪夺的手段,陆郁对裴向雀都使过。所以即使最后有了爱情的种子,大约也不能开花结果。   可这辈子就不一样了,陆郁要和裴向雀有一个不同的开端。   陆郁忍不住翘起唇角。   他曾失去的,而确实想要的,总是会得到的。 第4章 相邻   合同谈妥过后,陆郁派人租了栋办公楼,搭起了班子,淮城那边的助手也都来了,正是开工的时候。   陆郁不紧不慢地将工作都吩咐好了,似乎没太把这件事放在心头,甚至还有闲情逸致去看房子,亲自挑选了几个小区,都是不太合宜身份的中档类,以安全为重。最后选定了两套精装过的一室一厅小户型,恰好是对面,离得很近,开门抬头就能见面。   他用钥匙开了左边那套的房子,这一套才重新精心软装过,色调以柔软清新为主,每一件家具都价格不菲,整套房子的效果很好,瞧起来颇为可爱,让人心情愉快。陆郁似乎很满意,问一旁的助理,“这房子好不好?”   陆郁的心思深沉,李程光原来就不太明白,后来到了宁津,就更捉摸不透了。只好瞅着陆郁的脸色,硬着头皮揣测他的心意回答,“您看上的房子,当然是很好的。”   陆郁点了点头,“我也这么觉得,很合适。”他的话一顿,将另一把钥匙撂在桌子上,清脆的一声,“你把我的东西搬到隔壁那间去。”   这是怎么回事?   李程光好半天才干巴巴地应了下来,问:“您不过去看看那间吗?”   陆郁眉目低敛,似乎是流连地看了里头一眼才踏出了门槛,“不必了,其余的你看着办吧。”   才出了小区,陆郁就接到一个电话,是那位陈局长的。   他看了一眼手下才整理出来的名单,说:“陆先生,这次抓的人里头,有您说的那个人。”   陆郁一怔,十指抓紧了手机外壳,指节几乎勒出了青白,他不是个情绪外露的人,平常有十分的克制,也抑制不住此时的心情。   “掉头,去明安警局。”   挂断电话后,陆郁低沉的声音从后头传来,李程光微微转过头,瞧见令自己愕然的一幕,自家老板抬着下巴照着模糊的车窗,稍稍整理了一下领带。   简直就像,像是迫不及待要去见情人的年轻小伙子一般。   人的本能都是一致的,陆郁也是人,他知道今天不能和裴向雀见面,可还是忍不住。   不过三十分钟,陆郁的车就停在了警局的一个隐蔽的入口。陈局长派了个心腹去接了两人进来,单独安排了个房间,里头有一块显示屏,连着裴向雀在的小房间的监视器。   陈局长的那个心腹能言善道,一路上把情况都讲了,这件事也算是办的妥妥当当,没有半点差错。   陆郁一进房间,目光就落在了那块不大的显示屏上。那个房间里挤满了工程队里的工人,裴向雀的个子不大,身材瘦弱,缩在墙角,在模糊不清的监视器里几乎是瞧不清的。陆郁走近了一些,指尖点在显示屏上,仅仅是一个指头的大小,都足够遮住全部的裴向雀了。   那是他的金丝雀。   他的动作又轻又柔,十分爱怜,几乎要让人以为,是在触碰什么漂亮而娇弱的花了。   实际上只是个看不清的人影罢了。   陆郁停了好一会,终于转过身,准备吩咐接下来的话,没料到监视器里却起了动静。   有人对裴向雀动手了。   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裴向雀打定主意和朱三摊牌。他将朱三叫到了角落里,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打开手机,放了录音,空旷的工地里清清楚楚传开了他自己曾说过的话。   朱三的脸色渐渐阴沉了下来。他伸脚碾碎了鞋边的一块碎土,还没等录音放完,尖着嗓子笑了一声,“裴向雀,你是老子带出来的,就这么算计老子当做回报的?”   裴向雀置若罔闻,明亮的眼睛动也不动,瞧见朱三的动作,只是稍稍退后了一步。   朱三一直不觉得裴向雀只是语言障碍,他的耳朵喉咙都好使,却不会讲话,又听不懂别人的话,不是个傻子是什么,顶多算是个听话的傻子。朱三甚至认为自己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带着这么个傻子出来做工,吃苦受累,多受一点孝敬,也是应当的。   可没料到裴向雀不仅不感恩戴德,还敢把他说过的话录下来,和他对质。   录音放完了,裴向雀将手机收了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白纸,细细的展平,上头写了几行字。   裴向雀的要求很简单,就两条,把卡和私吞的钱还回来。   朱三一张长满横肉的脸气的通红,就要上来揪裴向雀的衣领,举拳要打,“你个不长心的小兔崽子,死了娘了这么要钱?那都是老子的辛苦钱!”   他说的话裴向雀一个字也听不懂,所以非常坚定,不受别人的影响,按照自己昨天定下来的计划一步一步走下去。裴向雀的指尖停在裤兜里的手机键盘上,正准备挨上朱三的两拳再按下去,到时候尖锐的警笛声就会响起来。这周围是工地负责人的宿舍,他们很快就会赶过来。然后就是调解,双方各退一步,看在自己已经受了伤的份上,朱三该退的更大,最起码要把卡交出来。   裴向雀并没有指望朱三能把吞下去的钱吐出来。   可朱三的这一拳没能打的下去,只听远处传来一阵喧哗。   有人高呼,“警察,警察来了。”   其实这种违规的工程队什么都不正规,风险很大,可若是往常,这种常规检查是很容易被应付过去的。可是今天不同,负责人的红包来回转了一圈硬是没人敢接,才隐约知道是出了大事。警察把这个小地方里里外外搜查了一遍,找到一个记账本,潦草不清地写了一堆人名。   里头有一个名字是裴向雀。   接下来,整个工程队里的人全被请去了警局。   裴向雀被塞进了罐头一样拥挤的警车后头,透过一根根铁栅栏,他能看的见前面坐了两个身材高大的警察。裴向雀很害怕,他年纪小,不晓得自己干了什么,就到了要被警察抓走的地步。不过无论怎么样,在摇摇晃晃的路途中,裴向雀总算明白,自己恐怕要失去这份工作了。可他却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老家也不行,那里不是他的家,而是裴向龙的。工地里那一个小小的地方,勉强能容得下他一个人居住的地方,反而是能够让裴向雀安心的家。   裴向雀想着想着,就难过了起来,将自己蜷缩成一团,躲在一个小角落里。   所有人都被关在了这个小房间里。才开始,大家都焦虑是为了什么事被带到了这。后来有警察过来说了,把所有人的信息都统计一下,就可以离开了。   统计的过程太漫长了,一个接着一个地出去再回来。百无聊赖之际,朱三甚至想起了裴向雀,那个傻子竟然敢管自己要钱。   于是他决定就在这里教训一下裴向雀。   朱三以前也因为打架斗殴进过局子,很明白这里的规则和底线,可以打架,只要不出格。他拨开一群在工地上的狐朋狗友,将裴向雀从人群后来揪了出来,扔在地上,甩手就是一巴掌。   裴向雀在人高马大的青壮年面前几乎没有反抗的力气,他想要挣扎,却被旁边看热闹的人招呼着摁住了手脚,硬生生地受了这一巴掌,脸上迅速地浮起了一个手掌印。   陆郁回过头,瞧见的就是这么一幕。   他周遭的气息迅速地冷了下去,脸上如染了一层冰霜,只听得声音幽冷,“我竟然不知道,明安警局的看管是这样松懈?犯人随随便便就能动手欺负人了?”   陆郁常年身处高位,气势惊人,私底下还有些不太干净的手段,话语间更添了一丝血腥气,连陈局长这样的人都不太撑得住,心里涌起一阵寒意,赶忙打起了电话,叫人赶紧止住了里头的动静,将裴向雀安置在了一个单独的地方。   陈局长态度有点尴尬地请罪,“刚刚是我们的错,没料到这事,陆先生以为,现在该怎么处置?”   屋子里的灯光昏暗,陆郁身量高挑,面容英俊而冷漠,脸上的神情没人能瞧得清,又轻轻一笑,长眉轻挑,像是很宽容平和似的,“我不懂法,不知道在警局里斗殴该是个什么罪名。这里头总共三十四个人,怎么处置,只能劳烦陈局长费心了。”   李程光一句话都不敢说。   陈局长连声应了下来。   待出了这个房间,李程光落后了两步,陆郁忽然停了下来,影子在地上摇摇晃晃,漫不经心地吩咐,“刚刚是哪几个人,你去找陈局长把名单确定下来,交给刘春。等他们从里头出来,”陆郁顿了顿,似乎是思考了一会,“也不要出人命,打断两只胳膊就行了。”   刘春在淮城是很出名的,是一把锋锐的沾满血腥味的刀,为上层人士办事,李程光早有耳闻。可他毕竟在陆郁身边时间短,不太得信任,接触到的东西不多,还从来没有和这些人打过交道,这是头一回。他之后在陆郁身边待了许多年,很得信任。   李程光作为一个敬职敬业且十分向上的助理,恭敬地朝陆郁弯了弯腰,答应了下来。   该怎么讲?有人动了裴向雀,那是陆郁心尖上的人,哪怕是重生之前,陆郁自己也从没动过裴向雀一根手指头。   他非常不高兴。在外头等了一会,打了个电话。   而在小房间里,陈局长特意安排了一个温柔可人的女警察,带着毛巾和食物进去安抚裴向雀。   陆郁隔着一扇玻璃窗,看到裴向雀缩在过分大的靠椅上,惴惴不安,半只手掌捂住了脸,估计是疼的厉害,却一滴眼泪都没有。   他的脾气很软,骨头却硬。陆郁非常清楚,和裴向雀在一块很多年里,除了床上,裴向雀没哭过几回,所以格外招人心疼。   那位女警察知道裴向雀是个很重要的人,上头仔细交待过了。她从外头得到了消息,眼前这个孩子不会说话,细细思索了一番,写下了一行字,推到了裴向雀的面前。   “有人找你?”   是谁?谁会找自己呢?   裴向雀攥着纸,紧紧皱着眉,心里有一丝希冀。 第5章 小秘密   从门口来的是一位中年妇女,短头发,个子不高,脸圆圆的,带着中年女人特有的温柔。   她从门外走进来,同女警察和裴向雀介绍了一番,说自己姓陈,是青少年救济中心的一名老师。这次的救助名额还有一个空缺,恰好收到了警察局这边才传上去的信息,觉得裴向雀十分合适,便在临下班前赶了过来。   裴向雀懵懵懂懂的,再竖着耳朵,心里着急,却一个字也没听懂。   这位吴老师常年从事青少年救济工作,遇到的有缺陷的孩子也不少了,很有经验,便将自己说的话简要地写在了纸上,递给了裴向雀。   吴老师接着说:“我们这里才得了一大笔资助,条件是很优厚的。若是小裴愿意来我们这里,不仅可以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还有全套的学习费用和生活补助,学籍方面的事情我们也有着各地的联络网,很快就会处理好。”   她讲的颇有感染力,裴向雀看到了纸上的字,可以上学,有一个住的地方,这件事美得像梦一样,不能叫人相信,可他还是忍不住用笔工工整整地写下一行字。   “您说的,是真的吗?”   吴老师写,“老师的证件都是齐备的,你可以问一问旁边的警察姐姐,她总不会骗你。”   写完后将字挪了过来,旁边的女警察看了一眼,虚情假意地笑了笑,心里知道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不可相信,可碍于上头的命令,却还是点了点头。   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好事,这样的好事又怎么会到这么个孩子头上。   裴向雀得到了肯定的回答,眼瞳盛满了璀璨的光,长长的睫毛轻轻颤抖,好半天才从喉咙里结结巴巴吐出两个字,“谢谢。”   他终于答应了下来,经不住的满心欢喜,眼角眉梢都溢满了柔软的笑。   陆郁斜倚在墙上,冰冷的目光缓慢融化,那是温柔到近似虔诚的神色,隔着玻璃窗落在裴向雀的身上。   他知道裴向雀有两个梦想,一个是继续读书,一个是唱歌。   有一天太阳很好,陆郁在书房里处理公事,裴向雀就在一旁的飘窗上晒太阳。他懒懒地倚在靠枕上,昏昏欲睡,细碎的头发遮住大半张脸,只露出一个尖尖的下巴和雪白的侧颈。   陆郁放下文件,走到飘窗边,低头吻了吻裴向雀的眼角,将他整个人抱了起来揽在怀里,缓慢地在他的耳畔问:“怎么这么懒,天还大亮着就想睡了?”   即使是这样,重复了两遍裴向雀才听明白了。   他歪着脑袋窝在陆郁的怀里,伸手打了个哈欠,软软地回他,“没什么意思啊。”   陆郁不紧不慢地问:“那阿裴想干什么?”   陆郁的发梢搭在裴向雀的脸颊上,挠得有点痒,他忍不住痒,笑出了声,想了好一会,“我想,想去读书吧。”   陆郁将裴向雀放回飘窗上,站起身,状似漫不经心地拒绝,“这可不行。阿裴去读书了,就没人能陪着我了。”   裴向雀怔了怔,良久,才“哦”了一声,垂下了头,模样似乎有点难过,自此以后,没再提起这件事。   陆郁是不会放手的。他自小得到的很少,想要的都是靠自己争过来抢过来的,一旦入手,便不会松开。而裴向雀是他所有物里最为名贵珍稀且是最喜爱的一个,轻易不能为外人所见。   只能由自己独占,谁也不能见他。   陆郁曾是这么想的。可现在不同了,他愿意实现裴向雀的梦想,这并不是补偿,只是希望裴向雀快乐起来,不如从前的那样百无聊赖,无所事事,仅此而已。   “走吧,去今天的那间屋子。”   陆郁直起身,低声吩咐了一句,不再沉溺于过往,他和裴向雀的今生,才刚刚开始。   没过一会,那位吴老师很快便办好了手续,把裴向雀从警察局接了出去。两人交流全靠纸笔,吴老师好不容易才明白过来裴向雀的意思,他想去那个被封的工地,拿回自己的行李。   工地上的工作人员收到了上头的消息,对裴向雀大开绿灯,裴向雀只不过收拾了十分钟,连一个小行李包都没有装满,这已经是他全部的东西了。   车子很快开到了那个小区,吴老师在前面引路,声控灯一路随着脚步亮了起来。吴老师拿钥匙开了门,里面是一间装修良好的屋子,“啪嗒”一声灯响,屋内完全亮了起来。薄纱窗帘在夜风里轻轻摇荡,木质家具上的清漆晕着光。裴向雀瞪圆了眼睛,他长到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房子。   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还在,家里虽然穷,布置的算是温馨体贴。可后来母亲去世,周秀嫁了进来,家里就再也没有裴向雀的容身之地。他住在一个堆满杂物的小黑屋里,只有一扇小窗户,不见天日。   裴向雀没见过世面,快活却小心翼翼地踮着脚,在这间不大的屋子逛了好多遍,组织好了语言,难以置信地问:“这是,这是我的宿舍吗?”   吴老师看着他快活的模样也笑了,轻声细语说:“不是宿舍,这里以后就是你的家了。”   她又叮嘱了两句,包括下周上学的时间地点,每个月按时去取生活费,实际上即使裴向雀忘了,也有专门的人给他送过来。裴向雀都记在了纸上,藏在了自己母亲留给他的一个巴掌大的铁匣子里,上面还有用一个微微上锈了的锁锁住了,钥匙挂在了脖子上。   裴向雀在新房子里折腾了好久,才去洗了澡,裹上了条浴巾,脸颊被热死熏得红扑扑的,平躺在柔软的床上,翻了个身拿出自己的日记本。日记本的白纸上画上了两个简笔小人,一个个子高一点,一个矮一点,两个人都长得胖乎乎的,眼睛圆圆的,都像裴向雀自己。   他不太会讲话,而且别人的话也听不懂,没人愿意和这样的裴向雀聊天。一直不说话也太寂寞了,裴向雀只好在日记本里分成两个人,一个叫大裴,一个叫小雀,性格差不多,仿佛有叽叽喳喳写不完的话,在纸上聊着天,琐碎地记录下来这一天。   这样连写带画的日记是很费功夫的,可无论做完工后多累,裴向雀也从来没有落下一天的日记。   他总是想,这样才能感觉自己不是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大裴和小雀将这间屋子夸出了花,裴向雀趴在枕头上,手都写酸了也停不下来。   到了最后,他终于合上日记本,本该是心满意足的,又忍不住贪心地想,要是有一个人,不是用纸和笔,能够耐心地和自己说话,真的在一起聊天就太好了。   裴向雀怀着这个美好的梦,唇角微微翘起,沉沉地睡了过去。   而隔壁的阳台上,陆郁瞧见裴向雀这边熄了灯,才摁灭了手上的半支烟,转身朝屋内走了进去。   他的金丝雀正好好的待在自己身边,仅仅是一墙之隔,而不是生死。   陆郁点亮了卧室的灯,将尾款给那个青少年救济中心打了过去。裴向雀确实是运气好,名额只差了一个,可其他所有的名额都是为了这一个存在的。   这是一个盛大的美梦,自裴向雀的想象而生,由陆郁亲手一点点编织,他愿意裴向雀在这个美梦里甜美地活过少年时光。 第6章 你好   阳台另一边的光熄灭了很久,此时已经快要两点了,外头一片寂静,正是安眠的好时候。   陆郁将合同看了两遍,签上自己的名字,合起来往书桌上一扔,向后靠在椅子上,半阖着眼,食指摁住太阳穴,在通亮的灯火下愣了一会,有些疲惫。他睡不着。这是一种治不好的病,或许才开始在他年纪小的时候只是心理问题,只是没人注意到这个阴郁的陆家小少爷和他的母亲出了一样的问题。日长天久,陆郁在无人的角落如同狂花一般肆意长大,心理逐渐影响到生理,病得越发严重。可惜的是,秋子泓的病只是杀了自己,陆郁却是要了别人的命。   他前世从外人没正眼瞧过的陆小少爷一路走到淮城人人皆知的陆三爷,手上沾满了血,其中也有人命。陆郁不在乎,也没放在心上。可报应最后却应在了裴向雀的头上。   那场车祸是人为的。他年轻时曾处置过一个背叛者,因为报警判不了几年,陆郁为了杀鸡儆猴,直接叫人打折了他的腿,扔到了江里喂鱼。这件事瞒的很严实,外人都不清楚。那人有个儿子,不知道真相,千辛万苦只查出来陆郁杀了自己的父亲,要叫陆郁赔命,却找不到机会,最后只好装作疲劳驾驶,开了一辆小卡车撞了过来。   死的人却是裴向雀。   陆郁终于相信世上有因缘果报了,他不认为自己做错了,可是欠下的杀孽总是要还的。后来,他替佛祖重塑金身,许愿裴向雀下一辈子能够平平安安,顺顺利利,最重要的是要在奈何桥边等着自己,别走的太快。   结果是陆郁有幸走了回头路。所以这辈子他打算洗干净手,不再用从前的法子了。   他想要睡了。   安眠药搁在顺手的抽屉里,拉开的时候纯白色的瓶子咕噜噜的滚到手边,陆郁拧开瓶盖,咽下去了两粒,渐渐有了些睡意。他这时候才二十四岁,对安眠药的抗药性还不太强烈,比较管用。而遇到裴向雀这个为自己贴心打造的“药”后,更是一片也没吃过。可陆郁临死前,离裴向雀离开也不过两年,安眠药已经对陆郁毫无用处了。   大概是他吃的太多了。   太过清醒理智的人是不会做梦的,连幻影都不会有,而陆郁有时候会很想做梦,因为梦里有裴向雀。   不过现在不同了。陆郁心想,他此后都不必再做梦了。梦里的裴向雀比不上隔壁那个鲜活的,总是笑着的裴向雀。   第二天一早,裴向雀长久以来养成的生物钟督促他准时起床。   洗漱完了之后,裴向雀对着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发了愁。他以前一直在工地上干活,包吃包住,没接触过做饭这件事。现在骤然自己独立生活,首先,怎么填饱肚子都是个问题。   裴向雀拿出干瘪的钱包,将钱来回数了两遍,捏紧了拳头,做了一个决定。   他打开门,向小区外的小超市走过去了。   宁津的天亮的晚,日头向东,天边的云朵染着橙红。陆郁睡眠浅,感觉敏锐,两间房离的又近,对面一有动静,他立刻就醒过来了。   陆郁站在靠近走廊的窗户边,透过磨砂玻璃,恰好能瞧得见裴向雀圆圆的后脑勺。   即使是个后脑勺,都很可爱。   没过一会,裴向雀从走廊里慢吞吞走过来,手上拎了一个大袋子,有点吃力,停在房门前,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捅了一下,没开。   裴向雀有点着急了,额头上沁出些微汗意,手上有点拿不住钥匙。   陆郁靠在门后,等钥匙声渐渐大了起来,才终于站定脚步,理了理领带,起身打开门。   他稍稍皱着眉,门推开一半,没抬眼,只是喉头有一丝沙哑,“怎么了?”   裴向雀自然是听不出他话语里的情绪,挺直的脊背瑟缩了一下,他太紧张了。   他没能听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可也能猜得出大概,估计是大清早把人吵醒了。   自己这才搬进来不到一天,可能就要产生邻里矛盾了。   裴向雀紧紧握着拳头,想着抱歉这两个字的音节该怎么说,转身时衣服与塑料袋摩擦,发出好大一声,鞠了个躬,头都要埋进地下,“抱歉!”   这是他自以为的。   对面的陆郁只听到他讲,“抱抱?”   他心里一动,几乎忘了下一步该讲什么话了。   不过幸好陆郁颇为克制,并且从前和裴向雀相处得久了,对于他的语言能力非常了解,估计是因为太紧张记错了。   陆郁的手搭在门框上,微微笑着,心安理得地收下这句“抱抱”,接了一句,“嗯,给你抱抱。”他说这话仿佛两人关系亲密,而不是还互不相识。   这是欺负裴向雀是个听不懂话的小傻子。   大概是由于此时太紧张,裴向雀将这两个字错误的发音深深记在心头。此后很久的一段时间,他真的以为,“抱歉”这两字是念“抱抱”的。   陆郁知道他听不懂,又说:“没有关系。”他重复了几遍,裴向雀才算是明白过来,不好意思的直起了腰。   陆郁朝裴向雀看了过去,他才十六岁,少年模样,还未长开,隐约能瞧得出五官生的好,眉眼秀致婉约,深色的瞳孔像是一潭汪着的泉水,唇红齿白,映着鸦羽一般的鬓发,十分动人,是那种只要仔细瞧上一眼就错不开的美貌,与陆郁上一辈子的记忆相差不远。只有一点,原来雪白的皮肤却像是在墨水里染了一遍,差不多同发梢一个颜色了。加之裴向雀又有点营养不良,瘦瘦弱弱的,脸颊上没肉,下巴尖的厉害,就像一只灰扑扑的,才过完没存粮的冬天的小麻雀。   陆郁一怔,他回忆起从前第一次见面,裴向雀浑身上下都是雪白的,是一支才折下枝头的百合花,轻轻一碰似乎都能掐的出水。   倒不是因为裴向雀长得不如以前好看,只是陆郁心里很舍不得,总想着以后得把裴向雀养的白白胖胖的,才是他该有的模样。   裴向雀轻轻皱着眉,有些疑惑。   陆郁这个人一贯阴郁,对着裴向雀却是一如既往的好脾气,露出一个温柔的笑,慢慢地将话重复了几遍。   “你这是怎么了?”   裴向雀有点害羞,只是皮肤黑瞧不太清楚。他仔细竖着耳朵,终于在第三遍时听明白了,但话又很难讲出口,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掏出纸笔,匆忙地写下一句话。   “对不起,早晨吵到您了。用这样的方式是因为我的耳朵和喉咙有点毛病。”   他曾经和很多人解释过自己的病,可很少有人真的觉得这是一种病,所以为了方便,还因为不想再被人私底下嘲笑成傻子了。裴向雀已经不再试图同别人描述解释自己的病了,而是找了个耳朵有问题的借口。   反正不会有人在意他是到底生了什么病。   陆郁伸手接过来看了,笔触稚嫩而柔软,他紧贴着那一行字下头写,“没有关系。你在外面怎么了?”   裴向雀抿了抿唇,还是写,“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门好像打不开了。”   陆郁的笔尖一顿,写出一行流畅漂亮的连笔字。   “那我帮你看看?”   裴向雀稍稍歪着脑袋想了一下,点了点头。   陆郁的身量高,站在裴向雀的身边,又刻意贴近,几乎将他整个人都笼进了自己的影子里。他弯腰装模作样地看了一会,却没什么成效,皱着眉尖写,“可能是锁芯坏了。要不然我打个电话叫物业来修一修。”   裴向雀没怎么和人这么亲密的接触过,他的头顶才到陆郁的肩膀,因为要让出地方方便检查,蜷缩在一旁的角落里,脑袋正对着陆郁的胸口,都能听到对方呼吸喘气的声音。   好,好紧张啊。裴向雀心里一直默默地紧张着,甚至连递过来的纸都没有看见。还是陆郁用纸朝他脸颊边扇了扇风才如梦初醒。   他没有道理拒绝好心邻居的帮助。   打完电话后,两个人在门口等了一会,现在还早,估计开锁的师傅还没有上班。陆郁便提议去自己家里坐着,休息一下。   裴向雀犹豫了一下,没有立刻答应下来。   陆郁则气定神闲,并不着急。他太明白他的脾性,又软又天真,平生最不忍心拒绝别人的好意,即使是上一世,自己折断了他的翅膀,将他锁在笼子里,成为只为自己一人歌唱的金丝雀,都因为自己愿意耐心同他说话,而从没有反抗过。   从早晨弄坏了大门的锁芯,到现在每一步,裴向雀的每一个决定,都在陆郁的意料之中,他会以前世完全不同的方式与裴向雀相逢。   最后裴向雀还是点了头,跟着陆郁走进了隔壁的房门。   虽然这间房子是和另一间同时定下来的,可裴向雀的那间经过仔细的重新设计装修,与这套房子大不一样。不是说不好,只是冰冷冷的缺少了点活人的烟火气。   陆郁倒了杯水,搁在裴向雀身前,面对面坐下了。两个人独处一室,如果不说话气氛总是有点尴尬。   裴向雀拿起玻璃杯,十分客气地写了句谢谢,才端起来一小口一小口地抿起来,陆郁看似是不再看他,其实目光一直落在裴向雀的身上,觉得他和只小麻雀一样啄着水。   此时太阳已经从东边升上天空,屋内洒满了阳光,非常明亮。   陆郁撑着下巴,拿起纸笔写了一句话,缓缓递到裴向雀眼前。   裴向雀拿起来,一怔。   上头写着,“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你也不知道我的。” 第7章 长腿叔叔   裴向雀红了脸,自己的礼数也太生疏了,连忙想要把名字写上去,刚写下一横,却忽然被陆郁摁住了手,将纸笔一并拿了过去。   他满脸疑惑。   陆郁低头写,“小孩子说谎可是会长长鼻子的。最开始的那句抱歉不是说的很好吗?想听你亲口告诉我你的名字。会不会很为难?”   他写字很快,裴向雀没多久就看到了这段话,捏着纸的手渐渐握紧,最终仿佛下定决心一般的松开,嘴唇张合,好半天才从喉咙里吐出音节。   只是一句简单的自我介绍,裴向雀却结结巴巴讲了好半天,中途几次想要放弃,可对面的陆郁却微笑着鼓励着他。   他说:“我,我叫……裴向雀!”话音刚落,像是干成了一件大事业,自己都忍不住先笑弯了眉眼。   陆郁颔首,微微点头,“你好。我是陆郁。”   裴向雀眨着黑黑亮亮的眼睛,他这样用心,却还是没听明白,又有点不好意思,不敢说出口。   陆郁很有耐心,一字一句地重复,直到裴向雀终于听懂了,小声念了一句,“陆,陆郁?”   他的声音小小的,软软的,似乎是在提前演练,只是讲给自己。   陆郁很能体察他的心意,面色不变,装作没有听见。   待过了好一会,裴向雀扬起笑脸,虽然还是磕磕绊绊,“陆,陆叔叔。”   陆郁唇角的笑容微微一僵,但这些微的不自然没被裴向雀看见。他轻轻摇了摇头,“不必叫什么叔叔,我大概比你大上几岁,不介意的话,叫我一声哥就好了。”   这句话实在是繁琐复杂,裴向雀在短时间内弄不明白,陆郁也不好强求,他将这句话写了下来,顺带着自己的手机号码,一同塞到了裴向雀的掌心里。   其实说起来这只是几句话,可两个人却费了一番功夫交流。上早班的开锁师傅已经到了楼上,他手上的功夫熟,只看了几眼就说:“应该是锁芯坏了,得换一个,业主是哪一个?”   锁是陆郁弄坏了的,坏成了什么样子,他再清楚明白不过。可作为罪魁祸首,他却气定神闲地上前和那位师傅压起了价格。   双方谈妥之后,换上了新锁,皆大欢喜。   就是价格有点令裴向雀肉痛,可他还是拉开自己的小布袋,数了整数递给了陆郁。   陆郁接下来,先笑了,低声说:“能占你这么个小傻子的便宜吗?”说完,从裴向雀破破烂烂的小零钱袋里抽出抹了零头后的数目,   他没解释,裴向雀也能明白,便不再说了,转身要回自己的屋子。   裴向雀却拽住了他的衣角,急急忙忙道谢,“谢谢。”   陆郁平平地“嗯”了一声。   而裴向雀的话还没讲完,因为心头有一个疑问,想了好半天,没捉住机会问,却又不忍心真的让获得解答的机会溜走,半晌才吐出下一句,抬起头,眼瞳里满是求知欲,迷迷糊糊地问:“为什么鼻子会变长?”   陆郁一怔,忽然笑了,“那是一个故事,匹诺曹的故事。”   “嗯?”裴向雀皱了皱鼻子,鼻尖圆润挺拔,甚至可以瞧的出来,即使是长长了也丑不到哪里去。   陆郁弯下腰,下巴虚虚地落在裴向雀的耳畔,这姿势略显得亲密得过分,“下次,再讲给你听。”   或许是因为他讲的太慢,太温柔,一字一句咬的太清楚,裴向雀只听了两遍,竟模模糊糊地明白了个大概。他抬头看着陆郁,满是信任和期许。   “小傻瓜,你别再这么看我。”陆郁的笑意加深,面色不改,轻描淡写地威胁,“我会想要亲你。”   这语调近乎于调情。只可惜,却也幸好裴向雀并不明白。陆郁并不太介意这一时,这些事情,自己以后会一步一步教他的金丝雀明白的,不过不是现在。   说完,他没给裴向雀反应过来的时间,先摆了摆手,合上了门。   这是他和裴向雀于此生的第一回 见面。   陆郁的心跳有点加快,胸膛微微起伏,回忆起裴向雀笑着时的可爱模样。他现在才十六岁,和两年后还不太一样,十八岁的裴向雀受了不少罪,过早的长大,吃了许多不当承受的苦,脾性未变,却小心翼翼,心惊胆战地活着。而这时候的裴向雀才离开熟悉的地方不久,接触外界不深,还十分天真活泼,有着未褪尽的孩子稚气,会交托自己的信任,甚至会问出“为什么鼻子会变长?”这样可爱的问题。   那是即使上一辈子,陆郁也从未听过的话。   陆郁非常理智,他很清楚自己内心不为人知的阴暗念头,他把裴向雀关在笼子里,折断双翼,绑在自己身边,只能依靠自己活下去,他有足够能力且有手段这样做。   可却舍不得。   大概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陆郁自嘲般地笑了笑,连自己这种人,都凭着本能,能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克制自己的欲望了。   一切都不必操之过急,时间还长,可以慢慢来。   李程光是早晨十点准时到达陆郁的新家的。   他为人处世里有作为助理的天赋,顺从而细致,且十分忠诚,最重要的是能够看得清老板的需求,懂的不多话,不多问,没什么不该有的好奇心。   实际上他凭借着这种出众的天赋,上辈子一直在陆郁的身边做的很好。所以陆郁还算得上信任他。   他敲门进去,顺着陆郁的声音拐弯找寻,眼前的一幕差点没叫他左脚绊右脚跌一跤。此时外面太阳正好,厨房的窗户开得很大,满屋子金灿灿的阳光。陆郁站在厨房的灶台前,身穿一件合体贴身的白色衬衫,长袖向上挽了几道,露出结实的手腕,手上似乎拿着什么东西。他听到动静,微微侧身,李程光才看清他身前围了个天蓝色的围裙,拿着一个勺子,舀起锅里的汤尝了一口。   满屋子都是鲜香馥郁的味道。   “老板……”   陆郁皱着眉头,应当是对自己的作品不太满意,关了火,将各种器皿堆在一旁。才有空漫不经心地看了李程光一眼,他心情不错,瞧着李程光扭曲而又努力平复的表情,甚至颇有闲情地打趣,“怎么了?现在这世道,不会做饭哪里讨得到老婆?”   李程光额头冒着冷汗,连连点头,“您讲的对,讲的对。”   陆郁是上辈子在国外念书的时候学会做饭的,不过也只是把东西煮熟了的水平。谈起做得美味,是另一个契机。那时候他去一个小国家谈生意,穷山恶水,加上天气不佳,被困在那个地方。裴向雀吃不惯这里的东西,又找不到中国厨师,整天蔫蔫的,陆郁只好自己亲自下厨。他实在高估了自己的水平,做的一团糟,三个炒菜糊了两个,幸好脸皮厚,还是把菜端到了饭桌上。不过没告诉裴向雀是自己做的。   裴向雀十分捧场,吃完了两碗米,连一片菜叶都没剩下。   陆郁倒没怎么吃,笑着问他,“这个厨师做的饭这么好吃?都吃完了,比家里的还好?”   这时候裴向雀已经基本能够和陆郁不太流畅的交流了,还是反应了一会,扒完了最后一口米,虽然眼神有点躲躲闪闪,不过用力点了点头。   陆郁笑而不语。   到了晚上,外头大雪纷飞,鹅毛一般覆盖了整个天地,四周一片寂静。裴向雀把刚学的当地曲子唱完了,窝在陆郁的怀里准备睡觉。   陆郁却不放过他,凑到他的耳朵边,悄悄地问:“谁给你通风报信的?说今天的饭是我做的。”   裴向雀不讲话,演技拙劣地装睡。他性格软,对于不想回答,不晓得怎么回答的问题都是这样,可惜骗不过陆郁。   陆郁继续闹他,又问,“是不是还违背良心,说谎骗我这个饭好吃?”   “没有!”裴向雀睁着圆眼睛,和陆郁辩驳,“就是很好吃。而且,而且也没有人告诉我。我自己能闻到的你身上的烟火味。”   陆郁心里叹息,亲了亲他的额头,“知道了,没说谎,是你自己发现的。睡吧。”   后来回去后,陆郁对做饭起了兴趣,再后来,他的厨艺,就与裴向雀那句“很好吃”越来越相符了。   这只能算是一个插曲,李程光也有眼色的不再提。他这次来是带着报表等文件来的。   陆郁点头,“先放那。”   他才来了宁津不到一个星期,淮城的阿猫阿狗便坐不住了。其中有许多是陆郁在商场上的对手,还有两个特别一点的,一个是陆家老大陆辉,一个是老二陆修。陆郁在的时候,除了陆成国,都是他独揽大权,另外两个人年岁不小,手里没有半点实权,只能等着分红和陆成国的补贴。但真要是说做点什么,又对陆郁的手段怕得很,不敢轻举妄动,就这么混着日子。现在陆郁好不容易离开了,便按捺不住内心的蠢蠢欲动了。   可惜两个人都太蠢了些,动作太大,几乎要闹得整个淮城人尽皆知了。   陆郁虽然脾气古怪,为人捉摸不透,可还是有几个朋友的,其中有一个关系格外好,叫做贺原,是在从小一起在国外打过人捞过钱的交情,此时听闻了这个消息,特意从美人堆里抽空打了个电话过来嘲笑。   他笑的还挺开心,“陆三,你现在不在,家里那两个哥哥都快把天翻了。你也不回来管管?”   陆郁正在翻报表,闻言连头都不抬,颇为心平气和,“任他们翻。”   贺原奇道:“你讲这话我就不相信了啊。”   陆郁将看完的报表往李程光手上一扔,站起身,他对贺原还是有点耐心的,讲,“他们是什么货色,陆成国也清楚。现在由着他们闹,是想让我早点回去。要是过了头,陆成国自己就先收拾了。”   李程光在一旁恭敬地站着,只装聋作哑,当做什么都没听见。   “你对你家老头子很了解嘛。”贺原在那头也笑了,“不过宁津的事情有多重要,这样都不回来?”   陆郁的目光落到隔壁的阳台上,笑了笑,“是很重要。有一样东西,如果得不到,我大概不能心安。”   作者有话要说:  陆三爷:“听说我是长腿叔叔?”   裴裴:“v(?'ωˉ?)~? ” 第8章 邻居   裴向雀出门买东西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出来,中途出了意外,加上换了一个锁,好不容易回到新家,都快要中午了。而他从起床到现在连一口水都没喝,此时一个人待着,神经不再紧张,肚子忍不住发出古怪的声音。   他饿得要命。   裴向雀把买回来的东西分类放置好。里面除了一些洗浴用品,就只有一整箱的泡面。他在厨房里研究了一会厨具,选中了电磁炉,才算是煮上了泡面。   锅里红通通的汤汁咕噜咕噜地滚开了,水汽从锅盖上的小孔里蒸腾,对于饥肠辘辘的裴向雀来说香的过分。裴向雀搬了一个小板凳,托着下巴眼巴巴地看着锅。   想起陆郁的时候,裴向雀有点脸红耳热。   他可真是个好人。   虽然陆郁叮嘱过他,说大不了自己几岁,只管叫哥,不用叫叔叔。可在裴向雀家乡那边,叫人叔叔是一种表示尊重的习惯。   所以他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叫陆郁为陆叔叔,只不过不说出口。   泡面煮起来很快,即使是用冷水煮的,现在也化成了柔软的一团。裴向雀没功夫洗碗碟,直接端起小锅,在一边的小桌子上一口一口吃了起来。他自从母亲去世后就过得苦,小时候总是挨饿,现在能吃上泡面已经足够心满意足了。   一碗面很快就吃完了,连汤也喝的干净。   裴向雀打算的很好,虽然吴老师留下了一笔钱,不多不少,足够他活下去的。可他没什么安全感,习惯精打细算,省吃俭用,又怕以后有忽然要用钱的事情。所以将以后的事都安排好了。早晨吃馒头咸菜,以后上学的时候中午在学校里有食堂,晚上回家可以煮泡面。   裴向雀想的很认真,也很仔细。他翘起唇角,满怀珍惜地看了一眼亮堂的屋子,和两天前住的地方完全不同。所以至少在未来的一小段日子里,他的人生就会像现在这样美好。   吃完了泡面后,裴向雀很快就打起干劲,把本来就很整洁的屋子再打扫一遍,还有新领到的崭新的高一课本,也要提前预习。   而对面的另一边,陆郁挂断了电话,也正打算出门。   他脱了围裙和沾满烟火味的衣服,换了一身深黑色的西装,里头的衬衫的纯白的,袖口处缀了一个银色扣子,整个人严肃而沉稳,正适合出门谈生意。   李程光替他打开门,陆郁从屋子里出来,走了两步,微微偏头,目光落在隔壁的门上,似乎有些舍不得。李程光只好也停了下来。   “先生,杨经理方才打电话说快要到了。”   陆郁颔首,抬手看了一眼表上的时间,“嗯”了一声。   前头的土地等合同谈好了,现在才算是要正式开始这次的生意。宁津地处北方,经济不如南方发达,可总归是省会,发展趋势不容小觑。这次政府很有魄力,下了大手笔招商引资,要在市中心建立一个商业圈,甚至连一边配套的交通安全医疗设施都安排好了。   这是一块巨大的蛋糕,宁津只要是有点实力的都如狼似虎地盯着,只恨不得立刻吞进去,本来本地人都不够分,是没有外人插手的余地的。可陆郁就硬生生插进来了,还是一人独占,没给别人留下一点余地。   他不仅在商业上有手段,做决策从不失误,也十分会揣度人心。想要得到这个项目,下面的人就全然信任地把策划摆在了他的案头。   宁津的这个项目是由当地新上任的一把手提议的,全程督办。那人姓周,还不到五十岁,在这个职位上年纪是算得上轻的了。想要办成这个项目,也是为了当成自己再升一步的跳板,他看的很清楚,这比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都要重要。   所以陆郁最后拿下了这个项目。   他们到达工地的时候,是一个姓杨的经理接待的。陆郁负责投资统筹,他是淮城人,宁津这里毕竟不是他的地方。所以为了稳妥找了个工程负责方,是宁津本地的。   这一块的拆迁工作已经做好了,眼前是一片废墟,尘土飞扬,周围围上了护栏,拉上横幅,只等着陆郁定下主意就能开工。   那位杨经理大约四十多岁,衣冠整洁得体,十分面善,身后跟着几个工作人员,对待陆郁都颇为客气。杨经理低声问:“陆先生觉得怎么样?”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若是本地的公司拿下这个项目,比如先前最有竞争力的罗家,他们当然是捞不到这样的好事。   陆郁不可置否,神色平淡,“再看看吧。”   这意思是要亲自看看?   杨经理心里一惊,他看陆郁的年纪不大,以为是哪家放出来历练积攒经验的小少爷,不太放在心上,此时才觉得和原先所想有些偏差。   他不敢说话,在前头带路,引着陆郁和李程光在这块工地转了一圈,细细查看,一行人身上沾满了尘土,全都灰头土脸的。   这一逛就是大半天,太阳都快要落山了,天边的云烧红了,连成了一片。   陆郁顿下脚步,“目前很好,我也很满意。钱不必担心,我们这边是给足了的,只有一点,不要做些让我不满意的事。”   他轻轻笑了笑,却不显得柔和。人的皮相覆骨而生,他是天生的长眉狭眼,骨头长得嶙峋,笑起来都是带着锋利。加之目光冰凉,极具压迫感,杨经理猝不及防对上了,如浸在了冰水里,微冷的天,后背却是湿的。   杨经理额头上有几滴冷汗,勉强笑着,“陆先生多虑了,我们公司质量方面最有保证,在宁津都是有口皆碑的。”   陆郁满意的点了点头,转到了原点,终于给了个准话,不日开工。   他和李程光离开后,留下杨经理和手下一群人面面相觑。有一个年岁大一些,看着资历不浅的开口,“虽说这位陆先生瞧着不太好相与,不过咱们都是按照标准来做的,也不必怕他什么。”   杨经理眼前浮现方才陆郁的笑,总觉得这活不如当初接下来的好做,叹了口气,“你说的也是,我们好好干就是了。”   车子缓缓离开工地,李程光坐在前座,细心地递上一袋湿巾,陆郁接了过去,先将手指一只一只擦干净了,又抽出一张,擦了擦脸,白纸都染成了灰。   他莫名笑了笑,想起裴向雀前两天还在工地上,也不晓得要染黑多少张纸。   到了单元楼下面,陆郁下了车,李程光本来要送他上去,却被拒绝了。   他还有别的事要做。   陆郁站在楼下,看到裴向雀那间屋子窗户正亮着,缓缓走上台阶,敲响了隔壁的门。   这里的房子只是中档,所以隔音不太好。陆郁站在外头,都能听见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响起,停了一会,才打开了门。   或许是下午睡了个觉,裴向雀的头发凌乱,呆毛翘在头顶,摇摇晃晃,就是不倒下,加上满脸疑惑,看起来傻乎乎的。   陆郁抽出离开前放在窗台上的纸笔,写,“早晨说好了要给你说长鼻子匹诺曹的故事的,还记得吗?”   裴向雀看到上头写了什么的时候怔了怔,终于想起了什么,又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将陆郁迎进了自己家。   屋内只亮了一盏灯,恰好在靠近窗户的桌子旁,桌上摆了几本摊开了的书。   陆郁看了一眼四周,认真地夸奖,“你的屋子布置得很好,很可爱。”   裴向雀给他递了一杯水,开心地写,“谢谢。不过不是我布置的,是别人设计的。是,是那个人,我不晓得是谁的眼光好。”   陆郁点了点头,心安理得地接下这句夸奖的话。本来,这就是由他监督装修的。   他的嘴唇抵在玻璃杯上,眼角余光落在站在一旁的裴向雀那里,灯光很暗,他的脸模糊在了黑暗中,瞧不清楚,隐约的轮廓也是可爱的。   让人心动神移。   他的声音很低,笑意却深,“因为是要给我的小麻雀住的,怎么能不用心?”   裴向雀听不清,不明白,问:“您讲什么?”   陆郁接着写,“讲,说谎会长鼻子的故事。”   “是匹诺曹吗?”裴向雀急匆匆地写。   陆郁撑着下巴,打趣着问他:“你怎么晓得是匹诺曹?难不成自己偷偷看了?不是说好了要等我的。”   裴向雀看了字,愣了一天,犹豫再三,整个人快缩成了一团,像是很对不起眼前的陆郁,干巴巴地道歉解释,“对,”字在这里停了,点了一团墨点,接着写,“对不起。”   他今天整理东西的时候,打开了放在书桌上的电脑。如今的电脑操作简单易懂,容易上手,即使裴向雀从前没亲手接触过,也很快弄明白了。他打开浏览器,搜索引擎的方框上写着的字似乎在诱惑着他。   他打下一行字,“说谎为什么会长长鼻子?”   刷新出来的页面有许多链接,摘要上写着匹诺曹。   裴向雀没有点进去。可即使如此,他还是觉得自己对不住陆郁的好心,瞬间垂头丧气了。   等他脸皮泛红道完了歉,陆郁克制住想挠他下巴的欲望,正正经经地同他说起了故事。   陆郁很会讲故事,特别是以书写的方式,即使只是简要地将故事情节描述出来,分段给裴向雀看的时候总是断在节点上,叫裴向雀眼巴巴地等着下一段,望眼欲穿。   裴向雀托着下巴,他是个小没见识的,也不会隐瞒自己的情绪,几乎看的入了迷。   讲完了结局,陆郁不经意地点了点裴向雀的鼻尖,写,“你是个好孩子,不说谎话,所以鼻子没有变长。”   裴向雀怔了怔,这么点亲昵似乎没碰到底线,他不好意思地伸手摸了摸,在心里嘀咕了一句,长鼻子是骗人的。   陆郁悄悄收回了手,指尖摁在了掌心,只觉得柔软。他只越了一丝界,接下来就像一个好邻居,好长辈一样守礼地起身离开,互相道别。   不必着急,来日方长。 第9章 学校   陆郁和裴向雀便成了一对有点熟悉其实本质还是很陌生的邻居。   工程一开头还是很忙的,陆郁早出晚归,和裴向雀接触不太多,这也是故意而为的。陆郁很了解裴向雀,他看起来脾气软,待人温和,其实防备心很重。大概是因为患有语言障碍情感障碍的缘故,自己的世界是寂静的,与外人不同,所以同别人的世界便隔离开来。不是说认为对方是好人,就会信任他,而是内心总是隔了一层,很难软化,也很难消除这种警惕。不过陆郁还有许多时间,不急于一时,每日出门时恰巧碰到了就问个好,总是有机会的。   陆郁既然来了这里,虽说还忙着乐旺商业圈的事,其余的时间也并不闲着,和人谈了几场不大不小的生意,算是开拓市场。   李程光敲门进来,手上提了个电脑。   陆郁正在翻文件,眼也没抬,轻描淡写问:“怎么了?”   李程光目光平平,将手提电脑放在他身前的桌子上,说:“今天刘先生发了个邮件,说是事情办成了。”   陆郁挑了挑眉,起了些兴趣,注意力从文件上转了过来,“这么快。打开看看?”   电脑屏幕亮起,鼠标点开邮箱里的一个视频。视频似乎是躲在一个角落里拍的,镜头摇摇晃晃,有些模糊,声音嘈杂。里头有一群人吵吵嚷嚷着什么,一个人高马大的壮汉走上前,揪住了朱三的衣领,朱三色厉内荏,昂着头在骂着什么。那个壮汉臂力极大,将他整个人掼在地上,好大的一声,周围人都不敢再动了。朱三也是个窝囊废,欺软怕硬,蜷着身体忍不住求饶了。那个人仿若未闻,一脚朝朱三的胳膊踩了下去,那样的力道,不可能不打断骨头的。   视频只到这里戛然而止,李程光料想这个朱三受了伤在看守所的日子不会好过。不过说起来刘春的胆子和势力也太大了些,这里是宁津,他也能找来人去看守所打断人的胳膊。   李程光说:“刘先生说等他从里头出来恐怕太晚了,您等的不耐烦,不高兴了。现在这只算是个添头,算是给个教训罢了。”   陆郁很满意似的,讲:“他做的很好。本来一次就不太够。”   李程光也点头称是,他比较好奇的是陆郁隔壁住的那一位是谁。仅仅是偶尔窥见一斑的对待都足够心惊,要不是年纪实在是对不上,他都要怀疑那是陆郁年少轻狂时留下的私生子了。   夜幕降临,陆郁处理完公事,乘车从公司回来,路过小吃街的时候顺道买了一袋糕点和糖果,他挑的时候问人特意要了小孩子喜欢的口味,都是软软糯糯偏甜的密封包装类。   到家时先敲了敲对面的门,门打开一个不大不小的缝隙,恰好后裴向雀探出头。   陆郁手上拎着糖果,瞧见门缝渐渐拉大,裴向雀只穿了一件白色泛黄的破旧T恤,露出两条白生生的胳膊和脖颈就出来了。他的脸是被晒黑的,身上的皮肤不见太阳还是很白的。只是美中不足的是,雪白的皮肤上有些青紫的淤痕,大片大片的,从被衣服遮住的地方蔓延到锁骨和肩膀上。   应当是那次在看守所受的伤,至今未愈。看来那个朱三受到的教训还是太轻了。   陆郁眼色一沉,面上还带着笑,温温柔柔的,将手上的东西递到裴向雀的面前,在手机上打出一串字,“要不要吃糖果?”   裴向雀一怔,摆了摆手。又觉得表达的不明白,在纸上写,“不用了,您自己吃吧。”   陆郁的手还是举着,动也未动,不打算收回,接着解释,“我不吃这些。是客户送的。原来打算放在办公室发霉,可想到隔壁搬来你这么个小孩子就带回来了。”   这倒让裴向雀不得不接了,毕竟是别人的一番好意。   他点了点头,接了过来,尝试了一下,最后结结巴巴地道谢,“谢谢陆叔……陆哥。”   陆郁等他说完,像是真的只是来送一袋吃不了的零食,便要转身离开。离开前在裴向雀的纸上留下了一句话。   “别吃太多泡面,对身体不好。”   裴向雀有点脸红,关上门,皱着鼻子使劲在屋子里闻了闻,泡面的味道有那么明显吗?   他打开袋子,里面的糖果都是五颜六色的,看起来很可爱。裴向雀犹豫了一会,终于还是拆开来一个,塞到嘴里。   味道真甜,和糖精调和出来的那种劣质糖果味道完全不同。裴向雀爱吃甜的,大概是因为小时候过得太苦,一粒糖都足够珍稀到让他快乐了。   那颗糖搁在舌尖上,慢慢化成糖水。裴向雀舍不得多吃,只又拿了两个,去书桌前打开灯写日记。   陆叔叔这个名字不是头一回在他的日记本里出现了。不过,这是他第一回 ,想要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加一个除自己以外的人的画。裴向雀认真地想着陆郁的模样,一笔一笔地在纸上描绘了起来。   他是个这样好的人,那样的善意是自己从未感受过的,裴向雀舍不得不把他画的好看传神一点。   等到修修改改画完了,纸上除了大裴和小雀,还多了一个人,他比大裴还要高,高上一个头,笑眯眯的,拎了一袋糖果和糕点。   大裴说:“他真好。”   小雀也说:“糖真好吃,他真是个好人。”   裴向雀歪着脑袋,整张脸贴到空白的那一页,目光落在代表陆郁的小人身上,慢慢地说:“陆叔叔……”   他不晓得接下来该自言自语什么,最后只好对着日记里的三个人笑了笑,又往嘴里塞了一颗糖。   画陆郁花费的时间太长,一眨眼已经快十二点了。裴向雀看了一眼时间,急匆匆的洗漱刷牙,平躺在被窝里,双手抓着被单,有些紧张。   因为明天该上学了。   到了第二天,裴向雀起的很早,按照吴老师留下的地址去找她,再一同去学校。   他们要去的学校叫承德中学,一所公立中学,成绩不太好也不坏,纪律抓的很紧,从没出过什么大事。所以陆郁特意选了这一所,好安置他不会讲话的小麻雀。   两人走了一路,裴向雀老老实实在后面跟着,一步也不差。终于到了高一(3)班班主任王老师的办公室。   吴老师敲了敲门,得到回应后推门进来,对站在办公桌后面的女人笑了笑。   王老师长着一副严厉的面孔,戴眼镜,目光落在后头的裴向雀身上,问了句话。   裴向雀听不明白。   吴老师急忙拉了一下他的胳膊,裴向雀才明白过来,把早已练习了许多遍的话吐出来,“张老师您好,我是裴向雀。”   王老师有些疑惑。吴老师压低了嗓音解释,“这个孩子在语言方面有些缺陷,智力上是没有问题的,希望您能多照看照看。”   裴向雀手足无措地站在一旁。   忽然,门口进来一个人,个子同裴向雀差不多高,穿着校服,头发留到后面脖子的地方,只能隐约瞧见睫毛很长,一声不吭,手上拿着一沓作业。   他没看旁边的两个人,将作业放到了班主任的桌子上。   王老师皱了皱眉,忍不住叮嘱了一句,“这件事,不能往外说的。”   特指的是他刚刚听到的关于裴向雀的事。   那个人“嗯”了一声,转身去了外头。   班主任看起来严厉,实际对待自己学生非常关心注意,这次也是如此,细心地问了关于裴向雀的病情。   上课的铃声打响,下一节是班主任自己任课的数学,正好带着裴向雀一起去了教室。她站在讲台上,和全班学生介绍了一下裴向雀,却没按照往常惯例让他自我介绍。   全班几十双眼睛都盯着裴向雀,一片嘈杂。   王老师看了一眼教室里的座位,调动了一番,最后在窗户那里调整出来一个位置,说:“你就坐在安知州那边吧。”   裴向雀对周围都是模模糊糊的,眼神茫然,又有几分可怜,想到他的病,王老师在心里叹了口气。她走下讲台,亲自把裴向雀领到座位上。   邻座是方才在办公室的那个同学,此时离得近了才能瞧得清楚,模样长得好看清秀,只是面色冷漠,态度疏离,理也不理裴向雀。   介绍完了新同学,终于要开始上课了。   裴向雀偷偷看着安知州的侧脸,纠结了小半天,最终还是放弃了和新同学交流的打算,仔仔细细地听起了课。   与其说是听,倒不如说是看,裴向雀一个字也没听懂,按照板书和PPT上的内容记了许多乱七八糟,不知道有没有用的东西。   到了下课的时候,班主任一踏出教室,几个活泼开朗的同学就围了上来,对新同学充满了好奇心,七嘴八舌地问裴向雀从哪里来,为什么这时候转学。   裴向雀在人群堆里紧张极了,他晓得自己该说些什么,和新同学处好关系,可是无论他在心里怎么想,嘴里总是说不出话,耳朵也听不清。   就在这些新同学已经不耐烦他的不回答的时候,身边却传来一句话。   安知州磕了一下笔,冷冷淡淡的,“你们吵到我做题了。”   他脾气不好,待人疏离冷漠是全班周知的事情,即使成绩好长得好看也没人愿意和他做朋友,反而不太愿意搭理这个人。   围着的人一怔,一个女孩子“切”了一声,嘟囔了一句,“谁在乎?”就拉着自己的小姐妹回了自己的位置。其余人也一哄而散,周围终于清净了下来。   可安知州却合上笔盖,收拾起了书包。   裴向雀心想完了,难道要第一天就闹到和同桌分手?   见这头没有动静,安知州有些不耐烦,眉眼皱起,又把笔拿出来,在纸上写下一行字,“到里面来。”   裴向雀如梦初醒,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和同桌交换位置。   等到了上课的时候,老师还没来,安知州低着头,眼前被推过来一张纸,上面写着,“你好,我叫裴向雀,你呢?” 第10章 歌声   裴向雀最终还是要到了新同桌的名字。   他叫安知州。   放学后,天近黄昏,教室里的人走的七七八八,只余下几个人。裴向雀收拾完书包,绕到前排,走到安知州面前,招了招手,“明天见。”   安知州还在写作业,手上的笔杆一顿,犹豫了一下,看到裴向雀因为紧张而抿起的唇,还是轻声说:“再见。”   旁边有几个学生看到两人讲了话,一个早晨围过来的女生阴阳怪气地和旁边的人讲,“怪不得不愿意搭理我们呢,原来是只瞧得上安知州啊。”   周围人纷纷附和。   裴向雀从他们身边路过,虽然听不懂他们的话,却像是有小动物的直觉一般明白这几个人的不怀好意。   他径直地走了。   裴向雀半低着头跨出校门,还没转弯,就被一个声音叫住了,连续的几声,似乎是自己的名字。   他一抬眼,陆郁站在不远的地方,西装革履,样貌出众,周围路过的女同学都要偷偷多看他一眼。   裴向雀走过来,张了张嘴,周围人潮涌动,川流不息,甚至可能隐藏着他新认识的同班同学,他不想写字。   陆郁很理解他似的,及时在手机屏幕上打出一行字,“下班的时候想到你今天第一次来新学校上课,就顺道来看看你。今天在学校里怎么样?”   他顿了顿,又加了句,“怕你不认识路,走丢了。”   裴向雀看明白陆郁话里意思,忽然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的事,那都是晦暗难明的记忆。   他的母亲很早就生病卧床,不能起身,后来去世的也早。后妈不疼,亲爹不爱,谁也不在乎他。小学在镇上,家却在村子里,上学的路途遥远,得过一条河。南方雷雨季节河水暴涨,淹了小桥,要淌水去才能上学。裴向雀的同学都是在父母的背上,他看着很羡慕,却只能自己摸着没过大腿的河水过河,生怕一不小心就被冲走了。他就这样全身湿漉漉的去学校,有时候从过大的破鞋洞里还有些小鱼小青蛙什么的跳出来,班上的同学笑话他,老师也以为他是故意调皮,罚他站在教室外头反省。那时候裴向雀很小,也没有多难过,只是觉得自己大概和别的人命不一样,他的命不好,所以没人接他上学。   可现在陆郁却等在门口。他心里有些欢喜,明知这只不过是好心的邻居陆叔叔一点善心,也忍不住有夙愿成真的梦幻感,原先在学校里的垂头丧气都消失的一干二净,点了点头。   陆郁瞧见了他最开始的模样,并不大相信,却不揭穿,只是写,“那就好,我们先回去吧。”   住所是陆郁特意挑选的,离学校很近,只是大路夹着小路,并不太容易记得清楚,所以才能叫陆郁寻的着这个借口。   不过裴向雀却将路线记得很清楚,走的离学校渐渐远了,周围也没了学生,陆郁才一边走,一边问具体的情况。   在路上不好拿纸笔写字,陆郁用手机打完字再塞给裴向雀接着打,裴向雀没用过这种手机,又觉得贵重,用的小心翼翼,好半天才能打下一行字。   陆郁问:“在学校交到了什么新朋友吗?”   裴向雀心里一动,擅自把他归为朋友,“有一个,我的同桌。”   陆郁刻意放慢步调,缓声问:“那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路旁长了许多高树,春日草木枝叶滋长,枯枝上才生出些微软绿,连夕阳的余晖都遮不住。   裴向雀的笑容被金橘的光映得真切,又有少年人活泼的可爱,“很好的人。不太爱说话,正好我也不会说话。”   陆郁看着他的模样,语调稍稍抬高,“那除了这个,别的都好吗?”   “都,都很好啊。”裴向雀有点紧张,手抖了一下,差点没拿稳手机,慢吞吞地打下一行字。   陆郁一把接过手机,眉目低敛,视线垂在裴向雀的脸上,轻轻问:“真的吗?”   裴向雀的眼神躲躲闪闪,不敢直视,可陆郁的紧迫逼人,叫他不得不说实话。   他的指尖摁在屏幕上,很久才动一下,好半天才打完一行字。他本来一点抱怨也没有的,可陆郁一问,仿佛万般情绪都涌上了心头。   人往往如此,在恶意中不动不摇,坚强而勇敢,而与善意却没有丝毫办法,无法拒绝。   “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就是新同学和我说话,我听不懂。他们,好像很不高兴。还有上课的时候老师讲的话,也不明白。”   陆郁仔细看完了,叹了口气,这早在预料之中。   其实在重生回来,把裴向雀送到学校之前,他也想过这个问题。裴向雀与寻常人不同,他的确是有缺陷的,而且这个缺陷会在集体生活中被无限放大。   可陆郁不愿就这样剥夺了裴向雀的心愿,他希望让裴向雀去尝试自己希冀的生活,即使不如想象中的美好,也不足够愉快,可总是满足的。   而且无论如何,自己还在背后看着他,出不了什么大差错。   陆郁想了想,写,“这是因为你生病了。生病了就要去看医生,医生会诊断出来怎么治好你的病。我陪你一起去看病,好不好?”   裴向雀一怔,嘴唇动了动,大约是想拒绝的,可是心底的欲望太盛,战胜不了,喉咙里讲不出话,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陆郁笑了笑,轻轻地触碰了他一下脑袋,似乎是抚摸,却又太快。   “这样才是乖孩子。我的阿裴。”   他们约定好在这个周六的早晨去医院看病,走到了各自家门,互相道别。   裴向雀回到家,打开了一盏小灯,想起了今天的事,有安知州,还有陆郁和去医院的事,忍不住的开心。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差点没揪掉小半撮头发,裴向雀终于写完了老师布置的作业。洗了个澡,舒舒服服地躺在了床上,边写边画,写完了今天的日记。   因为他的日记上只记开心快乐的事,而这几天的好事太多,所以任务格外繁重。   可坏事不会因为好事太多而消失。   裴向雀想起了裴定,他的父亲。他犹豫了很久,要不要把现在的情况告诉他,他丢了工作,可得到了上学的机会。其实这件事瞒不了多久的,到了下个月,没有打钱回去,裴定一定会追问原因。   想到这些,难得有些焦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只好从床上爬起来去阳台吹风,又有些精神了。   他想唱歌了,这是他的母亲小时候教他的。她是个传统的水乡女人,温柔可人,嗓音像春水一样,唱歌动听。裴向雀遗传了她的好嗓子,也喜欢唱歌,还想要给许多人唱。不过就像痴人说梦一样,没人相信一个话都说不好的人能唱的好歌。   那么,至少要唱给自己听。   而另一边陆郁回到家,打开电脑,里头传来了一份文件,是淮城那头的基本产业报告。他甄选了一番,圈选了一些日后大有发展的项目,又找到了几只股票,给贺原发了过去。贺原是家中老幺,和前头的几个哥哥不是一个妈生的,现在的日子不太好过。   贺原问:“为啥啊?”   陆郁不太耐烦,“赚钱的,买不买?”   贺原“嘿”了一声,“买买买!难得一毛不拔的陆三少爷给我指点迷津,怎么能不买!”   挂断电话后,陆郁开始远程处理淮城的事。再抬头已经是凌晨的时候了,他站起身,点了根烟,烟头上的火明明灭灭,陆郁没什么烟瘾,不大抽,只是偶尔才抽一口打发时间,一根烟从点燃到最后熄灭化成灰烬,费了很长的功夫。   屋里满是烟味,他走到窗台边,打开了窗户,夜风很凉,外面有隐隐的歌声传了过来。   是裴向雀在唱歌。他唱的声音很小,若不是阳台是半封闭的,是而陆郁又恰巧开了窗,周围一点也听不到动静。   陆郁闭上眼,这歌声曲调都太熟悉了,不仅是因为裴向雀从前唱过许多回,还因为这是他们俩头一回见面,裴向雀在他床上唱的歌。   他们之间缘分的开始。   时至如今,陆郁也从没有后悔过,从前与裴向雀是以那样的方式相遇的。   陆郁走到阳台上,敲了敲玻璃窗,裴向雀听到了动静,一抬头就看到了陆郁扔过来一张纸团。   上面写了——唱的很好。   裴向雀头一回受到夸奖,害羞极了,脸在黑夜里红透了,回房间找了一支笔,颤抖着回了一句,还不小心写错了两个字,划掉重写,扔了过去。   “谢谢。”   还是不告诉他了,至少暂时不要说。裴向雀隐隐约约意识到,一旦让裴定知道了,现在的一切都没有了。他不会让自己待在这里。   也许连陆郁也再见不到着了,他是这样好的人。   裴向雀唱完这支歌,朝陆郁这边露出一个害羞的笑,急匆匆地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而陆郁伫立在原地,月光将他的影子拉的很长也很削瘦。   他没有吃安眠药,却一夜好眠。 第11章 笔记本   那天晚上过后,裴向雀安定下来学习了。他于语言上有缺陷,也不愿意解释,加上和安知州同桌,招致了班级同学里的一大批恶感。大多数人看到他就像没看到一样,裴向雀并不太介意,他已经对于这种态度很习惯了。   学业上的事还是有困难的。裴向雀在初中成绩还不错,也是靠自学成才,高中知识要艰深一些,他本来就缺了大半年的课,一时半会补不回来,每日上课也听不懂,只能硬啃,写作业都很困难。   或许是为了照顾裴向雀的隐私,班主任并没有把他的病告诉所有的任课老师。一天,语文老师上课到了一半,忽然想起了什么,要提问学生昨天的背诵。   他环视了班级一圈,许多人惴惴不安,连喘气都不敢大一点,生怕抽到了自己。他看到了一个生面孔,指了指靠窗的位置,说:“那位同学来背诵一下。”   他叫的是裴向雀,可站起来的却是安知州,并且立刻背诵了起来,没来得及叫老师提醒。   安知州虽然和同学之间的关系不好,可因为成绩优异,很受老师偏爱。   发际线危险的语文老师也不好责怪他理解错了自己的意思,只好让他坐下。   安知州坐下继续听课,果不其然,没多一会,隔壁又塞过来一张小纸条。   展开一看,却僵了好一会,原来上头写着,“谢谢你!不过如果是我提前背诵下来的东西,也可以立刻讲出来的。”   竟然还,还敢不领情。   安知州知道是自己自作多情,心里又气又恼像只河豚,又要面子,只好装成神态自若,轻描淡写,“没有的事,我以为是叫我的。”就是笔触稍重了一些,笔尖摁出了个墨水点。   收到纸条后,裴向雀在心里干巴巴地应了一声,又想那方才为什么周围同学都看着自己?不过也想不出什么所以然来,把纸条小心地展平夹进了书里。   安知州奇怪地瞅了他一眼,没说话。   上课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周五,班级里的同学都很快乐,叽叽喳喳地讨论周末的行程。裴向雀还为了一沓数学试卷抓耳挠腮,班主任特意为他布置下来的,为了补上前头落下的课,只是太过关爱,裴向雀这小身子骨不太能够承受得住。   安知州已经收拾完了所有的书,看到裴向雀面对雪白的试卷发愁,犹豫了一会,从书包里拿出一个黑色的笔记本,是他从高中以来的数学笔记,轻轻放在桌子的一角,默不作声地离开了。   踏出教室后,安知州忍不住偷偷从玻璃窗外朝里头看,裴向雀捧着笔记本,模样开心。   他仿佛也心满意足,高兴了起来。   淮城三月,春景正盛。   陆宅最近正在动工,据说是管家请了一个园艺大师重看了花园里的布景,觉得不好,须得种大片的百合花,又衬景,又怡人。   陆成国不知道这其中的缘故,直接允许了。   一大早,陆辉就敲响了陆成国的房门,开始长篇大论的诉苦。他原先也是陆家的继承人,后来陆郁回来了,地位一落千丈,最后只能在陆家旗下的一个小产业做主。这次陆郁要离开很长一段时间,正是大好的机会,想着再进来,可是现实劈头盖脸给了他许多巴掌。陆郁掌管下的公司方方面面把手的太过掩饰,他插不进去。   陆辉气势汹汹,“爸,这陆家可是您的,不是老三的。他现在是什么意思?”   陆成国好歹是经历过风雨的人,眼皮耷拉了下来,淡声说:“好好说话,你是多大的年纪了,还和毛头小子一样?”   他是想用陆辉和陆成国逼陆郁回来,可又不想放权给他们两个,因为都太过没用,所以给的都是些不重要的产业。   陆辉不忿,“爸,也不是我不服气。以前您看重老三,我是您的儿子,听您的话,不和他争。可现在他去了宁津,都不在淮城了,公司还在他手里也太说不过去了……”   “不和他争。”   这话若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怕是要逗笑了一整个淮城的人。   可陆成国明知不可信,却听进了心里头,颇为舒畅。他在陆郁那里找不到作为父亲,作为长辈的威严,甚至还有些隐约的胆寒,不仅因为陆郁这个人,也因为他那个死相太过骇人的妻子。   加上这段日子以来陆成国大约知道了陆郁的决心,暂时是不回淮城的,有心想要趁这个机会夺了他的权,叫他不要这么嚣张,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陆成国的眼瞳浑浊,他摆了摆手,定下了心思,讲:“你去外头等着,我给他打个电话。”   他还想趁这个机会再逼一逼陆郁,如果不行,再亲口叫他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   陆辉面色一喜,朝陆成国鞠了个躬,步调轻快地走出了房门。   陆成国皱着眉,总觉得他长到三十多岁还不稳重,顺手拨通了陆郁的电话。   电话响了三声,才不紧不慢地被接起来,陆成国还没来得及开口,话就被对面的人噎回来了。   “请问是陆老先生吗?”   这是个公事专用的号码,所以是陆郁的助理李程光接的。   过了好一会,那头才重新传来了若有若无的呼吸声。   陆成国同陆郁也没什么话好讲,直接开门见山,提着嗓音说:“阿辉是你的哥哥,比你大十岁,总该是要有自己的事业的。既然你人去了宁津,这里的事管不过来,不如交给他去做,对你们俩都好。”   陆郁此时正坐在办公桌后头,漫不经心地听着电话里的声音,翻了一页纸。   “陆辉要体面,要钱财,便自己去争,去抢,找你要,我不介意。”陆郁的面色冰冷,声音却是悠悠的,很平静,似乎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可是话音一转,“他只要敢在我这里伸手,不要怪我砍了他的手。”   陆成国一惊,半晌都没说出来话。   若是前世这个时候,陆郁还没和陆成国闹得这么僵,脸面都撕开了。不过现在不同了,陆氏他掌握得很稳,陆成国也活不了多久,陆郁没什么心思和他扯皮,不如现在说开了,一了百了。   陆郁突兀地笑了一声,继续说:“您也知道,我说话一贯是说到做到,半点假话也不掺的。说砍了他的手,就一定要砍。您且告诉他吧。”   陆成国在那边怒骂了两句,“逆子!不肖子!小畜生!果然和你妈一样,不是个东西!”   看来真是急了眼。大约下一句就是怎么没在他出生的时候掐死他。这话小时候陆郁便听过许多回,秋子泓讲过,陆成国也说过。   陆郁面无表情地挂断了电话,把手机扔给了李程光,“以后他的电话就不要给我接了。”   “好的,先生。”   他仿佛想起了什么,“对了,明天什么事也不要打电话给我,我有要紧的事办。”   李程光抬起头,忍不住问:“任何事吗?”   陆郁颔首,“是的。”   有什么事比他的小麻雀重要吗?   没有。 第12章 看病   医院开门的时候大多不会太早,所以陆郁九点钟才敲响了裴向雀的门,裴向雀收拾了一下课本,最后把小钱包隐秘地塞到口袋里。   下楼之后,裴向雀跟着陆郁走到车库,待打开了车门,缩手缩脚地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样。   陆郁轻轻一笑,俯身替他系上安全带,瞧着他深色的眼瞳里浸润着光,仿佛有星星坠落其中,很想亲一亲,又怕前功尽弃,只能逞口舌之快,调笑着问:“想亲你的眼睛,给不给?”   裴向雀半懂不懂地听出个疑问的语气,睁大了眼睛,疑惑地看着陆郁。   陆郁绕过车头,开了另一边的门,踩下了油门。   到达医院已经十点多钟了,医院门口有两个蹲守多时准备接待的人。他们远远的看到车上只有两个人,陆郁先下车,然后走到另一边打开车门,又颇费了一番功夫才转身,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跟着他下车。   他们俩彼此对视,眼底都有异色。陆郁的手下太多,照理说也轮不上他们两个能亲自接待,不过因为才到宁津,人手不够,占了先来的便宜,才能在陆郁面前露脸。   那个年长一点叫陈锐,面上堆满了笑迎上去问好,“陆先生。”   陆郁微微点头,偏头看了跟在后头的裴向雀一眼,“带路吧。”   此事医院的门诊部人山人海,围的水泄不通。带路的两个人另辟蹊径,拐到了另一条路,人越来越少,走了好一会,还没到目的地。   陆郁回头,裴向雀有点紧张,拽着的衣角都已经皱巴巴的了。   他放缓了脚步,轻声说:“别怕。只是看病而已。”他这话重复了好几遍,又温柔又真挚,倒叫前头两人听的心惊胆战。   裴向雀听明白了,露出一个小小的笑,步子稍稍迈大了些。   主治医生已经等了一个上午,才见有人敲门。进来的是一个衣着得体,相貌分外英俊的年轻人,又过了几秒钟,一个怯生生的少年人随着前一个人的脚步一起进来了。   等两个人都坐定了,他翻来提前得到的资料,先是一字一句的问:“你叫什么名字?”   裴向雀天生有点怕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张了张嘴,讲不出话,全身上下都在着急,却没有办法。   即使医生再怎么温柔耐心,裴向雀急得发抖,他太慌张了,更加听不明白,说不出话。   尴尬的场面僵持了好一会,陆郁打断了医生的再一次询问,抬手抚摸着裴向雀的脊背,像是抚慰一只受了惊的小动物,“不着急,不要着急。”   医生有点难堪,但是心里也明白,这个孩子的病情,恐怕比自己预料的还要严重的多。   陆郁一边安抚裴向雀,一边说:“这孩子害怕,还是先用纸笔交流,怎么样?”   医生扶了扶眼镜,接受了这个建议。   他们在里头耗费了小半天,那位医生才算是得出些结论,不过两个人正式开始用纸笔交流时,陆郁是自己去隔间的,并没有看到一个字。   这里没什么打发时间的东西,陆郁闲的无聊,从杂货里抽出一张纸,附带一只铅笔,轻描淡写的几笔,白纸上就浮现出人的一个侧脸。他年幼时学过绘画,也学过书法,还有许多,总之可以讨好陆成国的技艺,秋子泓都让他学过。可惜的是,秋子泓从来没捉住陆成国的心,不晓得他喜欢什么。后来在国外的时候,陆郁也曾用这些打发时间,不过到底是许多年未曾碰过生疏了,下笔又格外克制,到最后也只画出个大概出来了。直到外头传来的动静,大约是谈完了。   那个医生先是和裴向雀已经谈完了,和病人说病情,总是刻意往轻了的说,不过和陆郁这样的长辈监护人,就得实话实说了。   那个医生年纪不大,看完了病,眉头也没有松开过,头一句问:“您和患者是什么关系?患者小的时候曾经遭受过家庭暴力,您不知道吗?”   陆郁一怔,搁在木质桌面上的手指捏紧了,“我是他的舅舅,他的母亲远嫁,又早亡,两家不太亲近,许久不来往了。前些日子才去看他,觉得和寻常孩子有点不一样,父亲和继母待他不好,才带他来看病。”   医生恍然大悟,这和裴向雀对的上个大概,或许眼前的这位年轻的舅舅有些失职,但不是围观冷眼看一个孩子被那样对待。他稍稍放心,翻着病例,以医生特有的疏离态度说:“你这么说,倒差不多。这个孩子的病是由于童年一些过分的对待所致,若是那个时候送过来,心理辅导和药物控制,是很好治疗的。可现在他已经这么大了,这病……确实是,治疗大概是很难有什么突出的疗效了。”   陆郁很镇定地听了,他对于这个诊断结果也早有预料,毕竟前世请了那么多专家名医,也不过是得到了这个结果。况且还没有查出来详细的原因,最主要是因为裴向雀的嘴和心都太严实,一个字也不吐露出来。再高明的医生也只能根据过往的经验推断,最大的可能是因为童年阴影。   如今终于得到了证实。   陆郁不经心地笑了笑,手指间的骨头攥紧时发出细微的响动,“那,他究竟遭遇了什么?”   医生一噎,犹豫再三,无奈地开口,“他不让我告诉任何人。”   那一瞬间,他几乎以为对面坐着的这个年轻男人会强逼自己说出口。   “那便算了。”陆郁眯了眯狭长的眼,余光落在一旁明显心不在焉的裴向雀身上。   总有一天,陆郁心想,总有那么一天,会得到裴向雀足够的信任,将所有的小秘密都告诉自己。   话题一转,陆郁问:“那还有没有什么办法,至少让他好一点。”   医生想了一会,坦白说:“没有对症的药物,吃别的药用处不大,对身体的伤害还不小。还不如,有个人能耐心陪着他说话。如果只是一个人的声音,他可能记得住,并且能够识别。不过,这得有耐心和时间才行。”   医生抬头紧盯着陆郁,很明显,他年纪轻轻便事业有成,可能不大有功夫耗费在一个孩子身上。   “您可以为他请一位家庭教……”   他的建议还没说完,就被陆郁打断了。   陆郁说:“我是他舅舅,在他身上,还有的是时间。你把治疗方法告诉他,不过不要提我和阿裴的关系,毕竟……”   陆郁像是有些头痛,“他还有点责怪我这么多年没去找他,害他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那位医生深以为然,在问诊单写出他的建议,对于这位“舅舅”,全程以“他”来指代。   当然,他不晓得这个“舅舅”是假冒伪劣产品。   裴向雀曾以为自己没救了,这辈子就是这样不会同人说话,而医生又给了他希望。他满怀希冀,可又太过不好意思。   陆郁只是个邻居,却照顾他这么多。   实际上,陆郁才占了个假冒的“舅舅”名头,能照顾的比现在多的多。   从诊室出来的时候,裴向雀本该是开心的,可又有些抱歉,写道:“总是麻烦您。”   陆郁唇角含笑,摇了摇头,看了一眼时间,时候不早了,打发靠在长椅上百无聊赖的两个人去周围买上两份合心意的饭菜当做中饭。   医院里的味道总是不好闻,陆郁领着裴向雀到了楼下后院。   那里有一片小树林,里面有个人工湖,因为打理得当,湖水清澈,有花瓣和绿叶飘落其中。   陆郁掸了掸灰尘,让裴向雀坐在长椅上,用手机敲下了一段话。   “今天医生也对你说了,你生病了,需要和人用语言交流才可能会好一点。所以以后,为了治病,没有万分紧要的事,我们俩之间只能说话,不能写字了。这是最后一次了,好不好?”   裴向雀探头过来看完了,抿着唇,小幅度地点了点头。   陆郁满意地笑了,一字一句道:“真乖。因为你听医生的话,所以奖励你一个礼物。”   裴向雀很疑惑,一个字也听不懂,可还是努力分辨着,陆郁也一遍一遍地重复。   他干巴巴地反问:“……礼物?”   这才是听明白了。   “唔,奖励你的。”陆郁把一直背在身后的左手里握着的白纸缓缓展开在裴向雀面前,像是变魔术一般,上面画了一个裴向雀微笑着的侧脸,表情生动而传神。   裴向雀睁大了眼睛,又惊又喜,偏过身想要仔细去看,陆郁却将纸稍稍抬高了,引得裴向雀向这边凑了凑,才将画纸递给了他。   裴向雀伸手去碰了碰,只触摸了一下画纸的边缘,非常珍重的模样,动作很轻。   他指着上面的画像问:“这是,是我吗?”   陆郁笑了笑,“是你的。”   裴向雀赞叹,“画的真好。”   和自己完全不是一个水平。 第13章 交换   他们在小湖边没坐一会,出去买饭的两个人就兢兢业业带着食盒回来了,在附近的荣福斋买的,连打包都要另买一个食盒。   吃完了饭,裴向雀结结巴巴地问陈锐,“请问,两份饭多少钱?”   陈锐当场就蒙了,这是哪一家的小少爷这样客气,正准备准备一番说辞,却看见陆郁点了点头,便吐出了一个数字。   裴向雀皱着眉头,陆郁接过话,“两份五十块。”   裴向雀从那个破旧的小零钱袋里找出了两张五十块,认真地解释,“这个,是我们的饭钱。这个,是请那两位先生的饭钱。”   考虑的还挺周到。   陆郁笑眯了眼,接过来站起身走到陈锐身前,装作把钱给了他,实际只是说了一句,“去吃饭吧,阿裴请你们的。”   陈锐:“啊……哦……”   陆郁和裴向雀走后,留下来两个人相对无言,一个问:“老板和这小孩到底什么关系啊?”   陈锐默不作声,想了好半天才开口,“也不用知道是什么关系。老板对他是什么模样,还没看到吗?”   另一个人若有所思,“也是。”他们这样的,怎么做事,做什么,不都是看着老板的意思走。   而老板的想法,现在可能是最明白的一次。   从医院回到家,裴向雀先是找了个安全又稳妥的地方把那副画给安置了,偶尔看到那副画,和日记本上自己的简笔画时,还有点自惭形秽,不过最后只不过在心里头赞叹一句。   “陆叔叔可真厉害!”   陆郁对裴向雀的事永远是耐心十足的,他上辈子都做到了和裴向雀比较流畅的对话,这一世也自然如此。不过这件事不能着急,只能慢慢相处,一字一句掰开了揉碎了地讲上许多遍,陆郁再清楚不过。   一次,陆郁回来的早,敲门进隔壁的时候,裴向雀手上拿着筷子,嘴里含着东西,张不开嘴。他微微转过头,瞧见厨房的橱柜上摆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方便面。   他眉头一皱,打算了一下,如今时机正好,也该是时候解决裴向雀的三餐问题了。   他说:“阿裴,和你商量一件事,以后不要吃泡面了,对身体不好。我会做饭,以后,我做饭多做你的一份。”   听明白后,裴向雀一怔,将筷子搭在碗上,垂着脑袋,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陆郁站在裴向雀的面前,他个子很高,立在窗户旁,屋内没有灯,只有落日的光映在里头,昏黄而温暖。   裴向雀须得昂着头,挺着胸,直起脊背,才有点拒绝的底气,只不过瞧不清陆郁的面色。   他鼓起勇气拒绝,“不行的,那样,太麻烦您了。”   陆郁轻描淡写地回避了他的拒绝,忽然转到了另一个话题,“其实,我也生病了。”   他的声音很平淡,可裴向雀听到了却心头一缩,很紧张地问:“生病?什么,什么病?”   陆郁安慰他,“不是什么大病。只是睡不着,整夜整夜的睡不着。”   他颇费了一番口舌,才和裴向雀解释了这种比他更不会表现在面上的病。   裴向雀的舌头打结,声音发颤,也不晓得怎么安慰,来来回回,反复讲:“那,那多难过,睡不着,太难过了……”他才来工地时被砸伤过一次腿,不影响行动,只是疼。白天劳累一天,晚上疼的厉害,连续两三天都没怎么睡着,之后难受了一个星期,比腿疼好的还慢。   “你不用担心。”陆郁瞧着他的模样,傻乎乎的,连一点怀疑也不曾起,心中一软,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细软的头发在他的掌心里慢慢摩擦,又松开了,“前几天,我忽然找到了自己的药。你还记得吗?有一天,你在阳台上唱歌,我听了你的歌,那天晚上就睡的很好。”   他心想:因为,你是我治病的唯一良药。   和裴向雀交流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仅仅是这么几句话,一个字一个字掰开了来说,讲了大半个小时,才能叫裴向雀听懂。   天都暗了,屋内的暮色沉沉。   裴向雀不解,疑惑里满是天真,“那,为什么啊?”他从没有这样的天赋异禀。   陆郁弯下腰,唇角含笑,“我也想了很久,大概是因为你唱的好听,比其他任何人都要好。”   裴向雀一怔,反射弧不长,就是话说的太慢,“瞎说,你骗人。”   陆郁不与小傻瓜裴向雀辩驳,又提出了刚刚的建议,只是变换了种方式,“你看,我的病,只有你的歌声能治,所以作为回报,为你提供一日三餐又怎么了?”   这样就比方才免费提供三餐容易接受得多了。   可没料到裴向雀明白后第一时间却是急忙摆手,“我不要回报的……”   陆郁对他那样好,带他去看病,帮助自己治疗,还愿意听自己唱歌,他要是唱支曲子还要回报,简直,简直不是东西。   陆郁撑着头,看着一点便宜都不肯占的裴向雀,哭笑不得,只好硬下心肠,语气稍冷道:“既然这样,我也不好占你一个小孩子的便宜。你不必为我唱歌了,让我晚上睡不着难受好了。”   “不能这样的!”裴向雀为了快一点说出这句话,脸憋的通红,昂着脑袋,倔强地回答,“你这样,太任性了。怎么可以不治病呢!”   “哦?”陆郁的眼角微微上挑,语气里满是引诱的意味,“那你愿不愿意接受我方才的提议了?”   裴向雀的心思单纯,自然是输得一塌糊涂,只好答应下来这个条约,垂头丧气的,“好吧。”   外头的天已经黑尽了,只有零散而模糊的几颗星星。桌上只吃了一半的方便面凉透了,糊成一坨,裴向雀还有点可惜。   陆郁笑话他,“以后可不许吃了。你要是偷偷吃了,就不许你给我治病了。”   裴向雀如临大敌。   临走前,陆郁开门离开,刚跨出左脚,却察觉到身后的阻力。   他转过身,裴向雀正揪着自己一小片的衣角,磕磕绊绊地问:“真的……很好听吗?”   陆郁忍不住想,如果现在他的小麻雀褪了毛,脸色该比晚霞还要红。   他轻轻“嗯”了一下,这个词的音节太过简单,裴向雀听一遍都能懂。   “啪嗒”一声,背后的门被关上了。   真是害羞,真是可爱。   如果可以,他会打造一个金质的笼子,将裴向雀关在里面,只为自己唱歌,只为自己脸红,也只有自己,才能触碰到他的金丝雀。   可惜不可以。他会克制自己,不会这样做,重蹈覆辙。   陆郁顿下脚步,没有回头,又径直走到对面,拧开了自己的家门,从茶几下面拿出几本前些日子买回来的菜谱,打算挑选几道,做给裴向雀吃。   第二天的晚上八点,裴向雀第一次吃上陆郁做的饭,色香味俱全,好吃到差点没咬掉了舌头,吃了足足两碗米饭,肚子都鼓起来了。陆郁发愁地看着他,最后只好领着肚子圆滚滚的裴向雀下去溜溜食。   两个人慢慢地走着,裴向雀的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他从口袋里拿出来,看了一眼屏幕。   是裴定的号码。   裴向雀没有接,叫住了走在前面的陆郁,“陆哥,我去接个电话。”   他的脸色很不好看,像是很害怕,可又无可奈何,陆郁却没有拆穿,点了点头,“你去吧,我去别的地方走走,过会回来找你。”   仅仅是这两句话,也足够裴向雀手里的电话来来回回拨通了十多次了,像是催命的一样。   裴向雀接了起来,连呼吸都不敢大声,只听到那头一连串炮仗似的火爆又急促的话。   老式旧手机收音效果不好,电话对面的声音附近的人都能听得到。一个带着小女孩的妈妈路过这里,连忙捂住自己小女儿的耳朵离开了。   他苦笑了一下,这个时候,他就会庆幸,幸好自己听不懂。就不用知道裴定骂了自己什么,也不会知道周围的人说了什么。   裴向雀捂着手机,站了好一会,一动也不动,腿都麻了,裴定才算是骂痛快了,“吧嗒”一声,挂断了电话。   其实打电话给裴向雀没有半点实质性的意义,如果非要找一个出来,大概就是发泄裴定的怒火,当个出气筒而已。   没过一会,一条短信发了过来。   裴定说:“这个月的钱呢?不会是你这个野种在外面鬼混花掉了,不管家里的死活吧。”   他一贯称呼裴向雀为野种,因为不相信自己这么健康的男人,会生出一个话都不会讲的傻子。   裴向雀死死地咬着嘴唇,手指悬在键盘上好一会,犹豫再三,写:“爸,那个工程队因为没有开工资质,老板被警察拘留了,我现在没有工作。”   果然,裴定编辑了一条长长的短信,里头全是在骂裴向雀没用,灾星,不会赚钱的废物。   裴向雀心想,他又有什么办法?他什么办法也没有。   他打字的手在发抖,错了好几个字,又返回来修改,再三保证,“我正在找工作,下个月,下个月一定能找到。”   只有这样,裴定才不会让他立刻回去,失去现在的生活。   裴定一个字也没多问,只说了下个月钱要翻倍,否则连家门也不要想进。   裴向雀捂着脸,单薄削瘦的身体在发抖,呆呆地站在原处。他其实连裴定对他笑着的模样都不记得了,只是还能回忆起年幼时母亲那双温暖的手。   她说:“小雀,要听话,听爸爸的话。以后乖一点,只有你和爸爸了。不要让我埋到土里还要担心你们,好不好?”   她的手曾经那样温暖,那样柔软,最后却冷冰冰的,再也没有一丝温度,裴向雀再怎么努力,也挽回不了一丝温度。   他答应了母亲的话。   陆郁并没有走远,站在在树丛后面,以为裴向雀哭了,他却没有。   等走近了,裴向雀甚至能露出一个不太勉强的笑来,状似平常,“我们回去吧。”   陆郁漫不经心地答应了,走在裴向雀的身后,大概猜出了电话那头的人。   是裴定。 第14章 补习   那天回去后,裴向雀的兴致一直不太高,两个人说话时都有些心不在焉。   而现在他的家乡南镇,江南水乡。乡下一片连着一片的水田,青瓦白墙,炊烟四起。   春雨才歇了片刻,天稍稍放晴。裴定难得在家,早晨吃饭的时候,裴向龙突然讲,老师说交辅导费的同学下午放学后可以去老师家补习。   周秀敲了一下裴向龙的脑袋,轻声细语的,“你不晓得最近家里开支大,补习的事,再说说吧。”   裴定的饭碗还未放下,拦住了妻子周秀,一副一家之主的模样,口气很大,“旁人家的孩子都补,小龙不去,就落后了,浪费了他的聪明脑袋。家里再苦,能苦得了孩子吗?”   吃完了饭,裴定去房里数了钱,交待裴向龙要收好了,不要弄丢。他想了剩下还有多少钱,不多了,不够他每天一包烟,也不够即将来临的农闲时候打麻将的耗费。   雨水顺着瓦片滴答滴答地落下来,砸在水泥地面上。   裴定听着水声,想着还有什么赚钱的法子,忽然记起来,自己这个月还没有把裴向雀寄来的钱取出来。   他去了镇上,卡上却是空无一文。裴定又急急忙忙赶回家,劈头盖脸地打电话过去先把裴向雀骂了一顿。   挂了电话,了解了情况后,裴定烦躁地拿出烟盒,拿出打火机正打算点火,眼一斜看到一旁小桌子上写作业的裴向龙之后,还是忍下来,走到了屋外。   看到裴定终于不再看着自己,裴向龙嘴里嘟囔着骂了一句,偷偷从教科书底下翻出游戏机,热火朝天地玩起来了。又嘿嘿一笑,拿到了那笔补习费,他就能凑够从同学那里买下这台旧游戏机的费用了。   裴定点了根烟,他厌恶裴向雀,也不是天生的硬心肠,就是不知道为什么。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或许是从裴向雀的母亲卧病在床,不能干活,只能吃药,让他欠了外债开始的。他那时候只觉得会被妻子拖累死,可又怜惜她是自己儿子的妈,所以不得不支撑下去。   后来她死了,裴定松了口气,娶了周秀,本来还是疼爱裴向雀的,可没过多久,裴向雀就成了个傻子,不能说话了。周围的亲戚邻里不敢当他面笑话,可有一次他搓完麻将回家,在路上听到两个人笑话他,养了个病女人傻儿子,欠了一屁股外债,又窝囊又倒霉。裴定也想,他对一个傻子好有什么用?   没过多久,裴向龙就出生了,裴定把所有心思都放在了小儿子这里,越来越厌恶裴向雀连话都讲不出的模样。   裴定点了烟,心想自己一点错也没有。   周秀系着围裙,从外面搭着的小厨房里出来,看到裴定在门口蹲着抽烟,脚底下一撮烟灰,走上前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问:“怎么了,谁惹我们家老裴生气了?”   裴定狠狠吸了一口烟,还是气不过,“谁?不就是那个傻子。”   周秀的眼色一暗,面上还是温温柔柔的,似是劝道:“小雀在外面怎么了?莫不是出事了?前些时候该到了打钱回来的日子了,也没听你说。”   一提到钱的事,裴定更是火冒三丈,摔了烟头,“他话都不会说,周围哪个要他?好不容易求爹爹告奶奶央人给他找了个工作,只用卖苦力,在工地当工还不到一年,赚的钱才多少一点。这个月没打钱回来,刚刚问了才发短信说,那个工程队被警察端了,工作没了。现在还在找工作,一毛钱也没有。”   “这还真是……不过,外头的工程队哪有那么轻易地就叫警察端了,都是有大老板的。”周秀眼珠子一转,忽然讲,“莫不是,他在外头被那些人骗得团团转,野了心,赚了钱也不愿给咱们了。不然要是找不到工作,在城里吃什么穿什么?”   裴定一愣,高声骂道:“他哪里来的狗胆!”   周秀细细思索,“是或者不是,先去问问朱家老三。”   说完,她又哀叹了一口气,“希望小雀不要做傻事。他赚了钱,你和我也不是贪图他的钱,只是他脑子不好使,我们先帮他管着。等以后小龙长大了,书念得好了,有出息了,还不是帮着自家哥哥!”   提起裴向龙,裴定的脸色稍稍缓和,摁灭了烟头,“我明天去问问。”   宁津的雨水少,天气一直晴到了四月份。   今天是周五,班主任面色严肃地离开教室,留下一群唉声叹气的学生。   四月,一个注定不太愉快的月份,因为,期中考试的时间往往定在这个月。而就在刚刚,张老师把教务处确定的时间告诉了他们,叮嘱说要好好复习。   裴向雀有点心虚。他自己的水平还是很清楚的,平时勉强能把包含零碎知识点的作业做出来,可若真是一张完整的试卷,九成九是得扑街的。   安知州临走前写了张纸条,“不会的记下来问我。”   裴向雀抬头,满脸忧愁,干巴巴地“哦”了一声。   发愁也不是个办法,裴向雀收拾了书包,慢悠悠地朝家的方向走过去了。   此时陆郁还在公司里,他处理了一天的公事,有些疲惫,揉了揉眼眶周围的穴道。   李程光站在他的身前,手里拿着一份请帖,是宁津这边开办的商业晚宴,请了许多人,陆郁算得上是宁津新贵,也有他的一份。   陆郁问:“什么时候?”   “下周六晚上,地点在海蓝酒店。”   陆郁一贯很不耐烦这些,他不同别人攀交情,讲情谊,只是此时情况不同,他是个新来的,还是要给些面子的。   “回他们,就说我会去。”陆郁翻完一份文件,旁边还堆着一小摞,“这些都带走。”   说完站起身,立在桌前,是要回去了。   李程光一边收拾文件,一边揣度陆郁的心意。陆郁最近下班都很早,时间也准,是为什么?   兴许,他猜到了一点不露的痕迹,是为了住在对面的那个少年。   上车之后,陆郁习惯性地偏头看着窗外,一家小店面门口生意红火,他打开窗,隐约有香味飘过来。   陆郁对李程光吩咐了什么。   没过一会,李程光便带了一兜吃的回来了,分别是包装好的两只糖葫芦和一袋滚烫的糖炒栗子。   陆郁说:“开快点。”再等多一会,栗子就要凉了。   因为买栗子耽误了些时间,回来的平时稍晚一些,天都快黑了。陆郁拎着菜蔬和糖葫芦去敲隔壁的门,裴向雀穿着短袖短裤,方才还趴在桌子上写作业。   陆郁将糖炒栗子和糖葫芦单独放在一只手里,递给了还在兢兢业业学习的裴向雀。   “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   裴向雀默默地接了过来。   蔬菜和肉都是事先处理好了的,不需要再清洗一遍,浪费时间。陆郁熟练地切菜,开火,倒油,下锅,各种佐料调味时间把控得准。他手腕的力气很足,颠锅也很拿手,做出来的饭菜香气四溢。   他才做完了一道菜,裴向雀走到了他的身旁,递过来一个小碗,里面的剥好的栗子仁满满地堆了像座小山。   裴向雀的手指头红红的,糖炒栗子包装的严实,想来刚刚还是烫的。他歪着头,板着一张脸认真道:“凉了就不好吃了。”   陆郁叹了口气,捡了两个尝了味道,又甜又糯,的确很好。估计小麻雀还一个没吃,剥了的全放在自己这了。   自从看完病,又每天晚上一起吃饭,睡前还要唱歌这样亲密的接触过后,两个人的关系亲近很多。陆郁很会把握相处的尺度,他拿了一个塞到裴向雀的嘴里,那颗栗子仁格外大,须得张大嘴才能吞的进去。   陆郁又意思意思地吃了两个,“很好吃。可放在这里碍手碍脚的,你自己拿去吧。”   裴向雀端着小碗,转过身,停在厨房的门槛处,“那你要记得等会吃。”   陆郁把他打发出去了。   炒的几个菜都比较简单,饭也是裴向雀提前煮好的,没多长时间就可以上桌吃饭了。   裴向雀吃饭的时候还不忘背诵英语书单词。   陆郁也不制止,一边替裴向雀夹菜,一边问:“今天怎么热爱学习,吃饭也不放下书?”   裴向雀对于他的声音已经很熟悉了,只不过重复了两遍就明白了,苦着脸,“要考试了。我还……好多不会呢。”   说到这里,似乎有点害羞,总觉得浪费了读书的机会。   陆郁一怔,“那我可以教你。”   “怎么,不相信吗?”陆郁瞧着裴向雀的模样,沉吟了一会,“我念书的时候,成绩还不错,教你应该是不会出大错的。”   他这话讲的半真半假,他在国外读书的时候,成绩的确很好。只是有段时间非常放纵,不要说学习,连考试都没有去过。   不过他真诚的样子,骗一骗裴向雀还是轻而易举的。   对于裴向雀来说,陆叔叔有不会的东西吗?   ——没有! 第15章 睡着   陆郁说到做到,在裴向雀背英语单词的那一会,已经大致翻完了他的数学书,连接下来该怎么讲都想的差不多了。主要是因为,高中的数学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简单了。   讲课需要说的话太多了,按照裴向雀缓慢的理解能力,半天也梳理不完一个知识点,所以两人的交流再次转回了纸上。   陆郁一边问,一边试探出裴向雀学习的程度,在纸上将他不会的知识写下来,查缺补漏。   他写满了四五页纸,终于停下了笔,“你先把书上的看懂,再做题,有不会的来问我。”   陆郁顿了顿,“我现在有点事,你先学着,好不好?”   裴向雀乖乖地点头。   陆郁放下心,将笔递给他。他确实是有点事要做,否则,做什么都没有陪裴向雀有意思。   今天是汇报淮城那边的情况的日子,陆郁回去搬了电脑到另一间房里,门是开着的,可以清楚地看到裴向雀趴在桌子上看书。   视频打开,几个颇受重用的主管都已经在线了,他们憋了一肚子的问题想要陆郁拿定主意。   只见陆郁没说话,拿出一个耳机插上来,先打了一行字,“说吧。”   那头的几位主管不太敢开口,老板都还不说话,他们也很心意相通地打起了字,推辞起来,准备以这样的方式汇报情况。   陆郁并不能体会到下属的这番良苦用心,点开发送过来的文件,挑了挑眉,“说话。太慢了。”   他不是好脾气的人。   那些主管只好轻声细语地说起了话,嗓音压得很低,生怕吵到了陆郁的耳朵。   因为陆郁不在,隔段时间才开一次会,他们提前整理好了资料,会议进行的很快,陆郁认真地听着,不时提出意见。   开了很长的时间,因为事项太多,还没解决到一半,陆郁看了眼时间,说先停一会,留一点时间给他们喘息。   陆郁喝了口水,偏过头,从大开的房门看到原应在外面学习的裴向雀。他正面对着自己,头发垂在额头上,眼睛都阖上了。   他睡着了。   陆郁把电脑屏幕按下去,起身离开。   裴向雀一直都很安静,睡着的时候瞧起来格外乖顺。他歪着脑袋栽倒在桌子上,脸颊上被书硌出了些红色的痕迹。陆郁看了一会,拂起了搭在额头前的黑发。裴向雀的睫毛很长,浓密纤长,灯光在像小扇子一般的睫毛上闪烁。他的五官生的好,只是原来黑黑的,不太显示得出来。而这段时间以来的伙食很好,脸颊上长了些肉,又不用干活,天天上学,皮肤白回来了,才有些当初初见时的模样。   陆郁弯下腰,拦腰把裴向雀抱了起来,裴向雀身上还是没长什么肉,后颈和脊背处的骨头硌在陆郁的胳膊上,他甚至能很清晰地感受到骨头的形状。   他的小麻雀还这样小,这样瘦,这样的天真,还什么都不懂。陆郁很明白,裴向雀不仅是有语言上的障碍,还有情感上的认知障碍。如果如裴向雀的前面小半辈子那样活的痛苦,这种情感障碍大约是一种另类的恩赐。他不会太难过,也不会哭泣,苦难于裴向雀而言,永远只能折磨他的肉体。可同样的,他也不明白什么是爱。   他不知道爱一个人的快乐,也不能感受被爱的幸福。   陆郁的目光沉甸甸的,他生平难得起了难过这样的情绪。   可是没有关系。他在心里想,他会治好他的情感障碍,就如同治好他的语言障碍。   陆郁抱了好一会,裴向雀睡得沉,还没有苏醒的迹象。他把裴向雀轻轻放到了床上,脱了鞋,盖上被子,裴向雀一到了柔软的被子里便自动自发缩成了一团,小半张脸陷进枕头里,淡粉色的嘴唇微微张开。   陆郁一怔,靠近了一些,敛了敛被角,手指落在他的额头上,轻轻拂过嘴唇,仿若蜻蜓点水,仅仅是一瞬间。   陆郁再次回到另一个房间,打开电脑,他捏了捏鼻梁,继续开始了会议。   几个主管有条不紊地讲述了最近公司遇到的问题,一个人提出来,“最近陆老先生提拔了几个人,不知道是……”   陆郁的指节在桌面上点了点,很漫不经心,“不用着急赶出去,先架空了吧。”   几个人连连点头称是。   又过了片刻,隔壁客厅忽然起了一阵巨大的动静,是裴向雀的那个手机在不停的震动,且放出嘈杂的歌声。会议正开到关键的时刻,陆郁没空理会,以为只是电话,过会就会停下来。   这声音响了好一会,忽然,戛然而止,陆郁朝门口看过去,是裴向雀站在门口,扶着门框,眼睛还没太睁开,呆愣楞地看着自己。   陆郁边摘耳机边问:“怎么这时候醒了?”   裴向雀想了好一会,“闹钟响了,我定的。”   陆郁已经走到了裴向雀面前,问:“为什么?”   为什么?   “太困了,我怕自己睡着了,不能给你唱歌,就订了个闹钟。”裴向雀觉得自己很有先见之明,把话捋了好一会才说完,“果然,就睡着了。幸好有闹钟。”   他的语气里满是庆幸。   为陆郁唱歌这件事,裴向雀看的非常重要,他每天都会在固定的时间敲响陆郁的家门,唱完歌,看着陆郁躺在床上睡下了才离开。其实有时候陆郁并没有睡,只是骗他回去,再起身继续工作。可即使如此,有了裴向雀的歌声助眠,他也会少吃几片安眠药。   裴向雀又问:“还有事吗?要,要不然,再等一会。”   陆郁打理了一下他翘起来的头发,“没事了,早就没事了。”   他转身走到电脑旁,弯着腰,大半张脸正对着摄像头,唇角含着笑,温柔得连隔着屏幕的几个下属瞧见了都心惊。他退出前打了一行字,“今天先这样,散了吧。有事明天再说。”   他的头像灰了。   会议突如其来地结束,还在线上的人面面相觑,各自琢磨了一番。两个私交不错的主管还算年轻,对老板的反常有点抑制不住的八卦欲,心有灵犀地小窗私敲了对方。   一个问:“你说今天老板怎么了?忽然就下线了。”   另一个遮遮掩掩,吊着人胃口,好半天才说:“你没发现今天的老板待的地和往常不太一样,中途还换了个地方。我看到后面的窗帘是粉蓝色的……”   对面的人也忍不住了,偷偷摸摸发过来一句话,“你都这么讲了……哎,你知道我耳朵不错吧。刚刚老板下线前,我好像听到他问,‘怎么这时候醒了?’”   不同方面的消息汇合在一起,真相仿佛一下子就清晰明朗了起来。   两个人心里几乎同时起了个一样的念头,我可能发现了一个大秘密!   而另一边,裴向雀已经跟随着陆郁到了他的家。陆郁打开电视,随意挑选了一个频道,自己先去洗漱了。   洗完了澡,陆郁的头发湿漉漉的,只是不再滴水,穿了一身浴衣从卫生间出来,与平常西装革履时不太相同,非常随和温柔,朝窝在沙发上的裴向雀笑了笑,声音低哑,“阿裴,过来。”   裴向雀的心思不在嘈杂的电视节目上,有点脸红,讷讷地应了。   即使是为陆郁唱了这么多次歌,他还是依旧害羞。毕竟,陆郁是除了他的母亲之外,第一回 听自己唱歌的人。   陆郁靠在床上,半阖着眼。   裴向雀紧张地拽着头发,不小心揪掉了一根,疼的皱了眉,终于张开口,从喉咙里吐出第一个颤音。   他不会说话,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无法理解别人言语中的意思,无法对答。而如果是提前想好了要说什么,再稍加练习,就会好上许多。而这些曲子,都是裴向雀的母亲从小就教给他的,歌词都记在了骨子里头,唱起来十分流畅。   唱的是江南小调。   裴向雀的嗓音是天生的干净澄澈,像风拂过竹林密叶一般婆娑清朗。其实他的声音并不太适合这么甜软的曲调,可真的唱了出来,却分外动听。   灯光昏黄,裴向雀的模样都模糊在了其中,一伸手就能触碰到他的眉眼,几乎让陆郁错以为此刻还是从前。   那时候陆成国才去世,陆郁即使再年少有为,可年岁摆在那里,处理事情总有不足之处,忙得很,便派了助理处理裴向雀合同上的事。   那个人有心要讨好陆郁,又得了足够的好处,处理这件事的动作很快。当天晚上,裴向雀就又被送到了陆郁的房间里。他穿了一件白T恤,牛仔裤,坐在桌子前撑着脑袋,露出侧脸,下巴尖尖的,皮肤雪白。   陆郁将西装挂在衣架上,走过去弯腰想捏他的耳垂,裴向雀像一只受了惊的鸟,向后一躲。   椅子突然与地面摩擦的刺耳声音被无限拉长。   陆郁探过身,将他从椅子上一把拉起来,揽住他的腰,笑着问:“躲什么?”   裴向雀皱着眉,一言不发。   陆郁松开了领带,顺势把他裴向雀抱起来。他以为什么都谈妥了,裴向雀也同意了,便再没了顾及。   至于裴向雀那点微乎其微的挣扎,陆郁并不当一回事。   那天夜里,一场漫长的性事过后,裴向雀的反射弧好似终于转过了弯,他的手指揪着床单,指尖太白,近乎透明了,他问:“我以后,不能再唱歌了吗?”   陆郁有点好笑,慢条斯理地回答,“怎么会?谁能阻止你唱歌。以后,你只为我一个人而唱。”   裴向雀听不明白,惶惶难安。   只可惜,陆郁那时候也不明白。   作者有话要说:  下属:我有一个大秘密,不知当讲不当讲。   陆郁:那就别讲。   下属:……我们可能要有老板娘了。   陆郁[微笑]:当奖。 第16章 恶毒   自从上次的补习过后,陆郁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帮裴向雀梳理知识。裴向雀的脑子并不是不好使,只是因为生病的缘故,上课对他来说作用不大,只有板书可以看。可他又没有聪明到光看书就可以学好高中的课程,所以,此时由陆郁来辅导就是个好选择了。   再也没有比陆郁更为了解裴向雀,也更为耐心的老师了。   裴向雀的生活也彻底安定了下来,他每天早晨起来的很早,先煮一锅白粥,加两个白煮蛋,趁着这个时间背书。等粥煮好了,配上陆郁提前准备好的咸菜和白煮蛋,解决完早饭。将另一份放到保温盒里送到陆郁的窗户里,算是自己的一份小小的心意。中午在学校里和安知州在食堂一起吃饭,两个人都过得穷巴巴的,吃饭打的菜也很相配,两个馒头配一盘素菜,寒酸极了。不过裴向雀还是记得陆郁的叮嘱的,后来都打上一份便宜的肉菜,十分好心地想要分小半份给安知州。不过他实在不懂人情世故,而安知州脾性冷淡且高傲,不可能尝一口。最后差点没闹得分桌子吃饭,裴向雀才打消了念头。   到了晚上回去,陆郁会做一桌子的好吃的等着裴向雀,再念一会书,在深夜来临前为陆郁唱一支歌,助他坠入深眠。   生活里最不如意的事,也不过是隔壁陆叔叔做了自己讨厌的菜,还夹了特别多放在自己碗里。   陆郁笑着,温柔地问:“阿裴怎么不吃?是我做的不好吗?”   裴向雀:“……不不不!”   头摇的像是拨浪鼓,最后忍痛吃完。   这离前一个月在工地上打工,为了钱的事辗转反侧,夜不能眠的生活太远了。这样的日子太好了,裴向雀每天写日记的时候,仿佛活在梦里一般。   有些时候,裴向雀对陆郁非常好奇,可他不会问出口,只会埋在心里。   与在家中悠闲的日子不同,即使只是高一,临近期中考试,学校里的课程也分外紧凑,一节接着一节,下课也从不放松,一整个班的学生怨声载道。   下午第二节 课是数学课,正是午困的时候,配上张老师的声音,让人睡意绵绵。因为老师本着把更多的学生安排到前排的缘故,教室里的课桌排的十分拥挤,即使不是一张桌子,也很贴近。   裴向雀的旁边坐着一个女同学,桌子上摆了一杯下课才接的热水,热气腾腾。那个女生大概是困的厉害,可在班主任的课上又不敢明目张胆地睡觉,撑着脑袋,眼皮还在努力挣扎着。   张老师目光如炬,扫视了讲台下面一圈,板着张脸,用教鞭敲了一下桌子,“这个问题……徐旭!”   徐旭还在半睡半醒中,忽然被自己的名字惊醒,手忙脚乱地站起来,不小心打翻了眼前的水壶。很不凑巧的是,正好朝自己的方向泼了过来。   裴向雀上课一贯是很精神的,瞥到旁边的情况,眼疾手快地把徐旭从座位上拉了出来。   徐旭没太站稳,前后晃了一下,惊魂未定。   热水都泼在了座位上,周围一片惊呼,不过也只是课堂上的小插曲,没人受伤,张老师走下来问了两句,又继续上课了。   裴向雀悄悄地捂住了右边手腕部分,没说话。   安知州的注意力一直放在他的身上,和老师讲了一句什么话,拽住裴向雀的手腕就往厕所去了。   现在在上课,走廊一片安静,只有两个人匆忙的脚步声。厕所也是空无一人,安知州把水龙头开到最大,撸开裴向雀的袖子,白净的手腕上多了几大片红色,是方才被热水溅上去的。   冰凉的水冲在皮肤上,裴向雀抖了抖,有点想往回缩,不过触及到安知州警告的眼神,胆还是太小,没动。   一边冲着水,安知州还是忍不住教训起了裴向雀。他现在年纪还小,忍耐力不够,觉得裴向雀太傻傻的,不明白事理,想要教他不要只顾着别人。可是说完了,瞧着裴向雀懵懵懂懂的眼神,又摇了摇头,“你傻,我也跟着傻。你又不明白。”   那么一大段话,裴向雀只捉住了重复的“傻”字,见安知州笑了,结结巴巴,不太利索地辩驳,“我,我不傻。安知州你偷偷讲我坏话。”   安知州:“……”   “不好意思,我光明正大讲的。”   他真是个十分记仇且锱铢必较的性子,刻意加重语气,把这句话反反复复说了好几遍。   裴向雀实在是没什么吵架的经验,只能干巴巴地反击,“你才傻,你才傻!”   安知州笑了笑,不和他计较。观察了一下裴向雀手腕上的皮肤,关上水龙头,说:“回去上课了。”   两个人到了教室门口,安知州打了一声“报告!”,便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裴向雀亦步亦趋地跟着他。   才坐到了座位上,徐旭忽然抓住老师转身在黑板上板书的机会,扔过来一张小纸条,砸在裴向雀的数学书上。   裴向雀偏头看了她一眼,徐旭绷着脸,装作一副认真听课的模样。他展开了那张纸条,上面写着,“谢谢你。放学后等我一下,有事和你说。”   安知州无意间偏过头,瞥了一眼字条上的内容,面色一沉,握紧了手中的笔,不动声色地转回去。   放学后。   今天是徐旭值日,裴向雀等在走廊的安静地方看书,教室里已经没有其他人,只有一个徐旭。   裴向雀背起书包,走到了教室里。他的掌心里握着手机背在身后,在踏进教室前摁下了一个键。   徐旭站在窗户旁,安知州的位置那。她是个很活泼的小姑娘,马尾辫,鹅蛋脸,笑起来很可爱,再次朝裴向雀表示感谢,双手合掌,“谢谢新来的裴同学,这次要是没有你的挺身而出,我就完蛋啦!”   裴向雀听不懂,从前这种不懂总是太容易被人看穿,不过现在却有新法子了。   陆郁曾经对他说:“如果下次再碰到和不熟悉的人说话,只要跟随着对方的神情点头就可以了。”   当对方微笑的时候,便跟着微笑;当对方生气的时候,便跟着发怒,如此就不会被轻易看穿听不懂言语的缺陷。   于是,裴向雀笑了笑。   徐旭也没见过他说过几次话,以为他天生害羞内敛,并不在意,笑着念念叨叨,和裴向雀拉了两句关系,话头一转,“那你知道,为什么你一转学来,全班同学都讨厌你吗?”   裴向雀沉默。   徐旭自顾自地接着说下去,“因为你成了安知州的同桌,而且和他关系还很好。”   方才对着裴向雀还是笑盈盈的徐旭,一提到安知州,立刻就冷下了脸,表情厌恶而不屑。   “因为安知州,真的是一个很讨厌,”徐旭想了想,使用了一个非常严重的词语,“很恶毒的人。”   那是高一才开学的事情了,安知州以中考全市第一的成绩进承德中学,这个成绩,本来应该去市三中的,可因为某些原因,安知州来了这所学校。那时候安知州虽然也不怎么和同学交流,但大家都很崇拜他,因为他是个学霸,长得又好看。凑巧的是,高中的班级里有他的初中同学,知道安知州家境不太好,从就初中开始帮忙别人写作业,赚一点零花钱。自从那位初中同班同学吐露了这件事,班上就兴起了这种风气,很多人都找安知州帮忙做作业,反正也只是小钱。但是没过多久,这些人都被老师捉住了,全都叫了家长,记了警告。高中的学生年纪不大,都很讲义气,即使是在老师的威逼之下也没有供出来是安知州代写的。这件事没过多久,忽然就有传言说是安知州自己举报给老师的,有人气不过就去班主任那里说了,可老师不相信,而且字迹也对不上。   谁也不知道为什么。   徐旭喘了口气,“他们去问安知州到底是不是他,安知州也不否认。反正最后,差不多就是这样了……全班每个人都讨厌他。裴向雀,你不要被他迷惑。他不是个好人。”   她的话音落下,教室里一片寂静。   裴向雀等了一小会,徐旭终于不再讲了,微微低头,瞧着眼前的女同学,笑了笑,“谢谢你,我知道了,再见。”   背在身后的手熟练地摁下一个键,裴向雀不露声色地转过身。   两个人都没有发现,其实还有一个人。   是藏起来的安知州。   他就站在窗户外,平静地看着裴向雀镇定自若地同徐旭交流,手上握着手机,将这段对话录了下来。   安知州心里甚至有点诡异的欣慰,裴向雀真是进步不小,若是一个月前便能有这样的水平,也不会在第一次和张老师见面的时候被看穿。   裴向雀离开的时候,安知州很想叫住他,说一句再见。   他忽然有点难过。   或许明天,他今晚回去听明白了徐旭的话,明天他再也不会同自己写纸条了,也不会和自己吃饭了。   明天或许有许多种结果,可对于安知州而言,仿佛永远都是最坏的那种。   他和裴向雀在一起相处的时光,或许是最为接近朋友这种关系的状态了。   安知州自嘲地笑了笑,斜倚在墙壁上。   可他最终还是没有叫住裴向雀。   顺其自然吧,他装作不在意地想。 第17章 录音   晚上回家吃完了饭,裴向雀要和陆郁商量件事。   陆郁正在收拾桌子,闻言抬头看了一下他,什么也没问,先答应了下来。   裴向雀站在陆郁面前,有点不好意思地拿出蓝屏手机,递过去,小心翼翼地说:“今天同学和我说了一段话,好像很重要,我听不明白就录下来了。”   陆郁笑了笑,接了过来,开玩笑似的,“如果是有同班小姑娘和你表白,可别怪我不告诉你了。毕竟,你只能是我的。”   这像是玩笑话一般,可陆郁的眼神里却有几分认真。他把裴向雀送进了学校,是希望他能有朋友,能像别的十六岁少年一样,有着校园生活。可他却没有脾气好,大方到能容忍裴向雀和另外一个女孩子来一场少年少女的青春爱恋。   不可能的。裴向雀只能是自己的。   他说的语速太快,裴向雀听不明白,手扶在膝盖上,歪着脑袋凑近了一些,在等陆郁再重复一遍,可陆郁只是直起身,打开锁屏,找到录音播放了起来。   即使是如此沙哑模糊的音质,也掩盖不了录音里那个女孩子活泼甜美的声音。   陆郁狭长的眼角微微上挑,深邃的黑色瞳孔里透着往日里不曾有的阴郁。   他的面前放着白纸和笔,待听到了一半,才开始写下这段谈话的内容。   陆郁写字很快,漂亮且锋利,笔锋间有十足的风骨,可见他的为人便是如此。   裴向雀瞧见他动笔,探身看了过来。其实这段录音,他本不该放给陆郁听的。可这台手机录下来的声音实在嘈杂,也许对于普通人来说影响不大,可对于裴向雀来说简直有天壤之别。所以,只能拜托陆郁帮忙。   反正,陆叔叔总不会骗自己的。   录音终于播完了,裴向雀看完最后一个字,眉头紧皱。   整件事情非常简单,简单到一目了然。   陆郁靠在座椅上,慢条斯理地问:“阿裴,你觉得安知州会做这样的事吗?”   裴向雀又讲这件事看了一遍,想了一会,坚定地说:“他不会的。”   陆郁问:“为什么?”   裴向雀有点惊讶,措辞小心,“因为安知州又,又不是傻……他举报了全班同学,以后连零花钱也没得赚了啊。您说,是不是呢?”   原来这么简单的道理,除了班级的同学,连陆叔叔也不明白。   一时间,裴向雀陷入了微妙的沉思当中。   陆郁微怔。   因为裴向雀的年纪还小,性格又软,他还以为,裴向雀首先会说,“因为安知州是个好人。”或者“因为我觉得他很好。”这样更孩子气的回答。   实际却不是。裴向雀非常的理智,大约源于他不充沛的情感体验。   而他表现出近乎情感的体验,是因为裴向雀本身是个很好的孩子,他的本性善良可爱,知恩图报,对人友善,这会在和他不太熟悉的相处中产生一种错觉。   他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   即使是在上辈子,因为裴向雀的抗拒,医生还是没有查清楚,他在情感方面的障碍是什么。   裴向雀不太会隐藏自己的情绪,以为陆郁被自己噎的生气了,更加小心,鼻子都皱起来了,可怜巴巴的。   陆郁忍不住捏了一下他的鼻尖,探究似的问:“你相信他,可全班都讨厌他,那么接下来会怎么做?”   裴向雀一听明白了,就立刻回答,可惜话就卡在喉咙里,好半天才能吐出来一个字,还不如深思熟虑后回答来的快。   “当,当然,当然是……”裴向雀的脸憋的通红,“问他是怎么,回事,让别人对他不要有,有偏见……”   陆郁笑的温柔,换了个角度问:“那如果你和安知州才开始并不认识,就得知了这件事,还会这样做吗?”   左思右想了好一会后,裴向雀老实地摇了摇头。   如果他从没有和安知州接触过,即使知道这件事,什么也不会做的。因为没有必要。   陆郁轻轻问:“阿裴,你想过为什么会这样吗?”   他没等裴向雀想出来该怎么回答,就先告诉了他答案,“因为你喜欢他。这是友情。”   裴向雀直接懵了,在他很小的时候或许是有朋友的,可再长大一些,不会说话以后,就什么也没有了。他听过别人说,看过书上写,自己却不知道交朋友是什么滋味。   裴向雀结结巴巴的,“安,安知州是我的朋友吗?”   陆郁鼓励地点头,“是啊。交朋友的感觉好不好?”   “挺好的。”裴向雀仿佛忽然被人点醒,开心极了,又有点发愁,“可是为什么班级里,其他,其他同学都不明白呢?”   陆郁轻描淡写地解释:“他们不是不明白,而是不想明白。被批评,被警告了的学生总要有一个发泄的出口。这时候有人散布谣言,你的同桌因为某种原因而没有解释否认,那么一个谎话说了一千遍,变成了人人相信的事实了。”   陆郁其实并不太愿意和裴向雀说这些,因为他可以把自己的小麻雀保护的好好的,什么坏事都不能接近他。   可他不会这样做,再也不会。   这段话颇长,又复杂,反复说了好几遍,裴向雀才听懂了,他张了张嘴,似乎难以置信,因为即使那些同学并不理睬他,可平时的相处中,还是可以感觉到,都是很可爱,很善心的同龄人。   “他们,都那么坏吗?”   陆郁低头,“不是的。因为人性大都在卑劣和高尚之间徘徊,有时候好,有时候坏,都是说不准的。”   裴向雀愣了好一会,表情一变,严肃了起来,连圆圆的、可爱的眼睛都正经了起来,认真地说:“那我即使不能变得高尚,也绝不会靠近卑劣的。”   陆郁一怔,很想亲他闪着璀璨的光的眼睛。   他怎么这样可爱,永远能让自己多喜欢他一点。   听完了录音,裴向雀终于开始手忙脚乱地写起了作业。   没过一会,外头有模模糊糊的声音传进来。   裴向雀偏着头,朝窗外看了一眼,雨下的滴答滴答的,敲打着阳台上的玻璃,留下一道道淡色的水痕。   “下,下雨了。”   裴向雀满脸惊喜,书也不念了,趴到窗户上,瞧着外面的雨水。   陆郁也停下手头的工作,和他一起笑了。他对于裴向雀有着无穷的耐心,永不会疲倦。   深夜,雨早停了。天空才经过一场洗涤,连就不曾露面的星星都从乌黑的云层里探出光。   今天,裴向雀换了一支曲子,曲调活泼可爱,受了方才的雨水影响。   一支曲子唱完了。   陆郁似乎已经困了,眉眼低垂,语调很轻,“我明天有事不在,不能陪你吃晚饭了。”   裴向雀一愣,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抬起头问:“什么?”   陆郁又重复了一遍。   “……哦。”   陆郁接着吩咐,“饭菜会提前做好了放在保温盒里,到时候自己过来拿,记不记得?”   裴向雀垂头丧脑地答应了一声。   就在方才,他的心仿佛被什么戳了一下,忽然有些提不起精神。   回家之后,裴向雀收拾了一下作业,洗了澡,趴在床上写日记。   写着写着,裴向雀叹了口气。   明天,明天就不能和陆叔叔一起吃饭了,也不能和他一起写作业,甚至在周五的时候,他们还会打一会游戏,陆郁会给他念几页书。   这些都没有了。   他忽然觉得,明天是什么模样,也没什么好期待的了。 第18章 郑夏   放学之后,安知州先去了几条街外的初中,从一些学生里收来了今晚要做的作业,也就是他的生意。之后,他又坐公交去很远的一家奶茶店打工,回来的时候人不多,他借着昏暗的灯光在摇摇晃晃的公交车上写了会作业,那时候天已经下雨了,雨水啪嗒啪嗒地拍在车窗上,车上也有几个晚归的学生,叽叽喳喳的,应当是才补习回来。   下车的那一站是临近住宅区,车站里有好几位家长,几个学生一下车头顶上就撑了伞。安知州是最后一个下车的,他看了一眼外头,敞开校服的外套,将书包裹了起来,这里有那些学生的作业。   雨下的越发大了。   安知州顺着小路跑到老旧的单元楼下面,淋成了一只落汤鸡。他皱着眉,将手擦干了摸了摸书包,还是干的,便放下心,脱了湿透了的外套,正拧着衣服里的水。   不过而耳朵十分灵敏,听到旁边的动静立刻偏过头,才发现不远处的阴影里站了一个人。   那人很高,即使光线昏暗,大体能看的出模样出众,十分英俊。他的左手拿了口罩,右手夹了根烟,闪着明明灭灭的光。   那人笑了笑,看了他一眼,说:“小朋友,不要把这件事到处说,好不好?”   安知州皱了皱眉,只好又将衣服穿上了,很是不解,“哪件事,往外说什么?”   那人一愣,抖了抖烟灰,似乎很是震惊,“你不晓得我是谁吗?”   安知州整张脸浸透了雨水,冷冰冰的,又不高兴,于是不客气的反问,“我为什么要知道你是谁?”   他并没有生气,反倒起了兴趣,认真地点了点头,“你讲的对。你都不知道我是谁。我是郑夏,小朋友,你呢?”   安知州瞥了他一眼,大概是像在看一个神经病,连衣服也不拧了,拎上书包直接上了楼。   郑夏一怔,摸了摸下巴,有点感慨。他在娱乐圈里待的时间也不短了,见过许多漂亮的少年少女,可都没有方才那一眼,那个孩子头发湿漉漉地遮在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的模样动人。   不过再漂亮可爱也只是过眼的一瞬间,做不得真,郑夏稍稍叹息,转身回了楼上,他的外公正靠在躺椅上,舒舒服服地摇摇晃晃。   郑夏拿了一条薄毯子,盖到了老人家的身上。他是个演员,戏红人也红,工作很忙,总是抽不出空来,只有这次外公生病了才连夜赶回来。所以说方才那个孩子认不出他的模样来才有着惊讶,毕竟他最新的一部戏几大卫视联播,主打对象正是他那么大的少年人,可安知州却连见也没见过自己。   看来是他高估了自己,郑夏摸了摸鼻子,把方才在楼下的事当成笑话讲给外公听。   外公一愣,起身饮了口茶水,“你说的,应该是楼上老安家的孩子,他过得可怜,你别戏弄他。”   郑夏漫不经心地问:“怎么可怜了?”   安知州的身世,整栋楼都知情,可没人敢插嘴。老安原本有个儿子,成家多年也没生出孩子,去医院查出来是妻子生了病,可夫妻二人恩爱,没有多提,直接去孤儿院领养了一个回来,那孩子便是安知州。家里没有孩子,总是不够热闹,即使是安知州这样冷淡的性子,也叫整个安家鲜活了起来。可是好景不长,安知州来了安家不到一年,有一次夫妻两个带着安知州出去玩,不小心出了车祸,只有安知州一个人活了下来。   安镇在厂里工作时,也是个不错的人,安知州才到家的时候,也真心拿他当孙子疼爱,可一场车祸,一切都毁了。其实安知州并没有错,他错在活了下来,而安镇的儿子死了。   安镇对待安知州不好,是这个看家属小区人人皆知的事,可没人上前劝阻,这实在没办法。   郑夏听了,愣了一下,“真的是……”却没说出口,又问,“安知州他家在几楼?”   “问这个干什么?”   “送碗汤过去。”郑夏起身,将刚刚炖好的汤盛了两碗,“那小孩挺可怜的,刚刚浑身都湿透了,还在拧外套上的水。”   他的外公不说话了,一贯知道他是这样的性格,心软,对可怜的小孩子要好上几分,从小便是如此。   安知州打开门的时候,郑夏正倚在门外,他皱了眉。   郑夏作为当红小生,演技还是很好的,装模作样地问:“怎么是你?我外公住在楼下,姓陈,让我上来送两碗汤给安爷爷。”   安知州顿了顿,转身去了房间问了一下,里头隐隐传来骂声,没过一会,他出来了,还是平淡而冰冷,眼神木然。郑夏注意到他的衣服还没换,将汤递给他的时候,多说了一句,“早点换衣服,喝一碗汤,注意别着凉。”   安知州“嗯”了一声,抬了抬眼,睫毛遮掩住眼瞳,轻声说:“谢谢。”   门关上了。   安镇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汤呢,汤在哪?你个丧门星的东西不要偷喝。”   安知州很冷漠地听着,将两碗汤兑到一个搪瓷盆里,端到安镇的面前。   安镇对待他,就像一个仇人。   安知州有时候都快忘了,眼前这个人,从前还是对自己好过的。   或者那段快乐的时光只是虚假的记忆,原来并没有。   ————————   昨天下了场雨,今天的天气便很好,空气湿润,往日灰蒙蒙的天,此时也透着碧蓝。   陆郁的工作永远忙碌,看完了一份报表,还不到四点钟,行程安排上今晚的宴会是在七点半,已经不算早了。   陆郁起身出门,对李程光说:“我回去一趟,有点事,你六点半过来接我过去。”   时间不太充裕,而且也不是做好了立刻吃,陆郁没做炒菜,挑了几样耐得住存放的菜,做好了放到保温盒里。   做完了饭,陆郁洗了个澡,换了一套西装,他的身材很好,是天生的衣架子,无论穿什么衣服都不会不妥帖,不好看。   李程光过来的时候,陆郁正挽起袖子,弯腰在桌子上写了张纸条。   他知道不该看,可又忍不住瞥了两眼,加上眼睛尖,看到纸上写了一行字。   “饭菜都要记得吃完,回来要检查的。”   李程光的嘴角抽动,心里生出一个十分奇妙的想法,难道老板刚刚回来就是为了给对门的那个孩子做个饭?   真的,他现在非常好奇,那个孩子是什么身份。   陆郁顾不上他的想法,将袖子放了下来,偏头看了一眼窗外,天幕已经完全暗沉下来了。   这是他来宁津第一次参加这种晚宴。   李程光跟在他身后熄灭了灯,陆郁淡淡道:“走吧。” 第19章 酒宴   门口有许多迎接的人,拥在别墅外的露天花园前。这次宴会是由一位热衷交际的太太举办的,这位太太的先生姓李,在宁津的商场很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许多人都已能得到这位李太太的请柬为荣。这次李太太特意邀请了陆郁,也是由于陆郁才在宁津接下这么大的工程。宁津的人即使原来对他不大了解,可只要去淮城查一查,也明白他原来在淮城的身份地位,很有几分好奇。所以听闻他也要来,才在门口等了些人。   陆郁还在车里,隔着车窗,他看到一张又一张陌生的面孔,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刚刚过了七点一刻,想来这时候裴向雀也应当吃完了饭,在家里安安妥妥地待着,等着回去为自己唱歌。他这样想着,唇角泛起一丝温柔的笑意,只不过转瞬即逝,打开车门的时候已经没有了。   女主人李太太站在别墅的门前,她差不多五六十岁,身着一身深蓝色礼服,光洁的脖子上戴着海水珍珠串成的项链。由于保养得当,并没有显出丝毫老态,只有眼角有些微的细纹,暴露了她的年纪。   她迎了上来,瞧起来非常高兴,对陆郁和周围的人讲,“陆先生来了宁津这么久,也没有参加一次聚会,都说你不好请,递请帖前,倒有点担心你不来。”   陆郁笑了笑,示意李程光将礼物递上去,“前些时候才来宁津,工作实在繁忙,所以一直没空参加别的聚会。只不过李太太的邀请,怎么会不来?”   李太太拿扇子掩着唇笑道,“你这样的青年才俊,长得如此英俊,工作还这么上心,倒叫别的人自愧不如了。”   无论身处在何地,周围是什么人,陆郁都是最为出众的鹤立之姿。他对于这种宴会向来不热衷,不过由于对人心的了解,酒宴上的推杯换盏,也十分熟练,他向来没什么喜欢或者讨厌,只要有想要的,做什么都不为过。   和李太太打完招呼,陆郁朝别墅内走了过来。他虽是个生面孔,可宁津稍微消息灵通一些的也认识他了,即使是不明底细,最起码也知道他手上拿着一个大项目。   陆郁顺手把手机给了李程光,报了一个号码,说如果是这个,就递给他。陆郁一路向前走,到了灯火璀璨的地方,同许多人打了招呼。   花园里零散地分布着小巧的玻璃桌,桌面上摆满了精致可爱的甜点和饮料,有的客人带着小孩子,会拿上一点给孩子尝一尝,大都都吵着再要上一块,可见味道很好。   陆郁见一个服务生正在上菜,便问了一下这是哪一家的点心,想要买一些带回去给裴向雀。   裴向雀小时候过得苦,没怎么吃过糖,后来和陆郁在一起后,就很喜欢吃甜的,也爱模样可爱新奇的小蛋糕。陆郁总是记得,到哪里吃饭,也不会忘记带些甜点回来。   裴向雀的笑容比任何点心都甜。   大概是喜欢一个人,就会时刻将他放在心上,片刻都不能忘。   连陆郁都不能免俗。   他正想着哪个该更符合裴向雀的口味的时候,从远处阴影处过来了一个人,身量高大,模样也算得上英俊,只是很瘦,整个人仿佛只剩一堆骨头支在那,连裁量得再合体的衣服也挂不住。   那人停在陆郁面前,扯了扯唇角,似乎是想要露出一个笑来,可惜面上只有皮没有肉,倒有几分诡异。   他寒暄道:“久闻不见,陆先生来了这么久,实在难请,难不成来自淮城的人都是如此?”   他一上来的这番话就夹着刀枪棍棒,丝毫不留情面,周围的喝酒聊天的人听了,声音都小了几分。   陆郁低头抿了一口酒,并不十分在意,漫不经心地笑着,“罗二公子说笑了,淮城有淮城的好,宁津有宁津的好,只可惜,宁津这么好的地方,出了个不太好的一个人。”   他这样轻描淡写地说着,周围的人目光惊讶中带着丝恐惧地看着他。确实如此,眼前这个人姓罗,叫罗成,罗家的二少爷,罗家在宁津可谓是地头蛇了,财势极盛,一般人家都不敢沾染。   可陆郁不是。   在宁津的这个项目,原来罗家势在必得,可却临时被陆郁截下来了,所以这位罗二公子来这,倒也算是有些理由的。   罗成面色一沉,脸上的骨头扭曲成了一团,恶狠狠地说:“陆郁,你以为从我们家抢了一个不打紧的生意,就能在宁津嚣张了吗?”   果然如此。   周围的人只装聋作哑,罗成背后是罗家,实在得罪不起。   陆郁并不太放在心上,罗成没什么本事,这次上前挑衅,要么是听人怂恿,要么是自己憋不住了,都不是大事。   陆郁继续笑着,瞧起来倒是十分温和,慢慢道:“不说在宁津嚣张,在你面前嚣张大概是没什么难的。”   气氛忽然变得剑拔弩张,罗成面色一变,正打算说话,李程光却走了过来,手上拿了手机。   陆郁低头,看到了屏幕上显示的号码,眉眼放松,转身走到游泳池后边,没几个人的地方,接了起来,“阿裴。”   对于“阿裴”这个名字,裴向雀已经听熟了,立刻就能明白,顺手接了一句。   “陆,陆叔叔。”   大概是陆郁不在面前,他放肆了一点,直接脱口而出了。   陆郁一怔,有点好笑,“在心底叫我陆叔叔呢?平时装的挺好,都把我骗过去了。”   裴向雀在椅子上缩了缩,干瘪地想要扯出一个谎话,“我……我没有的……”可惜他没注意到自己嘴角受伤,一不小心扯到了,“嘶”了一下,连忙捂住了话筒。   陆郁的耳朵尖,脸上的笑容一敛,敲了敲桌子的边沿,只是没有问。   他在忍耐着。   他的语气还是温柔的,“那你等我回去,给你带蛋糕吃。”   一挂电话,他的面色阴沉了下来,裴向雀那头出了事。   酒宴正式结束之时,陆郁已经到家了。   他打开门,裴向雀正在桌子上写作业,皮肤雪白,在灯光下瞧起来朦胧沉静,听到门口的动静偏过头,眼里满是欢喜,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用手捂住了小半张脸。   陆郁慢慢走过去,他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一只手捏住了裴向雀的下巴,转到自己面前,“这是怎么了?” 第20章 受伤   裴向雀还试图掩饰,目光躲躲闪闪,顾左而言他,“……没什么的,就是在学校里不小心跌了一跤。”   陆郁的面色冷峻,朝裴向雀看了过去。同一个多月前相比,裴向雀如今皮肤白了大半,脸颊上突兀的出现一片紫色的淤青和一道破了皮的红痕,宛如一朵才盛放的花被人折断了几片花瓣,惹人怜惜。陆郁俯身,指尖轻轻碰到淤青上,按了下去。   他的气势压迫感太强,忽然又叹了口气,“摔跤能摔成这个模样,我的小麻雀,你当我是傻吗?”   他的语调太轻,裴向雀模模糊糊地听了个大概,一个字也没听懂,只是用茫然的眼睛看着陆郁。陆郁摁下来的还是有些疼的,裴向雀捏紧了拳头,半垂着眼,即使是疼,也没有躲开或者挣扎,还是老老实实待在原地,任由陆郁的动作。   因为他感觉陆叔叔有点生气了,而自己不晓得为什么,只是心里像是被什么揪住了,很紧张。   陆郁没再说话,直起腰转身,还没跨出一步,就被背后的人抓住了衣角。   那片衣角都快被掌心的汗浸湿了。   裴向雀低声问:“您,您是为了‘陆叔叔’这个称呼生气了吗?”   陆郁摸了摸他的脑袋,想了一下,还是想逗弄一下他,“还是有点生气的,想来我还没到当你叔叔的年纪,怎么就被叫的这样老了?”最重要的是,还差了一个辈分。   他重复了一遍方才的话,感觉衣角紧绷,大概是裴向雀又多用了几分力。   不过下一句,陆郁就温柔地摸了摸脑袋,乌黑的头发柔软而细密,像是在抚弄一只油光水滑的鸟的羽毛,“可是一回来,看到你就什么气都没有了。你乖乖在这里待着,带回来了点小蛋糕,在那边的桌子上,我去拿药擦一擦你的脸。从哪里学来的,捉着人的衣服就不许走?”   陆郁是舍不得裴向雀难过的,他那样傻,不能从语气上分辨出什么是开玩笑,什么是真话,逗一逗也就算了,并不能叫他真的伤心。   裴向雀终于听明白了,手一缩松开了陆郁的衣角,羞红了脸,连雪白的耳垂也透着红,十分可爱。   等陆郁拿完了药回来,裴向雀已经费力地把一个淡粉色缀满水果的小蛋糕分成了两份,一份是留给陆郁的。另一份自己尝了一口,嘴角沾着点奶油,甜得很,笑得呆呆傻傻的。陆郁走过去,抹了抹他的唇角,笑着问:“好了,现在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裴向雀松开手,完完整整地露出伤口,偷偷瞧了一眼陆郁的脸色,大约带着将功补过这种微妙的小心思,一点一点,同陆郁叙述起今天在学校发生的事。   他没瞧见的是,在完全露出伤口的那一瞬间,陆郁陡然阴沉下的脸色。   那是今天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了。   今天去上学后,裴向雀的心里一直存着要和安知州把这件事说清楚的心思。早晨安知州很忙,要顶着冷眼收全班的数学作业,裴向雀实在是不好打扰,只好一直等在座位上。一旁的徐旭趁着人声嘈杂正在偷偷摸摸地看漫画书。她胆子说起来大,干起事情来却很小,先是环视了一圈周围,在确定没有班主任的身影,才把漫画书从抽屉了抽出来,小心谨慎地翻上两页。   裴向雀偏过头,张老师正从后门进来,锋锐的目光朝着班级内扫视。他向外靠了靠,戳了一下徐旭的胳膊,小姑娘做坏事的时候总是心虚,心理素质不行,稍微碰一下差点没有跳起来被捉住马脚。   张老师走后,徐旭惊魂未定地扔了张小纸条过来。   “谢谢谢谢谢谢裴向雀同学!又救了我一命,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再帮我一下下好不好,这本漫画书先放你那里,怕忍不住上班主任课偷看,被逮到直接叫家长。”整句话的末尾还花了一个跪倒伏地的小人,对于徐旭的真挚的恳求之心,可谓是表达得非常生动传神。   裴向雀怔了怔。从小到大,由于他的病,其实很少能从被人那里感知到善意,陆郁是一个,安知州也是一个,其余的人大多是欺辱和嘲讽。不过他们两个人的表达都是非常内敛,不像徐旭这样简单直接。   他歪头想了会,将话写在纸上,“好的。”   徐旭喜滋滋地把漫画书递了过去,心想,新来的同学真是一个小天使。   安知州今天仿佛格外忙,收完了数学作业后,下课又抱着习题去了办公室,裴向雀有点忧郁,他不晓得安知州什么时候才回来,心里总是压着件事,眼前的物理习题也看不下去,打开书包换了一本,抽出来的却是那本徐旭的漫画书。   这本漫画书长得和教科书很不同,鲜亮的粉红色封面上画了一个长头发大眼睛的小女孩,还有一个男人英俊挺拔的侧脸,十分引人注目。裴向雀从小就又穷又不合群,没有见识,所以也从没有接触过这种类型的书,一下子就迷了眼,忍不住翻开第一页。   故事简单且少女,讲的是一个女高中生和对面的才搬来的邻居间发生的故事,邻居帮助,女孩子称呼那个邻居为“长腿叔叔”,因为邻居的那位叔叔长得好看,腿又长,总是能帮她度过难关。   不知怎么的,裴向雀忽然就想起了住在对门的陆郁,可又使劲摇了摇头,想将这个念头晃出去。   漫画书看得很快,安知州早晨出去的几个课间,都足够裴向雀看完小半本了。裴向雀一边看,一边在心里忍不住偷偷地拿书里的邻居叔叔和陆郁做比较,总觉得陆叔叔更好,长得更英俊,腿更长,更厉害,还会做饭,哪哪都比书里的那个人好。   他是自己的长腿叔叔。   当然,这句话裴向雀是不会说出口的。   即使是陆郁阴郁而内敛,听完裴向雀说的这段话,也忍不住笑眯了眼,问:“是不是这样,挨了打趴在桌子上想漫画里的剧情,才打电话过来,可怜巴巴地叫陆叔叔?”   “……哪有……”裴向雀莹白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不知所措地摆手,越着急越说不出话来,结结巴巴的,“没有……我就是,我就是,一时忘了。”   裴向雀有点懊恼,早知道陆郁不喜欢陆叔叔这个称呼,方才为什么又要提起这件事。   陆郁的声音极温柔,像是蘸了糖水的蜂蜜,安抚着他,“慢慢说话,不着急。”他偏着头,想起一般少女漫画里的比例,又问:“不过,我的腿真的比漫画里的还长吗?阿裴怎么晓得的?”   “当然!”裴向雀圆圆的眼睛瞪得更圆了,又长又密的睫毛像一把小扇子似的上下翩飞,“那个人的腿只有纸上这么长,而陆叔叔的腿,却有这么,这么长!”   他不仅说,还比了小半根食指,代表漫画书上的人,又站起身,比了好长的一截,那是陆郁的腿的长度。   陆郁敲了敲他的脑袋,知道他是装傻逗自己开心,笑着道:“嗯,不错。以后可以还是叫我陆叔叔吧,毕竟,我是比书上那个‘长腿叔叔’腿长几十倍。”   裴向雀不好意思地笑了。   陆郁看着他,心里想,他的小麻雀还不知道,别人的长腿叔叔是萍水相逢,而他的长腿叔叔却是处心积虑,势在必得。   虽然中间逗趣地讲了一会笑话,可是正事还是要接着说下去的。   在学校里,中午的时候一下课,一眨眼的功夫,安知州消失得不见踪影。裴向雀不知道他去干什么了,只好采取最笨的法子,守株待兔,饭也不吃了,打算去小卖部买了个面包,继续待着教室里,等着安知州。   中午的教室空落落的,阳光已经有些刺眼,裴向雀拿着面包和矿泉水回来的时候,座位上谁也没有,他拆开面包和矿泉水,漫画摊开在书桌上,正在他看着兴起的时候,从门口走进来一个人,头发剃得很短,个子很高,头皮几乎是蹭着门顶。   那人叫熊佼,裴向雀抬头,看了一眼,对这人有些印象。他总是迟到,不交作业,上课胡闹,和人打架斗殴,教导处都去了许多回,却顶多得一个不痛不痒的警告,班主任也拿他没什么办法,只能放任。   熊佼一把脱了校服,挂了电话,吊儿郎当地看着安安静静坐在窗户旁的裴向雀,起了些莫名的兴趣。他记得这个人,是安知州的同桌,而他恰好非常,非常讨厌安知州。   他从拥挤的桌子间走到裴向雀旁边,刻意一拐胳膊,撞翻了裴向雀手上打开的矿泉水,水流不受控制地撒了满桌,浸湿了那本徐旭的漫画书。   裴向雀站了起来,一把揪住了熊佼的胳膊,不让他离开。   熊佼“呀”了一声,装模作样地转过身,“小哑巴,怎么了?”   裴向雀听不懂,他努力平复心情,不让紧张堵住喉咙,想着陆郁和自己说过的话,挤出一个一个的字,“你,你是,故意的!”   “那又怎么样?哑巴,还是结巴?”熊佼嚣张地笑了起来,他本来就没打算只给裴向雀这么一个小教训,要来就要来一个大的,他这么想着,一拳挥了过去。 第21章 运气   陆郁拿棉签蘸了新打开的药膏,动作轻柔细致地涂在裴向雀的脸颊上,认真地问:“这里的伤口,就是那一拳打出来的吗?”   他的声音依旧如往常一般的温柔,表情却是冰冷的。因为涂药的缘故,裴向雀得侧着脸,并没有看到陆郁的脸色,傻乎乎地应了,解释道:“这一拳是那时候一不小心,没注意被他偷袭的。”他想了会当时的情景,甚至还有些自豪,慢慢地说:“后来我们就打起来了,他长得那么高,却没什么用,也没占到我的便宜。”   男孩子总是会为了自己能打架而自豪,即使是裴向雀这么温和柔软的性格,真遇到白天的那种情况,也不外乎如此。他从小母亲去世,亲生父亲和陌生人没有什么区别,加上又生着病,总被学校里的人恶意嘲笑甚至是欺辱,所以裴向雀并没有少和人打过架,技巧还颇为娴熟。   熊佼的那一拳打下来之后,裴向雀虽然眼前发黑,可是立刻就反应过来了,他没有熊佼高,又是细胳膊细腿,没什么力气,正面打起来吃亏,便趁熊佼才挥完拳头松懈的时候扯住他的胳膊,往后一推,熊佼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上。   熊佼一只手扶住桌子,叫嚷了起来,语气阴狠,“好啊,你一个哑巴,和安知州搅在一起,还敢和我动手,胆子倒是很大!”   可惜他撂下的狠话,裴向雀一个字也听不懂,自然也影响不到他。他的嘴唇抿得很紧,脸皮紧绷,在熊佼脚下不稳的时候,又上去踹了一脚。   这一脚彻底惹怒了这个在学校里横行半年的小霸王,他面色通红,伸手摸到书桌上的几本书就朝裴向雀扔了过来。   裴向雀躲开了,正打算往后退,熊佼大步向前,一把揪住他的手臂,裴向雀被扯得趔趄了几步,两个人撕扯了起来。   安知州从门口进来,裴向雀和熊佼正扭打成一团,周围的书桌倒了好几个,满地狼藉。他一愣,早晨还在纠结今天该怎么面对裴向雀,此时全都忘光了,至少现在不能让裴向雀在打架里头吃亏。   可还没等他走过去,门外传来一个严厉的声音。   “你们在干什么?打架?不想上学了?”   那是大腹便便,按照中午的惯例巡视校园的教导主任。   两个人的动作在瞬间停了下来,看向了门外。   安知州只得停下原来的打算,他蹲在地上,装作收拾书本,其实迅速撕下了一张纸,写了一句,走过来时将纸团隐秘地塞到了裴向雀的掌心里,“不要说话,我来说。”   三个人跟着教导主任去了办公室。   教导主任的坐在椅子上,面色严肃,指着熊佼和裴向雀气势汹汹地问,“这是怎么回事?在学校里打架,把教室弄得一团糟,还要不要学习了,要不要读书了?今天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把家长叫过来,领你们回家,别来上学了。”   老师的话语刚落,熊佼再没有在教室里打架的嚣张气焰,认怂得很快,陪着笑脸,先声夺人地颠倒黑白。他率先指责裴向雀绊倒了自己,两个人才打了起来,还无耻地向教导主任展示了自己脸上和胳膊上的伤口和淤青。   教导主任低着头嗤笑,显然并不怎么相信,但还是举杯喝了口茶,淡淡地嗯了一声,似乎就要这样轻描淡写地放过熊佼。然后,目光转了过来,瞧见笔直地站在一旁的裴向雀,对他还有几分印象,似乎是前段时间哪个青少年救助机构送过来的,心里便有了决断。   从开学以来,甚至从熊佼能上这个高中,都是因为提前备好了红包,他收了熊佼父母的许多钱,以往熊佼犯了事,都是由他掩饰过去的,这次也不例外。   既然熊佼不能犯错,那只有别人犯错了。   他咽下茶水,咳嗽了两声,拿出当一贯教训学生的姿态,冷声道:“这位同学,你是从哪里转学来的,可能是原来的学校太差,沾染上了打架斗殴的坏习惯,不知道像我们这样的学校,是不一样的。”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大概是给裴向雀求情的机会,可惜裴向雀半个字也听不懂。办公室里的灯光明亮,裴向雀不能说话,注意力全在那位不知名老师满是油光的脸上,一言不发。   教导主任在这里待了许久,很少见到这么不识抬举的学生,张了张嘴,几乎要骂出来了。裴向雀甚至能感觉到可能有吐沫喷到了自己的脸上,看着站在一旁的安知州还是没有说话。   “老师,不是这样的。”   安知州皱着眉,终于打断了教导主任的话,他推翻了方才熊佼讲的,说自己刚刚就在现场,亲眼目睹了是熊佼自己不小心摔倒在了一边,迁怒在裴向雀身上,先动的手。他说的细节详实,一字一句似乎都是亲眼所见,没有半句假话。   他成绩一贯优异,教导主任也认识他,也不能不管不顾他说的话,只好又问一遍:“是这样的吗?”   熊佼不知不觉站在了安知州的身后,小声地说:“你敢说是,就等着吧。”   安知州咬了咬牙,似乎并不在意这句话,“是的,就是这样的。”   教导主任似乎也厌烦了无穷无尽地为熊佼干的事擦屁股,加上响起了上课铃声,他不耐烦地挥挥手,“那就这样吧,先放过你们俩一回,两个人都回去写份两千字的检查过来,下次再这样就叫家长过来领你们回去。”   从教室里出来后,熊佼跟在安知州后头推了他一把,说:“你还有把柄在我手里,不会忘了吧,等着。”   他撂下这句话,转头去了和教室相反的方向。   裴向雀听到了后头的动静,疑惑地看着安知州。   从走廊外照进来的阳光撒在安知州苍白的脸上,原本就白的过分的皮肤此时近乎透明,似乎有些虚弱,他勉强笑了笑,走到裴向雀身旁,“没事的。”   没事的,至少现在裴向雀没有事。   裴向雀没瞧出来安知州的不对劲,走到厕所前时终于忍不住写了张小纸条,“我想去洗个脸,刚刚那个老师……”   安知州立在那里,点了点头。   他讲完了今天在学校里的事了。   陆郁正好替他将受伤的脸颊擦好了药,又问:“既然打了一架,身上受伤了吗?”   裴向雀支支吾吾了好一会,“青了几块,不过没有破,没事的。”   “下一次,不要再这样了。”陆郁的眉头一紧,有着前所未有的耐心,想把所有的道理掰碎了说给裴向雀这个小傻子听,“以后要是遇到了不好的人,不好的事,就躲得远远的,不要让自己受伤,知不知道?”   直到陆郁翻来覆去说了好几遍,裴向雀还是皱着眉头,脑袋都垂了下来,似乎非常疑惑不解,他很稀松平常地说:“可世上坏的人,坏的事这样多,到处都是,躲也躲不完,可怎么办?”   他思考良久,又悄悄地添了一句,“从小到大,我都没遇到过什么好事。”   陆郁的心头都因为这句话揪了一下,这是他在与裴向雀重逢之后,久违的痛苦。他自小遇到的事情太多,成熟得太早,加上得了精神方面的疾病,整个人从里到外似乎都如同覆上了钢铁,没什么能够伤害到他,除了心底唯一一丝柔软——他的金丝雀。   不过细想起来,裴向雀说的话确实如此。   就如同前世一样,裴向雀什么错事也没有做,仅仅是想唱歌,却逃不开命运的漩涡,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在把他向最后死亡的结局更推进一步。   他躲不开的。   陆郁看向坐在窗户旁的裴向雀。外面的天空一片浓黑,已是寂静的夜了,只有屋内点了一盏不太明亮的灯。裴向雀正坐在灯光下,映在地板上的是模模糊糊的影子,很瘦,很长,连骨头都未曾长开。他的皮肤很白,如同甜牛奶一般,侧脸的轮廓优美,嘴唇微微翘起,非常动人,脸颊上的淤青杂糅了一种脆弱的美感,透着一折就会破碎的纤弱。   似乎察觉到有人正在瞧着自己,裴向雀偏头看了过来,意识到是陆郁的目光,露出一个又甜又放心的笑来。   可爱极了。   陆郁的喉结上下移动。   他哑着嗓音,“不会的,以后不会了。”   裴向雀的眉毛上翘,“嗯?”   “你以前遇到了许多坏事,许多坏人,那都是以前的事,运气不好,以后不会了。”陆郁郑重地许诺,“从今以后,小麻雀只会遇到好人,碰到好事,都会快快乐乐的,什么梦想都会成真。”   “真的吗?可是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裴向雀皱了皱鼻子,似乎不太相信。   陆郁的心口满涨,“真的,因为你现在的运气变好了,是不是?人的运气好了之后,就不会再坏了。”   因为即使坏运气真的找到了裴向雀,陆郁也会赶走它。   裴向雀怔了怔,或许是陆郁的承诺太过认真,又或者是以往陆郁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真,他真的相信了。   过了一会,他似乎才反应过来,“小麻雀,是说我吗?”   陆郁笑了笑,“是你,我的小麻雀。”   不知怎么的,裴向雀听明白那句,“我的小麻雀”之后,晕晕乎乎的,回家躺倒在床上好半天,还没回过神来。   他是我的陆叔叔。   我是他的小麻雀。 第22章 贪心   那天之后,陆郁派人查了一下熊佼,顺带还有安知州。   熊佼的家境不错,父亲忙于工作,母亲是一位家庭主妇,沉溺于逛街购物,对孩子并不怎么关心,只会拿钱应付。而熊佼自己,从小到大,聚众斗殴,殴打同学等违规违纪的行为,连两页纸的档案都填不下,里头甚至有熊佼将人打断了胳膊和脑袋,住进医院,报了警最后也被压了下去,中考过后又塞到了这个高中。   李程光递上档案,在一边等陆郁的回复。   陆郁拿着那份档案翻了一会,忽然问:“说起来,校园霸凌是不是不算犯法?而且那个熊佼,还没满十八岁?”   李程光其实不知道熊佼到底是谁,突然就引起了陆郁的兴趣,要连夜把资料收集好送过来,不过作为助理,他明白这些都是僭越的想法,面上不显,只是点了点头。   “连法律都没有办法,不过没有关系。”陆郁低头,笑得意味难明,“那些原本在他手里无辜受伤的人,总该有报复的权利。”   陆郁拿起笔,饶有兴致地在写得满满的档案上找出了几个名字,画上了圈。这几个人都是无缘无故,被打得住进了医院,又递给了李程光,“把这几个人找出来,问他们想不想要打回来,如果有要的,就找刘春安排一下。”   李程光心里一惊,莫名又觉得有点畅快,毕竟熊佼这样的人说起来未成年,其实什么都懂了,只是仗着自己的年纪和家境,不断地伤害别人,而从没有承担该承担的后果。   “让刘春有点分寸。”   李程光抬起头,目光穿过办公室的落地窗,能看到外面的天已经完全黑尽了。而陆郁的手掌半倚着额头,神情晦暗不清,只隐约瞧见英俊的脸上透着冰冷和阴鸷。   就在李程光快要踏出办公室的大门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句话叫住了他。   陆郁幽幽地说:“对了,记得多打折一只胳膊,那是他欠我的。”   欠了裴向雀的,便是欠了他的。   至于安知州,陆郁看了一眼他的资料,心下大概有了决断,不必插手,孩子之间的事,让他们自己解决便罢了。   裴向雀脸上的伤并没有什么大碍,乍看上去吓人,实际上只是一团淤青,加上擦破了点皮。陆郁把每天擦药这件事看得很重,即使再忙,也会叮嘱裴向雀要在早晨要擦一遍药,晚上回来更是会亲自替他擦药。裴向雀也很乖,每天晚上乖乖地坐在椅子上,闭上眼等陆郁给他擦完药。   擦药的时候,陆郁的手指会轻轻地拂到裴向雀的脸颊上,带着柔软的触感,和略微偏低的体温。而裴向雀才十六岁,小太阳一样的年纪,整个人像燃烧的火炉,不知道什么原因,只要连一碰到陆郁的指尖,就烫的快要能煎鸡蛋了。   陆郁问他:“怎么了,脸红的这么厉害?”   裴向雀抓着衣角,违背良心把锅栽到了天气上,“啊?可能,可能是太热了……”   陆郁像是没发现裴向雀的装模作样,“天这么热了吗?那蛋糕就不能买了,带回来可能都坏了。”   裴向雀:“……啊?不,不,天气可能还是不太热的。”   他沉迷于上一次陆郁带回来的蛋糕的滋味,慢慢地吃完了那一个之后,忍不住问陆郁是从哪里买的,想要自己去买。陆郁每天从公司下班都带一个小蛋糕的回来,说是给裴向雀努力学习的奖励。   所以此时陆郁拿蛋糕逗他,一逗就着了急,可爱极了。   陆郁笑眯眯地问:“真的?”   裴向雀用力点头,模样很孩子气,表现得十分真挚,非常期待陆郁接下来的回答。   他和才与陆郁见面时已经很不同了。那时候裴向雀虽然瞧起来软的很,其实心里还是警惕且排外的,他的耳朵听不见花言巧语,眼里也瞧不清虚情假意,所以并不那么容易被欺骗,大概只有真的对他好,他内心与世界隔绝的壁垒,才会为那个人悄悄打开一道小小的门。   就如同现在,裴向雀会接受陆郁的好意,他的小蛋糕和小甜点,然后用尽全力地回报他,以歌声,以感情。   陆郁对他时心肠总是很软,更何况是这么可口的裴向雀,想了想又说:“天确实也开始热了,明天带冰淇淋给你。”   果然,裴向雀眨了眨眼,“冰淇淋比蛋糕还要好吃吗?”   陆郁将他写完的作业拿过来翻看,点头说:“好吃的,你一定喜欢。”   之后,又如同往常一样,他为陆郁唱了一支歌,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将门窗都关的严严实实的,躲在床上的被子里写日记。   写到蛋糕的时候,裴向雀觉得自己有点贪心,他以前从不会向除了自己以外的人期待什么,因为是得不到回应的,可是现在……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日记本上,大裴和小雀正在叽叽喳喳地说着话。   大裴说:“陆叔叔真好。”   小雀说:“我却好像变坏了。”   裴向雀有点烦恼,把脑袋埋在被子里睡着了。   前段时间期末考试过后,熊佼在学校外被人套了麻袋打了一顿,据说打断了好几根骨头,休了长假住院,班上没有一个同学去探望他,都隐隐约约高兴着。没料到过了几天,裴向雀早晨去上学,学校里传开来一个好消息,说是熊佼转学了,以后可以彻底不用见面。班级里一片欢欣鼓舞,大快人心。对于熊佼这样的人,除了他那几个狐朋狗友,其他的多数人还是迫于他的暴力忍耐着的,小心地避让,以免和他起冲突。   一个和熊家有些联系的同学悄悄地在班级里讲了,好像是熊佼的父亲被调到了非常偏远的地区,而且调任很急,现在就必须搬走。   有些平时受过欺负的同学,小声地讲,“是报应,谁让他爸都不管他。”   安知州正在教室中间收数学作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啊”了一声,难得的不镇定,高高的一摞数学作业散落了一地,手忙脚乱的收拾了好一会。   上课的时候,安知州撑着半边下巴看着窗外,心不在焉的模样。   他心想,至少,现在不必担心这件事了。那件事不会被捅到老师那里,他可以继续拿着奖学金读书学习,考上大学,好像一切都很好。   大约是因为卸下一直以来沉重的心理负担,安知州这一天都过的飘飘忽忽的,像是在梦里似的,中午吃饭的时候,裴向雀偷偷塞了好几块肉给他,他都没有拒绝,和着饭菜一起吃下去了。   可是一回到家,安知州的梦就醒了。   安镇在躺椅上吵吵嚷嚷,搪瓷杯往地下一摔,“丧门星回来的这么晚,是想要饿死我吗?”   浸了烟灰和烟头的水溅了安知州满身,他自嘲地笑了笑,反正安镇想要骂,总是能找到借口的。安知州只能蹲下来,一点一点的收拾完了,又去厨房里炒了一个菜,将昨天的饭焖了,自己分了一小半,别的都送到了安镇的房间里。然后背着装满了别人作业的沉重书包,走到了自己的小房间。   这个小房间又破又旧,墙纸灰暗斑驳,房顶中间吊了一盏接触不良的灯,像是个堆杂物的隔间。墙角摆了一张瘸了腿的桌子,即使在瘸了的那只腿垫了纸也还是摇摇晃晃,并不平稳。而整个房间,连椅子也没有,单人床充当了椅子的角色,安知州就坐在床上,一边吃饭,一边用左手写作业。   写着写着,灯光越来越暗,安知州趴在桌子上,脸埋在手臂中,一点力气也没有,他真的很累了。   有的时候,他觉得生活里才有好事发生,仿佛有了希望,可只要一踏进这个家门,看到安镇,又立刻被打回原形,什么都没有变。   手机短信的提醒音突兀地响了起来。这是一个老旧的智能机款式,周边的外壳都被磨得没了光泽,是安知州在旧货市场淘来的。   短信来自郑夏。   ——安安,在干嘛呢? 第23章 打篮球   安知州的脸侧躺在布满纹路的木质桌面上,偏头举着手机,看着这条短信好一会,手指在键盘上悬了好一会,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复他,或者说该不该回复他。   他们这样的短信交流从上一回郑夏离开时开始的。郑夏的外祖父独自一人住在楼下,不愿请保姆,而郑夏的工作好像又非常繁忙,常年在外地奔波,不能照顾到老人家。所以朝安知州要了电话号码,希望他能隔三差五去帮忙探望一下,安知州没办法拒绝,他一贯很嘴硬心软。   才开始还只是问一问外公的事,后来交流就渐渐频繁了起来。有时候郑夏得空,就会发些消息过来逗弄安知州。关于“安安”这个称呼,或者说小名,安知州也曾纠正过许多遍,可是次数说多了,嘴又长在郑夏的身上,实在没有办法控制,也就随郑夏去了。   安知州在心里自暴自弃地想,反正又不是在自己面前这么说,没什么要紧的。   他思考的时间太长,留给电话那头的郑夏便是良久的沉默,不过郑夏似乎习惯了他的少言寡语,自顾自地又发了一条过去,“安安肯定又是在在努力学习是不是?给你买了点吃的,记得收快递。别再拿下去给外公了,这次青少年专属食品,正适合你这样的年纪。”   附件是一张淘宝图片,图片上将保健品整整齐齐地摆放成一百分的形状,再用喜庆的大红色字体标了几个大字。   “提神补脑!集中精力!保证您的孩子有精力连续学习二十四小时不疲惫!”   可以说是,对广大青少年学生家长心态最真实的写照了。   安知州面无表情地思考良久,最终回了沉默的六个点。   “……”   郑夏颇为自得地又发过来一条消息,“我抽空看了这个补品下面的评论,评价都很好,据说吃了成绩都提升,就和图片上说的一样考一百分。”   哦。   安知州十分冷漠地想:这个商家连带着这些家长莫不都是有点傻,在青少年聚集的初高中,一般学科满分可都是一百五,只考到一百恐怕只能算是扑街水平。   由此可见,怕不是郑夏也是有点傻。   他回道:“别买了,我不吃,吃这个可能要降低智商。”   郑夏似乎很可惜,不死心地问:“真的?”   和郑夏聊起来之后,安知州几乎忘了方才回家之后的难过,一边毫不费力地写着初中生的作业,一边短信回复劝在心里已经定位成钱多人傻的郑夏不要浪费钱。   郑夏穿着戏服,对着手机屏幕里的信息发笑,安知州看起来冷冰冰的,实际上有点不知世事的傻气和认真,逗起来很有意思。   他最近才拿了奖,上一部戏的收视率极高,红的如日中天,又是现在这部戏的男主角,即使是在空间紧张的剧组里也有一个单独的化妆间,此时化完了妆,剑眉英挺,男子气概十足,正在等着上戏。   小助理从门外跑了进来,急匆匆地替他整理衣饰,“郑哥,导演说要开始了。”   郑夏点了点头,低头发了一条短信,跟着助理走了出去。   ……   裴向雀放学回家的时候天色将晚,他瞧了一眼隔壁,玻璃窗户处是暗着的,陆郁还没有回来。裴向雀打开门,将书包放在桌子上,从里头拿出这次期中考试才发下来的成绩单。他的考试成绩不好,连中等也算不上,可还要加上他错过了半年的学习和听课上的障碍,已经算得上十分优秀了。   屋内一片寂静,裴向雀的自制力很好,即使是临近放假,一个人待着,也不会放纵地看电视玩游戏,而是拿出书写周末的作业。   过了一会,他听到门口传来的动静,一抬头,陆郁正打开门,左手撑着墙壁,右手解开扣子,将外套脱下来挂在一边。   他们俩早就互相交换了各自大门的钥匙,裴向雀本来是不能轻易信任别人的性格,更何况是钥匙这么重要的东西,可是交给了陆郁后,反而像是有了依托似的,忽然安心了下来。   陆郁弯下腰,俯身在裴向雀身边,贴得很近,轻声问:“今天是周五,还这么认真学习?”   裴向雀的目光一怔,又骗过了头。陆郁在国外待了许多年,勤于锻炼,身材修长且匀称,白衬衫解开了最上头的几粒扣子,从裴向雀的角度,隐约能瞧得见胸口饱满优美的肌肉线条,令他不自觉的面红耳赤,想要离得远一点。   陆郁轻轻笑了,气息吐在裴向雀的耳垂,“怎么了?”   裴向雀简直想要捂住耳朵,他又紧张,心跳的又快,努力辨别了好半天,才听明白陆郁说了什么,嗫嚅着说:“我考试,考得不好,想要再读一会书。晚上,晚上和你玩游戏。”   其实裴向雀并不是有多沉迷于游戏,只是和陆郁在一起玩,才会觉得格外有意思。   陆郁抽过裴向雀的成绩单看了一眼,搁在旁边,“你已经学的很好,很努力了。不过今天就不打游戏了,我们出门打篮球,好不好?”   他的声音又轻又温柔,慢慢地重复了两遍,裴向雀才听明白了,他的模样似乎有些苦恼,挠了挠头,“可是,可是我不会,以前没有打过。”   “没有关系,我可以教你,什么都可以教你。”   这个小区有一个篮球场,晚上没什么人,空荡荡的,正适宜打球。陆郁在前面引路,裴向雀抱着篮球跟在他的后面,踩着他被灯光拉长了的影子。陆郁每走几步,都要装作不经心地停下来偏头看一看裴向雀跟到哪里,仿佛后面跟着一个随时需要看护的孩子一般,他对待自己的金丝雀,再怎样珍之重之也不为过。   他的动作本来是很隐秘的,只是做的次数多了,难免露出马脚,叫裴向雀察觉。   裴向雀从小风里来雨里去,从没有人这样关心他,心里一暖,小跑着到陆郁身边,脸上的笑容掩饰不住,半开着玩笑,“我都这么大了,陆叔叔还担心我走丢了?”   陆郁说了一句裴向雀听不懂的话,声音很轻,几乎飘散在了风里。   “因为我的金丝雀已经走丢过一回,现在这只小麻雀,再也不敢放手了。”   他只说了一遍,又轻描淡写地转换了话题,问裴向雀在学校里发生的事。   裴向雀说了许多,他的脾气好,又看得开,一贯只记得开心快活的事,其中有陆郁参与的就是熊佼的转学,而那位收受贿赂的教导主任的离职,裴向雀并不知情。毕竟是因为收受贿赂而被教育局直接下达文件,对于学校也是个污点,所以没在学生中间宣传开来。   陆郁含笑听着他说话。   这一路不长,加上裴向雀说话着实费劲,只说了两句熊佼和安知州,就已经到了篮球场。   可两个人刚刚进去,陆郁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是那位杨经理的。   陆郁接了,只听得对面急促地说:“陆先生,工地这边出事了。”   裴向雀眼看着陆郁的面色变了,指尖收敛,将怀里的篮球抱紧,呆呆地问:“怎么了?”   陆郁挂断了电话,有些抱歉,“今天公司出了点事,打不了篮球了,我先送你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陆叔叔:我什么都可以教你,教你谈恋爱,教你……   裴裴:???? 第24章 处理   在去工地的路上,杨经理已经简要地把这件事同陆郁说清楚了。   那是今天傍晚的事情。因为陆郁这方给钱十分大方,而且对品控要求极严,另一方的公司非常重视这个项目,索性让杨经理带着一整个小组在工地上住下了,要求随时跟进,不能出现意外。而今天收工的时候,却出现了意外。工地的一角吵吵嚷嚷,工头和几个工人揪着两个人朝这边走了过来,那两个是临时工,说是方才捉到了他们偷工地里的材料。杨经理的职位是一步一步提升的,他在工地上做惯了的,什么事情都经历过,一听说他们偷的东西就觉得不对劲。这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体积大,不方便携带,在外面却卖不到价格,不如偷一些别的东西。   杨经理立刻警惕起来,找了保安将这两个人关起来,带着工头和整个小组的人去事发现场,果然在那两个人的宿舍里找到了另一批材料,这批材料甚至不用去检测,肉眼可见的成色就比方才的差上许多。   有人要以次充好,想要在背地里陷害他们。这种招数在商场上不太常见,没什么大用,小打小闹的,因为分量太少,不能让工程下降一个档次,很为人所不齿。不过,添添堵,在工程履历上加上一笔黑历史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如果仅仅如此,杨经理不必在晚上惊扰陆郁,大可以将这件事稳妥地处理好再报告给陆郁,也能彰显他办事的能力。可是相熟的朋友打电话过来,说是今天接到了消息,要去他们的工地抽检,事情紧急,即使是这些材料他们确实没用,也不是自己送进来的,可现在已经堆在了这里,说也说不清楚,实在是又直接又阴险。不过幸好发现得早,又有人通风报信,没等监察组来就把那批材料运了出去。   听到了这里,陆郁大概明了了是怎么回事了。   他思忖片刻,问:“带头的人叫什么?”   杨经理急急忙忙说了一个名字,挂断电话迎接监察组了。   陆郁还在路途中,车内没有开灯,只有偶尔从外头透进来的光掠过车里的人影,明明灭灭,依稀可以瞧见陆郁的面色不变,连眉头没未曾皱起,仿佛这种事并不值得记挂在心上,只是微微直起身,对前排的人吩咐,“名字都有了,去查是谁的人?”他顿了顿,又提了几个名字,让他们查一查其中和那个监察组的人有没有联系。   他很不高兴,难得的一个周五,本该和裴向雀在一起的日子被人打扰。他从前还觉得商场上的事还有些意思,可若是和裴向雀相比,便不值一提了。   即使他的小麻雀还是灰扑扑的,也比谁都要可爱。   到工地上的时候,监察组恰好里里外外仔细地搜查了一遍,什么东西都没找出来,想要吹毛求疵,可是这里的操作都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也寻不出把柄,只好作罢。   监察组领头是个矮个子男人,年纪四五十岁,在这个位置上待了很多年没有擢升。他前几天得到这个机会,只要抓住了,日后的好处不断,所以铤而走险,带人来了这一趟。可是按照那头的吩咐找了一圈,什么发现也没有,现在难下台不说,回去也不好和上面交待,还在工地这里和杨经理纠缠,不愿离开。   一行人终于走到了工地前,杨经理本来还在同监察组领头的说话,忽然向前迈了一步,很是恭敬地弯腰鞠躬,“陆先生。”   旁边那人随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不远处的路灯下站了几个人。   中间的那个人是陆郁。   他的个子很高,那人需抬着头才能看得清陆郁的脸,模样英俊而年轻,实在不像是这么大一个工程的负责人。他在心里犹豫了片刻要不要和陆郁打上个招呼,即使是受人之托来了这里,也不必和他闹得太僵。   等他走到了陆郁面前,正打算不露痕迹地放低姿态,打上一个招呼的时候,陆郁侧着脸,昂着下颚,瞳孔忽的转到这一边,目光落在他的身上,像一道冰冷的刀光,带着十足的锋利的压迫感。   陆郁似笑非笑,说了句意味难明的话,“你以后不必再担心了。”   担心什么?   自然是以后的前程了。   有了调查的方向后,查起来是很快的。监察组的那人只是个小人物,行程不好查找,可和他接头的那个,也就是罗成,在宁津却是被千万人盯着。   陆郁听完了,问:“罗成现在在哪?”   电话里报出了地址,是一家酒吧。   他在来宁津之前,总不会是毫无准备的。罗家在宁津势大,可没大到要让陆郁暂避锋芒的地步。   陆郁不如表面的年纪才二十四岁,他三十多岁了,商场里的这些事,这些手段,他比谁都清楚明了。他面上脾气不太好,可实际上冷静而克制,要做什么该做什么,都是谋后而动,从没被冲昏过头脑。   “那个酒吧?那估计罗二少爷是磕高了,帮他一把,叫警察去。最起码,他得在看守所里冷静两天。”   罗家到底积威甚重,杨经理没见过他做事的手段,在一旁劝,“陆先生何必和罗家闹得这么僵,罗家在宁津还是……”   “嗯?”陆郁从李程光手里接过烟盒,抽出了一支,衔在唇间,漫不经心地点了火,长眉狭眼随着一挑,露出几分平常难见的神情,又阴鸷又艳丽,“罗成既然做了,总得付出点代价。”   虽然这次监察组走是走了,但是工地上上下下还是要清理,后续事情更需安排,陆郁也留了下来。   正在整理的时候,陆郁的手机忽然响起来,他低头看了一眼,是裴向雀的号码。   陆郁摆了摆手,示意眼前汇报的人暂且停下来,接通了电话。   “陆,陆叔叔……”   “嗯,阿裴吗?”陆郁笑了笑,放软了音调,“还不睡吗?”   “我在等,等陆叔叔回来,”裴向雀的声音清朗澄澈,“等你回来,唱完歌再睡。”   裴向雀睡觉的时间都很固定,到点就困了,小小的哈欠声顺着线路传过来,却还强撑着同陆郁继续说话。   陆郁站起身,“困成这样怎么还不睡?”   裴向雀后知后觉地捂住嘴,“啊?可是我想到陆叔叔睡不着觉,我也睡不好了。”   他总是这样直白,直白的可爱。   “可是我今天不回去了。”陆郁的眼睛里满是温柔,裴向雀一说话,他就想丢下这些事,回去听他为自己唱歌了,诱得陆郁无心工作。   “那,那怎么办啊?一夜不睡觉是很累的!”   陆郁向一边走了几步,“那你现在为我唱吧,唱一支你最喜欢的歌。”   这一通电话打的很长。   李程光站在不远处,发现陆郁打的这通电话有些奇怪,他总是反复,不厌其烦地把同一句话说上许多遍,仿佛对面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幼儿。   而陆郁非常温柔,唇角含着微笑,眼角眉梢全都放松下来,那是几乎从没看见的,真切的开心。   李程光忍不住靠近,模模糊糊地听到了歌声,不知从何而来。 第25章 蛀牙   凌晨。一家隐藏在闹市区的酒吧正大开着门营业,穿过热闹的大厅。最里头有一间包厢极大,坐着二三十个人也不显得拥挤,还是零零散散的。   包厢里灯光昏暗,无论是桌上还是地面都是一片狼藉,堆满了酒瓶和食物,还有隐藏在其中的安全套和毒品,酒精和别的气味混杂糅合,古怪且刺鼻,令人作呕。里头的人横七竖八地坐在沙发上,只有仔细贴近看过去才能发现端倪,这里的十几个男人都是宁津大大小小的公子哥,而坐在最中间的是罗成。   罗成灌了一大口酒,又翻开手机,看到不久之前传来的一条消息,监察组已经去了那,而后续的媒体马上就会跟上,等到明天,陆郁那处工程偷工减料,采用次品的新闻就会遍布整个宁津。   即使陆郁不可能因为这件事身败名裂,可总不可能像从前那样气焰嚣张。   他确实不会做生意,可没有关系,使这些手段他还是很在行的。   那天他在酒宴上落了下风,回去砸了一柜子的酒,同父亲和兄长罗仲说了,两个人竟然都劝他隐忍些,目前还没摸透陆郁的底细,暂时不要闹得过分。可罗成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转头就设计了这一场戏,这根本算不上什么高明的计谋,倚仗的是背后罗家的财力和这么多年对宁津的掌控,可他就是这么干了。   谁让那个陆郁得罪了自己,不识好歹,而且他哥也瞧他不顺眼,抢了自家生意。罗成得意地笑了笑,这宁津还是他罗家的地盘,从外地来的,无论是什么东西,都在趴在地上求着罗家。   想到这里,罗成越发高兴,从桌上碾起一团粉末,一边对周围人说:“今天不要客气,东西都是我全包了,大家玩的开心。”   这些人大都没有正经产业,无所事事,沉溺于声色犬马,甚至是毒品这种东西。有着平时手头不充裕的,一贯奉承着罗成,闻言朝罗成这边靠了过来,搓了搓手,“那什么,这个罗二少也请客?”   罗成瞥了他一眼,面上的表情明显已经晕晕乎乎了,“这算什么,我是那种小气的人吗?”   果然,那人立刻高声大笑了起来,连声说:“罗二少自然是宁津最大方最客气的。”   “今天高兴。”罗成又吸了两口,只觉得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眼瞳里满是狂热,“有人得罪了我,又得罪了我哥,估计今天不好过了。”   有些消息灵通的立刻反应过来是前几日宴会上发生的事,跟着他冷嘲热讽,“那个叫什么来着?陆郁?是个不识抬举的东西。”   几个人也随之附和。   罗成几乎沉浸在毒品带来的飘飘欲仙的快感里了,幻觉里光怪陆离,有一个扭曲的陆郁,他正想上去掐死他,又抽空想到了会现实,那个人办事怎么一点谱都没有,到现在还没发成功了的消息来。   可惜他最终还是没等到那条短信,反而是包厢的门忽然被踹开,空气寂静了一下。   屋内的人要么喝醉了酒,要么嗑药磕的正嗨,只有少数几个陪酒的女人嗨还清醒着,发出尖叫声。   警察来了。   为首的警察清点了人数,以涉黄涉毒的罪名,在场的人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抓住铐牢了,带进了警车。   副手越看越心惊,这些都是宁津有名的公子哥,全都抓起来怕是要出事,便小声问:“要不咱们……”   另一个警察戳了戳他,“上头的意思,别说了。”   一行人全都带到了看守所,警察局忙成一团,给各个公子哥打电话通知家人。罗成因为是这次活动的主办人,包厢也开在他的名下,其中还搜剿到了毒品,比较麻烦,可能要涉及刑事案件了。   警察的电话打到罗成的大哥罗仲那里的时候,罗仲差点没摔了电话。   他一边打电话找人把他捞出来,一边骂:“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败家东西,让他不要去招惹陆郁,是没长耳朵吗!”   过了好一会,秘书从外头急匆匆地进来,悄声说:“这次,可能不行……”   罗仲发怒,咬牙问:“什么叫不行?我们家在偏门的亲戚,都没有在警察局过夜的记录。”   罗家在宁津扎根多年,方方面面都有门路,上下打点一下,本来捞一个罗成也不算困难。可是这次却出了问题,找的人都含糊其辞,说要公事公办,严格执法。   这不对劲。   罗仲点了根烟,他不是傻子,只想了片刻,便找到了陆郁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   电话来来回回响了三次,那头才接了电话。   罗仲听到那头接过来,“喂”了一声,又笑着道歉:“对不住了,方才睡着了,没有接到罗先生的电话,这么晚了,不知道有何贵干?”   这话一下子就挑起了罗仲的怒火,他为了罗成却不得不忍气吞声,他从小到大,包括继承了罗家后,没有过这种时候,脸面都丢了,还得笑着说:“为了我那个不成器的弟弟。他不懂事,和陆先生争一口气,闹了笑话,现在也得了教训了。陆先生青年才俊,同他计较什么?”   陆郁坐在椅子上,翻开了今日的报纸,似乎对头条的位置颇为感兴趣,“罗先生这话我听不明白,罗二少爷出了什么事,我怎么知道?”   两人来回打了圈太极,一番话你推到我,我再推向你,陆郁始终不松口,罗仲还没受过这种屈辱,忍不住骂开了,“你是个什么东西,陆郁,你是才来宁津的,大概在淮城混不下去了,又来宁津仗了谁的势。不要看不清形势,和罗家作对。”   陆郁现在在宁津是同上头那一位合作,对于陆郁来说,这仅仅是找裴向雀时附带的一桩生意,可对那一位的意义却重要的多,也绝不容许有认为破坏的因素。   “哦?”陆郁确实是有些诧异,没料到宁津罗家的掌舵人罗仲只是这个水平气量,难怪日后没多久,罗家就渐渐败落,面色还是不以为意,“那我便拭目以待了。”   说完了这一句,陆郁便挂断了电话,叫了李程光过来,指着报纸头条的位置,很有闲情逸致地比划,“这个头条的字体太小,颜色也不够鲜亮。明天的消息非常重要,这样怎么行,提醒报社的人注意一下。”   罗仲认为陆郁手段过分,他自己却并不觉得。算起来,他如今都三十多岁了,随着年岁渐长,陆郁的脾气已经变得十分平和谦善了。就比如这次,他也仅仅是把罗成想要使出来的手段原原本本地还了回去,连些小礼物也没附加,比如在看守所打断罗成的一条胳膊什么的。   第二天清晨,不出所料,各大门户网站和报社头条都是同一条消息,陆郁在回去的路上随意挑了一份看了,这份走的是写实向路线,一点都没夸张,没什么意思,“宁津富豪之子罗某因聚众吸毒被逮捕,案情不明!”配图是一张罗成的侧身照片,因为离得太远,连马赛克都没有打。   上头那位的话确实管用,可罗家在宁津也不是无权无势。第二天一大清早,因为前门的人太多,罗成被隐秘地从警察局后门接回了家。   他那个被毒品侵蚀空了的脑子其实还没想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   罗仲一夜没睡,看到垂头丧气,脸色青黑,一看就还没从毒品里缓过神的罗成半句问候关心也没有,一个耳光就甩了上去。   罗成太瘦,整个人轻飘飘的,没骨头似的,站稳没站稳,被这一巴掌打倒在地,捂着脸直接懵了。   “你就不能明白点道理,现在家里因为你的事一团糟,公司股价下跌,都是你没自己没脑子。以后你哪也别去了,就在家里待着。”   罗成懵了好半天,一直糊涂的脑子清醒过来,才蹦起来指着他哥的鼻子问:“我没出息,我没本事,我一直生事,这次是我要去的,可是大哥,难道你没有暗示我?那个监察组的人不是你帮我牵线的?”   他这番话说的太急,呼吸太短,面色通红,好半天才喘上口气,忿忿不平地说:“别把我当傻子,我真不知道你的意思吗?你自己也想要去试探那个陆郁,可是又没有借口,正好我抱怨了,你不是背地里也叫秘书鼓励我去,出钱出人?现在好了,我在看守所待了一夜,你在家好好的,还怪起我来了?你是不是人?”   “你说什么狗屁!”罗仲被他戳穿了心思,恼羞成怒,索性又添了一脚,转过头不愿意再同他说话,“滚,你给我滚出去,别回来了!”   罗成呆呆地看了他两眼,恨恨道:“好,好,我滚!反正你也不拿我当弟弟!”   说完便瘸着腿摔门离开了。   说起来罗仲和罗成虽然是一个爹一个妈养的,但罗仲对罗成却不怎么样,哪怕稍微上点心,打断了罗成的腿也不会让他去吸毒。这还要追溯到罗成出生的时候,罗仲差不多八九岁,才刚刚懂事,长在豪门自然有了危机感,生怕罗成长大了同自己争家产,一直把罗成往纨绔子弟那方面养。而罗成的母亲去世的早,父亲也没在乎过他,罗成是被罗仲带大的,对他倒是非常依赖,感情颇深。这次的事情,虽然有一半是他气不过,另一半,也是存心相当罗仲试探的棋子,没料到就是这么个后果。   对于这件事,陆郁只当个笑话看了,在买冰淇淋的途中顺便看了份报纸便算了。   车行的很快,到了单元楼下,陆郁拎着散发着凉气的冰淇淋,敲开了裴向雀的门。   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传来,打开的门里探出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是裴向雀。   裴向雀穿着宽松的短衣短裤,赤脚踩在地上。他的衣服搭在身上都是空落落的,背影很瘦,露出来的胳膊和小腿白的很,像夏天里才长出来的细嫩的藕节。同两个月前相比,又抽长了些,有着少年人的模样了。   裴向雀歪着脑袋,去沙发上找东西,又偏头问:“昨晚,听完了歌后,陆叔叔睡了没有?”   陆郁面色不改地说谎,“睡了一会。”   “一会是多长时间?”裴向雀听到了他的话,反应了好一会,才接着追文。   陆郁毫不费力地岔开话题,拐到了另一个地方。   和裴向雀说交流是需要很大地耐心和细心的,否则等他说了下一句话,已经忘了前面说了什么。   沙发上似乎没有裴向雀找的东西,他又去别处找了一圈,才终于翻到了,是空调遥控器。   宁津像是没有春天一样,冬天才结束,天气渐渐热了起来,房间的地势好,还不算太热。裴向雀不太舍得开空调,可只要陆郁从外头回来了,他是肯定要开的。   陆郁脱了西装,里头的衬衫已经被汗水稍稍浸透了。他坐在沙发上,将手上的盒子放在茶几上,朝裴向雀的方向推了推,“打开看看。”   裴向雀有点好奇,拆开了盒子上绑着的缎带。这是个包装精致的外带盒,材质特殊,印着烫金的花纹,外面的一层打开,是一个小一些的盒子,周围全是未融化的碎冰。裴向雀将小盒子小心翼翼地提出来,放在一边,接着拆下去。打开盒子,里面是一个模样精致小巧的蛋糕,颜色鲜艳缤纷,表面缀满了各色时鲜水果,看起来可爱极了。   直到此时,裴向雀才后知后觉地“咦”了一声。   他满眼都是欢喜,伸出手指碰了这个格外漂亮的蛋糕的表面,却被冰的往后缩了一下,偏头问:“……这是什么啊?”这个不像是以前吃的蛋糕。   陆郁说:“是冰淇淋蛋糕。上次说的,还记不记得?”   裴向雀显然还记得这个据说比蛋糕还好吃的冰淇淋,从包装盒里找到了配套的小刀,兴致勃勃地切成了两份,不小心切坏了水果的时候还有点难过,自己拿起来吃掉了。   另一半品相完好的蛋糕被推到了陆郁的面前,对于这些东西,陆郁只是象征性地尝了一口便算了,抬头问:“怎么样,好不好吃?”   裴向雀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大口,这份冰淇淋蛋糕的价格昂贵,味道也对得起价格,入口即化,奶香味十足,冰冰凉凉的,正适宜现在的天气。面对陆郁的问话,裴向雀的嘴巴忙着品尝美味,连话都没空说,只能连忙点头。   “这么好吃吗?慢慢吃,别冰着了。我去做饭。”陆郁笑了笑,将只吃了一小口的蛋糕推到裴向雀面前,卷起袖子去了厨房,看了看冰箱里还剩什么菜。   他处理了肉菜,才把汤炖上,出了厨房,打算和裴向雀再说一会话,裴向雀还在原来的位置坐着,眼前的那半份蛋糕还没吃完,另半份已经快要融化了。   有点不对劲。   陆郁皱着眉头,放轻脚步,走到了裴向雀的身后,只见裴向雀方才快乐的表情只剩下了挣扎,拿着勺子的手举在半空中,犹犹豫豫地,没有下得了手。   陆郁探身过来,轻轻问:“怎么了?”   裴向雀吃了一惊,欲盖弥彰地捂着半边脸,眼神微躲,含含糊糊地说:“没,什么没什么的。”   “那你把手拿开,”陆郁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眉目收敛,多了严肃和认真,“乖,拿开手。”   陆郁又重复了两遍,不复往常的温柔,语气坚决且不容置喙。   裴向雀瑟缩了一下,向沙发后面躲了躲,还想做一番垂死挣扎,可是陆郁现在实在是没什么耐心,俯身探了过去,一只手毫不费力地捉住了裴向雀两只细细的手腕,摁在沙发靠背上。另一只手抬起他的下巴,稍稍用力,撑开了下颚关节,裴向雀不得已张开了嘴,陆郁低下头,同裴向雀离得很近,连两人眼睫毛似乎都交织在了一起。   陆郁仔仔细细地看了好一会,终于像是找到了罪魁祸首,长在口腔最里面的那颗板牙有一道黑色的缝隙。他伸进手,朝那颗牙探了过去,裴向雀只好尽力张大嘴,生怕咬到了陆郁。   果然,陆郁的手一碰到那颗牙,裴向雀就疼的一缩,却还要克服疼痛,勉强撑着自己不能合上嘴。   “好了,阿裴,”陆郁松开手,无奈地叹了口气,其实在看到裴向雀的样子时陆郁就差不多有了预感,“你坏了两颗牙。”   这一番折腾过后,裴向雀的额头上满是汗珠,圆圆的眼睛里泪水汪汪,眼角晕染着淡淡的粉红,右边脸颊红肿了一片,像是鼓起了一个团子。   他的牙齿抽着疼的厉害,连带着额角的神经也痛了起来,原本就结结巴巴的,现在话更讲不清楚了。   “那……肿么办?”裴向雀捂着右边脸颊,似乎能够减轻一点疼痛,几乎要哭出来,喉咙里发出的声音都在颤抖,“好,好疼。”   陆郁心肠硬,一贯不为所动,大约唯一受不了的就是裴向雀在床下的眼泪,柔声安慰他,“没事,下午就去看医生,看完就好了,没事的。”   “那现在……”裴向雀的话讲的很慢,眼神躲躲闪闪,偶尔落在一旁冰淇淋蛋糕上,似乎很不舍,还要装作不经心地问:“这个,好吃的还没吃完呢?”   他这个模样,仿佛吃了这一次再也没有下一回了。   不过确实,下一回的冰淇淋蛋糕,肯定是遥遥无期了。   陆郁对待裴向雀的事情非常容易情绪化,昨晚的事情闹得那么大,他连眉尖也未曾皱一下,可现在听了裴向雀的一句话简直要被他气笑了。自己这头担心他疼的掉眼泪,他那边惦记着导致牙疼的罪魁祸首没吃完,甚至还跃跃欲试,从前还不晓得他这么贪吃。   也是。陆郁转念一想,这时候裴向雀才十六岁,没有多吃那两年的苦,自己也不是强迫了他的那个人,而是隔壁的一个好心肠的叔叔。他还天真着,热切地相信着自己,而孩子脾气的裴向雀,连无法克制的欲望也是这样可爱。   陆郁在心里接连叹气,也没办法真的训斥他,只好两口吃掉了那份分开了的冰淇淋蛋糕,连什么味道也没有尝出来,“好了,没有蛋糕了,现在放心了吧。”   裴向雀对着空了的盘子呆呆地垂下头,过长的鬓发从耳畔滑落,遮住了更加水汪汪的眼睛,眼眶都快要承受不住泪水的重量了。   非,非常伤心了,好想哭。   陆郁站在给李程光打了个电话,预定了下午的牙科诊所。   打完了电话,裴向雀还是垂头丧气的,瞧起来委屈极了,陆郁坐在他的旁边,问:“是不是疼的厉害?”   裴向雀很想坚强一点,果决一点,可陆郁的声音太温柔,他忍不住点了点头。   陆郁很会哄情人,可小孩子却从未哄过,有点头痛,想了片刻,道:“那我给你吹一吹,吹一吹就不疼了。”   裴向雀还傻傻地问:“吹什么?”   陆郁把裴向雀朝自己身边拉了拉,朝又红又肿像个圆包子似的的脸颊上轻轻吹了吹,他的呼吸温热轻柔,像是一阵暖风,又很痒,叫裴向雀从头发丝酥到了指甲尖,不能动弹了。   裴向雀脸红得更加厉害,嗫嚅着说:“好,好痒……”   陆郁没听清,问:“嗯?”   “没什么。”兴许是紧张,或者是注意力被转移了,裴向雀忽然觉得好像真的不太疼了,鼓起勇气,自己又凑上去一点,“真的有用,都不怎么疼了。”   陆郁慢慢地,继续吹烫了小麻雀的红脸颊。   既然裴向雀的牙齿已经这样了,原先准备的菜只能全部作废,陆郁将裴向雀安置在了床上玩游戏,自己又重煮了一锅清淡的粥,配上爽口的小菜,让裴向雀吃了一点。   到了下午,陆郁又带着裴向雀出门去了医院。这位牙科医生据说医术高超,在公立医院干了几年后,辞职自己开了家诊所,因为手艺高超,生意兴隆,客人不断,李程光也是费了些功夫才预约到了他。   做检查的时候,诊所里的气氛十分紧张。裴向雀因为牙疼而愁眉苦脸,陆郁因为裴向雀愁眉苦脸的模样而神情严肃,而那位医术高超的医生,则是被陆郁不自觉散发出的气势压迫,战战兢兢地看完了病,其实只是补一个稍微坏了的牙,却像做什么大手术似的小心翼翼。   补好了牙,医生擦了擦额头的汗珠,最后叮嘱,“他的牙釉质本来就发育不太好,要注意饮食,不能吃太过冷热酸甜的东西。过一段时间再来复查。”   陆郁点了点头,表示记下了。裴向雀的牙齿应该一直都不好,但因为之前多吃的是谷物,接触不到甜食。而这段时间,陆郁投喂的点心,糖果,蛋糕等甜食不计其数,加上裴向雀不注意保护牙齿,终于在今天吃了又冰又甜的冰淇淋蛋糕时爆发了。   回到了家,裴向雀还是愁眉苦脸的,才补了牙,嘴里还是一股古怪的味道,漱了好多次口都没用,在沙发上躺了一会,还是打算爬起来去冰箱里拿块糕点尝尝。   只是他的手才碰到糕点,就被陆郁一把捉住,陆郁温温和和地朝着他笑,“方才在路上是怎么答应我的?”   陆郁敛了笑,夺过了他手上的点心,又问了一遍。   裴向雀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陆郁,直接吓成了一只默不作声,刚刚偷吃被捉的小鹌鹑,缩了缩脖子,连翅膀都不敢扑腾,乖乖地趴回沙发上打了个滚,像是有了小脾气似的生闷气,其实小心脏抖了抖,想:啊,陆叔叔今天真凶。   接下来事实证明,裴向雀原来对陆叔叔的了解有多么片面,因为陆郁不仅凶,还十分铁石心肠,连撒娇打滚装傻卖痴都无法打动的那种。   只不过一个下午的时间,陆郁便将原来两个月安置在房间各处的糖果点心等甜食全部搜刮干净,除了厨房里做菜用的白砂糖,在裴向雀家里怕是半块糖也找不到了。   裴向雀哭唧唧地看着陆郁拎着一大袋的吃的出去,还特意哼哼出了声,试图勾起陆郁的同情心,却还是被冷酷无情地关上门,什么都没有留下。   陆郁回来后,乍一眼看过去已经没了裴向雀的身影。仔细看过去,才瞧得出被子里藏了个人,鼓了一个小包。陆郁走过去掀开被子,裴向雀没有肿起来的那一边脸颊靠在枕头上,发丝零散地落在额头上,呼吸急促,很明显地在装睡。   他撑着脑袋,拂了拂裴向雀鬓间的发丝,轻叹了一声,刻意一字一顿地说:“阿裴睡的真好,我从昨天就没有睡了,好累啊。”   果然,本来就竖着耳朵,全神贯注在陆郁动作上的裴向雀听明白了这句话,立刻掀开了被子,气恼地质问:“你骗,骗我。回来的时候,明明说睡了的。”   “不好意思,骗了你。”陆郁道起歉来似乎毫无负疚之心,“可我现在很困了,却睡不着。”   “阿裴,为我唱支歌,好不好?”   此时窗帘还未合上,天边如同烧着了的火,连了一片赤色的云。光是很微暗的,柔和了陆郁过于深刻的轮廓,显得他格外疲倦。   陆叔叔很累了。昨天工作上有了大麻烦,今天又赶回来带自己去看病,还未曾休息过。   “真是没有办法,陆叔叔也不听话。”裴向雀坐起身,小小的叹了口气,因为牙齿里还塞着棉花反而更像是哼哼声,“以后陆叔叔监督我刷牙,我就监督陆叔叔能不能好好睡觉。”   陆郁轻轻笑了,像是答应了一件极为重大的事,“好,以后我们互相监督。”   不过接下来该选什么歌却是一件麻烦事。裴向雀现在因为牙痛的缘故连说话都口齿不清,要唱好歌更是高难度挑战。选来选去,最后挑中了一首节奏欢快明了,难度极低,国民传唱度极高的儿歌——两只老虎。   这和以往唱的江南曲调都很不同。   就是裴向雀有点担心这么欢快的歌能不能催人入眠,不会越唱陆郁越精神吧。   而陆郁已经躺在了裴向雀身旁的被子里,阖上了眼,眼下一片浓重的青色。   裴向雀微微皱眉,心里有点难过。清了清嗓子,想要唱的更加温柔一点,让陆郁睡得更加安稳。   他唱了很久,直至清澈的嗓音都有些沙哑了,却一直没有停歇。   伴随着“两只老虎,两只老虎……”的声音,陆郁的呼吸逐渐绵长。   陆郁睡着的时候同平时总是笑着不同,爱皱着眉,裴向雀想为他抚平眉宇间的皱纹,又怕他惊醒。最后这样呆呆地看到了凌晨。   而陆郁早已坠入了深沉又柔软的梦乡,梦里没有裴向雀,因为他在就在自己的身旁。   为自己而唱。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陆郁又忙碌了起来。罗家在他这里碰了硬钉子,暂且是不会再招惹他了,也算是杀鸡儆猴,而且这只鸡格外凶狠,也败在了他的脚下,宁津里其他蠢蠢欲动的人也不敢再有什么其他小动作了。   前期工作已经全部做好了,工程正是开工。陆郁作为总投资商和开发商肯定是要出席剪彩仪式的,当天报纸的经济板块刊载这个消息。也是凑巧,裴向雀当天去报亭买书的时候,附有陆郁照片的那一页正好朝上,图上的陆郁正在同别人握手,侧脸英俊高贵,与平时见到的不大一样。裴向雀没忍住,把这份报纸偷偷买了三份,两份珍藏,一份用于平时观看。   当然,没有告诉陆郁。大概是因为太羞耻了。   而剪彩的这份视频,也流到了淮城。淮城的人见了陆成国,都奉承他有了这么个能干的儿子,不仅在淮城出名,在千里之外的宁津也一样能出人头地。   陆辉眼看着似乎真的为陆郁而骄傲的陆成国整日里春风得意,终于忍不住了,在一个清晨冲进了陆成国的书房,高声理论,“爸,我从不责怪你偏心。您喜欢谁,宠爱谁,我都没意见。可是您现在对陆郁,对我和老二,也太不同了吧。陆郁是您的儿子,难道我们不是吗?就任由着他在淮城出尽了风头,又去宁津再出风头吗?”   陆成国本来就好脸面,被儿子吼了这一通,脸皮涨得通红,手里拄着的拐杖在地上狠狠敲了几下,几乎要将地板穿破,厉声喊道:“是你自己没出息,又没有本事,当初都把陆家交给你了,硬生生被老三夺了,在我这里嚎什么丧?”   陆辉现在这一切毕竟都是从陆成国这里得来的,到底还是害怕,刚刚是在房间里被妻子冷嘲热讽过,才气急了冲上来,现在脑子渐渐清醒,连忙服软道歉,“爸,我知道您对我好,可是我毕竟都三十多岁了,有儿有女,成家这么久,也该立业了。您说,老三不回来,他天大的本事,人不在这里,也管不住这么大的公司,是不是?上一回,上一回我不是没有经验吗?这一次您只要支持我,我一定不会再弄得一团糟了。”   话说到底,他还是看陆郁不在,觊觎他的位置。   “好了好了,你也知道自己这么大了。”陆成国消了些气,陆辉是他第一个儿子,又是手把手教出来的,感情自然不太一样,最后像是拿他没有办法,“前些时候,我在公司里换了一批人,现在应该还在里头。我把名单给你,你找他们帮忙,应当不会像上一回那样了。”   陆辉得了这个答案,自然是心满意足,出门时连走路都更加有力气,路过管家身旁时,还刻意顿了顿,吩咐了中午想吃的菜色。   管家面色不变,平淡地听完了,不卑不亢。他从来都知道,只有还有陆郁在,只要他想要,陆家就不可能落到第二个人手里。   而留在书房里的陆成国,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姿势没动,似乎在思考着什么。他刚刚对陆辉那样生气,还有一个原因陆成国没说,那就是陆郁去办这个工程的钱,在宁津里的花费,全是自己的资金,陆氏没能参与进去一分一毫,所以其实根本谈不上他什么偏心不偏心,都是陆郁自己的本事。   他以前总是任由着陆郁,觉得他精神方面有问题,胡闹就胡闹一点,只要他能帮自己镇守得住陆家。可他现在忽然觉得,陆郁可能真的是要脱离自己的掌控了。   陆成国绝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这也是他答应陆辉去公司,甚至给了他这么大权利的原因。   他要让陆辉尽情的胡闹,将淮城这边的事搅得一团糟,逼着陆郁回来。 第26章 后院   六月,淮城。   陆家主宅建在郊外,陆郁才下了飞机,坐在回陆宅的车上,靠近陆宅那那条路的旁侧种了两排石榴花,现在正是盛放的时候,在烈日下如火一样燃烧着般绽放,漂亮且热烈。   离裴向雀吃冰淇淋蛋糕吃坏了牙,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裴向雀的牙本来就不太严重,吊了两天水消炎,那位医生的技术很好,填补上了,便好的差不多了,至少表面上同从前没什么差别。   可实际上差别还是很大的。   比如说这段时间,裴向雀的日子过得苦巴巴的,整日里都在忆苦思甜,喝着小米粥,想念过去吃甜点的美好时光。陆郁是说到做到的,而且手段强硬,自从牙齿坏了之后,裴向雀和陆郁两个人的家里都没再添过一块糖。   裴向雀有时候馋的都要自己偷偷买了,最终还是忍住了。   陆郁是为了他好,他还没有那么不懂事。   而陆郁也意识到目前的裴向雀还是个没长大的小孩子,瞧起来是听话得很,可是这些好脾气都是以往的日子磨出来的。现在有个真心待他好的人,陆郁宠他又宠得过分,总还是有点小脾气的。陆郁只想惯着他,对裴向雀一句重些的话都说不出口,所以只能靠哄。   可他没什么哄孩子的经验。   于陆郁自身而言,他过分早熟,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个阶段,也没有接触过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即使曾经接触过,在他面前也是吓成了个鹌鹑,一句话都不敢说。于是,陆郁抽空向青春教育方面的专家老师请教了一下,打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从中吸取了经验教训。又和牙医商量了很久,为裴向雀制定了一个循序渐进,不伤害牙齿,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吃糖计划表。   可惜这个计划表还没执行,陆郁就因为淮城这边的事不得不回来一趟,近况太坏,陆辉得了陆成国给他的权利,而陆辉这个人本来就不堪大用,年轻的时候也只是在陆成国的看护下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来陆郁从国外回来,接手了陆家,他已经很久没碰过这种复杂生意。这次又急于想表现自己,将公司里原本的事务都弄得一团糟。   陆郁在差不多在接手陆氏的不久后,已经提前布置做好脱离陆氏的打算,可这个过程着实漫长,即使是陆郁重生回来,也加速不了多长时间。而这些产业多多少少还和原来的陆氏有些牵连,他不得不回去一趟。   陆郁知道,这是陆成国在逼自己回去。   他想,确实该回去一趟,该了断的便了断了,免得麻烦。   离开的时候,裴向雀揪着陆郁的衣角,眼巴巴地问:“陆叔叔什么时候回来?”   “很快。”陆郁又思考了片刻,给出了准确的答案,“公司有事出差,一周,一周就回来。”   裴向雀小小地叹了口气,“有七天呢,可真长。”   是的,真长,他有七天见不到自己的小麻雀了。   车子停在了陆宅门口,管家顶着太阳,在那里待了好一会了,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亲自上前为陆郁打开车门,殷切地问:“您回来了,老爷说事情并不着急,要不要先用点点心?”   陆郁偏头瞥了他一眼,眼神幽深,如潭水一般冰凉,“不必了。他现在在哪?”   管家有些紧张,因为陆郁的心情明显不大好,只好小心翼翼地低声回道:“老爷正在后院纳凉。”   陆郁似乎有些不耐,朝着一条用青石板铺成的弯弯曲曲的小道向后院走了过去,后面紧跟着助理和管家。   路走到了一半,陆郁忽然停下脚步,似乎是发现了什么。他伫立在原地,向周围看了过去,指着远处的一丛草木问:“那是新种的百合吗?”   这都是小半年前的事了,管家年纪大了记不清楚,叫陆郁这一句话问懵了。还是站在附近的园丁机灵地回答:“是的,您上一回吩咐过,管家就让我们给前院换上了百合。这种百合的品种好,等再过一个月,开花的时候又漂亮又香。”   “那很好。”陆郁颔首,似乎非常满意,稍稍弯腰,指尖触碰到才初生的白色花蕾,又觉得像是十六岁的裴向雀,未曾长大。   偏头对管家说,“给他们都添一笔奖金,仔细照料着这花。”   园丁和管家都是面色一喜。   这里是前院,院子的布置因为各种原因都可能改变,而陆成国现在待的后院则不同。陆家主宅有许多年的历史了,后院的布局是请了风水先生看过才布下的,所以从未变过。后院里只种了各种树木,多年过去了,绿树成荫,遮天蔽日,即使是在炎热的夏天也格外清凉凉爽。   不过在前世裴向雀死后,陆郁听说这里的风水好,便在后院这一处开辟了块地方,替他做了墓碑。每日只要一推窗,便能看到裴向雀的侧脸微笑的照片。他那时大约是期盼着这一处的好风水保佑裴向雀来生平安富足,一生安稳,这一世的安眠之所能够冬暖夏凉,有春日花开,绿树如云的好风景。   也难怪宅子里人人都传陆郁精神状态太差,和秋子泓一样疯了,谁乐于天天和死人相伴呢?   陆郁难得来一趟后院,略想了想从前的事。其实他当时倒是很清醒,只是在清醒地发疯。   陆成国躺在一张靠椅上,似乎疲倦得过分,连头发也不如上一回见面时乌黑发亮。陆郁离开的这段时间,他烦心的事太多,身体承受不住,忽然显出了隐藏起来的老态。   这让他更清楚地意识到,陆郁可以离开陆家,陆家却离不开陆郁。   想到这里,他难得对陆郁露出一个笑来,只是太过虚假,半点真心实意也没有,“老三,你到我身边来坐。”   又朝站在一旁的管家和助理挥了挥手,示意他们父子两个有话单独要谈。   陆郁没有坐,他站在陆成国身旁,轻描淡写地拒绝,“不必了,有什么话便说。公司里还有点事,我过会要去一趟。”   陆成国额头间的青筋跳动,终于收起了笑容,忍着怒意语重心长地劝道:“陆郁,我还是你爸。算了,你在国外长大,才回来没多久,不懂这些,我作为父亲,也不多责怪你。只是你在宁津待得时间也够长了,早点回来才是,淮城才是你的家。我的东西,难道以后不都是留给你吗?你的母亲才是同我结婚,唯一的陆太太。”   陆郁并不生气,也不戳穿他的谎言,唇角含着笑,似乎真的在听陆成国的教训。   陆成国以为说动了他,又如同往常一样,摆起了父亲的威严,教训他,“陆郁,你在我三个儿子里最出色,两个哥哥都不能和你相比,陆家肯定是由你继承。你也不必和他们两个太过不去,都是一家兄弟,闹得过分在外头的名声都不好听。不如派人去宁津接管那件事,回来继续打理陆家。”   他越说越得意了起来,觉得还是自己高估了陆郁,实际一切还是在自己的掌控之中,陆郁再如何,也不过才二十多岁。   “哦?”陆郁折断了不远处的一支枝条,漫不经心地反问了一句,“可我不在乎名声,也不在乎陆家。”   陆成国以为陆郁离不开陆家,可实际却并不是这样。以陆郁的能力,顶多是将陆家当做自己原始资本积累的一个过程,原本就没打算留在这里,而前世是因为陆成国突然重病去世,陆家群龙无首,陆郁思量再三,才没将自己的产业和陆氏脱离,而是正式掌舵陆家。   陆郁很有闲情地将陆家现在的产业和工作一项一项地报了出来,又分析了一遍,继续同陆成国道:“我可以离开陆家,带着我自己的东西。可然后,陆家会败在谁的手里,陆辉还是陆修?”   这是陆成国最害怕的事,他心里最重要的,永远是陆家败落。陆郁手里拿了不少东西,一旦离开,他自己的身体已经支撑不住工作的繁忙,另外两个人都没什么本事,陆家怕是不能再像现在这样风光。   他猛地站起身,瞪向陆郁。   “好好好,你说得好。”陆成国几乎喘不过气,还是咽下了这口气,退了一步,“我让陆辉回来,你也记着,你到底还是姓陆。”   陆郁长了一双狭长的凤眼,方才挑眉的时候眼瞳里的不屑和秋子泓生前的模样如出一辙,陆成国想起了秋子泓,那个自己死去的妻子,便忍不住心底的恐惧,如坠深渊。他甚至觉得自己这一大家子像是活在一出荒诞的悲剧里,而这悲剧的源头,就是他在年轻时错爱了秋子泓,还娶了她。这个疯女人又生下了个疯子,和他作对。   陆成国再清楚不过,所谓秋子泓结婚后贪恋钱财就是一个笑话,一个骗局,骗的了外头的人,却骗不了自己和陆郁。   陆郁得了他的保证,算是从源头上解决了这件事,即使陆成国反悔,便让他反悔,他活不了多久了。   他往前院去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模样长得倒是漂亮,就是怯怯懦懦的,抬头看了陆郁一眼,像是很害怕,往后一缩,又急忙问好,“三,三哥好。”   她是陆静媛,是陆郁同父异母的妹妹。   陆郁停下来,竟对她笑了笑,“嗯。”   又同她说了两句话,陆郁才驱车离开了陆宅,直接去了公司。公司的主管知道他要回来,早就聚集在了会议室,有许多事情汇报,等他拿定主意。   解决完了这些工作,陆郁接到了一个来自贺原的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  只让裴裴疼这一次啦,后面有陆叔叔监督,再也不会疼啦!   裴裴:那我的冰淇淋蛋糕呢?????   陆叔叔[微笑]:你说啥?   裴裴:…… 第27章 动听   贺原一通电话打了过来,要陆郁陪自己出席今晚的一场宴会。贺原最近深陷被催婚的恐惧中,今晚估计又要介绍各家小姐给他认识,他实在是没办法,想到陆郁回来了,可以藉由和陆郁交流感情,躲过今晚的一劫。   陆郁既然回了淮城,一场酒宴都不去实在是不像话,左右都要去,就顺势应了贺原。   两人约在公司里见面,再一同去酒宴。   淮城和宁津不同,一直有定期举办宴会的习惯,办得多了,布置得也格外精致奢华,场上觥筹交错,衣香鬓影,香风阵阵。   男人携着自家太太,或许后头还领着自家孩子,举着酒杯,各自寒暄着。   陆郁在这种场合一贯很受欢迎,来来往往向他这边凑过来的人数也数不清,陆郁很一视同仁,都只举起酒杯抿了抿唇,难得有空闲的时间。   贺原在他旁边偷笑,“唉,像你这样也不好,来一次就被围的水泄不通,连酒都喝不好。”   陆郁冷瞥了一眼他,冷冰冰地说:“比你好,至少我还有选择的余地,你没有。”   这话一出,贺原显然想到了什么,有些牙痛,连忙灌了几口酒。   “可别说了,我爸最近一直捉我去相亲,想给我讨个老婆,可我花丛还没流连够,怎么能轻易为一个人停下来?”   贺原表示,愁,真愁。   而这和目前的酒宴是有原因的。   淮城的商场里来来回回也就那么多人,说是为了公事和交流感情举办的酒宴,但实际参与都是要带太太女儿来的。年轻的男女多了,酒宴自然也染上了些暧昧的意味,免不得要变成相亲宴。   在这么多年轻未婚的男人里,陆郁是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在场半数太太小姐的目光都紧盯着陆郁不放。陆郁虽然手段狠辣,为人不近人情,但在商业上的才能出色,别人家这个年纪的子弟还大都靠着家里声色犬马,不务正业,而他已经接手了陆家的生意,并且在几年之内就让陆家在淮城的地位更上一个台阶。加上又年轻英俊,简直是在场有女儿的太太眼里的好女婿,各位小姐春心萌动的对象。   可惜陆郁一直以来都不为所动,再漂亮的娇小姐也不能叫他多瞧一眼。而且和受制于家里的贺原不同,陆成国管不到他,所以他到今天连一个正经女朋友都没有交过。   等到终于在大厅里转了一圈,贺原因为受不了父亲明里暗里的示意,拿陆郁当挡箭牌,拉着他去后花园躲清净。   贺振找了一圈,也没捉到贺原,恰好身旁是陆成国,便忍不住抱怨,“贺原一直定不下心,想早点给他订下妻子,应该能栓得住。这次让他来也是来相看姑娘的,可一转眼就见不到人影了。”   陆成国一愣,“结了婚,结了婚又能怎么样?”   贺振说:“男人嘛,不都是成家立业,成了家,有了老婆孩子,哪里还到处往外跑,你说是不是?”   这句话似乎戳到了陆成国的心思,他想了好久,目光在在场的年轻小姐身上转了一圈,若有所思。   而后花园的月亮很好,月光明亮,树影繁密,花枝摇曳,陆郁半倚在石柱上,姿态安闲。   到了这里,贺原总算能和他说几句真心话,瞅了他半天,问:“刚刚在里头没空问。不过宁津是什么好地方,你去了几个月,怎么这么春风得意?”   陆郁的心情,一般人不太瞧得出来,不过贺原和他一起长大,对他内里神经病的本质比较了解,能猜得出来大概。   陆郁低头,饮了口酒,难得有心开几句玩笑,“嗯,你猜猜。”   贺原揶揄,说了个自以为最不可能的答案,“看你的面色,难不成是犯了桃花运?”   没料到陆郁一本正经地点头,贺原大惊失色,“你这个样子,竟然还能喜欢上谁?怎么样了都?”   酒意上头,贺原又问得紧,陆郁便半开玩笑似的说:“没怎么样,还在追,没追上。现在和他交朋友,他拿我当叔叔。”   可他的眼神却认真极了,是从未有过的温柔,至少贺原从来没有见过。   “卧槽!”贺原目瞪口呆,思想拐到了另一个方向,“你可不要犯错误啊,人家才多大啊,你就下手,小心以后被逮起来起来只能含恨唱铁窗泪。你要是因为这个被抓了我可不会去看你,丢人!”   大概是因为在国外长大,恋童癖这个严重的罪名时时刻刻悬在头顶,贺原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陆郁也因为他这个奇妙的想法而沉默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片刻后才说:“他十六岁,还不太懂事,是小了点。”   又添了一句,“我倒希望他年岁大一些,到现在不说谈恋爱,连手都没摸过。”   贺原暗搓搓地问:“长得怎么样?灰姑娘那种类型?”   说不定就和偶像剧里说的一样,陆郁这样的精神病患者就要平凡普通的灰姑娘才能拯救。   陆郁冷淡地瞥了他一眼,像是看穿了他的想法,“是个男孩子,长得漂亮,非常漂亮。”   “啧,”贺原的恶趣味没有得到满足,有点失望,“你真变态。”   陆郁咽了口酒,表情认真,深以为然,“我也觉得。”   虽说开了几句玩笑,但对于好友真的找到了喜欢的人,并且追人追的容光焕发这件事,贺原还是很高兴的。因为陆郁一直以来的睡眠很差,精神状态也非常不稳定,倒不是说他要自杀,嗯,杀人不也不太好不是吗?   想到这里,贺原不禁问:“你是怎么追人,不会是把人抓起来锁在自己身边这种追求方式吧?”   贺原几乎是和陆郁一起长大的,在国外也曾陪陆郁去看过病,所以很了解他的病情。陆郁不仅是睡眠障碍,还有非常严重的占有欲,他对属于自己的东西太过重视,近乎于病态。   陆郁怔了怔,侧脸在月光下烨烨生辉,“怎么会?”   他不会这么做,即使是在重逢后想过很多回。裴向雀并不知道,微笑着的陆叔叔是有多么危险,想把自己揽入怀中,囚入金丝笼里。   裴向雀的每一缕头发,每一寸皮肤,每一截骨骼,甚至是呼吸和温度,陆郁都想染上自己的气息。他有时候会非常想念裴向雀在自己床上的模样,他那样好看,眼瞳深邃含着泪水,皮肤雪白,深陷在纯黑色的床单里,除了白与黑,只有嘴唇和眼角泛着红。裴向雀也实在是乖顺,予求予取,即使是折腾狠了,也不会哭出声,只是抓紧被单,因为过度用力,指尖都透着青白,格外惹人怜爱。陆郁会慢下动作,从裴向雀的眼角亲吻至侧颈。   他是我的,我的金丝雀。   陆郁想把裴向雀囚禁在用黄金打造的笼子里,裴向雀赤裸着身体,一丝不挂,只有自己能看,触碰,占有,他的眼睛里只有自己,只对着自己哭,笑,说话。   这样,就再也不必担心裴向雀去了自己找不到的地方,发生上一辈的事了。   这念头又缠绵悱恻又疯狂,陆郁颇受诱惑,须得费尽心力才能克制。即使一时压制住了,也很快死灰复燃,不能彻底熄灭,反而越烧越旺。   每当陆郁被烧的不能抑制的时候,他会偏头看一看裴向雀。   裴向雀那样瘦,背脊单薄且纤瘦,像一只突兀地独自生长于泥沼里的花,陆郁思量地看着他的腰,凭自己的力气,仿佛稍稍一用力就会将其折断。   陆郁就缓慢地平静下来了。   裴向雀以后会为了自己盛开,不必急于一时。   良久,陆郁才笑了笑,又温柔又无可奈何,“想过,舍不得。”   贺原表示自己受到了惊吓,最后感慨,“爱情真伟大!”陆郁这样的人,几个月不见都能成情圣了。倒让他也想谈一场伟大的恋爱了,不过转念一想,也找不到合适的人,还是暂且沉溺在肉体的欢愉里吧。   这样也不错,至少比起已经找到了伟大爱情的陆郁,想要享受肉体的欲望最起码还得再等两年。   贺原:“嘿嘿嘿。”   酒宴终于结束,陆郁与贺原在门口分别,即使是再推脱,陆郁还是喝了不少酒,被夜风一吹,有几分燥热,眼前模糊了一瞬。他没在意,坐上车吩咐司机回公司继续处理公务。   陆郁将接下来该做的事打算了一番,倚在靠背上休息,手机忽然响起。   一首清脆悦耳的《两只老虎》在车厢里欢快地唱了起来。   司机忍不住回来看了陆郁一眼,没料到看起来如此成熟稳重的老板还有这么童真童趣的一面。   陆郁连看也没看就接起来了,他的私人号码没几个人知道,而且,这个铃声是独属裴向雀的。   “陆,陆叔叔晚上好。”良久的沉默过后,裴向雀的声音自对面响了起来。   他一说话,陆郁便笑了,司机从后视镜里看到他整个人都柔和了下来,没有方才那种半阖着眼也疏离冷淡的气息。   “嗯,晚上好,今天的晚饭吃了什么?”   陆郁走后,将裴向雀的一日三餐托付给了还在宁津的李程光。李程光在裴向雀结结巴巴的描述中,终于解开了多月以来心中的未解之谜,原来裴向雀是陆郁的亲戚,他还因为不一样的姓氏,脑补了一出豪门大戏,还挺可怜裴向雀这个连话都讲不清楚的小孩。   当然,他这是眼光不够长远,不够发展,没看到以后。   陆郁吩咐下来的事情,李程光自然是办的妥妥帖帖,连订一顿普通的晚饭都快赶上满汉全席了。裴向雀仔细地想了会,慢吞吞地将拗口的名字一个一个掰开来说给了陆郁听。   陆郁问:“好吃吗?要是喜欢,明天再订这一家。”   裴向雀本来就听不太明白,加上手机听筒又将声音模糊了一次,“喂”了好几遍,陆郁耐心地重复了好多遍。   “还,还好吧。”   陆郁挑了挑眉,“这么大的口气?”   “没有,没有你做的好吃。”裴向雀满是真心实意地说,还要再强调一遍,“陆叔叔做的饭好吃。”   陆郁忍不住笑,“怎么这么会说话,还这么会逗我高兴?”他的厨艺再好,也不过是业务水平,和专业的大厨没得比,可裴向雀却是真的这么觉得,可见人的心理因素是多么影响客观评价,裴向雀的舌头,被养的只喜欢陆郁做出来的口味。   裴向雀双手拿着手机,贴在耳朵上,机身发烫,好不容易才听明白陆郁说的话,翻身打了个滚,觉得自己的脸比可能要比手机还要烫,虽然是个小傻瓜,口齿不灵便还要反驳,“没有,我说的是真心话,怎么是逗,逗你开心呢……”   陆郁松了松领结,撑着额头,低声笑了,他的小麻雀怎么这样会讲话,一字一句,越是真心,越是讨人喜欢。可旁人都以为他不善言辞,没有这个机会见识这样的裴向雀的。   说话讨喜,歌喉动听,这样的裴向雀,是陆郁一个人的珍宝。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裴向雀很是兴奋地说了两天后的计划,学校组织了例行爬山活动,他住的南镇附近没有山,也没怎么出去玩过,还不知道爬山是什么样的滋味。   陆郁捡了些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同他一字一句说了,别的打算回头再发编辑短信,一条一条地罗列出来。   聊完了这些,夜越加深了。   裴向雀问:“这么晚了,该,睡觉了。”   陆郁看了一眼窗外,快要到公司了,“嗯,今天,要唱什么歌给我听?”   这边还有着车水马龙的嘈杂声,不过由于裴向雀对陆郁太过信任,手机的收听能力又太坏,轻而易举地被骗了过去,唱出了自己精挑细选,适宜助眠的一支歌。   拿歌声悠长而动听,陆郁在车上摇摇晃晃,总觉得听着都快要睡着了,只是最后还是要可惜了裴向雀的一片好意,今晚对于陆郁来说,是一个不眠之夜。   唱完了歌,又被陆郁夸奖了一番的裴向雀,总是分外害羞,声音都软了几分,隔着手机,陆郁似乎都能看到裴向雀红着的脸。   他说:“陆叔叔,晚安,要早点睡。”   “嗯,晚安。”   车恰好停在了公司楼下,陆郁跨到地面,走了几步,摁下了电梯。   还有许多工作等着他。其实陆郁没有必要这么赶,可是他想早点回去,见到自己的小麻雀。   这就没有办法了,他心想,还是早些处理完吧。 第28章 爬山   陆郁离开后宁津后,裴向雀同往常一样,除了晚上没有特别补习,也没有小蛋糕吃了。   偶尔路过学校食堂旁边小卖部的时候,橱窗里摆着的五颜六色的糖果让裴向雀有点眼馋,吃糖真是有瘾的事,他从前长年不吃,也并没有特别执念于此,一旦吃起来就特别可怕,想断都断不掉。   不过裴向雀还是非常有自制力的,咽了咽口水,毅然决然地转身离开了。   安知洲站在旁边,有点古怪地看着他,又看了眼橱窗的位置。   周五下午上完了课,裴向雀特意去买了一个包,装明天登山所必需的东西。这个登山活动是学校例行举办的,一般在六月份,四个带队老师带领一个班级,从山脚出发,一路爬到接近山顶住宿的地方,休息一个夜晚,第二天清晨去山顶看完日出再下山。旨在让每个学生强身健体,发扬不怕吃苦的精神,以便于日后高二高三更加能够艰苦的学习。   学生们都还挺开心的,就像是去春游一样,虽然现实很快就会给他们重击。   裴向雀把东西都整理好了,又检查了一遍,才松了口气,趴在床上写日记,他的脸深陷在柔软饱满的枕头里,才洗过的头发湿漉漉的,鬓间过长的头发服帖地压在耳朵后头,露出雪白漂亮的耳朵尖。眉又是微皱的,笔尖悬在纸上,许久未曾写下下一行字,他方才没留什么意识,一不小心写下了这些对话。   小雀:我想吃糖。   大裴苦大仇深地劝:吃糖会牙疼,不要吃糖了,陆叔叔也会不高兴的。   小雀:也对。我也想陆叔叔了。   大裴:这个可以想一想。   小雀:哎,你不觉得想陆叔叔和想吃糖差不多?   大裴:……   这,还能怎么写?   裴向雀半边脸埋在枕头里,另半边脸被手遮住,有点透不过气。他摇头晃脑地爬起来,去阳台吹了会风,吹散了蒸腾的热气,清醒了一点,心想:其实,是有点像的。   就像他以前不吃糖一样,也没有遇到过陆叔叔,如果不曾遇到,就不会知道还有这样好的人,他一笑,世界上好像没有他做不到的事。   只有一个缺点,太易上瘾。吃糖会蛀牙,想陆叔叔会难过。   其实每天为陆郁唱完歌后,裴向雀的心也会随之安宁下来,因为今天他又凭借自己的力量,帮助了对自己那么好的陆叔叔。   陆叔叔有那么好,为他唱再多支歌都不够。   现在陆叔叔去了外地,裴向雀觉得,好像同平常没什么差别,好像差别又很大。   裴向雀转身回屋,合上日记本,吧嗒一声关上灯,躲在被子里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裴向雀就到了学校,安知洲已经和班长在维持秩序了,班里的同学不说有多服从他说的话,但也没有刻意捣乱了。因为前一段时间,班级里盛传的那件事,终于传出了另一个版本。   就和当初不知是谁传出安知洲去老师那里举报的一样,这次也找不到具体是哪个人说的,只是描述的有模有样,非常具体。说是熊佼要安知洲在考试中途为自己作弊,被安知洲拒绝了,心生不满,要报复他,便随便找了几个人举报了,却没说出安知洲的名字,但是在班上把谣言散布出来,威胁安知洲只要去澄清就到老师那里把这件事捅出来。安知洲只好忍气吞声,任由班上其他人的误会。   这个版本远比原来的真实可信,毕竟熊佼是个怎样的混蛋大家都知道,干出这事也算是有理有据,而安知洲向老师举报实在是损人不利己。   这件事传的沸沸扬扬,班上同学议论纷纷,徐旭是个活泼大胆的性格,又和裴向雀关系不错,冲到安知洲面前直接问:“现在班上传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安知洲一愣,随后点了点头,虽然传言里无限夸大,把熊佼描述成大魔王,自己成了小白花,可是大体上还是没什么差错。   这件事总算真相大白。可错的人太多,加上误会的时间太长,即使解开了真相,大部分人低不下头道歉。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班级里的同学虽然不再排斥安知洲,可也和他有了隔阂。   除了徐旭。   小姑娘郑重地向安知洲道了歉,没心没肺地和两个人混在一起,就像现在,蹲在裴向雀耳朵边絮絮叨叨,嗯,即使现在知道裴向雀根本听不明白,当初和看似真挚的交流全是裴向雀装模作样。   人数清点完了之后,全班学生上了大巴车,裴向雀,徐旭,安知洲三个人挤在最后头。   大巴摇摇晃晃,安知洲从书包里拿出一袋零食,拆开来分成两半,戳了戳裴向雀,“唔,给你。”   那是一袋奶糖,花花绿绿的包装,是裴向雀每次路过小卖部都要垂涎欲滴的那个橱窗里的主打商品。   裴向雀好奇地捏过一只糖果,有点惊讶,“你买的?”   和他做了同桌后,安知洲都是随身携带小纸片了,写道:“嗯,路上吃。”   裴向雀有点惊讶,毕竟安知洲的经济状况一直不太好,还是拒绝着写,“我就不吃了吧,我前段时间糖吃多了,牙疼,才补过。”   安知洲:“……哦。”   他把糖果收拢在一起,糖纸摩擦间发出细碎的声音,聚成了一座小山,裴向雀忽然看着眼熟,又瞧了两眼,才认出来是学校小卖部的那家,一怔,尝试地问:“你是不是看我每次停在那里……才买的?”   安知洲一言不发,写,“没有。不许吃。”其实确实如裴向雀所言,买这袋糖果是为了他,每次看到裴向雀可怜巴巴地看着糖,总不是个办法,一袋糖果也要不了几个钱,安知洲买了就买了。只是没料到裴向雀是糖吃多了,牙疼。   真是一个好理由。   这么冷淡的语气,裴向雀瞬间确定了九成九。   安知洲准备把那堆糖全都赠给坐在一旁刷微博的徐旭,裴向雀心想不能辜负安知洲的一片好意,眼疾手快抢了一颗糖回来,趁安知洲没有反应过来就剥开糖纸吞到嘴里,还有些得意地笑了笑。   安知洲叹了口气,不太想搭理他了。   裴向雀吃了颗糖还挺心虚,把这件事从头到尾前因后果都写下来发了条短信和陆郁坦白从宽了。   过了片刻,陆郁回了个字,“乖。”   裴向雀忽然觉得,自己真的挺乖的。   剩下来的糖全都便宜了徐旭。徐旭平白无故得了一袋糖,觉得已经和安知洲成为好朋友了,便开心地拉着他刷微博聊八卦了。   徐旭点开一条微博,是一个转发很多投票,页面上十多个男明星,大概是评选人气之类的,安知洲没太看清。不过显然徐旭是个非常博爱的人,看到哪个都想投,看到哪个都喜欢,一个简单的投票纠结良久,不得不咨询一下身旁的安知洲。   安知洲瞥了一眼,就瞄到了其中有一张头像是郑夏。   他指着郑夏的照片说:“这个吧,选他。”   徐旭“啊”了一声,“为啥啊?你别是瞎指的吧?再看看呗。”   安知洲思考了三秒,“没瞎选,他最帅。”   徐旭:“嘿嘿嘿嘿嘿,没想到学霸也追星嘛!”   早晨十点左右,裴向雀他们班的车停在了山脚下,另一辆车却跑到了另一边,因为住宿的地方不同,所以上山的方向也不一样。   大家纷纷摩拳擦掌,结果没爬几步都身娇体弱,差点没倒在半途中,最后彼此鼓励,生拉硬拽,在接近黄昏的时候终于住宿的地方。   没料到住宿的别墅却出了问题,老师的锁打不开门,天快黑了,学生全东倒西歪地在地上待着,两个带队老师也很着急,向校方反馈这里的情况。   过了一会,带队的那位女老师才从校方那里得到消息。原来山上的这栋别墅是一位热心教育的老太太免费赞助给学校学生在夏季爬山的时候使用的,学校也一直有备份钥匙。没料到今年年初老太太去世,她的儿女从国外回来,他们不知道这桩事,将老太太的遗产都处理完了便又出国了,这栋别墅也卖给了旁人度假用,现在换了锁,联系不到现在的房主,也没办法进去。只能让他们翻过山头,去另一边住宿的地方。   可天已经黑了,而且天色自傍晚就不太好,有些人已经收到了暴雨橙色预警,可能要下大雨。   四位带队老师在心里骂了校方负责人千万遍,表面上还不能说什么,挨个把疲惫不堪的学生从地上赶起来,现在开始赶路,要在完全入夜前到另一边。   裴向雀先前在工地上干过一段时间活,体力很好,倒是没有什么问题,就是安知洲和徐旭两个都是体力耗尽,一步路都不能多走了。裴向雀无可奈何,将两个人的包拎了起来,一边肩膀一个,手上挎着自己的。   安知洲才开始是拒绝的,大概是想保留最后的尊严,结果被裴向雀单手就抢过来了。   于是,也就没有最后的尊严了。   去往另一边只有一条小路,且窄,人群拥挤,在黑暗中看不清路,裴向雀站在最边上,时刻紧张注意着安知洲和徐旭有没有掉队。   前面嘈杂的声音忽然大了起来,似乎是有人摔倒了,周围的人急忙向后退,又是一片尖叫。   有人退到了后面,裴向雀对前头的情况一无所知,感觉自己被人撞了一下,他肩上背了两个包,不一样重,脚下本来就不稳,被这一撞摇晃了一下,朝台阶外倒了过去。   “有人,后面又有人摔倒了!” 第29章 受伤   这时候已经下了一会小雨了,山路湿滑,大家都很着急,否则也不会出现前头有人摔倒的事故。   而在后面的裴向雀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便感觉一阵天翻地覆,一不小心从山路的边缘滑了一脚,跌了下去。他长得很瘦,整个人在黑漆漆的泥地里显得单薄弱小,在泥泞的山坡上就像颗被扔下去的小石子,毫无反抗之力,凭靠自己的力量怎么也停不下来,只能随波逐流似的跌跌撞撞滚了几圈。幸好这条山路并不陡峭,旁边生长的树木繁盛,裴向雀在仓惶之中抓住了一棵树,总算停了下来。   他大口大口地喘息着,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倚在树干上,所有的声音似乎被雨声淹没了。   旁边的同学大都没经历过这种吓人的场景,整群人都懵了,只有安知洲头一个反应过来,他发着抖要冲下去把裴向雀拉上来,可惜腿还软着,被后头一位人高马大的同学一把拉住,“你就别去了。”   安知洲这时候没什么理智可言,反手就想拉开他。   另一个平时和他很不对付的同学也站出来了,“真的,你别去,刚刚腿软的走不动道了,要是一起在下面摔倒爬不上来怎么办?”   安知洲还没来得及反驳他,只听他继续认真说:“我和另外几个人一起下去吧。”   前头的带队老师拨开人群,急匆匆地赶过来,女老师的声音尖利,“怎么了?后面又怎么了?”   “有人摔下去了。”   带队的几个年轻老师也是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急成一团,只能紧急决定由一个男老师和一个个高的男同学摸索着下去,把裴向雀抬上来。   两个人小心翼翼地踏上泥地,顺着山坡往下走,上面的学生都打开手电筒,也不在乎手机会不会被雨淋湿,恨不得举得更高一些。   幸好,这次他们的运气不错,平平安安走到了裴向雀的身边,裴向雀似乎伤的不重,还没等那位老师问话,自己先开口,“我,我没事,扶我一下,可以自己走上去。”   两人一怔,一人架住裴向雀一边胳膊,将裴向雀拉回了路中央。对于老师的问题,裴向雀听不懂,只好低着头,还要费尽心力和疼痛做抗争,努力站稳。安知洲走过来打圆场,说他不说话大概是没什么事。   在手电筒那束不太明亮的光照下,老师粗粗打量过去,裴向雀裸露在外的身体表面上似乎没什么伤口,脸上也只有未干的泥印。   老师也只好作罢,现在也不适宜在半途中停留太久,早点走到住宿的地方安顿下来才是最重要的事,到时候可以细细检查。   裴向雀被人轮流扶着走在路途的最中间。才摔下去的时候,其实不太能感觉到疼,只是晕的厉害,又害怕。直到现在,他的全身上下各处才开始泛着细细密密的疼,裴向雀算是非常能忍痛的了,可有的地方疼的钻心,得咬着牙才能继续走下去。他一边走,一边感觉右边小腿处湿漉漉的,不像是雨水和着泥浆附着在皮肤上,那种液体反而伴随着温热和疼痛。   大概在流血,裴向雀心里想着,却没有说出来。   路途实在是漫长,可总是有尽头的。这边的老师也得到了消息,早早地这边农家乐旁边等着他们了,听闻有学生从山路旁边跌下去,还受了伤,更是心惊胆战,找农家乐老板要了医疗包。   不过这边这个班的学生倒是有几分不高兴,凭什么这个班倒霉没了住的地方要来这里,害得他们住的地方缩小了一倍,几个人挤在一间屋子里,住的都不痛快。   到了现在,站在明亮的灯光下,周围的人才看到裴向雀站的地方都被染红了一片。经过一番检查,才发现他的右腿受伤严重,被石头或者是枯枝划了一道大口子,看起来触目惊心。不过幸好伤口不深,只是因为一直赶路的缘故,到现在还在血还没有止住,缓缓地流淌着血。   裴向雀本来就长得好看,瞧起来就乖,受了伤又这么能忍耐,在场的几位女老师都心疼得不得了,七手八脚地把裴向雀抬到了屋子里,因为没有医生,也只能简单清洁一下,用绷带包扎住伤口,等到明天下山再去医院。   等到在场的人全都走了,只留下照顾他的安知洲,裴向雀总算松了口气,被这么多人一起围住,他还是很紧张的。他才擦了一遍澡,洗了头,脸上却没有丝毫因为热气氤氲产生的红,反而接近惨白,大约因为失血的原因,嘴唇几乎没有血色,紧紧地抿在一起,招人可怜。   安知洲坐在他的床边,抬眼瞧着他的模样,紧皱着眉,手上拿着纸笔,写一句,又划掉了,一张纸被划得乱七八糟,揉成一团又换成另外一张,最后地上全是纸团。   最后他写,“想要什么就和我说。”   裴向雀接过来,朝他笑了笑,也写,“好。那你可不可以先出去一下,我想打个电话。”   安知洲退出房间,裴向雀瞧了时间,差不多该到点了,将电话拨给了陆郁。   在电话里,他即使想要装的一点事都没有发生,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气无力的,一下子就被过分敏锐的陆郁捉住马脚。   陆郁低声问:“怎么了?都没什么力气了?”   裴向雀以一种扭曲的姿势窝在被子里,右腿架在外头,动也不敢动,只好说:“今天爬山好累啊。”   也好疼。   他并不会和陆郁说这件事,怕他担心,可大约由于太疼了,忍不住用软软的鼻音哼了哼,像是表达对什么事情的不满。陆郁听了心头一软,忍不住安慰他,“等你爬完山回来,再过两天我也回去了,带你去吃好吃的?”   裴向雀想了片刻,终于还是语气期盼,小心翼翼问:“是,是冰淇淋蛋糕吗?”   陆郁默然,残忍地回答,“不是。”   因为太累了,今天就唱了一首《两只老虎》,临睡前,陆郁又安慰他几句,才挂断了电话。   安知洲进来守了裴向雀一会,裴向雀一直表现得很安静,他也爬了一天山,累极了,终于在裴向雀的劝慰下上床睡了。   裴向雀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向窗外。方才和陆郁通电话的时候,他的确很高兴,开心到足够忘了身体上的疼痛,可现在在寂静的夜里,只有他自己的呼吸声,疼痛不可抑制地蔓延至全身,他感觉身体上的每一处都或重或轻的疼着,特别是右腿那里,像是火烧了起来。   他忍不住翻了个身,好想回家,好想陆叔叔。   雨下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清早,不仅没有停,反而越下越大,变成了红色预警,这种天气在宁津是很少见的,下山的路太过危险,也不能回去。裴向雀的伤自然也没办法处理。   几位老师和相熟的同学轮流探望了他,都叹着气,劝他好好休息,能够下山一定立刻回去。   裴向雀的脾气也好,遇到这种事都没有哭闹着,更叫人心疼。其实带队的老师偷偷向班主任查过他的父母的电话,遇到这种事总要向学生的家里报备,可却查出裴向雀父母双亡,被青少年救助中心送来读书,也不敢再问了。   昨夜因为失血和疼痛的原因,裴向雀一整夜翻来覆去,都没有真正睡着,到了今天快中午的时候,又累又困,终于撑不住趴在床上睡了过去。   安知洲就在他的床边一边看书,一边照顾,裴向雀睡得时间很长。他抬手敛了敛被子,不小心碰到裴向雀滚烫的手掌,翻起被子,裴向雀的脸色也是一片潮红,呼吸都带着炙热的气息。   他心里一惊,怕不是发烧了,正打算出门和老师商量要怎么回事的时候,裴向雀放在桌子上的电话响了。   备注上写了个名字——陆叔叔。   安知洲犹豫了片刻,还是摁下了接听键,悄声去了走廊了。   他听见对面低沉的男声亲密温柔地叫了一声,“阿裴。”张了张嘴,喉咙里才吐出一个字,那人的声音就完全冷了下来,“你是谁?裴向雀在哪?”   安知洲被他言语里的气势一惊,可他毕竟比同龄人冷静得多,定了定神,“我是安知洲,裴向雀的同学,他现在正在睡觉。”   陆郁知道他,态度却没什么转变,紧接着追问,“他怎么了?”   这不正常,小麻雀不会在现在睡觉。陆郁很清楚,他刻意在这个时间点打电话过来,是差不多猜到裴向雀这时候应该从山上下来,已经到家了。   安知洲捂着电话,低声说:“昨天上山的时候,他不小心摔了一跤,腿划了一个大口子,现在在睡觉。”   顿了顿,又添了一句,非常担心,“现在外面在下雨,我们下不了山,没有医生。但是我刚刚看他,他,好像发烧了。”   接下来,安知洲简要地把昨天的事情说了一遍。   那位陆叔叔声音很冷,似乎又很担心,叮嘱了他一句,“那拜托你好好照顾他,会有医生的,马上就会有的。”   陆郁挂断了电话。他的小麻雀昨天受了伤,失血过多,甚至说话都是虚弱的,可他竟然没能听的出来。   陆郁现在不太能见裴向雀的血,一想到就不太冷静,却还是克制自己,冷静下来,拨通了另一个电话。   宁津的雨下得很大,山路确实有些危险,可只要出的价钱足够高,总是会有医生愿意上山看病的。   五分钟后,就有一位医生愿意现在赶往那座山上,由陆郁的下属陪同,为裴向雀诊治腿伤。   而陆郁订了下一班的机票。   他去接自己的小麻雀回家。 第30章 梦外   陆郁是接近傍晚的时候到达宁津的。雨下了一天还未停,李程光提前收到消息在机场里等着他。等了大约有一个小时,终于等来了晚点的航班。陆郁自远处走了过来,身后跟了两个人,走得很急。李程光上去迎接,陆郁只偏头瞥了他一眼,“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他说的是上山的工具,提前已经吩咐过了。   李程光听得头皮发麻,他明白了陆郁话里的意思,但是为了老板的安全着想,还是忍不住劝,“先生要不要再考虑一会?外头雨下得太大,实在不安全,要不然等到明天,雨小一点再上山。裴向雀那里,已经有医生赶过去了,现在已经到了山顶,马上要进行治疗了。”   陆郁立在机场内的玻璃墙前,面色冷凝且阴郁,只是在说到裴向雀的时候稍稍弯了唇角,周身的气势柔和了一些,没有停下脚步,只是道:“阿裴现在正受了伤,在等着我去找他。”   又轻描淡写地添了一句,“要是你的妻子现在受伤被困在山上,你能安心待在山下,等着雨停吗?”   李程光显然是劝不动陆郁的,实际上陆郁想要做一件事的时候,没人能劝得动。李程光皱着眉,跟在陆郁身后替他撑伞,慢一拍地意识到,刚刚那个比方是不是打得有点古怪?   为什么要拿他的妻子作比?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对?   雨下的太大,车速快不起来,只有冷冷的雨水拍打着车窗,一路都是安静的,期间陆郁打了几个电话,都是安排淮城那边没处理完的事情。幸好那座山离得不太远,车程不算长,很快就到了。雨水连绵不断,陆郁瞧了一眼天色,还是决心上山。   行至一半,天黑透了,只有几束摇摇晃晃的手电筒的灯光在地面摇摆,映着雨丝的影子。   雨下得越发大了,山路在雨水的冲刷下过分滑腻且陡峭,上山格外艰难,高大繁密的乔木如阴森森的鬼影一样在狂风中摇摆。   李程光外面罩着雨衣,撑着伞,顶着风走在陆郁后头,他长得人高马大,身体结实,都感觉快要被掀起来了。   陆郁一言不发,走在最前头,他走得很快,很稳,一路直到山顶,只在中途休息了一会。他提前和这里老师通过电话,又安排了医生。所以虽然这时候已经过了凌晨,两位老师在楼下的客厅点了盏灯等他,见了学生家长总有些不太好意思,毕竟是他们没把学生看顾好。   “陆,陆先生,这么晚还下着雨麻烦你来,实在是……”   李程光料想陆郁没有闲情逸致搭理这两个人,就先上前一步和他们交谈,引开了话题。   陆郁脱下罩在外面的雨衣,那件雨衣几乎没什么用处,他整个人浑身上下都湿透了,连眼睫毛上都凝了小水珠,却因为背脊挺直,气质冷峻,没显出半点狼狈。他并不在意这些,用手将头发向后背了过去,覆盖着薄薄一层皮肉的修长指骨穿过发丝,水珠从上头顺着手腕滚落下来。陆郁半仰着头,居高临下地看着眼前的几个人,眼神冷淡,又有莫名的压迫感。   他似乎是没头没脑地忽然问了一句:“他的房间在哪?”   一个老师如梦初醒似的,带着一行人去了裴向雀的房间,心里还有些奇怪,资料上不是显示裴向雀只是一个孤儿,被青少年救助中心救助,怎么会有这样一个看起来就很不凡的叔叔。   旁人都停在了房门口,只有陆郁一个人推门进去了。   陆郁的脚步在踏进这间屋子的时刻便放轻了。这是一间很普通的双人间,顶多能算得上干净整洁。陆郁的视线一转,一侧的单人床上蜷缩着一个人,他几乎整个人都埋进了薄薄的被褥里,只露出细密柔软的黑色头发和一只细白纤细的脚腕。   陆郁瞧不清他的模样,可是仍然一眼认出来,那就他的小麻雀。   他安了些心,能这么安稳地睡着,至少疼得不太厉害。陆郁走近了几步,停在床边,立了片刻,才俯身稍稍掀开被子,里头果然藏了一只睡着了的小麻雀,他的脸红扑扑的,像是深秋时节成熟的可爱苹果,也不知是因为闷头热的,还会高烧未退。陆郁想要摸一摸他的额头,才伸出手,几滴水珠就落在了床褥上,他一怔,脱了外套,挽起袖口,用纸巾将手指擦干净了,才轻轻地,小心翼翼地触碰到了裴向雀的额头。   大约是陆郁的手指太冰太凉,即使是在睡梦之中,裴向雀还是皱起了眉,却没有躲避,还是软软的,像只毫无防备的小动物,任由陆郁的抚摸。   陆郁坏心眼地折腾了他一下,轻声笑了笑,收回了手,打算替他敛一敛被角,拢住裴向雀露在外面的脚踝,却发现他睡觉的姿势十分古怪。从薄被外显露出的轮廓来看,小麻雀纤瘦的身体只占了小半张床,整个人似乎是缩成了一团,连脖颈都弯成了一个绷紧的弧度,很不舒服的样子,只有右腿因为受伤是伸得笔直的,不然恐怕连脑袋都恨不得埋进膝盖里。   裴向雀总是这样,他缺乏安全感,在睡觉的时候表现地尤为明显,想要将最柔软的胸腹藏起来,不让任何人发现。从前才和陆郁睡在一起的时候,也是一个人贴着床沿,却被陆郁一把拉过来,揽在自己怀里。他曾用力摁住裴向雀的手脚,缩手缩脚的金丝雀被迫展开身体,第一次在别人露出柔软的内核,吓得连眼角都红了。陆郁就会温柔一些,想着来日方长,任由裴向雀小心翼翼,试图和自己保持距离,最后睡着的时候,陆郁再把他的脑袋搬到自己的胳膊上,脸埋在自己的胸口。很奇怪的是,陆郁一直患有睡眠障碍,原来环境有任何一点动静都会醒过来,可怀里揣了睡觉不太安分的裴向雀同床共枕后,却再也不会惊醒。   大概他们天生合该在一起。   陆郁终于忍不住地弯腰,敛了敛被角,他的目光明目张胆,满是平时隐忍而克制的占有欲和爱意,他凑近了裴向雀的耳畔轻声说:“快点长大,早点爱上我,好不好?”   对于裴向雀,陆郁是怎么也看不够的。可是还有后事要处理,陆郁捏了捏裴向雀的耳垂,转身披上了那件浸透了雨水的外套,去了门外。   那位下午临时上山的周医生已经等在外头了,陆郁同他一起走到走廊尽头,才笑了笑,“今天多谢周医生的相助了。”   周医生扶了扶眼镜,“没有的事,这是我们该做的。”毕竟上山看一趟病,就有这样丰厚的报酬,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好事。   陆郁道:“嗯,总是要多谢的。阿裴的伤势怎么样?”   “并没有什么大事。今天发了烧是因为伤口有些发炎,吊了几瓶水。”周医生习惯先说让患者家属放心的话,又接着仔细描述伤势,“听说是从山坡上跌了下去,不过这个小同学运气好,没伤到脑袋,身上有几处淤青,唯一见了血的就是右腿上的那处伤口了。那道伤口虽然比较长。”   周医生比了一下伤口的长度,“幸好不深,看起来可怕,上了药处理之后,只要注意一下,很快就可以愈合了,不需要太担心。”   那么长的伤口,陆郁心想,裴向雀那么怕痛,他该有多痛?他又听不懂别人的话,该有多害怕?   陆郁记下来周医生说需要注意的几点,客客气气地同周医生告别,终于开始处理这次意外发生的原因,也就是学校的责任了。   裴向雀睡了很好的一觉,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大约是睡得太熟,醒来的时候,梦里的情景模模糊糊,太多光怪离奇的光影掠过,只隐约记得有陆郁,还有漂亮可爱的冰淇淋蛋糕。那印象太真切,裴向雀仿佛听到陆郁在自己耳边说话。   他松开蜷缩的身体,缓缓地直起身,揉了揉酸痛的脖颈和肩膀,趋光的本能让他朝窗外看了过去。雨已经停了,太阳高高地挂在天空,屋檐和树叶尖还在细细碎碎地滴着水,像是什么动听的小调。而水气随着暑气蒸腾,耳边只有挂着的时钟发出的声音。   除了他,谁也没有。   裴向雀似乎有些怅然,叹了口气,摇掉了那些不该有的期待。   陆郁正好推开门,瞧见裴向雀垂头丧脑的模样,问:“才醒就没什么精神,哪里疼得厉害吗?”   裴向雀一怔,一时没反应过来,抬手揉了揉眼睛,“陆,陆叔叔……”   陆郁三两步就跨到床边,“嗯”了一声,又问:“醒的这么不凑巧,我一出去你就醒了。”   裴向雀似乎有些疑惑,像是不明白陆郁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终于忍不住跃跃欲试,向前一扑,被陆郁眼疾手快地接住了,顺手摸了摸他的后脑勺,温柔地问:“怎么了?”   陆郁的身体是温热的,裴向雀埋在他的胸口,脸红的要烧起来,“没,没什么,刚刚以为在,在做梦。”   “睡觉的时候还做梦了吗?什么梦?”陆郁像安抚一只幼崽般得抚摸裴向雀的后颈,那处的皮肤细腻,手感极佳,陆郁撸得舍不得放开。   裴向雀呆愣愣的,想了片刻,“一个梦,太不记得清了,里面有陆叔叔。”   陆郁又问,“还有什么吗?”   裴向雀的脸又红了,支支吾吾好半天也不肯说话,最后被陆郁问的没有办法了,才悄声说:“就,冰淇淋蛋糕……”   陆郁撑着额头,笑得停不下来。他从前怎么不知道裴向雀这么嘴馋,馋起来还这么乖,这么执着。裴向雀本来就容易害羞,看到陆郁的模样,羞恼得不行,急急忙忙松开了陆郁的腰,又缩回被子里了,彻底成了一只炸了毛的小麻雀。   不过幸好裴向雀好哄,他软下声音,隔着被子道了几句歉,裴向雀就撑不住了,试探似的探出脑袋,只露出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珠子,有点怂。   陆郁不再逗他了,轻声说:“早晨炖了汤,我去端上了,你先喝一点,过会再炒两个菜吃中饭。”   裴向雀眼巴巴地看着他,似乎很舍不得他离开,可又克制着自己的任性,不让自己把话说出口。   “乖一点,”陆郁的手搭在门把手上,“我马上就回来。”   一走出房门,他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今天裴向雀表现的格外的粘人,又依赖自己,又软又甜。可他并不感觉高兴,因为这大概是裴向雀疼过了,害怕了之后的应激反应,他本能地想要靠近亲近的人,甚至更加依赖,这是一个促进感情的好机会。即使裴向雀不明白什么是喜欢,也懂得感激。可是不说意外受伤,陆郁有许多方法能迅速得到裴向雀的好感,可他一个也舍不得使出来,也没有必要。   他要裴向雀的真心,便拿自己的去换,反正除了裴向雀,他的心谁也不会给。   过了一会,陆郁端着热气腾腾的乌鸡汤上了楼,放在了一旁的桌子上,又去卫生间拿出牙刷牙膏,和一系列洗漱用品,走到了床边。   裴向雀皱了皱鼻子,疑惑地看着陆郁。   陆郁在牙刷上挤上牙膏,递到裴向雀的面前,慢条斯理地说:“你又下不了床,总不能不刷牙就吃饭,还想牙疼?”   这一句话就叫裴向雀回忆起了被牙疼支配的恐惧,捂着半边曾经肿起来的脸颊,顺从地接过牙刷,在床上完成了刷牙这项重要的日常活动。   刷完牙洗完脸,裴向雀在床上喝汤,陆郁卷起袖子下楼,在厨房里收拾饭菜,简单地炒了几个菜,把周围一行人,包括李程光,还是震惊地目瞪口呆。   陆郁在床上支起了一个小桌子,相对着吃完了一餐饭,裴向雀最喜欢的,还是陆郁做的饭的味道。他如饿虎扑食一样地吃了两碗米,解决了桌面上所有的菜。陆郁非常满意,照这样的趋势下去,把裴向雀从一只瘦巴巴的小麻雀养成油光水滑的金丝雀,看起来是指日可待了。   吃完饭后,裴向雀靠在床上揉着圆滚滚的肚子,陆郁从外面拿来一个包装盒,递过来示意裴向雀拆开。   打开最外面的包装,里面是一个漂亮的双层奶油小蛋糕,和裴向雀的梦里的那个差不多,除了不是冰淇淋的。   裴向雀却没有继续拆下去,反而小声地问:“蛋糕……”   陆郁蹲下来,和坐在床上的裴向雀对视,眼里满是笑意,“当然是送给你的。你都受伤了,又疼又可怜,怎么能连一个蛋糕都不给你吃吗?”   说到最后,又顿了一句,“不过吃完了要记得刷牙。我帮你刷。”   裴向雀简直要眼泪汪汪了,甜食,蛋糕,和陆叔叔足够治愈他一切的伤痛了。   虽然刚才的中饭吃的极撑,可是看到许久未见的奶油蛋糕,裴向雀还是经受不住诱惑,拿勺子舀了一口奶油舔了舔,最后觉得自己还剩小半个胃,勉勉强强能塞进这块蛋糕。   陆郁拒绝了裴向雀把蛋糕分给自己一半的提议,站起身的时候摇晃了一下,忽然有些头晕。这也难怪,他最近一周几乎都没怎么睡,昨天还淋了一程的雨,晚上陪了裴向雀一宿未曾合眼,他也是人,有血有肉,总是会有累的时候。   不过他太擅长掩饰,仅仅是下一刻站稳了的时候,又恢复了平时的精神奕奕的模样,只是脸色有些青白,不如平常。 第31章 山路   雨停之后已经是周一了,显然还待在山上的学生不能再耽误下去了。裴向雀醒过来的时候,老师已经带着整个班级的同学下山了。安知州没来得及和裴向雀告别,只能写了一张纸条留给了他。陆郁替裴向雀请好了假,他的右腿受伤,不能长时间走路,下山也不方便,于是陆郁花大价钱买下来了山另一边的别墅,去那里要比下山方便的多。这件事谈得很快,到了下午,钥匙就送过来了。   傍晚的时候,太阳刚刚隐入云层,天边的火烧云连绵成一片,连山上的高树都染上了一层橙红。日头昏暗,陆郁背对着裴向雀收拾东西,只听他轻轻地问:“陆叔叔,快,要走了吗?”   自从陆郁允许了“陆叔叔”这个称呼后,这三个字就时常从裴向雀的话里出现,现在已经能讲得十分流畅,不会磕巴了。   陆郁没转过头,随意地“嗯”了一声。   裴向雀自觉受了伤,瘸了半条腿,走路本来就慢,更不能拖慢了行程。便自动自发地早做打算,理了理睡得瞧起来的头发,掀开被子,小心翼翼地伸展开蜷着的右腿,探下左脚,只是还没落地,身体忽然腾空了。裴向雀向后一仰,吓得依凭本能搂住了身前人的脖子,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   陆郁一只手揽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搂住了他的腰,轻而易举地将裴向雀整个人抱了起来。裴向雀虽然瘦,长得在同龄人里还算高,可是陆郁抱起他的时候,仿佛连骨头都是轻的,感受不到重量。   他稍微调整了动作,大约是想让裴向雀更舒服一些,可是这姿势非常亲密,两个人贴得很近。裴向雀不得已将下巴搁在陆郁的肩膀上,在他的记忆里,还从未被人这样抱过,母亲体弱多病,抱不动,而父亲又不喜欢他,他现在连呼吸都不敢用力,只是细细密密地落在陆郁的侧颈处。   主要是,这个姿势实在太过宠爱,接近于溺爱了。   陆郁的余光瞥到裴向雀通红的耳垂,弯了弯唇角,“你自己下床干什么?想要单腿蹦着去?”   裴向雀向来听不出别人的话外之意,闻言皱着眉尖,认真思考了一番路程长短,“陆叔叔,要是愿意扶一扶我,走得慢一点,我可以蹦到的。”   陆郁无可奈何,又将他搂紧了一些,“逗你玩,还当了真。”   裴向雀懵懵懂懂的,反应一如既往地慢了半拍,要慢慢将前言后语都消化一遍,才能明白过来。   陆郁打开门,走下了楼。不说是十六岁的小麻雀,即使是二十六的金丝雀,对他的体力来说,抱上一路也不是什么大碍。可是今天不同,他这一路走得很慢,脚下有些不稳。   他心想,大约是不能再抱了。   李程光跟在后头,将收拾好的东西拎在手上,看到陆郁到了一楼便放下裴向雀,还以为陆郁只是抱这么一会。结果陆郁低头在裴向雀耳边说了模糊不清的话,又背起了他,朝几个属下招了招手,准备离开。   他走近了些,听见那个长得漂亮好看的裴向雀慢吞吞地问:“陆叔叔,我们要去哪呢?”   陆郁的声音又温柔又缓慢,“去别墅养好你的上,还记得吗,就是你上山的时候看到的那栋打不开的。”   “可是那栋房子,老师不是说联系不到房主,进不去吗?”   陆郁笑了笑,“那个房主正好是我认识的人,就让我们在那里暂时借住一段时间了。”   他又重复了一遍这句话,又过了片刻,才听见裴向雀赞叹了一句,“陆叔叔可真厉害!”   李程光的表情一言难尽。他跟了陆郁也有一段时间了,陆郁是个好老板,赏罚分明,办事果决,高瞻远瞩,可他的性格实在是冷淡到不近人情得过了分,多少人想得到他的青眼,他的爱慕都不可得。所以他为什么会忽然对一个从未相识过的少年这么好呢?谁都不明白,连那个孩子自己知道为什么吗?   山路总是很长。裴向雀安安分分地待在陆郁的宽阔的背上,身体随着山路的颠簸摇摇晃晃,可却很安心。他不敢和陆郁说话,生怕浪费了一点力气,只是偶尔揪着自己的衣角,像是偷偷摸摸似的,替陆郁擦一擦额角的汗。   每当到了这个时候,陆郁会很认真地说:“谢谢小麻雀。”   叫,叫他小麻雀呢……   裴向雀有点心虚,因为到了后面,即使有时候并不存在汗水,他也总是隔一小会就擦一擦陆郁的额头,大概就是为了那一句小麻雀吧。   太阳渐渐坠落,消失在远方的地平线,只余些微昏暗的光线。   越过山顶,就到了下山的时候。陆郁是对痛苦忍耐度很高的人,可是有时候身体的情况并不为意志所转移,到了这座山的另一边,明明是下山,他的喘息却比上山厉害多了,裴向雀能感觉到陆郁背后的潮湿,衣服都被汗水浸透了。   这不对劲。   裴向雀终于有些发觉了,他似乎突然福至心灵,有了个和往常不一样的主意,并没有直接问十分擅长哄人的陆郁,而是朝对方的脸侧更靠近了一些,突然伸出手,陆郁的额头烫的惊人,直叫裴向雀心惊胆战。   陆郁没料到他的突然袭击,脚步顿了片刻,又抬起来了。他能感觉到裴向雀的手紧紧抓住了自己的肩膀,想叫自己停下来。   过了好一会,裴向雀才憋出一句话,“你发烧了,陆叔叔,你发烧了。”   陆郁一怔,声音因为发烧而低沉沙哑,“没有的事……”   裴向雀并没有听他的解释,而是紧接着说自己的话,“你发烧了,不要你背,我要自己走,或者,换一个背我。”   其实裴向雀并不愿意除了陆郁外的另一个人背自己,可是还是提出了这个似乎更容易接受的建议。   “这可不行。只有我能背你,只有我。”陆郁甚至没有丝毫考虑过他的提议,立刻就拒绝了,“我没有发烧,马上就到了。”   可这次裴向雀却坚持自己的判断,他不是个傻子,陆郁一两句话比不上滚烫的额头和急促的呼吸更能让他相信。他不像刚才那么乖顺地伏在陆郁的背上,开始不安分地扭动起来,想要跳下去自己走。   陆郁没有办法,只能停下脚步,叹了口气,“阿裴,别动了,再等一会我们就可以到了。你一直这样,我也不会把你放下去的,我们只能这样在半路上。”说到这里,他顿了顿,“我刚刚骗了你,其实我生病了,现在头很痛,很难受。如果你乖一点,我们就会早一点到别墅,这样就可以让医生为我看病了。你说对不对?”   他的手臂也没有丝毫松开的痕迹,就如同他说的那样,拿自己的安危当做威胁,只有对在意的人才能有效。   而裴向雀听明白后,仿佛忽然失去了力气,在陆郁背上软趴趴的,不再挣扎了。 第32章 小混蛋   裴向雀说话的声音不大,像是半咽在喉咙里,旁边的人都没有听见,不知道裴向雀和陆郁为了这件事争吵了一番。   他们还在继续向山下那栋别墅走过去。   陆郁重新背起了裴向雀,他的小麻雀安安静静地伏在自己的背上,垂头丧气的,不再挣扎,却也不再说话了。陆郁也默不作声,注意着脚下不太明亮的路。   过了一会,他感觉背上的一小块衣服被冰冷的液体浸透了,别的地方的汗水是热的,可那一块却是冷的,该是眼泪。   大约是裴向雀在哭。   他的眼泪仿佛落在了陆郁的心里,陆郁张了张嘴,如鲠在喉,甚至是颇有些艰难地开口,“阿裴,哭什么?别哭。”   裴向雀是很少哭的,他生病了牙疼没有哭,受伤了缝针的时候也没有哭,却在自己的背上偷偷地流眼泪。   他太乖了,那么能忍耐疼痛,最后还是为了陆郁哭了。   陆郁心头涌起一阵酸涩,还有过往的回忆,其实裴向雀哭起来的时候也很可爱,从前在他总爱在床上把他逗弄哭,看他抽抽噎噎,可怜巴巴,什么也做不了,不能逃脱,只能攀附着自己,可也仅限于床上。他想起上次裴向雀哭的时候,是从二楼跌下去,自己背他上楼,他也是这样哭的。   裴向雀闻言,只是小声地吸了吸鼻子,脸在他的后背转了一圈,贴到了另一边,像是很不愿意被陆郁知道。可他在怎么克制隐忍,还是有隐约的,细微的啜泣声抑制不住。   陆郁的注意力几乎要被他占满了,还要分出心思留心脚下,轻轻地说:“陆叔叔太混蛋了,都把小麻雀惹哭了,是不是?”   他把陆叔叔是个混蛋翻来覆去讲了好几遍,便听到裴向雀急忙制止他,满是鼻音,“陆,陆叔叔才不是,混蛋,我才是。”说着说着,还不小心打了一个哭嗝。   陆郁不可置否,接着说:“既然你都说自己是混蛋了,怎么还有脸哭?”   被陆郁一逗,裴向雀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了,在陆郁的背上磨磨蹭蹭地抹眼泪,“……我,我难过。”   “别难过。”陆郁的话似乎飘散在夜风里,他仿佛永远这样温柔,“我来是为了让你好过,从不是要你难过。”   两个人说着话,裴向雀的哭嗝还没止住,就已经到了别墅的大门前,整栋楼灯火通明,里头有人出来迎接,站在门前,齐声向陆郁问好,有些目光好奇地落在了裴向雀的身上。   陆郁点了个头,率先踏入了屋内。   这栋别墅很大,所以能住的满一个班的学生。前任主人,也就是那位老太太一人子女不在身边,孤身住在国内,时常来这里度假,所以一直都装修良好,生活设备齐全。   陆郁把裴向雀放到偏厅的小沙发上,别人都留在了正厅里。陆郁仔仔细细地看他,裴向雀窝在沙发上,他现在的皮肤很白,嘴唇咬的通红,眼角泛红且湿润,陆郁伸手碰了碰,沾了满手冰凉的泪水,便去卫生间拧了一条热毛巾,递给他敷眼睛。   裴向雀一把抓住他的衣角,结结巴巴地说:“去,你去找周医生,看病。”   “急什么?”陆郁替他擦着眼睛,漫不经心的回了一句。   裴向雀却很认真,甚至偏过头不让陆郁继续动作,“当然,当然很着急。快去。”   他才哭完,眼眶红且肿,又面嫩,又摆出这么一副认真的架势,在灯光下有些狼狈可笑。   陆郁拿他没有办法,只好哄着他,“好,等你擦完眼睛。”   他有些头晕目眩,即使是裴向雀不催促,也会去看医生了。   这一夜过得不太太平。   陆郁连续一周高强度的工作,几夜没怎么睡觉,淋了半夜的雨,又熬了一整天,最后又背着裴向雀爬了一程山路,换做平常人早就不行了。陆郁倚仗着身体好,意志又坚强,硬是撑到了把裴向雀安顿好身体才倒下,当夜发起了高烧。周医生只备了和外伤有关的药,连夜又派人送需要的药物上山,才挂上了吊水,忙活到接近天亮。   周医生替陆郁检查了一遍,两瓶吊水下去,他的高温稍稍退了下去,拔了针,只说再吃药,在床上休息,等到晚上再检查,便去隔壁房间睡觉了。   这个房间铺满了柔软的地毯,裴向雀也就这么一直窝在床头,撑着脑袋陪着陆郁。他本来想为陆郁唱歌,让他入睡,可是被陆郁拒绝了,说是挂着点滴睡不着。等过了一会,他又要裴向雀睡觉,裴向雀不睡,硬是要陪着陆郁。   陆郁只好反悔,把自己刚说过的话推翻,“不如你唱一首歌给我听,兴许就睡着了。”   这一句话戳到了裴向雀的点上,往日里脾气再软不过的小麻雀跳起来扑腾着翅膀指责他,“陆叔叔是不是又想骗我?刚刚还说睡不着来着,现在又说试一试,肯定就和前几天一样蒙我睡觉了一样。”   陆郁没有一点心虚,“怎么会?你想多了。”   心里却有片刻感叹,好像是最近骗得多了,又暴露得太快,目前是不太好骗了。   最后折腾了小半夜,两个人相伴到了天亮。   陆郁的手背上贴了一层医用胶带,里头放了一团棉花,为了止住拔掉针头可能流的血。裴向雀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周围的皮肤,很心疼地问:“是不是很疼?”   陆郁摇了摇头,“不疼的,和你的右腿比,伤口也太小了。”   他抬眼一看,天已经亮了,便拍了拍身旁的位置,状似不经心地问:“困不困,到床上来睡觉。”   裴向雀咬着大拇指犹豫了片刻,很想要去,可最后还是垂头丧脑地拒绝了,“我,我睡相不好的,小的时候会睡着睡着抱着枕头跌到地上,和我睡觉,陆叔叔肯定睡不好的,说不定还要把你踢到地下的。”   他的这一番话讲的结结巴巴,磕磕绊绊,却十分认真,真的害怕要把陆郁踢出去一般。   “不会的。”陆郁强忍住笑意,又诱惑着他,“阿裴过来,我这么大的人,差不多有你两个重,你怎么踢得动?”   其实裴向雀心里是很想和陆郁睡一起的,这念头来的莫名其妙,却强烈而固执,大概是经过这次的事情后,他对于陆郁的依赖程度直线上升,就像是幼兽雏鸟本能得想贴近使自己安全的食物近一点。   他不能,也拒绝不了这第二次的诱惑,去浴室换了睡衣,欢快地扑到了陆郁的床上,只不过因为裴向雀的腿上并不在一个床单里,他还有点隐约的失望。   想,想离陆叔叔更近一点。   也许是困过了劲,两个人都不太困,反而一起躺在床上,相对着说话。   此时裴向雀已经对陆郁的声音和说话方式太熟悉了,陆郁说的话,只要是刻意放慢了,至多两三遍,他就能听明白。而他说的话,即使是有缺漏的地方,陆郁也能听得七七八八。   裴向雀昨天没有写日记,好像往常那样太过寂寞,必须要用两个小人讲述生活中发生的事,用这种聊天的方式发泄已经不是必要的了。他已经找到了在现实生活中,愿意耐心地陪着自己聊天的人了。   他很高兴,很珍惜,又忍不住担忧甚至还有害怕。   为什么呢?   陆郁对自己的好似乎是毫无由来的,他只是自己的邻居,即使裴向雀再不通人情世故,也明白陆郁对自己的好,早已超越了一般的邻里关系。可是他找不到缘由,就像是没有落脚点,捉不住陆郁的好。   他很害怕失去。他从前并不用害怕这些,因为他没有什么是别人想要得到而自己又真的舍不得放弃的,但现在有了。   那便是陆郁。   裴向雀枕在雪白的枕头上,安安静静的,揪住了被角,似乎有什么想要问的,最后还是咽了下去。   陆郁和他面对着面,连眨眼的节奏都似乎相同了,将一切都看得很清楚,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怎么了,有什么想说的话?”   裴向雀被他的话吓得猝然眨了几下眼,因为心虚而眼神躲避,“没,没什么啊……”   陆郁叹了口气,“难不成小麻雀真变成小混蛋了?有什么话都不告诉陆叔叔了。”   “没有……不是,”裴向雀在枕头上闹腾了起来,急得要爬起来,又被陆郁摁下去了,“我就是,有个问题。”   他往日清脆活泼的声音忽然低了下去,带着一丝不易察觉地犹豫和害怕,“……陆叔叔,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我又没有哪里好。”   可能是太过紧张,他不知不觉地网罗了自己数不清的缺点。他很笨,从小就被人骂成傻子,话也讲不好,除了可以为陆郁唱助眠的歌,便什么也不会了。   陆郁一怔,揉了揉裴向雀的脑袋,认真而郑重,“怎么会?阿裴又乖,又听话,特别可爱,还会唱歌给我听,再也没有比你更好的孩子了。”   “你是我的小麻雀啊。”   他对裴向雀是一见钟情,久别重逢,如今,是势在必得。   裴向雀这只天真的小麻雀正一无所知,懵懵懂懂一步一步地向自己走来,越来越近,只可惜还没到收网的时候。   裴向雀听明白了,害羞得连耳朵都红着发抖,“哪,哪有……”   他在心里想,他以后会更乖,更听话,唱更好听的歌。   为了陆叔叔。   作者有话要说:  陆叔叔:小麻雀的第一次眼泪不是在床上,sad。   裴裴:?????陆叔叔你说啥我听不懂! 第33章 探病   大约是因为前段时间太过疲劳,往常又不怎么生过病,这一回病来如山倒,病得格外长久,一直反反复复发烧生病,不能见风。而裴向雀伤了腿,行动不便,两个人天天窝在别墅二楼的房间,房间里铺满了柔软的地毯,方便裴向雀移动。虽说只是两个人,可他们之间想做的事却做不完。陆郁大多数时间陪着裴向雀养病,打打联机游戏,练习说话,或者补习功课,难得悠闲了起来。闲暇之余,陆郁又替裴向雀画了两幅肖像画,有一副是裴向雀打开窗户,踮着脚伸手够外面繁密的树枝,侧脸微笑着,眉眼舒展,就像是夏日的绿叶一样又可爱又生机勃勃,陆郁正巧推开了门,瞧到了这一幕,画了下来。   裴向雀特别珍惜这幅画,他像只有收集癖的小麻雀,要么东西吃到肚子里才安心,不能吃就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连陆郁也找不到。   他们这样过了有一周的时间。陆郁生病了的消息捂得很紧,淮城的人以为他去了宁津,宁津的以为他还在淮城没有回来,所以没什么人来打扰他。不过他和贺原通电话的时候还是顺口说了两句,贺原原来是幸灾乐祸地嘲讽了两句,随后又想到这是一个逃离贺振催婚的好借口,连招呼都不打一声,打着探望陆郁的名头,便施施然飞去了宁津,在市区住了一宿,第二天天才蒙蒙亮,就赶到山脚下准备上山。   贺原是个身强力壮的青年男人,又是孤身一人,没有别的拖累,在中午午休的时候就到了陆郁新买下来的别墅前头。   他吊儿郎当地敲了敲正门。   李程光没提前得知消息,先在前厅接待了他,贺原看起来嬉皮笑脸,“陆郁还真是享受,这里还挺不错的,生病了就在这里躲清静。”又漫不经心地问了几句陆郁的现状,李程光知道和他陆郁的关系着实不错,一一答了,又饮了杯茶,才领着贺原上楼。   李程光把贺原带到了楼上,正准备朝陆郁的房间走过去时,忽然电话紧急响了起来。他接起来,可能是一件很要紧的事,面色有些为难。   贺原觉得自己向来很与人为善,笑眯眯地朝他摆了摆手,善解人意地说:“你和我指一下陆郁在哪里就好了,我和他认识这么多年了,总不必要你介绍。”   李程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朝他指了房间的位置,捂着电话在一旁说事情。   贺原朝着那个方向走过去,顿在房门前,先客客气气地敲了两下,没人回应,才微微用力推开了门,屋内空无一人,并没有陆郁的踪影。   贺原眉毛一挑,原打算转身离开,却忽然瞧见在床上缩成一团的被子里传来声音。   是一个很清亮的少年声音,与陆郁的完全不同。   “陆叔叔,你回来了吗?”   贺原被这声音惊得微微一愣,呆在原处,只见那团被子展开,首先冒出一个圆圆的脑袋出来,再然后是一段露出的侧颈和纤瘦的上半身。那确实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少年,眉眼精致,唇红齿白,正笑着准备爬下床,有一种说不出的天真烂漫,非常可爱。   只这一会,他便猜出来,这大概就是陆郁那个千娇万宠,放在心尖上的人了。   裴向雀抬眼,看到来的并不是陆郁,而是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人,顿在了原处,单脚已经落在地上,向后退了两步。   贺原向来很擅长和人打好关系,和陆郁不同,笑着向前走了两步,自以为很温柔体贴地说:“我是贺原,你的陆叔叔的好朋友,你可以叫我贺叔叔。”   结果就看到陆郁的小心肝像是更加害怕,又朝后蹦跶了两下,而且由于单腿不太稳当,摇摇晃晃,差一点朝后跌了过去。   贺原一阵心惊胆战,突然听到后面传来一个声音。   “贺原,你怎么在这里?”   陆郁方才去了隔壁书房处理一份紧急的公务,听到隔壁的动静不太放心便回来了,结果就瞧见裴向雀单脚站在地上,贺原立在门口。   贺原一愣,打着哈哈讪笑,“我这不是看你生病了,一个人多孤单啊,想来探望探望你。”这句话半真半假,他确实是不太放心,可还有一半的原因,自然是不想再待在淮城了,找个缘由开溜。   陆郁朝裴向雀走了过去,轻声细语地安慰了几句,又抱起了他,裴向雀的脸贴在陆郁的胸口,双手搂着他的脖子,看起来再乖巧可怜不过。   贺原忍不住又“啧啧啧”了。   陆郁偏头,冷冷地向这边扫了一眼。   贺原感觉全身上下都凉飕飕的,呵呵了两声,他和陆郁这么多年来一起打架喝酒的兄弟情份果然不太值钱,要是刚刚这小孩真摔了,他怀疑陆郁得扒了自己的一层皮。   陆郁低声同他说了两句话,贺原离得不近,没有听清。   片刻之后,裴向雀抬起脸,对他露出一个友善的笑来,“贺先生好。”   贺原不服,“怎么你就是陆叔叔,我就是贺先生啊。虽然叫叔叔也有点老吧,不过叫先生更像老头了吧!”   陆郁瞥了瞥他,摸着裴向雀柔软细密的短发,轻声同他说:“我先出去和他有事要说,过一会再回来,好不好?”   他缓慢地重复说了两遍,要是刚刚贺原只是隐隐觉得有些不对,那现在这个孩子的不同寻常就非常明显了,都是这样的年纪了,怎么可能连话都听不懂。   陆郁推开门,先让贺原进了书房。书房的布置也和往常大不相同,不再是黑白冷色,而是布满了温暖繁杂的色调。   贺原打趣他,“你这是怎么了,刚刚卧室就不是你的风格,这书房也是花花绿绿的。”   陆郁淡淡地回他,“没怎么,才买下的,也没来得及改。”   “你这在蒙我。”贺原比陆家那四个有血缘关系的人加起来都了解他,毫不犹豫地揭穿陆郁的谎言,“以前就是出去玩,遇到订的酒店装修不合你心意,大半夜地还要出门再找,现在怎么就来不及了?”   陆郁看起来很陈恳,“人总是会变的,我现在觉得这个颜色风格不错。”   贺原面带不屑,“你可拉倒吧,谎话说的和真的差不多。估计是你怀里的小朋友喜欢还差不多。”   其实陆郁说的是真话,他以前喜欢黑白冷色,是因为看着舒服。可现在这种装修风格,又温暖又舒适,很衬裴向雀。   讲到这里,他的脸色收敛了一些,坐在椅子上转过身,“你和他怎么回事?上一回不是说手还没摸着,现在,这就在一张床了?你的小心肝这个年纪,是不是还是太小了点?”   陆郁微微笑着,撑着头,不紧不慢地解释,“没有的事。他右腿受伤了,进出不太方便,就暂且睡在了一起。”   贺原原来也觉得陆郁舍不得动裴向雀,毕竟他和陆郁差不多是一起长大,却从来没见过他这种模样。可又想起了另一件事,思考了片刻,还是问出了口,“那他,是不是,什么地方有点问题?”   他问这些是一片好心,若不是亲近是不会愿意问出口的,只是希望陆郁好罢了,连睡眠障碍都是当初贺原硬压着他去看的。   陆郁眉目低垂,似乎是想了一会该怎么描述,他对贺原是没什么可隐瞒的。   “他有语言交流障碍,不太听得懂别人的话,也很难表达自己想说的。”陆郁的表情不变,眼神幽深,“不过,你还记得我的病吧?”   “记得,怎么了?你最近有没有去定期看医生?”   陆郁摇了摇头,“不用看了,我找到合适的药了,就是阿裴。”他顿了顿,把裴向雀的事详细地讲述了一遍,裴向雀的歌声就是他的治病良药。   听完了之后,贺原已经目瞪口呆,最后真挚地送上自己的祝福,“你们俩真是天生一对,你以他的歌声助眠,他也只能和你交流。不过,你好像更变态了。”   陆郁“哦”了一声,笑着说:“我也觉得。”   也不知道是赞同前一句还是后一句,或许两句都是。   两人又聊了会前段时间的投资,收益很好。贺振对贺原不算太好,但也不坏,主要是上头的几个哥哥,贺原不是做生意的料,又不够心狠,陆郁难免多帮他一些。   三个人在一起吃完了晚饭,贺原坐不住,闲得无聊找了两个人陪他出门在山上转了转。陆郁怕晚上吃的多,裴向雀不消食难受,就拉着他在院子里晃悠。   山上的风景总是和宁津市区里不一样的。天幕低垂,下弦月在天空隐隐约约,只有黯淡的光,余下的满是星子闪烁。   脚下踩着松软的泥土,裴向雀心里有点发愁,揪着陆郁胳膊的手多用了几分力,陆郁总是能够体察到裴向雀细微而直白的情绪变化,问:“阿裴不开心吗?”   裴向雀右腿差不多快好了,可还是单只脚蹦蹦跳跳,一半身体的分量放在了陆郁身上,小小的叹了口气,“也没有,就是感觉今天见贺先生的时候,是不是让他对我的印象太差了?”   陆郁挑了挑眉,“不会的,他今天和我说你很好,就是有点胆小。不过,你在乎他做什么?”   裴向雀眨了眨圆圆的眼睛,他的确不怎么在意别人对自己的印象,可贺原不一样,“他是陆叔叔的好朋友,我希望在陆叔叔的好朋友面前有个好印象啊。”   如果不是存着长久在一起的打算,是不会有这样的念头的。   陆郁扶额,想到了另一个方向,终于还是没忍住,“阿裴,你把这句话里的陆叔叔换成男朋友就是——‘他是我男朋友的好朋友,我希望在男朋友的好朋友面前有个好印象啊。’”   这一段话说得太快又长,裴向雀没听明白,见陆郁笑着,自己也跟着傻乎乎地笑着点头。 第34章 痊愈   贺原在这里不过待了一天,确定了陆郁没什么大事,又逃脱了贺振的逼婚,便投奔到了宁津这新一片美好的花花世界了。   陆郁和裴向雀还是留在山上养病,日子久了,裴向雀右腿处的伤口逐渐结痂脱落,快要好的差不多了。   周医生也在山上陪了小半个月,在市里的私人诊所也因为这个暂且关闭,不过他从陆郁这里可以拿到更多。他办事治病一直很小心谨慎,观察着两人的病情。一天早晨,他拆开裴向雀的绷带,仔细检查了一番,对一旁的陆郁说:“他的伤口已经好了,不用再绑绷带了,恢复得很好,就是以后可能会留疤。”   裴向雀的右腿上多了一条细长的伤疤,像是一条歪歪扭扭的蛇,突兀地出现在雪白的皮肤上,十分刺眼。   陆郁就坐在裴向雀的旁边,低下头,指尖落在那条伤疤周围,动作又轻又柔,裴向雀有些痒,却克制住了没有躲开。   周医生还在接着唠唠叨叨,“小裴的运气好,在山路上跌下去没出大事,这一处的伤口虽长但是不深。不过那些学校的老师就太差劲了,也没有处理就裹上绷带,要是感染了怎么办?那可不是开玩笑,幸好现在没事了。”   陆郁偏头,看了旁边的裴向雀,很郑重地说:“是我没照看好他。”   周医生将一些注意事项都叮嘱完了,起身离开了这间屋子。   陆郁替裴向雀将卷着的裤腿放下来,又旧事重提,“你受伤的那天晚上和我打电话,我问你怎么了,你就和我说谎话。这次是运气好,那下一次再出事怎么办?”   归根究底,运气靠不住,陆郁也不相信运气这回事。   裴向雀怔了怔,小声地辩驳,“陆叔叔在,在外地,不想让你担心。”   讲完了又嘟嘟囔囔地说:“那,那陆叔叔不也骗我,还不止,不止一次,好多回。都不睡觉,骗我睡了。”陆郁生病后,他就拜托周医生将陆郁的病情写给他看,才发现了端倪。   陆郁和他离得近,加上裴向雀对于说话声音大小的概念不强,所以陆郁听得很清楚。他不动声色地将裴向雀抱到床上,又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盒子,放在了床头柜上。   “骗人是不好的,我们都骗了对方,就想一个办法互相监管好不好?”陆郁把早就想到的事情,趁着这个时机提出来。   裴向雀歪着头,还不明白,在陆郁的示意下拆开了盒子,里面放了一款智能手机。裴向雀一贯很没见识,他只记得这种手机很贵,在店铺的橱窗里被精心地展示。裴定也有,只是从来不让他碰。   他没碰手机,而是向背后的靠枕上缩了缩,“很,很贵的,我不要。”   往常他虽然时常收陆郁送来的蛋糕和甜点,还有饭菜,是觉得价格并不太昂贵,这样的心意是可以接受的。可这个就不一样了,太贵重了,他不敢收。   陆郁面不改色地说谎骗裴向雀,“这个价格不贵,充电话费送的。而且有了这个之后,如果我出门在外,就可以用这个视频通话,你就可以看到我到底在不在床上准备睡觉。我也可以看到小麻雀撒谎骗我了。”   裴向雀原来是抿着唇的,听到最后一句,没忍住为自己辩驳起来,“我,我不骗人的。”   陆郁逗他,“那你受伤的那晚,是怎么和我说的。”   裴向雀理亏得很,就不讲话了。   陆郁很了解裴向雀,又劝了一个下午,终于让裴向雀心甘情愿地接受了这个手机。   陆郁又拿出来一个小挂饰,放在手掌上。那是一只瞪圆了眼睛,展开翅膀,正在蹦跶的肥啾,模样又傻又可爱。   他看了看这只肥啾,又看了看裴向雀,叹息道:“小麻雀要是也长这么大,能在我指头上蹦蹦跳跳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把你揣在手心里,谁也不能伤害你了。”   看着裴向雀懵懵懂懂的眼神,片刻后,陆郁摸了摸他圆圆的眼睛,又推翻了刚刚说的话,“还是不要长那么点大了。那样,就不能为我盛开了。”   他每当要说这些不该让裴向雀听明白的内容时就会加快语速,而裴向雀的记性短,忘性大,又那么相信自己的陆叔叔,即使是听不懂也不会纠结,很快就忘了这件事。所以他有时候克制不住心底的欲望,就会肆无忌惮地说出来,说给他的裴向雀听。他会看着自己,默默地笑,像是很赞同的模样。   陆郁叹了口气,眼神深邃而复杂,最后轻声说:“快点长大吧。”   他还能忍多久?陆郁自己也不知道。   养好了伤,也该计划什么时候下山了。陆郁难得躲了一回清闲,只是不能再躲下去了,该做工作了。而裴向雀则有些恍然,快乐的日子过得太快,一眨眼就过去了,而痛苦的日子马上就要来临了。   比如,六月末期末考试。   虽然这两周都有陆郁的补习,可是裴向雀还是不能保持微笑了。   与裴向雀相比,安知州作为常年年级第一,对于考试当然是家常便饭,信手拈来。他并不必特意复习,最近甚至还多接了点活。   他现在正在郑夏的外公家。   郑夏的外公姓陈,是个很风趣幽默却又脾气倔强的小老头,他固执地留在老房子里,和离世的老伴的记忆作伴。   安知州每天放完学都来探望他,有时候会顺手帮他扔扔垃圾,整理棋盘和书籍。而陈外公有的时候会塞给他一些零食和卤菜,还威胁安知州,敢不要明天就不要进自己的家门。   安知州心想,郑夏和他外公的脾气还是很像的,都是那么好的人。至于第一回 和郑夏见面心里腹诽他是个神经病的事,安知州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现在是七点半,陈外公靠在藤椅上,准时打开电视机,转到郑夏主演的电视剧上,他对于郑夏参与的电视剧都如数家珍,不仅每晚都追,还要反复重看。现在播放的是一部古装片,剧情正演到一个男配角被称赞为少年公子,相貌无双。   陈外公特别气愤,小孩子脾气似的叫嚷起来,“他哪里相貌无双了,我们家夏夏不比他好看的多,知州你过来,说是不是!”   安知州一愣,心里的想法转了一圈,有很多理由,比如郑夏在这部戏里饰演一位威风赫赫的将军,因为征战而饱经风霜,因为化妆,看起来老了十多岁,还有一道横贯大半张脸的伤疤,自然比不过另一个男配了。   不过这些话还是咽下去了,安知州走到了电视机旁边,指着郑夏的脸,顺从本心地说:“郑哥最好看了,他们都比不上郑哥。”   陈外公满意地点了点头,表示对安知州的品位很欣赏。   一老一小,相处地很和谐,包括审美都非常一致了。   在陈外公家待了一会后,安知州拎上书包,礼貌地告别后,转身上了楼。   安知州一打开门,迎面就见到堵在门口的安镇,他的面色阴郁,很明显心情不好,不过他的心情也没有好过。安知州默不作声,打算绕开安镇的轮椅,却被安镇大喝一声,叫住在了原地。   安镇咬牙切齿地问:“你是不是最近一直腆着脸讨好楼下那个陈老头?不要脸的东西,眼看着我们安家没什么东西能满足你了,是不是就想找下家了啊?”他的腿脚不灵活,不太走得了路,加上儿子死后,脾气古怪阴郁,常年不下楼也不了解外面的事。今天一位居委会的老太太上门送补贴金的时候,顺嘴提到了一句,最近安知州和楼下的那户人家走得很近。不过只是这一句,也足够激怒安镇的了。   安知州顿在原处,目光平静而冷漠,就这样落在了安镇的身上。   他没什么好解释的。   安镇其实还在等着他回话,可安知州半天一个字也没说,正打算转身离开的时候,安镇把自己的玻璃杯用力朝他的方向扔了过去,落在了安知州的脚下,玻璃碎片飞溅,安知州没来得及躲过去,不小心划伤了额头,瞬间就渗出鲜红的血来。   安知州从口袋里拿出纸擦了擦,还是没有说话,只是转过身,走到了厨房。   背后是安镇那如同破旧的风箱发出来的声音,他喋喋不休地咒骂,“对了,听说那个陈家没有儿子,不怕你克。你个丧门星,害死了我儿子,还想去别的地方,你那也去不了,你得陪我死在这里,死在这里!”   他曾对年幼的安知州举起过尖刀,可或许是因为害怕,或者还有什么其他的原因,最终还是没能刺下去。   可安镇不会放过安知州的,只要他活着,拖也要把安知州拖死在这个腐朽的家。他从前走路还灵便的时候,甚至会亲自去以安知州爷爷的身份传播他的谣言,让安知州没有朋友,亲人,甚至连一个亲近的人都没有的孤独的活着。   安知州充耳不闻,切菜的时候不小心切到了手指头,也只是用水冲了一下,继续麻木地切菜。   他曾经做过很多,可现在已经没有办法,也没有指望了。在差不多一年前,正好是公布中考成绩的时候,他考了全市第一,很多学校都打电话想要将这个出色的学生收入囊中,纷纷开出了优越的条件,金钱奖励,升学保证,甚至还有去外国交流学校的名额。安知州拒绝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开出来的条件,选择了现在的这所中学,无非是因为这里的条件开得好,入学就能拿到一大笔钱,还有奖学金,如果高考成绩出色还有奖励。   其实仅仅是最好的那所高中开出的学费全免和奖学金的要求已经足够养活安知州自己了,他还能在高中有更好的发展。那一大笔钱,他是为了安镇拿的。因为安镇生病需要钱治疗,他才做出来那样目光短浅的选择。   安知州摸了摸流血的伤口,自嘲地笑了,那时候,恐怕是他最后不切实际的奢求了。他隐约地盼望着这次牺牲能带来回报,安镇能够明白他的心意,关系不说恢复到小时候的样子,至少,他也不要再那么对待自己。   可是没有。安镇依旧骂他是丧门星,骂他克了自己,所以才生病了。   安知州那时候想,再也没有以后了,他不会再有什么想法,试图改变安镇了。   做完了饭,安知州只盛了一小碗米和一点咸菜,卤味因为是从陈外公那里端来的,已经被安镇打翻了。安知州拿到水下冲了一下,就端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他的手受了点伤,所以写起作业来比平常慢得多,熬到了深夜两点,才差不多解决了满书包的工作,趴在桌子,看着手指上微微凝结的伤口发呆。   放在床上的手机“叮——”了一声。   “深夜两点才收工,巨累。安安睡了吗?”   只有郑夏会叫他安安,在手机短信里叫,当面也叫。   安知州想起上一回,他看着发烧的裴向雀很害怕,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就昏了头脑给郑夏发了条信息。后来他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太害怕,太想和人倾诉了。   而他可以倾诉的人,竟然只有才认识不久的郑夏。   郑夏一直很耐心地安慰他。   等到他下山回家的时候,在楼梯间里遇到了一个大夏天戴着帽子口罩的怪人,朝自己扑了过来。   那是全副武装的郑夏。   他说:“安安这么坚强的人都被吓到蒙圈了,我怎么能不回来看看?”   最后也只是见了一面,在小区外那个破破烂烂的小拉面馆偷偷摸摸地吃了一顿面,郑夏就赶下午的飞机回去继续拍戏了。   安知州从头到尾,都没想起来过要制止他叫自己“安安”,或许是刻意忘了。   发了一会愣,安知州用没有受伤的中指戳着键盘给他发信息。   “那么累,吃个夜宵,早点休息。”   没料到同一时间郑夏又发过来一条,估计是因为等得时间太长,“看来好孩子安安已经睡了。”   那头默然片刻,“好吧,我看错了安安,你不是好孩子。”   安知州想了会,“我一直在写作业。”   “你这是在从侧面反驳‘安安不是个好孩子’这句话嘛?”   安知州沉默片刻,“……”   两个人这样来来往往聊了一会,互道了晚安。   安知州侧躺在床上,觉得生活中其他的事也不是都如从前那般丝毫看不到希望了。   会越来越好的。   他想。   作者有话要说:  咦,陆叔叔你的脸呢?   很久之后,裴裴翻到了之前陆叔叔送给自己的手机。   裴裴:陆叔叔,听说,这是充话费送的????   陆叔叔:……   裴裴:可能当时,我,我的智商也是充话费送的…… 第35章 电话   从山上回来是周五,裴向雀还有两天休整的时间,问安知州要了最近学校课程的进度,果然,陆郁教给自己的与学校的进度相差甚远。陆郁倒不是说不会教课教不好,只是他对裴向雀格外心软,又对成绩这种事不上心,本来上学就是为了裴向雀开心,何必本末倒置。   陆郁瞧着他的模样,淡定地说:“怕什么,考不好是试卷太难,又不是你的错。”   裴向雀:“……”这还没考试,借口已经帮他找好了。   他想,陆叔叔什么都好,就是太宠孩子。这要是以后陆叔叔有了自己的孩子,岂不是要宠上天。   到了周一,裴向雀惶惶恐恐,战战兢兢进了校门,差点因为没带校牌被门口守门的大爷拦在外头,因为听不懂话,没办法解释,被拦了十多分钟,幸好班主任把他顺道捎带了进来。   因为落下了两周多的课程,加上上课本来就听不懂,属于精神上的满足,但现在学习实在太紧张,所以裴向雀只好抛弃这种精神满足,更加实际一点,在课堂上奋笔疾书抄安知州的笔记。   上午的课上到了一半,裴向雀本来正在继续抄笔记,放在书桌里头的手机却忽然亮了起来。安知州注意到,那不是裴向雀原来的那一款老旧的手机,而是换了一个新的智能机。   裴向雀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显示的电话号码,脸色一白,神色慌张,没能捉的住手中的笔,滚落到了旁边的走廊上。他急忙弯下腰,伸长手臂朝那边够过去,大约是紧张的缘故,好一会才把笔捞上来。   再转头一看,手机屏幕终于熄灭了。   安知州半侧着身,目光落在裴向雀身上,感觉他如释重负,松了口气。   可是下一刻,手机屏幕又亮了起来。裴向雀手忙脚乱地把水笔塞到了笔袋里,对着打来的电话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呆愣愣地拿着。直到在上头的老师都察觉出了端倪,皱着眉打算对裴向雀说些什么的时候,安知州镇静地伸手过去,挂断了电话。   可是那个电话还是锲而不舍地打了过来。   裴向雀的手都在发抖,咬着牙,把手机关了机。可他再也没有心思学习抄笔记了,像是没什么力气,软软地趴在桌子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上午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打响的时候,裴向雀递了张小纸条给安知州,说自己有事,暂且不吃饭了,让他先去吧。安知州还没来得及问原因,裴向雀已经把手机揣在兜里,跑得不见人影。   裴向雀冲出了教室,环顾四周,到处都是才下课的学生。他看了一圈,终于在围着人工湖的小树林里找到了一个僻静的场所,站在一棵高大的乔木下头,裴向雀的呼吸急促,打开了手机。   几乎是不出预料的,手机里有无数条发过来的短信,不用点开,裴向雀都知道里头的内容是什么。从那个工程队解散以后,裴定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打电话,发短信过来,无非是骂裴向雀蠢,还有就是要钱。裴向雀一直在糊弄裴定,他说自己找到了一份临时工,只能勉强温饱,   裴向雀叹了口气,还是将短信一条条的点开。大概这次裴定是真的火大,或者是真的缺钱,已经下了最后通牒,已经不要求裴向雀寄钱回去了,而是直接让他回家。   如果不回去,就来宁津报警捉他回去。   裴向雀有片刻的恍惚,脸色苍白,近乎纸一样的颜色,另一只手紧紧地捏紧了一个小石头,尖锐的棱角扎进肉里,疼痛让他镇定下来。至少现在,裴定不能来这里,自己必须要说服他。思前想后,裴向雀决定亲自说出口,他在心里敲定下来一句话,反反复复地练习了好多遍,才能说得流畅。   一拨通电话,那头立刻接了起来,一连串的话劈头盖脸地向裴向雀砸过来,那只是发泄怒火,而裴向雀半个字也听不懂。   等到那头裴定歇下来喘了口气,裴向雀才很郑重地开口。   “爸,您现在不用过来,车费那么贵,再过几天就好了。我会回去的,七月初,就回去。”   裴定听到他的话的时候吓了一跳,裴向雀是很少讲话的,他总是听不懂,也说不出话。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难得的一句话,裴定沉默了片刻,竟然真的同意了他的话。   裴向雀想,那时候应该考完了试,他就回家一趟,和裴定当面讲这件事,他不必花裴定的钱就能上学,只要裴定同意,他就可以再回宁津。这里有学校,有安知州,有一个做梦才能想象出的温暖的家,还有陆叔叔。   裴向雀没有看到,在不远的背后,安知州正站在那里,满脸疑惑,他清清楚楚听到了一句“爸”。而张老师曾经很详细地对自己说过裴向雀的家庭状况,父母双亡,本地人,所以得到了青少年救济中心的帮助。   那他为什么现在又打了这样一个电话。   而且还有那个被裴向雀称作陆叔叔的男人,也非常可疑。   安知州想了一会,又不动声色地离开了。   解决完这件事,裴向雀暂时放下了压在心头的事,快快乐乐地投入到了期末考试的事业里。   晚上,陆郁回来了之后,如往常一样吃完了饭,陆郁先停了筷子,裴向雀也急急忙忙塞完了饭菜,就要开始收拾桌子。   因为动作太快,连陆郁都没来得及在第一时间拦住他,裴向雀满手的油污,可陆郁并不嫌弃,还是握住了他的手,即使自己的白色袖口滴上了油渍。   他问:“着什么急?我来收拾。”   裴向雀还是不放弃,细声细气地争辩,“陆叔叔工作了一天,回来还做了饭,已经很累了。我洗碗就好了。”   陆郁皱了皱眉,掰开了他的手,“不是前几天还担心期末考试担心得要命,怎么现在又变了?嗯,告诉我,我的小麻雀是怎么了?”   不管听多少回,“我的小麻雀”这几个字还是会让裴向雀面红耳赤,心跳加快,不由自主地就说出了真心话。   “我,我想乖一点。”   裴向雀的眉眼收敛,脖颈低垂,雪白的侧颈的弧度曲线优美又动人。   陆郁怔了怔,他才开始还没想明白,直到裴向雀又怯怯懦懦地添了一句,乌黑的眼瞳里满是希冀的光,近乎于讨好了。   “上一次,陆叔叔说过……”   他说过,因为阿裴很乖,所以很喜欢。   陆郁几乎能在心里补足他未说完的话。   他想说,我很乖的,所以多喜欢我一点吧。   陆郁的心里一片柔软,或许裴向雀自己还不明白什么是喜欢,但他已经开始渴求别人的喜欢了。   这可真是一个好兆头。   作者有话要说:  裴裴:陆叔叔,的孩子,肯定长得好看,又聪明,又能干,什么都会……   陆叔叔:你帮我生一个?   裴裴:????我听到了啥???听错了吧????就是听错了!!! 第36章 回家   从山上下来以后,陆郁的生意都很顺利。他明目张胆地教训了罗家,杀鸡儆猴,宁津大部分有心思的都不敢再乱动。而淮城那边,也不知道陆成国是不是真的听了陆郁的威胁,自行把陆辉处理了,扔到了国外,暂时没有其他的小动作。   陆郁非常满意,目前他并不是很想为陆家的事情费心,如果陆家这些人能一直安安分分到陆成国离世,那就再好不过了。   此时离下山已经有段时间了,裴向雀也会在今天考完试,这些天他一直对着书本苦大仇深,连临睡前的歌声都不太活泼了。陆郁颇有闲情逸致地挑选了一个旅游的地方,打算带着裴向雀去游玩一番。唯一需要费心的地方就是编一个圆的过去的谎话,把傻乎乎地裴向雀带过去放松心情,顺便培养感情。   陆郁已经提前将一切都打算好了,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当天晚上回家之后,他顺口将出去旅游的计划告诉裴向雀,裴向雀却没有如他所料地高兴起来,而是怯生生地提出了另一件事,他要在暑假回家一趟。   他讲这件事的时候,难得苦着脸,眉头皱得很紧,“对,对不起,陆叔叔,你去找别人一起去吧。我,我要回家。”   陆郁怔了怔,关于裴向雀的家庭,他了解得不算多,也不太少。前世的时候,裴向雀在陆郁的家里被禁锢一般地待了六年,从没有提过他的家人,也从没有人来找过他,裴向雀似乎认为这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他没有家人,对血缘上的亲人什么指望也没有,他只有陆郁。   而现在的裴向雀与十八岁的则不同,也不知道他这之后的两年会发生什么,现在的小麻雀还太过天真,只是个孩子,行事想法满是孩子气,招人疼爱。   陆郁并不觉得那位远在他方,让十六岁的裴向雀辍学,打工,以后数年不曾联系的裴定会是个好父亲。可是现在,裴向雀显然没打算和他那位父亲断绝关系。陆郁打算借此机会了解一下裴定,如果他对裴向雀稍好一些,陆郁也会对他不错。如果不是这样,裴定太过分,陆郁会亲手替裴向雀斩断这段关系。   因为前世今生想了许多事情,陆郁沉默了良久,裴向雀误以为他生了气,更缩成一团了,用力地掐着指甲,眼巴巴地看着陆郁,紧张地连话都说不好了,“陆,陆叔叔,你,你……别生气。”   陆郁的目光垂了下来,落在裴向雀的身上,看似很低落地讲:“我没有生气。就是有点难过,不是说好了陆叔叔最重要?”   裴向雀真的着急了起来,揪着陆郁的衣角解释,“陆叔叔是最重要的!可是,暂时有别的事情……等到下一回,或者暑假等我回来。”   他顿了顿,“陆叔叔,你不要难过啊。”他想自己可真是个坏蛋,竟然让这么好的陆叔叔都难过了。   陆郁笑了笑,摸着他柔软的细发,“唔,是有点难过,可是你这么一讲就好多了。那你早点回来,早点陪着我好不好?”   只这么一句话,就足够让裴向雀方才还像一朵皱巴巴的,濒临枯萎的花,忽然间吸足了水分,又鲜活了起来。   裴向雀的皮肤很白,害羞起来便红的格外明显,从脸颊到耳垂,仿佛都烧了火。他的语调很轻,似乎还带着些细微的颤音,又可怜又可爱,“我也想长长久久地陪伴着陆叔叔,为你唱歌。”   这是裴向雀能想到的最好的事情。   陆郁的心都被他讲软了,他怎么能这样可爱,讲得每一句话都叫人难以克制。他想,如果裴向雀的年纪足够大,足够到了谈恋爱和承受性爱的岁数,陆郁会把裴向雀摁在自己的身下,脱光他的衣服,仔仔细细地亲吻他那光洁饱满的额头,秀致的眉眼,红润润的嘴唇,他全身上下每一寸的皮肤,最后再进入他柔软的身体,裴向雀再哭泣流泪,陆郁也不会停下来,而是会让这个小傻子明白乱讲情话的厉害。   这都是想象的场景,到了最后,陆郁扯开领结,只能克制又压抑地“嗯”了一声,将这件事记在账上,等到以后再慢慢一笔一笔的清算。   可是裴向雀心里还有另一个想法,如果以后不能陪伴,那么他可以一直为了陆郁唱歌,如果陆叔叔能够长长久久地记着自己,那也足够让他欢喜了。   因为这次回家,实在是前路未知。他是天真了一些,可又不是傻子。裴定是他的父亲,两人虽然不亲密,但相处了这么些年,裴定的性格他还是清楚一点的,或许裴定不会同意他的诉求,这件事并不能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可裴向雀还是想要去争取,他想要为了自己的将来争取。   他从来没有为自己争取过什么,可是这次却不一样。   火车票早就买好了,是明天一大早的。可等陆郁开车送到了车站,裴向雀终于发现有些不对劲了。   陆郁拿了他的身份证正在取票,裴向雀酝酿了小半天,犹豫要不要指出陆叔叔的错误,“这个,和我订的车票是一个车站吗?”   陆郁接过出票口打印出来的票,漫不经心地说:“就是这里,我替你重买了高铁票,直达你们县城的那趟,知不知道?”   裴向雀咋舌,“可,可是,高铁票很贵的……”   陆郁只好板起脸教育他,“贵一点怎么了,有你的安全重要吗?要是我的小麻雀丢在半路可怎么办?”   从宁津到裴向雀的故乡,火车要十多个小时的苦熬,陆郁怎么舍得。   “怎么会?我,我认识路的!”裴向雀细细碎碎的讲述起自己十五岁出门的时候是怎么拎着行李包裹,带着纸笔,一路走一路问人,最后找到工地的,还对自己的这个事迹颇为自豪。   陆郁忍住没敲他的脑袋。   裴向雀最后也没能犟得过陆郁,因为这张票很贵,陆郁说已经取出来就不能退票了,如果不坐就是浪费。   陆郁想要忽悠裴向雀,真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因为即使已经被骗过好几次,天真的小麻雀对于陆叔叔还是有一种天然的信任感。   为了不浪费,裴向雀最终还是坐上了这一趟高铁。   临走前,陆郁叮嘱他,“到了座位,下了车,都要发短信通知我,遇到什么事不要慌,打电话给我。要是我的电话打不通,就找李助理,知不知道?”   其实照理来说裴向雀是不可能丢的,他在那个新手机里装了定位器。陆郁就是关心则乱,放心不下。   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喜欢一个人,不过如此。   因为坐的是高铁的商务座,这一段路程过得快且舒适,火车硬座的体验和这个完全没有办法相比,就是裴向雀很心疼陆叔叔的钱。   他作为一个简单朴实,从偏远农村里走出来,在黑工地里打了半年工的人,没见识到认为工程队领队就是最有钱的人,并不知道自己的陆叔叔到底多有钱,也不知道陆叔叔的有钱是个什么概念。   裴向雀的家乡南镇,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不过也因为靠山的缘故,交通非常不方便,所以整个镇和外界的交流很少,在整个县算得上是很贫穷的镇子了。   下了高铁,裴向雀给陆郁发了条短信报平安,又坐公交车到了南镇的站上,剩下了的路只有他自己走了。   裴向雀背了一个包,踏上了回家的路。南方的雨水多,才下过雨没多久,土路泥泞难走,裴向雀即使刻意躲着水坑,等走到村上的时候,一双白鞋也被泥土染成了黄色。   村子里的人不少,树荫底下摆着桌子,男人们聚集在一起打牌,女人要么就围在一边看牌,带孩子,要么就三三两两地聚集在一起家长里短地聊天。   不知是谁第一个看到了默默走在田埂旁的裴向雀,有个不大不小的小子朝那边讥讽地大声喊,“裴家的那个傻子回来了,你们看他!”   这一声叫喊让周围一群最近没有什么闲事可聊的女人激动起来,纷纷又讨论了起来,什么母亲死的早就是可怜,又说傻子晓得什么是可怜吗?他们对裴向雀仿佛并没有什么同情和可怜,只有他的傻和倒霉能使众人都谈得开心,顺便教育孩子亲妈的重要性。即使他们中的很多人和周秀的关系表面上处的还不错,可这不妨碍在背后嚼舌根。   裴向雀能听得到这边的动静,只是听不懂罢了。在漫长的成长过程中,他早已学会了克制自己不去看这些人的脸,他听不懂声音,可是表情总是能看得明白的。   这些对他不好的人,他不会去在乎。   顶着那些人的嘲讽和奚落声,裴向雀站在自己家的院子前,推开了这扇木板门。   这是个与宁津完全不同的世界,没有好人,也没有好事,裴向雀好半天都没有跨进去门,捏紧背包肩带的掌心里已经满是汗水,他在不停地鼓励自己,不必害怕。   有什么好怕的,裴向雀想起陆郁的模样,什么都拦不倒陆叔叔,他也要学会解决自己的事,不让陆叔叔为难。   而一个女人的身影从院子里走了出来,拎了一袋垃圾,见到裴向雀的瞬间,脸色扭曲了一下,但很快又和颜悦色起来,笑着迎上来,“小雀啊,你今天回来啦,你爸一直念叨着你呢,快进来。”   而裴向雀则向后急匆匆地倒退了两步,冷汗从他的额头上滴落。   他害怕周秀,看起来非常害怕。   作者有话要说:  陆叔叔还有一秒到达战场,让所有欺负裴裴的人原地爆炸!   裴裴有一个小本本,里面记着陆叔叔对自己有多好,长大了该怎么报答他。   陆叔叔也有一个小本本,里面记着小麻雀欠了自己多少笔帐,还的时候该哭多少次。   周末粗长梦破碎,非常抱歉,等以后再还!关于副cp,其实他们的戏份在正文里没有多少,正文结束后会放在番外~感谢大家对裴裴和安安的喜欢啦(~ ̄▽ ̄)~ 第37章 王牌   裴向雀很不愿意接近周秀,落后她两步,慢慢走进了小屋内。   他们家的院子不大,三十多年前建的了,家里没钱推倒重建,只是在前几年翻修过一会。这间屋子很窄,只开了一扇窗,裴定坐在窗户旁的那张椅子上抽着烟,见到裴向雀进来了,重重哼了一声,继续吞云吐雾,并不说话。   周秀很和气地笑着,给裴向雀搬凳子坐,还言语切切地贴上去说个不停,裴向雀半个字也听不懂,还有些害怕,急忙躲闪了过去,正好叫裴定瞧见了,轻蔑又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摁灭了手里的烟头。   裴向雀站在原地,背脊还是挺直的,待过了一段难捱的沉默之后,终于从书包里拿出纸和笔,准备和裴定摊牌了。他们俩仿佛没什么别的话好讲,裴定并不在乎他在宁津过的怎么样,有没有吃苦受累,他只在意为什么裴向雀没有拿钱回来。而裴向雀也好像对裴定这种态度没什么想法,或者说已经没有意见了。   他这么听话,仅仅是因为前十五年裴定养着他,给了他一口饭吃,没让他饿死。他最起码要把这笔钱还回去。至于母亲临死前说的话,裴向雀其实已经不太记得清了。   原本在一旁瞎玩的裴向龙早就被周秀带到了另一间房间,送走了孩子回来,周秀没有进去,而是站在门口,静静地听着里头的动静。   整件事前因后果很长,裴向雀一字一句地写,动笔总是比说话慢得多的,花费的时间很长。写完了大半页纸,裴向雀将这一张撕了下来,递给了裴定。   裴定接过来,看到他的字迹,心头有几分复杂。裴向雀的字从小就写的不错,工整漂亮。在裴向雀很小的时候,他也曾疼爱过这个孩子,亲自教他读书写字,听稚嫩的童声叫自己爸爸,一切都很好,直到裴向雀的母亲生病离世,再来就是裴向雀得了病,成了个傻子。   裴定的个头不高,一直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宠爱,曾费尽心力让他读了几年书,可最终还是没能考得出去。又不太通人情世故,在外头找不到工作,只能在家务农,却自认和村子里那些一字不识的庄稼汉不同,可实际上日子过得还不如他们。他的脾气是被父母宠出来的,对外懦弱无能,对内又自高霸道,还特别自卑,自己没办成的事,想在儿子这里找补回来,所以裴向雀不会说话了以后,就彻底放弃了他。   裴向雀把工程队解散,被青少年救助中心赞助,回去上学的事情挑重点简要地复述了一遍。他满心里盼望着裴定能够同意这件事,也曾想过和裴定断了联系,这几年彻底消失不见。可裴定是他的父亲,要是报了案,总是有办法能找得到他。   裴定皱着眉头,看完了这些东西,第一反应是裴向雀是在骗他,在外头找到了工作,翅膀硬了,不想拿钱回家,所以编了一个这样的谎话。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能落到一个十六岁的小孩身上。   他甚至不愿意同裴向雀用纸和笔交流,像是生怕侮辱了自己的字一样。   裴向雀咬着口腔里的软肉,可怜巴巴地杵在原地,手里拿着笔,用力地在纸上强调了一遍又一遍。   他写:“是真的,我想留在那里,读完书,请您同意,好不好?”   裴定起身,他早就不耐烦了,扔开了裴向雀笔,只是破口大骂,“就算是真的,又能怎么样!你一个傻子,能学得懂高中的东西吗?真是痴人说梦!滚一边去,别烦我。”   裴向雀还不放弃,他听不懂裴定的话,急急忙忙地蹲下去找笔,还要继续写。刚刚摸到了笔杆,却被一只突如其来的脚踢飞。   他最恨的就是生了裴向雀这个儿子,走在路上感觉别人都在戳自己的脊梁骨,养了个傻子。在他看来,傻子就要有傻子的自觉,卖卖体力活,赚的钱补偿从前养他的那么多年。   到了最后,他才屈尊降贵地写了一行字,“不许去宁津了,在镇上找了个扛沙子的活,包吃包住。我已经和那里的人讲好了,你去干活就行了,钱也不用寄了,到时候我直接去管事的那里拿。”   裴向雀都蒙了,失落地站在一边,被裴定连推带搡地推出了院子。   他不会放弃的。   周秀正装作在院子里扫地,暗自低下头,仔细琢磨着刚刚裴定说的话,突然有了一个不一样的想法。   裴向雀的房间是个小杂货间改造的,说是改造,其实就是在里头添置了一张床,别的地方堆满了农具和肥料之类的东西。他不在的时候,连床上都满是杂物,裴向雀把背包放了下来,自己找了把扫帚,把这间住了十几年的小房间打扫了一下。里面只有一盏昏暗老旧的白炽灯,因为原先是仓库的原因,窗户开在很上面,只有很小的一个口,基本不透气,霉味和灰尘交织,裴向雀打扫的时候呛了一鼻子灰,咳嗽了好一会。   陆郁的电话在这个时候打了过来,裴向雀连忙放下扫帚,立刻接了起来。   他说:“喂,我的小麻雀在吗?”   喜欢一个人,真是一件遮掩不住且不可忍耐的事情。陆郁曾想让裴向雀自己试着处理家里的事情,如果处理不好,他再态度接着办下去。可是现在裴向雀才离开一天,他就想将裴向雀捉回来,自己代为处理了。可是没有办法,他不能同前世一样,把裴向雀严严实实地关在金丝笼里,成为一只只会唱歌的金丝雀。   该长大的,要有所决断的,裴向雀还是要自己去试一试的。   裴向雀双手捂着电话,哼哧哼哧地笑着回他,甚至因为没学好还岔了音,“歪,我的陆叔叔在吗?”   这边的办公室门被敲响了几下,李程光推门进来,手里拿了一沓文件,却见陆郁摆了摆手,便立在一旁,暂且沉默。   陆郁这头笑着应下来,“陆叔叔还在这里等着你回来。对了,和你的父亲说的怎么样了?他,他对你怎么样?”   说到这里的时候,陆郁的脸色已经沉了下来,眼底满是阴鸷。裴向雀同他信誓旦旦地说过,裴定自高得很,多读了两年书,很看不起动手的粗人,所以从小到大从来没对他动过手。   裴向雀蹲在墙角,支支吾吾了好一会,“还,还在和他说呢……不要紧,要是他真的不答应,我就自己跑出来。”   陆郁眼角眉梢都含着笑意,沉吟片刻,“胆子这么大?要不要我去接你回来。”   裴向雀急的说不用,最后磕磕绊绊地讲:“要是,要是我没有办法了,肯定会找陆叔叔的。陆叔叔可是,可是王牌,不能轻易,轻易就用掉的。”   陆郁觉得这个比喻还挺新奇,他的语调温柔极了,“那我们阿裴手里肯定每一张都是王牌了,随便用掉几张怎么了?”   李程光在一旁闷头闷脑地听着,都能把两人的对话猜的八九不离十了。他在心里大不敬得想,真是幼稚,肉麻,难以入耳。但无论听多少回,都觉得自己老板好像忽然被什么妖魔鬼怪附了体,全变了个人。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天,裴向雀连在路上碰到一棵模样长得奇怪的树都要和陆郁讲,他每多说一句话,都要开心一些,到了最后,看着天色晚了,约定了唱歌的时间,才算是意犹未尽地挂断了电话,和陆郁说了再见。   李程光见陆郁挂了电话,又恢复了往常的模样,走上去把新的调查结果送了上去,首先简要介绍了一下,“这个周秀,好像有点问题。”   陆郁抬起了头,似乎来了些兴趣。   南镇的村庄上,月明星黑。   周秀做完了家务,才洗完了澡,凑到在灯光下看小说的裴定身旁,怯怯地咬着唇,犹豫了半响。最终还是裴定先忍不住了,翻了一页书,“有什么事,怎么不说?”   周秀的模样生得好,加上才刚刚三十岁出头,在农村这个地方算得上会保养的了,洗完澡更是水灵灵的。她慢慢地,似乎挣扎着说:“我今天在院子里扫地的时候,听到你和小雀说了他在宁津的事情。他说在宁津得到了青少年救助,现在正在上学,你不信。可我想着,小雀是个乖孩子,从来都不说谎,怎么会才出去那么短的时间就会骗人了呢?”   裴定目光定在了周秀的身上,“那你说是什么意思?”   周秀的眼里满是算计,可语气柔和,仿佛有多喜欢裴向雀似的,“或许,或许小雀说的是真的也不一定。要是真的,让小雀有个念书的机会也无所谓,他也是个可怜孩子。”   裴定只觉得裴向雀上学就是在丢他的脸,根本不愿意多谈,“他就是个傻子,有什么好念的,要是这样就别再说了。”   “你这样说,唉,就是浪费了这个好机会。”周秀终于铺垫好了,开始说出来自己原来的打算,“那可是宁津,几个最大的城市之一,里面的学校,教学质量和水平肯定都是顶顶好的。小雀都得到了救助却不去念,要不,要不换成小龙去读吧。他继承了你,脑袋聪明,就是这个小镇子上,哪有好老师能够教得好他。要是以往没有办法,耽误了也就耽误了,可是现在这个机会摆在眼前……”   周秀的目光闪了闪,聪明地断在了这里,她是引诱着裴定把最后的话说出来。   果然,裴定似乎把这话听到了心里,关于教育方面的事,他比谁都要上心,“你说的也对。城里的学校,我们这里肯定是不能比的,我当年就是被耽误了,小龙可不能再这样。可是,谁知道那个傻子说的是真是假?”   周秀笑了起来,她从听到了裴定说出的话就想到了自己儿子,深思熟虑了一个下午,自然是把一切都想好了的。便拍了拍裴定的肩膀,“小雀本来就是个好孩子,不会说谎,我是他妈,再相信他不过。不过,还是要我们大人看一看到底怎么回事。不如今天晚上,我去他的房间,把他的背包拿来,要是真接受了救助,总是会有些痕迹的。”   裴定默不作声,似乎是同意了她的看法。   往常,裴定和周秀都是习惯早睡早起的人,可是他们俩今天却熬到了深夜,裴定都快睁不开眼了,心里还是惦记着这件事。周秀起身,偷偷摸摸去了小仓库,将裴向雀背回来的背包拎走,又拿起他放在枕边的新手机。   周秀看了几眼,用裴向雀的指纹解了锁,摁住屏幕,一路回了自己的房间。   夫妻俩把通讯录翻了个遍,终于找到了个名字——吴老师,备注是救助中心。 第38章 爆炸   第二天一大清早,天才微微亮,裴向雀一睁眼,迷迷糊糊地翻了个身,眼前是斑驳的水泥墙还有呛鼻的霉味,他一下子清醒过来。这里不是宁津,不是自己的家,而是那个住了十多年的小仓库。   他想了想,打算今天继续说服裴定。   旁边却忽然递过来一张纸,裴向雀一扭头,裴定递完了纸片,又和周秀坐到了原来离他不远的位置。   两个人四只眼睛,黑沉沉的,里头蕴含着些复杂又难明的情绪,裴向雀心里头有些奇怪。   他低下头,那张纸上写着,“你昨天说的是真的,我们知道了。按照你所说的,你运气好,得到了救助。这的确是一个学习的好机会,城里的学校,和我们乡下的学校不一样。你是家里的大哥,很长时间没有上学了,而且又听不懂话,这个机会在你那里也没什么用。不如你告诉那个救助中心的老师,把这个机会让给小龙。让他好好学习,你和小龙是一家人,你上和他上不都是一样的吗?日后他有了出息,兄弟俩也不会生分,大家和和气气的。”   这字虽然是裴定写的,可是话里话外的意思却是周秀敲定的。裴定不会放软,周秀倒是很会说软话,说得仿佛挺合情合理,如果裴向雀不答应反而是不懂事了。   裴向雀仿佛当头被一盆凉水泼下来,眼前一黑,那半页纸不过十几行字,他却看了很久,几乎都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只能拼命摇头   他想要纸和笔,裴定看他却等得不耐烦了,扯了一张纸,随手写道:“你该有点自知之明,你妈要我写的那些是给你脸,你别给脸不要脸。你又念不好书,我也不会再让你念,你弟弟以后要是有出息了,难道你不脸上也有光吗?”   那些都是他的,他的漂亮房子,他的陆叔叔,他的学校,他不一样的人生。   裴向雀想要喊,喉咙和舌头却不听他的指挥,他一个字也讲不出来。   他从床上跳下来,赤脚踩在粗糙不平的水泥地面上,也来不及穿鞋,从周秀手里夺来了纸和笔,几乎是用尽全力写道:“不行,我不会同意的,死都不会同意的……”   话还没有写完,裴定瞧见前面写下的几句话,脸都气红了,扯过来指着裴向雀的鼻子骂道:“真是不懂事的傻子!”   气到了这个地步,裴定又要骂得没完没了,倒是一旁的周秀比他有脑子多了,气定神闲,站起身戳了戳裴定的胳膊,两人的眼神一对上,也没有再理明显现在不可能同意的裴向雀,颇有默契地三两步跨出房门,眼疾手快地合上外头的门栓。   过了一会,从门缝里递出来一张纸,上面写着,“那你就好好待在这里,等什么时候愿意了,什么时候再出来。”   很明显,昨天他们两个早就商量好了。这个机会是裴向雀的,他基本上不可能轻而易举地交出来,周秀提出了一个主意,反正暑假还长,慢慢磨着裴向雀便是了。如果今天早晨谈不妥,那就把裴向雀关起来,带回来的东西都没收了,每天早晨送几个馒头和一瓶水,保证他能吃得饱。而孩子是耐不住寂寞的,说不准什么什么时候就熬不住同意了。   而他们也会四处打听关于这个青少年救助中心的事情,两头并进。周秀的欢喜已经抑制不住,她几乎已经确定不远后的将来,裴向龙就能得到这个去宁津的机会,而自己也能去大城市,而不是在这里伺候裴定。   从嫁给裴定后,她很少这么开心过了。周秀想得很长远,自己的年纪还不算大,长相也足够动人,只是没有机会,否则怎么会吊死在裴定身上?   裴定在门口跺了跺脚,骂着裴向雀的不识抬举,又抽了根烟,叮嘱了一遍,“不能让这个傻子跑了。我们小龙,还等着学校上学。”   周秀笑眯眯的抚着他的背,“那是当然的事,不会有什么差错的。要不然,要不然再把里头的电断了?”   人没有光,没有声音,只有孤单一个人,能支撑得了多久?   裴定一愣,还是点了点头。   一门之隔,屋内。   从方才两个人突然出去,门狠狠地被摔上,再来便是木栓合上的声音,屋内一片黑暗,天空只有微微的光,天窗又开得太小,根本照不亮这个狭小晦暗的房间。裴向雀的脸色煞白,冷汗直流,手脚几乎不能动,还是咬着牙,一步一步地挪动到门前,狠狠地锤了下去,可是没有用,谁都没有理睬他。   裴向龙看着父母走开了,笑嘻嘻地看着裴向雀撞门,时不时用石子扔到门上,逗弄似的给一点反应,等待马上更激烈地撞击。过了一会,他觉得这个游戏没什么意思了,便心满意足地离开,偷偷摸摸去自己的房间玩二手游戏机了,买游戏机的钱是他从裴定那里骗来的,说是英语的教辅费。   而裴向雀则彻底失去了和外界的联系,他还是不死心地去撞门,可是单薄又瘦弱的身体怎么也没有办法撞开门,他终于放弃了,转身想去拍开墙壁上灯的开关。   灯没有亮。   这里很黑,他只有一个人,没有谁会帮他开门。   裴向雀表情麻木地迎面朝天窗看了过去,他的视网膜上仿佛满是黑点,密密麻麻的,叫他看不清前路。而喉咙像是被浸透了水的海绵堵住了,几近窒息。   天旋地转。   裴向雀想起了他小的时候,他的母亲死后,周秀刚刚嫁进来的一段时间。裴定因为外出做工,裴向龙还没有出生,家里只有他和周秀两个人。   只有两个人。   他的记忆模模糊糊,只有一个又一个的片段或者画面,锁上的门,没有光的仓库,到处乱跑吱吱叫的老鼠,长年累月的无人应答,这些同现在的情景重叠在一起,仿佛是昨日再现。   裴向雀很害怕,害怕得瑟瑟发抖,在床上团成了一团,不得不大口喘息,从回忆里脱离。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努力克服着不要被过去所困,即使很害怕,也不会说话,也像母亲那样说的坚强和勇敢,不放弃,要回头,看向前方。   可是为什么还会这样,他的命一直不好,现在唯一的好运气也要被裴向龙抢走了,他不明白。   小的时候,他总是很羡慕裴向龙,裴定那样喜欢他,甚至在他的地方,连大声说话骂人都不会。裴向雀也还是个孩子,眼巴巴地看着别人被疼爱,也想要被人温柔地对待。他会被人摸摸头,亲亲脸颊,轻声细语地说话聊天,手把手教着写字,接自己上学放学,在别人欺负自己的时候保护他。那人还会对着自己笑,即使他不会说话,也会夸奖自己,无论是在什么方面。   他想了那么多年,仿佛做了一个很长的梦。直到裴定真的因为想要培养裴向龙而把他从学校里拉出来,交到朱三手里出去打工,他才想,这个梦还是不要再做下去为好。   因为永远也不会实现。   可是这些都没有关系了,他已经不需要裴定对他好了,他有了陆叔叔。   想起了陆郁,裴向雀终于展开抱着膝盖的手,抬起原先贴在腿上的脸,看向了那扇天窗投下来的影子。   即使是为了世界上最好的陆叔叔,他也不能放弃。   他要逃出去。   这间屋子和院子里别的房间都不同,原先就是作为仓库而建起来的。而农家的仓库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值得存放,最多的就是农具和化肥,不会有人偷,所以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安上锁。当时为了方便起见,做好了门之后,只要把原先的门反过来安装,门栓在外,扣上不会被风雨吹开,就已经可以了。   而这种老式门栓,是可以用刀片或者其它的东西,从里面慢慢地移开,只要有耐心。   裴向雀冷静下来,终于想起来从前试验过的办法。他因为小时候被在这里关怕了,即使后来周秀因为裴定在家而不敢关他了,也时不时突发奇想,以后要是再被关起来可怎么办,所以想了许多法子,还一一尝试,最后找到了这么一个确实可行的。   如果没有记错,这里应该还藏了一块拾来的薄铁片,很适合插进去挪移搭在外面的木栓。裴向雀翻箱倒柜,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了当初自己藏起来的薄铁片,只是上了锈,拿磨砂纸磨下了一层铁锈,裴向雀试了试硬度,大概还是能用的。   裴向雀咬着指甲,侧着耳朵听外头的动静,耐心地等待着时机,天气太热,房间里一点风都不透,裴向雀身上的汗水浸透了整件衣服,他整个人似乎是从水里被捞出来的,只能抽空擦一擦脸,否则连眼睛都睁不开。   到了午后,应该是吃完了饭,周围再也没了动静,这么热的天也不能去地里干活,他们应该都会睡一会,等到接近傍晚再出门。裴向雀等不到傍晚,他想早点逃脱,于是他将略显得脆弱的铁片插进这种粗糙的木门门缝里,小心翼翼地往开门的方向移动。   不知过了多久,铁片似乎经受不住这种折磨,“咔嚓”一声,断成了两截,裴向雀心里一凉。不过幸好,铁片的宽度也够得着门栓,只是要费些劲。   门终于打开了。   裴向雀撑在门板上歇了口气,转过身,又将门栓按照原来的样子合上,跌跌撞撞地逃了出去。   出来面对着毒辣的午后阳光,裴向雀有一丝头晕目眩,他身无分文,想跑也跑不掉,只有打电话给陆郁,才是最保险的方法。   裴向雀沿着村里的小路走了一截,终于遇到了个人。那人倚在大树边,拿着手机,裴向雀对他有些印象,因为村里和他差不多年纪的总是取笑他是个傻子,而这个人从来没有过,虽然他也没有制止过。   裴向雀捡了一个硬木棍,有些胆怯地走过去,可是这时候已经不是胆怯害怕的时候了,他在不远处用木棍写下了一行字,走到那人的面前,定定地看着他。   那人的皮肤很黑,好不容易从手机里抽出些注意力放到裴向雀身上,也知道眼前的人听不懂话,径直地走到刚刚那片地上,瞥了一眼,打趣似的添了一句。   ——要收费的。   裴向雀怔了怔,有些着急地写,甚至连比划都看不太清楚了,“现在没钱,之后还给你可以吗?”   那人蹲在地上,满不在乎地把手机递上来,他倒是不害怕裴向雀能把他的宝贝手机怎么着了。   裴向雀也来不及表达感激,赶紧拨通了陆郁的电话号码。这个号码他烂熟于心,无论如何也忘不掉,那头响了几声,却没有接通。   昨天通了电话过后,陆郁想了很久,还是推了接下来两天的事情,赶往了裴向雀的家乡。他就是放不下裴向雀,自己最珍贵的宝物现在流落在他一个不能掌握的陌生的地方,是陆郁不能忍受的。此时他刚下了高铁,身后跟了临时调来的几个人,叫了两辆出租车,谈妥了价格,才上了车,陆郁的电话响了起来,是一个陌生的本地电话号码。   这是他的私人号码,没几个人知道。   陆郁任由铃声响了一会,最后还是接通了。   对面是急促的喘息声,仅仅如此,陆郁也立刻听出来是裴向雀的声音。   他问:“阿裴,怎么了?”   裴向雀的声音沙哑,带着丝很难察觉的颤音,“陆叔叔,我,我逃出来了。我爸要把我关起来,不,不是,他已经把我关起来了。因为……”   大约是因为过分的害怕和紧张,裴向雀说的话颠三倒四,来来回回地重复,说了下句忘了上句,可这几句话已经足够让陆郁了解他现在的处境了。   陆郁的声音低柔,带着能让裴向雀镇定和信任的力量,“不要害怕,阿裴,这些都不要紧。你好好藏起来,然后告诉我在哪里,不要被人发现,什么都不用管,等我去找你就好了,知道吗?”   裴向雀终于停了下来,他好像抽了一下鼻子,重重地嗯了一声,对陆郁的话有全然的信任,“陆叔叔,我在村口的竹林里等你。”   无论你什么时候来,我都等你。   裴向雀在心里添了一句。   陆郁又问他的手机是谁的,叫一旁的人接电话,慢条斯理地许下了丰厚的条件。那人也才十六岁,没有银行卡,陆郁便叫人先为他充了一大笔话费,直观明了,那人也满口答应了下来。   讲完了这件事,电话也没有挂断,一直由裴向雀拿着,陆郁温声安慰着裴向雀。   没过一会,那头忽然传来一阵嘈噪声,似乎是争执对骂。吵闹了一番过后,又是一声巨响,就再也没了动静。   陆郁看着挂断了的电话,看起来面色算得上平静,眼神幽深阴鸷,看不到底。只是侧过身,指节敲在车窗上,一下接着一下,没有什么节奏,只是越来越急促。   他没有那么平静。   下午裴向雀偷着离开之后没多一会,裴向龙也从床上爬起来了,他那么大的孩子觉少,爱玩闹,一刻都停不下来,勉强在床上躺了一会就待不住了。爬出来经过小仓库的时候又起了些兴趣,大概是因为逗弄真人总是比游戏机多了些仿佛是高人一等的趣味。   于是,他又拾来了一堆小石子,再像上午那样戏耍裴向雀,即使裴向雀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   可是几个小石子扔下去,也没有半点反应,裴向龙壮着胆子,打开了门,里头却空无一人。他想起母亲周秀和他说过的话,裴向雀就代表着他以后可不可以去大城市玩,千万不能丢了,立刻冲到了裴定的房间内,将两个人都推醒,号丧似的大喊,“爸,妈,裴向雀跑了!”   裴定和周秀从床上赶紧爬下来,吓得一声冷汗,顺着村里的小路一直走了过去,裴向龙都被捂住了嘴,三个人偷偷摸摸地朝四处张望,周秀的眼尖,一眼就看到裴向雀正在不远处的路上,正朝着村口走过去。   裴定和周秀扑了上去,现场一片混乱,裴向龙也抱着裴向雀的腿,不让他动弹。虽说有另外一个人相助,但裴定和周秀都是拼上性命的,那人根本就插不上手,破破旧旧的手机还在争执中摔倒了地上黑屏了。   路旁有同村的人走过,远远地看着这一家四口的打闹,指指点点。   等终于捉住了裴向雀,裴定又急又脸,又觉得因为裴向雀的不听话在村子里跌了面子,早把自以为知识分子的风度丢到了九霄云外,甩手就是一耳光,狠狠地落在了裴向雀的脸上,骂道:“你这个小畜生,听不懂人话,连人性都没了吗?不知道为家里赚钱,吃里扒外的东西,还跑?我怎么不在你出生的时候就掐死你算了!”   裴向雀被这一巴掌抽得头晕眼花,嘴里有血腥气,几乎快要昏过去了,只是强撑着想着陆郁没有倒下,一路几乎是被周秀和裴定拽着回去的。   他心里想了很多,又觉得自己傻,想了很多结果,竟然还能有没想到的,就是裴定能让自己接着去干苦力,还要把读书的机会让给裴向龙,最后不同意就被关了起来。   简直像是个笑话。   他不该回来的。如果他没有回来,没有抱着一线希望,对所谓的父亲还有着些微的奢求,就不会到现在的地步。现在应该正在陆叔叔的身边,和他开心的聊着要去哪里玩。   裴向雀像一个垃圾一样地被扔回了那个小仓库,他咳了两声,终于说出了一路上都想问的话,“裴,向龙是你的儿子,那我,我不是吗?”   裴定一听这话更加来火,又踹了他一脚,“你是个什么东西,你妈养下来的一个小畜生,她死的时候怎么不带着你一起死了?怎么能和小龙比?”   周秀冷眼看着,一张还没有完全老去的脸上堆满了恶毒的笑。她心想,在裴向雀小时候的那一步棋是走对了,谁知道裴定就这么厌恶不会说话的傻子呢?   想着以后去宁津之后光明美好的未来,周秀忍不住掩着嘴笑了。   可真是太好了。   门渐渐又被合上了,因为不知道裴向雀是怎么跑出来的,裴定和周秀轮流守在门口,准备明天再把这里检查一遍。   而那个手机被摔坏了的倒霉蛋想着已经损失了自己最珍贵的财产,如果拿不到报酬也太不合算了,就在背后骂了裴家人几句,慢慢地朝村口走去。   他百无聊赖地等了小半个下午,差不多快要放弃的时候,远处出现了几个人影。他赶紧迎了上去,走在最前头的那个人身材高大,穿着一身黑色西装,朝自己笑了笑。他没什么见识,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个人,就是感觉自己有点害怕,好像还不是一点。   那人是陆郁。   同裴向雀差不多大的黑皮肤少年一边领着几个人去裴定的家,一边描述着刚刚裴向雀被捉时的场景。   陆郁微微侧着脸,轮廓冷硬而深刻,半边唇角稍稍弯着,似乎还是笑着的,声音却是冷的,“你是说裴定打了裴向雀一耳光,最后是拖着离开的?”   黑皮肤的少年挠了挠头,“裴叔下手挺狠的,我感觉裴向雀的嘴都破了。”   “有劳你看得这么仔细了,还打了一架。非常感谢。”陆郁向旁边跟着的人瞥了一眼,那人从包里拿出一沓捆好的现金,“这是感谢你的酬金。你就送我们到这里吧。”   根据少年的指路,这条路的尽头就是裴向雀的家,陆郁顿了顿,慢条斯理地解开领带,脱了外套,卷子袖口,里头的衬衫差不多都被汗湿了,露出流畅饱满的肌肉线条,那个少年倒吸了口气。   陆郁走到院门前,不轻不重地敲了三下门,一边低声吩咐,“两个人跟我进去,其他的守着门。要是有人逃出去了,我要谁的命。”   周秀正好在院子里,一边问是谁,一边打开了门,才隐约瞧到了一个高瘦陌生的人影,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脚踹翻,在地上打了两个滚,惊声尖叫了起来。   这一声尖叫,引来了在屋子里歇息的裴定,他看到周秀呻吟着躺在地面上,旁边站了三个身高体壮的陌生人,一时竟然顾不上被打的妻子不敢上前。   陆郁抬眼正瞧到了他,笑着问:“请问你是裴定吗?”   他这个笑容仿佛十分可怕,竟吓得裴定脚下不稳连连后退,结结巴巴地回答,“我,我是裴定,来我家干嘛!有,什么事情吗?”   陆郁直直地朝他走了过来,漫不经心地说:“我有一个珍宝,不小心落在了裴先生的家里,所以特意来拿回去。”   话音未落,他已经走到了裴定的面前,一拳打到了裴定那张脸上,裴定想躲,拳头太快,没能躲得开。陆郁是常年健身,还曾学过拳击的人,只这一拳就打掉了裴定的牙,将他击倒在地,淋漓的鲜血从裴定的口腔里源源不断地冒出来。   裴定被这一拳打蒙了,只觉得右边的脸全然麻木了,耳朵也听不见,一秒过后剧痛骤然爆炸开,他也只敢捂着脸,躲在地上像一只缩头乌龟似的,连回击的勇气也没有,讷讷地问:“怎,怎么了?我,我不认识您……”   陆郁一脚踹到了裴定的心口,收了些力道,还没有要到他的命的时候,他半阖着眼,目光冰冷,像是在看一个死人,“可我认识你啊。对了,你今天是用那只手碰阿裴的?”   裴定胸口受了重击,猛烈地咳嗽了几声,脑子都转不过来,气喘吁吁,“谁,谁是阿裴?我不认识……”   “算了。”陆郁低低地笑了起来,抬起脚,跺在了裴定的右手上,又来回重重碾了几下,“管你用的是哪只手哪边的胳膊。你既然打了他,一只手怎么够?当然是都还回来了。”   裴定发出一声惨烈的叫声,他能感觉到自己手骨的断裂,忽然,陆郁又踩碎了他的另一只手,他甚至都没有力气尖叫出声了,只能不停动作轻微的滚动。   他不停地恳求,骂自己,只求陆郁能放过他,因为他感觉眼前这个人真的会杀了自己。   陆郁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大约是有些满意了,抬起脚,朝裴向龙走了过去,裴向龙早就被吓懵了,只敢呆呆地站在那里,动也不敢动。陆郁走到他的面前,蹲了下来,与他目光对视,语气像是很可怜似的,“你知道吗?因为你的父亲和母亲,你这一辈子,只能这样了,只会这样了。”   裴向龙此时还不知道,陆郁这一句话的含义,什么叫做——“只会这样了。”   这决定了他从此之后的一辈子。   陆郁看了一眼后头,两个人很明白他的心意,迅速地将一家三口拖到了敞开门的另一间屋子里,堵住嘴,不让他们发出半点声音。陆郁调整了呼吸和表情,擦了擦手指上不小心喷溅上的血,拿开门栓,轻轻推开了门,难闻呛鼻的气味扑面而来。   屋内一片漆黑,只有隐约的光亮。他一偏头,模模糊糊地看到自己的小麻雀整个人团在破旧的床上,穿着昨天回来时的T恤和长裤,瘦骨伶仃的,仿佛一只手就能把他搂起来。   陆郁慢慢地走了过去,他的脚步不轻不重,就如同往常回家的节奏一样,裴向雀虽然听不懂话,耳朵对于其他的声音还算得上灵敏,总觉得这脚步声熟悉极了,忽然将脑袋从膝盖里抬起来。   陆叔叔同光芒一起,朝着自己走了过来。   裴向雀立刻手脚并用地爬起来,向陆郁扑了过来,陆郁快步向前走了几步,毫不嫌弃地坐在床沿边,一把接住了裴向雀。   从回家到了现在,经历了拒绝、强求、关押、挨打,裴向雀虽然害怕,却一直都没有哭。可毫无防备地被陆郁揽入怀里的时候,他却哭了出来。   因为眼前的人是他最信赖的陆叔叔。他从小到大经受过的痛苦太多,那些都不算什么,忍一忍就过去了,不必哭给不相干的人看,他们只会嘲笑讽刺自己的软弱,什么用也没有。而陆叔叔是不一样的,他不想哭的,因为哭了陆叔叔会担心,可是他忍不住。   如果在陆郁的面前都不能放声大哭,那么他还有什么能做?   陆郁从来没见过他哭得这么狠,放肆地大声哭泣,紧紧地揪着自己的后背,他小心翼翼看着团在自己怀里哭的颤抖的小麻雀,都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了。   让他哭吧。陆郁心想,人害怕了之后总是要发泄的,裴向雀也应该是如此。   于是,他一言不发,任由裴向雀就这样哭了很久,久到陆郁的衬衣前半面全是冰凉的眼泪,陆郁怕他贴着难受,一边由着他哭,一边把裴向雀缓慢地向上挪动,贴到自己还干着的衣服上,到最后从胸口移到了肩膀。   裴向雀的下巴抵着陆郁的肩膀,脸还是因为寻求依赖,忍不住贴在陆郁的侧颈处,哭得停不下来,说话时满是哭腔,打着重重的哭嗝,差点让陆郁以为他喘不上气,连忙拍着他的后背,“陆叔叔,我,我害怕,就,一直,等你来。”   陆郁一怔,右手放在了裴向雀的脑袋上,轻轻地抚摸,一字一句地在裴向雀的耳边说,“是我的错,说好了不会让你再难过害怕,却还是没做到。”   “不过没有关系,以后不会了。”陆郁把裴向雀举起来,那张满是泪痕还肿了半边的脸就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和我回家,再也不会再让你一个人了。”   这是承诺。   于陆郁,于裴向雀,都是如此。 第39章 过往   裴向雀哭了有大半个小时,整张脸都沾满了泪水,眼睛又圆又红。毕竟也有十六岁,不是小孩子了,哭完了,裴向雀便有些害羞起来,紧紧地捉着陆郁的衣服,慢慢地团起身体往下缩进了陆郁的怀里,脸埋着不肯出来了。   陆郁拿指节轻轻刮了一下他的鼻子,故意糗他,“小麻雀都快哭得和个小花猫一样了。刚刚那么勇敢,现在晓得害羞了?”   裴向雀支支吾吾地不讲话了,只是把身体团得更紧一些,半点脸也不露出来。   反正在陆郁面前牙疼过,腿伤过,闹着要吃过糖,哭得打嗝差点没喘上气过,什么丢脸的事都做过了……可是,他不能还要一点面子吗?   陆叔叔来了,他心里难过哭了一场,仿佛之前受的什么委屈都忘得干干净净,只记得和陆郁在一起的开心快活了。   裴向雀想到这里,还挂着眼泪的眉眼又弯了弯,朝陆郁那里贴近了些。   陆郁扶着裴向雀的脑袋,将他整个人抱了起来。裴向雀瘦的很,是天生很难养胖的体质,即使是投喂了这么久,陆郁还是嫌他骨头硌得慌,总是想着怎么才能养的圆润些。而裴向雀大约是因为最近抱的次数有点多,已经很熟练了,自动自发地圈住陆郁的脖子。   院子里静悄悄的,没有半个人影。在院门口守着的几个人看着陆郁抱着裴向雀出来了,也都跟在他的身后。出租车还停在村外不远的地方,一路走过去也打量他们几眼。他们这个村子各家各户并不是挨在一起的,而是分散地很开,打人也没听到什么动静。加上裴家人烟稀少,在这里只是个小姓,不沾亲带故,裴定又不会做人,和村子里别的人家都不走动,即使知道有点什么不对劲,也懒得过来查看,怕沾染上祸事。毕竟这里不是真的穷山恶水,能团结一致对外。   在出租车上经过一路颠簸过后,终于到了成丰县城里。酒店是早就订好了的,陆郁这么长时间都没让裴向雀离过自己的怀里。   推开酒店的房门,陆郁先打量了一圈周围,把裴向雀放到了一旁的沙发上,起身想要离开,背后却有很小的阻力传过来。   裴向雀低着头,伸长手指抓住了陆郁的衣角。   那本是很容易被挣脱的力道,陆郁却转过身,问:“怎么了?”   裴向雀抬起眼,轻轻瞥了一眼,乌黑的眼瞳里似乎还盛着一汪水,深深浅浅的,倒映着陆郁高大的身影。   陆郁弯下腰,拍了一下裴向雀的脑袋,“不走开,就在屋子里。”   裴向雀才慢慢放开了手里的衣角。眼睛却完全抬了起来,转都不转一下地盯着陆郁,仿佛只有这样才有安全感,才能安心下来。   陆郁轻声笑了,心里很满足。他走到了浴室,门也没关,忙活了一阵,洗了浴缸,放满了水,又拧了一条热毛巾。   他走了出来,站在裴向雀面前,抬起了那张尖尖的下巴,仔细地打量着。裴向雀的眼睛早就哭肿了,周围一圈都是红通通的,漂亮雪白的脸也红了半边,隐约有手掌的印记,还有些细微的红痕,但总体来说还不算严重。   陆郁稍稍放下心,“昨天走的时候还是白白净净一张好看脸蛋,这才不在我眼皮子底下一天,就成了张小花脸了。等擦完了脸,就去洗澡,然后去好好睡一觉,等明天起来,就什么都好了。”   “我的小麻雀什么都不必担心。”他又添了一句。   裴向雀整张脸被揉来揉去,细致地擦了一遍,还别扭着忍住快要打出来的哈欠开口,“我,我昨天睡够了,不想睡了。想,想和陆叔叔说话。”   陆郁一怔,也不戳穿他的谎话,轻声细语的,“嗯。快去吧。”   裴向雀一步三回头可怜巴巴地去了浴室,瞧起来颇为可怜,陆郁扶着额头失笑,自己倒像是个坏人了。   这是裴向雀很少见的一面。   他的脾气很软,平日里吃些亏也不当一回事,可是骨子里还是坚强的很,要是遇到了事,都是想着自己解决,从不愿意麻烦别人。即使是陆郁重生前相处了六年,裴向雀也没有这么依赖他。   陆郁忍不住想要多看几眼。   洗完了澡,裴向雀穿上陆郁从家里带来的衣服,钻到了软软的被窝里,被子拉到了鼻子上面,只露出一双眼睛。歪着脑袋看着陆郁,似乎是在问他,怎么还不来陪自己聊天呢?   陆郁迅速地冲了个澡,侧身倚在双人床的另一边。   屋里只点了一盏挂在床头的壁灯,灯光柔软昏黄,落在了裴向雀的身上。裴向雀穿着宽大的白T恤,大片大片雪白的皮肤和上头淡青色的血管筋脉毫无防备地显露在外,十分诱人。他好似还注意不到这些,傻乎乎地摇头晃脑,还要靠着陆郁更近些。陆郁的克制力再惊人,在这么一只裴向雀面前也全面崩坏了,只好替他整理收拢了衣襟,还转过了头。   裴向雀还挺委屈,结结巴巴地指责陆郁,“陆叔叔怎么,不看我?”   陆郁咳了两声,默默地又转回来了。   周围的气氛忽的静默下来,只有彼此的呼吸声。陆郁低着头,问:“你这次回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点一点,慢慢讲给我听。”   裴向雀是嘴笨,脑子却不傻,从头到尾,把整件事梳理了一遍,将他回家,请求遭到拒绝,第二天裴定和周秀突然强求他让出救助中心的机会,中午逃出来对陆郁打电话,又被捉回去,最后等来了陆叔叔这一连串事情细细地叙述了出来。   他最后眼睛亮晶晶地问:“陆叔叔怎么来的那样快?我,我还以为要等,等很久呢!”   陆郁眯了眯眼睛,他听了刚刚那一番话,心情实在不佳,可是对着裴向雀总是能笑着温柔又自然的。   然后,又讲了个谎话。   “坐飞机很快的,一会就到了。”   裴向雀又傻傻地相信了。   陆郁接着问:“那,阿裴觉得是谁想你让出那个名额的?”   裴向雀想了片刻,“我,觉得,嗯,是周秀。”他直接叫了周秀的名字,又描述了一下当初他们用来劝自己的那张纸条上写的话,那不是裴定的语气,只有周秀才会如此。   陆郁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又问了一个似乎和今天的事不相关的问题,“很讨厌那个周秀?”   裴向雀装聋作哑了好一会,这个模样倒是和从前没什么变化,只要有什么不想回答的就可以装作听不懂,可惜陆郁对于这一套偶尔吃,偶尔不吃,视事情的严重程度而定。   比如此时,他就接连追问,非要问出个所以然来。   裴向雀像被窝里缩了缩,再也不像方才那样恨不得钻进陆郁怀里了,他的眉头皱的很紧,睫毛不住地眨,浑身上下都是不高兴。   这让陆郁更加确定,裴向雀的这个病肯定和周秀有关。   那段记忆太过晦暗模糊,又可怕,即使是裴向雀已经长大了,认为自己坚强起来了,还是不愿意回想,也不愿意告诉别人,他小声地回应,“为什么要问呢?我就是讨厌她,因为她坏。”   “因为我要知道为什么?你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不是才刚刚承诺过、答应过,你是我陆郁的小麻雀了。我的小麻雀受了欺负,我怎么能不知道?”   陆郁又把这句话贴近裴向雀的耳畔重复了一遍,一字一顿,讲的裴向雀的耳朵尖都在发抖,“我的”这样柔软又亲密的定语,简直让这只本来就对陆叔叔没什么抵抗力的小麻雀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防卫溃不成军。   裴向雀声音都是颤巍巍的,似乎没什么气力,“陆叔叔,陆叔叔这样讲,也,太犯规了……”   “犯什么规了?”   裴向雀害羞得要命,性格里却又坦白直率,只好说:“就,你这么问,想要什么,我都告诉你啦。”   陆郁实在是太了解他了,就如同从前,他们两个人在床上缠在一起,陆郁覆在裴向雀的身上,也是这样咬着他的耳朵,逗趣地唤着他,“我的金丝雀。”   裴向雀会睁开泪眼朦胧的眼睛,即使再疲倦也忍不住回应,还会收缩得更紧些。   他连这么一个弱点也是可爱的。   裴向雀不说便罢了,一旦答应,便是将自己记得周秀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周秀是裴向雀的母亲死后没两个月嫁进来的。那时候裴向雀还小,不过五六岁,是个可爱活泼,说话流利的小孩子。他虽然很想念过世的母亲,可是对于裴定领回来的新妈妈,至少也是怀着幼小的尊敬之心的。大概是因为接连着丧葬和娶妻,花费的钱财太多,家里还欠下了债,裴向雀的爷爷奶奶和父亲都去了城里做工,只留下新媳妇周秀看孩子照顾田地。   裴定一行人走后的第二天,周秀就毫无预兆地把裴向雀关到了那间小仓库了。裴向雀记得自己吃完了早餐,正在帮周秀洗碗,那时候是冬天,他的手在冷水下冻得通红,想着自己要很乖很乖才可以。   周秀在外头关上院门,忽然闯进去,把他从里头拖出去,扔进小仓库了。   没有为什么,周秀每两天就把扔进去几个馒头,隔几天倒一次痰盂,保证裴向雀不死在里头,除此之外,裴向雀有小半年没见过阳光,没出过那个小仓库的门。   直到裴定受不了做工的劳累,而且周秀的肚子也大了起来,行动不便,裴向雀才提前几天被放了出来,像个娃娃似的被打扮得干干净净的,等待着裴定的回家。   在那么小的时候被关起来,半年都从来没和人交流过,这样的孩子可能会得很多病。每个人都不一样,裴向雀运气不错,他没有被彻底关坏了脑子,他只是不会说话,也听不懂别人的话了。   重见天日的那一天,裴向雀朝天空看了过去,只是捂着用手指捂着眼睛,心想,运气真好。   他以为自己没有能出来的一天。   裴定自然是疑心周秀是不是虐待了裴向雀,要不然好好的孩子,怎么半年一过就成了个不会说话的傻子。可是周秀很会说话,怀了个肚子赌咒发誓,让裴定去问同村的人有没有听到半点她打骂孩子的动静,而裴向雀身上也确实找不出受过伤的痕迹,最后只能不了了之。裴家穷,去不起大医院,就去镇上的医院看了,赤脚医生哪里懂什么是心理疾病,胡乱地诊治了一通,就说是种不知名的先天疾病,现在发作了就是无药可治,现在已经傻了。   没过多久,周秀就生下了裴向龙,又是个男孩,裴定连带着裴向雀的爷爷奶奶仿佛都忘了还有个裴向雀,将所有的宠爱都给了据说活泼健康又聪明的新生儿。   裴向雀上学的机会是他自己求来的,也是因为他的母亲生前的好姐妹在学校里任教。那位好心的阿姨三番五次来裴家说服,最后甚至到了威胁的程度,说是不允许孩子接受九年教育是违法的,最后才迫不得已送了他去上学。   裴向雀是被全家甚至整个村子里都当做了傻子,即使他学习成绩还不错。那时候每当考完了试,他考得不错,有人就嘲笑考不过他的人连傻子都不如,这么日常天久,在学校里他也没有交到一个朋友。   裴向雀说话本来就慢,讲完自己漫长的成长历程花费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有的地方他自己都不想说的那么详细,陆郁却追着问,叫他非要说出口,这让他觉得自己好像是拿自己的苦难博陆叔叔的同情似的。   可是那些痛苦的过往都没有了,他现在有陆叔叔了,还要介意那些做什么呢?说出来陆叔叔还要替他难过,裴向雀还舍不得自己的陆叔叔难过呢。   他讲到最后,颇有些没心没肺的架势,还有心思安慰明显因为自己的事不高兴了的陆叔叔,“其实,也没,什么的。虽然我不太会说话,可是又没,没有傻。以前没有交到朋友,是因为,他们不好,没有必要结交。现在不一样了,有陆……”   到底还是没太好意思,含含糊糊地把心知肚明的那三个字略过去了,又添了一句,“而且我现在觉得,这个病,或许也并不全是坏处。陆叔叔这个病,别人唱歌都没有用,只有我唱歌,陆叔叔可以睡着。兴许,就是因为这个病也说不准。那样,好像也没有那么坏了。”   陆郁的喉头一梗,“你怎么能这么想?”   裴向雀并看不清陆郁此时的神情,只是天真的笑着,“病,已经是这样了。心里要好过一点,总要往好处,想一想。”   他在心里继续说,因为陆叔叔就是这个最好的事了。如果这个病是因为可以治愈陆叔叔的病而得的,那么,便是再值得不过了。 第40章 愿望   灯光昏暗,屋内一片寂静。   陆郁问:“那你现在是怎么想的?他们已经这样对待你了。”   裴向雀眉目低垂,想了许久,久到陆郁以为他不会回答了,他才疲倦着开口,“我,不会再回去了。他养了,我那么,那么多年,我以后会把那些钱还给他。我,我不要和他们,他们再见一面了。”   又低低地添了一句,“我那时候很害怕,想,不能再这样了。”   裴向雀的性格一直便是这样,即使年纪不大,已经非常勇敢了,下定了决心的事便不会改变。就像那个时候陆郁说要结婚,裴向雀就要离开,即使陆郁把他关起来,他也敢自己从窗户上跳下去。   陆郁摸了摸他的脑袋,“那笔钱,我先替你还给他。你欠他的,不如欠我的。以后慢慢还。”   裴向雀一怔,悄悄地点了头。   即使是这么讲,裴向雀要和裴定断绝关系,还是有些低落的,“即使是这么讲,其实我小的时候,还是有很多愿望的。”   陆郁的手臂环过裴向雀,抚过他脊骨分明的后背,“有什么愿望?不如说给我听。”   裴向雀被陆郁抚摸过的地方有点痒,又舍不得躲开,小声地将:“都是些很幼稚的,很幼稚的愿望……”   陆郁的笑声自裴向雀的头顶低低地传过来,“那有什么关系,我的小麻雀才这么丁点大,有什么愿望不能讲的。”   他比划了一个圆,大约是裴向雀团成一团的体积。被这么一讲,裴向雀迷迷糊糊地觉得自己真的还没长大,愿望幼稚一点也没什么关系。   因为愿望很多很长,裴向雀脑子里很清楚,说出来可能前一句说了,后一句便忘了,便掰着手指头细数,倒真像是个小傻子。   “想要、拥抱,也想要摸摸头和脸颊,还有、亲吻,”裴向雀顿了顿,伸出三个手指头,“那时候学校很远,还,还想让人接我上学放学。在别人、别人欺负我的时候保护我。还有,还有读书,……”   他讲了许多,最后差不多用完了十个手指头才停下来,睁着圆圆的眼睛,“是不是很贪心?”又将愿望在心里默默地回忆一遍,突然摆了摆手,“亲,亲吻就不要啦!”   陆郁不可置否地笑了笑,掀开了裴向雀的被子,将他抱到了怀里,动作轻柔缓慢地摸了摸裴向雀还有几分潮湿的头发,红通通的脸颊,就如同他方才希望的一样。   裴向雀伏在陆郁的胸口,耳畔满是有力的心跳,听到他说:“上学放学,还有别的,只能等你下学期上课再说了。以后不会有人再欺负我的小麻雀了,你是我的。”   那是他所有幼年时的可望而不可得的愿景,一朝实现,似乎连眼前都炸满了绚烂无比的烟花,叫他晕晕乎乎,不知今夕何夕了。   陆郁松开了裴向雀,本来反应就慢上一拍的小麻雀还傻乎乎的,眼前忽的一暗,额头的一块地方温热潮湿。   那是一个亲吻,亲密而克制。   仅仅是贴了一下,就立刻离开了。   陆郁把整个都吓懵了的小鹌鹑从怀里放出来,几乎压抑不住心头的欲火,还要装模作样,“既然是愿望,不实现怎么行?”   “晚安了,你先睡。”   裴向雀被放倒在枕头上,声音还在发抖,手指在额头上下左右磨磨蹭蹭,就是不敢碰刚刚被触碰到的地方,“那,那,那,我给陆叔叔唱歌。”   陆郁将灯光调暗,柔声拒绝,“不必了。有工作没有做完,明天做完早晨再唱歌给我听。”   裴向雀挺不乐意的,还哼哼唧唧地想陪着陆郁一起熬夜,被陆郁敲了几下脑袋,老老实实地躺平了。   陆郁又放低了声音,目光落在裴向雀身上,“不关灯,当做我陪你睡。”   裴向雀躺在床上,雪白的枕套上散满了鸦黑的发丝,又蜷成了一小团,远远瞧起来像是只圆滚滚的小麻雀,其实仔细看上两眼,还是个小可怜。他看似安安稳稳地睡着,睫毛还在止不住的颤抖,藏在被子里的指尖掐进了掌心,心里其实是很害怕的。   他很害怕这只不过是一场梦,待睡着了,梦醒了,他还是在那个小仓库里,没有陆叔叔,也没有安慰和怀抱,一切都是他臆想出来的。   裴向雀打了个寒颤。   陆郁倚在靠枕上翻文件,大部分注意力还是放在一旁躺着乖乖睡觉的裴向雀身上。突然,他感觉被子里钻进了个什么东西,慢慢地朝自己蠕动过来。陆郁不动声色的展平了手,停在原处。   裴向雀的指甲尖颤巍巍的,同眼睫毛抖动的节奏一般,像是在偷偷摸摸做坏事。他没留多长的指甲,指尖又软又热,就这么径直撞上了陆郁的指骨骨节,暴露得太快,急急忙忙想要缩回去。   陆郁叹了口气,将裴向雀的手整个拢入自己的手里,握的很紧,“好好睡觉,不许乱动了。”   裴向雀心满意足了,几不可察地点了点头。   他以为自己经过了这么惊心动魄的一天,肯定很难睡得着,至少能撑到陆郁看完文件,为他唱一支歌。   不过,裴向雀实在是高估了自己。没多一会,他就因为疲倦和劳累陷入了深沉的梦乡,再也感知不到周围的一切了。   陆郁静静地看了他一会,起身下了床,穿好衣服,而外头也传来了动静。   他对着镜子整理衣襟和领带,面容冰冷,没有一丝笑意。   夜色深沉。   陆郁来了这么久,足够调派人手,安排事务了,其余的人也都来了。   车子很快开到了村口。陆郁下了车,首先去了这里村长的家里,说是裴定欠了自己一大笔钱,高利贷,利滚利,要不到钱只能要命了。高利贷这种事自然是谁都不敢沾手的,村长看外头乌压压的人头,还全是身强力健的男人,也吓了一跳,挨个给全村打了电话,说是今夜不许沾裴家的事。   陆郁离开村长家,顺着小路一直走到了裴家的院子,踢开了门。   屋里一片黑暗,两个留下来看管的人一左一右地站在旁边,裴定和周秀两个人像是死狗一样被绑在地上,裴向龙也被捆在椅子上,动弹不得。   裴定的两只胳膊在下午的时候都被陆郁踩碎了骨头,此时软绵绵的躺在地上,疼得时间长了,神经几乎都麻木了,进的气多出的气少。而周秀也被当心口踢了一脚,喘不上气,面色难看,趴在原地和裴定眼对着眼,却不敢说话。   听到门外传来的动静,他们俩害怕极了,浑身都打着哆嗦,努力昂起头,只看到一张模模糊糊的脸,是下午的那个人。   裴定吓得快昏厥过去。   陆郁沉默了片刻,拉了一张椅子,坐在裴定的身前,裴定只能看清眼前的一双皮鞋,回忆起下午这个恶魔是怎么用这双鞋无情地踩碎了他的胳膊,即使嘴里被填满了东西,也含糊出了声,不由自主地向后挪动。   陆郁终于开了口,他的语速缓慢,似乎是很漫不经心的,只有身旁的人才能瞧得见的的面色阴鸷而狠厉,那是前所未见的。   他说:“我有一个珍宝,叫做裴向雀。我很珍爱他,碰也舍不得碰,连一句重话都没说过。可却在这里受了十六年的委屈,我左思右想,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该怎么回报这些曾经那么对待过他的人。”   说到这里顿了顿,声音微微上挑,语调里透着一丝诡异,“你认为该怎么回报?”   裴定心口一窒,他怎么也想不到,惹来这滔天大祸的会是裴向雀。嘴里堵着的布条被拿来,他慌慌张张,因为太过害怕直接额头磕地求饶,“我,我不知道。我,我对不起您,是我的错我的错。可我,可我也是他的父亲啊,我养了他那么多年,从来没打过他,只有那一巴掌,只有那一巴掌,你让那个小畜,裴向雀来,让他告诉你,我从来没对他不好过,只是他这次不听话……”   陆郁轻声道:“哦?你倒是没什么错处,也是,我倒是劳烦你替我照顾了这么多年他,将他养的这么好,没有功劳,也是有苦劳的。”   “对了,”陆郁似乎是想起了什么,甚至是笑了,“我还备了一份礼物要送给你。”   裴定不敢相信这么轻而易举地就说服了这个人,不,恶魔,却又忍不住抬头,一个箱子在他面前展开,是满满一箱子的人民币。   陆郁站起身,在他身边走了一圈,“对这个礼物还算满意吗?看来是很满意的。只有一点,你和裴向龙以后不能踏出这个村庄一步,我会派人看着,只要你敢踏出去一步,就打断你的一只腿,两步就是两条腿。”   他说这话十分认真,如果裴定不同意,似乎下一刻就能要了他的命。   裴定愣了好半天,声音沙哑着,“这,这怎么能行?我们家小龙才多大一点,怎么能在村子里,他,他还要去念书的!他还要念书的!”   陆郁皱了皱眉,“看来你对裴向龙还是很关心的,那为什么就不能对裴向雀好一点?人心确实有偏,你偏的太过厉害。可是也没有关系了,现在都没什么必要了。”   或许陆郁的话是戳到了裴定的弱点,他咬牙切齿地骂道:“你凭什么管?还想耽误小龙的一辈子。裴向雀是我的种,是个傻子,是个畜生,我要怎么打,要怎么骂,都是我的事。我就是要他死,他也得跪下来给我磕头。”   陆郁绕着裴定一圈,停了下来,用力踩住裴定的脚踝,阴测测地说:“那我现在就能要了你的命。”   不用等他踏出这里一步,陆郁已经又折断了他的一根腿骨。   裴定的哀嚎声过大,陆郁嫌烦,旁边的人很有眼色的又堵上了他的嘴。   陆郁走到了周秀面前,周秀瑟瑟发抖,止不住的摇头恳求。   “是你自己说?还是我问一句,你答一句?”   陆郁瞥了她一眼,语气平平淡淡。   周秀一阵胆寒,但她终究不像是裴定那么蠢且傻,努力克制着自己要躲闪的眼神,装作胆怯的无辜的模样,“我,我不知道,您说的是什么……”   陆郁笑了笑,英俊的长相在周秀看来如同恶鬼一样,“看来你是要我亲自问了。”   周秀怕得发抖,这种害怕源于疼痛和未知。她苦了这么多年,忍辱负重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看到了希望,为什么要受这种苦这种罪,凭什么?   她不甘心。   可即使再不甘心,她也屈服向疼痛屈服了。   陆郁走到木门旁,开了灯,在桌上拿了一个文件,轻描淡写地问:“第一个问题,你当初为什么要嫁给裴定?那么急,那么快,迫不及待,那时候裴向雀的母亲才刚刚入土没两天吧。”   周秀的瞳孔一缩,她不敢回答。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周秀天生长得好,心思不正,从小就有主意,成绩不好,初中就辍学,却不愿意和村子里的人定亲结婚,而是跑到了大城市闯荡。她在一户富裕的人家做保姆的活,那家的太太也姓周,在外打拼事业,为人和气,很容易相处。加上周秀又会讨好人,很快就和这一家熟悉了起来。   然后,她就勾引了那家的男主人,最后是在主卧的那张床上被捉到的。   周太太是很和气,可是在商场上打拼,实际上也是个狠人,敢挖她的墙角,她是不会放过的。那位先生送了她一些珠宝首饰,刷的是家里的卡,周太太去报了警,说是家里遭了小偷。周秀怕得不行,跪下来求她。周太太笑着说,这也可以,周秀得在自己家乡附近,一个月之内嫁出去,而且不许再出这个省,否则她就拿着证据去警察局。而这件事闹得很大,村子里议论纷纷,没人愿意娶周秀,最后才找上了不知情的裴定。   和裴定结婚后,周秀也只好暂时认命,先打理好这个家,只有一个人太碍她的眼,就是裴向雀。她想,这个家本来就穷,裴向雀该抢了多少本该属于自己孩子的东西。而其他人的离开,正好给了她机会。周秀在城里待得久了,也辗转过几户人家,其中有一家的孩子正好得了自闭症,耳濡目染之下,她也知道了一些关于自闭症的事情。   她觉得自己聪明极了,不用动手打裴向雀,那样只会留下痕迹马脚,说不定还要搭上自己。只要把裴向雀关起来,他自己或许就得了病,即使没有生病,那也没有关系,裴向雀那么小,即使告状,她也有办法糊弄过去,只要说裴向雀不乖,自己要干活,担心孩子安全把他关在家里又能怎么样?   上天保佑,她关了裴向雀半年,再把他接出来的时候,裴向雀已经不会讲话了。   他成了个傻子,不会耽误自己孩子以后的路,可真是再好不过了。   在折断了周秀几根手指头后,这一番话才被问了出来。   裴定疼得厉害,听到了这些往事,含含糊糊地骂她,“你怎么敢这么恶毒!你这个恶毒的女人,你害了裴向雀……”   周秀哭着朝他喊,“我不都是为了小龙吗?我们小龙现在该怎么办,反正裴向雀已经傻了,这有我们小龙了!”   裴定被她的话噎住了,朝哭得喘不过气的裴向龙看了过去,他长得那么好,那么聪明,比裴向雀聪明得多,现在又有什么办法,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了。   陆郁看着他们一家三口的深情厚谊,似乎很为之感动,慢条斯理地鼓了鼓掌。又拿起资料上的时间,丢在了裴定的眼前,非常疑惑地问了一句,“可是周秀女士和人偷情之后,没过几天就和你结了婚。怎么能确定那个孩子是谁的?周秀女士能确定吗?”   在刚刚周秀的叙述中,时间概念是被模糊了的,而陆郁的这份资料是基于当时的警察报案记录,那位周太太的亲口讲述,还有当时裴定周秀结婚办酒席那天的日期,非常准确,期间都没差到半个月。想必是裴定被周秀这么一个漂亮的黄花闺女要嫁给自己迷昏了头脑,村子里的人也都被打点过没有人说,立刻就把周秀娶回了家。   所以,裴向龙是谁的孩子?谁知道?反正裴定又没有机会去大医院去做亲子鉴定了。   裴向龙不是自己的儿子!   裴定彻底发了疯,目眦欲裂,又被解开了绳子,断手断脚也要爬到周秀面前,拿唯一能使劲的脚踹她,骂得满嘴的污言秽语,裴向龙见父母打成一团,哭得要刺破人的耳膜,陆郁嫌吵,去外头避了避,吩咐了一句,“注意着点。”   陆郁在外头抽了根烟,待里头的哭叫声终于歇了歇,走到了周秀的面前,她再也没有佯装的力气了,脸上都是伤痕,气息奄奄。   陆郁开怀地笑了,他天生缺乏同情与可怜这种情绪,并不会因为别人的痛苦而有半点难过,“这样倒很衬你。我也有一份礼物要送给你。你从前关了裴向雀半年,我只需要你双倍奉还,好不好?”   从那里出来之后,即使周秀运气好,没得什么病,也会被诊治成精神病,然后在一家设施不良好,医护不体贴的精神病院度过余生。   解决完这一切,陆郁坐上了会酒店的车,表情是从所未见的柔和轻松。   从此以后,裴向雀只是他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哇,今天陆叔叔亲了我!   大裴:你小声点!!! 第41章 祭拜   这么一趟来回,陆郁回到酒店的时候正好天明了。他卸了满身的戾气,轻轻推开门,屋内一片寂静,厚重的窗帘严严实实地遮住了阳光。陆郁走近了一些,瞧见床上隐隐约约鼓起了大块地方,不是竖着占了半边地方,而是横着贯穿了整张床,也见不着脑袋在哪。   陆郁换了衣服,掀开被子上床,得费尽力气才能寻得出块能够躺下的地方,无奈地挪了挪裴向雀的位置,他只有在自己的怀里睡觉才是老实的。   可惜现在不能光明正大搂紧怀里,倒是很可惜。   忙了一个晚上,陆郁着实有些累了,他躺了下来,眼睛微微阖上,只是闭目养神。   过了一会,旁边被子里的那个圆团渐渐展开,朝外头爬了出去,最后一个又圆又黑的小脑袋出现在枕头上。   其实刚刚陆郁进来的时候,裴向雀就醒了,只不过没吱声。   他偏着头,紧紧地盯着近在咫尺的那张脸。   陆郁的模样长得十分英俊,长眉狭眼,五官轮廓深刻,只是平时的气势冷淡阴郁,加上精神疾病方面的传闻,旁人见到他总是有先入为主有几分害怕躲避,不敢细看,倒很少能像裴向雀这样明目张胆,光明正大瞧着。   裴向雀看得都舍不得错开眼,心想,陆叔叔长得可真是又英俊又好看又有男子气概,世上再也找不出这样的长相,和他这种瘦瘦弱弱的模样完全不同,而自己底子不好,怕是以后也长不成陆郁这样子的类型。   想想就叫人叹气。   他现在把陆郁当做全世界最好的人,崇拜得紧,自然希望以后什么都能朝陆郁的方向发展,可现实不能如人所愿。   只不过要是陆郁知道了他的想法,大约是不会开心的。   裴向雀在旁边唉声叹气,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突然听到对面冒出来一句。   “阿裴这是看着我鼻子、眼睛还是嘴巴哪里不满意才叹的气?”   裴向雀一惊,猛地抬眼,陆郁已经醒了,半垂着眼,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   紧张到根本没听清讲了什么。   陆郁又重复了一遍。   “哪,哪有!不是的,我在,在想别的,”裴向雀在心里嘀嘀咕咕,就是因为哪都太满意了才难过,却不能说出口,慌里慌张间只好把昨天想到的事拿出来搪塞,“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想去我妈那里去看看。”   说着说着,便慢慢平静了下来,“我都,好久没去看过她了。”   陆郁怔了怔,“那我们今天早晨就去探望她。”   裴向雀皱着眉头,“陆叔叔快睡觉吧。昨天晚上,肯定是去送钱了,一夜没有休息,对不对?”   陆郁翻身坐起来了,并不否认裴向雀的话,“哪里有早晨补觉,下午去探望先人的道理?”   裴向雀很坚持,“我,我妈妈人很好,她不会介意的。而且,陆叔叔对我这么好,她,高兴还来不及。”   “我给你唱歌,快点睡觉!”他直接从床单里蹦跶出来,要把陆郁摁下去了。   裴向雀已经和从前大不相同了,他对陆郁睡觉这事看得很要紧,在这件事上头都敢和陆郁争执起来,颇有几分恃宠而骄的架势。   陆郁笑了笑,躺了下来,连声应了,“好。”   裴向雀伏在床头,为陆郁唱了一支歌。   在裴向雀自认“哄”完陆郁睡着之后,就从床上爬了起来,茶几上摆着他被抢走的背包和手机。他安心下来,拿出日记本,要把这几天的事情记下来。   关于裴定和周秀,那些不好的事情,他都一笔带过了。这本日记里,记下的都是美好的,他即使不能同别人说出口,也要永远默默保存在内心的记忆。   原本大裴和小雀聊得好好的,对话都快要结束了,裴向雀没忍住笔锋一转。   小雀:我想长成陆叔叔的样子。   大裴:我想变成陆叔叔那么能干。   小雀:唉……   大裴:唉。你的愿望要实现只能去整容了,而我还能靠自己努力。   裴向雀忍不住捂脸,虽然他心里是这么想的,日记写出来还是很羞耻。笔尖悬在这几行字上头好久,犹豫着要不要划掉,裴向雀最终还是自暴自弃地放过了这最后一小截对话,向前翻了翻。发现自己和陆郁认识后,日记的内容就长了许多,而且里头十有八九全是说的陆叔叔。   或许,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裴向雀想不明白。   农村里是没有公墓这样固定安置骨灰的地方的,大多数都是在自家的田地里寻一块风水好的地方埋葬下去。可是裴向雀母亲的墓碑却并不在裴定家里的田地,而是在她娘家那边。裴向雀母亲那边的亲人都去得早,没有一个亲近些的亲戚,裴定一家觉得她年纪那么轻就死了,又无父无母的,很不吉利,不愿意将她埋葬在自家的土地上,怕坏了裴家的运气。不过就现在看来,裴家的运气,是坏到了头,谁也救不过来的。   所以,下午去的不是裴定在的那个村子,而是另一个几公里外的地方。   裴向雀伏在车窗上,像是没什么精神,默默地看向外面的景色。   这都是他很熟悉的,走过无数遍的路,可是坐在车上看着,仿佛又有什么不同了。裴定一家都嫌弃他的母亲死的早,生病不能干活还要吃药花钱,很不喜欢她,死后娶了周秀也从来没人记得祭拜她。   只有裴向雀记得。   他每年只能扣扣索索攒下一点钱,全都用在清明、忌日还有除夕夜前买纸钱了。他没有钱乘车,就这么走着去看母亲,烧完了纸,结结巴巴地说一会话,都是讲自己过得很好,让她不用担心,也不祈求保佑,只希望母亲能在地下也过得安稳平静,那就再好不过了。   有一次除夕看完母亲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家里吃完了年夜饭,裴向雀的奶奶指桑骂槐地骂了他一通,他就蹲在厨房里吃着剩下的冷饭,想反正自己听不懂。   外面悬挂着的电线上排了一排叽叽喳喳的小麻雀,   陆郁忽然问:“在想什么?”   裴向雀一愣,磕磕碰碰地讲:“想,从前的事。”   陆郁没再追问下去,反倒指着外头给裴向雀看,“你看,那里有一排小麻雀。”   农村的路况大多不好,车子开得很慢,裴向雀转头看过去,半空中低悬着的电线上站了一排叽叽喳喳蹦蹦跳跳的小麻雀,全都长得圆滚滚的。   陆郁似乎很不明白,“我的小麻雀比它们吃的东西多那么多,为什么还是这么瘦?”   裴向雀讲,“我,我又不是真的,麻雀。人不是要长得瘦,瘦一点才好吗!”   他还想以后努力锻炼出陆郁那样的身材肌肉,要是胖成那里,估计八块腹肌只能变成一块小肚腩了。   陆郁笑了笑,不再说话了。   终于快到了裴向雀母亲的墓地,前面都是小路,车子开不进去。陆郁和裴向雀下了车,走到了墓碑处。   夏天的田野一片碧青浓绿,棉花杆生长茂盛,其中只有一小片土地是空的,那里栽了一块墓碑。上面只刻了一个名字和死亡日期,其余的都是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裴向雀先将周围的杂草拔了,陆郁只在一旁看着,没打算插手。收拾完了一遍周边的环境后,裴向雀直直地跪在了墓碑前面,这时候不是什么祭拜的日子,他没买纸钱,反而带来了一束百合花,搁在了一边。   他磕了几个头,开始嘟嘟囔囔地和母亲说着话,讲遇到了陆叔叔,是一个大好人,对自己特别好,连这次的鲜花都是朝他借钱买的,又说上学遇到了很多人很多事,现在过得好极了,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了。说完了这些,他犹豫了一会,还是接着开口,怕是要辜负她临终前的嘱托了,以后不会再和裴定有牵扯了。   到了最后,裴向雀又准备再磕头的时候,却被陆郁拦住了。   陆郁站在一旁,裴向雀看不清他的神色,只听他说:“我和你一起磕一个吧。”   裴向雀不明不白地点了点头。   陆郁磕完了头,掸了掸膝盖上的灰尘,莫名其妙地添了一句,“以后你就明白了。”   看完了母亲之后,裴向雀的心情明显好了很多,然后傍晚一回来就看到了安知州给自己传来的期末成绩。   就有点,有点低落,还有点窒息。   陆郁安慰了他几句,说:“果然是试卷太难了。”   裴向雀默默地转过身,难得不想接话,留给他一个萧索的后背。   陆郁忍住笑意,出门接了个电话。   李程光传过来一个消息,“陆老先生的生辰快到了,说是要隆重地办一场生日宴会,问您有没有时间回去一趟。”   陆郁挑了挑眉毛,“没空。你备上一份礼物,到时候让那头送过去。”   李程光恭敬地应了下来,着手准备这件事。   陆成国得到这个消息也不意外,可是即使没有陆郁,他最得力最引以为豪的儿子,这场宴会还是要办下来的。   管家在书房里为陆成国汇报这次宴会的安排,他正一项一项地说下来,却忽然被陆成国打断。   “你这次去邀请客人的时候,说是这场宴会,不要来的全是老头子老太太,太死板,也玩得没什么意思,不尽兴,该多带一些年轻人过来。”   管家的脸色变了变,将陆成国的要求记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陆叔叔:虽然没有面对面,但是四舍五入我们已经在丈母娘面前成亲拜堂,小麻雀已经是我的小媳妇了。   裴裴:陆叔叔说的都,不,陆叔叔刚刚说了啥??? 第42章 生日宴   淮城。   白日的暑热消散过后,差不多八点左右,来宾纷纷到了酒店门口。   今天是陆成国的生日晚宴。他一贯很好面子,这种事关脸面的事自然是大办特办,酒宴内布置和食物、点心,无一不豪华精致。   人来人往,衣香鬓影。   陆郁不在,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陆成国的身上,如众星拱月一般绕着他转。陆成国饮了几口酒,满意地想,陆郁不在也好。他要是在了,身边围着的人也少不得,岂不是抢了他的风头。   所以说,陆郁怎么都不能得他的喜欢。   陆成国家里养了两个情人,虽然没有正式领证,可这种场合总不能少了女主人的,所以带了一个出来。她叫做肖梦慧,是陆修的母亲,往常这种场合该是陆辉的母亲张雪出来应对的,可谁让陆辉最近不得陆成国的喜欢,送到了国外,张雪也冷落下来了。   她是个保养得很好的女人,四十多岁的年纪,瞧起来才不过三十出头,脸上带着笑意,招待往来的客人。肖梦慧皱了皱眉,这次来的大都是一对夫妻,还带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有的是自己的女儿,有的是亲戚家的孩子,总之都同陆郁的年纪差不多。   肖梦慧拿了杯酒掩饰着唇角冰冷的笑,走到陆修的身边,踩了他一脚。   陆修是陆家三个儿子最没有出息的一个,他年幼时便比不过陆辉,很早就被放弃了,长大了就是个不缺钱但也没有大钱的纨绔子弟,玩到今天也没有正经娶上妻子。同陆家一个家世水平的,看不上陆修的能力德行,但家里差的太远的,陆成国又瞧不上眼,怕丢了面子,所以才耽误到了现在。   陆修喝的醉醺醺的,盯着不远处一个漂亮小姐,嘟囔着,“妈,你干什么?”   肖梦慧看到自己儿子的这副样子就生气,“看现在这个架势,你爸现在要给陆郁找个妻子结婚了,要是等他成了家,还能有你什么事?”   陆修说:“那我有什么办法?还能抢得过陆郁,你看老大都被赶出国了,我可不想出国啊。”   肖梦慧恨铁不成钢,“现在是个好机会,今天淮城有头有脸的人家的未婚小姐都来了。你找一个家世相当的聊得妥当,谈个恋爱,最后再未婚有孕,女孩子的父母不同意又能怎么样,到时候女儿嫁过来,还不是要帮你同陆郁抢一抢。”   陆修糊里糊涂地想了一会,竟然觉得这是个好主意,目光转了一圈,盯上了几个漂亮的女孩子,问:“这几个里头,你觉得哪个好?”   肖梦慧还没来得及指出心仪的那个,就看见陆成国摆了摆手,一个女孩牵着母亲的手,朝那边走了过去。   那个女孩姓周,叫做周宁,是周家的独生女,长得漂亮,才从美国留学回来。周家的财产说起来并不丰厚,但是一直是书香世家,很有教养。周宁的父母对她宠爱极了,千挑万选也找不出一个合适的对象,他们曾因为没有权势而吃过苦头,不想再让女儿再在自己这个圈子里挑人嫁了,所以才来了这里。   陆成国这个叫做周宁的女孩子倒是很满意。毕竟他只是想给陆郁找一个能把绑在淮城的结婚对象,又不是要联姻,温柔,漂亮,又小心体贴最为重要。要是周家也有权势,再增加陆郁的筹码,他反倒要发愁了。   周宁轻声细语的,回应陆成国的话时有些害羞。   对于陆郁,她是在别的宴会上见过几面的。陆郁年轻英俊,能力出众,但看表面,又有哪个女孩不心动?   而就在不远处,陆静媛就躲在人群后头吃水果。她因为自小没有母亲的陪伴,所以和周围融不到一起去,往常一般的宴会也从来不去。这次因为是陆成国的生日,所以不得不来。   陆静媛胆子是小,可倒也不傻,这个架势摆出来,谁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她想了一会,回忆起上回陆郁对自己笑的模样,还是没忍住翻出陆郁公司里的电话,打了过去,可惜没能要到陆郁的电话号码。   那就没有办法了。   陆静媛只好打消了念头。她想,像三哥那样的人,肯定不会就这么听了父亲的摆布吧。   而另一边,陆郁正忙于工作,连送的礼物是否合乎陆成国的心意都没问。即使到了现在因为一个视频会议还没开完,所以没办法回去,提前打了个电话让裴向雀随便先吃一点垫垫肚子。   上次探望完了裴向雀的母亲之后,陆郁并没有耽搁时间,第二天就带着裴向雀回了宁津。回来后已经完全不同了,裴向雀是自己的小麻雀了。   他只欠着自己的。   陆郁拿着手机,听到电话对面神采奕奕说着话的裴向雀,心满意足,连脸色都柔和了不少。   虽然视频那头的高管听不见声音,可是陆郁的样子总是能瞧得见的。看到老板温柔的脸色,心有灵犀地打开了私聊工具,互相发了一句只有对方才能明白的“嘿嘿”。   等视频会议开完了,其中有一个有点忧愁地又发过来一句,“可是今天陆老先生生日,据说搞了个大型相亲晚宴,我可真替老板发愁。大龄单身,好不容易谈场恋爱,还得遮遮掩掩,得不到父母祝福的爱情是不会幸福的!”   “……我头一回知道,你戏这么多。”   陆郁大概不知道,这就是主管趋于年轻化的一个弊端了。   开完了会,陆郁拎起西装外套,并没有穿上,径直上了车。司机没有朝小区开回去,而是绕了点远路,去了一家蛋糕店。   这时候已经过了下班的高峰期,路途顺畅,车子很快就开到了小区下面。   屋里亮着灯,从窗户那里透出来,里面有一个人正等着自己。   陆郁拿出钥匙,打开了门,抬头就看到裴向雀正趴在桌子上打瞌睡,因为开门的动静猛地一低头,差点没把下巴磕到玻璃桌面上,幸好一只手撑住了。   裴向雀迷迷糊糊的,揉了揉眼睛,其实还没看清,只是凭着本能说话,“是陆叔叔回来了吗?”   陆郁走近了些,摸了摸他的后脑勺,“嗯,回来了。吃了什么?”   上次的甜食点心都被没收了,现在买的都是一些咸饼干之类的。   “吃了一袋饼干。”裴向雀指了指桌子上的饼干袋,又很乖顺地笑了笑,“吃完了就刷牙了。”   陆郁举起手里的东西,“这么乖?该给小麻雀一点奖励了。” 第43章 绿豆汤   大约是因为之前陆郁没收点心那会太过决绝,裴向雀没想到还能再吃上他买的蛋糕,此时只是侧过身,拉了一张椅子给陆郁坐下来,问:“是什么啊?”   不管陆叔叔送给自己的是什么,他都会喜欢且珍惜的。   陆郁坐下来,将东西搁在桌上,“今天回来的时候顺路买的蛋糕,送给你的。”   裴向雀明显吃了一惊,眼里满是疑惑,也没伸手去拿,吞吞吐吐地问:“陆叔叔,上会不是说,不,不许吃甜的了吗?”   陆郁拆开蛋糕盒,可能是由于路途颠簸,盒子的边缘沾上了一小圈白色的奶油。陆郁随手蘸了一点,拿出个文件夹,在裴向雀面前翻开,“那时候你的牙才补了,怎么吃甜的。现在问过医生了,吃点糖和甜点也不要紧,只要注意刷牙,不是什么大事。”   裴向雀翻开那个文件夹,第一页就列了个计划表,详细地描述了吃甜点的时间和份额以及刷牙和检查的次数。   裴向雀翻着翻着,嘴角不由自主地翘了起来,像是只才啄了满肚子米粒,心满意足的小麻雀。   陆郁在灯光下看着他微笑的侧脸,眼里满含笑意。   所以,在力所能及,不伤害裴向雀的健康的范围内,陆郁很愿意满足他的小麻雀的一切愿望。不论是合理的或是不合理的,以陆郁的手段,都可以转化成理所应当的状态呈现在裴向雀面前。   陆郁朝裴向雀笑了笑,沾着奶油的手指猝不及防地落到了裴向雀由于兴奋而通红的鼻尖上,“这一回开心了吗?”   他们俩现在的关系已经很不同往常了,即使是陆郁平常摸一摸裴向雀的脑袋,有时候碰碰脸颊,这样亲密的接触,裴向雀也习以为常,只是觉得很亲近,再也不会防备什么。   裴向雀猝不及防地被这么袭击了一下,还不太明白是怎么回事,小步跑到卫生间里照了照镜子,上半身探出门框,歪着脑袋,鼻子上一抹甜腻腻的奶油,睁圆了眼睛瞧着陆郁。   像是在问,“陆叔叔,为什么啊?”   这模样引得陆郁的心尖一颤,他仗着裴向雀离得远,忍不住低声快速地讲了一句,“瞧什么?再瞧就亲你了。”   可惜,他也只能讲一讲了。   定下了这个可持续发展的吃糖计划以后,陆郁便严格按照这个计划表走,每隔一天就带不同的点心回来,投喂现在已经馋了嘴的裴向雀。不过暑假不同于上课的时候,裴向雀有大片大片空白的时间,而陆郁则还是要工作,甚至还比从前忙一些,不能总是陪伴他。加上有些暑假作业做起来颇为艰辛,裴向雀便邀请了安知州来自己家里写作业。   安知州是第一次来别的同学的家。他生性冷淡,加上安镇的缘故,从小到大没什么朋友,所以对裴向雀格外珍惜,来的时候还特意买了一点水果,看着门牌号,站定后才敲了敲门。   裴向雀欢欢喜喜地打开门,迎了安知州进来,两个人都不是什么贪玩的性格,说是写作业真的就是一人守着一边桌子都沉迷作业。   而安知州打量了周围一圈,心头疑惑越来越深。他上一回不小心听到了裴向雀和父亲打电话的时候,就隐约觉得不对劲。在张老师的叙述中,裴向雀早年父母双亡,又没有亲戚,家庭贫困,但因为家里有房子,没有去福利院,才得到青少年救济中心救助。而且因为害怕是自己的记忆出现了差错,他还特意又找老师问了一遍,还是同样的答案。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裴向雀的情况就很不对头了。   他写了一张纸条,试探地问:“你的爸妈不在家吗?”   裴向雀看完了这句话,有点犹豫,但还是回答了自己的真实情况,“这是救助中心分的房子,我的妈妈早就去世了,另一个,和我关系不好,都不在这里。”   安知州心头一震,果然,裴向雀的真实情况和档案里根本不一样,甚至连裴向雀自己都不知道这个问题。   他停下手头的作业,装作很好奇地样子追问了下去,裴向雀本来对他就没有什么防备,将青少年救济中心和自己原来的事情都和盘托出,说清楚了。   裴向雀笑着写,“我从前很倒霉,大概是因为攒着好运气,花在这件事上了。”   安知州垂下眼,纤长的睫毛遮住了复杂的眼神,半晌才写下一行字,“嗯,大概是运气好。”   他不是裴向雀,裴向雀才从农村里走上来,在工地里打了半年工,接触不到外界,客观来说,确实没什么见识而且天真。听到警察局里的警察承认,救助中心老师的温言细语便相信了。安知州挣扎着活了这么多年,当然知道世界上没有这么好的事,即使有,也落不到裴向雀这样的孩子身上。从目前来看,这件事对裴向雀还没什么坏处,反而为他营造了一个美好又温暖的环境。   可这背后隐藏了什么,或者有什么恶意没有展现出来的,谁知道呢?   他琢磨了半天,还是暂且没告诉裴向雀,而是打算自己找个时间去那个青少年救济中心一趟。   安知州抬头看着正在桌子对面认真看书的裴向雀,心里想,或许就是傻人有傻福也不一定。   不过,知道了裴向雀初三还没念完,安知州对他的学习状况更加担忧了,准备回去后在自己接的初二学生的生意里找找,看有没有不错的资料给裴向雀记下来。不管怎么说,既然裴向雀得到了这个机会,就要好好抓住,至少现在就要努力学习。   两人写了一下午的作业,腰酸背痛的。到了晚上,安知州因为要回去照顾安镇,所以必须要离开了。   陆郁回来了。   安知州还记得头一回见到陆郁时的场景,他的头发还滴着水,气势凌厉,面色冰冷。   这个人叫陆郁,还住在裴向雀的隔壁。   安知州转过头,从未合的门缝里看到陆郁摸了摸裴向雀的脑袋,原本还恹恹的裴向雀似乎一下子就活泼了过来。   陆郁,他是谁?   陆郁回家后,没有着急做菜,而是和裴向雀说起了话。和裴向雀聊天是件十分费劲的事,可陆郁看着他的模样,听着他的声音,怎么都不会有厌烦的感觉。   陆郁挑了挑眉,漫不经心地问了些裴向雀刚刚和同学说的话。   那个安知州,还是有点意思的。最主要的是,对裴向雀没什么坏心眼。   裴向雀说了一番话,有些口渴,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站起身,朝厨房里走了过去。他从冰箱里拿了一个密封的保鲜盒出来,两只手小心翼翼地捧着,慢慢地朝这边走了过来。   陆郁问:“是有什么要送给我吗?”   或许是因为厨房离得远,中央空调不太有用,裴向雀的脸远远地看过去红得厉害。他的脚步犹犹豫豫,最后倚在门框上,迟疑着说:“我,我煮了绿豆汤,不知道,陆叔叔要不要尝尝……”   裴向雀也曾缠着陆郁教过自己两回怎么做菜,可惜在厨艺上没有什么天赋,分量火候都把握不住,和陆郁做出来的天差地别,勉强都不能入口。虽然陆郁很捧场,可他自己倒是不好意思了。   可他吃了那么多陆郁做的菜,总想做一点东西给对方吃,好像连同着自己的心意,也一同传达了出去。裴向雀想了很久,外面是炎炎夏日,最终决定做绿豆汤。做这个不需要什么高超的手艺,只要足够耐心就好了。   今天一大早,裴向雀偷偷摸摸出门买了一袋绿豆,回来就按照在网上查到的步骤煮了起来。这锅绿豆汤是拿砂锅慢慢熬出来的,绿豆都被炖煮得熟透了,豆沙都融在了汤里。煮开还要掀开锅,将脱落了,浮在汤面上的豆壳一点点捞起来,只留下豆沙,最后煮出来绿豆汤才不影响口感。   绿豆汤出锅后加了冰糖,先是彻底晾凉了,再放到冰箱里冰镇了这么久,现在才拿出来,裴向雀除了在加糖的时候尝了口味,都没有喝一口,就等着陆郁回来了。   陆郁也站起身,朝裴向雀招了招手,“过来。”   他自己却朝厨房那边走了过去,被裴向雀一把捉住了手,陆郁转过头,有些好笑,“那么大的一盆,不拿碗要怎么喝?”   裴向雀连忙缩回了手,干巴巴地“哦”了一声。   陆郁盛了两碗碧绿清凉的绿豆汤,稍稍抬眼看着对面紧张不安,耳朵尖都透着红的裴向雀,率先尝了第一口。   裴向雀的脖子忍不住伸长,想要将陆郁的表情瞧得再仔细一些。怎么说,如果他将这个汤端给安知州喝,肯定就不会这么紧张。不过,话这样说也不对,裴向雀心里暗暗地想,他无论做什么,第一个尝的肯定是陆叔叔。所以无论如何,他都是这样紧张,心脏仿佛都要跳出来了一般。   陆郁一口饮尽了小半碗绿豆汤,放下碗,认真地说:“很好喝,我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绿豆汤。”   “真的吗?”裴向雀似乎不太相信,可是提着的心已经放下了一半。   陆郁又盛了一碗,温柔地笑着,“骗你做什么?没想到阿裴虽然是一只小麻雀,可是不仅会吃,还会做汤了。嗯,还对我这么好。”   “因为,”裴向雀指了指心口,表示他把一切都记在了这里,“陆叔叔对我好,我也想对陆叔叔好。”   作者有话要说:  陆叔叔:小麻雀的绿豆汤,好喝!   裴裴:ヾ(?°?°?)??   陆叔叔:小麻雀的肉,好次!   裴裴:ヽ(?Д?)? 第44章 周宁   假期一天天地过去了,暑气翻涌蒸腾,到了最热的时候,不夏日将要走到尽头了。   陆郁最近新合作了一项生意,对方是一个小公司,里头零零散散几个人,只掌握了一门技术,还不怎么能应用在实际上。陆郁却很看重,要亲自谈下来,若不是因为这桩事,估计他已经能抽出空和裴向雀出门了。   李程光在办公室处理公事,下面打来一个电话。他听了那头传来的话,放下手头的工作,朝陆郁正在开会的会议室走过去。   他敲门进去,走到陆郁身边,弯腰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句,“先生,裴小少爷来了。”   陆郁一怔,翻了翻眼前的文件,会议还有很长时间才能结束,没谈的事情有些多。他漫不经心地点头,在旁边的草稿纸上撕了一张,写了行字,递给了李程光。   李程光退了出去。   那位裴小少爷,指的自然是裴向雀,是陆郁公司上上下下对裴向雀的戏称。   自从上次煮绿豆汤得到陆郁的夸赞,而裴向雀在家里确实又无所事事,便迷恋上了做汤。日子久了,就不再满足每天等着陆郁回来,而是小心翼翼地问陆郁可不可以他工作的地方去送汤。   他还举着三根手指头保证,自己肯定不打扰陆郁的工作,送完就走。   陆郁失笑,摸着裴向雀的脑袋,“你想来就来,工作的地方有什么来不得的。”   他能察觉到,裴向雀正在尝试着一点一点进入自己的生活。他们亲近起来是从陆郁陪着裴向雀看病开始的,可那时候裴向雀仿佛只是一种被动地承受,他知道陆郁很好,也知道该对对方好,可对于陆郁的一切,他都不在意,不去探究,甚至连问也不问。可现在不一样了,   他们正在互相接近。   楼下,裴向雀背着双肩背包,单手拎着一个保温壶,站在前台处。他的额头上挂着汗珠,这里虽然地处繁华,可是离公交车站还是有一段距离的,下来走一小段路,便满头是汗了。   前台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正笑眯眯地对裴向雀说:“李助理说马上就来接你上去了。”   裴向雀其实没听懂她的话,只是按照陆郁所教的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   他现在在陆郁的教导下,已经很会掩饰自己与其他人不同的地方了。即使听不懂别人的话,也说不出话来,观察别人显而易见的脸色,点头摇头总不会出错。   他不会再轻易地把自己的弱点暴露在别人面前了。   等了一会,李程光面带微笑走了过来,领着裴向雀上了电梯,递过去一张纸条。因为会议还有很长时间,陆郁怕裴向雀等得着急了,说可以让他在会议室里等着。他舍不得裴向雀等得太久。   裴向雀看了一会,抬头看了李程光一眼,善解人意的李助理十分贴心地送上笔,只见裴向雀写下了一句话,“我就不去打扰陆叔叔了,只在门口看他一眼,就去办公室等着可不可以?”   李程光在心里叹了口气,可以可以,你就是要在会议室唱歌跳舞,怕自家老板也是鼓掌欢迎的。   裴向雀朝他一笑,露出几颗小白牙,天真又可爱。   李程光对着这个笑容一愣,他心想,也难怪陆郁这么对待裴向雀,这孩子的笑容大概没什么人能抵抗,而且对陆郁笑的时候还要甜度还是要翻倍的。   很快便到了会议室所在的楼层,裴向雀跟着李程光,一步一步地走在后头,李程光停在一扇宽大的门前,抬手敲了敲。   合作方领头的那个人听到门被敲响的声音,又缓缓地推开来,从她的角度能隐隐约约地瞧见一个身影,倒映在光洁明亮的地板上,长得颇为纤瘦。而原来坐在主席台上,一言不发,仅仅是轻描淡写地挑着合同里的错处就把他们一行人吓得心惊胆跳、战战兢兢的陆先生突然站起身,浑身放松,朝门口走了出来。   裴向雀额头上还挂着汗珠,嘴唇微微张开,小口小口地喘着气。   陆郁抬手替他抹了抹汗水,不轻不重地问:“嗯?都过来了,怎么不进来?”   裴向雀低声回答,“陆叔叔,你在工作,去你的办公室,等你也是一样的。”   他的声音又软又乖顺,脸颊上有一抹轻薄的红色,“陆叔叔去好好工作,我,我看了一眼,就去你的办公室写作业了。”   他的模样在陆郁看来可爱极了,陆郁没有忍住,借着擦汗的理由,蹭了蹭小麻雀又白又软的脸颊,甚至还隐秘地戳了几下,感觉指尖传来柔软的触感,“好,反正在这也没什么意思,你去那等着也一样的。绿豆汤等我回去,我们一起喝。”   裴向雀点了点头,又不太控制得了音量,在别人面前说亲近的话还有些害羞,只好努力踮着脚,向陆郁的耳朵边贴了过去,“好,等陆叔叔。你要早点回来啊。”   李程光总觉得有些不对劲,陆郁和裴向雀之间的关系他不清楚,以前还曾猜测过是不是亲戚,后来被他自己否决了。应该不是。裴向雀还是个不大的少年,而陆郁可不是这样,他想着想着,思维不免就发散了出去,不知不觉想到了前段时间深夜上山时陆郁曾打过的一个比方。   “要是你的爱人现在受伤被困在山上,你能安心待在山下,等着雨停吗?”   这个比方再联系到现在的情景,就有些微妙了。李程光看着眼前还算是个不大的孩子的裴向雀,猜想不下去了。他自嘲地笑了笑,即使,即使是真的,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   陆郁想要什么,难道还能得不到吗?   陆郁的办公室,裴向雀已经来过了多次,不用李程光带路,他也可以熟门熟路地找到。李程光打开房门,把裴向雀放进去,千叮咛万嘱咐有什么事给他发短信。   妥帖地安置了裴向雀之后,李程光去了不远处的办公室准备继续工作,没料到楼下又紧急打来了一个电话。   此时的楼下,来了一位身材高挑,打扮时尚且漂亮的年轻小姐,她画着得体的妆容,浑身珠光宝气,气质不俗。大波浪的卷发垂至下巴,妩媚动人,和前台说了几句话,方才对着裴向雀还笑眯眯的前台小姑娘毕恭毕敬地站了起来,不敢随意对待她了。   她摘下了墨镜,是周宁,那位陆成国在宴会上看重了的女孩。   作者有话要说:  天啦撸,父亲承认的未婚妻都找上门了,陆叔叔还在暗搓搓地骗婚小麻雀!   小雀:哇,今天陆叔叔戳我的脸了!肯定是因为我太可爱了。   大裴:……那也是我的脸。 第45章 生意   开完了会,陆郁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门前,推开了门。   他的办公室和家里一贯的装修色调品位十分一致,都是极简风格,偌大的一个办公室,里头只空落落地拜访着几件必要的家具,连一点修饰装点的配件都没有。   而裴向雀里头唯一鲜亮活泼的颜色。他的身下垫了一张五颜六色的彩色软垫,仰着头,露出小半张侧脸。屋里的灯光太亮,他的皮肤几乎都透着莹白的光了,伏在茶几上翻着书本,安安静静地等着陆郁。   陆郁连手头的文件都没有放下,直接朝这边走了过来。裴向雀一抬头,瞧见了他的身影,方才还有些百无聊赖,眼里忽然就有了光。   裴向雀松开嘴里咬着的笔头,“陆叔叔。”   陆郁应了下来,稍一挑眉,看着中性笔头上还沾染着水痕,不由失笑,“又咬笔,牙齿这么痒吗?买了给你磨牙的零食放在柜子里,怎么不吃?”   裴向雀有个不太好的习惯,念书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咬住笔头,这个坏习惯是在来了陆郁的办公室之后养成的。在这种工作场合和家里不同,陆郁不可能一整天只待在办公室,有时候要出去开会,而裴向雀有时候等得时间长了,又没有别的事情能打发时间,就会不自觉地咬笔头。可等陆郁回来,他心里平静下来,就会自然而然地把注意力集中到陆叔叔和念书上头,不会再咬了。   连裴向雀自己都没怎么注意到,陆郁却先他一步发现了。   即使是坏习惯,陆郁也不可能用强硬的手段让他改过来,便退而求其次,购置了磨牙的小饼干之类的零食,用来代替咬笔头。   李程光知道原委后,顶着烈阳去买东西时还忍不住想,这也太过精挑细养了。   裴向雀呆呆的,口齿不灵便地解释,“忘,忘了……”   陆郁拿他没办法,轻声细语地叮嘱,“下一回要记得了。”   裴向雀点着头,从软垫上爬起来,和一只欢脱蹦跳着的小麻雀没什么两样,“我去拿,绿豆汤!”   这个记得倒是很清楚,陆郁回到了办公桌前,撑着额头笑了,又开始了接下来的工作。   虽然表现地很轻松,但实际上陆郁的工作强度很大,能和裴向雀有那么多相处的时间也是建立在他能专心致志快速地处理工作之上的。所以即使裴向雀在这里,他也只略微聊上几句,其余的时间都是各自做各自的事情,而且效率还能更高。   小冰箱放在外面的茶水间,裴向雀才兴冲冲地出去了,陆郁桌上的电话就响了,是李程光打来的。   李程光显然也有些苦恼,“楼下来了位小姐,淮城那边来的,”他的话说到这里一顿,才接着讲了下去,“她说是您的相亲对象。”   陆郁听完了,淡淡地接了一句,“她说是就是?”   李程光也不敢否认,“方才找陆家的老管家确认过了,确实是有这么件事,是在陆老先生的宴会上定下来的。”   “那头怎么说?”   李程光只好硬着头皮复述,“好像是说您的年纪也不小了,连个女朋友也没有,该找个温柔贤淑的女孩子照顾您的生活。”   陆郁的声音冷淡,“直接赶出去吧。”   李程光勉力劝了几句,他作为助理,要操心的事情总是多一些,觉得现在不必和陆家闹得这么僵。   他无意间提到了那位小姐的名字,倒叫陆郁想起了上一世的回忆,思忖了片刻,“你先把她待到会议室。”   裴向雀正好端着两碗绿豆汤回来,陆郁拿起一碗一饮而尽,摸了摸他的脑袋,轻声说:“有点事要出去,等我回来。”   临走前还不忘去零食柜那里拿了一包饼干,放在了沙发上。   李程光乘坐电梯下楼,看到周宁正端坐在沙发上,慢条斯理地饮茶,微笑着走了过去,“周小姐。”   周宁也很客气地对他笑了笑,提起了挎包,和他一起上了楼。   她是个十分聪明的女人,陆成国的宴会上有那么多年轻貌美的小姐,只有她一眼就被看中,甚至钦定下来想要为她和陆郁创造机会。可惜陆成国是乐见其次,可陆郁不在淮城,也只不过是一场空。不能见面怎么能有感情,周宁对陆郁整个人也算是调查了很多,方方面面都考察了一遍,猜测陆郁的喜好,才敲定了今天的打扮,甚至连说话的方式,语态,都很贴近她猜想中的陆郁的喜好。   等到了会议室,她又补了个妆,耐心等待了一会。陆郁走到了会议室外面,李程光正在那等着,他吩咐了一句,“买一个蛋糕给阿裴送过去。”   陆郁推开门,长桌的中端坐了个人,是周宁。   这是周宁第一次见到陆郁,却不是陆郁第一次见周宁,他对周宁有些影响,是因为重生前和她做过几场生意。那时候周宁如愿嫁入豪门,而且丈夫不太管事,生意反倒都叫周宁接了过去,周宁做的很好,甚至还和陆郁谈过几笔小生意。   在几次接触中,陆郁觉得她是个目标明确且很识时务的人,便觉得此时可以同她再做一场生意。   周宁一看见他,便起身露出一个得体的笑来,“陆先生。”她聪明地顺从了宁津这边员工对于陆郁的称呼,而不是像淮城那边普遍称呼他为陆三少。   陆郁拉开椅子,随意地在最上头坐下来,瞥了她一眼,点了个头。   冰冷的会议室一片寂静。   陆郁居高临下的坐在主席台主席台上,仅仅只是用打量考校商品的目光看着自己,不由让周宁的心头一颤。   周宁的嘴角都笑僵了,不得已收敛了笑容。她的直觉告诉自己,陆郁比想象中还要难对付一些。可她不是个知难而退的人,反而稍稍挑起眉眼,玩弄着涂得鲜红的手指甲,颇有风情,“不晓得陆先生这次见我,是因为什么原因?或者是考察我,试探我合不合适?还是你早就有了意中人,告诫我,让我趁早打消了这个念头?”   前面那句话是她拿来试探陆郁的,后面那句则是有些年轻女孩子的讨巧卖乖,仅仅是为了撒娇,缓和气氛罢了。   陆郁不可置否,屈起的指节敲了一下桌面,应了一声,“你说的很对。我有心上人了。”   这句话是周宁完完全全没有预料到的,她的脑内爆炸了一番,很想咬牙切齿地质问一番耍着自己玩的陆成国和陆郁,最终还是克制住了,立刻改了口,勉强笑着,中规中矩地问,“既然这样,您的太太已经有着落了,何必逗着我玩呢?”   陆郁顿了顿,语调有些许的柔和,这是他提起裴向雀时特有的,“不是太太,是一位先生。”又难得多解释了几句,“是一位小先生,只是年纪有些小,还在读书,外面又太乱,舍不得他出来见人。”   周宁听了他的话,疑惑越来越深,她和陆郁是第一回 见面,交浅言深,何况眼前这是陆郁。   反正对于陆郁,她已经是知情知趣地放弃了。那便没有什么可害怕的,周宁放松下来,抿着唇笑,“您和我说这些做什么?您把那位小先生金屋藏娇,谁能找得到呢?即使找到了,又有谁敢打扰他?”   陆成国的打算,陆郁看得明明白白,他现在赶走了一个周宁,还会来第二个,第三个,烦不胜烦。而让陆成国不要再打这个小心思,想要办起来也很轻松容易。只是陆郁对目前陆家的局势很满意,如果保持到陆成国死也不要出变故是再好不过的。   所以,便要先稳住陆成国。   陆郁朝周宁那里看过去,不紧不慢地说:“自然是美人敢打扰他的。不说这个,不如我们做一场生意吧。”   周宁听了这话,立刻脱口问出来,“你是要我扮你的假女友?”   陆郁嗤笑,漫不经心地打量了周宁一眼,“如果是那样,又何必找你?”   周宁毕竟是个聪明人,心思细腻,脑子转的很快,想了片刻才尝试着开口,“您的意思是,让我装作在这边追着您不放?这样陆老先生也不会再安排别人了。”   陆郁眉眼低垂,“这便看你的本事了,一个人的独角戏能瞒得住多长时间。我也不可能亏待你。”   “我虽然没有做过生意,只是一直在念书,可陆先生在生意场上的名声还是有所耳闻的。您说的话,自然是作数的。”陆郁的条件说的泛泛,说明很有操作性,周宁有眼色的立刻答应下来这件好事,又说了一句不相干的感叹,“不知道那位小先生是什么的人物,您这样放在心上,连让别人假装占一下您女朋友的位置都舍不得。”   陆郁才笑了笑,透着刻骨的温柔,“他太好了,让人不得不放在心上。”不过也只这么稍微提了一句,“具体的要求你去找助理替吧。”   周宁含蓄地笑着,即使陆郁他是攀不上了,不过这回来宁津也不是毫无收获。   而那位小先生,也就是裴向雀,正在楼上收拾饼干盒子,准备刷牙。饼干虽然没有点心那么甜,可是总是很黏牙,吃完了就要刷牙。所以陆郁的办公室里里除了多了一个零食柜和软垫,还添置了裴向雀的牙刷牙膏。   他才从洗手间走出来,李程光就推门进来了,手里拎了一个小蛋糕,说是陆郁送来的。   裴向雀想起自己刚刚才刷了牙,苦巴巴地看着蛋糕,顺手在纸上写了一句,“陆叔叔去开会了吗?”   李程光一愣,他原本只要摇摇头否认就可以了,犹豫了一会,却莫名其妙在纸上写,“先生去和他的相亲对象见面了。”   裴向雀的睫毛轻颤,良久才“哦”了一声。   李程光离开后,他拿着勺子顿了很久,连眼前拆开的蛋糕都提不起心思吃了。   作者有话要说:  陆叔叔:不好意思,我的审美标准是为我家小麻雀量身打造的,你们猜不透模仿不来。   今天的陆叔叔也是两米八呦! 第46章 暮光   和周宁的谈话结束后,陆郁回了办公室。那时候还是下午,裴向雀正在桌子前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蛋糕,还是完整的一块,叉子从上到下沾满了奶油,大概没吃两口。   陆郁接过他手里的叉子,随手挑了一口奶油尝了尝,低声问:“不喜欢这个蛋糕的味道吗?”   裴向雀慢慢摇了摇头,“喜欢的。”又舀了一大勺,塞到了嘴里。   很明显,有不开心的事,可也不想说。   陆郁很宽容地放纵了他的小脾气,打算让他自己想一想,等实在想不明白,肯定还是会来问自己的。   天色渐晚,陆郁处理完公事,手里拎着一只不知因为何事闷闷不乐的小麻雀,裴向雀一只手挽着自己的胳膊,另一只手捧着保温壶,小步地走在他的身边。陆郁难得没有回家做饭,而是在外面订了餐厅。那家餐厅不远,陆郁没让司机在这一段路接送,而是带着裴向雀走了过去。   等出了公司的门,裴向雀便松开了挽着陆郁胳膊的手臂,自己落在了他的身后。   裴向雀跟得很紧,几乎是陆郁才落下一只脚,他就贴着前面的脚后跟落下脚尖。   夕阳之下,两人的影子渐渐融成了一个。裴向雀偏过头,瞧见陆叔叔的影子高一些,仿佛连影子也在保护着自己,便束手束脚,莫名其妙地想要将自己的影子完完整整地落在他的里面。   他这样专心致志的做着自己的事,陆郁并不知道,在前面轻笑着,“和你出门,总得一刻不停地看着,生怕不小心走丢了。”   裴向雀眨了眨眼,他听了这话很开心,可希望在陆郁的心里自己已经长大了,不需要那么操心,所以忍不住辩驳,“我,我都这么大了,和我一样大年纪的都能出门独自旅游了,不会丢的。”   陆郁突然停下来,裴向雀一时没刹住脚步,踩到了他的后脚跟,不过对于陆郁来说这么点重量不算什么,就像是被小麻雀踩了一下指甲尖。   他转过身,“他们怎么和你一样。我的小麻雀这么可爱,又不太会说话,要是不小心弄丢了,该去哪里找?”   说到这里,又开了个玩笑,“到时候说不定紧张地只会啾啾啾了。”   重生前的两人相处的时间很长,陆郁也曾看过许多医生,试过很多办法,可裴向雀的病确诊为无法治愈,他只能熟悉个别人的声音,而无法识别世间繁杂的声响。这是没有办法的事,连陆郁也无法强求。   裴向雀却心想,陆叔叔不用找自己,他自己会走回来的。无论去了那里,都能走得回来。   陆郁低头,狭长的眉眼微微上挑,是别人从未见过的温柔,“阿裴,以后你走到我的前面好了。我可以看着你,看着你的路,你在我的眼前是丢不掉的。”   裴向雀一怔,快速向前跳了几步,落在了陆郁的斜前方。   他本来有些难过,同陆郁说了两句话之后,更难过些了。   天空中的云不停地燃烧,落日的余晖越来越黯淡,只剩最后一抹光,将两个人的影子拉的很长。   路灯一盏一盏逐渐亮起,身旁有川流涌动的人群。陆郁即使只是漫不经心地走着,可身材挺拔,气质出众,也不自觉地吸引着众人的目光。   裴向雀微微偏头,目光追寻着陆郁落在斜前方的影子。他已经努力克制了,不会总是扭过头看着陆郁。   他又想到了今天李程光和自己说的消息,抿了抿唇。   陆郁的视线有一大半落在他的身上,对于裴向雀的情绪,他永远能够把握得准确,便快步向前,拽住了裴向雀的手,轻而易举地就将他拉着转了个圈,两个人便面对面了。   他轻声细语地问:“怎么了,一直都不太开心,逗你也都不笑笑。有什么烦心事,不告诉我吗?”   即使是一开始,他就看出来了,只是没有说,想要裴向雀告诉自己。可是路走到快一半,他又后悔了。   何必这样,他问不是一样的吗?要是这一路他的小麻雀都不说话,过一会连饭都吃不好。   “其实,也没什么。”裴向雀结结巴巴地说谎话。   陆郁挑了挑眉,“你当我是傻子,这么好骗吗?”   裴向雀的睫毛轻颤,瞳孔有略微的黯淡,“今天下午,陆叔叔去见你的相亲,对象。我,我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就有点不高兴。如果陆叔叔有了妻子和家庭,可能,和我的关系,就不会这么好了。”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周围的人群躁动,对裴向雀来说却是一片寂静。在没有遇到陆郁以前,他永远独立在孤岛之上,而相遇之后,一切都不同了。   他不想失去他的陆叔叔,即使是一点点都舍不得。   陆郁想,没料到年轻时候的李程光话这么多。   “不会的。你想多了。”陆郁低头,强硬地抬起裴向雀的下巴,让他和自己对视,看到自己眼里郑重的神色,“我不会和这个人结婚,以后也不会和别人结婚。我也不会有家庭,甚至现在也没有家庭。”   陆郁按捺下未说出口,裴向雀不能明白的话。   裴向雀猛的瞪大了眼睛,向后退了几步,脸色通红,喘了口气,话说的不太连贯,“陆,陆叔叔不要这么说。我,我希望你过得好,比谁都要好。”   一个人在另一个人面前剖白自己的内心是很困难的事,即使是裴向雀,也格外艰难,“所以,我一想到,自己竟然会因为,陆叔叔要,过得更好,组成家庭而不高兴……就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   陆郁沉默片刻,笑出了声,用力戳了一下裴向雀的额头,“你这个小脑袋瓜子还没多大,想的事还挺多,整天瞎想什么。还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你是只小麻雀,还能是其他的什么东西吗?”   裴向雀被这一下戳的都懵了,抬头怔怔地看着陆郁,良久才算是反应过来似的捂住了头。   这样天真,这样懵懂,迫切地希望他的陆叔叔过得更好,连独占欲这种念头都会觉得是自己的错而难过。   陆郁才慢条斯理,一字一顿地解释,“如果你真的希望我过得好,就应该自己过来问我,‘陆叔叔,你觉得什么样的生活你最开心?’”   “怎么不问?”陆郁催促着。   裴向雀回过神,牙齿和舌头都因为紧张而打起了架,说得磕磕绊绊的,“陆叔,叔,你觉得,什么样的生,生活,最开心?”   陆郁几乎没有思考,立刻笑着回答,“当然是和我的小麻雀在一起了,还有他的安眠曲。相亲对象,早就打发走了,她可真烦,还耽误了我和阿裴吃饭的时间。”   裴向雀的眼里满是陆郁的倒影,明亮,绚烂,有光芒四溢。   他温暖,甚至燃烧着陆郁的心。   陆郁拂了拂他鬓间过长的头发,压在耳朵上,露出一张白生生的小脸蛋,轻声叹道:“我的小麻雀怎么能可爱成这样。”永远都比自己能够想象得更加可爱。   可怜巴巴,特别招人想要和他谈恋爱,亲他,吻他,将这些可爱的话连带着这个人,都一起吞到肚子里,只有自己能感觉得到他。   其实在刚刚,陆郁便可以引诱裴向雀将这种感情转了个圈,指向爱情与欲望,可他却没有这样做。   爱情是甜蜜又苦恼的。   既然裴向雀还没有自己发现,或许这也并不是爱情,陆郁不想让他过早地体验苦恼,承受爱情的重量。   裴向雀还是不明白什么是爱和欲望,重生前,他的情感障碍比语言障碍还要严重一些,至少陆郁是可以和他交流,却还是不能恋爱,不懂得喜欢。   可或许是现在裴向雀的年纪还小,感情还不太封闭,很容易便被撬开了一条只为陆郁打开的缝隙。   这大约是本能,趋向于爱,趋向于温暖。   趋向于陆郁。   他们俩一路走着,说完这一段话,差不多便到了这家店的门口。   这家店在宁津很出名,价格开得很高,来往的人非富即贵。宁津的圈子就这么大,所以总是会撞到一些不太想遇到的人。   罗成正颐指气使地让服务员停完了车,吊儿郎当地走到正门,忽然看到陆郁带着一个没见过的小孩。他打了个寒颤,对于上次的看守所一日游记忆犹新,可是这段记忆毕竟不太可怕,所以他还是不能不要面子,壮着胆子走上前去,眯着眼盯着裴向雀,声音尖利,“陆先生好兴致,带着小情人来这里吃饭。”   他的目光落在裴向雀的身上,不怀好意,似乎想要一探究竟。   陆郁瞥了他一眼,并不把他放在心上,“罗二少爷上一回的看守所是没有蹲够,还想再去一次?”   罗成没来得及辩驳,服务生已经走到了陆郁的面前,引着两个人走到包厢。   临走前,陆郁慢慢偏过头,笑着撂下一句,“你再看他一眼,挖了你的眼睛。”   罗成被这句话一惊,猛地收回目光。   前头的服务生很明显听到了这句话,可是也只能装聋作哑,继续带路。   反而是裴向雀什么也不知道,欢欢喜喜地等着饭菜上桌。他有些苦恼地撑着脑袋,稍后很坦白地说:“我的事情,陆叔叔都知道。可是陆叔叔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   陆郁替他倒了一杯橙汁,摸了摸他额头上那一块被戳出来的红印,已经很浅了,是淡淡的粉色,“你想要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无论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啾啾啾啾啾,啾啾啾。   大裴:说人话?   小雀:陆叔叔真好,嘿嘿嘿。   大裴:你最近戏怎么越来越多??? 第47章 吻痕   吃完了一顿美味可口的饭菜,陆郁拉着吃足饭饱,心满意足地打着哈欠的裴向雀回家。   司机开车很稳,路途顺畅,摇摇晃晃之间,裴向雀打了几个哈欠,困得厉害,加上又在陆郁身边,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他不自觉地歪到陆郁的肩头,很依赖似的,坐着睡也不老实,七扭八扭地顺着陆郁的胳膊滑了下来,差点一头栽下去。幸好陆郁的注意力一直都没有离开他,另一只手立刻托住了裴向雀的脖子,缓缓地将他安置在自己的腿上。   车子从街路上穿过,旁边有五光十色的灯光,透过半开的车窗映在裴向雀的脸上,那张白净的脸也染成了斑驳的模样,还是可爱极了。   陆郁抚了抚裴向雀如缎子般柔软的黑发,最后点了他的鼻子一下,低声说:“睡得这么香甜?”   车子开得很快,不多久就到了小区的单元楼下。车子停下来好一会了,陆郁一言不发,司机犹豫了一会,还是开口。   他的声音压得极低,“陆先生,要熄火吗?”他从后视镜里能很明显看到陆郁怀里的那位小少爷睡得很熟,暂时没有醒过来的迹象。他为陆郁开了这么长时间的车,还从来没有接送过裴向雀,此时觉得非常新奇。他只是一个司机,仅仅是陆郁偶尔在车上处理事务都能感觉到他行事手段的厉害以及不留情面,没料到还有这么柔软的时刻。   陆郁抬头看到黑漆漆的窗户,是裴向雀住的那一盏,只是现在还没有亮。他说:“熄吧。”   司机以为他该叫醒怀里的孩子了,陆郁却没有。他轻轻地移开裴向雀的脑袋,先下了车,从窗户那将钥匙扔给了司机,再转身小心地将裴向雀抱了起来,托着头和腿弯,朝楼上走了过去。   他的姿态珍重而亲密。   司机跟在后头,直到陆郁停下来踢了一下门,他才手忘脚乱地打开锁,也不敢进去,只是在外面等着。没过一会,应该是安置好了裴向雀,陆郁走出来,拿走了司机手里的钥匙。   虽然陆郁的动作很轻,但是这么一番折腾,裴向雀还没有醒,安安静静地睡在床上。他今天下午讲的那番话太过诱人,陆郁听他说过许多好听的话,可今天那几句尤为可爱。   陆郁站在床头,眼神沉静幽深,看了半响。   裴向雀的头发鸦黑,皮肤雪白,对比过分鲜明的黑白两色本该是有些寡淡的,可在陆郁的眼里却鲜亮极了。   他一直克制着欲望,此时终于打算放纵一回,扯掉了领结,俯下身吻了吻裴向雀淡粉色的唇角。裴向雀的唇角又软又热,只有些微的濡湿,却异常甜美,诱人深入。陆郁原来吻得轻柔缓慢,像是蜻蜓点过湖水,只留下些许涟漪。可过了半秒钟,他发现明显高估了自己的自制力,对上裴向雀,他的忍耐和自制几乎没有什么用处,便顺从心意逐渐加深了那个吻。   直到睡熟的裴向雀在睡梦中都能感觉到不对劲,兴许是呼吸有些凝滞,皱着眉头朝脸颊这边挥了挥。   陆郁慢条斯理地起身避开了,又摁住了裴向雀的手腕,塞到了被子里。   “乖一点,我的阿裴,”陆郁的眉眼紧绷,凌厉而锋锐,可语气却是温柔的,叹息着开口,“我的金丝雀。”   他的喉咙干渴,去冰箱拿了一罐啤酒喝了,也浇不灭从心头烧起来的火热,最后从隔壁拿了浴衣来这边冲凉水澡。冲完了澡,陆郁坐在卧室的软椅上打开电脑,满脑子都是方才的那个吻。对于那个吻,他没有半点罪恶感,说起来只是提前向自己的小麻雀讨要些利息,防止他日后债多压身,还不上来罢了。   *   裴向雀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半夜了。他翻了个身,眼前模模糊糊的,映着坐在不远处的陆郁。   陆郁抬眼看着他,“到现在才醒,晚上还睡不睡了?”他的话是这样说,可到底裴向雀睡了这么久,也没有叫醒他。   裴向雀揉了揉眼,走到陆郁的身边,才醒过来连说话的声音都是软的,“晚上,晚上再说……陆叔叔,工作,还,还没做完吗?”   陆郁处理完一封邮件,向后靠了靠,“你今天不是要问关于我的事情吗?先去洗个澡,我把手头的事情处理完就慢慢和你讲。”   裴向雀瞪圆了眼睛,回忆起了这件事,想要更加深入地了解陆叔叔,便欢欢喜喜地去冲了个澡。只不过冲到一半的时候,无意间瞥见覆满了水气的镜子里的自己,嘴角边有一个小红点,在白皮肤上格外明显。   明明回来之前,他在车窗上还没有看到的。   裴向雀忍不住摸了摸,不疼也不痒,碰到的时候却像触了下电,指尖一顿,又放下来了。   他出了浴室的门,径直朝陆郁走了过去,坐在陆郁的身边,细声细气地抱怨着,“家里是不是有虫子了?这里被咬了一个包。”   陆郁看向旁边,裴向雀正微微皱着眉朝自己这边偏过头,他才洗了澡,整个人似乎都是湿漉漉的,翘起的睫毛上像是有雾水凝结,细长的手指指着自己的嘴,天真地问着自己问题。   他方才好不容易才冷静下来的欲望,似乎又无止境地燃烧了起来。   真想再亲一次。   谁会那么傻?只有他的小麻雀,连这么明显的吻痕也认不出来。   陆郁仔仔细细地看着他唇角那一小片皮肤,甚至伸手摸了摸那里温暖的触感,又装作漫不经心地糊弄他,“不知道是什么虫,等过几天买打虫药回来试试?”   他还是头一回把自己比喻成虫,挺新鲜的。   裴向雀对陆郁的话向来是没什么怀疑的,很快就放下了这件事,等着陆郁处理完公事。   他方才睡了好久,此时精神头很好,可并不像其他这的大的孩子总是待不住,裴向雀虽然活泼,却很能待得住,什么打发时间的取乐手段都不需要。   陆郁敲完了最后一行字,摁下按钮,关了电脑。   他撑着脑袋,裴向雀正好奇地盯着自己,现在同往常已经不一样了,他对于陆叔叔的事情已经很好奇,很想要了解了。   “嗯,”陆郁沉思了片刻,轻笑着说,“我还从来没和别人说过自己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今天被咬了一个包,哭唧唧QAQ   大裴:哭啥,不疼不痒的,还要和陆叔叔撒娇!   陆叔叔:……   我们陆叔叔没有脸,他的脸呢( ̄▽ ̄)/ 第48章 从前   夜是很寂静的,窗外有万点星光,窗内的一盏是裴向雀和陆郁两个的。   这叫人不由的心生温暖。   陆郁从没和人提起过他年幼时的事情,即使是贺原和心理医生,甚至是前世的裴向雀都没有。那时候他们虽然很亲近,耳鬓厮磨,可相互并不了解,所以最后有那样的结果不令人意外。   他的病在差不多十岁才显出端倪,那时候他身在国外,没人知道也没人在乎。等到陆郁的病严重到被贺原发现到不对头的时候,他已经长到了十六七岁,被强压着看心理医生,也没有哪个能撬开他的嘴,让他说出病因。   至于童年和母亲秋子泓,那是非常久远的记忆了。   不过陆郁的记性很好,从小早熟,以前的事还记得清楚,此时面对裴向雀充满求知欲的眼神,颇有闲情逸致地回忆起了从前,“我的母亲,她死得很早。”   不知为何,每当想起秋子泓的时候,陆郁总莫名地想要抽支烟。   裴向雀的眼睛眨了眨,他对自己的母亲感情很深,所以听到陆郁的母亲也去世得很早,心里也难过起来了。   陆郁似乎是笑了笑,不经心地说:“别这样,阿裴。我和你不同。她是在我九岁的时候死的,比你的母亲要迟一些。而且,我对她没什么感情,也不难过。”   他打算把这段事当做床头故事一样讲给裴向雀听。   “他们的结婚源于一场来自意外的爱情,”这里的“他们”指的是陆成国和秋子泓,陆郁连一个称呼都懒得说,“莫名其妙的,突如其来的爱情。”   裴向雀仔细地听着,只是沉默着,一句话也不说。   陆成国和秋子泓相遇在大学里。在这之前,陆成国是处处留情的花花公子,似乎是着了魔一般地喜欢上了模样漂亮,成绩出色的秋子泓。他追求了两年,才哄得秋子泓同意和他交往。过度的兴奋和征服欲冲昏了陆成国的脑子,他甚至在大学一毕业就和秋子泓结婚,只是婚后的生活却并不美妙。   秋子泓出生于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家庭,她不明白所谓豪门的生活是怎么回事,没有朋友,也不愿意交这些背后嘲笑自己的朋友,无所事事的秋子泓只好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投入到陆成国的身上。   投入得越多,爱得越多,秋子泓越来越无法自拔地爱上陆成国。   而陆成国和学校里不同了,他长大了,该承担家业了,秋子泓却不能帮他负担这些重担,还要无止境地打电话,询问他的行踪,他烦极了。   他开始后悔了,后悔那么年少轻狂,不顾父母的反对娶了秋子泓。   爱情就是这样,遇到不对的人只会彼长此消,最后两相折磨。   陆成国厌倦了这种生活,厌倦了秋子泓,又开始在外头招惹花花草草。秋子泓的爱情得不到满足,她也没有能力满足自己的欲望。   她不认为自己有错,又找不到缘由,正好陆成国给了她一个现成的,因为她生不出孩子,所以他才会有情人,有私生子。所以秋子泓又去折腾孩子,千辛万苦生下了陆郁。   可陆郁出生以后,陆成国也没有半点回头的迹象,他连陆郁也不喜欢,因为觉得他是由一个疯女人生下来的。   陆郁轻描淡写地接着说:“所以,她就真的疯了。”   在长期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原本可能就有精神方面问题的秋子泓真的疯疯癫癫了,她倔强而固执,觉得自己没有一点错,可又舍不得责怪陆成国,所以只好怪到了陆郁身上。   谁让他来的那么晚?才让自己失去了陆成国的爱情。   裴向雀身体抖了一下,向陆郁那边靠了靠,吞吞吐吐地问:“那,那后来好了没有?”   “没有好,到死也没有。”陆郁轻声回答。   或许精神当年的疾病是可以控制治疗的,可没有人愿意让秋子泓去看医生。陆成国丢不起脸,让外界知道自己有一个真的疯了的老婆,他的情妇和私生子乐见其成,而秋子泓自己也不承认自己疯了。   陆郁回忆了片刻,“她总是发脾气,睡不着,和所有人争吵,最喜欢骂我,因为希望我比其他的孩子出色,还要出色得多。她发疯的时候会想杀了我。小的时候学过绘画,书法,很多东西,”他说到这里时顿了顿,清点了很多才艺,似乎有点可惜,“只不过没学音乐。如果当时学了钢琴,就可以为你伴奏了。”   裴向雀摇了摇头,他其实并不很能明白别人说话时的感情,可却忽然从心底升起一阵难过。   陆郁一怔,朝裴向雀凑得更近些,“她偶尔也会好一些,清醒过来,那时候她会叫我离她远一点,不要接近她。”   只有那种时刻,陆郁才能稍微地感觉到,她是自己的母亲,将自己带到这个世界上的人。   可温存清醒的秋子泓实在是太少了,就如同清晨的薄雾一般,风一吹太阳一照,便散得了无声息。   裴向雀揪紧了软椅上的棉垫,他的嘴唇张张合合,像是思考了很久,却不能说得出话。   这一番往事,是陆郁刻意说给裴向雀听的,一句话也不假,只是模糊了许多秋子泓对待他的细节。   他想让他的小麻雀为了他笑,为他哭,也为他难过。   或许对旁人来说这本该是痛苦的回忆,可陆郁好像生来不同,体会不到似的。   “最后,她疯的太厉害,只能自杀了。她死了,在我九岁的时候。”   秋子泓确实是自杀,可却选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她那晚在全家的饭菜里都下了安眠药,然后吊死在了陆郁的床头边。陆郁睡得很好,他在清晨醒来,外面是深冬,还下着雪,周围都拉着厚厚的窗帘,他刚下床,却看到一双摇晃着的腿。陆郁抬起头,看到一张惨白的脸,他没有尖叫,绕过了秋子泓的尸体,反而跑过去敲响了陆成国的门,说秋子泓死了,尸体挂在自己床头。陆成国不相信,以为陆郁在开小孩子的玩笑,继续和陆辉说话。陆郁没有办法,便找管家去了房间,管家差点没吓晕过去。   在秋子泓的葬礼上,陆郁也没有哭,他表现得若无其事。陆成国有些惊悚地发现,陆郁好像和他的母亲一样,脑子都有病。所以在葬礼结束后,就迅速送陆郁出了国,最好一辈子不见。   陆郁在葬礼上想过,秋子泓死的时候是清醒的,还是疯癫的。不过他想不出答案,无论是清醒的还是疯癫的,她都吊死在了自己的床头。   结果都一样。陆郁开始睡不着了,才开始只是睡眠轻,有细微的动静就会醒,到了后来愈发严重,入睡越来越困难。   不过这可不能和裴向雀说,要不然就从床头故事变成了惊悚一刻了。   陆郁撑着额角,似乎有些头疼,“后来到了国外,才发现我可能遗传了她,也患上了睡眠障碍。看了很多医生都没有用,不过,幸好遇到了阿裴。”   他必须要克制自己绝大部分的欲望,轻轻地抓住了裴向雀的手,十指合拢,认真地像是告白,“那时我担心过,会不会也像她一样,病情一步步加重,最后死在这个病上。我的运气好,遇到了你。”   可惜裴向雀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前半段话上了,没听到情深意长的后半句,紧紧地握住陆郁的手,指尖紧绷,掌心满是汗水,喘着气,急促又结巴地问:“怎么,怎么会死?看病,病医生说什么了?”   这种语气在裴向雀身上是很不同寻常的,陆郁反应过来,刚刚大约是逗急了,只好弥补,“不会的,现在不会了。你想,我的母亲才开始是因为睡眠障碍,后来才发展成重病。可我现在睡得着觉了,小麻雀,你为我唱歌。”   裴向雀在激动的时候,更难听得懂话,陆郁重复了几遍,裴向雀才眨着眼,小心地问:“我,一直唱歌,陆叔叔的病就,不会严重了吗?”   陆郁郑重地承诺,“不会的,永远不会。只要你陪在我的身边。”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陆郁的确很像秋子泓,陆成国没有说错。他遗传了秋子泓的执着、固执、近乎疯狂的占有欲。   裴向雀,陆郁的金丝雀,笼中鸟,他最心爱的禁脔。   陆郁曾经用最极端的方式满足自己的占有欲,可现在不同了。裴向雀死过一次,陆郁自己也死过一回,重头来过,他好像能够克制这种执念,至少现在,他还可以。   虽然陆郁安抚了很久,可裴向雀似乎还是被他的话吓到了,急急忙忙地催陆郁去睡觉。连对面的房子都来不及赶回去,而是让陆郁上了自己的床,并且在睡前唱了很长很长的歌。   陆郁本来想等裴向雀睡着后再睡的,可裴向雀的歌声太清澈绵软,他抑制不住困意,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裴向雀总算松了口气,伏在床头看着陆郁侧脸的轮廓,心里一阵安宁。他想,以后不能再任由陆叔叔那么任性了,明明知道自己生病了,还经常熬夜工作。   他希望他的陆叔叔能长命百岁,顺遂平安。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想要陆叔叔亲亲,抱抱,举高高!啾啾啾!   大裴:……你的脸呢!!!   小雀:难道你不想?   大裴:还是……想的。 第49章 度假   听完了那一日的床头故事,讲故事的陆郁没怎么样,只听了个大概的裴向雀倒是难得做了几个梦,梦醒了总有些难过。   为了小时候的陆叔叔而难过。   只不过他不好意思告诉陆郁,只能在唱歌的时候再用心。他绝不能想象陆叔叔落到和他的母亲一样的病症。   而另一边,陆郁忙完了那项新技术的事,其余便是宁津工地上的工程井然有序,淮城那边的生意,这两样暂时不用他紧盯着,放手让下面的人看着,自己隔一段时间再看也不是什么大事。八月的一天,他处理完工作和手头的文件,要去休一个星期的假,还有些其他的事情在车上同李程光吩咐了。   李程光上回在裴向雀那里说错了话,陆郁教训了他几句,却没有真的把他调离。他从前到了三十多岁,身边还是李程光,用的顺手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对裴向雀确实是不错,无论从前还是现在。   就如同陆郁上一回和周宁见面,陆郁若是真的周宁交往,再把这件事对裴向雀瞒得滴水不漏是很轻易的事情。李程光还是有点不忍心,趁着老板没有吩咐,和裴向雀透了底,至少知道是怎么回事。李程光有个和裴向雀差不多大的弟弟,而且裴向雀还不太会说话,所以工作之外还是有些心软的。   陆郁把最近工作开会和新生意处理的时间方式都说完了,瞥了李程光一眼,他吃了次教训,明显有些心虚,笑呵呵地预祝老板和裴向雀玩得开心。   陆郁下了车,从李程光手里接过今天新买的菜,“那是自然。”   上了楼,陆郁打开房门,裴向雀正懒洋洋地窝在沙发上和安知州发信息。他被陆郁精心地喂养了一段时间,各种小孩才有的小毛病就冒了出来。从前十多年由于吃苦才养成的不怕吃苦不怕受累的精神没了一大半,现在是很怕吃苦也怕受累,坏习惯还不少,连坐在那里都跟没骨头似的。   不过陆郁对此乐见其成,他喜欢裴向雀有些小脾气,按照裴向雀从前吃的苦还有来看,养一只十分乖顺的金丝雀是很容易的,可这样没什么意思,裴向雀又不是天生就不爱吃不爱闹,他已经足够听话了,为什么要他的压抑天性。   他想惯着自己的小麻雀,把小麻雀惯得只同自己撒娇,闹小脾气,可能偶尔还会轻轻啄一下指尖。   陆郁换上拖鞋走过去摸了一下他的脑袋,当做打了招呼,便进厨房做今天的晚饭了。他做菜很利落,炒了两个新鲜的时令蔬菜,一锅汤,外加一盘红烧肉。红烧肉做的特别好,五花肉上裹了层晶莹剔透的汁水,其余的汁水都收完了。裴向雀被香味吸引过来,蹲在厨房门口等着饭菜上桌。   裴向雀不仅爱吃甜食,还馋肉。   陆郁被他的模样逗得笑了起来,朝厨房门口招了招手,等人走到面前,用自己做菜尝味道的筷子夹了两大块肉先是吹了吹,塞到了馋肉的小麻雀的嘴里。   裴向雀被喂得满嘴都是油,腮帮子鼓鼓囊囊的,含糊地说了一句,“陆叔叔,真,真好次!”   不知道的以为他说的是陆叔叔真好吃。   这话不妥,陆郁心想,还是小麻雀比较好吃。   怎么样都好吃。   陆郁把红烧肉端给他,让他放到桌子自己先吃,裴向雀乖乖地端走了。可是等到过会其余的饭菜上桌,那盘肉还是原来的样子,一块也没少。   裴向雀缩在另一边的椅子上,圆圆的眼睛都笑眯成了一道缝,“等,陆叔叔一起吃。”   他们两个人吃饭不讲究什么食不言寝不语,即使裴向雀说话费劲,在饭桌上还要和陆郁聊天,陆郁也等着他说话,吃饭的速度很慢。   裴向雀将嚼烂的肉和饭咽了下去,说起了刚刚和安知州聊天的事,“知,知州,暑假在学习上帮了我,很多。我特别感谢他,他说,我请他吃个饭,就好了。”   陆郁夹菜的筷子一顿,“他还说了什么?”   裴向雀不太明白情况,“他还说如果有,需要感谢,谢的人也可以一起请了,正好还能,省钱。”   他是个小傻子,听不懂安知州的言下之意,可是陆郁听得明白,便开口说:“那阿裴怎么不请我?”   裴向雀怔了怔,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太,太感激了,怎么能,只吃一顿饭……”   陆郁打断他的话,“可我也想吃阿裴请的饭,就当是一个小利息,好不好?”   裴向雀怎么会不愿意,连忙点了点头,“好。”   只不过这一顿饭不能在最近请了,最起码要等到一周过后了。因为吃完了饭,陆郁告诉裴向雀,自己已经处理完了工作,抽出了时间,可以履行暑假前就约定了好的事情了。   他们要去度假了。   陆郁回国的时间不算长,忙于工作,几乎从没有度假过,所以国内的用来度假的产业也不多,但还是置办了几处的。他详细地问了裴向雀对这次度假的想法,最后敲定了去海边的计划。他在离宁津不算太远的沿海城市里有一栋临海别墅,地方很大,还包括周围的海滩,是一个同陆郁做生意的人没钱抵债过来的。   若说去海边,当然缺不了游泳。裴向雀自小和同龄人不熟,没人带着他下水玩,还是一只旱鸭子,但是对在海里自由自在地畅游很有兴趣。陆郁满足他的心愿,乐于亲手教会他如何游泳。   到了第二天,陆郁先是带着他去了一趟商场买泳裤,顺带借着这个机会把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衣服都买了好几套。确实如此,陆郁看裴向雀的衣柜不舒服很久了,里面全是旧衣服,甚至还有裴定穿过的。   裴向雀又心软又结巴,阻止不了陆郁的决定,最后两个人上下走了几趟才把衣服运完。   买完了衣服,陆郁开着车回家,现在得回去整理行李。   裴向雀闷闷不乐地坐在副驾驶上,又不说话,怕陆郁开车分心。   陆郁逗弄他,“怎么了?嘴噘得都能挂油壶了。”   裴向雀转过头,“陆叔叔,说话,不算数。说了买泳裤,还买了,那么多别的衣服。”   “可我没说不买别的。”陆郁打下方向盘,穿过十字路口。   裴向雀说不过他,只好讲,“那陆叔叔把,把今天的账单给我,我要,要记下来。”   陆郁忍不住笑,“给你做什么?你现在又还不上,不如好好念书,等以后还我。你放下心,这些东西我都记在账上,等着阿裴以后还我。”   裴向雀对上他深邃的眼睛,很认真地说:“那陆叔叔好好记!”   “我记着的,”陆郁挑了挑眉,似笑非笑,“以后是要还的。”   机票定在了晚上,回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不过两个都是男人,要整理的本来就不多,别墅那头陆郁也找人提前收拾过了,不需要带多少东西过去。   晚上上了飞机,裴向雀第一回 坐飞机,兴奋劲一过,就有点晕机了。陆郁从前和他坐过许多趟飞机,对于这点还是很清楚的,上了飞机没多久就摁着裴向雀恹恹的小脑袋,让他睡了一会。   睡醒了,裴向雀揉了揉眼睛,跟着陆郁下了飞机。一出机场,这边接应的人也来了,开车带着他们去了别墅。这所城市是个旅游城市,即使到了晚上,到处是五光十色的灯光闪烁,绚烂得迷住了裴向雀的眼。他从小待在村子里,后来到了宁津也是穷巴巴的,从来没有出去玩过,现在新鲜得很。   别墅早就准备好了,门口等着几个人,带着陆郁和裴向雀介绍完了这边的环境就离开了,菜和肉都提前准备好了放在冷藏库里,两个人的假期,陆郁不会让别人打扰他们。   今天奔波了一天,又是逛商场又是坐飞机,可裴向雀是少年人,精力十足,又是到了一个新鲜的地方,陆郁在屋里准备晚餐,裴向雀坐在临近窗户的椅子边,忍不住看着外面翻涌的海浪。   吃饭之前,陆郁敲了一下他的脑袋,说:“等吃完了饭,带你去踩踩水。”   于是,裴向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吃完了晚餐。   这一片海滩是私人区域,没什么人来过,陆郁虽然一直没来度假,可是还是安排人来定期打扫。沙滩里的细沙柔软绵密,裴向雀脱了鞋袜,白生生的脚丫踩在细沙上,一深一浅地陷下去,大约是觉得十分好玩,加上旁边除了陆郁谁也没有,所以少年天性全都释放出来,好奇又活泼。   裴向雀跑得很快,转眼就到了海水边。陆郁站在后面看着蹦蹦跳跳的小麻雀,远远地叫住他。   陆郁的声音随着凉爽的海风送进了裴向雀的耳朵里,他停下踏出去的脚步,忽然偏过头,侧脸的轮廓可爱,脸上满是笑和惊喜,在微弱的灯光下烨烨生辉,比天上的星子还要明亮。   裴向雀和他是命中注定应该相遇的,而且相伴相生,他离不开裴向雀,裴向雀也离不开他。   陆郁三两步走过去,半蹲下来替他卷起裤脚,站起身自然地拉住裴向雀的手,稍稍落后他两步,让裴向雀走在前面。这是一个很适合照顾人的位置,可以帮前面的人看着路,如果有危险了可以拽着他回来。   无论如何,他的小麻雀总是圈在自己的掌心里,不会松开。   作者有话要说:  陆叔叔:为了以后更好地吃小麻雀,今天做红烧肉,明天做清蒸鱼,后天做红焖大虾……   裴裴:好次好次!给陆叔叔的厨艺打call!   然后,小麻雀被养的油光水滑,皮软肉嫩。   在床上。   陆叔叔:小麻雀,金丝雀,什么姿势都好吃!给裴裴的美貌打call!   裴裴:……心累到说不出话。 第50章 沙滩   第二天是个好天气,碧空万里,万里无云,气温不高,和还热得如同火炉的宁津完全不同。   早晨的水温太凉,陆郁没让裴向雀下水,两个人早晨在沙滩上散了会步,就在海边晒太阳。裴向雀穿着一条蓝色的泳裤,裸露了大半个身体,薄薄的皮肉覆盖着骨头,展现出的是纤瘦的少年体态。他的皮肤又白,在强烈的阳光下宛如一团白玉,十分动人。   陆郁总是不自觉地看他,大多数啥时候目光隐晦,只有偶尔才会大胆放肆一些,在裴向雀裸露在外面的脖颈和脊背流连。   他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漂亮且鲜活。   此时太阳已经高升,偏近中午。陆郁喝了一口冰酒,表面冷静又克制,轻声细语地和裴向雀说着闲话。   他随口问:“阿裴喜欢这里吗?”   裴向雀重重点头,他在躺椅上也不老实,整双脚都裸露在太阳下晒着的沙子里,巨细无遗地描述了这里很好,沙子又软又热,不仅想要埋进去,还想踩着玩。   陆郁探身过来,揉了一下他的脑袋,很温柔地笑着,“那怎么不去?”   裴向雀对沙滩海浪这些从前没见过的玩意还是很新奇的,不过还是软声软气地回答陆郁,“我,在这里陪着陆叔叔。”   陆郁偏头看着他,“我要你陪什么?”   裴向雀却难得不听他的话,牢牢地待在椅子上不肯走。他的心里最重要的是陆叔叔,别的东西虽然也渴望好奇,可永远都离陆叔叔的重要程度差很远。   陆郁劝不动他,最后只好起身把裴向雀捞起来,放在地上,“我都是你的叔叔辈了,还能和你这样的小孩子一样吗?我看着你玩,过会去准备午餐,早点吃完饭,等中午水温高了,就可以去游泳了。”   说完把空闲下来的那张躺椅收了。   裴向雀在原地蹲了一会,才委委屈屈地朝别的地方走了过去。   他是真的觉得和陆郁在一起比玩还要有意思。不过和陆叔叔在一起的时候很多,海边最近却只能来这么一回,所以又快快乐乐跑向了海边。   中午吃完了饭,又消化了一会,陆郁终于要带着裴向雀游泳了。这里的水质很好,海水是碧蓝澄澈,两个人待在浅水的地方,陆郁指导裴向雀的动作。裴向雀虽然不笨,手脚也算得上灵活,可是却需要花费长时间才能理解陆郁的话,所以学起来还是很慢,前面说的话后面就忘了。不过教练是陆郁,他对裴向雀耐心十足,慢慢地教着,不拘泥于时间和精力,最后还玩了起来。   裴向雀整个人浸在水里,紧紧阖着眼,鸦黑的发丝飞扬,淡粉的嘴唇吐着泡泡。陆郁不敢离他太远,一偏头就能看到裴向雀,脸上有斑驳明亮的水光,纤长浓密的睫毛在流动的海水里上下翻涌,如梦如幻,瞧起来像是条偷偷游到浅海的人鱼小王子。   只不过没过一会他就憋不住气从海水里跳了出来,以慢吞吞的狗爬式游到了陆郁身边,不小心被突出的礁石绊了一下,整个人栽到水里,呛了几口水。下一刻就被赶过来的陆郁捞了起来,也不放心他一个人瞎游了。   裴向雀倒没拿这个当回事,挽着陆郁的胳膊,语气里满是赞叹,“陆叔叔,真厉害,一下子就抓住我了。”   陆郁摸了摸他湿漉漉的小脑袋,“当然抓得住。”   他们在海水里待了一个下午,裴向雀还是沉迷游泳,陆郁却把他拉起来冲了个澡,吃了个奶油蛋糕。   他们两个人待在一起是永远不会厌倦的,但陆郁带他出来旅游,不可能总是面对自己,他希望裴向雀能接触外面的世界。更何况裴向雀虽然不太会说话,看起来沉默寡言,但内里还是个爱热闹的小孩。   其实说裴向雀是“小孩”并不太合适,可陆郁总是把裴向雀当做没丁点大,哪怕他的小麻雀心智再成熟,陆郁也愿意为他操心,为他把一切安排妥当。即使是重生以前,也是如此。   世人对待自己心尖上的人大多如此珍重,陆郁也不例外。   陆郁查了一下周围的景点,附近不远处有一家酒店,每天晚上都会办一个自助晚会,有许多人去,非常热闹出名。陆郁敲定了去那里的计划,连晚饭都没做,便带着裴向雀出门了。   路途不算太远,沿着海岸大约要走一个多小时。两个人在黄昏从别墅出发,裴向雀才开始还拎着鞋,兴致冲冲地踩沙子玩,不过到一半就不行了,走的时间长了再细软的沙子也磨脚,只好恹恹地穿上鞋,步子也小了。   陆郁轻声问:“走累了,要不要背你?”   裴向雀有些意动,到瞅了一眼周围,沙滩上有零零散散的人,还是摇了摇头。   陆郁很尊重他的意见,只是忍不住笑。即使是小麻雀,还是要点面子的。   太阳渐渐落下,消失在远方的海平面,海水上的金辉也黯淡下来,只有粼粼的水光慢慢摇晃。   夜晚的海风很凉,裴向雀穿着短袖长裤,又不够健壮,夜风吹在皮肤上,触感冰凉,他打了个哆嗦。   陆郁原来落在他的身后,察觉到裴向雀肩膀细微的颤抖,伸手把他拉了过来。   裴向雀倒退了几步,偏头过来看着他。   “两个人靠的近些,要暖和一点。”陆郁朝他解释,“你说对不对?”   他一边说,一边伸手抓住裴向雀细长的手指,握在自己的掌心里。   裴向雀一怔,感觉到陆郁掌心的温度,很温暖,没有挣开,也舍不得挣开。   他从小就没有什么亲近的人,裴定不用提,记事后没对他有过什么好态度。因为被说成是傻子,所以在学校里也没有交到朋友。可以说,对于亲人,朋友之间关系行为的尺度裴向雀都不明白,陆郁是头一个他这样亲近的人。裴向雀所有与亲密有关的事都是和陆郁做的,陆郁潜移默化地告诉他这样是可以的,正常的,值得鼓励的,他自然而然以为这样的事都是对的。   而实际上,陆郁是在刻意引诱他,引诱自己的小麻雀投入自己的怀抱。   走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快要到了目的地。远处五彩的灯光闪烁,人群涌动,声音喧闹,隐约传来撕心裂肺的歌声,热闹非凡。   陆郁停了下来,仔细地叮嘱身旁没见过世面的小麻雀,“阿裴,跟紧一点,要是丢了就麻烦了。”   他在入口处买了两张票,带着裴向雀走到了这个露天的晚会里。这个活动都办成本地旅游的招牌了,里面布置得很好,四处都是娱乐项目和各色海鲜烧烤,因为门票昂贵,在场的除了酒水别的东西都是免费的。   里面的人太多,陆郁不可能让别人碰自己的小麻雀,走在里面的时候几乎是把他整个人揽在怀里,护在胸口。   他先找了个热闹的地方安置好了裴向雀,那里正好在表演魔术,裴向雀看的有趣,眼睛都移不开。晚上没吃饭,陆郁去拿特色的海鲜烧烤,也不好带着明显沉迷魔术的裴向雀一起,只好又仔仔细细地叮嘱了两句,看了一圈周围才离开。   不远处坐了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长得油头粉面,身旁围着一圈男男女女,他灌了一大口酒,遥遥地指着裴向雀,对身边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说:“你说那个小男孩长得好不好看?”   女人撩了撩卷发,腻声回应,“好看是好看,可是一看就太小了,没什么意思,成少爷喜欢这样的?”   那位成少爷轻蔑地看着她,“你懂什么?这么好看的,年纪小,青涩都能玩的开心。”   他的目光紧紧地盯在裴向雀的身上,又油又腻,满是欲望。   出现在这样的晚会上的年轻人大多都是有些钱财的,不仅有钱,还有闲,追求感官刺激,看对了眼的总少不了约炮,一夜情。   成永和便是这样一个人。年近三十,上有父母兄弟,下无老婆孩子,有钱有闲,爱在外头撩拨美人,不拘男女,只要好看。   因为来的晚,裴向雀坐的地方比较偏僻,离中心的灯光也远,只隐隐约约能看得到裴向雀的模样。他长得好看,五官秀致,即使是在这样昏暗的地方也是遮不住的。   成永和贪婪地看着他,心头痒得厉害,长得未免也太和他的胃口了。他将周围的男男女女一挥,都准备朝裴向雀那边走过去了,可后头来了个人,是他父母千叮万嘱要讨好的开发商家的亲戚,他也只好咒骂一声,面上堆着笑转身过去。   陆郁不放心裴向雀,很快就回来了,他坐在一边,带了一堆烧烤。因为满是油腻也没让裴向雀拿,而是递到他的嘴边,这里的海鲜虽然很好,可是每个人的口味不同,裴向雀是内地人,有的海鲜吃不惯,咬了一口就苦着脸咽下去。不过他还是喜欢尝试,每一样都要吃。   裴向雀咬过却不喜欢的海鲜,陆郁没再送上去,都自己吃了。   到了后来,裴向雀皱眉的次数太多,陆郁就戳他的脸颊,“阿裴,不喜欢就吐出来。”   裴向雀有点不好意思,磕磕绊绊地问:“吐,吐在哪?”   陆郁拿纸巾垫在自己手上,“先吐在这,过会扔了。”   成永和回来的时候恰好看到这一幕,自己看上的那个小男孩倚在另一个男人身边,姿态亲密。他心头有火,旁边的那个女人忍不住嘲讽了两句,“成少爷,人家也是有主的了,您还是放下心思吧。”   成永和狠狠瞪了她一眼,可心里魂牵梦绕,片刻还放不下。   魔术很快就表演完了,围坐在周围的人渐渐散开,又去了别的地方。忽然,一阵急促的鼓声从中央舞台传过来,人群又朝那边涌了过去,裴向雀也有了兴致,拽着陆郁的手。他自己喜欢唱歌,听不懂歌词,只能明白旋律,但看到这么热烈的唱歌现场还是想凑过去看。   这一回,陆郁和他占了一个好位置,能够清晰地看到舞台上的表演。   酒店很大方的请了附近酒吧最出名的乐队和歌手,彩色的光聚集在那个年轻歌手的身边,他举起麦,开口唱了第一句。   舞台下一阵欢呼尖叫。   陆郁本来只是陪着裴向雀,漫不经心地落在舞台边,直到听了他的歌声,有些熟悉,才起了些兴致,抬起了头。 第51章 舞台   周围太吵,裴向雀对声音又不太敏感,只能模模糊糊地听得到舞台上的歌声,并不能感觉到好与坏,方才的兴奋头去了一大半,便不自觉地扭过头去看陆郁。   陆郁坐在他的旁边,半抬着头,目光饶有兴致地落在舞台上,似乎对那个人的歌很有兴趣。   陆叔叔,陆叔叔不是只喜欢自己的歌吗?别人的歌,都引不起他的兴趣,也无法助他入眠。   兴许他本该如同自己上一回想的,期待的,因为陆郁的快乐而快乐,可是心里却有些不合时宜的不高兴。   裴向雀怔了怔,下意识去拽陆郁的手,又忍住了,努力转过身努力强迫自己去听那个人的歌,声音嘈杂,再怎么认真也抵不过听力障碍,听不出什么所以然来。   他从小就得上了这个病,他已经很适应这个状况,不会轻易因为听不懂别人的话而有什么异样的情绪,而现在却由于听不懂这个人唱的歌而莫名焦虑起来。   终于,裴向雀忍受不了焦虑的烧灼,朝陆郁贴近了些,小声地问:“陆叔叔,他,唱的好听吗?”   陆郁只感觉到身边凑过来一团热源,不得不偏过头,映入眼睛里的是裴向雀微微皱起的眉尖,还有颤抖着的睫毛。   舞台上的歌手染着一头白发,耳朵上的金属环闪烁着光,他举着麦,正在撕心裂肺地喊着最后一句歌词,音调陡然拉高,又戛然而止,欢呼与尖叫骤起,热闹的声音压过了周围的一切话语。   彩灯跟着那人的脚步打到了另一边,离这里很远,裴向雀借着微暗的光,隐约能瞧得清陆郁英俊的脸,听他说,“……好听的。”   陆叔叔说他唱的好听,比我还好听吗?   裴向雀听了这话,恍恍惚惚的,仿佛又如同上一回听到陆郁和相亲对象见面时的情景,被不知名的情绪缠上。甚至比那次还要更深一些,失落与难过交缠。   不一样的,他在心里想,我能唱的比他更好,一定会的。   陆郁有些奇怪,方才还是好好的,一转脸就垂头丧气了,“这是怎么了?”   裴向雀在心里念叨了好一会,才算是把这句话来回念顺了,在陆郁的耳边大声问:“刚刚那首歌是什么名字?我,也想唱……”   “阿裴想在哪唱?”陆郁轻声问他,眼底却没有丝毫笑意,“是在这吗。”   裴向雀不太看得懂人的脸色,而且眼前这人是陆郁,又有心遮掩,他满心的勇气,傻乎乎地回答,“嗯,我也想在这里唱。”   其实还有一句话,只是没有唱出来之前是说不出口的,只能在心里害羞地默默地添上。   唱给我的陆叔叔听。   陆郁弯了弯唇角,“好,我去带你在那里报个名。不过,怎么想唱这首歌?”   同从前不同了,陆郁半阖着眼,敛住过分冰冷且不可碰触的欲望,他的小金丝雀不能只为自己歌唱了。   裴向雀还是有些紧张的,抿了抿嘴,原本淡色的嘴唇染上了略显鲜艳的颜色,“因为,因为喜欢啊!”   舞台不是只为了这支乐队而搭建起来的,乐队唱完了几首拿手的曲子,全场的气氛热烈起来之后,他们便暂时退场,将舞台留给观众,毕竟这是个自助酒会。想要一展歌喉、想要接着歌声向喜欢的人表白,或者别的稀奇古怪的理由而想要上台唱歌的都在后台报个名,再根据前后顺序安排时间。   陆郁去的不迟,报名的人很多,他们俩的运气不错,正好排到了最后一个。中间有许多首歌,还要等上一个多小时才到裴向雀。   陆郁牵着裴向雀的手,穿过重重人群,走到了海边,这里空旷寂寥,只有他们两个人。裴向雀脱了鞋,扔在一边,蹲在湿润的沙滩上,用手机音乐软件查找那首歌,插上耳机播放起来。   节奏感强烈的旋律爆炸一般地在他的耳膜上震动起来。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感受到这首歌的动人之处。即使闭着眼也听不懂歌词,只是跟着旋律轻轻哼唱,喉咙都不自觉的干渴起来。这和他从前唱的江南地方小区完全不是一个路数,裴向雀却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自信,觉得自己会唱的好。   陆郁沉默地在他身边站着,目光放远,似乎落在了遥远的海平线尽头。   从前裴向雀就很喜欢唱歌,他因为长相而被星探发掘,后来签了合同才发现这个新人不是过度害羞,而是有病说不出话,这时候后悔已经晚了。不过裴向雀的脸长得过分好看,经纪公司也舍不得放弃,便给他安排了模特的活。可裴向雀还是不放弃唱歌的梦想,一直不停地和公司申请,甚至直到陆郁把他圈养起来之前,他还努力着,偷偷地跟着别的练习生学声乐课,记了厚厚一本笔记。   说起来,是陆郁彻底断掉裴向雀的梦想,让他成为自己的金丝雀的。   可是重来一回,他却不太舍得了。连自秋子泓遗传而来,刻在骨子里的独占欲都因为他的小麻雀甘拜下风了。   在裴向雀看不到的地方,陆郁的眼神又温柔又炽热,像是要把他吞吃入肚,可也仅仅是停在了这里,不会再进一步。   一种欲望压倒了另一种,仅此而已,即使这一种暂时得不到满足。   而这些裴向雀一点也不知道,他将这首歌来来回回听了好几遍,想要试着唱出来,可心里总是想把最好的歌声送给陆叔叔,这些不太好的尝试就不必让他听见了。   无论什么,陆叔叔都值得最好的。   想到这里,裴向雀抬起头,揪住陆郁的T恤的衣角,另一只手可怜巴巴地指了指喉咙,软声软气地请求,“陆叔叔,帮我拿一杯饮料过来好吗?”   陆郁微微弯下腰,“想喝什么?”   裴向雀想了小半刻,“拿,拿一点酒。”   “你才这么点大,还没有成年,不能喝酒。”陆郁轻笑着,拒绝了他的请求,又提出了别的建议,“要不喝西瓜汁,或者汽水?”   裴向雀摇着脑袋,“那边,好多人。我怕到时候,害,害怕,唱不出来。”   陆郁拍着他的脑袋,面色不变,“小麻雀的胆子这么小,要靠喝酒壮胆吗?”   裴向雀怂怂地点头,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陆叔叔,陆郁是没办法拒绝这种眼神的。   果然,他叮嘱了一句,“在这里好好呆着,不要乱跑。”算是默认他的话。   陆郁走出了这片沙滩,裴向雀蹲的腿脚酸麻,双手向后一撑,坐在了沙子上。而就在不远的地方,一直不死心蹲守着的成永和,总算是逮到了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陆叔叔的“情敌”,裴裴的“情敌”,来一个解决一双!   小雀:昨天陆叔叔睡觉的时候说梦话,说,说,说要吃红烧小麻雀啾啾!   大裴:那……不如你就把自己的毛拔了送过去?   小雀:这时候你怎么不说我们是一个人了!!!   大裴:不好意思,我们俩名字不一样。   蜜汁入睡的陆叔叔,究竟是睡了,睡了,还是没睡? 第52章 玫瑰   成永和对着一旁的玻璃镜理了理头发,朝坐在沙滩边的裴向雀走了过去,自认露出一个风流倜傥的笑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呆着,不无聊吗?”   裴向雀戴着耳机,原本对外界的声音就不敏感,压根没听到他的说话声。成永和装了会绅士,可惜内里不是个东西,再也演不下去了,便伸手拽了裴向雀的耳机,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怒火都快要压抑不住,“你装什么?怎么不说话?”   歌声突然停止,裴向雀都懵了,转身过来却不是陆郁,而是一个陌生人,并且来势汹汹。   他自然不晓得什么是搭讪,只是单纯觉得眼前的这个人不是好人。裴向雀这么想着,向后退了两步。   成永和看到小美人漂亮的脸上满是不高兴,压下了脸上的恼火,准备再接再厉一把,只可惜他的手还没有再碰到裴向雀的肩膀,陆郁就已经赶来了,踢中了他的膝盖。   成永和一只腿直直地跪了下来,那一处的沙子里正好藏了几块小石子,他的右边膝盖传来一阵钻心的痛。   陆郁的脸色阴沉的能滴下水,说话时还是漫不经心的,“你是想干什么?”   成永和感觉十分怪异,他不是个胆小的人,虽然没有负担起家里的重担,但是无论是政界还是商界的大人物,都是从小见到大的。眼前这个男人如此年轻,可是带给他的压迫感和震慑力几乎让他忍不住站起身后退示弱。   从外表来看,他甚至还没有自己的年纪大。   不过这里是自己的地盘,即使眼前这个人再厉害,也没什么用。他想到这里,胆气便上来了,龇牙咧嘴地爬起来,“你他妈的什么本事敢在这里动手!”   他们这里闹腾得厉害,开发商那边看不到成永和,便问了那个女人一声,转了几圈才看到这边的情景。   他才开始并不想掺和进来这种事,只是遥遥地看了一眼,发现对面的那人有些熟悉,仔细想了想,恍然大悟,急匆匆地赶过去。   果不其然,他多走了几步,打了个招呼,“陆先生。”   自从陆成国接近退休,陆辉又被赶到了国外,陆郁在淮城就从陆三少变成了陆先生,加上他原来的手段,没人敢小觑了他。   他的的家世和能力是没办法和陆郁相比的,问:“陆先生这边出了什么事?”   陆郁的记性好,上一回酒宴见过一次的人这回还有些印象,知道是淮城的人,便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声。   成永和这个人还是很会看人眼色的,见开发商这边的人都是这么一副近乎讨好的姿态,虽然不舍,但还是把小美人抛开,立刻道了歉。   陆郁只瞥了他一眼,和善地笑了笑,“既然道歉了,我也就不追究了。”   他和善地笑起来,反而让人一阵胆寒。   待陆郁领着裴向雀走后,成永和对身旁那人说,“您不会因为这件事,对我们的生意产生什么影响吧。”他们家想要打开淮城那边的市场很久了,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开发商愿意接引他们进来,当然不容错过。   那人沉思片刻,想着方才陆郁的脸色,“不会的。”暂时不会。   他总觉得,以陆郁那人平日里的为人处世,有人想动他的人,不会这么轻易放过。   而另一边,陆郁正在安慰裴向雀,裴向雀却没怎么害怕。他没听懂那人的话,陆叔叔又及时赶来,将他保护得严严实实,他有什么害怕的?   陆郁看着他,“怎么放心你一个人待着?”   这世界坏人这么多,而他的小麻雀这么好,总有人觊觎。   经历过这个小插曲,裴向雀喝了几口陆郁带回来的酒,他从前没喝过,此时皱着眉头,不晓得有什么好喝的。   陆郁问:“歌练得怎么样了?”他是知道裴向雀于唱歌上的天赋的,从前无论是什么歌,他只有听几遍,就能唱的差不多。   裴向雀有些害羞,手里拿着耳机,“不,不知道……暂时,陆叔叔不要听,等到,等到我,学好了,在,在舞台上唱。”   陆郁饮了一口冰酒,“嗯。”   烟雾袅袅地自陆郁的食指与中指间升起,他在不远的地方站着,恰好听不到裴向雀的歌声。   裴向雀的音律感极佳,即使没有专门学过声乐,凭借天赋听了几遍后,头一回就能将这首歌模仿得七七八八出来。再练习几遍以后,已经能够很熟练地唱出来了。他竭尽全力地想要唱的更好,至少比那个人好。   幸好,被成永和耽误的时间不长,裴向雀练好了这首歌,抓住时间赶到后台的时候,倒数第二位唱完了歌,正在对坐在舞台下最中间位置的女孩子表白。周围的亲友一团哄闹,女孩从一旁的楼梯走了上去,男人一把将她抱了起来,揽在怀里,灯光打在两人身上,他们开始接吻。   裴向雀站在后台,顺着灯光呆呆傻傻地近距离看到两个人亲吻的场景,不仅脸红,耳垂都是通红的。   在一边调音的工作人员打趣这个漂亮的少年,“嗯,长得这么好看,哪个小姑娘不喜欢你?还没交过女朋友,看到这还脸红什么。”   裴向雀愣愣地在原地踌躇,似乎是很害羞不肯说话的模样,工作人员又逗了他两句,便走到另一边了。   两个人在台上缠缠绵绵闹了很久,女孩才被放了下来,两个人牵着手下了台。   最后亲友散去了,座位上只零零散散坐了几个人,大多数还是贪图这里人少清净。乐团唱完歌后,都是个人展示了,水平肯定不高,才开始原先的观众还会有些兴致,越到后面走的人越多。刚刚那对情侣的朋友是走掉的最后一拨人。   工作人员整理完了舞台,轻轻推了他一下。   裴向雀不在意这些,人有多少都无所谓,他只想唱给自己的陆叔叔听。   他头一回走上舞台,即使是天生胆子大的人,也难免发怯。更何况裴向雀被称作为小麻雀,从小到大就从来没成为过别人眼里的焦点,走在台阶上小腿都发颤,差点左脚绊右脚摔了下来,最后还是稳住了。   裴向雀走到舞台中央,半阖着眼,不敢挣开看下面的情况。按照陆郁的吩咐先试了试麦克风,他不懂得分寸,呼出来的气息太大,传遍了整个舞台。   裴向雀自己都被这么大的声音都吓到了,稍稍退后了两步,又慢慢地走上前,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表示陆郁,他坐在方才那个女孩子的位置,也就是最中间。   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那个位置,裴向雀就想到了刚才在后台看到的接吻的场景,他和她,陆郁坐在女孩子的位置,而他站在舞台之上。   裴向雀咬着唇,把乱七八糟的念头都摇了出去,只要看到了陆叔叔,他便有无限的勇气,能够坚定地站在这里。   那首歌难度在专业人士看来不算太高,可是单纯喜好唱歌的却总唱不好。裴向雀环视了舞台周围,他的眼里只有陆郁。   裴向雀张开嘴唇,一句话也没有,直接唱歌,打开嗓子的第一个音调就是歌曲标志性的高音。他的声音甚至压过了周围的乱哄哄的嘈杂,原来还在闲聊或者看着手机的人都被这一声吸引,抬头朝舞台这边看了过来。   他站在舞台的正中央,聚光灯围绕着他,如同众星捧月一般。聚光灯是有魔力的,有缺陷的面孔在聚光灯下缺陷会无限放大,而裴向雀的模样却比往常更加出众。   裴向雀与普通人相比,纵然不太会讲话,可也有更坚定的意志,他听不懂,便不会动摇,只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陆郁都看怔了,他的金丝雀天生适合舞台。   他鼓起掌来。   大约是陆郁的掌声给了裴向雀勇气,他唱的越发得心应手,想要超过陆郁所说的那个人的感情全都投入到自己的歌声中,充沛的感情在舞台上爆发。加上他的嗓子又好,声音澄澈明亮,让人不由自主地沉浸其中。不仅是方才在舞台下面的人都集中注意在他的歌声里,连在周围听到动静的人也三五成群地坐下来了。   他没什么技巧,完全是依靠情感和天赋。   陆郁连眼睛都舍不得眨,盯着如此耀眼的小麻雀。   他的身旁摆了一大束花,是方才裴向雀在后台准备的时候,他从那对表白的小情侣手里买的。那是九十九朵玫瑰组成的花束。说起来,他们才开始并不同意,陆郁很客气,又不断加价,两个人被他的诚意打动,决定将这束花送给他。   陆郁漫不经心地笑了笑,“这是要送人的花,最起码要把本钱给你们的。”   对方报了账号,陆郁转账过去的却是刚刚提出的最高价码。   那个男人笑着打趣他,“是不是临时要去告白,没有提前准备好?要是对方犹豫,还可以告诉这束花的天价,增加筹码!”   旁边的女孩用力戳了一下男朋友的胳膊,两个人笑闹着走远了,隐隐听到男人说,这笔钱应该拿来给对方买个戒指,反正是因为告白得来的意外之财。   陆郁三十多岁了,生平头一回做这种亏本买卖,还做的很高兴。他低头看了看玫瑰花,保存得很好,只有边缘的几朵有些凋谢了,陆郁有些可惜,这束不是百合花。   这支歌唱到了尾声,裴向雀深吸了一口气,最后一个音调陡然拔高,全场的人都为他热烈地鼓掌。   此时场上已经零零散散坐满了一小半,连工作人员都啧啧称奇,以往到了最后一首歌,基本只有舞台上的人和亲友们自嗨,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   终于,唱完了整首歌,裴向雀紧紧抓住麦克风,急促地喘了几口气,他不太明白自己唱的怎么样,可是从台下的掌声来看,或许还不错。可是好不容易稳下来,陆郁却不在原来的位置了,他看了好几圈也没找到陆郁,整个人都泄了气,没有半点的高兴。   而陆郁从旁边的台阶走上去,一步一步,像是踏着星光而来,手里捧着一束鲜艳的玫瑰花,递到了裴向雀的面前。   他微微笑着,声音轻柔,略带一丝沙哑,迷人又危险,“送给我的小麻雀。”   裴向雀瞪圆了眼睛,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将花束揽入自己的怀中,可惜一声结结巴巴的陆叔叔来没来得及说出口,陆郁自己转身走下了舞台。他只好转过身,眼里满是兴奋的光彩,深思许久,才磕磕绊绊地在麦克风前说出一句话,“这,这首歌,送给,我的,的,陆叔叔!”   这句话的声音不大不小,站在舞台前的陆郁恰巧听的清楚,而周围的人也在说话。   大多是称赞舞台上少年美妙的歌喉以及漂亮的容貌。   他的金丝雀拥有世界上最好的歌喉,最动人的姿态,人人都会喜欢上他,但陆郁只想独占,不愿与人分享。   可没有办法,裴向雀想要唱歌。谁能舍得拒绝他?陆郁也不能。   这里的活动结束后,灯光熄灭,一切都突然寂静下来。后台的工作人员还朝裴向雀要了电话号码,被陆郁一口拒绝,拉着裴向雀离开了这里。   裴向雀又要喝酒,陆郁想着反正今天也让他喝了,索性再尝一尝,便又拿了最低度数的啤酒给他。   裴向雀非常珍惜地用两只手捧着一大束玫瑰花,没有空闲拿啤酒。陆郁揭开易拉罐的盖子,小心地一口一口送到裴向雀的嘴里,他就和一只啄水的小麻雀似的,咽下略带苦涩味的酒。   两人沉默了很久,酒会落幕,他们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裴向雀都快要把玫瑰花的数量数出来了,才听得陆郁的声音自头顶传来,“阿裴,酒好喝吗?”   裴向雀吐了吐舌头,皱着鼻子结结巴巴地回答,“不太好喝。”   “那你还喝什么?”陆郁笑了笑,自己将剩下的半罐喝了,易拉罐被捏的“咔嚓”,精准地扔进远处的垃圾桶。   陆郁又问:“有什么好喝的。”   大约是喝了酒的缘故,裴向雀的皮肤又白的过分,此时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色,像是被热气熏过了。他只喝了小半罐啤酒,可是费劲又激烈地在舞台上唱了这么一支歌,酒气上头,晕晕乎乎的,圆圆的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陆叔叔……我,我唱的,好吗?”   陆郁须得小心地扶着他,点着头,“很好。”   裴向雀和往常不太一样,像是忽然打开了什么隐藏的开关,揪着陆郁的衣角,穷追不舍,“真的好吗?”又顿了顿,提高了嗓音,“和最开始,那,那个唱歌的,比?”   陆郁失笑,慢条斯理地解释,“他怎么能和你比?我的小麻雀唱歌是世上最好的。”   半醉的裴向雀理解力比平常差的远了,更听不明白,黏黏糊糊地贴在陆郁身边纠缠,陆郁只得一遍又一遍地耐心解释。   裴向雀嘟嘟囔囔的,踢了一脚沙子,扬起的沙尘到处都是,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可是,你,你今天说他唱的好……”   陆郁心头一震,终于明白过来,他今天上去唱歌,大概也是因为听错了自己的话,才选择上去为自己唱同样的歌。   他还没来的及哄一哄自己的小麻雀,裴向雀又说起了话。   “我想,”裴向雀垂头丧气的,脸都快埋进玫瑰花里头了,着实有些沮丧,“我可能,可能一点也不好。听到陆叔叔,说,说别人唱歌,好听就不高兴。”   陆郁默然,好半晌,眼神落在裴向雀的身上,不晓得该怎么同把吃醋也说的可爱的小麻雀说了。   “怎么说,阿裴,你要记得,”陆郁向前跨了一步,走到裴向雀的眼前,微微蹲下,两人目光对视,醉了的裴向雀想要闪躲开,却被陆郁略带强硬地摁住了下巴,“这世上没有人的歌声能比得上你分毫。今天你听错了,我不是说他唱的好听。而且,他的声线和你的有点像,我才起了点兴趣,可是再听一听,却发现相差甚远。”   的确,那人的声音同裴向雀有些像,只不过不是现在,而是几年后的声音。所以陆郁才会有些熟悉。   不过裴向雀就是裴向雀,除了他,谁的声音也不是陆郁的金丝雀的,即使有些微的相似。   陆郁心里一片柔软,“难怪我的小麻雀不高兴,这又有什么问题。如果你在我面前说你在别的地方认识了哪位叔叔,比我要好,我也会不高兴的。”   裴向雀原本还醉醺醺的,听了这话像是打了强心针,突然清醒了过来,听起来软声软气的,可实际却不是那么回事,“那,那陆叔叔以后再也,再也不许说别人的歌好听了。”   陆郁郑重地点头。   其实裴向雀一直都有吃醋的小脾气,陆郁还记得从前带裴向雀出去玩,旁人称赞了一位歌手的声音,他只是点了头,裴向雀那晚为他唱歌都有气无力的。   唯独在唱歌这件事上,裴向雀在意得最深。   陆郁又慢慢问:“那,今天在舞台上唱歌开心吗?”   裴向雀已经被夜风吹的清醒了,也不再像是陆郁的挂件似的黏着他,而是偏头盯着自己的影子看,不经心地回答,“有点,有点开心。看到别人,为我鼓掌,喜欢我的歌声……开心的。”   可是那些快乐都不能与让陆叔叔高兴相比。   陆郁心头有一丝酸涩,他摸了摸裴向雀的脑袋,“嗯,开心就最好了。”   和来时不同,拥挤的沙滩上已经空无一人,只有裴向雀和陆郁两个。裴向雀一直捧着那束陆郁送给自己的花,怎么看也看不够。结果花丛过大,他瞧不清眼前的路,差一点跌倒,陆郁只好接过他的花,裴向雀还是委屈巴巴地看着他,只差说一句,那花是我的!   陆郁想了想,“那就换个法子给你。”   他从花束中间抽出一支开得最好的玫瑰,花茎是光滑的,没有一根刺。陆郁还是从头到尾撸了一边,才搁在裴向雀的耳朵上,仔仔细细地调整位置。那朵盛放的花压在他的发鬓处,探到秀致的眉眼旁,鲜艳的红映衬上裴向雀雪白的皮肤,还有坠满了星光的眼眸,交错之下,晃花了陆郁的眼。   仿佛含苞待放的裴向雀也同时绽放了一般。   陆郁压抑着欲望,真心实意地赞叹,“这样就好了。阿裴,你好看极了。”   他甚至没有忍住,低头状似不经意地轻吻了丝绸般的花瓣片刻,仿佛吻上的是裴向雀眉角细腻的皮肤。   裴向雀不明白这样的赞叹代表着什么,可只要是陆郁的称赞自己的话,他都又害羞又快乐。他唇角弯起小小的弧度,拼命敛住笑,挣脱了陆郁的手,跑了几步,对着黑漆漆的海水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所以然来。   “真的,真的好看吗?”裴向雀又跑回来,怯生生地问。   陆郁肯定着,“好看。”   好看到想把你吃掉。   两个人顺着海岸线一直往前走,回去的路仿佛比来时要远的多。裴向雀总是忍不住摸一摸鬓间的花,或者是周围的皮肤,像是很新鲜。   不知过了多久,陆郁瞧见了远处的光,身旁的裴向雀却忽然停了下来。   他还有个疑问,犹犹豫豫好半天,在路途走到末尾才问的出口,“陆叔叔,接,接吻是什么样的感觉?我,我看到,那两个人接吻,好像,非常快乐又幸福。”   陆郁偏过头,能看到在别墅附近灯光下,裴向雀轮廓精致的侧脸,在夜风中颤巍巍的玫瑰花,以及从脸颊红到了耳朵边的害羞。   他轻轻捏了捏裴向雀柔软的耳垂,先是如同往常一样轻声细语地告诉他,“以后,以后你会知道的。”   又用危险炽热的语调飞快略过一句,“我会慢慢教会你,不仅是接吻,还有更加快乐的事,比如,把你吞吃入肚。”   裴向雀对前一句话反应过来,傻乎乎地笑着,“好呀!”   可却像是在答应后一句话。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陆叔叔说我戴花好看!啾啾啾!   大裴:好看好看,戴着大红花的村花小雀姑娘。   小雀:我怎么感觉你夸的有点不对劲??? 第53章 梨水   天刚蒙蒙亮,陆郁就醒了,他轻手轻脚地起身,旁边的被子里睡了只团成一团的小麻雀。此时正捂头捂脑地缩在被子里,整个人几乎横了过来,也幸好这张床足够大,才能任由他像霸道的螃蟹似的四仰八叉地睡着。   陆郁顺着一点缝隙掀开被子,露出裴向雀那张红扑扑的脸,看起来像熟透了的苹果,还蒸腾着热气。陆郁皱着眉,俯身用自己的额头贴了贴裴向雀的,并不烫,应当只是正常睡觉的热量,才算是稍稍放下心来。   陆郁起身去了外面的卫生间洗漱,下楼去了厨房,冰箱里已经放好了今天早晨送过来的食材,有他昨天特意叮嘱过的雪梨。他把梨子洗干净,不削皮,直接切成小块,放在砂锅里,搁了几小块冰糖,用小火慢慢地炖煮。   他从前就常煮雪梨水,重生回来后倒是第一次,但因为有经验的缘故,还是很熟练的。   裴向雀的身体算得上结实,就是喉咙特别娇弱,需要好好保护,受不得冷热,也耐不住长时间的哭喊。而且一疼起来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比如头疼发烧,声音沙哑到说不出话。   而陆郁实在是喜欢在床上折腾自己的金丝雀,明知道他娇娇弱弱的,喉咙经不住整夜的哭喊,却爱听慢慢地磨着他,听裴向雀细细的呻吟啜泣声。陆郁平常总是克制,可偶尔兴起压抑不住,难得的一次是要折腾裴向雀到天亮的。那时裴向雀浑身颤抖,眼角红的像是染了胭脂,喉咙沙哑到讲不出什么话来,更不用说是唱歌了。陆郁起床为他炖梨水,一勺一勺地喂给恹恹的金丝雀喝。到了晚上,裴向雀想为他唱歌,陆郁舍不得,也不给他机会,自己硬吞安眠药,怀抱着温暖心爱的裴向雀也能入睡。   只是重生过后,陆郁还没有这个机会。   昨天是陆郁大意了,也是被裴向雀上去唱歌的这件事冲昏了头脑,任由他喝了酒又唱高音。回来为陆郁唱歌的时候果然声音就哑了,还有一点低烧,吃了点消炎药。   将煮梨水的砂锅放到了火上,陆郁去周围跑了几圈,回来的时候裴向雀已经醒了,孤零零的一个人坐在餐桌旁边。一听到动静就抬起头,兴高采烈地要说话,却被却被陆郁制止了。   “不许说话,仔细你的喉咙。”   裴向雀难得受了一回教训,慢吞吞地伏在桌子上,不说话了。   陆郁摇了摇头,梨水已经煮好了,他盛了一碗推到裴向雀的面前,裴向雀一看到他就装模作样地闭着眼,只当做没看见。陆郁好笑,戳了他软软的脸颊好几下,裴向雀没办法,无可奈何地爬起来。看到桌上摆着的糖水又喜滋滋的了。   陆郁问:“怎么不装了?气性还挺大。”   裴向雀用勺子哼哧哼哧地喝雪梨水,舌头和心上都是甜的。闻言用才睁开没多久,水汪汪的圆眼睛望着陆郁,似乎在说他冤枉自己。   陆郁还是拿他逗趣,摊着手说:“完了,小麻雀真的哑了,话都说不出了。”   这下甜丝丝的糖水都无法抚慰裴向雀受伤的心了。   不过他这颗心只是假装受了伤,等陆郁多喊他两声,叫他吃早餐,又原地复原,还结实得很。   不过裴向雀的喉咙出了问题,陆郁在征求了他的意见之后推了后头的行程,老老实实地在家里养着嗓子。裴向雀才发现陆叔叔真是厉害,即使他不说话,有时候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陆郁都能猜得到他想要干什么。   他不知道陆郁是早有经验。   两个人安安生生地待了几天,裴向雀打打游戏写作业,陆郁处理积攒下的工作。不过到晚上也有一顿争执,裴向雀这时候年纪还小,固执得很,不懂得退让,陆郁不让他为自己唱歌,他就守在床头,不说话也不睡觉,软硬不吃,犟到陆郁都没有办法,最后只好妥协。   陆郁想了半天,“那,来唱歌小燕子?”那个歌词简单且短,而且富有童真童趣。   裴向雀懵了一下,从记忆深处揪出这首耳熟能详的童谣,咳了两声,才慢慢地唱了出来。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到这里……”   若是平常,他清澈动人的嗓子想必会唱得很可爱。可现在不同,他声音哑的像公鸭嗓。陆郁忍不住笑,从裴向雀万分珍惜的玫瑰花束里抽出来一朵,在唱到“穿花衣”的时候往他的耳朵边簪一支。最后裴向雀来来回回唱了几遍,戴了满头的花,还傻乎乎地问:“好看不好看?”   陆郁一本正经地回答,“好看,像个小傻子。”   裴向雀只听明白了前面半句,依旧是笑着的,微微偏过头,露出一个动人的侧脸。   花枝垂坠,纤长浓密的睫毛落下重重影子,让人心神摇曳,止不住地想要轻慢。   陆郁想起隔壁书房里还放了一套油画工具,他已经很久没碰过这些了,可此时却很想重新拾起来替他的小麻雀画上一幅。   或许可以给他一个惊喜,只是暂时不行,没有时间,画一幅精细的油画需要耗费的时间太长。   裴向雀没乐多久,就被陆郁强摁着摘了花,压到被子里睡了。他现在有些忧愁,自家小麻雀似乎审美发生了些异变,以后要是喜欢上戴花……那也是他自己做的孽。   不过幸好,那束玫瑰凋谢完了之后,裴向雀的喉咙也好了,似乎忘了这件事,专注于游泳了。   陆郁教的用心,又能够整天泡在水里,裴向雀学的很快,已经能够很熟练地使用狗爬式在海水里游来游去。   裴向雀挺自豪的,还问:“陆叔叔,我游的,好不好?”   他叽叽喳喳地同陆郁说着话,陆郁状似不经心,其实每句话都听到了心里,又一把拽住了裴向雀的脚腕。小麻雀受了惊,却下意识地没有挣脱,因为知道身旁的人是陆郁,满是安全感,便浮了过来,倚在陆郁的身边。   他满脸都是水珠,顺着脸颊,脖子,最后是肩膀,滴滴答答地落在了陆郁的腹肌上,还是呆头呆脑的,“抓我,干什么……”   陆郁沉思片刻,忽然问:“阿裴,我教了你这么久游泳,你现在游的这么好,是不是该回报我一下?”   裴向雀基本不会反驳他的话,擦了擦浸透了海水的头发,点了点头。他的生活里几乎所有美好的事情都是由陆叔叔带来的,这些事情他都默默地记了下来,一笔一笔都很清楚,永不会忘。他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只好将这些藏在心里头。   看着裴向雀这么乖乖地顺着自己话里的圈套走了下去,陆郁的笑意越发温柔,眼里却隐藏了深意,“阿裴一直为我唱歌,可是,总是唱两只老虎,小燕子这些也并不适合我。我想要听一些别的歌,你能唱给我听吗?”   裴向雀也没有傻到透顶,结结巴巴地反驳,“可是,可是我一直唱的是,家乡的曲子。而且……”而且两只老虎和小燕子之类不是陆叔叔自己要求的吗?   陆郁不动声色地打断他的话,似乎有些委屈,“可是我听不懂那些曲子的歌词。难道这么一点回报,我的小麻雀都不乐意吗?”   裴向雀立刻将别的疑问抛到了九霄云外,像是接下了一个重大的任务似的保证,“愿意的!陆叔叔,想要听,听什么歌,我都愿意,唱,唱给你听!”   “乖孩子。”   陆郁似笑非笑,指尖滑过裴向雀后颈上的软肉,心里一阵叹息。   即使暂时舍不得把这只小麻雀吃到嘴里,可是还是能够讨一些利息的。   陆郁挑选的是一首流行的少女歌曲,原唱非常柔美活泼,讲述的是校园恋情的甜蜜与喜悦,感情都暗藏在一句句似是而非的话语里,只有最后才有一句表白心意的话。   这首歌没什么难度,裴向雀听了几遍,又背下来歌词,就能唱的很好了。他并不明白歌曲里唱了什么,只是很认真地在陆郁的床头唱着,直至最后一句歌词。   他歪着脑袋,懵懵懂懂的,终于唱出了那句,“喜欢你。”   说实话,陆郁自认自制力惊人,差点没能忍住,把裴向雀摁在自己的被子了,剥干净衣服,再慢条斯理,吻遍他全身上下每一个角落。   裴向雀唱完了歌,“啪嗒”一声关了灯,悄悄地在陆郁的耳边说:“歌都唱完了,陆叔叔,快,快睡觉。”   其实他们原来是睡两个房间的,可是自从第二个晚上裴向雀就因为喉咙痛而低烧,陆郁就把他抱到了自己的床上。病好了之后,裴向雀也没提要搬出去,仿佛这一切都是稀松平常的事。   连陆郁都不太清楚,他的小麻雀到底是太过天真,还是喜欢上了自己,所以才对同床共枕没有丝毫在乎。   谁知道呢?   他们在这呆了一个多星期,终于到了该回去的时候。陆郁的工作繁重,淮城和宁津的事情都压在他一个人身上,能在外面带这么久已经非常难得了。陆郁和裴向雀说该回去的时候,裴向雀有点失落,陆郁以为他是因为留恋海滩游泳,还安慰了他一番。   其实不是的。这里虽然好,可是归根到底,是因为和陆叔叔在一起才这样开心。而离开之后,陆郁又要投身于工作,每天早出晚归,只能在一起吃一顿饭,见那么几个小时。   陆叔叔就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了。   而裴向雀想陆叔叔能够时时刻刻,分分秒秒在自己眼前,能看到,触碰到,他会说着话,对自己笑   裴向雀在心里暗暗地想,知道这样不对,也不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还是忍不住。   临走的那天,裴向雀像是有所感应似的,醒的特别早,外头的天还没有亮,屋子里昏昏暗暗,只有些微的光亮。他抬起头,眼前是陆郁沉睡着的脸,裴向雀漫无目的地盯着看了好一会,还是忘不掉昨天的接吻,鬼迷心窍似的伸出手,偷偷点了一下陆叔叔的嘴唇,又软又热。   裴向雀心惊胆战,像是触电一般地缩回来,那一根手指的指尖特别红,也不敢再看了。   陆郁的睡眠浅,外面的一点动静都能叫他醒过来。他察觉到动静,模模糊糊地看到裴向雀端坐在落地窗户前,呆呆地看向窗外。   他走到裴向雀的身后,平静道:“阿裴,我们一起出去看看吧。”   清晨的海边温度很低,海风略带着咸腥,吹在身上有些冷。   陆郁拎着相机,环视了一圈,最终选定了一块靠近海岸的礁石,指着那说:“阿裴,你去那里站着。我们来这里,还没给你拍过照片留纪念。”   裴向雀脱了鞋子,朝那边走了过去,礁石的表面湿滑,他费了些功夫才站稳,也不晓得怎么在镜头前表现自己,只是看着陆郁的脸,害羞又天真的笑着。   此时太阳在他的背后缓缓升起,海面仿佛铺满了一层碎金,烨烨生辉。   陆郁却看不到这些,他的眼里只有自己的太阳。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哇,陆叔叔的嘴唇好软!亲起来是什么感觉!   大裴:你,你是流氓雀吗?!!! 第54章 西瓜[郑×安]   而在裴向雀和陆郁度假的这一段时间,安知州趁着暑假的空闲,又问了一遍老师关于裴向雀来之间的资料,甚至亲自去了一趟青少年救济中心,借着咨询的名义,他见到了那位吴老师。   那位吴老师挺和蔼可亲的,详细地介绍了这个项目的启动和建设的过程,并且人数已经全部订了下来,有具体的名单可以考据,可供社会上的监察人员查证。她说话滴水不漏,至少安知州捉不住什么马脚,最后若有所思地问:“那,这个项目是哪个单位发起的?”   按照裴向雀的生活水平安置这么一大批青少年需要耗费的钱财肯定不少,到底是谁那么好心?   吴老师的笑容一僵,很快反应过来,遮遮掩掩地说:“当然是由社会各界好心人士共同发起的,旨在帮助无依无靠的青少年。不过这份名单是内部资料,不能拿出来的。”   安知州的观察细致,没有错过她一闪而过的表情,暗暗记了下来。可吴老师说完这句话,可能已经察觉到他不是单纯来咨询问题的,找了借口离开了咨询室。   头顶着炎炎烈日,安知州走出青少年救济中心,也不算一无所获。至少得知了确实有这个项目,而且这个项目的要求与裴向雀经过修改的资料一致。裴向雀并不知道自己其实是没有资质得到这个救助的。那么,裴向雀到底是被谁改掉了?为什么改掉了?   到底是为了什么?安知州的脑海里浮现一个人影,是在裴向雀的家里看到过的那个陆先生,又摇了摇头。   他想了一会,走到公交车站,给背包里几分暑假作业的主人发了短信,约定了时间送过去。忙完了这一笔业务,安知州多了两百块钱,难得舍得买了个个大皮薄的西瓜,让人剖成两半,一半送给陈爷爷,一半带回家。   陈家在楼下,安知州站在门前推了推,没关,说了一声就直接进来了。他回来的晚,看了一眼大厅的时钟,随口说:“陈爷爷,郑哥的电视剧到时间了,您忘了吗?”   往常到了这个时间,陈爷爷都固定守在电视机前面看他亲爱的英俊外孙的电视剧。   陈爷爷正坐在靠窗的藤椅上,闻言虎着脸,“小州你瞎说什么,谁看什么电视剧。”他老了,脸皮上满是褶子,看起来倒是一本正经。   安知州还没反应过来,愣在原处,只听到屋里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我都回来了,你们一老一小也不用在电视里睹物思人了,直接看着我本人不就好了。”   陈爷爷和安知州两个人都是嘴硬心软,从来都不和郑夏说还看他的电视剧,提起来还要装作嫌弃,都是瞒着郑夏偷偷看的。没料到这一次他突然回来,陈爷爷被逮了个正着,还装模作样地说是偶然换到了这个台,安知州无意间脱口而出的话却打破他的谎言。   安知州恼羞成怒,“没有的事!”   郑夏从屋里走出来看着才从外面回来的安知州,他的额头上满是汗水,黑亮的头发湿漉漉地搭在脸颊上,皮肤雪白,嘴唇红润,下巴尖尖的,小模样特别好看。   郑夏一怔,走向前几步,接过他手里的西瓜,“你们俩都说没有就没有吧,趁这个机会多看我两眼啊。我去切西瓜。”   陈爷爷的年纪大了,即使是在最炎热的夏天西瓜也不能多吃,就尝个味道,略吃了几口。郑夏还在切西瓜,中间最红的那一块留给了安知州,还一边说:“郑哥疼不疼你?西瓜最甜的部分都给你。”   安知州在心里想,西瓜是自己带回来的,可这句话还是咽了下去,默默地点了点头。他只拿了一块,剩下的都往郑夏的手边推了推。   郑夏很明白他的小心思,也不拒绝,反而接过来吃了起来,“嗯?安安也晓得疼郑哥?”   安知州瞬间就红了脸,像是个红透了的西红柿,稍稍一碰,薄薄的表皮就戳破了。他死死低着头,掩饰自己的脸红,小口小口地吃着西瓜。   郑夏和安知州两个蹲在厨房的垃圾桶旁边吃西瓜。他这个人没什么架子,虽然是偶像剧出道,而且靠着英俊的脸一炮而红,成为当红小生。但是特别能吃苦,在正当红的时候去拍了一部文艺片磨练演技,为了拍那部片子在深山里待了三个多月,没埋怨过一声。因为好说话,能吃苦,从来没什么脾气,在圈内人缘口碑都很好。   过了好一会,安知州小声地问:“郑哥,你这次突然回来干什么?”   郑夏瞥了他一眼,打趣着说:“你真是个小没良心,为了你的事情特意回来一趟,你还问我为什么?”   安知州的声音更低,“查到了吗?”   他在网络上查了“陆郁”这个人,只找到了上次工程开工的那条新闻,别的再多的就查不到了。安知州是个学生,也没有别的门路,只好拜托在娱乐圈的郑夏,看他有没有办法。没料到这次郑夏会特意因为这件事回来。   安知州眨着眼,纤长的睫毛像小蝴蝶似的扇了扇,“郑哥这么忙,特意为了这件事……”   郑夏忍不住看安知州,他细长白皙的手指上沾了淡红的西瓜汁水,正在一旁慢慢擦拭,漫不经心地回答,“怎么会特意为了这件事,还有更重要的。”   纸质文件已经整理好放在文件夹里,郑夏走到房间里拿给他,心头满是疑问,“安安,你怎么会要查这个人?陆郁这个人,背景太深。”   安知州听了这话不自觉地皱着眉,“他……我在一个同学家里看到过他,和那个同学关系好像还很好。我总觉得,有点问题。”   他把文件放到书包里,和陈爷爷打了个招呼,站在门前准备上楼回去,郑夏倚在玄关处,轻轻揪了一下他的衣领,拉他回来。   安知州顿下脚步,偏过头,下巴抵在肩膀上,露出的侧脸眉梢稍稍挑起,看似冷淡的眼里含着动人的温柔。   不免让人心动神移。   郑夏总觉得自己昏了头脑,在圈子里多少好看的少年少女没有见到过,可偏偏看着安知州花了眼,他的年纪还那么小,瞧起来什么也不明白。   他微微笑了笑,松开手,碰了一下安知州垂在后颈的乌发,“明天早晨七点,下来到门口等我,找你有事。”   安知州点了点头,心里莫名地涌出欢欣,一刻也不停地跑到了楼上,大力地推开门,倚在墙壁上。   安镇听到动静,难得一次从房间里扶着轮椅出来,面色阴沉,阴阳怪气的,“丧门星,你怎么这么高兴?不会忘了明天是什么日子吧?”   他的脸是近乎惨白,没有一丝血色,拎着半个西瓜的手哆哆嗦嗦,好半响才答应了下来。   “我记得的。”   他怎么会忘?这辈子都忘不掉。 第55章 游乐园[郑×安]   安知州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将那份薄薄的资料看完。陆郁的背景很深,即使是郑夏,也只能查出一些比较表面的东西,陆郁出自淮城陆家,早年出国,母亲早逝,父亲有两个情妇,三个私生子,这都是些人尽皆知的事情。其余的都是讳莫如深,在淮城都是不可说出口的事情。他注意到陆郁来宁津不久之后,裴向雀就收到了青少年救济中心的救助,来到学校上学了。   可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会成为裴向雀的邻居,和他的关系很好?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他对裴向雀有什么企图。   仅仅是这么一份薄薄的资料,里头轻描淡写提的几句,安知州似乎都能透过纸,从陆郁出国,回国,迅速掌权,来到宁津的这段经历中感受到这个被裴向雀称为“陆叔叔”的人十分危险。   安知州想得脑子疼,最后还是决定想办法从裴向雀那里下手,看能不能套出话来。   夜幕深沉,白天才下了一场雨,天空既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   安知州伏在摇摇晃晃的瘸脚桌子上,不得不逼迫自己想一些别的事情,才能暂时摆脱安镇回来时说的那句话。   明天是什么日子?   他当然记得。安知州记得五年前的那天,是他来到安家满一周年的日子。安家父母很喜欢这个听话懂事的养子,特意在工作上请了假,驾车带着安知州出门游玩。那日的天气很好,他的养父开着车,养母坐在副驾驶上,正开心地问着他在学校里的情况,安知州有些害羞地说了自己全科满分的成绩,养父称赞他真是个好孩子。突然,一个人冲出了马路,为了躲避那个人,安父猛打方向盘,撞到路边的栅栏,两人当场死亡。而那个冲出马路的人却毫发无损,他是个精神病人,甚至连责任也不用担,安镇曾说过要捅死那个人,却找不到他的踪迹,日常天久,哀怨无处可以发泄,便开始怨恨起安知州来。   周围一片寂静,只有细小的蚊虫绕着昏黄的台灯嗡嗡转,安知州模模糊糊地回忆起养父母的样子,一夜未眠。   到了第二天早晨,按照惯例,安知州得待在家里陪上安镇一整天,可是他昨天已经答应了郑夏。思前想后,安知州在脸上泼了半盆凉水,还是悄悄地出了门。   郑夏已经在楼下等着了。他穿了一件高领夹克,领子竖得老高,又戴了黑色墨镜,将一张迷倒万千少女的脸遮的严严实实。   安知州瞧着他古怪的打扮,皱起了眉头,“郑哥你打扮成这样……是要去干嘛?”   郑夏拿了张纸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APP,在安知州的面前晃了晃,“带你出去玩。”   上面的信息一晃而过,安知州没有看清楚,右手就被郑夏拽住,往楼梯口走去。   安知州尝试着挣扎,却被身强力壮的郑夏摁在身前,没有成功。只听得郑夏在后头苦口婆心地劝说:“安安你挣扎个什么劲?我特意从剧组请假回来带你出去玩的,上一回看到你学生证上的生日日期就惦记上了这件事。嗯,你爷爷那个样子,你这么多年来肯定没有好好过一个生日……”   安知州愣在原处,接下来的话也都没有听清。他自幼在福利院长大,虽然模样好看又聪明,但是因为不亲人也不爱说话,直到十岁才被安家夫妇俩看重领回了家。福利院里是没有过生日这一回事的,他来到安家的那天便被定为了生日。   虽然安家的事情在小区里被传得沸沸扬扬,可是很少有人知道,那天他们是为了给安知州庆生才出门游玩出事的。   他还有什么资格过生日?   安知州的面色像纸一般白,他很虚弱,连平日里绷紧的脊背都直不起来,原本还在郑夏的前面,一下子就被拽到了后头,须得拉着才能走的动路。   即使因为严严实实的遮挡,安知州看不到郑夏的脸,可能从声音里听出的喜悦,很期待带着自己出去玩,想要让他高兴。   那是最真挚的心意。   他应当拒绝的,然后果断回家,安镇和自己相对而坐,他用仇视怨毒的目光看着自己,像是在问死的人为什么不是你。   可是安知州没有办法拒绝,他这辈子难得遇上个好人,郑夏这样好。如果他拒绝了,说明缘由,郑夏一定会愧疚,到时候他一个人的难过就会变成两个人的。   何必呢,不值得的。   安知州这么想着,勉强露出一个笑来,轻轻地答应了。   为了这次出行,郑夏早就准备好了。楼下停了提前订好的车,郑夏考过驾照,但出行都有司机,没开过几回,有些生疏。一路磕磕绊绊之下,两人还是顺利地来到了游乐园门口,扫码进去了。   因为路途中耽误了太长时间,出门虽然早,可是到达这里已经人满为患了。游乐园里最多的是一对夫妻带着孩子,还有就是年轻男女甜甜蜜蜜的约会,像是郑夏和安知州这种组合,一个成年男人带着个少年宛如异类,特别郑夏在炎炎夏日下还是这样的穿着,有点像犯罪分子,周围的人都有点躲着他们俩。   郑夏凑在安知州身边,颇有点可怜巴巴的意味,“我从来没被人这么嫌弃过。”   安知州没忍住笑了笑,这是个真心实意的笑,露出右边脸颊边的小酒窝,特别可爱,才算是有了些活人的气息。   郑夏抹了一把汗,也笑了。   安知州从来没有来过这里,郑夏拿了游乐园门前的宣传册,在咖啡厅的角落里坐了下来,买了两只冰淇淋,递了一只自认可爱的给了安知州。   宣传册上图文并茂,厚厚一沓,郑夏啃着冰淇淋,看安知州长久地停在一页没有翻过来,以为他是看花了眼,便凑过去打趣了一句。   安知州指着宣传册上的几句话,冷淡地说:“这几句话都有问题,宾语缺失,两次错误,还有错别字。”   郑夏被冰淇淋梗了一下,好声好气地劝他,“安安,咱们是来玩的,不是来搞语文突击训练的,你要多关注一点别的……”   “不,”安知州在那几句话上圈了圈,“你说,如果我把整本宣传册上的错误部分都挑出来改好,找园方的负责人,能不能拿到奖励?”   空气突然寂静。   郑夏:“算了吧,我来先挑一挑玩什么项目,你再复选好了。”   而他们俩的旁边的桌子坐了一对年轻男女,男孩去前台点餐,只留女孩一个人待在座位上百无聊赖地向周围看着,正巧看到个衣着古怪的男人在吃冰淇淋。   嘴型和下巴很像自己的男神,简直一模一样。   她是个很敢想敢做的人,思考了三秒钟,理智虽然告诉自己男神不可能出现在这里,还是没忍住走到那张桌子边,问了问,“那个,你长得好像郑夏哥哥啊!”   郑夏哥哥是郑夏粉丝对他的爱称,但在这里听到,郑夏本人的心情还是十分复杂。   郑夏:“不不不,我不是,我没有,我就是我……”   安知州都捏了一把汗,准备情形不妙,拉着郑夏就跑。   那个女孩子还有些狐疑,想要再探究一番,即使不是男神,长得像一点也可以征求同意拍下照片,去找小伙伴们炫耀一番。可是她的男朋友点餐归来,对这两个人很有危机感,将餐点放在了咖啡厅的另一端,拉着女孩去那里坐了。   安知州环视了周围一圈,除了他们俩之外只有两张桌子上有人都能被认出来,不由深深地看了郑夏一眼。   就这还能去人山人海的项目里玩?莫不是要被扒了个底朝天。   郑夏也很无辜,他低头看了眼正巧翻到的一页,小声说:“不如去这个吧。没人,有人也看不到看不到脸。”   安知州咬了一口冰淇淋,瞧了一眼——鬼屋,配图是一张恐怖可怕的人脸,   冰淇淋的凉气忽然从喉咙蔓延开,从头凉到了脚。   安知州装作漫不经心地点了头,实际上捏紧了拳头。   与其他人满为患的项目相比,鬼屋前面的人算得上门可罗雀,很容易就排上队拿到票,放他们俩进去前,工作人员给他们一人一支手电筒,还好心地提醒,“心脏有问题或者其他方面的身体问题导致不能受到惊吓的游客千万不要进去,现在还来得及退出呦。”   安知州一脸冷漠,跟在郑夏的后面进了这个森林洞穴探险式的鬼屋。   一踏进里面,温度下降了不止一半,从生理上先给人透心凉的感觉,安知州穿着短袖,背后全是热汗,被冷的打了个哆嗦。鬼屋内部是完整密封的设计,周围没有一点光,只有两人的手电筒发出过分黯淡的光,像是电量快要用完一样。远处还有幽怨的歌声和着滴答滴答的水声隐约向这边飘了进来。   郑夏将手电筒向周围晃了晃,旁边都是仿真的布置,山壁底部满是湿润的苔藓,高一点的地方似乎还有小孔,里头隐隐约约有爬虫出没。   安知州犹豫了半晌,都没能迈得开腿。   郑夏已经朝前走了几大步,回头看他,“安安,快点跟上来。这个鬼屋只要是走出去就算结束了。路途中还要找电池,要是手电筒灭了只能摸黑走了。”   里头的灯光太暗,安知州又一贯会掩饰自己的情绪,路途都走了一半,郑夏都没发现自己身后的安知州怕得快要发抖了。   直到不再是幽幽的鬼声,而是一个货真价实,满脸鲜血的女鬼突然从安知州的身后冒出来,伸手到他的眼前。   安知州的手电筒都吓掉了,撞在地面上,他向前跑了一步,撞在了郑夏的怀里,正好结结实实栽中了鼻子,眼泪都快要下来了。   郑夏对这些没有丝毫害怕,全程当做探险游戏,此时一把将安知州搂在怀里,声音里有些微的笑意,“安安胆子这么大,还怕这些吗?”   这个姿势非常亲密,对方的呼吸都在咫尺之间,他的脸滚烫,仿佛烧了起来,连身后的女鬼都忘了,一心要挣脱郑夏的怀抱。郑夏却把他的脑袋摁在自己的怀里,轻轻的在他的耳畔安慰,“别怕,安安,别怕。”   直到伪装成女鬼的员工自认完成了任务,又顺着员工通道默默地离开,郑夏才把安知州从怀里放了出来,刚才的事一个字也不提,只是捡起被摔坏了的手电筒,叹了口气,“糟了,毁坏游乐园的财产,要赔偿的。”   因为只剩下一盏灯了,两个人只好离得更近,几乎是贴在了一起。期间因为安知州的手太冰,郑夏脱下了自己的的夹克外套,给他披上了,。知州的身材单薄,看起来就像是被严严实实罩了起来。   周围满是郑夏温暖的气息,走在后半段的时候,安知州好像也不怎么害怕了,因为郑夏就在自己身旁。   玩完了鬼屋,和工作人员友好地协商了有关手电筒的赔偿事宜后,别的项目又没有太大的胆子去玩,两个人租了一辆双人自行车绕着游乐园逛了一圈,心满意足地上车回去。   在小区门口的那家蛋糕店,郑夏取回了早就订好了的蛋糕,摆在了车后座。   当天傍晚,陈爷爷和郑夏为安知州过了生日,订了满满一桌子的菜,安知州吹完了蛋糕上的蜡烛,却没有许愿。   他怎么敢许愿?这一天都像是偷来的一样。   郑夏的飞机定在了晚上,安知州送他到了楼下,趴在车窗上同他说话,离别时摸了摸他的脑袋,轻声叮嘱,“别在意那些事。好好学习,考一个好大学,有什么想要的都和我说。别人不疼你,郑哥疼你。”   安知州心里一阵酸涩,他不晓得自己哪里来的好运气,下雨的那天在楼梯口碰到了郑夏。   车子离开后,安知州并没有上楼,而是在原地等了一会,走到车站,上了一辆公交车。   他去了埋葬自己养父母的公墓。   夜风习习,公墓周围栽满了高大的树木,四处没有光,只有保安室的灯光幽幽地映亮了周围一小片的地方。   安知州顺着熟悉的路走到了相邻的两座墓碑前,他跪下来磕了很久的头,直到额头乌青,才颤颤巍巍地爬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郑哥哥:帅是我的错吗?   安安:是。   郑哥哥:…… 第56章 照片   从海边度假回来后,陆郁往家里置办了一整套油画工具。他很忙,回家之后也都是陪着裴向雀,难得有空闲。不过只要是他想做的事情,总是能办得成的。   画架放在背阴的房间里,拉着厚厚的窗帘,里头的工具一应俱全。画油画的第一步是要打好素描的底子,陆郁素描的功夫不错,他抽空画了几张,总是不满意。   画纸上只有一团模糊的轮廓,隐约能瞧得出是个纤瘦的少年,细长脖颈如同天鹅一般优美,锁骨处的每一道弧线都描绘地细致入微。他偏过大半张脸,耳朵边戴了许多枝玫瑰,承受不住似的,摇摇欲坠。一切都很好,只是本该画上五官的地方一片空白。   陆郁尝试着动过笔,总是与真实的裴向雀相差甚远。   不过这件事不急,若是要当成礼物送出来,还有许多时间。   第二天清晨,陆郁起的很早,把裴向雀从床上拎起来。裴向雀的意识还昏昏沉沉,嘟囔着问:“陆,陆叔叔,怎么了?”   陆郁把他塞到卫生间里,替他挤上牙膏,“说好了今天要去心理医生那里复查的,还记不记得?”   裴向雀恍然大悟,急急忙忙地刷起了牙。   车子已经停在了楼下,此时正是清晨,太阳隐藏在半橙半粉的云层后面,晨光熹微。   他们去的很早,医院的大多数科室还没有开门,上次那位心理医生因为提前收到了嘱托,已经在诊室里坐着了。   裴向雀还记得他,朝他笑了笑。   而医生对裴向雀的印象也很深刻,不仅是因为陆郁额外出的高昂医疗费用,还因为裴向雀本身的病情。他是由于童年阴影造成的语言与情感方面的障碍,一般而言还会伴随着不同程度的抑郁或者性格问题,不过裴向雀却没有。从上次的交流来看,即使生了病不能和大多数人交流,他也特别乐观开朗。   医生抽出材料,看见两人亲密地走进来,坐在面前才问,“上一回,提出的那个专一交流的方法你们试了吗?”   裴向雀还是懵懵懂懂的听不懂医生的话,歪着脑袋,十分信任地看着陆郁。   陆郁一字一句,慢慢问:“阿裴,今天早晨吃了什么?”   裴向雀想了想,“有,奶黄包,绿豆粥,火腿,和,和小馅饼。”   陆郁又问:“那今天来干什么?”   对话不急不缓地进行着。虽然有的话裴向雀要听几遍,说话也结结巴巴,但是这已经是能够接近正常人交流的范围了。   心理医生扶了扶眼镜,有些震惊。虽然这个办法是他提出来的,可是也只是用作尝试,没料到效果会这么好。   他忍不住插嘴问:“小同学,你能听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吗?”   裴向雀偏头过来看着他,眼睛里满是疑惑。直到那位医生慢慢说了十多遍以后,才听明白了个大概。   他从对这个世界其他人的声音一无所知,变为只听得懂陆郁的声音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了不起的进步了。   心理医生看了陆郁一眼,“陆先生,请您先去里面的房间坐一坐,我想单独和他聊聊。”   这一次谈的时间没有上回的长,陆郁也不是单纯的等待,而是处理了一会邮箱里文件。没过多久,裴向雀就扑过来打开了门,站到了陆郁的身边。   医生按照惯例,在临走前和他交待病情,似乎对陆郁这个家长满意极了,“陆先生果然对孩子很用心,已经能够这么流畅地交流实在是不容易。而且他童年时的心结好像解开了,和您也说了这件事。但是他对于外界别人的声音还是无法理解……这可能,没什么办法了。”   陆郁面色平静地点头,轻描淡写地问:“那,有关情感障碍?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医生一怔,反复思考过后才郑重开口,“他的病情比较独特,同时患有语言和感情障碍。怎么说,我个人觉得可能是这种情况。患者患上语言障碍的年纪很小,对于一些简单的词已经理解了,但是表达情感的词语,还不能和自我的感受对上。而且他的成长过程缺少正面的情感,比如‘爱’,‘喜欢’。总之,需要监护人正确的指引和关爱,我觉得是有很大可能痊愈的。”   这和重生之前那些医生诊断出来的结果不太一样。但陆郁总觉得他说的更准确一些,因为从前裴向雀跟排斥心理医生,连和周秀有关的那件事都没有说,在放松信任的状态下治疗,应该是要更可信一些的。   陆郁想到这里,礼貌地笑了笑,“以后还要麻烦你了。”   医生看着这位陆先生小心地守在裴向雀的身后,目光几乎未曾有一刻离开,唏嘘了片刻,又打了个哈欠,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   “遭了!”   他刚刚和裴向雀交流的时候太过激动,一不小心就忘了陆郁上一回叮嘱他的事情了。   他走到窗户旁,看到那两人坐上了车,没回来找自己,才松了口气。   车上。司机见两人都坐稳了,踩下了油门。   陆郁和裴向雀在一起,即使是再忙,也不会处理工作,问:“阿裴是要回家还是和我一起去公司?”   裴向雀听明白后都不用想,“和,和陆叔叔一起去!”   他想了片刻,又问:“刚刚在,在医院里,医生和我聊天,的时候说,‘你,你舅舅,对你真好。’可我想不明白,我不是只有,陆叔叔吗?”   裴向雀的眼睛圆圆的,深色的瞳孔闪着光。   陆郁的笑容一僵,“这件事啊,说来话长。”   的确是挺长的。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没料到那个心理医生如此不靠谱,说暴露就暴露。   不过也没有什么假话可说的了,那时候说这么个谎话,完全是因为裴向雀对他还有些警惕,现在则不同。   陆郁将裴向雀往自己这边拉了拉,“因为你去看病,病例是非常私密的事情,我只好对医生说是你的舅舅,目前的监护人,医生才能信任我,才能为你治病。”   他又添了一句,“小麻雀能原谅窝吗?”   裴向雀好半天才明白过来其中的逻辑关系,他小小地叹了口气,软声软气地说:“陆叔叔,要是真的,是我的,我的,舅舅就好了。”   如果陆郁真的是他的舅舅,他们就可以在很小的时候相遇,他会一直为陆叔叔唱歌,让九岁至二十四岁这段时间的陆叔叔不受睡眠障碍的烦恼。   这是陆郁所不知道的原因。   陆郁挑了挑眉,颇有兴致地回答,“不能成为你的舅舅。虽然乱伦对我来说没什么所谓,可是总归是有些风言风语,不想叫你听见。”   后头那句话是快速略过的,傻乎乎的小麻雀听不懂,可前面的司机又没有语言障碍,听得清清楚楚,再明白不过。   不过司机还是很有专业素养的,装作自己是个聋子,只当做什么也听不见。   陆郁捏了捏裴向雀软软的脸颊,恶趣味地逗弄他,“不过既然你想,那就唤我来听听。”   裴向雀歪着脑袋,直白又坦率地开口,“陆,陆舅舅。”   他的话拂在了陆郁的心上,似乎有花绽开的声音。   他想,若裴向雀真是自己的外甥也没什么不好的,他可以看到一只又小又软的雏鸟,从小就把自己的小麻雀捧在手心里,看着他一点一点地长大,谁也不能伤害他。   那样就再好不过了。   由于这次看病的时间定的早,陆郁回去后还有时间进行上午的工作,开了个视频会议。中午的时候,全职助理李程光又去附近有名的餐厅买了午饭回来,两人在办公室解决了午餐,裴向雀比陆郁还要多一块缀满樱桃的小蛋糕。   晚上,陆郁难得提前下班一次,还放常年加班的下属也一同下班,办公室一片欢欣鼓舞。而陆郁则带着裴向雀去超市采购。   那是一家离小区不远的超市,陆郁让司机先开车回去,自己和裴向雀走完这条路。从超市出来总是免不了会买上几大包东西,裴向雀也要抢着拎,陆郁拿他没有办法,只好给了他一个装蔬菜的袋子。   走到半途,陆郁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手上拎满了袋子,裴向雀就替他从裤兜里拿出来,屏幕上的桌面一闪而过,特别熟悉。   裴向雀皱了皱眉。   陆郁接起电话,对面是贺原,特别精力充沛地“嘿”了一声,“你知道最近有个姑娘在狂追你吗?”   陆郁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   贺原被他的态度震惊了,“这事闹得淮城都知道,你爸就差直接说这是我家三儿媳妇了,你不管管?”   陆郁轻笑了一声,“管什么?周宁做的不错,你不在淮城都能知道。”   贺原在那头一愣,骂了句脏话,“你自己办的?图什么?”   “图陆成国以后不会没事再来宁津烦我。”陆郁朝呆呆愣愣的裴向雀招了招手。   贺原才算是明白过来,连连说:“好主意好主意,等我也去找个。”   陆郁对他的自制力没什么信心,劝了劝,“你上点心,别假戏真做了。”贺原这人挺没心没肺的,基本不追求感情生活,只追求长相美貌的姑娘。到时候别说起来是假的,真滚上床就得来真的了。   不过贺原的事是他自己的,陆郁也不再多说什么,他心里有数。   “对了,你和那个小孩怎么样了?说真的,亲上了吗?”   陆郁也不理他的打趣,语调平淡,“亲了,他睡着了,不知道。”   贺原哈哈大笑,“真的,兄弟,你真是上辈子作了孽,这辈子那小孩投生的才那么点大。”   陆郁也笑了,“或许吧。”   贺原又和他闲唠了几句,被陆郁挂了电话,正准备把东西拎起来,裴向雀却拽住了衣角。   “怎么了?”   裴向雀犹豫了一会,怯生生地问:“陆叔叔,那个,你手机,手机屏幕上,怎么是我的照片啊?”   陆郁打开手机,所有的屏保,桌面,都是裴向雀上一回在海边的礁石上拍的那一张照片。   陆郁丝毫没有秘密被说破时的窘迫,而是很大方地展开给了裴向雀看,“因为我的小麻雀特别可爱,怎么看也看不够。所以只好设置成手机桌面了。还打印了一张,放在钱夹里了。”   裴向雀听了这话,雪白的脸仿佛烧了起来,比天上的火烧云还要红。   他想了半天,才慢吞吞地开口,说了两句话,可惜声音太小,连身旁的陆郁都没听清。   陆郁将他拉到自己的身前,“再说一遍给我听?”   裴向雀的声音又轻又细,像是饱含了期待,又不好意思说出口,“那,那我也想要,陆叔叔的照片。也想,想设置成手机桌面,每天都能看到。还,还想,放在我的铁匣子里。”   陆郁一怔,他一直知道裴向雀的铁匣子,那是他最珍惜的东西,连钥匙都藏在胸前,轻易不会打开。   而现在,他的小麻雀却想把自己的照片放进去。   陆郁说:“好。我拍了你,你也拍我,都设置成桌面,好不好?”   裴向雀点了点头。   路边有一片湖泊,他们俩顺着台阶走下去,周围只有很低的栅栏,水草茂盛,远处也生长着一丛丛的荷花,花苞闭合,低垂在莲叶上。陆郁随意地站在湖泊旁,气势也非同一般。他长得极为英俊,眉眼狭长,琥珀色的瞳孔像宝石一般,唇角含着温柔的笑意,影子倒映在水面上,影影绰绰,随着水波晃动。   镜头里裴向雀于晨光中,而陆郁则在暮色里。   裴向雀拿着手机,看着摄像头里陆叔叔,想着这一刻的陆叔叔将会留在自己的手机和铁匣子里,心就跳的很快,几乎喘不过气,手都快要捉不稳了。   他还是按下了照相的按钮,然后快步朝陆郁跑了过去,将陆叔叔的照片设置成了手机桌面,怎么瞧心里都美。   陆郁也拿出手机,两张桌面凑在了一起,他们从身到心,甚至连手机里也只有彼此。   他说:“我的小麻雀,再送你一个礼物。”   裴向雀不明所以。   过了两天,他又收到了一张图片。那是陆郁画出来的素描,只有两个侧脸,裴向雀自己的,还有陆郁的。   两人相视而笑,眼里只有对方。   陆郁的头像已经换成了裴向雀微笑着的侧脸,裴向雀才明白过来陆郁的意思,手忙脚乱地截了图,也将所有有头像的账号换成了陆叔叔的。   那张暮色里的陆郁,裴向雀打印了三张,一张珍惜地放在了铁匣子里,一张放在床头,还有一张随时带在身上。就如同他的钥匙一样,只要看着就能带给他无限的勇气和力量。   裴向雀在心里忍不住想,世界上怎么会有陆叔叔这样一个人,他这样好,比所有人都要温柔。而自己有多少运气,才能遇上他?   无论差哪个一点点,他都遇不到自己的陆叔叔。   裴向雀看着陆叔叔的头像,在自己的日记本上也画了一个,只是没有陆郁的技巧,只有一个大概的轮廓,他最后也没舍得擦掉,合上了日记本,陷入沉沉的睡眠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一对照片,一张素描,四舍五入这就是结婚照啊!   小雀:歪,陆舅舅吗?我是小雀,我画了一幅画要送给你,你什么时候来拿啊!   大裴:求求你!你只是名字叫小雀,不是智商也和麻雀一样!   小雀:啾啾啾啾啾啾啾啾!   大裴:这日子没法过了。 第57章 吃饭   淮城,陆家后院。   陆成国在后院坐着,老管家正在和他说周宁的事情。周宁一直留在宁津,消息闹得很大,淮城的人都知道一位胆大的小姐在追求陆郁,都存着一探究竟的心思。这件事是陆成国一手促成的,他很乐见其成,在别的地方也隐隐约约表示过非常满意周宁这样的女孩子当自己的儿媳妇,长得好看,聪明又有学识,家世清白,最重要的是能大胆追求陆郁。   他心里的想法是,哪个男人能抵抗得了一个漂亮姑娘的追求?便理所当然地认为陆郁也是如此。   周宁接了陆郁的生意,自然在糊弄陆成国这边下了一番功夫。即使她注定是追不到陆郁,可还是要装好样子,至少要让陆成国觉得自己真的能够追上陆郁。比如在宁津游山玩水,疯狂购物之际还不忘早晚对陆成国问好。还把从李程光那里得来的消息真真假假地说给陆成国听,反正哄得陆成国觉得周宁肯定能把陆郁勾回淮城,好好处理陆家的事情。   老管家倒不如陆成国那么盲目乐观,他总觉得有点不对头。   他比陆成国还要了解一些陆郁,按照陆郁的性格,他若是讨厌,周宁这个女孩压根不可能留在宁津。能这么大张旗鼓,最起码是要有些喜欢的,陆郁的占有欲就和过世的太太一样,他喜欢的人,是不可能放任在外的。   不过,他也没把这话告诉陆成国,反而任由任由着老爷的开心。   而在宁津,此时是八月中旬,热暑渐消,开学的日子也快来了。在安知州有意无意的催促下,请他吃饭的这一桩事也摆上了日程。不过自从裴向雀也打算请陆郁吃饭后,这件事就不由他管了,选定地点,甚至是什么样的餐点,都是陆郁吩咐下去的。   到了吃饭的那一天,裴向雀早早地赶到了公司,要和陆郁一起过去。   陆郁提前片刻做完了工作,摸了摸裴向雀的小脑袋,“等急了吗?”   裴向雀笑眯了眼,“不急的。陆叔叔,可要,要把这笔账,记下来,以后,要还的!”   陆郁从旁边的衣架上拿下外套,漫不经心地答应下来,心里换算了一下,这笔账该记成多少,拉起裴向雀的手走出办公室。   裴向雀没觉得有什么不对,软软地靠上去了。   其实裴向雀虽然不会说话,但是自小没人管他,还在工地上打过大半年工,什么苦都吃过,生活能力很强。可是一碰到陆郁,就不自觉地依赖起了自己的陆叔叔。   而另一边,安知州早就到了餐厅门口。这是一家很高档的餐厅,安知州在门前犹豫了片刻,还是走进去报上了裴向雀发给他的包厢号,服务生很礼貌地领着他走了进去。因为有陆郁的提前吩咐,安知州一到里面,就送上来了各色模样可爱、味道可口的小点心和果汁茶水。   安知州瞥了几眼,一口都没尝,只喝了杯凉水。   他一边等,一边想着待会该怎么同那位陆先生说话。他面上看起来虽然平静,但其实心里很不安定。在看到陆郁的那份背景资料之后,平常人不可能不有所敬畏,可他还是想方设法讨来了这个见面的机会,为了裴向雀。他的这个新来的同桌又傻又天真,无亲无故,话也说不好,即使别人对他有什么坏想法,他也不明白,连抵抗都不能。   有什么办法,只有自己这个学校里认识的同学了。   想到这里,安知州又有无限的勇气了,支持自己孤军奋战了。   大约一个小时过后,门前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服务生在前头领路,却没有进来,安知州扭过头,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前。他长得英俊极了,五官立体,是与郑夏完全不同的类型。顿下脚步与服务生说话时,语调冷淡,眉眼都未动一下,仿佛没什么能牵动他的情绪。   即使只见匆匆见过两面,安知州还是一眼就认出来,是那位陆先生。   因为印象太过深刻。   可是很快就从陆郁的肩膀后头探出一个乌黑的脑袋,是踮着脚的裴向雀,他朝安知州这边笑了,还挥了挥手。   陆郁领着裴向雀走向里面,安知州立刻站起身,挤出一个礼貌的笑来,“陆先生。”   陆郁只点了点头,顺手拉开对面的椅子,先让裴向雀坐了下去。   裴向雀倒是一点拘束都没有,眼前的陆叔叔和安知州是和他关系最好的人。一坐下来就被桌上摆着的几碟点心吸引了过去,他喜欢甜食,陆郁不让他多吃,他也听话,只是看到的时候总是忍不住。   陆郁这才笑了笑,他的五官本来是很凌厉的,对着裴向雀笑起来却特别温柔,像是整个人都柔软了下来,“不能多吃,过会还要吃饭的。”   安知州皱着眉,想说裴向雀根本听不懂话,却发现裴向雀点了点头,还慢慢地回了一句,“我,知道的。”   安知州一惊,忍不住问:“向雀,你,你可以说话的吗?”   因为在一起待了大半个学期,裴向雀能勉强认得出他的声音,可是听不懂,而是发了一条信息,上面写着,“你刚刚说了什么?”   陆郁撑着额角,看着低头与点心奋战的裴向雀,又轻又快地说了句话,“阿裴只能听得懂我的话。”   安知州只要把心里的疑问咽下去,不再说话。   裴向雀在一边开开心心地吃点心,吃到好吃的还要极力推荐给身旁的两人,陆郁都很给面子的吃了,安知州也没法子拒绝。在一片沉默之中,三人哼哧哼哧地吃点心,只有裴向雀一人是心无旁骛,专注美食。   到了点菜的时候,陆郁拿了菜单点了许多样,都没让裴向雀碰菜单,又递过去给安知州看,他自然没有什么异议。毕竟他来这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陆郁和裴向雀,吃饭都是次要的事情。   饭菜很快一道一道地上了桌,菜色非常丰富,很多都是各地的特色菜,裴向雀和安知州连省都没出过的两个小没见识一样都都吃过。所以每上一道菜,陆郁便会轻声细语的介绍这道菜的名字、做法,甚至还有典故,他说得很慢,也不用裴向雀提出哪一句没有听懂,就会耐心地将有些句子重复几遍,他很会讲故事,即使是普普通通的典故,都能穿插几个有意思的点,逗得裴向雀发笑。   安知州仔细地观察着他们两个,心里的疑惑愈深。陆郁表现得太好了,他甚至想,即使是一般宠爱孩子的亲生父母,都可能做不到这个地步。   裴向雀一边听故事一边吃饭,陆郁正在说话,总不好吃饭,只偶尔喝几口茶。裴向雀的饭吃到了一半才发觉,急急忙忙地替陆郁夹菜到碗里,有些着急,“陆,陆叔叔,也吃饭。故事,回家再说。”   陆郁看到裴向雀的碗里只剩下小半碗饭,没有拒绝,慢条斯理地开始吃饭。   裴向雀只是结结巴巴地介绍那几道菜自己觉得好吃,可是对待陆郁,则是毫不顾忌地直接夹菜,他们在家里这么都是做惯了的,在外面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陆叔叔,不要,说话了,要好好吃饭。这个,这个,好吃!”   安知州食不下咽,因为陆郁讲故事这么一茬,他根本找不到理由询问陆郁问题的机会,只能任由时间溜走。   很快,裴向雀就吃完了饭,喝了两碗汤,左顾右盼,显然没事可做。   陆郁拉了拉他的手,说起了另一件事,“你不是一直喜欢吃甜甜的蛋糕,离这里不远的烘焙坊很有名,我定了房间和老师,小麻雀要不要去看一看?”   裴向雀犹犹豫豫的,“可是……陆叔叔,和知州,还还没有,吃完。”   陆郁继续诱惑他,“阿裴先去学,然后,或许可以为我烤一个小蛋糕?我很想吃小麻雀为我做的蛋糕。”   不得不说,这句话打动了裴向雀。陆叔叔那么厉害,如果和他一起去,自己肯定是学不过对方的,到时候可能又会发展成陆叔叔很快学会了,自己只需要坐在一边等着吃就好了。   所以裴向雀权衡了一会,最终还是抵抗不了这个诱惑,答应了下来。   陆郁为他整理了一下衣服,“好好去玩,李程光在外面等着,他会带你去的。”   虽然裴向雀在陆郁面前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傻瓜,安知州却能看得很明白,他是想把裴向雀支走,心里思量再三,觉得陆郁再只手摭天,也不能在餐厅把他怎么样。更何况,他对裴向雀的态度,让安知州觉得他不会对自己怎么样,便没有阻止。   裴向雀站在门口,偏头回来看着陆郁,天真地笑着,声音软乎乎的,“那陆叔叔要快点来啊,我等你呢!”   陆郁咽下嘴里的饭菜,“会的,阿裴,你先去吧。”   李程光走了过来,朝里头的陆郁示意,   待门前的脚步声渐渐走远,陆郁恰好吃完了饭,擦了擦嘴,再也不像方才裴向雀在的样子。   他打量的目光落在了安知州的身上,安知州有所感应似的也放下了碗,朝对面看了过去。   陆郁轻笑了一声,漫不经心道:“安同学,你的胆子很大,竟然还都查到了我的头上。”   安知州的呼吸一滞,几乎维持不了自己的表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细纲的,其实也差不多到了该互通心意的时候,但是中间还有几个剧情,小麻雀也不能说开窍就马上吧唧亲上陆叔叔一口就好上了,小仙女们对不对?   小雀:陆叔叔,这个好吃,这个也好吃,都给你吃!   大裴:讲道理,陆叔叔带我们来这里的,能不知道什么好吃不好吃吗?你的智商……   小雀:……陆,陆叔叔,大裴又欺负我!   大裴:小祖宗,求别嚷嚷了! 第58章 蛋糕   虽然陆郁的气势迫人,但安知州反应过来,没那么轻易就被唬住,还能装得像模像样,“陆先生在说什么,我不明白?”   陆郁摇了摇头,饮了半口茶,“你明白的。这个暑假,你去了班主任那里要过资料,还去了趟青少年救济中心。对了,还托了谁去淮城特意查了我?”   一提起郑夏,安知州连方才伪装的轻松都没有了,“你,别牵扯无关的人。”   他知道陆郁的背景很深,身份不凡,但是也没有料到仅仅是无关紧要的调查都能传到清清楚楚地传进他的耳朵里头。   这让安知州太过不安。   陆郁也是坐着的,瞧起来却居高临下,挑了挑眉,轻飘飘地说:“不过,这些我都可以不追究。就是想问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感兴趣?毕竟我们之间没有交集。”   安知州连一句话都没有问出口,就已经被陆郁抓住了所有把柄。若是只有他一个人,是不会就此认输作罢的,可把郑夏牵连了进来,只好老实地开口,简要地叙述了这件事,“我发现裴向雀的家庭情况和老师说的不一致,他自己也不知道,就觉得不对劲,想要查出来为什么。可是什么好像都很正常,只有陆先生,看起来就……”   他顿了顿,还是坚守自己的灵魂,不想用什么褒义词形容陆郁,接着说:“就托人去查了陆先生的事情,只找到了很浅显的部分。但是陆先生显然本应该和裴向雀没什么交集,所以就想知道您是为什么一直这样照顾他?”   陆郁似乎因为他的话提起了些兴致,“这些暂且不提,你又为什么要查这些?好奇吗?”   好奇心能害死猫,可安知州很明白这个道理,他从不会好奇不该自己知道的事情。   安知州沉着脸,言语间还是很克制,“裴向雀是我的同桌,我的好朋友。他的事情,我不知道就算了,知道了,就不能不弄清楚对他的利害。”   他自认不是什么高尚的人,只是但求问心无愧。裴向雀没有亲人,也没有其他的朋友,还是个话都说不全的小傻子,真碰到了事连抵抗都做不了。   安知州没办法放任不管。   陆郁微微偏着头,打量着眼前咬着唇的安知州,忽然笑了,“阿裴的运气不错,才回去上学,就遇到你这么个好同桌。”   气氛渐渐缓和下来,可陆郁的下一句话,又将安知州的心提的更高。   “你不是很好奇我为什么对阿裴这么好,”他的声音含着笑意,有着无尽的温柔,即使裴向雀并不在面前,“因为我对他一见钟情。”   安知州头皮发麻,几乎立刻反过来质问,“他才十六岁!”   陆郁点了点头,并没有斥责,只是轻描淡写地嗯了一声,“我知道,所以我和他,现在什么也没有。我喜欢他,对他好,他不知道。”   可安知州却不相信,这几乎是出自本能,陆郁不是个普通人,他有权势和能力可以立刻得到自己想要的,并且从过往来看,他并不是一个品格有多高尚,性格多么隐忍的人。   如果他喜欢想要,为什么要等待?   安知州再也按捺不住心里的疑问,似乎有一团迷雾浮在眼前,他终于忍不住问:“裴向雀的身份,是不是陆先生为他做的手脚。”   陆郁不经心地点头。   安知州到底心思细腻,观察了惊人,顺着蛛丝马迹一点点往前猜测。有关于青少年救济中心古怪的项目,那位老师言语里的闪避,裴向雀住的地方,他为什么只能和陆郁说话,甚至是裴向雀从前说过他在打黑工,那个地方却忽然被取缔,竟然都是陆郁一手安排的   这些事情贺原都不知道,在陆郁的刻意引诱之下,一步一步被安知州知晓。   陆郁笑了笑,“我做这些,并不是无私的奉献,只是因为我喜欢阿裴,希望对他好,让他也喜欢上我。”   安知州震惊极了,他原先虽然猜到了裴向雀的事情和陆郁有点关系,却没有想到从头至尾,这都是陆郁的手笔。   到底是多深沉的心思,多深刻的喜欢,才能不动声色地做到这些。安知州想象不到。   他心里有些动摇,其实自己什么也做不了,还是忍不住问:“可是向雀……他什么都不懂。他不是还有情感障碍?”   陆郁虽然在和他说着这些最隐秘的事,可除了才开始那几句话带着刻骨的温柔,后面几乎没有什么情绪,安知州一点也摸不透这位陆先生的心思。   陆郁终于正眼瞧他,“那你觉得,他真的不懂什么是感情吗?”   安知州沉默片刻,他想起一直以来和裴向雀的相处,“不,他只是懵懵懂懂,不明白什么叫做感情。”   陆郁定定地看着他,半阖着眼,“况且他喜不喜欢,想不想要,你看不见吗?”   安知州看得见,他看到裴向雀整个人的心思全都放在了眼前这位陆先生身上,怎么不是喜欢?   说到这里,其实安知州已经明白了陆郁给他这个面谈的机会。   他想要找一个对裴向雀说,什么是爱,什么是喜欢。   安知州沉思良久,他挣扎犹豫,半晌才低声说:“如果,如果真的有机会,我会和他提一提的。”   这已经是安知州能够做出的最大的承诺。   陆郁很满意,无论是对安知州这个人,还是这次谈话的结果。   两人开诚布公谈完了话,陆郁又吩咐服务生打包了些点心,送给了安知州才离开。   烘焙坊离这里不远,今天陆郁是特意请了一位老师来陪裴向雀玩的。他到的时候,屋子里有三个人,李程光坐在一边,无所事事地看着窗外。裴向雀系着白色围裙,正在厨房秤上称量材料的重量,旁边的女老师还很年轻,拿着笔记本,一边写一边指导着裴向雀。   除了厨房工具偶尔碰撞发出的声音,什么也没有。   陆郁走进来时也是悄悄的,裴向雀对别的声音不敏感,唯独能听得出他的脚步声,一下子抬起头,雪白的脸颊上沾了几道明显的面粉痕迹,像是只由于贪吃而花了脸的小麻雀。   陆郁仿佛与他心意相通,走到橱柜对面,也没有进去,只是问:“阿裴怎么知道是我来了?”   裴向雀将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陆郁的话上,不免手抖了一下,不小心往蛋黄液里多倒了白糖,正苦恼着要怎么办,一旁的女老师连忙上来收拾残局。   裴向雀自动缩手缩脚地站到了角落里,回答陆郁的问题,“因为,陆叔叔来的时候,是,哒,哒,哒哒的声音。”   其实在裴向雀的描述里,脚步声本应是很有节奏的,可由于说的结结巴巴,就变得滑稽起来。   李程光听了忍不住发笑,要是老板按照这个步子节奏,怕不是在跳踢踏舞。   陆郁倒是很认真地听进去了,伸手用拇指细细擦干净了裴向雀脸颊上的面粉,“阿裴真厉害,连我的脚步声都能认得出来。蛋糕做的怎么样了?什么时候可以给我吃了?”   裴向雀有些害羞,不过他也觉得自己很厉害,所以很坦率地接受了夸奖,又慢慢说:“老师,老师在教我,说说很快就,好了。”   陆郁轻轻地瞥了桌子上的状况,笑了笑,“那好。今天就等着阿裴为我做的蛋糕了。”   而女老师已经重新把比例调配好了,裴向雀重新投入到充满热情的蛋糕制作当中。为了集中精神,防止出现刚刚的状况,还特意把陆郁赶到了李程光旁边的椅子那。   真的是赶走的,陆郁都保证不会说话都不行。   裴向雀的原话是这样的,“陆叔叔,就是不讲话,只要,站在我身边,就忍不住,去,去看你。”   这句话很合陆郁的心意,于是他顺从了裴向雀的话。   陆郁刚坐下,目光锋锐地刺向李程光,“你在笑什么?”   李程光一本正经,不敢直视自家老板,“不不不,我没有笑。”   真的是,非常害怕再被扣工资了。   裴向雀现在在做的是戚风蛋糕,对于从来没有接触过烘焙的人来说,这算是比较困难的挑战。不过他身旁有一位将一切都准备好了的老师,只需要按照步骤将材料混合,用电动搅拌器打发,至于打发到什么样的程度,都由那位老师判断。这样说起来简单,但裴向雀还是弄得手忙脚乱,即使在空调里都忙出了满额头的汗水。最后好不容易把面糊倒进模具,放入烤箱才松了口气。   蛋糕大约需要烘烤四十分钟,和那位老师简单学习了一下该怎么抹平和裱花之后,裴向雀拿着册子,跑到了陆郁的眼前,摊开给他看想要什么样的样式。   里面的有许多繁复精致的样式,陆郁都跳过了,最后选了一个十分简单的,只有旁边有几道花圈,中间都是空白的,留着写字或者装饰水果,很适合初学者。   陆郁指着这个,裴向雀还有点不满意,嫌这个太简单,不够有心意。   陆郁也没笑话他心太大,只是说:“别的样式上花样太多,连写字的地方都没有,你送给我的,我最想要的就是你在中间写上大大的‘送给陆叔叔’,好不好?”   裴向雀才算是高兴了,又去老师那里拿模具练手。因为工具齐全,而且裴向雀只是初学者,要求不高,很快就抹得有模有样。等蛋糕底烤好晾凉了,裴向雀将整块蛋糕上下切成三部分,中间的夹层填满了鲜奶油和新鲜水果。   抹奶油的时间有点长,裴向雀认真仔细,将奶油抹平,又带着手套在周围裱上几圈。裴向雀的手很不稳,好几次都差点画花了,还是收住了手。最后在蛋糕最上面用鲜艳的红色果酱写下几个字——送给最好的陆叔叔。   边角处还有一个用模具倾倒出来的小肥鸟,看起来和胖乎乎的小麻雀没什么两样。   等一切都做完了,裴向雀还没来得及换下围裙,就兴高采烈地捧着蛋糕走到了陆郁身前,眼睛亮晶晶的,满是期待。   李程光十分有眼色地带着女老师悄悄地离开屋子,将空间留给他们两个。   陆郁切了一小块,放进嘴里,奶油蛋糕又甜又软,尝起来像是在自己面前毫无抵抗的裴向雀,“特别好吃,比我以往吃过的任何一个都好。”   裴向雀微微睁大了眼,“真,真的吗?”   陆郁笑了笑,又切了些,“你自己尝尝。”   裴向雀有些犹豫,“可是,这是我,做给你吃的。”   “那有什么关系,”陆郁将他一把拉了过来,围裙上的奶油沾了上了西装,他也毫不介意,“我也想送给小麻雀吃。”   不过在整个都送给裴向雀之前,陆郁还特意切下来一块,上面有那只果酱画的小肥鸟。   那是代表裴向雀的署名。   陆郁轻声笑着,话里似乎含着别的意思,“这块我是一定要吃的,因为上面有小麻雀。”   裴向雀的睫毛抖动得厉害,原先雪白耳垂红的像是熟透了的小樱桃,看都不敢看。心里紧张万分地想,陆叔叔要把我吃掉了,吃掉了!   陆郁慢条斯理地吃完那一块蛋糕,才闲下来为裴向雀擦手切蛋糕,即使品相不算太好,蛋糕其实做的还不错,裴向雀很少能吃甜食吃到心满意足,可还剩下了一半,最后打包带回了家。   司机早就候在外头,李程光礼貌地对老师表达了感谢,随着两人一同离开。   因为裴向雀吃的太撑,晚上还有晚饭,两人提前下了车,陆郁左手拎着蛋糕盒子,右手拎着小麻雀,衣服上还沾着白色奶油,与平时相比有些狼狈,但他并不在意,晃晃悠悠走在路上。   路途不长也不短,裴向雀叽叽喳喳地说着些闲话,叹了口气,“知州,可,可真可怜。”   经过了这么久的相处,裴向雀则不是个傻子,当然也把安知洲的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只是安知洲的性格要强,所以从来不提出口,总想着默默地能帮一点是一点。这次又遇到安知洲,看到他头上未消的淤青,不敢问是怎么回事,回来又不能把关于安知洲的事情告诉陆郁,憋了半天,也只感叹了这一句。   陆郁当然知道安知洲的情况,附和了一声,望着地上裴向雀瘦长的影子,忽然换了一个话题,“阿裴吃过生日蛋糕吗?”   裴向雀愣了一下,“没,没吃过。”他们家在村子里算得上穷的,连裴向龙生生日,也不过是多添两道菜,买一个两块钱,上面插着纸伞的纸杯蛋糕。至于裴向雀,他连这个待遇都没有。   “和你一样,我也没吃过。”   为什么?这句话裴向雀还没说出口,就已经先反应过来了。陆郁的母亲生病,又不讨父亲喜欢,所以从来没有人给他过过生日,甚至他的生日秋子泓还要发狂,怨恨他为什么不早些来。   一想到这些,裴向雀原先还开开心心的脸就苦巴巴地皱起来,沉默地想了好半天,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又没有足够的勇气说出口。   他以为陆郁会为这些事难过,但其实并不是如此。陆郁从来不觉得这些往事痛苦,值得记住,他说出来,只不过是想要自己的小麻雀多心疼自己一些,让他全部的目光都看向自己。   和自己在一起,小麻雀的感情怎么能放在别人身上?   按照陆郁的占有欲与私心来说,他不愿意和任何一个除了自己的人以外分享裴向雀的一切。不过重生之后已经收敛克制了许多,可他还是没有宽容到小麻雀一直把心放在安知洲那里。   谁都不行。   裴向雀沉默许久,大约是深思熟虑好了,接近完整地说出一整句话,“没有关系,以后,陆叔叔的生日,我都陪你过。”   他下定决心,说出这个承诺。   陆郁一怔,看向了矮自己一头的裴向雀,他此时眉眼紧绷,呼吸都种了几分,怀里揣着满满的紧张。夕阳的余晖如同揉碎了的金粉,落在裴向雀的身上,闪闪发光,他像是宝珠蒙尘,谁也不知道他的好。   只有陆郁能拂开裴向雀身上的灰尘,让他为自己发光。   陆郁隐秘地笑了,没有立刻答应,又轻又柔地问:“一辈子这么长,我的小麻雀,你能这么轻易地许诺吗?”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将裴向雀的心意发掘得更深些。   这句话在裴向雀的脑子里绕了一圈,他的喉咙似乎被什么堵住了,想要立刻说出自己的心意,却讲不出口。   过了片刻,把舌头撸顺了才结结巴巴地开口,“我,我会的。可以的。因为,我已经,遇到了这辈子最好的,最好的人。陆叔叔,你,特别好,我,特别……”   他说到这里一顿,卡了壳,感觉到胸口有温暖到近乎炽热的情感满涨,却没有一个词语能够描述得出来。最后只好干巴巴地跳过,接着说:“……我,没什么本事,想做的事情,很少。可是,一旦下定决心,就一定,会,会做好的。”   他生怕陆郁还是不相信自己,觉得这些都是假大空,还磕磕绊绊地为陆郁畅想未来,其实他结巴的这段时间,都够陆郁拒绝无数次了。   裴向雀说:“我,我以后,赚的钱,都给陆叔叔,也会有,很厉害的厨艺……”   陆郁几乎要笑出声,装作勉为其难地挑刺,“可我的厨艺已经很好了。”   “不,不一样的!”裴向雀激烈地反驳,“陆叔叔可以,做家常菜。那我,就做别的。比如,到时候,陆叔叔再过生日,我可以,做蛋糕,做,嗯,长寿面,包饺子。就有很,很多种法子,把以前缺过的生日都,都补上来!”   裴向雀还是心心念念着生日那回事没有放下,他的陆叔叔这样好,却从来没有人珍惜他,连一个生日都不陪他过。   此时此刻,他都忘了自己记事以来也没过过一个生日。   裴向雀讲了特别多,口干舌燥,终于到了小区门口,只好停止了畅想,慢慢地,以几乎听不见的音量说着最后一句,“希望陆叔叔平平安安,和我,长长久久。”   陆郁心满意足,心里软成了一团,想要把整个裴向雀都裹进去,谁也瞧不见这个珍宝。   他的语调满足,轻轻地嗯了一声,“我等着,等着阿裴把我的生日,一个个地补上来。”   等着你,把那句还未明了的喜欢说出口。   作者有话要说:  天啦撸,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陆叔叔在大庭广众之下诱拐未成年小麻雀,到底是人性的缺失还是道德的沦丧!该判几年!   小雀:大裴,我们商量一下,以后你学蛋糕,我学长寿面,好不好?   大裴:为啥?   小雀:因为聪明的大裴应该学困难的啊!   大裴:你,你说得对…… 第59章 晚自习   天气渐渐凉了下来,暑假还剩下来一小段时间,裴向雀看着一摞摞的习题册,只能惨哈哈地在家里写作业学习,不要说再出门旅游,连隔三差五去送绿豆汤的功夫都没有。   陆郁回来总是安慰他,不过倒不会劝他放弃功课。   这么过了一段苦巴巴的日子,夏日走到了尽头,到了九月开学的日子。和去年高一不同,高二的管束要严厉的多,不仅周六要留在学校补习,甚至每天晚上还要上晚自习到十点钟才能下课。   裴向雀倒不是怕吃苦,只是不能晚上回家和陆叔叔吃晚饭叫他太难过了。   他垂头丧气地蔫了几天,陆郁就细致入微地体察了出了他的心情。开学第四天的傍晚,裴向雀收拾完书,正准备同往常一样跟着安知州去食堂啃馒头咸菜,却接到了陆郁打来的电话。   陆郁的声音隔着电话线传过来,低沉而温柔,裴向雀觉得耳朵轮廓都痒了起来。   “阿裴,我在学校门口,在原来的地方,快过来。”   裴向雀挂了电话,情急之下连手机打字都忘了,拽过一本教科书,就在扉页写,“陆叔叔来找我了,对不起,我要去找他了。”   安知州抿着唇,微微笑了笑,表示自己不介意。   他心里忍不住想,裴向雀到底是什么想法,是喜欢陆郁,还是单纯因为感恩。   在没有确定之前,安知州不敢在裴向雀面前提有关爱与喜欢,怕自己把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傻子引入歧途。   他们下课很晚,楼梯里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裴向雀是快步跑着下去的,像一阵风一样窜到了校门口。   校门旁不远处停了一辆银灰色的车,旁边有一棵高大茂盛的槐树,树荫繁密,陆郁半倚在上面,斑驳的光影映上在他的侧脸。一阵秋风吹过,有微微泛黄的叶片轻轻飘下,落在了他的头发上。   他的陆叔叔可真英俊。   裴向雀禁不住想,脚步加快,像一只扑棱着翅膀的小麻雀窜到陆郁面前,眼睛明亮,额头上有晶亮亮的汗水,朝气蓬勃,有用不完的活力。小麻雀踮起脚,右手抬高,捉住了那片落在陆郁头顶上的叶片,却没有扔掉,而是虚握在掌心里,那只手背在身后,小声地喘着气,“陆叔叔,你,你怎么来了?”   陆郁站起身,从车窗里拿出纸巾,弯腰擦了擦裴向雀的额头,“这么急做什么?我还能跑了吗?你这几天蔫头耷脑的,不是因为晚上不能回家吃饭了吗?”   他顿了顿,添了一句,“所以给你送饭来了。”   裴向雀瞪圆了眼睛,陆郁已经打开车门,将裴向雀拉到了后座,前面副驾驶的位置摆了个食盒。   揭开食盒的盖子,香味一下子充盈了整个车厢,裴向雀不用尝,都能嗅得出熟悉的味道,这是陆郁亲自做的。他像是很开心,还是努力抑制着,结结巴巴地说:“陆叔叔,也,也太好了吧……”   陆郁打断他的话,将一碗饭塞到他的手里,“既然这么好,那就多吃一点。”   这饭确实是陆郁亲手做的,不是像裴向雀那样想象的先回家一趟,而是直接在公司开的火。陆郁吩咐李程光在公司食堂隔出一个小房间给他,里面安置好基本的做饭工具就可以了。   李程光有些微妙,又联想到陆郁最近不回家吃饭,裴向雀在学校上晚自习的事情,似乎找到了正确答案。   随着和裴向雀的生活接触多了,还有负责周宁那边的事情,李程光觉得自己当初偷偷摸摸告诉裴向雀自己老板间相亲对象的行为实在是傻,傻透了。   真是白扣了两个月工资。   在公司做饭更加方便快捷,蔬菜肉类都是被处理好了的,做完饭也有人收拾残局,效率更高,只需要过来送趟饭,和裴向雀在车子里共进晚餐。   裴向雀很快吃完了饭,端着汤慢慢地吹着,似乎在出着神,犹豫了很久,才下定决心,“陆叔叔,以后,还是,不要给我,送,送饭了。这样,你多累啊。”   陆郁没有应答,裴向雀也不敢抬头看他,连手上的汤都不太端得稳了,摇摇晃晃,只好一口喝了,烫的舌头通红,忍不住小心地伸出来晾着。   陆郁慢条斯理地问他,“那你舍得吗?”   你舍得吗?舍得晚餐不能和陆叔叔在一起,那样好像都不是值得期待的晚餐,而只是填饱肚子。一想到这样的生活还有好长时间,裴向雀那句“舍得”就卡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口。   陆郁中指指节屈起,敲了一下裴向雀的额头,“既然舍不得,还瞎说什么。况且我也并不是全部为了你。因为,如果在傍晚见不到我的小麻雀,和他一起吃饭,连晚上都工作都做不好了。”   裴向雀还是默不作声,抵制内心深处的诱惑不松口,可以说是非常坚强了。   陆郁的晓之以情也不能打动他,只好动之以理,又说:“而且,在公司做饭比回家做饭还要快,有什么好耽误的?以前都能在一起吃,怎么现在还反倒不能了?”   最后,双管齐下,裴向雀被陆郁说服,心满意足地顺从了内心的欲望。   以后,每天又能和陆叔叔一起吃晚饭了,即使相处的时间少了很多,可是这是最珍贵的。   陆郁开着车窗,临走前还不忘叮嘱裴向雀下晚自习后在学校门口的大灯下等着,等自己来接他再过来。   因为裴向雀不在家,陆郁也没有必要那么早下班陪他,在家里工作,还可以在办公室工作很长时间。毕竟他一个人要做完两份工作。   回到公司,李程光立刻过来,说杨经理已经在会议室等着陆郁,报告最近的情况。因为正好乐旺的项目开工半年,所以整理了这半年来的工作进程和日后的规划发展。   杨经理自从接下了这个项目,吃住都在工地上,风吹日晒,和半年前大不一样,此时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略带富态的中年人,皮肤黝黑,但瞧起来却年轻健康一些。   杨经理带来了电脑,打开PPT和模型,全方位地展示乐旺目前的工程进度以及接下来的发展路线。他一直不停歇地说着,陆郁只是坐在下面,听着他的讲解,一言不发。   这让他有些忐忑,毕竟他也见识过陆郁的脾性,也对不久前罗家的事情心有余悸,不希望看到这位年纪轻轻却行事果断的陆先生对他们的工作不满意。   等他说完了,停了好一会,陆郁才开口询问了几个问题,杨经理都一一想过了回答,现在实在答不上来的,也记了下来,说最迟明早就会给上答复。   陆郁对他的态度还是很满意的,点头笑了笑,“现在,你们将后续的计划做的越详细越好,再过半年,我就要回淮城,不能再时刻盯着了。”   不仅是杨经理,连李程光都蒙了,从来没听陆郁说过这件事。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喂,陆叔叔吗?对,是我,我是小雀,别的小朋友都被接回家了,你怎么还不来接我?   大裴:小戏精,还在上晚自习,老师快过来了,快停下你的表演! 第60章 喜欢   陆郁来宁津,甚至接下这个项目,本来就是为了寻一个合理的借口来宁津,目标还是裴向雀。现在裴向雀已经对他非常依赖,陆郁就开始考虑回淮城的日期了。他在淮城经营许久,主要的产业都在那,宁津的这个项目,只能说是个过渡。等再过一些日子,这边的事情稳定下来,他就要回淮城了。   别的不说,最重要的一个问题,该怎么把他的小麻雀拐带回淮城。   杨经理走后,陆郁沉思许久,李程光也不知道他有什么吩咐,不敢离开,只听得他忽然说:“我在碧玺园那,是不是有套独栋别墅?”   碧玺园是淮城一处高端的别墅区,别墅的环境良好,私密性极佳,别墅之间的距离很远,加之交通方便,一直备受青睐,有市无价。不过陆郁追求更好的效率,原先一直住在公司附近。其实这些说起来这都是上辈子的事情,陆成国日后,都住在陆家老宅,别的地方的房产都不太记得请了。   如果要娇惯地养一只小麻雀,原先的地方肯定是不行的,太委屈他了,陆郁舍不得。   陆郁一提,李程光就迅速查了一遍,揣测着问:“碧玺园那确实有一栋,只是简单装修了一下,您回去后要住那里吗?”   陆郁点了点头,又吩咐了一句,“先找个设计师看看吧,要尽快,最好回去后就能住。”   李程光答应下来,转身出去了。   陆郁又坐了一会,想了从前的事,在陆家的老宅里,阳光灿烂,春风和煦,裴向雀在花丛里朝自己微微笑着。   他低下头,慢慢在纸上勾勒出他笑着时的模样。   天真又动人。   正适合他那幅未完成的油画。   那天晚上,裴向雀为陆郁唱完了新学的歌,歌词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只是没有问陆叔叔。他拿着那片从陆郁的头发上摘下来的落叶,趴在枕头上写日记。   因为在过去的半年里总是有许多好事,这本日记已经写了厚厚一沓,只剩很少的部分是空白的。   裴向雀在床上翻了个身,定定地看着那片树叶,总觉得它比世上所有的叶子都要可爱,哪怕是边缘被虫咬过的缺口,都有一种迷人的残缺美。   他瞅了半天,觉得自己有点傻。   最后总算瞧够了,准备要夹在日记本里,又想,这样直接放进去会逐渐腐烂,保存不了多久。   于是,他查了一下保存树叶的方法。第二天,拜托网购小达人徐旭为自己买一个木质标本夹。   因为怕自己对网上教授的步骤理解不清,裴向雀想要同安知洲商量一下,毕竟对方比较聪明。   在把手机屏幕拿到安知洲的面前之后,裴向雀正准备打开浏览器页面,就被安知洲摁住了手,停在了手机桌面。   安知洲皱着眉,随手抽出张草稿纸,特意在空白的一面写,“这是陆先生。”   裴向雀不明所以,呆愣楞地点了点头,还在安知洲的那行字下添了句,“是不是很好看!我的照片也是陆叔叔的手机桌面!”   就像是无意识的炫耀。   安知洲扶着额头,觉得脑门疼,他还为了裴向雀到底是不是喜欢陆郁纠结了那么久,还犹豫要不要同陆郁约定好的那样同他说这件事,现在看来,倒是自寻烦恼。   这个天真的小傻瓜,即使在不知道感情是什么的情况下,都这样深刻地喜欢上了他的陆叔叔。   安知洲想要趁机和他谈一谈,既然裴向雀确实喜欢陆郁,而陆郁表现出来的行为又令人信服,他不必从中阻碍什么。   每个人的路都不同。   安知洲想了片刻,认真地写,“那你为什么想要把陆先生的照片当手机桌?”   裴向雀几乎是没有经过思考就回答了,“因为陆叔叔特别好!还特别好看!”   现在是中午午休的时间,大多数学生都回家了,教室里只剩下裴向雀和安知洲两个人,没什么顾忌得凑在一起对着用纸笔聊天。   安知洲又写,“他为什么好?”   “因为他对我好,”裴向雀懵懵懂懂地写,“我感激他。”   安知洲脑门疼得更厉害了,“你感激他,感激一个人,会把他的照片当做手机桌面,素描画当做头像,想要天天看着,还看不够吗?”   “你仔细想一想再回答我。”   裴向雀就伏在桌子上想了很久。他从小没遇到什么好人,陆郁是第一个,所以没有前一任感激对象课供对比。他只要闭上眼想如果是别人会怎么样,陆叔叔的脸就会自动浮现。   除了陆郁,谁都不行,他不能想象。   好半天,裴向雀还是摇了摇头,一笔一划地写,“我想不到别人,没有别人。”   他只有陆叔叔。   安知洲和他交流得特别费劲,似乎对于接下来要写的话难以启齿,“嗯,那我好不好?”   裴向雀偷偷瞅了一眼他,和小鸡啄米似的点头,“你,好。”   接下来的话,更难以启齿了。   安知洲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暂时抛弃小我,“那你愿意把我的照片当做手机桌面和头像吗?”   裴向雀十分坦白地摇头。   他觉得安知洲很好,关系也很亲近,可是和陆郁还是不同的。   安知洲将那张纸拿了回去,埋头写了几句话,又划掉了,最后修修改改,只剩下一句,“很多时候,‘好’这个字,是不能形容一切的。”   裴向雀没有反应过来,安知洲便接着写,“还有别的词,‘喜欢’,‘爱’这些更加准确且动人的形容。”   这不是裴向雀第一次看到这些词语,他曾经在书上看到的,却不明白,只能从前后语境推断,这或许等同于‘好’的意思。   从没有人和他解释过。   裴向雀搓着手心里的笔,似乎在反复地思考,挣扎了片刻,“那,喜欢是什么呢?”   喜欢是什么?   安知洲的笔尖顿了许久,这是难以描述和形容的,“喜欢,或者说爱,是人的本能,谁都会喜欢上一个心爱的人。如果你真的想知道,那就在看着他的时候,把手贴近自己的胸口,你的心不会骗你的。”   裴向雀似乎无师自通地明白了安知洲省略的那句话,他的心会对着那个心上人,噗通噗通跳得厉害。   可是,他都不用看着陆叔叔,只要对着那片树叶,素描、照片,或者专注地想着陆叔叔的脸,心跳就已经加速了。   这,这对劲吗?   裴向雀惴惴不安了一天,上课走神下课发呆得在想这件事,他头一回知道“喜欢”这个词的含义,总觉得十分珍重且美好,不能轻易说出口。   而安知洲也明白他现在的感受,不去打扰他,让他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想着。   发呆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裴向雀的作业还没动上几笔,晚自习的下课铃声已经响了。安知洲瞧了一眼他眼前摆着的作业的惨状,把自己的写完了的作业一本本拿给他。   顺手塞了一张小纸条,“是我的问题,不该在上学的时候和你说这件事。作业给你,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裴向雀呆愣楞的,虽说安知洲一直靠帮人写作业赚外快,可是却从来没让自己抄过作业,要是有什么不会写的,都是细细地讲解给自己听。   于是,背着沉甸甸的两份作业,裴向雀走出小门,现在最亮的路灯下面。   来接孩子的家长很多,有的步行,有的开车,很热闹的。裴向雀等了一会,因为想着事情,脚一崴,差点被旁边的人撞倒,却被一个人拉到身前。   陆郁的声音自他的头顶传来,似乎有些责备,“怎么不看着点周围,要是我不在可怎么办?”   裴向雀嗫嚅了一会,脑子里要被“喜欢”这个词占满了,怎么都寻不出解释,便乖顺地跟着陆郁上了车。   因为要来接裴向雀的晚自习,最近陆郁都是自己开车回来。裴向雀坐在副驾驶上,很正经地坐着,余光却在偷偷瞥着陆郁。   他的心跳的很快,快得仿佛要跳出胸口。   陆郁打着方向盘,说了一句,“小麻雀偷偷瞧我做什么?”   裴向雀被抓了现行,正了正脖子,“哪有,没有……”   陆郁笑了笑,“和谁学的,最近还会狡辩了。”   裴向雀快速地瞅了他一眼,低低地嘟囔着,“和陆叔叔,学的。”   陆郁摇了摇头。   车开得不快,但路途不长,很快就到了。   洗漱过后,裴向雀没好意思在陆叔叔面前抄作业,想要先为陆郁唱歌。   他跟着陆郁回家,伏在床头,为陆郁唱歌。   最近都是陆郁点歌,他一半时候点江南的小曲,一半点现代流行歌曲。   裴向雀有点紧张,他希望陆叔叔点家里的小曲,赞美家长好风光的那种。   陆郁仿佛能猜到他的心思,目光落在裴向雀身上,故作犹豫,片刻后才说了一首歌,是一首讲述暗恋的情歌。   裴向雀一怔,没反应过来。   陆郁问:“怎么,不愿意唱吗?”   “不,怎么,怎么会。”裴向雀舌头打结,他不可能拒绝陆郁在唱歌方面的一切要求,“唱的!”   他以往不明白喜欢是什么的时候,唱到喜欢这个词的觉得并没有什么。可现在一旦明白了,总是很害羞,这个词不太说的出口,唱到高潮就卡壳了。   卡了好半天,陆郁看着他笑,其实大半已经明白了。   安知洲应该已经教导过了他的小麻雀。   他不忍心再逗他的小麻雀,便任由他换了首两只老虎搪塞过去。   裴向雀脸红得能够烧起来,落荒而逃。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我想亲陆叔叔的眼睛、脸颊、脖子和嘴唇!   大裴:……我想亲陆叔叔的额头,鼻子、耳朵,还有嘴唇。   小雀:算了,我把陆叔叔的嘴唇让你一半吧。   大裴:你左我右。   小雀:不许越界!   #咦,你们达成了什么奇怪的共识?#有人问过当事人陆叔叔的意见吗?#难道可爱就能为所欲为???# 第61章 忌日   天气逐渐凉了,秋天很快消失在了没有叶片的枝头,冬天来了。   陆郁今天一整天的心情都不太好,一般来说,很少能瞧得出他的情绪变化,可总是有意外的时候。比如今天,开会的时候下面的人在报告,陆郁听得不耐烦,一个眼色就让他们下去重做了,虽说这个方案的确有不足之处,不过往常不会这样的。   李程光今天都是提着心办事,说话都不敢大声,他对着日程表同陆郁说:“今晚您有一个宴会,陈先生办的。”   陆郁一怔,“他吗?”他很少去凑宴会上的热闹,不过也有例外的时候,比如举办人的派头太大,又极力邀请他,那么必要的社交礼节还是要有的。   “去一趟。你安排车。”陆郁答应了下来,又问:“阿裴那里怎么样了?”   李程光在心里嘀嘀咕咕,奇怪极了,陆郁半个月前在当地保镖公司招了几个人,用于保护裴向雀。可问题是裴向雀天天在学校待着,在宁津也没有人和陆郁有什么深仇大恨,要到绑架一个不相干人的地步。   不过心里是这么想,他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了保镖组组长二十分钟前发来的消息,“一切正常,什么也没有。”   陆郁浑身紧绷的气势稍稍放松,挥了挥手,李程光退出了办公室。   他心情极坏,因为今天是裴向雀的忌日,在重生之前。即使是重生回到几年前,他也丝毫不敢松懈,想要派人守着他心爱的小麻雀。   陆郁不敢亲自去,甚至今天都不敢见裴向雀一面,怕触动久远的记忆,直接把天真而又什么都不明白的裴向雀牢牢地锁在自己身边,不让他离开一步。   本能的占有欲在叫嚣着,而陆郁正在克制。   他怕吓到自己心爱的小麻雀。   太阳才落下没多久,外头的天就暗透了。陆郁在更衣室换了一套衣服,乘车去了那位陈先生在郊区的别墅里。   宴会上人来人往,非常热闹。陆郁端着酒杯,同周围的人寒暄了几句,就孤身一人走到旁边阴暗的角落里坐着喝酒。   他在国外才查出睡眠障碍的时候曾喝了许多酒,后来戒了,只是偶尔喝几杯度数不高意思一下。陆郁平时一般很有分寸,只是今天多端了几杯高度数的,慢慢地饮了。   宁津到底还是宁津人自己的天下,即使是陆郁在一群本地人中也不太显眼,没人来打扰他。   只不过没安稳多久,一个人自阴影里走出,倒是个熟面孔。   陆辉手里端着杯酒,大踏步地走过来,嘲讽地看着陆郁,“呵,看来这宁津和淮城果然不同,有眼光许多,你在这里倒是吃不开了。”   陆郁缓缓抬起头,瞥了他一眼,像是聊天似的,“陆成国放你回来了?”   陆成国还指望着陆郁早日回淮城,当然不会放陆辉回国碍陆郁的眼。他是自己偷跑着回来的,买通了陆成国安排监督他的人,将国外开发的生意扔给了个项目经理,不敢回淮城,只好来宁津,花了点钱办了个皮包公司说是要做生意,才被人领进了这个宴会。   这些陆辉自然不会说,他还是要点脸的。   陆辉整理了衣襟,“你在这干这么大的生意,我当大哥的,当然要来教导教导你怎么做生意。”自从被赶出国后,他算是和陆郁彻底撕破了脸,也不必在言语上客气什么。   陆郁嗤笑,其实他都能把陆辉的底细猜的七七八八,他心情不佳,往日里懒得和陆辉计较,这次却不一样,饮一口酒,说一句陆辉的事情。   一杯酒喝完了,恰好把陆辉的底细掀得干干净净。   陆辉的脸皮涨的通红,恼羞成怒,气得拳头都握不紧,“你胡说八道什么?乱猜什么东西?”   他的声量很高,似乎是吵了起来,不过他们俩都在角落了,即使偶尔漏了一句,也引不来什么人。   陆郁脸色平淡,连看也不看他,“对了,你这次回来,张雪私自塞给了你多少钱?别以后的养老钱都剩不下来。”   陆辉终于没忍住摔了酒杯,怒声道:“你拿我妈说什么事?你妈是个疯子,所以嫉妒我有一个好母亲不成?”   “她确实是个疯子,”陆郁竟认真地点了点头,“可这又轮得到你说?”   他偏过头,挑了挑眉,面上还带着微笑,陆辉却不禁打了个寒颤。   陆郁站起身,从一旁进过的服务生那里端了杯酒,随手从陆辉的头发上倒了下来,漫不经心道:“就是陆成国,站在我面前都不敢这么说话,你从哪里来的胆子?”   冰冷的酒液顺着有些油腻的头发滴答滴答地落在陆辉的面颊上,狼狈不堪,就像只落汤鸡。陆辉暴跳如雷,事已至此,也顾不上什么体面,将面前一桌子的点心摔得粉碎,引得周围的人都看了过来,窃窃私语。   陆郁镇定自若,在旁边抽出张纸擦了擦手,走到陈先生面前,轻描淡写地道了歉,又说改日要送礼上门,便带着李程光离开了。而陈先生找人查了陆辉公司的资质,并不符合他的标准,客客气气地请人出了门,还对审核的人发了火。   陆辉气急败坏,眼看着陆郁的车越开越远,心里想迟早一天,他得要了陆郁的命。   此时已经很晚了,裴向雀早被接回了家。   复习完了作业后,裴向雀无所事事地待在家里。他知道陆郁在忙,没什么要紧的事不该去打扰,可是理智是一回事,想法是另一回事,有的欲望是克制不住的。   裴向雀摸出手机,指尖悬在通讯录的第一个号码上,心里想,如果打过去响了三声陆叔叔还不接,就挂断电话老实等着他回来。   电话不过响了一声,那头就接通了。   他心里开心,从沙发这头蹦到那头,小心翼翼地问:“陆叔叔,你,忙完了吗?”   对面似乎很平静,回答地不紧不慢,“嗯,忙完了,在车上。小麻雀,等我回来。”   陆郁的声音比往常低沉沙哑得多,裴向雀听得心头一颤,问,“陆叔叔,你,你感冒了吗?”   陆郁低低地笑着,过了片刻才说:“怎么会这么想,阿裴真是个小傻瓜。”   他虽然有些醉,可意识还是清醒的,飞快地从唇齿间掠过一句,“回去,让我亲亲你。”   李程光在副驾驶的位置抖了三抖,从后视镜看着陆郁,总觉得他是真的醉了。   不过他还从来没有看到过陆郁如此外露的感情。   裴向雀只听明白了前一句,莫名其妙的,反正陆叔叔想要叫自己小傻瓜的时候自己就是小傻瓜,想要唤自己为聪明蛋的时候自己就是聪明蛋,这两个称呼随着陆郁的心情和语境的变化而变化。他是摸不着规律的。   他沉默了片刻,乖乖地说:“那我,我等你,回来。”   陆郁嗯了一声,挂断了电话。   他撑着额头,倚在车窗边,热的厉害,扯开了领带,解开脖子上面的几粒扣子,吹着冷风。就在方才,他甚至想要裴向雀给自己开视频,看看他的小麻雀是不是还完好无缺地在家里待着,等着自己回去。   酒精如同燃料,助长着陆郁的欲望,他没喝醉,记忆止不住地涌上心头,是裴向雀临死的那一幕。   终此一生,他都不会忘记。   裴向雀在日记本上涂涂画画,写了一会日记。没多一会,大门那里传来些动静。裴向雀等了一会,也没有人进来,只好走过去,透过猫眼看到陆叔叔的小半张脸。   陆郁没有要李程光的陪伴,打开门锁的时候都有些手抖,钥匙对不准锁孔,才不得已承认自己确实是有些醉了。   裴向雀迫不及待打开门,拽住了陆叔叔的衣袖,陆郁一时没站稳,摇晃了一下,忽然笑了笑,指尖碰到了裴向雀雪白的脸颊,“我的金丝雀,正在等着我回家吗?”   他模模糊糊地说了两遍,裴向雀听得傻乎乎的,自己不是陆叔叔的小麻雀吗?   不过到底是陆郁,只是在看到裴向雀的片刻失了神,很快就反应过来,拂了拂担心地看着自己的小麻雀,“没什么事,今天喝多了酒,洗个澡就好了。”   裴向雀小心翼翼地把难得一醉的陆叔叔放在沙发上,打开浴室,调好水温,把陆郁推了进去后,又马不停蹄地拿着钥匙去了对面陆郁的家,从衣柜里收拾了几件干净衣服。   浴室里的磨砂玻璃里隐隐约约有个高大的身影,裴向雀聚精会神地盯了好一会,忽然反应过来似的涨红了脸,蹲在浴室面前,小小地缩成一团,藏起了自己烫红了的脸。   水声渐渐停歇,陆郁打开门,伸出一只手臂,裴向雀急着站起身,撞到了自己的脑袋,揉着脑袋,连沾着水珠的胳膊都不敢看,胆怯地退到了沙发里。   他,他没见过别人的裸体,一次也没有。   陆郁穿好衣服,推开门,就看到裴向雀缩在沙发上,也没说话,坐到了他的旁边,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良久,裴向雀软声软气地问,“陆叔叔,今天心情,不好。”   陆郁的手一顿,他在裴向雀面前已经收敛了情绪,可还是被发现了马脚,“是,是有一点。”   “可以,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   “你不明白的。”陆郁一怔,凑到裴向雀的眼前,两人的目光对视,瞳孔里只有对方的倒影,似乎这就是彼此的一切了,“阿裴也不会明白。”   他会平平安安,幸福如意地在自己身边度过这一生。   只要他一个人记得教训就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陆叔叔那么难过,怎么才能安慰好他?   大裴:我们把陆叔叔亲亲?抱抱?举高高?   小雀:讲得好!大裴你真聪明!啾啾啾!   大裴:……我怎么感觉自己有点不对劲。   #你们两个是不是被打开什么奇怪的开关?##论与戏精生活的影响——大裴,我的智商与节操的堕落# 第62章 一个吻   陆郁的头发上还滴着水,身上的酒气都洗干净了,和裴向雀说了几句话,回了自己的家。   裴向雀急匆匆地把他赶到了床上,拉上了窗帘。   陆郁轻轻笑着,“有的时候会累。不过没关系。我看到我的小麻雀就不累了。阿裴过来,为我唱一支歌。”   裴向雀伏在床头,歪着脑袋,看着陆郁,抿着唇问:“那,那,陆叔叔想要,听什么?”   昏黄的灯光垂落在陆郁的身上,往常显得过分凌厉的轮廓似乎也柔和了下来,他半阖着眼,琥珀色的瞳孔里闪着光,“什么都可以。我只要听到小麻雀的歌声,就不会再为了任何事不高兴。那些事情没办法与你相比。”   裴向雀还想要问些什么,不过最后没有问出口,细声细气地讲,“那我,给,给你唱《暗恋》吧。”   陆郁瞥了他一眼,打趣着说:“前几天不还很不乐意唱吗?今天怎么就自己提出来了?”   裴向雀辩驳,“哪,哪有的事。就是,是陆叔叔,也不能讲瞎话……”   话是这样说,可他的声音到最后却越来越小,近乎听不见了,因为心虚。今天他忽然提起唱这首歌   陆郁今天确实是累了,他很担心,即使裴向雀不是死于今年的这一天,而是八年后的今日,都足够叫他心绪不宁了。更何况晚上还遇到了陆辉,又喝了酒,此时整个人都瞧起来都懒洋洋的。   他躺了下来,靠着裴向雀那边侧卧,这样两个人就贴的更近,耳边是清亮动听的歌声。裴向雀重复着这首歌的曲调,哼唱的声音很小,生怕吵到了自己的陆叔叔。   没过多久,陆郁就陷入沉沉的睡梦之中。   外面是寂静的黑夜,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别人家的屋子早就暗了下去,只有屋里点着的一盏壁灯,照亮了周围一小片地方。   只有他们两个人,谁也没有。裴向雀站起身,影子完完全全笼罩住了陆郁。   他禁不住想,现在的陆叔叔是我一个人的。   他轻轻低下头,陆郁还皱着眉头,他很想问他为什么难过,为他抚平眉宇间的皱痕。裴向雀伸出手,悬在陆郁额头的上方,只有小半个指头的距离,顺着额头,挺直的鼻子渐渐向下,最后后略带湿润的嘴唇。裴向雀又想起暑假里问过的问题,就像是昨天才发生过的,他像是着了魔一般,几乎在下一刻要碰到陆郁的嘴唇,却又猛的收回来。   不能碰的。   裴向雀呆愣楞地想着,伸长胳膊摁灭了灯光,陆郁还是那样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似乎任由自己对他做任何事。   他什么都不会知道。   这个念头忽然在裴向雀的脑海里闪现,挥之不去。   “陆,”裴向雀咬着牙,一字一句,轻轻地问:“陆叔叔,我饿了。”   他心里想,只是单纯地问一句“陆叔叔”,陆郁即使是醒着的,也可能刻意不回答。但他说自己饿了,陆叔叔这样好,肯定立刻就会答应下来。   裴向雀屏住呼吸,他不知道时间到底过去了多久,只是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一下也不敢动。   陆郁是睡着了的。   裴向雀心心念念都是和人接吻的滋味,他半跪在床边的地毯上,小心翼翼地接近正在沉睡的陆郁,就像对方是娇柔的睡美人一般,缓慢地贴上他右边嘴唇。   那是,又柔软又美妙,让人沉醉其中的触感,就仿佛是用自己的心,碰到了陆叔叔的,两颗心的接近。   裴向雀的胆子太小,仅仅是一秒钟,又闪电般地退回来。此时整张脸都红透了,像是熟透了的西红柿,碰都不能碰,而右边嘴唇的那一小块地方烫的厉害,裴向雀伸出手,却只敢在边缘抚摸。   他方才偷偷亲了陆叔叔。即使裴向雀不太明白感情是怎么回事,也知道亲吻是最亲密的人之间才能做的事。   而他没有得到陆郁的允许,就情不自禁地擅自亲吻了。   直至此时,裴向雀终于承认,他确实喜欢陆叔叔,喜欢极了,想要亲他,抱他,和他做最亲密的事情,一个人占有他。   他的心不会骗自己。   可是现在,他只能惶惶不安地逃离陆郁的家,钻进了自己的被窝,好久都不能平复心情。   拿出日记本,他没有心思再画上大裴和小雀,只是新翻开一页,在空白的地方写下一句话。   “我犯下了一个大错,偷偷亲了陆叔叔。”   又添了一句,“对不起。”可裴向雀心里虽然满是歉意,却并不后悔。   他的陆叔叔这么好,喜欢上是理所当然的事。可即使是他再不懂事,也明白这世上大多人都是喜欢异性的。而且他还有过相亲对象,肯定也是喜欢女孩子的。陆叔叔对自己好,因为自己正好是他的邻居,一个有点可怜的小孩,他人好,才会这样对待自己   而且自己还不经过允许,偷偷亲了他。   真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裴向雀想着想着,把自己缩进了被子里,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天,天啦,今天你亲到了陆叔叔,而我没有。   大裴:陆叔叔的嘴唇……嗯,很甜。   小雀:不,这不公平,我们换,下次你左我右。   大裴:好吧。 第63章 电影院   自从那个偷偷的亲吻过后,裴向雀对上陆郁总是脸红,幸好冬天来了,衣服穿得厚,可以把脸藏在领子里,不叫别人看见。   他暂时还没有告白的打算,因为喜欢是一件再郑重对待也不为过的事。   他想要想得更明白一些,又怕将自己的情感泄露出去,惊扰到了陆叔叔。   喜欢一个人不该成为对方的困扰。   裴向雀又甜蜜又苦恼,对着书里夹着的树叶标签发呆。他还算克制自己,可一不留神就神游天外。   一旁的徐旭瞧见了,问:“呦,裴裴这最近是怎么了,无精打采的,书也不好好念,还考不考试了?”   裴向雀很不负她所说的无精打采,懒洋洋地看了,半晌没回她的小纸条。   不过徐旭不是这么轻易就退缩了的人,趁着班主任没注意,她又自动自发地扔了一张过来。   上头写,“本仙女掐指一算,你这是少年怀春,蠢蠢欲动的相思病症状。你说是不是?”   裴向雀看完后都震惊了,半天没把纸条合拢,徐旭一看,低低地惊呼一声,“竟然猜中了。”   又飞快地写了一张,“哇,是谁是谁,快告诉我,能俘获我们班顶漂亮的小王子的芳心?”   裴向雀听了这话,嘴唇微微翘起,好不容易才压下来,有些丧气,“不是,是我喜欢上了他,他,应该不喜欢我。”   徐旭已经完全没了听课的心思,犹豫过于激动,也忽略了纸上的那个“他”。正好下了课,她把椅子一搬,落在裴向雀旁边,面对面交流。   “你怎么知道人家不喜欢你,咱们裴裴长得这么好看,性格也好,人也好,哪个小姑娘不喜欢?”   裴向雀知道自己喜欢的是陆郁的事情不应对外说,只是写,“反正,就不喜欢。”   徐旭热衷于八卦和做媒撮合,此时急得要命,“哎,你这么怂,怎么就知道人家不喜欢你。就算是不表白,也得试探试探吧!”   裴向雀沉默半天,才在纸上划拉了一句,“怎么试探?”   徐旭作为一个从没谈过恋爱的少女,表现出了强大的理论知识储存,很有信心地写。   “去看电影啊,黑灯瞎火的,谁也瞧不见谁,你偷偷摸摸勾着人家的手指头,人家要是对你有意思,肯定就勾回来了。”   裴向雀将这么两句话颠来倒去看了好几遍,心里痒痒的,迫不及待想去试一试。   徐旭的动作迅速,拿出手机,打开APP,一边趁着最后的下课时光写,“最近有一部特别好,特别浪漫感人的爱情片。就是都快下映了,可能没几场了。我刚刚帮你查了,今晚七点正好有。据说今晚又有初雪,多好的日子,正适合告告白,再谈恋爱搞对象。”   徐旭暗搓搓地怂恿着他,看热闹不嫌事大,最后抓紧时间写,“现在最要紧的是,班里最严厉的班长就坐在你身边,他要是不肯为你徇私枉法一回,你是插翅也难逃咱们学校。”   她不仅写了,还把这句话又说了一遍,存心给安知洲听的。   “你话真多,非得把别人招过来。安知洲气定神闲的放下笔,两个人的交流他都瞧见了,偏头看着眼巴巴的裴向雀,“去吧,你想去,还能不让你去吗?”   他心里有点后悔,这个时间选的不对,谈恋爱分心伤神,裴向雀现在都快无心学习了。   不管怎么说,三人对今晚裴向雀的看电影计划达成初步共识。   即使老师已经来了,裴向雀还是偷偷地借着桌子的掩护,给陆郁发了条信息。   没过多久,他收了条信息,徐旭耳听八路眼观四方,立刻隔空戳了一下他的胳膊,在草稿纸上写了,“人家答应了没有?约好了没有?”   裴向雀抿着唇笑,点了点头。   真好。   到了傍晚,果然下起了今年的第一场雪,雪花细细碎碎地洒满了大地,转眼便是白茫茫地一片。   因为今晚要出门看电影,陆郁得提前做完工作,就派了李程光过来送饭。吃完了饭,裴向雀回了教室,立刻补起了作业。等晚自习的铃声一响起,他就拿着那张早就写好了的请假条,在安知洲的陪伴下去了办公室。   班主任怜惜他无父无母,生病难受又说不出话,千叮咛万嘱咐,没怎么多问就批了假条。   裴向雀头一回对老师撒谎,心里还挺愧疚。   安知洲和他一起出了办公室门,替他收拾了书包,推了他一下。   虽然不能戳穿,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你怎么就这么傻!”   裴向雀听不明白。   拿着班主任批过的假条,裴向雀很快就通过了门卫,没出学校几步,就看到不远处停了辆车,车前站着陆郁。他身穿一件暖灰色的长款风衣,撑着一把纯黑的伞,样貌出众,身姿挺拔,风度翩翩,来往的   人都不免多看一眼。   其实在北方下雪是不必打伞的,而陆郁是南方人,习惯如此罢了。   裴向雀三两步跑到陆郁面前,身后是一连串清晰的脚印,陆郁拂了拂他头顶的雪,将他塞进了车厢后座。   出门看电影,总不好还穿着校服,陆郁带来的衣服都放在后座。裴向雀脱了校服,把那几件衣服套上,转眼就换了个模样。   他穿着陆郁给他买的衣服,一件纯白色的羽绒服外套,围着一条鲜红的围巾,把下巴都捂了起来,只露出小半个脸颊和一双黑眼睛。围巾的颜色亮极了,衬得他的皮肤比外面的雪还要白,整个人像是在枯燥单调的冬日里的一团流窜着的火。   裴向雀长在南方,大多时候不下雪,即使下了,也是雨夹雪,雪花存不住,从没有真正瞧过这样的景色,正趴在车窗上,数着外头的雪花。   期间陆郁的电话响了好几次,他都摁了,只留了一个李程光的,稍微说了两句。裴向雀只听明白了一小点,是工作上的事,说是明天再说。   裴向雀低着头,掐着手指头,轻轻地问,“我,我是不是,打扰到陆叔叔,的工作了?浪费你的时间了……”   陆郁敲了一下他的脑袋,“胡说什么。我的时间只花在两件事上才算值得,一个是工作,再就是你。可工作可以再做,今天的电影却只有一场。”   “阿裴,你才是最要紧的。”   裴向雀听了这话,心里高兴得要命。有忍不住想,要是陆叔叔以后有了女朋友,这话是不是就不算数了呢?   很快就到了电影院,裴向雀按照徐旭的指示取出自己订好的票。陆郁从另一边回来,抱着一大份爆米花和两杯可乐,看着笑得天真又满足的小麻雀,说:“咱们俩第一回 来看电影。”   在重生以前,他们从来没有一起出门看过电影,没有做过许多事。因为陆郁总是太忙了,裴向雀又太闲,他只能待在家里,等待着陆郁的归来。   陆郁叹了口气,塞了一个爆米花进了裴向雀的嘴,进场找到了座位。   电影厅里还亮着灯,这样初雪的天,热衷浪漫的年轻人总是不会错过的,小情侣们手牵着手,十指相连着进场,他甚至瞧见这里面有几个穿着自己学校的校服。裴向雀羡慕极了,他也想牵陆叔叔的手。   他们俩在黑暗里找了一会位置,终于坐了下来。裴向雀脱了外套,里面穿了一件浅棕色的毛衣,陆郁将一杯冰可乐递给他。周围还是有低低的嘈杂声,巨大的电影屏幕上放着广告,没过一会,灯倏地关了,电影厅里一片黑暗。   裴向雀有点紧张,他偏过头,陆郁就坐在自己旁边,心里就安定了下来。   一阵音乐响起,屏幕逐渐亮起,一个漂亮的金发女人出现在上面,她慢慢地唱起了一支歌,歌声柔软而动听,似乎飘到了很遥远的地方。   电影开始了。   裴向雀一惊,想要现在去勾陆郁的手指头,却又怕时间太短,心思暴露得太明显,只好按捺住冲动,装作专心致志地看电影。   陆郁对投喂裴向雀爆米花的兴趣要比对电影的大的多。   因为又紧张又焦虑,裴向雀忍不住握着冰可乐,想要冷静地克制自己。   电影渐入佳境,裴向雀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动,本来想扭过头去看看,没料到被陆郁眼疾手快地摁住了脖子,贴着他的脸颊边说了   句,“别打扰了人家,他们在接吻。”   来看这一部片子的大多是情侣,抱着不可见人的隐秘心思坐在后排,忍耐不住做一些过分的事情。   裴向雀现在是只做贼心虚的小麻雀,一听到接吻两个字就忍不住爆炸,想起了自己做下的坏事,“啊”了一声,又干巴巴地答应了,“他,他们,在接吻啊……”胆子可真大,裴向雀晕晕乎乎地想。   他明白过来后便正襟危坐,头都不敢偏一下。   陆郁瞧着他笑,“怎么这么害羞?刚刚看到男女主角接吻,不也看的眼睛都不眨一下。”   裴向雀装作没听见,心里想,那怎么能一样呢。   身后的声音渐渐歇了下来,裴向雀抽出个机会,偏头瞅了一眼,情侣俩已经走了。他舒了口气,电影正发展到高潮,男女主从相识相知相爱到不可抗拒的生死别离,电影院里有女孩子隐隐约约的哭声。   应该没人会注意到自己这边。   裴向雀放开可乐,用纸巾擦了擦手,慢慢伸出小指头,朝陆郁那边勾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想,想亲亲陆叔叔QAQ   大裴:不是才亲过?   小雀:明明,明明我没亲到QAQ   大裴:真可怜,反正我亲到了。   小雀:摸摸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大裴:不好意思,不会。 第64章 勾手指   裴向雀的小指头挪动得很慢,空气的阻力仿佛无限放大,向后拖拽着,不允许他再前进。   可他心底的欲望如此强烈,什么都阻止不了他。   裴向雀甚至自暴自弃地想,要是陆叔叔真的不喜欢自己,问他在干嘛,就直接告白好了。   他的胆量和比麻雀还要小,却在这时候变得无限大。   裴向雀的小拇指终于挪到了陆郁的旁边,他鼓起浑身上下全部的勇气,搭上了陆郁的小手指。   陆郁一怔,指尖微微颤动,没有拒绝。   周围的一切裴向雀都感受不到了,他只有自己的陆叔叔,和牵动着心的手指。   陆郁顿了顿,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很长,也许很短,裴向雀数不出来,只感觉自己的手被整个拉近一个温暖的手掌,紧紧包裹住了。   他甚至能感受到对方脉搏跳动的节奏,如同曼妙的旋律在自己的手腕处绽开,胸口有满腔的勇气,只可惜说不出话,还不敢抬头,结结巴巴了半天,没吐出自己原来想说的话,“陆,陆……”   陆郁却低下头,先一步打断他的话,轻声问:“阿裴,怎么了?手特别凉。”   裴向雀听懂这句话时,整个人都懵了,“啊?”   陆郁瞧着他深黑色的眼瞳,“啊什么?怎么这么凉?”   勇气似乎在一瞬间又消失殆尽,裴向雀重新缩头缩脑,满脑子都是方才与现在,明明勾到了手指头还是不对,不敢告白,最后前言不搭后语地解释,“没,没,没什么,就是,是拿可乐的……”   陆郁低低地笑了,“怎么这么傻。没关系,我替你捂一捂,就暖和起来了。”   他的手掌收的更紧,又把裴向雀另一只手拽过来,两只收拢在一起。   “这,这,这,这,怎么好意思!”裴向雀的脸比手还烫,还想着挣扎,被陆郁瞪一眼就怂了。   他的心仿佛和手一样温暖起来,又把刚刚的念头抛到,甚至觉得这样也很好。   没什么不好的。   陆郁能看的出来,自己的小麻雀正在犹豫着挣扎着,才了解了什么叫做喜欢,什么是爱情,迫不及待地想要表白。他方才留了很长的时间,裴向雀还是没有勇气能说的出口。   其实他还没有想清楚。陆郁想要裴向雀自己想明白再表白,他要的是裴向雀的心还一辈子,所以容得不半点后悔,这个时间再漫长他也等得起,只是舍不得裴向雀挣扎犹豫,惴惴不安。   陆郁拂了拂裴向雀的头发,在心里定下了最后的期限,如果到了过年,裴向雀这只小怂鸟还是不敢同自己表达心意,他就只好自己戳破这层窗户纸了。   他的小麻雀啊。   他们的手一直交握到电影结束,随着男女主的重逢,他们拥抱着接吻,故事迎来完美的结局,有的小姑娘都哭的泣不成声了,可惜下半场裴向雀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陆郁的身上,只了解了一个大概剧情。   电影厅里的灯骤然亮起,陆郁先站起身,把衣服为裴向雀披上,拉着他走了出去。   外面的雪越下越大,陆郁撑着伞,裴向雀伸手去接伞外飘散着的雪花,等玩够了,右手冻得通红。   陆郁便将他们俩左右调换了个位置,裹住裴向雀的手,两只手一起塞到了风衣的口袋里。   裴向雀的脸颊红红的,似乎是被冻傻了,忍不住问,“陆叔叔喜欢我吗?”   陆郁一怔,“喜欢的,喜欢我的小麻雀。”   裴向雀的嘴角差点没咧到耳朵根,瞧起来就像是个小傻子。他最近对“喜欢”这类情感了解了许多,知道不仅有情人之间的喜欢,还有亲人之间,友人之间,长辈与晚辈之间,每一种喜欢都是不一样的。   陆叔叔对自己的喜欢不一定是情人之间。   究竟是怎么样的喜欢?   他心想,下一次吧,下一次,他一定问出口。   问陆叔叔对自己的喜欢是那种想要亲亲,抱抱,在一起睡觉,一辈子都在一起的那种吗?   如果是的话,那可就太好了。   即使裴向雀一直在不停的纠结,想要知道结果,却并不觉得痛苦,和陆叔叔有关的事情,情感,是不可能用痛苦这个词言说的。所有的挣扎,犹豫,患得患失的猜想,都是美好的一部分,变了个模样的喜欢,值得人珍重地对待。   他只是还没有准备好,没有鼓足勇气,等到下一回,他一定能够成功将自己的心意说出口。   几乎是电影刚刚散场,那头徐旭的信息就发过来了,问他战况如何。不仅如此,还畅想地很远,又发了条说,如果勾搭上了,要不要几个小伙伴集资吃顿好的,大家见个面。   裴向雀和陆郁在一起待着,偷偷瞥了眼,也没敢回,偏偏徐旭的性格又是问不到结果不罢休,手机一直不停地震动,惹得陆郁问他怎么了。   裴向雀使出了十六年以来最出色的演技,轻描淡写地开了飞行模式,转过头和陆郁解释,“没什么,好,好像是垃圾,垃圾短信。”   陆郁点了点头。   好不容易揣着个定时炸弹一样的手机回家安顿好,裴向雀自己趴在床上关闭飞行模式,给徐旭回了一个到家了。   徐旭立刻秒回:“嘿嘿嘿。”   裴向雀对她有点头疼,“你不是还在上晚自习吗?”   徐旭发过来,“哎呀,上晚自习哪有我们裴裴恋爱重要!勾上小手了吗!和人家成了吗!成了吧!”   裴向雀倒也没有多失望,“没,没表白?”   “你不会连人家小手都没勾着吧!”徐旭对他怒其不争。   “也不是,勾上了。”裴向雀仰躺在床上,想了一会,慢慢地打字过去,“嗯,特别软。然后,就问我手为什么这么冷……”   徐旭都傻了眼,“厉害厉害,这妹子不吃套路啊。不过不要紧,没有正面拒绝,咱们还能下回再上!我们下回以情动人!”   他们俩在这聊的热火朝天,安知洲发来一条消息,“别聊了,班主任来了,差点没被逮到徐旭玩手机。到时候你们俩一起完蛋。”   又秉着作为班长的职责,耐心地叮嘱裴向雀好好学习,别一天到晚就想着谈恋爱,马上又有全校统考了。   裴向雀忙不迭地应了。他在安知洲这里总是特别心虚,因为,安知洲肯定是知道自己喜欢的是陆叔叔,而不是徐旭想的女孩子。   答应下来是一回事,不过做起来又是另一回事。裴向雀在床上想了一会,扒拉出来笔记本,又开始准备想,话讲不出口,那,那写情书怎么样?   作者有话要说:  大裴:情书你写开头结尾,中间我来。   小雀:为啥?我也有好多话要说!   大裴:嗯,我怕你写的把陆叔叔吓跑了,到时候亲亲抱抱举高高都没了。   小雀:那好,好吧QAQ 第65章 长会   对于一个毫无恋爱经验的人来说,怎么写情书是一件头疼的事。裴向雀偷偷摸摸上网搜了不少情书,都觉得不好。也不是不好,那都是别人的故事,不是自己的,他要把自己写给陆叔叔看,只能慢慢摸索着,想一句写一句,都是真心话。而要把这些真心话串联起来,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特别是裴向雀还不善言辞,像个傻子。   不过没几天后,他就不能再在情书上花费太多时间了。升上高二,各种大大小小的考试越来越多,学业繁重,裴向雀因为自己的病,需要比别人更努力才行。情书都记在日记上,写了很久也没成型,也没有告白。   这种事又急不来。裴向雀偶尔偷偷瞥着陆郁的嘴唇,心里想着。   又一场全市统考过后,老师加班加点连夜改出试卷,结果大失所望。最后教务处统一决定,再开一次家长会。   这种事向来和裴向雀没什么关系。即使是从小学校就在离村子不远的地方,裴定也觉得自己丢不起这个人,去参加一个傻子的家长会。后来到了宁津,家长会开的挺频繁的,可裴向雀身边也没有亲人可去。   那天是周六,按照惯例晚自习换成例行的理综考试,回来的时间要比平时早。车子行到一半,外面又下起了飘飘扬扬的雪花。裴向雀挺小孩子脾气的,又贪图新鲜,就很喜欢宁津的雪。把车窗打开一条小缝,任由冷风和着雪花一起灌进车里。   裴向雀突然被吹了一脸,冷得打了个哆嗦,还不肯关。   陆郁在前头看到他红通通的鼻头上飘着朵还未融化的雪,闪烁着晶莹的光,特别可爱,想叫人咬上一口。他将空调打高,似乎是漫不经心地说:“阿裴这么喜欢雪?可是淮城的冬天,是很少下雪的。”   裴向雀不明白陆郁是什么意思。   很快就到了家,陆郁领着冻成一团的小麻雀上楼,把他塞到暖气旁边,为他热糖水去了。屋子里很暖和,没过一会,裴向雀就缓过了劲,拿出书包里的手机,打开通讯录,戳开班主任的电话,一指禅地戳着键盘。   明天该开家长会了。班主任说了家长去不了的,都得给她单独发消息解释,其实张老师原话是要让父母解释,可是安知州朝他转述的时候,自然地省略了对象。   陆郁端着两碗糖水,一碗是满的,另一碗只有一小半。裴向雀还在那趴着,思考怎么措辞才能显得更加礼貌真挚,因为已经请过好多次假了,他有点不好意思。   裴向雀爬起来,喝着又甜又暖的糖水,才觉得自己整个人活了过来。一边磕磕绊绊地问:“陆叔叔,怎么,怎么才能请假请的更礼貌?”   陆郁皱了皱眉,问:“怎么了,有什么事情要请假吗?”   裴向雀小口小口地抿着糖水,满不在意地说:“就是,要开家长会。我,又没有家长,只能请假了。就是请假的,次数太多,不太好意思。”   陆郁微怔,语气轻柔,“谁说你没有家长的,刚刚‘陆叔叔’还叫的好听,怎么现在就不算你的家长了?”   裴向雀没想到这一层,吓了一跳,糖水都呛到了喉咙里,结结巴巴的,“这,这怎么能一样。而且,陆叔叔那么忙……”   “小傻瓜。”陆郁替他拍着后背,“上一回在那里,你不是有许多愿望,说要帮你实现的。你的心愿,我很期待,由我来实现。”   裴向雀忽的想到那时的场景,他才被陆叔叔从黑屋子里救出来,整个人惴惴不安,害怕又难过,生怕陆郁离开自己一点点,还说出了自己年幼时的心愿。他以为只是开玩笑,虽然自己记得,但藏在心里,不觉得陆叔叔当了真。   现在想来,他当时所说,一件一件,在不知不觉中都从愿望变成了现实。无论是什么,只要是自己想要的,需要的,都会以一种不经意的方式得到。   裴向雀忽然不合时宜地想,也许陆叔叔就是自己的田螺叔叔,那他也应当如同故事里的结局那般,以身相许报答才是。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那他到底是该嫁给陆叔叔,还是娶了陆叔叔。   不过想来想去都挺好的。   裴向雀越想越沉迷,最后都忘了陆郁的话,傻乎乎地笑着。   陆郁见他许久未曾说话,一双眼睛呆愣愣的,脸上的笑容又傻又甜,便戳了他的脑门一下,“没怎么在国内上过学,不知道开家长会的时间,原来都瞒了我这么久也不告诉我。”   最后他盖棺定论,也没再询问裴向雀的意见,直接问:“什么时候去?”   裴向雀其实有点不乐意,他想,要是大家都知道陆郁是自己的叔叔,谈恋爱可不就差辈了吗?不过他向来没什么胆子反驳陆郁,也就老老实实的答应了。   他说:“明天,明天上午九点。”   有什么办法呢?陆叔叔想要满足自己的愿望,他也想要满足陆叔叔的。   第二天依旧是个雪天,出门的时候运气好,雪恰好停了,枝头覆着厚厚的积雪,陆郁和裴向雀走在通往教室的那条路,裴向雀走在里面,不小心蹭上了树干,压在上头的雪抖落到了裴向雀的身上,他围着围巾,还是透过细小的缝隙落到了脖颈的皮肤上,化成冰冷的雪水。   裴向雀只能把陆郁送到门口,学生是不让进班级里的,包括来的人的名单,都是班主任一个个找人签的。因为班级里有些父母双亡的孩子,她一向很注重保障这些孩子的隐私,总是担心如果学生介入进来,可能一不小心说漏了嘴,或许这只是无心之失,可对于另一个孩子却是灭顶之灾。   张老师从前到后,一个一个的认人,将家长的名字和电话号码记下来核实清楚,其实这些她都有隐约的印象。走到陆郁面前时却非常眼生,问:“您是哪位的家长。”   陆郁很有礼貌地笑了,他在把裴向雀安置到这个班级前就事先调查过眼前的老师,对她印象很好,真正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老师总是值得人尊敬的。   他说:“我是裴向雀的叔叔,来参加他的家长会的。”   张老师眉头一皱,声音又压低了几分,“可是裴向雀不是,孤儿吗?”   陆郁面色不变,又轻描淡写地解释,“我是他的邻居,看他一个人,又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平时忍不住多照看一些。他看别人都有家长参加家长会,自己一直请假,觉得很对不起老师。我知道了这件事,不如以后我都替他来了。阿裴如果有什么事,都可以打给我,我管他。”   陆郁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外面人人求之不得的私人电话号码。   因为陆郁的解释有理有据,如果是假的等过会问问裴向雀就很容易拆穿,而且欺骗她也没什么好处,张老师显然信了大半,语气又慈祥又柔和,话语里带着感激,“陆先生可真是个好心人。像裴向雀同学这样的情况,最缺别人的关心和爱护,我一直很担心他。现在知道有了你,可算放心了。”   她又对陆郁叮嘱了一句,让他在结束后不要急着走,先留一下,她还有关于裴向雀的话要说。   陆郁从小孤身一人在国外长大,从来没参加过家长会,此时仔细认真地听着张老师讲着自己常年来的经验。不仅在学习方面,还有生活和精神照顾,力求让学生和家长好好相处,即使孩子学习不好,怎么也提高不了,也不必着急,只要能好好长大,都能在别的方面有所发展。张老师带过的学生无数,不仅教育学习,更注重为人的教育,要不是因为学历不太好,也舍不得离开母校,早就能去别的学校高就。   听到一小半,陆郁还找旁边奋笔疾书的家长借了纸笔,自己开始记笔记。他觉得老师讲的很好,自己虽然了解裴向雀,可现在的小麻雀还是个青少年,即使再听话,难免以后会出现什么问题。   在座的家长都特别期待听张老师的家长会,她一讲完就掌声沸腾,纷纷发问,把本来就不太高的张老师围得瞧不见人影。陆郁站起身,去外面透了透气,发了条信息给裴向雀,“在干什么?”   裴向雀隔了好久才回复,看起来还特别心虚,“刚刚在学习,忘了看手机了。”   陆郁撑着额角,想这句话是假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真的在学习,裴向雀肯定很快就能发现这条信息,再立刻回复。只有在干别的事情,才可能把手机抛诸于脑后。   确实,裴向雀压根不在学习,他在图书馆和两个小伙伴用纸条聊天,聊得不亦乐乎,连安知州都被迫放弃了学习。   今天裴向雀要陪着陆郁来学校,但又不能进教室,总不能在外面吹一早晨的冷风,索性约了安知州和徐旭来图书馆自习,两人如约而至,本来应该三个人一起钻研试卷,努力学习,但是因为有徐旭在,一切都没了。   徐旭可谓是八卦小能手,前段时间对裴向雀的事没问出什么所以然来,此时此刻,图书馆里又只有他们三个,小纸条传得飞起,裴向雀不堪其扰,其实他也还是想要找人说一说的,否则再怎么问也问不出什么东西来。   裴向雀终于写了一句,“长得,很好看,特别好看,从来没见过那么好看的人。年龄,比我大,大八岁。”   徐旭差点没合上嘴。   徐旭惊得没合拢嘴。在她短暂的撮合有情人的非职业生涯中,还是头一回遇到年纪相差这么大,这么有难度的一对,而且对象还是毫无恋爱经验的裴向雀。   而裴向雀呆呆地立在一旁,看起来有些茫然。   她收敛了自己惊讶的表情,觉得得给裴向雀点信心,急匆匆地写道:“这没什么要紧的,不就,不就是个大了八岁的小姐姐吗?现在大家自由恋爱,大八岁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只要对方没有谈结婚谈恋爱,我们裴裴怎么就不能正当追求人家了?”   裴向雀心想,可对方不是个小姐姐,他是我的陆叔叔。   安知州在一旁都不忍心再看徐旭的话,压根是鸡同鸭讲。   徐旭深觉这一对撮合起来十分有难度和挑战性,便更加激动起来,“就是大一点,不好追求。在她看来,你还是个小孩子,该怎么追求呢?对了,那位小姐姐有钱吗?”   裴向雀点了点头。   陆叔叔,很有钱的。   徐旭真不愧是看了多年漫画小说,套路套着套路,套路都用不完,立刻想到别的主意,“既然是有钱的小姐姐,肯定是不在乎钱了,要看到真心。真心,肯定是要做一些为难却能让对方开心起来的事情,向雀你觉得怎么样?”   裴向雀陷入了沉思,他还没有想得出来,所以没写下一张纸条。   安知州一直看着他们俩聊天,此时忽然也写了一句,问:“那,爱情就是为难自己吗?”   他曾看过许多书,书里的爱情都是如同痛苦的,即使是幸福,也都很短暂。这是因为陆郁对裴向雀太好了,他才愿意当裴向雀感情路上的引路人。 第66章 偷亲   “怎么会是为难自己!”徐旭立刻小声辩驳,心想班长可真是不解风情,又在草稿纸上写,“爱情,即使是做为难自己的事情,只要是为了对方,应该都是开心的啊。”   安知州长长的睫毛轻轻颤抖,似乎非常迷惑,那他不明白。   不过就是这么一小句话,都瞒不过图书馆管理员敏锐的耳朵,他又往这边看了好几眼,重重咳了一声,三个人同时缩了缩脖子,不敢再聊了。   在那之后没多久,裴向雀先后接到了两条短信,第二条是陆郁说已经要从教室离开了。裴向雀立刻欢快地收拾起了书包,在徐旭的草稿纸上留下一句拜拜,就要离开了。而徐旭这次考得不好,好不容易把班长约出来一起学习,得把疑难的问题解决完。安知州才会放他回家,所以苦哈哈地同裴向雀挥了挥手。   雪又纷纷扬扬地下了起来,远远望过去,天地间只有银白色的一片。裴向雀在图书馆外面的屋檐下跺着脚等陆郁,瞧见远处有一团黑点,很像是自己的陆叔叔。   等再走近了一些,裴向雀才看得清楚,的确是穿着黑色风衣的陆郁,就和同徐旭说的一样,特别好看。   他忍不住高兴,只想迎上去,便跨下台阶,小跑着向陆郁的方向冲过去,身后的书包颠得厉害。雪是很厚的,一踩下去就是一个脚印,看不清楚下面藏了什么,加上裴向雀跑得又快,不注意路况,在离陆郁没几步路的时候踩到了一块表面光滑的小石头,脚下不稳,向后摔了过去。   幸好雪是很松软的,又有书包在下面挡了一下,裴向雀只感觉一旁的树都向前倾倒,周身一冷,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倒在雪地上了。   有冰凉的雪花落进了他的眼睛里,天空仿佛都变得晶莹可爱了起来。   裴向雀正想着还没来得及爬起来,陆郁已经走了过来,绕过他的身体,站在他的身前。   陆郁瞧着他呆愣的模样,微微一怔,原来是想责备他不小心的,心又软了,没好气地问:“怎么,不想起来了?”   裴向雀仰塘在雪地上,只感觉的脸都是颠倒过来的,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在陆叔叔的英俊的脸上发现了与以往未曾发现的好看,傻乎乎地朝陆郁笑了起来,又甜又可爱,说话还是结结巴巴的,“陆叔叔,我哪,哪有?”说完就要翻身爬起来。   他笑得又甜又可爱,一片雪花慢悠悠地飘落在淡粉色的嘴唇上,想要让人上去亲一口。   陆郁半蹲下来,轻轻拂落裴向雀脸上还未融化的雪花,点着他的鼻子,“我的小麻雀啊,怎么越来越傻了?”   裴向雀轻轻闭上眼,感受到陆郁粗糙的指尖在自己的脸颊上滑过,有些痒,忍不住笑出了声。   陆郁也笑了。他伸手到裴向雀的背后,将整只小麻雀都捞了起来,拍了拍身后的雪,“连路都不会走了,还说不傻吗?”   若是往常,裴向雀肯定就安安静静地承认了。可是今天不同,他忽然想到和徐旭聊天时说的话,陆叔叔本来就比自己大那么多,要是还觉得自己又幼稚又傻,还有什么机会呢?   裴向雀瞪着圆圆的眼睛,“不傻的,我,我才不傻。”   陆郁走到他的身前,又蹲了下去,扭过头安抚似的笑着,“好好好,不傻,一点都不傻。”   顿了顿,又添了句,“陆叔叔背你,怕你再摔就真傻了。”   裴向雀很想向陆郁展示自己长大了,不应该让陆叔叔背了,可是这个诱惑太大,比冰淇淋蛋糕还要吸引他无数倍,只好在心里自欺欺人地下定决心,只有这一次,下次,下次不会了。   陆郁轻而易举地背起了裴向雀,却不是朝着外面走过去,而是转了个弯。   裴向雀趴在陆郁的肩膀上,心里满足极了,小声地问:“我们,不,回家吗?要是被别人,别人发现,你背着我,该怎么办?”   裴向雀脸红的要命,现在才想起来自己都这么大了,可还是舍不得真的下去。   陆郁忍不住逗他,“好不容易来一趟阿裴的学校,不逛一趟怎么行?如果遇到别人,你就把脸藏在后背,不让别人发现不就好了。”   裴向雀以一种特别鹌鹑的心态接受了,反正藏起来不就好了。   其实学校里基本已经没有人了。张老师的家长会本来结束地就最晚,她又留了陆郁说了会关于裴向雀的情况,学校里家长学生早就走完了,外面又下了雪,工作人员也不会挨冻,整个校园里只有他们俩个人。   裴向雀虽然来学校才一个多学期,可是整个校园内外已经很熟了,每一个地方都有他和安知州、徐旭快乐的回忆。裴向雀一件一件,细细地和陆郁说了。   陆郁的语调有些可惜,“这些时间,我都没有和你在一起。”   他想要他的小麻雀每一时每一刻,每一个快乐的记忆都有自己。   裴向雀轻轻地,似乎要把自己整颗心都捧出来,却得小心翼翼,不让陆叔叔发现马脚,“可是,我和陆叔叔在一起,更,更快乐啊。”   说到最后,他的语调放的极轻,轻的几乎只有自己听见了。   那是裴向雀以为的,因为他其实不太能控制得住,而陆郁听得清清楚楚。   学校的后花园有一片梅林,现在正是红梅开放的时节,一簇簇红梅绽放在枝头,上面覆盖着白雪,特别动人。   周围一片寂静,只有风雪的簌簌声。   裴向雀一直趴在陆郁的背后,他能看到陆叔叔的脖子、下巴、嘴唇、脸颊,还有额头,每一样都毫无保留地展示在自己面前,像是在告诉他,亲亲我吧。   可他知道这是假的。他已经犯过一次错误了,不能再来第二次,还是在更危险,陆叔叔醒着的情况下。   一定会被发现的。   可是欲望总是很难被理智压制,诱惑就摆在面前,他只会越来越想要。   即使是一只小麻雀,也会因为求偶的欲望而大胆起来。而裴向雀现在就是那只被求偶欲冲昏了脑子的小麻雀。   裴向雀低下头,陆叔叔似乎在专注地看着梅花,应该,不,是肯定不会注意到别的,所以只要是偷偷的,小心的亲上一口,是不会被发现的。他仔细地注意着陆郁的眼神,将自己的下巴从背后移到了最靠近脖子的肩膀边,然后抬起来,似乎是想要看更远地方的话,用小半边嘴唇偷偷贴近了陆郁的额角,又立刻松开了,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伸长了脖子,高声喊着,“陆,陆,陆叔叔,那一树花,最,最好看!”   那一刻,裴向雀的心底开满了花。   他没有看见,陆郁也在同时弯了弯唇角,心里说了一句,可真是小傻瓜。   外面这么冷,又全是雪,他的脸颊都是冰的,忽然被一个又软又热的东西贴上来,怎么会感觉不到。   胆子也太小了,连偷亲的技巧都不会。   在梅林偷到了最想要偷到的东西后,整个校园也逛得差不多了,两人准备回去了。图书馆在离开学校的必经之路上,裴向雀很怕被安知州和徐旭发现,只能把自己的脸严严实实地藏在陆郁的后背上。   因为光线问题,他们俩正好换到了靠窗的位置。徐旭学习起来本就不太用心,将题目推给安知州,自己朝外面张望着,看到不远处的一团影子,一个人身上背着另一个,总觉得有些眼熟,戳了戳安知州,问:“那个,那个,是不是有点像我们裴裴啊!”   安知州淡定地瞥了一眼,已经认出了陆郁的脸,还睁着眼睛说瞎话,“没有,哪像了,你学傻了?”   又把解了一半的题目推给她,“你先看着,往后写。”   徐旭摇了摇脑袋,“再这样下去就真傻了。”   安知州看着窗外的两个人渐渐远去,裴向雀的运气可真好,比他要好多了,他很高兴。   徐旭写作业的时候总是不太专心,观察着对面的人动静。过了好一会,她笑嘻嘻地发了条信息,“班长大人,你是不是也有情况?”   安知州一顿,回她,“什么情况?”   徐旭对这些八卦比对功课有兴趣得多,不声不响地戳穿他的谎言,“咦,难道不是吗?你一直在看手机,也不是为了玩游戏什么的,那除了谈恋爱或者将要谈恋爱的人,我就再也没有遇到过别人还会这样了。”   安知州愣了愣,看完了信息掩耳盗铃似的把手机放下,在草稿纸上写,“瞎说什么。”   徐旭却仿佛捉住了他天大的把柄,颇为浪费地在整整一页纸上写上大大的几行字,“天哪天哪,我们班两个人小王子都有喜欢的人了,而我们小仙女还在单着身写作业,有没有天理了。”   安知州恼羞成怒,“上次考了多少分,还不好好学习。”   他这么说话,反倒比原来不动声色一般有了些生气。因为徐旭和安知州原来没什么关系,交流都是建立在裴向雀的基础上,安知州总是很冷淡的,现在好像还亲近了一些。   徐旭像拉拉链似的把嘴唇拉上,表示自己不再多嘴了。   可是安知州放下手机没一会,又忍不住偷偷拿了起来,是郑夏发来了条信息。他没敢看,怕再也停不下来,就戳了几个字,“在念书。”   就开了飞行模式,又放回了远处。   他没有瞧见,对面的徐旭抿着嘴偷笑。   等到和帮徐旭看完了功课,安知州和她说了再见,拿上伞,独自回家了。又下了雪,他有点冷,去了陈爷爷家。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今天亲到了陆叔叔的脸颊!   大裴:陆叔叔的嘴唇最甜!   小雀:陆叔叔的脸颊也……   大裴:嘴唇最甜!   小雀:脸颊也就……   大裴:最甜!   小雀:陆叔叔,大裴欺负我……   大裴:你敢告状吗?偷亲的流氓雀。   小雀:qaq 第67章 年货。   自从又偷得一个亲吻,裴向雀的心安定了下来,不急不缓地继续写自己的情书。这是一项十分隐秘的工作,旁人,或者最要紧的陆郁在的时候是不能动笔的。   而这些时间又占了他生活中的大半,裴向雀便抠着细碎的时间,加上他又不善言辞,只写真挚的话,所以只有偶尔才写下来两句。   有一次,陆郁在陪裴向雀写作业,他就站在温暖的壁灯下面,灯光昏黄,陆郁整个人被笼罩在里面,模糊了深刻的轮廓,脸色格外温柔。   他的温柔只由裴向雀独占。   裴向雀的心里痒痒的,像是有什么破茧而出,不能等待。只好把草稿纸往前翻了几页,找到了一小处空白,偷偷摸摸地写下一句。   “陆叔叔站在光里,那么好看,闪着光,像是金子做成的。”   真心话都动人。   裴向雀攒了许久,将真心话攒了好几页纸,同日记本放在一起,翻着从前记下来的陆叔叔,打算一点一点的整理,把情书写出来。   徐旭帮他逛完了学校周围大大小小的精品店,精心挑选,才挑出一份合乎心意的信封。   裴向雀并不太着急。除了这个,他还有一项更加隐秘的事情,连安知洲和徐旭都不曾说。   日子过得很快,怀着不可见人的心思,克制着虚妄的欲望,裴向雀终于迎来了寒假。   最高兴的是,他可以成天和陆郁待在一起了。与暑假不同,裴向雀还是有选择性地去公司,现在可是背着书包,每天早晨和陆郁一同坐车去公司,晚上再一道回来。若是陆郁开会,他就在外面不远处的休息室等着,腻人得厉害。这样下来几天,裴向雀的名头在整个公司都传遍了。加上他脾气软,笑得可爱,公司里的女职员都爱逗他,替他送牛奶的时候调侃,在手机的备忘录上写,“再这样下去,裴小少爷都快成了老板的腿部挂件了,可了不得。”   裴向雀端过热牛奶,双手捧着,抿了一口才放下来,也写:“什么叫腿部挂件?”   那人写,“按照字面意思来说,就是总是你总是腻着他,就像是挂在陆先生身上一样,难道没点别的想做的?”   至于另一个意思,眼前的这个漂亮的少年不必抱大腿,老板自己都把脖子送上去了。   大约由于牛奶是甜的,裴向雀很满意,心满意足地眯起眼,好半天才打下一行字,“那很好啊,当陆叔叔的腿部挂件。”   那人也笑了,拿着他喝完了的空杯子离开。   只要是和陆郁在一起,无论是什么,裴向雀都觉得很好。他从透明的玻璃墙看进去,陆郁正坐在最前面,裴向雀的视力很好,能看到陆郁微微皱着的眉。   而陆郁似乎敏感地察觉到有人盯着自己,偏过头,转到裴向雀的方向,松了眉头。   裴向雀没能当多久的腿部挂件。他放假本来就放的晚,陆郁又提前为自己放了假,就不必再去公司,而是在家里窝着了。   陆郁和裴向雀都没有约定,却仿佛说好了的一样,过年将会在一起,不会分离。   在裴向雀的记忆里,没过过什么好年。每一年的记忆都是在向母亲的坟前奔波间度过的,谁也不喜欢他。可今年不一样了,他有了陆叔叔。   除夕当天去祭拜裴妈妈是行不通的了,陆郁提前带着裴向雀去了。裴向雀是个很乐观的人,他现在过得这样好,又有喜欢的人,希望在母亲面前表现出快乐的自己,在坟前叽叽喳喳说了许久,还趁没人注意偷偷指了指站在远处的陆郁,对着裴妈妈的墓碑,轻轻地诉说着自己的心意。   “就是,这个人,我的陆叔叔,你的,你的儿媳妇。他特别好,我特别喜欢他。”   裴向雀的笑容明亮而活泼,声音又刻意放低了许多,“请您,一定要保佑他,保佑,他,好好的,无病无灾,平平安安,顺心如意。”   他是如此深刻期盼着,真心实意地许下愿望。   这是裴向雀向自己过世的母亲许下的第一个愿望。这么多年以来,他吃过那么多苦,也只愿意同她说自己过得好。如果母亲在天上看着自己,就请他保佑自己最珍贵的陆叔叔。   那些话随着风飘散在了冰冷的空气里,陆郁偏过头,瞧见裴向雀傻乎乎地朝自己笑,和个小傻子没什么两样。   他蹦蹦跳跳地朝自己走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自动自发地挽上陆郁的胳膊。   这里是田埂上的小路,车子开不进来,须得穿过村庄到达村口,车子停在那里。   接近年底,正是炸年货的时候。   村庄里家家户户都在炸年货,到处飘着炸货的香味。裴向雀吸了吸鼻子,带着些感叹,“我从前,从前都没吃过,热的炸年货。”   他不讨家里人喜欢,除夕又要来坟上,年货是才炸好热乎乎的时候最香,冷了就要储存起来留着做菜。其实也不是多好吃,只是一直得不到,才分外渴求。   陆郁笑了笑,“因为他们不好,对你也不好。等会去了,我给你炸。”   裴向雀的嘴都快要笑成了花,心里很开心,还是忍不住劝自己的陆叔叔,“可是,可是,炸那个油烟很大,很累的。”   陆郁捏了一下裴向雀的脸蛋,终于有了些肉感,手感很好,“那怕什么。”   两人慢慢走到了车子前面,陆郁问,“马上要离开这里了。阿裴,还要去看裴定吗?”   裴向雀似乎以为自己听错了,等陆郁又说了两遍才听明白,很认真地说:“不去。陆叔叔,已经把我,我的抚养费付了,我和他,那个人,已经,没有关系了。”   陆郁一怔,替他开了车门,“那倒也是。”   无论是长大了还是现在,裴向雀的性格里都有非常决绝的一部分。他很心软,也很能容忍,对待曾经对自己好过的人像是只可以任由欺负的小麻雀,无论如何都不会反抗挣扎。可实际却不是如此。   他是有底线的,而且底线就在那里,永远不会消失。就如同前世裴向雀也曾有许多想要做的事情,但是因为陆郁不允许,他再也没有说过,甚至连提都不会再提。即使陆郁欺负他,在床上,或者什么别的地方,他至多讲一句,“陆郁,坏蛋。”。等到下一次,还是会展开柔软的身体,任由陆郁的欺负和放纵。   只要不触碰到他的底线。陆郁曾经碰到过,他要结婚,裴向雀知道了,却没有向他要解释,或许不要结婚的承诺,他只会说,“我要离开这。”即使陆郁把他关起来,他也不哭不闹,而是找机会跳窗离开。这不是威胁,是他真心实意的想法,然后去做的。   那时候陆郁不是从窗户旁边把裴向雀背起来的,他的金丝雀拖着骨折了腿,一步一步挪到了围墙边,还要想办法翻墙离开,最后被保安发现,报告了上来。   陆郁太明白了。   就如同现在,他彻底对裴定失望,又还完了自己该还的一切。从此之后,和裴定就再也没有关系了。   陆郁揉了揉裴向雀的后脑勺,似笑非笑,“这么软的小麻雀,内里脾气怎么这么硬?”   裴向雀还迷迷糊糊的,“硬,硬什么?”   他现在特别期待回家,炸年货,过年,这一切的前提是和陆叔叔一起。   陆郁当然没有炸年货的经验,幸好也是两个人闹着玩,图个热闹。陆郁派人问了裴向雀家长那边的一般炸什么,又给了比钱,拍了一位非常熟练的老奶奶炸年货的全过程,看了几遍才算了解。   陆郁和裴向雀只是吃着玩,所以没打算炸多少,便要追求品种丰富,初步定下了有炸锅巴,小炸,糯米圆子,肉圆子,炸豆腐,还有些蔬菜裹上面糊炸出来的,仿佛什么只要过了油就会被施加魔法,变得好吃。   用来炸的锅巴是陆郁找人从当地那位老太太家买的。因为这种锅巴是当地村子上用灶台大锅煮饭的副产物,最底层米饭结成了一层硬锅巴,牙口不好的都很难咬动,又舍不得扔。便要在晴天晒干了储存起来,用油锅大火炸,过了油后就变得金黄酥脆,入口香甜。   裴向雀很馋这个。   等李程光将材料收集好了都送过来,也到了腊月二十六了。   陆郁将一切准备就绪,开了油锅先炸锅巴和小炸,小炸是一种炸了的面食,陆郁先揉了面,加好佐料,切成手指的长度,一条条放入油锅里,指头长的扁面条迅速翻滚膨胀,再立刻捞起来沥油。其实没什么技术难度,就是要手熟,能够判断什么时候捞起来就足够了。   油锅太热,陆郁在这边忙的满头大汗,才炸完了一锅小炸,门铃声却忽然响起,是对面的。   裴向雀听到了,嘴里还含着吃的,满手都是油,随意地擦了擦,就急匆匆地跑过去,从猫眼里看到个背影,有些熟悉。   他说:“是,是贺,贺先生!”   陆郁一皱眉,“别开。”   可惜裴向雀的手脚太快,已经开了门,贺原转过头,耸了耸肩,“难怪找不到陆郁的影子,原来在你这里。”   裴向雀牢牢地记着这是陆叔叔的好朋友,便松开门把,当他进来。   贺原朝气蓬勃地搜寻了一下屋内,终于在厨房发现了陆郁的踪影,一句“哈喽”还没说完,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陆郁现在的模样和往常大不相同。他从前一直是风度翩翩的,常年西装革履,装扮得体。而现在却卷着袖子,套了一个过短的粉蓝色围裙,头发向后撸了起来,额头上满是汗,贺原从来没瞧过他这个模样,笑得停不下来。   贺原走到厨房的门槛前,似乎是很嫌弃地扇了扇鼻子前的油烟,“哎呦,这是在干啥?”   陆郁处事不惊,不紧不慢地朝油锅里下锅巴,刺耳的油炸声响起,几乎淹没了他说的话,“没看到吗?给我家阿裴做吃的。”   贺原:“啧啧啧。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裴向雀端着小碗站在一旁,贺原不要脸地趁他不注意拿了一半,大口嚼着吃了,夸赞着,“咱们陆三少的手艺真是不一般不一般,好吃好吃。”   裴向雀都懵了,陆叔叔为自己炸的东西瞬间少了一半,心很痛,委委屈屈地看着陆郁。   陆郁一边捞第二锅一边嘲讽贺原,“要脸不要脸,和小孩抢东西吃。”   贺原:“不要脸。谢谢。”   陆郁差点没放开厨具,就把他扔出去,幸好裴向雀深明大义地拉住了陆郁,很心不甘情不愿地说:“这就算,算我送给贺先生的吧。”   他们俩都是陆郁亲近的人,他此时很放松,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第二锅为裴向雀分了一大半,贺原只有三根。贺原立刻抗议陆郁的重色轻友,陆郁嘲笑他,“不劳者不得。”   贺原指着裴向雀问,“他劳了啥?”   陆郁朝裴向雀那边看了过去,小麻雀的脸颊鼓鼓囊囊的,明显塞满了吃的,“你能和阿裴一样吗?他站在那里,就能鼓励我继续做下去。”   贺原对他这种区别对待可耻地屈从了,不过还是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忽悠着单纯的裴向雀和他一起干了起来。两个人套着一次性手套在厨房靠外的地方搓圆子。他们俩都是手笨,捏圆子都能弄出来稀奇古怪的形状,最后彻底放飞自我。裴向雀尝试着捏小麻雀,贺原则想着刚刚交往的那个小姑娘,一个鼻子,两个眼睛,胳膊细长,最后捏出来有巴掌大小,肯定是炸不熟的,只好忍痛放弃。   陆郁凑过来看了一眼,在裴向雀的耳畔鼓励,“捏的还挺像,待会炸给你自己吃。”   裴向雀心里一凛,这岂不是同类相残的惨剧,又舍不得毁了,只好想,吃就吃吧。   贺原看着他们俩,满脸都是嫌弃。   不过最后他没有吃到这只捏的四不像的小麻雀,而是进了陆郁的肚子。   等这么闹腾了一下午,裴向雀也累了,趴在沙发上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因为今天吃的太油腻,陆郁煮了晚上的粥,贺原也终于收敛了笑,和陆郁进了里面的房间。   他是才从淮城来的,看看陆郁这个神经病最近病的怎么样了,要不要再找个医生,顺道再说说淮城的事情。   外面的天都暗了,屋内只有他们两个人。   贺原的表情有些严肃,“你最近到底有没有看医生?”   陆郁的眉目低垂,坐在椅子上,“没有。”   贺原一听这话就来火,骂了一句,“你要命不要命了。不才喜欢上人家,也不想着天长地久了?”   “要命。”陆郁点了点头,目光柔和,“可是不必去看医生了。阿裴,他的歌声就足够让我睡着了。”   贺原愣了,他不相信世界上竟然有这么玄妙的事情,“你可别蒙了我,难道谈个恋爱还是万能的,能治病?”   陆郁知道他不相信,便慢条斯理得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他说的有理有据,把贺原听的一愣一愣的,最后只能尝试性地问:“你讲真的?”   陆郁说:“骗你做什么?我这么喜欢他,难道想早死吗?”   贺原一想,“也是。”   又感叹,“你们俩可真是天生一对,以后可千万别分手,他是你的命。”   解决完一直担心的事,也就是陆郁的病,贺原明显松了口气,连说话都轻松了许多,调侃着说:“真的,现在淮城谁都知道周宁是你爸属意的儿媳妇,就指望着她把你追到手,早点回淮城。可是你爸千盼万盼,周宁连快过年了都没把你弄回去,他最近很不高兴,聚会上也不提周宁了。你打算怎么办?”   陆郁撑着额头,漫不经心,“不怎么办,周宁来相个亲,骗了这么久,他们也不是傻子,早应当被发现了。只是一直不相信罢了。不过没关系,过了年,我再把这边的事收个尾就该回淮城了。”   贺原笑了,“也是,你不在,陆家什么妖魔鬼怪都出来了。听说陆辉偷偷摸摸回来了,陆修他妈也不老实。”   陆郁都拿这些当笑话听。   裴向雀的睡姿不好,在沙发上睡得不老实,翻了个身,差点摔了下去,强烈的失重感让他忽然醒过来。   周围的一切都被收拾好了,只是没有陆叔叔。   他爬起来,摇晃了一下,揉着眼睛,朝里面的房间走了过去。   门是虚掩着的,里面有两个人的声音。   裴向雀能认得出其中有一个是陆叔叔的。和同自己说话刻意放慢不同,陆郁的语速很快,在裴向雀的耳朵里只能留下一道影子,他本打算离开,不打扰两人的对话,却忽然模模糊糊地听了几个字。   “周宁”,“相亲”,还有别的。   裴向雀对周宁这个词记得很深,他特意朝李程光问过,李程光偷偷摸摸告诉他,让他千万不能被陆郁知道。   她是陆叔叔的那个相亲对象。   裴向雀忽然就如同被泼了一盆凉水,他和陆郁待在一起的时间太长,都快要忘了,陆叔叔的世界不仅有自己一个人,他那么好,别人见上一面,也会喜欢上他。   如果陆叔叔也喜欢上了别人,他就再也没有机会了,连表白的机会都不再有。   至少,至少,将自己的心意告诉他。   即使没有结果,也可以再尝试,而他也没有遗憾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歪,陆叔叔吗?是我,小雀。我想和你商量个事,可不可以先给你盖个章,在脸颊上,脖子上也行,告诉全世界你是我的。   大裴:那……我也要一个。   小雀:我们俩先商量好,你要哪里?   大裴:要嘴唇吧,毕竟我亲过。   小雀:……歪,陆叔叔,在脸颊上给小雀盖个章,拜拜。   大裴:!!!! 第68章 白   腊月二十七,再过两天就要是除夕夜了。   裴向雀说是有新年礼物要送给陆郁,还没完成,不想被人提前知道,这几天总是躲着陆郁,连钥匙都没收了,只等着除夕夜再还给他。   终于到了大年三十那天,整个宁津满是快活的气氛。家家户户,莫不是如此。陆郁也得到了允许再进入对面裴向雀的家的资格,早晨运了许多菜进来,时间只够炖一个鸡汤,别的菜还在先行处理。到了中午,陆郁用鸡汤为裴向雀下了个面,囫囵地应付完午餐。毕竟年夜饭才是最重要的。   裴向雀手笨,打下手也做不好,在厨房帮的最大的忙,就是在菜出锅前尝尝咸淡味道,不过裴向雀的口味是依据陆郁的手艺而生的,无论陆郁做了什么菜,在他嘴里都是天下美味。   到了下午,裴向雀还把椅子搬来搬去,为自己和陆郁家贴上了对联还有福字,还挺自豪,问:“陆叔叔,我,我贴的好不好!”   陆郁见他像个小炮仗似的跑来跑去,脸上还沾着面糊,知道他心里开心,笑了笑,“好。”   冬日的天黑得早,陆郁摆满了一桌子的菜,因为只有两个人,分量很少,但种类繁多,叫裴向雀都看花了眼。   裴向雀今天穿了件红色毛衣,衬得皮肤雪白,眼睛又黑又亮,里面盛满了信任与依赖,还有掩饰不住的喜欢。他的脸颊上均匀地覆盖着血肉,下巴稍稍圆了些,身量是少年的高挑修长却不过分瘦弱,这是陆郁精心养了一年的成果。陆郁愿意将自己的小麻雀千娇万宠,养的精致可爱,又不将他囚禁在牢笼中,即使要多付出许多心力,也心甘情愿。   他在灯光下笑着,闹着,吃着饭,和自己说话,他是活着的,是陆郁心尖上的那个人,几乎让陆郁沉醉其中了。   大约是新年,陆郁想的格外多。他曾经过了两个没有裴向雀的年,陆宅死气沉沉,连半点欢声笑语也没有。   裴向雀语言障碍严重,对别人的话不太敏感,所以在别的感觉上就更加敏锐,吃饭的时候总觉得有道侵略性过强的目光盯着自己,可是抬头一看,对面只有陆叔叔不紧不慢吃着菜。   难道是自己的错觉?   裴向雀摇了摇头,不知道对面做了一桌子菜的陆叔叔什么都不想吃,只想吃一道烤麻雀。   菜都很好吃,裴向雀又馋嘴,差点连碗里的饭都没有吃完。不过他想到这是不行的,除夕夜不能剩饭,否则来年一年都要吃不饱。   吃完了饭,裴向雀整个人都缩成了一团,肚子圆滚滚的,陆郁坐在他的旁边,笑他,“阿裴,怎么吃的这么撑?”   裴向雀弱声弱气地哼唧了两声,“好吃嘛!”   陆郁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红包,递到裴向雀的面前,“给你的压岁钱,我的小麻雀,明年都平平安安,长命百岁。”   他将这句话郑重地重复了两遍,平平安安,长命百岁。   虽说是压岁钱,但一般给钱的长辈都有些附加的心愿,比如裴定给裴向龙压岁钱的时候,最期盼的就是要他成绩出色。   裴向雀问:“陆叔叔,不希望,一点别的吗?”   陆郁有些疑惑,眼神幽深,“别的什么。只要你能够长命百岁,其他的我什么都能够为你做到。”   只要你长命百岁就够了。   裴向雀心里欢喜极了,又觉得陆叔叔这样子可不行,他太宠自己了,会把自己宠的不像话的。   他会表白,对自己的陆叔叔。   客厅里的电视机被打开,里面满是热闹。陆郁在收拾桌子,裴向雀偷偷摸摸地查看了自己提前藏起来的东西,都完好无缺,才算是松了口气。   这是最重要的。   窗帘半开半阖,隐隐约约间透着外面的景色,天是黑的,只有微光照亮了几片雪花,像是亮晶晶的闪光片,裴向雀似乎对那些很有兴趣,并不去看已经忙完了的陆郁。   陆郁其实猜到了他最近有一个大计划,却不能确切地知道日期。而他之前已经说过了,等他的小麻雀到今天。很可惜的是,他的小麻雀最终还是没有胆量告白。   他不舍得裴向雀再继续等下去了,那样的惴惴不安,那样的渴求,即使他想不明白也没什么关系,自己会让他明白。   他的小麻雀正窝在沙发上,懒洋洋的,表面上盯着窗外,偶尔看着电视,其实偷偷摸摸的看着自己。他的脸颊是红的,嘴唇湿润,脖颈处露出大片大片雪白的皮肤,映着淡青色的筋脉。   忽然就想要在此刻表白,一分一秒也等不及了。   陆郁活到这么大岁数,自小早熟,想要什么总是能得到手。只有对裴向雀,才会有少年一般的冲动。   陆郁思索了一下该怎么开口,难道直接说我爱你吗?   好像太浅薄了一些。   他的油画已经画好了,是赠给裴向雀的礼物,或许该先送上画,再说一些别的话,最后亲吻一下他的额头,最后告白。   可有的时候,等不了就是等不了。   陆郁还没来得及说话,裴向雀却忽然啪嗒一声关了电视,屋子忽然寂静下来,只有两个人的呼吸声。他站起了身,同手同脚地走到了陆郁的面前,脸是通红的,双手向前递了一封信,手指尖都在止不住的颤抖,害羞又胆怯,却勇气十足。   他说:“我喜欢你,陆叔叔。”   待顿了半秒钟,又添了一句,“你喜欢我吗?陆叔叔。”   平地惊雷,恍然梦中。   陆郁整个人僵在了远处,他几乎说不出话,只有心口发颤,说是发颤也许还轻微了些。   从前世到今生,由生至死,由死至生,只为了一个裴向雀。   等到此刻。   裴向雀低着头,他是鼓足了勇气来的,却还是没有胆量看陆郁的脸,只能感受着指尖的重量。   情书还在那里,陆叔叔没有收。   他的血原来是热的,此时却忽然凉了下来。时间是那样漫长,足够叫他原来的念想一点点熄灭,又忍不住渴求,还有希望。   裴向雀心想,没有关系,即使陆叔叔不接情书,表白也要继续下去。   没有关系的。甚至是拒绝了,他也已经表白过了,有了正式追求的机会。   可是手上却忽然一松,陆郁很郑重地问他,他的眉眼都是温柔,只是裴向雀胆量小,不敢抬头,所以瞧不见,“那,是什么样的喜欢?”   只是再逗最后一下,无论他的小麻雀如何回答,也都逃不掉了。   裴向雀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又被这句话弄得提心吊胆,迟疑了片刻,脑子都转不过来,全凭本能回答,“想,想要在,在一起睡觉的那种喜欢。”   他像是一只被煮熟了的小麻雀,还要抖着嗓子,装作勇敢无谓。裴向雀再直白坦率不过,他不懂得用什么细致的话去描述,但无论如何,真心话是最动人的。   陆郁轻笑了一声,在寂静空荡的房间里似乎是很突兀的。他的眉眼狭长,略显得凌厉,低垂收敛时有种无意间透露出的温柔,目光落在裴向雀的身上,那是他心尖上唯一的珍宝。   他的小宝贝,他的小麻雀。   对他,再柔软不过,再珍惜不过。   他状似慢条斯理,其实心头已经燃起了比头一回见面还热烈的火,说:“从此以后,我的小麻雀,金丝雀,再也逃不开了。永远别想离开我,明白吗?”   陆郁的指尖贴上了裴向雀的脸颊,其实往常也曾有这样亲密的举动,可是这会好像大不一样。他的手指缓缓地滑动,滑过额头,眉眼,脸颊,鼻子,最后是嘴唇。   裴向雀不知道,自己的陆叔叔,是多么克制自己的欲望,才能讲出这样温柔的话。   他挺不解风情的,也不知道自己的回答对不对,开口便问,“陆叔叔,还没回答,回答我的问题呢!”   陆郁心里软成一团,只好笑着说,“我也喜欢你,想要和小麻雀睡觉的那种。”   “我爱你。”   这是迟来的许久的表白。深刻,真挚,唯独属于陆郁的那一份表白。   裴向雀惊声“啊”了一声,才算是真的明白过来了。   遇到了陆叔叔,是他这辈子的好运气。而运气更好的是,我喜欢陆叔叔,而他恰好也喜欢我。   眼前的这个人,不仅是我的陆叔叔,还是我的男朋友了。   这一切来的太快又太轻易,与试想的千难万险截然不同,仿佛一步登天,所以宛如身处梦境。   裴向雀才敢抬头,陆郁正在拆情书。他以为按照预料的步骤,陆叔叔会先看情书,可能拒绝,也可能暂且不会,或许是沉默着,自己会缠上去,讲接下来的准备了许久的话。   结果想了那么多,只用了第一步。   想想还有点吃亏,毕竟花费了那么多时间。   陆郁低下头,裴向雀的眼睛湿漉漉的,里面只有自己的倒影,像是在求得一个亲吻。   或许并不是。   可只要陆郁认识是就好了,他不需要再克制欲望,将裴向雀整个人揽入自己的怀中,手放在他的腰间,裴向雀微微踮起脚,陆郁的吻落到了他的眼角,那不是个过分轻柔的吻,有些用力,裴向雀感觉自己的那一小块的皮肤很痒,像是要烧起来了,却怎么也舍不得松开,把陆郁的衣服抓的更紧。   这不是如同上两次不安又惶恐的偷吻一样,而是货真价实,心意相通,彼此贴紧的吻。   两个人磨磨蹭蹭吻了许久,陆郁才松开了什么裴向雀,小麻雀的眼角被亲得通红湿润,像是染上了胭脂,皮薄肉嫩,又红又软。   陆郁的声音低哑,指尖点了点他的眼角,“我亲过的地方,盖了章,我的了。”   裴向雀眼巴巴地看着他,犹豫了片刻,也点上了陆郁的脸颊,另一只手碰到嘴唇,似乎有些得意,“那,这两处,我,我都盖过章了。陆叔叔,是我的!我的男朋友!”   男朋友这次倒是说的很流畅,不晓得暗地里想过多少回了。   陆郁忍不住笑,看他自己都说漏了嘴,也打趣他,“胆大包天,什么时候偷亲的?”   裴向雀掰着手指头,毕竟还有点羞耻心,偷亲可耻,“就,就偷偷亲的。一次是,你喝醉了,我叫你,你没有醒。还有一次,上次看看梅花,都不管我了,就亲了。”   陆郁心想,若不是装作看别的东西,难道你有胆子亲吗?   他们俩腻在一起,倒在沙发上,不小心摁开了电视开关。裴向雀听不明白,陆郁意志坚定,嘈杂的声音其实对两个人都没什么影响,所以连关个电视的时间都没有。裴向雀在准备告白的这段时间空想了许多事情,其中很多都不太好意思做,此时胆子再大,也只敢正大光明地缩在陆郁的怀里。他的耳朵贴在陆郁的胸口,能听到结实的心跳声。   他其实不满足现在,还想再亲陆叔叔的嘴唇。   其实陆郁也想,不过他现在情绪过分激动,理智不太够,如果接触再亲密一些,怕就要把自己的小麻雀整个吞下去,连个羽毛都剩不下。   毕竟刚刚还和说想和自己“睡觉”,也不知道从哪学的。   就是岁数不够,暂时只能尝尝味道。陆郁倒也没有多遗憾,多迫切,裴向雀已经在他的怀里了,无论多久,都是能都等得下去的。   生死之间的距离都能等,何况是现在。   陆郁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吸,只是笑了笑,问:“什么时候偷偷喜欢我的?还不告诉我。”   “那可是,好久好久之前了。”   现在开始清算以前的帐,裴向雀傻,什么都说了。讲了自己准备告白,情书写了很久,幸好没有傻到家,捅出日记的事情,又说自己还准备了一段话,告白的时候说给陆郁听。   他有语言障碍,虽然在背书很流畅,但说给陆郁听的话显然不是背书,而是一种彼此之间交流,所以就陷入到了障碍之中。正是因为如此,裴向雀才觉得能像徐旭说的那样,表达自己的真心。   裴向雀很早就写完了想说的话,与情书的完整流畅不同,这是非常细碎的,就像是一种倾诉。他早就背了下来,却说不出口,只好将自己说的话录下来,一遍遍重复地听,有什么错误和遗漏的地方,手机满是存下来的文件,最后才能比较完整地将这段话说出口。   这要比情书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多的多。   裴向雀说:“我,特别紧张,就怕,怕,到时候说不出来,可就完了。”   陆郁看着裴向雀傻乎乎的样子,只是低头亲了亲他的头发,“那你想说些什么,现在也可以说给我听,不要着急,一点一点地说。”   那都是裴向雀的心意,哪怕只是一句话,他都不愿意错过。   裴向雀揉了揉鼻子,软声软气地问,“陆叔叔,想,想听吗?要说,很久很久的。我练了,很长时间,只能勉强,说完。”   陆郁把他揽在怀里,“小傻子,又不着急。”   裴向雀才慢慢地说起来。他并不是自谦,而是真的讲的不太好,只要一涉及到交流就是丢三落四,说了后面忘了前头,有时候一句话要说好几遍。   他是按照时间顺序说的,主要是畅想未来。   他说:“反正,不能看我,年纪小。我现在虽然年纪小,可是会读书,以后会工作,赚钱,陆叔叔想要什么,都给你买。我想好了,要是,要是工作,赚钱,不怎么多,还可以去,去街头卖艺唱歌,赚零花钱。”   其中关于裴向雀想要娶他的陆叔叔的这一想法,裴向雀已经翻来覆去讲了好几遍,每次还换个不同的情景。   陆郁听得微微皱眉,忍不住发问:“为什么老是想娶我啊?”   裴向雀思索了一会,才和他解释起来,“因为,娶媳妇是很贵的。陆叔叔已经,给我花了,这么多钱了。所以,我应该,娶你,给陆叔叔,花很多钱!我要给陆叔叔花钱!”   面对他的豪言壮语,陆郁哭笑不得,只好应了下来,“好,等你娶我。等我的小麻雀来娶我。”   裴向雀说的很长,漫长的时间,漫长的岁数,在他有限的认知里,将日后两个人的生活里的一切都想象了出来。裴向雀是真的认认真真,把自己和陆郁在一起后的这辈子都想过了,虽然有些幼稚,可是感情再深刻真切不过。   如果付出了感情,对他来说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到了这段对话的最后,在裴向雀的想象中,他们也已经老了,裴向雀慢慢地描述那时的场景,“我,我那时候还想说,陆叔叔不要嫌弃我,我年纪小。反正,年纪小,不是坏事的!要是,和我好了,你,你肯定先老,老了之后,我还可以,照顾你。陆叔叔不用,拄拐杖,因为,因为无论到什么地方,我都会背你的。要是背着不舒服,还可以,可以抱你。就像你抱我一样。”   裴向雀比划着,满是甜蜜,“把陆叔叔,抱到这么高。举高高,举,举到头顶。”   陆郁捉住了他的手,两个人的掌心都很热,滚烫的,就像是彼此的心。   陆郁并不拿这件事当玩笑,而是也很认真地回应他,“那阿裴可以吃的多一点,长得结实,才能背的动我。到时候我们去上街,一个小老头背着一个老老头。”   裴向雀用力点头,“我们,是要白头到老的。”   他顿了顿,声音温柔,“那在我变成老头之前,还是一直背着、抱着我的小麻雀。”   陆郁“嗯”了一声,他不再多说什么,也不必说什么。那是裴向雀的心意,也是他的。   他毕生的运气,在于遇上了他的金丝雀。   他们说了很久,连电视上的节目都快要播完了,里面传来午夜的钟声,和一片新年好的喜庆话。外面的世界灯火通明,那是守岁的人。   各人有各人的圆满,陆郁也有了自己的,他曾经失去,如今终于得偿所愿,将他的小麻雀拥入怀抱。   作者有话要说:  陆叔叔和裴裴的圆满。   小雀:哇,陆叔叔亲我了!亲我了!想要和我睡觉的亲亲!啾啾啾啾啾啾啾啾!   大裴:嗯,非常流氓雀了。那告白就是我一个人的了!   小雀:过,过分!我要告状!陆叔叔!   大裴:你戏是不是太多了点!难道……我,我不会,告状吗! 第69章 新年   夜已经深了。天幕黑沉沉的,没有星星,没有月亮,只有黯淡的街灯,电视节目里的演员也早已退场,所有的热闹似乎都消失殆尽。   只有陆郁和裴向雀两个人了。   裴向雀感觉整个人都懒洋洋的,慢了好多个半拍,才反应过来,朝陆郁轻轻地说:“陆叔叔,新年快乐!”   陆郁还是将他搂在怀里,应了一声,声音安宁而温柔,“新年快乐,我的小麻雀。”   其实若是往常这个时候,裴向雀早就睡了,可是他才把陆叔叔变成自己的男朋友,心里太过激动,所以没有半点睡意,只想缠着陆郁不说到天荒地老,最起码明天早晨是要到的。   陆郁倒不是如此,他期盼了这样久才得到的小麻雀,也不着急吞进肚子里,还是得精细地养着,再过上一年,才到吃麻雀的时候。   于是,他拍了拍裴向雀的脑袋,“岁也守了,要不要下点饺子垫垫肚子,吃完睡觉?”   饺子是之前就包好了的,等守岁饿了的时候再吃。今天的裴向雀显然和往常不同,对饺子的兴趣不大,他听到了“睡觉”这个词,害羞了起来,却还是兴冲冲的。不过由于太过兴奋,语言障碍得更加厉害,成了个小结巴,“我,我们,我,我,和陆叔叔,是要去,去,睡,睡觉吗?”   陆郁仔细听着他说的话,挑了挑眉,反问道:“你想怎么睡觉?”   这可就太害羞了,裴向雀胆胆怯怯地想。他是一只十分勇敢的小麻雀,想到什么就直接说了出来,“就,就,就喜欢的人,在一起的,那种睡觉啊……”   其实徐旭也曾开玩笑地和裴向雀聊过这件事。那时候她还以为裴向雀喜欢的对象是个同龄的小姑娘,虽然知道裴向雀脾气好人也好,就怕他没谈过恋爱,不懂得克制。就告诉他,恋爱是可以谈的,可是最好不要做更加深入的事情,因为在还不能承担责任的年纪,这对于女孩子的伤害太大了。裴向雀的重点倒放在了她的话的对立面上。   他和陆叔叔都不是女孩子,那是不是就可以做更加深入的事情呢?   陆郁一怔,把裴向雀从自己的怀里拉出来,瞧着他脸颊红的滚烫,问:“你要把自己的身体交给我吗?”   裴向雀懵懵懂懂地点头。   “可是现在还不行。”陆郁摸着他的脑袋,一字一句,郑重地解释,“你还没有到可以把自己交给别人的年纪,你还不明白。等你长大了,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都更加成熟的时候,才能做下这个决定。”   他的小麻雀还这样小,没有长大,陆郁不愿意让他过早地接触性,这是一种对待最珍爱的宝物的保护。即使裴向雀还在这里什么也不明白,却叽叽喳喳地诱惑他,陆郁还是得把道理讲给他听。   虽说重生后这只裴向雀被陆郁养的油光水滑,又傻又天真,可内里的性格却没什么变化。他还是很坦率地向全世界唯一能够交流的陆郁表达自己想要的,只是重生前很多都被拒绝了。   不过该拒绝还是得拒绝。陆郁心如止水。   裴向雀没料到会惨遭拒绝,可怜巴巴地“哦”了一声,缩着脑袋,团着膝盖,似乎很没有面子。   还,还是男朋友呢!   陆郁站起来,俯下身,一把将裴向雀轻而易举地从沙发上捞起来。裴向雀只感觉周围天旋地转,下意识地揽住陆郁的脖子,努力向上挪了挪,额头蹭上陆郁的下巴,因为这几天忙着过年的事情,胡茬都冒起来了,刺得裴向雀痒痒的。   他似乎觉得很有意思,因为这都是之前不能做的,现在就很新鲜了,移动着额头上的那块皮肤,来回蹭了蹭。   只是几步路的距离,裴向雀的想法却一出接着一出,他轻轻揪了揪陆郁脖子,撒娇似的恳求,“我,我想,不是要,举高高的吗?我以后也举陆叔叔!”   陆郁一贯放纵他这些傻乎乎的小要求,闻言只是一笑,将他整个人举了起来,不过又迅速放了下来,问“这样好不好?”   裴向雀这边只有一室一厅,卧室偏大,一张床摆在卧室正中间。上面只有一床被褥,整齐地叠在枕头边。他们同床共枕过几次,都是在特殊情况下,平常不会这样。陆郁放下裴向雀,在衣柜里帮他拿了干净衣服,顺手将他整个人塞到浴室。   浴室的磨砂玻璃上满是水雾,从外面只能看得见一个隐隐约约的身影。陆郁坐在一旁的沙发上,今天第一次打开手机,进了邮箱。他挑了几份标题标着紧急地看了,最后瞥到一份李程光转发的邮件。   原始发件人是周宁。陆郁点开来,周宁详细地报告了最近一段时间来和陆成国的情况。她是个很识趣也很有本事的人,态度很诚恳,在最后表示能力有限,可能撑不下去多久了,归根结底是陆成国对她没把陆郁拐回来过年这件事很不满意。   半年的时间,足够长了。   陆郁回了一句话,“那就算了。”   周宁在那头正在和家里人玩麻将玩得正欢,以往有什么指示都是从李程光那里发来的,还是头一回从最上面发来的指示。周宁临时找了个借口,回自己房间里仔细研读了这几个字,最终决定早解决早好,明天大年初一就去陆成国那里装个可怜了断,就能收到尾款了。   她美滋滋地想了一会,连刚刚输了的那一大笔钱都不怎么心痛了。   陆郁又处理了几封邮件,嘈杂的水声渐渐停歇,雾气似乎凝结成了水珠,里面投影的人影更加清晰,清瘦高挑,但还是模糊的。   门枢发出“咔嚓”一声,裴向雀才洗完了澡,赤着脚从浴室里走了出来。他整个人还是湿漉漉的,浓密的睫毛上还沾着水珠,乌黑的头发还是潮湿的,往地上滴着水,浸透了身后的大片衣料。   那是无意识的诱惑。   陆郁关了手机,朝裴向雀招了招手,“过来。”   又问:“怎么没吹头发?”   裴向雀蹲在陆郁的身前,“怕,怕陆叔叔等,等太久了。”即使是成了男朋友他也改不掉“陆叔叔”这个称呼,因为这三个字对他而言,不仅仅是一个称呼,更是温暖与安全感。   陆郁笑着说:“我有什么好着急的。又不会跑。”   裴向雀委委屈屈地小声嘟囔,“又不和我,在一起,睡觉,怎么不会跑。”   “不跑,和你在一起睡。”陆郁无视裴向雀忽然比星星还要亮的眼睛,“就是睡觉,和我的小麻雀一起。”   即使是这样,裴向雀也非常开心了,他迫不及待地把陆叔叔拉起来,塞到浴室了,遥遥地落下一句,“我,我去那边,帮你拿衣服。”   陆郁失笑,将吹风机拿了出去,转身拧开了淋浴的按钮。   他这样好,叫人没办法不喜欢他。   陆郁洗澡的速度很快,而在外面的裴向雀也吹好了头发,这只是他本人以为的可以,其实还是潮湿的。陆郁要把他从床上拉起来继续吹,裴向雀却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耍赖,陆郁拿他没有办法,掀开另一边被子,躺了上去。   虽然裴向雀说的时候胆子很大,但到底也就个快十七岁的小孩,现在在一张床上盖着一条被子都不敢下手,两人之间像是隔着条看不见的楚河汉界,裴向雀老老实实地待在另一边,动也不动。   陆郁倒不像他那样,很放松地看着自己的小麻雀,他长得这样好,这样快活,只希望以后都是如此。   陆郁沉思了一会,他差点忘了一件事,“对了,你今天送给了我一封情书。其实我也有礼物要送给你,等明天早晨。”   裴向雀期待地眨了眨眼,虽然明天早晨就可以见到了,可还是忍不住问,“那,能不能,先偷偷的告诉我,是什么?我,我不告诉别人的!”   陆郁敲了一下他的脑门,“你能告诉谁。都几点了,早点睡。”   裴向雀:“啾。”   他觉得,自从陆叔叔答应成为自己男朋友以后,自己的地位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明明以前从来不会拒绝自己的。   陆郁哪里想到他现在这样戏多,关了灯,将枕头放倒,两个人相对而卧,裴向雀半个脑袋都陷入了柔软的枕头里,只能瞧得见小半张脸,还是藏在头发下面的。这种姿势其实对唱歌来说不太容易,可是陆郁只要听到裴向雀的歌声就好了,只要是他的小麻雀的。   果然,裴向雀说起话来瓮声瓮气,因为今天被陆叔叔拒绝了太多次,他决心报复回来,独断专行一回,不让陆叔叔选歌了,他要自己决定!   于是,裴向雀想起了前段时间自己偷偷学的——《今天你要嫁给我》。   真是太合适了。   陆郁很好说话,没有任何意见,表示要嫁就嫁小麻雀。   裴向雀就像是一拳打到了棉花里,瞬间又蔫了。不过歌还是要继续唱的。他努力将自己的脸从枕头里抬起来,向边缘挪了挪,声量放大,音色出众,即使是一遍遍重复着“今天你要嫁给我”都唱的格外动听。   他今天唱的格外久,才慢慢地安静下来,抬眼看着睡在自己旁边呼吸平稳的陆叔叔,忍不住画了画他脸部的轮廓,长眉挺鼻,五官都好看,整个人都好看!   他找了一个特别英俊的男朋友!   和陆郁醒着时的怂包不同,现在他已经睡着了,又这样黑,谁也瞧不清谁,裴向雀理所应当地大起了胆子,越过无形的楚河汉界,一只不太安分的手朝陆郁那边窜了过去。他已经摸过了陆郁的脸,甚至还亲过,就想要找一些更新鲜,没有直接触碰过的地方,比如前胸后背,陆叔叔的肌肉线条看着就让人很想摸一摸。   可惜的是,裴向雀才碰到陆郁的小腹,什么都没感觉出来,陆郁就忽然睁开了眼,捉住了他的的手,从喉咙深处发出一丝压抑的笑意,“讲真的,阿裴,你能不能有点出息。没表白之前只能偷亲也就算了,告白了,也要娶我了,怎么还是只敢等我睡着了偷摸啊?”   裴向雀虽然被捉的人赃并获,手腕还在陆郁的掌心里。可是秉着坦白从宽牢底坐穿的原则,不要脸皮的死不承认,“没,没有的事,我,我……我睡着了,不安稳,陆叔叔知道的。”   他心里有点绝望,安知州说的果然没错,谈恋爱降低智商,上一回自己还知道试探一下陆叔叔是真睡还是假装的,可这次就忘得干干净净了。   陆郁反问这只傻麻雀,“可是你睡着了吗?”   谎言被拆穿得太快,裴向雀彻底愣住了,想着该怎么挽回面子,只听得陆郁语气里似乎带着几分无奈,“你在没长大之前,少招人。”   陆郁半眯着眼,打量似的目光漫不经心地落在旁人身上,一般神态是非常冷淡的。可唯独对裴向雀不同,满是热情和温柔。   他伸出手,枕在裴向雀的后颈处,将他整个人圈进自己的领地,再慢慢地拉进,每一秒钟都无限延长,连睫毛的抖动,呼吸的轻颤,都逃不过彼此的感觉。   裴向雀感到强烈的压迫感。可是这是来自于他的陆叔叔的,又不会因为承受不出而逃离。   陆郁没再教育他,他讲的很多,可是裴向雀这个年纪,大约还是过分好奇的。既然如此,他也不用忍耐太过,陆郁漫不经心地想着,轻易地打破来了原来由自己维持的安全距离,而是将裴向雀完完整整地揽入自己的怀抱,一点都没留在外面。   陆郁沉默着,他的手挑开裴向雀身上那层薄薄的睡衣,探到了后腰那一处。裴向雀最近被他养的长胖了些,虽然还是瘦,但不像头一回见面那样皮包骨。后腰上有一层柔软的血肉覆盖,皮肉又滑腻,触感极佳,同前世没什么两样了。陆郁怀着这样愉快的想法,顺着脊柱的那条沟壑,四根手指一路向上滑去,最后停在了后颈那一小块的皮肤上。   裴向雀似乎是被陆郁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了,蜷缩在陆郁的怀里,动都没敢动一下。   陆郁低下头,嘴唇贴近裴向雀的耳畔,顺势吻了吻他的耳垂,轻叹着,“嗯?我的手在哪?”   他问了两遍,裴向雀才支支吾吾的回答,“我的,我的后背。”   “真乖。”   不同方才的轻描淡写,陆郁仿佛忽然认真了,手指在裴向雀洁白光裸的后背探索了起来。他一直注重运动和锻炼,即使是最近也没落下,手上的老茧很厚,十分粗糙,平时觉察不出什么,可是在这时候就格外明显。他的指腹在裴向雀的后背处重重地摩擦,裴向雀很瘦,后背上的肋骨每一根都能清晰地触摸到,敏感极了,陆郁每使一下劲,他就忍不住缩一下,到了最后,实在忍耐不住,忍不住挣扎了起来。   陆郁的力气很大,裴向雀就像是只被圈进起来的活鱼,怎么也逃不出他的怀抱,只能默默地忍受,哼哼唧唧的,“陆叔叔坏蛋,欺负我。”   陆郁笑了,在记忆中裴向雀特别敏感的地方摁了一下,“怎么就欺负你了?刚刚还想偷偷摸我来着,那也就算了,还不承认,只能这么惩罚一下不乖的小麻雀了。”   裴向雀只感觉身后又麻又痒,还有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受从心头升起,他的的挣扎没有半点用处,到底还是任由身上那个人为所欲为。   陆郁似乎是将整片后背探索完了,听着裴向雀小小的喘息声,还是摁着一根根肋骨,像是拨动琴弦一般缓慢地弹过去,颇有兴致地说:“听说人的肋骨是退化了的翅膀,那么小麻雀的翅膀,是不是曾经就长在这里?”   裴向雀本来智商就因为谈恋爱而降低,又被折腾了一番,加上陆郁说的动听,竟然傻乎乎地伸手去碰自己后面的肋骨,问:“这里吗?”   陆郁去捉他的手,裴向雀也没心思再挣扎了,任由他一节一节数着自己的脊柱。   到了最后,两人的手一同滑到了后腰,陆郁才玩够了,替裴向雀整理了后背处的衣服,亲了亲他额角的汗水,“下回还闹不闹了?”   裴向雀还在小口小口地喘息,“闹,就闹。”   陆郁细细碎碎地吻他的脸颊,不再说话了。   过了好一会,裴向雀才算是缓了过来,他细声细气地说:“再,再给你唱歌,这回,一定要睡了。”   他最担心的,不过是自己的陆叔叔睡不安稳。   或许是因为刚刚闹得太过厉害,裴向雀的气息还是不稳,唱的忽高忽低,到了最后,自己倒是先唱睡着了。   陆郁有些无可奈何,罪魁祸首睡得很好,而他却要去冲个澡。不过,或许是因为裴向雀唱了两支歌,或许是因为他陪伴在陆郁的身边,陆郁也睡了很好的一夜。   再没有更好的一天了。   第二天裴向雀醒来的时候很晚了,这是一个大晴天,他恍恍惚惚地走到窗户旁,拉开窗帘,外面的雪亮的刺眼。他仿佛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忽然醒来,发觉少了些什么,一回头,陆郁站在门口看着他,“新年快乐,我的小麻雀。”   “哦。”裴向雀也笑了,像是很熟练似的,“我的男朋友,我的陆叔叔,新年快乐。”   陆郁早晨起得早,又包了一屉的饺子,新鲜的味道总是要好一些,煮熟了白白胖胖的,像一个个的小元宝。裴向雀的运气好,从里面吃到了唯独一个的糖馅的,代表着来年的好运气。   于是,裴向雀硬是把吃了一口的饺子送到了陆郁的碗里,要把自己的好运气送给他一半。   陆郁笑了笑,真是拿他没有办法,也不嫌弃地吃了下去。   吃完了早餐,裴向雀要开始拜年了。他的朋友少,又为了表达自己的心意,便决定不发短信,而是亲自打电话过去。只是“新年快乐”四个字,对于裴向雀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   在收获了安知州和徐旭的双重吃惊后,裴向雀心满意足地放下手机,而陆郁也收拾好了桌子,恰好去了对面,回来时踢了一下门。   他站在门前,双手背在后面,那是要送给裴向雀的礼物。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大裴,新年快乐!   大裴:小雀,新年快乐!   小雀:新的一年不要再欺负我了哦!   大裴:只要你不戏精和智障就行了…… 第70章 油画   那是一幅装裱好了的油画,只是隔得有些远,从裴向雀的角度,瞧不见上面画了什么,而是一团缤纷鲜亮的色彩。   不过只是如此,都足够让裴向雀心花怒放,“这,这是礼物吗?”   他向来很珍惜陆郁送给自己的东西,特别是从前的两幅素描,都非常珍重地收藏了起来,连平时拿出来看一眼都要事先洗手。   陆郁点了点头,将手上的油画往前凑了凑,“很久没认真画画了,手也生了,不知道画的怎么样。”   裴向雀瞪大了眼,几乎是目不转睛地绕着陆郁手上的动作看。陆郁牵着他的手,把他引进屋子里,放在桌上,裴向雀才算是看清楚了。   明亮的灯光之下,描绘精致的油画中央,是一个完全不同的自己。   那是裴向雀。   裴向雀一怔,忍不住低下头去看。   这幅画上只有一个裴向雀,周围是大片大片昏暗模糊的色彩,瞧不清画了什么。   裴向雀正在最中间,穿了一件宽松的白T恤,领口开的很大,露出纤瘦的脖颈和锁骨,瘦得能看得清骨头的形状。他是笑着的,只是嘴唇抿成一条线,似乎正努力地克制着,可唇角还是微微翘起翘起。脸颊上泛着薄薄的红晕,皮肤莹白,像是发着光,照亮了整幅画。   耳朵边簪满了含苞待放的红玫瑰,满满地簇拥在一起,甚至挤到了鸦黑的头发上,那些花的质感宛如丝绸一般,与细腻光滑的皮肤相衬,美得惊人。而大朵大朵的玫瑰花由于承受不住自身的重量缓缓倾斜下坠,有露水低落在裴向雀的眼窝,很晶莹的一点,像是眼泪。   画中的裴向雀似乎是怕过于繁重的玫瑰真的坠落,稍稍偏着脑袋,两只手都扶着耳边的花枝。他的手指又细又长,指尖有一抹粉红,比鲜花的颜色还要动人。   这幅画里满是对裴向雀的喜爱、怜惜与珍重,因为每一笔都是那样认真。   裴向雀瞧了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开口,“陆,陆叔叔,画的真好,比我,好看多了。我,哪有这么好看。”   陆郁抬起他的下巴,大拇指在嘴唇边的皮肤上摩擦,又摇了摇头,“瞎说什么。我的小麻雀比画上要好看那么多。”   裴向雀觉得这可能是由于情人眼里出西施,可是他希望自己在陆叔叔眼里越好看越好,便也默默地接受了这句简直过了分的赞美,又回想起来,“这,这是不是,那次我们在海边,的时候?”   “就是那个时候。”陆郁笑了笑,又勾起另一件事情,“对了,你还问我什么,亲吻是什么样的感觉。那时候特别想亲你。”   裴向雀都懵了,回想起自己还说过这样的话,磕磕巴巴的问:“啊?那,那陆叔叔,那时候就,就,就就喜欢我了!”   陆郁存心逗他,“是啊。就看一只傻乎乎的小麻雀在我眼前蹦蹦跳跳,很想亲,又不能。”因为这句话长,陆郁来来回回讲了两遍。   裴向雀就很气,“那,那你,怎么就不表白呢?”   “可不能表白。”陆郁顿了顿,“你年纪这么小,要是有人说我带坏了小孩可怎么办?”   裴向雀似乎是对他的解释很不满,嘟嘟囔囔地表达着,“可是,可是,我们就浪费了,半年谈恋爱的时间。有,半年,那么长……”   陆郁将他整个抱起来,“阿裴有什么好不满意的?”   裴向雀却挣扎着跳下来,他还没看够画,过了片刻,指着一小块地方问:“为什么,我的,眼睛这么亮?”   那是陆郁画出来的,自然他是最明白的,温柔地笑了笑,“你再仔细看看。”   “眼睛里面,是有星星吗?”   “嗯。”   他的小麻雀眼中有星星,点亮了自己,照亮了他。陆郁从不觉得自己活得痛苦,只是不快乐而已。不过在没有遇到裴向雀之前,即使是这样的生活,对他也是无关紧要的。可是在尝到了裴向雀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没有人能在即将幸福前重新走进黑暗。   即使是陆郁也不能。   这幅画裴向雀看了许久也看不够,等到吃中饭的时候,陆郁是硬生生从他手上抢下来的,裴向雀还挺委屈,“这幅画,要,要藏在哪里好?”   陆郁看着自己精心画了半年出来的小麻雀,问:“为什么要藏起来?不是应该要挂在能看到的地方吗?”   裴向雀听了这话,推开房门,“那,那,就挂在,我的,我的房间里,好不好?”   这倒叫陆郁想起了另一件事。   他正对着裴向雀,一字一顿,“再过一段时间,我要回淮城了。阿裴,你要陪我一起去吗?”   裴向雀一怔,点了点头。他是没有家的,母亲死后,裴定的家也不再是自己的,这个青少年救济中心安排下来的房子才开始也仅仅是一个暂住地,可是后来,他越来越喜欢这个地方,舍不得离开,因为对面住了一个陆叔叔。   他那样好,自己那样喜欢他,有陆叔叔的地方才是他的家。   裴向雀抿着嘴笑,像是很害羞的模样,心里想这算不算是未成年私奔?不过又很快转回了这件事上,认真地说:“可是那样,就没有,青少年救济中心赞助我了。以后,以后只能麻烦,陆叔叔了。”他顿了顿,又添了一句,“要,要记账的。”   以后是要还的。   陆郁笑了笑,“记着的。等你长大还给我。”   陆郁虽然在宁津这边过了一个好年,可有的人却没有,比如陆成国。   淮城。   大年初一,陆家的佣人大多放了假,剩下来的都是没有亲朋好友或是为了高昂的加班费的人,稀稀落落地打扫卫生,准备饭菜,连老管家都是轻手轻脚的,甚至都没人敢大声喘气。   偌大的陆宅都是静悄悄的。   昨天的除夕夜,本该是一家和乐的日子,陆成国发了好大的火,差点掀了桌子。因为陆郁没有回来过年的事,陆成国本来就心情不佳。家里七口人,陆郁没有回来,陆辉被发放到了国外,只剩下五个了。   张雪最近受了陆辉的事情影响,自己也和陆成国置气去了外面的房子,倒是让肖梦慧吃了些甜头,连过年的事情都是她招呼的,很有几分手段。但到了昨天,张雪似乎是想通了,她虽然和陆成国在一起这么多年,又不是正经的陆太太,陆成国心狠,她算的了什么,是她自己想错了。   于是,张雪没等到陆成国的低头,自己灰溜溜的回来了。她亲自下厨做了几个菜,温柔体贴地朝陆成国笑着夹菜,又道着歉,“是我想错了,小辉做错了事,受罚也是应该的,我怎么能给您再添麻烦。”   肖梦慧冷哼了一声,招呼了厨师,说要再添两个菜。陆修向来不管这些,陆静媛在家里是个透明人,看着两个阿姨,一个爸,心里发颤。她都没见过自己的妈妈,可是也不太想念,只是偶尔想一想,毕竟那个人拿了钱,把自己留下来了。   张雪当年跟着陆成国不过是个高中生,在一起这么多年,实在是再了解他不过。陆成国好要面子,自己在这么多人面前道歉,肯定能让他消气。   陆成国才开始并不搭理她,过了片刻,才勉强吃了口菜,说:“味道还不错。”   张雪笑了笑,“在外头这段时间想了很多,这么多年,我其实只想照顾你,倒是忘了本心。厨师做的菜虽然好,可是没我做的合心意。”   她这样忍辱负重的本事,肖梦慧是拍马不及的,只听得她继续说:“我也和小辉聊了很多,您是为了他好,他还小,不明白。我说了那些话后,他才懂父亲的用心,说是要好好在外面的工作,做出成绩。”   陆成国有几分满意,“他倒是懂点事了。让他在外面好好做事。”   在张雪的劝解下,陆成国本来都打算过段时间就把陆辉放回来,没料到饭吃到一半,管家走到陆成国身旁,说:“大少爷回来了。”   这下可不得了了,张雪刚刚才保证了陆辉正在国外为了工作忍饥挨饿,思念父亲,话音刚落,陆辉就直接连个招呼都没打就回了家。这完全打乱了张雪的计划,她原来的打算是先劝一劝陆成国,再哄着他把陆辉放回来,为此之前千叮咛万嘱咐陆辉不能在得到陆成国同意前先回来。   这下全毁了。张雪有些绝望地想。   陆成国扔了饭碗,“让他进来,谁给他的胆子,没经过我的同意就回国了。”   陆成国喜欢哪个孩子的标准里,最重要的就是足够听话。而陆成国就犯下了大忌,他不够听话。   那时候天还没黑,陆成国不管什么除夕夜,阖家欢乐,脾气上来了硬生生地骂陆辉骂到天黑透了。陆辉也快四十岁了,年纪不小,实在是忍不下去了,和陆成国当面吵了起来。   陆成国气得砸了桌上的饭菜。   陆静媛还在默默吃着东西,眼前的盘子已经被摔到了地上。她抬起头,肖姨和二哥正在幸灾乐祸地笑着,张姨一边心惊胆战不敢上去劝,又瞪着另两个人。   真是一出人间喜剧。   陆静媛冷漠地看着这一切,她虽然在这个家庭里长大,心里却明白,这个所谓的家是畸形的,没有那个人的家会像是这样。可她没有办法,再等一等,等到她长大了,一定会离开这里。她心里很羡慕自己的三哥,他那样有本事,不在这群人里浪费自己的时间。   除夕夜是在一阵碎碎平安声中结束的,到了第二天,陆成国照例在家里等待陆家其他人的拜年,其中有一个比较特殊的。周宁把电话打到了管家那,也要今天来拜年。   陆成国以为他是有什么好消息,便先接待了她。   周宁勉强笑着同陆成国拜了年,语气里满是不舍,说了自己虽然追了陆郁这么久,陆郁却连半点回应也没有给自己,连过年都没把陆郁带回来,让陆老先生过好年,实在不敢再大放厥词要追上陆郁,只好和陆家断了关系,这半年就算是虚度了的青春,日后不再提了。   陆成国很冷静地听完了,周宁不是自家人,而他还是要脸面的,本来就觉得她没用,也只是叮嘱了两句那以后就不能再提陆家的名头便让人送她离开。   不过周宁送的东西,陆成国都让管家扔了。他叹了口气,问一旁的老管家,“你说老三在计较什么,也不愿意回家。”   老管家打着哈哈,他心里想,要是自己,也不愿意回这个乱七八糟在的家,宁愿在外面一个人待着。   可陆郁不是一个人,他有人了,他的小先生。   过年那几天,宁津难得放晴,冰雪融化。裴向雀不太想出去玩,就想窝在家里和陆叔叔腻腻歪歪谈恋爱,在沙发上看电视打游戏,他似乎是天生的会撒娇,每天都要陆叔叔亲亲自己。   如果不能亲亲,叔叔舅舅和男朋友的身份又有什么差别!   除此之外,淮城那边的新别墅也正在装修,陆郁拿了图纸个建成后的设计效果图给裴向雀看,问他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毕竟两个人在那还要住上几年。裴向雀对屋子没什么不满的,就是在卧室里找了块地方放他心爱的画像。又觉得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是十分不公平的事情,因为看自己的画像,陆叔叔肯定比自己开心。   于是,裴向雀提前预定下了明年的礼物,要是陆叔叔自己的油画,到时候摆在一起,两个人一起开心。   快乐的日子总是那样短。高二开学得早,过年也只放了几天假,到了正月初八,正式开学。   裴向雀因为过年期间发生了最好的事情,连上学都对他没什么吸引力了。第一天去的晚自习,徐旭正在拼命补寒假作业,安知州难得迟到一回。   他来得很迟,是第一节 晚自习快下课的时候才过来的。老师在前面看着学生,安知州从后门进来,碰了裴向雀一下,裴向雀直起身,他从后面的缝隙进到了窗户旁的位置。   这是放寒假后裴向雀头一回见安知州,其实也没有多少天,可是裴向雀总觉得安知州瘦了许多,没什么精神,就像是,受到了什么打击一样,他形容不出来。说是一节晚自习,安知州有大半节都在对着窗户发呆。   裴向雀谁都没有告诉,偷偷地写了一张小纸条给同桌,“怎么了?”   安知州还在发着呆,连纸条都放到了书上都没有反应,等到裴向雀戳了他一下,才拿起了纸条。   可他好半天都没有写,只是看着。   良久,安知州才写下一句话,偏过头,推到裴向雀身边,眼角下垂,似乎非常难过。   安知州是个非常坚强的人,给裴向雀的感觉是没什么事情能打败他,他怎么会这样难过呢?   裴向雀接过纸条,上面写,“没什么,可能就是,生病了吧。”   那是,几天前的事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陆叔叔把我画的,好,好漂亮,嘿嘿嘿!   大裴:那是我们俩。   小雀:你哪有我可爱!   大裴:难道需要让我帮你回忆一下往事……   小雀:不,不用了,谢谢,我们一样可爱,可爱qaq 第71章 雪夜[郑×安]   安知州的这个年,过得同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家里的开支大多是拿去给安镇看病,剩不下什么钱,即使是除夕夜这天,也不过添两个菜,不需要多忙。他和安镇没什么话好说,吃完了中饭,就下楼去了陈爷爷的家里。   郑夏并没有回来,他正处在事业上升期,除夕这么重要的节日,肯定是要参加晚会的。就在方才,郑夏在百忙之中还抽出空给安知州发了条短信。   “安安,帮我照看一下外公,回来给你发大红包!”   附赠一张还没化好妆的脸。   安知州瞧着瞧着,露出今天的第一个笑来。   陈爷爷家只有他一个人,郑夏没办法赶回来陪他,只好订了一桌除夕饭送到了家里,送的时间很早,安知州帮他收拾桌子,各色饭菜满满地摆了一桌子,可桌子旁边只有他们两个人。   电视机是大开着的,来来回回地播放着台后的花絮,陈爷爷只对郑夏有兴趣,他原来想要叹气的,可想到今天是大年三十,又忍住了,对一边的安知州说:“我们郑夏的爸妈长得都好看,他长得格外好看。他和我开玩笑,要不是遗传地像我,还不能靠脸就进了现在的圈子。可是又有什么用?”   陈爷爷顿了顿,“过了年就二十八了,他的那些同学都结婚了。我没什么指望的,就希望他能找一个好妻子,生个孩子,以后有个完整的家庭,这比什么都好。”   安知州收拾东西的手停了下来,心头莫名涌起一股酸涩,随着陈爷爷的话点了头,却没有说话。   他能说什么?   陈爷爷还在继续同安知州说着自己的烦恼,“那些工作上的朋友我都不认识,他和你关系好,知州,你也帮我劝劝他,工作再忙,总该谈个女朋友了。”   安知州勉强笑了笑,“哦”了一声,将饭菜放置好,盛了饭,递到陈爷爷面前,“陈爷爷,该吃饭了。”   陈爷爷总是觉得有些不对劲,怎么说,郑夏对安知州太好了,有点好到超出他的性格范围。才开始说是看他可怜,要多照顾一些,可是后来,就越来越关注他,连和自己打电话都要提不少安知州的话,要好好对待他。   郑夏的性格不是这样的。他虽然性格好,看起来谁都和他是朋友,可实际上没什么人能真的和他交心,让他放在心上。   陈爷爷想到这里,觉得也许是自己多虑了。他似乎也习惯了没有郑夏的新年,但是今天有安知州作陪,他还是要开心些的,饭也吃得多了。安知州陪他吃了一点,饭后收到了一个红包,里面是压岁钱。   安知州克制住自己,没有推脱,收了下来。等回家为安镇做完了饭,这是一年里唯一一天两人能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没有人说话。   安知州心想,终于,他和安镇又过完了相互折磨的一天。   外面的雪还没有停,天气很冷。安知州难得很早就上了床,窝在被子里刷手机。电视在安镇的屋子里,他已经很长时间没看过了。为了看今晚的节目,或者说是今晚的郑夏,他特意买了流量,现在正在微博上刷最新的消息。   因为他唯一的关注人就是郑夏,首页的推送都是同郑夏相关。其中有一条郑夏同另一个当红女明星的绯闻,安知州看了那个小视频,一点也不相信,他心里想,如果郑哥真的想对一个人好,才不是那样子的。不过郑哥那样好,无论在哪里,肯定都有人喜欢他。   不过他又想起了方才陈爷爷说过的话,二十八岁,确实是平常人该结婚的年纪了。   安知州枕在枕头上,心里默默想着,他会结婚吗?什么时候结?   可以,先不要结吗?等一等自己。   这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想法,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可是怎么也忘不掉。安知州甚至对比了一下两个人的年龄,竟然差了十一岁,自己太小了。为什么要想这些,安知州把脸埋在枕头里,甚至都喘不上气。   他这么模模糊糊地想了小半宿,只看了郑夏的那个节目,在午夜十二点的时候发了条新年快乐的信息给了郑夏。   今年遇到了裴向雀,又遇到了郑夏,他仿佛忽然转了运气,那么,明年会更好吧。   这一夜安知州睡得很好,第二天天还没亮就醒了。他很有自知之明,不在新的一年第一天就去安镇面前添堵,而是蒸了饺子,自己还没吃就跑去楼下拜年。   门是郑夏开的。他穿着宽松的睡衣,头发乱糟糟的,打着哈欠,连眼睛都不太睁得开,却仿佛不需要看都能认得出眼前是谁,“是我的安安吗?新年快乐。”   昨天的想法一瞬间又涌上了心头,比如有关结婚,有关年龄差,自己躲在被窝里想当然没什么,可是在当事人眼前总是格外羞耻,安知州都不敢抬头看郑夏,语气干巴巴的,“郑哥,也新年快乐。”   郑夏用力揉了一下他的脑袋,把他拉了进来,“怎么回事,这才过年第一天,又有哪不高兴了?”   安知州向前踉跄了两步,“哪有的事。”   郑夏是今天凌晨到家的,一大早就被安知州吵醒,也不好在大年初一就去睡回笼觉,便陪着安知州包饺子。他手笨,帮不上什么忙,尝试性地包了几个,连馅都裹不起来,就被安知州冷静又嫌弃地劝退了。   陈爷爷也在一旁笑话他。   他摸了摸鼻子,看着一大一小两个人笑得开心,自己也笑了。吃完了安知州包的饺子,郑夏把他拉进房里,先是塞给他一个红包。这个和昨晚陈爷爷给他的不同,一摸就十分厚实,安知州推脱了几句。   郑夏人高马大,直接塞到他兜里,“都说送红包要和自身的经济实力成正比,安安,你是不是瞧不起我赚钱能力?我很有钱的。”   安知州:“……哦。”   他这么说话的时候真的特别像偶像剧里演得智障男二,安知州心想,难道这么多年过去了,郑哥还是没能摆脱的了第一个角色带来的影响。   除了压岁红包之外,还有一件羽绒服,是郑夏新代言的品牌,广告前几天才刚刚投放。不过和郑夏在广告里穿着的银白色不同,这是一间火红色的。   郑夏一边拿着衣服往他身上比量,一边说:“拍完广告厂商要送给我的,不过我的衣服多的穿不完,就拿了一件你的号码。也不知道是不是小了?”   安知州的后颈无意间被他撩了一下,那样的触感让他浑身上下一惊,向旁边躲了躲,“可这是大红的!”   郑夏的语气里满是你这个小孩怎么就这么不懂事啊,直接往安知州身上套,“安安,这可是过年要穿的,谁家过年穿白的,红色的喜庆。”   安知州没有想到郑夏骨子里竟然是这么传统的一个人,乖乖地顺从了他的心意,套上了这件衣服。他本来生的皮白肉嫩,套上了火红的外套,更显得皮肤雪白,清瘦好看。   郑夏心里一动,状似不经心地夸了一句,“这个色你穿着好看,又白又嫩,有点像要出嫁的小新娘。”   安知州愣了愣,却没有反驳这句打趣的话,朝对面的镜子上看了看,拉起了拉链。   两个人在屋子里闹了一会,郑夏说他的电影今天上映,是午夜场。陈爷爷本来是要去的,可是郑夏不让,说是外面下了雪,又是晚上,还是待在家里,第二天再陪着他去为好。   陈爷爷想了片刻,觉得也是,反正外孙都在家里了,想怎么看怎么看,也不必特意去电影院看一趟。   可安知州却收到了一条短信,“安安,今晚十点,老地方见~”   天很快就黑了,安知州犹豫了许久,最终还是穿上了那件郑夏送给自己的火红色羽绒服。   而另一边,郑夏在房间里收拾了一会,他虽然知道自己长得好看,不过他希望今天的自己格外好看,能够一下子就抓住他的安安的目光。这么折腾了好一会,才算是选定了一套衣服,准备出门。   只是他不知道,老房子的隔音效果很差,而老年人睡觉不安稳,总是容易醒。他前脚才踏出家门,陈爷爷就从床上起来,定了片刻,穿上了一件厚衣服,也出了门。   安知州在楼梯口等到了一个全副武装的郑夏。不过和夏天不同,在寒冷的冬天,即使是帽子口罩围巾全套上阵,也没人觉得奇怪。   郑夏的声音自厚厚的口罩后面传来,“安安,带你去看电影。你有没有看过我的电影?”   安知州点了点头,“就是没在电影院看过。”   深夜的人很少,雪花在路灯昏黄的灯光下纷纷扬扬,小路上都覆盖着一层纯白色的积雪,偶尔有几串脚印,像是通向不知名的地方,一切都浪漫而寂静。   电影院离得不远,郑夏开着车,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   深夜档的电影除了追求浪漫的情侣,就是电影主演的迷弟迷妹们了。而这场电影,郑夏的迷妹特别多,甚至没几个空座。   他们谁也不知道郑夏就在自己身边,只有安知州知道。   只有我知道。   既然是过年期间上映的贺岁片,肯定是一部合家欢的大制作。郑夏长得太过英俊,本来是不适合搞笑片的,可是他的演技出色,引得周围一阵阵欢笑声。   安知州也在看到郑夏满脸是泥,表情夸张的镜头后忍不住笑了,还是对着郑夏笑的停不下来。   因为反差实在太大。   郑夏有点忧郁,这样还能不能好了,告白好像都是要选文艺爱情片啊。不过算了,他难得看到安安这么开心。   他想要的,也不过如此。   一个半小时过的很快,电影终究是要散场的。郑夏的迷妹们还舍不得走,等着看彩蛋,郑夏本人也坐在远处,等人走完了,收垃圾的阿姨进来才拉着安知州,走出了黑暗的影厅。   街上是空荡荡的,雪还没有停,郑夏走在前面,安知州落后两步,两个人的影子被拉得很长,一前一后,倒映在积雪上。   郑夏刻意放慢了脚步,向来在镜头前能言善辩,此时却忽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是问:“那个,电影好看吗?”   安知州默默踩着郑夏走过的脚印,郑夏的脚比自己的大,能完全把他的容纳进去,闻言轻轻“嗯”了一声,“很好看。”   郑夏二十多岁的人了,忽然冒出了小孩子的脾气,“那是,电影里的我好看,还是现在的我好看。”   积雪和脚步传来细微的摩擦声,安知州顿了顿,很认真地回答他,“当然是,现在站在我面前的郑哥好看。”   “真的吗?”   “真的。”又添了一句,“虽然都好看,不过站在我面前的最好看。没有哪个明星能比得过你。”   其实安知州在睁眼说瞎话,因为电影里全程都在搞怪扮丑,连郑夏的迷妹们都不能昧着良心说自家郑哥像往常一样英俊潇洒。而现在郑夏又是全副武装,就露出两只眼睛,再怎么瞧也瞧不出什么出来。   不过郑夏倒是被这两句话哄得很开心,   他们终于走到了露天的停车场,周围没几辆车,除了他们俩,一个人也没有。郑夏似乎是在前面开车开锁,捅了几下却没有开,却忽然转过身,把安知州拉到了车门上,轻轻地摔了上去。   安知州瞪大了眼睛,还不明所以,就见郑夏拉开一边的口罩,露出一张刚刚被称赞过的英俊的脸。   他捏紧了拳头,挡在嘴唇前,似乎是很用力地笑着,“安安,你刚刚讲的话那么好听,我真的,不太忍得住……我想亲你,让不让?”   什,什么?   安知州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后又听到一句令自己晕头转向,像是梦里的话一样,他往常精明又学霸的脑袋竟然处理不了这么一句简单的话,只能依凭本能,问:“你,郑哥,讲……”   “算了算了。”郑夏的两只手摁在安知州的身边,被冻得冰冷,心却是火热的。他低着头,看到安知州惊慌失措,连话都说不清,嘴唇却比外套的颜色还要红,自暴自弃地念叨了一句,“先亲了再说吧。”   他俯下身,吻住了安知州微微张开唇,将话音落在了另一个人的嘴里。   两人的呼吸在一瞬间融合在了一起,安知州的嘴唇比他想的还要柔软得多。   安知州面红耳赤,甚至连这一切都是怎么发生的都不晓得,只能被动地承受着。他的手本能地抵在入侵者郑夏的肩膀上,胳膊紧绷,却又舍不得用力推开。   这个不合时宜的亲吻不断地加深。   郑夏从前还暗自笑过那些在大庭广众之下亲密接触而被狗仔队拍到的娱乐圈同事们,可轮到了自己,他终于明白了那种感觉,去他的他的狗仔,滚他的新闻头条,他现在就是想亲自己心爱的那个人,谁都阻止不了他。   等过了好一会,郑夏终于亲够了,才愿意放开安知州,看着他红通通的脸蛋,甚至又捏了一把,“好了,亲够了,现在,可以打我了。”   安知州扶着额头,遮住自己的眼睛不去看郑夏,只觉得现在的脑子都是不清醒的,迷糊的,无法思考也无法言说的,恍恍惚惚问了一句,“为什么打你?为什么亲我。”   郑夏笑了笑,“因为我喜欢你。你不知道吗?我的安安。”   他原来就是打算今天表白的,只不过出了点意外,先流氓地亲了一口,满足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愿望,才将告白的话说出口。   “因为我喜欢你。”   安知州整个人都快要爆炸了,他反复也被裴向雀传染了,只会结结巴巴地说话,“为,为什么,你在说,说什么?”   郑夏到底是快三十岁的人了,即使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也很快冷静了下来,和眼前的安知州说着真心话。   “我还记得,自己头一回见你的时候就想,这小孩怎么这么好看?那时候你还骂了我,对不对?”郑夏回忆着那时候的情景,“可我却忽然动心了。”   动心只是一瞬间的事,而喜欢却是由很多个瞬间慢慢积累而成的。或许才开始仅仅是一个心动,可是一点一点的接触,郑夏无可救药地被安知州吸引。   喜欢是世界上最莫名其妙的事情。   郑夏从来没想过会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小十一岁的少年。   “其实我没谈过恋爱,上学那会没遇到喜欢的人,工作了又忙到没什么找自己喜欢的人。所以第一眼看到你,就想,我喜欢他。”   安知州从来不知道这些,他只是闭着眼听着,一直跳得急促的心慢慢平静了下来。   郑夏真是没有谈恋爱的经验,表白的时候不说之后该怎么对对方好,反而一直谈自己的心路历程,“其实我一直不觉得自己年纪多大,男人三十一朵花嘛。可是和你比起来,我好想年纪就真的大了起来。也想过要不要和你表白,想了很久,还是很自私地决定表白了。”   “快三十年才遇到一个喜欢的人,要是让我的安安跑了,得等多久才能等到下一个?我不想等了。”   安知州长长的睫毛止不住的颤抖,特别惹人怜爱,连着声音也在发抖,“你还没有说,为什么呢?”   “因为你特别可爱,特别勇敢,”郑夏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脸颊,仅仅是脸颊而已,却足够亲密了,“因为我特别喜欢你。”   在那个雨夜很久过后,郑夏才明白,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那么心疼安知州,因为他特别可爱,因为自己心动了,喜欢上了那个淋透了雨的安知州。   雪还在下着,郑夏将安知州罩在自己的身下,他的后背已经积了一层薄薄的雪。   安知州想说,其实自己一点也不勇敢,比如说现在,他连回应一句都不敢。   回应一句我喜欢你也不敢。   安知州在感情上非常怯懦,大约是因为童年的缘故,他有过很喜欢的小伙伴,被领养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看过他。他曾经很爱自己的养父母,可是他们却在自己的第一个生日上去世。   太多太多,他都不敢回应一份新的感情,或者只有蜷缩起来,不让别人接触自己的内心才是安全的。   可是眼前的郑夏却不同,他太有诱惑力了,安知州从来没有遇到这么好的人,所以不敢回应,也舍不得拒绝。   如果拒绝了,就再也没有这样好的郑夏了,自己喜欢的郑夏了。   安知州低声说:“郑哥,让我再想一想吧,再想一想,好不好?”   他很快就会想明白的。等他真的勇敢起来,才能不辜负郑夏的心意。   郑夏能够瞧得出来安知州也喜欢自己,可是两个人本来就是同性,而且年纪差别又这么大,他平时那么懂事,多想一想也是应该的,郑夏虽然有些失望,可并不是绝望。   他说:“要是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就来问我。没有什么,是两个人在一起解决不了的。”   安知州偏过头,还是不敢看他,干巴巴地应了一声。他现在对待郑夏同往常完全不同,害羞而胆怯。   那天过后,郑夏就整天和安知州待在一起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自己正处于追求阶段,怎么能不好好讨好自己未来的对象?安知州真是没有办法,因为他也喜欢郑夏。   他们只是隔了半层窗户纸,只等安知州什么时候想通了就可以戳破了。   离开那天,郑夏在安知州嘴唇上竖了一根指头,然后亲了一口,很纯情地笑着,“想要真的名正言顺地亲上去,别让我等太久。”   安知州微微躲开他的眼神,在郑夏转身的瞬间却忽然凑上去,贴了他的下巴一下,退后两步,说:“一路平安。”   相比与郑夏这样天生乐观,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大人来说,本来应该不知世事的安知州却想的更多。   如果和郑夏在一起会怎么样?   那是一个模糊,却令人期待的未来。   郑夏走后的第二天,如同往常一样,安知州敲开了陈爷爷的家门。   与往常的笑意盈盈不同,今天的气氛格外凝重。   陈爷爷和他坐在方桌的对面,安知州能清晰地看到老人脸上深深的沟壑,他叹了口气,首先道歉,“知州,是我们家对不起你。郑夏怎么能……你还是个孩子。”   他知道了。   安知州脑海里只有这一句话,嗫嚅着开口,“没有的。”   然后,便是一场漫长而又死寂的谈话。   陈爷爷是不可能同意的,他只是以退为进,说这些都是郑夏的错,可实际上的意思,还是让安知州自觉地离开。郑夏不应该是同性恋,和一个男孩在一起,他的家庭,他的事业,都不会允许。陈爷爷希望郑夏有一个自己心目中健康完整的家庭。   所有的话都像冰雹一样砸在安知州的身上,他痛的厉害,只能鼓起全部的勇气,“可是郑夏喜欢我,我也喜欢他。”   喜欢又算的了什么?特别是不该产生的喜欢。   陈爷爷挥了挥手,浑浊的眼睛里再也没有了往常的慈爱,只有深深的厌恶,“你回去问问你的爷爷,如果你非要固执己见,不顾及别人,干这种事情,他的做法就是我的。”   安知州失魂落魄地回了家。   安镇在正对着门的地方等着他,见他进来直接将手头的热水泼了他一脸,“我真的没想到,咱们安家能出你这么个东西,竟然喜欢上了男人。还让人家找上了门,不要看到对你施舍了点好处,就攀附着不放。你还是人吗?只有畜生能干的出这样违反人伦的事情。”   说到这里,安镇剧烈地咳嗽了几声,“你这个扫把星还姓安,只要你还姓安,就别给我们安家做出什么丑事。”   安知州恶狠狠地瞪着安镇,眼睛亮的吓人,和平常完全不同,似乎是受够了,“我不想姓安,一点也不想。我宁愿当时没有被领养,我宁愿死在那场车祸里的人是我。”   “……也就没有现在这些事情了。”   对于他来说,生活实在是太难了,即使只是有了那么一点希望,也会立刻被撕碎打破,还是以最残忍和无可救药的方式。   安镇惊诧与他竟然敢和自己顶嘴了,又想到他作为一个男人竟然喜欢上男人。他已经没有了亲人,如果连脸面都没有,还活在世上做什么,只扔下一句,“我就这么一句话,你要是不断,我就死在你面前,让我们安家全家都因为你而死。楼下那个老头也是这句话,你自己掂量着吧。”   对于他们来说,喜欢有什么要紧的,而违背了他们心中的人伦,才是一件丢脸的,不能见人的丑事。   那一夜于安知州而言,仿佛一个轻薄的美梦似的,只是一个梦,一吹就灭了。   安知州想了很久很久,即使安镇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可是陈爷爷还是理智的,或许谁也不会因为这件事而死,他却不敢赌。   即使他赌赢了,陈爷爷会放弃吗?他不会的。   一切将会天翻地覆,谁都不得安宁。   安知州进退维谷,最后让他下定决心的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甚至仅仅是三天,陈爷爷都等不了,不小心跌断了腿骨住进医院,郑夏连夜回来照顾他。安知州从来没看到过这样的郑夏,他满脸都是胡茬,又难过又愧疚。   他说:“是我没有照顾好外公。爸妈去世后,外公是我唯一的亲人了,我不能,不能再失去他了。”   安知州没有抱他,只是安慰着,“以后不会了。”其实陈爷爷对他说,还会有下一次的。   可再也不会了。在这样的逼迫里,谁先心软就输了,安知州输了,他舍不得郑夏这样难过。   那时郑夏唯一的亲人。   安知州退缩了,他离开了医院,发了一条短信。   “在医院之后,我冷静下来了。郑哥,我还是不能接受男人。我想等长大了,有一个自己的家。非常抱歉,我不喜欢你。”   郑夏给他打了很多个电话,安知州接了最后一个,将这些话又重复了一遍。   郑夏在对面说:“好的,我知道了。”   他不会再打来电话了,安知州知道。   安知州从小就很长情,很恋旧,曾经握在掌心里的东西,怎么也舍不得抛弃。比如因为养父母那一年对他很好,他就可以坚持这么多年照顾安镇。   他可能会喜欢郑夏一辈子吧。也没什么借口,是他太胆小了。   后来郑夏给他发了最后一条信息。   “你不喜欢我,没有关系,我也能够接受。不过你年纪还小,父母都不在了,希望你能收下这笔钱,好好地对待自己,好好地长大。等你有能力了,再把这笔钱还给我。再见了,我的安安。”   转账过来的那笔钱足够他大学四年的学费和生活费了。   而安知州的恋爱,还未开始,已经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这一段够写很久的,但是考虑到是副cp,就暂且大略地写了自此副cp在正文中就没有戏份了,以后都是裴裴和陆叔叔的双人秀了,至于安安和郑夏等到番外会HE。怎么说,还是年纪太小的锅。   大家可能是误会了我的意思,我是说关于副cp之后的发展放在番外,但是裴裴和安安关于友谊之类的互动还是会在正文中写出来的。也曾经在文中写到过,对于裴向雀来说,他的好运气是从遇到陆郁开始的,然后就是遇到安知州。安安对于裴裴是非常重要的,肯定会有安安的出场。   关于这一章的留言,非常抱歉,在写安安的故事的过程中,我确实受到了评论的影响,因为有读者说我写这个副cp是为了骗钱,导致我非常轻率地决定将这一段故事分割开来,单独来写。因为他们不喜欢这个故事,我觉得没有必要强迫别人花不必要的钱来买不想看的文,而骗钱这个说法也让我在处理安安的故事上偏于极端,因为实在是不想再见到这个可怕的说法。不过总体上来说,安安的故事其实是按照我原先预想的情节走的,这本来就是一个破镜重圆的梗。但是由于这样草率的写法造成了很多问题,包括剧情的割裂和人物形象的不完整,铺垫上的不到位,实在是非常抱歉,给大家造成了不愉快的看文体验,我会尽力修改扩充有关安安故事的片段,弥补自己的过失。非常抱歉,无论如何,不能把文处理好都是我自己的锅,也没有什么可以辩解的了,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等我全部修改完毕,会将章节号贴出来,希望能稍稍弥补其中的缺憾。   感谢小可爱们的地雷,感谢大家的评论和营养液,晚安,么么啾! 第72章 吃糖   裴向雀皱起了眉,很紧张地写,“生病了吗?生了什么病,去看了医生吗?如果没有去,我们今天就去。”   他甚至来不及等待安知州今天那格外漫长的反应时间,就直接拽了拽对方的袖子。   安知州看着裴向雀焦急的脸色,知道他为自己担心,回握住了他揪着自己袖子的手,另一只手迅速地写,“别着急。不是什么大病,就是一个小感冒,在冬天不容易好。”   他微微笑了笑,苍白的脸颊上总算了丝血色,“不管生什么病,总是会过去的。”   “对了,你过年怎么样了?”   安知州非常生硬地转移着话题,连裴向雀这种交际水平都能明显感觉得出来,可是因为安知州的性格,没办法强迫他对自己讲实话,只好写道:“挺好的。你要是,难受的话,要和我说。”   裴向雀又单独写了一张小纸条,“我们是好朋友。”   安知州难得调皮地朝他眨了眨眼睛,点着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他很难同别人说自己的真心话,关系疏远的,不能交心,而像裴向雀这样亲密的朋友,可事已至此,说出来除了让对方也难过,并没有什么用处和改变,他宁愿自己一个人把这些事情藏起来,咽下去,不让人知道。   裴向雀也愁眉不展,同桌的安知州还是心不在焉,连学习都不太认真,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他希望自己能做些什么让知州能够开心一点。   为此,他还尝试性地问了一下隔着走廊的智多星徐旭。   徐旭正在埋头苦抄寒假作业,不过还是很有义气地于百忙之中抽空看了一眼裴向雀的小纸条,写了简略的几个字,“糖和资料。”   裴向雀:“???”   等到晚自习下课,裴向雀都为陆郁唱完了歌,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地写日记的时候,抄完作业的徐旭总算发来了一句完整的解释。   “糖就是好吃的,人生在世,谁不喜欢吃好吃的,不过这是按照一般大众的喜好来定的。而资料,班长这么热爱学习,照常理推断,肯定也热爱写资料啊!算是专业对口。要讨好班长,这双管齐下肯定就齐活了。”   裴向雀看完了这番话恍然大悟,深以为然,给徐旭姑娘连发了三个赞,以表达自己的崇敬之情。   不过徐旭还是又对着裴向雀嘀咕了一句,“不过裴裴你怎么用讨好班长!根本不用!哪怕你寒假作业一个字都没写,咱们大公无私的班长都能为你徇私枉法一回,帮你在班主任那里滴水不漏地掩盖过去!”   徐旭就很气,两个小王子之间真挚亲密的友谊,让她嫉妒得面目全非。   裴向雀打开自己的铁匣子,里面放着自己快一年攒下来的钱,除了两顿饭的开支,别的都没怎么用,因为他有点被穷怕了,有一点余钱就想攒起来。不过即使如此,他还是从里面抽出几张,想好了明天该买什么。   由于裴向雀的学习水平比较低,常年在补以前的知识,对目前高二的教辅资料市场不太了解,第二天特意向安知州请教了一番,得到了很完整的介绍。   中午午休的时候,裴向雀又无师自通地学会说谎,借口陆郁要来和自己吃饭,反正是在纸上写,也不用脸红。他和安知州打了个招呼,出了校门去了一家好评如潮的零食店。但是安知州从来不吃零食,裴向雀也摸不准他的口味,只好每个种类买一点,又去学校旁边的书店买好了安知州极为推荐的那套资料,拎着大包小包,忙得满头大汗,才坐在后面小树林旁边,战战兢兢地给安知州发了条信息。   他发的很急,安知州还以为他有什么事情,丢下了才写了一半的题就急急忙忙赶过来了。   裴向雀就站在大石块旁边,书包鼓鼓囊囊的,装满了零食,另一边摆放着厚厚的一摞学习资料。   安知州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听到裴向雀结结巴巴地开口朝他说了一句,“新新娘,新年快乐!送,送给你!”   除了陆郁,裴向雀还是很难同别人谈话,但是仅仅是一句,而他又提前联系了大半天,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安知州失笑,想问他为什么忽然送上迟来的新年礼物。又忽然明白过来,是因为昨天和裴向雀的对话。   大约是想要自己高兴起来。   安知州站在原处,他总是很擅长用冷淡地对待别人的恶意,可是这样珍贵的善意,就让他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他走近了几步,才看清眼前摆放着的东西,努力想要露出最真挚的笑容,可又怕不够真心,只好郑重地抚上这一摞资料,好半响才说:“……其实,向雀,我早晨推荐的资料,是根据你的情况来的。是我没有说清楚。”   裴向雀在手机上打上一行字,“什么?”   安知州摇了摇头,他都忘了,便在手机屏幕上又写了一遍。   换而言之,这套价格昂贵,差点没让裴向雀破产的资料并不适合安知州的学霸水平。   裴向雀捂着脸,“对不起,我可能真的是个傻子。想让你高兴,连礼物都没有买对……”   安知州抿着唇笑,走上前一步,拿开裴向雀的手,将自己备忘录上的话给他看,那是他的真心话,“我已经,非常开心了,很高兴遇到你,很高兴你对我这么好。”   足够让他在现在的这一刻钟忘掉难过的事。   不过安知州很快又恢复了平常,他对裴向雀说:“这套资料很贵,既然买了要一定要好好写,有什么不知道的可以问我。”   裴向雀欢欣雀跃地“哦”了一声。   零食还塞了满满一书包,大多是送给安知州的,其中有半袋糖果是送给徐旭的参谋费。   徐旭什么都不知道,得了半袋最近流行的糖果,开开心心地在上自习课的时候偷偷吃了起来。   裴向雀离徐旭太近,把她剥糖纸的瞬间看得清清楚楚,有点嘴馋。自从他那次牙疼过后,陆郁虽然在咨询医生过后,制定了一份吃甜食的计划表,可是糖还是禁止的,因为太甜了,很容易就又引起牙疼。   越吃不到越想要,大约人都有这种心思,裴向雀也不例外,他努力地把目光移开,低下头,偷偷地给陆郁发了条信息。   他说:“陆叔叔的男朋友想吃糖。”   自从陆郁成了他的男朋友后,两人的相处方式虽然和以前差不多,可裴向雀明显有些恃宠而骄起来,大约是身份转换所带来的奇妙化学反应。   男朋友还是不一样的。要是从前,裴向雀肯定就自己忍了,而现在,他却会向自己的陆叔叔撒娇,表达着自己的心意。   陆郁收到这条信息的时候,正在和这边的高管开会。   因为要在不久后离开宁津,所以要开的会,总结的资料,吩咐下去的事情格外多。   陆郁在工作上的做事风格向来凌厉果断,他的下属的都很清楚他的性格。不过今天不大一样,会议才开到一半,陆郁放在桌子上的手机闪了一下,在座的人都瞧见陆郁看着短信,笑了笑,态度似乎柔和了许多,连会议也结束得格外早。   他们散了出来,忍不住会和关系要好的说上两句八卦,纷纷猜测这该是多大的生意,才能叫自家老板露出这样的笑容。   李程光就站在他们后头,听着他们的悄悄话,心里忍不住升起一阵优越感,这是作为私人助理对陆郁的了解,刚刚的笑容几乎是九成九是因为裴向雀。   可惜谁也不能告诉。   李程光只能在心里说上两句,又去了陆郁的办公室,他是来送淮城碧玺园那栋别墅最新的设计装修情况的。   陆郁前世和裴向雀在一起六年,明白他的小麻雀的生活习惯,喜欢什么,可是现在的裴向雀才十多岁,和那时候不太一样,多了些奇思妙想,虽然设计大致没变,还是有一些改动的。   比如后面的小花园挖了一个小池塘,里面养荷花和锦鲤,锦鲤要是鲜红色的。裴向雀也喜欢鸟,在外面的天空飞翔,在枝头叽叽喳喳的自由自在的鸟,这也要安排。   陆郁看了最新的进展,颇为满意地点了点头,又说:“再在附近找一所高中,过上两个月,阿裴要去读书。”   虽然早有预感,可是李程光还是难以相信,他轻声问:“那,那裴小少爷和您一起回淮城吗?”   陆郁挑了挑眉,似笑非笑,“他以后就是你的小老板了,还不明白?”   李程光受到了惊吓,“……明白明白。”   陆郁笑着挥了挥手,让李程光出去了。   他该好好保护他的小麻雀,不应当让他出现在大众面前,又忍不住想要所有人都知道,这只肤白貌美,又听话又乖巧的小麻雀是自己一个人。   或许这就是谈恋爱,让人昏头转脑,连想法都前后矛盾,真是奇怪。   傍晚,送完了裴向雀的晚饭后,陆郁还记挂着今天的那条软软的撒娇短信,便顺便拐了个弯,买了一袋色彩缤纷的糖果,只是没有回复。   而裴向雀从白天等到晚上,连吃晚饭的时候陆叔叔都没提这件事,觉得大概是没什么希望的了。不过他只是借机撒个娇,讨个糖果,没有也就罢了。   晚自习下课,陆郁照例停在原来的地方,裴向雀急匆匆地跑上车,脱了围巾和外套,撑着脑袋,似乎在想着别的事情。   他的心思向来瞒不过陆郁,陆郁问:“怎么了?”   裴向雀左思右想,还是把和安知州的事情说给了陆郁听。他讲的很慢,车子开到了小区,才算是将整件事描述完了,最后又添了一句,“可是,可是,我觉得,知州还是不太高兴。”   陆郁只是默默地听着,牵着他的手上楼,等到开了门,摁下灯,把裴向雀安置好,才慢慢地说:“因为你不明白。”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裴向雀的感情生活是非常单调的,他活在大多数认为非常痛苦的环境里,又不能向任何人倾诉,如果学不会自我开解,将这种痛苦常态化,估计很难过得下去那么多年。他的快乐那样少,仅仅只是些微,就足够让他完全忘掉经历的痛苦了。   他的小麻雀还患有情感障碍,虽然依凭本能自愈,明白了什么是爱或者喜欢,可还是有许多不懂的地方,让人忍不住心软。   陆郁替他将衣服挂起来,随口说:“人的感情都是复杂的,喜怒哀乐,每个人都不相通。即使你的同桌安知州因为你对他好而高兴,也不会忘记另一件事带给他的痛苦。”   他顿了顿,裴向雀并没有开口,而他已经明了了对方想说什么,“阿裴,你做不到让他不要难过。”   良久,裴向雀才垂头丧气地“哦”了一声。   陆郁站起身,走到了玄关,似乎在拿东西,“你也不用太过担心同桌,我见过他几面,那是个很明事理的人,不会被什么轻易打倒。”   裴向雀没再说话,陆郁又走到了他的身边,身边拎着的袋子悉悉索索,发出一阵熟悉的声音。   是糖纸。   裴向雀耳尖地听出来一会。   陆郁站在自己的面前,温柔地笑着,“都抬出来我的男朋友的身份了,还能不给你吃吗?”   发短信毕竟是隔了屏幕,打下那些字也没什么好害羞的,可是一旦陆叔叔站在自己的面前,说出这些话,却一下子就叫裴向雀的脸颊滚烫了起来。   “啊,就,忽然想吃糖了,陆叔叔,又,又不让……”   陆郁拆开包装,糖果被裹在色彩斑斓的糖纸里头,在灯光下一闪一闪,似乎在诱惑着裴向雀。他想要伸手拿,却被陆郁摁住了手,只听得头顶传来一阵轻笑,“就这么吃不怕牙疼,我们换个法子?”   换法子?换什么?裴向雀的脑子里冒出一堆乱七八糟的想法,比如泡成糖水,一块糖果切三瓣,早中晚各一瓣,稀奇古怪,什么都有。   幸好他想的快,可是说的慢,一句也没能讲出口。   陆郁捏了一下裴向雀热乎乎的小脸蛋,随意拿出一粒糖果,轻描淡写地剥开,却不是给裴向雀的,而是自己放到了嘴里。   甜味仿佛在口腔中炸开,陆郁微微皱了眉,他其实不太爱吃甜食,不过现在这都无所谓。   裴向雀看着光秃秃的糖纸,眼睛都瞪圆了,心想,不是说好是给自己吃的吗?   这,男朋友以后的话还能当真?   陆郁一言不发,也不解释,只是扯了扯领带,稍一用力,就将毫无防备的裴向雀拉入自己的怀抱,然后俯身亲了上去。他的嘴里含着糖,糖水融化,不仅是口腔,连嘴唇都沾染上了甜味。   同往常不同,这一回的亲吻并不只是浅尝辄止,轻柔缓慢,像是要把裴向雀整个人揉进自己的身体里,用力又急促,鼻尖紧贴,连呼吸都不自觉地融合在了一起。   裴向雀被亲得晕晕乎乎的,整个人仿佛都被甜甜的糖水包裹住,只能捉着陆郁的手,模模糊糊间感到对方站起身,笑着说:“以后这样吃,好不好?”   裴向雀才算是反应过来,捂着嘴唇倒退了几步,委委屈屈地望着陆郁,像是被对方占了大便宜,“你,陆叔叔,骗人。”   陆郁眉眼含笑,心满意足,一点也不心虚,反问缩在不远处的小麻雀,“我骗什么人了?阿裴,你摸着良心说,没吃到糖吗?”   裴向雀摸着良心,心不甘情不愿地回答,“吃,吃到了。”   陆郁又问:“糖甜不甜?比从前吃的还要甜的多。”   “……甜,很甜。”裴向雀没办法说假话。   陆郁握住他的手,牵进自己怀里,“而且是不是也不会牙疼。要不要再吃一个?”   虽然吃糖和吃陆叔叔一样有吸引力,可是裴向雀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单纯天真的小麻雀,亲多了嘴唇可能会肿,被人发现异样,只好忍痛拒绝,“还是,不要了。吃多了,就被人发现了。”   裴向雀松开手,明亮的灯光之下,红艳艳的嘴唇像是熟透了的樱桃似的闪着动人的光泽。   陆郁轻叹了口气,今天只亲到了一次,不过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吃糖计划,这一项也应该添加进来,每天一颗糖,快乐没蛀牙。   可这么两个巨大的诱惑摆在身边,不吃也太考验自己的自制力了,而裴向雀在陆郁面前智商和自制力一贯降到底线,只好退到浴室,打算洗个脸冷静冷静,抬头却看到镜子里的自己。   和平常大不一样。   大约是刚刚亲吻的角度有所偏差,裴向雀不仅大半边嘴唇通红,旁边还多了个小红点,因为皮肤太白,明显极了。   裴向雀捂着那一小块地方,忽然觉得有些眼熟。   那是很长时间之前的事了,他记得自己一觉醒来,也是嘴唇边多了个小红点,和陆叔叔说也许是家里有了什么虫子,可是打了几次打虫药,一条虫子的尸体也没找着。   而那个印记,简直和这个一模一样。   时隔几个月之久,裴向雀才算是后知后觉地发现了,那个可能不是被虫咬的,而是被陆叔叔亲的。   陆叔叔也偷亲了自己,可是表白的时候,裴向雀把自己偷亲的事情都原原本本告诉了对方,可是陆叔叔却什么也没有说。   又,又被骗了。   裴向雀在脸上泼了冷水,下定决心这一次不能轻易原谅总是骗自己的陆叔叔,最起码,一个亲吻是肯定不行的。   他急匆匆地走出浴室,站在陆郁的面前,指着小红点,“陆叔叔,是不是,在,在很久之前,也偷亲,偷亲过我!”   陆郁一怔,没料到小傻子还记得这件事,不过他被捉到说谎后向来很坦诚,直接承认了,用指尖轻轻点了一下那个印记,“我的好麻雀,能不能原谅我?”   裴向雀脸红得厉害,脑子里残存的理智抵御着诱惑,“这次,陆叔叔,不能再用一个亲吻,亲吻抵债了!”   这样算是什么惩罚!   陆郁想了片刻,认真地和他讨价还价,“那再加一个糖果,不是今天的那种方式。”   裴向雀:“……那好,好吧。”   陆郁扶着额头,忍不住笑了,“吃完了记得刷牙。”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陆叔叔骗人!偷亲也亲的是左边嘴唇!哄也哄不好啦!   大裴:世界上没有一个亲亲解决不了的事情……   小雀:一个亲亲也不好使了!   大裴:那就两个……   小雀:两个也不行!   大裴:再加两个糖?   小雀:这还差不多!   下面还有点关于安安的话想说。   大家可能是误会了我的意思,我是说关于副cp之后的发展放在番外,但是裴裴和安安关于友谊之类的互动还是会在正文中写出来的。也曾经在文中写到过,对于裴向雀来说,他的好运气是从遇到陆郁开始的,然后就是遇到安知州。安安对于裴裴是非常重要的,肯定会有安安的出场。   关于上一章的留言,非常抱歉,在写安安的故事的过程中,我确实受到了评论的影响,因为有读者说我写这个副cp是为了骗钱,导致我非常轻率地决定将这一段故事分割开来,单独来写。因为他们不喜欢这个故事,我觉得没有必要强迫别人花不必要的钱来买不想看的文,而骗钱这个说法也让我在处理安安的故事上偏于极端,因为实在是不想再见到这个可怕的说法。不过总体上来说,安安的故事其实是按照我原先预想的情节走的,这本来就是一个破镜重圆的梗。但是由于这样草率的写法造成了很多问题,包括剧情的割裂和人物形象的不完整,铺垫上的不到位,实在是非常抱歉,给大家造成了不愉快的看文体验,我会尽力修改扩充有关安安故事的片段,弥补自己的过失。非常抱歉,无论如何,不能把文处理好都是我自己的锅,也没有什么可以辩解的了,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等我全部修改完毕,会将章节号贴出来,希望能稍稍弥补其中的缺憾。 第73章 归期   过完年后,宁津的雪也渐渐停了,天气暖和了起来。陆郁离开的时间定在不久之后,宁津这边的事情还是要接洽完成的。陆郁做事向来有始有终,亲自去工地看了几次。因为工程确实做得很好,市场价值一直在攀升,上头那位明显也很满意。   这个项目虽然还未完成,但是实际上已经开始盈利了。这部分的资金对陆郁来说没有多要紧,如果他想要钱,办法实在太多了,不过是想找个稳妥长久的法子,还有就是脱离以前的背景。   虽然有钱人总是有危险,可他从前手上沾了血,危险系数就不可同日而语。在有了裴向雀,甚至是前世的前车之鉴后,一切就不一样了。若只是陆郁孤身一人,他不会畏惧刀尖舔血,可少不得要洗干净上岸。   他的小麻雀,他此生唯一的柔软,要比世上所有的生意都来得刺激而值得追求。   处理完宁津的这些事情后,陆郁同裴向雀告了别,没惊动任何人,回了淮城一趟。   他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只吩咐下了两件事,一是把手上的资金和项目能洗的洗干净,实在捞不起来的就舍弃。第二件就是彻底把自己的班底搭建起来,脱离陆氏。原本在前世,这都是陆郁在几年后才能完成的事情,现在做起来都不容易。不过陆郁选了个掩人耳目的好法子,他去宁津避了一年,虽说主要是为了裴向雀,但是由于他本人不在淮城,那些人的目光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紧盯着他,倒让这些事情容易办了些。   代价就是在这一年他总是很忙。陪小麻雀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他有的时候会在半夜起床工作,只是这一切都不会让裴向雀知道。不过最近却不行了,在除夕的表白之后,即使陆郁有的时候会在自己家里听裴向雀的歌,他也会自动自发地爬上陆郁的床,丝毫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现在连陆郁那边的衣柜里都有了裴向雀的一席之地。   对于陆郁而言,这大约是甜蜜的烦恼,不过幸好淮城的事情也都快到了收尾的时候。   陆郁同裴向雀讨了一个告别吻,共同吃了两粒糖,才赶往了机场。几个小时之后,他下了飞机,低调地搭上了去公司的车。而李程光在宁津负责日常事务和掩人耳目。   陆郁回来的事情被捂得很严实,开了个会,实际上能参与到这两件事情中的人都是深得信任的人,在场的都是些熟面孔,陆郁静静地听着他们负责事项的进展报告,偶尔提出一些意见,周围都很安静。   这场会开得时间极长,连中饭和晚饭都是随意用外卖解决了一下,到了繁星初上,会议即将结束的时候,陆郁还没有丝毫疲惫,他的笑容都是克制而冷淡的,“做得很好。”   即使只是这一句话,都让在场的人精神了起来。   这却不是这场会议的尾声,陆郁抬起头,扫视了在场的所有人,他们有的还在陆氏工作,有的却是在新的班底里,甚至淮城的很多人都不知道他们是在为自己做事。   陆郁提出了他的第三个要求,他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彻底架空陆成国。   在重生之初,陆郁没把陆成国当做一回事,因为陆成国已经死了很多年,而且死之前也没给他带来什么影响,只是在一个很恰当的时机死去。否则,他看到陆郁自立门户也要被气得不轻。所以陆郁都没把心思花在陆成国的身上,他只要在不久之后按时死去就好了。   可是在这一年里,陆成国不停的小动作不免让陆郁有些束手束脚,他确实没有能力制止陆郁做些什么,只是给人添一些小麻烦。   而陆郁没有耐心应对这些了。   仅此而已。   他心里的打算是在把裴向雀接回淮城前,将一切麻烦事都解决,能够让他的小麻雀安安静静,健健康康,无忧无虑地成长。   解决掉陆成国并不是什么太过麻烦的事情,陆氏已经在陆郁的手里,几乎都是他的人,只是还有些股份和资金上的问题。   接下来的几天里,开了几次会,见了几个必要的人。而在完成这些事情后,他便可以正式出现在淮城了。在公司里交代完最后一项工作,已经是下午了。陆郁的行程安排得很满,还得抽时间回陆家一趟。   他打电话给管家,说了一个大概的时间。   对面的老管家还吓了一跳,同陆成国说了这个好消息之后,就在门口等着陆郁的回来。   陆郁很准时地在说定了的时间到达陆宅大门,他穿了一身黑色西装,下车后轻描淡写地瞥了老管家一眼。   老管家有些紧张,陆宅里的人,经历过了秋子泓死的人,是很难不紧张的。一看到陆郁冷淡的眼神,就不免回忆起秋子泓惨烈的死法,她吊死在了自己儿子的床头,而陆郁只是很镇定地去敲了陆成国的门。   他轻声开口:“老爷早就在书房里等着您了。”   陆郁微微点头,走进了前院。   淮城的冬天走得很早,原本院子里应该开满了早春的花,可现在却没有一丝鲜亮的颜色。那些花都因为陆郁的一句话而换成了百合。   陆郁顿了顿,朝不远处才解除花苞的百合看了两眼,又收回目光,朝宅子里走了进去。   而这一次,书房里不仅坐着陆成国,旁边还站着陆辉和陆修。   陆成国看到陆郁,也并不如从前那样摆在面上的排斥,甚至挤出了一丝虚假的微笑,他看着陆郁,似乎那是自己最宠爱的孩子。   他最宠爱的,永远是最能为他带来利益的那一个。而陆郁离开的这一年,让他深有体会。   陆成国沉了沉嗓子,朝陆郁招了招手,“陆郁,你回来了。这里是淮城,是你的家,北方,我年轻的时候也去过一段时间,但那不是我们待的地方。”   陆郁很不以为然,那国外更不应该是他待得地方,而他却在那里过了自己的小半生。   他的这句话,让陆辉和陆修很不满,特别是陆辉,他的愤怒几乎都摆在了脸上,目眦欲裂,等着陆郁,只是张雪的话紧紧地勒住了他的冲动,因为上一回付出的代价太大。   陆郁并没有理会那两个人,甚至连示意也没有,只是当做他们不存在,他漫不经心地看着陆成国,一个衰败的老人,“我打算在一个月后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歪,陆叔叔吗?你什么时候回家啊!什么,还有两天?   大裴:小戏精,记得要补偿。   小雀:什么?一个亲亲?好吧,那就一个亲亲,要右边的。   大裴:……你失去了我的友谊。   小雀:嘻嘻嘻。 第74章 游戏   从早晨陆郁打电话回来,陆成国就对这件事早有预兆,也十分乐见其成。为了表示他的满意,甚至还特意在另两个儿子面前说要把陆氏交给陆辉,以后他的大哥和二哥都要仰仗他了。   除了陆成国,在场的其他人没有为此而高兴的。不过他自然明白这件事,也事先叮嘱过两个儿子,特别是陆辉,一定不能再出状况,否则一辈子就待在注定做不出什么成绩的国外不要回来了。   屋内一片寂静,谁也没有再说话。   陆郁笑了笑,他的眼神幽深而宁静,像是一泓深深的潭水,“我当然不会忘了,大哥,二哥。”   陆辉听了这两句话,却有些不寒而栗。他从来没见过陆郁这么好脾气过。在陆郁出生的时候,他已经十岁了,在陆家这种复杂的环境下已经很懂事了,近乎恶毒。他讨厌陆郁的最直接的理由就是自己不能从私生子变成婚生子,在学校里仿佛永远是低人一等,抬不起头,如果没有陆郁,这一切都会改变。他的母亲张雪期盼那一天已经有许多年了,她以为自己熬出了头,秋子泓却忽然生出了个孩子。   他小的时候曾经想过偷偷弄死陆郁,反正只是一个脆弱的小孩子,死了也就死了,谁也不会知道。可是秋子泓虽然疯,却把孩子看管得很严实,除了自己谁也接触不到。而陆辉再长大一点,就明白陆郁是一个巨大的眼中钉,和同为私生子而没有名义上继承权的陆修不同,陆郁是最光明正大的继承人,他总是想要靠着自己的优势压制年幼的陆郁,可是却从没有成功过。   陆郁既早熟又聪慧,还像极了他那个生了疯病的母亲。   幸好,陆成国也不喜欢这个孩子,秋子泓死后,早早地送走了他。陆辉才松了口气。   所以,他不会像相信着血缘和姓氏的陆成国一样,以为陆家是一家人。   永远不会。如果陆郁完全掌握了陆家,不可能有他的容身之处。甚至于,在一年前就说过了类似的话。   陆辉在心里想着这件事,几乎掐破了掌心的肉,才能克制住此时的欲望。   陆郁和陆成国没什么话好说了,略谈了几句最近公司的发展状况就离开了书房,向楼下走过去。   他走下楼梯,偏过头,透过明亮的窗户,瞧见不远处的花园里站着一个人。   那是陆静媛,她正在画着画,一张脸藏在架着的画板后头,瞧不清模样。   陆郁的脚步一转,朝那个方向走了过去。待走近了两步,他听到小姑娘抱怨似的和园丁说话,“今年春天我好不容易把画学好了一些,花园里怎么没有开着的花了呢?”   她拿着画笔,穿着一身红裙子,才不过十六岁,是个十分天真可爱的小女孩。   而在整个陆家,陆郁最熟悉的人就是这个妹妹陆静媛。那是重生之前的事了,陆成国死后,陆郁派人把陆辉和陆修两队母子赶了出去,而陆静媛不同,陆成国对她还算有点心,从小为她存了一笔钱,可陆静媛那时还没有成年,无处可去,就像个小透明一样留在了陆家老宅。   陆郁并不在意这事,他住在公司不远处的公寓里,很少回老宅,直到遇到了裴向雀后。   裴向雀是一只需要娇养的金丝雀,陆郁明白,又向来是个很讲究等价交换的生意人,裴向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安排在公寓不太妥当,就送他回了老宅。   虽然裴向雀不会说话,陆静媛又害羞,可日常天久,两个人还是熟悉了起来。他们都是深交之后很好相处的人,关系越来越好,有一次陆郁回来的时候,两个人在玩你画我猜,彼此的脸上都贴满了小纸条,上头写满了打趣的话。   陆郁站在裴向雀的身后咳了一声,他的金丝雀玩得兴起,耳朵又不太灵敏,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情景,倒是把陆静媛吓得不轻,手上捉着的笔都吓掉了,站起来都像是裴向雀的说话方式,磕磕巴巴,紧张万分,“三,三哥……”   她在陆宅一贯是个透明人,陆成国死后就更是一声不吭,头一回在陆郁面前有点动静,还是拐带他的小情儿玩游戏。   陆静媛本来就胆小,此时此刻更是欲哭无泪。   陆郁不可置否地点了点头,裴向雀才反应过来后头多了一个人,他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很欢喜地抱怨,“陆郁,我和,和小媛,玩游戏,总是输。”   他笑得很天真,似乎只是说着很平常的请求,“你,能不能,帮一帮我?”   裴向雀有语言障碍,接触的词语要比陆静媛少得多,玩你画我猜是吃了大亏的,所以脸上贴满了纸条,只留了两只乌黑的眼睛,又好笑又可爱,而对面的陆静媛只有额头和脸颊上飘着几张。   陆静媛在一旁目瞪口呆,因为一般有陆郁的地方她都躲得远远的,不晓得两个人平常怎么相处,很为裴向雀的大胆而担心。   没料到陆郁竟然点了点头,应了下来,说话时刻意放慢语速,“是怎么玩的?”   裴向雀结结巴巴地把游戏规则介绍了一遍,和普通的你画我猜不一样,他们只有两个人,所以只能把规则变一变。每个人随机抽一个词语,比划给对方看,如果对方猜出来了,就在自己的脸上贴,如果没有,就贴对方的脸。   这个游戏规则漏洞太大,全靠着玩家的良心保证自己不会故意比划错。   而裴向雀和陆静媛又特别老实,本来就是玩个意思。   陆郁听明白了,坐在裴向雀的身边,朝对面的陆静媛笑了笑,“阿裴的水平太烂,快要输到没地贴纸条了,请一个外援,你不会介意吧?”   陆静媛:不敢不敢。   于是,两人游戏变成三个人。虽说有了陆郁的加入,只要陆静媛不是比划得太失误都能猜的出来,可这只能在陆静媛脸上多贴几条,裴向雀又不可能故意比划不出来,所以虽然速度有所减缓,自己脸上还是源源不断地继续贴着纸条。   很快,两只眼睛都快保不住了,一只贴满了,另一只也岌岌可危。   就在陆静媛摩拳擦掌,要贴上去的时候,裴向雀忽然扭过头,很委屈地看着陆郁,“难道,难道我,我猜不出来,就要剥夺,我,猜的权利吗?”   陆郁挑了挑眉,“那你要怎么办?”   裴向雀才开始说的还理直气壮,可到了后面就越来越小声,“我们两个,现在是一家的,应该,有难同当。刚刚,刚刚都是,我帮你挡了,那么多,纸条。现在……”   他留下意味深长的空白,而陆静媛快要昏过去了。   陆郁撑着额头,朝裴向雀看了过去。他现在是个贴了满脸纸条的小妖怪,半点瞧不出本来好看的模样,可就是如此,却能引得陆郁不自觉地想要同意他说的话。   陆郁总是为他破例,他说:“好。”   于是,陆静媛手脚发抖地为她的三哥贴上了人生的第一张小纸条,一回生二回熟,她的胆子也逐渐大了起来,等到这场游戏玩完,陆郁的脸上也不免飘荡着不少小纸条。   虽然是陆静媛输了,她也开心极了。   陆郁揭下小纸条,脸上难免还留有一些印记,他抬着裴向雀的下巴,触感细腻,“帮你赢了游戏,该怎么报答我?”总是该讨要些报酬才是。   裴向雀的眼神游弋,大约是听懂了,却要陆郁重复好几遍才装作明白过来,“啊?这个,怎么,能要,要报答……”   陆郁却不顾及他的这些小动作,稍稍用力,俯身对视,看起来严肃,其实眉眼含笑,“哪有这样的好买卖,雇用我都不用付出代价?嗯?”   裴向雀也没有办法了,他只好凑到陆郁的耳边,自以为轻声地说:“到,到晚上,再谈。”   自此之后,陆静媛才算是明白陆郁和裴向雀之间的关系并不普通,也和陆郁算是熟悉了起来,可是同裴向雀的关系却非常要好。   她看得很清楚,陆郁虽然对裴向雀很好,好到了极致,可这还是不正常。   等再过了几年,陆静媛也长大了,她不再胆小,也不再那么敬畏陆郁,有一次终于没有忍住,背着裴向雀和陆郁谈话。   她认真严肃地开口,“三哥,你不能老是这么对待裴裴,他是个独立的人,可却有多长时间没出过门了?他不是你的金丝雀,能把他一直关在这个笼子里。”   陆郁并不发怒,合上了文件,“他是。而我可以。”   那时候,裴向雀是陆郁掌心的金丝雀,而陆宅是关押他的那个最精致的牢笼。   由于陆郁的独占欲。   后来裴向雀死了,而陆郁也总算是明白过来。他的金丝雀,的确是自己的掌中宝,却不应该是笼中鸟。   他的阿裴也是渴望着自由,渴望着歌唱的。   或许,在那之前,陆郁并不是不明白,他只是做不到,他的独占欲让自己容忍不了稍稍放开他的金丝雀这件事。   那时候一切都晚了,可现在却重头来过,只需要陆郁能够克制自己的独占欲。   不过说起来,陆静媛才开始虽然挺害怕陆郁,但暗地里还特别佩服自己的三哥。连学画画这件事,都是在无意间看到陆郁小时候留在家里的画作而惊为天人,才开始学了起来。   陆郁想起了这些往事,走了过去,“我让他们把那些花都换成了百合,现在还没到开花的季节。”   陆静媛没料到身后忽然多出了陆郁的声音,连手上的画笔都拿不稳,掉到了草坪上,还不忘连声说:“百合,百合也很好啊!我现在学的不怎么好,画花苞更能锻炼自己!”   “要是真想学,就去找个好老师。”陆郁捡起了画笔,递到她的手上,“不过,不必画百合了。”   他顿了顿,对远处的园丁招了招手,轻描淡写地吩咐,“把这些百合都换成原来的花。”   园丁满心以为自己这么长时间的悉心照料会让陆郁对自己赞赏有加,结果陆郁难得回来却让把百合换了,忍不住想问一问,还是忍住了。   陆静媛吓了一跳,以为是因为自己的抱怨,正不知道怎么阻拦陆郁的话,只听得他说了一句自己没听懂的话。   “没有必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病治病,而裴裴快好了,该轮到陆叔叔了。   今天的日记也是前世的哦!   小雀:话说,咱们今天欠了陆郁多少债?   大裴:……数了,一共二十三张小纸条。   小雀:怎么还!大裴快想想办法!救雀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大裴:我连自己都救不了…… 第75章 新   同陆成国见面过后,陆郁要回来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淮城。他是英年才俊,又才在宁津掠夺了一大笔财富,有去不完的宴会,签不完的合同。而这一回,连贺原都没有回来陪陆郁同甘共苦,原因也很简单,他恋爱了,兄弟自然就被抛之脑后。   这大半年来。为了躲避相亲,贺原在外面逛荡了许久,他的卡上有刷不完的钱,到哪里都很潇洒,却在江南一个小地方栽了跟头,被小偷偷得底朝天,幸好得到了一位好心又天真的女老师的帮助,贺原一头栽在了这位小老师的身上。因为这位老师好像有点仇富,贺原现在正装成穷光蛋热烈地追求人家,实在没空回来,顶多在板砖闲暇的功夫偷偷摸摸给陆郁打个电话,关心慰问一下,还要担心被发现。   他前世没有这段缘分,直到陆郁死的那年,贺原还在花花世界浪荡,游戏人间,现在有了,陆郁也不可能打扰他,说:“你在那好好追求爱情,我也快回来了,真有什么事情,也没什么可着急的。”   这次是为一个月后回来做铺垫,事情便多了一些,陆郁忙了很久,中间好不容易抽出一天,要办一件很要紧的事。   他要去看看碧玺园的房子,那是他和裴向雀以后的家。   司机将车开到碧玺园的独栋别墅前,此时是早晨九点左右,春日的天空是碧蓝色的,温暖的阳光笼罩着整个别墅外的小院子,一切都生机勃勃。里头的正门前站了几个人,是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和设计师。   设计师虽然年纪不大,可是专业知识出色,又有能力,即使是在陆郁面前也不露怯,反而侃侃而谈,将所有的设计用心都细细地介绍了起来,陆郁很有耐心,看得也很慢,甚至会经常停下来拍一些照片,似乎是给什么人发过去。   设计师也适时地调整了自己的介绍节奏,等着手机那头的回应。   今天恰好是周日,裴向雀在家休息,没有陆叔叔的周末总是有些无聊,无论做什么都不太提得起兴趣。   直到他在床上迷迷糊糊地摸上震动的手机,通讯页面传来了几张清晰的照片,还有一句话。   “我和小麻雀的新家。”   裴向雀立刻就精神了,满怀欣喜地点开照片,那是一棵高大的树,陆郁大约是站在树下,镜头朝上,粉白色的花一簇簇地挤在枝头,繁盛地开放着,还有阳光的闪烁跳跃,叫人眼花缭乱。   陆郁告诉他,那是樱桃树,三月是开花的季节,等到五六月就会结出鲜亮的果实,又甜又可爱,而且鸟雀很爱啄食。   “我的小麻雀爱吃吗?”   当初陆郁和他讨论新家的布置时,他提的意见虽说有些天马行空,但都是很认真的,而陆郁一一为他实现。有许多张照片,枝头挂着的鸟窝,小水潭里面的游动的红色锦鲤,还有他们的房间。   那些都像是在梦里一样好。   他本来是没有家的,只是有一个能够容身,能够居住的地方,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他有家了,家里有他的陆叔叔。   裴向雀欢喜地在床上翻了好多个滚,又用胸前的钥匙打开了铁匣子,里面已经积攒了不薄的一沓钱。可是,和陆叔叔提供的家相比,哪怕是他只出一半的钱,都是遥远的距离。   转眼之间,裴向雀又有些发愁了。他的陆叔叔这样好,这样有钱,他该怎么才能存到够娶陆叔叔的钱呢?还要保证陆叔叔可以过得舒服,以后都老了,不能赚钱了,保障两个人的生活。   光是想一想都很难。   不过裴向雀是一只有志气有责任感的小麻雀,倒没有对此绝望,反而燃起了一股斗志,好好学习,日后找到一个好工作,把陆叔叔养的白白胖胖的。   裴向雀还沉浸在幻想里的时候,陆郁正在和设计师交谈。   他们的卧室建在二楼,因为裴向雀一贯爱晒暖和的太阳,靠阳的那一面墙开了一扇大大的玻璃飘窗,陆郁的脚步忽然顿在那里。   重生之前,裴向雀就是偷偷打开了飘窗,跳了下去。   陆郁很少去想这件事了,可是现在,他仿佛已经看到了那个画面,于黑暗中,裴向雀打开了窗户,他的背影消瘦,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义无反顾地跳了下去。   在触犯到他的底线之后,即使是被关在笼子里,他珍爱的金丝雀还是想要逃出去。   一想到这里,陆郁几乎没有思考,直接开了口,“在这加上防护窗。”   设计师哑然,在他看来,陆郁是个很有品位的客户,包括整栋别墅的整体设计都是如此,防护窗无论如何都不美观,考虑到客户或许是因为安全问题,他整理了一下语言,“这个飘窗虽然是玻璃制成的,可是这种玻璃非常安全可靠,而且飘窗开关也是特制的,按照人体力学,如果不是刻意打开,是绝不会无意间被撞开的。”   陆郁似乎并不考虑这些,只是兀自肯定,“加上防护窗。”   设计师在心底哀嚎了一声,没有哪个有追求的设计师能够容忍自己的设计出了这样的意外,但客户是最重要的。他想了想,还是做最后的尝试,“而且,这样的话,飘窗的美观程度,即使是在上面休息,舒适程度也会大大下降。”   陆郁一怔。确实如此,他的小麻雀不会愿意在一扇外面装了防护窗的飘窗上休息,那太压抑了。   他的小麻雀不喜欢。   这个念头压到了陆郁的身上,也只能勉强克制住自己内心的冲动,微微点头,快速而不容自己反悔似的吩咐,“那就算了。”   在前面带路的设计师感觉到有一丝怪异,而旁边那位精明的负责人更是如此,可这毕竟是自己的大客户,他们只好装聋作哑,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而接下来陆郁的一些要求更是同原先的设计理念完全不同,互相重装,陆郁似乎也察觉到自己的不对劲,面色冷淡地让那两个人先回去,今天后面说的那几条建议都不作数,他自己要再待一会。   他知道自己不对劲,那是他过了分的独占欲在作祟。   准确来说,陆郁的病不单单是睡眠障碍,那原来只是病症的一种轻微的表现形式,但因为童年秋子泓的刺激而脱离了陆郁本可以由自身控制的发展,成了严重的疾病。   除此之外,还有和秋子泓一脉相承的占有欲,这不仅仅是感情了,而是一种病。   以陆郁的理智而言,这本来也是可以自行控制的,只是几不可查的小病。因为他没有像秋子泓疯狂地爱上一个人。   可裴向雀成为了那个不可控的因素,陆郁爱上了他。   其实前世陆郁的占有欲已经近乎于病症了,但是由于裴向雀总是在满足他的欲望,顺从他的要求,待在陆郁的笼子里,陆郁的欲望和理智一致,所以他甚至都没有发觉。   而现在则不同了。他需要努力克制自己的欲望,自己的本能,才能柔软地,妥帖地对待这样一只天真可爱,对自己满怀信任的小麻雀。   不要用自己的欲望去控制他的小麻雀,裴向雀就会长得更好,更快乐,更幸福。   那是他的圆满。   陆郁很明白,在他理智的时候,也是这样做的。   可是有的时候,欲望会悄无声息地占了上风。就如同昨天他还在陆家老宅叫人将百合全都换掉,因为他不希望那里和记忆里的牢笼相似。可只过了几天,他在看自己和裴向雀的新家时,又在试图打造另一个。   如果不是裴向雀很久才回过来的几条短信,另陆郁清醒了过来,估计现在设计师已经在考虑如何改造房屋了。   重生回来的一年,陆郁几乎没有把自己的欲望表露出来,即使有,也只是些微,很容易就被压制下来。可这次不同,或许是因为他们分离得太久,还有故地重游,回想起了从前太多的事情,才会让自己的情绪突然失控。   于陆郁而言,失控是快乐的。他会把他的小麻雀好好地安置在自己的身边,不必分离这么长的时间。谁也见不到他,除了自己。裴向雀可以成天赤裸着他的身体,而陆郁则可以触碰到他雪白的皮肤,随时随地,都不会设防。他的小麻雀还从来没有经历过情事,受不了这样的触碰。他会绷紧自己的身体,高高地扬起头,朝自己露出脆弱的咽喉,从背脊至腰臀的曲线圆润而起伏。   他的小麻雀会因此流泪、啜泣,会因为本能而蜷缩身体,又会只为自己打开。   那个笼子会成为另一个小世界,里面只有他和裴向雀。   而现在所有的忍耐都会是不必要的,那念头如此疯狂,又有如此的诱惑力,让他不得不沉醉其中,而这只需要陆郁稍稍放纵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达到。   爱是本能,而陆郁需要抵御另一种本能。   陆郁面无表情得站在玻璃窗前,仿佛一尊雕琢地过分细致逼真的雕塑。而外面是他和裴向雀的新家,他准备着另一端新的生活。   这让陆郁的表情稍稍柔软了起来。   可他的情绪在失控的边缘徘徊,或许只在下一秒,欲望又会压制住理智,他可能会控制不住自己,做下错事。   陆郁怔了怔,他打了一个电话,让李程光为他定下今天回宁津的机票。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没有陆叔叔的第七天,很丧很想他。   大裴:想他。   小雀:想要亲亲,也想要抱抱QAQ 第76章 情话   因为周边有许多工场,宁津的夜晚是很难见到星星的,这一天也没有月亮,外面的天幕是黑沉沉的。   裴向雀在客厅的大桌子上看书,而不是在卧室的书桌上。这是长久以前留下的习惯,他在桌子客厅的桌子上写作业,才开始是因为看着陆叔叔在厨房里就会很安心,后来真的喜欢上了,就有了更多的理由,他可以明目张胆地捕捉陆叔叔的身影。   不过今天裴向雀不太开心,因为他快离开宁津了,还没想好该怎么同安知州,徐旭开口。而且,今天陆叔叔又不在家。   他摸到手机,打开来看了一眼,正是平时该为陆郁唱歌的时间了。   电话很快接通,陆叔叔的声音出现在了里面。   裴向雀同往常一样,并不立刻唱歌,而是讲了自己做了什么给陆郁听,而陆郁也是如此,会挑一些有趣的事,讲给自己的小麻雀。   等一切都说完了,裴向雀在那头小小地叹了口气,软声软气地添了一句,“今天,也,也好想陆叔叔,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司机已经将车开到了小区楼下,陆郁望着窗外熟悉的景色,轻笑着说:“很快了。”   这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裴向雀似乎是很不满他的敷衍,嘟囔抱怨着,“很快?是有多快啊!”   不过虽然想念,裴向雀到底还是只乖顺又听话的小麻雀,很快就将这件事跳了过去,转而问,“陆叔叔今天想听什么歌?”   陆郁正好下了车,他很想见裴向雀,这种冲动从今天踏入那个新房子,或者说从离开的那一刻就开始了。陆郁甚至没顾得上什么形象,司机还在等待着他的吩咐,陆郁只是随意地挥了挥手,就快步跑向了楼上。   他跑得很急,就像是个急着去见新娘子的小伙子,实际上这句话好像并没有什么大错。而即使调整了呼吸,却还是不免沉重了几分,电话那一头的裴向雀也不是像一年前那样好糊弄的小傻子了。   他抿了抿唇,“陆叔叔,你是不是,是不是在骗我?你喘得,好厉害,根本,根本,根本,不像是,要睡觉的样子!”   裴向雀的话一顿,又接着开口,“你不能,骗我。我要,要开视频。”他往常都是不开视频的。因为陆叔叔的工作很多,每天都忙得很晚,要是开了视频,见到彼此的模样,谁都舍不得挂,到了最后肯定是聊到了深更半夜。   那头沉寂了片刻,陆郁才重重地应了一声,声音里满含笑意,“好的,好的,给小麻雀看我。”   裴向雀刚点开通讯软件,还没碰到视频的按钮。忽然,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裴向雀似乎是心里有了感应,可是却并不相信,三两步跑到了玄关那里,打开了房门。   陆郁站在门外,一只手倚着门框,英俊的轮廓落在半明半暗的阴影里,只有额头上闪烁着晶亮的汗水。   他的气息还并不均匀,又似乎是对这样冲动的自己而无奈了。因为他并不是才二十岁出头,而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人了。不过看到裴向雀的那一刻忍不住笑了,只好说了实话,“想到病情加重,看不到小麻雀就睡不着了。”   裴向雀原先的话还停在了舌头尖,又咽了下去,向前几步,拉住陆郁的手,牵着他进来。   直至此时,陆郁才算是瞧清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小麻雀。   裴向雀站在灯光里,朦胧沉静,白的皮肤,红的嘴唇,黑的头发,似乎都模糊成了一团,整个人晕染着一层薄薄的光亮,又柔软又妥帖。   这些全印在了陆郁的心上,赠给裴向雀的那颗心上。   裴向雀本该是欢喜的,可现在只有忧愁,磕磕绊绊地问:“那,那可怎么办?”   那是方才冲动之下说出的话,陆郁是要收回来的,就像刚刚开了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那是骗你的。其实就是很想你,太长时间没见了,非要看到你不可。”   裴向雀才似乎是安定了下来,脸上有了些欢喜的意味,“那,那就好,就好了。”   他是如此地为自己担心着,就如同自己珍惜着对方,他的小麻雀也是那样珍惜着自己。看着这样的裴向雀,陆郁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忍耐的,也许他应该去看医生,但至少现在不用,一切都还在可控的范围内。   只是需要一些发泄的途径。因为欲望永远不会有彻底满足的时日,可只要尝到了一丝滋味,便再也舍不得放开。他们还没有在一起之前,陆郁有时候会对裴向雀说一些情话。可现在他已经得到了对方,仅仅是那样的满足已经不够了。   陆郁想要更多。   陆郁看着裴向雀忙着看问他饿不饿,要不要煮一包泡面填填肚子的时候终于没有忍住,捉住了对方的手,问:“可以亲你一下吗?”   裴向雀呆愣愣的,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陆郁揽住了上身,结结实实地亲吻了好长时间,连嘴唇都又烫又肿,甚至有一种合不上的感觉。   等陆郁松开了他,裴向雀瞪大了圆眼睛,微微咬着下嘴唇,认真地回应了上一个问题,“可以,可以亲的。可以亲,很长时间,因为我和陆叔叔,已经有,有一个星期,没有亲过了。”   陆郁笑着揉了揉他的后脑勺,眼里还燃烧着欲望。   虽说陆郁并不饿,可是为了满足已经很久没吃到最好吃的陆叔叔做的饭,陆郁还是下了面条,煎了三个鸡蛋,给裴向雀两个,配上小菜,深更半夜吃了夜宵。   晚上唱完了歌,两个人团在一起睡觉。裴向雀枕在陆郁的胳膊上,两个人几乎成了一个。   陆郁低下头,咬了咬裴向雀的耳朵边,身下的人一缩,但总归是在自己的怀里,跑不到哪里去,他慢慢地,思量着说:“我想对你说一些情话,可是因为你还不到十七岁,所以不能听,会讲的很快,可以吗?”   裴向雀眨了眨天真的眼睛,“是和,和睡觉,有关的吗?”   “是的。”   裴向雀软软地,害羞地“嗯”了一声。   陆郁才对着他还醒着的,话也听不清的小麻雀诉说起了自己不可言说的欲望。   他的话说得很快,裴向雀一句也听不清,却还是很认真地竖起耳朵。   陆郁的话音终于落下,怀里的小麻雀问,“说完了吗?”   陆郁于黑暗中应了。   裴向雀凑上去,很珍惜地亲了亲陆郁的唇角,他总是很喜欢那一块地方,怎么亲也亲不够,又说:“等到我,我长大了,陆叔叔的愿望,方才说的,说的那些,都可以在我,身上实现的。”   陆郁一怔,声音低哑,“不怕吗?”   “有什么,好怕的?”裴向雀似乎很疑惑,“陆叔叔不管做什么,又不会,对我不好。”   陆郁心里很柔软,那是比方才满足的欲望,更深层的满足。   我的小麻雀,希望你永远也听不到此时的情话。 第77章 识破   那天回来后,陆郁丢下工作,休息了几天,可总归是那边的事情没有解决,情绪平稳下来之后,又回了淮城。不过只是一些扫尾的工作,不太耗费时间。   陆郁在家的那几天,裴向雀要比平常高兴一些,待陆郁走了,他总有点垂头丧气,也不用李程光送饭过来,而是和安知州凑在一起吃饭。   裴向雀没好意思和安知州说过自己和陆郁的具体情况,不过对方那样聪明,想必也猜出来了。   他也不仅仅是因为陆叔叔不在身边的事情难过,还有其他的,比如,要在不久后离开宁津,和安知州告别。   该怎么说呢?   裴向雀闷闷不乐地戳了一下眼前的饭菜,歪着脑袋,撑着下巴,看着坐在对面的安知州,他是自己交上的第一个朋友,那样聪明,好看,努力,对自己又那样好。可是才相处了这么短短的时间,他就要离开这里了。   到了晚上睡觉之前,裴向雀终于没忍住,和万能的陆叔叔抱怨了两句,陆郁轻轻地问他:“舍不得安知州吗?”   裴向雀窝在床上,呆呆地看着离书包不远处摆着的资料,那是他当初送给安知州,又被对方塞回来的那份。在安知州的精心指点之下,他已经写了一小半了,旁边不仅是自己的笔记,还有更多的,是安知州批注的痕迹。   他把脸埋在枕头里,低声地应了。才开始好像并没有什么感觉,可是离别越近,感受越深。   陆郁似乎也在对面沉思了片刻,又温柔地笑了,“那我帮你问问他,愿不愿意去淮城?”   他顿了顿,接着解释,“阿裴,你知道的,你现在待得学校并不算太好,水平不太够,而安知州学习那么好,又没有家人,值得去更好的学校。如果去了淮城,我可以帮忙安排一下,你说好不好?”   裴向雀翻了个身,仰面对着吊着的水晶灯,微微遮住了眼。这对他是个很大的诱惑,他不可能离开陆叔叔,也舍不得安知州,可又觉得为了自己的私心,这样是不对的。   良久,他才慢慢地说:“那,那陆叔叔,帮帮我,别让他,知道。”   这是一个满是私心的愿望,裴向雀惴惴不安地想,久久不能入眠。   陆郁办事总是又快又利落,其实他早就想到了这件事,只是等着裴向雀提出来罢了。而因为之前安排过裴向雀,陆郁对于宁津这一块的人脉都很熟,淮城是他的地方,只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   第二天的晚自习,安知州就被班主任叫了出去,没去办公室,而是花园里静悄悄的角落。张老师擦了擦眼镜,借着微弱的光仔细地凝视着瘦弱的安知州。她很明白这个孩子的家庭状况,无父无母,唯一的亲人又是那个样子,曾经想要去家访,和那位老人好好谈谈,却被安知州拦在了门外。   他那时的脸色苍白,说话时都接近颤抖,他说:“老师还是不要进去了,要是劝他些什么,我怕他骂您。”   即使是这样,他的学习优异,为人出色。而现在有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就在今天早晨,张老师得到教务处说来的消息,说是淮城那边一所非常出名的重点高中考察了各市的中考状元,挑选了很久,要收几个名额过去学习,培养人才,连考试户口问题都能解决。而安知州恰好好运气地被挑选中了。   这件事情太好了,好到张老师都不太敢相信,周围一个人都没告诉,连忙找人问了淮城那边教育系统和学校的老师,得到肯定的答复,才急急忙忙把安知州叫了出来。   安知州沉默地听完了张老师的话,思考了一会,礼貌地开口:“谢谢老师,请让我再想一想。”   张老师比他还要着急,一连串地说:“还想什么?这么好的机会。你要是担心家里的事情,那边也有学生补贴和奖学金,我看了也不是一笔小数目,足够请一个保姆,照顾你爷爷的了。”   安知州点了点头,在张老师担忧的目光下回了教室。   而旁边的裴向雀则像一只干了坏事的小麻雀,缩头缩脑地趴在桌子上。安知州离开的时候是这一道题,回来还是一样的,变都没变。   看到他这个模样,安知州本来八分的猜测肯定成了九成九,自己的同桌怎么就这么傻的可爱。   等了片刻,沉不住气的裴向雀终于塞了一张小纸条过来。   “老师,老师喊你出去干嘛了。”   自从陆郁昨天说了要把安知州也弄去淮城上学,今天自己同桌多喝一口水,裴向雀都觉得可能是陆叔叔做了什么事情的预兆,一整天担惊受怕,坐立难安,直到现在。   安知州展开纸条,撑着下巴想了想,他不是裴向雀,有那样的好运气,能够轻易地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情。陆郁是淮城来的,而这件事又来的太突然,结合裴向雀最近有时候偷偷瞧着自己叹气,安知州又不是傻子,怎么猜不出来。   他把这件事简略地写给了裴向雀。   裴向雀并不知道陆郁具体的操作,看到整件事情时瞪大了眼睛,干巴巴地写,“那,那条件这么好,知州你不去吗?”他是一点也不敢暴露,怕安知州因为自己不可见人的私心而讨厌自己。   安知州看着他那张一点也藏不住事情的脸,忍不住笑了,“虽然淮城那边学校的条件很好,可是,也不是非去不可的。宁津,再怎么说,也是我的家。而且,我还要等一个人。”   陈爷爷住院后,他每次在楼上,都忍不住听下面的动静,可能那是他的郑夏回来了。可他再也没有偶遇过郑夏,两个星期前,他才从居委会大妈那里得知,陈爷爷已经搬走了,说是年纪大了,又摔了一跤,腿脚不灵活,去了外孙的城市,能得到更好的照顾。   安知州听见自己问:“那,那陈爷爷的房子卖了吗?”   大妈皱了皱眉,随口说:“好像没有吧。咱们这是家属楼,又破又旧,哪都不搭,又不好卖。”   安知州恍恍惚惚地出了那扇门,走在外面的路上,被小石头绊得跌了一跤,可惜并没有也摔断了腿,即使摔断了,也不会有别人知道。   谁也不会知道。他甚至只想以后,每年大年初一的时候,可以知道郑夏就住在自己的楼下,就可以很安心地过完下一年的愿望也被迫熄灭了。   那天晚上,安知州揉着自己崴了的脚,心里想,没有关系,房子还没有卖,或许以后,他们还会回来的。   那就等着吧。   这些都不能和裴向雀说。而且也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还有安知州自己说的,不管怎么说,这里都是他的家,他生长的地方,即使要离开,也是凭借自己的力量,而不是别人的好心。   他想的有点多,脑子也不太清楚了,最后一不小心写漏了嘴,“即使我现在不去淮城,等再过一年半,也可以自己考过去,我们又能在一个城市里,难道你不相信我的实力吗?”   裴向雀展开纸条一看,吃了一惊,他连自己是怎么暴露的都没弄明白,偷偷瞥着安知州的脸色,似乎并没有生气,就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写:“对不起。因为,我自己的私心,就勉强你。”   安知州飞快地写,“小傻瓜,你勉强我什么了?这么好的机会,是我自己不愿意。”   裴向雀紧紧地捏着纸条,讷讷地点了点头。   安知州瞧着他,也不再说话,而是低头写作业了。   等到晚自习下课回家,裴向雀拿出资料,可还是想着安知州今天的话,只是漫不经心地翻着,却在扉页发现那里多了一行字,是安知州的笔迹,清瘦工整,裴向雀一眼就能瞧得出来。   “向雀,别害怕离别,也别太难过。每个人都要走不同的路,即使暂时分开了,我也在心里永远陪着你。”   这大概是安知州说过最煽情的话,所以只敢偷偷写在这里,连裴向雀都没告诉。   裴向雀将这句话的每一个字都细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伏在桌子上傻笑了好久,渐渐笑不出来了,又还是有点难过。   他打电话给陆郁,软声软气地说:“陆叔叔,知州,拒绝了。”   陆郁其实也能猜到安知州会拒绝,可是他不会提前对裴向雀说,而是满足他的愿望。   “我好像,也没有那么,难过了。”裴向雀抱着枕头,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打着滚,说话都是含含糊糊的,“他说,每个人,每个人走的路,路都不同,离别,也是,是很正常的。”   陆郁一怔,他躺在床上,又问:“那,我也一样吗?”   裴向雀听了这话,急急忙忙地辩驳,“陆叔叔,陆叔叔怎么能一样?我,我不可能和,陆叔叔离别的!”   “哦?”   陆郁做出疑惑的语气,他其实很明白小麻雀的心意,可总是要他将这些话说给自己听。   裴向雀停了下来,掰着手指头数着有什么不同,因为要说的太多,他怕自己讲着讲着就忘了,“知州,那么好。我希望,希望,他能交到很多,很多,很多好朋友,会有很多人,喜欢他,会找到,爱自己的人。可是,陆叔叔,就不一样了。”   他说到这里,似乎有些为了自己的小心思难以启齿,“可是,陆叔叔,这么好,再多,多的人喜欢,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只能,喜欢我一个人,谁要也不给。”   陆郁的心忽然就软了,他说:“我也是。”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安安自私一点大概会好过许多,可是他不会。   小雀:大裴,你知道陆叔叔前几天的情话说了啥吗?   大裴:不知道。不过,你记不记得以前的一件事……   小雀:啥?   大裴:很久很久以前,陆叔叔对我们说,“抱歉”读作“抱抱”。并且,你讲过很多次“抱抱”。   小雀:哎呀,陆叔叔的骗人,怎么能叫骗人!   大裴:……很好很棒很迷雀。 第78章 大秘密   为陆郁唱完歌后,裴向雀挂断电话,趴在床上继续写日记。他写下了今天安知州同自己说过的话,却忽然发现有种莫名的奇怪。   裴向雀回忆起一年以前的事情,他也是这样有了莫名其妙的好运气,被青少年救济中心带走,房子和学校,甚至生活费都安排好了。如果说安知州的经历只有一个步骤,而自己的经历,简直是复杂化了的安知州。   裴向雀怔愣愣地看着手上的笔,想着今天的事情,最终还是摇了摇头,觉得不大可能,怎么会呢?如果是那样,陆叔叔是什么时候遇到自己的?他犹豫了片刻,还是轻描淡写地写上了一句话,合上了日记本。   夜色沉沉,有的时候,裴向雀的记忆短的很,很快就忘了这件事,坠入了安眠之中。   他似乎做了个梦,只可惜一觉醒来,什么也不记得了。   陆郁很快就从淮城回来,还带了一套那边的课本。淮城和宁津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不仅离得远,连学的教科书都不同。裴向雀安定地在宁津上最后一段时间的学,离开的手续都已经办好了,作为一个负责人的老师,张老师不免拉着他多问了些话,最后只好拿陆郁是自己多年未见的小舅舅来搪塞,裴向雀写下这些的时候不免有些心虚。   过完了第二次月考,裴向雀就要离开了。临走之前,他请安知州和徐旭吃了次火锅,安知州是早知道他要离开的,而徐旭却是临时得到的消息。那天点的是鸳鸯锅,徐旭吃的特别辣,到最后眼睛都红了,也不知道是辣的,还是难过的。   徐旭拉着裴向雀的胳膊,很舍不得他,说话都磕磕绊绊的,“我们的小傻子裴裴,到新地方也不知道会不会受欺负,班长你不担心吗?”   安知州看着他,喝了口冷饮,“不会的,他这么可爱,没人舍得欺负他。”   就算有,陆郁也会变成没有。不过这些却不能同眼前担心着的徐旭说。   徐旭嘟囔着说:“也是,裴裴这么可爱,长得好看就是好。”   裴向雀听不懂两人的对话,只是微笑着,举着手上的饮料,相互碰杯,又结巴又害羞,除了陆郁,他没怎么和别人说过话,“我,很感谢你们。你们,真的,真的很好。”   徐旭笑眯眯地看着他,“我也很谢谢裴裴。”   这一天正好没有晚自习,三个人围着火锅桌吃了许久,最后还是人来疯的徐旭还是没能忍住要了酒,裴向雀和安知州两个人都白的过分,只喝了几口脸上都红通通的,倒叫徐旭笑话了一场。   不过再怎么高兴,总是要说再见的。   陆郁收到短信,把另外两个醉醺醺的小孩送回家,下车的时候,裴向雀都很认真地同他说了再见。   车子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裴向雀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亲近自己的陆叔叔了。他酒量小,吃火锅又吃得全身热腾腾的,吹了冷风,现在有些不舒服,便很乖顺地枕在陆郁的膝头,耳朵尖泛着红。   裴向雀亲密地圈着陆郁的腰,撒娇似的问:“陆叔叔,我在,新的学校,还能交到,交到新朋友吗?”他人生的前十六年都是没有朋友的,在宁津才遇到安知州和徐旭。要是再去一个新地方,他还能有这样的好运气吗?   他的声音微微颤抖,浸满了难过和不舍,还有些许的害怕。   说到底,也不过是一个孩子,还没长大,前些天装模作样,现在喝了点酒,就装不下去了,露出怯怯懦懦的小模样。可又不愿意和自己的好朋友说出口,平添对方的烦恼。只能在现在同自己的男朋友陆叔叔说出来,因为这是他最信任的人。   陆郁轻叹了一口气,把车停在一边,将裴向雀整个人捞了起来,圈在怀里,细细地吻着他的脸颊,承诺着,“会有的。我的小麻雀这样好,怎么会交不到朋友?别担心,也别难过。”   裴向雀虽然很相信陆郁的话,可对此还是半信半疑,未来的事又有谁说得准?   他问:“真的吗?”   陆郁把他放下来,咬了耳朵尖一口,裴向雀的那一处很敏感,又才喝了酒,轻轻一碰都有些不太受得了,忍不住缩成一团,委委屈屈地瞪着陆叔叔。   陆郁踩下油门,“当然是真的。”   他不对裴向雀讲假话。在离开淮城前,他单独去约了一次陆静媛,在学校外面的咖啡厅。和上一世不同,裴向雀不会再住在陆家老宅,也就没办法和陆静媛相处,陆郁需要提前牵线搭桥。   陆静媛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她虽然个人内心很崇拜自己的三哥,但陆郁的名声在外,在家也不怎么好,她比较胆小,还是有点害怕,战战兢兢点了杯奶茶,小口小口地低头喝着,余光偷偷地看着对面的陆郁。   像是只受了惊的小鹌鹑,正和裴向雀那只小麻雀相配,一对的好朋友。   陆郁点了杯咖啡,漫不经心地放了块方糖,朝陆静媛笑了笑,问:“我从前都在国外,才回来没多久,就多了你这么个妹妹,也不太熟悉。对了,你们学校怎么样?”   陆静媛受宠若惊,“学校,挺好的。什么都好。”她待的是私立学校,学费高昂,自然服务高昂,老师贴心,学生之间也大多是家长相互认识,彼此知根知底,至少明面上不会闹出些什么事。陆静媛因为长得好看,脾气性格好,在学校里还挺受欢迎的。   陆郁的手指修长,慢慢地搅拌着咖啡,似乎是沉思了片刻,该如何开口,“我有一个小先生,也要来淮城上学了。可是他生着病,不太会说话,我又不能在他上学的时候看管,想来想去,只能托付你了。”   陆静媛脑子很好,可是这一段话死活转不过来,想了半天,连手上的奶茶都冷了,坐立不安地问:“那什么,三哥,‘小先生’是什么意思?”   陆郁笑了笑,十分温柔,至少陆静媛从来没见过他这个模样,“‘小太太’的同义词,只是他是个男孩,总不好这么称呼。”   陆静媛忽然得知了这么个大秘密,还晕晕乎乎的,不过这么重要的事托付到了自己的身上,陆静媛深感荣幸,立下军令状,肯定好好照顾三哥的“小先生”。   最重要的是,感觉自个的三哥也不是像以往那样不食人间烟火了,都有媳妇了,年纪还这么小!   到家的时候,裴向雀已经睡过去了,陆郁抱起了他,低头吻了吻他的嘴唇,轻声说:“你所有的愿望,都会得到满足。”   第二天,天气晴朗,正是个适宜出门的好日子。   陆郁和裴向雀乘上了去淮城的飞机,裴向雀心里还是有点害怕,可更多的还是期待。他其实不是个喜欢新鲜和冒险的人,可是一想到陪在自己身边的事陆叔叔,又觉得没什么需要害怕的了。   那是新生活。 第79章 强求   那时候天近黄昏,夕阳的余晖如水一般在高树上流淌。陆静媛下午放学后就过来了,因为只有她一个人,别墅的大门是紧闭的。她等了很久,有些累了,懒懒地打了个哈欠。   片刻之后,门口停下一辆车,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从车上走了下来,陆静媛眯着眼,透过镂空的铁门和玻璃窗,隐隐约约能认得出那是陆郁。陆郁没有立刻进来,而是绕到另一边,拉开车门,伸出手揽住了什么,然后,从里头跳出一个少年。向来不动声色的三哥似乎是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只是轻轻的。   两个人下了车,少年走在了陆郁的前面,陆郁落后半步,目光没有离开眼前的身影,甚至手上还拿着他的外套。   直到进了门,陆静媛才瞧清了另一个人的模样,他长得实在好看,皮肤雪白,五官都很秀致动人,只有眼睛是圆圆的,笑着的时候又天真又活泼,叫人没办法不喜欢。不过,他确实是年轻得过了分,同自家成熟的三哥比起来,就有点像,老牛吃嫩草。   当然,这话陆静媛是不敢说出口的,只敢在心里嘀嘀咕咕。她整理了一下面上的表情,微微翘起嘴唇,迎了上去。   这是裴向雀头一回亲眼看到自己未来的家,进了院子就恨不得把一花一草都看一遍,记得清楚,还是被陆郁硬拉着进来的。他以为房子里空无一人,只有他和陆叔叔,结果没走两步路,眼前忽然蹦出个小姑娘,还长得特别可爱。   他倒是没受什么惊吓,只是很疑惑,偏过头,瞧着身旁的陆郁,还没有说话,对方已经摸清了他的想法。   陆郁上前两步,走到两人中间,又缓慢又温柔地说:“这是陆静媛,我的妹妹。这次搬家,她来看望我,主要是想瞧你。”   他将这句不算长的话重复了两遍,几乎是一字一顿,陆静媛才察觉出其中的刻意和不对劲,想起陆郁同自己说过的话,他的那位“小先生”不太会说话。   裴向雀其实有点害羞,这还是他头一回见到陆叔叔的亲人,于是,结结巴巴地对着陆静媛说:“你,你,你,你好。我,我我我,是裴向雀。”   话一出口,就更加害羞了。因为在最近一年,他都和陆郁坚持说话的缘故,虽然还是不能听懂别人的话,可是如果只是单方面的对话,努力一点,还是能够说得出口。更何况眼前这个人是陆叔叔的妹妹,第一次见面就打字,显得自己不够尊重。   陆静媛也说了句话,即使裴向雀聚精会神,也没能听得懂,还是由陆郁转述之后,才明白过来。   陆郁温和地看着他们俩,又介绍着,“说起来静媛比你还小一点,也是你的妹妹。”   一瞬间,裴向雀觉得自己有责任照顾好她,她比自己的年纪还小,又是妹妹。不过,他又想起了另一件事,自己还唤着陆叔叔,这样辈分好像就乱了。   辈分一乱,裴向雀又陷入了怎么称呼的挣扎当中。   不过陆郁没给许多时间让他思考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而是前面带着一只小麻雀,后头缀着只小鹌鹑,带着两个人将整栋别墅大致都看了一遍。令陆静媛惊喜的是,竟然有一间她的专属房间。   而最后则是陆郁和裴向雀的主卧。推开门,是一个又大又亮的房间,正对着门的是一整扇飘窗,上头铺着毯子。里面的装饰大都是明亮的色调,处处透着柔软,和陆郁在陆宅里的房间完全不同。   裴向雀的关注点则不在这些地方,他微微皱着眉,似乎在搜寻着什么,将整个房间仔仔细细地逛了一圈,才从大床的上方发现了自己的那幅画像。并不是正上方,而是偏向右一点,似乎左边还缺了另一幅。   那里应该放着另一幅画,是陆叔叔的自画像。   这个角度非常隐蔽,连陆静媛也没有看到。裴向雀满心欢喜,抿着唇笑了,拉着陆郁的手,“陆叔叔,走吧。”   这是他们彼此之间的小秘密。   将整栋房子逛了一圈下来,两个人都有些累了,倚在沙发上。陆郁丝毫不见疲态,站在一旁,叫了司机,准备送陆静媛回家。   陆静媛有些好奇地问:“三哥,家里其他人都什么时候来?”   陆郁倒了两杯水,放在陆静媛那边一杯,另一杯则直接递到了裴向雀的嘴边,随口应了一句,“什么其他人?”   陆郁亲自倒的水,陆成国估计都没有这个待遇。陆静媛受宠若惊地把整杯水灌完,又问:“就是,厨师之类的,到现在还不来,你们今晚吃什么?”   看着裴向雀小口小口地啄着水,陆郁解释,“这些人,都不必要。园丁和清洁人员都是定期来的,至于厨师,不用请,我会做饭。这是我和阿裴的家,要那么多人掺和进来做什么?”   陆静媛愣在了远处,在她有记忆以来,似乎周围的每个家庭都是这样,一栋大房子,里面有很多人,最亲密的人坐在一张过大的桌子旁,彼此都离得很远。还是上小学的时候,去过同学的家里,小小的家里只有一家三口,又亲密又温暖。   陆静媛也笑了,“那很好啊,不过没想到三哥还会做饭,改天一定要上门尝尝。”   如果是一天以前,她大概还不敢这么和陆郁说话,可是今天相处下来,好像胆子忽然就迎风生长了起来,都敢肖想陆郁做的饭了。   陆郁似乎也不惊讶,“好,等有机会。”   过了一会,司机还没有到,陆静媛无所事事地待在沙发上,总是显得有些无趣。裴向雀作为这个家的主人,理所应当地承担起招待的职责,他在手机备忘录上打下了一行字,走到陆静媛面前晃了晃。   “我们出去看看。”   这栋房子的主体其实不算大,主要的面积其实在外面的院子,种满了花花草草,甚至还有高大的乔木。陆郁没有跟出去,而是按亮了院子里的灯,随两个小孩交流去了。   裴向雀拉着陆静媛到了樱桃树下,花季已过,郁郁葱葱的枝头只残余了几片不太看得清的花瓣。   裴向雀仰着头,透过繁密的树叶,天空上有点点繁星。他偏过头,打下一行字,“等再过几个月,樱桃熟了,我们就可以坐在树下吃樱桃。”   他仿佛没有什么烦恼,只是在想着未来。   夜里起了风,陆静媛用指尖轻轻按住拂动的长发,看着裴向雀,她知道对方看不见,还是略带些欣羡地说:“你肯定特别好,三哥才这么喜欢你。”   裴向雀疑惑地看着她,把手机递了过去,陆静媛却笑着摇了摇头。加上大门前传来车喇叭的声音,陆静媛挥了挥手,朝门外跑了出去。   等到了车上,她发了条信息给裴向雀,“记得和三哥说我走了,再见!”   她隐约明白过来,心里想,喜欢一个人可真是种奇妙的感情。连陆郁都能变了个模样,而这一切都是捎带的,大约是因为这和裴向雀相关,所以他都是如此温柔。   陆静媛叹了口气,不由得想,搞得自己都想谈恋爱了。   裴向雀不明所以地回了家,把刚刚的情景描述了一遍,有点胆怯地问:“是不是,静媛,不喜欢我?”   陆郁正在切菜,闻言抬头看着他,“没有的事。要我说,最后大概是夸了你一句话,小姑娘都害羞,不好意思说出口就跑了。”   裴向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觉得自己不该这么揣测自己的小妹妹,又郑重地发了条信息,“谢谢,对不起。”   手机另一端的陆静媛满脸懵逼。   陆郁觉得自家小麻雀真是傻得冒泡,还可爱得要命。   吃完了饭,裴向雀先是在飘窗上打了好长时间滚,又把那幅画珍重地看了一遍,因为过度兴奋停不下来,最后是被陆郁硬拖进被窝里的。   裴向雀还挺委屈,枕着陆郁的手,躺在陆郁的胸前,还嘟嘟囔囔地抱怨了好一会,又天马行空地提出意见,“要不要,养一个宠物呢?”他看得书,或者电视剧里,一个美满的家庭,似乎总是少不了宠物的角色。   而一贯对裴向雀百依百顺的陆郁,此时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   裴向雀问:“为什么?”   “因为占用的时间太长了。”陆郁解释着,没有用什么借口,而全是内心的想法,“我不想要阿裴喜欢上另一个什么,还每天都在一起,无论是谁都不行。”   他鼓励裴向雀交朋友,甚至是好朋友,因为朋友是不会占用太长的时间,就能获得友谊和情感上的满足。而宠物则不同,一只猫,一条狗,它可以每天和裴向雀腻在一起,而陆郁却不能。   即使陆郁克制着自己的占有欲,也不能忍受。   裴向雀听明白后,点了点头,似乎很认同,“也对。要是,要是家里多了宠物,或许陆叔叔,陆叔叔,也喜欢上了,那我就,不高兴了!”   最后,他亲了陆郁一下,嘴唇温软潮湿,添了一句,“我们的家里,只要,只要我们两个人就好了。陆叔叔,陆叔叔是最重要的,不能离开的。”   陆郁一怔,他以为裴向雀这样的性格不会明白自己的占有欲,可他却懂的。   裴向雀是个很平和的孩子,无论什么事情,他都不会强求,即使是安知州,他也仅仅是努力过一回,不再后悔,之后就平静地离别。   只有陆叔叔是不一样的,他必须强求。   在告白前就想过如果失败了,也不会放弃,而是努力变成更好的裴向雀,追求自己的陆叔叔。   陆郁拿自己的心,换到了裴向雀的。他没有失去自己的,而是得到了一颗,彼此的胸膛里都承载了两颗心。他们都会对另一颗,原来不属于自己的心更加温柔一些。   因为那是属于自己心尖上的那个人。如果不小心弄痛了,对方也会难过。   陆郁舍不得,裴向雀也是如此。   陆郁几乎抑制不住心脏的跳动,最后还是什么话都没有讲,只是开了个玩笑,“我不会喜欢上别的宠物,因为,我已经养了一只小麻雀。这只小麻雀又娇又宠,养都养不过来了,没有时间和精力了。”   裴向雀“唔”了一声,默认了他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我有!妹妹!了!啾啾啾!   大裴:那也是我的。   小雀:不要在意这点小细节,以后用什么图像表示妹妹呢?要表示和我有关系的!   大裴:你是个雀,和你有关系的,要不来只鹌鹑?   小雀:好好好,很棒!深刻地表达了我和妹妹之间的亲人关系!   大裴:怕不是以后看到日记会把你这个哥哥打死…… 第80章 早恋   回到淮城后,陆郁并没有立刻投入工作,而是给自己放了两天假,带着裴向雀将整个城市逛了一圈。其实他对淮城也不太熟悉,早年离开,回来后又专注工作,不过在领着自家小麻雀出门前做足了准备,以至于没露出一点马脚。   两天过后,陆郁的工作步上正轨,而裴向雀也被送入了新的学校,和陆静媛是同校同级同班同一个座位的同学。   这里的学校和宁津很不同,德育中学是一所出名的私立学校,人少钱多,环境优异,连学生也都要成熟得多,毕竟彼此都知根知底,闹出什么明面上的事情,父母那一辈的脸也不好看。而陆郁那个随口瞎掰的小舅舅身份也被用到了这里,裴向雀对外说是陆郁母亲那边的亲戚,有了陆郁的名头,又是陆静媛亲自陪伴,即使裴向雀在语言方面有点缺陷,不能合群,大家也都是一团和气。   在整个淮城,难道还有谁敢对陆三爷的人说三道四吗?   初来乍到,裴向雀有点不太适应,都是陆静媛从早到晚地陪着他,为他介绍解释,连自己的时间都没有。   裴向雀有点歉疚,他和陆静媛的哥哥谈着恋爱,还要比小姑娘大上一些,最后沦落到要让陆静媛照顾的地步,真是不应该。   一个星期后,裴向雀才算是真是安定了下来,适应了这里的环境。   上完早晨的课,陆静媛带着裴向雀去食堂吃饭,没走两步,就后面跟了一个个子高大的男生。那个男生叫周兴言,英俊帅气,裴向雀才来一个星期,都能感觉到这个人人气很高,在班上一呼百应。   可是裴向雀却不太愿意亲近这个人,因为对方老是和条小尾巴一样跟着陆静媛。   周兴言走上前几步,看了裴向雀一眼,朗声笑了笑,“陆同学,你是要带着新同学一起去吃饭吗?我作为班长,也和你们一起去吧,还能让新同学多了解一下班里的情况。”   陆静媛之前推脱过几次,这次用完了理由,只好让对方跟了上来。   周兴言十分殷勤地占了个好座位,颠颠地炒了两个小炒,端到了桌子上。   可谓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裴向雀有点愁。他从班群里找到了周兴言的号码,把钱转了过去,附带了一句话,说自己是陆静媛的哥哥,又是新同学,这次自己还是请客比较好。   对面的周兴言摸了摸鼻子,没说话,默默吃菜。   等吃完了饭,周兴言因为有事要出去,扼腕不能送心爱的小姑娘回教室,路上只剩下裴向雀和陆静媛两个人。   裴向雀思考该怎么和陆静媛说。他从小不大有人管,没人亲近,又因为被裴定认为是个傻子,不能影响到自己聪明的二儿子,很少让兄弟俩接触。等长到了十六岁,好不容易转了运气,遇上了自己的陆叔叔,接触到的好人都是照顾别人的,连徐旭都不例外。裴向雀在他们中间都被默认为小可怜,无论做什么都照顾得好好的。   这让裴向雀一颗想要照顾别人的慈兄之心蠢蠢欲动,在碰上长得小巧又可爱的陆静媛后终于爆发了。   想了半天,都快要走到教室了,裴向雀终于发了条信息,顺从了自己的内心的心意,直白地说:“静媛,你才这么小,要小心一点,不能早恋啊。”   陆静媛哭笑不得,相处了这么多天,她算是明白了裴向雀的性格,又傻又天真,还特别可爱。   她打趣地回了一句,“那阿裴你什么时候和我三哥在一起的,算不算是早早恋?”   裴向雀顿时像是被火撩了一般,雪白的脸上染上一片通红,又克制住自己不能跳脚,只好中断了这个话题。   裴向雀心想,自己这个哥哥当的,都没脸说了。   他这么纠结了一下午,下午放学后,陆郁照例过来送饭,裴向雀有点心不在焉,戳着自己眼前的米饭。   陆郁打开车窗,瞧见裴向雀的模样,轻声问:“怎么了?谁敢在学校里欺负你?”   裴向雀咽下嘴里的饭菜,摇了摇头,“没,没有的事。就是,就是,咱们这样,是不是,给静媛,做出了一个,不太好的例子?”   陆郁挑了挑眉,反问道:“什么叫不好的例子?”   裴向雀有点害羞,偷偷瞥着陆叔叔,犹豫了片刻,悄悄地说:“就,就是早恋啊……”   这句话说得太过小声,陆郁和裴向雀说话时一贯仔细,也只隐约听见几个字,整体的意思都是猜出来的。   他忍不住笑了,眉眼舒展,却又故作惊讶,“怎么这样讲?当初不是小麻雀先告白,要和我谈恋爱的吗?”   裴向雀正喝着汤,听明白这句话,直觉想要说话,结果因为太急而呛着,咳嗽了好半天,最后被陆郁揽进怀里,细细地拍着后背,才算是缓了过来。   陆郁皱着眉,心想确实不应该在吃饭的时候逗他。   “大概算是早恋,不过,如果不早恋,”陆郁顿了顿,眼里满含笑意,“就要等到十八岁之后再谈,从十六岁到十八岁,还有两年。”   裴向雀忍不住想,两年,有那么长。他抬头看着陆郁,他的陆叔叔连方才皱眉的姿态都那样好看,自己怎么舍得错过那么长的时间。   想明白过来后,裴向雀似乎是有些自暴自弃,“算了,早恋,就早恋吧。”就是以后不能以身作则,教育陆静媛不能早恋了。   他在心里讲出未说出口的话,即使再给他选择一百次,自己也会在那个除夕向陆叔叔表白,晚一秒钟都不可以。   两个人讨论完早恋的话题,也快到了上晚自习的时间。陆郁目送裴向雀走进校门,朝自己挥了挥手,开车离开。   刚进公司办公室,李程光就进来报告陆郁,说是周宁在会客厅等着他。   自从过年那时候周宁完成了任务,付上了尾款,就彻底和这边断了关系。不过陆郁还是让李程光把周宁带进了办公室,一声轻轻地推门声响起,周宁上前走了几步,妆容也不似头一回那样夸张艳丽。   说起来,虽然合作了这么久,两个人却只是第二次见面。   陆郁朝那边看了过去,微微颔首,问:“有什么事吗?”如果没有事情,以周宁这样的性格,是不可能上门的。   周宁礼貌地笑了,“倒是有一桩事,知道了,不告诉陆先生,心里总是不安稳。”   陆郁放下手上的文件,轻描淡写地回答,“周小姐尽可以开口。”   那还是几天前的事情了。陆郁回到淮城,一手掌握着陆家,陆成国乐见其成,可陆辉和陆修表面上遵从,可背地里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陆辉还好一些,才犯了错,张雪又有本事,让他最近不要出头。可另一边,肖梦慧却忍耐不住,她绝不就这样甘心把陆家拱手让给陆郁。但是陆郁的情况又不了解,找不到突破口。   肖梦慧不认识生意上的人,思来想去,在这个圈子里,周宁才追了陆郁小半年,怎么样都是该了解一些事情的。于是,托人带了个口信,约了周宁出门吃饭。周宁虽然年纪还不到肖梦慧的一半,可不想被人套话,那便是一个字也不可能露出来。   眼看着别人都说陆家是龙争虎斗,可周宁却不这么认为。因为和陆郁相比,另外两个人完全没有竞争力。   而且既然已经合作过,还捞了不少好处,这次再送出这么个消息也没什么。   周宁对自己的眼光一向很有信心。   果不其然,听完了她的一番话,陆郁也没说什么,只是吩咐李程光送上一份礼物。   临走前,周宁状似漫不经心地随口问道:“陆先生,您回了淮城,那您的小先生呢?”   如果陆郁真的带回来了什么人,凭他在淮城的身份,不可能不掀起风波。可是这一个多星期来,她什么风声也没听到。   这很奇怪。   其实这件事和她也没什么关系,纯粹就是作为女人的好奇心,还有就是,想看看眼前这位陆先生看似深重的爱情能走多远罢了。   陆郁瞥了她一眼,隐隐含着警告的意味,“别在外面提到他,他年纪小,现在不适宜见外人。”   周宁背后一凉,心想怪不得都说陆郁在商场上的可怕,又自嘲地笑了笑,“知道了,您的这位‘小先生’,是不会从我嘴里漏出去的。”   这是陆郁的底线,连碰都不能碰。   周宁离开后,陆郁翻开文件,想了会目前的事情。陆辉和陆修都不成气候,其实是前世,他们也没给陆郁带来丝毫阻碍。公司里陆成国的人也快清理干净了,其实局势已经明朗了。   可陆郁还是不愿意让裴向雀出现在别人眼中,宁愿用亲戚这样的谎话,时时刻刻注意着遮掩,将他保护起来,不为众人所知。   他的小麻雀太小了,心智也不算成熟,作为自己的先生来说,还承担不起重担,外界的风雨太多,恶意的揣测也多,裴向雀只要还在上学,就难免听到风言风语。或许以裴向雀的性格来说不怎么会在意,听过就算了。   可陆郁舍不得。他得让自己的小麻雀安安稳稳地过完自己的少年时期,谁也不能破坏。   即使是自己的欲望作祟,即使陆郁想要让全世界都知道那个漂亮的裴向雀是自己的人,谁都不许看,不许碰,连话都不许说。   那却不行。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我不是一只好雀,因为我早恋了。   大裴:那你别早恋了。   小雀:不,我只后悔,没有第一次和陆叔叔见面就早恋。   大裴:你们雀戏都是这么多吗??? 第81章 一个梦   裴向雀和陆郁就这样在新家住了下来。新学校很好,也没有出现熊佼那样的人,大家都客客气气的。裴向雀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有时候会在上课发呆,回想起在宁津的事情,还有宁津的家,对面住的陆叔叔,当然,现在陆叔叔已经住在自己另一半的床上。   他们俩都处于最忙的时候,一个念高中,一个明里暗里有几个项目,平时除了晚上,都凑不到一起,连恋爱都不能好好谈了。   明明不是异地恋,却谈的比异地恋讲电话的时间还要短。   陆郁在忙一件隐秘的事,不能同裴向雀说。他虽然如陆成国所愿回了淮城,以后做事却不想为了他绊住手脚。陆成国好歹也掌握了陆氏这样久,里面有不少他的人,他还没死,也无病无灾,那些人也不着急向陆郁投诚,毕竟前一任主子还在后头看着。   这些人要么收买,要么剔除,陆郁若是想,总能捉住他们的马脚。只是因为这件事做的要掩人耳目,所以办的格外慢了些。   裴向雀不会抱怨这些。有一天很晚了,他在房里等陆郁的时间太久,都睡了一觉,迷迷糊糊醒过来,发现自己整个人都摇摇晃晃,是在陆郁的怀里,恍惚间问:“陆叔叔,怎么回来的,这样晚?我等你,好久好久了。”   他清醒时是不会这样撒娇的,可见是睡迷糊了。   陆郁也不能同他说真话,那都是些商场上明争暗斗的事情,他只好开了个玩笑,“因为我现在不是一个人了,还要养我的小麻雀,如果不努力工作,怎么赚钱养家?”   裴向雀还在半睡半醒之中,似乎一遍就听明白这些话,揪住陆郁的袖子,“等我,我长大了,可以工作了,会赚钱养陆叔叔。以后,你,你就不用这么,累了。”   陆郁抱着他,轻叹了口气,“好,我等着。”   那些话轻轻柔柔地自两人的耳边拂过,或许那该是梦的呓语,裴向雀醒来时却还隐约记得。   他小心翼翼地向陆静媛问了这里的学费,算上平时的生活费,吃的蛋糕,糖果,还有别的零食,加在一起是不小的数目。   裴向雀有点愁,在日记本的最后一页左算右算,这该何年何日才能筹集齐娶陆叔叔当媳妇的钱,又不能降低陆叔叔的生活档次。   他这么愁了好些天,终于等到了一个周末。那是个周日,裴向雀放假,陆郁难得休息一天,早晨两个人睡了个懒觉,起床后在楼下煮雪梨水。   裴向雀写完了作业,窝在铺着柔软毛毯的飘窗上晒太阳,太阳晒得久了,暖和起来,免不了昏昏欲睡,没过一会,裴向雀真的睡着了。   他做了个梦。   他梦到工程队没有被抓,他也没有去派出所,青少年救济中心也不知道有裴向雀这个人。他继续在工地的搬砖,听不懂别人的话,什么也不明白。直到有一天,对面的工地开工,明明隔了有一条街那么远,自己却能看得清一个人的背影。   又清晰又熟悉。   那个人的名字仿佛就烙印在胸口,能够脱口而出,可裴向雀却怎么也说不出话,不晓得那是谁。   裴向雀想要追上那个背影,下一个瞬间,天昏地暗,背影成了虚影,又模糊成了一个轮廓,最后渐渐被浓黑淹没。   梦里的裴向雀没有追上他。   那是一个荒诞的梦。   陆郁推开门,他的脚步很轻,只有门枢旋转时发出轻微的动静。可裴向雀却从梦中惊醒,眉眼紧绷着,手中紧紧捏着后毯子上的绒毛,指节突出,略显得青白,整个人都显得惊慌失措。   陆郁将手上端着的雪梨水放下来,快步走到裴向雀身边,将他从飘窗上抱起来,伸手从衣服探入背后,略显冰凉的指尖触碰后滚烫的皮肤,里头满是虚汗。   “怎么了?”陆郁慢慢摸着他的背,一字一句地问。   裴向雀还不太清醒,忽然看到了陆郁,脑海里仿佛又浮现起噩梦的场景,几乎是细碎的呻吟,“别走。”   陆郁没继续问他,只是搂得更紧,“不走。”   时间仿佛很漫长,裴向雀渐渐清醒了过来,才做了个噩梦,躺在陆叔叔的怀里。他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像是个小孩子,可身体还残留着方才心有余悸的感觉,又贪恋陆郁怀抱的温暖,毕竟最近好长时间都没抱过了。   陆郁低头,亲了亲他的眼角,“刚刚怎么了?”   他一问,裴向雀不免得脸红,又解释,又想掩饰,可是说话跟不上脑子,讲的一团糟,最后自暴自弃,说出了实话,“我,我,做了个噩梦。梦里,好像没有遇到,陆叔叔。”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嗓音颤了颤,很害怕似的,“遇不到,陆,陆叔叔,就什么也没有了。”   他现在过得很好,生活条件都与以往不能相比,可这些都不是必要的。即使穷一点,他也不会害怕难过,只是不能没有陆叔叔。   那是他的一切。   陆郁沉默了片刻,没有说话,裴向雀偷偷瞥了瞥他的脸,勉强笑着,“梦,梦和现实,都是相反的。”   太喜欢,所以太害怕失去。   树影微微拂动,繁密的枝叶在午后的阳光下展开,裴向雀脸上有斑驳的影子。   陆郁没有反驳,或者再劝慰,只是“嗯”了一声,“讲的对,梦和现实是相反的,我永远我在你的身边。”   他哄了会裴向雀,喂他喝了碗有些凉了的雪梨水,又打了游戏,这个梦似乎就这样含含糊糊地结束了。   可陆郁知道没有。他起床在阳台吹了会风,从抽屉拿出根烟,想了一会,还是没有点燃。   裴向雀看似活泼又天真,其实还是缺乏安全感。   他不是菟丝子,依附于别人生活。   陆郁不知道前世裴向雀是怎么和裴定断了关系的,可是想来也不会是太愉快的经历。或许裴向雀他以为自己早已经忘了裴定,忘了他的童年,但是没有,他一直都记得这些,从未忘记,因为连血缘都不可信任。那些记忆只是暂时躲藏在脑海深处,等待着过分快乐的日子,在给予裴向雀沉重一击。   前世也表现了出来,裴向雀得知了他要结婚的消息,连问也没问,直接就要求离开。   他得像个法子。至少,让他的小麻雀安心下来。 第82章 生日   裴向雀是个乐观开朗的性格,似乎很快就忘了那个梦,投入到新学校的学习之中。其实老师的教书水平对裴向雀成绩的影响并不大,他都是自己私下写作业。不过他现在有个远大的目标,要早点攒到娶陆叔叔的钱,更要努力学习,努力赚钱了。   德育高中对学生管理并不算严格,全靠自律,晚自习也是自愿参加。陆郁不在家,一个人在家里也没什么意思,裴向雀晚上就待在学校。原来陆静媛是不太在学校在上晚自习的,为了陪着裴向雀,才一直留了下来。   不过今天却有点不一样。   南方的春天来得很快,晚自习的铃声已经响起,外面的天还没有暗,夕阳的光映入教室,连灯都没开。   裴向雀坐在窗户边,他明显心不在焉,心思不在书上,在桌上支起厚重的资料,偷偷摸摸在下面看手机。也不是在玩,而是停在简单单调的通讯页面。   他在和陆叔叔聊天。   陆郁前几天出门工作,一直没有回来,只用手机联络。这也是很平常的事,裴向雀都已经习惯了,可今天不同。说起来没什么特别,或许,或许还是有一点的,裴向雀在心里想,因为今天是他的生日。   裴向雀从小就没过过生日,小时候也曾经羡慕过别人家的孩子在这一天的能够得到的幸福,还有父母的极尽宠爱,后来看得多了,仿佛也就习惯了。那并不是他能得到的好运气。日子久了,他都快忘了自己的生日。可是今年仿佛不一样了,他把自己的生日记得很牢,从开年那天就等着这一天,等着陆叔叔那句生日快乐的祝福。   如果自己的每一个重要的日子,都有陆叔叔的参与,那就太好了。   裴向雀数着日子,等着等着,好不容易快到了,陆叔叔却在前两天出门了。不过陆郁即使这样忙,还是记得这件事。就在方才,他发了一条信息。   “生日快乐,我的小麻雀,我的小先生。”   配图是一张胖乎乎的小麻雀,歪着脑袋,瞪着绿豆般的小眼睛在雪地里打着滚,灰褐的羽毛尖都染了白雪的颜色。   那是他。   裴向雀将那句“生日快乐”翻来覆去看了好多遍,甚至忍不住用指尖触碰那一行字,仿佛能感受到丛另一头传过来的温度,满心都是欢喜。   下一句是,“抱歉,今天不在你的身边,回来给你带礼物。”   裴向雀躲在竖起的书后不自觉地摇了摇头,连忙打下一行字,“没有的事,有陆叔叔的‘生日快乐’,已经非常开心了。”   裴向雀窝在书桌上,抿着唇,偷偷摸摸地笑着,掩饰着自己的快乐,又珍重地摸着手机上的那一行字,似乎有温度从对面传了过来。   陆静媛在旁边看着裴向雀脑袋上都快要冒出粉红的泡泡,沉迷谈恋爱,沉迷自家三哥,书都学不下去了,摇头晃脑地想着恋爱误人,幸好自己单身,多好。   不过她没有开心多久,肚子就不舒服起来,很快就疼得直不起腰,即使裴向雀再沉迷恋爱,也瞧出不对劲来。   他放下手机,捉住陆静媛的手,是滚烫的,急的打字都在发着颤,“怎么了?怎么了?”   陆静媛虚弱地抬起头,在草稿纸上一行飘飘忽忽的字,“肚子,肚子,疼,好疼。”   裴向雀急的要命。要送她去校医院,陆静媛死活不肯去,问原因又不说。到最后,陆静媛百痛之间还不忘跺着脚,等了裴向雀一眼,“这是女孩子的事,怎么能告诉你!”   陆静媛万万没有料到,裴向雀的生理知识这样缺乏,弄得现在情形如此尴尬。她只好自己做决定,“要不回去躺一躺,说不定会好。”   因为碧玺园离学校比陆宅近,裴向雀还能顺便照顾她,就打车回了裴向雀的新家。一路上陆静媛止不住地哼哼唧唧,裴向雀额头冒汗,司机还打趣他们俩。   终于到了家,裴向雀扶着陆静媛下车,一推开正门,寂静漆黑的院子像是踩中了什么开关,一个在原处闪亮着的光点忽然蔓延开来,爬满了高树与灌木,缠绕成各种各样可爱的形状,整个院子张灯结彩,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裴向雀愣在了原处,还没有反应过来。   陆静媛又恢复了活蹦乱跳,迅速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玩意打开,喷了裴向雀满头的彩带,一边大声地喊着,“生日快乐!”   而远处,陆郁眉眼低垂,微微笑着,正站在门前的台阶前。周围的灯光并没有什么灯光,而那一处却格外明亮,陆郁仿佛成了光源,至少裴向雀的眼里,盛满了他发出的光。   眼前发生的事都来得太快,裴向雀的脸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彩带,瞧起来有些狼狈可笑,他却好像一点也感觉不到,只是走上前几步,又停住了,很疑惑似的问,“陆,陆叔叔,你吗?”   可是陆叔叔不是出门还没有回来吗?   陆郁没有等他,走上前,捏了捏他的脸,俯身轻轻吻了他的额头,“傻了吗?是我。”   这是他们俩头一回在陆静媛面前亲吻,小姑娘红着脸,不太好意思地偏过头。   那一个漫长的吻过后,陆郁放开裴向雀,“小麻雀的生日,我怎么会错过。”   他又简短地解释了这件事。前几天他却是有些事情需要去外地处理,可是因为裴向雀的生日早就排在日程表里,原先都打算往后推迟。后来想了想,不如离开几天,提前解决事情,回来布置生日,到时候给裴向雀一个惊喜。   陆郁打趣着说:“不过静媛的演技,只能骗骗你这样的小傻瓜。”   裴向雀还沉浸在陆郁特意为自己回来过生日的喜悦当中,提起这件事还忍不住反驳,“怎么,怎么能这么讲?静媛说,说身体不舒服,我,我,多着急啊!”   陆郁瞥了旁边一眼,“她只是说要骗你回来,可没说用这种法子。”   陆静媛听了这话,心虚地缩了缩脑袋,恨不得把自己团成一团。   她,她这也不是没想到别的招吗!   裴向雀没认识多少人,在淮城熟悉得只有陆静媛,也不用举办宴会,陆郁给为自己放了一天假,留在家里布置了一天。他没有请别人,连彩灯都是自己挂上去的,事先只通知了陆静媛,给裴向雀一个惊喜。   裴向雀恍恍惚惚地看着周围的灯,他的心像是被蜜糖塞满了,连言语都不能表达。   外面灯火如昼。   屋内的桌子上摆满了菜,都是陆郁提前做好了的,色香味俱全。   陆静媛头一回吃陆郁做的饭,上一次还以为自家三哥打肿脸充胖子,没料到竟然真的这么好吃,差点没吞了舌头。   吃完了饭,陆郁简单收拾了一下桌子,把电脑拿出来,点开一个文件夹,里面有两个视频。   点开第一个,安知洲出现在了电脑屏幕上,背景是学校的梅花林。此时红梅早已凋谢,绿叶葱葱生长。   安知洲长长的睫毛抖了抖,说出了第一句话,停了下来,将这句话写在纸上,举到镜头前,估量好了时间,才说了第二句。   这样说话繁琐而劳累,可安知洲却以这样的方式录完了整整一段视频。   在接近视频末尾的地方,屏幕忽然暗了下来,似乎是被什么遮住了镜头,过了好半天,才传出来一个音调。   是安知洲在唱生日歌。这首歌的音调极其简单,可是在安知洲嘴里唱出来仿佛就格外别扭。他说话时的声音很好,唱歌就总是凑不到一起,乱成一团。   可裴向雀抓着屏幕的边缘,很认真地听着,一个字也不愿意错过。   等到这首简短的生日歌终于落幕,又过了一会,才传来安知洲强装镇定的声音。   镜头又移回了他的脸。   他说:“生日快乐,向雀。长大了一岁,要继续开心。”   另一个就是徐旭的了。和安知洲细碎的叮嘱和不放心不同,她就如同每一个十七岁的小女孩,和远方的朋友抱怨着裴向雀走后发生的种种不愉快和想念祝福。最后笑嘻嘻的说裴向雀有了这么个好舅舅,苟富贵勿相忘,以后淮城有了他,旅游再也不缺小伙伴啦!   无论是那一个,都是真心实意地祝福着裴向雀能够在自己看不见的远方幸福地生活着。   裴向雀很舍不得看完,等到进度条终于走完,他忍不住揪住了陆郁的手,“我,还想要,再看,直到,能,能听得懂,他们的话。”   陆郁许下承诺,又亲了他的脸颊,于耳畔轻声说:“这是第一份生日礼物。”   陆静媛送上一块手表,裴向雀什么都不缺,她也只好送这样的东西,聊表心意。   送完礼物,陆郁从冰箱里拿出冰淇淋蛋糕,点上十七根蜡烛,火光在裴向雀脸上晃晃悠悠,他只许了一个心愿。   唯一的心愿。   裴向雀心想,如果世界上真的有神,真的能够聆听到他的心愿,看在他从前未曾许过愿望,也不会贪心的份上,满足他唯一的心愿,自己便心满意足了。   陆郁重头至尾都是笑着的,也没逗趣地问他许了什么愿望,而是切起了蛋糕,给了裴向雀一大份。   裴向雀以迅雷不及掩耳解决完眼前的大块蛋糕,眼巴巴地瞅着陆郁,看起来可怜极了。   陆郁拿他没办法,敲了他的脑门一下,“你这只小麻雀真是越来越贪吃了。”   才又切下一块。   陆静媛在旁边看着,吃了一小口蛋糕,问:“阿裴,你这么喜欢吗?”   她这句话是问裴向雀,其实是说给陆郁听的。照理说裴向雀喜欢的东西,陆郁不可能不送到他的嘴里。   陆郁闻言,瞧着裴向雀开心的模样,漫不经心地解释,“他的牙不太好,才补了没多久。爱吃甜的,没有办法,只能给他些蛋糕,监督他吃完了刷牙。可是冰淇淋不行,又冰又甜,吃了可能要牙疼。很久没给他吃过了,生日解个馋。”   陆静媛咋舌,陆郁是真拿裴向雀当孩子管,还是最细致最耗费心力的管法。   陆郁在裴向雀身上付出了多少心力,谁也不知道,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都是他的真心。   吃完蛋糕已经很晚了,陆静媛也要回陆宅了。裴向雀将她送出去,上楼洗了澡,坐在飘窗上看着熄灭了的彩灯,他的心情轻飘,似乎有种没由来的不安定感。   一切都太好了。   陆郁走到他的身后,很温柔地问:“阿裴,今天的生日开心吗?”   裴向雀点着头,笑着的脸映在了玻璃窗上。   陆郁却抬起他的下巴,居高临下,让裴向雀被迫与自己对视。   裴向雀下意识地闪躲。   他的语调更加温柔、甜蜜,甚至宛如告白,“既然那么开心,那你现在,此时此刻,在怕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天啦撸,我的叔叔,妹妹,男盆友,在同一天背叛了我。   大裴:人家不是为我们过生日吗?   小雀:我不听我不听,作为一只雀,我不会再爱了。   大裴:那你想咋整?打人,哦,不,是啄人?   小雀:我,我,我……我超凶的.JPG 第83章 礼物   裴向雀猝然偏过头。   这句话一说出口,方才柔软而宁静的气氛忽然冷了下来,仿佛欢乐的虚像忽然被打破,连空气都凝滞住了。   屋内一片寂静,只有裴向雀微微加重的呼吸声。   他低着眉,天真的笑容微微收敛,似乎是不明白,“我,我有什么,好害怕的。”   可是话里没什么自信,透着莫名其妙的心虚,或许之前他还不确定这种情绪是什么,可现在一被点醒,忽然就明了了。   他的确是在害怕,而且很抵触这种情绪。裴向雀深深喘了几口气,往后倒退了几步,似乎是想要逃避。   树影婆娑,枝叶繁密,有斑驳的光影落在裴向雀的侧脸,嘴唇微微翘起,弧度动人。陆郁低下头,瞧向了那里,轻轻叹了口气。他知道裴向雀不愿意回答,他不想说话,可陆郁却没有如同往常一样放过他,而是步步紧逼,近乎于咄咄逼人。   他的指尖碰到了裴向雀的鬓角,细致地抚摸了一遍,另一只手穿过他的耳畔,撑在旁边的飘窗玻璃上,“我的小麻雀,你在害怕什么?”   裴向雀再也没办法掩饰自己的情绪,,他呆呆愣愣的,眼角垂下来,“我,我不知道。”   他这样的姿势,仿佛是被人挟制了一般,又   过了片刻,他想了更多,似乎有了解释,很胆怯地说着,“陆叔叔,很好,是我不好。我想要和,和,陆叔叔一直到老,可又,害怕,不能永远,永远都在一起。”   他是那样期盼着和陆叔叔的永远。而陆郁又太过珍贵,叫他贫瘠又单调的人生一时承担不起这样珍宝的重量,想要捧在手心,又害怕被人夺走。   陆郁一怔,稍稍蹲下来,目光与裴向雀持平,两个人短暂地成了一般高,没有一刻比此时能把对方看得更清楚,连脸上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都映在另一双瞳孔里。   他的眼神幽深,谁也看不到底,“你是怕我会改变心意,喜欢上别的人,还是你觉得自己年纪还小,以后会遇上更好的人,然后意志动摇……”   “不会,不会有,更好的人——绝对不会有。”   陆郁的话才说到一半,就被裴向雀大声打断,他还从来没有反应这样迅速过,只慢了一拍。   裴向雀的胸口剧烈起伏,很激动的模样,“不会有,有比,陆叔叔更好的人。整个世界,我的,我的世界,陆叔叔是,是最好的。”   “我知道。”陆郁终于放松了声音,他的眉梢挑起,狭长的眼露出些微的柔软的光,“我知道。我看不得你害怕,你是我养的,我的小麻雀。如果你长得不好,有什么叫你害怕,那都是我的错。”   “因为我爱你,因为我要对你负责。”   外面的星星莹莹闪烁,点亮了整个天幕,如同通明的灯火。   陆郁说话时朝裴向雀看了过来,那炽热的视线有如实质,像燃烧的烈火,令他忍不住颤栗,他的嘴唇发着抖,似乎是要说些什么,最后还是没有开口。   无论要战胜什么,都应该由自己说出来,揭开伤疤,才能痊愈得更快。陆郁却拿裴向雀没办法,他应该一点一点逼迫出小麻雀的真心话,他害怕什么,恐惧什么,要想要什么。   可这些过程注定不会太愉快,甚至是痛苦的。   陆郁舍不得。   他心想,到这一步已经够了,不用再强逼下去了,让裴向雀说出难过的话。   毕竟,他已经猜出来了。   即使伤疤好的不够快,也不是多大的问题,他可以陪着他的小麻雀很久很久,直至完全愈合。   陆郁直起身,放下胳膊,也坐在毯子上,和裴向雀离得很近,他裴向雀轻松地聊着天,“阿裴,你是不是,不讨厌裴定,不过你也不喜欢、不信任他。”   如果是一个别的孩子,从小受到父亲和继母那样的对待,即使过分懦弱,也会在心底有仇恨。可裴向雀却没有,他下定决心离开,也是因为裴定实在是太过分了,这份重量超过他对母亲临终前留下的承诺,他不愿意再承担了。   甚至,裴向雀都没有难过。   或许他的感情障碍不仅仅是不能将感情和描述对上号,还有他源于心底的不信任感,很难接触的疏离。   在他漫长的成长中,谁也不能让他有安全感,连他自己都不能。而陆郁虽然来得不算太迟,可也不早了。同逝去的十六个年头相比,这一年的时间实在算不得长。   如果他们可以一直在一起,那度过更长的时间,或许裴向雀会慢慢痊愈。可陆郁不能忍受自己的小麻雀再从噩梦中惊醒,已经无时无刻可能偷偷跑出来的害怕了。   陆郁都要嘲笑自己的自相矛盾,又想要治愈,又不愿意让裴向雀承受短暂的痛苦。   他从没有做事这样不果决过。而爱情就是这样奇妙,让他也会沉醉其中,挣脱不了,不能冷眼旁观,做下最正确的决定。   大约陆郁是可以伤害自己的,可他不能让裴向雀痛苦。   陆郁沉默了片刻,又问:“那你,是不是也不信任我?”   裴向雀的心头一颤,他缓缓摇头,垂丧着脑袋,“我,是,不相信自己。我的,好运气,是不是,是不是只有这么多,足够我,我遇到陆叔叔,而不能持续,到老。相伴到老。”   他剩下的人生还有那么长,那么多的意外,谁也不能保证以后的事。   他说话已经比从前要流利许多,现在出去头一回与人见面,也能装模作样了。   陆郁笑了,似乎不意外能听到这样的话,“你的运气用完了也不要紧,我的运气一直很好。”   好到足够死而复生,重新找回他的金丝雀。   顿了顿之后,又接着说:“我们会一起过到老。虽然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我,即使是我,也不能保证。可是,总是要做些什么的。”   陆郁转过身,手伸向了一旁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薄薄的小本子,封面是暗紫的。   这是第二个生日礼物。   “这是户口本,我们俩的户籍都在这里。我们的姓名连在一起,命也是一样,彼此分享对方的人生,财产,所有的一切。”   这是陆郁能够做出的,最深刻的告白。   陆郁将这个很轻的小本子递到裴向雀的手边,“生同衾,死同穴。以后我们要埋在同一个坟墓里,好不好?”   裴向雀养胖了些,却还是瘦,骨头没什么重量,陆郁捏着他的手,仿佛轻轻一握就会折断。   这么细的手腕,差点没有接住,那个小东西似乎有千斤重。良久,裴向雀才翻开了第一页,那里写着陆郁的名字,而第二页,则写着裴向雀。   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写在这上面,仿佛多了一份神圣的联系,谁也无法割舍。   裴向雀恍恍惚惚间,像是在上面瞧见了光。   他的手腕还在细微地颤抖着,指尖拿着的东西似乎摇摇欲坠。   裴向雀觉得自己很软弱,他很难交付自己的所有的信任,即使知道这是自己的陆叔叔,他明白这个人有多好,也非常困难。   其实这并没有什么害怕的。陆叔叔的话,他做的事,足够叫人安心了,就在此时此刻。   裴向雀仰着头,眼角都洇着浅薄的红,他方才翻涌的心绪此时都平静下来,偏着脑袋,抿着唇笑,“其实,我一点,一点也不好,也不勇敢,总是害怕。可是陆叔叔,这样好,我也要,要变得更好。”   爱情的奇妙在于,爱上对的人会成长为更好的自己,而和错的人在一起则会坠入深渊。   陆郁和裴向雀对彼此来说,是世上唯一仅有的正确的人。   陆郁点了点头,说:“好。一只更加勇敢的小麻雀。”他伸长手,这是今晚他们的第一次拥抱。   这样的拥抱,像是抱一个疼惜的孩子,柔软、亲密,裴向雀枕在陆郁的肩头,轻轻地咬了一下他的耳垂,慢慢说:“那我,把自己交给陆叔叔。陆叔叔,陆叔叔也要把自己交给我,即使我现在不够强大,可是,我会用尽所有的力气保护你。”   陆郁听到这略带着稚气的话,也不笑话他,而是也点着头,“等我遇到危险了,也不会害怕,而是等着阿裴,我的英雄来救我。”   陆郁能很清晰地瞧见伏在身上的裴向雀。他很瘦,穿着宽大的睡衣,露出肩膀和脖颈处的那一小截,上面有明显的青色脉络,皮肉覆着骨骼,流线般的曲线优美。   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只是这样拥抱着。裴向雀面朝着飘窗,玻璃上留下了一个宽大的掌印。他忍不住覆盖上去,比划了一下,比自己的手要大上一整圈,所有十指交握的时候才会那样温暖,那样可靠。   让他很想亲亲自己的陆叔叔。   裴向雀红着脸,舔了舔陆郁的耳垂,“今天,今天还没有过,我能不能,要,再要一个,礼物?”   陆郁只感觉耳边的那一小块皮肤湿润,又痒,不过他一贯很能忍耐,“什么礼物?”   “一个,一个吻,好不好?”   裴向雀总是讨要亲亲抱抱,可这一回却格外害羞,他又添了一句,“不是,是现在这样的,要一个,大人之间的吻。”   陆郁深深吸了口气,他的忍耐可能不太够。   “真的要吗?”   那就给你。   裴向雀没来得及回答,整个人就被完全摁在了窗户上,裸露在外的皮肤碰到冰冷的玻璃,他忍不住瑟缩了一下,却无处可退,无处可逃。   仅仅在这一刻,陆郁没打算放过他。   这个吻并不温柔,只有肆虐的欲望。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陆叔叔,亲我!憋害怕!   大裴:昨天不是还要啄人?   小雀:那是昨天的我,而今天的我已经不同了。陆叔叔的礼物收买了我。   大裴:???   小雀:也可以理解为,薛定谔的小雀,薛定谔的超凶。蟹蟹。 第84章 日记本   那个亲吻过后,裴向雀一夜好梦,他一觉醒来,已经忘了从前做过的噩梦,那些害怕似乎也忽然不翼而飞。   现在和以往不同了,他想,自己和陆叔叔是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人了。   因为裴向雀的生日,陆郁花费了许多时间,连陆成国的事情还没有结束,他不愿意耽误下去,以免再生事端,便加快了动作。要忙这些事情,又免不得要加班。   陆郁最近回来的很晚,裴向雀却坚持要等他回来才一起睡,还找了个蹩脚的借口,说是要努力学习,考上个好大学,以后找到好工作,陆叔叔才不用这么拼命赚钱。陆郁也劝不动他,又不能时时刻刻看着。不过小孩子就是有一样好,真是困到撑不住就直接睡着了,大多等到陆郁回来时,裴向雀都是睡过一觉了,等含含糊糊地为陆郁唱完了助眠的歌,又倒头就睡。   不过,这样的日子就要到头了。   陆郁踢完了公司里的最后一个重要的人,剩下的都无关紧要,也不必再隐瞒下去。而陆成国因为陆郁回来,自觉无事一生轻,又新找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小情人,去了国外度假,享受人生。直到现在,才察觉出来不对劲。   陆成国紧急从国外赶回来,一路着急地派人查公司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一下了飞机,又问到了李程光那里。李程光说着些恭敬的客套话,具体的信息一个字也没泄露出来。   陆成国在砸手机前撂下一句话,“你告诉陆郁那个畜生,如果不想要明天全淮城都知道他干了这种事,就滚回陆宅来见我。”   之后便是“砰”的一声。   陆郁正在整收陆成国留下来的东西,李程光敲了门进来,简单地叙述了这次对话。   这句话没什么威胁力,商场上并不太在乎长幼,胜者为王,陆郁已经赢了,没人敢在对此置喙。即使是媒体,也只会模糊地带过这次的事情。   陆成国在淮城的威信已经没有了。   片刻之后,陆郁抬起头,狭长的眉眼微微上挑,“算了,回去一趟。也是个了结。”   陆郁回来的时候,恰好是中午。他踏入主宅,里头是死一般的寂静,不远处的餐厅一片狼藉,到处是碎瓷片,老管家站在楼梯口,浑浊的双眼里满是复杂。   他安静地在前面带路,等到了二楼,临近书房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开口,“三少爷,您,至少,老爷还是您的父亲。”   从某种角度来说,老管家是看着陆郁长大的,甚至比陆成国都要来的亲近。陆郁九岁就被送出国,陆成国就当没有这个孩子,老管家还念着秋子泓,每年都来看看陆郁。   老管家看着陆郁一点点长成现在的模样,他像秋子泓,却比可怕得多。   那都是上辈子的事情,离得太远,记忆都模糊不清,陆郁的脚步一顿,漫不经心地随口答了一句“或许吧。”   陆郁没有敲门,直接握住了把手,开门进去。   陆成国还是坐在那张宽大的红木桌前,上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看起来至多只有四十来岁,现在却老了许多,只能虚弱地撑在桌面上,连发根的头发都白尽了。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陆成国的这一辈子过的太顺,他继承陆氏时,这个公司已经是个庞然大物,轻易不会破败。陆成国是个守成的人,公司在他手里没有被发扬光大,可也稳步前行着。   或许是因为这样,他太傲慢了,容不得失败,自然也容忍不了人生中唯一的污点——自己年少时爱上的疯子,以激烈的手段对待秋子泓和陆郁。更何况是现在,他的傲慢被击碎,连人生都快要被握在别人的手上了。   陆成国并没有抬头,只是听到了响动,他的声音里有刻骨的仇恨,“公司,我看重你,把公司交给你管理,你的两个哥哥都没有这样的荣幸。而你,就是这么狼心狗肺,忘恩负义地报答我的,你的父亲吗?”   “报答?”陆郁似乎有些疑惑,“也能算作是报答,从此以后,你就可以在家里、国外,和新鲜的小情人过每一天,而不必再担心任何事。这还不好吗?而且,不是你让我回来的”   当然不好。   他才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难以置信,因为陆郁太年轻了,即使他承认这个儿子确实有天赋,可这简直不可能。   事实上确定如此,陆郁在上一辈也没能办到,因为那时他太年轻,而陆成国死的太早。   陆成国猛地抬头,一看到他,眼神立刻亮起来,里面满是仇恨和厌恶,“我有时候都想,秋子泓是不是在做试管婴儿的时候弄错了精子,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儿子。就像是个仇人。”   陆郁拉开一张椅子,嗤笑一声,“你怎么能这么瞎说?不是都做过很多次检查了吗?”   陆成国终于忍受不了他这样轻慢的态度,随手把桌上的东西朝陆郁的方向扔过去,他是真的奋力想要砸死他,“既然我是你爸,你就去死好了,你怎么不去死?”   他又添了一句话,“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原先是娶了秋子泓,现在变了,是生了你这么个东西。”   陆郁并不在意这些污言秽语,他很冷静,即使眼前这个人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说着这样的话,也无法动摇他的任何一个念头,“可我不后悔自己出生在这个世界。”   他甚至不后悔自己活了这么久来,人生做的每一个决定。   因为他遇到了裴向雀。   陆成国还在发泄着自己的愤怒,陆郁只是稍稍退后了两步,他冷静自持,唇角似乎有一抹嘲讽的笑,“你,真的爱过你的妻子吗?”   这是秋子泓临死前最在意的事情。   陆郁甚至明白秋子泓为什么会采取那种决绝的方式自杀,因为她想要陆成国把自己记得更久一些。   如果爱不能,恨也不能,那就厌恶,什么都可以,反正她要在自己心上人的人生里留下自己的一笔。   陆成国想都没想,“没有,那都只是,欲望而已。”他想到自己才在大学里见到秋子泓的时候,秋子泓穿着一身漂亮的红裙子,长发及腰,陆成国不是没有见过好看的女孩,却从没有遇到过这样令他动心的。   真心难得,陆成国也只有那么一点。   剩下的话也不必说了。   比如,秋子泓也不想这样,她偶尔清醒的时候也会痛苦自己做下的事情,无论对陆成国,还是陆郁。   她只是生病了,也没有人为她看病。   陆郁冷淡地看着陆成国,眼瞳里什么感情也没有,“公司的事情已成定局。而剩下了该有的体面,我都会给你。”   “只要你不说,谁也不会知道。但愿你能忍得住。”   这是一个了结。   陆郁撂下了这句话,他或许不该回来。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永远也不会悔改。不过他也没什么改变的必要了。   当秋子泓吊死在陆郁的床头时,后续的一切都是注定了的。   谁也改变不了。   陆郁看着满屋狼藉,打开门,走出了房间,没再说话。   他下楼的时候,陆静媛正苦着张小圆脸,眼巴巴地看着陆郁的身影。   陆郁停了下来,“怎么了?下午不上学了。”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陆静媛已经不太害怕陆郁,可眼下这个情况还是让她有些胆怯,“没有,就是说家里有事,我回来看看。”   陆郁说:“没什么事。你一个没成年的小姑娘,回来又能干嘛,回去上学吧。”   就像陆郁说的,家里的人都噤若寒蝉,她待在这也没什么用处,又喝了口水,去了学校。   下午的课,她上的心不在焉。等到放学后,陆静媛没和往常一样整理书包,而是留了下来,同裴向雀聊了会天。   她揉了揉头发,“哎,家里好像出事了。我今天中午回去了一趟,三哥也回去了,好像和爸吵了一架,其他人都不敢说话,问也问不出什么。”   裴向雀也和她一起发愁,他不愿意陆叔叔和别人吵架,可能会难过伤心,对身体和心情都不好。   晚自习下课后,依照惯例是李程光来接他,裴向雀干巴巴地想着要不要问问自己陆叔叔的情况,可最后还是没能问出口。   到了家,陆叔叔依旧没有回来。裴向雀小小地叹了口气,拿出日记本,画了起来。因为他们现在都睡在一起,陆郁回来的又晚,裴向雀都是提前写下日记,再偷偷收起来。   他撑着下巴,眼皮越来越重,终于放纵自己,陷入安眠之中。   而一旁的日记本还没有合上。 第85章 暴露   今天陆郁比平常时候回来的要早一些,家里一片寂静,楼下只有壁灯还是亮着的,而一抬头,二楼的卧室还有着光。   那是小麻雀在等着自己。   陆郁放轻脚步,上了楼,停在卧室门前,微微推开一道能容得下自己进去的门缝,侧着身走近了屋子里。   他扫视了一眼周围,里头的大灯开着,一切都是亮堂堂的。书桌旁并没有人,窗帘也没拉,陆郁第一眼没寻到裴向雀的身影,又自己看了看,才从鼓起的被子里发现了缩成一小团的裴向雀。   陆郁走近了两步,隐隐约约能瞧得清他的模样。应该是才洗过了澡,又裹着厚厚的被子入睡,离得很远都能看到他的脸颊红通通的,掩盖住了原本雪白的皮肤。大约是很热,裴向雀的鼻尖上甚至有一滴晶莹的汗珠,摇摇欲坠,嘴唇也因为身体的热量而温软水润,像是苹果的颜色,让人很想上去咬一口,尝尝是怎样甜美的味道。   不过不是现在。   陆郁脱了外套,挂在一旁的衣架上,没打算现在叫醒裴向雀。他遥遥地看着自己的小麻雀睡得香甜,又去隔壁洗了个澡,收拾好了一切,才回了卧室。这一次,他绕过床尾,直接走到了裴向雀窝着的床边。   居高临下,从这个角度看,只瞧到一个尖尖的下巴。   陆郁弯下腰,用指腹贴了贴裴向雀的脸颊,虽说小孩子捂一捂,怕冻着,可太热了也不好。   裴向雀睡觉的姿势总是很古怪,这一回也不例外,整个人像个小乌龟似的窝在上头,他的头发略长,又多,盖满了大半个枕头。   陆郁又仔细的看了看,发现有些不对劲,乌黑的头发下面好像还有着什么东西,似乎皱成了一团。他怕裴向雀睡得不舒服,稍稍拂开散乱的发丝,那东西才显出真容,原来是一个笔记本。   没料到裴向雀现在读书学习这么认真,陆郁心想,还是把本子抽出来为好,便俯身轻轻抬起了裴向雀的小脑袋,也幸好想他这么大的孩子睡眠都好,这么小小的折腾也不会醒。   那个摊开的笔记本就到了陆郁的手中。   陆郁本不打算看的,又想着最近太忙,都没怎么辅导过裴向雀的功课,不如看看他最近学到了哪里,有什么地方不明白,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好教一教他。   不过,他打眼一看,好像有点不对劲,这不是学习用的笔记。   陆郁一顿,来了些兴趣。   白纸上画了两个表情动作都夸张传神的小人,后头跟着长长短短的话,他还没仔细瞧,心想,难不成自家小麻雀除了想唱歌这么个梦想,还想当个漫画家?   不过很快,他就否认了这个想法,并且对自己养的这只小麻雀有了更深层次,多元化的了解。   裴向雀睡了很好的一觉,比平常的小憩都要来的舒服得多。他翻了个身爬起来,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眼前还是模模糊糊的,隐约看到飘窗上坐了一个人,他不太能看得清楚,只是一个轮廓,却立刻认了出来。   “陆,陆叔叔……”   陆郁沉迷在这本神奇的笔记里,甚至连裴向雀起床的动静都没听到。他听到裴向雀的声音,抬起头,左手握拳,抵在嘴唇中间,那是压抑不住的笑意。   裴向雀才醒,脑子还迷迷糊糊的,没认出来陆叔叔的手上拿着什么,跳到毯子上,傻乎乎地问:“陆叔叔,你在,看什么?好笑吗?”   陆郁难得慢了半拍,思考了片刻,躲避了这个问题的直接答案,“唔,又天真又可爱。”   裴向雀歪着脑袋想了想,方才看到的封面好像有点熟悉,他终于反应过来,那好像是自己的日记。   日记!   而自己的日记上,记了什么!   裴向雀三步变成两步,跳到了陆郁面前,想要夺回自己最大的秘密日记。可他的体力和反应速度都与陆郁相差甚远,被陆郁轻而易举地躲了过去,自己还一头栽到了对方的怀抱。   陆郁顺势将他抱了起来,连日记本还没放下,另一只手停在了裴向雀的脚踝处,那里又细又白,似乎只要陆郁愿意,一只手就能握得住。   裴向雀再也没有了平时的乖顺听话,连倒在怀里都不放弃挣扎,还要争夺陆郁手上的日记本。   陆郁将日记本举得很高,另一只手圈住了裴向雀的腰,亲了一下裴向雀的鼻尖,有点可爱的咸味。   裴向雀一怔,可今天的他不是以往的他,而是一个勇敢的战士,不能这样轻易就被敌军的逃逸炮弹诱惑,而是继续在陆郁的魔爪下战斗。   是的,今天的陆叔叔不是陆叔叔了,他是个大魔王!裴向雀咬牙切齿想着,要把这一段写到日记里,又想起日记本已经在敌方的手中了。   没等裴向雀从魔王的怀抱里逃脱出来,陆郁先松开了手,郑重地道歉,“对不起,没经过你的同意,就看了小麻雀的日记。是我的错。”   听到陆郁的道歉,裴向雀即使再恼羞成怒,此时也软了下来,他看着自己的陆叔叔,心里忍不住为对方辩解,一个写了自己心情的日记本,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陆叔叔看了,看了也就看了,又不是对方的错,是自己没有放好。   这段时间以来,裴向雀大多数时候都会在陆郁回来前睡一觉,写完自己的日记,再收起来。可因为日记又写又画,有时耗费的时间太长,又是在床上,很容易不小心就睡过去,所以裴向雀都会提前定一个闹钟,最起码要在陆叔叔回来前,把日记解决。   可今天是个意外。   从陆宅回来后,陆郁的心情不大好,加上工作都做完了,便提前回来了,也没有同裴向雀说。导致裴向雀的闹钟才刚刚响起,就被陆郁关了。   还有就是,隐藏在枕头上的日记。   裴向雀垂头丧气的,正想解释自己并不介意。   他还没说出口,陆郁又添了一句,他又不太正经了,调笑着说:“而且日记本里的小雀说了,没有什么是一个亲亲加一个糖果解决不了的事,如果有,那就两个亲亲和两个糖果。”   这么一长串的话,他得重复两遍裴向雀才能彻底听明白,而裴向雀的脸蛋已经红得能滴血了。   太,太羞耻了。   他顿了顿,指尖能感受到裴向雀脸颊上火热滚烫的温度,“我这次犯得错误比较大,可能两个亲亲和糖果都不行了。那就再加一个冰淇淋蛋糕,好不好?”   裴向雀绝望地闭起眼,不好,一点也不好,这把他馋嘴,黏陆叔叔,还贪心的本性全都暴露了出来。   他明明,明明……好吧,他就是日记本上写的那样的。裴向雀是自己,大裴也是自己,那个总是蹦蹦跳跳,有点智障,还特别戏精的小雀,也是自己。   陆郁见他没有说话,自顾自地回答,“看来我的小麻雀是同意了。方才已经亲了一个了,现在来亲第二个。家里还有没有糖果了?”   他最近太忙,回来的晚,白天又没有时间和裴向雀接触,晚上吃过甜的东西对牙不好,科学可发展的吃糖计划只能暂时停止。   他们已经许久未曾一起吃过糖了。   裴向雀本来就害羞,脸红,心跳加速,陆郁又同他深吻,他几乎喘不上气,心脏快要从胸膛里跳出来了。   陆郁总算是松开了他,将日记本放在一边,目光低垂,落在了裴向雀的脸上,嘴唇的颜色在亲吻后更深,像是熟透了的,垂挂在枝头的樱桃,诱人采撷。   裴向雀不好意思地咬了咬下唇,骗过了头,也没看放在一边的日记本。   他多可爱。   陆郁忍住再去亲两口的冲动,谈起了日记的事情,“日记里的大裴和小雀,都很可爱,和我的小麻雀一样可爱。不过,这么费时费力的日记,阿裴,你一天都没有断过。”   他将日记从头到尾翻了一遍,和普通人的日记不一样,裴向雀的日记是图文并茂的,主要的角色有两个,大裴和小雀,即使是多么细微的小事,他们都能快乐起来。小雀像是个小孩子,也是个小傻瓜,无论多么天马行空,想要什么就说出来。而大裴则要成熟稳重一些,他总是很克制。   早期的日记都是很简短的,小雀有时候会说一些自己的愿望,像是个渴望糖果的小孩子,愿望很小,有时候是想洗个热水澡,有时候是感谢今天盛饭的阿姨都给了他块红烧肉。   在看这些的时候,陆郁会想,他的小麻雀只有那么点大,在自己没有找到他之前,过的日子,是多么艰难。   然后,在某一个阶段,陆郁出现了,安知州也偶尔出现,陆静媛也变成了一只小鹌鹑,在纸上跳跃。小雀从一个小心翼翼的小孩子,变得活泼了起来,连大裴都不再如同前面一样克制,有了自己的欲望,一大一小天天斗嘴,又天真又可爱。   陆郁是并不参与他们之间的对话的,可他却像是个隐藏起来的主角,很多对话都是围绕着他展开,而每一天日记的最后,都有一个陆郁。   裴向雀没有绘画功底,全靠自己瞎琢磨,一点一点模仿修改。他很认真地在画自己的陆叔叔,努力能够看得出来,每一天都是一个不一样的陆郁。   那是裴向雀隐藏起来的心意。   不过他就像是一只太过胆怯的小麻雀,总是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藏在最隐秘的地方,这个日记本和陆郁都是如此。而上一世,陆郁和裴向雀在一起六年,也没有发现过这个日记本。   那里面会画了些什么?   陆郁冷静地想,或许并没有自己。   毕竟,那时候的金丝雀没有陆叔叔,他也不喜欢陆郁。   裴向雀想了很长时间,深思熟虑之后,才和身旁的陆叔叔解释。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他的喉结上下移动,一字一句地说:“陆叔叔知道的,我从,很小的时候,就不会讲话了。有,有很长很长,时间都没有和人,聊过天。幸好,在这之前,学过一点字。就想,如果,没有人,人和我说话,那我就,自己和自己说好了。这样,也不会太无聊。”   大裴和小雀,就是他在日记上扮演的两个对象,两个都是从裴向雀的性格中剥离出的一部分。   裴向雀不会再为了年幼时的事情而难过,他现在过得这样好,从前的难过也只觉得是苦难的磨砺,而不再是痛苦。   陆郁眉眼低垂,深沉而疼惜地看着裴向雀。   裴向雀却不想陆叔叔为自己难过,“可是,可是,遇上陆叔叔,陆叔叔之后就不一样了啊!”   他歪着脑袋,掰着手指头,细细地数着陆叔叔有多好,“陆叔叔,带我去,看病,陪我说话,聊天,做饭也,特别,特别好吃。还有,还有,那么好!”   他讲的断断续续,只恨自己说不出陆叔叔万分之一的好。   裴向雀眨了眨眼,睫毛轻颤,纤长浓密,像是夏日蝴蝶的翅膀,还闪着明亮的光泽,“最好的事,是,是,陆叔叔,成了我的,男朋友。”   裴向雀于这世上的友情,亲情,还有爱情,都维系在陆郁的身上。   陆郁把裴向雀摁在自己的怀里,点了点头,“嗯,我知道。对我来说,也是如此。”   两个人团在一起,腻腻歪歪了一阵,陆郁忍不住又拿日记本上的事逗裴向雀,主要是提起了不愉快的往事,陆郁不愿看他沉溺进去。   陆郁翻开他们才见面的那几天,指着小雀的话,“你看,我家小雀怎么说的,那时候让你叫我陆哥,你不听话,在日记本里偷偷叫我陆叔叔,是不是想着肯定不会被发现?小坏雀。”   裴向雀被捉到了马脚,就装聋作哑,当做听不明白。   陆郁也不强迫他,又笑着划下一句又一句话,“是不是早就喜欢我了?这里说陆叔叔长得特别好看,这里有讲陆叔叔特别好,什么都会。”   裴向雀装不下去了,“就,就早就喜欢了,怎么样!”   就,就很想把小雀的那张嘴捂住。才开始小雀的形象还是个个子小小的孩子,后来又多了个模样,就是个叽叽喳喳蹦蹦跳跳的小麻雀。每当要说什么羞耻的话,小雀就变成了小麻雀。   因为陆郁说过,你是我的小麻雀。   陆郁微微挑眉,笑容里满是暧昧,“能喜欢,什么时候都能喜欢。”   小雀实在说了裴向雀太多不敢说的真心话。   陆郁看了一遍,还是觉得有意思极了。他对和裴向雀重逢以后的事情记得很清楚,看着日记里的日期和小雀大裴说的话,都能将当天两人的互动猜的七七八八,如数家珍。   后面的日记内容总是很活泼,从没什么烦恼。   终于看到了最后,在陆静媛出来的那天,日记最后多了一只小鹌鹑,个头比雀化的小雀还要小一些,胖乎乎的,缩头缩脑,胆胆怯怯。   上面是小雀和大裴的对话。甚至还特意从小雀那里画了个箭头连到小鹌鹑身上,写着,“小雀的妹妹小鹌鹑!”   陆郁直接笑了,又想起说话不能笑话小麻雀,咳嗽了声,“这是,静媛?”   提起心爱的小妹妹陆静媛,裴向雀才伸长脖子,朝那边看了过去。   他对这幅静媛鹌鹑图十分有信心,觉得画的生动形象,把陆静媛活泼可爱又温柔娴静的性格本质都描绘了出来,便问:“难道,画的不好吗?多像,像静媛!静媛肯定也,也喜欢的!”   陆郁违背着良心,附和着裴向雀的话,“嗯,她,肯定喜欢的的。”   不过说起来他们俩还算心有灵犀,陆郁也觉得陆静媛像只小鹌鹑似的。   日记又被从头到尾翻完了。   陆郁双手拿着日记本,送到了裴向雀的掌心中,让他收好了。   又提了个建议,“对了,阿裴,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亲过多少次?”   裴向雀跪在飘窗上,上身伸长,衣服的长度却不够,正好露出一截雪白的腰。他拉开抽屉,将日记本放进去,顺口回答,“我们亲了,那么多次,怎么记得住?”   陆郁叹了口气,“那可太不公平了。”   裴向雀疑惑地问:“怎么,怎么不公平了?”   陆郁似乎正在回忆着什么,一把把裴向雀拽了回来,宽大的手掌贴着柔软的腰,另一只手指着自己,“根据日记本里大裴和小雀的划分,眼睛、脸颊、脖子和右边嘴唇是小雀的,额头、鼻子耳朵和左边嘴唇是大裴的。可阿裴亲我的脸颊明显多过于额头,不能因为大裴话少,又懂事,就欺负他,少他那么多亲亲。”   裴向雀好不容易才听明白,非常绝望,难道大裴就不是他自己了吗!   陆郁抱起了还在怀里的小麻雀,三两步就走到了床边,将他放了在蓬松的被褥上,凑了上去,额头正对着裴向雀的嘴唇,“不多亲两口,补偿补偿大裴吗?”   他的双手撑在裴向雀的两侧,说着不正经的话,耍着无赖,裴向雀也没有办法,伸手勾住陆叔叔的脖子,细细碎碎地亲了上去。   “够,够了吧。”   “唔,应该够了。可是,你亲脖子明显是少于耳朵的,这样算来,我们小雀又吃了亏。你不能因为小雀是个小傻瓜,就少了他的那份亲亲。”   陆郁说“亲亲”两个字的时候会故意停顿两下,让裴向雀充分理解这两个字的含义,以及接下来要做的事。   裴向雀:“……”   我可能不会好了。   裴向雀认命地凑到了陆郁的脖子旁边,轻轻浅浅地啄了起来。明天他的嘴肯定肿了,还不是因为接吻,而是还了一晚上“债”。   明明,明明债主也是他自己!   他亲了好久好久,才听到陆郁的声音从耳畔传来,“大概是够了。以后,要是亲了左边嘴唇,就要在右边补回来,大裴和小雀,谁也不能亏待偏心。”   小麻雀捂着嘴唇,委委屈屈地爬到被窝里,不想和陆叔叔说话了。   陆郁温柔地笑着,替他敛了敛被子,也进了被子的另一边,捉住了裴向雀的手。   屋里静悄悄的,连呼吸声都是若有若无。   即使是陆郁,在办这件事时都是神经紧绷的。等现在忙完了,又和裴向雀闹了一场,浑身都松懈了下来,在裴向雀的歌声中,似乎很快就陷入了沉睡。   裴向雀才睡了那么久,没有丝毫困意,他感觉到陆郁温热而均匀的呼吸拂在自己的额头,偷偷睁开一条小缝,眯着眼看着陆叔叔。   他可真好看。   我喜欢他,从第一次见面,兴许就喜欢上了。   那是日记里表现出来的,最真实的心情。   他这么想着,藏在被子里好久,才偷偷钻出来。外面的月光很亮,因为睡得太急,连窗帘都没有拉,疏疏落落的树影映在地面,随风摇摆,像是水里的海藻。   而他们俩也应当坠身于海底。   那一旁的陆叔叔就是自己的睡美人公主,自己是什么,人鱼王子吗?   裴向雀想着那些童话故事,莫名其妙地对号入座。   他想起了从前的承诺,那句话他已经在心里默念了千万遍,能够熟练地说出口了。   “我将自己交给陆叔叔,陆叔叔也要把自己交给我。”   他静悄悄地说着心里话,没人听也没有关系,他说给自己听,自己记着心里,是永远也不会变的。   讲完了这句话,他还有点害羞,笨拙地坐起来,也模仿着陆郁的动作,敛了敛另一边的被角。然后缩回自己的被窝,亲了一下陆郁的下巴。   “晚安。”   陆郁悄无声息地把裴向雀往自己怀里揽了揽。   这个小傻瓜,可能一辈子也察觉不出来自己是装睡还是真睡。   第二天,学校,天气灿烂,适合约会。   陆静媛瞅了一眼裴向雀,很惊讶地问,“裴裴,你的嘴怎么肿了?”   话一说出口,她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又装作把刚刚的话吞回去,一切无事发生的样子。   裴向雀心里苦,因为这不是陆叔叔亲他亲的,而是自己亲陆叔叔,把嘴亲肿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天啦撸,陆叔叔在摸我!   大裴:你这样说话,会很让人误解……   小雀:可是是真的啊!他在摸我的头,翅膀,胸口,还有屁股!   大裴:不就是看看你画成了什么模样吗?你怎么说的这么seqing   小雀:我的错???? 第86章 送别会   即使陆成国为了最后的面子,捏着鼻子没将这个消息对外公布。可是淮城的商场上没有傻子,都是一群精明人,稍有风吹草动,他们都能查出个所以然来,何况是陆氏当家人变动的消息。这件事没有公开,可在淮城私底下都传遍了。虽说父子闹出这种事不好看,可商场的利益间本来就没有父子,这次的事情又没有闹到明面上太不好看,加上陆家的那堆烂事,谁也不会有多同情陆成国,反倒觉得陆郁真是青年才俊,可以在一起做生意投资。若是家里有适龄的女孩子就更好,可以亲上加亲。   对于这些宴会,陆郁都是拒绝的,旁人也都知道他才真正接手陆家,有许多事情要忙,也不强求,只是感到可惜。   外界都传遍了的事情,陆家剩下的四个人,两对母子,也不可能被蒙在鼓里。他们原先还想着,陆家虽然暂时在陆郁的手里,可终归还是由陆成国把控的。现在却不一样了,陆成国被彻底架空,没有一点权力,即使是死了,遗产都分不到他们俩的头上,全都和无头苍蝇似的,要了命一样的着急上火。   张雪性格坚忍,还能暂时忍下去,不动声色地观察情况,肖梦慧却不行。她连梳妆打扮都懒得弄,每天在家发火,摔了很多盘子,连佣人都辞退了两个。   她的怒气就像是燃烧的火,忽然就烧到了陆静媛的身上。   肖梦慧懒得装出平时慈爱的模样,走到了陆静媛的画架前,“陆静媛,听说你最近和陆郁关系很好?”   毕竟是长辈,陆静媛放下画笔,应了一声。   肖梦慧看她这个态度就来气,觉得她是靠上了陆郁这棵大树,不必再尊重自己这个正经的长辈里,就指桑骂槐,阴阳怪气地开口,“你要记得,是谁把你一点一点拉扯到这么大的。才这么小的年纪,心机别太重,忘恩负义,吃里扒外,到时候这个家是听谁的,还说不准呢!”   陆静媛是胆小又透明,那是因为没人来招惹她,她不是个逆来顺受的性格,反而站起身,礼貌地回答,“二姨,把我养大的是张奶奶,工资是父亲付的,您,实在称不上把我养大了。”   “对了,”陆静媛最近也忍受不了她的脾气,讽刺了一句,“您若是对我三哥有什么不痛快,直接去找他,公司在哪,您也是知道的,不用我带路了吧。”   她并不必怕家里的两位太太,准确来说,他的三个哥哥财产总是可能会有变动,陆静媛却没有。她才出生下来不到三天,因为陆成国高兴老年得子,又是个女孩子,以后不能继承家产,就提前为她办下了一个基金会,还有房产和铺子。这些东西只等着陆静媛成年就过户到她的名下,陆静媛着实没什么需要害怕的。   从小没有母亲照看的孩子总是要敏感一些,陆静媛就是如此。她虽然不明白商场上的事情,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总是能猜到一些。   又想着家里已经成了这样,人心惶惶,都快要待不下去了,就收拾了行李,包袱款款地离家出走到了陆郁家里。陆静媛是个很通透的小姑娘,比如说她知道自家三哥不一定愿意让自己打扰他和小先生的二人世界,可裴向雀肯定欢迎自己。   这样,就约等于三哥也同意了。   果然,裴向雀热烈欢迎陆静媛入住自己的家,陆郁,最起码表面上也是欢迎的。   这样,二人世界多了一个陆静媛,静媛小鹌鹑表示自己作为一个电灯泡其实不太闪亮,天天都待在自己的房间里,除了每天出来蹭个饭。   陆家的变化,也反应到了学校的相处里。裴向雀才来的时候,碍于他是陆郁的亲戚,大多都很尊重他。可自从陆郁成功成为当家,学校的同学不仅仅只是见面笑一笑,甚至会自发地传纸条和发短信他交流。   世界上真情的朋友总是少数,大多还是这么不亲不热,面子上过的去的朋友。   裴向雀也很清楚这些人,不过他也很礼貌地回复,最起码不能为陆叔叔添麻烦。   这都是学校里的事情,可陆郁总是有门路知道的,或者说有关于裴向雀的一切,他都知道。   晚上回来后,两个人在床上躺着说闲话。   陆郁提到了这件事,摸着裴向雀的脑袋,“若是他们惹得你烦了,不必费心去应付,你玩你自己的就是了。”   裴向雀义正辞严地拒绝,“这,这怎么能行!我在外面,代表,表的可是陆叔叔的形象。若是我不好,也会,影响到陆叔叔的。”   最后,他又添了一句,“这样,是不是,也保护,保护了我的陆叔叔!”   陆郁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捏了捏他的脸颊,“嗯,阿裴保护了我。因为我在外面的传言是脾气不太好,而阿裴这么温和,对所有人都有礼貌,那些人可能就不会听信这些话了。”   裴向雀听明白了这句话,嘟嘟囔囔地抱怨什么,“我家陆叔叔这么好”,“那些人真是没眼光”,“陆叔叔最好了”,这些孩子气的话。   他从来不在意别人怎么说自己,聋子哑巴都没有关系,可是谁都不能讲陆叔叔的坏话。   小麻雀叽叽喳喳嘀嘀咕咕的时间太久,陆郁哭笑不得,把他摁到了被窝里,“好了好了,知道了,我的小麻雀。现在为我唱一支歌,然后老老实实睡觉,你明天还要上学。”   裴向雀干巴巴地答应了下来,把被子往脑袋上一蒙,只露出两只黑溜溜的圆眼睛,“好,今天唱,唱什么?”   陆郁想了片刻,说出了一个裴向雀从来没有唱过,但以前提过的歌。   而他们没有注意到,今天裴向雀下去拿了一次牛奶,回来的时候着急扑到陆郁身上,连门都没有关严实。   遥遥的歌声偷溜出房间,传到了门外。   恰好陆静媛房间里的厕所出了问题,要去楼下的卫生间得经过主卧,四周一片寂静,除了她的脚步声,有隐隐约约的歌声传来。   陆静媛停下脚步,偏头看了看周围,好一会才寻到了声音的来源,一步一步走近,是主卧那扇未合上的门。   这歌声总是让她觉得特别熟悉。   直到唱到高潮部分,她才想起来,这是前段时间流行的一首歌,特别色气,在学校里传唱度很高。而里面的歌声显然不是原唱,是另一个版本,嗓音清澈,唱这样色气的歌,反而有种反差的诱惑。   陆静媛心想,没料到三哥夫夫竟然喜欢这种歌曲。不过她也不是那种听墙脚的人,仅仅是满足了一下自己的八卦欲,就准备轻手轻脚的离开。   没料到里头的一句话,成功地让她再次停下了脚步。   “陆叔叔,我,唱的,唱的,怎么样?”   那是裴向雀的声音,陆静媛记得很清楚。因为实在很少听到这么动听的嗓音,而且裴向雀只在自己面前开口说过几次话,她忘不了。   又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嗯,唱的,很好,特别好。”   这,这,这是什么意思!裴,裴,裴裴唱的!   这个惊天的消息把她都吓成了个小结巴。   陆静媛迅速下楼上了个厕所,窜回自己的房间,捂在被子里想着刚刚听到的那首歌。大约是因为色气向的曲风和本来的印象干扰了她,现在想想,其实那个嗓音和裴向雀的非常接近,都是又清澈又动听,世上难寻的好声音。   陆静媛翻来覆去一夜都没睡好,最终决定,还是当面问问裴向雀。   倒不是她有多好奇,只是想要更了解裴向雀多一些。   现在陆静媛住在陆郁家里,早晨陆郁送他们俩到学校,照例嘱托了一番。陆静媛没敢在车上问,怕被陆郁看出什么马脚,到时候收不了场。中午午休的时候,两个人吃完了饭,陆静媛甩掉了她的大尾巴周兴言,溜达着回班里的路上,她落后两步,做贼似的发了条信息。   “那,那啥,裴裴,我昨晚听到你,你唱歌了。”虽然问了,她还是有点害怕裴向雀怪她偷听墙角。   裴向雀瞪大了圆眼睛,敲上了一行字,“好听吗?”   陆静媛:“……好听。不过,你不是,话说的不太好吗?唱歌却那么流畅。”   她一直知道裴向雀能和陆郁说话,那是长期相处的结果,而且也是结结巴巴的。可昨天那首歌,他唱得极为流畅,一点也不像患有语言障碍。   裴向雀想了起来,他还没有和陆静媛说过自己的病情。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裴向雀迅速地打下一长段话,“我的病是后天的,以前我妈妈教过我唱歌。像歌词可以提前背下来,又不需要和别人对话,我都能说的清楚。”   归根究底,他并不是由于生理性的原因,只是治疗得太晚,才成了现在的样子。   陆静媛有些诧异,这都是很私密的事情,她也不好问得太深,只是戳了戳裴向雀的胳膊,脸上写满了不够义气。   “真讨厌,你的歌唱的这么好,却只给三哥听!”   裴向雀是立志要做一个好兄长的,怎么能不满足妹妹的心愿,立刻回复她,“没有的事!静媛要听的话,我也可以唱给你。”   陆静媛眯着眼笑了,也点着头。   而后边又赶上来一个人,是锲而不舍,还在孜孜不倦追求陆静媛的周兴言。   裴向雀拽住陆静媛的衣袖,飞快地赶到教室,把陆小姑娘摁到了靠窗的位置,自己坐在了外面。   周兴言看到这个局势,有点头疼。裴向雀他得罪不起,可妹子还是想追,还是咬牙走了过去。   下午陆郁收到了一条莫名其妙的信息。   “姓周的好讨厌!”   他的小麻雀还从来没用过这样的语气同他发信息。   陆郁叫李程光进来,要他查查裴向雀最近身边出现过的姓周的人。   还没查出个结果,裴向雀又发了另一条,“刚刚乱发脾气的,其实他人很好。”   陆郁笑了笑,到底是小孩子脾气,又让李程光停下来,继续忙别的事情了。   陆静媛那个让裴向雀为自己唱支歌的愿望,终究没有达成。   裴向雀做什么事情,哪怕是中饭吃了块与众不同的糕点,都要同陆郁告白,更何况是为陆静媛唱歌这件事。   他在饭桌上一说出口,陆郁夹菜的筷子明显一顿,瞥了瞥陆静媛,又慢条斯理地说:“那很好,没什么不可以的。”   实际证明,并不可以。   他们俩大都是两点一线,除了学校就是家里。学校里人太多,不够隐秘,裴向雀平常又不说话,怕被旁人听见。而在家里,若是裴向雀提出来,陆郁总是能有借口拒绝。   次数多了,陆静媛又不是裴向雀那样对陆郁无条件信任的小傻瓜,自然就明白了。不过她现在胆子已经大了许多,不是往常那样害怕陆郁,趁着陆郁不在的晚上,偷偷摸摸达成了心愿,让裴向雀唱了几支家乡的小曲。   歌声安宁遥远,动听之极。   陆静媛从来没听过这样的歌声,因为太美好太出尘,宛如不在尘世间,才引动人心。   裴向雀被她夸得有点害羞,他的歌声以前只得过两个人的赞美,一个是过世的母亲,另一个是陆郁,难免还是有点不自信的。这一回陆静媛这样夸他,就是又开心又害羞。   日子一天天的过。裴向雀是听不懂老师讲课的,完全靠自身努力。他是个意志坚强的人,想要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赚钱养陆叔叔。   转眼到了六月,炽热的高考季节。   这是一段很漫长的时间。期间发生了许多事情。比如周兴言终于凭借着自己坚持不懈地努力,追到了小美人的陆静媛。他的家世在学校里并不算多出众,而能在班级里当上班长,完全是因为自身能力出众,又热情开朗,很得信赖。陆静媛也是看上他人好,从高一追到高二,一直坚持不懈,加上少女春心芳动,才同意了他的追求。   还有些别的,自从陆郁发现裴向雀的日记本后,就也起了参与进去的心思。他们俩约定,陆郁还是由裴向雀画,而陆郁则要每天回来画上一只小雀一只大裴。陆郁很擅长绘画,有时间还会用水彩或者油画,画的特别好看生动。裴向雀和他相比,就显得简单朴素得多。   有一次周末,陆郁在家里处理工作,裴向雀在旁边陪着,闲暇的时候,陆郁画了大裴小雀,顺带还有只小鹌鹑,小雀和小鹌鹑正在菜鸟互啄,大裴在一旁悠闲地看戏。   裴向雀指着画中不合理的地方,“我,我才,才不会和静媛打架!我是哥哥,要让着她。”   说是这样说,可最后还是把小心翼翼地收进了书里,把每个角都摁平了。当天晚上,和陆静媛讨论作业的时候,翻出了那张纸,陆静媛无意间瞧见了,一只胖乎乎的小麻雀和另一只胖成球的小鹌鹑正在互相啄着对方的翅膀,旁边还散落着羽毛。只是寥寥几百,却十分生动形象,活泼可爱。直到她看到那只小鹌鹑旁边写了个名字,静媛。那麻雀是谁,自然也不言而喻了。   裴向雀兴致冲冲地拿出画纸,他不太好意说自己日记的事,可不妨碍夸陆叔叔的画工,便写道:“陆叔叔画的,这是你,这是我,很好看。就是有一点不好,我怎么会啄静媛呢!”   陆静媛反应了好一会才点了点头。她内心很复杂,没料到在自己三哥眼里,就是只小鹌鹑,还是特别胆小害羞的那种。   有,有点开心,又有点微妙。   放过高考的假期后,高三学生就算是解放了。而高考过后,育德中学的学生不仅仅只是分散到全国各地,更多的出国留学,远在天涯海角。不过都是淮城的人,大多还是要回来的。   为了最后留作纪念,学校都会在高考结束后举办一场送别会,表示无论何时何地,育德中学都是学生们的母校,大家都是同一个学校里出来的,以后学生从事各行各业,相互帮助,也是理所应当的。   育德中学虽然看中成绩,可成绩在这个学校远不是最重要的。   关于送别会,高一的学生年纪小了些,不够成熟,这些事情还是交给了高二。陆静媛因为长得好看,人气又高,被推选成为主持人。她也没推脱,而是认认真真办了起来。   最发愁的事,无异于是要找齐表演的同学。虽说学校里的学生大多多才多艺,又喜欢展示自己,可这只是一次送别会,不必举办得太隆重,而一般的歌舞,乐器,平常都看得多了,难免会觉得乏味。   想了许久之后,陆静媛大胆地把心思打到了裴向雀的身上。   陆静媛问:“裴裴,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裴向雀正在写作业,手机震动了一下,打开来看了,回道:“有什么我能帮得上忙,肯定帮的!”   陆静媛想了一会,打字还是有点艰难的,“就是现在要举办送别会,要选人表演节目,我想了很久,想邀请你唱歌。”   裴向雀一怔。   他最初学唱歌,是因为从小嗓子就好,他的母亲又很会唱歌,卧病在床,就一点点教会了他。而且还说,歌声不仅是自己,还应该分享出去,带给别人快乐。   裴向雀是很想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从前都没有什么机会。那一次,他在海边唱了一次歌,底下的观众都为他鼓掌,他虽然听不懂那些夸奖的话,可是从他们脸上的笑容也能感受到其中的喜欢。这种快乐及不上为陆郁而唱时的感情,可却是另一种与众不同的快乐。   可他有些不自信,还是推拒着写,“可是,学校里有那么多唱得好的人,我,我都没怎么唱过,还是不要了。如果唱的不好,你会不会受批评。”   “怎么会!”陆静媛斩钉截铁地打下这行字,“裴裴。虽然我只听过你唱过两次,可是谁都比不上你,真的!”   陆静媛全心全意劝服着裴向雀,加上他自己本来就有点意动,就半推半就地答应了。   只有一个附带条件,就是不能露面,而是在后台上。因为考虑到裴向雀一贯不能说话,忽然唱歌总是会引起议论,到时候会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兴许在幕后会更好。   这是一个很难达到的要求。陆静媛带着录了裴向雀歌声的文件去找主办这次活动的老师,凭借三寸不烂之舌,终于打动了对方,同意了这个不情之请。   裴向雀做的事情,没什么能瞒得过陆郁的。   陆静媛通知他消息的当天晚上,裴向雀就兴奋地把这件事告诉了陆郁。   他们俩躺在被窝里,裴向雀枕在陆郁的胳膊上,脸上带着期待的笑容,有些害羞地问:“歌曲的名单,还没,没确定下来。陆叔叔,你说,这样的场合,唱什么好?”   裴向雀不是没有主见的人,他只是习惯什么问问自己的陆叔叔。仿佛有了他的话,就能安心许多。   陆郁原本正在亲他的耳朵,哄他早些睡觉,闻言顿了顿,“怎么回事?”   裴向雀原原本本地将这件事说了出来。   陆郁“嗯”了一声,眼神幽深,“那,阿裴想去吗?很想唱吗?”   裴向雀是不会对他说假话的,在怀里点着头,“想,想唱的。因为,唱歌,就是要给别人听的。”   陆郁将他整个人揽住,摇了摇他的耳垂,没控制力气,裴向雀疼得缩了缩,却没躲开。   “那不能只唱给我一个人听吗?只有我一个人。”   这句话裴向雀没听明白,只是皱着秀致的眉,一边软声软气地抱怨,“陆叔叔,刚刚,说什么了?还咬得疼了。”   “没什么。”陆郁收敛起了眼底的冰冷,和方才不受控制的情绪,如同往常一般的温柔,“你想做什么,就去做,谁也不能拦住你,我的小麻雀。”   陆郁在心里添了一句,包括他自己。   可是裴向雀还是在纠结那句没听清的话,陆郁驾轻就熟地转移话题,糊弄一只天真的小麻雀还是很容易的。   他挑了挑眉,“这么娇气,稍稍咬一口就叫疼了,还想和我睡觉,怎么受得住?”   裴向雀傻乎乎地问:“我听说,睡觉都是很快乐的事,怎么会,会疼呢?”   陆郁在他的耳畔低声道:“疼的,但也快乐。这不是你现在该知道的事情,早点睡觉,明天为你选歌。”   爱是克制。   陆郁闭上眼,眼前是从前的场景,裴向雀死在自己的面前。他才二十四岁,就那么孤零零地死了。除了自己,谁也不记得他。他的金丝雀曾有许多愿望,想要读书,想要唱歌,可是一个也没有达成。   他连自己的人生也没有。   陆郁的喉头一紧。   而今生不一样了,自己已经满足了他的许多愿望,还有这么一个。   他的小麻雀这么期待,不该拦着他。   至少,让他试一试。   陆郁的喉结上下移动,他得克制,至少不能让欲望失控。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哇,陆叔叔画的我真可爱!真漂亮!真好看!   大裴:嗯,算是吧,那……我的新衣服好看吗?   小雀:一般好看吧,没我好看!我的羽毛可是五彩的!   大裴:然而世上并没有五彩的麻雀。   小雀:陆叔叔画了就有!就是我!我是小雀,我为五彩麻雀代言! 第87章 记账   陆郁答应了帮他选歌,可是几天都没有消息。裴向雀很相信他,一直默默地等着,也不着急。直到有一天傍晚,陆郁来接他吃晚饭,送上了一个文件袋。   里面装了一页简谱,还有录下的原音。   那是陆郁专门找人作的。时间很赶,价格给的也高,不过质量对得起价格。裴向雀没学过音乐,唱得好完全是凭借着过人的天赋和好嗓子,所以看不懂简谱,便找人提前唱了一遍。   裴向雀接了过来,小心翼翼地问:“这,是什么?”   陆郁挑了挑狭长的眉眼,一只手撑在车窗上,置身于黄昏之中,侧脸似乎染上了层碎金,又温柔又英俊。一时叫裴向雀也为了他的美色眯了眼,昏了神,连手上的东西都快拿不住了。   他偏过头,笑了笑,“不是说好了为你选歌的,你自己还忘了?电子版和歌词都发给你了,方便你平时在学校里听。”他考虑事情总是很周到,对裴向雀有关的事情格外周到。   裴向雀呆愣愣地点了点头,没有讲谢谢。他瞧着车窗玻璃上倒映着陆郁的侧脸,下巴的形状那样好看,这样诱人犯错误。把东西塞到书包,快要打开车门的千钧一发之际,转过头重重亲了一下陆郁的下巴,又迅速跳下车,趔趄一下,差点崴了脚。   他单脚蹦蹦跳跳的跑了好远,连背后的书包都一颠一颠的,像只受了惊的小麻雀,大难临头正在逃跑。   陆郁也顾不上别的,朝着他喊,“跑得慢些,小心跌倒。”   裴向雀听到他的声音,停了下来,稍稍偏过头,露出一个略带些得意的笑,说了一句话,喉咙里的声带并没有震动,只是嘴唇比了说话时的形状。   “陆叔叔,亲到你啦!”   他如果想要亲亲自己的陆叔叔,只要说一句话就好了。可是有时候自己争取来的偷亲,滋味又别有不同。就比如现在,靠自己轻薄陆叔叔,也是一种情趣。   他们俩的距离不远不近,正好足够陆郁能瞧清他说了什么。   陆郁无可奈何地笑了笑,“小混蛋。”   他开车回了公司,大致算了下时间,裴向雀应该老老实实在教室里学习了,发了条信息过去,“我看不见的时候,我们家小麻雀是不是偷偷被人带坏了,要不然怎么长成了这个模样,干坏事的时候那么熟练,十足的小混蛋。”   裴向雀一本正经地回答,“人生如果不能光明正大偷亲一次陆叔叔,岂不是一条咸鱼?”   陆郁扶着额头,想着日记本里的小雀,怕不是此刻自家小麻雀被小雀附体。   倒是越长大越天真调皮。   陆郁很喜欢他长成这个模样。他的金丝雀什么都不必会,甚至不必明白,只要能够健康地长大,快乐幸福就好。   就如同现在,他就像是个十七岁的小小少年,快活地谈着恋爱,想要和喜欢的人接触更加亲密,生活中总是有细碎的小事值得快乐。或许会有些小小的不愉快,可真正的不幸从不会降临于他。   或许和旁人有的不同,就是他的小麻雀特别可爱。   陆郁对他是唯一仅有的偏爱。   那天晚自习,裴向雀捂着嘴唇,笑了好久,连陆静媛都快要过来瞧一瞧,他是不是笑傻了。   既然歌曲已经选好了,离送别会的开办时间也不长了,裴向雀必须要加紧练习。   这是陆静媛托付给他的重任,而裴向雀自己也想要唱好,在学校里不能练习。所以在家里的时候,裴向雀忙于唱歌,连和陆郁腻腻歪歪的时间都没有了。   陆郁很不理智地迁怒这首歌,认为一点也不好听,即使是裴向雀的声音,也只能拯救一点点。   虽然裴向雀跃跃欲试,可是陆郁的睡前安眠曲,从未点过这一首。   他十分固执地不想让裴向雀为自己唱一首注定会为了别人而唱的歌。可是陆郁的伪装太好,他想要骗过全身心信任自己的裴向雀太过容易,裴向雀什么也没有发现。   只有陆郁故意露出一点真实的情绪,对于裴向雀为别人唱歌的抵触,他的小麻雀会立刻推辞掉这件事,再也不会为别人而唱。   可就是这样,陆郁才不能做。   距离送别会没几天的时候,裴向雀终于满怀希望地提出自己的邀请,他问:“陆叔叔,后天晚上有时间吗?我会,会,会在好多人面前唱歌,你要来看吗?”   他还是紧张的。上一回冲动地上台唱歌,是因为被嫉妒冲昏了脑子,一鼓作气,想要陆叔叔承认自己更好就上去了。可是这次不同,他要唱给那么多熟悉的人,还身负重任,是送别会的最后一个节目。   裴向雀并不上台,而是在后面,他看不到观众,即使陆郁来了,他也瞧不见,可是只要裴向雀只有在那么多观众里有一个陆叔叔,就会有无尽的勇气和力量。   因为陆叔叔是他的好运气。   陆郁一怔,他翻了翻手机里存着的日程表,片刻之后才回答,“那天晚上恰好有事要忙。”   他的声音里有细微的歉意,似乎和真的一样,“不能去那里给你加油了。”   裴向雀有点沮丧,蔫头蔫脑的。他最近贪心极了,什么事都想要陆叔叔参与进来,而陆郁很忙,无法达成他的心愿。   不过这也没有关系,裴向雀心想,陆叔叔是最重要的。   他兴奋地提出意见,“我,我会让静媛录下来,要是,听不清楚的,话,我可以再,再为陆叔叔唱!唱多少遍都好。”   裴向雀问:“那,陆叔叔喜欢吗?”   陆郁半阖着眼,指腹摸着他后颈处柔软的部分,这是非常亲密的动作,代表着对方完全的信任和依赖。而陆郁就像是在安抚一只顺从的小动物,“会,会喜欢的。”   他不会喜欢。   大概,永远也不会。   到了举办送别会那天的夜晚,天气很好,夜空中缀满了点点繁星。活动是在外面办的,除了舞台上聚集的灯光,其余的地方都没点灯。   下面坐了许多人,大多是高三高二的学生,还有来参加的学生家长。而无论那些学生以后会怎样,此时还是些未成年的孩子,带着对同学天真的信任,充满着对未来的向往。   这时候送别会已经举行了一半,舞台正中央站着陆静媛,她穿着漂亮的小礼服,化着妆,倒有些成熟的模样。   陆郁停下车,顺着偏僻的小路走到会场。他是孤身一人来的,连李程光都只知道他有事情出门,而不知道原因。他看了一眼四周,找了个偏僻的地方站过去。   周围都很热闹,只有这一块地方冷清,和旁边格格不入,像是另一个世界。   原先他今晚就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即使有,为了裴向雀,什么也可以推得掉,他只是不想来罢了。   可到了傍晚时分,夕阳敛尽了余晖,天幕黑黑沉沉,外头亮起了灯光。陆郁站在巨大的玻璃窗前,忽然想起了那晚裴向雀的期待又崇敬的脸,他是那样喜欢自己,人生每一件快乐的事情都希望有自己参加,让自己也高兴起来。   他的欲望在裴向雀的笑容面前溃不成军。   陆郁几乎都没有思考,就直接开车过来了。   这一处太过偏僻,不是看节目或者交流的好地方,除了陆郁之外,几乎没有一个人。没过一会,又来了一个男人。   陆郁能隐约看清那人的模样,个高,不算年轻,大约是学生家长。   那人点了根烟,见旁边还有一个人,也朝这边递过来一只,陆郁接了过来,点了火,明明灭灭的两点火光在黑夜里闪烁。   那人闲着无聊搭话,“你也是孩子家长吗?来看小孩节目的?”   陆郁倚在树上,抽了口烟,想了片刻,“不是,是来看我的小对象节目的。”   那男人被香烟呛了一口,借着微弱的灯光,把陆郁仔仔细细打量了一遍,“长得倒是很不错,是小姑娘喜欢的类型。不过你都多大的年纪了,还和高中生小女孩谈恋爱。要是我家闺女,估计得想打断你的腿。”   陆郁虽然在淮城出名,可也不可能人人都认识,毕竟世上还是普通人多的。   陆郁听了这话,也不气恼,对方不过是陌生人,也没什么要紧,便和他说了几句真心话,“也是。他年纪是小了些,不过一见到他,就再也看不到别人,喜欢得要命,怎么办?只能认了。”   那人哼哼唧唧的说着就该打断腿,又问:“那你想到了哪里?你都多大岁数了,喜欢就谈恋爱,这不是耽误人家吗?要不要结婚,上大学怎么办,对方家庭同意吗?”他也是闲得慌,加上爱女心切,忍不住就多问了几句。   食指与中指间夹着的烟已经燃烧了一半,落了些灰烬在陆郁的指骨上,陆郁抖了抖,很认真地想了想,心平气和地说:“不耽误,一到年纪就结婚,他还说要赚钱娶我,我等着。至于家庭,我家里的事都是自己做主,他家里,在这方面运气不太好,即使和我谈恋爱,也没人来打断我的腿。”不过这世界上大概也没人能打断陆郁的腿。   这些都是陆郁的真心话,除了裴向雀,也没人听过。他说是克制了欲望,为了裴向雀的愿望来了这里,可这并不是件容易事。   说这些话,大约是因为与占有欲和疾病抗争,他的心情不太好。要想一些足够柔软,足够开心的事情,才能继续克制。   他又添了一句,“对了,我年纪不大,才二十四。论年纪,相差的也不太远。”   那人心中冒出句脏话。倒不是他看人的眼光不好,而是陆郁的气质太过成熟,让人不自觉会把他的年龄往三十岁靠。不过又因为他的模样年轻英俊,即使以后到了四十岁,瞧起来也不过才三十岁。   两人手中的烟都灭了,陆郁遥遥望向舞台,看到一个女孩子穿着舞衣走上台,陆静媛报了节目名字,对一旁的人说:“喂,下一个该是你女儿了。”   那人急急忙忙要去抢个好位置,最后扔了一句,“那你对象是哪一个节目?”   陆郁偏过头,点开新消息,是裴向雀的,随口回了一句,“最后一个。”   在那个漂亮女孩轻盈的舞蹈结束后,送别会也接近了尾声。   陆静媛急匆匆地跑到后台,从一个小隔间里找出了裴向雀。从送别会一开始,他就待在这里,算起来有几个小时了。外面的人熙熙攘攘,吵闹声不绝,裴向雀在里头不敢吱声,连老师要求的集合都被陆静媛糊弄了过去。   表演完了的学生都离开了后台,去前面和同学聊天说话去了,现在空旷旷的,只剩下几个工作人员,又被陆静媛支了出去。裴向雀向做贼似的一样被拉到后台的台阶上,前面挂着大红色的幕帘,谁也瞧不见后面。   裴向雀会在这里唱歌。幸好学校很有钱,资金充足,买的音响很好,即使是这种法子,也不会太影响音质。   裴向雀坐在台阶上,紧紧地抿着唇,来来回回地想着歌词和曲调,他还是紧张。   手机震了一下。   是陆叔叔。他刚刚发了条消息给了陆郁,装作什么事也没有,快乐地等着自己的节目,实际上怕得很。   裴向雀的手有些发抖,点开信息的时候差点没抓住手机,他看到陆郁说,“阿裴,别怕。我在等你的歌,在这等你。”   裴向雀心里一动,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可又不敢相信。   下一条消息是一张图片,后台的网太慢,一直转不出来,陆静媛又提醒了一句,快要开始了。   裴向雀爬了起来,在台阶上四处转悠找网,急的跺脚。终于在前奏响起的三秒前转出了张模糊的照片。   那是一个很暗的环境,前面人头攒动,舞台上拉着大红的帷幕。   陆叔叔在前面等着自己唱歌,他在看着自己。   仅仅是这么一个消息,就叫裴向雀振奋起来,即使台下有再多人,也不必害怕。   裴向雀有了他的陆叔叔,就有了全世界,别的人都成了附带。   最后一个节目开场,是由陆静媛一个人主持的,可是许久都不见表演的人,底下的人有些焦躁,议论纷纷,而陆静媛面色不变,依旧是微笑着的。   她说:“空无一人的舞台,是我们高中的散场,可心还是联结在一起的。下面带来的是一首——《毕业之歌》。”   说完这句话,陆静媛也迅速退场,舞台漆黑,大屏幕忽然打开,是学校里记录下来的,这三年来毕业生的点点滴滴。   前奏声缓慢响起,舞台传来一个空灵清澈的歌声。裴向雀的声音天赋异禀,他天生适合唱歌,只是被上帝封住了嗓子,整个学校除了陆静媛,谁也没听过他的声音。   一首歌唱完,场下一片哗然,鼓掌声热烈。裴向雀的歌声仿佛是有魔力的,太过动听。而底下的学生们大多都交友广泛,歌声这样动听的男孩子,没道理一点名气也没有,都在相互询问着,看能不能找出这个幕后的男孩。最后大家也都闹翻了,连陆静媛也阻止不了,一群人冲到了后台。   可是除了放在地上的麦克风,早已没有了人影。   裴向雀早就跑了,热烈的掌声,别人的喜欢,让他快乐了三秒钟,就从后门溜了出去,想着那张照片的角度,顺着路朝那边走了过去。   周围都是狂欢声,裴向雀弯腰缩背,蜷成一小团,才穿过了拥挤的人群,看到了那棵大槐树。   照片上有垂落下的枝叶。   裴向雀脸上一喜,唇角弯弯的,后背却忽然被人戳了戳。   他转过身,是一个高大的身影。   “陆,陆叔叔!”   裴向雀很想抱抱他,亲亲他,可是这里的人太多,任何亲密些的动作都做不成。他索性没再说一句话,而是拉着对方的手,就往别的地方跑。   他们在黑夜里奔跑,谁也瞧不清他们俩是谁。   不知过了多久,裴向雀才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望了一眼周围,四面都是高树,重重树影,视线从外面穿不进来。   陆郁找了块大石头,一起坐了上去,抹了抹裴向雀额头上晶莹的汗水,有潮湿的触感,他问:“跑得累不累?”   裴向雀抬起头,仰望着陆郁。他的瞳孔是纯黑的,眨眼的时候,里头似乎有星星在闪着光,“不累,不累,累,累什么。”   他笑得又软又甜,雪白的脸颊上不小心被陆郁抹了烟灰,留下一道微黑的痕迹,自己却没有察觉。   裴向雀小小的叹了口气,回忆起方才的场景,“在,在陆叔叔,没发消息,给我之前,我就有点害怕。怕唱不好,又觉得,好多人,有点害怕。我还,还从来没有为这么多人,唱过歌。”   微风拂动,裴向雀缩了缩脖子,瞧起来像是个小怂雀,他的话音一转,“可是,可是陆叔叔的信息就来了。你让我,让我不要害怕,我就觉得,没什么好怕的了。”   陆郁微微笑着,“我这么厉害,让你不要害怕,小麻雀就不怕了吗?”   裴向雀的眼睛挣得大大的,“当然!陆叔叔,最厉害了。”   确实如此,陆郁在裴向雀心中,无所不能,无所不会。   陆郁淡淡地说:“小傻子,我当然,也有做不到的事情。”他的这句话说得很轻,几乎叫人听不见,很快又说了另一句,“阿裴,今天唱歌高兴吗?”   裴向雀往陆郁的肩膀上靠着,看着周围的树影,“高兴的。”   又解释了起来,“为陆叔叔唱歌,是,最高兴的事。可是,唱歌那些陌生人,他们会因为,我唱的歌而高兴,我也,好像能从他们,他们的掌声,声里感觉到快乐一样。”   这两种高兴是不同的。大约是,他的歌声又有了另外的价值。   说着说着,裴向雀打了个喷嚏,就被陆郁抱了起来,安置在自己的怀里,宽大的肩膀和怀抱挡住了外头的风。   陆叔叔的胸口可真暖和。   裴向雀努力往里面蹭了蹭,心里感叹着。等以后,陆叔叔老了,他们在晚上一起出来,自己也会这样把陆叔叔保护起来,不让他吹一点风。   陆郁可以让裴向雀放弃为别人唱歌,反正那只是其次的快乐,抵不上为自己而唱。可这世上能让他的小麻雀高兴的事这样少,他没办法因为自己的占有欲而剥夺这一样。   “那,我的小麻雀,你想要继续这样唱下去吗?”   陆郁的嗓音低沉而沙哑,里头似乎什么情绪都没有。   裴向雀看不到陆郁近乎于可怕的脸色,而是自怀里闷闷地冒出一句话,“要是,要是有机会的话,就想去唱。”   “嗯,那好。你可以做,一切你想要做的事情。”如果裴向雀想要,陆郁就会给,这是个承诺。   除了离开。   陆郁顿了顿,凑到了裴向雀的耳边,咬了一下他的耳垂,“你今天为那么多人唱歌的时候,很想对你说情话。你还是个小孩子,没成年,我对你说,可你不能听。”   裴向雀委委屈屈地看着陆郁,很想说一句,自己都已经十七岁了,离成年只差那么一点。   他好想听陆叔叔为自己说的情话,可还是乖乖地放下心思,不会努力去辨别陆郁话中的意思。   他的语速很快,裴向雀这样的小傻瓜即使是努力了,也捉不住他的话尾。   “你什么都能做,只有一件事,不能离开我,连这个念头都不能有。我的小麻雀,如果你这么想了,这么做了,真的这么做了。我可能会控制不住自己,敲断你的腿,折断你的手腕,将你锁在金丝笼里,绑在床上,每时每刻都占有你,侵犯你,让你白皮肤都染上红,让你哭得说不出话。从此往后,今生今世,你只能见到我一个人。只为我哭,为我笑,为我高兴,为我难过。”   “阿裴,你不想这样的,对不对?”   陆郁的声音温柔极了,像是在说着最动听的情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甚至每一句话,都缠绵悱恻,动人至极。   裴向雀装作很认真地听着,实际一句也没明白,可还是郑重地点了点头。   陆郁偏头笑了笑,“真是好大的胆子,什么都敢答应下来。”   他说完了这些以后或许会成真的话,裴向雀却揪了揪他的衣角,“等我,等我到十八岁了,你要把,把这些话,都再说给我听。”   陆郁随口答应下来。   兴许是察觉到陆郁的敷衍,裴向雀嘟囔着嘴,威胁起来,“陆叔叔不许骗我,讲假话,我,我是要,记在日记里的。这都是,要,要记账的!”   陆郁拉住他的小手指,摁了摁大拇指,“拉钩,不骗雀。”   这个晚上,校园里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快乐,陆静媛躲过了众人的围追堵截,誓死保护裴向雀的秘密。   而另一边,那个中年男人把自己女儿安顿到车里,听到女孩子和闺蜜发语音,说今天最后的那支歌,才后知后觉地惊声问:“今天,最后一个人的节目,是一个男同学唱歌对不对!”   女孩子应了一句,“是啊,爸爸,你忘了吗?当时你还说唱的特别好。”   他的爸爸,脸上的表情,一瞬间难以言喻。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今天份的情话,记在账上啦!以后陆叔叔要还哒!   大裴:总感觉有些不妙……   话说,裴裴快成年了…… 第88章 成年   虽然陆郁正式对裴向雀承诺了唱歌这件事,可是他快要上高三了,时间紧,功课重,实际上寻不出什么机会能为别人而唱,整天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淮城本市的大学虽然多,对本地的学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可还是要努力才能考得上。   裴向雀想要靠自己考上一个不错的大学,不过这很难。   所以,在之后漫长的一段时间里,裴向雀的歌声还是独属于陆郁的,只唱给陆叔叔一个人听。   高二的夏天如同一阵风般过去了。到了高三,连从前周末的休息日都少了一天半,只有周日下午可以休息一下。无论工作都忙,陆郁都会把这半天抽出来回家陪裴向雀。   因为相爱了,总是要彼此陪伴的。即使没有条件在一起,也要创造条件。   裴向雀成了可怜巴巴的高三生,陆郁则是担心孩子成绩的大家长,原本的伙食还讲究荤素营养搭配,到了后来陆郁便是恨不得把所有好菜色端上桌子,把这只小麻雀养的白白胖胖,捏起来手感软乎乎的,吃起来口感肯定很好。   裴向雀有时候吃着菜,总感觉背后凉飕飕的,仿佛有什么在盯着自己,可转过头一看,又什么都没有。   陆郁瞧着他,收回了目光,心平气和,镇定自若地想,不急不急。再养胖一些,就到了吞吃入肚的时候了。   他一贯耐性十足。   他们过完了在一起的第二个春节,也是定情纪念日。除夕前天,也就是腊月二十九,两个人起床后就把陆静媛丢在家中,去了电影院。他们坐在漆黑的最后排,满心满眼里都是对方,对大屏幕上播放的影响一概不知。   裴向雀怀着甜蜜,兴致勃勃地回忆起从前的事,他现在已经能大概控制自己的音量,说得很小声,“陆叔叔,你还记,记不记得,我们俩第一次,来,来看电影。那时候,我勾你手指头,心里想,要是你喜欢我,肯定就勾回来了。结果,你也没,没有。”   他顿了顿,需要歇一会,想一想接下来的该说的话。   陆郁似笑非笑,“不过那时候,我没回勾你的手,还问你怎么那么冰。是不是觉得,我特别不解风情?”   裴向雀的目光躲躲闪闪,嘟囔着,“哪有的事,不会的,我们陆叔叔,最懂风情了。”可这说的不是真心话,心虚得很,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却一直被坏心眼的陆郁抵住下巴,动也不能动。   他没了办法,也不愿意讲真心话,只好想了歪门邪道。他伸出自己的小手指,慢吞吞地勾住陆郁的,还挠了挠对方的指腹,像是撒娇似的。   陆郁一笑,也勾住了裴向雀的。他们俩的小指头联结在一起,仿佛绕成了一个环。   谁也不会松开。   陆郁低下头,摁住裴向雀的后脑勺,重重地吻了下去。因为是在电影院,这个吻也仅仅是浅尝辄止,一瞬过后便松开了。裴向雀还没尝到是什么味道,便感到耳垂处传来一阵温柔的触感,那是另一个轻吻。   “让我猜一猜,你当时是不是心想,如果我勾回了你的手指,还想让我像方才那样亲你一下。”   这简直是把裴向雀的心思猜的不差分毫。   裴向雀这一回倒是真心实意了,他舔了舔滚烫的嘴唇,软声软气地回答,“是啊,陆叔叔好厉害,隔了这么久,还能,还能猜到我,我,我当初是怎么想的。”   他们俩在外看了电影,吃了好吃的,欢欢乐乐地提前过了纪念日,倒是把还在家里的陆静媛忘得一干二净。陆静媛惨兮兮地订了外卖,价格比平常要贵得多,还比不上陆郁做的好吃,觉得自己真的就像是画里那只可怜的小鹌鹑,也没人照看。   春节过后,离高考就没多少时间了。不过裴向雀心心念念地除了高考,还有一个时间,那就是自己这一年的生日。   这个生日过后,他就成年了。成年了,就能做许多之前不能做的事情,比如记在日记本上的情话,还有,还要真正的睡觉。其实裴向雀也不太明白怎么才叫真正的睡觉,只是看许多书籍和杂志隐晦地提到这是神秘又快乐,由世界上最亲密的人之间完成的事情。   他就很想和陆叔叔完成这种最亲密的事情,推迟一天都不行。对于陆叔叔的事情,一向都大方的裴向雀就成了一个吝啬鬼,什么都想紧紧抓在掌心里,不能放弃。   终于,在裴向雀不可言说的期盼中,裴向雀迎来了人生的第十八个生日。   陆郁又送了他一幅油画,这是他上一回答应裴向雀要送的礼物。他学画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画过自己,也没什么兴趣,不过这是要送给裴向雀,陆郁精心地画了一幅自画像。   同上一幅一样,这幅画也只花了陆郁自己的上半身。陆郁低眉敛目,眼波温柔,手里捧了一束沉甸甸的白色百合,丝绒般质地的花瓣上缀满了清晨的雾水,而花枝之上,站着一只灰扑扑的小麻雀,活泼调皮,啄着绿叶。再仔细看过去,花丛中还有一只金丝雀隐藏在里头,只露出脑袋和翅膀,羽毛都是明灿灿的金黄。   那只小麻雀代表自己,裴向雀很明白,可是还有一只鸟,他就看不懂了。   裴向雀有些疑惑,指着那只看不清全貌的金丝雀问:“这,这是什么?”   陆郁微微笑着,“阿裴,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头一回相遇的时候,你才从工地里回来读书,浑身都黑,讲话又讲不出来,瞧起来就像是一只灰扑扑的小麻雀。可是现在就不一样了,你的皮肤白了回来,模样好看,歌声动听,就像,像金丝雀。”   裴向雀理解这段话需要好一会,他思考了片刻,似乎觉得没什么不对,欢欢喜喜地问:“那,我是陆叔叔的,的小麻雀,以后,还会是,陆叔叔的金丝雀吗?”   “嗯,我的小麻雀,我的金丝雀。你是我的。”   陆郁在他的额头烙下一个吻,又轻又柔,仿佛一阵微风拂过,里头没有一丝欲望。   裴向雀低着头,看了许久的画,隔着薄薄的玻璃,抚摸着那只隐藏的金丝雀。   那是另一个自己。好像,也挺可爱的。   那天晚上,裴向雀侧躺着,面对陆郁,羞红了脸,他期期艾艾地开口,“陆叔叔,我都,十八岁了,你怎么,不和,和我,我睡觉啊?”   裴向雀并不太明白这是什么,却近乎于本能的害羞。他鼓足了勇气,搂住了陆郁的腰,亲了亲下巴,那吻是细细碎碎的,像是小兽般无规则的碰撞,他不懂得什么是调情,全身上下都是无穷尽的热情。裴向雀温软的嘴唇顺着下巴,脖子,一路向下,甚至掀起衣服,想要更加深入。   陆郁的呼吸比往常急促了许多,他摁住了裴向雀什么都不懂的动作。   裴向雀不明所以,呆愣愣地抬起头。他看到陆叔叔的眼底满是深不见底的,可怕的欲念,心尖微颤,却没有丝毫害怕,反而不自觉地抚上了对方的眉骨。   仿佛这样就能安慰到对方。   裴向雀的指尖顺着陆郁的眼角滑下来,最后落在了嘴唇正中,那里微微湿润,有炙热的气息。   陆郁忽然张开嘴,咬住了裴向雀的指尖,整个儿裹夹进舌头里,裴向雀感觉那一块的皮肤又酥又麻,这种向着手掌传染过去,一切似乎都不由自己控制了。   他没忍住,想要往外抽出手指。   陆郁松开了他,方才的欲望与占有欲尽数收敛,温柔地笑了笑,“阿裴你看,你才过了十八岁,以为自己长大了,其实还没有。你还不明白的。”   裴向雀皱着眉头,总感觉有些不对,急匆匆地解释,“我,我准备,准备好了,准备了好久,真的!”   陆郁像是对待着不听话又淘气任性的孩子,“很想要你,可不是现在。你听话一点,再等一等,很快就到了。”   “真的吗?”裴向雀睁着圆眼睛,恹恹地问着。   陆郁认真地说着假话,“真的。”   骗你的,陆郁心想,他的小麻雀应当是真的准备好了,将自己的一生交给自己,同时也打算负担起自己的一生。   可陆郁自己没有准备好。重生回来之后,陆郁的占有欲总有些时候隐隐作祟,他就会向自己的小麻雀讨要一些现有关系之外的亲密,当然,大多是在对方没有察觉的情况下。才开始,两个人没有在一起时候,陆郁有的时候会说些情话,告白,还有几不可察的亲吻。而裴向雀告白之后,那些可以正大光明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动作,就不能满足陆郁的占有欲了,他想要更多。于是,就有了不能说的情话。   欲望是野兽,不该放纵,否则胃口会越来越大,到时候连陆郁也不敢肯定自己能克制住。   如果到了最后一步,他又完全得到了自己的金丝雀,那么贪婪的占有欲又有什么愿望?   陆郁考虑了很久,他们在一起,做爱也只是迟早的事情,不急于一时。而接下来这段时间是很重要的,裴向雀要努力学习,考上大学,所以不能出差错。   他想了片刻,“等你念完高中,考上大学,才能真正算是把握自己的人生。而且我就在这里,永远都不会离开,我的小麻雀这么着急做什么?”   裴向雀抿着唇笑了,他在壁灯昏黄的光辉下瞧起来朦胧沉静,像是隐藏在冬雾里的初阳,一瞬间照进了陆郁的心。   陆郁所有几乎要破土而出的欲望,都抵不过这个笑容。   他的小麻雀这样好,这样可爱,值得最好的对待。   他不该也不能轻慢。   陆郁好不容易把他半忽悠过去,裴向雀为他唱了支两只老虎,就陷入了沉沉安眠之中。   陆郁却没能睡着,他半夜起来去冲了个冷水澡,其实适应和裴向雀同床共枕以后,已经挺久没冲过的了。   虽然裴向雀接受了这个暂时不能和陆叔叔亲密接触的残忍事实,可心里还是难过。不过他还是有点分寸,知道在这件事上的难过不能和陆静媛这样的小姑娘分享,就发了条短信给安知州。   安知州比他要明白得多,看到他说清楚前因后果,没忍住批了他一顿。   他发了条信息过来,“裴向雀,再过几个月就要高考了,你现在在想什么?还难过?书好好念了吗?上次模拟考多少分?谈恋爱耽误学习,做……做那样的事情更耽误。幸好你陆叔叔有点分寸,没有什么都由着你的性子来。”   裴向雀看完了安知州的劝诫,表示自己受到了深刻的反省,再高考结束前再也不乱想了,一定好好学习,考到安知州的隔壁。   最后,安知州还是没忍心又安慰了这个小傻瓜,“马上就考试了,考完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谁也拦不住你,你说对不对?”   六月,艳阳高照,又是一年高考季。   家里有两个孩子要高考,气氛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连陆郁都郑重了许多。   到了考试那天,陆郁开车带着裴向雀和陆静媛去考场,陆静媛坐在后排,看着前头两个人亲亲我我,叮嘱不断。陆静媛不太好意思看,脖子僵着,使劲扭到另一边。最后还是没忍住偷偷瞥了一眼,自家三哥亲了亲裴向雀的额头,轻声说:“别紧张,我在外面等你。”   两个人进了考场后,陆郁并没有开车离开,而是就像平常的家长一样,整日里守在考场门前。陆郁知道这样什么用处都没有,可他还是推了大部分工作,一边等着裴向雀出来,一边处理紧急的事情。   他守了两天。   第二天下午,天色阴阴沉沉,似乎要下雨。结束的铃声响起,涌出一大波学生,都被拦在了铁门前。保安收到指令,才打开了校门,人头攒动,裴向雀生的瘦瘦弱弱,被人群挤来挤去,像是浮在海面上的小舟,只能随波逐流,什么也瞧不清。   陆郁身量很高,在家长里头也是鹤立鸡群,高别人半个脑袋。居高临下,很快就从人群里找出他的小麻雀,拉了出来。   好不容易挤出了拥挤的人群,陆静媛发来了消息,说是和周兴言约好了,要出门玩,就不打扰陆郁和裴向雀的二人世界了。   到了车上,裴向雀感觉自己的心跳地很快,需要平复片刻才能说出自己想了很久的话。   他问:“我要和你睡觉。”   不是商量的语气,不是疑问,就是这么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坦白直率地说出了自己心底的愿望。   他的小麻雀就是这样。   陆郁撑着额头,从喉咙里溢出低沉的笑容,似乎是拿他没有办法,“就想着这件事?”   裴向雀怕陆郁又反悔,急忙添了一句,“陆叔叔,这,这是,和你讲好了的。”   这句话是凑到陆郁耳边,撒娇似的说的,讲完了还要亲亲陆郁的脸颊和耳垂,赖在身上不肯下来,摆明了这次是撒娇打滚,不满足心愿就不下去。   陆郁的眼瞳幽深,语调是压抑了的平淡与克制,“真的?不后悔?”   裴向雀心想,这是他这么久以来的心愿,为什么要后悔。   陆郁开车快速地回了家,卧室里的窗帘大开,光线却不太明亮,隐隐约约能瞧得清墙上的两幅画像,玫瑰与百合正在盛放,大片大片鲜亮的色块与昏黄的光交织,仿佛多添了许多暧昧与情色。   裴向雀洗了澡,没有穿睡衣,只是披了一条宽大的浴巾,露出大片雪白的皮肤,像是甜牛奶一般。他急的连头发都没有擦干,滴滴答答地往下落着水珠,整个人都被水浸透了。   他的脚是赤裸着的,很白,踩在地毯上,一步一步走到了陆郁的身边,陆郁已经在另一个房间洗过了。裴向雀期待这样久,此时不由地紧张,方才在车上的勇气都消失殆尽,害着羞,软声软气地问:“陆叔叔,我要,怎么做?”   陆郁轻轻笑了,抚了抚裴向雀那双漂亮又天真的眼睛,这里马上就会蓄满泪水。他站起身,将裴向雀拦腰抱起来,放在了床上,“阿裴,你什么都不必做。”   他的小麻雀,只需要哭着承受就可以了。   陆郁再一次得到了自己的金丝雀,从身到心。   许久过后。   窗帘未曾合上,隐隐能瞧得清外面的天空,没有太阳,没有月亮,只有深沉的黑夜。   陆郁睁开眼,他没有睡意,偏头看着枕在胳膊上裴向雀。陆郁敛了敛被子,才能瞧得清身边的这个人,他的小麻雀的脸颊上有未褪的潮红,眉头紧蹙,稍稍一碰,都要缩一下身体,将自己蜷得更小的一团,往陆郁的怀里躲,似乎这里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可却忘了方才让他那样痛,那样哭的就是抱着自己的陆郁了一样。   他方才痛得很,又难过,陆郁却一直强迫他展开身体,裴向雀没办法挣扎,只能哭得一塌糊涂,半句话也说不出话,连喘气声都是细细弱弱的,似乎接不上下一口气。裴向雀实在是太累了,实际上在最后一次的时候,他几乎昏睡过去,只有身体的本能回应着陆郁,连才睡着的时候都是抽抽噎噎的,好久才停下。   从前世至今生,陆郁在床上总是近乎于残忍,他会很温柔地哄着身下的裴向雀,可却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心软。   他甚至是在刻意放纵自己,任由自己的欲望暂时得到满足。实际上除非将裴向雀真的锁在金丝笼里,陆郁的欲望都不可能得到真正的满足,即使是前世,他把裴向雀看得那样紧,都远不足够,实际上已经是压抑了自己的结果。   因为对陆郁来说,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折断、囚禁、关押,掌控他的金丝雀。在他的能力范围内,他可以做到极致,但是结果却没有。陆郁承认自己上辈子做的不太好,可应当也不算太差,他在潜意识里压制了自己过了分的欲望。   病态的占有欲永远也不会有心满意足的时候,所以陆郁会在床上讨回些利息。   陆郁眉眼低垂,全部心神都在他的小麻雀身上。裴向雀的头发凌乱地散落在枕头上,拂了拂裴向雀的发梢,非常柔软,听别人说,头发软的人都心软,想来这句话也有些道理,裴向雀对陆郁软到了极致,即使到了最后,他也没有真的拒绝自己。   陆郁记起不久前的场景,裴向雀断断续续地哭泣,捂着眼睛,泪水浸透了脸颊两边的枕头。他的浑身都在颤抖,那是由于尝到了快乐的缘故,模样特别可爱。陆郁在床上的时候心眼都坏,会刻意忽然把裴向雀翻个身。   他背后的每一截骨头都瘦。   陆郁回忆了许久,他不能再这么想下去了。否则恐怕控制不住自己,将回忆与想象再变成事实。   他掀开被子,从床上下来,临走前轻轻吻了裴向雀的指尖,推开阳台的门,从抽屉里找出一条未开封的烟,随意拿出一盒,点了根烟。陆郁没什么烟瘾,他连自己的占有欲都能用理智克制住,烟草的这点诱惑,就不值得挂在心上了。   只是偶尔平复心情用罢了。   裴向雀感觉自己陷入了一个噩梦中,怎么用力都挣脱不了泥沼,最后没了办法,只好高呼陆叔叔的名字,忽然从梦中惊醒。   他赤身裸体窝在被子里,痛的厉害,全身上下的神经、肌肉,甚至于骨骼,似乎都还清晰地记得,在自己昏睡过去以前,那种近乎痉挛的感觉。   难怪陆叔叔会问自己会不会后悔。   裴向雀动弹不得,只有脖子还算灵活,偏过头,瞧见外面还是一片浓黑,可身边却没有陆叔叔,连另一半床铺都是冰冷的。   陆郁的耳朵还算得上不错,听到里头裴向雀醒来前的那句梦话,立刻推开了房门,走了过来,俯身摸了摸裴向雀的额头,温柔地问:“怎么这么早就醒了?是不是很疼?”   裴向雀思量了一会,很认真地说:“快乐,快乐多一点,至少比疼多。而且,而且,那时候,我们是一个人了。”   他皱了皱鼻子,能嗅到陆郁身上带着清晨凉薄的寒意,还有些许的烟草味,很好闻。   裴向雀皱着眉头,张了张嘴,喉咙沙哑到几乎说不出话,“陆叔叔,睡觉了吗?”他想起昨晚自己没能撑到最后就昏睡过去,而没有自己的歌声,陆叔叔是睡不着的。   陆郁犹豫了一下,要不要说个谎,哄骗现在已经是个残废了的小麻雀。   裴向雀虎着脸,磕磕巴巴的,“不,不许说谎。”   陆郁无可奈何地摊了摊手,“没有,睡不着,去外头抽了根烟。”   裴向雀费力地抬起胳膊,揪着陆郁的手,“现在,现在,现在唱给你,听,陆叔叔,乖乖睡觉。”   可惜这时候的裴向雀不是从前的裴向雀,他的嗓子连破锣都不如,唱出来的歌都不成曲调,裴向雀发着愁,怕自己不能让陆郁安然入眠。   他担心得不过是如此而已。他这样好,世上有这么一个裴向雀,值得陆郁把所有美好的事物送给他。   陆郁安慰着他,却没有再装睡。如果只是装着睡着,对不住裴向雀这样真挚的情意。   他们折腾了许久,裴向雀都感觉不到喉咙的疼痛了,直到模模糊糊的天光微亮,裴向雀才感到身边的陆叔叔呼吸逐渐平稳。   大约是睡着了。   裴向雀却舍不得睡着,他睡够了,现在只想看着自己的陆叔叔。从眼睛,鼻子,到嘴唇,每一个细小的弧度,他仿佛都要重新认识一遍。   再往下看,却发现陆叔叔的肩膀上多了许多红痕,裴向雀还担心那是什么,忽然又想起了昨夜,似乎是自己抓的。   算了,还是不看了。裴向雀红着脸,又躲进了被子里。 第89章 陆麻雀   直到第二天,裴向雀也没能从床上爬下来,他浑身仿佛都才被重物碾压过,酸涩到连腰都直不起来,已然是一只残废雀了。   陆郁是在接近中午起的床,裴向雀扭了扭脖子,能瞧见陆叔叔赤裸着的后背。陆郁平时西装革履,穿衣总是很严实,只能瞧得出身量高大修长,身材的曲线都隐藏了起来。直到现在,裴向雀才清清楚楚地看到,陆叔叔的腰背结实有力,肌肉的线条分明。   只是背后的两侧皮肤有许多道红痕,过了一夜,印记更加明显。   裴向雀没忍住,有点心疼地摸上去,“疼不疼?陆叔叔,可以,可以抓住,我的手腕。”   陆郁披上了件衬衫,扣子还没合上,笑着说:“你那么疼也不让你挠我,是不是太过分了点?”   他的小麻雀总是这样,他太好了,又太可爱了,满心眼里都是为别人考虑,谁都会喜欢这么一只小麻雀,陆郁想要把他宠坏,宠得再自私调皮一些,叫别人看不到他的好。   裴向雀又瞅了一眼陆郁,耳朵尖都红了,“也,也不全是,疼的啊。”   陆郁转身捏着裴向雀的脸颊,只是轻轻的,又敛了敛被子,将床上的裴向雀照顾稳妥,“喉咙哑成这样,别说话了。再休息一会,过会吃饭。”   裴向雀乖乖地待在床上,举起一根手指头申请,“可不可以,今天,加,加一个蛋糕吃?”   陆郁放纵了对方的小愿望,笑着亲亲了他的额头,“好。加一个冰淇淋蛋糕。”   陆郁下楼先炖上梨水,定下今天中午的菜单,从冰箱里拿出菜收拾起来。梨水炖好了,他盛了一碗送上去,裴向雀无所事事地待在床上,他从昨夜躺到现在,再累也睡不着,又动不了,无聊极了。不过幸好他从前都很寂寞,一贯很会自娱自乐,昨天没写日记,便先脑补了一遍接下来怎么写。   连陆叔叔轻声走进来的时候,裴向雀都没有发现。陆郁把梨水放在一边,掀开被子一角,将裴向雀整个人抱起来从床上抱了起来,又立起靠枕,将他放在上头。   一坐起来,裴向雀就稍稍皱了眉,即使身下是柔软的被褥,他还是觉得有点难过。   陆郁眼角的余光瞥到了他的表情,索性又揽住他的腿弯和后背,抱进了怀里,将小麻雀的屁股悬空在自己的双腿之间。他一只手拿着梨水,另一只手绕过裴向雀的后颈,捏着汤勺,喂裴向雀喝梨水。   裴向雀有点害羞,这个姿势实在是让他太过像是个毫无自理能力的孩子,其实他也没有那么虚弱,可陆叔叔这样对待自己,他还是愿意这样窝在对方的怀里。   喂完了梨水,陆郁又把裴向雀放回了远处,“你别说话,我要去做饭了,你无不无聊?”   裴向雀摇了摇头。   陆郁俯身亲了亲他,“那就好,做完饭就上来陪你。”   陆静媛是玩到第二天快到中午的才回来的。她有点心虚,总觉得这样通宵不太好,然而才踏进家门,就被陆郁逮了个正着。陆郁知道她很懂事,在教养方面也不需要费心,只是轻描淡写地瞥了她一眼,也没责备,抬起头说了一句,“阿裴在上面躺着,你去陪陪他。”   陆静媛正心虚着,缩成了只日记里的鹌鹑,听到这话如同接到了天大的任务,就差立下军令状保证完成任务了。   她三两步跑上楼,推开主卧的门,就瞧见裴向雀窝在床上,歪着脑袋,蔫头蔫脑,脸色都比平常要苍白许多。   陆静媛赶紧拿出手机,打下一行字,递到看起来就可怜巴巴的裴向雀面前,“怎么了?刚考完试就生病了。难怪三哥叫我上来陪你。”   裴向雀微微眯着眼,不太能瞧得清楚,只好撑起小半边身体,去够陆静媛的手机。   仅仅这样细微的动作,却掀开了他身上的小半被子,露出来的雪白的肩膀和脖颈上都印满了大片大片的红痕,那痕迹太过明显,简直就像教科书级别的吻痕,连陆静媛这样未经世事的小姑娘都能一眼认得出来。   陆静媛从头僵到脚,如同过了电一般,又在心里自我安慰,无论是陆郁还是裴向雀都已经成年了,这又有什么要紧。何况昨天又考完了试又亲密接触了,一举办完了两件大事,堪称人生赢家,她自愧不如。   陆静媛心里是这样想的,可还是十分尴尬地干咳了两声,也不敢看,直接急匆匆地用力将被子扯回裴向雀的身上,又拿手充当扇子,往自己的脸上扇了扇风,说:“啊,这样啊,既然这样,该叫三哥给你炖红豆汤。我们这边的习惯好像是这样……”   她自言自语地说了好一会,才反映过来裴向雀听不懂,又不好意思再在手机上写一遍,只好又瞎扯了一通。   陆静媛总觉得,自己在看到方才的那一幕后,已经完不成陆郁教给自己的重任了。   裴向雀在床上休养了两天。高考完之后,很多人会选择出来对答案,可裴向雀却觉得没什么必要,木已成舟,成绩是已经注定了的,不如直接等结果好了。   陆静媛和他都打算报考本地的学校,没什么去外面见识新世界的打算。陆静媛的成绩不错,能上重点大学,而裴向雀就不行了,他即使天生不算笨,可在学习上也不算太有天赋,加上有听力障碍,高中三年全靠努力自学,最后的成绩大概勉勉强强吊在一本线。   他已经非常心满意足了。如果不是那一次打击无证工程队,他也不会被青少年救济中心看重,分到那一处房子,也就遇不到陆叔叔,什么也不会有,估计现在还在工程队搬砖,连大学的影子都摸不着。   裴向雀知足常乐得很。   陆静媛和他挑着专业,最后又谈到了唱歌这件事上,她兴奋地在纸上涂涂画画,“裴裴,你的声音这样好,以后不继续唱歌了吗?”   裴向雀轻轻皱起了眉,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的事情。那时候他还在念初中,每年的元旦节班上都会元旦晚会,班里的同学可以向文艺委员报名,表演自己的节目。初二那年,裴向雀终于鼓起勇气,也在那张报名意向表上写了要唱的歌和自己的名字,结果名单传到别人那里的时候,那些同学把他狠狠地嘲笑了一番,甚至还特意写了纸条递过来笑话他是要唱默曲吗?连文艺委员也不由分说地划掉了他的节目。   裴向雀看到公布的节目单,犹豫了一个晚上,最后还是在第二天早晨写了张小纸条给文艺委员,他写:“我会唱的,我可以唱给你听。”   可没人愿意听。   文艺委员在他的那句话上打了个大大的叉,又写了一句,生气地揉成个纸团扔过来,“这是件很严肃的事情,你又不会说话,怎么可能会唱歌,不要乱写名单,增加我的工作量!!!”   无论他唱的好与不好,只要别人知道他患有语言障碍,不能说话,对他的永远只有嘲笑。   但这并不是他们的错。裴向雀心知肚明,也并不责怪那些人,因为他的确不会说话,又怎么可能唱得了歌。   久而久之,裴向雀都快忘了这个愿望,曾经也想唱歌给别人听,直到遇到了陆郁,长长久久,为他而唱,才算是又想起了曾经的梦想。   裴向雀的确勇敢,可他已经害怕了。就像从前两次,只有他不出现在众人面前,或者观众不知道他患病的时候,他才能安心唱歌。   陆静媛等了很久,久到以为对方都不会回答,裴向雀才如梦初醒,犹犹豫豫地写,“我,不太适合给别人唱歌。时间久了,他们都会知道我不会说话,不会说话,却会唱歌,这样麻烦会很大。”   陆静媛一怔,她也还没有想到这一层,只是见识毕竟还是多过于裴向雀,思考了一会,又笑了起来,迅速地写,“裴裴,你只是想唱歌给别人听吗?”   裴向雀愣了愣,点点头。他只要看到别人因为自己的歌声而快乐,就会感到很高兴了。   “那好办啊。”陆静媛打开手机,点出一个唱歌的APP——Song,“那裴裴你把唱的歌录下来,传到这个平台上,他们如果喜欢就会评论,你看到他们表达喜欢就会高兴,而且他们也见不到现实中的你,岂不是两全其美。”   只要裴向雀在网上把自己的身份捂紧实了,谁也捉不到现实生活中的他。裴向雀只要享受唱歌的快乐就可以了。   于是,在陆静媛的鼓舞下,裴向雀用手机号注册了一个ID——陆麻雀。   陆静媛:“啧啧啧,啧啧啧。”   连一个昵称都要秀恩爱,也是不能好了。   当天晚上,裴向雀就兴奋地在饭桌上把这件事告诉了陆郁,陆静媛原本想要隐瞒一段时间,等实在瞒不住了再告诉自家三哥。因为她总是隐隐感觉陆郁并不希望裴向雀唱给除了他以外的人听,可又没有确凿的证据,只能装作不知道。   可是她没有料到,陆郁听了这话,面上表情不变,还是微笑着的,摸了摸裴向雀的脑袋,问:“既然阿裴要唱歌的话,设备应该要是最好的。画室旁边还有一件空闲的房间,改成你的录音师好了。”   三天后,陆麻雀这个ID第一次在Song上出现,发表了一首鲜为人知的江南小调。   那只是不知名且毫无爆点的一首江南小调,又是一个从未出现过的新人唱的,即使裴向雀唱的再好,再动听,没有曝光,也很快就被淹没在了Song的曲库当中,只有寥寥数个点击。   不过因为唱的很好,曲调清新,点进来的听众大多都听完了,留下了自己的评论,大部分都是简短的“加油!”,“撒花!”,“特别好听!”这样的留言,可是裴向雀还是认认真真地回复了谢谢。   甚至还有一个上千字的评论,从陆麻雀的声音夸到曲调的优美,说他的歌曲是自己今年听过最好的声音。裴向雀捧着脸在屏幕前看了好久,才仔细斟酌措辞,真心实意地回复了那个人的话。   陆静媛倒是松了口气,她才开始还以为裴向雀会因为别人发出来的歌曲很有热度,评论里都是迷妹迷弟打call,而裴向雀自己的却冷得只有几个评论,反差太大,会不太开心。可是现在看来,裴向雀快乐得要命。   但其实只要有一个人听了裴向雀唱的歌,因此而快乐,裴向雀就心满意足了。   裴向雀以为家乡的小调很受人喜欢,每隔几天,就会录上一首,发到“陆麻雀”这个账户下面。   高考成绩发下来后,与裴向雀的预测相差无几,便轻松愉快地填了自己早就选定了的学校专业,美滋滋地算了算和安知州学校的距离那么短,以后还可以一起吃饭。   高三是一个没有任何负担的暑假,裴向雀整天窝在家里,因为要把裴向雀严严实实地藏起来,所以陆郁没把他一起带到公司。   不过陆郁也提前解决了陆家的事情,工作上的计划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不必像以前那样日日加班,两个人都有许多空闲的时间。   而自从第一次过后,陆郁沉寂许久的欲望又被挑起,食髓知味,总是爱在床上把裴向雀吃了一遍又一遍,任他哭泣求饶也不会有半点手软。这对于裴向雀来说确实是很快乐的事情,他也很想和陆叔叔一直这样亲密的接触,可是快乐过了头,而且每天如此,他就不太撑得住了。   裴向雀睁眼又是一个午后,他早晨迷迷糊糊被陆郁喂了半碗粥,现在醒过来来还不太饿,楼下桌上的保温食盒里摆着中饭。   他心想,不能再这样了。   那天晚上,裴向雀很认真地和自己陆叔叔提了意见,说:“陆叔叔,你看,我吃糖,你,你,制定了,计划表,要科学吃糖。那,你吃我,是不是也要科学一点,来,来一张计划表。”   陆郁正打算开吃,已经吻上了裴向雀细软的脖子,却忽然听到这句话,哭笑不得地问:“嗯?为什么?”   裴向雀歪着脑袋,摸了摸脖子上湿润的皮肤,细声细气地回答,“吃糖,伤牙。吃我,伤身伤肾。”   陆郁一时竟无法反驳,好半天才寻出一套歪理,“那是因为我的小麻雀太好吃了太美味了,你想,糖是可以吃一辈子的。可是吃小麻雀,前面已经错过十八年了,等以后我们都老了,也吃不了了,人生短暂,我能吃你的时间这样短暂,怎么能制定计划表?”   裴向雀本来意志还挺坚定,结果还是被陆郁忽悠得七晕八素,最后诚挚地信服了自己的陆叔叔。   陆郁揉了揉他的脑袋,最近占有欲的胃口太大,的确需要克制了。   虽然没有制定书面上的科学发展吃麻雀计划,但在陆郁心中却多了一张有弹性的计划表,只是不能叫裴向雀知道。   陆郁心想,在吃的分量上有所限制,那便只能开发新的烹调方法了。   煎炸烹煮,每一样都足够可口,且各有风味。   暑假过得很快,在即将开学的前几天,裴向雀如同往常一样打开“陆麻雀”的后台,蹦出来无数条私信和评论的提示,轮数量大概要比裴向雀这么多天以来受到的要多上一百倍,而且还在迅速地增加着。   裴向雀满脑袋的疑惑,只能从评论里推断出大概有一个很厉害的人推荐了自己的歌,所以大家都来这里听了。   无论是什么理由,这都很叫裴向雀开心。就是评论太多,软件又太卡,全部回复就变成了甜蜜的负担。而且裴向雀原本还追求每一条都回的不一样,便更加麻烦了。   陆静媛刷了一下微博,兴冲冲地跑到他的房间,裴向雀才得知了理由,原来是一个很出名的歌手推荐了自己唱的一系列的江南小调,并且很希望自己能够得到授权翻唱,才引来了这么多人。   但是无论如何,是金子总是会散发出光彩,陆麻雀也算是引起了些别人的注意,而不是像才开始那样单机了。   等过了一会,裴向雀看到了自己出现在了首页的鲜花榜上,那是一个名叫“昨日玫瑰”的听众刷的。来到Song这么久,即使裴向雀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也把软件的功能摸透了,鲜花榜可谓是Song里含金量最高的一个榜单了,鲜花都是真金实银换来的。   裴向雀有点发愁,还和陆静媛嘟囔了两句,说是这么多的打赏,怕“昨日玫瑰”花了太多钱,到时候买不起别的想要的东西。因为“昨日玫瑰的”资料上显示还未成年。   陆静媛有点心虚地缩了缩脑袋,把手机偷偷塞进了口袋。他心想裴向雀就是太好心了,又不敢说“昨日玫瑰”一点都不缺钱。   因为那个号就是陆静媛的。   她虽然还未成年,可是光是每个月的零花钱就不少,财产颇丰,花钱从不手软,平时在这个网站听歌,也不吝啬打赏。在裴向雀发表歌曲遇冷后,陆静媛一直强行按捺着自己那一颗蠢蠢欲动,想要砸钱的土豪心。   不过她还是克制住了。陆麻雀只是个小新人,什么观众基础都没有,要是一下子砸得太狠,直接上了鲜花榜,肯定要惹来风言风语,说不定还要到裴向雀的歌曲下面冷嘲热讽,这就得不偿失了。毕竟裴向雀的快乐很简单,别人喜欢自己的歌就好了。   而今天,陆静媛终于等到了这个把钱花出去的机会。趁着微博上那位博主推荐的时机,一举把裴向雀送进了鲜花榜榜首,希望能吸引更多的人,来听裴向雀的歌曲。   陆静媛只好劝还在忧心的裴向雀,“人家打赏这么多,肯定是因为你唱得好,表达自己的心意。裴裴你现在又没办法把钱还回去,不如以后继续好好唱歌,回报她就好了!”   裴向雀想了想,也没有别的办法了,于是又加紧去录音室录了江南小调的最后一首,放了上去。   同一天,裴向雀又以“陆麻雀”这个号开通了微博。他没玩过微博,除了查询资料也很少上网,总有种不合时宜的天真。   他发了第一条微博,“希望,我唱的歌能让你们感到快乐。”   陆静媛松了口气,立刻申请了一个小号,破费心思地伪装了一番,自觉察觉不出马脚,便成了陆麻雀的头号迷妹。   这倒不全因为裴向雀是自家三哥的小先生,自己的好朋友,而是裴向雀的歌声实在是动听之极。   她希望裴向雀能够这样快乐地唱下去。   那位歌手的推荐热度一过,虽说有些跟风的人离开,但是裴向雀唱的歌本身质量就很高,悦耳动听,还是有一大批听众留了下来,发展成了陆麻雀的迷妹。   就是这些迷妹们的留言太疯狂,裴向雀每天都要花费太多的时间看评论和回复评论。   陆郁很不高兴,因为这耽误了小麻雀和他相处的时间。   陆郁并没有直接阻止,只是眉眼间含着几丝难过,轻描淡写地说:“我的小麻雀长大了,过几天就要去上大学了,到时候像现在每天相处的日子就不多了。”   裴向雀如梦初醒,他这几天是有点太沉迷Song了,可是最重要的陆叔叔还在自己的身边。迅速在微博和Song的专栏里请了假之后,直接亲上了陆郁下巴,还用门牙调皮地咬了咬,试试嚼劲。   他的眼睛明亮,语调活泼,宛如一只展翅欲飞的小麻雀,“那,那既然以后不能,每天,每天都像现在一样,在一起。就要珍惜现在,在的机会!”   他们在一起腻歪了三天,天天晨昏颠倒,昼夜不分,连陆静媛都受不了从来不定时的饭点,约了周兴言一起去临近的城市最后玩了一趟。   三天后,是裴向雀开学报道的日子,陆郁和李程光开了两辆车,拉了满后备箱的行李,进了校园。   作者有话要说:   裴裴的病和性格还是不适合出现在大众面前,压力太大了,所以就私心地让他快乐的唱歌,成为一个网红小哥哥就好啦!   小雀:腰,腰好酸。   大裴:咦,你们雀有腰吗?   小雀:为什么要戳穿我的谎言???你坏!   大裴:因为你是戏精雀啊。 第90章 宿舍   裴向雀一直是个没什么见识的小傻瓜,他从小没住过宿舍,在镇上念初中的时候,放了学得走两个多小时才能到家。现在念了大学,对大学的集体生活有许多期待,陆郁虽然不愿意他离开家,可面对裴向雀亮晶晶的眼睛,总不忍心全都拒绝。   开学前两天,两个人在床上孩子气地讨价还价,最后约法三章,裴向雀可以去大学里住一段时间,体验一下大学里的集体生活,只是这个时间不能太长。   太长了,陆郁会等得急了。   裴向雀也舍不得太长时间在学校,和陆郁离得太远,晚上不能抱着自己的陆叔叔睡觉。   所以在两天之内,陆郁为裴向雀准备了两个后备箱的行李,还嫌不够,吩咐了办公室里的秘书和助理,要大家集思广益,大学里曾经缺过什么,要未雨绸缪,现在就要置办起来。   下属全都战战兢兢地,还以为陆郁突发奇想,要做这方面的生意,竭尽全力努力列下了一长条的清单,递到他的案前。   陆郁很认真地看了,一样一样添置到了裴向雀的行李里。   众人皆醉,只有李程光独醒。他听到办公室里同事们私下传的话都只是笑笑,根据他的观察,老板和裴向雀估计是正式在一起了。而到了最后,唯一知道真相的李程光被拉去搬行李,充当苦力。   报名过后,陆郁领着裴向雀来到宿舍。他住在一个四人间,宿舍条件还算不错,空间很大,并不逼仄,各种生活设备齐全。   裴向雀睁着圆圆的大眼睛,新鲜地望着以后要居住的新环境。   宿舍里有四个年轻活泼的面孔,好奇地看着他们两个。陆郁请裴向雀的三位舍友吃了顿价格昂贵的饭,在饭桌上自习地解释了裴向雀的病情,三个舍友也才都十八岁,本性不坏,很理解陆郁的未尽之言,说以后会多照顾一点裴向雀,把他当做好兄弟。   陆郁颔首笑了,瞥了一眼对面最边上的那个矮个子男生。他看人多了,一餐饭就能瞧得出对方是什么性格脾性,基本不会有什么差错。   他心里思忖,只是开学这一小段时间,或许不会出现差错。   吃完了饭,陆郁带着裴向雀把他日后需要走的路线都逛了一遍,叮嘱了他许多遍。大学校园里什么时候都不会缺少人影,特别是新生入学的时候,家长和即将长大的孩子依依惜别,流着眼泪。还有成双成对的情侣在校园里闲逛,拉着手,扶着腰,在隐秘的地方接吻。   每一所学校都少不了在夜晚藏满情侣的小树林。   D大也不例外。陆郁原先还正正经经走在前面,余光瞥了一眼四周,夜色渐深,这一处又没有路灯,周围的环境都看不清。裴向雀只感觉自己的脚步踉跄一下,被人拽入了个更加阴暗的地方。   可裴向雀没有抵抗,因为他知道那个人是陆郁。   隔着繁密的枝叶,裴向雀能从重重树影间隐约瞧见站着的几对情侣,离得不远不近,想必对方也能看得到自己。   一想到这里,裴向雀的心就不自觉地剧烈跳动起来,他的手紧紧捏住了陆郁的,指尖似乎热的快要融化。   “陆,陆叔叔,有人……”   陆郁的双手撑在那棵树的两边,恰好遮住了裴向雀的脸,他又轻又柔地笑着,“别害怕,别人都瞧不见你,瞧不见我的小麻雀。”   裴向雀的目光游离,“不是害怕,这个。就是,好多人……”   陆郁笑着捏了捏他的红脸蛋,“是害羞吗?就是有点可惜,我的年纪比你长这么多。我想和你上同一间学校,比你大几年级,可以在学校里照顾我的小麻雀,每天把你揣在我的身边,时不时就能亲一亲,抱一抱,谁都不能欺负你。”   裴向雀的眼瞳里含着水光,湿漉漉地看着陆郁,“现在,现在也可以啊。陆叔叔,可以亲亲,我的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他的手指微微弯曲,指向了脸颊、鼻子,还有微微张合的嘴唇,陆郁的愿望,他都愿意全部满足。   陆郁温柔地看着身下的这个人,他对别人冷漠,瞧向裴向雀时总是多情。   他们俩在校园后头的小树林接吻,陆郁从裴向雀的额头吻到脸颊,最后是嘴唇,甚至是脖子。   裴向雀被他吻得全身发颤,从头发丝到脚尖都又酥又麻。他喜欢极了这个感觉,害羞和胆怯在这时都起不了作用,他只想回应陆郁,早就忘了周围的一切。   远处传来别人的脚步声,是一男一女牵着手,正走到了不远处,抬头看到两个人正在接吻。裴向雀是不及陆郁高,可却比女孩子要高得多,倚在树上,隐约露出小半张脸,可以瞧得出是个过分漂亮的男孩子。   陆郁一只手把身下的人揽在了怀里,半点都没再露出裴向雀的脸,冷淡而锋锐的目光紧盯着那一对小情侣。   那个身材高大的男生稍稍退后,脸上的笑容有些尴尬,连忙摆了摆手,“那啥,同学,我们不会多讲什么的。你们安心谈恋爱,咱们D大学风开放,谈恋爱也不分性别,真爱就好啊……”   陆郁神色不变,那个女孩拉了拉身旁男孩的手,那男生挠着头,“你们继续谈,那啥,我们走。”   裴向雀感到旁边的脚步声渐渐走远,从陆郁的怀里抬起头,脸色通红,像是熟透了的红果子,“果然,有人吧。”   裴向雀被吓了一跳,再也不愿意接吻了,被陆郁送着回了宿舍,直到裴向雀上了四楼,在阳台上打着手电筒,和陆郁摆了摆手,才转身离开。   裴向雀站了好久,直到陆郁的身影渐渐远去,再也看不到了,才转身回了宿舍。   两个人正围在一起,热火朝天地打着游戏,另一个人大笑着对他说:“你小舅舅真年轻,还特别好,以后我们肯定好好照顾你,别怕!”   裴向雀定在原处,皱着眉,满脸疑惑地看着对方,在手机上打了一行字,“请问,你在说什么?”   那人才反应过来,连忙在自己的手机上写了一句,“真的是对不起啊,我脑子不好,都忘了这件事了,以后肯定记得!”   裴向雀笑着摇了摇头,“没事的,谢谢!”   而正在打游戏的一个看到裴向雀麻烦的互动,戳了戳旁边的人,“哎,也没听说过D大开放了残疾人高考通道啊,他怎么考进来的?”   那人默不作声,心里想着今天在饭桌上答应下的话。 第91章 坏话   在宿舍的第一晚,四个人开了次座谈会,大家都来自天南海北,彼此相互介绍了一番。宿舍个最高的那个来自东北,人高马大,年纪最大,性格豪爽,自告奋勇成为宿舍舍长,另外两个一个来自东临,一个是城川人,裴向雀排行老二。“老二”这个称呼一贯不太受欢迎,正好安在裴向雀的头上。另外两个按照年纪顺序排下去,一个老三老四。   裴向雀什么都听不懂,全程都是笑着的,对于“老二”的称呼也不明白,即使明白也无所谓,都只是玩笑罢了。那个个子比他矮的是老三,他自己暗自嘀咕一句,“人傻个高呗。”   老大听到了这句话,偏头瞪了他一眼,把几个人的信息都写在纸上,递给了裴向雀。   裴向雀来来回回看了好多遍,干巴巴地卡了好长时间,最后才吞吞吐吐讲完三个字,“你们,你们好。”   第二天一大早,参加完开学典礼,又排队体检,老大作为舍长,身先士卒拎着两个箱子去教务处去拿了全宿舍的书。忙了一整天后,辅导员吩咐班长发来消息,说是明天修整一天,第三天就要开始军训了。   对于才开学的大学生来说,大学里最痛苦的事,大概就是才开学时候的军训了。   宿舍里怨声哀道,想着明天只能快活一天,又要陷入痛苦了。   淮城的九月还是热的厉害,迷彩服里外两层,还要穿戴整齐。大家都站在烈日炎炎之下,汗流浃背。   裴向雀则坐在树荫底下,他没有参加军训里的男生方队,而是待在了全是体弱女生的保健班。他很想体验军训的感觉,可是却听不懂教官的话,只会拖累整个方队。   所以裴向雀自动去了保健班。他看着舍友那么劳累,总是很勤快地跑来跑去,为大家递水买饭,总能得到几句感谢,虽然听不懂。   每晚回来,另外三个人怨声载道,裴向雀都在力所能及的地方帮大家的忙。   他并不觉得多辛苦,反而挺快乐的,宿舍生活大概就是这样,他帮一帮被人,宿舍里的其他几个人也都和他分享家里的特产和军训时的趣事,裴向雀觉得挺有意思的。   可是宿舍生活才住了三天,矛盾就忽然爆发起来了。宿舍里的那个老三叫做李连,终于忍不住了,他这个人,本来性格就比较容易妒忌,裴向雀的那个舅舅在开学时给他的感觉太强烈了,他甚至都不敢表达出自己的不满。而如果裴向雀是个身体健壮的健康人,他的嫉妒可能就变成了讨好,希望能从裴向雀这里得到好处。   可裴向雀不是,他不会讲话,让李连的得到极大的优越感,有钱又怎么样,还不是个残废,而且这个残废还在刻意地讨好着他们。   军训一开始,一切就不一样了。他每天累死累活的在外面训练,而裴向雀因为是个残废,只需要在树荫底下待着,甚至一滴汗都不用出。   李连从不喜欢,对裴向雀充满优越感,到现在已经忍受不了,气急败坏,只花了三天的时间。第四天的晚上,他看着皮肤雪白的裴向雀,终于没能克制住心里的怒火,不指名道姓地骂了起来。老大还在外头勾搭小姑娘,没听到这话,而老四性格又不爱出头,觉得反正裴向雀听不见,只是听着他骂,什么话都不说。   裴向雀安安静静地待在自己的位置上,想着自己的陆叔叔。   他已经没有有三天没有躺在陆叔叔的怀里入睡了。   真的非常想念。裴向雀甚至觉得自己可能撑不到自己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时间就要回家了。   这世上使他快乐的事情有那样多,可是每一样能比得过他的陆叔叔。   到了第五天,安知州军训结束得早,顺道来看望裴向雀。裴向雀很兴奋地告诉了对方自己的宿舍地址房号,那时正是傍晚,才下了训练。   幸好D大的宿舍管的不算太严,不用刷卡也能进来。安知州顺着裴向雀的地址,走到了他们宿舍门口,站在对面。   裴向雀发来一条信息,说是要帮才下训练的舍友买点吃的喝的,等一会就回来,还要带好吃的给安知州。   安知州笑了笑,让裴向雀不要着急,他可以慢慢等着。   一阵匆忙的脚步声后,楼道里走出几个人,到了裴向雀说的那个房间,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嘴里骂骂咧咧的。   安知州只听到几个词,“哑巴”,“残疾”,“傻子”。   他说的是裴向雀。   安知州很确定。 第92章 告知   安知州脸上的微笑一顿,表情渐渐收敛,长眉稍挑。   他回忆起裴向雀同自己说过的话,裴向雀很喜欢自己的大学生活,还天天想着怎么才能对舍友更好,没事还请教自己,该怎么才能不麻烦别人,在和舍友聊天的时候,要保持什么模样才能不叫被人败兴。   一片真心实意,可惜却对待错了人。这大概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裴向雀本来就有点傻,别人对他好一点,他恨不得能好上十分,又没什么见识,轻易就相信了别人的伪装。   安知州在心里叹了口气,打开手机,发了信息给还在外面哼哧哼哧买晚饭的裴向雀,“东西买好了吗?”   裴向雀还在食堂排着队,挤了一身的汗,手里捏了张小纸条,上头写着的是宿舍其他三个人要带的饭。前面的人太多,还没轮到他,他偏过身,才寻出些许的空间回安知州,“还没买?怎么了?”   安知州一脸的冷淡,毫无愧疚地随口编了个理由,“我在你宿舍门口,他们听说我是你的朋友,就说让我和你出去吃饭,不用给他们带饭了。”   他的手指顿了顿,“你在食堂占个位子,等你找我。”   应当不需要多少时间,就能和这几个人说清楚。安知州漫不经心地想着,看到第三个人进了门,抬腿走到对面宿舍,随手敲了敲门。   里头传来一句很大声的“进来!”   安知州站在门口,最靠近的人满脸疑惑地看着他,“你是谁?找谁的?”   他偏头看了看,而方才那个骂骂咧咧的人此时还在抱怨着,“啊,那个哑巴怎么还不买饭回来,腿也残废了不成?”   安知州一言不发,直接走到那人面前,一脚踹翻他的凳子,李连一时不防,猝然被踹,往地下一倒,头栽到扶梯上,瞬间人仰马翻。   旁边两个听到动静,都忽的站了起来,特别是宿舍的老大,他虽然也没多喜欢老三,甚至还有点讨厌,可到底自己是老大,要护着宿舍里的人。   安知州看着那人狼狈的模样,冷冷地笑着,抬头看着往自己包围过来的两个人,挑了挑眉,“我来找裴向雀的。”   那两人一怔,刚开始还气势汹汹,一听到这句话,就好似矮了半截,他们俩都心知肚明,眼前这个人刚刚还在宿舍外头,肯定是听到了李连抱怨的话。   趁着他们愣神的功夫,李连从地上爬了起来,跺着脚要冲过来,却被安知州一个眼神镇在了远处。安知州虽然瘦,但胜在长得高,气质冷硬,又有一股狠劲,什么都不怕。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他一个人也敢来宿舍打人,可见胆子很大。   安知州半垂着眼,目光从三个人身上慢慢扫过,“他那个傻子还和我说新舍友不错,嗯,很不错。”   他只留下这一句话,临走前又踹了李连一脚,比方才还要用力,否则可能不够为裴向雀出气的,直接转身离开。   另外两个人心还虚着,即使李连又疼又怂,差点没掉出眼泪来,人高马大,看似可靠的老大也没敢上去拦人,最后权当吃了哑巴亏。   安知州走下楼梯,他在进去之前,就把一切想的很清楚了。从他看到的那一幕,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这个宿舍只有一个人格外恶心,对裴向雀不满。另外两个,他们不制止也不应声,就当是没有听见。可见他们还是心虚的,至少还算是有点底线。安知州有把握即使进去动手,那两个也不会帮忙。   想到这里,安知州揉了揉太阳穴,又叹了口气,好的,他承认,出手或者不出手的把握只是一半一半,但他刚刚被气昏了脑子,即使被结局是被围攻也想要进去。   他很少有这样没脑子的时候,不过偶然这样做做还挺有意思的。   关于住宿舍这件事情,裴向雀曾经很兴奋地和安知州说过,当时他就觉得有不妥的地方,可看裴向雀在兴头上,即使出了什么问题也有退咯,就没再阻止。   这一次裴向雀的运气不太好。而这样的欺凌一旦开始,就很难停下来。对于这一点,安知州深有体会。那个骂骂咧咧的人本性如此,都长到这么大了,怎么会改变?另外两个也只会盲从,当做没听见。境况会越来越坏,那个人的对待裴向雀恶劣的态度会渐渐传染到别人,到时候他们都会觉得欺负裴向雀这么个不会说话,也听不懂话的小傻子是再理所应当不过的事情。   人心有时候就是这么坏。   再继续待下去,懵懵懂懂的裴向雀终有一日会发现舍友对自己的排斥,会受更多的委屈。而裴向雀本就有退路,他只是想要体验一下宿舍生活,可既然会受委屈,不如一次了断更好。   裴向雀又拍了张照片,是他好不容易抢下来的座位,生怕安知州找不出来。   安知州耽误了些功夫,食堂里的人来的快走得也快,此时已经没什么人了,空荡荡的。找到大概的位置后,安知州一眼就看到撑着下巴左右环顾的裴向雀。   他们已经许久未曾见面。   裴向雀虽然说不了话,可本质上还是挺话唠的,这在他的日记本上的另一面也有所体现。果然,安知州一坐下,他就揪着对方的衣服,仔细地打量了一番,草稿纸上已经写满了问题。   其实无论如何,他们都是用字句交流,可是当着面,总好像有什么不同。   裴向雀买了自己认为在在食堂里最好吃的饭给了安知州,安知州吃的时候会停顿一下,在草稿纸上写上几句话和裴向雀交流,这样挺古怪的,幸好旁边都没什么人了,也注意不到他们。   等吃完了饭,安知州终于说出了这件事,他把方才自己的亲耳所听的话原原本本地写给裴向雀,后头自己的举动倒是轻描淡写一带而过。   裴向雀看完了,呆愣愣地托着脸颊,手指间夹着笔,犹豫了好久都没写下字。他听不懂话,对别人的态度要敏感一些,虽然李连还忌讳着陆郁,没敢光明正大地表露自己的不满,可是裴向雀总是有点感觉的。   可他没太当一回事,因为另外两个对他不错的舍友也从来没有反对过那个人的话。裴向雀以为只是李连脾气本来就不太好,和自己没什么关系。   没料到他们都知道李连在背后这么骂自己,什么也没有说。   裴向雀有点难过。不过他没难过一会,就主动提出来安知州心里的想法,在纸上轻飘飘地写下一行字。   “那我今天就收拾东西回去吧。还可以顺便在学校里逛一逛,我们学校很好看的。”因为他是保健班的学生,没有晨训和晚训,只要早上按时过来就可以了。   安知州一怔,他以为凭裴向雀软乎乎的性格,还要再劝一劝,现在才把事实讲出来,裴向雀就自己答应了。   裴向雀瞅着安知州,他现在也能看懂亲近的人的脸色了,知道他的疑惑,就写,“不知道就算了,现在知道了,再待在这里,陆叔叔还心疼我呢。而且,知州你是不是都要气炸了?”   安知州干巴巴地咳了两声,虚伪地写道:“哪有的事?我就是看不惯这种人,你这么傻。”   裴向雀很明白安知州这种口是心非的性格,只要自己记得他的好就行了,没必要戳穿他。   吃完了饭,安知州陪着裴向雀回来拿行李。其实这里所有的东西裴向雀在家里都有备份,只是稍微收拾了几件衣服,和手机电脑,别的东西都锁在柜子里,再等陆郁开车拉回去就好了。   有安知州陪着,李连怂的不敢出声,又气又恼,独自去了阳台。   老大看着裴向雀收拾东西,欲言又止,终于还是没有忍住,在纸条上写了句话,“向雀,你是要回家住两天吗?”   裴向雀随手拿了笔,“不是,我不住宿舍了。”   老大看到他的话时,脸色一僵,也不晓得再写什么好,尴尬地应了两句。在最开始,李连那么说裴向雀的时候,他其实也骂过他两句,可李连不听劝,还是要骂,他也没法子,都是一个宿舍的,总不能闹得太僵。他又想反正裴向雀听不见,自己装作不知道,随着李连骂着,也没什么问题。   可是报应来的这么快,他想了想,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来没干过这么丢脸的事。   裴向雀也不是傻子,现在知道了这些事,也能将真相猜的七七八八,并不太责怪他。可也不能和他毫无芥蒂,像才开始来的那样了。   再怎么说,自己不会说话,其实还是影响到了别人的。他以为自己可以克服,但这太难了,裴向雀没有办到。   收拾完了行李,安知州帮裴向雀拎了一个包,两个人走出了宿舍。这几天的生活非常短暂,对于裴向雀而言也是全新的体验,他曾经快乐过,即使结局不好,也没什么关系。   两个人在校园里逛了好几圈,安知州的宿舍也快到了熄灯的时候,只好把裴向雀送上出租车,又叮嘱他到了家要给他发短信,才放心地回了学校。   裴向雀到了家门口,才发现自己回家的这事还没告诉陆叔叔。他决定暂且不要告诉陆叔叔了,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惊喜。   他上了楼,点亮了家里的灯,浴室里的水是热的,在找干净的睡衣时,裴向雀瞧见了陆郁的衬衣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边。   又宽又大,正好比自己的大一圈。   裴向雀抿了抿嘴唇,心里有了个别的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耶!又能回去和陆叔叔睡觉了!   大裴:你是金鱼记忆?忘了那些腰酸背痛的日子了吗?   小雀:首先,我是雀,再来,我乐意!   大裴:好好好,明天不要哭,哭也别要我哄你。 第93章 衬衣   那是陆叔叔的衣服。   裴向雀像是一个做贼心虚正偷食谷子的小麻雀,环顾四周,除了自己一个人都没有,才小心翼翼地偷偷从那堆叠好的衬衫里抽出一件,展开来往身上比了比。   不大合适,又好像很合适。那是陆叔叔穿过的衣服,他再穿上,好像有种过了分的亲密。   这种亲密又和肌肤之亲不同。   裴向雀的喉咙有一丝干渴,他舔了舔上半边嘴唇,将那件衣服整整齐齐铺在床上,走进了浴室。   磨砂的玻璃门晕染上了蒸腾的水汽,顺着里头的身影,隐约能勾勒出一个模糊的轮廓。   陆郁下车回来的时候,不自觉地抬头看了看卧室,那里没有灯光,还是暗着的。   裴向雀已经去学校住了好多天了,那里自然也不可能还亮着。   他的家里没人等着自己,即使只是暂时。   陆郁漫不经心地想着,要忍到什么时候,才能把自己的小麻雀捉回来。   他带着公文包,慢慢走上楼梯,再推开空无一人的卧室。他甚至没有转身去看,只是解开外套的纽扣,挂在衣架上。   直到耳边传来一个怯怯弱弱的声音。   “陆叔叔,我在,在这里呀,你没瞧见吗?”   陆郁的耳边仿佛被轻风旋转拂过,那是一瞬间繁花盛放的声音。   他偏过头,看到柔软的床铺微微下陷,最中间的坐着一个人,正背着光,曲着膝盖,即使如此,也能瞧得见纤瘦动人的身形。   那是裴向雀。   裴向雀见陆郁看到了自己,克制住害羞,咬着嘴唇从床上爬起来,动作不敢太大。因为除了这件衣服,他里头什么也没穿,只敢捏着衣服下摆,步伐很小,轻轻跳到了地面,白生生的脚踩在柔软的毯子上,向陆郁走了过来。   那是他的衣服,在裴向雀站起来后,陆郁几乎只用了一眼。   裴向雀的衬衣没有那么宽松,又能长到遮住臀腿。   陆郁并不是没有见过全身赤裸,依偎在自己怀里的裴向雀,可是眼前的这一个,却让陆郁格外兴奋。   大约是因为他的裴向雀穿着自己的衣服,像是整个人被自己包围起来,这稍稍满足了他贪婪的占有欲。   陆郁的神经似乎一下子就烧了起来,他扯开领口,走上前几步。   裴向雀的个子算得上高挑,可长得瘦,从背后瞧着有几分细脚伶仃的模样。相比之下,陆郁便要结实健壮得多,衬衣也宽大。裴向雀将衣服罩在身上,只扣了三四粒扣子,领口大开,皮肤如同莹莹的玉,凝着光。衬衫的下摆很大,恰好遮住了裴向雀的腰臀,露出的双腿又细又长,形状与姿态都很美。   裴向雀的眼神还是天真的,他并不明白自己现在在怎么地诱惑着陆郁。   陆郁心想,裴向雀可真是他的命,也能要了他的命。   他走上前,一把就能握住裴向雀的腰,将小麻雀揽入怀中,轻笑着吻裴向雀后颈的那一小块皮肤,再用细密的牙齿咬着。   又问:“嗯?才住了多久的学校,离开我眼皮子底下这么一小会,我的小麻雀就瞧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裴向雀在道理上不明白陆叔叔怎么就忽然这样兴奋,连个过渡都没有,可本能又隐隐知道些什么。   他一边同陆郁接吻,趁着喘息的功夫,才能慢吞吞地解释,“什么,什么是,乱七,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我就是想穿,陆叔叔的衣服。”   “不过,不过,”他顿了顿,“我想到穿,穿陆叔叔的,衣服,是很开心的。那陆叔叔,看到我,想来也是,也是开心的。”   他的喘息越发厉害,呼吸炙热又潮湿,“好久,好久都没见到陆叔叔了,我,我也想,我的陆叔叔高兴啊!”   陆郁睁开原来还是半阖着的眼,琥珀色的眼瞳正对着裴向雀深黑的眼瞳,他的眼睛那样亮。   今天的天空没有星星,因为全都坠落到了裴向雀的眼睛里了。   陆郁微微笑着,在裴向雀的耳边叹息一声,“真想把我的阿裴,整个吞吃入肚。”   他也确实这样做了。   第二天裴向雀没能爬下床,陆郁一大早就打电话去了他的学校,说裴向雀病的起不了床。学校对他很客气,因为就在裴向雀考上这所学校后,他才和学校谈了一笔项目。与他而言不算多大,但足够在裴向雀能在学校里过上舒心的日子了。   陆郁还有工作,早晨哄着半睡半醒的裴向雀吃了早饭,煮好的梨水搁在保温盒里,就放在床头边,一伸手就能拿到。   等到了终于,陆静媛和安知州约好了一起来看裴向雀。他们俩在同一个学校,虽然不是一个专业,但因为裴向雀的缘故也熟识了起来,彼此印象都很好,加上今天正好放假,就一起过来了。   那时裴向雀正奄奄一息地躺在被窝里,团成一个圆球,下巴以下都不敢露出来,因为皮肤上全是细细密密的吻痕。   陆静媛对这件事心知肚明,安知洲也不是傻瓜,有点尴尬,偏过脸没说话。   裴向雀在被窝里套上衣服,才钻出来,作为主人,还颤颤巍巍地倒了三碗梨水,分给他们俩。   陆静媛瞅着裴向雀还是雪白的脸,又羡慕又嫉妒,感叹自己抹了那么多防晒霜,现在还是成了黑炭。   裴向雀累的抬不起胳膊,三个人尴尬地聊了一会,就自觉告别,让裴向雀好好休息。   傍晚时分,陆郁就回了家,带了个蛋糕,可也只能分给裴向雀一口,尝尝味道,解个馋,因为嗓子疼的时候不能吃太甜的奶油。   裴向雀已经休息得差不多了,正趴在床上画日记。他在宿舍里写日记都是件麻烦事,因为不想被别人瞧见,总是偷偷摸摸躲在床上画,现在回来了,正在画昨天的陆郁。   陆郁拿着铅笔,一连画了好几个大裴小雀,轻描淡写地问:“是不是在宿舍里受欺负了,昨天晚上才那么晚回来?”   裴向雀撑着脑袋,也也没打算隐瞒,“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有人,在背后说,说我的坏话。也没算欺负,可我,我也不想待了。”   他又磕磕绊绊地把整件事解释了一遍。   陆郁的脸色阴沉,声音还是温柔的,抚摸着裴向雀的鬓间,“我的小麻雀受委屈了。”   裴向雀一贯很心大,他对于不上心的人和事总是忘得很快,在意的只有他的陆叔叔和好朋友。   “没听到,就没算,受委屈。陆叔叔也别难过。”   他吻了吻陆郁的下巴,被一根胡茬戳的嘴唇疼,昨天亲吻得太过用力,到了晚上还没消肿。   理所当然的,接下来几天的军训裴向雀也都没有去。宿舍老大去保健班找过几次,都说那个沉默寡言,   长得格外好看的男孩子没再来过。那个陆舅舅也没再来,而是李程光带着几个人,把裴向雀的东西都收拾回去,他没有当天的好脸色,只是冷冷地瞥了瞥宿舍里的三个人。   李程光忽然笑了笑,“希望三位同学不要把裴小少爷的事情往外乱说,小心多惹是非。”   这是个警告,在场的几个人都心知肚明。   因为裴向雀没当回事,陆郁也没打算计较,只要这件事到此为止,毕竟几个人还在一个班待上四年。   军训过后,学校正式开始上课。大学里的同学并不日日相处,所以关系也不太亲密。至少裴向雀默不作声,班上其他人也不多在意,只知道这位同学喉咙有些问题。而每一个任课老师都提前得了叮嘱,点名从来都略过裴向雀,裴向雀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在大学里扎下了根。   大学里总是免不了那些丰富的课外活动,学校里有趣的组织虽然多,可裴向雀不会说话,不能交流,就排除了大部分的活动了。剩下的就是无需强制,而是靠着兴趣的社团活动了。   裴向雀虽然眼馋相声社歌唱社之类的,可到底知道都不行,最后加了动漫社的绘画部。他想的也很简单,就是希望多学一点绘画技巧,把日记本里的陆叔叔画的更好看些。因为陆叔叔把大裴和小雀画的那样好,他总觉得有点对不起日记里的那个陆叔叔。   大概是因为这是社团的缘故,没什么压力,都是源于兴趣聚集在一起,部里的学长学姐都很乐于助人,知道裴向雀的情况格外帮助他,把课程文件都发给他,平时都不厌其烦地打字告诉他事情,还说他长得好看正适合当社团的吉祥物。   裴向雀感觉轻松又自在。   可是陆家却出了一件大事。   陆成国突发脑溢血,直接进了重症监护室。 第94章 生病   前些时候陆静媛才过了十八岁生日,陆成国才得了重病,与前世相比,要推迟了些。   陆郁重生回来还是有些影响的,比如前世陆成国突发脑溢血,很快去世是因为陆辉勾结外人,想要搬空公司,被他捉了正着,一时没撑住。而在这一次由于陆郁提前接手公司,不用说陆辉,连陆成国本人都无法插手,陆成国没有受到刺激,病的迟了些。   不过陆成国的命运并没有改变。   陆郁回忆着从前的事,皱着眉想了一会,对李程光吩咐,“去医院一趟。”   陆成国被抢救回来之后,就直接被送到了私人医院调养,。他是捡回来了一条命,可是中风严重,话也说不清楚,还在复健当中。   医护人士替陆郁打开门,这是最好的加护病房,里头二十四小时时时有人看护,两个医生轮流换班。   陆郁走近几步,看到陆成国躺在床上,他老了许多,头发全白了,皱纹和褶子几乎布满了整张脸,谁也瞧不出来,这个人在十多天前还能精气十足地又找了个小情人。   而现在小情人自然是跑了。   护士微笑着介绍陆成国的情况,她对这个病人心有余悸,病成这样,脾气还是暴躁,喂饭的时候有一点不称心如意就能摔了饭碗,弄得满床都是。   陆郁颔首,表示知道了。   护士在这个地方工作多年,很会察言观色,一看他的模样就知道是有话要说,随便寻了个理由就出去了,留下单独的空间给这对不怎么相像的父子。   陆成国还没睡醒,陆郁也不缺这点时间,他站在窗户旁,和裴向雀发信息。   大一的课程不算多,裴向雀上课的时候大多还是很认真地学习,下了课就去参加绘画部的社团活动,还有一个是志愿者活动。   裴向雀正在学画,和别人相比,他都画了好多年了,算是有点基础,可以光明正大地摸鱼,就在纸上画了个陆叔叔,还说:“陆叔叔穿这身衣服最好看。”   陆郁和他聊了好长时间,陆成国才醒了过来,虽说还是昏昏沉沉的。只是一瞧见站在窗口的陆郁,脸色突变,唇角还留着口水。   他合上手机,面色冷淡又平静,“这么惊讶,没料到我会来?”   陆成国的病来的太急,被送入医院后,他那两个跟了许久的情妇倒是来照顾了一阵。她们这样体贴入微,是看上了陆成国手上剩下的钱,可惜没能坚持多久。以陆成国的性格,是不可能再把最后的依托交给别人,她们两个都养尊处优许多年,受不得苦累,眼看着这个照顾到不了头,都回了家。   而他手头又没了权利,陆辉和陆修都急着在外头找门路夺回陆家,也没空来探望他。   倒是陆静媛每天都来,只是瞧一瞧陆成国,和他说说话。   陆成国瞪着眼睛,似乎是在问陆郁怎么来了,他所有的坏运气都是由陆郁而来。   陆郁终于笑了,“就是来看你什么时候死。”   他不太希望陆成国会按照原来的时间死去,这样仿佛命运就变成不可改变的了。   陆郁从前不信命,可重生之后,他有些信了,否则怎么会有时光倒转这样的好事。他回到了二十四岁,把不干净的生意洗清,捐钱修路,还赠了许多香火钱。   如果世上真的有命运,有神,陆郁希望他们能宽待与他的小麻雀。   陆成国在床上支支吾吾地想要说话,可一个字也吐不出来,又去抓床头的按铃,生怕陆郁对他做出什么不利的举动。   他以为陆郁恨他,想让他死,可陆郁对他其实一丝感情也没有。没有恨,也没有爱,纯粹是嫌他碍事罢了。   陆郁的眼神里有一丝探究,像是在观察什么有趣的小动物一样看着陆成国,轻轻笑着,“希望你再活得长一些,真的,希望就像现在这样,活得长长久久,再多的医疗费,我也帮你交。”   他说完了这句话,仿佛安心下来,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前世的这个时候,陆成国已经死了,而现在还没有。   陆郁又对主治医师嘱托了一番,一定要吊住陆成国的命。   学校。   裴向雀在学校待了几个月,大多数地方都熟识了,现在正往学生会赶过去。他才加入社团绘画部的时候,学长学姐知道他有这个病,都当他是水晶玻璃人,什么事也不让他干,专心学画画就好。可后来关系好了,知道裴向雀也不是多在意自己的病,反而能够坦率地表露出来,又因为画的好,就适当地让他出门跑跑腿,见见别人,也能长见识。   社团本来和学生会不同,不用接学校里的事务。可是这次不同,学校的七十周年校庆,整个学校都要动员起来。绘画部要去志愿学生会的宣传部,大家都忙得脚不沾地,学姐拿了一沓画好了的宣传画,让裴向雀送过去给学生会主席,要是有什么问题,可以当场提出来改一改,而且裴向雀画的也好,只要沟通耐心,肯定能改的出来。   裴向雀到了学生会的办公室,里头全是人来人往,连说句话应声的时间都没有,更何况裴向雀还是举着个纸条,问旁人问题,根本没人搭理他。   他就像个小可怜一样蹲在门外,茫然地找寻着里面的人头。突然,一个人走到他的面前,叫了一声,可裴向雀听不明白,立刻将纸条递了上去。   那人比裴向雀高半个头,长相算得上是英俊阳光,看到裴向雀正脸的时候眼里划过一丝不知名的情绪,笑容多了些油腻,在手机备忘录打上一行字,“我就是学生会主席张术,你有什么问题吗?”   裴向雀不认识他,但还是老老实实把宣传画交给他,犹豫着该怎么说接下来的话。   张术朝他走近了一些,就像是亲密的男同学之间距离,接东西的时候甚至有意无意地碰了碰裴向雀的手,又打下一行字,“这里太吵,我们去另一个办公室,那里没什么人。”   裴向雀本来就肩负着任务来的,对旁人的情绪也看不懂,默认眼前的这个学长和部里的学长一样都是好人,只是凭靠本能落后一步,跟在他的身后,进了办公室。   而张术倒有一丝惊喜。他没料到这一届新生里有这么个漂亮的男孩子,最重要的是,还是个哑了的傻子,连话也不会说。   这样的话,玩了也就玩了,裴向雀怎么能说得清?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歪,陆叔叔吗?我画的陆叔叔好不好看?   大裴:讲真,你的鸟爪子能画出好看的?到时候不还是听的假话。   小雀:陆叔叔的假话,假话,也是真话!   大裴:掩耳盗铃,自欺欺雀,要不得要不得。   小雀:略略略。 第95章 情歌   那几张宣传画,磨磨蹭蹭地看了一个下午。   张术有说不完的问题,一个一个地提出来,还是用纸笔写的,有些要求模糊不清,连裴向雀也改不出来,还要询问负责的这次宣传画的学姐。那位学姐到最后都被问的不耐烦了,说是要亲自过来瞧瞧,被张术三言两语给婉拒了回去。   裴向雀也没察觉到不对劲,只是很专注地改着宣传画上的图案。   从张术的角度看过去,恰好能看到裴向雀的偏着半张脸,身影落在地板上,影影绰绰的,连轮廓都是纤瘦动人的。   他心想,这个裴向雀未免长得也太好看了。而且,最要紧的瞧起来就天真的过分,又不会说话,稍微哄一哄就能上手。   张术的手便开始不太安分起来,装作裴向雀没明白自己的意思,急着去捉对方的笔,他的动作本来很快,能触碰到裴向雀修长白皙的手指。   可他却扑了个空,指头直直地栽到桌面上,磕的好大的一声。   这完全是裴向雀下意识的反应,他不喜欢和不熟悉的人有什么肢体接触,加上从前做了很长时间的工,身体锻炼得很结实,一般人很难近得了他的身。   张术一愣,状似无意地笑了笑,用另一只手打下一行字,“对不起啊,小学弟,我方才就是想和你改个东西,一时着急。”   张术自诩是个文明人,即使心里的想法龌龊,表面上还是要装模作样,觉得自己特别有绅士风度。   他是想把裴向雀弄上手,可以后的机会有的是,不必急于一时,闹得难看。比起不心甘情愿的那种,他倒是想要对方真心实意地喜欢上自己,愿意为自己付出一切的那种。   张术丝毫不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什么问题。就像他高考那会,班上一个沉默寡言的男孩喜欢上了他,张术引诱着对方向自己表白,两个人上了床,还说过许多甜言蜜语,到了大学,他还不是立刻把对方拉黑,断了联系,反正以对方的性格,又不可能对旁人宣传。   张术沾沾自喜地想着,即使裴向雀长得好看,可是不会说话,在大学里肯定找不到对象。与其便宜别人,不如由自己这个学长教会他谈恋爱的滋味,也算是功德一件。   裴向雀看了这句话,微微皱眉,摇了摇头。   最后他被留到了天黑,才改完了全部的图案,张术却不放他走,要请客吃饭,裴向雀执意要走。虽然张术一直很客气,甚至有意讨好,可是裴向雀却有着天生的敏感直觉,他不太喜欢这个人。   这种讨厌是没有来由的。   可张术却不轻易放过他,又寻了个理由,说是还要和学生会主席团把宣传画再讨论一遍,到时候出问题还是要找他。裴向雀没有办法,只好留下了手机号码。   好不容易逃离了学生会,裴向雀又被另一个学姐打电话叫了过去。他长得好看,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吸引人眼球。每次社团里要办什么活动的时候都把他拉出来,当个吉祥物似的摆在柜台前,就有女孩子源源不断地过来瞧瞧他,顺带了解合同。   在学校待到九点多钟,裴向雀才算是干完了所有事,也没和陆郁打电话,自己打车回了家。他知道最近陆郁很忙,似乎是因为家里出了事情,工作一下子就多了起来,也不随意打扰对方,顶多有时候想极了,发几个亲吻的表情过去。   那个表情还是陆郁自己画的,是一只胖乎乎的小麻雀张着嘴,展开翅膀比心的图片。   和往常一样,在乘车回家的路上,裴向雀打开手机,点开Song的后台。经过一段时间之后,“陆麻雀”这个账号在Song上很快就红了。他唱歌实在是太过动听,连后期都没用过,纯粹靠的是天赋和实力。加上才开始又以唱江南小曲系列出现,后续也大多是各地的曲调,个人风格突出,旁人模仿不来,粉丝群便稳定了下来。   现在网上到处都有为他打Call的迷弟迷妹。   而在他红起来的这段时间,陆郁并没有做过什么,没有暗地里阻止,也没有找人把裴向雀推红,一切顺其自然。顶多是派人搜集了各地的歌谣,再挑选合适地出来给裴向雀。裴向雀只要唱歌就很开心了,而且听众也很喜欢,便也将这个系列一直持续了下去。   除了这些歌,偶然还有一些儿歌和流行歌曲,也都很受欢迎。久而久之,迷弟迷妹们似乎从中发现了一条隐藏起来的规律。   那就是陆麻雀从来不唱情歌。才开始是有人反映自己当地的民谣小曲里本该有许多大胆的情歌,在陆麻雀的系列里总是不见踪迹。   这样的反映多了,就引起了旁人的好奇心。每次裴向雀上传新歌的时候,总有人问为什么这次又不是情歌,或者陆麻雀小哥哥什么时候才唱情歌。   裴向雀撑着下巴,一条条地翻阅评论,很多问了这个问题。   倒叫他回忆起了往事,那时候他心里默默地喜欢陆叔叔,也不敢表白,只好有时候在晚上唱情歌稍稍表达自己的感情。   那时候的裴向雀总是惴惴不安的,他的心脏跳得厉害,又期待又害怕,生怕陆叔叔听出自己的感情,又希望他能听得出来。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正式谈恋爱,搞对象,连名字都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裴向雀终于可以光明正大为自己的陆叔叔唱情歌了。   裴向雀抬头,透过半开的车窗能瞧得见外头的月亮,月光很盛,又圆满。他的心里也是圆满的,想着,自己以后要为陆叔叔唱一辈子情歌的。   他点开一个按键,思索了片刻,非常认真地在微博的发表框里打下一行字。   “非常感谢大家的喜欢,但是很抱歉,以前没有唱过情歌,以后也不会唱。因为有很爱的人,只会为了那个人唱情歌。”   底下的评论立刻就爆炸了。谁都没有料到只是普通地询问为什么不唱情歌,会得到这样的答复。   这样动人的声音,此生却只为了一个人而唱情歌。   陆麻雀该有多喜欢那个人呢?   评论里以遗憾和恳求居多,还有许多是羡慕嫉妒恨,毕竟裴向雀的声音这样好听,在粉丝的心目中,人肯定也长得好看,能得到这样一位小哥哥的喜欢,该是多幸福的事情。   不过往常陆麻雀的头号迷妹“昨日玫瑰”这一回却没有第一时间就表达自己的祝福,而是先转发了一条“啧啧啧,秀恩爱”,片刻后改成好友圈可见,才发了另一条,又是自己一贯的迷妹风采,把陆麻雀亲亲抱抱举高高,顺带着连那个“不知名”的对象也一起举高高了。   陆静媛一边发着消息,一边想着把裴向雀和自家三哥两个人架在一起扛到肩膀上,自己宛然已经成了只金刚鹌鹑。   不对,陆静媛又猛烈地摇了摇头,自己大概真的是被裴向雀给洗脑了。   虽说承认了这件事,可是迷妹迷弟们的欲望总是很难得到满足。他们总是想知道更多,比如此时,他们还想从裴向雀的嘴里撬出来“那个人”是谁。不过裴向雀对此心里有数,陆叔叔的身份和任何信息都不能轻易泄露,对这个消息概不回答。最后把所有邀请商业合作的私信礼貌拒绝后,才关了微博。   他到家了。   裴向雀没有瞧见,在那么多条转发里,有一条不引人注意的是这样的。   “好的,我的小麻雀只为我一人而唱,我也只听你的歌。”   裴向雀走上楼,洗了个澡,开始写今天的日记,他现在画画的速度比以往快了许多,但想记录下的事情也更多了,这样一平均,其实花费的时间还是那样多。   他是窝在飘窗上写的,能够很敏感地看到外面的变化,才写到一半,窗户外头忽然亮了起来,裴向雀看到有一辆车停了下来。   是陆叔叔回来了,要比平时早一些。   裴向雀歪着脑袋,恨不得将整张脸贴在玻璃上瞧着走过来的陆叔叔。   不过到底是年纪大了些,要面子了,等陆郁走进屋里,裴向雀好不容易才克制自己,将眼神收了回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又蜷成一团写日记。   陆郁推开门,走了过来,他微微眯着眼,又轻又柔地笑着,“在写日记?”   他的长相偏向锋利,轮廓深刻,只有对裴向雀笑着的时候,才能表现出柔和。   裴向雀抬起头,立刻放下手里的纸笔,从飘窗上跳了下去。   同往常一样,两个人聊了一会闲话,按照科学发展吃糖计划吃了两粒糖,陆郁又谈到了别的,他问:“你今天是不是在微博上说,只为我一个人唱情歌?”   裴向雀怔了怔,软声软气地哼了一声,“那不是,陆叔叔希望的吗?”   这回轮到陆郁愣了。   他派人搜集民谣和乡间曲调时都提前剔除了情歌的部分,裴向雀拿到手上的时候一首情歌也没有。   不得不说,这一回陆郁做的太明显,连裴向雀都能感觉出来。   他将脑袋搁在陆郁的肩膀上,说话又像是抱怨,又像是撒娇,“我,我又不是真的,真的傻!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声音又忽而低了起来,“但是,我也真的,只想为我的,陆叔叔唱,唱情歌啊。”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我,我只为陆叔叔唱情歌!   大裴:你以为自己是百灵鸟?不,你只是一只小雀。   小雀:那,那怎么了!你歧视我的品种吗!   大裴:不。我只是觉得,你唱歌只能叽叽喳喳,唱情歌主要靠我。 第96章 纠缠   其实原本对于裴向雀来说,情歌倒没有什么的特殊,也不过是歌曲中的一种。可是他发现陆叔叔不愿让自己为别人唱情歌后,就好像忽然明白了其中的含义。   情歌是要只为心爱的人唱的。   而他的陆叔叔难得有些小脾气,小愿望,还要面子,不和自己说,暗暗地憋在心里。   想到这里,裴向雀直起上半身,轻轻吻了吻他的眉骨,“我也,我也想宠一宠陆叔叔。陆叔叔有什么,想要的,都,都告诉我,我都会满足你。”   陆郁叹息了一声,“嗯,我知道的,只要你有的,都会给我。”   他的小麻雀那样好,恨不得将整颗心都交给自己,也不会有一点舍不得。可是有些东西,陆郁却舍不得要。   因为太过珍惜。   月色温柔,树影簌簌,他们躺在床上,两个人团成一团睡着了。   陆成国的病没有好起来,反而卧床不起,原先笼罩在陆家那一层虚假的平和表象一下子就被撕裂,仿佛冷水忽然沸腾,格外滚烫。   陆辉和陆修拿出全身的本身,各寻出路。   淮城有些眼力的人都知道,陆家现在闹得天翻地覆。不过陆辉和陆修就如同秋后的蚂蚱,谁也不会在他们身上投资赌博,原因无他,陆郁实在是太厉害了,没人愿意为了那么点看不见摸不着的利益得罪眼前的陆三爷。   陆修对自己的能力有比较实际的认知,他知道自己管不好陆家,也没能力把陆家弄到手,只是想在陆家这块大蛋糕上头撕下一块,日后等着分红,能过上快活富足的日子就够了。这倒是简单些,只要联系陆成国的旧部,到时候看陆郁能不能给他们几分薄面。   而陆辉则不同。他从小被当成继承人养大,也掌了几年权,后来陆郁回来,一切才变了样。他到现在还没从梦里醒过来,还想着继承陆家,把陆郁赶回去这样的美梦。陆郁认为现在正是自己的机会,他不得不抓住。   陆辉好歹做了几年实事,有些人脉,加上妻子那边的门路,加在一起,勉勉强强凑成了一个班子。   不过这是陆辉自以为的,他的班子才凑起来,妻子那边就直接派人揭了陆辉的底,向陆郁投诚。商人重利,况且陆辉的妻子原来同他就没什么感情,纯粹是为了利益结合,这时候也不必考虑什么夫妻感情,反正利益至上。   这都是些很私密的消息,所有由李程光负责。晚会过后,李程光把这些整理好的消息报告给陆郁,待全都说完了,他问:“这就是目前那两位的状况,您的意思是?”   陆郁微微抬着下巴,狭长的眉眼微微挑起,轻描淡写地吩咐,“继续盯着他们,陆修那边就算了。陆辉那里,再多派些人,看他有什么动静,暂时不要打草惊蛇。”   “对了,”待李程光快要转身离开,他又添了一句,“还有阿裴那里,时时刻刻都要有人,一刻也不能停。”   前世有遇到比这还要紧张危险得多的境况,也从没找到过裴向雀的的身上。可是今世又有所不同。裴向雀不再被关在金丝笼里,他处在外头,即使是在学校,陆郁也放心不下。   这件事才是最要紧的,李程光也明白,更放在心上。他还能不知道裴向雀是老板心尖上的那个人,这个助理也算是不用做了。   陆郁看了外头的天色,把文件一合,“算了,我去看看他,今天还有点没做完的工作,先留着,明天再说。”   他自己开着车,顺道买了糖炒栗子和冰糖山药搁在副驾驶的位置,开进了校门。   此时正是黄昏,夕阳西下,校园里满是活泼可爱的大学生。陆郁将车停在裴向雀原先的宿舍前头,下车倚在车门。他穿的西装革履,模样又极为英俊,吸引了来往不少人,大多都是年轻的女孩子,看到英俊的男人,即使不敢上前搭讪,偷瞥一眼都算占便宜。   除此之外,就是一对又一对的小情侣了。   陆郁瞧着眼前的这群人,忽然一怔。他知道自己实际上已经三十多岁了,差不多要比自己的小麻雀大上一倍,从前只有两个人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裴向雀上了大学,周围全是朝气蓬勃的年轻人,陆郁站在学校里头,才陡然觉得,自己好像比他们大上许多。   也比裴向雀年长许多。   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陆郁并不怎么在意,只是不由自主地脱了西装外套,松开领带,解了几个扣子,瞧起来倒是年轻了几分。   他对着模糊的车窗看着自己,理了理头发,怎么都不满意,脸上却满是笑意,像是要去见心上人的小伙子。   心里盛满了炙热的爱意。   陆郁给裴向雀发信息自己到学校的时候,裴向雀还被张术纠缠在学生会办公室里。   最近还在忙校庆的事情,张术有无数的理由把裴向雀叫到自己这里来,裴向雀虽然觉得有点不对头,可具体也寻不出来问题的由头,同旁人说不出口。而张术顶着个学生会主席的名头,又特别会做人,每次要找裴向雀,都给他们部里的人送吃送喝,搞得学长学姐都觉得张术是个好人,还特别不好意识,说是要裴向雀好好做事。   裴向雀没办法拒绝,今天又跟着张术到办公室研究宣传海报。   张术在学校里待了两年,算是个深柜,男女朋友都交过几个,却从来没闹出什么风言风语,也算得上是厉害。他想得到一个人,却不会先开口,而是在各个方面关心体贴,引得旁人先喜欢上他,同自己告白,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可这一招在裴向雀这里不好使了。裴向雀从来不接受他的好意,他不住在学校,和同学的关系都是淡淡的,没得讨好,即使送东西到绘画部,那些人吃了,说的话又顶不上用。对于张术那些明显过了线的问题,裴向雀就装作没看到跳过去,张术也拿他没办法。   而今天,张术又一边和裴向雀讨论问题,一边问他为什么不住在学校,说是如果是因为害怕舍友的相处不和谐,可以凭借自己和老师的关系,重新安排一个宿舍。   裴向雀照例跳过了这个问题。   张术也不气馁,反倒再接再厉,又问了别的事情。他能够坚持这么久,一是因为裴向雀的确长得好看,还有就是经过他的观察,裴向雀应该是有钱人家出来的孩子,平时里用的东西都足够叫他眼花缭乱了,到时候在一起了还能捞到好处。   裴向雀原来还能忍受,可是手机忽然“滴”了两声,这是特别的提示音,专为了一个人而设。   看完了那条信息后,裴向雀立刻在手机上打下一行字,说是有别的事情,今天只能暂且告别。   张术拦不下他,看着裴向雀关门离去,悄悄地跟了上去。 第97章 威胁   此时是十一月了,日头很短,天已经黑了,月上中天,路灯渐亮,周围的光景都黯淡了下来,不太能瞧得清离得远些的人的模样。   裴向雀出了办公室的门,是小跑着过来的。天气已经凉了下来,略带寒意,他却背后冒汗,脸颊都红了,喘着气,一边走着,一边寻找陆郁的身影。   仿佛有所感应似的,他的目光穿过重重人群,瞧见了陆郁站在车旁,正朝自己招着手。   裴向雀想要扑到他的怀里,可是周围有那么多人,他还是硬生生地克制住了,只是跑到陆郁的身前,抬着脸,眼角眉梢都溢满了天真又满足的笑,“陆叔叔,陆叔叔怎么来了?”   经过这么长的时间,裴向雀已经能够很流畅地和陆郁进行交流了,基本不是太长的句子都不会磕巴。   陆郁伸出手,稍稍碰了碰裴向雀的指尖,仅仅是一下,又放开了,轻轻地说:“想我的小麻雀了,就来看看你。”   这里的人太多,连稍微亲热一点也做不到。裴向雀回想起那片小树林,每次从那里路过的时候,他都会不自觉偏头看过去,郁郁葱葱的树林里似乎隐藏着许多人影,都是成双成对的。   他也想和陆叔叔去那里面。   裴向雀拉住陆郁的袖子,撒娇似的软着声音,“我们去,去那个小树林。”   陆郁的唇角含着笑,任由裴向雀像个活力无穷的小炮弹似的,拉着拉着自己就跑。   来往的人都匆匆忙忙,都有自己的事情,也不会在意他们俩个。可裴向雀和陆郁都没看到不远处有一道躲躲闪闪的目光,一个隐藏的尾巴跟在他们后头。   小树林是个谈恋爱的好地方,外头看不到里面,可是里面也瞧不清外面。躲过小树林里的好多对情侣,裴向雀终于找到了一棵特别粗壮的高树,他生的瘦,恰好能够将自己的身形掩在里头。   陆郁低着头,此时周围都黑黑沉沉,只有一束路灯的光能穿过重重树叶,照亮了他身前的裴向雀。   裴向雀稍抬起头,脸颊的皮肤雪白,鬓角处的头发像是抹了油一般的乌黑亮泽。他的眼瞳里有一汪水,在月光下荡漾着,清澈又甜美,叫陆郁的心神随之晃动摇曳。   他很想上去亲上一口,这些微的欲望是可以被满足的,所以没有必要压抑下去。陆郁俯下身,贴近了身下的裴向雀。   裴向雀不太瞧得懂他眼里的欲望,却本能似的感觉到了危险,忍不住发颤,可对陆郁又没什么好害怕的,便很勇敢地直视着自己的陆叔叔,就像个小傻瓜。   陆郁轻声笑了笑,终于吻了下去。   那一吻像是落进了裴向雀的眼睛里,又潮湿又温暖,即使只是一瞬而过。   他们没再做什么过分亲密的事情,仅仅是那一个吻罢了。然后便坐在前面的那块大石头上,裴向雀倚在陆郁的肩膀上,说着学校里的趣事。裴向雀一般只会同陆郁说自己的开心事,而张术在相处的时候让他不太高兴,可是一见到陆郁,这么点不开心的小情绪眨眼就飞走了,也从来没和陆郁提到过这个人。   大学里的开心事那么多,裴向雀说都说不完,没时间讲那些不喜欢的人。   陆郁摸着他的头发,“你上学,无论学到什么就很好了,最重要的就是能开开心心的。”   这比什么都重要。   其实裴向雀的日子在别人眼里过的还是挺苦的。他听不懂话,也不会说话,不知道有多少人暗地里嘲讽过他,可他从来都不放在心上,而是努力地去做自己能够做到的事,使自己活得快乐,因为每一件小事而幸福,不为身边的人添麻烦,还会帮助别人。即使才开始别人会因为裴向雀小小的残缺而心有不满,可一旦相处下来,就会改变这种印象。   陆郁想,他的小麻雀这样好,自己该把他宠得再骄纵一些,或许才不会惹得那么多人喜欢。   可惜裴向雀的本性怎么养也养不坏。   而就在身后,张术正躲藏在另一棵大树后头。他尾随了裴向雀一路,现在已经目瞪口呆。关于裴向雀,他也是打听过的,开学的时候有个看起来就十分有钱的舅舅送来入学,一言不合也直接搬了出去。可是没料到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看这个相处方式,那个有钱人根本不是裴向雀的舅舅,而估计是抱上的金主吧。   否则怎么会那么有钱,连话都不会说,也能考得上这所学校。   想到这里,张术不禁咬牙切齿起来。裴向雀看起来还挺单纯不知世事,可实际上却是这个模样。不过要是这个样子,反倒不必费心去追求,只需要拿着把柄去威胁对方,更能人财两得。   张术心里一动,偷偷摸摸打开手机,悄悄拍了几张照片。裴向雀扭着脖子同身旁的陆郁说话,侧脸恰巧映在路灯下面,看得清清楚楚。   大约是待在小树林里和家里的感觉不同,别有滋味,裴向雀和陆郁在那里待了小半个晚上,幸好现在的天气已经没了蚊子,否则可能会被叮得满头都是包。   第二天,上完早晨的第一节 课,裴向雀正准备去部里练画,却被张术一条短信叫了过去。他才进了学生会的办公室,里头空荡荡的,似乎没有一个人。张术突然从沙发上直起身,快步走到门前,“啪嗒”一声,落上了锁。   学生会的办公室私密性很强,一旦关上门,里头发生了什么事,外面也听不到。   裴向雀敏锐地察觉到不对劲,他向后退了两步,背靠在窗户上,左手背在身后。   张术冷冷地笑着,再也不复往常的温柔耐心,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几张照片,朝裴向雀那边扔了过去。   这是张术昨晚想到的,裴向雀这样的年纪,身体又有残缺,肯定胆小怕事。自己先声夺人,占了上风,裴向雀肯定是要害怕的,到时候就予宇欲求了。   裴向雀还是很镇定,脸色都没变。他蹲下来,掩饰着左手,用右手捡起那几张照片,还附带着一张纸,上面用鲜红的墨水写了一句话。   “裴向雀,你自己做的丑事,同性恋,又自甘堕落,卖身给有钱人,你可是大学生了,这种事情,心里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吗?”   裴向雀又瞧清了那几张照片,这是昨晚他和陆郁在一起的时候。   裴向雀倒没害怕,他就是愤怒。   竟然有人敢拿陆叔叔威胁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我雀日天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有人拿我家陆叔叔威胁我!   大裴:你,傻子雀啥时候又多了个这么智障的外号——雀日天?   小雀:我雀日天一个电话,就能有成百上千只雀来围堵到他的窗户旁!   大裴:歪,精神病医院吗?有只雀疯了,对,对,就是D大南丰路,请速到!   小雀:你这个叛徒!我先啄你!啾啾啾啾啾!!! 第98章 记仇   看到了照片和这句话,往常又傻又天真的裴向雀此时反倒镇定了下来。   裴向雀很冷静。他平时虽然傻了些,什么事情都看在了眼里,只是不过心。可也很明白陆郁的身份不同一般,这些事情会打扰到他。   他的陆叔叔要自己来保护,裴向雀一想到这里,胸口涌起一股勇气,没什么能叫他害怕的。   张术皮笑肉不笑地看着裴向雀,眼里满是贪婪。现在与以往不同,他自觉站在了道德制高点,才敢光明正大地吐露出自己的欲望。   而裴向雀捏着的手机背在身后,他同张术一般高,即使这样也不落下风,目光直直地看着对方,没有丝毫胆怯懦弱,一点也没有害怕。   他们这样对峙了许久,四周寂静无声,谁也不会先出声示弱。张术咬了咬牙,方才胜券在握的姿态仿佛被打破了,只好克制自己,随手甩了一支笔过去。   裴向雀半蹲下来,迅速地写了一行字,轻飘飘地扔到张术面前。   那上头写着,“你算是什么东西?不可能。”   从小到大,裴向雀几乎没说过这样的话,他是在故意激怒对方。   大约是裴向雀平时表现得太过无害,此时突然变了个性格,倒叫张术格外愤怒。昨天夜里,他就被裴向雀在陆郁怀里的情态折磨了一个晚上,费尽心机计划出了这个主意,本以为算无遗漏,结果却死在了第一步。   张术忍了忍,到底没有忍住,指着裴向雀的鼻子破口大骂,“那你又算是个什么东西!你一个连话都听不懂的残废,靠着这副皮相勾搭上了有钱人,连这个大学是怎么上的,谁都清楚,脸面也不要了。”   他来来回回就这几句颠来倒去的话,越说越觉得愤怒,原该是后头才说的话,现在就脱口而出,“这些照片传出去,我再和老师说当天的情景,你以为外头会是什么风声?学校里的老师同学会怎么看你?你裴向雀就是一只可怜虫,到时候谁能容得下你?”   话到了这里又顿了顿,咬牙切齿地说出自己的真实目的,“你的模样长得倒是还不错,如果要是能讨好得了我,我倒是能费心帮你隐瞒隐瞒。”   张术的话裴向雀一句也听不懂,他却并不在意,就如同和朱三那时一样,他做的决定,并不会因为别人的话而改变。   而看着裴向雀那张漂亮却面无表情的脸,张术像是被冷水泼头,终于稍稍冷静了,揪了一张纸过来,将刚刚说的话在纸上大略重复了一遍。   他的字写得潦草极了,裴向雀只是看了一遍,就明白了眼前这个看起来衣冠楚楚的人的真面目,往常那些想不通的事情也全都明白了。   原来如此。   裴向雀心里没什么愤怒,只是觉得很无趣。他想,一开始,这个张术就是怀着这么龌龊的心思在接近自己。   便提笔继续写道,“我不可怜,你才可怜。”一笔连到了这里,笔尖晕染了一个黑点,他才又继续,“写的这些,就是你想说的?那你可真可怜,脑子里只能想到这些东西。”   张术从来没被人用可怜形容过,他见裴向雀软硬不吃,有恃无恐,更加愤怒,眼前这个人又没什么了不起,自己是学生会主席,和众多老师熟识,裴向雀又怎么敢这么和自己说话。   张术接着写,因为过分用力,薄薄的纸被划破了长长的一道痕迹,“很好,裴向雀,既然你连我这么好心的建议都不愿意接受,那就教导处见吧。”   一个人一旦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就什么都有可能做得出来,更何况像是张术这样脑子本来就有点欠缺的人。可他想的也确实没错,D大的风气开放不错,可是同性恋本来就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不能高调。加上张术在校园论坛,贴吧等地都有关系,想要公布照片,提前颠倒是非,把裴向雀描述成为了金钱出卖身体的人,还是出卖给同性,是非常容易的事情。到时候,这件事肯定会被隐藏在贴吧里的教导处老师重视。   张术再在老师面前煽风点火,而裴向雀一个不会说话,全靠别人施舍的小哑巴,怎么辩解也说不清。   裴向雀只是很平静地站在远处,这句话也刺激不到他。   他长到这么大,运气一直不好,全靠自己的命硬,坚强又勇敢,才能撑到现在,只是本性善良,不见到确凿证据,从来不会对旁人产生不好的印象。即使有人对自己不太友好,他也不会介意。   可他的好脾气里有一个例外,那就是陆郁。   所以裴向雀实在不能容忍眼前的张术。他站定在了远处,将一直放在身后的那只手伸了出来,在张术难以置信的表情里点了点屏幕,张术暴躁又巨大的声音从里头传了出来。   里头是他方才说过的话。   裴向雀给张术发了条信息,“这就是你方才说的话,我也想给老师听一听,你觉得怎么样?”   张术从来没想到他还留了这么一手,自己偷鸡不成反倒蚀把米,顿时恶向胆边生,眼看着裴向雀身材瘦弱,就想趁机抢夺过来,删了音频,不给对方留把柄。   可他才扑了上去,还没碰到裴向雀的衣服,膝盖就被重重踹了一脚,失了支撑的力气,倒在地上。   裴向雀从小长在农村,干过不少农活,再长大一些,又在工地里干过大半年。他本来就身体健康,加上这样的锻炼,力气比一般人大上许多。可陆郁与普通人不同,即使是裴向雀这样的力气,对他来说也就和小麻雀扑腾翅膀差不多,一缚住双手就不能动弹了。   这让裴向雀对自己的实力认识不清。   看着扑倒在自己眼前哼哼唧唧半天都爬不起来的张术,裴向雀有点纳闷地想,自己的力气也没这么大吧,对方怎么就这么虚弱?   不过裴向雀对张术没有半点同情,将手机收在自己里头的口袋里后,慢慢地走到书桌旁,抽出一张白纸,思考了片刻才写下了一段话,撂在张术的面前。   “你那些恶毒的心思,全都记在了录音上面,除了我,谁都能明白。以后如果你再纠缠下去,拿那些照片威胁我,我就把这段录音发出去,和你当面对质,到时候,后果自负。我其实也不害怕这些照片被发出去,反正,也没什么坏处,说不定还有点好处。你说对不对?”   裴向雀的这话说的十分含糊,而狭隘的张术想当然地认为裴向雀是说即使曝光之后,金主反而可能会更肆无忌惮地保住他,或者这对他根本毫无影响,直接退学也没有关系,毕竟有钱。   其实裴向雀并不在意外人知道自己的和陆叔叔的关系,那又有什么要紧,这是他自己的事,如果旁人祝福倒也很好,可即使全世界都阻止,他还是爱着他的陆叔叔。所以别人知不知道都是无所谓的,陆叔叔想要旁人知道,那就知道,如果不想,他就帮对方瞒着,谁也不告诉,就像一个小秘密。   他蹲在张术的面前,眉眼上挑,目光凌厉,而又居高临下。若是稍微熟悉陆郁的人在这里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裴向雀即使有一双与陆郁完全不同的圆眼睛,挑眉时的姿态却与对方很像。   张术被他捉住了天大的把柄,到时候要是去了教导处那里,即使自己和老师关系再好,在这样的证据面前,也不可能推脱的掉。   裴向雀只能算是性向和大家有所不同,可张术却是道德败坏,到时候他肯定要比裴向雀死得惨的多。而且裴向雀本来就不靠这个吃饭,而自己要是因为受到学校处分而失去保研资格,那就太不值当了。   张术能当上学生会主席,靠的就是懂得来事,又会看人脸色行事,他能屈能伸得很,想明白其中的关节后,立刻又变了一副嘴脸,眼巴巴地在那张纸上同裴向雀道了歉,又写了一箩筐的好话,最后保证秘密不会在自己这里暴露出去。   裴向雀算是明白了这种人的本性,他们心里全是自己和欲望,这样的保证,在证据还有效之前,大约还是很靠谱的。   他写,“只要我不说出去,你真的什么都会做吗?”   张术连连点头。   裴向雀笑了笑,十分开心的模样,给张术发了条信息后才有点费劲地将对方从冰冷的地面上拎了起来。   “那我,要打你一顿。”   谁让他敢威胁自己的陆叔叔来着?   裴向雀从小被人欺负,下手很知道轻重,张术怕痛,毫无抵抗地受了第一拳后就把自己方才的话吞了回去,开始抵抗。可他是在温室里长大的,没打过几次架,怎么也逃不过裴向雀的拳头。   打完之后,裴向雀报了仇,潇洒离开,而张术还得爬起来,忍着身体上的疼痛,哼哼唧唧地将办公室收拾好。   那天下午,张术顶着一张鼻青脸肿的脸去开会,下头的学生干部纷纷追文主席是怎么了,张术早就想好了理由,装模作样吞吞吐吐了好半天,才说是见义勇为的时候被一群小流氓群殴的,而被救的小女孩因为害怕再被恶势力纠缠,早就跑得不见人影。   学生会里的人被他忽悠得一愣一愣的,有个才进来的热血小青年喊道:“学长,你做好事不能不留名,不能不得到奖励,这样大家以后还怎么能有榜样呢!您是在哪里做的好事?我去那个地方找录像,肯定能找到,再到学校里给您申请一个见义勇为奖!”   张术的表情里有一瞬的扭曲,可他很快又恢复了原样,加了个补丁,说是在夜晚的小巷子里,什么证据都没有,后来加的补丁太多,差点露馅。   这件事在学校里传得沸沸扬扬,绘画部的学姐都知道了这件事,还催裴向雀去瞧瞧人家学长,可小吉祥物却坚决拒绝了对方,乐呵呵地笑着,在纸上写了一句话,“我叔叔来接我回家了!学姐再见!”   他的陆叔叔正在等着自己,谁来他也没有心思见,何况是张术。   那副模样就是他打出来的,又有什么好看的。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我雀日天一拳可以解决一个智障!   大裴:陆叔叔一只手掌就可以捏住一只扑腾着翅膀的小雀。   小雀:不!你不能断章取义!你坏!   大裴:不,打人的是我,请叫我裴日天,谢谢。   小雀:你,你又欺负我!!! 第99章 出柜   解决掉张术后,裴向雀半点没和陆郁提,因为陆叔叔最近好像忙得很,他不想因为这点小事打扰自己的陆叔叔,添了麻烦。可他心里又藏不住事情,便和安知州说了个大概。   安知州的性格偏向于稳妥,又担心裴向雀在学校里吃亏,听完了整件事便皱了眉,他讲:“向雀,你太天真了。像学生会主席那样的人,即使现在暂时吃了亏,可后头还是要找回来的。为了保险起见,要不然你还是同陆郁报个备,也能有所准备。”   裴向雀,在床上打了个滚,缩在被窝里,思索了一会,难得拒绝了安知州的建议。   他发过去一条消息,“才开始不和陆叔叔说,本来就是怕他费心。现在都解决了,更没有必要了。知州,张术那样的人,来一个我能打一个,来两个我能打一双。”   安知州失笑,最近小傻瓜对自己的武力自信心爆棚,加上裴向雀在陆郁的眼皮子底下也出不了什么事情,他也不再担心,又聊了两句别的话。   裴向雀也很乐意和安知州聊天,在床上躺着也不安分,白生生的脚丫子扑腾在床单上,因为生的太白,在黄昏的余晖之下,宛如流淌的甜牛奶一般。   他太过专注地同安知州聊天,没有听到下头传来的声音,陆郁已经上了楼,轻轻推开门,就瞧见裴向雀窝在床上,什么也没发现。   陆郁的脚步更轻,上前两步,捉住了裴向雀的脚腕,稍稍用力,却控制着自己的力道,毫不费劲地就把小麻雀拉进自己的怀里,紧紧地搂住了,状似无意地问:“在和谁说话?”   可话到了这里顿了顿,又添了一句,“讲的这样入神,连我回来了也不知道?”   裴向雀歪着脑袋,虽然他现在对于语言的理解力水平已经大有长进,可还是听不出弦外之音,话外之意,傻乎乎地直接回答,“和,和知州在说话。”   陆郁挑了挑眉,似乎对他的回答不太满意,可又没有表露出来,只是笑着,又问着,“那讲了什么?”   “就,就,”裴向雀磕磕巴巴地说着话,“学校里的,的事情啊。”   裴向雀因为刚刚的聊天内容有点心虚,怕陆郁再问下去,凭他的本事怕是隐瞒不住,直接坦白从宽,就只好想出了个别的法子,要先下手为强,把这件事糊弄过去。   他费力地在陆郁怀里转了个身,脸颊贴上了对方温热的胸膛,搂住了陆郁的脖子,上身挺直,攀了上去。   现在已经快要十二月了,外头的天黑的很快,仿佛只是转瞬之前,已经没有了光,屋里还没点灯,只有一片黑暗,只有底下感应路灯亮起时的细微光亮。可裴向雀与陆郁相对视,大约是由于贴得太近,还能瞧得见彼此眼里的自己。   裴向雀怔了怔,他啄了一口陆郁的发鬓,那里还是冰冷的,浸透了外面的温度,冻得裴向雀哆嗦了一下,却没有停止,反倒是又顺着那一处的皮肤,细细地吻了起来。从脸颊到下巴,还有像是对待再珍重不过的宝物,想要对方也暖和起来。   陆郁很安然地接受了裴向雀撒娇似的吻,他的小麻雀的嘴唇太热,让陆郁欲望不禁也随之抬头。   他的欲望是烈火。   陆郁站起身,将裴向雀整个人好好地安置在床上,顺手剥了他的衣服。自从上次过后,裴向雀的睡衣就全都变成了陆郁的衬衫或者白T恤,只能隐隐遮住臀部,脱起来很方便。   裴向雀还恍恍惚惚地瞧着陆郁,眨了眨眼,还在傻傻地笑着。   陆郁叹了口气,咬住了裴向雀侧颈处那一处细嫩的皮肤,含糊着讲了一句,“唔,真是我的小呆雀。”   第二天早晨,裴向雀没能爬得起来床。第一节 的课恰好是一位裴向雀非常喜欢的老师开设的,喜欢到什么程度,裴向雀听不懂他的课,也要录下来,在闲暇的时候继续听,能听明白多少算多少,直到再录下一节课。   陆郁赤裸着上半身,背后和胸前也满是红痕,还沾染着烟味,正在诚挚地向裴向雀道歉,可是却丝毫没有悔改的意思。   裴向雀瞧着陆叔叔的模样,很想上去咬上一口。   陆郁昨晚和今早起床后都检查了他身后的状况,他还算得上克制,没出什么问题,就是裴向雀可能腰酸背痛,今天下不来床。想到小麻雀难得炸毛的原因,陆郁温柔地笑了笑,“肯定能让阿裴听到那位老师的课,以后一直能听到,好不好?”   裴向雀点了点头,最后没有忍住,还是轻轻咬了一口陆郁的手指,都没敢使劲,也算是报了自己不能起床,腰酸背痛之仇。   到了上下节课的时候,那位老师兴奋地公布了一个消息,说是自己的课程被选入了全市的网络课程里头,从这节课开始还要学生们配合自己讲课。   裴向雀忽然就想起了陆叔叔上次对自己说的话。   陆叔叔的承诺,永远也没有不能实现的时候。   而被无数人盯着的淮城陆家,形势也越发紧张了起来。陆成国久病不起,到现在连话都说不好,能够再康复的希望实在不大,以后的日子只是磨时间罢了。   陆修这个人,没有能力,也没有野心,也正因为如此,才能将局势看得清楚。他从小不怎么瞧得起陆郁,不过也没欺负过他,欺负陆郁是陆辉干的事。陆修虽然有个贪心不足的母亲,本人又是一副烂泥扶不上墙的模样,也不求能得到陆家,只希望能多拿些好处。   在医院里得到陆成国不可能再康复的消息后,陆修提前找了人,他一贯不要什么脸面,带着陆成国的旧部在陆郁面前哭诉了一番。   那时陆郁处理着工作,任由他们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卖了半天惨,也没有发表一丝意见。等到处理完了工作,陆郁才抬起头,将眼前的人都扫了一眼,他的目光与从前相比并不算凌厉,只像是探究似的,可仅仅只是如此,也足够叫这群年纪比陆郁要长上一倍多的老家伙心生寒意。   因为他好像能每个人都看穿。   陆郁拿着钢笔,笔尖微微垂在洁白的纸张上,撑着额头,漫不经心地打量了片刻,“说到了现在,我怎么没看到你们的眼泪?”   无论是晓之以情还是动之以理,谁也说不动陆郁,眼前这么些人的脸都涨成了猪肝色,要不是为了陆修许诺的那些东西,他们怎么会来这一趟?受到这样的羞辱。   陆修即使再不要脸面,也受不住这样的话,已经快要撑不下去了,却听得陆郁说:“不过你和我都姓陆。”   陆郁的笑容冷淡又克制,似乎是施舍一般,“既然一个姓,就不必闹得太僵。陆家在城川开了一家分公司,你要去吗?”   城川离淮城有千山万水,那个分公司规模不大,收益也不算多,可却经营多年,体制成熟,随时能从陆家脱离出来,陆郁是打算把这个公司直接扔给陆修,将他打发得远远的。   这在从前是不可想象的。陆郁向来信奉丛林法则,无论什么,争到了,抢到了就是自己的,谁也不可能从他手里将东西夺过去。   重生回来后,陆郁再次得到了裴向雀,心态平和了许多。他以前办事只有赶尽杀绝,可现在倒不同了。陆修对他没什么妨碍,前世今生都是如此,也不必吝啬于一点钱财,把陆修逼入思路,到时候狗急跳墙,还要收拾残局。   陆修还难以想象这么轻易就得到了陆郁的承诺,他虽然早就打算和陆郁磨下去,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可没料到这么简单就成功了。   陆郁从抽屉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文件,签上自己的名字,随手一扔,落到了陆修的手里,“带着肖梦慧,快点离开这里,我没什么耐心。”   他们得到了想要的结果,迅速地离开了陆郁的办公室。李程光端了杯咖啡进来,那份合同是他找人拟的,自然清清楚楚,此时又问,“老板,这里是解决了。那,另一边呢?”   陆郁抿了口咖啡,味道很苦,对他来说提神的效果近乎于无,“等一等,再继续看着陆辉那边,有什么动静再说。我倒是希望,能再拟一份那样的合同。”   对于陆郁来说,要在背地里弄死陆辉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可他费了些心力才和那些见不得人的过去断了关系,为了不再刀尖舔血,让自己的裴向雀置身于危险。这次只是为了陆辉,又将这些关系捡起来就不值得了。   所以虽然知道陆辉可能不安分,陆郁也只是等着对方先露出破绽,而不是先下手解决。   李程光笑了笑,恭敬地说:“您的一片心意,想必另一位也能明白。”   “明白什么?”陆郁翻阅着文件,“就是想把他们都打发出去,再也不回来。不然总不放心,耽误我和阿裴的生活。”   李程光嘴角微微抽搐,这句话倒是不敢接了。对于老板的私生活,他还是保持沉默为好。   做完工作后,陆郁同往常一样回家。他在回家路上同裴向雀发了条信息,却好半天都没有回应。这不常见,不过陆郁也大概能猜到,对方应当在录音室录歌,只有那个时候,裴向雀才会把手机放在外头。   裴向雀确实是在录歌。“陆麻雀”在Song和微博上红得太快了,有的时候热度就像滚雪球一样,只要能在开始的时候团起来,后续就会有源源不断的目光关注过来。   陆麻雀虽然红,却从来不掺和进网络上的任何事情,对于别的歌手的示好也没什么回应,他的兴趣真的只有唱歌而已。因为红的太快,也有别的粉丝看不惯陆麻雀,而捏造出来一些没有证据的谣言。这些谣言大多都被昨日玫瑰带着小粉丝锤死了,不过也有漏网之鱼,偶尔会闹到陆麻雀的评论下头。   裴向雀并不介意,他还发了条微博,希望听众们也不要在意这些不开心的事,因为他唱歌就是希望别人听到他的歌声能够开开心心,这样就好了。   即使如此,还是有人酸陆麻雀假装大方宽容,其实心里在意得不得了,否则怎么会发这样的微博,而不是就当做没看见。   不过裴向雀对这些言论是真的没什么感觉,网上的话还不知道隔了多远,而他从前被人当面骂了那么多年,那么多难听的话,不还是好好地长到这么大,还遇到了自己的陆叔叔。   然而,顶着昨日玫瑰马甲的金刚鹌鹑陆静媛还是战斗在第一线,誓死保卫裴向雀评论区的安定祥和。   陆郁回来的时候,裴向雀正对着微博私信发愁。随着他在网络上越来越红,有关商业合作的消息也源源不断,并且开价一直增高,有的还要邀请裴向雀去参加选秀节目,造星计划等等。裴向雀对于这些需要露脸的合作项目都没什么兴趣,直接拒绝。可是最近有一个却让他蠢蠢欲动,那是一个电视剧片尾曲的录制,他们看中了裴向雀与众不同的声音,也不需要他露脸。虽然还没有看到曲谱,可是那位作曲的老师裴向雀非常喜欢,而且开价很高,至少对于曾经辛辛苦苦搬砖的裴向雀而言算得上是天价了。   吃饭的时候,裴向雀忍不住和陆郁说了他的烦恼,他是很想去的。   陆郁一如往常地笑着,起身帮裴向雀切了一个饭后水果,并没有鼓励他,而是换了个方向,“阿裴不是要养我吗?这么多钱,不去试一试吗?而且我的小麻雀唱的这么好,怎么会不行?”   这句话说到了裴向雀的心坎里。   他掰着手指头,又将那笔钱算了算,皱了皱鼻尖,“好多好多钱。我,我想早点,攒到娶陆叔叔的钱,把陆叔叔娶回家。”   大概是因为找到了想要达成的目标,方才的那么点害怕忽然消失,裴向雀有了更想要做的事。   陆郁听了这话,眉眼似乎都溢满了笑意,可是那笑却未达眼底。   因为,那样会有更多的,更多的人,听到他的小麻雀的歌声。   陆郁怎么会高兴?他不会的。而陆郁很擅长调节自己的情绪,要做点让自己高兴起来的事情。他的口袋里随时装着几粒糖,没事的时候就爱逗弄着裴向雀玩。   现在拿出来的时机正好。   陆郁剥开糖纸,伴随着悉悉索索的声音,金色的糖纸落在了地上。两人的嘴唇相贴,连彼此的温度都相互分享,周身忽然热了起来,裴向雀脸颊通红。即使用这样的法子吃再多次糖果,他依旧还是会本能一般的害羞。   而陆郁则耐心地品尝着裴向雀的味道。他的小麻雀才吃了水果,嘴里满是清香,整个人又可爱又甜美。   费了好一番功夫,草莓味的硬糖才在两人的口腔里融化成了糖水。裴向雀的唇舌间满是甜滋滋的味道,因为方才的动作过于激烈,甚至裹夹着甜味的口水流淌了出来,而裴向雀还在方才的吻里晕晕乎乎,眼睛都没睁开,还没回过神来。   陆郁搂着裴向雀的腰,眼疾手快地拍了一张照片,等小麻雀找回自己的脑子后,才发到了他的手机里。   这可真是太丢脸了。   裴向雀颇有一丝恼羞成怒的意味,他气呼呼地删了照片,磕磕绊绊又结结巴巴,“陆叔叔,陆叔叔,你坏!”   陆郁又亲了一口他的上嘴唇,“坏什么?我的小麻雀,又不给别人瞧。”   我的小麻雀。这句话落到了裴向雀的心尖上,无论听多少次,都要比吃糖果还要甜。   他是我的,我是他的。   情人之间的话,大抵没有比这个还要更动人的。   陆郁又在床上把裴向雀像个面团似的折腾了许久,临睡前,他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捏着裴向雀的下巴,把上上下下的牙齿看了好一会,才沉思着开口,“过几天该带你去复查牙齿了,最近吃了不少甜食。”   裴向雀在半睡半醒间听到这话,不高兴了,委屈得嘟囔了几句。   他大概是永远无法直视牙医给自己带来的恐惧了。   赚钱娶陆叔叔这个念头就像是吊在裴向雀的冰淇淋蛋糕一样,引诱着他蹦蹦跳跳向前赶。在陆郁的帮助下,裴向雀很快和那头的人接洽上了,对方将曲谱发了过来,裴向雀把没有经过丝毫后期修饰的清唱录音给交给合作方,那头对裴向雀的声音太满意了。   至此,双方正式签下合同。   陆麻雀也发了一条祝贺的微博。   迷弟迷妹当然为了自己的小哥哥接到正式的工作开心到旋转跳舞上天,而另一边,嫉妒陆麻雀接到这么好的工作的人当然又酸了起来,说是陆麻雀果然是假清高,说什么唱歌为了开心,不还是为了钱,说不定这么长时间以来就是为了造势,下一步就该是出道了。   这种揣测自然是被陆麻雀的粉丝围攻。   裴向雀却转发了这条评论,还附带了解释说明。   “不会出道。不过确实是为了赚钱,因为要攒钱娶我先生。”   所有的理由也敌不过这一个。   因为他的陆叔叔。   连在评论区里奋力厮杀的陆静媛都懵逼了,她还在这为了小哥哥奋勇杀敌,就被塞了一嘴的狗粮。   即使是再金刚的鹌鹑都吃不下这么多的狗粮好吗!   至于评论区,在裴向雀放出这么一个惊天消息,毫无预兆地出柜后,已经是群魔乱舞,乱成一团,胡言乱语,攻击和祝福齐飞,谁也不知道对方是粉是黑,反正大家一起疯了。   陆静媛虽然还保持着冷静,可评论区的状况实在是太乱,她一个人孤身奋战,再怎么样也救不回来,直接宣布投降,放弃治疗,为裴向雀再砸到鲜花榜第一后就下线找自己的小哥哥去了。   当谁没有对象似的!   陆静媛气呼呼地想。   而在这么多转发中,依旧有一条丝毫不引人注意,连裴向雀都没注意到的。   他说:“等着我的小麻雀攒够钱来娶我。”   一直等着。从前世到今生,从生到死,等了许多许多年。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哇,赚钱!娶陆叔叔!成为雀生赢家!   大裴:一人一雀,物种不同,不行不行。   小雀:谁说的!你就是嫉妒我可爱!打击我不让我娶陆叔叔!   大裴:……你竟然变聪明点了。 第100章 软肋   到了大学里,裴向雀的时间一贯很宽裕。几天之后,电视剧官方就发来消息,约定了时间和地点,要把片尾曲录制完毕。即使到了现在,裴向雀能和陆郁很流畅地交流,对别人还是半句话也听不懂,陆郁很不放心他,可是今天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办,不能亲自陪伴他,便为裴向雀配备了一个助理,还有几个隐藏在后头的保镖。   这个助理是个才大学毕业出来女孩子,李程光很看重她,亲自调教出来的,为人谨慎,嘴甜手快,又明白裴向雀的情况,将一路上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都计划了一遍,觉得肯定不会出错,可是看着后排坐着的那个漂亮的少年,还是提心吊胆的。   在来之前,李程光曾经严肃地叮嘱她,要是这趟出了什么意外,谁都救不了自己。   录音室是在市中心的一座高楼的上层,下车之前,裴向雀戴上口罩,将一张脸遮了大半,只露出一双黑亮的眼睛和小片雪白的皮肤。   助理一路领着裴向雀上楼,在录音室前面,见到了这次合作的几位老师,裴向雀很尊敬地同他们握手,却不讲话,场面有些尴尬。幸好那位带来的女助理有张可以颠倒黑白的嘴,说是裴向雀自小患有社交障碍,很难同别人交流,所以才一直在网上唱歌,不出现在大众面前。   这个病倒是要比裴向雀的语言障碍让人容易接受得多。毕竟唱歌也是一种艺术,而搞艺术的,总是与寻常人不同。   到了录音室前面,裴向雀脱下口罩,稍稍整理了自己的头发,而旁边的工作人员,还有几位老师都在打量着他。别无其他,他长得确实好看,即使在这里的人都见惯了在电视屏幕上光彩动人的明星,也无法不被他的模样打动。   裴向雀的脸色平淡,抿了抿唇,同助理用手机信息交流。他偷偷瞥着眼前的人,其实很想同在歌唱领域的专业人士交流,可是彼此之间又不熟悉,担心会给人带来麻烦。而且自己的病也是其中的障碍,所以只好按照陆郁提前叮嘱地那样装模作样。   进了录音室后,大家才开始还有点担心这个患有社交障碍,而且还是网络歌手出身的大男孩到底能不能唱好,可当他开口唱出第一句后,毫无疑问,就没有人会再担心。   裴向雀于歌唱上的天赋大约是由上天恩赐。   这首歌的难度不高,曲调也和裴向雀本身的音质很符合,所以最重要的就是情感的投入。第一遍录下来已经足够令人惊艳,达到了制作人心中的高度,但是裴向雀的嗓音这样好,反倒令他不满足起来,想要追求完美,便又重复了几遍,才算是心满意足。   裴向雀戴着耳机,又满含感情地唱了一遍,耗尽了全身的力气,此时正撑着额头,微微皱着眉喘气,助理给他发了条信息,说是大家都很满意。他才笑了起来,弯起的眉眼是很天真的模样,又叮嘱她要对几位老师表达自己感谢。   裴向雀又戴上口罩,同几位老师,还有工作人员微微鞠躬,全程一句话都没有交流,信息都是靠助理传递。可大家对这次合作都很满意,站在最前头的制作人似乎有话要说,但欲言又止,在临走前又同裴向雀握了次手,比上一回要贴得近。   裴向雀只是懵懵懂懂地同那人笑了笑,又挥了挥手,才跟着助理的脚步出去。   现在只要把裴向雀再安全地送回去,就算是圆满地完成了任务。想到这里,小助理终于松了口气。   可是没料到,才走了两步路,她再回头,就瞧见裴向雀停在原处,偏头看向另一个方向。   这一层并不止一个录音室,而对面的门前正站了一群人,簇拥着中间的那个人。他的身材高大,面容英俊,在众人中间也仿佛鹤立鸡群,让人不能忽视。   裴向雀倒不是瞧中了他的模样,谁在他的心里也比不过自家陆叔叔的万分之一,可是这个人很不同,他低下头,给助理发了条消息,语气不太确定,“那,是不是郑夏?”   小助理颠颠地往这边跑过来,踮着脚看过去,兴奋地点了点头,还不忘了本职工作,“是啊!是郑哥!”   裴向雀若有所思。他记得安知州除了学习之外,没什么其余的爱好,只有一样,似乎特别喜欢郑夏。有一会安知州给自己看学习资料,不小心滑到了一个相册,里面全是一个男人的照片。其中高清和模糊都有,大概是从不同的渠道搜寻过来的。   安知州手忙脚乱地关了手机,连带着差点掀翻了桌子,脸颊都红了一片。   裴向雀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个相册的名字——《吾爱》。   安知州对着裴向雀疑惑的眼神,又不能讲出实情,只好昧着良心蒙骗同桌这个小傻瓜,说自己特别喜欢这个明星,没别的意思。   裴向雀闻言有点失落,他还以为这个人说是安知州的男朋友,结果原来是很多人的男朋友。   不过安知州这么喜欢这个人,而且这次的机会又难得,裴向雀以己度人,就想要一张郑夏的签名,送给追星男孩安知州。   他这么想着,就发了条信息给助理,“那个,你能不能帮我找他要一张签名?我想送人。要是能写上送给安知州就更好了。”   助理虽然在工作上圆滑,可到底还是个才出大学没多久的小姑娘,在网上也是个为了自家郑哥疯狂打call的迷妹,听到这话蠢蠢欲动,从前是没有机会,现在遇到了机会,也想要亲自签上一张。况且郑夏在粉丝里的名声一贯很好,基本上只要是在外面偶遇,他都会为粉丝签名。   小助理鼓起勇气,朝对面走了过去,和郑夏的助理交谈了起来。   裴向雀想的是要给安知州一个惊喜,可是心里藏不住事,只过了三十秒钟,就没忍住发了条信息给对方,将整件事原原本本地说了。   “要是他能写,‘送给安知州’就太好了。”   安知州怔怔地看着手机上的这句话,仅仅是一句话罢了,他的心脏像是忽然被什么攥紧,提到高空中,摇摇欲坠,几乎很难呼吸,只等待着一个结果。   他心想:这世上有多少人也同我一样叫安知州呢?   他会记起这个名字吗?他会多问一句吗?他还,喜欢自己吗?   安知州还在教室里,老师在上头讲课,他坐在第一排,睫毛上都沾着粉笔灰,可耳朵里只有一片嗡嗡声,半个字也听不清。最后只能捂着额头,遮住脸上自嘲和希望混杂的表情。   他还有所期盼。   裴向雀不知道他的心思,看着小助理兴高采烈地去了,垂头丧气地回来。   “助理说,郑哥最近状态不好,不能打扰他,我就回来了。”   裴向雀一愣,他也不是强人所难的性格,又安慰了助理几句,才绞尽脑汁,想要怎么同安知州说这个消息。   他刚刚嘴太快,早知道就忍住不要说了。   裴向雀懊恼极了,半天才挤出几个字,小心翼翼地发过去。过了半响,他才收到回信,安知州只是平平淡淡地发过来一个“嗯,没关系的,以后再说。”   谁也不晓得安知州方才有多期待,他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   这件事似乎是录音途中的一个插曲,很快就轻描淡写地过去了,小助理也重新开心了起来,还说回去的路上会经过一家特别好吃的蛋糕店。而裴向雀摸了摸口袋,里面不知什么时候被放进去了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请不要辜负你的天赋,一直唱下去。”   裴向雀将这句话看了好几遍,将纸条小心地折好,放回了口袋里。   他在心里回答:我不会。他会一直唱下去,为了陆郁,也为了自己。   汽车开得很平稳,并不算颠簸,摇摇晃晃的,暖气开得又足,惹得人困意上头。裴向雀窝在后座,贴着窗户,路边的高树都落完了叶片,光秃秃的枯枝兀自生长着,斑驳的影子落在裴向雀的脸上,明明暗暗。   前几天就将看牙医的时间订好了,裴向雀记得就是今天。今早陆郁没提到这件事,裴向雀对陆郁却有着天然的信任,认为他一定是安排好了。   他缩在后排的,打了许多个电话,打通了很久都没有人接听,裴向雀一个接一个的地拨通,忽然就着急了起来。   他联系不上自己的陆叔叔了,这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   李程光正在公司里处理公事,私人号码上忽然收到一条信息,“陆叔叔呢?”   他的手一抖,这个称呼,除了裴向雀,没有第二个人能说。而裴向雀的事情,是要排在最要紧的位置的,他放下手头的工作,急忙回了过去。   原来是老板的小先生找不到他人了,所以才急急忙忙问着自己。找不到陆郁可比错过看牙医的时间要要紧的多,裴向雀甚至都没提到牙医的事,就要李程光带着自己去找陆郁。   李程光也没法子,在办公室交代了几句话,让司机把车开到公司,就在下头等着他们了。   陆郁的去向他倒是很清楚,可就是有点纳闷,平常裴向雀都乖得很,今天怎么就这么粘人起来了。   陆郁是去参加贺原的单身派对去了。贺原喜欢上了一个娇娇弱弱,嫉恶如仇,还特别厌富的小姑娘,只好装作三无人员去工地里搬了几个月砖,好不容易算是得了人家姑娘的芳心,可是自己的身份没有藏好,被发现了,瞬间鸡飞蛋打,直接赶了出来。   可贺原喜欢极了她,又在那里待了几个月,才用真心打动了对方。贺家虽然是有钱,可贺原是小儿子,倒更看重他自己的喜好和幸福,很容易就通过了父母这一关,到了该结婚的时候。   贺原得意地安排了这个告别单身的排队,他虽然回国时间也不长,可是交友广泛,请了许多人,要好好闹腾一番。   这样的场合太吵,陆郁本来不喜欢,也觉得没意思。可主角是贺原,他们俩的关系全淮城都是知道的,这样的场合不来,倒徒惹猜疑,不得不来了。   同贺原交好的年纪也不算大,大多三十岁左右,长辈未老,还没到自己掌权的时候,和陆郁没法相比,自然难免有些讨好他,总是和他搭话。   在场这么多人,除了贺原和陆郁,哪个都有作陪。贺原是爱极了他的宝贝媳妇,从追求开始就守身如玉,到了这个场合和意志坚定,不为所动,还劝着大家收敛一点。   陆郁没也同他们闹在一起,身边半个人也没有。才开始确实有人想要接近他,可陆郁直接叫人滚了出去,那些还怀着其他心思的人也不敢再往那边凑过去。   他孤身一人坐在靠近壁灯的单座沙发上,灯光昏暗,谁也瞧不清他的脸色,陆郁偶尔抿一口酒,同贺原讲几句话。   旁边有人喝多了,便大着胆子打趣道:“陆三爷这是怎么了?性冷淡了?还是这里的孩子不够好看,入不了三爷的眼?那就叫老贺再找一拨人过来,他办的派对,还能叫三爷玩得不痛快了吗!”   陆郁瞥了那人一眼,闲极无聊似的用指节敲了敲杯壁,却连应都不应一声。   贺原知道其中的关节,笑着过来打圆场,“咱们三爷最近忙着呢,好不容易大驾光临,来和我玩一趟,要什么旁人掺和,还耽误时间。”   陆郁很给贺原面子,挑了挑眉,抬手同他碰了一杯,没否认,也不承认。   那人看着他们俩,悻悻地笑了笑,酒醒了些,也不敢招惹陆郁,便朝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招了招手。   陆郁喝了小半瓶酒,又沾了满身烟味,心里想着,待会回去后该先洗个澡再上床,否则怕不是要呛到自己饿小麻雀。   里头玩得太热闹,音乐喧闹得震耳欲聋,将敲门声完完全全淹没住了。李程光礼貌地敲了几下,大致也能猜到门后的情景,便毫无心理压力地推开门,这么点动静也没人注意,直到裴向雀小心翼翼地将脑袋探进来,瞧见一群从没见过的人,细声细气地问:“我家,我家陆叔叔在吗?”   这里太吵了,他怕陆叔叔听不见,又重复了几遍。   周围的音乐声仿佛忽然凝滞,一旁的人嗤笑道:“哪里来的漂亮孩子?这里可没你家的什么叔叔,倒是哥哥有一堆。”   李程光赶紧拦在了他的身前,抬出了陆郁的名头。   里面的包间太大,又没有点明灯,只有五光十色的彩灯在不停地闪烁着,毫无规律地落到一个又一个人的身上,像是要晃花了眼。   裴向雀借着这些微的光亮找寻着陆叔叔,却听得从角落里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阿裴,过来。”   陆郁本来是坐在角落里的,他没注意到门前的动静,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才抬起头,就瞧见裴向雀站在那里。他的身量高挑且瘦,头发凌乱地撒在额头和鬓角,暧昧粉色灯光落在了裴向雀的脸颊上,也遮不住他雪白的皮肤。他的眼里含着焦急,像是汪了水,有万分的动人。   陆郁站起身,随手摁了音乐的总开关,周围忽然安静下来,都直直地朝这边看过去。他并不在乎这些目光,向裴向雀那边走了过去,直接将裴向雀搂入怀里。   方才还在调戏裴向雀的那个人愣了愣,“啊,还真是‘陆叔叔’啊?”   裴向雀头一回在这么多人面前和陆郁这么亲密,实在有点害羞,可又不愿意拒绝陆叔叔,被陆郁夹在怀里,红着脸放在了那座沙发上。   裴向雀低声问:“这些,这些,都是陆叔叔的朋友吗?我以前都没,没见过他们。”   陆郁替他理了理头发,温柔地应了,“算是,也不算是,他们都没什么要紧。”   他一直知道,裴向雀很想要认识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像在宁津那样,正大光明地来公司和自己在一起。可这只傻乎乎的小麻雀不晓得,其实在陆郁心中有分量的人都已经介绍给裴向雀认识过了,而剩下的那些都无关紧要。至于另一个,则是陆郁想等到淮城的局势彻底稳定下来,再把他放到别人面前。   裴向雀不甚明白,但还是很听陆郁的话,“哦”了一声,又好奇地看着周围的环境,他还没来过这里。   即使音乐又立刻被贺原开起来,周围那群人的目光还是探究地盯着陆郁和裴向雀打转,不肯离开。   陆郁转过身,背对着裴向雀,脸上没有一丝笑容,语调平淡地问跟过来的李程光,“你怎么把阿裴带来了?”   李程光早就预料这时候的情景,这不是他的锅,他背也没意思,就直接坦白地解释:“裴小少爷说是打了很多电话给您,您也没有接,才找到了我这里。我也打了,您也没接。裴小少爷着急的很,实在没有办法,才带他过来了。”   是了,陆郁才进来的时候因为太热,脱了外套,手机恰好搁在里头,又想到裴向雀今天去录歌,恐怕没什么发消息,就没拿出来。加上音乐声太吵,到现在也没发现错过了那么多通电话。   陆郁听完了,偏头去看裴向雀,认真地问:“阿裴怎么想来找我了?”   裴向雀的注意力立刻从那些新鲜事物上消失,扭过头,低声抱怨着,“我一直,一直给你,打电话,也找不到你,还从来没有,这样过。”   他顿了顿,添了一句,声音又低又细,像是怕别人听到要笑话他,“忽然之间,就找不到我的,我的陆叔叔,有点害怕。”   “怕什么?”陆郁侧过身,将那些视线都挡在自己宽阔的背后,把裴向雀整个抱在自己怀里,“我还能跑了吗?”   既然裴向雀从来没有来过这个地方,还挺好奇,陆郁也不着急回去,又加了几个稀奇的果盘和颜色漂亮的鸡尾酒送上来。   这一切裴向雀只当做平常,可旁边的人看得很清楚,陆郁方才还是冷冰冰的,现在却仿佛变了个人,倒是一起吓得不轻。   在这种场合,永远也不缺胆子大而且八卦的人。   他们刚刚已经偷偷问了贺原,可贺原的嘴紧,要是有什么不想说的话,谁也撬不出来。最后没有办法,只好光明正大地问陆郁,“这是陆三爷在家里金屋藏娇养的小情人,长得还挺漂亮,难怪宠得这样厉害。”   陆郁还在和裴向雀细细描述他感兴趣的那款酒的味道,听了这话抬起来,眼神幽深,像是阵寒风掠过那人的后背,他又笑了,“你说错了。他不是我的小情人,是我的小先生。等到他再长大一些,就该去国外领结婚证了。”   贺原竖着耳朵听得清楚,一脸不忍直视,他虽然猜到了陆郁可能不会隐瞒裴向雀的身份,可也没料到爆得这么彻底。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又何必在这个时候说出来。   那人原来想说的话干巴巴地卡在喉咙里头,尴尬地笑了两声,“啊,是这样吗?您的小先生,和您真是般配,般配。”   陆郁颔首,很自然地接受了对方夸赞的话。   那人心想,哦,一点也不般配,这要是我,可能得被打断腿。   裴向雀听不懂两个人的对话,但还是朝那人微微笑了笑,表示礼貌。   陆郁越发热了起来,舔了舔嘴唇,他的小麻雀真是可爱。   陆郁原先是想护着裴向雀,将他稳稳妥妥地安置在自己保护好的世界里头,谁也不知道他,谁也伤害不到他。可是现在因为一个意外,却忽然暴露了这个事实。   若是旁人不知道也就罢了,即使知道了,也没什么要紧。他陆郁护得住对方,又何必在外头装模作样,假装不在乎,假装冷淡,叫他的小麻雀受委屈。   这是陆郁的心上人,他周身上下唯一的软肋。   也是陆郁的弱点。   可既然陆郁让别人瞧见了这个软肋,就会让他们知道这是自己的逆鳞。   谁也不能碰。有人敢碰,陆郁就敢弄死谁。   已经有人问了陆郁,得到了一个看起来不是开玩笑,还是意料之外的答案,也都不上去再碰一鼻子灰,反倒是假装不知道这回事,又各怀心思地玩了起来。   周围依旧玩得群魔乱舞,放荡得很,陆郁将这边的帘子拉了起来,调高灯光的亮度,自成一片小天地,不让裴向雀看到外头的那些事。没过片刻,果盘和几杯低度数的鸡尾酒送了进来,裴向雀对颜色鲜艳,布置漂亮的食物向来没什么抵抗力,很快就吃了起来,还要往陆郁的嘴里塞。   陆郁尝了两口,同裴向雀聊着闲事,裴向雀嘴里裹满了水果,嘟嘟囔囔地问:“今天,今天,要去看牙医,我吃这么多凉的东西,要不要紧?”   陆郁正在帮他收拾盘子,“看牙医?”   “是啊,”裴向雀一点也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不是说好了,是今天吗?我才打了,那么多电话,可是,陆叔叔好像都忘了。”   陆郁撑着额头,答应了下来,“是我忘了,记错了。不过不要紧,今天晚了,明天再去,你多吃点。”   李程光在一旁听着,心想,老板颠倒是非的能力真是厉害,明明是裴向雀记错了时间,倒非要把责任安在自己头上。   裴向雀吃冰凉的水果和冰淇淋非常快乐了,但还是有点担心,连耳朵尖都缩了缩,“不会因为,因为我今天,吃的太多,明天检查,出问题,又要戒嘴吧。”   “怎么会?”陆郁挑了一杯果蓝色的鸡尾酒,摆在了裴向雀面前,“你现在牙齿都好得差不多了,偶尔吃一吃没关系。”   虽然拉了帘子,可透过缝隙,外面的人还是能够隐隐约约看到里头的情景,两人的举止亲密,连陆郁那么冷淡阴狠的性子,都能耐心下来这么哄着对方,可见这样才大约能够被称得上为心尖上的宝贝。   那天晚上,裴向雀喝了几口低度数的酒,他的酒量小,即使如此,也醉的晕晕乎乎,只知道在床上扒着自己的陆叔叔亲,沾了陆郁满脸的口水也不罢休。   陆郁拿他没办法,又下不了手真的摁住不让动,只好把裴向雀折腾了到半夜,叫他没有力气再胡闹。   裴向雀蜷成一团,缩在陆郁的怀抱里,像是被煮熟了的虾米似的浑身都泛着通红,只露出一张雪白的小脸,也是皱着眉,眼窝里还凝着未流干的泪水,连睫毛上都是亮晶晶的,即使睡着了还哼哼唧唧地说难受,瞧起来又可怜又诱人。   陆郁用粗糙的指腹搓揉着裴向雀后颈处细嫩的皮肤,裴向雀现在太过敏感,这么点刺激也受不了,下意识地想要挣脱陆郁的怀抱向外爬。   陆郁笑了笑,低头吻了一下裴向雀的耳垂,贴着耳朵边轻声威胁着,“要是再不听话,还敢跑,就捏着你的腰,再干一会,到时候哭得连求饶的话都说不出话也不放过你。”   裴向雀竟然与于半昏半醒中听明白了这句话,可怜巴巴地瑟缩着,留在陆郁的怀里,任由他过分粗糙的手从自己身体的每一寸皮肤上滑过,即使难过也只是抽噎着,不敢再动了。   陆郁满足了恶趣味,不再折腾自己的小麻雀,轻轻吻着裴向雀的额头,“睡吧,睡吧。”   结果第二天,裴向雀并没能爬起来床,看牙医的日期迫不得已向后推迟了两天。   淮城是个少雪的城市,即使有雪,大多也夹杂着雨,没有积雪。而今年或许是受了北方气候的影响,第一场雪就纷纷扬扬,堆了满树都是白雪。   陆修和肖梦慧也是在这个日子离开的,他们在城川的房子已经装修好了,正准备去那里过年,仿佛都不约而同地忘了还在医院里的陆成国。自始至终,对于肖梦慧和陆修来说,亲人仿佛只有彼此,陆成国只能算得上他们讨好的对象,存着钱的银行卡,不会对这个人投注爱意。现在前程已定,肖梦慧最后去医院看了一趟陆成国,叮嘱了两句,便和陆修一起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陆修算是彻底断了心思,可陆辉却还是没有放弃,他不能也不敢。因为从前得罪陆郁得罪狠了,他觉得自己没有出路。   实际上他的想法是对的,陆郁能放过陆修一马,可却一定会弄死陆辉。   陆辉和几个下属凑在家里密谈,他听到陆修今天离开的消息,不屑地嘲讽着,“我那个二弟,就是个没用的东西。陆郁就拿着这么点东西就把他像条狗一样的打发出去了,我可不行。”   他顿了顿,“我要整个陆家。”   下属都是要靠着他吃饭的,现在绑在一条船上,不能逃脱,自然是顺着他的意思说话,吹捧了一阵。但他们也不是傻子,吹捧重要,现实更重要,便提出了最近的问题。   一个人踌躇片刻才开口,“现在的局势不大好,陆老先生留给您的,那个国外的产业,也被卖的差不多了。您的岳父那边,也早就……总之,太难了。”   一提起妻子那边,陆辉就火上心头,恶狠狠地骂了一句,“那个贱人!”   另一个贼眉鼠眼开口,“现在陆郁这边的局势太好,您失了老先生的支持,一般的方法,怕是不行了。得用一点,特殊的手段。”   他原来已经做到了高层,是被陆郁从公司里赶出来的,做事不干净的把柄还在陆郁手上,对陆郁恨之入骨,又害怕日后东窗事发,倒想报复一把。   特殊的手段。   这几个字在陆辉的心上来来回回的重复,他咬着牙,失去了耐心,“你直接说就是了。现在这个情况,反正再坏也不会坏到哪里去!要是成了,陆家就是我的,还有什么好怕的。”   “您既然这样说了,”那人暗暗地瞥了一眼周围,“陆郁再怎么厉害,也不过是个人,只要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就有喜欢,还有弱点,只要抓住了弱点……”   陆辉一挥手,“他哪有什么七情六欲,他就和那个疯子妈一样,是个疯子,全家上下,他看哪个都不顺眼。对了,他最近好像对陆静媛那丫头挺好的。”   秋子泓死的时候,陆辉已经很大了。那天早晨,他听到秋子泓死了的消息,怀着不可告人的隐秘的快乐情绪偷偷去了陆郁的房间,就看到了秋子泓还挂在那里的尸体。   太可怕了。即使到了如今,想到那一幕,他还是不寒而栗。   那人摇了摇头,“您想错了,不是陆静媛。是那个裴向雀。您之前不是得到过消息,陆郁从宁津带回来一个小情人,叫做裴向雀,还和陆郁住在一起。”   陆辉在外头有许多情人,都不过是贪图对方的容貌和身体,当然不相信感情这回事。他随口道:“那又怎么了?听说那小孩长得好看,肯定就是贪图他的模样,怎么可能有真感情。”   屋里的其他人都不再说话,紧紧地盯着那个提主意的人。不管怎么说,敢动陆郁的人,都宛如玩火,一不小心就会自焚。   他们没那个胆子。   “那可说不准。”那人肥胖的脸上露出一丝阴狠的笑,“据说上一回,他把那个裴向雀带到了贺原办的派对上。我已经帮您问好了当时在场的人,一个可能说的又偏差,我问了三个。”   他既然敢提出来,而且是想要实施这个计划,肯定是做好了充分准备的。   听完了那三段几乎相差无几,基本都是在描述陆郁如何疼爱裴向雀的录音后,陆辉终于下定了决心。   “那好,就把他绑过来,找陆郁提条件。在海上安排船,如果陆郁不同意,就把他直接杀了扔到海里,我正好出海,国外的产业还没有卖完。”   他的眼里满是近乎狂热的光,这是最后的一线希望。   陆辉退让不了了,谁让他人生的前三十年,陆成国和全世界所有人都告诉他,陆家会是自己的,而陆郁又在半途回来,将陆家抢了过去。他这一退让,就会一无所有。   已经定下了这个计划过后,陆辉便派人去探查裴向雀的情况。他还有点脑子,知道如果裴向雀真的在陆郁心里占这么重的分量,是不可能没有人保护着的。他花了大价钱,藏外头找了雇佣兵过来,果然发现了裴向雀无论去什么地方,都会有人跟着,一天二十四小时,几乎没有中断过。   雇佣兵想要从那群训练有素的保镖里将裴向雀抢出来是很困难的,而一旦暴露估计就没有下一次机会了。   可陆辉还是不愿意放弃这次机会,不断加价,想要雇佣兵帮自己将裴向雀绑架过来。   那些雇佣兵躲在暗处,主要是为了躲避保镖的视线,还调查了学校里同裴向雀有关系的人,顺藤摸瓜,查到最后,就到了张术头上。别无其他,他的身份合适,以前有段时间又和裴向雀关系不错,还有最重要的就是,张术的人品太坏,做过那么多恶心人的事,一看就知道很容易被金钱打动。   张术是在办公室里被堵到的。   那个雇佣兵头子是个混血,身量不高,却非常健壮,自小在金三角长大,气势非常狠厉,沾满了血腥气,张术一对上他的目光,吓得跌坐在了地上,声音颤抖着问:“你们,你们是来干什么的?”   那人很有礼貌似的笑了笑,亲手将张术扶了起来,可张术却瞥到对方鼓囊囊的裤腰带里别着的好像是枪,连碰都不敢让他碰,那人却不是好相与的,坚持将他拖了起来,撂在椅子上。   周围的人全都围了上来,黑压压的影子全落在张术身上,甚至还有人掏出了枪。   “你们和我办事,是要讲究文明的。”雇佣兵头子似乎有点不高兴了,把手下的枪按了回去,“我们做一场交易,怎么样?”   张术这个人,一贯怂的很,听到这话便哭丧着脸,“那,能不能不做?”   那人慢条斯理地拔出枪,拉开保险,比在张术的太阳穴上,“哦?你很有胆量,不过我们都要文明做事,自然是不能强买强卖。只是你都看到了我们的样子,只能对不起,到阴曹地府再见了。你可以先去和阎王爷告个状,我等着。”   眼看着他就要开枪,张术尖叫一声,声嘶力竭,“不,不,我做,我什么都做!无论什么,我都做!我不要死!”   “很好,”他收回了枪,“要做的事也很简单。你不是有个学弟叫做裴向雀,你只要把他引到这里,就完成了交易。”   他瞥了属下一眼,就递上来了一个小巧的金属保险箱,打开来是满满一箱的钞票。   “我们公平交易,到时候这就是你的报酬。”   张术心头一紧,他没别的选择。   “我做,别杀我,我做。就把他引过来,就好了是吗?”   那人对他的识时务似乎很满意,咧开嘴笑了,“是的,这样就好了。但你要是做不到,不仅钱没了,命也没了。”   他们离开后,张术想了很久。他确实品行不佳,内里算是个人渣,可也从来没干过害人性命的事。   这叫他害怕极了。   可一边是别人的命,另一边是自己的命加一大笔钱,还有一笔新仇,仿佛就好选择多了。   张术在心里安慰着自己,谁知道那群人将裴向雀引诱过去干什么,也未必是要了他的命。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张术临睡前念叨着这句话,终于想到了明天的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倒计时ing!今天,请叫我狐巨长!蟹蟹!巨长!   小雀:背疼腰酸腿抽筋!非常不开心了!   大裴:我也……   小雀:陆叔叔拿一百个糖果一百个亲亲也不好使了!   大裴:要是这样的补偿方案,还是能够商量的。 第101章 占有欲   现在已经是腊月了,考试周刚过,学校里的人陆续都回家了,冷清的见不到几个人影。裴向雀住在淮城本地,也不急着回家,部里的扫尾的琐事都交给了他,其余的外地部员都走了。他一个人整理档案,无聊到神游天外,默默地想,又快过了一年了。   距离他告白,和陆叔叔在一起,已经快有两年了。   到了中午,裴向雀本来打算回家,却收到了张术发来的一条短信。信息内容模糊不清,只隐约说了两句和上次的照片相关。   一提到照片,就容不得裴向雀不慎重对待。他将整理好的资料放回去,又提前把手机捏在掌心里,开了录音功能,才敲开了张术办公室的门。   现在还是白天,办公室却紧紧地拉着窗帘,张术并不是和往常一样坐在办公桌前的椅子上,而是站在靠里的书柜旁边。   他的笑容十分古怪,瞧起来僵硬至极,像是不得不挤出来的似的。   张术继续笑着,又朝裴向雀招了招手,指了指书本里夹着的照片。   裴向雀不疑有他,朝里头走了两步,刚到办公室中央的位置,身后就跃出一个身影,手掌直直地砍在了裴向雀的脖子上。   那只是一瞬间的事。   裴向雀只感到脖子那一处剧痛,忽然失去了全部的知觉,而在彻底陷入昏迷之前,他凭靠本能按下了隐藏在手机背后的一个按钮,就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   这个手机经过二次加工,一旦按下隐藏起来的按钮,不仅会发出尖锐的警报声,还会同时连接到保镖和陆郁的手机,发出紧急危险信息。   雇佣兵头子眼疾手快地把手机从裴向雀的口袋里掏出来踩碎,又收到在楼下蹲守着的下属的消息,说是那些保镖已经得到消息,现在正往楼上赶,他们几个人估计拦不了多久。   而另外几个人的神经紧绷,已经在探查周围的环境,张术脸色惨白,他听到了方才的对话,保镖来了他肯定没有好果子吃,举起手,“这里,还有条路,是前段时间为了重新装修特意开放的,可以直接到达校外。”   那人笑了,轻轻拍了拍他的脸,“好样的,给你多加钱。”   张术也笑了起来,他既然都做了这样的事,为什么不能多要一点好处?裴向雀失踪了,又和他有什么关系。   他什么都没做。自己在办公室里等着裴向雀,可是这个学弟没有一点遵守时间的概念,叫他等了一个下午。   张术想着箱子里的钱,还有裴向雀带给自己的羞辱,仿佛连得到好处的事都心安理得了起来。   裴向雀被绑走时,陆郁正在公司里开会。他放在玻璃桌上的手机骤然响起,因为与裴向雀相关的安全信息有着最高权限,收到那头的指令后就将音量和闪光灯同时打开,谁也不可能忽视。   陆郁的身体一僵,他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消息,是保镖随后传来的。   只有几个字。   “失踪,正在寻找。”   陆郁的周身冷了下来,眼神里透着刺骨的寒意,五指紧紧捏着手机,对着茫然的下属说:“散会。”   又克制着压低音量,偏头对李程光讲,“叫刘春过来,无论他在干什么,都叫他立刻过来。”   李程光愣了愣,自从上次内部清理过后,陆郁基本和刘春那里的人断了联系,也算得上是和平分手。连陆辉的事情都完全没用到刘春,这一回出了什么事,要这么紧急?   他陡然打了一个激灵,有了一丝不好的预感。   大概,或许是裴向雀那边出了事情。   刘春久违地接到了陆郁这头的电话。他早年和陆郁合作,才在淮城站稳了脚跟。陆郁是做明面上干净生意的,也很明白事理,除了自己的事情,从来不过多插手刘春的事务,叫刘春十分安心。即使现在有了许多淮城上层的老板当合作方,可合作得最为舒心的还是陆郁。陆郁和他断了关系后,他也觉得很好,对方彻底洗白,过安安生生的日子,也免得危险。   可这一回又接到了对方的电话。   他听得陆郁说:“要你帮我找个人,价格无所谓,我要立刻见到他。”   具体的信息已经从邮箱里发过来了,下属将事件梳理了一遍,端着电脑过来找刘春。   刘春站起身,他的身量极高,又魁梧,像是一座小山似的,看到了文件啧啧称奇,对下属说:“哎,可真是奇了怪了,我方才听到陆老板的声音都有些发抖。你信吗?”   下属坦率地摇摇头。他从前是见过陆郁的,那样的人,仿佛有再多的人命消失在自己眼前都不会动一下眉毛,又怎么会害怕?   刘春在淮城扎根极深,人手充足,用的又是见不得人的手段,加上陆郁这边的消息畅通,很快就把来龙去脉查的清楚。陆辉没有带走的下属全都被刘春抓了起来,关在家里审问。而陆郁则亲自去干另一件事,也就是审问最后一个见过裴向雀的人——张术。   张术被绑在椅子上瑟瑟发抖,他被蒙住了眼睛,却还透着些光亮,能模模糊糊看到来来回回的影子。   可这样却更叫他害怕。   因为失去了视觉,听觉灵敏得多,一听到有人推门而入的声音,他已经憋不住心里的话,高声叫嚷着,“裴向雀的事情和我没关系!没有关系!求你们放过我!”   一个声音传过来,“先折断他的一根骨头,大概就能好好说话了。”   有人堵住了张术的嘴,他的心跳的很快,几近于窒息,耳朵里嗡嗡一片,不停地回响着那句话,浑身上下的每一条神经都剧烈地疼痛着。   他被折断了一只胳膊,就像一条垂死挣扎的狗,癫狂似的抖动,却只能“呜呜”叫唤。   还是同一个声音,“现在可以告诉我,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了吗?还是要再折断另一根才说实话?”   张术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些,他才二十岁出头,不知道世上还有这样违反法理的事,即使他刚对别人干过,也没料到会落在自己头上。   可就在他沉浸在疼痛,不可自拔的这段时间,又被踩断了一根指骨,他尖叫着开口,眼泪和鼻涕浸透了眼前的那块布,看起来恶心极了,也不想说出真话会怎么样了,“我说,,我说,是一群人威胁我,要让我把裴向雀引到办公室去。他们就把他抓起来了!和我,和我,没关系!我被逼无奈的!真的!和我,我就是个普通人,有什么办法呢!”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脚踹翻在了地上,有纸币落在了他的脸颊上,他的眼罩被人挑开,眼前站着一个人,他模模糊糊有些印象。   是裴向雀的那个情人。   那人的面容英俊,此时却像个恶鬼,“哦?那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   陆郁瞥了他一眼,只觉得累,自己还真的相信裴向雀说的话,周围全是好人,可爱的孩子。而竟然没有摆了这么个定时炸弹,现在定时炸弹炸了。   他的小麻雀不见了。   想到这里,陆郁仅仅碾碎了张术剩下的几根指骨,又吩咐道:“随便找个理由,先丢到看守所了。”   他可以杀了这个人。可现在太忙,处理后事需要的时间都抽不出来。   最要紧的,是找到自己的小麻雀。   陆郁的理智告诉自己,裴向雀应该还是安全的,他还会被拿来和自己做交易,那些人舍不得动他。   可欲望却并不是如此。陆郁需得时时刻刻想着裴向雀的安全问题才能压抑得住叫嚣的欲望。   至少现在不能失控。   刘春那边也解决了,他对着电话讲,“那都是一群软脚虾,还没打上几拳就全说了。是陆辉做的,他订的计划,现在可能正在某个码头,可他不信任这些人,只带了一个跑了。”   陆郁似乎还是冷静的,便继续吩咐,“那就派人去查,一个一个查。”还有就是等待,等着陆辉自己联系过来。   而与此同时,陆辉正在一个隐蔽的小码头,他那里得到了传说中陆郁放在心头的珍宝——裴向雀。   他的身边除了那个出主意的下属,就剩下一群国际雇佣兵,出海的船和转让文件同时准备好了。   无论如何,他和陆郁,注定是要死一个的。   裴向雀醒过来的时候,眼前昏昏沉沉,只隐约感觉自己处在一个很狭小的地方,什么也瞧不清。他想动了动手脚,才发现腿脚被绑在了一起,动弹不得。   旁边似乎有人发现他醒了,向外头传了消息,不久后便走进来一个人,拿着手电筒,恶意地朝裴向雀脸上晃了晃,看他不自觉地眯着眼,嘲讽地笑着,“这就是陆郁那个什么,小先生?”   陆辉有裴向雀全套的资料,知道他不会讲话,也听不懂别人的话,便刻意开口,“连话都不会说,陆郁看中了你什么?”   他在这里待了好几天,和外界断了联系,任何人都不能接触,此时正无聊透顶,就想在裴向雀这里找点乐子,便写了张纸条,“咱们玩个游戏,你写陆郁一句坏话,随便什么样的,越难听越好,我就替你松开身上的一根绳子。要不然,就踹你一脚,你觉得怎么样?”   这张纸条放到了裴向雀的眼前,借着昏暗的灯光,他瞧了好一会才点了点头。   陆辉咧开嘴笑了,觉得这样很有意思,要是等明天陆郁把一切都交出来,再把一张满是恶毒话的纸条拿给对方,还是由他付出一切交换而来的心上人写的。想到那时候陆郁可能出现的脸色,陆辉都觉得快活。   在他的示意下,旁边有人替裴向雀松了绑,放出了右手。裴向雀被绑了太久,血液不循坏,整只手都僵住了,动一动就像有千万根针扎一般,可他还是坚持在纸上写了几个词。   没料到陆辉看了不仅没有开心,反倒勃然大怒,朝裴向雀的肚子狠狠踹了过去,“你看,陆郁果然是有病,就和他妈一样,病的不轻。好好的漂亮千金小姐不娶,倒喜欢上了这么个傻子。利害都不会分。”   那张纸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雇佣兵头子瞥了一眼,上头写着几个词,“坏蛋”,“王八蛋”,“混蛋”,“神经病”,最重要的是,这都是形容陆辉的。   可见这样连骂人都不会的小孩,倒是挺可爱的。   裴向雀整个人都缩在地上发着抖,右手抱着膝盖,蜷成了一团,露出脆弱的后背发着抖。陆辉却没什么同情心,他还不解恨,要继续踢下去,却轻描淡写地被雇佣兵头子拦了下来。   陆辉咬着牙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一切都是为您考虑,老板。”他撇了撇嘴,接了句嘴,“这小孩这么瘦,小鸡仔似的,要是您再踢上几脚昏过去,醒不过来,怕是明天不好交货。”   这说的倒是真的。陆辉还要留着裴向雀明日和陆郁做交易,怕这个价值千金的宝贝受了什么损伤,到时候陆郁反悔,就卖不出高价,本就不该做出这么恶劣的举动。   可陆辉对自己的情绪控制不好,又没什么脑子,太恨陆郁,一点点小事都能挑起他的怒火,所以刚刚没忍住,现在经人提醒,才把情绪稳定下来,临走前丢下一句话,“好好看着他,绑起来,别给吃的。”   那人应了一声。   而裴向雀疼得厉害,感觉肚子里的神经一抽一抽的,几乎要昏过去,疼痛又将他唤醒。   那个雇佣兵头子蹲下来,瞅了他一眼,看着裴向雀什么也不明白的模样,叹了口气,“唔,真是个小可怜。”大概因为他本身总是刀尖舔血,于枪林弹雨里活着,对这样的天真的小朋友要多一分怜惜,便随手帮他解开了绳索,拼了几个纸箱子,叫他躺了上去。   有人劝他,“老大,这样不太好吧?”   他拍了一下下属的脑袋,“你是真叫人家老板叫傻了?咱们是雇佣兵,只负责拿钱办事,对雇主不需有丝毫忠诚。他有付钱给我帮他虐待这个小孩吗?既然没有,那我这么做怎么了?再说又不可能让这小孩真跑了。”   下属被他这段歪理所折服,连忙称他讲得好,也不敢再拦了。   而裴向雀还是疼,那几脚不知道踢到了什么地方,叫他疼了整整一宿。   他也想了陆郁一宿。   裴向雀想,他的陆叔叔会来救自己的,没什么好怕的。   陆郁是在凌晨十二点接到了陆辉的电话。陆辉手里有着裴向雀,很明显是有恃无恐,狮子大开口,什么都想要,陆郁全都答应了下来。   他让陆郁现在停止一切搜索活动,一旦发现有人就会立刻杀死裴向雀逃亡海外。至于交易的地点和时间会在早晨再发过来。   陆郁叫刘春停下来,不要继续搜查,自己则吃了小半瓶安眠药,勉勉强强睡了一小会。   第二天的天气不好,天幕低垂,厚重的云压了下来。一踏出房门,外头便下了雪,有风在海面上打着转,迎面就有雪绒扑过来。   这是个小码头,平时的人也不算多,卸货都是零零散散的。而到了腊月,更是一个人影都没有,是个适合交易的好地方。   刘春带领着手下先下了车,和这边的人接头,将备好的船放了下去,陆郁看了一眼那艘小船,面色没有丝毫改变,一言不发,率先迈了上去。   陆辉在雇佣兵的指点下,对清晨赶来的陆郁提出许多要求。船不能太大,人不能很多,最多持平,还有些细致却框死了的条件。在这样的危机之下,他那颗不太聪明的脑袋仿佛忽然变得灵光了起来,一切都准备得比以往妥当。   陆郁站在船头,面朝着陆辉乘坐的那艘的船,只给身后的人留下一个背影。他的穿着一如往常,黑西装白衬衣,袖口处坠了两颗金色袖扣,为了轻便起见摘了表,腰间揣了把枪。   他从前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学了好一阵的枪,也曾去野外打猎,枪法很好,只是回了国内,见血的事情不必亲自动手,倒是生疏了一些。   到了约定的时间,陆辉从船舱里走了过来,身旁的人拿枪死死比在裴向雀的脑袋上,陆郁的脚步一顿。   陆辉很享受陆郁的这种状态,这是他从未做到的,想到这里,他便亲自把裴向雀抓在怀里,也装模作样地拿着枪,威胁着陆郁。   裴向雀的情况看起来并不好,脸色惨白,额头上满是冷汗,长长的眼睫毛上凝着雪珠子,与深黑的眼瞳相比,白的分外明显。   他本来是气息奄奄的,可是一看到陆郁,恍恍惚惚的眼瞳里就又有了光。   陆郁的眉眼低敛,瞧着不远处的裴向雀,脸上还挂着微微的笑,没有丝毫的紧张,还安抚着裴向雀,他温柔地讲:“阿裴,别怕,我来了。”   只有他一个人孤身前去,刘春带着其他人站在身后,离得很远。   陆辉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文件,摆在船头的那张桌子上头,陆郁慢条斯理地拿出一份看了起来。   陆辉有点着急了,“昨天不是都谈好了吗?无论什么样的条件都要签,你不要你这小情人的命了吗?”   他本来就身体就不太健壮,普通中年男人的健康水平,又没有练过枪法,全靠前些天的训练,此时也忘得差不多了。陆辉的注意力集中到了文件上面,更顾不上身边的裴向雀了。   陆郁笑了笑,签下了一个“陆”字,引得陆辉伸头过来看。他心想,只要陆郁签完了这份文件,整个陆家就是自己的了,谁也夺不走。   可惜他想的倒是很好,陆郁同他只在咫尺之间,将裴向雀一把扯了回来,另一只手早就放下笔,拿出腰间的枪,朝陆辉放了一枪。   这一枪离得很近,打中了腹部,大约是脾脏的位置,不可能救得回来了。他身旁的几个雇佣兵只觉得事态不妙,想要再追上去,水下却钻出来几个人,朝上头开枪,后头的人也冲了上来,雇佣兵虽然价格高,单兵作战很强,可是被人海淹没也讨不到什么好处。   雇佣兵头子当机立断,拉上其实已经注定没救,也拿不到尾款的陆辉,就往自己准备的后路跑了过去。那些人也不是真的愿意拿命去拼,追了一阵就放过了。   海风吹得很大,陆郁将裴向雀横抱起来,一步一步朝车上走了过去。裴向雀的脑袋贴着陆叔叔的胸口,能听到急促的心跳声,他想了好久,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问,“昨天晚上,我没有,给陆叔叔唱歌,陆叔叔睡着了吗?”   陆郁的心里一片安宁,至少暂时是安宁的,“睡了,睡了好久。不然你可以回去问问旁人,他们都可以作证。”   裴向雀笑眯了眼,揪着陆郁胸口的那一小块衣服,“那可就太好了。”   这条路很漫长,似乎走不到尽头,陆郁的手伸进了裴向雀的衣服里,指尖触摸着寻找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是不是还有伤口。   他问:“我的小麻雀害怕吗?是我没把你看好,才叫别人把你拐走。”   裴向雀疼了一个晚上,在陆郁的怀里渐渐放松下来,已经有些迷迷糊糊的了,“不害怕。因为我知道,我知道,第二天,就能看到陆叔叔了。”   他等到了,也见到了,还有什么可怕的?裴向雀对于陆郁是全然的信赖,就如同曾经发生过的每一件事情,裴定将他锁在家中,他的生日,陆郁说的话永不会落空。   所以这一次,即使陆郁没有承诺,他也明白,陆叔叔一定在寻找着自己。裴向雀这么想着,简直是勇气百倍,什么害怕都没有了。   陆郁的手指拂过背后,向前头伸过去的时候,微微一碰,裴向雀半睡半醒中都疼得颤了颤。他将缩成一团的小麻雀放在车后座,掀开衣服,原来又白又软的肚皮,现在却添了一大片青紫,上头还渗着紫色的血丝。   陆郁没再看下去,他心想,方才那一枪该再打偏一些,至少让陆辉多受些折磨后再死。   刘春和他的手下留在这里处理后事,陆郁带着裴向雀去早就定好的医院检查。裴向雀的运气很好,肚子上虽然被踹了几脚,可都是皮外伤,没伤到内脏和根骨,只要好好修养一段时间,不要再乱蹦乱跳就不会出问题。   裴向雀安安静静地躺在病床上,陆郁也躺在他的身侧,用长手长脚压制住裴向雀的手脚,不让他蜷缩起来。大约是由于童年缺少安全感的缘故,裴向雀睡觉不老实,还总是喜欢蜷成一团。可是他现在肚子上满是淤血,这样的姿势很可能会压迫上去,陆郁便只好亲身上阵,将裴向雀的四肢牢牢摁住。   肚子上的疼痛,加上被压迫,让裴向雀不舒服地皱着眉。陆郁看着自己的小麻雀,一丝一丝地将他的头发捋顺,眉头抚平,像是对待再珍重不过的宝物。   而且这个宝物现在被囚禁在自己的怀里,谁也见不到。   陆郁露出一个笑来。   裴向雀的病情并不算严重,也不影响行动,在家里修养就可以了。可是陆郁却在医院里待了很久,期间连工作都是由李程光送到病房里的。陆辉这件事的后续很好处理,雇佣兵本身就是个很好的借口,说是陆辉不幸被国际雇佣兵盯上了,丢了性命。而那些下属也因为经济方面的罪行被公安机关逮捕,还有张术,他被打断了好多根骨头,最后的罪名是和国际恐怖组织交易,这样的罪名,大概是一辈子也出不来了。   这些都不必同裴向雀明说。   养病期间,除了陆郁和医生护士,裴向雀几乎没见到一个人。日子久了,他即使是同陆郁两个人过的再甜甜蜜蜜,也觉得有点不对劲。   一天早晨,裴向雀窝在床上,陆郁在一旁工作,裴向雀软声软气地问:“陆叔叔,静媛呢?”   他最近强制被陆郁灌了许多补汤,撒娇也不能逃过去,所以长了许多肉,连下巴不似往常那样尖尖的,瞧起来又娇又软,像是在秋天偷吃了许多果子,养得胖胖圆圆,准备过冬的小麻雀。   陆郁一怔,放下手头的工作,偏过头,托住裴向雀的后颈,吻上了他温热潮湿的嘴唇。裴向雀只会傻乎乎地瞪大眼,他已经学会了该怎么回应对方的吻,可是一旦太过激烈,超过了他的理解范围,他就没办法了,这能晕晕乎乎的成了只小傻雀。   而这一个吻格外漫长且激烈。   裴向雀被亲的浑身发软,仿佛力气都用完了,眼底浸满了水雾,只能伏在枕头上,连脖子都直不起来。他的嘴唇很红,像是熟透了的樱桃,甜美芬芳,再不采撷就会坠落。   可即使如此,裴向雀也没被陆郁的吻迷昏了头脑,还记着刚刚的问话,就是脑子不太清楚,“小鹌鹑呢?好久都,都没见到她了?她也,也不来看看我?”   陆郁的眼神一暗,语调依旧温柔,随口编了个谎话,“放假了,她和男朋友都出去玩了,现在还没回来。你要把她叫回来了吗?”   裴向雀摇摇头,他又没出什么大事,还是让陆静媛在外头和对象快乐才是正经事。   陆郁才又笑了,他将又热又甜的裴向雀从被窝里捞出来,贴着柔软雪白的耳垂吻了吻,似乎在讲着漫不经心的闲话,内容却与表情截然不同,“我的小麻雀,你应该一辈子就在我的怀抱里头,谁也不能见你,同你说话,让你开心快乐,只有我。你的人生里头,只有我,就像现在。”   他从前只是这样说,而现在却真的在做。陆郁断了裴向雀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不仅是拒绝了陆静媛和安知州无数次的探访请求,他也没有给裴向雀手机,不让任何一个外人进来,整整半个多月,裴向雀的世界里只有一个陆郁。   陆郁知道这样不对,可他还是这么做了。而裴向雀有时候会隐约察觉到不对头的地方,也被陆郁轻描淡写地糊弄了过去。   他想要欺骗裴向雀,实在是一件再轻松不过的事情。   谁让他的小麻雀这样天真,又这样相信自己。   腊月即将走到了末尾,离过年越来越近,刘春拿了一大笔钱,又和陆郁断了联系。雇佣兵依旧在海外逃亡,陆辉的尸体不知所踪,绑架这件事也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损失,这件事都仿佛已经被淡忘了,甚至没有存在过。   可陆郁知道这一切都没有过去。他从前是依靠理智和现实克制着占有欲的滋长,他的小麻雀好好地活着,长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谁都不可能伤害到他。所以过了分的,病态的占有欲也得在这样的现实,裴向雀的快乐中低头。   而这一回,陆辉的绑架却打破了这个过去存在的现实。   他将裴向雀放在外头,却没能保护好他。   如果按照陆郁原先并不算太严重的病情来看,病态的、不该存在的、暗藏于心底的占有欲或许会在和他的小麻雀漫长的相处中渐渐消失痊愈,也有可能一直存在,与理智相斗争,可是一辈子也不可能破土而出。   而现在这个微妙的平衡被打破了。这份见了血的欲望就像是长满了毒刺的花,于黑暗中愈发繁茂,对牢笼之外的裴向雀虎视眈眈。   陆郁心底隐秘且不为人知的欲望在嘲讽着他自己,还不如同前世一样,将裴向雀锁在宅子里,还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那是一种诱惑。   这不是好现象,陆郁很清楚明白,他的病情越发严重了起来,欲望已经不能被压制住,自顾自地切断了裴向雀和外界的联系,而下一步,就是如同前世一样,将他放置在金丝笼里。   原先陆郁的理智是可以克制欲望的,可到了现在,连理智都已经崩盘了,似乎被欲望说服。   那天夜里,陆郁轻轻吻了吻裴向雀头顶的发旋,微微阖上眼,谁也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到了腊月二十八那天,裴向雀终于要出院了。他早就吵着闹着要回家过年,陆郁也依着他,回家忙着炸年货,准备除夕的饭菜,满屋子的快乐和幸福。   大年三十的早晨,裴向雀正在贴对联的时候,忽然记起了消失许久的陆静媛,又眼巴巴地瞅着陆郁,一条一条地分析,“静媛的爸爸,生病了,也没有妈妈,其他的家人,都,都离开了,现在只有我们。陆叔叔,我们不把她接过来,一起过年吗?”   陆郁上一回的理由不再好用,而且又是过年,他希望能满足裴向雀所有的愿望,便说:“好,过会打电话给她。”   陆静媛早就被陆郁拒绝了无数次,这一回能够来看裴向雀,当然是立刻赶了过来。她不太明白陆郁的心思,还以为裴向雀前段时间是真的病到不能见人,将裴向雀团团围住,问了好久。   陆郁一直在厨房里,没有说话,也没有看他们两个。   过了一会,陆郁端了一盘水果,陆静媛转过身去接,却看到陆郁明明是笑着的,眼神却莫名的可怕。   那目光似乎只是在游弋,既不是对着自己,也不是对着裴向雀。   陆静媛本来就胆子小,寒毛都竖起来了,抖着嗓音问:“三哥,怎,怎么了?”   陆郁看着她,语调又轻又慢,“没什么,就是厨房里要有一个人帮忙,静媛,你要来吗?”   陆静媛的背后发寒,不自觉地缩了缩肩膀,干巴巴地应了一声,跟着陆郁走到了厨房。   她心里发毛,可长期的相处又觉得陆郁其实没什么可怕的,就有一句没一句地同他搭话。   陆郁随口应了几句,忽然说:“以后也多来找阿裴玩,他没什么朋友的。”   裴向雀终于贴完了整栋屋子上上下下所有的对联,累得只能趴在沙发上喘气,而陆郁也做完了饭,将一道道菜端上了桌子,三个人吃完饭。陆郁和裴向雀都给陆静媛发了红包,陆静媛快快乐乐地收了下来,还说要枕在枕头下头。   天色已晚,外面的天幕黑透了。陆静媛起身,拒绝了留宿的建议,她说:“今天过年,我去陪陪爸爸吧。他只有一个人,也没别人去了。”   陆成国对她不算好,可也不坏,陆静媛觉得自己没有多爱这个父亲。可是到了最后,他的亲人都不愿意去看望他,只有自己了。   有什么办法,毕竟是自己的父亲。   陆郁叫人开车把陆静媛送去了疗养院,又抱着裴向雀上楼。屋里空调的暖气开得很足,裴向雀热的厉害,在陆郁面前又没什么好害羞的,将衣服都脱得干净,光着两条又细又长的腿去衣柜里拿陆郁的衬衣。   陆郁一把将他抓了回来,摁倒在床上,开了一盏壁灯,借着昏黄的灯光瞧着裴向雀的肚子。   过了这么久,那里已经恢复了原先的雪白,再也看不到一丝伤痕。   陆郁心里一松。他咬了一口裴向雀的鼻尖,像是抱孩子的方式将他搂了起来,脑袋搁在自己的肩膀上,放在了飘窗上的毛毯上。   外头的彩灯闪烁,灯笼高挂,各家的灯光明亮而温暖,就如同陆郁和裴向雀家里的一样。   就着这样的姿势,陆郁进入了裴向雀的身体。   这太深了。裴向雀受伤至今,又许久没同陆郁再做过这种亲密的事,一时承受不住,轻轻地咬着裴向雀的肩膀喊疼。   陆郁也没停下来,只是爱怜地抚摸着裴向雀的后颈,让他紧绷的身体放松下来,最后吻了吻裴向雀混杂着汗水和泪珠的眼角。   那是咸的,却隐隐藏着糖水的甜味。   裴向雀软软地哼哼唧唧,从头到尾也没拒绝,只是攀着陆郁的肩膀,“今天,到今天为止,我就和陆叔叔,交往两年了。”   他顿了顿,语气里满是期待,“到了明年,明年,以后的每一年,陆叔叔,我们还要像今年这样,对不对?”   陆郁心头有微微的酸涩,他的小麻雀觉得现在的生活快乐又满足,是不愿意待在笼子里的,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灯光覆在裴向雀雪白的皮肤上,像是一层烤焦了的糖霜,陆郁忍不住舔了舔,又轻轻应了裴向雀方才说的话,“会的。以后每一年,我和小麻雀都会在一起。每一年的阿裴都会像今年一样快乐。”   这是陆郁的希冀。   结束过后,裴向雀只能趴在陆郁宽厚的肩膀上调整呼吸,陆郁同他紧贴在一起,缓缓地说了一个决定,“过两天我要去国外一趟,公司出了点事情。”   裴向雀搂着陆郁的脖子,闻言皱了皱眉,“那,那陆叔叔什么时候回来?”   片刻之后,陆郁才回答,“不知道,也许很快,也许还要再等一等。不过不管怎么,我都会回到你的身边。”   他现在他已经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了,欲望在不停的叫嚣,要将裴向雀整个吞下去,藏起来,关到谁也瞧不见的地方,否则占有欲就会引诱他,还会出现前世的结局。   可事实不是如此,裴向雀不会觉得那样的生活快乐,即使陆郁知道那是错的,可能也不能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因为理智也压制不住欲望了。   他生病了,便决定去治病,并且在这段时间和裴向雀隔离。否则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他不会任由欲望毁掉裴向雀的生活,即使是自己也不行。   陆郁怀抱着软成一团的裴向雀,表情冰冷,对着玻璃窗里的那个陆郁笑了笑,这一局,还是他自己赢了。   总算是撑到了除夕,其实早该去了,拖到现在只是完成了裴向雀从前的心愿。那是他们约定好了的,要年年岁岁,岁岁年年的除夕都在一起。   这只是次短暂的别离。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陆叔叔不在的第一天,想他。   大裴:陆叔叔不在的第二天,想他。   小雀:陆叔叔不在的第三天,想他。   大裴:陆叔叔不在的第四天,想他。   小雀:哎,月饼都无法拯救我的雀生,想陆叔叔! 第102章 找寻   过完大年初三,陆郁就要离开了。裴向雀送着他去机场,又问好了时差,订好了每天唱歌的时间,才眼巴巴地看着陆郁乘坐上了飞机。   陆郁面上含笑着对他告别,实际上却得费尽全身的力气压制占有欲,否则就该把裴向雀拖进车子里,除了自己,他的小麻雀眼里谁也不该有。   他没有去国外,而是带着李程光去了另一个地方。   陆郁停在门口,抬起头,漫不经心地打量着眼前熟悉的一切,朝身后的李程光一条条地吩咐,“我到了这里的事,除了贺原,谁也不能告诉。工作上重要的文件,每隔两天交给我一次,剩下的你自己打点。对了,最要紧的一条就是,除非那个心理医生在你面前亲自说,我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否则,别放我出来。”   “对了,”陆郁微微笑了,很温柔似的,“替我好好看着阿裴。”   在他的理智还能控制之时,陆郁已经布置好了一切。他要将自己锁在陆宅里,心理医生将会在这里陪伴着他治疗。只要能把陆郁的病控制在以前的状态,他就会离开这里,回答小麻雀的身边。   李程光面色凝重,闻言一愣,他跟了陆郁这么久,能隐约感觉到陆郁最近的情绪不对劲,可没料到这么严重。又想到淮城由来已久的风言风语,不由地担心起来,只好立刻应了几声。   厚重的大门合上,这里成了一个封闭的空间,除了李程光和贺原手里的两把钥匙,谁都没办法进去。不过里头四处都安排了监控,可以了解情况。   陆郁面对着那位心理医生,心里掠过一个念头,自己愿意治好病吗?   愿意,或许也不愿意。   而淮城的另一端,裴向雀傻乎乎地相信了陆郁的话,老老实实地等着陆叔叔回来。自从相识以来,他从来没和陆郁分离太长时间,没过两天,他就想念极了。而大学开学的时间又晚,他对着电话那头的陆叔叔撒娇,语气很软,“陆叔叔,我也,也想去国外,在那里陪着你。”   那头沉默了片刻,没有说话。   裴向雀有些着急起来,又添了几句,“我很听话的。就,就去那里陪着陆叔叔,不打扰你的,的工作。”   陆郁那时才吃完了药,这些治疗精神方面的药物都会对身体产生或多或少的伤害。他感觉自己耳鸣的厉害,听不太清,又头疼,却还是将一切强压了下来,装作轻描淡写地拒绝,“我的小麻雀这么离不得我?可惜这里太乱,你可不能来,在家好好待着等我回来,别折腾了。”   刚说完这句,陆郁那边就不得不挂断了电话。   裴向雀对着电话愣了好半响,满心里眼里都觉得不对劲起来。这种感觉来得莫名其妙,或许是因为相爱的缘故,他就是能够清楚地体察到陆郁的感受,他的陆叔叔方才很难过似的,可却没有同自己说。   他真的,是去国外谈生意了吗?   裴向雀缩在被窝里打了个寒颤,强迫自己不再往深处想下去。   第二天一大早,他约了陆静媛出去喝奶茶。两个人才开始聊着无关紧要的闲话,后来裴向雀忽然发过来一句,想拜托你办一件事情,别让别人知道。   陆静媛见他说得这么郑重,还和地下党接头似的偷偷瞥了瞥周围。   裴向雀才告诉陆静媛,让她托人去查李程光最近的行踪。这是最好的办法,因为陆郁的消息很难查,而且有风吹草动都会被捉到马脚,李程光则不同,但他又是陆郁最重要的助理,陆郁要办什么事情,基本离不开李程光。   裴向雀平时都很傻,只有在遇到同陆郁相关的事情时,脑子才会突然灵光起来。   陆静媛也想通了其中的关节,她还不明白,喝了一口奶茶,笑嘻嘻地问,“向雀你是怕我三哥出轨吗?他那样的性格,对你还那么好,是不会的。”   裴向雀皱着眉头,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不是,我怕他出事。”   陆静媛可是个小富婆,又舍得砸钱,虽说这钱裴向雀让她先记在账上,等过后再还,可陆静媛倒没那个意思。这么砸钱砸下去,很快就出来了成效,那个私家侦探盯了几天,说是李程光每隔两天就会带着文件去一次与工作完全不相干的地方,待足几个小时再离开,非常可疑。   这个消息传给了裴向雀。他对陆静媛讲,“我明天就去那找陆叔叔。”   他几乎可以肯定,陆叔叔就在那里,而不是什么骗自己的国外。   第二天是个好天气,心理医生来得很早。陆郁和医生相对而坐,旁边便是窗户,帘子是深沉的红色,并未完全合拢,从缝隙里透出微微的光,照亮了这一小片地方。   陆郁似乎是很放松的,撑着额头,瞧着窗外。只是很冷淡,也懒得掩饰,连温暖的日光照拂到他冰冷的琥珀色眼瞳上都变得苍白无力。   好像谁也无法打动他。   即使是这位在心理疾病方面声名卓著的医生,治疗了这么久,也只开出了一些药,而关于对方的心理问题,除了陆郁自己透露的那些,还是一无所知。   这是医生见过的最为棘手的病人,他有着强大的自制力,能够克制自己的行为不伤害到心爱的人,也知道自己生病了,想要控制病情,可是没人能撬得开他的心。   这怎么谈得上治疗?医生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还是打起精神,展开病历簿,笑容满面,似乎像是朋友间的谈话,“今天,我们来聊点别的。昨天吃的药有效果吗?你还会做那个梦吗?”   陆郁对医生还是很客气的,微微笑着,可说出来的话语似乎并不如表现出来的温柔,“也许有效。还是做了那个梦,甚至他昨天和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就回想起了梦里的情景。”   那是个十分美丽而诱人的梦。在那个梦中,他把金丝雀关在了金丝笼里,戴上镣铐,成天赤身裸体,谁也不能瞧见他,裴向雀的眼里只有陆郁。他的金丝雀日日夜夜为了自己歌唱,可是寿命仿佛也变成了和金丝雀一样长,陆郁的头上还没有白发,裴向雀却已经被困死在了笼子里。   他再也不会为自己唱歌了。   梦境里的陆郁模模糊糊地想着。   陆郁从未向旁人具体地描述过这个梦境,即使医生追问过,他也不会多吐露半个字。   而今天很明显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医生只好再寻找别的突破口,他想到了另一件事,小心翼翼地问:“那你,可不可以在接电话的时候也顺便让我听一听他的声音,那应该对你有帮助。”   “这可不行。”陆郁那双狭长的眉眼上挑,已经开始不耐烦了,“我做不到。我不可能在眼皮子底下把他的任何一样东西分享给别人。”   陆郁的占有欲处于近乎极端的状态了,如果不是他的克制力着实惊人,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医生都不敢在毫无防备的环境里同他交谈。   医生一愣,跳过了这个话题,他最后还是忍不住说:“陆先生,按照这样的治疗进程,你是没有办法……”   他没有再说下去。陆郁也心知肚明。   他们才结束今天的诊疗,医生又为陆郁做例行检查,天却忽然变了。陆郁偏头去看外面,太阳已经被乌云团团遮住,阴阴沉沉的,要下雨了。   而裴向雀因为担心自己的身边还有人跟着,只好装作在家录音,其实偷偷摸摸从围墙翻了出去,在陆静媛的帮助下来到那个地方。   那里是陆宅。裴向雀让陆静媛先回去,自己绕着老宅跑了一圈,也没找到能进去的地方。此时又下了雨,裴向雀没带伞,浑身上下都湿透了,乌黑的头发黏在额头上,可怜巴巴地蹲在陆宅的正门外。   他抬头瞧着里面,拨通了烂熟于心的电话,那头很快就接通了,裴向雀朝手上呵了口气,又搓了搓,笑容依旧很天真,“陆叔叔,我找到你了。就在,外面等着你。”   陆郁紧急把李程光从公司叫了过来,过了几个小时,才从外头捞到了一只湿哒哒的小麻雀。   外面的温度很低,裴向雀的衣服又浸透了雨水,冷的发抖,却还是在见到陆郁的那一刻扑了上去,亲了一口他的下巴,“我找到你了。”   陆郁一怔,好半天都反应不过来,连拥抱都是轻轻的,似乎不敢用力,他问,“你找过来做什么?不应当过来的。”   而心理医生则是谢天谢地,他忽然觉得,陆郁的病也不是无药可救。   眼前的这个少年是陆郁的病,可他大约也是陆郁的药。   陆郁不打算同裴向雀解释这件事,也解释不清,可裴向雀明显不是以前的小傻雀,他得知道自己的陆叔叔到底怎么了。便装模作样,看起来乖乖巧巧地跟在陆郁身后,只是离得有几步距离。而到了楼梯上,裴向雀反身揪住了那个陌生人,也就是心理医生的袖子,拉着他随便跑进了一间屋子,重立刻反锁上了门。   门外关着还没反应过来的李程光和陆郁。   李程光瞧了全过程,已经是目瞪口呆,没料到裴向雀还有这么大的胆子。   陆郁现在不太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转身下去重重踹了几下门,咬着牙问李程光,“开门。”   李程光有点心虚,“老板,陆宅这么多门,几串钥匙,我就带了个大门的。”   陆郁的眼神让李程光觉得老板会把自己直接生吞活剥了。   裴向雀和那个人谈了很久。他本来就不会说话,幸好背包里还带着纸笔,才能谈得起来。医生详细地为裴向雀说了陆郁的病情和目前的状况,心理疾病必然会影响到身体,陆郁的病情已经严重到改变他的脾性和精神状态。对裴向雀那种近乎病态,控制不住的占有欲只是其中最明显的表现,还有更多的方面,甚至连陆郁自己都不太注意到,可心理医生却看得清楚。   最让医生担心的是,对陆郁治疗了这么久,却几乎没有什么成效。   裴向雀皱着眉听着,连写的字都潦草了许多。   “那有什么办法,能够治好他呢?”   医生看着他,沉思了许久,“陆先生的占有欲是你。或许,与其这样克制,倒不如,满足他的欲望,打开他的心结,反而更好。”   “只是,你愿意吗?用自己去满足他。”医生不得不把他的猜测提前说出来告诉这个瞧起来过分天真的脸,“陆先生虽然从来没有和我具体描述过,可是我感觉,他对你的欲望,觉得不是轻而易举就能满足了。过程,也许会痛苦难熬。”   如果不是这样深沉的执念,也不可能直接促使了陆郁的发病。   裴向雀笑了笑,写下了一句话,“那又有什么关系。他生病了,我当然是要陪他治病的。”   那可是他的陆叔叔。 第103章 结局   裴向雀从那间屋子里走出来的时候,陆郁正倚在墙上抽烟,他的眉眼冷淡,火光自他食指与中指间明明灭灭,裴向雀没见过陆郁抽烟的模样。   他走过去,拉住陆郁的另一边手朝楼上走了过去,陆郁也随他的心意,只是问,“阿裴,你知道了吗?”   裴向雀的脚步并不算沉重,闻言偏头瞅了陆郁一眼,才轻轻地应了。   两人走到了台阶的末尾,陆郁沉默了片刻,“那你怎么还不跑?”   “我跑什么?”裴向雀的心又满足又温暖,他知道陆叔叔是为了不伤害他,克制欲望,而将自己锁在这个地方隔离起来治病,声音也软了,“我还有,留下来,陪陆叔叔治病。”   他顿了顿,将陆郁的五指紧握在自己的掌心里,“那个,那个医生讲了,陆叔叔的欲望,与其克制,倒不如满足。而我就是,陆叔叔的欲望。”   裴向雀讲到这里,原本冻得青白的脸都因为害羞还染上了一层几不可查的粉红,“陆叔叔,可以在,在我的身上,满足你的一切欲望。只要,只要是陆叔叔想的。”   陆郁一怔,脚步定在了最后一个台阶上头,也没有阻止他继续说下去,忽然低声问:“阿裴,你还记得我从前对你讲过的情话吗?那些不能让你听明白的,都是我的欲望,我那不可见人的占有欲。”   他又笑了一下,“光是听,我都不愿意让你听到,因为你承担不住。可现在,你却要我对你确实做下那些事情,满足我的欲望?”   “阿裴,你撑不住的。”   陆郁这样盖棺定论,又觉得有些可笑,这可真是个悖论,他是为了占有欲不伤害到裴向雀而治病,而医生告诉他,要想治好,却非要由心上人满足自己的欲望不可。   他舍不得的。   即使陆郁的眼神冰冷,语调里似乎没有丝毫感情,可裴向雀明白,他只是想让自己知难而退。他的陆叔叔也是人,也会害怕,他害怕的是占有欲不受控制,伤害到自己。   裴向雀小小的叹了口气,他慢慢地讲着自己的真心话,“陆叔叔是,是我的先生,而我也是陆叔叔的先生。我们是要,一起走一辈子的。不仅是陆叔叔对我好,承担对我的责任,我也要,也要背负你的人生,无论是好是坏,永远长长久久,陪在你的身边。”   他说的这些话,就像是剥开了自己的衣服,袒露出毫无防备的胸膛,颤巍巍地将自己心脏的位置举高,只为了向陆郁献祭。   陆郁接住了,他舍不得不接住。   他一把将裴向雀搂在自己的怀里,舔了舔小麻雀敏感的耳垂,连呼吸都比往常炙热得多。   “你既然这么讲了,就不能后悔。我的小傻雀,你怎么这么傻?”   傻到让陆郁的心都软成一团,可全身的欲望却热了起来,陆郁重重咬了上去,留下一个深刻的牙印。   裴向雀回抱住了陆郁,他想要用自己的力量,好好地保护着对方,“我不后悔。陆叔叔可以对我做任何事,满足你的一切愿望。”   这是裴向雀的承诺。   在心理医生的指导之下,裴向雀也加入到了陆郁的治疗方案当中,而且还是最重要的一环。家里的监控摄像头全都关闭,医生诊治的时间也进一步缩短,陆郁的主要活动范围从书房变成了卧室。   可是谁也不知道陆郁到底对裴向雀做了什么,连心理医生都不被允许接触裴向雀。   李程光的工作还是同往常一样,每隔两天来送一次文件。他走到老宅,陆郁告诉他自己不在书房,而是卧室。   他敲了敲门,陆郁将门打开一条不大的缝隙,走了出来。李程光低着头,难免瞥到一眼屋内的情景。卧室里空荡荡的,只有正中央摆放着一只巨大的金丝笼,那还是他前几天叫人运过来的。   那情景在他眼前一闪而过,而现在笼子里头似乎多了什么,他瞧不清楚,只能暗加揣测,心里有一个大胆且可怕的想法。   或许裴向雀被关在里面。   陆郁拿着一摞文件,似乎对这些没什么兴趣,漫不经心地吩咐,“我先回去,等明天再来拿。”   李程光察觉到陆郁情绪的不对,也不敢说这是紧急文件,只想着治病是最要紧的事情,便从陆家老宅退了出来。等到了外面,看到天边的太阳,才算是喘了口气,实在是因为里面太压抑了。   拿完文件,陆郁转身推开门,朝卧室内走了进去。卧室很大,可里面除了一张床,几乎没有什么大件的家具,厚重的窗帘被紧紧地拉拢,连一丝光都没有。   这里有一样本不该出现的东西,就是屋子中央摆放了一个有大半人高的鸟笼。那是个由纯金打造的鸟笼,做工精致,笼条上雕刻了镂空繁复的花纹。除此之外,笼子自上而下镶嵌满了绿宝石,交错在一起如同繁密的绿枝生长缠绕,整只金丝笼珠光闪耀,价值连城。而再走近一些,才能发现里头别有洞天,这里并不是豢养了什么珍贵的鸟,而是一个雪白纤瘦的身影。   陆郁走到这个巨大的鸟笼前,停步驻足,弯腰敲了敲笼门。兴许是听到了声音,笼子里那个人慢慢抬起头。   那是裴向雀。   笼底上铺着柔软的毯子,裴向雀赤身裸体地蜷缩在上面,上半身又伏在栖架上,露出大片大片的皮肤,背脊和脖颈处弯曲的弧度圆润动人,整个人随着栖架微微摇晃。   他睁开了圆圆的眼睛,眼角微微泛红,里头满含着水光,有些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人,半响才反应过来,“陆,陆叔叔。”   裴向雀想要抬起胳膊,触碰到自己的陆叔叔,可费尽了力气,也碰不到近在咫尺的陆郁。因为他的手腕和脚腕上都戴着纯金的镣铐,链子从笼底连接到四肢,又长又沉重,铺满了小半个毯子,细细碎碎地闪着光,稍稍移动就发出清脆的响声。   陆郁俯身下去,伸手摸着裴向雀脆弱的侧颈,微微笑着,“我的金丝雀怎么了?连这么点力气也没有吗?”   这个笼子是在裴向雀养病的时候,陆郁派人打造的。他那时已经病情严重,可裴向雀还躺在床上,动弹不得,陆郁只好用些别的法子,发泄心里的欲望,便按照内心的幻想,打造出了这个金丝笼。   做完了之后,他曾亲自去看过这只笼子,却没打算用在裴向雀的身上。   直至裴向雀要满足他的心愿,心甘情愿地走入这个牢笼之中,愿意为陆郁成为笼中鸟。   裴向雀眨了眨眼睛,“我,锁链太沉了。”   陆郁笑了笑,似乎是对裴向雀很不满意,“不沉的,是不是阿裴的翅膀被锁得太久了,连展翅的力气都没有了?”   裴向雀和现在的陆郁没有道理可讲,只好嘟囔着嘴,又转身伏在栖架上,只留给陆郁一个背影。   陆郁却不会这样轻易地放过他。他伸出长手,近乎恶意地逗弄困于笼中的金丝雀,肆意地玩弄他身体上敏感的地方,陆郁周身都是扭曲的、病态的、恶意的占有欲,仿佛他已经坠入黑暗,且不可自拔,沉迷于此。而笼子里只有巴掌大的地方,裴向雀又被铐着沉重的脚镣手镣,无处可躲,无处可藏,只能任由陆郁在牢笼之外的逗弄。   裴向雀不会躲藏。他才开始只是害羞,可适应过来后却顺从地打开了自己的身体,展示在陆郁的眼前。   他抬起头,眼里满是浓重深沉的爱意。   陆郁被他瞧得心头一颤,低头重重咬上了裴向雀泛红的指尖,拉开笼门,将这只被锁在笼子里良久的金丝雀扔到了床上。   他从前爱在床上同裴向雀讲情话,现在却不会了。情话是他他从前所有暗藏于心底、不可诉之于口的占有欲,而现在这些不必要通过这样的方式发泄,而可以直接在裴向雀的身上变成现实,他就懒得讲了。   许久过后。或许外头的太阳都从东偏到了西,可裴向雀却一无所知,这里的窗帘从未拉开过,他也很久没见过阳光了。   陆郁曾咬着裴向雀的唇,调笑着说,因为连阳光都会窥探他的金丝雀。   裴向雀哭笑不得,不知道陆叔叔还有这么幼稚的一面。   裴向雀的气息还没喘匀,又被陆郁塞到笼子里,蜷缩起了身体。屋里的温度打得很高,他的皮肤上满是斑驳的红痕,伏在栖架上,全身上下软的似乎没有骨头,仿佛真的像一只折了翼的金丝雀,只能等待着主人的投食。   陆郁很心满意足地想,他只能依靠自己,他也只有自己。   “你不许同别人说话,”陆郁讲到这里,自己倒是先笑了起来,“除了我以外,还有谁能见到你?你能见到谁?谁也见不到。”   经过这么些时日,裴向雀也很会应付他了,喘着气讲,“我只和陆叔叔说话。”   陆郁却又有了新的主意,他捉住裴向雀的手腕,摸着细腻的下巴,似乎满是疑惑,“阿裴不是我的金丝雀吗?为什么不叫给我听?”   他最近有许多异想天开的主意,裴向雀又拿这样的陆郁没有办法,都说好了要满足他的一切心愿,这句话当然也在其中。裴向雀没有力气,便在栖架上歪着脑袋,模仿着鸟叫,“啾啾啾”地叫唤了起来。   可惜方才用多了嗓子,现在声音太哑,都不太能听得出来。   陆郁堵住了他的嘴,漫不经心地制止着,“算了,阿裴的叫声都不清亮了,我等明天再听。”   他这么说着,顺手合上了笼子,向楼下的厨房走了过去,打算为裴向雀煮上一碗雪梨水。   厨房的灶台上安置了一块显示屏,里头分成四块,上面清晰地映着从鸟笼的各个角度录下来的裴向雀,因为陆郁每时每刻都要看到自己的金丝雀。   而裴向雀那样柔软又驯服地窝在笼子里的毯子上,即使笼门没有上锁,也没有一丝一毫想要逃脱的欲望。   煮完梨水之后,还不到晚上。裴向雀的喉咙不好,也唱不了歌,说不了话,可幸好还有一身雪白细腻的皮肉,可供陆郁做文章。   陆郁从另一个屋子将植物染料和颜料拎了过来,又把裴向雀安置到大大的飘窗上,让他伏在上头,露出整个后背和腰臀。裴向雀身体的线条优美流畅,皮肤又白,很适合作画。   裴向雀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总是忍不住回头,陆郁正在帮他涂隔离霜,却没什么感觉,裴向雀只能顺着陆郁的手,猜测他涂了上半身的大部分地方。   陆郁恶趣味的摁着裴向雀的腰窝,看他忍不住向里缩了缩,又笑了一下,“别动,正替我的金丝雀在背后画丛花。”   因为构图本来就不复杂,细心地描绘勾勒出轮廓后,陆郁就将饱蘸着颜料的笔涂在了裴向雀的背后,颜料很冰,毛刷又是软的,接触到高潮没多久,过分敏感炙热的皮肤上,裴向雀格外受不了。   他忍不下来,才开始是咬着自己的手腕克制,被陆郁发现后塞住了嘴,再也没了其他的法子。整个人就像砧板上任人宰割的活鱼,任由陆郁的动作和刺激,他想要逃,却被摁住了手脚,连动也不能动。   也不晓得过了多久,裴向雀最后只能哭着抽抽噎噎,连气也喘不上来,身后的笔终于被收了回去。   陆郁吻掉了他的眼泪,“阿裴哭得真动人,就是要仔细嗓子。花已经画好了,要看吗?”   裴向雀的眼睛比兔子还红,看东西都是模模糊糊的,却还是点了点头。   镜子里的裴向雀,背后已经不再是雪白的皮肤,而是换成了两丛热烈的花。   白的百合,红的玫瑰。   这幅画的颜色简单,只是每一朵花的形态都各有不同,仿佛是燃烧着生命一般热烈地绽放着,从腰臀处长出,没有绿叶,只有两丛交缠在一起的花,一红一白,色彩对比强烈。而一只金丝雀在红玫瑰的尖刺上伫立,小巧的脚掌滴着鲜血,似乎正在歌唱。   裴向雀呆愣愣地看了许久,他的姿势很扭曲,还是问,“小麻雀,陆叔叔,小麻雀在哪?”   陆郁俯身,吻了吻他背后的一小块地方,又慢慢道,“在我的嘴唇边。”   小麻雀只画出了一个小小的尖翅膀,隐藏在了花丛里,要很仔细才能瞧得出来。   裴向雀的心才安定了下来。   陆叔叔还记着他的小麻雀呢。   天早就黑了。   裴向雀被折腾了一天,早就累了,昏昏沉沉地被陆郁灌了一碗粥就睡过去了。陆郁坐在床上,静静地看着笼子里的裴向雀,终于,他走了过去,打开笼门,将裴向雀抱了出来,放置在更加柔软舒适的床上。   其实每一天,等到裴向雀睡熟了之后,陆郁都会把他放到床上,再在天亮前把他送回去。也幸好裴向雀心大,睡眠质量好,这么折腾两回也不会醒。   陆郁把裴向雀搂在怀里,看着他稍稍皱起的眉眼,心里涌起一阵难过。   夜深人静,他的理智回笼,明知道不应该那么对待裴向雀,可是占有欲无法被控住。   可或许是由于今天睡得太早,裴向雀在陆郁怀里打了几个滚,又清醒了过来,睁着亮晶晶的眼睛问:“我早就,早就知道,陆叔叔舍不得我,今天,果然被我捉住了马脚。”   陆郁应了一声,他的小傻雀哪里得来的这个结论。理智和欲望斗争了半响,就在裴向雀又要睡过去的时候,只听得陆郁轻声问,“阿裴,我这么对你,你是不是很难过?”   陆郁觉得自己就如同他的母亲一样,病的太重,欲望太过强烈,总是伤害了心爱的人。陆成国无关紧要,伤害也就伤害了,可他的裴向雀不同。   他舍不得,也不能去伤害。   裴向雀直起身,镣铐与链子叮当作响,他亲了一口陆郁的胸膛,坦白地说着自己的真心话,“没有难过,也不会,不会难过。或许有的,时候会疼,可是和陆叔叔在一起,我就不晓得什么叫难过了。”   他又想了片刻,“因为陆叔叔生病了,我想好好,好好照顾陆叔叔,让你,快点好起来。这怎么会难过?”   陆郁原先那与胸口沸腾的欲望仿佛被浇上了又甜又腻的蜂蜜,也融化成了一团,不能再灼烧他的神经,驱使他的行为。他以为自己接近痊愈,可是占有欲还是牢牢地把控着他的思维,他放不了手。   裴向雀没有在意陆郁的回答,即使喉咙哑了,也是很欢快地说:“陆叔叔,偶尔也要依赖我一下。我是,是不会,那样轻易地就被打倒的。”   “对了,”裴向雀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又有些害羞,踌躇片刻才问出口,“那我做的好不好,陆叔叔的欲望,满足了吗?”   陆郁一僵,他内心似乎是满足了,可又不知足,想要将这种状态长久的保持下去。   大抵欲望都是如此,如饕餮恶兽般永不知足。   陆郁自嘲般地问:“阿裴,要是我不满足如何,你会不会害怕?”   裴向雀坐起来,被子顺着他的胸前滑下,落到胯骨的位置,他偏过身,看着身旁的陆郁,似乎想起了从前的事,“其实,陆叔叔的,陆叔叔的病,我可能,在这之前就有点知道吧。”   他磕磕绊绊地讲出了发现了许久的事情。就是在陆郁安排了安知州的事情过后,他就隐隐约约发现自己和陆叔叔的相遇,与那次的安排有许多相似之处。世上哪有那么巧合的事情,加上以陆郁的身家,为什么住在那里,种种不合理的现象凑在一起,很容易就拼出来正确的答案。   裴向雀想,从最开始有印象的那场相遇,大概都不是意外。   陆郁从来没想到过裴向雀能发现这件事,即使是他这样的镇定,也深吸了几口气,才慢慢问,“那,我的小麻雀不害怕吗?毕竟,是……”   裴向雀没等他说完,就低头吻上了陆郁的嘴唇,珍之重之,软软地回答,“即使所有的因缘巧合,都是,是假的。可陆叔叔是真的,陆叔叔对我的好,也是真的。既然这些都不是作假,那又何必追究?”   裴向雀的性格就是如此,他缺少对外界交流的途径,反而会将人和事看得更加通透彻底。那些假象他都不会在乎的,只要明白什么是真的就可以了。   谈到了这件事后,裴向雀完全精神了起来,“那,陆叔叔可以告诉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因为,”陆郁顿了顿,他想起了很久之前的事,久到穿过了生死轮回,声音都恍恍惚惚了,“我第一回 见到你,就对你一见钟情,再难相忘,才用了那样的法子。”   裴向雀捏着陆郁的手,让他将这句话重复了好几遍,才算是心满意足,“所以,我早就明白的。而且陆叔叔永远不用担心的就是,我会离开你。而我,永远也不会担心陆叔叔会离开我。”   因为他相信对方。   陆郁绷在心口的欲望仿佛逐渐消退了下来,他还没有恢复到从前可以被理智完全控制的地步,可也不再需要这样强制着禁锢裴向雀才能得到满足。   于黑暗之中,陆郁轻轻吻了吻裴向雀湿润的眼角,慢慢地说:“以后不把你放在笼子里了,总是蜷缩着,对骨头不好。”   裴向雀倒在他的怀里,像是报复这么多天来陆郁的所作所为似的咬了一口他的肩膀,点了点头。   良久,镣铐坠落到了木板上,清脆的一声。   这一刻,裴向雀和陆郁一同挣脱了牢笼。   那次裴向雀和陆郁聊天的效果算得上显著,金丝笼被收到了仓库里,裴向雀也不必再带着镣铐,只是还是赤身裸体,不可以出卧室。裴向雀倒觉得没什么,陆郁原先病的那样严重,即使是治愈,也该是一步一步来,不必着急。   清早,按照以往的惯例,心理医生同陆郁在书房里谈话,进行最近情况的诊疗。   医生问:“陆先生,你现在满足吗?”   与裴向雀没来之前相比,陆郁仿佛多了许多暖意,就像是被暖阳融化了的冰,“是的,我很满足。”   他的占有欲也很满足,可他却不会放手。   医生叹了口气,对陆郁的陈年旧病也没什么法子,“可你对那个孩子的占有欲是‘果’,不是‘因’。如果找不出‘因’来,即使这样下去,这病,还是会在下一个不恰当的契机爆发。”   陆郁却摇了摇头,“阿裴,他不是‘果’。”   他也是“因”。   对爱人的占有欲和原本的心理阴影纠缠在了一起,不知何因何果,滋养着占有欲越长越繁茂,只要他还爱着裴向雀,那便永远也斩不断着根脉。   连陆郁自己也不知道这病从何而来,或许仅仅是因为精神方面的疾病都是遗传,来源自秋子泓的基因。   他们谈了一会,也聊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又转到了药物的服用说明上面,根据陆郁目前的情况,医生为他换了一种药物。   陆郁吃完了药,又下去煮了粥,再上楼的时候,裴向雀还是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没醒。   他伏在床上,侧脸贴着枕头,体态柔软,被子这搭在腰上。能瞧得见肩头圆润,脖颈微微翘起,又有两扇凸起的肩胛骨,形状生的漂亮,薄薄的皮肉覆盖着骨头,似欲飞的蝴蝶。脊背和腰一同塌下,再往下便是起伏的臀,整个人瞧起来就像朵才盛放的百合花。   陆郁见他在床上睡得不老实,三两步走过去,把他抱了起来,才发现膝头磨得通红,甚至都破了皮。他将裴向雀翻了个个,搂在自己怀里,又从抽屉里拿出药膏,小心翼翼地摸了上来。   即使是再欲望上头,陆郁疯得最厉害的那段时间,他也牢牢谨记裴向雀真正的底线在哪?且绝不会超过这个底线,伤害到他的小麻雀。他从来不会叫裴向雀受伤,这是个意外。   擦完了药,陆郁吻了吻裴向雀膝头那一小片皮肤,有万分珍惜。   裴向雀是被冰醒的。他还没睡得太饱,眼睛还没睁开就伸手去枕头上摸打扰自己睡觉的罪魁祸首,结果就摸到一块冰冰凉凉的东西。   他还没来得及看,就又被另一只手拿了过去,睁开眼时只瞧见陆叔叔拿了一块碧色翡翠,翡翠上雕刻了只展翅欲飞的鸟,也认不出是金丝雀还是小麻雀,脚腕上却还拴着细绳。   陆郁笑了一下,温柔至极,抚摸着裴向雀的侧脸,又将这块玉佩挂在了裴向雀的脖子上。   裴向雀仔仔细细地瞅了好多眼,又举到眼前,问:“好看吗?陆叔叔。”   这句话也不知是在问翡翠,还是在问自己。   翡翠的颜色映着裴向雀雪白的脸颊,他的眼瞳里有光,是比翡翠还要清澈。   陆郁眼里含着笑,抬起裴向雀的下巴,他的姿态十分驯服,陆郁吻了上去,讲,“当然是我的小麻雀最好看。”   这样的日子其实也没什么不好,除了不能出门,也不能见外头的阳光。可病总是还要治的。他们两个人在一起,总是有无数的事情可做,裴向雀扭过头,瞧见自己背后的画已经花了,就对陆郁说,“花都快没了,陆叔叔不为我,补上吗?”   陆郁拿出工具,又想起上一次的情景,抚上了裴向雀的脊背,“阿裴怕是忘了上一回哭成什么模样了?”   裴向雀瞪大了双眼,磕磕绊绊地讲,“今时不同往日,那一天,那一天是个例外。”   陆郁笑眯眯的,也没再讲话。   结果只是简单地将那幅画补全,勾勒了几笔,裴向雀都哭肿了眼睛,他瞧起来是在可怜,连陆郁这样的铁石心肠都不好拿他之前讲过的豪言壮语调侃,直接将小麻雀抱到了镜子旁,清清楚楚地映着背后的那幅画。其实同上一次画的差不多,还是红玫瑰与白百何,只是这次金丝雀站在了花瓣上,而小麻雀也露出了大半个脑袋。   裴向雀最近却对镜子有些阴影,不太愿意看,叫他想起了不太好的往事。   镜面很冰,人的体温也暖不了,裴向雀对此深有体会。而且裴向雀的腿细且长,被按在镜子前时会不住地发抖,像是承担不住身体的重量,可是向下滑的时候又会被陆郁揽住腰,继续牢牢地摁在远处。   到最后又是哭得不像样。而大约是因为那次哭得太惨,陆郁左哄右哄都哄不好他,只好许下空头条款,说是答应裴向雀一个消减,什么样的都行。   这个有总比没有好。   裴向雀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揪了揪陆郁的衣袖,问,“陆叔叔,还记得上一回,答应我的话吗?”   陆郁点了头。   裴向雀抿了抿唇,犹豫了片刻,还是很坚定地开口,“我想去见,见那位心理医生。”他可以这样一直和陆郁这么待下去,可是还是要知道陆叔叔现在的病情到底怎么样了。   陆郁答应裴向雀的事情,是没有不作数的。第二天早晨,裴向雀如愿以偿地见到了那位心理医生,他似乎也很意外,两人没谈多长时间,裴向雀就离开了书房。   陆郁也没问他们谈了什么,反正他也能猜得出来。到了下午的时候,他忽然头疼,是换了新药的副作用,裴向雀不许他下去做饭,替他按摩了一下午。   裴向雀侧躺在裴向雀身边,他的皮肤雪白,似乎抹了油和蜜,满是动人的光泽,即使只是躺在那里,什么也不做,都像是要诱惑着陆郁过去尝一尝芳香可口的滋味。可现在上头已经布满了斑驳的红痕,星星点点的,连成大片大片,很明显是陆郁尝了一遍又一遍,却还是戒不了裴向雀的味道。   陆郁生病了后,有了些小孩子脾性,瞧着裴向雀的模样,突然就干巴巴地扔出来一句,“我想看你哭。”   裴向雀叹了口气,生病的人最大,什么要求也不能反驳,便说:“那我,哭给陆叔叔看?”他一贯不怎么哭,因为世上没什么能叫他哭出来的事情,可陆郁是个例外。   陆郁又不要了,他的头其实没好,依旧疼得厉害,可是却不想再叫裴向雀费力,轻松地把裴向雀按到在他的身下,认真地回答,“不是在床上,我便见不得你哭。”   裴向雀还是皱着眉,“陆叔叔的病,什么时候,能,能好?别的不说,这样,一直吃药,对身体不好。”   陆郁抱着他,换了一个方向躺着,抵住左边的额角,头疼地要轻一些,“你不是问了医生吗?”   裴向雀嘟嘟囔囔地抱怨着,“可是,可是他让我问你,从前的事。可我,我知道,你要是不愿意告诉我,问你你也,也不会说。”   陆郁温柔地看着裴向雀。他的小麻雀瞧起来难过极了,连上一回的绑架都不能叫他害怕,却为了自己的头疼和生病担惊受怕,动也不敢多动一下。   那都是些遥远的旧事,他并不觉得从前的事情是他的心结,可是医生既然那么说了,他也没什么好隐瞒的,讲给自己的裴向雀听。   他沉默地吻了吻裴向雀的脸颊,“从前和你讲过我以前的事,有些是真的,有些是骗你的,都不太记得清了。”   陆郁笑了一下,语调平淡,“不过有一件事肯定没和你说过,怕吓到你。我的母亲,她也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她是自杀的,而且吊死在我的床头。”   他顿了顿,指着自己旁边的位置,讲,“就是这里,早上醒过来,就看到她的脚尖在踢在我的眼前。我早就知道她活不了多久,果然,她死了。”   陆郁嗤笑了一声,也不知是不是在笑秋子泓。他本来就早熟,记性又好,这么多年过去,还记得年幼时的事情。秋子泓到最后疯的越来越厉害,谁也不认识,只抱着陆成国的照片笑。   没人能救得了秋子泓,甚至她自己早就想死了。   裴向雀却想,难怪陆叔叔从来不让自己睡那半边床。   他亲了亲陆郁的下巴,对于这样的往事也没有多惊讶,只是心疼自己的陆叔叔,连说话都是温软的,“我从前以为,陆叔叔的运气一直,一直,直都很好。可现在看来,我和陆叔叔,好像,都,都挺倒霉的。”   “不过没有关系。”裴向雀直起身,将陆郁整个人环入自己的怀抱,陆郁的个头大,这样是很费力的,裴向雀却开心极了,“我遇到了陆叔叔,陆叔叔也遇到了我。我们都转运了,现在的运气好。那些,那些过去的事情,我不记得了,陆叔叔也陪着我,一起忘了,好不好?”   陆郁觉得,从出生至长大,大约只有半条命,而裴向雀是他另外半条。   他遇到裴向雀,生命就忽然圆满了。   裴向雀的身体微微发抖,眉眼低敛,“陆叔叔可是要和我白头到老的。”   裴向雀听到陆郁轻轻笑着说,“好。别难过。”   那些陈年旧事他都忘得掉,他不是秋子泓,裴向雀也不是陆成国,何必记得这些事,反倒轻慢了自己的小麻雀。   陆郁不再需要心理医生了,就如他从前所说,裴向雀是自己的药,无论那一方面都是。他的病因埋藏在骨血里,因裴向雀而起,只要还爱着裴向雀,因果循环,交缠而生,占有欲永远暗藏于心底,没有治愈的那一天。   陆郁也不需要治愈,他病入膏肓,裴向雀也融到了自己的骨血里。不过理智倒是彻底回笼,能制得住过分的占有欲,前段时间所做的事都可以被称得上情趣,裴向雀也没什么心理阴影,就是说那个笼子还是太小,直不起身,在里头待了几天,有点不舒服。   陆郁也笑,“要是再大些,就成了屋子了,还怎么能叫金丝笼?”   裴向雀也笑了。   陆郁最近停了药,也不再头疼,还放着急的要命的陆静媛过来探望过几次,但就是不愿意和裴向雀踏出房门。他现在享受了这样美妙地谈恋爱生活,日子过得十分悠闲有趣,觉得自己工作了这么多年需要放一个长假,加上公司确实也没什么事情,裴向雀请的长假还没到期,便一直同裴向雀待在家里,就像是一对满心眼里只有谈恋爱的普通失业情侣,幸好存款颇丰。   可好景不长,李程光就带来一个消息,说是陆成国最终还是没能撑得过去,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陆郁是陆成国的儿子,又是陆家的当家人,这个时候不出面是说不过去的。陆郁和李程光谈了一会这件事,最终决定葬礼还是在陆家老宅办。   陆郁还叮嘱李程光去查了另一件事,是原先做背地里那些生意的一个部门主管,在上次清洗的过程中辞退了,但发放了一大笔钱。李程光说他现在又找到了一份别的工作,薪水不错,还很安全,他的儿子考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现在还交了个女朋友。   那个人的儿子,就是前世开车撞向陆郁的那个。   而陆成国的死期与前世不同,命运也完全改变,陆郁也不必杀了那个人,反倒又是杀孽。   陆郁现在有些信因果轮回了。   那天晚上,陆郁同裴向雀讲,“明天你先碧玺园那边,葬礼全套办下来就太累了。等到出殡的那天,你陪我一起来。”   裴向雀呆呆傻傻地问,“我来,能帮什么忙?”   陆郁撑不住笑了,“小麻雀扑腾着翅膀能帮什么忙?你来走个过场,是让淮城的人都看看,这是我的小先生,以后谁也不敢欺负你。”   裴向雀心里满是欢喜,热的脸颊都烫了,却只能干巴巴地应个“哦”字。在他心中,自己和陆叔叔是早就领了证的,可这还是同别人都知道是有所不同的。他的陆叔叔这样好,肯定很多人偷偷摸摸喜欢他,就该早点盖上章,防止旁人的觊觎。   第二天是个好天气,还是裴向雀一个多月以来头一回踏出房门,他抬头望着天,得眯着眼才能瞧清浮动的云,因为连阳光都有些刺眼。   现在已经是早春,院子里开满了花,陆郁想起前世,他把裴向雀葬在了这块土地上,而现在,他的小麻雀正站在自己的身边,弯腰去碰旁边一朵盛开的花,   他的小麻雀也在生机勃勃地绽放着。   陆郁摸了摸一棵高树的树干,那是从前裴向雀坟头的那棵,忽然认真地说:“阿裴,我从前做过许多坏事,死后恐怕是要下地狱的。”   裴向雀偏过头,歪着脑袋问:“陆叔叔,陆叔叔还相信这些吗?”   陆郁叹了口气,“信的,我信因果轮回,天理报应。”   否则,他怎么才会又见到自己的裴向雀?   裴向雀直起身,他还是长得瘦,吃不胖,可现在已经有了些大人的样子,内里却还是又软又天真。   他很郑重地承诺,“没有关系的。无论去哪里,我都陪着陆叔叔,你不要担心。”   一阵春风吹过,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飘来了一片花瓣,坠在了裴向雀的头发上,陆郁低头,轻轻吻了吻他的鬓角,也不答应他说的那句话,只是含着笑意讲,“我的小麻雀,我的金丝雀,我的心上人。”   他的心上人,他的救赎,也是他的圆满。   这后半句,陆郁没有讲给裴向雀听。   裴向雀害羞地笑了一下,花瓣飘飘摇摇地落在了地上。大约是因为陆郁曾对自己讲过许多情话,可都没有这句动人。   陆郁还记着前世的结局,可他也不再担忧,那都是过去的事。而从今往后,他和裴向雀,只有死别,再无生离。   作者有话要说:  怎么讲,小麻雀和陆叔叔的故事总算是走到了一个能够告一段落的地方,这个结局也是很早之前就想好的,整篇文的基调就是治愈,无论是裴裴还是陆叔叔,看起来强势or弱势,都是有病的,简单来讲就是你有病,我是药这么个故事。其实写的还挺顺的,基本没怎么卡文,也很快乐地写完了!真的真的真的非常感谢小可爱们一直以来的支持,没有你们的支持,我是写不完这篇文的,炒鸡感谢了!   关于番外,暂定两个,一个是裴裴前世的番外,另一个是安安和郑夏。关于上车,后续有空应该会补上一点车,还有就是个人志,有小可爱提到了,我也想出一本留作纪念,后续这方面的话题可以去我的微博@狐狐狐狐不归讨论!   最后就是请收藏我的新文——《撒娇》凶悍人狠话不多土豪攻×貌美坚强小明星受,主要谈恋爱,大甜文,甜度+++++球球球收藏!甜度有保证!!!求收藏!   祝福每一位看文的小可爱开心快乐每一天(作者已疯 本书由 紫陌青絮 整理 小说下载尽在www.jjxsw(久久小说网五个首写字母).com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