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 金朵朵 整理 小说下载尽在www.jjxsw(久久小说网五个首写字母).com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 作者:摩卡滋味 文案: 在平行世界醒来,程尘惊讶地发现,这是个文字用于启动人类灵魂的世界!文字有灵,没有六道轮回,人之性灵得于文字。 文人如宝,珍而重之。 嗯,当个文豪似乎也不错? 某日,在垃圾堆边,他捡到一个眼神忧郁、胡渣唏嘘的犀利哥。 “我说,别跟着我!” “……给,包子。别吃垃圾。” “算你赢!话都不会说,只会卖萌算什么英雄好汉!” “从今天起,哥罩着你!” 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之所以经典,是因为狼总会吃掉先生。 “滚开!!!!!” 【备注:本文主角穿越后在异世界改编的是“脱离版权保护期”的公共作品类名著。评论如有相关,作者就不一一解释了。谢谢!】 内容标签:强强 幻想空间 现代架空 主角:程尘 ┃ 配角: ┃ 其它: ====================== 第1章 苏醒   【这个世界文字有灵,没有六道轮回,人之性灵得于文字。文人如宝,珍而重之。】   “启,启灵了!老天保佑,真是老天保佑啊!”一个粗砺的妇女声音惊喜交加地喊着。   【……启灵?小哥吗?】他迷迷糊糊地想着,眼皮仿佛被粘住一般,用尽力气也睁不开。前几年《盗墓笔记》风靡一时,他也买了一套,至今深恨卖腐又不给个好结局的作者胖子三叔。   “以后,每个月我会把生活费打入你的账户,等他满18岁,你们就回主宅吧!”一个清冷的女声响起,像是山间溪水流淌而过,不带丝毫人间俗世烟火气。   “但是,但是他毕竟是先生的……”   “一个15岁才启灵的孩子,先生不会愿意见到。”清冷的女声顿了片刻,“让他成年之前衣食无虞也足够了。”高跟鞋清脆地击打着地面,渐渐远去。   “程,程小姐,好歹给孩子起个名字啊!”沉重的脚步声“咚、咚!”朝外碾压过去,那妇女大声喊着。   “……跟我姓程,名尘,尘土的尘。”给出了一个凄凉完全不惹人爱的名字,高跟鞋的脚步声坚决而快速地走远了。   他聆听了很久,再一次用尽全力地扯着眼皮,眼里终于透进了点光,隐约看到一个浅青裙装的婀娜身影远去。他也终于想起,年近不惑的他,原本该是殁于东欧旅游时遭遇的一场突如其来的恐怖袭击。   这是,再世为人了?!程尘,这是他这一世的姓名?   震惊、懵圈、恐慌又有那么点惊喜,新生的程先生在激动之余又睡过去了——睁个眼可累坏他了!   睡醒又激动了一阵,被糊了一嘴没味的糊糊,睡睡醒醒,醒醒睡睡的。想想前世的父母幸好生了二胎,幸好他买了意外保险,二货弟弟虽然不靠谱,但总算能慰藉老父母后半辈子;魔都市中心咬牙首付了一半的豪宅只能便宜弟弟了,但愿这货付得起小二十年的按揭;想想自己这小半辈子,偶尔有点桃花却总是无疾而终,事业小有成就,就是成天被逼着相亲,这才头次跑到国外去浪,没想到一辈子就到头了,也幸好没有拖累到不知在天哪边的妻儿……   万般思绪终究凝成三个字:不甘心。   可是再不甘心又能怎么着?能重新做人,真不知是哪世烧了多少的高香。   终于在下半身被人轻轻碰触时,程尘惊醒了!非礼啊!   他一个激灵,使出吃奶的劲,终于把眼皮给完全睁开了。   一位体格圆润魁梧的大妈,正用她那粗壮却灵巧的双手,托着程先生的小唧唧,轻轻往外抽出导尿管。她笑眯着满是皱纹的眼,用粗砺的嗓子温柔地安抚着:“别怕,哦哦!尘尘别怕,醒了咱就不用这管子尿尿了。别看你连姨手粗,手可巧着咧!不痛不痛哦!”   连姨吨位虽重,但她的手果然巧,胡萝卜似的十根手指轻巧地动作几下,分分钟把那该死的管子抽出,又用温水擦洗完小唧唧,轻轻地为程尘盖上了薄被。   程尘连手指尖都动弹不了,话也说不出,挣扎得满头大汗,只是从喉咙底冒出点嗬嗬的声响,只好死鱼眼地瞪着温柔的连姨正大光明地非礼他的小唧唧,简直生无可恋!   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   静下心来想想,现在至少还是有几个好消息的。唧唧还在,诸天神佛保佑他这世没变成个小姑娘,哪怕他没啥直男思想,当了几十年的男人也没想过换个活法。细细感受一下全身,虽然暂时不太能控制身体,但至少四肢俱全,五官都在,能听能发声,没啥残疾……吧?   连姨端了碗热气腾腾的东西过来,在床边按了下,半张床慢慢竖起,推着程尘坐了起来。一边喂,这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一边嘀咕着:“尘尘,尘,尘土的尘,名字,尘尘的名字。姨,连姨,照顾你的连姨。唉!”   淡黄色的糊糊又给抹了一嘴,程尘吃力地吞着略带点咸味的婴幼食品,一边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四周,还有这位照顾他的阿姨。   大妈说的话勉强能听懂,像是普通话又似乎带了点西北的口音。倒是那天他刚醒时给他起了名字的女人,说的倒是字正腔圆、类似普通话的北方语种,又有点似是而非。   难道再活一回,他还是好运地投胎到了我大华夏?   房间不大,墙壁只是简单地刷了白,除了几个样式死板的壁柜、椅子、桌子这些必备家什,就只有身下这张床了,没有家用电器。十五六平的单间大屋里,隔了张可以拉伸的帘子,帘子那头应该是个小洗手间。这模式化的装饰,不太像是家居,倒像是疗养院之类的地方,没半点私人的生活气息,风格略有点怪,看不出什么年代感,但起码是近现代而不是古时候。   想着醒来那天模模糊糊听到两个女人间的对话,似乎信息量挺大。反正也暂时起不了身,他一边全力配合将养身体,一边在心头一字一句地琢磨着。   首先,那位程小姐与自己这身体的关系不明,很有可能是亲戚,说不定是妈?她给取的名字,用了她的姓。这女人跟他没什么感情,取个名,还用了不起眼的尘土,这是完全把他当脚底泥啊!   然后,他大概和那位听上去挺牛的“先生”有酱酱酿酿的关系,说不定那是他爹?但人家不承认他这卑微的尘土与“先生”有任何关系,只是会养他到成年,离18岁,应该还有3年?   嗯,管生也管养活,挺好。至少让他目前没有生存的忧虑,这位先生不管是不是真爹,以后总有机会回报。至于感情,谈起来多伤钱!还不如现在这样,只给钱,也只需要还钱。   他前辈子过得挺舒心,有点小钱小烦恼,缺点爱情,倒是从来没缺过亲情和爱。这辈子看起来大概父母缘少,顺其自然吧!   至于“启灵”,听上去好像很重要,和小哥应该是没啥关联了。15岁才启灵,难道类似于弱智?还是植物人苏醒?   想了半天不得头绪,他也不折磨自己新生的小脑瓜了,反正当下不愁生计,咱还小呢!吃饱了睡,睡醒了吃,有空就龇牙咧嘴,尝试动手动脚锻炼身体。什么都是虚幻,只有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啊!   还有一个挺好的消息就是,他不用上演穿越大戏装失忆了,因为连姨根本就把他当巨婴管理了!什么都教,吃饭给喂,说话叠字,嘘嘘都帮着捏小唧唧甩一甩啊!能想象15岁的大老爷们在大妈的掌下,往罐罐里尿,一边大妈还在念叨:“尘尘好乖,会嘘嘘了!”   眼泪流了一心窝子啊!程尘终于麻木地接受了,瞧,咱这适应能力,岗岗滴!   尽管周围环境似是而非,有时候,他也难免会心起希望,万一这还是在他原来的那个年代,哪怕差了十几二十年,万一能再碰上他的亲人们呢?   在某次连姨的启蒙课上,那点微末的希望终是熄灭了:“华,华国,我们是华国离州人。府、州、县、乡、村,离州是我家。爸,爸爸,越,越先生……嗯,哪啥,不说了,该吃饭饭了。”   大妈,这是哪国哪家哪疙瘩啊!不是那个种花家,没有雾霾之京,也没有魔都了,北上广都灰灰了,世界警察都不知是谁,也许连空间都转换了,这怎么还会是他的那个年代!   日子还得过下去,重来的生命更值得珍惜。程尘默默缝好心底的洞,把所有的心劲都往新的身体上使。   也万幸,这身体零件果然没什么大毛病,也不像是重病大灾,倒像是植物人躺了N年醒过来,哪哪儿都生锈。能把个植物人好好养活了十五年,除了肌肉略萎缩,没啥大毛病,程尘真心感谢他这辈子的爹妈和十八辈的祖宗。   半个月下来,总算能和流食!也好容易争取到了唧唧的自主权,还能蹦出几个单字来,简直要撒花庆祝!   摸摸渐渐光滑有肉的小身板,揽镜自照,这长相和前世初中时那青葱小模样还真挺像的,而且五官更清秀。尤其眉眼,微微上挑,自蕴一段风流,深褐的瞳仁看人时仿佛深情无限,自己瞅着都快迷上了!明明差不多的脸,细微处有了些变化,从前世的70分路人微帅哥,直接升级成了90分加的清俊美少年。   也亏得样子轮廓没什么大变化,只像是加开了超级美颜镜头,人还是那个人。要不然冷不丁瞅镜子里根本不同模样的人,简直像见鬼,也没那么容易接受。   挑挑浓黑挺拔的眉毛,镜子里的人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从今而后,也该放下过去,这是真正的新生了。 第2章 隐患   机器放久了要生锈,人躺上十几年也一样停摆。程尘为这细胳膊细腿能动弹,可算是拼上老命了。醒来的第二十七天,他挪着没肉的屁股,两条芦柴棒似的手臂一块用力,使出吃奶的劲儿把两条小细腿移下了床。   连姨激动得泪花花都糊眼了,扶着程尘坐上轮椅,哆哆嗦嗦地从裤兜里掏出块巴掌大小、一寸来厚的“黑砖头”,胡萝卜似的粗手指在突起的键盘上滴滴答答按了一阵,拿着黑砖一头贴耳朵上,一头冲着嘴开喊:“程小姐,尘尘能下床,会喊妈妈了……”   程尘无奈地翻个大白眼,我那是喊妈吗?我那是饿了喊馍!大妈你要灌上一个月糊糊加开水,包你喊馍喊肉比我还凶残!   黑砖头的那边不知说了一句什么,打断了这善心妇人的兴奋,连姨脸上的笑瞬时凝固,眼泪糊了半张胖脸,表情一扭曲,真是说不出的可笑怪异。   黑砖头里传出一阵嘟嘟的长音,显然对方挂机了。   程尘对大妈的这造型很想笑,但是不知怎么地又笑不出来,他轻轻在心底叹口气,大声呻吟了一下。   “哎呀!尘尘哪儿碰了,姨给吹吹,呼!疼疼飞走,怪事不找!”连姨手忙脚乱地收了那黑砖头法器,慌忙安抚可怜的娃。   程尘瞅瞅那楞头楞脑,跟当年“大哥大”能称兄道弟的“黑砖头”,这科技含量估摸着也就前世地球九十年代水平。   看来约莫有二十多年的“时差”,有的混!   他转过脸,满意地微微抬起手,指向门外:“去,去去!外片去。”哎哟,这撸不顺的舌头,真恨不得拉出来烫烫平整!哥的征途是星辰大海,天天宅在一间没家电没WIFI的小白屋里怎么闯荡天下?   “好,好!我们外边去,尘尘不急,姨带你出去玩。”连姨轻轻地推起轮椅往门边走去,橡胶轮子磨在地砖上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   出了门是个极大的圆形厅堂,灰色地砖有点泛黄,倒还干净,地面一尘不染映出雪白的天花板。厅的周围是一扇扇规整一致的房间门,多的看不到头,格局大约也是和程尘住的屋子差不多。厅堂中央一长排矮桌,几个穿着粉色制服的年轻护士正在显示器前忙碌,一旁的呼叫器时不时地响起,随之站起某个护士,应答后匆忙走开。   护士们身后是一排大开间的医疗室,摆放着各种器械,也不知是干什么用的,除了门口坐着个大概是医生的中年人正埋案写着什么,大开间里空荡荡的,没有其他人。程尘收回目光,琢磨着这医院还是疗养院看来有些年头了,档次一般,人气也不是太足。   听到声响,一个黄卷发的小护士抬头冷漠地看看,又低头忙自己的事。突然间,她像是想起了什么,停顿了一下,朝着程尘招招手,瞪大眼睛小声叫起来:“哎哎,哎!这边,这边!”   没等连姨回应,小护士已经蹬蹬蹬绕着桌子跑出来,帮着一起把程尘推到了矮桌前,上下打量,左瞅右瞧,她兴奋地低喊:“嘿!你,就是你啊!15岁才启灵,真是,真是太稀奇了,哈哈哈!不是,我是说虽然浪费十几年,还是很幸运啊!咱‘灵缘’建院二百多年来能排第一号了吧?啊?啊?”   程尘的苦瓜脸被护士姐姐的小嫩手揉团搓扁,青筋都快蹦出来了,他含糊不清地抗争着:“噗,噗噗要粘!”这是脸,不是包子面团啊,大妹子!十五岁也是大男人,男女不受精啊!乱摸啥!   本质上来说,程尘是个挺闷骚的技术宅,虽然因为工作需要,常常要披挂上挺拔的西服“盔甲”上大课,作演示,也算小有魅力,在男男女女间都挺吃得开。前辈子活到三十八,虽然不是魔法师,可也真没和陌生妹子这么亲密过。   一双穿着黑丝袜的长腿悄悄站到他眼前,戴眼镜的护士姐姐捋捋黑短发,口齿便给,清晰地指出:“人类出生时没有灵魂,只有肉体生理性存活。只有当文人们诵读灵书时,才能引动灵性,让自然界的灵随着文章的角色投入人的肉体,使人类‘活’过来。我们把这种行为称为启灵。   启灵的时间虽然有早有晚,但总体数据而言,越晚启灵的孩子,身体与灵魂的融合状态越差,灵合度越低,会有各种无法根治的后遗症,肉体与精神上也会与平常人有较大的距离。   ‘灵缘’建于1765年,233年的建院史上15岁启灵排在第三位,1821年有一位21岁启灵的华国男性,启灵原书为《廖原》,十七级配角,23序71,灵合度67%。启灵后,发现智力发育障碍,全身瘫痪,17个月后死于莫氏综合症。”   “心怡姐,不用这么认真吧?难道你把院史都背下来了?”黄卷毛缩缩脖子,敬畏地咧咧嘴。   “……1927年一位19岁启灵的华国男性,启灵原书为《莫言此道难》,六级配角,1222序1721,灵合度37%。启灵后,智力发育正常,性格暴虐,7年后因实施抢劫,死于警方枪击。”   那位心怡姐冷静地说完,探察的目光在程尘身上转了一圈,嘴角翘起一个带着嘲讽的角度,她弯下腰对着15岁启灵的某位人士,认真地说:“祝你好运,15岁启灵的先生。”   她很快直起腰,拍了拍手,大声吩咐:“好了,各就各位。都没事忙了吗?”   围拢过来叽叽喳喳的护士们轰然作鸟兽散。   程尘觉得此情此景,他很应当礼貌地竖起一根中指,温柔地回复知识丰富、科学理智、关心病人的心怡姐姐:“祝你全家都好运!女士。”   虽然她说的这一串似乎很厉害,但抱歉他基本有听没有懂!请爱护刚醒来的珍稀植物人,啊不,刚刚启灵成功的“孩子”,好吗?   连姨虽然是不明觉厉,但听着啥智障,死啊活的,再不懂也有些生气了。她气哼哼地推着轮椅掉头就往电梯口走,一边叨叨:“年轻轻的不说点好的,一脸刻薄相,戴个镜片片装斯文人哩,尘尘不理她,你长得一脸福相,长命百岁,后福大着咧!咱们走。”   对,咱们走,不理她!程尘小心眼地也跟着掉头哼哼,心里到底还是免不了有丝担心,听这意思,“启灵”的晚确实不太像好事啊?   捏捏自己的小爪子,虽然没啥力,比前些日子可好多了。默默算了道三位数乘法再开根号,想了想小明的笑话……果然,思路还是那样清晰,幽默感还是棒棒的!   应该不会重蹈覆辙吧?   至于护士小姐提到的“启灵”相关的那些数据,什么原书、几级配角、序、灵合度等等,有机会还是要好好研究研究,毕竟这不仅关系到自己的小命和生活质量,也关系到他在这个世界的融入。   先搜集一切可查的资料,车到山前再找路也就不难了。   重活一次的机会是几辈子好运才能换来的,他绝不想辜负。   电梯里密密的一排按钮,连姨摁了最高的8层。   静默的电梯悄悄上行,“叮咚”电子声响起,门开启了,阳光透过大块的玻璃洒落,阳光房外是大片的屋顶绿地。   轮椅沿着步道向外推行,人声渐渐多起来,许多穿着院服的孩子们被大人带着在绿地里玩耍活动。程尘注意观察了下,绝大部分孩子是婴幼儿,能上幼儿园的只有五六个,学龄儿童更稀少,至于像他这样的高龄少年……他举目四望,给自己点了个赞,果然是珍稀动物。   站在高处便容易观察地形,程尘默默观察路线,身下所处的大厦是个大圆柱,周围还有四个大圆柱,屋顶都是绿地。五个圆柱围绕的中心,是一个平层馆阁,也有五六层高,波浪状的淡金色屋顶。圆柱大厦们与中心的金色馆阁间,各有一道空中天桥相连。就像是盛开的绿梅花瓣簇拥着金色的花蕊,建筑的造型很是别致。   “金,金屋!”程尘满头大汗地指着那金顶的馆阁吱唔。   难得地与大妈心有灵犀。   “哎,漂亮吧?那是开窍启灵的地方,一般可不让进,要不是你,嗯,要不是程小姐带着‘原书’去,一年都开不了几次。哎!倒是有五个这次一起开了窍,真是便宜他们了。”   【原书?】程尘的耳朵竖了起来。   “……唉,咱尘尘启灵开窍是迟了点,这不也挺伶俐的,长得又乖,可人疼咧!先生要是不疼你,怎么会把原书让程小姐给你?”妈妈叹息连连,嘀咕几声,到底不敢再说。   程尘把这一字一句都记在心里,慢慢琢磨呗!   日头再好,珍稀的前植物人也不能多晒。更何况周围孩子们家长的眼神,怪异里透着鄙夷,把自家孩子拉得远远的窃窃私语。   程尘其实挺想吼一声的:植物人和脑残都不传染!   晒了太阳,再给喂了水,把人舒舒服服地塞进被窝,大妈坐到床边,犹豫来犹豫去,在程尘完全放弃睡觉的打算时,她咬牙扭身打开房门四处张望一下,又紧紧锁上门,然后从柜子里掏出个小包包。   连姨托着那个包,脸涨得通红,仿佛手中那就是个炸药包。   她小心翼翼地拉开拉链,从包里掏出个黑漆面剔金镶牙的扁盒子,三寸来长,两寸来宽。   连姨那个小心谨慎如拆弹的动作,搞得程尘也忍不住紧张起来,瞪着盒子屏息以待,莫非里面是什么宝贝?   经历了繁复的古老开锁程序,小小盒子被打开了。   里面……程尘眼珠子都快突出来了,只想发表一句“WTF!”   盒子里空荡荡的,只有半张纸,上面松松散散用毛笔写了大约两三百个细细的楷书,字迹娟秀,纸张陈旧,隐隐泛黄。 第3章 馈赠   什么东西!看上去不像遗嘱,也不是什么财产证明啥啥的,有必要这么郑重其事把半张破纸片藏得这么严实吗?   ……这是给他的?   纸是好纸,程尘虽然不太懂鉴赏宣纸,什么生宣熟宣一概不知,可他这外行人也明显看得出这纸颇为不凡。纸不是特别厚,表面也不像印刷纸铜版纸那样光滑雪白,而是蕴着细不可见的折皱,纹理之间还夹杂着非常浅淡的绿色植物纤维,像是冬雪初融时探出的新绿。   字是好字,娟秀中带着料峭的寒意,笔墨光润,细而锋利的笔触仿佛蔷薇丛中的细刺。   巴掌大的纸片大概是从什么书里撕下来的,顶端是裁剪的纸边,中间写了短短的一段话:“他越过流年,穿过荆棘,前路那怕再崎岖蜿蜒,也不过是脚边碎石瓦土,路的尽头有人穷尽一生在等待。他的背囊塞不下那许多愁苦烦闷,襟怀天地,破开这……又何妨?”   字“似乎”是繁体字——哪怕真是正宗华夏繁体字,程尘这个工科男也只能连蒙带猜,磕巴着读下来,内容倒挺顺畅,读起来也能感受到字里行间描写这角色的性格,大气疏阔,坚定豪迈。就是这明显现代白话的小说选段,配上横排的繁体字,搭配略怪异,莫非此地是类似于当年港澳台的文化背景?   纸片的下半截明显是被撕开的,最后几个字甚至被撕掉了。   连姨死活不肯让他拿着看,只是帮他身后垫了个软枕,供神似地小心翼翼地双手托着那纸片在他跟前,离他足有三十多厘米。程尘脑袋往前凑,连姨忙将纸往后缩,生怕他喷了半丝气上去。   不知是不是眼花,他总觉着那段字上隐隐有着金色的流光。他歪过脑袋,换个角度看,使劲眨眨眼,咦?还真是有非常淡的金光隐隐衬在字墨之间,这是什么高档墨水,还带3D美图效果的?程尘内心感慨,对这点歪的科技树还是有点略觉浪费。把字弄得这么漂亮有用?给文青们显摆么?还不如开发个全息显影仪、3D游戏机什么的。   倒是这字,越看越亲切,越看越喜欢,心头都痒痒的,恨不得把这纸塞进心窝窝里。咦,他前辈子嗜好看小说电影,爱听音乐,可也没喜欢一副小字到这份上,莫非……我是个深藏的文青?程尘有点惊。   还不到两分钟连姨就手忙脚乱地收了那张纸,装盒打包再塞进柜子最角落里,这才像是完成了什么重大使命似的,俯身在程尘耳边用蚊子都快听不到的声音,悄悄说:“这就是你的原书,尘尘的原书,记住了,字可以慢慢学,纸一定要认识,别认错。尘尘记住!千万记住咧!”   要不是程尘的眼神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就这么远的距离,这么点时间,他想看清纸上写着是什么都难!   只不过,现在他顾不上吐槽,完全震惊在自己的新发现里了。   卧了个槽!穿越果然有金手指,他这是有超能力了!   刚刚才发现,瞥了那么一会儿的小纸片,他完全记住了!   不是说记住内容,虽说就那么几十个字,要一字不差的背出来,以以往的经验来说,也得要那么几分钟。但现在,他脑海里根本不是背内容,而是像照片似的,将那张纸片完全存储了起来,只要一回想,脑海里就浮现出那张纸片的“图”,那怕一丝小花纹,一个笔划都清晰可见,就像是“原件”被2D超清全彩复印了一份存在了脑袋里!   急着私下验证,程尘打了个哈欠,说:“睡,睡!”   连姨忙帮他安顿好,出去了。   程尘翻下床,伸手想掏出连姨藏在柜子里盒子,无奈这五根手指完全不听指挥,剪刀石头布最多出两招,连那竖两根手指的“剪刀”都做不到,更不用说掏柜子没钥匙开盒子取纸片这种地狱级高难动作了。四周望望,再没有一张多余的字纸。   这也太“干净”了!连张广告纸都没有,这可怎么验证到底是他过目不忘,还是对那小纸片爱得太真?   四周打量一番,他决定拿实物当对照组,对着一只水墨的瓷杯,定睛看了十几秒,闭上眼,回想细节:杯子,白色,有水墨花纹,有七朵,还是八朵梅花……   不对!完全没有那有奇妙的照像的感觉。   程尘并不气馁,又拿屋里的东西一一试验,结果并不理想,无论是桌子、柜子、床,还是日用物件都只是正常地“看到”,并不能有那种照像式的记忆。似乎他并没有得到异常的天赋,难道真是对那小纸片爱得太深了?   摸摸下巴,他拧着眉毛放空眼神,无意间瞥到了床那头的病况记录卡,忽地一激灵,一闭眼,脑海中清楚地浮现了那张写了几行字的灰白色卡片:程尘,男, 15岁零3个月启灵,原书《重楼》,双主角之一,72序72,灵合度待测。   果然,有字,或者说人为记录了信息的东西,能被他以“图片”格式记录!   那么……他以前看过的,浩如烟海的书籍、电影,甚至音乐MV?   程尘坐在床沿,紧紧闭着眼,心神起处,他前世曾苦背牢记的,读过的,浏览过的,甚至不经心瞥到过,但早就忘却的……就像那或幽暗,或明亮的星辰,远远近近,疏疏密密地分布在仿佛宇宙的广袤识海之中,与他的心神相连。   这是一种说不出的奇妙感觉,他能感受到那些曾经“看过”的记忆,那怕绝大多数早就遗忘在某个记忆细胞的角落里。   只要他试着碰触或想起某个片段,那曾经看过的文字,如流光瞬间亮起,铺陈在眼前。当年妈妈给他牙牙学语用的绘本,可爱的画图和字迹纤毫可辨,连那陈年的口水渍都历历在目。   过目不忘,存了立取,这真是……要让他走上学霸之路的节奏吗?   程尘愉快地收下了这份穿越世界的馈赠。   “清醒”两个月之后,在医护帮助和他自己的不懈努力下,程尘的身体已经基本能达到正常“弱鸡”的状态,战斗力5。   对此,程尘倒不是很在意,前辈子他也不是以四肢发达取胜,靠的是智慧和装得一手好ability,这才走上人生小赢家的道路!更何况,如今四肢健全,没有残疾,有小鲜肉的样貌,还活生生年轻了二十多岁,身体状况更是以龟速在一天天好转,发展空间巨大好吗?   这样的现状,实在是上上大吉。至于这世的父母是谁……只要他们承担了该有的义务,缘浅情淡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他又不是真的15岁缺爱少年,该还的,来日必定奉还,想要再多,那也就没有了。   负责程尘专案的是位四十多岁的大叔,姓左,顶着一头乱蓬蓬的油发,眼神恍惚,整天除了巡房就是趴办公室写医案,基本职责是勉强尽到,想他再多点工作热情,那就对不起。   按灵缘医护院的规章,启灵后三个月内,“新生”的孩子身体状况允许的话,就要测试灵合状况,由专案医生记录在案并报警务档案系统存录。   程尘横躺在一架科幻感十足的大仪器里,盯着那个CT机似的探测环,闪着蓝光从他脑部一圈又一圈地缓缓绕过。他略有些慌,小心肝扑通扑通地越跳越HIGH。   虽然这些天只言片语地听医护们提起过,灵合度高低只是表示原书与新生体灵魂的契合度,高些大概就是表明新生儿的个性会与原书像多点,灵合度低些个性会和原书所述像少些,并不会对个性和生活带来太大的影响。   但也有护士私下悄悄说是灵合度高,人就鲜活,活人气多;灵合度越低,人就像失了“魂”,大多冷漠呆滞,要么狂躁偏执,那少的就是“人味”!   程尘清清楚楚记得上一世的点点滴滴,自信绝不是什么脑残缺魂,可是总归与这世上的人不同,万万分之一的可能,要是让他们查出什么灵魂异样来……他还是有点方的。   “魂”,是的,程尘发现这个世界与上世地球目前为止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这世上“魂”是确确实实存在,并且可测可衡量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样见鬼的科学依据和手段。   至于“魂”和“原书”的关系,似乎非常密切。但没有人给他这个新来乍到此世界的“新魂”从头到脚由浅至深地好好讲讲,出于谨慎,程尘在悄悄地慢慢地推进语言学习进度的同时,也不敢过多地试探和查问。   一个15岁才醒来几个月的准智障,要是敢东问西查露出什么大破绽,在这能测“魂”检查灵合度的地方,程尘觉得他说不准会被兴奋的科学家们抽出来自地球的“灵魂”,酱酱酿酿……   “……灵合度16%,智力障碍可能性79%,测试时点未发现狂躁、抑郁、偏执倾向。”一行绿色的荧光字显现在半球状的电子屏幕上。   左医生挠挠头上的雀巢,有气无力地用手上的圆珠笔戳戳电子屏,叹了口气:“唉!灵合度16%,还好是智障可能,进步潜力很大,也不用申请强制关押了。运气不错。”   程尘眯着死鱼眼,懒得和他一般见识,“幸运智障”送你啊,包邮,亲!   “好的,好的,谢谢左医生,那,那这智障平时要注意啥咧?”连姨怜爱地摸摸孩子的头,追问道:“我看我们尘尘挺乖啊,学说话都挺好,现在都能喊我姨哩!”   “八哥也能叫‘你好’,海狮还会顶球呢!”左医生横了一眼智障儿童,例行公事地记下数据,又在电脑上登记报备,漫不经心地吩咐:“智力障碍就是学东西慢,理解力差,有可能以后都只有这样的程度,也有可能慢慢能赶上普通人的进度。总之,要是他发狂、咬人,你一定要及时报告,院里会有两年期的随访,有什么不对就告诉随访人员。这是为你们监护人员好,也是为他本人好。好了,签个字。”   连姨忙拿起笔,歪歪扭扭地在鉴定书的监护人一栏里写下“连喜乐”。   程尘看着她粗糙的大手,捏着细细的笔,写个名字汗都快下来了。心里清楚地明白,他的亲生父母应该是将监护权随手转移给这位照顾他的保姆了。   也好,失去的是牵绊,得到的将会是广阔天地。 第4章 买路费   因为程尘这位15岁启灵的高龄幼儿,除了智障的可能性比较大以外,并没有测出社会危害性,按照启灵这几个月来的观测结果,在灵合度测试后的第二周,灵缘监测部门开出了“准予出院”的单子。   没测出穿越者的灵魂特异,程尘大大松口气之余,也有那么丁点的失落感,说好的主角光芒万丈,一路打脸呢?   “小少爷,这边走,唉,瞧瞧,又同手同脚了吧?我就说该买那个肢体恢复训练仪,我朱大头那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这帮奸商哪敢骗我,要买还来得及,我让菜鱼那小子给打个七七折……”干瘦的中年男人,眼神乱飞,喋喋不休地企图让“弱智”的娃买下复健仪,嘴角都喷出了两堆白涎。   程尘只觉得耳边有只大头苍蝇不停地嗡嗡嗡,嗡嗡嗡,忽轻忽重,循环往复,核心内容只有一个——忽悠钱,忽悠一个“傻孩子”的钱!   这么没节操的事,这人确实干得出来,而且毫无心理负担。毕竟这是个第一次见面就能骗“傻孩子”零花钱的家伙。   这家伙是几天前突然冒出来的,一个人偷偷摸摸溜进病房,笑得跟朵老菊花干似的,见到程尘的第一句话就是:“哟哟!这是程……程小少爷吧?我是你连姨的男人,小朋友有没有零花钱啊?朱叔叔帮你买好吃的,好不好啊?”   结果正好撞上洗衣服回来的连姨,让她连推带搡地弄出去了。打那以后,朱大头隔三岔五地会溜进病房来和程尘交流,上上数学课、常识课,比如一根棒棒糖要换五百元,小朋友自己不能私藏钱钱,要给大人保管,12345,钱钱在哪里……   程尘在院里住得都快无聊得发毛,有这么个有趣的家伙上门送关爱,送知识,他也很开心啊!尤其是每次忽悠大叔都会被他萌萌地坑,让连姨揪着耳朵踹出门,真是让朕龙心大悦,喜闻乐见。   嗯,说起来,换了个年轻的壳子,似乎连心态都年轻了很多啊!   “闭嘴吧,田鸡箩子倒翻都没你闹腾。快扶着尘尘,没得摔了!”连姨没好气地吼。乡下人管青蛙叫田鸡,但程尘深深觉得朱大叔的战斗力比那吃虫子的小青蛙强多了。   朱大头虽然十句话里有七句吹牛三句骗,脾气倒挺好,也不争,屁颠颠地扶着“金主”往外走:“行行,我来扶,小少爷左脚迈,右脚可别踩着自己,哎!对啰!上车,咱回家去啰!”   出租车一路往南,的哥挺能聊,和朱大头一唱一和,从国际形势聊到菜价小贵,从灵缘历史谈至启灵格局,那个口沫横飞,意兴风发。听得程尘也是乐呵呵地不住点头。   从灵缘从发,车开了快40分钟,路边从农田夹杂着几栋民居的郊外,渐渐变成了人声嘈杂的城乡结合部,拐到一条小道后,路边出现大片的灌木丛,一片私家别墅遥遥在望。   “望郡到了,你们住这儿啊,还是访客?这别墅区位置不上不下的,价格也高不成低不就的,建了七八年,入住率不高吧?我这回头客都难找。你们要出去,随时打我电话啊!”司机摇摇头,说:“到了,车费56。”   “谢了兄弟啊,咱自住,自住。回头一定找你。”朱大头乐呵呵地拎着行李下车进屋,出租车一溜烟地跑了。   连姨仔细地收好零钱,把程尘带到二楼主卧。房间挺大,主色调是淡蓝加鹅黄,嫩生生的,墙壁、天花板上绘着小飞机,甚至在天花板正中还悬挂了几只小小的飞机玩具模型。整个房间显着一股活泼青春的劲,看得出来布置得挺用心。   “看看,喜欢不?程尘以后就住这里啦,有啥不喜欢的和姨说,姨马上换。”   程尘笑眯眯地摇摇头,在软绵绵的大床上坐了下来。   “那行,你先休息,姨就在楼下,你按下这个床头铃,铃铃!姨就跑上来了。”   连姨转身往门外走,程尘突然开口:“姨姨!”   “啥?”   “谢谢。”谢谢你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   “哎哎!好孩子真乖,快歇了吧,姨给你去做好吃的。”连姨笑开了花,咚咚咚地下楼去了。   连姨的手艺很不错,做的酸汤鱼又嫩又香,酸汤浓郁,干撕鸡脆香又有嚼劲,类似前世川贵那边口味。吃了几个月没滋没味的医院食堂菜,这鲜香好味的饭菜,吃得程尘把头都快埋进汤盘里!   “慢些,慢些吃,别噎着了。多吃点肉菜,长高个哩!”连姨一边敲开朱大头不停偷偷伸向肉菜的筷子,一边劝程尘多吃点。   原本连姨是打算两口子自己弄个小桌子,不和主家一起吃。程尘瞪着眼,就说了一句:“吃!一起吃!”   就三个人,还摆两桌,分什么主家保姆?都被家人丢弃了,在照顾自己、真心爱护自己的人面前,还摆啥臭架子?更何况,现官不如现官,财政大权都在连姨手上,他一个“智障”行为限制人士,何必给自己找不自在?   前前任短期女友曾说他是个油炸冰淇淋,外表酥香火热,热情软和,内里凉薄清冷,再现实不过。他扪心自问,切!咱从里至外,从外到里都是硬梆梆、冷冰冰,胳膊能跑马的酷帅汉子,哪有半点像个软绵绵的甜点?   一大早,连姨拿来一堆材料,成功地破坏了程尘的好心情。   “这个,青青小园,都是周围住户的小朋友们,程尘这么聪明,一定能考进大班咧!”连姨翻出一张印了手绘大象图的招生简章,背景图是一群幼儿园小朋友们在欢乐地做游戏。   是啊,我一定能考进大班,一大小伙子和小朋友们一起玩大象过家家游戏!一想到此种场景的可能性,程尘顿觉眼前一黑。   连姨兴奋地又扯出一份,指着上面露出呆滞目光,或流口水或傻笑的纯真青少年们,高兴地说:“这个达智学校,挺有名的,里面都是和尘尘年纪差不多的孩子,你要是去了,交流起来没,没那个那个‘代沟’!一定能交到好朋友!”   程尘瞪着死鱼眼,一挥手豪气地把幼儿园、弱智学校们的简章都甩开,准确地拎出一张“龙川(私立)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说:“这,要这个校,学校!”图面背景是张牙舞爪,布雨行云的飞龙,中间则是一所看上去就高大上,极具建筑美感,古老却又不显陈旧的校舍。   为什么挑这所……这一堆材料里,正常青少年上的学校就这一所!   “哎!尘尘好厉害,这家学校是我们离州最有名的学校哩!这个学校好哎,它就不管启灵年纪啊,灵合度啊啥啥的!给钱就能上,就是贵些……”连姨笑眯眯地把龙川的简章收了起来,也不管程尘听不听得懂,把道听途说关于这家“传说”中的学校所有知道的信息都告诉了他。   简而言之,学校是非常高大上的,但只要有灵院检测单,20岁以下,不危害他人、允许上学的,都可以到这家上学。招生的条件也很简单,要么有才,要么有财。   拿钱上学的,一学年八万学费,书费、杂费等等另计,还可自愿捐助,捐助款上不封顶。对于这年头普通人一个月工资就一二百块来说,这个学费昂贵得可怕。   有才的得考,那是千里挑一的学霸才能考上的。考上了,那五花八门的奖学金也是非常可观的,要是学业能保持前列,等毕业出来就是个小富翁了。   据连姨的消息称,她十七岁从黄坷县出来讨生活,在家乡那么些年,只听过一次有人考上了龙川。   那一家子也是县里的大户人家,足足在县中心街放了七天鞭炮,请了三天的流水席。听人家说,考上龙川那简直就是古时候的中状元,日后肯定是有大出息的。而在这位天才学霸之前,黄坷县足有三十六年没人考上过龙川。   连姨也是从那次听说龙川这个传说中的学校后,才下定决心走出山村闯荡,不想一辈子就和祖祖辈辈一样终老在乡野。   所以,在帮程尘挑学校时,她特地问人讨来了龙川的简章。想考进去那是做梦,拿钱上嘛,十八周岁之前,程小姐每个月打进来的养育金是绰绰有余的。至于三年后,要是孩子能上进,有个龙川毕业的名头,考什么学校都省心。要是孩子学不进,那钱省着点花,也够养他到成年。   不管怎么说,是孩子就得上学,这是连姨内心最朴素的想法。   程尘听着这贵族学校的介绍,略有些肉痛,随即也就放开了,贵些就贵些,打死也不能去和幼儿园小朋友或是真正智力障碍的孩子一起上学吧?   开学季在九月,这个和上世也没多大区别。   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让他准备,程尘打算积极健体,把舌头撸直,顺便把中小学该学的都好好捋一遍,去了学校,哪怕让人当暴发户,也坚决不能当智障!   有记忆外挂在脑海里,他其实非常想省下那笔昂贵的学费,直接考进去多好!   只是要这么干了,有知根知底的灵缘随访人员在,分分钟都有进非正常人类研究院当被研究对象的可能,实在是过于冒险。   程尘哀叹着,且当这钱是穿越者入世的买路费了,财去人安乐啊!   更何况,低调过上一两年,等灵缘的人撤了,再慢慢散发天才学霸的王霸之气,只要考过龙川的入学试,说不定原来交的还能捞回来呢!   大计已定,程尘十分安然地开始翻看幼儿园入学前准备丛书,从零开始学嘛! 第5章 卑微   这个世界当代的华国字也是一脉相承,由远古的象形文字渐渐演化而来。   平行的世界奇妙的文字,在文化传承上或许有所曲折变化,但正如东方古国的长河蜿蜒前行,不管路途上有什么崎岖,最终的方向总是相同的,一路东流,奔向大海。   华国几千年的传承,时至今日,已化繁为简,简体的华文与程尘前世几十年用的相差无几,至多是某些字的边旁因过简不雅,稍保留了古意。程尘完全能无障碍地阅读现代华文,只是在动手写时,偶尔会冒出些小错。这当然不是什么大问题,稍加注意就能改正,要是来日他有权有势有名了,这点文字上的小错说不定还能成一时趣谈,名人“通假”。   连姨买来的幼儿书籍被程尘一本本一页页翻过,心神所到之处自然而然地化成一张张图片,凝成淡淡的光点悬在识海之中。   这几天悄悄研究那些记忆的光点,他也略有所得。   光点的凝散大概就代表记忆里某些知识的体系齐全度,比如东鳞西爪地看到的只言片语,那怕记得再牢,体会再深,也只会形成一片似雾似云的光团。如果是喜爱的小说,从头到脚读了一遍,那光点就会凝实,如果是一整套三四本甚至书中自成一个世界体系的大部头,比如魔戒、龙枪,光点凝聚密集就如同实质,仿佛一颗迷你星球。   而光点上光芒的亮黯,是与对这些知识或是信息理解体会的深度息息相关的。比如当年大学里的思想动员会传达精神,当时怕辅导员扣分,哪怕再不感兴趣,看着就想打瞌睡,也得把会议材料乖乖从头翻到脚,这会议材料形成的光点虽然是凝实的一小点,但却黯淡到几不可见。用心神调用,虽然一样迅如光电,但就是相当于一份信息一字不漏地摊在眼前,要重新看了吸收了,才能化为已用。   但如果像教课书那样,不但是一个体系,而且牢记了,有自己的深刻体会理解,尤其是工作那些年还应用于实际的,那几颗大学理工、信息学科的书籍不仅凝实如球,而且光芒四射,耀眼异常。这些光芒信息,在调用的时候,隐隐能感到与心神相连,不仅仅是原像重现,更是思索后的已物。   连姨端着午餐上来,正看到孩子身边乱七八糟堆满了书,程尘手中还拿了本色彩艳丽、画图童趣的“娃娃学字”飞速地翻着,她高兴得嘴都合不拢。启灵才几个月的娃,嘴里能流利地蹦几个字,就赶上一般孩子了,也不指望他能看书,爱翻书不会撕了,就是爱学习的乖娃娃!   看来孩子喜欢颜色鲜的书,果然还是得多买些带画的。连姨喜滋滋地想着,忙整理了书本,让孩子吃饭。书再好看,身体还是第一要紧。至于孩子识字,她真是想都没想过。   要知道人这生下来都是没魂的,一个躯壳好好养着,只是有命而已。启了灵,那才是魂魄入体,真正算个有性灵、有命的“活人“了。   一般孩子投胎运气好,能到大户人家里,应上原书的机会也比穷苦人家大许多,自然启灵也早些,有的娃命极好,出生几个月就能“活”过来。牙牙学语,慢慢增学识,也要到一两岁开口,三五岁才能开始识字。   穷人家机会少,虽有政府的公益原书,那启灵还是比富人家晚些,更不要说原书总是那些众所周知的,序号更是说不准排了几万十几万去的,灵性当然不会太足,性子多半也呆些笨些。   五六岁上能“活”已是捡到金元宝了,这个年龄的孩子生长发育已经基本全了,学话认字都比奶娃快许多。灵合度高的,万一原书角色有特殊天赋的,那学起东西来真快得吓人,遇上好机会也能有赶上富家子弟的。   要说程尘这娃,投胎也算是眼利,选了先生这豪富人家,他娘又是漂亮聪明不过。出生开始,家里那启灵原书选了一本又一本,几十上百的珍本都用了,连几个有名得吓人的大文豪都被请到宅中亲读原书。   记得当年有位白鬓发黑胡子的陈老先生来了,读他那本密藏的书时,不但分家未启灵的孩子都送了来,家中有靠山的仆佣也悄悄把自家孩子放置在外围角落。老先生读书时那光景,那书本光彩亮亮的,彩虹都扑进屋子里似的。   那天启灵了足有七个孩子,也包括她家的珊妞,这些年下来,听说都是乖巧伶俐得很,好几个都考入了龙川,小小年纪早早毕业,考入了更了不得的大学、研究所,那是要成“大家”啊!   连她家的珊妞虽然没入龙川,如今也是在青府文学院少年班就读,光宗耀祖啊!   只可惜那原书《国志》被主家珍藏,借,那是连想都不敢想,要不然常常让珊妞诵读性命相连的原书,人的灵性更足,说不得还能有些天赋。   只可怜小尘尘,不但那次没能启灵,之后的十来年更是次次无用,沉睡到如今。先生对他……唉!可怜。如今算是好了,有那么半张原书,总算有个指望。   想着想着,连姨神色更是慈爱怜惜,一个劲地往孩子嘴里喂好吃的,打定主意要好好补补孩子的身体,脑子比上同学们是甭想了,身子壮些也不容易受欺负么!   程尘很快扫荡完了连姨买来的书,在他“书、书!”的叫唤下,连姨买来了更多更多带漂亮画的书,把他给郁闷的,绘本上那点字有多少信息量?那小动物画得再漂亮,它也不能吃啊!   “要,字!书!”程尘非常严肃地指着本字多的娃娃书,用力点点头。换来了连姨一个激动的熊抱,差点壮志未酬谢就流着鼻血溺毙在保姆的广阔胸怀中。   这次就靠谱些了,连姨不光买了幼儿园的儿童教材,还打包了小学初中的所有教材。   程尘顶着朱大头哀怨的目光,很快又扫完了这些书。避开连姨,他悄悄地与不良中年做起了生意。   “书,给你。”哗!程尘用力推过去一堆娃娃绘本。   “好好好,唉,小少爷真聪明。”朱大头喜滋滋地搂过一大堆新书,赶紧往包里塞,要是他家婆娘买菜回来了,那可没好果子吃。   “钱,小钱钱。糖,好多糖给我。”白生生细长长的少年小爪子伸到了不良中年鼻子下。   朱大头那个牙疼啊,真是自作孽,为了让小少爷帮他找钱钱,他可是拼命教这娃钱长什么样,如今,这可学得真快啊!   “给!”不良中年肉痛地掏出一把纸币,一张五十的,七八张一元的,还有张二十元。   想了想,他歪嘴笑得谄媚:“我说小少爷,大头叔叔也好穷,穷!要么给你两张大点灰色的、蓝色的丑钱钱。”朱大头左手伸出,捏一张五十、一张二十。   “要么你就拿八张!八张一大把红色的,小一点的漂亮钱钱。怎么样?!”右手里八张一元红彤彤的好漂亮。   “嘿嘿!”程尘露着白牙一笑,一把夺过两张“大钞”:“姨姨说,男孩纸不能要漂漂!”还是给这家伙剩点跑腿费,不然下次再支使他干活就难了。   “哎哟!我的小少爷,你听我家瓜婆娘的傻话干啥子哟!”   朱大头认命地收回红票票,幽怨地背起大包的书出门,还得记得给小少爷买糖糖,要不然没有下次交易了!书本精贵,这一大包新书,值不老少钱呢!   9月1日,程尘背着连姨给买的小书包,牵着连姨温暖的大手,一身崭新绿衬衫白裤子,一双棕色小牛皮鞋穿在脚上,就像颗春天的小白菜,戳在了龙川行政常务副校长的办公室里。   至于朱大头,连姨嫌男人满嘴胡沁,怕丢了小少爷的嫩脸,坚决不让他出场,留在外边看行李了。   胡远略副校长刚升任了不到一年,主管行政和“财”生们,龙川是有根底的“龙门”,要是能在这一亩三分地打理出花来,前途光明可期。   什么人能割肥油,什么人要放血,什么人能意思着收点,还得给人脸面。这些背底都要摸清楚,一不小心割了不该割的肉,分分钟就是他这个根基浅薄的副校长被丢出顶雷。靠山上贡得勤,要紧关头也能说上句话,但出大岔子想让靠山撑,洗洗睡吧!   这大半年的劳心劳力,累出他一脸油痘,发际线都往后缩了!   胡副校长看着手里“灵缘”出的检测单,扫了眼前面矗的小青菜,心里快速地权衡利弊与收益。那位先生在离州的外宅“程小姐”,老早也是在圈子里悄悄传过,美貌惊人,当年也是风光一时,后来说是生了个儿子,十几年都启不了灵,眼见废了。   眼前这个孩子姓“程”,入院单就是那位“程小姐”的签的名,算算时间也对得上,可这出院单、检测单都签的是“连喜乐”,身边陪着的还是个保姆……吧?这孩子究竟是不是……不好说,不好说。   胡副校长眯了眯有点水肿的大眼睛,咳了声,说:“检测单还可以嘛,入学没有问题,你们这个情况应该是不会选择考试入学了,那这个学费有点高啰!”按规程入学总不会错,学校里照应着点,万一真是,也留点香火情。   连姨急了,忙说:“知道,我们知道!校长你开口,我们砸锅卖铁也供孩子上学!”   唉!这不是伸着脖子挨宰么!程尘这时候也没其他法子,只能圆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卖萌,希望校长看在他天真无害的份上,这一刀砍轻点。   “……这样吧!看孩子乖巧,我担点责,就按规程再减免点,一学年七万五。”做好人当然一定是要留名,让人记情滴!   “好的,好的,谢谢校长,校长真是大好人,好人呢!英明!能当大官啊!谢谢!谢谢!娃子乖得很,一点不调皮,校长你多费心……”连姨大喜,一边鞠躬一边词不达意地好话连连,听得胡校长捋着发顶,一脸哭笑不得。   程尘看着卑微的连姨,胸口有些闷。 第6章 仓颉造字   因为某些“莫须有”的背景,程尘入学很顺利,被负责的老师问几句话,做了几个小测试,就被分配到了乙组一年2班。   据年级主任语气婉转地介绍,甲组都是考上龙川的学霸们,一共6班,越是排在前面的成绩越牛,有些甚至在语文理化多方面有所建树,比如国际少年文学奥赛大奖获选者,比如华国青少年理数杯赛得主……   至于乙组,那也是相当牛,不过牛的都是父辈,随便拉出一个来,他爹都可能是富甲一方的大富豪,或是权柄在握的高官,或是某领域的名人牛人,简而言之能掏出一大笔钱培养孩子的,都不是什么简单的人。出于升学率、成才率和本校声望的考虑,乙组只有两班,以学识程度和年龄大致分一下,1班2班也差不了多少。   以程尘个人的体会而言,1班是歪瓜裂枣,2班就是奇形怪状,他这15岁读一年级的准弱智放在龙川乙组一年2班里,奇异地异常和谐。他摸摸没长毛的下巴寻思,果然在一堆奇装异服个性“鲜明”的奇葩中,他这点小奇葩毫不起眼啊!这学校来对了!   带他来班级的老师随便找了个位置让程尘坐下就走了,一个班二十几个高矮不一,年龄不等的孩子,乱糟糟地闹腾着,吃瓜子,看书的,听音乐的都算是安静的,有人在翻看老师的讲台,有来回追打嬉闹的,还有几个女孩子凑在一起吵架,吵着吵着有一个哭了,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拼命喊“你们知道我妈妈是谁吗?”   “切!弱智!你自己都不知道你妈是谁,我们怎么会知道!”满身“贵”气,缀了一身蕾丝的小小少女不耐烦地嫌弃,让那大哭的女孩嚎得更惨了。   一个七八岁的胖男孩腾地窜上了自己的桌子上,嘶声力竭地在大喊:“额社(我说),都给额听着,选额当班长的额每人发乌(五)十块!乌十块!”红彤彤、油光光的小肥脸蛋激动得发颤,那可怜的桌子被他压得吱呀响。   看着没人理他,桌上的小胖子皱着眉头掏出一大把绿票票挥舞,喊道“扒(八)十一个,扒十一个,不能再多咧!咱不能黑了良心咧!”   这满嘴黑话说的……   程尘都忍不住笑喷,口水不小心溅到了同桌,他忙道歉:“对不起。”   没了“熟悉”底细的人在身边,龙川又讲究隐私,并不会公开乙组学生的背景资料,面对陌生的同学,他身上的束缚也可以暂时松一松,不用太过低调了。这几个月他私底下早就撸顺了舌头,说得慢些,已经能与人正常交流。   同桌正一脸严肃地望着小胖子唾沫四溅地发表演讲,闻声低头看看手背上的一点口水,又抬头扫了程尘一眼,没说一个字,默默掏出手绢擦了口水,转头从包包里掏出纸笔,写了张纸条缓缓推过来。   厚实漂亮,二指宽的纸条上写了三个比狗爬好不了多少的字:“没关系。”   程尘无语地接过纸条,抬眼对上了对方厚实镜片下黑沉的小眼睛,有点尴尬啊!   “呃,你好同桌,我叫程尘。”程尘用标准的普通话介绍自己,前世的普通话和此地的官话很类似,只是儿化音少些。   又是一张小纸条:“你好同桌,我是刘海。”   程尘忍不住看了看同桌的“刘海”,男孩长得有点瘦弱,头发乌黑浓密,但并没有留很特别的前额刘海。   “我的名字叫刘海,不是……”程尘接到的第三张小纸条还没看清,就被人夹手夺了过去,前排的女孩子不知什么时候转过身来,拎着那张细纸条不屑地说:“你这哑巴装一辈子也没用,天赋要是能靠装样就有,哼,那我不就长翅膀能飞啦!”   说着,她拿起厚厚的课本咚地一下拍在了刘海的头上。女孩转头笑靥如花,对目瞪口呆的程尘说:“嘿!大个子,别理他,这家伙脑筋搭错线了。”   刘海捂着脑袋,飞快地写字,然后泪汪汪地举起一张小纸条,严正地双手展开:“女子不可语以理!”   挑衅的结果很严重,程尘一脸不忍地看着七八岁大的小女孩施暴,并没有对同桌施以援手,嗯,打是亲骂是爱,相识既是有缘,小施主没有屠龙技却有胆挑衅女暴龙,那就要有承担后果的勇气啊!   爱写纸条装哑巴的男孩终于破功,“哇”地一声哭了出来:“苏果,你再揍我,我,我要告诉苏阿姨了!”   “切!男孩子就会告状,很有趣么?”苏果女侠悻悻地收敛了暴行。   这时一声大喊响起:“老师来了!”   班主任是位很温柔的大姐姐,姓何,二十五六的年纪,长得很可亲,笑起来睫毛弯弯的,让程尘忍不住都想哼那首同名歌。   一屋子调皮捣蛋的孩子们都安静下来,正在闹的也迅速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程尘若有所思:看起来并不单单是这位女老师的威严,而是“教师”这个职业,在这个学校(或者说这个世界?)权威比较大。   老师让二十六个孩子轮番上台介绍自己,程尘被排到第二十二个,以后的学号也将是二十二。孩子们基本上没怯场的,都上台有条有理地简单介绍了自己,有几个甚至带了事先准备的器具,吹拉弹唱,展示了自己的特长。   班里最小的女孩只有6岁,最大的自然是程尘15岁,其余大多是七八岁,十一二的也有五六个,可以看得出来,这些孩子在家中都受过良好的教育,虽然个性十足,但也多才多艺,启灵的年纪不会太大。到各自的年纪才来学校接受教育,大概各家情况不一,都有自已的考量。   刘海破功后大约是破罐子破摔,彻底放弃了他的纸条交流式,在台上严肃地发言,简明扼要,一句一顿地陈述了自己的名字,年龄和特长,很有外交部发言人的范,除了眼皮微肿,完全看不出这孩子刚刚还被小姑娘揍得喊妈妈。   站桌的小胖子是最后一个上台发言的,他挺激动,西北那片的方言一个劲地往外溜,啰啰嗦嗦从小幼班当班长,课外小组当组长一直说到夏令营当营长,挥着胖手喊:“总芝,大伙儿选额当班长,啥事额都包了,额……”他的长篇大论足足喷了六七分钟,何老师都实在忍不住,出声阻止了他。   小胖子忧郁地伸手往兜里掏掏,终于没敢掏出那把大钞,垂头丧气地回了位置。   介绍完之后是选班长,没想到笑容甜甜,说话豪爽,唱歌好听的苏果被大伙选上当了班长。   这……程尘瞄了眼苦瓜脸的同桌,决定不发表意见。   他并不打算真的在孩子堆里混六年,那位“程小姐”给的“养育金”还有三年可领,这三年就是他摸清大环境,努力往上爬的三年。程尘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三年后,要从这个龙川毕业,真正融入这个世界,得到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依附着别人而生存。   说实在的,龙川收费贵,还是有他的道理的。   开学三天里,各科的老师们带着这帮孩子做各种游戏,从各角度探孩子们的底,然后有针对性地上课,连作业都各不相同。   课程的安排很有趣,语文课是重中之重,数学排第二,第二语言可以自选,其他音美体各种项目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喜爱来选择。作文、理化据说要等到高年级才会学,四年级时会有次分班,决定是文科方向还是理科方向,而其中能够上作文课的,需要经过多次考核,只有极少数人才有机会上。   可亲的何老师就是语文老师,她讲课就像是讲故事,娓娓道来,有声有色,每个华国字在她口里都能从远古象形说到各种相关的小典故或是名人轶事,非常有趣,连一上课就哈欠连天的水志高同学都难得地会竖起耳朵认真听课。   “大家猜猜看,在很久很久之前的远古,人类生下来有没有魂魄?”何老师拿了本画册,指着上头从类人猿到原始人到现代人的渐进图片,一上课就来了个大家猜。   小胖子“折总”拼命举手——这家伙姓折,那是真心爱当官,可惜连个班委都没混上,只能言必称我家里开大公司,日后虽然祖训不能从政,可我还是要当总裁的,于是大伙喊他折总。程尘严重怀疑,他这么爱当官,就是他家祖训惹得祸,那完全是逆反心理啊!   “折晚意,你说。”   折总激动地站起来,大声说:“我认为,人与其他生灵最大的区别,就是人类能用文字启发灵性,所以才能站在生物,嗯,生物链的顶端。所以,从古至今都是先有命,后有灵性魂魄!”   苏果哼了一声,举高手。何老师示意她来回答。   “我认为折晚意说得不对!远古人类是没有文字的,人类能用文字启灵,是在仓颉先辈造出文字之后,‘仓颉造字,鬼神夜哭’,幼儿园小班老师就告诉我们了。在那之前,人类与其他的万物生灵没有什么两样,都是生下来就有感知,慢慢长大,但是没有灵智更没有性灵!只有求生的本能,就像小狗小猫一样。”   “你!考古学家研究出的,仓颉大神造字之前,人类就有语言了!说不定就是用说故事,就启灵了呢?”折总涨红了脸表示不服。   “哼,难道你是别人说着故事就活过来的啊?远古人类会说话,庚博士都说没有定论,只是有可能,你比庚博士都厉害?”   “人类和其他动物不一样,总不可能没有那个‘发展链’,一下子仓颉大神脑子里就蹦出那么那么多字了吧?”   “仓颉大神都不一定是人类,最新的科学研究说,有可能是地外文明选择了人类传播……”   争吵越来越激烈,双方都有支持者,最后在何老师的调解下,辩论双方目露凶光,呲牙微笑,和谐握手结束。   结论是,“仓颉造字”确有其事,但更早的远古目前仍不可考,主流意见是认为远古人类有自己的语言体系萌芽,但和其他的动物没有本质的区别,如果没有“文字”这个突变,人类不可能发展出自己独特的文明和启灵传承。   程尘竖着耳朵看了一节课的大戏,悄悄在练习纸上划下一条时间线,中点是“仓颉造字”,之前的时间线,人类与其他动物无异,生下来就有感知。“仓颉造字”之后,人的“魂”和肉身居然能错开投胎了。   “有意思。”程尘重重地在“仓颉造字”下划了一条线,如果没有这个似乎成真的神话,其实人类也会慢慢进化,肉身与灵魂始终密不可分,几万年后一样走上了生物链的顶端,那个另一种可能的发展就是——地球模式。   “仓颉”这个地球传说故事中同样有的人物,或者说神?他一力扭转了整个世界的进化和传承。 第7章 敬惜字纸   “仓颉造字,神鬼夜哭。”   假设“仓颉造字”是造成这个世界人类的本质与地球大相径庭的本源,那神鬼夜哭又召示了什么样的秘密?   一般来说,神话或是传说中的形容字句,有相当大的可能是在对背景或当时事件的夸张描述,在地球上,史学家甚至在某些神话或远古流传的歌咏中,找到了地理变迁和历史人文记载相对应的记述。   那“神鬼夜哭”又会是什么样的可怕场景?   程尘正冥思苦想,旁边桌的苏果探头过来,好奇地看着他涂了又写,画了很多鬼画符的纸,问:“大个儿,你写的什么啊?”   小班化教育不太注重传统的课堂纪律,桌子按自己喜欢的排圈,椅子也随时可以拖来拖去,只要不影响其他同学。   “啊!没什么,我随手乱写的。”程尘随手一揉,就想把纸丢进课桌肚里。   “嘿!‘敬惜字纸,祷而焚之。’你太不尊重字纸了,小心以后笔下无灵!”苏果惊讶地叫起来。   程尘心底微微一惊,不动声色地笑着说:“对不起,我有点紧张,忘记了。”难道这个世界对字纸的处理也有特殊的地方?   “苏果同学说得非常好。”何老师注意到了这边的小插曲,借机开始给孩子们讲解纸张的来历,字与纸的关系,文房四宝的选用,最重要的是教育孩子们珍惜纸张,敬重文字。   字有灵性,写过字的纸绝不能随地丢弃,或是污毁,而是要收集起来放进自己的字纸篓。不论是府州大城,还是乡村集市,街角一定都建有“字纸炉”。收集的废纸要叠放齐整,祷告之后,倒入炉中焚掉。豪门大宅院里,大多还自建私家的字纸炉,由专人收集焚烧。   “我们家就有,是祖上传下来的,那炉子老大了,炉子边上还用铜字刻了‘付丙炉内,灵光有时’。就是现在我们家的人都不太爱写字,几天才够烧一回,我爷爷老是看着炉子吹胡子瞪眼叹气,说子孙不肖,不肖啊!”隔壁十来岁的男孩探过头来说悄悄话,他梳了一头反翘的时尚发型,皱着鼻子学他爷爷叹息的神态,简直让人喷饭。   程尘记得他的名字叫文理,理想是继承祖先遗志,要当个大文豪。   “我们家也有,我爷爷家,我姥姥家都有,学校门口街上也有,学校里边还有!”爱穿蕾丝的于丽丝怼人是专长,翘着小巧的鼻子,哼哼:“学校里那个炉子是石头的,我爹说足有七百多年了,边上也有石刻,是‘毋弃片纸,一字万金’!”   何老师正在诵读一首古代流传下来的小诗:“……‘世间字纸藏经同,见者须当付火中,或置长流清净处,自然福禄永无穷。’因为字纸与人的灵性相关,与传承息息相连,祸福倚之。所以我们的祖先在字里行间,就是劝人敬惜字纸。到了今天,我们仍然要保持良好的传统,尊敬文字,爱惜纸张。好了,下课!”   美妙的午餐铃响了,大伙收拾好桌子欢呼着跟上生活老师的步伐,向餐厅迈进。   穿过古木葱郁,布满老藤繁花的长廊,眼前是一幢相当直白醒目的建筑,方正的四层大楼,黑红的色调,大小不一,整齐排列的格窗,最底下长方形的大门……这特么边上矗双筷子就是个特大号快餐盒啊!   “快点快点!龙川食堂的红烧牛肉可有名了,额爸以前带额来过,真丝(是)好吃得很!但是限量呐!”折总两眼亮闪闪,舔了舔快流出来的口水,“听说这大楼边上,老早还有两根细筷子,老是挨雷劈,就侧(拆)咧!”   ……这是哪个奇葩设计的餐厅大楼啊!   “同学们,一楼大厅是甲组班级的用餐处,我们乙组的班级请跟我到二楼用餐。”生活老师姓李,一口吴侬软语,未开口先笑,长得特别喜庆。她给每位同学发了张黑色的餐卡,一边带着新生往二楼走,一边介绍:“二楼是乙组的自助餐厅,大家可以随意取用,但是记得不要浪费,会有值勤组记分哟!”   “二楼餐厅餐卡只记次数,不限食物的种类和数量,每学期卡里都有500次。如果大家觉得吃不惯,可以去三楼点餐,但是三楼是要按点的餐来记费用的,请同学们记清楚了。每张餐卡里已经预存了一千元,如果不够用,请大家自己存钱到卡里,或者告诉老师,李老师会帮你们存。”   一帮饥饿的新生洪水般哗地冲上楼梯,奔向二楼。   迈步上楼时,程尘瞥了眼一楼,食堂倒是和前世大学的食堂差不多,几十个窗口一字排开,学霸们排队打饭打菜。一群群或大或小的学霸坐在一起,哗!一片镜面反光。有些吃的飞快,行色匆忙;有几个边看书边吃;还有吃着吃着争论起来的。总体而言,静默而有序,连讨论都是低声细语,这样子略有些吓人啊!   准学霸程尘同学看看一楼,再看看欢蹦乱跳的乙组同学们,赶紧追上,还是先享用乙组的福利,以后再考虑怎么混入学霸群吧!   二楼餐厅一入门就非同凡响,一溜敞开式的厨房,一排白制服高白帽的大厨站在分隔开的、各个高档专业炊事台前微笑恭迎,大厅中间鲜花锦簇,绿植分隔出不同的食物区间。当头就是一块巨大的冰砖,整齐地叠放着各种诱人的生鲜贝类。   “唉,有鱼脍,可惜吃这玩意额拉肚子!”折总痛心地看了眼生鱼片,用失恋般的悲愤扭头拽着文理往里冲,“牛肉,红烧牛肉!”   运气不错,今天午餐错时,1班比2班早下课一刻钟,红烧牛肉居然还剩下最后两份。   折总瞅瞅被自己拉来的同学们,瞅瞅两份也才装满半盘的,可爱的红彤彤、颤巍巍,半肥带瘦、筋头巴脑的红烧牛肉,咬咬牙分成了五份。   “给,苏大班的,大个的,哑巴的,文壕的,最后这份我的。”   不到两秒,折总就吞了自己的那份,看看几个同学都在细嚼慢咽,仔细品尝,吃货伤心地舔舔厚嘴唇,又冲向了战场:“鱼!那个鲳鱼煎一吓,煎一吓,肉要嫩些,皮要焦点,加椒盐。馄饨,鲜虾的来一份。额社(我说),九层塔意面多加点酱……”   等折总端着摞得跟比萨斜塔似的,满得不能再满的大盘子来到餐桌边时,苏大班长正在惊叹:“什么!大个儿你15岁了?那你怎么才来读一年级?我还以为你天赋异禀,长得特别高大呢!那你是不是启灵有点晚啊?”   “是的,稍晚了点。”程尘沉重地低下头,果然大大咧咧的小姑娘不再追问,反而有点不好意思地用力拍了下他的肩膀,安慰:“没事,晚有晚的好处,你别看刘海天天装哑巴,他启灵也晚,4岁半才启灵,可是5岁就会背唐诗三百首啦!你想啊,三岁以前吃喝拉撒都不知道,没有记性,还会尿床的日子,他一睡就过来了,哈哈哈!多好!”   刘海厚重的眼镜片背后,那小眼神都快飞出刀来了,可惜苏大班完全未接收他无声的恐吓信号。   【唐诗三百首,这个世界也有唐朝和诗,只是不知道与原来的世界差异多大。】   程尘也哈哈笑,提了一句:“对了,不知道学校图书馆在哪?我启灵晚,要笨鸟先飞,多读点书。”   “吃完饭问问李老师吧,听我姐说,龙川从一年级开始就要自己组建学习或者项目小组,咱们几个可以一起去图书馆查资料做论题啊!”文壕提议。   文理同学还没当上文豪,因为那壕气的发型和衣着,已经混上“文壕”的匪名了。   边吃边聊,说说笑笑,刚认识不久的几个同学已经要好得要歃血为盟。桌上的食物扫了大半下肚,还有几个小蛋糕,两块牛排、鸡柳和一些水果切片实在塞不下了。幼小的壕二代官二代们也不以为意,收拾东西就要走。   被人拦下了。   “几位新同学,不好意思,龙川自助餐厅的规则是‘自取不限,不能浪费’。如果这些不吃完,我只能扣你们的风纪分了。”一位瘦高个的男生,穿着洗得略有些发白的校服,礼貌地拦下了几人。   “你谁啊!”折总不耐烦地推开他的手,“扣就扣好了,吃不下就丢了,都塞下去吃坏肚子怎么办?”不激动的时候,折总说话还是能打合格以上分数的。   高年级的男生指指自己的胸口,那里有块金属的铭牌,上面写着“林良羽”,他说:“同学,我是甲组五年级的值勤生。‘一饭一饮,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如果不吃完,我只能按规定扣你们的分,请问这是哪位剩下的,报下班级和名字。”   折总有些下不来台,这剩下的基本都是他盘子里的,小胖子涨红了脸大声说:“你蛤着呢得是(瞎了)?瓜皮,就是额剩的!别找他们社。甲组牛咧!次(吃)过这些好东西没?”   林良羽手指紧紧捏着记分的小本本,指节发白,他从牙缝里挤出笑,问:“那请问你的班级和姓名?”   “你!”折总气得要蹦起来,程尘一把揪住他,笑着说:“行了行了,你们先回去,我来处理,大不了我吃了嘛!我个子大,再吃两份都不带喘的。”   苏果也有些不悦,看大个儿说话了,也就暂时不吭声。   推着气咻咻的折总,让苏大班长带着同学们先走,程尘一转身一把搂过值勤的学长,十二三岁的孩子高虽高,但比他还矮了小半个头。   “我说,林学长。”程尘笑着问:“别生气,都是新生,不懂规矩。那这个自助餐能打包吗?”   林良羽挣了下,没挣开,悻悻地说:“可以,有黑餐卡的都可以打包,拿回去当宵夜都没关系,反正乙组交的钱多。”这话一出口,他也觉着有点不合适,赶紧闭嘴。   “那这样。服务员!”程尘举手叫了声,立即走来位笑容可亲的小姐姐,“这些,麻烦帮我打包。”   拿过打包的餐点,程尘悄悄递给学长:“打包不违反规定,送人也不算违反吧?一点没碰过,很干净,我们是真吃不下了。麻烦学长帮忙解决下,谢谢您了。下次一定适量取用。”   林良羽沉默了,片刻后,他抿抿唇,悄悄接下了打包盒。 第8章 文壕的野望   龙川一至九年级学生如无特殊情况都得住校,周六下午回家,周一返校。甲组的宿舍楼从上到下都是六至八人间的寝室,一层楼一个大的独立卫生间。乙组的同学们则是住在拼叠式的别墅里,一栋楼四层,每层都是四室两厅两卫的大平层,可以自己搭选舍友,每栋楼都有独立的健身房。   按龙川的理念来说,甲组的同学们要苦学出人才;乙组的同学们要素质见长,懂得品味,从小学会经营自己的人脉。   2班几个合得来的同学,约好住同一间,5号楼一栋就把2班十几个男生全塞下了。   程尘自然和折晚意、刘海、文理几个住一块,三楼。   苏大班长有男生缘,可女生当中似乎并不吃香,这几天也就于丽丝爱怼她,于是相爱相杀的俩约了住一块继续互相伤害。就住在对面的6号楼二楼,与程尘他们遥遥对望。同一层里还住了同班一位叫梅莎莎的同学,长什么样都记不太清,存在感约等于零。   程尘他们宿舍,四个人里刘海和折晚意自带了电脑。都是黑厚笨重的分体台式机——当然这是以某位地球现代来客的眼光来看的——把他们各自房间里三米宽的书桌占了一小半,显示器也是四方的,带着足有三十厘米厚的“后脑壳”,屏幕呈现球弧状。   工作人员帮忙了一下午安好机子,装上软件,接通网线,等候多时的折总“嗷!”地扑了上去,兴奋地打开网页,只见那朵表示等待的“小菊花”转啊转啊,终于打开了他熟悉的网站。   文理羡慕得眼泪水都要喷出来了,一个劲地念叨:“要不是我爷爷坚决不让,我早让他们把我的‘小黑’搬来了。唉!折总,待会儿让我也玩下呗!”   “额去!一个游戏都没装咧!太残忍了!太残暴咧!连网络都有监管!”折总熟练地捣腾了一会儿,沮丧地嚎叫。   “让让,让让,你还有得玩,不错了。我爷爷说,以纸为体,以字书心,以文启灵,用啥电脑!好好练字去!硬是把我都已经搬上车的‘小黑’让人给搬回屋了。”   “你爷爷这是脑筋僵化,都什么年代了,还不让用电脑,就算电脑里的文章小说不能启灵,可是看着多方便!就是付版费麻烦点,还得买卡跑银行。”   折总挪开身体,让文理玩,一边怂恿,“文壕啊,将来你要是真成文豪了,光收启灵费、卖卖实体书这也太老套了,可以把文章电子版发到点点家,再收电子版权费,说不定还改编个电视电影啥的,那可壕上加壕了。”   “别扯了,还文豪!我要是真能写出篇能启灵的文章,那一定是我家十八辈祖宗坟上都冒青烟了。要是编程能启灵,那我觉得我还是能启上十七八个的。”文理郁闷地说,双手飞快地敲击着键盘。文豪那是他爷爷的梦想,不是他的!   小胖子转头看看正认真研究电脑的程尘,有点奇怪,问:“大个儿,你怎么也没带电脑啊?你家也不让玩吗?”   “我家穷啊!对了,一般人启灵费要多少啊?”程尘笑呵呵地打哈哈。   【看来只有作者亲手书写在纸张上的文章才能启灵。】   折总翻个白眼,能读龙川乙组的娃喊穷,呵呵!还是回答道:“好像公益启灵是不要钱的,政府按启灵人数划钱给作者和启灵师。普通人启灵挺贵的,要选好文章更贵,要是想让有名点的作家亲自来启灵那就贵得吓人了。请便宜点的启灵师能不能启灵都说不定,就算万一启灵了,那效果也很难说。反正额是额爹请了庐山老先生来启灵的,花了七十多万咧!要不然额能这么聪明伶俐帅气?”   折总得意洋洋,如数家珍地说起作家们的一般等级划分,收费标准,文壕们让人羡慕的庞大收入。无他,术业有专攻,他们家就是干这行的,家里有三家针对不同客户群的出版社,书店、印刷厂更是无数。   现在物价,两万就能买个一百来平方不错地段的屋子,十年前的七十万,简直是天文数字,也怪不得折总“自壕”。   至于启灵师这奇怪的职业,小胖子倒不是很精通,只能说个大概,这个职业应该是对作家文人的补充。   能写文章启灵的作家已经是凤毛麟角,能写佳文经典的文豪更是珍稀动物,能写流芳百世文章的传奇文学家那都是国家级的战略武器!国家保护还来不及呢。   每天出生的人口有千千万万,要是全部都由文人启灵,累死都跑不过来啊!那还不得一个国家横躺七八成的人,说不定等到老死都排不到启灵!   而一个名家笔下,总不可能只有一本作品,除了本人亲启的原书,其他原书总是在空闲,那也是对资源的浪费,对人民的犯罪啊!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名家如果用了太多的时间奔波启灵,他在创作上的时间和灵感肯定会大幅减少。   统畴而言,政府当然是更希望文人们多创作,少启灵。哪怕作者本人持原书启灵,对启灵的效果有无可比拟的加成。文人亲自启灵这种待遇,自然也只有金字塔顶端的人们能有机会享用了。   启灵师就是对这种情况的一种增益补充,这类人往往在启灵后对“灵”有特殊的感觉和天赋,都是自小培养的,社会地位也相当高,仅次于文人。   一般而言,经过专业培养和文人长时间的熏陶,启灵师基本会有他“文师”亲自启灵五六成的效果。如果与某位文人性情相投,灵性相合,高等级的启灵师甚至能达到他的“文师”八九成的启灵效果。   于是这也导致了启灵师与文人相互选择的慎重与坚定。   一但选定了自己的“文师”,启灵师基本就忠诚一生,如果背叛,那不仅仅在道义上会受酷烈的谴责,刑法严峻的国家甚至会追究判师者的刑事责任。而启灵师本人判出文师后,本身与原先文师相关的启灵才能将会慢慢消逝,泯然众人,这对曾高高在上的启灵师更是致命的打击。   程尘听着折总绘声绘色、手舞足蹈的述说,鸡血汹涌啊!   启灵师这个职业估计和他不太相干。   他启灵也有好几个月了,除了自带的记忆金手指,没见有什么奇奇怪怪的“灵”感天赋,灵缘报告里也一点看不出痕迹,估计没戏。   倒是文人写文章能启灵,赚大钱钱……前世他曾经看过堆成山的名著、课外读物,几千上百GB的网文经典、电影,简直是随身带了一地球的好文啊!   那些名著,自己抄录下来,或者重新改编能不能启灵?这个念头闪过,根本就停不下来。   大师们的荣耀当然还是坚决地必须地归于大师们,但他作为地球唯一(应该也许吧?)的代理人,完全可以悄悄化身万千在异世界让他们见识见识我大地球锦绣文章,顺便赚点那啥小钱钱,嘿嘿。   笔名无数那可是作家们的传统啊!想当年民国战斗鲁天天嘲讽引怪,三不五时被封号,那笔名快有二百个,自己都记不清!   至于那一点点小钱钱,他就不辞辛劳地收下了!   程尘悲壮地想着,决定牺牲小我,完成大我,让大师们的光辉跃出地球,照耀在这个异世界!   如果大师们觉得不太合适,他虔诚地恭迎大师们来电来函来人商议。(PS:在他穿越那天已经魂归黄泉N久的大师们,这个就不要托梦了,大家还是以地球中国现代法律为准绳么!)或者他哪天穿回地球大家再好好谈,商量个合适的比例啥的。   当然在穿越时空这个“小”难题破解之前,都是扯淡。   他以前最爱看的起~点都市年代文男主角们不都是写文炒股炒房开后宫,怼天怼地怼宇宙,从此走上人生大赢家之路?   这么想想,他这注定的男主角即将走上长征第一步,还真有些小激动呢!   所有的一切前提是,大师们的文章能在这异世界为他所用。   在龙川的第一个夜晚,程尘怀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做了一夜“好梦”。   梦里他成了这个世界的大文壕,被他启灵的人那是满坑又满谷,各国人士哭着喊着要逮住他研究那个神一般的文学大脑,跑啊跑!还是被五花大绑地押在手术台上要开瓢……地球的大师们不知怎么居然都魂穿了过来,掏出一张张代理协议要求补签,不但只给了他可怜的0.1%代理费,还得倒贴大师们的穿越费!   程尘一头冷汗地惊醒过来,长吁了口气,再三告诫自己,谨慎谨慎再谨慎!一定要摸清套路再上手,可不能没吃到羊肉先惹一身骚。   【向各位新读者解释下,程尘同学本来以为自己是起点男♂主,但是他不知道作者其实蹲在晋江。给他成长的时间吧!】   作者有话要说:  向大家解释一下,本文主角在异世界改编的都是【过版权保护期的公共作品】。   目前大地球的主流国家法律来说,文学、艺术等作品的版权保护都不是永久的,比如中国规定一般是作者身后50年,俄罗斯是75年,美国有部分是95年。比如后文里的《小王子》是2015年过期的。   过了版权保护期的公共作品,任何公民都有权合法合理地利用、商用,取得正当收益。   对于公共作品的改编和同人等,确实有可商榷之处,但现实做法基本没有、也不太可能和作者后人商议改编,尤其是年代久远的公共作品。比如《悟空传》比如光荣三国改编游戏,比如红楼改编电视剧……找谁商量去,我这改得妥当不?   程尘都穿越了,改编公共作品也没法和人商量去,各位小天使们请宽容一笑吧! 第9章 书之道   第二天一早,跟着何老师摇头晃脑地晨读了半小时的古诗词,唐诗还是唐诗,宋词却不是宋词了,而是燕词。因为这个平行世界的时间轴与地球似乎保持着离中线不远的振幅,唐还是那个唐,赵宋变成了赵燕。大宋朝飞了,成了大燕朝,于是有燕词而无宋。   唐诗宋词程尘当年读得都不多,但好歹中小学课本里也背了好些,心神一动,他一一对比,几乎都是似是而非。而诗词名家比之地球少了许多,倒是有许多诗词作者的括号后缀里都注着——小说家。   这个好古怪,莫非指的是先秦九流十家之一的“小说家”?呃,有没有秦还有待考证呢!程尘心里记了一笔,打算以后好好查阅下历史,尤其是古代文学,好好对比下两个世界的不同。   语文课后,是两节书法大课。   书法老师姓许,是个中年美大叔,眉目细长,眉色瞳仁都淡淡的,像是水墨画就的。他穿着身月白的宽袖长袍,腰间很随意地扎了根浅灰的束带,乌黑的长发松松地用同色的灰丝带束在脑后,很有点清风徐来,我意逍遥的味道。   自我介绍之后,他微眯着眼,开始拽古文,声线清越悠扬,很催眠:“书之道,唯心诚。诚者,天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   “哎哟!这个许老师就是我小时候的书法家教啊,非常、非常恐怖啊!”文理瞪大眼,认出了他短短人生中难忘的“惨剧”肇事者,牙齿磨得咯吱咯吱响,脸都绿了。   “不会吧!许老师好帅啊,一定是你以前太笨了。”于丽丝目不转睛地望着老师,眼睛里都快冒星星了。   只是这么几句悄悄话,许老师就嗖地转过头来,黑长发划过一条美妙的弧线,他盯着文理低声喝道:“心诚,首先就要律已,年纪小不是放松自己的借口!文理,面壁站5分钟,课后到我办公室诵‘书经’十遍!”   文壕哀嚎一声,一张俊脸平拍在桌面上,发型都顾惜不上了:“完蛋!”   程尘对贴着墙角仿雕像的文同学抱以同情的目光,自己连忙正襟危坐,免得被许老师盯上。   “……书法是文字的体,如果纸是承载思想和灵魂的海,那么书法就是文字的舟。我们所说的灵,是人类在肉体泯灭后回归于世间的精神体。肉体是让灵魂区别你我与他之间界限的载体,当肉体消亡之后,灵再不分你我,聚散无常,散落于世,等待某一日遇到能与灵彼此感应的文章,重新与新的肉体相合,启灵而生。   就仿佛河水蒸腾为云,结而为雨,即使再落于地上那条河流,水还是水,但已不是曾经的河水。”   程尘听得有些入神,感怀自身,魂飞魄散之际,遇大幸运辗转于异世,其实他也早已不是曾经的那个他。   “好的书法能让你的文字之舟更坚韧,吸引更多更为强大的灵,也能承载更多的灵,甚至能让离散的灵聚而凝之,形成强健的灵魄。再好再有灵性的文章,如果没有好纸,没有好字,破灭只是顷刻!因为一笔烂字承载不了华文丽章,更担负不了强大的灵魄。”   “对诸位而言,好纸不是问题,好文不可强求,那么,只有好字,哪怕再没有天赋,苦练馆阁,也能直上云霄!所以,今天开始,每人每天三张大字,今天就练‘灵’、‘我’、‘书’三个字。研墨!”   小动物们在许老师的厉声下哀鸣着,开始了苦难的书法练习。   对程尘这个技术宅、电脑手机控而言,练毛笔字简直是要了卿命了!   “执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五指执笔,三指执笔皆可,指腕用巧力……”许老师长服飘飘,慢慢在学生们中间踱步,一一个纠正姿势。乙组学生大多自小有各科教习,基本的知识带过即可,还是比较省心的……   许长风的目光突然凝住了,有那么一个学生,如此醒目,就如漆黑夜里的萤火虫,在万千人中都只能看到他的身形——握笔如擒鸡,舔墨像醮酱,瞪眼似铜铃,大汗淋漓地抓着枝毛笔,在雪白的纸上抖动着画下了一条肥胖扭曲的墨蚯蚓。   许老师只觉一股丹田之气涌上喉头,怒喝一声:“住手!”   程尘一惊,手顿住了,但那饱醮墨汁的毛笔根本不能体会主人的惊恐,潇洒地又在纸上溅落一大滴,黑似焦,丑如一坨那啥……   “老师,这个,如果我说我不是故意的,你信吗?”程尘小心翼翼地问。   许长风运气,运气,再运气,直冲脑门的怒气终于又转回至丹田肺腑,噫!练气修心还是不足啊!他看看桌牌学号,对着名册点了起来:“3号李研心、12号陈思、17号秦兰、22号程尘,出列!”   望着四根低头敛息站在自己身前的桩子,许老师叹息一声:“你们四个不是不认真,只是……”他沉吟些许,也不想伤到孩子的自尊心。   李研心站在最边上,是四个人里唯一一个小姑娘,被老师拎出来已经快哭了。   程尘悄悄抬起头,也有些郁闷,举笔脱口而出:“老师,我与此物无缘啊!”   呃,洪荒仙侠文看多了。   许长风嘴角抽搐,一时也想不到更好的词,这些孩子也不能说他们不努力,但确实与毛笔无缘啊!练毛笔字,事倍功半。   “行了,不要沮丧,‘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毛笔无缘,你们还可以学习硬笔,说不得你们有硬笔天赋呢?”他走到讲台边掏出几支钢笔分发给孩子们。   “只是配合硬笔,也不能用宣纸了。适用硬笔的纸张也有很多,现代改良的莎草纸、羊皮纸、手工压制的笺纸都可以用以书写文章,尤其是文人手制的笺,用于书文启灵,功效神验,不可多得。只是平时练习,你们用印刷纸就可以了。”   免得糟蹋好纸。这半句话许老师自然吞下了。   程尘和另三位难弟难妹一齐接过钢笔,谢过老师,就各自默默转身回座位舔伤口了。   许老师给的钢笔,深灰色的金属外壳,银色的笔尖正而长,轻轻在纸上划过,出水极为顺畅,稍用力一压,笔划有力,笔锋峻峭。确实不错。   程尘捏着这硬笔,浑身上下自在多了,铅笔钢笔之类的硬笔,前世他也曾用了二十多年,字也不算难看,好好练练,找回状态应该不难。   他屏气凝神,在雪白的印刷纸上写下自己今世的名字:“程尘”。左看右看,结构端正,笔触饱满,虽然笔划间有些僵硬呆滞,相信下一番苦功,还是长风破浪会有时滴!   许长风悄悄走过程尘身旁,驻立片刻,见他开始照帖认真练习基础笔划,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人不怕没天赋,只怕没天赋还不肯下苦功。   午间休息时给连姨打了个电话报平安,程尘拉上刘海就往图书馆跑。下午2:30才上课,午饭后有二个多小时的休息时间,浪费太可耻!   刘海有点懵圈,边跑边从兜里掏出把小纸条,飞快地挑出一张拎在程尘眼前:“干啥?”   程尘意外地瞅瞅那把纸条,表扬道:“有进步啊?小伙子,纸条不用现写了。我们一起去图书馆呗!帮我多借几本书,我问了李老师,一人一次只能借三本。”   他倒是想把折总、文壕都拉上,只是一个怕热爱睡,坚决不肯浪费大好午睡时光;一个坐在电脑边,雷打都劈不起来。   刘海一把拉住他衣服,指向路边一溜黄色的自行车。   为了师生安全,龙川校园里不允许有汽车,也不许骑私人自行车,倒是设了很多公共自行车停放点。师生可以免费借骑,只是得刷登记过的身份卡,12周岁以上的才允许骑。   刘海这种一年级的小屁孩当然没戏,可他身边有高龄大个儿的程同学啊!为什么要傻乎乎地在烈日下向青春奔跑?   程尘恍然,冲着聪明小孩一比大拇指,利索地刷卡开锁,大长腿一跨就骑上了车。   “你等会儿!”大个儿阻止了想爬上后座的小孩。   刘海郁闷了,掏出张小纸条举高高:“为啥?”   程尘噗哧一声笑了,说:“别急,我先试试,别摔了你。”哥不骑自行车好多年了!这辈子一大半时间装植物人,醒来几个月,胳膊腿才甩麻利,根本还没骑过自行车呢!   好在这技巧多少年都不会丢,小转几圈,就骑得有模有样了。   按着李老师说过的路线,转过餐厅,往大礼堂西侧银杏树林拐,十来分钟就到图书馆。   程尘说是想了解下华国的历史和文学历程,图书管理员老师帮着列出了书单,《华国通史》、《上下五千年》、《从纸张演变看文学变迁》、《水蓝星之路》……   水蓝星……呵呵,好可爱。曾经的地球人心满意足地捧着六本书,载着仗义的“哑巴”同学回了宿舍。   花了三天的课余时间,程尘把六本书从头到脚仔细地扫了一遍,认真研读,对水蓝星和华国的历史有了一个比较全貌的了解。历史总体趋势变化并不大,人文方面因为“灵”的存在而变得与地球大为不同。   比如朝代,因为小说家对于启灵的巨大作用,先秦九流十家之中,以它为首,儒墨法并雄,其余流派或多或少也流传至今,而非自汉以来儒家独大。   而晋时文采风流,竹林七贤俱有雄文,启灵独到,时有英雄出世。蛮族萨满巫师概不能敌,被驱赶至荒漠冰原,再无五胡乱华的惨剧,也无十六国林立。   朝代更迭,唐燕之后仍有元,却是因为蒙元萨满在西拓的艰苦历程中,融合了西方的古代“巫术”,在莎草纸、羊皮纸上用血为介,引出蛮荒凶灵。而在人种血统上又融入了西方人粗壮凶蛮的秉性。两害合一,黄祸自东而西,自西又涌回东方,以至华族几至灭顶。   好在燕时出了几位千古流芳的文学大家,呕心沥血写出了几篇烁古耀今的雄文,力挽狂澜,启灵了一批英雄人物,潜伏磨炼数十年后,终于一举推翻蛮族统治。   自此之后,大明朝光耀几百年,慢慢腐朽倒下,演化成了现代君主立宪制的肥沃土壤,而辫子朝也再没有机会夺中原气运。   大致了解了水蓝星的历史,程尘打算从秦时小说家入手,看看这个世界的名篇,瞻仰水蓝星大华国几千年文明历程中曾留下名字的文人墨客和他们的作品。   嗯,当然更重要的是看看地球上大师们的作品有否发挥的余地。 第10章 蒲公惨剧   一大早晨读后,何老师又开始细声软语地讲古。   “……文人如宝,珍而重之。那么怎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人呢,最基础的标志就是能够独立写出一篇可启灵的文章。而语文就是基础之中的基础,不识字,词汇量不够,遣词造句不够美妙动人心魄,又怎么能让天地间的灵投入其中,与文共鸣呢?”   “老师社(说)得好简单,额写的‘诀别书’连额爹都共鸣不了咧,这辈子都甭指望有写出启灵文章的一天了。”折总慢慢把椅子挪过来说悄悄话。   你有什么情况要写“诀别书”啊,兄弟?——刘海用镜片后的眼神说话。   “这不是一不小心把额妹的原书给烧了一个角么,又没烧到字……”   “……你没诀别,果然是命大。”文理正眼看着老师,歪嘴插话。   小纸条:“后来呢?”   “额爹尺子断了三根,额鸣了整整三天!”折总长叹息。   程尘也无语,这娃咋想的,这世界原书这么珍贵,关系性命,熊孩子还火烧亲妹的原书,真是坑妹不浅啊!   何老师微笑着浅嗔地看了几个孩子一眼,又继续讲课。   “不管能不能写出启灵的好文章,在学习语文之前,每位语文老师都会首先教导大家:写文先修心,立身正,而后心正、文正。这不仅仅是道德范畴上的规范自身,更重要的是修心立身才能提升自己在文学上的造诣。   当然对我们一年级小同学们来说,只要记得一点就好了:写文章要无愧于心。如果生了歪心眼,比如抄别人的文章,或是对其他作者做坏事,那不仅自己再也不能进步了,警察叔叔还会抓的。”   “切!谁会这么傻呀!抄袭了不光警察要抓,能启灵的文章,作者和原书都有精神共鸣相呼应的好不好。怎么冒充啊!好文章有,有那个,那个意境,对!意境的。东抄一段西截一片的话,这种文章根本就启不了灵,光卖实体书要是让人发觉揭露抄袭,那点钱都不够赔被抄的作家们!”   于丽丝不敢正面怼何老师,在同学们中间显摆她的知识面。   程尘一听,心里一紧,这个听起来似乎很妙,又好像不太美妙啊!   保护版权是绝对的大好事,可是这个大师们的代理啊,改编啊这些协议这不没法商量么!好在地球上自古以来的名著大多都已经是脱离版权保护期的公共作品,都穿越位面了,改编起来良心也不会痛。这是老作品找到了对口的新市场,要焕发第二春啊!   钱途可期!事关自身,他挺起背脊、竖着耳朵,听得更认真了。   “哼哼哼!鲁班门前弄大锯!”折总表示不服,他压低了声音故作神秘:“谁说没抄袭的?从古到今都有人挺而走险的,只不过一般人不知道罢咧!”   “说说,说说呗!”程尘赶紧用仰慕的小眼神鼓励小胖子。   “古时候离现在太远,那年代的惨剧额们就不去说他咧!”折总小得意地压低声线,在何老师眼皮底下开故事会。   “哼!不是时间太久远,是你根本不知道。”于丽丝撇嘴。   折总不理会她,说:“文章不是不能抄,而是不能在写出来后抄。”   “写出来前怎么抄?打开你脑袋看吗?”   “切,坏人可不像你这么没脑子。两百多年前就有一出很出名的例子,当年淄州有个姓常的家伙可凶残咧!据说是和同乡好友一起去赶考,朋友考上了举人,考场上写的文章居然当场发出金光启了灵,考官都惊到咧!成了一桩奇闻逸事。这家伙却没考上,他就因爱生恨……”   “你乱用成语,应该是嫉妒成狂!”于丽丝不怼就不舒服,明明听得入神,还是忍不住挑刺。   “两个成语都能用!折总,继续继续。”程尘赶紧和稀泥。   “哼!那个常生因爱成狂,居然在还乡路上把考上的好朋友给绑了,关在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天天折磨拷问,‘不可能啊!吾都写不出来,乃这小子怎么可能写得出来能启灵的好文章,你咋想的?咋想的?!’”折总板起脸装坏蛋,阴森森地说。   “呸!古人怎么可能这么说话!”于丽丝又气又乐,憋着嘴吃吃笑。   “你们轻点声,何老师都瞪你们了。注意纪律!”苏大班长转头嘱咐,也贴过来听。   折总缩缩脑袋,又把声音往低了压:“考上的那个倒霉鬼不够坚强啊!他就招了,怎么怎么想滴,怎么怎么写的……坏蛋一听,哎!要是这样想,额也能写啊!不对,额就是这么想滴!你娃还有没有新的思路,新的想法,要是不说,哼哼!”   “然后呢?”苏果也听入迷了,追问道。   “后来那坏蛋逼着倒霉鬼想新文,说出全套的思路,他自己落笔写下文章。因为整个文章的思路角色坏蛋都摸清楚了,自己也有感悟,而且这是篇新的从未出现过的文章,常生落笔之后居然真的与生灵相感应了!”   “哇!”同学们惊呼!折总得意得眉毛都飞起来了,抬头才发现何老师已经站在了跟前,顿时缩成了只鹌鹑:“何,何老师。”   “嗯,说得不错。但是请不要在课堂上给同学们讲故事,课后大家一起交流好不好?”何老师摇摇头,温柔地说。   “好的,好的。”折总呐呐低头,同学们也赶紧重新坐好。   何老师转身提高声音,说:“刚才折晚意同学给同学们讲了一个夺人文意的故事,历史上确有其事。”   “哇!真有哎!”   “什么,什么夺人文意,折总你说什么故事了?”   “那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何老师双手一按,目光一扫,大家噤声聆听。   “‘夺人文意’就是指不法之徒用非法的方式,在文人写出文章之前,逼迫他们吐露自己的文思和构想,将别人的构想夺为已用,让自己成为别人文思的作者。这种做法极为卑劣和残酷,从古至今,一经被发现就会被处以极刑。   至于折晚意同学说的那位被夺文意的名家,其实大家应该都有读过他的文章:‘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   “狼!狼!!是蒲松龄!”文理激动地站起来,“我读过,‘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   何老师微笑着按下手:“非常正确,请坐,文理同学。”   “我们知道,蒲松龄是明代小说大家,但是他的命运一生多舛,虽然考上举人,在返乡途中却被同乡好友常生暗算。这样一位杰出的小说家,流传至今的只有三篇半短文,包括考场上启灵的,即《狼三则》和改编自唐代《纸月》、却只写了一半的《崂山道士》。就是这三篇半短文,到今天为止两百多年,启灵了五千多人,光辉闪耀至今仍未湮灭。”   “啊!那为什么《崂山道士》只写了一半啊?!”   “因为他在那时已经被常生逼迫而死了。”何老师痛惜地摇摇头,又大声说:“后来常生夺来的文章渐渐流传开,众人非常惊异他的成就,但最后一篇他无论如何也无法续写,大家开始怀疑。而蒲公失踪之事也被人告官——就是报告了警察。   最后蒲公的尸骨被人发现,他在考场上写的《狼》又和后面两则一脉相承,遥相呼应,揭示了真正的作者。这个恶贯满盈的常生终于被拘捕,处以极刑,以警后人。同时官府也恢复了被窃取的《狼》后两则和《崂山道士》的署名——蒲松龄。只是为时已晚,大师再也不能续写这篇名作,遗憾至今。   为了不让更多的悲剧发生,在现代,我们在大力加强版权法规、严惩侵权的同时,也刻意淡化某些极度恶劣残酷的案例,以免有人心生歹意去效仿。”   程尘听得心中波澜大作,蒲松龄!明代的!还命苦得只写了《狼三则》和半篇《崂山道士》就被坑了。虽然万分惋惜听到这个消息,但对他而言,其实文章大业的一大障碍已经搬除了。   只要是未出现在这个世上的文章,如果有思路和整体构想,就可以以自己的笔写出来,甚至还能启灵!这规则简直就是为他的地球搬文大业量身定造啊?!   当然,他绝不会像那位常生一样的作死。   一来那些未出现在这世界的文章完全可以作为新文出现在此界;二来地球的大师们和这个世界隔了一整个宇宙,哪怕文章有灵会感应,也只会感应他这位代理人!   蒲公,安息吧!《聊斋》其余的煌煌巨篇一定会再现此世,而且一定会用“蒲留仙”的作者名,您在地下也可以安息了。卖了钱,咱哥俩分分,我一定会给您造庙再塑金身,多烧好钱下来,您吃好用好啊!   程尘默祷。   “老师,老师!那蒲公改编唐代的《纸月》,为什么不算抄,只有半篇还能启灵呢?”有爱钻研的同学问。   “因为《纸月》这个故事从唐代流传到明朝,本身的原书早就湮灭了。蒲公结合《纸月》的构思,加上自己的理解和巧思,又融合了传说故事,使得文章重生灵性,虽然只有半篇,但天地有灵,已经认同了他的原书,当然就能启灵了。   同学们没有文学大家的水平和文笔,在没有自己独特的构思之前,千万不要自以为是地去抄远古的文章,那样不但不会得到天地间灵性的感应和承认,甚至有可能灵性反噬,自身的境界大跌,再也不能启灵。   嗯,现在我们说境界还太太太早了,大家好好学习吧!”   “老师,老师!我问最后一个问题。”折总着急地挥着小胖爪子。   “请说。”   “何老师,你有文章启灵了吗?”折总有点不好意思,好奇心作祟,还是大胆地冒犯了。   何老师一下子板起了脸,大家都不敢说话,她突然笑了,笑得眉眼弯弯:“有啊!老师是学文的,虽然不强,但也有一本原书已经启灵了5个人呢!”   在同学们仰慕的欢呼声中,何老师笑吟吟地说:“好了,下课!” 第11章 灵赋   周末朱大头和连姨一块来接程尘回望郡,居然还是叫了那位从灵缘送他们回家的的哥。这一路侃功了得,大叔一个劲儿地羡慕程尘能上龙川,用他的话来讲,那是状元种子的地儿啊!   一周只有一天休息,连姨看孩子说话、动作都有了很大的进步,惊喜之余弄了一堆好菜,吃得程尘满嘴流油,差点没撑到喉咙口。   晚上,二道贩子不良中年悄悄地溜进了小少爷的卧室。   “这堆,都不要了。”程尘把收藏在柜子里看过的儿童绘本、书籍一古脑地搬出来。   “好的好的,小少爷放心,我一定尽快都出手,下周就把钱给您。”朱大头喜笑颜开,赶紧把书塞袋子里。   “这个价格,打八折,钱钱给我。”程尘翻过一本书,指着书本尾页的价码说。   朱大头顿时笑脸变哭丧:“哎呦!我的小少爷,这书再新它也是二手了,没那么高的价格能出啊!咦,这才上学几天,你都会认数,还会打折了,好聪明撒!龙川要不要这么犀利哟!”   程尘没理他,按着书摇摇头:“就八折,多了归你。”   缠了半天,小少爷还是只摇头,不让还价,朱大头也只得臊眉搭眼地应了,哀声叹气地拖着一大袋书走了,准备好好琢磨琢磨怎么提高售价,二手贩子也要搞利润么!只是娃娃才读了几天书就这么不好糊弄了,当真是霉起锅巴灰!   程尘并不打算在家里表现得聪明异常,事出有异为妖,经济来源还控制在某人手上,连姨又出自所谓那家子的“本宅”,他不打算赌连姨对主家和自己谁更忠诚,赔率太低。但让连姨和朱大头慢慢适应自己的转变还是可行的,在学校里可以适当放纵本性,在“家里”就得装着慢慢由弱智进化到普通人,而不让人察觉太妖孽。   可操作性源于学校与“家庭”的信息不对称性。这里不是现代的地球,微信群、QQ群,分分钟家长都能知道家里娃在学校的表现。连姨保姆的地位和本身的素养就决定了她不可能对程尘的教育参与过多过深。   又被塞了一肚子美食之后,程尘拎着大包小包好吃的上了的哥沈利飞的车,因为每周要往返学校,就和沈哥约了长包车子,每周六下午去学校接,每周日下午来望郡接送。   回到学校,程尘打算下苦功把从古至今的佳文妙篇好好捋一遍,反正有记忆大法,翻书忒快。哪怕不能全部深入了解,至少也对华国的文坛佳作有个大致的了解,知道哪些是被蝴蝶飞了的,哪些是与地球相关相近的,要不然没常识只是惹别人笑话,落到纸上撞车出岔子那可要命!   没听何老师说,如果瞎抄古文还有可能灵性反噬么?!   课堂、食堂、图书馆三点一线足足苦读两个多月,都快期末了,程尘总算把龙川图书馆的馆藏全部扫了一遍,外号都换了一个,人称:“扫书机”!   好几位老师都对程尘的做法和阅读方式提出了异议,何老师甚至担心他的心理状态,特意找他谈了谈心。   对老师们的关心,程尘通常是一脸迷惘地小声说:“老师,我好像对特别喜欢的书看过就能记住好多。我翻一堆书真的不是在捣乱,也不是在玩,我想,我想找到些特别喜欢的书,好好学习,增长知识。”   适当透露点记忆天赋,既是借口,也有利于提高自身的价值。至于解释,孩子不懂,总会有人给予合理自洽的说法。   然后他低下头,握着拳头,沉重地说:“我,我启灵晚,家里也没学过什么,我是想着多读书,起码能赶上同学们的进度。”   感性的何老师听得泪花闪闪的,抽背了一小段程尘所说的特别喜爱的文字,果然倒背如流!何老师又惊又喜,只是遗憾孩子特别“喜欢”的书不够多,有这样的学习天赋,哪怕只是百分之一能记住,那也是大好事。   “嗯,程尘,大概你有某种选择性的记忆灵赋。别担心,启灵晚也不是什么坏事,既然多读书能增长你的学识,提高灵赋,老师一定尽力帮助你。”   “谢谢何老师,你真好,就像是我的亲姐姐!”程尘泪花闪闪仰慕地望着老师大姐姐,哪怕马屁功夫不深,但胜在诚意足啊!   “放心,教导主任和图书馆陈助理那里我都会帮你去解释,你要好好努力,加油!小伙子。”何老师比了个拳头,用力点点头。   程尘微笑地看着这位年轻活力又温柔热情的好老师,从心底里说出两个字:“谢谢!”   小范围的朋友们都知道了程尘的记忆“灵赋”,羡慕啊!这简直就是为考试学习定制的最佳灵赋么!   “也不是那么灵,就是特别喜欢的才能马上记住。”程尘笑眯眯地谦虚。   “再谦虚就虚伪了,要挨揍了啊!”文理对某些大个儿同学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样子激愤填膺啊!   折总也长叹息:“额要有你介灵赋,熟背小说三百篇,不会作文也会编啊!”   刘海难得地掏出一大张纸,认真写了起来:“你的原书角色就有这种天赋吗?你的灵赋是怎么锻炼的,是‘同形法’、‘诵书法’还是‘激情法’?”   程尘接过纸顿时懵圈了,这什么什么法?什么锻炼啊!他这是穿越自带金手指,跟所谓的“灵赋”不知道有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看刘海在意的样子,程尘也不好扯淡误人子弟,沉吟了下说:“我不是很懂‘灵赋’,也不太清楚‘灵赋’的锻炼法。启灵之时也没什么异常,来龙川了在读书时才感觉自己看某些东西记忆特别深刻,何老师说是某种记忆相关的‘灵赋’,我也没有特别锻炼,只是多看书。   至于我启灵原书的书名是《重楼》,角色……嗯,我其实也不太清楚,好象是双主角之一。我在家也不是那么得意,没见过那本原书。”原书的纸倒有半张在手,但这些私密也不用对同学尽言。   小纸条递来:“对不起。”   刘海知道程尘是保姆送来上学的,班里同学也从没见过程尘的父母,哪怕上的是乙组,他在家中的地位也可想而知。提及别人不愉快的事,小孩有些不好意思。他拿笔飞快地唰唰写起来。   “‘灵赋’是原书角色赋予被启灵之人的某种特殊能力,和启灵早晚没有关系,但和灵合度、启灵人相关很大,灵合度越高的,就越有可能被原书赋予 ‘灵赋’;作者亲启或是等级高的启灵人也容易给人灵赋。   灵赋不一定是启灵后就有,有时也会在正确方法锻炼下慢慢练出来的。   ‘灵赋’是原书里对应角色的能力,像我灵合度是89%,我的角色是一级配角,作者描述他时,说他沉默寡言,但足智多谋。所以我平时尽量学原书的角色,希望能慢慢‘同形’带来灵赋。   这样子学原书角色锻炼灵赋的方法,就是‘同形法’……”   看小孩写得手都快僵了,程尘忙按住他的小爪子:“行了,别写了。既然知道了灵赋,我会去好好查资料的,别担心。”他亮出一口大白牙,说:“要‘沉默寡言’才会 ‘足智多谋’,阿海啊!要是写字也算多言,那你不是白白‘同形’装那么久的小哑巴了?慎言慎写啊!”   刘海一楞,纠结地停了笔。   “放心吧!何老师也说了要帮我找些相关的资料,我会好好研究的。你也加油!”   一张小纸条:“加油!”   一个世界的文,哪怕仅是华国的,从古至今会有多少?简直浩如烟海。   一个人再怎么用功,想穷尽文海也是绝无可能。   程尘苦读几月后,越是读得多,越是生出无力之感,似是而非的历史和文学,有些地球上的名著完全没有出现过,甚至连作者都没了;有些名人则出现在了不同的年代,比如东坡居士一门三苏闪耀在大燕,仍有千古流芳之作。   这还仅仅是华国的,其他国家的呢?以有限的时间和生命怼无限的书籍,那真是作死啊!   难道这个世界的人写文就不怕撞车吗?不是说撞车或抄古文有文灵反噬的说法吗?天下人写天下事,总不可能每篇文完全不一样。同赋过春花秋月的文人,没有几万也有几千。莫非每个原创的文人就都这么自信,落笔之后生死由命,全凭天地之间的灵来感应裁决?   埋头啃书之余,这几个问题困扰了他许久。   某一天,折总在听到程尘咕哝时,一拍他的腰——站着的折总还够不到大个儿的肩膀,不能拍肩,只能拍腰。   专业人士说:乃是不是撒(傻)?   他指指趴在电脑前的男孩,说:“呐,专家不就在你跟前!文理,把‘搜书’给他看看。”   文理头都没回,手指飞舞打开了一个绿色的页面。   页面左上角硕大的两个字符LOGO“搜书”,他鼠标一点首页最上方一栏的某个彩色标记,说:“这个是‘调色盘’,比对文章异同。只要调色盘判定不相同,那就没问题,它要是提醒相似过多,那还是改了的好,免得惹麻烦。”   他点进“搜书”LOGO下方的搜索条,说:“只要是华国启灵的文章,或是已经登记版权的非启灵文章,都可以搜到。搜题目也行,搜字段或名句都行,它有智能匹配的。这个引擎系统架构是仿美国‘search’的,算是华国网站里做得最好的,我们华国文章、历史比老美强到哪里去了,就是计算机技术还是差了口气。” 第12章 搜文   文理随手把程尘的原书“重楼”两个字打进搜索条,按了回车,很快就跳出许多结果。最上面一行前面打了个醒目的红色标识,标识是花朵状,里面是个变形的古文字。程尘辨别了下,似乎类似隶书的“灵”字。   后面跟着的首先就是文名《重楼》,再后面是作者、大致内容简介。小小一条,非常简洁。而下面跟着的几十条信息,前面没有标识,书名不是《重楼》,但也有信息相关,要么是简介里含有“重楼”两个字,要么干脆作者名是“重楼”。   文理手指着屏幕里鲜艳的“小红花”说:“这个就是灵标,表示这文已经启灵,并且没有湮灭。”   他点开《重楼》,里面则是表格式的数据。   一开头就是序:序72。   后面跟着是成书的日期以及一系列复杂的数据,还有一排灰色的按键。   程尘心头一动,这不是和他在灵缘病员卡上记录的数字一样吗?   文理用鼠标点点序数,说:“序的后面一位数字代表目前为止这本原书总共启灵的人数,这书序数算少了,还是本民国老书。不过我爷爷说,序多启灵的人多,但序少未必就不是好书,有些名著启灵的人很少,可是个个非常有灵赋。像你不就有记忆灵赋嘛!”   折总有点不服气,大声道:“未必啊!额的原书现在就已经两千多序了,听说都快入选‘百年传承经典’咧,那些名著,哪本不是序几千几万的。何老师社滴那个蒲松龄的《狼》,几百年都序5千多咧!那还是没啥角色的短篇。千古名著,名著,知道不?”   程尘上手在“搜文”试了下,喜形于色:果然好东西,极好,极好!   他虚心请教:“那这些暗红色‘灵标’的文是怎么回事?”   文理瞟了一眼,说:“有的是古代流传下来的,原书都找不到了。有的是文的生命力到顶了,不能再启灵。总之就是‘湮灭’的灵书。这些能搜出来的还算在历史上有个痕迹,有些古代灵文连名字都没流传下来,那就是真正的消亡了。”   “灵书还会‘湮灭’?”程尘好奇地问。   “那是,要是灵书不会湮灭,能一本永流传,一直用下去,还要写啥新书啊?老祖宗的书能用几辈子,现代文人都可以改行卖炊饼咧!”   折小胖到底是半专业人士,出版世家出身,掰扯起来一套又一套。   “‘搜书’网就是文审局旗下的,政府背景又和文人版权相关,搞灵书库,把自古以来有记载的灵书输进去,动用了几个名校的学生志愿者,花了快十年咧!最近连外国灵书译文都建库咧,这网站能不好用么?   额爹社,以前出版物审稿时,都要跑文审局核稿,那才叫跑断腿咧!人工审核能快到哪去?有人一年多都木过审咧!”   文理也插话:“就是啊!计算机是现代发展大趋势,点点鼠标就能搜文、登记版权,多方便快捷。就应该再进一步,直接在网上审核,给大家方便,就我爷爷这种老古董,整天反对这反对那的。听我二舅说,非灵文的版权审核已经在推行了,说不定过几天就出来新规定了。   现在就是计算机太贵,推广太慢,咱们乙组同学家里应该都买得起,可一般人家动不动几万的,谁吃得消。唉!现在也就‘搜文’这种政府重点网站好用点,其他都不好玩,看老美的网站还得翻墙,麻烦!”   文理二舅就在文审局,内部消息一向知道的早,自己又对计算机感兴趣,所以折总说他是专家。   “有了‘搜文’,文灵反噬的事,这些年都木怎么听说了。”折总欣慰地叹息。   “没有文审局,没有网络之前,古代文人也是危险职业啊!万一哪天一不小心就踩雷了。”文理也叹息。   “哪有介么可怕,文灵反噬很少见的哈,就那个古代书里写滴啥文人‘天谴’,多少年才有那么一个倒霉的咧!多半还是自已作孽想取巧。”   折总少年装老成,看看痴迷电脑的文理,摇摇头,脸上写着——不可救药;瞄瞄装哑巴的眼镜少年,再摇摇头;转头瞅瞅号称“扫书机”,笑得一脸憨厚,憧憬地望着搜文网的大个儿,终于点点头,欣慰地说:“少年,额夜观天像,咱这几个,还是乃瞅着有点文人的希望哈,加油!”   程尘用力地点点头,握住了小胖的手:“我尽量!”我一定会小心地作孽,实践出真理,尽量不遭天谴撒!   一伙人嘻嘻哈哈,结伙去吃午餐。   自助餐一如既往地美味,自从上次值勤的学长劝阻浪费后,折总也收敛了些。偶尔还是忍不住多拿,也心照不宣地让大个儿来处理,程尘自然随手就打包悄悄递给了林良羽。   打包大约也是上不了台面的潜规则,林学长也悄悄地干活,从来不声张。   吃人嘴短,林学长对他们的态度倒是越来越好,有时还和大厨商量,偶尔藏几份红烧牛肉下来,就等折总下课享用。惹得折总大为感慨,没想到学长是这样乐于助人的好人啊!   只是照道理说吃了这么些日子大鱼大肉的小灶,怎么也得长点肉吧?可这位林学长眼见着越来越消瘦苍白。吃的东西都不知长哪儿去了。羡慕得女孩子们眼冒红光,恨不得揪他来问问减肥秘诀!   “哼!怎么吃都不会胖,他别是有病吧?!”于丽丝很不甘心,她妈妈从小就注意她的体形和仪态,吃的东西都得让营养师拉单子。本来以为上了学就能脱离苦海,想吃什么吃什么,没想到……妈妈竟然把营养师列的注重事项都交给了生活老师,四十七条啊!   妈妈咪呀!吃个自助餐都有眼线盯着呢!   “这你就不懂了,龙川什么品牌,餐饮那是重中之重,万一我们吃坏了,他们负得起责么?”文理边扫光盘子,边说,“别说大厨、服务员,连那些勤工俭学的学长都要做定期体检的,有病怎么敢往这儿跑?”   正说着,人群那头一声惊呼。离他们餐桌不远处,他们谈论的林良羽突然倒下了。   “哎呦!怎么了这是。”   “扶着点,赶紧上医务室。”   于丽丝惊呼:“这肯定有病啊!瞧他这么瘦,脸色白的,还晕倒了。”   在众人的窃窃私语中,大家没滋没味地赶紧刨完饭,好奇的折总已经去打听消息了。   “么麻达(没事),社是贫血。”折总回来时,午休都快结束了,他又悄悄说:“额看不太对劲,他胳膊上很多针孔,掩着不让人看,额偷偷看到咧!”   “难道他……吸毒?卖血?”文理好奇地问。   “不可能。”刘海举小纸条。   “是哈,也不像吸毒,卖血倒是有可能。”折总挠挠脑袋,又说:“哎!不对啊,甲组都成绩可好咧,有奖学金,能有勤工俭学名额的成绩更好钱更多。学生入学还要外调咧,又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家庭出身都能来滴。”   琢磨一会儿没头绪,也就甩手了,说到底这位学长跟他们也不是那么熟。   程尘没吭声,倒是打算课后去看看这位贫血晕倒的学长,怎么也算是“打包”之交了,人也不错,能帮就帮上点。   贫血,嗯!   学校超市买了一大包干吃红枣,几包枸杞、桂圆之类的干果,又选了些当季水果,程尘拎着东西上医疗室。   龙川的医疗室说是医疗室,其实占了一幢小楼,跟个社区医院差不多了,尤其是急症、外伤的初诊,特别有一手。   林良羽面无血色地躺在三楼的单间医护室里,程尘进去时,他正呆滞地望着窗外,不知想什么。   “身体怎么样?没什么事吧?”程尘拽过把椅子坐在床头边,掏出只苹果,四下找找,问:“有刀没?给你削个苹果?”   林良羽迟钝地转过头,良久才抬手指指床头柜。   程尘找出水果刀认真地削苹果,苹果皮听话地连成均匀细长的弯弯一条,垂落下来。   他对别人的私事不是特别关心,他们之间的关系像这果皮般的浅薄,关注下对方的身体状况,仅此而已。   林良羽默默地看着那个苹果慢慢露出浅黄的果肉,突然低声说:“只是贫血。我没干什么坏事,也没去卖血。我知道他看到了。”   他慢慢卷起袖子,两条苍白瘦弱的手臂上都各有十几个针孔,疤痕深浅不一,有些显然是最近扎的。   “我有个妹妹,和他差不多大。”林良羽低声慢语地说,声音却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透着空洞和麻木。   程尘低头继续削苹果,眉头渐渐皱起,他知道,林良羽口中的“他”指的是折晚意这小胖子。   “……她出生时是个很小很小的肉团子,粉红色的,眼睛都睁不开,也不会哭。当然,没启灵的孩子都这样。可是我妹妹就是长得特别可爱,手指脚趾就像是小小粉贝壳,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就和洋娃娃一样。”   他抬起眼,直直地看着程尘,问:“你启灵前住在哪?” 第13章 桶栽   程尘回答道:“‘灵缘’,一个养护院。”   林良羽喃喃地说:“真讨厌你们乙组这种口气:也就这样吧,还行吧!灵缘就算不是国都级的,也是传承几百年的养护院,每年的养护费用都要好几万。   知道穷人的孩子们生下来,在启灵前怎么照顾养活吗?政府会有公益养护三年,三年之后要是还不能启灵,拿不出钱上养护院的,就会去买个养护桶,那么高,那么点大……”   他比划着,大概也就能堪堪塞下个三四岁的孩子。   “在孩子的肚脐上接根养料滤管,再买一桶养料基,把孩子整个泡在桶里,就像是回到了‘母体’。嘿嘿嘿!”   林良羽捂着脸古怪地笑了起来,说:“要是买不起好点的养料基,政府也有公益的提供,那东西绿色的,跟糊糊似的,要是种颗菜籽下去,我猜它会发芽!孩子泡在里面当然是死不了,也就是活着,能喘口气。   古人描述得多好:‘……以桶栽之,给养稍停,动辙止息。’   远古的时候,要是有稍大点,又启不了灵的孩子,巫师萨满们都是把他们丢出去天葬的。现在至少死不了,对不对?”   程尘手一顿,把削好的苹果塞到了病人手里。再次庆幸自己二次投胎的技术够强,选对了时间,选对了人家。要是泡在桶里这么栽种,估计根本等不到他来投胎了。   林良羽捧着苹果并不吃,继续喃喃说着,不知是说给程尘听,还是说给自己听。   “穷人的孩子没有好的照料,要是到了五六岁还启不了灵,那各种古怪的毛病都会找上门来,什么结缔综合症、分泌紊乱、莫式综合症……   我妹妹今年快九岁了,泡在桶里四年多,整个人绿得像只青蛙,肚子涨得鼓起,四肢干枯,头发也快掉光了,现在简直就像个万圣节娃娃——典型的莫式综合症。这种病据说是没得治,启不了灵,不用三五年人就没了。不过,穷人也有穷人的偏方。”   林良羽侧过头轻轻地笑笑,说:“猜猜看,是什么?”   程尘轻声道:“血,亲人的血。”   “你真聪明。”林学长点点头,望着自己手臂上的细孔,说:“一年前,每个月抽一两百毫升加上特制的药,混在养料基就能保持一阵子。慢慢的,效果就不那么明显。到这个月,我足足抽了六百毫升的血,她的状况还是无可避免的恶化了。”   程尘只觉得有什么哽在喉咙里,有些难受,说不出话。   他自这个世界醒来,哪怕没有亲人怜爱,也一直衣食无忧,上最好的学校。从来没想过,这个世上,还有人会过得如此凄惨。   “我拼命读书,是想着早些进入写作班,万一能写出篇灵文,就能让妹妹醒过来,亲人之间的灵性感应比其他人的作品强多了。现在……   谢谢你帮我打包那么多好吃的。”林良羽轻声说:“我也只能做到这里了。‘万物虽有灵,天地不仁亦无情。’”   他捂住了脸,泪水从颤抖的指缝间慢慢渗出。   从探望林学长回来,程尘整个人都有些蔫,看书都提不起兴趣,总觉着有什么堵塞着胸膛,很想深深喘几口气。   “……今天是本学期最后一堂语文课,老师有一个惊喜想给大家,同学们猜猜看,会是什么样的惊喜呢?”何老师笑吟吟地站在教室里,今天穿得格外正式,脸上还化了很淡的妆。   “大家一起出去玩?”   “每人发本何老师写的书?”   “不用写寒假作业!”王成光激动地欢呼,他的语文成绩向来数一数二——倒数。   何老师看着他笑:“同学们都猜错了。王成光,老师为了加强你对文字的感性,特地给你布置了摘抄读写作业,其他同学都没有,你最特别哟!”   “啊!不要……”王成光在惨叫声中谢幕了。   “好了,今天老师确实要带大家出去,但不是集体游玩。”   何老师的脸上浮现出神秘的笑容,低声说:“除了你们自己启灵时,同学们还有没有去启灵馆旁观过启灵仪式?”   “哇!”   同学都惊了,异口同声激动地欢呼。   那传说中神秘庄重,伟大非凡的启灵!自己启灵,自己启灵时懂个哔——啊!眼睛都才张开,话都不会说,吃喝拉撒都得学呢!   老油条装嫩的程尘都有点小激动了。   “想去吗?”   “想!!”   龙川果然强大,学校自带了附属启灵馆所。   据说是很多文科系的老师都有启灵的原书,少的一两本,多的也有三五本。只是多数老师写文的资质实在一般,原书的等级比较低,别说“州闻县达”,“乡知”的也不多,基本是“村晓”级别的,启灵个十七八人就灵性耗尽、歇菜湮灭,只能转出实体书供读者消遣了。   因为在文路上发展希望不大,所以这些老师主职专业还是教育。   也有雄心壮志一门心思走文路的,教职只是作为暂时的生活来源和跳板。这种人龙川可能也有,但肯定不多,起码程尘没见到过一个敷衍教职的,龙川百年名校,非常重视教核,不专注教职根本通不过。   何老师的第一本,也是目前唯一的一本原书,书名《轻荷》,是她在大学里苦心撰写的。刚写完时并没能启灵,花了两年多时间积攒素材,数修其稿,在第十四次正稿之后,终于灵性感应,文章启灵。   何老师说,那时她抱着书稿又哭又笑整整一天,人都恍惚了。第二天才想起要去文审局备案登记。而后,在启灵局的安排下入启灵馆为孩子们启灵。   可惜,从文成启灵到毕业三年后,这篇几乎是呕心沥血,自传体式的《轻荷》只启灵了五个年幼的孩子,也没有带来任何灵赋。最后一个孩子启灵时,文章原书上的灵光已明灭不定,眼看就要湮灭。   也因此,何婉遗憾地割舍了专职写文的梦想,成为了龙川的一名语文老师。   “……所以啊,这次启灵,就是老师亲自用原书启灵,但也可能是这本书的最后一次启灵。”何老师有些伤感,但很快又振奋起来,认真地鼓励孩子们:“像老师这样,没有好的文学天赋,通过努力,也许能够写出灵书。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赶上那些天赋灵性的文人,他们随手写下的都有可能是‘流芳百世’级别的灵书。   老师说这些,并不是打击大家,或者说没天赋的都不用学文写作了。而是想让大家在努力之余,珍惜自己的天赋,尤其是文学上的天赋。天才归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和百分之一的灵感,如果你有天赋,千万不要浪费践踏它,而是要用汗水浇灌,才不负老天的赐予。   ‘天与弗取,反受其咎’,老师希望大家个个都能成为有用的人才,而不是‘伤仲永’。”   何婉看着孩子们天真憧憬又兴奋的笑颜,忍不住弯起嘴角。   龙川的启灵馆稍有点远,何老师约了校内电动小共交,很快把一班二十几个孩子一块拉到了启灵馆。   馆阁非常壮观,唐式石基木柱,形体稳健,庄重肃穆。占地极大,在林木掩映下,几乎看不到顶。程尘瞅着,比起灵缘的金顶启灵馆阁来,形态之美各有千秋,但在气势上确实更胜一筹。   王成光盯着馆厅前的匾额研究了半天,恍然大悟,大声念道:“连什么阁!”   同学们哈哈大笑,这家伙三个字就认出俩。   何老师点点头,称赞:“不错,王成光连隶书也能认出两个来了。‘连壁阁’,‘连’通‘联’,壁是美玉的一种,‘连壁’取其‘才华并美’的意思。我们龙川的‘连壁阁’在离州也是非常有名气的,曾经有多位大家光临……”   正说着,馆阁正门突然大开,一行健壮的男人从门内快速走出,麻利地分列两侧,甚至还有几个很快跑到四周警惕地站好。一个队长模样的中年男人匆忙走来,对何老师说:“何婉何老师?”   “是我。”   “麻烦您带着学生在旁边避一避,成大师刚才启灵耽搁了一会儿,和你安排的时间有些冲突。希望您理解。马上就结束了,大约耽误您1015分钟时间。”   “当然,好的。我会管好孩子们。”何婉赶紧点点头,把孩子们悄悄带到一旁。   折总挤眉弄眼地对同伴们低声说:“听见没,成大师!”   “难道是写《远山》的那位成远山,成大师?”文理猜着,激动得不行。有段时间,爷爷整天就爱捧着《远山》反复诵读,说是“后起之秀”、“后生可畏”!听得他耳朵都长茧,非常好奇这位成大师。   程尘也有些好奇,醒来第一次见“大师”,还是活的,多新鲜!   等了五、六分钟,终于又有人从正门出来了。一行五、六人,当头的是位年轻的男子,三十来岁,灰发及肩,身形消瘦。他穿着件长袍,步履既大且快,袍角烈烈扬起,很有一种飒爽的气势。   他眉目清隽,眼睛特别有神,眼光向孩子们这边扫过,微微向何老师点了下头。   “好厉害!你有没有觉得成大师眼光都带电的,而且是闪电,唰!这么一扫,哇!”于丽丝惊叹着,往自己脸上比划,小脸都红了。   “行咧,别发花痴,没看见李校长都在边上陪着咧!”折总嗤笑一声,转头对程尘说:“瞧见木?大师,介范,介气势,牛不?奏是整天一帮子人围着,当‘国宝’也开心不了哈!”   “你想多了,当‘国宝’也得有资格,写出‘州闻县达’的灵文,才给配保镖的,能像成大师这种,起码得‘镇国鸣府’啊!”文理目光迷离地望着大师远去,一声叹息。他估计这辈子是达不成爷爷的梦想了。   作者有话要说:  灵文的级别自己掰了些,另外参考点娘家的《儒道至圣》。 第14章 湮灭   成大师一行很快走远了。   陪同的孙志安馆长送人上车后,和李校长打了声招呼赶紧紧跑几步,来到何婉老师跟前。说是“连壁阁”的馆长,也就是做行政服务的,一个启灵馆最重要的是什么?——灵书!能写灵书的文人都是他的衣食父母。   “小何,你带着孩子们早来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刚才成大师那里出了点小状况,让你们久等了。”他跑得有些急,一个大光额头上油汗渗出来,反射着阳光,很是滋润亮泽。孙馆长脸有些长,笑起来浓黑的长眉毛变成个正八字,大白牙闪闪发亮,特别地……囧!   程尘终于认出这张看起来非常眼熟,让人手痒得很想揍上一拳的脸长得像谁了。   我去,这不是光顶版的金馆长么?!   “不要紧,不要紧,我们没等多久。成大师那里……没什么事吧?”何老师有些担心。   金馆长,呃,孙馆长发出一阵魔性的爽朗笑声,说:“没事,没事!一点小问题。”他转头对着孩子们说:“孩子们都等急了吧?孙伯伯带你们去看你们的何老师大显神威,亲自启灵,可厉害啦!比成大师也差不了多少,你们可要多学着点。”   “是!”大家响亮地回答。   何老师被孙馆长夸得脸都红了:“您太客气了。我和成大师差远了。”   “不远不远,成大师是国之瑰宝,你是我们龙川的骄傲,都那么年轻,有光明的前途,是非常好非常厉害的文人啊!来来来,大家这边走。”   同学们被孙馆长喊来的服务人员带到一间位置非常靠前的旁观室,安排好座位。孙馆长这才非常严肃地叮嘱:“孩子们,启灵的重要性我就不多说了,你们在这里最近距离的观看,一定要注意纪律,不要吵闹。虽然这里都装有三层的隔音玻璃和单向传音系统,房间里的声音基本不会传出去。   你们能看到何老师,也能听到何老师。同样的,何老师在启灵时也能看到你们,如果你们有什么大的动作,还是很有可能会影响老师的启灵。明白了吗?”   大家站直了身板,激动地喊:“明白!”   “那能做到遵守纪律吗?”   “能!”   “谢谢大家,那我就去换仪服了,你们一定要听孙馆长的话。好好观看启灵仪式。”   何老师把同学们托付给馆长,匆匆走了。   “仪式还没开始,同学们可以在旁观室里走动下,观察观察么!等下就不要乱动了。”孙馆长笑容满面地让工作人员带孩子们熟悉下环境。   旁观室挺宽敞的,足有一间教室那么大,三分之二是墙,正对馆厅中间的是一面足有四米宽的落地大窗。房间里灯光并不十分亮,而室外的馆厅更暗,只有馆厅四壁每隔一段亮着一盏幽暗的应急灯,勉强能看清边上一圈。   从旁观室向外望去,隔着厅的对面也有好几间差不多的观察室,都亮着灯,隐隐绰绰可以看到许多大人紧紧地贴在玻璃窗前,注视着馆厅内。   孙馆长说那是来启灵的孩子们的家长,如果人数不多,一般启灵馆都会允许他们旁观。   馆厅正中央是一个圆形的阶梯舞台,并不大,直径也就六七米,半人来高。   圆台四周整整齐齐摆放了许多半透明、盖子开启的长盒,隐约看得出每个“盒子”里面都躺着个孩子,一动不动的。   “瞧,‘肉果’。”折总低声对程尘说。   “别胡说,”苏果瞪了他一眼,“大家没启灵前还不是那样。你这么说,也不见得显得自己多高贵!”   “额就那么一社,很多人都介么喊么,干嘛社额。”折总嘀咕着。   程尘静静看着那些躺在盒子里的孩子,这些生而未启灵的“人”,连人的资格都不被承认,只是一团无魂的肉。   后方,柔和的灯光渐渐亮起,一个长服迤逦的身影,在悠扬哀婉的骊歌声中慢慢踱步而出,迈步走上圆台。淡淡的灯光聚焦在圆台中心的身影上,乌发垂髻之上,只插了两根长长的横簪,黑色的仪服,曲裾交领,续衽繁边,带着肃穆庄重的华美。   “是何老师,好漂亮!”   “骊驹在门,仆夫具存;骊驹在路,仆夫整驾。”苏果轻轻吟颂。   “是啊!古人把未启灵的孩子当作客人,能启灵是侥天之幸,不能启灵也是常事,往往一场灵事下来,就有孩子要远去,再不能醒来。生死之间,一息而已。骊歌相送,就是当作送客人远行,再无相见之日。”   孙馆长低声解说,他很快又高兴起来,说:“现在科学飞速发展,对未启灵孩子们的养护手段有了很大的进步,大的启灵馆所里基本不会再出现因为启灵失败而死亡的案例了。但古时的仪服、仪式还是流传至今,这也是对文章、对天地生灵的一种敬畏、尊崇。   马上要开始了,大家认真看,不要出声。”   骊歌声渐渐息止,圆台上光芒渐渐凝聚在何婉的手中,仍是淡淡的,但已足够她看清手上手册的字迹。   “轻荷不喜欢走在人多处,总爱闲坐在荷池边……”   何老师轻灵剔透的声音,从墙角的播音器里传来,哪怕是透过电子转制传输,仍然听得到她声音中对生的渴慕,对生的激情。   同学们没有一个人出声,都屏住呼吸静静地听着。   何老师手中的书册,随着她的吟颂渐渐闪烁起淡淡的蓝光,但那蓝色的微芒明灭不定,就像是风中的烛火,仿佛下一秒就会被吹熄。   蓝色的微光摇曳闪烁着,忽而,在空中渐渐亮起了点点微芒,慢慢向她手中的书册凝聚。   “盛开的红荷让人眼前一亮,一丝轻暖的喜意涌上心头。她那美丽的颜色让人不知如何形容,犹如一枝饱蘸墨彩的画笔点在花尖上,无声的氤开,至淡而至无。世人爱她的艳美,更爱她的清绝……”   何婉的声音有些紧张,渐渐大起来,有力而坚定,像是在做最后的冲刺,哪怕牺牲,也要夺取最后的胜利!   空中那五六点散碎的微芒终于像是不再犹豫,越来越快地向书册聚拢,最后竟而飞扑到纸面上。书册上蓝色的微光顿时闪亮,变作了一个凝实的光团,突地从纸面上飞跃而出,流星般闪耀着奔向左方!   孙馆长握着拳头,猛力一挥,兴奋地低喊:“成了,成了!有一个成了!”   他兴奋地向孩子们说:“启灵了!有一个成功启灵了。啊,这样的景像真是看一万遍都不嫌够……”   程尘牢牢地盯着那点蓝光,看着它坠入了某个“盒子”,孩童哇哇的啼哭声继而响起,仿佛是一曲生命的欢唱!他突然觉得眼中一热,似乎也有什么激烈的感情要汹涌而出。   压抑的欢呼声未绝,突然大家都低声惊叫起来:“怎么了!怎么了?何老师的灵书!”   何婉手中的灵书,在蓝芒飞出时,发出了最后的淡淡光芒,渐渐黯淡,挣扎几息,及至于无。她捧着书册,呆呆地站立着,一动不动,也不再吟颂。   “唉!又一本灵书湮灭了。”孙馆长叹息着,让人打开了灯。   “好了,今天的启灵到此为止。虽然何老师的灵书湮灭了,非常可惜,但它的牺牲也换来了一个孩子的新生。而且我也相信,何老师,还有我们这些努力学习的同学们,今后一定会创作出更多更好的灵书,给更多的孩子带来真正的生命。加油吧!孩子们。”   过了一会儿,何老师换好衣服出来了,眼睛有些红肿,湿湿的。   “老师,别难过,你一定还会写出灵书的。而且,有一个孩子成功启灵了呢!”苏果拉着她的手,自己的眼眶都红了。   “嗯,谢谢大家。老师没事,灵书的灵性不足,湮灭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所幸还能帮上一个孩子。所以啊!同学们一定要好好学习语文,多观察生活,争取写出灵性十足的经典文章,帮助更多的孩子获得生命。”   “是!”同学们齐声应答。   在龙川的第一个学期就这样结束了,程尘学到了很多,而不仅仅只是获得了这世界的基本常识。   下午,朱大头坐着沈的哥的车来接小少爷。   “连姨呢?”程尘有些奇怪,连姨每周都亲自来接,这次不知为什么没来。   “我家那妮子也放假了,正好今天回来撒,婆娘去车站接她了。让我跟您说一声。”   “嗯。”   程尘知道连姨两口子有个独生女,打一岁半就启灵,现在在青府文学院少年班读书,挺有出息的。平时连姨一提起自家珊妞就眉花眼笑,止不住乐。难得放假回来,肯定是要亲自去接的。   沈的哥不愧是信息交流专业人士,说起离州大事小情那叫了如指掌:“听说了吧?成大师来离州了,据说他母校就是龙川的,程尘你们同学有没有见到大师?”   “远远见了一面。”   “哎,能见着就算不错了。92年他来离州时,刚好是‘亚圣祭’,在黄龙广场那儿,那叫个人山人海哟!旁边人高马大的保镖是一圈又一圈,我拿个望远镜也就瞅着最中间一个灰头顶。后来还是看电视新闻才看清活的大师长啥样。那架势,气派,实在气派!一看就是个真的大师啊!我家熊孩子就是成大师亲自给启灵的。”   “啥子,龟儿子这么有钱还来开出租撒?”朱大头惊到起。   “呸,你才龟孙子呢!我们那是运气好,83年时成大师二十来岁,刚写了第一本灵书,来我们离州最大的黄龙馆做公益,我儿子刚好抽中了。那一批抽了一百五十个孩子,足足启灵了三十三个。我就说这小伙子一定有前途,看,这不真成大师了!以后说不定还能成贤成圣啊!”沈哥大发感慨,既叹自家儿子运气好,也叹当年自己眼光妙啊!   “哦!你这是赚大发了撒,现在哪个大师还亲自启灵,不是有权有钱的人家,大师轻易不出手的。”朱大头啧啧惊叹,龟儿子也是狗屎运踩到了,不过自家女儿也是名家出手,不差哪里。   正愉快地听他们闲扯,程尘目光扫过车窗外,突然一凝。   “停车!”   作者有话要说:  《轻荷》的描述文字出自度娘不知名选段;“骊驹在门,仆夫具存;骊驹在路,仆夫整驾”出自先秦·佚名《骊驹诗》;以后可能出现的这个异世界的名著内容,如果不是地球名著改编的,那就是度娘支援的。俺的笔力要扯淡名著,那个就有点力所不能及了。   谢谢kidami、西瓜以及许多老朋友的不离弃,我会加油的。   很久没来晋江,突然发现又有书友给浇灌了19瓶营养液,不明觉厉,非常非常感谢!   看我行动吧! 第15章 该做的事   “怎么了这是?”沈哥一个急刹,朱大头猝不及防,大头“碰”地撞上了前面。   “等我一下。”程尘没解释,开门抬腿就下车,匆匆往路边走去。   街沿坐着个清瘦的少年,左腿上血渍斑斑,书包丢在一边,正无神地盯着自己的腿。   “出了什么事?”   “是你啊!”林良羽缓缓抬起头,勉强扯出个笑容,“不好意思,总是让你看到我的倒霉样。没什么事,走路走神,让车剐了下。”   “肇事车呢?”程尘四下看看。   “跑了。”   程尘皱眉看着他细脚伶仃,血肉模糊的可怜样,问:“还能走吗?家在哪儿,我送你。”   “不用麻烦……”林良羽还没说完一句话,人已经被拎了起来,半掺半扶地往路边停着的出租车上走。   他不再推辞,低声说:“谢了。我家在词里,有点远,千诗街词里12号。”   “要不先去医院,你这腿还是包扎一下好。”   “真不用,我家里有药,自已处理下就行了,别浪费钱!”林良羽急了。   程尘也不勉强,扶着他上车:“那也行,你自己小心点。”   “沈哥,麻烦先送我同学回家。”报了地址,沈哥应了声,车子转向而行。   千诗街在离州老城区,是当年一位离州诗人与人斗诗的所在,悠悠千年后,诗人们的名字早已被人忘怀,那些佚名的诗篇倒流传了许多下来。一巷一诗,虽然没有千诗那么多,却也是步步诗香,巷巷文意,只是住在这里都会洇上雅意文心。   街是老街,巷是老巷。住在这里的人家,多半是祖上传下的屋舍,乌瓦白墙,书香门第,很少有败家子会出售这里的老宅。   巷子很窄,只能容得下两人并行。这里虽然一直住着人,但也是离州排得上号的古迹,车子是不让进的,也进不去,因此防火做得格外仔细,一路都能看到鲜红的消防栓。   程尘也不和林良羽多说,掺着他下车就往巷子里走。   走了六七分钟,到了12号门前。窄窄的黑漆桐木门,两只兽头衔着古旧的铜环瞪着来客。   程尘犹豫了下,拉着兽环想敲。林良羽忙说:“不用敲,边上有门铃,我这儿也有钥匙。”   门里传来阵脚步声,木门突然被从里拉开了。一个神色疲倦的中年男人惊愕地看着他们,随即懊恼地说:“小羽你今天回来啊!我都忘记了。”   “没事,爸,小妹怎么样?”林良羽问。   “还是老样子……你腿怎么了?这位是?”林父看到儿子的腿伤,担忧地低下身想看,儿子一挡,这才看到了客人。   “摔了下,不要紧。多亏学弟送我回来,这位是我父亲。”林学长简短地为双方介绍了下。林父感激不尽,笑着请程尘去家里坐坐,只是那张脸即使在笑都像是愁苦不尽。   “哦,哦,真是谢谢你,程同学,请进请进。”   程尘略一犹豫,还是进了屋子,他也想看看,林家的小妹妹情况到底如何。   老宅子的设计采光当然不如现代建筑,林家的屋子应该是以前大户人家主宅分出来的一个小院子。一间正堂屋做了客厅,客厅里空荡荡的,除了破旧的桌椅也没有什么摆设,中堂四壁有几处长方形的灰白色痕迹,明显比周围颜色浅,看得出来原先挂过字画。   “让你笑话了,程同学,家里也没什么东西招待……你喝杯水,歇歇。”林大叔局促地说着,四下找杯子,又担心儿子:“小羽,赶紧去把伤口洗洗包下,别发炎了。”   “林叔,别客气,不用倒水,我马上就走,车还在外面等着。良羽是我学长,也是我朋友。我这次来,也是想来看看他常提起的小妹。”   林叔愁苦地叹息着,林良羽一瘸一拐地走过来,默默地带着程尘推开了东厢房的门。   屋子中间放了一个半人高的金属大桶,桶顶的半透明盖子连着许多管线,旁边放着一台灰白色的医疗仪器,正在滴哒作响。   程尘走上前去,看到桶里装满了绿色的糊糊,混着棕褐色的丝缕。中间半倚桶壁坐着个小女孩,她闭着眼,头发稀疏,皮肤呈现一种不正常的绿色,斑驳不一,只有小巧而微翘的鼻子,依稀还能看出点她哥哥口中曾经的“可爱”。四肢纤细,更显得鼓起得肚腹肿胀异常。   “医护师说,没多少日子了,我们再放血也没有用了。”林良羽轻声说。   林父在一旁实在忍不住哽咽出声。   离开林家,程尘只觉得浑身都燥,一定得做点什么,做什么都好!   他坐在车上,望着车外飞驰而过的景色,静静地将自己能做什么,怎么做,利益得失衡量了一遍。心头一片清明。   “朱叔,我要买电脑!”   “啥子?哪东西可贵,咱不买了吧?”朱大头脑袋都疼了,偶尔一次瓜婆娘不在,这小少爷就作死又作活的,麻烦啊!   “我一定要,今天就要买!老师说,学习要用。”程尘肯定地点点头,瞪大了眼睛卖萌。脸皮这东西,越厚越管用,两世为人,程尘对此体会颇深。   “噢!那老师的话是要听的,可我也没钱啊,要问你连姨拿……”朱大头突然醒悟过来,这大好的赚钱机会砸头上了,怎么还能往外推,傻呀?   赶紧凑到小少爷身边,悄声说:“买电脑好,买电脑有用啊!叔帮你买,一定买个又大又贵的。回头就问你连姨拿钱,你可别说是叔帮你去买,就说是,是老师会帮你们买,交钱就行了,知道不?”   “哼!”想太多!   回到望郡,连姨带着个女孩老远迎了出来。   “尘尘,这是我家的珊妞,”连姨很是抱歉地解释,“她在青府柳州大老远的上学,今天才放假回来住。我就……”   “你好,珊妞。我是程尘。”程尘微笑着打断她,向少女伸出手,萌萌哒。   “你好,程尘。我是朱琦珊,琦和珊都是斜玉旁,美玉和珊瑚的意思,我爸就喜欢财宝。”女孩婷婷玉立,长得挺乖巧,长发披肩,她笑吟吟地伸出手轻轻握了一下程尘的,突然低声轻呼:“哦,对了。你才‘醒来’没多久,听妈妈说去龙川读书了?琦和珊字都学过了吗?要是不认识,反正放假,我可以帮你辅导。”   “哦,不用了,珊妞,我们老师都挺好,教了很多字。”程尘仔细看了她一眼,女孩背脊挺得很直,穿着精致的制式校服,非常合身。她的笑容也是那样甜美而得体,但是笑意未达眼眸,虽然竭力掩饰,但还是让人很容易就感受到那种自上而下,略带鄙夷的自傲。   啧!太嫩,城府略浅啊!再修练个几年,烟火气不那么重了,大约就修成个都市“白骨精”了。现在算是少女仆身公主心?要上演怒怼纨绔逆袭上位,还是草根少女奋发图强?   不管哪一种,程尘都不打算当个替人垫脚的丑角。   朱琦珊矜持又标准地笑了笑,认真地提醒:“程尘,我比你大一岁,你可以叫我珊姐姐,也可以叫我琦珊,但是请别叫我妈喊的小名。你知道的,她们这辈人取的小名都有些土。哈哈!”   “好的,珊妞。”程尘点点头,甩手进屋。也不管留在后头的珊妞脸色如何。   别墅一楼只有一间保姆房,平时连姨和朱大头夫妻住着,一楼还有两间客卧,二楼则是两间主卧。不想当珊妞的朱琦珊同学自然不能住主卧,连姨准备安排她住一楼客卧。女儿小时当然是和他们一起住,自从上学后又多是住校,难得假期回来,慢慢也就让她住一楼客卧。   小少爷没醒之前,反正房子都空着,也都含糊得过去。现在主人在家了,似乎让女儿住客卧又有些说不过去,毕竟干再多年,说到底她连姨也就是这家的住家保姆。老公蹭吃蹭住已经是难堪,女儿还住客房,这……   饭桌上,四个人吃得有些闷。连姨心不在焉,欲言又止的;珊妞坐在末位更是别扭,端着身姿,只闷头夹自己面前的菜;朱大头是心痒难骚,不住地给小少爷使眼色,钱,要钱啊!着急撒!   好不容易等程尘吃饱喝足,放下了筷子,连姨终于张开了口,她讨好地笑着,有些结巴,小心翼翼地商量:“尘尘啊,你看你珊姐姐难得回来,我,我想,要么让她住一楼客卧,就这个假期,等她一走我马上……”   朱琦珊的头压得更低了,恨不得埋进碗里。她实在不想看到母亲讨好恳求的嘴脸,但又无法可想,总不能这么大了还和父母挤一间屋,一个假期都去外面租房也不现实,又贵。   她紧紧握着筷子,指节都发白了。既担心程尘不答应,又厌烦这个无可奈何的现实——她的起居住所,居然得让一个刚启灵没半年的智力障碍来决定!   “……好啊!”程尘漫不经心地回答,客卧里老早就放了些女孩子的用品,答不答应的都已经住进去了。连姨现在提出来,也算是对主家的尊重,要是反对,也不过徒生尴尬,大家为难。   “对了,我要买台电脑,老师说假期里要在家好好学。”   “啊?啊!好的好的,老师说的一定要买,要好好学。”连姨一时也没想到,她为难了许久的事,小少爷答应起来一点不为难,喜出望外,忙扯过女儿说:“尘尘,让你珊姐帮你去选,买台最好最贵的!姨把家用的卡给你。”   珊妞扯开一个有点尴尬的笑容,轻声道:“谢谢你啊,程尘。电脑就交给姐姐来办吧!一定妥妥贴贴,让你好好学习。”   程尘笑嘻嘻地接过卡。不错,财政大权暂时到手。 第16章 野天鹅   带了没能经手大钞,哀声叹气的朱大头、采购及相关事务助理珊妞、地头蛇兼苦力沈的哥,程尘一行浩浩荡荡地冲向电脑城,背了台最新台式电脑回家,顺带让电信的师傅拉上了网线。   电脑两万七,拉根网线用了五千,珊妞报账时,把连姨心疼得直吸凉气。   珊妞把卡和程尘的身份证还给连姨时,小少爷撅嘴抱怨:“连姨,我零花钱都不够用,多发我点呗!”   “噢!好好,尘尘学会花钱了,是该有零花,自己买东西也方便。”连姨小心地收起证件和银行卡,想了想说:“要么以后每个月给你500元,够了吗?”   这年头一般国企员工收入也就二三百,五百一月算是大数目了。   “行!”程尘高兴地说。   去银行转账、取现金时,他顺手让银行拉了张流水。这张以他名字开的卡,在95年6月——他苏醒的时候起,每月15日会固定汇入两万元,而每月固定支出是2千元,最近一笔大的支出是8万元,应该就是龙川的学杂费之类。   加上以前的积累,现在卡上的余额还有127万左右。   平心而论,这个别墅的养护和连姨的工资、家用、他的衣食行等等,一个月两千,在保证这样的生活质量下,算是挺克制节约的。连姨的职业操守很值得敬佩,起码在这个卡的账面上,他看不出什么循私揩油的迹象——尤其是在主家不过是一个“弱智”的小屁孩,也没有其他人制约监督的情况下。   敬佩归敬佩,大男人没有机动的小钱钱可怎么活?   在掘出自己的第一桶金前,程尘觉得卖萌换零花钱,其实是个相当划算又省力的买卖,至于脸面——切,宝宝才十五,智力还没开发完全呢!   ※   开机,上网,熟练地登入“搜文”网,选择了外国文库搜索。   面对搜索条,程尘凝神想了片刻,打下几个关键词:“公主,荨麻,哥哥,天鹅,织衣”。   选择这个故事,第一是因为这是个老外的儿童故事,穿越过来改成中文“触雷”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小,第一次试水,他可不想让自己上《弱智少年欢乐多,抄文“天谴”挨雷劈》的新闻头条!   其二则是因为林家小妹妹显然撑不了多久,弄个长篇能不能用还没明白,人就……肯定是来不及。找个短篇经典童话,至少换篇也快。   而最重要的一点,当他听到林家兄妹的悲惨故事时,脑袋里第一个想起的就是这个小故事。只是那位为亲人忍受苦楚和磨难,一心拯救亲人,连死都不能让她屈服的小公主,在程尘脑海里代入的不是林家小妹妹——而是林良羽这位为妹抽血好哥哥。   呃,这个性别只是小问题,要是能启灵,哪怕写只猪都是好文啊!   不见人家蒲公写篇《狼》让5千多人启了灵,就算一半对应了屠夫之类的人类角色,总还有一半对应“狼”这位主角吧?   嗯,说起来,难道用“狼”启灵的,这人就会像狼性凶残?那书里还能不能写坏蛋了?用反角启灵了坏蛋,长大了这些家伙要是反人类反社会,难道都是文人的锅?可是小说里不写反派,难道篇篇都写世界和平真善美?   思绪发散开去,他就走神了,眼神迷离,脑袋里神兽川流不息。   果然还是要多做准备工作,万一出什么岔子,自己挨天打雷劈固然糟糕,把别人小命弄没了,那才叫愧疚一辈子。   电脑页面闪烁片刻,搜索结果很快出来了。   外国文库里公主、哥哥、天鹅自然是满坑满谷,但要同时满足搜索条件,并且在同一篇“灵文”的,一个没有。   程尘还不放心,又换着条件搜了又搜,在国内灵文库也再三搜索,确认不会撞车后。吁了口气,起码题材可以初步定下了。   至于非启灵的文章,倒不太要紧,即使偶然会有情节类同,只要未曾启灵,其实在启灵的文章面前,普通文字是没有“文权”的。天地生灵已为文章的灵性作了判定。   又花几个小时搜索写“灵文”的注意事项,对基本常识了如指掌后,程尘揉着酸痛的脖子抬头,才发现天已经黑了。   门外轻轻的扣击声,珊妞的声音传来:“程尘,电脑装了什么时候都能玩,不要急于一时,先吃饭,菜都快凉了。”   “知道了,就来!”   食不知味地匆忙扒完饭,程尘在连姨有些担忧的眼神中又跑回自己屋子。   “尘尘也不知在忙什么,龙川学业这么紧啊!不过尘尘现在倒是机灵多了,学校教得真好。就是还要弄什么电脑,不要熬坏眼睛喽!”连姨叹口气,夹了筷鱼肉给女儿,“快趁热吃,柳州可吃不到这么新鲜的海味,妈妈特地为你买的,只放了一点姜、酒和盐提味。”   “妈,你别瞎操心了。程尘他们老师既然说要用,那总是要用的呗!”朱琦珊心里嗤笑一声,至于是不是用来学习,哈,现在的游戏连弱智都爱玩!   命好的,字都认不全,玩个游戏就要买个快三万的电脑。可她连学校组织校外实践去德国游学,妈妈都不肯拿出两万来。投胎果然是技术活!想到这些,朱琦珊顿时觉得最爱吃的玉秃鱼都不再鲜美,蔫蔫地放下了筷子。   “哎呀!珊妞你怎么不吃了,你可莫学人家减什么肥,女娃儿肉嘟嘟的才好看哩!”   “你莫管她,小娘要俏,才找得上有钱的男朋友撒!”朱大头嘿嘿笑,眼都眯起。   “老爹,你胡说什么!”看着笑容猥琐的老爹,朱琦珊现在真是觉得吃得够饱了!   ※   程尘在自己房间里,锁上门,翻出白天买的荨麻纸,准备开始抄写他的第一篇作品。   搜完一堆资料和须知,他才知道担心反面角色启灵出坏蛋,真是杞人忧天了。   对生灵而言,魂本无善恶。   这个世界并没有“人之初,性本善”与“性本恶”的千年之争,肉体凡胎本就是一片空白。而启灵带给肉体的,是有特性有灵性的魂,并无善恶之分,只有有无灵赋的区别,甚至于灵赋也是可以后天慢慢培养的,而非启灵定终生。   比如灵性偏执,智商高,沉默寡言的反面角色,哪怕他在原书里的角色是个变态杀手,反派大BOSS。被这个角色启灵的孩子,哪怕他灵合度再高,序数又在前的,如果启灵后从小接受的是正常的教育,生活在平凡的家庭里,有极大的可能他会成为非常有出息的社会精英。三观的塑造在养育的过程中,偏执的另一面是执着,高智商又踏实肯干,想不成功都难。   约翰?洛克菲勒还说过——“只有偏执狂才可以成功”呢!   在某篇《角色性格与人生成功之我见》的论文里,还例举了许多由反派角色启灵的成功人士。主流的研究结果是:人的成功机率,排除幸运值的干扰,很大程度与角色的序数排列、角色重要性,以及灵合度呈相关正比。   而相对的,人类的犯罪率与启灵角色是正派还是反派,并无线性相关。   那么既然写上一堆反派,也不会启灵出成窝坏蛋,程尘就放心大胆地开干了。   选择荨麻纸是因为荨麻特制的硬质纸,与他想写的故事内容相呼应,又能适应他的硬笔“书法”——背景相宜的合适纸张与墨水,能一定程度上提高启灵率。   程尘闭眼凝神,他儿时看过的,那篇著名童话故事的绘本,顿时亮起在脑海,翻开了第一页。   他端坐在桌着,认真地写下一行三个字的标题——《野天鹅》,作者:安徒生。   安大师请安息,您虽早已作古,您光辉作品的版权也已归属于全地球人类,穿越的我并未被开除球籍,也将在这个世界宣扬您的名。阿门!   程尘照着那本绘本一字一句地将故事抄写在纸上,花了一个多小时,手都快写断才抄了两千多个字。全文有一万多字啊!文人真是个苦力活。   他苦着脸,拼命揉着快抄断的爪子,一边瞄向满满当当的两张纸。这算是能不能启灵啊?拎着纸左看右看,书法还行,故事也没抄错字啊?但这和他写作业、做数学写的字有什么两样?——没有半点什么“灵”的迹象!   这可是我大地球儿童几乎人尽皆知的名著选段啊!   莫非这个世界根本就是个玩笑?还是地球上别人的文章根本不能启灵?这个捷径走不了?!   他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要不是亲眼所见何老师启灵的“神迹”,真是有些怀疑人生,怀疑世界了。   程尘闭上眼,让自己平心静气。   何老师曾经为她的第一本书几易其稿,呕心沥血。在地球上,在这个世界,又有哪一位文人不是用尽文思,苦心冥想才写出一本本灵性十足的文章。   他相信,地球上几千年的华章并不会比这世界的差,所区别的就在于书写作品的人。他只是抄描下了大师的经典,对于整个故事,角色没有半点入心,相信此间天地之灵有感,也不会共鸣,投入到没有半点情感,只是写满了字的文章上。   也许日后他苦读积累,又有记忆“灵赋”的帮助,会有写出真正属于自己的“灵文”原书的那一天。   但现在,请允许他借助地球上大师们的力量,至少,他想帮那个孩子活下来。   程尘将不走心抄写的那两张纸轻轻放入自己的字纸篓,重新抽出了米色的新纸。   铺开纸张,他回想起读过的那些情节,那个可爱、柔弱却又倔强不屈的小公主,11个各有性格,爱护妹妹的天鹅哥哥们……   凝重地写下:野天鹅 第17章 野……二哈?   【……在遥远的地方住着一个国王。他有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艾丽莎。这十一个弟兄都是王子。他们上学校的时候,胸前佩带着心形的徽章,身边挂着宝剑。他们用钻石笔在金板上写字。他们能够把书从头背到尾,从尾背到头。人们一听就知道他们是王子。他们的妹妹艾丽莎坐在一个镜子做的小凳上。她有一本画册,那需要半个王国的代价才能买得到。】   质朴而美丽的字句从程尘心间流过,他一字一句地写着,写着那个可爱的小公主爱丽莎曾经与哥哥们一起的美好日子。不知怎地想起了前世二哈似的弟弟,中二时期偷偷卖了他珍藏的机车模型,换回个光溜溜的四肢能动的娃娃。被父母揪着耳朵男女双打时,那娃娃不幸折了手,二哈弟弟那时的惨号声至今想起来都觉得耳朵生疼。   程尘微笑着,又往下写,剧情转折,当国王父亲娶了新妻子,有了后妈,后爹自然也不远了。   爱丽莎被放逐,哥哥们被恶毒的女巫后母诅咒,变成了十一只野天鹅,远远地飞向了茫茫的世界。   他笔下不停,记录着小公主伤感和怀念,每一缕风,每一朵玫瑰都让她想起可怜的哥哥们。汗水慢慢布满了程尘的额头,他全神贯注地写着,完全将思绪和情感投入到了这个故事里。   恶毒的王后用毒辣的计谋,再一次蒙蔽了国王——如果不是他愿意蒙上眼睛,装作睡着,又有谁能够用那样简陋的方法来欺瞒一个真正的国王?小公主被驱逐了。   在海边,她终于见到十一只戴着金冠的天鹅,那是她被诅咒的兄弟们啊!   太阳落下水面之时,天鹅的羽毛才会脱落,变成昔日英俊的王子。   她坐在天鹅的背上,跟随着哥哥们飞行,经历各种磨难,得到了解除诅咒的方法——只有用双手采集满是尖刺的荨麻,用海水浸泡,用手掌揉烂,用脚踩碎……经历万种的苦痛和折磨才能织出消除哥哥们诅咒的魔法披甲。   在那期间,她不能说一个字,只要一个字,魔法就会失效,前功尽弃。   文字像是涓涓细流,从程尘的笔端流出,越来越流畅,越来越湍急,到后来,简直像是激流奔腾而出,喷涌在纸面之上。   米色的纸面渐渐泛起极淡的莹光,就仿佛是美玉日久而生的包浆,溪水间散碎的月光,仿佛就在那里在,不留神却又捕捉不到。   程尘全神贯注地写着他的小公主,完全分不出一丝心神注意其他。   【她用她柔嫩的手拿着这些可怕的荨麻。这植物是像火一样地刺人。她的手上和臂上烧出了许多血泡来。】   林良羽在抽自己的血合药救妹妹时,他在想什么,是不是也像艾丽莎那样,不顾一切,拼尽自己的所有,只想挣得一个希望,哪怕只是极为渺茫的希望。奋力苦读,满是针孔的手臂,正如小公主被荨麻扎破,海水沤烂,痛痒难当,一针一滴血的双手。   艾丽莎遇到了一位惊慕于她美貌的国王,被强制带回了城堡。   她织了一半的荨麻衣,被人当作奇物奉上,作为国王换取她笑容的礼物。   完全不对等的地位,一时性的冲动,又怎么能支撑起国王的婚姻。权势与阴谋的媾和,无法言语的委屈和苦楚,让小公主最终走上了火刑台。   曾深爱她国王,只不过是虚伪地掉转头,不忍再看。   【她必须完成她的工作,否则她全部的努力,她的一切,她的眼泪,她的痛苦,她的失眠之夜,都会变成徒劳。】   在赴刑场的死亡之途上,她最终只来得及织成第十一件衣服的大半,还有一只袖子没能织完。天鹅哥哥们盘旋而来,在人们的惊呼声中,披上妹妹用生命编织的荨麻衣,变作了真正的王子们——最后一位,最小的哥哥,还剩下一只翅膀遗憾地再也变不回来。   巫婆的诅咒破灭了,早已搭起的柴火堆上长出了鲜嫩的玫瑰,城堡里所有的钟欢快地自动鸣响。   这是上天的奇迹!   此时谁又在乎那个失意又懊悔的国王?!   程尘屏着气写完最后一个字,顺着自己的感情和心意,改写了最后一笔。狗哔——的国王他配得到小公主的原谅么?!   心满意足地停下笔,他正想活动一下,空气中似乎有什么震动着,泛起看不见的涟漪。纸面玉色的光芒陡然明亮起来,仿佛是立体投影一般,一个女孩的虚影从字里行间冉冉升起,站在离纸几厘米高的虚空之中。那是个巴掌大小的精致虚影,金色的长发,湖水般碧蓝的大眼,破衣褴衫却难掩她的美丽和坚韧,那是——艾丽莎!   女孩微笑着,凝视程尘。   她的身边隐约浮现出十一个英俊的年轻男子,也是那样小巧精致,只是更虚幻,几乎能透过他们的身影看到后面的景物。不远处,还沮丧地匍匐着一个衣着华丽,头戴皇冠的身影,眉目完全看不清了。   程尘呆滞,不自觉地张大了嘴,眼珠都快脱眶,只发表了一句感想:“WTF!”   实在不怪他口吐污言,特么小公主能神奇地具像当然是美事,但是这,这居然长成林良羽清秀小帅哥面貌的公主,简直让他……一言难尽。   很难克制某种冲动——如果掀起萌妹那小破裙子,下面会不会藏着一只雕?WTFFF!   他用力眨眼,甩丢污污直开的火车。   但是,边上那个!长着一只天鹅翅膀,一个胳膊的鸟人,华丽王子装扮都无法挽救的蠢萌,为什么会是他前世二哈弟弟的脸!   这算是启灵了……吧?   公主和王子们的身影渐渐消失,至于边上那个眉目不清的渣男国王,只存在了短短几息。   纸面光芒内敛,莹莹似玉似瓷,但连程尘这种外行也看得出,绝对是灵蕴于内啊!比起何老师那本“村晓”级原书,湮灭前灵光黯淡、苟延残喘的样子,简直是点着大灯笼照荧火虫!   焦急的敲门声传来,朱琦珊在门外轻喊:“程尘,这么晚了,你还在……玩游戏吗?有什么要帮忙的。能让我进来看看吗?”   程尘迅速收起自己的纸笔,小心地将热腾腾新鲜启灵的原书——虽然还没装订的“野天鹅”收进书包,想了想,又把包锁进了柜子。   “在玩呢!”他瞥了一眼闹钟,一不留神都半夜二点多了,冲门外喊:“晚了,老师说男女不受精!”   “你!别胡说,是男女授受不清。”   “嗯,嗯,反正我要睡了,晚安!”   朱琦珊瞪着紧闭的房间门,咬下了唇,生痛。   就在刚才,不知从何而来的莫名烦躁突然从心头涌出。她心慌意乱,好像有什么东西海浪般拍打碾压着她的精神,灵意盎然,激烈却适意。心痒难忍,让人渴望,又不知该做些什么!   本能地,她循着这灵性的感觉走上楼来,但是……智障简直不可理喻!   朱琦珊烦躁地扯着自己的项链,紧皱眉头,也无可奈何,只好深深吸了口气,回房睡觉!   一大早,程尘神清气爽地跑下楼,愉快地和连姨一家子打招呼。奇怪地看到朱家小姐姐瞪着两只熊猫眼没好气地闷头喝粥。   “连姨,我要两个包子,皮蛋粥,再来个鸡蛋!”   “哎,好好!马上好。多吃点才能长高高哩!”连姨端出一大盘包子、鸡蛋,挑了最上面又嫩又白净大包子递上,“给!猪肉粉丝馅的,你最爱吃了。”   嗯嗯嗯!程尘啃得满嘴流油,话都来不及说。连姨手艺本来就巧,自家做的包子更是味鲜料足。加点小葱和生姜,和着五花肉细细剁成馅,要蒸得恰到好处,不老也不喧,一口咬下肉汁喷涌到嘴里,那鲜香滋味……真是连吃十个都不带腻的。   “连姨,我今天约了同学住他家,一起做作业,就是上次那个姓折的同学家。晚上不回来了。我让沈哥接送,你不用担心。”   连姨点头应了,担心小少爷花用不够,又给他二百零花钱。   这一学期连姨和朱大头周末去学校接送时,遇到折总他们好几次,有一次还碰上折晚意的壕爹开着壕车来接孩子。脸熟,但也没敢多接触,毕竟别人家都是家长,程尘家的状况却特殊。   这一学期下来,程尘不动声色地慢慢改善自己在家的形象,争取演好一个弱智儿童奋发向上,以至笨鸟也能扑腾着变得和十来岁孩子差不多智商情商的励志故事。   连姨也渐从上个厕所都紧盯,慢慢放松放心给孩子自由,到现在偶尔程尘要去同学家玩上一天也没啥问题,只是一定要沈哥或朱大头专人接送。至于同学家里,连姨从来不敢打电话查问,龙川乙组娃娃们的家庭,她想想都心慌。   沈哥按时到了望郡,程尘笑眯眯地上车,向连姨挥手再见。转头说:“沈哥,麻烦送我到词里附近的大街上,就是上次我那个受伤同学的家那里,我想买点东西去看看他。”   “行,离州哪有我不熟的地儿,千诗街那地万客居商场东西挺多,红星超市东西实惠。哎,倒是你那同学,腿好得怎么样了……”   沈哥一路介绍,说说笑笑把人送到了地头,问什么时候来接?是不是去同学家接?   程尘看看不远处的宾馆,说:“明天下午三点,还是来这商场门口吧,我说不定还要逛逛。” 第18章 那夜空中的烟花   科技没那么发达的异时空,没有现代地球办事便捷,但也有它无可取代的某些“便利”。在大城市的街道上,根本没有那么密集的监控“天网”,也没有什么GPS卫星监控谷哥地图之类无孔不入的记录。   程尘从书包里掏出件新外套穿上,戴上付时髦的太阳镜,买好必须的一些小东西,走进了一家中等旅馆。   电脑不普及的时代,只要塞钱,中小宾馆基本不会要住客掏身份证登记,他随手就在住客名单上填了“安生”。前台的胖大妈随意看看登记表,瞟他一眼,扯过把钥匙丢过来,说押金二十,没早餐,不叫早。转头继续磕瓜子看她的长剧。   进房间锁了门,程尘从包里掏出那份影像“不忍卒读”的《野天鹅》,轻轻将它放好。他要养精蓄锐,为晚上的战斗做准备。   自从得知这个世界的奇妙设定,他无时无刻不在惦记着怎么运用自己的资源优势,但前世的阅历和成长经历决定了,他绝不可能贸然拿出完全超出“程尘”应该能够拥有、掌握的东西。   这不是没有“灵”的前世地球,文章只是娱人身心,陶冶情操,传道解惑。这是“灵文”决定人类生死的世界。   没有相应的实力前,闹市持金只能是自寻死路。   可这难得倒看过无数好莱坞英雄电影的男人吗!在救人、获取利益、隐身幕后之间,只要操作得宜,又何尝不能让这世界与他共赢?   “安生”仔细拉上窗帘,再一次检查门窗锁扣,将《野天鹅》放在枕下,安稳入睡。   ※   “珊妞,帮妈把尘尘的字纸箩收一下,一会儿拿去小区字炉烧了。”   朱琦珊心绪不宁地躺在卧室里随手翻着书,不耐烦地应:“行了,我等会儿就……”哎?!她突然精神一振,大声喊道:“好的,妈,我马上去收拾!”   默不作声地拿了特地准备收字用的箩筐,朱琦珊走到二楼主卧前,犹豫片刻,握住了门把手,轻轻一转。心,不知怎么地突然激烈地跳动起来。   门开了,没锁。   她扫了眼左右,没人。闪身进了房间。   作为一个男孩的卧室,这里并不算乱,毕竟有住家保姆还有她女儿在天天打扫么!   轻轻哼了声,朱琦珊缓缓打量一圈,房间里并没有摆放什么显眼的东西。几本教课书和文具丢在桌上,新买的电脑占据了一小半桌面。换洗的衣服和臭袜子甩在床尾,字纸箩就搁在写字台边上的角落里……   等等!   眼光忽地凝结,字纸箩里……她把手里的箩筐一甩,快步冲上前,用力把字纸箩整个倒过来,一阵扒拉,颤抖的手紧紧捏住了一张硬纸。   这是张荨蔴纸,27元一打12张,产地巴西。   她知道得这样清楚,因为这纸是她忍着气听着某人这要求那条件,然后亲手挑捡,为那个智障儿童买回来的!   纸并不出众,纸面上的钢笔字更是一般,勉强够得上工整清晰,比她的字都有些差距。但是……   这些字为什么会隐隐泛着米色的光泽,哪怕不是那么明显!   “光隐色润,乡知村晓;字泛灵光,州闻县达……”朱琦珊掐着那张写满字的纸,手不住地颤抖,喃喃地背诵着早就背过不知多少遍的原书等级辨识,只觉得人生都是一场笑话!三观都崩裂了。   ——一个灵合度极低的智障,启灵不过半年,学会写字都没几天的智障,他随便写了个故事,居然……启灵了!“州闻县达”!   可这智障还对这该“藏之于阁,珍而惜之”的灵书不屑一顾,把它丢进了字?纸?箩!   不,不对!也许他不是“不屑一顾”,而是根本不知道自己随便写的东西会启灵!   这不是没有出现过,灵书课的老师也说起过不少“后启灵”的例子。   灵书当场写出就启灵的反而是少数,更多是的几易其稿,才让文字慢慢融会贯通,蕴灵其中。即便不作修改,有些特殊的灵书在书成之日以后,也会自我觉醒,入灵可启魂。这样的例子虽然少,万里无一,也不是没有。   所以有经验的文人会把原书草稿仔细收藏,细加斟酌,再慢慢修改,说不定哪一天撞上大运,书就自己启灵了呢?!   程尘不过上了一学期的课,还是龙川乙组。即便是龙川的甲组,关于灵书的知识也要等到高年级,能进写作班时才会详细讲解。   所以……他也许,根本不知道自己写出了一本“灵书”!   朱琦珊用力咽下一口唾沫,试图润泽自己火烧般的喉咙。   也许,也许……   “珊妞,你在尘尘的房间里?赶紧把尘尘的垃圾筒和字箩都收一下,我一起去倒。”连姨说着,推门而入,正瞧见女儿捏着张字纸呆呆出神,脸白得跟个鬼似的。   朱琦珊被母亲惊到,浑身一抖,像是被什么烫到似的,纸从她的手里掉落在地。   ※   “叮铃铃……”   凌晨一点,闹钟响起。   程尘迷惘地睁开眼,晃了晃脑袋,把闹钟按掉。深吸口气,行动!   千诗街的这家小旅馆离词里有点距离,二里地得走上十来分钟,半夜三更的路上也少有出租车,更没有那种车站码头停候的三轮、摩的。谨慎起见,他还是打算用一双肉腿赶路。   词里这地确实是老街,为了营造人文古迹的气息,政府连路边的路灯都仿古,那叫一个幽暗幽静,湿漉漉的青石板地衬着惨白黯淡、时有时无的路灯光,幽深细长的巷子,十足的鬼片场景——啊!对了,这世界管鬼片叫《死灵片》。   程尘稍费了点劲找到词里12号,这实在不能怪他,好多地方白天一个样,晚上又是另一个鬼样。这地方他只来过一次,弯弯长长的巷子又都长得一个模样,跟迷魂阵似的,怎么搞?   望着紧锁的大门,程尘十分鄙夷地从鼻子里喷出口气——防君子不防小人!   嗯?这么说……呸呸呸!被自己一不小心套上“小人”帽子的小少爷,麻利地从背包里掏出个双尖弯头的榔头,木柄上早已牢牢捆好了绳子。飞爪弄不到,自制个爬墙工具还是挺简单的。   拎着绳子用力一甩,“呼”地榔头就飞越一人多高的马墙,牢牢扣住了墙头。程尘使劲拽了把,挺牢。感谢前世他业余时间最喜爱的运动——攀岩,就算不是那么专业,用来爬墙钻洞绰绰有余。   收了工具穿过院子,判断下方位,他走到厅堂出口的内门处,把两个门环一并,掏出把锁头从外面把门给锁上。偷着乐了会儿,估计屋里父子俩发现状况想出来,也得折腾一番,足够自己偷溜了。   程尘走到东厢房窗下,因为屋子有石基,虽然是古建筑一楼,窗子离地却足有一人多高,窗户紧闭。   借着月色,四下找了找,找到块歪砖垫脚下,他掏出根一尺来长的撬棍,轻轻将窗户撬开条缝。屋子里黑洞洞的,墙角边点了盏夜灯,装着孩子的大桶放在屋子中间,医疗仪器仍在边上嘀哒作响,闪烁着绿色的荧光。   程尘拿出《野天鹅》的书稿,又从包里翻出个小手电照着。外套上的黑色兜帽遮住大半张脸,惨白的手电光从下巴磕往上映,何老师那样庄重肃穆的启灵仪式是别想了,就担心林家父子万一半夜上厕所,瞅见他这邪教巫师念咒的形象,会不会吓出个好歹来。   事不宜迟,也没啥好增补的,死马且当活马医吧!   第一次干这种灵异活的小少爷,深深吸了口气,用念咒似的低沉嗓音开始了他的颂读。   【当我们的冬天到来的时候,燕子就向一个遥远的地方飞去……】   淡淡的米色光芒随着少年压抑的声线,从纸面上慢慢浮现,闪烁着。   随着故事的进展,美丽的爱丽莎公主再一次出现在纸面上方的虚空处。这一次她的虚幻身影似乎更为清晰凝实,能清晰地看到她手上的血渍斑斑。小公主捧着一件织了大半的荨蔴衣,脸庞清晰可见,葱笼的金发蓬乱地散着,神情安详又带着一种坚韧不拔、一往无悔的坚定。   夜空中,淡金色的灵光在庭院里闪起,从地下,从树梢,从风里跃出……远远近近,大大小小的光点,仿佛银河中的星芒,以《野天鹅》的原书为中心缓缓涌动着,渐渐形成了一个盘旋的,淡金色的旋涡。   程尘紧握着他的第一本灵书,声音开始高昂,他的精神仿佛被星芒淹没,漂浮在灵性织就的银河之中,化作了性灵的本身,他已经顾不得其它,只知道感同身受地诵念着与他灵性紧紧相连的灵书……   【空气是温和的;在花丛中,在青苔里,闪着无数萤火虫的亮光,像绿色的火星一样。当她把第一根树枝轻轻地用手摇动一下的时候,这些闪着亮光的小虫就向她身上起来,像落下来的星星……】   七八点最亮的金芒骤然落下,汇集成闪亮的一点,飞扑到爱丽莎公主的身影之上。那一瞬间,空气像是被无形的光波所击中,附近空间都振颤了几下,形成一道道虚影。   爱丽莎公主眨眨眼,慢慢升高,她的脚下一串金芒闪烁,就像是她与灵书之间无法割舍的羁绊。金芒猛然一闪,小公主的身影骤然亮起,变成了一颗小小的,凝实的星芒,扑向了最近的那个小小身躯。   一闪而没。 第19章 垃圾堆   “怎么了,怎么回事?小羽?”   “谁在那里,天啊!启,启灵……是不是有人在启灵?!”   “娃,欢娃!小羽,快去看看你妹!”   “该死,门打不开!爸,你别急,把椅子搬过来,搬过来!我来砸!”   林家父子被空气中莫名而来的波动惊醒了,鸡飞狗跳地折腾被某个“缺德鬼”从外面牢牢反锁的房门。   当小公主的虚影扑入那只“小青蛙”身上时,有种奇妙的感觉从《野天鹅》上传来,程尘似乎自然而然地就知道,他的灵书启灵了。有一个小姑娘不再是濒死的“肉果”,而是被神奇的“午夜魔法”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会哭会笑会撒娇的小孩子。   他忍不住傻傻地笑,眼睛有些湿湿的,用力搓了把脸,麻烦!   为了巩固下启灵……效果?反正那父子俩在和大锁头较劲,还有些功夫,程尘加快了语速,微笑着往下念。   不知爱丽莎公主给了她的兄弟们什么示范,随着接下来的故事情节,一位又一位的王子接二连三地闪现,“嗖”地吸引一串星芒,又“嗖!”地化作光点向院子外边飞射而出。   连渣男国王和恶毒后母都跑了出来,淡淡的虚影仿佛还在扭打争吵着,很快也变成两颗较淡的光点,欢脱地射出词里12号的小庭院,甚至还在空中撞击了一次,拐了个大弯双双投入不远的一处院子。   星星点点的光芒闪现又飞射,整个院子的上空就像是在放着节日烟花,虽不夺目却绚烂无比,带来一个又一个生的希望。   邻近的院子接二连三地亮起盏盏灯光,激动的人声渐渐响起,狂笑、惊呼、喜极而泣的人们汇成了沸腾的喧嚣。   “启灵了!启灵了!妈,宝宝启灵了!”   “老天保佑啊,哈哈哈!呜呜——总算是启灵了,我的孩子!”   “哪来的大师半夜来这里启灵,大师,大师!弟子只求一见啊!”   “多谢大师,多谢大师,我给您磕头,磕头!”   “哈哈哈,儿子哎!你醒了,太好了呜呜呜——”   程尘猝不及防,呆滞了一秒钟,骂出声:“特么事情闹大发了!”   赶紧合拢灵书塞进包包,此时不溜更待何时?!   缺德鬼弄的锁头没断,门鼻被砸成两截,凄惨地散落在地。林良羽和父亲拿着手上乱七八糟的砸门工具,没功夫理会那些,一齐呆呆地抬头仰望自家小小院子的上空。   闪闪的灵光星芒,犹如美丽的银河,盘旋在小妹的窗前。凝成一团的小小灵光,一闪又一闪地掠过,仿佛流星划破黑色的夜幕,坠入人间。   银河很快消失不见。   “咳,咳咳咳!”一阵咳嗽声后,娇弱的女孩子哭声在隔壁突然响起。   林父的嘴唇不住地噏动,喃喃说道:“启,启灵了,真的启灵了。”   咚一声,林良羽手中的椅子砸到了他自己的脚丫子,痛得他泪流满面,笑出了声。   ※   人声鼎沸、鸡飞狗跳之际,照道理说应该更容易混水摸鱼,溜之大吉。   一口气跑出老远,程尘喃喃念着,我去!这特么是巷子还是八卦迷魂阵?   惨白的路灯光下,四通八达的幽暗小巷看起来都长一个样!程尘既没有智能手机更没有GPS,平时隐性的暗夜路痴属性完全点亮。左转右转,绕来绕去都似乎在同一个地方打转。   眼看天色快亮,一辆接一辆不知什么部门的制式车辆呼啸着向词里方向集结,程尘捂着鼻子缩在堆满垃圾的墙角,也难免有点紧张,小心肝扑扑乱跳,悄悄往后退了一步。   “嗯——”一声喑哑的嘶声从他脚下传出。   WTF!程尘惊得小心脏差点从喉咙里喷出来,整个人都僵了。僵持了几秒,他脚下的玩意似乎并不打算动弹一下。缓缓提起脚,他急速一个转身,定睛一看。   街角原本堆了四五只半人高的大垃圾筒,垃圾太满以至溢到了地上,四处散落——程尘选这个臭气熏天的角落躲藏,原本就是想借它们的身形掩护,现在,一堆垃圾很好地掩护了一坨黑色的不知名的大垃圾。   应该是个人……吧?难道他这一脚就把“它”踩挂了?   程尘一头黑线,看看巷子远处的热闹都涌向词里12号的方向,稍放下心,又伸脚轻轻“戳”了它一下。   “呼!”一声,那东西无声无息地猛然抬头,发绿的眼珠子在夜色中似乎闪闪发着荧光,一头黑褐色的“鬃毛”乱七八糟地纠结一团挂在脸边。“它”裹了一身厚衣服,坐在垃圾盘成的窝里,一眨不眨地望着来客。   好吓人,好犀利!果然是好大一只……人!   程尘心底吐槽,到底有点不好意思,这哥们也就窝在自家地盘打个盹,半夜三更让他一脚踩醒,能有好脾气才怪。   “嘿,哥们,听得懂吧?”程尘低声小心地试探,这家伙看模样也说不准精神正常不正常,一言不合让流浪汉咬上一口那才叫倒霉,“你暂时在这儿落脚?知道怎么出去不?这地儿有点难找路哈……”   那家伙一声不吭地盯着他,眼光渐渐往后移,定定地盯住了他的背包。   程尘心下嘀咕,难道是个聋哑人?看这家伙饥渴地盯着他背包的眼神,他恍然,对了!早上怕今晚熬夜,偷偷塞了盒连姨亲手做的大包子,准备当宵夜,也不知这家伙哪来的狗鼻子这么灵光?   要么先投喂,再问路?   程尘刚从包里掏出饭盒,还没等打开,眼前一闪,黑乎乎的一大坨一闪而过,包子已经落到了那家伙的嘴里。那血盆大口!比程尘拳头还大的白胖包子,一口一只,顷刻间四只全灭了。   “我的宵夜!”程尘一声惨呼,咬着牙根哼哼,“得!吃了我的包子,赶紧带我出去,去大街,大街懂不?!”   绿眼睛眨巴眨巴,没吭声,也不知听懂没听懂。   程尘悻悻地夺过饭盒,自认倒霉,万幸碰上的只是个吃货哑巴而不是武疯子。   绿眼睛愣了一下,瞪着自己空空如也的手,又看看程尘,突然冒出个字:“街!”   “啊?不是哑巴呀,行,您呆着,我先走……哎!哎!干什么你!知不知道礼貌待人啊?”   那家伙突然从地上一跃而起,拽过程尘就往巷子深处跑,一头黑鬃随着步伐狂魔乱舞,格外风骚。   “放开我,我去,你往哪儿跑啊!哥们?水坑,水坑,咳咳咳!垃圾!……”   鬃毛哥力气奇大无比,程尘只能踉踉跄跄被他拖着跑。   他们走的似乎是人家词里朝阴的垃圾背巷,一路人家杂七杂八的家什和垃圾堆满了巷子,不时还冒出几个水坑,离那些热闹的人声倒是越来越远。   程尘也放下心,无可奈何地跟着那家伙跑,跑累了总会停吧?天一亮,再怎么也能摸到出巷的路了……   绿眼睛突然刹车停下,程尘没准备,一头撞了上去……呃,呕呕呕!那不知多少日子没洗的酸腐味,大冷天的差点把他熏个跟头。   怎么了这是?   绿眼睛放开他的手,指着前方嘶哑地说:“街……”眼睛亮得惊人,露出一口整齐的“花白”大牙来。   前方就是千诗街主道。   “行。那……谢谢了,哥们,再见。”程尘望望前方的坦途,也松下劲来,看来流浪汉混这地儿也有些时日了,挺识途啊!他挥挥手往前走,天已经有些发白,回头望了一眼,那一大坨还是像尊石像般,一动不动地蹲在街口远远地凝视着他。   奇怪的家伙。   程尘笑了笑,也没放在心上,辨明方向,往旅馆走去。   ※   当程尘在词里为了一个小姑娘的生存而翻墙偷入民宅时,在郡望别墅他房间的垃圾筒边,发生了一场争执。   连姨纳闷地看着散落一地的废纸,以及从女儿手中飘落在地的那两张硬纸,终于惊讶地瞪大了眼:“……这,这是灵书!”   她虽然没什么文化,也没读过几本书,但曾经在本宅里呆了十几年,见过的灵书也不少,何况程尘的那半页原书还是她亲手珍藏的,要分辨几张纸是不是灵书,并不难。   连姨弯腰正想捡,珊妞一声不吭突然冲上前去,把两张硬纸抢到了手上。   就那么一晃眼,连姨也已看清了纸上的字迹,板板正正,一撇一捺清清楚楚的,她非常熟悉,还曾经因为这个漂亮的字儿夸奖了乖宝宝好几次。   “那,那是……尘尘写的,灵书?”连姨不可置信地瞪着女儿手里紧握的灵书,脑子里一片混乱,又惊又喜,喜远远大于了惊。这娃,这娃怎么就,就那么出息哩!这才跟着老师念了几天的学啊?   “……不,不是他的。”珊妞突然发出一声尖利的喊声,“他丢掉不要的。这,是我的,对,是我的!”她的眼里猛然绽放出一种光芒,锋利得几乎要刺穿她母亲的眼睛。   连姨惊骇地望着神情异常的女儿,语无伦次地说:“你,你疯哩!这是要天打雷劈的,这怎么可能,不行,绝对不行!这是程尘的东西,你……”   “妈!妈!”朱琦珊嘶声喊着,眼里满是泪水,“你知不知道,知不知道,你女儿要是再没有‘灵书’天赋,要退学了!”   她深吸口气,用力克制住自己,一字一句冷静地说:“青府文学院少年班都是少年天才,你女儿其实并不像你想得那样出色。我天天苦读,哪怕一晚只睡四五个小时也赶不上那些真正灵赋出众、文采风流的天才们。这个学期就是定选写作班的关键,如果我不能交出一份像样的成绩,就得退到普通班,和那些曾经被我远远超过的人一样被人一辈子踩在脚下!   妈妈,妈妈!你已经为他们家服务了一辈子,你想你的女儿也一辈子过这种人下人的日子,一口一个小少爷,帮人梳洗打扫,连住哪里吃什么都要看人脸色吗?”   “不,不行哩!要天打雷劈的,这不成,不成……”连姨颤抖着,用力地摇头。   “妈,你听我说。我没有告诉过你吗?”朱琦珊搂住颤抖不止,快要站不住的母亲,在她耳边轻轻说:“我的灵赋觉醒了,是‘共感’,融合模拟灵书的灵性,只能用来增加一点点灵书的灵赋觉醒率,很鸡肋——几乎没什么用。”   她突然笑了,低声说:“但是,你看。”   朱琦珊凝视着手中的灵书,心神所至,灵性渐起,融入纸中,灵书的光芒慢慢亮了起来,就像是一个真正的作者握着他的灵书。   这个世界灵性至上,判别灵书作者只看灵性是否应和。   她的奇妙灵赋发现也并不久,竟然能伪装模拟灵性这个古怪而稀罕的特点,让自己都讶异不已,不知为什么,她没有声张,没向任何人说起过这个奇妙的灵赋。   现在看来,老天都在帮她。   灵性判定后,除非是严重的刑事案件,如果再要灵书作者鉴定笔迹来确认,那就是对至高无上的文人们绝大的侮辱,是不死不休的仇恨了。至于平日的笔迹,呵呵,哪个文人没有为了更好匹配各种内容和特性的文章,练过几种字体?更何况这稚嫩无力、绝好模仿的硬笔字迹……   “这就是‘我的’灵书——只要他不靠近青府柳州。”朱琦珊低声笑道。   连姨看着女儿紧握灵书,绝不松手的执着,突然掩面,一屁股坐倒在地低声啜泣不止,哽咽着:“要天打雷劈哩……” 第20章 视线   “别紧张,别紧张,小林同学是吧?在哪儿读书啊,噢龙川,好学校,你还是甲组的?!哎呀,那就是才子了。”圆脸的“年轻人”笑嘻嘻地一边唠嗑一边东看看,西看看,说国安也不是什么神秘机关,尤其他们七处,就是文合会挂靠的,年轻人多,特别是像他这样的。   一边闷头写字的中年男人,听着“年轻人”这三字,忍不住抽抽嘴角,得,蒋老大喜欢当年轻人,估计还能再当个二三十年。   “……这么说,你醒来的时间大约是二点左右。”圆脸的年轻人掏掏自己的小酒窝,问:“最后确认下,你还记得究竟是声音把你吵醒,还是什么其他的……比如怪异的波动感,嗯,就像眯着眼睛洗桑拿?”   “洗桑拿……”林良羽听得一头汗,也有些迷惘,认真回想当时,好像确实并没有听见什么大的声响。那些人声、车辆的声音都是后来才开始慢慢闹腾起来的。“是波动,就像是特别温暖的气流,一波又一波地涌过来。”   “那行,今天先这样。其他部门的人员可能还会骚扰你们,我这儿录得详细点,他们也能少啰嗦点,是吧?”蒋师成一脸不用太感谢的样子,歪了歪下巴,示意木头木脑的下属收队。   “噢,对了!欢娃,林良欢小朋友现在得送到离州机关理疗院去,做个检查观察什么什么的,你们俩一起收拾收拾东西可以陪房。”蒋处压低声音说话,圆脸眯缝眼,怎么看怎么都有点猥琐,“反正都是国家出钱,好好给孩子检查疗养疗养,那里平常可都是厅局级以上才能住的,懂?”   林父再三感谢政府,感谢国安同志,感谢不知名的大师,一路执意把两位国安便衣送到了街口。   林良羽没跟着送客人,他没告诉这两位国安干警,自己悄悄藏了一块歪七扭八的砖,砖上头有两个不太显眼的脚印。   在妹妹刚醒来的那一刻,形形色色的各色人等还没闯到家里,是他第一个冲进妹妹的房间。当父亲喜极而泣地照顾欢娃时,他在房间外搜索了一圈,在窗台下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那块砖。   院子里杂草丛生,平时父亲忙于生计,他忙学业还要照顾欢娃,也顾不上打理。深秋初冬霜露一打,萋萋乱草勉强看得出被踩踏过,但除了那块砖上,再没有留下半个脚印能证明有位大师,好心又厉害的大师,特地来到他家,为他可怜的小妹妹带来那样的生机。   林良羽把那块砖收藏得连自己都快找不到,然后认认真真地绕着窗外,在草丛里歪七扭八地跑了好几圈。   大师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不管是什么理由,他也一定会帮大师隐瞒这个小秘密。   “很谨慎,但是有点嫩。”圆脸坐在车上,吃吃地笑,非常熟练地顺了驾驶员右上兜的烟。   “谁?那个林良羽,他瞒了什么没说?”驾驶员苦着脸瞅瞅自己空空的衣兜,问:“父子俩都挺配合呀,确实也没迹象说明他知道昨晚大师的情况。应该是哪个大师心血来潮、突发奇想的巧合吧?要么又是什么不想登记的野贤。”   “野贤……”蒋师成叼着烟并不抽,哼了一声。   姓林的小子自然嫩,那“大师”也“熟”不到哪去。墙头、窗外、房门外的痕迹除非瞎子才看不到,以时间倒推,排查附近居民、住宿……更大的可能是某些初出茅庐,一脑袋浪漫侠义的年轻天才。   年轻人么,总是向往自由,总以为国家政府是凶兽,有严重的被迫害狂想症。   如果真是所谓的“野贤”,蒋师成紧紧闭拢了薄唇,洇湿的香烟被抿成两截,呸地吐在车里。   苦瓜脸的司机瞅瞅爱烟的残尸,没敢吱声抗议,只能恨恨踩了一脚油门。   ※   程尘回到家时,朱家小姐姐已经走了,说是回学校有功课要补。   不知为什么,连姨病倒了,也许思女心切?   他有些愧疚,平时看连姨体壮如牛的,总以为是个女金刚,没想到女金刚也有倒下的时候。连姨突然发烧,烧得昏昏沉沉,见到他时连话都说不说,嗬嗬嘶声,只是流泪。   这一倒下,常常跑得不见踪影的朱大头这时倒也不跑了,还算有点良心,掏出私房钱雇了个看护,自己隔三岔五地还跑去医院陪一阵。   程尘每天早上拎上外面买的早餐,送到医院,帮着照顾连姨。中午再订个外卖和连姨一块吃,偶尔朱大头也会凑来一起吃。   这样又过了几天,连姨终于清醒了,死命不肯再住院,也不肯让程尘照顾,流着眼泪让他回去好好学习做作业。   病发十几天功夫,连姨人就迅速瘦下,只剩个大骨头架子披了层皱皮,让人不忍目睹。好在医生检查来检查去,也没查出个所以然来,可能大概一番也就放人回家了,说让注意休息,自我调节心情,不要太压抑。   连姨的病很快好起来,人瘦了一大圈,也变得沉默,还是那样细致入微地照顾着程尘。但程尘总觉着,她和自己之间似乎微妙地隔了什么,再不复以往的亲密无间。   而且,她再也不收拾程尘的房间,说孩子长大了,要有自己的那个“空间”和“隐私”,要学会自己打扫房间,有什么要换洗的,就让程尘自己收拾出来给她。   有些东西似乎没变,但又坚定而缓慢地改变了。   倒是有件事情挺奇怪的,那天词里折腾出大事之后,也就热闹了半宿,让他提心吊胆了一晚,然后……居然什么然后都没有了!什么报纸、杂志都没登,网上半点消息没有,好像那晚就是他一个人做了个放烟花的美梦似的。   程尘琢磨着,要么是这事不值一提,要么是政府对启灵方面的事宜新闻管控太严格,从逻辑上来说,估计是后者——毕竟,在这个世界,启灵关乎生死,是再大不过的事情。   要么,哪天再去林家看看?按说是林小妹妹是启灵了,可是没实实在在看上一眼他心里还是有那么点虚——怪不得那些罪犯总是喜欢回到犯罪现场探消息呢!   咦,这么一说,会不会有“有关单位”的人在林家附近布控呢?   嗯,不可不防,不可不防……   正瞎琢磨着,连姨的粗嗓门在楼下喊:“尘尘,快下来,有客人来看你。”   ※   来客捋捋黑色的短发,礼貌地伸出手:“你好,程先生。很久不见了。”   “你好,心怡护士。”程尘也伸出手,轻轻握了下。对这位“灵缘”的眼镜护士印象很深,毕竟在刚穿来“人生地不熟”的时候,有人指鼻子说,瞧!这家伙没啥好下场,没几天蹦跶了。   嗯,果然还是很不喜欢这位理智、科学又爱祝别人“好运”的护士小姐。   “那么,重新介绍下。我姓李,李心怡,你的‘灵缘’随访专员。现在要麻烦程先生配合我做一套卷子,我相信程先生也不愿意浪费太久的时间,不是吗?”   心怡护士公事公办地从公事包里拿出份卷子,一边问一边用笔在上面勾画。   程尘相当配合,有问必答,当然在答题的时候要有些小技巧,回答稍迟钝些,恰到好处地不时露出茫然无辜的神色,不到半小时就完成了整套题。   灵缘这类养护机构,是构成这个世界人类从“生”到死——这一大循环的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它的评价将会很大程度地影响社会对“新生人员”的接纳度。所以不管愿不愿意,喜不喜欢,他都会尽力“平常”地去完成这个评价。   “好的,非常感谢!”李心怡收起她的材料,托了托眼镜,微微一笑,说:“你知道吗?程先生,在与你交谈测评之前,我和连女士已经谈过了,她似乎对你的进步赞赏有加。以她的感觉和评价测试来看,你已经达到了7.8岁同龄儿童的智商和情商。   以你的启灵年纪和灵合度来看,比较而言,这已经是一个非常好、非常快的进步了。   但有意思的是,我在来家访之前,其实已经先去了你的老师们那里。从几位老师给你的评价,以及测评结果来看,你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22.5岁的智商和情商。哦,对了!你甚至还有记忆‘灵赋’。   而就在刚才,你在我的面前所‘表达’的测评结果又是另一个不同,想知道是几岁吗?”心怡专员抬头问。   本人前世38,今生15,总共53岁,平均一下也有26.5岁了,少女!   程尘没搭理她,笑容可掬地呵呵。   “12岁。”专员点点头,认真地低声问:“你在不同的情境下,表现出了完全不同的心理年龄。而更奇妙的是,一个15岁启灵,灵合度极低的孩子,不但没有任何显现的后遗症,看起来还似乎懂得掩藏许多秘密……”   “真遗憾,没能像你预料的那样,成为一个瘫痪的智障,哦!或者偏执的罪犯。”程尘非常抱歉地说。   “我相信数据与科学,从不相信奇迹。但是一切的数据告诉我,程先生,您似乎就是一个活着的‘奇迹’。”李专员起身告别,说了此次拜访最后一句话:“我会一直观察您的,请小心。祝你幸运。”   程尘起身送客,默默在心里为她补了句台词:我还会再回来的! 第21章 投喂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程尘到底还是没去林家看个究竟,反正能做的已经都做了,有什么结果等开学了再问林良羽也一样。   当务之急要处理的反而是手中的“灵书”,能启灵的原书丢在一边束之高阁那简直就“是对人民的犯罪!”——这话是这个世界本朝太宗所言。对程尘来说,弃之不用虽然谈不上什么犯罪的愧疚感,那也是相当地暴殄天物,他自己也不可能天天跑出去帮人启灵,干那么一次已经够惊心动魄。   对于怎么安全地利用原书资源,经过他的苦心钻研,已经找出一条相当合适的道路。   这个世界近现代绝大多数循规蹈矩的文人,多半是按着平坦而笔直的发展路径来走。学生时代天赋突出,选拔进入写作班,培养造就考入专业学院,写出灵书入“文合会”,然后按各人的天赋和努力一步步往上爬,成为学者文人,大师国宝。写就一篇篇华章丽文交付国家或有资格的商家,按灵文的级别获取报酬和名声。   天才些的或许会跳过几个步骤,但大体上还是沿着规划好的路线而前行。   但文人毕竟不是机械的批量生产工,艺术工作者总是会有各种各样奇思妙想,有些家伙脾气和性格更是离奇放诞,不愿受各种形式的管束。偏偏往往是这样的家伙,在文思上反而不羁于俗,文采风流,写出一篇又一篇不流于俗的雄文丽章,益国益民。   还有些文人却是半道弃它从文,大器晚成,原来是玩理工做实业的,有一天突然文思泉涌写出了启灵文章。比如美国那个开大卡车的家伙,居然某天“想不开”转职成了当代外国最有名的导演兼小说家,简直岂有此理!   这些不走寻常路的家伙们,通常没像学院派那样一级级读上来,更不愿参加什么文合会。政府对他们的称呼是“野贤”,乡有野贤,珍之重之,不想登记就不登记。   但是文采风流固然没有国籍,文人墨宝和灵书那是绝对不允许出境的,登记在册的文人出境要再三审批,还得有专人陪伴。未经登记的“野贤”事实上也多在国家的视线内,只要有“野贤”嫌疑的,嗯,想出境那将会有千奇百怪的理由造成误机误点误这误那……   久而久之,大多数“野贤”即使不参加各种政府的文人组织,也会在某些特殊的机关内留档,以免误了自家游荡世界各地的风流逸事。于是乎明里没有,暗中一堆专人相随自然也是避免不了的事。   在现阶段,程尘要做的,就是做一个初生的、真正的、蒙面的“野贤”,身上的马甲能披久些就再久些吧!   野贤爱游荡,不爱受束缚,这是众所周知的。当然他们自家是美其名曰:“采风”。去那些景美人美酒烈食香的地方采风那更是大善!   既然爱采风,爱美人,那自然也就少不了花钱如流水。野贤们不爱受拘,一般懒得把文发给政府,而是发给自家熟悉的有资格购灵文的商家,千金散去还复来!一干登记上网版权的俗事自然有人紧赶慢赶地打理,只求大爷们少玩几日,早出多写灵文。   只要文采不息,金钱对野贤们从来都不是什么放在眼里的东西。   程尘正好知道这样一家有资格,有实力,并且风评不错的商家。   肥水不落外人田么!便宜你家了,折总。   按折专家的说法,灵文这种极贵重的“国家专营”物资,全部垄断国购不太现实,利益太大也极易产生贪弊“黑洞”。华国的做法是国购为主,商购为辅,商购的灵文也必须承担一定数量的公益启灵。国外则多为商购,更多的是拍卖为主。但只要是主权国家,对顶级灵文都是用各种手段最终收归国有,作为国之重宝,镇国家之气运。   折家的出版社里有一家就是专门运作灵文的。   折晚意还神神秘秘地提起过,他家的“晚意”——是的,折家有个叫“晚意”的出版社,所以给家中单传的宝贝也取了这个名——不但有两位数的灵文作家,还绑定了一位写出过“镇国级”雄文的野贤,非常之牛。当然,那位野贤的文章价格也非常之感人,能让折晚意这数得上的壕二代都忧郁地叹上好几口气。   为了让文人墨客们能专心作文,折家在许多大城市都建了“晚意文库”,就是个类似银行保险库的场所,由无数个固定在墙上的厚钢箱组成,每个箱子都单独对应一位灵文大家,有独立的唯一的密码。   文人只要把灵文原书放入自己授权的密箱,就等于将文稿准备卖给“晚意文库”了。他们一般都会在密箱里留下个条子,上面就是很感人的灵文价格,当然,你可以不要,但恕不还价。   文人们,尤其是有名的文人很少会与商家锱铢必较,他们讲究的是风雅有格调。只有初出茅庐的学院派们才会与商家商议灵文价格,野贤们通常“要么给钱,要么滚!”   用折总的话来说:娘哎!那个坑啊,还不能不要,文章就是好啊!   当然也有专车专人取书的,但野贤们一般四处游荡,多半都送自家约定的文库。   没人会用邮寄的方式来送“灵文”,如此不尊重地对待灵文,简直就是大逆不道!   程尘不想把《野天鹅》送离州的“晚意书库”,哪怕这个书库最近。   马甲么,还是披得多些紧些才自由啊!   嗯!本来也想趁寒假的机会到处走走,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嘛!程尘满意地点点头,在地图上画了个圈,听珊妞说起过青府文学院的图书馆似乎是国家级的,有很多馆藏,不如去看看?   反正“晚意书库”的大本营也正好在柳州。   狡兔三窟,倏忽在南,倏忽在北也挺有意思。就让他认真当个视金钱为粪土的不羁“野贤”吧!   晚上吃饭时,程尘和连姨提起,开学没几天了,要和同学一起去外面走走,大约会去青府一带。连姨连声称好,逮着朱大头让他陪孩子们去玩。又问起和谁作伴,去哪儿云云。程尘自然又拎出了折总这个胖挡箭牌,说是大人送到折家就行了,不用陪同出行,有一帮子人照顾呢!   寒假里程尘也买了个黑砖头,方便联系,打个电话给折总,串通口供。听说程尘要千里走单骑,把折小胖羡慕得不要不要的,直差打滚求带走了。   折总现在也算是程尘的老铁之一了,老折家自然对宝贝祖宗的好朋友要“深入了解”一番,折家的壕爸对程尘的崎岖身世和现状也是唏嘘不已。只不过看程尘在学校的表现和待人处事,再看看自家被比得一无是处的糟心儿子——日后且有得程尘家爹妈悔的。   程尘是折家壕爸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折家的管家当然也对他大开方便之门,让折总请管家帮个无伤大雅的小忙,小事一桩。   临行那天,连姨帮程尘整理行李整了一宿,送上车时,她吞吞吐吐地问了声,去青府哪儿?   程尘说了几个有名的景点,想起珊妞就在柳州呢,问了声:要不要带点东西去柳州给珊妞?   连姨脸色大变,慌忙说:“不用,不用!她东西都够哩。”犹豫了片刻,又低声说了句:“柳州也没啥子好玩的,就别去了。别累到!”   程尘随意应了声,也没放在心上,他本来也不是去玩的。   在折小胖羡慕嫉妒恨的泪汪汪大眼目送下,折家的管家亲自陪着程尘去火车站,送他去远方“采风”。   壕车果然乘坐起来格外舒服,既平稳又几乎没有音噪,加速特别流畅,也搞不清是什么品牌——他虽然竭力学习,常识方面的东西想要完全和土生土长的华国人一样,时间还是欠缺了点。   正YY着什么时候自己也这么壕了,一定要搞上几辆这样的好车。自己开一辆,小弟开几辆,浩浩荡荡组个车队当净街虎,那才有“霸天虎”的气势么!   车子正好途经千诗街口,对于这个他刚刚干出过“丰功伟绩”的地方,程尘还是有那么点微妙的在意。他凝视着街边巷口一个一个掠过,也不知林家的那只小青蛙怎么样了……   千诗街古色古香,挺有韵味,就是巷子太多路难分辨了些,背阴小巷垃圾收得不太及时,大白天的就一大坨黑乎乎的垃圾矗在巷子口……   等等,这一大坨似乎有点眼熟啊!   “折叔,等等,路边好像有个我认识的人。”   车子停下了。   程尘也说不上来什么心态,大约是那个晚上夜太黑,分别时那双绿眼睛远远凝视的一幕印象有点深?还是同情这流落街头脑袋不太清楚的汉子?他其实不是个很有同情心的人。   也许触动他的,就是两个人身上唯一相同的,被整个世界所遗弃的孤独。哪怕亲朋满堂,欢声笑语,在骨子里,他只是个用尽一切力量试图融入异世的孤魂。   走近一些,果然堵着巷口蹲在老地方的,就是那个垃圾堆里的家伙,仔细看看,似乎姿势都和那晚差不多。   一头油腻板结的鬃毛更乱了,他眼神直楞楞地瞪着大街,一动不动。大白天的,才看清那家伙瘦得可怕,颧骨高耸,脸上几乎看不到什么肉,嘴唇干裂。他手里捏着一团脏乎乎的东西,也不知是不是垃圾。   不会这几天,这只都蹲在这儿吧?程尘脑海里闪过个念头,即刻把自已逗乐了,又不是忠犬八公,还会蹲守。他更算不上这只野兽的主人。   看到边上有个包子铺,程尘想想,随手买了六个肉包,又买了瓶水。那家伙能吃,塞六个大肉包下去,别噎死他。   走到流浪汉的身前,程尘递上吃的,说:“……给,包子。别吃垃圾。”   那一瞬间,鬃毛的绿眼睛就像是从沉睡中惊醒过来,两只绿眼睛都快发出光来,一把抢过了包子。   瞅着那家伙连吞带咽,恶狠狠地啃包子之余,还不忘用绿眼珠子死死盯着自己。   程尘吸了口凉气:咝!这家伙有点狼性啊! 第22章 那只野兽   投喂完流浪野兽,程尘摸摸自己的胸口,点点头。果然,良心不痛,爱心消耗光了。直起身就往回走。   被六个大肉包塞得绿眼珠快翻白的流浪汉,像是警觉了什么危机,呼地一下站起来,直楞楞地瞪着程尘,两颊鼓鼓的,嘴边还沾着油汁肉末。   这控诉的小眼神——搞得自己像个负心汉啊!   程尘牙疼地眨眨眼,说:“那就这样吧,好好巡街,别吃垃圾,别后不见。”他挥挥手,并不打算爱心泛滥地再多做些什么。   转身走了几步,背后咚咚脚步声,他一停步,身后的脚步声也停下。程尘一头黑线,猛然转身,化身跟屁虫的流浪汉面对面无辜地瞪着他,嘶嘶地说:“包,包子。”   脑门青筋直跳,程尘都快气笑了:“我说,别跟着我!”   千年难得发一回善心,这是被当免费包子铺给缠上了?也懒得理会,他转身快走几步上车,吩咐司机开车去车站。   坐在后座上闭目养神,闹市区人多,车子在主干道上也快不到哪儿去。   折管家突然轻声提醒:“小程先生,你那位‘认识的人’好像跟在车子后面跑。需要我解决一下吗?”   嗯?程尘一楞,猛地转过头去。   一个穿着“时尚”大破长棉袄,腰束围巾的“妙曼”身影正如野狗脱缰般狂奔,一头板结的鬃毛跟美杜莎的蛇发似的一束束在风中“轻甩”飞扬。绿色的眼眸极其专注而忧郁,仿佛前面的壕车就是那心中唯一的,却又求而不得的肉骨头!   他奔跑得极快,步履间有点颠簸也完全不妨碍他一门心思地往前冲,舌头都甩在一边用劲,看起来更像只被族群遗弃,不得不孤独地捕猎的独狼。   那风骚的走位,另类的Fashion,甩着舌头野狗扑食般的执着……程尘实在是忍不住笑出声。   “咳咳!噗嗤……”程尘非常不好意思地道歉:“折叔,麻烦再停一下,可能要弄脏车子了。”   车子靠着街沿停下。   看看狂奔呼啸而来的野生动物,司机大哥非常贴心及时地把车罩拿了出来,铺在后座上。面对生化异味袭击范围三公里的客人,司机古哥毫不退缩,试图帮助他坐到后座,然后他被野兽“啪!”地打手嫌弃了。   “古哥,真不好意思,我来。”非常抱歉地目送着与前世搜索引擎同音的司机大哥,面不改色地揉着手上的红印子回到驾驶座,程尘一把把那坨“脏东西”拽上车。   程尘低声喝道:“不许打人,听到没!”   绿眼睛委屈地看看他,又瞪了眼古哥,说:“摸……”   程尘简直想仰天长啸,大哥,就你那垃圾堆里钻出来,迎风臭三里的德性,要不是我大发善心臆症了,谁特么想摸你啊!古哥真是千古奇冤!   “古哥,麻烦在火车站边上帮我找家旅馆,我得帮他收拾下。”   折管家看看车上捎的这坨不明物体,犹豫下,还是问了:“小程先生,你要带着他一起走?”   当然不!开什么玩笑,帮这家伙收拾收拾,租个旅馆收留一阵已经是他一时冲动,要是出门办事还带着这么个不知根底不明状况的家伙,那他大概也是脑袋发晕拎不清了。   坚决谢绝了折管家和古哥留下帮忙的好意,程尘把跟屁虫拽进了旅馆。看在折管家一大叠票票的份上,老板捏着鼻子忍了这个生化武器进门,只是一个劲地喊,赶紧洗洗,洗洗啊!不然一栋楼的客人都熏跑,那可亏大发了!   程尘把人推进浴室,打开水龙头。   温热的水哗哗往下淌,这家伙居然也是个“狗性子”,和当年自家养的二哈一个德性,嗬嗬叫唤着,拼命地挣扎就是不肯泡水。   程尘也来脾气了,我说你睡垃圾堆,臭得要命也就算了,还不爱洗澡,这是想把别人都臭晕么?用了蛮力一把把人拽住,使劲扒着他的大棉袄长裤子就往浴缸里推。特么老子前世都没这么扒过姑娘的衣服,这第一次算是毁在你手里了,孙贼!   怒归怒,他冥冥中有种特别自信的……第六感?这只野兽不会伤害自己,哪怕这家伙比自己高大一截,力气大得吓人,看上去脑筋还不清醒。   野生动物委屈地嗷嗷叫着,失了清白,被扒光了,黑鳅鳅光溜溜地泡到浴缸里。   这场肉搏战耗费了程尘大半体力,气喘吁吁地都忘记倒泡泡了。抓过浴盐就往水里倒,一不小心瞄到了那家伙冬眠的灰扑扑的“大蛇“,呃!要瞎了,长针眼啊!程尘羡慕嫉妒恨地挪开受到严重打击的狗眼,透过清澈的水,他看到了流浪汉的整个身体。   手一滞,眉头皱了起来。   这只垃圾堆里捡的野生动物瘦可见骨,穿着大棉袄瘦归瘦,看上去还挺有另类的“范”,一但脱光了,就显得这具身体瘦得可怕,几乎只是骨架上包了层皮。而这皮不但肮脏斑驳,而且伤痕累累,新伤叠旧伤,绝不是一时受的——绝大部分是非常有规律,一长串近乎黑褐色的印子,纵横交错,边上许多密密麻麻的细孔洞。   像是被带着荆棘的鞭子长年累月抽打出来的。他的腿上有一处旧伤,突出的骨节甚至有些变形。   ……也不知这家伙哪里吃的这些苦头。   程尘轻轻按着那处伤口,问:“痛不痛?”怪不得他追车时跑得一颠一颠的。   那家伙傻笑着学:“痛?”   洗干净了才看清他的眉眼,长而挺的眉毛一眼望去就像是出鞘的利刃,可能有点异国血统,眼眶微微凹陷,更显得墨绿的眼珠仿佛两汪深邃不见底的幽潭。五官并不出众,但一眼看去就让人感觉有种极其强烈洒脱的古风剑意,锋利得仿佛是战国时拔剑而歌的刺客……   很难判断他的年龄,也许是二十七八,也可能三十出头,流浪的经历很摧残人的长相。   但这沧桑的俊眉朗目,胡渣唏嘘、眼神忧郁的脸上,特么挂着个二哈版的傻笑!   伤眼,极其伤眼!   程尘一手捂着脸,用力把浴球甩到那张蠢脸上,使劲地搓搓搓,不扒下他几层皮来对不起累累受伤的自家狗眼啊!   嗷嗷惨叫声中,服务员来试探着敲了几次门,听到里面的人喊没事才敢走,生怕闹出人命案。   终于把人弄干净,又给裹上大棉被,吹干头发,程尘这才神清气爽地收功!   看着裹在被子里,毛发蓬松,两眼懵圈的家伙。程尘想了想,翻出自己的箱子,挑了件最大的长版厚外套,又翻出些宽松式的衣物,七手八脚给人套上。   哎呦!不错哦!虽然穿上都显得短了一截,还是蛮时尚滴。   程尘点点头,拿起床头的电话,指指蠢蠢欲动的家伙,示意他——坐下!   伸手拨通了服务台:“我是417房的客人,麻烦帮我联系养济院或者收容所,我这里有个流浪人员请他们接收一下。明天?好的,明早9点之前我会在房间等。”   折腾半天,花了老大力气,程尘也懒得再出去,叫了三人份的餐点,让服务员送到房间。果然一点没浪费,那家伙连萝卜雕花都没剩下,全嚼了吞进肚子。   商务套房标准间,一人一张大床没啥可争的。累了半天,两人都睡得呼哧呼哧。   半夜里,程尘似乎听到挣扎呻吟的声音,吭哧吭哧的,他累大发了也没睁开眼,好像听到咚的一声,迷迷糊糊地想,那家伙滚下床了?   然后,他做了大半宿的噩梦,梦见一条大蛇死死地缠在他腰上,非要给他当腰带,他当然不干啊!蛇也不干啊,张着大嘴嘶嘶嘶,缠啊缠的,特么居然还是条热血的蛇,那个热啊!   再然后,他热醒了。一条大长胳膊把他腰勒了大半圈。   “那么宽个床你不睡,跑我床上干嘛?!你怕黑啊还是怕鬼啊,大哥?!我不是你妈!”   不知什么时候,那家伙自已床不睡,偷偷跑到他床上,搂得紧紧的,肚子紧贴他的背,那胳膊把他腰缠得……怪不得梦到蛇呢!   绿眼睛也醒了,懵懵懂懂地学着说:“妈?”   程尘觉着自己的鼻子此刻大概在冒烟,特么易燃易爆就是他!果然不能瞎好心!果然该早早丢出去这大累赘。   程尘看看挂钟,已经8点半了。幸好,半个小时后,这个麻烦就不归他管了。   送到流浪人员该去的地方,对大家都好。   快9点时,服务员带着收容站的工作人员上门了,养济院还不收这种的,只收孤寡老人和孤儿。站在门口简单介绍了流浪汉的情况,程尘想想,多说了几句:“他身上有很多旧伤,麻烦大叔您注意下……”   五大三粗的老董笑呵呵地指着程尘身后探头探脑的家伙问,是他吗?   收容所经常会接收些精神状况不太正常的人员,出外勤就得像他这样有熊的力量!不然折腾起来要废老半天的事。看样子今天接的这个不用太费事,挺安份。   程尘回头看看贴得跟粘糕似的家伙,他正警惕又好奇地瞪着门外的几人,不时瞅两眼程尘。   沉默片刻,程尘笑笑,抓着那家伙的手,有点凉。陪着他们一起下楼,送到了收容所的车边,他松开手。   野生动物惊惶起来,想回身抓住程尘,老董熊的力量终于又派上了用处,满头大汗地指挥着带来的实习生,大吼:“按住,小心脚!往车上搬!”   最终,实习生把他百三十斤整个撂上,才算勉强压住了挣扎不止的流浪汉。   程尘静静地站在一边,看着那双惊惶、委屈,湿漉漉仿佛被抛弃的绿眼珠渐渐远去。   这次是再也不见了。 第23章 驯养   离州和柳州分属两个府,一个在西北,一个在江南,离得稍有点远。   程尘是最近一班绿皮普快的票,发车要下午二点。他坐在候车室,抱着自己的背包有些出神。包里放了《野天鹅》的原书,不知是不是错觉,灵书在怀他总有种温暖的感觉。   等候的时光挺无聊的,又没智能手机可刷,周围人来人往,呼亲唤友、提担携包的,热闹非凡。坐在这样喧嚣的地方,无端端地心头冒出句话:热闹都是他们的……呸呸!程尘晃晃脑袋,自己都乐了,一定是天气太干燥,悲春伤秋都不合时宜地冒芽了。   有什么东西从眼角晃过……   程尘猛地一转头,还是那样熙攘的人群,并没什么不同。   眼花了?摇摇头,拿出地图仔细研究,找到青府文学院、柳州“晚意文库”的所在,画了两个圈。   中午随便塞了点东西,拎着箱包往站台走。   折管家很帮忙,本来帮他定的是昨天的卧铺,看程尘要延迟出发,又找人换了今天的票。卧铺原本就是干部车厢,没点级别和来头的,只能买坐票,但这些年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有钱有办法也能乘卧铺。   卧铺车厢挂在火车最后几节,每个包间里四个铺,幸好这时节既不是年节,也不是旅游旺季,人不多。程尘进去时,只有进门斜对面的下铺坐了个穿西服的小个子,手上戴了老粗的木佛珠。他对着票找到自己的床铺,正好是那小个子的对角下铺。   把自己的东西归置好,舒舒服服地靠坐在床铺上,窗外的风景让人心旷神怡。   小个子姓黄,叫黄吉光,是浙府做销售的,推销汽车相关的零部件。看着对面的小伙子衣着上档次,人精神又坐得上卧铺,多少也是个人物,就有心交结:“小兄弟,一个人啊?”   “是,寒假出门采风,自已到处走走。”   黄吉光来了兴致,闲着无聊开始扯淡,说起自己常年累月东跑西颠,火车都当半个家了。又夸程尘小伙子能干,这么小就一个人上路,斯斯文文一定有学问,不像他除了耍嘴皮子卖卖东西,写不出三行半文章来。   程尘嗯嗯啊啊地应着,也兴致勃勃地谈起浙府风物和离州的差异,当年他也是混魔都的人物,离浙府差不了几步。一个是有心结交,山高海阔地天花乱坠;一个是能言善谈,有心打听。没多久两人就“猩猩”相吸,相逢恨晚,称兄道弟了。   “唉!采风好啊!能写文章才是大才,牛人啊!”黄吉光伤心地说起,要不是当年年纪小,他往学校旱厕里丢个了二踢脚,正好校长兼他们班主任语文老师正在蹲坑……说不准现在他也是个文学中年喽!   两点二十左右,火车终于动了,这年头的绿皮车不准点很正常,准点的才是奇葩。   正说着,黄吉光瞥了眼窗外,一惊,揉揉眼,咽下口唾沫,喃喃念道:“南无阿米豆腐,大白天不会有那啥吧?”   “啥?”程尘不解。   “死灵,鬼~~啊!”黄吉光哆嗦一下,看看左右,悄悄凑到程尘的耳边说,好像这样就不会让鬼听到了,“刚刚有个黑影子从你那边的窗口晃过去了,难道是我这次出来太匆忙没烧香的缘故?哎呦,菩萨莫怪,回头就给您上高香!”转身就缩回自己铺上转佛珠去了。   程尘把自己这边的窗移开,探头望望左右,并没发现什么。也就把窗户半开着,散散黄吉光点的烟味。   火车“况且况且”地慢悠悠晃着,出了城市,黄绿相间的树木渐渐多起来,从窗外掠过。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差不多的景物,单调得让人打瞌睡。到餐车吃了晚饭,七点多天色擦黑,黄吉光已经在自己的铺上睡得人五人六,说是昨天忙到今早凌晨才睡下,明早又要拜访客户,正好现在补觉。   车厢过道的广播隐约报着:前方将经过长岭隧道,长岭隧道建于1969年,全长……   包间里灯光不太亮,前方高山的黑影遮挡下更显黯淡,顶灯忽闪了几下,灭了一个,光线更加阴森。这场景,倒是鬼片的好开头……   夜色朦胧,黑影中一双绿莹莹的眼珠突然在玻璃窗外一闪!   程尘惊得头皮瞬时炸起,吓得不清,特么,这,这是真要闹鬼啊?!这世界可不是前世纯唯物的,它有魂有灵,谁特么知道有没有真的鬼?!到底还是当了几十年社会主义接班人,对鬼这东西将信将疑,他顺手操起本硬皮书,硬着头皮贴近窗户。   绿眼珠没看到,几根黑色的“细绳”从上面垂下来,随风魔性地晃荡着……   惊出的一身冷汗收了回去,程尘闭眼吁气,猛地怒瞪窗外,勃然大怒:收容所的熊大都关不住你,能耐大发了,长本事了!都敢扒火车做铁道游击队了!有本事就学阿三在车顶呆着,一辈子别下来!   没等怒气喷发出来,巨大的山体剪影已经扑了过来,窄小的隧道洞口近在眼前!   一股热血瞬间涌到头顶,程尘脸涨得通红,大吼一声:“找死啊!快给我滚下来!”半个身子扑出窗外,一手拽住黑鬃毛往下拖,另一手用力抱住倒挂在窗前的、这该死的流浪猴子的腰,生怕他真出个好歹滚下车底,那就真得再投胎启灵了。   所幸野生放养的就是灵活,绿眼睛眨巴一下,非常敏锐地从对方怒气冲冲的表情中找到了一丝担心和关怀。他咧开嘴一笑,把好闻的人往窗户里一推,揪住窗框一翻,轻轻松松就顺着车顶倒挂的姿势滚进了车厢。   咚!安全着地,野生动物四脚朝天地摔在软软的地垫上。   对铺的黄吉光被吵醒,揉着眼睛嘟囔:“程老弟啊,没睡惯窄铺,掉地上了?还是做噩梦……”   话没说完,他已经看到了地上一大坨黑鳅鳅的不明生物,变了调的高音骤然响起:“哦~~~~这,这啥玩意?!”   “没事,黄哥,这个是……我朋友。”   黄吉光瞅瞅地上突然蹦出来的家伙,又瞪瞪大开的窗户,还有那窗户上正被风吹得烈烈直抖,扯挂着的一丝布条——明显是从地上这家伙身上撕下的。这这这……   程尘一时也扯不出什么理由解释这扯淡的状况,急中生智,说:“我朋友手头紧,爱面子,想着扒车逃票,这不坚持不住了……”   黄吉光恍然大悟,敬佩地伸出个大拇哥,说这兄弟我服的,能有这爱钱胜命的气质,将来一定发大财!   把人收拾停当了丢到上铺,程尘发现他的手上脚上又多了几处新伤,擦的,磕的。   不想问这家伙怎么历经千辛逃出来的,问也白问,但程尘自问没办法再狠下心送他进收容所或是其他什么地方了。这一次他跑出来追上了,下一次不一定能再有这样的幸运,也许就无声无息地消失在某处……   程尘深深叹口气,无可奈何地对从上铺垂下的脑袋说:“下来吧!别趴着装鬼,当心吓着黄哥。”   在黄吉光嘎嘎的笑声中,被丢到上铺的家伙像只灵猫,悄无声息地攀爬下来,贴着程尘躺下,没多久就把人缠得怒火中烧。   程尘一脚踹开没啥肉的大长腿,关了顶灯,只留下墙角的夜灯。在黑暗中,他轻轻地对床顶说:“喂,我给你取个名字吧!”   绿眼睛眨巴眨巴,无辜地瞅瞅床顶,拿脑袋蹭蹭怀里的人。   程尘一巴掌拍开粘糕,说:“就叫你阿郎,就你那狼性,还长双绿眼珠,哼!”没叫你狼狗算便宜你了!   他的脑海里忽然有一段文字缓缓流过:   【“什么叫‘驯养’呢?”   “这是已经早就被人遗忘了的事情,”狐狸说,“它的意思就是‘建立联系’。   …… 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对程尘来说,为那只野兽取个名字,就建立了某种联系。再也不是可有可无,随时擦身而过的陌生人。   在陌生的世界驯养一只野兽?想想好像也挺有趣。   拎起身上蠢蠢欲动的长胳膊,程尘没好气地低吼:“滚远点,热死了!”   火车走走停停,一大清早到了柳州站。   程尘和同房之谊的黄兄惺惺惜别,黄吉光还想来个热情的抱别,一头乱毛的绿眼睛严肃地从两人中间硬挤进来,巍然矗立。   “啊?哈哈哈,你哥还真逗,得,有空多联系啊!”黄销售打着哈哈挤下车去。   程尘也懒得管教大家伙,说:“阿郎,跟我一块往下走,丢了不管找啊!”   低下头,绿眼睛眨巴眨巴。   程尘抬头直戳他的鼻子,说:“你,你就是阿郎。我规定的。快走!”   阿郎又眨眨眼,有听没有懂,摸摸被戳了个红印的鼻尖,非常愉快地抢过大箱子扛自己背上,开山辟路,如摩西分海,木有一合之敌! 第24章 劫匪上门   柳州号称九朝古都,人文古迹随处可见,说不定那段墙根就是千八百年前留下的。城里街道四纵八横,庄严肃穆,连行道树都是古木参天,一色郁郁葱葱的国槐。   “晚意书库”的总库在车驾街,据说是某前朝皇帝的行宫,后来改朝换代赐给了当时的开国折姓国公。代代相传,到了近代,老折家就把这地改作“晚意”书库的华国总库。   库藏镇国鸣府的灵书、绝版珍品、流传至今的湮灭古书,乃至珍贵灵书的实体首版等等,号称无珍不藏。库藏里最珍贵的,莫过于明代蒲公的半部《崂山道士》灵书原本,至今仍是灵光湛然,折小胖也是因此从小听多了蒲公的故事传说,心有戚戚焉。   程尘又披上了自己的黑色战袍——小哥同款连兜外套,墨镜再加大口罩。冲着镜子里瞅瞅,嗯,果然帅酷得连妈都认不出来——呃,其实他也不认识这辈子的妈。   阿郎也冲着镜子里的人傻笑,高个儿短衣服,一头乱毛,相当醒目。   程尘一把撂下帽子挠挠头发,傻大个儿也乐呵呵地挠挠头发,尤其认真,特别欢实。他很想拍那一脑袋傻毛,但身高差距在那里,踮起脚拍人脑袋总觉得有失老大风范。   小弟兼宠物的阿郎很有眼色,立即弯腰低头,把毛茸茸凑到了金主手下,说:“啪!”这意思是:老大,请随便地啪啪啪!   程尘深深吸了一口气,重重呼出,用力按捺住撸毛的欲望,真是觉着两辈子叹气的份额都在这几天用完了!   “走!跟哥去打理打理,人模狗样的才拿得出手么。”   拖着人进了家挺大的商场,从头到脚置换,连小内裤都买了一打,要么学会自己洗要么丢,他可没心思帮小弟洗内裤!   拽着换了一身黑色休闲服的大高个儿弄头发,买鞋子。这一身衬着他消瘦的脸颊,冷峻的眉眼,微微卷曲的中发,唏嘘的胡渣……妥妥的雅痞精英男!前提是千万别露出二哈式傻笑。   Gay里Gay气的美容美发店造型师小哥激动得两眼水汪汪,直冒星星,一个劲地喊哎妈呀,不收钱了只要亲亲合个影!哎呦,这太阳穴边上怎么有个疤,老讨厌了,嗯,弄点卷卷挡挡,哎!这就老帅啦!   程尘被走妖艳娇羞风格的小哥弄得一阵恶寒,裹着外套狠狠打了几个哆嗦,听他说阿郎脸上也有疤,赶忙凑过去一看。在右太阳穴的内侧,有一个古怪的椭圆形旧疤痕,仔细看看,似乎还有纹理,像是精心刻出的章被烙在皮肉上,又被粗暴地磨去。   他伸手轻轻触碰那个旧伤疤,指下是粗糙不平的坎坷。   阿郎晃晃脑袋,微微抬起头,绿眼睛里一串串问号都快溢出来了。   “都过去了。”揉揉毛茸茸的脑袋,程尘低声说。   发型师小哥发出一声惨绝人寰的凄厉叫唤——哎呦我的杰作啊啊啊!   好不容易等泪汪汪的发型师终于再次整理好胡渣帅哥的型,程尘摸摸自己光光的小下巴,边打量着,边哼哼唧唧。狼哥这个酷酷的雅痞范正是他当年渴望而不可及的,毕竟什么样的型男首要条件都得是“颜正”,他那路人帅还够不上格。如今么,再过十年,他的精英范绝对比这二哈强!   唯一的失策就是——这特么不是更引人注目了吗?!   赶紧买了件黑色连兜长风衣,又给配上同款的墨镜、口罩……程尘肉痛地摸摸自己大失血的小荷包,只希望折总家对得起自称的壕!   看着镜子里不露五官黑漆漆的大小两只,他无语凝噎,这倒是看不出模样,可也更像是大白天上街的肥胆劫匪了!   得,也没什么更好的掩饰手段,能遮掩面目就行,反正也没听说过有人大白天打劫文库的。程尘就这样拎着跟班小弟,顶着路人异样的目光,在的哥警惕的眼神下打车到了“晚意文库”。   晚意文库开了几十年,头一次有“劫匪”上门!这是不把保安当警察么?!这胆也忒肥,忒看不起人了!   警惕尽职的保安们拎着警棍,把蒙脸的高矮两个黑衣人团团围起,虎视眈眈的保安们蓄势待扑,生怕他们掏出什么非法武器来。   动了,动了!就见矮个子蒙面人伸手入怀……   “干什么!”   “住手!”   “上啊!”   义愤填膺,深深觉得自尊受到伤害的保安大哥们怒吼着,在前台小姐姐们尖锐娇嫩的叫声中奋力往前扑……   然而,此时此刻!矮个子蒙面人从怀里掏出本书,哑着嗓子一声吼:“灵书在此,棍下留人!”   这台词雷得保安们虎躯一震!目光纷纷盯住了劫匪手中的东西。   保安队长瞅着那本一闪一闪亮晶晶,瞎子都能看出不凡来的灵书,一个踉跄差点没摔死自己。他忧愤地望着拿书的“劫匪”,欲语还休。周围哎呦声一串,保安们撞成了一堆,谁也没敢吱一声,跳出来正义地怒怼来人:特么有灵书你不早拿出来,大白天到书库装什么劫匪啊!   “咳咳,不好意思,那啥,喊顺口了。”程尘老脸一红,主要是台词太顺,口误,绝对是口误。好在蒙了脸!   保安队长正感慨大师野贤们城里人真会玩,就被人一把扒拉到了边上。   “哎呀!误会误会,鄙人是‘晚意书库’总站A级经济人,也是晚意的执行总裁韦德,大师您们怎么称呼?”韦总生气地挥开不看脸色、不识实务的保安们,风采湛湛、指挥若定,把一干人等弄得团团转,净街扫塌,端茶倒水,很快将大师们请到了贵宾会客室坐定。   高个的飒爽英姿,气势汹汹,帽兜大衣墨镜从头黑到脚,连个口罩都是黑的!   韦总眨眨辣到的眼睛自个儿琢磨,瞧这气势,这位大约是保镖,嗯!不对,保镖没那么一致的气场,应该肯定就是大师亲近的启灵师。至于矮个儿的这位……他还是从头到脚一身劫匪装,就口罩是白的!   这黑白双煞的,看来以白为主,掏灵文的也是白口罩。韦总诚惶诚恐地奉上极品香茗,请大师赐书一观。   “嗯,我名安生。”程尘琢磨着《野天鹅》是安徒生的作品,随手套上了安生这个马甲,也没介绍坐在自己身边,正听话地不停用眼光向对方施放冷气的阿郎,顺手把书递给了这位韦总。   韦德按捺住激动的心情,掏出吃饭家伙。他熟练地带上白手套,拿了放大镜从上到下,从里至外瞅了好大一会儿,又把书拿到一架古怪的仪器下仔细探测,末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到大师跟前,说:   “字泛灵光,州闻县达。安大师您这本《野天鹅》灵光湛然,隐现金色,‘州闻’恐怕都不止,如果启灵人数能上千,或者灵赋人数上数十,此书稳稳能达‘鸣府’境界啊!”   他摇头感叹不已,殷切地又问:“如果我没看错,这书应该已经启灵过数人了吧?仿佛灵光有失啊,那启灵的时候有没有什么‘意境’?哪怕是隐约一点境光,这价值,啧啧啧!”   意境?境光又是什么玩意?程尘听着有点懵,因词生意,估计是启灵时出现的什么异像?他有些犹疑地问,书中的角色形象具现出来……算不算?!   听了这话,韦总精心修剪的小胡子差点被他自己揪下来,声音都拐弯变调了,惊声问:“具现,具现成形?!”他敬畏地瞅瞅因不知其所以然,所以浑然不觉得骄傲震惊的安大师,唉!人和人真不能比,瞧人安大师这镇定自若。   韦总摇头叹息着,仔细地在表格里填上“具像鸣府,首灵已赋。”   程尘指着那几个字念道:“首灵已赋?”   “是啊!大师您这灵书的角色形象如果能具像,一般只会在第一次启灵时出现,并且能百分百赋予第一个被启灵者灵赋。角色俱像愈生动,灵赋也越出色。哎呀,我又啰嗦了,在您这大师面前说这些……”韦总叹息不止,实在惋惜这书首灵已赋,要不然这价格要翻着个儿地往上滚,还有价无市!   原来如此,那这么说来林家的小青蛙不但会启灵,而且应该会有不错的天赋喽?想起那个神态生动,却长着她哥哥脸庞的小公主,咝,牙疼!   阿郎听着这个中年男人叽叽歪歪说个不停,他一头雾沙沙,偏偏他的小包子又听得认真,一点都不理会自己。悄悄伸出手,他揪过小包子的衣角,绕个圈,好玩,再绕个圈……   “你看,这个安大师,您到我们‘晚意’来,当然是有奉书的意向。第一次合作,有些程序,这个,哈哈哈……”规矩就是规矩,该验的还是得验。倒是这位大师看来是个野贤无疑,估计还是新出道的,很多规程都不懂啊!不懂好,不懂很好啊!   韦总轻轻捧起灵书,虔诚地奉给大师,在程尘不动声色的眼光下,说:“请您启灵一试。”   “这个自然。”防伪嘛,我懂!程尘接过书,心神一动,轻轻念出了书名。   淡淡的灵光骤然亮起,映着他的黑帽兜白口罩,那样和谐无间,要是搁到前世,装个神棍头顶佛光都一点没问题。   “可以了,可以了,多谢大师!”韦总激动地叫着,眼冒“金”光,奉上了合约一堆,“您看我们商议一下合约?要么再签个经济人约?不是我自吹……”   一声令下,法务财务司务一堆人井井有条,快速异常地在贵宾室摊开厚厚的资料,热情万分地恭候大师咨询。   程尘点点头,接过一堆合约,听着耳边细声慢语的解说,开始仔细研究,一边悄悄用力地拉过自己被蹂躏得不像样的衣角。   望着那双镜框上方偷偷露出来,委屈的绿眼睛,他还是忍不住轻轻握了下有些冰凉的大手。这一下就被逮住,玩了个不亦乐乎。   程尘按着暴起的青筋,实在很想踹一脚——这是要手玩年嘛?蜀叔! 第25章 叛灵师   因为是第一次打交道,虽然初步定下交易,手续还是有些繁琐。韦总为了不让俗事烦扰大师,服务那个周到,态度那个可亲,只差没把安大师供到佛龛上去了。感于其诚,安大师也愉快地与晚意签了代理合同,作品经济人正是眼前笑如春花、脸如弯月的韦总。   韦总也下了大血本,给初出茅庐的野贤大师交予“晚意”的第一部 灵书出了个好价钱——一百二十万。一般来说“州闻”的灵书即使上拍,近年国内最高价格也就百来万,这还要扣除拍卖行的抽成。   像《野天鹅》这种踮踮脚够得到“鸣府”的自然能高些,这本灵书虽说“具像鸣府”,但到底没能眼见为实,而且首灵已赋,以后启灵的灵赋也绝不可能像首次那么高,这价格也就下了一个台阶。   种种而言,一百二十万确实已经是个高价实价良心价。   为了能让安大师明白自家的苦心,又不让大师觉得烦,韦总也是费尽心思,既委婉又动情地表达了以上种种割肉奉大师,咬牙大出血的决心。   灵书版权的转让虽然是一刀切的买卖,可和大师们打交道就绝对不能一刀而切。一本灵书要是能启灵成百上千,每到一个阶段,讲究的商家还会包个大红包给文人,共襄盛事,联络感情。要是买了就断,信不信大师们转头就跑别家去!   折家的“晚意”能在华国折腾这么大,果然是名不虚传。   被溜须顺毛,服侍得非常惬意的“安大师”轻松地签了出售《野天鹅》版权与原书,以及韦总的经济人合约,从今而后,凡是奉至晚意的灵书,都由韦总负责打理一干俗事。“安生”大师名下的账户很快就汇入了他此生的第一笔稿酬——感谢这年头的银行还没实名制。   “安生”大师同时也获得了编号218的晚意书库密箱号,据韦总说这个号码是全国晚意都通用的,每个城市的“晚意书库”218号密箱都将作为大师的私人所用。另外还配给了一个小小的密码器,当大师有作品放入密库后,输入城市代号加密箱号等一系列组合随机配出密码,有了这个密码的授权后,晚意才能打开相应的密箱,取出灵书。   有点类似前世的支票密码设计,可以网上授权,还挺方便。稍试验了一下密箱的取用,安大师满意地带着7位数的报酬,拎着蔫得耷拉下耳朵的小弟,在晚意众人列队欢送的崇敬目光中,潇洒而去。   出租车上,程尘仰天无声狂笑三秒,哈哈哈!哥终于在这个世界赚到自己的第一笔钱了!他转头邪魅狂狷一笑,挑起阿郎的下巴:“从今天起,你的肉骨头哥承包了!”   傻大个也笑,只恨不得有根尾巴在后头扇出个风火轮才好,实在忍不住,低下头一口叼住了伸到嘴前,白生生嫩乎乎的小肉骨头。   “我擦!建国后狼狗也不能成精啊!大哥!”程尘一惊,赶紧把指头抽出,幸好没少一截,看着旁边的家伙还是傻乎乎的乐,他又好气又好笑,一把搂过大个儿的脖子,对的哥喊:“师傅,麻烦找个好吃的饭馆!”   填饱肚子省得这野兽饿得再啃人!   柳州的风味很独特,面食尤其入味,死面馍馍细细掰碎,撒上嫩绿的香葱、芫荽碎,浇一勺海椒油,美味得让人飙泪。配上鲜嫩却不带膻味的手把肉,好吃得根本停不下嘴。   傻大个儿瞪着自己手上的大个馍,又瞅瞅旁边的小包子慢条斯理、面带享受地掰着馍,将碎块轻轻丢到热气氤氲的大碗粉丝汤里。突然觉得那碗一定更好吃!   阿郎把手里的大馍忽地塞到小包子的鼻子下,一手悄摸地抢过做得又漂亮又香,一定很好吃的那碗料,闷头就呼噜呼噜,一口气吞了大半碗下去,嗯嗯嗯,真好吃!   程尘目瞪口呆地看着抢食的狼狗把大脸都快埋进碗里了,没等他气歪的鼻子喘出口气,这家伙已经把碗都舔了一遍,端着老大的空碗瞅着他傻乐。   默默地揪下傻大个鼻尖上挂着的香菜碎,程尘有那么丁点开始担忧自己的钱包了,这么能吃,好费钱啊!   这一顿,哥俩是扶着腰出去的,尤其是程尘,总觉着再晃荡一下,那粉丝就得从鼻孔里喷出来了。看看边上的大个儿,被好好倒拾一番,又好吃好睡了一天,这精神气就完全不同,瘦归瘦,但再看不出当日捡垃圾的流浪汉落魄相。   嗯,挺有成就感。再养肥点,可以宰来吃了。程尘瞄着小弟的一身排骨中间,因为吃得太撑而微微突起的肚腩,深觉得还需要努力喂养。没事,爸爸会努力赚小钱钱的!   因为计划中打算第二天去青府文学院,程尘带着自家的“大狼狗”入住了学院附近事先订好的宾馆。   跟这大个儿同住了两晚,程尘实在是被这家伙缠怕了,这一次要做好准备,坚决不能重蹈覆辙!   把椅子方桌全部拖过来放到两张床中间,老大冷笑:“哼,老子就不信这样,你半夜三更还能翻山越岭来cos巨蟒。”大个儿的小弟只能委屈地、孤伶伶地爬上自己一个人的床。   半夜,程尘没被缠醒,却被呻吟声吵醒了。   阿郎蜷缩在两张床中间的圈椅里,浑身颤动着,含糊不清地低声呻吟。   这是怎么了?程尘赶紧把大个子往床上拖,瘦虽瘦,但个子大骨架也大,那个重啊!累得满头大汗把人弄上床,都不知道阿郎脑袋上多了几个包,程尘有点略心虚。   摸摸脑袋,并不烫,但满头汗湿。程尘拧着眉头打开灯,阿郎脸色灰白,全身蜷缩成一团,不住颤抖,双目和牙关紧闭。   拧了块毛巾擦了擦额头,赶紧打电话找服务台。本来想找救护车,想想这家伙一没名字,二没身份的,进了医院说不定就让人扣了送哪。没有牵绊之前,他可以亲自把人送收容所,但既然已经给了这家伙一个名字,他就不愿再冒失去的风险。   希望不是什么急症,不然还得想其他招。   程尘握着阿郎冰冷颤抖的手,焦躁地望着门口,一边轻轻抚过汗湿成缕的卷头发。   这家四星级宾馆服务不错,很快有医护人员过来。医生一把年纪,大约是退休返聘的,胡子都老长了。服务员帮着拎了个医药箱,老先生很快上手检查患者,麻溜地量体温,观察瞳孔,又按了按胸腹内脏区域,在检查头部时……他停下了手。   医生轻轻拨开阿郎的头发,露出太阳穴边的椭圆旧疤痕,抬头问程尘:“这位患者是你的……?”   顿了一秒,程尘回答:“亲人。”   灰胡子医生慢慢直起老腰,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那你知不知道,你这位‘亲人’是个叛灵师?”   服务生一声惊呼,瞪圆了眼,往老医生身后一缩,又鄙夷又厌恶地看了眼床上躺着的病患,赶紧转开眼去,生怕被玷污目光似的。   叛灵师?这又是什么个玩意?罪犯?   程尘看医生收拾东西这是要走,赶紧拦住:“医生,麻烦您给看看,医者父母心,不管他以前叛了什么灵,总归还是条性命,难道您忍心袖手?”   年轻的服务生探头哼了声,好心劝解客人:“叛灵师有什么好医的,客人您就是心善,不就是灵性反噬么!史医生,我说得对吧?”   老医生点点头,面色不善:“灵性反噬不是医生能医的,您另请高明。要么请他原来的灵师不计前嫌收归,让他重新跟随慢慢抚平灵性之伤;要么去弄本‘镇国鸣府’、还得合他灵性的灵书带在身边,多抚灵几次也就行了。”   程尘低头看看瘦得一把骨头的野兽,心里默默地划去了第一个方法。不管他是因为什么叛出原来的灵师,流浪这么久了既不可能找到那位灵师,即便找到了结果也是可想而知。   倒是第二个方法……镇国鸣府的灵书?   他赶紧问:“老先生,麻烦您提点,‘抚灵’要怎么个抚法?”   一头短发竖得跟刺猬似的服务生惊呼:“您,您没搞错吧?!这是个叛灵师!说不定是从哪位德高望重的文豪大师那里逃出来的,哎?对哦!遇到叛灵师得报警啊!谁知道他是不是越狱的!”   说着跃跃欲试,要不是碍着顾客是上帝的服务条例,正义感十足的服务生这是一言不合就打算做好市民了。   程尘心里一紧,没等他下步打算,老先生已经在那大摇其头:“不会是越狱的。你们看他额侧的这个叛印,就算已经磨去大半,也能分辨得清。   这个印,就是灵师因他叛出,私下除名给予的惩诫。这位大师也是心善,启灵师都是自小由大师们带在身边培养,费心费力调教而成。‘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叛出灵师,灵性反噬是天罚。   哼!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但既然已经烙印惩诫,那便是了结前缘,两清了,大师不会再报警追究,警方也不会再追责。”   “既然我这兄弟原来的灵师都不追究了,上天有好生之德,总得让人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吧?老先生您说呢?”程尘替阿郎求情。   灯光下,少年容颜清俊,神色诚恳,深深一躬令人动容。 第26章 小王子与他的   老医生心中一动,只觉这叛灵师可恨可怜复可叹,到底还是有至亲之人关爱。他微微点头:“抚灵很简单,只要找到能灵性相合的鸣府级以上灵书,由大师亲自为他颂读,自有灵性会补益。如果灵性不合,灵书再多也是无益。”   “那怎样才能算灵性相合?”搞出几本灵书,程尘觉得这个小目标不太难,难就难在什么样才算合灵性?总不可能弄上十七八本,慢慢试吧?   老先生看看床上汗出如浆、骨瘦如柴的男人,又看看焦急的少年,叹息道:“有角色性情相合,或是情境类似,能有触动的都可相合,但事实上怎么才能相合,还是要看颂文的情景。到时自知。”   摇摇头,让服务生拎起箱子就往门外走,最后留了一句:好自为之。   送走好心的老医生,以及心有不甘还嘀嘀咕咕不停斜眼的服务生。程尘费大力气把阿郎一身汗湿的衣服扒掉,塞进被窝——咦,怎么总是在扒他衣服?!   一头黑线地坐到写字台前。   想起初遇到这个男人的样子,他沉默地坐在黑夜的垃圾堆中,一双绿眼睛发出幽幽的光,紧紧盯着,就像自己是块美味的大肉骨头。然后再相遇,锲而不舍地舍命追逐,明明没什么理智,却动不动就扑上来,晚上跟条大蟒蛇似的缠麻花……   咦?如果阿郎是个叛灵师,他需要的是——灵书的抚灵,那么其实他这块大粘糕粘的是自己包里的灵书?!而今晚,灵书被卖掉,他的灵性反噬也就复发了。   这么一想,挺合情合理,也非常合乎逻辑,但是他少爷的心情顿时不?好?了!   恨恨地瞪了一眼躲在被窝里人事不知的傻货,程尘认命地掏出纸笔,他这是前辈子蹂躏了哪只垃圾堆里的流浪狗,这辈子来还债啊?!   查过搜文网,做好基础工作。凝思许久,他写下了再相遇时,心有所感的那本书——   《小王子》——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   老外的名字太长了,嗯,就这么愉快地决定吧!真?安大师,我帮您改汉名安托万。   By 伪?安大师   虽然有些臭美,但是重获15岁的程尘认为,自己出演帅帅的小王子妥妥的。至于阿郎,最多是只二哈,怎么都无法在他脸上想像小狐狸的样子。   他静静地微笑,执笔想起垃圾堆里惊吓的初遇,蹲踞在街口的坚守,发现扒车的家伙,那时的惊恐、愤怒……   【你看!你看到那边的麦田没有?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用也没有。我对麦田无动于衷。而这,真使人扫兴。但是,你有着金黄色的头发。那么,一旦你驯服了我,这就会十分美妙。麦子,是金黄色的,它就会使我想起你。而且,我甚至会喜欢那风吹麦浪的声音……】   笔尖摩擦着淡黄的纸面,偶尔有麦杆碎悄悄探出,带给墨迹一点调皮的圆润。本来“柳枝纸”是当地的特产,麦纸则相对普通,因为略粗糙,用的人也少。但程尘觉得,那金色的被切碎的秸杆里,透着一种泼辣辣的温暖,就仿佛是小王子在阳光下闪耀的一头金发,也像那日光下的碎金般的麦浪。   在他的笔下,孤独的小王子曾经种过许多玫瑰花,他为它们浇水,捉虫子,欣赏它们的艳丽,嗅闻它们的芬芳……但是有一天,他的星球迷路了,小王子搞丢了他的星。   伤心的小王子走过许多有趣的星球,直到来到了这颗奇异的星球。在这颗星星上,人类就像种子那样发芽、长大,却沉睡不醒,直到有一颗属于他们自己的星唤醒他们。   在苹果树下的垃圾堆里,小王子遇到一只忧郁邋遢的小狼狗。   你好。你好!   他们互相驯养了。   【开始你就这样坐在草丛中,坐得离我稍微远些。我用眼角瞅着你,你什么也不要说。话语是误会的根源。但是,每天,你坐得靠我更近些……】   满满三张纸,写下了小王子与他的小狼狗,青涩又不那么美丽的相遇。   静寂的深夜,只有空调出风口轻微的风声,还有床上昏睡的人粗重的喘息。   程尘站起身,揉揉僵硬的脖子,扭把一下快绷成板的老腰,拿起了《小王子》的开头几页。麦纸上浓黑光润的字迹,闪着碎金般柔和的光芒,背景纸上隐隐带着些青嫩的绿意,也闪亮亮的,像刚发芽的柳梢叶。   应该能行吧?程尘拿着这几张显然已经启灵的原书,不确定它们是不是与阿郎相合。   看着大家伙消瘦的脸庞上,紧蹙的眉头,灰白的脸色。也没什么可犹豫的,总要试一试才知道能不能行。   程尘在床头坐下,给自己找了个舒适的位置,努力回忆当年老妈在自己孩童时是怎样讲的床边故事——滚犊子乖乖睡啊!要啥故事,巴掌要不要?!   忍不住笑出声,把彪悍的老娘放回到心底。   然后,摊开第一页麦纸,轻声念道:【“……给我画一只羊。”我象是受到惊雷轰击一般,一下子就站立起来。我使劲地揉了揉眼睛,仔细地看了看。我看见一个十分奇怪的小家伙严肃地朝我凝眸望着。】   随着少年轻柔悦耳的颂读声,纸上悄悄地聚起极淡极淡,嫩黄色的荧光。那光非常淡,以至于和碎秸杆混在一处都没办法区分。   程尘将纸拿在手上,很随意,三张纸松松地叠在一起。这点嫩黄的荧光渐渐从第一页和第二页纸的缝隙间亮起,越来越亮——一顶极其迷你,小指甲盖大小的冠冕悄悄地从纸间探出头来。   戴着冠冕的小王子努力地用他的小手和小脚扑腾着,好容易从第二张纸间爬到了第一张纸面上。他仰起头,冠冕差点掉下,小王子手忙脚乱地扶正自己的小小王冠,严肃地凝眸向程尘望来。   程尘的心骤然乱了一拍,这个精灵般的小人,像是穿透了他的心,又像是自己遗漏的一部分,在彼此凝视的那一瞬。小王子开怀地笑了,虽然听不到,但那清脆的笑声似乎就在心底响起。   灿烂的金光瞬间亮起,小小的王子变成一束光,穿越时空,穿越心灵,撞入了程尘的怀里。彼时那心灵的缺漏,神魂与肉体不合的隐忧,仿佛在这温暖的一瞬间,满足又略带遗憾地愈合了。   程尘一时楞住,好半晌才摸摸自己的胸口,砰砰砰,健康的心脏稳重自持地跳动着……完蛋!小王子扎自己心里了,那床上躺着的家伙?   还能怎么办?往下念!   ※   史传宗是被灵波惊醒的,半夜三更哪来的灵波?!惊骇又激动,这一把年纪的老骨头顿时不太好使了。老先生在勤务室休息间一边抖抖索索地穿衣着鞋,一边喊外间值勤的小毛,都出大事了!这孩子还睡不够!   值勤的服务生毛小达处理完607B那“灵性反噬”客人的事情,刚趴桌子上眯眯眼,呼噜都没打上,就又被史老医生叫醒。这个难受劲,头顶竖着的刺猬毛都蔫倒了。   嗯,嗯?这是怎么了?隐约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但又说不出什么不对劲。空气中有东西在振动,就跟前两年老远的淄府大地震时,这楼当时也微微晃荡,人在楼里跟着晃似的,晕!   现在有那么点像,又不那么像。站在地板上挺稳当,头也不晕眩,就跟喝了点小酒泡温泉似的,晕乎中带着惬意舒服劲,爽!   没等他砸摸出什么味来,一把年纪的老医生已经拽着他往外扯,一边还抖着灰胡子喊:“小毛啊!快,快,去看看这是怎么了,哪儿在……”   启灵?   不能啊!怎么会有大师不去启灵的馆阁正仪启典,倒在这犄角旮旯半夜三更启灵?灵波一般是先在平层扩散递减,然后再四下发散,发散的就比较微弱。灵波感受这么强,某非就在这一层?   “别急,别急,老爷子您的血压哟!我去看还不行吗!”毛小达惊吓地扶着跌跌撞撞往外冲的老头,这可是老板的大爷啊!老先生积善行德,发挥余热,一周来宾馆坐镇几天。要有个三长两短,不用老板动手,他就自个儿找根小葱挂梁上吧!   走廊灯有些暗,勤务室在6楼的最西端。   小毛出门一望,走廊两侧的房间有几间打开了门。   深夜原本该熟睡的客人们,灵感敏锐的正迷惑地探出头来张望,偏偏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动静和声音。   这世上能现场体会观摩启灵的人原本就不多,往往还是被封闭在观测室内远观。而启灵能整出这么大灵波震动的,更是万中无一,有这种大师,那都是被当国宝供奉的!能分辨灵波的,都已经是背景深厚,见多识广非同一般人了。   非同一般的史老先生用力地杵开堵在门口的毛头小子,几步迈到走廊,挣了几下没挣开小毛死命拽着的胳膊,只得拖着这拖油瓶寻找灵波来源。   看到那几个在房门外没头没脑,莫名其妙查探着什么的客人,老先生低声吩咐:“赶紧安抚客人,让他们回屋去,没什么事。再打电话给你们史总,让他立刻、马上赶过来!”   “那,那怎么行,您这,我得陪着您啊!”小毛急了。   老头又气又急,使劲顺气,压低声音说:“行,行,电话我来打,你赶紧让客人们回屋。我就呆在这儿,等你忙完一起找……”说着,掏出自己的黑砖手持电话,开始拨号。   “哎!那行,您别动,千万别激动!我这就去安抚客人,马上回来陪您找那啥?”小毛也不知老先生在说什么,只要老先生别急别乱,啥都行啊!   几个敏感的客人虽然都觉着有点不对,但也没有更多的状况。嘟囔几句,也就迷惘地被哄进屋接着睡了。   有一位客人特别顽强,这小个子瞅着其他人进屋,硬是缩在角落不住地捻他的木佛珠,不听劝不进屋。等小毛满头大汗最后返回来劝时,他才笑嘻嘻地悄声问:“我说,大师在哪间启灵呢?” 第27章 新手抚灵   小毛求助地望向史老先生,这个客人难搞啊!   老先生正打完电话,匆匆走过来,与客人心领神会地一笑,叹道:“相请不如偶遇,这位先生,既然大家有缘幸会这桩妙事,不如一同去寻?大师既然在这里启灵,想必也是自有打算,不愿声张,请客人也务必……”   “我懂我懂,老先生放心,我黄吉光走五湖四海,靠得就是个‘讲究’。请!”   史老先生打头,黄姓的小个子客人紧随其后,带着听到有大师在宾馆启灵的消息,还晕乎震惊中的小毛,三人沿着走廊悄悄排查过去。   在608B室跟前,老先生和黄吉光一齐停住了脚步,望向门把手上挂着的牌子——请勿打扰。   “这,这不是那个叛……”毛小达更震惊了,话没说出整句,就被史老先生喝止了。   这就对了,老头看着紧闭的大门暗暗点头,那小伙子想必是等他们一走,立即请了熟识的大师来为同伴抚灵。只是这动作也太快,大师也太、太“平易近人”不讲究了。   要知道能有鸣府文章的大师,哪一个不是深居简出,护卫森严。这招之即来,悄没声息,还立即就在宾馆里抚灵,抚灵的动静整得比一般启灵还大——虽说启灵抚灵本无本质区别,都是以文字引天地之灵性入体。   只不过启灵重于生灵启魂让人“活”,多用于未启灵的孩子们;抚灵则重于吸引灵质补“活人”,多是权贵之家用于给灵合度低的孩子们“滋补”,能用于叛灵师身上,当真万里无一。   这,果然大手笔!……水太深,小后生的背景可虑啊!只是不知道大师会在这里停留多久。   既然如此,趁此良机!   老先生灰胡子哆嗦着,又掏出了电话。与此同时,黄吉光也掏出了自己的“板砖”,两人对视一眼——英雄所见略同啊!   “小毛,这层楼还有几间空房?”史医生问。   “啊?七,七间,没错,现在旅游淡季,客人不多,空了有七间。”小毛一楞,年轻人毛毛糙糙的,所幸业务还算精熟,很快报出了几间空房的位置:四间朝北,两间朝南,一间在东首。   史老爷子看看608B,对这位既灵感敏锐,又识相知趣的黄客人说:“两间,一间东首,一间靠近。”   “成交。”黄吉光迫不及待地拿起电话拨号。   毛小达莫名其妙地瞅着两个人就站在走廊角落里,低声地打了一个又一个电话,他敬畏地望望608B,下定决心盯牢了这间屋,万一能见到大师文豪呢?活的那种!   ※   对于抚灵,程尘了解得不多,以前在网络上也几乎没有见到过这字样,或者就是因为关系到叛灵师的某种忌讳?也就是这次听老医生说起叛灵师,才知晓还有这么回事。在他的意识里,启灵总得有待启灵的孩子们。抚灵么,除了没孩子们,听上去好像也没什么差别,就是捧着灵书念呗!   周围一来也没谁会带着没启灵的孩子上宾馆住,二来启灵也有自己的区域范围,词里那回,也就是在周围邻里点了“烟火”。这回住在六楼,宾馆附近也没什么民居,前面是花园,后头是大停车场,就不信了这还能闹出什么大动静!   阿郎的情形一时也移动不了,总不能带着个不醒人事的去荒山野岭抚灵吧?   程尘决定冒这个小小的险,反正宾馆登记的是“安生”,抚灵之后阿郎八=九能清醒过来,万一有啥动静,想必要跑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于是,他连夜开工,赶出了《小王子》前面一小段。   这次“抚灵”,动静倒是不大,现在的问题就是路痴的小王子没整明白,闷头飞进了自己身体里,看来阿郎也只能等待下一个文灵的具像。   【……小狼狗说:对我来说,你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成千上万个小男孩一样没有什么区别。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只是一只野兽,和其他成千上万的野兽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会彼此需要。对我来说,你就是我的世界里独一无二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你的世界里的唯一了。】   程尘慢慢地,入神地念着。   一重又一重的灵波,宛如漩涡,又似涟漪,一圈又一圈地激荡开来。他坐在屋子的中间,仿佛坐在飓风的风眼,风平浪静,对自己掀起的狂风巨浪毫不自知。   一点点淡绿的星芒从空中渐渐闪亮,犹如暗夜中的萤火虫,星星点点,荧然可爱。   随着他的诵吟,淡绿的星芒汇聚到书页的旁边,凝成了一只毛茸茸的绿色小狼狗。它在虚空中用力一蹬腿,嗖一下,瞬间蹿到了程尘脸边,长长的扫帚尾僵硬地晃晃,眯缝眼配上那长长的,长满獠牙的嘴吻,居然还能摆出个喜庆的笑容。   三页纸已经读至末尾,程尘眼角抽抽,瞄着那只小小的绿狼,绕着他的鼻子嘴巴左三圈右三圈,眯缝眼弯弯,大嘴撅起,贼头贼脑嗅来舔去搞个不停。   凉嗖嗖,痒痒的,耳朵根都被这家伙的毛毛弄得起了鸡皮疙瘩。   终于念完最后一个字,程尘没好气地一把捏住那只猥琐的小狼崽子。   虚空中,具像凝结的文灵居然能逮着,他自己也没想到。这手感,呃,冰凉凉,痒丝丝,像是握着一束清秋的晨露。没敢下重手,生怕把这小精灵一把给捏散架了,那真是哭都没地儿去。   指着躺床上的家伙,程尘哄道:“去,乖啊!瞧见没,那是你兄弟,喏!床上那个。别瞎转悠,快去,安慰安慰你兄弟啊!”   程尘发誓,他真的在那小小的狼狗,呃,还是狼?——小细节,不用在意了——的脸上看到了鄙夷嫌弃。   下一个瞬间,小绿狼化作一束无声的绿色光焰,瞬息笼罩了阿郎的整个身体。男人消瘦的躯体上顿时由内而外散发出近乎白色的焰光,飞速地与绿焰融合在一起,变成了大体白色,只有顶端微微透着绿意的冷焰。   冰冷的火焰将他包围,冷焰吞吐明灭,仿佛实质,但却连阿郎身上的头发丝都没伤到半根,仿佛是虚幻梦境里的火焰。   青白的冷焰闪耀了几秒钟,缓缓“熄灭”,或者用更适当的形容:它们“缩回”了阿郎的体内。   程尘紧紧盯着阿郎,眼看着他神情渐渐舒展,眉目间的阴郁都似乎散了大半,不再呻吟,甚至……打起了幸福的小呼噜。   行!真是傻人有傻福!程尘一头黑线地站起身,松开被自己蹂躏得不成形的裤腿,起身搅了把温热的毛巾,“啪叽”拍人脸上,胡乱撸了把。   看着大个儿懵懂地闭着眼呼呼挣扎,卷毛都翘支棱了,他乐不可支地自个笑了好一阵。   这,算是灵性相合了……吧?   能熬过这一关,大不了赶赶工,尽快把《小王子》全文写出来,一本书念下来,阿郎多少也能恢复些灵性了。   深沉的夜色里,万籁俱寂,只有某只家养的狼平稳的呼噜声。   一时之间,程尘只觉岁月静好,只差根烟。   烟这东西真是心瘾,这辈子未成熟的小嫩葱身体还没碰过,想起来了,还真有点惦记。反正一时也被折腾得睡不着,去大堂服务台转悠转悠,有烟最好,没烟就买点零食填填嘴。   把狼先生身上裹成一团的被子扯平整点,塞好被角,再摸摸大家伙的额头,嗯,清凉凉的,已经不出虚汗了。   程尘放下心,打开房门,回身轻轻反锁。   哒,哒哒!啪,哒!   一连串轻轻的关门声,甚至还有跌撞呼痛的声音。   奇怪?!程尘警觉地猛然回头,走廊里仍是灯光柔和,空无人影。斜对门的房间正好关上门,发出“哒”的一声。   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半夜三更的大伙都不睡觉?一块宵夜打麻将?别开玩笑了!   他狐疑地慢慢往前走,一边悄悄观察两侧的房间。刚才那么多的关门声,现在反而一丝人声响都没有……这宾馆的隔音未免做得太好了吧?   走几步站定,总觉着屋里只留下傻大个儿,似乎有点不安全。算了,烟什么的,有机会什么时候都能抽。一早要是人醒了就走。   正想着,走廊西头跑来个小伙子,正是那位正义感极强的刺猬头服务员。他一个深深鞠躬,脸笑得都快成朵花,低声恭敬地说:“您好,安先生,有什么需要我服务的?”   “噢,没什么,睡不着出来走走。”程尘随口应着,漫不经心地瞥了周围一眼,问:“这大半夜的,楼里客人还都睡挺晚啊?”   “……啊?啊!我们宾馆有免费宵夜服务,客人们都挺喜欢。什么灌汤包子、肉夹馍、哨子面、凉皮子、菜豆腐,只要您想吃,我们都有!”小毛一头的汗,灵机一动,得波得波报起了菜名,笑容更是灿烂恭敬。   程尘听得一嘴口水,这宾馆是搞深夜报社啊!   “行行行,别报了,我不需要。”屋里还躺着一个,中午塞的还在咽喉口,算了吧。   他转身要回屋,小毛急忙凑上前,悄声说:“安先生,那个,您屋里那位……”   “怎么?”程尘冷下了脸,“那位史医生不是说,前任的灵师都不会追究了。”   “不不不,您误会!”小毛急了,慌忙转述:“我们史医生也觉得那位先生那个,那个‘情有可悯’,他说他手头有一服中药,用来泡浴能滋补灵性,强身健体,效果不错。您看?”   这敢情好!程尘大喜,连忙问起具体情况。 第28章 借光,蹭个灵   小毛说史医生德馨艺高,经常义诊散药,急客户之所急,现在已经帮忙去配制中药了。只不过这药配制有些麻烦,还得稍等,亏损的病人呢,也要连续多泡几天才好。   “这没问题,我们再住几天。”既然是这样,程尘倒不急着走了,这位史老先生倒是真的仁心仁术,“药费用多少?请转告老先生,如果有效一定重酬,怎么能让老先生自家贴补?!”   “免费!真免费!”小毛急得都要喊了,赶紧又压低声音,“您放心住,史老先生那医术也是我们这带出了名的高。”   “实在是感激不尽。”程尘感动地回了屋,感慨某人“屋漏偏逢艳阳天”,泥瓦匠上门还免费送砖瓦的,这狗屎运道!   小毛满头大汗,恭恭敬敬目送“背景深厚”的客人回房,好半晌听着没了动静,这才嗞溜窜回斜对门的房间。   “怎么样,看到大师了吗?”   “安先生肯要药吗?”   “安先生他们会多住几天吗?”   几个人立即围上前,七嘴八舌地急急发问,小毛一时都不知回答什么好。   “停,都别急,老朽先问吧!”史传宗手一按,看看挤上前的黄吉光,老黄嘿嘿一笑,您请您请。史家大侄子——匆匆接电话赶来的宾馆大老板,当然不敢对自家大爷有什么意见。   “安先生那里,你见到大师了吗?”史老先生问。   小毛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尽快把自己看到的情形,还有小安先生的神情、动作、回复仔仔细细一点不落地告诉竖着耳朵的几位。   “唉,也是。屈尊到这破宾馆来抚灵,实在,实在是有辱斯文,咳咳,这个有失大师的身份格调,自然应当保密低调。你等也要遵循大师的心意,千万不要窥视打探,有得蹭就不错……嗯,咳咳咳!有此奇遇,理当感恩,万勿再外传。”   老先生感慨着诸位的狗屎运,再三告诫。总之,中心意思就是大伙偶遇仙饼天降,砸中了脸,闷声发大财就得了,千万别出去得瑟。不然,大伙蹭不到事小,要是闹腾大发坏了事,惹恼大师和那位“深水”背景的小哥,当心横福变横祸!   至于那滋补灵损肉身的药方,倒不是哄那位安先生的,确是他老史家祖传的验方。本是武者补体的偏方,后来才发现,竟对叛灵者灵性反噬后损伤的身体也有滋补奇效。要不是这方子惹祸,他家嫩生生的小白菜也不至于被那瘟生拱了,祸害延及子孙,害得他小孙孙……唉!   “平安,方子需要的药材你赶紧让人准备,别让安先生那里等急了。”   “破宾馆”的老大史平安憋屈地认了大爷对自家宾馆的“昵称”,掏出电话吩咐下去。   “黄先生,你那里,有几个?什么时候到?”老头转身问某个黄姓滑头。   “您别客气,叫我小黄就行。”黄吉光忙顺杆子爬,“我就三个,一大早能到,您放心,保证麻溜悄悄地,绝不惊扰任何人。”   “嗯,一定要谨慎,千万不要扰了大师,也别惊动其他客人。”史传宗点点头,朝房间里招招手,低喊:“聪聪,过来。”   一个五六岁的瘦小男孩,听话地腾腾腾跑了过来。他的脑袋圆滚滚的,脸色青紫,眼睛极大,衬着细小的身躯,简直像个小小的成精的洋葱头。   男孩楞楞地,吸溜下鼻涕,揉着眼睛打了个哈欠,侧头含糊地说:“爷爷?要睡觉觉,困!”   “乖乖,跟爷爷玩个游戏,我们悄悄地,悄悄地溜出门。”史老爷子在门后偷偷张望下对门,把房门轻轻推开。   门外已经有两个人推着一台养护仪焦急地在等候,养护仪里无声无息地躺着个小小的孩童。老爷子对来人点点头,作了个噤声手势,指指身后的房间,把人交给大侄子去安排。   他拎着自家的呆孙子,踮脚走到对门608B墙根下,在孩子耳边悄声道:“我们来比赛种蘑菇,蘑菇就是半夜长的,要一动不动,一声不吭,千万别睡着了,知道不?要不然聪聪你这小蘑菇就没法长高高了。”   小洋葱头惊讶地瞪大眼睛,用力捂住自己的嘴,学着灰胡子的老蘑菇在墙角种上了。聪聪一定会乖乖不动,就是,长太快了,会不会被厨师爷爷拔了炖小鸡儿?   聪聪有点怕怕,但是看看边上大个儿的老蘑菇,他放心地蹲着不动了,厨师爷爷就爱吃大的。   过了一会儿,边上的屋子里隐隐约约又传出轻轻的诵读声。   绿绿的,白白的,粉粉的小光点,闪闪地漂起来,慢慢的越来越多,向门里汇聚飘去,就像是一条小小的彩虹带子。   小洋葱头惊得嘴都合不拢了,幸好他还记得爷爷的种蘑菇游戏,呆呆地瞪着大眼睛看那些小光点漂呀漂……有几颗白色的,粉色的亮点点悄悄脱离了彩虹,飘啊飘,飘进嘴里了啊啊啊!   这个能吃吗?光点落在嘴里,鼻子里,凉丝丝,甜甜的。   聪聪很着急,使劲扯爷爷的袖子,指着自己的嘴巴:“亮亮,亮点点?”   爷爷泪汪汪的,这么老的人居然还哭,小狗撒尿,又哭又笑!还捂着嘴,鼻涕都流到胡子上了哎!   “乖,聪聪不动不说话,是颗好蘑菇!爷爷输了,你一定不要动。这小亮点是好东西,非常非常好吃的好东西。你要尽量多吃点,就会变得又聪明,又健康,再也不会三天两头躺床上,不能出去玩了。”   聪聪似懂非懂地听着爷爷压抑地呜呜呜,还是决定听话地多吃点小光点。多漂亮的小点点啊!可惜它们会跑,跑得还很快,只有几只会自己飘过来,啊,点点居然飞到手心里,然后像雪花那样融化了,好舒服。   ※   一晚上投入心神读了三遍《小王子》的开头,程尘神疲力倦,撑着水泡眼只想倒头就睡。眼看着绿荧荧、白生生的光点陆陆续续融入阿郎的体内,大狼狗脸色越来越好,到后半夜居然流着口水把被子裹成了团,还时不时蹭蹭枕头傻笑出声。   小少爷蹂躏了把卷毛,再也抵挡不住周公的召唤,滚到自己床上呼哧呼哧——   这半夜好眠,大清早的又做起了熟悉的噩梦,一条大蟒蛇卷啊卷啊卷麻花……   程尘猛然惊醒,怒火中烧地瞪着把自己当抱枕的家伙,阿郎傻笑着沉默以对。大眼瞪小眼,两两“深情”对视好一会儿。   顶着头乱蓬蓬的卷毛,精神万分振奋,满血复活的家伙蠢蠢欲动,他试探地说:“汪?”   “出息了啊?!都学会一门狗语了!”这一声叫唤,彻底点燃了小少爷的起床气,“还不快松开,我去,知不知道你那身骨头硌得我浑身疼啊!”   咦?程尘想到昨晚与这家伙“合体”的小小绿狼文灵,猛然一惊,自己半拉子新手上路的“抚灵”水平……不,不会从此这货就兽性大发,只会狗语不会人话了?   “阿郎,会叫我名字吗?叫声来听听。”小少爷哄大朋友。   阿郎非常愉快地执行了这个命令:“尘尘,尘尘,尘尘……”   程尘满头黑线,一巴掌捂住那张略带胡渣的性感薄唇,特么再磁性的声音,再好听的名字,在复读机里念上几十遍,那也是□□的节奏啊!   得!遛小弟、吃早餐。嗯,这个计划深得朕心。   程老妈子帮着小弟打理好衣物和头发,施施然出门——总觉得小弟似乎聪明许多,都学会溜须拍马看眼色了!接过阿郎认真地从衣架上拿来的外套,程少爷老怀大慰,看来昨晚这小绿狼补,大补啊!   一出门,程少爷就觉着不对劲,很不对劲!   走廊上除了那位正义的服务生外,空无一人,两侧的房间都房门紧闭,无声无息。但灵敏的第六感告诉他,似乎好像有许多人注视着他们,有——“杀气!”说杀气也不太确切,那毫无恶意,又崇敬狂热的视线,给他的感觉就像是国民小鲜肉掉进了粉丝窝里——如芒刺在背,寒毛直竖,总感觉要被啃上几口啊!   此地不善,不宜久留。   “安先生,您早!呃,这位先生也早。我领您二位去餐厅。”   服务生的态度越发地好了,那笑容谄媚的,跟见了太爷似的。   程尘呵呵一声,问:“那谁……”   “毛,我姓毛。您叫我小毛就行。”毛小达一脸春光灿烂,半躬着身对这位背景深厚的小少爷说。   “呃,毛,小毛啊!”喊着这人高马大,比自个儿起码大上七八岁的“小毛”,程尘一阵牙疼,问:“餐厅就不用陪着去了,史医生说的那药?”   “您放心,史医生正亲自在后厨为您熬制,一会儿就给您送到房间。”   这服务,这态度,客户满意度一定得打上五星啊!程尘遛着小弟,愉快地去进食增加能量,那莫名其妙的第六感第七感啥的自然就抛之脑后了。   填饱两人的肚子赶紧回屋,那位史老先生已经带着两个中年男子,笑容可掬地恭迎在房门前,服务员小毛像只鹌鹑似的缩在一边,也笑得见牙不见眼。 第29章 叛变的玫瑰花   当前那位气势颇为不凡的中年男人穿了一身灰色正装西服,头发打理得光可鉴人,瞅着分分钟能上电视发表演讲,手上却拎了几个完全不搭调,装满棕色液体的大塑料袋。   史老先生指着他笑眯眯地介绍:“小安先生,这是我大侄子,姓史,史平安,也是这家宾馆的集团老总。听说您这里需要泡药浴,他也是热心人,着急慌忙地帮着找齐药材,熬制好了亲自送过来。”   程尘受宠若惊,我去,这年头霸道总裁还兼送药小弟的?这服务态度,这对客户的尊重,怪不得人家能当总裁。   “哪里,哪里!客人的需要就是我亲人的需要,让您这样的客人满意,就是我们服务的宗旨!”史总裁义正辞严,坚决为客人服务!只可惜手上拎满大袋子,不能热情洋溢地握手再握手,以表景仰敬慕之情。   一旁的小个子中年男人不甘心当绿草,使劲挤开史总,惊喜交加,发出感人肺腑的一声喊:“老弟啊!我是你黄哥啊!”他扑上前想来个热情的拥抱,又一次被脸色不善的阿郎隔开了。   这真是他乡遇故知,惊·喜啊!   程尘脸一僵,糟,马甲似乎要掉?在火车上,他和这位黄兄名字虽没说,但也通了姓的……   相当识趣的黄老兄绕到侧边,悄悄眨眨眼:“‘安’老弟,又见面了。巧,太巧了!哈哈哈!”   寒暄了几句,几人帮忙一齐把袋子拎进屋。   史老爷子指挥着,浴缸放热水,加药汤……忙得不亦乐乎。药浴的汤汁调和停当,史大爷就把客串小工的史总裁,连同小毛一块往外赶。   史总裁幽怨地望着大爷,然后毫不留情地被轰走了。   程尘也想早点让阿郎试试药效,有些为难地对黄吉光说,您看黄哥,我这……   “你忙,你忙,正事要紧。有病肯定得赶紧治啊!咱们这么有缘分,改日再聚,好好聊聊!太巧了,我也住6楼,622A,这是我名片,空下来给我电话啊,兄弟!”   几位帮工匆匆退出屋子,临走都悄悄四下扫了几眼,除了这两位,没见到半个其他人的影子。话说,这么多人盯着这屋,大师进来时没注意也罢了,他是什么时候走的?总不会大师还童趣大发和大伙儿躲猫猫吧?   真是神龙不见头,也不见尾啊!   目目相对,轻轻摇头。唉!还是不够份量,也没机缘得见大师啊!   至于说,屋子里的两个,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一个灵性反噬的叛灵师,能搞出昨晚上那么大的动静来?呵呵!   屋内,史老先生开始指导如何正确地泡药浴。   “……方子以及熬制的方法我已经详细写下,只要照着配比一步步做,不难。”史医生细细交待了药方怎么配,药汤怎么加水,忽然伸手如电,握指如啄,按向光溜溜躺在浴缸里,阿郎的头顶。被温热的药雾正熏得眯起的绿眼睛猛然睁开,瘦柴禾般的胳膊瞬间挡住了老先生的手。   老头本想出其不意地显摆一番出手不凡、功力深厚的穴位按摩技巧,被这么一挡……呃,按穴技成了鸡啄米,这个,略尴尬啊!   “松手,史医生没恶意。”程尘轻喝。   “咳咳,无妨无妨,是老朽唐突了。这个按摩、刺激特定的穴位,能激发人体的经络之气,配合药汤泡浴,能通经活络、祛邪扶正、滋养生息。”史老爷子老脸微红,边上手按摩边讲解,“轻压‘百会’穴,手握成啄,敲击揉搓,能疏导灵性;来,翻个身。”   绿眼睛瞅瞅程尘,见他点头,听话地翻了个个,背脊朝上。   “双手交握,用两根拇指顶推‘大椎’穴,理气宁神;再翻个身,对,肚脐露出来。”史医生一双筋脉虬结,老茧丛生的手随着讲解一路向下,手法娴熟地左按右捏,“‘神阙’归正,导灵入理……”   嘴上不停,手下用力,从头顶百会,肩背大椎,肚脐神阙,直至膝侧阴陵泉、脚底涌泉,足足边按边讲,详细分说了十六个全身上下的穴位。累得老先生头顶微汗,气喘吁吁,唉,终是老了不中用了。   “您老辛苦!这个,药汤浴一定要配按摩吗?”程尘感激地赶紧递上干毛巾,有些为难地问,这玩意他苦手啊!自来只有他享受别人的马杀鸡,哪会给个臭爷们来套“大宝剑”?总不能真在这儿住上一年半载,或是回程随身带个会按摩的老爷爷?   “浸药汤,再加按摩才能事半功倍。”史老爷子考虑周详,从头到脚给阿郎按了一通后,拿出了厚厚一叠按摩手册,“学起来一点不难,只要按着图找准穴位,照手册上的手法和顺序来就行。按对按错病人自有感受,出不了什么岔子,至多不过按错了不太舒服,多试几次就成。”   躺在浴缸里被捏得飘飘然,满面红光、一头臭汗的阿郎也凑趣地说了声:“舒服!”   行,您是我大爷!程尘默默地接过按摩指南,再三道谢。   史老先生连连摆手,笑得神秘:“哪里哪里,该是我们多谢你才对。这方子虽珍贵,不及‘先生’恩惠的万一啊!”再多的,也不肯说了,笑眯眯地拎起药箱就走,送都不让送。   程尘有些摸不着头脑,再三寻思,也没想到自己在这柳州能有什么恩惠于人……这“先生”莫非指的是?   “总不会是你洒下的恩情吧?”撩起药汤泼到大家伙的脸上,阿郎莫名其妙,噗地喷出口棕色的药汤来。   一通疗程下来,阿郎神清气爽,精神振作。程少爷表示很满意这疗效。   史老医生建议药浴之后多走走,活血舒筋,有利药效吸收。   程尘便带着小弟上街溜哒,顺手又买了一堆衣物用品,外加手信,回头到学校送朋友们。折总自然是一堆真空包装的手抓羊肉,刘海的侦探小说,文理的柳州文宫模型建筑……何老师的,连姨的,算了,最近朱大头也挺辛苦,再加他一份,礼轻情意重么!   本想也买点礼物给史医生,想想老先生连药钱都不肯收,还是算了,不如到时再送他份惊喜,比如再弄本灵书什么的?   一条街逛下来,阿郎浑身上下连脖子上都挂满了包,跟圣诞树也就差点绿色的区别了。   在腿肚子抽筋之前,总算把该买的都买齐了,填饱肚子回屋。   把阿郎赶进浴室自个儿搓澡去,听着淅沥的水声,程尘摊开麦纸,凝神落笔,开始继续小王子的旅程和故事。写小王子种下的花们,写他遇到的奇怪星星上的人们……   抚灵的效果这么灵验,程尘决定一二三四,再来几次。   然而,精神亢奋不再昏迷的大狼,完全不肯安心地躺在自己床上的被窝里听故事,他支棱着卷毛裹着一大坨被子,使劲滚到程尘的床上,然后一动不动地“昏迷”了。   被霸占了大半张床的程少爷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踹了几脚装死狗的家伙,楞是没踹动!他一手捏住大狼高挺的鼻子,数一二三……数到一百,爪子下的家伙脸都憋通红,死活就是不张嘴,闭着眼赖床上不动。   “怕了你了,大爷!你就呆这床上,坐起来听,别装死了。”程尘无可奈何地让步,床上的“死狼”在下一瞬复活,裹着大棉被挪挪挪,坐到了他身后。   【……种下的这棵苗上长出了一个很大很大的花蕾,小王子感觉到从这个花苞中一定会出现一个奇迹。……她精心选择着她将来的颜色,慢慢腾腾地妆饰着,一片片地搭配着她的花瓣,她不愿象虞美人那样一出世就满脸皱纹。她要让自己带着光艳夺目的丽姿来到世间。】   程尘轻声颂读着安托万大师跨越时空的美丽文字,少年清朗的声音配着玫瑰花的描述,犹如清风拂过晨间的嫩叶,柔软而清越,直钻到人心里。   大狼裹着他的厚被子,悄悄地挪一点儿,再挪一点儿,慢慢把踞坐在床专心诵文的少年,偷偷地拢到怀间。但是不那么紧,轻轻贴到,浅浅相拥。   淡粉的,玫红的光点柔柔闪耀,倏忽凝结成了虚幻的玫瑰花,一朵又一朵。最美丽精致而娇嫩的那一支,细长的叶杆,墨绿的叶片,重重的花瓣,幽幽的香,它轻轻抖动了一下,仿佛不胜秋风的凉。   然而,这些文灵凝结的玫瑰花并不走寻常路,它们绕着程尘依恋地慢慢旋动,越飞越快,绕个大弯,疾速地绕开了毛茸茸的大狼。   那一支最美的花,临行还向大狼甩了下花瓣,以示不屑。   然后,它们向门外飘,飘,飘走了!   程尘震惊地看着这些仿佛戏精上身的玫瑰花,读书都停摆,楞了片刻才想起要追。这自家煮熟的鸭子,居然还会从盘子里往外蹦!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他嗷一声蹿起,试图捏住那几朵叛逃的小花花,只可惜这花比昨夜的小狼虚幻多了,而且调皮,太调皮!绕着程少爷的手转圈圈往外飘,就是不让他沾到。   大狼也蹦下床来帮忙,嗯,帮倒忙多些。在他的努力扑腾下,花儿们全部嫌弃地飘出了门。   “追!别放跑了你的补药!”程尘大喝一声,拉开了门,然后变成了一尊石雕。 第30章 另一位“安徒生”   两双眼睛对着好多双, 面面相觑。   “哈哈哈,哪个, 今晚夜色不错,这个老朽, 那个……”史老爷子和外孙蹲墙角种蘑菇久了, 一时半会儿站不起身,红着老脸吱唔。   走廊两边房间的门都大开着,门里隐约可见放满了装“肉果”的装置仪器。   周围七七八八的人围在608B门口一起蹲,基本是一个大人带一个娃,相当地有秩序, 就跟老专家门诊室外排队, 火车站外黄牛齐蹲似的。众人脸上的笑容出奇地一致, 尴尬, 太尴尬了。   孩子们则是好奇地望着门里出来的两人——这些大大小小的孩子看起来都有些特别,不是脸色苍白,体格瘦弱,就是神情呆滞,眼神游离。   原本是怕端椅子噪音太大, 跑起来也不够快,大伙就蹲的蹲站的站,谁知道这正蹭着呢……呃,门它就突然开了。   这下子,全没跑。一干柳州也算得上有头有面的人物,跟山沟穷村开大会似的, 一窝逮——还是没经人大师允许的偷着蹭时被现场逮住。   嗯,咳,惭愧惭愧。   只不过这时候也没人顾得上解释寒暄,十几双大大小小的眼睛,齐齐直楞楞地盯着一串灵光荧荧的玫瑰花飘向孩子们,悄然落下,无声无息地融入。   一众紧张而粗重急促的呼吸声中,有一个孩童的声音,哭丧地说:“爷爷,花花掉到脸上不见了。婆婆说,男生不能喜欢戴花花。”   “哎呦!我的傻小子哎!这种花花来多少要多少啊!”史大总裁史平安搂着激动得说不出话的老爷子站起身,抱住孩子喜不自禁。   周围的人群轰然响起各种欢呼,搂着自家的孩子七嘴八舌问长问短,走廊里一片嘈杂——憋了老长时间,反正也被人发现了,索性就放飞自我吧!   花儿们选择了她们喜欢的孩子,美美的,才不要臭狼呢!   至于程尘,寒风吹过,一时无语……   好一会儿,众人才从狂喜中想起被冷落的正主。   没啥好说的,史老先生带着史大总裁,以及感激不尽的群众代表,恭恭敬敬地请安先生和另一位一起到总经办一叙。   老先生探头瞅瞅608B开了丝门缝的房间,欲语还休:“大师他……”   大师?程尘虽然不明白他所指,仍是不动声色地拉了把阿郎,反锁上房门。   跟着一脸憾色的史家人去了宾馆的豪华总裁办公室,一幕幕人间悲喜剧拉开帷幕上演。   首先是道歉,深刻到灵魂的道歉,一把年纪的老头子都深深鞠躬以致歉意,还能说什么呢?   然后是群众代表诉苦卖惨:   “……您别看我这手里有两钱,但真是到不了那个圈,文人大师嫌弃咱铜臭啊!我家的娃灵合率才32%,一般的灵师管不了用,文豪大师也顾不到咱这些。这次是史哥有心,一听着这消息就告诉我了。孩子就在您门口呆了半宿,她这就跟花朵似的好看了,还融了朵玫瑰花文灵……   呜呜呜,我谢谢您,万分感激您请的大师,要打要骂要怪,您冲我来,史哥就是可怜我们。”   一黑熊似的大老爷们哭得鼻涕满胡子,不忍卒睹,幸好他家的小花朵留在外头没看到她爹的熊样。   “老朽,惭愧,惭愧!家中也有稚弱子孙,昨晚被大师的灵波惊醒,实在是不忍错过。我们知晓大师低调无争,绝不敢肆意,我那不争气的大侄子也是知晓知交的朋友间,有些孩子实在可悯……”   老头一伸手,史总裁立即知趣地奉上金卡一张,低头哈腰悄声道:“安先生,您放心,在这里的大家伙都是场面上的人,绝对不会外传此间的事。我们也不敢拿铜臭玷污大师,这小小金卡不成敬意,用您登记的名字‘安生’开的,初始密码6个6,小小意思不成敬意,也就是大家伙的一点心意。只能劳烦您向大师转奉我等的崇敬和谢意!”   程尘眼光扫过,形形色色的人,脸上都是感激和谢意,还有些卑微和惭愧。黄吉光也在其中,腆着脸嘿嘿笑,想必也是借此机会给在柳州的亲朋好友卖好了。   事已至此,还能说什么?至于鬼影子都没人见过的“请来的大师”,嗯,大伙能这么想也挺好。   这地方是不能再呆,免得事情越闹越大。   “小小敬意”么,程尘就不辞辛劳地替“大师”笑纳了。虽然看着孩子们的笑容挺让人心暖,可这原本给阿郎的“补品”到底还是损失了,精神上的损失就让铜臭来弥补吧!   收拾东西临走时,史家爷俩带着小朋友再三致谢,老先生说:“大恩不言谢,感激之情我也不多言表,只是这个药浴还望这位小兄弟能坚持泡之。少则三月,每周两次;多则半年,每周一次。”   程尘点头受教,接过史家为他们准备的大包干药材,阿郎赶紧抢过大包,背在自己背上。   “还有一桩,这方子里的铜石斛要十年生以上,当年采摘的新鲜货,浙府东边山区出的尤好。贵倒也不太贵,只是难得。这次事急,平安这没用的孩子也就让手下找了半斤多,够用上一个月的,日后这个……”   老先生希翼地看着程尘,很是希望他留下个地址电话来,多多联系方能细水长流么。史总裁这“没用的孩子”抱着大爷的小孙孙一脸笑意,站旁伺候。   “那就不麻烦了,我再想办法。多谢,就此别过。”程尘想也没想婉然谢绝,马甲还是披着更安心些,被老先生一绕,他说话都带古味了。   浙府么……摸摸口袋里装的名片,老黄不就是那里的?这神通广大的地头蛇,有机会倒是要好好联络下。   大包小包的拎着不好走,又不想让史家宾馆里的人帮忙。唯有两人辛苦些,打个的,一并送到邮局发送。   这次学乖了,在近郊找了个不错的宾馆。附近就是幽静的小山丘,随便找个犄角旮旯,只要不读新篇章,不放“烟花”,怎么也折腾不出毛病吧!   顺路拐了趟银行,金卡里一点小小心意让程尘瞪大眼珠肃然起敬——三百六十万!怪不得“晚意”的那位韦总听说《野天鹅》首灵已赋,那副亏了血霉的懊丧样。   程尘弹了下金卡,一笑了之。钱到了一定的数目,真的也只是个数字,更何况意识海里还有无穷的资源还等着他去开发利用。只要对得起良心,在让自己和亲人衣食无虞之余,穿越时空而来的文灵能多帮些无助的人,到底也是件令人愉快的事。   阿郎的身体一时没什么大碍,只要循序渐进就能慢慢恢复,青府文学院之行便提上了日程。   既然号称文学院,自然是以文出名。青府文学院人文荟萃,文章向来以雅著称,建院时间虽短,但这几十年来也出过一位镇国、一位鸣府,更有州闻五人,县达十七人,乡知村晓不计其数。   文学院以文为荣,灵书就是文人的勋章和冠冕。   青府文学院是当年立宪共和之后,本朝太祖提出新文化运动时所创建,更有太祖亲手所题的校名,自然得到当朝的大力扶持。建校同期就大兴馆藏,以收罗天下佳书妙文为任己,为这当年没少和地头蛇折家争书。   时至今日,珍贵古籍灵书虽然比“晚意”尤有不足,但中高等级的灵书,以及灵书的再版普通书籍,那是收集得相当齐全。尤其是学院以培养高等级文人为目标,以学院的师生为基石,又有政府的补贴和支持,新出的灵文传承有序,陆续不绝,书库也是愈加强盛。   即便是在寒假期间,还是有很多学生住校苦读,蹭蹭自家的图书馆藏,等毕业后就没这样的好福利了。   程尘带着自家阿郎走进文学院时,正看到一群学子围着正大门边上的光荣榜,兴奋地议论着。   “果然是我们少年班的才女!陈妙妙,放假前你还笑别人只有鸡肋的灵赋,没有文赋,这下打脸了吧?!”戴着副厚镜片的少年,冷笑着对旁边的红衣少女说。   “朱琦珊应该是少年班第三个写出灵文的吧?这可不得了,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两年没憋出本灵书,一出手就是‘州闻’,呵呵!”   “酸的你吧!你们青苗班的有本事也去憋一本‘州闻’出来。”   “钱芮,你再替你家珊珊吹也没用,她又不在。”陈妙妙从鼻子哼出声,双手抱胸冷冷地扫了眼镜少年一眼。   “胡,胡说,什么我家的,朱琦珊就是我们少年班的骄傲!”   “得了得了,别闹了,少年班多出几个文人是大好事,还吵什么……”   ……朱琦珊?珊妞读的应该就是这个学校,她好像已经回校了。   有点熟悉的名字钻进耳朵里,程尘一楞,也当了回吃瓜群众,凑上前去。   有机玻璃制的宣传栏里,一张大红的榜单当头两字“喜报”,下面则是:热烈祝贺我校93级少年班优秀学生代表朱琦珊同学,以“安徒生”的笔名撰写的童话著作《野天鹅》上部,成功启灵,荣达“州闻”级别,在此向朱琦珊同学表示热烈祝贺……   朱琦珊以“安徒生”的笔名撰写了《野天鹅》上部?!   什么鬼?!   第31章 赌与骗   程尘吃惊得差点把自己的眼珠子瞪到大红榜上。阿郎有些不安, 靠近一步,牢牢守护在他的身边。   朱琦珊她哪来的《野天鹅》?   他明明把《野天鹅》的灵书已经全本卖给了“晚意”, 而且签了商业保密协议,她怎么可能从“晚意”拿得到原书, 还直接把安徒生当自己笔名了?这种可能性太小, 看看时间也对不上,红榜发布的日期明显早于他来柳州卖书的时间。   照这个时间推算,朱琦珊的这本《野天鹅》上部,应该是在他为林家小妹妹启灵之后的几天,拿到青府文学院的。   程尘脑海里思绪万千, 有些混乱。盯着红榜, 眼神空蒙地把想法一条条理过去。   朱琦珊本人他是见过的, 有点自卑的傲气, 虚伪虚荣了点,小丫头也算不上坏。看言行举止,和土著没有什么分别,应该不会是“穿越者”。   如果是穿越者,也不可能在灵书为尊的异世界, 十几年没写出一本半本地球来的名家经典,反而在他拿出《野天鹅》之后,才恍然大悟翻出这本书来,仅仅还只有“上部”。   同是地球穿越者的可能否决。   如果说朱琦珊是在离州期间,偷偷从他这里看到的文章内容,即便她能用上, 也不会直接就用“安徒生”的笔名,更何况还有“灵性反噬”的制约和威胁,绝无可能启灵。   排除不可能的,就只剩下一个可能。   在《野天鹅》启灵之前,他曾写过两张废稿。当时也是他第一次在这世界试着写故事,不得其法,也并没有启灵,随手放进了字纸箩。   同一个人写的同一篇文章,哪怕是废稿,它也能跟着正稿启灵吗?   程尘百思不得其解,心头有些繁闷。   他和朱琦珊并没有多大的交情,但他们之间的纽带,是在他刚“醒来”时细心照顾,待他如亲子的连姨。如果朱琦珊触碰了某些忌讳,无论结果如何,他和连姨之间的亲情,是再也无法回到当初了。   来柳州之前,连姨那个有点突兀,并没让他放在心上的叮嘱——“柳州也没啥子好玩的,就别去了。”某些事情她知不知情呢?   程尘重重吁出口气,甩掉那些让他烦恼的念头,在阿郎的保护下挤出人群。   事情明朗之前,多思无益,不如惜取好时光,多看点书吧!   等找到机会,再去探探“天才少女作家”的底。   ※   与此同时,某位刚荣获“天才少女作家”桂冠的同学,正坐在校长办公室里,脸色苍白地面对几位客人。   “……朱琦珊同学,不用紧张,这两位是国安的同志,想请你协助调查一起在离州未备案的‘私启’事件。”校长万分满意地笑看自己学校教出来的人才,孩子么,人不中二枉少年啊!哈哈哈,天才总是特别有个性,偶尔私底下折腾几次,简直就是“习惯就好”!   国安的同志已经测试过灵书与被启灵孩子们的灵合感应,感应度97%以上,离州二十七个孩子的“私启”原书就是朱琦珊同学的《野天鹅》这是没跑了。可惜首灵就这么随便地私下赋予了,这孩子真是胡闹啊!   “这位就是我们青府文学院93级少年班的小才女——朱琦珊同学,刚满16岁,《野天鹅》就是她的作品,第一本灵书就荣达‘州闻’级别。不是我自夸自家的好,真是后生可畏,前途可期啊!哈哈哈!”   荣校长一边介绍,一边又忍不住哈哈哈,实在是高兴得合不拢嘴。文学院是出过不少文人墨客,可是在读学生里能出‘州闻’文章的天才,还真是头一遭!   长脸的国安同志也是笑容满面,温言细声地介绍了离州的“私启”事件,婉转问起当时情况:“……一月二十七日晚间,就在离州千诗街词里。这晚共有二十七个孩子获得启灵,并且绝大多数获得了各种灵赋。尤其是住在词里12号,9岁的林家小妹妹,启灵后原来相当严重的莫式综合症,在几天内快速消退痊愈,还获得了相当出色而特别的灵赋。   朱同学,你当时是否就在那里用你的《野天鹅》为他们启灵?没有请其他启灵师吧?”   看着小小少女神色惶恐地点点头,又摇摇头,泫然若泣的可怜模样,国安的马干警有些扛不住,忙不迭地连声安慰:“没事没事,朱同学,我们只是例行调查,能完满了结案卷就行,‘私启’又不是什么大事,虽然不合规矩,但也不违法。你别怕!”   蒋师成瞥了眼怜香惜玉、单蠢到珍稀的手下,觉得马必功对国安七处的最大贡献,就是能完全放松调查对象的警惕,放心地露出不该有的马脚。   比如这位朱同学,她确实害怕,但不仅仅是怕担事,神色的惶恐中更多隐藏的是茫然和心虚。   实在看不下去马笨蛋几乎要把所有细节都详详细细告诉被调查人的愚蠢问法,圆脸庞爱装年轻人的蒋处,粗暴可爱地打断马必功的温柔问话,插了一句:“朱同学你是晚上几点到词里的?”   马必功幽怨地瞅瞅自家爱抢话的领导,心里也不是没有埋怨:孩子们与《野天鹅》原书的灵合感应测试过,高达97%;朱同学也在奉书时验过与灵书的关系,确实与本人相呼应。   既然这样,都能百分百肯定朱同学就是“私启”事件中灵书的作者,他们来调查也不过是例行查查,这私启是本人做的,还是有什么结交的启灵师做的。用脚丫想也知道啊,朱同学小小年纪,又出身平凡,《野天鹅》还是她的第一本灵书,哪来的培养或是相熟的启灵师,当然就是小姑娘一时意气瞎胡闹呗!至于这么把人当嫌犯看么。   “没,没有启灵师。就是我。但我记不太清时间,好像很晚,天色都黑了。”朱琦珊微低下头,清秀的脸庞苍白的几乎透明。   二十七日晚间,她在字纸箩里拿到了那两张《野天鹅》,从那一刻起,直到返校,两张原书再没有离开过她身边。   根据那个有点傻的马国安所说,可以推断,程尘在这一期间还写出了另一本正本,也许还是全本的《野天鹅》。   或者那个智障被人哄骗了文意,经由哪位文人的润色改进,写出了另一版全新的《野天鹅》,但大致文意应当一致,否则不可能感应度这么高。   同样在二十七日夜间,有人拿着正本的《野天鹅》到千诗街词里12号,做了一场“私启”。很明显,这个人并不希望被人知晓,不管“他”的初衷或企图是什么,他成功地私下给词里的孩子们启灵了。   而且无论是人还是正本的《野天鹅》都没有落到国安或是其他相关部门的手中,他们甚至并不知道还有一本《野天鹅》的存在。   于是,当她向学校报告奉上“自己的”灵书——《野天鹅》,并遵循学院的规定在文审局备案。彼时,国安通过对新出灵文的循迹、比对找到了文学院,找到了自己。并且用这版《野天鹅》与被“私启”孩子们做了感应测试。   结果很感人,也不出意料。   那么无论是谁真正做了词里的“私启”,他都不想让人知道身份,戴上《野天鹅》这本“州闻”灵书作者的冠冕。   而她,既然选择了窃取这份荣誉——欲戴其冠,必承其重。   已经没有退路了,此刻退缩,迎接她的绝不会是怜悯和原谅,而将是身败名裂的地狱。   她只能赌,赌那位不知名私下的“启灵人”,不会公开,不会站出来拿出正本的《野天鹅》与她对质。而野贤们的一贯作风,都会是“灵书”密签商家,并不在文审局备案。   “安徒生”的面具下究竟是谁,有几张脸,没有人会知道。   你不想要的面具,我会为你戴上。   如果有一天,那个人找上门来,她愿意付出所有的代价,只企求换取一个“沉默”。   蒋处笑得人畜无害,又问:“怎么想起在林家启灵呢?你认识林家的……?   林家?   朱琦珊脑海中思维飞速转动,回想起程尘偶尔和妈妈提起几次的“折小胖”折同学、班长苏果、勤工俭学的林学长……   那天第一次见面,姓沈的的哥送程尘回望郡时,还提到回程送了位腿受伤的林同学到词里,才晚回来了。   姓林,词里!   赌了!   她轻轻一笑,脸颊浮起微红,说:“听我家小少爷,噢,我妈妈在一户人家做帮佣。程小少爷提起过他的同学,说龙川有一位林学长,好像家里很困难,还有个没启灵的九岁大的妹妹。   那天刚好我陪他上街,买了电脑和一堆文房四宝,还特别买了与文意相合的荨麻纸。回家复习功课时,我试着写了一篇心中酝酿已久的童话故事。嗯,你知道,我们女孩子心里总是会住着一位小公主。”   朱琦珊难为情地笑笑,说:“文章难以置信地启灵了。当时,我,我非常非常激动,等不及天亮就想试试,哪怕是私底下,没有馆舍典仪。然后,就想起了那位林学长家的小妹妹,既然能够帮助人,又能让自己开心,那我为什么不去做呢?   嗯,‘私启’真的成功了,我很兴奋,还有点害怕和后悔,不知道该怎么和大家解释。我又自作主张,没听老师的教诲,随随便便丢了灵书的首启。于是就匆匆带着《野天鹅》回了学校,奉书正仪。再然后,学校和老师给了我许多荣誉,你们也来了。”   朱琦珊看了眼感动得不要不要的马姓国安,悄悄又低下头。   说谎的技巧就在于,九分真,一分假,完全代入,把自己都骗过。 第32章 保持沉默   “哎, 真难得,这么小年纪的天才少女作家, 还这么善良谦虚……”马必功驾驶着回程的车,一边感慨。   “你是认真的?”蒋处的烟都吓掉在怀里。   马必功莫名其妙, 怎么了?   蒋师成关爱怜惜地看着他, 叹口气摇摇头,感动于老领导的孩子智商感人,对这傻孩子完全不必有因公殉职的担忧,这完全就是敌方的神队友啊!   “你对有几个孩子感应度测试明显偏低怎么看?”蒋师成觉得看在老领导当年救了自己不止一次的份上,还是值得挽救一把。   “啊?27个孩子里只有3个稍低了点, 也到85%的合格线了, 看什么?”马必功茫然。   蒋师成耐着性子循循善诱:“那你知不知道这位‘天才少女’的《野天鹅》只有上部, 嗯, 应该说,只有个开头。而那3个感应度低的孩子,灵合度一点也不低,甚至有一个灵赋值非常高,可以怀疑他是具像融灵——就像是林良欢那样。”   “不对啊!《野天鹅》只到‘州闻’级别, 没可能形成具像,专家们不是说对林良欢是否融灵也存疑?呃,只写了一半有什么问题,小姑娘一下子写不完,有可能要再积蓄灵感写下半部呢?”   马必功激荡脑细胞,拼命让自己跟上头儿的思路。   这样耐心的教导, 而不是屁股上给一脚,实在是太太太难得了好吗?一定要好好表现咱的机智和逻辑分析能力,努力成为头儿的得力助手,而不是专职拖后腿的司机加苦力!   苦恼的头儿已经几乎燃尽最后一丝耐心,奄奄一息地问:“马啊,那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同感并发’?”   马必功眨眨眼,又眨眨眼,迷惘地看向心目中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头儿:“呵呵,头儿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特么好好开车!别分心找你那根本就没生长的脑子了!”蒋师成大吼一声,奋力侧拉方向盘,“吱——”一道尖锐的轮胎磨地声,险险错开对面急驰而来的大卡车。   吓出一声冷汗的蒋处,半瘫在副驾座上,眼神迷离,再也不试图抢救某人的感人智商。莫非当年启灵时,马必功同志的角色是某种圈里打滚好吃懒动的动物?他余光斜睨同样吓出一头冷汗的马同志,唉!其实小猪的智商还是挺高的,应该不会是猪角启灵的。   拆开一根烟,把细细的烟丝嚼在嘴里,蒋师成轻轻对自己冷笑。   “同感并发”只会发生在同一位文人作家的作品中,有时作家在正式拟稿前,往往会写许多草稿或细纲,这些资料大多不会启灵。而当撰写正本文章时,如果文章等级足够高,灵性十足,在正本启灵时,少见的情况下,草稿或细纲也会得到感应——“同感并发”。   草稿“同感”而形成的灵书等级一般会比原书低几个等次,湮灭时间也会比原书早许多。   “同感并发”就是作者自己制作的仿真A货。   只有上半部的“州闻”《野天鹅》,很有可能具像灵赋的孩子,还有灵合度高却感应度低的几个孩子——会不会是因为他们的角色,还没来得及出现在“这半本” 《野天鹅》上呢?   蒋师成心不在焉的吐掉嚼烂的烟丝,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有时候真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政治正确。   柳州文学院升格在即需要这份成绩,离州也可以在“文乡名城”评比中扬“天才少女作家”家乡的美名,孩子们能得到正确而良好的教育顺便被研究下,“私启”事件能在国家七处迅速而完美地收官,成绩可嘉。   还需要什么真相呢?查到最后,也不过是个“野贤”之类的家伙,心血来潮的烂事一桩。   至于那位“天才少女”,呵呵,很有意思,智商情商能比呆马高上十七八倍,她选的这条荆棘路,啧!   蒋师成摇摇头,打算回头就把“私启”事件结案报告丢给呆马去写,相信他一定会写出份感人至深,让领导微笑的好报告。这就叫物尽其用,垃圾放对了地方那就是行为艺术。   ※   朱琦珊慢慢地走回宿舍,一路微笑点头,重新享受着众人仰慕嫉妒的目光。   自小到大都在赞誉中成长,是什么时候开始,她变得敏感而嫉妒,万分在意别人的眼光?   是了,就是从走进这所天才荟萃的文学院开始,当她走进一堆出身名家、自身又灵赋天成的天才中间时,往日的骄傲被血淋淋的现实砸得粉身碎骨。她那点小成绩,小骄傲在这些天之骄子身边,就有如萤火虫在夜晚与星月争辉。   班里那个十三岁就写出“乡知”灵书的陈妙妙,就像是一轮明月,映得她人生从此惨白无颜色。   现在,她终于可以走到那个骄傲的女生面前,笑着说一句:“哦!我的灵书就是级别稍高了点,也没什么,比你晚三年才写出来的呢!”   红色的高订连衣裙摇曳生姿,陈妙妙远远走来。   朱琦珊轻轻拉直自己的衣角,挺起胸膛,目光冷冽地微微勾起嘴角,仿佛一位勇士将要迎接自己久战的第一次光辉胜利。   “琦,琦珊同学。你好,我带两位外来的同学去图书馆借阅,好巧,碰到了你。”眼镜少男紧张地不时推一把自己的眼镜,平时的能言善辩抛到了九霄云外,“啊!对了,正巧,他们也是离州来的,你的老乡呢!”   朱琦珊转过头,对爱慕自己的男孩温柔一笑,抬起眼,笑容一寸寸冻结在了她清秀的脸庞上。   程家的小少爷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双方都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既然孽缘到这么大的校园里巧遇,在这一瞬间他决定了某种姿态。带点轻佻而熟稔地招呼:“嗨!珊妞,surprise!”   那双深不见底,笑意未达的深邃眼眸;《野天鹅》的文稿上工整又不失利锋锐意的字迹;总是在自己指桑骂槐时,他嘲讽的笑意……   朱琦珊非常奇怪,当初是什么蒙蔽了自己的眼睛,让她眼里只有一个灵合度极低的纨绔智障,而没看到又一个通透而低调的天才?明明事实是那样的明显。   看着他的眼睛,她就明白,他什么都知道了。   “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愚蠢是虚荣心的影子,当她自卑自傲地鄙夷着,这位出身不凡却落入凡尘的小少爷时,理智和智慧已经出走。   她回过头,奇妙地仿佛听到自己的脖子机械地咯咯作响,像是一具忘上润滑油的滑稽木偶。   红裙的女孩已经走到近旁,瞥了眼站在路边的几人,哼了一声,飘然走过。   朱琦珊望着她走远,这一刻脑海无比空灵清醒。   她对着小眼镜嫣然一笑:“谢谢你了,钱同学。”转眼望向程尘,说:“程同学,我觉得我们之间应该有一场聪明人的谈话,你认为呢?”   送走恋恋不舍,非常想参与聪明人间谈话的钱同学,朱琦珊带着一个男人,一个少年来到“文思”咖啡馆。   “一杯卡布奇诺。你们来点什么?”朱琦珊拿起书签般雅致的菜单递过来。   “一杯榛果拿铁,他不用。”程尘推开菜单,横了一眼皱起鼻子的阿郎。   “哈!爱喝甜的男人心软,我希望这个说法是真的。”   无声地等待片刻,香浓的咖啡来了。   朱琦珊举起自己的杯子,遥敬程家小少爷:“为我的愚蠢和偏见,为我的短视和嫉妒,以及……”   她放低声音,凑过头低声说:“我偷窃的,你的书稿。对不起!”   程尘有些吃惊,惊讶于她的直截了当、毫不掩饰。   在阿郎发怒之前,女孩聪明地挪开自己,大眼睛平静地望着程家的小少爷,说:“我也知道,‘对不起’除了表明一些态度,其实并没有卵用。然而,事已至此,我无话可说。只要你一句话,就可以让我直下应得的他妈的地狱。”   她说脏话时也是那样文雅平静,仿佛吐出这些词汇的根本不是她的嘴。   程尘侧过头,轻轻啜了一口咖啡,甜香浓郁。在终于清醒的聪明人面前,有些事情其实心照不宣,也无法否认。   “奉送一个小消息——国安的人今天正好来学校找我,协助调查一月二十七日那晚,离州的‘私启’事件。二十七个孩子启灵了,而我奉给学校的《野天鹅》与他们感应相合。”   朱琦珊牢牢地盯着程小少爷俊秀的脸庞,不错过一丝一毫的表情。   然后,程尘垂下眼帘,又喝了一口咖啡,淡淡的蒸腾的雾气朦胧了他的眼。   朱琦珊笑起来,说:“我认下了。说是听你说起林家的小妹妹,一时兴起,在文章启灵后跑去‘私启’的。我不知道那位真正去词里‘私启’的人想隐瞒什么,我想我能付出的就是永不改口,给这位只愿‘私启’的文人——啊!或许是追随他的启灵师私启的?”   她横了一眼神情森然,紧贴程小少爷而坐的高大男人。在两人注视而警惕的目光下,从包里掏出一柄精致的小折刀,在左手心深深划下一道,鲜血顿时涌出。   血痕殷然的四根手指,在鬓边竖起,她说:“以我朱琦珊的文心发誓,我将给付我的所有,只求那位不愿露面的大师‘保持沉默’。”   程尘沉默地看着珊妞冷静地放回小刀,又摸出自己的手绢包扎好。   她笑盈盈地说:“你看,我们都有一个小小的,不想为人知的秘密。然而,我们又都不是为了保密狠得下心,去除一切障碍的人,也没必要为了小秘密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那么,现在,我是不是有了一点点小资格,能够为某位大师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第33章 回家   “她知道吗?”   “什么?谁?”朱琦珊收敛了笑容, 有些被打断节奏的不愉悦感。   “连姨,你的母亲。”程尘抬起眼, 低声问一个已经知晓的答案。   她抿紧了唇,什么都没说。   “我会给你, 你想要的‘沉默’。”程尘侧过脸, 不去看那按捺不住欣喜的表情,“不是因为什么交易和保密,仅仅因为她是你的母亲——她也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真心关爱照顾过我的人。”   他站起身招来服务员:“结账,哦,我们各付各的。谢谢!”   拉着阿郎离开咖啡馆这个隐秘角落前, 程小少爷怜悯地望着那个自以为是, 以为一切总能在握的女孩, 说:“其实你根本不必用文心发誓, 在你选择窃取灵文的荣耀来装点你自己时,你的文心早就不复当初。”   在这个世界里,用文心发出的血誓是非常严重的。如有违背而被誓言反噬,那将一辈子再无文意,不要说写灵文, 连一般的文字描述都会相当困难,甚至精神上都会受到灵性的震荡,重则成痴。   “‘你的’《野天鹅》只有开头,我想它也永远不会有后面了。验文时,有些技巧也许能隐瞒一时,但我猜, 它不能接续与前文同样的文意和笔迹。哦!对了。”他悄声说:“听说全本的、已达‘鸣府’ 的《野天鹅》已经被大价钱奉出,虽然签了保密协议,但是,谁知道呢?万事只怕有心人。”   程尘撇撇嘴,最后看了一眼脸色铁青的朱琦珊,礼貌地告别:“好自为知,你我各自安好,再也不见。”   走出满是香甜馥郁气息的咖啡馆,迎面而来一阵冷风,程尘轻轻哆嗦了一下。   一双微凉的大手伸过来,不容置疑地紧紧包住他的手。   程尘笑出声,看看那个认真皱着浓眉,一心想把自己捂热的家伙。心头一时的空茫尽去,哎呀!捡到这么个爱粘人的家伙,虽然麻烦了点,能吃了点,好像也不算亏。   彪悍的老妈曾说过,人啊,其实就是在世上来来去去,不停地遇到,缘份有时比情意还重要。老娘要不是缘份,能嫁给你爹这出生在千里之外的“耙耳朵”(怕老婆)蔫货?   所以呢,相聚是缘,无可奈何要散去,也不必太可惜。   冰冷的湿意突然沾到脸上,紧接着细密的冰珠子从天而降,砸了下来。   程尘冻得直激灵,迈步就往校外跑,边大吼一声:“阿郎,快跑,看谁先出这校园!”嗯,没错,他就是这么自信地抢跑了,哈哈哈!有本事咬我啊!   阿郎一楞,手里抓着的人已经蹦到几步开外。他咧嘴一笑,冷峻的眉梢眼角悄悄浮上了笑意,大长腿一迈,几步就赶上了短腿的小肉包。   “跑!跑跑!”阿郎也大吼一声,一手就把肉包扛到背上,迈开长腿飞奔起来,呼呼地跑出了校园。   一声惨呼,悠扬地还荡漾在文学院的园林间:“我去!你吃什么药了,快放我下来,要,要颠吐了啊啊啊~”   事实证明人类这个物种不适合骑乘,当然也许是程尘没有get到正确的姿势。   程尘扶着高大的肉墙,在校园外墙边弯腰干呕,他现在才知道,不晕机不晕车不晕船,特么自己晕人!   闯祸的肉墙手足无措地扶着人,小心翼翼地偷偷张望,水雾都快漫上眼角了。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阿郎担心的神情突然一僵,眼珠瞪得几乎要脱眶,抖着手激动地摸上了程尘的小腹。   ???程尘一头的黑人问号。摸肚子能止吐?   阿郎虔诚地抬起头,说:“一起睡,小包子,我会负责的。”   WTF?有种你再说一遍?   信不信哥打得你生活不能自理?哦,你原来生活就不是自理的是吧?!程尘怒发冲冠,又实在忍不住歪嘴想笑,特么谁告诉这傻孩子,男人怀里能揣小包子的?   俊秀的小脸都快憋扭曲了。唉!低龄孩子的教育确实是世界性的难题,跨个时空它还是世界性的!   这娃从哪儿知道这些有的没的歪知识?还是——他的记忆开始恢复了?   想到此种可能,程尘顿时觉得心头一酸,好像干呕都止住了。站直身体,凝视着一脸担心的傻大个,如果他找回了过往,彼此之间的牵绊也许就渐渐散开,不复当下。   但是,这又有什么好担心的?难道害怕雏鸟的离去就不允许它长大高飞?因为怕往昔的羁绊就割舍过去?   记忆是人精神上最珍贵的一部分啊!   程尘微笑起来,用力拧了一下阿郎毛渣渣的厚皮脸,吼:“男人不会怀娃,这是常识,懂不?!瓜娃子!”   心怀敬畏,坚信良知,又何惧未来?   阿郎不敢缩脸,忍痛将信将疑地瞅瞅某人的肚子,一路偷偷嘀咕:“为啥不会怀?为啥?为啥?”   程尘无力叹息,回想当年二哈老弟问老娘自己是从哪儿来的,老娘不耐烦地说:“冲话费送的,想退都退不了!”二哈老弟伤心地离家出走,去移动公司找亲妈,结果被老娘逮住,残酷地处以男女双打的刑罚。   听着复读机似的十万个为什么,他的双手也在蠢蠢欲动啊!可惜瞅瞅皮糙肉也开始厚的下手对象,再瞅瞅自家吐得手抖脚软的细胳膊细腿。   程尘长叹一声,罢了!打道回府。   青府之行匆匆结束,乘上归家的列车,程尘才发现,火车上居然也张灯结彩,贴了好多红色的装饰。   哦!年节将至,再过十几天要开始春运了。   回程的火车没有折管家帮忙,又临近春运,只买到了硬座,是两个人一排的位置。索性两个人轮流躺下休息,程尘睡的时候还好,两只大脚丫晃荡在走廊那头,脑袋枕着硬邦邦里还略带柔性的结实大腿肌,舒服得眯眼就睡了大半宿。   “手机”定时响起,程尘才迷迷糊糊地醒来,鼻子蹭着软和的抱枕磨了磨,楞了一会儿才想起身在何处,他蹭的是人家的软肚子。呃,人高马大的也没啥腹肌,小伙子要加强锻炼了。   然后,耳朵下硬梆梆的这是……程尘僵了僵,有点尴尬哈!这家伙好实诚,说当枕头就一动不动,这是憋急了吧!绿眼睛眨眨,有点小委屈。   赶紧起身坐直,别把人憋得下半生不性福了。   “快去,车厢顶头那间就是厕所,上完赶紧回来。”   阿郎点点头,弓着身子快步往厕所挪。   等他解决完生理问题回来,程尘无视反抗,把人按躺下了。但是人高座短,膝盖以下全垂地板上了。阿郎瘪瘪嘴,侧身把自己的脸也埋进程尘小肚子上。他的胡渣两天没刮,有点长,刺在软软的痒痒肉上,差点没让程尘笑出声。   “转过去,脸朝上。”   “为啥?”   “你胡渣太刺,我痒痒肉会发疯,疯起来我自己都怕!”程尘呲牙,恶狠狠地恐吓。   回头一定得让他学会自己刮胡子,毛发旺盛的男人实在吃不消。摸摸自己嘴唇上软软的一小丛,程尘恨恨地想。   阿郎斜睨了他一眼,慢吞吞地翻了个个,脸朝外,侧抱着程尘的大腿闭上眼。   “喂,让你脸朝上啊,大腿上也有痒痒肉,知道不?”   “呼吁,呼吁——”回复的是造作的呼噜声。   差评,演技完全走肾不走心!   程尘在毛茸茸的脑袋上弹了个蹦豆,也懒得再说,把包塞在身下,昏昏沉沉,抱着大抱枕迷糊一阵,醒一阵地撑过了旅程。   晚上七点多,火车晚点一个多小时,总算挨到离州。   程尘把阿郎带回了望郡,下一步该怎么走,他还要再想一想。先安顿再说。   “哎呀!小少爷回来了!还有位贵客啊!”朱大头正好也在,屁颠颠地跑过来迎接,打过招呼,他笑眯了眼,说个不停,“哎呦,前两天就收到好多包裹,小少爷你这是去玩了好些地方吧?有没有你大头叔叔的礼物啊?你连姨死活不让我拆包裹,老早拆了么,我也能帮你归整归整……”   连姨听着声响,喜不自禁地跑出来,手里还拿着把菜刀:“啊呀,我家程尘回来了。哎呦!又黑又瘦了,连姨帮你做好吃的补补撒。啊呀,看我,菜刀都还在手里。”   她忙不迭地喊:“大头,你有点眼力见撒,赶紧帮尘尘把东西拎进去。这位客人是……”   程尘笑笑:“这是我朋友,会借住几天。你叫他阿郎就行。”   连姨笑容满面,连说那怎么行,请郎先生赶紧一道进来,再吃点东西,这个点火车上也没什么好吃的。说着赶紧又跑回厨房,去整治好吃的。   程尘看着她喜不自禁,风风火火的样子,有些沉默。   晚餐时,阿郎特别捧场,把连姨煮的几大盆子菜都扫荡得精光。连姨欢喜得连脸上的皱纹都似乎要放出光来,连声说多吃点,多吃点,两个孩子都太瘦了!在她眼里,这一大一小两个男子汉都还是孩子,孩子就该肉嘟嘟的惹人疼。   连姨把一楼客房好好整理一番,又铺了新床单、被子,可惜全是白费劲。新来的小伙子,瞪着眼,和小少爷非常要好,死活要睡一块。   程尘郁闷地踹他一脚,很是怀念当初大床独睡的美妙日子。现在倒好,捡了这么个玩意,霸占了自己大半张床。要是非把人赶去客房,估计半夜他还是会被床前蹲的绿眼睛吓一跳。   算了,为了大伙的健康着想,就这么着吧!娃长大了估计就不会这么粘人。   程尘慈爱地摸摸毛脑袋,随他去了。 第34章 新家   清早起来, 放出阿郎任其撒欢。程尘心中盘算了下,开始打电话联系苏果苏大班长。   苏家在离州是坐地大户, 以房产起家,目前已经跟八脚章鱼似的插足多个领域, 在全国各大州都有她家的商业地产。程尘记得, 在学校附近就有一个全精装的豪华小区,就是她家近期开发的,好像还有尾盘。   读龙川乙组所能获得的人脉关系,比起它所需要付出的金钱代价,简直是物超所值。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程尘确实像个香喷喷的油炸冰淇淋, 外面软和热情, 内心凉薄。他会不自觉地在心上划一个圈, 走出这个圈子的人,哪怕曾经在心中留下重重的痕迹,终究还是会被舍弃,慢慢淡去。   比如连姨。   再“亲密无间”地相处,只是为难自己。现在荷包满满, 身边又多了个不明身份的家伙,是该再找个自己的窝了。   说到底,望郡只是程家,嗯,谁知道是谁家提供的暂居之处。他本以为可以把这里当作家,但其实奢求少些, 失望也会少些。   在院子里绕一圈,又塞了一肚子美食的阿郎,不知什么时候又转了回来,悄悄蹲在一边,默默看着他的小肉包忙碌。   “阿郎,一起去看房子吧?我们将来住的家。”程尘笑眯眯地揉了下他的卷毛,发出一个邀请。   ※   “龙柏原”建在近郊,紧挨离州植物园,实际上相当于建在了一大片龙柏古树林边,离龙川又不远,取的是闹中取静之意。亿通地产把房子建在这里,除了地段风景确实相当不错,当然也未必没有苏大小姐想要在学校边建个偶尔能自住的,舒心小窝的缘故。这款高端产品针对的就是龙川乙组暂居需求以及离州的高端客户。   前年底开盘,到现在也就几套尾盘房,不是犄角旮旯套型不好,就是大平层总价高对不起那位置,当然也有几套珍藏品是留着公关用的。   有自家大小姐陪着的,自然是超级VIP客户。   销售经理带他们来到中庭靠后,临近龙柏林的小高层,古树森然,晨间淡淡的薄雾笼罩其间,宁静雅致得甚至让人心生梵意。   “这边虽然幽静,但安全上您绝对放心,我们这里的安保和设施是顶极标配。”销售经理一一介绍这套屋子的妙处,偶有些小缺点也不敢瞒。   6层C座的170平方大平层正面朝中庭,侧对龙柏林,大扇的落地窗不必打开就透进浓浓的绿意。前后还各带一个超大的阳台,阳光暧暧,简直就想买把躺椅,懒对闲庭品香茗。   最最重要的就是,它的主卧配套卫生间里,有一只超大的按摩浴缸。简直就是前世今生的所爱啊!   程尘一见就心生欢喜。   至于另一位同居人,除了点头,其他意见均无。   “大个儿,你要搬出来住了?”苏果有些好奇。她的暂居小屋就在隔壁一幢3楼A户型,比这儿小点,但更近中庭,前面也没有遮挡,是精品中的精品。   “嗯,住这里方便点。你可得给我打个好折。”程尘笑嘻嘻地请大小姐示下。   班长大人豪爽地挥手让人给了88折,奉送软饰。她悄悄看了看陪在程尘身边,更大的大个子,贴心地没有多问。大个儿家里的那点破事,大伙虽然不是太清楚,隐约还是知道点的。现在既然他决定搬出来住,作为朋友,别的帮不上忙,这种生活小事还不是一句话?   要不是老爹常常教诲“斗米恩,升米仇”,她也不想破坏同学之间真挚单纯的友谊,送这么套房子又算得了什么?   程尘签下合同上的最后一个字,搞定一堆前期合同,刷了折后全款三十六万出去,房证之类的还是得要身份证件才能办。   身份证在连姨的手上。   终究还是要回去说个明白清楚。脓水积在愈合的伤口下,终究只会溃烂,撕破薄薄的斑痂,引出脓血,才会有渐渐痊愈的一天。   ※   忙了一天,回到家已是华灯初上。   连姨忙不迭地把两个孩子迎进门,拉着坐到餐桌边,能把孩子们喂得饱饱的,就是她最大的成就。   看看桌上丰盛的菜肴,程尘吞下了嘴边的话。帮口水都快挂出来的大家伙盛了饭,两人闷头刨饭。   “哎!慢点,屋里还有,喝点汤水,别噎到起。”连姨笑吟吟地看着他俩吃,一边劝菜。   “朱叔呢?”程尘四下看看,没见着朱大头,又问,“姨,你吃了没?”   “吃了吃了,你别挂心。你朱叔都不知几时才回来,我给他留菜了。”   等两人把饭菜都扫得一干二净,连姨才心满意足地收拾餐桌,边催他们去休息。   “连姨,别忙了。我有事想和你说。”程尘看着她忙碌的背影,低声说。   “啥?哎,郎先生你放着,你放着,我来我来。你说啥?”   程尘端坐,认真地说:“过两天我就和阿郎搬出去住,就在学校边的小区,是我同学家里开发建造的,很安全,上学也方便。以后不用麻烦你了,谢谢你这些日子来的照顾。”   “啥哩?!你说啥!”连姨瞪圆了眼睛,仿佛不相信自己听到的,“搬出去?不住家里,你搬出去作啥?学校,老沈接送不是挺好?姨跟你说,孩子家家的都没长大哩……”这孩子虽然打醒过来,一天比一天灵醒,眼见着比一般孩子都聪明了,咋就突然闹腾上了?   “连姨!”程尘稍稍提高了嗓门,阿郎警觉地站起来,走到他的身后。   “我这次出去走走,去了柳州。”程尘看着她,见她如同被子弹击中,唠叨关心的话戛然而止,嘴唇渐渐泛青,不住地抖动起来,语不成声。   “你,你咋就去了柳,柳州……”连姨像是在和自己说话,含糊不清地喃喃,眼神飘忽不定。   “我见到了珊妞,”程尘盯着她的眼睛,轻轻说,“她过得很好,拿出了一篇灵文,学校和老师都以她为荣。那篇灵文,叫《野天鹅》,我曾经写过。”   听到这个文名,连姨瞬间哆嗦了一下,不再喃喃。她再也站不稳,一屁股坐倒在餐椅上,哀求地望着她的小少爷:“尘尘,尘尘,姨,姨对不起你,姨……呜呜,呜,求,求求你……”   她哭得涕泪横流,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哀求什么,只是紧紧扯着小少爷的衣角,企求他的怜悯。   阿郎有些愤愤,用力扯出了理当归属于自己所有的衣角。   程尘掏出手绢,搂过连姨已不再如当初厚实的肩头,轻轻为她拭去泪水,在她耳边说:“你放心,连姨,我什么也没说,也不会再去找珊妞。但是,我不能再住在这里了,你明白吗?”   他静静地看着仿佛被抽去脊梁骨,而软趴在椅靠上的妇人,看着她紧紧抓着手绢,难以自制地开始嚎啕,嘶喊着:“作孽啊!伤阴骛,会有报应的啊!”   然后,在连姨终于哭不动时,她红肿着眼睛,终是缓缓点了点头,再也不敢看她的小少爷一眼。   拉着有些躁动的阿郎上楼,给彼此一个喘息的空间。   临睡前,朱大头来敲门。他带来了程尘的身份证件,还有“程小姐”以他的名字开立的银行卡。   “你连姨说,这些你要用,这卡的密码你知道。”朱大头依依不舍地看着金光灿灿的小钱钱离自己而去,深深为过路财神而伤心。老婆子也不知发什么神经,平常已经管得够紧,这下全都给小少爷了,以后这一大家子吃啥喝啥?   程尘好气又好笑地从财迷手里,使劲地抽出自己的银行卡,说:“去拿张连姨名字的卡来。以后我每个月会把钱打进来。”该得的,他不会推辞,该给的,他也不会小气。   “啊?噢好好好!”朱大头眼珠一转,笑咧了嘴,想搂着小少爷哥俩好,说点悄悄话,被眼神不善的“保镖”推开了细胳膊。   朱大头也不觉尴尬,搓搓双手,笑嘻嘻地又迎上来:“小少爷,咱俩谁跟谁呀?是不?我和你连姨是两口子,再亲不过,用谁的卡不行啊?呐!我的卡,随身带着呢!你记下多方便,别烦你连姨了,老娘们也不知闹什么,眼哭得肿成个桃了。”   程尘横眼相看,一根手指推开了那张被殷切期待的小卡片:“过期不候。”   “行行!你等着啊,小少爷你别着急,我这就去拿……”话音未落,人已经连蹦带跑冲下一楼去了。   终于要离开了。   程尘轻轻一笑,真的做出这个决定,就像是挣脱了一层无形的枷锁。从此以后,他得慢慢学着搭建自己的小窝,照顾好两个能吃能折腾的大男人。   嗯……还是再请个钟点工吧!外卖和餐馆的号码也得收集点,龙柏原物业包不包洗衣服呢?   想想还真是有点小激动啊!当年用积蓄和贷款买了魔都的豪宅,似乎也没有这么开心,莫非有个人同居就特别兴奋?   程尘揪过未来同居人的胸口衣襟,说:“明天和我去选铺盖,喜欢什么被子自己挑知道不?不许抢我的被子,不许抢我的枕头!”   阿郎嫌弃地撇撇嘴:“哼!我比枕头被子好!”   俩人搬走的那天,朱大头和沈哥都来帮忙,也去龙柏原认了下门。   连姨没出来送他们,但程尘回头时,看到她躲在窗帘后佝偻的身影。 第35章 暖屋   搬屋的这一天, 程尘和阿郎就像牵线木偶似的,被一帮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们折腾。   苏大班长一声号令, 再有大个子的好人缘加持,起哄来“暖屋”的小伙伴不是一个两个, 是一群!小半个班级都来了, 一百七十平的屋子被乱蹿的孩子们挤得“摩肩接踵”。   刘海瞅着程尘大屋子,自个住,还没人管!乌溜溜的小眼珠里羡慕之情连镜片都快挡不住了。他双手高举一张大纸条,上面毛笔字亲书:“好幸福!祝乔迁之喜。”这笔细杆字比起以前狗刨式是强多了,许大仙教导有功啊!   “水开了水开了, 来, 给各位满上!”苏大班带着刘海给各位同学一人泡上一杯甜枣茶, 大声恭贺:“祝我们新户主程尘财路滔滔, 生活甜甜!”   “干!”   “等等,等等额!”迟到的折总满头大汗地抱着一大桶东西,气喘吁吁地挪进来,“额社,都来帮个忙啊!这把额给累的。”   “你这什么呀?至于弄得一头汗?电梯不会坐呀?”于丽丝撇撇嘴, 离臭哄哄的胖子远点,又忍不住好奇张望那桶。   满满一桶大米,上面还铺了张红色的小方纸,上书“常满”。   “你知道啥,咱们好哥们当然要诚心为程尘‘乔迁之喜’祈福,你看我亲自买的大米, 亲自写的红纸,亲自一步一步爬楼梯搬上来。六楼啊!兄弟们,我容易么我?!”折总和赶来帮手的文理和程尘一块,努力把那快半人高的大桶挪进厨房。   刘海横了一眼小胖,掏出本册子一查,刷刷几笔又写了张条,举高高:“乔迁手册上注明:米桶进屋即可。亲自爬楼梯,只对减轻你的体重有益。”   在折总被噎得气歪鼻子之前,程尘打着哈哈把好哥们都揽进大客厅。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地拥挤一堂。阿郎还是不太能适应人多嘈杂的环境,一早偷偷溜进卧室去了。   “祝程尘新生活红红火火,万事如意!”苏大班长致辞后,大伙开造,边吃边聊假期里的趣事。文理家和折总家都搬来了一堆半自助自助的美食,折管家还贴心地奉送古哥作为临时服务生,照顾孩子们难得的聚会。   于丽丝忧伤地计算着小蛋挞的卡路里,一边抱怨着最近出的灵文再版小说,都是大人们的口味,一点也不好看!追看灵文小说是她在天天半饥不饱的日子里,最大的安慰和爱好。   说起这话题,折总兴奋了,油亮亮的小脸蛋上红光满面,迅速进入说书状态:“你们这些人,不能接触到最高端最新近的文豪大家,真是相当地可怜啊!”   “切!”六七根中指,十来双白眼奉送。数目相差有些大,主要是因为女生们的矜持。   “额跟你们社,我家最近又招揽了一位神秘神神秘的大文豪!写的就是给孩子看的童话故事。”折总手一按,压低声音眯起眼,悄悄地说,“这位大师,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他带着一位冷酷无情、忠心耿耿又武艺绝顶的启灵师。   大师一身黑色,只有白色皎洁如月的口罩能体现他滴风流高洁。那位冷酷的启灵师,也是一身黑,连口罩都是乌漆抹黑,深深表现了他冰冷坚硬如铁滴内心。”   程尘听着折总讲八卦,越听越离谱,这,这黑白双煞听起来相当地耳熟啊?   “皎洁如月的白,白,白口罩……折总你是来搞笑的吧?你这水平这辈子进咱们龙川写作班都得老天保佑啊!将来你要是接了你家的出版社,啧啧啧!”于丽丝捂着肚子笑得快断气,还不忘趴在苏大班长背上开嘲讽。   “你让他说完再怼么!折总,继续,赶紧更新。”苏果捏了把于丽丝的小嫩脸,立即催更。现在闹什么,说完了觉得不好,到时再揍都行啊!   “更新!”小纸条上墨迹未干的大字充分表现了书写者的迫切心情。   “哼!”折总傲骄地仰鼻子朝天,“大师他如风一般出现,又像雪一样冷酷地签了保密协议,留下本温暖的童话故事灵书,事了拂衣去!就像他悄悄地出现一样。”   “什么故事?好听吗?什么级别的?”   “保密协议都签了,你还到处瞎说!”   “快说给我们听听,童话故事我最喜欢了。”   同学们七嘴八舌地争着发表意见。   折总大喊一声:“停!”   他按着桌子,颇有风范地冲四下点头示意,解释:“各位同仁,我家‘晚意’历史悠久,大名鼎鼎,晚间书库和出版的节操,你们看我就知道了,那是相当滴丰厚!   我们与大师签署的保密协议,主要保密内容涉及并包含大师本人的真实身份、分成协议、奉书价格等等等等,额想告诉你们都没戏啊!额家书库连我都不让知道,统统锁进S级保密箱滴!   能够公开滴,当然是允许公开滴,包括灵书等级、名称、笔名等信息。大师高大威武滴形象,他也没说让保密啊?!”   程尘听着折总瞎扯,有点悬的心终于安稳放下,“晚意”果然还是挺有节操滴,不枉他肥水不流外人田,滋养折小胖家——嗯,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只是折总接下来这番话,却让他一头黑线,好气又好笑。   “呃,说大师高大威武其实有点不太写实,大师本人其实还是相当娇小滴,尤其和他家威猛的启灵师站一块时,那叫一个弱不禁风,如花照水,小鸟依人……”   程尘咬着牙根阴风阵阵地说:“晚意同学你这么扯蛋,让大师知道了好吗?小心他不奉书给你家!”咱这是未成年,未成年,当日你们还叫咱大个子呢?转眼就说我娇小?这负心的死胖子。   “额这是真实写照,让大众知晓真相,绝不能因为大师是我家的贵客而昧了额滴良心!”折小胖悲愤地控诉,眨眨眼,似乎想到了啥,又八卦起来:“呃,你们说,这位黑漆漆的大师和他的启灵师,嘿嘿嘿!你们知道的,就像时尚界,咱们华国的文人界,那也嘿嘿嘿!”   “你瞎嘿嘿啥?赶紧说故事!”苏大班不太爱听八卦,喜欢追新闻和故事。   嘿嘿嘿!什么叫嘿嘿嘿!折小胖有本事你当着本大师的面说清楚,我一定不打屎你!程尘对于这有点暧昧的猜测,愤懑于胸,还有没有点兄弟情谊了啊?!   “故事的名字非常美丽可爱,叫《野天鹅》。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美丽可爱的小公主和他的兄弟们……”   大伙正伸长脖子听得入神,刚刚开了个头,小胖子意犹未尽地吧唧下嘴,居然戛然而止,说:“《野天鹅》灵书再版已经列入晚意出版的日程,合同已经邮件发出,只等安大师签署后,请各位有钱捧个钱场,没钱……哈哈,这里都是肥得流油的!”   唉哟一声惨叫,折总为他的口不择言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苏果气哼哼地收回拳头,抓心挠肺地想知道小公主的哥哥们被可恶的女巫诅咒之后的后来,再后来……果然还是揍轻了这卖关子、吊胃口的死胖子!但灵书再版前,只允许透露简介也是行规,折总要是口无遮拦,他家这行当也传承不了这几百年。   再版合同已经网上传来了?程尘一楞,想起自己的网上邮箱,这阵子和阿郎东跑西颠在外面浪,压根忘记这茬了。   “哎呀!折小胖你太坏了,这么一说,我回家都睡不着觉!这书到底什么时候能出来啊?!买买买是没问题,就怕你老折家卖不完,哼!”于丽丝也郁闷,掉坑等人来填的感觉……谁掉谁知道!   “哈?哈?哈!”折总仰天长笑三声,回头一眯眼,小胖脸上煞气加成double!“我折家的灵书再版向来只有抢不到,没有卖不完!何况这次还是安徒生大师鸣府之作!据说连具像都出了。”   “等等,安徒生大师,《野天鹅》?这个名字好熟,哪儿听到过……”文理冥思苦想了一阵,恍然叫道,“我二舅说最近文审局备案了一部相当出色的童话故事,就叫《野天鹅》来着,他还可惜就只有半本,是个什么什么天才少女写的,好像是柳州还是哪里的。就是州闻级,哪有具像鸣府。你是不是搞错消息了?”   “啥?大师是姑娘?不可能吧?那悍劲,那粗嗓门,要么是伪娘,要么是女汉子!妥妥滴!”折总斩钉截铁地说,但对灵文具体消息,他也是一知半解,只知道这书肯定是全本的,要不然不可能出版啊!于是和文理这位半内部人士牛头不对马嘴地扯了半天。   两个人讨论的,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一本书,而是全本的“正本”,与开了个头的“副本”。   对于这点心知肚明的程尘并不打算说出来,既然已经答应保持沉默来报答连姨以往的付出,那就冷眼看风云变幻吧!   东拉西扯了一阵,两孩子也不耐烦,转头又要好地讨论起《野天鹅》再版可能的数量。   “第一版起码二十万,第二版再版翻倍,总销量说不定能超百万!”折小胖雄心壮志。   程尘冷笑着腹诽,天真,太天真!知道我大地球上当年《小王子》的销量吗?五个亿!还不计盗版的。安徒生童话比它年纪更长,传播更广,一百多年来销量根本无法计数!   就算这个平行世界因为蛋疼的文字启灵传承,导致人口远没有大地球那么多,但对折对折再对折,哼哼!至少是千万级别的,当然一时半会儿肯定也销不了,时间会佐证大师们的传奇。   “哎呦,要是再版书籍真有百万级别的销量,《野天鹅》的灵书有这么多的读者愿力加持,那灵性肯定能更加厚重持久,经久不灭。”折总遥想将来,痴痴感叹。   什么?程尘一楞,读者还有愿力加持?那……那……我大地球读者的愿力有没有穿越过来?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妈呀!亿万读者的名著们,好吓人! 第36章 红包   送走朋友们, 折家帮忙的服务人员利索地打扫完战场,都礼貌地告辞了, 连杯水都不肯喝。   一时间从宾朋满座到空寂一室,程尘也略有些不习惯。好在, 卧室的灯光暖暖地亮着, 还有人在等待。   程尘歪歪脑袋,不禁感叹最近有点悲春伤秋了啊!   推开房门,果然某人还没睡,正盘坐在特意买的超级大床上,津津有味地盯着电视上打怪兽的动画片看。一见人回屋, 阿郎顿时一个飞扑, 搂住了小肉包, 埋头在他的肩膀轻轻嗅。   “喂喂喂, 得了啊!真当自己属狗啊!哥!”程尘一巴掌推开毛茸茸,打开电脑,“乖,自己看电视,我要办公。”   阿郎看看电视, 又看看小肉包,关低了电视声,悄悄地在程尘身后潜伏,看着他认真地在电脑上操作。   打开邮箱,未收信件的小图标滴滴地闪着。发件人正是他的文作经济人——“晚意”韦德韦总。   细细浏览一遍关于灵书再版普通图书的合约,程尘吃惊地看到其中一条:“……约定作品《野天鹅》版权费用为68%(含税)”, 这个就吓人了!   要知道我大地球种花家如韩少、崔主持之类名人出实体书,才能拿到区区百分之十几的版权费,这还是税前的。普通小作家实际能到手的,真是闻者伤心,见者回家就揍爱瞎写的孩子:干啥都不能当码字民工啊!   程尘前世虽然不是混文圈的,多少也听过这些情况,更何况我种花家的山寨传统与历史,大多数文人的收入真是相当……嗯,感人。   “晚意”能出这个价格,真是市场价,还是疯了?!   随手在网上搜索了下,多番比较才确定,“晚意”没疯,但也确实挺厚道。   回头想想也对,这个世界上文章的地位与大地球上完全不同。在这里的实体书籍不仅仅是传道授业解惑、陶冶情操、娱乐身心,传达作者思想的纸上媒介,它更是关乎人类传承与生死,极为重要的事物——尤其是灵书。在相关法律上又控制得严,版权昂贵,自然文人的收入也水涨船高。   社会地位不同,导致经济地位上升啊!点120个赞!   愉快地下载了合同,明儿一早就去打印签署寄出。   新屋的第一夜,程尘在数小钱钱的美梦中笑出声来,要是身上背着的一包包大长腿金子不那么重就更好了……   ※   过几天就是大年了,走在节前的大街上,已经能感受到蠢蠢欲动的热闹。偶尔零星的鞭炮突然炸响,紧接着就是一群孩子嘻笑打闹着呼啸而过。   转眼间,他来到这个熟悉又古怪的异世界也有大半年了。过年后,老菜梆子抽嫩叶也有十六岁,要不是有些收入不好公开,也能算个完全行为能力人了。   算了,也不过还有两年就完全成年,可以甩开让他浑身不自在的“监护人”概念——他不是对连姨还心有怨念,只是对有可能侵犯自己自由和权益的“权威”发自内心的警戒和反感。   “阿郎,我们买点年货回家吧!过年可没外卖。”程尘回头招呼小弟。   “年货?”   “啊!就是幸福地买买买,好吃的、新衣服、鞭炮烟花大红‘福’字,统统背回家。出发!”   回程时,偶尔购物欲爆发的小男人,再加上助纣为虐的大狗腿,俩买的东西已经完全塞不进一般的出租车。   程尘冷眼横对年货,撇嘴一哼,伸手往街上拦:“货的,停一下!”   龙柏原的新屋在主人入住的第二天就被强行喂满了杂货,别说贮藏室,连客卧都丧心病狂地没放过。   在异世界的第一个新年,程尘整了个大火锅。完全不需要厨艺,熬锅大骨汤,香喷喷的袋装底料一放,浓香溢满了整个屋子。牛羊肉卷、青菜、蘑菇、丸子、蛋饺、黄喉……下了满满一锅。啧!可惜离州不靠海,没啥新鲜海鲜。   边看着电视里类似春晚的央视春节大综艺,边造火锅果然是个危险动作。电视里节目虽然老套,但经不住它好玩,而且完全没?看?过!几个马季、本山大叔作派的笑星,整得程尘把粉条从鼻子里喷了出来,笑着呛得半死。   阿郎也看着他笑,又疑心地瞅瞅电视里后一个杂技节目,缓缓、凝重地也捞起一根粉条放嘴里放。   “停!郎啊,电视里写着字,认识不?”   “非专业人士,请勿模仿。”   “对了,这鼻子喷粉条的危险动作需要苦练十年以上才能出师的,懂不?”程尘大师鄙夷地说道,然后突然发现,“咦?你,识字?”   “认识啊!”阿郎奇怪地点点头。   也对,这家伙原来应该是个启灵师,不认识字怎么给人启灵?只是刚捡来时那傻乎乎的落魄样,让他下意识地以为是个不识字的流浪汉。   不管怎么样,这只野生的猛兽已经渐渐开始恢复神智,或许还有他的记忆。   “吃!”程尘一举碗,豪迈地命令,“不把这一桌造完,就对不起我绝佳的厨艺!”   凌晨时分,四下烟火、鞭炮齐发,整个小区,或许整个华国的上空都是烟雾缭绕,蹿天猴尖利的“吱——啪!”声不时穿插其间,家家欢声笑语。   真好,程尘安静地站在大幅的落地窗前,享受着万家同乐的喜庆。遥远时空的亲人们,也祝你们新年快乐,万事如意!消逝的家伙就不要再多记挂,迈步向前,重新开始生活,日后只要二哈的娃多给他大伯上柱香,他也就心满意足了。   “阿郎,新年快乐!”   “程尘,新年快乐!”阿郎惊讶地接过他的小肉包递过来的大红包。   “压岁钱,平时可以零花。”程尘咧着嘴,看着阿郎措手不及,不知往哪塞的窘样乐了。   阿郎摸遍了浑身上下,除了小肉包给的大红包,他居然没有一?分?钱!他被这事实吓住了,难道,难道他他名号,嗯,名号什么来着?居然一直让个未成年的小肉包在养?!   扎心了,小肉包。   自尊心受到强烈打击的大狼蔫了,有史以来第一次躺在床上闹失眠,瞪着天花板偷偷数自己知道的能干的,可以赚小钱钱的活:扛大包、往墙上刷字、铲墙上的字、分小广告、扫大街……   呃,小肉包说,往墙上刷字是等着被人逮到挨揍,铲墙上的字是伟光正的公务圆滴干活,扫大街也要身份证……身份证,他连身份都记不起。   要去找警察吗?不,不,绝不!他需要的是,嗯,是被遗忘。不再被……找到。   ※   火锅再好吃……它也不能一日三餐连吃三天!   程尘吃得脸都绿了,屋子里衣服上都是一股挥之不去的火锅味。偏偏物业的各种服务,除了安保统统年假,钟点工阿姨都回家探亲了好吗?!   初五那天,大个儿的好朋友们都捂着嘴吃吃笑,迎来了一个人形火锅的拜年,噢,后头还有一只麻辣味的大火锅跟着。   初六,程尘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去了望郡,把朱大头欢喜得不要不要的,与连姨却只能相顾无言。朱琦珊没有回离州过年。   年节的最后几天,懒散养肥了一阵的程尘开始重新振作,打算完成安托万大师的《小王子》全本,十万字不到的故事,原本也就剩下个近万字的小尾巴。   这些日子以来的所历所为,让程尘对灵书,对大师们的传奇之作有了更多的敬畏之情,再不敢轻乎。   他全身心地写着小王子的冒险,写他遇到的改变人们旅程的扳道工、卖精致药丸的商人……那条剧毒的蛇。   写小王子的忧伤,和他必然的回家旅程。   【你明白,路很远。我不能带着这付身躯走。它太重了。但是,这就好象剥落的旧树皮一样。旧树皮,并没有什么可悲的。】   蛇的毒液杀死了小王子精致的躯壳,【他轻轻地象一棵树一样倒在地上,大概由于沙地的缘故,连一点响声都没有。】   程尘写着这样伤感的文字,完完全全能够体会那种忧伤与怀念。   但是他坚信,小王子真的回到了他的星星,见到了他久别的玫瑰花们。小小的王子在这场无法回头的旅程里,放弃的仅仅是他的躯壳。闪亮亮的,美丽的小小灵魂就和他这个穿越者一样,飞越了时间和空间,到达希望的彼岸。   没有画蛇添足地给出明确的结尾,程尘写下最后一笔,把自己坚信的“后来”用信念融入了灵光闪烁的字里行间。   用力伸展一下僵着背写了几个小时的身体,程尘有些奇怪地发现,身边好像少了个粘糕?   算算日子,也该是大狼再一次药浴按摩的时间了。   程尘四下找找,在小区里也兜了一圈,没找到大家伙的身影。天色渐暗,他未免有些担心,没常识无学识没记忆的三无先生,不会……又走丢了吧?   他眉头紧皱,匆匆往小区外赶,一边掏出电话想请折家帮忙派些人手一起找。   “程尘!”一声熟悉而欢快的叫声响起。   程尘松了口气,呲牙,咝!这家伙是去哪儿玩滚家家游戏了?   阿郎一身汗湿灰土,卷毛都成了灰毛,还一脸傻笑地递出个特别眼熟、灰扑扑的红纸包:“给!红包。程尘新年快乐。” 第37章 专属   “搓干净点!头上用蓝瓶的洗发精, 身上用白瓶的沐浴露,别搞错。”程尘斜靠在浴室门口, 懒洋洋地嘱咐。都知道去打工了,洗澡洗衣这种小事当然要亲力亲为, 不能再让别人照顾了。   灰扑扑皱了皮的大红包, 上面一个金光闪闪、俗气喜气的大大福字。是他亲手挑的,包了十张百元大钞,再封口。现在纸包被拆开过,又重新歪歪扭扭地封了口,拆开来, 里面是两张皱巴巴, 却又努力被抚平整的十元钞。   “郎爷, 您去哪儿赚的小钱钱啊?”程尘在淅沥的水声中, 提高嗓音问。   水声依旧,没人回答。   没等他再问,浴室门“哗”一声被突然拉开,阿郎顶着个湿漉漉的脑袋,坦坦荡荡地伸出大半个光溜溜, 回答:“我去扛包了,左拐,左拐,再右拐那个大石狮子。”   他想了想,很高兴地补充:“老板说我瘦归瘦,有肌肉!干活卖力, 多奖两块。要是长干,工资还能加。”   “美得你!能得你!能养家了哈?”程尘一巴掌把不知廉耻的家伙推回浴室,“赶紧洗完,回头我有要紧的事让你干,挣的小钱钱要多了去了!你现在干的,这叫廉价劳动力懂不?”   左拐右拐那个大石狮子他知道,是个在建的大工地,也是苏家的商品房项目,买房时搬家时都路过,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门口威武的石狮子。聊天时苏大班长当作笑谈说起,那是她家老爷子在项目开建前,请武功山道长算过的,这个项目名字弱,非得用阳煞来镇不可。   工地上临时干的,又不要求身份,还能日结,是什么活?   要么扛大包,要么铲沙子。   程尘稍稍有那么丁点心疼,但更多的欣慰,哎呦捡的老儿子长大咯!知道回报,知道养家了,好!先不论家里缺不缺钱,至少不是养了个白眼狼。   至于那低的出奇的劳动回报率,好吧!人家工地小包工头已经够义气仁厚了,一个陌生的卖苦力小工能给十八一天,还有两块奖金呢!也不知那家伙扛了多少包,工资都有一般小工的两倍了。   阿郎的未来,他也思考过。   虽然喊着把这大家伙当宠物,当小弟,当老儿子养,但他心底很清楚地明白,这样一个大男人,既然精神状况渐渐恢复正常,一只野兽就绝不可能当家犬养。否则,结果只会是彼此伤痕累累,黯然收场。   慢慢挖掘他的能力,他能掌握的技能,再找到能让他自力更生的途径。在这个孤独的世界里,总希望有个人能陪伴在身边,哪怕只是短暂的相聚。   发现阿郎识字是个意外之喜。   其实在史老先生判断阿郎是个叛灵师时,他就起了个模糊的念头,现在只是更具像化,更确定。   阿郎既然已经与曾经的灵师结束羁绊,那是不是能让他成为自己身边的启灵师?抚灵时,那只爱亲近他的小绿狼毫无障碍地融入阿郎体内,他心中其实就已经有了一份隐约的明悟。   专属的启灵师当然不是那么好培养的,阿郎又是这么复杂的情况。   一步一步慢慢来,总有了个努力的方向不是?努力了,即使失败,也没什么可遗憾的。   ※   “配好的药包还有,先加冷水,一小时熬成400ml三碗。等等!200升水加一份药汤,这个浴缸是400升的……阿郎,浴缸水放半满,要温的。行,就这样。”   程尘对照着册子熬药制汤,满头大汗地总算弄出份合格的。指使着阿郎加水,加药。泡澡澡,马杀鸡,都是这家伙享受,他不忙和谁忙和?   阿郎豪爽地又脱个光光,跳进棕褐色的汤水里,呲牙咧嘴,胡渣乱翘,一副又爽又痛的德性。   程尘哼哼几声,撸起袖子准备开干,这辈子加上辈子他最熟悉的穴位就那几句:“为革命保护视力……挤按晴明穴,按揉太阳穴、轮刮眼眶。”其它的穴位,咳,郎啊,你自求多福吧!   好在人老史大夫说了,按错不要紧,最多感觉不到位,按对了肯定特别舒服。那就试呗!   眼前曾经消瘦的男性身体,已经在近期好鱼好肉好休养的滋养下,慢慢生出薄薄一层肌肉。不那么强壮,而是均匀地分布全身,尤其是臂膀上的肱二头肌,和小腹上的。   程尘默默数了下,一二三四五六!倒吸一口凉气,这才几天功夫,就偷偷长了六块腹肌,这是对他这种一块圆滚滚腹肌的青葱少年,无声的嘲讽吗?还有人鱼线!再往下,噢!特么狗眼又要瞎。   程尘羡慕嫉妒恨地双爪搓成尖,啊打!重重按在,呃,百会穴?腹诽归腹诽,手下可不敢轻乎。他慎重地先轻轻按压,试探着问:“舒服吗?是不是这里?”   “嗷~~好舒乎!”嗷嗷叫的某人爽得嗓音都走调了。   程尘一头黑线,至于么你,别把狼招来!就算没招来母狼,让邻居半夜投诉夜间某些生活太High,这什么影响,啊?!哥这辈子还是在校未成年呢!   好在房子质量好,隔音相当不错,某人又被威逼闭嘴,总算没闹出什么不和谐出警事件。   就这么摸摸捏捏,掐掐按按地走完大半套,肚脐眼“神阙”穴这儿又出幺娥子了。   程尘瞪了眼精神振作、极为辣眼的玩意,威胁道:“‘神阙’归正,导灵入理。懂?是叫你‘归正’,不能有邪念。再这么支棱着妨碍哥干活,信不信以后让你导尿入X!”   “它,它太舒服了,就不听话。我,我也没办法!”难得地,大老爷们涨红脸吼了一声,但立即又鹌鹑了,忧郁而伤怀地望着为难人的恶霸。   “怕了你了,吸气,放松……”克服重重障碍,程尘汗流浃背地完成了第一次药浴程序。此次最大的成果,就是他完全确认——躺水里的这家伙不用再补肾了,一点都不虚!   躺水里享受得俊脸红扑扑的家伙,赶紧狗腿地递上毛巾,学着程尘刚才的手法,反过来为他捏捏肩,按按脚,一边说:“程尘辛苦了!谢谢程尘!”   那双大手有力又按得恰到好处,程尘享受得差点也嗷出声:“为人民服务!”   果然舒坦!   ※   那么怎么才是调教自己专属启灵师的正确打开方式呢?   程尘查了许多资料,又旁敲侧击地咨询了勉强属“行内人士”家属的朋友们,记了整整一个小本本,有了个大致的概念。   灵师——也就是灵文的作者、文豪大师们,在培养选择启灵师时,前提当然是孩子必须要有“灵感”——对灵的敏锐感觉,然而最重要的考虑却是文人与启灵师之间的“灵性相合”。   这种相合,自古以来都是以文人的感觉为主,主观判断。近年来虽然有了些奇奇怪怪的测试方式,但失真率相当高,主流还是文人依靠真正的第六感,实现与启灵师之间的相互选择。   这种主观上纯感觉的判断,难免会有失误。为了避免文人辛苦栽种培养了十几年,结果启灵师长大后灵性越来越不相合这种倒霉状况的发生,越是大家族出身的文豪大师,就越是会广撒网,多捕鱼,先培养一堆,再慢慢选择淘汰。   最终在他们身边剩下的启灵师都不会太多,少则三五个,多的也不会上十。竞争上岗如此激烈,文人的地位又如此崇高,更兼如师如父,那些被淘汰的准启灵师即便有大笔报酬,也难免下场难堪,更不用说难得一见的叛灵师了。   阿郎是叛灵师,本有“灵感”,这毋庸置疑。哪怕灵性反噬后精神大损,但“灵感”不可磨灭。   “灵性相合”则是文人与启灵师相互选择的第一步。   想起当日绕着自己转圈,依恋不舍的小绿狼,程尘笑而不语,他们之间的障碍早就在彼时懵懂中,已不知不觉地跨过。   “灵性相合”是完全没问题,他就担心合得太过,都快成年糕了。   选择了启灵师预备役后,文人就要开始选择适合的灵文,将写文时萌发的文意,与文中所表达的情感、传达的意图,一点一点地教导给选好的小苗苗,让他们熟悉自己的文意与灵性。   慢慢磨合,常日颂读,水滴石穿,自然灵意相融。到了这一步,就可以试着让初成的启灵师颂读他灵师的文章,为他人启灵。此时,启灵师的灵效——即用他的灵师文章给人启灵的效果,就可以大致测试出来了。   对阿郎来说,叛出灵师,就等于将原来灵师在他身上的印迹全部抹除了。一张白纸,哪怕是被弄脏又再擦拭干净的白纸,也比没有纸,或是纸上已作满他人画作的好。   至于适合的灵文,除了《小王子》再没有更完美的选择。 第38章 入班考   明亮的暧色灯光下, 程尘按着动弹不休的阿郎,开始为他讲解《小王子》。斗争好一会儿, 终于放弃治疗,任这逆徒和老师头挨头肩并肩地听课, 还不时地悄悄捏捏老师小耳垂, 揪揪老师的衣角。   这一版本改编的《小王子》,它的灵魂属于那位战时的法国飞行员作家——安托万大师,在灵书的情感上,它也属于程尘。   要为自己将来的专属启灵师讲解,最主要的目的当然是要让彼此的灵性共鸣。在简单讲解完安托万大师写出这本震撼心灵的忧伤童话, 主要的情感背景后, 程尘与阿郎分享的是他融入其中的情感。   那位失去自己星星的小王子, 迷惘而孤单, 他随意地旅行,漫步在陌生的宇宙,遇到种种奇妙的事。遇到温暖的心意,也遇到无可奈何的远离。他曾经喜欢玫瑰,也种过好多漂亮可爱的花, 但直至小王子丢失了自己的星,也没找到那朵能让他珍藏爱惜的花。   在陌生的星星上,梦里总是那个曾经温暖的家。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只瘦骨嶙峋,毛发纠结的流浪野狼。   “那是我。”阿郎指着泛起淡淡金光的字迹,坚决肯定地点点头。   “是啊, 那是你。可惜我不擅长画画,要不然在书上画个萌萌的大野狼多有趣,哈哈哈!嗯,我们彼此驯养。我见到毛茸茸就想起你,你见到金色的麦浪就会想起我。从此,我们都将不同与其他的任何人。”   “不,不会想起你。”阿郎认真地说。   “哈?!”程尘有点尴尬,哥啊,你这么不搭戏,导演知道了没盒饭的。   阿郎望向窗外只点缀了几颗星子的浓重黑夜,说:“你的头发是黑色的。我看见麦浪不会想起你,只会想起你给我的包子。在黑夜里我就会想起你,想起你黑色的软软的头发,和星星一样明亮,会笑的眼睛。”   程尘默默地看着他,良久,把胳膊伸到他的眼前。嫩嫩的小白胳膊上,起了一个个鸡皮疙瘩。   “乖,少看点没营养的言情剧。台词很好,以后遇到喜欢的姑娘就这么说,一定能让她高兴。嗯,另外谢谢你每晚睡前都能想起我,以及你要是能不想起我,然后能一个人睡那就再好不过。”   “那你高兴吗?”阿郎执着地要问个答案。   “哈?!噢,你能这么想,我挺高兴的,总比你看见包子就想起我好多了。”程尘看了看他,无所谓地回答。   阿郎身上的伤痕依稀述说着曾经的苦难,不管“背叛的事实”是什么,他曾经的灵师已给予了足够的惩罚,了结前尘。程尘愿意给他一个新生的机会,冥冥中心知,这个伙伴不会伤害自己——专属的启灵师,或许对两个人都将会是个考验。   因你赤诚待我,我亦赤诚相报,但求心安。   哪怕将来受伤,也不会后悔今日的情谊,不过割舍而已。   ※   程尘对自己的未来也有了小小的规划。用大半年时间小心翼翼地探查了这个奇妙的异世界后,他对自己从大地球带来的巨大金矿的价值,更加深有体会。   想要保住这个巨金矿,一辈子不去动用它,想起来就一个人晚上摸黑舔舔自我安慰下,当然是最安全保密也最智障的方法。   想隐藏一颗树,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藏到森林里。   巨金矿贸然高调显露是取死之道,但小心地掏出一小块,让人羡慕欣赏又不至于觊觎的金子,来换取合适的社会地位。慢慢取得相当的背景,等自己变成一个实力强悍的庞然大物时,巨金矿即便人所皆知,也只会让人感慨仰慕,恨不得叫爸爸——就像大地球上种花家人人喊马爸爸的奇男子那样。   给家里的专属启灵师预备役准备了大量功课,并且让他保证不再去工地赚小钱钱后,16岁的未来奇男子,背着小书包打着的,又去上小学了。   “什么?你……要参加写作班的选拔?”何婉非常想掏掏自己的耳朵。   程尘这位学生年龄虽然有点大,但非常省心又努力。他不欺侮小同学,没有什么有钱人家养出来的坏习惯,平时在同学们之间人缘也很好,而且还有一点记忆喜爱书籍的灵赋。   可即便这样,也并不代表一位才启灵不到一年,并且灵合度极低的孩子,就能有资格开始学习如此严肃重要的写作课程了。   写作是一件非常艰苦而严肃的事情,绝不能被轻待。但是……何婉看着一脸仰慕向往,俊眉修目、长了丁点毛须须的小嫩脸,实在说不出严辞拒绝的话。   “程尘,你是个好孩子,学习也很刻苦努力,你的一言一行老师都看在眼里。但是,你要知道,写作班是我们龙川最难考入的实验班,它虽然对其他课目要求不高,但是对同学们写作能力的考验,难的不是一点半点。   嗯,每学期‘入班考’能考上的甲组同学都不到十个,我们乙组近几十年来都还没人考上过,而且它还有末位淘汰……”   老师并不希望你抱着欣喜和期望,却被现实碰个头破血流。   “我明白。”程尘专注而渴望地望着热心又温柔的何老师,坚定地说,青春萌动的脸上是对写文大业热血沸腾的向往。此时曾经那首无法忘怀的,中学篮球赛热血动漫的BGM自动在心中响起,这一瞬间,三井上身!   “老师,我想写文章!”   呃,演技还是要因时因人而宜,像他这样的情况,卖萌可以,眼泪鼻涕流到嘴里跪着哀求就过火了。   “……好的。加油!”何老师觉得鼻子一酸,热泪似乎要涌出眼眶,她握紧拳头,用力做了个加油的手势,“哪怕失败,青春也要热烈!总比波澜不惊地渡过好。老师支持你!”   程尘咧嘴也感动地笑,一起握起拳头加油!偶尔中二的少女啊!谢谢你的支持,哥哥一定会给你一份特别的爱心小礼物。   ※   胡远略接到乙组一年2班班主任何老师,递上来的这份写作班入班考申请时,他的心中仿佛有一头神兽悠悠地漫步而过。   “胡副校长,请您一定认真地看看,这是一个孩子赤诚的文心!程尘虽然才来我们龙川就读一个学期,但是刻苦努力的程度,在班上几乎可以称第一,各课成绩也逐步上升,期末考总分都排到年级第二了。我觉得,即使他无法通过考核进入‘写作班’,我们也应当给予他这个机会,不要伤害孩子对文学的热情向往。”   胡“副”校长微笑得像个弥勒佛,一边认真地点头聆听,一边看着申请表暗自腹诽。这位何老师年轻、能干负责,每年的教核都相当出色,是他老胡的手下得力干将。就是太认真——校长就校长,还非得指出个副字,怕我认不清自己的职级吗?每次都来扎扎心。   “程尘……”老胡看着这个有点熟悉的名字沉吟片刻,噢!是那个孩子,15岁才启灵,那位先生和程小姐的……嗯,还是自己特别批准他入学的。人情做都做了,也不差多这么一丁半点。要是孩子没潜力,试过也就死心了,要是万一有什么奇迹——报个好消息能搭上越家,这是无本万利之举。   “好好好,孩子们稚嫩的心灵确实要爱护。何老师你做的好,不负我们龙川‘仁爱、悲悯、坚韧、豁达’的校训,我支持你。”老胡义正严辞地说着,龙飞凤舞地签下了“同意”。   写作班的入班选拔考在每学期的开学前三天举行。   写作班不分组别,也不分年级,只论写作的天赋和才能。每学期都会通过考试新入选八至十名,同时淘汰上学期末位三名,再加上每年毕业的,班里的总数大致保持着一个基本平衡的人数,约五十人。   虽说不分组别,但每年乙组报考的人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几十年来考入的人数非常光荣地等于零。   而甲组里,写作能力和天赋出众的,每年也就是人所众知的那几个。大伙彼此掂量着对手和当年的名额,计算再计算,细心准备、深入打探对手后,才会决定参加考核。要知道无论是考中后不幸的末位被淘汰,还是自视太高去考了没考中,那都是学霸们的奇耻大辱,怎么能不慎重以待?   当这一群骄傲的,准备一飞冲天的小白天鹅里,突然混进一只矫矫不群、出身乙组的高大俊美土豪野鸭,那惹人瞩目的程度,完全和超级明星同等待遇。   没有用的,根本无法低调。【我这样拉风的男人,不管在什么地方都如同黑夜中的萤火虫一样,那样的鲜明,光亮。】   程尘忧伤地在心中吟着周星星的台词,在诸多小四眼奇异“仰慕”——大个儿的高度让他们无法做出向下的鄙视动作——的眼神中,昂首跨步迈入神圣的“作考”考场。 第39章 水中花   作文考试与大地球的也没什么大的区别, 甚至还要简化。不命题,不限体裁, 只有一个必含要素——水中花。限时,两个小时内完成, 想写啥就写啥。   考试虽然貌似简单, 但评判过程相当地不简单。不说林林种种诸如:各类文体的计分值、加权比、文辞分……等等几百条的评分标准,但看阅卷老师就知道这考试的权威和正式性——财大气粗的龙川每学期都会从文人专家库里,随机抽取“县达”级别以上的灵文大师,来评判小小的小学作文试!   当然,只要考场能出灵书, 什么评分都不需要了, 灵书秒杀一切非灵书, 两者之间的距离犹如云与泥, 根本不是一个阶级的。   满脑袋传世名著的程尘也很烦恼,这样一场小学生作文班选拔考试,怎样才能既力压一众选手,又不搞出什么惊世骇俗之作?   世界名著、传世精品肯定是不能写,总不能用周敦颐的《爱莲说》、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来震惊一干小学生吧?这么干, 动静太大还在其次,就怕周先生他们在地下睡不安稳,气得穿越时空来梦中相会,那就老吓人了。   要是写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何老师就该语重心长地来找他谈早恋的危害了。   写个花儿对我笑,太阳当空中照……不用甲组的小弟弟们鄙视, 程尘自己都能呕死。何况,写这些他还未必能有同学们写的深刻生动呢!   在草稿纸上细细列出几个条件,具体分析。   首先,肯定得写人物故事。散文他不是太喜欢,以前要么不看,看过的肯定是教课书级别或是享名全国的,档次太高。   其次,文章篇幅不能太长,2个小时,时间有限。   然后,要有真情实感,随便摘录一篇,连自己都感动不了,又怎么打动评审?来到这个世界后,程尘也开始相信有文心这种不科学的东西,心有所感才能引灵相应。   他得对得起中二少女的信任和青春热血。   监考官看看眼神迷离空蒙,握着笔杆冒充雕塑的乙组大龄少年,撇嘴摇摇头,文学中年心中冒出一串又一串的四字成语:自不量力、自命不凡、自取其辱……   突然之间,N自少年露出一个迷之微笑,他手中的钢笔刷刷开动,笔走龙蛇,片刻间已经写了大半张纸。   这是突然文思如尿崩,还是……有预谋的作弊?   要知道龙川的文考虽严,但出题还是有迹可循的,素材总逃不出花鸟鱼虫、日用物品之类的,几年内又不会重复出题,可备的范围也不会大的离谱。能押中考题,事先请人作备的,历年不是没有,但费时费力考进写作班,没有过硬的实力,最终也不过是末位淘汰了事。   这就叫,叫……作茧自缚!   监考官兼写作班副高长征,不动声色地悄悄走近N自少年,就仿佛一只捕猎的瘦螳螂,对着自寻死路的小虫子缓缓举起手中的长刀。一旦发现有什么不妥,哼哼!   N自少年伏案而书,头也没抬。   老高斜眼睨去,字还过得去,文辞倒是朴素古雅,但看这开头……不是诗词歌赋,也不是小说散文,竟然仿佛是个人物传记?哎?没听说过有人备这种体裁的,倒要看看能写出什么花花来。   好奇心一起,这脚步就忍不住绕着N自少年转。噢!准考证上的名字叫程尘,都16高龄了。   【何秀姑,武唐某年夏历三月初七生,其父何泰,广府增城新桂乡做豆腐为业……】   这次考试,程尘思索良久,最终没有借用任何名家名作,而是想起了家乡美丽的神话传说。   水中芙蓉——荷花。   有一位心地善良的姑娘,机缘巧合食了神仙赠的云母,身轻如燕。她辨识和采摘山中各种仙草灵药,为附近百姓治疗疾病,最终成仙得道。这位仙子姓荷,世人爱称她为“何仙姑”。   想起那位手持荷花温柔美丽的仙子姐姐,脑海里浮现的却是某位何姓热血老师的音容笑貌——老师相信你!   程尘忍不住勾起了嘴角。   结合经久流传的民间故事改编“人物小传”,而不是拿现成的文章来套,他也不是不心虚的。   经历两篇灵文的改写,程尘这写惯程序的理科文青,多少也对灵文写作有了点自己的心得。灵文最重情感与灵性交融,尤其是意识海中有具体意境形象的,更容易吸引灵光。   传奇大师们灿烂的文思与天才的构想,还有那妙笔生花的文笔,上辈子加这辈子他都拍马不及。不管哪一种人文艺术,努力远不及天赋重要。   大师们的文学水准,程尘是没奢望企及,但是艺术形象的具象,这个他非常之擅长啊!不说从小听到大的八仙故事,就是各种版本的影视剧都看了无数,八仙的生动形象不只留存在文字与影像间,更是深深地印记在每一位传统种花家人民的心头。   没有八仙的异世界,天上的神仙你们不寂寞吗?   这次作文班选拔考试,就让他任性地作为检测自己独行能力的一次小小试验吧!   高监考已经停留在N自少年身边足有两三分钟了,他就是想看看这少年还能掰出什么花样来。   故事编得跟真的似的,仙子温婉慈悲之形跃然纸上,一个个从未听说过的神仙煞有介事地形成了一套自洽的体系。几个传说小段子信手拈来,倒像是采自民间传说,可他明明从来没听过这些“传说”。   难道广府方志上真出过这么一位仙姑?还是这孩子脑洞太大,笔力太盛?   水中花,以荷花为名姓、代表的仙子入文倒也应题。   老高点点头,看着程尘一笔一划地认真书写,渐渐有点心焦,这么有趣的故事这小子居然写得这么慢,差评!   监考也不能只监一个人,他心里记挂着少年写的小故事,匆匆在旁边溜一圈绕回,又溜圈再绕回,脖子都伸得老长。   程尘余光撇到这位瘦高个的老师,像只关在动物园的老虎似的,尽围着他绕圈,这心里也有点打鼓,不明白哪儿对上老师的眼了。定定神,不再分心,他写下最后收尾,传说中何仙姑的题诗:已趁神仙入紫薇,水乡回首尚迟迟;千年留取井边履,说与草堂仙子知。   最后一笔落下,程尘若有所憾地搁笔。   文字虽然俊秀,却没有特别的光泽,更不要说有具像文灵。这既是他所希望的,但到底还是有些遗憾。   老高一看人把笔放下,紧迈几步上前斜眼瞄结局。   唉哟!这么可爱温柔的姑娘居然成仙上天了,在人间找个好伴侣,为百姓医病送药多好。还出来个拄拐的仙人师父,腿瘸的还能成仙?又有一位潇洒俊秀的吹笛神仙,明显这是系列剧啊!   他呲牙咧嘴看得入神,眼珠都快挤歪了,一只手忽然捏住卷子要抽走……谁啊!这不是捣乱嘛!   老高抬眼一瞪,正想教训人。   N自少年咧嘴礼貌地笑道:“老师,我得交卷了。”   咳,咳!这个,嗯,考试结束了,是该交了啊!老高恋恋不舍地盯着卷子,突然神情一变,叫道:“等等!”   这一声,叫得众位正要留卷离场的甲组小四眼们都一凛。   高监考疑惑地抽了抽鼻子,又四处望望,并没有见到谁真的端来盆荷花,那这突如其来的荷香……老高眼神慢慢收回,终于聚到了N自少年的答卷上。   “字润香溢——”   他小心翼翼、激动地捧起这辈子第一次在考场见到的灵卷,大喝一声:“乡知村晓!”   轰!教室像是被丢了颗照明弹,简直闪瞎了一众钛合金狗眼。甲组的同学们也顾不上什么考试纪律了,一窝蜂地涌上前瞻仰这百年难得一见的“灵卷”。语无伦次地争吵、议论着。   众志成城地用那double小眼神幽怨地瞪着乙组的大个儿野鸭,特么有你这么玩的么?都能写灵文了,还来参加个小学生作文班的选拔,考个灵卷来让我等心如死灰么?!   呃!这个,貌似估计失误,还是没能闷声发财啊!   程尘叹息一声,眉花眼笑,到底还是欣喜非常。这完全未借助大师们光彩的灵文,是对他自我能力的一点肯定啊!哪怕它才是“乡知村晓”。   “都围着干什么!注意纪律,这是考场!”高监考一声吼,直接赶跑了呱呱叫的小天鹅们。   让助理收卷,他直接拎着那份“灵卷”以及N自考生冲向胡校长办公室。   “您慢点,慢点,我不会跑!”   哎呦!差点忘了,手上这是位能写“灵文”的小作家了,得尊重,尊重!   老高笑眯眯地作自我介绍:“程尘同学,我在这里预先恭贺你进入我们龙川写作班,我就是写作班的副班主任,今后将与你共同度过几年美好的写作时光。   对了,除了‘何仙姑’,程尘你有没有兴趣将其他几位仙人的故事也写下来,就当作龙川仙人传说系列,你看这个名字怎么样?”   老高踌躇满志地提出建议,奉献自己绞尽脑汁想了很久的短篇系列名。   “我叫它‘八仙传说’,因为将会讲述八位有趣仙人的故事。谢谢老师的喜欢。对了,我的考卷什么时候能拿回?”   老高很是不舍,第一次活久见的灵卷啊!为什么不保留在学校珍藏室,让后来的学子们瞻仰学习?价钱么好商量,龙川不差钱!   “因为我答应了一位好老师,要把这个为她而写的小小礼物送给她。” 第40章 越先生   “老师, 老师……非常非常喜欢!谢谢你。”何婉捧着那张启灵的文卷,一缕幽幽的荷香沁人心脾, 眼泪实在没能忍住,喷涌而出, “对不起, 不好意思,让你们见笑了。”   她爱文字,爱激扬文字、挥洒文意,涂抹出自己一片世界的瑰丽感觉。她也曾经为之奋斗,为之努力, 拼尽全力将自己的心血化作薄薄一本灵书, 哪怕只是帮到了几个孩子, 也觉得这辈子值, 太值!   不能再以写文为主职,不是不遗憾的,她把自己对文字的爱和全部的心力都奉献给了班里的孩子们。她也曾以为,当满头苍发时,会有一群事业有成的孩子们带着鲜花来探望,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然而,何婉从没想过,心灵收获的日子,会这么早地到来。收到这样美好的礼物,会如此幸福得掉泪。   “您别哭, 女人一哭就跟花脸猫似的了。”程尘对女孩子的眼泪没什么办法。   “小何,你看这个礼物当然是给你的,但是灵卷也是我们龙川的教育成果,能勉励后来人。这个,放在个人的地方收藏,是多么埋没啊!你说是不是?”胡校长语重心长,谆谆教诲,“孩子不懂事,你要做好引导教育么!”   何婉狼狈地擦干眼泪,破涕为笑,拉过程尘,悄悄在他耳边说:“程尘,你把卷子送给老师,能不能信任老师,让老师来处置?”   “送给你的,本来就是你的。”程尘也笑,这么善良的中二热血姑娘,能干出什么事来?他也挺好奇。   何老师深深地望了孩子一眼,道:“放心,交给我!”   她那双弯弯细眉一挑,乌黑的眼珠一瞪,双手叉到了腰上,摆出付精英茶壶的架势,直面一脸慈祥的胡副校长。   程尘顿觉一阵恶寒,一股在超市大减价、马爸爸光棍节等等期间,常常感受到的恶意扑面而来——有·有杀气!他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小荷包。   事实证明,女人在逛街砍价上有上天赋予的灵赋加成,她们能踩着高根鞋连逛五个小时不喘气再砍上三个小时价,仅仅为了一款心爱的包包。当她将这天赋随手点到抬价技能上,也不是一个区区中年半秃的小小副校长能匹敌的——哪怕她日常人设是个温柔善良偶尔热血的年轻女老师。   “二十六万!不能再多了!”胡校长一边抹着油汗,一边懊恼,早知道一谈钱小姑娘能变身母暴龙,老早就把这姑娘塞到行政部门和人谈判扯皮去了。   “成交!”何老师志得意满地拿到了合适的价钱,依依不舍地小心卷起卷子,将它递到了胡校长手里。   “程尘,老师特别感激你的心意,谢谢你为我撰写了何仙姑这样美好的仙子。只要有她的万分之一,老师都心满意足了。你的灵卷,我也希望它能留在我们龙川的珍藏馆,让一代又一代的龙川人、后来者,能瞻仰到我们程尘的大作。在那里,它也会得到更好的对待和保护。   你的心意,老师已经珍藏在心底。谢谢!”   何婉笑吟吟地在胸口比了个可爱的心,又对程尘咬耳朵:“我们龙川可有钱了,不坑白不坑,放在珍藏馆里,名利双收,多好?!   嗯,至于胡校长给的二十六万,老师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见,能不能,能不能拿出小小的一部分,捐给‘青苗基金’?”   “青苗基金?”   “是的,你知道我们的世界有好多好多孩子,即便能出生,也无法得到及时的启灵。政府的公益总是有限的,有太多的孩子需要更好的帮助。‘青苗基金’就是为三年以上还暂时不能启灵的困难家庭孩子们设立的。希望能让更多的孩子活下去,能够坚持到启灵的那一天。   即便是杯水车薪,也总要试一试。老师也是这个基金的志愿者,基金的账目非常公开透明,网上有专门网站公开的,能最大程度的保证资金安全。   当然,这笔收入是你的,你完全有资格和权力全权决定,老师只是提个小小的希望。”   何老师越说越小声,有点不安和惭愧,但仍是充满希翼地望着他。   胡副校长也点点头,说:“青苗基金还是相当正规化的‘民间组织’,如果要捐助,没什么大问题。”   震惊!龙川乙组同学考场答灵卷,学校回购热心助捐“小青苗”——胡副校长脑海里已经在斟酌头条标题了。   “老师,我把礼物给了你,所换回来的收益,都由你处置。如果一定要问我,全部捐也没事。你别忘记了,我可是乙组土豪小学生,不差钱!”   “嗯!好孩子。”何婉笑得眉眼弯弯,用力点点头,抬手摸了摸程尘软软的黑发,不知不觉,孩子都长大了呢!   “嗯!等等,校长,我还要在卷子上补几个字。”程尘拿过卷子,掏笔在卷头端端正正写下:谨以此文,献给我热情善良可爱的何婉老师,愿她永如荷之高洁、芬芳。   何婉看着这行字,只觉得:完蛋!又要泪崩了。   目送亲密的师生俩走远,胡远略缓缓从隐蔽的抽屉里,掏出一张艰难辗转才求得的名片,拿起了坐机话筒。   名片是淡绿色的厚卡纸制成,衬着极淡的金线,低调中透着古意盎然的奢华。边角处水墨白描着一个长袍古装的文人侧影,茕茕孑立,对月邀杯。   正中,只有一个墨迹森然的草书字——“越”。   其下,则是一行细小的手持电话号码。没有任何头衔、地址或是其他。   “喂?您好您好,越先生,冒昧打扰。鄙人姓胡,是离州龙川学校的行政副校长,有一位叫程尘的同学……”   ※   越峻挂了电话,坐在书房里深思良久。那个孩子的消息,他有很久很久没听到了,是五年,还是七年?   按下呼叫器,他说:“安子,让阿岩来我这里。立刻!”   半个多小时后,书房的门被“碰!”一声重重踹中,而后又是一声惨呼,门被规矩地打开了。   “我的脚,我的脚!大哥,你这门什么时候包了铁啊!真坑!一定是安子对不对,这小子……”满头大汗,从热辣的无遮Party匆忙赶回家的越家老三——越岩痛得捂着脚蹦,他新到的意国高订小羊皮靴啊啊!他的脚丫子啊啊啊!   越峻默默地签完最后一份文件,不经心地给弟弟解释一句:“安子说你这个月零花钱不够用了,免得你再掏钱换门。”   “啊呀!他这都知道!CIA混过的吧?不过,老大啊!零花钱真是少,太少,非常滴少啊!老大,再给点,武风那小子新买了艘58英尺的‘大白鲨’,咱老越家可不能丢人,你那扬帆号大是大,都什么年代的老土了……”   “再多说一句,下个月的分红扣光。”越峻摞起手指,撑在书桌上,看着小弟快四十的人卖萌耍赖。   越岩双目圆睁,紧紧闭牢嘴,两根细白的手指交叉放在嘴上,生怕漏出半个字。发可乱,鞋可破,钱钱不能断!   “收拾一下,去趟离州,安子和你一起。”   “啊?!离州?干嘛?程……不是,怎么突然想起让人去那?我这忙得分不开身,分分钟几十万的人,让老二去呗,反正他挂着个副总裁也屁事没有。”   “分分钟花几十万的人,别在我面前啰嗦。让你去就你去!”越峻横了他一眼,挥挥手,这是示意小岩子可以领旨退下了。   越岩耷拉着脑袋回屋,老大圣旨已下,这是没法扛了。   离州……这个让他厌恶又伤怀的破地方!   “……大哥让你·去·离州!他是疯……哼!”岑芳华稳稳坐在红木的梳妆台前,细细地描绘她的弯眉,鲜红润泽的唇吐着刻薄的话,到底还是不敢对主掌家族生杀大权的越家老大不敬。   “让你去离州,是让黄鼠狼去探望□□鸡?呵呵,这个笑话能让我笑上一年了!你们越家的男人有趣,当真有趣。兄弟情深,穿一双破……”   “闭嘴!看你这嘴脸,能留在我越家是祖宗十八辈烧了不知多少高香,反正相见两厌,我就不碍你的眼了!程柔怎么也比你像个女人。”越岩火烧脑子,一嘴伤人心的话就秃噜出去了。   他看着妻子惨白却妆容精致的脸上,泪意殷然,张张嘴,到底没再说什么。懊恼地抓了把头发,甩门而出。   “越家,越家……越家的男人心如铁石!阿姆,我不该不听你的话。”   岑芳华迟迟才回过身,盯着镜中芳华未逝的美人,喃喃自语。轻轻拭去妆湿的泪,又拿起了眉笔。   相厌两难,舍弃不甘。   何况……她还有儿子,他老越家这一代唯一的男孙!   为什么要退?为什么要让?为什么要忍?!只因为,就算强大如越峻,也不过是个生不出蛋的废物!等他百年之后,这庞如山越的古传越家——就是她岑芳华儿子的囊中物! 第41章 心里住着的人   越岩蹑手蹑脚打算悄悄开溜, 销魂的美人哪里没有?何必去离州找晦气。老大也没说什么事,只要天没塌下来, 山南越氏有的是人出头,就不用他爱好妞, 擅长泡妞的越老三出马了。   啧!女人成了老婆就是小心眼, 死揪着当年不放,何必呢!话说回来,要不是当年的狗皮倒灶,他越老三何至于早早弄回个岑氏的女人,把大好青春葬送在爱情的坟墓里。   没声没息摸到侧门边, 一只“虎爪”横格, 猛然抓落, 正如猛虎扑兔, 又如野鹤凌空,牢牢揪住了越三的胳膊。   “嗷!痛痛痛!小安子,你放开!安哥,安哥,哎呦!安大爷, 我知道你这虎鹤双形牛,它再牛也不能往你家三少爷身上使啊!”   “三少爷,我是怕我不抓牢,您就又消失几个月。先生交待的事做不好,我没办法交待啊!”越长安微微一笑,拎起吱吱哇哇挣扎不已的越三就往外走, “您的行李我已经让小青她们整理出来,航线刚刚申备好,再不走该迟了。”   “行了,那您倒是轻点,我不跑还不行吗?哎哎哎!安大爷你听到没……”   坐在宽敞的真皮沙发上,越三向躬身为他倒酒的轮值空服菲娜,桃花眼一眨,习惯性地抛了个媚眼,换回白眼一双。   越家三兄弟,老大是钻石铁心男;老二是隐形人;老三么,只有点分红股,家里还有母老虎,唯一的优点勉强算是风流不下流。好好的高薪富豪私家空服不当,招惹越老三?切!   看着水蜜桃似的丰臀妖娆扭过,越三吃吃地笑,也不放在心上,拿起红酒杯,转头搂住越长安的脖子:“好兄弟,透露下,老大到底让我去离州干啥?总不会真让我去探望小柔吧?这都这么多年没见了,好尴尬哟!”   越长安是越家上一辈选培的武从,五六岁上跟着越老大,至今三十来年。人才干练,掌管越家内务,又是难得一见的内家高手,名义是“从”,实际上连越老大都不以仆从相待。   越长安轻轻推开越三树藤似的怪手,略带悲悯地看了他一眼,说:“十六年前,柔小姐曾经在离州生过一个孩子。”   “这事我知道,当时不还闹得挺凶,后来我哥不是还找了一堆人帮这倒霉孩子启灵,也没听说成……噢!他醒了?!还是死……”   “醒了!”越长安打断某人的扯淡。   越三恍然,悲悯地摇摇头,叹息:“我可怜的大侄子,醒了就好,醒了就好。老大这一把年纪,总算是有条根了。也免得别人老说他生不出……咳咳咳!哪谁,我大侄子还好吧?”   十五六才启灵,这可忒悬,要弄出个智障什么的,也太丢老越家的脸了,连他越老三都面上无光。   “您到了就知道了。”越长安笑得慈悲,说:“他姓程,叫程尘。尘土的尘。”   “唉哟!这倒霉催的名字,是程柔这狠心的丫头取的吧?胆儿忒肥,连我老越家的娃都敢取这破名字,老大也纵着她?啧啧!”   “他未拜祠堂,尚未认祖归宗。”越长安深深地看了越三一眼,闭目不再多说。   “这是得去说道说道,怎么也是我越家的种啊……”越三自斟自饮了几杯,也觉没趣,怔怔地望向窗外更无聊的厚厚云层。   白云苍狗,不堪往夕。   ※   在离州的程尘,这几天过得痛并快乐着。   作文班选拔考时发生的“奇迹”,已经在龙川校园里一传十,十传百,以蘑菇弹爆炸的速度传播、振荡。   朋友们自不必说,欢欢喜喜庆贺一顿后,都自觉自愿地成了程尘的保护者、新闻发言人。   尤其是折总,拗着口破官话居然把校内外的大小记者们都忽悠了过去。瞎掰了诸如:程尘同学苯鸟先飞二三事、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启灵大半年苦读他人十年书……等等。绘声绘色地将大个子程尘同学,成功地描绘成了一枝瘦田钻出的苦苗苗,拼命吸收肥水,终于壮大成材!   对于此,程尘非常想对肥仔折说,你们全家都肥水,你们全家都肥田,亏我那“好料”都便宜你们老折家了!   只是折总到底也是好意,黑衣安大师给他们家的“肥水”又是不可说,那也只能,哼哼!   这个写作实验班有一个好处,班里的学生平时上课都还是在原来的班级,只是每周抽二节大课作为写作培训。要不是这样,程尘还真有点舍不得乙组2班精灵古怪、人脉强大,又感情渐深的小同学们。   从考进写作班时起,林良羽学长也成了程尘的同班同学,终于不用对个比自己还小几岁的小屁孩喊“学长”了。嗯!程同学龙心甚慰。   在家里闭关修练的家伙,最近也是进展神速。   阿郎那家伙精神日渐恢复,但有些社交障碍还是难以克服,不太爱去人多的地方,人情练达上还比不过程尘的小同学们。   为这,程尘给了他一个艰巨的任务——天天上菜场买菜!每天定下菜单,不给足小钱钱,要求菜色新鲜,还得记账。这就要求阿郎同学天天要以强大的交涉能力,与久经沙场的菜场大妈大叔们斗争,还严格禁止使用武力。   开始那一周,阿郎次次都有如败犬,只能叼回几块剩肉烂菜来。   看着程尘叹息地摇头啃烂菜,阿郎终于小宇宙暴发了!   也不知他进化出了什么技能,从第二天开始,他们家的菜篮子里渐渐鸡鸭鱼肉丰盛又新鲜起来,后来居然还能从大妈们的手里拐到几根赠送的小葱,或是顶花带刺的嫩黄瓜!   人才啊!   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程尘有一次在餐桌上问起。   阿郎没回答,只是缓缓转头,轻轻瞟了他一眼,那忧郁、温柔得能杀人的眼光……程尘忍不住打个了寒战。他都抗不住,何况大妈们!   渐渐的,家里的家务阿郎也学着钟点工阿姨开始干。   直到有一天,程尘放学回家,看到那绑着小围裙的忧郁胡渣男子,左手拿铲铲,右手撒葱花,三下五除二地端了条色香味全的红烧辣鱼段上来,然后又勤劳地去洗两人的小裤裤……   程尘红着脸一把抢下自已的内裤,心里开始发虚,哎妈,他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可别把只野生动物生生养成了人妻。   好在阿郎不干家务时仍然男人味十足,学业上也极其出色,进步的速度让人讶异。对此,程尘惊着惊着也就习惯了,归结于可能是阿郎的身体记忆,也可能是两人的灵性实在相合。   总之,按这样的“同感”学习进度下去,不用过多久,阿郎大概就可以出师,当他的专属追随启灵师了。   唯一的障碍,只有阿郎的黑户身份。这个也只能找个好时机,托个信得过、有能力的人去漂白了。   在阿狼可以独立讼读灵书引灵的那一天,程尘特地一大清早带着他去了隔壁的龙柏林,对着杳无人迹的青山绿水念起他们的《小王子》。   雾霭蒙蒙间,莹绿可爱的灵光渐渐浮现,萦绕在两人的身周,尤其是程尘的身前身后,仿佛不懂人间事的精灵,欢蹦乱舞。对于阿郎,灵光点点似乎都有些畏惧,离他老远就飞闪而过。   程尘看得也有些楞神,这算是成功还是不成啊?   灵是引出来了,按说没有“肉果”在边上,也该被阿郎的身躯吸收部分,可这灵光畏之如虎的德性……   没等他琢磨明白,一点浓绿的光从阿郎肩膀探头探脑地钻了出来。   咦?!这不是……《小王子》里文灵具像的小野狼?!   程尘惊讶得瞪大了眼,他一直以为文灵融入人的身体后,相当于呃,被吃了?难不成,其实文灵是以某种形态寄生在人的体内?太不可思议了。   小绿狼呲牙咧嘴,长长的狼吻张开,似笑非笑,弯弯的黑豆眼似乎有点委屈地撇了程尘一眼。下一个瞬间,它骤然化作一道绿光,飞射而出,将四周闪躲绕行的灵光点点一扫而光!只在空中隐约余下几道因为速度太快而产生的残痕。   然后,它眯眯小黑豆眼,咧嘴又朝程尘呲了呲牙,满足地打个——嗝~   这,这是吃饱了?!   程尘一头黑线地盯着这只贪吃狼,这要是给孩子们去启灵,引来的灵光还不够它自己吃的!   耳朵边突然有点痒痒,程尘伸手一摸,顿时僵住了。他回手,轻轻放下,手心里一个戴着小小金色王冠的,金发的小王子正好奇地抱着他的大拇指。   原来,你也还在。真好。   程尘看着小小的他,忍不住嘴角的笑意。   一道绿光闪过,大嘴巴狼蹿过来,狼吻瞬间对上了小王子!   程尘吓出一身冷汗,叫:“别!”   急忙往上抓的手停住了,小绿狼一头拱进小王子的怀里。他的耳畔、心底听到了小王子清朗的咯咯笑声。小王子搂住了他的毛茸茸,撸成一团。   阿郎走了过来,认真地对他说:“程尘,你别担心。小绿和我一样,永远永远不会伤害心里住着的人。” 第42章 小公主与二哈   周二下午, 第一次写作班大课。   阶梯教室大门口,程尘遇到了热情来相拥的“前”学长林良羽, 他大笑着小跑过来,说:“恭喜程学弟, 我们也有机会共同进步了。”   程尘一手挡住那小细胳膊, 鄙夷地哼了声:“打住打住啊!别占个便宜没够。哥哥我不幸刚上一年级让你喊声学弟那是没办法,如今都同班了,你这小我两岁的,还想当学长?”   “……库库库!”林良羽憋着嘴,跟辆发动不起的拖拉机似的, 笑闷在喉咙里, 两眼亮晶晶的, 肩上似是去掉了沉沉的重担, 再也没有往日强作奋发的悲苦。瞧这精气神比上学期好上十万八千里。   看他这副恢复少年本性的快乐模样,程尘也打心眼里觉着开心,更心知肚明让林良羽卸下重担的最大缘由。   按捺不住欲知后事的好奇心,程尘状似关心地打听:“你现在可精神多了,没再抽……嗯?”他悄悄指指那小细胳膊, 又问:“你妹妹怎么样了?看你这欢喜样,她启灵了?!”   林良羽再也合不拢嘴,一提起妹妹那话匣子完全收不住:“尘哥,劳您关心!我妹妹真的启灵了,多亏有位仗义相助的侠义文豪,他路过我家路见不平, 拔笔相助!……”   程尘开始还听得偷偷乐,越听越觉着,那晚上去词里林家的是……谁?是哪家能文能武侠气冲天爱心满怀的绝世文豪?!拔笔相助……我还芭比金刚呢!   他开始后悔自己提什么不好,偏偏在一个妹控——显然在妹妹醒后已进阶为妹奴的家伙面前,提什么妹妹?!太折磨耳朵了,救命啊!   “林良羽、程尘!别站在门口,还不快进教室。各位同学,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新来我们写作班,写出我们龙川近年来第一份灵卷的程尘同学!”   须眉皆白的尉大师笑望着俊挺如松的文坛未来之星,在讲台上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老怀大慰,频频点头。   老先生年过七旬,也是龙川走出来的文人,虽说一生著作等身,但多是“乡知村晓”,也出过几本“州闻县达”的灵书。他回首大半生,自诩也能算个大师,却一向自认文学一道天赋不过平平,能有些许成就,都要归功于生活的历练观察,与从不间断的坚持。   近年应了母校龙川的邀约,落叶归根是一,更重要的也是想将自己多年所得传承于后人,让孩子们不至因疏懒磨灭天赋的灵光,也能少走些崎途曲径。   捡到个能当场写出“灵卷”的孩子,当真是意外之喜。只是看这孩子立意人物具佳,但文辞句式的基本功还要下苦功好好磨磨,方能不负天赋之禀。   “慈爱”的目光盯着程尘良久。   程尘只觉一阵恶寒,大有不妙之感。   “林学弟”拉着程尘坐到了他身边的空位,瞧着老师的目光,他悄悄和同桌咬耳朵:“喂,阿尘,你看尉大师看你就像是看宝贝,家里说不定有小师妹等你上门呢!”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林学弟!”程尘横眉冷对发表无耻言论的林学弟。   他认真地望着浓眉小眼勺子脸的班副高长征同志上台自我介绍,微笑着点头接收了对方频频“点对点”发来的 “慈爱”笑脸,边说悄悄话:“哼哼!也不看尉大师他老人家什么年纪了,他家能有小学妹?哎?那要是尉大师有个小孙女哭着喊着嫁,那我是要,还是不要呢?!”   “林学弟”被更无耻的家伙彻底打败了,拼命捂着嘴:“库库库……”   “别笑了,再笑老师得把你拉医务室治哮喘了,别忘了你还有晕倒的不良记录啊!兄弟。”   “喂,放学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看望我妹?”终于笑得没力的林学弟,喘了半天,悄悄问。   “行啊!一起去看看咱获得新生的林家小妹。”   对于林家“私启”的后续,程尘也常常记挂,这次难得人家兄长邀请,自然要顺杆子往上爬,去看看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杰作。   尉老爷子大半辈子文道艰难,百转千回,全靠一颗坚韧强大的文心,禀持自己的文意,方才大器晚成。他自身文基极坚,用老爷子的话来说:基石决定成就的高度。根基不坚,即便一时得意建起高楼,也终是不能长久,只能眼看危楼倒塌。   对于孩子们也是从文辞字句开始训练,针对各自进度慢慢调教。夯实文基,方能享用一世。   程尘作为带了金手指的穿越人士,要说文采文赋比这世界千千万万的文人更出色,那是瞎扯,他只是有幸站在了大地球自古以来天才文人墨客们所汇集而成的——巨人的肩膀上。   作为一个理工科的业余文青,这个世界最艰难的具像小说形象他完全无问题,构筑情感引动灵性也能用心办到,最欠缺的反而正是文学的基础。尉大师的夯基教程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   程尘拿出当年高考复习的劲头,全身心地学习。哪怕只是个小小的梦想,他也希望能有一天,写出真正的,属于自己的灵文。让这世界的灵性之光,真正为自己点亮。   ※   离州机关理疗院坐落在号称“都市绿肺”的茂湖公园边,紧贴着古时开凿的人工湖——茂湖,青山横北,绿水回南。周边寸土寸金,老大的理疗院却是林木森繁,掩映得白墙乌瓦的建筑只偶尔露出个尖角。   去理疗院的路上,林学弟就不停地在扯着他的新毛衣,一会儿感慨哎呀有点热,一会儿又叹别蹭脏了新衣服。   程尘看得眼睛疼,好容易到地头,懒懒地怼了句:“行了,别显摆了,这衣服是金子做的?都招摇一路了。”   “嘿嘿嘿!”林学弟一脸痴汉笑,红扑扑地害羞道:“我妹妹给织的,哎呀!身体都没好全,话都不会说成串的,就记得给我织新衣。你看看这花样,这款式,老漂亮,老时髦了!看不出来吧?!她就是看着电视才学了几天啊……”   “停停停!”怕了你了,哥!程尘偷偷翻了个大白眼,野天鹅的小公主她荨蔴衣都织了十一件了,还差你一件破毛衣?不过话说回来,小姑娘这灵赋点的——好!又实惠,又贤惠,将来有的是好小伙抢着要了。   就是那脸……   程尘瞅瞅边上傻笑的哥哥,这张痴汉脸要是扎俩小辫,认真地织呀织毛衣……他使劲一哆嗦,老天保佑啊!   老天对曾经的小青蛙还是有点怜惜补偿之心的,反正程尘看到这位苏醒的小公主时,完全没意识到她和她家的傻哥哥五官其实相当相像,只是惊叹于她的精致。   皮肤上曾经斑驳的绿意已完全褪去,获得新生的肌肤嫩得像是一掐能流出汁来。衬着乌黑的头发,白得简直要透亮,饱满的苹果肌上是淡淡的,健康的红晕。   看来这理疗院伙食相当养人,一家三口都养得白白嫩嫩。   林家老爹笑眯眯地在一旁削水果,和声细气地劝程尘同学多吃点,再多吃点,喜乐之情简直从心底里咕嘟咕嘟往外冒,往日愁苦之色早就烟消云散。   程尘和林老爹打过招呼,随着妹控的林学弟来到小公主身边。   林良欢小公主有着微翘的鼻子,乌溜溜的大眼睛,粉色的唇瓣仿佛刚刚绽放的蔷薇。她静静望着来客,没有放下手中正在编织的毛衣。   “嗨!小公主,还在编织哥哥们的荨蔴衣?”程尘笑望着这不幸又幸运的孩子,命运之神终于不再捉弄这一家,给了他们一个幸福的新开始。   林良羽端着水杯正笑着想递给程尘,一听这话楞住了。他没和程尘说起过关于小妹启灵原书的任何信息。   小公主盈盈相望,突然之间丢掉了手中的织物,用力扑向程尘,含糊不清却异常大声地喊道:“哥哥!哥哥!”   她紧紧抱住这个陌生却又无比熟悉,充满着生命灵光的小哥哥,如此之紧,以至于几个大人手忙脚乱地都不敢拉开。   “欢娃,妹妹!我,我才是哥哥!”林良羽一时间酸味冲天起,伤心地纠正妹妹,一时忘了刚才的惊疑。这第一声哥哥,怎么能给外人呢?啊?!他才是如假包换的林家哥哥啊!手中的水杯都被打翻在地,弄湿了一大块地。   “欢娃都会叫哥哥了,好,好好!来,叫爸爸,叫爹!乖女儿……”林老爹可顾不上安抚儿子受伤的心灵,高兴地急着教女儿喊爹。   程尘哭笑不得,抱起突如其来的腰间小挂件,哎呦,这份量还不轻,养得真好。   没等他放下小公主,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响起,房门突然被撞了开来。一群大大小小的孩子们涌进来,个个神情激动、吱吱唔唔,不知所云地喊着什么,把程尘团团围住,有几个简直热情得要趴到程尘身上来。   小公主生气了,奋力捍卫自己的领土,把其他孩子的小手扒拉开。程尘忙安抚这个又安抚那个,急得满头大汗。林家父子也齐上前帮忙,好容易隔开几个孩子,又蹿上几个,真是手忙脚乱,不知所措。   后头紧跟的,是一群家长和医护人员。   “哎呦,这孩子是怎么了,突然就跑你这儿来了?”   “老林,对不住啊!也不知怎么回事,这……”   “大家配合些,请把各自的孩子拉住,我们要做个详细的检测……”   医护人员和家长们七手八脚地拉着,生怕伤了孩子们。乱哄哄一片中,程尘被孩子们的“热情”差点冲倒,踉跄着踩到地上的水渍,差点滑倒,后退了好几步才稳住。   大人们终于把莫名其妙来这房间的孩子们弄走了,林家父子和程尘面面相觑,完全不知道这是发生了什么骚乱。   等到人声渐息,床底下突然又钻出个灰头土脸的男孩。他笑得一脸得意,使劲一扑,抱住了程尘的大腿,连声喊:“哥哥哥哥哥哥!我的哥!”   这谁家的二孩子啊?!程尘都被他的“二劲”逗乐了,低下头去,正看到那张和前世弟弟一模一样——二哈的脸!   “老弟?!”程尘这一声是又惊又喜又恐惧,难道真是二哈弟弟也穿越了?!家里的老父母可咋办?   一片混乱中,林良羽楞楞地盯着那几只大小再熟悉不过的湿漉漉鞋印,已经呆了好几分钟。 第43章 不速之客   一切都像是一场梦, 一场永远都不愿醒来的美梦。   梦的起点,是那个色彩斑斓、充满奇迹的“烟火”之夜。   那一夜, 有一位不那么讲究、侠义又好心的“大师”,翻墙入院——事后国安的两位同志向他们通报了侦测的部分情况。他准确地找到自己和老爹睡的屋子, 扣上了一只大锁头。然后, 这位大师又在黑咕隆咚的院子里精确找到小妹屋子的窗口,还特地找了块砖垫脚——也许大师不是个子矮,他只是未成年。   林良羽看着尚未成年的“学弟”,背着抱着两只人体挂件,无奈又开心地闹着, 他悄悄地捂住自己的嘴, 拭去突然之间涌上眼眶的热意。   真傻!   哪来什么那么巧过路的好心大师, 只有一个自以为聪明, 却傻得愿意牺牲自己绝大的利益,来挽救不过是点头之交的“学长”家小生命的——大蠢蛋。   国安的同志们后来用那本“州闻”的《野天鹅》上部,为孩子们做灵书原书的灵合感应测试时,曾说过那似乎是位在柳州读书的天才少女所作,偶过离州, 心血来潮做了场“私启”。   州闻?林良羽记得当初听闻时,心中隐约的疑惑。   他分明记得那晚隐约若现的各色具像,哪怕它们只是一闪而逝,坠入邻舍而启灵。那是鸣府才有的具像,大师把珍贵的灵文首灵赋予了素不相识的孩子们,噢!不, 也许有一位孩子是他曾见过,深深悲悯同情的,也因此有了那个神奇的夜晚。   林良羽不知道这个大蠢蛋为什么要隐藏自己,宁可私启,也不愿暴露身份。但是,那一位所有的努力——不辞辛劳,翻墙锁门爬窗,都只不过为了让妹妹醒过来。那么,只要是某人的意愿,他必将竭尽自己的所有,只愿那人平安喜乐,得偿所愿。   盯着地板上的水渍脚印渐渐淡去,林良羽微笑着想,家里那块拓存着脚印痕迹的砖石,也该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它的主人不希望有人知道是谁创造了那个奇迹之夜呢!   大蠢蛋大师没功夫理会林学弟那变色龙般变幻不息的脸色,虽说吧,这个抛过来的目光似乎有越来越热,简直要摩擦起火的趋势,让人忒不自在。但是!身边这二哈老弟的问题不解决,他真是没心思理会林学弟心里的弯弯绕。   “徐家汇漕溪北路尚东豪庭的房子你给卖了?”程尘把人拎起,悄悄啃耳朵,对暗号。   ???二哈小弟弟脑袋上一串问号简直要具现成形,眨巴着大眼睛傻傻一笑:“哥哥!”   程尘抿嘴摇头,我家的弟弟不可能这么萌,他只会喊“猪头老大”!程尘感叹着,放下大半的心,决定再出绝招一试:“冰冰和大黑牛又秀恩爱了!”某冰可是二哈弟弟中二少年期心中的女神,绝对不容亵渎!在他面前提秀恩爱的事,简直就和斗牛士在发情的大公牛前挥舞红裤衩一个效果。   软萌的二哈小弟搂住心思阴暗的不良少年,完全不知道什么冰冰和牛,他认真地重申:“喜欢哥哥!”   家里的二哈弟弟要是有这种天衣无缝的演技,那他可以立地成精升仙了!   程尘深深叹口气,知道不过是场错认,放心之余,心底未免有一丝丝寂寞的失望。他也想起来了,这孩子,应该就是词里启灵那晚,不小心中了独臂“二哈”野天鹅王子的降头了,可怜!   林良羽站在一边静静地看着,慢慢理顺了思路,一点点推敲细节。果然在假设结果的基础上倒推回去,完美自洽!那么,刚才孩子们的异动,在知道底细后,其实也不难解释——越是等级高的灵文启灵,尤其是赋予具像首灵的,文作的作者与被启灵的孩子们之间,往往会有非同寻常的感应。   也不难理解,亲启的大师们相当于就是这些孩子们的“再生父母”。   但越是大师文豪们,越是不会轻易给人启灵,多半会是由启灵师来代他们行事,非是亲启,这种感应也就基本不会出现。能请动大师们亲启的豪门世家,也绝无可能让一堆孩子扎堆种萝卜似的,同受首灵。   也只有某些不经世事,奇葩蠢萌,又再善良不过的“大师”,才会造就那样的奇迹——一堆被赋予首灵的孩子们,用本能和灵觉认出了他们的“再生之爹”!哪怕他们还不会言语,哪怕他们并不知道为什么。   “低调行事”的大师,眼见都快扯不住到处露洞的小马甲。林良羽只觉心累,他得更更更努力,要赶紧强大起来,才能编织更坚实的盔甲,保护某个人如心所愿,自由自在地低调而善良。   “快回去吧!这儿闹了这么一通,我怕医生们还要检?测!”林良羽重重地念出最后两个字,隐晦地提醒正玩得High的某大师。   “啊!那什么,我就不打扰了,下次再来探望你,欢欢小公主。”程尘从对弟弟的怀念中,猛然醒过神来,也深觉闹了这么一场,似乎动静太大点。以后,这地方还是不来了,等孩子回家再探望吧!   推辞了林爸的挽留,脚步匆匆往外而去。林良羽默默地跟在他身后,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一路送到门口。   临到大门前,程尘犹豫了下,问:“那个二哈,呃,就是那个留下来的小男孩,叫什么?”   “顾释卷。他有些特别,不是那个晚上启灵的。这孩子原本虽然已经启灵,但是灵合度很低,家里也不怎么顾得上他,一直在词里附近晃荡。那个晚上,他似乎也融入了某个文灵,现在看起来,与以前完全不同了。”林良羽认真地解释,把所有知道的,尽可能简洁地告诉他。   “噢!原来如此。”   也是个有故事的可怜孩子。   ※   这天下午,一个不速之客摸上了龙柏原,打破平静如水的温馨日子。然而,让程尘烦恼的阿郎身份问题,也以意想不到的方式,扯开面纱。   程尘从理疗院回来,总觉得哪儿哪儿有些不对。不说一群孩子们突如其来的热情相待,也不论那个长得跟二哈弟弟似的顾小朋友,就是林学弟那态度也透着古怪和神经质。   明明在探望林家小妹的去程中,林良羽同学还一路傻笑,不停显摆自己好不容易启灵的老妹。等他见到林家小妹后,这孩子就上演了变脸的戏码,那表情才叫五彩缤纷,最后居然变成个没撬壳的硬蚌,玩起了沉默是金。   要不是他对自己还是有问必答,极为亲近,程尘真要怀疑这新任哥哥是不是喝干醋也太凶残了!   门铃响起时,他是有些没防备的。   龙柏原这种高档小区,没有预约的外客,一般物业都会开对讲机,征求住户的意愿后才决定放不放人进来。然而,当他对着门上的猫眼,看到门外一个露着圆圆笑脸的青年时,就知道为什么物业都不通知一声了——人家手上举着个水表局的证件,上面的照片名字和大章无比清晰。   这种证件……他不擅长鉴定啊!不管真假,看到这种玩意,前世今生都是好市民的程尘同学,心里难免咯噔一下。   骑着白马的未必是王子,也有可能是唐僧。持着证件的,也未必就是真货,万一那是个高明的骗子或入室打劫的……   圆脸的国安七处副处蒋师成青年,很诚恳地说了句话,打消了程尘同学的浮想联翩。   “程先生,我知道您在家。我想和您聊聊前阵子某晚在词里的某些事,关于《野天鹅》,关于柳州的某个副本。有些事情,我们私下谈谈可能会比较合适。您放心,我这次来只代表个人,您能让我先进门吗?”   都找上门来了,还能掘地三尺逃跑吗?!只有直面。   说到底,“私启”也不过是件玩低调的小事,并未触犯法律与良俗。查水表的上门,只要不把人拉去大卸八块,上什么古古怪怪的测试,只要抗拒从严,也就回家过年了。   程尘沉默地打开门,迎入这位不速之客。   脑筋迅速转动,琢磨着这位蒋处说的每一个字。   他的话中透露的信息,并不能完全肯定词里的事是自己干的,柳州朱琦珊那里应该也去摸过了。那妞都认下了,还不肯息事宁人,是有什么企图?不打即招,肯定是蠢招,也只有水来土掩,兵来将挡。“代表个人”又是什么意思?难道,有些小秘密,水表局内部也并未捅开?还是?无论如何,先听听对方的价码,才能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蒋师成倒是挺放松,笑眯眯地谢过程尘端来的茶,环视了周围一圈,并不在意小孩子的警惕和防备,说:“环境挺不错,自己掏钱买的?真有出息,叔叔当年可没你这么能干。   我就不明白你怎么想的?出身豪富,又这么天才绝伦,文赋异禀,明明在龙川接受正统教育求学,还学那帮野贤,搞这种心血来潮、莫名其妙的‘私启’。知道给叔叔们找了多大麻烦吗?有那么正规又漂亮的馆阁不用,偷偷摸摸,一个人晚上瞎闹腾,好玩吗?!”   程尘睁着大眼,好奇地望着啰嗦的叔叔,说:“我不是太明白叔叔你在说些什么,也许你应该更直接点,要知道,我启灵也不是太久呢!”   蒋师成住了嘴,深深地望了一眼这个半大的孩子,笑起来:“能抽根烟吗?”   “不能,我过敏。” 第44章 争如不见   蒋师成吃吃地笑起来, 还是抽出根烟,放到嘴里。   眼见程尘皱眉, 他连忙举起双手,笑道:“我的错, 我的错, 不该真把你当个一般的半大孩子。”他捏住未点的烟,示意:“嚼一下,不抽。人到中年,总是会有各种古古怪怪的习惯,或是偏见。好了, 开诚布公。我不把你当孩子哄, 你也别太抗拒我的身份。”   他笑嘻嘻地拍拍装着证件的前胸口袋, 无可奈何地说, “就是层公开披挂的虎皮,我也不能拿你怎么样。词里的事呢,你也别急着否认,我们心知肚明,没啥大事。   给局里的报告已经定了调, 某个天才少女回家探亲时心血来潮做的——噢!就你们家那个保姆阿姨的女儿,毕竟这么做,大面上对‘大家’都好。看你从柳州回来就搬家,也没扯开闹,那我就当这事公的私的就这么了了?”   蒋师成探询地盯着程尘稚嫩却又透着沉稳的小脸,没有看出一丝一毫多余的表情。   “嘿嘿, 沉默也是一种态度。行,我明白了。人生么,没有点波折怎么算是活过?你能搬出来,也是件好事。我这次来呢,也不是为了这点狗屁倒灶的破事……”   书房的门突然被从里打开,阿郎闭关修习完今天的功课了,发现程尘在客厅端坐陪着个陌生的客人,他警惕地走了过来。   蒋师成正嬉皮笑脸地聊着,看到这个从屋里走出来的男人,他就像是在一瞬间间被子弹击中胸腹,又仿佛被人牢牢掐住了喉咙,半个字都吐不出来。他霍然站起,浑身颤抖,脸色铁青,双目圆瞪,继而热血上涌,圆圆的脸庞涨红得像是要破皮裂开的熟番茄。   喉咙里嗬嗬几声,挣扎着嘶喊出一个名字:“天狼——崖自!”   阿郎莫名其妙地瞪了这个没礼貌的家伙一眼,没声息地走到小肉包身后。   “你还活着!你居然不认得我?!”蒋师成眼睛红得似乎下一刻就要滴出血来,他厉声斥道:“你怎么能不认得我?!”   阿郎也有些生气了,很想拎过这个无礼的家伙,好好教他做人,在别人家里不能大喊大叫知道不?   “咳!蒋……蒋处,这是我家。”程尘站起身,毫不畏惧地仰头逼视着这位神情失据的水表工,“阿郎曾是个睡在大街上、垃圾堆里的流浪汉,是我亲手捡回来的。他现在是我的家人,曾经种种,什么也不记得了。”   蒋师成愤怒而惊讶的表情瞬时凝结,他张口结舌了好一阵,脸上的血色渐渐褪去,颓然坐倒在沙发上。   捂着脸,咕咕咕地闷笑起来,尔后大笑出声,笑得泪流满面,仰面边笑边喘:“好,好!弧矢九星死了七个,残了一个,我这个是彻底废了。堂堂天狼居然混成了个不谙世事的流浪汉,让个孩子捡回家养。好,好有趣!好奇妙,太特么有趣了。我下半辈子就指着这个笑话活了,哈哈哈!”   程尘眉头紧皱,心底也不知什么滋味。他既迫切地想知道阿郎曾经复杂曲折的过往,又有些逃避,并不希望扯开那些牢结的深深疤痕。那会流血,也许还会带来别离。   “好事,大好事。‘记不得’那是老天爷的恩赐!我刚来离州那阵,一宿一宿地睡不着觉,闭上眼睛就看到兄弟姐妹们……的样子。啊呸!昨日种种譬如死。那么能干的老好人南船都死了,你特么这么大的祸害居然还没死,当真是祸害遗千年,古人诚不我欺啊~~”   蒋师成笑得有气无力,渐渐又恢复了刚进来时自来熟的痞样,最后那个“啊”字还用上了京韵,抖了好大一个花腔。   他笑呵呵地看着呲牙的阿郎,说:“崖自……”   “我叫阿郎。程尘给我的名字。”阿郎认真地纠正。   蒋师成从善如流,转头对程尘说:“噢!行啊,阿郎。这家伙我认识很久很久了,前尘往事也不用再提,有些事我知道不能说,有些事我想说也不知道,你不用多问。   他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可以前也没有作奸犯科过。你能信得过老兄我呢,我就说一句,这狗东西凶,护食,盯上的东西,那是死都不会松口。”他暧昧地瞟了一眼把个凶狼护在身后,长得眉清目秀的美少年。   阿郎听得眉毛都立了起来,要不是程尘扯着,能把骂人的小圆脸给搓成小圆饼饼!   “别,别!算我怕你了。”蒋处略有些色变,退后半步,看到阿郎被个半大孩子扯着手,连动弹都不敢动一下,又吃吃贱笑起来,“你也有今天啊!呵呵!”   他笑了阵,又叹口气,说:“本来以为他们死后,你失踪也是凶多吉少,我心灰意冷才来离州披了这身虎皮。真是没想到,这样还能和你再相遇……孽缘呐!”   “我只和程尘有缘!”阿郎横眉冷目,极自然地顺手拍了饲主大人一记马屁。   程尘安抚地拍拍小弟的爪子。   “我,我只和程尘,有缘?!”蒋师成圆脸都快扭成名画“呐喊”的模样了,在笑断气之前,他总算喘上口大气,喃喃,“要是大伙都还活着,真该让他们看看你这德性……”   “行了,和你这失忆佬也没什么旧可叙。我来这里,本来也不是来见你这老男人的。”蒋师成鄙夷地扫了阿郎一眼,露出了大灰狼般的笑容,对着“小红帽”说:“程尘同学,你的身世呢,我也是有所了解。他们家把你弃之如敝履,简直就是狗屎糊了眼,泼洗澡水连孩子一块泼,老越家虽说是世家,那底下也是乱糟糟。   你这样‘出众’的天赋,又没人庇护,明里暗里想吃肉喝血、吸骨吮髓的,你都不会想知道有多少。我们这个七处呢,是‘文合会’挂在国安的。‘文合会’这国字级的金字招牌好是好,硬是硬,就是壳子太大,你没个靠硬的铁背山,也罩不住群魔乱舞。”   程尘轻轻挑了一眼桃花美目,问:“哦,那依你之见呢?”   “哈哈哈,程尘你也不用这么防着我,我这人一向信奉‘双赢’,爱做合则两利的事。我这次来呢,本来是想胁之以威、诱之以利。一看到你真人这样呢,根本就不是个一吓就哭着喊妈的孩子,‘威’就不用说了,‘利’呢,还是可以好好谈一谈。”   “嗯,请尽情地利诱我吧!”程尘认真地点点头。   蒋师成又忍不住吃吃笑了会儿,举手抱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小朋友你太可爱了。”   他静了片刻,缓声问道:“这世间灵性天成,却又自有定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灵性自然,融万物为一身。程尘,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守护者’?”   守护者?那是什么?   没等程尘弄明白这个听上去神秘又似乎挺高大上的东西,他家的大门被突然打开,一行人就仿佛这里是自己家一般,鱼贯而入。   当头的一位中年人,身形如同一杆锋锐的标枪,薄薄的衣衫下肌肉隐隐坟起,明明面容平凡,却让人感觉锥于囊下,一股不能言表的威压扑面而来。   他声音不高,却给人渊停山立之感,一字一句缓声道:“我‘山南越氏’的子孙,还不必入‘守护者’。这位先生,您多费心了。”   程尘眉头紧锁,推开瞬间站到他身前保护的阿郎,看向这群不请自入的人,沉声问:“你们是谁?我以为这里是我的私人住宅,各位私闯民宅,报警也并不麻烦。”   物业公司的陈经理正缩头缩脑地跟在来人身后,尴尬地冲着程尘笑,听到这话赶紧解释:“小程先生,您别生气,别生气!这个,还是不麻烦警察同志们了。主要是,呃,这个两位越先生出示了合法的监护人授权委托书,您这个未成年,而您的监护人越峻越先生委托……”   “行了,边儿去!忒啰嗦。哟!这就是我大侄子?!长得好,瞧这桃花眼,真俊,像我!不愧是我们老越家的种。我是越岩越老三,你叔,你亲叔!”越三一巴掌把老陈的脸推歪过去,哈哈笑着走上前来,一张大脸突然凑上前,正想吓唬孩子,冷不防反而被只大手一巴掌蒙了整张脸。   越三勃然大怒,推开糊脸上的巴掌,瞅瞅肌肉虬结的筋肉男子,感觉不太可能力敌,当即以声夺人:“干什么你?知道我谁吗?!胆肥啊!敢拍你越三爷!”   “你都不知道你是谁,我怎么知道你是谁?程尘说了,你们私闯民宅,请出去!”   不错哦!都会绕口令了。程尘老怀大慰,只是这帮人……不是随便能打发的,越老三,越家,这是这具身躯的DNA提供者找上门了?!   他心头微微一沉,未成年无完全行为能力,果然是个意料中的麻烦事。那么他所谓的监护人越峻,并没有将监护权转出?这帮来人,来者不善。   看这几个人衣着行事,以及往日虽然对他不管不顾,但完全不在乎钱的作派,这个“山南越氏”既然上门,想来就不是那么轻易能解决的。   领头的中年男人制止了脸红脖子粗、正和阿郎斗嘴的越老三,缓步上前,一双利眼犹如钢刀利锉,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细细打量了程尘一番,这才微微点头一笑。   他转身对蒋师成说:“先生,‘山南越氏’家务小事,劳您移驾。我姓越,越长安,越氏武从。” 第45章 越血   “两位越先生没来公司, 说是直接去程,嗯, 小程先生自购的龙柏原小区那里。”刘助理清晰明确地向美人老大汇报。程小姐人虽美,作为公司CEO手段也厉害, 跟不上她节奏的, 分分钟就是滚蛋的下场。她作为私人秘书,身家都在老大身上,又比公务秘书们多知道了些东西,更是整日崩着神经办事。   程柔微微一怔,一滴墨汁滴落在纸上, 美目微凝, 笔锋一舔, 顺势将墨点洇成一朵含苞待放的墨梅。她搁下笔, 拿过红木桌台上雪白的毛巾,慢慢地,将纤白如玉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擦净。   “是啊!越家子孙出息了,能写灵书了,到得再晚那也是血浓于水。”   可是, 这又与她何干?生了他,养了他,已是为难自己,委屈不过。   程柔拿起自己画的古树墨梅,轻轻自语。看着那点意料之外的瑕疵,哪怕已经被改得与画融为一体, 意趣妙曼,她仍是无法忍受,“嘶拉”一声,随手撕去。   “帮我烧了。”   “是。”   面对既成的现实,她向来不会逃避,能做的,就要因势利导,争取对自己最有益的结果,又有什么错呢?但是她赌输了,山南越氏的男人,果然心如磐石,冷如寒冰。   一个她自小陪伴,全心全意勤学苦练,只为能跟上他的步伐,最终也不过让她发配离州,丢给她一家公司美其名曰“打理”。   一个自诩情深如海,转头也不过另娶门当户对的如花美眷,往日种种不过付诸谈笑间。   更有冷心冷肺冷眼相看的,看她一步步爬出深坑,再轻轻一脚把她踹落万丈深渊。   一天一天的熬,程尘十六了,她程柔居然也在这穷乡僻壤熬了十六载,熬干心血,熬冷一腔不知该赋谁的情。   ※   闲杂人等,包括水表工都被迅速请出,山南越氏的强势可见一斑。   至于阿郎,在程尘的坚持下,总算没被扫地出门,和两个越氏的护卫一块守在大门边。   能看得到小肉包,阿郎强忍着躁意,全神贯注地守着。那个越长安很强,而且他们人多,如果只有自己一人,也许能够一拼,但想要护着小肉包不受伤,很难很难。   必须要忍,要更多更多的力量和……为了以后不必再忍。   越家主事说话的居然是那个自称武从的越长安,被称作少爷的越老三也完全没有抢夺话语权的意思,一个坐如钟,一个在沙发上软软滩成一坨。   程尘默默地观察着,并不开口,没有实力在身,再多的言语也不过是软弱的叫嚣。   “你不错。”越长安端坐片刻,微笑着说。   “谢谢?”十几年不管不顾,这时候上门来表扬一句?程尘觉得,除了礼貌地谢一句,也无话可说。   “启灵虽晚,天赐文赋,只是心肠太绵软了些,格局不大。”越长安点点头,程尘身上那点大大小小的事,随口点过,“小孩子热血心肠是好事,太过软善却无益。仆从为我越氏从事所获非浅,尽忠职守是理所当然,你却因为连喜乐而放纵朱家的偷窃、背叛,失之过慈。”   “我没把她当仆从,我醒来之后,举目无亲,就把她当作了唯一的亲人。”程尘轻声说,“背叛虽然有些痛,该割舍的我也不会心软。”   “举目无亲,你这是有怨。”越长安望着孩子平静的眼,心中渐渐有些欣赏,更多的是遗憾。   “父母生我,还给足够的金钱养我到成年,而不是一丢了事,让我自生自灭,我十分感激他们的生养之恩。怨?确实没有。有所求,有所企望才会因为得不到而怨恨,所以我没有怨。”   “你这腔调倒有些像木头老二,小叔我可不爱听,人这辈子要是没指望没追求的,还活个什么劲儿?”越老三转眼望望门边的阿郎,上下一打量,暧昧地挑挑眉,“大侄子眼光不错么,随手就捡了这么宝的货色,你这小小年纪不爱美人爱英雄啊?哈哈哈哈……嗝!”   越长安冷冷扫了一眼,把他轻浮的笑声给惊得噎住。   “那一家子我料理了,你归宗后要跟着‘先生’多看多学,这些事务也该上心。”   程尘一惊,霍地站起,大声问:“你把连姨怎么了?”   “不过是个仆妇,你太过在意了。”越长安语气微有些不耐,似笑非笑地说,“只不过让那一家子吐出不该拿的,自寻生路而已,你以为呢?”   他顿了顿,又说:“《野天鹅》写得不错,副册我已经让人送给先生鉴赏,折家与我越家有旧,正册倒有些为难。你下次不要再随意奉出灵书,更不要轻待首灵,越家人的灵书自然要入藏越氏书阁。你身边的那本……”   程尘听到连姨的消息,放了大半的心,这种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家伙,视仆从如蝼蚁,倒还不于骗他,但他本身岂不也只是个越氏的武从?有机会还是要去查探下。朱琦珊下场怎样,他完全不关心,但他并不希望连姨过得太糟。   耳听这位越先生端严肃穆地吩咐下一连串事宜,程尘实在忍不住笑出声,打断了那些该当如何——有些人实在是不能对他们太过客气,他说:“越家人的灵书要入藏越氏书阁,我无权置喙,可我姓程,父不详,母不知。我会感恩生养我的父母,也仅此而已,他们为养我而付出的金钱,来日我会加倍奉还。   至于其他,什么‘山南越氏’,什么先生小姐,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有手有脚,能写灵书,离成年也不过就两年时间,监护权除了养育义务和财产监督之外,也就那么回事。如果‘越先生’大人大量能继续当我不存在,让我在离州安稳求学,我会非常感激他的大度,也愿在这两年间奉上两部‘州闻’以上的灵书,报答越氏,您看这笔生意划得来吧?”   越三听得瞪大了眼,看看向来从容自制的越长安,难得一见的脸色发青,再瞅瞅敢和老越家卖灵书换自由的大侄子,憋笑憋得脸都扭曲了。连忙把头扭过一边,吭哧吭哧好一阵,才继续旁听这可笑之极的对话。   “你当‘山南越氏’是什么?缺你几本灵书吗?”越长安森然立起,沉声道:“你无怨,就想买断自身的血脉?哈,哈哈哈!”   他仰天长笑,轻轻看了程尘一眼,“‘越血岑肉’,几千年的传承,是你轻飘飘一句‘无怨’就能抹煞的?果然天真。你能不能姓越,还要等拜了祖灵才知,归宗领姓,才有资格称越家人。如果不能姓越,你以为你身上的血脉是能随意传承下去的?”   越长安死死盯着程尘的眼,俯身低声道:“只有得祖灵承认,溶入越血的魂,才是真正的越家人。若成年之前,不能认祖归宗,越氏的血脉越嫡纯,血逆魂消越惨烈。   你身上流的,是千年越氏嫡系主宗的血,越先生就是当世的越家宗主。”   他说完,起身就往门外走,一步不留,身形挺得更直。   越三连忙从沙发上爬起,跟在越长安身后,挤眉弄眼地和程尘告别,他倒是挺喜欢这个长得和自己一样帅,又倔头倔脑敢和小安子讨价还价的大侄子。可惜这次把小安子弄毛了,估计近期都见不到他了。   快步走至门边,越长安顿住脚步,头也不回,说:“今年八月十五,是我越氏北宗宗祭,到时我会来接你。多写灵书,多历练,灵足神备,祖灵才会亲睐。越氏血脉珍贵,英年早逝就太过可惜。   自你出生,身旁就一直跟着人。只不过到现在,你才有了祭祖归宗的资格。越氏的血脉并不如你想像的那般轻贱!   言尽于此,好自为之。”   程尘怔怔地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耳边仿佛听到阿郎在叫什么,但是越长安的那句话,实在震慑了他——“溶入越血的魂,才是真正的越家人。”   “你别吵,让我静一下。”他挥挥手,勉强一笑,让阿郎保持安静。   越长安说的是“魂”!而非“灵”。   他都已经习惯这个世界,把灵魂入体称作“启灵”了。那究竟是越家传统而古怪的表述,还是真的对穿越的灵魂有所感应?!   按越长安的说法,他这样纯粹的越氏血脉,如果不在成年归宗,血逆魂消就是死路一条!   看来,越氏并不是将这个身体弃之不顾,而是冷眼旁观。如果一直不能启灵,当然就自生自灭。就算是启灵了,如果不能自强自立,达到越氏血脉的某种要求,估计也是莫名其妙、无声无息地消失的下场,甚至连个原因都不会知道。   越家人的血和心,果然都是冷的。   为了保命,为了探察,无论如何,他这个“溶入越血”的“地球魂灵”,也必须去参加那个越氏北宗的宗祭。   阿郎看着小肉包紧皱眉头的样子,握紧了自己的双拳,心头郁火雄雄,是对自己无力无奈的厌弃。 第46章 倾情首奉   程尘在网络上、学校的珍藏馆籍里查了好几天关于“山南越氏”的相关资料。这年头的网络还处于初级的野生草莽阶段, 除了有限的与灵书或是国民生计有关的网站,私底下能得到的信息其实相当少。学校里公开的书籍, 也基本不涉及世家门阀的隐秘,偶尔提及几句, 也都是早就公开众知的信息。   最后还是伙伴们看他翻箱倒柜没地找资料, 知道是要查越家的底,纷纷恍然大悟,心照不宣地轮番邀请大个儿到自家玩——很多家族的秘藏书籍大多是不外借,只能亲自上门借阅。   看着大伙儿一个个装作若无其事、不动声色地安慰,连刘海都写了张条幅“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除了在心中默默感激, 程尘还能对这些可爱的小伙伴们说什么呢?   跑了几家, 翻了几十本古老的珍籍, 只能说对于“山南越氏”的了解,就仿佛漫漫长途之后,终于看到了极北之处浮于海面的冰川一角,更庞大而阴冷百倍的主体仍没于幽沉黑暗的水面之下,隐约浮现的已经让人见之生寒, 望而生畏。   在文理家一本古旧湮灭的灵书里,描述了一个离奇古怪的神话故事,在故事里提及的“山阴越”是越氏最早出现在非正史类的记载。   “史是什么?是人类对过往的记述,正史是经官方组织编写或肯定认定的记载,那么野史、神话又何尝不是民间自发的,掺杂着想像与主观态度的记录方式。正史未必就是真实, 神话也未必就是人们的想像与虚构。只要能发掘出相互呼应而咬合的史料证据链,野史和神话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补史、证史。”   文理的爷爷见到程尘这个身世可悯的“别人家的孩子”,一改平时吹胡子瞪眼,嫌弃家里那帮只爱理工科的“不肖子孙”们时,怼天日地之状,那叫个慈祥可亲,有问必答,简直可以荣获最佳好助手老爷爷奖!   文理两行心酸泪差点没喷涌而出,亲爷啊!把别人孩子当宝,自家娃娃当作脚边草,踩上一脚还嫌糙,这是为哪般啊,为哪般?!   那《山海奇志》你不是说敢摸一下,就揍断腿吗?怎么如今一见新人,别说翻阅,连抄录注释带讲解都有啊?!   文老爷爷摸一把自家保养得宜、姿形优雅的美髯,好容易逮到个爱听他讲古的好学娃娃,美得他脸上皱纹都能少夹几条蚊子腿了。瞪一眼边上陪着,不知所谓,双目茫然,直打哈欠的不肖小孙子,恨恨地扭过头,眼不见为净!   “不学无术!去睡你的,晚上再写五张大字,我等会儿检查!”   文理如释重负,灰溜溜地赶紧往外蹦,给了程尘一个爱莫能助的小眼神。   “谢谢文爷爷。”程尘露出八颗大白牙卖萌,即便这书是文家的,文老爷子还是小心地保护他的隐私。   文老爷子欣慰地点点头,识趣又知感恩的好孩子,能不让人喜欢么?哪像家里几个小兔崽子,看本书写个读后感就像要了小命似的,哼!   【……其南三百里,居山阳而阴,以越为氏,其血甚异,溶生死魂,以祭……】   “灵书一旦湮灭,有些字迹就会渐渐风化褪去,这书在我文家珍藏了上百年。”文晖老爷子有些伤感地摸着封页内侧,大大小小或深红或褪成浅棕的收藏铃章,叹息,“此书大约成于唐燕之交,辗转流离,历经战乱,到我家时已经灵光消逝,很多缺损也不可补考了。”   “那这个‘居山阳而阴’是什么意思?怎么能证明这个神话故事里的‘山阴越’就是现在的‘山南越氏’?”文青的理工男再爱看小说,对这古文还是有点吃不消。   “在地理位置上山南水北即为‘阳’,山阳就是山南边的意思。”老先生指指那个繁体的“阴”字,神情有些微妙,“‘阴’字如果指地理位置,那就是山北水南,和山阳就有了矛盾,这个阴不作方位解,那可以释为‘阴阳’、‘阴气’或是‘阴灵’?   越家传承古远,但改称‘山南越’还是元朝巫盛之时,这在正史之中都有迹可循。男称氏,妊称姓,贵者乃有氏。山南越氏血脉古怪,传男不传女,这也是旧闻了。   《山海奇志》你要是把它当作志异奇谭来看,也不过博人一笑。若是以史为鉴,细细对照,很多记载都相当有意思,能从另一个角度来解释某些事。”   文老爷子把书翻到记载“山阴越”的那一页,轻轻推过来,又说了一句,“‘山南越氏’的血脉灵赋似乎与吸引‘阴灵’、‘阳魂’有些关联,再多的,就只有宗族嫡系相传,外人不得而知。”   将书一页页翻过,牢牢印在脑海里,程尘谢过文家上下,感激地告辞。   文家的车一直把程尘送到植物园边的中山路。大概是看了太多的资料,他一时有些烦闷,就谢过司机,下车自己慢慢跑回龙柏原,一路慢慢理清思绪。   这个世界有灵,很多前辈子以为天方夜谭、封建迷信的事情,在“灵”实际存在的物质基础上,变成了另一种形态的“科学”道理。   比如鬼魂。   我大地球的人类十之八九听说过各种千奇百怪的传说,或是多多少少看过吓人的影片剧集,但是真正神志清楚、有据可证地见过“鬼”的,亿万人里未必有一。鬼这种东西是否真实存在,也是千万年争论又无结论的,至少直到程尘穿越,大地球还没有用已知的“科学”方法捕捉或是证实过鬼的存在。   但在此界,死灵或者说阴灵是真正存在的东西,当人类的躯体死去,而性灵却不能自然散逸时,就会凝成某种单一的阴灵体,或者以现代的“科学”定义称为“凝状灵波精神体”。   往往是死者生前有强烈的执念或怨念,本身又精神力强大,才会形成这种状况。   这种阴灵体就像是变异的流感病毒,力量小时,不过能让人哆嗦下,打几个喷嚏;当它力量强大时,感染力度和强度会以几何级别上升,甚至能够致人于死地。凝固僵死的强大阴灵会将执念无意识地扩散,污染自然界里散逸的灵,使之无法被引灵入体。那些更强大的阴灵甚至能夺取人的肉身,造就活着的死者,或者说死去的活人。   前世称之为“鬼上身”,此间称之为“阴灵夺舍”。   【其血甚异,溶生死魂】   如果越氏的血脉特殊,是指能够吸引生魂和阴灵,那他穿越的灵魂能够融入这具躯体,究竟是巧合还是某种意义上的必然?   缠绕在越氏血脉之上的阴影,随着了解的增多,似乎看上去愈加的黑暗。   程尘控制着温热的呼吸,有节奏地奔跑着,汗水渐渐从结实健康的肌体上滑落。青春鲜嫩的肉体带来的力量、冲动、欲望与疲惫都是那样的鲜明与真实。他紧握着拳头,牢牢盯着前方,一往无前地奔跑着。   无论越氏血脉意味着什么,他是如此真实地活着,又有什么障碍和艰难险阻不能冲破?!   中山路一端连着幽静的植物园,另一头则横接热闹的文体街口。   傍晚时分,华灯初上,趁着马路上车辆渐少、城管下班,宵夜摊子、花店、杂货铺、杂志摊报亭都开始把自家的货架往街面上扩。棚子都撑到被挤了大半的人行道上,饭后闲逛的人们也三五成群地开始出没。   跑到这个路段,其实已经没法跑了,光是站在文体街口不动,熙攘的人潮就能涌着他往前挪。   街口小书店的老板,搬了张一人多高的简易架广告招贴放在自家门口,还嫌不够,又吭哧吭哧搬了只大大的音箱喇叭,开始播放大嗓门的循环广告:“……瞧一瞧,看一看,‘晚意’力荐名家名作《野天鹅》,小朋友看了会笑,姑娘们看了要哭,小伙子看了想飞天!安徒生安大师首次倾情力作,具像鸣府,错过了你哭都来不及啊!”   我去!这尬得不要不要的,low得十分亲切的广告词差点没把程尘绊个跟头。   这是《野天鹅》的再版图书开始上市了?老折家就这宣传水平?也太接地气了吧?在这街头巷尾似乎效果还挺不错,人群开始围了上去,七嘴八舌地打听这新冒出来的安大师和新书。   程尘也甩开一肚子郁闷之气,乐滋滋地偷偷上前微服私访,这可是我大地球名家名作第一次在这个世界公众露相呢!   走到近前才发现,说老折家宣传水平不够,那真是冤枉人家“晚意”了。站在正街口抬眼望去,才发现“晚意”书社浩大的宣传声势:文体街中心最高大的十二层大厦侧墙上垂落了一幅巨大的海报,足足遮盖了三分之二的墙体。   美丽的金发小公主头戴荆棘王冠,穿着破烂的衣衫,光脚站在海岩的岩石上,血渍斑斑的小手上紧紧抓着一件织了大半的荨蔴衣衫。遥远的天际,十一只灰白的野天鹅由远而近,仿佛正在向她飞来。   画面上深绿和浅蓝构成的主色调阴郁而森冷,唯有小公主灿烂如阳光的金发给人带来一股暖意,然而她手上的殷殷血渍,衬着稚嫩的脸庞上坚毅的神情,更让人心生怜惜。   海报上这位美丽精致的小公主程尘认识,那张小脸他再熟悉不过,林家兄妹都用一个模子倒的脸!   海报下方,一行巨大的广告:《野天鹅》——催人泪下的童话巨著,安徒生安大师倾情首奉! 第47章 大晚娘的威力   西瓜不吃肉:[看过没?都看过没?我要上天啦啦啦!!!太好看了, 晚娘就是晚娘,冷艳高贵得不要不要的, 要么不推,一推就是首启二十七人的鸣府苣株!]   别扯我:[那个新出的安大师, 十一只烧鸭脱毛记?也就凑和吧, 我昨天只站在书店看了一下午,然后买了二十几本给亲友们分分,然后晚上又啃了十几遍,有点看反胃了。PS:晚娘家文体街口那个巨巨海报吓到我了,真心好看, 那血色叫个妖艳, 那光溜溜的小肉脚丫, 真想嘬一口!]   排排坐才不要:[楼上恋脚屁!滚开, 小公主是偶的!!!你书店老板家养的?二十几本,吹吧!我才抢到一本,我在柳州,晚娘家大本营才抢到一本啊啊啊!]   大本忠:[恋脚屁+1然而,晚娘只知道出小姑娘图, 没有十一个光美男,差评!书根本买不到,有买到的书友私聊,double价收购!]   阿欠欠欠欠:[cha pi+1086,me too.只能舔屏,根本买不到新书好吗?海外党抗议晚娘虐待歪果仁!]   晚意一点也不娘:[你们这帮肤浅的人类啊!知道晚意在多少个城市同时宣贯营销不?34府86大州同时投放, 20万册!三天内售完!!安大师是个新人,书也是新书,然而,书的层次和质量就是一切!我大晚意要么不推书,一推就是鸣府的极品佳作。就问你们怕不怕?!]   冰冰不冰:[好怕怕,晚娘家的,有本事寄两本过来让我怕得不敢上厕所啊!就会贴海报,买街灯广告,网站电视全轰炸,特么你没印那么多书,你喊啥?!我大鞭子抽晚娘的小屁屁,赶紧加印去!]   我即地国:[加印+1抽晚娘+N]   折小胖坐在电脑前,咬牙切齿,全神贯注地怼着骚意勃发的网友们,十根小胡萝卜似的手指在键盘上按得飞起。   大晚娘家,啊呸!大晚意家有专门的网站,这几天主打宣传的再版灵书就是安大师的《野天鹅》。不仅仅是自家网站,网上主要的入口、搜索、新闻内容网站都同一时间投放了巨额巨量的广告。   安大师的童话故事质量摆在那里,明眼人都知道,这会是一本能传后世的好书佳文。晚意尽全力的营销宣传,更为这本书的腾飞插上了翅膀。他们想过书会卖得很好,但没想到会卖得这么好!   太吓人了,三天售完20万册!   哪怕是在人口七亿的大华国,一般一年能销十万册的已经能算小畅销书籍了——毕竟书籍价格昂贵,即便是爱书之人再多,也不可能短时间买上许多本。   晚意准备首版20万册,已经是非常宽裕的计划了,哪知道这计划根本赶不上变化!   “文心墨意”是华国专业级别的书籍网站,不但有各出版社、新书、名家大师等等排名,更有一个十分之骚气的文青论坛。能在互联网初行时期混这坛子的,都是有钱有影响力,更兼真心爱书推书的文青们。   折小胖祖传的行当出身,当然早早就在坛子里有了个大名鼎鼎的号【晚意一点也不娘】,他也完全不避讳自家与晚意的裤带关系,逮机会就上干货实吹猛吹,也算混出了点毁誉参半的小名堂。   这几天《野天鹅》把文坛搅得涟漪阵阵,作为晚意的小东家,折小少爷自然要赤膊上阵,导风导水,可把他给累得够呛。为了心中新增的NO.1偶像安大师!今晚不睡了,就是怼!!就是水又吹!!!   ※   折小胖的新任偶像安大师美滋滋地在街上遛达了一圈,哪啥啥广告,尬是尬了点,但营造出来的热销氛围,读者们对《野天鹅》的喜爱之情,实在是让人与有荣焉。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意识海里有种暖融融的感觉,就像是春天的嫩芽在萌发。一时也没心思在街上闲逛,程尘穿过排挤热闹的人群,有些兴奋地往家走,他有某种预感,似乎有什么好事正在发生。   回到家,大平层里空荡荡的,阿郎不在家。   他心下有点奇怪,也不在意。   这家伙现在的情商智商,一天比一天强,就像是有什么在逼迫着他往前赶一般,学习起来非常刻苦卖力。白天程尘上学,阿郎就在家自学或是做家务,时不时出去走一圈,他很听话,说不让搬砖就再也没去工地做过。   最近一阵,阿郎出去的时间和次数,似乎都多了些。也许成长中的野兽,都会在住地附近逡巡,然后慢慢勇敢地走出,越走越远,最后占领一片大大的领土吧?   想着阿郎高傲地围着他的领地尿一圈,身后跟着N只母狼,噗哈哈哈!   说起阿郎的身份,倒是要好好谢谢他的“老熟人”,水表工蒋师成同志。   蒋处自打和越家人碰面后再也没上门来过,隔天寄了张新做的身份证来。身份证的上名字是“程朗”——大约那天听着有些岔音,户籍地址就是龙柏原小区,像片上的人和阿郎有些像,但年轻许多,大概刚二十来岁。   年轻版的阿郎两侧露出的太阳穴一片光洁,没有疤痕,脸上也没有胡渣。神情阴郁,冰冷的眼神直直地盯着镜头外。   程尘翻来覆去地研究了一会儿,没看出来有什么问题,这证件真得不能再真。应该是某人利用职务之便帮了个小忙,或许是用“空号”填的,或许是用阿郎旧身份改的,谁知道?也不必在乎。   重要的是阿郎有了一个可以公开的正式身份,从此可以光明正大地享受一个公民的权利。   这个情他们得记。   蒋某人随件还写了张小纸条:“给程尘小朋友的大宠物,不用谢。”   程尘笑眯眯地拿起崭新的身份证,指着那张年轻凶猛的脸庞问神情郁闷的阿郎,是你不?   新出炉的“程朗”同学生气地和小小卡片上的家伙对瞪良久,终于无奈地点点头:“是我。但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拍的了。”那么丑陋而中二的形象,完全不想让小肉包看见!   姓蒋的,我记住你了。   ※   一个人随便弄了点吃的,匆匆塞饱肚子,程尘急着进书屋研究他的识海——那股暖意愈来愈明显。   泡杯茉莉花茶,在躺椅上找了个舒适的位置,嗅着略带清甜的茶香,程尘闭上眼,将心神沉入自己的意识海。   幽蓝如宇宙的广袤空间展现在他的“眼”前,亿万颗星辰或明或暗地闪烁着,交织出一幅似真似幻的星空。星空中有两个点,明显与周围的星星们不同,它们闪耀的光芒不是最亮,却最为醒目,朦胧的光泽就仿佛蕴藏着生命的气息,它们是“活着”的星。   程尘自然而然地知道,那两点与众不同的星,一颗是《野天鹅》,相较而言略为黯淡的那一颗是《小王子》。相比较而言,《野天鹅》的星光更为灿烂,并不夺目,就像是会呼吸一般,牵引着那颗星原本内在的光芒,由内而外地点燃了雄雄灵光。   温暖入心的感觉,正是从这颗明亮的星星上传来,源源不断地涌向他的心头。   在它们的边上,还有一点点虽然黯淡却活泼的星光,噢!这是他的“何仙姑”。   【读者愿力加持,灵性能更加厚重持久,经久不灭。】   显然,《野天鹅》那璀璨的星光,并不仅仅是在这个世界上公开出版几天就能够达到的。   这个世界读者的认同,就仿佛是世界意识对界壁之外穿越而来的,思想与情感的认可之钥,让这篇灵文彻底地融入了此界的“规则”之中。与此同时,这个世界读者的愿力,也引燃了地球上多年来无数读者对这篇名著的喜爱与认同之情。   程尘带来的这些灵文,它们能得到的——将是两个世界的愿力加持!   Yes!紧握拳头狠狠挥舞,程尘兴奋地回过神来,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消息。哪怕它仅仅是能让灵书的灵性更持久,有着一整个星球历史在背后支撑,他也将更有力量与信心面对艰难的未来。   快到七点,阿郎还没回家,程尘未免有些担心,这家伙说到底还没完全恢复呢!   刚走到楼下,就见熟悉的身影大步迎面而来,手上还拎着只吱哇乱叫的“小猴子”。   “你逮着个孩子干什么?小心人家爹妈找上门来揍你啊!”程尘笑骂一声,歪头看他手里的娃,骂归骂,心知阿郎也不会无缘无故和一个孩子过不去,“咦?是你!顾……”   阿郎手里拎着的男孩他见过,而且印象深刻,那天在理疗院,他差点把这孩子当作了自家二哈弟弟穿越而来!反倒是名字,一时想不起,叫什么来着?   “我是顾释卷!哥哥!坏人抓我!”二哈弟弟一见到程尘就泫然欲泣,逮着机会开始告状。   “哼!”阿郎气呼呼地把孩子往地上一顿,说:“他趴在楼道角的窗户上往我们家张望,肯定不怀好意!”   嗯,都用会成语了,加一分,程尘点点头。   咦?不对啊!楼道角的窗户——那是靠西北墙的边窗,离楼梯远着呢!他们家是六楼!这孩子是属蝙蝠的,还是蜘蛛成精的? 第48章 单翅也能飞   程尘瞪着眼前的娃, 眨巴眨巴眼睛,神思恍惚地瞅瞅自家大玻璃窗外的世界——月朗星稀, 凉风徐徐,几朵灰扑扑的薄云缓缓飘来又飘去, 很平静, 很无聊。既没有神仙在天上兴云布雨渡劫,也没有内裤外穿的男人飞着和怪兽搏斗,很好,这是个貌似非常“正常”现代社会阶段的平凡世界。   然而,当眼神缓缓转到顾小朋友身上时, 程尘的三观又被蹂躏成了小碎末——这特么长在孩子半边臂膀上的羽毛是神马玩意?!   他用力再眨巴眼睛, 那羽毛还是羽毛, 孩子还是孩子。值得庆幸的是, 他把孩子带到家中询问,牢牢关紧了大门,除了阿朗和自己,再没有别人看见这孩子的异样。   咦?不对。   “顾释卷,仔细听哥哥的话, 我问你,你清楚明白的回答,懂不懂?”程尘让身边争上位的一大一小都坐下来,悄声问,“你怎么进来这里的,有别人看到你身上这个……”   他伸手轻轻摸摸孩子身上的羽毛, “大翅膀”上长羽光滑而略带体温。   刚把这孩子拎进屋时,程尘问他怎么趴到那么高的窗户上去了,这娃一言不合就扒开自己的衣服捆在腰上,瞅着大哥哥傻乐。灰白色的长羽毛,迅速地从他皮肤下钻出,自孩子的右肩膀开始,直至指尖,以肉眼可见的姿态,一只胳膊变成了以手臂为骨的大翅膀。   顾释卷望望两个惊到发呆的大人,乐呵呵地挥了挥翅膀,乖乖听大哥的问话。   “我要找哥哥,林大哥说你住在龙柏原,我偷偷跟他到学校,再跟哥哥到这里。门口叔叔不让我进来,墙好高。我爬大树,然后从高高的树顶,咻!就飞下来了。”他指指落地窗外植物园方向遥遥相望,高达数十米的古树龙柏。   程尘看着那树一阵后怕。龙柏原安保非常严密,外墙倒不是特别高,但四周都有警铃与探头,周边根本没有攀爬落脚的地方。那棵大龙柏是离小区最近的大树,但高大的枝干离外墙也有七八米远。这孩胆也太肥了,估计还是无知而无畏,得好好教教安全第一的道理!   孩子压低声音,附在哥哥耳边说:“林大哥知道我长翅膀。他说,不能让别人看见。所以没人看见我,啊!哥哥不是别人,是哥哥。”   小卷想了想,突然惊了一下,半身羽毛翅膀收起,又变回了个正常孩子。他苦着脸指着阿郎控诉:“这个坏人看见了,他是别人!”   “别人”竖起眉毛,准备好好让不礼貌的孩子知道下什么样才叫“坏人”!   “闪边去,别和孩子闹。”程尘拨开毛茸茸的狮子头,好奇地摸摸孩子有些发凉的光臂膀,赶紧帮他穿好衣服,倒春寒的天气,可别凉着了。   小卷乖乖地套上外衣,顺势抱住了哥哥软软的,有点弹弹的细腰,眯着眼朝黑脸的“别人”伸了伸舌头。   “只能变一个?”程尘指指他另外那只没变化的胳膊。   顾释卷苦恼地点点头,说:“就是很奇怪啊!我心里想飞,身体就会变得特别特别轻,右手变成大翅膀,可是左手怎么都不会变,好奇怪!”   这大概就是首灵赋予的后遗症。   《野天鹅》里最小的那位王子,在从天鹅变化成人时,穿上的是妹妹织的,只来得及完成一只袖子的魔力荨蔴衣,所以保留了一只翅膀无法变回来。   当灵合度很低的顾释卷被一只翅膀的王子文灵融合后,就出现了这种哭笑不得的“超能力”。   这种情况,在这个世界估计还有,但绝不会多。   自古以来鸣府以上的文章能有多少?这样高等级的灵文里,又能有几个文灵呈现具像,能赋予人类奇妙的能力?与众不同未必是好事,人类排除异已的本能相当可怕。谨慎些,对这孩子总不会是坏事。   不管是成为与正常人类立场相异的Xman,还是成为隐于众人的超级英雄,其实成为决定因素的,还是占据绝大多数的普通人类的态度。   “一个翅膀还能飞?”阿郎抱着胳膊站在一边,不屑地吐槽。   “哼!就是会绕圈圈,怎么就不能飞?”小卷很不服气,扒衣就上!   程尘楞是没来得及阻止,眼见着小孩扑棱着半拉翅膀,歪歪扭扭无声无息在大客厅里整整绕了三圈。那半边翅膀挥,一只胳膊使劲甩的衰样……咳咳,噗嗤!他不想笑的,实在忍不住啊!   想想又是一头冷汗,这孩子从那么老高的龙柏上飞扑而下,趴到六楼的窗台上,这要是稍有差池,那就是翅毁人亡的下场。   “以后,没有必要绝对不许乱飞,知道吗?想练习,也一定要在可以信任的大人陪伴下。”   “好的,哥哥!”   这晚,程尘没能把只能变一只翅膀的小卷送回家。   顾家住在词里街尾,房子极小,用小卷的话来说,屋里放了一张床和破桌子,椅子都放不下,他每晚就睡床底下的地铺。顾老爹是远近出了名的酒鬼,喝多了就吹起,这屋是祖上十八代给前朝祭酒老爷做忠仆时,由老爷家的马房改建而成的,就算是马房那也是大户人家的古董屋。   小卷说自己以前迷迷糊糊的,什么也不明白,老娘整天骂街揍他。   那天晚上,他在词里瞎跑,一颗长翅膀的星星突然掉进了他的怀里。他明白了许多事情,连老娘骂的那些“讨债鬼”“瘟生”之类的话,似乎也隐约明白了。   然后,一帮穿白大褂的叔叔给了家里很多很多钱,要带他去什么理疗院做实验,老娘狂笑了老半天,一个子儿没给爹,半夜就卷了钱跑得无影无踪。要不是叔叔们拦着,那天他就得被喝得烂醉的老爹给揍得下不了床。   在理疗院里,小卷见到了好多非常亲切的兄弟姐妹们,他最喜欢的就是林家的兄妹俩。然后,有一天,他见到了最最最亲爱的哥哥,心里就像是被太阳晒化了,好暖好暖,真开心。   可是哥哥很快就走了,但是不要紧,小卷变得特别聪明能干了,你瞧,这不就找到哥哥,再也不分开了么?   小卷紧紧抱着哥哥的一条大腿,眯着眼蹭蹭蹭!小小的身体凌空而起,他不是在飞,只不过两条腿让“别人”抱住了,正使劲往后拽。   “行了,阿郎,别闹腾了。你多大,他才多大?先让孩子住下,明天再作打算吧!”程尘哭笑不得地看着一大一小在他腿上玩“拔河”。   天也晚了,总不能就这样把孩子往外撵吧?!就算回他那个家,估计不是让他酒鬼爹揍,就是让他爹给再卖一回,理疗院还算是正规国家机构,下次可不知道人家买回去是要切片还是清蒸了。   好在四室两厅的大平层,有住的地儿,先……暂时收留吧!   怎么就又捡了一只回来呢?程尘百思不得其解,顶着大家伙幽怨的小眼神,拎着抱大腿的小家伙,亲自帮孩子涮皮漱口洗白白。   把孩子弄到客房睡下,程尘打着哈欠回屋,也打算睡了,折腾了一天,铁打的身体都会累。   阿郎盘腿坐在大床上,殷切周到地帮他打开被子,整出个又暖又舒服的窝洞。程尘扒了衣服就往床上滚,疲累了一天的身体沾到软绵绵,蓬松又带着太阳香气的被子,真是太舒服了!   阿郎看着小肉包像只蚕宝宝似地钻进被窝,又左拱右拱地给自己找最舒服的位置,嘴角忍不住温柔地钩起。小肉包年纪虽小,平时再老成不过,好像所有的责任都一肩背负,在别人面前哪怕是笑都笑得规规整整。   只有在家里,在他的面前,小肉包会吼,会踹人,会笑得露出抖抖的小舌头,还会呲牙咧嘴地咬人。比他可幼稚多了!   真好。这样真好。   “程尘,”阿郎望着闭着眼快睡着的小肉包,轻声说,“今天,我带着我们的灵书《小王子》,偷偷试着给人启灵,有两个孩子醒了。我成功了。”   “嗯,别吵,快睡觉……啊!什么?!”睡得迷迷糊糊的程尘,一下子被惊醒过来,猛然坐起,惊喜地问:“阿郎,我没听错吧?你……成功启灵了?!”   阿郎看着头上还翘着一撮呆毛,喜不自禁的小肉包,实在忍不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那红扑扑的嫩脸颊上,狠狠啾了一口。   他迅速退开,若无其事地认真回答:“是的,我成功启灵了。   从今天开始,我,程朗,就是程尘大师的专属启灵师了。我会赚钱,赚很多钱,把你养得胖胖的,不再忧愁,不再烦恼。我会帮你负担那些不能逃避的责任,遮挡风雨,尽我所能,不惜一切。”   程尘被这家伙的突然袭击给搞懵了,然后又被他婚礼誓言似的台词砸得一头包。半晌才回过神来,问:“刷过牙没?老大的人了,还学小卷玩亲亲,幼不幼稚啊你?今天那三百多集的阿婆剧结婚大结局了?要不你哪来溜得这么肉麻的台词?”   “这你都知道?”阿郎的剑眉竖起,惊叹道,“程尘你上课也在偷看电视吗?”   “滚!赶紧睡。”   阿郎狼狈地接过小肉包丢过来的大枕头,笑得见牙不见眼。 第49章 有身份的人   野贤作派、随心所欲地“私启”是一回事儿, 作为正式启灵师,成为某位大师的追随者, 正式登记为民众启灵完全是另一回事。   作为一名合法正规的启灵师,他首先要有一位能让他追随的文师。一般来说, 起码要写出过“县达”以上的灵书, 或者说本身著作等级虽低,数量却相当多。   然后他需要自家的文师陪同去文审局登记身份。   文豪大师们可以有许多笔名,可以不登记真名实姓,当野贤到处晃荡。启灵师们作为文人的辅助人员,政府管理却相当严格, 不但要登记真名实姓, 报备与自家灵师的启灵分成协议, 每次的启灵收入都需要登记申报税收。   野生的或是黑市的启灵师也许有, 但绝对不见天日,没有哪位大师愿意辛苦培养个启灵师,还得顶上偷税漏税的黑锅。更何况,很多税收还能用公益启灵来返,实在没必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去报备登记。   要知道国家对文人们灵文的税收宽松得丧心病狂, 灵文商业交易文人只需要交10%所得税,如果直接交易给国家更只有低至3%的税!做一次公益启灵就能完全抵扣,简直是敲锣打鼓,恨不能倒塞钱地鼓励文人们多产多销,多多创作。   启灵师这个不需要创造力的工种,就没这么好待遇了。看在与大师们休戚相关的份上, 他们要交12%的纯收入所得税。为了避免大师们帮心爱弟子们避税,明面上也是为保护启灵师权益,政府还规定了启灵师与自家灵师的最低分成协议比例不能低于35%。   作为程朗的灵师——安大师,经过慎重考虑,还是拎着自家的专属启灵师去离州文审局作了报备,蒋同志出品的身份证件,成色还是能信得过的。   至于大老远再跑柳州去——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文审局、国安一家亲,越家也翻了底,蒋同志都能摸上门来……万事最怕“认真”二字,国家机器启动了,很多事情只是愿不愿意知道而已。   程尘也懒得再掩耳盗铃,唉,破罐子破摔了。去之前,当然还是得遮掩一番,不知道的人嘛,那还是继续无知地幸福吧!   蒙头蒙脸的安大师,带着自家目前唯一的启灵师,以及认证用品——鸣府级灵书《小王子》,在文审局工作人员和领导们毕恭毕敬的眼神下,完成了一系列认证,并备案了启灵师最低比例35%分成的协议——合理避税么!   从此程朗先生就是经过正式报备,挂在“安托万”大师名下的附属启灵师了。   安大师顺手也为自己和专属启灵师一起领了一份公益启灵任务。   公益任务是政府为帮助贫苦大众而设立的,不仅文人和启灵师每年都有任务,甚至连每一本登记在册的灵书都同样有公益任务。   对大师们,政府的公益任务条件极宽松又少,基本两三年做一次就能打发了,国家还是鼓励大师们多创作。启灵师们的公益任务相对就多了,但根据任务难易而获得的积分可以用来扣税、借阅国藏灵书等用途,也是鼓励大家多做公益,服务大众,获得双赢。   灵书的公益任务少则一年三至四次,多则六七次,根据灵书等级来划分,等级越高公益任务越多,责任归于灵书的所有权人。这也是政府怕财阀世家收集珍藏灵书后,不再用于大众启灵,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启灵关系到万民生计,无论如何灵书都不能束之高阁而不用,这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意志的铁律。   文审局的人原本热心地为安大师和他的弟子推荐了许多轻省的公益任务,比如在离州本级的济养院,或是州中心的黄龙广场、离州最大的人文学院启灵馆办几次启灵仪式。既方便,效果又好。   矮个的安大师,顶着他的大兜帽,太阳墨镜下一丝眼神都不泄漏,缓缓摇摇头。一九九六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神奇的安大师在华国的东海边画了一个圈。   浙府金州,地处浙府东部山区,著名贫困之乡,盛产铜石斛。   阿郎的药浴还要泡上半年,主药铜石斛却已经用完了。反正要走一趟,边远山区的公益任务积分又高,一举两得。   离州文审局自然有些不太情愿,委婉客气地再三恳求劝说,奈何这位安大师打定主意不动心,也只得无可奈何地从了。唉!估计又是位过路的大师,离州一时也沾不上光,好在启灵师是本地户籍,来日方长么。   趁着周末,程尘打算和阿郎一起走一趟金州,快去快回,也不用缺课请假。临行前,他叫上沈的哥,回了一次望郡,那里已然人去楼空,房门紧锁。   “这,这人都去哪儿了,也不打声招呼,怪不得最近都没见老朱叫车呢!”沈利飞惊讶地拽了拽花园栅栏上的挂锁,郁闷地叹了口气,转头问程尘,“小少爷,你总该知道吧?”   程尘望着铁栅栏上因着无人打理,生机蓬勃却又略显杂乱的蔷薇花,微不可见地摇摇头,说:“走,去词里12号。”   连姨的电话,从越家人上门的那天起就再也打不通了。即便问越家人找来联系方式,也不过相对无言。他目前能做的,就只有继续往她的卡里定期打钱。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汽车还没停稳,一只小卷就连滚带跑地蹦了出来,飞身扑上程尘的腰杆,两条腿灵活地盘踞住最佳位置,甜甜地大声喊:“哥哥!”   后边紧跟着跑出位气喘喘吁吁的林学弟,一看这树袋熊造型的俩,忙喊:“快下来,林大哥带你去吃好吃的,好不好?”   “我不,我要哥哥,哥哥!别丢下我了,哥哥,我要和你在一块儿!”顾释卷泪汪汪地抱着哥哥,坚决不肯松手,生怕一松手哥哥又把他丢给林大哥管了。   林良羽都快气笑了,这没良心的熊孩子,好吃好喝还陪玩,一见“哥哥”就撒娇耍赖,活像被虐待了似的,不好哄啊!   程尘伸手抱起小树袋熊,问林学弟:“他在你这儿闹腾了?真是麻烦你了。”   “你跟我客气什么?咱俩谁跟谁?”林良羽笑眯眯地想接过娃,没成功,也叹气,“小卷也不是你的责任,我能帮上点忙也高兴。就是这孩子太粘你了,真不好管,一不溜神就能闹‘上天’去!”   他使了个眼神,看看天,也有些烦恼,这孩子的爹有跟没有一个德性,又这么粘程尘。好在理疗院那边做了一堆测试,没发现什么端详,要不然还有得折腾。   林良羽压低声音,在程尘耳边悄声道:“实在不行,要么送济养院吧!”   小卷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猛地回过头,也不说话,瞪大了眼,忍耐又恐惧,用力地把自己的小脸埋进了程尘的脖子窝。不一会儿,程尘只觉得脖颈处湿湿的热意。   他轻叹口气,对林学弟笑了笑:“算了,还是暂时跟着我吧!以后再说。”   看长着和二哈弟弟小时候一模一样的脸庞,甚至更为蠢萌又可怜的孩子,程尘实在没有办法把他丢到养济院,一送了之。何况孩子有爹,人家养济院未必肯收,到时送回家,又是有得苦头吃。   债多不愁,虱多不痒。反正现在改编灵文,偶尔启灵已经换得荷包满满,再养个孩子权当是份回馈这个世界的心意吧!   回到家,阿郎已经把出行要准备的东西都打包好了。看到程尘身上多出来的挂件,他皱着眉,呲牙瞪了一眼,换回一对小白眼。熊孩子一点也没被吓到,很无趣。   ※   接到程老弟电话的黄吉光,兴奋得挥着拳头,跳得老高,狠狠喊了声:“惬意!”在柳州蹭人家大师的抚灵,那场面实在是不好意思,当然主要是没抢过史家那几个更不要脸的老老小小。   当时和程老弟依依惜别,也没敢要这位小爷的电话,就是厚着脸皮给人塞了自己的手机号。现在看来,果然是心要黑,皮要厚,下手要果断,总算是没让人给忘到脑后。   铜石斛那玩意,倒不金贵,是金州特产。就是不当季,又要十年生以上,又要当年采摘的,收起来稍有点麻烦。   可是不麻烦又怎么能体现他老黄的心诚,怎么奉上个小小人情呢?托几个人,吩咐一声,等上十天半个月收货,既没效率,程老弟也不会跑金州来,那才叫赔了夫人又折兵!   黄吉光借了辆越野吉普,美滋滋地等在金州东站外,住店、吃饭、卡拉OK加泡澡,有兴趣再来个大宝剑。一定要让程老弟和那位大师的专属启灵师,宾至如归,满意得根本不想回!   “程老弟!这儿,这儿……呃?!”黄吉光兴奋地摇着手,直到他看清程尘手中的娃,和他身边高瘦凶悍的男人——人倒是认识,就是在柳州宾馆里陪着的那位,莫非,这就是那位传说级的,神龙既不见头又不见尾的大师的专属启灵师?这倒也说得过去,不然人那么高级的大师,凭什么来帮那啥抚灵?   看来不只程少背景深似海,这位,嗯嗯,也是有“身份”的人啊!   只是这一高一矮,还背着个娃,形象也太和谐生动了,这是一家三口来旅游?黄吉光晃晃脑袋甩掉满脑子不和谐,笑脸生花,热情地伸出手:“哎呀,又见面了,幸会幸会。程老弟,这你可见外,还没介绍这位是?”   “程朗,‘安大师’的专属启灵师。” 第50章 岔坎村   有身份证的程朗先生, 作为安大师的专属启灵师,终于有了一个能在光天化日行走的正式身份。   等程尘语焉不详地介绍一番, 又使了几个“你懂的”眼神,再意味深长地一笑。见多识广的人精黄吉光立马恍然大悟, 脑补出十七八个恩怨情仇, 狗血淋漓的段子来,也回了程老弟一个“我懂我懂”的眼神。   怪不得一个叛灵师还有程老弟这样的人托底,大师送上门抚灵,转身又成了“安大师”的专属启灵师。瞅瞅这位新上任的启灵师,那叫个绮年玉貌、身长树立、气势熊熊的帅样;再瞅瞅程老弟小鸟依人、啥嗔啥喜的娇娇模样;两人中间还粘了只贴心可爱的“小猴子”……   想想大华国历来文人的骚事, 老黄仿佛明白了许多, 似喜似憾之余也未免替小老弟担心, 未成年那啥啥啥, 可容易导致不长个啊!这拖家带口的,呃,那一套洗、按、唱大宝剑就不太适合拿出来了。   黄吉光心底重新估量打算,驱车前往宾馆,一边介绍打探来的情况。   “……这片连翘山, 接着白际山脉,自古以来盛产药材,铜石斛更是当地特产。以前倒也还好,方剂里用到的不太多,就是个君佐臣辅里的配料。最近几年什么专家研究出来,铜石斛里有种啥素来着, 能一定程度提高灵合度,定魂健体,这才紧俏多了,价格也起来了。   最主要的问题倒不是价格,反倒是年份。这东西价格上来了,山民药农采得就狠。以前还讲究个规矩,采旧留新,多少能剩个种。现在倒好,一帮子不懂规矩的新手见药就采,别说十年份的,三五年生的都薅没了,都是能赚一把是一把,哪想得到给子孙留口饭吃。   市场上倒是有批发的,你也不用去瞧了,多半都是种植的,又肥又嫩,一掐就是把水,这特么还是药?都能炒来当菜吃了。难得有瞧得上眼的,也没多少货,还是旧年存货,要么就是‘园货’。”   “种植的不能用,年份到了也不行。”程尘摇摇头,“园货”倒是没听说过?   “种植个三五年就算长了,哪有种十年的。”黄吉光哈哈大笑,吉普一路在主干道上颠簸,“‘园货’就是山里挖来的药,再种到自家坡上养几年,年份上去了,样子看起来也像野的,价格比一般种植货高老大一截。不是行里人根本分不清野生的和‘园货’的差别。”   程尘也被颠得有点晕,这破路还是主干道呢!怪不得老黄要开辆吉普过来。阿郎夹起小卷抱自己膝盖上,瞪眼:“别闹,程尘晕车,不舒服。”小朋友看看脸色有些发白的哥哥,伸手摸摸哥哥的耳垂,只好一屁股坐在“别人”的大腿上,乖乖不动。   程尘安抚地拍拍孩子的手,转头问:“黄哥,你不是搞汽车配件销售的么?怎么说起药来也头头是道的,老专家嘛!”   “哎呦,别笑话你黄哥了,我这是临时抱佛脚的土专家。哈哈哈,你要是让我去批发市场挑药,我也是俩眼一抹瞎,就是会背几句行话。”这是大实话,知道程少爷要来金州,他老黄连夜把在药行混了十几年的老兄弟拎出来,盘问了一宿才突击出这点功夫,该显摆自然得显摆。   至于专家兄弟,咳,要是请了真神来,还有他老黄什么事?抱根大腿容易么他。虽然不会挑药,下一步呢是老早打算好的,老兄弟给了他几家可靠的药农联系点,进山收货,那绝对是货真价实。   就是不知道小少爷吃不吃得消,反正少爷去不去的,都能眼见他老黄的用心卖力,这份情是卖得妥妥的。   “……这三家都是老药桩,尤其是岔坎村这老党家,据说祖上是西北宁府采参人,索性以党参为姓。也有人说他家是党项人后代,都是瞎嚼,可千万别在老党头面前扯,他可是咬死自家是正宗华夏汉种,嘿嘿嘿!”   既然来了金州,当然要下乡,既是历练也能完成任务。公益任务只需要在金州指定的几个乡镇完成三十个启灵人数,岔坎村所在的石磨镇正好名列其中。   自打在这个世界醒来,程尘慢慢地触摸这个相似又不同的世界,到目前为止,也不过浮光掠影地匆匆翻阅了大半的史籍藏书,对身边的环境有了些许了解。但对更广阔的天地,更深层次的民众生活,确实还缺乏感性与实际的认识。   更多的经历与历练,不仅仅是融入世界,打开眼界的需要,也是越氏血脉的逼迫。   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即便他最终要挣脱越家的羁绊,在有无视规则的能力前,也必须小心应对,熟悉越家的规则。   那位武从越长安的话不好听,态度也藐视而鄙薄,但毕竟给了他一条指路线索:“多写灵书,多历练,灵足神备,祖灵才会亲睐。”不管那个祖灵是什么鬼玩意,历练自身,强大自我,才能有抵御危机的可能。   就是要进山的话,估计会多耽误几天,回头还得给何老师请个假。   整备半天,又给金州文审局打个电话签到,休息了一晚,大小三人就跟着老黄出发去岔坎村。这一次陪同的人又多了一位,是金州文审局派来的外务小方。   小方长得一点也不方,是位有点圆润的憨实小伙。一嘴毛胡子,长得有点着急,看上去三十多,一问人才二十三。是本地青山乡人,勉强算半个地头蛇,毕业几年在文审局里跑的都是外务,金州乡村那是一路都有他的脚印。   方其原本以为能见着离州转来单子里的“安大师”与其专属启灵师,到了地头才见到,只有一位程朗启灵师,带着一大一小两娃,心头未免有一丁点失望。也是,大师文豪不在豪宅幽所宅着写文,哪会跑穷山沟来完成公益任务?   这位程师大约也是做个任务,顺便带孩子休闲度假了。岔坎村穷是穷得一家没条整裤子,可那地儿悬崖瀑布密林样样不缺,还有几个不知哪年头留下的深不见底的密洞,交通是困难点,风光绝好,倒是个驴友的好去处。   大吉普一路颠着蹦着向西而行,程尘晕得直犯恶心,吐了两次居然也就慢慢习惯了,蔫哒哒地半躺在阿郎腿上休息。   小卷担心地直给他顺毛:“哥哥没事,我爹常常吐啊吐的就睡着了,醒了就再来一瓶,然后又精神了。”   孩子啊,你爹那是醉鬼,你哥这是晕车!   倒是阿郎一见他吐,那小眼神就忍不住可惜地往他肚子上溜……你瞅啥?再看!信不信哥把你俩眼珠当灯泡踩?哼!   大路跑着跑着变小路,小路跑着跑着变成了碎石路,再跑一阵,到了个岔路口。两岔都是两米来宽的土路,中间黄土车辙深深,起伏不平,吉普底盘再高这么蝎虎的破路也吃不消了。   小方忙指挥着黄吉光把车停到路边的野坡地上,说是给村里一早打过电话,会有人来接——村委会的电话是整个村子唯一对外的现代通讯工具,还是托了政府“村村通”电话工程的福,去年才安上的。要是早来半年,光是联系人就要跑断腿。   正说着,土路前方晃晃悠悠来了辆车,昂昂叫唤着,走到跟前一看,嚯!好大两条叫驴子,一只花白脸的呲牙,一只黑皮的抽着鼻子打喷。   一个挺俊俏的姑娘坐在车驾上,黑黝黝的脸上咧嘴露出排不太齐整的大白牙,边上还翘着颗小虎牙,显出股泼辣生动的山野之美。衣着虽然齐整干净,却旧得发白,不显眼处还细细打了几个同色的补丁。   “爱珍,咋你来接人啊?老党叔呢?”小方有点诧异,接一大帮子老爷们,怎么也轮不到村花出场吧?   “我爹前几天爬虎陷崖,摔折了腿,村里叔伯爷们都帮着采药换钱,一时脱不开身。”党爱珍灿烂的笑脸一下有些阴沉。   “这,你是党国志家的姑娘吧?我们本来是联系到你家住,收点铜石斛……”黄吉光有点犯难,老党头家里出事,几个大男人让个姑娘招呼住下也不太妥当。   “哎?!不是说,有位启灵大师来我们村做公益,怎么收铜石斛,这是?”党姑娘有些晕。   “一起一起的,这位是程师,鸣府级大师的专属启灵师,这两位是他的家属,正好黄先生要为程师他们收购些铜石斛。”   “哎呀,那再好不过!我家屋子有的大!我爹也没大事,就是几个月不能动弹。你们放心住,我都不怕,你们大男人家怕啥?!程大师,大师!我们村里孩子十好几个,都是盼着政府的人来啊!躺了一年又一年,您可千万千万救救他们。”   党爱珍一边喊,一边麻利地给驴车掉头,把后头的板车驾到几个男人面前:“上车!别怕,这叫驴劲大,你们这百八十斤的排骨,权当一车干柴!哈哈哈!”   行吧!人姑娘都不怕,几根瘦干柴还能怕喽?   金红夕阳下,昂昂的驴叫声中,大大小小的男人们被个大姑娘晃晃悠悠地往岔坎村拉…… 第51章 程大师的第一次   “阿爹, 人我给拉回来了,满满一车咧!还有位启灵师程大师, 村里的娃娃们有救了!”党爱珍没进屋就在院子里嚷开了,脆生生的嗓门一拉开, 邻里四舍顿时热闹起来。   “爱珍, 你讲的啥?有大师来阿拉岔坎村?”   “猫仔!猫仔看好你弟,姆妈去看看哦!”   “大师,有大师来喽!各家醒事,有大师来启灵哦!”   “哪里?哪里?大师在哪里?”   “老党家么?赶紧喊你爷回来!”   老老小小、扶老携幼,没过几分钟党家小院里里外外围满了人。几个伢子爬到墙头骑着看, 院边大樟树上还趴了几个鼻涕娃, 呵呵傻笑着往院子里瞅。   程尘从来没被这么多大娘大婶包围过, 一时手脚都僵得齐步走, 老娘们们更是一阵哄笑,娃娃们都起哄喊:“大湿大湿,拐脚走哩!”   “打死你个娃,敢对大师不敬!”   “狗子喊的,我木喊哩!”   “哇哇哇呜——”   小方到底是常跑乡村的, 套路熟,拉开架势就喊:“乡亲们,大娘大婶大爷们。我是州文审局的方其,今天确实带了一位程大师来做公益,大家放心,今晚大师就住在老党家, 跑不了!”   人群轰地好一阵笑,知道了事情大概,大伙都是又兴奋又紧张。   小方叉着腰接着喊:“大伙先回去,别围着了。程大师休息好了,明天才能有力气给孩子们启灵。到时,让老周支书通知大伙。”   听闻消息赶过来的周老爷子,敲敲烟袋,咳了声,发表总结讲话:“都散了吧!明儿听消息。”   一阵鸡飞狗跳,乡亲们终于满怀希望地回去了。   程尘这才松了口气,抹抹一脑袋的汗,这架势,真是两世没被人这么围观过。   老黄哈哈笑着,跟着小方和村支书商议住处。村里确实没其他宽裕的地方了,村委会本来倒有间库房,可年久失修,又堆了一地杂物,一时也住不了人。老党家这四间青石屋,在村里那也算是豪宅了。都是城里来的讲究人,有老党头在,又不跟大妞挤一屋,住着也没事。   一行大小五人探望受伤躺屋里的老党头后,在主家殷切挽留中,也就挤挤住下了。程尘一家三口一屋,老黄和小方一屋,老党头和他闺女各一屋,党家的屋子难得住满了。   颠波疲累了一整天,程尘很快就搂着小卷睡着了。床不大,背后还有只热热的大靠枕,舒服是谈不上,山中初春的季节,程尘当个三明治夹心,居然睡出一头汗来。   一大早,程尘就被切切搓搓的轻轻说话声给吵醒了。   刚一睁眼,就有个孩子在窗户边嚷:“醒了醒了,大湿家的小湿醒了!”   这,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称呼啊!程尘满头黑线,还没等他吟得一床好湿,门外已经喧闹起来。   党爱珍清脆的嗓音在外头不好意思地说:“对不住啊,几位。乡亲们实在是等怕了,等急了,这才一早就来我们家等了。早饭都在堂屋摆着,你们收拾好就来吃啊!”   “没事,能理解。爱珍姐,烦劳和大伙说一声,我们马上就来,别急。”程尘拎起睡眼惺忪的孩子,给套上衣服,踹了阿郎圆翘的屁股一脚,催道:“麻利的,赶紧。”   阿郎瞅瞅自己穿着整齐的一身,再看看手上正叠着的被子,又横了一眼一头呆毛乱翘的小肉包,默默无语。   程尘老脸一红,把娃丢了过去:“瞅啥?!帮我收拾孩子。”   匆忙收拾停当,在堂屋赶忙塞饱肚子出来,黄吉光和方其都已经在院子里和老周支书聊上了。   老周支书见人出来了,赶紧过来问:“程大师,您看是不是今天就能启灵?”   阿郎看了一眼程尘,见他点头,就回答:“你们准备好了就可以开始。”   “哎!哎!那行,那行!”老周支书乐得褶子堆了满脸,连声应着,转头扯开嗓子命令:“都听见了?!大师让准备好就开始。各家各户都把娃搬到晒场,那地儿摆腾得开!赶紧啊!二柱,狸尾,你们带小子们去帮帮仇婶她们几个年老体弱的。”   “哎!”几个半大孩子应下,匆匆跑开。一院子的老小没多久就散得差不多了。   “支书爷爷,这村里年轻人没怎么见着啊?大爷们都不多见。”程尘有些奇怪地问。   “哎呀!山沟沟穷,精穷。年轻人不甘心在村里穷一辈子,能闯的都出去闯了,剩下这老老小小的,现在叫啥来着?留,留……”   “留守儿童。”小方接了句。   “哎!对头,就是这个词。留守的都是老头老太老娘们,再加上这一帮孩子和那些不能启灵的。唉!能动弹的药户可不敢闲着,都入山了,得十天半月才回来。二月过了,铜石斛老茎就发涩,药性变哩,得赶着季采,能多换俩钱。老党头要不是摔了,这会儿也见不到他在屋里。”   老周头深深吸了口烟,吐出一腔郁气,笑道:“你们来了就好啊!盼天盼地,就盼着有大师来帮帮孩子们哩!上一次启灵师来咱这做公益,都快有四年喽!孩子们等不及呀!”   乡亲们都忙碌起来,几个青壮哪好意思站着。老周支书再三谦让,程尘他们还是帮着搬桶的搬桶,整地的整地。   晒场是村头难得的一块平整地,也就二十几米长,七八米宽。靠前方有个小小的石台,边上竖着根陈旧的高木杆子,横七竖八地拉着电线,上头还挂着个铁制的大喇叭。   爱珍姑娘正站在石台上,指挥众人摆放那些政府发放的,盛放了孩子的简陋制式桶,脆生生的大嗓门听着就让人心生愉悦。   眼见都弄得差不多了,老周书记在“程大师”边上悄声道:“爱珍这女娃能干善心着咧!又漂亮。也是命苦,两个哥哥都折在采药上,二十多了死活不肯嫁,要坐产招夫,伺候老爹一辈子。咳咳……”   阿郎莫名其妙地横了老头一眼,启灵就启灵,大姑娘家的事告诉他干嘛?   爱珍姑娘跑了过来,抹把汗津津的额发,对老支书笑道:“叔,都弄好了。”转头又问程大师:“大师,您看啥时候能开始?”   程朗轻轻握了一下程尘的手,说:“开始吧!”抬腿走上小石台。   “朗哥哥要干啥?”小卷奇怪地问,哥哥说要有礼貌,不让喊别人“喂”,他也只能苦着脸喊凶巴巴的大家伙为“朗哥哥”。   “嘘!朗哥哥要为小弟弟小妹妹们启灵,让他们醒过来。”   “哦!像我清醒过来那样?”   “是的。”   好生滋养了这些日子,程朗又努力攻读,勤练肌体,整个人看上去与当年流浪街头时已截然不同。   修长精瘦的大高个,一身结实而隐含力道的肌肉藏在薄薄的外套下,仿佛是一头缩起爪牙正在休憩的猛兽。修葺整齐的短胡渣,配着剑眉和略有些凹深的眼、英挺的高鼻梁,淡淡的忧郁中透着股说不出的矜贵优雅。   他挺直背脊,小心翼翼地拿出程尘为自己写的灵书,轻轻展开,朗声诵念。沉厚而略带沙哑的嗓音,仿佛是几经磨砺而出的玉石铿然相击,又像是月夜下轻轻拉动的马头琴弦,带着阴郁忧伤,又矛盾地绝决铿锵。   【……当我们开始寻求,我们就已经失去,而我们不开始寻求,我们根本无法知道自己身边的一切是如此可贵。】   这是他为他写的,如此熨烫着心灵,写尽了他心头无法吐露的汹涌。   程尘已经顾不上耳朵会不会怀孕的问题了,令人目不暇接的光点,从空中,林稍,薄薄的朦胧的晨雾间缓缓聚拢。在乡亲们喜极而泣的啜泣声中,飞舞着,凝结着,慢慢向孩子们……   等等!那又是什么?   绿色的毛茸茸从阿郎的左耳鬓发边钻出来,张大了弯弯的长吻,乌溜溜的小豆眼盯着光点点们,蠢蠢欲动。   不许吃啊!混蛋!这不是你家的饭后甜点,是给孩子们启灵的灵光!   程尘三步并作两步,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奋力蹦到了石台上,伸手在程大师耳边一掏,悄悄捏下一只小绿狼。而后,他快速地跳下台子,躲到一边教育熊孩子。   台上的程大师楞了一下,撇了这俩一眼,继续面无表情地启灵。   “不能吃灵光,知道不?!”程尘用手指戳戳大脑袋迷你狼。   小绿歪头歪脑地蹲在他手心,懒洋洋地趴下,两只前爪捂住了耳朵和黑豆眼。   “嘿!你还知道耍懒哈?”   “哥哥?”大人们在神圣的仪式上不敢乱跑,小卷才不管那些,跟着哥哥跑了过来,然后看到了一只绿色的小狼。   “呃……灵,这是朗哥哥的文灵。”程尘想了想,如实解释。   “我知道,我也有小翅膀,但是它出不来,和我在一起了。”小卷点点头,指着哥哥的肩膀说:“哥哥的肩膀上也有。”   程尘一楞,轻轻伸出手,从自己的肩头拎下了一只小小的王子。   小绿立即精神了,扒到小王子身上,伸出舌头轻轻地舔。小王子开怀无声地笑着,又和这疲懒的家伙闹成了一团。   “我能摸摸他们吗?”小卷渴望地看着小小的文灵,轻声问。   “当然,但是你要轻轻的,非常轻,不要伤到他们。”   小小的手指轻轻抚上绿色的茸毛,轻轻地穿过了虚空。   小卷叹了口气:“唉!灵总是只让属于自己的人摸到。”   程尘不知道小家伙老气横秋的结论是打哪儿来的,也不知道他说的小翅膀是什么,笑着揉揉他的头发,转眼望向晒场。   孩子们虚弱的哭声接二连三地响起,老人们哭泣的喜悦叫声此起彼伏,启灵成功了,相当地成功,所有的十六个孩子都醒了。   程大师已经结束了他的诵念,跳下台来,轻轻拥住感动不已的“家属”。 第52章 山中   “来来来!程大师, 我老头子敬你,要喝!一定要喝!”老周支书激动地举起黑色的大陶碗, 殷红的梅酒在阳光下泛着宝石红的光。   程朗接过碗,眉都没皱半下, 仰头干掉。   “好好好!程大师爽气!这第二碗, 我替乡亲们敬你,我们岔坎村人苦啊!苦水里泡黄连,木法子说哩。要不是城里来的程大师这么厉害,这些娃娃也不知还能坚持多少日子。”老周浑浊的老眼微微泛红,抽了下鼻子, 拿糙黑的手掌一蹭嘴角, 咽了口唾沫, 自己半口没喝, 又把碗举到了程大师跟前。   程朗看看老头,仍然接过碗,一口闷,说了声:“客气。”   老周眉花眼笑,见着客人喝, 比自己喝还高兴,又满上,第三次举起了碗:“这第三碗……”   “行了,叔!别多劝咧,城里的先生们可不敢多喝。”党爱珍端上一碗红焖山鸡,夹手捧过酒碗, 趁着老周还楞怔,咕咚咕咚几口就把酒饮了,呵出口气,笑靥如花,“哎呀!车老板家酿的吧?果然香醇,还带丝甜口哩!”   “哎呀!你这妮子,我好不容易从车老板那抠出来的,过年都喝不上这好酒哩……”老周念叨几句,也有些懊恼,“山沟沟里的穷规矩,酒不多,菜也粗,要让客人尽兴喝够。怪我怪我,各位贵客自便啊!我不劝,不劝咧!”   老黄和小方都笑起来,说早等支书这句话,没见口水都漫脚板面了,等来等去只见支书劝程大师,大伙都不好意思下嘴。   “爱珍妹子你咋不上席?”见党爱珍又往屋里走,小方忙问。   “不咧,我夹些菜陪我老爹吃,你们吃你们的。”爱珍抿嘴一笑,粗黑的两条长辫子划过一道美妙的弧线。   矮桌上满满当当四大盆油汪汪的肉菜,红焖山鸡、葱烧石蛤、油炸溪鱼、山笋烤肉,加几碟咸菜。菜色虽然又土又粗,味道却极好,咸香入味。   “来来,尝尝爱珍的调制手艺,要不是贵客来,等闲见不到哩。”老周一个劲地让菜,自己却不吃,又拿出烟袋抽起来。   小方起身添了碗饭,闷头大嚼,一碗下肚才打了个饱嗝,赞道:“爱珍妹子果然好手艺,这菜这饭真是绝了,香!”   程尘给小卷拆了几根小鱼骨,看他啃鸡嚼笋正吃得香,突然听到吸吸嗦嗦的声音,转眼见到堂屋外几个小小的身影扒在门边上,正吸溜着口水。见他望来,孩子们轰然一声喊,立马作鸟兽散。   “莫管他们,熊娃子。”老周挥挥烟杆,美滋滋地啜,喷出几口缭绕青烟。   小方酒足饭饱,打个嗝,聊起村里旧事:“周叔,你们岔坎村也是老大难了。我虽然今天第一次来,来前还特意看过记录,你们村好像启灵也不是一般的难啊?前十几年都是一年两三次派乡里的灵师带‘村晓’灵书来,还能勉强用上,近几年‘乡知’都不太顶事了。这次要不是程大师接了这个公益任务,你这儿的娃娃可是难喽!”   “‘乡知’都不得行?这倒是有点奇怪啊!一般灵书等级和州县都是对应,没道理差这么多级还启不了灵啊?”老黄也有些奇怪,啃着鸡骨头插话。   “是咧是咧!多亏了程大师灵力高深,十几个娃一下子全醒咧!”老周连声应着,避而不答,浓浓的烟雾萦绕在他脸庞周围,看不清神色。   方其也没追问,转而问起另一桩事:“老周叔,州里最近响应上头号召,搞那个易地扶贫搬迁,你们村不是也在名单上,都考虑得咋样了?要是搬到平地去,不说别的,找好点的启灵师也方便多了。”   老周捏着烟杆,半晌不动,突然重重吐出口气来:“不搬!药户的基业在山上,祖宗都埋在山上,不能搬!”   程尘边吃边听,这种关系到村子前途的事情,他一个“半大孩子”既不了解情况,也插不上嘴。   程朗下筷如电,若无其事地把最肥美的几只蛙腿嗖嗖嗖夹到程尘碗里。   “吃你的,别夹了,别人还吃呢!”程尘悄悄踩了不太要脸的某人一脚,嫩脸有点红,不就是多看了几眼摆得老远的石蛤嘛!不过这滋味,放了麻椒,还带着香辣,外边有点焦,里面又嫩,咸里带着鲜甜,太下饭了。夹都夹过来了……嗯,再添碗饭吧!   正聊着,爱珍姑娘拿着几只空碗出了里屋。   听到老周叔的几句话,党爱珍脚步一顿,走了过来,说:“老叔,我爹早就说过了。这山上是得有人守,有我党家的人守着就行,大伙该搬还是得搬,不能误了娃们。”   她咬咬唇,眼光在桌边一圈人的脸上缓缓掠过,有些悲哀地低声道:“时代不同了。守山是我党家的事。”   “你个女妮瞎说啥呢?!这村里一百三十六户祖祖辈辈同进退!你党家的事,你党家还剩几口人?!爱军、爱山他们……唉!”老周支书霍地站起,把木凳子都掀翻了,激动得喊出声,猛然想起不该提那些伤心往事,又憋闷地蹲在了地上,猛抽烟袋。   爱珍也蹲下身,轻轻扶住老周头:“老叔,您看都让贵客们看笑话了。这事以后再商量,先让贵客们吃好休息休息呗!”   “行了行了,我们吃好了,不用忙和。”老黄赶紧吱声。   这一餐饭略有些不是滋味地了了局。   歇晌时,老黄悄悄地在程尘耳根说了句,唉!真是精穷,屋里端进去的就是两个烂芋头,咱们这一顿也不知吃了人家几天的存粮。   “回头收购价提高点,再给人留笔餐宿费。”程尘说了句。   山乡朴实的热情,城里来的几个人除了金钱,一时也想不出用什么回报那些赤诚的心。   “那是,那是。”   村里大娘大婶们忙着照顾获得新生的孩子们,有几位老山民也接着消息回村,老黄开始在党家摆摊收铜石斛,有爱珍姑娘和老党头掌眼,收药也没啥难度。他又存心拍程少爷的马屁,鲜药的价比市面价高了三成,还特地给了一份炮制费用,让村民帮着弄。   一时间村里喜气洋洋,好消息连连,忙得没了闲人。   方其则是陪同程大师一家三口,跟着小导游狸尾,在周边逛。   “给,这个好吃!”小卷很大方,哥哥帮他准备了一大包零食,他挑出自己最爱吃的分给小哥哥。   狸尾也不知道怎么谢,接过果干塞进嘴里,嘿嘿嘿地摸着头笑:“我们这儿没这果子哩!挺甜脆。”   “哥哥说菠萝蜜长在热带,咱们这儿长不了。”   “热带是啥带?扎头发还是扎腰的?”   程尘忍俊不禁,也有点难过:“热带是山川地理上的概念,就是离赤道离太阳比较近的地方,你以后到山下上学就知道了。”   “山里也有学校,改年我就能上了,翻两座山就到,在棋盘村那儿。”狸尾灵活地在山间蹦来跃去,熟门熟路地带着客人往前走,“我不下山,我们是山护,下不得山哩!”   山护又是个什么玩意?再问几句,狸尾也吱吱唔唔说不明白。   往村尾走了不远,山路渐渐平缓,路边有三三两两的野桃花悄悄绽开。过了个山坡,眼前豁然开朗,深深浅浅的粉,灿若朝霞,扑面而来,竟是连绵一片的桃花林。   “到了!程尘哥,爱珍姐说你们城里人就爱看个漂亮,这片桃花林有十几里地呢!光是好看,不结好桃。”狸尾呲着牙,想起那又涩又酸又小的毛桃子。   “我去!好漂亮!”程尘喃喃地念,“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哎?不对啊!这才初春二月,山外的桃花都没开,这山里的怎么反而盛开了?盛开的桃花比起整片桃林不算多,远远望去,倒只有一里多地,附近应该是有什么温泉热涌之类吧?   “有!”狸尾指着山脚桃花最艳丽浓密处,说:“那里有一串温泉,泡澡煮蛋都行,边上还有好几个山洞,都摸不到底的,家里头不让我们去玩咧!要挨揍的。”   “那你们去玩过没?”   “嘿嘿嘿!”狸尾捂着豁牙嘴,一脸傻笑。   逛了半天也有些疲累,程尘把小卷放在大个子的脖子上,小卷揪着大卷毛,兴奋地一路挥手学着爱珍姐,喊“驾!”   座驾翻了个大白眼,猛地一耸肩,惊起胆肥的小娃娃尖叫连连。   回到党家小院,老黄喜逐颜开,指着院里晾了满架的药草,说是收了七八斤鲜药,正让村民们帮着炮制晾干,再有个三两天就能带半成品回去了。老党还会继续帮着收,一弄好就给寄过来。   在满屋草药的清香中,程尘睡了个好觉。   迷迷糊糊中,似乎听到有哔啵的轻轻敲门声,身后的大火炉一下挪开,然后是吱呀的开门声,有人低声交谈。   阿郎出去了。   程尘忽地清醒了,半夜三更的,谁啊? 第53章 药前月下   程尘在床上坐起, 撸了把脸,轻轻把怀里的小卷挪到床铺中间, 起来披上衣服,走到窗户跟前。   这屋子是老辈的山间民居, 青石垒基木板墙, 连窗子都是厚重的木板格。大约是为了让城里来的客人们住得舒适些,党爱珍将木窗外层打开,里层隔栅挂上了细花布的窗帘,角落里用几个木夹子夹住,既不会灌风, 又能透气。   程尘轻轻将固定窗帘角的木夹子取下两个, 挑起布帘, 借着淡淡的月光, 小小的院落一览无遗。阿郎高大挺拔的身形站在院子中间,背对着窗口,党爱珍披散着长发站在他的对面,正仰头说些什么。月光下,姑娘秀美的脸庞上带着朦胧的光泽, 盈盈而笑。   卧、卧了个大槽!这演的是哪一出?萧何月下追韩信?那个貂蝉月下会张生?我去!串戏了!   程尘震惊得头皮发麻,心里一串串感叹号都能串麻辣烫了,这才住了几宿啊?你小子就不声不响地搭上了山里俏?!这也太、太……太不讲究哥们义气了!   心底别扭又有点郁闷,像是只属于自己的最要好的朋友、最喜欢的好吃食特么一转身让别人叼走了。   好白菜都让猪拱了!程尘愤愤不平地在心底念叨,小心肝又酸又涩像是在热油里煎滚了一遍。闷头在屋里转了三圈,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 悄悄推开了门。   咱这是为了保护姑娘的贞操,以免某人一时冲动,哪啥啥,万一哥们儿把持不住真当了山里的压寨女婿可咋整?!这可绝对不是,咳咳,窥探他人隐私啊!   趿上鞋跟,他蹑手蹑脚地推开门,沿着屋檐墙根往外出溜。   好在屋檐上陈旧的茅草伸出老长,月上中天也照不到黑暗的墙根。眼瞅着离药前月下的俩只剩十几步远,程尘也怕打草惊蛇,啊呸!怕那个大家尴尬,就贴着墙根在木廊柱边扎根了,在阴影的掩护下,悄悄探出半个脑袋看好戏。   在这个距离上,这一双人的低声谈话已经隐约听得到了。   “……大师您有灵赋,身子这么健壮,我党爱珍也是十里八乡的一枝花,又不要你娶回家,怕啥?!”   霍!劲爆,这是逼婚还是求爱?   “你说是要谈收药材的要紧事。”程朗的语气冰冷得像个机器人。   哎呀!这也太不解风情了,有这么和姑娘说话的嘛?简直二楞子啊!程尘大摇其头,心底似喜尤憾,郁闷之情倒是消了几分,恨不得喊一声,你不行我上啊!这姑娘也太眼瘸了,咱好歹也是个俊俏美少年,不就是小了几岁?   爱珍姑娘咧嘴一笑,露出颗俏皮的小虎牙,说:“我不这么说,你怎么肯出来?”   “没别的事了?走了。”程朗横了她一眼,转身就想走。   党爱珍急了,双手一扯,猛地撕开自己的衣襟,月色下,白生生、丰满圆润的两团颤巍巍地耸立着。   程尘吓得眼珠子差点蹦上去,成群的神兽在脑海中奔腾而过,这,这什么情况?!   然而,没等他回过神,泼辣的爱珍姑娘做出了更劲爆的动作,她一把抓过程朗的一只大手,捂在自己的胸口上,泪盈盈地低声笑道:“您别嫌山里人不知丑,这身子干净,从没被人碰过。程大师,只求你赐我一夕之欢,渡个种,有没有娃我都不会怨。”   程尘看得倒吸一口凉气,这,这特么不是要保护姑娘的安全,是要保护程大师的贞操啊!一时好为难,这个,出去吧?别把人姑娘臊死;不出去吧?难道眼瞅着自家兄弟就这么被连皮带骨吞了?再留下个山里娃?嗯,那启灵倒是方便多了。   没等他考虑出个所以然,程朗已然剑眉立起,一声低喝:“滚!”   他大手一甩,像是要甩开什么脏东西似的,党爱珍顿时被他推倒在地,滑蹭出几步远,痛呼一声,又紧紧抿住嘴。   “我去!”程尘一惊,脱口而出,场中两位的眼神顿时都转了过来,党爱珍立即将胸口捂住。他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暴露了!   “那个,那啥,你没事吧?爱珍姐。”程尘站直快蹲麻的两条腿,双眼旁视,坚决不看不和谐部位,走上前去扶起姑娘,义正辞严地斥责某人,“程大师,你看,这胳膊都流血了!对姑娘要珍惜爱护,不能这么粗暴!是吧,爱珍姐,你别生气。我们家,那个程大师他主要是没怎么接触过适龄女性,这个反应有点过激……”   程尘有点掰不下去了,好尴尬,好尴尬,心头回音无数遍,他这是跟着添啥乱哟!   阿朗盯着程尘扶住姑娘的手,皱起好看的眉头,一把把人拎到自己怀里,瞪着姑娘,说:“我心里有人了。我这身子也干净,不能被别人碰!”   程尘捂住脸,这台词真是……太不要脸,太生硬了。   党爱珍夹手裹着胸口,一手按着在地上蹭伤的胳膊,愕然瞪着在她面前相亲相爱紧相拥的俩,喃喃道:“他,他不是你弟?”   程朗正义凛然地摇头:“不是。”   爱珍姑娘脑袋有些发木,眼神来来回回在一个高大,一个清俊的身形上扫射,终于幽幽地叹出口气:“唉!大师们总是花调调多,忒浪费。”   在程尘呆滞的眼光中,她摇摇头,毫不留恋地转身就走,另外两位贵客没有灵赋,就算有娃娃也守不住山,再找机会吧!   “哎?哎哎?!她怎么就走了,这,这啥情况?不是,我们就算不是兄弟也不是那啥啥啥!”   程朗没说话,紧了紧程尘身上随手裹的外套:“回吧!外面冷。”   这半宿折腾的,又是激动,又是心累。程尘一大早,打了几个喷嚏,流清水鼻涕了。   村里的启灵任务圆满完成,因为他们还要留几天等药,文审局的小方就不多陪了,一大早收拾东西下山了,还是爱珍姑娘赶着驴车送他的。说实话,经历这一宿的事情,要立时对上这位姑娘,还是挺尴尬的,这么错开会儿,程尘倒是松口气。   眼瞅身边的大个子一脸漠然,完全不把昨晚的事放在心上的模样,程尘一股郁气打鼻孔里直冒,偏偏鼻子还塞了,可恨!   想起昨天桃花林中的温泉,程尘顿时来了兴致,泡个热水澡,感冒也好得快些。   老黄和村里人都在忙着收药制药,反正就这么点路,也不用惊动大人,带上小导游狸尾,目标桃花林温泉,出发!   站在温泉边,程尘瞪着最大最舒适的那一眼泉,郁闷地蹦出三个字:来晚了!   一群猕猴占据了最好的泉眼,目光炯炯地盯着来人,大有不服来战之意。   对手是十几只猴,我方只有一个大人,两个半大小子一个娃。这个战比有点危险啊!就算能险胜,肯定也要损失惨重。   程尘对敌我力量,略一估量,决定大方地饶这帮猴崽子一码!下次给我小心点!   在十几双贼眉猴眼的盯视下,程尘带着一帮人类战略转移到了山脚下的一眼泉。   “这口泉稍微小点,也很好,旁边还有几个山洞的出口,一年四季都有凉风吹出来,可舒坦。大夏天这口泉最舒服了,就是爱珍姐老吓唬俺们,不让靠近洞口,说洞里阴。”   程尘打量四周,这口泉眼边不远就是青灰色的山壁,斜坡上几个大大小小、黑黝黝又不太齐整的洞口,像是野兽张着巨口,让人看起来有些不舒服。一股习习凉意从洞口那边散过来,稍有些冷,要是在夏天,那果然是个美处。   反正也没有旁人,一众都是大小爷们,大伙也就嘻嘻哈哈脱光了衣服往水里钻。斜躺在雾气氤氲的温热泉水中,蓝天白云下,入眼是点点深深浅浅的红。凉风过处,淡粉的花瓣偶尔吹落在泉水中,打个旋儿,透出隐约的香。   爽啊!就差啤酒和撸串!要不是边上闹腾的一群猴,程尘都快美得睡着了。   两条大毛腿悄悄地挪啊挪,夹住一只嫩生生的小白脚丫,把脚趾头拨来又拨去,玩得好开心。随着他的动作,某些惹眼的不雅物在水下晃来又晃去,犹如水蟒蓄势等待着自己的猎物。   正泡得浑身发软的程尘,白了无聊的家伙一眼,懒得伤眼,扭头转身,总觉得后脑勺的头发要被热情的目光点着了。   小卷咯咯咯地笑,专心致志地研究起大长腿上的长毛毛。   “呀!山壁上有石斛咧!”狸尾突然发出惊喜地一声喊,猛地从温泉里蹦起,溅了程尘一身水。   孩子一把扯过放在边上的衣裤快速穿上,蹬蹬地往山壁那边跑。好大一丛铜石斛,要不是他眼尖还发现不了哩!程大师他们给的价格,比平时收山人出的高了一大截,挖这么一大丛,他明年读书都不用愁了!   “小心,别跑!让大人们来采,你别摔着了!”程尘急了,这么陡峭的山壁,一个孩子又没什么防护,掉下来可要命!   “木事!我采药爬惯了的,不要紧。”狸尾高兴地往上爬,手脚并用,灵活得像只小猴子。   “阿郎,快点穿衣服,去看着点孩子。”程尘赶紧催。   小卷也七手八脚地给自己套衣服。阿郎手脚利落,很快赶过去接应。等程尘带着小卷跑到山壁前,狸尾已经爬得老高,正伸手向半山崖处的铜石斛伸出手去。   “别急,他很小心。山壁有点脆,位置不好,我上不去。”阿郎全神贯注地盯着山崖上的孩子,脚下是刚被踩碎,散落一地的土石。   程尘也紧张地盯住孩子,只能在下面提心吊胆地望着,干着急。 第54章 阴灵   崖边青苔地衣一片接一片, 隔着一块块祼露在外的岩石,大小的乱石缝间, 一大丛绿草蓬勃健旺地长着。深绿色的草茎像是竹节,直直地向上竖, 每一节上都对生着细长的卵形叶, 一对又一对,每根老茎上都有十几对叶片,年份绝对不少。   狸尾很小心。   他一只手掰住山崖边突出的岩石,另一只手伸到老茎底部反折,很快就采了一大把铜石斛茎。指尖触到了什么, 一条灰黑的蛇突然从草丛间昂起头。   程尘只看见孩子身子一抖, 身子往后一仰, 尖叫声中, 脚下的石块滑落,整个人仰面向下翻落。   “救人!”程尘急吼,声音都变了调。   阿郎一声没吭,双手前伸,人骤然往外扑出!   扑楞楞一声响, 原本乖乖站在一边的小卷,长长的单翅展开,把衣服撑落一边,呼一声飞上了天。电光火石间,在半空中紧紧抓住了正往下坠落的狸尾。   程尘提到嗓子眼的心刚放下一半,一口气噎喉咙口还没吐出, 就听小卷喊:“好重,小哥哥太重了,我拎不动啊啊啊!”   眼见两个孩子像是断了尾巴的风筝,乎乎悠悠盘旋着往下掉。小卷一只翅膀使劲扇,也没顶上多少事,忽高忽地一阵乱扑棱,根本没法办法确定着陆点。   阿朗和程尘两人盯着半空的两孩子,高举四手奔来又跑去,眼睁睁地瞅着他们在空中突然拐了个大弯,顺着山壁某个黑洞洞就滑进去了。不幸中的万幸,有了小卷这么瞎扑腾的缓冲,坠落的速度挺慢,只要洞里没有什么尖锐处,应该伤不到哪里。   “阿郎,赶紧找孩子!”程尘跟在阿郎身后,翻上山壁就往洞里冲。   山洞的入口有一人多高,斜斜往下,洞口处还照得到阳光,再往里则幽黑一团,完全看不清了,深不见底。能见到的地方,地面倒还平整,没有什么蹊跷尖锐的山石。   洞口近处没看到孩子们,程尘有些焦急,喊了两声,也没听到孩子们回话。还是得下去探探,就怕摔晕了或有什么其他糟糕的情形,先找到孩子才能再视情决断。   “我下去看看,你在这里等。我的眼睛能看到暗处。”阿郎指指自己的绿眼睛,按住程尘。   程尘用力眨了下眼睛,低声应了,呆呆地站着,看着阿郎摸索着往下攀爬。   洞里好冷,一丝淡淡的甜腥味慢慢弥漫开来,程尘模模糊糊地想着,好像是刚才爬山的时候,爬山的时候……手,有些蹭破皮了……   越来越冷了,有什么事不太对劲,程尘只觉得浑身上下阴冷,脑袋像是钻进了放鱼虾的冰库里,鼻子里都是腥臭的寒意。鼻水流了下来,他木楞楞地抬起手一擦,映入眼中的是殷红的血。   晕眩中有无数的声音在窃窃私语:饿,好饿,痛!痛!好痛啊!   天眩地转中,他似乎看到阿郎夹着两个孩子爬了上来,孩子们一动不动地。   程尘努力想睁开眼,用着心头最后一丝清明,奋力嘶吼出蚊呐般的声音:“快,快出去!带孩子们出去,这里,这里有,有问题……”   阿郎一楞,飞快地夹起孩子就往外跑。   程尘终于坚持不住,一屁股坐倒在地。空气中的阴冷似乎更盛了,冰冷刺骨的阴寒之气从洞穴深处涌出,仿佛是见了腥的野兽,潮汐般翻滚着往他身上涌,寒冷的雾气渐渐显露青白之色。   程尘只是觉得冷,冷彻骨髓,脑浆似乎都被冰住了。乱七八糟的哭喊声、凄厉的惨叫声越来越响……   一个高大而熟悉的身影在冰寒的阴冷雾气中再次冲了进来,一把将他抱起。   程尘牙齿格格打战,向拥着自己的热源靠近。   “你要是想他活着,就把人放下。”两个灰衣短衫的人无声无息地跃进洞中,左首的中年男人低声说道。   “你们是谁?要干什么?”程朗警惕地盯着他们,紧紧抱住他的小肉包,只是怀里的人越来越凉,他只觉心头一腔愤恨的郁火如埋于石下的岩浆,想要奔腾而出。勉强压抑着自己,只是因为什么都没怀里人的性命重要!   “越氏武从,越庚寅、越庚未。”   越庚寅走上前,在离程尘他们一步远处停下,细细看了看程尘青白脸颊上,隐隐现出的黑灰色纹路,伸手在他鼻下的血痕处一抹。   “你干什么?”程朗喝道。   越庚寅没理会他,把手指上沾到的血轻轻一嗅,立刻掏出块帕子将血拭去丢在一旁,说:“越家人的血引阴,他身上流着我们越氏主宗的血脉,在这个阴灵地已经阴灵入体。阴灵便是人死后,因执念太深无法散逸的死灵。要是囚阴了,即便散去阴灵,也是灵性大损。你是要抱着他等死呢?还是交给我们来处置?”   程朗额旁青筋暴起,咬着牙关,挤出一声:“求你们救他!”   年纪轻些的越庚未走上前,从程朗手中接过程尘,摆放在平地,小心避开洞口的阳光。   越家的两个武从将自己的上衣脱去,袒露出精壮的身躯,两人半身的皮肤上都刺着青黑的纹身,似乎是一片文字怪异的短文。他们盘坐在程尘的两边,双手合什,以一种古怪的语调开始诵念:   【……无令怨家而得其便。现世常得安隐,临命终时任运往生。】   阿郎紧张地望着地上一动不动的程尘,耳中依稀分辨出几句咒语经文,大约是化解执念,驱散阴灵,往生而返,灵性重归之意。   随着诵念声,他们身躯之上所纹的经文渐渐散露出金光,忽地散开,光芒如利剑刀斧,刺劈在青白的阴雾间,甚而穿透了程尘的身躯。   阵阵阴冷的青雾从程尘身上慢慢飘出,隐约间听到凄厉的嘶吼从洞穴深处传来。   程朗紧咬着牙,握拳跪坐在旁,看着程尘脸色忽青忽白,只恨不得把这些该死的什么阴灵死灵全部焚烧殆尽,挫骨扬灰!   脑海中一声狼嚎猛然响起,苍白焰火带着绿色的光芒骤然从他身躯雄雄“燃起”。一头巨大的绿狼从程朗的头顶一跃而出,光影到处,青白的烟雾就仿佛烈日下的些许残雪,瞬息之间被灼烧得干干净净。   越庚寅、越庚未满头大汗地停下了念诵,惊疑不定地相互看了一眼。   躺在地上的程尘一声呻吟,悠悠醒了过来,晕乎乎地问:“我,我好像晕过去了?孩子们呢?”   程朗一把抱住失而复得的小肉包,把他紧紧拥在怀里:“没事了!都没事。”   “呃,我好像还有点眼花,怎么有,有别人在……”   “不愧是天狼崖自。小少爷这个情形,我必须向主家汇报,阿未还会跟着他,平时不要再去这种阴灵汇聚的地方了。”越庚寅深深看了程朗一眼,“只是你再有手段,没有我越氏的密咒驱除阴灵,也护不住他。‘越血岑肉’千年传承,自有他的道理在,要是想护他一辈子,就来我越氏。”   话刚说完,两人几个纵跃,已从洞口消失不见。   “那是谁?”程尘终于清醒过来,身上也有了力气。   “越家的人。”程朗望着他们消失的方向,脸色阴沉。   被程朗丢在外面的孩子们都没事,等他们走出山洞时,小卷已经醒了过来,正吓得哭兮兮地四处找他们,幸好狸尾听话地按着他在原地等。被这么吓了一次,这孩子再也不敢乱蹿。   大大小小都受了一番惊吓,好在没有什么大的损伤。   程朗抱起孩子,默默地陪着程尘往回走。   等把孩子们安置好,程尘迫不及待地问起洞中后来发生的事。   “越家人?他们一直跟在我身边?阴灵是什么东西?是不是和老党家他们守山有什么关联?”   程尘的疑问一个接一个,他也心知阿郎无法回答,但有些事该问还是得问。   党爱珍已经回来了,听说程尘他们这一天的惊险遭遇,沉默片刻,回屋和老爹呆了半晌,终于还是把几位贵客请到了主屋。   “程老弟啊!你们这可真吓人,我听狸尾这孩子说,为采个药都掉洞里了,没摔着吧?”老黄颇受惊吓,着急慌忙地问。   “没事,没受什么外伤。”程尘摇摇头,问半靠在床头的老党头,“党伯伯,什么是阴灵地?你们守山是要守什么。”   老党头紫黑的脸膛上掠过一阵难堪,钢鬃似的胡子抖了一阵,长声叹息道:“唉!你们都知道了?”   “阿爸,他们今天不小心掉进去的,就是温泉那头过溪涧的洞。”党爱珍给大伙递上茶,低声和父亲说。   老党头捧过茶碗,又叹了口气:“我们老党家守山,就是守着这些阴灵,不让它们散开害人。你们要是不累,就听听我党家的陈年旧事。”   作者有话要说:  越氏咒文选自《往生咒》 第55章 越咒   “我族源于“赐支”母河, 汉时内迁至河陇,不知稼穑、草木记岁, 牧牛羊为生。杂居相处,渐渐学会了采种党参、枸杞这些贵重药材, 生活也与汉人无异。燕末异族黄祸蔓延, 我族奋而抗击,得赐“党”姓,举族归汉。元蒙巫毒,燕朝最终还是灭亡。我族人四散分裂,有投蒙元归为“色目”人的, 也有投金而灭的, 我们这一支则是举族南迁, 以避战祸。   一路南行, 越过戈壁、草原,崇山峻岭。荒野遍地,战火四起,追兵又尾随不断。等行到这一带,族人和随扈已经只剩十之三四, 为了甩开追兵,族人慌不择路地逃进了大山。   山崖陡峭,山中桃花盛开,沿着溪水而上,我族的祖先在桃林深处找到了一个洞口。前无去路,后有追兵, 他们一头钻进了深不见底的山洞。这一去,我族的老弱妇孺再没有一个能走出那个山洞,追兵们也无声无息地全部葬身于此。   侥幸逃出生天的我族青壮中,有一位祭司,血祭之后才知道这洞是个天生的阴灵地,自古以来已不知积存了多少的阴灵死气,大批活人生葬于此后,阴灵更为厚重可怖。   出洞之后,我族在山中幽地找到了安居之所,但地下洞里既埋葬了亲人的遗骸,又有死敌的尸骨,阴灵纠缠不清,散发出来更会害了一方的灵性。好在我族祭司虽然不能驱尽阴灵,但也有些压制阴邪的灵赋,靠着这天生的灵赋才能保这方水土的平安。   族人在此定居后,渐渐与山民婚配,血脉相混,有灵赋的人愈来愈少。又因为阴灵渐渐难以压制,近年来周遭的灵性被污染僵死,孩子们也越来越难以启灵。直到诸位贵客到来,尤其是程大师这样人物,我和妮子说,这便是我们党族唯一的机会。”   老党头很是歉疚,又沮丧失落。   爱珍姑娘握住老爹的手,虽有些脸红,仍然落落大方地说:“昨晚是我自作主张,跟我阿爹无关。过溪涧那边的阴灵洞,平日里也不让娃娃们靠近,天长日久的也有些疏忽。实在没想到,会出今天这样的意外。万幸没出什么大事,否则我们真是……唉!”   老党头神色黯然地拍拍女儿的手,勉强对客人们笑道:“话既然说开,族里孩子们已经启灵,药也收得差不多了,贵客们还是早日下山吧!党族还有我们两人,多少还能支撑些时日,村里其他住户,我会和老周头商量,尽早迁地为好。”   老黄听得冷汗淋漓,连连给程少爷打眼色,走为上策啊!本来就是个穷山沟,要吃没吃,要喝没喝,还住个破石屋,要不是为了收药,他黄大爷百八十年都不会上来一趟。现在可倒好,说着说着闹出个这么吓人的阴灵地来,这,这,小命要紧啊!要不是秉持着送佛送到西,拍马拍到底的高尚节操,他立马就跑下山去了。   程尘想了想,慎重地问:“党伯伯,阴灵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老党头有些诧异地看看不默不作声的程大师,寻思片刻,还是斟酌着开口回答:“这世上人生来无灵,要靠文字引灵入体才能活。常人要是肉体到了年寿时限,死去之时,他的灵性也就脱离皮囊,自然地散去,又归于自然。等到新生的肉体诞生,灵性再入轮循。   但是有些时候,当人死时执念极深,又恰好碰到聚阴的所在,灵性在死去的一瞬没有散去,就会慢慢凝结,形成阴灵。这种阴灵就如毒物,如果无法驱除,就会渐渐积聚,浓厚到一定程度,还会污染灵性,使得周围变成一片死地,灵性僵死,再不能引灵启灵。”   党爱珍眉头紧皱,也说了一句:“世上的灵有定数,要是这样的阴灵积聚过多,世人就会渐少,别说是族群的存续,人类都不一定能继续繁衍。所以,我们是一定要守住这山,压制这些阴灵。”   世上的灵有定数?   程尘点点头,明白了前因后果,但总觉得这句话有哪里不对头。一时也想不明白,倒是这洞里的阴灵……靠党家这仅剩的两人还能压制多久?   爱珍摇摇头,一向笑意灿烂的脸庞也有些黯然:“尽力而为吧!实在不行,我再生他几个……”她抬眼瞟了瞟健壮的程大师,目光中很是遗憾可惜。   程大师一张脸硬得更像棺材板了。   程尘转了个念头,又问:“党伯伯,你有没有听说过山南越氏?”   老党头有些茫然地摇摇头,说:“党氏一族隐居山中,躲避战乱,久不与山下来往,还是本朝立宪后搞什么开山修路,我们才渐渐与山下有了往来。山外的消息,真是不太知道。山南越氏也从未听说过。”   “那您先休息,我们商量了再定。”   程尘拉着阿郎,和老黄、党爱珍一起出了屋。   “咱们什么时候走?”老黄迫不及待地问。   程尘摇摇头,笑道:“我想再探一探那个阴灵洞。”   阿郎握紧他的手,没有说话,只是深深看了他一眼。想去便去,同进退,共生死,也没什么好多说的。   “不,不是吧!程老弟,我的程少爷哎!没听老党说,那是阴灵地!要出人命的啊!”老黄苦着脸吓得不轻,小年轻仗着背景不知轻重,那阴灵死气又不管你是龙是虎,哪怕背景是桃花潭水深千尺,是个活人它就能污染灵性啊!小少爷也没带上什么文豪大师,写上他十七八篇驱灵经文啥的,这能跑不跑还赶着往上撞,真是熊孩子会作死啊!   “不成的,程小弟这不是闹着玩的事。”党爱珍虎起脸,这要不是山下来的贵客,这么熊的孩子她早就上手拧耳朵了,没听老爹刚说了半天酷厉旧事,阴灵危险么!这都白费口水了?!   程尘咧嘴一笑,站在院子里突然大声喊道:“我要再探阴灵洞!既然越氏有对付阴灵的办法,我又有越氏的血脉,能逃一时,难道还能逃避一世?!越庚未,你出来!”   “你,你发什么疯咧?!”党爱珍吃惊地瞪大了眼。   老黄莫名其妙地看看四周,拉拉程大师的衣角,低声问:“你们,还有人跟着?”   程朗拉过自己的衣角,默不作声。   程尘又大声说道:“第一次是猝不及防,程朗有驱散吞噬阴灵的灵赋,我的血脉能引阴灵,做好充分准备能有五成胜率。如果有你的经验和指导,胜率能有七成。哪怕无法驱散这些阴灵,要跑是肯定没问题。   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再去看看,你总不希望看到越氏血脉在认祖归宗前有所损害吧?越庚未,帮个忙,让我能真正面对越氏血脉应该面对的一切。”   老黄和党爱珍惊疑不定地四下打量,难道真有什么人躲在一边?   越庚未并没有让他们等太久。   一身灰衣短衫,长发束起的男子,悄然出现在院子的角落里。他看上去也并不那么年轻了,三十来岁的瘦削脸庞上,一对浓眉尤为醒目,深深的法令纹更显得他神情阴郁。   他缓缓迈步行来,瞳仁微缩,似乎有些不太适应阳光下的行走。   “你真的想知道越家的血脉意味着什么,要面对什么?”   越庚未的嘴角微微勾起,似乎是一个天真的笑意,又仿佛是冰冷的嘲讽。   程尘缓缓点头:“是。以前是无知而无畏,也无所谓。现在既然已经知道生来有这血脉,那就无从逃避,只有直面。我想,即便是能逃避此刻,在宗祭之时大概也过不了那一关。”   “你是个聪明的孩子。找个僻静的地方吧!”   在程尘的坚持下,作为主要战力之一,阿郎仍然坐下来旁听。   “山南越氏的来龙去脉,等你能归宗,自然会有人慢慢教。你要面对这里的阴灵,当务之急是先要学诵越氏灵咒。越血引灵,越咒避邪驱灵。”   越庚未撸起衣袖,露出身上的纹身,说:“每位越氏武从身上的灵咒,本是传承的灵书经文。族中大师根据每个人的灵赋不同,用密法精心纹制上去,再经多年的磨合诵练,才能有驱阴灵、灭死气的奇效。   你生而有越血,引灵自然不用学。但是越氏灵咒却不是一时之间可以练成的,只能先行背诵,有我在边上,灵咒也能发挥功效。”   灵咒并不长,越庚未大致给程尘讲解了一遍意思,就一字一句地教他读音和念诵的方法。有着记忆金手指的地球来客,当然飞速地记下了图形和意思,只是读音这东西就得慢慢纠正磨合了。   程朗也在一边默念记诵。   越庚未见程尘这么刻苦认真,还有勇气再次面对阴灵,紧绷的面容也略有些松驰。也许,这孩子真的能让祖灵认可,成为一个真正的越家人吧?当年的事情,其实孩子何其无辜?无知无觉地被生下,无知无觉地过了十几年。那些陈年往事背负的人够多了。   好不容易把佶屈聱牙的古怪咒语念顺口了,程尘呼出口大气,灵光一闪,突然想到个点子。   咦?这东西其实……和地球上的和尚道士们念的经文也差不离意思,那要是把流传千百年的佛家《往生咒》、道家《九字真言》什么的用灵书的形式写下来,与自己的灵性感应岂不是比这个刻在别人身上的越氏灵咒强得多了去?!   他虽然不是什么信徒,和种花家十之八九的百姓一样,都是见山头就拜拜,临要事抱抱佛脚,不看经文也不会背诵。但是耐不住这些经文流传太广啊!他爱看的玄幻仙侠、甚至历史穿越网络小说里,随手一捞就是一把!   哎呀!大可一试! 第56章 我有大悲咒   程尘静下心来细细盘点, 意识海中神识流光电闪,一一掠过自己曾经看过的相关经文。   要除阴灵, 道家的《度人经》、佛家的《往生咒》原本极为专业对口。但问题在于,《度人经》名气虽大, 他根本没看过全文, 道家的理念更是似懂非懂。小说里多是只言片语地提及,倒是什么金丹、渡劫、元婴啥啥听着挺熟,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要说靠这些自己都不理解的东西能写灵文驱邪,那真是拿小命当儿戏了。   《往生咒》的情况又不同, 越家的灵咒在越庚未细细详解之后, 程尘其实已经发现, 这越咒本身就是脱胎于佛家, 与地球上的《往生咒》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许多意境字句都有相重之处。写这东西,能不能驱阴在其次,会不会挨雷劈才是最大的风险啊!   好在大地球的网络小说一向爱开脑洞,在某个号称大晋江的绿色网站女生言情小说里——当年他被某任前女友逼着看了好些, 居然找到了一堆《大悲咒》、《心经》、《金刚经》等等,不但有全文,梵文版、中文版、连释意版、注解版都有——这年头爱情小说要配着佛经下饭吗?   虽然百思不得其解,但毫不妨碍程尘从今天开始好好学佛经,天天要向上。粗粗研习一遍后,当然还得咨询一下专家, 看这经文能不能用。   “越先生,我曾经听过一篇上古佛家经文,原文应该是湮灭不全了,您看我这样化用补全,是否会有驱灵的功效,有无灵性反噬的危险?”   《大悲咒》不长,在地球更是流传甚广,千百年来不知多少佛家子弟与居士全心诚意地诵读过,程尘只是粗粗重温一遍,也念出了几分菩萨的悲悯之意。   【……祈求一切圆满,不受一切阴灵侵害。……要修得无上功德,方不致沈沦无边执着的苦海之中。……南无大慈大悲圣观世音菩萨,愿诚心诵持此真言者,皆得涅盘。】   越庚未原本并不在意,山阴越,与阴灵打交道千年,什么经文不曾听过,什么经文不知晓?苦心孤诣、代代相传,才能精研散阴驱邪的经文,哪怕在悠久的岁月长河中,已散逸湮灭许多,至今仍能流传的,已是大浪淘金般留存的极致之灵文。   所谓上古经文,既然已湮灭的就不会有什么用处,更何况还是残缺不全,由孩子自己补齐的,哼!真当经书灵文是俯仰可得之物么?!   才听几句,他已经惊得僵直了脊背,强自压抑自己不去打断经文的诵念。这,这完全是一篇以大慈悲心,无上菩提心,济世渡人的经文!用于散化阴灵,简直再合适不过。   只是……   等程尘的诵读之声一落,越庚未忙迫不及待地问:“观世音菩萨是什么菩萨?我怎么从未听说过这位菩萨!”   程尘一楞,继而恍然大悟,这个世界的佛教与地球相似又有所不同。   在人与万物相异,启灵引魂才能活的异世界,人类其实与其他生物在传承上有了天然的隔阂,自然也不可能发展出六道轮回之说。基点的偏差,就会引起许多相应的变异,比如现在这位从未听说过的“观世音”。   “【观世音是一位大慈大悲的菩萨,常以诸佛菩萨的化身,悠游于大千世界,密放神通,随缘化渡。】也许是在上古的传说中湮灭了,也许他化身千万,成了人们口中诵念的某个名字。”也或许,他随着穿越者的步伐,来到了这个奇妙的异世界。   越庚未愣怔半晌,慎重无比地说:“我从未听说或见过类似的经文,小少爷,您如果能将此文写成灵书,无论是对你,还是对我越氏,即便不能称‘空前绝后’,也必将是至关重要的一笔。”   这是他第一次在话中加入了称呼,既不是程少爷,也不是越少爷,而是非常微妙的小少爷。   程尘缓缓地点头应下,既然如此,又怎能不一试?   要写经文,自然先要诵经百遍,一点一滴理解经文原意,再考虑如何在这个世界化用改写。程尘字字斟酌,在心头咀嚼,一字一句细细推敲,才敢落笔记下草稿,写短短的一篇经文,比改写小说不知多费了多少脑细胞。   月上树梢,小卷都睡得呼噜噜,程尘才终于将《大悲咒》理顺,心念通达。   他眨眨疲累的双眼,凝结的汗水顺势滴下,一只大手捏着毛巾迅速伸来,轻轻拭去汗珠。   “谢了。”程尘咧嘴一笑,放松身心享受贴心的服务。   一桩事情做了大半,要是没能弄完,那真是浑身难受。闭目休息片刻,程尘还是决定今晚就将经文写出,只是合适的纸一时倒真没有。   老党头给了程尘一个惊喜。   党家当年祖上是族中祭司出身,又为压制阴灵困守大山这些年,收集珍藏的古怪物事层出不穷,尤其是对驱邪散阴有效果的,更是多些。什么人皮鼓、血引、毒虫啥啥啥的也就罢了,最妙的就是他家收藏了厚厚一叠制成的贝叶,这东西原本就是专用于制佛经的。   贝叶要做得精致华丽是极难的一件事,要能工巧匠花大精力精雕细琢而成,那已经不仅仅是佛经,而是属于艺术品的范畴了。   但贝叶经回归本质,也不过就是刻写于贝叶的经文,不求华丽精美,刻写并没有多繁难,只需虔诚地将经文刻于叶上,再涂漆色就行。   接过铁尖笔,程尘闭目盘坐,《大悲咒》熟极而流地又在心头缓缓过了一遍,他凝心静气,全神贯注,将菩萨慈悲为怀,化渡众生之意一字一字全心诚意地刻划于贝叶之上。   【……以清净莲华,显现慈悲,扬洒甘露,救渡众生脱离苦难。】   越庚未紧握双拳,拼命按捺住激动亢奋之心,咬牙指导:“刺破指尖,十指连心,以血涂经,更生灵效。”   程尘举笔待刺,被阿郎一把将笔夺过。他点起烛火,将笔尖在火焰上炙烤了片刻移开,铁笔笔尖由黑而赤红,又慢慢显出青幽的铁色。阿郎这才皱着眉,将笔递回。   “消毒!”   程尘轻笑了声:“谢了。”   殷红的血珠慢慢渗出,涂抹在棕黄的贝叶经文之上,渐渐凝结沉淀,变为暗褐色的文字。   血色之上金光闪现,似有幽香浮动,天花乱坠,梵唱响起,吽!祈愿成就。   ※   第二次再赴阴灵洞,精兵强将、万事俱备,更有经文灵书在身,程尘信心满满,后路齐全,至多不过跑么!   小程大师打头,身后紧随大程大师和越家武从,再后头是党族祭司传人——爱珍姑娘。更有一干“老壮”的山民大爷大娘大婶,以及半大小子们站在远处,等候召唤。   屁点大的娃娃一言不合就写出本经文灵书,居然还要亲身驱阴灵!气宇轩昂的大程大师摇身一变成了跟班,还冒出个神秘的武从,说好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极度震惊晕菜中的爱珍姑娘,在小程大师和越氏武从身上打量来打量去,哎,一个太小,一个太冷,还是下不了嘴啊!   洞口处阳光洒落,感觉似乎比上次来暖了许多。   “崖自上次吞噬了不少阴灵。”越庚未解释道。   几人走到洞内,越庚未指着洞内阴影处让程尘站定,说:“引阴灵时,不要碰触阳光。阴灵入体还可驱逐,万一甚而‘囚阴’,在阴处还有一线生机,若是到了烈日直晒的极阳处,越血逆行反噬,死无葬身之地。”   “囚阴?”程尘不太明白。   越庚未似乎也并不想细说,只是吩咐,如果准备好了就可展经书引灵,因为书上已有越血,倒不必再刺血引阴。说完,他当先盘膝坐下,袒露出一身越咒纹身。   程尘与党爱珍都陆续坐下,党家的祭司姑娘掏出一只小小的褐色皮鼓,摆出了一个古怪的坐姿。   阿郎巍然站立于程尘身后,双手则捏了昨晚向越庚未现学的法诀,双目紧盯着黑黝黝的深洞。   程尘深吸一口气,将贝叶经文《大悲咒》缓缓展开,以心诵念!   【皈依三宝,皈依大悲渡世的观世音菩萨……】   淡淡的血腥味散开,洞穴中青白的寒雾仿佛是嗅到了极致的美味,翻滚奔腾着向上涌,浓浓的阴冷之意骤然向众人袭来,就像是阴狱之门突然敞开了。   清脆而明亮的少年之声回荡在洞壁间,梵音阵阵间,莲香飘散,金色的佛陀冉冉从灵书上升腾而起,重重光影间,怒目金刚口斥佛音,向着阴灵积聚的雾气持杖而击!   轰!仿佛是在灵台脑海梵唱,又犹如黄钟大吕齐鸣。   尖锐凄厉的嘶鸣声阵阵,渐渐停歇,阴雾纠结缭绕着,缓缓散开。   程朗十指翻动,捏出种种灵诀,一声怒喝:“噬灵!”   绿光白焰化成的巨狼瞬时扑出,将散碎的阴雾撕咬吞嚼,片刻间,阴雾被吞噬得干干净净。   越庚未光着上半身楞楞地发怔,他还没来得及念咒。   党爱珍的小鼓刚刚敲了两三下,姿势古怪的舞蹈刚刚扭出个形。   “……这就,了事了?”程尘等了一会儿,又等了一会儿,既不见阴雾再弥漫上来,也不见专家们有所动静,瞅瞅不动声色的阿郎,实在忍不住站起身问。   越庚未用死鱼眼扫了他一下,站起走到深洞边,探身查看,又细细体察片刻,没好气地说:“完事了!” 第57章 山洞的那一头   接下来的大喜大悲统统不用小程大师出手。程朗拦在身前, 越庚未从内洞口一跃而下,探查好半晌后又返回, 确认洞里绝大部分的阴灵已经消散,余下些微的也已成不了什么气候。   党爱珍沉默许久, 慢慢走到洞口, 向着等候的人群一声长呼:“阴灵散尽了!”   人群静默了片刻,突然之间爆发出一阵抑郁多年,发自心底的高声呐喊,继而四散离去。   爱珍姑娘盈盈屈膝一伏,郑重一礼:“虽说大恩不言谢, 但我还是要和几位大师说一声‘多谢’!从今而后, 您们几位就是我族的恩人, 如有差遣, 刀山火海,在所不辞!”   一百三十六户人家虽然还留在山上的人并不多,也有二百来人。   昏时到来,阴阳交界之际,党族祭祀传人党爱珍换上了一身古朴右衽的灰白色长服, 披散着长长的乌发,尖顶的高帽,长而拖地的帽沿上绣着黑色的长尾鸟雀。   她站在小院的门口一声长歌,哀婉之声响彻天际:人自生来各皆苦,生离死别无奈何,求不得……   族人三三两两地从各自的屋中走出, 穿着灰白的长服,口中和着凄凉的歌声:无奈何,求不得……   就仿佛是涓涓细流,泛起颗颗陈旧的泡沫,渐渐汇聚成一条灰白色的长河,淌向桃花林间的山洞。已出五服的村人,抱着幼小的孩子们,站在自家门外驻足遥望。   辈份最高的老人们拉着绳索,带着箩筐,在年轻人的搀扶下,慢慢走下深洞,捡出祖先和敌人混杂在一处的骸骨。   老党头扶着拐棍,执意等候在洞外。   昏黄的阳光最后一丝光线落下之际,古老的骨殖全部经密法辨别,在选定的山脚入土为安。故敌的尸骨则一把火焚净,散入洞底暗河。   【魂兮归来!去君之恒干,何为四方些?舍君之乐处,而离彼不祥些!魂兮归来!东方不可以讬些。长人千仞,惟魂是索些……】   党爱珍悠扬凄哀的葬歌魂曲还在继续,程尘静静地听着,从略有些变异的章节中,勉强分辨出几句,似乎是屈原的《招魂》?   这篇文由于题材的原因,在现代种花家流传并不广泛,年轻人最多知道一句“魂兮归来”,网文之中选用的也往往是极少的片段。此时仔细听来,语词之间的涵意,细想想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魂啊回来吧!   何必离开你的躯体,往四方乱走乱跑?   舍弃你安乐的住处,遇上凶险实在很糟。   “魂啊回来吧!   东方不可以寄居停顿。   那里长人身高千丈,只等着搜你的魂。   十个太阳轮番照射,金属石头都熔化变形。   他们都已经习惯,而你的魂一去必定消解无存。   回来吧,那里不能够寄居停顿……】   程尘有些出神,这些古老的歌赋,究竟是古人一时脑洞大开而写,还是曾经的东方,发生过什么不可名状的事?十个太阳轮番照射,金属石头都熔化……难道是塞伯特恩入侵地球?还是后羿射十日的另一个变种传说?可是假设真有外星人入侵,它们要地球人的魂干什么?现如今它们又去了哪里?   在他的思绪如脱肛野马般肆意奔腾之际,火把星星点点光芒中,党族的祭祀之礼结束了。   越庚未在探查完内洞后,又悄无声息地消失了。但程尘似乎能感觉得到,那略带考量的眼神,隐在某处默默地关注着他。   又一个春光明媚的清晨。   程尘呼吸着深山中清冽湿润的新鲜空气,用力伸了个懒腰。   老黄兴冲冲地也起了个大早,让孩子们帮忙把药草都收拾干净打上包。他有些敬畏,还带点别扭地候在一旁,等程尘空下来,忙上前撑开一朵再灿烂不过的笑颜,恭敬地说:“小程大师,小程大师,您看……”   “黄大哥,你别喊这么别扭行不?一切照旧,我也没变身成奥特曼啊?”程小少爷有些无奈地说着让人有点不明白的话,自已个想到了什么,又乐起来。   黄吉光陪着笑,连声应是。   您小人家是没变身,可特么一转身就变成个大师,随手丢出来都是鸣府以上的经文,人家祖宗八辈没能奈何的阴灵,你分分钟就教它们该如何做一个合格的不打扰人类的“死灵”。你让我照旧,我连俺舅都不敢照了,别说照您小人家了!   回过头想想,当时在柳州的宾馆其实已经能看出端详了,哪能请到这么神出鬼没还没声没息的文豪大师,还愿意给个叛灵师抚灵,不就是小程大师他自己喽!这么想起来,这位的背景其实……   他想起那天突然蹦出来的越氏武从,想想少年就出鸣府灵书,那必然是家学渊源,背景不是深不可测而是深得根本没底啊!   老黄幽怨地偷偷丢了个小眼神,心则惊喜之。啊!有什么比自己想抱根后台硬的小粗腿,却发现自己直接抱上了恐龙腰还要更幸福的事呢?   “行,那我就厚着脸皮托个大了。小程,程兄弟啊!我们什么时候下山?药都收得差不多了,这山里的事也了了。您看?”老黄噎了一口,到底没敢直喊小程。   院子里头,山乡的村民们正挤在堂屋商量是不是真的要搬迁,故土难离的情感,实在不是说舍就能舍弃的。   不管他们最终商议的结果如何,反正下了山,这片绚烂的桃花林是一时再难见到了,也不知明年今日此时中,人面桃花还能否相映红?   “黄大哥,这样,你先打理这些药材,我想和程朗再去那片桃花林和山洞看看。”   总觉得这片山这片景,似乎在哪里看到过,莫非在梦中?程尘挠头不已,反正洞里洞外都这么多人折腾过了,当年党族也是从过溪涧那头用脚板走过来的,有阿郎在身边,嘿嘿嘿!胆肥心痒,就再去看看呗!   老黄苦着脸挤出一团笑,狠表决心:要去,一定要去!坚决不能再把他老黄丢一边,小小的探险大家肯定要同进同退!好不容易抱上的大金腰,不趁机加深感情和关系,更待何时?   那个,阴灵应该是驱净了吧?好歹两位大师在身边,老黄硬着头皮,正气凛然,一马当先,“看前方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俺杀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看俺老黄兵发阴灵洞!   程尘倒是不担心这些。越庚未探了又查,摸索半天,程朗也下去查看好久,现在洞底想再找出丝阴灵来都难。看着老黄英雄好汉,义薄云天的样,哈哈哈!大伙一起钻山洞当回蝙蝠侠吧!   党爱珍听说程尘要去三探阴灵洞,二话不说抢过了开路先锋的官,提个烧煤油的马灯,又准备了一大包备急物事,上山下洞。除了马灯,大包全让程尘丢到了力大如牛的阿郎背上。   越过蔓蔓障障,欲语还休的艳红桃花林,一行人再次来到阴灵洞。   散去阴灵之后,洞中没有了那股寒彻骨髓的阴冷,只余山间自然的凉,清风徐徐,带来一股极淡的桃花甜香,让人悠然心醉。洞口温泉白雾蒸腾,更映得一林桃花如在仙境,仿佛随时要飘出个小仙女来。   爱珍姑娘掏出一个古旧的小本本,据说是记载当年南迁的族记。程尘看她翻开几页,都是古怪的字符,蚯蚓似的鬼画符,间或沾着些颜色可疑的暗色点点。   “这是地图?”程尘很怀疑,不照着图走,一个没啥分岔的山洞大概也就几小时能摸遍,要是照着这鬼图走,嗯,会不会走着走着就和党族的老祖宗们相聚,这个就很难说了。   爱珍祭祀一脸高深又慈祥,摸了摸无知小朋友大师的头,柔声说:“放心,姐姐还有绝招,包你不会迷路。”   手指轻动,一只半指长的黑甲虫从她袖间溜了出来,站在指尖探头探脑,两根长长的触须灵动地甩来又甩去,像是两根正在发密报的天线。   “这什么?苗家密术,蛊虫?”老黄来了兴致,瞪着绿豆眼上瞧下瞧,心痒痒又不敢拿手碰这种怪异的玩意。   “寻路虫!我党家的密术和苗家有啥子关系?”爱珍祭司白了老黄一眼,摸索着往内洞爬。   “走!看看去。看看党族当年走过的崎岖路。”程尘也有些兴奋,拉着阿郎就往下爬。   幽黑的山洞往下略陡,渐渐平坦开宽,洞中地面湿漉漉的,隐约能听到潺潺水声。党爱珍举起马灯,程尘几人也打开村民家中搜罗来的大小手电筒,多少能增加点光照。   这里的地貌有些类似喀斯特地形,洞侧到处可见溶蚀的迹象。偶尔在洞地正中,会突然发现几根高而突兀的石笋,山顶则有倒挂的石尖遥遥相应,极缓地滴落着水珠。   走过开阔地,前方渐渐狭窄,水声也更明晰。   作者有话要说:  “应该是个溶洞。”老黄肯定地说,“有暗河,我们浙府山间很多这种洞,开发好,挖个阶梯,弄点五颜六色的灯光照照,这就是个神仙洞!坐等着收门票吧!”   程尘也极为赞同地点点头,当年他也去过瑶琳仙境、双龙洞啥的,大同小异。也就打上彩灯,导游舌灿莲花让游客们开发脑洞,这石头像啥那石头有故事,真还不如这里漂亮。   要说,这里交通搞好了,做做旅游开发农家乐也是大有可为啊!不一定非得舍弃宗祀,背井离乡。   心中有了计较,有所目的地观察探寻,果然更有收获。   一路行来,山洞崎岖转折,洞顶高宽,暗河溪流缓缓,要走这种路逃难那是地狱级难度,要是来这里旅游探险,真是再美妙不过!   前方路渐行渐狭,洞顶也开始压低,最矮处,几乎要弓身而过。   程尘有些担心,问:“爱珍姐,往前过得去吗?”如果需要开山炸石,这个洞开发成本就大了,危险系数也直线上升。   “过得去。前面就是祖先的埋骨地了。”爱珍神色黯然地说。   果然,转过一个侧洞,有一片狭谷地,周围散落着纸钱香灰,应该是祭祀起骨时留下的。再往前,远处隐约似乎有些光亮,离出口大约不远了。   侧身钻过狭小的走道,终于走到了阴灵洞的另一头,洞口不大,边上又是几十株桃树,这里没有温泉,桃花三三两两只是幼小的花骨朵。阳光透过桃树枝叶,斑驳地洒落。   程尘朗声大笑,心头一片清明,高声诵读:【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   那是《桃花源记》。   (本章引用的诗文多了些,在这里补足字数。) 第58章 桃源开发   灵文的又一条规则, 只要不落于纸,不管诵的是不是自己的文, 肯定不会挨雷劈。而落于纸面上的,只要不涉及创作, 哪怕未经允许抄写传播他人的灵文, 也只会触犯法律,而绝不会遭灵性反噬。   创作于纸面的灵文,就有点类同于人类用思维和灵魂触及了天地灵性的某个G点,咳咳!总之,不落于纸或其他物质层面, 不会挨劈, 是这个位面世界的真理。   程尘的诵吟也是一次安全前提下的情不自禁。   “小程大师, 你好有文采, 好厉害!”爱珍祭司听得目眩神迷,赞叹连连,虽然不是很明白小程大师诵的古文,但是听着就觉得好生厉害的样子,仿佛说的就是党族南迁至山林洞中的故事。   咳, 祭司只需要会背诵自家的几首固定曲调,研习密术。古文这种东西,与时俱进的党祭司实在不是很拿手。   老黄摇头晃脑,反复吟诵着其中几句,只觉口齿留芳,心旷神怡, 不明觉厉。党族苦难的南迁路,在小程大师口中,有了一个最为美好的结局,族人世居桃花源,再不为世事所烦难。   程尘望着洞外的桃树林,溪水淙淙自林下而过,他笑道:“这可不是我随口成赋,而是有一位上古先贤陶渊明妙手偶作,我偶然见到过遗留的湮灭残篇,今天触情生情,真是觉得再适合这里不过。”   有了《桃花源记》开发一个桃花源还会远吗?   程尘兴冲冲地跑回党家小院,就想开工。阿郎一把拽住了他的腿,轻轻一捏。   “嗷嗷嗷!”一声惨叫,惊起鸟雀无数。连眼泪汪汪,正想爬到哥哥背上学树袋熊,以免总是被丢开的小卷,也吓得收住了泪。   众人被惊得纷纷前来探视,却见大程大师捏着小程大师的两只脚丫子,正正义凛然地下爪子按捏,一向小大人似的小程大师却鬼哭狼嚎地扒着床头抽抽。   爱珍姐姐同情地望了小弟弟一眼,咯咯笑着跑了。老黄也是爱莫能助,哎呦,小少爷养尊处优,是得好好捏捏,大程大师果然靠谱,真是兄友弟恭啊!   程尘在狼爪下挣扎,也是欲哭无泪,这小身板确实还缺乏锻炼,这才爬高走低迈了几步路,一捏脚底就露了原形,又痛又麻。话说,阿郎这是打哪儿学的按摩神功?简直比他都要专业了。   痛并快乐着,捏出一身汗,程尘这才被阿郎放行。   掏出纸笔,想了想,程尘决定还是叫召唤兽,以减少挨雷劈的风险——虽然以他大半年里在这个世界书海和网络里畅游的成果来看,靖节先生的名号并未出现在此世的晋时。   “越大哥!越庚未?一枝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隐身的越庚未这次很沉得住气,程尘喊了七八个花样也没见他蹦出来。哼哼!不出来?有绝招,看经文灵书!   程尘从怀中掏出了《大悲咒》,叹息:“原本还想请越大哥帮忙将经文奉于越家,没想到……”   “果真?!”黑暗中缓步踱出一个人。   一样的灰衫束发,容颜又成熟几分,带着些许风尘仆仆,不是越庚未,而是越庚寅回来了。   “这就是当日佛陀文灵现身,驱散阴灵的《大悲咒》?”越庚寅凝视经书,神情凝重。   “是。”越庚未不知何时,已站在屋角的阴影中。   “你要将此经文奉于我山南越氏?”这种经文对越氏的吸引力,可比秋后挣扎求生的花脚蚊子见着了小鲜肉。   越庚寅将目光缓缓移向少年稚嫩的脸庞,没有看到怨愤阴郁,也没有阿谀谄媚,有的只是一片明朗的笑容,皎如明月。   “是啊!”程尘微笑着点点头,“不管承不承认,我身上都流着越氏的血脉。   既然我有幸补全了上古遗经,奉上此书,一来是感谢越大哥您二位当日对我们的救助,以及多日的爱护之情;二来也是回报越氏的生养之恩。越氏越血既然传承千年,想必离不开与阴灵打交道,改日我回学校继续求学,经书在我身上未必有大用,奉于我越氏,对彼此、对这灵书想必都是更好的选择。”   至于借此书刷好感,希望来日宗祭之时能顺利过关,别整个什么越血逆流之类的恐怖事件出来,这些无关紧要的理由……咳咳,那也不必多说了,聪明人大家心领神会就好。   越庚寅赞许地微微点头,郑重其事地单膝而跪,双手高举接过经书。他抬起的眼眸中流露出一丝暖意,不管他信不信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好感还是成功地刷上了。   等越家的两位悄悄藏好经书,程尘面前就有两位古文专家可咨询了。   果然,如此美好的梦中桃源,从未在此世的传文中有所记载。   越庚寅约略隐晦地打探了几句,小少爷小小年纪,又启灵甚晚,到底是从何处看到这么精妙的残篇?   回答他的自然是意味深长的微妙一笑,一声长叹息,佛曰:不可说。对于如何引导吃瓜群众自行脑补,程尘已经颇有心得,而多日在朋友们家中翻阅密藏的经历,也能不动声色地填补上某些缺漏。   写童话时还可以“隐”,哪怕现在已经半揭开了遮掩,一个没什么经历的孩子还能解释以我笔绘我梦。而古意盎然,显然不是一张白纸的孩童可以撰写的经文、古文,就必须有个莫须有的“上古残篇”出处了。   无势可借时,他需要遮盖。越氏找上门来,虽然多了血脉的枷锁,却也祸兮福所倚,从天而降个庞然大物般的靠山。哪怕这势借得虚妄,起码在他人眼中,他也是个站在山中猛虎跟前的嫩狐狸崽了。   在越氏武从的护卫下,大狼夜添茶,小程大师选了爱珍姑娘珍藏的唯一一张桃花笺,轻轻写下《桃花源记》。   这纸还是当年党家有女初长成时,看着来支教的小白脸先生,党姑娘偷偷学着城里姑娘做花笺,捡了谷中当年枝头最艳最美的桃花用心制成。只是当她见到白嫩书生被老牛追得一屁股坐在牛屎上,厌恶又恶心得破口大骂山野穷地,转天就跑回城里去了——忽如其来地,那萌动的春意就如它忽如其来地出现一般,散得干干净净。   桃花笺便是那一丝曾经的青春萌动挣扎留下的印痕。   如今用来承载灵书,记下桃源美梦,也算是不枉当日少女春梦半夕。   【……自云先世避元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   程尘提笔缓缓书写,书写出他们来到这岔坎村所遇村人的热情淳朴,无法启灵的苦痛,守望深山的悲哀与党族一脉的决绝。写他们结束千年封守的喜悦,祭奠祖宗的哀而不伤,对新生的向往与迷惘。   这一方天地虽未孕育这一族,但它与党族一脉相互守护了悠久漫长的岁月。党族的骨血中已融入了这一片桃花源。   文生于情,情生于境。   千百年的阴灵凝结,将这里的灵性侵蚀得千疮百孔,孩子们启灵一日难于一日。阿郎即便用《小王子》们为他们启了灵,很多孩子虽然醒来,灵合度还是相当低,甚至有几个明显智弱。   灵源于此境,就让这灵回报桃花源,滋润山水间的灵性,补足乡民灵性的不足,取之于此用之于此吧!   程尘站起身,举起记载着千古美文《桃花源记》的桃花笺,高声诵读:【明永乐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   淡淡疏离的桃花香自纸上泛起,身着古代服饰的乡民们在桃花林间耕种劳作,垂髫黄发的孩童在屋舍之间怡然自乐,调皮地奔跑。深深浅浅的粉色花瓣自桃花笺上飞出,如春雨一般在夜风中盘旋而散,屋内院外竟仿佛是陷入了一个梦幻般的远古乡村美景中。   灵光已经集聚于空,如同繁星般闪耀,在乡民们隐约笑语中飞散而落,洒入岔坎村的破旧民居中。就像是一场粉红色的流星雨。   “镇、镇国奇文!幻境如真!”越庚寅站在阴影中,抖着下巴难得地结巴了。   越庚未静悄悄地望着难得一见的灵书幻境,心底轻轻叹口气,嘴角的法令纹都柔和了几分。果然不愧是他的孩子吗?   这一夜,整个岔坎村都没睡好,老党头激动得拄着拐就要蹦出来,叩谢大师们对岔坎村和党族一脉的再造之恩,好说歹说让女儿拖住免得真废了老腿。   爱珍姑娘和激动万分的老周支书连夜奔到程大师屋。感激之辞太浅薄,老周支书老泪纵横泣不成声,这样的灵书景象,哪怕从未见识过,也都知道有多难得。程大师是给了全村的孩子们,一个人生中最为珍贵的礼物。   悄悄的,党家院子内外都围满了村民,有一个沙哑的老嗓唱起了欢快的赞歌,继而这欢乐的乐章绵延开来,此起彼伏,渐渐汇成一曲。节奏在跳跃舞动,欢快而感激之情洋溢在字里词间——哪怕这一次程尘完全没能听明白歌词,但是那感激与欢乐如同浪潮一般朝他汹涌而来。   桃花雨渐消,桃花源的乡村乐居之景也终于慢慢消散于空中,欢唱声停歇。   一个,两个,三个……村民们三三两两伏地而拜,默默地用最真挚的心,给予了自己所能奉出的最真诚的谢意。   程尘的意识海中,桃花源记的那一颗星,突然闪亮,光耀于空。   小王子乖乖地坐在程尘的肩膀上,静静地陪着他看这一夜的美景,身边还伏着一只口水直流的绿色小野狼。   老黄同志看了这一夜的奇景,虽然很替小程大师肉疼这镇国雄文的首灵就这样祸祸在穷山沟里了,但也更坚定了他扒住恐龙尾巴坚决不动摇的决心——扒腰难度看来不是一点半点的大,他连靠近小程大师一分,都体会得到大程先生死光冰冻眼的直射。   要开发一个旅游景区,除了天然美景,最重要的是什么?钱,钱,还是钱!   他老黄大钱没有,小钱钱还是能随手拿出几个来不费劲。当然小程大师必然必须地是牵头主导,鞍前马后之劳就得他老黄来干,谁也别想争啊!他既是浙府地头蛇,人脉粗壮,又是程大师门下第一走狗,这苦活累活脏活,舍我其谁!   好山好景好故事,只要修通道路,把阴灵洞修整一番,再加上好的包装推广,想不赚钱都难。   在老黄的奋力争取下,岔坎村与程大师拟定成立股份合作的旅游开发公司。   法人代表和出资人程尘这个未成年很难出面,就丢给了阿郎。程大师家占80%股权,出资二百万,任董事长;黄吉光占5%股权,按比例出资,并担任高大上的CEO;好说歹说岔坎村山民们才勉强接受以地盘和技术服务等入股占15%——要不是小程大师黑了脸,村民们连一成都死活不肯要。   既然收了大师的投资和股份,感激惭愧之余,党族山匪就打算卖了这条命出来给程大师。为了大师,也为了自家的钱途,与地方政府打交道扯皮,承包等等狗屁倒灶的事宜,党姑娘已经捏着拳头打算联系青壮们回山了。   股份比例大致定下,余事都丢给了老黄处理,小学生就得依依惜别,回校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去了。 第59章 离别   程尘要上学, 小卷丢在家里靠阿郎一个人照顾,怎么想都不太靠谱。孩子就该过孩子的生活, 上学,和同龄的孩子们相处, 过集体生活。既然已经接手了这只甜蜜的小包裹, 程尘并不想让他失去正常的童年。   与林学弟商议再三,又请热心的何老师帮忙介绍,终于给小卷挑了一家口碑相当好的寄宿学校,平时住宿,周末回家。   小卷很听话, 也许是更害怕因为不听话而被丢弃。软绵绵的小家伙听说要去上学, 没有哭也没有闹, 只是在校门口拉着程尘的手, 低声问:“哥哥,周末你会来接我吗?”   程尘鼻子有些酸,郑重其事地举起手,伸出小手指:“拉勾上吊,一百年都不变。到了周末, 哥哥放学,你也放学,我和你的朗哥哥一定会来接你回家。”   小卷去上学了,程尘小朋友也要上学。   他带了一大堆各色手信回到学校销假,最获好评的是岔坎村村民用新鲜桃花瓣做的鲜花饼。鲜甜可口,带着丝丝桃花香, 别说是女生喜欢,连男生都吃得不亦乐乎。   问起这几天假期过得如何,程尘同学感慨,忙,实在是忙!又要爬山涉水去山沟沟启灵,又要作法念咒驱阴灵,还得开山辟路办公司开发景区,忙得睡觉都要睁一只眼。   同学们轰然大笑,一致认为程大个的吹牛功力十分见涨,就是越来越不着调。   唉,这年头说实话总是没人信啊!程尘微笑着叹息,愉快地看着同学们吹牛打屁抢食,小学生的快乐时光不多了,得好好珍惜。要是能过了中秋宗祭,就算是他还想和孩子们混在一处,想必越家也不会允许,有太多太多的东西要学,到时势必要和同学们分开了。   何老师笑着接过鲜花饼,有些责备地望着少年,孩子大了总会向往外面的世界,但是没有学好本领,又怎么能展翅呢?这次的假期可足足延了五天。   程尘赶紧向本朝太祖保证,一定会认真学习,补上课程,做个听话的好孩子。   何老师愉快地接收了孩子的歉意,递给他一本崭新的灵文故事,语重心长地说:“程尘,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但是聪明并不是成功的唯一要素,老师希望你能像《野天鹅》的那位小公主一样,坚忍不拔,在向着自己目标前进的途中,不为外物所迷,不为欲望所驱使,永不忘初心。   这是最近崭露头角的安徒生安大师的力作,老师送给你。希望你也能早日成为像他那样的文豪大师。”   “我一定会的,老师!谢谢您。”程尘哭笑不得地接过印制精美的《野天鹅》,哎呀,这可真是美妙的烦恼,这篇童话故事已经流传这么广了吗?怪不得意识海中的那颗星亮晶晶,闪得可爱。   恢复了日常上学,放学回家,少了个孩子突然觉得似乎寂寞许多,阿郎也更沉默了。   这次采购的铜石斛够多,配上其它的药足够用上大半年,做完作业,程尘撸起袖子就给大狼来了个全身上下撸。阿郎死死盯着汗湿的少年,眼中流露出一种让程尘直竖寒毛的直白欲望。   “我说,你那啥眼神,这是要把我涮涮吃啊?!”程尘搓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阿郎低垂下眼,突然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眼睛里闪动着亮晶晶的笑意,他点点头,说:“是,你闻起来尝起来就像一只刚出炉的小肉包,好想吃。”   “呸!”   月色下,程尘已经沉沉睡去。   阿郎睁着绿色的眼眸,楞楞地望着天际的明月,数着月上黯淡的斑驳,果然还是比不过他的小肉包可爱。但是,他实在是越来越忍不住了。   阿郎轻手轻脚地跪在床头,注视着程尘略显稚嫩的少年脸庞,爱笑的桃花眼闭着,显出几分平日难得一见的脆弱。而后,轻轻伏下身,他做出了一个想了好久好久的动作——啜住小肉包的唇。   果然就如同想像中那样美妙,软软的,湿润而温暖,带着淡淡的桃花香,嗯,吃了好多鲜花饼没刷牙。他舔噬着香甜的津液,辗转流离,不忍松开一息。脑海里闪过一个又一个混乱的念头,这么美味的小肉包,要是吃了馅,以后再也吃不到了怎么办?!   “你够了啊!真特么当我是死人啊!”程尘脸憋得通红,愤怒地一把推在某无耻家伙的胸口,没推动。他一把掀开被子,披了自己的衣服下床,怒瞪着仍然面无表情,砸吧着嘴仿佛正在从事什么严肃要事的家伙。   这特么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了?!说好的捡个小弟相依为命,说好的兄弟情深、兄友弟恭呢?还是这娃电视剧看多了,发情没有合适同龄女孩,憋出问题来了?   程尘瞄了眼某人不可名状的位置,掩在被窝边,也看不清,看看阿郎的神情也不像是半夜做了X梦,起床乱啃。莫非阿郎的智商、情商是随着他的恢复,按年龄增长的?当家长的好操心,难道还要给这娃上生理卫生课和青春心理学?   他自己心里还是乌烟瘴气一团乱麻呢!   哎呀不对,越庚未还不知在哪个旮旯蹲着看呢!说不定越庚寅也在,这还能不能好了?   “我说你……”   “我要去越家。”   两个人同时开口。   程尘楞了,一时也顾不上问什么青春期的问题,问:“怎么突然想到要去越家?”   程朗想了想,斟酌着开口,似乎努力想找到清楚明白的表达方式:“越庚寅说,我护不了你一辈子。那天,在洞里,阴灵到了你的身体里。你冰冷冰冷的,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程朗伸手把程尘的手按到自己的胸口,望着他说:“这里也是冰冷冰冷的。”   “后来不是都好了吗?那只是偶然事件,越庚寅他们说的你不必太在意……”   程朗摇摇头:“只要你身上流淌着越氏的血脉,这种事情就不会断绝。越庚寅很讨厌,但是他说的对,我要保护你,就得到越氏去,用密法纹上那个咒,就纹你写的《大悲咒》,学他们的法子。这样,我才能保护你,才能不让你再吃那样的苦头。”   程朗静静地望着少年,有一句话却说不出口:离你远一些,我才能忍耐住越来越无法克制的欲望。去越家,学那些能保护你的咒法,也去磨砺掉那些越来越不满足的可怕念头。   程尘伸出手,摸摸那软软卷卷的黑发,粗糙的胡渣,所以那是个告别吻?吻错地方了。   “你想去就去吧!”总要学会成长,总要能够独自面对风雨。   程尘轻轻摸过那双深邃的眼睛,想拭去那一抹忧郁:“以后别瞎亲,一个大男人婆婆妈妈像什么样子。早去早回,多学点东西总是好事,以后我的安全就靠你了,大程先生,也免得总依赖越家的隐形人。”   这次召唤出来的还是越庚寅。看在《大悲咒》的份上,程朗又是小少爷的专属启灵师,越家的武从虽然对程朗之前的身份略有犹疑,还是爽快地答应了陪他去越家请示家主越先生。   第二天早晨醒来,程朗已经走了,打包带走了那些药草。   一个人面对着空荡荡的大屋,哪怕程尘一向乐观,也难免有些寂寞。   好在小同学们都挺给力,一如既往地闹腾出各种奇葩的开心事,哈哈笑过几声,淡淡的伤感早就随风飘散。人生总有种种别离,别离不也正是为了再一次重聚?   几天不见,折总更加红光满面、意气风发。借着安大师的名号、鸣府的光环、过硬的质量和老少咸宜的题材,《野天鹅》在近期的实体销售上一骑绝尘,无半合之敌。折小胖也借光,在网络上挥斥方遒,一扬我大晚娘的绝世风采。   近日听说那位安大师还在咱们离州报备了一位专属启灵师,居然还给启灵师专门写了一本鸣府的童话《小王子》,简直简直太奢侈了好吗?折总言则憾之,心向往之,不愧是安大师啊!   “这位安大师在离州文审局的备案名是‘安托万’,和你们天朝那位‘安徒生’不一样,你怎么知道就是同一位?”文理不服,这分明是两个名字么?怎么凡姓安的都算到折家晚娘头上?   “哼哼!这你就不懂了。大师们有喜欢用同一个笔名的,也有喜欢三天两头换名字玩的。比如当年本朝建国立宪时期的战斗文人周大师,主要笔名是只有一个,可在报纸上翻来覆去骂遍天下的笔名有二百多个!”折总用专业的知识分析大师们的心态,换着马甲玩方便战斗,有隐士感,有趣。   “再说了,就那黑漆漆一身的小个子,带着位高大个的绿眼睛启灵师,别无分号,不是额们晚意的安大师,又能是哪位?”折总得意洋洋,无比向往那本无缘得见的《小王子》,更是遗憾同在离州都错过了与大师一会。   程尘听得一楞,继而想起,除了苏大班长在帮忙买房时见过阿郎,其余的同学其实只在暖房时匆匆见过程朗一面,估计现在站在他们跟前都认不出,更不要说和某位“高大个的绿眼睛启灵师”联系起来。   也好,顺其自然吧!虽然不是有意隐瞒,但他确实并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这些。   下课铃声响起,放学了。   周末不必再住宿舍,同学们三三两两结伴而行,嘻嘻哈哈地出校门。没有人在校门口等待他,可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家伙,还在学校望眼欲穿等他去接呢!程尘收拾心情,与同学们道过别,挥手正想上沈哥的出租车去接人。   一辆红色的跑车龙卷风般急驰而来,吱——一声,拉出老长一条刹车痕,正在程尘跟前停住,把他吓了一大跳。   穿着同色系暗红西服,戴着副太阳镜的骚包驾驶员哈哈大笑,伸手打开门,一把把人拽上了副驾位,没等旁边的人反应过来,跑车已经绝尘而去,扬起一地灰尘。   “绑,绑架?!还是熟人啊?”沈哥有点惊。   “得了,也不看看那啥豪车,玛沙,好几百万一辆咧!开这车绑架,吃饱撑的啊!”校门口的保卫队长摇摇头,翻了个白眼,有钱人真会玩。   越庚未隐在一旁,皱眉打开对讲:“三少把人接走了。红色的玛沙,京X0988那辆,我会继续跟着。” 第60章 也曾少年狂   跑车风驰电掣, 咆哮着闪过市区,徒留一溜尾烟给愤愤的路人。   “慢, 慢点,我, 我要吐了!”程尘大吼, 脸色已经由青转白,双手死命地抓着扶手,总觉着这条小命快被玩完了。   “嘿!你可是我们老越家的种,正是当打之年,不是这么虚吧?”越三哈哈大笑, 暧昧地眨眨桃花眼, “还是小小年纪玩得肾亏了?”   他握着方向盘左转右突, 时不时耍个漂移过弯, 车子已经渐渐行至郊区的山路,大约是专用的车道,不见一点坎坷,相当开阔平整。   程尘头晕目眩一阵干呕,猛然大喊:“特么停车!”   车并没有停, 但终于平稳了些,匀速一路急奔,向着青郁的山林蜿蜒攀爬而上。   “别玩不起啊,小子!对你叔客气点。”越三目光冷了下来,横过一眼,挑起眉, “要不是你弄出个什么《大悲咒》,还弄了个星宿的人回家,你当三叔我愿意跑这山沟沟来么?”   程尘强忍不适,问:“程朗到越家了?宗主同意他修习了?”   越三上下扫了他几眼,突然吃吃地笑起来,笑得手都抖了,火红的车子在山路上扭得更为风骚,吓得程尘冷汗又湿透背脊。   “你这身份虽然有点尴尬,老大毕竟还是你……嗯?!”越三甩过来一个“你懂的”眼神,阴阳怪气地说:“崖自都让你捡了当猫养活,不错啊,大侄子。老大同意了,正让族老在研习你的《大悲咒》,也教他越氏密法,等全弄明白喽,让他第一个当小白鼠。哈哈哈!”   “多谢你了,越叔,阿郎他会努力的,越先生想必也不会做没把握的事。我还有事,麻烦你送我回去。”程尘深吸一口气,车辆平稳些,晕车感就好多了。   “越老三从不走回头路你不知道吗?有什么屁事比我带你去见识见识还重要?”越岩漫不经心地把着方向,一边荒腔走板地哼着:【我自荣耀坠落,恋上她那香气……心头缠绕坟墓的诗句……】   “我答应了一个孩子,今天要去接他放学。”   “噢!I got it !你捡的那只小翅膀是吧?给,打个电话给阿未,让他接就行了。”他甩手丢过来一只银光闪闪,小巧的手提电话,报了串数字。   看样子一时脱不了身了,程尘有点烦这个不着调的越老三,也没什么好招,只能对孩子食言,让越庚未去接小卷。好在召唤过他几次,小卷对他算眼熟。   给越庚未、学校老师、林学弟家打了一圈电话,程尘才把有点发烫的手机递回。越老三不耐烦地接过,嘀咕了几声,婆婆妈妈的,一点也不像魔王老大。   跑车拐过一个急弯,前方是一个相对平坦的开阔地,几幢白墙黑顶的小阳楼三三两两两地矗立于林间。车子开到长长的铁栅门前,保安恭恭敬敬地扫了车号放行。   在主楼之前,越岩停下车,随手把钥匙丢给车童,拉着程尘往楼里走。楼前的匾额字体虬劲,名字却相当普通——半山居。   “三少,您来了,请请请,里头正热闹着呢!”笑容可掬的经理一头迎出来,弯腰躬身地请客人入内,“这位小少爷眼生,是?”   越三大摇大摆地拽着人往里走,丢了一句:“家里的子侄,带他来见见世面。”   走入门内,一室的喧嚣涌动,与外头林幽草深的静寂完全是两个世界。眩目的旋转灯照着厅侧独立的小舞台,一个浓妆艳抹裸了大半胸脯的光头美女,正抱着长长的立式话筒,闭着眼摇曳生姿地倚着三角钢琴唱着爵士乐。   黯淡的灯光从昏黄的琉璃灯里漫出,高挑的二层楼顶镶嵌着宝蓝与暗红交织的玻璃画,让人仿佛置身于夜的暧昧。慵懒的人群,醇酒与女人的香缭绕弥漫,若隐若现的笑声像是挠在人的心尖上。   作为一个前技术宅、小文青,程尘对乌烟瘴气的夜店很反感,但是又喜欢那种小资情调的迷离暧昧气氛,这样的场合,真是让人欲拒还迎,心好痒痒。   越三熟门熟路地穿过中厅,一路和认识的不认识的狐朋狗友打着招呼,推开了一间半掩的包厢。   “越老三,搞什么,这么晚才来,我等你半天了!不知道哥哥通宵奋战到三点多么?”主位上的马脸男人半瘫在长沙发上,懒洋洋地嚎。他指指身边的一圈,说:“喏!在校的,大波的,小白花的,筋肉的,幼齿的……有啥花样哥哥我弄不到?”   程尘根本没来得及看清室内,就被一群莺莺燕燕包围了,触手都是温香软玉,耳际吐息如兰如麝,他晕乎乎地左挡右支,根本挡不住如狼似虎、咯咯笑着往上扑的女人们。   “小弟弟好害羞呢!”   “咯咯咯,岩少家居然有个这么脸嫩的孩子,简直是个宝哟!”   几个清纯可人的少女红着脸缩在一边,看着作风豪放的姐姐们一涌而上,也忍不住蠢蠢欲动。   马脸的长腿男笑得喘不过气来,两腿抽抽倒在沙发上,咕咕咕地笑得像只刚下完蛋的老母鸡。   “停,停!”程尘倚在桌角夹缝边,涨红脸大吼一声,总算压住这群女人一瞬,他狼狈地转头问:“越三叔,您带我来就是见识这种场面?那谢谢,现在我见识过了,明天还要补班,得先回去了。”   “明,明天,还要补班!哎妈,要死了,笑死我了。越,越老三你今天是带着侄子来,来谋财害命的吧?!哈哈哈……”马脸男笑得人都软了,大半个人出溜到沙发底下,还笑得停不住。   越三挑着单边眉,看了程尘好一会儿,挥挥手:“都散了,我大侄子不好这口。”   他一把搂过小孩的肩膀,懒洋洋地说:“孩儿啊!你这可不对,人生在世最大的事情莫过于男欢女爱,繁衍后代,我越三对咱家最大的贡献就是生了个儿子。你整天身边粘着几个大小男人,小心走上不归路啊!啧啧啧!你整得跟和尚似的,越看怎么越像木头老二了?”   咕咚一声,马脸男已经笑得抽抽到地板上了。   程尘无奈地被越三当了人形靠椅,听他在那儿叽叽歪歪。   “你叔我好心给你开开荤,特地让你庆叔找了环肥燕瘦、干干净净、各色各类的一帮子美人。你倒好,连闻都不闻一下,也不举旗致个敬,这猫儿不尝腥他还能长大?”越三瞥着小孩平静的裆处,啧啧有声。   庆则东好容易从地上爬起来,连声叫:“我的错,早知道再叫几个干净的嫩小子,说不定咱侄子喜欢呢?”   “呸!”越三优雅地啐了口,把程尘拉坐下。   “你不喜欢呢就算了,不过呢,玩归玩,早点给我们家老大抱几个孙子才是正经事。我大蓝星的人口问题是越来越严重,就靠你们小一辈鞠躬‘精粹’,死而后已了。笑,笑不死你啊,孙贼!”越三瞪了庆则东一眼,也懒得跟他计较。   “这些呢都是顺带的,等会儿有场内拍,你跟我去见识见识,越氏门阀传承久远,既然迟早要回来,那盯着的、恨着的、靠着的、怼着的,你多少也得知道点。”   “知道了。”程尘干脆地应下,既然有正事,那就不忙急着走。越氏这座庞然大物,沾上边了能靠,也必然会有风险,早些知道心中有数,也能早作打算。   “哎呀!年少意气正风发,看着你们,我才觉着有些青春不再了。有机会和你泉弟见见,越泉,我儿子。他比你小两岁,在京府水木附高读高一,想必和你这个小学生哥哥会很有共同语言,哈哈哈!”   程尘横了眼笑成一团的俩幼稚中年,淡定地给自己倒了杯菊花茶。   ※   “他又去离州了?”岑芳华仔细地为自己涂上艳丽的紫红色指甲油。   “是。没去见程柔,一到就去见了那位小少爷。”   “小少爷,哼!”岑芳华翻转纤细的十指,欣赏自己的作品,凉凉地说:“他算哪门子少爷?哈哈,杂种少爷?”   黑衣短装的女人跪坐在她面前,不敢争辩。   “越老大这是想撕破脸了么?他真当我岑家无人?‘越血岑肉’,越家人是太久没吃肉了吧?”岑芳华自言自语着,冷冷一笑。   “你去,问我爹拿那个‘药’,就说是我要的。要是不给,就等着他女儿和外孙都一块死吧!”   “大小姐……”   岑芳华厉声喝道:“去!”   ※   半山居的内拍,类似慈善性质,搞得并不算大,但品质相当高。有名有号的世家门阀代表来了好些,但基本没有家主出场,大多是年青一辈或是有些名望的旁枝。各家拿出自家的珍品上拍,一般也都是自家买回,所得款项捐给主办方新设的一个慈善基金。   “庆老七的大姐刚从美帝留学回来,想弄出个水花算是回归圈子,大伙都捧个场。”越三拿了个牌子坐下,有气无力地给大侄子解释。庆家六个仙女,一个比一个凶残,好容易生出个珍稀物种庆七,因为太珍贵就给养成了个奇葩。   程尘斜眼瞄瞄喊人家奇葩的家伙,这算是近墨者黑,还是臭味相投?   越三用下巴指指侧前方,笑得一脸慈祥、长毛四眼没脖子的中年胖子,说:“高家的,阴得很,和我们家不对付。”   程尘抬眼望去,那位非常有《同桌的你》即视感的胖叔叔也转眼望来,给了他一个和蔼的笑容。   主办方弄了个拍品小册子,程尘随手一翻,惊讶地发现,越氏的拍品居然是一本鸣府级的灵书——《我笑歌》,作者越岩。   越老三?!程尘的下巴差点脱臼,就这玩意也能写出灵书?   越老三悠悠地叹息:“唉!‘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你以为咱家的天才少年就你一个?哼哼,当年你叔也曾是笑看天下英雄,怎么就莫名其妙成今天这德性了?伤仲永,伤仲永啊!”   很多年前,程柔还是个屁大点的丫头,一个劲地粘着老大跑。他是族里光芒万丈的少年天才,就喜欢逗那丫头哇哇叫着哭。   再后来,他废了,老二变成了木头人,程柔连眼泪都不会流了。   这些年到底是怎么就忽忽而过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越老三的歌词选自:CRADLE OF FILTH A Gothic Romance (Red Roses for the Devil's Whore)慎听。   有小天使不喜欢豪门恩怨,啊!可是本文的世家秘事是揭露世界真相的必要路径,不走不能换地图呀~ 第61章 又中招了   庆大小姐是位很有江南水墨韵味的高挑美人, 气质更胜于颜色,穿着一袭改良汉服婷婷袅袅, 巧笑嫣然地作了开场致谢辞。各家的拍品都挺有意思,总的来说不会太珍稀, 但也能体现本家的实力和特色。拍卖波澜不惊, 拍卖师恭维一番,几家关系良好的稍抬抬价,基本都是自家把东西拍了回去,也有当作贺礼送人的。   到了越氏的《我笑歌》,稍稍出了点插曲, 胖子高叔叔连举三次牌, 把灵书抬到了三百七十万的高价。越三怒向胆边生, 直着嗓子喊了个四百万, 引得一片窃窃私语,程尘觉着脸上落下的探究目光似乎又多了些。   胖高给了他们一个弥勒佛似的笑容,摇摇头,不再举牌。   十二件拍品,拍出了二千七百多万, 庆大小姐回国的首演算是相当有面子了。简短的感谢致辞之后,是自助酒会,越三和庆小七正想带着娃去找胖高的麻烦,人家亲自送上门了。   “发糕,你今天成心来怼我啊?”越三歪着头,斜眼睨人。   “戾气太重!”胖高叔叔推推黑框大眼镜, 笑眯眯地说,“本来想拍下你的大作,当成贺你三十七高龄的礼物,你还不领情。这位小弟弟是?”   越三哼哼着介绍:“程尘,我家的子侄。发糕,高闻道,大名鼎鼎高氏集团的执行总裁,有为青年。”   “暮气了不是?”胖胡萝卜似的手指虚点越三。   “信不信我把你爪子给撅折喽?!”越三冷冷地瞪着那根胆敢侵犯领空的狗爪。   高闻道好脾气地笑笑,十分自然地收回手,在程尘的肩上轻拍了几下,端详着他的脸,说:“气运甚佳啊!小朋友,有前途。少跟你岩叔混,八百年都洗不净的衰气。”顺手塞了一张名片过来。   “滚你的吧!回头衰气都沾你身上啊!”越三似笑非笑地骂了一声,高闻道无奈地摇摇头走开。   “哎呀!看来是得离你远点,发糕都说你衰气缠身啊!”庆小七一脸惊恐地奴嘴。   越三翻了个白眼,教育大侄子:“呐!这位高闻道先生的高家祖上,是本朝立宪那位皇帝的外戚。按说呢,也混不到这个圈子来,可他们家的人很会‘察言观色’,观的就是‘气色’,也勉强能算个正儿八经的世家。这家伙虽然惹人嫌,至多不过癞蛤蟆硌应人,那边那个,你见了有多远离多远。”   庆小七和程尘听了他的话,不约而同地转过头去,庆小七立时缩回了狗头,呲牙倒吸口气,屁都没敢放一个。   程尘虽然有些好奇,也没敢多看,把那个中年男人的样子记在心里,打了个警示标记。   那是个穿着蓝色长衫的儒雅男人,面目挺普通,带着点书生气,笑起来还有一边小酒窝。程尘听庆大小姐致辞时提到过——文合会的会长,李求知。   “文合会的爪子也伸得很长,上次去你家那个姓蒋的水表工,不就是文合会挂在国安名下的。”难得地越三耐心解释了一句,“近几年各家齐聚的文汇集都是文合会在操持,心野了,手就越来越黑了。”   说是带着子侄见识大场面,但越老三着调不过三秒钟,不耐烦地介绍完几家亲近的,立场不太一致的,就开始和庆小七搂着美人们胡天黑地地玩开了。   夜色渐深,自助酒会散了,眼见着一帮闹腾的家伙们就要上各种High,音乐声也越来越激昂迷离。程尘拽过晕淘淘的越三,扯着衣领在他耳边喊:“越叔,我要回去了!”   “回哪儿?回娘胎?”越老三歪头哧笑,软手软脚地想挥开他的手。   庆小七咯咯咯地又笑得不醒人事,马脸上都快开出花来。   “借下车,我先走了。”程尘忍着酒鬼喷在脸上臭哄哄的气息,顺手掏出了越岩裤兜里的车钥匙。至于这位叔睡这儿也好,露天通宵也好,恕不奉陪。   跟半山居经理打了个招呼,让人照应着点,程尘开了越三的车就走。路倒是好认,半夜三更的应该也不会有想不开的警察叔叔在这种豪门私人会所前设埋伏,未成年没驾照的小学生,提心吊胆地开着车回了龙柏原。   轻轻开锁推门,意外地,过道里亮了盏晕黄的小夜灯。   嗒!一声轻响,厅里的灯打开了。   “未成年不能喝酒熬夜哟!”林学弟抱着膀子,微笑着摇摇头,颇为不赞同。   “你没回去啊?谢了,好兄弟。”程尘一把搂过林学弟,给了个熊抱。   林良羽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说:“你永远都不必对我说谢谢。”   “喂,要不要这么肉麻啊?”程尘呲着牙乐,一边走进客卧,轻手轻脚给在床上缩成一团的小卷拉好被子,“小卷闹你了没?”   “小孩很乖,哭都没哭,一直忍着眼泪在等你,刚睡着不久。”林良羽轻轻擦了擦有点湿意的小脸蛋,转头低声说,“做不到就别答应,没听说过食言会肥吗?”   “是我不对,我有罪。”程尘深刻认识错误,态度良好地认罪,“你不让谢我也得谢,要不是有你,真不知道怎么办。”   “这么晚,一身烟酒味,听说有人开了豪车接你,是有什么麻烦吗?”林良羽犹豫了下,还是问了,又慌忙解释,“我不是想打探你的私事,只是有些担心,如果不能说,没关系……”   “我明白。没什么大事,一个不着调的长辈,非拉着我去见识什么豪门二代的聚会。我可不喜欢那种场合,赶紧赶慢回来了,要不是他硬拽着上车,也不会麻烦你照顾小卷。”程尘很感谢小林子的关心,真心的关怀和八卦刺探都分不出来的话,他可白活两辈子了。   “那就好。”林良羽看着程尘和他一样稚嫩的脸,心里轻轻叹息,只是希望能帮上一点小小的忙也好。   “早点休息,晚安。”   “晚安。”   从这一天起,闲着没事在离州晃荡的越三,似乎不知为什么对大侄子有了点兴趣,偶尔也会找他一起吃顿饭,或是瞅着他被越庚辰按了狂扁乐半天——越三认为少年人应该学点武,越庚辰是他的专属武从。程尘“少”不更事地同意了,于是一出悲剧正上演。   话说回来,被越庚辰拉筋锻骨,SM一整套下来,程尘的小体格几乎是肉眼可见地蹿了一大截,全身上下的肌肉也微微有了点形状。个子长到173,不再是小学生里称霸王,和普通青年们也能勉强争上一争。   等阿郎回来,哼哼,士别三日也当刮目相看了。   “多吃点,才能扛揍,嘿嘿嘿!”越三瞅着大侄子捏着筷子都抖的手乐开了怀,叫了一堆肉食,说是吃啥补啥,吃肉扛揍。   程尘翻了个大白眼,夹起京酱肉丝就和着饭往嘴里扒。   越三这个为长不尊的家伙,脾气说暴也暴,一言不合就甩脸子,只是程尘对他也没什么想借光的,无欲则刚,弄得他脾气来也匆匆,去也冲冲。   好说话起来,越三公子又相当讲究,指点江山,教这教那,跟小屁孩也能打成一片。他虽然没什么特别的灵赋,但出身于豪富的世家,底蕴还是有的,几次接触下来,让程尘也对华国隐藏的世家势力范围有了个模糊的认识。   世俗的产业和经济之道,对这些世家门阀来说,仅仅是露出在地面的枝干,枝干强盛,分枝众多固然是好事,但最根本的是根基——千百年来根植于“灵”之上的根基。枝叶再茂盛,根不深,基不牢,小小一阵风雨便是雨打风吹去。   世家之所以能被称为世家,不仅仅是传承久远,“传承”本身才是关键。改朝换代的更替只不过是一个又一个的循环,但世家的传承却是隐秘而顽强地随着时光的长河顺流而下,或许有盛有衰,但只要能传承至今的,没有弱者。   比如越家血脉的传承,比如高家望气的灵赋,比如庆家女人的强悍……   根基埋于地下,要叶茂自然要根深,资源总是有限的,抢占地盘,盘根错节之下,也难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不遇盘根错节,何以别利器乎?”越三拽了一句文,露出丝残忍的笑意,“不够锋利,不够坚硬,不会取舍的,自然要被舍弃,就像是你三叔我,哦!还有15岁没能启灵的那个你。”   程尘握筷的手僵了一瞬,又慢条斯理地开吃。   越三爱玩爱闹,和前技术宅的他共同语言其实并不多,如果不是想多知道些越血和山南越氏的事情,为那什么宗祭做准备,他也真是懒得和这位纨绔少爷打交道。   “吃”之道,是他们俩最能有共鸣的点。   越三爱吃,会吃,难得的是不装,想吃啥就吃啥,在西餐厅喝白酒就烤战斧牛排这种丧心病狂的事都做得毫无压力。程尘和他一起吃饭,相当愉快,尤其两人都是肉食动物,越三还总能找到异常美味又偏僻的私房菜,在这点上,程尘是相当服气这个便宜叔叔的。   像是今天找的这个王都头私家菜,普通的猪牛肉,做出了极不普通的味道,尤其那个肉丝,香得离奇,含到嘴里几乎就能顺着喉管化了。   一丝冰寒之意仿佛随着那一丁点肉丝,变成了一条冰线,从嘴里一直冰到心口,彻寒入骨。   熟悉的寒意慢慢涌来,并不像在岔坎村阴灵洞时那样激烈浓厚,却犹如一丝丝冰做的纱线,将他从头到脚慢慢地,慢慢地缠了起来,结丝成茧。   咚!一声,程尘听到自己脑袋砸在盘子上的声音,模糊中闪过一个念头:“特么什么破血脉,又中招了。阿郎,阿郎不在身边呢……”   耳边似乎是越三狂怒的呼喝声,有人抱起了自己。   一片黑暗侵蚀而来。 第62章 囚   越氏的私立医院急诊室外, 越岩强忍着怒火,拨打电话:“……岑芳华你他妈疯了?”   “我疯了?阿岩, 我好心请个小杂种吃肉,你怎么不领情?”岑芳华撅着红唇, 妖娆妩媚, “你也吃过的呀!你们越家人不是最喜欢吃了么,腻香入骨,细皮嫩肉,人家也好舍不得的。”   岑芳华一手提着电话,脸色晕红, 亢奋而激动, 另一手抚着手臂内侧血痕殷然的包扎处, 纱布的边缘有一块足有硬币大小, 深深凹陷的陈年旧伤疤。   房门被突然打开,岑芳华怒气冲冲转过头去,是越长安,他神色不善地站在门口,说:“岑夫人, 先生请您一叙。”   岑芳华咬咬唇,将差点脱口而出的“滚”字嚼碎咽下,有些僵硬地仔细理了理鬓发,姿态优美地走出房间。   越峻看着越长安轻轻带上书房的门,岑芳华优雅地在待客的沙发椅上坐下,背脊挺得笔直, 精致美丽得仿佛雕刻而成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他轻按眉心,突然间难得地生出了一丝疲惫的错觉,心累。贪欲是原罪,他知道岑芳华想要什么,阿岩的爱情,虚妄的自由,还有整个越氏吧?   岑芳华紧咬着牙关,强迫自己放松,有什么呢?她也只不过为越家做了一个最好的决定,她微笑起来,望向越峻深邃的眼睛,说:“大哥,你瞧,我帮你下了个决心,既然必须有人出祭,为什么不是这个鬼种呢?   阿泉是你的侄子,亲侄子,他善良又体贴,才学出众,最仰慕的就是大伯你。你也亲眼看着他呱呱坠地,一点一点长成现在的样子,你忍心吗?忍心让他像他父亲那样,囚阴出祭,毁掉一切?!他的父亲已经承担了上一辈的责任和痛苦,你还要让阿泉继续承担这一辈的悲剧?”   越峻的眼冷了下来,仿佛瞬间凝成了冰,他缓缓地说:“阿岩是自愿替代他的二哥出祭,而你,应该比他更要懂得什么是世家的传承和责任。是什么让你错误地以为,越家缺你不可?”   他抬抬下巴,冷淡地示意她袖下微微隆起的遮掩:“岑肉?   远古之时,岑族战败后一度被作为奴隶和战俘几乎斩杀殆尽,直至我山阴越发现岑肉能让祭祀功效显著无比,岑族才作为附庸留传至今。你是以什么样的自信,来挑战我族传承的底线,仅仅因为你是岑族纯血嫡脉?寥寥无几有功效‘岑肉’传承之一?还是你父亲那点可笑的资本?”   越峻摇摇头,失望地低声道:“你应该谢谢阿泉,他让你有机会长命百岁。”   岑芳华牙齿禁不住地咯咯咯抖动起来,她猛地站起身,瞪大了美丽而惊恐的眼眸:“不,不!不!你不能这么对我,我是阿泉的母亲,越氏唯一继承人的母亲!”   越峻微微闭上眼,让自己放松地靠在舒适的椅背上,吩咐:“让她养病,永远不要再见外人。岑家不安份的,好好敲打下。”   女人的尖叫声戛然而止,门又重新轻轻掩上。   现在,只能看那个孩子能不能撑过来了,如果撑不过万事皆休,族老会满意这个祭品的,哪怕他再有让人叹息的才华与灵赋。   越峻有些出神,岑芳华胆敢这么做,除了护崽先下手为强之外,也无非是看出了他的那一丁点的软弱和犹豫。是选择鬼种、十几岁才启灵的孩子去出祭,还是选择养在身边乖巧又有才干的侄子去牺牲,原本,他也以为自己丝毫不必犹豫的。   不相见也不必有所牵挂,出祭之后,给他丰厚的补偿,让他富足快乐地过完余生,对一个这么晚才启灵,灵合度又如此之低的孩子来说,废物利用对大家都好。   直到那个孩子醒来,那些令人惊讶的消息传来,出人意料的灵书一本又一本。甚至,他弄出了一本族老都惊叹不已的经文。这样的灵赋与才华,真的要被剥夺与摧毁吗?   能以身囚阴出祭,是越氏血脉的悲剧,也是最大的倚靠与传承。   岑肉加上密药,与越血相和,引阴入体,囚阴于内,以祭饕餮。   现在,上天会替他作出公正而冷酷的决定。   ※   越岩仰头盯着雪白天花板,伸长腿躺在急诊室外,当年他出祭回来的时候,大约也是这样人仰马翻,阴云压顶吧?如果他真正地知道会是这个结果,那个时候还会不会只因为程柔的一句气话,逞强地偷吃了本该二哥吃下的“岑肉”?   祭祀饕餮的过程是怎样的恐怖和悲剧,他完全全程无记忆。   据说饕餮那个鬼神最爱吃灵性,世间之灵有数,要是吃光了灵性,人类全完蛋。聪明的远古越氏发现自家的血脉能用于引阴,阴灵是什么东西?只不过是有执念而废弃的灵性,留着只会污染大地和其他灵性,用来喂鬼神不但合胃口,还废物利用清洁蓝星,多好啊!   尤其加上岑肉的威力后,越家人的身体里塞满凝结的阴灵,能一次喂饱鬼神几十年。越氏祭司好好地利用这一点,为氏族谋取了相当多的利益,付出的代价不过是隔几十年用一个嫡血子弟引阴出祭——反正也死不了,只是被阴灵侵体,再有灵赋也完蛋而已。   只是越至近代,血脉传承越发困难,而天地间灵性的流失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快了。越氏想要不再出祭,那些如狼似虎、腥红血眼盯着的世家们,怎么还肯让大把肥得流油的资源继续让越氏盘踞?   当年这一条路,他是磕磕绊绊,懵懵懂懂地一头自己撞了上去。   看到程尘这孩子写文灵赋如此出色又鲜活的样子,就仿佛是曾经年少轻狂又自信无敌的他,忍不住靠近,又刺心扎肝。   终于,他这八辈子都没甩掉的衰气也粘到大侄子身上了吗?   然而,这一辈的嫡血男丁,本来也只有程尘,还有他和岑芳华的亲生儿子——越泉。   越岩紧紧闭着自己的眼,不再多想。多想无益,不过思惑俱生烦恼。   急诊室的门突然被从里推开,越岩猛地睁开眼睛,从座椅上弹跳起来,一把抓住当头的女医生问:“五妞,他……怎么样?”   越朵摘下口罩,紧皱双眉摇了摇头。   越岩只觉得自己的心一下子被揪紧了,又空空落落的,不知安放到何处,他听见自己木然地问:“他到底怎么样了?只能出祭吗?”   越朵眉宇间浮起几分犹疑,说:“不,我不确定。虽然我只见过你当时囚阴出祭的样子,但是家族记载以及你那个时候……不,他完全不一样,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也不知道他会怎么样。非常非常的古怪。”   越朵作为家族巫医一脉的传人,相当与时俱进,三十岁不到就已经拿了美帝华国双医学博士学位,如今已经是家族正式“巫医”。   越岩等不及她语焉不详的解释,急忙走进病室,越家的族医对程尘束手无策,人已经送进了加护病房。   重重护卫之后,程尘躺在宽大的白色病床上,稚弱而安详。   越岩轻轻走上前,伸手在他脸测探了下,又飞快地缩回。   “体温低于常人,只有35.2度左右,中度昏迷。这是岑肉引阴的正常反应,24小时之内会有更多的阴灵入体,但是……”越朵犹豫了片刻,指向程尘的额间,“你看他的印堂。”   随着程尘浅浅的呼吸,他的印堂间有一朵极淡极淡的莲花若隐若现。   “现代的医学认为人的印堂与松果体息息相关,它支配了人的生老病死,甚至有人说,那是灵魂的寄居地。我们华国一直把它叫作识海,人的意识所在的无垠之海。”   越岩虚指缓缓描绘那朵眉间的金莲花,喃喃:“《大悲咒》?”   “你要知道,当我越氏血脉囚阴之后,阴灵中会有大量混乱的执念,甚至会支配本体的意识。在现代的医学理解中,那些执念是人的灵性留存在世间的强烈精神波动,从某种意识上来说,灵和精神波都是物质性的。”   越朵隐晦地扫了难得神情凝重的越三一眼,说:“看,程尘的神情非常安详,完全没有一点阴灵侵蚀灵性,甚至精神波动被压制占据的表象。但是各种数据测试都证明,大量的阴灵正在汇集,他的身体正以极快的速度凝聚阴灵,囚禁在身体内。”   病房里摆放许多古怪的仪器,不同的数值正在呈几何等级地上升,有个机器甚至时不时发出短促的警报声。越岩并不明白那是什么,但他一看就心生抗拒和厌恶,转头不再关注。   他的身体也明明白白地感应到,室内越来越阴冷,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   “好了,你先出去,这里……尤其不适合你待。”越朵拽着有些木楞的越岩出了病房。   越峻接了越朵的汇报,手指在桌面轻轻敲击,略有些烦躁,他厌恶一切出乎掌握的情况,那总会让他措手失去些什么。比如十六年前老三的鲁莽,比如更久远的日子里,笑靥如花的女孩决绝地别离。   他按下桌上的呼叫器,停了片刻,说:“让崖自去那孩子身边。”   程尘并不知道意识海之外各色人等纷繁复杂的争斗与心绪。   他安安静静地待在自己的意识海小宇宙中,敬仰地昂着头,用力托住自己的下巴,以免它惊吓过度掉下来。咦?精神体的下巴会不会掉?这真是个严肃的问题。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启灵念经文的时候有文灵和金刚,会到这个世界来;我不知道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老早就潜伏在我的小宇宙,普渡众生啊!】   程尘喃喃念着,眼见识海之中,慈悲为怀的观音姐姐足下金莲片片,挥洒着杨枝甘露,点点灵光之间,阴郁重重的青色凝雾,瞬间变作了团团祥和的云气。青色的阴雾不知从何而来,向着他的精神体不知疲倦地奔腾而来,然后在金莲幻影与遍散的甘露之中,化为浓浓的灵气之云。   很好,现在我的小宇宙有云了,说不定啥时候还能下个甘露雨,真是太让人开心兴奋……个鬼啊!   程尘愁眉苦脸地仰望高高在上,远远飘空的观音姐姐,心中默默诵祷,大慈大悲的观音姐姐,能不能麻烦把我送回身体里?这边您慢慢渡,不是太急的。   然而,意识海里大约信号不好,别说wifi,连意念都传递不到观音菩萨那里,精神体更加无法接近。   观音大士的虚影慈悲地微笑着,似乎并未能体察到他身边这个小小精神体的心声,并救拔其苦。   这特么莫非就是越氏所谓的“囚阴”?就是把人的魂囚禁在自己的身体里?玩什么啊!程尘抓狂地捂住脑袋,想了一万遍“让我出去!!!”毫无动静,毫无办法。   这样的“囚阴”到底是因为血脉而引起的,还是某些利益倾轧的阴谋结果?   在体会不到时间的静默等待中,程尘的思绪仿佛沉在潭底的烂麻,阴冷又控制不住地混乱。   有一个念头,始终扎在心底支撑着他:他在这个世界是被需要的。有个人,也许有几个人,会千万百计、竭尽所能地让他回归。 第63章 昔年   “我们无所畏惧, 只是因为我们无可失去。”   阿郎不记得自己是在哪里听过这句话,但他清楚地记得某个下午, 阳光暖暖地照在小肉包翘翘的呆毛上。他笑嘻嘻地说,直白点, “无所畏惧”那就是破罐子破摔, 要是一个人有想要珍惜的东西,他就肯定会怕呀!怕失去,怕损坏,怕不一留神就让自己弄丢了。   有所敬,有所畏, 人才会珍惜手中所有的, 才会用尽力气去守护。   “我很害怕。尘尘, 我很怕。”阿郎轻轻握着程尘的手, 声音嘶哑,怕曾经得到的温暖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散。   他静静地躺在床上,像一个小王子在沉沉地安睡,唯有微弱缓慢却稳定的呼吸还在证明他生命力的存在。他的手冰凉,肤色惨白中透着青绿, 然而,在他的眉间额中,淡淡的金色莲花浮于虚空,驱除了头部周围所有的惨绿阴暗。   越氏,山南越氏!程朗将这个名称在齿间磨碎,吞了下去。   一滴泪水轻轻落下, 落在程朗与程尘交握的手背上,他被自己泪水的温度灼烫,猛然清醒过来。他是崖自,他是程尘的阿郎,他是……他该做的不是自怨自艾,哭哭啼啼,他要唤醒他的小肉包,告诉他,我心慕你,愿舍弃整个世界只为守护你的欢颜。   程朗脱去衣衫袒露上身,强健的肌肉上已经用密法纹上了殷红与墨绿交织的经文,从胸肌到腹肌中线,背上肩胛处乃至双膀。经文缠绕纠结,仿佛血色的蔷薇花枝。   《大悲咒》一字未改一字未落,他全部纹在了身上,本想着也许有一天会用上,也暗暗期盼永远都不会有动用的机会。但是现在,他的程尘魂灵不知所依,被囚在身体的深处。唯有让那些死而不息的阴灵,永不超生,烟消云散!   他就这样盘膝而坐,将程尘的手握住,按在胸前,贴着他滚烫跳动的心。   他用全心全意诵念经文,只盼望能再见到那双眼中温暖的笑意。   【皈依三宝,皈依大悲渡世的观世音菩萨,世间感受一切恐怖病苦的众生……】   白色的灵焰在心头翻腾,随着经文的念诵,轰然而起,涌出程朗的体外,金色的光影如剑如刺,虚幻地从程尘身上透体而出,穿透那些青蓝的阴雾。绿色的文灵之狼奔跃而起,飞身扑在他的身上,无声咆哮,将阴雾撕咬吞噬。   程朗一遍又一遍地念诵着,不敢稍有停息,死死盯着程尘的脸,只祈求他能像以往的每个清晨那样,懒洋洋、含笑带嗔地睁开眼,喊一声:“起开!热。”   程尘没有迷失在自己的意识海,他在这里也终究不是孤单的一个人。   小小的拇指王子悄悄地不知从哪里跑出来,坐在他的肩膀上,遥指着一颗又一颗或黯淡或闪亮的星辰。程尘明明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但他似乎又听见了玫瑰花的绽放,雨露的凝结,沙漠中爬行的蛇。   那是小王子曾经的寂寞。   金色的莲花仍在不断绽放,并且越来越多,天际的菩萨身影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熟悉的《大悲咒》经文。那强自克制,忍耐而坚强,沙哑中带着些许性感的声音,虽是念着经文咒言,他却听到了言语之下急切的渴盼与强大无匹、无可抵挡的力量——请你回来,请你回到我身边!   为什么要抵挡呢?   程尘开心地笑,用手指轻轻触碰小王子的王冠,悄悄说:“嘿!有人喊我们回家吃饭了。”   他放松自己的精神,敞开心灵,让意识体循着那渴盼的心意而走,漫天灿烂的淡金色莲影中,他仿佛穿越了光……   程尘睁开眼,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笑:“你回来了?纹身挺酷哈。”   然后,他被埋入了一个火热的胸膛,后脖颈有点痒,湿意渐浓。   程尘叽歪了几声,好容易才把人推开,露出憋得通红的脸,他贪婪地深深吸了几口气,抬头骂:“我去!你想把我憋死啊?!”   阿郎的脸瞬间变色,眉毛都立了起来。   “呸呸呸!我不对,瞎说。”程尘赶紧嘴边扇扇,童话无忌,大风吹去!他歉意地握住那双粗糙却在微微颤抖的大手,笑道:“对不起,又让你担心了。”   阿郎用力回握他的手,正想说什么,一旁有人在惊叹:“真是个奇迹。”   越朵拉过旁边的检测仪,问:“方便再配合我做个测试吗?我怕你的情况有什么反复。”   她摆弄着那些程尘完全不明白的仪器,又神色凝重地查看实测数字,半晌才抬起头,说:“虽然很不可思议,但是,程尘,你的身体里完全没有阴性的阴灵反应了。”   越朵看着程尘,欲言又止。   门被推开,越岩走了进来,他望着程尘神情复杂,过了一会儿,低声说:“老大想见见你。”   程尘按捺住神情不善的阿郎,应下,直面越先生的这一天,比料想的要早一些。   ※   凡楼是越峻在离州建的别院,曾几何时,他将这里赠予了程柔,让伤心怀抱的她在这里休养生息,生子育儿。   这里也是程尘的出生之地。   越先生独坐西楼,在这里等待血脉相近的下一辈到来。   凌乱的脚步声在楼梯间响起,越三陪着程尘和程朗一同过来。看到大哥寂寞伶仃的身影,他脚下一缓,口中已喊出声:“大哥,人我带来了。”   “坐。”越先生没有站起迎接,他微笑着单手虚请,盘坐着将几个茶杯满上,淅沥的水声中,清幽的茶香隐约浮起。   “老三,你也坐下。”越峻指指坐垫。   “哈?你们父子叙离情我也得听啊?”一个冷眼横来,越三苦着脸歪七扭八地盘坐下来,“哦,那行。”   越先生抬眼看看程朗。   “我没有什么事需要避开他,希望越先生您也别介意。”程尘微笑着说。   “对长辈要有些礼貌,”越先生微眯起眼,轻啜了口茶,说,“你应该称呼我大伯。”   砰嗵!一声,越岩惊得一脚踹到了矮几上,口不择言地惊叫道:“啥?啥?!他不是你儿子,我靠!不是说程柔跟了你么?这些年都外放在离州那怎么回事?不是你的是老二的?越老二这木头居然偷偷弄出了这么大个儿子,他还整天愁家里只有仨丫头干啥……”   在越峻悲悯的眼光注视下,越岩的声音越来越小,终于惊愕地闭上了嘴,心底有一丝悲凉之意无可抑制地涌了上来。   越峻仍然在说,平平淡淡地,就像真是亲戚们之间在扯着家常闲说话。   程尘看了一眼失魂落魄,似乎已经灵飞天外的越老三,专注地听越先生说当年,为了他自己,也为了那个无声无息甚至没人知道,已然悄悄死去的孩子。   “你今年16岁,离州的风俗孩子落地加一岁,你出生在15年前。”越先生的声音冷冽,不带一丝烟火气,清清淡淡。   “那一年,是我族大祭,越氏必须选出一位嫡脉纯血的子弟,吃下‘岑肉’,以已身引阴灵囚阴灵——就如同你这次遭遇的,献祭饕餮,以换取神灵短暂的不食灵性。   我是这一代的宗主之选,阿岩文才灵赋过人,族老就选了相比之下并不出色的老二阿崴出祭。没人愿意这样做,但是千年传承与责任不得不如此,没有退路,不做就是一族的消亡。”   他注视着神色茫然的越三良久,又说:“程柔是我身边长大的,原本打算培养作启灵师,她有些小心思,阿岩那时偏偏喜欢得紧。在出祭前夜,阿岩一时激愤,替老二吃下了‘岑肉’。   ‘岑肉’不是药,也无药可解,它是用来激发我族血脉,让阴灵更快更多地集聚于身,献祭于神。”他转头看向程尘和程朗,目光垂落,“阿岩没有你那样特异的灵赋,也没有崖自这样的人物帮忙。理所当然地,那次出祭就是阿岩,族中不可能再浪费一条嫡血之脉。”   越岩脸色苍白,神思不属,似乎又回到了那个黑暗的日子。   “阴灵积聚于身,除了侵蚀灵赋和本身的灵性,凶险之处还在于,它有可能将某个执念或是混杂的精神波覆盖本身的意识,我们将其称为夺舍侵灵。”   越先生缓缓饮下一杯茶,轻轻叹息,“阿岩没了那时的记忆,正是因为在那一夜,他被阴灵执念夺舍侵灵,种种意外巧合之下,侵犯了程柔。”   他望向程尘清澈的眼睛,说:“那一夜,有了你。”   程尘挺直背脊向越岩望去,后者面无人色,慌乱地避开了他的眼。   “族老连夜赴武功山请来真人,驱除了阴邪,也因此,这一次的大祭并不完全,神灵饕餮并不满足,只是区区十五年后,我族不得不再次祭祀。   阿岩在醒来之后,灵性大丧,灵赋全失,连记忆都消蚀了很多。   不久之后,族中知晓,程柔有了身孕。族老议事之后,认定这是‘鬼’种,不可留存。但是程柔坚持要这个孩子,族议之后也觉得多一条血脉,有备无患,就将她外放离州,永不许返。不管她是什么理由,有了她的坚持,才有今天的你。”   “所以呢?”程尘轻声问。   “十五年,所有人都放弃后,你醒来了,也给我族多了一个选择。然而你的出色,让我犹豫了。”越先生站了起来,看着程尘,仿佛在欣赏一件名贵的器物。 第64章 利弊   “‘没有对错, 只有利弊。’越宗主果然是非常成功的氏族之长。我该感激您的欣赏吗?”程尘也叹了口气,“我应当感激越岩先生的一时鲁莽, 程柔女士的坚持与忍耐,要感激越氏一族不杀之恩, 还赐予我的躯体十五年的精心照顾与养护, 更要感激生命的奇迹,让我能在15年的无知无觉后一朝醒来,看看这美丽的世界。   但是你看到这个孩子的心了吗?”程尘按住自己的心口,为消逝的那个孩子。   “不被期待的出生,厌弃的身份, 被遗忘的备用品, 茫然无知地被所谓的家族算计与利用, 您还期望一个刚刚从阴谋中幸存的人, 对您的越氏感激涕零,只为不杀之恩?还是您期望着我心存仰慕,卑躬屈膝只因为您的犹豫给了我一个生机,更甚而似乎是无比光明的继承者竞争的机会?”   程尘直视着越峻深邃的眼,摇摇头:“那个对亲情满是期待, 对生命无比渴望的孩子早就死了,寂寞无声地死在灵缘的看护床上。我醒来的那一天,听到程柔女士的话——您看,人的记忆多么奇妙,哪怕当时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那些话仍然牢牢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一个15岁才启灵的孩子, 先生不会愿意见到。让他成年之前衣食无虞也足够了。’她给了我姓,和一个名字,‘尘’尘土的尘。   从我懂得她的那番话时起,我就知道,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有与我血脉相连的人,但他们绝不会是爱我惜我的亲人,他们视我如脚下的尘土。一直以来,越氏为我提供的物质都十分富足,我有时也在想,如果我的生身家族不是那么豪富,也许我根本也等不到启灵的那一刻。   我与越氏之间,除了血脉,也只剩下利益。越氏给予我的,我会厚报,但是再多的,比如亲情,比如忠诚,我想我们之间彼此都不必要奢求。想必您也从未期待过。”   越峻清冷地笑了一声,漫然说道:“一个人有被利用的价值,才是存活的根本。你看,你有被越氏选择出祭的价值,所以你能安然活到15岁启灵;你有了写灵文的才能和灵赋,然后有了说‘不’的选择。我很好奇,你能用什么来厚报我越氏?用你的《大悲咒》?”   他冷冷地说:“它还不值一条嫡血之脉。”   越岩这时似乎有些清醒过来,他飞快地看了一眼程尘,难堪地低喊:“大哥,求你……”   “能问您几个问题吗?”程尘想了想,抬头问。   “你问。”越峻没有理会狼狈的三弟。   “给我吃岑肉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了吗?”程尘平静地望着越岩,问。   越峻有些不悦,仍然回答了:“她所做的,挑衅了我越氏的传承,自然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程尘点点头,没有意外越先生的回答,既没有告诉他是谁做的,也没有告诉他是怎样的惩罚。对于越氏来说,挑衅权威才是最致命的错。   “越氏血脉是不是只有得祖灵承认,才能避免‘血逆魂消’的弊端。”   “是。”   “越氏的生育和传承越来越难,是体质或遗传的原因吗?恕我冒犯,越岩先生曾说过,您至今还未有子女。”   越峻缓缓扫了一眼大嘴巴的老三,直到把他看成只鹌鹑缩在一旁,说:“族人都检查过,至少现在的医疗检测来说,身体上没有问题,也没有已知的遗传疾病。越崴生了三个女儿,但我越氏的女儿并不能囚阴出祭。老三也生了阿泉,但总体来说,越氏的生育数量是在不断下降。   你……有什么想法?”他探究地望向少年。   程尘耸耸肩,绽开一朵纯真的笑容:“没什么特别的想法,您说《大悲咒》不值一条血脉,那或许我写出什么值个十七八条血脉的灵书来,就有足够的价值了。”   “异想天开。”越峻有些失望,彼此都有了一个比较深入的了解,这孩子也应该认识到无法割舍的血脉羁绊,如果不是他写出经文、驱除阴灵的奇怪灵赋,本不必浪费这些时间。   程尘笑笑,转过话题,问出第三个问题:“我听您说族老议事,是够老就能当上族老吗?还是只要给越氏带来足够的利益?”   越先生笑了起来,眉眼都柔和许多,他说:“我喜欢有野心的年轻人。   族老当然不是够老就能当的,就像你爹,就算活上几百岁,也只是混吃等死而已。越氏族老首要是对我族忠诚,还要有嫡系相近的血脉,以及足够大的‘贡献’。或者说,只要‘贡献’足够大,以上两条都可忽略。”   “我明白了。”程尘站了起来,俯视着那个似乎能将越氏中人生杀予夺,却连兄弟被作为祭品也无法阻止的男人,“最后一个问题。照顾我的连姨曾将我的启灵原书给我看,只有被撕裂的半页。为什么?”   一个清冽的声音在楼梯口响起:“因为,那本《重楼》原本是越泉——你同父异母弟弟的启灵原书。你生身父亲的妻子岑芳华,唯恐你能获得更好的灵赋,不愿意将那本珍贵的鸣府灵书交给我一试。”   仍然妙曼如少女的身影,踩着缓慢的步伐,走近来。   程柔穿着素色长裙,长发垂腰,时光仁慈地在她身上停驻,娇柔的面容宛然青春少女。她站在那里,犹如一株碧色的荷枝,与窗外的雨过天青浑然一体,就像是从一幅江南水墨小景中缓步走出。   她缓缓扫视屋中几人一圈,熟视无睹地掠过仿佛空气的越三,似怨似嗔地望了一眼越先生,最终将目光停驻在程尘身上。   “我对自己说,试最后一次,就算了结你我最后的缘分。所以在争夺中,我撕下了那半张灵书。灵书的作者辞世已久,好在我还算是一位能力不错的启灵师,成功的机率不大,但我试了,然后你醒了。我让阿连把那页灵书给你,只是期盼也许它能带给你什么灵赋。”   “谢谢您坚持生下我,也谢谢您努力一试,和那张灵书之页。”程尘很明白,这位冷情的女士所说的不尽不实,哦,也许都是事实,但只是部分事实。   比如她为什么愿意坚持生下一个“鬼种”,母爱?别开玩笑了,和一个可以在孩子醒来当天掉头就走,完全不管不顾的母亲谈母子情深?比如她明明被逐放离州,为什么会有机会与那位岑女士争夺灵书《重楼》,甚至说,有多少其他选择不行,一定非要与越三的孩子争夺那本原书?   种种可以猜想得到的狗血,他并不关心,也不想知晓。她要的感激,作为人子,他会给足,其他的什么算计利用,那就敬谢不敏了。   “越宗主您放心,越氏的宗祭我一定会参加,在此之前,我也一定会努力写灵书,给你一个值得的交代。”程尘拉起阿朗,礼貌地对诸人点点头,“告辞。”   ※   在回家的路上,阿郎拉着程尘的手,说:“你别伤心。他们不值得。”   程尘笑得很开心,回首拍拍大卷毛:“喂,你哪只眼睛看出我很伤心。”   程朗指指自己的两只眼睛。   程尘长长叹了口气,笑容也黯淡下来,说:“我只是为曾经的‘自己’不值,虽然说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人生而无法选择,但到底还是会因为被抛弃和利用而难过。这样也好,除了生理上的血脉牵绊,我和山南越氏之间清清楚楚,只有摆在天秤两侧,可衡量计算与交换的利益。”   既然势无可挡,那就让他给世人一个惊喜吧!   回到家,他拉着阿郎换上了漆黑的大师装,一黑一白的口罩放在兜里向学校进发。   黑漆漆的一双走在校园里,回头率挺高,程尘愉快地在黑衣启灵师的护卫下,走进乙组教室。   朋友们见他回来,纷纷起来打招呼,折总虽然肉多点,但是身形灵活,一蹿就蹦到了跟前:“大个儿,你怎么最近三灾六难的,刚请假回来就听说又进医院了,人没事吧?额去,你这什么破审美,穿得跟只乌鸦似的,怎么还要程朗大哥送你来上学……”   折总的话说了一半,另一半和他的下巴一起掉到了脚面上。   他鼓着眼珠,眼睁睁地看着程尘掏出一只黑色的口罩给程朗戴上,又掏出一只白色的口罩给自己戴上。   他听到程尘同学说:“折总,不好意思,一直没有告诉你,其实和你家合作非常愉快。程朗也是我的专属启灵师。”   “你,你,你……”折晚娘家的小胖子,脖子咯咯作响,盯着面前两人再熟悉不过的造型,抬头看到了程朗大哥那双幽幽绿色的眼睛。如果这样再认不出来,他真是枉称他晚娘家“安大师”的头号粉丝了!   折小胖一声惨叫,一把抱住程尘同学的大腿,号呼:“安大师,给签个名吧!”   同学震撼无比的寂静后,教室里顿时乱成一团,七嘴八舌地将程尘围得密不透风。要不是忌惮绿眼睛大个子的保镖兼专属启灵师,刘海都想蹦到程尘身上,把纸片举高高了。   何老师神情复杂又欣慰地看着长大的孩子,提高声音喊道:“各位同学,安静,安静一下。相信大家对程尘同学的成就,都有很多疑问,但是请先让老师了解下情况,再和大家一起详细探讨,好吗?”   她转身微笑,说:“程尘,嗯,安大师?校长想见见你。” 第65章 势   被亲爱的何老师称“大师”, 程尘的老脸都禁不住红了下:“老师,您别笑话我了。我只是将梦中所见的瑰丽景象带到这个世界而已。”   “你非常棒!老师为你自豪。”何老师重重地点点头, 带着他们一路往行政楼走,“这样说起来, 《野天鹅》就是你的第一个作品呢!”   何老师想起了当日的闹腾, 嗔道:“哈!那个时候词里的私启搞得这么大,学校里都有警官来问过一遍,现在想想,除了你这个原作者捣蛋灵,谁还能搞出这么大的动静?调皮!”   “老师, 我年纪小, 不懂事呢!”程尘怪叫。   看着小肉包耍出了卖萌贱招, 阿郎的眼中都忍不住笑意盈盈。   老师停住脚步, 笑眯眯地把小朋友的一头呆毛揉成雀巢,她恋恋不舍地放开手感超佳的软软乌发,义正严辞地说:“这是老师给‘安大师’隐瞒不报的惩罚。”   阿郎瞅瞅一脸无奈又笑在眼底的程尘,再看看装生气又忍不住笑意的老师,决定不予干涉, 只是悄悄地帮他顺毛。   “《野天鹅》的故事节奏非常棒,文字朴实,并且有一种返璞归真的自然魅力,透着一种异国风情的久远韵味。你的梦,简直像把读者带到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   何老师忍不住语文老师的职业属性,一边走一边又和程尘分析他的作品, 天呢!和一个写出鸣府灵书的大师探讨他的作品,大师还软萌乖巧地嗯嗯嗯,简直,简直是做梦都没有想过的奇遇!   她强忍亢奋之情,以职业的使命感,努力把自己从大师粉的身份扭转回一个合格的语文老师,尽心尽力地与她的学生分享阅读体验。   “但是与此同时,我总觉得有一些语句习惯上的违和感,”何老师有些苦恼怎么形容,“就像是,嗯,太过忠诚于行文的背景,连语句习惯都有点像外国翻译句式了,哈哈哈!”   程尘一头黑线,陪着干笑,呃,这难道就是女人的直觉?好可怕!   何老师看着孩子的尴尬表情,生怕真的打击到他,连忙补充:“但是!老师最想要表扬你的,就是溶入于字里行间的情感和悲悯。灵书最重以情入文,以情动人。你会写这篇文,也是因为词里的孩子们吧?”   何老师压低声音,偷偷使了个眼色:“老师想说的是:捣蛋灵,干得好!但是下一次,请记得通知一声,让大人们也为这些孩子出份力。”   程尘忍不住地咧嘴笑,何老师还惦记着她的“青苗基金”呢!为了孩子们,连和捣蛋灵——什么鬼?!一起联合偷偷干“坏事”都行啊!   “老师,胡校长办公室不是这个方向。”   “噢!我向胡副校长报告‘发现’你这位大师的喜事时,他立即向李校长汇报了,现在两位校长都在贵宾会议室等我们。”   李校长一把年纪,典型款的老派儒雅文人形象,对于学校突然之间就蹦出了一位写出鸣府级皇皇巨著的学生,他非常之振奋、自豪、与有荣焉……此处略去官方词汇三千。至于这位大师15岁才上一年级,到龙川才读了一年不到等等小小细节,这有什么关系?只能说明龙川教育大有可为,龙川育人大有成效,是龙川历史上文科的史诗级突破!   胡副校长非常明白自己的位置,在做好捧哏之余,也委婉地向双方传递某些隐晦的信息,比如某小学生的越氏背景,比如校方希望“安大师”能正式出面,对公众有个交待之余也提一下母校,这个互惠互利么!毕竟除了龙川本身的根底,龙川的校友也是华国绝不可忽视的一股有生力量。   听了一堆冠冕堂皇的赞赏之辞,史诗级安大师被两位传说级官僚绕得一头嗡嗡嗡,达成了某种心照不宣的协议。至于阿郎,不用遮掩了,当我没看到你一脸严肃之下,两眼茫然无助的可怜样么?!程尘鄙视地拎着人迈出会议室。   紧接着在教室里举办了一场答同学问。   “大个,大个!噢,那个‘安大个’,不不,‘安大师’!《野天鹅》是你写的,可好看了,我听折总说你还写了一本《小王子》什么时候能让大家看呢?”   “谢谢,《小王子》比较私人,我可能会私人珍藏,但是灵书再版一定会让大家一饱眼福。到时候大家尽管去鞭打折总,书基本会让大晚娘来出,作者笔名会是‘安托万’。”   “不是基本,是一定!额们晚娘是安大师最好的臂助,也一定会提供最优惠的条件!”发言助理折总在一旁激动地补充。   “程尘同学,为什么两本书你的笔名不同?这会不会造成读者混淆?”学习委员托着眼镜,一副名记风范。   “……为了纪念某些忘却的记忆吧!”只是想让大家记住那些伟大的名字,除了一个孤独的地球来客,再不会有人知道那些名字身后的灿烂光辉。小小的私心,小小的纪念,记住来处,心存敬畏。   刘理站了起来,举着一张大大的A4纸,墨渍淋漓地写着:“你还会和我们一起上学吗?”   程尘思考良久,郑重地回答:“会,但不会太长。8月份以后,我将返回家族处理一些事,之后,我还会来龙川上习作班,但可能没有办法再和大家像往常一样朝夕相处了。”   小学的常识、知识,在记忆金手指的加持下,其实早就学得差不多,连龙川图书馆的馆藏他都已经打包了一份在识海里。之所以还留恋不去,也只是因为同学们的情谊,和久别校园的难得清静氛围。   既然已经一步步走到现下,再对小学生生涯栈恋不已,不是情怀而是不理智了。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伤感的同学们红着眼道一句珍重,二货们嘻嘻哈哈扯着衣服让安大师签名,暴力的苏大班长在程大保镖的逼视下,小拳拳也只敢轻轻捶了下程尘的胸口。   同学聚会结束后,程尘拉了头号粉丝折总到僻静处,说:“两件事,帮我转告伯父。一是《小王子》的灵书再版,尽快签个协议搞起来,趁热打铁,声势要浩大;二是有一篇镇国灵文,我想弄个内拍,不知伯父是否有兴趣。”   “镇,镇国?!”折总激动得腮帮子上的小嫩肉都要抖了,这是要发呀!他家就差镇国雄文镇啊啊啊!“你什么时候又搞出个镇国文了?拍啥拍?你开口,我们老折家出钱就得了,不必麻烦!”   程尘笑笑,说:“毕竟是镇国,即便不奉回家族,山南越氏也不会坐视我们私下达成协议的。”他挑挑眉,给折总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噢~~~”折总恍然大悟,警惕地四下看看,也回了一个了然的厚黑笑容,“额明白,明白!”   有情谊也有共同的利益,折家会帮忙不出意外,但是想要死扛越氏,也有点难为人家。   还差一位敲边鼓的。   程尘想了想,掏出高家笑眯眯眼镜胖叔叔的名片。听越三说,高家势大,有望气的灵赋传承,还和老越家不太对付,这真是……太合适了。高闻道先生曾盛赞他,气运甚佳,想必有一根镇国的胡萝卜,高家也不会推辞这个好机会。   交易双方想要得到平等的位置,总是要先亮亮肌肉,秀秀货。   与越氏这个庞然大物相比,他先天上不占优,好在“势”在人为。他的交易品是地球几千年的文化结晶,识货的大有人在,先挑出几家能唱唱对台戏的,宣传势头上来后,他也必将拥有非常庞大的粉丝群,这何尝又不是一种大势?   到了那时,他也将获得一个相对平等的交易身份。   ※   “阿郎,你说怎么样才能多生孩子?”程尘苦恼地挠头。   程朗努力想想,偷偷瞄了眼程尘的小肉肚,用力摇摇头,专业不对口,不知道!   “首先可以排除体质或遗传方面的问题,他们家这么大的势力,要有这方面问题老早就研究了。那么会不会与越氏的灵赋传承相关?”程尘也没打算从程朗那里得到答案,自言自语地思考。   让越家多生娃,是他给出的第一个交易。   也是目前越家最迫切想解决的,关系到家族延续的大问题。如何让越氏发展壮大的同时,给他们脖子上套根制约的索,达到微妙的平衡——如果是在原来的世界,一个小孩想驾驭一只猛虎,与虎谋皮、痴心妄想等等等等好大一堆成语适用。   但是在这个以“灵”为本的奇妙世界,能写出灵文的他,天然地,手上就有了一根捆仙索。   再强悍的灵文,也只有在写出它的人手中,才能发挥百分百,甚至百分之千的效用;其次是作者的专属启灵师,等级高的能发挥灵文十之八九的效用。其他启灵师能发挥出十之三四的功效,已属老天保佑。而当作者逝去,灵文也只能明珠蒙尘,渐渐湮灭。   咦?这么说来,程尘能靠程柔女士抢来的那半张灵文醒来,果然是幸运之神保佑!   灵书是头笔交易,但是想要发挥后续功能——请及时续费,并保持作者心情愉快。   当安大师粉丝遍天下,那张脸到哪儿都能当银行卡刷时,越氏不能也不会再敢于用什么阴暗的手段。   至于想喂他吃岑肉,送上祭台的某些人——除了利益相关,还有谁会这么急迫地想毁了他?   选择题很好做,越家的主脉继承者,以及出祭的候选人,这一代也就是两个。   不姓越的程尘,以及越三的“独子”——越泉。   以上,都是在越家主脉人丁不旺,越老大没有孩子的情况下。那么,如果越老大又生出了十七八个亲生孩子呢?哎呀!想想就觉得十分有趣。要去除将自己视为唯一劲敌的讨厌家伙,其实给敌人添上更多更多的更加有力的竞争敌人,其实是个不走寻常路,釜底抽薪之法。   一切的前提,他得先找到生娃的方法。   哼,发挥所长嘛!这个世界没有一本灵书不能解决的问题,如果有,那就再来一本! 第66章 生子的难题   要说生子, 大地球的传说故事里很多。   《送子观音》《女娲造人》《葫芦娃》《文王百子》……等等一长串耳熟能详的名字划过脑海,又被程尘一一划去。送子观音倒是专业相当对口, 但是……除了知道个名字,没有度娘, 前世今生他个大老爷们, 谁会去关心送子观音的传说,也没听说过有这种经文啊!瞎编一个,那玩意能成灵书么?   《女娲造人》《文王百子》《葫芦娃》这种仙玄奇幻的,内容上没有问题,但程尘直觉地感到, 封神榜这种玄幻等级的力量, 对这个世界太过可怕。   难道这个世界千万年来, 没有人写过神话故事?没有人异想天开写过超出正常范围的能力故事?至今, 这个世界仍主流地走在与地球近似的科技树道路上,只能证明,过于超出此界规则范围的力量,不被允许或接纳。想用封神榜这样的故事来写灵文怼天怼地,长生、造人、封神?基本没戏。   假设这种力量能为这个世界的规则所接纳, 程尘觉得,大概他穿越过来时,这里就该是个妖魔鬼怪横行的玄幻世界了。力量规则,一定会有某根界线,这个世界的学界对这个方向应该也有所研究,比如小卷这种变翅膀的、阿郎这种能吞噬灵的就能出现, 那么什么程度规则就不允许了呢?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假设程尘带来的玄幻神话故事,其中的力量能够挣脱束缚,如果让越氏的人获得了,只会绝对意义上的增加猛兽反噬的力量。过于珍贵而强大的力量,会让重视利益的越氏不惜破坏规则也要得到他的能力。   程尘从不忌惮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人类为了绝对利益所能做出的疯狂举动。   既然意识到这个问题,那么,灵文的内容设定上就要划分出一条界线,起码是目前未经试验不应贸然涉及的。   从已经写出的灵文来看,《野天鹅》和《小王子》是平凡人类略加想像的童话世界,灵赋所能提供的改变从力量或能量等级来看,也比较小,并没有产生什么能像小王子那样穿越星际的可怕能力。《大悲咒》目前仅用于驱除阴灵,除了在意识海中见到驱阴的观音,未发现有其他特异力量,有待观察。《何仙姑》只涉及了仙姑本人的世俗传说,对于本人的力量描述也仅仅是轻身如燕,踏山如平地,采雾霞为药,更因为灵文等级较低,几乎没有什么灵赋影响。   程尘在纸上划来划去思考许久,还是将仙侠玄幻类的故事划去,对于山阴越还是谨慎安全为第一。   想了半天没想出个究竟,程尘烦恼地滚在床上睡着了。   阿郎把纸笔拿开,帮他脱去外衣,有些出神地望着程尘还皱着眉的睡脸,轻轻伸手,把那眉间的皱抚平。   一觉醒来,精神振作,想不通想不出的,慢慢来。反正急的是越氏那帮生不出娃的家伙,他只要在中秋宗祭之前搞定,那个祖灵想不认可都不行,还想不想有主脉子孙祭奠了?!   决定了要以安大师之名扬名立万,好好经营出个威名来怼人,程尘自然要全力开动,老折家竭力迎合,又有折小胖这个润滑剂在中间,双方合作十分愉快。安大师的专属经济人,晚意总部的韦德韦总连夜坐飞机飞来离州,为年轻的大师敲定一份让他十分满意的协议。   对于安大师喜好变更笔名的古怪癖好,韦总作出了自己职业上的委婉判断和建议,如果一定要这么操作,可以定一个主笔名,然后在标题下标注纪念笔名。免得读者混淆,影响商业业绩和分散笔名影响力。   主笔名?地球出版社么?程尘思索片刻,给自己的地球名著改编文定下“安然”这个主笔名。   就让“安大师”的风潮继续在这个世界如飓风般席卷人们的心灵吧!   晚意出版摩拳擦掌,准备携《野天鹅》的余威,推出安大师第二本震撼心灵的灵书再版——《小王子》。再结合16岁镇国大师的噱头,想不红都难啊!   既然已经站到阳光下,那一整套报备流程自然也要走起。好在朝中有人好办事,越家的威势,再加折家的招呼,还有文理二舅的帮忙,审报手续很快就下来了。并且因为大师本身有家族和私人护卫,应大师本人的要求,政府出面的护卫也减少到了最少的必备名额——随身2人。   好久不见的蒋师成笑眯眯地和程尘打了个招呼。他身边站着位风霜满脸的大高个,一派军人作风。他迈前一步,拿出证件,轻轻握了一下安大师的手,自我介绍:“易清,从今天起担任您的贴身护卫。还有两位轮值的护卫,一周后会向您报到。”他眼光在程朗身上稍作停留,立即规整地站在程尘的另一边。   “哪里,要靠你们几位多照顾了。”程尘看着这两位若有所思,一个文合会安在国安的,一个明显出自军方的,还有两个轮值的更不知道会出自什么势力,这戏台是越搭越高,戏也越唱越大了。   关于镇国文的内拍会,胖胖的高家叔叔很快就给了回话,高家非常荣幸能参与此次盛会。   越家的人,程尘丢给了越庚未他们去联系。一干麻烦的事宜,程尘全交给了折总家的老管家去经办。说来讽刺,对他而言,折家比越氏更让他有亲切感,作为利益共同体也更能信任些。   对内拍场地他也没什么特别心怡的,在折管家询问时,顺口就报了上次越三带他去的半山居。   三天之后,易清开着安大师新买的高安保等级定制豪车,送大师去半山居参加他的镇国文拍卖。   阿郎坐在后排正中,把懒洋洋的蒋师成和小肉包隔在两边。   “我说,你不是失忆吗?怎么护食这臭毛病越来越严重,过份了啊?我才是政府专派的安大师贴身护卫,不是给你贴身的!”   程朗鄙夷地瞟了一眼蒋某人的小身板,目不斜视地注视前方,一手悄悄握住安大师的小手手。   “喂!你这什么眼神?你……”   程尘叹口气,为以后鸡飞狗跳的日子哀悼,不知道国派的保镖能不能退货?对于自家阿郎一言不合就动手动脚的坏毛病,程尘表示已经习惯到麻木了。   “蒋先生,保镖都是像你这么聒噪的吗?”   “程先生,蒋师成并未经过专业保护训练,您可以理解为他是个随时可替换的替补,如果您觉得不合适,可以立即投诉更换。”易清稳稳地开着车,头也不回地回答。   “噢,是这样……”程尘挑起眉看看苦瓜脸的老蒋,后者用力闭上嘴,伸手在嘴上作了个关拉链的动作,吱——车上顿时安静了。   程尘轻笑一声,略为敲打有必要,换人就不必了。完全陌生的护卫,还不如现在这样,半熟人,护卫间又彼此有所顾忌来得好。蒋师成是个聪明人。   易清车技相当出色,又快又稳,完全没让程尘感到一点晕眩,很快就到了地头。   半山居的经理非常识趣,快步迎出门外,悄声:“程少,安大师,您这才华真是惊艳天下。我这双狗眼老花了,上次慢待,您别介意。越少已经在里面等候多时了。”   “越岩?”程尘倒没怎么在意这位前踞后恭的态度,要说才华,夸他技术宅技术高超脑洞研发有新意那是真的点赞,说灵书,咳咳,借光借光而已。   “是的,越家三少。”经理也有些摸不准越家这几位的古怪态度,上次来还是长辈带着子侄见世面。几天不见,小的成了镇国级大师,大的阴阳怪气,连个笑脸都不露了。哎!反正也是一窝,管他谁大谁小,都是惹不起的爷。   对于这位生理学上的父亲,不着调的越家老三,程尘一时也没摸到应对的调。原来吧,叔侄没大没小当个吃友玩友处得还挺轻松,现在倒好,啪叽,幺叔变亲爹,咳!怎么喊人呐!   越老大也蔫坏,他出手搞个镇国灵文内拍示示威,那边转眼弄来个爹,莫非以为看在亲爹的份上他会放水犹豫?真是想太多。   胖乎乎的高闻道叔叔也走出大厅,笑迎大师,举着双手捧住了程尘的爪子好一阵热情洋溢的摇:“安大师!想不到啊想不到,我还是过于低估小程先生的前程远大,你看我这望气之言才出口几天,您这镇国安大师的身份就亮出来了。后生可畏,后生可畏!”   “高先生您客气了。”   胖胖的眼镜叔脸一板,说:“俗气!叫什么先生,我这一点年纪,也就够当你哥。要是不嫌弃,咦?不对,差辈了。大师叫我闻道就行了。闻道虽有先后,达者为师么!”   热情洋溢的高叔叔就想拥着安大师往里进,一前一后地就被两位门神隔开了。   “哈哈哈!冒昧了,请请请……”高闻道瞅瞅边上人高马大的几位,还有个似笑非笑的圆脸护卫,心头也叹,哎呀!镇国灵文一出,今时不同往日喽!套近乎都障碍重重。   这次的内拍因为只有一件珍贵拍品,规模也小,就启用了一个专业级别的小厅。   两个护卫相当专业地一人当前,一人卫后,快速地检查了一遍内厅,易清守门,蒋师成和阿郎左右护卫着程尘大师坐下。   越三难得地端坐在椅子上,见人进来,转身相望,神情复杂地凝视了程尘片刻,缓缓又转回头去,和身边的人低声说了一句什么。   他身侧的人转眼望来,与程尘的眼正好对上。   那是个年轻的男孩,正当年少,五官浓丽,看上去比程尘还小了几岁,只有十三四岁的样子。眉头紧皱,眼中有一股化不开的悲伤与隐约的愤怒。   程尘突然知道了这位是谁——越泉。越三少曾经的“独生子”。 第67章 遇见   折家老爷子和折冲前——折小胖的老爹, 已经早就到了,正坐在前排小声商议着什么。折管家站在一旁, 看到程尘忙俯首在老爷子耳边说了声。折家父子都站了起来,折老爹大步向程尘走来。   折冲前本想如往昔般拍拍孩子的肩, 手伸到一半才想起, 今时不同往日,这孩子已经成长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大师了。   程尘忙迎上前,一把握住他的手,笑道:“折伯父,您费心了。”   一向以来, 程尘都觉着折老爷子起名很有学问, 比如折老大冲钱, 折老二挣钱(折争前), 折家姑娘花钱(折华前)。折家小胖么,就只是个玩意(折晚意)了,也不知他家其他三代目还有什么创意无限的名字。   大手重重地握了下,折冲前小眼眯得没了缝,嘴角咧到耳根, 说:“好孩子。这有什么费心的,自家人别客气。倒是,呶!那位你得费点心,不请自来,文合会的会长,李求知……”他悄悄往边上呶呶嘴, 正想说什么,李求知已走了过来。   这位与程尘仅有一面之缘的文合会会长,穿一袭月白长衫,手握一把折扇,不紧不慢地踱步而来。他把折扇往领后一插,伸出右手,低声笑语:“失职,太失职了。安大师这样的青年俊杰,居然与我文合会失之交臂。幸好,今日相会为时未晚。来得冒昧,但请安大师体谅一位文人见猎心喜,必得之而后快的小小心愿。”   李求知笑起来温和而不失文雅,那一侧的小酒窝深深,仿佛真的酿了一潭让人荡漾的好酒,连他那略有些进攻性的言语都格外云淡风清,毫无烟火气。他没介绍自己,睥睨之态融入骨里,没有人会不知晓李会长的大名。   “李会长,您客气。”程尘轻轻握了下他的手,不经心地扫了眼坐在前排的越岩,越老三半侧过头,似是无意似是关心地望着这边,眉头紧锁。   程尘记得他说过:遇到李求知,有多远离多远。   不知道越三是因为立场还是因为位李会长的为人处事,才会提出这样严重的警告。但是,以他初入文坛想要站稳脚跟的状况而言,即便这是条毒蛇,在它亮出毒牙撕破脸之前,他所代表的身份也需要程尘提起精神,虚与委蛇。   更何况,越三的立场不等于他的立场。   李会长从容地坐在程尘的身边,隔着程尘他望了一眼程朗,轻轻一笑。   台上的拍卖师见人已到齐,微笑着向折管家略一颔首,得到示意后,举起精致的小木锤,咚!清脆的一记响,拍卖开始了。   拍卖师用戴着洁白手套的双手,小心翼翼地托捧起记载着镇国灵文的桃花笺,用激情又不失稳重的声音开始介绍:“……《桃花源记》是安然安大师根据上古先贤陶渊明遗留的湮灭残篇,以情融景,借金州岔坎村之景、先民南迁故事改写而成的镇国灵文。……起拍价200百万,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加价不少于20万。”   拍卖师的话音刚落,越三已举起牌,有气无力地喊:“300万。”   “350万。”折冲前开始冲钱。   高叔叔笑眯眯地向程尘一点头,喊价:“370万。”   越三瞪了他一眼,喊:“400万。”   李求知像是没听到几家的竞价,和程尘聊天:“小程啊,你和崖自倒处得不错么,他那臭脾气,狗脸说翻就翻。这些年不见,眼光见涨,倒是找到了一位潜力无限的新灵师啊!”   他转头望着程朗轻笑,低声道:“怎么,见到前灵师也不打个招呼,当真是恩断义绝,永无瓜葛?”   程尘浑身一震,定定地转头望向他。阿郎竖直了脊背,眼神危险而凌厉,死死地盯着这个口出妄言的人。   李求知拿着折扇轻轻敲击自己的手,端详了程朗的神色片刻,拧眉笑道:“真是了却前尘一身轻,也不枉我送你一颗私印,放你自由。”他抬扇虚指阿郎太阳穴处的旧疤痕,摇摇头,又是一声轻笑。   程尘冷下脸,看着这位自笑自语的李会长,低声道:“我见到他时,他在街头流浪,捡着垃圾果腹,背上伤痕累累,连名字都不记得了。李会长,可有教我?”   “是么?”李求知漫不经心地笑笑,“当日崖自叛出我门,尽弃所有,只求自由,得偿所愿也是可喜可贺。就算忘却前尘,心中想必也是喜乐无限。更何况,他还遇到了少年有为的安大师,真是鸿运当头啊!”   “原来如此。”程尘低声自语,忍不住轻轻拍了拍阿郎的手,却被他牢牢反手握住。大手微微轻颤,有些凉汗,似乎它的主人生怕失去手中握住的整个世界。   程尘轻轻地回握,抬头给了大卷毛一个微笑,别怕,你现在有我了。   李求知脸色也有些冷,此时场上已经加价到了600万,他举起牌子,高声道:“1000万。”   折冲前有些犹豫,近年来灵文价格有所上扬,但一般镇国文也就在500700万之间,而且《桃花源》还首灵已失,如果再加价,就会对晚意的流动资金稍有影响。即便紧急从其他公司抽调头寸,也是得不偿失,当然要是加上“安大师”的友谊,这笔生意还是能做得。   他举牌喊:“1050万。”   越岩已经扯开了衣领,烦躁地呵斥身边拉着他衣袖的孩子,举牌高喊:“1200万!”老大给的最高价是1000万,超过的大不了自己贴,总不能让……儿子的镇国灵文掉别人手里去。   越泉根本拉不住兴起的父亲,眼泪含在眶里,强忍着不落下。   一夕之间,天地变色。   母亲被幽禁,他匆匆赶回,想请宗主伯父开恩,回复的只是冷冷的拒绝,但同时他也得到了一次探视母亲的机会。然后,他听到了“程尘”的名字,鬼种,父亲婚前私生的孩子,岑肉的阴谋,出祭的选择,还有……继承的机会。   伯父给了他一句话:“越氏的嫡脉子孙,不经风雨又怎么能成长。既然已经知道了能知道的,什么话该说不该说,什么事能做不能做,你要心中有数。”   天之骄子,前途远大的山南越氏主脉唯一继承人选,突然之间变成了罪妇之子,救不得母亲,连抱怨都不会被允许,能做的只有忍耐再忍耐。而那个凭空蹦出来的,同“父”异母的鬼种,竟成了写出镇国灵文的大师,这个世界仿佛成了黑白色的噩梦,周围人的目光都显得如此异样,看啊!坠落深渊的曾经骄子……   李求知又举起了牌:“1500万。”   他侧过头,低声道:“差点忘记了,心怡那丫头托我向你问声好,她说,趁程大师还在离州,务请拨冗让她完成那个随访总结报告。”   台上的拍卖师声音都有些抖,努力自持地在喊:“……1500万一次,1500万两次……”   李会长看都没看一眼台上,略勾了下嘴角,叹:“我家这傻丫头,一门心思钻进灵性研究里,非要去‘灵缘’那个小地方实习收集数据。果不其然,遇到了小程你这个大缘份。”   李心怡,那个认真到苛刻,眼光看人就如同解剖的随访员。程尘对她印象很深,绝不是什么好印象,现在看来,似乎这个麻烦不但没摆脱,后头还站上了一个更大的麻烦。   台上咚一声锤击,宣告拍卖结束:“1500万成交!恭喜李会长拍得镇国灵文《桃花源记》!”   李求知微笑着站起身点头致意,把一张名片递到程尘手里:“什么时候有空,不妨到文合会离州分部一叙,我是求贤若渴,扫榻相迎。对了,心怡最近也常在那里,还免得你多跑一趟。”   越三怒气冲冲地走过,在经过程尘身边时,他脚步一顿,张口欲言。嘴巴像条丢上岸的鱼似的,努力开合了几下,到底没憋出个字来,他用力一跺脚,颓然离去。   越泉紧跟在他身后,眼眶微红地扫了程尘一眼,也没说半个字,紧随父亲而去。   胖高叔叔一连串地惭愧,恋恋不舍地握了安大师的小手好久,在程朗怒目瞪视之下才依依惜别。   折老爷子拎了折老爸很不好意思地和程尘道歉,一边痛骂手软连钱都不会冲的小兔崽子。程尘哭笑不得地连连谢过,这个绝对是非战之罪,完全没必要虚高一大截拍文,还要得罪文合会的会长。   折老爸感激又欣慰地拍拍大师的肩,一切尽在不言中,老头子也不想想,李求知那睚眦必报的小心眼子,何必呢!反正程尘也没想着非要留下灵文,多赚一笔钱也不错么。   回到家,洗白白,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   程尘想着李求知那个人,眉头都拧成了麻花。   阿郎伸手,轻轻地坚定地抚去他眉头的皱。   “别闹,好痒。”程尘吃吃地笑,一巴掌糊阿郎的大爪子上,“我说,李求知原来是你的前灵师,你一点都不记得了?你身上都是那家伙打的?这个也是他给你烫的?”   程尘轻轻摸着阿郎额侧的旧疤,想起他背上交错的鞭痕,心里酸津津的疼,有些不是滋味,这根本就不把人当人啊?!在他看来,叛灵师最多也不过是跳槽,就算当初培养时花了大心血,签了什么死合同,也不至于这么虐待。依法依规的来不行么?大不了坐几年牢,也好过这么个整法,又是毒打,又是失忆的。   他抚过阿郎的眉眼,轻叹,这家伙也是傻的,自由比命还重要。如果当初没有遇见,程尘真是不敢想,他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阿郎紧紧握住在他脸上摸来摸去的小爪子,放到嘴边含住。   “我去!脏不脏!你可别吃啊!我这是手不是包子。”程尘大惊。   “不,我一点也不记得了,那个人说的,就像是在另一个人身上发生的事。”阿郎依依不舍地吐出小肉包,低声道:“要是让我再选一次,我还是会选择自由。这样,我才能遇到这么好的你。” 第68章 漏   程尘心里一沉, 牙根有点酸,浑身浸在阿郎幽深的眼波里, 听他说这种Gay里Gay气的话,自个儿居然没有一熊掌拍得他生活不能自理, 果然是堕落了吗?但是阿郎还在失忆, 其实万一只不过是雏鸟式恋母情节,他横眉毛绿眼睛地骂一通,伤害了阿郎新生的幼小稚嫩心灵就不好了。   程尘纠结着纠结着,沾枕头不到三秒钟就睡着了,这世界张牙舞爪的变态奇葩太多了, 不好好休息, 怎么保护自家人?   钱包鼓起来后, 怎么花也是个学问。   “我想办个学校, 不,私塾。”程尘仔细考虑之后和阿郎商量,“不太大,先期就办一个班,收二十来个孩子, 要求住宿。白天送孩子们在公立学校学习大众知识,余时我们自己培养启灵师,择优而选。可以在词里、岔坎村那些较穷困的人家,找些年龄相近,最好是我的灵文启灵或是抚灵的孩子,免去费用, 只需要签下以后的定期服务合约。你看怎么样?”   “你的愿望,我会去做。”阿郎点点头,认真地回答。   程尘无语地拍拍卷毛,别傻了,孩子哭了你去揍一顿么?还是好好当你的大师兄吧!   看到词里、岔坎村孩子们的凄苦,这个事他老早心里就隐约有了个计划,在遇到越氏、李会长这种人多势众的恶势力之后,更坚定了他的决心。   从金钱上来讲,几本灵文出手后,要是在地球上,折算下来,他随便都可以当个亿字计数的大富豪,潇洒人生。但是这个世界不同,玄幻的“灵”,让人生都变得玄幻,什么血脉、阴灵,什么灵师、祭祀……种种希奇古怪、闻所未闻的东西层出不穷,一步紧似一步地逼迫。   折家的帮助固然能让他声名鹊起,一般的势力不敢暗自下手,但他手中无人的短板,仍是相当明显。越氏哪怕主脉人再少,一窝子远远近近老老小小,加上下属武从,形成了庞大的势力。文合会更不用说,华国文坛都为之把持了几十年。   折家的人再好用,关系再近,是别人的,终究还是别人的。   现在围在他身边,抬手能用的,除了各个派系别有心思安插的,就只剩黄吉光这种投机的家伙。真正属于自己的,除了一门心思的大粘糕,估计也只剩林学弟和小卷是全心全意为自己着想的。   办一个小小的程氏私塾,让词里、岔坎村那些贫苦的孩子有机会上学,自己也能从中择优培养人才,双赢的事何乐而不为?为教育而花费的钱财,就当是对这个接收容纳了他这异界孤魂的世界,小小反馈和感激吧!   至于协办私塾的人选当然要选有节操,有热情的专业人员,比如一心为拯救帮助孩子们的“青苗基金”捞小钱钱的可爱老师。为了这样伟大的慈善教育事业,亲爱的学生起步有困难时,不找亲爱的何老师,那简直太枉为人子弟了!青苗基金的热心义工们当然也得多拐点来私塾,至于补贴福利么,多多滴发,咱不差钱!   一点不和老师见外的小学生,摸摸腰包里刨税刚热腾腾收到的一千三百多万,正义凛然地、单方面愉快地决定了。   至于两眼绿幽幽,眉毛一竖瞪谁谁怀孕的专属启灵师程朗,自然是要做那人见人畏,威风凛凛的教导主任,教导他的师弟妹们好好学习“安大师”的灵文,熟悉灵性,争取早日培养出多多的小助手。   一干杂务,程尘自已操刀上手、带着大狼日奔夜忙之余,当然还得麻烦折管家和朋友们。每当此时,程尘就恨手头人太少,幽怨地瞪着少年林学弟,未成年的孩子要是逮来就用,他于心不忍啊!   忙了几天,初定下“校址”,终于能脱出手来。   程尘拿出李某人给的名片,抻些日子也差不多能表明态度了。去还是要去一趟,不仅仅是应对李会长的出招,也得把“灵缘”的随访总结报告了了。   ※   文合会的离州分会馆秉承了会长的审美,古意盎然中略显威势逼人。   李心怡仍然穿着板正的职业服,梳着一丝不苟的乌黑短发,端坐在青磨石铺就的客厅中,见到程尘到来,她起身致意。   “您真出乎我的意料,程先生,或者说‘安大师’。”   “哪里,哪里,我只是努力不变成你曾断定的那种,嗯,智障?也许是恐惧和压力的逼迫,让我一不小心就搞成了个大师。你也许可以多做些这方面的大数据研究。”程尘非常谦虚。   “是吗?您真幽默。”李心怡的嘴角翘起一个标准的弧度,礼貌地笑了下,“您的建议非常有趣,我一定会试试。”   程尘张了张嘴巴,还是决定闭嘴,像这样嘲讽当幽默,暗骂当建议的,不是情商太低就是完全不在乎言语上的长短,而这位李女士看来二者皆备。   “李先生呢?我以为他会有话要和我说。”程尘转头看看,若大的客厅只有李心怡一人。   “父亲认为,我和你的交流需求比较急迫。所以先将时间留给了我。”   程尘点点头,坐下,问:“那么,你还需要些什么,来完成‘灵缘’的那份随访报告?”   “该收集的数据都差不多了,只需要再做一次灵合度测试,‘我们的’随访报告就能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在这里?”   “当然,”李心怡把她的那份报告递了过来,“文合会怎么会少这些最基本的测试仪器。”   程尘接过报告,一目十行地扫视了一遍,确实与他记忆中的“灵缘”随访报告格式完全一致,密密麻麻的数据呈现一路上扬、势不可挡的态势,确实只差最后的灵合度测试。   “您对我似乎抱有某种过激的警惕,”李心怡指指那行数字曲线,说:“作为一个相信数值更胜过言语和信念的人,我比任何一个人都更高兴您能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取得这样几乎能称得上奇迹的成就。   如果是我的态度造成了您的不愉快,我道歉。或者我可以陪您去任何一家您指定的医院做这个测试,如果您对这里的仪器有什么疑虑。”   程尘笑了笑,翻看着资料,也许这里的仪器没有任何问题,但是阿郎曾经的经历,让他对文合会有莫名的反感和警戒。为了面子一激就应?那是真正的中二小伙子,不是他老黄瓜刷绿漆的汉子。要说能让他激动别扭,还不如阿郎呆萌地说几句真心话,咳咳,呸!想啥呢?   “您的经历和所受的教育,可能让您不像我这样有紧迫感。能成为一位镇国级的大师,您会荣享举国甚至举世无上的光耀,但相应的,您也将会认识到这个世界的残酷真相,以及肩负起沉重的责任。”李心怡又拿出一叠资料,轻轻放在安大师的桌前。   “这是什么?”程尘随手拿起几份,上面都是密密麻麻的数据和分析线,他的眉头拧了起来。   也许作为一个火箭般闪耀的新星和半大的孩子,本不该懂得这些,但是作为前技术宅,半个数据分析专家,那些触目惊心的线条就像是把锋利的手术刀,将灵性真相上蒙盖的面纱,撕裂出几条缝隙,仅仅是能瞥见的,已让人心寒。   第一份是人口数据,远古时代只有概略数字,但也可以看出,在最早的数据线上,距今七八千年起,人类的数量有了一个几乎是45度的上扬。   “我们的考古研究一再例证,这个时期是‘灵’文化萌芽的阶段,称之为蒙昧时代。”李心怡指着那一段,低声解释,“很奇妙吧?原远的人类,突然掌握了文字启灵的传承方式,以远古文字、图腾等等简陋的形式,让人类完全与其他生物区别开来,站在了地球的生物链顶端。   这样复杂的生殖繁衍没被自然淘汰,从‘进化论’角度来说,简直是个反例悖论,所以达尔文先生的论述,哪怕几乎能解释地球上其他所有物种的演变,至今都被认为是非主流的异端。”   她指着人口数量图,手指在那条哪怕偶有波折,总体却一直坚定上扬的线条上划过。   “我们华国人信奉的神明系统非常纷繁复杂,但每个人心底最感激、信仰的大概就是披荆斩棘,从苦难中一路奋斗过来的祖先。我常常在想,也许真的有神明庇佑着人类,让他沿着完全正确的线路,一路狂奔,即便战乱、瘟疫、天灾不断,人类的数量都没有太大的损失,甚至不断地繁衍拓展,最终成为占据地球的主人。”   程尘沉思片刻,问:“远古人类难道也像今天这样难以启灵?这解释不通。”   “好问题。”李心怡站了起来,躬身指向人口数据下另一条蓝色线条,“你可以看到,这是我们以人口数倒推古时的启灵率,猜,发生了什么?”   “古人更容易启灵?”   “是的。远古和古代的启灵率远高于今天,甚至是在人口基数远少于现代的情况下,就凭着那些简陋的图腾、俭朴的古文小说甚至是歌咏。”李心怡冷笑着,指向了数据线上的一个拐点。   “神灵庇佑的人类顺风顺水地发展了千万年,在近百年前,人口的数量增长率渐渐不再像以往那样高,而启灵率突然有了一个极大的下降。近二三十年,这个数字已经下滑到了一个危险的程度。   排除那些阴灵污染的损失等原因——这方面,你应该是‘专家’。我们仅仅从灵性总体数量的角度来分析。”   程尘坐直了身体,眉头紧锁。   “现代的科学终于发展到能测量整个蓝星的灵性总量,然后,我们在十五年前,终于发现……”   李心怡面无表情,轻轻拨动桌上的地球仪,指着华国的某处,画上了一个危险的红圈。   “灵性在流失,整个世界的灵性在快速地流失,华国上空的这个灵性漏洞,全球的科研人员称之为‘漏’。   现在,你准备好面对这个危险的世界了吗?我亲爱的少年大师。” 第69章 古人的智慧   “所以?”程尘冷冷地问。   李心怡扶了扶她的黑框眼镜, 叹了口气:“你以为呢?让你扛起地球护灵大业的旗帜,补天救世?Oh, come on. You're just a kid.   对不起,你知道, 我从美帝灵性研究学院毕业回来没几年, 有时会不自觉地冒鸟语。我对你所说的,所分析的,是文合会需要让每一位有能力的灵书大师知道的。你也可以把它当作是一个宣言、宗旨或者说诱饵?   我们希望每一位有能力有责任的文人能够加入我们文合会,为了保护地球的灵性而‘战’,有针对性地努力多写灵文。当然, 文合会也将会提供十分优越的待遇和福利。但是看起来, 似乎我所说的成效和引诱力不太大?”   程尘礼貌地勾了下嘴角, 将研究资料奉还, 如果他从未遇见过阿郎,真的涉世未深,也许这一番鼓动会有成效得多。现在么,抱歉。   “看来,我还是应当专注于我的研究工作。与诚实的数字相比, 和人打交道的难度呈几何级上升。”李心怡自嘲地笑笑,“那么,至少让我告诉你解决目前问题的最佳灵文主题方向——事实上,这点我也有些犹豫,毕竟……”   她看看程尘少年的脸庞,“你还未成年。”   “没关系, 李小姐,我想我的年龄已经大到有足够的判断力,来选择前行的道路。”   李心怡抿唇露出一个有点古怪的笑意,说:“OK,这是你说的。”   “目前人类面临的问题有几个:灵性的流失,人口数量的下降与启灵难度的增加。如果要针对这两点,前者是治本,但是目前的研究仍停留在浅层次,并没有什么实际的解决方式;后者是治标,但起码让人类有资本延续,以应对更艰巨的未来,并且,文人大师们也比较容易在这点上发挥自己的能力。”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而且,增加人口,这一点与越氏的需求不谋而合。程尘微微点头,竖起耳朵认真听。   “事实上,对于人口数量的增加需求,古人们用自己的智慧早就有了解决之道,并且行之有效。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在古人走出的道路上,推陈出新,发挥想像。那么,您愿意和我一起欣赏下前人佳作吗?”女士伸手一展,示意少年大师跟随。   程尘礼貌地颔首,请。   文合会的藏书馆是整整一栋楼,汗牛充栋毫不夸张。   李心怡带着程尘走上最顶层的四楼珍藏室,打开了密室藏书,也打开了程尘新世界的大门。   这里的珍藏的古老书卷从树叶树皮、竹简兽皮到各色纸张一应俱全,除了年代久远这个共同特点之外,更让人震惊的是内容。   岩画图腾拓印的是大JJ,大咪咪,大屁屁,毫不掩饰、热情奔放的XXOO;   竹简上刻的是郎啊妹啊诗无邪,让人看了心头思大邪;   特么连个铜鼎铭文边上刻的,除了祭祀祷文外,还是绝不让人误会的男女动作片!   “古早的年代,人们就发现,与性相关的文字,对生育率和启灵率的提高,有极大的益处。可惜这类文字往往很难写出灵书,即便成灵也湮灭得比一般灵书快许多。”   程尘拿起份标注着“唐”的插画文集,眼珠都快掉到书页上了,这不就是本酱酱酿酿的小黄文!   “这是唐时的《国色玉香》,艳而不失其格,灵性昭然,动情动性,据记载,当时文成香涌,流芳百年。可惜元时已湮灭,当时珍藏在皇宫之中,仅供宫廷内赏,这简直是对文人灵思的极大浪费。   插画是当时的丞相脱脱亲手所补,这个蛮子慕我中原文化,倒是画得一手好白描。可惜古人到底没学过现代解剖学和美术,人体比例失衡严重,但蕴于其中的浓情感性,仍然可以通过这些图感受到。”   “这还是珍贵文物……你们就这么放着,让大伙随便看?”程尘的三观刚刚碎成齑粉,稍稍重组了那么一丁半点。   “灵书已经湮灭,如果还不能让后来人学习提炼,那么与废物何异?”李心怡傲然说道,又微微一笑,“而且,您不会以为,文合会的珍藏书室是任谁都能来的吧?安大师。”   李心怡一路仔仔细细地为自以为成年的安大师详细解说。   从因为脑洞太大,涉及阴灵,导致很多被抚灵者生下的娃灵性含阴,结果作死被禁的《剪灯新话》;到启灵率虽提高极佳,但很影响生育率的《品花宝鉴》;再到灵性大彰,情节动人,为当时朝廷增加了相当生育率和启灵率的楷模典范《醋葫芦》……   身为一个年轻女性,为一个“未成年”的大师有理有节有据地,讲解分析着一篇篇小黄文,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奉献精神!   就算是两世阅遍AV、黄文几百G的宅男,他也有点扛不住啊!   当然更大的可能,咳,是这未开荤的少年身躯太不经风浪,一点古人的小黄文都激得血往上下两头涌。   但是,身边有这么个学究似的女性,在那孜孜不倦地教导该怎么写好一本小黄文,真的好?尴?尬呀!   程尘觉得自己已经坚强地重塑了三观,忙向心怡女士表示,他已完全了解了写黄文救世界的正确主题,今后也一定为国为民多开脑洞多贡献力量。其余的课程,要么还是自学吧!   李心怡似笑非笑地结束了她的临时课程,送狼狈的安大师下楼,临走塞给他一堆古代生育鼓励范本书籍的复印本,请安大师好好学习,努力向上。即便不入文合会,还是能为世界和平发展贡献自己力量的——当然李女士也建议,这种特定文种,还是需要有实践经验,才能写得更动人心弦,引动更多灵性,为世界人口增长作出卓越贡献。   她相信以安大师的实力,一定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写出超越古人的好灵书。   李心怡女士也代表其父文合会李会长,遗憾地表示了对安大师不入文合会的惋惜之情,当然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机会协力合作。李会长临时有事,就暂不相留安大师了。   最后,安大师在李女士的陪同下,还是随机选择一家专业医院,做了灵合度测试。这次的测试结果:灵合度88%。相较他刚启灵时的16%,几乎可以算是一个奇迹式的跨越发展。   “您真是一个活着的奇迹,安大师。我会尽快给出一个完满的随访报告,放心吧!”李心怡盯着那些数据良久,与程尘握手道别。   安大师抱着一堆避火图、古代小黄文神思恍惚地回了家。   到文合会,程尘是偷偷避着阿郎去的,一来也确实有一堆事让阿郎忙,二来他并不想让阿郎再接触那些,与他曾经糟糕过往相关的事和人。   阿郎已经回家了。   程尘进门时,他正围着小黄鸭的围裙在试喝罐里炖的汤。   “好香,在煮什么?”程尘凑上前,一股浓郁咸香的味道飘散在空中,就像是——家的味道。   “虫草老鸭汤,我问了史医生,他说这个补虚损,强体质,有利养生。你最近有些太累了。放心,我只放两根,不会补过头的。”阿郎咧嘴笑道,把勺子小心地伸了过来,“要不要试试?我炖了一个下午,可鲜了。”   柳州宾馆的那位史大爷,给阿郎开了健体的方子,时不时还和他联系,教导些养生秘方。   程尘凑过嘴啜了一口,又烫又鲜,好喝得眉毛都簇成了一团:“阿郎,你手艺真是进步太快,简直没得说,太好喝了!哪天你娶媳妇了,我可怎么办哟!”   阿郎正握着勺子搅汤的手一顿,低声道:“那我不娶媳妇,一辈子都煮汤给你喝好了。”   “好兄弟,一辈子!说好了。”程尘感动得鼻涕泡都快乐出来了,又抢过勺子舀了一大勺鲜汤,里面还有几根细细嫩嫩,淡黄色的小咸笋,真是好喝得让人完全停不下嘴,“不过媳妇还是要娶的,不然没个伴怎么白头到老啊?总不能咱哥俩凑一块儿唱最浪漫的事吧?”   阿郎深深看了他一眼,细心拭去他嘴边的油沫沫,低声应道:“好。”   阿郎索性帮他添了满满一碗,又夹了煮得烂烂的大鸭腿,看着程尘啃得眉花眼笑,一边听他说着今天的奇葩见闻。   “你自己去文合会了?别去见那个李求知。”程朗皱起眉,那个李求知他虽然完全不记得,但直觉地,这不是个好人,那灵魂的黑暗简直浓得要溢出来。   “你放心,没见到他,只是解决了那个随访报告。然后,我的天,你简直没法想象……”   程尘狼吞虎咽地喝完剩下的汤,恋恋不舍地放下碗,狠狠瞪了一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光了剩下好料的蒋保镖。   他拖着阿郎,抱上一堆“鉴赏品”就往卧室跑。   这些玩意虽然毁三观,但确实是好东西啊!它们既可以解决阿郎这个成人身体和刚发育的嫩心之间,青春期矛盾的问题,又是解决越氏生育难题的光明出路。   一定要私下好好学习教育,共同进步!   慢慢翻看那些奇形怪状的避火图、古意盎然的小黄文,大狼兴趣缺缺。他撇撇嘴,指着个丰X肥X拗着腰做奇怪动作的古代妇女,说:“丑!画得都不像人了。”   “你……就没感到一点,那个激动、兴奋、脸红啥啥的?!”程尘郁闷地观察了专属保镖老半天,阿郎给了他一个两眼横成线的冷漠脸.jpg   难道是那啥有啥问题?这一想,小眼神就不自觉地往下,往下,再往下……   果然还是那样一大坨闪瞎狗眼,再想想每天早上它极其精神振作的样子,程尘觉得,至少生理上阿郎是完全熟透的。   正瞄着,它动了,它动了!安大师眼睁睁地瞪着它挺起了头!   这孩子终于兴奋了?是反射弧太长,还是这图真的太丑了点?程尘欣慰地正想给同伴一个正确的,爱的青春教育,然后他终于发现了阿郎正在凝视的那本书——《品花宝鉴》,它之所以会被李心怡女士评价为“启灵率虽提高极佳,但很影响生育率”的原因。   特么,两个主角都有大JJ,这小黄书再黄也不能提高生育率的!   作者有话要说:  好孩子们不要去问度娘,那些古人智慧到底啥啥啥样…… 第70章 国计民生   “难受……”水汪汪的绿眼睛幽幽地瞅着始作俑者, 精神极为亢奋,化身独眼龙的小家伙也努力昂首向程尘注目。   “咳, 这个,正常的成年男人这样的表现, 就说明这个很健康, 很有活力。当然你要是多看些男男女女的避火图会更好……”程尘的青春期教育课刚开个头,就被堵住了。   阿郎用力亲住他,拉过程尘嫩嫩的小手,按在不可言处,哀怨地说:“很难受, 很难受, 眼泪都出来了……”   被大狼的无耻无畏震惊到的程尘, 懵逼地屈服于恶势力, 稀里糊涂地亲手帮着他自力更生,安抚了流泪的独眼龙。   然后,恼羞成怒,头脑一锅浆糊的安大师一脚把人踹出去干活,独个儿蹲窝里清理思绪。   半大小子和一个成年男人偶尔互助一把, 好像也不是什么说不过去的事吧?   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但他不想深思,唯恐思出什么自己都怕的结果。   干活,干活!   唯有工作是人生最大的意义!   一脑袋乱麻,小脸青一阵红一阵的安大师,全神贯注地把心神集中到了写作中。   李家那位女士, 虽然很不讨人喜欢,但确实为他指出了解决现实问题的方向。治大蓝星灵性漏洞什么的,他这小身板全填上都不顶二两钉,如果有机会,他也愿意尽力而为,但显然现在没人想让他去补天。   倒是写小黄文,这个他拿手啊!熟读内番三百篇,不会写文都会淫,咳,那个吟!写这个题材,既能解决越氏面临的紧迫问题,做笔好交易,又能为大蓝星的生育工程添砖加瓦,一石二鸟,功德无量啊!   写之前,当然还得查查大蓝星的有关法律法规,要知道干这事,当年在种花家那可是害虫的待遇。   搜了半天网络,扫了N个政府网站,平时没关注这方面的知识,这一查……程尘嘴角抽抽地为大蓝星的奇葩法规,咳,好吧,勉强点个赞。   因为灵性世界的本质,对于涉及灵性的文化类作品,大蓝星一律大亮特亮绿灯,尤其是能成灵书的、与国计民生大大相益的黄黄小灵文。不只税收、福利等政策方向上十分之百地鼓励,对于能创作此特种国需级灵书的文人,只要写出灵书就绝不吝啬奖励!   此前近年来本朝最高奖励是1992年某化名名家的乡知级特种灵书《村花艳事》获得的——50万。   而对于非灵书的特种文,咳,不鼓励不反对,但管理上相当之严格。因为网络是隐形实名制,所有涉及特种文发布、发行、阅读类网站都是严格实行以年龄分级审核制度。像李心怡提供的那些古早文本,基本都分类在N1215B级别,即1215岁未成年人可在家长陪伴指导下阅读级。   对于违反级类规定,或另类爱好过法律底线的,一概斩草除根,刑罚相当之严重。   扫除法律上的问题后,程尘感慨万千,真是奇葩世界欢乐多啊!小黄文关系国计民生,这特么找谁说理去?   擦擦口水,刚满15周岁的安大师,觉得这方面想要震一震蓝星人民,还是问题不大滴。   心神随意一扫,就在意识海里找到一颗闪闪亮,凝实又坚固的大星星。曾经多少个青春的夜晚,他在被窝里挑灯苦读种花家传统文学名著,学习古典文学的博·大·精·深,与几百年来无数读者一样,为古代文学的精妙击X叫好,不惜牺牲亿万未来的子孙。   写什么书能有此文共鸣之深?   凝思片刻,程尘小脸红红地提笔开写:【《金X梅》,兰陵笑笑生,第一回 西门庆热结十弟兄,武二郎冷遇亲哥嫂……】   这本旷世名书,不让大蓝星人民共享,简直人神共愤!   写归写,这个马甲一定一定要捂好,就像当年明朝某位大名士写了这本流芳百世的巨著,死活都没敢揭了马甲喊一声,此书乃吾所著!   为啥?   程尘觉得现在他很理解这位大名士当时的心情了,要是人尽皆知的小黄文,大伙都知道是他写的,一提起安大师就是:哦!我知道,就是那本旷世X文的作者呀!他不得一头撞X在嫩豆腐上?   所以说,这个题材群众喜闻乐见,对国家贡献巨大,但对书写者来说,名声杀伤力绝对是核武级别的。一提起这茬,读者们根本不会再想起作者还有其他什么作品。   《金》原著是一部七八十万字的宏篇世情巨著,好在启灵抚灵都不是必须要有完整的文章,相反地,将书拆成几部交易将会更有利于他占据主动地位。   认真写完几章,程尘只觉心浮气躁。   莺声燕语呢哝似在耳畔,妆粉胭脂暗香萦绕,港片里那位剑眉飞扬、青紫薄唇的妖孽形像渐渐浮现,邪魅挑眉勾唇一声笑,几欲脱纸而出!   未成年少年脸红耳热地“啪叽”一下盖上字纸,险险失态,这种旷世巨著果然耗费心神与精力啊!话说这位尚未成形的西门大官人,怎么眉梢眼角,好像,好像……   “程尘,出来吃晚饭。你已经写了三个多小时了,起来走走,晚上别又喊腰酸背疼。”阿郎低沉又带着些沙哑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我煎了香骨鱼,每条都焦脆又香嫩,你不是最喜欢了吗?”   “知,知道了,马上来!”程尘的嫩脸轰地一声红透了,怎么听到这家伙的声音,就想起他无助地在自己魔爪下呻吟的样子。那剑眉微颦,深目含幽的模样,我去!西门大官人的神情简直肖似大狼八分。   程尘一巴掌捂住火热腾腾的脸,幸好没人瞧见安大师这付德性,莫非,莫非自己是个潜意识的深柜?!   不能吧?当年在魔都,身边朵朵桃花开,那可都是盘靓条顺的好姑娘,没能修成个正果,只能说是无缘。公司里一堆不修边幅、双目茫然的眼镜宅男,哪怕他闲着撸里番都没想起过有什么与众不同的性致。   怎么如今换了个小鲜肉的壳,他就摇摇摆摆不那么正直了?!   错觉,完全是错觉。程尘在心底默念十八遍,嗯,果然是错觉!   然后,安大师愉快地去吃好兄弟精心为他准备的晚餐了。   香骨鱼好好吃,就是中间的刺排有点麻烦,程尘吃得眉花眼笑。更开心的是见到最爱和他抢菜的蒋姓保镖,只抢到一根小鱼就再也没摸到过这盘子的边,正悻悻地蹲一边啃肉骨头,一边还喃喃“默念”:见色忘友,见色忘友!   话说,明明大家都是贴身保镖,但蒋某人不知为什么总能抢到在餐点轮值,另一位貌似耿直的兄弟作为暗哨,就只能蹲在不知哪个旮旯的隐密角落里吃盒饭了。   一只大手悄悄捏走小鱼,细心地剔除中间的刺排,又悄悄地把鱼放回盘子里。   程尘闷头大嚼,一眼都不看那手的主人,耳根子不知不觉地越来越红。   他心底绝望地呻吟一声:这是吃枣药丸的节奏啊!   蒋某人蹲在一边,小圆脸吃得油滋滋,看着默不作声的俩,哼哼嘿嘿地发出些无人能解的诡异笑声。   晚上,程尘不敢再写什么惹火的大黄文,目不斜视地端坐在写字台前准备开工。一点都没看见什么洗白白后,优美强健的腹肌半露半掩,斜斜躺在大床上的程大官人;更没看见什么绿幽幽,半是渴望半是忧郁幽怨的一双狼眼。   至于脸怎么又红了,那是精神焕发!   伏案深思,想着想着,心思就投入了写文之中。   生子的问题,小黄文是解决了一大半的生育率、启灵率问题,程尘也十分相信种花家第五大名著的强悍实力,说不定就又能搞出个镇国来。   但是对于越氏这种奇葩的血脉来说,对于一般人有效的,还真不一定能加持太多。为保险起见,程尘决定从另一个角度再来写一篇短文。   生子,重要的就是能生。   种花家历史上能生的名人,除了那位比较偏向玄幻传奇的周文王百子,其实还有一位隐形的生子强人,托《三国演义》的福,东亚汉文化圈里的人民都听过他的名头,却大多不知他那强悍的背景事迹。   三分天下的刘皇叔,最爱与人强调他身份高贵时,那句经典台词就是:【吾乃中山靖王之后!】   这位牛人中山靖王,为刘家的繁衍昌盛,作出了不朽的贡献——一辈子居然生了一百二十多个儿子!相比这个伟大的事迹,什么奢侈淫乐、金缕玉衣等等都完全不够看。   这位能生的王爷,生平事迹在描写“金缕玉衣”的课文里提到过,在刘大耳的台词里提到过,但多是零碎的史料记录。程尘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资料融合,再重新写出一个生育小能手的传奇故事。   难度略有些高,但不试试,又怎么知道能不能成功?   正当程尘带着点羞羞的小别扭,绞尽脑汁写他的生子文时,文坛和网络已经掀起了名为《小王子》的狂暴飓风。   晚意一点也不娘:[《野天鹅》安大师安然,最新心血力作,致安托万的《小王子》!感人至深,心痛的童话,不看,你的人生绝不完满!]   大本忠:[晚娘,给我滚出来!安大师家在哪儿,老实交待,我要去他家砸玻璃!特么……55555,我的小王子啊啊啊!]   阿欠欠欠欠:[砸玻璃,me too!]   我即地国:[从寓意和作者意图来分析,最后的结局是小王子通过蛇的毒性,灵魂抽离肉体,回归了他的那颗星。但从情感上来讲,砸玻璃没商量!]   《小王子》毫不意外地销出了一个狂潮,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暂时登顶本年度的国内实体书籍销售冠军。也毫不意外地,如同在地球上那样勾出了无数读者、网友纯真的眼泪,那样灵性,执着,纯真,又充满爱的小王子,寂寞地静静地倒下……   回到他的星球去了……安然你有本事写,你有本事出来啊!信不信把你家玻璃砸得一年四季全透风,天天能看流星雨啊! 第71章 崖自   [……华丽的想象, 质朴的表达,触动心中最真的感动。孤独的小王子捡到了他的大野狼, 驯养是一种关系的建立,彼此把对方放在心中, 哪怕身处漆黑的夜里, 能想起的是你的黑发。这样的感情,除了责任、亲情,更多的是难以言喻的、深沉的爱。——林梢的月亮]   作为地球作品的代言人,程尘同学不可避免地被这场《小王子》的飓风席卷,吹得晕头转向。无论是现实文坛, 还是网络文学大咖, 对这本书的评价无不是出奇一致的好评。但对于文中所蕴含的情感, 各路文评和分析家们吵得天昏地暗, 小王子与他的大野狼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   文评人中各种千奇百怪的评论意见非常多,对情感的分析描述极致细腻到位,脑洞也很大,甚至还有文评家认为小王子与“我”是隐含的一体, 整篇短文是自我爱恋的实现。   对于这种奇葩评论,程尘毫不犹豫地点右上角小叉。   而网友们则一边倒地认为,小王子与大野狼之间那是无可否认的爱情。偶然相遇的二者,慢慢接近,彼此驯养,牢牢占据彼此的心, 这样深沉的感情,不是爱,还能是什么?   程尘刷完晚娘大本营文下的这些评论,整个人都不好了。   爱情?驯养?这完全是不可解的命题!   心烦意乱地关掉网站,烦躁得在屋子里转圈圈,他很想叼根烟吐俩圈圈占个卜……   “大师啊,你再这么转,你不晕,我都要晕了。”蒋保镖叹着气说。   “要不要我喂你吃止晕药啊?”安大师语气不善。   蒋师成忙在嘴上一划,做了个锁拉链的动作,双手高举投降。   程尘顺着转了几圈,瞅瞅蹲角落的老蒋,哼哼几声又倒着转了几圈,站定:“我说,老蒋,有烟没?”   “大师您未成年啊!按规定我这……”   “按规定安保人员都要吃自带盒饭。”程尘冷漠脸。   “行,行!您是大师,您说了算。”蒋师成摸出盒“青梅”,弹了根出来,奉上,又狗腿地点了打火机。   程尘接过烟,深吸一口,“咳咳咳!咳……”眼泪都呛了出来。   这是个全新的身体,稚嫩,蓬勃向上,他这半老的芯都一天一天融合得青春起来。他已经不是那个曾经沧桑,阅尽桃花片叶不沾的他了。   长长一声叹息,程尘掐灭烟,丢在一边,望着落地窗外幽静的柏林,低声问:“蒋哥,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谁?”蒋师成阴阳怪气地问。   安大师瞪了他一眼,他吃吃笑起来:“哦,那个让你赶出去干活的傻小子啊!崖自?   呐,很多事情本来是不可言,也没有必要让你知道。可是谁知道士别三日,小公鸡都变大凤凰了!您这级别一高,镇国级的文豪大师,拿出来能镇倒一片片啊!所以呢,有些事情,您问了,我也就知无不言,言尽不尽的,您多体谅。”   “我明白。”程尘将躺椅拖到蒋师成身边,把自己丢在上头,“说说呗!我好奇。”   蒋师成轻笑一声,叼了根烟在嘴里,说:“我跟你那么大时,可没你这么本事,不过也是一腔热血要守护正义,保卫世界和平。我们家是书香门第,出了我这么个异类非要走军政的路,也就随我去了。   读军校的时候,我的表现极其优异——喂,你那什么眼神?当时经过了几次考验,级长告诉了我,‘守护者’的存在。对啊!就是上次我第一次来你家,说了半截让你老越家给压下的那次。”   “守护者?守护什么?”   “守护灵性,为了世界和平、人类的繁衍生息。”蒋师成笑得发抖,这中二的台词他也好些年没出口了,“我说,这词是有点那啥,可是这个半公开的组织确实是以守护蓝星灵性为已任的。你这级别,应该已经知道‘漏’的存在了吧?   在发现‘漏’的存在之前,守护者的行动基本是见招拆招,华国哪个地方出现了灵性异样,或者灵性流失的情况,就由守护者来负责处理。山南越氏虽然不是正式的守护者序列之内,但因为他们特殊的贡献和能力,也相当于另类的灵性守护家族吧!”   程尘无奈地拔下老蒋嘴上的烟:“跑题了啊!你真要讲古啊?”   “抱歉抱歉,我这破嘴一跑起来就溜得没影。哪啥,你家大狼是吧?你也该猜出来了,我认识他就是在‘守护者’里。”蒋师成的眼神有些空洞,他望着渐渐阴沉的天色,似乎又回到了那些热血激荡却又惨痛得不想再触及的岁月。   “我认识他时,刚刚军校毕业,经级长介绍加入了‘守护者’京都卫。那年我才二十二岁。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刚刚出任务回来,一身狼狈,板着张死人脸,脊背却挺得跟标枪似的,那双绿眼珠深得就像一潭死水,冰冷冰冷。他的眼光扫在我脸上,就觉得像是被冰棱刺过一样。   我们级长悄悄告诉我,那是崖自,天狼崖自,一人肩担一星宿的崖自。独来独往,做最艰难的任务,从无失手。”   程尘听得入神,轻声问:“他……和现在不一样吗?”   蒋师成“切”了一声,翻了个大白眼:“现在这家伙,我敢从他盘子里抢鱼,抱着大师您的金大腿,我还敢五花八门地怼他,最多少顿吃的。对于曾经的崖自……”   他呲牙倒吸口凉气:“跟他说句话,我都怕被冻死!”   程尘听得都忍不住想踹他:“喂,当着主人面,说大狼坏话,老蒋你不地道啊!”   “行,您家的大狼那是忠诚能干,会做菜会卖萌,温柔体贴,干啥啥不会啊?”蒋师成酸溜溜地说了一句,又道:“我说,大师啊?您还听不听了,我这浪费的二两口沫,给不给报销啊?起码得煲个鸡鸭鱼汤的来滋润下吧?”   “听,怎么不听?晚上一定让阿郎好好煮个汤犒劳您,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蒋师成笑嘻嘻地嘟哝着,吹上了自个,“话说,当年我蒋某人也是一表人才,能力出众。很快升职提拔,补任了弧矢九星之一——咱们是九人一组,所谓‘八星如弓,外一星如矢’,我就是那个先锋的箭矢。   咱们组的伙计们一同出任务,一同逍遥快活,一起怼天狼——那不是弯弓射天狼么?弧矢不怼天狼那不符合天性天职不是?   我们弧矢的感情十分好,说是亲如兄弟姐妹都不为过。南船是弧矢中最让我们一众兄弟心疼的妹子,她是个特别温柔能干的女孩子,灵赋也特别,能感应灵性的流动,出什么任务有她在,总是特别顺当。   那些年,国家给的津贴丰厚,任务也不太难,就是满世界乱跑,隔三岔五解决点灵性问题。我们都过得很快活,只有崖自,从来没见他笑过。   我说过,咱们弧矢那时常常怼天狼,有时就是纯粹看他那冰冷得看人像看蝼蚁似的样子不爽。南船常常劝着我们,别闹,劝着劝着,我就觉着阿南看天狼的样子有点不对……喂?”   蒋师成停了下来,贴着程尘的脸用力瞅,淡淡的伤感顿时消散。   “干什么?”程尘不动声色地横他一眼。   “哎呦,我好像说了不该说的话了,大师酸溜溜的,生气了?”   “别扯淡!蒋先生您润润嗓。”程尘白了他一眼,顺手倒了杯水。   蒋师成谢了声,端水喝了口,突然又叹口气:“唉,你也不用别扭,我曾经认识的那个崖自,什么都没放在眼里,连他自己的生死都不放在心上,更别说别人了。虽说没放在心上的东西,可只要是他的,那是宁可砸得稀烂都不会让人沾一点。护食的狗性!”   程尘听着蒋师成讲着往昔,总觉得恍恍惚惚,像是在听一个陌生人的故事,那个冰冷的男人是……他的阿郎吗?   “后来,那帮科学家监测发现了‘漏’。”蒋师成顿了顿,幽幽地叹,“守护世界,原来真不是什么轻松的活。那几年,京都卫死了一茬又一茬,只是勉强堵住了几个发现的小点。‘漏’的成因、主源地、怎么解决……这么多条命换来‘一无所知’。   联合国其他几个常任理事国坐不住了,强烈要求派遣特种灵性部队与我华国一同出手。怎么说来着?噢,‘这是世界的难题,不是某一个国家单独的责任,华国不能也不应该将全人类的职责独自承担。’   听听,说得多好?!蛤?不应该将全人类的职责独自承担!”   蒋师成狠狠啐了一口:“他们要华国开放,开放‘漏’区域,开放所有原始研究资料,开放一切‘调查’渠道。呸!那还是主权国家吗?他们是要搞出个国中之国!”   程尘默然,悄悄给激动的蒋卫士续上水。   “没办法,为了给迫切想要‘保卫’大蓝星的其他国家一个交待,给他们能过得去的资料,以换取有限度的开放‘漏’区域。守护者派出弧矢九星、天狼还有其他兄弟,二十六个守护者最强精英,加上各国强烈要求派遣的特种灵性部队七人,一共三十五个人,出了这次绝命的任务。”   蒋师成声音渐低,抹了一把脸,笑得像哭:“过程我就不说了,这辈子我都不想再想起。三十五个人只回来了五个,弧矢只剩下我和组长,一个废一个残。南船死了,为了让更多人活下来,崖自眼都不眨一下地看着她去送死。没什么好怨的,阿南也不会希望我们有怨,但到底……意难平。   ‘漏’虽然仍未找到主源,但堵住了大半,人类还可以好好地,和平地过上几十或许几百年?我一直告诉自己,这些牺牲都是有价值的,是为了全人类……但是,一闭上眼,就是血,血!兄弟姐妹们闭不上的眼,和满眼的血。”   程尘只觉得有一腔块垒堵在胸口,闷闷地难受:“后来呢?”   蒋师成也半躺下来,坐在摇椅上晃啊晃,看着远方喃喃:“国家的利益保住了,‘漏’解决了大半,人死得差不多了。我就是整天失眠啊失眠,不能继续战斗在第一线了。于是我就转职来了离州,享受一下自己亲手保卫的和平岁月。   后来我听说,崖自失踪了。   再见到他时,他已经是你身边那只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大狼了。噢!脑门边还多了个印子。” 第72章 南柯梦   程尘沉默地听完蒋师成与阿郎那些被血色遮掩而沉默的过往岁月, 静静地起身为他倒了一杯他最喜欢的“可鲁鲁”——岔坎村党家妹子搞出来的改良特色饮品,颜色有点诡异, 棕黑色的油膏被水一冲,居然会冒出粉红色的泡泡。品尝起来更是诡异的美味, 舌尖跳荡着浓郁的甜蜜, 余味苦香,同一时刻居然会有阵阵的酸甜直冲顶门,像个柠檬炸弹突然在嘴里爆发。   “向您致敬!沉默的英雄们。”程尘举杯,为了那些默默保护世界和平,但是却无法享受人们敬仰, 连名字都没能留下的英雄们。   蒋师成珍惜地品尝着美味的古怪饮品, 眼睛眉毛都挤成了一团, 吸哈着气, 爽歪歪。他一把搂住安大师的嫩膀子,挑挑眉:“哈哈哈!谢谢,要是你把剩下的可鲁鲁都让我打包,那就更能体现感激的诚意了么!”   “行!剩下的都给你。”程尘推开帅不过三秒的前英雄,爽快地答应下来, 反正也只剩一点,最多再泡个两三杯。等党家人来了,嗯,还是不要让失眠的蒋卫士知道他们带了一堆山珍特产和可鲁鲁了,这玩意营养好,但喝多了易兴奋。   “蒋哥, 你现在还失眠吗?”   蒋师成打着哈哈,咧嘴:“哪儿能啊!到离州这乡下破地方,整天就是查查什么跑江湖的用阴灵瞎捣鼓忽悠人,什么野贤心血来潮‘私启’啥的鸡毛蒜皮事件。要么就是现在这样,护卫您这毛都没长,咳咳,那个年轻有为的镇国大师,悠闲自在的很,也没什么大压力,睡得不知多舒服。”   程尘看着他嘻嘻哈哈,眼角分明还布满血丝,得,这也是一位爱嘴硬逞强的。   回到房间,程尘端坐桌前,画了一条时间线。   蒋师成今年38,他当年22岁——也就是16年前遇到了崖自。   这家伙虽然啰嗦又吊尔郎当,但其实专业能力相当可以,人也显得嫩面。自家的阿郎则是完全看不出年纪,自己又想不起来,当年的崖自又太独行,老蒋也不知道他确切年龄,只能根据蒋师成的年龄推测,他家大狼的年龄跨度可达 34、5至44、5。   15年前“漏”被监测发现,这点李心怡也提到过。后续的探测以及和他国的谈判,大约花了两年多,12年前,蒋师成和崖自一行守护者精英参加了那次惨烈的任务。   在这之后,是一条不明确的时间线。   无法确认阿郎的失踪时间,也不能确认他失踪后是什么时候被李求知烙上了那个印痕,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逃离,获得自由的同时也流浪街头。   现在回想起来,所谓的“叛灵师”只是史老先生当时看到阿郎额侧印痕所推测,他真是所谓的“叛灵师”吗?他与李求知那位自称的“前灵师”又是什么时候建立的关系?   程尘拧着眉,画下了一连串问号。   阿郎完全失去了往日的记忆,向李求知寻求答案无异与蛇同舞,老蒋也不过是半知情。那些剩下的谜团,也只能慢慢寻求机会来解开,如果解谜的代价是阿郎的痛苦,那么,即便永远都不解开这些谜,又如何?   他只希望新生的程朗能继续纯真质朴、心无旧痕地度过余生,平安喜乐。   对于阿郎曾经的战友们,无数默默保家卫国的战士们——当然也会有比较啰嗦的另类英雄,比如老蒋。程尘觉得既然知道了他们用血肉筑成的,却可能永不能公开的功绩,自己必须要做些什么,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也是聊表自己内心的崇敬。   比如失眠——战争创伤后遗症?   对这种病症,程尘前世在网络上了解过一些——他对铁血军文这种也挺喜欢。   战争创伤后遗症表象很多,失眠还算是症状较轻的,更严重的会有创伤情景再现——在意识上反复进入曾经造成极大伤害的场景,一次次对自己精神凌迟。也有回避反应,则是麻木地遗忘,不自觉地回避曾经的遭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身体的保护机制——阿郎的状况,也许也有这种因素的存在。   还有一种较常见的状况则是超出正常范围的警觉,极为细小的举动都会引起当事人过激反应,美国海湾老兵甚至出现过夜杀枕边人的悲剧。   失眠是一种表象,也可能是另一种症状的延伸。要治疗,最方便的莫过于用灵文持平精神的创痕,做个好梦。   要说做美梦,这可是有相当著名的古典文学作品。   程尘笑吟吟地翻出了产自云梦泽的芦纸,取个好兆头么!   做好前期搜文工作,确信并无重复。程尘缓缓展开、压平淡绿的芦纸,嘴角含笑,凝神提笔:《南柯梦》。   黄粱一梦的故事,作为种花家的人民那是耳熟能详,从唐《枕中记》始、《南柯记》到蒲公的《续黄梁》,改编无数。文豪大师们以自身阅历和精妙文笔,将佛道宗教意象融入其中,劝喻世人,故事逸趣横生,虽微有说教也是瑕不掩瑜。   程尘想做的,就是将文中过重的宗教隐喻淡化,世事无常,人生虽如梦,但梦醒更要积极奋斗,过更好人生。   不写听和尚讲经,听道士引梦,要写退役的蒋将军肚腹饥饿,奈何花钱太过潇洒,一笔丰厚赏金只余叮当作响的几个,唯有让小仆煮上一锅黄粱米饭,等着等着,就在槐树之下睡着了。   【飘飘然,偶遇三位美人,经她们引荐成了槐安国附马,任南柯郡守。平息边事,休养生息,二十年余年政绩卓著,可谓荣华富贵一生。奈何临了,被人陷害,去职还乡,郁郁而归,只余秃牛单车傍身。】   一梦忽醒,仆从的黄粱米饭还没煮熟,口袋仍是空空。将军郁而奋起,当效梦中英豪,富贵一生,利国利已,方不负此大好男儿身躯!   停笔展纸,几千字一气呵成。   程尘看着文中穷侠蒋某笑了半天,走出房门一声吼:“老蒋啊!听不听我读故事?”   “听,怎么不听?”蒋师成瞄着那张隐泛绿芒的大纸,忙点头大声答应。   “行,蒋卫士请坐,听我讲个有趣的故事。”   蒋师成难得正襟危坐,大师虽小,那也是正宗的镇国级别,看他手中的闪闪亮,总不会是新的文稿吧?哪有大师会这么随随便便“讲故事”,把灵书首灵赋人的?一念至此,老蒋也放松下来,听听亲爱的小大师到底又写了什么有趣的故事。   【唐时淮南军将蒋大成武艺高强,因伤卸任,游侠闲居于扬州城外。庭前有古槐树一株,清阴数亩,他常与豪士纵饮其下……】   嗯?一听主角“蒋大成”这名字,老蒋的耳朵竖了起来,眼珠也渐渐发直——随着安大师的诵念,一室之间竟然黄粱飘香,浓绿的树影婆娑摇曳,如真如幻。   这,这,不是说讲故事吗?特么怎么就“幻境如真”了?!蒋师成脑袋一片晕乎,他很想震惊地站起来吼:“安大师,你能不能不搞事啊?!说好的讲故事,怎么能随随便便就镇国?!”   但是这文极有古怪,飘飘悠悠的诵读声中,老蒋仿佛看到个光膀愤愤然的将军,长得还挺像自己,捏着扁扁的荷包,骂骂咧咧地大嚼黄粱米饭,一头栽进了他的身体。   然后,然后他就呼呼呼——   程尘笑呵呵地看着老蒋一头栽倒,睡得比死猪都香了,暗自夸赞自个儿一篇南柯送美梦。想必他一觉醒来,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上都会有个质的飞跃吧!   抬眼一扫,咦?客厅角落里,另一位军方的保镖易清不知什么时候也倒在地上,呼呼大睡了。   仲春时节好像还是有点凉哈?程尘摸摸鼻子,灰溜溜地回客房搬了两床薄被出来,一人一张盖上。哎呀,考虑不周,下次念诵这种催眠文,一定要打地铺。   两位本来非常机警的保镖,虽然没扛住镇国级的催眠,到底也没睡很久,一个多小时后,两人几乎差不多同时醒来。   面面相觑之后,蒋师成凝视着这位不走寻常路的幼小大师,郑重地问:“安大师,您知不知道刚才您的灵书首灵已赋?!”还是赋给了他这个半废材。   程尘咧嘴笑:“那本来就是随便写写给你治失眠的。”   蒋师成的眼珠不由自主地又想直起来,哎妈,随便写个镇国灵书治失眠,你咋不上天呢?他只觉得鼻子一酸,眼眶热盈盈的,忙抹了把脸,笑嘻嘻地在大师耳边轻声说:“那啥,大师啊,其实我平时还有点老便秘……”   程尘一巴掌笑拍恬不知耻的蒋某人胸口,很欣慰地看到这位另类英雄精神振奋,眼蕴神光,再不复眼底腥红,萎靡颓丧的样子。   “程先生,您的这篇灵书,能不能,能不能卖给我们军方,我们一定会出最好的价格,给您最高的待遇……”易清笨嘴拙舌地说不下去了,镇国级的大师,本来就享受国家给予的最高级文人待遇,更不用说这样灵验如神的安神抚灵之文。   但是,他曾经的战友们,又有多少在忍受着伤痛的折磨,不仅仅是肉体上的,更是精神上的。甚至有些最强的精英因为精神创伤,再不能留在部队,只能黯然退役,除了一身伤痛和勋章,还有陪伴一辈子的精神折磨。   “我本就打算将这书奉给政府,用于治疗各条战线上,为了国家和人民默默牺牲奉献的战士们。”程尘笑得可爱,眨眨眼,“喂,你们双方可别打架,见者有份啊!至于报酬,参照其他镇国文,别让我失望就行,毕竟,我也有一大家子要养啊!”   易清红着眼,站直身体,用尽全身的力气,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大吼一声:“……首长,您放心!”   程尘呲牙捂耳,表示很放心,尤其是看到蒋卫士一脸发绿,更放心了。   这篇灵文一定会发挥它的最大效用,为最可爱的人们抚平精神上的伤痛。竞争的结果,当然是大师荷包满满,共赢么!   作者有话要说:  为避免读者们误会,《南柯记》原著主要情节还是打上个符号,嗯,古典名著其实它还是X点男的YY啊! 第73章 不走寻常路的大师   水孝德激动地闻着楼上传来的隐约黄粱米饭香, 赶紧把门窗敞到最大,一把拎起儿子, 两人一起坐在客厅,屏息凝神地等待着。   “老爹啊, 好困, 你干嘛呀?好不容易老妈不在家,我打了半夜的游戏……”水志高挤着眼泪打哈欠,不知老爹发什么神经。   说起来,最近他都神秘兮兮的,又是和苏大班长的爸爸嘀嘀咕咕, 又是买房搬家, 居然还笑眯眯地不吼人了!今天又莫名奇妙地折腾, 在自己家客厅静坐, 示威给谁看啊?老妈又不在家。   亲爹……会不会是被外星人附体了?!   水志高警觉地又一激灵,眯着眼问:“你,你知道我妈最爱让我爹罚跪的是什么?A榴莲,B键盘,C……”   “C, C你个大头鬼啊!呢个扑街仔!”水孝德脸都绿了,家乡著名的骂词都喷了出来,一下子又想起目前的状况,一把捂住儿子的嘴,让他安静等待。   水志高挣扎几下,没干过老爹, 也放弃治疗了,反正能骂自己儿子是扑街仔的,这爹肯定是亲生的。   黄粱米饭香味愈来愈浓郁,小水同学觉得自己饿了,这楼上谁家在煮饭啊,香得好离奇,难道是程尘同学——哦,现在该喊安大师了,他家做什么饭好像好好吃的样子。   水志高的口水把他爹的大手淹没了,老爹瞪了几眼,也懒得理他,转而瞪着窗外。   窗外有啥好看的?难道有飞船来接老爹上天?水志高腹诽着,也呆呆地随着老爹瞅,瞅着瞅着,一片莹光闪闪的淡绿叶子飞了进来。   咦?水志高眼直了,眨巴几下,那叶子居然闪几下莹光渐渐消散了。难,难道这是文灵?有大师在启灵?   小学生震惊了,但是他觉着他爹可能更惊,因为……捂在嘴上的大手抖得快要谋杀亲生儿子了!果然,这家伙还是外星人来灭口的!   灵光闪闪的叶子越飘越多,然后,水志高瞪圆了眼珠,一只,一只蚂蚁,一只泛着黑光的小蚂蚁!居然不知从哪里飞了进来,特么会飞的,黑蚂蚁啊啊啊!他眼睁睁地瞪着那只蚂蚁爬到自己身上,然后……融入身体不?见?了!   他最怕就是虫子了!爹啊,外星爹啊!快放手,你儿子要被蚂蚁吃……呼呼呼!   水孝德眼都不敢眨一下地盯着那只蚁灵融入儿子身体,欢喜得简直要狂呼三声,老泪纵横!儿子启灵后,灵合度不太高,时不时地就会昏睡,到了上学的年纪,更严重,尤其一听语文课,睡得比老师讲课都快多了,幸亏何老师体谅。   平地一声雷,儿子班里的大个子居然是个隐藏的文豪大师!可惜啊,儿子和大师最好的相处时间都在睡梦中错过了。幸亏他一听到这个让人震惊的消息,第一时间用三倍价从苏家手里挖了这套离镇国大师最近的房子,这简直是他这辈子最成功的投资!没有之一。   不是他不想再买近些,只是同平层的A、B两套,一套老苏家自己留了,另一套大概是政府用了,常常能看到一脸严肃、警惕盯着每个上下楼层住户,疑似保全的人员出没。周围住户都和他似的,报备了十八辈祖宗。   到了今天,他手里这套翻了五六倍价都不止,还常有关系户施压让他转手,为了儿子他怎么也得抗住。老水家是没什么势,就是有钱,可他亲爱的家里在府里也是说得上话的二把手,哼!   闻着黄粱米饭香,眼瞅着又有几片灵叶融入父子俩的身体,水孝德再亢奋也支撑不住了,勉强挣扎着关上门,倒地不起。最后一个清醒的念头是:未成年的大师,果然有些不靠谱,这什么催眠灵文啊?居然在小区里就念上了,呼呼呼……   事后,据不完全统计,龙柏原小区抚灵事件,造成小区邻居六十八户72人不同程度灵合度提高,36人脑波反应度增强,45人轻重度的失眠完全治愈,其中8个孩子都有了类似蚁类的触觉灵赋。以上的治疗、抚灵受益度,与离安大师家直线距离呈正比。   对于这位灵感时不时突发,爽快地奉书为公,却又颇爱搞事情的年轻大师,政府颇为头痛又爱之甚深。   管严了,怕大师心情不爽,不爽就没灵感,没灵感就没好灵书,这是真理。   不管吧?动不动不定时、不定地方来个抚灵启灵,幻想丛生,首灵乱飞,这还能不能好了!说好的首灵极其珍贵呢?那来这么随便亲民的镇国首灵啊?!   文审局的老大欣慰地连吃了几片速效救心丸,镇国啊!惊喜来得太突然,虽然要和国安、军方扯皮,那也是愉快非凡地扯,有皮可扯才是真的美妙!   至于奉书价——   “安大师上本镇国文拍了多少?”   “一千五百万。”大秘的数据熟记在心。   “咝——”老大倒吸口凉气,文审局虽说不差钱,但这价还是稍辣了点,“给!一千七百万,和军方、国安协调下,订个比例,以我为主么。税贴尽快弄好,让安大师第一时间拿到现金,以后再请大师启灵抚灵的,也好说话。”   舍不得钱钱套不住大师!反正怎么都是国家有益,大师有益,个人政绩大大地有益,又不花自家小钱钱。   大秘应下,快速地在小本本上记下领导指示:给!   ※   岔坎村的孩子们来了。   带队的就是党家祭司党爱珍姑娘,程尘接到电话,惊喜地领着一串跟班往词里赶,和孩子们会合——最终程门私塾的地址选在了那里,是个明初留下的五进院子,厅堂三间七架,二层木建筑。经过现代改建,挺宽敞,有三十来间大小屋子,说曾是六品官员的私宅,大概不虚。   程尘掏了一百二十万,本来户主还不愿转手,听说是安大师为了办义学而买,还个价都没有,立马成交。   挤挤挨挨租住的几十户,厚厚地揣了安大师补贴的租房补助,又有居委会帮着找新居,再看看政府工作人员都屁颠地忙和,心里也有数了。哪怕原来有些嘀咕搬家麻烦,也转而百分之千地支持义学,最好自家小崽子还能占个名额啥地。   原本程尘定了二十几个名额,词里的居民踊跃报名,最后在当时《野天鹅》抚灵的孩子里挑了十二个。启灵的那些实在有些小,刚启灵不到一年,虽说有首灵的孩子灵赋过人,学习特别快,到底这么点时间,还是离一般孩子有些距离,只能再晚个一年半载报名入学。   唯一的例外是林家小妹林良欢,这位被《野天鹅》小公主启灵的孩子,几乎一天一变,以海绵吸水般的速度吸收着各种知识。她不太爱说话,最喜欢做手工,在编织上似乎还有奇特的灵赋,听说了安大师打算办的这个班,欢欢小妹妹一天都没放开他哥的衣角,直到他答应带人来报名入学。   小卷也愉快地从学校寄宿转而住程门私塾了,在这班里,他是老二就没人敢当老大——哥。林良欢同学以其神秘的特质、天赋的美貌、奇妙的灵赋,虽不说话却出手如电的风格,轻松地成了程门一年班词里派的大姐大。   直到那一天,班里来了群岔坎村下山的野猴子。   爱珍姑娘带来了八个适龄上学的孩子,留下一句豪迈的话,又回山了。村里搞大建设实在走不开,山路修了大半,阴灵洞改建队伍刚刚进场,光靠老黄老板那小身板,玩不转!要不是怕孩子们头一次下山,不适应,她都想给娃们脑门上贴个邮票寄出来。   祭司大人留下的那句豪言是这样的:敢不听话的,狠狠揍!揍了还不听的,党族五毒大刑伺候,再放吊三天!   孩子们交给安大师,全村和她都一百个放心。   程尘听了都一激灵,更别说小黑脸发青的孩子们。   五毒是什么样古怪的、能让人欲仙欲死的虫虫,岔坎村的孩子们都说不清,可一提起就腿软;至于“放吊”,那个个都是一清二楚——扒了光猪绑树上,风吹虫咬,饥寒交迫不说,关键是让全村人都看到光屁屁小JJ,那是多么地有伤男人的自尊!   上一次受罚的狗子,只吊了半天,羞愧得窝屋里一个月没出门。   要是在这城里“放吊”三天,让街坊邻居看三天光猪……想想都全身发寒啊!   在政府明里暗里的支持下,程门私塾很快就集齐小朋友、老师和工作人员们,正式开张了。小小私塾,也得有个名儿,程尘想了想,嗯,就叫应天书院吧!希望这里的孩子们都能成长为有用之材,也希望这个小小私塾能成长得配得上这个名号。   校长是“青苗基金”里的老义工,州小退休高级教师孙和玉奶奶,老人家退休后一直热心公益,这次也是何老师极力推荐才来这个小小书院发挥余热。何老师因为还有龙川的主职,又舍不下乙组的同学们,只能在休息天来帮帮忙。   好在书院其实并没有日常教学,由安大师提供助学基金,孩子们上的都是普通公立学校,书院里只需要几位生活老师来照顾孩子们住宿起居。每日的晚课和周六、周日的灵文培育,才是书院真正的课程。   意料之外,大狼程朗这位黑面的教导主任,在培育启灵师上居然相当有天赋,能调教人。   他并不和声细语,只是将程尘教授的关于安大师作品情感的分析,慢慢转授给孩子们,天天领着孩子们诵读安大师名下的几个作品,但他的声音似乎有种魔性的魅力,引诱着人入耳入心。   领着孩子们读了几天,初初判断,几乎有一半以上孩子对安大师的灵文有特异的“灵感”。虽然说这些孩子们都与安大师的灵文,有灵性上的关联,但这个比率还是相当惊人。   最为出色的三个孩子,是小卷,林良欢,以及野猴子帮的老大——狸尾。 第74章 密行   磨合了一段时间, 应天书院也渐渐走向规范化。   坐在绿荫重重的大宅里,听着孩子们朗朗书声, 与阿郎轮流给孩子们培育灵性,偶尔应政府的请求, 用那几本名下的灵书启灵抚灵, 收上一堆让人开心的小钱钱。安大师的日子过得忒自在,要不是越氏血脉和那个“漏”的阴影,几乎可以称得上岁月静好,闲适逍遥。   虽说两本镇国灵文并不适合作为畅销书类再版,但完全不妨碍大晚娘牛气冲天地借此宣传, 半年不到, 镇国两本, 还有谁?!至此, 如慧星般突然闪耀于世的,年轻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安大师,在华国已是无人不晓的超新星,狂热的粉丝无数,自发地称自已为“安心”——给安大师比心心!   鉴于安大师本身并未成年, 以及保护文人隐私等严厉的法规,未经本人允许,事实上媒体网络上没有一张安大师的公开照。吃瓜群众除了“安然”的主笔名,名下书籍,以及年龄、性别等最基本资料,其余一无所知。   但这完全不妨碍粉丝们, 尤其是年轻狂热粉丝的舔舔舔!   虽然咱们没有安大师的照片,可是咱们有“内部”消息啊!   比如晚娘家的小胖子,时不时在粉丝群、论坛里炫自己与大师的非一般亲密关系,什么“我与大师同居二三事”“桃花虽美,比不过你容颜!”“天才源于灵赋,更显于勤奋——‘扫书机’安大师日常”“只有镇国,是因为传世需要时间!”   那一堆肉麻的赞誉之词,让安大师一路抚着鸡皮疙瘩看过来,时不时得拍下胸口,免得让折小胖如黄河之水般涛涛不绝的马屁给恶心得吃不下饭。   上蹿下跳的活跃分子折总,说起来也算是大晚娘宣传计划的一小部分,能说不能说的,折总心中还是相当有数的,也有助理和“有关人员”密切审核着他发表的内容。   无论如何,折小胖的夸张言论,在粉丝们心中还是竖起了一座丰碑:安大师少年英才、盛世华颜、勤奋刻苦,又富有同情心和爱心。这样的爱豆,没有照片也跪舔了!   如果不考虑“漏”的生存威胁,大华国正是处于积极奋进、昂首雄立于世的盛世华章。安然安大师这样的人物出现在这样的年代,犹如绝世明珠闪耀当空,让人渴慕崇敬,也难免会有阴影下的鬼祟盼着天才陨落,流星消逝,或是抱着不可言的阴暗心理。   在灼灼烈日、煌煌大势之下,肖小的鬼蜮伎俩也唯有烟消云散。   程尘同学最近还接到了一个让他有些诚惶诚恐的好消息——教育部有心将《桃花源记》作为新一版初中教材的必读课目,虽然还在筹备阶段,但如无意外,就是定稿了。   安大师非常非常高兴,兴奋地答应之余提出一个坚决的要求:安然的笔名可写可不写,但一定要注明此篇是改编自上古先贤陶渊明的湮灭灵书,陶大大在地球九泉下安眠,应该不会气得穿越过来找他算账了。   想起当年自已初高中时头悬梁、锥刺股,苦背什么佶屈聱牙的“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什么“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具兴……”什么“斯是陋室,唯吾德馨”。   再看看现在这大蓝星的语文课本,古诗词倒挺多,古代大长文少得可怜,中二的少年们轻松愉快地背背小短诗,做做习题,这样的培育怎么能复兴我大华文学,引领世界文学之潮!   就仨字:背太少!   好在灵文的写制,有它的特性和情感共鸣,某理科生就是想把这些地球名篇炮制成灵书,一时也找不到情感共鸣,哼哼!便宜你们了,华国的中学生们,总有一天……   在这一时刻,华国的莘莘学子们突然感受到了一阵来自大宇宙X国应试教育体制蹂躏下,某理科生“与民同乐”的深深恶意。   接到李求知的电话时,程尘正打算和孩子们共进周末午餐。   狸尾领着七兄弟苦练“用眼光杀死你”奇功,齐刷刷地瞪着“词里帮”大姐大欢欢同学,不紧不慢,吐字清晰流利地背诵着《桃花源记》。她的语音刚落,从不徇私,刚正不阿的教导主任大狼就冷着脸宣布,今天分饭菜轮值员为林良欢,并且她有权分配十个奖励巧克力的归属。   每次的小考内容不同,有时是体力运动,有时是灵性感应,也有像今天这样的背诵比赛。程尘开心地看到狸尾老大又吃了次憋,良性的竞争有益进步,这是他乐意促成的。   小卷这个墙头草最爱甜食,他虽然也能拿到几次第一,总的来说,还是狸尾和林良欢彼此较劲。小卷出身词里,但是又觉着跟个女孩子老大太丢脸,咳,于是乎就跟着甜食倒来倒去,不太被老大们待见。但他学习能力很强,自身又有灵赋,还和幕后校长安大师亲密地住一块,也算是独竖一帜的小小旗杆,颇有几个小跟班。   电话铃响起,程尘接起电话,脸上的笑意慢慢凝固,皱眉问道:“你说什么?谁要让我去京都?李会长,我想我并不是你的下属,也不需要听从……”   话未说完,空中巨大的隆隆声传来,所有人都讶异地朝天注目。   两架巨大的墨绿色迷彩直升机停滞在小小书院的上方,狂风卷起阵阵灰尘,很快从空中垂降下两名士官,他们一落地就直奔程尘而来。在易清和老蒋的阻止下,士官立即掏出一份手令,大声道:“程尘先生、安然大师,请您配合,立即赶赴京都,协助紧急任务。这是皇家与国政院共同签署的联合命令。”   程尘望向仍在天空盘旋的直升机,轻声问了句:“我可以选择说不吗?”   “请您配合!”   蒋师成和易清都眉头紧皱,他们也同时接到了上级命令。   老蒋上前一步,悄声说:“程尘,这种联合命令非常少见,如果不是特别紧急的任务,不会强制您这样等级的大师。既然说是配合协助,我建议还是暂时服从,见机行事,事后,政府也一定会有妥善的补偿。”   电话又响了,是离州文审局的老大,大概也是刚接到上级命令,上气不接下气地转达,并一再致歉,请求安大师暂时委屈配合一下。   “好的,我明白了。”程尘挂了电话,这种突如其来的紧急任务,国家机器一旦开动,除非叛国,否则个人并没有什么拒绝的余地。   程尘看着阿郎阴晴不定的愠怒之色,问:“我能带专属启灵师吗?”   “只能允许您一人赴京,其余各位密级不够。”士官表示抱歉,“请抓紧时间。”   尖利的刹车声响起,几辆军警车辆在书院门口停下,更多的士官从车上跳下,向程尘跑来。   程尘深吸口气,轻轻捏了捏阿郎的手,低声道:“别担心,我会随时和你联络,没什么事。好好呆在这里,哪儿也别去。”   说完,他在军士的簇拥下向外面的车辆走去。留下一院子惊惶莫名的人。   阿郎怒目往前一步,被面色不善的士兵挡住。老蒋拖住他的臂膀,低声说:“崖自,你没有任性的权力!别给他惹麻烦。”   阿郎紧紧握着双拳,望着程尘被拥簇着匆匆远去的身影,睚眦欲裂。   “这是去哪儿?”程尘坐在飞驰的军车上问。   “词里不适合停机,我们到郊区军用机场,直接乘专机赴京都。”   在运输直升机里,程尘见到了一位意料之外的熟人。   “越先生,好久不见。”   越峻冷眼轻扫了他一下,说:“坐。不用太担心,这次皇家紧急召集世家镇国大师求助,事出有因,也是迫于无奈。如果你能出上力……”   他轻声附耳:“皇家欠会你一个重情。”   “多谢您告之。您这是……”程尘知道了些情况,不安稍解,但是镇国大师……据他所知,越峻并没有什么知名的灵书。   越峻看看他,似笑非笑,慢声道:“华国世家虽然彼此联合又争斗不休,但在总体的国家利益上是一致的。你虽然并未认祖归宗,但在世家眼里,仍然是我越氏血脉。未成年‘不懂事’的大师,总要有个引导、监护的人。   我不来,难道让老三来?”他哧笑一声,不再说话。   “能打电话吗?”程尘掏出电话。   “非常抱歉,再过一个半小时,您抵达京都后,可以在监护下打个电话报平安。”   “明白了。”显然这次的临时紧急任务密级相当高,程尘也不想为难这些听命从事的军人,收起电话闭目养神。   飞机发出巨大的轰鸣声,程尘只觉自己稍眯了会儿眼,军士报告已经抵达了京都郊外的军用机场。   匆忙给阿郎打个电话报平安,程尘又坐上了前后护卫一串的军车。   严密的护卫,又转了两次车,军车载着越峻和程尘一路沉默地前行。   最后一辆车上,驾驶员与乘客座之间降下了道黑色的屏障,车辆两侧也是暗色的防光防弹玻璃,遮挡得密不透风。在幽暗的车内灯光下,程尘感觉身下渐渐有些颠簸,似乎已经出了城市道路。   “我们,这是去哪儿?”程尘忍不住问,身上的手机之类早已被收缴。   越峻沉默着。   在程尘以为他会沉默到底,直至目的地时,他低沉地开了口:“应该是骊宫。”   车辆吱一声急停,程尘身形一晃,差点撞上前座。   车门被打开了。   李求知笑吟吟地站在车外,说:“情非得已,大师委屈了。您辛苦,各位已经在宫中等候多时。越先生,请!” 第75章 救救他   郦宫, 与其说这是个宫殿,不如说是一个地宫。   李求知带着他们穿过护卫重重的门禁, 往里走去。程尘暗自数着,一重又一重, 一路往下, 足足过了七层宫舍,才走到一间灯火辉煌的正殿。   一位穿着华贵长裙的中年美妇,面无表情地坐在里面,身后站着两位护卫。   看到李求知带人进来,她优雅地站起身, 微微颔首, 看向程尘。她的眉有些粗挺, 眼睛狭长而上挑, 嘴略有些阔,但一眼看去,眉目间流露的坚毅与气势,让人浑然忘却她容貌上些微的瑕疵。   “这位是我们华国的皇后殿下,陈皇后。华国最年轻的镇国级大师, 安然安大师。越宗主是他的监护人,这次陪同前来。”李求知简洁地为双方介绍后,退到一边。   程尘心中一动,这个介绍颇有些意味。   一般来说,皇后的荣宠权势依附于皇权而生,与她本身的姓氏相关并不大。而在这个君主立宪的现代华国, 虽说皇族不像大地球上那些几乎已经成为吉祥物的英、日皇家,那也是非常低调的存在,华国国政院才是一国真正权力机构所在。   李求知既然这样介绍,那么,“陈”这个姓氏想必有相当的份量。   陈皇后站了起来,她抿着唇,走向程尘,首先深深一福,躬身行了个古法大礼。   “皇后殿下!”程尘有点方。   “安大师,签发这样冒昧的命令,实在让您委屈了,如果不是情况万分紧急,我本也不愿……”陈皇后声音低沉,几欲哽噎,她垂下眼,抖着唇哀求,“作为一个母亲,我恳求您,请您救救我的孩子!”   “您别激动,但是老实说,我对目前的状况一无所知……”程尘有些意外,她的孩子?不是皇子吗?怎么会突然需要自己的帮助?   陈皇后正想说什么,主殿深处一群人匆匆走出。   “皇后殿下。”领头的是一位灰发及肩的年轻男子。   陈皇后盯着他,没有问一个字。   他脸色阴沉地缓缓摇头,叹息着说:“抱歉。”   这个词一吐出口,皇后殿下的身体似乎都微微晃了下。程尘眼见着这位尊贵的母亲,脸色瞬间变得灰白。   他抬眼望了一下那位灰发的男子,似乎有些眼熟。   李求知快步上前,扶住皇后,对那人说:“辛苦了,成大师,还请先休息,我们再想办法。”   听到他的姓氏,程尘恍然,想起来了,这位成大师其实也是他的龙川校友,第一次去启灵馆见识何老师启灵时碰到过——成远山成大师,但似乎这位大师离镇国还差一线?只是鸣府以上。   看来这个紧急任务已经抽调华国之内有数的成名大师,到他这里,其实已经是无奈之选了。   陈皇后稳住身形,深吸一口气,昂起头,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和声缓语向成大师致谢送别。   成远山走后,陈皇后转向程尘,勉强一笑,含泪说道:“如您所见。我们邀请了华国所有的镇国级,以及知名的鸣府以上大师,但是……您已经是我最后的希望。   请跟我来,我带您见见我的孩子。”   华国的皇室是由明代延续至今,朱家直系的子孙向来不旺,搞出过几次兄终弟及,或从宗室选人承嗣的事件。到了现代,这状况似乎也没什么大的改善,当代的皇嗣情况更糟糕,除了陈皇后膝下的不到7岁的幼女,就只剩这位大半时间躺在病床上的皇储。   27岁的华国皇储——朱朝风。   皇后匆匆前行,一行人跟在她身后。   越峻轻轻地在程尘耳边说:“陈氏是我华国第一大世家,陈氏女下嫁皇室,这位是第一个。朝风皇储继承了她的陈氏灵赋,对国家十分重要。所以,能够救醒皇储,不但是皇家、陈氏会承你重情……”   话没说完,他们已经到了。   这是个极为宽敞的卧室,或者说医疗室。雪白的理疗床上静静地躺着一个年轻的男子,他的脸被呼吸器挡了大半,半长的短发像刺猬似地耸着,双目紧闭。光看身形,他虽然瘦却高,静静地躺在那里,只听到一旁机器滴滴的声响,良久胸口才有一点微微起伏,证明着这个身体内生命的存在。   “朝风。”陈皇后注视着她的孩子,悲哀而无助。   过了一会儿,她才转身哽咽地说:“安大师,我,真抱歉。还是请李会长为您介绍下朝风的情况,我,请原谅……”   “哪里,您保重,皇储他最需要的是您的支持。”程尘忙点头应。   “这边请。”李求知带着越峻和程尘走出病室,在隔壁起居室坐下,为他们介绍目前的情形。   程尘竖耳聆听,大致来说,就是老朱家子嗣不旺,陈氏也是有名的人丁不兴。但是难得有陈氏女和皇家看对眼了,皇室考虑再三,权衡利弊,还是同意了这桩有隐忧的华国第一婚。   墨菲定理在大蓝星上还是一样灵验。   皇后多年不育,最后还是皇帝陛下下定决心,采用了最新的试管技术筛选培育,才让皇后产下了珍贵的皇嗣。当年皇子出生之时,可谓普天同庆。但是好景不长,皇子启灵上居然又出了大问题。   三岁上,朱朝风皇子用当时最新出的鸣府灵文启灵——首灵珍贵,人尽皆知,但是比起给皇子启灵,似乎也算不上什么。要不是当时所存的镇国文都首灵已失,根本也不会用鸣府级的灵书为皇子启灵。   然而,在启灵时,那本镇国大师写的鸣府灵文《奉天记》,首灵虽出,竟然很快散逸了!皇子虽然启了灵,灵合度却极低,只有18.6%,好在并没有造成瘫痪和智力障碍。   程尘默然,咳,比他当年的灵合度还高点么。   皇子渐渐长成,身上也显现了陈氏的灵赋,而且愈来愈强。   这种奇妙的灵赋非常有意思,能将周围的灵性凝结成实体,如同一颗颗细小的蓝色水晶砂,陈氏称之为“星砂”。服用这种星砂,能让人的灵性有不同程度地提高,极有效用,但服多了,灵性增长也有极限,并不能无限制地增长。这种很有实用“价值”的奇妙灵赋,就是陈氏雄霸华国第一世家名头的根源。   然而,朱朝风身上的星砂灵赋有了些许变异。不但服用后对他自己无效,偶尔一次意外中还发现,当积聚一定数量的、朝风皇子“生产”的星砂向灵性浓密的地方抛洒,会形成非常狂暴的灵性风暴。   这种古怪的特性原本只是给运输星砂带来不少麻烦,别无他用。   然而,当危及人类生存繁衍的“漏”被发现时,大开脑洞的科学家们,试用了种种方法来消除“漏”,都全无效果。直到,有一个异想天开的专家,让人朝“漏”洒了一大罐“朝风牌”星砂,以毒攻毒!   奇葩的想法和行动,带来了让人惊喜的结果。   几点小的“漏”处,在狂暴的灵性风暴席卷之后,有两个小“漏”消失了。这也是目前为止,发现并实现的,最有效的消除“漏”的方法。   “星砂”成了国家最高级别的管制物品,然而,它的生产厂家只有一个——皇子朱朝风。一位灵合度极低,时不时昏睡不醒,生活几乎不能自理的皇子。   经过陈氏与皇室,甚至国政院的一系列博弈与利益交换,这位唯一的皇子,成了华国的皇储。   皇储一天天成长,智力正常,形象也相当出众。但是,他昏睡的时间越来越长,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于是,星砂的产量也越来越不稳定,到了现在,几乎已经无法产出。   因为,医生的判断——皇储殿下如果再不能得到有效的抚灵,他的生命将进入快速的倒计时。   陈氏与皇室这些年用尽所有的力量来搜罗灵书,请各位镇国级大师为皇储抚灵,但是一无所获。直到最近,一位如新星冉冉升起的安大师出现,皇室将目光转来,认为皇储有了新希望。   然而,这位奇葩的天才的未成年大师,行事十分之潇洒,完全不在意首灵。镇国鸣府的灵书一本又一本地,让人措手不及又应接不暇地出,但是首灵都随意地给了出去。让人十分之无语,也让皇家根本来不及收购。   正当皇室观察这位大师,看看能否请少年大师出马试试之际。皇储的状况突然恶化,专家联合诊断后判定,如果不能在48小时内有效抚灵,朱朝风殿下生命危在旦夕。   万分紧急之下,国政院与皇室联合签署了绝密级的命令,征调所有的镇国和知名鸣府大师,创作新的灵书,试图以首灵抚合皇储的灵性。七位镇国大师,十二位鸣府大师,在24小时里写出了八本短篇灵书,其中三本鸣府,四本州闻,一本县达。   三本鸣府的灵书,没有一本的首灵能够抚合皇储的灵性,均散逸。   在最后的绝望时刻,李会长推荐了灵性灵感惊人的未成年大师程尘,这也可以算是死马当作活马医了。这才有了这次让人惊魂、军方出动又无法拒绝的绝密紧急任务。   程尘腹诽半天,也只有把虚惊一场的惊吓闷声吞下,人家都说了是为国家利益,为救一个临危的“孩子”,尊贵的皇后都哀求致歉,还能怎样?   话说回来,写灵文,这事他拿手啊!虽说命题作文略有点麻烦,可是这位睡皇储,咳咳,还真有一篇再合适不过的名著送他。 第76章 睡美人   在郦宫的静思室, 安大师凝神静气,喝了杯香茗, 早开工,早完事, 早回家让大伙安心。   在铺陈于桌面, 大幅的京都特产——“厚黄宣”纸上,安大师写下了《睡美人》。   【以前,有个皇帝和皇后一直没有孩子,他们为此非常伤心苦恼。有一天,皇后正在河边散步, 一条小鱼把头浮出水面对她说:“你的愿望就会实现了, 不久你就会生下一个——儿子的。”】   考虑再三, 程尘还是把主角设定成皇子, 万一按原版来个公主的文灵,哪怕是唤醒皇子,却让他成了个娘娘腔的皇储……   咝——这后果,估计不会太美妙。   一般来说,人物文灵都会投入性别相同的人体内, 偶尔有与性别不一致的,基本上性格也会协调或者导向一致。比如,龙川乙组的女暴龙苏大班长,她的文灵就非常少见的是个汉子。至于是因为文灵感应到了她的女汉子本性才相投,还是因为得到了汉子的文灵,才变成个女暴龙, 这个因果关系实在无从考证。   定下主角性别,安大师擦擦冷汗,继续往下:   不久之后,皇后果然生下了一个可爱的皇子,他们邀请了全国最出色的文豪大师来参加庆生盛典。然而,一位未获邀请的蛮族萨满心存恶意,对皇子下了恶毒的诅咒——这个孩子将会被一个纺锤弄伤,最后死去。最后抵达的华国大师,用自己的灵赋更改了这个诅咒,却无法完全抵消——皇子将被刺伤,沉沉睡去,直到拯救他的人到来。   程尘沉浸在睡美人的故事中,感于皇后悲切的痛苦,也对皇储低下的灵合度同病相怜、感同身受。沉睡的皇子住在荆棘环绕的地宫之中,等候他的英雄到来,一百年到来之时,绽放着美丽玫瑰花朵的荆棘丛,在某个偶尔到来的冒险英雄面前悄然打开……   写到英雄走到沉睡的皇子跟前时,程尘停住笔,有些犯难。   王子的一吻唤醒了沉睡的美人,是这个故事里最经典传世的一幕。如果不写,这版《睡皇子》能不能成灵书,真是难说。如果写,这是什么Gay样的英雄,能对一个睡着的陌生男人下嘴?!要么改成一个女汉子披荆斩棘冒险冲进地宫,吻醒一个沉睡的娇弱皇子?皇子醒来捶捶女汉子的胸肌,娇呼:英雌,你好棒棒!   恶,那画面太美,程尘冷汗都快滴到纸上了。   那就……委屈下英雄吧!让皇子的形象雌雄难辨,谁说睡着的美人一定是公主?也有可能是个大雕萌妹!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定了主线,那个文思如泉涌,下笔如有神啊!不到三个小时,一篇让英雄落泪、美人欢颜的《睡美人》极其顺利地写下了最后的结局。   【……他们幸福欢乐地生活在一起,一直白头到老。】   至于英雄到底有没有发现睡袍下的风光,“日后”基友们会不会因隐瞒重大事项而反目成仇,或是顺其自弯。咳咳咳,拉灯和谐的私房事,谁知道呢?只是写本童话故事而已,不能教坏小朋友啊!   重点在于——皇子他醒来了,醒了!   在安大师写完最后一字,提笔而笑的那一瞬,厚黄宣上玫瑰花香浓浓地飘散开来,玫红色的灵光隐隐。程尘知道,这本灵书成了——鸣府不成问题。   早就等候一旁的侍者,忙上前递茶的递茶,按摩的按摩,力争让安大师尽快恢复精力,达到最佳状态。皇储可等着救命呢!   在得到安大师的允许后,侍者们飞一般地奔出,向皇后通报安大师的努力成果,虽然还不知具体的等级,但看这花香浓郁、灵光湛然,文灵若隐若现的样子,怎么地也得至少是个鸣府。再小的大师果然还是大师,出手绝对不凡!   陈皇后与李求知他们匆匆从隔壁的病房赶来,粗粗看了一遍新成的灵书。   陈皇后热泪盈眶,盈盈而拜:“大师,我真是不知道怎么感激您才好,在如此紧急的时刻,还能以此情此景为朝风量身定制这篇如此优美的灵文。我,谢谢!谢谢!但是,还得烦求您再劳驾,试试这篇灵文能不能抚慰朝风的灵性,他的时间,他的……已经不多了。”   “这是自然。您请!”送佛送到西,该尽力的总要尽全力,即便不成功,起码也让人记下他曾经努力给予的帮助。愤愤不平,抗拒折腾于事无补,万一这位朝风皇储在这期间完蛋,怕是还要惹上皇家和陈氏的迁怒。   所以说,当过程不能被改变,那就改变态度,至少能让结果变得让人满意。   咦?这句话翻译过来,不就是——生活就像XX,反抗不能的话,就尽情享受吧!程尘满头黑线地拽回乱跑的思绪,随着皇后来到朝风皇储的居室。   越峻不经意地,给了少年一个赞许的眼神,然而,对方目不斜视地经过他身边——完全没看到!他重重呼出口气,有些憋闷,什么时候他越先生的赞赏如此不值钱了?!   虽然不是第一次启灵、抚灵了,但是面对一国的皇储,不由自主地,程尘还是有点小紧张。清了清嗓子,他捧起《睡美人》开始朗声诵读……   随着他清越的少年之声在室内响起,一朵又一朵的玫瑰从淡黄的厚纸上绽放,嫩绿的、深绿墨绿的荆棘缓缓盘旋着展开它渐渐粗壮的身体,一丛丛的尖刺悄悄绕开它们的创造者,向四周伸展。花香愈来愈浓郁,犹如浪潮一般涌起,一室淡玫红的灵光。   陈皇后紧紧捂着自己的嘴,泪水流淌到她的手上,她完全没顾及,只是死死盯着程尘手中的灵书。   一位娇弱的美人穿着身飘荡的长长睡袍,打着哈欠缓缓从纸上爬起,睡眼惺忪地揉揉眼。   他是那么美丽,棕褐色的长长卷发如同瀑布披散在肩头;他微微睁开的眼睛,仿佛是最珍贵的绿松石;他的笑容就像是最甜蜜醉人的美酒;他的身段如同柳枝般纤弱动人……   看着睡美人的形象,安大师彻底放心了。   有什么样的英雄扛得住如此的动人美色,不去啾一个?!   看起来刚刚睡醒的,只有拇指大小的精致美人,恍恍惚惚地站起,凝视着程尘,突然招了招手。   ??不去“投胎”,找干爹做啥?   ——这些文字的精灵,程尘把它们从地球的名著中挖掘原型,用自己的情感改编雕琢而孕育,他们的亲爹自然是原著作者,他这个改编者,就自诩“干爹”了。   他俯下首,也想看看这个戏特别多的文灵,究竟想干啥?   然后,“干爹”安大师的唇上,得到了一个如同玫瑰花瓣一般,轻轻的、带着淡淡甜香的吻。   睡美人甜甜地微笑着,化作一束玫红的莹光,飞入了床上躺着的皇储体内。   满室的人,除了皇储自己,每一个都不自觉地用力屏住了呼吸——这书的文灵,是目前为止,唯一没有在皇储身前消散的!   床旁监测仪的滴滴声突然加剧,负责主治皇储的专家盯着数据,声音都开始发抖:“多巴胺分泌指数急剧上升,心率增快……”他的声音戛然而止,所有人都楞楞地望着床上的人。   朱朝风胸口的起伏明显起来,当所有的灵光隐入他体内的那一瞬间,乌黑浓密的睫毛轻轻颤动了一下,那双略有些狭长的眼懒懒地睁开一瞬又闭拢了,他含糊地发出声音。   “徐博士,呼吸器能拿开吗?”皇后激动地问。   “当然,皇储已经醒了,就不用辅助呼吸。”   呼吸器被迅速地拿开,皇储清瘦的脸颊露了出来,程尘看了一眼,然后震惊地发现——这个皇储我曾见过的!虽然未曾真见过,但看着好生面善,就像是……   朱朝风长得像阿郎,清瘦的脸庞,浓眉挺鼻,略为凹陷的眼眶,甚至那睁开一瞬的翠绿色眼眸。但认真细看起来,就发现有些微不同,皇子的眼继承了母亲的基因,更狭长;嘴有些阔,下巴中间却没有阿郎些微凹陷的小性感。   简直就像是,青年不知愁滋味,未曾经历沧桑苦难的阿郎。   程尘看着那张脸有些出神,心底不知怎么的,有点不舒服。阿郎独自浴血,被残酷对待,流浪街头时,这位形貌极为相似的年幼皇子,正被千娇万宠地养育在深宫。理智上来说,阿郎的经历与这位无辜的皇子完全没有一点干系,但是情感上,他忍不住偷偷为自家的大狼暗道一声委屈。   周围的医护专家忙而不乱地检查着皇子的状况,一个个精确的数据报出,徐博士又计算观测了片刻,郑重向皇后宣布:这一次皇子的抚灵相当成功,这短短的时间里,灵合度已经飙升到了47%,而且还在缓缓攀升。他的生理肌体数值都在健康地恢复中……   “为什么朝风还没清醒?”陈皇后半跪在床头,轻轻抚着儿子有些凹陷的消瘦脸颊,再怎样照顾周到,长时间的半昏迷还是损害了他的健康。   徐博士和医护人员们又仔细测了皇储的身体数据,他有些犹疑地转头看向安大师:“皇储现在似乎只是处于深度睡眠状态?我不确定,这个情况很奇怪,数据上来说,他应该醒了。”   所有人都看向了安大师。   安大师木然,腹诽:都看我干啥?都写了是《睡美人》,没有亲亲怎么会醒?! 第77章 追   “大师您看?”陈皇后焦虑地望着程尘。   安大师摸摸光溜溜的下巴, 沉吟:“咳,我想, 这篇故事可能太切合皇储殿下的情状,所以就像故事中那样, 他需要……”   “一个吻?”皇后恍然大悟, 而后双眼放光,急切地望向年轻的安大师。   李求知、越峻、徐博士、一干医护人员……眼光齐刷刷地投射在安大师的嫩脸上。安大师只觉脸皮有点发烧,压力山大!瞅啥瞅?!   《睡美人》这个经典的故事,在格林童话里的篇幅并不长,经过程尘移情入境的改编, 也不过几千字, 在座的各位都从头到脚听得真真切切, 明明白白。   一个英雄的亲吻, 正是故事中最重要的情节。   然而,看看这一屋子,有皇储尊贵的娘,有四五十岁的腹黑大叔,麻杆似的半秃博士带着几个镜片比瓶底厚的医护专家, 还有几个技术专业、身材魁梧的中年女护理师。   哪一个能比灵书的作者安大师,更合适充当这个救命英雄,献上一个甜蜜的吻?考虑到皇储醒后的心理生理健康,就光是以颜值论,也是年轻有为、秀美可人的安大师绝对胜出啊!   程尘顶着皇后娘娘期盼的目光,硬着头皮问:“有没有别的护士小姐什么的……”   “安大师, 您虽然是一位尊贵的镇国大师,但是在我眼里,您也像是我的孩子一样亲切,那么年轻,那么有为。您的灵文已经给了朝风生命的希望,只需要一个轻轻的吻,他也许下一刻就能醒来。   作为一个渴望孩子苏醒的母亲,我请求您,不吝您的怜悯,再帮我一次。”   皇后殿下缓缓蹲身而礼,低下她高贵的头颅,重重的裙裾如厚重花瓣,绽放在光洁如镜的地面上。   年轻貌美的女护士,俯仰可得;英勇无敌的卫士,招手即来;但是这些人又怎么比得上镇国大师对自己灵文的理解与领悟?   程尘在心底轻声叹息,扶住了皇后,【别低头,皇冠会掉。】   “如您所愿。”医者父母心,他这文人救命,也别计较什么别扭了。   年轻的安大师走上前,到雪白的床边,俯下身,在沉睡的皇储那几乎淡得发青的唇上,留下一个清浅的吻,一触即分,一如刚才那个小小的睡美人给予他的。   鸦翼般浓密而细长的睫毛一阵轻颤,狭长的美目缓缓睁开了。这一双眼,如同星空的倒映,又犹如绿色的宝石,神秘中带着些许天真的清澈。   “πλαγκτοσ?νη? δ\\\\\\\\\\\\\\\' ο?κ ?στικακ?τερον ?λλοβροτο?σιν.”   他轻轻张开薄唇,低声说,声音华丽而悠扬,仿佛小提琴在演奏一支圆舞曲。   程尘蹙眉问:“什么?”   清浅的笑容在皇储的脸上渐渐漾开,他没有再说话,只是牢牢地盯着眼前的人。   “醒了,皇储完全清醒了!灵合度、心率、血压……”徐博士从胸腔骤然爆发出一声完全不合他柴杆体格的巨大吼声,一群医护专家在他的指挥下迅速为皇储殿下测试各种数据。   皇后的唇颤抖着,不敢置信地摇着头,一步一步地走向她的孩子,她的朝风醒了,不再被死神逼迫着无知觉地睡去,每一天都生怕再也不会醒来。   “谢谢您,谢谢您……”皇后冰冷的手握住了程尘的,她用力很大,双手发颤,再说不出什么冠冕的言语,只有道不尽的谢意。   “能让一位母亲重获笑颜,是我的荣幸。”程尘轻轻回握了一下,低头致意。   皇后笑了,雍容与自持重新回到了她的身躯,她闭了一下眼,低声道:“您的恩典,皇室与陈氏都将铭记。”   众人簇拥着皇后与醒来的皇储忙乱着,程尘轻轻后退,走出了病室。越峻皱眉看着这个不省心的孩子走出门外,又看看笑立一旁的李求知,还是选择留了下来。   程尘站在走廊上略分辨下方向,伸了伸有些僵直的腰杆,往刚才他写作的静室走去。抬手看下表,距他匆匆被带离词里,已经过去了九个多小时,他得赶紧找这里负责保卫的人员,拿回手机,或者就让他打个电话也好,阿郎和离州的朋友们该急坏了。   走廊上的护卫不多,见到年轻的大师都微微点头示意,眼露敬仰。那一室的花香,忙乱的轰动,即使没有通报,大家都能猜出一二。   拐过转角,阴影之间突然伸过一只手臂,一把将程尘拖过,捂住了他的嘴。   程尘一惊,手肘用力后击,又被对方握住了臂膀。他心下一沉,正要用力后踹,来个断子绝孙腿……   那人已经将唇轻轻贴在他耳边,悄声说:“嘘!是我,阿郎。”   程尘腿一拐,差点把自己给崴瘸了,哎妈,差点毁了人一生的性福!   惊喜交加之后,他一头冷汗瞬时冒了出来。这是什么地方?连他这镇国大师都得乖乖跟只蒙眼驴子似的,让人牵进来,还没收了手机。这么大个家伙又是怎么蹦进郦宫来的?   “你没事吧?!”   “你没事吧?!”   两人异口同声地低声问,又同时楞住了。   程尘的嘴角实在忍不住翘起,虽然目前的状况有些头痛,但无论你在何时何处,有一个人会不惧艰难困苦,不畏险阻地来到你身边,这样的感觉……真特么好极了!   他笑盈盈地正想说话,走廊上的护卫们拿起对讲机说了些什么,顿时就像被开水浇了蚂蚁窝似的,彼此低声呼叫着,高度警惕地开始奔忙。   “我去!大概是被发现了。”程尘牙疼地拎起自家大狼,一齐往病室疾走而去,只要皇后殿下谅解,应该也出不了什么大事。但愿阿郎溜进来时,别伤人太过。   这么大两只,自然没法逃过禁卫们的眼。   “站住!是谁?”   “不许动!”   禁卫们大声警告呼喝,“喀喀!”开保险的声音不断,六七枝长枪、短枪瞬间齐齐对准了程朗。   程尘急忙奋力迈步,挡在阿郎身前,用尽力气大声喊:“是我,镇国级文师安然!这是我的专属启灵师——程朗!”   禁卫们沉默着,保持着战术射击姿态,禁卫队长端着枪缓缓踏近一步:“安大师,麻烦您让一下,您身后的这位,擅自闯入禁宫,击伤禁卫七人。我们需要彻查他的身份。”   “站住!”程尘大吼,如果阿郎被他们带走,事情只会更加麻烦,“是我让他跟随前来,因为长时间没有联系上,我的启灵师过于担心才会擅闯禁宫,如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是主责。”   禁卫队长也有些麻爪,这位未成年的大师刚刚解救了皇储,他这位人形霸王龙的启灵师却擅闯禁宫,偏偏大师还这么护着,又不能硬来……   “安大师!”   救苦救难的菩萨来了!禁卫队长大松了口气,微微点头:“皇后殿下。”   “荆队长,让你的护卫们放下枪,退下吧!”皇后微笑着说,“我相信能让安大师全力维护的启灵师也是值得信赖的,擅闯的误会相信大师会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是的,殿下。”荆队长略一迟疑,利索地收队。   陪伴在皇后身边的李求知,似笑非笑地看了程尘一眼,低头向皇后耳语。   “原来还是位守护者京都卫的退役英雄,难怪,如此好身手。”陈皇后抿嘴一笑,优雅风韵中难得竟有一丝少女的调皮。她看着这位大师专属启灵师胡子拉碴、卷发半披的憔悴脸,总觉得莫名有些眼熟,心底一笑,忠心耿耿的楞头青,怎么看都挺顺眼。   主人都不介意了,恩人贵客的护卫擅闯禁宫这种罪责,自然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好在阿郎下手还有些分寸,被击伤的几个禁卫不过是暂时昏迷,估计回去得脖子痛上几天。安大师代为再三道歉,拎着板酷脸的帅护卫给人好好赔了礼,又请皇后殿下多奖励几位如此尽心尽责的卫士们,总算摆平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   在皇后感激的再三致谢中,越先生神情复杂地送别立了大功的安大师——有了紧随而来的大师专属启灵师,他这个名义上的监护人竟是可有可无了。   “那么,再见,安大师。期待你的新灵书能一如既往地别开生面。”他深深地望了一眼笑吟吟的年轻镇国大师,转头就走。即便与家族没有感情,只剩利益又如何,越氏的血流淌在程尘的血管里,哪怕不承认,他也永远无法摆脱家族和血脉的羁绊。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中秋大祭很快就要到了,如果没有过得去的灵书……   越峻自嘲地冷笑一声,那又怎样?越氏主脉的人本就所剩不多,竭力保存现有的下一代犹自不足,如果程尘应付不了祖灵……他疲惫地抚着额头,叹息一声,总要帮这孩子一把,尽力而为吧!   ※   “喂!你够了啊!说了一点没蹭破皮,一点没受委屈,就是给收了手机一时联络不上你们。”程尘面色不善地瞪着阿郎,一把拧住那两只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捏摸了一遍又一遍的大爪子。   回程安大师可不想再体验军用飞机的狂暴感觉,坚决拒绝了皇后专机送回的好意,拎着大狼一起坐民航回家,皇室无奈地代为订购了商务舱。   阿郎忧郁的绿眼睛望着程尘,眼底是疲累的血丝,看得程尘一阵心颤。   “怕了你了,”程尘握着他的手,低声认真地又说了一次,“我就在这里,真的没事,别担心。”   他抚上大狼的眼睛,轻轻说:“你是属狗的吗?这一路是怎么追过来的?我连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去的那个郦宫,你怎么靠你那狗鼻子找到我?”   阿郎眨眨眼,长长的睫毛刷得程尘手心痒痒的,忍不住轻笑。   “飞机、打车、趴军车,一路跑,找到那个宫,弄晕几个,再从顶上爬进去。”阿郎掰着手指认真地数着,想了想,最后说道,“我总能找到你,不管你在哪里。”   他歪着头问:“这难道就是人家说的‘心灵感应’?”   程尘一巴掌拍在萌萌哒卷毛头上,笑骂:“滚!睡觉。”   大大的两个商务座,空出了一大半。   程尘和阿郎两个人,都又焦虑又疲累地折腾了大半天,没多久,一大一小两只果然滚在一起呼呼睡着了。   ※   标注下可怜皇储的唯一台词,类似希腊语:【没有比漫无目的地徘徊更令人无法忍受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忙得一塌糊涂,实在来不及一一回复亲们的留言,但我还是爱爱爱爱爱你们的!!!   PS:鸣府并不是每位角色都能具象,而且皇储殿下似乎还有压制文灵的奇怪体质,那位英雄就没能出来文灵。   皇储的台词引用自奥德赛。 第78章 故人   一觉醒来, 空服已经在温柔地播报:……各位乘客,离州承远机场到了。   “早!”程尘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觉得还是有点蔫,半夜的红眼航班就是这不好, 睡不够也睡不舒服。   倒是阿郎精神已经完全恢复, 顶着野蛮生长一天,更加唏嘘的胡渣渣,坐在一旁,正盯着他看。闻声严肃地点点头:“早。”   程尘忍不住咧嘴,撸上那头又软又卷的毛毛, 道个早安说得跟新闻联播似的, 也就这家伙了, 真是……挺可爱。   一出机场贵宾道, 一堆人围了过来。   “程尘,你没事吧?”   “安大师!”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程尘感动地一一回应,好好,没什么大事, 就是政府有个秘密任务要求协助,现在圆满完成就回来啦!   他的目光在一张张关切的脸庞上滑过,何老师、林良羽、蒋师成、易清,还有个小家伙狸尾居然也跟着,一大早来机场迎接。上飞机之前,他在京都机场给大伙报了个平安, 没想到……不知不觉,原来,在这个世界上他也已经收获了一串亲情与友情。   “对不住,让大伙担心了。谢谢,谢谢你们的关心!”程尘觉得鼻子有点酸,京都雾霾天让鼻子都变敏感了。   “傻孩子,只要你平安就好。”何老师激动地拍拍安大师的小脑瓜,这才反应过来,有些讪讪,孩子已经是镇国级大师了呢!“抱歉,我是说,不好意思。我们程尘都是个大师,不是孩子了。”   程尘拉住何老师的手,认真地说:“老师,您永远不必对我说抱歉,不管我能取得些什么成就,您都永远是最关心爱护我的启蒙恩师。”   感性的何老师,只觉得一天一夜的担心忧虑和黑眼圈都飞到了九霄云外,多好的孩子啊!   “你没事大家就放心了。孩子们特别担心你,昨晚都不肯睡,孙校长她们就留在书院里,好容易哄着他们乖乖待着,不来机场接你。”林良羽望着程尘笑着说,“狸尾这个家伙不听话,一定要跟来,真是没办法。”   程尘听着这少年老成的话,一个劲地笑,这孩子忘记自己才多大了?   “你还没我大呢!”狸尾老大不服气地哼哼。   程尘再也忍不住,纵声大笑,大伙都笑成了一团。   平安无事,亲朋在侧,真好。   回书院接受了小朋友们的真诚问候,脸上、衣服上都沾了一堆湿嗒嗒的不明物体,深受爱戴的学院BOSS才被放回家,顺便又许诺了好多好多好吃的,安抚受伤的小心灵们。   “你喜欢孩子。”阿郎忧郁地重重点头。   “别傻了,熊孩子们有啥好的,看我这一脸口水眼泪,都不知道有没有小坏蛋擦鼻涕在我衣服上。”程尘乐呵呵地安抚受伤的老男孩,“你看他们哪有你能干,老远的都能一路追踪找到我,保护我。回家还能给我煮好吃的,咱家大狼多有用!”   不知道是不是眼花,安大师总觉得洒一包甜言,阿郎身后的大尾巴都快抡成圈了。果然是家养的,真好哄。   日子恢复了平静,隔天又是龙川作文班开课的时间。程尘一大早收拾小书包,早早上学忙,太阳当空照,一路的花儿对我笑,啊!快乐美好的小学生生涯。真是舍不得这么快就要结束。   尉大师的基础课程也上得差不多了,对于已经成为镇国大师的孩子,还能静下心来专心上他的课,尉老的心里也是有那么点小小偷着乐的得意,更多的却是对程尘的期许和安慰。能沉下心,努力夯实基础,万丈高楼才能平地而起,稳固伟岸。   这么好学不倦的好孩子,又怎么能不让他尽心以待?   和同学们道别后,被严师挤榨干最后一点精力的安大师,感觉自己得放松一下,不然,晚上都没法好好写小黄文了!——是的,白天,天天向上好好学习的模范小学生,晚上夜夜红着脸撸他的鸿篇巨制大黄文,目前进度已经写到李瓶儿香消玉陨,金莲大战吴月娘,就差十来万字就收尾了。   离州这地方比起京都那是差了几个级别,但自古民风悠闲,吃喝玩乐倒挺发达。程尘也不太在意去哪儿,让老蒋推荐个能吃带乐还能赏景的悠闲庄子,去混个浮生半日闲,大师也要有娱乐么!   镇国级大师出行,当然也不可能去档次太低的地方。“半水田”这个座落郊外的私人闲庄,景美鱼肥,在山坡上放养了好多小鸡,据说边上林子还出产肥美的特色山蘑,能让客人们自已采摘。得听安大师抹着口水直点头,好,就去那儿!   说是郊外也并不远,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后,山庄遥遥在望。   等到安大师坐在千年古银杏树下,吹着仲夏的习习凉风,品尝肥而不腻,鲜香透骨的小鸡炖口蘑,不得不对老蒋的品味点个大大的赞。   阿郎倒是对那密制的黑椒小牛排更中意些,捧着仔排啃了一堆骨头。还不忘给程尘盛满鸡汤,剥两只粉嫩的小河虾。老蒋也是食肉动物,只要是肉,来者不拒,还摇头晃脑地提点阿郎,这汤可以学着点,那蘑菇多采点回家,土鸡更是得逮几只……   正惬意地吃着,对面远处的山包鸡窝处,突然一阵骚乱,一窝的鸡飞扑猛啄,咯咯喔喔叫得凶残,围着中间慌忙乱蹿的身影紧追不舍。   “我去!这是哪路英雄?真是惨不忍睹啊!”程尘吓得嘴里叼的鸡大骨都掉了,咽咽口水,发现自己口中美食原来如此凶残,这感觉……对那位敢于掏鸡窝的英雄未免有点点感同身受。   “蒋哥,去看看呗?”程尘戳戳吃得正欢的老蒋。   “我要保护大师您啊!”蒋师成啃得一嘴油,含糊着说。   “行了,给你留着肉。这儿有易大哥呢,谁会来这破地方对我不利啊?说不定,这鸡知道我们吃了它这么多家属,等会儿来报仇啊!”   蒋师成恋恋不舍地放下鸡大腿,叹了口气,去探查鸡窝里的威胁。   没过多久,老蒋回来了,一脸古怪,身后还跟着那位勇闯鸡窝的英雄好汉。   鸡爪余生的好汉被公鸡母鸡一通凶残的蹂-躏,头发被抓成了雀巢式,满脑袋鸡毛鸡屎,正笑得谄媚的干瘦老脸上还挂了两道鸡爪血痕。一身灰扑扑的旧衣服也没法看,撕了几条大口子,沾满脏物,散发着某种不可名状的异味。   他完全不在意身外之物,笑成了一朵老菊花:“哎呀!小少爷,是您呀!真是好久不见!怪不得这一早喜鹊叫个不停,敢情应在这上头。听说您都成了有名的文豪了,什么王子天鹅的,牛,真是牛!我老朱一早就发现您这是老天赐福,天才得冒烟啊!”   “大头叔?!”程尘震惊了。   “哎哎,就是我,朱大头!你连姨的男人,天天抱着你,一把屎一把尿拉扯你长大的朱叔叔啊!”朱大头笑得眼都快没了,真想不到偷个鸡还能遇见小少爷,这总不能算是找上门去吧?他心有余悸地四下望望,看着一桌的美味舔舔嘴,看这架势,小少爷是发达大发了呀!   唉!要是没家里那不省心的妮子搞出的破事,他早就跟着小少爷吃香喝辣的,哪里还会想吃个鸡还要挨叼遭爪。有小少爷在,这里管事的看这佛面也不能揍咱,说不定还能捞上几只肥鸡回去,嘿嘿!   程尘被朱大头一如既往的可爱无耻给逗笑了,还“一把屎一把尿”,他住护院十五年,刚醒来这位大叔就来骗小钱钱!   “你现在住哪儿?连姨呢?我不是每月都汇钱给连姨,怎么你这日子过的……”看他这狼狈落魄的样,程尘心里不免一紧。自从越家“处理”后,连姨一家从他眼前彻底消失,朱大头和他家的妞也就算了,但是连姨……他后来打探许久,都没有消息。   现在……希望不要有坏消息。   “哼!那瓜婆娘,你每月是打钱啊,又不让我沾手,都她收着咧!那越家……”他嘴一秃噜,又赶紧咽下,摸了把冷汗,讪讪地笑道,“哎,这个,这个婆娘的活计丢了,她也没脸住城里,就搬到乡下来,种点菜啊瓜啊!我给这庄子送货,日子也过得去。”   他想了想,偷偷看了眼面色沉沉的小少爷,悄声道:“我家那妮子跑了,学校给开除,也不知她跑哪儿去,卷了俺们存了这大几十年的钱。要不是你每月打钱,日子还真难过。现在,倒缓过来了,就是婆娘太抠,也不给俩小钱耍耍……”   “带我去你家看看。”程尘打断他的话,心里有点难过,又似乎如释重负。   朱大头的家离庄子不远,农家自建的二层楼水泥房,略有些年头,带了前庭后院。院里一棵葱郁茂盛的大枣树,密密的青绿果实藏在枝头叶间,树下的狗窝里拴了条黄色的土狗,见了来人吠两声,又懒懒趴下。   一个有些干瘦中年妇女,正背着大门在晾衣物,头也没回地喊:“朱大头,你送个菜又送这许久?你是猫叼狗撵了,还是又偷鸡摸狗去了?别看人管事的好心,你要再犯事,这菜人家都不收,我看你……”   “连姨。你好么?”程尘轻声喊。   女人中气十足,连珠炮似的唠叨戛然而止,僵了片刻,缓缓回过头来。   “……尘尘?”她的眼中瞬时浮起泪花。   “哎,是我。”程尘微笑,走上前,轻轻握住她的手,“你瘦了。”   想起当日刚刚在这异世醒来,看到这妇人风风火火,却又温柔照顾的雄壮身影,恍若隔世。幸好,她仍安好,稳稳度日。   连姨的眼泪刷地一下就淌了下来,呜咽不成声:“小少爷,是,是我们对不住你。”   “都过去了,过去了。我很好,你也要好好的。”长高的程尘搂着和他齐肩的连姨低声安慰。   过了许久,连姨终于收住眼泪。   “尘尘长大了。以后莫要再打钱了,你看你连姨过得很好,能靠自己双手过出有滋味的日子来。这汉子虽然不中用,还是会陪着我到老……”连姨抹着眼泪笑道,“就这样吧,以后莫再来了。越,越家知道了不好。”   程尘轻轻放开她,良久之后,道:“好。”   就这样吧!总是要经历一些,失去一些,得到一些。   但是,越氏,还真是个让人心烦又不得不重视的存在。   回程的车上,程尘低声道:“老蒋,你有心,多谢了。” 第79章 专题抚灵会   这一天傍晚, 红霞满天,云如织锦。   这要是个修真的世界, 就该是个宝物出世的兆头。程尘眯着眼睛瞅那天边的火烧云,放空思绪, 随它乱飞。   不容易啊!七八十万的字, 哪怕就是抄一遍都得好几个月,写秃几支笔,更何况灵书的写作必须融情入景,把情感都投入到人物和情节之中。不动心,不动情, 灵性不至, 灵书不成。   短短三个多月, 他居然真的完成了这本巨著, 想想都要为自己掬一把同情之泪。   写其他书的时候,程尘还不觉得有什么大的烦难,无论是童话故事还是桃源美景,就连何仙姑等小故事,无一不是触景生情, 因人感怀,写起来情景交融,下笔如神。   可是面前的这一本旷世奇书,他写起来真是遭了大罪喽!   小黄书么,哪个成年的汉子没看过?入情入景都是再简单不过,何况《金X梅》这种可称古典艺术的文学经典, 少年时又是钻在被窝里钻研的老交情,稍一提笔,那个文思哪止泉涌,简直就是黄河之水天上来!   糟就糟在这入情入景太过,文又太出色……   哪家哪户的大师文豪是媚着桃花眼,汗湿如浆,脸浮红云哼哼叽叽写作文的?!不知道一滴精十滴血,爱惜身体,少年要少撸管吗?何况一手执笔一手……咳咳咳,想起这茬程尘就悲愤莫名,怪不得这世上精彩的高等级小黄文灵书这么少,写作难度太大!   也是为难那些一把年纪的大师们了。   写这种“爱国文学”,小年轻有火力没阅历没笔力,难上等级;上了一定层次的大师们,嗯,那微软松下的年纪,不入情写不好,入情了……更糟糕!有心杀敌,无力回天,那悲愤欲绝的狼狈滋味,不是爱国到家的大师,绝对不会写这种特定的“爱国文学”!   也就是程尘这种阅尽硬盘三百G,老黄瓜刷上新嫩漆的异世来客,又有火力又有阅历,还有那无人见识过的宏篇巨著打底,这才耗尽精血,撸出了这篇注定要震精世人的旷世之作!   想起这些日子浪费的生命精华,程尘愤愤不平,越老三给的那点恩德让他得以出生,如今算是千百倍奉还了!   望着这本薄薄的纯手工抄写书册,想起夜夜入梦,神似大狼的西门大官人邪魅狂狷的一笑,程尘手一抖,两股战战,老脸都冒烟。   这书,他是打死都不会亲自给人去启灵抚灵的。   作者的名号是早就署上了种花家历史著名马甲:兰陵笑笑生。   但自己的灵书,他不出马,出马的人选自然只有专属启灵师——程朗先生。其实一看阿郎的启灵效果,行内明眼人自然就知道这书是谁写的,可是这种书,就算是掩耳盗铃,他也得坚决蒙脑袋捂耳朵!   何况,一般的普罗大众可没那个条件享受文师和启灵师亲自诵读,他们至多是买上本再版书,人后悄悄读一读。以《金X梅》的品质,程尘已经可以预见华国大众手持身份证,掩面遮脸排队买小黄文的奇观了——没办法,华国律法以年龄定正版阅读购买等级。   兰陵笑笑生必将再度征服新世界的华国人民!对此,他毫不怀疑。   目前唯一的问题就是——他又得和阿郎共赏大黄文。   谁让这灵师与专属启灵师的文学灵性交流就这么坑爹呢?!得分析情感,分析心理,分析情景……   其他什么文都好说,可这大黄文,特么难道要他这未成年人和阿郎解锁这姿势、那NP的黄河之水,是如何灌输到他年轻的小脑瓜里,又如何写成了如此放荡不羁爱XX的奇文?   一想到这些,程尘牙疼头疼胃疼,简直浑身上下都不好了!   想起当日阿郎和他一起共看《品花宝鉴》时,表现出来的既“坚持”又特别“有毅力”的良好品质,程尘觉得,连这双小嫩手都开始痛了!   不管怎么说,为了不亲自上场诵读《金X梅》,程尘也豁出去这双小手,宁可磨破皮,月夜共读小黄书这戏码也是非上演不可。   果然,阿郎性致勃勃,夜夜虚心求教小文师;年轻的镇国大师则小脸发红,小腰发软地表示,为了祖国的未来,大师的成长发育,互帮互助、共同成长的课程,一周绝对不能超过两天!   天上明月渐渐丰满,眼瞅着下个月就是中秋佳节——也是越氏的大祭之日。   程尘考虑再三,还是招呼了越氏的护卫,让他通知越先生,专为越氏准备的灵书写好了,能否解决越氏难题就在此一搏。   这是大实话,中山靖王为辅,《金X梅》为主,一主“生”,一主“欲”。生和欲都有了“生育”还会远吗?这一套组合拳下来,他的姿态已经足够,与越家的交易也不足以让他殚精竭虑地再想他招。   ※   “要专办一场越氏男丁的抚灵会?还要清场,未成年者不得入内?”越峻自言自语地重复他听到的古怪要求。   “是,程……安大师特地让庚未来告知的。”越长安低头应,转眼间,那位小少爷已是镇国级的大师,不再是他可轻呼其名的人物了。   “按他说的办,让族里合要求的成丁放下手头的事,到……离州集合。族老等年纪太大的,就留守,不必去了。其余的事情,你处理好。”越峻的指节在桌面轻轻敲击,稍一思索就一一分派下去。   程尘年纪虽小,但写出来的灵书却别出机杼,灵验异常。   如果说程尘写出第一第二本《野天鹅》《何仙姑》之类的灵书,只是让他侧目冷眼旁观;等到《大悲咒》《桃花源记》现世,已经是让他不得不正视、重视;而郦宫夜行那一出,虽然他让些有失份,心中却无比郑重以待。   这孩子已经不再是那个孤弱无依,独居离州,为家族所弃的“鬼种”,他真正成长为了一位出手能镇国定邦的大师!   这一次专场抚灵是一次交易,也将会是一次机会,或许可以抹平那些旧年的隔阂,让他归心家族。   ※   离州的大佬们最近有些方,不知为什么山南越氏的人都在往离州集中,几家五星级宾馆皇室套房包满了,见了面全是越家的七大叔八大侄!他家倒也低调,并没有搞什么大新闻,进出都稍掩人耳目——可是越家人齐集离州,本身就是最大的搞事情好吗?!   离州的老大刚接前任的头把交椅还没三个月,屁股底下的椅子都留有上一任的余热,新官上任三把火还没放上一把,山南越氏就这么横冲直撞、不打声招呼地来离州搞事情——不对,招呼还是打了的,什么“家族聚会”。   离州既不是山南越的老家,又不是本宗所在的京都,甚至还不是华国有名的旅游城州,到这里聚个死灵会哟!   ……死灵会!   离州老大灵光一闪,脑袋顿时嗡地一下懵了,对呀!山南越、山阴越出名的就是搞阴灵出身,没啥名目的齐聚离州,这,这……啊!七月半快到了,这么大的吓人阵仗,这是阴灵要在离州开Party么?   他冷汗一阵阵地冒,忙招来大秘问:“山南越定在哪儿聚会?有多少人?”   “越家报备定了黄龙广场的黄龙馆包场,越氏男丁有一百三十余人,加上武从随从,可能会超四百人。”   黄龙广场,哎呦,这可是当年为了纪念革命英雄浴血奋战解放离州而建的,这场馆底下……   老大一阵哆嗦,虽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可人越家专业干这行的,七月半,黄龙馆……他擦着不断往外冒的冷汗,吩咐下去,最近黄龙馆封闭、戒严!就说,嗯,场馆老化整修需要,中秋过后再开放,除了越氏的人,一只苍蝇都别往里边放!   程尘倒是不知道因为他的要求,把州级大佬们都吓出一身冷汗来。准备了这些日子,他家目前唯一的专属启灵师已经完全、彻底地领会了安大师这本尚未面世,但绝对能镇国传世的巨著之精髓。   略可诟病之处,大概就是程朗先生那一口标准播音腔的低音炮,平时随便说话听起来磁性又性感,耳朵都要怀孕了。可这播音腔一出,简直新闻联播的即视感!大狼启灵又一向是那一本正经的酷样,绝不会笑场。   这些本来都是优点,然而,当它们集中在诵读一本大黄书上……虽然还未正式诵读过,可想想阿郎要用他的播音腔念出“大官人可疼疼奴奴也~”   反正,程尘是囧里个囧,鸡皮疙瘩一阵又一阵,又不敢笑,毕竟自家大狼可是替已丢脸,自己再笑话他,哪成什么人了?   慎重地选了【盼情郎佳人占鬼卦,烧夫灵和尚听淫声】选段,重点分析之后,劳心又劳手的安大师愤愤然又欣慰地感觉,自家启灵师已绝对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抚灵会的日子定了,就是七月十五,离中秋正好一个月,如果这场抚灵会下来,效果灵验,一个月时间也能检测出造人成功与否了。   这时间听上去好像有点熟?前魔都IT技术宅想了想,没想起什么,群魔乱舞的大都市里,除了中秋春节,还有几个有休假的节日,其他乱七八糟的传统节日早就奄奄一息,没什么年轻人知道了。 第80章 见笑了   七月十五, 中元佳节。   因为这本灵书的性质,程尘总觉着光天化日、大庭广众地念黄文, 这个很心虚啊!所以时间定在了晚上七点。   去黄龙馆的路上,华灯初上, 路上行人行色匆匆, 似乎不太想停留在外,夜色里,马路牙子上时不时能见到幽幽的小红点。   “那是什么?”程尘没看太清,奇怪地问。   “线香啊?”老蒋也奇怪地看看年轻的大师,中元节点线香祭祀阴灵、祭拜先祖, 免得阴灵执念不散, 先人有怨, 这是常识吧?尤其这位还出身山阴越氏。   线香!程尘终于从记忆的犄角旮旯里翻出了种花家的习俗——中元节, 鬼门开!   妈呀!他脑壳一阵发晕,怎么选了这么个好日子?!   不过,这个世界没有种花家传统意义上的“鬼”,在这里人死灵散,只会重入自然界, 没有投胎转世之说,所谓的阴灵也只不过是执念过深的灵性,才没有“鬼”这种不科学的东西呢!   好吧,箭在弦上,总不能说因为时间不太吉利,就贸然取消抚灵会吧?听说州里还戒严封锁了黄龙馆, 事情似乎有点搞大发了,如今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好在这次是越氏一大窝子收阴灵的专家集会,他自己也有大悲咒防身,还有阿郎这灵验的守护神,不会出什么大事……应该吧?   黄龙馆外,已经严密封锁,外头拉了警戒线,还挂了块“危房整修中”的牌子,武警远远地围了几圈,除此之外,偌大的州中心馆所附近,居然人迹杳然。   程尘哭笑不得之余,寒毛也有些竖立起来,心中默念大悲咒,尘归尘,土归土,今日生人聚众听X文,地下的好兄弟们就别来捧场了。   越长安早就候在门外,看到程尘到来,他上前迎接,嚅嗫片刻,终于低下头低声道:“安大师,越氏成丁都已在里边恭候,您请。”   程尘静静地看了他一眼,也不过轻轻一笑,道:“请。”   今时再不同往日,当日俯首看他的人,已经在他面前俯首低语。   黄龙馆是黄龙广场的中心馆所,包含了两幢主体建筑,三座裙楼,财大气粗的山南越要用,自然是全场包下,除了外围几圈武警,里面全是越氏的人。   能有资格进入主馆的越氏成丁倒不多,只有一百三十六人,其余的武从随从二百多人,把主馆围了个严严实实。   好奇、鄙夷、羡慕、惊讶、嫉妒、崇敬……形形色色古怪的眼神目送之下,程尘目不旁视地带着他的专属启灵师,大步往里。   主馆被布置成了类似讲座的圆形位,主讲人在正中,扇形的听众位从离主位五米来远处开始排,放了足有十几排,这些位置已经坐满了人。   越峻正坐在与主讲位正对的位置上。   程尘目送阿郎昂然步上讲台,自己悄悄坐到了越峻身旁。   “来了。”越峻没有侧目。   “是。”程尘稳稳坐下,也没有看旁边坐立不安的越岩。   看着台上的程朗端仪正礼,做着准备工作,越峻漫声问:“为什么选今天?”   “如果我说,其实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只是忘记了中元节,您信不信?”程尘干笑一声。   越峻凉凉地瞥他一眼,低声道:“你自己信吗?”   这孩子还是介意了族老“鬼种”的说法,中元节抚灵育种,呵,成与不成,这些孩子可都能称得上所谓的“鬼种”了。镇国大师要胡闹,大伙也只能陪着玩,至于中元节,哼,有山阴越氏这许多人在,别说只是祭祀纪念的节日,真有什么阴灵,也只是送上门的餐点。   “当!”清脆的击磬之声响起,抚灵正式开始,灯光幽暗下来。   程尘悄悄扫了一眼周围,除了他这位“作者”本人未成年,其余全是越氏的青壮年,大伙全都一脸严肃、全神贯注地盯着台上的启灵师,仿佛一场庄严肃穆的会议要开始。   性质上来说,确实没什么错,可是想起程朗开口要念的东东,程尘悄悄闭上了眼,脸皮已经开始发烧,妈呀!好尴尬。   台上的程朗已经一本正经地开始念开胃小点——中山靖王传。   这书灵性虽成,但可能刘王爷的事迹流传不广,人物传记又略有干涩,灵书的等级并不很高,勉强达到州闻,字泛灵光,想要有首灵是不太可能了。程尘也只希望这书能有些生育加成,期望倒也不大。   台下听众神情肃穆,认真地听着程朗诵读,隐隐的灵光,点点闪闪,在幽暗的室内开始闪烁,渐渐落下,洒上诸人身体。低声轻呼陆续响起,大约有不少人接到了这些灵性。   几点淡蓝的灵性缓缓飘过,悄悄落在越峻肩头,隐没不见。   程尘看着这位便宜大伯身体一僵,轻笑一声:“恭喜,这能生的灵性入怀,越先生辛苦耕作一番,说不定改天就能抱几个娃了。”   台上程朗诵完短篇传记,稍停片刻,放下灵书,拿起了另一本厚册,朗声念道:   【红曙卷窗纱,睡起半拖罗袂。何似等闲睡起,到日高还未……】   这本的动静与刚才的大不相同,阿郎磁性的嗓音刚刚开念,淡粉的灵光就忽隐忽现地浮于书册之上,一股旖旎的甜香从书上飘出,粉色的灵性微光闪烁,如烟似雾,缓缓飘荡开来。   甜腻的女声喘息着,似怨似喜,忽而呻吟,忽而急喘,仿佛绷紧了身子,欲仙欲死。半遮半掩的美人,一个接一个地从书册中探身而出,粉臂嫩膀,肉光致致,一时之间,满室香艳春光。   男人们的呼吸急促地、重重地此起彼伏,除此之外,没人发出一点声响。   程朗的声音仿佛是从遥远的天际传来,悄声呢喃,偏偏又像在耳旁轻吟,听得人骨头都快酥了。   程尘发现自己预料错了,这种时候根本没人会注意到阿郎念的是什么,幽暗的灯光下,男人们个个喘着粗气,满头大汗,额头青筋绷起,拼命与自身的欲望抗衡。   妖娆的文灵们绕着男人们轻歌曼舞,没长齐毛的大师倒是不太受这些女性文灵的亲睐,她们轻声笑语地绕着程尘亲了几下,咯咯笑着跑去纠缠壮男们。   据不完全观察,越是强壮结实的,越是受女灵们欢迎,咳,比如越长安,边上绕了三个女灵,憋得这位孔武有力的越氏武从脸都红得要喷出血来。程尘隔壁的便宜大伯,看起来也不怎么壮,倒是也挺受欢迎,半裸的女灵左一个右一个,都快钻到他怀里去了。   越峻双眼紧闭,坐得稳如磐石,要不是那轻轻发颤的双手,还有那鼓鼓囊囊的不可言状出卖了他,程尘还真以为这是为不动如山的伪君子、真公公。   越氏家教不错啊!看着一屋子憋得要喷血的壮丁猛男,安大师发出由衷的感慨和同情,哎呀!为了越氏的繁衍生息,各位且忍忍。   台上的“新闻联播”已经诵至西门大官人与那妇人你侬我侬,盘肠大战正激烈。只得听一声浪笑,邪魅风流的西门大官人衣衫不整,顶着新缨子瓦楞帽儿,斜眉入鬓,唇色黑紫,自书中晃郎当地爬起,望着一室风光笑得前俯后仰。也不前行,抬眼望了望正肃然诵读的启灵师,啐了一口,竟然扑了上去。   程尘一惊,没等他反应过来,绿色的狼影闪过,小绿已经一口吞下了西门大官人。没声没响地打了个饱嗝,大嘴一弯,似是冲着大师在笑,绿狼一现即没,又回到了启灵师的身体里。   程朗就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仍然沉声静气地念着小黄书。   程尘捧着下巴,瞪着眼睛张张嘴,悻悻地骂了声:浪费!   一室莺莺燕燕,淫声浪音,文灵所构的境像居然连声音都有了,要不是自已亲手创造的灵文,眼见着阿郎在台上念,程尘差点以为自己错身在星际年代看四维立体。这幻像太真了,明朝的亭台楼阁,酒肆瓦子,众人虽然置身黄龙馆听书,又仿佛时空错乱,于古意盎然的台阁之间,坐拥众美。   嗬!一声怒吼,终于有汉子忍耐不住,扑了上去,“扑通”重重一声,他穿过女灵一头栽到地上,摔了个大马趴,四蹄朝上,五肢抖擞,哎哎呼痛。   程尘实在不想笑,憋得自己跟漏气的皮球似的,噗嗤噗嗤不住排气。   “见笑,年轻一辈韧性耐力都还需磨炼。”越峻脑门青筋崩起,一头大汗,呲牙“淡淡地”说,“安大师果然名不虚传,这篇巨著虽然只见一斑,何止镇国,当可传世。”   一边的越岩身边也围了几个女灵,大约是平日里浪多了,他倒挺自在,反正能看能听能闻不能摸,只当是看一出顶真大戏了。听到老大说是这文能传世,他默然,悄悄转头看了一眼程尘,后者连眼神都吝于分他一个。越老三蔫了。   旖旎香艳中“扑通!扑通!”声不绝,越家年轻人栽倒在地的越来越多,面红耳赤地哼哼叽叽。还有几个定力不够的,扒了上衣趴地上装死狗,把难堪处掩在身下,呼哧呼哧喘息不止。   不知何时,室内越来越冷,汉子们胸口火热,脑门发晕,身上却起了鸡皮疙瘩。   程尘眨眨眼,疑惑地摸了摸自己有些发凉的手臂。 第81章 佛光普照   【华灯起, 乐声响,歌舞升平, 只见她笑脸迎,谁知她内心苦闷……】   飘渺悠远的歌声像是一条冰寒的丝线, 悄然出现, 冷冷缠绕在耳际。一个旧时代女子的身影隐隐绰绰地摇曳在馆场中间。她面目模糊,身着妖冶华丽的宝蓝色裙装,手抚老旧的立式话筒,妖娆地扭动。   这个女人的身影与灵性结成的文灵完全不同,衣衫、肌肤上既没有灵光闪烁, 也没有暖意飘香, 反而自内而外地散发着阴寒之气, 闪耀的灵光落到她的发间、身上, 瞬时变成了黑灰状的晶点,就像是被玷污的脏雪。   随着她的歌声,地面上不知不觉竟然爬满了血肉模糊的虚影,呻吟号哭不已,硬生生把一场旖旎艳事变成了鬼屋惊魂。   台上, 程朗的诵读已经停了下来,他握着两本灵书,立时跑到程尘身边,询问地望着安大师。   搞出大事情却还不知其所以然的安大师,也略有点方啊!   女灵们像是躲避瘟疫般,早就急急惶惶地盘旋四散, 渐渐消失。看着被搅局的抚灵会,程尘也有些可惜,好在今天《金X梅》只选了一小段来诵读,首灵也只是这一截中出现的人物,浪费也不多。看这些汉子龙精虎猛的样子,估计回家大干快干好好干,越氏的下一代就在此一举了。   倒是目前这状况,难道要改成超度会么?!程尘一脑门黑线,讪讪地虚心请教专家:“越先生,您看,这是……”   越峻冷哼一声,似笑非笑,身边没了妖娆娇娃,他一身热汗都被冷凝,粘腻在身上,自然没什么好声气。   “黄龙馆这一带当年是离州最繁华的夜场,放荡形骸、声色犬马的不知凡几,解放离州最激烈的战役就发生在这附近,当时馆场里还有很多女伎歌娘,都被那帮军汉拉了来顶枪,听说当年声名最显赫的歌女夜伶儿就是死在那一役,死状凄惨,战后连尸骨都没收全。”   他有意无意地瞥了一眼场正中那位已经唱得自己满脸血的女伶,又说:“埋在这下面的尸骨,重重叠叠,更是数不清。后来,立宪新政府成立,就在这上头盖了黄龙馆,以镇阴灵,祭祀英灵。我以为,你特地选了这么个好地方,是想见识见识我越氏的手段。”   越先生盯着脸色有些发青的安大师,不阴不阳地笑了一声。   程尘听了这话,脸都绿了。要是知道这馆子底下埋了这么些啥啥,他是疯了才在“七月半”这大好时节,跑到人坟头上来开念黄书大会啊!   只能说,镇国大师头衔误我啊!地位高高在上,哪怕有什么疑问,也没人直接就捅到他跟前,总以为他大师另有深意。老蒋送他来时,那古怪的神情,估计也是以为他要和越氏一起作法收了这些阴灵。   有谁知道大师心里苦,特么有知识没常识,无知者大无畏啊!   事到如今,也只有苦水往肚里咽——大师自有盘算,正所谓“鬼节促生育,黄书来超度”,地下的兄弟们一路走好,能听一场小黄文再上路,也算是缘分啊!   安大师凛然站起,大喝一声:“山南越氏,此时不驱阴灵,更待何时?!”   越岩在边上听得这一声吼,差点没把自己摔了,浑身阴寒都一下子散却不少,瞅瞅自家大哥板了个棺材脸也跟着喊:“起越咒!”他心里莫名一乐,难得见着大哥在人前吃瘪,那人还是自家的——儿子。   爬的趴的坐的,一百多号汉子听得宗主令下,立马起身盘坐成几圈,雄壮的暴喝声四起,一个个裂衣除衫,露出纹身。   越峻站起身,也脱去西服,显露一身精壮肌肉,满脸凝重地在尸骨肉血的虚影间迈步向前,走到了那位阴灵凝成的歌伶之前,盘坐而念:   【……无令怨家而得其便。现世常得安隐,临命终时任运往生。】   阴冷的青白雾气,在歌伶的怨曲中已经开始弥漫,馆室之中乍一看飘渺似仙,要不是那股彻骨冰寒的阴雾缠绕过来,真有些像是天庭开派对了。   随着越峻起诵,越氏众男一起吟和,诵经之声越来越大,犹如一重重波浪汹涌拍击,击到阴雾之上溅起金色剑影灵光无数。团团阴雾撕裂开来,歌伶的歌声渐不成曲,变成了凄厉的嘶叫,阴雾顿时开始四下弥散,青白交织的雾气慢慢向馆外涌散。   不太妙啊!程尘眉头蹙起,他的本意并不想搞事,但事情既然已经来了,那就得直面正扛,要是阴灵外涌,伤及无辜,那无论如何也过意不去。   他大喝一声:“阿郎,上!”   是的,有阴灵,放大狼!   他家大狼有全文正版的大悲咒在身,还有他这灵书作者加持,更兼有小绿这个见灵就吃,有啥吞啥的吞噬本性,简直是居家旅行、驱灵吞阴的绝妙法宝。   此时不上更待何时?   阿郎低声应下,也光了膀子,在一众肌肉男中间,他的肌肉不是最厚实强健的,但肌体线条流畅,健实中隐泛灵光,肌肤微黑摸上去光滑如绸,硬实如铁。程尘瞄瞄左边胸比女性还大的雄肌男,瞅瞅右边的他便宜爹软趴趴的小白肉,摇摇头,还是自家的大狼最有看头,又有摸头,咳!   大师俊脸微红,连忙驱散心头妄念,果然是大黄文听多了,这个身体年轻火力足,还是容易心猿意马呀!   旁边的便宜爹看“儿子”望了一眼自己的小肌肉,就不屑一顾,那个气不打一处来啊!特么老子当年也是臂膀上能跑马的人物,这不是荒废了这些年么!   程尘微闭双目,凝神静气,放空思绪,开始大声诵念:【大慈大悲观世音……以清净莲华,显现慈悲,扬洒甘露,救渡众生脱离苦难。】   阿郎低沉的嗓音和了上来,配着程尘清越的少年之音,就仿佛是一曲双重唱的佛音。渐渐的,也有几道年轻的声音配和而起,那是越氏几位年轻的族人,当日阿郎在越氏时,他们也试着纹上了大悲咒。   灿烂的金光轰然升起,程尘眼前一花,金色的佛影已冲天直上,手持净瓶,脚踩莲台的观音虚浮于黄龙馆上空,慈悲一笑,柳枝轻洒,点点甘露如碎星般从空中洒落,如梦如幻。   甘露灵光所到之处,轻轻的哧哧声不绝,青白的阴雾顿时化作灵光莹莹的云雾。   黄龙馆云雾蒸腾,仙气缥缈,佛光闪闪。   歌伶幽怨散尽,阴灵烟消云散,唯余正中少年吟诵,四周光膀肌肉纹身男环绕,姿态各异,神情夸张,仿佛一场仙家佛门演唱会表演正嗨。   安大师楞楞地,缓缓仰起头,只见天花板。   他眨眨眼,一把拉起大狼往外跑,醒悟过来的越氏众人也轰然奔出门外,齐齐站在广场上,一个个仰脖子朝天,楞楞地望着观音大士不吝慈悲地在半空中挥洒甘露。   星星点点的灵光落在身上,暖融融的,让人心生欢喜。   周围的武警们早就惊得麻木,牢牢站定,把围拢来的人群挡在线外,大伙一齐仰望星空,看菩萨。   程尘悄悄拉住大狼的手,念了一句很应景的台词:“阿郎,快出来一起看观音。”   对于当晚黄龙馆上方的佛影奇观,离州政府给出的官方解释是:   镇国大师安然为祭祀英灵,净化阴灵,与山南越氏合作,在中元节举办了一场祭奠会,祭出了鸣府经文《大悲咒》,当日有幸得遇灵光甘露的吃瓜群众不必担心,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离州的大佬们出这则通告时,悻悻然,戚戚焉。   知道你们越氏要搞事情,没想到你们要搞这么大的事情!还把镇国大师给拉上,请出了这位未曾见过面的厉害菩萨。何必呢!早点通知,大家合作,灵光甘露也能让大伙沾点么,器量太小!   要是这帮子官僚知道这个所谓的祭奠会,其实它本来是个念小黄文抚灵的促生育会,然后因为闹得太嗨引起地下阴灵公愤出来抗议,转而成了死灵歌会,最后越氏半裸男联合未成年大师请出菩萨才开成了除阴灵大会……   救心丸大概会很缺货。   离州无知幸福的吃瓜群众们看着报章上的头条,没遇上的顿足懊恼,特么又信了政府什么黄龙馆危房改造的邪,危房改造能用得上武警围个里三圈外三圈?!早知道,那晚就不该缩家里点线香拜拜,听见动静也没敢出去,错过灵光甘露。   正赶上祭奠盛会的那是兴奋莫名,哎呀!那晚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灵光,哎哟哟,那个什么,什么,对了,“观音菩萨”在半空金光闪闪,又慈悲又和善,灵光甘露洒得满天都是。看看,看看,我身上沾了好几点,精神振奋了一宿啊!听说,这个甘露滋阴壮阳,尤其管生孩子,大师在采访时都说了,这位菩萨有个兼职,就是管送子的咧!   这位观音管不管送子,安大师说实话也不是很清楚。按说当时在岔坎村的阴灵洞,念大悲咒时已有了降妖伏魔的怒目金刚,怎么这次的大阵仗连观音姐姐都出来了?   程尘百思不得其解,隐约觉着,可能与上次他的意识被关在自己的意识海里,所见的观音之像有关。也或许,上次在阴灵洞那点小阵仗,随便一位金刚就干掉了阴灵,实在没能等到观音出场,菩萨候场一候候了这么长的时间,那确实郁闷的。   好在乱七八糟的念黄文大会顺利结束了,越先生沉着脸急急带着几百号越氏子弟回程。程尘总觉着,这位颇有城府的便宜大伯,虽然一如既往地扑克脸,但还是漏出了一丝难耐。   难耐什么呢?嘿嘿,嘿嘿嘿!佛曰:不可说。   想着越氏壮男们回家后为了家族繁衍昌盛,要大干苦干一阵,程尘笑容古怪,叹息连连。   辛苦了,诸位。   一只大手伸来,握住了大师的嫩爪子,绿油油的眼睛忧郁又难耐。   喂,喂!干什么!住,住手,住口…… 第82章 双雄会   送走越氏一干人等后, 好奇的安大师心痒难耐,某日也召了越庚未出来, 打探一二,他们回去后到底怎么个加班加点加紧耕耘法?没想到越氏武从手下有章程, 嘴上更严, 不说,就不说,多问几句就闪,再也召唤不出来了。   哼哼哼,嘴再严, 也逃不过安大师的精光利眼明查秋毫, 庚未到底还是年轻, 虽然一个字没说, 那微微抽搐不已的嘴角已经深深出卖了你!   好在这种小事也不必太过萦怀,过一阵去越氏中秋大祭就知道“成果”如何了。倒是家里,来了个意料之外的“麻烦”客人。   “你好,我的恩人。安然安大师。”门外的访客很有礼貌,他严肃地问, “我能叫你程尘吗?”   “当,当然。皇……”程尘有点惊到。   “请叫我朝风,您和我不必见外,我的恩人大师。”   这个,恩人大师,听上去仿佛有些神棍哈?程尘尴尬了一秒, 赶忙让开门,招呼皇储朝风殿下,请客人进来。扫了一眼门外,走廊上已经布满禁卫,上次有过一面之缘的荆队长向他颔首示意。   李求知紧跟在皇储身后,也笑着打声招呼:“安大师,又见面了。”   “程尘,这位就是你上次救的皇储?”不知什么时候,阿郎悄无声息地站到了程尘身后,吓他一跳,明明刚才还在厨房研究螃蟹的第N种做法。   安大师微笑着,将身边这位身着粉蓝围裙,手握不锈钢锅铲,面沉如水的壮男介绍给皇储:“朝风殿下,这位是我的专属启灵师,程朗先生。”   两个人面对面的站着,都面无表情,身高相仿,面目相似,一样的黑发绿眼。只是一个衣着低调奢华,面貌精致年轻,眼眸如浓绿璀璨的宝石;另一个家庭妇男装扮,沧桑忧郁,胡子拉茬、卷发蓬乱,一双眼更像深邃无底的潭。   他们深深注视着对方,空气中仿佛有一种电光在闪烁不定。   安大师悄悄地,使劲地咽了口唾沫,莫名地觉得心虚心慌不已。   几乎是同一时刻,两人脱口而出:“你好,朝风殿下(程朗先生)。”   没人伸出手,当然也没人握手。   “坐,坐,诸位请坐。”程尘干笑着招呼,把大狼拉到自己身边,悄声道,“阿郎给两位倒杯茶。”   程朗看了他一眼,说:“好。”   起身走开。   “两位远道而来,招待不周,见谅见谅。朝风殿下的身体恢复得如何,不知道找我是有什么事吗?还是需要继续抚灵?”程尘望向年轻的皇储,说是年轻,也有27了,比他这位大师的岁数都快翻倍了。   “我醒来时看到你,程尘。没能向你道谢,我很不安。你走时,我也没能与你道别。我很好,从来没有这样好过。我找你,是想当面把我的谢意奉献给你,以及奉上我诚挚的邀请,请你和我一起回京都,在那里你可以接收最好的教育和……”   皇储神情严肃而认真,一板一眼地回答程尘的每一个问题,描绘着非常美好而现实的未来。   “他哪里也不去,就在这里,在我身边。”程朗瞪着这位自说自话的皇储殿下,阴恻恻地说。   程尘瞅着他手里热腾腾的两杯茶,真怕这家伙一时怒上心头,不管不顾地把这热茶浇人皇储脑袋上。话说,皇储这“孩子”大概是睡太久了,脑袋似乎是有点不太灵光,说起话来也不知哪里就感觉特别怪异,就像是设定了标准礼貌用语三百句,那个累哟!   大师赶紧抢过茶稳稳放在客人面前,笑着推辞:“皇储殿下……”   “请叫我朝风。”   程尘一噎,差点忘记自己要说什么:“呃,那个朝风殿下,多谢您的厚爱。但我从小生在离州,长在离州,实在是住惯了。最近也有挺多事情要忙,故里难离,让您见笑了。不过近期,我还会去一趟京都,要是您不见弃,到时一定去拜访。如果有什么需要,您也尽管知会,我一定尽力而为。”   朝风殿下缓缓转头望向李求知,后者忙低声答复:“是越氏的中秋大祭,越氏是安大师的父族。”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的恩人大师。告辞!”皇储点点头,突然站了起来,牢牢盯着程尘,似乎想要他一个肯定的回答。   被皇储殿下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风格弄得有点懵,程尘忙应声:“好,好的。”   一手把眼珠碧绿要喷火,眉毛都快倒竖的大狼摁在沙发上,安大师悄声道:“别闹,我送一下。”他笑容满面地将两位不速之客送到门旁。   朝风殿下握着门框突然站定,回头,紧贴着程尘的耳垂,低声道:“我们说好了,一定要来,我的恩人大师。”   没等大狼发狂,一群护卫已经拥着来去如风的皇储殿下走远了。   程尘拖着卷毛都快炸开的大狼,一个劲地安抚:“我说,你和睡懵的人闹什么,他这不是,这里估计还有点猫病嘛!”大师点点脑袋,无奈地说。   “不行!你是我的,全部都是。”阿郎愤愤然,很想使劲擦拭沾了猫病口水的肉肉耳垂,又怕蹭痛了小肉包,终于还是轻轻含住,使劲舔了个干净。   “回屋闹去!”安大师满脸通红,连拖带拽把人弄回屋,赶紧关上门,非礼勿视啊!   电梯里,朱朝风面无表情地转向李求知,说:“我要他,我见到他的第一眼就知道,他就是我几乎等了一辈子那么久的那一个。”   李求知轻轻笑着,低语:“您的愿望就是我的使命。”   ※   忙忙碌碌中,时光转瞬,月亮圆得像只胖饼子,八月中秋眼见着快到了。   因为要赶赴越氏的祖祭,这来到异世的头一个中秋节就不能和大伙一块过了。   岔坎村的孩子们要回山祭祀,词里的孩子们和书院的老师们也陆续要回家过节。反正兜里富裕,程大BOSS一挥手,月饼、粽子、咸蛋等五色礼实打实地,每人厚厚包上一份,大伙都过个惬意圆满的中秋节。   越庚未躲了起来,越庚寅倒是特意出来通报了越氏的好消息。   快一个月了,这几日陆陆续续竟然传出了几十桩“喜讯”,不管日后是不是生的儿子,这生育的频次,简直是百年以来山南越氏从未有过的高潮。   《金X梅》加中山靖王,促生育效果这么好,也真是让程尘意想不到,究竟是1+1的效果远远大于了2,还是观音姐姐的杨枝甘露起了意料之外的化学反应,这就有待日后的试验了。   “越宗主怎么样?”心痒痒好久,程尘还是忍不住“关怀”他那不孕不育这些年的便宜大伯,咳,绝对不是为了八卦。   越庚寅露出了一个颇为微妙的笑意,低头致谢:“多谢大师关怀,宗主他,呃,也有好消息,还不止一个……”   “几个?”程尘惊愕地问。   “……五个。”越庚寅的嘴角也有些情不自禁地抽抽。   “越宗主他老人家,真是,真是……”太拼了!程尘双眼发直,他知道这位便宜大伯一向以家族利益为先,好像连老婆都没有,可是拼到这种程度,真是让人“肃然起敬”。   越庚寅无奈地横一眼宗主的大侄子兼镇国大师,沉吟了下,还是说了一句:“虽则我越氏近日添丁大喜,但是,族老们似乎对中元节的行事,有些……不满。”   程尘望向他,这位寡言的越氏武从俯首为礼,不再多言。   “多谢告之。”程尘点点头,对越庚寅的示好心领。   越庚寅点点头,闪了。   越氏族老?呵!就是当年说他是“鬼种”,要让程柔把他打掉的那些族老?   不满,究竟是对中元节种下越氏之种不满;还是对他这个“鬼种”竟然逆袭,不再乖乖去囚阴祭祀不满;或者说,对主脉眼见昌盛兴旺,不再有权力旁落之虞而不满呢?   无论是哪一种原因,程尘都不打算惯着这些自以为操人生死如棋子的“族老”们。   忙忙碌碌地准备着北行的行李,大棉袄子、皮裤子、长款羽绒服、冲锋衣……能想到的通通带上。   问了越庚未才知道,所谓的越氏中秋大祭根本不是在京都举办,而是在京都会合越氏男丁后,举族北上,在华国极东极北的白山黑水处,在山阴越古宗旧地行祭祀大典。   这次大典,除了程尘归宗辨血,重中之重,自然就是囚阴献祭。   越氏不可能也不敢将一位镇国级的文师献祭饕餮,剩下的人选,只有越岩的儿子——越泉。   很奇妙地,这一次越岩参加抚灵会之后,并没有任何“喜讯”传出。   程尘听到这些消息,心头有些不是滋味,虽有怅然,但也不至于圣母到以身代之。他所要做的,就是搞定那个所谓的祖灵,消除“逆血”的隐患,冷眼旁观。   越氏兴于祭祀,也被祭祀所缚,困于祭祀所换取的一切。不是自他而始,也不会就此而终。只要越氏一天舍不得这些用族人灵性祭祀,换回的血淋淋的利益,就一天也不可能挣脱越氏既定的悲剧命运。 第83章 意外   节前最后一堂作文课结束, 程尘在校园门口又见到了一位意料之外的访者——程柔。   她坐在卡宴的驾驶座上,妆容精致, 手指夹着一根点燃的女士烟,出神地望着前方, 眼神空洞。   见到程尘出来, 她收回目光,按了下喇叭,车子发出一声低沉的鸣响。   陪在程尘身边的轮值卫士是董则,也不清楚他是隶属什么部门的,最大的特点与啰嗦的老蒋完全相反, 就是整个人没有一点存在感, 他要是不冒出来说话, 程尘有时真想不起有这么个人。   幽灵似的董先生非常懂得察言观色, 只在该需要他出现的时候存在。   “安大师,是程女士。”   程尘沉默了片刻,还是走上前去,面对这位“母亲”。   “你要去越氏中秋大祭?”她漫不经心地问。   “是。”   “也是,越氏的血脉, 不是那么好传承的。”程柔冷哼一声,转头问,“有时间吗?你去之前,我有些话想对你说。”   “好。”   ※   在这个世界醒来,程尘是第二次踏上这个据说是他出生之地的凡楼。   他生理上的母亲——程柔,恣意地站在楼台之上, 斜倚阑干,望着一池残荷,秋风扬起她淡青的裙裾。   “我是被我的赌徒父亲卖到越氏的,那年,我5岁。”她出神地望着池水微澜,轻吟浅唱般地说,“我不太记得我的母亲,所有记忆里,她不是在挨打就是在哭泣。   我的运气很好,又有灵赋,非常幸运地被先生选做了启灵师的培育种子。一路挣扎,踩下无数同行者,才走到了最后。”她慵懒地挑了一下眉,深吸一口烟,吐出迷离漫散的烟雾。   “我说这些,不是想让你理解,或者他_妈的原谅,而是让你明白,母爱这种东西,我从没拥有过,也不会因为荷尔蒙的分泌而产生。”   程尘的眼冷了下来,本来就不报任何期望,于是也没有失望,只是还会替那个死去的孩子难过。   “我……”   “让我说完。”程柔看了他一眼,又转过头去。   “无论是不是我想要的,然而,你已经存在,站在这里,传承着越氏的血和我的基因。我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想听到你陨落的消息,也不想见到你莫名其妙地消失。   我会告诉你那些你需要知道的事,然后……”她丢掉烟,清冷地笑了声,“一别两宽,再不相见?”   “如果您愿意。”程尘退开几步,远离呛人的烟雾。   程柔的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角度,喃喃道:“好孩子。”   “……那时我拼上自己的全部,在18岁那年终于得到了站在先生身边的资格。然后,就是那场祭祀,毁了我全部努力和心血的、该死的祭祀。   我高估了越岩的智商,也低估了他脑袋里沸腾的精液。谁都不愿发生的事情无可避免地发生了,当我知道有了这么一个孩子,不管从什么角度考虑而言,它都是绝不应该的存在。   族老认定那是鬼种,岑家视我如眼中钉,它的存在更是我和先生之间最大的隔阂与阻碍……”   她优雅地转过身,定定地望着这个挺拔如松的少年,说:“我只所以坚持生下你,是因为……李求知给了我难以拒绝的承诺和希望。”   “李求知?”程尘蹙眉深思,这个似乎总是笼罩在迷雾与阴影中的男人,又在越氏的事件上扮演了什么角色?   “我信了他。那时候太年轻,胆子大得可怕,也没什么可以再失去,他给的承诺又看上去太美……”   程柔嗤笑一声,“男人的承诺。”   “李求知给我做了许多秘密的检测,他似乎是对越氏的血脉颇有兴趣,而且对你报有很大的期望。在你出生前的几个月,他甚至给你准备了一个古怪的名字——蒜泥。”   程柔想起那个偶尔听到他独自狂热地嘟囔的名字,还是会对文合会会长大人的品味嗤之以鼻。   “幸好,你出生之后,李求知只翻起你的眼睛看了一眼,就莫名其妙地把你我彻底弃之如弊履。要不然,你现在就是盘蒜泥白肉了。”   程柔低笑一声,轻轻叹息。   “放弃什么?”程尘的眉头几乎要拧成个死节,这位便宜妈出生低微,用尽心机往上爬,当年和李求知也不知有什么利益交换,倒霉的估计还是她生身的孩子。现在,不就坑的他?!   “不知道。”程柔很光棍,颓废又无情的模样,与上次在越先生跟前娇弱苦楚的模样相比,简直就判若两人。   “不管他原来想做什么,在看到你的眼睛时起,他就完全放弃了。他的承诺自然也成了狗屁,弄得我措手不及、狼狈不堪,很是苦挨了一阵。所以,你今天见到的才是个被边缘化的越氏启灵师,而不是越氏宗主夫人。”   “我想说的就是这些,奉送你一个忠告,傻孩子,离李求知远些,越远越好。不然,你会连皮带骨都被吃得干干净净。”风把她长长的黑发吹拂到脸上,遮挡住了她的神情。   ※   程尘回到家,还有些沉浸在程柔所说的话里。这个女人的话,不可不信,不可全信。   李求知给了她什么承诺,能让她生下个完全不被期待的孩子。他又对还在程柔腹中的孩子做了什么?以致在孩子生下后,却看到孩子的眼睛就放弃了先前的企图,“蒜泥”这名字又是个什么鬼……   程尘瞅瞅镜子里的少年,眉目如画,尤其眼睛,遗传了越三的桃花眼,乌黑有神,眼角微微上挑,说不尽道不明的风流俊俏。俩眼都是2.0,没近视远视没散光,又有什么问题?   难道是李求知未卜先知他会15年启不了灵?   程尘摇摇头,说不通。   身后的人一把扛起在镜子前摇头晃脑、一脸迷惘的安大师:“你好几天没练拳了。”   “程大狼,你放我下来,还有没有点对镇国大师的尊重了?!”   程朗掂了掂,沉吟:“好像这些天是重了点。别喊了,等晚上又嗓子疼。”   安大师恼羞成怒:“我晚上那是喊哑的吗?是变声期到了,在发育!懂不?要是你不折腾,我特莫喊啥?”   自诩直男的他,对那些晚上快活的互助真有些麻木而隐秘的欣喜了。有时记得提醒自己,大家都是成年人,撸撸有益健康,但更多的时候是对自己“正直”与否的心虚。   要说就这么弯了,简直晴天霹雳,也不甘心。要是与大狼撕扯干净,做纯粹的好兄弟,想想都不可能,除非真的一刀两断,血淋淋的斩断,否则他真不敢想象,那会是个什么样可怕的情景——也根本不愿去想。   叹息一声,自己纵容的,唯有车到山前必有路,直不过去就自然弯呗!   中秋节前第三天,程尘和阿郎启程出发,老蒋和董则陪着,易清军人气质太重,有些场合不适合出现。   金秋时节,京都也满目金黄,街角路沿都放置了菊花小景,一派帝都风华。   飞机刚到京都,程尘就被驻守机场已久的禁卫荆队长截住了,说是皇储殿下已等候大师的拜访多时。   睡懵的皇储虽然有些怪,但确实是个执着的娃,看样子不去一下是过不了关。程尘看了眼面沉如水的程朗,还是点头应了。   打个招呼也费不了多少时间吧?   朝风殿下据说还是住在他的郦宫,也许是殿下渡过了生死危机,这一次安大师和他的随从们待遇好多了,没再被蒙着跟驴子似的转圈。   但是,能被允许进入内宫的,仍然只有大师一人。   朝风殿下的居室大变样,那堆机器和病床都拆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奢华的大床和满目华贵的家私。   总觉得有点不对,在卧室里接见访客?皇储果然睡糊涂了?程尘犹豫一下,还是迈步走了进去。   皇储正在读书,看到程尘到来,他站起来迎接。   “写得很可爱,但有些不像我,那个英雄也不像你。”   他手里的正是《睡美人》。   “啊!艺术来源于生活,总是要高于生活。”程尘略有些尴尬,睡美人写成大雕萌妹实非本意,这个,天意弄人啊!   “虽然我睡了很久,但还是要讲究睡眠质量,这张床,我亲自挑的,你觉得怎么样?”皇储很认真地问。   “哈?”程尘被这360度转的画风搞得有点懵,“啊,挺不错。”   “你喜欢就好。”朝风殿下点点头,突然拉住了他的手,用力一拽。   安大师一脸懵逼地栽倒在床,皇储在同一瞬间压了下来,翠绿的眼睛闪烁着激动而兴奋的光,喃喃地说:“果然,和我想的一样好,不,超乎想象……”   他力气大的惊人,深深吻住了程尘的唇,湿润而粘滑的舌头伸了进来,完全挣脱不开。   在这一刻,翻江倒海般的恶心涌上程尘的喉头,他的脑海里居然闪过一个无稽的念头——特莫老子果然还是笔笔直的!   然后,他才又惊又怒,后知后觉地想起,我艹,莫非这次小菊花要栽在这有猫病的皇储手里?谁能料到堂堂皇储青天白日的就敢“做”敢为?早知道……   大师很后悔。 第84章 越氏族祭   程尘头很晕, 整个胃袋恶心得像是要被翻过来。他从来没想过,一个吻能有这么让人反胃到晕眩的威力, 意识海里的星星们都似乎摇摇欲坠。   他想踹开这位X液冲脑的混蛋皇储,手脚却像那些三流言情小说里描写的那样, 软软的, 根本没力气推挡,欲拒还迎,脸颊像烧着了火似的,烫得惊人。   耳旁轰鸣着各种古怪的声响,隐约听到杂乱的人声在身边叫着……   “不得擅闯!”   “放肆!”   一个让他安心的低沉声音, 勃然怒道:“滚!”   程尘心下一安, 意识海里的星辰骤然亮起, 浓厚的金色仿佛是太阳, 放出万丈璀璨的光芒,刺破重重迷障与浓雾。他有些意识模糊,又仿佛心头瞬间清明,这是意识海里,那些已出版的作品, 由地球穿越而来的、无比浓厚的读者意念的叠加之力。   一声重物倒地的声音,而后,程尘只觉得身上一轻,皇储被扯开了。   “畜生,你竟敢这么对他!”程朗愤怒狂暴的吼声响起。   “你们都退开!”皇储的命令之后,脚步声声往外而去, 嘈杂混乱的室内安静了许多,只余“砰砰”沉重的击打声,或是殴打?   程尘一激灵,蓦地清醒过来,猛然睁开眼。果然,他家大狼正和皇储扭打在一处,或者说正单方面殴打27岁的睡懵B中二青年。   皇储板着脸严肃地试图招架,但显然,娇生惯养、睡了大半辈子的皇室嫩草,完全不是前守卫者、流浪汉的对手。没两下,朝风殿下已经从“家有贱狗”进化成了“国宝”,外加两管鼻血长流。   皇储的身体素质显然恢复得不错,大狼那把子力气在气头上绝不会留手,朝风殿下挨揍得虽然狼狈,但确实渐渐能遮挡几下,还有余力还手了。   看这自我中心的混蛋挨揍虽然解气,可打坏了,也挺麻烦,程尘盯着他又结结实实地挨了阿郎一拳,才慢悠悠地开口:“住手!别打了。”   阿郎一听到程尘的声音,立刻放开皇储,飞奔过来:“你怎么样?”   他轻轻地抚摸少年苍白憔悴的脸,恶狠狠地又瞪了一眼朱朝风,恨不得打断他的三条腿!   “没事,刚才有些头晕恶心。”程尘估摸着皇储不知道弄了什么药物之类的,难道是想迷X?   想想自己救了这么个玩意,总共才见朱朝风三面,他居然这么处心积虑地觊觎自己,程尘好郁闷。特末这年头变态太多,他这样的正常人都不够用了吗?   “走!”程尘一拉阿郎,要尽快离开这里。   皇储虽然27岁,但睡了大半辈子,心里年龄估计也就是中二病阶段,不知怎么就倒霉地看上自己了。   熊孩子不可怕,可怕的是有权有势还特有行动力的变态熊孩子,在人家的地盘上,他这镇国级大师都有贞操危机,还是走为上策。   朱朝风从地上坐起,毫不在意地抹掉两管造型别致的鼻血,他一只手软软垂在身侧,不知是脱臼还是折了。   他望着程尘,给了一个迷离莫测的微笑,转头若无其事地问程朗:“你重置了?”他显然并不需要答案,摇摇头自言自语,“不会。你如果真的重置了,又怎么会放着这么美丽又特别的宝贝儿不吃?总不会是特意留给我的吧?”   朝风殿下望向恩人大师,笑得痴迷。   程尘狠狠打了一个寒战,这变态孩子吃枣药丸!一拉自家大狼,趁熊孩子尊贵的家长们不在,赶紧走。以后打死也不能来了!   禁卫们倒也没有留难他们,只是表情古怪,尤其是荆队长,神情恍惚,看上去世界观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瞄了少年大师一眼又一眼,道理上来说,咳,肯定是自家皇储理亏,但是他们禁卫总不能看着皇储挨揍吧?还不知道怎么和皇后交代呐!幸好,皇储有令:放人!   顶着一众奇异的目光,程尘拎起大狼简直是用跑的离开郦宫。   老蒋他们老早就在门外等候,人一到就猛踩油门,在禁卫们的目送下,一溜烟跑老远。   “那个,安大师,你没事吧?”老蒋边开车,边侧头问。   安大师总觉着他的语气有点古怪,使劲白了一眼,哼哼道:“马后炮,要你何用!”   一路飞驰,连夜乘机赶赴吉府春州,免得夜长梦多。   以后,没事还是少来京都,程尘暗下决定。   下了飞机,简直就像是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京都还是金秋时节,春州这个华国最北端的大都市已经银装素裹,入目一片皑皑白雪了。   两辈子都生活在祖国南方的安大师,已经把自己裹成了一只球,好在到处有暖气,倒并不难熬。听说越氏古宗地在黑水尽处,白山之上,那里可还是完全原生态,没供暖啊!想想就哆嗦。   越氏的男丁们一批一批集中,倒有一大半程尘曾在中元节的聚会上见过。   汉子们见了安大师多是老脸一红,拎着自家未成年男孩绕开,也有几个脸皮结实的,寒暄感谢之余,拐着弯地问何时再听那绝妙好灵书,上次完全没听过瘾啊!   中秋节前最后一天,族老和越峻三兄弟等主脉的人到了。   越泉跟着他的父亲,瘦小的身躯看上去更瘦了,裹着长款的黑色羽绒服,一张脸似乎瘦得似乎只剩下一双大眼睛。他表情麻木,看到程尘时也没什么反应,死气沉沉,不复当日在拍卖会上愤怒而鲜明的生气。   程尘皱了皱眉,将目光移开。   他的父亲,他的族人亲手将这孩子推上了不归路。   越岩也没注意程尘,像个游魂似的,带着越泉住进了族里的山庄。   宗主越峻的身边跟着三个老人,俱是面容冷肃,冰冷的目光扫过,像是完全没看到安大师。只有一个略“年轻”些,长着长长寿眉的族老,微微勾了下嘴角,似是表达了点善意。   “安大师,看来您也不是人见人爱啊!”老蒋悄悄贫了句,得大师赏了个大白眼,自动自觉地去打探一二。   动了别人快到嘴的肥肉,就别想看好脸色了,程尘早有觉悟。只是为了解决自己的“逆血”隐患,尽快归宗,他作为越岩的儿子,天然的就必须选择站在主脉的“便宜大伯”这一边。   窝在大狼温暖的怀抱里,程尘渡过了在北国的第一晚。   第二天一大早,尚未破晓,越宗主就带着十岁以上的越氏男丁,开始攀爬白山的主峰之一不咸山,他们必须在中午吉时之前到达古宗旧地。   老蒋他们未被允许上山,程朗作为未成年大师的专属启灵师,越宗主特许送大师至宗地祭台之外,但不能参与祭祀。   雪地山路行走艰难,未成年的孩子们几乎都是家长或武从们,或背或抱给弄上山去。   程尘倒是想逞强,没走几步,就一个倒栽葱栽进雪坑,圆滚滚的像只乌龟似的,蹬着四肢死活翻不了身。程朗一把拎起不听话的大师,丢到自己背上,轻快地翻山越岭,倒比掺着他走快了许多。   程尘趴在温暖而厚实的脊背上,脸贴着坚实有力的背肌,默默数着阿郎强健平稳的心跳声。剧烈的运动,让阿郎热汗蒸腾,体味渐浓。呼吸之间,闻着再熟悉不过,让他安心的味道,少年的脸庞不由自主渐渐红了。   过了好久,他悄悄说:“阿郎,你在外面等我,别冲动。我不会有事,我问过越先生了,让祖灵承认不难,忍忍就好。等搞定这血脉问题,咱们就回家,再也不来这天寒地冻的……”   阿郎紧紧反抱着少年的双腿,轻轻一耸,让他更贴近自己一些。他静静地听着,没回答,只是说:“到了。”   身畔的越氏族人也陆续停了下来,喘息着驻立而望。   前方是一个极大的青石平台,足有上千平方,积雪已经被先到者扫除干净。祭台之上刻着古旧的纹痕,绘成了一幅巨大的图腾,形状和笔触都极为古朴。   程尘站得稍远,勉强分辨出石平台上似乎刻画的是只古怪的野兽,羊身人面,腋下生眼,还长着长长的獠牙。   这就是越氏祭祀的饕餮?   祭台的背后是黑灰色的山体,被白雪覆盖了大半,正中是一个大山洞。洞内已经点起了几堆篝火,火焰在深黑的山洞里明灭不定,看上去仿佛是凶兽张着大嘴,择人而噬。   “安大师,族老有请。”   程尘推开阿郎的手,坚定地走进山洞。   洞很深,两侧隔几丈就是一个火坑,洞壁上绘着古拙的岩画,稍一留心就能看到远古人类的生活痕迹,这里大概就是当年山阴越的聚居之所。   越氏男丁三两成群地聚在火堆边,悄声说着什么,目送他走进洞深处。   洞底,是三间高高穹顶的“大厅”,厅中间有一个巨大的火坑,烈火正熊熊燃烧。三位族老在左侧的厅,坐在形制奇特的石台上,面容在火光的阴影下分辨不清神色。   越峻三兄弟沉默地坐在右侧的厅里。   正中的大厅里没有人,竖着三根足有两人高的木质图腾,暗红色的狰狞兽头正面对着程尘。   “山南越氏二百三十六代孙,越岩之非婚生子——程尘?”一个沙哑的老人声音从左侧的洞厅里传来。   “是。”没等程尘回话,越岩已经从右厅走了出来,他站在程尘身边,没有看他一眼,坚定的回答。 第85章 是他   “越岩!你能代他答话, 是否也能替他辨血归宗!”另一个更为暴烈的声音喝道。   越岩脸色铁青,双手微微发颤, 难得地挺直了身躯,没有答话。   这个便宜爹颓废逃避了大半辈子, 总算还能站出来应一声。   程尘心下轻叹, 可惜已太迟。   他挺起胸膛,站前一步,冲着族老的方向朗声应道:“我就是程尘,姓程,名尘, 尘土的尘。”   “哼!微如尘土, 薄有灵赋, 你骤致高位就不敬祖宗, 不顺尊长,不孝……”   一个阴恻恻的声音说到一半,越峻沉声喝道:“寒长老,言过了!”   一位瘦小的族老走下石台,冷笑着绕着程尘走了半圈, 扭头问:“见越氏图腾而不拜,见生父而不敬,陷嫡母于牢狱,我说他这“鬼种”忤逆,有哪一句过了?”   “不,他不是, 不是他……”越岩急了,语无伦次,汗都急了出来。   那位寒长老走到他跟前,步步紧逼:“他不是什么?不是鬼种?不是他什么?难道不是因为他,让岑氏陷于不义,困于囹圄?”   这位族老个子原本矮小,比越岩足足矮了一个头,但他辞锋凛厉,咄咄逼人,说得越岩几乎要缩成一团。   程尘挺直了脊背,心里有些明悟,这位寒长老颠倒是非,上来就扣大帽子,无非是想把他护身的“镇国文师”身份淡化,甚至在族内抹去。那么以族老身份对上主脉废物的私生子,自然就可以搓圆捏扁,践踏如泥。   谁让这越氏血脉尊贵,又如荆棘枷锁,挣脱不得,反抗就是血肉模糊!   “阿岩,你退到一边。”   越峻也缓步踱出,他看了一眼肃然不语的程尘,直面寒长老:“程尘启灵不过一年多,从来未受过我越氏教与育,不识祖宗图腾情有可原,况且他还未辨血归宗,谈不上不敬祖宗。   岑氏乱我族规,扰我越氏传承,略施惩戒以儆效尤,程尘不但是受害者,而且并不知情,不孝不顺,未免言过其实。”   “宗主说得是,寒长老,你也是心忧我族,苛求过甚。”第一个问话的苍老男声打了个圆场,也走下来,他朝着程尘微微一笑,寿眉长垂,正是先前那位脸色和缓的牧长老。   程尘心下讪笑,这是个唱红脸的。他说的话乍一听挺和善,仔细一品,话里话外都是说这位颠倒黑白的寒长老说得对,是为族里着想,只是态度有欠缺,呵呵!   牧长老看着程尘,似乎颇为欣赏地点点头,说:“程尘小小年纪能不倚靠族里,自己闯出一份成就,心智和灵赋俱都可嘉。只是有一点,我倚老卖老,以族老的身份问一句:你写灵文以促我族生育是好事,但为何要选阴灵集聚的中元节,地下尸骨累累的离州黄龙馆?!”   “他是何居心你还不明白?他自己是鬼种,就恨不得我越氏下一辈全是鬼种!”寒长老冷言应道。   他这话却不好辩,越峻的眉间拧成了一个深深的“川”字。   程尘看看面色不虞的牧长老,一脸嘲讽的寒长老,沉默不语的越先生,缩在一边气都不敢大声喘的越岩,他突然轻笑一声:“我说是误会巧合,您们信吗?”   寒长老斜眤一眼,仰天一声冰冷的哈哈,他的皱纹挤到一起,在火光映照下,就像是黑色的面纹,诡异又凶悍。   牧长老长叹一声,摇摇头,说:“先不说这些。吉时快至,让程尘辨血,请祖灵认可,我等待祭祀后再看结果,再决定他是否归宗。这样妥当些,宗主,您怎么看?”   越峻深深看了程尘一眼,也点了头:“可以。”   最后一位长老也走到石厅正中,他身材极为魁梧,声如洪钟,冲着程尘厉声喝道:“那就按祖宗规矩来!程尘,你跪在此处,以己血涂抹祖灵图腾,血越多,心越诚,祖宗自然会感你血脉灵性,赐你认祖归宗。”   他话一说完,抽出把匕首,“当啷”一声丢在程尘面前。   程尘看着冰冷坚硬、除却匕首空无一物的潮湿石地,冷冷问道:“我要跪多久?”   寒长老冷哼一声:“你能问出这种话,便是心不诚!跪上三天三夜也不为过。”   牧长老也摇摇头,叹息:“程尘,祖宗辨认血脉可不管你是什么等级的文豪大师,恭谨虔诚方是正道。否则惹恼了祖灵,血逆经错,那就不止是苦不堪言,痛楚难耐,更是性命交关的事。”   那位高大的德长老不耐地说:“让他好好跪着醒醒脑,识识长幼尊卑的规矩。我们走,别误了祭祀!”他当先大步迈出,两位族老紧跟其后,不再施舍一点眼角余光给这位略有灵赋却不太听话的“鬼种”少年。   镇国文师又如何?不得祖宗和族老认可,也不过逆血而亡的悲惨结局。要是归了宗,便是族内事务,先折了桀骜不驯的刺骨,也免得难驯,日后如果能有益族里,再慢慢调教嘉赏也不迟。族里人人不都是这样走过来的?   越峻带着两个弟弟走在最后,他轻叹一声,悄声只说了一个字:“忍。”   忍?忍得让人踩在头顶践踏,忍到乖乖听话,为族里奉献血肉,只求不被像猪羊一般宰了装盘献祭?   程尘一时灵台清明,再清醒不过。   对这样的越氏,这样的族老,他自以为作为镇国文师,有资格与他们平等地利益交换,换一个安稳太平日子。可在他们眼里,这么干却是奉献得不干脆利落,不俯首恭顺。   血脉就是他们手里的缰索鞭子,想要什么,抽打驯服就有了。不从?祖灵血脉会教你“死”字怎么写。   程尘自嘲地笑了,以前世的商业交换的行为立场,来判断这些异世家族遗老的心态,简直就是正常人妄图猜测精神病患者的思维套路。   他大错特错。   好在还来得及纠正,即便不成,他也绝不会再套着缰索,为所谓的家族越氏做牛做马,供人驱使。   程尘捡起匕首,微笑着对越先生说:“是我的错。您放心吧!不知这里有没有纸,我突然灵感大发,心血沸腾,想写一本书,以奉我越氏先祖。”   此时,缓过一些的越岩慌忙说:“有的,有的,我让他们拿些写祭文的好纸来。”他犹豫地看了眼笑吟吟的少年,低声问:“要什么笔?写得好了,族老高兴,祖宗认可,忍忍也就过去了。不用太担心,祖灵总是会佑护我族之人的。”   “不用麻烦了。”程尘也笑。   越峻点点头,还是吩咐让人拿些纸笔来,叮嘱道:“好好写,祖灵愉悦,族老也不敢太过。”   “好,我一定好好‘用心’写。”   所有人都出去准备祭祀,只剩下程尘一人留在这个三间一体的大石厅。   不多会,一位陌生的武从送了淡棕色的祭文用纸进来。程尘喊住他,托他转告等候在外的程朗,自己要费些时候写灵文,请他耐心等待。   武从出去了,除了几个轮值守卫古宗地的护卫站在外面的洞穴走廊里,再无他人。   程尘懒懒地叹口气,喃喃自语:“这些所谓的世家才是真正的不知所谓,不想听别人说话,那我就教你们怎么做人吧!”   他拿起匕首,锋利的刃口在右手指尖划过,一阵刺痛,殷红的血珠子从食指顶端渗出。   “越氏血脉,好了不起吗?不过是水蓝星灵性清洁工,自掏腰包的饕餮饲养员。”   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响起了一首魔性的BGM:“是他,是他,就是他!”   那位锄强扶弱、不惧强权,不畏天地的少年英雄。   他的古怪出生不被期待,生父欲除之而后快。好不容易活下来,学了大本领,能翻江倒海,铲除妖魔,只因为杀了祸害百姓却有后台的仙二代,招致大祸,累及家人和百姓。   程尘的这具身躯,一样的被生身亲人,厌恶憎恨、舍弃利用。不同的是,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孩子,没能等到真正活过来的那一天就悄悄逝去,身躯里住进了他这异世来客。   闯祸的小英雄为了不连累亲人,割肉还母、剔骨还父,以一身血肉之躯赎罪,神魂却仍然被生父逼迫。   程尘冷笑,用自己的“越血”写下愤怒与抗争,以血相迫,就以血还之,还尽血肉,越氏死活又再与我何干?!   这样陈腐霉烂,靠吸族人血肉而滋养壮大的“世家”,分崩离析才是它最好的结果。愿意用自己灵性祭祀饕餮,换取利益的,也不用再以大义来舍弃他人,压榨逼迫,你们自己上吧!   他笔下的英雄割舍血肉,奉还生恩,与那残忍却道貌岸然的父亲一刀两断,从此行止由心,扶危济困,逍遥天下。   ——少年英雄小哪吒!   写这位桀骜不驯的英雄,程尘一腔文思喷涌而出。   自越氏出现在他生活中,他所感受的压抑、愤怒、无人之时的惊惧、郁闷统统化作铿锵文字,锋锐无匹,如刀似剑,斩尽这煎熬束缚的血脉!   哪吒死而复生,莲藕重塑肉身是最重要的情节与道具。程尘的文里还是留了后路,没敢写死小英雄,只是割舍血脉,借莲藕满血重生——毕竟,他也没地去找个有大神通的太乙真人师父。 第86章 血祭   程尘不能确认这个世界对灵文带来的力量层次, 界限在哪里,但要他卑躬屈膝, 予取予求地憋屈活着,还不如为了挣脱奴役的枷锁奋力一搏。   后路要留得足, 写那英雄一点灵光不灭, 在师父的帮助下,用出生时灵性所感的莲藕补完血肉筋脉……   灵文写多了,他也琢磨出一点经验,现实状况与灵文情节越接近,就越容易感受灵性, 获得文灵加成。   他出生的凡楼楼前, 正有一池碧荷莲藕, 写入文中说不定也有些灵性加持。要是顺利过了这一关, 回头一定要多吃点莲藕炖排骨,好好补补!   程尘聚精会神,奋力疾书,酣畅淋漓地写完了杀恶龙,陈塘关上血肉还父母, 师父救灵性,莲藕塑金身的片段,他这才站起身来。   全神贯注坐久了,猛地站起来,眼前一阵发黑,一个踉跄差点栽倒, 他赶紧伸手一扶,正扶在正中最高大的那根图腾柱上。   咚!程尘小半个人撞在柱子上,发出好大一声闷响。他顾不得揉揉撞痛的脑袋,心虚地赶紧查看图腾柱子。决裂是一回事,在人家主场地盘上,要是把人家最重视的“祖宗”给弄塌下来,那可就是不死不休的深仇大恨了。   咦?触手所及,手感很有些怪,这古老的图腾似木非木,也不像是石头。指尖上残余的血很快就被柱体表面吸了进去。   程尘悚然而惊,妈呀,有古怪!   他凑上前细细观察,在洞穴里跳跃的火光映照下,可以清晰地看到图腾的样子。   三根圆柱形的图腾,刻画的是以人体为基础造型的夸张神灵或是先祖。   他碰巧扶到的这根,是正中最高大的。图腾顶上的人形脑袋巨大,突出的眼睛夸张地占了大半张脸,身体比例奇特,四肢细长,生殖器刻画得尤为突出。整个图腾着色艳丽鲜明,黑色与暗红交织,显得格外诡异而神秘。   乍一看上去,似乎与地球上原始部落里发掘的,那些生殖崇拜图腾没什么大区别,也就是花样翻点新,造型更古朴些。但是一摸上去,指尖就会感受到极为细密的纹路,非常有规律地转折回旋,绝对不像是自然材料的纹理。   程尘指尖写“血书”遗留的一点血痕,被这纹理吸得一干二净,附近这一块地方就变成了带着淡粉的半透明玉色。   想起那位暴躁的德长老说——涂的血越多,越虔诚,“祖灵”就越愉悦。   程尘忍不住有点方,这山阴越的老祖宗总不会是吸血鬼投胎的吧?   止住自己的胡思乱想,他凝视那吸入血色的巴掌大的柱体,越看越离奇,越看越吃惊,下巴都快吓掉了——这要不是个几千年前出品的远古老古董,单单只把这纹路拓印下来,拿给工科或是IT男们看,个个都会斩钉截铁地表示,特莫拿张超大集成电路的变异残图来耍人好玩么?   而规整的图纹边上,环绕刻写的某种规律文字,哪怕并不能认出半个。前IT男仍然直觉地不明觉厉,辨别出这似乎是某种极其先进的交互“语言”,或者说“程序”。   这个世界的科技树攀登,大约是地球90年代中期的水平,距离程尘前世的年代虽然时间线不远,只差了几十年,但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代差其实已经相当大。   在地球上,主流计算机语言已更新换代数次,种种变异发展形形色色。但是万变不离其宗,计算机语言就是用数学语言和语法规划,让人类的语言指令化作至简的0和1,来让机器执行命令。   而这远古的图腾上,重复的字符串,美妙而对称的数学特性,精确的分叉指令和循环变量……   假设完全摒弃周围的神秘因素,什么远古图腾、山洞古宗地、祖灵等等,完全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吸收血液,分析,辨别——这特莫不是DNA识别吗?   那这远古流传下来的图腾,越氏的祖灵,祭祀,饕餮……都是些什么玩意?!这么几根对越氏极为重要的东西矗在黑暗的洞穴里,估计也只有长老级别以上的老人们能触碰,族中孩子们毕恭毕敬地辨血时,也不见得能像他这么毫不恭敬地细细摸来摸去。   很有可能并没有越氏中人发现过,他家祖传的图腾这个奇特的性状。   程尘脑海一片混乱,三观又又又碎了一地。   没等他理清思绪,洞外突如其来地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还是祭祀开始了?!   顾不得捡起自己碎成渣渣,乱成一团麻的世界观,程尘忙奔了出去,穿过幽暗的洞厅和走廊,在值卫武从讶异的目光下,冲出了阴森的山洞。   洞外的青石台上,参与的越氏族人已着祭服,整整齐齐地围成三层大圈,正中的饕餮石刻图上,跪坐着一个少年,瘦弱而瑟缩,正是越泉。   青灰色的阴雾笼罩在他身周,他颤抖着,忽地又惨声长叫。   牧长老站在他几步远处,正拖着长音,神色不动地念着祭文。越峻三兄弟和另外两位族老站在稍后些的地方,神色凝重,越岩的脸苍白得简直像个死尸。   “……伏维尚飨。”牧长老已经念到了结尾,周围灵光廖廖几点,转瞬即逝,他皱着眉,显然不甚满意。   程尘出来时,正看到这一幕,他厌恶地转过头,在人群中搜寻大狼的踪迹,程朗不在这里,他未被允许参与越氏族祭,只能在外围远处旁观。   程尘有些失落,眼角似乎扫到什么在动?转眼却看到山体后侧的隐秘角落里,阿郎正冲着自己悄悄挥手。   看到阿郎,程尘舒了口气,轻轻颔首示意。   德长老侧目正瞧见程尘,他勃然大怒,低声喝道:“你怎么敢出来?还不去祖灵前跪伏!”   众人的目光随着他的话音都转了过来。   “德长老,莫急。”牧长老放下祭文,眯起眼睛探究地看向程尘,“你,有什么话说?不敬祖灵,罪在不赦。”   程尘昂首走上前,朗声道:“越宗主,各位族老,我刚才文思突发,写就了一篇嘉文。虽然还没来得及跪伏辨血,但我以为,嘉文敬献祖灵,祭祀饕餮才是当前的要务,我个人的事倒是不急。”   程尘拿着的祭文纸上灵光湛然,显然是等级颇高的灵文,看他手指紧握,也不像是愿意先让人一睹的样子。   想起这“鬼种”少年,小小年纪已是镇国,牧长老倒也不为己甚,都是越氏血脉,难不成还能翻出天去?   他亲自再三斟酌写出的祭文,现在看来还不够好,就只怕饕餮不满,越氏的血脉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折腾了。   倒是能让这鬼种试试。   计较已定,牧长老微微一笑,道:“好,我等且聆听你的佳作。”他略一停顿,又低声道:“若是饕餮不满,祖灵发怒,不只你性命难保,整个越氏都有倾覆之虞,你可知晓?”   程尘露出八颗小白牙:“我知道。”   “好!你且诵读!”牧长老拉住面色不善的另两位族老,退到一旁。   越峻神情复杂地看着小小少年,手握灵书昂然自若地迈向祭台,再看看瘫在台下缩成一团的越泉,幽幽轻叹一声。   程尘在低台上站定,看着面目可憎的族老们、外强中干的主脉诸人、僵若傀儡的越氏族人们,以及台下只比死人多口气的“祭品”,他嘴角划过一个微讽的角度,深吸一口气,用尽全力大声诵读:   【陈塘关总兵李靖,其妻殷氏,孕三年六个月,产下一个肉球……】   哪吒传奇本来就生动曲折,程尘又将自己满腔热血激情尽情融入,更加引人入胜,让听者仿佛身临其境,置身那神奇而激情的故事之中。不要说普通的族人,连族老都凝神侧耳倾听。   随着跌宕起伏的剧情,周围集聚的阴灵犹如滚水沸腾,激烈震荡起来。几条恶龙在漫天灵光飞舞之中,突然从灵书中跃出,张牙舞爪,引得阴灵如涛!   没等越氏众人失色惊呼,一道金光闪过,【头戴乾坤圈,臂绕混天绫,脚踏风火轮,手持火尖枪】的少年英雄已跃出纸面,尖枪之下,恶龙无声惨嚎,被抽筋拔骨,变作一堆烂肉!   风起云涌,方圆之地灵光闪烁如电,阴灵滚滚如云。   程尘心下暗叹,幻境未真,离镇国只差一线,也许以后补全系列,还会有所进阶吧?   几位族老看情况似乎有些失控,惊慌失措起来。   寒长老咒骂不休;牧长老阴沉着脸,奋力稳住身形;德长老顶着阴灵织就的狂风滚云、灵光交织的雷电,艰难地往祭台迈近,一边嘶吼:“停下,住嘴!你,你怎么敢?!”   程尘稳稳挺立祭台中央,阴灵灵光的风云雷电奇妙的躲避着他,他只当没听见德长老怒极的狂吠,继续大声念:“……一人做事一人当,血脉还奉父母,斩断一世生恩!”   念到这里,他稍做停歇,缓缓抽出匕首。   程朗站在远处担忧地望着,他坚信程尘不会打无把握的仗,又怕有个万一,不敢打扰他诵读,只是趁着越氏众人惊慌失措,悄悄地潜伏前进,越走越近。   离程尘还有几十步远时,他目眦欲裂地看到他的少年,将匕首在自己的手臂上狠狠割下。   那一瞬间,鲜血横流,强烈的金光闪过,半空中征战的哪吒,挥枪一顿,瞬间化作一团灵光,与程尘合为了一体。   程尘手臂上流出的血液仿佛停滞了时空,在半空之中,突然飞溅开来,化作一片血雾。 第87章 分崩离析   程尘手臂上的血越流越多, 越流越快,殷红的血雾沸腾翻滚着, 骤然向四周慌乱的越氏众人喷溅过去,人人有份。几位长老从头到脚都被血溅射到, 越家年长的两位也分了点, 越岩却是被喷了满脸血。   谁让他是程尘的“生身之父”呢?!   程尘忍着失血过多导致的晕眩,以及一阵阵侵袭而来的寒意,脸色青白,咬牙念完哪吒“血肉还亲”的这一段,最后发出一声怒吼:“越氏的血脉, 我今日悉数奉还。生恩已报, 恩断义绝, 我与越氏从此两不相干, 再无瓜葛!”   话音未落,眼前一阵发黑,糟糕,根本无法念完后续的莲藕还魂这一段了。   灵书的效用就是这点不好,只能大致知道会出现什么情况, 却无法完全掌控,总有出乎意料的情况出现。手中的灵书掉下,他向后栽倒,正跌入一个温暖急切、微微颤抖的怀抱。   程尘用最后的清醒,努力挣扎出几个字:“灵,灵书!不能丢……”   “你放心, 有我在。”   一个潮湿熟悉的吻送了上来,带着淡淡的草木清甜味道,有一股强大的灵性从口齿间涌入,他只觉得意识海里的星光都灿烂了几分,心头一舒,急急坠入了黑甜乡。   突如其来的惊变让越氏宗主越峻猝不及防,一时给惊得呆住,等回过神来匆忙让越氏众人平稳下来,已经失去了冲进祭台的最好时机。   翻滚的阴灵云雾让最容易吸引阴灵的主脉之人避之不及,根本不能靠近,越峻在巨大的风雷声中,呼号着指挥武从冲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与越氏有千丝万缕联系,却没有越氏血脉的武从们被剧烈震荡的灵性与阴灵震开,横七竖八地摔了一地。   阵阵阴雾中,越岩浑身发颤,不但是身体上极致的寒冷,这样可怖而集中的阴灵更让他想起了当年根本不敢回忆的恐惧时刻。他紧咬着格格不住颤抖的牙齿,嘴里一片血腥,不知是程尘的血,还是他自己的。他用尽了所有的意志力,让自己不转身而逃。   不能逃,死也不能逃。他的孩子,两个血肉至亲的儿子还在里面!哪怕一个被送上祭台灵性已废,一个割血断亲,恨家族入骨。   他就算是豁出命去,也要把两个孩子救出来!   越岩颤抖着,冒着极度的深寒试图往浓浓的阴灵云雾中走去,二哥越崴一把拉住他,悄悄指向一个方向。模模糊糊地看到,有个身影疾驰而至,冲入阴灵云,没过多久,把一个未穿祭服的半大孩子背了出来,看那身形模样正是程尘。   越岩眼眶一热,心放下大半,但想起更小的越泉吃了“岑肉”还呆在如此浓重的阴灵中间,他又急了:“二哥你放开我,阿泉他还……”   越崴紧紧地扣住他,眯眼看着大哥着急地分派指挥,他缓缓抬手,看了看手上溅到的血滴,手指虚划过长老和越氏众分家的族人们方向,轻轻说了声:“你不用急。”   该急的是他们。   触及皮肤的细密血滴,没等人擦拭,就诡异地渗入了越氏众人的肌肤,转瞬消失不见。这是越氏主脉嫡血,它被程尘割舍,融入了越氏众的身体。   一向不太被阴灵“亲睐”的分家族人、族老们,在融入了主脉嫡血后,顿时被阴灵浓雾所包围,尤其是几位被重点“照顾”的族老们,溅到的血雾最多,围着他们的阴灵简直浓黑欲滴。   程尘销声匿迹,悄悄被他的启灵师背跑,金光闪闪的哪吒灵性自然消失不见,与阴灵相克制的灵光雷电也悄无声息了。   整个青石坪祭台上,乱糟糟的一片,阴灵自动自发地分散开来,化整为零,这一团灰,那一片黑,围住被血雾融入的越氏众。武从们在冰天雪地光了膀子,第一次不是为护卫主脉之人而念起越咒。   一道又一道的金光闪过,间或几声梵音佛唱——那是与时俱进,新纹了《大悲咒》的年轻族人武从们。念这咒的效果虽然完全比不上程尘和程朗,但比起原来的越咒,胜在灵光湛然,经文完整,特别专业对口,疗效颇佳。   阴雾分散开来,就能看得清场上的情况。越泉已经自已坐了起来,虽然还抱着身子缩在一边发抖,但明显精神好了许多,他身上还不断在冒出阴雾,漫无目的地分散开来,然后扑向“容纳空间”更大的“载体”——比如那几只皱皮打褶,越血气息浓郁的人形皮囊。   所以说,其实异世界的阴灵也相当遵守自己的“科学”规律,处于同样的灵性“压强”和“越血”吸引力之下,高浓度向低浓度“渗透”才是王道啊!   越崴轻轻推了一把看傻了——一直也都挺傻的弟弟,还不去把孩子抱回来?   越岩恍然大悟,踉跄着冲进淡了许多的阴雾之中,他把孩子紧紧搂住,一把抱了出来。   “以后,再也不用只选越氏主脉来祭祀了。”越崴站在远处,看着慌乱气恼、拼命让武从为自己驱散阴灵的族老们,跳着脚自己为自己念咒的分家众人们,似笑非笑,难得地为傻弟弟解释了一句,“要我主脉出祭,是因为主脉越血浓郁。现在么,人人都有主脉之血,人人都能以身出祭饕餮了。”   越岩抱着慢慢有了些暖意的孩子,被木头老二千年难得的长句惊到了。   越崴悠悠叹道:“越氏自此分崩离析,再难齐心一致。是劫难,也是好事。”他意味深长地看看两代人都被塞满阴灵,送进饕餮嘴里祭祀的傻弟弟,说:“尤其是对我主脉而言。你那个私生儿子,确实大不简单。”   正在闹腾间,青石祭坪正中的饕餮石刻亮起了黑红的光泽,大片阴雾被卷裹着抽离,这些浓重厚实远超以往的阴雾在饕餮石刻的引力之下,竟然形成了一个状似龙卷风的小型云雾状柱体。翻滚扭动着渐渐向石刻中心移动,根脚处与饕餮的大嘴紧紧贴在了一起,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只扭曲的漏斗被吸了进去。   从未见过家族祭祀出现这种怪状的越氏众人,都停下动作,惊愕不定地看着饕餮吸尽阴灵,又恢复成了深灰色的古朴石刻。   越峻与族老们神色凝重地盯着饕餮石刻。被喷了一身血雾,强塞一堆阴灵,又被饕餮掏空了的专业人士——看上去又老了十七八岁的寒长老,在族人的搀扶下,哆嗦着颤颤巍巍地走上前去,跪伏于地,摸索着石刻,用灵触体会。   半晌,他神情复杂、憔悴喑哑地嘶声道:“饕餮很是满足,按以往之例,大约能有三五十年不必祭祀了。”   越岩大大松了口气,皱眉转头问二哥:“刚才那阴灵雾团怎么回事?从来没见过出祭饕餮是这个样子的,以往不都是吸了出祭之人身上的阴灵就好,这次怎么……”   越崴凝重地与越氏宗主对望一眼,作为越氏的代表,他们有资格参与国之重事,比其他人更多了解些不为人知的密事。   这次的阴灵祭祀,那个扭曲可怖、貌似龙卷风的样子,虽然一闪即逝,但看上去完全就像是——一个迷你型的“漏”!   ※   大不简单的安大师,失血过多,虽然被自家大狼背出阴雾,又把胳膊给包扎成了大肉粽子,到底还是半昏半醒地被背在背上,奔下山去,遗憾地没能看到祭台上鸡飞狗跳的一幕大戏。   半山腰上,只知道山头上越氏炸窝,并不清楚具体情况的董则和老蒋截住两人,想给满头汗湿的程朗换手。程朗摇摇头,一声不吭地背着自家文师,如野鹿般在积雪的山间灵活纵跃,飞快地向山下奔去。   程尘迷迷糊糊地趴在有点颠簸的温暖座驾上,不满地撅撅嘴,心里有一曲很想哼,就是没力气: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马儿哎,你慢点跑慢点跑……   咦?好像是两首歌?不管了,好想睡……   一到山脚下,脸色白得快和雪一样的安大师,就恢复了镇国文师应有大排场。早就等候的救护车和护卫,紧急将大师送往最近的军方医院急救,这可是镇国的大师啊!掉根毛都要有人负责的。可这越氏族内祭祀闹出这么大动静来,也不好深究,这锅到底谁背啊?!   程朗紧紧跟随着他的少年,握着他冰冷发颤的手,一刻也不敢放开,完全无视周围人诸如蒋某某之类,急切心焦的问话。   只应了一句:“他失血过多,身上只有手臂上的割裂伤。”而后闭口不言,绿色的眼眸阴沉沉的,仿佛凝固了黑色的光线,变作墨绿的死水一潭。   “快,快!紧急输血,A型。重复交叉配血,立即做比容、血小板计数……”   “先处理伤口,护士,清创!伤口这么长,要缝合……”   乱糟糟一片中,程尘晕乎乎地醒了片刻,他用力撑开眼皮,挣扎着对阿郎说:“简单,简,处理下伤口,不缝。带着灵,灵书,立即去,去离州凡楼,你为我抚灵愈伤……”   话没说完,大师又晕了。   程朗力排一切争议,死盯着主治医生为大师简单地清洗处理了伤口,贴上暂时性的封口药物凝胶和纱布,只身小心翼翼地抱起单薄的少年。   “回离州,去凡楼,立刻!”他沉着脸,快步奔出,手却托得再稳不过。 第88章 藕   飞机、汽车、一路奔行, 程朗除了他的程尘和归途,什么都不放在眼中, 几乎可以称得上“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幸好身边跟着一串专业扫尾人员, 才没被这一路飞奔带起的“烟尘”搞得焦头烂额。   程柔不在凡楼, 镇国大师的名号压下来,又有各种大盖帽证件示威,庄子的管家冷汗淋漓,忙不迭地打开大门,免得给罩上顶破坏国家安全大计的罪名。回头就悄悄给女主子通报去了, 反正也是她儿子安大师的事。   凡楼静静矗立, 夕阳从背面照来, 映得楼宇裹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一池残荷在晚风中微微摇曳, 秋意已浓,莲藕正肥。   程朗把昏睡的少年轻轻放在二楼的卧榻之上,让两位保镖看好大师与灵书,自己脱下衣裳,露出一身结实的腱子肉, 仅穿一条长裤,飞奔下楼。   在让人心焦的漫长归途中,他已经仔仔细细地再三品味阅读了程尘的《哪吒闹海》,想起越氏往日种种的傲慢、逼迫,今日亲眼所见的割血断亲,对这灵书中满纸鲜血淋漓的桀骜、悲愤, 以及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向往自由的抗争简直感同身受,痛在已身。   如果不是因为那双即使疲惫,即便受伤仍是清澈透亮带着笑意的眼,不想让这眼中染上污秽的血,山阴越!让他的程尘备受伤害至今昏迷不醒的山阴越,满门都该……阴沉的绿眸仿佛凝聚了骤雨飓风前的黑暗。   他说:生恩已报,恩断义绝,我与越氏从此两不相干,再无瓜葛!   他不会希望见到满目的血。   程朗的神色渐渐和缓,压抑住一腔的噬血欲望,望向池塘,那里才是今日的希望,目下的重中之重。   程尘的灵书里非常详细地写了,哪吒的师父太乙真人,以他出生时灵性所感的【碧藕为骨,荷叶为衣,念动起死回生真言】,哪吒这才复全精血,补完灵性,遂得以重生。   这一池见证程尘出生的荷塘藕,就是程尘的希望。   他深吸一口气,毫不迟疑地跳下池塘,潜入水底。   池水冰冷,池底淤泥浊浊,莲藕深深埋在泥下,根本看不清大小长短。程朗没干过这活,事关程尘的身体康复,他不敢也不愿将这事交给他人来做。唯有用最笨的办法,摸索着池底,一节一节地将莲藕用力整根挖出。   好在大狼挖藕技巧不足,力气却绰绰有余,又足够细心谨慎。他的双手在污秽肮脏的淤泥底下,延着荷茎反复摸索,确定莲藕足够长,足够粗大,就发力拔出一整根,轻轻放到池岸边。   赶来的易清帮着挑掉不太齐全、破损进泥或是粗细不一藕节,又默默地拖来消防水管,打开高压水龙,仔细冲刷精选的莲藕。两人配合渐渐默契,一个多小时后,程朗已挖出了大半可选的好藕。余下的,时间不够,他也想保留一些在池里,万一一次不行,也有补救的份量。   “荷叶为衣……”程朗一身一脸的污泥,心酸地一笑,望着手中好不容易才挑出的,勉强不那么破败的、干缩成一撮的深棕色残荷叶片,简直要落下泪来。   他家的少年大师虽然灵赋天成,灵书本本,但总是疏漏小节,坑到自己头上。这个季节,这一池残荷哪来碧青圆整的荷叶,最好的,也不过就是手里这种只能做乞丐装的枯叶。   救人急切,衣服什么的,破点就破点吧!好歹莲藕正是收获佳季,又肥又嫩,可口多汁。   程朗优中选优,挑了七八根最顺眼,最像少年嫩胳膊嫩腿的白胖藕节,一把抱上楼去。易清也匆匆跟随其后。   “你这藕……”老蒋古怪,看程朗脸色阴沉,问半句就闭嘴了,想必是灵书所需,那本似乎是关系大师性命的灵书,崖自一直独珍,连看都没让旁人看一眼。   董则没说话,悄悄走上前,帮着程朗在地铺上排布藕节。   双臂要细长光润,匀称圆满;身躯要强健有力;双股与小腿要结实而不显粗壮……   程朗满头大汗地细心排布,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十全十美,汗水滴落在枯荷拼成的小短裙上,时间不多了。他强忍心焦,终于把藕人拼好,沐浴更衣,拿起灵书。   他大声念道:【太乙真人命令童儿取了荷叶、莲藕,放于地下,按天、地、人铺成三才,法用先天,气运九转,绰住哪吒性魂命脉,往荷藕处一推,喝声:"哪吒不复血肉灵性,更待何时!"】   青白的灵光骤然闪亮,一位须发俱白的老神仙飘然浮出灵书,他口中无声念诵,长长的、灵光摇曳不定、闪烁如星的拂尘一挥,星星般的灵光如瀑布一般笼罩住了地上的人形藕节。   无数虚幻的荷花在半空中绽放,一朵又一朵,粉白的荷花奇香四溢,莲藕上的星光渐渐汇集,凝成了一个少年的虚影。淡蓝的透明人形伏地而拜,骤然飞起,如流星雨般投入了程尘的怀抱。   太乙真人欣然散去。   同一瞬时,昏睡榻上的少年,眼皮微微抖动,打了个秀气的哈欠,揉揉眼睛醒过来,神气完足。   他看着眼眶渐红的大狼,还有边上几个挺亮的大灯炮,咧嘴笑问:“咦?我睡了很久么?”   程朗呜咽一声,一把拥住差点失去,又幸运地复得的少年,紧紧搂住,强健的身躯此刻才终于敢放纵,让自己颤抖起来。   “喂,喂!我在这儿呢!松开点,快松开,你要把我勒晕了……”程尘好容易松开点大狼的怀抱,无奈地抚抚卷毛,低声道,“辛苦你了,我知道有你在,才敢这么任性行事。”   回答他的,是更紧更暖的拥抱。   接下来的日子,安大师过得痛不欲生,他两辈子都没想过,莲藕是这么可怕的东西!   莲藕炖排骨、糖醋藕片、酥炸藕盒、凉拌莲藕、猪肉莲藕饺子……   程朗同学开动脑筋,开发了一系列莲藕菜系,让程尘补身体。他把那天挖的藕,剩下的全搬回家了,连那堆破枯荷叶都没放过!让他给整出了荷叶鸡、荷叶瘦肉汤、荷叶饭……   再美味的东西,它也不能没日没夜的逮着一样吃到底啊!   程尘悔不当初,深恨自己多叨叨了一句,说吃这些莲藕能多补补。   因为失血受伤,自己把自己搞得半残,“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安大师被自家启灵师按在床上,混吃好睡养肥膘,下床运动还得审查批准,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倒是越先生的一通电话解了他的困局。   这个电话在意料之中,但这么心平气和的谈话,还是出乎了程尘的意外。   “越先生。”   “……安大师,”越峻握着电话神情淡漠,既然已经割舍血脉,连祖宗都不要了,那面对国之瑰宝镇国文师就只能以对等的方式来交谈,“你这一出大戏没演完,拍拍屁股就走,倒是留下好大一通烂摊子给我。”   “哦?”程尘也漫不经心地应着。   “你也不必戒惧过甚,我们之间经过这一场,反而能平心静气地做些交易。”   “越氏的族老们不会有意见吗?”   “不用多虑。”这一次祭祀虽然折腾大发了,但对主脉却真不是一件坏事。出祭压力骤减,又有后辈正在孕育,那些灵性大失、权威已失的族老不过是朽腐却还挂在枝上的枯叶。   越峻无声冷笑,弹去了不知趣地爬上桌台的小小蝼蚁。   “安大师,你的这本新灵书,能否奉我越氏?”   “抱歉,不可能。”程尘干脆地回答。   哪吒的灵性关系到自身,虽然以他现在的地位不惧无畏,但他也绝不想这书落在不可能怀什么善意的越氏手里。   越峻也没纠缠,倒是说起了一件事。   “……你这一次割血奉还,大约会损伤些灵性,我虽然不知道你有什么补足之法,倒有个消息要告诉你。”这位安大师心性和稳,这次不是逼急了,本可以成为家族的一大助力。   越峻也有些后悔,当时没有据理力争,保护程尘。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晚了,到底还是能卖一个好。   “……武功山的正一派还真道长一宗,与我族有旧,对补完族人的灵性、滋养身体有相当的研究,许多符咒经文也有神效。当年你父,嗯,当年越岩出祭囚阴,为阴灵夺魂,就是他所救。”越峻想起自己那个不省心的弟弟,也是一声叹息,“灵性关乎人的魂之本质,还是小心些好。”   程尘若有所思地挂了电话,正一派道长?   他自觉灵性完足,这方面倒不用过虑,反而是武功山,那可是华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他这日子都快憋得要孵出蛋来了,解决了越家这心头压了许久的大石,不如去逛逛?越先生说的“补完灵性”,可真是说服大狼的十足好理由啊! 第89章 续古   在越氏宗祭上闹了这么一出“割血断亲”, 整得越氏众人灰头土脸,分崩离析, 虽说电话里越先生语气平和,话里话外还有点卖好的意思, 但谁又知道这什么还真老道, 会不会是越家弄了个坑在等着他自动往下跳。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点人世情故的觉悟,安大师还是有的。   他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又是莲藕化身的哪吒灵性相投, 还昏天黑地地吃了这么一段时间的莲藕大餐, 别说是随血流失的一点灵性, 连手上长长的刀疤都消失得快找不见, 补得红光满面的,恢复极佳。   所以什么还真还假的道长,既然与越氏有旧,那就不用去见了。   程尘翻出旅游地图查找附近的名山大川,反正只是借“补完灵性”的名头, 地方好玩,貌似有高人就能说得过去了,嘿嘿!   华国佛道主流的名山,看来看去,附近竟然还真只有武功山合适。其他的不是和尚道士两三个那种小庙小观,就是要出本府爬崇山峻岭的, 以大狼最近对他身体恢复的敏感度而言,肯定不会批准啊!程尘也放不下书院里已经开始回来上课的孩子们。   嗯,武功山就武功山,静悄悄地去,开开心心地逛,再随便找个高人模样的老道念叨几句,齐活!不过真要出游,带上那么些大灯炮已经是很无奈,麻烦的小灯炮们还是坚决不带了。   咦?什么时候他开始自动自觉地期待和大狼单独相处了?安大师脸一阵青一阵白,伤心无奈地看着自己这棵挺拔的小白杨慢慢变成小弹簧。   想想计划一二三,憋久了的安大师还真有些小兴奋,忙找来大狼陈述要找道长们补灵性的事。说着说着,掰了指头一算,唉哟!这两天忙乱的,错过了一次作文班的课。   大狼瞅一眼心虚气短,脸色红润的大师,平静地说:“我帮你请病假了。武功山你想去,我陪你去,身体要紧。”小肉包关在家里久了,就有点蔫,再关下去,估计得馊了,补灵性这种事,不管真假,总是有益处的。   听说大师同学生病了,几个最要好的小伙伴们结伴来探望,程尘看着叽叽喳喳关切询问的同学们,真觉得这样平和快乐的日子仿佛已经隔了一个世纪。   越氏族祭之类的糟心事自然不好对孩子们说,程尘就展现了一下手臂上基本快看不出疤痕的伤处,解释主要是自己不小心弄伤,然后有些失血感染,现在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同学们都非常贴心,为了让康复期的程尘多休息,没待多久苏大班长一声招呼,大伙就一齐撤了。折小胖临走欲言又止的,让程尘给留了下来。   “有话直说,还是不是兄弟啦?”程尘瞪他。   阿郎给小胖倒了杯蜂蜜茶,折总受宠若惊地站起谢过,看着他走向厨房,悄声对安大师耸耸眉:“你可真是好福气,选了这么一位能干体贴又威武的启灵师。”   “去你的吧!”程尘笑骂,自己的福气自然是好的不用说,有幸能活第二次,还遇到这么多好朋友和真心关爱的人,即便生活中有种种坎坷不平与愤懑,迈过去,也不过付诸一笑。   “到底有什么事,别磨叽。”程尘瞄了一眼厨房方向,热情地把甜拌藕条推给折总,“阿郎自己从池子里挖出来,亲手做的,味道很不错,你尝尝。”   折总不疑有他,颇有滋味地帮安大师扫荡,一边吱吱唔唔地说:“嗯,好吃,真是挺好吃,程大哥真有一手。那个,本来家里想让额求你个事,可你都伤病成这样了……”   “病什么病?你看我这精神焕发的,就是阿郎瞎担心,还让我呆家里养膘呢!”   “那倒是。”折小胖看看安大师这红光满面的,手上的疤痕都快看不清了,就直言相求,“额们家‘晚意’出版社你是知道的,咱伟大的安大师至今为止的再版文都是我大晚娘,咳,那个‘晚意’出的。宣传啊营销啊,那都是一流中的一流,销量更是力压群雄!”   折总一说起自家生意,那叫一个激扬文字,指点江山,他家头痛的也正是这个‘晚意’出版社的事。   华国的出版界、私人文局、书号等等与文字相关的行业,每年都要举办一场“联谊”,号称比赛第二,友谊第一,实际上人人都知道这就是个划分疆域和市场份额的比拼,比的就是各家文字的软实力。这也是平时喝清水汤的小型文社和字号能出头啃点肉的一大机会,各家都会全力以赴。   这个年度文坛组织的“联谊”就叫文汇集,并不接受文人个人参与。这盛会往年曾是由各大出版商轮流组织,但是因为组织者既当选手又当裁判,往往闹出很多不愉快,近年来渐渐就由华国文坛文人的超大型组织——文合会来搞了。   程尘听到这个名称,眉头一皱,李求知?哪哪儿都有他。   文合会他知道,李求知搞的这个会背靠政府,是个类似地球上作协的庞大组织,但因为文人在异世界的超高地位和实际作用,这个组织的实力和影响力也与作协不可同日而语。   它就像是一个根系发达而密集的强悍植物,不但露在表面上的欣欣向荣,看不到的地下,更是网络密布,触目惊心。仅仅是几次打交道,程尘已经对他们所有拥有的强大数据资料、密布华国的网点、庞大财力以及与皇家、政府的密切关系心生戒惧。再加上便宜爹妈都说要远离的,那个“道貌岸然”的李求知,想让人不警惕都不行。   “文汇集的‘联谊’主题年年不同,今年的主题是‘续古’,就是补全或续上古代流传下来的残缺灵文。要说古灵书的残篇,我家就珍藏了明代蒲松龄蒲公的半部《崂山道士》。本来我家也供奉了一位镇国大师,可他老人家年寿已高,去年底驾鹤西归了,所以,这个你看……”折小胖对安大师绽开了萌哒哒的笑容攻击。   镇国级的大师本来就不多,华国目前还活着的十根手指就能数得过来。   “晚意”实力超强,是出版业、文社类组织里的一流选手,常年供奉了七八位鸣府的大师,要是没有安大师超新星般横空出世,往年镇国的老先生如果有事或是身体不适,也只是请一位合适的鸣府大师上场。   可如今这不是又有一位年轻貌美,精力十足还和家里关系相当铁的镇国安大师嘛!有了核武器不能去炫一把,震撼对手,顺便“虐”下小弟们,那是要憋出内伤滴。   “蒲公的《崂山道士》?”程尘心中一动,当初刚刚在异世界苏醒,还胸怀起点男主征服世界的美好“梦”想时,听到蒲公的悲惨故事,他也曾经发下大愿想让老先生的精彩故事重现异世,但心头更多的是窃喜于异世没有那些曾经的精彩,就会让自己更有“发挥”的余地。   一年多来经历了种种波折、惊涛骇浪,回头想来,莞尔自嘲一笑。   “好!我参加。”只是想让这个世界蒲公的精彩不被如此悲哀地埋葬。何况折家一直以来对自己帮助良多,利益方面也相当拎得清,就算看在小胖的面子上,也得去给大晚娘撑撑场子。   嗯,日后在哪里“奇遇”一下,挖掘出蒲公遇难前珍贵的大纲“手稿”才好呢?最好就是在老先生被同乡所害,囚困之所的附近,残篇出世才有理有据啊!   这些倒是不急,文汇集还有一个多月就开始了,既然决定参加,就得好好参详下《崂山道士》的残篇。原文他没看过,倒是念小学时看过改编的动画片,对那穷书生念咒穿墙,一头碰个大包的一幕记忆尤其深刻。   要续写灵书,并不仅仅是知道情节就行,还得仔细研究蒲公行文用辞,争取像修复古建筑那样,“修旧如旧”,而不是狗尾续貂。想要体现文章的精髓,让文书灵性圆满,恐怕还要对道教好好研究一番。   哎?这么说来,武功山一行倒是能一举两得了。   小胖临走时,程尘想起来件事,赶忙拖住他:“折啊,回去帮我跟伯父约下,我有本镇国奇书想奉予晚意。”   “又又又镇国!”折小胖被“镇”得虎躯一震,惊喜万分地猴过来,连声问,“什么书,什么书?是不是童话故事?你那些古文好是好,但是读起来不太合口味,我舌头都快打结了,它也不太适合再版普通书啊!”古文镇国精品当课文行,当畅销书就呵呵了。   程尘意味深长地望着萌哒哒的小胖,笑道:“放心,这次是本超级超级畅销书。嗯,至于是什么书——保密!”   折小胖咬着手绢泪汪汪地跑了,安大师捻须叹息,少年,等毛长齐了才能看某些镇国奇文呐!   折总行动特别迅速,回家第一时间就把安大师的嘱咐转告了老爹。   “爹啊,亲爹啊!”折小胖嘿嘿嘿,挤眉又弄眼,曲线救国,“您和咱安大师谈好那个啥秘密,回头告诉我一声呗?镇国哎!秘密的镇国文会是啥文哟!”   折冲前也嘿嘿一笑,给了儿子一个脑瓜嘣,看着捂头抗议的傻儿子,他瞄瞄小胖腰部以下,说:“大师说的总是对的,小孩子不能看!”   他意味深长地摸着下巴,自得其乐,小孩子不能看的镇国奇文还能有啥?前阵子听说越家在黄龙馆搞出了好大阵仗,收获颇丰啊!嗯,到时高价恭请安大师再来一次,晚意也该再添几个弟弟妹妹了。 第90章 野物   折冲前果然没辜负他这壕气的名字, 冲钱冲得大师小心肝发颤,基于《桃花源记》这本镇国短篇的拍卖价又打上几个滚的8位数金额, 根本没让大师有“想拍卖”这种“异端”念头出现的机会。   看着少年安大师两眼金光灿灿,被金钱巨大威力一击而倒的晕眩样子, 折冲前也暗自得意。砸钱也是有技术的, 要么不砸,一砸就要砸透。一点一点的加,苦苦哀求还价,不但落了下乘,更损伤彼此间的情谊。   与镇国大师的情谊可比这点阿堵物珍贵多了!   古人云:谈钱伤感情, 谈感情伤钱啊!   他心里的小算盘那也是拨得哗哗作响。灵书是什么?是世界的基石, 人类的根本!一本镇国灵书本来就是国之瑰宝, 何况这本特殊的灵书不但题材是与国计民生紧紧相关联的, 效用如此之佳,还是绝妙的大长篇,出场人物繁多,首灵还剩不少。   更不用说它写得这般肥美香艳,市俗如生, 偏偏还欲语还休,半遮半掩,送去文审评级最多N16(16周岁以下不得阅读、购买),广大人民群众那是绝对喜闻乐见。   一般的不能启灵的“俗书”只要是这类题材的,又有点文笔,销量都是哗哗哗, 来日这本镇国级里程碑式灵书一上世,老折家的晚意就能捧着灵书睥睨四方,鼻子朝天地喊上一声:还有谁?!   一下子拿出这么一笔现金,压力确实有点大,拆借抵押也费了些劲,用来换取大师的欣赏,值!相当值!收人手软,大师愿收,就不用担心“文汇集”上他不尽心为晚意出力了。   刚过16周岁,险险不能阅读自己写的灵书的安大师,怀揣着银行卡,有点进入脚踩棉花的类梦游状态。   没有一点点防备,怎么就突然如此之壕了?前几本一步一个台阶,欣喜之余更多的是各种烦杂事情纠缠,没顾得上细想荷包。可这一次老折的直拳重击,直接就把他的小荷包存款送上了9位数……好惊吓!   要说这就成文豪了,自己都心虚。他一地球来客,也不过是踩在巨人们的肩膀上,作了点小小的改编和情感融入。但要说文壕,别说是华国,估计他在这异世界全球也能排上百来位的号了。   拿着这张沉甸甸的银行卡,程尘越走越慢。有这庞大金钱的支撑,他的生活已经完全没有物质压力,何况他本来也不是很物质的人,不过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戴着面具游走在社会的技术宅。   生活是什么?高老师说:不只是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因为穿越的金手指和投胎的幸运值,他在这个异世界可以说基本没承受过生活的“苟且”,哪怕是在初醒来时栖惶无依,没有亲人在身旁,越家也没亏待过他的物质生活。   虽说一步步走来有艰险,有痛楚,但他在善意和爱的保护下闯了过来,前方等待的也许不只是诗和远方,可他无所畏惧。   “当金钱到了一定的数量,它只是个数字。”这种不腰疼的话,以前向来是他弯腰屈膝听投资商和甲方们不经心地炫。等到如今,自己荷包里满满都要溢出时,程尘这才理解了这句话的真谛。   想起林家小妹当日不能启灵的苦楚,林学弟手臂上满满的针孔,岔坎村躺在“桶里”无声无息的孩子们,站在宾馆门外只为能给孩子们蹭上点灵性的家长们,更多更多连人都称不上,只能被喊作“肉果”的孩子……   程尘长长吁了口气,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独吓吓,不如众吓吓”,让何老师也惊吓一把,打个一半款到“青苗基金”吧!看何老师和那些书院义工们认真负责和热情关爱的态度,他对这基金也好感满满。更重要的是,呃,懒人想做好事,他也只会喊一声:“买单!”   ※   给书院的孩子们布置了满满的周末诵读和阅读理解作业,看着娃们痛不欲生的苦瓜脸,BOSS山长拉上黑脸的教导主任,愉快地、悄悄地私奔了。   方向——武功山!   怀惴着折小胖送来让大师揣摩的《崂山道士》残卷,少年大师对神秘的道教名山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和尚道士们向来会找风景,在地球种花家,凡是名山大川风光秀丽之处,必定可见寺庙、道观,前者数量上还略占上风。但国家繁荣强盛、人民生活渐渐富裕之后,带来的负面影响之一,就是那些大小景点一到节假日,满山遍野只看得到人头“挤挤”,完全看不到景。   异时空华国人民九十年代的收入,看来还支撑不起节假日景点恐惧症,往武功山去的国道上,车辆并不多。程尘有点晕车,靠躺在某狼结实的大腿上,塞着耳机听着仙宝的靡靡之音,甜而不腻的声音带着软软的尾巴,一勾一勾的,像是勾在人的心上。   仙宝是本时空大华国粤府的歌手,人美歌甜,雌雄莫辨,宣传上也神神密密的,推出第一张唱片到现在红遍全国,楞是没让吃瓜群众搞清他(她)是男是女。可惜出道以来一直唱的是“俗歌”,没能请到词坛大触给写上一曲“灵歌”。   是的“灵歌”。   程尘当初一听这词,脑瓜里立马就蹦出位放嗓扭扭的黑大妈,握着话筒唱赞诗。在这时空,灵歌当然不是指代某种特殊黑人音乐。   对应于灵书,有少部分咏人歌情的歌词也能启灵抚灵,称之为灵歌。   在字纸和工业不发达,纸书传播极为困难的久远古代,灵歌反而才是百姓启灵的主要手段。远的有氏族歌咏、诗经,稍近的有唐诗燕词,古老的曲调虽然未能传承下来,但那些优美的诗词本来就是为了歌而诵之,启灵民众。哪怕已经原文湮灭,现在读起来仍是节奏分明,口齿余香。   如果有幸创作出灵歌的词作家能把首唱让给歌手,那歌咏之声比起一般的启灵,效果更是惊人。只可惜文字小说传承发扬的今日,歌词能引发灵性的极为稀少,灵歌咏唱反而渐渐没落,只余大多不能启灵的“俗歌”娱乐民众。   比如仙宝正在唱的这首,曲调很缠绵,歌词也挺有意思,但无外乎小冤家爱我不爱我,让程尘听着很是怀念旧日夜魔都。   夕阳西下,天色渐有些暗了。   程尘有钱有时间,也不打算把行程安排得太累。计划着傍晚到山居旅馆,明日一大早再看日出,逛上半天吃一顿武功山道观十分有名的道观菜,再找上老蒋约的“高人”坐谈一阵,咨询一下道教知识,多么地丰盛完满……   山路蜿蜒向上,易清高超的车技几乎没让程尘怎么感受到颠簸,就是略有些昏昏沉沉。   “砰!”突如其来一声闷响,车辆被什么东西撞击了一下。易清一脚刹车,吱一声尖利的急刹,车子停了下来。程尘一个不防,差点横着滚到脚垫上,幸好大狼身手敏捷,一把捞住自家的小肉包。   “怎么了?!”程尘立时清醒过来,竖直身体。   易清回过头,沉声说:“有个东西从侧边跃过,一时没躲开来,可能是什么野物。”   “程尘你们呆在车上,我去看看。”老蒋拿出对讲机,说了一声什么。护卫的前车后车都早就停下,几个护卫分散围在主车四周,听到命令分了一半四下搜索。   搞这么大个排场的旅游,安大师实在是不情不愿,但上次族祭闹出这么大的事,无论是文审局还是离州政府都吓得魂儿冒出了喉咙口。离州这穷乡僻壤,难得几百年才出这么个镇国的少年大师,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拼死拼活要护住的。   原先大师出入还有家族护卫,现在么,离州的大佬们对大师断亲虽然表示十分遗憾,但未必心底没有一点窃喜。趁虚而入,夺取大师芳心和支持就方便多了么!   没过多久,老蒋回到了车上,向大师汇报侦察结果。   “……车身左侧给撞了个20厘米长,56厘米宽的浅凹,车上和附近地面都没有血,也没有明显的脚印。车轮上方的边角勾到了两根白色的短毛发,看这力道和速度,我推测应该是个白化的野物,大概是角麂、岩羊之类。他们在周围散开找了找,也没找到东西,应该没撞到要害,跑得倒挺快。”   “噢!”程尘听说大概是野物,没伤人,心就放下了,打个哈欠又想睡了,“那赶紧走吧,早点到早点睡,听说明天看日出要4点多起床呢!”   阿郎拍拍自己的腿,示意枕头准备好了,程尘笑嘻嘻懒洋洋地又躺下了。   老蒋回到副驾坐好,给自己扣上安全带,和易清互望了一眼,彼此都看到了一丝忧色。什么样的野兽,能在60几码的“硬装甲”车下逃生?不但来去无踪,无声无息,还没留下半滴血。   角麂、岩羊之类的要是能跑成这样,早就成精了!   程朗轻轻抚着程尘柔软的细发,缓缓将眼神转向车外,凝视着路旁黄昏的密林,墨绿的眼珠闪着幽幽的光。   真臭…… 第91章 日出   太阳的余晖没入山崖那一头时, 安大师一行三辆车十来个人抵达倚月山庄。   山庄的名字带着仗剑江湖的侠气,庄主也是一位徐娘半老的“豪侠”之士。据老蒋趴大师耳朵根的八卦, 这位徐女士就是山上道观里某位的那位,而且还是女追男一举把老道给拿下, 而后结庐山间, 陪伴爱人。   “……某位的那位?”程尘惊得刚入口的茶都喷出来了,不是吧,这些老道们这么奔放?   “你这啥眼神?”老蒋鄙夷地说,“人家有红本本,还是‘红鸾天禧星君’证盟的。这山上的都是正一道, 可以成家立业的, 没听说过人家张天师子子孙孙传承至今吗?”   那倒是, 程尘转念想想, 听到道士第一印象就是吃素念经,大概是金大侠文里全真教的痕迹,那些画符捉鬼降妖的天师们好像是有家小啊。   晚餐在山庄里用的,都是份量十足的乡野农家菜,滋味浓郁, 很下饭,程尘胃口大开,连干两大碗。   为了安全起见,大师和贴身保镖大狼住了一个套房,独幢二楼。推窗入目的便是一株高大的古银杏,金黄的扇叶在瑟瑟秋风中婆娑, 院子里的地灯照着,隐约能见到浅绿色的白果缀在其上。   山路盘曲坎坷,坐半天的车,实在有些累,程尘洗了个澡,很快就倒头大睡。阿郎把睡迷糊的少年推进床内侧,自己睡在靠窗的外侧。   月上树梢头,一室清冷的月光铺洒于地。   一个小小的黑影极为敏捷地攀爬到银杏树上,又无声无息地爬到卧室窗口,悄悄往里张望。   阿郎蓦地张开眼睛,猛然鱼跃而起飞扑过去,一声闷响,擒住了黑影的前肢。它的力气很大,被抓住了双手索性双脚一蹬,从窗口跃起狠狠踹在程朗胸口。   砰!又是一声闷响,程朗反拧它的双手,将这东西死死压在了地上。   “阿郎?怎么了!”程尘惊醒过来,打开了顶灯。   只见程朗高大的身躯半跪在地板上,身下压了一个半大的孩子。因为低伏着,看不清孩子的面目,只见到齐刘海下一双大大的黑眼睛,极黑,像是光线都被吸收,沉没在这双没有光泽的眼眸里。没有惊惧,害怕甚至没有一丝情感波动。   “阿朗你先让孩子起来,他怎么回事?”   “从窗户爬进来的。”   程尘看看半开的窗户也有些不解,楼上楼下都住着护卫,这孩子是猴子派来的吗?居然从二楼窗户悄没声息的就爬进来,这么个七八岁大的孩子,难道是来偷东西的?   程尘蹲下身,问:“你……”   门被“咚!”地打开了,老蒋一马当先冲了进来,后面跟着几个护卫谨慎地东查西看。   老蒋一步蹿前,隔着阿郎,上下打量程尘一番,这才安心地问:“没事吧?”   程尘无语地站起身:“没事,你真不愧是政府出身。”警察叔叔总是最后赶到的那个。   “真是万分对不住,程先生,这是我家的孩子,您多原谅,他……”跟在老蒋身后的正是半老“徐娘”,山庄的老板娘徐英华,半夜突然发现孩子不见,她四下寻找,这才找到了贵客屋头。   她苦笑一声,轻轻拉起孩子,低声道:“他叫小图章,他……有孤独症。让您几位受惊吓了,我这房费餐费都打对折!放心,我会管好这孩子的,不会让他再来打扰几位贵客。”   老板娘搂着孩子再三道歉,“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有这样的孩子,当父母的真是相当不容易。   孩子一声不吭,小脸埋在妈妈的怀里,只露出乌沉沉的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程尘。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听了他妈妈说的话,程尘总觉得孩子的眼光有些怪异,死气沉沉的,像是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又仿佛是个无法挣脱的漩涡,诱惑着无知的世人进入那个死寂的世界。   程尘无端端地想起一句话:【当你在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正在凝视着你。】   阿郎无声地站到程尘面前,隔开了幽深的目光。   突如其来的小插曲很快就这么妥善解决了。   蒋师成面目无光地和易清又再三检查了屋里屋外,喃喃:“特么怪事真多,这么个孩子能翻进屋,楼上楼下六个人守着都没发现,真该拜拜太上老君了。”   清晨四点钟时,程朗把眼皮粘在一起,无论如何扯不开的程尘抱了起来,披上衣服。   软软的毛巾把温水轻轻擦拭在脸上,程尘终于拼命地睁开了熊猫眼,有气无力地抬手撸把卷毛:“谢了,哈呼——”好大一个哈欠,眼泪都飙出来了。   “实在想睡,就不去看日出了,反正不管我们去不去看,每天太阳都会升起,哪怕它在云后雨上。”   程尘一楞,惊讶地看着阿郎,什么时候起,这个垃圾堆里捡来的汉子已经变得如此文青而哲学了?   “程朗同学,你真是让我刮目相看,进化成文艺青年了蛤?”   “我只是说实话。”程朗替少年抚平翘起的呆毛,看他瞪大眼睛惊讶的可爱模样,忍不住轻轻碰了碰还有些湿漉漉的鼻尖,真好摸。   程尘闭上眼睛,笑着说:“我闭上眼睛,这个世界仍然存在,可它就不属于我了。这么美好的世界,这么有趣的人生,当然要多看一看,把这些美丽存在自己的脑海里,有空时就拿出来回味,多好。”   程朗手一顿,静静地望着兴奋的少年。   “快点,日出就是太阳跃出云层的那一瞬最美,简直瑰丽得让人想流泪……”   “你看过吗?”   “当然!……没看过。没吃过猪肉总看过猪跑吧?电视电影里那么多日出美景,总要去亲眼见识一下。走啦走啦!”差点说秃噜嘴的程尘,好容易拐过话头。   当年他看过峨嵋金顶日出,也和驴友自驾跑去西藏纳木错湖看过日出,甚至在东海桃花岛上看过海上日出,每看一次都惊叹于自然和宇宙的神奇,每看一次都仿佛沐浴在金光之下得到一次灵魂的洗涤。   深秋的山间有些清冷,林间草地都挂上了霜。   程尘披着夹袄盘坐在悬崖边的观景石上,程朗紧紧地拥着他的腰,生怕他一不小心咕噜滚下山。此处离山顶不远,云层刚好在脚下,极目远望淡淡的金光在青灰的云层下影影绰绰。端坐石台,餐风饮露,身下不远是连绵的云海,整个人仿佛置身天庭,飘飘欲仙。   太阳出来了,金光如利剑刺破厚厚的云层,一瞬间映亮了天际,浩瀚金光充塞于天地之间。   程尘痴迷地望着绚烂的朝阳,低声感叹:“太壮丽了,百看不厌。”   “我们以后慢慢走,可以看遍这个世界上每座高山的日出。”   “你傻呀!正事不干天天爬山看日出,再说也不止山上可以看,湖边、高原、海上都能看,各有各的美。”程尘被阿郎的老实话逗得哈哈大笑。   “那就都去,我总会陪着你看遍这些。”程朗没有笑,绿色的眼睛像是碧色的湖水,浅浅的荡漾着波光,让人忍不住想掬一捧饮。   程尘的笑容渐渐收拢,他凝视着那双眼,叹息一声,栽就栽了吧!反正怎么都直不回去了,老子认。   他凑上前,轻轻在绿色的湖水上方,印下清浅的一个吻,说:“说到要做到。”   身旁远远近近的卫士们眼观鼻,鼻观心,坚决表示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   老蒋哼哼叽叽感慨万千:“老牛啃嫩芽,这都啃得下嘴。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年轻人只看脸不懂事啊!”转头正瞧见易清目无表情地瞪着他,一脸正气凛然,脸书五个大字:“啥都没看到”。   看完日出,程朗拉着程尘的手往回走。   握着大狼厚实、略带凉意的大手,程尘不知怎么似乎觉得脚下的路都变得轻快许多,是终于可以肯定有人会陪着自己走下去的缘故吗?   他悄悄动动手指,在大手的手心里挠了挠。程朗看了他一眼,还是那样面无表情的模样,眼中似有流光在闪,手悄悄地握得更紧了。   小肉包如此喜爱这个世界,那么他也会学着去爱。   回到二楼的屋子,程尘顿觉哈欠连天,强压下的困意又涌上来,让他恨不得趴在床上昏睡个够,向着亲爱的大床软枕就飞扑……   程朗一进屋就眉头紧皱,看到少年的动作,手如闪电般疾伸而出,一下子拎住了程尘的后领,又赶紧换手搂住脖子被勒得直翻白眼的大师。   他眼光飞速四下一扫,没发现什么多余的东西,俯下头在大师的耳边低语:“别过去,臭。”   臭么?   程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耸耸鼻子闻了下,空气中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异味。   程朗按住少年,自己走入房间,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又仔细查看了一番,也没发现什么异样,他抿起唇,说:“我们换个房间。”   “好。”看着阿郎警惕慎重的样子,程尘也没多问。   不知是吸多了灵性还是他给养得太好,他家大狼的“灵感”和敏锐程度最近急剧上升,就像是那个夜闯的“小图章”,护卫们都一点没察觉,阿郎第一时间就给逮到了。   老蒋也没多问,难得地默默去办事,很快让徐娘子给换了个套房。   好好补眠了几个小时,程尘在才一室暖暖的阳光中悠然醒来,欣欣然尝了老板娘密制的八草粥,又填了好几只鲜美的麂肉馅大肉包,这才拍拍弯不下去的肚子,满足地抹嘴开路。   程朗默不作声地干掉了整整十只大肉包,又灌下两大碗薄粥,看上去似乎仍然一点都不影响行动力。   大师摸着腰包默默庆幸,还好这腰包够鼓,不然怕是都养不起这么个大肚能干的汉子。   武功山的道观并不在山顶,而是在半山腰再往上些,从山庄斜着穿过小路,走二十几分钟就到了。   正门迎面是庞大的群殿,东西钟鼓楼,灰瓦白墙,古朴典雅,有一种森然气势。   虽然没有明仗旗鼓,镇国大师来了道观,监院俞道长笑眯眯地接待欢迎。大约是处理俗务较多,这位道长说起话来春风化雨,十分地妥帖,让人顺心。   “这位就是徐娘子的那位。”老蒋这位那位地和程尘咬耳朵。   寒喧了几句,俞监院就兼职导游,带领几位贵客参观众殿,把武功山道观的来龙去脉婉转生动地介绍了一番,语意之中暗夸几分也是难免。武功山是华国符箓三山之一,本观是天师道的一个支派,主持姓张。明初张氏支脉一位道长在游方天下,寻真问道之时,见武功山林深崖险,不染俗尘,飘渺如仙,遂建观于此。   说说笑笑转到玉皇殿时,一位须白皆白的道长迎面走来,他面似婴童,眼中精光湛然。他侧身避开众人,深深地望了一眼程尘,一言不发地走开,背影飘飘欲仙,不似俗人。   “这位是?”程尘有些好奇。   俞监院难得露出几分尴尬,道:“失礼了,这位是还真道长。”再多的,一个字也没有了。   还真?程尘蹙眉,想起了越峻的那通电话。 第92章 掠   对于这位高冷的还真道长, 俞监院不太愿意多谈,程尘也不是喜欢刨根问底的性子, 反正也不打算请还真道长“修补”灵性,警醒一些也就是了。   中午的道观菜极有特色, 又不是纯素斋, 上好的新鲜原材料加上极为特殊的烹制手法,让爱好美食的大师差点化身饕餮,连汤汁都不想剩下。昨日倚月山庄里的饭菜虽然好吃,今日尝到正宗的,才知道徐娘子不过学了俞监院六七成的手艺——对了, 这一桌佳肴都是俞监院亲自领衔主制的。   老蒋神神秘秘地转述听来的小道消息, 据说当年徐娘子就是在观上吃了一口俞家菜, 这才死活要把人追到手。而这俞监院之所以能烹饪出如此美食, 不止是手艺出众,天生灵赋,更有密制的符箓能让灵性融入菜肴饭食之中,这就是武功山道观菜最大的特色和众人皆知的“秘密”。   这个说法让程尘眼界大开,遐想联翩, 这个奇妙的异世界,灵性还能融入美食,莫非真的有会发光、让人感动流泪的饭菜?想想都让人向往啊!   席间闲谈,程尘也趁机请教道教专家关于《崂山道士》的问题。   蒲公这篇遗作其实残缺相当多,主要情节的前半部分大致能看出剧情走向,说的是【一位梦想当神仙的书生, 幻觉中到崂山三清观拜道长为师,吃不得苦想偷溜,却正巧看到两位道长穿墙而入的神仙术……】但背景资料,后续情节,深刻寓意等等,都需要后来人填补。   这个极有名的故事,又与道教相关,俞监院谈起来也是兴致勃勃。   他认为如今兖府的崂山上虽然有三清观,却是全真道的天下,可这从这故事的背景和情节来看,描述的应是我正一道。毕竟全真道的出家人重内丹修炼,不尚符箓,以修真养性为正道;画符念咒,驱阴灵降妖魔、祈福禳灾那正是我正一派的拿手绝招啊!   俞监院侃侃而谈,对全真教、正一派的区别说得条理分明,让安大师这彻头彻尾的门外汉听君一席话也略知了一二。他又将茅山、灵宝、清微、净明等正一诸派的特点一一分派,说起各类道术、符咒更是如数家珍。   从故事里所说的传说中的“穿墙术”说起,斋、醮、符咒、禁咒、隐遁……一直说到房中术、兵法、辟谷,说者说得红光满面,口干舌燥;听者听得目眩神迷,张口结舌,没想到异世的道教如此之牛。   难得有这么位高身贵的客人喜欢听这些道教传说,俞监院也是谈兴大发。   趁着监院口渴,程尘恭敬地递上一杯香茗,连声问道:“俞监院,我道教如此神通广大,到现在这些神通都传承下来了吗?普通人入门修习之后都能使出神通吗?”   俞监院含在嘴里的一口茶差点喷了安大师满头,他狼狈地转过身咳了半天,连连抱歉,哭笑不得地看着少年大师,哎呀,果然年纪还小,做梦都想有些个神通呢!   他斟酌再三,为了不伤害大师幼小天真的心灵和自尊,婉转地开口道:“我道教的这些神通法门口诀呢,自是有部分流传至今,但是‘道’不轻传,即便传了,这个修行在个人。天地灵性,古与今大不同,今日之道,重‘道’重‘性’更甚于术。”   意思就是说,古时候或许有这么神通的道术,现如今嘛,就呵呵了,能画个符咒弄点美食出来已经是禁咒级别了好吗?!少年,我道要是真如术法所言这么牛,这水蓝星早就道统天下,还有普通人什么事?更别提还得看着那些秃头几千年来碍眼,争东又争西。   无上天尊,这些腹诽自是不能与外人言。   程尘听了失望几秒,自己也好笑。也是,要是这世上只是有了灵性,就各种法门都能用,那就真是玄幻世界,根本不用发展科技了。   就像是他写的灵书这么不“科学”的存在,特异的灵效也只是在首次启灵或抚灵时产生,还有自然的力量界限,以后再用这些灵文时,就不会再有特异灵效。   而被人体吸收的灵性,也自然而然地化为身体的一部分,或是修整肉体基因,带来某种特殊能力,比如小卷变出的翅膀;或是补充人的灵性(灵魂力量),成为灵魂能量的组成部分,影响人的思维和性格。   从无数的例子来看,异世界的人们吸收灵性相当有限,一般就是启灵时的一次,运气好的话,能遇到鸣府以上的高等级灵文,抚灵时会再次吸收一部份,这已经是绝大多数人的极致。   然而,程尘与他们都不同,他自己写的灵文,很多个文灵都被自己吸收了,小王子、观音、哪咤……以后还不知会有多少。这个叠加的数量如果让大众知道,绝对会让人羡慕嫉妒恨啊!   他自己也能感觉到,除了小王子,其他的文灵在吸收入体内后,大部分都化作了星空的光芒,成了某种灵魂力量,并不能给自己带来什么特异的超能力。但与此世界的人们相比,还是太不相同了。   不,还有一个人并不是只能吸收一两次文灵的。   程尘望向阿郎,后者微微一笑。   程朗的文灵有极为特殊的性质,他抚灵时吸收的是小绿狼,贪吃的小绿狼结合了崖自当年的灵赋特性,竟然能吞噬其他的文灵补充自己,这也是一个奇葩。   吃饱喝足,俞监院陪着程尘他们消食散步,往后山走。后山有一个武功山的名景,古银杏林,据说有连片48株千年以上的古银杏,其他上百年的银杏树更是数不胜数,连绵几里。如今时值金秋,正是观赏银杏林最好的时节。   翻过后殿山坡,一片灿烂至极的金黄色映入眼帘,前方的山谷谷地中参天高木连株而起,地面铺洒了厚厚的一层同样是金黄色的落叶,林间黄叶飞舞,美得令人心颤。   丘陵地貌的银杏林两侧是陡峭反凹的悬崖,远处的小山包微微隆起,形状有些怪异,竟然像是一只土狗的脑袋。越是靠近那处山丘,古老参天的银杏树越是多,看起来就像是一排卫兵后面跟了只趴在地上的赖皮土狗,尤其好笑。   程尘看得忍不住笑,想起自己家以前养的二哈,可不就是死皮赖脸扒着人不放。   “这种树的古人也不知是怎么想的,种成这么个搞笑的格局。”   远远眺望可见树木排布有一定的秩序,明显是人工栽种的,可惜其中有一棵最为高大的古树已经枯萎,只剩下棕黑色的枝桠,无声地伸向苍穹。   “那棵树长得最高怎么就枯死了,是雷劈的吗?可惜了。”   程尘叹息着,想走近些观赏,俞监院忙拦住了他,笑道:“那树枯死很多年了,也没什么好看的,最佳的观景之处,却是在这一片天然银杏林。请,林中漫步与山上远眺可谓各有风味,诸位可随我一赏。”   他带着众人拐了一个弯,朝着离那山包最远的一片银杏林走去,一路介绍这景致的来由:“……据说是当年我教张祖师行至此间,种下七七四十九株银杏林,而后山林吸日月之精,又听道长们讼经千年,这才成了灵性,长出这一片美景。”   程尘听了,心中微动,咦这年份好像不怎么对,不是说张天师分枝明初才来此处建观,满打满算也就600来年,哪来的千年?或许是吹嘘?可看这银杏参天虬节的模样,确实是非常古远年代种植的。   虽有些疑问,一点小事也没放在心上,程尘放开心怀,尽赏美景。   漫步林间,果然与在山坡上远眺不同,阳光被重重叠叠的扇叶滤过,淡淡地洒落,整个树林像是笼罩在梦境之中,触目所致都是迷离的金黄色彩。踩在厚厚的落叶层上,听着沙沙响声,鼻尖闻到的是草木清香夹着股臭……咦?怎么有股恶心的腥臭味?!   没等程尘想明白,一道灰白的身影在眼前晃过,他一声惊呼,骤然凌空而起,被人双脚朝上地扛起,而后飞纵向林间,一时昏头转向,不知身在何处。   “谁?!”   “站住,要开枪了!”   身后一边混乱,众目睽睽、大庭广众之下,在重重护卫中大师被人掠走……蒋师成脸都绿得发黑,密林重重,追之不及,握着枪的手都汗湿了,无论如何也不敢扣下扳机。   易清已经率人追了上去,紧跟在第一时间追向歹徒的程朗身后。   但是掠人的歹徒对地形极为熟悉,又力大无穷,肩上扛了个人,居然毫不影响。虽然奔跑的姿势很怪异,速度却惊人,犹如野猪般在林间狂奔,一会儿就跑得老远,不见踪影。   程朗纵身急追,跳跃如飞,很快也把后来者甩得八丈远,不见了形踪。   等到护卫们沿着脚印和枝叶断折的痕迹搜寻踪迹,一路曲折向东,渐渐追向那个远处的狗头山包时,在山脚唯一的枯树下,所有的人踪痕迹竟然离奇地消失了!   蒋师成手指微微发颤,拨通了一个电话,片刻之后,他紧急命令各人分散开来,仔细搜索。易清在一边开始联系征调军犬,协调搜索队伍。   “俞监院,虽然一直没有明说,你也应该明白,这位程先生是位国家至宝的镇国文师!他要是在你这里出了事,我们一个都没得跑!”   蒋师成阴着脸,拖过俞监院细细询问地形和环境,却见俞监院惶惶应声,一边擦着不停冒出的细汗,一边却偷偷地向那狗头山张望。   蒋师成眯起眼,猛然一声厉喝:“俞监院!你这里搞什么鬼?!到底有什么隐秘的事没说?” 第93章 养尸地   倒挂在别“人”的肩背上, 一路颠簸猪突,天晕地眩, 细碎的树枝不时从脸上划过,鼻子里不时闻到像是腐烂鱼虾被堆肥几天后发出的浓郁味道, 那种感觉……程尘身不由已、酣畅淋漓地吐了。   劫匪速度太快, 力气极大,两只“爪子”像钢箍般死死卡着他的大腿,动弹一下都做不到,程尘苦中作乐地想,多吐几口, 好歹也给阿朗他们作个追踪的标识。   晃眼间, 程尘看到程朗追来了, 但是他身下这个长满白毛, 基本是纯天然只有胯下挂着布条的消瘦怪物非常熟悉地形,东拐西弯朝着远方那处古怪又可笑的狗头山狂奔。   程尘想喊,但是喉头哽噎着翻涌的秽物,晕眩和颠簸也根本让他没机会开口,好容易吐干净, 眼前不再是一路的树根枯叶,骤然一黑,怪物扛着他跃入了一个无底的深洞。   那声呼号都没能出口,急坠而下带来的失重感就完全淹没了他,“砰!”一声他的脑袋在急坠中重重撞上了洞壁,什么都来不及想, 顿时晕了过去。最后入目的是满目幽黑的密洞,遥远的上方隐隐天光透下,很快,整个世界黑了,只余下鼻端越来越浓重的恶臭。   ※   俞监院不停地擦拭着似乎永远都擦不完的汗。如果是因为道观方面的原因,搞丢一个镇国级的文师,想也知道他这个监院会是个什么下场,即便道观能借力脱身,他这只小肥羊也免不了要被人丢出去顶罪。   他拼命回想着有可能出现问题的角角落落,抱着万一的侥幸,说不定是大师的什么冤家对头寻仇呢?可这人,总归是在他观里的地头上丢的,主持云游在外,能背锅的也就是自己了。   “有任何隐瞒,后果你承担不起!那个狗头山是怎么回事?枯树下面有没有什么地道机关?”蒋师成死死盯着俞老道,一丝表情也不放过。   易清领着搜索队和军犬,连夜划分片区紧张地搜索,失踪后的二十四小时是黄金时间,容不得片刻浪费。   被蒋师成这一吓,俞老道本来也不是什么硬骨峥峥的人物,要不然也不会扛不住自家那位的“美人计”,立时竹筒倒豆子般把自己知道的、听说的,也许有关的统统说了出来。   “……那片山包形似狗头,其实有个叫法,叫‘狗脑壳’。”俞监院吞了口唾沫,飞速说道,“诸位也知道,本观说是源自天师道分枝,其实也是脸上贴金,先代祖师出身茅山,元末明初才并派合道。因我门的道法长于,这个,这个……”俞老道说到此处吱吱唔唔,眼神飘乎。   “别说废话,捡有用的快说!”蒋师成怒目在桌上一记重拍,砰!一声,震得桌子直晃。这老道不知轻重缓急,几百年前的事还说半句吞半句,简直不知所谓。   俞老道惊得差点跳起来,一秃噜就全给说了出来:“我派长于降魔、双修、养尸!”   蒋师成皱皱眉,并不觉得降魔、双修和这劫持事件有什么关系,也不至于让俞老道吱唔不敢言,但是……养尸!   他惊得头皮发麻,猛然醒起,“狗脑壳穴”是个什么玩意——在本朝立宪初期,曾有民间风水先生手抄“辨龙秘笈”,里面记载了一堆的养尸地。因为这书稀奇古怪,偏于凶煞,并没有被允许公开再版,他也是在国安办案件时偶然见过,书的内容太特殊,只看了几眼,就印象深刻。   “你们这‘狗脑壳’山下是‘养尸地’?!特么简直胆大妄为,无法无天!”蒋师成气得脸孔铁青,想起那个劫持者跑姿怪异,长着灰白毛,腐臭难闻,似人又不像人的形态,惊得魂都从嘴里飘出来了。   他颤声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今天劫持小程先生的那个,那玩意,是,是什么?!真是你们养的……”   “不不不不!”俞老道神色惶急,头摇得跟拨郎鼓似的,双手连摆,“这都是千年前的祖师爷们选的‘吉地’,还特地栽了49株银杏林,借拟七星钉魂阵镇阴灵,人鬼不扰。并派合道后,我宗在天师道也不太受待见,第一百二十八任宗主索性以分枝为名,返回古地,重新建观立派。   但是我观里自立宪建新朝之后,多少年都没有动过那块地,更不用说养尸。这些说法及避讳之处,也不过是代代相传下来,就如那些道术法决,传是传下来了,实际如何,都什么年代了,这,这真是没人会了。绝对没养,没养那什么僵尸!”   蒋师成看着俞老道汗出如浆,神情虽然焦虑急切,惶惶又委屈,还真看不出心虚之色,是演技太好,还是真的不知情?那东西现在回想起来,怎么看怎么不像个活人。   “那块养尸地下你们祖师爷们是否挖了什么地道机关?”   “许是没有吧?观中现存的记载里,只是隐约提了几句‘狗脑壳穴’利养阴尸,易出白僵,没有任何地穴的记载。要真是知道隐秘古怪,打死老道们,也不敢在这片开个景点供游客观赏啊!几百年都没出过什么蹊跷,至多就是有些避讳,不让游客太接近那一片地。”   俞老道也不是很肯定,反正自他祖师爷,到他师父,到他自己,从没遇到那块地出过古怪,谁想刚来个贵客,就倒霉如斯。   想着观中道书的记载“……易出白僵”,老道咝一声倒吸口凉气,抖着牙齿悄悄抬起了头,正撞上蒋师成急怒赤红的眼。   “白僵!”蒋师成生生将涌上喉头的热血压下,最后问了一句,“七星钉魂阵,七七四十九株银杏林,现在可只剩下48棵了,最高的那棵,什么时候枯的?!”   “是,是我师父那时枯的,总有四五十年了吧?”听着蒋师成的问话,俞老道脑海里空白一片,是啊!这阵眼枯死,要是真有什么东西养在下面,那,那……   养活了四五十年的白僵!老道只觉血流一阵阵往眼珠里涌,青筋突突直跳,完了,完了!这倒霉的大师,和他这更倒霉的道观监院都一样完蛋大吉了!   “调集挖掘机、地下勘探仪器,征集附近大学、研究院所考古、地质院系专家,立刻!”蒋师成脸色苍白,拿出对讲机,口中不停地将任务分派下去,最后指了指俞老道的脸,一句话没说,扭头就走。   “把他给我押在这里随时待命,什么时候找到安大师,什么时候才能放人!”   门被关上,俞老道苦着脸看着自家道观的待客室,转头变成了自己的禁闭室,也只能愁眉苦脸地盘坐下来。   ※   在恶臭的怪物出现的那一瞬间,程朗猛地拔出随身带着的匕首,合身扑上——自从在越氏族祭发生了那样的意外后,他悄悄把划开程尘手臂的匕首收了起来,贴身带着,时刻警醒自己,是你没有保护好你的小肉包!   疾如闪电的一刀猛地刺在那只白毛人形怪的肩背上,却发出金石相击的闷声,滑了开去。怪物嗬嗬嘶吼,猛然一脚踹出,程朗猝不及防,侧滚躲开,等立即站起身来,那只怪物已经背着人跑远了。   心急如焚,五脏六腑都如在热锅中煎熬,他把自己的小肉包搞丢了。   好在那股恶臭,灵魂腐烂般的恶臭,所经之处都留下了痕迹。那个怪物也许有一定的智慧,它知道潜伏在下风处,以至第一时间没能发觉它的存在。   程朗的思维仿佛被分作了两半,一半悔恨痛苦更愤怒,另一半保持了完全的理智,毫无情感地分析着寻踪的行进路线,控制着自己的行为,选择最省力、直接而快速的动作。   渐渐追近,灰白色的人形在焦枯的古银杏树下一晃,忽然不见了。   程朗心一紧,竭力飞奔,只相差几秒,奔至了那棵树下,然而,人踪已无。   他身体微微发颤,脑海里一个思维冷冰地在分析,周围三十平方米无遮掩物,树上没有痕迹,以“它”的速度不可能突然加速逃脱,那么唯有……   程朗奔上前,注视着地面。   与密林中相比,这一片地面因为枯树的存在,没有多少落叶,显得有些灰扑扑,杂草和腐烂的叶子薄薄地铺在泥土上。程朗蹲下身,一寸一寸地细细看去。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又似乎只是滴答滴答几秒,他幽绿的眼死死盯住了一处。   ……在这里!   枯树东侧有一块不大的岩石,石头脚下的泥土松动了半米长的一线,在杂草的掩护下,不是细看倒真难察觉有异。   程朗半跪在那块石头前,用力推了推,岩石巍然不动。他狠狠跺脚,地面泥层上留下一个浅浅的大脚印,却没有纹丝缝隙。脚下的触感告诉他,这底下是一片坚硬的岩石。   程朗站了起来,屏息凝神,汇集起意识海中所有的灵魂力量,幽绿的眼发出妖异的光。什么机关陷洞,一力降十会!在绝对的能量之前,这些——皆如齑粉。   白色的灵焰在他身周“燃起”,青绿色的焰尾汇成了一只獠牙显露的恶狼。绿色的灵狼猛然扑下,一头扎进了岩石缝间。   程朗的脑海里轰然一声,一幅绿色灵焰勾勒的地下构图缓缓展开。深达地下几十米处,一团温暖的金色的灵魂之光温和地跳跃着……突然之间,消失不见。   程尘!   程朗再顾不得细看,趴在地上,沿着灵焰勾勒出的缝隙,将灵魂之力运于手上,嗬!一声低喝,地下巨大的青石,硬生生被撬开一条大缝。他毫不犹豫地纵身而下,跳入凶险莫测的深洞中。   地表那一道勉强被拉开的缝隙,咯咯吱吱地响了片刻,又缓缓合拢如初。   从程朗紧跟至此,到跃入洞中,兔起鹘落,也不过仅仅过了几分钟。   人声渐至,护卫们匆匆赶来,人踪怪物都已不见。 第94章 剥魂   头痛欲裂, 整个身体像是被丢进了腐烂的垃圾堆里,恶臭包围, 鼻子已经麻木,这就是久居鲍市不闻其臭?眼皮很重, 外面似乎有暖黄的亮光, 程尘挣扎着动了几下,勉强抬起手,捂住后脑的痛处,手心一片洇湿。他深吸一口气,竭力想睁眼。   “你醒了。”一个毫无烟火气的冰冷声音在耳边说, 听不出年纪。   程尘一惊, 奋力睁开了眼。   他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石头平台上, 身下是冰冷坚硬又有些潮湿的青石, 一盏矿灯放在旁边的桌台上,照亮了周围一圈,显然这里是一处密闭的洞穴或是密室。他不是被那只怪物拖进地洞了吗?是被人救了,还是,仍然身处地底?   对面端坐着一位道士, 童颜鹤发,眼神如冰地望着他,正是那位还真道长。   程尘手一缩,心里警钟大响,勉力想爬起。   “别动。”还真道士皱起眉,低喝, “囚牛,按住他。”   嗬嗬一声,一双恶臭的白毛爪子牢牢将他又按倒在石台上,咚一声,脑袋又在台子上碰了下,痛得程尘眼冒金星,一股血腥味弥散开来,想是后脑的伤口又裂了。   呵呵,原来怪物是这老道家养的,他是落到主谋手里了。   “我这台子向来只放死的,难得有活的,倒是没什么禁锢的装置,疏忽了。”   还真道士自言自语着,把头伸过来细细打量,伸出枯细的长指在石台之上醮了一点程尘的血,舔了舔,眯起眼似乎在细细品味。   程尘被他这变态样子给恶心的,身边还近距离挂着一只恶臭扑鼻的白毛怪物,胸口一阵烦闷欲吐,也不知是不是脑震荡了。   “程尘,安然安大师,背弃宗族的越氏子。你的灵赋写出的灵文可真奇妙,居然能割血还亲,断绝亲缘,而且你的血里还真的尝不出越血的味道了。”还真道士睁开眼,伸手抚向程尘的眉尖,缓缓按向他的印堂,好奇地问,“你所吸收的灵性如此庞大,都积聚在此?你的魂灵如此特殊,究竟是来自……”   程尘寒毛直竖,这个妖异的老道难道能看出他灵魂来自异世界?!他和越峻是串通的?不,越峻似乎没有理由对自己下手,交好才符合主脉的最大利益。   还真道士突然笑了,他的笑容十分诡异,面上的肌肉像是冻结的,只有嘴角两边勾起一道僵硬的弧度。   “无上天尊!你看道爷我又发痴了,总是想弄明白这世上的为什么,来自何方,去向何处。其实,这些俱是虚无,只有活着才是真正的道。还真还真,还归本真,苦苦求索,不过求一长生。你说是不是?”   他收回手,轻轻叹息:“越家人的身体,越家人的血脉我再熟悉不过。你生身之父越岩,当年也是我一手救回灵性的,我好不容易婉转地旁敲侧击,让越峻给你带话,想帮你补补‘灵性’,你这孩子怎么就不听话,不乖乖地来找我呢?”   还真道长直起身子,婴童似的乌黑眼睛,悲悯地凝视着程尘年轻而清澈的眼眸,低声道:“我本不想这么麻烦,惊动太大,后续扫尾更讨厌。可惜时不我待,时不我待。既然你都来了武功山,我不好好招待,岂不是辜负了老天赐予你我的缘份?”   他退开一步,从怀中掏出了一把黑色的螺旋尾长钉。钉子样式古旧,顶端刻着不知名的怪兽,通体发黑,还有些斑斑点点的深色痕迹,仿佛是凝结的血。钉子的尖头在矿灯照射下闪烁着幽蓝的光,锋锐可怖。   程尘动弹不得,眼见着那几枚显然不怀好意的钢钉,嘴巴却被捂住发不出声音,只是拼命挣扎,瞠目欲裂。   还真拿起其中一枚,轻声道:“七星钉魂阵,若是用散魂钉来布,反而别有妙用,不能镇魂却能支解神魂,将灵性魂体完整剥离肉身。好孩子,忍着点,放松些,你要是太紧张了,肉身紧致,只会痛得死去活来,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你想想,反正要剥魂,剥得跟烂桔子似的坑坑洼洼可有多难看,让人怎么下嘴?   人总有一死,道爷陪你说说话,聊聊天,你也去得舒服些,少尝些苦头。”   程尘气得七窍生烟,心头像是被攥紧,深沉的恐惧油然而生,这个妖道是想把他的灵魂剥离肉体,然后……吃了?!   老道拿起一枚散魂钉,另一手顺着程尘的左膝盖缓缓摸下,在外膝眼下三寸处的足三里穴,手起如电,深深扎下,散魂钉牢牢插在了程尘的腿上,血缓缓渗出,衬得钉尾更为暗沉,那兽头仿佛吸了人血,更显狰狞如生。   程尘的头猛地昂起,嘶声嗬嗬,豆大的汗珠流了下来,痛得神智都有些模糊。   只听老道还在那里自言自语:“龙生九子,子子不同。他费尽心机将神血混入各个世家血脉,等了几十年,废了无数个,倒是你这完全没成功的,灵赋奇特,神魂如此壮大。   求人不如求已,神明若是有知,又岂会视世人如刍狗,无情无仁?他想着能神赐长生,我却说要自求归真,总以为是他劳碌一生一场空,没想到今日却是我等不及了。”   程尘死死咬着舌头,拼命记着妖道的话,竭力让自己保持清醒,以图自救,在这心黑手辣的变态妖道手下,他只怕根本来不及等阿郎来救。   龙生九子,九子什么九子,什么血脉?哪个他?这妖道还有同伙,听起来理念不太相同。   意识海中灵光一闪,一本他偶尔翻阅过的古书闪现出来——明代徐应秋的《玉芝堂谈荟·龙生九子》,囚牛、睚眦、嘲风、蒲牢、狻猊……   “蒜泥”!恐怕是狻猊!   电光火石之间,他想起了那个阴阳怪气,总是笼罩在神秘之中的文合会长李求知,与他相关的几个人,名字都是龙九子之一!   这具身体的原身,本是越氏血脉,被他秘密做过不太成功的试验,并企图取名狻猊;阿郎曾经与他相关,似乎曾是他的叛灵师,原名是崖自——睚眦;与李求知有千丝万缕关系,身具皇家与陈氏血脉,看来似乎是他最关注的,则是皇储朱朝风——嘲风!   还真道士又拿起第二根钉,往程尘的右膝下足三里穴刺下。   程尘用力咬紧牙根,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嘶吼,痛极!两腿狠蹬。   嗬!一声低吼,那只白毛怪牢牢按住了他的腿。   是了,老妖道管这臭东西叫“囚牛”,那也是只实验失败品吧!而且还可能是排序第一的龙子“囚牛”!   还真道人还在斯条慢理地说着,听他在这样阴森的地穴里轻轻自言自语,漫谈生死,寒意与绝望就像是冰水一般渐渐没至人的口鼻,挣扎不能,只能眼睁睁地煎熬,看着死亡来临。   “人生之初,得一肉胎,以文字启灵,而后得生。既然神魂与肉身本来不是一处生,为什么就不能剥离肉胎?想要长生,求神拜佛是无妄;只修‘性’‘命’炼内丹是无稽;修肉身求命数更是痴心妄想。   唯有修神魂,以他人灵性圆满自身之魂,脱壳重生,才是真正的长生。肉身不过囊袋尔!你这样特殊的神魂,补全了道爷的命魂,道爷就能带着你的魂永生成神。”   他喃喃自语,眼神中神采奕奕,迷离痴狂,显然是真的相信自己的做法能长生不老!   “斩三尸,无善恶,但求真!”   话音一落,第三枚散魂钉,在程尘左脚背太冲穴狠狠扎下,牢牢将他的脚钉在石台之上。   程尘痛得青筋暴绽,双眼布满血丝,猛然怒突。   囚牛嗬嗬作声,一手按着他的嘴,一手按着他的两条腿,慢慢嗅闻着,向他脸上贴过来。   痛极怒极,生死关头,程尘脑海之中那几颗再版灵书的星辰骤然光芒大放,星光如雨般洒落,滋润在他混沌的神魂上,瞬时灵台清明!   冷静,冷静,要自救。   那个还真道士是主犯,他有同伙,但目前不在这里,也许散伙了。他本身的武力值应该不高,身材瘦弱,插钉认穴的手法很娴熟,但虽然用了很大力,入肉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么深。   那只腐臭的怪物应该是有低级的智力,听从于他,很可能是人类的实验品转化而来,道士、地穴、尸腐臭而身长白毛、肌体如铁的怪物——僵尸!   那么只要干掉这只怪物,或是让它脱离妖道的控制,这妖道就没有什么武力凭恃,即便不能立即脱身,起码也能纠缠拖延到救兵的到来。   至于这怪物是不是僵尸,他只有六七成的把握……   第四根散魂钉又深深扎入了右脚背,鲜血直流。程尘痛得身体抽搐不已,没有时间了,赌了!   意识海中星光闪烁而过,停留在一颗黯淡的小星星上——道家珍藏《抱朴子·内篇》残篇及释义,那是某本网文修真小说里作者附录上贴的,今日能否救命就看它了。   腥臭的恶涎滴在程尘的脸上,那只白毛僵不停地在他脸庞附近逡巡,渐渐焦躁不安,嗬嗬嘶吼,似乎程尘特殊而强大的神魂对它也有特殊的吸引力。   程尘索性闭目忍耐,他的两只手并未被按牢,而是被夹在僵尸的肋下处,手指仍然能动弹。他努力静下心来,深呼吸,右手悄悄按着图释结了个剑指印,缓缓醮着膝上伤处流下的鲜血,用尽全部心神,在青石台上写下第一个字:   “临!”   ※   程朗在地穴深处的坑洞里徘徊不前,他在地上时明明探知到程尘的魂光就在这里。但是当他身入地底,走到近前,那光芒无声无息地被什么遮掩了,仿佛有一层黑色的迷雾笼罩在他的眼前,甚至连小绿都分辨不清方向。   漆黑的洞底,只有他的灵焰闪着惨白的光,勉强映照着前行的路。   小狼四下钻逢查探,并没有找到程尘,倒是探知了这个洞穴的恶毒格局——洞壁四周的岩石之外,与地面之间,是厚不见顶的细沙隔层。如果他再如在入口处那样以蛮力破之,洞穴四壁一旦被打通,无尽的细沙就会立时掩埋了整个坑道和地穴。   程朗索性闭上眼睛,不再多想,用小绿的灵光一点一点向前摸索,既然程尘被带到了这里,他总能找到他,然后救出他。   让打他主意的家伙后悔活在这个世上,哀号着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第95章 道家真言   第五、第六支散魂钉在程尘锁骨之下的中府穴深深插入, 钻心蚀骨的痛楚随着散魂钉的增多,慢慢绵延交错, 仿佛万蚁噬骨,疼痛中有一种麻木感, 心旌神摇。   意识海之中, 群星在轻轻震动,如同荡漾在真正的海波之上,摇摇欲坠。星光更为璀璨夺目,似乎在竭力将自己的能量输送给意识的主人。   锉骨剧痛之下,程尘的神识反而更加清醒而强悍, 他努力将意识从疼痛中剥离, 全神贯注在右手所书的道家九字真言——六甲秘祝之上。   【常当密祝之, 辟除一切邪恶!】   他的右手坚定而隐秘, 微微发颤,缓缓一笔一划地用自己的鲜血写着:【临兵斗者皆阵列前……】   还真道士拿出了最后一根散魂钉,举在半空,幽暗的灯光下寒光熠熠,他轻声吟诵:“生阳气冲三关, 丹田储阳精,气海存元气,气海窍也是七钉镇魂阵的阵眼所在,你且忍住,很快就结束了。”   程尘置若罔闻,只凝神以血写灵书, 最后一个咒言字写成:“行!”   他蓦然瞪大眼,死命昂头往前一撞,鲜血淋漓的脑袋顿时撞在正不停嗅闻他脸的囚牛眼上,它“嗷”一声闷吼,松开了捂着程尘嘴的爪子,提爪抹脸,鲜血在这一瞬糊住了它的眼。   就是现在!   程尘用尽全身所有的力气,一声怒喝:“临兵斗者,皆阵列前行!”   意识海中星光骤然大作,漫天金灿灿的光芒,一个巨大的金甲力士从星海的虚空中大步迈出,无声长啸:【常在坛前护法,每来世上降魔。】   他没有发出一丝声音,但所诵的诗句却如黄钟大吕,鸣彻程尘的意识海。   金甲力士威严如山,在虚空中举起一柄小山般的巨锤,朝那只白毛僵当头砸下,神威如狱!   灿烂如中天之日的漫天金光中,灵锤劈头劈脑正中囚牛的顶门。“砰!”一声闷响,明明是虚无的光锤,却像是砸在了一只半生的西瓜之上,坚如金铁的白僵脑袋裂了开来,黑腥的糊状物四溅,它嗬嗬惨声嘶叫,放开了程尘,一边捂着四裂的脑袋,一边双爪狂乱地舞动。   还真道士一时被这状况惊得有点懵,举着散魂钉痴痴地看着,虚空中还在一记一记挥舞灵锤砸向白僵的金甲力士,直到此时才回过神来,双手捏诀飞速地做出一连串咒术指势,一边大喝:“囚牛,住手,停下来!”   程尘咬紧后槽牙,拼死用力,将鲜血淋漓的双脚从石台上“拔下”,趁机一个侧滚,滚到了石台之下。   在老道的手印指令下,囚牛挣扎得更为疯狂,嗷——一声长嘶,一双长甲如尖钩的爪子猛然挥下,穿透还真道士的胸口,撕裂一条从胸至腹,深可见骨的长长血口。   老道的声音戛然而止,他茫然惊愕地缓缓低下头,轻轻拢住自己袒露内脏的胸腹,颓然箕踞于地。他楞楞地望着半空中渐渐消散的金甲力士文灵,如婴童般红润的脸颊迅速苍白消瘦下去,似乎全身的血和生命力都从那道大裂口中飞速地流走了。   他茫然四顾,突然之间喷出一大口鲜血夹着碎肉,忽地笑了,低声浅吟:“‘仙人抚我顶,结发授长生’不过幻梦一场。肉囊已破散,神魂无所居,起心动念,破除我执,我要去了。”   还真道士转头望向躺在地上挣扎着爬向一边的程尘,露出一个童稚的笑容,道:“多思为何从来处来,方可明晓去何处去……”他声息渐止,忽地垂下头,再也不动,艳红的鲜血渐渐漫布他的身下,直到再也没有血流出。   程尘紧紧盯着他,直到此时才松出一口气来,来处来?去处去?这个妖道临死又在忽悠什么?   然而,没等他能歇口气,嗬嗬嗬的粗重喘声又在密室中响了起来。   那只白毛僵还没死透!   它捧着四裂的脑袋,漫无目的地在还真道士的尸体周围游荡,不知是什么玩意的黑腥浆液糊住了大半的“脸”。它晃悠着脑袋,嗬嗬叫着,晃晃悠悠地蹒跚,好像下一步就要倒下,又似乎还能这么漫步到下一个世纪去。   囚牛捧着头,鼻子的部位翕动不止,仿佛在闻什么东西,慢慢向程尘的角落逼近。   程尘用力摒住自己的呼吸,生怕让这半“死”半瞎的玩意“闻”到自己,然而,就像是有着精确的导航标向,白毛僵仍是一步步向他晃来。   他用没受伤的双手托在地上,挪着两条腿轻轻往后拖,肩胛处一阵阵骨头错裂般的痛。   囚牛似乎是感觉到了程尘的存在,猛然一声长嘶,转身疾扑!   一道绿色的狼形光焰骤然从地下钻出,恶狼无声长嚎,巨嘴獠牙显露,凶残地一口咬住了白僵的脖子。嗬嗬惨叫声中,囚牛的身体迅速地干瘪下去,一道黑灰色的神光突然从它头顶天灵逸出,微微一点金红的液状裹在其中,飘飘乎乎地似乎想逃散。   绿狼猛然长吸,瞬时将这黑灰色的灵光带着金液吸入嘴中,嚼都没嚼一下给吞了。獠牙密布的长吻弯起,似是很满意这个补品的滋味,绿狼打了个嗝,淡淡的绿光闪过,又变成了一只能捧在手心的小懒狼。   它有气无力地哒哒哒跑到程尘身边,绕了一圈,才有些着急地拱拱程尘的手,长吻弯弯,像在讨好地笑。   “小绿!”惊喜交加,浑身顿时无力的安大师勉强地笑笑,说:“多谢你啦!救命之恩,来日重报,以后一定给你多弄点好吃的。”   他抬头看看四下仍是密闭的四壁,低头问:“阿郎呢?”   小绿甩甩扫帚尾,朝某个方向撅了撅长嘴。   “在外面,进不来?”   小绿点点头,开始一跳一跳地绕着程尘焦急地转圈,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知道阿郎就在外头,程尘心中的大石头落了地,想必他家大狼正在拼命找路,想办法来救他吧!也有了心思关注小绿。   “找什么呢?”看小绿伤心又委屈的小样儿,程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忽地灵光一闪,“噢!是不是找你的小伙伴?抱歉,我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出……”   话音未落,只见一个戴着金冠的小王子已经悄悄趴在他的胸前,有些紧张害怕地望着小绿狼。见小绿高兴地张大了嘴,小王子慌得咕噜一下从程尘胸前滚到了腰侧。   程尘哭笑不得地轻轻托起小小的王子,柔声道:“别怕,是小绿啊?!你的小伙伴,它永远都不会伤害你。”   小王子静静地望着他,眼中仿佛有一条璀璨的星河,又仿佛有许多话语无从述说,他跪坐在程尘的手掌心,露出一个浅浅的笑,终于把小小的手伸向了小绿狼。   小绿激动得嘴巴大张,程尘简直能在意识海里听到它塞满整个星空的兴奋嚎叫,然后,它猛地扑过去,轻轻地将自己的脑袋放在了小王子的手心下,露出一个拥有了全世界的滑稽笑容。   搞定两个久别重逢闹了小别扭的小伙伴,程尘觉着自己也得为他和大狼的重逢再努力一把。和两具恶心的尸体呆在一个密室里,拼死一搏的时候倒没感觉,现在生存有了保障,顿时觉得周围阴森可怖起来。   他深吸口气,双手交换,猛地拔出肩头和腿上的六根散魂钉,丢在青石地上,发出叮叮当当一串脆响。伤口倒是不大,血也流得不多,但谁知道这些妖邪的玩意会有什么后遗症,就算是小小来个破伤风,他这小身板也吃不消啊!   挨绑又挨扎,失血又受伤,差点让人剥了魂灵拌饭吃,真是流年不利啊!改天一定要好好拜拜,尤其要拜拜道家老祖,虽然害了他的是道家不肖门人,可救了他的正是道家神通秘咒。多给道祖天尊们烧点香火,想必他老人家也能好好管管那一帮子走歪路的家伙们,免得再祸害他人。   程尘这时才重新恢复了正常的身体感觉,又痛又冷,这死老道扒了他大半的衣裳,方便扎钉,好在还没完全扒光。他摸索着在地上找到自己的外套,赶紧披上,随手摸了摸,东西倒都还在,钱包、钥匙、灵书残本。   也是,妖道要的不是这些身外物,他要的是自家身内的魂!   砰砰!   小绿尾巴所指的石壁方向,传来闷闷的敲击声,很有节奏。   程尘激动起来,一把薅起小绿握在手心,问:“是阿郎在外面吗?他知道这里边的情形吗?”   大概问题有点复杂,很是为难小绿的简单脑瓜,它一脸懵,而后恍然,用力地点点头。   “行,谢谢了,玩去吧!下面得靠我们自己了。”程尘摸摸小绿的头,望向那处石壁。   放开小绿,让两个小家伙呆一块,程尘挪动着自己沉重的身躯,尽量避开室中囚牛那恶心的一滩,向石壁一点点靠近。   敲击声更响了,长长短短,一记又一记,似乎还有隐隐的人声,但完全听不清楚。   程尘听了一阵,恍然,噢!大狼在那啥守护者干过,这节奏大概是这世界类似摩尔密码的东西,好机智!   ……可是他没研究过,完全不懂啊!   程尘苦着脸,也学着咚咚敲几下,根本没什么章法。   他想了想,叫过小绿:“拜托,回去和大狼说一声,告诉他我很安全,没什么事,就是困住。让他别着急,找人来帮忙,我就在这里等。”   也不知道小绿能不能带到他的意思,现在也只能这么办了。希望老蒋他们机灵点,早点找到这里,帮大狼一起,把这密室给撬开。 第96章 崂山道士   老蒋在保护安大师这桩事上, 虽然屡屡失手,整得灰头土脸, 但事实上他自认精明强干,察言观色、组织协调、护卫保镖都是一把好手。只是完全不科学的安大师遇到的事, 也总是那么离奇古怪, 极不科学!这才显得他好窝囊好么?!   短短几个小时,狗脑壳山下的大好古银杏林风景区,已经变成了人声嘈杂的工地。   陕府地质研究院的刘专家看着地质勘探仪上的反馈数据,眉头紧蹙:“岩层很厚,武功山各峰基本都是花岗岩, 流水沿垂直节理裂隙下切形成的, 这下面的半人工洞穴应该是古人利用不规则的堆洞开凿而成。根据激光仪的反馈, 甬道出口就是在那块大石头下面, 由整片的青石板构成,可以用工程机械撬开,或者挖……”   “胡说八道!”旁边离州大学考古学院的客座胡教授急了,胡子都翘了起来,“这甬道借用的是流沙墓的格局, 挖挖、挖你个头,一开挖下面全活埋!你是想救人,还是给他们送葬?!”   胡老先生家传“秘艺”,早年也是亲自下洞起货的人物,行的虽是偏门,心中还有杆称。人到中年为了保卫极珍贵的文物不被外国买家洗走, 和政府合作一把,舍身做了大贡献,身体也因公伤残。洗手上岸十几年,教出的徒子徒孙都成了考古教授。   刘专家下不来面子,脸色铁青,索性不说话,瞪着蒋师成等他决断。   老蒋看看两位专家,沉吟了一秒钟,挥手决定:“刘专家分析的地形地貌极有用,但下洞的专业,还是听胡老的。胡老,您指派,我们配合。”   易清在他耳边低声道:“万一,来不来得及?”   蒋师成哼了一声,说:“没有万一,一定要把大师救出来。我决断的,我拿命来赔。”   易清眉头紧蹙,不再阻止,听他发号施令。   “液压千斤顶把石头下的入口缝起开。一米以上直径的钢圈备几十个,越坚韧越好,万一漏沙,可以暂时作梁支撑。鼓风机、送风管、对讲电话、红外线探测仪、夜视镜全部都要。”   胡老蹲在大石头边伸着干枯的手指细细摸着岩缝,嘴里不停分派下洞要用的物什,想想又说了一句:“救护的东西多准备些,要真是白僵给拖到洞里的,啧!”他摇摇头不说话了。   俞监院也被拎了过来,翻着一堆道书,拼命回想,真要是有个不科学的“僵尸”,这可要怎么对付?什么桃木剑、墨斗、糯米、鸡血狗血,观里珍藏的先师手画“灵符”,但凡是传说里能和对付僵尸沾上点边的,他都翻箱倒柜让道士们给翻了出来。   好在不管这玩意科不科学,天师道茅山道都是以降妖伏魔起家的,不缺这些东西,至于现在这鸡零狗碎的还有没有用……只能念一声:无上天尊!   蒋师成想也不敢多想,忙让人准备东西,要下洞救人,只希望老天爷别太残忍,这么年轻有灵赋的孩子,唉!   ※   洞底密室前,程朗捏着小绿狼,放下了大半的心,他的小肉包没事,没让人吞了馅。撑得直打嗝的小绿狼轻轻扭动一下,化作一道光焰融回他的身体,程朗品味着突然多出来的一股精魂之力,冥思望到了识海中飘浮的一滴金红“血液”。   程朗默默念出了一个陌生已久的名字:“囚牛?”   闭目感受着重新能在意识海中探望到的,温暖而熟悉的小小一团金色灵魂光泽。程郎皱眉望着眼前厚厚的石壁,不能砸,设置机关的方向也不在这边,更不知道里面还有什么可怖的东西觊觎他的小肉包,怎么进去?!   可恨文灵只能大体感受意识,并不能传达明确的信息,什么叫“安全”?身隔石壁两边,见都见不着面,那只白毛僵还不知死活,程尘怎么能叫“安全”?!   他竭力忍耐焦躁,倾听石壁那头隐隐绰绰传来的敲击声,无奈地叹气,完全不明白程尘在说什么!他也息了用密码节奏传消息的想法。   哪怕这洞里可能有通风换气的地方,憋久了,还不知程尘会怎样。程朗只能利用小绿的感知,一寸一寸地寻找缝隙,找到可以进入密室的方法。   程尘盘坐在石壁之旁,瞎敲了几下,也没指望他自己都不明白的敲击声能让程朗心有灵犀一点通,只是希望能传递出“安全”的意思。   除了自己,这洞室里再没活人,连个会喘气的都没有,只有一盏幽黄的矿灯不明不暗地照着空空的石台。台下坐着一个开膛破肚的老道,台边躺着个浑身白毛兼开瓢的僵尸,室内还飘荡着阵阵尸腐臭。   灯光只能照一边,阴影之下,老道低垂的半边脸上还残留着古怪的僵硬笑容,程尘浑身打了个哆嗦,忙扭过头去不再看,也不知这妖道会不会尸变……啊呸呸呸!童言无忌,随风飘去!   程尘虽然自诩完全不害怕哪啥啥,仍是不由自主地往靠近程朗那头的石壁挪了挪,可是这时候连程朗也不再敲击,万籁俱寂……寒毛直竖的程尘把身体紧紧贴着石壁,眼神斜瞄老道,保持着万分的警惕,哭丧着脸在心底呐喊,特么这这这么等下去真心受不了啊!   这么一挪动,怀里有个东西,啪叽掉到了地面上。   一本灵书残卷——《崂山道士》。   程尘盯着地上的书卷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突然之间像是禁闭军训七天后遇上了全免费的wifi,也顾不得伤痛,一个虎扑把这本救命的小心肝给捧了起来。   热泪盈眶啊!宝贝儿,咋把你给忘记了,崂山道士最出名的招是什么?   【穿墙进去,我穿墙进去,定要将娘子吓一跳!】动画片里可爱的台词蹦了出来,程尘泪流满面啊!他个学了半调子的书生王七都能穿墙而过,我程大怎么就不能穿墙吓娘子一跳?!   没纸?不要紧,白色丝绸内衣虽然沾了点血,但书写方便,撕扯更方便,你值得拥有!   没笔?不要紧,拿自个儿血当颜料墨水,咱安大师也不是第一次干了,熟能生巧!   程尘仔细而迅速地看了遍蒲大大悲催的前文,心中有数,伸手从自个儿腿上沾了没干的“墨”,撕下身上的内衣,开始凝神写书。   【书生王七向往神仙,去了崂山学道,不耐吃苦正想逃下山,却偶尔见到了能穿墙的道长……王七学了一手穿墙术下山回家,听着师父教诲,心无杂念,竟然真的穿墙而过,等他心存邪念想用此术作恶,穿墙术再也不灵了。】   写着这位王七的心理变化,程尘感觉这简直就是自己的心灵表述啊!穿墙大法,他也好好好想学!他现在就如刚学成归家的王七,完全心无杂念,就想着穿墙、穿墙!   酣畅淋漓的短篇一挥而就,沾满血字的内衣上灵光渐起,程尘心头默祷:蒲公在天之灵保佑,借您大作救我脱困,来日一定让您本应有的光辉再临此世。   他大声地开始诵读《崂山道士》完篇。   一个顶着方巾的猥琐小圆脸书生,探头探脑地从内衣上钻了出来,手捏灵诀,很是神棍地喃喃念叨,王七斜眼瞄了下程尘,不情不愿地挪了过来。他又贼眉鼠眼地瞄了瞄边上,瞅到了惨不忍睹的两具,吓得他小圆脸差点变名画“呐喊”,一溜烟就钻进程尘体内。   程尘只觉浑身一激灵,眼前的洞壁似乎变成了半透明状,他挪着腿试探着往墙上一摸,咦?还是硬梆梆的。   莫非,真的要念那猥琐的台词咒语?   念就念吧!拼了!   程尘伸手按在石壁上,闭眼喝道:【穿墙进去,我穿墙进去,定要将娘子吓一跳!】   手下忽然一软,突地整个人咕噜咚翻了出去,正扑在某人怀里。   他还没回过神来,楞楞地瞅着对方,嘴里仍大声喊着:【穿墙进去,我穿墙进去,定要将娘子吓一跳!】   程朗也惊呆了,他很快回过神来,轻轻抱住浑身是血的小肉包,低声道:“嗯,我吓了一大跳。”   灵焰映照之下,程尘双肩双腿双脚的伤处触目惊心,程朗眼眶微红,阴沉地憋出一句:“害你的那东西呢?”   “在里头,你放心,我真没事,就是被钉子扎了几下。那只白毛僵和指使的老道都死了,死得不能再死,要么咱先上去?”程尘好言安抚,想抬手摸摸那双忧郁的绿眼睛,但却痛得再也抬不起来。   唉哟,这一安全,怎么就矫情了?好累,好想睡。程尘意识有些模糊,喃喃着半晕了。   程朗凝视着他的脸,俯下头,深深吻住他,一股庞大无匹的神魂之力,泛着浅浅的金光,通过这个温暖的通道,扑向程尘的星海。   那一瞬间,星海璀璨如烟花四放,光芒大作,摇晃的星星们终于又稳稳定住,更亮了几分。 第97章 天凉   蒋师成身先士卒, 身钻钢圈,头顶矿灯, 耳带对讲机,听着盗墓专家胡教授的指挥, 一手拖着排风机, 身后拉着长长的通风管,身上捆着保险索缓缓艰难地往漆黑的洞里降。   排风机垂挂下足有二十几米,突然一顿,终于到了底。老蒋按下临时改装的遥控器,让排风机开始工作, 长长的排风管鼓成了一根壮实的圆桶。   过了几分钟, 算算淤气也该排得差不多, 蒋师成实在等不及, 也不等胡老开口,就拉了下挂绳,开始垂降。   稍下降一截,他就得观察四周,将钢圈用登山钉勉强固定, 胡老说了这东西钉不深,砸不漏,不会把沙顶弄破。   老蒋满头大汗地挥着锤子,一边报告情况:“洞壁也是青石人工筑成,表层泥痕和苔藓类植物有被重物擦过的痕迹……等等!”   蒋师成面色大变地将顶灯对准一处洞壁,那里有一滩明显的新鲜血渍, 正是程尘下洞时磕着后脑的地方。   被那怪物拖到地下,还一路血痕,想也是凶多吉少。   “血……大师他……”蒋师成哽咽了,这段日子的相处,就算他这样铁打的汉子铁铸的心肠,也实在不忍言,“无论怎样,我一定要找到程尘的,他的……生要见人,死要见尸……”鼻子一酸,话没说完,他瞪大眼,不可思议地瞪着洞底冒出来的人。   就见程朗背上背着血渍斑斑、一动不动的年轻大师,一路轻松自如地纵跃,偶尔搭一下洞壁,就如同一只长腿狼蛛,迅猛地从洞地攀爬至了近洞口处。路过目瞪口呆的蒋师成时,他略停了停,冰冷的死鱼眼横过来,显然听到了老蒋关于“死要见尸”的言论。   “崖自,你,你找到大师的……”蒋师成倒是很信服崖自的能力,这失忆智障男在安大师面前装得像只萌宠,在“别人”面前,已渐渐恢复了往日冰封酷厉的“风采”。可惜,天不假年、生死两分啊!   正伤感着,他又被惊吓到了。   只见程朗肩头趴着的安大师,稍抬起了头,懒懒睁眼笑道:“老蒋啊!你还真不愧是当警察叔叔的料,就是干扫尾的活最拿手。下面的密洞里躺了俩死的,一个是罪魁祸首老妖道,一个是白毛僵,没见着其他活的,那就都交给你了。”   老蒋突着眼珠回答:“……嗝!”   ※   安大师不自在地躺在医院里,又被仔仔细细地东查西查。   脑袋磕伤,肩膀、小腿、脚丫子,总共被戳了6个对穿的小洞,好在都只是皮肉伤,没有伤筋动骨,伤口也平滑。打了破伤风,又给喂这药那药,包扎了一圈,以医生的专业意见来说,观察二十四小时,看看有没有脑震荡后遗症,其实就可以回家了。   可这戳人的不是一般钉子啊!被戳的也不是一般人啊!   连着一夜加一日才搞定了那个地下阴穴的老蒋,提着“散魂钉”这关键证物来找程尘,坚决要求俞老道陪床,一定要好好观察几天。不是担心“破伤风”、“脑震荡”这种医学问题,而是担心医院里上演僵尸大戏,谁知道特么僵尸病毒传不传染啊?!老外那些恐怖片里,那可是啃上一口就变身的。   这种政府的小心思自然不合适向大师说,老蒋也只得一边悄悄加强“护卫”,一边变着法地讲述后续故事和来龙去脉,让安大师安心休养。   “……哎呦!那地方,真是亏得你怎么逃出来的,我们弄了十几台挖掘机,生生把那五米多厚的沙顶给刨了,这才露出开门的机关。   死在那里头的老妖道叫还真,是俞林非——噢!就是武功山观里的那个俞监院,是他师叔辈的。老道从来就爱玩这些个偏门的非主流道术,一向和观里的道士们走不拢,独来独往,倒是有一手抚灵补性的好医术,还和几个大家族交往密切,其中就有那个越氏。”   老蒋挤挤眼,程尘冷冷呲牙一笑。   蒋师成有些尴尬,忙又说开了:“那只白毛僵尸应该就是还真老妖道自己豢养的,密室里都是他自制的符箓,呃,实验器材、材料什么的。还有本简单的札记,记录了他培养这头白毛僵的实验进度。   这妖道也真是胆大妄为,从四十几年前,那株七星镇魂阵阵眼上的古银杏枯死后,就打起了养尸地的主意。”   “养尸地?”程尘听得寒毛直竖。   老蒋悠悠地叹口气,死鱼眼盯向不省心的老道代表。   “咳咳咳,那是祖师爷们的手艺,这个这个,后辈不肖不肖啊!实在没继承这法门,也不知还真师叔,咳,那个还真妖道是怎么搞出这头白毛僵来的。”俞监院忙表忠心,哭无辜,实在是不知情啊!   老蒋翻了个大白眼,又对程尘说:“我们一百多号人把地下翻了个遍,除了关你的那个密室,还有几个大的‘墓室’,横七竖八埋了不少,足有八十二具。不过都是古早的尸骨,有的连骨头都快烂没了,倒是也有几具风干牛肉形状的,也就是不腐的程度,大概六七百年份。按坑数过了,没有其他能动弹的不科学产物。”   听他这说的,程尘又是恶心又想笑,尸骨还按年份算的,当是地里挖参宝么?   “……我们检验了两具尸体,那白僵应该就是老道札记里写的,四十几年前去世的一位少年,他管这孩子叫‘囚牛’,骨龄只有十九,但那形状,呃,你也是亲眼见到亲手摸过的,恶!”老蒋露出个一言难尽的古怪表情。   程朗切了几片梨,递给听得全神贯注,咝咝吸冷气的程尘,冷冷瞪了蒋师成一眼,后者立即识趣地不再讲那个恶心玩意,免得再让大师回想起不太好的记忆。   “总之那老道大概是半疯了,追求长生弄得自己神魂颠倒,也不知‘囚牛’是他哪儿弄来的,就给养成了那副德性,还用密法让它听得懂简单指令。他通过越氏知道了咱们的超新星安大师,不知怎么就盯上你了,这次正好你送上门去,这不就?”   程尘脸色有点难看,狠狠地咬了口甜嫩多汁的梨。   “……给老道做了尸检才知道,这家伙是得了晚期绝症,活不了几天了,怪不得这么丧心病狂地敢在我们一堆护卫里掳人。”   程尘点点头,原来那老道说“时不我待”是这个意思,他是作临死一搏了。   说完犯罪现场勘察结果,老蒋这才期期艾艾,嘻皮笑脸地悄声问:“大师,安大师!我算是服你了,这么个密不透风,四面八方围着一米来厚大石板的密室,你是怎么跑出来的?又是怎么把那个壮如熊的白毛僵和妖道搞成那么个惨状的?”   程尘眯了眯眼,哼哼,斯条慢理地说:“反派都是死于话多,这条无上真理你要好好学学!至于怎么逃出来的,我就不信你没看过那本补全的《崂山道士》。要不是尔等无用,我至于这么惨么?!”   蒋师成摸摸脑袋,嘿嘿,嘿嘿又嘿嘿!   俞老道听着几位话风渐渐转缓,也试探着嘿嘿:“安大师,原本一直以为您就是写童话,补古文非常之厉害,没想到您对我道家也深有研究,那九字真言与我代代传承的法咒略有不同,可显见是一脉相承。   那妖道和白毛僵遇着您可算是遇到了克星,可谓点点积雪遇浩浩之阳,挥手灰飞烟灭,这个……”他那老眼满含真挚的崇拜,笑得犹如最得宠的大内总管,那马屁功不使则已,一使就是门派绝招。   “行了行了,您这一把年纪的,有话直说吧!”程尘有点吃不消这精神攻击,抚着又起立的寒毛打断他。心下也是庆幸,这九字真言与此世现存的不同,要不然写不出灵书,那真是完蛋大吉。   心中微微一动,咦?似乎《大悲咒》《九字真言》都有一个特性,并不是什么描写智慧生物的小说,却能启灵,而且效用灵验,说不定还不止一次的应用。这是不是与地球上亿万信众的信念有关?或者说经文与佛道的“术”有关?以后,倒是可以找时间好好研究一番。   “嘿嘿嘿,我是说您那块记录灵文真言的大青石板,这个,可否奉予本观?我等必将日日研习诵念,谨记心头,以警后人,更坚修正道之心。”俞老道慌忙又说,“若能留下此真言真迹,一定重谢重谢!让您舒心适意,满意而归。”   这是大实话,和平年代,道观还坐落在风景名胜处,道爷们不缺钱。   他这一说,程尘倒是想起了自己被迫给按在上头,差点当砧板的那块青石台,满头的黑线。这么大个石头做的灵书,也是头一份了。   想想当时的惊惶绝望,程尘没好气地喷:“你看我是缺钱的人嘛?奉书可以,重谢肯定要,还得再加上你们观里派里全部道书!放心,我只借看,不拿你的。”   他也没想着扛块大石头回家拍卖,道家真言还是留在“它”的家中吧!倒是这真言能不能学着越咒的做法,给纹在身上,想用就用?   想起越氏,程尘的脸沉了下来,这特么和他家沾上就没好事,这一次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又深坑了他。   望着窗外秋色,程尘很想深沉地感慨一句:“天凉了,让越氏破产吧!” 第98章 要越破   人类世界那点事, 从古至今,从大地球到水蓝星, 财与势总是一体两面的孪生兄弟,尤其是在现代相对和平的社会里。与地球不同的是, 水蓝星的财势之后还有灵性的加成。   越氏身为世家之一, 越血源远流长,特殊的悲剧灵赋,让这个家族换取了极大的利益,渐渐爬到华国顶端家族的地位。主脉才有献祭能力的奇妙规则,让越氏分枝紧紧聚拢在主脉周围, 既压制又护卫, 共同对外, 才渐渐世代积累了庞大的财势。   主脉子息不旺, 繁衍越来越困难,将这副不错的牌打得越来越糟,因为几乎没有能打的牌了。横空出世的程尘是个破局者,他的奇妙灵书一举解决了繁衍的困局。   本来如果顺势而为,安大师认祖归宗, 身靠大山,越氏也多了一个才能出众、兴盛子息的镇国大师。然而,分家与主脉矛盾日深的利益之争,让安大师以命相搏,割血断亲,四散的主脉之血使得分家都有了献祭的能力。   护卫的基础和向心力——主脉献祭不存在了, 越氏分崩离析,在这一瞬间陷入几千年来的大变局。人数很少的主脉献祭压力被四散分担,但同时也没有了压制分枝的先天强势地位,分枝对利益的诉求只会越来越加剧,甚至蠢蠢欲动地妄图借外力来争抢更多的血肉。   比如越氏的庞大产业。   除了祖宗留下的无数财宝、文物和不能变卖的宗地祖产,非常有趣的,越氏在这个世界近现代选择了通讯行业,并且凭借钱势,毫不意外地把自己砸成了称雄华国甚至世界的通讯巨头。其中的股权分配却是相当复杂,主脉、分家、其他利益集团原本交互持股,互相制约,达到一个动态的平衡。   但在程尘这一大棍子闷下后,股权各持有方开始动荡不安,公告频频。   在医院重重护卫下,休养闲得快长毛的安大师,看着银行服务团队送来的越氏集团的企业简报和数据变化,意味深长地笑了。   当安大师在华国四大行之一的华商银行开户,存入一笔又一笔巨额奉书款后,程尘的名字早已成为了超V之一;当安大师的著作热销,名头响彻华国时,华商已经贴心地为年轻的镇国级大师准备了私人银行服务团队。   年轻的大师崛起太猛,本身又没有靠山,还与家族撕得血肉模糊,现在面上虽然过得去,但想要有什么商业上、金融上得力能干的心腹,那就不要想了。   好在程尘想要“天凉越破”并不急于一时,更不想搞什么阴谋诡计,知道平行世界科技发展脉络的地球来客,眼光能穿越时空,只需要踏在准确的节点上,光明正大的阳谋就能让越氏元气大伤,再也折腾不起。   如果这都做不到,不如穿回去再死一死算了。   越氏现在庞大无匹的产业——以手持电话为主业的一系列关联产业,看上去几乎要无敌于天下了,能勉强与之相争的,就只有芬兰一家通讯集团NOK。非常有趣的,这家芬兰公司的手持电话与地球当年名动一时的,某板砖手机有异曲同工之妙,号称充电一天能用一周,砸核桃不用锤子。   那么,越氏就是当年磨拖骡拉的带头大哥地位么?想想手机进入触屏智能新世纪后诺家板砖的奄奄一息惨状,程尘摸摸下巴不太厚道地嘿嘿嘿。   虽然越氏的前途注定无亮,但万一他船虽大,还是在关键时刻调头了呢?   程尘现在要做的,就是给越氏现在最强大的敌人NOK多加点油,把越氏大船拖在这个旋涡里。比如什么能让手机通讯范围更好,接收信息更佳,体积颠覆性缩小的改进型四臂螺旋天线结构和关键数据、材料配比。有了它,就能让NOK把老对手越氏集团按在地上,摩擦再摩擦。   一年只要九千九百九十九万九的授权使用费,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谁用谁知道,你值得拥有!   然后给那棵破土不太顺利的“小苹果”撒土浇水。他家的老大还姓乔,这位美帝的乔吉斯乔大爷已经在去年提出了天才的触屏手机创意,但目前正陷入股权的纠纷的低谷,焦头烂额。安大师非常乐于助人,只要美帝法律许可,小苹果能买多少股就买多少股,真是太价廉物美了。   程尘很清楚,在这个灵性的世界上,他的根基就在灵书,商业和金融的圈子里,他要做的就是看准大势,利用专业团队,砸!砸得敌人不再有敌对的资格和地位。一旦越氏的大船沉没,不管那些恨他入骨的族老们怎么叫嚣,虚与委蛇的越氏主脉心里怎么想,都不会再掀起什么波浪。   越峻的消息也确实挺灵通,程尘正躺在床上被投喂就接到了他的电话。越宗主在电话里表达了十分的意外和震惊,并对轻信妖道造成的疏漏表达了万分的歉意,安大师哼哼着对此官方辞令聊以“呵呵”。   既然越氏有致歉的诚意,那就来点实在的,比如越咒、大悲咒等经文如何复制在人身上的秘制法门。《大悲咒》都白送了,还换不来这点密法?   越峻在电话那头“为难”地沉吟了片刻,答应了,索性还大方地提供了几个免费“刻录”的名额。   程尘放下电话,掰着手指算算,阿郎有《大悲咒》,就不要再往上纹九字真言了,要是道爷和佛爷们在人身上打起来,那真是吃不消。他自己这光板身子上完全可以来一套,改天学好道家手印,再有个妖魔鬼怪的,金甲力士随招而到,可比护卫们靠谱多了。   嗯,书院里的大孩子们,小林学弟都可以问问,想不想来个“左青龙、右白虎,老牛在腰间,龙头在胸口”的。反正越氏族人已经经过了几千年的检验,纹身从少年抓起,完全不影响健康,只要保持身材,不要肥得把“胖”字变“月半”,经文的疗效,纹得越久,历练越多,效果越好。   就是日后学院出游,遇到什么不开眼的小流氓,只要山长一声吼,院里孩子一排排扒下衣服,那场面——镇妖辟邪!   住了七天,养一圈肥膘的安大师,在自家大狼欣慰的眼神下“刑满释放”,打道回府。   没回到家就受到了青府领导的会见,离州一二三把手陪笑一旁。   青府大佬对镇国安大师的不幸遭遇表示了愤慨和亲切慰问,对隔壁陕府的治安和宗教管理提出了委婉的批评,非常婉转地表达了对大师安全和健康的关心,希望青府之光安大师能发挥文人的宅性,继续为人民创作更多更好的作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会尽力配合,竭诚服务。   至于那些个危险地带的采风出游还是尽量少来。这个安全第一么,时不时这么惊吓一回,大伙老胳膊老腿老心肝,都有点吃不消啊!   对于政府的关心,安大师表示非常感谢,也一定会继续努力为人民创作,但是这个创作这种脑力工作是必须要多采风,多走近最真实的百姓生活的。所以四处“晃荡”不可避免,也只能请各位多体谅。   大佬们也知道文师们都是什么德性,安大师没像那些野贤们一样放荡不羁,已经是上上大吉了。管不了大师的腿,也唯有把保卫力量加强加强再加强,务必做到不妨碍大师生活,不碍眼,又要杜绝此类高危事件。   至于这么矛盾的要求,由谁去头疼,就不是大佬们要想的事了。   结束了正襟危坐、满口套路的会见,安大师累得瘫在车座上,软成小皮绳,和官员们打交道他两辈子都不太在行,简直比打僵尸都累。   车辆行驶在回家的路上,程尘靠着坚实又温暖的靠垫,舒服得想睡觉,哎呀!还是回家最好。   路经市中心的晚意书楼,程尘惊讶地发现,一条长长的古怪“人龙”从楼里直排到楼外,还拐个大弯绕到了隔壁街上。排队的家伙们基本都是男的,从青壮年到胡子一把的大爷,各种款型应有尽有,许多人还不约而同地蒙头盖脸,连墨镜都不忘戴上。   “咦?这是在排什么队,一个个搞得跟日国忍者似的,鬼鬼祟祟。”程尘好奇地问。   老蒋刷地就回过头来,放下了中间隔板,憋声笑道:“大师啊,您真不知道,假不知道?”   他指指侧楼面上大幅的古典香艳美人广告,说:“今天是一位不世出的大家——兰陵笑笑生的镇国奇文《金X梅》灵书再版首发。这书文体特殊,评级N16,得凭身份证登记购买的。”   看着某位匿名大师,光溜溜的下巴,毛都没长齐的可爱样,蒋师成实在忍不住,笑得一脸猥琐。   程尘顺手就把吧台的水果砸了过去:“敢对大师不敬,扣你晚餐一顿,啃盒饭去吧你!”   老蒋一把捞住小香梨,塞进嘴里,愁眉苦脸地放下了隔板。 第99章 星砂   齐晓青排在长长的队伍中段, 看着半天不挪一步的“长蛇”,顶着“秋老虎”烈日直射, 帽子墨镜口罩全幅武装的他,十分地后悔为啥不早点来排队。瞅瞅前后同样心虚的哥们们, 他不太自在地拢了拢衣领, 把脸多遮住点。   不是他太过小心谨慎,实在是……嗯,大伙都懂的。齐晓青再一次摸摸裤兜里老爹的身份证,又悄悄摸了摸脸上胡渣,应该贴得挺牢吧?   想他【大本忠】在“文心墨意”论坛混了几年, 也是响当当的名号, 平日在电脑屏前指点江山, 挥斥方遒, 那叫骚意勃发,英姿盖世。可每到“特种文学”下线重版之时,他这少年英豪在线下就兜不住了,15岁跳级高三的成熟天才少年,居然还要困于什么N16级别, 简直迂腐!   这次大晚娘隆重推出的《金X梅》,据说是一位镇国大师“兰陵笑笑生”的作品。可是华国镇国级别的,还得年轻“能干”,长于古文,又能与大晚娘如此密切合作的,还有谁?!   嘿嘿嘿, 都心照不宣啊!就跟大伙一块蒙头来买书一样一样的。   说到底还是女性同胞们对特种文学偏见太大,说什么特种灵书是有利国计民生的绝好作品,要鼓励、要积极支持!但爱看特种灵书再版的个个都是猥琐自撸男,真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不知所谓。不知道男人们爱看这些,都是为了认真研究更好地生育下一代的技巧,说不定学习学习,自己也能写出本特种文学灵书,为祖国生育大业作贡献呢?   更何况,那些女生们正义凛然叫得欢,私底下……哼!女寝室的卧谈会十有八九不也拐到汉子们身上?食色性也,谁不知道谁啊!   齐晓青又瞅了几眼侧后方帽子鼓鼓的蒙面人,呵呵,看那罩衣都挡不住的雄伟胸襟,不是小姐姐难道还是只大胸细腿的奇葩男?   队伍终于往前挪了一些,勉强能看到超长柜台和晚娘忙得不亦乐乎的服务人员,小姐姐们一边柔声细气地为顾客审核登记身份,一边指着旁边的大横幅不停解释。   齐晓青伸长脖子,换上瓶盖似的近视眼镜,勉强看清,上头写着:“每人限购两套,登记书号与身份证号。请妥善保管特种书籍,如因您的失误使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阅读本书,您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齐晓青缩缩脖子,悄悄擦了把汗。   又排了大半个小时,齐先生终于排到了队伍的最前面,他粗着嗓子把身份证递给服务人员——一位温柔可亲的大姐姐,说:“麻烦买两套。”   “好的,先生。”售书员接过身份证仔细看了一眼,笑着说,“麻烦您去除眼镜、口罩帽子等装饰物,让我核实一下身份。”   “呃,当然。”身形高大的齐晓青强自镇定,去掉了装饰物,露出他那张长得颇为着急,胡渣丛生的威武脸庞。从来没有哪一刻,他如此时此刻般感激跟老爹长得太相像的粗豪脸庞,那整天被女生们嘲笑的成熟脸,加上胡子,就跟老爹的双胞胎似的!   “齐刻舟,48岁?”大姐姐扫过齐先生紧张地握起,却没什么皱纹的年轻双手,眼中闪过一丝精光,伸出手,疾如闪电地朝他脸上一撕。   “嗷~~~~痛痛痛!”齐先生眼泪都快飙出来,泪眼模糊地看到大姐姐冷笑着说:“小弟弟,到底几岁了?想瞒过我这双眼可不容易哦!这身份证是谁的?你爸爸知道你来买特种文学吗?齐刻舟先生。”   “蛤?谁叫我?!”隔壁队伍的蒙面男正解下围巾和服务员争辩,他真是一时没找到身份证,看他这把胡子就知道他成?年?了!   两个形貌相似的威猛男隔着队伍面面相觑,稍嫩点的那个捂着嘴上被扯掉胡子的红印,手里还捏着亲爹的身份证,脑袋一片空白。   “先生您还买不买书?”眼见伦理惨剧就要在光天化日下发生,售书员忍不住提醒一句。   真?大胡子?齐刻舟一个猛虎下山,扑向不省心的儿子,狠狠给了未成年一个脑瓜蹦,夹手夺回自己的身份证,回身谄媚笑对小姐姐:“见笑见笑,买买买!给我来两套。”   售书员笑眯眯地登记了书号和身份证,收钱给书,提醒道:“齐先生,请一定注意保管好特种书籍哦!”   齐刻舟呲着牙冲儿子狰狞一笑,呵呵,当然!   ※   灵书作者安大师当然不需要排长队抢购,他捧着名家插画的小黄书赞叹不已,哎呀!果然是名家,这人体比例,这妖娆的姿态,这奇葩的体位,高,果然是高人!   短短几天,这本修订插图版的再版灵书,已经屡次刷新实体日销售新高,要不是N16所限,购买程序繁琐,某大师捂着马甲也不肯配合宣传,这销量和速度还能拔高一大截。   随手翻了翻,将三册一套的《金X梅》珍藏到自己的书柜。看着那一排“世界名著”夹杂几本神仙传说,程尘也忍不住心痒,要更努力啊!什么时候完全凭自己的能力,能创作出一本灵书,那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荣光。   “老蒋,过两天我要去一趟兖府淄州,你准备下。”把自己舒舒服服地滩在躺椅上,安大师又准备不安份了。   “啊?!去干啥?这不刚回来,没清静几天又又又……”老蒋苦着脸,给程朗使眼色,管管你家这到处蹦哒的大师啊!多给安保人员惹麻烦,府里州里大佬们又该吃安眠药、速效救心丸了。   程朗只当没看见,默默给大师加了个小靠垫,免得多躺损伤腰椎,   “去还愿。”程尘横了老蒋一眼,给了个不明不白的解释。   “淄州还愿?您这是和哪路神仙许下大愿了?淄州也没什么神佛道家的名山大观呀?”蒋师成嘀咕着,别是才离虎口又投狼穴……啊呸呸呸!   ※   “我得去见他,不行,要见他……”朱朝风神思恍惚地坐在自己的居室里,望着那张程尘躺过的香榻,喃喃自语。   “殿下,您上次实在是太鲁莽,惊吓到他了……”李求知有些不赞同地看向他的殿下,“更何况他的身边还守着崖自,就像是珍宝旁边凶猛的守护兽。”   “崖自?凭他?你觉得我会输吗?李求知。”皇储殿下抬起头,绿眸冰冷,笑着说,“不过是一个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的流浪汉,他想用他那点武力来战胜我吗?哈,这可真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李求知深深弯下腰去,虔诚地赞美:“您总会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是,在您完全恢复前,还请忍耐,那样珍贵的果实值得您付出一点微小的耐心。”   朝风殿下望向窗外的虚空,也由衷地赞美:“是啊!他真美,那样璀璨夺目,让我情不自禁。你说的对,忍耐是痛苦,但它会结出最甜美的果实。”   李求知还想说些什么,门被推了开来。   陈皇后大步走进来,她的速度虽然快,却保持着如轻风拂过荷叶般的优雅,她的身后是一众站在门外,姿仪端正、一丝不苟的宫人。   她微嗔地望着儿子,笑道:“我让她们不要通禀的,就想看看你又在躲懒干什么?”陈皇后转头望向李求知,微微点头示意,“李会长,你也在啊。”   “皇后殿下。”李求知躬身施礼。   “你是他的老师,要多劝导皇储。”陈皇后疼惜地抚上朝风的脸,却被他侧身避开,她眼波一横,柔声劝道,“你这孩子,又赌气。   ‘星砂’是关乎国家安全的重要之事,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不肯制作。母亲知道你刚醒,身体还没完全恢复,但是为了你的祖国和守护的人民,孩子,有些牺牲和奉献,我们必须要承担。”   朱朝风望着她,说:“我只是想要他,喜欢他,这都不行吗?”   皇后无奈地摇摇头,轻轻点了点他的额头,这一次皇储没有避开,绿眼睛无辜地瞪着。   陈皇后只得耐心地和没长大的“大孩子”解释:“安大师是我华国的镇国大师,你应当知道镇国大师,尤其是像他那样年轻有为的大师,对国家的重要性。何况他还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可不能任性妄为!上次的事情,我和你父皇都不知道怎么安抚,只能送了一堆俗物聊表歉意。”   “我倒是很愿意亲自上门去向程尘道歉,你们又不让。”朝风皇储漫不经心地说。   “行了,我还不知道你?上门道歉,别把大师给打包回来就万幸了!”陈皇后瞪了儿子一眼,到底心疼他,再三关怀询问,确定身体无虞后,还是嘱咐了几句不要闹别扭,乖乖做“星砂”。而后匆匆离开。   朱朝风凝望着她远去的身影,低声笑问:“人类真是奇妙的动物。你说她那伟大的母爱,是因为激素分泌,还是因为基因传递繁衍的必须?是爱我这具身体,还是爱我内在的灵魂?或者爱我能产生‘星砂’的能力?”   李求知深深鞠了一躬,低声说:“无论如何,她总是爱您的。”   “……用星砂去补‘漏’,真有创意。”朱朝风吃吃笑了起来,笑得眼泪都止不住,“你,你说他们要是知道‘星砂’是什么,会不会很‘开心’,很‘惊喜’?!”   李求知再也笑不出来,脸色铁青。 第100章 补遗   蒲松龄蒲留仙, 在地球种花家可谓家喻户晓,一本聊斋惊鬼神, 男女老小有几人没听过他笔下的鬼狐故事?老先生在明末清初屡试不第,虽然潦倒一生却给后人留下了充满想像和情感的宏章巨著——《聊斋志异》。   然而, 在水蓝星上, 这位老先生的霉运翻了何止一倍?好容易乡试得中,在回家的途中就被同乡赴考的落第恶人绑架拷打,窃取文意,最终遇害。仅在世间留下了灿如流星的三篇半《狼》以及《崂山道士》。   无数曾经可能有的美妙鬼狐故事,悄无声息地湮灭于时间长河中, 甚至未有诞生的机会。   这世上知道蒲公的, 感慨由他引发的惨案更远远甚于他那残缺的短文。   刚知道灵书是怎么回事时, 程尘不过是事不关己地感叹一声, 蒲公有多少有趣的故事未见天日,大蓝星的人们没眼福,心里未必没有窃喜自己有发挥余地的小心思。   历经波折之余,更是靠着蒲公的遗作救了自己一条小命,程尘下定决心要弥补这个世界蒲公的遗憾, 借中秋“文汇集”的好机会,让老先生的名著“重见天日”,得以补全。   与陶渊明等“不知名先贤”可以任程尘瞎掰“先贤残篇”不同,蒲老先生在此界历史上小有名气,文章脉络和数量一清二楚,想再弄出些“蒲公遗作”, 这个操作难度就略大。   好在华国的文物、埋藏物等相关法律比较“配合”。   与种花家不同的是,华国合法得到的(并非盗墓等非法手段)埋藏物,如果原来属于“无主”之物,排除直系后人继承可能后,是承认发现者私人所有权以及土地所有人部分利益占有的,并不是埋藏物一律归国家所有。   当然珍贵的文物仍然有“国籍”,不经允许绝不许流出国境外。   蒲公遇难的那个山坳坳,荒僻得一塌糊涂,本人又根本没直系后人。   所以么……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镇国安大师在蒲公遇难遗址悼念时,偶然发现了“蒲公遗作残篇”是一件多么令人激动,又让人扼腕的文坛盛事啊!给国家补上点“发现费”,遗作自然就大师笑纳珍藏了。   然后,我水蓝星人民就有福了,蒲公《聊斋志异》经安大师补全后,再现人间!   你说这本“遗作”存疑?镇国安大师都深信不疑,全力补遗,他没事和去世几百年又没什么大名气的倒霉老先生开什么玩笑?有这功夫他自己写什么不行啊!你想再检测检测老先生的“遗作”?对不住,私人珍藏,概不外借。   当然简单走个过场,还是需要些道具配合的。比如“遗作”的载体、材质、笔墨等等,好歹也要让大伙有个过得去的说法。要是假得一塌糊涂,不旦他这镇国大师的名声给抹黑,蒲公脸上也不好看啊!   纸张么……   当日在还真老道的地下密室里,他想续写《崂山道士》脱困,都没舍得在这文物上写,而是用自己的血撕了内衣“作续”。如今要造得像当年旧物,也只得拆旧物写“新文”了。好在《崂山道士》本身残作故事不过寥寥近千字,这本札记倒还算厚实,足有二十页,后面大多是泛黄的空白页。   程尘看看手里的,暗念一声:蒲公对不住了,今天损您遗物,来日扬您威名。他伸手轻轻拆开札记的装订线,将最后十来页薄薄的空白旧纸抽出,又重新将瘦身许多的《崂山道士》重新小心装回去。   这本真正的“遗作”字迹刚正锋利,如斧如凿,透着一股一往直前、坚定不移意味,不愧是《聊斋》的作者,这手字都比别人强上许多。程尘一边认真装订,一边发愁这字迹可有点难模仿。   他拿了几张草稿纸,抖着手用毛笔在上面仿写……看着大大小小相映成趣的墨团,程尘摇头自夸,果然是写意“好画”!   沮丧地把墨团团丢一边,程尘也有些后悔当初没选毛笔好好学习一番,现在怎么办?总不能拿出去自己复述故事让别人写,那以后等他补全《聊斋》,手上“遗作”却是别人的字迹,万一……事情可闹大发了。   阿朗走上前来,看看安大师一脸愁容的模样问道:“怎么了,发什么愁?”   “呃……想仿这本的字迹,写几个故事梗概,我也忘记是从哪里看到的,但肯定是蒲公的作品,我想让它们有机会正大光明的以蒲公之名,重见天日,但是你看蒲公这字真好,好难仿……”   对于自己的打算,程尘并不想瞒着阿郎,彼此之间的信任已经无需多说什么,只要他想做,阿郎总是会帮着他。哪怕是要为非作歹,估计阿郎也只会默默递上刀子火把,帮他杀人放火。   让他真是又烦恼,又有一丝隐秘的开心。   虽然自已一手养的大狼,在智商和行事上越来越像普通人,甚至有时尤有胜之,但是,哎呀,这“孩子”的三观,还得给他好好调正喽!   程朗拿起《崂山道士》看了片刻,表情有些诡异,说:“这可不是蒲松龄的字。”   “怎么可能?这明明是折小胖家珍藏的文物,他爹亲手交给我借鉴学习的……”说到这里,程尘恍然!   对了,文物是文物,可这特么根本不是蒲公手书,而是夺人文意的那个恶徒常生,在逼迫蒲松龄吐露构思后自己手写的啊!   安大师咬牙切齿地瞪着那墨字,怪不得这字看上去就阴森森,一股子偏执狂的变态味,所以他这善良的小文人才伪造不出来啊!   于是事情又回到了原点,既然这根本不是蒲公手书,只有在考场上蒲松龄当场启灵的一篇《狼》才是真正的蒲公字迹,这一时让他上哪儿学习借鉴去?程尘颓然倒在沙发上,哀叹,果然想太美,要还愿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程朗凝视着他,微笑着拿起毛笔,提笔而书:【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   程尘目瞪口呆地拿起那张墨汁淋漓的草稿纸,只见上面字迹劲瘦端方,转角圆润,好一手馆阁体!   “你,这是,你怎么毛笔写这么好,不对,你怎么会默写《狼》……?”程尘觉得自己有点晕,得好好捋捋思路。   程朗认真地回答:“《狼》是我的启灵原书,所以我的外号才取作‘天狼’。怎么练的毛笔,我忘记了,但是肯定是仿着原书写的。”   他理直气壮地回答,把安大师噎得差点打嗝。   程尘翻了个大白眼,拿起大狼手书的《狼》,这就对了,当年蒲公在考场之上,只可能用考试专用的标准馆阁体,这个仿起来就简单了。况且,他被常生掳去拷打逼迫,自己“偷偷”写下心中故事梗概,字迹当然不可能如考试时那样端正,这就圆得过去了么!   哈哈哈!天才的安大师得意于自己瞒天过海的掰扯能力,将伪造助手大狼拖到身边坐下,指导他开始练习。   “对对,再写软弱点,歪点不要紧,当时蒲公说不定手被伤到了,嗯,不错不错,有点意思……”   练了半天,看看像模像样了,程尘拿出一张旧纸,对阿郎说:“【婴宁】,狐女爱笑,见则忘忧……”   聊斋之中多写鬼狐,喻的却是人间鬼域,人心险恶。   婴宁、画皮、小倩、陆判……   薄薄几页纸要承载如此之多的经典梗概,既要点出要节,还不能太详细明确以至直接就启灵,程尘苦思一夜,与阿狼密切配合,斟酌再三,终于弄出了几页几可乱真的“蒲公遗书”。   程尘黑着一双熊猫眼,感慨万千,这薄薄几页纸虽然不如老金所写的“武穆遗书”能引天下英雄竞相折腰,但只要它一出世,蒲公流芳百世是绝无问题了。   接下来的小工序,就简单许多。程尘脑海里一众古董异能文,很多都描述了纸张作旧的简便方法,多试验几次,没几天就成功地——叮!掉落《蒲公遗书*伪》一本。   要避开老蒋他们的眼折腾也有点麻烦,好在蒋师成一向是个识趣的妙人,安大师说“没事,不要紧”,那屋里屋外折腾得乱七八糟,他也笑嘻嘻地只当没看见,专心去准备赴兖州的行程事项。   九月九登高,重阳敬老。   安大师宣布,要在那天去蒲公遇害的淄州鲁山遗址拜拜,还愿,以谢他老人家遗作救命之恩。   驾驶员兼专职保镖易清忍不住说了句:“安大师,蒲公离世的时候可挺年轻,才22岁。”敬老是好事,怎么也敬不到这位不幸青年遇害的大师身上去吧?   安大师眯眼漫声道:“这位伟大的文师,就活在了我的心里,算算年纪,也好几百了……”   噗哧!蒋师成笑得嘴都扭了,见大师凶光横扫,忙举手投降:“您高兴就好!咱们就一起去拜谢救了安大师一命的蒲老先生。”   到了淄州鲁山,程尘才知道这山不好爬,南面绝壁陡峭,主峰东伸,延绵近百公里,北面则是大大小小的山洞,人称鬼洞子。   蒲公遇害的遗址就是在某个半山腰的鬼洞子,虽说鲁山近年也开发旅游,但这种不太吉利的地方,政府倒是立了个铜碑,也没什么人爱来游玩,偶尔有小猫两三只的驴友。   程尘跟着阿郎气喘吁吁地登高,正好碰上了几个年轻的驴友,三男两女背着大包矫健地往山上爬。 第101章 三角关系   年轻人们路过气喘吁吁、揪着大狼衣角还死命不肯让人搀扶, 一步一步往上龟速挪动的少年,个个哈哈大笑。   一位长得特别妩媚的小姐姐, 还从背包里掏出瓶运动饮料,笑嘻嘻地逗:“小弟弟, 爬不动了吧?要不要我给你加点油啊!”   安大师哼哼着, 极有志气地瞪了一眼这位“胸不平何以平天下”的漂亮姐姐:“不用了,您老登高也要小心脚下。”   远远装路人的老蒋和隐在一边由易清带队的护卫们,看着小姐姐调戏安大师,嗯,还是继续当路人吧!   阿郎礼貌地推开饮料, 一板一眼地说:“谢谢, 不必了, 我们自己有。”   跟在后头的女孩子个子娇小, 捂着嘴拉住平胸小姐姐,笑着说:“宝儿,你别见人就调戏,小弟弟的大哥哥都生气了。”她眼睛不是太大,可笑起来眉眼弯弯特别甜。   他们一伙走在前头的带路大哥, 见状停了下来,回头一声喊:“不好意思啊!哥们,女生就是话多事多。”   “呸!你才是事多话多谢妈妈呢!啰嗦男。”   “谢妈带你的路,别叽歪了啊!”   “走起,走起,再磨蹭, 你们要和小弟弟一样在山上过夜了。”   几个年轻人嘻嘻哈哈地互相调侃着,点头和程尘他们示意,很快就越过他们走到前面去了。   程尘瞪着绝尘而去的小姐姐大哥哥们,不服气地抖着琵琶腿,愤愤地说:“咱们也走!”   山路确实长,又难爬,从山脚到山腰,整整爬了三个多小时,他这腿已经麻得僵硬了,还是平常锻炼少啊!   看看前方遥遥的山路,看样子还真得和这帮小年轻说的一样,要在山上扎营了。好在咱壮劳力多,个顶个背了大背包,啥都齐全。   又爬了半个多小时,老蒋才在前头示意,目的地到了。   那就是个比较大的山洞,平平无奇,洞倒是有点深,但一眼看去也能看得到底,也就十几米。大洞连着小洞,旁边是陡峭悬崖,洞前可能当地政府修整过,有个小小的平台,靠悬崖那侧围了半圈简易的铁护栏。   小平台上五个年轻人正笑闹着聚餐,看到程尘他们爬上来,那位带头的“谢妈妈”哈哈大笑,招呼道:“小弟弟,又见面了。你们也来探访蒲公遗址啊!”他长得挺俊朗,一笑就露出口大白牙,完全不像女孩子们说得那样婆妈。   他目光在程朗和远处的蒋师成身上停留了几秒,乐呵呵地向少年伸手:“你好,我是谢根生,和几个朋友一起登山探古迹。”   “我是程尘,这位是我大哥程朗,我们也是来登山探幽的。”程尘笑嘻嘻地伸手一握,啧!发现古物的人证都有了,完美。   都快下午两点了,程尘也饿得不行,程朗老早就打开包裹拿出一堆精致的美食,叉烧饭、手卷、三明治、蛋奶酥、烤肠、水果……居然还有一小罐温热的煲汤!   因为地盘太小,餐布一铺就差不多和年轻人们合桌了,大伙的眼神已经从惊讶到震惊最后都变成了死鱼眼,惊到麻木。估计就算程朗再掏出一只烤乳猪来,也就能赢得一个眼神——噢!还有猪。   装路人的老蒋远远地吃着自带的干饼,也发来了一束幽怨的眼波。   程尘有点不好意思,请大家伙一起尝尝自家大狼的爱心便当,你来点,我品点,很快嘻嘻哈哈打成了一片。   几位年轻人似乎也并不是表面上那么一团和气,几个人之间有点微妙,两个女生挺亲密。那位谢根生和平胸的宝儿好像是熟识,但他眼神一直都关注着那个甜美娇小的单娜,宝儿的心思却有意无意地都停留在谢根生身上。还有两位打酱油的男生据说是刚面基的驴友。   程尘一边盯着“你爱我我爱他他不爱我”的三角爱情青春剧看得目不转睛,一边吃着美味大餐,差点没噎着,挨了个脑瓜蹦。   他赶紧嘿嘿一笑,认真吃饭……好一会儿才想起来,不对啊!什么时候大狼都敢爬安大师头上来了?!反了他。   没等安大师横眉竖眼的抗议,香浓的煲汤已经盛出满满一碗,端到他的嘴边,咝,好香好好喝!程尘眉花眼笑地又干一碗,转头早忘记自己要找人算账的事了。   “程尘,你哥对你真好。”单娜叹了口气,感慨道。   “哈哈哈,我也对他很好啊!”程尘毫不谦虚。   “你不是有我吗?”宝儿撅着嘴搂住她的胳膊,瞟了一眼谢根生。“谢妈”的脸色有点难看,笑得尴尬。   安大师冷眼旁观,还是觉得,嗯,这两女生眼光不咋地,还不如欣赏欣赏他这样玉树临风的美少年呢!   吃完东西,大伙一起参观这个小小的遗址。   洞外竖了个石制的小方柱,上面钉了块铜牌,简单地介绍了蒲公的生平、作品和遭遇,各人感慨几声纷纷进洞探幽。年轻人打打闹闹的,在不大的洞里奔来走去,不时惊叹猜测当年蒲公的惨遇。   老蒋意思着绕了一圈,悄悄守在洞口。程尘给大狼使个眼色,开始冷眼搜寻合适的“现宝地”。   山洞并不大,主洞弯曲向里延伸,左边有一个小小的侧洞,据说这就是当年关押蒲公的居所。后头悬崖那侧有一个较深的小洞,或者说是裂隙,长而弯曲,要是藏上点什么,不仔细察看,还真难发觉。   程尘拉了一下阿郎,走上前去,在程朗高大身躯的遮掩下,踮脚将包着“蒲公遗书”的古旧油纸包往石缝深处塞去,一边喊起来:“咦?!程朗快看,那顶缝里像有什么东西藏着!”   程朗十分上路,他沉着应声:“你站着别动,我来找找。”   一边说着一边攀爬而上,一手掰着石缝,弯腰细细察看,一手往石缝里伸去。   “咦?这地方能有什么东西,是宝藏吗?”   “让让,让让,让我看下哈!这别是蒲公的尸骨吧?!”   “呸!你个不学无术的,蒲松龄早在明朝时就由当时的政府迁葬老家了。”   几个年轻人闻声跑来,激动地拥在一处,踮脚伸头地关注程朗先生的探宝行动。   程朗绝对是个演技派,只见他眉头紧蹙,凝神摒息,伸手往里探去,勾了几下,勾不到,抬头问:“谁有夹子、筷子什么的,东西藏得有点深。”   一干小伙姑娘更兴奋了,挤在最后面的瘦高个举手大叫:“我有,我有多功能登山杖,一头带勾的。”说着忙把手杖递了上去。   程朗接过,把手杖掉了个头,轻轻朝里勾去,慢慢拉出一份破旧的纸包来。   “哇!打开看看,是不是藏宝图?!”   “我去,真藏了东西,是文物吧?是不是蒲公偷藏的?还是那个常生藏的钱财宝物?”   应热情观众要求,程朗打开油纸包,里面只是几页破旧的字纸,他扫了一眼,举起让大家看了看,说:“就是几张字纸,写了几个残缺不全的故事梗概,不是灵书,我猜大概是蒲公偷偷藏起来,未完成的遗作。”   大伙一阵惊叹,都有点失望。   程尘此时跳了出来,大声说:“诸位诸位,这几页遗作是我和程朗在蒲公遗址发现的。这东西不是灵书,最多也就三五百年历史,不管是不是蒲公的遗作,这个市场价值呢不会太大,在文学史意义上可能更高些。   我也不是差钱的人,就是喜欢文师墨宝,我们这俩‘发现人’就不客气地收藏了。也请诸位做个发现的见证,一起去作个登记,日后如果有了详细的鉴定结果,肯定会告之大家一声。这个见者有份,大家开心么!我一定也给大伙一个厚道的谢意,哈哈!”   这么一说,几个年轻人兴趣也少了很多,但看看大个子程朗牢牢捏着那几张纸跳下山壁,不动声色地站在程尘身后,显然不想让他们沾手。   “是不是啊?说得倒轻松,万一是什么宝贝呢,让大伙仔细瞅瞅呗!”那瘦高个有些悻悻,嘀咕了几句。   单娜瞟了眼眼神也有些热切的谢根生,轻轻一笑,转身向程尘靠了过来,好奇地伸头张望:“哎呀!真是蒲公的遗作,还没写完的啊?程尘小弟弟你也让哥哥姐姐们仔细看看呗!说不定还有什么玄机呢?藏那么严实,就放几张纸,呵呵……”   她说着,伸手探了过来,就想拿纸一看。   程尘皱眉,一侧身。倒不是不能让人看,但是伪作么,尽量还是少让人细看。   单娜正笑嘻嘻地伸手,根本没想到程尘会躲开,身体一下子失去了平衡,侧身往悬崖那边栽过去。   洞边只有几根简易的铁护栏,众人惊叫声中,那位宝儿猛地扑出去,想拉住单娜,脚下却被人一绊。   惊惶之中,谢根生眼看着宝儿和单娜扑到一起,电光火石之间,他猛地扑上前,用双手死死搂住了单娜的腰,这么一冲,宝儿完全失去了平衡。   程尘只看到那个笑得妖娆又开朗的宝儿,眼神一瞬间从不可置信,变得死寂如灰,失去重心,仰面从铁栏上翻了出去,外侧就是深不见底的悬崖深谷。   “阿郎!救人!”程尘大吼一声。 第102章 仙宝   程朗闷声不吭, 身如闪电疾驰,合身纵出。一脚牢牢勾住铁栏杆, 上身飞扑,猛地抓住宝儿的一只脚。他单手发力, 两腿一绷, 肌肉虬结如钢丝绞成一般,一手就把跌落的宝儿大半个身体拖回了石洞。   程尘赶紧上前帮忙,一边喊:“都来帮个忙,傻站着看戏啊!”   众人这才七手八脚地上前,拖脚的拖脚, 拉手的拉手, 把宝儿给弄了上来。程朗完成了救人任务, 搭着程尘的手, 身体一翻,一个鲤鱼打挺牢牢站定。   程朗看着貌似关切,正在安慰宝儿的谢根生,给程尘使了个眼色,缓缓摇摇头。   宝儿萎顿在地, 似乎在发呆,这时抬起头,低声一笑,指着自己的腿说:“谢谢大家,我的脚有些崴了,不太方便和你们继续下面的旅途。”   她转头望向程尘, 可怜兮兮地问:“程尘小弟弟,看你们大包小包的,是打算晚上扎营吧?能不能收留我,救命之恩我是涌泉相报,报之前麻烦让我蹭一个晚上吧?”   “这个……”程尘有点心软。   宝儿满脸祈求,整了这么一遭,头发蓬乱,脸上又是汗又是泥,可怜得让人想撸毛,她双手合什,看也没看那几个同伴,连声求程尘:“拜托拜托。”   “宝儿,别麻烦程先生了,我和杠子他们换换手,一起扶你下山吧!”谢根生不太放心,瘦高个他们也点点头。   “不用麻烦了,我伤不重,休息一晚上,明天就能自己下山了。”宝儿看看他,笑得有点冷。   单娜担忧地看看宝儿有点红肿的脚,说:“伤了再挪动确实怕伤上加伤,这样吧!我们先下山,麻烦程尘小弟弟他们照顾宝儿一晚。要是伤严重了,我们请专业的救护人员一起上山来帮忙可能更好点。留个联系方式吧,不是说还要去登记下‘发现物’吗?”   “不用了。我会照顾好宝儿的,顺便搭个手而已,‘发现物’登记有她作证也够了。”程尘点点头,不是很想搭理这几个。   那个瘦高个还犹有不甘,让谢根生拉着嘟嘟囔囔地走了。   目送几个人的身影慢慢消失在山路,程尘转头看看宝儿,说:“喂,我说,我们也没打算在山上过夜,你就是想避开他们吧?等会儿和我们一起下山吧!放心,一帮大男人,你这点脚伤,扛都把你扛下山了。”   宝儿呲牙一笑,牵动痛处,泪花都飙了出来,道:“谢谢,小弟弟,你人真好。”   “喂喂喂,别恩将仇报,乱发好人卡啊!别笑了,笑得跟鬼似的。”程尘一脸嫌弃。   宝儿笑得更欢了,花枝乱颤,好一会儿才歇过气来,低声说:“谢了。”   “行了,打起精神,不就是个渣男么!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好男人到处都是。走吧!”少年大师一甩头,潇洒地指向山那头。   下一秒,他瞪大了眼睛,一声我草脱口而出:“……那,那什么?!龙卷风?!”   “进洞,进洞,都进洞!”蒋师成声嘶力竭地叫着,易清和护卫们像是一窝被开水烫到的蚂蚁,哗——以最快的速度冲进最近的鬼洞子,老蒋自己则飞奔而至,扑到程尘面前。   阿郎一把将程尘扛上肩头,左手拎着宝儿的衣领,将人都拉到了洞的最深处。   从洞的边角缝隙勉强能看到一丝外面的天空,黑沉沉的,半空中一个巨大的灰黑色漩涡,突兀地出现,不停地旋转着。但这个可怕的漩涡却与普通龙卷风席卷一切般的肆虐完全不同,周围的树木、云彩几乎一动不同,仿佛那只是一个虚空的末日幻像。   程尘只觉得脊背一阵发寒,一股凉意与不安从心底涌上来。   他低声问:“那是什么?”心底隐隐已经知道了答案。   蒋师成紧紧盯着外面阴沉的天空,死命地磨牙嚼着团可怜的烟草,片刻后,才闷声回答:“……漏。”   程尘望着那突然出现,可怕的、吞噬人类生存根本——灵性的漩涡,喃喃地问:“它为什么会出现?什么时候会消失?”   “不知道。”老蒋脸色阴沉,语意冰冷,“它想出现时就出现,有时会自动消失,有时会扎根,那就需要我们去干掉它,用星砂泼,用人命填。看运气。”   程尘听得头皮发麻,才知道程朗他们原来在守护者里,要对付的是这种玩意,这东西简直就是黑风怪出场的标配!   那位宝儿很识趣,被拎着领子倒拖进内洞后,一声不吭,摸着勒得生疼的脖子,只是专心地听着他们讲话。这时,她实在忍不住,插了一句:“那个‘漏’,他们,他们下山如果碰到了会怎样?”   蒋师成回头看了她一眼,凉凉地说:“看运气,没碰到就没事。碰到了,哪怕只是一点,还是死了的好。”   他似笑非笑地看看脸色瞬间惨白的宝儿,问:“你要去救他们吗?还是指望我们冒死去救?”   程尘看着她浑身一僵,过了片刻,她低下头,轻得几乎没有声息地说:“不。”   程朗搂住程尘,不让他乱动乱看,皱眉凝视着洞外半空中妖异的黑色漩涡,看着它旋转的速度渐渐变缓,就像是浓墨被滴到一盆淡水中,丝丝缕缕地向外发散,颜色也慢慢淡了下来。   “看样子会散,保险起见,现在不能下山,还是得在洞里待一晚上。”蒋师成此时才稍稍松了口气,也不再无聊地装路人,掏出对讲机和易清商量起过夜的事。   宝儿把自己缩成一团,蜷缩在角落里,尽量让自己不妨碍他们行事,这一行人显然不是什么普通人。   程尘看着她那惨然的模样,也心有恻然。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天空中的“漏”已渐渐消散,露出了正常的天色,红霞如血,映得半山一片红,最后一缕阳光隐没山后,黑灰色的“漏”就如同出现时那样突然地消失了。   “老蒋,你帮她看看,伤要不要紧。”程尘用下巴指指女孩。   老蒋应声上前,毫不怜香惜玉地拉过她的脚踝,重重捏了两下,不在意地说:“没事,有点撞到,擦点药油揉开,明早就能走了。”   “喂,人家女孩子,你也悠着点。”程尘有点看不过眼。   “蛤?!”老蒋一脸莫名,看看宝儿,古怪地笑笑,丢开了那只白嫩的小脚。   宝儿低声道了谢,又缩到一边。   不久,易清他们送来睡袋帐篷之类的旅行寝具,程尘让老蒋分了一份给宝儿。   洞里空间勉强能搭两个帐篷,程尘正有些发愁睡觉怎么安排,老蒋发话了:“程朗你和程尘一个帐篷,我和这位宝儿一个,凑合一晚,明早就下山。”   程尘惊讶地瞪着老蒋的厚脸皮,没想到他还真毫不在意地开口了,然而更令他惊讶的是,阿宝默默点头,逆来顺受,抱了借来的睡袋默不作声地钻进了帐篷。   “哎,这,这不太好吧……”他刚喃喃半句,就被程朗拖进自家小帐篷,投喂了一堆好吃的。   身疲心累整整一天的安大师也不再废话,捧着糕点啃着啃着,脑袋一点一点就栽倒睡着了。   睡了许久,迷迷糊糊只觉腹胀,程尘睡眼朦胧地从睡袋钻出来,翘着呆毛发楞。   “怎么了?”小小的顶灯被打开,程朗悄声问。   “哈呼——”程尘打了个大哈欠,泪眼惺忪地起身咕哝,“没事,我起夜。”   阿郎把厚外套给他披上,拉着他往外走。   “你离远点,我会小心的。”程尘挥挥手赶开人,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天色其实已经有点蒙蒙亮了,青灰的天际隐约透着点红色的霞光,阳光还被压在云层之下。   程尘打着哈欠掏出水管放水,正浑身轻松,边上有人亲切地打招呼:“嗨!程尘,早安。”   程尘吓得浑身一激灵,水管都停摆了,天呢!是宝儿!他吓得赶紧手忙脚乱地收拾……然后,他的眼珠就仿佛被定格似地,死死盯住了宝儿手中的不明物体。   眼睁睁地看着“她”轻松愉快地嘘完,优雅地收好工具。   程尘梦游似地也接着完成自己的任务,收拾利落,恍惚地瞪着宝儿问:“你,你不是女,女的?”   宝儿呲牙一笑,伸手出来,说:“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女的?仙宝,很高兴认识你。”   程尘恍惚地伸手想握,突然想起对方刚刚用那手……恶!他赶紧收回手,说:“很惊吓认识你。我还是程尘。”   仙宝讪讪地收回手,两人尴尬相对几秒,他有些愕然,试探地问:“程尘,你……没听过我的名字吗?”   程尘奇怪地看着他:“我为什么要听过……咦?仙宝?!那个,那个‘夜欢曲’?”他恍然,最近几天车上单曲循环的不就是那位雌雄莫辨的,仙宝的歌!   “是啊,是啊!”仙宝笑眯眯地点点头,“等等,程尘……安然安大师!”他也恍然地一拍自己脑袋,“怪不得我看着你好眼熟,就是那个龙川之星,少年天才文师?!我看过报上你的照片,好小又太模糊,没你真人帅。我最喜欢你的《金X梅》!呃,咳咳,不是,我是说最喜欢《野天鹅》了。”   程尘干笑一声,与他尴尬地两两相望,冷冷的山风吹过,两人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喷嚏,突然笑开了。   “喂,安大师!咱们别冻着聊天啊,您有空吗?我能不能找你……说说话?”伪娘少年仿佛又恢复了昨日的开朗,笑呵呵地问。虽然是镇国大师、半个救命恩人,但程尘那个年纪,实在没法让他毕恭毕敬,反而倍感亲切。   程尘看着少年强作欢笑的眼中一丝难掩的脆弱,一把搂过他,哥俩好地往回走,边嫌弃:“早说你是男生啊!看你那样儿,存心误导么!”   仙宝无辜地眨眨眼,又黑又长的睫毛像是两只小小的黑蝴蝶,说:“我这可是纯天然,老天爷让长这样的,不是存心骗人啊!”   程尘无语地看着他半长卷曲发,明媚的五官,修长细致的身材,以及其实挺简单却衬得他格外妖娆的牛仔长裤配休闲小外套。就算知道了他是男人,还是怎么看怎么性感迷人。   一时无语。 第103章 兰花草   在程朗和老蒋的注目下, 两只少年钻进帐篷窃窃私语,老蒋挑挑眉毛呲牙一笑, 程朗回了个冰冻射线。   “你不是大明星吗?怎么有空跑出来和驴友登山?”程尘有点奇怪。   “哈,本来是想偷偷跑出来几天, 和朋友们一起难得好好放松一下, 没想到……弄成这个样子。”仙宝勉强笑了声,声音低落,要是他身后有条尾巴,估计都要夹到腿缝里了。   “嗯,虽然可能有些交浅言深, 我还是要说一句……你要小心点你身边的人。”   仙宝呲牙一笑, 露出两边可爱的酒窝, 说:“我知道, 谢谢你,程尘。”   他盘腿看着地垫的纹路,低声道:“昨天,那个时候,是根生哥, 嗯,谢根生把我绊倒的。我看到了。还看到他……慌张的眼神。不是惊讶,也不是愧疚着急,是慌张心虚。”   一点水渍在地垫上印出深色的痕,又是几滴,泅开一团。   仙宝慌忙伸手去擦, 鼻涕却又滴了下来,他苦着八字眉,手忙脚乱地抹把脸,又忙用袖子蹭地垫,把自己的脸和垫子都搞成一团花。   “停停停!住手!大明星,你可别蹂躏我的帐篷了。”程尘惨叫着,赶紧逮住花猫似的伪娘,无奈地扯过包纸巾塞他怀里,“你不是男的吗?别动不动就掉眼泪好吧?!”   仙宝用了整整一包纸巾,终于搞定自己的脸和程尘的帐篷,眼里还闪着泪花,却咧嘴笑道:“对不住,安大师!我平时也不这样,就是,就是,忍不住……”   安大师翻了个大白眼,钻出帐篷向程朗伸手,没等开口,手里又被塞了包厚实的纸巾。   “你别看我现在这样,好像挺时髦还有点小名气,当年我和谢根生刚从山里出来时,见到路上有那么多人我都吓得麻爪。”   仙宝吸了吸鼻子,低声说,“我们是一个村的,在陕府的大山里,沟连沟山盘山,到县城要走两天。从小家里人就嫌弃我长得娘气,没把子力气,乡小读了几年,俺爹就让我跟着根生哥出来打工。   14岁那年,我第一次出大山,根生哥带着我去越府那边寻工,刚下火车就被人抢了包裹。他就比我大三岁,之前也只跟着族叔去过一次越府,根本不知道咋办,也不敢找警察,就是瞎转悠,也拉不下脸讨饭。   那次我们整整饿了两天,实在没法子就在车站边的垃圾筒里翻点别人丢掉的剩盒饭吃。后来,根生哥说,有几个人在地下通道唱歌,很多人给钱。俺寻思着,这行啊!唱歌我拿手啊!百里方圆对山歌我宝娃子怕过谁?”   仙宝说着说着,乡音都冒了出来,脸上又是怀念,又是骄傲。   “俺声音从小就亮得很,就唱女角,和根生哥对唱,那家伙咱一张嘴,整个地道里没有别人敢再开口。俺放跟前的破兜子装满了硬币,大钞都有好几张……”   “后来呢?”程尘听着也有些入神。   “后来就挨揍了呗,那卖唱也是划地段,要交份子钱的,一包钱全给抢了不说,我和根生都被揍得满脸青。然后就遇到了我们天娱集团的祁总……”   后面的故事就非常老套了,祁总看他俩无依无靠,资质不错又好拐,就让他们当了公司的训练生,一边读书一边下死命训。苦熬五年后,仙宝音域广阔又性感的嗓子,和他雌雄莫辨的人设都极有特色,出道后一飞冲天,从19岁一直红到现在,而且越来越红。   因为公司规定的人设,他一向以中性形象面对观众,从不说明男女。   谢根生虽然前年也出道了,却只是个半红不紫的男团边缘成员。   而单娜则是仙宝的粉丝,是个千金娇小姐,为了追自己的偶像,到处出击,最后也成了仙宝的好朋友和宝粉越府分会的会长。   然而,仙宝心心念念、相依为命的根生哥喜欢上了这位娇柔体贴、若即若离的大小姐。直到昨天之前,仙宝总以为自己会一直忍着心痛,看着他们俩,看他们有一天终成眷属。   可是,有人连他的存在都不想再忍耐。   那神差鬼使的一绊,几乎就要了仙宝的小命。   “想开点,也可能只是激情犯罪,没有预谋。”程尘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问,“你以后准备怎么办?要不要报警?”其实对仙宝这样的公众人物,闹开了绝对不是什么好事,这事还挺恶心,又没物证。   “你放心,”仙宝灿然一笑,那娇媚的笑颜差点闪瞎大师的狗眼,“我又不是傻的。昨天那事没证据也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看在这么多年情谊上,我也不想追究。但既然已经知道了他这样的心思,我就不会走近他,还有那个单娜半步了。   往事已休,恩断义绝。”   他抿抿嘴,低声唱了起来,不是那些靡靡柔音,而是山间的小调,节奏悠长却带着凄然,是离别的曲调。   程尘听不懂那乡音俚语,但听得出他心中的伤与破灭。看着如山间精灵一般的少年,程尘也忍不住随着他的曲调哼了起来,越哼越顺嘴,越哼越起劲。   仙宝噗嗤一声笑开了:“喂,大师,您这调调跑到哪里去了哟!把我都快拐跑到山后边去啦。”   程尘心中灵光闪过,终于想起自己哼的是什么了,急忙道:“你等等,帮我理理调,我送你个曲子。”看这孩子这么受伤,他这半个粉丝也出把力吧!   仙宝眨巴眨巴大眼睛,突然起身跑了出去,没一会儿摘了片叶子回来,笑嘻嘻地说:“你哼吧,我帮你伴奏。”   没哼几次,仙宝就从程尘荒腔走板的哼唧声里,理出了主曲调,自己悠扬地吹奏起来。   程尘看着他捏着绿色的小叶片,吹得出神,神色渐渐缓和,也掏出纸笔慢慢写下:【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   幽幽的兰香飘在小小帐篷里,墨字却闪耀着洁白的灵光,隐隐似有挺拔清傲的兰花悄然在山间绽放。   仙宝不敢置信地含着那片绿叶,停下了他的吹奏,楞楞地瞪着那纸闪着灵光的短短歌词。直到这一刻,他才醒起,眼前的少年其实是个镇国的文师。   “借花献佛,这曲好歌在创作之后,没能有机会在这个世界唱给大家听。听你唱歌,我就想起了它,希望你能将这首灵歌奉给所有想听爱听的人,也能帮助更多的人启灵。”程尘写下词曲作者,将已生灵的歌词递给仙宝,“这是我这个粉丝一点小小礼物。嗯,对外公布时,请不要提起我。”   胡大师们,歹势!   “给我的?”仙宝的嘴撇了下来,眼中水光盈盈,眼看着又要哭了。   “停,停停下啊!你是个大男人啊,我的天啊!你要水淹七军吗?!”   “……呜呜呜,程尘你真真真真是太好了,我一定会尽力唱给大众听,帮孩子们启灵,不收分文!”   直到下山,仙宝没有接到谢根生他们的一个电话,他也没有主动联系他们。   程尘知道,这篇在仙宝心里是真正翻过去,结束了。   ※   回程路上,各人都有些沉默,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漏”,就像是悬在人类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日不能拔除,一日就不得真正的安宁。   回到离州几天后,仙宝打来了电话,向安大师汇报事情的后续。   谢根生他们在下山时正好碰上那个“漏”,不幸中的万幸,几个人都保住了小命,只是谢根生和杠子沾了点边,现在灵性大失,时不时神智不清。另一个驴友报了警,他说看到是单娜把谢根生推出去挡灾,以至那鬼东西吸了谢根生的灵性,杠子倒是真的倒霉,惊慌躲避时不幸碰到了。   单娜则哭着坚称当时大家都惊慌失措,谢根生是为了救她不小心被黑色的漩涡卷到的。她根本不可能,也没有推人。   因为在场的人神智清醒的只有他们两个,这种事情也没什么证据,警方更是对黑云漩涡讳莫如深,反复讯问了一天,警告一番后,就放人了。   当夜,单娜就丢下他们走得无影无踪。   那位驴友也没招,只得通知各方,也联系了宝儿,他倒是并不知道仙宝的真正身份。仙宝最后给公司打了一个电话,让人把谢根生接了回去。   半个月后,程尘在车载广播里听到了无处不在的《兰花草》,也听到了有“灵歌”加乘,更加红得发紫的仙宝即将赴山区,为贫困的孩子们义务启灵半年的消息。   灵歌一曲,馨香满室。   【……朝朝频顾惜,夜夜不相忘;期待春花开,能将夙愿偿。】   希望从大山中走出的精灵,终有一日能等到他的花期。   ※   带仙宝一起去登记发现《蒲公遗书》后,这件事也渐渐在文坛里发酵,好些出版社、文社都已经有意无意地向折家打探——安大师签在晚意,也将会代表晚意出席文汇集。   折冲前自然是提前得到了安大师的消息,一套太极八卦掌打得神出鬼没,圆滑无比。聊了半天就听他哦哈哈哈,确实有此事,幸遇幸遇,哦!残卷啊?那不是大师的私人珍藏了么,等来日大师补全灵书,自然会与公众分享。   十月初十,华国第二十七届文汇集将要开幕,文汇主题——“续古”。 第104章 画   每晚7:30雷打不动的华国央视“新闻纵横”节目之后, 这一天推出了一期关于吃瓜群众十分关注的,本年度即将开始的“文汇集”访谈节目。   主持人董雪是央视文综类访谈节目的主持一姐, 她相貌端庄大气,主持风格稳健中带着犀利, 年纪虽然不是很轻了, 但粉丝从十七八青春少年到中老年妇女,从知性上班族到退休二大爷,可谓各阶层一网打尽,即便不是粉丝的,路人好感也很强。   每年一度的文汇集可谓是央视重点项目之一, 为了推陈出新, 与往年单人新闻报道式专栏不同, 今年董雪与栏目组设计了邀请几位不同立场的嘉宾访谈, 有矛盾有争议有预测才会有更好的收视率么!   首发嘉宾有三位:   燕园大学中文系的施明孝教授,虽然文勋不高,年轻时只写过一本“县达”的灵书,再无寸进,但是他文学功底极深, 又是资深的“战斗”评论家,有他在的地方,总是血雨腥风,是相当有争议的一个人物。   野贤“堂皇之”则是大名鼎鼎的风流文人,号称采风到哪儿,哪里就有新情人, 自诩是文学的播种机,把文学的光辉从华国的中心(他是京都人)撒遍世界各地,各色人种都沐浴了华国文学的恩泽。虽然这位大师私生活颇为人所诟病,但堂皇之虽然未能达“镇国”,名下的灵书可谓著作等身,光“鸣府”灵书就有三本,并且每本灵书都相当有个性色彩,启灵的孩子们多有奇特的灵赋。   成远山,在安然安大师出现前,华国最年轻的鸣府文师,仅仅二十五岁就创作了鸣府之作,现年也不过是二十九岁。成大师一般言不轻发,一但发评,基本都是毒液致命,因此得罪的人很多,死忠粉更多,昵称他为“过山风”——那灰发长袍圆眼镜的形象真是再贴切不过。   【董雪】:欢迎各位大师来到我们央视X台华国第二十七届 “文汇集”专题直播访谈室……施教授,今年“文汇集”的主题是“续古”,您觉得这样的题材,二十三家参评社团的文师,有哪几位更有可能夺得本届的金评,力压群雄?   【施明孝】:自古以来,我们总是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文人清高自傲,对自己的文字有强烈的自尊,即便是众人称赞的文字,放在某些人面前,他还是会唾弃。比如前几年的金评文,有哪一篇哪一位不是被一路的唾沫淹没过来的?   我的观点是,你不行,你就得认!就是有人天赋出色,老天爷赏饭吃。像我这样,写出本“县达”就费了老牛鼻子的劲,但我眼光绝佳,我说好的文,它就是绝好的文!   比如今年的“文汇集”要“续古”,我们燕园的文学研究院声名鼎盛的就是古文,梁德衡教授更是以鸣府《撷缨录》古体文一书成名,不是什么刚启灵没几年,小学都没念完,卖弄年纪来营销的什么小鲜肉文人能比的,我认为这种轻狂……   【堂皇之】(懒懒露齿一笑):镇国文师要是卖弄年纪就能营销出来,老施啊!你这把年纪可以顶三个镇国了。我倒是挺看好安然安大师,年纪虽小,挺有灵气。他的《金X梅》颇得个中三昧啊!   【成远山】(横眉冷目):德行和灵赋都与年纪无关,倚老卖老只不过因为无嫩肉可卖。   【施明孝】(勃然大怒):你,你说谁呢?!口齿轻薄,文人无行……   【董雪】(笑吟吟面对观众,打断几位嘉宾的争论):……看来对于本届文汇集金评文的争夺将会非常激烈,让我们来看一下现场观众以及电视机前观众的预测投票,排在第一的是燕园文学研究院的鸣府文师梁德衡教授(28895票);排在第二的是雅心文社的鸣府文师邹彦(21577票);排在第三的是晚意文社的最年轻镇国文师安然(19985票)……   安大师的迷弟齐晓青愤愤然地关了电视,很是不平,哼!看安大师的《金X梅》就知道安然大师年纪虽小,但古文水准相当高,就算这书不是特殊文种,光看明朝世俗都让人惊叹简直是古人写古文。“续古”还不是手到擒来?   听说大师最新在蒲公遗址还发现了《蒲公遗书》,偏偏有一帮老古板跳出来喊打喊假,存疑群嘲。安大师却好脾气地一声不吭,也不说扯个旗拉开阵式干,让他们这帮书迷们都好憋屈,网络“围脖”上安大师只给了一句“静待佳音”。   脖子都快盼成长颈鹿了好吗?!   ※   书迷们殷殷期盼的安然安大师,正蹲在制假窝点,卖力地知假制假,毫不在意网络和传统媒体上山雨欲来的狂风落叶。   “啊呀,婴宁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一定要写一定要写!小倩肯定也不能少啊,哎呦,还有恐怖香艳的画皮!陆判换头换心这么神奇而讽刺的故事,更不能缺……”安大师挥毫泼墨,陷入了选择困难症。   《聊斋志异》里能写想写的鬼怪妖狐太多,即便是不起眼的小短篇往往读来也是妙趣横生,读后记忆深刻,感慨良多。但是《蒲公遗书》再怎么弄,也最多就是几页纸梗概,再多,那就不是走过场“遗书”存疑的问题,而是愚弄大众,镇国大师智商存疑了!   有那功夫和能耐,老蒲还不跑,当那个凶残的绑架犯常生是死的么?!   犹豫良久,去芫存菁,勉强选出了十二篇有代表性,又主题各异,角色生动,情节诡妙的文章。安大师废寝忘食,那叫个鞠躬尽瘁,一定要赶在文汇集上,让《聊斋志异》闪瞎大众的眼!   程朗什么都能任大师“作”,但是大师不好好对待自己的身体,大狼就“叔不可忍”了。   “喂,喂喂!放我下来,我自己走还不行吗?别,别洗那里,痒~~~”   精力耗尽,目光呆滞的安大师,被洗白白,老老实实地塞进了暖暖的被窝。对程朗来说,什么都比不上自家小肉包身心健康来得重要。   文汇集的金评挺有意思,在议定本年度的主题和“交流日”之后,各家要定下报名参加的人选,文章却可以直至交流日当天才递交。   文汇集将在京都主馆现场由各位大师诵读自己的名题灵书,同时现场直播灵书内容,由灵书等级、启灵人数、灵赋赐予、评委团评分、现场观众投票、电视和网络观众投票等多项权重相加,最后决定金评文选。金评文也不一定只有一篇,往届曾有过三篇同辉的纪录,但也有可能灵书现场发挥太差,金评空缺。   程尘倒不是很在意金评不金评的,他想要的是让蒲松龄之名如在地球上一般,光耀于世。   这个世界的文人们用自己的文思和文笔,一点一点开拓新的文路,延续前人的光辉,肩负人类繁衍的重任而行。他并不认为自己站在地球的厚重历史上,就有资格俯视别人。   但是对于某些不辨是非,不论灵书,只因为利益而叫嚣,想要用舌头和唾沫把他踩到泥里再碾上几脚的渣渣们,程尘只想说:你们洗洗干净,等着啪啪啪啪啪!   ※   当安大师宅在家里与蒲公笔下的鬼狐们交流感情,体会意境,绞尽脑汁如何将过于古雅的文辞,用稍为白话的现代文体来表现又不失其原汁原汁的韵味时。   一对苦恼焦虑的父母找上了门。   “无上天尊!要不是实在没办法,老道也不敢上门来麻烦您啊!”俞道长苦着脸小心翼翼地解释,“实在是,实在是,这个……”   眼泡红肿、脸色苍白的徐英华一把把叽叽歪歪的老道拨开,勉强勾了勾嘴角,声音嘶哑地说:“安大师,实在是没法子,求到您这里来了。我的,我的……小图章丢了,不知道您有没有见过他?”   “图章丢了,你找我……”程尘一头雾水地问,猛地醒起,哎呦,想起来了,俞老道家那个有孤独症,爱半夜爬窗的娃好像小名就叫这个,他到现在还记得那双死气沉沉的黑色的眼。   难道是——“你们家孩子丢了?!”   徐英华再也忍不住,眼泪像是打开了闸门,哗一下涌了出来,瞬间泪流满面。往日飒爽英姿的徐娘连话都说不出整句,抽噎着低语:“是。昨天,昨天找了一整天,已经报过警,但,但是,呜呜呜……”   俞老道轻轻搂住她的肩膀,低声叹息道:“唉,失踪三十多个小时了。山上山下都找遍了,没有任何线索,警察也说是没什么办法,只能慢慢找。老道甚至动用了扶乩之术,沙痕乱如麻,惭愧惭愧,只晓得东南利遇贵人,所以,这个,这个……”   俞老道捻着山羊胡子,殷切地望着安大师,虔诚如仪。   程尘木然地回望那双精光小眼,很想晃着这位神棍的肩膀摇一摇,听听他脑袋里到底积了多少水?!特么丢了孩子就赶紧派你家老道小道们一齐到处找啊!你个只会符咒做美食的道士扶乩就算了,算出个东南利遇贵人,就直接跑到我家来找娃,你还不如去找太上老君方便直接点!   徐英华这时也冷静了些,抹掉眼泪,忽然在自己的随身包里使劲翻找起来,不一会儿掏出一张白卡纸,小心翼翼地摊开放在面前的茶几上。   “我们来找您,主要还是因为这张画,画上有您和程朗先生……”   程尘眼神一凝,死死地盯住了那张古怪的画作。 第105章 交图   五根歪歪扭扭的火柴棍, 支成个人形,顶上扎着只大白球, 好吧,勉强算是个火柴人。可这大白胖脑袋上黑眼珠一大一小, 脑门上一撮小火苗, 满脸都是麻子点,麻子点之间还连了无数蜘蛛丝……你告诉我这是青春无敌英俊帅气人见人爱的安然安大师,Are you kidding?   至于程朗同学的“画像”,那就更惨不忍睹了,张牙舞爪漆黑一团, 站在白胖团子头的安大师身后, 像只背后灵都多过像个人!两只眼睛被画成了两小团火苗, 黑黝黝的肥厚嘴巴尖尖地撅起, 正亲向白团子的脸颊。   安大师眯起眼,一向甚厚的脸皮也有些发烧,这熊孩子那晚爬窗窥探,看到什么少儿不宜的动作了吗?   背景相当奇怪,鲜艳的曲齿状波浪向下笼罩着两个人, 有点像倒挂的群山,也像是半张獠牙密布的嘴,又有点像那些太空摄影的光波图。   整张画就是一个孩子的古怪涂鸦,但看上去总让人觉着哪儿哪儿不舒服,浑身不自在。尤其是那白团子脸上的丑陋麻子,让人看了一眼就眼瘸, 却又忍不住再看一眼到底有多丑。   画面上没有一个字。   “为什么说……这两个‘人’是我和程朗?我并不觉得这图和我们有什么共同点,这俩像黑白无常更多过像人。”程尘看向徐英华,戳了戳那个丑爆的火柴人。   “小图章非常非常喜欢你,”徐英华理理思绪,强自镇定地向安大师描述孩子的行为举止,“交图从出生起就不爱搭理人,他非常聪明,可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两岁多的时候,医生诊断说是,说是孤独症……   我当时就觉得天塌了一半,幸好我家林非有心,对我们娘儿俩不离不弃,陪着我们四处求医,虽然都没什么疗效,可我们一家三口在一处,这些年也这么过来了。”   她抖着唇,尽力让自己的表述清晰准确,俞老道握住她的手,深深叹了口气。   “等等,……交图?这名字谁起的?”程尘皱起眉,听到了一个不太愉快的名字。自从在还真老道手下险死还生地走过一遭,他对这些龙生九子们的名字十分地敏感,交图?椒图?!   龙之九子,形似螺蚌,性好闭。   怎么冒出这么个名字?   俞老道讪讪道:“俞交图,交际的交,图章的图。这是孩子的大名,小图章是小名。……名字是当年还真师,呃,还真道士给起的。”   程尘一惊,背脊一挺,脸色都有些变了。   俞林非慌忙解释道:“不不,安大师,这孩子和还真没一丁点关系,就是当年他占了观里最长的辈份,我也就客气下,谁知他就顺手给起了这个名。听起来寓意也不错,就用了。”   程尘望望身旁沉静的“崖自”,他那双绿色的眼眸此时光芒内敛,看不出一点异样神色。   “我记得,小图章是黑眼睛?眼睛又大又乌,我印象非常深。”   “是的,是的。孩子眼睛随我,乌溜溜的。”俞老道拼命睁大“寸光”湛湛的眼,试图让大师感受下遗传的魅力。   程尘不忍卒睹地转过头,继续关心孩子的画和失踪的细节,不再多纠缠那个名字。也许这孩子与什么“龙生九子”完全无关;也或许,他和自己这个“蒜泥”一样,都是某种试验的“失败品”——看那双乌黑的眼睛就知道了。   “……交图和一般自闭症不太一样,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自己学会了看书和画画,经常在画室一坐就是一整天。我总觉得他知道身边的一切,但就是完全不关心这个真实的世界,他像是坐在另一个被隔膜分离的世界里,漠不关心地看着尘世俗事。   我和他父亲就是交图与世界仅有的联系,细如蛛丝,飘摇风中,随时都会断裂。也许到那一天,他就会完全摒弃真实的世界,我,我……”   徐英华有些神思恍惚地看向程尘,声音飘忽:“直到那天,您,程尘来到倚月山庄。我都不知道这孩子能有这么敏捷的身手,夜半三更悄无声息地瞒过这么多护卫翻窗入室……   他对你不是一般的感兴趣。   打那晚闯入大师您的房间后,我回屋把孩子牢牢看了起来,他虽然没闹,但我看得出来交图很不开心。后来,他就一直在画室里画,一边画一边念叨着‘程尘程尘’——您的名字,他画了很多张,却一张也不满意,都撕得粉碎。   只余下这一张,我听到他盯着画自言自语,他摸着画上您的脸,说——‘星图’。”   “星图?”程尘望向画上他那白团子脸上的黑芝麻,呃,这是指星星?那这印堂上的小火苗难道是指他的——灵魂?!“星图”岂不是指他意识海里的……?!   程尘毛骨悚然,像是从皮到骨至脊髓都被人看透了,只觉一阵寒意涌来……是自己想,想太多了吧?!小图章只不过是个自闭的孩子。   徐英华继续喃喃说着:“他一直喊着您的名字,我知道他想找您,可是我也不能放他出来麻烦您啊!交图不哭不闹,后来,就一直用他乌溜溜的大眼睛那么看着我,一言不发,再后来,我们发现他不见了。   画室里只剩下了这张画。   我和老俞的心急得跟油煎似的,山上山下什么犄角缝都找遍了,连那狗脑壳穴凶地都去翻了个个,到处都找不到,报警也没一点用。老俞实在急了,这才扶乩寻人,求到您这里来,就是想着,万一,万一那孩子他,他寻到这里来了呢……呜呜呜……”   徐娘说着连自己都不太信的渺茫希望,嘴唇都咬出了血,实在忍耐不住,扑到老俞怀里嚎啕大哭。   俞老道唉声叹气地连连安慰,一脸哀求地看向安大师。   程尘也很无奈,看我有什么用,我也不是寻踪犬。他一向对女人的眼泪没什么办法,现在面对一个伤心欲绝的母亲,更是半点招都没有,只得回过头找他那“有事没用,没事有点用”的保镖。   老蒋正缩在一边偷偷嗑他的瓜子看戏。说实话,生死之间走得多了,同情心这种东西就很稀缺,他连自己都不怎么在意了,也很难去在意无关人等的生死离别。   “蒋哥,你看你们那边有没有什么办法帮着找找孩子?毕竟也是相交一场,能帮则帮。”程尘问,身边一堆体制内的,平时派不上什么大用,找找孩子总能帮得上忙吧?   “啊?啊!行,我去问问……”老蒋一楞,没想到事情丢到自己头上了,忙不迭地应下,话没说完,只听程尘身边的大狼一声重重的冷哼,他蓦地站起,转头望向黑沉沉的窗外。   “怎么了?”程尘有点摸不着头脑,几个人都应声向外望去。   程朗长身而起,猛然从大开的落地窗扑出,在阳台架上单足一点,又蹿出老远。星光黯淡的夜里,只见到他像只巨大的蝙蝠,四肢交错攀爬纵跃,偶而一顿,“飞”上了远处那棵正对程尘家窗户的高大古柏。   “他这是?”俞老道有点搞不清状况,这个一言不合就飞飞,安大师有点纵容他家的启灵师啊!   正说话间,就见程朗似乎从树上掏出个什么东西,拎着就往回“飞”。   走到近来,就看得清了,他手上的“玩意”是个七八岁大的孩子,乌发乌眼,垂头耷脑的,正是“失踪”的小图章,也不知他怎么那么大的本事,就在这棵古柏树上蹲着了。   俞老道目瞪口呆,小眼珠都快蹦出眼眶,他一声虎吼:“儿儿儿儿子啊!”想扑上前去,被徐娘子一巴掌拨开,挤到一边。   徐英华一把搂过被程朗拎进窗户的孩子,哭得无声无息,眼泪不一会儿湿透了俞交图的肩膀,他有些不舒服地拧了拧身子,抬起乌黑的大眼,望向程尘。   从头到脚没说一个字,只是定定地看着人。   “你这孩子,这孩子!爹妈担心你都快……你,你!千万不敢乱跑了!”徐英华哽噎着,抱着儿子也不敢说重话,抹着眼泪又哭又笑。   俞老道笑得皱纹都挤成了堆,跟只乌头苍蝇似地不住搓手,嘿嘿嘿地说着见笑见笑,脸上的笑是止都止不住。   送走这一家三口,程尘好心累,生娃简直就像是来讨债啊!   睡下没多久,电话又催命似地响起。   程尘接起电话没听几句,火头直蹿顶门,青筋都跳不停,实在忍不住吼:“什么?又跑了,你这当爹的白长那么大的个啊!连个孩子都看不住!”   大狼询问的眼神看过来,程尘捏着电话愤愤然,交图那娃又跑了!这个折腾劲……他喷俞老道喷到一半,忽地想起什么,转头望向了自家对面的大柏树,又回头望望大狼。   程朗面无表情地缓缓点点头。   嗷!这熊孩子是盯着这棵树要做窝生蛋啊?!   大师无力地挥挥手,让程朗把人逮下来,对着话筒恨声道:“你儿子现在在我手上,不把你家道藏真经打包过来,你就别想再见到他!孩子这几天就住我这儿,免得你又把人看丢了,等他缓缓,想开了不在树上做窝了,你再接他回家吧。就这样!”   家里突然多出这么一个幽灵似的娃,程尘也有些为难,丢又不能往外丢,谁知道他一转眼又会跑哪儿去。放在书院里也不太合适,毕竟孩子有孤独症,又特别粘乎自己。   好在家里现在其他不说,要护卫,手指打个响就能蹦出一打来。   程尘把孩子的衣食住行塞给一脸苦水的老蒋,转身又投入自家的制伪大业,“交流”近在眼前,可不能给蒲公和自己这块镇国招牌上抹黑啊!。    第106章 文汇集   十月初十, 一年一度的“文汇集”开幕。   因为近年来全球人类启灵难度的攀升,以及由此引发的生育低谷, 使得人们越来越重视灵文的交流,对文汇集的关注也是一年更比一年热。往年还是几家社团文会自发在文合会的牵头下, 搞圈子内的“联谊”交流, 这几年连政府媒体也积极参与推进,旨在积极鼓励灵文的创作,同时也借此机会传播华国的文学、文化。   对于华国的中下层民众而言,文汇集更是一个能免费让顶级文师启灵的绝好机会。文师们友谊比赛,启灵的人数和灵赋也占相当重要的权重, 为了这些现场参与名额, 华国政府别出心裁地提早三个月开始卖“文彩”——文汇集启灵彩票。   中奖的可以获得文汇集现场启灵名额, 至于到时是不是真能启灵, 那还得看文师灵文的水平,以及孩子们的运气。   【文汇集访谈】   【董雪】:……大家翘首以盼的文汇集今天终于正式开幕了,施教授,作为我们华国最高层次的文学联谊交流活动之一,您觉得本届二十三家参评社团的文师们有否可能再创镇国佳话?毕竟文汇集已有近十年未能有新的镇国作品现世。   【施明孝】:文汇集你可以说他是我们华国顶级文事之一, 但并不是所有顶级文人都会参与,比如像堂大师这样性喜自由的野贤,他不会约束自我去代表某个社团出席文汇集。(堂皇之不置可否地一笑。)   比如我们节目的嘉宾成大师,他隶属政府机构的编制,也不可能参与这种民间自发的活动;还有几位年高德勋的镇国文师,那更是我们华国之宝, 也不会与后辈们争这个金评名誉。所以说,文事本身的等级是高的,但参与的就不一定是最高层次的文师,也有可能欺世盗名之辈混淆其中,这就要靠我们文评人秉持公心,代表人民筛除掉这些……   【成远山】:施先生,你问过人民,他们乐意被你这么随便代表吗?   【施明孝】(脸红脖子粗):你,你!   【董雪】(忙转身问):堂大师,那么您看好哪一位文师?   【堂皇之】(笑得东倒西歪,眨眨眼):哎呀,我?我可不敢代表别人,就代表我自己吧!雅心文社的邹彦不错,人虽然跟块松墨似的梆硬,文却很有灵性,还特别有古韵,这一次听说是续前朝孔尚任《桃花扇》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我喜欢!   年轻的安大师也不错,不过听说他要续写蒲松龄的《崂山道士》,这个么,恕我直言,可不是什么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题材。   【成远山】:安然文风多变而诡,但篇篇有大家之像,我押他赢。   【董雪】:各位观众,截止目前,燕园文学研究院梁德衡(65822票);雅心文社邹彦(47907票);晚意文社安然(39085票)……现在就让我们将镜头转向本届“文汇集”直播现场——京都体育馆。   ※   因为有23位文师要诵读自己的新文片段,每位文师分配的时间是30分钟,为了让文师们有充裕的准备时间,也让观众们有更精彩的节目观赏,文会分两天进行,抽签决定顺序。   程尘手气一般,抽在第二天晚上诵读,排在他之后的,正是目前观众票数领先的梁德衡教授。   头一天的交流,程尘就带着家属、朋友们来汲取文会经验。   因为若大的体育馆最中心的一大块好位置要排放中了“文彩”票,等待启灵的孩子们,所以除了后面几圈纯粹是看热闹,连文师脸都看不清的观众席,周围观察室的位置其实不太多。观众们更多的还是坐在外围,通过体育馆的超大显示屏,以及电视直播来收看文汇集的文学交流。   好在参加文会的文师们总还是有些“照顾座”的,程尘带着程朗、甩不脱的小图章、号称一定要贴身保护的老蒋,以及林学弟和小卷——学院本周的最高分获得者,一起来观战。   小胖太占地方,让程尘赶到晚意的“观战”室去了。   第一位出场的是位知性美女,是一个小文社的代表。她续的是前朝美人痛诉负心汉的《连枝辞》,文章本身以美人的身世遭遇为骨,又补以歌赋,故事情节曲折凄婉,令听者扼腕叹息之余,也痛恨负心人的背信弃义。   但续文这位美人文字功力显然还不足以驾驭古赋,补缺之处浅白许多,就如一块旧锦织补了新棉,虽然齐整,但看上去不太协调,文字的连贯顺畅之美自然也没有了。   星星点点的灵光飘下,这位美人启灵了7位孩童,灵文大约只有“县达”等级,她有些难堪地鞠了一躬,黯然退下。   “唉,可惜,读得倒是真动听,一口吴越软语,可惜了!”程尘正感慨着,对上了三双眼睛,大狼绿眼幽幽,小卷二哈直楞眼,交图同学的死光眼散射……他浑身一激灵,一人给了一个脑瓜蹦。   还能不能好了!天天无死角地盯,尤其是这几天新来了小图章,也不知触到了大狼哪根神经,也采取紧迫盯人姿态,除了盯小图章,更是没日没夜地紧盯他!害得程尘噩梦里,都是一双一双又一双的黑眼睛,绿眼睛。   接下来的几位雅韵华章,各有风味。   甚至还有一位穿着古装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以屈原的《离骚》开场,续以屈原投江的传说故事,念到激愤处,灵光四溢,一位长服披发的大夫从纸上跃起,纵身跳入了灵光的波涛之中,鸣府文灵俱像!   这位来自澜江文社的“古意”文师,写出了本次文会的第一个鸣府,当场启灵25人,并有屈原文灵加持灵赋。得到了第一天前半场的综合最高分92,并且他的观众票数也一下子蹿到了程尘的前面,高达42202票。   “安大师,这位‘古意’好像还有一争之力啊!”老蒋摇头晃脑,也装出一付斯文人的样子。   安大师但笑不语,尔等凡人怎知我大地球加持之伟力!   隔着中心广场,对面的观测室里,有几个隐隐绰绰的人影。   “对面就是那个安然?”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对着窗户远眺。   “就是那小子,听说刚启灵没一两年,有个记忆书籍过目不忘的灵赋,折家很看重他,还和李求知眉来眼去的,不知会不会有什么私下的交易。”   “不会。李求知要的是大势大局,至于到底是哪家得冠,哼,哪一届没有掰掰腕子?这次的《长恨歌》集了这么多人之力,难道还比不上个出道才两年不到的半大孩子?!”   夺人文意是可耻可恨,但众人集思,最后由一人定稿,却是文坛的灰色角落。要是都署上名,那是“合作”,相当少见;更多的就是只署某个人的名,让这个名家落笔定稿,他身后策划构思的却有一帮子人,业届称之为“枪手团”。   “老施也是,说不到点子上,给那两个联合着压话头。”   “想办法让老梁换前面,压着那小子,容易启灵的都搞定,剩下的,哼!那个邹彦也……”   ※   当天晚上,程尘接到了“文汇集”的来电,说是因为雅心文社的邹彦轻度食物中毒,正躺在医院挂水。组委会为了照顾这位不太幸运的文师,应个人请求紧急按规程将他排到最后出场,给予足够的休养时间,第二天出场的各位文师就需要麻烦再抽一下出场顺序。   事情本身倒是不大,但让程尘感觉不太好,不过一个文学交流会,似乎也有什么妖风要刮啊!   任尔东南西北风,我自巍然不动如山。   重新抽签后顺序略有调整,程尘排到第七位出场,原来跟在他后面的梁德衡换到了第六位出场。据包打听折小胖跑来报告,这位教授的续文题材取自唐白居易的《长恨歌》,以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恨情仇为主线,一展盛唐风月,很有竞争力。   折冲前都有些担忧,这个《长恨歌》压在程尘前面,会不会压力太大?只是他家虽然也作了公关,可出场顺序已经换了一次,没有天大的理由,实在没道理再换,要不然这组委会要面对的可不是一家两家的怒气了。   “老爹让你小心点。这个梁教授风评不错,过往的战绩和灵书都相当有人气。但是听说……”折小胖凑到程尘耳根,压低了声音,“他不是单干独立写文的,而是身后有一帮人,管大纲、细节、剧情、场景……还有专门管宣传炒作的。”   程尘恍然,没想到啊!这个异世界也有这样的写作作坊,真是只要有利益,什么空子都能钻,连灵文规则都不放过。   文汇集第一天的交流,直至晚上九点,暂时落下帷幕,“古意”大师暂以92分高居榜首。   有得意的,自然也有失意伤心的。   中了“文彩”企图在此一博的人家,头一天足足送来了八百个孩子,但是头一天文会交流下来,只启灵了136个,剩余的孩子们都得送回。因为文彩名额只有一天有效,第二天,还有另八百个满怀希望的家庭将要送来自己的孩子,一博生死。   启灵的欢天喜地,未启灵的黯然神伤,失控嚎啕的也不在少数,甚至有几位家长跪在地上,拖着放孩子的装置,死活不肯离开。文会保安们一涌而上,有秩序地一一分散,很快疏散了人群,把家长和孩子们都赶离了会场。   看多这些伤心事,人都麻木了。   灯光渐暗,很多人离开了,也有更多不甘心的家长,带着孩子们蜷缩在馆场外围,静静等待着万一的奇迹。   明天,还有希望呢! 第107章 人间鬼域   王陈武是个退伍军人, 三十二岁时XX部队排长退役。一退役,曾经有过的荣光也迅速黯然失色, 本是农村来的,这级别又挺尴尬, 也不用想有什么好位置安置。他一狠心, 拿钱回老家承包了几十亩山岭,种蜜柚,刨了成本一年也能赚上两三万,苦是苦,可比起其他土里刨食的乡亲, 他这万元户可滋润太多。   唯一让他挂心的, 就是家里两个娃, 婆姨是好女子, 跟着他吃苦受罪上山种果,还给他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娃,一个六岁,一个两岁半。照说这日子该是美,可是娃生下一年开心高兴, 两年启不了灵就发愁,等到六年头上,儿子还是个肉果,女儿也启不了灵,这日子就像是苦莲就着苦瓜下饭,牙缝里都渗出苦水来。   想找级别高些的文师启灵师们, 那价钱实在辣手,试了一两次不行,家里已经亏空得吃不起肉。他这四十不到的年纪,眼瞅着白发一缕一缕争先恐后地往外冒。有时想想,这日子都不知道怎么熬下去。   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再苦再难也得挺着脊梁给婆姨和娃们顶起一片天。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前阵子老团长神神秘秘地打来电话,给了他一个文汇集启灵特别名额,据说是主办方特别划出来给各条战线上的劳模功臣们的。   老团长说了,这次文汇集有一位镇国文师,特别特别的牛掰,前阵子治好他失眠症的《南柯梦》就是这位安大师写的。而且安大师的文一向启灵有神效,让他怎么地都要争取留在现场,哪怕是在场外,说不定都有机会启灵。   安大师一向喜欢搞大场面!   老团长没能给王陈武搞到第二天的启灵名额,实在是内部消息里安大师的名头太响,位置太抢手,王陈武这个功勋排长就有些排不上号。   第一天的文事,他的两个孩子还是没能启灵,又一次的失望让他麻木生茧的心都有些刺痛。   好在老团长的话他记在心头,要相信,安然大师是能制造奇迹的大师!   王陈武在体育馆角落里找了个避风处,半开放式的馆所晚上也不算太冷,让婆姨和孩子暂时安顿,只要不在内围,保安们也不会来赶。   他匆匆跑出去,买了十个大肉包,难得奢侈一回,这两天就开开荤,两天六顿就全有了,家里的瓜婆姨也好久没好好吃上一口了。忍着饥,舔舔唇,他还是没咬上一口,打算回去和婆姨一起分着吃。   一转身,对面撞上个汉子,差点没把一包肉包给撞翻了。王陈武憋着气一瞪,却见那人拉着个装着孩子的简易桶,两眼发直,面无人色,像游魂似的往外飘。桶里的孩子无声无息,显然,这也是个伤心透了的父亲。   那人似乎连撞了人都没注意到,趔趄几步,又神思不属地拖着桶往外走。   王陈武看了看他木然憔悴的脸,脚步慢了下来,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喊出声:“哎!你等等……”   那位痛苦的父亲听了他的话,脸上终于有了一丝希望的光彩,含泪嚅嚅:“大兄弟,俺,俺谢谢你!不管成不成,总算有个指望。”   一个秘密的传说悄悄地在体育馆周边传播开来,更多失意痛苦徘徊的人群,偷偷带着自己的孩子潜了回来,缩在馆壁角落里,等待着微末的希望。   王陈武默默地为边上拥挤的人让出点位置,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婆姨又黑又糙的手握住他的,不再年轻清秀的脸庞上绽出温暖的笑:“武哥,咱不欺心,老天会给好报的,安大师会保佑咱的。”   ※   能“保佑”孩子们启灵的安大师正在后台候场,折小胖像只勤劳的小蜜蜂围着安大师这朵娇花不住地嗡嗡嗡,方言都冒了出来:“别紧张,千万别紧张,额都社好咧,灯光、走位、观测室……妥妥滴~”   折冲前搂过满头油汗的儿子,笑道:“行了,我看你比程尘紧张多了。让程尘安静会儿。”   这儿子果然是亲生的,给他分配了安大师这一块的服务,这孩子借着同学情谊的先天优势,做得有声有色,考虑也挺周全,虽然还有些小漏缺要老爹扫尾,咱也能自豪地喊一声老折家后继有人喽!   前台大戏已经拉开了帷幕,梁德衡教授的团队果然大手笔,竟然请了顶级的民乐队演奏《霓裳羽衣曲》。几十位唐代打扮的舞姬随乐起舞,舞姿婆娑,流光过隙,台上“云雾”缭绕,宛若虚无缥缈的仙境。   “当这是春晚联欢吗?”程尘牙疼地喃喃。   只见一位美髯飘飘的帅大叔,穿着一袭唐服,在乐声中走向前台,经过程尘身边时,他侧目傲然说道:“年轻人,不是写点声色犬马、肉香致致的艳文,就能坐稳镇国的。什么是古色古韵,你还有得学!”   程尘听着就不乐意了,正容相对,凝重地说:“这位大叔,你谁啊?!”   这一问,美髯大叔鼻孔翕张,怒目圆瞪,抽抽着嘴角恨恨哼了声,甩手拧头,气呼呼地上台去也!   “这位是梁德衡教授。”狗腿折小胖悄声在后头说。   “我知道。”   “知道你还这么不客气……”   “不管我得不得罪他,他都已经视我为敌。那我又何必忍着憋屈自己?”   “这话好有道理,我喜欢。”老蒋哈哈一笑,大伙也不再将这长胡子大叔的一点小心思放在心上了。   有什么好怂的,就是正面怼!   程朗深深望了一眼那位大叔,漠然转头。   台上的吟诵已经开始,这位梁教授果然练过,气息很稳,共鸣十足,不借用话筒居然也能将声音清晰地传至后台,这是有台词功底的。   灵文启灵重在与天地间的灵意共鸣,灵性相吸,最主要的是诵者的情感与文思的交融,其实读音标不标准,声音响不响亮与启灵多少并不相关。但是有个好的台型台风,优美的朗诵风度,对于宣传人设,以及给有权有势人家启灵时,那印象加成就多太多了!   看来这位梁教授的团队在他的人设包装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在电视机前的观众们看来,更是赏心悦目,不明觉厉。就这一个亮相,梁教授的观众票就刷刷刷跑到8万开外了!要知道,这年头可还是滴滴叫的BB机当家,很少有人有手机能投票,也没几个人有兴致会守在台式电话前一遍又一遍地拨打热线来投票。   8万电视观众票,已经相当吓人了。   梁德衡瞟了眼正对面的票数显示屏,微微冷笑,朗诵得更中气十足。雄厚深沉的男中音飘荡在空中,七彩灵光点点,清幽飘渺的配乐更衬得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如泣如诉,可歌可叹。   三四个淡淡的、妖娆多姿的美人舞影从梁教授手中的灵书飘出,鸣府俱像!   梁德衡激动又得意地抬高了声音,可惜直到结束,再没有唐明皇的身影出现,虽然鸣府,总还是略有不足。   梁德衡也只能遗憾地结束了他的诵念,心底暗自盘算,看来剧情这块,尤其是男主角塑造,还得再换个得力的人。台下喜极而泣的喊声此起彼伏,他整整衣冠看了眼计数屏,36人启灵,109588观众票,稳居第一。   他斜睨一眼后台,嘴角忍不住轻蔑地勾起,真以为凭着点灵赋,没背景依靠,孤身只影就能撬起文坛的天?把一干熬了半辈子的前辈踩在脚底?天真!   程尘整了整衣冠,深吸一口气。   他今天特地穿了一身淡青镶藏青边的襕衫,用以纪念当年大地球上屡试不中举的蒲公。再说了,鬼狐故事不穿身小秀才的服装,那也太不应景了。想想当年“哥哥”在《倩女幽魂》中经典的背书箱砸馒头镜头,唯余一声叹息。   【人生路美梦似路长,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倩女幽魂》的BGM在心头响起,程尘给了大狼和朋友们一个灿烂的微笑,坚定地踏上舞台。   前台喧嚣已息,幽暗中一束灯光亮起,追逐身着挺拔襕衫的身影,眉目清秀的少年在台前站定,犹如一棵伸展枝叶的小小青松。   他展开手中一叠文稿,沉默了片刻,幽幽念起:   【《婴宁》……女郎走过去几步,看着婢女笑着说:“这个年青人目光灼灼像个贼!”】   一丛又一丛的各色锦绣花朵,如同春光乍至,鲜花烂漫,次第怒放。灵性结成的花丛中,一位憨态可掬的绝色少女美目盼兮,绕到程尘身前躬身一礼,却又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泪珠连连——那是爱笑的狐女婴宁。   无可奈何的表兄王子服摇头晃脑地踱步跟上,两人瞬息化作流光向台下洒落。似锦鲜花也四散作七彩的流光,漫洒台下。婴儿的啼哭声,一声接一声地响起,要不是大师还在继续诵读,早就有按捺不住的激动父母冲上前来。   程尘瞟了一眼数据屏,启灵16人,观众票42006……还有些差距。   他索性不再分心关注这些,只是专心致志地将自己全幅精神,投入到那个鬼狐亦有情的奇诡世界,大声诵读。什么数据,什么文会交流都抛之脑后。   【母曰:“此女亦太憨。”】   婆母无奈,鬼母慈爱,邻家儿子轻浮浪荡……蒲公妙笔之下描绘的各色人物,在程尘情感共鸣的诵读声中,一个接一个地从纸上浮现,或浅浅淡淡,或浓笔重墨,灵光不断,启灵不停!   数据屏上的数字以惊人的速度不住地往上弹。   程尘花了二十来分钟诵完《婴宁》,一口气未歇,又接着念起《聂小倩》。   这一篇他结合电影中的角色,略作了改编。   话说蒲公笔下口口声声“生平不二色”的宁采臣,对小倩情有独钟,舍生忘死,到得后来考中进士后却又纳妾生子,生生把这感人的爱情消了大半去。   所以在程尘的改编版中,给了小倩和宁采臣一个圆满却伤感的结局。   时间太紧,想念的太多。   幽幽书声中,似鬼似仙的美貌女子们低笑而出,鬼气森森的大反派黑山老妖——姥姥接踵而至,跌跌撞撞的狼狈书生宁采臣在鬼女小倩的搀扶下,飞奔而出……阴云一重重滚涌而来,鬼哭狼嚎声中,台上台下形成了一片灵性灵气织就的“人间鬼域”!   在中元节未能达成的大开“鬼门关”终级成就,如今却在蒲公大法之下get√。   幻影似真,灵文镇国!   梁德衡在台下脸色铁青,揪掉了几根胡子,突然灵机一动,对着工作人员大声吼道:“犯规,犯规!他超时了!”   现场导演正激动不已,热泪盈眶地为自己舞台上诞生的镇国文打call,写阴灵的文咋了,“鬼”女多好,有情有义,重点是她能镇国啊啊啊!什么限时什么规则……咳!好吧,规则还是要讲一点的,但是文都镇国了还不能通融通融?   瞧着边上横眉竖眼,急怒攻心的梁教授,导演觉得还是得给个说法,要不然这位大师气得迷瞪了,倒这儿算谁的?   他赶紧掏出电话,一边安抚梁教授,一边打给李会长,这事还是要有权威人士给个决断。   食物中毒刚恢复了些,正在候场的邹彦,黑黝黝的脸膛上血色全无,他冷笑着看梁德衡上蹿下跳,道:“后生可畏,文能镇国。我排在后面的都不急,你排在前面都‘演’完了的急什么?要么你上台也给安然喂点什么‘好东西’吃?!”   梁德衡身形一僵,冷哼着转过头去,并不看他。   “……好的好的,一定要让镇国灵文发挥好。”导演抹着油汗,握着电话兴奋地跑过来,向梁教授解释,这个因为出现了极为难得的镇国文,场内场外都是群情激动,考虑到文会本来就是发扬灵文,交流为主,既然有这么出色的灵文,还是让安大师诵完,以飨观众。   导演看看梁德衡青一阵红一阵的调色板脸,又加了一句:“我请示了李求知会长,他和评审团一致作出这个决定,连皇储和皇后也很关注安然大师的这一系列文,希望能听完……”   还能说什么?   梁德衡咬着牙根在邹彦的冷笑声中,踉跄而去。   安大师不知道台下的刀光剑影,他完全沉浸在了《聊斋志异》奇诡诱人的氛围之中。上台前本打算读个一篇半,但是灵境一出,简直是身入幻境,穿越到了鬼域、青丘,再不复人间。   脑海中一盏白灯笼在漆黑的夜里亮起幽黄的光,忽忽悠悠飘荡进书斋,一位身着襕衫的书生铺开泛黄的纸,提笔写下《聊斋》。   第108章 文可传世   阴云滚滚、妖风阵阵, 安大王在一干妖魔鬼怪中站如松,诵《聊斋》。   狐女鬼怪虽然彼此看不顺眼, 倒也各自安份地蹲在自家地盘上,伸头张目瞧着正中的书生蒲松龄奋笔疾书, 一支白灯笼无枝无依, 凭空照着蒲书生的纸笔。随着程尘的诵念,一个个离奇怪有趣的故事跃然纸上。   聊斋一出,鬼狐俱惊。   一曲倩女幽魂不知何时伴着幽幽的丝竹之声,响起在馆场之中,似吟似诉的歌声, 好像是悠远在天边, 又仿佛在耳畔吟唱。鬼女窃窃, 狐儿呦呦, 间或响起几声姥姥不男不女的长笑,闻之犹如置身鬼窟狐穴。   “幻境生音,当可传世。”折冲前张口结舌,在后台已经完全呆掉,看着一堆妖精中的安大师, 搂着儿子喃喃,“傻儿子,这金大腿,不,财神金身,你可得一辈子抱得牢牢的。”   折小胖已经被“我同学会传世”这个难以置信的消息震撼得发傻, 只会嗯嗯嗯点头了。   程朗抱胸站在那里,望着台上“光芒大放”的程尘,抿紧了唇,目光幽深,若有所思。   老蒋在一边啧啧啧摇头,一边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冷面男,暗自叹息,老牛啃嫩草,还啃上了棵仙草,这日后有得烦恼喽!   梁大教授一脸死灰,再也不喊犯规,特么续补蒲松龄遗书的一系列灵文凑一块儿,居然能搞出个传世之作《聊斋》,犯什么规?这完全是丧心病狂的作弊!什么刚发现的《蒲公遗书》,指不定老折家偷偷藏了多久,用多少人力物力拱这小子上顶峰。   得砸多少钱才能砸出个传世?!   梁德衡算算自己团队的开支和收入,心如刀割,终于承认,就算是砸上天文数字,他也未必能砸出“镇国”,更不用说“传世”这种东西和彗星撞地球一样,机率太小太小。   现场导演已经欢喜得傻了,根本顾不上老梁还闹不闹,掏出电话一通又一通地报喜报功……想必今晚的《新闻纵横》也要给“文汇集”留出一两分钟的时间,向全国人民报告这个百年一见的大好消息。   程尘读完《聂小倩》,立即接上《陆判》。   【陵阳朱尔旦,字小明。性豪放,然素钝,学虽笃,尚未知名……】   他感觉自己进入了某种亢奋而玄妙的状态,心神如在天际,冷漠地注视着处于这个世界的肉身,识海之中一颗硕大的星球大放光明,在金光之中冉冉升起。他心头清明,那是《聊斋志异》。   作为种花家的孩子,从小听过多少蒲公的鬼故事,电视电影无数遍的翻拍,更让《聊斋》故事深入人心,有华文处,无人不知《聊斋》,这绝不是吹嘘,只看那颗文星灿若金阳的光芒,就知道大地球有多少人的意念缠绕其上。   它可能曾是青春少年又惊又好奇的梦中绮事,也可能曾是孩子恐惧的童年鬼话,更是无数人难忘也无法舍弃的记忆片段。   在地球种花家,它传世数百年,在水蓝星华国,它也将流传久远。   蒲公您可安息。   程尘的嗓音已经读得有些沙哑,喉咙似乎冒出了烟。   一只大手将温水递到他唇边。   程尘一楞,抬起头,程朗不知何时已站在他的身边。   程尘轻轻一笑,久旱逢甘露啊!举杯一饮而尽,他继续诵念,嘴角却忍不住滑过一丝温柔的弧度。   程朗背手站在程尘的身后,一双冷眼死死盯着周围的妖魔鬼怪,哪怕那些都是灵性幻化而成,他也不愿意有丝毫大意。   他的身后隐隐约约幻化出一匹巨狼的阴影,在阴云鬼雾之中,无声傲然啸立,獠牙惊怖,震慑群妖众鬼。   幽歌声声,鬼语灵云。   粗豪大胆的朱小明,徇私鬼术的陆判,换头的娇娘,一个又一个栩栩如生的角色从薄薄几页文稿中争相涌出。   《画皮》《促织》《席方平》《小谢》……   读得声嘶力竭,汗透浃背,程尘终于读完了他精中选精,不忍割舍的十二篇精粹。他抬起头来,眼前一阵发黑,汗水流下糊住了他的眼,刺痛。   阿郎小心翼翼地拿起毛巾,为他拭去汗与泪,可以撕虎裂豹的手,像是拈着根绣花针,轻柔细致,唯恐弄痛他丝毫。   没了灵性的束缚中心,阴沉的灵云轰然涨起,成了张牙舞爪漫卷半天的妖云!   占了馆场内还不够,鬼笑狐嘻声中,妖灵们腋下生风,足踩阴云,往馆场外围涌出。所到之处,婴啼阵阵,大人们喜极而泣,嚎啕声大作。   这气势太惊吓凡人,要是不知道这是在启灵文会现场,妖妖灵早就接电话要接得手软了。这简直就是鬼门关大开,众鬼群妖协作刷人间啊!   王陈武眼见着黑灰色的灵云漫出,激动得立即打开了孩子们的筒盖,心里默念,来一个半个文灵都好,哪怕是“鬼”都不嫌弃!身边机灵的大人,都赶紧学着这位机警的退伍老兵,让自家孩子最大程度地曝露在文灵之下,看看有没有机会“中彩”。   ——刚刚缩在场馆外墙角根的苦命家长们,都实时收看了高挂立墙上的大屏幕转播,不得不说,这位年轻的安大师真是太有范,也太不走寻常路了。一般文师写人启灵,他写阴灵,还称之为“鬼”,这鬼啊狐啊的文灵,弄出来不是一个两个,一搞就是大事情,文可传世,灵可批发。   安大师笔下的灵,不是论个,是论打的!   一朵红梅悠然飘至,乎乎悠悠地在两个孩子面前转悠。   王陈武咬紧牙根,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生怕惊动了这朵文灵。婆姨腿都软了,趴在汉子身上,死死咬着唇,除了眼珠死盯着那梅花慢慢转,其他部位连根小指头都不敢动一丝。   红梅停了下来,王陈武用他那狙击立过二等功的鹰眼努力辨认,断定这就是刚才安大师念的《婴宁》里,女主婴宁手持的那枝红梅!   他瞪圆了眼睛,恨不得吹上一口气,把这文灵花儿吹进孩子的身体里。   红梅微微一闪,电光火石之间,化成了一团玫红的灵光,飞入了女娃的前额,下一个瞬间,瘦小的孩子,“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她手脚缓缓动弹了一下,苦着脸哇哇不停,像是要哭尽在这人间短短几载遇到的苦难,哭尽这无魂可依的恐惧与孤独。   “妮啊!”婆姨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喷涌而出,她扑上前去,紧紧搂住了号哭不已的女儿。   “恭喜恭喜!哎,真是,真是,老天保佑,保佑安大师长命百岁啊!”隔壁的汉子早就泪流满面,喜不自胜地握着拳头,绕着自家儿子的桶打转。他家的孩子已经五岁多,太瘦弱,虽然幸运地被一朵阴云启了灵,但也不敢抱,生怕抱坏了孩子。   “同喜同喜,哎?啊!”王陈武又兴奋又难过,正伤感大儿子没能启灵,没想到半空中一个楞头楞脑的粗豪书生一下子栽下来,正投入儿子的怀里。   那是朱,朱……小明!那个陆判里的主角书生。   王陈武笑得嘴都合不拢,搂着茫茫然睁开眼的大儿子,决定一定要给儿子起个霸气又有纪念意义的大名,就叫王·小明!   周围欢呼雀跃,喜极而泣的声音陆续不绝,这一夜“鬼门”大开,传世灵文出世,在馆场内外的所有孩子全体都启了灵,差别只在于灵合度高低以及是否有文灵入怀赐予灵赋。   据事后统计,共启灵抚灵1262人。   头一天没启灵的,有300多位孩子被不甘心的家长偷偷带来,等在馆外,终于等来了奇迹。剩余的160多号,都是幸运至极的围观吃瓜群众,蹭在现场看个文会,居然被抚灵,大大提高了灵合率,甚至得到了灵赋。   所以说,傻人有傻福啊!   什么观众投票,启灵数据,在这个恐怖的数字面前,安然大师可以睥睨文汇集,说一声:我不是针对你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而是说你们全都是渣渣!   当然,这种话偷偷肚子里乐一下可以,说出来就是不知趣兼不自量力了。   毕竟,那是属于蒲公的光彩与荣耀。   程尘作为地球来客,与有荣焉!   ※   体育馆某个偏僻的观测室里,朱朝风望着台正中风姿如神的程尘,眼神狂热地喃喃:“金色的魂光,这么远都能闻到那美味;透体而出的星光,星图就在他的身上。”   李求知深深凝望了程尘一眼,他并没有看出这孩子有什么与其他人不同的异样。也许,这是流着神之血的半神们,所特有的能力?他向来自持冷静,这时候也有些激动,神灵要的星图,已经有了踪迹,只要……   神所应予的长生,近在眼前。   朱朝风转眼望向程尘身旁高大的男人,良久,嘻嘻笑了起来:“崖自也没歇着啊!我闻到了他身上囚牛的味道。”   他舔舔唇,眼如碧血,笑靥如花。   一二三,你吃了一个,我吃了三个呢! 第109章 蛊   还没等到第二天的《新闻纵横》, 电视先被一条插播新闻刷屏了:“……我国东北辽府、黑府、延府多处出现形似龙卷风的黑色漏斗云状不明物,人类碰触可导致灵性丧失, 但该不明物体目前并不会移动,政府正在积极组织专家人员研究解决。   辽府、黑府、延府进入特别紧急防御状态, 请各地相关民众保持镇定, 听从武警和军人的指挥,尽快平稳迁移至安全地带,户外人员应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民政部求助电话XXX,请大家注意收听、收看、查询政府发布的最新动态和命令……”   正躺在懒人椅上看着电视等某人投喂的程尘, 一下子惊得坐了起来, 与大狼对视一眼, 心沉了下去。   “……漏。”   “漏”这件事, 本来只是局限在小范围内相关人士知情,政府也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法,更别说还有国外势力不停搅局,借“漏”想来插手华国事务。事态的本质虽然严重,但因为“漏”涉及范围的局限性——一开始仅有两三个出现在延府的山区, 华国当时迁移了三百多户人家,并严格控制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广大民众并不知情。   现在,显而易见,这个盖子捂不住了。   政府只能有限度地公开“漏”存在的事实, 对于“漏”吞噬天地灵性这个令人绝望的特性,仍然选择了避重就轻。很难说这样的选择对或错,但站在维持稳定社会的立场上,政府并没有更多的选择,只能与时间赛跑,尽力在恐慌性消息扩散开来之前,找到解决或者说让“漏”停止蔓延的方法。   这不是某些人的战斗,而是关乎到整个人类生死存亡的决死之战。   程尘沉默地看完整条插播新闻,凝视着屏幕上在群山之间,悬于半空中妖异的黑色漏斗,握住了大狼微凉的手。   蒋师成过来告别,一向嘻皮笑脸、吊儿郎当的他,难得正装肃容。   “我刚刚接到了紧急征召命令,既然国家和人民还需要我这样的半废物贡献点经验……”他站直身体,凝视程尘,缓缓举手行了个军礼:“责任所在,义不容辞。”   程尘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说什么,手忙脚乱地也站直身体,回敬了蒋师成一个庄重的礼。   蒋师成走得悄无声息,哪怕曾经饱受与“漏”战斗的痛苦和伤害,牢骚满腹地受着后遗症的折磨,当国家召唤他时,他仍然毅然决然地再一次迈向那个让人绝望的战场。   接替老蒋的是董则,这个没什么存在感的男人,似乎连呼吸都不存在了。程尘从他漠然平静的脸上,也偶尔会发现一丝担忧。   所有人都行色匆匆忙碌着,连折小胖来探望程尘时都板着小脸,欲言又止地在他面前叹息。   “传世”灵文出世这样的大好消息,就像是一个小小的涟漪,溅起点欢乐的浪花,转瞬就淹没在“漏”的阴影之中。   对于这样的状况,程尘有些无从着力的烦躁。他所能做的,就是到书院给孩子们讲课,努力抚平自己的焦躁,也安抚莫名有点不安的孩子们。   “程尘,你说那个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林良羽实在按捺不住,偷偷地问。   “谁知道呢?”   “那……政府能不能把那东西消灭掉?”   程尘想了想,摇摇头:“……我不知道。”   “漏”不知其从何而来,更不知其所终,只知道它就像一只饕餮,贪婪地吞噬着这个星球上人类生存的根基——灵性。   回到家中,程朗正陪着交图在玩。   他的一只大手罩在俞交图的顶门,一双绿色的眼眸凝视着另一双黑色的大眼。看到程尘回来,程朗缓缓收起手,在小家伙的头顶软毛上揉了揉。   交图黑黝黝的大眼睛也缓缓转了过来,凝望程尘,不知是不是错觉,在阳光下,程尘仿佛看到有一丝墨绿的光泽在那孩子眼中闪过。   交图又缓缓将眼神转回,望着程朗,默默伸出手,给了他一颗闪着黑色光泽的小石子。   “咦?难得啊,交图居然喜欢你?还给你礼物?”程尘有些惊讶,要知道,每次这孩子上树做窝,都是程朗把他给揪出来的。每天盯着程尘“争宠”时,两人可以说是两看两相厌,有这样的和平时刻,简直要放烟花庆祝。   一大一小两只默默地看了对方一眼,默契地同时扭头走开。   程尘发誓,在这两只的脸上都看到了大写的“嫌弃”!   临睡前,程朗给了程尘一个深深的晚安吻。   这一个吻,吻得程尘神智不清,心旌神摇,连灵魂都似乎被吸得发慌,飘飘荡荡不知所在。意识海中星光纷纷洒落,星星们仿佛都扎不住根,要被这个吻给摇晃下来。   这种甜蜜而恐怖的感觉,似乎有些熟悉。   程尘一团浆糊的思维里,终于迟缓地翻出了已经被塞到垃圾角落的记忆。   当初那位朱朝风王子强吻他时,除了生理和情感上的厌恶,他的意识海里,星星们也曾这样惶惶欲坠……   一颗心,忽悠忽悠,不知为什么沉到了深不见底的深渊,周围是无知无觉的黑暗,没有一点光亮,像沼泽,更像地狱。   程朗越吻越深,像是要把一腔深情都付诸口中。   程尘神智越来越模糊,心越来越冰。   有什么压抑而恶心的东西,突然从意识海深处翻滚出来,拔地而起,一丝金红的血液,瞬时离体而去。   那一瞬,程尘觉得自己的魂似乎也已经出窍离体。   一道金光照射进了意识海。   紧接着,奔腾汹涌的金色光涛如海潮一般扑向他的意识海,却那般轻柔地抚平星海的动荡。牢牢按捺住他的灵魂,抚平魂与体的裂痕。   一点点金光如同夜色中的烟火,漫天四射,璀璨绽放,点亮了一颗又一颗的星。   星星们渐渐稳定,被这金光润泽得更加明亮。   温暖而甜蜜。   黑暗的沼泽被照亮,那是一潭有点苦涩的巧克力。   一只小绿狼欢快地奔了进来,在程尘的意识海里撒欢,找到了躲在一边的小王子,拽着不安的小人儿坐在巧克力湖边,一起仰望绽满金色烟花的灿烂星空。   程朗恋恋不舍地离开了爱人甜蜜的唇。   忧郁的绿眸定定地望着程尘,直到那双黑色的眼睁开。   “……你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程尘望着他,轻轻推开,冷静地问。   程朗用力拉住他的手,把程尘牵到椅边坐下。   “听说过蛊吗?”   程尘挣不开他的手,冷漠地点点头。   “把几只候选的毒虫放进一个罐子,相互争斗,最后活下来的那只,就是蛊。”   程朗的声音低沉,他平时不多话,此时娓娓道来,别有一种异样的诱惑。   “人类站在这个星球的食物链顶端,与许多其他生物一样,有着奇妙的基因。在自然选择进化上,人类选择了将自身基因分为两套,男与女配对繁衍,而不是像草履虫那样复制自我。   这样的选择,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基因的选择性进化,能筛选出更适合生存与繁衍种族的后一代,不至于因为永远都是同样的遗传,无法适应环境的改变而灭绝。”   程朗望着程尘的眼,缓声道:“所谓的‘龙生九子,子子不同’,只是地球人类对某些基因选择手段的自我理解和解读。李求知得到了‘神血’,他寻找不同灵赋的血脉让神血与之混和,找出最能适应人类躯体进化方向的那份基因。   你和我的身上都曾经有一点‘神血’基因。”   程尘麻木地点点头,说:“曾经。”   李求知曾经在他的身躯上做过某些试验,看来就是这个所谓的“神血”基因实验,而绿色的眼睛应该就是“神血”的显性基因。所以当李求知看到孩童的程尘黑色眼睛时,毫不犹豫地放弃了他,甚至连命名都放弃。   程朗仍然在接着说:“当这九份神血基因与人类基因真正融合后,他们彼此凭借自身的力量,互相吞噬,最终的那一个,就将会是完整的融合体。”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些的?”程尘问,他曾捡回的那个大狼,像个初到人世的孩童,低智而真诚,那一刻他自问没有眼瞎,不会是伪装。   程朗牢牢握住他的手,像是生怕他挣脱不见。   “在那个养尸地,我无意中吞噬了‘囚牛’的那份神血,这些片段的零碎记忆,就仿佛是镌刻在基因的最深层,它复活了。”   “所以,你和那位朱朝风一样,只是想要我身体里潜伏的,什么狗屁的‘神血’?还是其他什么……”我的魂灵,还是意识海中的“星图”?   程尘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相信面前这个熟悉的陌生人,记忆之于一个人,究竟是什么?面前的程朗还是不是与他相依为命的那个人?又或者,他们之间莫名的牵引,也不过是食物与猎者之间的诱惑?   曾经失去记忆的流浪汉,他追逐的,是镌刻于基因的吞噬欲望吧。   程尘自嘲地一笑,什么相依为命,嗯,其实是储备粮的一厢情愿与自作多情呐!   第110章 最后的龙子   程朗没有说话, 握着程尘的手,安静地望着他, 缓缓吻住他那苍白失色、冰冷的唇。   程尘放弃地闭上眼,无论是肉体还是灵魂, 他都绝非程朗……不, “睚眦”的对手,除了自我的灵魂,他一无所有。   现在,睚眦准备开“吃”了吗?就像是还真老道说的那样,异世的灵魂大概很滋补吧?!怪不得他总是叫自己“小肉包”, 皮薄馅大汁多, 傻乎乎地把天敌饲养在身边, 自以为互相驯养, 看着自己慢慢变弯还偷偷无奈地乐——傻透了。   程尘闭着眼,在黑暗中等待最后一刻的来临。   他应该感到庆幸,这两年来大体美好,偶尔糟心,时不时惊心动魄的异界生活, 其实已经是老天多奉送的命。   没什么可抱怨的了。   濡湿的唇温热,软软的舌头轻轻地卷过来,带点水蜜桃的清甜,因为他喜欢,程朗买了一大堆这个口味的清口糖。   黑暗中,透出一点幽绿的光。   明明闭着眼, 却有一头毛茸茸的长嘴小狼使劲在他眼前蹭啊蹭,小绿低着大脑袋,使劲往前拱,前面是小王子死闭着眼,泪汪汪的身影。小绿的长吻弯起,长长的红舌头轻轻卷起,小心翼翼地舔在小王子的脸上,把他的金色王冠都舔歪了。   小王子哭唧唧地张开眼,一不小心被小绿拱到他的跨下,成了狼骑士。小绿得意地眯弯了眼,屁颠颠地背着他的骑士,往前方的虚空奔去。   那是一片幽蓝的意识海,金红色的液滴高悬于空中,散发着奇异的光。   明明是闭着眼,程尘却觉得自己仿佛整个人走进了那奇异的蓝海,他“望”向四周,死寂的宇宙,没有一点星光,这是……程朗的识海。   意识到这一点,他有些退缩,却碰撞到了另一个意识体——是程朗。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程尘说不出来,他只觉得自己真的要死了,整个灵魂仿佛被电流从头到脚过了一遍,快感像是潮水一遍又一遍地冲刷着脑神经,或是某个腺体?WTF!不管那是什么玩意!   滚开!   程尘努力维持着仅剩的一丁点的理智思维,浑身发红地——假设他有肉体可以发红的话,怒斥无耻地将自己精神体一缕又一缕地缠绕上来的大狼,然并卵!   “与你神交,期盼久矣。”   程朗温柔到能滴出水来的“声音”,轻轻柔柔地印在程尘的意识里。   程尘只觉得自己的意识体要完蛋,不是被蒸发就是被电死,连绵不绝席卷而来的潮水终于淹没他最后一点思维。   幽蓝的无垠意识海中,一团毛茸茸的金色光芒,与另一团金红的光亮交织在一起,难分彼此,灿若晨曦。   小绿静静地趴着,小王子甜甜地笑着搂住了它,仰望天空中绚烂的光芒。一只毛茸茸的大绿尾巴卷上来,悄悄挡住小王子的眼,非礼勿视。   程尘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躺在某人的怀里,浑身酸软,汗出如浆,衣服已经皱得跟咸菜似的。   “滚开!我特么让你滚开,你没听到吗?”程尘恼羞成怒,绝不承认自己是肉体无法负担精神上太多太多的快那啥咳咳咳!   大狼的眼睛亮得惊人,像是有星星掉在了他绿盈盈的眼睛里,闪啊闪,亮晶晶。   他笑嘻嘻地伸出舌头舔舔小肉包的脸,嗯,咸咸的,这个口味也挺不错。   “你当自己是小绿么?!”程尘脸红得简直要爆炸,特么太无耻了,这个非人类居然,居然……不得不说,这种精神上的“交流”滋味比人类的肉体交流更让人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完全向对方敞开的意识,全无任何遮拦的心神,甚至连所有的潜意识都明明白白地摊开,交融在一起,彼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能存在任何误解与错过。   并不是说程尘能看到程朗的每一个念头,而是能彻底地体会到程朗心神的执念,最深的眷恋——他只为一个人类的灵魂而心动,为这个人类牵引所有的心神,可以生生压抑,甚至抛却基因带来的本能吞噬欲望。   程朗拥着心爱的小肉包,凝视着他的眼,说:“我心悦你,程尘。”   程尘的脸又无法克制地渐渐烧了起来,他眯起眼,咬着牙,猛地一拳往那俊脸砸上去,一拳又一拳,怒吼道:“特么让你装傻白甜,让你大半夜坐我床边流口水,让你吓得我心都凉半截,让你滚开停下还要酱酱酿酿……特么今晚分房睡!”   不敢招架,又怕躲开会让某个腿软的家伙摔了,程朗很快成了苦脸的国宝。   即便如此,他还是坚决捍卫自己的福利,绝?不?分?房!   程尘瞅着那熊猫眼冷哼,你要是半夜饿了,把我嚼巴嚼巴吃了呢?   程朗微笑着摸摸他的眼,说:“即便是在我最懵懂的时刻,我也知道,这颗珍贵的小肉包虽然有最好吃的馅,但是只能舔舔,绝不能吃。吃了,就再也没有了。   宁可我死,也不能吃。   现在,我们的神魂已经有了契结,我有任何的恶意,你都能感觉到。”   程尘凝神体会他说的什么契结,片刻之后,脸又红了,怒吼道:“你特么恶意大发了!牲口,滚啊!老子不行,呃,不对,今天老子说什么都不干了!”   “行行,您是传世大师,您说了算。”程朗忙讨饶,紧紧抱着小肉包,“我帮你洗个澡,我们说说话,有什么心思别憋着。”   程尘翻了个大白眼,把自己一百多斤摊在大狼强健的双臂上,精神上的惊吓绝望,继而突如其来的极致欢愉,给肉体带来的极度疲倦,他真是有些吃不消了。   洗白白后舒舒服服躺在床上,程尘一脚踩着大毛腿,气势汹汹地开始盘问。   “说,你是什么东西?!哪儿来的?”   程朗忧伤地眨眨美丽的绿眼睛,低声道:“我是人类啊!至少肉体上99.999%是人类的基因,精神体上,碎片化的信息不足,我自己也没办法判断。”   安大师呲牙威胁:“禁止克隆!”   他静了静,问出自己心头最大的疑问:“为什么今天想起要坦白?”   程朗搂过自己的少年,轻轻吻吻他软软的发顶,凝视窗外,轻声说:“如果可以,我希望能永远埋葬这些肮脏的秘密。不让你有误会的机会,也不让你承担太多压力。”   程尘一肘子杵到他肚子上,满意地看到那张成熟俊朗的脸皱成一根苦瓜。   “你记住,如果你把我当成同行不弃的伴侣,永远别用什么‘为你好’的借口,隐瞒一切。我希望,我们能彼此坦诚地携手走下去——尽管你可能不是个‘人’,我也不知道能和你同行多久。”   “我记住了。”得到这个无比珍贵的承诺,程朗的眼在笑,绿得如同一汪春水。   片刻后,他克制着自己亲亲抱抱的强烈欲望,将下巴抵在少年的头顶,凝重地说道:“我们有九个,彼此之间有微弱的感应——所以,我总能找到你。在第一次看到那个朱朝风时,”   他厌恶地皱起眉,“我就有种特别难以遏制的厌恶感,但当时并不知道是血脉的牵引,我还以为是这个畜生胆敢强迫你的缘故。我也能感觉出,他初醒的……强大,某种精神意识上的感受。   在吸收了那只白僵囚牛的‘神血’后,这种牵绊和遥感更加强烈。他在不断地变强大。   直到今天,我看到‘漏’再次大规模出现的消息,其实心里早有答案,这个鬼东西和‘神血’有必然的关联。如果我再置之不理,逃避而不面对,朱朝风吞噬了所有‘龙子’之后,不仅仅会是我个体的消亡,接下来的,也许就是人类的末日。   为了你,为了我们的未来,为了整个人类,我必须要站出来。   做那只最后胜利的蛊。”   程尘支起身体,看向这个略显沧桑的男人,突然扑过去,狠狠吻住他,用牙撕咬他的唇,让彼此的血肉混在一处,咸腥而性感无比。   他脸色嫣红,桃花眼春意盎然,哑声道:“我的男人,果然有种。”   程朗X火难耐,但是看着少年软趴趴,连声音都哑了,也只好恶狠狠地搂着,闻着让他安心的熟悉味道,轻抚呆毛。   程尘被撸着,舒服得差点喉咙里冒出呼噜声,他晃晃脑袋,抵抗着扑面而来的睡意,挣扎着问:“你和交图那孩子在搞什么鬼?”   “噢!我只是理性分析,以理服人,他非常高兴并且自愿地将神血反哺给我,并且将魂石给了我。”   “……什么东西?”程尘听到奇怪的东西,又清醒了些,那个黑黑的小石子?果然,那个奇怪的孩子也是龙九子之一么?心里隐约的怀疑得到了证实,就像是楼上砸下的另一只靴子落了地。   “怎么说呢?”程朗有些苦恼怎么解释这个概念,“‘神血’与人类肉身和灵魂结合后,会向更适合环境,更先进的进化方向调整内含的基因,总会有一些不适合的东西,需要排出,它虽然没什么用处,但是蕴含着非常强大的魂力。”   他伸出手,从兜里掏出魂石,五彩缤纷的非常漂亮,一共有四颗。   “怎么有这么多?我好像只看到交图给了你一颗。”程尘有些吃惊,目眩神迷地看着这些流光溢彩,泛着神秘光泽,蕴含强大力量的“小石子”。   程朗拿起一颗黑色的,说:“这是交图的。”   白色的是囚牛的,绿色的是他自己的,而粉红色的,是他今天刚刚从程尘意识海里吸出的“神血”排出而凝结的。   “我需要集中所有能收集到的‘神血’之力,才能抗衡‘嘲风’。算上今天你那里收到的,我一共有四份。而嘲风那里,我能感应到,他也几乎有这样同等强大的魂力。所以,决胜的关键,在于取得最后一份‘神血’的魂力。”   “最后的‘龙子’?”程尘蹙眉苦思,“有线索吗?”   程朗缓缓说道:“你还记得越氏白山上的祭祀吗?”   程尘恍然:“饕餮!” 第111章 饕餮   越氏的宗地在白山, 祭祀饕餮用的是吸饱阴灵的越氏血脉。   “那个宗地有古怪,洞里的那些图腾完全不像是远古人类的手工作品, 倒像是……非常精密的,远超这个时代的工业制品。而且那东西, 似乎是以‘血’或者说DNA认证的。”程尘想起越氏宗地的古怪图腾, 一时遗忘的许多问号也跑了出来。   “他们祭祀的饕餮究竟是什么东西?如果按你的说法也是龙九子之一,这个时间线就有问题了,你要知道,越氏的宗祭已经延续了几千年,那个饕餮出现的时间点只会更早。”   程朗想了想, 扯过张纸, 画了一条长长的线, 在线上画了一个黑点:“这是饕餮。”他指着黑点说, “远古时代出现的饕餮,应该也是个失败品,否则就不可能有后续的这些龙子。它是什么样的,是什么人制作的,现在都不可考。”   程尘赞同地点头。   程朗顺着线, 在线上离黑点较远处又画了个小圈,“四十几年前,李求知和还真老道有过接触,他们一起弄出了‘囚牛’白僵。但囚牛在生前,已经是个19岁的年轻人,以年龄推算, 60多年前,‘囚牛’出生,应该是还真老道一个人制造的作品。毕竟李求知今年才60出头。   李求知通过还真道士,或者还有什么其他的途径,得到了神血,他接手还真的研究,也许是自己另辟蹊径,制造了第三个神血作品,就是我。”   他面无表情地指指自己,在线上画了第二个小圈。   “我的年龄应该在3740岁左右。”程朗更忧郁了,平时不觉得,一算年龄……说起来都是一把泪。   程尘心头也有些闷痛,又忍不住有点想笑,抬手轻轻抚平大狼眉间的皱。   “那一段记忆,我到现在几乎还是空白,但是可以推断,他为了‘培养’我用了许多手段,甚至将我送进守护者,以命相搏,想要有某种结果,最后失败。所以他放逐了我,并且使我在精神上受到重创,毁灭了原生的精神体,或者说魂魄。   然后,从意识最底层诞生的,新生的空白的我,遇到了灵魂之光犹如火炬一般醒目而温暖的你。”   程尘听着他琼瑶阿姨般的台词不禁莞尔,想起了当日破衣烂衫,追车狂奔的邋遢流浪汉。   两人相顾一笑,心生暖意。   程朗又在线的后半截,画了三个圈。   “27年前,朱朝风出世。17年前,你出世。8年前,俞交图出世。”他又画了几个虚圈,“剩余的几个,我完全感应不到它们的存在,也许是距离过远或是其他原因?但根据已有的几个情况来推断,它们应该都是结合了华国的血脉,不会距离太远,很可能已被朱朝风吞噬,李求知也选择了他,所以……”   他将笔指向了最初的原点——饕餮。   “这是初始,所谓的‘龙九子’,也是由此而起,或许那些命名都是还真老道和李求知借用饕餮古称派生而来。我们需要得到足够对抗朱朝风的力量,也需要从它那里入手。”程尘清晰明了地总结陈词。   “不能惊动越氏,得悄悄的来,毕竟是他家的宗地,关于你的这些事,绝不能声张。”程尘仔细地盘算着行动计划。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更何况这个 “龙九子”,是混淆了所谓“神血”与人类基因的产物,人类对于这样的物种接受度如何,程尘绝不想轻易让大狼去尝试。   说实话,如果他本身不是个异世来客,又没在长期的相处中与大狼情深谊重,神魂结契的话,作为人类的立场,对这样的陌生不明生物,肯定是敬而远之,甚至会畏惧惊恐,绝不敢这样平和相处。   而李求知对朱朝风搞的这些事,胆大包天到用皇家和陈氏的唯一的血脉——皇储殿下来混入“神血”,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肯定是在做试管婴儿时瞒天过海干下的。这种丑闻更不能公之于众,李求知与朱朝风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蛊的争斗在黑暗中,它的诞生也必将在无人知晓的黑暗中。   再上白山寻找饕餮,不知道会遭遇什么,俩人也只能尽可能充分地准备。   至于那些护卫们,在“漏”威胁着人类,人心惶惶之际,程尘要做的就是写一张“压力太大,世界也很大,我要去散散心”的留言,离家私奔出走,给他们一个错误的引导方向。   虽然有些对不住勤恳尽职的同志们,但是“龙九子”的事太过重要而秘密,也只能先这么干了。   ※   初冬的白山对人类极度不友好,零下十来度的一片苍茫雪山,把安大师差点冻成死狗,幸好他有非人类的好伴侣。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又吞噬了几份“神血”,增强了肉体的进化速度,现在大狼也就是形体还和正常人类差不多,体质、力量、敏捷等等身体数据方面,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super狼!   扛着程尘这只完全被包裹在羽绒和保暖衣里的大茸球,居然还能健步如飞,要不是雪太深,有点妨碍大狼“起飞”,程尘觉着他俩完全可以cos一把蜘蛛侠,在林海雪原间嗖嗖嗖!当然,他也就只能本色出演被蜘蛛侠扛的角色。   程朗原本并不想让程尘来冒险,龙九子之间的战斗,就该在他们之间解决。但是程尘给出了参与的充分理由:   越氏宗地的“饕餮”,最大的可能就两个地方,一个是祭台青石坪那个饕餮石刻处,另一个则是山洞里的可疑的图腾。   不管哪处,越氏千百年来都是用血脉开道的,即便程尘用《哪吒闹海》割血还亲,将主脉之血还回了越氏,从基因层面来说,用他的血来探路,还是比程朗硬来靠谱得多。   更何况,程尘的意识海里还存在着连大狼都不知其所以然的“星图”。   直觉地,程尘坚定地认为,这个“星图”与“龙九子”有关,他甚至怀疑,他的穿越是否也是受了某种力量的牵引,而不是偶然?!   交图那孩子——龙之九子,曾经在画中清晰地画出了他意识海中的“星”,这绝不是什么巧合的偶然。曾经的自欺欺人,也只是因为恐惧未知。   皑皑白雪,茫茫山间没人引路,哪怕曾经去过一次,要找那个小小的山洞,还不能惊动越氏中人,如果没有“超能力”,这简直是个不可能的任务。   好在程朗在吞噬了另三份神血之力后,对于其余“龙子”的感应,敏锐得出奇。   在白山脚下,他们刚刚踏上征途,程朗已经感受到了压抑而黑暗的同族威压。上一次陪伴程尘来越氏宗地“认祖归宗”时,根本没有这样强烈的感受。   程朗闭上眼,就能感受到如同黑色火焰般的“妖气”蒸腾在那个山头。   “饕餮”吗?   他睁开眼,嘴角划过一丝冷酷的笑意,眼眸沉静如冰。   花了三个多小时,他们循着程朗的感觉,依着当初上山的模糊记忆,接近了山腰。广阔的青石平台虽然被白雪掩盖,但那熟悉的形状,以及与周围野貌格格不入的人工痕迹,清楚地告诉他们,目的地到了。   天寒地冻,哈气成冰,这个季节根本不会有游客误入这种鬼地方,所以宗地固然重要,越氏也没派多少人守在这个鸟不拉X的地方。更何况最近主脉与分家龙争虎斗,撕得脸面全无,利益当前哪里还顾得上宗地不宗地的,按老规矩派了两个分家的武从守卫,根本没闲暇关注这个地方。   好在最近在全国上下闹得沸沸扬扬,军警出动、砖家发颠、百姓不安的“漏”,白山越氏宗地附近倒并没有。   大祭台边,在靠山洞的角落里,有一间斜倚洞口,像是门卫间的木屋,屋子门窗紧闭,有轻微的隆隆声传出,应该是小型发电机在工作。   程朗轻轻把程尘放在树丛后,无声地按了他一下,指指那间木屋。程尘了解地点点头。   不到五分钟,屋子里两个越氏守卫都被搞定,起码要晕上大半天。为了保险起见,程尘进屋后,又帮忙给他们捆得扎扎实实,嘴上还贴了N圈透明胶带,免得碍事。   程朗拨开青石平台上的雪,整出一大块空白地,饕餮的石刻露了出来,【羊身人面,眼在腋下,虎齿人手。】   两只微突的大眼,带着积年的越血,暗色的红近乎发黑,乌沉沉地瞪着敢于“冒犯”的来人。石刻虽然粗陋而简拙,但别有一种狰狞的意味,獠牙密布的嘴大张,显出贪婪的本色。   程朗摘下手套,在饕餮的纹路上仔细摸了一遍又一遍,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他摇摇头。   程尘沉吟了下,拔出匕首,飞快地在自己手指上一划,鲜血滴入饕餮的眼,仍然没有任何异状发生,仿佛这就是个普普通通的石刻;仿佛当日在祭祀时吞噬阴灵的,根本不是这个东西。   程朗一把抓过他的手,有些生气,翻出包里的创可贴,仔细给他贴好。   “没事,一点小伤。不试试怎么知道,是不是别有机窍。”程尘望向山洞,如果不是在这个平台,那么应该就在洞里了。 第112章 除害   山洞里一片幽黑, 在洞的深处隐约有火光在跳跃。祭祀日时,在甬道两侧熊熊燃烧的篝火堆, 都只剩下旧日的灰烬,只有洞底图腾石厅还燃着不曾熄灭的火。   三根高大的石制图腾, 兽头人面在火光中狰狞地面朝洞口, 似乎欲择人而噬。   程朗将强光手电照向图腾,一寸一寸地仔细查看。灰黑红黄四色交织的表面,带着岁月的痕迹,浮雕式的古朴手法看不出与一般石刻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这个要涂我的血,才能看出异样。”程尘又拿出匕首向自己的手臂划下, 一边解释。   程朗看着鲜血淋漓而下, 阴云满面, 稍过片刻, 有十来滴血溅上图腾,他忙一把握住程尘的手,飞快地为他包扎上,低声喝道:“够了!”   程尘还没回过神,手臂已经被包成了粽子, 有些无奈:“你不用这么急,万一不够,说不定还得再划一刀……”话没说完,他就识趣地闭嘴了。   “不够我们再想其他办法,如果不是用血开启,再多也是浪费。”程朗接过手电, 照向图腾,将程尘的鲜血轻轻涂抹开。   图腾的表面的纹理很快将这一点血痕吸得一干二净,显现出半透明的淡粉玉色。   “看!”程尘瞪大眼睛,指向图腾变化的地方。   程朗伸出手,仔细地抚摸,掌下的石柱冰冷,当手指接触时却带着一点极细微的刺痛,就像是非常细小的电流瞬间穿过。   程朗闭上眼,将两手都紧紧贴合上去,用神识来感触这只图腾。   不对。   它要的不是越血,也不是程尘的血,那些只能吸引阴灵,暂时为它补充能量,它真正要的是……“神血”!   程朗猛地睁开眼睛,站直了身体。   “怎么了?”程尘急切地问。   他摇摇头,抽出匕首,对准自己的眉心一刺而入!   “喂!你疯了——”程尘骇然,根本来不及阻止,难道是这图腾有什么影响人精神的副作用?   一滴金红血的血液从程朗的额间漂出,极不科学地脱离了地心引力,悬空漂浮着,散发着令人目眩的微光。程尘惊愕地看着大狼手指在血滴上轻轻一推,那血就像一颗超小的流星,以极快的速度射入图腾的嘴中。   骤然间,天摇地动,地面像是被撕裂,轰隆隆地拱起巨大的裂缝,伴随着沉闷的,仿佛从地狱深处传来的嘶吼。   程朗在地动的第一时刻,一把扛起程尘丢在肩膀,踏着尚未开裂的地面,赶在地面撕裂的巨大缝隙前飞奔。裂缝以图腾为起始,迅速地沿着甬道曲折向前,像是凶兽紧追着大狼的脚后跟,很快延伸到了洞外。   石洞深处发出喀喀的声响,碎石不断往下掉落,眼看就要坍塌!   轰隆!一声巨大的声响,石洞内厅坍塌了,粉尘与碎石伴随着碎雪喷涌而出,洞口一片灰白的烟雾,很快翻涌着弥漫了整个青石平台。   嗷——   凄厉而喑哑,似兽非兽的嘶吼从地底传来,饕餮图腾在下一个瞬间炸裂,青灰色的巨大身影在灰白的烟雾中,由地底跃出,站定在碎裂的石台上。   程朗抱着程尘根本来不及躲开,他将小肉包搂在怀里,连滚带爬地扑在尽可能离青石台中心最远的边沿。   大大小小的碎石落了一地,也有许多砸在程朗的身上,他一声不吭,低头缩身,抱着程尘尽可能地躲开伤害。   好一阵子,青石台上终于平静下来,青灰色的巨“兽”逆光而站,庞大的身躯完全挡住了已经坍塌小半的洞口。它缓缓低下头,正对上程尘呆楞的眼。   这是个什么样的怪物啊!   脑袋像盘羊,长着巨大而弯曲的长角,脸却像是畸形的男性人类。   墨绿色的眼睛仿佛是镶嵌了混浊的有机玻璃,完全没有眼白,弯曲的獠牙密布在大嘴中,甚至有几颗长长地伸出唇外,参差交错。   整个身躯像是一只巨型的岩羊,有四只蹄足,上身却还长着两只人手,五指像是五把黑色的利刃。与青石台上原本有的石刻,虽然大小差距离谱,可是形态极为神似。   越氏几千年来祭祀的就是这么个东西?!   它的手臂与胸腹交界处,四只巨大的眼睛灵活地转动着,此时,所有的眼睛都牢牢盯住了程尘。突然间,它发出一声响彻山间的嚎叫。   “WTF!这就是特么‘饕餮’?羊身人面,什么羊比大象都大,还能在地底休眠上几千年?”程尘浑身冷汗都下来了,背脊湿透,他转头喃喃地说着。   这次作死作大发了,龙九子不都是人类形态么,以为程朗集了四份神血,足以对付。还带了刀枪一堆,谁知会有人特么这么有才弄出个基因突变的怪兽来?   现在呼叫奥特曼,也不知人家在线不?!   他猛然一声大吼:“阿郎,跑!”   这怪兽明显不是想要平等友好交往,特么不跑还等着让它蹂躏吗?!哪怕程朗再强,他也不是能变巨人的奥特曼,这体型相差太大了。程尘觉着,怀里揣着的,好不容易弄来的手枪估计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了,这玩意最多给它挠挠痒。   好汉不吃眼前亏,来日方长。等搞来RPG火箭筒啥的,轰不死这玩意!   程朗摇摇头,突然一把抱起程尘,将惊愕的他高高举起,猛地掷向远处的灌木丛。大狼起身猛然一跃,跃向那只回首望来的狰狞怪物!   跑不了的,“神血龙子”之间的战斗,既然已经开始,如果不是完全臣服,那么唯有至死方休。   一阵天旋地转,没等程尘喊出声来,已然“砰!”一声闷响,被丢进了厚厚白雪覆盖的矮树丛。碎雪蓬起,劈头盖脑地洒下,眼前顿时白蒙蒙一片。程尘挣扎着,奋力想爬起,可身上过厚的装备相当妨碍他的行动,在树丛中扑腾好一会儿,摔了一跤又跤,总算扶着树枝站直了身体。   他急忙回头往远处的青石祭台望去,那只“饕餮”已经疯狂了。   程朗骑在了它的头顶,一手牢牢抓住一边的弯曲长角,另一手握着长匕首往它头上的眼睛扎下,碧绿的浓液飙出,一只兽眼立时瞎了。饕餮骤然癫狂,凄厉地嘶吼着,两只长长的手臂反手往头顶上抓,黑色的长爪疾刺而下。   程朗侧身一挪,勉强躲开大半,一条腿仍是被刺透,他闷哼一声,鲜血淋漓。白色的焰光冲天而起,巨大的绿色狼影从白焰中跃出,向饕餮眼处的伤口嘶咬,绿色的液体飞溅,一片血肉模糊。   饕餮更疯狂地狂乱颠动,两只巨大的黑爪往自己的头顶不断抓落。   程朗一手握着它的长角,艰难地躲避着,绿狼也只能趁着爪子的间隙,偷袭巨兽的伤口。   情形十分不利,这样下去……   程尘尽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不再多想,他拔腿奋力前行,一边掏出手枪瞄准怪兽腋下的巨大眼睛,双手握枪,砰砰砰砰!   虽然只是行前简单学了用枪,练习不多,但是这么巨大的目标,哪怕它跳动不停,程尘这新手也勉强能击中几枪。   他拼命扣扳机,很快打光了弹匣中的子弹。   所有的子弹都被怪兽的坚厚的皮甲弹开,即使有几颗正中它腋下异眼的,也被瞬间合上的眼皮弹飞。   程尘在距离怪兽三十来米远的地方停下,握着空枪的手在微微发颤,枪口青烟未散。   没有用的,它不惧怕这些。   手枪的威力太小。   冷静,冷静!   有什么能帮得上忙?他这小身板跑上去只有送死加添乱,而他最大的力量与金手指,正是来自地球的文。   在这文灵主宰的世界,文章就是最强大的力量!   他咬紧牙关,丢开毫无用处的枪,抖着手掏出怀中的纸笔。   自从在还真老道那里吃了大亏,生死一线,程尘的身上永远都带着他的终级武器——纸与笔。   饕餮,打怪兽,除害……   这种情况该写什么文?奥特曼?悟空?哪吒?要么根本没有文学价值,要么篇幅太长或是已经写过……   焦急、紧张、惶恐,程尘脑海一片混乱,他狠命一咬唇,一阵剧痛,血流了下来,意识顿时清明。   一篇古老的历史传说,浮上心头。   “饕餮”,不管它是个什么东西,既然号称“龙子”,那么就尝尝“刺虎击蛟”的周处之力吧!   他勉强找到一块平整的石头,立即跪伏于地,将外套垫在石头上,小心地把纸平铺,全神贯注执笔疾书。硬笔一下子刺破了铺垫不平的软纸。   程尘一把扯开自己手臂上的包扎,以血行书!   寒冷刺骨的风雪,周遭以命搏杀的嘶吼,似乎都被隔离在他的心神世界之外。   【周处年少时,凶强侠气,为乡里所患。又义兴水中有蛟,山中有白额虎,并皆暴犯百姓……上山刺虎,入水击蛟,强横的蛟龙也被他以力捕杀!】   指下龙飞凤舞,力透纸背,心神所凝,只为除害!   过了几分钟,又仿佛是过了一个世纪,最后一笔划下,纸面灵光闪起,隐约有铿锵相击,恶兽惨嚎之声。   程尘拿起纸,正想站起,双腿刺痛,竟然完全不听使唤地冻僵了。   此刻,程朗已是满身鲜血,勉强挂在饕餮背上,正奋力拼死一搏。   怪兽虽然瞎了只眼,身上也有几处大的伤口,动作却是越来越狂暴,嘶号声不断,震得周围树上的雪不时瑟瑟落下。   程尘的心像是在火上煎烤,焦灼又疼痛,脑海却越发清醒。   好在这里离程朗拼死的战场并不太远,这点距离并不会妨碍文灵发挥作用。   程尘深吸一口气,挺直脊背,跪在雪地上,举起灵文,用尽全身的力气吼出声来! 第113章 神灵   【……处即刺杀虎, 又入水击蛟。蛟或浮或没,行数十里, 处与之俱。】   在饕餮狂暴的嘶鸣声中,程尘即使用尽了力气, 他的声音也如同狂风中的微微烛火, 弱不禁风,渺小如尘。   他心无杂念,全身心地融入到豪杰斩杀恶蛟的情境之中,以心神为引,撼天地之灵气。   一位袒胸露乳, 凶悍侠气的汉子, 拎着一把长刀, 从薄薄的纸间长身纵跃而出。他眼如铜铃, 瞠目四扫,一眼望见不远处正扬蹄呲牙的凶兽,还有他背上鲜血淋漓仍不放弃,抽冷子捅它要害的程朗。   周处无声仰天狂笑,在程尘的意识海里炸开一声怒喝:“好畜生!看爷爷手段!”   他在虚空中跨步而迈, 转瞬之间,化作一道银色的流光,正击中程朗!   大狼猛然仰天一颤,身上的白色焰光轰然升起半丈高,周处恶汉的虚影笼罩在程朗身后,瞬时化作银色的刃光附在了长匕首之上。顿时短兵变长枪, 长出足有二尺来长的灵光之刃。   程朗没有浪费一秒钟,立时双腿夹紧饕餮脖颈,长身半立,双手紧握灵刃,怒吼声中,用所有的气力挥刃直刺怪兽的顶门。   就像是柄热餐刀被插入黄油之中,无声无息,灵刃刹那间穿透饕餮的颅顶,长长的刃身全部没入了那只凶残而巨大的兽头之中,仅仅还留下几厘米长的匕身还残留在怪物的头顶。   饕餮发出了一声惨绝人寰的嘶叫,癫狂地人立而起,四处乱撞,程朗趁机翻身而下,狼狈地滚了十七八圈,远远躲到一边。   这一击必然致命,他已心知。   原本已裂开长缝,碎石乱堆的青石地坪,被号叫翻滚的饕餮几乎踹翻,摇摇欲坠,突然之间,它僵立在石坪中央,吼声戛然而止。   巨大的头颅上,插着那柄与之相比几乎渺小到不可察觉的匕首,幽绿的浓稠液体把饕餮的那张脸都掩盖了,扭曲而痛苦的神情最后凝结在这张似人非人的兽脸之上。   小山似的兽躯缓缓倒下,终于轰然坍塌,重重落地,激起碎石飞雪一片。   程朗强撑着伤躯,一瘸一拐地挪到饕餮的尸首边,艰难地攀上那只大头,将那柄匕首用力拔出。   一滴金红中透着丝幽绿的血滴,缓缓从兽头窄小的伤处浮起,悬于半空,瞬息飞起,没入程朗的身体。   程朗这才松了口气,手上一软,整个人“砰”一声又滚落到地上,他挣扎着想起身往程尘那里去,两双大脚缓步而至拦住了他的去路。   程尘正浑身发软,欣喜又担心地看着大狼在“周处”文灵的加持下,干掉饕餮,又吸收“神血”后,伤痕累累地倒地。   下一刻,两个人影出现在他的眼帘,心瞬间冰冻,一股刺骨的寒流从顶门直灌到脚底。   朱朝风和李求知。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朱朝风转头,朝着狼狈跪伏于地,一脸青灰似鬼的程尘,温柔地一笑。又回过头,侧目凝视匍匐于地的“睚眦”,惊喜地说:“哎呀!你可真棒。我本来以为以你的实力,其实应该最多也就和这畜生同归于尽,没想到小程尘这么给力,鸣府首灵加持,居然让你只是重伤就干掉了这只失败的古董垃圾。啧啧!真让我惊讶。”   他摇摇头,伸出手,又笑着说:“辛苦你了,费心收集了一大半的‘神血’,接下来的事,就交给我吧!”   他的右手一伸,突然掐住程朗的脖子,发力一提,把大狼整个人提到了半空中。虎口渐渐勒紧,程朗重伤之余,根本无力反抗,被他拎在手里,像只沉重的麻袋,只能微微挣扎。   大狼的脸被憋得青紫,青筋绽起,眼珠暴突,似乎要渗出血来,他的双手无力地搭在朱朝风力量大得出奇的手腕上,用尽最后的力气拨动几下,渐渐不动了。   他眼珠缓缓转向程尘的方向,神光渐息,绿眸动了动,终于闭拢。   ……我的小肉包。   程尘拖着僵直冰冷的身体,翻滚匍匐着拼命往前爬,他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到他身边去,哪怕是死,也死在一起吧!   朱朝风漫不经心地望了像只虫子般蠕蠕而动的程尘,冷漠地笑着,吩咐李求知:“把他拖开,别吓坏了,惊到神魂,等我处理好崖自再来收拾。能穿破宇宙晶壁的神魂,看着都觉得太美味了,一定要慢慢享用才不浪费啊!”   这句话未说完,在他手上已快僵直的身体微微颤抖起来,朱朝风一楞,惊讶地“哈”了一声,用力收紧了手爪。   然而,在下一个瞬间,“睚眦”的眼突然睁了开来。   眼眸内,是一双金色的竖瞳!   它冰冷地凝视着朱朝风,仿佛在望着一只胆敢冒犯神灵的蝼蚁,金色的瞳中流溢的是死亡的气息,神威如狱!   朱朝风愕然地睁大眼,只吐出了一个字:“你……”   一双漆黑弯曲的利爪瞬时穿透了他的心口,又瞬息收回,黑如夜色的锋锐爪尖上,殷红的血慢慢流淌下来,在雪地上洇开小小的一滩。   朱朝风软绵绵地倒下去,他直楞楞地望着天空,口中犹自喃喃:“不该是这,这样,我都,算好了,咳咳!为什么,为什么会是在,在你身上,重置,明明,明明,咳,咳!……”   他咳呛着,胸肺被刺透,血不住地从伤口,从他的嘴中喷涌而出,不一会儿,没了声息。   最后一滴淡金色的“神血”,从朱朝风的身上浮起,瞬时没入“睚眦”的额心。   他甩开朱朝风破败的尸体,看向呆立一旁的李求知。   李求知痴痴地瞪着“睚眦”,嘴中喃喃自语着什么,一步步地后退,突然被碎石绊倒在雪地。他顺势跪了下去,虔诚地五体伏地,如痴如狂地拜伏,嘶声大喊:“神明!仓颉大神,您最忠实虔诚的信徒做到了您的神嘱,以神血融入有特殊传承的各族血脉,待您重生,求您赐我长生——”   一道乌光闪过,李求知如同被掐断脖子的鸡,“咕”一声断了音。   鲜血像是一匹艳红的绸缎,慢慢铺开在已被踩得泥泞不堪的碎石雪地上。   李求知犹自不甘地瞪着眼,他的脖子此时才缓缓裂开一道长长的弯曲的口子,像是一张大张的笑口。   神恩似海,灵融天地,已赐尔永生,与天地同齐。   程尘的眼中一片血色,他的心和头脑都似乎被冻成了豆腐脑,一片麻木浆糊。   这个蜥蜴眼又变身金钢狼的东西,不是他的爱人,不是他那只装傻爱撒娇护食又小心眼的大尾巴狼。   不是。   “睚眦”或者说“仓颉大神”走到程尘面前,蹲了下来,他侧过头,竖瞳盯着程尘满是泥泞和血痕的脸,说:“你做得很好。”   他伸出手,黑色的利爪已经缩回大半,微微颤抖。金色的竖瞳缩了缩,又放下了手。   “我在沉睡中,牵引星图,打破平行宇宙的晶壁,选择了你这个灵魂,带着整个星球智慧生物千年累积的意念,来到这个宇宙。”他冷冷地陈述,语气中没有一点起伏波动。   “虚荣,欲望,冷漠,怯懦又鲁莽,承载着一个星球近半主体文化几千年的传承,当没有既定的约束制约时,你就像一只从沼泽淤泥中幸运地探出头的蛤蟆,迫不及待地用埋在地底的宝藏换取……”   程尘没理会他中二式的呻吟,直截了当地问:“你是什么?”   “睚眦”抿紧唇,眼神更为冷漠,他沉默了片刻,手爪开合着,说:“吾名仓颉。是这个星球文明的引导者和人类的主神。”   “是吗?”程尘挣扎着坐了起来,直视他金色的眼睛,“如果没有你的引导,这个世界的人类想必也会如同我们那个世界,一步步靠着自己,筚路蓝缕,刀耕火种,从荆棘中走向文明,稳步进化。   你选择了人类来引导文明?就是搞出你的文字,在人类世界传播传承,将人类的魂与身分离,然后让人类用这个古怪的‘文字启灵’方式来繁衍传承?   你为什么选择人类?难道不是因为这个种族,是这个宇宙这个星球上,最有潜质自然进化至星球顶端的智慧生物吗?你是人类的神?哈,没有你,人类只会进化得更适宜这个星球的环境,传承有序,优胜劣汰,用自己的智慧和文明点亮进化之路。   你这个所谓的神,难道不是一个豢养着人类,妄图收集人类的灵魂来达到不可言目的阴谋者?啊!对了,在我们那个世界,我们把这样的东西叫作魔鬼。”   金色的竖瞳眯成了一条线,他的脸色铁青,手爪在不住地颤动,他张翕着薄唇,咬牙切齿地吐出几个字:“异星的异端!你会得到神明的审判,让你肉身化为灰烬,魂魄成为我的滋养。”   程尘平静地望着那双手,黑爪已经几乎完全隐没,又露出了那双有些粗糙,手指很长,手掌大大的,总爱在他身上流连,挨揍都不肯放的“咸狼手”。   他笑了,抬起眼直视着所谓的“仓颉”大神,笑得没心没肺,嚣张轻蔑。   “你为什么不杀了我,吃了我?而在这里像个更年期大妈似的絮絮叨叨个不停?反派总是死于话多,这种真理没道理你这只神灵都不懂啊?!”   摇摇晃晃地站直身子,程尘一把拎起这个男人破烂染血的衣领,大声吼:“特么还不死出来?你男人都要让人一口吞了!”   金色的竖瞳剧烈收缩颤动,偏偏这个能杀死凶兽、神灵附体、龙九子的最后胜利者,被只弱鸡拎着脖子,连根小手指都不敢动一丝。 第114章 初遇   他浑身剧烈颤抖着, 终于跪倒在地,双手捧头, 痛苦地张大嘴,无声嘶吼。   程朗的头发都被汗水湿透, 一缕缕粘在额际。他睁开眼, 金色的竖瞳慢慢消失,又变回了那双程尘再熟悉不过的,墨绿色的忧郁眼眸。   他疲惫已极地露出一个微小的笑容,缓缓向他的光芒伸出手。   程尘凝视着他,艰难地挪着腿上前, 也跪下来, 把疲累的男人拥在自己温暖的怀里, 紧紧的。   “伤怎么样?”   “没事, 刚才它出来时全部修复了。主要是神识上的疲累,战胜压制它有些费力。”   “那个自称是神的家伙,究竟是什么玩意?你把它弄死了吗?不会再出来祸害人吧?!”   “……它,就是我,也不是我,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我慢慢说给你听,好不好?现在你得回去好好检查休养,你的腿不能再冻了!”   “程朗……我发现你胆子大得不像你了,你是真的程朗?还是那个‘仓颉’假冒的?!”   “乖,听话。”   “等等, 等等!那两个人,还有石子!”   经历过怪兽大战、神明附身等等震撼的事,又在生死之间晃晃悠悠转了一圈,程尘的脑神经已经煅烧得无比强大。当年杀鸡都不会的宅男,对着尸首面不改色。   最后,程朗捡起了两颗蕴含魂力的石子,一颗青灰色,是饕餮的;一颗淡金色,是朱朝风的。两具尸体被丢进平台下深不见底的裂隙中,朱朝风和李求知这两个曾在华国呼风唤雨的人物,从此永远“失踪”。   继承了所有龙子神血含在基因中的记忆,背着安大师下山的途中,大狼向大师讲述了一个悲催旅行者的故事。   宇宙的文明起起伏伏,有诞生有湮灭,更有往复无尽而悲哀的循环。   仓颉是某个类人星际种族最后几位传承者之一。   它们的种族发展进化轨迹,与地球人类类似,在科技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远。在进化的过程中,科技发展的极致让它们最后选择了抛弃肉体,全力发展精神体的路途。   作为精神体,个体之所以能区别于其他的个体,就在于灵魂的核心,类同肉体时代的DNA——神血就是这种精神体内核的载体。   在它们种族全体迈入精神体世代的那一刻起,原有的肉体世代社会关系渐渐崩塌,脱离了肉体,核心的精神体也消失了绝大部份依附于肉体的欲望。这造成了进化方向畸形的最后悲剧——没有欲望,种族也没有了繁衍的需求,甚至渐渐的,连生存的欲求都越来越少。   在以精神体的形式迈入“长生”的世界后,漫长的岁月里,仓颉的种族中不断有个体自我湮灭,甚至想毁灭整个种族。   程尘若有所思地评价:“这是集体抑郁变态了。食色性也,什么都没了,只剩思维体,跟鬼似的,永生又如何?”   程朗一边在林间纵跃,背着程尘快速下山,一边点点头。   “是啊,所以等它们亡羊补牢,想找出肉体与灵魂结合的最佳方式——在保持灵魂不灭且独立的状态下,可以不断更换肉体时。它们发现自己星球上,原来的智慧种族都已经消失殆尽,而它们所剩无几的族人,也不足以支撑其它试验……”   绝望之余,这个智慧种族的最后族人,分散开来,带着最新的研究和传承,向宇宙星空出发,寻找合适的、类同的智慧生物,借用其他种族的生物基因寄生,以实现它们“完美”的长生之梦,挽救纯精神体必然消亡的命运。   仓颉是其中之一。   漫长而孤单的旅行中,通过它们之间特殊的精神联系,仓颉最后发现,除了它,其他的族人都慢慢消失了。有的失踪在黑洞里;有的无法忍受无边的孤寂,自我湮灭;有的飞船受损,精神体核心被宇宙射线所伤,成了宇宙中无意识的能量体;还有的虽然成功降落在某个星系,却被极度恶劣的自然环境给消灭了……   在最绝望的时刻,仓颉驾驶的飞船迫降到了银河系唯一有智慧生物的美丽水蓝星。   这是一个极适合类人生存,却又处于蛮荒的星球。   在这个星球上有无数种类的动植物和其他生物,最令仓颉惊喜的,就是硅基智能机发现的土著智人。它们虽然还没有发展出属于自己的文明,却已经与一般的动物不同,会使用工具,聚群而居,还有了极为简单的语言——这是文明起始的萌芽。   残酷的选择和试验,让仓颉最终圈定了几种原始智人,将本种族的文明传播给这些土著,它也被它们当作了“神明”。   仓颉用飞船上携带的硅基智能机,将最终选择出的的土著肉身基因库——类人猿进化而来的原始人类们,一一分离了魂与身,肉身用以研究如何与本族的神魂相结合,灵魂用以滋补自身神魂。   但是仓颉很快发现,与它强如太阳的神魂相比,这些原始土著人类的魂灵简直黯淡得像是萤火虫,而且数量少得可怜,就算它一口吞了这成千上万点的灵,也只不过勉强能弥补它在宇宙航行中损失的万分之一。   吃完这些,想要在它神魂大损的状态下,再找到一个合适的星球,合适的类人种族,几率无限等于零。   那么,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豢养。   把这些土著人类的文明程度尽可能加速推进,让它们的肉体不断进化,魂灵强健,繁衍生息。等到它们有足够大的基数和魂灵质量时,就是它这个“神明”收割自己的庄稼,以这些人类肉体为基,进化基因,结合神魂,实现“完美”永生之日。   无数美好的肉体随时可以替换,无数灵性散逸于天地随时可以滋补自身,多么美妙的未来!   在此之前,它所要做的就是播下种族文明的种子,设定硅基智能机在特定的条件下看护这些羔羊种群,让它们不至于因为主人的暂时沉睡而莫名灭绝。而它自己,则需要很长很长时间的沉睡,修补神魂,直至可以醒来的那一天。   为便于监控,也更方便日后的吸收,它将本种族在肉体与精神体过渡之间的阶段技术——“神魂分离”当作枷锁,套在这些原始人类的肉体之上。   所有传授的文字,就相当于“灵”的启动程序。   人的神魂与达到某种程度感应的文字相交,就相当于按下了灵魂与肉体相合的开关。这个密布于大气层的,庞大而无形的精神能程序,会筛选出合适的“灵”投入合适的肉体,赋予它们生物能灵赋,让它们的“灵”健壮发育,直至达到仓颉需求的那一天。   千万年过去,人类的繁衍发展一如仓颉当初的设计,虽然曲折,但仍是达到了这个星球食物链的顶端,人类的数量和神魂都有了质的发展。   这么漫长的岁月中,仓颉偶尔也会醒来,观察人类的发展,或是做一些另辟蹊径的试验,比如那只基因杂合的怪物——“饕餮”。当然,那东西失败了,肉体虽然足够强健,但完全无法承受它原种族的强大神魂,反而是土著类人,越来越进化得像是仓颉当初的种族。   仓颉保留了“饕餮”,因为它也代表了肉体的某种进化可能,而它的身体中还包含着它九分之一的神魂核心——神血。而它自己则躲藏在大部分的“神魂核心”之中,等待重启新生的那一天。   几千年过去,人类的数量和灵都已经近乎足够,当仓颉最后一次醒来试图“收割”时,却懊恼地发现,经过测算,这些灵魂的数量虽然足够,却无法突破质的变异。   还需要一味“药引”。   几百光年之内都没有更合适的智慧文明,它的力量也不足以再支撑悠长的星际旅行。   仓颉把目光投向平行的宇宙,用最后的能量仪——“星图”,穿破宇宙晶壁,残余的微末力量选择了一个相对适合的灵魂,让它以“星图”之力携带着整个星球附在文字之上的意念,穿越了时空与宇宙晶壁。   与此同时,仓颉将意念投影到了水蓝星某个执着于“长生”的,人类魂灵的梦中,让这个人类去为它传承“神血”,培养它将来用以复活、承载神魂的肉身。但是,第一个实验失败了,这个奇怪的信仰道教的人类,似乎信自己的“道”,更甚于神灵。   于是仓颉放弃了这个叫还真的人类道士,将意念投影到另一个人类的梦中,这个人类在人类社会中地位较高,对于文字的理解以及本身的魂灵,都更为强大。他在梦中说,他叫李求知,他求神赐他永生,为此,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这一次事情非常顺利,这个叫李求知的人类得到了其余7份神血,并且完全彻底地按着它的要求,将神血融入了人类灵赋强大的世家血脉之中,有的成功,有的失败,以待来日。   而仓颉悄悄地将意识深埋在某一份神血之中,等待神血血脉最后的争斗,它只要最强的那个肉身。   再后来,平行时空的那个特殊灵魂,终于在水蓝星的某个肉果体中醒来。   他被取名为“程尘”,如尘埃一般渺小,却隐藏着巨大能量的宇宙导航图——“星图”,以及那缕穿越时空宇宙的神魂。   他将地球的人类意念,通过文字在水蓝星传播,他的神魂如预想的一般,美好而强大得不可思议。   仓颉在沉睡中都忍不住笑出声,只等着九种血脉战出最强大的那一个,就是它接受最强的肉身,收割灵性,重新复活的时刻。   它要小心点,只收割一半的灵,要是人类全部消亡,它如此寂寞地长生又有什么意思呢?!   但是没有想到,它潜伏的那一份“神血”融合人类基因后,竟然不按套路走,在被消磨掉意识本体后,肉身神奇地又诞生出了自我的灵魂。   在本能的牵引下,这个稚弱几近虚无的新生之魂,找到了那个穿越时空的强大灵魂。   那一刻,初到贵地刚刚偷摸着私下启灵的程尘,在词里街角遇到了一只住在垃圾堆里的大野狼。   “我说,别跟着我!”   “……给,包子。别吃垃圾。”   “算你赢!话都不会说,只会卖萌算什么英雄好汉!”   “从今天起,哥罩着你!” 第115章 吞噬   “简而言之, 这就是个外星鬼作死作掉了自己的身体,用成千上万年, 在水蓝星上圈养人类当肉猪兼灵魂补品,把我从地球拉过来当珍贵‘药引’, 又把自己弄成九份窝里斗, 结果最后却不小心搞死自己的搞笑故事?!”程尘揪揪大狼的耳朵,给了个精辟的总结陈词。   程朗怕痒,缩起了脖子,脚下不停,闷声应道:“差不多。”   “那个仓颉去哪儿了?死了吗?还是还潜伏在你身体里?”程尘有些紧张, 能把这么大个星球当饲养场, 还能等上千上万年慢慢搞阴谋的外星鬼, 不把它彻底摁死, 一不小心又得冒出来作妖。   程朗的脚步顿了顿,没有回头,说:“……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它的状态不能用死或活来区别,在九子之血融合, 也就是它的精神体核心重聚的那一刻,我的意识也成为了它的一部分。   他杀死那两个人时,我的感知非常模糊,就仿佛在梦中,但又不确定这个梦是不是我的,我连自己是否存在都不清楚, 一切像是浸泡在粘稠的汁液里,而我是其中一个无意识的细胞。   直到,他走向你,他对你产生了强烈的欲望,吞噬的欲望。   我的意识,作为独立个体的意识突然之间感受到了契结的颤动,那种灵魂上的痛苦和煎熬。   我开始能思考,渐渐生出一个念头:我要你活着,就必须让它死。”   程尘摸摸大狼的小卷毛,在他发顶的小漩涡轻轻印上一个安慰的吻,没有打断他的话。大狼在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自己的死亡,而是后怕几乎失去。   “你知道,我的灵赋是吞噬,吞噬一切是我的本能。”程朗的声音很低沉,像是暗夜里寒风吹过干冷的枝梢,“我吞噬了它,但我和它本来就同出一源,所以也可以说,我和它合为了一体,我拥有它所有的记忆,我的意识主宰了整个精神体核心。   一滴墨汁融入一盆水中,我不知道这一盆是浅墨,还是依旧的水?   我也不知道我做的一切,是出于我的意念,还是在潜意识里受到‘仓颉’的意识影响,但作为独立个体意识的‘仓颉’确实已经完完全全消失了……”   程尘轻轻在他耳边说:“那么,你会想要吞噬我,让我的灵魂消逝吗?”   “不!我宁愿让自己湮灭……”程朗猛地侧头,从牙缝里蹦出一句。   程尘给了他一个重重的脑瓜蹦,骂道:“胡思乱想什么!吃了脏东西,就好好消化,早点拉出废物。别多想有的没的,如果它没消逝,你以为我们俩还能这么开开心心把家回?   这外星鬼本来就半死不残了,哪怕它还没完全被你吞噬,你能战胜它一次,也能干掉它更多次。小伙子,你行的!大师我看好你。保持警惕是好事,过于担心就杞人忧天了!”   程朗在大师没受伤的弹屁屁上重重拍了一下,嘴角勾起一个欢快的弧度。   ※   传世级的大师失踪“私奔”已经是天塌般的大事,万幸他自个回来了,偏偏还又是冻又是伤。   护卫们幽怨、暴躁、庆幸之余,也不敢和大师抱怨,只能用冷眼扫射毫发无伤的护灵师兼保镖程朗同志,心里未免也嘀咕,咱这位年轻的大师是不是和外出犯冲?!   旅游、祭祀、私奔,去哪儿哪儿都惊魂一遭,这一次虽然俩都跟闭嘴葫芦似的,但光看大师身上的惨样,也知道情形好不到哪儿去。倒是一向把大师当私人宝贝的程朗护卫,反而一身皮光肉鲜,半点没事,真是太奇怪哉也!   程大护卫愉快地解决了本体最大隐患之余,也不太在意护卫们的白眼,一心一意煲汤做羹,要把滑滑嫩嫩的小肉包给养回来。   被摁着在医院住了几天,就是那一丁点轻微冻伤擦破皮的安大师实在忍不住,死活回家了。   打开新闻一看,那些让人闹心的大漏斗还悬在半空。   从保镖董则嘴里,他们知道了两个大消息:   好消息是,这些“漏”不再扩散了。   坏消息是,目前能提供消除“漏”唯一方法——“星砂”的朱朝风皇储突然失踪了,附带他的老师,文合会的李求知会长也同时失踪。宫里乱作一团,陈皇后已经病倒。   程尘与大狼对视一眼,又默默转开头。他很同情陈皇后,但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后悔把朱朝风给毁尸灭迹。咦?不对,朱朝风是“仓颉”干掉的。而仓颉现在……   果然还是把这个秘密深埋心底,永远遗忘吧!   “……现在形势比较混乱,因为‘漏’的问题我们华国迟迟不能解决,灵性流失越来越多,美帝和欧联各国,甚至我们周边的小国都联合起来,要求彻底开放东北区域,由联合国派遣精英部队共同执行除‘漏’行动。最后通牒时间为十天后,国政院和皇室也顶不住了。”   董则闷声说道,低下头。   程尘没有再多问,拉着程朗回屋。   “‘漏’是什么东西?你记忆里有吗?”一关上门,他就迫不及待地问,“怎么‘仓颉’都消失了,‘漏’还在?”   程朗安抚地握住他的手,柔声道:“你别急。还记得我和你说过,仓颉在沉睡时设定硅基智能机监控人类吗?‘漏’就是它根据仓颉的命令来吸取游离灵性的,因为人类的数量和灵已经足够仓颉修补,所以近年它根据命令施放‘漏’来吸收灵性,准备让仓颉重新苏醒复活。   现在仓颉虽然‘消失’了,但它曾经的命令,还有它的‘基地’都没有消失,那么‘漏’也不可能自然消亡。”   程尘急了:“现在怎么办?我们不能坐视,不然整个人类尽早完蛋。得把那个‘漏’关掉!你记忆里有没有办法?”   程朗也有些发愁:“记忆里,‘漏’是个施放后不可逆的程序,要吸收整个世界一半的游离灵性才会自动停止,然后将吸收的灵性反哺给仓颉,用以修复它的神魂。   现在就算我们马上跑到仓颉的飞船基地,把整个飞船包括硅基智能机都消灭,‘漏’也无法立刻消失。”   程尘皱着眉冥思苦想,转了几个圈,问:“不是说朱朝风搞出来的那个‘星砂’管用,是唯一能消除‘漏’的灵赋产物。那是个什么东西?你能不能搞出来?”   程朗略想了想,冷笑着说:“朱朝风的那份神血记忆里,有吞噬游离灵性的方法,‘星砂’是他结合自身灵赋吸收那些灵性后排出的残渣,或者可以说,是他吞食人类灵魂后的‘排遗物’。”   程尘听得小脸一阵青一阵白,恶心至极。   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又问:“那我启灵、抚灵时不断吸收文灵入体,岂不也是?”   程朗摇摇头:“不一样的,人类吸收文灵是将文灵作为自己的灵魂,或者作为灵魂补充的一部分,在活着的漫长时光里,人们会慢慢温养壮实自己的灵魂,直至灵性回归天地的那一天。那时,从人类肉体中散逸的灵性,比入体时会强大许多,然后自然完成了生死的循环。   而朱朝风的吞噬不同,他的神魂与蓝星人类的灵魂完全不同,是将吸收的人类灵性作为自身的养份,灵性进入他的魂里就彻底湮灭,再也不会进入循环。所以,仓颉要豢养人类,食物总是不嫌多的。”   程尘望着他,凝重地问:“那你的吞噬……”   程朗微笑着,说:“我和它们相同又不同,我的意识和魂灵是自然诞生于我的肉体,我的灵魂也会像人类那样进入循环,我吞噬了灵性,但其实它仍存在于我的体内,你也经常见到它啊!”   “小绿!”程尘恍然,也咧嘴笑起来,知道大狼没吃“人”,知道自己虽然神魂强大,但还是归属于正常人类,真是件开心的事,“还有我的小王子。”   “既然是这样……”乐了会儿,程尘又开始发愁,那样的话,复制朱朝风的方法肯定是不可行,也不可能做到,还有什么办法呢?   “其实我想了想,‘星砂’之所以能够消除小型的‘漏’,就在于它包含着一部分灵魂之力,能够混乱‘漏’对灵性的吸收,从而消除一部份的‘漏’。也就是说,如果‘漏’是个吸收灵的程序,‘星砂’就是含有魂力的‘病毒’……”   听到程朗这样一解释,程尘恍然大悟,眼睛明亮起来:“你是说——”   程朗掏出了几颗五彩缤纷的“小石子”,沉声说:“这里面蕴含的魂力,何止是‘星砂’那种残渣的万倍!”   程尘也激动起来,他小心地捏着那把小石子,对着窗外照射进的阳光,看它们迷离眩目的美丽光泽。如果不是亲眼见到它们是如何诞生的,又有谁会相信这些“小石子”其实是这个世界神灵的血脉,最终留下的印迹。   程尘喃喃地说:“我要将我家乡究级神话写下来,用它来弥补这个错漏的世界!”   当程朗读取了仓颉的所有记忆,程尘的灵魂故乡对他已不再是个秘密。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滥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 第116章 补天   经过这么多篇灵文的撰写和启灵抚灵, 程尘对灵文所能引导的力量层次也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它作用于人的灵性更大于作用于现实物质。   比如当初“哪吒闹海”中的小英雄, 那也是出自封神神系的顶级战将,如果按小说中的描述, 翻江倒海, 屠龙抽筋,令天地变色,这样强大的力量完全不是程尘笔下文灵仅仅更换血脉这点点功效可比。   在得到仓颉的记忆,知道了所谓启灵抚灵只是以文字启动对灵性“生物能”的各种“应用程序”,就完全可以理解为什么启灵时不可能达到奇幻玄幻小说想像中的绝大力量——因为这违背了灵性生物能的应用范围和物理法则。   这真是太“科学”了!   但是这一篇“女娲补天”的神话不同之处在于, 它不仅仅是文灵感应的能量, 更重要是启动“五彩魂石”本身所含的绝大力量。   把这也许是世界上最后一篇灵文一字一字用心描述, 将自己对这个世界灵和“漏”的理解, 一点一滴地融入字里行间。程尘花了整整一天,将这篇用尽心力的文写完。   文成之时,字泛五彩,斑斓夺目。   程尘静静地看着这本灵书,心有所感, 往日种种浮现眼前,他欣然而笑,问心无愧。   知道安大师出了一本能用于对付“漏”的灵书,国政院极为重视,出动军警护卫安大师到东北“漏”区,程朗作为安大师的启灵师和贴身护卫, 理所当然地同行。   这一次,路途之上无论是军方还是政府都异常尊重。一位传世的文师,有可能解决“漏”这种人类共同灾害的顶级文豪,再恭敬都不为过。   因为“漏”的存在,安全起见,附近空域航班全部停止,仅有几架侦察机尽可能近距离地监测。就是这样小心谨慎对待,这些日子以来,也已经因为“漏”无规律的缓慢移动,损失了6架军机,12名机组人员因昏迷,坠机牺牲。   程尘在车里沉默地听着军方负责人员的介绍,望向窗外。   距离延府的边界只有二十几公里远,高速公路上车流明显少了许多,尤其是与他们同向进入延府地区的,更是少得可怜。   “……政府在半个月里已经紧急迁出了‘漏’出现区域三万多户十二万多居民,并且将相关区域划作红色警戒区。”董则在一旁轻声说。   “老蒋怎么样?”程尘问,“还在一线战斗?”   董则沉默了片刻,说:“五天前,因为延府上空的‘漏’,毫无预兆的侧移,蒋师成率领的特种小队不幸遭遇,他为了救护队员,被‘漏’的边缘擦到,灵性受损严重,已经重度昏迷。”   军方保镖易清不赞同地看了他一眼,抿紧唇,没说话。这种时候让大师知道这些,除了扰乱心神,又有什么用处?   “先带我去看看他。”程尘想起那个吊儿郎当的家伙,为国为民却不惜已身,心头一阵烦闷。   “是。”   重度昏迷,有什么可以救他的文?   情况紧急,没有更多的时间能用来考虑,程尘从他近期最为熟悉的《聊斋志异》中,找到了一篇再合适不过的文。   “麻烦帮我压下纸。”将纸笔在小桌台上铺开,程尘就在略有些颠簸的车上开始凝神撰写……   车上的护卫们也是第一次见安大师挥毫,激动之余更是恭敬有加,连口大气都不敢多喘,生怕把大师的文思给吹跑。   到达“漏”区由军方接管的“战地医院”时,程尘已经写完这篇灵文,纸上淡淡绿色毫光,显示着灵文等级不会太低。   老蒋胡子拉茬地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双目紧闭,脸消瘦憔悴得有点脱形。程尘一眼看去,几乎认不出这就是那个天天偷吃好料,嘻皮笑脸,阴阳怪气,有事找不到他,没事到处有他的老蒋。   喉头一阵哽咽,鼻子一酸,似乎有什么要涌出眼眶。   程朗默默拍拍他的肩膀,指指他手中的灵书。   是的,还有希望。   程尘这时转眼望向旁边,还有好几张病床上,都躺着昏迷的年轻人,问:   “他们都是?”   “是,都是军方的特种小队,在补‘漏’的战斗中不幸遭遇……”   “好,请让我试试,为可敬的勇士尽一份心力。”程尘深吸一口气,展开临时写就的灵书。   【粤西孙子楚,名士也。生有枝指。性迂讷,人诳之,辄信为真……】   聊斋里面昏了又醒,醒了又死,死了还活,男主女主都死死活活的就是这篇极有趣的文了——《阿宝》。   男主孙子楚一见阿宝钟情,断指失魂,昏迷变成只鹦鹉,与女主阿宝定情。得了阿宝的承诺,鹦鹉死了,断气三天的孙子楚居然又活过来。与阿宝成婚后,孙子楚又病死了,阿宝痛哭绝食自缢而死,然而……阎王又放了两人回阳!幸福一辈子。   念到一半,痴狂志坚的孙子楚已然从字纸之间,摇头晃脑漫步踱出,周围树木荫荫,花草簇簇,鸟语而花香,隐隐然有女子嘻笑之声。   借着《聊斋》这一传世之文,《阿宝》作为同一系列的经典之一,文成已如幻似真。   孙子楚蹙着眉头背诵诗书,转头看了眼老蒋,很是嫌弃,晃悠着就投入了边上病床小伙子的体内。   “哎呦”一声,醒了一个!   小伙子茫然四顾,周围的护理员和医生简直要喜极而泣,一拥而上检查测量,就像是开演卓别林的默片——怎么高兴也不能惊动安大师诵文啊!   念到阿宝初见痴汉孙子楚,一位绝色丽人半掩脸,嫣然而笑,悠悠走出,瞧都没瞧老蒋一眼,转目四顾,叹息一声,投入了一位眉清目秀的小帅哥怀里。   “啊,我,我在哪?唔唔唔……”   又醒一个。   护士们已经有了准备,喜滋滋地扑上前,捂嘴的捂嘴,检测的检测,无比麻溜。   恶少、巫婆、路人甲都出来了,一一散入周围的病床,哼唧嘿哟声中,战士们都迷茫地醒了过来。倒是程尘正对面的老蒋,十分遭文灵们嫌弃,读了大半,居然没有一个肯下顾。   程尘冷汗都下来了,唾弃老蒋这家伙灵缘不好之余,他也有些急了,难道真要眼睁睁地看着这家伙昏迷下去?   程尘都不敢念太快,还是眼瞅着就要念到结尾了,心凉了半截,寻思着再想什么招时……   一点翠绿的毛从纸间探了出来,然后是长长的尾羽,一只色彩斑斓的鹦鹉叽喳直叫着“阿宝!阿宝!”撅着屁股转了半圈,才怏怏不乐地蹦到蒋师成的脸上,瞬间没入。   “我草!什么玩意?!”老蒋几乎是从病床上蹦起来的,瞪圆了眼睛发懵,然后看到了忍不住笑出声的安大师,“程尘?!你怎么来了?”   程尘终于念完了《阿宝》,此时此刻当吟诗一首:“垂死病中惊坐起,谈笑风生又一年。”   这祸害看来是死不了了,精神着呢!   ※   摁住不知死活还想继续战斗的老蒋,程尘和军方的护卫们一起登山观测“漏”的状况。有程朗这吞了“仓颉”的专家在,安大师心底还是挺有底气的。   “……这是目前发现最大,也是处于最中心的‘漏’,从卫星云图上观测,其余几个较小的‘漏’,以梅花状分布在周围几十公里的范围内。”   军方负责人刘上校向安大师介绍目前的状况,“由于‘星砂’的缺乏,我们现在其实没有什么实质性能消除‘漏’的方法,守护者和特种小队已经派遣了十七支,但是……幸好您来了。”   刘上校两眼熬得通红,血丝密布,大师一来就救了他的宝贝干将们,他对大师的信心立时上升了一大截。   在距离“漏”四百多米远的山头,他们几乎能平视“漏”的中心,黑色妖异的大漏斗静静地悬浮于空,云雾状的不明物与被吸进的灵性卷滚在一起,无声地翻腾,像是末日将临般的恐怖景象。   几十名护卫前前后后紧张地簇拥着大师,刘上校死活也不肯再让安大师更靠近些。在他看来,灵文是否能治“漏”还是个未知数,要是一不小心损失这位“传世”级的大师,又没能消灭“漏”,那对华国简直是屋漏更逢连夜雨,完蛋大吉。   有人才有希望,即使大师的灵文不奏效,哪怕是牺牲再多的战士,牺牲他自己,也要把“希望”的种子留下来。   程尘没有再争辨,给大狼打了个眼色,程朗不动声色地站到他的身边。   “那么,请各位战士稍退开些,我诵灵文以祭天!”   【……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背方州,抱圆天!】   女娲补天的古文并不长,程尘身着纯白黑边的汉服深衣端立山顶,凝思感想远古苍茫之时,女娲娘娘补天救世,挽众生于倾倒,炎黄子孙世代千古铭之。   如祭祀般庄重端凝的诵念,声音并不响亮,但低沉有力,如黄钟大吕,直撼人心!   五彩的光芒并不盛,犹如清晨日升的彩霞,一点一点从薄薄的纸页中绽放开来,逐渐漫彻山头,继而光芒如艳阳在天,跃然于空。   程朗高举右手,缓缓摊开手掌,一把五彩石骤然如流星划过天际,金、绿、粉、黑、灰、白……五彩缤纷的璀璨星星,从他的手掌上浮空而起,射向天际的黑色大漏。 第117章 最终章   七彩的星辰一闪而没, 消失在黑洞洞的巨大“漏”中,无声无息, 天地静默。   失败了。   刘上校硬挤出一丝笑容,安慰呆立的安大师:“没事, 我们还有机会, 现在您必须下山了,这里离漏太近,很不安全……”   他紧步走上前,想劝服大师下山,却见少年的嘴角噙着一丝神秘的笑意, 正自喃喃:“女娲娘娘果然好样的。”   “什么?”刘上校有些焦躁, 对这样年少的顶级文师又轻不得重不得。   程尘没有说话, 微笑着遥指“漏”的中心。   “上校, 上校!快看,有光,有光啊!”   “妖,妖怪!啊,不不, 女神啊!”   “神仙显灵了,老天保佑我华国!”   战士们乱七八糟地喊着,亢奋难以自持。刘上校整个人懵了,扭着脖子僵立当场,眼珠子都快瞪出眶,那是什么, 那是神仙还是文灵?   “安静!”他大吼一声,战士们也回过神来,警惕又激动地看着“神仙”大发神威。   金色的,粉色的,绿色的,白色的,甚至黑色的光芒,如同利剑交刺,从浓黑的云雾状“漏”中,一道又一道地刺出,仿佛破晓的晨曦,更多了绚烂的色彩。   一个巨大的虚幻神影悬在“漏”的上方,她眉目美丽而慈祥,神情端庄而凝重,人身蛇尾,手持光束,缓缓向“漏”的中央刺下!   五彩光芒乍裂,像是太阳坠落在人间,又仿佛是一颗新星在天空中爆发。   周围的云霞被映成了金红色,巨大的黑漏像是泥沼漩涡被光剑从头到脚一劈为二!黑色的雾团疯狂地卷涌着,向外翻腾而去,漫天乌云滚滚,像是妖魔最后的嘶叫。   五彩光横扫而过,乌黑的云卷一触即消,就仿佛是阴雾靠近烈日,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瞬间湮灭。   光芒渐渐融合,最终变成了淡金色,浩浩荡荡,堂皇如日,威仪如神,瞬间延绵百十公里,其余的小漏在肉眼可及的范围,瞬息成灰。   战士们激动得咬紧牙关,一声都不敢发出,唯恐干扰了神仙姐姐灭妖除害。   眼见金光扫平一切,风和日丽,清风徐徐,没了一点“漏”的痕迹,仿佛这个世界从来没有过那样可怕的东西。   刘上校深深望了微笑的安大师一眼,哆嗦着掏出对讲机,汇报当下的情况,稍息之后,他再也难掩惊喜,大声吼道:“同志们!指挥部得到消息,周围的‘漏’已全部被金光扫荡,我们的任务完满胜利完成!”   “万岁!”   “成功了!”   “胜利!”   “女神万岁,安大师万岁!”   战士们护卫们激动得语无伦次,欢呼雀跃,甚至有人哽咽着哭出了声。短短的日子里,他们肩负重任,心弦紧绷,牺牲太多太多,直到这一刻,他们才得到了心灵上的放松,没有辜负,没有让人民失望痛苦。   空中虚幻神秘的女神嫣然一笑,突然化作了星星点点的灵光,如星光瀑布一般席卷而来,漫洒在众人的头顶,最终撞入程尘的心窝里。   “她很喜欢你。”程朗微笑着,有一点点涩。   “喂,你不是这种醋都要吃吧?!”安大师呲牙,在自家大狼耳边悄悄说。   ※   国政院派出专家和军士,对“漏”曾经出现的区域再三勘察,在当晚的《新闻纵横》中,外交部发言人郑重向各国宣布,曾经出现在华国东北的全人类灾害——“漏”,在华国皇室和国政院的领导下,在华国人民齐心协力,不惜牺牲的英勇战斗下,在爱国文豪的倾力奉书诵读之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华国人民有信心,也有能力维护好世界的和平,解决……   程尘懒洋洋地听着电视里传出华国自豪的宣告,很满意国政院同意了他不宣扬的意愿。在最后通牒之前解决了这件关乎全人类存亡的大事,其他国家再也没有借口干涉华国内政,要求东北全开放。   窗外的烟花焰火接连不断,欢笑喜庆的声音在风中传扬,全国上下都在庆祝华国又战胜了有史以来最大的灾难。   程尘静静地站在窗前,望着绚烂多彩,五光十色的夜空,有人从身后拥住他,温暖而熟悉的味道。   程尘放松自己,让身体后仰,完全靠在那个坚实的怀抱里。   “趁热打铁,我们去把‘仓颉’的秘密基地解决吧!”   “好。”   从“仓颉”记忆里得知,万年前它坠落水蓝星的飞船深埋于地下,近期出现的“漏”其实正标识了地下基地的所在。   寒夜的山路对于完全吸收了“神血”的大狼来说,根本不在话下,背着小肉包就上山下洞,探秘寻幽。   基地虽然深埋在十几公里之下的地层,但为了硅基智能机捕捉类人实验的需要,以及小型机械的出入方便,外星来客还是设了一条秘密通道。   在吞噬了“仓颉”的程朗面前,基地的一切秘密都像是摊开的书本,无所遁形。   洞底最深处,程朗以“神血”为引,给予硅基智能机最后的指令——毁灭水蓝星人类肉身上“神魂分离”的灵魂枷锁,然后基地自毁外出通道。   启动古老而极其先进的外星自毁程序后,再一次乘着大狼跃出地面,程尘手中多了一只非常小巧的飞船,只有巴掌大,金属色泽的材质神秘而古朴,像是异常精致的模型小星星。   “真没想到,‘仓颉’的座驾这么小。”   “它只有精神体没有肉身,护体飞船只要能保护核心就行了。”程朗笑着解释,“外罩大型飞船的空间,更多是用来装载那些仪器机械和智能机的。”   他们静静地坐在小山包上,相互依偎,就像是当日的小王子与他的大野狼。   几分钟后,一朵异样美丽的烟花绽放在高高的夜空,它就像是一幅宇宙的星图,璀璨如银河,在空中闪闪发亮。   过了一会儿,那幅星图骤然炸开,空气中传来一阵剧烈的波动,灵性的浪潮如海啸一般层层叠叠地涌来,像是有什么无形的锁链被震断了,山下隐隐传来人们的惊呼。   程尘紧紧握着大狼的手,闭目感受着灵性波涛在身体上冲刷的感觉。   许久之后,他笑眯眯地睁开眼,转身在大狼胡碴碴的侧脸上亲了一下,轻声说:“你听。”   程朗捧起他的脸,给了他一个珍惜而缠绵的吻。   “我听到了,是婴孩们的哭声。”   山下隐隐传来孩子们的啼哭声,这真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   “……其实我还真有些可惜,多有趣的灵文,从此以后再也不会出现了。这个世界很快就会变得和我家乡那样无趣而平和,这样也不错。”程尘在夜风中轻轻叹了口气。   程朗想了想,掏出少年怀中的《女娲补天》,绿眼睛仿佛闪着星光一般,他微笑着说:“未必。”   程尘定睛一看,惊喜又奇怪地发现,灵书之上,灵光仍然闪烁不定,并未随着人类“灵魂之锁”的解开而湮灭。   “……这是怎么回事?”   “大概是某种有趣而无害的后遗症?”   ※   水蓝星公历1997年,人类肉体与灵魂剥离的千古传承,被突如其来的灵性海啸打破,人类从此不再需要为出生的婴孩启灵,因为他们自一出生,就有着自我的灵魂。   不必祈求,不必赐予。   但奇妙的是,灵书不再担当为人类启灵的重任后,它赋予人类灵赋的特性依然存在,却不能叠加。文豪大师们开始绞尽脑汁,大开脑洞,为开发出种种人体异能而努力,玄幻奇幻作品层出不迭,掀起了水蓝星文坛幻想作品新高潮。   而人们吸收灵赋后,非常有趣地,文灵会俱化成形,变成人们的终身伙伴,直至它和人类一起回归天地。   这真是个奇妙而瑰丽的世界。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终于顺利完结了!!!   好激动,我把自己都感动了,呜呜呜~第一次没坑没烂尾啊啊啊!   以后可能陆续会有短番外放出,请移步我的作者专栏——看新坑《直播恶贯满盈重生男》的“作者有话说”。   给大伙省点小钱钱么,也给新文暖一暖,哈哈哈!   最后,爱我的亲们,请收藏我的作者专栏,给勤劳的小作者暧暧心吧~~~   谢谢!再说一遍,爱你们,如同你们爱我。 本书由 金朵朵 整理 小说下载尽在www.jjxsw(久久小说网五个首写字母).com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