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 语笑阑珊 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民国先生的厨房 作者:行清   文案   初见时,隔着光阴,我陪你从年少到登顶;   再见时,恰逢暮雪,我终于可以牵着你白头。   于他,不过穿越世界,于我,却是再次重逢。   九岁那年,孤儿院院长对当时还是林小草的林葳蕤说:孩子,你现在无家可归了,得去工作养活你自己。   从幼年到成人,他从孤儿到校园男神、青年企业家、他是华国厨师国际第一人。就在他前往法国领取厨艺最高荣耀时,一场车祸让他回到了百年前,山河摇摇欲坠,饿莩载道,兵荒马乱。所幸,他误入一“洞天福地”……   菜名:我在民国当农夫然而我只是个厨子   食材:民国美食真种田+非常规随身空间+民国奶茶店、高定、化妆品   调料:甜,主角带领全国人民吃饱喝足脱贫致富你说苏爽不!   掌厨:前孤儿自强人生赢家神厨和他家有小秘密又挑食的男朋友   大帅:我家先生是艺术家[痴汉jpg]   林大厨:回家吃饭了。   内容标签:随身空间 穿越时空 民国旧影 励志人生   主角:鹄 ┃ 配角:雀,原小岚 ┃ 其它:给饭吃 ===============    第1章 壬子年清明·鸿门宴   桐始华,梨花落,一霎清明雨。   襄城,天才刚蒙蒙亮码头就热闹起来了,卸货的短工来来往往,小贩挑着早点摊子叫卖,行人匆匆而过,天空飘着细雨,天色阴沉,就跟那人身上不知打了多少个补丁的旧衣裳一个颜色。   过了会,河道口的船笛声尖锐地响起,有船靠岸了。   “今天这么早就有船了,还是辆客船,人挺多的。”   “这几年不是闹革命嘛,闹完了,很多懂学问的人士去东瀛那边留学,没准这船里头就有留学回国的先生呢!”   “都是些富贵的,你看人家穿的和戴的,哪像我们这些人,嘿,就是些卖力气的。”   “管他们革不革命,我知道咱这地头,年头光景是越来越不好咯……”   抛锚,系缆绳,等码头的人忙活完,陆陆续续有人提着行李下船来。   这四月天倒春寒,大清早的港口的风吹得人直哆嗦。阿福把手藏进衣袖里,缩了缩脖子,伸长了脖子往那人群里瞧,就怕错过自家大少爷。猛地看见一个穿着洋衣裳的年轻时髦男子,往这边瞧,还有点不敢认。   这……这是自家那个古板懦弱的大少爷?瞧着面相是对的,但那浑身的气势,阿福觉着就是在自家老爷身上都没见过。阿福没读过书,但就是觉着五年不见,大少爷除了身量和脸型长开,瞧着更好看,腰背更直外,整个精气神也都变了。   阿福还在观望,那厢穿着黑色风衣的年轻男子已经确定了,提着行李走上前来。   “你是阿福……”还没说完,回过神来的阿福就激动地抢先答了:“是的是的!大少,我是阿福啊!您终于回来了,路上可一切都好?老爷派我来接您回家。”   接过男子手里的行李,阿福带着自家大少在路边拦了辆人力车回林府。   路上,被叫做大少的男子问起阿福:“母亲还好吗?”   “唔……大夫人她……她挺好的。”阿福吞吞吐吐。   年轻的男子见此扫了阿福一眼,淡声道:“说吧,怎么了?”   虽然还是那副清淡俊秀的眉眼,但自家大少那眼神就是让阿福抖了个激灵,一股脑都说了:“回大少爷,夫人两年前就……就走了,说是再……再嫁。”   车上的人半饷没说话,一会才问道:“是哪户人家?”   “听老爷说是京城里头一位姓常的大人物。”   “哦。”   此后,主仆二人无话,回了林府。   林氏算是襄城里顶头的大户人家,林大少的祖父是同治年间的进士,入中央翰林院为官,后又在河南上任,创下如今襄城林氏家业。其人奇也,除诗书外,平生唯好珍馐美味,致士后更是重金礼聘京城名厨,炮龙蒸凤,时常于府中设宴邀请富贵名流,由此通达。靠着祖上荫蔽,继承家业的长子——眼前被称作大少的父亲,有几分手段,又将家业壮大几分,涉及到其他领域,成为襄城的大富人家。   可惜偌大的家业也没福享,正值壮年的林父得了痨病,三年前去了,为了不打扰长子在外的留学,临终时还嘱咐家中人不传他回家奔丧,只让侄儿替了。如今当家的是林大少的二叔林承志。   可怜见的,五年没回家,一回家,爹妈都没了,如今的二爷也不是个好相处的,只怕这一趟回家赴的是鸿门宴。阿福瞥了一眼大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天色渐渐亮了,路上走的人多起来,大多都是留着长辫子着长袍的人,对着人力车上的年轻人猛瞧,那眼神就跟看洋人似的稀罕。可不是嘛,襄城只是河南省内一个不起眼的小县城,革命的风吹不到这内陆小地方来。这猛一瞧见一个剪了辫子,穿着洋人衣裳的可不就稀罕了嘛!   车子到了林宅,林葳蕤下车,站在朱门前,瞧着“那人”模糊记忆里的宅子,微阖眼眸,阿福跟在后头,看着有些异样的大少,也不敢打扰,须臾才轻声道:“大少,我们到家了。”   家?哪里的家……   哪里都不是家。   主仆二人进门去。   “哎哟,是大少回来了吧?快进来!在国外一切可都好?听说啊那洋人的东西净是些烤熟的肉,没个其他花样,在那里肯定吃不惯吧!阿婶今天特地吩咐厨房的张师傅,给你准备了一桌好吃的,待会可要多吃点!你看你都瘦了!”从内院里远远就传出了来者的声音,等林葳蕤走近了些,便见一穿着缕金蔷薇绣花紫色袄,下着黑色翡翠撒花马面裙的妇人笑盈盈,状似亲热地迎上前来。   跟在身后的阿福远远见着二夫人,只敢低下头,半点不出声响。别看二夫人现在一副笑模样,但林府内院的人上到姨太太们,下到奴仆们,在她面前个个都是鹌鹑,区别只是大小的问题。二夫人虽然相貌平常,但手段着实厉害,连林二爷都因为这般,虽是后院姨太太众多,但也对她有几分敬重。   林葳蕤面色平常,只应了一声,“二婶”,她也不恼,好似也有几分诧异他性情的变化,不过也只是顿了顿,便继续一个人唱满整台戏,“快进来吧,你二叔天没亮就在等你呢。可怜的孩子,大伯不叫你回来也是为你好,天下父母心啊,等安顿下来,你可要去墓上祭拜。”   “二叔,侄儿回来了。”   屋内,八仙桌前坐着一个穿着长袍马褂,留着大辫,蓄着八字胡,面相威严,眉宇间却勾勒着阴郁的中年男子。见到进门来的侄子,淡淡说了一句:“回来了。”末了瞧着林葳蕤这一身打扮,皱了眉头,那原本就阴沉的倒八字眉越发撇了下来,“你这穿的是什么?花里胡哨的,出去几年,学的就是这些?还把头发剪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得亏大哥不在了。”   一身黑色风衣,白玉脸庞浅色唇,长身玉立的林葳蕤在自家小厮眼里好看到就跟仙人似的,差点没敢认,到了林二爷这里就是花里胡哨鬼东西了。   “二叔,大清已经亡了。”   林二爷被这话噎到,怎么都没想到这个自小懦弱除了读书有几分样子外,其他一无是处的侄子竟然有一天也敢跟自己顶嘴了,再细瞧他脸色,也远没有之前半分怯色,相反,平静过了头。出国五年,看来长本事了。   可别出什么岔子好。   没等林葳蕤再开口怼,旁边的二夫人就开口抢着说道:“哎哟,这年轻人赶时髦嘛,你就别说了,让他梳洗一番,赶紧开饭吧,待会还有正事呢!”林二叔想起等会要办的事,这才好像勉强住了口,点了点头,林二婶就张罗底下人开饭。   林葳蕤瞧着这夫妻俩一唱一和,微皱眉头,自觉待会要办这事跟自己有关。就不知,是什么正事了。   饭桌上只有三人,林二夫人笑道:“你弟弟最近正在用功读书,要考那什么军事学堂,昨晚学太晚这会还没起呢,日后有的是机会见。妹妹则是去了外祖家做客,明日才回来呢。“旁边伺候的人眼观鼻口观心,在心里默默接道:二少爷昨晚去大剧院玩到半夜三更才归家,哪里来的用功读书一说。   这里的弟弟妹妹可不是林葳蕤的什么亲弟妹,而是林二叔的一儿一女:林茂荣和林若荷。林葳蕤不置可否,只点了点头,反正都是不相干的人。   菜肴一一上桌,东坡肘子、西湖醋鱼、火腿炖甲鱼,芙蓉干贝、烧海参……数数达十多道大菜。打头的是潢川贡面汤,瞧着贡面二字便知这不是什么无名气的,赶以前那可是上贡给宫里头的。一大清早就大鱼大肉跟开宴似的,虽然不知道这夫妻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林葳蕤可不会虐待自己的胃,拒绝了旁人的服侍,端了碗面汤来填饱自己早已空虚的胃。   汤清如水,碗中面条根根可数,不用尝,林葳蕤就知道这面是用鸡汤吊的,中空的面条使得口感不仅爽口,且鲜美无比,仅凭面的上等口感和汤底便是极致美味了。林葳蕤将面全吃光了。   林二爷夫妻俩却是边吃边暗暗观察他,见他坐姿挺拔,拿筷的姿势堪称优雅,虽穿着一身的洋人衣裳,但不可否认动作间风度翩翩,举止礼仪都与之前判若两人,二人心底诧异。若是之前,林家大少只能说是一个空有满腹经纶的书呆子,举止呆板,架着副厚重的洋眼镜,平素好似隐形人,何来气质可言。   林二夫人:“之前没来得及问你,你的眼镜去哪了?之前不是不带的话压根就瞧不见东西吗?”   林葳蕤的筷子微乎及微地顿了一下,随即自然道:“在国外治好了,如今无需带眼镜也可以。”   二夫人也没再问,反正就只是拉个家常,为后头的事打个底而已。   最后一道菜上的是铁锅蛋,别看名字不咋样,这是河南的名菜,刚刚出炉的铁锅蛋色泽红黄,油润滑亮,勺子轻轻一舀,无须费一丝一毫劲,便陷进去,送入口中,鲜嫩软滑,腴香噀人,舌尖仿佛还带点铁板炙烤特有的焦香。   可惜了,火候不够,味道没完全出来。林葳蕤只尝了一口便放下了。   “怎么才吃了这么点呢,是厨子做的饭菜不和你胃口吗?以前你可喜欢张师傅烧的菜了。这张师傅可是自大伯走后就一直念叨着你呢,到底是个懂得报恩的人,当年你父亲收留他倒是没错。”   林二爷轻斥了她一声:“好了,别整天谈这些个下人,还有事情要办呢。”林二夫人一听这话,朝身边的侍女使了个眼色,侍女走开了会,领来了一个看着三岁大的小孩。小孩子穿着小马褂,看着锦衣玉食的,但是脸色微黄,一双大大的眼睛不敢瞧人,畏畏缩缩地躲在侍女身后,瞧着地下,仔细看小身板还发着抖。   林葳蕤知道重头戏来了,总不能是自己这个身板的儿子吧。他可是记得“他”五年前走的时候还未成家,连一个通房都没有,哪来的儿子。   “这是哪家的小孩?”   “这是你母亲的,四年前九月初出生的。”   显然,林二夫人这句话是特地说的,因为林大老爷是在四年前年初去的。排除早产的可能性,去了的林大老爷有可能“喜当爹”了。   “梁氏有辱我林家门风,如今已经从家谱中除名了,你也不必再留念她。这孩子,我替你养了三年,现在你回来了,就领回去吧,大哥在天有灵,免得在这里碍他的眼。”   “还有,趁你回来了,去请族老来,我们把家分了吧。”   林二夫人这会眼泪说来就来,捏着帕子愁容满面:“不是叔叔婶婶狠心,突然就要分家,实在是你弟弟妹妹这会年纪到了,都要谈人家了,可是因为这孩子,”妇人尖长的艳色护甲套指着那一言不发的孩子,“三人成虎,这事整个襄城都传遍了,你妹妹原本谈好的人家一听有这事,都没了下文……你放心,就算分了家我们还是一家人,就是个形式。”形式个鬼,分了家,手中的家产可再也不会吐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葳蕤:哦,原来是我喜当哥。    第2章 壬子年清明·满园春   布谷布谷,不如归去。   “布咕……”草色青青的庭院里,初发芽的枝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三两只鸟儿,树下蹲着颗小土豆正在自己时不时抬头看鸟,手里默默玩泥巴,嘴里还低低学鸟叫。   “他一直是这样的吗?”不远处,换了一身浅色休闲装、优雅颀长的跟这古典庭院十分违和的青年问身边的阿福,主仆二人俱默默看着不远处的小人儿。   “少爷,唉,如今二房那边眼看着是容不下您和小少爷了,奴也不怕跟您说了。您不知道,小少爷打出生在府里就没受过啥好待遇,就连下人的小孩都敢欺负他,府里人都是丧门星、杂种地叫,二夫人他们连个正经名字都没起过。二夫人虽然明面上没有苛待他,但若是没有她的纵容,小少爷能长成如今这般模样?不过这会您回来了,谅他们也不敢再这么明目张胆地欺辱小少爷了。”   “你叫他小少爷?”   阿福:“嗨,少爷,您别听二房和外头的人瞎说,那都是些捕风捉影的事情,闲着没事糟践埋汰人。小少爷肯定是老爷的种,不过早出生了些时日,就被传成这样。别的不说,小少爷那屁股底下的胎记就跟老爷一模一样!”   林葳蕤用一种难以言喻的眼神看着他:“……”   阿福:“咳咳这是我爹告诉我的!”阿福他爹早年是林家大老爷身边伺候的人。林大老爷和林小少爷那胎记跟朱鸟似的,难怪阿福和他爹都记住了。   林大少无意对阿福和他爹的爱好表达意见,只是转了话题,“母亲何时走的?”   “回少爷,就……就一开始还好好的,后来也不知道是谁说的小少爷不是老爷的种,外头也疯传起来,谣言越来越离谱,大夫人迫不得已到寺里静养了一段时间后,有一天突然回林府收拾细软,被一辆小轿车接走了。”   阿福瞧大少爷盯着远处树梢上的布谷鸟没有说话,忐忑地问:“少爷,您真的要同意分家吗?”   林葳蕤冷笑:“为何不分?”   说是要分家,也不是一天之内就能分得了的,首先要经过族中的族老的同意,然后要一一请来当见证人,有个别刚好有行程的族老碰巧不在襄城,也只能等人齐。之后家产的分割也是一笔硬仗要打。   林葳蕤已非昔日吴下阿蒙,曾经的他,可以从一介孤儿到后来享誉全球,凭借手中的技艺受全世界追捧,如今自然也不是好打发的。该是他的,便是他的。   这日上午便这般平静地过去了,阿福被自家少爷派出去调查周围有哪些田地,又各是哪户人家的,年收成几何,更奇怪的是,着重看看襄城附近有没有大片的农田出售。虽然摸不着自家少爷要做什么,但阿福还是拱手弯腰,外出打探消息去了。   而在林府的林大少,却是在询问过仆人厨房在哪之后,优雅地卷起衬衫袖子,悠哉地开始洗手作羹汤。刚才的鸿门宴只有一碗面汤合他的胃口,要祭五脏府还是要自己动手。自从有能力之后,林葳蕤再没有亏待过自己,无论是在行装上,还是舌头上,即便是换了个地方也如此。   身为以前的林家大少,还是饕餮之家,院里自然有着属于自己的小厨房。不过因为林父走后,林家二房得势,因此小厨房虽然名存,但是里头是要啥啥没有,在主人不在的这段期间,小厨房便成了下人打牙祭料理食物的地方。   林葳蕤在灶台上扫了一圈,最后在厨娘战战兢兢的眼光中,捏起了几只被随意放在竹筐里的大闸蟹,又晃走了一把葱和芫荽,白菇。秋风起,蟹脚痒,现在还是四月,不是大闸蟹最肥美的季节,但是因为长得多营养足,没人捞,因此个个个头都挺够看的。在时人看来,这种没有几俩肉还难以下嘴的食物除了一些老餮,多半只有吃不上饭的穷苦人家才会到河里捞来随便煮煮充饥。   心惊胆战不知道主人家为什么进厨房还亲自动手了的厨娘就这样看着大少爷一双仿佛艺术家的手将狰狞可爱的大闸蟹一一料理,完整地挖出其中的蟹肉蟹黄来。又分别将其他的配料都切丁,然后就打开了在厨娘赶来前就已经动手煮上的白粥的锅盖。   外头不知何时又起了飘雨,四月的天,总是这般烟雨蒙蒙。厨房里在锅盖掀开的瞬间,一阵阵蒸汽像白雾一样飘起。随之而来是一阵奇异的芳香,仿佛误染了窗外的春·色,青的柳叶,粉的桃花。原本还欲言又止在旁边拉风箱的厨娘不知何时已经痴痴呆了,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竟然从眼前的这一锅米粥感觉到了春天泥土气息和草木清香。   就在她还诧异的时候,林葳蕤已经将蟹肉蟹黄倒入沸粥中,那双白玉的手执勺柄徐徐搅动,直到锅里小块的粉色蟹肉完全脱离成丝,游离在米粥中和粒粒分明的蟹黄融合,才加入白色菇末、青色葱末和切段芫荽,简单勾兑,起锅。   “给我一个碗。”   猛一听到大少的吩咐,厨娘才将视线从那碗蟹羹里勉强拔了下来,赶紧拿了个粉青白瓷的碗递过去。这倒是跟锅里的蟹羹相映成趣了,同样青白中若隐若现粉粉嫩嫩的蟹肉,如同一片荷叶中盛开的粉荷,清新脱俗,当然重点是单单那个味道就令人心驰神往。   林葳蕤端碗走人,身后自然有人替他收拾厨房。跨过门槛,在厨房门口遇见了一颗被淋成落汤鸡的小土豆。他的脸很瘦,所以更显得他的眼睛大,此时正直勾勾看着林葳蕤端盘里的东西,喉咙里明显在咽口水。自从在餐桌上得了一个便宜弟弟,别人也没看出大少对他是什么态度,说态度好,这大少就没同小少爷说过一句话,说不好,他又没大骂他。   不过,这小的倒是看出来是个怕兄长的,又或者是惧怕周围所有的人,一见着眼前这个陌生的”哥哥“就开始躲。   林葳蕤盯了半饷眼前灰头土脸像刚从地里挖出来的小土豆,说道:“给他倒碗,然后帮他洗澡,脏兮兮的。“小孩一听后面这句,突然就打了一个哆嗦。林葳蕤却是没再理他,转身就回房了。   厨房看着远去的大少,再看看眼巴巴地站在她面前,实际上是看着锅里的蟹羹的小少爷,咽了咽口水,特别想问一句:大少,能不能让我也尝一点!   给小少爷舀了一碗蟹羹,厨娘看着他吃得狼吞虎咽,三俩下解决完又把空碗递给他,流着口水又给他端了一碗。这是什么神仙美味哟,真是要了老命了!好想吃!之前又不是没用过螃蟹做粥,怎么从来不知道原本是贱物的螃蟹这么香?!以前都没听说过大少爷会下厨,不愧是家学渊源!   吸溜~厨娘看着锅里剩下还挺多的,大少爷只端了一碗,小少爷人小肯定吃不完那么多的,厨娘摸摸算计着,然后恶从胆边生,也拿了个碗来,小心舀了一碗,第一口入口,舌尖都颤抖了,那种满园春色皆在口中的感觉,真的,真的,太好吃了。   像八百年没吃过饭正埋头喝羹的小孩一看,警惕地用根本就没多长的小手臂将灶上的锅围了起来,厨娘尴尬地笑了笑,躲到另一处吃去了。至于她因为吃了这一碗蟹羹,导致接下来几天吃啥都没味就盼着自家大少再次下厨这事便按下不表了。   这边林葳蕤心满意足地喝完了一碗蟹羹,看了会从国外带回来的书,盘算了会最近要做的事就打算小憩。外头已经换了身干净衣服的小土豆这会自以为悄悄地扒着门缝,瞧着里头的人没动静了,才蹑手蹑脚地踏进来。林葳蕤其实没睡着,不知道小土豆想干什么,也没多大兴趣,索性继续闭着眼睛休憩。   而小土豆原本还在偷偷观察林葳蕤,盯着盯着,也困了,左右摇晃一下,轻轻地叭的一声,侧倒在软软的锦被上,竟是蜷缩在步摇床一旁的踏板上也睡去了。林葳蕤睁开清明的眼,叹了口气,将底下的小土豆提起来,放在床尾处,替他盖了盖被子,然后自己才真正睡去。   安静的午后,西边的当家人忙着联系拉拢族老,东边的院子里两位主人却仿佛无所察觉地睡去。窗子没关紧,外头的飘雨打在窗棂上,发出轻微的响声,桌上的书被轻风翻阅,书页上印着《植物的杂交实验》。   微微的亮光,暖暖地覆盖在眼睑上。雨天哪里来的阳光?林葳蕤睁开眼睑,盯着头顶雾蒙蒙的“天空”,他已经不再像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一样惊慌了。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来,林葳蕤拍拍身上的泥土,往记忆里的小木屋去。   第一次睡着后,无缘无故出现在这里,是在林葳蕤来到这个世界的几天后。当时他以为自己二度穿越,后来才发现自己还能回去,在两个空间中不定期穿梭。这个无意间来到的地方不知道是哪里,林葳蕤没有探寻到尽头,只在附近找到一块类似地标的木板,上面刻画着笔划奇怪的符号,瞧着像是汉字。   此方天地永远灰蒙蒙的,但这种灰蒙又不是阴天的那种灰,反而是万物初开混沌似的朦胧,带着微微的天光。此地又永无黑夜——这显然就不是在地球了。奇异的是,这里没有人烟踪迹,只有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田野沃土,上头杂乱地疯长着不知名的作物。   一条小溪沿着田间小道蔓延汇聚成不远处的一处冒着水雾的碧绿小水塘,在旁边还栽着株几乎高耸入云的梧桐树,高是高,就是没啥好看的,只有孤零零几截横生的树枝。   五年前,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后,因为遍寻不到人迹,以为误入荒野的林葳蕤利用当地多种不知名的树木建成了此处天地唯一一座房子——简易小木屋。   林葳蕤慢悠悠地来到小木屋前,木屋前是一片比起周围要相对整齐划一的田埂,种着的是林葳蕤从外头带来的小麦和水稻。偶然的机会,他发现这里种植出的东西无论是口感还是品质,比起在外头另外一个世界都要来得好,于是也就在被睡梦甩到这里时,闲来开垦了小块荒地种植,如今又到了收获的季节。   林葳蕤不是干农活的料,所以收完作物后直接累瘫,但还是坚持着来到了小水塘,洗了洗脸,在下游泡了泡脚,顿时疲劳减去大半。这真是个神奇的地方。林葳蕤不知道第几次在心里验证。    第3章 壬子年清明·微雨燕   几天后傍晚的时候,阿福回来了,他是打小跟在林家大少身边伺候的土生土长的襄城人,几天时间跑了大半个城和周围的几个镇打听消息,还是得到了些有用的。   “大少爷,东边的姜庄有一户姓陈的人家,原本是做土布生意的,这几年,洋布盛行,大家都不爱买土布了,他们家在镇上的几家布店经营不下去了,就想要变卖一些田地到上海去做点别的生意。那边的地好,还是连片的,周围还有个不小的水塘,不过就是死咬着价格不放,价格高。还有就是……我回来的时候,在姓陈那户人家门口看到了二房的大管事,据说也是为了收购这大片地去的。”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事就不好办了。毕竟分家在即,叔侄俩抢同一块地,除了外头人看笑话外,这大少爷也斗不过在襄城经营了这么久的林家二爷呀!   林葳蕤却不慌,思索片刻,问道:“家里原先的地大都在何处?”   ”分得比较散,大块的在靠近范阳镇那边,不过在姜庄那也有几块小的零散的,虽说是零散的,但是合起来面积也不小,就是靠近牛伏山那边,不太好种。”   “嗯,我知道,这几天辛苦了,下去吃饭歇着吧。”阿福被少爷那赞赏的小眼神看着,踩着棉花飘飘然地走了,路过厨房才淡定下来,在外跑了一天,虽说有填饱东西,但这回也消化完了,阿福拐进厨房觅食去。   就见着厨娘正在开火,不过手上的东西却是平日里大伙都不太爱吃的螃蟹。   “胖婶,给我炒碗饭呗,多下点肉,以前少爷不在,他们大厨房那边克扣我们的肉,现在少爷回来了,我们终于能沾点荤腥了!今天怎么想起吃这个了?”   “之前没觉着,如今才知这才是真正的人间美味啊,炒饭算什么!肉算什么!等哪天你吃过少爷做的蟹羹,你才知道什么是好吃到舌头都要吞下去。”   “大少爷竟然还会下厨?!”阿福说完,看向门口,刚才有个人跟他发出了一样的惊叹。   “原来是张师傅啊!是来见少爷的吧,少爷正在书房里。”因为林家是靠美食发家的,虽然自从林家曾祖父去世这名气就下降了,大多数家业也都与之无关,但是家中却是依照规矩请了几位名气和手艺都厉害的家厨。不过张师傅却不是外头请的,而是林父的朋友之一,林父对他有恩,他为了报恩也为了混口饭吃,就成了林府的家厨。林父逝世后,他也时常惦记着在外留学的大少爷,今天的一整桌菜都是他拿手的,他可是老早就盼着大少爷回来了。   “大少爷身体怎么样,瘦了没?在外头肯定吃不好,是不是胃口不好啊,我听人说今天那桌菜他都没动几个。”倒不是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做的菜没人吃而生气,林家两夫妇吃的可香了——平日里张师傅可没这么用心。就怕大少爷身体哪里不好,老爷去了,他这个老人家可得帮着多看顾些哩。   “大少爷挺好的,就是……跟以前不太一样,哎,不知道该怎么说,您自己去看吧。反正我挺喜欢现在的大少爷的!”   “你呀你呀,大少爷去了国外五年了,当然会变了。对了你们刚才在说什么大少爷下厨的事情?”   厨娘胖婶于是将这几天大少爷亲自下厨的事情说了一遍,重点是描述了那蟹羹有多美味,简直让胖婶从此改变了对螃蟹的看法。这不这会就琢磨着自己做。   不过,其余二人不在现场,更是没尝过那被胖婶夸成了神仙美味的蟹羹,所以都不太信。胖婶也不生气,这样更好,下次她可以一个人偷偷吃剩下的独食。   这一日下午,刚刚归国歇没几天的林葳蕤访客有点多,先是见了家厨张师傅,得知那有些惊艳他的潢川贡面是他做的,倒是起了更多的谈兴,主仆二人于是接下来的谈话内容都围绕着庖厨之事。   虽然找到一个跟自己有共同话题的人很激动,但是大少爷什么时候对烹调这么感兴趣了?说好的,长辈关心小辈两眼想看泪眼汪汪的温情画面呢?为什么变成了同好大法好?   张师傅纠结又欣慰地走了之后,阿福就进来说,外头有官府的人找。   ·   ·   大厅里站着一位瞧着五十出头,头戴瓜皮小帽,身穿靛蓝夹袍,外套同色大团龙缎子马褂的男士,身材发福,一张有些油腻的脸上画满了褶子,嘴上还留了两撇胡子,这会正端着阿福端上来的茶眯着眼睛小口斟酌,细听还有吸溜的响声。这幅做派真真是就差身前挂着个牌子上面写着“我是官家大老爷”。   这会见林葳蕤从内厅出来,慢悠悠地放下茶杯,“你家小厮这话可传错了,我可不是什么官府的老爷,如今革命胜利,各省议员齐聚京师共商联合政府之百年大计。我们以后便是人民的公仆了……”   这人不请自来,还好装模作样说了一番大道理之后,就自我介绍了自己是襄城市刚建立的政府的工商局副局长,免贵姓庞,要不林葳蕤只能冷漠脸抓瞎到底了。   “听闻林先生之前乃京师学堂学生,后留学英美等国多年。如今革命初成,国家百废待兴,正是需要像林先生这样有大才能的人啊!林先生可有此打算?”   林葳蕤:“多谢庞局长高看,林某也欲为国为家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奈何林某学艺粗浅,在外留学所学非办厂等实业之事,就怕难当此任。”   “林先生这话就谦虚过头了,这留过学的肯定跟咱们不一样,就不知先生所学为何?”   “所学乃农业种植科。”   庞副局局长:……   庞副局长试探道:“听说泰西那边的机械农具比之我等之农具,所耗时间更短,且省人省力。”   林葳蕤故作遗憾:“确实如此,可惜林某没学得,”随即雀跃道,“不过某在农业种植方面倒是可为我国之新政府效犬马之力。”   你一个堂堂京师大学堂毕业的,跑到国外留学,竟然只是学习怎么种田?脑子进水了吧。要是往上头推荐此人,恐怕没有半分功劳,反而惹一身笑话。   庞副局内心鄙夷,打着哈哈,随后就走了,再没提让林葳蕤去做官。   林葳蕤送他到门口,随即脸色恢复了冷淡。   作者有话要说:  庞副局:先生一定是个有大才的【工商人才\政治人才】   林葳蕤:我就是个学种田的【学了别的也不告诉你】    第4章 壬子年清明·青团子   少爷?!“这天天刚亮,胖婶打着呵欠走进厨房就见着自家少爷又进了厨房,这会正在灶台前动作。年轻的公子哥穿着干净的白色西服衬衫,扣子系到最上面一颗,袖子被整整齐齐地挽起,来到手腕处。天色初霁,厨房昏暗,但在微弱的晨光中,那异常白皙的皮肤格外显眼。   林葳蕤看了她一眼说了声早算是打招呼,胖婶立马就他跟前帮忙,被吩咐拉风箱生火。胖婶自从上次见着大少爷的本事后,就对自家大少盲目崇拜,这会更是好奇地不行。边生火边瞧那边的动静。   只见盆底一块艾青色的面胚,青年人神色淡淡地揉着面团,眼神专注,又将他们摘成半个拳头大小的面团子,搓成长条,逐个按扁之后,包入旁边放着的豆沙馅,捏拢收口,复又搓成圆头圆脑状。他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垫着粽叶的蒸屉上便放满了二十来个大小形状几乎一模一样的碧色团子。这要是个强迫症的人来看,铁定很舒服。   火生起来了,不用大少吩咐,胖婶就麻溜地将蒸屉架上,拉风箱。   “火候不要变,蒸一刻钟。”胖婶点头如蒜捣,虽然看不出大少爷在做什么,但是通通照做。   林葳蕤问道:“胖婶臂力如何?”   胖婶瞧着有自己展现的机会了,立马就信誓旦旦地亮起了自己的肌肉,“少爷放心,咱这都是从小干农活的,肯定有力气!”   于是,等天色完全亮起来,林府东边院子的人都被一阵奇异的清香唤醒,哪怕是蒙着被子都无孔不入的似有若无的香气完全覆盖了整个院子。昨天的晚饭经过一夜的消化,肚子已经完全空空如也,这让这股香气更加容易入侵。   厨房门口,一个小不点不知道什么时候蹲在那里。胖婶眼尖瞧见了,跑出来见他没穿鞋子,念叨着“小少爷怎么没穿鞋就跑出来了,这小三儿是干什么吃的,都不看着点”,立马将他抱了起来。林家大哥扫了下他光秃秃的脚丫,抿了抿嘴。但是胖婶和小不点就是知道,大少/大哥在生气。   毕竟,主仆二人是见过最多林家大哥在厨房的状态的,别看平日里大少爷没什么脾气的,但是威严挺重的,大伙都有点怕他。一般而言,只有在厨房里,这位爷才是最放松,最好说话的时候。   胖婶对这个身世特别的小少爷其实也挺怜惜,都是大人的错,偏偏所有的罪都由小孩子受了。不过之前大少爷不在,他们也是做下人的,只能在小少爷肚子饿的时候,偷偷给他点吃的,其他的就无能为力了。所以小不点才没有拒绝她的亲近,当然也有可能是在陌生的大哥面前不敢放肆。胖婶还在忙,索性就将他放在灶头边上坐着。他也自得其乐,边吸空气中的香气,边偷偷瞄另一边正在弄咸蛋黄的青年。   等又过了会,院子里的动静大起来了,打扫的打扫,烧水的烧水,东院的人不多,但是今天早上基本上人人都要装作若无其事的经过厨房,再做陶醉状地吸一口空气中沸腾的异香,因为出锅了,这比之前闻到的更加浓郁了。本来大家伙都以为是胖婶手艺突然突飞猛进,赶紧起床连脸都没洗呢兴冲冲地来到了厨房,结果还没踏进厨房呢就瞧见了自家大少爷,硬生生地拐了个弯。   毕竟他们这些人之前都是西院那边的人,这次还是二夫人说大少爷没个人伺候派了一些人过来。所以大部分下人都跟这边的主家不太熟悉,这林家大少看着没脾气,但是是个气势足的,又是学问顶顶厉害的先生,下人们在他面前都不敢放肆。   阿福进来的时候,第二锅青团子已经出炉了,掀开蒸屉,刷上一层油,一瞬间的香气让他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再看那团子一个个碧绿晶莹,不是浑然的墨绿,而是犹如和田玉般不规则的带着透亮的青色,艺术品似的,瞧着都不忍下口。   灶台边上的小少爷已经被准许开吃了,圆头圆脑的青团子个头小,两口一个,糯韧绵软、不沾牙口,里头馅料是加了少许艾叶汁、不知经过怎么特殊处理的豆沙,黑的发绿,肥而不腴,一口下去,清香、清涩、清甜,口感层次分明,让人一口气可以吃十个!阿福仗着是少爷身边的小厮,也偷偷抓了个塞进嘴里。   呜……洒家这辈子值了。   胖婶瞧他那没出息的样,敲了敲他的头,让他别让大少看到他在偷吃,如果她能把嘴边的豆沙馅抹干净的话会更有说服力。个头小,就算小口小口吃,没几口也吃完了。不过这个时候,阿福可不敢再去偷偷拿了。   轻手轻脚蹭到大少身边,讨好地问:“少爷,这小绿团子是什么呀?小的之前都没吃过这种点心。”   “青团,等会我拿一些装起来,其他的你拿去分了吧。”他早看到两人在偷吃了,顿了会,瞧了瞧那边今天打扮的还算干净的小土豆,补充道:“给小少爷留些做午后的点心,不要让他一次吃太多。”这东西别看个子小,吃多了容易积食。那边蹲灶头的小孩儿估计也听到了,大大的眼睛瞬间刷的一下就亮了。   最后的一屉是肉松蛋黄馅的青团,比较少,主要是咸蛋黄少,肉松还是胖婶刚才炒的。不过显而易见,后者更受众人欢迎,特别是吃多了甜腻的豆沙青团后。   “大少爷,我们今天要去拜访林四爷吗?”吃饱喝足阿福边打下手边问道,昨日,不知怎的,大少让自己去跑了一趟林四爷的家中递拜帖。   “嗯。”   阿福担忧道:“这林四爷是个脾气古怪的。”   林四爷按照亲戚关系,系林父的堂弟,是林家这一脉中除了林葳蕤所在林家外,家业比较富足的一家,做的是买办生意,林四爷因而在族中说话分量也大。这林四爷最为外人道不是他凭借手中人脉顺利和洋人搭上关系创下如今的家业,而是他娶了位江南的世家小姐为妻,且爱妻如命,家中无一通房小妾,连在外头都是洁身自好,为时人所奇。   带上凉了更好吃的青团和其他一些糕点,外加上两瓶三寸大小、木塞银盖、玉壶春瓶形制的玻璃酒瓶,里头装的不知是什么酒水。不过看少爷拿出来的时候挺小心的,阿福赶紧将它护地严严实实的,肯定是好东西!   林四爷倒是客气,听闻侄子来了,还迎了出来。正巧林二爷的长子林慕英也在家,一同会客。   “葳蕤来了就来了,还带什么东西啊。”林四爷的妻子陈醉英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和林葳蕤的母亲齐名,年近四十,依旧容色不减,宛若二八少女,不过最近旧病缠身,倒是多了些病态。   “都是一些小东西。”   阿福在旁边看着着急,就怕别人真以为这是上不了什么台面的吃食,不知哪里的勇气,小声插了句:“四夫人您不知道呀,大少爷为了做这个,起了个大早,忙了一上午,您可得好好尝尝大少爷的手艺呀!不是奴自夸,这个!”阿福竖了竖大拇指,他怕回来的时候被别人吃光了,还藏了一些,等会办完事回去继续享受美食去。   林葳蕤看了一眼自己的小厮,不轻不重地说了句:“多嘴。”   众人听闻是林葳蕤自家做的,又是一番惊叹。不过想起林祖父的家学渊源,又释然了。   四夫人被阿福那谗样逗笑了,笑着接过去。因为青团凉了,清香没有那么霸道,只有靠近了才能闻到。四夫人猛一闻到这熟悉的味道,呆住了。众人就见原本还好好的人,突然就红了眼眶。   这下可急坏了妻奴林四,赶紧上前哄着人,四夫人在小辈面前失态,有些不好意思地用手帕擦了擦眼角,推了推夫君,却是笑着说:“蕤蕤怎么会做青团子呢,以前我还未出阁的时候,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母亲也总是招呼家里的下人开始采艾叶榨汁揉面。这味道啊,多少年了,一如往昔。来到北方这边,我是多少年没尝过了。刚才才有点失态,让大家见笑了。”   青团是江南地区清明时节的特色小吃,在北方地区还真挺少见的,就是有,也不正宗。这不,刚才还是葳蕤,四夫人这会已经蕤蕤地叫了。虽说是方才带着泪,但这会却是精神头比先前好了许多,笑得很好看。   林四爷都不知有多久没瞧见夫人这么灿烂的笑容,心下大慰,顿时对这个之前相交不深的侄子好感大增。这厢四夫人兴致勃勃地要去厨房取端盘,盛出来给大家吃。那厢男人们已经开始进入正题了。   四夫人中途又去整理了一下妆容,所以等到青团上桌,他们已经在话家常了。林四爷一家都是吃过早饭的人,可是这会看看被扫光的端盘,就知道这小小的团子有多美味了。好在男人们都知道这小小的青团之于林四婶的意义,所以只浅尝了一番,后就忍住了上涌的口腹之欲,微笑地看着林四婶胃口大开。   待到送林葳蕤出门的时候,林四爷已经亲密地拍着林葳蕤的肩膀同他道别,素来高冷的林慕英也已经开始叫大哥了。   阿福在旁边看得在内心目瞪口呆,这,这林四爷一家可是向来被人认为是襄城里最不好打交道的呀!   临走前,林葳蕤状似无意道:“小侄今日带了两瓶酒水,是根据古方酿制的,滋补养生,四婶身体有恙,不妨每日酌小许。”暂且不论林四一家到底相不相信,但当下却是毫不犹豫地应下了。    第5章 壬子年清明·七步诗   小三儿今早偷了个懒,起来后见着院里没人,心下好奇,走到内院才见着大伙聚在一起不知道在搞些什么名堂。这几个都是从西院那边过来的,只有小三儿是之前就一直照顾这林小少爷的。因着这个,众人往日里倒是对他客气三分,这会听见他问,自然将早上大少爷下厨的事情都告诉了他。小三儿不以为然,但瞧众人边说边流口水,又说小少爷最有口福,大少爷留了一笼给他当点心。眼珠子一转,往内院走去。   “喂!小杂种,大少爷给你的吃的放在哪了?”这几日因为吃得好睡得好,小孩子的脸色有了些许孩童的红润。这会正拿着树枝在地上划着什么,对小三儿的话充耳不闻。   小三儿在屋里搜了一圈,没找着,出来见着还在玩泥巴的小孩,不耐烦地用脚踢了踢他的屁股。踢得他往前一踉跄,稚嫩的膝盖跪在泥土里,幸好有手撑在地上卸了一部分力。等扶着地站起来的时候,还不到成年人大腿高的小孩回头恶狠狠地盯着眼前的小三儿,突然将手中的树枝甩在他身上,“我不是杂种!大哥做的点心是给我的!”   小三儿见他摔倒,一开始还有点心虚,毕竟今时不同以往,大少爷回来了,要是被发现了,难保不会责难他们这些下人。不过一听小杂种的反驳,顿时就讥笑道:“哟哟哟!你这爹不明娘不养的,可不是就是杂种嘛!这都叫上哥了,人家大少爷有头有脸的,可指不定多厌恶你这个丧门星呢,你倒以为抱上人家的大腿了哈哈哈哈,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出身!”这话他以前常说,这会说完瞧着从他这里捞不出话,也就觉着没意思,嘴里骂骂咧咧地走开了。左右不过几个点心,当谁稀罕呢,再好吃难道还有御食斋的点心好吃?   还站在原地的小孩脸色惨白,小拳头握得紧紧的。突然有几滴水珠轻轻地砸在了泥地里,泥土上隐隐约约可以看出是用树枝一笔一笔划出来的歪歪斜斜的“林”字和两个“艹”字。   ·   ·   “大少爷,您太厉害了,您怎么知道这林四夫人爱吃青团的!我还是第一次见着四爷这么好说话呢!”   从外头回来,阿福的嘴巴就没停过碎碎念,一会夸大少爷,一会又忧心忡忡:“大少爷,二老爷要分家,我们找四爷也没用呀。”林葳蕤走在前头没理他,不过今日两人的运道看来不怎么好,刚进门就正巧碰见了刚从外头回来的林二少。这还没完,后头下来一辆黄包车,坐着的是林三小姐,这下子,林府三位少爷小姐五年来头一次面对面。   林二少继承了林二爷的小眼睛和林二夫人的平常相貌,长得只能说是一般。不过他倒是一身绛色大团花纹绮霞缎夹袍,黑色小坎肩,头上瓜皮帽还嵌着绿色玉石和红宝石,怎么富贵怎么来,那微胖的身材倒是衬得上这身珠光宝气。随着上前,一股女儿家的香粉气扑面而来。   这会瞧见从外头回来的林葳蕤,那小眼睛不住地打量。   鼻梁挺直,浅色薄唇,眉毛秀气细致,那眼角微微上挑的丹凤眼望过来有凛然之感。为表敬重,今天林葳蕤出门穿的是一件茱萸纹绣绸缎的黑色衬衫,衬得肤色白的吓人。看似低调,但在袖口处各镶嵌了一枚小小的红宝石袖扣。   这一瞧,林茂荣心里可酸大发了,出去五年,堂哥看起来倒是混的不错呀。这洋西服百货里卖得可贵了,自己都只有两套,平日里都舍不得穿。他自己还没当事,口袋里的钱都是林二夫人给的,奈何平日里花天酒地的地方海了去了,这不昨晚在鸣鸾班就为了一个头牌一掷千金。   他颇有些阴阳怪气地说:“大哥这回来这么多天,怎么都不来找弟弟玩呢?”以前林葳蕤性格懦弱,时常被林茂荣拉出去充当移动荷包,如今看来这林二少又在打这主意了。   林葳蕤不说话,瞧他一眼,似笑非笑。他的眼神实在厉害,比起以前简直像换了一个人,林茂荣心里虚,被他看恼了也想不起今非昔比,就要像以前大发脾气。这会后头一身女学生装束的林三小姐已经走上前来,比起她亲哥,她可以算是林府二房姿容出挑的了,说是传了她外祖家那边的长相。这林三小姐素来是个心高气傲的,见着自家哥哥和堂哥,也只是下巴微抬,打了招呼。   她没同一旁的林葳蕤说话,轻皱着柳叶眉,“哥哥昨夜可是又通宵了?哥哥都这么大了,还是收收心,多看看书,替父亲母亲分担些事吧。”   林茂荣平生最厌烦他这个妹妹,仗着外祖家宠爱,老是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子,小时候喜欢到爹娘跟前告状,大了就爱高高在上地对他说教。这会见她又在外头特别是在林葳蕤面前拆他的台,心下一股郁气没处发,也顾不上找林葳蕤的茬,将炮火转而对准了她,恶声恶气道:“还是管好你自己吧!听说你亲爱的外祖父正在给你张罗婚事!呵呵,林若荷你这抱大腿的本事经年见长啊!是不是只恨今生怎么不投胎在曹家!”曹家是林二夫人的娘家,在临市,做的是药材生意,倒是家大业大,比之林家也不遑多让,甚至略胜一筹。   林若荷被人当着面揭了底,当即就白了脸色,毕竟是女儿家家,再怎么高傲心性也有脸皮。这种事一个不好是要毁名声的。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家大哥这么蠢,就这么直接说出来,这会气得眼睛都红了。   林葳蕤从头到尾都没机会上场,只恨来不及退场,他们亲兄妹就开始撕了,这会林若荷警惕地盯着他,他也是受了无妄之灾。   阿福一直战战兢兢地侯在一旁,生怕自家大少还跟以前一样被二少爷欺负。这会就见自家大少爷非常绅士地向二房的两位告别,临走前却丢下一句,“毕竟是亲兄妹,三妹妹的婚事茂荣你还是要把把关的,毕竟以后是你当家,外祖家那边还是看重你的”,就风度翩翩地离去。   这话让二房两人都恶心坏了,彼此相看两厌,愈发警惕之余,还都恨上了林葳蕤。   等到了偏僻处,一直憋着笑的阿福才笑了出来,“大少,您刚才是没瞧见,那两人的脸色,搭个戏台,都可以去表演变脸了。您那话实在是太损了,这三小姐自小聪明,生得又好,是最瞧不起不学无术的二少爷的。心比天高,可惜是个姑娘家,二老爷宁愿扶烂泥也不会将家业给三小姐做主。三小姐倒好,虽然跟家里不亲近,意外得了外祖家那边的宠爱,两兄妹这下更是势同水火。您说让二少爷给三小姐做主婚事,又提外祖那边的事,这不是在火上浇油嘛!谁不知道,这二少爷就是没有三小姐讨人欢喜。”   他们回来的时候,暮色将迟,炊烟袅袅,东院厨房这边胖婶已经忙活了一阵子了,等坐下来就见胖婶过来请示晚饭怎么安排。毕竟这几日,就没见过大少爷吃过自己做的饭,也是,有那手艺,想来嘴巴必定是刁得很,她那手艺她自己清楚有几斤几两,也不好意思献丑。她管的都是下人还有小少爷的饭。   果然,林葳蕤开口道:“厨房的河蟹还有吗?”   “有的有的!傍晚刚送过来,一个个个头有两个巴掌大,放水缸里养着呢,看着是新鲜的。”   一样蟹,百样菜。刚从湖里捞出来的肥蟹刷干净,去壳刮出里头的嫩肉待用,干贝上笼蒸半个时辰后捏碎,烫过的白菜、冬菇、猪夹心肉剁碎,虾仁在淀粉里滚一圈染上好看的白雪,最后混在一起加入作料就成了馅。   从和好了的面团中揪出一个小团子擀成极薄极薄的饺子皮,大少爷那双手不到三秒就包好了一个蟹肉小饺儿,胖婶在一旁瞧的眼花缭乱。包好的不到半指长的小饺儿就跟白玉扇贝似的,在端盘里围圈乖巧地排排坐,一个个跟小闺女一样生的粉嫩可爱。   这是一道费时费工夫的菜,在这期间,林葳蕤还顺手做了一道野鸡瓜齑和八宝豆腐。前者考究的是火候,野鸡肉去皮骨切丁配上酱瓜、冬笋、瓜仁、生姜各丁,加入配料爆炒,几分钟的时间,火候老了,野鸡肉柴,时间短了又不够香嫩。   王太守八宝豆腐据说是康熙帝的心头好,到了后来食谱已经失传了,林葳蕤现在的做法是他翻阅史籍自己摸索出来的,不知道跟康熙帝吃的一不一样,但以前这道菜是作为林葳蕤的招牌菜,曾经上过国宴的。   暖黄色的油灯,厨房里安安静静的,只有柴木燃烧的轻微声响和锅上水滚的咕噜声。林葳蕤幼时有一顿没一顿的,后来就养成了少食不积食的习惯,即使是后来功成名就亦如是。这顿只烧了三个菜,最后处理的蟹肉小饺儿在锅里煮三四分钟就可以捞出锅了。   胖婶在旁边殷勤地装盘,她算是看出来,这大少爷是个风雅之士,这不仅穿的每日一换不重样,就连洗手作羹汤的时候,他也能跟在书房里写东西一样,穿着一身袖口绣着香草的干净白衬衫。这就连吃的,端盘也有讲究。胖婶一一整好,见旁边的大少爷没皱眉头,就知道自己这配色没差。   端着出去,甫一抬头,嚯!厨房门口或蹲或站,围了一圈人,打头的是小少爷和阿福,全都盯着她手里的吃食。瞧见大少爷看过来,一个个都低头看地,偷偷咽口水。厨房安静的,仿佛能听到众人吞口水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  吞口水,讲真,螃蟹做菜真的,我可以吃一辈子,无论是什么菜!可惜,就算是在临海地区,它依旧贵的我等要天天吃绝对破产呜呜呜呜    第6章 壬子年清明·稚子泣   西边院子。“什么味道?这么香!”林二少爷大摇大摆地走进饭厅里,嚷嚷道:“饿死了,让厨房的人手脚快点!”   左右伺候的人不敢惹这位爷,就算今日这时候开饭略比平日早,也都到厨房去催了。   后头跟着进来的林三小姐瞧他那纨绔样,暗地里翻了个白眼,“父亲母亲都还没入座呢,你有点规矩行不?”   “爱吃不吃,不吃就滚,就你大小姐规矩多!”还没等林三小姐发作,姗姗来迟的林二老爷就轻斥了一声:“茂荣你怎么跟你妹妹说话的!天天嚷嚷让外头人看笑话!”   “哎哟好了,老爷你也别骂茂荣了,他们呀从小就是一对冤家。茂荣你让着点妹妹”,又朝林若荷说,“收收你的脾气,怎么就不能和你哥好好说话呢!”   林三小姐嘴巴抿紧,素白的手指紧握,看着眼前这一家子,说道:“我突然身体有些不舒服,晚饭让下人端到我房里来吧。”说完转身就走。   “这孩子,说她几句还不行了,真是翅膀硬了。”林二夫人抱怨了几句,也就随她去了,吩咐道:“今天的晚饭闻着倒是格外香,快让厨房的人上菜吧。”   空气中隐隐约约飘着一股香味,让原本还不怎么饿的人肚子都开始唱起了空城计。   林二爷和林二夫人比较自持,就算是肚子饿了,也没像林二少一样不耐烦地敲着桌子一直催。   好不容易饭菜端上桌,林二少拿起勺子就去舀最边上的豆腐,连平日里最爱吃的红烧肉都不看了。可惜一入口就吐了出来。   “这什么东西!闻着香,结果吃起来完全不是一个味道!”   “茂荣你孩子,这道不爱吃就捡别的吃呗,这有什么好生气的。”然而连着尝了几道都没有吃到那股一直环绕在鼻尖的香味,林二少脾气一上来,扔了勺子就走:“不吃了!赶明儿把家里的厨子都给开了!做的什么玩意!”   林二夫人心疼宝贝乖儿子,见哄着他也没用,赶紧吩咐下人重新做几道合口的送到少爷房里去。   林二爷勃然大怒:“反了天了,你看看他们这一个两个,还有没有家法家规了!慈母多败儿!你看看你平日里给宠的!”   林二夫人也委屈,只有一个儿子不放在心尖尖上宠着难道还要他事事不顺心不成,不过还是按下心里的不痛快,带笑伺候二爷吃饭。这饭菜还是跟以前一个高水准,毕竟是张师傅管的厨房,不过就是空气里太香了,才让人觉着吃到嘴里的不如原来味道好了。   “张师傅不是一直想要调到东院那小兔崽子那儿吗?明日分家后就把他也给辞退了吧,哼,看他们到时候还能不能再主仆情深。”   林二爷端起碗喝汤,“这些后院的事情你做主就好,不要拿来烦我。明日族中那么多族老要来,你都要一一安排好,别给我丢脸。”   林二夫人笑道:“我办事,老爷你还不放心吗?”   晚饭后,林二夫人状似随意地问道:“小五前些日子身体不舒服,请了大夫来看,说是有了,老爷您看这孩子……”小五是林二爷房里的五姨太赵翠芬。   “她年纪不大,有个孩子傍身也好,留着吧,左右茂荣已经快二十了。”以前这种情况,林二爷都是让人处理掉的。   林二夫人抓紧了手帕,点了点头。呵,真是越老越多情了。   ·   ·   “过来,坐下吃。”正手足无措正在门槛前的小孩听到大哥在叫他,立刻就瞪大了眼,那神情活脱脱的受宠若惊。旁边的青年好似被逗乐了,神色都缓和了不少。   胖婶安排好饭菜,又给小少爷拿了个围兜过来,“大少爷,需要我留在这边照顾小少爷吃饭吗?”   “不用,有手有脚的,让他自己吃。厨房里还有剩的,你辛苦了,去吃饭吧。”   胖婶千恩万谢地退下了,出了门那肥墩墩的身影就火速冲到厨房,一点都看不出累。   饭桌上,两兄弟相顾无言,默默吃饭。   小孩没拿围兜,埋着头,筷子倒是使得挺好的,就是只往眼前的盘子里捡菜吃。   林葳蕤淡淡道:“自己舀饺子汤。”   小孩放下碗筷,立马站起来,踮着脚费劲地往盅里舀汤,边舀边偷偷觑他的神色,见他没皱眉,又舔了舔嘴,多舀了一点点,嘴巴一泯,露出两个小酒窝。   饺子是用飞箩面擀的皮,薄薄一片犹如白纸,可以清清楚楚地瞧到里头晶莹肥美的粉色蟹肉馅,入口嫩滑,饺子皮和蟹肉仿佛柔弱无骨般,要融化在舌头的尽头,再喝一口极美的汤,汤汁鲜到舌尖发颤。   “手怎么了?”饭毕,坐在椅子上偷偷摸着小肚子,掂量着自己还能再多喝一碗蟹饺儿的小孩乍一听到边上大哥的问话,吓了一跳,又伸出自己的小胖手看了看,上面有明显的擦痕,估计是下午的时候手撑在泥石里被小石块划伤的。已经过了一段时间,有些还结了褐色的细疤。   “唔……”小孩下意识地想说没事,不疼,是我自己摔倒的,没别人推我。不知怎的,没说出来。比起这些,他更想说,大哥,有人欺负我,手好痛……   “被人欺负了?”小孩猛地抬起头,眼睛瞪地大大,眼圈慢慢红了,瘪着嘴,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   有些事,没人管时,不觉得委屈,若是一旦有人安慰时,就觉得整个世界铺天盖地的难过。   “打杂的长工没那胆量和工夫,那就是身边伺候的人了。”林葳蕤仿佛没看到他的金豆豆在眼圈里打转,眼看就要掉下来,只是平淡地说出了猜测的事实。   林葳蕤:“你打不过他吗?”   小孩点了点头,低下了头。他太小了,打不过小三儿。   林大哥点头,指着桌上还剩下的饺子,“晚饭不宜饱腹,但看在你今天受了委屈的份上,喜欢就吃吧。”   小孩眼睛红通通地点点头,内心觉着这会比过年捡着别人玩剩下的炮仗玩都要来的开心和惊喜。   离跨出门槛还有一步,林葳蕤又道:“我只帮你这一次,下一次被人欺负了,只能自己打回去。”   一滴眼泪轻轻地砸在粉嫩的蟹肉小饺儿汤里,饭桌前的小孩埋头吞蟹饺,觉得味道比起之前更好了。   ·   “小草,昨天东街那帮混蛋又来抢我们东西吃了,再这样下去不行,冬天没东西吃我们都会饿死的。”   “怎么办呀,我们人小又打不过他们大人。他们怎么这么坏呀,我们辛辛苦苦自己找东西吃,他们自己要讨饭就去啊,怎么能抢小孩子吃的!”   “小草你是最有主意的,你说我们去做,我们大伙都听你的。”   被众人围在中间,一个只到成年人大腿高的小孩子瘦的厉害,刘海太长遮住了一张小脸,唯一的特征就是皮肤异常白皙,这时只见他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几日后,人们莫名地发现,东街那处因为聚集了本镇最多乞丐严重影响市容,被人叫“贫民窟”的地方,几乎一夜之间,所有的乞丐都搬走了。后来有街坊闲聊时说起有人好几天半夜都听到他们在喊见鬼捉鬼什么的。   ·   昨天夜里,雨疏风骤,清早醒来头疼地厉害,林大少爷一脸的不爽,丹凤眼的威力愈发大了,阿福都不敢去上前。偏生西院那边又来了人,说是二老爷有请,隔了这么些天,这是重头戏要来了。   等林葳蕤给自己熬了一碗滑鸡生滚粥,在锅上小火慢炖两盅食材,换了身绣着暗纹的白缎子长衫到达议事厅的时候,刚好碰见林四爷,交换了个彼此心知的眼神,两人一前一后进入厅内。   “林二我在这里感谢各位今日拨冗前来,之所以召集各位族老,是因为葳蕤他毕竟也大了,是该出去闯荡一番事业了,大哥身前也有这个想法,所以请各位来做个见证,我们好把家分了。”   众人心知肚明,林二这是在为自己谋夺侄子的家产扯遮羞布,还提到所谓的已经逝世的林大老爷的遗言,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今天来的人,有大一半的人林二已经打理过了,这会都各自披着一张厚厚的老脸,点点头给他捧场。只有其他几位脾气直的族老气得用手杖跺了跺地,“林二你也被扯了,这林大小子好好的,也还没成亲,你分什么家!成何体统!”   “这……哎,三表叔,这话我本来不想说,毕竟伤了葳蕤的颜面。不过实在是外头流言蜚语,我们家两个孩子又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这……”林二爷一脸无可奈何,一副叔侄情深作态,不知情的人估计都以为他的本意是不想分这个家的。   另一个表叔又站出来说:“这外头的人说的都是些乱七八糟的,我们自家管好自己就行。你如今要是同林大小子分了家,这外头的名声不是更不好了?”   林二爷:“我的名声倒是无碍,就怕家中小儿小女在外人面前被指指点点。”   “老二他是一副慈父心肠,照我说,这家分了就分了。分了家难道往后就不是一家人啦吗?”   “哼!你说的好听!跟谁都是三岁小儿一般好糊弄!”   “你林老三你这是怎么说话的呢!?我说的哪里不对?”   一群人唇枪舌战,你来我往,不亦乐乎,另一当事人却是什么都没表示,就这样安安静静地坐在下座,脸色些微的臭,不过在座族老和其他人都以为他是因为亲二叔要分家所以心情不佳,这任谁在外头留学五年,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被分家都会心灰意冷啊!   这会,刚才第一个发言反驳林二爷的三表叔说不过他们,转而问起林葳蕤的想法:“葳蕤你自己是怎么想的,这个家你是想分还是不分?”   林葳蕤:“既然二叔想分,那便分吧。劳烦各位叔伯跑这一趟了。”   林三表叔知道这孩子也不容易,如今刚回国没什么依仗,只能妥协。在心底暗暗唾骂了几句黑心肝的林老二,也松了口。   众人一时都松了口气,开始商量这家产如何分。   作者有话要说:  林氏育儿法    第7章 壬子年清明·十景春   林家发家较晚,算上去也就只有林葳蕤的祖父这一辈靠考上进士在朝中做官后才渐渐洗了泥腿子,在襄城站稳脚跟。林祖父那时候有官位傍身,又以美食广交好友,开了家酒楼,倒是享誉襄城,后又借着朝中鼓励办洋务企业的东风,涉猎烟草行业,办起了烟草厂,在襄城称王。这些年烟草行生意不好,高官老爷们都去抽洋人烟了。   不过到了林父这一辈,林父眼光狠准又胆大,从洋人那里进了几十台手拉提花织布机,办了生丝厂,和族中堂弟做买办的林老四合作,将生丝出口到海外去。这是目前林家最赚钱的产业了,一年有10000块大洋的流水账,林二爷之所以提出分家就是怕归国回来的侄子把由自己暂管的生丝厂给接了去,给他来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原先林老大的产业都是你二叔在打理,葳蕤你年纪轻又没经验门道,这些产业就还由你二叔管着,林老二你就多分些钱财和别的产业给林大小子吧……”   林二爷:“应当的应当的。”   林三表祖叔今日就是来充当“泥石流”的了,拍着桌子道:“我不同意!你们这不是欺负人家葳蕤年少嘛!这烟草行就算了,生丝厂怎么都是林老大打下来的产业,如今也是吃香的紧,你二话不说就要独占了,给些银钱就打发了,有你们这么当叔叔伯伯的吗?!林老大要是在天之灵看到你这个做弟弟的这么欺负他的独子,哼!估计棺材板都要按不住了!”   “哎哟,林三你这嘴怎么就这么毒呢!”   林三表祖叔充耳不闻:“我看就应该把原来林老大经营的产业交还给葳蕤,年轻人多看多学肯定能很快上手,葳蕤念着你二叔这几年帮你打点家业,每年送一点分红过去,然后这家里的田地和金银再对半分了才行。”   “你这不是玩笑嘛!葳蕤他什么都不懂!可不得把林老大打拼下来的家业给败光了!”   “要不像你们这么分就不是开玩笑嘛!”   双方各自的代言人争执不下,这时候,一直在旁边抽着烟不说话的林老四开口了,“既然这样,那便把烟草行给葳蕤,再把范阳镇那边的地也给他,烟草行一直都是詹白叔在看着,葳蕤就算什么都不懂也不会亏了。”   一直帮林二说话的几位叔伯祖瞧他的脸色,见他微不可见地摇了摇头,口型说了一个“地”,立马意会。   “烟草行给葳蕤也行,但是这范阳镇的田地是不是太多了,而且那边的地林老大在的时候可一直都是二房在管,不合适。”   “对呀,我看那姜庄那边的地给葳蕤就行,正巧那边种的最多就是烟草。”   林三表祖叔又开口,他一开口众人就头疼:“姜庄那边的地分的太散了,而且又靠山,这跟范阳的地不是一个天一个地嘛!”   “听说最近二哥在收姜庄陈家的地?”林老四适时插了一句。   “既然这样!就该把陈家的地也一并加上!”   林老二脸色阴沉,八字眉耷拉下来,心里恨得要死,林三那老顽固就算了,他向来就是这么个鬼见愁的脾气,不过他怎么也没料到向来难说话的林老四竟然帮着那小兔崽子说话,就连自己在跟陈家接洽的事情也被人发现了。林老二心里呕了一大口血,割肉疼得他端不住那叔侄情深的伪装,暗道失策,只能朝打点过的几位族老点点头。   “葳蕤吃了这么一个大亏,那家快作古的酒楼也一并给了吧。”一步退,步步退,再说酒楼一直在亏本,林老二也应下了。十几位族老,大多数人从头到尾就没开过口,他们要么就是靠林老二吃饭的,没意见,要么就是不想趟这趟浑水,最后包括林三表祖叔在内的几位最有威望的族老定下分家规矩之后,这场吵了一上午的分家大戏终于落下帷幕,签下契约,再把那些地契执业证书什么的拿到工商局去公证,这事就成了。   这时,林二夫人满面春风地站出来,说是宴席准备好了,请各位族老入宴。   林葳蕤站起身道:“不巧了,不知道二叔有设宴,小侄在东院也设了饭席。”   “正好,早就听林四说你有一手得祖父真传的好手艺,三叔我今日有这个口福了!”   最后,十几个人中,只有林三表祖叔和林四爷同林葳蕤赴宴,其他人都去了林老二。不管林四爷和林三表祖叔如何襄助,当下众人都是知道这林家老二,终究还是占了上风和家产大头的,众人这般选择也是人之常情。   林二爷今日的打算实现了绝大半,这会也从痛失姜庄大块地产中恢复过来,十分好说话地让三人走了。   “四叔和表祖叔先入座,小侄去厨房看看。”   瞧着人来了,胖婶赶紧照少爷前头吩咐的上菜。脆炸响铃、十景总盆,都是些胖婶没听过的菜名。林四叔是知道侄子的厉害的,家里的爱妻自从吃过了那日林葳蕤送过去的青团,这几日恢复了些生气,就是一直念念不忘那滋味,睡前睡醒后都要念叨一遍。他今日也是存着要秘方的心思来的,当下也不客气。   桌上二位客人也是识货的,知道这脆炸响铃是江浙一代有名的点心,是豆皮和猪肉末做成的卷,入口酥香不油腻不说,最好的脆炸响铃咬到嘴里会发出清脆如响铃的声音。两人一人知内情,一人尝新鲜,虽是想法不同,但动作间却是一致,都是拿起筷子咬了一口之后,顿了半饷,动筷子的速度俱加快了。   等到二人稍稍停下,再看桌上的另一道卖相绝佳,犹如画卷的凉菜,却是如何也认不出这是叫什么名了。旁边的阿福机灵上前,“二位爷,少爷管这叫十景春。您二位瞧,这周围八景乃红的火腿片、雾莲,绿的西芹片、黄瓜片,黄的卤鸭片、玉子烧,白的白切鸡片,黑色的香菇片,都是春日时令蔬果,而这中央这二景则由河虾、瑶柱等绘成,您二位瞧着这盘中十景像不像这春末时节,十里美景?”   “像!像!好一个十景春!老夫吃过这么多宴席,就连在那招待省长的宴会上都没见过这般精巧极致的凉菜!”   期间菜肴一一上桌,冬菇栗子、青粉蟹羹、三杯童鸡、彩色虾仁、西湖醋鱼、宫爆里几丁、三鲜菜心、鸡火莼菜汤。   “原以为是蹭顿饭,这下倒是长见识来了,葳蕤费心了,这十景春一看便知是道费工夫菜。还有这些个菜色更是让人还未吃呢就口中生津!”恰好林葳蕤领着一个穿着白色马褂的孩童走进来,林四爷便笑道,这话里却是没有半分捧意,全是实感。   后头一个小厮端着一个金彩汤盅,林葳蕤让他放在桌子中央,架上小酒精灯炉,这下才宣布一桌菜齐了。   这九道热菜一上桌,那香味一起爆发,简直就是让人欲罢不能。三表叔祖馋的呀,赶紧打断林四的话:“这菜上齐了吧,那我们就开动了吧。”   林老四有些无语地看着三表祖叔,不过他自己确实也有大快朵颐的想法,这会便也丝毫不客气地加入抢菜大军。   按理说,九道菜,三个半人吃,绝对绰绰有余没准还剩下挺多的。一刻钟后,眼见着桌上的东西一半快被扫光了,林葳蕤见怪不怪,眼神示意阿福,阿福就上前揭开了中间的金彩汤盅。   原本埋头吃菜的二人立时就抬起了头,“这是什么?!”   “掌翼煲,主进补,表祖叔和四叔多吃一点。”   先把鸡鸭鹅掌翅炸到金黄,用陶罐加高汤配料炖煮到彻底酥烂,越煲越香浓,林葳蕤早上炖上的,这个时候脚掌的大量胶质已经完全融化在汤底,各式掌翅烂软到不可思议,用勺子一舀,还能瞧见掌骨间颤颤巍巍一拉就断的羽翼。   这无疑是绝佳的下饭菜,林四爷硬是就着这掌翼煲,又干掉了一大碗饭,三祖叔年纪大了,弱一点,但到后头干脆不吃饭纯啃掌翅了。   整桌人最后只有林葳蕤一个人是肚子平平,他慢条斯理地擦嘴,神色无常。其余人无论大的小的,老的少的,都是腹部鼓起,瘫在檀香椅上,看着空空如也的餐盘,一脸餍足。   歇了会,又暗自回味了一番,三祖叔才有时间说正事,“这就是你那弟弟?”林葳蕤点头,指点道:“叫祖叔。”   肚子鼓鼓的小不点小声地叫了一句,三祖叔却是皱眉道:“你是个心好的,但是如今你分家了,又是正值成家立业之际,这孩子,恐怕会拖累你。”况且又是个出身尴尬的,三祖叔觉得自家侄孙实在不必担这个责任,委屈了。   林葳蕤只是笑笑不答。   林四爷却是另起了个话题:“葳蕤你这手艺,我估摸着那酒楼在你手里倒是一件好事,就是我一直不明白,你不要生丝厂,却要那烟草行和姜庄的地干嘛?”这就是那日二人商谈的内容了。   “左右生丝厂二叔死咬着不会松口,我初归国,根基浅,倒不如当做筹码选我中意的。今日感谢二位叔伯出言相助了。往后有需要帮忙的,小侄义不容辞。”两人对这承诺不以为意,主要是他们现在都担心林葳蕤拿着这田地和烟草行亏了。   林葳蕤只道:“小侄不才,出国五年,在美拿了个科学学位和农学学位。”   作者有话要说:  林祖叔、林四:我们担心你一个读书人败家。   林大少亮出两个学位证:我是个走技术流的。    第8章 壬子年谷雨·花满山   “有学问才是本钱啊,现在北京政府不是号召办实业嘛,你这有本事的,一准能成大事!”三堂祖叔因为家里头还有事,饭后不久就走了,临走前拿着林葳蕤准备的点心,笑得眼睛都没了,拍拍林葳蕤的肩把他夸了好大一通。   送走了老顽童堂祖叔,回过身来,就见林四叔也盯着方才装糕点的饭匣子猛瞧。   林葳蕤:“四叔的份还在里头。”   “咳咳,好的好的。是这样的,葳蕤啊,四叔有事跟你商量。”   “四叔说。”   高大黝黑的男人挠了挠后脑,“这不是你上次送了些青团过去嘛,你婶子喜欢的不得了,这下子好了,吃完了也天天念着,说是难得吃到了家乡味,又平生第一次吃到肉松蛋黄馅的青团,别人做又说不是那个味。四叔也没法子了,你婶婶难得惦记点什么东西,四叔只能求到你这来了。”   “小事,待会我就把方子写给四叔。不过,有一件事,我要事先同四叔说明,那日用的糯米粉是特别栽培的物种,若是用了别的面粉,恐怕味道有些许差别。”   “这当然是要最好的用料了,你跟四叔说是哪家粮店,我派人去寻来便是。”   林葳蕤只是摇头:“别处没有的。”又吩咐阿福去厨房拿袋子装了些面粉来,自己当场写了食谱一同交与他,“等到姜庄那边种上了,四婶想怎么吃就可以。”   四叔先是一愣,后爽朗大笑,“好,你四婶的好胃口就靠你了!”竟然也高高兴兴地拎着一小袋面粉和点心回家去了。   阿福其实也搞不懂自家少爷葫芦里在卖什么药,这送什么不好,送人一袋面粉?四爷竟然也收的高高兴兴?他是没看出那面粉有啥神奇之处。不够青团子是真的人间美味。   林葳蕤没替他解惑,只是送完人后就冷下脸色,吩咐道:“把照顾小少爷的小厮叫来。”   ·   ·   “手脚麻利点,小心大少爷的行李,这里头都是从国外带回来的书,来,放这,就跟原先家里头一个样,轻拿轻放啊你们这些笨手笨脚的……”阿福忙前忙后,打理着一车一车运过来的行李。   这是姜庄附近的一处小型的避暑山庄,还是照着最时髦的洋别墅修建的,虽然小,风景和舒适度却是一等一的好,一千块大洋,如今归了林葳蕤名下。几日前,林大少爷大手一挥,决定暂时搬到这山庄住,说是要就近照顾那些田地,不管外人如何看,林大少爷反正是向来我行我素,一言不合就甩丹凤眼的。   “大哥,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吗?”穿得圆滚滚的小孩跟在后头,糯糯地问。自从那晚两兄弟有了一碗蟹饺之交之后,这孩子比起以前,担子大了些许。   “或许吧,进去吧。”   两层小楼,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进门,便是吊顶的水晶灯,一楼有会客厅,饭厅,宽敞明亮的厨房尤其得林葳蕤心,另配有几间长工们住的房间和杂物房。二楼是主人家休息的地方,一间主卧,三间小型的客卧,书房,还有一处小小的客厅。主卧有阳台,推开窗,一片翠绿,不远处便是云雾缭绕的伏仙山。   整栋房子都是中西结合的民国风格,看得出原先主人家的品味,林葳蕤根据自己的心意又调整了一番,倒是多了一番个人风格。   “这大少爷好好的林家老宅不住,怎么跑这荒山野岭来了?哎,有钱人的想法真让人看不透。”   “这林家两位主子分家扯破了脸皮,大少爷这叫做眼不见为净,况且伏仙山哪里荒野了,我可是听说这里有神仙出没的,是个宝地!”   “你们两个嘴巴闭紧吧,想跟小三儿一样被大少爷连月钱都没给就打发走的就继续议论主人家的是非吧。”   “嘿嘿嘿,我们这不是新鲜嘛!而且那小三儿是胆肥了,敢欺负小少爷,那叫自作自受,估计这一遭以后都没哪户人家会雇他做工了。我们这些人可都是老实本分做事的,不愁不愁。”   扣扣扣,阿福轻敲书房的门,“大少爷,福来酒楼的僮掌柜和烟草行的詹管事上门来见。”   “让他们进来吧。”   “是。”   “僮掌柜,詹管事,大少爷在书房里等你们呢,你俩快上去吧。”   “好好好。”二人心事重重进了书房去。一进门就看见一个穿着白衬衫搭黑色西裤、眉目俊秀的青年站在书房桌子前,朝他们伸出手来。   二人小步上前同他握手,又不免在心里暗道,这新的东家不愧是个喝过五年洋墨水的,瞧人家的礼仪和打扮,就这个气质、风度,也让两人稍稍放下心来:不是个不讲理的。   “前几日二位送来的账本我已经看过了,酒楼和烟草行的情况差不多,俱是最近三年年年亏损。”   二位掌柜愁眉苦脸,胖成一团的僮掌柜刚用手帕擦了擦汗,就见大少爷眼风一扫过来,那眼神厉害地很,僮掌柜胖胖的身体立马就僵住了。   “酒楼的事我自有安排,不过有一件事却是需要劳烦僮掌柜的。”   “大少您尽管吩咐,我老僮一定义不容辞!”   “那就说好了,酒楼需要重新装修,僮掌柜你负责监工的同时,还请把体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僮掌柜:……   詹管事:噗嗤   僮掌柜立马用那双胖到几乎瞧不见的眼睛瞪旁边的老伙计。   詹叔白于是帮腔道:“大少,老僮真不是胡吃海塞才有这身材的,他呀,是小时候家里穷,身体虚,就算是喝水也胖。”   僮掌柜在旁边拼命点头,就怕大少不信。   林葳蕤默了一会,道:“那我只能把你调到后面去管后厨了,形象太差了。”   僮掌柜一听,立马就摇头了,“大少爷,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别把我调到后厨去,我就喜欢管前台,要不您给我时间我试试?”   林葳蕤勉为其难地点头,复望向詹管事,詹叔白知道轮到自己了,心里发苦,别是让自己增白吧,这也太难为我老詹了。   是的,詹叔白此君非但不白,且面色黝黑如同关公,江湖人称关三爷。   “詹管事把烟草厂的机器一半卖出去,按我列的单子再买一批进口的机子,门路可以找我四叔。”   不是增白,但比增白还揪心,詹叔白着急问:“大少,这烟草的生意虽然不好做,但也不是没得做,您这是要关了烟草行?”   “不关,但必须生产别的品种的烟,而且得缩小规模。”   好吧,缩小总比关了好,就不知道这别的烟是什么种类的。林葳蕤甩给他俩一人一沓策划书,叫他们照着做,没问题便让他们走了,连午饭都没留。好客的胖婶眼瞧着这都快中午了,两位管事这要是回去城里都得一点了,赶紧从厨房里头拿了几个青团和早饭剩下的一笼汤包塞给他们。   林葳蕤瞧见了也没拦着,只是说:“一个胖的不用吃正好,一个黑的让人吃不下饭。”胖婶憋着笑,暗道大少在某些方面真是挑剔的厉害,这脸都得赏心悦目才行。以后这二位管事在大少手底下做事有的熬了。   四月谷雨,榆钱已经是末季了,不过山脚下的依旧翠绿,采而蒸之,合以糖面,青白相间的榆钱糕,入口,清爽而酥软,带着一股山中清爽。小别墅右侧有一面墙,上头爬满了正开的灿烂的紫藤萝,胖婶踩着梯子摘了一篮,帮着大少做了一碟子藤萝饼。薄如蝉翼的白皮底下,藤萝花依旧是盛开的模样。稍一翻动,层层白皮便联翩而起,如同片片鹅毛。茯苓,中药八珍之一,取山里的鲜茯苓去皮磨浆,和牛奶调匀成牛奶茯苓霜。   胖婶:“大少,外头来了位自称是您姑姑家来的小姐。”   “姑姑?她有说她叫什么吗?”   “小姐的名字叫林芙萱。”   “请她进来吧。”   林老太爷有一妻三妾,子嗣艰难,一共只生养了五个孩子,还有两个幼时夭折,所以也只有二子一女,林父和林二爷都是正室所处,但说到底不是真正的老大老二。唯一的姑娘家是个可怜的,是未过门的外室生的,虽然后来给了名分,抬进林府做了姨娘。但林祖母却是恨上了,自小就磋磨母女俩,等到后来三姨娘去了,林祖母又想给林姑姑寻一门恶心人的亲事。   林姑姑终是不堪受辱,自和一个纺织厂的工人私奔了。几年后,林姑姑托人给林老太爷送了礼物和信,信里说是想念父亲,想要跟娘家这边恢复亲戚间的走动,可惜被林祖母拒了,说是林家丢不起那个人。后来,林姑姑也只是托人逢年过节给林府送点礼物,到了林老太爷去世,这礼还被林祖母做主退了回去,自此林姑姑才心灰意冷,没了往来。   这林芙萱便是林家姑姑唯一的女儿。林葳蕤少时随林父去拜访林家姑姑时,见过她几次,自是记得。    第9章 壬子年谷雨·其叶蓁   “萱萱几时回来啊?你说葳蕤那孩子会想要与我们进行走动吗?”林姑姑在檐下来回走动,不时翘首望向门外。   林姑丈是个老实木讷的人,这会抽着旱烟,只会干巴巴道:“会吧,大少爷是读书人,受人尊敬的先生,自然胸怀不同一般人。你过来坐下吧,大少爷那地方离家不远,萱萱这会还没回来,估摸着是被大少爷留下招待了。”   “要是这样就好了,十几年了,我……你这边人少,以往逢年过节,我们这边冷冷清清的,若是有门亲戚走动,相互之间也有个照顾。那孩子现在也不容易,被黑心肠的林二赶出来了,这不都要住在乡下了。大哥生前对我极好,如今他剩下两个孩子,我总要帮着照看一些。”林姑姑说着说着,想起陈年往事,也是一番哽咽。虽然她当年做闺女的时候无奈同人私奔,名声不好,到底心无愧,但是就这么断了与娘家的来往,还是每每想起,便心底酸涩。   “会的,我们也不图什么,大少爷自然是个明事理的。”   这边夫妻两忧心忡忡,那边姜庄小别墅的气氛却是还好。   眼前的少女,十六七岁的光景,梳着如意双髻,乌黑的刘海披到淡眉处,底下是一双肖似林大表哥的眼睛,不过弧度弱化,没了那股摄人心魄的锐气,倒增添几许冷清。林葳蕤同林家大老爷除了在身材上相似,均是长身玉立清瘦之人外,其实在容貌上并不相像,早年不是没有人说闲话,不过自从林芙萱出生后,有了表兄妹眼睛相似这一茬,才没人再嘴碎。少女穿着蓝衣黑裙的中等学校女学生装,底下是一双圆头黑漆小皮鞋,雪白面孔,素面朝天,不掩颜色。   “坐吧。”   胖婶照着少爷的吩咐,端上吃食待客,“哎哟,表小姐来得巧了有口福,大少爷闲来亲手做的花食和牛奶茯苓霜,滋味好极了!”   林芙萱微微睁大了眼,有些吃惊,没想到眼前跟神仙似的,面色冷淡显得有些高不可攀的表哥竟然还会下厨?这倒是让进屋后心中一直忐忑不安的小姑娘有了一丝放松,仿佛高高在上的人走下神坛,拉近了彼此的一点距离。等到比摩登大楼的橱窗里摆放的糕点还精致漂亮的点心入口后,这点距离又缩小了。   白糯中夹着淡青的榆钱饼弹性十足,那面团不知道怎么揉的,竟然是劲道地出奇,浑然没有半分疲怠的瘫软,淡淡的榆钱清香入口后却是唇齿留香,细细咀嚼之后却发现这不仅仅只是榆钱香,隐约还有茶香和别的一些什么,一块小巧的糕点吃完,舌尖上竟然还留一股令人惊喜的清凉,仿佛这一身山里的湿气都去除了。这是因为林葳蕤在揉面的时候,往糯米粉里头糅了薄荷叶、山茶和龙井茶叶炸成的汁,算是茶饼和榆钱的融合。   紫藤萝饼比榆钱饼精细一些,外白里紫,晶莹透亮,一口下去便能尝到里头流淌着的花蜜,像吃汤包似的,却是没有半分甜食的腻味,而是让人忍不住一口两个接着吃。   小姑娘脸皮薄,即使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点心也没有肆无忌惮,最多只是因为喜欢甜食而多吃了一个藤萝饼就规规矩矩地坐在一旁答话了。   “姑姑这些年可还好?”这具身体的记忆里,姑姑在出嫁前对他这个大侄子还是有几分亲近的,甚至看不过去呆愣懦弱的侄子被二房的林二戏耍,多次隐晦向林父劝说别让他跟二房的人走太近。所以这会,林大少爷还是拿出几分耐心来跟眼前的小姑娘话家常的。林二爷都没这待遇。   “娘身体这些年一直都好,就是想念娘家这边的亲人,逢年过节心情难免受影响几日。娘听说表哥同二舅分家了,又搬到这乡下来,很是担心,让我来探望表哥。”   “分家不过早晚的事,谢过姑姑了,我这里一切都好。”   “如此便好。如今表哥搬到了姜庄,倒是同我家住的近了,娘说兄长往日对我家多有扶助,如今大舅走了,娘亲始终记得,想着往后两家不妨多些走动,也好重续以前的情谊?”   “这是自然。”林芙萱在心里舒了口气,娘亲这会总算得偿所愿了。这大表哥看上去不好接近,但是心却是个软的。   两人交谈间,门外进来一个满手是泥,灰头土脸的小孩。见着大哥在,立马就背着小手站在门口不敢进来。   林葳蕤看他一眼,说:“去洗赶紧,过来吃点心和见你表姐。”   刚从外头野回来的熊孩子立马就低着头腾腾腾往楼上跑了。   林芙萱瞧着那孩子跑上去的身影,问道:“那就是小表弟吧?”   林葳蕤点头,林芙萱又道:“叫什么名字呢?”   林葳蕤可疑地顿了片刻,还真没注意过便宜弟弟叫什么名字,正想答不知道,洗赶紧手和脸的小孩就下楼来了,走到两人跟前轻轻地叫了一声大哥和表姐。   尴尬的林大少便顺势让小孩吃东西,然后转移了话题,瞧着她的衣裳,随口道:“你可是在镇上的中等学校念书?”   “是的,不过跟表哥是万万不能比的,表哥学识渊博,听闻从前还是京师大学堂的学生。”   “只是死读书罢了。”也是,从前的林家大少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那死读书的脑子了,人情世故统统不懂,活像是三魂六魄只留了这一魂。要不怎么会争取到公费留学的名额呢?就算后来清廷被推翻了,索性那时候的林葳蕤已经今非昔比了,也好歹顺顺当当地修了两个学位归国。   林家表小姐拿着点心,心情明朗地走了。   这头林家兄弟正在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   “有人给你起名了吗?”   小孩子怯生生地抬眼看大哥,然后摇了摇头。没有,从来没有,出生爹刚走,娘嫌弃,跟人跑了,旁人只叫他小杂种,自然没想过给他起名字。   林葳蕤听完,上楼去,小孩看着他的背影,想追上去又怕惹他生气,不知道大哥这是何意。林葳蕤下来的时候手中拿了本字典和纸笔,递给他,“那你想取什么名,自己翻字典找。”   小孩子接住,看着眼前厚如砖头的字典,翻开来,果然,仿若天书。   林葳蕤看他半天没翻一页,瞥了眼,问他:“找好了吗?不过,这一页的字词不太好取名。”   小孩踌躇半天,拿着笔,在纸上歪歪斜斜写了三个……符号。是的,在林葳蕤看来,这就是三个符号,两个木,两个草字头。   林大哥一言难尽,“你想叫这个?”   “大……大哥……我不识字……”   今天屡次失策的林大少爷:……   “大哥帮我取名可……可以吗?”   林大哥拿起画了符号的纸,盯着想了十秒钟,最后提笔,在旁边写下——林蓁芃。   其叶蓁蓁,芃芃其麦。   多年后,林蓁芃在诗经中读到这两句诗的时候,才读懂了大哥对自己的期许,愈发看懂了那人的面冷心热,毕竟彼时的自己对他而言,不过一个累他名声的私生子。现在还小的他,只是高兴自己跟大哥一样,有了同样的姓,同样的偏旁。虽然这两个字尤其是蓁这个字,笔画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实在太多了。   看着纸上小孩在旁边仿照自己写的扭扭曲曲完全看不出叫什么的三个字,难得沉默,“明天起每天写一百遍这个给我看,直到你写的字能看为止。”   小孩,不,现在应该林蓁芃,红着小脸,点了点头。   取名完,林葳蕤又说道:“明日送你去上学。”连有字典都不识字,这种文化水平估计只能读幼儿园,不过想来这年头没有幼儿园的,只有收留孤儿的育婴堂,只能勉强送去学堂为难老师了。小时候自己翻遍字典识字,给自己取了个一眼就看出很有文化水平的名字的林葳蕤暗暗想。   林蓁芃于是大胆问道:“是像刚才的芙萱表姐一样,穿着校服去学堂读书吗?”   林大哥点了点头,林小弟瞬间眼睛都亮了,嘴巴两边的小酒窝再次重现江湖。   作者有话要说:  林葳蕤:取什么名好呢,这个吧,笔画多,别人都不认识。   众人:啊,这人的名字好复杂啊,怎么念来着,一看就很有文化!   来,大家跟我念,林葳wei(一声)蕤rui(二声)   林蓁zhen(一声)芃peng(二声)    第10章 壬子年谷雨·春种忙   林四夫人这几日心情甚好,脸色红润,莲步都走的轻巧,“该吃饭了,慕英,去书房叫你爹出来吃饭了。”   从廊下经过的林慕英应了一声,又带着期冀问道:“娘,今天还有那种绿色小团子吃吗?”   “说了那叫青团,今天青团是没得吃了,蕤蕤那孩子特意给我们送过来的糯米粉已经用完了,要吃也得等到他地里种出来才行。”   林慕英显然十分失望,“我也听说大哥要亲自在田庄那边指挥春播,不过靠谱吗?大哥从前可从未碰过这种田舍汉才干的事情。我还以为爹是开玩笑的。”   林四夫人倒是很有信心,或者说她天性里对孩子们的能力都挺乐观的,“那孩子是个厉害的,你且看着吧。”   这会林四爷也从前院书房走了过来,一家三口入席。家里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林四夫人吃到一半突然想起自家侄子送的两瓶酒水,当即兴致高昂地吩咐底下的人去库房取来。等过了会,来回话的人却是说,那酒被四爷取走了。   边上的四爷也奇怪,想了想,才拍着脑袋对爱妻道:“阿英实在对不住,我前日赴那新任都督上任宴会的时候,走的匆忙,估摸着挑礼物的时候,错手拿了你那酒塞礼物堆去了。”   “倒是可惜了,蕤蕤做的东西,肯定非凡品。”林四夫人也不好怪他,只在心里遗憾了会自己没口福也就揭过了这一茬。   ·   ·   伏仙山除了有名的仙人传说外,没什么稀奇的,地势高峻的,冬季山上还会降雪,山脚往上一阵山地都光秃秃的,附近的农人都挺喜欢到这里砍柴烧水做饭的。   倒是再往上走一两百米,才有了一点森林的模样,一些自然生长的果树和前人栽种如今却被荒弃的果树肆意生长,什么都有,看着多但是树干有的枯黄,有的则是树底下杂草丛生。   “以前有富贵人家包了整座山头,想要经营果园,移了别处的一些果树在这种着,看着有模有样的。没想到没过多久,那户人家就因为贪污被官府抄了家,这地充了官府,后来被陈家低价买下,如今转到您的手上来,就是一个烂摊子。这山都不知道荒了多久了。”   “大少爷,您小心些,这山里头到处都是草木枝叶,偶尔还有小动物,小心刮着绊着您。这山挺危险的,平常除了那些打猎的,都不上来这么高的地方。”   眼前带头的是林家姜庄田产的负责人老衡,此刻小心翼翼地朝后头跟着自己的主家叮嘱道,自己则在前面带路。他心里头直嘀咕,这年头的有钱人真是爱看新鲜,穿的这么齐整说是要来巡山,这山有什么好看的呢?还不都是一片绿,这不是瞎折腾嘛!不过这话他却是不敢当面问的。主家虽然年纪轻轻,但威势极重,眼风扫过来,能将人看得腿软。   “大少,我们上山来干嘛?”   “巡山。”阿福明显一噎。   “有养牛羊这类牲畜吗?”林葳蕤扯过树上的果子在手里瞧。   “这倒是没有,牛都用来耕种了,这襄城也没有冬季吃羊肉的习惯。不过山下倒是散养了一圈鸡鸭鹅这些畜生,平日里割下来的杂草和捡到虫子喂他们就成,就是长得不快。”   “回头去附近村落看看有谁出小羊羔或者小牛的,有多少买多少,把一部分山围起来,养在山上。”   “……”   “怎么了?”   “没什么,小的记下了。”原本想说这样随便放养根本就是浪费钱,这两种畜生都不好养的老衡看到大少爷撇过来的眼神,瞬间住嘴了。算了,反正亏的不是我的钱。   几人往山下走,林葳蕤边走边问:“这几年山下周遭地里收成如何?”   老衡赶紧回答:“大少你也看到了,除了我们地里上游刚好有条河经过,地肥一点,其他人家的地往年到了小麦玉米高粱需要水的季节,都要缺水的,这一缺水,农作物就得死,没的商量。加上最近几年老天要么大旱要么大涝,就没个消停的时候,我们地里的收成是越来越少了。这也是没办法,到处都这样,年头光景不好。”   “一缺水就死?”   “可不是嘛,这农作物都挺娇气的。”   “伏仙山只有这么一条河流吗?”   “其他的地方也有,但这不是旱年嘛,大都断流了,要么就是水比较小。只剩下我们旁边这条伏仙河还跟从前一样。”   “带我去源头那里看看。”   “村里的人用水是哪一条?”   “为了不跟地里抢水,都是用东北边上的一条河里的水。”   主仆三人逛了一上午,才饥肠辘辘地下山去。老衡告别前被林葳蕤叫住吩咐:“明日召集地里的长工和短工,要开耕播种了。”   “这稻谷和玉米还是用往年的种子吗?”此处虽在北地,但因为有伏仙河流经,且气候和土壤都异常湿润,为了更大的经济效益,农人们都是种的水稻。   “准备去年一半的量就可以,其他的用我从国外带回来的改良种。”   夜深人静,入梦时分,林葳蕤凭着感觉再一次进入到了小洞天里,查看自己昨日放到小木屋里浸泡着的种子。   在国外的时候,他偶然间发现这方小世界里地里栽种的农作物生长速度极快,远远超过寻常人的想象,而且品质极佳,口感更是令林葳蕤这个生长在现代农业飞速发展时代、尝过无数美味的厨师都惊叹。   后来,他修完了原主拟定的科学学士学位之后,出乎所有人意料地申请了另外一所大学的农业种植系。在那里,他利用在大学里学到的知识和小世界里的意外收获,尝试培育了很多粮食作物的优质改良种,并且在空间里种植成功。如今在眼前可见的范围内,有小半部分地方种的都是他改良的农作物。   明日里播的种子现下正泡在透明清澈的水中,若是伸手入水,便能发现这水同普通水的区别,普通的水流畅无滞,这里头的水却是有些微的黏度和厚重,他把这水叫做灵潭水,源于这是在那小水潭取的,又是来自异界小洞天的水。   经过林葳蕤上百次的实验,如果在播种前将种子泡在这样的水中,并且加入那水塘边上载着的树木的叶子,便能将作物的品种提升到另外一个层次。打个比方,在外头普通的种子,哪怕不经过任何杂交培育,只要经过这道工序,便能有抗旱、抗病虫害的特症。   这是林葳蕤第一次在自己所在另一方世界大规模用这种方法培育出来的种子进行栽种,他心里说到底也没底。   次日大早,林葳蕤从小别墅来到田庄的时候,老衡已经带着二十几个短工和十几个长工在等着了。阿福将晒干的种子分给他们,里头除了有稻谷和玉米的种子外,还有其他的蔬菜种子。林葳蕤吩咐老衡在自己昨天指出的田地上播上这些蔬菜种子,便让人散开去了,自己又上了山,就连阿福也没让跟着。听说是从国外带回来的种子,农人们一个个都挺新鲜的,都是干活的老手了,二话不说就开动。阿福眼睁睁看着少爷往山上去了,只好留在田庄这边冲当监工的监工。   却说这头的林葳蕤却是按照昨天的路线,来到了山上伏牛河的源头处,蹲了下来,小溪中的水清澈见底,隐约有银色的小鱼在溪水涧中流动,竟然是极品的小银鱼,就是体型比普通的银鱼更小了些,在水中一甩金色的小尾巴,一转眼就不见影。四周无人,林葳蕤拿出昨日准备的水壶,拧开盖子,将从小洞天里带出来的水和叶子一同倒进了溪里。   谷雨断霜,雨生百谷,一侯萍始生,二候呜鸠拂其羽,三候戴任降于桑。今天起早林葳蕤确实在枝头上又见到了布谷,往后到见到戴任鸟前的日子,他打算每日都来这边浇灵潭水,希望来年能通过不被人怀疑的寻常渠道用上这些食材。好的食材是一个厨师毕生的追求之一。   因为灵潭水,水中的生物凭着本能的天性循着源头来了,附近很快就聚集了很多小银鱼和其他鱼种,林葳蕤用水壶捞起满满一兜小银鱼,往山下走的时候,林葳蕤意外的发现了几株开的正好的桃花,采了些最新鲜的,满载而归。   一进门,胖婶接过林葳蕤递过去的鱼时就惊叹道,“哎哟,大少爷,您的运气真好,竟然碰到了伏仙鱼,这可是好几十年没见过了!竟然还有粉色鱼眼的!”   林葳蕤挽起袖子进厨房,“粉色鱼眼的怎么了?”   “嘿嘿嘿,听周边的人说,这伏仙鱼是从前仙人下凡留下的,百年前还有人碰见过手臂这么长的鱼,说那是仙鱼,吃了能长生不老,生老病死都不怕。遇见了粉色鱼眼的,则是说吃了可以遇见好姻缘。附近的人都去抓,卖到城里头那些大酒楼里能值不少钱呢!抓得多了,如今这些小的鱼也没了踪迹。”   胖婶边念叨,边在旁边帮忙处理。甭管它叫银鱼还是伏仙鱼,反正都是难得的美味,鱼身虽小,但全无一根鱼刺,不知道这种鱼是怎么在水里游动的。往日里这些稀罕的小东西只有在庐山、云梦和天津大清河才能见到。   挑那一指长的银鱼用泡了刚采下的桃花瓣的面浆一拖,迅速下锅在油里炸到微微见黄即可上锅,用花椒盐蘸着,开一壶桃花酒当下酒菜,一口一条,清脆爽口,通体酥透,河产的鲜美和桃花的馥郁融在一起,山林野食,却是另外一种登仙的美味。   胖婶在厨房偷吃到停不下口,在心里简直对自家大少爷的厨艺的崇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做做就可以好吃到让人怀疑之前前半生吃的东西都不是人应该吃的!不对,或许现在吃的才是神仙吃的吧。   “我回来,婶婶我饿了。”   “小少爷回来了呀!”胖婶听到外头蓁芃小少爷的声音赶紧迎出去,“在学堂里有没有交到朋友呀?先生的课都听得懂吗?”   “嗯嗯……”林蓁芃原本耷拉着小脸,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一进屋,立马精神抖擞直往厨房去,他闻到了!一定是大哥又做东西了!   “哎哟跑慢点,小少爷,大少爷专门给你留着呢!是桃花伏仙鱼哟!”   胖婶看他吃的凶狠,问身后跟着的小厮今天学堂发生什么了。   陪着小少爷的是原来的长工阿七,虽然木讷,但胜在老实壮实。“今天中午小少爷在学堂吃饭,结果饭菜不和胃口,吃得少了,还被先生说了一顿。”   “哎哟,家里自从有了大少爷下厨,小少爷的伙食确实好了不止一点,这都是被养刁了嘴巴。”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就连胖婶自己有时候都吃不下自己做的饭,每日就盼着大少爷心情好在厨房开火,然后蹭点吃改善伙食。这人活着,可不就是为了一口吃的嘛,累死累活为一张嘴。   书房里,林葳蕤看完林蓁芃交上来的写自己名字的大字作业,点了点头,算是过关了。   小蓁芃的酒窝立马就浮现出来了。不过下一秒,“听阿七说,你在学堂里被先生骂了,是这样吗?”靠坐在沙发上的林大哥翘着优雅的二郎腿,拿着一本书在看,边随意问道。   “唔……是的。先生骂我说现在大旱得快闹饥荒了,竟然还不珍惜食物。”可是他明明只是脸色有些难看而已,却是并没有任性地直接扔下饭碗不吃的,反倒是他们的国文老师直接骂了他一顿,不问原因就将他的碗拿走给了另外一个穿着寒酸的同学。之后,他饿着肚子,在学堂里也没有人同他说话了。   细枝末节林葳蕤都听阿七复述一遍了,于是只是道:“既然不喜欢学堂的饭,明日里便从家里带饭过去吧。”   林蓁芃:“哈……”   林家大哥翻开另一页,继续看。小孩脚步轻轻地退出书房,关上门,然后无声地咧嘴,在原地蹦哒了几下,迈着欢快的小步子往楼下跑,“婶婶,大哥做的炸小鱼还有吗?”   翌日一大早,林家小别业就迎来了一位访客。   “大少爷,是林四爷家的慕英少爷来了。”   “嗯,让他在外头等着。”林葳蕤头也不回地应了一声,继续手中的活。用灵潭水浸泡的上等飞箩面和面揉成,薄薄的面皮包入秘制的酱肉冻,托起,用一双巧手在一张不到巴掌大的面皮上快速地捏出六十四个褶皱,放入蒸笼打开煤气先蒸上一笼。这是林葳蕤对这个小别业最满意的地方,这间中西结合的小别墅竟然还仿照国外设了带有煤气的厨房,不枉他当初花了那么多钱。虽然现在的煤气贵的要死,不是一般人承受得起的,但是林大少爷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忘赚钱,自然不缺这点钱。自此,自从回国后就很不习惯拉风箱灶火烧菜的林大厨做饭更加如鱼得水地控制火候。   早餐吃纯荤馅的灌汤包难免腻味,用胡萝卜,香菜、特制过的鸡鸭血,外加鸡蛋、虾米做馅料,又是六十四个褶子,蒸出来的血燕蒸饺颜色好看的紧,味道更是更甚汤包几分。   林慕英一进小别业,也顾不上参观自家表哥的别墅,空气中那股香味实在是太霸道了,令人坐立难安,口诞歙下。林慕英忍不住就往厨房走去,恰好碰见胖婶从厨房里出来,这会就笑着说:“慕英少爷,这会大少爷正在厨房里自家倒腾早饭呢,您可是来对了时候,再等会就有的吃了。”   林慕英只好矜持地笑笑,坐回了沙发上。   等到不知道第几遍回头瞧厨房,林慕英终于见到自家多日不见如今如隔三秋的大表哥从那散发着令人敬畏香气的厨房里走了出来,身后端着盘子的人他此刻一点都瞧不见,一双眼里只有那热气腾腾的小碟子上的吃食。   林葳蕤朝他道:“这么早过来,还没吃早饭吧。”   林慕英就盼着他说这句,这会点头点地不能更用力,“嗯嗯!”   “你们先吃吧,我上楼去换身衣裳。”   胖婶乐呵呵地拿着“大少爷就是爱干净,虽然爱进厨房,但沾不得一点油烟气。”   方才的酱肉冻这会已经成了汤包里晃荡着的汤汁,晃得林慕英也跟着心神荡漾。釉蓝飞边小瓷盏里头,盛放着六个精巧可爱的小汤包,旁边装饰着青色小叶,美感十足。   身为北方人,林慕英还从未见过这种面食,吃法不对,又太心急,一口咬下去,舌尖烫到直哈气的同时,腴美的汤汁在嘴里爆炸开来,即使被烫到,也舍不得吐出来,只能一边哼哧哼哧地吹着气一边吃着。等到林葳蕤换了件黑色绒毛衣下来,林慕英已经在被烫中掌握了正确的吃汤包技巧,并且一个接一个,百吃不厌,已经快把眼前的一碟六个吃完了。   林葳蕤坐到餐桌前,林慕英刚刚好吃完,这会正在捡旁的碟子里的腌制白萝卜干和凉拌黄瓜吃。胖婶已经去给他添粥了。粥是熬了一个清晨的海鲜瑶柱粥,一勺下去,满满的料,温热软咸,即使煮了这么久,米粒也没有完全散去融成汁,反而充满了每一粒谷物应有的劲道口感!   林葳蕤:“是四叔有什么事吗?”   林慕英摇头咽下嘴里满满的东西,稍微挽回点往日形象后说:“是我娘的事情。上次大哥你不是送了两瓶酒酿与我娘吗?可惜了那两瓶酒酿被我爹粗心地拿错了,送给了别人。我娘虽然可惜但这只是自家事,没想到后边发生的事情太离奇,让我得来叨扰大哥了。”   林葳蕤已经猜到了后面大概发生的事情,盖因那是他根据偶然得到的一张古方,又用了小洞天里的作物和一勺灵潭水酿成的酒,如果效果不显著,他当初就不会拿出手送人。   “那户人家是新任都督,都督夫人不知怎的就拿去喝了,之后大哥你也猜到了吧?”   “嗯”,林葳蕤漫不尽心,轻轻咬开了一点嘴边的汤包皮,没有几分血色的薄唇微张,舌尖一吮,将里头的汤汁吸干净,才慢条斯理地将皮吃掉。林慕英瞧着大哥优雅的吃相,再反思了一下刚才自己,然后就愉快地将襄城贵公子的名号抛开去了。   “那两瓶酒水是木樨清露和玫瑰清露,用雪水和花瓣酿成的酒,看过红楼梦吧,就是那里头的了。原就是我想给四婶调养身体的,倒是阴差阳错,不过婶婶那坛既然被拿走了,那你等会随我再去拿一坛吧。”。这木樨清露和玫瑰清露是根据古法酿制的,其中工序用料之复杂,不是简简单单一个腌制花瓣就成的。若是每日睡前喝一小杯,外可美容驻颜,内可将身体调养成年轻状态。   事实上,那位都督夫人因为那酒实在味道极佳,省着藏着连续喝了一个月,就发现鬓角往日里需要费心藏匿的白发不见踪影,早年因为损伤而四十岁就提前绝经的身体竟然来了月事,这可把都督夫人惊喜的。后来请了大夫来看,也说是最近身体调养极佳的缘故。都督夫人左思右想,这半月来,做的唯一一件与以往不同的事情便是这酒水了。   立马就派人打听出了送礼的人,一个电话打过来,就想询问酒水的事情。林四爷他们才知道这酒水的厉害之处,简直是堪称绝品的好东西就这么一不小心送出去了。又是后悔又是惊奇的,赶紧派大儿子过来侄子这儿问问了。   “有人要买我的酒?”   “嗯嗯!大哥,那都督夫人求到我们这里来,说是再多钱也买,只请你出个价。她给了一个价格,说是不够让你往上加。”林慕英伸出一只手,那张俊脸上笑得有些贼。   “五百大洋,呵,倒是出手大方。”   “是吧,大哥,这价钱简直就是天上掉钱!不过听说都督夫人这些年一直在找那些名气特别大的中西医调养身体,想来花的钱肯定比这个多。”   “不卖。”林葳蕤放下筷子,用纸巾擦了擦嘴,慢悠悠往地下室去。林慕英也放下从刚才就一直没停过的筷子,跟着一起去了。   地下室阴凉,林葳蕤从一堆雪中挖出几瓶之前送过四夫人的酒水。“拿去。这里有几瓶,至于你们怎么处理就不关我事了。”   林慕英吃饱喝足,拿着几瓶酒水回家,把他林哥说的话又复述了一遍给爹娘听。   林四爷当即就笑了:“这孩子,是个性情倔的。”   “蕤蕤怎么可以这样,偏偏让我们自己选,怎么办,这么绝品的东西,我一点都不想让给都督夫人!”   “那就不要给了,这是侄子的一片孝心,阿英你自己留着,我去跟他们说没有了便是。”   “哎,哎,等下,我再想想。”林四夫人看夫君这样爱护自己,又犹豫了,心疼了半天,她还是忍痛拿出了两瓶清露酿,推过去,“给她吧,你不是跟都督府那边有生意往来。你到时候就说是蕤蕤他这一批酿的最后两瓶,可珍贵了,是看在我们的面子上才送的。”既突出了葳蕤的品行高洁,不卑不亢,又让林四爷沾了光。也免得日后那都督夫人再要,这说法倒是巧妙得体。    第11章 壬子年谷雨·两生花   林葳蕤之所以拿出几瓶清露酿,也是打着让林四爷家自己选择的算盘,是好东西自己享用,还是割爱拿去做人情,都随他们去。他自己不缺钱不要权的,又是个心高气傲的主,自然不屑去讨好那都督夫人。没想到这都督夫人听说这是林葳蕤不愿出手,酿酒只为送自家亲戚之后,反倒是更加欣赏起了这林家大少爷的性格,且对林四爷家也是好感大生,毕竟这是人家割爱的。   几日后,这心情大好的都督夫人甚至邀陈醉英上府一叙,女人之间的话题,莫过于美容、搭配。保持身材和家庭。两个追求相同的女人因为清露酿的神奇效用而凑在一起,自然是聊美容聊得主客尽欢。林四爷也顺利搭上了都督府这条线,做生意做的风生水起。对于让自家获得此番机遇的侄子自然是感激不尽,这之后,但凡到哪,都要给自家侄子倒腾一些好东西。   小学学堂里,第二天上学的林蓁芃果然受到了孤立,五六岁的小孩子正是什么都不懂只模仿大人的年纪,一看书塾里头有个人被老师讨厌,自然是要紧跟老师的步伐,大家伙一起都不跟他玩。林蓁芃面无表情地听先生在上头背书,仿佛两耳不闻窗外事,心里头念着今早吃的蟹汤包。   午间休息时间,呆瓜似的小孩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长桌上吃饭,其他同学都领到了属于自己的午饭,安静地吃着。只有林蓁芃将自己领到的午饭分给了自己的同桌小胖雍英达和昨日那个拿到自己便当的同学王小阳,自己则安静地坐在角落里,满怀珍惜地打开了一个被棉布包着的包裹,从里头拿出了还温热着的饭盒。饭盒是襄城有名的工匠店定做的,保温效果极好,大哥管这个叫便当。   酱牛肉,清炒虾仁,煎春卷,珍珠丸子,韭黄虾酥盒,饭是小洞天里种植的新品种,乍一看都是寻常的家常菜,没有什么山珍海味,皆由春日里头最后一批的时蔬荟萃而成,配上肥而不腻,瘦不塞牙,色香浓郁的酱牛肉,最是下饭,林小哥打开饭盒的速度又加快了些。   虽说是动作不起眼,但奈何这卖相实在太好,香味也实在霸道,所以甫一打开,原本在林蓁芃两侧的同窗的眼睛都像饿极了的小狼狗一样移了过来,虎视眈眈,并且短时间内没有移开的迹象。小孩子自控能力差,闻到好吃的东西根本就不会像成年人一样矜持,自诩已经是林小哥好朋友的雍小胖立马就开口了,不过老师还看着呢,所以只是头凑过来在林蓁芃耳边说悄悄话,“凡凡,你的菜好香啊!”   林蓁芃:……   旁边也一直盯着饭菜的王小阳小声反驳:“说了是peng,都几遍了小胖你还没有记住?”   “记住了记住了!芃芃好吃吗?”无数双眼睛齐刷刷看过来,伴随着林蓁芃咬下一颗珍珠丸子的动作,同步吞了吞口水,可能是那动作实在是太明显了,林蓁芃仿佛听到了吞口水的响亮声音。   “什么味道?今日后厨里做了些什么好吃的?”   “是呀,这香味勾得我胃里的馋虫都出来,我这原本要去监督那些学生的脚步都拔不开了。”   “既如此密斯黄便去吃饭吧,我去看看那些学生。”   “那就谢谢密斯脱梁了,我去去就回。”密斯黄是个上过中等学堂的长得白白净净的女先生,若是之前还会觉得眼前的密斯脱梁是个从城里大学来的高学问的人,看着不可亲近,现在倒是有了极大的好感,再看他那薄唇白面,心里头都砰砰跳。   一人一个丸子、煎春卷、韭黄虾酥盒,林蓁芃收获了两个比他大的小伙伴兼小弟。其他的同窗一见,越发馋了,有一些胆大脸皮厚的,也开口想吃,开了这个头,于是其他人也跟着胆子大了起来,浑然忘了自己早上对林蓁芃的排斥。   教室里闹哄哄的,小孩子们饭都不吃了,争先恐后地往林蓁芃那挤。   梁仲永一进食堂就见到这种场面,当下不耐烦地拿起了戒尺,拍拍桌面,“都在干什么?食不言,你们这样成何体统?!”   待见到那众人中心的林蓁芃,那眉头立即就皱了起来,“又是你,学堂的午饭又不和林小少爷的胃口了?干脆回家去,不要来学堂了,有钱人就是矫情,年纪小小就不学好,将来长大了想必也是个一事无成的。”   先生的呵斥和威严压过了对美食的渴望,而且瞧林蓁芃也没分出食物的想法,小孩子们一个个都乖巧地坐回了原位。   雍小胖见着自己新交的朋友被冤枉,立马就昂起头对老师解释:“先生,是他们想抢芃芃的午饭,芃芃什么都没做。”   梁仲永也闻到了那股不同寻常的香味,不过这不影响他教训学生,他不耐烦训道:“错了就是错了,先生说话还敢顶嘴,你的家教呢?等会吃完午饭,你们两个去外头罚站。”四月底的天,外头的大太阳虽说不烈,但也不容小觑。   雍小胖打小就被娇惯着,从未受过这般委屈,老师走后便眼睛红红要哭出来了一般。林蓁芃又给他夹了酱牛肉和虾仁,他立马就忘了那股委屈似的,嗷呜一口吃掉了三两个虾仁。   小胖子狼吞虎咽将东西都吃完了,剩下的白饭不想吃,脸红红又对蓁芃说:“芃芃你家的饭好好吃啊,我,我以后可以去你家吃饭吗?”   王小阳咬了一大口用最鲜嫩的荠菜作馅的春卷,吃得眼都眯起来了。就连掉在桌上的碎末也不忘捡起来吃掉,含糊不清地怼道:“小胖你这样太失礼了。”   最后三人吃完,盘底只剩下些汤汁,一片菜叶都没落下。小胖看到芃芃饭盒剩下的酱牛肉汁,又将他的饭盒拿了过来,将汁倒在了饭上面,将平日里绝对不会吃完的一大碗白米饭就着汤汁干掉了。   “诶,密斯脱梁,你说这奇不奇怪,厨房的菜还跟昨日一般,却不知这异香是从哪来的了。”   “是一个少爷做派的学生从家里带来的,据说出身不好,但也不好好学好。”   “是么。”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密斯黄这会却是在心里嘀咕,这都民国了,谈出身未免封建,没想到大学里头教书的教授密斯脱梁也是个思想老派的,不免心里好感略降。   吃完午饭,其他小朋友去午睡,小胖和林小哥要去外头罚站。   王小阳黑乎乎的手拉住林小哥的衣裳,有些羞涩地问道:“我睡不着,可以跟你们一起去吗?”   雍小胖立马就眉飞色舞地应道:“当然可以啦!”   通过一顿饭建立起了友谊的三个小朋友——只要是小胖牵,在学堂的屋檐下一处说悄悄话。   小胖子:“哎我听我娘说,我们教国文的梁先生他之前是大学里头好厉害好厉害的教授!不过,我讨厌他!讲一些我们听不懂的东西,还老是针对芃芃。我觉得吧,他一定是犯了什么事,被人赶着,跑到我们这边躲起来了!我看戏文里都这么演的!”   不过想来三小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可以究根追底的猜测,又开始讨论起了今日的午餐。得知是林蓁芃的大哥做的,其他两小崇拜的不行,纷纷约定改日要到林蓁芃家里去做客,见见林家大哥。   王小阳:“昨天对不起,吃了你的饭,害你饿肚子了。但是我根本没想要的,是梁先生硬塞给我的。我们家虽然穷,但是平日里靠着一双手,还是能吃得饱的。先生可能是看我可怜吧。”王小阳年纪小,但见识比一般小友多,是个通透的。   “没事。”林蓁芃摆了摆手,三小于是高高兴兴开始谈论明日午时吃什么。   ·   ·   “哥,这是我爹从他的老朋友那淘来的古方残本,据说是宋朝那时候的孤本了。这东西放我们那就是一堆废纸,你喜欢钻研这些东西,没准放你那就是玉盘珍馐了,我爹这不赶紧让我给你送来了。”   林慕英又来蹭饭了,顺道送食谱。送别的估计林葳蕤还会拒绝,但要是珍惜食材、食谱之类,他向来是来者不拒的。不过为了表达谢意,午间他还是亲自准备了一顿丰盛的午餐犒劳林慕英。   伏牛河里刚捞起来的个头有巴掌宽的对虾去皮,头,肠,从背面片开,尾巴留着。在玉米粉和鸡蛋糊里蘸一面,再用芋泥、鸡蛋、熟猪油、玉米粉调成的糊糊抹在大虾上,边按摩虾身,在温油里把对虾炸熟,撒上油菜松装盘就是一道令人垂涎欲滴的河味,因为形似凤尾,取名凤尾虾。金红的颜色让人一看就有大快朵颐的欲望,更别说那香酥的外表下,是舌尖可以感受到的嫩极的鲜美虾段,油炸过的表皮并没有河虾本身的甘鲜滋味掩盖,反而是衬托的更加出色,是一种犹如坐在河边闻到绿波里翻涌的鱼虾的清香。   另一道狮子头上桌的时候再次引发一场香味的地震,只选用猪肉的肋条,其他部分的肉都不要,不同于别家厨师追求肉质的滑嫩,会用两把刀的刀背击鼓似的将肉丁剁成肉泥。林葳蕤做这道菜奉行细切粗斩,用独家刀法将猪肉切成极细极细的小丁,最后略剁几刀,过程费工夫,但这样做出来的狮子头不会失去肉的本味只剩下渣滓。   这放入锅中焖也有讲究,最好是选用多年的陶钵,最体现食物真谛的是采取白烧的做法,事先在钵底依次铺上肉皮、干贝、冬菇、刚采下的毛豆、春笋、青菜,胖婶做的风鸡放入之后,最后才不重叠地放入肉团子,加入配料。林葳蕤早上准备的这道菜,用匀火炖六到八个小时,炖到现在,出来的狮子头连钵上桌的时候,一揭开锅盖,热香扑鼻,腴润无比,却肥而不腻,一口咬下去,肉质嫩到让人怀疑嘴里的肉团好似要化掉一般,每嚼一口都充满了肉食动物的一本满足。   另外两道素菜素炒杏边笋,荠菜虾仁嫩豆腐也是不遑多让的珍馐山味,最后再喝一碗炖到浓厚的汤汁成了奶白色的萝卜丝汆鲫鱼汤,林慕英忍不住用手掩着打了一个饱嗝,一边庆幸今天过来小别业这边蹭饭特意穿了宽松的长衫,要不这会肚子突的,多让人害羞啊。看着只捡着两道素菜吃的大表哥,林慕英边回味着嘴里甘美鲜浓的鲫鱼汤,边问道:“哥,你那酒楼什么时候开张啊?听说酒楼已经重新装潢好了。”   他总不可能每日都来蹭饭,可一旦吃过这样的人间美味,这平常认为还不错的饭菜就难以下咽了,真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这几日,林慕英路过以前的福来酒楼就发现里头的装潢动静已经停了下来,门面焕然一新之外,外头的牌匾还裹着一块红布,显然内里是已经都打点好了的,就是不知为何迟迟不开张。   “且等着吧,这跑堂和后厨班子不需要培训吗?”要还是跟以前一个味道,那他还开这个酒楼干嘛,不如回家种红薯。   林慕英也只好等着,再争取三不五时过来蹭饭,再为家中殷殷期盼的老父老母带回一些大表哥出手的点心改善伙食。   这头林慕英望穿秋水,却说林葳蕤这头等着的后厨班子终于也到了。   “张叔一路辛苦了。喝些酸梅汤解解热气。”熬得极浓的酸梅汤加入桂花、玫瑰等中和乌梅的酸意,又略加几滴柠檬汁增加酸味的层次,只在熬的时候加入些许灵潭水,喝的时候绝不往里头添加半分水,熬出来的汤汁醇厚浓郁,装入黑色的陶制大坛子里密封,用冰块冰着。这会已经是谷雨末了,立夏接近,天气渐渐热起来,从外头大太阳底下进屋后,一碗冰镇酸梅汤下肚,莫过于在大暑天里跳下清凉的河水里耍一圈,真是舌冰齿凉,从头顶凉到脚板底,通体爽透。   “咦!这味道,我尝着可不是寻常的酸梅汤……”饶是干了一辈子老行当的张师傅也砸吧不出这里头除了酸梅外用的是什么料,只好道:“大少爷的手艺果然高超,这普通的解暑玩意经由你手都能变成琼浆玉露,老张我都想厚着脸皮再讨一碗了。我看这咱的酒楼重新开张,这饮品完全可以上桌去,论杯卖!”自从林葳蕤分家后,老张也跟着自家大少走了。听说大少要重启酒楼,缺人手,立马就打包票自己的徒子徒孙都可以叫来给大少爷干活,只要大少爷给碗饭吃就行。   老张是老派人,只觉得自家大少上过京城的学堂,到洋人的地方留过学,这要是搁在大清还没亡的时候,铁定是要中举人将来当大官的。所以对大少爷有着一种盲目的自信和崇拜,正巧家里头以前还有一些徒弟,拉来襄城挣口饭吃,顺道帮大少爷的忙。   第二日,还未开张的林家酒楼里,一群人或高或瘦,或胖或瘦站着。这些人在来的路上就被师父一路念叨过大少爷的厉害之处,这会都像小学生一样有些拘谨紧张地排排站着,面前是坐在太师椅上的林葳蕤和张师傅。   林葳蕤今天依旧穿着一身干净到找不到一丝褶皱的白衬衫,因为天气热起来,他便没有再穿风衣。发丝墨黑,一丝不苟,神色也很慎重。他一个一个瞧过去,一共十个人,其中竟然还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娃。这会见林葳蕤扫到她,立马有些害羞地躲到一个师兄身后。   “那是我一过世表亲的独生女,我这趟回老家才知道她的两边亲戚都不想接手,我一个徒弟帮忙照看着,这小女娃干活勤快,我就把她一起拉过来了。大少爷你看这些人能不能用?”   林葳蕤懒懒道:“手下见真章,每人都做一道自己的拿手菜吧。”   “快!都拿出真本事来!大少爷手下可没有吃白饭的,你们能不能留下就要看自己本事了,没本事的人就算大少爷好心让你留下,我也会送你回乡去!”话虽这么说,但他对他的徒弟们还是有信心的。虽然他的手艺比不上大少爷,但是比起外头其他人还是绰绰有余的,几道拿手菜更是受到过大少爷的赞赏的。   十个人中,有的专攻火候,有人擅长刀工,有人味觉灵敏,也有人脑子灵活,就连那个小女娃,竟然也做了一道乡下点心,虽然卖相普通但是尝着有几分灵气,摆盘也挺漂亮的。虽然这些人都比不上从前林葳蕤调教出来的弟子,但也可以帮得上忙。最终十个人林葳蕤都收下了,让人安排了一处靠近酒楼的大院落住着。   福来酒楼以前的主厨虽然手艺还凑活,但掌勺只奉行多油多珍贵食材,且向来有昧食材的恶行,被林葳蕤开了,走之前还放下狠话,说是让他们别后悔。他这是打定了福来酒楼找不到好的厨师,还想着过不了多久估计僮掌柜就得又请他回去。这是有先例的。从前他第一次被人发现拿了酒楼里的一袋干货时被僮掌柜解雇了,后头发现短时间内找不到人,僮掌柜便也只好让他继续掌勺。   林大少爷对此嗤之以鼻。   如今的班底加上被林葳蕤挑着出来的几个酒楼里之前就有的还算老实的跑堂和帮厨,后厨和前台班底暂时就成了,张师傅看着比林葳蕤还开心。不过在这之前,林葳蕤给自己的未来员工下了第一个任务——剪发。大男人一个个都托着可以拖地的长辫子,头发几日不洗,油光发亮,做的菜怎么让人放心?   古人信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让他们去断发,简直就跟要了他们的命似的,有些人甚至是宁死不断发。革命这么久了,北京政府甚至还为断发颁布了政令。但襄城是小城市,革命的浪潮压根波及不到这,人人脑后依旧是一条猪尾巴。   听到是这个缘由,张师傅那些原本还有些排斥断发这一要求的徒子徒孙商量了半天,同意了。张师傅这人脾性暴躁,向来只服读书人,喜爱老实巴交的人。能被张师傅看上的人,除了憨厚老实,还都有一颗不在意外界,一心向厨的心。也不用去理发馆,大伙你帮我我帮你拿个推子三两个猪尾巴落地,就推成了平头。不过这些猪尾巴都被几个大老爷们小心翼翼地用布包包起来,打算老了入棺材放进去。小姑娘则躲过一劫,只被要求进厨房必须带厨帽。   选了人还不算完,这上岗前的就业培训才是重头戏,林葳蕤从前未发迹前,也是在小饭馆做起,到大酒店厨师长,最后才自己另开山门,建立起海外皆知的华夏美食牌子林家菜。有经营的经验,做惯了的那一套放到现在只需要经过一些改变,便可在这里重新开始老本行。更何况如今比起从前,林葳蕤更是多了一个可以穿越小洞天的优势。    第12章 壬子年谷雨·都督府   五月的一天,省城的都督府门前车马云集,名流贵妇手挽手而来。都督府的女主人难得设宴,邀请河南军政商三界女眷在府中一聚笼络感情,又打出了各自带点心比美的名头,倒是让以往只有互相追捧阿谀的宴会有了些新鲜的地方,近来跟都督府走得近的林四夫人自然也被邀请在列。   这样的宴会是各家高官夫人搞好夫人外交,拉拢人脉,为丈夫事业添砖加瓦的好时机。室内衣香鬓影,欢声笑语,充满馥郁的糕点奶香。能够被夫人们带到宴会上露相的各家点心当然是相当不错的,也是,在座的各家基本上都养着一大帮家厨,这些点心卖相和味道自然不会拿不出手的。偶有一些贵妇人精通烹调的,亲手拿出的糕点便更加赢得了风头,人人称赞。   不过点心倒是其次,今晚各家女眷的焦点却是都放在了都督夫人的变化上。有些夫人惊奇地发现,一月不见,这年过四十的都督夫人好似容颜焕发,那鬓发恢复乌黑还可以说是染的,但这皱纹、斑点的消失,却是令人啧啧生奇,瞧这没打胭脂依旧红润的脸色,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都督重新娶了个年轻了十岁的!   有那关系亲近的夫人就问了,坐在西洋椅上的都督夫人却是亲热地抱着林四夫人的胳膊,笑得花枝乱颤而不语。众女眷这下皆知道这里头有故事了。瞬间那宴会的气氛就比之前热闹了十倍不止,上到皇宫贵族,下到平民百姓,容颜不老永远是女人的追求。   都督夫人被众人轮番地夸,自然也是高兴,虽然打定主意不说,以免日后有人跟她抢清露酿,奈何有着执念的女人无疑是可怕的,众人轮番上阵,旁敲侧击,迂回婉转,声东击西,还是让都督夫人欢喜之下说漏了嘴。   林四夫人这下也是没法了,只能将事情的始末娓娓道来。盖因此事完全戳中了在场女人的点,有那憋不住气的贵妇人当场就问了这清露酿可还有得卖,并且表示价格完全没问题。这样的养颜珍品,无论价值多高,都是令人趋之若鹜的。   都督夫人这会也从懊恼中回过神来,点了点那问话的人的额头,没好气地说:“老五家的,你只当那清露酿是那满地的大白菜,好找?若是这样,我和醉英就不会紧巴巴地用了。”   林四夫人好脾气地说:“葳蕤说这酒的酿造方子复杂得很,你且听着:必须在雪水干净的年份,取地底下两尺挖出的雪水,然后采当年盛开的九种紫红系玫瑰,经过研磨、多次反复蒸馏等九道工艺,再与当年新酿的葡萄酒调和,最后埋入花树根底下,等九九八十一天才能取出饮用。我和阿琴的清露酿还是他之前在国外酿的呢。”   众人一听,这般精细复杂,不愧是红楼梦里出现的美颜圣品,倒是更多了十分期待,纷纷表示自己要提前预约下一批的清露酿。陈醉英为难极了,看着都督夫人,这事她还真应承不下来,也怕这些丈夫位高权重的贵妇人以权压人,给葳蕤带来麻烦。   毕竟自家侄子是个极有主张的,相处几次后,她便发现,他对待外人还真有几分看心情行事的风格。你观他面容俊秀,公子端方,瞧人时神色淡淡,似无多大脾气,却不知他的心性难捉摸,其实脾气大着呢。虽然没有试过,但陈醉英就是知道,要是眼前这帮夫人以权压人,林葳蕤更是不会答应了。   都督夫人阅历比她丰富多了,自然也是知道这个道理的,这会给她出主意,也是为自己谋福利:“醉英,要不你就帮我们姊妹们带个话,成与不成,我们这帮姊妹都不会怪你的。”   瞧这都喊姊妹了,林四夫人在一帮娘子军的温言细语下,终是为难地点了点头。暗地里,林四夫人琢磨了下,觉得这事对侄子来说,目前倒何尝不是一次机遇,他那新开的酒楼地段不好,从前林老太爷还有几分名气,如今人走茶凉,要重新开张,和这般女眷贵客打好关系却是不错的。   不过虽然答应了带话,但林四夫人是打定主意要站在侄子这边的。   于是接下去的宴会,方才场中还只是一个无关要紧人物的林四夫人,连同宴会的主人,一下子成为了整场宴会的焦点中心。林四夫人却是并没有因此眉飞色舞,依旧是柔柔弱弱的温婉模样,一时让众人好感愈生。   众夫人笑着说要见识见识她带过来的点心,林四夫人也大方,又或者说,她今日拿这点心过来赴宴,本就是存着引起众人注意的念头。   黑色的木质四层点心匣子里,是一排排精致小巧的糕点,十二只一层,什么颜色都有,却丝毫不觉俗不可耐,反而是青山绿水,桃之夭夭,光看卖相,便已然令一群女士心生欢喜。   “这点心名为百果子,也是我那侄子亲手所创,大家若是喜欢可以尝尝。我觉着这也是内养身体的好东西。”   “这点心做的真别致呀。”财务部部长夫人白相宜轻声赞道,捡起匣子里头的瞧不出是用什么做的、外表却呈粉白色的一粒百果子。檀口轻启,两瓣唇瓣接触到那百果子外皮的瞬间,一股软弹别致的口感传达到脑海里,仿佛唇瓣陷入了棉花里头。外皮是澄粉揉了番薯粉和的面,这样做出来的百果子可以看到里头包着的甜馅,表皮却没有一丝皱裂,反而是一股浑然天成圆头圆脑的可爱。   淡粉色的百果子里头包着的是提前腌制过的桃肉和桃花花蜜,一口咬下去,滋的一下,粉色的蜜汁便冒了出来,舌尖仿佛还能感受到那十里桃花的清香。软却不黏,滑而不腻,丝毫不沾牙口。虽然百果子是甜点,但此种甜却非蜜非糖的甜腻,是最纯粹的果香甜蜜。   百果子只比汤圆大了些,一口一个完全没问题。“如何?甜吗?”旁边的人见她吃完了,询问道。有些夫人为了保持身材,都会克制自己吃过于甜腻的点心。财务部部长夫人没搭话,只手又往点心匣里拿。   众人瞧她这反应,笑骂道:“好你个白老八,吃着好吃的,也不招呼一声。”   很快四碟子四十八枚百果子都被分完了,有些人没分到,看着别人吃得欢喜的模样也着急。   胭脂色的百果子里头包着的是枣泥山药,是枣泥山药糕的改版,绿色的里头是榆钱混了抹茶,黑色里头是桑葚果子,蓝色里头是蓝莓果子,每一口都是惊喜,都像是把春天和初夏揉了进去。   伸手快,幸运地抢到了两枚胭脂百果子的交通部部长夫人感慨地说道:“平生从未吃过这样好吃的糕点,让我想起还是做姑娘时,生辰时母亲为我做的点心,那时候的日子无忧无虑,天真烂漫……”   有个惯会活跃气氛的表小姐便说了:“姐姐们可别说了,这越说越是让人想尝尝这到底是什么神仙吃的东西。姐姐们都吃到了好东西,独我伸手伸地慢了,无口福,这会可不就受折磨了!”   众人笑,都督夫人道:“莫气莫气,往后还有机会,林家大少名下有个酒楼,等开张了,我带你们去为他捧场,到时候一定给你单独点一碟百果子。”   “是要去的,却不知是哪时开张?”   都督夫人却是不知道的,林四夫人也摇头,“那孩子事事求完美,想来还有一阵才能开门待客呢。”   这一日的宴会算是宾主尽欢,各家夫人临走前都拉着林四夫人的手,偷偷叮嘱让林四夫人给她预订比旁人多几瓶清露酿,说完还要将手上戴着的值钱的手饰   撸到林四夫人手上戴着,要是林四夫人不拿,还要生气说她见外。林四夫人无奈只好一一收下,预备将来回礼。    第13章 壬子年立夏·娇客来   “什么?都督府的人要来福来酒楼设宴?!”这大嗓门和这喜出望外的语气自然不是林家大少的,而是正在后厨和大少爷一起训练徒弟们的张师傅,他听到林慕英少爷这话,正在挥舞的大锅铲都停了下来。   旁边环手抱在胸前的林葳蕤凉凉道:“鱼肉要老了。”   “哦哦!”张师傅被大少爷的眼神一扫,回过神来,也无暇惊喜,立马将油锅里已经炸到金黄色的鳜鱼捞起来放在盘子里做松鼠式摆盘。   这道松鼠桂鱼的做法可不简单,不仅考验刀工,还有火候这道难关需要克服。先用快刀将两片鱼肉连着尾巴片下来,接着把鱼肚子带着鱼刺的部分片掉,再直剞 ,斜剞,整片鱼肉必须布满强迫症都可以接受的菱形条刀纹,经过入味处理后,滚上干淀粉才可以下油锅炸了。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了?小心林大厨的丹凤眼瞪死你。这已经是张师傅今天浪费的第五条鱼了,就是因为边上监工的林大厨刁钻的舌头觉得张师傅的鱼肉油锅炸得火候不够。   林大厨拿着筷子夹了点鱼肉,说了句:“还行。”   张师傅就知道这鱼的火候是到了,浇上沸腾的红灿灿的料汁和撒上松子,鱼便发出吱吱的声音,确实像松鼠的叫声,这道江南名菜算是在一个北方厨子的手中完成了。因为经由短暂的油炸,所以鱼肉外焦里嫩,酸酸甜甜的口感又极其开胃,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就没有不喜欢的。   林慕英瞧着也馋,见厨房里的人也都没再理会自己带来的消息了,索性先把正事放下,也跟着拿筷子夹鱼肉。这一层酸甜的酱汁也不知道是什么制成的,只能尝到有番茄酱的味道和鲜汤的甘美。酱汁并没有到处流走,而是黏黏糊糊地挨着鱼肉,每一口鱼肉都是甜咸结合的恰到好处的味道,奇怪地让他这个向来不喜甜和酸的大男人都停不下筷子。   旁边的徒弟们也都围上来尝尝,他们水平还不够,所以这道菜也只有师父学了。不过林葳蕤这个现拜的师叔并不藏私,这些天也陆陆续续教了他们每人一些名菜,务必使他们在酒楼重新开业前能够将整个后厨运作起来,不砸了他的招牌。众人边吃边朝林葳蕤竖起大拇指,顺便听了一遍张师傅知道的关于这道菜的历史渊源,得知是乾隆南下江南时吃的,更是觉得口中的鱼肉不同凡响。   一盘鱼没一会就被一群大男人消灭掉了,其他人继续练习去,林慕英就和大表哥上了二楼说话。   林葳蕤懒懒地靠在二楼雅座的沙发上,解开衬衣最上头的纽扣,单手撑着精致的下巴,逗弄鱼缸里的鱼,里头是他买回来的三条金鲤。即使是刚才在后厨里,他依旧是一身白色的衬衣,头发一丝不苟。林慕英发现自家大表哥可能是西服的绝对爱好者,每天的衬衫不重样,天气冷的时候套一件毛衣,或者风衣和大衣,搭暗色的围巾,脚上的皮鞋永远干干净净。从没见过他穿长袍马褂之类的,就连现在新式人物最喜欢穿的长衫也只见过他在家里穿过,听说是材质好,被他当睡衣。   林葳蕤将新酿的桂花酸梅汁推给他,道:“说吧,都督府是什么情况?”   “我娘带着你的糕点去参加了都督府夫人举办的宴会……”原本上次宴会这群贵妇人也只是约好了酒楼开张去给林葳蕤的酒楼捧场,也算是间接地同他打好关系,毕竟大伙都还求着他的清露酿呢。没想到前几天那京城来的都督夫人说是要来拜访跟四夫人要好的戚笑琴(河南都督夫人)。这众人想着,虽说咱河南府和京城无论是在政治地位还是都督府的军事力量上都不能比,但这京城来人,我们输人不输阵啊,必须让那些皇城底下生活的人惊艳才行,这往后没准咱们就能和保定那边的大佬们搭上话了。   一群负责安排接待工作的贵妇人在准备餐饮时,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林葳蕤。实在是那日的百果子威力太大了,到现在夫人们都还念念不忘呢。   不过糕点做得好,不一定饭菜就做得好,众人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想要提前让底下的人探探福来酒楼的实力,然后再决定是否由福来酒楼来承办这次的“夫人外交”宴会。   “那便试吧。”林葳蕤倒是有些兴趣,若是办得好了,倒省了他一大笔酒楼开张前的宣传费了。   “替我谢谢四婶了。”他也知道这里头肯定有大半功劳是来自林四夫人的。   “这有什么,哥你就是太客气。”林葳蕤笑笑不说话。林慕英说的口渴,天气又热,拿起桌上一大碗酸梅汁就灌。这一喝立马就觉出了这是好东西。   “啊!呼!”打了个嗝,林慕英颇有些意犹未尽地问大表哥,“还有吗?”林葳蕤失笑,让他自个去坛子里倒。   说试试,其实根本就没悬念,瞧第二日都督府来的人走的时候那微鼓的肚子,便知道这尚未开张的酒楼的实力了。   斗指东南,维为立夏。到了立夏这一日,天气虽热,但过路的行人却是发现城东关了许久的福来酒楼里头又有了动静,便是门前停满了车马,还有都督府的警卫员站岗。哎哟,这可把平头小老百姓稀奇的,以为这酒楼是犯了什么事,要被官府给封了,都一传十十传百地来看热闹。等见到酒楼里出来个年轻公子和一群夫人相谈甚欢时,才知道这是都督夫人在里头设宴招待客人。   众人啧啧称奇,这从前福来酒楼也是热闹过一段时间,是无数饕餮客的圣地。后来原来的厨子告老还乡,换了厨子,饭菜味道下去了,又没什么新意,大伙便散去光顾那些新开的酒楼。前些日子林家的分家大戏林二叔再怎么隐瞒,或多或少坊间也流出一些传言。如今看来这福来酒楼是换了个厉害人物了,连都督夫人都吸引来了,这可不得了!众人跃跃欲试,有那兜里有闲钱的富家公子也想进去凑热闹,却被门口站着的人拦下了,说是今日未开张,是在接待私人宴会。   虽说没进去一探究竟,但这名声到底通过口口相传流传开了。   两省都督府的人要来,林葳蕤作为酒楼的负责人,就算是再性子再傲也得来迎接。   他今日换了套月白牙长衫,若是林慕英看到便不会再嘀咕他是西服爱好者了。衣角绣着精致繁复的淡色花纹,真可谓是低调内敛的优雅。若是别人身上这个色,妥妥的是卖弄风雅,但在他身上,却是令人觉得精致无比。诸君须知这世上容貌的重要性,真可谓是待遇天差地别。这是来到这个世界,林葳蕤接待的第一桌客人,说是一桌也不太准确,因为来的人不只河北的都督夫人,还有其他随行也别安排在酒楼别桌吃饭。   一群珠围翠绕,衣着华贵的妇人簇拥着二人走来,打头的便是本省都督夫人戚笑琴,她旁边站着的妇人体态丰盈,雍容华贵,就是绷着一张皮笑肉不笑的贵妇脸。这是戚夫人第一次见林葳蕤,倒是惊讶了一番,不着痕迹地上下打量,然后便笑道:“原来林先生这么年轻啊!从前我只能从醉英口中认识先生,如今见到,真是年轻有为,一表人才。”   “这酒楼的装修还真是别致,没在别处见过。但看着就觉着高雅舒坦……”其他本省的贵妇们也都围上来,笑嘻嘻地打量,却都是善意的搭话。她们往后可还都指望着他呢,再说这孩子确实长得真俊,若是早个二十年,估计她们都会心砰砰跳。   唯独那位外省来的妇人微笑不说话,眼神即使再怎么掩饰也泄露出几分蔑视来。   果然是小地方的人,没什么规矩。   林葳蕤只是露个面,众人往里走没多久,就听见那外省夫人道:“一个酒楼的小老板有什么好聊的,没端降低自己的身份。什么级别的人就应该和什么级别的人说话,在你们这还好,在我们那是要被人笑话的。”就差没明说戚笑琴不懂规矩,粗鄙失礼了。   阿福听到这话,脸色都气红了,看着大少爷,不确定他听到没。林葳蕤却是吩咐他一句好生招待,便脚步没停往二楼的专属房间去了。   戚笑琴笑笑,答道:“夫人说笑了,林先生是京师大学堂的大才子,刚从海外留学回来,酒楼小老板这身份太委屈他了。先生的本事大着呢,今日这些饭菜据说有些就是他从国外学来的技术改良的品种,不仅增产而且品质更好呢!”   外省都督夫人讪讪一笑,“如此啊,不过这人却是奇怪,去到泰西留学怎么学那农田之事呢,真是白白浪费了机会。这种田不就是一个播种收割的事情吗?学个有关机械都比这好,我家都督还说过几日要从泰西那买机子鼓励社会各界办厂呢。”   其他人都未接这个话头,索性吃饭的地方也到了。   立夏的天气有几分闷热,从外头进到酒楼里,诸位几乎是从头包到脚的夫人就发现了这周围一下子凉爽起来,这种感觉在进入一楼的套间时更加清晰,并且空气中一阵淡淡的花香,使人仿佛置身于花园之中。   随行的跑堂小姑娘轻声解释:“夫人们瞧见那四周的花瓶了吗?那里头装满了冰,外头又种了几颗百年的老槐树,长得遮天蔽日,可不阴凉嘛。这是酒楼里最好的两间房间之一,大少爷特地为贵客们安排的。”   “林先生有心了。这五月确实是槐树开花季节,难怪这么香。”众娇客心情一时大好,就连那一直端着架子的外省夫人也放松了下来。    第14章 壬子年立夏·洛神飨   诸夫人你推我让,最终还是按照各自地位依次落座。   “我看外头的牌子上挂着‘朝凰阁’三字,不愧是文化人,这居室的名字起得也有韵味。”其他人附和,也开始就着这周围的布置赞不绝口,从盘着凤纹的大小平盘、深盘、果盘、月光盘、味碟、羹匙、银筷,深浅不一用处不同的碗等林林总总八十几件仿珐琅彩粉彩宫廷帝红陶瓷餐具,再到桌上没见过的餐桌转盘、墙上挂着的名家字画,到屋内摆着的富贵花开天球瓶和插花都能说上几通。   这其中自然有河南这边的东道主显摆的用意:瞧,我们这边的一间小小的酒楼也不比京城里头的差。当然也是这朝凰阁里的布置值得诸位见过世面的贵夫人们夸赞。无论是从细节还是到整个套间给人的氛围,都恰如其分地雅致,细节处又处处透露出同主人别无一致的矜贵,美食美器美景,这样的环境下,人在其间用餐的时候,格调和身份仿佛都变高了。难怪讲究身份的外省都督夫人没再挑刺,显然她也是极满意这里头的布置的。   就在诸位夫人谈论时,方才一直跟在身边伺候的酒楼小姑娘小步上前,缓缓揭开了餐桌上用布幔虚虚掩着的东西。   圆桌很大,顶头不知道是怎么设计的,一柱暖黄色的光洒在圆桌中央,小姑娘那双手揭开的仿佛不是菜肴,而是暖光下精心雕刻的艺术品。   只见那餐桌上,一幅“画卷”正徐徐展开。那“画卷”上,轻云笼月在半山腰处时隐时现,飘忽着“浮动”,似回风旋雪,又仿佛可观得那山顶之上的仙山楼阁。   有一书香门第出身的夫人惊讶道:“这……从前我只知书中讲唐代烧尾宴有一看菜名‘素蒸音声部’,是用面食制成的歌女舞女模样,共七十件,传言栩栩如生,仿若有丝竹回响,但苦于无法想象。没想到今日竟然还能在此长见识!”   旁边接待的小姑娘闻言,脆生生地开口:“夫人们果然见多识广!!这道看菜的确是大少爷从古菜谱里头得来的灵感,用最当季的瓜果、素菜和蒸面、冬天里藏的冰块制成的。这道看菜名为‘轻云蔽月回风雪’。不过比起古代的做法,咱酒楼的这道菜可不止徒有其表,夫人们可以尝尝,旁边还有四个凉菜,主菜马上就来。”说是可以尝尝,但没一个人动手,毕竟这制作的人想必雕工精湛外,艺术造诣也颇佳,就是把它用在了食材上,倒是让人哭笑不得了。   这边娇客们被酒楼上来就放的大招镇住,彻底挑起了热闹的气氛。外头的人敲了敲门,第一道主菜便上桌了。   询问过都督府的人,最终酒楼安排的是大菜上转盘,小盘菜分食的原则,所以此时每位夫人面前都放了一碗清汤燕菜。用鸡汤蒸燕窝,蒸出来的汤必须呈黄白色,无半分浑浊才可以称得上清透。透明的燕窝在清汤中缓缓舒展,中间撒上几根产自金华的火腿丝,整道菜看似不显山不露水,只有入口懂行的人才能懂得这般简单菜色的鲜美滋味,燕窝软滑却不碎,一勺汤入口,能从喉咙口鲜到胃里头。   整碗汤到最后啥也没剩下,放下羹匙的夫人们一瞧我我瞧你,都捏着手帕擦了擦嘴,抿着嘴笑了,都是一个馋样,大家谁也别笑谁。只这一道菜肴便完全挑起了这些平日里需要控制身材而少食挑食的贵妇人的食欲,才十一点出头,原本没怎么饿的肚子这会也提前唱起了空城计。   第二道菜凤尾虾上来的时候,招待的小姑娘提醒道:“‘宛若太阳生朝霞’二菜便上完了。”   本来这种宴会,重点就不是吃而是你来我往交流感情,没想到夫人们吃得都顾不上寒暄了,自然没空理会这些讲究,天大地大,美食佳肴最大,等她们吃完再说。   夫人们虽然端着架子,没有做出狼吞虎咽的失礼仪态,但战力十足。眼见着这道菜都没撑过几分钟,伺候的人赶紧去催了后厨,让他们赶紧上菜!   第三道菜碟子端上来的时候装着掌心大的淡绿色四方形豆腐块,自家农庄里第一批供应的荠菜作为纯天然染料,原本白皙的豆腐经过秘制方法,由内而外披上了一层青衣,入了味。色泽碧绿,勺子一挖,仿佛将时节送入口中,豆腐的鲜嫩融入了荠菜的清香,清爽可口,让人感叹这是初夏里最美的遇见。   豆腐块小巧,两三勺之后再想挖,低下头看碟子早已没了,众人心里嘀咕这里头的饭菜好吃归好吃,能让人忘乎所以,但是这分量实在少,殊不知之前个个都是一碗米饭按粒数的小猫胃。   这心里头正埋怨着呢,后厨就十分善解人意地连续上了三个菜,穿着齐整制服的送菜员还没走出门,众人刚才还没舍得搁下的银筷便迫不及待地再次被提起。荷叶在招待的撕开下,里头包裹着的琵琶半遮面的粉蒸肉瞬间爆发出令人口齿生津的霸道香味,蒸了两个小时之久的猪肉和米粉肉质酥烂,米粉软糯,还带有荷叶的清香,刚好解了猪肉可能有的油腻。初夏吃,简直让人能下三碗饭!   另一道翠盖鱼翅则是借味菜,选用四寸来长的极品小排翅,提前一日发好之后,放在熬好的鸡汤中炖,之后将它和紫鲍、云腿、处理过的油鸡、撂下的鸡皮用新鲜荷叶包起来加入作料上锅烧两个小时,这还不成,上桌前还要换一片新荷叶盖着蒸二十分钟,最后换一绿色荷叶盖着方可上桌。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在这道菜里体现的淋漓尽致。鱼翅吸收了全部作料的滋味,小小的一片鱼翅,客人们吃得津津有味,连最细小部分的滋味都吮遍了,不舍得放过一处美味。   玉水出芙蓉这名字好听得很,其实是甜豆百合炒牛肉,滋味清而不淡,牛肉软嫩的口感赢得了众人筷子的竞相追捧。   后厨里头,张师傅指挥着徒弟们干活,刚送完菜的小招待急匆匆地跑来,“张师傅,屋里的湘姐姐让您这边快些,贵客们这饭菜吃得快呀!”   张师傅一听,可不高兴地直咧嘴,这吃得快说明贵客们对饭菜很满意啊!活了大半辈子还是第一次给省长夫人们准备宴席呢,立马就亮起大嗓门,“大宝你那蒜香扒裙边好了没,动作快点!小宝的鲜桃仁鸡丁也赶紧收锅,回头这锅里还炖着的豌豆杞子鲍鱼汤也可以端上去了,不急不急,我这边再来一个松鼠桂鱼,肯定能让贵人们满意!”   “知道了师傅!”被点到名的大宝赶紧抹了抹嘴边的粉蒸肉末,高声应道。   “知道你还吃!吃你个大头!还不干活!”踌躇满志的张师傅一回头就瞧见自家大徒弟带着小徒弟蹲在角落里偷吃,气得他直吼。虽然这时候厨房里头各色珍馐菜肴的香味确实香得让人把持不住,但是!他不是还忍住了!这帮没出息的小混蛋!   “太香了嘛!师傅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呜呜呜,师叔真的好厉害!我要叛出师门去做师叔的徒弟了!”小徒弟小宝最得宠,说话也更加肆无忌惮些。   谁知张师傅竟然一点都不生气,反而笑眯眯道:“你们这些人要是有一个能够让大少爷看上的,我做梦都得笑醒!就你们现在的水平,给大少爷打个下手都悬乎!”   楼上休息的林大少爷这会慢悠悠地踱过来,瞧了瞧后厨里忙碌却不失方寸的景象,点了点头,对传话的小姑娘道:“去把地窖里的桂花酸梅汤端上去。”小姑娘面色通红地点点头,跑走了,林大少爷摸着自己的脸,一脸地莫名其妙。   朝凰阁里,戚笑琴用手帕掩着,打了个饱嗝,略有些可惜的看了看手上喝了一半的桂花红枣羹,思考着打包回家的可能性。这圆碗里的桂花红枣羹一白一红,桂花的香和红枣的甜泾渭分明,只在交汇处汇成清甜的滑润美味。   点心林葳蕤也没费心,直接上的百果子,想来那些夫人们都会满意的。事实也是如此,不过由于前头吃的太多,几乎端上来的盘子撤下去的时候除了汤汁就没其他的东西,所以这会夫人们只能看着桌上的百果子望果兴叹,实在是肚子里没有地儿装了。   一旁伺候的小姑娘便提议将点心打包带回去。不少夫人这都是第一次听说打包一词,听说是洋人那边的做法,也觉得可行。轮到那外省都督夫人时,却是被拒绝了,说是不习惯吃剩下的东西。这就尴尬了,这糕点都没动过,何来剩下一说。夫人们在心里冷哼:就她高贵,恐她没吃过这人间美味百果子吧,算了不吃正好我等还能多分点!   戚笑琴面色不变,同那小姑娘道:“方才我听你说什么‘宛若太阳生朝霞’、‘灼若芙蕖出渌波’。这是何意?”   小姑娘:“是的夫人,这加上前头的‘轻云蔽月回风雪’,还有那后头的‘金翠明珠以耀躯’三菜、‘腰如约素飘若神’三菜‘气若幽兰辞未吐 ’的点心,这才成了今日的洛神飨。”   诸位夫人听完小姑娘的解释,又听她说今日这桌酒席的菜单都是她家大少爷针对夫人们这些贵客特意定制的的菜品,比如桂花红枣羹等都是补血补气对身体大有益处的药膳,这下子除了大开眼界外,还心服口服。   这吃个菜……还这么讲究?!不过,这在场的人都读过洛神赋,自然知道这宴会名的含义,除了惊叹这酒楼主人的心思外,一时心底也有几分美意,洛神可是历朝历代歌颂的美人来着。一旁伺候的小姑娘眼见着这些贵妇人都微笑点头,一副与有荣焉的姿态,暗暗欢呼,大少爷承诺的奖金有望!或许明日她就能从报纸上看见自家酒楼洛神飨的新闻了——这些贵妇人也是需要一些名气方面的宣传。    第15章 壬子年立夏·沈清雀   林茂荣这几日烦躁的很,家里头林若荷成天跟他作对,看他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这几日竟然还跟爹娘说想要到林家名下的一家布庄去练练做生意,将来好管家,爹娘竟然也答应了。   那布庄可是林家最大的一家布店,林茂荣早已将家里的一切产业都视为己有,这会见林若荷插手家里的事务立马就跟被踩了尾巴似的,整天疑神疑鬼,跟自己的亲妹妹杠上了,也赌气跟爹娘说要到厂里去练练手。可惜他就不是个做生意的料子,整日里睡到晌午去生丝厂点卯,下午踩着点赶去鸣鸾班报到,花天酒地到半夜三更打着酒嗝回屋倒头就睡,隔日同样如此循环。这行程也是忙得很。   厂里头的老管事是个办实事的人,看不下去跟林二爷打了小报告,嘿!林二爷这几日正被外头传的自家侄子的消息搅得心烦意乱,这会又听见自家儿子不争气的作风,立马怒气直涌上心头,把人叫过去劈头盖脸骂了一顿,还没收了他这个月的零花钱。林茂荣后来恨死了那个老管事,连带着把林若荷和林葳蕤在心里又颠来倒去骂了几遍。   在厂里学了几天看账本,心情抑郁暴躁的林茂荣这会正偷溜出来在街上游荡。   “少爷,我们去哪?”   林茂荣大大地摊在黄包车上,敲着二郎脚,往嘴里丢着花生米,回道:“去鸣鸾班,几天没见绿蓉了,想死少爷我了!”   跟在黄包车旁的小厮为难道:“可是,少爷我们兜里的钱不够呀……”少爷的钱都被老爷没收了,就连夫人就被勒令不准偷偷塞钱给少爷。这会兜里的钱就只够吃饭和坐车的了,要再去鸣鸾班那种挥金如土的地方点它的头牌姑娘陪上一宿,怕是囊中羞涩呀。   林茂荣一听这话就来气,坐起身来,把手里头的花生米扔了小厮一脸,“该死的奴才,本少爷难道不知道?!还用你来说?回去,不去了!没心情!”   黄包车的车夫战战兢兢,一声不敢吭的拉车。路过一个拐角的时候还特意放慢了脚步,免得颠簸了车上的人招来一顿骂。   就听车上的公子哥大喊一声:“停停停!停车!”   车夫的破鞋在地上狠狠擦了一阵之后,车子稳稳地停了下来。   小厮上前问道:“少爷怎么了这是?”   林茂荣那双倒三角的小眼睛死死盯着小巷前头的三个小屁孩,扯过小厮问:“你帮我看看,中间那个是不是以前那小杂种?”   小厮顺着少爷的手指猛盯着前面的小孩看,然后一拍大腿,点点头:“是啊!少爷,的确是那小杂种,这变化太大,奴才刚才险些没认出来。”虽然因为吃得饱睡得好,曾经小猴子一样的小孩现在白白嫩嫩的,就连个头也长高了些,但轮廓还是认得出来的,这小厮以前没少跟自家少爷一起戏耍那小孩。   “呵”,林茂荣挥挥手,少爷做派地让人上前拦了前头背着小书包正在说话的三个小孩子,然后狞笑着走向他们。   小厮们和林茂荣筑起一道高墙,将林蓁芃他们三个困在一处小巷里头。几个小孩吓了一跳,都瞪大眼睛惊慌地瞧着眼前的人。   “瞧瞧,这不是我们林家的小杂种吗?几个月不见,少爷我都认不出来了,看来我那大表哥对你这杂种倒是挺好的嘛。”林茂荣大力扯过他的书袋,将里头的书拿出来胡乱翻了翻,然后随手丢在地上,踩了踩,“你这杂种都能过得这么舒坦,我这堂堂林家少爷却要被我那好大哥累及,这日子过得还真是没处伸冤去。”   阿七刚才去买东西,三个小孩最大的一个才七岁,最小的虚岁也才五岁,雍英达和王小阳这会见到跟人贩子似的人,都慌了神没了主意,还是年纪最小的林蓁芃站了出来,低眉顺眼地喊了声二哥,小拳头握得死紧,低下头去,眼底却是一片恨意。   “哎哟喂,我可不是你哥,别乱叫!这是你的朋友?”林茂荣指着另外两个孩子,说到:“小朋友,你们知不知道这小杂种是他娘跟别人私通生下来的呀?跟这种人做朋友,啧啧。”   林蓁芃本来一直低着头,这会听到他这么说,瞬间抬起头瞪着他,嘴巴抿得紧紧的,小脸惨白,半饷才憋了两句:“你胡说!我娘才没有!”   “你说没有就没有,那我还说那林葳蕤也父不详呢!”   “你胡说!”   “兄台未免欺人太甚,一个大男人欺负三岁小儿,传出去,不知令堂的脸上有没有光?”一道清朗的声音响起。   林茂荣这会瞧着那跟林葳蕤有几分相似的脸上露出痛苦的神情,解恨得很,感觉连日来的憋闷都扫清了,这会听到旁边这一声,火大得很,头也不抬道:“干你何事?走走走!别打扰少爷我办事!”   沈清雀本来是路经此地办事,他这人虽然在京城有些恶名,但也不想徒惹事端,免得给保定那人招祸。哪想还能见到这等奇葩男子,一个二十岁的人带着几个小厮欺负几个四五岁的幼童,还揭人不揭短地宣扬这种生母是非,相似的场景让他动了恻隐之心,才出声阻拦道。   沈清雀身后站着两个带着鸭舌帽穿着洋西服的男人,身侧鼓鼓,气势锐利。这会上前强硬地拦了林茂荣等人。林茂荣身为纨绔公子哥,也是有几分眼力见的,这会也知道自己恐怕惹到了厉害的人物,忙讨好笑道:“误会误会,我就是跟我堂弟说说话,呵呵。那啥,我有事先走了哈哈哈。”便跳上黄包车带着人忙不迭答地走了,嘴里嘟囔着:“倒霉倒霉!回去得让娘去庙里头拜拜……”   沈清雀难得一次发善心,送佛送到西,对着眼前仰头看着他的三小问道:“小朋友,你们家在哪?怎么没人来接你们?”   已经回过神来的雍英达这会立马高声答:“哥哥,我们要去凡凡家!凡凡家的阿七去买东西了。哥哥你好厉害啊!你一来,坏人就被赶跑了!哥哥你是龙虎帮的吗?后面的大哥哥是你的小弟吗?”   威风凛凛的西服男们可疑地踉跄了一下,沈清雀也咳了一声。   ·   ·   “哎哟,是沈先生来了呀?这……今儿个我们酒楼也还没开业呢……咦!蓁芃小少爷,你怎么跟沈先生一起?”招待都督夫人时,这沈清雀先生作为随从人员也在酒楼里用餐过,那日因为形象还不过关被大少爷勒令不准出来吓人的僮掌柜在暗处仔细地偷偷瞄过。这会见小少爷同他一起,后头还跟着两个小孩,好生奇怪。   沈清雀只说是路上见到有流氓地痞为难三个小孩子,帮了小忙顺便带他们回家。末了挥退左右人,将僮掌柜拉到边上角落里,颇有些羞赧地问道:“掌柜的,那日我在你们这尝到一炸糕,回去后心心念念,不知道酒楼能否卖予我几坛?”   “这……我得请示一下大少爷,沈先生请随我来。”酒楼毕竟还未开业,这能不能卖东西还是大少爷说了算呀。将沈先生安排在二楼雅座里,招呼跑堂的将小少爷和他的小伙伴带去吃饭。僮掌柜收收肚子,心惊胆战地敲了敲二楼最深处的房门。   “进来。”推门进去,只见大少爷在书桌前用画笔画些什么,看样子这会心情还不错,也没嫌弃他的大肚囊。僮掌柜赶紧把沈先生今日救了小少爷还将他送了回来的事说了,末了又把他的请求也说了。   “可以,让大宝他现做几坛密封起来,再拿几壶地窖里盖着黄泥子酒封的酒一并送与他。”僮掌柜一一记下,又听他道:“小少爷在哪?”   “在底下吃东西呢。”   僮掌柜没听到其他吩咐,抬眼望他。林葳蕤又在纸上添了几笔,心下才满意。将手上画着的东西合起来,递给他说:“找一家印刷厂,印上几十份,再叫些有点本事的画手照着上色。”   僮掌柜接过,只见那用古画做底的封面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四个大字——有凤来居。翻开,那颇有质感的白纸上,一道道珍馐佳酿跃然纸上,即使是用素淡水彩勾勒的画像,也仿佛能透过那画面,闻到那扑鼻而来的香味。实在是妙极了,僮掌柜竟有些觉得这般的佳作,用来当菜单未免大材小用了些。是的,这只是一个菜单,这封面上写着咱酒楼的名字呢,连那菜名旁也标了一个个宰人的价码。   僮掌柜踌躇满志地拿着新出炉的菜单下楼,先把它小心地放起来,才去后厨传达大少爷的吩咐。   楼上,林葳蕤出门,在拐角处撞见了一个年轻的男子,下意识地眯起眼。眼前的人与他差不多的身高,身姿修长,容貌姣美,皮肤白皙,一双桃花眼。若说林葳蕤的长相虽然俊秀,也不会让人有认错性别的可能,眼前这人的秀美就给人一种雌雄莫辩之感了。   林葳蕤下意识地在心里头多了句:娘娘腔。   沈清雀看着眼前脸色有些不好的小白脸,道了句:“抱歉。”方才是他脚步匆匆才撞到了人。   忘记了跟沈先生说一声的僮掌柜恰好上楼来,见着自家老板也在,热情地给两人介绍。   沈清雀这会还有求于人呢,率先伸出手,“久仰林先生大名,鄙姓沈,名清雀。”   林葳蕤:“免贵姓林,名葳蕤,沈先生好。”   沈林这对民国二美在壬子年五月初次历史性会面,在给对方起了个不怎么文雅的外号之后,彼此保持着最完美的微笑告别。   作者有话要说:  民国二美比美:   沈清雀:听说林葳蕤那小白脸比我好看,我向来是不争这种虚名的。   林葳蕤:沈清雀那厮长得跟个娘娘腔似的,当然是美了。   众人:好好好,你们长得美,说什么都对。   沈林:闭嘴!他哪里比我好看了?    第16章 壬子年立夏·鱼大王   虽然原来的福来就楼地段相比起从前已经算不得好,但此地有一优点却是别处无法比的,便是地方大得很——前后两栋楼,俱是二层,一楼摆满了能作五十桌人,二楼二十间雅座。两座小楼中间一曲折回廊连接,天井里养着一池的荷花,底下隐隐可以瞧见锦鲤的身影。这会正是花开时节,粉白荷花点缀在小池的圆盘绿叶上,清风一过,微微摇曳,荷香阵阵,雅致极了。   雍英达张大小嘴看着周围,惊叹:“凡凡你家酒楼好大啊!”比他家的厂子还大!   王小阳也好不到哪里去,手抓着书包带子,踌躇道:“我的裤子弄脏了椅子怎么办?”伙计这会已经将他们带到了包间里头。这椅套上头绣着精致繁复的刺绣,他长这么大,还是跟着娘去主家交地租的时候才见过哩,就是那主家家里头的摆设跟林家的酒楼也是无法相比的。   “小同学多虑了,这椅子不都是人屁股底下坐着的吗?”包间的门被推开,僮掌柜胖乎乎的身体挤了进来,笑呵呵道:“两位都是蓁芃小少爷的同学,早就听小少爷说国你们在学堂里头很是照顾他。大少爷一直想请二位小同学到家里来做客呢。这会都快晌午了,大家肚子都饿了吧,饭马上就来。”   王小阳这才小心翼翼地在椅子上坐了下来,然后瞧了瞧左手边安静的林蓁芃。   虽说平日里三人中只有雍小胖一直叽叽喳喳活像话痨,但林蓁芃也不会像现在抿着嘴一句话不说。   以为他被吓到了,王小阳刚想拍拍好友的小手安慰他,粗神经的雍英达就大大咧咧地问了:“凡凡,刚才我们遇到的坏人真是你堂哥吗?他为什么要拦我们啊?”林蓁芃看了看他,瘪着嘴,低着头玩手指,不说话。王小阳立马拍了一下他的肩,雍英达疑惑地看他,王小阳早熟地翻了个白眼。   这会饭菜上来了,伺候的小姑娘倒是个熟面孔,是前头伺候得都督夫人们都眉开眼笑的湘姑娘,这会听到这,心下也留了个心眼。三个小孩年纪虽小,但吃饭却都是不用人喂的,小勺子筷子使得有模有样。   这也是饭菜一揭盖,那令人直咽口水的香味飘出来的缘故,之前林蓁芃拿到学堂去的午饭都是一些凉菜或者腌制的东西,所以虽然早就领教过林家的菜有多好吃的两人还是被这股香味熏得晕晕然,小朋友闭着眼鼻子使劲嗅,唾沫吞得更厉害了。   四喜丸子色呈金黄,肥而不腻,咸香酥嫩,表层裹着一层饱满的汤汁。这要是寻常的饭店,要能有这般效果肯定是要加淀粉进行勾芡的,可是有凤来居却是完全不用。所以别看这汤汁寻常,要做到这般自然的勾芡,却是花了不少的功夫的。   三个小孩为了抢最后一颗丸子差点打起来,最后还是林蓁芃抢到了,怕被抢特有心机地一口咬下去。嗷呜,满嘴的肉,肉本身的真味完全没有被调料掩饰,配着蒸法不同导致更香的米饭让人瞬间能吃掉一碗白米饭。吃到最后,盘子里只剩下一些蔬菜,小朋友也没叫苦或者不吃,反而是犹疑地吃下,欢欢喜喜地继续,到最后桌上连一根菜叶子都没剩下了。   吃完饭的三个小孩子趴在荷花池里头喂锦鲤,那锦鲤原本被养在林葳蕤的书房里。后来林大少爷嫌弃它长得太快太大,没有小时候瞧着可爱,就让人把它投到这挖好的荷花池里,只隔三差五来瞧上一眼。   “听湘姐姐说,这鱼儿只吃林大哥喂的鱼食,别人喂得都不吃,是真的吗?我喂过小鱼,那些鱼都是追着吃的呀!我喂它试试看!”雍英达跃跃欲试,眼见着一条红白相间,圆头圆脑,有成人半臂长的锦鲤从一片荷叶底下冒出来,赶紧抓了一把鱼食,丢了过去。   却见那鱼儿竟是瞧都不瞧一眼那漂浮在水中的饲料,从容不迫地从三小面前游了过去,留给众人一个在阳光下金光熠熠的尾巴影子。   目瞪口呆。   “它……它真的不吃呀!它是不是还不饿呀!”雍英达不信邪,见另一头又冒出了一尾红白黑三色的锦鲤,抓着更多的鱼食洒了出去,嘴里念叨着:“鱼儿鱼儿,快吃吧快吃吧!吃多点!”   王小阳看雍英达再一次垮下来的小脸,笑得幸灾乐祸,笑过之后才一副大哥哥架势安慰他:“可能今天鱼儿都吃饱才出门的吧,我们下次再来试试。”   林蓁芃虽然也失望,但更多地是对自家大哥的崇拜,看吧,大哥他厉害到鱼都只听他的!但还是对于被打击了的好友说道:“对呀,下次再来试试看。”   雍英达闷闷不乐地点点头,却见回廊里漫步走出一人,他穿着布料上好的黑白两色西服,头发梳理地整整齐齐,一双墨色的丹凤眼瞧过来的时候,三小只下意识地从池塘边爬起来站好,手背在身后。   中间的林蓁芃喊了声大哥,其他两小只才跟着略有些激动地喊了一声:“林大哥好。”原来这就是林蓁芃的大哥啊!   雍英达:林家大哥哥长得好好看!比画报上的人好看一万倍!他还会做那么好吃的饭!好羡慕蓁芃……   王小阳:林大哥看起来好厉害的样子!这么厉害的人竟然会自己做饭!好羡慕蓁芃……   林蓁芃瞧见好朋友望过来有些奇怪的眼神,内心迷惑:……   林葳蕤瞥了他们一眼,问了句他们吃得如何,三小只立马争相恐后地回答,声音一个比一个大,恐怕连被先生提问都没这么积极过。   林葳蕤边听边随手抓了把鱼食,丢了出去,刚才还“被肚子不饿”的几尾锦鲤立马像是闻着味游过来似的,瞬间云集在这方小水潭争先恐后地吃着水里的鱼食。红白二色的,红白黑三色,还有纯粹红色的,聚在一起,水里像是扔了一块用金线绣成的三色锦绣罗缎,愈发璀璨。   林葳蕤只抓了一把,淡淡道:“再吃,就吃成僮掌柜了,正好我想做糖醋鲤鱼很久了。”   回过头来,林葳蕤就看见三个小萝卜头仰着头瘪着嘴,有些幽怨地看他。   雍英达:“林大哥你是鱼大王吗?”   林葳蕤:?   送走了两位小同学,林大哥叫来林蓁芃,问他:“今日拦你们的是林二?”   林蓁芃背着手,用鞋尖磨地,瞧了瞧大哥的脸色,实在看不出什么,才低下头点了点头。   林葳蕤:“底下有大洋捡吗?抬起头,站直。”   林蓁芃反射性地挺直了小身板,就听大哥说道:“这次是我连累了你,为了补偿,我可以答应你一件事。”   那日洛神飨之后,不知道是哪放出的风声,隔日就有那专门挖名人花边新闻的风月报纸用最大字号在报纸上登出了这则消息。报社的执笔人先是费了很多笔墨介绍了赴宴诸位的背景,尤其是本省新任都督夫人和来自京城的直隶都督夫人。后头又借用洛神赋引出了这原来叫福来酒楼现在改名有凤来居的林家酒楼新出的洛神飨,不知道的还以为酒楼给了他多少广告费。   不过无论如何,这大人物们的美名打出去了,有凤来居的名声也随着几位大人物传播开去。老百姓们最爱看这些大人物平日里吃些什么穿些什么了,家里稍微有点钱的都盘算着要去那有凤来居尝尝,毕竟这是两省的都督夫人都吃过的酒楼。更别说那家世背景不错的贵女名媛们更是争相效仿要去赴洛神飨。   怎么,谁还不是个美人么?   这几日,来酒楼里头询问订位的人多得僮掌柜不得不请示了大少爷,然后在门边挂了个牌子,上头龙飞凤舞地写着:   有凤来居开张广告:   啓者本店内已修饰房屋择庖丁以讲究烹饪,汇全国之各省名菜,选茶房以周旋给便,精益求精,有美必真。兹择吉壬子年小满节气开张,欢迎各界莅临。特此布告。   有凤来居谨白   围观的群众得了个准信散了去,可林家二爷却是看着自己送出去的酒楼如今成了香饽饽而有些懊恼,更别说那些整日里嚼舌根的人在背地里说他道貌岸然,欺压年幼的侄子分得大多数家常,简直气得向来爱惜羽毛爱惜地不得了的林二爷面色铁青,险些发了心疾。当然他更心惊得是刚从海外回来的侄子何时跟都督府走得这么近?   因为林茂荣就不是个藏得住心思的,林葳蕤随便派人打听了一番便知道了事情原委,才有了如今这么一说。   林蓁芃却在心里头暗自庆幸大哥没有觉得自己太多事而是个麻烦,这会听到他这么一说,赶紧摇摇头,“不是的大哥,没有连累。”要连累,也是我这个爹不详娘不要的连累了大哥你。虽说他还小,但是外头的人和林堂哥说的话他其实都听得懂,盖因他从小这种话已经听过无数遍了。虽然害怕新交的朋友会因为这个离自己而去而心情不好,但最怕的还是大哥嫌弃自己。   林葳蕤不理他:“那便攒着吧。”    第17章 壬子年小满·于左棠   立夏后十五日,斗柄指巳,为小满。   襄城城东一处精致华丽的宅子,于左棠颇有些意兴阑珊地放下手中的汤匙,面前搁着的菜确实一道未碰,转而抱起小儿在怀里逗弄。   旁边的于夫人瞧着这不是个事儿,劝道:“先生再吃一些吧,您已经连续几日胃口不佳了,是厨子不合心意吗?早知如此,当初从上海走的时候就应该将家里的厨子一并带来的。”   于左棠朝她安抚地笑了笑,然后摇头,“可能有些水土不服,过几日便好了。”   这哪里是水土不服,从前那么好吃的一个人,如今却是对口中的吃食都不上心了,分明是在郁结于心。于夫人虽然是裹过脚的旧式女子,但碰上了好时候,读过几年书,加上听多了外头那些因为包办婚姻被提倡新式人物的夫君抛弃的娘子,心里头担心更加虚心向学,每日报纸不断,是以对自家夫君常挂在口中的“民主”、“革命”也是知晓一二的。   于夫人想起前几日在报纸上瞧见的新闻,便提议道:“听说这附近开了一间新的酒楼,菜色不拘一派,连那都督夫人吃了都赞不绝口。不若我们中午便上那尝尝去,或许先生能吃到上海的本帮菜哩!”   于左棠刚想拒绝,就听怀里小儿扑腾着两只小手,嘴里喊着:“吃!吃!”   于左棠老来得子,最是宠爱这个不满三岁的儿子,闻言哈哈大笑,当即便应下:“好,既然麟儿都这么说了,那我们中午就上那酒楼吃去。”   “张师傅!厢房里的客人又在催了,您这边能快点吗?”   张师傅挥舞着大锅铲子,动作都要成残影了,听到这,再瞧瞧周围忙碌的徒弟们,只能无奈道:“潇姑娘,我们这拢共就这么多人了,这卧龙阁的单点得这不还没多久嘛,就急着催了,心急可吃不了热豆腐啊!”   小宝手里动作不停,嘴里也没闲着:“这还未到中午呢,师父,你说这些人都是饿了几天来的。”   潇姑娘心想着这还不是因为这空气中的味道实在是太香了,闻着的人就算是起先没有饿意,这会看别人吃得那么香也忍不住啊!   前几日,神秘兮兮的有凤来居终于开门待客了,别看第一天没啥大动静,除了一些尝新鲜的,看着报纸慕名而来的,就是一些零零散散闻着味道进来的客人,不过一些人一瞧着那菜单上的价格,也都纷纷打退堂鼓,嘟囔着:“你家酒楼莫不是烹的是龙,煮的是凤,这就是城西那名气最大的振兴楼都没你们这么狮子大开口的。”   最后因为酒楼里蔓延出来的味道实在太香,好歹也留下了几个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   僮掌柜急得呀,都想让大少爷把菜单上的价格降一降了,好在这种情况在第二日便有了改善,昨日里那些慕名而来的,误打误撞进来的食客们,隔日莫不是都呼朋唤友,拉着一大堆人当回头客。   这一传十十传百,所有人都知道了城东重新开张的福来酒楼,哦,现在改名叫有凤来居,里头的吃食味美极鲜,跟神仙吃的似的,即使是饱餐一顿的价格可能顶了寻常人家半月的工资,但也让人欲罢不能,每当到了饭店就自动往那走,当真应了当日那句庖凤烹龙!   这前三日两座小楼的二层勉强能坐满一半的人,这还是托都督夫人的福,到了后头几日,情况大变,如果是到了那饭点才来的人,不好意思了您,我们酒楼已经满桌了,您且在外头等等。   于左棠仰头看眼前的牌匾,赞道:“有凤来居!这酒楼名倒是有几分雅意,字也不错。”   于夫人让丫鬟小心抱着小儿子,见丈夫心情稍好,也道:“听闻这酒楼主人林先生从前是京师大学堂里头的学子,后来留洋五载才归国,是个有学问的先生。”   “哦……那可是有大学问的人了,若是能结交一番这样的人才,我到这襄城来也是幸事一件啊!”   于夫人知道丈夫的小心思,不点破,只回道:“我们进去吧,吃完饭找掌柜的问一问,或许能见到林先生。”   前台和大堂搁着一扇门,一个娇俏的小姑娘迎上来,笑呵呵地问他们几位,是要在大堂用餐还是上二楼厢房雅座。于左棠自然是说了二楼雅座。   小姑娘乐呵呵道:“先生夫人们真是贵人,运气极好,刚好二楼有最后一个厢房!” 这于家三口的运气实在太好,虽然踏着饭点,但刚好有一处二楼雅座的人结账,刚好排上他们。小姑娘说完,招呼了一个招待的引客人上楼去。   于左棠却是奇怪道:“你们这酒楼是新开张的吧,这才刚中午呢,就满座了。”   小姑娘也不恼,这几日老是有人因为订不到位子而这么问,等他们进去看看就知道了,于是只是回道:“都是客人们的支持,祝先生夫人们用餐愉快。”   跨过这前台,进入古香古色的大堂,于左棠才明白了小姑娘的话。这酒楼历来是三教九流,觥筹交错的地方,吵闹得很,他方才就在疑心这酒楼怎么这么安静,却原来是食客们都低着头品尝美食呢,无暇说话。   “上菜了上菜了,饿死爷了,为了吃这一顿,少爷我可是饿了两顿来的。”   “说好了啊,等会谁都别跟我抢那煲,要不是小爷我发现了这处好地方带你们来,你们现在都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吃那猪食呢。一开始还矫情兮兮地,现在还不是都天天往这跑。”   众人却是都反对:“这不行这不行,好不容易今日点到了那翼翅煲,你怎么能一个人吃独食呢?”   那翼翅煲由于做法费时费力,每日酒楼只提供五十盅,来得晚了压根就没份!这还没吃呢,这帮向来以吃喝玩乐为人生追求的少爷们就起了内讧。   跑堂的端着一盅热气腾腾的翼翅煲从于家三口面前过去,那味道隔着微微跳动的盖子泄露出几许,让人下意识地深吸几口,想留住那美妙的香味。大人还好,怀里的小儿便直接嚷道:“娘,想吃。”   于夫人轻轻捂住他的嘴,免得失礼,然后跟着引路的人一起上了二楼。沿途的食客们偶尔有那差不多吃完的,手中也拿着一酒杯,神情陶醉:“神仙酒里醉神仙,这神仙酒恐怕连仙人喝了都得醉吧。”   “是啊,我也是好饮这一口的人了,走遍大江南北,也没喝过这么令人沉醉的酒。”   于左棠边听边走,一路走来,心里有了思量:这有凤来居的主人恐怕真非池中物。    第18章 壬子年小满·贵宾卡   厢房里,于左棠接过招待的姑娘递过来的菜单,没有先点菜,反而是津津有味地欣赏了一番上面的水彩画,一旁候着的招待也见怪不怪,这位先生的举动不算得出奇,前几天还有几位客人想要出高价买下一本酒楼的菜单说是要作为收藏品呢。这菜单上的画儿都是大少爷画的,他又不是个缺钱的主,自然是非卖品。那些人不死心还连续追问了几天才罢休。   “这位林先生不愧是留过洋的人,这水彩画和素描的画法都是西人的东西,妙的是他能用西人的画具,将西人的画法和本国之水墨画结合起来,即使这画的是一些吃食,也无损其艺术美感。从前我们讲,中体西用,在书画上,这位先生便切切实实地做到了这四个字。”   怀里的小儿可不懂什么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他抓着娘亲的袖子,撒娇地喊饿。于大才子在心爱的小儿面前也没了脾气,这时候菜单才发挥了真正的作用。   于夫人:“你们这号称是天南海北的菜都做,那上海菜可有?”她先生虽然不是上海人,但是对上海这座城市情有独钟,在那里度过了最难忘的青年时光,自然对上海菜喜爱非常。   “本帮菜虽少,但也有,后厨那边刚送来一批从自家湖里捞起来的水货,您看给您和夫人公子上个清蒸大闸蟹,油爆河虾,切一盘糟鸡,再来一份扣三丝和一盘素炒茭白,点心推荐本店的镇店之宝之一百果子,汤就上腌笃鲜如何?”   于左棠合上菜单,“五菜一汤一点心,你们酒楼倒是实诚。我刚才听你们的水产都是自家的,跟别处可有何不同?”   招待的姑娘:“不止水产,连那些蔬菜瓜果、鸡鸭鹅鱼肉都是我们大少爷的田庄里出的,真正的农家天然好东西。这不瞒您说,这外头的和我们自家的,那味道区别可大了,不过小的嘴笨,描述不出来,等待会菜上来了您用舌头尝尝便知道了。”   于左棠也不强求,又问道:“那酒水有什么推荐呢?我方才在楼下听见一耳朵子在讲什么神仙酒的。”   小姑娘回道:“那是本店自酿的黄酒,颇得客人们的喜爱。先生倒是可以尝试小饮一杯,不过夫人的酒水小的便不推荐这神仙酒了,本店的桂花酸梅汤倒是合适,那也是一款最受女客小儿欢迎的解暑饮品。”   于左棠倒是来了些兴趣,问道:“哦?这里头有什么讲究?”   “这神仙酒其实一开始不叫这个名儿,是大少爷按照一张古方酿的武陵桃源酒,这酒奇就奇在,寻常人最多饮三杯便会醉意萌发,作熏熏然陶醉状,有客人说,就跟脚下踩着云,站在云端上飘飘乎即将乘风而去一般,宛若成仙,浑身轻捷。且待醒来后,真仿佛大梦一场,误入桃源仙境。不过即使是饮酒过头,也无酒醉头痛之感。客人们喜爱,便给起了这么个雅名,大少爷听着可以,便也改了。夫人们酒量小,自然是不推荐这种酒的,像先生这般海量男子,倒是可以一尝。”   于左棠这下子可新奇了,这桃花源记谁都读过,但这神仙酒还真有人说的这般神奇?立马就催他们上菜上酒。   小孩子的鼻子可能真的比大人灵一些,平日里到饭点需要人千方百计哄着吃饭的小儿子这回就一直往门口瞧。有凤来居的上菜速度还可以,至少在于家小儿第三次往门口瞧的时候便有跑堂推开了门。   五菜一汤,因为是一家子,也没讲究分食,都是一盘盘上的,盛菜的都是白底青花的瓷器,盘上罩着一只只半圆拱形同色盖子,餐具的淡雅正好冲淡了本帮菜重油浓酱的油腻之感。盖子掀开,嫩黄的糟鸡对切码得整整齐齐;扣三丝丝丝入微,鸡丝、笋丝、火腿丝三丝每一丝长短分毫不差,规规矩矩依附在肉墩上;圆桌中间一盘颜色艳丽的大闸蟹,那个头真是少有的大。   其余的菜色看起来也俱是让人胃口大增,空气中飘荡着熟悉的味道,正是那进入酒楼后便一直萦绕在诸食客鼻尖,挑逗每个人味蕾的香味,此刻正从桌上的食物散发出来,且浓郁百倍。   “这是柜上送的敬菜,给小公子的一碟子炸伏仙桃花小鱼,我们家小少爷就很爱吃。几位慢用。”   因为心情郁闷而多日饮食不佳的于左棠此刻哪里还想得起什么家国大业未成、革命职责所在,此刻的他就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好吃客罢了。   大闸蟹不必说,吃过传闻中华夏第一蟹——鄱阳湖大闸蟹的于左棠此刻完全同意刚才那位招待的小姑娘说的话,这大闸蟹岂只跟外头不同,怕是寻遍山川大河,都不能找到这般极品的蟹了。在融合了灵潭水的伏仙河水汇聚而成的人工湖里野生长大的伏仙大闸蟹完全征服了于左棠的味蕾,夫人和孩子还需要别人帮忙拆蟹,他自己连蟹八件都等不及用,就徒手拆完了一个准备再战。   于夫人瞧他吃得开心,也很欣慰,不过也盯着他的身体:“这大闸蟹确实人间罕见美味,不过蟹性寒,先生还是饮些暖酒再吃吧。”   “夫人有理!你们那神仙酒给我们上了没?”   “酒这就来。”向门口等着的跑堂打了个手势,招待回头解释道:“这酒酿好是用泥封封着的,最好是在饮用前再从酒坛子里倒,免得漏了那丝精气。”   这会已经是完全信了这家酒楼的邪的于左棠点点头,抓紧时间品尝旁的菜色,越吃越是惊为天人,直到饮下所谓的神仙酒之后,这种吃惊达到了高潮。   饭毕,于家两父子俱一副吃撑了模样,靠在椅背上,若有若无地摸着滚圆的肚子,幸好是无外人在,要不这鼎鼎大名的于大才子、同盟会元老吃撑了揉肚子的消息便可让各界人士笑掉大牙。   不到三岁的小儿子嘟囔:“爹爹,吃了我的炸小鱼,好多好多。”   于左棠咳了一声,试图挽回做父亲的尊严:“麟儿你肚子小,为父这是在帮你吃。”那炸小鱼不知什么名头,美味度竟然比起大闸蟹也不遑多让,害得原先只是尝一尝的于左棠一时没刹住嘴。   于夫人笑靥如花,这些东西好吃是好吃,但于夫人顾着照顾孩子和丈夫,一顿饭吃下来就没个停的,倒是只吃了个八分饱,但心里却已经满足不已。   厢房的门被轻轻地敲了敲,于左棠抹了把脸坐直,他这会已经酒醒了,确实未感到半分头疼,在心里头暗自惊奇之时,让人打开了门。外头是刚才伺候的小姑娘,这会端上来一碟子四个百果子。其他人都已经吃饱了,于夫人瞧着那果子做的精巧粉嫩,便捡了一个来吃。碟子里分别是桃花和蜜桃做馅的百果子还有荷花融入莲子的百果子,都是当季的花卉和果实做成的,这也是有凤来居的招牌之一——百果子的特色。   躲过了本帮菜,没躲过这小小百果子的袭击,于夫人简直是一入口便爱上了这种小巧玲珑的糕点,秀美的眼睛睁大些许,樱桃小嘴微张,吃得欢快,难得少了平日的端庄典雅,多了些少女的娇俏灵动。   于左棠笑着欣赏夫人不同以往的吃相,像是发现了妻子的另一面,不,或者该说是重新拾回了她的富有灵气的一面,在美食面前,人的戒心和伪装总是格外低。仿佛回到了相遇时,他揭开她的红盖头,看见底下一双瞪大的美目和漫天的红霞。   一家人下楼时,心情都大好,结账的时候,问到是否可以购买本店的神仙酒,被回产量不够目前不能供应也无损这般美意。   前台的小姑娘看了账单,问道:“客人是否需要置办贵宾卡呢?”   于左棠今日又听到一新名词,此刻便不耻下问道:“这贵宾卡又是什么由头?”   小姑娘熟练地介绍:“凡在本店消费满一定金额或者一次性存入一定金额在柜台上的客人有资格办理这贵宾卡。持有这贵宾卡的客人可是本店尊贵的顾客,将会享受打折优惠,节日获赠特殊的礼物,专人招待等特殊优惠。每次用餐之后还可获得积分,这积分可用来免费兑换本店的非卖品,比如这神仙酒。”   于左棠:“这些点子都是何人想出来的,高人哪!”于左棠家底丰厚,自然是毫不犹豫地办理了两张,一张给夫人。   前台的小姑娘眼底的笑容越发灿烂,说了一大堆好话。得了,又办成了一单,这个月的奖金已经可以送弟弟去上学堂了。虽然这份工作需要抛头露面,没有哪个正经人家的姑娘会愿意出来,但小姑娘却是无时不刻都庆幸那一日走投无路的时候,看着那招聘告示上的月薪,试探地走进了这家店。   抛头露脸又如何,她凭自己的本事和双手干干净净地挣钱,不做偷鸡摸狗的事,每一刻都可以抬头挺胸,昂起头笑着对每一位客人露出大少爷要求的八颗牙齿。    第19章 壬子年小满·小酒窝   物至于此,小得盈满,所以谓小满。   田间头,老衡抽着旱烟监督田里的农人干活,旁边站着詹叔白。   詹叔白看着田里一片青黄相接,饱满的稻穗压低枝头,有些惊奇道:“老衡啊,你们今年的稻子种的不错啊,感觉瞧着像快成熟了。”   老衡却是几分欢喜几分愁,“老詹你说我也是种了这么多年的庄稼了,但是今年这稻子,唉……”   詹叔白:“怎么,这稻子有什么问题?”   老衡抖了抖烟,“问题就是长得太快了!你说我们之前因为换了主人家所以春播耽搁了些日子,清明之后才播的种,立夏前后移栽的,才一个月呢,怎么看着就快成熟了。长得这么快,也不知道稻子里头的浆灌满了没,别到时候欢欢喜喜收割下来,却发现是坏的稻子啊!”   詹叔白摇摇头,“你说的那是寻常的稻子,这可是大少爷从洋人那带回来的改良种,怎么能一样呢?!改良改良,自然是往好处改咯!”   老衡一想也是,这几十亩都是播的大少爷给的种子,从前的种子种下去却是正常的。说不定这洋人的改良种还真是能让稻子长得又快又好。要是这样的话,这可就不得了了!   “詹厂长!您来看一下,这,这水咋喷不出来了!”詹叔白一听,赶紧就往田间那插着小喷头的地方赶,这可是他那经过改革的烟草行花了好几个月的心血,而且一个值一百大洋呢!这要坏了可得心疼死他了。   自从大少爷接手烟草行之后,生产烟草的几条线就被砍成了只剩下两条,其余的机子卖的卖,拆的拆,又花了几千大洋通过林四爷从一个美国商人那进了一批机器,他厂里那些高价请来的老师傅带着新招聘的上过学的小师傅拿着大少爷给的图纸,整天研究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这就是其中的成果之一,一个会自动喷水雾的机器。   姜庄乃至全省这几年都大旱,稻子却是最离不得水的,虽然伏仙河没干,但也经不起这么大批量的灌溉。所以这几年的收成都不怎么好,他们原本还计划着干脆今年不种稻子改全部种耐旱的玉米和小麦得了。   大少爷却是让人倒腾出了这么一个东西,让人在田里隔着空安上,每到下午两点气温最高的时候就喷水雾,其余时间一概不理。   大家一开始还有些担心,但一段时间后就发现,除了省水省力外,这田里的稻子竟然也没死!这可乐坏了所有人,要是这样,那他们今年的粮食产量不得翻倍!   虽然只是点小问题,这机子还是没啥问题的,可詹叔白还是不放心地继续在一旁守着了。   “哎!老衡!老衡!”老衡回过头去,就见一个隔壁田庄的管事过来了,等走到跟前,就听见他打听:“老衡,最近在忙什么呢?小满的抢水祭田你们田庄怎么没一个人去啊?”   这抢水祭田是农人的习俗,小满水不满,秋收肯定愁。于是大家就约好在小满这一天黎明,燃起火把,敲起鼓锣,一齐踏动河边装好的水车,把全部的河水引灌入田,免得农作物在即将到来的高温天气里旱死。   老衡这会也不谦虚了,指着田里让他自个看,“你看我们这田还用得着抢水吗?”其实是大少爷嫌敲锣打鼓什么的太吵闹了,也太没有气质了,不让人干。按他的原话说,跟唱大戏似的,但是这话他能说吗?   那管事为自己田庄里的旱死的庄稼忙得焦头烂额,已经许久没过来他们这了。这会仔细瞧了也是大吃一惊,“你们这今年的稻子怎么长这么好?瞧着都快变黄了!你是没瞧见我们的,我们那田里到八月能有一半收成就不错了。咦,那喷水的是什么玩意?”   老衡于是按照这几天詹叔白在他跟前念叨的这东西的好处和贵处,换了自己的话给这管事复述了一遍,心中颇觉与有荣焉。   那管事可能也是没想过种个田还能搞出这么多事来,听完也不无羡慕道:“林先生是个有真本事的人!听说人也宽厚,老衡你这次跟的主家真不错!”   老衡自然是反过来宽慰他几句,就又听那管事说:“我们那其实还算不错了,虽然比起你们没得比,起码吃的饱,但是省西边舞阳县的人听说连饭都吃不上了,正在闹灾荒饥荒呢。”   “这是咋回事?”   “河里没水,天上不下,这几年上头的税又收得特别重,听说舞阳县那已经有人落草为寇,专门做抢劫的行当了。你下次经过那的时候小心些。不过左右是在西边,对我们应该是无碍的。”那管事又羡慕地瞧了许久田里的稻子,想着回去跟主家提一下这事才走了。   姜庄林家小别业。   林葳蕤放下手中的报纸,靠在沙发上闭目。   西边起义抗官,政府正拟剿匪,倒是一出大戏。   旁边的石英落地钟到了十二点,准时响了起来。他整理好衣裳,站起身往厨房走。厨房里胖婶正拿着一大堆苦菜在择。见大少爷来了,赶紧将厨房让给他,听见他问起怎么这么多苦菜就说:“这不是到小满了嘛,那些田庄里长工的大小媳妇们说是感谢主家您的和善,去地里采了很多苦菜送过来。”   这些农人们家里都没什么积蓄,能送出手的,就只有这小满时节漫山遍野长着的苦菜了。   林葳蕤从前生长在南方,也见过这种菜,掐了几根起来闻了闻,道:“去掉老的,择一些嫩叶给我。”   他自己则是挽起袖子拿着刀快速地剁了肉末揉了十几个小巧白嫩的肉丸子,再将洗净的苦菜嫩叶在锅里完全煮烂,捞起放在鸡汤和火腿汤里和猪肉丸子一起煨煮,不到半刻钟便可关火。荤汤素菜煮出来的肉丸汤奇异地没有半分浑浊油腻,夏日里野物的清爽作为调料被包裹进汤里,苦菜不苦,浓汤不浓,各自都是最好的模样。   同样的办法,鸡汤煨煮过的苦菜捞起晾干,用麻油、醋、秋油拌之,这样做出来的凉拌苦菜菜叶肥嫩,不失清味。   切碎了的苦菜末和鸡蛋融合,又是野草一吃。   “林蓁芃呢?”   “小少爷和小阳同学去田间抓田螺去了,说是要给您加餐,真是个孝顺的孩子。”   胖婶说完这话一抬头,就瞧见自家大少爷右脸上好像闪过一个浅浅的酒窝,手上的苦菜都掉了!可是仔细瞅瞅又好像没有,便疑心是自己看错,毕竟大少爷这种大人物怎么可能有酒窝?倒是小少爷抿着嘴笑的时候右脸上有一个,瞧着可爱乖巧极了!   作者有话要说:  胖婶:小少爷的酒窝真可爱!真想捏捏   作者君:其实你家大少爷也有酒窝……   胖婶:【惊恐脸】    第20章 壬子年小满·经年雪   林蓁芃和王小阳两小娃顶着大太阳回到小别业的时候,背上的小篓筐除了一堆田螺外,他们还捞到了一些螺蛳。林大少这会子心情不错,动手给他们加了个餐,柳州第一吃螺蛳粉林葳蕤虽然从前未做过,但他好歹吃过。   泡制酸笋的卤水加入八角、胡椒、紫苏等配料,和上好的猪筒骨、刚从河里捞起来的田螺一起开大火熬煮,等到螺蛳的河鲜味彻底融入汤底后过滤到只留下汤底。   米粉用水焯热后,泡进熬煮的汤底里,加入生蚝肉和虾仁提鲜。撒上必不可少的酸笋、木耳、花生、油炸腐竹、黄花菜、鲜嫩青菜、葱,为了不回答为什么螺蛳粉里为什么没有螺蛳这个无解之题,林大厨还将炒好的螺蛳剔除壳后撒上去,最后淋上一碗红彤彤的辣椒热油——可以说是非常至尊螺蛳粉了。   大夏天里,两个孩子埋在比自己脸还大的碗面前,吃得满头大汗。没想到这种闻着有点臭臭的东西吃起来竟然格外上瘾,面条劲到,吸溜到底,再吃一口林家酒楼特制的酸笋,最后小小喝一口汤底,酸、辣、爽、鲜、烫。胖婶在一旁直咽口水,林葳蕤瞧她一眼,让她自己去厨房盛面。   “大少爷不试试?”   “不了,你们吃吧。”   胖婶一边嘀咕着大少爷肯定是嫌汤有臭味要去换身衣裳一边迫不及待往厨房去,刚从外面办事回来的阿福连正事都给忘了,闻着这味也追到厨房去了。华夏可能真的还是一个神奇的吃臭的国度,前有臭豆腐,现有螺蛳粉,都是闻着臭吃着欲罢不能的存在。   林葳蕤换身衣服下楼,继续在小客厅看报纸,他拿报纸的样子跟别人不同,别人是双手拿报摊开看,有的还要架一副金边或者老花眼镜,他则是把要看的地方叠好,单手拿着,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手横在胸前,像看书一样看报纸,看完一页叠一页。   这动作别扭,但他做来赏心悦目,特别是这会穿着白缎子长衫,眉眼低垂,薄唇微抿,犹如一幅画。   阿福吃完了两大碗螺蛳粉,换了身衣裳才上前汇报,没办法少爷爱干净,要当好座下第一大狗腿,必须也得爱干净!这会子,林葳蕤也看完了报纸。   “少爷,这几日您没在酒楼那边坐镇,酒楼那边僮掌柜也没出什么问题,酒楼这几日依然满客,后厨新招的人手有张师傅帮着训练这几日也没出什么差错。就是那边地窖的酒水快用完了,这半月还老是有客人要另外买酒水,您看这事怎么处理?”   为了保持地窖里头的神仙酒不至于被搬空,这几日来有凤来居已经开始限制每桌点的酒水,最多两瓶,看人数来定。这可急坏了那些刚尝到好东西每日就指着这顿饭这瓶酒过活的食客,们了,林家大少爷惹不起,可怜的僮掌柜就成了众人不满发泄的对象。眼见着圆滚滚的大洋从自己眼前飞走,僮掌柜急得连喝水都瘦不下来的肉减了好几斤。   “这酒酿着麻烦,现在还不成,我看看能不能换种快的酿吧。”阿福心有戚戚地点头,打过下手的他自然知道这神仙酒酿法有多复杂了。   这寻常酿酒的第一步是浸曲待发,神仙酒的酒曲末却是要先造空水来浸,这空水其实说白了就是米汤澄清后的清汤,但你要以为这只是简单的米汤水就大错特错了,期间的种种炮制阿福虽是没见过,不过用这种水泡出来的酒曲来酿酒最佳。   这酿酒的糯米非得洗二三十遍,否则不够干净不可入酿,米经过三馏蒸得彻底软烂后,摊开纳凉一夜,才能投入到浸泡好的酒曲中去充分搅拌直至变成烂粥状。等到酒发起来了,分三次分别按照前面的做法投入二斗米搅拌,温度的掌控和时间的把握都没有统一的标准,仅凭林大少一双手和一个鼻子。等到天气凉了一些之后,再最后投入三斗米,用浸泡过空水的黄泥酒封封得严严实实,等待三十多时日才算酿成。   这酿一次酒费心费力,耗时进五十多天,可不就是麻烦嘛!不过也正是这么麻烦酿出来的酒才成了如今有凤来居的招牌!一小盅酒在酒楼里卖十块大洋,啧啧,非兜里有钱的人点不起。饶是如此,仍是供不应求。   大人么说事情的时候,林蓁芃和王小阳就躲在楼梯处偷瞄。   “其实我也有一个大哥的。”不过他整日不在家,到处游手好闲,还抽大烟,钱花光了就来家里拿钱,这也是他们家日子过得难的原因。所以每次王大哥回家的时候,他都会恶狠狠地盯着他,只要他敢打嫂子和娘亲就扑上去咬他。   “阿芃你将来想干什么呀?我想赚很多很多钱!”但是一分钱都不给大哥!   “我想做大哥一样厉害的人!”厉害到所有人都不敢说他是私生子,是大哥的污点。   “嗯!那你罩着我,我赚钱给你花!”   “没问题!”   两个小孩还若有其事地拉了勾,然后开始商量对策。   “你想成为像你大哥一样的人,那你大哥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林大哥小时候肯定也是很厉害的人,你可以从现在跟着学呀!”   林蓁芃觉得很有道理,想了半响,一脸纠结,他怎么知道?他那时候压根就没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林葳蕤早就听见他们在那说悄悄话了,招了招手,像招小狗一样,懒懒道:“过来吃桃子。”这是今年山上最后一批桃子,用它可以和桃花花蜜一起做粉白色的百果子。表面看着结实,其实洗一洗咬下去就能蹦出满口粉色汁水,一个有成人巴掌大,充满水果天然的清甜。林葳蕤已经打算让人在山上专门开垦一块出来种桃树了。   在外小霸王的两小只屁颠屁颠地去了,小手放在腿上,乖巧地坐在他面前拿牙签吃水果,是的,这桃子还被切成了一瓣一瓣的,寻了个白瓷果碟,摆得整齐又好看,完全符合大少爷的审美。其实比起阿福,胖婶才越发有林大少座下第一狗腿的架势。   王小阳用眼神催身旁的林蓁芃,林家小哥擦了擦嘴,细声细气地问道:“大哥,你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呀?”   林葳蕤听到这个问题,放下手里的书,望向他。   幼时的我是什么样子的……   呵,大概是浑身脏兮兮的小老鼠吧。   林葳蕤原来不叫林葳蕤,他叫林小草。因为被孤儿院院长在后山一个草丛里捡到的,所以叫林小草,除了有贱名好养活的用意外,也希望他如春风吹又生般坚韧顽强。   不过九岁那年,孤儿院倒闭,孤儿院孩子太多,院长也只能抚养一些还在襁褓的,于是她对九岁的林小草说:“孩子你已经没有家了,得出去找工作养活你自己。除了偷和抢,杀人和犯法,什么你都可以做,只要活下去。去吧。”   九岁的他和其他长大的小孩子住在天桥下,这群孩子打跑了恶狗和野猫,也设计赶走了抢东西的成年乞丐,靠着捡垃圾养活自己。他们有超越年龄的勇气和本事,可惜没能敌过大自然。   林葳蕤记得那一年是南城最冷的一个冬天,下了百年来的第一场实实在在的雪,雪花很美,铺白了大地。不过对于住在桥洞下的孩子们来说是华美的灾难。   林葳蕤淡淡笑着说:“小时候的我,很讨厌饿,最讨厌雪。”    第21章 壬子年小满·曹坤乾   午后的林家小别业弥漫着一股令人昏昏欲睡的气息,两只问东问西的小孩被大人赶去练大字。林葳蕤上了二楼,躺在床上,盯着头顶中西结合的吊灯发呆,睡意涌来的瞬间,选择进入了另一处洞天。   小洞天此刻也是初夏时节,但水稻和小麦却是已经收了一季了,枝头也挂满了成熟的果子,粉的白的绿的紫的,十里山花烂漫,正是落花时节。   这个“世界”的作物生长似乎不遵循林葳蕤所知的任何一处地方的四时节气,若是老衡看到,怕是就不会奇怪这田里的作物怎么长那么快了,因为它们的祖先长得更快。伏仙河里的水只有一天一捧的灵潭水,而这洞天里的作物却是全部由潭水灌溉,生长周期不同,味道自然也是不可相提并论的。酒楼里的蔬菜和瓜果的改良种子也是得益于这条伏仙河里的水才能长得这么好。   林葳蕤这次没忙活,而是来到了水潭边坐下。这个世界给他的感觉亲近又安宁,要不最初他也不会在以为自己再次穿越之后,就迅速地做出了留在这里生活的决定,而非走出山林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毕竟他向来是被动退缩的人。   林葳蕤尤其喜欢水潭边这棵光秃秃的树。水潭碧波荡漾,不时有叶子飘落。青年坐在树底下,靠着树干,架起画板开始写生。   普通人做饭是自给自乐,以烹调为职业的人才叫厨子。刚入门的厨子要练的是工夫,练好了基本功可以摸锅铲的人追求的是味道,高级厨师还讲究色香味得有两样全,稍微上进点的还讲究点营养均衡,膳食健康。但这些人都只能被称厨子,只是普通的劳动者。   真正顶级的厨师是人人追捧的艺术家,他们做的饭不再只是饱腹,而是一种艺术享受。他们具备化学、生物知识,了解每一种食物的属性、食用的禁忌,和哪种食物搭配能碰撞出最完美的化学反应,他们了解每一片叶子的构造,每一层肉片的肌理,在这样的基础上烹调出营养完美、食用不相冲的菜色。   他们精通历史、文学、美术等学识,必要时还要懂点乐理,因为他们的每一道菜都可以给食客们讲出蕴含其中的历史底蕴、文化内涵,摆盘必须做到赏心悦目,有独特的艺术审美。   食客们在品尝这样一道珍馐之余,不仅在味蕾上得到满足,而且获得心理上的愉悦,艺术水平的欣赏。在二十一世纪,国际上的顶尖名厨莫不都是具备一二这样的特质才受名流贵族追捧,而华夏这个将美食浸泡在几千年血液脉络的古国,在这个领域却是无一席之地,成了弱势国。   直到林葳蕤这样一个名字的出现,他被本国人誉为当世的伊尹,被外国人称为无与伦比的东方神厨,全球网民评选他为“最优雅的厨师长”,进入“最想嫁的男神”前五十名,还受邀登上过国际顶尖时尚杂志的封面。   他在28岁的年纪拿到了国际厨师最高荣誉CCC奖章,和他同享这一荣誉的全球不足五十人,最年轻的不过四十岁,个个都正是或曾经是某个国家的元首、王室、高层领导或某国国家礼宾部门的御用厨师。直到他去领奖的那天,车子刹车失控,在一艘太平洋上飘往美国的船上醒来,拥有了两室记忆。   笔触一直游动了三个小时才停了下来,素描纸上是一幅犹如桃源仙境的山色烂漫图,不知名的花,不知名的树,漫山遍野,人间难寻。远处,十几个虚幻的稚童背影向着山顶的太阳奔跑而去,一去不复返,近处大树下,一道人影,背靠高耸光秃的树干,在空濛山色里沉沉睡去。   ·   千禧年的冬天实在太冷了,这些半生波折的孩子们有的与雪长眠,归于雪花,大点的男孩子加入当地的混混组织当了小喽啰,最后只剩下一个面无表情看着他们离开的男孩。   林葳蕤因为长得好,附近的奶站工作人员瞧他可怜,给了他一份工作,负责每天早上挨家挨户送奶。一天早晨,他推着奶站的小车送奶的时候,镇上唯一的一家高级餐馆的老厨师给了他一碗面,“孩子不嫌弃地话帮忙尝尝,这是我那学徒做坏的面。他呀,手艺太差了。”   后来,奶站关了,瘦弱的男孩在冰天雪地里推开了那家店,指着门口贴着的招聘冷静地说道:“我是来应聘服务员的。”   ·   风吹过,落英缤纷,吻在林葳蕤的侧脸上。他合着衣裳躺在花丛里,一如画中人,闭上了眼。   沈清雀作为这次的护卫队队长,陪着都督夫人走了一遭河南,此刻甫一回到京城,旅途奔波,刚进门还未坐下喝杯茶,就听见那人的副官寻了来。   “六爷,大帅让您过去一趟。”   沈清雀应了声,想了想,用胰子洗了把脸,重新换了绛色刺绣镶边立领长袍,那衣袍衬得他的颜色愈发美艳。临到踏出院门,又吩咐下人将自己从河南带回的手信拿了一并带走。   曹府门前,五色旗杆高竖,两座石狮把门,威风凛凛。   客厅里的大沙发上,正躺着一穿着黄呢军服的男子,三十出头的模样,他的两鬓头发剃得十分利落而显得整张脸有些凶狠,留着八字须,眼角还有一道粗短的刀疤,虽然算不上传统意义上的英俊小生,但身材高大,有别样的野性。此刻他腰上的武装带散着没扣上,军装扣子解了三颗,身子往后仰着,两脚大摇大摆地架在茶几上,嘴里还叼着半截雪茄缓缓抽着。   周围围着一群莺莺燕燕,不时地给他捶背捶脚捏肩,还有两个递吃的,直接送到嘴里去,可谓是神仙快活得很。   沈清雀臭着一张脸,站在门外,屋里女人的香气熏得他发晕。   副官瞧了他一眼,站在门口往里头咳了一声,还没说话就听里头的男人懒懒地说道:“雀儿来啦?快让他进来呀!”又像赶鸭子一样挥挥手让身边的女人下去,“走走走,他定是又嫌你们身上的香熏着他了。”   “大帅怎么这样啊~刚才你还夸过我们,说这是女儿香,千金不换呢。”   “沈六爷一来你就翻脸,真是薄情呢~”   “就是,那大帅您到底是要沈六爷还是我们呀?”   男人却是个混不吝的,邪笑道:“你们哪能跟我的雀儿比?是有他的手艺还是有他的无双姿色?”   这自然是比不得的,谁人不知这沈六爷貌若好女,容姿艳丽,女子都比不上一分。姨太太们咬咬牙,强笑着退了下去,哪怕心里恨得要死,这出门遇到沈六也不敢摆脸色,他可是大帅跟前的红人。门外的沈清雀冷着脸也没回姨太太们的礼。   走远了众女才敢小声骂骂咧咧。   打头的便是最得宠的三姨太:“什么东西!不就是个澡堂洗脚擦背的,抱上了大帅的大腿才飞上枝头,还真当自己是什么人物!”   “就是,长成那个狐媚子样,还整天往大帅府跑,什么心思!难不成还想卖屁股?”   “你们小点声,沈六此人是个心眼极小的恶鬼,哪个人他不敢动的?”   这话说来有渊源。这沈清雀原是个山东聊城人,家中排行老六,因着家境贫寒自小随人闯关东,在营口一家澡堂子里帮人搓背,干的是辛苦活。正巧遇见了当时正率军开赴东北的曹坤乾来澡堂洗澡。曹坤乾见他长相姣美,又口齿伶俐,聪明过人,加上被伺候地十分舒坦,便起了拉他一把的念想,将他带在了身边做事。   外人见二人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这沈清雀又是这般长相,自然眼里暧昧,私底下传几分桃色新闻是没跑了。不过这沈清雀是个小白脸没错,但手段却狠辣,曾经有人当面拿这事调笑他,带着几分不屑的语气,沈清雀娇笑着问他哪个耳朵听说的,然后那人被他拿枪崩了一个耳朵。从此便无人再敢小瞧他半分,人人都道他是曹大帅跟前的大红人。    第22章 壬子年小满·保定食   沈清雀进了屋,就听沙发上的人喊道:“雀儿过来给我捶捶肩,她们那些女人一点力气都没有,挠痒痒还差不多,还是你伺候得带劲。”   沈清雀暗地里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他,懒懒地坐在沙发上,“那爷不应该找我,应该叫几个卖力气的伙计,这上上下下给您来一遍,准保您不能更得劲了”。   曹坤乾一瞧他,也不恼,只调笑道:“哎哟喂,我的雀儿真是越来越使唤不得了。行行行,不捶不捶。你呀,不应该叫雀儿,人家小雀儿多乖巧听话啊,你该叫刺猬,这身上的刺见着天的使劲扎我。”   沈清雀差点被他这话气死,怒气蹭蹭往上长,一双美目瞪着他。曹坤乾见着他这模样,舔了舔嘴唇,更来劲了,起了身一屁股坐他身边,一双猿臂就要去揽着他。沈清雀没躲过,被搂着肩,那力气大得他直皱眉。   “啧啧,这小脸生气起来更漂亮了。”曹坤乾手贱地摸了一把他的脸,被沈清雀狠狠打开,力气大得那皮糙肉厚的人手背都红了一瞬。   沈清雀没心情遭他戏弄,冷着脸道:“爷还是正经一些好,外头传得多难听,爷还嫌我沈六的名声不够臭吗?”   曹坤乾讪讪一笑,“哪个瘪犊子敢乱说我拿枪崩了他们!”见他真的不高兴了才放开了他,板起脸开始谈正事。   “那大总统的姻弟张大嘴出什么幺蛾子了?动静闹得还不小?”张大嘴原名张芝庵,是大总统兄嫂的弟弟。因为贪财,好狮子大开口,人给送了个张大嘴的外号。   “还能怎么样,不就是耍前朝那一套引起民愤了呗。他从前吃的是皇粮,估计这会子还以为大总统就是换了个名字的皇帝。跟皇帝做亲戚,那不得来一出鱼肉百姓、横征暴敛继而被逼上绝路的百姓们推翻的大戏才对得起他的身份?”   “嘿,雀儿你这嘴真是毒,事情真这么严重?”末了砸吧砸吧嘴,深思道:“那可是大总统的老家,况且河南离直隶这么近,虽说现在只是小打小闹,但现在局势敏感,大总统不会坐视不管的,保不准就要来个杀鸡儆猴。”   “爷你这是要主动蹚这趟浑水?”沈清雀有些不赞同。   曹坤乾前一秒还一脸深思顶天立地,后一秒便化作纨绔公子戏谑道,“不主动去挣功,怎么让雀儿当大帅夫人?屈才让你去奉承都督府的人,护卫都督夫人到处游玩,爷我的心也是每时每刻都在疼呀。”这年头只要是个带兵的,手底下有千把人就能被人奉承叫做帅,曹坤乾是个陆军第三师师长,倒不至于这么磕碜,但还算不得上真正的大帅。   沈清雀这次大大翻了个白眼,不过美人翻白眼,也还是赏心悦目得很,至少曹坤乾欣赏地很得劲。   沈清雀说完了话要走,曹坤乾要留他吃饭,没留得住人,很不满,摊在大沙发上嚷道:“哎,枉爷我在保定日思夜想,怕雀儿在路上出什么事,你倒好,来了说没几句话要走,连个手信都没给爷带。你的良心是被路上那个小妖精吃了吗?”   沈清雀刚才顾着生气,差点忘记了外头还有个下人带着礼物来呢,这会子将东西都丢给他,随意到完全看不出这是他舍了脸求来、且千里迢迢带回来给这人的,“这是襄城一家酒楼做的炸糕,还有他家的酒,时间紧,路上随便买的,反正爷的舌头也尝不出好歹。”末了又怕自己太随便这人看不上,又添了一句:“我尝着味道不错。”实在别扭地很。   曹坤乾是天津人士,自幼离家,平日里最喜欢吃家乡的食物,曾经在沈清雀面前夸了句天津点心炸糕的美味,他便记在了心上,在有凤来居尝到这炸糕的时候,就想着这人肯定喜欢。   曹坤乾随口说的话他自己都没记住,不过一听也不嫌弃,“炸糕呀,倒是很久没吃到了,来来来,拿来爷尝尝,不好吃就把雀儿炸了吃了。”   沈清雀礼送出去了,也没再理。谁知第二天那人就又叫人来他府上请他去。架势火急火燎的,他还以为是出了什么事,早饭都没吃完就赶紧跟人去了。   却说那头的曹坤乾,昨夜里心情好,搂着两个美人听小曲的时候叫人端上一盘沈六爷带的炸糕。   炸糕和狗不理包子、桂发祥麻花并称“津门三绝”。不过有凤来居炸糕的做法说实话还真不是天津特色的,不是寻常的面粉和面,他们的炸糕面团是采用石磨加水一点一点磨出来的糯米粉浆凝结形成的面团,这样的面团质地比起简单的面粉和面来得更加均匀细腻,口感自然也更加有层次。   包入豆沙馅捏成鸡蛋大小的圆饼,放油锅里炸到表面金灿灿,面团上浮满了油泡泡立马捞上来晾干,等凉了之后装入玻璃坛子封紧,可以当零食吃,可以保存两个月之久。   即使是凉了拿出来吃,表皮也完全不塌软,一口下去,内软外酥,口感带点粘却不粘牙,豆香和糯米香混合在一起,即使是曹坤乾这样的汉子都充斥着一种味蕾被满足的愉悦。   用来做内馅的是林家田庄里收获的改良赤豆,伏仙河水的灌溉使得赤豆的口感更加软糯富有豆香,这样做出来的豆沙自然是含在口中妥帖细腻,白糖和赤豆的比例刚刚好,使得豆沙甜而不腻。曹坤乾小曲儿昨晚也不知道听进去多少,反正那两坛预计可以吃半个月的炸糕已经成了空坛子了。   而神仙酒的威力即使是在遥远的保定也完全不容小觑,曹坤乾这个老酒鬼昨晚简直是要醉溺其中,无法自拔,一杯接一杯。等到一觉醒来,酒醒了,躺在床上一琢磨,立马就叫人把沈小六给叫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葳蕤:这两个人,怎么gaygay的?   沈清雀:你的人快到了。   神仙酒的方子出自《北山酒经》   本文部分史料来自于《民国掌故》一书   听说有人要抢林家大少的老攻,吓得我今晚就把他放出来吓你们!    第23章 壬子年小满·小姑苏   “你要去绑了有凤来居的大厨?!我说爷你至于吗?大小都是个爷了,手底下几万人了都,为了一口吃的还做这种事?”沈清雀飞着赶来,就只听到他问炸糕的厨子是谁要去把他请来京城,没好气地回了一句,就朝管事问道:“我那房间的衣裳还在不?”   他从前跟着曹坤乾的时候在府里是有一间房间住着的,后来搬了出去这房间曹坤乾也让人留着,有时候事情说太晚就住一晚,里头自然也有一些换洗衣服的。他刚才来的时候只匆匆捡了件衣裳,这会子知道没事只想换身妥帖的。   曹坤乾知他误会,瞧着平日里爱打扮的他这会子头发都有些凌乱,也没拦他,兀自端着最后一点酒水浅酌陶醉,等他下来才同他说明了真意。   “不是我爱吃,而是另有其人。”   “谁这么大面子,让你为他找厨子?又看上了哪个美人上赶着讨好?”   曹坤乾原本还拿着酒杯,听到这句浑身打了个激灵,酒水都差点洒了,“这还真不是个美人,是个活阎王。”   沈清雀思索片刻,需要曹爷上赶着拉拢,喜爱美食美酒甚至为癖,作风狠辣,此人……沈清雀突然睁大眼睛,望向他:“不会是那个人吧?”要是那个人,那还真是需要上赶着讨好,也的确是活阎王,鬼见都愁。   曹坤乾把最后一滴酒干了,坐在沙发上,“老子一生没佩服过谁,不过这叶志之我还是很瞧得上的。等老子搭上他这条路,嘿嘿,一省都督算什么!”   沈清雀心道,那也要爷您搭的上呀。那是何等人物,怎么可能因为一点口腹之欲的小癖好就正眼看人,没看革命党人和元大总统撕得厉害,但是双方人马都想拉拢他吗?   “那可不一定。这人府中高薪请了几十个厨子,虽然在外没传他喜欢吃的是什么,但无疑这是一条好路子。”   “前些年他刚发迹的时候不是也有人送过几个御厨吗?夸得天花乱坠的,还不是没成功?”   “那是普通的吃食,再好吃能好吃到哪里去?可是你在襄城找到的这个人做的东西,呵呵,我担保绝对入得了他的眼。尤其是这酒!”   沈清雀其实也有点动心了,听起来好像行得通,毕竟这有凤来居大厨的本事他是领教过的,绝非寻常手艺。即使只有千分之一的机会,都得试试,毕竟能够和那位爷搭上,那还真的海阔鱼跃入得了龙门。   “那我再走一趟襄城?就是不知那有凤来居的老板放不放人,那也是个厉害角色。”   “嘿,一个开酒楼的,能有多厉害,连雀儿都搞不定?”沈清雀知道他又在小瞧人了,只得又细细给他说了林葳蕤的来处。   “啧,是个读过国子监留过洋的先生啊,倒是稀奇,你说他这样的背景,参政也好做官也罢,干啥不是个人人捧着的,反倒开起了酒楼。”   “听说读的是科学学位和农学学位的,兴许对这些感兴趣吧。”反正看着不是个好相处的,那双眼睛厉害着呢。   这头沈清雀琢磨着挖了林葳蕤的墙角,那头林葳蕤也不闲着。   “这是你做的东西?”后厨里挤满了人,正中间的是张师傅的徒弟们中唯一的一个小姑娘张姑苏,从前林葳蕤曾说过她基本功无,但胜在心思比别人灵活。这会子她正同红着脸点了点头。   林葳蕤随意抹了点眼前的小蛋糕,放入嘴中细细咀嚼。他动作随意,众人随着他手的视线,一直往上,盯着他沾了奶油的淡色唇瓣。   “都盯着我看干嘛?”   阿福咳了咳,示意大家正经点,所有人齐刷刷低下头。为什么大少爷吃个东西动作都这么好看到让人移不开眼睛?   “这是西式的做法,你从哪学来的?”这小蛋糕瞧着虽然有些不伦不类,比如他还从未见过有人在蛋糕上用奶油涂了个双喜纹样的,但是确实是西点没错。那奶油据说还是买烤箱的时候洋人送的赠品。   张师傅催促:“姑苏快回答大少爷的话呀!你这弄了多久的小玩意了,快跟大少爷说说!”又对林葳蕤说:“姑苏她脸皮薄,但是她一直记着您夸她的话,基本功一直在练,没事也时常自己做点讨巧的小东西让大家尝尝给她出主意,就盼着能给大少爷帮上忙。”   张姑苏磕磕绊绊地说道:“前、前些日子大少爷您给后厨添、添了台洋人的机子,咳,我就琢磨着用它弄点洋人的小点心。”第一句话说出口了,后头就顺畅多了,“之前有位夫人带了些糕点上我们这,说是西人的东西,一个卖的老贵了,跟同桌的夫人炫耀,还说肯定比我们店的百果子好吃,虽然最后肯定是我们的百果子好吃,那个妇人最后还想要买一份带回家去。但是我想着我们酒楼的东西怎么可能输给洋人的,就算是洋人的东西也肯定做的比他们厉害!”   说到这事,有凤来居的人还挺气的,这事说小也小,不过就是美食之争,说大也大,这有凤来居的名头如今不仅是在襄城,连周边的城镇都传遍了,现在稍微有点身份讲点排场的人,请客不上有凤来居,还会被人以为是怠慢客人。襄城人都说了,这哪天一块巨石砸有凤来居里,这伤着的人十个里头九个是有钱老爷,剩下的那个,是有权的!所以拿着洋人的点心上有凤来居说人家的点心比不上它,真不是故意挑事吗?   小姑娘还挺有志气的。林葳蕤想了想,动手给他们做了一个修女泡芙。   价格贵死人的黄油、砂糖、水、盐加热,没有搅拌器不碍事,找个力气大点的伙计手动搅拌十五分钟,加入鸡蛋,注意控制每一步应有的火候,全部搅拌均匀后装入自制的裱花袋,挤出一个个带尖状的圆球,喷上一层水雾送入烤箱。林大少看不上那带着奶油香精的奶油,反正有的是抢着帮忙搅拌,将出烤箱的泡芙壳在面上切个小十字,注入现做的奶油,再拿一个稍微大些的注入杨梅酱,两个泡芙中间刷一层薄薄的奶油合在一起,撒上一层细细的糖粉,修女泡芙就成了。因为一大一小两个圆泡芙叠在一起,瞧着就像是修道院修女的罩袍所以得名。   林葳蕤听过一个好笑的说法,说是奶油和蛋糕相爱,便有了汉密哈顿奶油蛋糕,从此面包失恋了,它把对奶油的爱深藏进心底,于是有了泡芙。象征着幸福的泡芙被众人哄抢,咬下去,泡芙壳是极酥脆的,一口咬下去还能听到咔嚓的轻微响声,小麦粉做成的外壳有着浓郁的麦香,里头的奶油和杨梅酱结合,中西碰撞,交错出口感的层次感,完全不腻。   刚出炉的泡芙不能放超过两个小时,因为很快表皮就会松软不再酥脆,不过显然在林葳蕤这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出烤箱不到五分钟全部消灭完,众人还意犹未尽。他瞧着还剩下点材料,又做了一烤箱,“我刚才看见于左棠又来了,给他送一份去吧,还有几个老客户也送一份。”   “至于姑苏,刚才看清楚了没,现在现做一次,有天分我就教你做西点。”    第24章 壬子年芒种·大吃家   刚才林葳蕤示范的时候,小姑苏看得最认真,还用所学不多的字做了笔记。这会子虽然做出来的东西远远不能跟大少爷相提并论,但是众人尝了还是觉得味道可行,至少她没有烤焦了泡芙。而且说实话,只要不是天生炸厨房的人,只要用林家田庄的食材做出来的东西,就没有不能下口的。这也是外头那些酒楼完全不能跟有凤来居相提并论的重要原因。   林葳蕤也抹了点尝尝,虽然只是点了下头,可是小姑娘立马两眼泪汪汪,抓着大辫子不知所措,激动地脸颊都红了。原本她只是一个被亲人互相推脱不愿背上的累赘,有幸被张叔收了当徒弟。到了襄城,其他师兄都在大少爷的指导下,在酒楼有了一席之地,撑起了如今远近闻名的有凤来居。   同时招进来的女工,像湘姑娘、潇姑娘这些年纪大些的姐姐们则是巧舌如簧,言笑晏晏间就能把贵客们伺候地服服帖帖。只有她,因为太小,什么也不会,什么也做不了,她看在眼里也是急得很,就怕哪天大家觉得她是吃白饭要赶她走。因为大少爷的一句话,她平日里除了在后厨打下手外,空闲时候就费劲脑筋琢磨这些小点心。   林葳蕤说要教她,除了一开始的泡芙算是第一次教学,其余的先是给她留了一本从国外带回来的书让她照着里头说的练习,下次再来考校她。不过完全可以把英文书当中文书看的林大少想必是完全忘了,这书除了图画外,满满都是英文。小姑苏一没上过学堂,二没学过英语,如何能看懂?   二楼的群英阁,一大堆西装革履的先生们吃饱喝足,或站或坐,姿态不一,但神态却都是出奇一致,一脸餍足。   “唉,老伍你们给我留点酒,这酒我可是好不容易才同前头订到的!今儿个才只沾了点呢!”   那头被唤作老伍的人笑骂道:“好你个于右礼(于左棠表字右礼)!请人喝酒竟然还不让客人喝足,这是何待客之道?”   于左棠也骂:“我只以为是遇着了好东西与友分享,却没想到是找了一群饿了三天的狼,抢菜便算了,连我的酒也不放过!”   另外的邴乐白道:“好了好了,这不是这酒楼厨艺高绝嘛,今日遇着了,当浮一大白!来,舜虞,把酒瓶子放开。”   抱着酒不放的伍舜虞不情不愿地放开了酒瓶子。   几个哥俩继续扫清桌面上的菜色,一边喝着小酒商量事情。   伍舜虞:“我以为右礼你这是败走华容道了,没想到倒是阴差阳错误入武陵桃花源。”   “是啊,这日子过得我都快乐不思蜀了,都不想管上海那些事了啧。”   “你可别介啊!《民立报》被封又如何,如今民国初立,约法规定言论自由,那元大头难不成敢冒天下之不韪将你们通通抓了下大牢?只要人还在,换个名字照样开,上海一帮人还在等着你呢,宋先生和孙先生见我来探望你,给带话说希望你早日回去参与革命大计,你躲在这小小的襄城有什么作为?”   于左棠抹了一把脸,仰头喝了一杯酒,“孙先生和宋先生内讧,党内意见不合,各执一见,一团子乱麻,回去又得站队,若是一言不合我便是党贼,偏偏我于某人最恨这种事。”   “好了好了,今日不谈此事,回上海一事右礼你再好好考虑。你不说推荐我们来邀请林先生为我们的杂志《新生活》执笔吗?如果说之前还怀疑你说的话,如今绝对心悦诚服啊!你快为我们引荐引荐。”   这会子已经是下午两点钟了,离酒楼的午饭点已经过去一个时辰了,有凤来居里头只有大堂里零零散散的几位客人。林葳蕤往外头走的时候,就见到一个鼻子上挂着副西洋眼镜,身上穿着西服,脚下瞪着乌黑发亮的皮鞋,手里还拄着文明仗的于左棠笑着迎上来。   林葳蕤瞥了阿福一眼,阿福一张脸恨不得皱成苦瓜,连连摆手示意不是自己说的。这于先生自从第一次来之后就把他们这当第二个家了,呼朋唤友在酒楼谈事不说,每到饭店还准时准点的来报到。   “于先生。”   “林先生!于某人几次三番地托你们家掌柜的想要再见上先生一面,奈何先生忙,每次都凑巧不在,今日总算是又见到了先生了!”阿福撇了撇嘴,心想还不是我家大少被先生您烦的,日后便吩咐了众人但凡您找他,不论在不在一概称不在嘛。   “谢谢酒楼送的糕点了,内子非常喜欢。我一尝就知道是先生自己的手笔了,有凤来居的厨子虽然也是顶尖,但先生是‘天界仙厨,鸾脯凤脂,殆恐不及’啊!”   “于先生,林某向来信奉君子不党,先生美意林某心领了。”林葳蕤说这话是有缘故的。此二人第一次相见时,这位于先生便极力游说林葳蕤加入一个叫西用学社的组织。这西用学社有一百多人,里头都是留洋归来的学子,他们一起讨论学术外,还联合办了《泰西报》来介绍国外的风土人情、学说技术等,更重要的是他们西学学社极力宣扬泰西的民主政体,是君主立宪的绝对反对者。不过林葳蕤不知道的是,这西用学社还是华夏同盟会的下级组织,若是相处之后觉得社员人品信得过,且有担保人,还会被引荐入同盟会。   这于左棠是这《泰西报》的主编,这次在襄城见到林葳蕤便忍不住起了惜才之心,想要拉他一起入社。可惜被拒绝不说,还被避之如蛇蝎。   “林先生误会了,我这次来呀,不是说西用学社的事情。而是我有一好友想邀请先生为其主编的《新生活》执笔。”   林葳蕤摇头:“没……”   “咳咳!”一直在旁边的阿福突然重重地咳了一声,大着胆子打断了大少爷的话。   林葳蕤面无表情看他,阿福一颗狗胆顿时惴惴不安,还是硬着头皮道:“大少,于先生也是一番美意,要不咱坐下来喝杯茶,好好商量。”于左棠看出了这个小厮是在帮自己,也点点头说:“是啊,这事一句话说不清楚,今日我那位朋友也来了,不如林先生赏脸同我们喝杯茶?”   林葳蕤算是瞧出来了这《新生活》不是个什么不知名的小报,转眼一想也应了下来,不过说是要换身衣裳再来。   二楼。   “大少爷,小的刚才打断您是有原因的。这《新生活》虽然才创刊不到五年,但是可以说是一炮打响,在上海创刊,如今影响力不断扩大,销量大,买的人也多,就连咱们襄城的夫人小姐们每月都要订来看哩!”   林葳蕤站在穿衣镜前低头扣着袖子,一边问:“杂志的内容是什么?”   “回大少爷,《新生活》不同于《大公报》、《民报》等报纸,它里边讲的都是咱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市井的趣闻和名人的花边新闻。咱要是上了《新生活》的吃食栏目,那可就把名气打出省外去了呢大少爷!以后那是在上海都能听到咱酒楼的名字啊!这可是天大的好机会!”   阿福跟在大少爷身边久了,自然也摸着了那么点做生意的规律,你东西好吃跟神仙吃的还不行,酒香也怕巷子深啊,你还得会宣传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依靠报纸杂志这些广为流传销量大的媒体。像上次两省的都督夫人一顿洛神飨登上了周围几个市的报纸,不就把还未开张的有凤来居的名头也打响了?   林葳蕤叫他拿一份《新生活》来翻翻,酒楼里的潇、湘两位姑娘就凑份子钱订了一份,平日里就爱瞧里头的衣裳和妆容栏目看,阿福说了几句好话给借了来,林葳蕤翻了几页就去见了于左棠的那些朋友。   伍舜虞是个新式人物,见着了一身西服的林葳蕤也是亲切非常,况且眼前此人姿容既好,神情亦佳,谈吐非凡,真可谓龙章凤姿。他可算是晓得人称大才子的于左棠为何对其颇高赞誉,直言不如了。好看的皮囊总是让人轻易获得好感。   邴乐白是个有名的吃家,也是《新生活》吃食栏目的负责人,他爱吃,也会吃,周遭的朋友也是受了他的影响,对吃食也颇有心得和爱好。方才有凤来居一席菜肴已然征服了他,他一见林葳蕤便极力邀请他为《新生活》写稿,并且还提出可否将那菜单上的水彩画授权于他们一二,也印在杂志上,这样一来,肯定能引起更大的反响。国人总是对洋人的东西更加好奇。   众人一番劝说,好歹让他松了口。   林葳蕤被众人拥,懒懒地靠坐在中间的沙发上,说道:“不过,这自己写稿难免有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嫌疑,不如换做专访的形式吧。”   伍舜虞好奇道:“专访?这是何意?”林葳蕤瞥了他一眼,简单解释了一番。   众人都觉得这形式妙,纷纷赞同,只有伍舜虞摸了一把自己的脸,犹疑道:总感觉方才自己被鄙视了……是我的错觉了吗?   敲定了一个日期,又舔着脸依靠新建立的交情走后门一人买了两瓶神仙酒才走。   到约好的日子,在有凤来居里头,几个《新生活》的人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做了一回专访。林葳蕤前世既然混成了人生赢家,这种专访自然接的多,顶尖时尚杂志他都上过,自然驾轻就熟,采访的是伍舜虞,反倒比他还生疏。   不过等到要拍照的时候,林葳蕤却是拒绝了,直言脸皮薄不上相。众人虽然觉得他这张脸不出面,实在可惜,至于不上相是没人信的。不过又不是戏子明星,读书人不爱露脸出风头也是可以理解的。最后来襄城访友的几人吃了几顿神仙佳酿,还拿了篇有图有话的报道,学了个新形式,满载而归回了上海。印刷厂机子一开,哗啦啦,新的一期《新生活》出炉了。    第25章 壬子年芒种·叶鸿鹄   沈清雀心知有凤来居的林老板不是个好相处的,所以他到了襄城也没直接就到人跟前要人,而是在酒楼里呆了两日,顿顿在那好吃好喝被人伺候着,心眼却极坏,心里头大致摸清了每个厨房师傅的秉性和本事,让手下许以锦绣前程利诱。   没成想这本来以为板上钉钉的事情,到头来还是碰了很多个软钉子,这让向来精于算计人心的沈清雀颇觉不可思议。毕竟他派去游说的人开出的条件完全足够让这些终日和厨房油烟打交道的厨子从此一飞冲天。上大帅府当家厨,也就只比御厨低个等级了。这些人一开始并不是没有犹疑的,但是后来几乎所有人都拒绝了他的邀请。而那些愿者上钩的又都是一些帮厨打杂的,不堪一用。   不过重赏之下,好歹还是有那憋不住气的人。这林家酒楼有三宝——大宝小宝二宝。林葳蕤目前没有收徒的打算,为了维持酒楼菜色的美味度,他按照菜单单独分工,每人传授几道看家菜色,一些重要的菜品真正的核心比如酱料的配方还是在他自己手中,连张师傅都不知道。   大宝是张师傅的得意门生,同时也是学到林葳蕤本事最多的人。而小宝机灵会变动,不像张师傅和大宝师兄一样古板,通常大少爷指点他一句便能举一反三,所以在酒楼也算颇受重视。   而这二宝,却是有些平平无奇了。二宝年纪三十左右,长着一幅老实人面孔,低眉耷眼,面由心生,人确实也木讷寡言,天分一般,不过张师傅和林葳蕤看在他还算努力老实的份上,也教了一些菜色予他,不盼他出头,就盼他有口饭吃。沈清雀派去的人游说不动林家酒楼的大厨——大宝小宝,反倒是看着最老实忠心的二宝踌躇了半天就主动找上门来投诚。   沈清雀是个没原则的,他见着这人确实有几分本事,还是张师傅的大徒弟便将人带走了。这里其实一直有一个误区,那便是不太了解酒楼的人,都以为张师傅才是有凤来居极品佳肴的缔造者,几乎很少人知道,其实真正厨艺最高绝的,掌握所有菜方子的,是有凤来居的老板林葳蕤!   他这边将人带走,因为急着回北平去,也没让人有个准备的时间,这有凤来居原本连轴转不停的后厨转眼就出了差错。   有凤来居今日依旧客满为盈,食客们怀揣着十二分的专注投身于美食中,突然就听大堂里响起一身怒喝:“怎么回事?这粥怎么尝着味道不对?原本是慕名而来,没想到有凤来居也不过如此,竟然标价这么高还端着味道不对的菜色来糊弄客人?”说话的人是一个手摇着扇子的白面青年,身边跟着的小厮也跟着嚷嚷:“哎,我看这里头怎么还有只苍蝇呢!”,然后起身踹倒了身边那一桌的椅子,掀翻了一桌的菜。瞬间安静的大堂开始有了骚乱。   庄老三也就是这摇着扇子的青年面上一片怒容,但心上却是欣喜若狂!终于!不枉他在这有凤来居蹲了三天,花了大把银子点菜,总算是抓住了这有凤来居的把柄!这下子总算可以给那瘪犊子喜得来交差了。不好意思了,那人钱财**,虽然这有凤来居的饭菜确实好吃。   这厮口中的喜得来是原本襄城最大的酒楼振兴楼的少东家,前不久喜老爹回天津探亲,便将酒楼暂时交给了儿子。这喜得来刚接手振兴楼,可谓是春风得意,正想干出一番大事业来让老爹瞧瞧,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有凤来居异军突起,振兴楼的生意受到了极大影响。同行相轻,面对面杠上,他们的菜色无法同有凤来居比,这喜得来就想来阴的。这后台很硬的老江湖庄老三便是他雇来找茬碰瓷的。   前边已经说过,这有凤来居的菜肴不是后厨人人都会做的,而是每个人手底下专攻几道。目前有凤来居的招牌菜主要有掌翼煲、翠盖鱼翅、青粉蟹羹、荟萃时蔬。这前两者都是费工夫、食材珍贵的菜肴,每日都有一定分量限制,如今这有凤来居的的食客们能订到这两道菜,都是件可以拿出来吹嘘的事情!   青粉蟹羹则是一道特色主食,有凤来居的厨子是做蟹的好手,这是所有人的共识,无论是清蒸还是红炒,都各有千秋。其中这青青嫩嫩的蟹羹便是翘楚,蟹肉完全融化在粥里,你能尝到一种水产特有的极鲜和粥米的浓厚,舀起一勺,满满都是料。来有凤来居吃饭,不点一份这个当主食,肯定不是老吃客。   至于这最后的荟萃时蔬,看似简单,也就是当季的时蔬素炒上锅。可现在谁不知道啊,林家酒楼用的自家田庄产的蔬菜,甭管是最不喜爱吃青菜的小孩,还是无肉不欢之人,就没有不爱下嘴的。还有人振振有词,说是吃多了有凤来居的青菜,感觉身体都舒坦了很多。一道荟萃时蔬在酒楼能卖到像肉一样贵的价钱还没有人抗议,就只有在林家酒楼了。   这些菜色平日里都是专人负责的,这一日赶巧一大早就有客人点了二宝负责的青粉蟹羹。哎哟,这可急坏了后厨的人,二宝是昨日走的,而且估计是心下有愧,只敢给张师傅留了封信。有客人点菜,后厨自然要做,大家都还没有功夫去讨论二宝了。大宝从前也是看过二宝做菜的,众人便决定今日二宝负责的菜色暂时由大宝来做,大宝的厨艺可是众人中最高的。哪想菜端上桌没一会前头大堂便闹了起来,一旁的跑堂一脸慌张无措。   不是吧,这人是属狗的吗,鼻子这么灵?再说了,大宝师傅做的就算味道不同,肯定也不会差到哪去啊!因为这跑堂的脸色有些古怪,这庄老三是个人精,立马就将炮火集火在身上,连连质问是不是这饭菜有问题。这跑堂也是新来的,没有什么经验,被众人追问着,惊慌之下就结结巴巴地把掌勺的人换了这事给兜了出去。   这本来不是什么大事,但是这庄老三是故意找事的,不闹场大的怎会罢休。他带来的一群人闹哄哄地吵着要赔钱道歉,这还不算,一堆人还开始砸起了东西,旁边的食客都纷纷退让,一时间场面十分混乱。不过庄老三精得很,他闹得都是一些寻常人,那些在厢房里或者订不到厢房的贵客他是不敢惹的。   僮掌柜也是个老江湖了,这种碰瓷砸场子的事情他从前自然也是遇见过的,何况这庄老三的名声他也听说过,知道是个惹不起的赖皮狗。开门做生意,拦得住没钱的,拦不住故意耍流的,对付这种情况,没有背景的只能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他一时间在心里骂了句娘,又命人将不懂事的跑堂拉扯到后边去,安抚赔偿其他的客人,然后伏低做小地想要将庄老三他们打商量,想要用钱解决。   这头焦头烂额,另一头的奉天,紧赶慢赶,二宝来到了新东家。奉天的都督府是完全不同于曹府的威严肃穆,可以说,二者不在一个等级上。李二宝几乎是颤颤巍巍地低着头,走过两排浑身煞气的持枪士兵,然后经过重重排查,拐过几个弯,又走了有两刻钟才停了下来。   吴冕瞧着眼前低头搓着手的中年男人,“你就是曹府送来的厨子?”   李二宝忐忑地点了点头:“是、是,奴才是曹将军推荐来的。”   吴冕听他这么称呼,颇有些不以为然地啧了一声:“曹老三是哪门子的将军。”又盯着他看了半饷,最后吩咐他道:“大帅还没吃早饭,你去准备一下。”   算了,死马当活马医!大帅的身体要紧。曹老三送过来的厨子最好是真的有点本事。也不枉他偷偷瞒着大帅收下这个人。   李二宝诚惶诚恐地去了,吴冕接了个电报,赶紧朝府里守卫最森严的地方去了。   今天是亲卫队队长江坤亲自站岗,吴冕悄声问:“大帅起没起?”   江坤咧了咧嘴,揉了揉酸疼的肩膀,大嗓门也放低了声音:“大帅早起了,刚跟兄弟们过了几招当晨练。啧,大帅是越来越强了,哥十个人都完全没能压制住他。”   吴冕笑了笑,“当年我们的格斗可都还是大帅教的!”   扣扣扣,三声门响。   “进来。”屋里传来一声极低极低的回应,这声音不像是故意压低的,仿佛是天然这般低沉,低而不浊,沉而不闷,蕴含着淡淡的威压。   吴冕赶紧打起精神,满怀崇敬地进了屋,拿起了文件报告:“大帅!广州那边来了电报。”   “说。”   “报告大帅,孙韫仙发来电报,邀请您南下共商国是……另外,宋元驹已抵达北平,递了帖子,希望与您见个面,地点约在南丰楼。之前,他已经跟梁寄岚见过一面,好像是已经达成了共识。”   里头的人不知道在看些什么东西,有翻书的声音。吴冕身为副官,知道大帅每天清晨固定有一个时间不做其他事,只看书,之后才又是没日没夜地工作。可以说,这是他自从八年前性情大变之后,难得给自己安排的休闲时光。如果不是事情重要,他绝不会在这个时候来打扰。   似乎是看完了书,里头的人才回道:“进来吧。”   书房里有一个专门的小隔间,大帅从不让人进,就连打扫都是他自己亲手做的,很多人都怀疑是大帅府最高机密的所在地,并且极有可能就是那些关乎大帅府命脉的军火资料。每月总有那些不要命的人企图潜进大帅府里,而书房的小隔间便是重灾区。   叶老四将书宝贝地放好,然后才拉上了书架门。书架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书,一眼扫过去,都是《某某食宪》、《某某饮馔录》之类的书名。若是吴冕看到,恐怕就维持不了眼下这份敬畏了——虽然这份敬畏迟早要崩塌。   现在的他只是略微恭敬地低着头,事无巨细地汇报。事情处理完了,见大帅又要开始办公,吴冕忍不住开口劝道:“大帅,府里新招了个会做蟹的厨子,听说他的蟹羹是一绝,您要不要尝尝?”   叶鸿鹄翻文件的手顿了下,像是陷入了回忆一般,竟然是应了下来:“好。”   作者有话要说:  千辛万苦潜伏进来结果翻到一堆菜谱的特工:……   叶大帅:都给我轻拿轻放!这可是我攒的老婆本!   坐了一天车回家睡了一觉半夜起来给老铁们更新,大家看在我这么认真悔改的份上先原谅我一丢丢,欠的三章后面慢慢补上哈    第26章 壬子年夏至·庄三祸   有凤来居失去了往日里的雅致静谧,里头闹哄哄的,最靠近庄老三的那一桌食客带着小孩,两个孩子这会吓得大哭,女眷哄了也没用。有些食客们走到门口,前脚跟都踏进来了,瞧着里头的动静大,又缩了回去。庄老三还在不依不挠,这件事有凤来居说是有责任,但也无伤大雅,但是甭管僮掌柜如何好言相劝,要换菜还是要如何,他都当耳边风,说是要他们赔偿,但狮子大开口,压根就没有诚意。又说要有凤来居道歉,言明自己名不其实,简直就是无理取闹。   新来的客人还没尝过这里的东西,听见有人说饭菜里有蟑螂,菜色味道有变,一个个都要退钱就走。老食客们却心知东家这是遇上了麻烦,没几个走的,都留下来看看情况。僮掌柜脾气再好也无法跟这些不讲理的人再谈下去,叫来小厮就想报警。   只听那跟大爷似的坐在椅子里的庄老三摇了摇手里头的扇子,踢翻了脚边的桌子,邪笑地着说:“实话跟你说,那警察厅的厅长是我舅舅。你们今儿个还就得给爷赔钱道歉了!”   僮掌柜气得肚子一颤一颤的,知道无法善了,转头像楼上眺望着的湘姑娘使了个眼色。湘姑娘点点头,转身就疾走几步,就见二楼的走廊尽头走来一人,正是她要去请的大少爷。   庄老三手里的扇子摇得肆意,他这会直觉自己姿态潇洒,瞧着僮掌柜焦急的模样笑得更欢了,“僮掌柜,你们有凤来居今儿个要是不给我个交代,我庄老三就待在这不走了!”说着还把扇子重重地搁在了桌上。   他话音刚落,楼梯上清清淡淡地响起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你要什么交代?是清蒸还是红煮?”声音虽不大,却像是一堆麻雀里头响起了一声凤鸣,满座的人皆朝他望去。僮掌柜见着那人,也恭恭敬敬地弯下腰朝他行礼,然后站到了楼梯口。   庄老三平生最恨比自己还会装模作样之人,这会子见来人的架势,又听他这话,心头便是一火,待回过头去瞧见他的脸更像是在心里加了一把柴火。   只见来人一身白衬衫,脖颈处的扣子却是做成了繁复的红色盘扣,精致的刺绣遍布衣裳,带着中西结合的惊艳感。此刻那双丹凤眼随意地扫过众人,最后轻飘飘地落在庄老三……面前的破烂桌椅上。   “我说僮掌柜,你们出了事找一个小白脸来有毛用?爷我走的是水道,可不是旱道,就算这小白脸再怎么好看地跟娘们似的,爷我也不会怜花惜玉啊。”他周围的手下都配合地哈哈大笑起来,有几个的眼神还隐隐带着下流的意味,盯着林葳蕤瞧地眼珠子都不动了。阿福瞪着他们,恨不得将他们的招子给摘下来。“看什么看,我们家大少也是你们这些腌臜东西能看的!”   他说这话的功夫,僮掌柜已经一五一十地在耳边将事情都报备给了林葳蕤。   林葳蕤点了点头,朝各位还站着围观的食客们拱手道:“诸位受惊了,我林某人在这里给大家赔罪,今日的饭菜一概全免,走前还请到前台领一份神仙酒。”原本还有些不满被打扰了用餐时间的食客们纷纷叫好,夸赞林老板的大气,然后欢天喜地的继续吃自己的饭了。若是一顿惊能换一瓶千金不换的神仙酒,那他们倒是要感谢这闹事的人了。   林葳蕤说完也不管肉疼地脸扭曲的僮掌柜,他走到距离人跟前三步远站定,阿福给他搬了张干净的椅子伺候他坐了下来,然后介绍道:“这位是我们家东家。”   庄老三也是今日第一次见到这有凤来居的东家,没想到人这么年轻,不过他向来是个混不吝的,瞧着眼前是个小白脸,就也以为是个好欺负的。   林葳蕤翘着二郎腿,慢条斯理地整了整衬衫的袖口,然后问道:“庄老板既然是慕名而来,又为何说我家菜色味道不对呢?在我家酒楼呆了几天,顿顿点不重样的,怎么,庄老板也想开酒楼?上我这偷师?”   庄老三一噎,才发现自己方才的话中有漏洞,不过他扇子一撑,清秀的脸上却是无赖满满:“你甭管我是第一次来还是第几次来,总而言之你这酒楼饭菜敷衍是事实,菜里有蟑螂是众目睽睽,若是没个交代休怪我庄某人不客气,在这襄城,我说话还是有几分底气的。我看你这酒楼是还想开下去吧?”   “你说笑了,这酒楼还真是不开也可以的。我还不缺这点钱。”   “你!”庄老三没想到这林葳蕤不按常理出牌,“哼!既如此那我将此事宣扬出去,林老板也是不在意的咯?”   林葳蕤摇了摇头,“虽然我不缺钱,但我很讨厌有人污蔑,尤其在厨房的事情上。”说完,又叫人将那碗有蟑螂的蟹羹端了过来,看了一眼他便笑了,“庄老板,没人告诉你的手下,下蟑螂的时候要记得把绳子拿开吗?”蟑螂会跑,抓了放在衣兜里怕它跑掉,这庄老三的手下便拿了一条黑色的细绳子绑着,刚才他往碗里扔蟑螂的时候,时间太急,可没注意到要把这绳子解开。这会子黑色的细线在白色的粥里若隐若现。   庄老三瞧了眼面色难看看着他的手下,也面不改色:“林老板可不要冤枉好人,这分明是你们厨子的头发,好呀!原来这饭菜不仅跑进了蟑螂,还有厨子的头发,这样的饭菜,亏你们也吃得下。”   原本还在动筷子的食客瞬间没了食欲,看着桌上色香味俱全的饭菜,企图从中找出头发丝来。   林葳蕤看了他一眼,这一眼轻飘飘,却是让原本还得意洋洋的庄老三头皮一紧。   “我们的厨子戴着厨师帽,最重要的是,为了食客们的吃食卫生,个个都断发了。这根有三寸长的粗‘头发’你要如何圆过去呢?”   这会子也没人点菜了,以为自己闯祸了的大宝和其他厨师全都站在大堂后头焦急地等待着,众人一眼望过去,嚯!二十几人,还真都是断了发的。这年头断发真是一件特别惊世骇俗的事情,尤其在襄城这种小地方,众人一时间都为有凤来居的做法震撼,竟是没空去理庄老三的挑拨。   “……”这蟑螂是没法赖了,庄老三拒不承认这是他故意下阴手:“不过是误会,许是那奴才衣裳被蟑螂给爬了自己都没注意到。林老板做生意的总不会跟我们这些食客计较吧。况且你们这饭菜味道变差是事实吧,刚才那跑堂的可都老实交代了。”林葳蕤也不同他争辩,让他且等着,起身往后厨走去。   后厨里,抓着厨师帽满脸苦涩的张师傅见到林葳蕤,像做了错事的小孩一样无措。大少爷信任他,把酒楼的厨房交给他,没想到却差点名声扫地。愧色几乎可以从他的身上蔓延出来,“大少,我老张对不起大少对我的信任!二宝那孩子……”   林葳蕤抬起手打断了他的话,拍了拍他的肩,“张叔,不必。今日的事情我早已有所预料,也算是对大家的第一道考验。人往高处走,本就是人之常情,如今能站在这里的人,便是通过了我的考验。”他挽起了白衬衫的袖子,然后手起刀落间,料理了一只大闸蟹,边说:“接下来每个人月薪加两块大洋,除此之外,以后我做什么菜色,所有人都可以看,能学到多少就看你们自己了。”   所有人都一脸惊喜地看着灶台前的人,不复刚才的沮丧,张师傅更是哽咽地说不出话来:“大、大少爷!您……”   “张师傅过来帮我打下手,其他人都看着吧。”   “哎!哎!好!”张师傅抹了把老脸,重新戴好厨师帽,然后满脸荣幸地给大少爷打下手去了。林葳蕤同时开了几个炉灶,边将庄老三那桌的菜重新做了一遍,一边给他们示意新的菜色。   将田庄里刚摘的竹笋、蕨菜、白菇在高汤滚水里汆一下,新鲜的鱼虾蟹切片在开水中烫过,上笼屉开大火蒸熟,加入酱油、胡椒粉等调料一起拌匀,滴几滴醋,然后将所有东西都填入自制的圆形的绿豆粉皮中,浇入秘制的酱汁,用龙须菜穿成的针线密密实实地缝起来,在放入笼屉小火蒸一小会。   上桌的时候,透过晶莹剔透的粉皮,可以清楚地看到里头的食材。因着这海里游的、山里长的,原本相隔山海的东西合聚一盘中,所以古人给取了个巧名“山海兜”。山海的鲜都容纳在这个小小的粉皮兜里,吃的时候用勺子一挖放入口中,混着嫩滑的粉皮,鲜香扑鼻。   徒弟们闻着空气中满溢的香气,使劲咽口水,但是眼睛一丁点也不敢错过大少爷的动作,就见灶台旁的人抬头问道:“有火腿吗?”   大宝赶紧点头,“有的,大少爷,在笼上蒸着呢,已经有一个多时辰了。我给您取出来。”   林葳蕤瞧了瞧,点了点头:“凑合可以用。”说完便将火腿切成四四方方的模样,皮朝下剞小方块,然后维持不变放入碗中,加入冰糖、白莲子、高清汤继续上笼蒸着。他抬手朝躲在最后头的小姑苏招了招手,“过来。”继而没有半分停顿地给她示范了水果三色布丁的做法,做完递给跑堂的伙计,“送去给外边的两个小孩。”   卤汁加蜂蜜烧沸,自然勾兑,再放入糖桂花搅匀形成浓稠难分的蜜汁。这些都做好之后,将还蒸着的火腿取出去掉卤汁,浇上刚才做的蜜汁,在色泽火红的表皮上撒上炸成金黄色的松仁子做点缀,蜜汁火方便成了。   偶尔林葳蕤会停下来解说一些步骤,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厨房这边打得火热,原本安定下来的酒楼大堂里却是随着后厨传来的香味飘散开始有了骚动。人们纷纷翘首,朝后厨望去,议论着这是在做什么菜色。   庄老三老神在在地等着,他今儿个就算没完成目标,也算是给有凤来居的金字招牌上抹了黑,这会子也不急了。然而随着那股霸道的香味渐渐蔓延到整个大厅,他也动了动身体,坐直了身,“什么味道?怎么这么香?这有凤来居难道还留了压箱底的菜色?!”不过转念一想,这林小白脸难道是指望着拿美食来堵住我的嘴,以此来证明酒楼。虽然不该,但这庄老三还真是有些期待,谁让这味道简直就像是蛊虫一样悄无声息地钻入人的胃里,却让人欲罢不能。   大宝被点名做了一道西湖醋鱼,小宝也炒了一道荟萃时蔬,四道菜作为酒楼的补偿,在庄老三和其他所有人目光的洗礼中,被送到了那两桌无辜被掀了饭菜的主人桌上。有一桌带了小孩,如今已被滑溜溜甜滋滋的布丁完全安抚住,就是大一点的吃完了自己的就想去抢小的,没有带孩子的那一桌有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那羡慕到流口水的小眼神别提让他老爹多丢脸了。   庄老三气得牙痒痒,肚子被那香味勾得馋得很,他浑然不觉的扫光了酒楼新端上来的饭菜。直到林葳蕤换了身衣裳走到他跟前,阿福在旁边端着一盘蜜汁火方。   “庄老板,刚才的菜色可都满意?”岂止是满意,若是从前光临的有凤来居还只是凡夫俗子的酒楼,那方才端上来的东西简直就是让人如在云端,品尝到了真正的神仙珍馐,看那干净到反光的盘子白便知道了。庄老三却只是懒洋洋地回了一句:“一般,尚可入口。但是若是你想凭这样就想让我息事宁人,呵……林老板未免太过天真了……”   林葳蕤轻笑一声,然后摇着扇子的庄老三便感觉到头上一股粘稠的热流而下。阿福手中的蜜汁火方已经空盘了。   庄老三瞠目结舌,神色怒极,扭曲到极致,简直难以置信,“你!”    第27章 壬子年夏至·旧时味   奉天大帅府的饭桌上已经足有八年, 只有一双筷子了。此刻那双筷子的主人犹如雕塑一般, 一动不动, 神情凝重。   旁边的副官吴冕不明所以:“大帅?这粥不合口味吗?”   叶鸿鹄答非所问:“这厨子是从哪找的?”   吴冕自知自己这事办的不妥, 请罪道:“属下逾越了,这是直隶的曹坤乾送来的。属下做主收下了。”叶鸿鹄却是没有太大反应,可以说他的全部心神都放在了手中的吃食上了。   吴冕就这样讶异地看着大帅小心翼翼地捧着那碗蟹羹,慢慢的……喝完了。然后又舀了一碗,以同样虔诚的态度也全部喝完了……又舀了一碗……又一碗……   是了, 在失去食欲之前,大帅也是一个一顿饭能吃五大碗饭的硬汉, 这碗还得是大海碗。吴冕看着眼前像一个普通人一样吃吃喝喝的大帅, 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没有睡醒。待发现这真的不是幻觉之后, 平日里跟随叶大帅出生入死、铁骨铮铮的男儿, 简直是喜极而泣。   叶鸿鹄连喝了几碗粥之后, 才放下了碗筷。胃里久违的充实感让他有种重获新生、温暖的感觉, 更多的是心理上的久逢甘露, 但这还远远不够。   吴冕已经在心里盘算好了要放几响鞭炮来庆祝了, 最重要的是重赏那个让能大帅动筷子的厨子, 便听到大帅说:“去把那厨子叫来。”   吴冕以为他是想要亲自赏赐这个厨子, 然而他把人叫来之后,又发现大帅只是盯着人不说话, 隐约有一种失望的神情在里头。失望什么呢?大帅又在期待什么?   吴冕不得其解, 不过好歹大帅吩咐了下午的饭还由李二宝来做, 说明他还是真喜欢这个厨子做的菜。   李二宝一直低头弯腰不敢看人, 不过内心的狂喜却是可以从他的神情上看出来,是激动,也是畏惧,整个人畏畏缩缩的,手脚都在发抖。   叶鸿鹄皱了皱眉,还是说道:“翼掌煲、盖翠鱼翅、山海兜会做吗?”听到这菜名,李二宝心下一惊,下意识地抬头,等瞥见了二位爷腰侧实打实的枪,又赶紧低下头去。这三样菜,前两样都是有凤来居的招牌菜,他虽然吃过,但是要说做,就不怎么清楚了,这一直都是大宝小宝负责的部分。后面这道菜索性是连名字都没听说过。   吴冕见他半天不回话,“大帅问你话呢?还不快回答!会还是不会!”   李二宝被他一呵斥,下意识地就点了点头,等回过神又哆哆嗦嗦地补了一句:“二位爷,山海兜这道菜奴才未听说过。”   叶鸿鹄点了点头:“无碍。”那可是他的招牌菜,能听到过两道就不错了。   叶鸿鹄难得吃了一顿饱饭,这会子回到书房,也没有立即开始工作,反而是放松自己躺在沙发上,随手拿了份杂志。   《新生活》?隐藏在襄城的珍馐美味,为您独家专访有凤来居东家林先生!   有几分意思。   叶鸿鹄原本要丢开的手顿时收了回来,一页一页翻阅起来,然后出乎意料的,一个下午没干正事。等到晚间开饭的时候,他吃了一两口,就放下了碗筷,叫人把厨子叫了过来。   大帅府厨房里的人看着一天之内被主人家召唤两次的李二宝,羡慕得很。白天还对初来乍到的李二宝爱理不理的,现在又纷纷上来恭维道贺。要知道他们这些人任何一个放到外头,那可都是大酒楼人人争抢的大厨。可惜到了这大帅府,平日里做的菜却都是没能让主人家尝几口。   李二宝被人奉承得脚下直飘,越发坚定了脱离有凤来居来到奉天的选择是对的的念头。毕竟有凤来居已经有了大宝小宝,他的存在可有可无,而且他也不愿意一辈子当一个厨子。   他这边雄心壮志,可惜到了大帅面前,依旧唯唯诺诺,不敢抬头。   没有吃到熟悉的味道,叶鸿鹄显然心情不佳:“你的厨艺是谁教的?或者该问你,早上的蟹羹是谁教的?”   李二宝心知自己只有这大少爷教的青粉蟹羹是最拿得出手的,以为大帅是不满自己晚间的饭菜想要另换自己的师傅来。如果大少爷来了,那还有他李二宝什么事?再者说,他对于辞了有凤来居自己出来单干这事,还是心下有愧的,越发不敢见大少和张师傅。   于是他下意识撒谎道:“回大帅,那是我自己琢磨创新的一道菜。”   “哦,是你自己创新的,那怎么成了有凤来居的招牌菜了?”   叶鸿鹄没跟他墨迹,随便几句话就套出了自己想要的话。然后眼神几乎是冒着绿光,抄起桌上的勃朗宁就走。   吴冕瞧见大帅往外走,也和全副武装的江坤一起立马跟上。江坤开车,吴冕坐副驾驶,问道:“大帅去哪?是要去赴宋元驹的约吗?”   “我管他什么宋元驹,老子要去找老婆了,你让他老实待在奉天,多派些人保护他,别让他把自己搞死了,等我回来再说!”又冲江坤说道:“去火车站。”   江坤和吴冕面面相觑,“夫人?!”   僮掌柜快要给自己主子跪下了,这压根就不是来救场的,而是砸场的。虽然是很解气没错,但是这庄老三也不是个好惹的,被人这样羞辱,可不得把襄城的天都翻了。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自己主子的脾气可能还更大点。   林葳蕤拿过他的扇子,敲了敲已经愤怒到变形的庄老三的肩膀,在他耳边轻声细语:“庄老板这小脸也挺白的,我这蜜汁火方这么一淋,可不楚楚动人,娇艳欲滴。呵,走水道未免太可惜了,您这样儿的,合该被入旱道呀。”瞧瞧人家文化人,骂人都不带脏字的。   庄老三仿佛凝滞的身体这会子才像是有了反应,他瞳孔睁大,鼻翼怒张,手握成拳就要往眼前人打去。林葳蕤轻轻嗤笑了一声,轻巧地躲过他全力的一拳,转而一脚踹在他膝盖上,看似轻飘飘的一脚,但是被踢的人却感觉膝盖骨都要碎了。   在孤儿院和天桥下长大的孩子,怎么可能没有点手脚功夫,何况是长成林葳蕤这样的。庄老三本来就是个花架子,这会痛极想要叫出声,却被阿福用盘子给堵住了嘴。   庄老三的手下见状也要扑上来,这时外头呼啦啦地闯进来了几个汉子将他们压制住,原来是听说了酒楼有麻烦火速赶来的林慕英。   “哥,你没受伤吧……”林慕英走进才发现那庄老三的惨状,最后的语气有些迟疑。   林葳蕤接过阿福递过来的手帕,擦了擦鞋子,“来的正好,叫你的人把他们绑了带到后院去。”   本想英雄救美的林慕英末了却助纣为虐:“……哦。”   大堂里目睹了这出大戏的食客们面面相觑,“林老板真性情中人……”。不过一个个都在心里打定主意,今天晚上再上这吃一顿,毕竟这可能是有凤来居最后开张的一天了。   后院的水塘里,扑通扑通下了五六只水饺。其余的鱼儿都惊慌地散开,只有林葳蕤放养的三尾锦鲤慢悠悠地游了过来,好奇地打量。   “你他妈的知不知道老子是谁!竟然敢这么对我!等我出去!老子带兵抄了你们这破酒楼!到时候要姓林的你给我跪下来舔鞋!”庄老三在水里扑腾,边指着水边的林葳蕤叫嚣着骂骂咧咧,一张嘴比臭水沟里的水还脏。   林葳蕤指着这些人高马大的护卫问林慕英:“你的人?”   林慕英点了点头,他好歹是个富家少爷,身边有些打手是正常的,虽然他从来不在外头欺男霸女便是了。他听说有人在酒楼里闹事,立马就将身边的和家里的打手都叫了出来想给大表哥撑腰。   “这几个,给我废了。”林葳蕤随手哗啦了几个人,不偏不倚正是刚才那几个眼神下流的人。   林慕英反应没过来:“废了?”怎么个废法?   林葳蕤仿佛听见了他的疑问,眼神轻轻地落在他下三段处。林慕英立马跳了起来,见所有人都望向他,又羞恼地冲小厮道:“都没听见吗?这几个拉出去废了!”   那几个刚才还在跟着庄老三叫嚣的打手也听见了二人的对话,立马就惊恐地求饶:“林爷饶命!奴才只是一时鬼迷心窍,真没有冒犯林爷的意思!”   子孙根都快没了,自然没有什么顾忌了,另外几个也道:“都是这瘪犊子庄老三指使的,振兴楼的少东家也有份,不关我们的事啊!还请林爷手下留情啊!我们上有老下有小的……”   林大少挑了挑眉,“振兴楼?”   一听有戏,几个奴才在水塘里挤开庄老三,抢先着说:“是!是!林爷,就是那振兴楼的少东家嫉妒您这边的生意比他家好,所以花钱雇了我们。一开始庄老三没有兴趣,嫌钱少,但是他看上了振兴楼的四小姐,振兴楼的喜得来便承诺之后会将他妹介绍给庄三,我们这才上门来冒犯……”   林葳蕤点点头,表示记下了。林慕英还惦记着废了这事,林葳蕤瞧他一眼,“揍一顿,然后留下来给后厨当苦力。”   最后只剩下庄老三一人,他手脚被绑着,膝盖骨疼的厉害,在水里动弹不得,时不时呛水,但是一双眼睛怒火冲天,一直朝林葳蕤不要钱地下刀子。可没人理他,大少爷放话了,天热,让庄老板在水塘里凉快凉快。    第28章 壬子年夏至·等风来   二楼雅座。   林慕英趴在桌上, 也跟僮掌柜一样愁眉苦脸了, “哥, 你此番太冲动了, 官家的人我们平头老百姓可惹不起……”   林葳蕤悠哉地仿佛大难临头的人不是他一样,正喂新宠鱼,“听说南襄报社跟四叔熟?”   林慕英耷拉着脸也开始喂鱼,“嗯,我爹当年入了股。”唉, 这鱼怎么不吃我投的?!   “当我欠四叔一个人情,让南襄报社将今日的事情报出去, 标题就起:警察厅厅长护妻弟酒楼闹事, 有凤来居怒而关门以示抗议。”   林慕英目瞪口呆, 还、还有这种操作?被逼关门还能这么说, 不过却是将有凤来居放在了老百姓这边, 还颇正气凛然。   却说那头庄大姐第二天听下人回报说弟弟被人打了, 立马就疯了。她就这么一个宝贝弟弟, 这会子被人打了, 听说还关着, 哪还坐得住, 立马就让人带着十几个警察给围了有凤来居。她还知道给拉了面遮羞布,说是接到有人报案, 有凤来居涉嫌绑架殴打客人。   可惜有凤来居从早上开始就没开门, 硬闯是不行的, 这十几个警察都是丈夫的手下, 没有他的命令,万万没有开枪的权利。庄大姐一看奈何不了有凤来居的人,又去跟丈夫哭诉,结果被甩了一脸报纸。   第二天的报纸果然铺天盖地都是警察厅厅长滥用私权护妻弟的事情。不仅是南襄报社,本省其他大报小报也都纷纷转载。自从民国建立,开了言论自由的口子,这办报纸的人一天多过一天,这胆子也是一个大过一个,不怕被查,就怕不够惊世骇俗。只要有新闻,大总统的丑闻也是照报不误!   “报纸上都这么报了,臭娘们你还胆敢带着人去围酒楼!你是嫌人没把柄主动送上门去是吧!这事闹大了我被人撸了官帽,看你还有什么当少奶奶的好日子!”   警察厅的人接到上级命令,急匆匆地退了。不过第二天有凤来居也没有重新开业,反而是在门前摆起了施粥棚。   端午过后不久,年岁便来到夏至,天热得不成样,那些自持身份大夏天也穿着长衫的人这时候全都去羡慕那些大街上打赤膊的下等人了。人走路上没个遮掩,一不小心就得中暑。有凤来居的后厨里头,所有人都光着膀子,只有正在做示范的林葳蕤还一身长袖,也不见他流多少汗。   田庄里第一割的糯稻米加入新鲜的整片荷叶放在能装得下一个成年人的大锅上开煮,绿豆、薏米、莲心、百合、芡实、苡仁、赤豆隔夜泡好,黄色的银耳至少洗五遍,按照先后次序放入糯米中开大火煮沸。   “不同的食材放入的次序不同,不要一股脑放进去。荷叶待会要拿出来的,所以整片放下去不要动它。熬两个时辰,加入桂花糖转小火煮。”   “你们看着火,我去外头瞧瞧。”   林葳蕤走出厨房,阿福立马递给他一条泡了冷水的布巾让他擦汗,道:“大少爷,裁缝店的衣裳做好了,我让他们今日便送来这里。”   林葳蕤摇头:“送去小别业吧,田庄正在收割,我要回去盯着。”边说边将最上边的三颗扣子解开,露出精致白皙的锁骨,在太阳底下一站,白得反光。无论哪个时节,他总是白的过分。   虽然林大少耐热,但也不代表他不怕热。从前有空调,他可以一年四季都西装革履,没受过苦热,到了这里,他头五年在欧美等地,那儿的一年的最高温度估计也没有襄城夏天一个普普通通的热天厉害,所以他还真没多少夏天的衣裳。   门外,僮掌柜扯了扯脖子上的湿毛巾,又擦了跟雨下似的汗,小声嘟囔着贼老天热死个人了,人胖点总是更加容易流汗。见到东家出来,赶紧道:“大少,我们这边快搭好了,您快进屋去,外头晒。”林葳蕤瞧着也没什么问题就要走了,走出一步又踏回来,“僮掌柜,你是不是又胖了?”   僮掌柜收着肚子,干笑。新开张的酒楼里伙食太好,即使比从前忙,但日子舒心,吃得又好,这能不胖嘛!   林葳蕤嫌弃地转过头去,“这个月取消你的员工餐,回家吃去。”   阿福在旁边憋笑,拍了拍仿佛天塌下来的僮掌柜,然后追了上去问,“大少爷,咱酒楼啥时候重新开张啊?”   “给你们放假不好吗?”之前酒楼一直都没停过,无论是后厨的人还是跑堂招待的,都是一天连轴转,没个休息的,所以林葳蕤索性放了他们三天,还每人发了奖金。不过倒是没有几个人出去耍的,跑堂的小弟没客人就擦擦桌子,偶尔喂喂不搭理他们的锦鲤,负责二楼招待贵客的几个小姑娘帮忙带放假的小少爷和他的小同学。至于大宝他们则是继续在厨房里捣鼓,跟着他学做夏至粥。   “好是好,就是心疼,咱开张一天得挣多少大洋啊,都被那个庄老三也搅和了!而且现在因着有舆论压力在,庄小姐不敢再做什么小动作,但是肯定恨死我们了,指不定以后警察厅的人得给我们找多少麻烦呢!这自古民斗不过官啊。”   林葳蕤只笑不语,“告诉僮掌柜,施粥三天,三天后开张,这次我们上几道新的招牌菜,这振兴楼不是嫌我们碍着他们的路吗,那我们索性把路都占了吧。”   于左棠之前去了趟上海,今日才回来。多日没有尝到有凤来居的菜,可把他给郁闷坏了,嘴里吃什么都不香。刚回到家立马就带上妻儿上这来了。哪想这有凤来居居然没开张,还是跟门口的僮掌柜聊了会才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林先生虽有些冲动,但其人品却着实令于某佩服。所以酒楼今日不开张了?你们这是在施粥?”   “对呀,这不夏至了嘛,大少爷说天热,煮点夏至粥让大家消消暑!取之于民,还之于民嘛。我们还给每位办理了贵宾卡的客人也每户送了一份,于先生来得正好,这粥可是大少亲自动手熬的,在炉上熬了四个时辰了,放了很多好东西,您可得好好尝尝。”   于左棠一听更高兴了,这林先生才是真正的行家啊,他一出手还真不是寻常人东西。一家子领了粥,高高兴兴地回家去。   食盒外头有融化的冰块,丝丝若有若无的寒气。打开盖子,一股桂花香先溢了出来,于夫人闻着便笑了:“这有凤来居太大方了,这糖用的竟然是桂花蜜,真是舍得下本钱。”   尽管这粥里有很多食材混杂,但并没有纷杂的感觉,整碗粥呈现黄白色,看着就清凉。粘稠的糖水裹着各种材料,勺子一舀,还能看到晶莹的拉丝。一口粥下去,带着些微的凉气,从喉咙舒坦到苦夏的胃里。既有谷粒的软糯可爱,盈满丰收,也有荷叶的夏至清爽,隐而不见,配上桂花蜜的甜而不腻,仿佛吃的不是粥,而是扑面而来的夏至凉风、自然馈赠。   令人无法自拔的味道迫使人一吃再吃,待回过神来,一碗粥已经空了。   于左棠又舀了一碗,啧啧道:“真是奇了,一碗粥还真的是比肉还香……”   于夫人顾不得喂孩子了,把侍女叫过来喂小儿子,自己好有空一同喝粥。此刻放下碗,好一会没说话,细细回味了会,对丈夫说道:“夫君,我观先生行为做事,非寻常人,早晚会跳出襄城这个小鱼塘。那警察厅的厅长不是跟你有几分交情,林先生是个品德高尚之人,这次小人作怪,或许你可以从旁调节一番,也好与林先生结个善缘,”   于左棠颔首赞同:“我正有此意。”    第29章 壬子年夏至·好看否   有凤来居连续布施三日, 每日天没亮就有人在门口排队, 等日头起了,一条长龙般的队伍能从街头蔓延到街角。这里头, 除了囊中羞涩但是久闻大名的平头老百姓, 还有吃完酒楼送的粥还意犹未尽的贵宾们家中的小厮。   两口大锅,满满的粥不到一个时辰就送完了。僮掌柜出来打圆场, “感谢各位父老乡亲的支持,今日的粥送完了, 往后逢年过节我们酒楼还会不定时施粥, 欢迎大家来品尝。前个儿酒楼遭难, 不过如今已经摆平,今日便重新开张, 今日光临本店的贵客们将享受九折优惠,还可以品尝新的菜色。”   无论是排的到人还是没排到粥的人都鼓掌叫好, 他们是都知道前几天发生的事情的, 老百姓总是站在弱者这一方, 何况还是敢于抗议官府的人。原本有凤来居的饭菜还会让平头老百姓有距离感,但是经此一役, 却是无形中拉拢了人心,尤其是在尝了免费的夏至粥后, 更是起了攒钱逢年过节带着家里人去搓一顿的念头, 无他, 味道太诱人了!   街角安静地停着一辆轿车。车内, 换了军服穿了一身便衣的吴冕和江坤瞧了瞧后头盯着有凤来居的招牌看个不停的大帅, 一头雾水。   “去打听打听那家酒楼的情况。”   “是,大帅。”吴冕下车拦住几个刚才排队的乡亲打听。等坐回车里一五一十地复述,末了忍不住点评了一句:“这酒楼老板看似处于弱势,其实微妙地掌握了民心。有这个在,警察厅的人就算是敢动他,也得思量思量舆论之威。妙!虽然走的是步险棋,但确实出了气又保全了自己。看来是个性情中人。”   车后座一直紧盯着酒楼不放的叶鸿鹄听到这,轻笑了一声,踢了踢前座,“走,来到别人的地盘,怎么能不去拜山头呢,去都督府。”   一行三人加上暗处的护卫往都督府去,为着豫西剿匪的事情焦头烂额的张芝庵不还知道自己即将迎来一尊脚跺一跺,整个华北就要地震的大佛。   有凤来居重新开张,上了四道新菜,其中三道是振兴楼的招牌菜——白玉盖珊瑚面,桂花鸭、百花鱼肚。白玉盖珊瑚面名字雅致,其实不过一碗虾脑汤面,再入了虾仁虾子作配料,面条柔韧滑爽,面汤鲜美无穷,一直是振兴楼的看家菜、许多老顾客吹嘘的无上珍品,掌柜的将方子看到比自己婆娘还紧。   可惜人家有凤来居偏偏在重新开张之日上了这道菜,这也就算了,难堪是是,味道远远超越了振兴楼。而做桂花鸭的鸭子选用的是林家田庄里养在水稻田里的新鸭,吃的是稻米余粒,碧波绿水里养得精壮结实,肉质酥嫩而无半分柴感,吃过的客人里头有激动地甚至当场飙出一句“天下第一鸭”的赞誉。百花鱼肚味道清淡香甜,鱼肚软滑洁白,是一道夏季下酒佳品。   厨艺没有抄袭一说,只要你会做,就是你家的菜。不过民国的厨师行内倒是有个挺有江湖义气的潜规则,便是看家菜尽量不与别家撞到一起,以免伤了生意和气。   所以有凤来居此举便是明面上的挑衅了,不过食客们可不管这些,只要你比别家好吃,客人们自然往你那走,管你仗义不仗义,再说了,振兴楼的少东家做得事或多或少还是让人给传了出去,至于里面有没有林葳蕤的手笔,那便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回乡下探亲回来,发现自家酒楼生意比起走之前更加一落千丈的振兴楼东家喜老爹在了解完自家儿子做的好事后,跟白面馒头似的大脸一下子变成了红烧狮子头,怒冠冲发,拿起扫把就要打断儿子的腿。   “里面请,爷几位?是要大堂还是上房雅座?”   吴冕要了个上房,又朝旁边的江坤低声道:“大帅不对劲啊!”   江坤这会闻着空气中的酒香有些魂不守舍,敷衍道:“哪不对劲?”   吴冕立马就来了劲:“你看,大帅说要来找夫人,可是到了这襄城吧,也不见他登门拜访哪家小姐,反而是先来了这家酒楼门口看了半天,又去了都督府威胁人家张大嘴,帮人酒楼摆平了这事。办完事又来了这酒楼,难道咱夫人是这酒楼东家的哪位小姐?可是我又打听了,这家酒楼的东家是个二十左右的先生,家中只有一个身世不明的弟弟。你说!这是不是哪都不对劲!”   江坤嗯嗯了两声,见着人家伺候点菜的姑娘立马就问:“你们酒楼上的是什么酒,怎么这么香?”   湘姑娘笑着道:“客人识货呀!咱酒楼的招牌之一便是这神仙酒了,不过这酒特容易上头,因此规定每桌只能点一盅,客人要来一盅吗?”   江坤直接道:“我们酒量大,给上三盅!”   湘姑娘为难:“可是,这是酒楼的规定……”   一直在看菜单没有出声的叶鸿鹄拦了他:“一盅即可,别为难人家小姑娘。等会你还要开车。”   江坤摸着头嘿嘿笑,这才罢休,他确实给忘了,贪杯误事啊,他这都多少年没这样过了,这酒厉害!   吴冕见他们一个两个都只顾着吃,索性也不琢磨了,也拿过菜单开始点菜,不过一翻开才知道大帅为什么刚才看个菜单看那么入神了。这菜单确实出彩,不愧是文化人,待知道这菜单是林老板自己画的,不知不觉吴冕便对这未曾见面的林先生有了好感。   三个人点了十几个菜,最后还一点都没浪费剩下,湘姑娘还从未见过如此能吃的客人,尤其是那位一看就是三人中地位最高的男子,简直就是包圆了桌上一半的吃食。   吃完饭,他们又提出想见老板一面,说是有事相求。这事湘姑娘做不了主,请示了僮掌柜,僮掌柜也算是见多识广,一见三人通身的煞气,又瞄见几人腰侧鼓鼓,当下便有了底。来者不善,他硬着头皮推说大少爷不在酒楼里给婉拒了,一身胖肉暗地里直哆嗦,就怕几位军爷一言不合掏枪把自己给崩了。   大少爷,老僮我也是为您出生入死了,您可别再盯着我这一身肥肉了。   没料到几人也好说话,那为首的男人气势最可怕,却也只说:“那麻烦你转告林先生,有位姓叶的客人愿意出重金聘请他为私厨,希望他能考虑考虑。”   吴冕虽然没有明白大帅的用意,不过也立即反应过来,做好下属的工作,威逼利诱道:“我们四爷地位尊贵,十个警察厅厅长都无惧,若是此事成了,庄老三的事情绝对不会再发生在有凤来居,僮掌柜你可要同你的东家想好。做生意的,有一个靠山总是好的,我们所求不过一顿饭。”有一句吴冕他没说全,这顿饭也是救命饭。   大帅的身体已经不能再拖了,而只有有凤来居的饭菜才能让他吃得下。   叶鸿鹄望了他一眼,没反驳。   这厢僮掌柜被人威胁,那头小别业也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来的是张芝庵身边的参谋。   那参谋一上来就问:“林先生同叶大帅什么关系?”   林葳蕤听都没听过,直接道:“不认识。”   那参谋又问了一大堆问题,林葳蕤懒得跟他废话,他上午去了一趟田庄盯人收割稻米,附近那些管事的见着林家田庄稻米收成好,生长期又短,一个个都围上来想要购买他的种子,他应付了半天,回来又入了洞天里去收割了一堆杂草。不知道为什么,这顿时间,洞天里的一些地里突然冒出来一堆杂草,他又得多花一点功夫将它们除去。这会子乏得很。   那参谋自认为十分客气地说了半天,见他油盐不进,冷笑道:“都督的意思是,他在襄城的这段时间,由你们酒楼来负责他的吃食。这位叶四爷权势滔天,都督都得罪不起,林先生既然同他不认识,最好还是配合点将人伺候好。听闻林家酒楼得罪了人,林先生有傲气是好,不过想必一定听说过刚极必折四字。”林葳蕤没说答应,也没拒绝。   第二天刚巧僮掌柜又说有一位有权有势的同样姓叶的先生想要雇他做私厨的时候,林葳蕤冷笑了一声,突然看着池塘里的锦鲤问道:“他长得好看吗?我只给好看的人做饭。而且收费很高,他怕是付不起。”   回廊尽头突然响起了一声低沉的男声:“挺好看的。再贵也没关系,付得起。”接着是噗嗤两声笑。    第30章 壬子年夏至·三孤狼   吴冕看着不远处对坐不语的两人, 胳膊肘拐了拐旁边的江坤, 见他正在擦枪,一把夺了他的枪放进枪匣子里,“别吓着人家林先生!”   江坤站直了,无奈道:“敢跟大帅对峙呛声的人, 你见过几个?他们现在在哪?这样的人怎么会被我吓到,你别瞎操心了。”   “你说大帅那么盯人家看, 连眼珠子都不带眨的, 怎么跟耍流氓似的呢?”江坤瞧了一眼,嚯,还真是跟大流氓调戏大闺女似的。   林葳蕤皱了皱眉, 眼前的男人眼神过于肆无忌惮,若不是没有从中感受到半分淫邪, 恐怕这会他不会同他平和地坐在这里, 饶是如此, 他还是感觉到了领地被侵犯的不适感, 并且无可奈何。这个男人非庄三李四之流,结合之前都督参谋说的那些话,他也只好耐下性子周旋,但心底到底暗暗戒备。   对付庄老三这等狐假虎威之人,他不必顾忌, 直接上脚。但应付这等真功夫在握的人, 在不触碰到他的底线之前, 他还是愿意说话的。当然语气不怎么好就是了。开个酒楼这么多麻烦, 引来这么多牛鬼蛇神,做的菜太好吃还是他的错咯?   被猛兽盯上的野猫浑身炸毛,舔了舔小虎牙,亮出锋利的小爪子。   林葳蕤开口想要打断眼前人的紧迫盯人,“叶四爷?”   “不必见外,叫我四哥就好”,叶鸿鹄仍旧目不转睛。   林葳蕤喝茶的手顿了顿,忽而笑了,“听说四哥想要尝尝我的手艺?”   这一笑让气氛缓和很多,叶鸿鹄见他笑,也笑了,不过语气正经了许多,“我这几年胃口不好,前些日子有人送了一个厨子到府里,正是从你们这出去的。得知他的手艺出自蕤……咳咳,葳蕤之手,便慕名而来。我不挑食,你也不必给我专门安排,一日三顿跟你一起吃即可。”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一起吃的人。   林葳蕤顿悟:“那人可是李二宝?”   叶鸿鹄还真没问那个厨子的名字,示意了一下后头的副官,吴冕立马就道:“对,是叫李二宝。林先生手艺高超,仅仅是一个未挂名的弟子就能有这般手艺。大帅心系先生手艺,唯有先生做的菜才吃得香。不过添双碗筷的事情,还请林先生不要拒绝。”   原来是这样,林葳蕤垂下眼帘,只说让他考虑考虑。转头就让林四叔去打探了一下这人的来路。   林四叔听完却是若有所思一阵,继而惊讶地再三确认:“侄儿,你确定那人姓叶,排行第四,下属叫他大帅?!”   林葳蕤点头,林四爷从椅子上惊起,立马叮嘱道:“若是此人,那侄儿你可得收收你的脾气,再怎么样也得好生伺候着,此人我们谁得罪不起啊!”他来回踱步,嘴里念念叨叨:“怪哉怪哉!好好的奉天不待,这尊大佛怎么到我们襄城这种小地方来了!”   林葳蕤面色不改,阿福倒是惊慌地问:“四爷你倒是别卖关子了,快同我们说说这人是个什么路数吧!”   “唉,这各省的大帅,姓什么的都有,这姓叶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奉天的叶志之!人称东北王。说起他的崛起,道上还是一段传奇。放眼全华夏,就没有他这般年纪轻轻的大帅。据说这叶大帅从前只是奉天一户贫苦农家的小儿,自幼丧母,十几岁入了奉天军事学堂。   “后来那帮东瀛人不是打赢了老毛子,占领了旅顺,又在光绪三十二年建立了‘南满洲钱道株式会社’专门掠夺资源。我当年恰巧走一批水货经过东北,啧啧,当地人的日子简直苦不堪言,活像在炼狱里。听说叶大帅的老父亲便是惨死在东瀛人刀下,东瀛人在东三省胡作非为,政府无力去管。这叶大帅当年便带上军事学堂里的同窗,投了绿林,数年时间渐渐集结成了一只数万人的军队,攻占了东瀛人的租借区,将东瀛人都赶跑了。东瀛通过大清交涉,大清都自顾不暇了,哪能来管这事。后来,这叶大帅又剿匪,又打军阀,别人是打一战穷三年,他是以战养战,没见他穷过,底下的兵最招人羡慕。去年全国各地爆发革命,清廷没了,就东三省这地方有他镇压,稳如磐石,那些所谓的省都督见了他,连个屁都不敢放。”   阿福听到这,急切地问:“为什么呀?”   林四叔瞧自己说了这么多,侄子的脸色终于凝重起来了,赶紧添油加醋:“一个省都督顶天了万人左右兵马,全部配枪还悬着。可是叶大帅他坐拥东三省十几万兵马,手底下还有自己的军工厂。我还听说,现在的民国政府正在跟他谈一笔大买卖。”林四爷比了个枪的动作。   “你说的称他为大帅的左右两人应该就是他身边的亲信江坤和吴冕。当年叶大帅一人一枪单挑了一个土匪帮,那土匪帮专干劫富济贫的事,江坤便是那山头的少东家,从那时起便跟着他一起四处打。吴冕则是他的同窗,不过叶大帅对同窗倒是有些心狠手辣,听说有一年他不知道发什么疯,将几个最得力的同窗亲信给砍了。不过听闻他非滥杀无辜之人,又素好美食,府中请了一大帮名厨,可能只是看上了你的手艺。不是我夸,你的手艺恐怕连皇帝都能折服,不足为怪不足为怪。总而言之,既然他所求不过一顿饭,侄子你便当他是个稍微尊贵点的食客即可。”   林葳蕤谢过了四叔,见天快暗了,索性回了小别业。然而一到门口,便见到了白日里叶四叔口中土匪头子出身的三人。   吴冕从来不知大帅的脸皮这般厚,见他一见着人林先生就猛盯着看。身为下属,这会也只能有事服其劳了。   “林先生,这我们初来乍到,没个安顿的地方,订房的时间晚了,镇上的客栈全都满了,我们只订到了一间客房,我打算今夜和江坤两人挤挤。大帅能不能麻烦林先生收留?”   林葳蕤眼神意味不明,问道:“一间房也没了?”   吴冕还没答话,叶鸿鹄就一本正经道:“全都没了。”   林葳蕤用眼角飞了他一眼,气极反笑:“那襄城客栈的生意真好。”   叶鸿鹄被他飞过来的小眼神看得瞳孔都红了,幸好夜色昏暗无人知。他大长腿一跨就到了人跟前,动作虽然霸道,但是语气讨好:“麻烦葳蕤收留了。”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葳蕤二字,总带着缱绻的韵味,让人不忍拒绝。   吴冕和江坤安排好暗处护卫的人便走了,留下死皮赖脸赖在人家家里住的大帅。   路上,看着奉天发来的电报的吴冕忽然一个激灵:“坤!你还记不记得大帅急匆匆地从奉天坐火车到这的那晚说了什么?”   开着车的江坤想了想,“大帅说别让姓宋的搞死自己?”   吴冕一个打挺,“我管他姓宋的还是姓孙的!大帅说他要来找夫人的啊!”   江坤忽然福至心灵,和吴冕异口同声:“所以我们会有一个男夫人了?!”   两个活了二十几年依旧跟自家大帅一起打光棍的老光棍,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家注孤生的大帅千里之外,暗戳戳地给自己找了个男媳妇,还住进了人家家里。两人齐齐踢了踢车厢,骂了句娘。还是不是兄弟了!说好的奉天三孤狼一起看夕阳呢?!   ·   ·   家里来了个陌生人,小蓁芃缩在大哥身后,大大的眼睛瞧着他。   林葳蕤吩咐胖婶:“二楼收拾一间客房出来。”胖婶瞧着没见过的客人,问了些注意事项。   叶鸿鹄进门也不客气,直接尾随主人坐在沙发上,闻言就道:“跟你家少爷一样就成。”   胖婶看向大少爷,见他面无表情地点头便去了。   林蓁芃悄声问:“大哥,这位叔叔要住在我们家吗?”   叶鸿鹄纠正道:“叫哥就行,我才二十九。”   林葳蕤点头,吩咐小弟别乱跑,又对不请自来的客人道了一声自便,便上楼洗漱换衣去了,一点也没有客气招待的意思。   然而等他换了身衣裳下楼来,却发现自个腼腆内向的小弟已经一口一声哥的叫了。见了他下楼来,迅速混熟的一大一小交换了一个眼神,林蓁芃拿着新得到的玩具回房写大字去了,叶鸿鹄又开始实行紧迫盯人战术了,不过这次他在那莹白如玉的锁骨处和短袖露出的手臂上流连了许久,嘴里道:“这次我来的匆忙,未带换洗的衣裳。”   “家里没有大帅可以穿的衣裳,不如叫人送来吧。”眼前的男人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典型的东方男子面孔,白日里他自夸自己好看还真不是假的。这人身量高大,需要林葳蕤微仰着头才能对视。看着高,就是有些单薄,也正是因为这样,林葳蕤才信了几分他胃口不好的说辞。不过即使看着瘦,也断然是穿不下林葳蕤的衣裳的。   “叫四哥别叫大帅。天色暗了,这会太麻烦人了,将就穿就行。”   客人都说到这份上了,林葳蕤只得去搜了一身最宽松的衣裳。敲开客房的门,就见光着膀子只围了浴巾的叶大帅正低头看着他,头发还滴着水。林葳蕤往下看,没想到这人看着瘦,一身腱子肉倒是不缺,腹肌块块分明,看着硬邦邦的。   头顶上传来他一本正经的询问:“要不要摸一摸?”    第31章 壬子年夏至·非常稻   “四哥说笑了, 这是衣裳,还是快穿上, 别着凉好。”林葳蕤说完转身就要走,却被人轻巧地握住了手腕, 出手的人甚至转了个弯, 握得更舒坦了。   叶鸿鹄依旧是那副自以为人畜无害的模样,“明日可以尝到葳蕤做的早饭吗?”   林葳蕤转了转手腕, 发现松不开,朝他道:“叶四哥对每个陌生人都是这么自来熟的吗?”   “正是因为不熟,所以才要抓紧一切时机混熟。”逻辑满分嘛!不愧是奉天学堂出来的。   “如果你这时候松开,或许明天的虾饺、烧麦、肠粉、南瓜粥还有你的份。”   这威胁有点大,叶老四磨磨蹭蹭地松了手, 末了拿过人家递过来的衣裳的时候,又顺手摸了一下。林葳蕤面不改色,踩过他的脚回了房。   真是奇怪, 听着名头倒是挺厉害的, 怎么跟个流氓似的。而且,总有种熟悉的感觉,仿佛很久很久以前, 他们便一起相伴,看过暮雪。   ·   战火纷飞, 他最信任的手下、昔日好友同窗带着队里的精锐背叛了他, 他自小收养的孩子拿着他全部的家当叛变投敌, 最后他拼死守护的百姓领着敌人将他击毙在躲避的山沟里。他的后半生可谓是山穷水尽, 众叛亲离,死后也不得安生,被最得意的手下斩下头颅。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冬日的暮雪里,看见了一个快要哭了的小男孩。   “小草,阿华怎么醒不过来了?小六他们出去找吃的也没回来,会不会出事了?”一个哭泣的童声吵得林葳蕤心烦,低下头却望见一个闭着眼睛,嘴唇发紫的小男孩裹着天桥下唯一一条棉被躺在地上,旁边一个满脸脏兮兮的小姑娘在哭。他知道,阿华已经走了,永远不会再回来。而小六他们也不会回来了,他们加入了本地的混混团体。就连现在这个哭啼啼的小姑娘最后也会走。果不其然,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   “你好像被抛弃了,你是不是要哭了?”声音沙哑沧桑。   林葳蕤回头望,没发现人。等过了一阵,那道声音又响起,“男孩子不能哭,记住,再苦也不能哭。”这次他往自己的左手边望了望,那里似乎有一个人影,特别高。他不理,又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雪走路。他哪里在哭了?   “年纪小应该多笑,等到大了想笑也笑不出来了。你要去哪?这家饭馆招人,不过他们招的是成年人。”   “你要学做菜,挺好的,男孩子打打杀杀不好,有门手艺傍身最好。”   “小孩,你好像没有做菜的天分。做不成厨师做帮工也行,你的刀工练得就不错。”那沙哑的声音嘟囔道:“奇怪,我虽然不能尝,但好像味觉比以前好多了,眼睛还能看到一些别的东西。”   一年后,饭馆老板瞧着厨房里的灯火,叹息道:“葳蕤那孩子这么晚了还在厨房用功呢。”   大厨子也悄声道:“是啊,他的刀工了不得,可惜了,就是上锅不行,可人小孩有志气,一点都不服输。让他去吧。”   狭小的厨房里,昏黄的灯火下,一人一影,“罢了,我都成这样了,左右吃不了东西,把我的眼睛和嗅觉给你吧。”   ·   叶鸿鹄抱着别人的衣裳难得睡了个安稳觉,困扰多年的梦魇这次只开了个头便没了踪迹。林葳蕤却做了一晚上不知所谓的梦,早上起来却全忘了,头痛脸也黑。早起的胖婶眼见着大少爷脸色阴沉下了楼,进了厨房,拿起一个南瓜去皮切小块,胡萝卜洗干净切成头发丝大小,整个过程不知道睡醒没,但是动作毫无凝滞,行云流水,那分量不小的刀在他手上跟玩具似的。泡了一夜的小米加入南瓜块和萝卜细丝放锅里小火熬煮。   锅里的粥咕噜咕噜冒着泡,林葳蕤也不浪费时间,左手起了个碗,往里倒料酒、老抽、耗油、生抽、糖等十几样调味,调成酱汁备用,将昨夜炸过泡好的凤爪放入油锅内,撒入花椒、辣椒、姜末,倒入着色的酱汁翻炒,最后还要再放上笼屉里蒸上小半个时辰的豆豉凤爪。   昨夜答应了要做的虾饺和烧麦自然不能食言。半肥半膘的猪肉和马蹄切成绿豆大小的丁,胡萝卜切丝,草虾去壳去线切两半,林葳蕤把这些馅料都倒入碗中加入调味,然后捏成团在碗里摔打,这样做出来的馅料更加有黏劲,一口咬下去不会是散的肉馅。和面捏团擀成薄薄的飞片,这些对于林葳蕤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只见那双白玉的手指轻巧地包入馅料后两三下将皮捏成贝壳状上笼蒸。   “给我……”后面的话还没说完,一沓云吞皮已经递到跟前,林葳蕤也没在意,接过云吞皮就开始包烧麦。厨房门口的胖婶眼见着自己的位子被客人顶替,厨房里两人无声无息却配合默契,不知道该不该开口提醒大少。接下来无论林葳蕤想要什么,很多时候甚至话还没说出口,旁边的人就已经将调味递给他。不知不觉,厨房里的动作快了很多。有次林葳蕤挽起的袖子散了下来,他自己要去挽的时候,旁边快速伸过来一只肤色黝黑的大手,将袖子一节一节整整齐齐地挽好。林葳蕤回过神来,才发现旁边打下手的胖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换成了昨夜借宿的客人。   客人同样挽着袖子,大清早依旧自来熟,见他望来问:“还有什么要做的吗?”   早饭上桌了,林蓁芃也揉着眼睛起了床,瞧见厨房里的两人和外头蹲着的胖婶,也蹲在厨房门口悄声问:“婶婶,大哥他们怎么一起在厨房?”   胖婶摇摇头,“或许叶先生是大少爷很好的朋友吧。”   两位“好朋友”出了厨房,桌上,林葳蕤将熬得糜烂的全素南瓜粥推给叶鸿鹄,自己和小弟则是端了碗滑嫩爽口的云吞喝。   “叶四哥既然胃不好,还是喝点素的好。”叶鸿鹄挑眉哑然笑着盯人看,林葳蕤也回看他,两人“深情对望”一会,叶鸿鹄率先败下阵来,倒也欣然接过南瓜粥。   幸而除了粥是素的,桌上还有其他点心可以一饱口福。虾饺的皮白如雪,薄如纸,里头鲜红的虾段隐约可见,一口一口小巧精致如同艺术品,干蒸烧麦糯米软香,肉质嫩美,一口刚好一个,小蓁芃吃的不亦乐乎。重头戏是豆豉凤爪,爪子泡的松软,豉汁饱满,一吮即脱骨,甜咸中带着微微的辣,味道美到就连手指上的汁水都舍不得浪费。   饭后,久未上门的表小姐林芙萱到访。   “恭喜表妹考上大学。”林芙萱见屋里有外男在,有些拘谨地坐着,挺直的背影犹如一株风中散发着冷香的百合。听到大表哥的话,她微微地笑了,有些羞涩道:“不过运气罢了。”   林芙萱从中等学堂毕业后,考上了京师女子师范学堂,林姑姑两夫妇高兴地放了两响鞭炮,直言感谢列祖列宗。不过高兴完,两口子开始为费用的事情发愁。京师女子师范学堂的学费虽然不高,但对于他们一家来说,却也是沉重的负担。况且还有生活费,要在京师这种地方生活,费用还是颇高的。林慕英在林葳蕤面前说过一嘴,正巧林蓁芃的国文成绩不是很好,后来林葳蕤托阿福送贺礼的时候便提了让她为小弟补课一事。林姑姑一家一开始不接受报酬,被阿福好说歹说给说服了。今日林芙萱来就是给小蓁芃补课的。   叶鸿鹄早在见到林芙萱时便自觉退到了房内,不去打扰他们。不过见林葳蕤交代完事情后要出门,又跟上去了。   “四哥挺闲的。”   叶老四摸摸鼻子,笑看着他没说话。   两人来到田庄里,这时候按道理还不到收获季节,但是林家的田里头已经是光秃秃一片,今年春播的稻穗差不多收割完了,正在酝酿雨水来了进行秋播。   林家的田庄虽然不算最大,但是往年收获时节还是需要雇佣周边一些短工帮忙收稻的。但是今年却不一样,已经快改成机器制造所的烟草行今年送来了几架小型的收割机和一台脱谷机。收割机小巧轻便地很,背个油箱在身上,手提着一柄割盘,轰隆隆的声音,圆盘似的巨大刀片所到之处,稻穗全部整齐倒下,省时省力!   叶鸿鹄四周走了一圈回到林葳蕤跟前,问道:“现在不是收获季节,你们的水稻却已经入仓了,我观田里其他的农作物也长得格外快,品质一看就知道绝佳。而附近其他的田庄则未有此等变化。这是何故?”   旁边的阿福这几天已经听多了人问这话,立马骄傲地说:“今年的水稻是用我们大少爷改良的种子才有了这么好的效果,现在别人家都在抢着要跟我们订下种子哩!还有这些机器也都是我们大少爷设计的!”看吧,我们大少爷就是这么多才多艺!   叶鸿鹄思量片刻,道:“葳蕤有没有兴趣跟奉天做笔生意?”    第32章 壬子年夏至·远客来   被自家大帅召唤来的吴冕做起了解说:“东北三省地域辽阔, 地肥物丰,所以我们占领、咳咳,接手后, 对农务这方面尤其注重,早几年前奉天就设立了几大农事试验场, 从国外高薪请了一大堆洋人教授进行种子培育, 目前流行在北方各省的“奉天二号”改良麦种就是那堆洋人搞出来的。   “水稻一直都是南方人种的, 在东北往上翻几百年都没有稻米的痕迹。奉天三省的水稻田都是这几十年朝我们那移民的高丽棒子开的地。前几年,大帅下令在三省择良地而种稻, 这才有了大规模的实验田。我方才在先生的田庄转了一圈,实话说, 我们每年五百大洋聘请的洋人教授折腾了几年的结果,都没有先生这一处田庄随随便便一株生长得好。先生不愧是留洋归来的科学博士和农学博士。”   林葳蕤倒是有些惊讶叶流氓的远见卓识, 要知道, 大规模的在东三省种植水稻还是在建国后伟人下令才出现的。一个大军阀, 最重要的便是有粮有枪,有了这两者, 不愁没人没兵,所以他这样做也确实没错。   不过,林家田庄的水稻长得好除了林葳蕤在小洞天培育的种子优良外, 还有一个别处无法满足的生长优势——灵潭水的滋润。伏仙河在林葳蕤不定时的放水下,如今已经俨然小洞天外另一处灵潭。这要多亏了那些河中的生物, 形如伏仙鱼和水中藻类这类水生生物受了灵潭水的滋养, 本身就自带了灵潭水的属性, 和河水互补,自然的循环使它形成有别于他处的水系系统。即使伏仙河是开放式河流,这河里的伏仙鱼如今也只在上游这一处生长了。而这处河中的水产更是无上珍品,无怪那些长期光临的食客们都说这有凤来居的吃食有灵气,多吃确实对身体好。   不过林葳蕤是不知道这些的,他自己都不清楚这河水的作用有多大,然而这笔大生意说他一点都不动心未免太过虚伪,也或许在他心里也曾经闪过那么一瞬乱世之中易子而食的惨状,但他素来又最不耐烦麻烦,因此只先打预防针:“任何生物都可能产生与双亲不完全相似的后代,这种不完全相似的性状国外称之为‘变异’,不过有些性状可以稳定遗传,有些则昙花一现。   “我田庄里的水稻也只是第一次试播,无法保证效果,且山水之间有差异,‘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道理恐怕二位都懂,奉天府买回去的种子林某也无法保证能完全达到这番效果。”   旁边对什么变异遗传都一窍不通的叶某人:“无碍,我信你。”   吴冕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也跟着道:“先生放心!我们会先派专家团来此地考察学习,种子买回去也会先进行试验再推广,到时还请先生不吝赐教。还有这田里的机器我们也想大量买进。”   吴冕没想到大帅这一趟丢下奉天所有事务的南下还能带来这么一个意外之喜,别看他端着,其实心底早乐开花了。最近几年全国各地哪的光景都不好,不是旱灾就是水患,手中有粮才好办事。   一群人往山上走,老衡在前头开路,为主家展示这半年来的收获。远处的山脚下按照大少爷的吩咐,圈了一大块地养了一群山羊、肉牛和肉猪,水塘里头鲜鱼肥美,还有遮天莲叶下的莲藕丛生,他们这会走的山路周围零散地种着一些果树,越到山上才越看得出人工的痕迹,都是今年刚栽下的果苗。林大少是来巡山的,叶鸿鹄他们也不请自来。入夏时节酷暑难耐,奇异的是这片山色却犹如覆盖在一片空濛的迷雾之中,人走在其间清凉无比。一行人边走边欣赏山色,都不是热络的人,一时无话。   走到水源处,林葳蕤蹲下来,把手伸进水里,一群银鱼立马涌上来咬他的手指头,指尖微微酥痒。   旁边伸过来一双手,轻轻地捧起他的手,不让他碰水,“山里的水凉。”   林葳蕤抬眼看眼前的叶四,带些讶异,微微挣脱开他的手,却也没有继续。怎么跟哄小孩似的,这人什么毛病?   旁边的老衡突然道:“哎哟!伏仙鱼!”   吴冕也往水里瞧,“这鱼儿长得倒是稀奇,跟云梦泽里头的银鱼一样,就是小了点。这怎么有粉色鱼眼的?”   “可不是银鱼嘛,不过我们这叫伏仙鱼,早些年捕绝了,最近才又出现的。粉色鱼眼的更罕见啊,我当年娶我家婆娘的前一日可是在这里蹲了一整天才网到一尾送去给岳丈家!就为了个好兆头,”许是见为首两人间的气氛不太对,老衡开了句玩笑,“我观二位爷一表人才,年纪轻轻,恐怕好事也将近啊。”   他刚说完,就听山下传来呼唤:“大少爷!大少爷!”   阿福回应道:“阿七,我们在这里!”   山路不好走,单靠两条腿跑过来的阿七喘着粗气到跟前,道:“大少,家里头来了一个洋人,说是来找您的!一进门就问有没有东西吃。别的说什么我们也听不懂,您快回去瞧瞧吧。”   林葳蕤站起来,用方巾擦干净手,想了想问道:“是不是一头卷毛,胖得跟猪似的?”   阿七迟疑:“头发是卷的,但是不胖。”   等见到人,这人说的第一句话便让林葳蕤知道他为什么不是他印象中的胖子了。飞扬李见着了林葳蕤就跟见着了多年未见的亲爹亲娘似的,嚎啕一声,就要扑过来,被林葳蕤后头站着的叶鸿鹄一只手拎起衣领丢到一边之后,他能依旧半点不带歇地上演认亲大戏:“上帝保佑终于让我见到你了!我下了船一路一路问过来,他们都听不懂我的话,不过当我闻到有凤来居里头的饭菜香味,我就知道是你了!林!没有你的日子,我仿佛从天堂掉到了地狱!看看我,被活活饿瘦了三十斤!国外的吃食不是人吃的,我没法呆了,这次来中国投奔你就不走了!谁赶我走我跟谁急!有吃的吗?我为了吃这一顿,已经三顿没吃了。”他说话是大部分英文里头夹着几个汉字的,也难怪阿七把他认成洋人。   叶鸿鹄当年军事学堂里学的是俄语和德语,英语一般,此刻他皱了皱眉,凑到林葳蕤耳边问道:“这人谁啊?”   林葳蕤也无语,“同学。”又对一旁看热闹的胖婶道:“早上的云吞还有吗?端一碗堵住他的嘴。吵得我头疼。”   飞扬李一听有吃的,立马就跟着胖婶走了,还用不太熟练的中文口语套近乎,让胖婶给他多盛点。听到动静的林蓁芃和林芙萱也都出来瞧热闹,飞扬李路过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朵玫瑰花,递给她,弯腰做绅士状:“日安,美丽的花朵应该献给美丽的女士。”林芙萱还没来得及拒绝,他就跟在胖婶后头去厨房了。   飞扬李,自称南洋华侨,父亲是华夏人,是中菲混血儿,林葳蕤美国留学期间的邻居兼校友。   胖婶竟然神奇地能够跟中文水平一般的飞扬李沟通:“所以大少爷在寄宿的地方做饭你每天都去蹭饭,导致一年胖了三十斤,飞先生真是性情中人。”   飞扬李摇了摇头:“不,不,女士,我姓李。不过我也不是每顿都能蹭到的,因为有时候林他不做饭,他老是待在实验室里,还让我守着不让人进去打扰他。”   胖婶暗自琢磨怎么有人名字是这么倒过来念的,不别扭吗?不过不妨碍她对这个大少的同学十分有好感,一头卷发瞧着就老实好摸,捧着早上剩下的云吞吃得跟吸了鸦片似的一副要升天的架势,忒好玩了。   叶鸿鹄原本还想紧迫盯人,这时江坤拿着一沓电报进了小别业,他只好告辞众人去了客房里处理堆积下来的事务。临走前,吴冕见自家大帅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湿漉漉的小东西,递给了他让他拿个鱼缸养着。吴冕一瞧,无语了,这不是刚才河里的银鱼嘛!细看还是粉色鱼珠的。   眼见着中午快到了,客房里的客人还等着他照顾一日三餐呢,林葳蕤挽起袖子开始动作。吃饱喝足这会正拿着一个西瓜在挖的飞扬李也凑进来,嘴里念念叨叨:“林,你拿了学位证就走,连声招呼都没打,可把学院里那帮要把你留下来的老头给急坏了,一个个都来问我你去哪了。我能说哪,只能说你回国报效祖国母亲去了呗,难不成留在美国为你们洋人服务。你不知道吧,他们原本是想留你做学院里的教授的!见你走了还说什么中国没有科学,你这是在浪费你的天才。”   林葳蕤头也不抬:“离我远点,西瓜汁要是喷到我身上,你会被我赶出去。”   见他有所收敛,问道:“回国干嘛?”   飞扬李振振有词:“现在不是民国建立了,不打战了嘛,我跟你一样回来办实业干实事!”末了怕林不信又补充了一句,“虽然不像你厉害,但我好歹也拿了个科学博士学位!”   林葳蕤不置可否:“别怪我没提醒你,吃完出去找住的。”   飞扬李难以置信:“林!没想到半年不见,你还是这么冷漠!好歹五年邻居兼同窗!你就不能收留我一晚?”   林葳蕤指了指刚好下楼来的人,“晚了,这里有一个能让襄城旅店都没空房的人住下了。”    第33章 壬子年夏至·见如故   叶鸿鹄见两人都看过来,不明所以, 但还是非常有眼色地凑到林葳蕤跟前, 将飞扬李不着痕迹地挤开, 问:“我们中午吃什么?”   家里一共来了五位客人,再加上自己一家子,林葳蕤得做一大桌菜才能让这群人吃饱。不过天气热,没空调, 他可不耐烦流一身汗, 所以早早决定中午做冷面。冰冰凉凉的面条,酸酸甜甜, 带点辣白菜的辣爽, 这个时候人的胃口哪还有苦夏一说,吃多少碗都不够!夏天的一人一大碗, 再配上早就做好的卤味, 够他们吃的了。   林葳蕤示意他手上的面,“冷面吃吗?”   叶鸿鹄当然是点头了,见他额头有微微的汗,叶老四想了想,出了厨房。   “林, 他是谁?怎么住在你这?”还抢了他的客房!   “食客。”赖着不走的食客。飞扬李不信,不过林葳蕤已经不耐烦开始赶人了, “热, 出去, 别在这挡风。”   把人都赶走, 林葳蕤继续手上的动作,冷面的面条不用太细,讲究的是不容易咬断,极其有韧劲。巴掌大的面团经由他手,一分为几,缓缓拉开到一定长度,手腕小幅度甩了几下,只看得到残影,小面团便成了小孩半指粗的面条。他将沸腾的面条过了几遍水,确认已经凉透了,把面泡进沁凉的山泉水里。   冷面的配料讲究久而不老,甜咸得当,上口脆,最好是一嘴咬下去还能听到清脆的声响,蹦出美汁来。林家的腌黄瓜、萝卜、辣白菜都是选用果蔬初生时最嫩的时候采摘下来放进坛子里腌制的,自然不失风味。   这些都切好大小,再把雪梨切块、白煮蛋切半,淋上凉透的鸡汤。他的神情专注,动作又快又准。过了一会突然感到额头上有轻微的触感。抬眼望去,林葳蕤就瞧见刚才离去的人手里拿着一块湿毛巾正在轻轻给他擦汗,见他望过来,便道:“你出汗了。”   林葳蕤有些挫败:“四哥对每个陌生人都这么照顾吗?”这已经是他第二次问这个男人这个问题了。   叶鸿鹄擦了他额头的细汗,又低着头为他拭去手背上溅到的酱汁,声音不变:“陌生人里头,分寻常人和一见如故的你。”   林葳蕤手上动作一顿,若无其事道:“帮我把鸡汤都浇到海碗里去,再加几块冰块。我的碗里多加冰块。”   说完大实话的叶鸿鹄老老实实地做事,听到这劝道:“不要贪凉。”   林葳蕤无视:“你管我。”   卤味是早晨胖婶按照少爷的方子弄的,毫不客气地说,就冲她现在学到的这一手,就可以去开一个摊子铺坐家里日收十几大洋了。卤水是林葳蕤亲自调配的,几十种药材,放入的顺序一点不能错,否则出来的味道就会完全不一样。即使是新卤滋味也完全不输给那些饭店里用了十几年的老卤。从前有家潮汕酒楼的老板见林家酒楼没上卤味,便表示愿意出高价买他的配方,再被拒绝之后又上门几次,价格一次比一次高,都被林葳蕤绝拒绝了。外人只当他藏私,其实残酷的真相不过是那老板长相太过油腻,入不了林老板的眼。   卤味主要是卤鸡和卤鸭,爪子、腿、翅膀,脖子、内脏等,用的是田庄里半散养半家养的鸡鸭。只要能吃就没有不能卤的,还有一些藕片、豆干之类的素卤,   午饭时分,除了唯一的女客在小房间里吃,其他人都端着属于自己的海碗聚在饭桌前。这个时候轻微的吸溜声是可以被原谅的,因为这样一碗面你很难顾得上吃食礼仪,只有赶紧吃到嘴里才是正经事。一筷子面下去,有种从五脏六腑散发的凉气。这个时候人表面的皮肤是烫的,还会冒一点汗,但身体很清爽,因为热气散发出来了。无辣不欢的飞扬李那碗自己加了辣椒,一边吃一边大肆赞扬,眼睛都被辣出眼泪了还一直抱着碗不放,好吃的都堵不住他的嘴。   面过一半才有人有时间抽空去临幸桌上的卤味。枣红色的卤味泡在浓厚的卤汁里,看上去特别有食欲,拿起一个鸡腿,一口咬下去,心里叹息一声,刚才怎么忘了这个!独特的中药香和咸香混合,味道醇郁。鸡腿上的肉已经酥烂到不用牙齿咬便可以吃入嘴中,离入口即化只差两三次咀嚼的距离。鸡翅膀的骨头都不用人费劲去啃,轻轻一拉,骨肉分离,带着滴答的浓汁。   都是食肉的大男人,这时候也没什么顾及,用筷子多慢啊,有这功夫肉都被人抢光了,众人不约而同直接上手,吃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大快朵颐。不过大家都纷纷绕过了鸭脖,一来鸭脖看上去没什么肉,二来,叶四爷把它都夹走了——桌上只有林葳蕤一个人爱吃鸭脖。他也只吃这个,其他的都不动。叶鸿鹄把鸭脖都添到一个小碟子里,推到林葳蕤跟前。林葳蕤那双清粼粼的丹凤眼撇他一眼,没拒绝,还屈尊降贵地捡了个肉多的鸭脖丢到他碗里。   再看人家林大少爷,穿着一身中袖的苏绣绸缎长衫,裁缝店里的老师傅品味几千年都没变,暗红色的凤凰纹绣蜿蜒至上,在脖颈的盘扣处形成完美的结。此刻他翘着二郎腿坐在西式的桌椅边,筷子使得跟拿毛笔似的,就算是啃着鸭脖也是一派偏偏贵公子。真有人,是无时不刻都在美的。   吃过了一顿饱餐,飞扬李不得不顶着大太阳出门找暂时落脚的地方,顺便找找有没有工作。他可不是林葳蕤那种凭本事到哪都不缺钱花的,全部的家当都用来买船票了。他老爹听说他放弃美国那边的工作回国后立马断了他的银花,还扬言见了他要打断他的腿。这年头,怎么当人家爹的,有一个是一个的,都这么惦记儿子的腿呢。   叶鸿鹄趁人上楼前,拉住他的手腕:“过几日,从直隶和广州有些客人要来,想要在有凤来居里设宴招待远客,葳蕤能安排两桌酒席吗?”   “两桌?有两批人?都是哪里的人?喝酒吗?”   “是两桌,每桌大概三四个人。先来的是广东中山人,不过此人留学东瀛多年,又多年在国外活动,吃惯西餐,葳蕤随意即可。另外一人是常德人,喜辣,这人还可交往。均可喝酒。”   “这生意我接下了,不过叶四哥记得给钱。”   “这是自然。”末了叶鸿鹄还不忘叮嘱:“你让徒侄们去做,不必自己动手。”   飞扬李找了间临近有凤来居的旅店,打算每日三顿定点去报道。不过在此之前,他必须找份工作,要不他现在兜里的钱连在有凤来居点个辣椒酱都买不起。在街上走了半天,工厂、报社、商店、翻译、学堂都找人,不过前二者工钱他嫌少,商店招的是学徒,翻译他的中文一般,学堂又不收他这么年轻的教授。   找来找去,堂堂留洋学子竟是无一处可去!可把他给郁闷的,又回了姜庄小别业。   林葳蕤悠哉地叠着报纸,丢了块骨头给他:“教人英语,包吃包住,干吗?”   小狗眼巴巴地望着他:“在哪里工作?”   “有凤来居。”   “去!我去!嘿嘿嘿,咱吃的是有凤来居的饭菜吧?”   “那不然呢?”   飞扬李高兴坏了,他从国外回国不就是为了一口吃的嘛!现在吃的有着落了,让他干啥都行!   第二天林葳蕤便把人领到了酒楼里,“姑苏,过来。”   小姑娘当初得了他一本西点书,结果因为看不懂里头的文字沮丧了好久,只得自己照着图片摸索着做。林葳蕤又没多少时间和耐心教她,这会有个现成的英语讲师送上门来,不用白不用,不就是一顿饭的事。至于其他人也可以学几句。这个念头的起因是前几日有几位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慕名而来有凤来居,结果僮掌柜和几位招待的姑娘瞎比划半天,都没搞清楚这几个洋人到底在说啥。最后没法子只能通过菜单加上简单的点头摇头动作来点菜。   “这是我请来的英文教师,从今天开始,大家有时间便跟着他学简单的英文。至于姑苏,我给你的那些书你让他翻译给你。”   “什么书?是吃的吗?”   “嗯,关于西点的。”   “这个没问题!洋人的吃食也只有西点是我能够欣赏的了。”说着又冲人家小姑娘道:“我喜欢布朗尼,你会做吗?”   “用中文说,要不赶你出去。”说完又朝厨房里的大宝道:“把烤箱预热,烤一些核桃给我。”   “师叔要几分熟的?”   “表面微微发黄就可以。”   飞扬李还在跟人家小姑娘套近乎,小姑苏见着大少开始做糕点,也顾不得未来的英文老师了,赶紧跑跟前学着。   上等的布朗尼是表面松脆而内里绵软,介于蛋糕和饼干之间的特殊口感让它深受各界年龄层的喜爱,是如今美国家庭餐桌上的必备品,飞扬李在美国留学期间最喜欢最常吃的甜点也是这个。   “林!从前都没见过你做过西点,我以为你只是一个神奇的东方厨师,没想到你竟然连西点也精通!”飞扬李见他这架势就知道没的跑了,肯定专业级别的。他当年可是为了一口吃的,跑过最顶级的西点师的后厨的。可林的操作好像比他们还干脆利落、专业一些。    第34章 壬子年大暑·假托鱼   有了布朗尼,须得有杯奶茶化食解腻。   “阿福, 拿茶叶过来。”   “好的少爷, 是书房里的柜子上那些吗?”林葳蕤随意点点头。   英式奶茶加了巧克力酱又加白兰地的黑暗料理做法他敬谢不敏,湾湾奶茶那种小女生的奶茶他也没喝过, 不过华夏有一阵子各路网红奶茶店崛起, 他曾经做过市场调查,对于其中一些基本套路还是知晓的。   取来的茶叶入水大火煮沸, 为了彻底煮透, 必须反复好几次,他索性将位置让给了小姑苏, 在旁边指点她。   小姑苏战战兢兢,不过仍被眼前的茶香引去了心神, “师叔,这……茶是什么茶?味道好香啊……”。只见煮沸的茶水上方犹如白雾腾空升起, 香气四溢,似茶香又有花香,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什么仙丹妙药现世呢。   林葳蕤刚才没细看, 这会也觉得奇怪, 拿过来一看,突然无语, 这不是茶, 是洞天里的“杂草”。前阵子洞天里突然长出来一堆杂草, 为了不妨碍到他实验种下的育种苗, 他便割了一些, 后来出于好奇又将它带了一些出来,想研究看看这是什么东西。毕竟对于另外一个世界的东西,他一无所知,多了解点总是没错了,他甚至想过将里头稀奇古怪的果子拿到这个世界来。放在柜子里没想到阿福倒是拿错了。不过阴差阳错,这“杂草”除了长得像茶叶,也真的可以当茶叶来用。   林葳蕤从水壶里倒了一些茶水,放入口中细细抿了一会,闭眼突然说了一句:“暴殄天物。”可再怎么暴殄天物,这奶茶还是得做。煮透了的茶叶用最细的网过滤,其实最好是用尼龙网,不过这会子没有也将就,幸而这神奇的茶叶本身就凝实少渣滓,所以茶水倒也筛地干净。在茶水中倒入不掺水分的纯牛奶和适当的方糖,在炉子上小火煮着。待煮好再加入一些冰块,甜腻到心间的布朗尼遇上清爽缥缈的冰奶茶,入口丝滑,冷香饶舌,最佳搭档。   林葳蕤尝了一口,对姑苏说道:“按照我方才的做法你多做些布朗尼,给大家都试试。”闻着味道过来偷吃的僮掌柜趁机道:“大少,我们这饭点过后人就少了,不如学洋人的做法,多加一个下午茶供应,我瞧着这有吃的有喝的,都齐全了嘛!”   林葳蕤也同意,不过,“我们是开中式酒楼的,不是洋人西点店,定位要准确,不能因小失大。不过限量供应一些倒也无妨,权当做个噱头。”他一说完,姑苏的眼睛马上亮了。   “那这奶茶叫什么名儿好呢?”   “千金茶。”这等好茶,千金也不卖。林葳蕤吩咐僮掌柜给飞扬李安排吃住的事情完,揣上那一罐“杂草”就走了。家里还有一个胃不好的大佬在等着吃饭。   ·   ·   从警察厅厅长府邸出来的于左棠皱眉沉思方才那厅长的一席话。   “右礼啊,此事不必你再说,我也是万万不敢再动那有凤来居半分的,没想到啊,这襄城里小小的一家酒楼,竟然背后的人是奉天的那位,我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去沾惹。我那小舅子仗着我的名义在外为非作歹,我那婆娘又看妻弟看得跟儿子似的,我这次算是栽在他们手上了。”   “奉天的那位?哪位?”   “不就是姓叶的那位活祖宗。”   于左棠左思右想也不知这林先生如何同那位有了干系,不过左右这不是坏事,现如今,这乱世之中,做生意若是没有靠山没有门路,就跟孩子没娘似的,受尽各家欺凌。   但是那位爷不是除了削人的时候,其他时候一直蜗居在奉天半步不出吗?宋先生昨日还来电报说是要到访襄城一趟,劳烦他接待,那时候他还觉着奇怪,如今才明白恐怕是为了这一位来的。   这襄城龙虎聚首,天怕是要变了。不过这不妨碍他带上老婆孩子上有凤来居去尝尝新菜先。林先生有很多妙语连珠,其中一句“这世间唯有美食不可辜负”他深以为然。人生来一张嘴,除了说话,便是要你去尝尽人间极致美味的。   于左棠招了辆黄包车,晃悠悠地接妻儿去,嘴里不时咿咿呀呀唱一句“良臣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   叶鸿鹄揣兜里带回来的伏仙鱼因为脱水缺氧,终究养不活。隔日他又一个人去了那河水源头,蹲了半天终于又捞着了一尾粉红鱼珠的伏仙鱼。这次他有备而去,带了个袋子装水带回来的,回来又让下属寻了个品味好点的小鱼缸养了起来。   江坤:“大帅,这为啥养鱼还得换个好看的鱼缸啊?”   “因为这样鱼才被留下。”   于是忙了一天回到小别业投喂叶四哥的林葳蕤睡前突然发现自己的床头出现了一个精致的小鱼缸,里头装着一尾肥嫩的伏仙鱼。   林葳蕤:……   他找来胖婶问话,“今天有人进了我的房间?”   “好像是叶先生拿着个东西进去了。”   “我知道了,去休息吧。”   回到房间的林葳蕤发现了鱼缸底下有一张小纸条,“帮我养着吧,想吃。”落款是叶。   林葳蕤坐那看了半天,得出了一个结论:这鱼缸挺好看的,先暂且摆着吧。闭眼的时候,林葳蕤还在想,这襄城到底啥时候能有个空房?   有凤来居。   “哎,你说这今天来什么大人物啊,大少爷把后边楼子的二楼雅座全空出来了。好几个客人反应说底下的位置都快不够坐了。”   “听说是那位暂住在大少爷家里头的四爷要招待远客,那人出手大方得很,包场是自然的。”   “这架势挺大的,大少爷还亲自下厨做了新菜呢!灶上从昨天一直炖到现在,火就没熄过,那味道……我已经就着它吃了三碗白米饭了,真他娘的太香了!你说这厨房正在做的是不是龙爪凤肉啊……”两个跑堂的在角落里休息的时候边嗅着厨房里飘出来的香味边嘀嘀咕咕。   他们不安生,大堂里的甚至二楼的其他雅座也都坐立不安。眼看着快到饭点了,来这的人都是踏着最饿的点上酒楼来填饱肚子的,本来就够饿的,哪能受得住这味道的侵袭!   二楼的包厢里,几位老客人笑着道:“我说,湘姑娘,你们酒楼今日是做什么新菜了?可不能藏着掖着,快介绍介绍,这味道,就算是贵顶天了,咱们也得尝尝了。”   “今儿个后边二楼设宴,大少爷亲自给做了道新菜。不过几位都是老顾客了,等会定会送一份过来给各位尝尝表示敬意。”原来还真有自己的份啊,几位老食客这下子都乐开颜,心里头对有凤来居的好感愈发升腾,往后的走动更是频繁,这都有感情了都,跟自家人似的。这便是有凤来居给老顾客的特权,也真是这样,使得这样一家定价偏高端的餐馆一直以来都拥有一批固定的忠实食客。    第35章 壬子年大暑·佛跳墙   襄城的泥路上突然多了两辆小轿车, 就跟鸡堆里飞了只仙鹤, 显眼得很。这可把那些未见过多少市面的平头老百姓给稀奇的, 一个个都使劲瞧稀罕。车里坐着的几人却是眉头紧锁, 神情不带放松。   前头的那辆,后座为首的是一四十左右的中年男子,一身西装,手上拄着文明杖,端的是温文尔雅的海派人士。他浓眉挺鼻,嘴唇上养一撮短胡子, 梳着大背头, 用了头蜡,看上去格外锃亮。此刻他瞧着窗外, 缓缓开口:“你说这叶志之跑到襄城来做什么?”   旁边坐着的人与他同岁, 但显然是个急性子, 嗓门也大, 文人的身板武人的气势,霹雳巴拉就道:“我们之前邀请他南下他不来, 要不是我们的人查到他在这, 他在这小小的襄城, 我们还真找不到他。先生, 我们三番两次请他, 他倒好, 好大的架子, 还让我们这番屈尊降贵来寻他, 实在气人。”   被唤作先生的正是此次前来赴约的孙韫仙,他听到马子文的话,笑道:“奉天向来保持中立,叶四爷又是你我都敬佩的民族英雄。他选了这么个地,恐怕也是为了避嫌和安全考虑,左右不是他和我们的地盘,对双方都好。另外,我们要劝说与人结盟,怎么也得表示出诚意来,待会子文你可不可冲动啊。往日里,你下一盘棋可以全悔棋,但是对待人事却不可这般急躁。”   马子文素来最服他的义兄孙韫仙,此刻听到他的劝谏自然也点点头。再说了,他虽说此刻这般叫嚣,但到底明白叶鸿鹄确实有傲气的资本。   眼看着快到了赴宴的酒楼,马子文又道:“设宴在一家中式酒楼里,不知道里头有没有西餐。”许是说到此处,触及了他的一桩心事,他开始大谈特谈:“如今看来,我国之饮食委实太过油腻,远远不如西洋东瀛诸国养生,这实在不利于国人的健康。煎炸爆炒红烧,哪一样不是重油多脂,五千年以来,未见其变,反而花样诸多加重。依我之见,这政体得改,这饮食之法也得改。我们可以在吃食上规定一二,学习西人的饮食方式。比如,早晨吃面包拌果酱,中午三明治配上咖啡,晚上牛排奶油汤,如此这般,以清淡为主。”   孙韫仙心不在焉,为即将到来的赴宴思索,也没听清义弟的话,只应付几声。不过对方的高谈阔论也没能持续多久,有凤来居便到了。   眼前的酒楼古香古色,不像他们见惯了大饭店,过于奢豪华丽,恨不得让食客知道它有多富丽堂皇里头建筑又是用了多少金箔,有凤来居比起他们,实在古朴雅致。   门口站着叶四爷的副官吴冕,此刻见着他们,迎了上来伸出手,虽是年岁不占便宜,但态度不卑不亢,微笑以对:“孙先生和马先生这边请,我家大帅在上头等着几位呢。”   孙韫仙上前握手:“久闻吴副官大名,今日得见,果然后生可畏啊!”   几人寒暄完,步入楼内。为了避人耳目,几人是从后边的院子进的楼内。厢房内,叶鸿鹄嘴角带笑,手底下泡着的是林葳蕤锁在柜子里的宝贝千金茶,名字虽俗气,但滋味绝伦,若是外头那些文人雅士见了,恐怕还真会捧着千金来求。仔细泡好,将茶杯推到身边人跟前。   旁边的林葳蕤一身秀丽的长衫,他今日盯着后厨的新菜,忙完临了被人拉来作陪客,不得已回去换了身新衣。身为有凤来居的老板,自然要顾虑到酒楼的整体形象,是以他摒弃了他最爱的西服,一身长衫与厢房内的旧式风格格外搭。   “既是四哥的客人,葳蕤在这里未免太过唐突。”   “听说体面的先生们谈事,席间其夫人也会出席招待女客,即所谓夫人外交。若是待会客人有夫人出席,我岂不失礼。葳蕤左右无事,又是酒楼主人,出席陪伴,也免得我尴尬。”   这里头是有何重大因果,逻辑所在?   林葳蕤瞧了他一眼,做打量状,道一句:“也罢,大帅带出去也够体面的了。”   叶鸿鹄大笑,“葳蕤愿意出席陪坐,也是我叶四的体面,感激不尽。”   门外传来三声响,是江坤的声音:“大帅,孙先生来了。”   主客两批人马见面,自然是先来一番你来我往的寒暄,之后便是你请我让地落座。   孙韫仙瞧眼前的青年人面白如玉,虽秀美然而气场不凡,又是陌生面孔,遂问道:“这位是?”   “我挚友林葳蕤,也是这家酒楼的老板。你我商谈之事,他皆可知,不必顾忌。”虽然不知道这般私密的谈话为何多出个陌生面孔,但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孙马这边也便放下心来。   林葳蕤按了下桌上的钟,门外的湘姑娘闻声,便招呼人上菜。铃声有点响,吓了离得最近的马子文一跳,他瞧了瞧据说是酒楼老板的林葳蕤,又看了几眼那按钟,想询问一二却是忍住了没开口。   今日的菜色由于招待的是惯吃西餐的客人,僮掌柜他便建议林葳蕤上西餐,他是知道东家在海外留洋五年,自是西餐也有一手。后厨里的人包括张师傅和那些师侄也都赞成,他们自从知道那位叶四爷出了多高的费用之后,就差把叶四爷和他要请的客人当成佛祖供起来。   没想到林葳蕤直接一票否决了他们的提议,笑话,来有凤来居吃西餐,传出去他林·中厨第一人·中华小当家·葳蕤的面子放哪?所以僮掌柜眼睁睁看着他用一道新菜征服了所有人,包括他在内。如果这道菜放在客人面前,客人都能视若无睹,六根清净,那他比佛祖还厉害。   说回包厢里头,时人常笑,要判断人与人之间的交情,要到那这有凤来居来。关系亲密的,上的都是大盘菜,只分公筷。若是刚刚相识或是关系一般的,主人家交代一声,堂上便会上小盘菜,人人都有份,只吃自己的碟子。   现如今上的便是小盘菜,最开始上的是四道冷菜。   “翡翠苦瓜,樱桃萝卜,水晶肴肉,拆骨鹅掌。几位慢用。”   菜虽然上桌了,但是显然客人并没有很大兴趣,孙先生仍旧和叶鸿鹄交谈,马子文也兴致缺缺的模样。马子文一早想到既然约在中式酒楼,那便是十有八九无西餐的,然而眼见真不是西餐,心底到底不满的,只是没有表现出来。   桌上这道苦瓜名翡翠,还真不是酒楼卖瓜自卖自夸。后厨的厨子选用的果瘤最饱满、纤直漂亮的小苦瓜切条在开水中烫过去掉苦味,迅速放入冰凉的水中冷却,别小看这个步骤,这样就能一直保持苦瓜上桌后的翠绿莹玉,加入细盐、红辣椒丝等腌制稍许,再加入蒜泥香油拌匀。吃过没有苦味的苦瓜吗?这就是!桌上的凉拌苦瓜清爽微辣,嚼之有声,脆嫩可口,腌制之后既留有瓜香也让诸味调料都浸透。   吴冕见大帅被搭话搭得无暇享受美食,知道他此刻铁定心下不耐烦,但是还是不厚道地在心底偷笑完,然后一本满足地开动了。白底青釉的碟子里只有十几根苦瓜条,他省着吃,还是三俩下便没了。只好转战樱桃萝卜,樱桃萝卜实则扬州水萝卜,切成圆球状裹上鸡蛋液和淀粉、面粉,放到油锅里炸成金黄色再用高汤调成的红汁上色,美哉妙哉,对于喜欢甜食的吴冕来说简直不能更对胃口了。哎,待在这久了,就越发不想回奉天去了。想不到他堂堂奉天二把手,就这么被美食套住了!不过,没关系,比起奉天一把手被会做美食的美人套得死死的,他还算有救的。   林葳蕤见他吃得开心,吃完了还一副沉痛脸,心下好笑,把他还没动过的那一份不着痕迹地推了过去。林大少向来是看脸送菜的。叶老四若是一个胡子渣拉、肥头肥脑的土匪,别说是借宿了,估计连吃的都混不上一口。   估摸着差不多了,那边的后厨开始上热菜。   “……这是何味道?”随着包厢门的轻轻推开,有条不紊地进来送菜的服务人员,越走越近,一股奇特的香味突然席卷了整个房间。孙韫仙突然停下交谈,下意识地问出了那一声。话音刚落有些尴尬,但发现其他人心神都已经被吸引了去,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唐突才恢复自然。他望过去,发现刚才那股让人忍不住口齿生津的味道是从那一口口未掩盖完全的小炖盅里冒出来的。   待到送菜的服务员将盖子掀开,这股霸道的香气升腾至上空,原本清幽的雅间突然变成了美食的主场。   湘姑娘依旧慢悠悠:“本店新品,佛跳墙,贵客慢用。”说完瞧了瞧诸位面前的碗碟,问道:“需要将冷菜撤下去吗?”方才还无心菜色的孙韫仙此刻倒来了兴致,见别人跟前的碟子都空着,只有自己这一方的连筷子都没动过,连忙摆手示意不用。   叶鸿鹄见对方开始动筷子,笑着问旁边的人:“从前怎不见你做这佛跳墙?”   林葳蕤慢条斯理只挑了里头的粉丝吃,“鲍鱼、海参、鱼唇、杏鲍菇、蹄筋等二十多样东西要各自先做成菜,最后再依次放入炖锅中炖上三天三夜,好吃是好吃,麻烦死了,以后都不做了。”   孙韫仙此刻已完全被小小的一碗佛跳墙完全征服了,闻言立马道:“实在是感谢林先生的款待!孙某游历世界各地,平生未吃过这般好吃的中餐,简直令我对我国食物之看法完全改变。”    第36章 壬子年大暑·吃货国   从刚才大菜端上来就安静如鸡的马子文见此, 又把他那套中食西改的理论搬了出来, 洋洋洒洒恨不能立即执笔写下便实施,彻底改变华夏饮食之落后面貌。   一人一盅佛跳墙, 分量自然不多, 其他人吃完了, 林葳蕤也挑完了粉丝,用布帛擦了擦嘴。旁边的叶鸿鹄见了, 问他:“不吃了?”   林葳蕤点点头,他便很自然地拿了过来,嘴里说着:“吃这么少, 跟猫一样”, 便拿起汤匙吃他剩下的。旁边的孙韫仙目睹这一幕,心下哑然,这两人的感情还真是……不分你我,情如兄弟啊。从前也没听说叶鸿鹄身边有姓林的好友啊。没想到外头传闻那般骁勇狠辣的叶大帅竟然在私底下是这番模样的。殊不知,桌底下,重重帘布遮掩,某人被狠狠地踩了一下脚尖。   可以看得出, 马子文对西餐十分推崇,也真情意切地希望国民都能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当然他这会嘴里还余留有佛跳墙的滋味呢,所以末了又添了一句, “当然林先生酒楼里的吃食自然是非同凡响, 不可与外头那些饭馆同语的。”   林葳蕤让人上了酒, 自己则端了一杯茶, 想了想,接上了这话:“我与马先生看法倒有些不同。在我而言,现今的华夏,若有一样东西是傲然于世,永处于不败之地的,便是这盘中珍馐了。天上飞的,水底游的,不管什么,都能成为食材。不提别的,单就豆腐一物,随便一个华夏的农妇都能给你做出十几道不重样的菜色来。它本身也有百八十种不同形态,毛豆腐,酿豆腐,豆腐花、麻婆豆腐、臭豆腐、干豆腐、豆腐皮、冻豆腐……且豆腐乃不可多见的高蛋白低脂物,常食可降血压、血脂、胆固醇,老少妇孺皆适合。然而,如今的西人恐怕还不知此物为何物吧?”   在座诸位和马子文一样,被一大堆专业名词弄得有些发懵,马子文内心动摇,仍气虚地反驳道:“林先生所言不过豆腐一物,如何能概括华夏全体饮食呢?”   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林葳蕤懒得跟他逗嘴皮子,只下了结论:“若是这位先生觉得西人的某些茹毛饮血的饮食习惯是谓文明之先进,那我无话可说。我留洋五年,只了解到西人的肉只会煎炸二法,再淋上琳琅满目的酱汁,土豆只会做成泥,蔬菜生吃,主食单一以面包为生,随便一家华夏的饭馆能让洋人吃的走不动路就是了。”   马子文和其他客人都面露尴尬,显然没想到这位林先生这般能言善道,且人家有理有据,若是反驳又不知从何处取证据,实在憋屈。   孙韫仙先前对他义弟的看法虽认为不妥但也有几分赞同,此刻听了林葳蕤一席话,却是自愧不如,但眼见场面如此,只得出来当和事佬,偏偏边上一直看着林葳蕤说话的叶鸿鹄像是也被挑起了兴趣,道:“我在一书上曾看过,魏晋以前是不吃下水之类的腌臜东西的,据说后来是因为五胡乱华之时,灾民遍地,到处缺粮,是以闹饥荒的人们饿到穷途末路,连动物肝脏也不放过。毕竟跟肉长在一起,吃了应该也无妨。”   他的眼神深沉,声音也有几分沉重,“就这样,华夏民族吃着动物肝脏啃着草根活了下来,熬过了战火纷飞,汉人重新主宰中原华夏大地。人们忆苦思甜,便琢磨着将战乱饥荒时候的下水变着花样烹调成了美食。历史上华夏大地不是永远的乐土,外骑的铁蹄也不是第一次踏破此间山河,但终归龙魂犹在,或许美食也是浸润在了我们民族的血液中,永远支撑我们反抗崛起,将外敌赶出境外吧。”   桌上一片静默。孙韫仙等人哑口无言。林葳蕤盯着刚说完话的人看,那双形状姣好的丹凤眼不再是半阖着的慵懒散漫样,仿佛瞳孔中散落了碎碎星辰,此刻清亮地有些慑人,被对方回了一笑,又若无其事地转过头去。   不过幸好此刻厢房内又上了新菜和酒酿,算是缓和了凝滞的气氛。有凤来居的神仙酒可是能将神仙也醉了,果然酒一上,微醺的客人也抛开了刚才的尴尬,话匣子便打开了,酒桌上谈事情向来是国人的传统,林葳蕤只挑着喜欢的吃,闲下来便去逗弄锦鲤,仿佛一个精美的花瓶,便是听到了不该听的,也神色无常。   一桌宴吃完,众人转移到可以谈正事的地方继续大谈,林葳蕤没有继续作陪的兴趣,出了厢房,见着门口站着的江坤等人,道:“把家伙藏严实一点,吓着了我的客人,我找你们大帅算账。”   江坤和诸位下属立马表示记住了,老天爷,谁敢小瞧这位爷,这可是大帅夫人,虽然大帅还没追到手,但应该也是板上钉钉了。   下午孙马一行人告辞的时候,脚步匆匆,神情凝重,面色不虞,反正是没什么好脸色便是了,林葳蕤想,哦,看来是谈崩了。   僮掌柜正给东家报账,这个月酒楼的生意非常不错,主要是推出了佛跳墙这道新菜,价格不便宜,但耐不住滋味绝顶,一大帮食客跟不要钱似的,做多少都供应不上。因为费时费力,所以有凤来居又重启老招,搞限量供应了。这一道菜硬生生将酒楼的预约期给推到了至少三天前。想要上有凤来居吃佛跳墙,至少三天前你得准备一下跟酒楼预约,还不定有份。这没吃着的人,每日闻着了那香味也犯馋啊,吃不到佛跳墙多吃点别的也好啊,是以这个月的账面非常好看。   “大少爷,眼见着我们的生意是越来越好了,酒楼里的席位一到饭点就没有空的,很多客人都抱怨没有位子,您看,是不是该考虑下开分店的事情了?”   林葳蕤没想到僮掌柜的志向还挺大的,连分店都想开了,不过,“开了给谁吃?襄城有多少达官贵族?你以为有多少人吃得起佛跳墙?别跟着人瞎起哄,要开也不是跟这开。”   旁边的詹叔白也跟上来,“大少,烟草的生意就那样,不好不坏。咱这个月最大的订单是跟叶四爷签的那笔,他们统共定了五千台收割机和一千台脱谷机器,好家伙,几十台机子同时开工,昨日已经把第一批出厂的先拉上火车给送到奉天去了,前期款子早就收了,没想到他们立马把余款也结清了,出手大方啊!还有田庄那边有人听到了消息,也往我们那打听,有个别大户也定了三两台算作尝试,瞧着这劲头,咱机子又这么好,是不是应该在报纸上刊登一下广告,吸引更多的顾客?”   林葳蕤点头,“这主意不错,不过等到厂子的产量上来再说,还有,最近着手把烟草的机子给停了吧,不做了。”詹叔白这会也不像一开始那么心疼了,满心满眼都是农具,自然满口赞同。   僮掌柜眼见着生意没得做,白花花的银子整天在跟前晃却不能拿,临走前还在念叨。给下楼的叶鸿鹄听了去,拦住人问了几句才放他走。回头便找了吴冕来,让他找一找奉天有没有什么好地皮子,要人流多,地方大,环境又清雅的。   吴冕一听就知道大帅想干嘛,不就是想把夫人拐回奉天嘛!正好奉天府又来了十几封电报,大帅再不回去坐镇,底下人估计要反了。他赶紧殷切地给人出主意:“大帅,让夫人去奉天开酒楼的诱惑力估计还不够啊!你瞧瞧,奉天是好,可再好能比得上上海、天津和北平?这哪个不比我们那近,文化底蕴什么的也更适合开饭店。所以我觉着应该让夫人知道,我们那有比夫人待在襄城这更好的发展空间啊!”   叶鸿鹄手背向下,扣了扣桌子,“说说看。”   “咱奉天别的没,地多机器多。夫人国外学的是农学和科学,手上又有一个小厂子和小田庄,之前咱不是要跟人合作买稻种培育,现在可以直接聘请他为奉天农事试验田的顾问,再提出要同夫人合作开设农具机械厂的想法,最后在奉天开设有凤来居的分店,三管齐下,在奉天又有大帅您罩着,大丈夫志在四方,夫人肯定动心!”   叶鸿鹄点了点头,为他这一口一口叫的夫人,然后拍了拍他的肩:“想法很美好,但是蕤蕤要有这么好拐,我早八百年就把人抢回去奉天了。我跟他非亲非故的,却这么帮他,他心灵通透,聪明得很,不谨慎戒备才怪。”   吴冕龇牙咧嘴,揉揉酸痛的肩,“您的身体离不开先生,可是您又不能一直待在这。”这会眼见大帅的胃口一天比一天好,可谁能保证离了林先生,不会再犯?   叶鸿鹄只说会解决,让他不用担心。吴冕走之前又被人叫回来,叶鸿鹄期待地问:“我让你派人去把我书房那一柜子书带过来一些,拿到了吗?”   说到这,吴冕就无言以对,怕是外头那些虎视眈眈的人都没想到,那重重守卫下的书房暗格,竟然放着的都是一些菜谱?!枉他还托江坤调派了最精锐的部下,以一级机密行事,过程和结果一言难尽。不过菜谱今早是送到了。   林葳蕤捧着手头上的据说失传的古方菜谱,望向送礼的人。   叶老四解释道:“谢礼。”   林葳蕤摇头:“四哥已经付过钱了,酒楼不过拿钱办事,林某受之有愧。”虽然嘴上说着拒绝的话,但是他也没有要还的意思,“不过既是菜谱,我便收下了,改日给四哥酿一坛好酒回赠吧。”今天在饭桌上,他便看出来了,这叶大帅好酒,且酒量惊人。叶鸿鹄笑道好。    第37章 壬子年大暑·宋元驹   于左棠清早起来, 先是拆了伴随着报纸来的上海的信件, 边看边点头,显然对信中所言颇为赞同。信中伍舜虞道,他回到上海之后逢人便说起他在襄城吃的那几顿有凤来居的菜和念念不忘的神仙酒,可惜语言功夫太到家了,直把人吹成了仙厨神酿。他的吃友中,没一个人信他的, 令他气结。后来《新生活》出了专访有凤来居那一期之后,上了图又有了证据, 那些人又纷纷来问真假。   但凡吃货总是带着百折不挠的秉性和坚韧不拔的毅力, 他们可以为了一顿头汤早起半夜五更去排队等吃,也可以为了传说中的珍馐一掷千金,不惜钱财。伍舜虞、邴乐白和一众吃友“臭味相投”, 都是有名的吃家。伍舜虞被人问得多了,索性琢磨着是否可以拉着这帮人一起火车南下,在有凤来居办一场吃会,然后登在杂志上。所以来信托于左棠去问问林先生的意见如何。于左棠自然是不辞辛苦,预备着今日便趁机要去问的。   把信叠好, 他又看起了今日的《民报》,民报上载,北平三贝子花园宋元驹的住所近来名流荟萃,车马云集, 出入皆政客大佬, 统一共和党、全国联合进行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与同盟会等人士常于此召开聚会, 宋元驹和统一共和党领袖顾绛炎相谈甚欢,拟筹建国会第一大党。底下是二位名流的黑白两寸照,一人带着黑框眼镜,着西服,瞧着有些稳重睿智。一人形容邋遢,放荡不羁,着一身形似和服的怪异衣裳。   于夫人牵着刚醒的麟儿走入堂内,笑道:“夫君,你瞧瞧麟儿,他往日里哪有不是赖床不起的,今日一听见我说有好吃的,立马就爬了起来,闹着帮他快快洗漱来吃早饭。”   于左棠放下报纸,捏着小胡子笑道:“麟儿肖我,不过今日是有何好吃的?”   于夫人道:“昨个结账,有凤来居的掌柜送了一小瓶三虾酱,是用虾子虾仁和虾脑晒出的油做成,厨房今早做了面,我便让人下了一些,再配上昨日从酒楼那打包的包子,可不就是一顿好味吗?”   等到面和包子端了上来,热香扑鼻,清早的瞌睡虫都跑了,于左棠顿时拍掌大笑,“这样的早餐确实人间难寻!”   于左棠美美吃完一顿早饭,和小儿享受了会天伦之乐,才戴上帽子去火车站接人。   车站里,坐了连夜的火车,有些风尘仆仆的宋元驹见着于左棠,调侃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看到右礼未减清瘦,面容还丰润了些,我就放心了。既如此,这次你可得随我北上去协助料理事务,不可偷居于此了!我从旁斡旋,如今《民立报》已获准重新开业了。”   于左棠看到四处奔走努力,比起数月前清瘦的先生,心下羞愧,也没拒绝。   一行人下了火车到了最近的客栈梳洗,于左棠也趁机介绍了叶四爷身边带的人,还提了一句有凤来居的老板和叶四爷的关系,算是为等会的赴宴做准备。宋元驹听着,倒是对他口中的林老板很感兴趣。   “这位林先生既精通农学,合该邀请他为本国政府效力,农事局如今职位空缺,不知他是否有此意向?”   于左棠摆摆手,将他先前多次邀请林葳蕤入会之事结果被避而不见的事情说了,又说了一句:“此人信奉‘君子不党’,是不图名利之辈。”于左棠想起无意间打听到的流言,凑到他耳边悄声道:“听闻林先生在国外留学期间培育出了高产稻种,并且已在田庄实验成功,附近的地主都向他买种,据说亩产翻一番。”   见宋元驹眼露狂喜,他又连连补充:“此乃坊间传言,我还未证实。”   两人又相谈了一会,宋元驹晚间要去会见叶志之,只得按下这事待日后再谈。   小宝钻到最跟前,讨好地问正在下厨的林葳蕤:“师叔,你这是在做什么汤?看起来挺费事的。”   “白菜汤。”林葳蕤将猪肘、猪骨、肥鸡、金华火腿、火腿骨丢到锅里炖制,两个时辰后,此刻锅里已经是诸物烂熟,好料的精华都已经融化在汤里,混浊一片,但香气扑鼻,显然是精心吊的高汤。   这样的汤怎么可能只是用来煮白菜的汤,众人皆笑。林葳蕤也不解释,只用肉蓉将浑汤里的残渣肉末都吸附干净,又用了细网仔仔细细筛罗了好几遍,最后呈现在碗底的是一碗微黄清汤,清澈如开水。   白菜掰去外头的老叶,只余下最中央的稚嫩到没有一丝菜筋的菜心,浇上吊好的高汤,只见垩白黄边的瓷碗里,躺着几片宛如浸泡在开水中的白菜帮子,看起来跟路边花几个铜板就能喝上十几碗的热汤没有什么区别。   众人愕然,继而哭笑不得,还真是白菜汤。大宝率先出声:“师叔我能尝尝不?”   “留几碗待会送到雏凤阁去,剩下的大家都试试。大宝小宝吃完,做一次给我尝尝,若是可以,这道开水白菜便上菜单。”   大宝小心地捧着瓷碗,用汤匙舀了一勺用几种荤肉吊的清汤送入口中。醇厚,鲜美,未有半分浑浊之感,所有的味道最后殊途同归,被一双巧手安放在了最合适的位子,然后一起演绎出最完美的开水清汤。白菜帮子选用的是上好的黄芽白,清甜有味,仿佛入口咀嚼三俩下,便要融化在口中。大宝仿佛捧着稀世美味,吃完了白菜帮子,然后将汤一滴不剩地喝完了。周围诸人没有他幸运的,只能同人分享的,现在莫不是抢着喝汤抢到快要打起来了。   僮掌柜此时进来,挤到跟前说:“叶四爷让您过去。”   林葳蕤摆手,继续盯着师侄们的动作,嘴里道:“让他自己吃去,又不是三岁小儿了,吃个饭还要人陪着。”   僮掌柜陪着笑,那位叶四爷一看便位高权重,能与他相交之人必定非富即贵,连他都看出来这叶四爷是在为自家大少介绍人脉,大少怎么还嫌弃上了呢。也是非常难伺候啊!   不过再难伺候也是自家东家,他这边劝了半天,林葳蕤瞧师侄们的水平还算过得去,才勉为其难地应了换身衣服便去。   这次倒是没有上次扫兴,宋元驹是个风度翩翩的绅士,非常幽默,开席并没有谈公事,反而是发自内心地赞扬了一番林家酒楼的菜色。有这么识相的追捧,林大少自然是面带几分愉色,也不当花瓶了。更妙的是,林葳蕤还在陪客中见到了老顾客于左棠,于左棠是个懂行的吃家,自然将新菜夸得更让人心悦诚服。这样一来,气氛更是和乐融融。   饭毕,宋元驹一行人同林葳蕤和叶鸿鹄告辞,便脚下带风,喜气上脸地走了。   送完人又回到有凤来居的于左棠便同林葳蕤说了好友伍舜虞的提议,林葳蕤对他们印象不错,便也同意。   吃会古来有之,不过是以吃为名的名人志士之间的聚会。古代比较有名的是兰亭集序记录的三月三曲水边上的流觞聚会和竹林七贤的聚会,对酒当歌,从诗词歌赋谈到时局政见,最后长啸一声,叹时局艰难,以作诗辞赋留念记录,供后人歌颂。所以这吃会还真不是单纯的吃,首先参加的人须得是有名气的文化雅士,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篆刻,你总要有一样才艺是拿得出手的,要不你在吃会上还真就只能吃了,融入不去众人里头。然后吃食上还需得吃出雅意,吃出情调,吃出美名来!听说过流觞曲水吗?就是在一条九曲十八弯的小溪里放几个飘着的酒杯,杯随水流,飘到谁面前,谁就取杯把酒喝下,然后赋诗一首。高雅吗?有情调吗?有名吗?这就是了 。你放一堆鸡鸭鱼肉上去,岂不破坏气氛,俗气得很!   林葳蕤:我信了你的邪。    第38章 壬子年大暑·君子宴   步入大暑天之后, 蝉鸣便响彻天际。清晨,叶大帅不在房里办公, 偏将电报文件都搬到小别业的庭院里头来,跟画画的人挨在一起,周围木槿花簇拥, 两人在花间也不说话只做手中事, 彼此相安无事。   林葳蕤正在画板上作画,最近的菜单变动的有些大,他索性又重新设计了一版。他作画跟做菜一样, 都不是慢吞吞的性子, 一旦决定做什么菜,那便是手起刀落。那纤长素白的手指握上了铅笔,笔尖就没停过。上色的时候才会稍缓下来, 仿佛像雕花淋汁一样慢工出细活。不过他画完就丢, 也没有什么欣赏装裱的意思,从他能将画作当菜单便可以看出,绘画之于他, 只是一种放松的工具。   见他快画完了,旁边的叶鸿鹄才道:“听说葳蕤要办吃会?”他这话问的纯粹只是想引出话题, 别说开吃会的时间地点了, 就是哪些人会参加他都一清二楚, 如今那些人的身家背景资料正放在他的办公桌前呢。   林葳蕤在收拾东西, 闻言只小下巴轻抬, 叶老四便接着道:“这名人吃会对酒楼在全国范围内打出名气确实大有裨益, 无论是葳蕤日后打算在别处开分店还是做别的也好,都百利而无一害。这吃食有你在肯定是无需烦恼的,但是这吃会上的节目,葳蕤可想好了?”   林葳蕤最近还真就烦这事,他丢开手中细细把玩的笔,挑眉看向对方,“依四哥高见,该如何?”因为是在自家家中,他穿着一件短袖白褂子,布料是最吸汗的丝绸,滑得很,样式在周围人看来怪异出格,但不妨碍他大少爷凉快。那褂子为着配合他凉快的心思,做的宽松,此刻他微微前倾,前头的衣襟大开,从叶鸿鹄的角度,可以看到一团令人眩晕的雪白中微微挺立的粉嫩,往下令人遐想的部位被遮住,看不真切。叶鸿鹄眼底沉沉,眼帘垂下,喉结滚动了几下,不动声色地靠近几分。   “或许可以搭个戏台子,找几位名角捧场。听说北平有家新开的大饭庄在院内设了一处专门的戏台子供食客票友欣赏,吸引了无数票友文人,生意蒸蒸日上,我们不如也效仿一二。”   林葳蕤低头思索,这个主意倒是不错,到时候让这群先生们边听剧边吃东西,随他们有感而发吟诗作赋去,最后把作品留下即可,他可不奉陪。   “这事便交给吴冕吧。他最近挺闲的。”   林葳蕤欲拒绝,抬眸望他的瞬间,某人顺势自然低头。林葳蕤只觉得唇瓣不经意间擦过一个柔软带着粗糙的物体。   世界突然很安静,连蝉的响声都轻了些。林葳蕤看见那双近在咫尺的漆黑星目中,清楚地倒映出他惊讶的脸庞,又仿佛隐藏了很多复杂的东西。两人鼻尖几乎要碰到一起,对方沉重的呼吸打在他的脸上,微微的痒,彼此都没动。   林葳蕤尚且未回神,情不自禁眯起眼睛,长长的睫毛似乎扫过了他的眼,男人的嘴角像是要动。他下意识地往后仰,可惜,动作慢了些,对方抿起的唇瓣不巧将他的下唇含了一瞬,退开之后,林葳蕤抿了抿唇,感觉到了唇上微凉的湿意。   等他退开的时候,才发现两人的距离不知何时已经拉近到只剩下一个拳头大小的间距。他原本就是坐在镂空雕花椅上,此刻原本还在另一只椅子上的叶鸿鹄已经到了跟前,一只手搭在他的椅背上,另一只手撑在米色的圆桌上,坐在椅子上的林葳蕤大半个身子被笼罩在他的身影下。   “小心些。”叶鸿鹄抬起手,盖在对方往后仰的后脑勺上,怕他摔了。指尖堪堪擦过他的耳尖,触手一片烫意。偷香成功的叶大佬注意到,某人白玉般的一双尖耳朵已经烧成了醉霞,犹不自知,还不甘示弱地在同他对视。炸毛了。   叶鸿鹄表面没什么异样,低声道:“刚才抱歉,没注意到你抬头。”   林葳蕤坐好,也忘了自己刚才要拒绝什么来着,只是若无其事地点了点头:“无事,我刚才也没注意。”   意外亲密接触的两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地将此事翻篇。   私底下,一人舔了舔唇,暗道,嗯,跟想象中一样,很甜。另一人笔尖戳破了素描纸,心想,火气挺大的,看来今明后三天吃素比较好。   ·   鸣笛声响起,火车缓了下来,特有的凸沓凸沓声由远及近。于左棠最近也是火车站常客了,连门口卖茶水的老妪都认识他了。他是来接南下的伍舜虞一行十几人。大夏天即使做了最高等的车间,远道而来的客人们也是满身的汗,几人带上礼帽,雇了几辆黄包车便往客栈赶。   待收拾一番,一行十几人又在客栈坐下喝茶叙旧,这十几人中,有政客、有文人、有革命家、有画家、有书法家、还有音乐家、戏曲家,随便一个人拎出来到大街上去都是有头有脸的名人。其中的共通点便是都好一口吃的,在这么多个名头后,多加了个吃家的身份。   诸位彼此互问近况,有消息灵通的友人都纷纷恭喜于左棠官复原职,甚至更上一层楼。襄城没有什么特别的风土人情,也无出名的文人景点,所以到头来旅途奔波的众人还是约定明日直接去赴吃会。等的就是这一顿了!这群吃货先生们决定今日暂时按捺住自己蠢蠢欲动的胃。   第二天中午,依旧是日头的大太阳,西装革履的先生们乘着黄包车到了这有凤来居,林葳蕤作为吃会的主办人之一,和于左棠一同在门前迎客。依旧是那日伍舜虞他们初次来的群英阁,不过是换了张足够坐得下二十人的桌子。落地等人高的花瓶里装着冰块,散发着冷气和花香。西装打领的先生们仿佛进入了天堂,各自松了一口气,心下好感大增。   有凤来居两栋小楼间有一处空间还挺大的场地,此刻便搭了个临时的戏台子。吴冕一听要给夫人撑场面的,那是不惜工本,怎么花钱怎么来。所以说是临时的,但看上去比人家戏班子的装备还齐整,还从京城千里迢迢请了曾经风头最盛的京剧名伶原小岚,可谓是万事俱备,就等板子一拍,开始唱戏。   于左棠一行人进门后便有一位票友道:“哟!这有凤来居里头竟然有戏班子!”   伍舜虞之前来了还没有这东西,于左棠也是头次见到,那这戏班子便十有八九是为了迎接他们酒楼特意请的,被人如此款待,诸位先生们虚荣心被大大满足,自然是笑容满面,心下得意,待见到林葳蕤时,也是满口赞词。   按道理说林葳蕤在舞文弄墨这方面比不上各位行家该矮人三分,但伍舜虞等人是领教过这位先生的过人之处的,未敢轻慢,且林葳蕤有一手极具个人特色又华美瑰丽的画技拿得出手。令人没有想到的是,第一次来的吃客们对有凤来居的菜单欣赏了一番,有一位画家朋友惊为天人,又催着人,说想看其他大作。   林葳蕤无法,只得将无事在空间中画的作品拿了出来。这下可了不得,是个人都看得出眼前这幅画的意境悠远所在,那位姓张的画家先生更是神色激动,大肆赞扬这幅春山困景图,只略通书画的旁人也多少了解到林先生的绘画水准之高。林葳蕤倒是没觉得自己有多厉害,充其量不过是占了时代的便宜罢了。   初次见面的人们,气氛意外地融洽,待到入座时,因着又是主人,更是被众人让位在首座。待到饭菜上了桌,一众吃客那才是真正将人夸到了天上。   菜上桌,邴乐白先夹起一片肥厚滴汁的鸭掌放入口中,边吃边回味:“这般饱满无骨的鸭掌必定是填鸭的鸭掌撕去厚皮又抽了主骨附筋的,配上这火腿入味,春笋解腻,在火上蒸透了,嚼来有腴润之感,又有一丝别样风味,别处的鸭掌还真没有有凤来居这一处来的香而不腻!”   林葳蕤见他对吃食有几分见解,倒也愿意为他解惑:“另一番风味是源于鸭掌在上等黄酒中浸泡过半日,直到发涨鼓囊才取出在锅中蒸煮。”   伍舜虞也对这道鸭掌赞不绝口,见此菜盘中春笋切片犹如天梯,便道:“此菜摆盘甚美,尤其春笋添色,我看啊,叫烩鸭掌不足以道其气势,当叫‘天梯鸭掌’!”众人皆称是,林葳蕤也同意。   等上了米饭,于左棠见碗里米粒金灿,散发着花香,不似自己平时在酒楼吃的寻常米饭,便问道这是何物。   潇姑娘在一旁,见状介绍道:“这是本店新品金饭,是宣汉县的桃花米加入紫茎黄花的上品金菊同蒸,又用的是伏仙河源头的甘泉水,是以长食明目又养胃,于先生胃口过好,可多吃一些。”   于左棠抱着笑着同旁人道:“瞧瞧,这伶牙俐齿的丫头,教训人也是有理有据的。这样的招待还真的只有有凤来居才有了。”潇姑娘虽表面大方一笑,但被众人调侃也是有些羞意,林葳蕤见状便让她下去了。   先生们立马笑完,也将注意力都转移到这金饭上了,古来菊都是文人雅士歌颂的高洁之花,最著名的便是归隐山林“采菊东篱下”的陶潜先生。用菊入菜,本身就是一件风雅之事,何况这米饭尝起来比寻常肉菜还香。   此刻桌上还有一道兰花肚丝,有一位爱好作诗的先生便问了:“如今这竹菊兰三君子已到,若是没有梅君,我等这一趟可要遗憾平生了!”其他人细细一瞧,嚯!还真是!桌上二十几道菜,没有哪一道跟跟竹菊兰无关的,众雅士纷纷大笑,也明白了有凤来居这顿饭菜的深意所在,争相笑问林葳蕤这梅君几时到。林葳蕤老神在在,只让他们等着。    第39章 壬子年大暑·原小岚   江坤拿着底下人递上来的消息汇报, “大帅,六爷到了襄城。”   叶鸿鹄正喝着林葳蕤亲手做的全素养生甜粥,闻言也觉着奇怪, “老六到这干嘛?找抽?”   江坤摇头, “看着不像是找大帅您的, 他只是知会了我们的人一声便走了。不过听吴冕说六爷看上了一个如意班的名角。”   叶鸿鹄放下碗, 神情玩味, “可以啊,老六都学会玩女人了。”   江坤咳了一声,“听说那名角是位先生。”言下之意,大帅您那不知隔了几代人的堂弟估计跟您一样,咱谁也别笑话谁了。   叶鸿鹄嗤笑一声,“他倒是出息。让他去吧, 也不用管他, 他肯定也带着人在身边了。”   江坤临走前瞧了瞧大帅碗里的粥, 调笑道:“大帅你不是最不耐烦吃素和甜的了?这东西能吃得下去?”   叶鸿鹄用茶杯扔他,骂道:“滚犊子, 成心看你大帅我的笑话是吧?我媳妇做的,能不好吃吗?”江坤也没闪开,抱着茶杯嬉笑着走了。   叶鸿鹄舔了舔牙龈,龇牙咧嘴,半天下不了嘴。这他娘的还真是甜死人了。不过蕤蕤的小嘴比起这, 甜多了。   戏台后边的化妆台, 即将登场的角们正在抓紧时间上妆。唯有位子最大的那一处, 戴好头套的愿小岚拿着手中的金色簪子,神情有些甜蜜又有些哀伤,最终还是小心翼翼将它插到了头上。这一支金色簪子其实不衬他,太过霸气,他更适合小家碧玉一些的玉簪。   “诶,我说岚后您还在发什么呆?锣都快敲了,这妆怎么也没人给您上呢!”   “方叔,您可别叫我那个外号了,都是外人抬举,自己人叫着可羞人了,这妆我自己就能上。”原小岚回过神来,无奈地朝眼前的方叔说道。他眉目只是清秀,但是一双眼睛天生带着几多愁,眼角眉梢都是情,两道细细的眉,此刻眼睛往上看人,轻声细语,端的是楚楚惹人怜的风情。可把如意班的二把手方叔给心疼坏了。   原小岚是如意班班主捡的孤儿,从小在戏班子里长大,不过照顾他们这群没人疼没人要的小孩的却是方叔居多。原小岚生来模样性子都招人疼,这从前方叔都是将人当自家小鸡崽在翼下护着的,好不容易将人捧成了名角,眼见着才十几岁的小孩虽然还是被人捏着卖身契,但是好歹过上了稍好点的日子,就遇见了一个没脸没皮的狼崽子将人勾了去。勾便勾吧,只要好生待人,能从如意班赎身何尝不是所有戏班子的角做梦都盼着的事情!   可惜……只能叹一句两人均时运不济。   其他多说无益,方叔只叮嘱他:“你这次复出重新登台,可要发挥出最好的水平来,好好唱。今日之后,无论是戏班子里头的人,还是台下那些观众,都会重新记起你的地位来,毕竟你可是曾经的岚后!还有啊咱别看这酒楼看着不是个有名的,但是这次请咱们来的人,可是奉天那位。”   原小岚唱青衣花旦尤其是《贵妃醉酒》中杨贵妃一角惟妙惟肖,身段漂亮,在京城轰动一时,当时的报纸誉之为花旦一行的“皇后”,时人便称之为“岚后”。   原小岚心道,可不就是因为是这位大人物请的,那人才让他一定答应要来。不过,原小岚心想,要是此番能帮上景游的忙,让陈家的生意起死回生,那他们俩定能回到从前吧。这般一想,他便重新燃起了斗志,方叔见他终于有了当年岚皇的那么点气势,也放下心来,叫了几个人来帮忙化了妆。   群英阁里,诸君仍在笑闹,厢房的人便再次被人推开了,“诸位先生,暗香汤,慢用。”   只见端上来的玫瑰色釉的小碗中,汤清如水,碗中沉浮着几朵半开未开的梅朵。这会子,在食客们的注视下,那汤中白梅缓缓绽放,犹如仍挂枝头,惊艳众人,随即香气暗涌,清馥扑鼻,所有人都仿佛醉在了这份冷香中。   那方才一语道破君子宴的先生直接吟诵了一首诗:“飞和梅花重惜芳,仙房想象制新汤。独疑清浅溪头汲,石鼎煎来水亦香。好一个仙房制新汤!”另一位画家先生也吟了一句:“暗香浮动月黄昏”。其他人呢,哪还记着什么词什么曲的,早已经迫不及待地拿起了汤匙,想要来尝一尝古籍里大名鼎鼎的暗香汤了。   去年冬日年岁林葳蕤在小洞天里按照古法,改进之后尝试腌制了好几坛梅花,尝着味道惊艳。如今取出其中一坛子,挖出一些带盐渍的梅花加入西洞庭山的枇杷蜜,后用洞天里的千金茶叶注汤。这样一道风雅梅汤耗时费劲,又用了小洞天的东西,自然非同凡响。   初时饮人喉中,满嘴馥郁,人神情一震。后腹中仿佛自生暖般,四肢百骸均舒坦得不得了,人皆飘飘然昏昏欲睡。吃饱喝足的大多数人若不是顾及着场合不对,真想伸个懒腰一枕小窗浓睡。然这又不是喝了神仙酒那般醉意上涌,而是浑身舒适到了极点的美意。只能倍加珍惜喝完,道一句:“无上珍品啊!”   众人吃完宴席,又开始谈天说地,伍舜虞效仿前次的杂志新闻,做起了君子宴的专访问,打算过后便刊登到《新生活》上。到了三四点,一行人才下了楼在戏台前入座。   戏锣敲响,名角们锣鼓声中你方唱罢我登场,咿呀声里听千年情长。   台下的先生们,多数都是票友,待认出登场的是此前宣布休演的如意班名伶原小岚,神情更是如同见到了偶像般激动,当下听得那叫一个如痴如醉。当下,林葳蕤因着有事,告欠后出去了一趟   等到了原小岚下台中场休息,座中有一位是岚皇的忠实观众,平生有一执念便是同原小岚同台唱戏,此刻碍于面子不好直接提出,便提议道:“老是这么坐着听未免枯燥,古人流觞曲水赋诗,今日不若我等也来一场点兵挑将登台?”   正在后台换衣裳的原小岚听到待会要自己挑选座下先生同自己登台的要求,想了想,也点头答应了,总归自己唱好自己的便是,先生们爱玩也无妨。况且文人的一张嘴一支笔,是最不能得罪的东西,他们能将娇女说成娼妇,将无名小卒捧成名角,原小岚从六岁登台到如今,自然懂得这一道理。虽不奉承,未敢得罪。   等到他再次在掌声中登台唱完了自己的成名作《天女散花》,原本应该停下来请人,不过最后他想了想,趁着舞蹈结束后的一个舞袖动作,顺势让长长的水袖轻轻地飘到了台下主桌,袖子的另一头被一双莹白的手接住了。    第40章 壬子年大暑·新贵妃   场外归来的林葳蕤低头看向手中因为不愿桌上糕点被碰到, 而下意识接住的水袖,不知台上人何意。长袖是水粉色的,摸起来质感不错,可以看出这是底蕴较好的京剧戏班。身旁的于左棠见他茫然, 忙解释了一番。除了那位不能得偿所愿的提议的先生, 诸君和周围二楼雅座的老客们见了接着水袖的是素来矜骄少话的林先生,纷纷起哄,掌声雷动。原小岚这下也知道自己“抛绣球”一样点到的人是一位相当特别的先生,见众人叫好, 他便也微微一笑,以旦角行礼,做出邀请姿势。   眼见台上台下的人都在起哄,虽然爱听能赏但独独不会唱剧的林大少看似神色未变, 丝毫不怯场地回了一礼,然后与众人告别,往后台去准备。   二楼雅座也一直在听戏的叶鸿鹄见着这一幕, 下楼往后台去。同一刻, 某间雅间的陆六爷捏紧了手中的茶杯, 也悄然下了楼。   林葳蕤的身量除了在叶鸿鹄面前输过之外,绝对傲视众人。人道岚皇原小岚身段好, 在戏台上动作耍得漂亮,但其实他的身高不高, 此刻站在眼前林葳蕤面前更是显得娇小。叶鸿鹄进了后台便瞧见两人相对而站在说话这一幕, 因为身高原因兼之后台又吵, 所以两人站得很近。叶某人心中不悦,大跨步上前接着身高优势轻轻揽住了林葳蕤,等人疑惑地瞧过来,他便换了话题,关切道:“你不擅京剧,待会上台要如何?”   林葳蕤此刻也没心思去计较他怎么知道自己不是票友,闻言点头,快速说道:“待会原先生上台献唱最后一个曲目《贵妃醉酒》完,我拟尝试用另一种唱法唱《醉酒》之词,最后劳烦先生再用戏腔与我合唱即可。我先将旋律教与原先生吧。”   原小岚也没想到自己随便挑的人竟然不是票友,这也就罢了,怕的是他还敢堂而皇之地上台来。他小八字眉皱起,有些不悦,暗道这位先生看着矜贵明理,没想到也是胡闹之人。虽然性子软,但一旦上了台他便要保证每个细节都不出差错,原本是想劝住人别逞强的,然而等到他这么一说,到似对自己的演出也无甚阻碍,便也愿意听他一说。叶鸿鹄也在一旁听,待到两人交接完,又不见踪影。   戏台下,已经等了一刻钟的诸君终于听到了锣鼓声响起,重新开场了。率先登场的依旧是一身贵妃装扮的原小岚,他的《贵妃醉酒》可谓经典,在座诸位恐怕还真没有没听说过的,可以说,当年的他,被时人报纸称为岚皇,一半的原因是在这一曲目的成就。   “海岛冰轮初转腾……万岁,只落冷清清独自回宫去也!”他这一句去也刚落,转过身去做泣泪状时,本已停歇多时的奏乐却是在此时响了起来,声音和节奏均不强,主调是悠远哀怨的二胡,配上古筝,仿佛惆怅归宫的贵妃坐倚窗前,心头恨起,是在座诸位都不曾听过的曲调。   此刻找了林葳蕤半天的众人发现他们的另一个主角终于登场了,林葳蕤的身上依旧是那一身锦绣长衫,不过他的脸上却是在眼周处画了拉长了的妖冶眼线,点上红唇,头上戴着一顶同原小岚类似的凤冠。那双凌厉的丹凤眼瞧过来,能入到人心底去,说是惊艳当场也不为过。所有人都没想到林老板画了脸是这般模样的,他那一双勾魂摄魄、令人胆颤的眼睛实在是太适合唱旦角了!满座屏息,只待美人开口。   甫一开口,不是众人期待的京剧唱腔,也非众人所熟知的哪一派唱法,此法吐字绝不拖沓,旋律虽不够多重变化,但朗朗上口,且他声线极好,声音清亮,此刻垂眸冷眼,一双玉指捏着凤冠上垂落的珠帘,配上唱词,待唱到高潮处有穿云裂石之感,竟是活生生将深闺愁怨的贵妃唱成了看透帝王无情自此冷心冷情的新贵妃。   更妙的是,也不知怎么做的,那配乐竟是完美拟合了台上之人的曲调,任他千回百转,不出半分差错。令台下人有了这么一种错觉,林先生水平之高,竟是能就着配乐张口就来,出口成绝唱!待到他与原小岚一起,戏腔与平唱交汇,众人只觉此曲当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让人惊觉,此种唱法的奥妙,它除了更接地气外,又能够完美地同其他戏种结合,二者结合互补,有古今融合之感,妙哉。   殊不知,林葳蕤原本并没有让人配乐的打算。况且,他所唱曲调,分明是隔了一百多年的现代之作。待下场时,他与手拿二胡也刚好起身的叶鸿鹄相对而望。他眯了眯眼,方才就是那道二胡音一直半分不错踏着他的调子。   这一场吃会算是远超预期地落下帷幕,先生们围住今日大出风头的林葳蕤,懂乐理的人都要与他说上几句,追问他的新唱法,气氛热闹自然是不能缺了好酒,这一次,心事重重的林老板不留神被人灌了个大醉。临走前各位先生早早约定好了下次吃会,方才趁兴而归。   阿福艰难地扶起醉了的大少爷要往楼上挪,谁知被人将手打了开,林大少依旧拿着酒盏细细地酌。他轻哄了几声:“大少,先生们都走了,您喝醉了,不如让阿福扶您回房歇一会?”谁知被酒醉的大少爷一巴掌糊在整张脸上,杀气腾腾道:“吵死了,再吵炒了你。”虽然脸上不疼,但阿福也是没胆再去招惹他了,哎,醉酒气的人惹不得啊。   叶鸿鹄方才下台刚好看见了也在后台盯人的陆老六陆予夺,两位大佬在外头抽了根烟,叙了会旧。转身回来,叶鸿鹄便发现他的人已经成了醉猫。这醉猫还带着锋利的爪子,不让人靠近,谁撩他,他挠谁一脸血。   不怕挠的叶鸿鹄走近了,仗着身高体型优势,一言不合直接从后台将人一把捞起来就往楼上走,阿福在后台追着,不明所以。   叶鸿鹄按住怀里扑腾的人,将他双手轻轻反剪在外,脸贴怀中,然后朝阿福道:“给你家大少端杯醒酒汤来,再拿条湿毛巾。”说完便一脚踢开二楼最深处的一间房子,房门被无时不刻护卫的江坤非常体贴地合上了。    第41章 壬子年大暑·小耳朵   许是进到了熟悉的空间,怀里的人没有再大幅度挣扎, 叶鸿鹄得以轻松地将人放到沙发上。这是书房, 林葳蕤平日里不会在酒楼这边住,所以只有一个小巧的西式米白色长沙发。林葳蕤不知残存有几分清醒, 此刻软软地倒在沙发上, 眼睛半阖着,那双总是带着锋芒的丹凤眼因为主人喝醉了酒, 威力大减。长长的睫毛垂下来,掩住了半湖水光潋滟色。   躺下去的时候姿势不太舒服, 林葳蕤动作又有些大,地方小, 叶鸿鹄见他翻腾,怕他摔到地上, 赶紧俯下身, 双臂撑在身下人手臂两侧做起一道护栏。两人由于这动作靠得极近,底下的人微微侧着头, 青丝半掩面, 醉意上涌导致颊间飘红, 白臂一只撂在沙发背上, 一只则是挡住了眼睛。叶鸿鹄轻轻地吹了一口气,那掩住精致五官的碎发便被掀了去。   见他终于安静下来,叶鸿鹄笑了笑, “野猫子, 总要闹”, 说完使坏地捏了捏他的鼻尖,换来底下人一声不耐烦的轻哼。这下可把人撩拨的,叶鸿鹄憋着气,心道,心肝啊,你再浪,老子可要把持不住了。   把持不住归把持不住,猫还是要逗的。叶鸿鹄趁着人醉着,将他一双玉似的耳朵捏在手里细细把玩,平日里被掩在墨发下瞧不见,他可是觊觎这对小耳朵很久了!   白的可以清晰地瞧见血管,这会子因为喝了酒,林葳蕤的耳朵烧了起来,白雪上便染了旖旎的红霞。   叶鸿鹄的手比耳边的皮肤凉快,他的手刚摸上去就听身下人轻哼了一声,然后出乎意料地自动自发将脸侧了过来,贴了上来。叶鸿鹄放轻陡然加重的呼吸,一受鼓舞,更是使出了十八般武艺,轻拢慢捻抹复挑,直把那对小巧的耳朵玩成了血滴子。   林葳蕤闭着眼,觉着浑身很不对劲,他朦胧地意识到自己好像是醉了,可是除了身体很热之外,为什么下腹也隐隐在烧?   谁在说话,耳朵好痒……好热……他不耐烦地想要去揉耳朵,被人抓住了手心握住。   “热……”叶鸿鹄听他喊热,耳朵周边的皮肤也一直在轻轻的颤抖,连带着气息都不太稳,突然想起了什么,低低地笑了一声。他舔了舔唇,低下去,“我帮蕤蕤降温。”   从耳垂到耳廓,有湿润黏腻的东西在温柔地轻咬舔舐,每一处被揉捏的充血的肌肤都凉快舒服到心颤,但有一股从耳边蔓延而来的恼人痒意一直深入到心底,挠又挠不着,火气便聚集到另一处了。   身下的人一直在轻颤,明显整个身子都软了下来。原本撂在沙发背上的手滑落搭在埋首耳垂的人黑发上,像是某种鼓舞的信号。叶鸿鹄眼底沉沉,手已经撩开了长衫的衣角,这时,门被敲响了,“四爷,醒酒汤来了。”   叶鸿鹄手一顿,终于停止了流氓行径,将人整理好衣裳,至于那尤带着银丝的血色耳朵,他并没有掩饰。   阿福进来瞧见大少爷难受地躺在沙发上便要走上前去,却被跟前的叶四爷挡了去,手里的汤水和湿毛巾被接过去,“这里我来就行,你下去吧。”   “可是……”阿福总觉得这叶四爷跟自家大少爷之间的相处有些古怪,这会子更甚,他想没想就要拒绝。   叶鸿鹄冷了眼,阿福立马就被冻在原地,不敢造次,赶紧点头出去了。   “你瞪我的人干嘛?”后头的林葳蕤揉揉眉间,从沙发上坐起身来,语气很不爽。   叶鸿鹄将醒酒汤递给他,翻脸不认:“我哪敢?头疼吗?开车载你回姜庄睡会?”   林葳蕤接过碗,一口气喝完了,摇头:“我酿的酒,酒醒后根本不会头痛。只是刚才梦里一直梦到有人咬我,打又打不到,烦人得很!”   叶鸿鹄就坐在他跟前的沙发上,大长腿岔开身体前倾,听完面不改色,同仇敌忾:“下次你叫我,我帮你一起打。”   林葳蕤似笑非笑地看他,忽然站起身来到对方跟前,一把扯过他的衬衫领子抓在手里,一字一句道:“大帅这么助人为乐,不如帮葳蕤解答一个问题可好?”   “大帅为何会知道《妃子再叹》这首曲子呢?据我所知,这首曲子系我一故友所做,且从未公开献唱过。”所以叶鸿鹄你为什么会知道一首,按道理在这个时空不会出现的曲子?   两人面对面,一人站着,一人坐着,彼此对视,气氛剑拔弩张。   这时,外头有人敲门,是江坤有些着急的声音:“大帅!奉天急报!”   林葳蕤瞧了瞧厢房门,叶鸿鹄没有动,只冷声呵道:“外头等着!”   林葳蕤又望向他:“怎么?这个问题大帅很难回答?”   “其实不难回答”,林葳蕤眼神紧紧地盯着他,对方低着头,神情晦涩,令人捉摸不定,忽然便抬起头道痞痞一笑:“只要蕤蕤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林葳蕤:……叶鸿鹄你神特么是白雪公主吗!   ·   午后,斜阳懒懒地照在窗棂上,在方桌上折射出好看的影子。飞扬李无聊地在数窗棂的格子,前几日他看上了一台洋人馆里的相机,那是一台美国最新型的柯达袖珍折叠胶卷相机,是柯达的第二款相机,可以放在口袋里,曝光时间也短,就是贵的吓人!后面几个零加上美元的标志,可不是他这个被克扣了生活费的待业青年负担得起的。因为买不起所以日思夜想,做梦说梦话都是在说相机,最近飞扬李整个人都有点焉焉的。   姑苏刚将营业的牌子放上去,便有人进门了。她笑容甜甜地打了招呼:“密斯苏,密斯白,你们来了呀。”   “姑苏姑娘下午好啊!”   小姑苏瞧着眼前两位经常光顾的富家小姐有些不同以往的打扮,又看了眼旁边的落地钟,“今日学堂怎么这么快下课呀?”两位小姐都是附近洋学堂的学生,往日里都是学生裙,扎着温婉的麻花辫,今日却是将头发高高竖起,穿了一身运动装束,颇有些英姿飒爽。   密斯苏笑着说:“先生带我们出来上实践课,我们俩啊这是偷偷溜出来的,好姑苏,可快别聊天了,快给我俩做五杯千金奶茶和三份芝士蛋糕带走吧。”   旁边的密斯白也笑骂:“这月好不容易攒了零花,没用来买裙子衣裳,倒全部贡献给你这手艺了。”   姑苏腼腆地笑着,心想这可不是我的手艺,边快速去了小厨房做了点心和饮料递给两位小姐,问道:“怎的今日买这么多杯?这奶茶讲究新鲜,可不能隔日喝。”   密斯苏答:“无碍,这其中两杯是给另外两位密斯带的,一杯用来献给先生,这位洋先生严格得很,我俩最近被罚,正想拿着这奶茶和点心去贿赂以减惩处呢。”   一旁的飞扬李听到此处,笑出了声,用半中半洋的话接道:“这听过金钱计、美人计,还是第一次听说有美食计的呢!”   两位小姐见着自己的小心机被陌生男子听了去,也有些羞赧,不过这计划是相对活泼外向点的密斯苏提出的,此刻便道:“英雄不问出处,唯勇也。计谋也贵在好用便可。我们听闻这位女先生嗜甜,连水都要喝加了白糖的,若是别家的吃食我俩肯定不会这么有信心,但是你家的点心和饮料可是将我们这么刁的舌头都吸引了去,定和她意。”   姑苏吃吃地笑,只祝她们好运。   飞扬李见着在柜台后收银的姑苏,突然灵光一闪,整个人在原地神神道道了一会儿,然后仿佛重新精神焕发就要往二楼书房冲。不过临走前像想起什么,他又像模像样地整理了衣衫和头发,然后走到小姑苏面前,将一朵折纸的玫瑰花献给一旁目瞪口呆看着他的小姑苏。   “啊!甜心小姑苏,你真是我的缪斯,我的灵感源泉!”   姑苏长这么大,头一次送到男子送的花,虽然是折纸的,但还是羞红了脸颊。想了想,将纸花放入了随身带着的荷包。   兴奋到极点的飞扬李直接就冲到林葳蕤的书房,连门都来不及敲,结果迎面便险些被一本厚砖头一样的字典砸中。   “要出人命的,林!谁又惹你了,火气这么大?”飞扬李将掉在地上的书捡起来放到书桌上。   “有事快放,要是没事,今晚的晚饭你就不用吃了。”林葳蕤解开衬衫最上面的一粒扣子后,双手交叉架在桌前,眼神里分明写着我很烦别惹我。   不过这一切都不足以让飞扬李退缩,他手舞足蹈道:“林!我找到发财致富的法子了!”不用人给他接梗,他立马就接下去说:“我这几个月跟着姑苏发现,自从有凤来居下午限量卖点心和奶茶之后,附近学堂的学生和一些富家小姐们都十分捧场,林你定的价格那么那么高!竟然还有来得晚了没买到的,我方才还见到两个偷偷溜出来买东西的学生。林!我觉得如果我们专门开一家店铺卖点心和奶茶,再把价钱定低一些,走量不走价,肯定生意好得不得了!”    第42章 壬子年立秋·大生意   林葳蕤靠在椅背上, 下巴轻抬, 看着飞扬李的眼神跟看待收拾的熊孩子似的。为了不听他半洋半中的讲话, 索性用英文说道:“你觉得酒楼里的奶茶和点心味道如何?”他的口音偏向于英式, 不是所谓上流贵族必备的标准伦敦腔,而是极富个人风格。他不耐烦拖长音,所以发音较旁人短促,但是说一整句时行云流水, 并没有一个一个词往外蹦的尴尬现象。干脆利落, 碎玉击石, 非常有大佬的风范。此刻的飞扬李便有一种被教授提问的错觉。   学生飞扬李抑扬顿挫地回答:“那还用说吗?!那可是赶英超美的美味奶茶, 碾压泰西的极致点心!……”   话音刚落,迎面飞来又一本书,这次直接堵住了他的嘴,飞扬李抱着书:“咳咳,林,怎么了?我还没说完呢。”   “你是在念广告词吗?”   飞扬李点点头:“你怎么知道的!这就是我想好的广告词!到时候在报纸上一登,再加上价格亲民,十文钱一杯, 这样平头百姓也能买得起!”飞扬李越说越觉得自己简直天才, “也不需要有多大的店面, 人多的话我们可以像今日那两位密斯一样让人外带呀!想想, 到时候整条街都是排队等候的人, 那还不赚的盆满钵满!嘿嘿嘿, 到时候林你让我做掌柜的, 我肯定能经营的好!”   再好的琴音也耐不住听得的是牛,林葳蕤直接道:“一杯千金奶茶我定价一百文钱,那你知道我一杯奶茶成本几何?”   正好僮掌柜上门送账单,被林葳蕤随手一指,“你跟这个呆子说说成本。”   “李先生,外带的话,为了保证装置足够封闭,奶茶新鲜,我们借鉴了上海正广和汽水厂的做法,用的是定制的玻璃瓶子。这玻璃的东西都不便宜,我们又是小批量定做,那些洋人狮子大开口,要价是十文钱一个。”   “这么贵?那不如换种别的材料,玻璃虽然好看,但是又重又重,委实不适合。”飞扬李绞尽脑汁,想得眉毛都打结了。   他半天没说话,林葳蕤都打算要赶人了,待抬头一看,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有点想笑。   眼前的飞扬李像换了个人似的,眉眼未变,仍是那张清秀的娃娃脸,不过气质却在短时间内从一座热情喷发的火山变成了冷冰冰的雪峰,见他望过来,那张仿佛被人欠了五百万的死人脸嘴角抽搐了一下,权当打了招呼。   林葳蕤面色不变地也回了一个皮笑肉不笑的笑容,“好久不见,他怎么把你给放出来了。”   对方没有回,只是语气毫无起伏道:“五年前,贝克兰注册了一种合成材料的专利——贝克莱特。这种材料耐热防水绝缘,而且可塑性强,性质稳定。三年前的美国化学协会纽约分会年会,我和老约翰一同出席,听过贝克兰介绍贝克莱特的演讲之后也在实验室制作成功。”老约翰是飞扬李的博士导师。   林葳蕤也有了点兴趣,贝克莱特,没听说过。他不像是飞扬李读的是化学学士学位,他攻读的是物理机械类的科学学位,并且自认不精深,只能做一些小机械,拿了博士学位立马申请了另一所大学的农学科学位,为此他的导师气得半死写信要跟他断绝师生情谊。对此林葳蕤只想说,他们之间有这东西吗?   贝克莱特,听着有点像塑料制品。   林葳蕤延着他的思路思考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专利保护期没过,从美国佬手中买并不划算。那呆子想要做的是人手一杯的饮品。”林葳蕤放下笔,站起身来,“不过他这次倒是提醒了我,塑料杯不成,还有聚乙烯这种好东西。”   “聚乙烯?乙烯的聚合物?有点意思。”   “赞助你实验室和经费,试试看。毕竟是麻省理工近年来大出风头的费恩李,这点小挑战应该难不倒你吧。”   费恩李不假思索道:“成功后,给这个呆子买一台最新的柯达袖珍相机,颜色要棕色的,还有,让他当奶茶店的合伙人。”   “成交!”   两人达成了不可名状的交易后,林葳蕤便找到了叶老四留在这里的人,“告诉你们家大帅,我有一笔生意要跟他做。”这年头,林葳蕤不缺钱不缺人,就缺从洋人手上买一些先进机器的门路,毕竟洋人可精明着呢,国际社会还对华夏实行了技术封锁。不过听说,叶大帅手中的兵工厂机子多,甚至能跟洋人做生意。正好,拉个大靠山下水。   尽管这个大靠山前一脚还得罪了他便拍拍屁股走人,但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留在这里是处于江坤之下的护卫队二队队长武文,已经被自家大帅亲自做了充分的思想工作,完全明白组织交给他的是一个多么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因此非常恭敬重视,行了军礼就立马去打电报了。   因为老毛子那边有情况,叶鸿鹄被属下急急叫回了奉天坐镇,此刻会议室里一大堆大佬,但这些平日里手下领着万把兵,张口骂爹闭口骂娘杀洋鬼子不眨眼的将军们却没一个敢吭声。众人面面相觑,有坐在后位的人悄悄问江坤:“老江,大帅火气怎么这么大?这趟襄城不愉快,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惹奉天?”   江坤望了他一眼,“你说你正跟媳妇打得火热,结果一大堆人为了点屁大的事把你叫走了,火气大不大?”   吃了熊心豹子胆的在座诸位:……你早说啊,咱这不是怕大帅在外头待久了,那帮查到消息的老毛子和东瀛人又作妖,早知道是在追媳妇,俺们就是再来一次八国联军也得顶着呀!造孽啊!   所有人都低头做鹌鹑状,不敢招惹打了三十年光棍好不容易有些心上人的大帅。   会议室外,“报告!一级紧急电报!”   江坤拿过一看,是襄城发来的,立马将电报呈了上去。于是接下来在座诸位都见证了狂暴的狮子一息之间被驯服的画面。   所有人:赌一百个老毛子,这一定是夫人来信!   李二宝背着手,和迎面走来同他打招呼的人点头示意。先前他凭借着一手被大帅亲口赞过不错的蟹羹,彻底在名厨林立的大帅府站稳了脚跟,虽然后来大帅匆匆出门数月,他的日子也过的相当不错。不用每日都早起贪黑在酒楼后厨干活,大管家还给他安排了好点的屋子,他现在住的比有凤来居那边还好一些,更重要的是,周围下人对他的奉承讨好让他的虚荣心十分满足。   明明只过了数月,他已经很少想起当年在村里吃不饱饭和后来到了有凤来居干活的日子了。   听说大帅回府了,这几日李二宝都在厨房里磨练厨艺,主要是做蟹羹。他还记得第一次大少爷教他这道菜时给他示范做的那一碗羹,那才是真正的仙人吃食,他最多只掌握了五成技艺。他想,如果他能做出大少爷那一碗的滋味,主家一定会更加器重他。然而任他费尽心思,用掉了半筐大闸蟹都不得其法。这倒是让他有些恨上了林大少,怀疑对方根本就没有将全部的技巧教与他。也是,教会了徒弟,吃穷了师傅。这么压箱底的食谱,又有谁会全部教与一个外人?   他这边正怨着,那边府上的大管家便来了厨房这边。   大帅府的大管事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脸上有道刀疤,下人们都有些畏惧他,听说他早年是道上有名的人物,此刻他环顾了四周,虽然没有刻意,但众人都注意到他在李二宝身上顿了一下。   他宣布道:“今日各位将军开完会,按照惯例会留在府上吃晚膳,待会把菜名发下去,老规矩个人做好拿手菜,酉时开宴。手脚干净点,我可不想明天瞧见谁的头被喂了狗。”   人人都分到了工作,只有李二宝没有。李二宝这会自觉自己挺特殊的,指不定是被派去给大帅做饭呢!于是见没有自己的名,也敢大着胆子上前问大管事:“大管事,小的应该做什么菜呢?这几日小的又苦练了一番技艺,您尝尝这蟹羹还成不?”   大管事推开他递上来的吃食,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眼,直把人看的心底发毛,才不咸不淡道:“倒是差点忘了你,你呀,你就收拾收拾东西,待会去账房结了工钱便走吧。”   李二宝大惊失色,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才让主人家赶自己走,连连追问,大管事懒得搭理他。照他的想法这种背主的奴才就该剁了那双手,而不是只是简单地放人走,不过大帅顾及着狗的原主人,难得心慈一会,他身为下人也只吩咐其他人手脚麻利点就走了。   待出了门,底下有好奇的人便问了缘由,大管事看他一眼,凉凉道:“因为一点利益就轻易背主的狗,到哪都招人嫌。况且正主找到了,谁还想要假冒珍珠的鱼珠?”   问话的人被他的眼神看得一激灵,讪讪闭嘴不敢再言。   周围的人也听到了大管事的话,往日里阿谀奉承的人这会子一点都没有要上前安慰出头的意思,只做着自己的事,低头窃窃私语猜测他这是犯了什么事。   李二宝狼狈得很,这会子也没脸在后厨待,魂不守舍地回了自己的屋子,还没想明白,就听负责扫洗打杂的下人进来赶他:“大管事说让你赶紧走,别占床位。”   李二宝几乎是被人推搡着出了大帅府,他不知自己犯了什么错,前一秒还做着人上人的美梦,下一秒就眼见着无数人梦寐以求踏入的大帅府大门在他面前轰隆一声关上,竟是陡生苍茫之感,他站了许久,眼见着门前持枪站岗的卫兵已经开始上前赶人了,才畏畏缩缩地背着行囊走开去。   当初他留下一张纸条就走,在奉天举目无亲,他可没有那个胆量去质问大帅府为何赶他。此刻见夜色降临,他寻思着找间破旧旅店凑活一宿,打算明日买火车票南下返回襄城,在那里,还有他的师父和师兄弟们。这大城市,人心难测,大人物们的心思难猜,他可伺候不来。    第43章 壬子年霜降·寒衣调   自从临时约法出来后, 其他各种法律规定也应运而生了, 教育局下了文件通告各省, 规定全国学堂都必须在秋季开学,林家表小姐林芙萱八月底搭上了去北平的列车, 前往京师女子师范学堂入学,林葳蕤没去送,只是让阿福送了点心当做路食。听说林家二房的林若荷也考上了北平的某处大学,不过两人不在同一处便是了。   小别业唯一的房客走后, 时间仿佛都过得很快。立秋下了一场雨, 预示着今岁的秋天来得格外凉, 之后气温果然很快降了下来。林葳蕤又穿上了大衣, 脖子上还围了一条黑色的羊毛围巾,一张脸被一团绒毛簇拥着,衬得越发小。   因为贪凉, 霜降来临的前夕, 他便感染了风寒。这几日周围的人对待大少爷都有些小心翼翼,一来是身体难受的人脾气更大, 二来是大家对于他这么强悍的人竟然也会因为疏忽患病的这个事实感到十分震惊, 由于这种反差, 心里竟诡异地多添几分怜惜。幸好林葳蕤不知道众人这种心思, 要不然肯定脾气更暴。   即使是身体不舒坦,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 他先是出门去了一趟姜庄的田庄。林家田庄几百亩地, 如今除了供给酒楼那边的消耗外, 已经成为了林葳蕤收入的重要来源。春播时候因为不确定改良种的收成如何,所以只播了不到一半地种的改良种。到了夏至末获得了大丰收后,众人的胆量便大了起来。   眼看着这壬子年才过了一半,还有大半年的时间,便在大少的指示下,跌破众人眼睛地种了第二季晚稻。搁往年,那都是光景最好的年岁才敢这么做。播种的时候,也只留了蔬菜地和玉米地,将其他地都种上了改良种。   老衡抽着旱烟,穿着婆娘新给缝的袍子,美滋滋地哼着小曲看田埂上背着收割机忙碌的劳工们。这往年的收成每亩地能达到三百斤都称得上老天爷开恩的大丰收,是家家户户都要花钱奢侈买肉来庆祝的事情。谁能想到呢,在豫省这种灾年荒景没停过的土地上,竟然还能种出两季亩产七百斤的水稻啊!这放眼全华夏都没有这么骇人听闻的数值!   老衡这几天有事没事就瞅着这些产金子的宝地,左看右看都觉得比别家的地要来得可爱。当然他没忘了旁边的伏仙河,前几日几个管事一起凑份子,在源头处给建了个小庙来祭拜伏仙河公,祈祷来年的大丰收。现在唯一担心的事情就是听说西边地里歉收,有人带着人造反了,战打了好几次,可别波及到他们这里来。老百姓就是图个盛世太平,谁想打战啊!   “老衡!”老衡回头一瞧,原来是大少爷和阿福来了。   林葳蕤问他:“怎么样,霜打之前粮食能进仓吗?”   “能!肯定能!大少爷放心好了,有了机子这速度就快多了。”   “大家辛苦一年了,等粮全部进仓,你按照往年的份额给长工们再多加一成粮,算是今年的年终奖吧。”   老衡一听这话,激动得手里的旱烟都拿不稳了,黑黝黝的脸上都给急出了微红,“那我替大家谢谢大少爷了!”老衡和长工们一年的薪资一半是大洋,一半是一层粮,丰收年分到的粮食本来就多,如今又多了一层,老衡心底念着,今年过年去主家家里磕头的时候要多磕几个。   “大少,这往年丰收年大伙都会庆祝,您看今年要办吗?”   “办吧,到时候各杀一头猪、羊和牛犒劳大家。”旁边听到的劳工们顿时欢呼起来,听得那些短工们一阵羡慕。别说农人了,在姜庄这种地方,就说普通老百姓一个月能吃两顿肉都是小康水平了。   巡完了农庄又去了镇上的有凤来居。进入了秋天之后,因着人人都要贴秋膘,酒楼的掌翼煲和佛跳墙更加一份难求,于是酒楼前几日又上了烤肉这道新菜。因为烤肉总是有烟熏的,即使是林葳蕤自己设计的设备也难以避免,所以专门在通风口的大堂一角划了一处,用屏风隔着,专做烤肉区。   烤肉主要是羊肉和牛肉再加少量的猪肉,想吃什么部位都有,都是用的田庄里的散养出来的牲畜,每一处都是好肉,宰杀完用几十味调料和药材的秘制配方腌好。烤肉架子是现在改名为华兴农具厂的原烟草行做的,各种型号的都有,适合不同人数的客人群。   除了少烟木炭外,烤架最底下还按照一定比例加了枣树、梨树和苹果树等果木,这样烤出来的肉表面滴着金灿灿的蜜油,却嫩而不腻,还略带果香。烤好的肉刷上一层酒楼推荐的作料吃下去,大冷天再喝一口神仙醉,那真是从脚底暖到头顶,这样的日子神仙来了都不换。   有凤来居的烤肉可以自己烤,也可以让酒楼的人在旁边帮你烤,不过大多数人都是选择自己烤,这才有意思嘛!所以进入到烤肉专区的人便可以看到,穿着长衫的先生挽着袖子,穿西服打领带的密斯脱解了领带和脱去外套,一个个都跃跃欲试在烤架上翻烤。也幸亏林葳蕤考虑到这年头比较讲究礼仪,所以把烤架做成了内嵌在桌子中间凹下去的样式,这些文明的先生们才不至于站着吃肉。   林葳蕤越过大堂直接去了后厨,隔着门观察师侄们埋首干活,后厨有条不紊,所有人都有活可以干,没人偷懒。这些人比起刚来时,完全判若两人,随便一个人出去都能撑起一间规模中等的饭店了。要想马儿跑就得让马儿多吃草,林葳蕤身为老板兼师叔,不仅上个月加了月薪,还给换了更好的住处。不过,若是有人要走,他是拦不住也不会拦着的。幸好,除了一个二宝,没有人这么鼠目寸光。   张师傅年纪大了,徒弟们便把活都揽过去,他就在旁指点。这会见大少来了,上前问了好,聊了会酒楼的情况,末了他有些踌躇地开口:“大少,二宝他那事做的不厚道,我这都无颜面对您了。您也不用看在我的面子上心软让他回来。这要是开了这个头,那还不得以后人人都效仿,厨房都乱套了!”两个月前,李二宝回来了,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奉天的事已经被叶大帅给兜了出去,自以为没人知道他去了哪,就找上张师傅说要重新回酒楼后厨。   张师傅除了在大少爷面前是个好说话的老好人,在徒弟面前那就是一点就着的暴脾气老头,当即就拿了扫帚追着他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他要打死这个不孝子!李二宝去了一趟奉天,胆子倒变大了很多。见师父不答应,便蹲点找林大少求情,闹得林葳蕤都知道了这事,这也是张师傅今日这么说的原由。   林葳蕤也知道张师傅讲的是心里话,也点了头:“您能理解就好。”两人撇开这个糟心的话题,继续讨论起酒楼的菜色。   临走前,林葳蕤让他打包了几份饭菜,阿福带着,两人又去了华兴农具厂。詹叔白正忙着给前来看机械农具的大小地主们示范这些机器的功能,林葳蕤没打扰他,而是径直去了最后边新建的化学试验室。阿福进门的时候,动作小心翼翼,就怕损坏了这里头的大小仪器,这里头的东西卖了一百个他都买不起。   “吃饭了,你饿不着,舍得饿飞扬?”实验台前的人听到这话才摘下眼镜,用专门的消毒液洗了手过来,拿起饭就吃,大酒楼的美味珍馐硬是让他吃出了廉价盒饭的错觉,跟旁边神情升天的助手们完全不同画风。   林葳蕤拿过实验数据,随意问了一句:“有进展吗?”   费恩李咽下饭菜,回了一句:“还行,你提供的信息很有用。不同气压下,乙烯的聚合物结构形态确实不同,等做完全部实验就可以确定哪种是你要求的薄膜状。”当年的理科生学霸林葳蕤放下数据,也挺满意的。时隔多年,世事已经人面全非,未曾想到曾经的高中知识竟然还能派上用场,真是令人唏嘘。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学习好,真好呀。    第44章 壬子年霜降·狼来了   “你就不好奇我是怎么知道的?”林葳蕤问费恩李。   “没兴趣, 我只关心结果。”费恩李答道。这样的合作对象还真是……非常让林大少爷满意。不好奇, 不打听,彼此钱货两讫, 相安无事。   在外走时没发现, 等林葳蕤坐了一会, 头便开始发昏, 鼻子也堵塞得很,他小眉头微皱, 原本就比别人白的厉害的脸色更是添了几分红晕,看着像是烧了起来。他身体不舒服,打了声招呼便走了。   费恩李看了他一眼,难得多说了一句, 尽管这一句让林大少很想骂人就是了。   他推了推金边眼镜,劝道:“有病就得治。”   林葳蕤毫不示弱怼回去:“可惜你的病已经无药可医了。”因为科学研究生生将自己给整出了双重人格,可不就是病入膏肓嘛。   据说以前飞扬李还是那个小太阳飞扬李的时候, 他便被他的父亲花大把美金硬塞到了麻省理工大学,以期他出人头地,将来继承家业。奈何他的头脑比起那些天之骄子,差的不是一个太平洋的距离。   诸君须知, 不在沉默中爆发,人便在沉默中变态。巨大的学业压力让飞扬李疯狂崇拜起化学界的大神卡尔·道尔顿,每日将他的画像和化学理论贴在窗前、课桌, 床上, 平生恨不能与之为友。   时间一长, 周围人倒不觉得有什么,毕竟麻省天才多,怪人自然多。飞扬李又天性热情,待人友好,有点小怪癖也是可以宽待的。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有一次诸位学生在导师的教导下,尝试做一个极其复杂的实验时,飞扬李不仅获得了全部评分的第一,而后更是性情大变。后来人们便发现,当从事研究工作时,飞扬李便会转换成另外一种性情,沉默寡言,但是天赋惊人,那便是后来声名鹊起的费恩李。   林葳蕤却是在第一次见到费恩李时,便知道,他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格,知识储备独立,思想独立,性格分裂,尽管好似彼此知晓,又共享记忆。   染了风寒不当回事就算了,不在家休息反而劳心劳力在外奔波,一整天时间襄城东西南三个方向跑了三个地方,林葳蕤又还没有找到门路买小轿车,所以被外头的风吹久了,理所应当的,病更加重了。在底下人的劝说下,好歹将所有事务都停了,在小别业修养。   西边的舞阳县是白狼起义军的大本营,他们从投身绿林之后的半年时间,已从一个不成气候的十几人小团伙发展成了五六百人的起义军。如今占据了舞阳县周边的两座城镇,每到一处便令殷富大户人家输纳财物,救济贫民,所以尽管带来了战乱,但是在民间名声非常不错。到哪都有老百姓为他们打掩护,因此到现在官府的剿匪部队仍然没将他们歼灭。   但是他们的日子并没有比起义之初想象的好过,此刻,窗外霜降打露,屋里   起义团伙的几位首领愁眉不展。   其中的二当家是最早跟着首领白狼的,他急吼吼地发问:“大当家的,眼看着天气冷了,兄弟们还穿着秋衣,我们的粮也快没了。您倒是快想想办法呀!”   白狼也不过二十五,当时起义不过是凭借着一腔热血,砍了逼粮的地主,如今手下人多了,除了烦恼枪支外,还要考虑兄弟们的温饱问题,这会也是无良计可施展。   但是他们一没钱二没势的,去哪要粮?那些富户们的粮仓已经被他们搬空了,这些粮食有一些分给了乡亲们,留下来的粮要供给五百多汉子的胃,又是不节省的吃法,吃上个十几天也就没了。   白狼环视在座各位兄弟,问道:“弟兄们有什么好主意吗?”众人沉默不语。   最外围一个小头领眼珠转了转,突然扔下一个重磅炸弹:“我听说,姜庄那边有户姓林的人家,也是个大地主,今年收成田里收了近百吨粮食,全是稻米。”   众人哗然,都是面朝大地背朝天出身的,自然知道这个粮食数多惊人,二当家结巴道:“这,这得多少米啊,够多少人吃了!”   其他人也咽了口水,难以置信:“今年到处都是旱灾,怎么可能有这么多收成?”   这位头领姓姜,名军,是姜庄人,在外游手好闲时恰逢白狼起义,兼之痛恨富人锦衣玉食他却给人当奴做牛做马还挣不了几个钱,便假做受害百姓投了绿林。后来投诚的人越来越多,他这个元老竟也混成了小头目,又因着抢粮的时候冲锋陷阵最不要命,所以最近被提了上来做了头领之一。白狼见他这么一说,也追问具体到底是怎么回事。   姜军将自己从要好的娘们那得到的消息全盘托出:“那姓林的地主听说是个海外留学回来的,哼,都是百姓身上的吸血虫!他手里头有洋人的改良种子,所以种出来的粮食产量自然比普通的粮种高!”   他又做忿忿不平状:“这种崇洋媚外的所谓上等人,拿着从我们身上压榨的血汗钱去巴结洋人的大腿,现在回国了,指不定又如何剥削底下的农民了。大当家,不如带几个弟兄,去劫了那家人的粮仓,那么大一笔粮,到时候除了分给姜庄的乡亲们一些,留下来的也够我们度过这个冬天了。”   白狼皱眉沉思,其他的头领却是都开始意动,毕竟是那么大一笔粮食啊!在弹尽粮绝的此刻,不亚于雪中送炭,焉能不动心?   二当家是个嫉恶如仇、冲动的性子,每次就数他杀的地主最多,此刻他也劝说白狼:“大当家,那姓林的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如就抄起家伙和弟兄们做了这一笔!好叫大伙过个好年!”   白狼不同意:“这不妥当,我们并没有听说那姓林的人家鱼肉当地百姓的传闻,怎么可以草率将人定了罪,若是就这样上门抢了人家的粮仓,这样我们与那些无恶不作的土匪又有何区别?”   他看着众人,知道从揭竿而起到现在众人见到了太多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惨剧,血气沸腾,又太过胜利,所以此刻一听到有地主屯着大量粮,便将之视为盘中餐,这种想法很危险。   白狼为起义军的未来感到忧心忡忡,担心以推翻压迫劫富济贫为初心的弟兄们最后会变成危害乡里的毒瘤,到时候失去了民心极有可能墙倒众人推,大家都没好下场。但是显然这种担忧,已经垂涎欲滴的诸位头领无法得知。不过也好在白狼在军中的威望极高,几番好言相劝,好歹将人稳住了。   他提出明抢是断断不成的,不过可以跟那位林老爷借粮,等熬过了这个冬天再来做打算。众人倒也勉强同意了。   林葳蕤回到小别业,进门之前连打了好几个喷嚏,阿福那叫一个担忧啊,“大少爷!您这病情又加重了,我给您去请个大夫吧!”先前阿福也提出来了要去请大夫,结果被自家少爷断然拒绝了。   谁也不知道,天不怕地不怕的林大少,平生极其不喜看医生,能不去医院,则不去。按他的说法,医院里和医生们身上的消毒水味道只会呛得他病情加重。   可这会都病成了这样了,谁还理他喜欢不喜欢,阿福赶紧跟阿七道:“快去镇上找杏林馆请最好的大夫来!”回头又想这大少爷是个先进先生,可能比较习惯西医,又改口:“还是去医院里请位洋医生吧,不差钱。”   阿七点点头,赶紧去了。林葳蕤此刻头重脚轻,眼前花的厉害,眼睛瞪人都没力气,也没了劲去计较他们阴奉阳违。   待洋医生来了,一量体温,好家伙,三十九度!可别把人烧坏了,好说歹说,给林大少爷架吊瓶输了液,还喂了药。   平日里怒时横眉冷笑,让人完全不敢直视的矜贵公子此刻虚弱地躺在床上,脸色潮红,头上贴着湿布巾,胖婶便给他换上凉的布巾边念叨:“大少爷你就是太不注意自己的身体了,都烧成这样了,怎么还往外跑。我看啊,就得有个小媳妇来管着你,你们男子就是不知轻重……”   林葳蕤头疼着,喉咙嗓子眼都难受,旁边的人一个两个还碎碎念,跟念经一样,还扯到了娶媳妇上,他沙哑着声音,不耐烦道:“要造反了啊你们,吵死了,都出去。”   见他生了病脾气越大,众人面面相觑,只得顺着他都出去,关上门,在门口注意听着里头的动静。林葳蕤原本是想到小洞天去,那里总会让他更舒服些,但是碍于门口那些预防着他不测时刻都要冲进来救驾的人,只好无奈作罢。   真是太不会看脸色了,这些刁奴!   这还没完,等睡过了一会,病情没有好转,偏偏此刻天色昏暗,还有人趁着夜色登门拜访。   阿福听门口两人亮出名号,又瞧清楚眼前被刊登在官府榜上的两张脸,登时吓得腿软,推开主卧就冲到大少爷床前,“大少爷!不好了!那帮土匪上门了!”   林葳蕤没有再睡着,不过也被他的动静吓得半死,坐起身来,在心里默念了几遍:“这是我的手下不能打死他”,然后抄起手头的枕头堵住了他的嘴,“你最好是真的有什么天大的事!”   阿福嚷嚷完,看着此刻的大少,咽了咽口水,咋,咋这大少爷比门口那些土匪还像索命的阎王呢?   “白狼起义军的大当家和二当家,不去跟政府军杠,上我这干什么?”林葳蕤低头思索,然而浑浊的脑袋此刻并没有好的猜测,只好道:“扶我起来,我去会会传说中的大英雄。”   尽管有病在身,招待客人,林葳蕤仍旧换了身妥帖的西服,因为生病惧冷,又在外头加了件长一点的大衣。墨发冷面,白玉无瑕,抿着薄嘴,那双丹凤眼直直地望过来,给人一种不可直视的冷艳之感,高不可攀,不可亵玩。   在客厅里等人的白狼二人见到从二楼盘旋而下的林大少第一眼时,心头各自一颤。老一辈常道读书人周身自有一种与泥腿子不同、难以言说的气,当时不信,今日方领教,的确令他们这些草莽人士自惭形秽。    第45章 壬子年霜降·顶头枪   “久闻林先生大名, 今日一见果然非同凡响!”白狼见他下楼来, 起身要与他握手。这一刻,他还有些庆幸,今日为了来见这位海外留洋的先生,自己还特地穿了一身西服,在眼前这个处处透着精致、矜骄的贵公子面前不至于太过落下风。   谁知林葳蕤这会正病着呢, 脾气正是最大的时候,谁来惹他他挠谁,还装往脸上下手。此刻也不耐烦在两个不请自来的陌生人面前装绅士,他直接无视两人, 走到米白色布垫子的沙发上坐下,沙哑着声音对身旁的胖婶道:“给我泡一杯花蜜水过来。”   白狼和二当家主动伸手却被人家打了笑脸人,白狼虽也有些不满,但也知道起义军在他们这些地主心中的形象不好,况且自己于眼前人又是陌生人,所以不虞也不至于怨恨。   但二当家是个性子暴的, 他没上过学堂, 大字不识一个,从前未起义时便受过那些书生们的白眼,又自尊心大过天, 因此自卑导致自负, 平生最恨别人尤其是读书人瞧不起自己, 加之起义后被捧得太高, 此刻被人这般羞辱, 心头怒意上涌,犹如火山喷发,站起身来,蒲扇般的大掌便要去揪林葳蕤的衣领。   这个小白脸,竟然敢这般羞辱大当家和我,给脸不要脸,待洒家给他个教训!   白狼见他这般,心下大骇,赶紧按住他的手,拼命用眼神示意他不要冲动行事。二当家气急,又不忍坏了大哥的事,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坐了下来,不过一双凶狠的虎目一直瞪着那个还在喝花蜜水的人。这些狗娘养的小白脸,竞爱喝这种甜滋滋的娘们东西!   冬天到了,伏仙山上早梅开了一大片。取用清晨还沾着露水的梅瓣烘干,然后加入少许干姜、甘草和其他滋补的药材研磨成末,用春天的花蜜腌着,不染一点尘埃,封坛藏在地窖里,过不了几日便可取出食用。   别看只是花蜜,但喝的时候用开水一冲,香气便扑鼻而来,说是漫山花香都荟萃其中都不为过,绝非蜂蜜水可以比拟的,多喝着除了养颜美容外,也能缓解喉咙痛。   不过林葳蕤要的花蜜水,胖婶给他端了杯花蜜牛乳,是兑了花蜜的新鲜牛乳,“大少爷,多喝牛乳,等会您再休息也好过一些。”牛乳安神。   林葳蕤没什么表情地喝下了,胖婶才放下心来。   两位客人这才知道,原来知道打扰人家休息了。不过虽然他们为了避免官府的追踪,趁着夜色来访,但这位林先生也睡得未免太早了。   白狼略带歉意道:“原来是打扰了林先生休息,白某身份使然,还望见谅。”   林葳蕤这才正眼瞧人,“我与白先生素未谋面,也未曾得罪,不知为何二位上门?”   二当家不耐烦了,大着嗓门道:“听说林老爷今年大丰收,俺们是来借粮的!”   林葳蕤挑眉,冷笑了一声,“借?只怕是强征吧。怎么道上义薄云天的白狼起义军什么时候变成了土匪了?”   白狼心下暗道要遭,赶紧跟在二弟后头补救:“林先生误会误会,我等并未有强迫之意!只是今年年岁不好,诸位弟兄为了跟那些狗官抗争,温饱已成问题。听闻先生素有美名,并且尚有余力,才前来求助,还望先生施以援手,共同对抗鱼肉百姓的官府!”   林葳蕤在心底翻了翻白眼,谁都知道这粮一旦借了,就跟肉包子打狗一样,绝对有去无回。那帮起义军哪来的钱和粮还回来?   不过林葳蕤自诩是个文明人,不会这么轻易地撕破脸皮,“借粮倒是没问题……”没等白狼和二当家狂喜的表情收回去,便又接着问了:“只是不知,这借的粮有何作担保,又打算何时还,利息几何?”   白狼还真没想过,他虽不像别的头领一样借了就打算不还,但还真没仔细考虑过,他们如今五百多人,除了手头的枪,剩下的就是几座占领的小城镇。拿什么作担保都不妥。   二当家本就不满,此刻见他还提出什么利息和担保物,当即就暴怒而起,手放在腰侧掏出枪,指着陷坐在沙发上似笑非笑的林家大少,“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就是有你们在灾年还屯着大把粮的大地主,才有会外头几百万饿死的平民百姓!你今天就是借也得借,不借就不怪我们不客气了!”胖婶尖叫一声,差点晕过去,老天爷,这群土匪,根本就是来抢劫的!怎么办啊,大少爷!   阿福站在主子身后,此刻可以见到那黑黝黝的枪口,也被吓得一动不敢动,惨白着脸,就怕一个动作让那把枪的主人不满从而擦枪走火。   倒是他家主子,尽管被一把手枪瞄准,依旧纹丝未动,反而好以整暇地看着白狼,吐气悠悠:“看来白头领的威望岌岌可危啊,手下人都要造反了。”   二当家一听,急了,冲大哥解释道:“大当家,你别听这人挑拨离间,我二牛绝对是以大管家你马首是瞻的!”   大当家白狼脸色阴沉,既为借粮一事恐怕黄了而烦心,也为手下的屡屡坏事和不听命令。看来他对二牛还是太宽容了,他此刻起身夺下二当家手中的枪,然后朝林葳蕤道:“让林先生受惊了,今日天色已晚,借粮一事还请先生三思,白某改日再来拜访。”   林葳蕤兀自优雅地坐着,未点头,也未摇头,只冷冷道:“慢走不送。”   白狼走了,二当家见二当家被这个小白脸几句话说得便夺了自己的枪,临走前恶狠狠地踢了他面前的沙发,小声威胁:“走着瞧!”然后也跟在白狼后头匆匆走了。   林葳蕤等他们走了,才软软地倒在沙发背上,因为身体没力气,又滑了下去,一群人立马蜂拥而上。   阿福赶紧扶着他的背坐起来,一摸才知道,隔着厚厚的大衣,主子的背上满是冷汗,他着急道:“大少爷!您怎么样?需要再去请洋医生吗?”见他没反应,又重复了几遍。林葳蕤缓了一缓,睁开眼才看清楚眼前的人,听见他的问话,点了点头。   阿福轻轻地关上门,带洋医生下楼,“病人的病本就需要静养,不易操劳,否则亲则落下病根,重则……”后面的话他没说出来但还是让阿福胆战心惊。“这次是又受了惊吓,才体虚如此,尔等好好伺候着吧。”   “婶子,我大哥怎么了!”揉着眼睛的林蓁芃从房里跌跌撞撞跑出来,他是小孩子一直都是早早睡早早起,所以楼下的惊险一幕他没有瞧见,只是方才睡觉做梦,突然心悸不已,惊醒后就听到外头的阿七在说枪和什么大哥不好了,吓得连鞋子都没穿好就跑出来。   胖婶让阿七拿鞋子过来,帮他穿好才道:“小少爷放心,大少爷只是生病了,看了大夫过几日便会好的。夜深了,小少爷快去睡吧。”   林蓁芃不放心,家里气氛奇怪,大哥又卧病在床,他此刻害怕的要紧,哪还顾得上睡觉,只撒娇道:“我想看看大哥,我保证不出声,不打扰到大哥休息!”   小少爷是主子,加上素来乖巧,但胖婶还是特别嘱咐了几遍千万不能打扰他大哥,他才刚打完针睡下。   林蓁芃使劲点头,然后踮着脚尖进了主卧,这个房间他很陌生,因为大哥向来爱干净,除非特殊情况否则任何人不能进他的房间。从前他对这里好奇得很,但是此刻终于被允许进来了,却没有半分心思观赏。他爬上椅子,见到眼睛闭着,嘴唇发白,虚弱无比的大哥,眼泪啪哒一声,无声地掉了下来。   他实在是太没用了,除了哭和吃,没有一点帮得上大哥的地方。   他呆坐了一阵,看着大哥哭唧唧地掉了一会金豆子,突然就想起叶大哥那日临走前塞给自己的一张小纸条,“你大哥有事便拨这个号码,或者让人帮你发封电报,保护好大哥,别害怕我马上就来。”   他帮不了大哥,有人能够帮得上!   却说这头白狼的两位当家人败兴而归,二当家因为鲁莽行事,在众兄弟面前被白狼痛批了一顿,心情郁闷,回来就找人喝酒解愁。期间抱怨不已,当然他对大哥是不敢有太多怨言的,主要还是痛骂那个让自己丢面子还拒绝借粮的林小白脸,话里话外恨不得拿枪崩了他。   那日提议抢粮的姜军一听,也安慰了他几声,然后望了望四周,见大当家不在便招招手,示意众人附耳来听:“我看那林地主也是个黑心肝的,借粮既然还想要利息。大当家心慈不怪罪,但是我们对付这种人哪还讲什么道义,不如你我几人,瞒着大当家,做了这一笔如何?”   其他人还在犹豫,毕竟白狼头领一直以来都反对,但是自觉被羞辱的二当家却是当即拍板:“是兄弟的,就跟我去!砍了那个姓林的地主,分粮给百姓!”   道义和头领的威慑最终抵不过肚子和钱财,黑暗中,众人对视一样,纷纷点头。   第二日夜幕时分,一行两百人在白狼睡下后,兵分两路,一路去了林家田庄,二当家和姜军一路到了林家小别业。是的,抢了粮还不算,他们还打算抢钱,至于地主的人头拿不拿,呵,那要看林葳蕤识相不识相了。    第46章 壬子年霜降·等我来   林蓁芃今天干了一件颇为大胆的事情, 睡前盖着小被子心还砰砰跳,不过他望了望床头叶大哥第一次见面送给他的小枪玩具, 他知道, 叶大哥很快就会来了,那帮可怕的土匪一定会被叶大哥打跑!   黄昏时分, 叶鸿鹄刚从军营回来,武装带刚解开, 没等他坐下喝口水, 吴冕就拿着电报匆匆跑进书房:“大帅!您看看这封电报,好像是夫人的弟弟发来的。”   林蓁芃今日偷偷瞒着大哥, 翘课让阿七带着去了镇上的电报馆, 拿所有的零花钱,踮着脚尖让馆里的先生发了一份电报到奉天。因为电报是按字数来算钱的,一个字一个大洋, 所以林蓁芃让人发的电报上只写着:“大哥病有土匪快来”,落款是芃。   叶鸿鹄拿过一看,思索片刻, 大概猜出了这封没头没脑的电报的意思。但正是这个猜测让他的脸色完全冷了下来, 若是细看他放在桌上的手指还有些轻颤,吴冕见大帅神色冰冷,后冷声问他道:“豫西的起义军还未剿灭?”   吴冕一愣,不知道他为什么关心起这档子无关紧要的事来了, 不过身为副官, 自然是无论大事小事的情报都要掌握, 见他问了便点头道:“还未,听说这帮人还有些本事,狡兔三窟,打不过就跑,采取的是流动游击的打法。眼见这有了点气候,就连孙韫仙都想有意与他合作对付中央的元义凯了。”   他端的是旁观者幸灾乐祸的心态,谁知听了这话,眼前的大帅突然暴起,青筋直跳,“我艹他娘的张芝庵,连这点小小土匪都斗不过,他怎么还有脸坐都督这个位置!还有元大头他是干什么吃的!老家都被人打穿了还不派人镇压!一个个都神他么只会内讧!”   门外的江坤见里头动静贼大,进门一看,便见大帅摔了最心爱的镇纸,然后匆匆破门而出:“我媳妇要是被人动了一根头发,这群人都通通给我记着!等我料理了那群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所谓白狼,再来和他们算账!”   吴冕和江坤一脸懵,不过听了大帅的骂娘,也大概了解了整件事,无非就是河南都督剿匪不力,让那群还蹦跶着的土匪好像去找了大帅夫人的霉头……我滴个娘亲诶,诸天神佛可千万保佑林先生平安无事,要不然这位爷要真发起火来,还真的是谁都拦不住啊。   叶鸿鹄连武装带都忘了系,他心底的恐惧排山倒海,犹如海上升起的浪潮淹没了底下的路,不知道该往哪走,只有一个声音,那就是快点,再快一点,去到那人身边。他怕,怕那个会笑着踩他脚尖、冷着脸生气也好看,傲娇得要死也惹人疼得要命的人下一秒就倒在血泊里,永远不会再睁开眼。   他脚下生风,一步不停,后面拼了老命追上来的江坤和吴冕联手将他拦下,“大帅!冷静,这事还不定就是您想的那样呢,再说你现在去恐怕也来不及了啊!”   江坤也劝道:“大帅!武文在那守着,夫人不会出什么事的。再者,如果有情况那边肯定会向您汇报的。如今他没有动静,我们可以发封电报去襄城问问。”   叶鸿鹄闭了闭眼,突然捏紧拳头用力挥向面前的石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等睁开眼,男人恢复了表面的平静,只是声音带着寒气,“发电报给武文,让他给我护死了。安排专机,一刻钟之后我要去襄城。”   说完便拖着鲜血淋漓的手往外走,江坤和吴冕面面相觑,面色凝重,齐齐打了一个冷颤。然后见鬼地发现,面前原本平整无一丝缝隙的石柱突然裂开了一道道龟裂似的细小裂纹……   奉天的冬季风从西伯利亚刮来,带着亘古不变的寒冷。直升机的螺旋桨高速旋转着,催化寒风变成利剑,直刺人脸颊。   机舱内,是比外头还要冷的冰霜零点,“大帅,襄城那边,我们的人无人回应……”   叶鸿鹄闭了眼,想起那日临走前,他开玩笑地让对方亲他,便告诉他想要的答案。对方瞬间眯起的瞳孔像极了被踩中尾巴的野猫,甚至他咬牙切齿的每一个字都那么动听,“叶鸿鹄,你别以为你长得好看我就不打你了。”   原来我在你眼里长得好看啊,真是,一件特别荣幸的事情。   不过不够,还不够……   那是他,守了一辈子,再睁眼,浮生若梦,又盼了一辈子,以为无缘得见,却最终得偿所愿,盼来的人。   初见时,他重重坠入深渊泥沼,原以为就此沉沦腐烂,却在沼泽深处,发现了一株顽强破土而出的幼苗。隔着百年的光阴,他陪着他从艰难年少到光辉岁月登顶。   重逢时,这辈子,他还没有牵起他的手,老天爷怎么可以从他身边夺走这个人!   林家小别业,灯火通明,环顾室内,犹如蝗虫过境,混乱不堪。林葳蕤站在大厅中央,武文一行人挡在他身前。面前是将近百人的土匪,林葳蕤还记得,最领头站着的那个狞笑的人,昨夜曾拜访过这里。   昨夜他心知,自己的不合作已惹怒了白狼等人,因此拒绝的同时便早就做好了近日内封闭小别业,全部人搬去镇上住的打算,未曾想,他高烧一天一夜,未来得及布置下去,这帮人竟然也心急火燎地隔日便上门劫掠。   实在是失策。   姜军:“我等此番不为伤人性命,还望林大少合作些,否则我这些弟兄手中的枪可不说话。”   说完,他扯过平日里负责扫洗的一个妇人,枪顶在她胸前,嬉笑道:“小娘们长得不错。大少爷,考虑得怎么样了?”   二当家不耐烦他拽文,“这小白脸也不是个好鸟,你同他叽歪什么,直接动手不就得了!”   姜军在内心翻了个白眼,劝道:“他们的人也有枪,看来这林大少也有点背景,我这是为了弟兄们性命考虑,最好还是不要做得太过。”小人一般都有趋利避害的潜在天赋,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本领。他此刻才这般客气,换平日,他早冲上去了。   武文一行人只有十人,即使都是大帅手下的好手,面对眼前的近百土匪也有些棘手,他们强闯没问题,总能杀出一条血路,主要是要护人周全。他手中的枪未动,只低声道:“先生莫紧张,等会我等掩护先生往后门走,那里有我们的人接应。”   林葳蕤眼前光影明灭,他用尽全力再次握紧掌心,有些长度的指甲陷入皮肤,直到有温热的液体流出,痛意让他好歹清醒了点:“多谢武小哥相助,不过我有一幼弟仍在楼上酣睡,且奴仆等人也在,我不能一人一走了之。”   他微微提高音量,平稳冲对面的人道:“你们要钱财,我尽可以去取,还请不要害人性命。”   林葳蕤被获批上楼取来钱财,他没有去开保险柜,而是先去了小弟的房间,将其叫醒,叮嘱他待会看到什么都不要叫,然后才牵着他的小手,去书房里取了全部银票和支票。   “动静磨磨唧唧的,当家的,小心那小白脸耍诈!”   二当家脸一拉,就要唤人上去将人捉起来,林葳蕤恰好出现在楼梯拐角才作罢。   林葳蕤将手中银票和各大洋行的支票尽数展示给他们,“江湖道义,不用我说,还请二当家和五当家的拿了东西便要信守承诺,不伤人性命。”   姜军哪曾见过这么多面额巨大的银票,此刻眼睛都亮了,这下大发了!他喜形于色,眼睛盯着林葳蕤的手,上前就要道好说好说。谁知旁边凭空传来一声怒喝:“他奶奶的,让你拿钱,你胆敢拿这些纸糊弄俺们!”谁都没有想到还有这个意外,就见二当家的枪已然瞄准了林葳蕤那一处。电光火石之间,虚弱的林葳蕤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猛地转身,将发抖的小弟掩在身后……   噗呲……是子弹入体的轻微声音……随后乓的一声,是重物落地的声音   “大哥!!!!”小孩子恐惧的尖叫声和枪声一同响起。   高空之上,叶鸿鹄的心脏猛地一抽,四肢开始发寒。   “还有多久到襄城?”他们已经走了两个多时辰。   “报告大帅,还有半个时辰便到。   他下命令:“加速!一刻钟内到。”   “可是大帅,夜里光线暗……”   “开不开?不能开,把你扔下去我开。”   被大帅冷光一扫,飞行员差点握不住手里的机柄,深呼吸一口气才道:“报告大帅!能开!”   “能开就快开!”叶鸿鹄吼道。   机外夜色犹如一片浓墨笼罩大地,叶鸿鹄在心里默念:   宝,你等我来。    第47章 壬子年霜降·冷撒娇   姜军听到是自己这边的人开枪, 那狂喜像是被人按下了暂停键,胸腔憋了一口气。这一刻, 他突然也领悟到了昨夜大当家的心情,二当家这个蠢货特么的就是猪队友!   一片混乱中, 他冲己方阵营吼道:“你他么发什么神经!明明都说了暂时不要开枪不要开枪!好歹等钱先拿过来!那些银票都是货真价实的钱啊!比大洋还值钱懂不懂你这个蠢货!早晚有一天,你没被别人打死, 先会被自己蠢死!”   二当家很是尴尬,他打出生起就在地里刨食, 压根没见过银票这东西,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钱就是从那些富户家中挖出的幻境,如今才闹出这个大笑话, 此刻也有些没脸。   姜军眼底暗沉,憋着气看着二楼,突然比了个抹脖子的手势,恶声恶气道:“事到如今,只好一不做二不休了,只要将这里的人都干掉, 再嫁祸给过路山头上那帮胡狼帮的土匪, 就算姓林的背后真有人,一时半会也赖不到咱们身上去。”   “好!就这么做!”   武文一行人掩护林家一家子他们来到二楼的一间客房里。“夫人!您怎么样?小一快给夫人止血!”   叫小一的清秀男生敞开大衣,里头几个大口袋装着东西,就跟一个轻便的随身药箱一样。他一件一件地取出来, 对队友道:“扶着点夫人, 抬到沙发上来, 我看看伤口。”众人神情俱是惊慌,好在小一检查了林葳蕤的伤口后,松了口气,“万幸,子弹没有射中要害!”   “这种环境不能进行取弹,况且夫人又染上了风寒,正烧着高烧,现在身体也不适宜动刀,得尽快转移去医院!”   林葳蕤因为失血,头愈发晕了,不过此刻听到这个称呼还是挣扎着问:“谁是你们夫人了?”   说漏嘴的武文小一等人摸摸鼻子,低头假装忙碌,包扎的包扎,装弹的装弹,打探敌情的往外潜去,各自做好自己的事情。   林蓁芃寸步不离地待在大哥身边,他没有哭,他知道,刚才就是大哥,替他挡住了这枚子弹。他不能给大哥再拖后腿了。小小的孩子瘪着嘴揉着眼睛,假装自己没有掉眼泪,看上去可怜又可爱。躲过一劫的胖婶摸了摸他的背安抚他,然后主仆二人一同担忧地望着大少爷。   突然,旁边一个一直背着个大背包的便衣小哥惊喜道:“大帅他们正在来的路上!这下那帮孙子肯定跑不了了,呵!”   闭着眼昏睡的林葳蕤不知有没有听到这个消息,只是在听到大帅这个词时,长长的睫毛颤了颤。   此刻已是接近凌晨,远处的林家田庄里粮仓大开,几位白狼起义军的当家们咧着嘴哼着小曲,监督手下人往回运粮。   小喽喽们一边搬粮食,一边唠嗑:“你在后头,是没看到,哗!那门一打开,那粮食高的呀,一直堆得到天花板去!俺么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大白米!抓了一把放嘴里嚼嚼,那味道香极了!”   “这么多米,还要拿出去分人还真是舍不得。不如我们就不要分给姜庄的百姓了吧,这么多粮食,够我们吃上一辈子了!我们以后都不愁粮了。”   “那怎么行,大当家不会同意的!”   “可是这粮我们是瞒着大当家出来找的,他肯定不知道,到时候我们就说是底下的乡亲们献上来的不就得了!从前也有乡亲们掩护着给我们送东西吃呀。”   “二麻子你这主意不错嘛!走,我们去跟三当家说说。”   “哎,这自从起义后,日子好过多了!有的吃,有的穿,有娘们暖被窝。果然,推翻了万恶地主的统治,我们这些农民就能当主人!”   众人嘻嘻笑笑,老衡躺在地上,手往外抓着,老泪纵横。嘴巴被同样颤抖低泣的婆娘死死捂住,刚才就是他出声阻挡了一句,那人就开枪打断了老衡的腿。他的婆娘为了护住他的命,拼了老命拦住了老衡。   大少爷,咱们的粮没了……   林家小别业,枪声安静了一会。突然底下的姜军等人又在叫嚣:“别躲了,把银票交出来,我们还可以考虑放过你们一马……”   “武队,别业周围都有他们的人盯梢。”武文听着楼下的动静,只想了十秒钟便果断道:“其他人躲起来,我们下去吸引火力,坚持一刻钟,大帅很快就要来了!”   二当家朝天鸣枪,在楼下走来走去,故意发出重重的声响,许是不耐烦了,直接也不遮掩目的了,“乖乖出来送死,老子还能给你们一个痛……”   他的快字没能说出口,便这个人僵住,而后后脑勺着地,重重倒在地上。他的眼睛暴凸,额头上有一个黑色小点,不细看不能发现,竟是被人百米之外,一枪爆头,白色的液体流了一地。   直升机的强风吹得小别业庭院里草坪上的草尽往一处倒,叶鸿鹄未等飞行员停机,便扔了绳索自行降落。狂风吹得他的军装大衣猎猎作响,他人还未到跟前,已经开了十数枪,枪枪致命。夜色的掩护下,他像来自深渊的魔鬼,令人两股战战,闻风丧胆。   落后一步的吴冕和江坤等人也加入战局,掩护前头跟不要命似的火力全开的大帅。   林葳蕤烧得厉害,外头枪声四起,他难受地皱眉。忽然便感觉周围一切都静了下来,脚步声响起,然后一个带着沁人冷意的身体将自己打横抱了起来。对方在他额头上无限珍惜地吻了一下,从他身上可以闻到浓重的血腥味。   因为被冰了一下,林葳蕤的身体下意识地打了一个激灵,抱着他的人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就要放下他去找毯子将他裹起来抱。林葳蕤此刻热得很,这样沁凉的怀抱正中下怀,哪会让他走,烧得毫无理智的他直接双手搂紧了对方的脖子,甚至脸贴上去猫似的蹭了蹭,闻到了一股有些熟悉的味道就更不放手了,恨不得整个人都贴上去汲取凉意,鼻腔间发出微弱的呻吟,好凉快,好舒服。   叶鸿鹄冷冷地扫了众人一眼,发现除了林蓁芃张着小嘴一直懵懂地看着他俩,其他人的眼神都避开了去才稍稍满意。   他媳妇的撒娇,只能他一个人看!   可以说是非常霸道军阀了。   这日凌晨,一辆军用车直接开进了仁和医院,一路横冲直撞,惊起一大堆患者和医生。   第二日清晨,林家老宅,叶二爷放下手中碗筷,瞪大了一双小眼,看着眼前的管事,问道:“你刚说什么?”   管事又仔细的将今早从外头打听到的消息一一说清楚:“昨晚土匪作乱,抢了姜庄那边几家的粮仓,其中林家的田庄损失最大,而且连大少爷的小别业都被洗劫了,听周围的人说,昨夜枪声响了半夜,清早有胆大的去看,发现血迹斑斑,整间小别业都空了。大少爷……恐怕凶多吉少……”    第48章 壬子年霜降·以身许   林二爷像是恍惚了一阵, 才反应过来,那个一直给自己添堵,坏自己名声、分了自己小半家业的大侄子就这么没了, 还是死于匪祸……   难得在家里吃早饭的林茂荣听到这个消息, 却是半点没有父亲那般矛盾的心情, 此刻他只觉得痛快,神清气爽!   这要从他这几个月来的连番倒霉事说起。自从那日偶遇大房的小杂种后, 没几日林茂荣便被人套了麻袋在无人小巷里揍了一顿, 脸上鼻青眼肿。他打从娘胎里出来就没受过这份屈辱,咬牙认定了是林葳蕤派人动的手!   伤好后,他当即带了一帮狗腿子上有凤来居, 没想到砸店不成,反而被酒楼的人轰了出来。从前见了他恨不得蜷起来畏畏缩缩的僮掌柜竟然敢叫嚣着要报警让警察厅的人把他抓起来!林茂荣拿不出证据在先,也到底怵被人告官,到时里子面子丢了不说,他爹一定不会让他好过!况且听闻自己这个堂哥有几分本事, 跟都督府都有交情。   讨不了好,但是他这边也没打算放过人。谁知道他还没再找上门, 之后便有人散播了林家二公子患有隐疾的谣言,说的头头是道。说他原本是闺阁浪子、鸣鸾班的常客,可惜了, 自从连续数月都夜夜笙歌后, 竟然是染上了梅毒等病!从此不能人道!   因为被没收了零钱而囊中羞涩才没去逛窑子的林茂荣仿佛被人从头到尾浇了一盆脏水, 还洗不干净!怎么洗?说自己没病只是因为没钱, 面子不要不说,谁信襄城第一大家的林二公子身上连逛窑子的钱都没有?   那段日子,林二夫人天天奔走为他寻名医,怕伤了他的自尊忌讳行医还没直接跟他说,他为着讨好母亲拿钱,于是在不知道外头的谣言时配合得很,更是坐实了谣言!就连林二爷都自以为隐晦地问过他几句!二房的独苗苗,要是那地方不行,那可怎么办?!   因此自那之后,他简直恨急了林葳蕤,他疯魔地把一切都算在了自己这个堂哥身上,认为林葳蕤是在嫉妒自己将来会是林家的家主,而他却被自己的父亲赶出了林家!   他造谣自己不行,肯定是想要夺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成为林家家主。肯定是这样的!   是的,一开始他还会以为林葳蕤只是在替那个小杂种报复他,但是后来他的小脑袋瓜难得塞了点除了水之外的东西进去,竟然寻思到了这一层干系,自以为摸清了林葳蕤的险恶心思,他连林若荷都不认真提防了,任她不动声色地掌握了家里的半边家业。毕竟一个女的,根本就不可能也没资格与他争家业。他反而将林葳蕤视为敌人不说,还恨不能除之而后快。   此刻听到林葳蕤死了,林茂荣心里痛快极了还不得不装出一副沉痛的样子,殊不知他的脸色因为兴奋扭曲得厉害,活像吸了鸦片烟瘾上来的人。想到那座日进斗金的酒楼,他假惺惺朝父亲道:“大哥遇害了,即使分家了,我们身为家人也应当为他安排妥当后事,我今日去酒楼看看,替大哥暂管。以免大哥不在了底下人偷懒。父亲您看如何?”   不愧是父子,林二爷惊楞过后,此刻也同他想到一处去了,当初将酒楼作为添头送出去,谁会想到这家没落的酒楼会发展成为如今这般规模呢。几个月前,一场数十名人雅士参与的君子宴被报道在了最大的社会报纸《新生活》上,彻底将有凤来居的名气打出省外,现在就算是远在上海也有人听说这个河南府专做美味珍馐的有凤来居酒楼,且隔得老远都有人慕名前来买神仙酒。   从前林二爷眼红的厉害,悔不当初,因为在他看来,这间酒楼由于定位特殊,不仅十分赚钱,且名流绅贵云集,是最适合发展人脉的地方!如今看来,倒是父子遗传,大侄子和大哥空有创下大好家业的脑袋和手段,但是福薄啊。林二爷父子俩对视,眼神发亮。   不到一日,有凤来居易主,改由林家二少暂时替兄代管的小道消息便传遍了大街小巷。   张师傅等人听到了姜庄那边传来的消息,着急大少爷的性命安危之余,还被登堂入室指手画脚的林茂荣气得半死。张师傅是个脾气暴的,当即就指着趾高气昂的林茂荣骂他狼子野心,这间酒楼是大少爷的,现在大少爷生死不明,身为亲人竟然半点不关心大少爷的安危,上赶着就要来染指他人家业,实在是令人心寒。   林茂荣哪能让一个下人这样骂,当即就命人将这个老匹夫赶出了酒楼。大宝小宝等一干师兄弟见着师傅被赶走,也纷纷表示不干了。厨子走了,客人也被吓跑,僮掌柜见状,索性便要停业一天。   林茂荣坐在老爷椅上,见他们一个两个都这般不识相,当即就得意道:“你们这群狗东西是不是还想着等我大哥回来主持公道啊?呵呵,血流那么多,人都已经死透了,估计这会正在阎王殿里喊冤呢。这有凤来居从今日起便是我们林家的了!劝你们别做白日梦了,还是留下来老老实实给我干活,除了姓张的那个老匹夫,其他人爷都不会亏待了你们的。”   下午,仁和医院最高级的病房外头,吴冕轻轻地敲了一下门,过不了一会,里头传来一声压低的声音:“进来。”   “大帅,这是粥,您喝点。”   叶鸿鹄胡子渣拉,一夜没睡,但是眼神不见困倦,一动不动地盯着床上的人。闻着那个味,他瞧都没瞧一眼,“去有凤来居让人煮一盅送来,等蕤蕤醒了吃。”   他用指腹轻轻揉着床上人没有半分血色的唇,直到那人依稀有了一点暖,才不舍地放开手。   两人走到外头,关上门。叶鸿鹄的脸色彻底冷了下来,没有半分表情。他问道:“白狼那帮人动静如何?”   吴冕回他:“昨夜他们分了两路人马,小别业的那一路已经被我们的人全都拿下了,另一路则去了田庄劫粮,他们这会已经发现小别业的人不见了,不过不敢声张……”   叶鸿鹄直截了当道:“通知张芝庵的人,如果他这都剿不了匪,呵……”处理了该处理的人,其它的他没这么多工夫来替人白做工。   “还有,田庄的粮我要一粒都不缺,原封不动地让他们还回来。”   两人正说着话,屋内传来一丝轻微的声响,叶鸿鹄转身如风,吴冕眨了下眼就发现大帅已经在床前了。他想起大帅的吩咐,赶紧去了酒楼。   林葳蕤伤着的是腰侧,子弹不深,就是加上高烧才会昏睡了将近一个白天。   此刻醒来嗓子干的厉害,“水……”   小心翼翼喂完水,叶鸿鹄十分自然地用指腹将林葳蕤唇边溅到的水滴都抹了去,然后端起床边的小米粥问:“喝粥?”   林葳蕤确实腹中空空,不过他被喂了一口就皱起眉头:“米没淘洗干净,水放太多,米煮得过烂了……”   叶鸿鹄见他还有力气点评,笑着松了口气,哄他:“已经让人去酒楼拿粥了,乖,我们忍忍,吃点垫垫肚子就可以。”   林葳蕤也不说话了,那双任凭当世最好的画家也描摹不出半分风华的丹凤眼轻轻地往上掀,瞥了他一眼,然后抿着嘴,默默地喝了几勺。   叶鸿鹄的手差点拿不稳勺子,媳妇刚才是在撩我?   不多不少,只喝了半碗,那碗被人嫌弃的要死的白粥就被弃之如敝履。   林葳蕤半躺着,见叶鸿鹄收拾东西,突然出声:“此番多谢叶四哥相救。待他日……”   叶鸿鹄流氓气质不改:“葳蕤要报恩吗?”   “大帅是在挟恩图报吗?”   “嗯,最好是林大公子以身相许。”   林葳蕤这次没有岔开话题,不过也没有回答他。一个无亲无故却千里迢迢连夜赶来救人,一个从不让人近一分距离却忍了眼前人三分。两人犹如隔着一层窗户纸看对方,朦胧暧昧,但是均未挑破。   叶鸿鹄始终笑意盈盈地看着他,眼底翻涌着炽热的岩浆,不过林葳蕤半阖着眼睛,没能瞧见。   吃完又喂了药,药里有助眠成分,说了几句话,林葳蕤又乏了,沉沉睡去。   吴冕拿着粥回来,脸色却很不好,他一五一十地将酒楼被林家二房占去的事情和林茂荣的那番话都说与大帅听。   “酒楼的东西还被砸了……”   冬日的夜晚来得很快,叶鸿鹄脸上光影明灭,看不出怒气,只是说:“让武文那小子戴罪立功,记住,人和事处理干净了,别让葳蕤知道。”   吴冕听完站在原地没走,叶鸿鹄:“还有什么事?”   吴冕想起从前自己的提议,此刻又忍不住犹疑地建议,“大帅,襄城地偏,这边的医院自然比不上奉天的,酒楼和田庄又是一时半会不能恢复的,不如您暂时将夫人带回奉天去疗养?”   吴冕见他半晌没动静,以为大帅不同意。暗道大帅未免太过君子,天时地利人又在梦中,这般好的机会都不将人掳走,实在是……   “这主意……真是妙极了!诶,我发现时隔多年,吴小八你的土匪气质未消啊!”   吴小八:……大帅!我真是看错你了!   询问了医生之后,叶鸿鹄留下人在襄城帮媳妇打狗,然后暗戳戳地将人用被子团地严严实实,一脸正经其实暗爽不已地抱上了专机。    第49章 壬子年大雪·小红楼   寒风凛凛, 天空中飘着小雪,大宝一行人穿着厚厚的棉衣也忍不住一直哆嗦,他们背上都背着行囊, 直到进了候车站寻了处避风的地站着才暖和了些。   小姑苏越大越爱美,她的行囊大部分被大宝师兄背着,肩上只有一个不重的挎包,此刻低头整理好自己的头发, 往外不经意一瞥, 突然道:“诶, 那不是二宝师兄吗?他怎么也在这?”   众人也跟着她的视线往外瞧去, 确实是李二宝,他也背着行李,看样子是也要坐车。小宝朝他唾了一口, “姑苏我告诉你,这个人不是你师兄, 他没有这个资格, 太不要脸了这个孙子!枉费大少爷和师傅对他那么好, 他的良心是被狗吃了, 才会在大少爷生死不明的时候去搭上林茂荣!现如今被扫地出门,估计也是混不下去了, 想趁着年关回乡下吧。”其他几个师兄弟也纷纷附和唾骂他。   往日里最爱护师兄弟的大宝冷眼瞧着不远处那个有些佝偻的身影, 也没阻拦, 实在是这李二宝太过忘恩负义, 已经被师傅扫地出门了。   却原来, 这李二宝自那日被张师傅和林大少拒绝后,浑浑噩噩过了一段日子,眼看着钱快花完了,张师傅到底刀子嘴豆腐心,虽然没让他回林家酒楼,但是还是帮他奔走找了一家小饭馆当主厨,凭他在大少爷手下学的皮毛足够他撑起这间小小的饭馆子了。   可惜,人心不足蛇吞象,经过风光的酒楼生涯,又在大帅府待过,拿着小饭馆的微薄工钱,李二宝怎么可能受得了这种落差,于是整日里便琢磨着回酒楼。   这不,终于让他等到一个机会,林大少遭匪祸,酒楼被林二少给占去了,而他的那些师弟师兄们也罢了工。早已等待许久的李二宝立马就找上了林茂荣,林茂荣正愁没人用,当下便许诺要让他当主厨。   林茂荣急吼吼地重新开张不过半日,便被警察厅的人带走了,李二宝他这主厨当不到半日也被一同抓了下大狱。林二老爷和夫人只有林茂荣这么一个独苗苗,别的也不指望他了,就盼着他传宗接代呢,怎么可能让他吃劳饭。林二爷到处求爷爷告奶奶,钱花了一大堆才有人跟他透了几句实话,只道他们拿了不该拿的东西,得罪了顶天的人物。   林二爷一琢磨,心下骇然,赶紧就将林家酒楼给物归原主,但这事完了也没用,儿子还是在大牢里待着被人打个半死。林二夫人也不心疼钱了,提议将有凤来居按照原来的模样给重新装修了,还怕不够,又收拾好姜庄的林家田庄,好好地安顿了田庄的长工和管事,这才被人给了准话:关个十天半月给个教训他儿子就出来了。   有一个师弟悄悄问:“你们说那叶四爷到底是什么身份的大人物啊,警察厅的人说调动就调动,实在是太厉害了!林二爷到处求人愣是没人敢搭理他,听说最近一阵子林家二房的生意也非常不顺,说是有人在道上放了话,都没人敢跟他们家做生意了。”   林茂荣以私自强占他人钱财的罪名被关了一个多月才从警察厅出来,这还没完,因为这顿时间里林二爷和夫人忙着救他出来,没空管理生意。小女林若荷的能力又突出,儿子糟心,这段日子里女儿便充当了贴心小棉袄,哄着林老爷对女儿越发疼爱。现在又不是旧时代了,女子不能出来抛头露脸,于是林二爷便将家里的生丝厂生意交给她打理。   林茂荣知道这事后,整个人性情大变,又不知从哪查出来散播他身体无能的谣言的始作俑者就是他的亲妹妹林若荷。血浓于水的兄妹俩因为争夺家产的事情闹得满城皆知。   师兄们都在唏嘘钱财让人变得六亲不认,小姑苏却是突然道:“那位林若荷小姐真厉害!若不是她是女儿身,其实家业交由她来管理不是更好吗?那个林茂荣整日里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哪能担得起偌大的家业?迟早也是要被败光的。”   男子们面面相觑,虽说这话听来有些惊世骇俗,但细细想来,可不就是这个理嘛!那位若荷小姐手段高超,听闻也有生意头脑,比起林茂荣那个草包却是好一百倍。   小姑苏说完,又开始想起许久不见的飞扬李,“大师兄,你知道飞扬先生去哪了吗?大少不是要让他开奶茶店?”   大宝见她整个人被棉袄裹成了个球,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温柔地笑道:“听武先生说,飞扬先生已经早我们一月去了奉天,恐怕奶茶店要开在奉天了。你的手艺已经练成了,到时候大少爷肯定让你去帮忙!”   小姑苏听了越发笑得眼睛都没了。   火车到了,武文领着众人拿着大包小包上了列车。这一趟是北上去奉天的列车,要坐一天。有凤来居的这些人都是叶鸿鹄派人去接来的,借口即是他们大少要在奉天开有凤来居的分店,让人留下一批能够撑起酒楼的厨子在原来的老店,其余的师侄们都到奉天来帮忙。   张师傅人老了,不愿奔波,就想替大少爷守着襄城的老店,但是他把几个最得意的弟子都赶去了奉天,一个不留。年轻人就该走出去闯一闯,更何况还是这么好的机会!   他临走前对徒弟们说道:“你们这群小兔崽子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福气,能够跟着大少爷。去了奉天不要偷懒耍滑,更加不能像李二宝那个畜生一样忘恩负义,记住,大少爷让你们学就好好学,踏踏实实,肯定埋没不了你们。去吧,有空回来看看我这个老头子就行。”   大宝一行人都是第一次坐火车这种高端的交通工具,新鲜得很。小宝最停不下来,跟上蹿下跳的猴儿似的,被大宝教训了才坐好。   小宝咧嘴笑问大师兄:“师兄,大少爷真让我们去奉天开新店啊!奉天啊!那可是跟北平、南京和天津一样的大城市,我们就要到那样的地方做菜给先生小姐们吃了吗?听说他们吃饭会给人小费,说的都是洋人的话,钱我们可以接着,就是到时候听不懂丢了大少的脸可怎么办?”   大宝板起脸:“前头大少爷让飞扬先生教我们英语的时候你怎么不认真学?这时候想起来了,晚了。”   英语学得最好的姑苏吃吃地笑:“到时候让小宝师兄一直待在厨房里不让他出来,他这个好奇的性子肯定得闷坏!”   小宝求饶,众人大笑。   前头坐着的武文胸前背着个大包,小心翼翼地全程用手护着。里头是大帅特意吩咐他去小别业取来的粉眼伏仙鱼,听说是大帅和夫人的定情信物,一个多月没人喂,它竟然也没死。旁边的下属脚边也各有三个行李箱,刚才还被怀疑装着炸弹检查了又检查,结果行李箱开了,三个汉子却被人用看傻子的眼神看。没错,里头其实啥也没装,就是四尾锦鲤。   一尾小的是林少爷的新宠鱼,全身上下只有黑白两色,跟水墨做成的似的,小巧灵动,十分文雅,符合大少爷的审美。三尾大的是旧宠冷宫鱼,嗯,特别肥,特别闪,看上去就好吃,林葳蕤想吃他们很久了。   奉天大帅府,天色昏黄,中午下了一场鹅毛大雪,此刻地上厚厚的积雪踩上去能把人的脚都给陷进去一尺深。林蓁芃穿得跟球似的,小萝卜头踏着雪,浅一脚深一脚地往后厨跑。脸上有道刀疤的大管事眯着眼在后头护着。   “婶子!”   正在跟大帅府的老妈子学打新花样的胖婶放下手里的毛衣,笑着应他:“小少爷回来了呀。雪太深了,当心点别跑太快免得摔了。”   旁边的老妈子也笑着看他背着书包像兔子一样从雪地里冒出来,然后蹦蹦跳跳而来。   “婶子好,胡奶奶好。”   胡奶奶据说是叶大帅已逝战友的老母亲,被安置在了大帅府,平日里也不让干重活。她摸索着从小布篓子掏出一颗麦芽糖,慈爱道:“芃芃饿了吧,先吃颗糖垫垫肚子。”   胖婶往外头一瞧,哟,天都快黑了。“大少爷正在屋子里跟大帅谈话呢,小少爷,厨房里有吃的,我给您端来?不过要吃大少爷的饭就得再等等了。”   林蓁芃摇头又点头,乖巧地陪着她们说话,顺便温习今日的功课。还没等他看一行字,屋里的灯就别人打开了,外头大管事的声音传来:“天黑了就开灯,大帅府不差这几个钱,别熬坏了眼睛。”   大帅府的小红楼是中西合璧的别墅群,仿的罗马式建筑,外部的立体浮雕精美绝伦,内里更是富丽堂皇,西洋风格,是上任奉天都督耗资十几万大洋修建的。不过叶鸿鹄接手后,平日里这里只作为待客之用。从一个月前,这座被人浪费的别墅群终于入住了他的两位主人。说自己睡惯了东北大炕不习惯洋人床的叶大帅出尔反尔,还难得铺张一次将这里修缮一新,全部安装了地暖,将从襄城里掳来的矜贵人物藏了进去。   可以说是民国版的金屋藏娇了。   此刻,小红楼最深处供主人家休息的地方,屋前,江坤和吴冕不期而遇。两人小心听着里头的说话声音。   吴冕已经在这等了一会,此刻便对同僚道:“如果不是有急事,我劝你先别进去得好。”   江坤笑,“大帅没经人同意,就这么把人带了回来,还不让人走,难为林先生那么秀气文雅的人都要骂人。”   助纣为虐的吴小八心虚得很,不敢搭话。   江坤听着里头大帅的动静,却是又道:“我瞧着大帅就算是被先生骂,也是享受得很。”    第50章 壬子年大雪·兆丰年   奉天地处北地之北,隆冬大风纷飞, 滴水瞬间成冰是常事。林葳蕤无论前世亦是今生都未在这种纬度的地方久待过, 此刻他披着一件白狐狸毛斗篷, 手里还套着绒毛手套, 看上去非常暖和。颈边一圈细细的绒毛, 却是衬得他的肤色比屋外的霜雪还要白上几分。这皮子还是叶鸿鹄跑了一趟长白山猎的一头白狐狸做的。   林葳蕤来奉天的时候是被人打包带走的,全程昏昏沉沉, 不过到了别人的地盘, 想走却是没有那么容易了……   林葳蕤斜瞥了一眼沙发上穿着同款黑色披风的叶鸿鹄,对方一手搅着药碗,一手拿着电报正在看。他慢悠悠地再次说出这个月不知道重复了几次的话:“四哥, 叨扰你这么久太过麻烦府上了, 眼见年关将近, 我也该回襄城了。”此前他两次三番提出这个事情都被叶鸿鹄用别的事情给岔开了去。   叶鸿鹄手中动作一顿, 将温度差不多已经不烫嘴的药碗递给他, 看他喝下去,才语气温柔但不容反驳道:“葳蕤的身体还未养好, 此事不急。”   林葳蕤继续:“有凤来居和田庄还等着我回去收拾,酒楼已经很久没上新菜了,恐怕客人都要跑到别处去了, 到时候四哥赔我吗?”   “自然是赔的, 把小红楼赔给葳蕤吧。“最好是一直都住这。   “小红楼这么好的房子赔给我, 我也不敢一直住着啊, 姜庄的小别业虽小, 但金窝银窝还是自己的窝好。四哥说是吗?”   叶鸿鹄没有正面回答,反而故技重施,说起了另外的事情:“葳蕤可曾听过《易牙食经》和《千金食疗方》二书?”易牙乃春秋时期齐桓公的司庖,擅调味,可以说是所有厨子的祖师。他最有名的便是他的食疗法,传说能够医死人肉白骨。有人说他生前曾将毕生所学著书,传给弟子,即所谓的《易牙食经》。《千金食疗方》则传是药王孙思邈所著,乃养颜圣本。千百年来无数人追寻这两本古籍的下落,不过都一无所获,倒是有很多托两位名人之名写的遗意之流书籍。因此世人便说此两本古籍应是后人臆测杜撰,并未真实存在。   熟悉大少的人皆知别看林葳蕤长得好,但是个脾气大的主儿,还不好哄,被人绑来奉天,修养期间出个门透透气周围起码十个人小心盯着,就怕他万一摔了碰着哪了。就算是心知叶鸿鹄只有一番好意也要恼了。   此刻见对方又顾左右而言他,竟然还拿那些早已失传甚至被世人认为不存在的古籍来引开话题,林大少当即便不高兴了,连名带姓地提高声量叫人:“叶鸿鹄!”   那双丹凤眼微睁,瞪人的时候威慑力十足,这要是随便来个人恐怕也就立马不敢造次,应了他了,可惜对面的人看着他横眉竖目也跟看仙男似的,一点不惧。   叶鸿鹄听他叫自己的名字,笑着应了一声:“在这呢”,又接刚才的话头说:“我前些年在一处古墓里找到了这两本古籍,不知是真是假,葳蕤有没有兴趣鉴定一番?”   林葳蕤原本以为叶鸿鹄是来糊弄自己的,结果听他这话里头的意思,确实真有其物!竟然还是从墓里头带出来的。林葳蕤没别的爱好,唯有关于食物此一道的东西,最是心头好,其中历代古籍为甚。林大少眼下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放下回去的事情,不过还是怼了他一下,“大帅还学人下斗?”   叶鸿鹄摸摸鼻尖,讪笑:“这不是白手起家嘛。”数年前,当叶大帅还是叶四哥,连声爷都称不上的时候,他带着一帮弟兄投了绿林,手里头要粮没粮,要枪没枪,只得先从老祖宗那借了点钱花。   林葳蕤没说话,但是小眼神一直往他那飞,叶鸿鹄见他心急想看却又面上矜骄的模样,虽然很想让他高兴,但还是怕他饿着,便道:“如今天色已经晚了,不如先吃了晚膳我们再看?”   林葳蕤勉为其难点点头,起身披着斗篷去了厨房。外头的江吴二人见此,将自家要跟着同去的大帅拦了去书房。   “先生好!”“先生晚上好!”问好声此起彼伏,从叶鸿鹄专门为林葳蕤安置的小厨房里头传出,听到动静的林蓁芃扒着小厨房的门往里头瞧,这菜还没做呢,小孩就忍不住咽口水。   说是小厨房,其实大得很,里头什么设备厨具都有,甚至一些诸如冰箱的现代类的电器都搬了一台。林葳蕤转了一圈,捡了几根金黄色的鹿筋看了看,见着是是梅花鹿的,吩咐道:“取些凤爪来。”   底下人都是精挑细选的厨房好手,早被吩咐了一定要好好伺候这位先生,当即照办。   鹿筋此前已经泡好胀发了,林葳蕤三俩下修净它然后切成一指宽细,加了料酒和其他药材、配料在锅里开大火煨煮,等到鹿筋煮透,胶质差不多快出来的时候,又放入炖盅里小火炖着。   做的是凤足炖鹿筋,周围打下手的人已经十分有眼色地处理了凤爪,褪去外头的皮衣,爪尖和大骨什么的都拆掉,确保等会凤爪入口不吐骨。林葳蕤接过在沸水锅里焯了一下,也放入和鹿筋一起炖盅里,面上再摆上几片火腿片和长白山里的蘑菇。   这菜的做法跟有凤来居的招牌掌翼煲有些相像,可想而知味道如何,等到林葳蕤再次揭锅放入鸡汤的时候,那股香味一下子飘散出来,升腾至炖盅上方,隆冬里在暖黄的灯下形成可见的白雾,熏得大冬天的人晕乎乎的。这一个半月小厨房里头的人已经遭受了无数波香味侵袭,但此刻仍是心思浮动,无心做事,一个个眼神都往林葳蕤那边飘。屋外的林蓁芃由扒着门缝偷偷瞧变成了像只小狗一样趴着灶台目不转睛地看。   林葳蕤见了他小狗眼馋的模样,问他:“饿了?”   小蓁芃刚想摇头,就被肚子里发出的咕咕声打断了,林葳蕤眼中带了一丝笑意,让人把锅上蒸着的粘豆包取几个来让他先吃,小孩子总是不耐饿的,“先垫肚子。”   粘豆包是关东冬日里常吃的主食,寻常人家都是寻了一日无事,做上几十上百个,然后放在屋外头的缸里冻着成型,要吃的时候再上锅里热一遍,这样能吃上一整个冬天。用玉米面和大黄米混合发的面,馅是红小豆甜馅,用垫着苏小叶的笼屉蒸个一刻多钟就可以出炉了。   刚出炉的粘豆包色如黄玉,散发着暖暖的谷香,林蓁芃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第一反应便是好粘,这股粘劲赋予了粘豆包特殊的口感,但并不粘牙,因为面皮光滑,它同时又十分滑腻,黏黏的面皮包含着半咬开的馅,里头流淌出来甜蜜的豆香滋味,林蓁芃不知不觉三个下肚,已有饱腹感,只能忍耐着不去拿第四个,毕竟后头还有好吃的呢!   林葳蕤这头将刚才炖盅的凤足顿鹿筋又取出来给上了笼屉蒸着。那头叶鸿鹄便进了厨房,站到他身后,高大的身影特别有存在感。小厨房的下人虽然已经经历过好几次这种大帅到厨房的场面,毕竟按照往日的经验,只要这位林先生在厨房做菜,大帅只要没事便要在厨房给他打下手。不过饶是如此,一个个还是心惊胆战,手脚动作更加麻利,没事做的人也赶紧抓起菜就洗,捞起胡萝卜就削,一派生机勃勃忙碌状。   看他低着头忙碌,叶鸿鹄也挽起军服的袖子帮忙,边洗菜边跟聊家常一样:“今晚天气冷,我们吃火锅吧?”   林葳蕤觉得也行,火锅省事点,他还惦记着那两本传世古籍本呢。不过林葳蕤的火锅可不是一般的架上一口锅往里头倒汤底,切好各种生肉摆着,之后各人涮肉涮菜吃这种川式火锅。   他让人取了一口稍微大口径的锅,冬笋汆熟切片在锅底打底,然后将快速处理好的鱼翅、鲍鱼、海参、鸡鸭蹄筋、母鸡嫩肉、猪肚、虾肉、鸽蛋等料整齐地一层一层铺上,遵循一层菜、一层肉的原则,中间用菠菜、金针菜和花菇做间隔,最上面放上各式肉丸子,再浇入高汤和调汁。放上桌的时候锅底用酒精灯点着继续烧着。   大帅府现在的主子算上一个林蓁芃满打满算也就三个人,这么多菜自然是三个人吃不完的,已经蹭饭蹭成惯犯的吴冕和江坤又厚着脸皮上了桌,在大帅带着嫌弃和杀意的眼神下,嘴里不断说着好话,确保下次能够继续蹭吃蹭喝!   他俩最近伙食之好让那群只喝过有凤来居神仙酒的同僚们羡慕不已!听说最近找他俩切磋的将领已经可以从大帅府门口排到小红楼了。   吴冕的嘴皮子最厉害,跟林葳蕤也比较熟悉,将那道凤足炖鹿筋夸成人间难得几回闻的美味,然而等到一品锅上来的时候,他和其他人一个个都成了沉默是金的典范。   锅里各种经过精心烹制的山珍海味的滋味自不必说,看桌上人伸筷子的频率就可以知道,就连那汤底都是味厚鲜浓,将所有食材都捞着吃完之后,再舀上一碗热汤喝下去,顷刻间暖到四肢百骸。可以感觉到原本已经被冻得没有知觉的脚底板重新恢复了温热。   在零下二三十度的天气里,坐在暖烘烘的室内吃上这么一顿火锅,再酌上几杯小酒,人生简直不能更圆满了!    第51章 壬子年大雪·易牙食   一阵风卷云残之后,桌上的饭菜盘底就只剩下一些汤汁了。吴冕和江坤这俩人甭管是做文职还是武官的, 上了饭桌那就是奉行亲兄弟也要明算账的, 彼此抢菜的战斗力十足。毕竟大帅面前的饭菜没人敢去抢,林先生面前的阵地也是禁区, 可不得把爪子伸向战友的阵地嘛!   林葳蕤晚间不喜多食, 偏偏有一个人自己吃得痛快的同时还喜欢给他张罗夹菜,一顿饭下来他就没往桌上伸过筷子,盖因碗里就没空过。不过让林葳蕤觉得心生异样的是, 但凡入了他碗里的菜,均是他爱吃的, 比如他不喜欢的鸽蛋和鲍鱼,叶鸿鹄瞧都没瞧。等到他肚子已经有八分饱的时候,叶鸿鹄的夹菜动作也停止了。   这个人仿佛熟知他的所有爱好、小习惯。林葳蕤眼底泛起丝丝波澜, 但终究埋入心头。   末了, 除了七分饱的林葳蕤依旧优雅之外,其余三个男人和一个小孩吃得形象全无, 满面红光, 小腹微鼓。   林葳蕤挂念着叶鸿鹄说的那两本古籍,他比别人早放下碗筷,就在旁边等着,左右伺候的人立马给端了点心来, 他抓了一把松子在那里一粒粒地剥。长白山的松子醇厚味浓, 炒过的嚼着有股咸香, 伴着一丝独特的焦味。就连林葳蕤都忍不住闲来无事抓一把。他剥了一会放在一个碟子里, 见旁边的叶鸿鹄已经让佣人在盛第五碗饭了,不禁挑眉咋舌。   这人……怕是个饭桶转世投胎的吧。   也难为他之前患胃病多年了。叶鸿鹄上次被下属召回奉天,临走前吴冕几乎派人搬空了林葳蕤放在地窖里头的所有腌制的东西,说是给他们家大帅续命的,要不是僮掌柜誓死不从,他能连酒楼地窖的吃食都搬了。   林葳蕤嘴上说着嫌弃,但还是又抄了几个养胃菜谱给他。多年后,林蓁芃回顾往昔,猛然发现,他叶哥之所以能成功虏获美人芳心,除了长得符合美人主厨的审美,会耍强势入驻、紧迫盯人这些寻常人做不来的流氓手段外,还有一处占便宜的地方,那便是他大哥这人吧,对食物的态度十足庄重,平生最看不惯有人对吃的挑三拣四了,更别说还有胃病吃不下饭的人了。看他叶大哥吃不下,可不就忍不住给人做吃的了。看着别人吃自己做的菜吃得格外香,是一个主厨最大的成就感来源。   叶鸿鹄吃完第五碗饭放下碗筷,让人拿条热毛巾来,也拿过盘子剥松仁,林葳蕤有求于人,所以见他剥,以为他要吃,便将装着剥好松仁的碟子轻轻对移向他。   “你吃你的,别动手我来。”叶鸿鹄说完,将暖热的毛巾递给他,“擦干净手指缝。”   “你怎么什么都管?”林葳蕤默默接过毛巾,慢条斯理地将手上的细屑都抹干净。   叶鸿鹄手没停,头都没抬就道:“不管谁,就管你。”   林葳蕤:…………   吴冕偷偷地瞧了眼,眼见对面俩人粉红而不自知的氛围,突然心生悲凉,暗叹英雄难免气短、温柔乡里难出霸王,想当年吾等奉天三孤狼,东打鬼子,北揍毛子,气吞关东如虎……而今长城犹在,不见叶郎……   他望了眼江坤,突然重重地拍了下他的肩膀,幸好还有兄弟你这个老光棍与我共进退啊!   江坤见他不知发什么癫,抖了抖肩,甩开他的手,然后开始逗小孩玩。别看他面相能止小儿夜啼,但却是个爱跟小孩玩的性子。此刻小蓁芃吃饱了睡意上涌,坐在饭桌边,因为人小,从江坤那只能瞧见他的头。半困半醒间,他还坚持睁大双眼,只是细看之下,大眼里全无焦距,整个小身体东倒西歪,别提多好玩。   叶鸿鹄知道他心系那两本书,吃完饭让人把林蓁芃送去屋里睡,就带着他去了书房。从前的书房如今也被主人搬到了小红楼来了,一起搬的还有暗柜。叶鸿鹄将柜子打开,取出了那两本已经看不清书皮封面的孤本。显然这不是原本,而是后人手写的抄本。不过若是真的抄本,也足够震惊世人了。   林葳蕤也不跟他客气,拿了便直接翻阅起来。   叶鸿鹄边解释来源:“我得到这两本书之后,曾请了一位在考古方面颇有造诣的大师鉴定过,他断言这是失传的《易牙食经》和《千金食疗方》。”   林葳蕤对考古一窍不通,自然不知道这到底是真是假,不过索性他只关心里头的内容如何,菜谱是否具有实操性。他捧着书坐在单人沙发里细细翻阅,越到后面越皱眉头。   这本不知是真是假的《易牙食经》里头确实记载了一些食疗菜谱,文言文也不是很晦涩,林葳蕤能读懂九分,剩下一分则只需要回头好好查下字典。   开头一卷乃地部,林葳蕤疑惑了下,不知这里头是做何解。再往下看,此书中倒是也没有传说中的医死人肉白骨的夸张功效,方子也有模有样,就是最后一章命名为天部,且放眼望去,里头一部分食材的名字林葳蕤从未没听过,不过里头关于食材的描述倒是觉着异常熟悉,他仿佛在哪见过……   《千金食疗方》多记载养颜圣方,倒是跟之前的清露酿有些相似,这清露酿本也是他无意中从一本古籍的残本上得来的方子,林葳蕤对这些奇妙的方子看得也格外仔细。但是最后的附录异药卷却是画风一转——断骨续玉膏,七日续命丸、九花玉露丸……等映入眼帘,林葳蕤嘴角抽了抽,啪的一声合上了书。   他怎么就这么不信呢?   “看完了?”屋内另一人突兀出声,吓了林葳蕤一跳。窗外月上树梢,转头一看,屋内的落地钟上显示,此刻已是深夜。   林葳蕤就是手痒痒地想实践一番,也得等到明日了。他从前对这些药膳接触得少,因而非常之感兴趣。   叶鸿鹄见他满意,心下也愉悦,趁着这个时候将桌上的一张黄色地契递给他。   “四哥,这是何意?”这是乾元街上一处地的地契,并且足足有七亩地,宽敞得吓人,当然价格不菲,毕竟是奉天城中最繁华商业街的中心地带。   “这是我无意中得到的一块地,左右留着也没用,不如便给葳蕤在奉天开有凤来居的分店。你且听我说,其一,那襄城的山匪也不知道剿干净没,万一有个漏网之鱼,你回去襄城,他们找上门来报复岂不危险,不如便留在奉天发展。   “且奉天豪绅名流多,吃得起有凤来居的人便更多了。其二,我手下的人和费恩先生的合作研究已经成功,葳蕤之前要与我做的那笔‘大生意’如今刚刚踏入正轨,葳蕤自然是要坐镇指挥的。其三,襄城的农具厂你若是不放心,可直接迁过来,奉天的工业基础合该比襄城的要好数十倍。”   林葳蕤见他已经方方面面都替自己考虑好了,深夜屋外都是积雪,吸了声,此刻特别安静,对面的人英俊的眉眼冲着自己,那总是令人捉摸不透的眼睛盯着他,此刻带着希望他留下来的殷切和期盼,他兀地心里微微一动。   其实,在此之前,林葳蕤不是没想过要在别处开酒楼分店了。有凤来居的生意有目共睹,况且他想要做的也远远不止是一个略有薄名的小地方酒楼。   在他的设想里,下一处分店应是开在北平那样具有历史底蕴的古城,或者是未来几年时尚最前沿的东方魔都上海。但是,其实奉天也不失为一个极好的选择。这几年,奉天在其他省份打得你死我活的时候,不动声色地快速崛起,如今俨然有远东第一大都市的劲头。   “四哥说得有理,但是单凭我一人也开不了一家规模如此大的分店,我的师侄们可都留在襄城呢。”   叶鸿鹄只看着他笑,笑得林葳蕤莫名其妙,直到回房睡前还在想他是什么意思,直到……第二日吃过午饭后,远在襄城的师侄们一个个活蹦乱跳地出现在了他面前,他才恍然大悟。小宝还一脸兴奋:“大少!我师傅听说您要在奉天开分店,立马就让我们北上来投靠您啦!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干活呀!”   林葳蕤:叶鸿鹄这厮竟然玩先斩后奏,逼良为娼!   众人:???大少你是不是气糊涂了?    第52章 壬子年大雪·奉天行   大宝一行人的到来, 彻底让在奉天开有凤来居分店的事情成为板上钉钉的事。林大少尽管气得口出癫语, 然而不知怎的也没在师侄们面前下了叶大帅的面子, 当面戳穿他。虽然没给好脸色看还给人喂了一顿全素宴就是了。   林葳蕤从醒来之后就问过襄城那边的情况, 不过叶鸿鹄只给他讲了个大概,问深了就说他已经处理好了, 所以这次大宝他们来了,林葳蕤便详细问了。   他哪知这些师侄们也是被人交代过哪些能说,哪些不能说的,所以也只说了一半。那夜过后小别业里到处都是瘆人的血迹,人却没有一个这事就没人敢提,也不敢说田庄也被袭击了这一茬,只说了酒楼目前的运营近况和老衡的腿不小心折了。“不过来之前,老衡说来年也会按照您的吩咐,春播就继续种改良的种子, 继续供应酒楼食材。让您一切不用担心。”   林葳蕤听了也没怀疑, 主要是大宝说的都是真话, 而且大师侄向来老实。他吩咐了人带话给老衡,如今他远在奉天,田庄的事便由老衡做主,每年的收成也给他提一成,还让他把今年的粮食屯三分之一外,其他的都以低于市场价一成的价格卖给那些缺粮的贫民。他的田里大获丰收, 其他农户却是大旱歉收, 这么冷的冬天也不知道活不活得下去, 他不是活菩萨,心肠没那么好,只是到底这些贱卖的粮食不会带给他损失,顶多让他少获益,但是却能救一些人的命,才会出此策。   不过想起那帮把主意打到自己头上想干抢不还的土匪,至今仍意难平,他气得牙痒痒:“那帮白狼军呢?”   小宝机灵道:“那日过后就有好心人给官府通风报信,那帮土匪连带着老巢都被人给端了,也算是给大少爷出了口恶气,报了仇!”他这话说得妙,不着声色地为叶大帅邀了一功。毕竟这好心人林葳蕤稍微一想就知道是谁。   “大伙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辛苦了,快去休息吧。等明日随我去看新酒楼的地盘。”   第二日一早,大帅府门前的红灯笼还未熄灭,主子们还在吃早餐时,飞扬李就赶了个大早上门找许久未见的老同学。   其实也不早了,此刻已是七点半了,但是北地冬日里太阳起得晚,这时候天才刚蒙蒙亮,可不就是摸黑赶早嘛。除了学堂已经放假的林蓁芃,林葳蕤和叶鸿鹄都是七点准时醒的人,叶鸿鹄身为大帅,每日里需要处理的公务堆积如山,还要时不时地和下属开会讨论边境和士兵训练事宜。这年头,做什么都不容易。他年纪轻轻却能被大他不止一轮的将军们恭敬地叫一声大帅,靠得可不是那张脸和手底下的枪。   林葳蕤向来只爱吃自己做的东西,其他人做的饭菜也只有师侄们做的他会入口尝一些,如此一来,他身边的人便非常有口福。   一大早,餐桌上摆满了一小笼一小笼的各式包子,负责端菜的佣人们看着小笼上冒着白烟泛着非同寻常香气的蟹黄灌汤包,随着脚步的晃动,透过那微透的面皮还可以瞧见汤汁微微荡漾,不由地暗中咽了咽口水。大帅府佣人的早饭还是不错的,不仅有包子吃还有一碗热腾腾的粥喝,这年头到哪都没这种待遇。但是此刻她明明已经吃过两个大包子喝过一碗小米粥了,怎么还是这么馋呢。这不仅人和人过的不一样,这怎么包子和包子之间差别也这么大呢?   每个包子都被捏出了漂亮的三十六个褶子,呈鲫鱼嘴状,里头的馅是蟹肉、蟹黄、猪肉茸和皮冻制成的,包子里的皮冻在笼上蒸时融化开来形成汤汁,端上桌时要趁热吃,一个两口,皮薄汤鲜,还得注意不要烫到舌头。   林葳蕤从前是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如无意外,不出省一辈子没见过雪的那种,虽然任何地方的菜系对于他来说,只要学上一遍便如鱼得水,青出于蓝,但对这种早点由衷喜爱。   他没想到叶鸿鹄这种关东大汉好像对这种汤包也颇有心得,从前他可是见过第一次吃这个的林慕英被烫到哇哇叫的,见叶鸿鹄没有被烫到,林葳蕤抿了嘴,大少爷有些小不高兴,真的,只有一点。   桌上另外的流沙包个头也是南方特色的小巧,掰开来,金黄色的奶油蛋黄馅便缓缓流淌出来,还有人管着叫流金的呢。混了萝卜汁的包子皮软得不可思议,沾上中间饱满的蛋黄馅,送入口中,咸香软糯,微微带着奶油的甜。这就是这种咸馅包子的魅力了,吃再多也不会腻!   “林!我来看你啦!你的伤好了吗?!”飞扬李在下人的引领下到了大堂里,他那能将全府都叫醒的一嗓子在见到大堂里的另外一个人时戛然而止,仿佛被人捏住了喉咙。   林葳蕤见他一副仿佛见鬼怕得要死的模样,笑了一声,左边脸颊的小酒窝惊鸿一现,被叶鸿鹄捕捉到了,眼底一暗。见他笑了,叶鸿鹄神色也放松了些,甚至心情好地招呼了来人。飞扬李才紧张兮兮地向两人打了招呼,见两人在吃饭,明明心底怕得要死,眼睛却不由自主往桌上瞄,蟹黄灌汤包、流沙包、豉汁凤爪、皮蛋瘦肉粥……   吸溜,这是口水泛滥的声音。   就在他犹豫不决,不知道该不该为吃的奉献出自己的生命时,此刻在他眼中仿佛小天使一般的林开口了:“吃了没?”   实际上已经吃过的飞扬李立马接话:“我一觉醒来知道你受伤了,立马就来看你了!”为了更有说服力,他还摸了摸实际上很圆的肚子。   林葳蕤望向旁边的人,“不介意多双碗筷吧。”   叶鸿鹄本来没想和人分享蕤蕤给他做的早饭,不过此刻还是假装自己非常有待客之道地让人添了副碗筷,“李先生请。”   刚才人流口水一直瞧的时候你去哪了叶先生?   吃完饭,林葳蕤和飞扬李闲聊,见着大阎王终于走了的飞扬李终于松了口气。   林葳蕤从前都不知道飞扬这么怕叶鸿鹄啊,好奇道:“你干嘛这么怕他?又不是第一天认识。”   飞扬李大吐口水:“我以前哪知道他是奉天的叶大帅啊!而且……”而且他还是费恩的时候,还被那个男人警告过要和林葳蕤保持距离,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候的叶鸿鹄就跟卸下面具的人似的,哪还有好友面前好好先生的姿态。简直吓死双重人格了!   林葳蕤不以为然:“而且什么?”   飞扬李摆摆手,不说了,“总之他不是个好惹的,林你要小心啊!我看他对你非同寻常!”   林葳蕤自然知道那个男人不是好惹的,倒是好奇自己这个心大缺根筋的友人是怎么看出来的,他们的相处可不多。不过追问之后飞扬李还是守口如瓶他也就放下了难得的好奇心。   两人正说着,门外一个专门被派来伺候他的侍女敲了敲门,“先生,该喝药了。”   林葳蕤自觉身体已经大好了,就不耐烦喝那些苦涩的中药,只回道:“先放着。”等会就倒掉。   说是侍女,其实也有三十来岁了,此刻她苦口婆心劝道:“先生大病一场还是要补补……大帅也说要让先生趁热喝,免得失了药效。晚上大帅回来了见着先生没喝,小的可要遭罪了……”   最终不情不愿喝了药的林葳蕤给某人又记上了一笔账,飞扬李在旁边看得啧啧称奇,他可没见过那个人能降服得了眼前这个主啊,今日算是大开眼界!   喝完药往嘴里塞自制蜜饯的林葳蕤见他脸上贱贱的表情,面无表情开口道:“你们费恩这次怎么舍得这么久才放你出来?没把你憋坏吧?还是他已经喂饱……”   “咳咳,刚说什么来着!哦哦,对了,你给我的相机我收到了,谢啦,那什么奶茶店到底啥时候开啊!听说你要在奉天开酒楼分店,不如把奶茶店也放此地开吧!这里有钱人多!”   完美反弹的林葳蕤慢悠悠又塞了一颗蜜饯,眼见外头一阵小雪停了,才道:“我今日要去看开酒楼的地,奶茶店的地也找找看。”   “那我也要一起去!”   大管事见林少爷要出门,就想给安排车。他那身体没人敢让他坐黄包车。不过他们一群十多个人,要这阵势出行,再配上有大帅府旗帜的小轿车,那场面一定非常壮观到引人注目。保准第二天林葳蕤就上了各家大佬和报社的头条,虽然现在也有各家大佬在暗处猜想他的身份便是了,但叶鸿鹄将人护得紧,大家追查无果也歇了那股气,主要是怕惹怒了那位。   林葳蕤摆手给拒了。这时候,小姑苏突然提议去坐有轨电车。   电车这种公共交通工具除了在北平、天津、上海等地开设外,奉天也已经在年前开通了二十二条电车路线,通往最繁华的商业路乾元街就有几条。   谁都没想到第一次到奉天的小姑苏会知道这消息,见大家看她,小姑娘捂住嘴腼腆地笑:“潇湘俩姐姐平日里看的《新生活》里头就有报道,我以前没见过那么大的会跑的东西,所以一眼就记住了。杂志上还说这是咱们华夏第一次自己设立的电车呢。”   于是冲着这个国产的名头,所有人便真的决定去尝试了一回奉天的电车。电车在襄城那是根本不可能见着的东西。   众人走后,武文也和人跟上去了。他现在被大帅指派到未来的大帅夫人身边戴罪立功。   圆头圆脑的电车外表被漆成了稳重的棕色,因为太过笨重,在拐弯的时候还会显得很不灵活,一顿一顿的,然而在林葳蕤看来,这电车却是有种特殊的历史文化沉淀感。买票上车,坐到乾元街是一人四个铜板,在大宝他们看来有些贵,不过到底也是跟着大少爷的人见过世面的人了,还不至于表现出惊讶。   阿福在后头付所有人的钱,林葳蕤入了车厢,车厢内与他从前坐过的公交有些许不同,椅子都是背靠着车窗的成一排的,而且还全都是木质的,有些复古,旁边还贴心地摆着痰盂。此刻车厢差不多满座了,只剩下一个位子,林葳蕤本来是让姑苏这个小姑娘坐的,可是小姑苏却是连连摆手,说哪有师侄坐着,师叔站着的道理,而且大少爷才刚恢复,硬是不肯坐。   索性路程不长,林葳蕤便也坐下了。其他人嬉嬉笑笑地扶着拉环在他周围站着,还贴心地给留了一个口,免得他嫌闷透不过气。真是被教导得跟阿福一样狗腿十足。   林葳蕤转头看窗外,只能叹一声,奉天不愧是大都市。他不知道,日后即使是他走访各地,去了北平、天津、上海那些名声在外的大都市,也远没有奉天给他的印象好。无他,奉天就跟前世的那些现代城市给他的感觉差不多。   主要城区不仅都修了平整的大路,竟然两边还种了一排大树,尽管冬天到了这些树都挂着雪,但是一点都不妨碍林葳蕤辨认出来,旁边还有审美非常迷的木质垃圾桶。街上虽然没有摩天大楼,但是建筑也不矮,时不时有小轿车经过,一派商业繁荣景象外,还有的便是人们脸上的神色都格外不一样。大多数人都是剪辫断发的,这跟襄城满城皆是牛尾辫的景象完全相反。而且不同于这个年代老百姓脸上特有的麻木神情,这里的人脸上生气勃勃,眼睛里没有麻木妥协,只有对未来数不尽的希望和期盼。   车上的乘客有人看风景,也有人在闲聊。林葳蕤对面便有一个颤颤巍巍的老妇人,她满脸褶皱但是神采奕奕,对着旁边应该是儿子的人道:“我活了这么久,只有大帅上任的这些年是过的最舒坦的。没有东瀛人也没有老毛子来祸害我们,不用交大把大把的粮食税,还有大马路有电车,这玩意真是了不得,坐着自己就会动了!那些人还说有电会电死人,简直笑话,大帅都说好的东西哪能害得了我们。我今天坐了电车,下去了还能跟你那早死的爹炫耀炫耀。”   “妈,您啊今儿个可得多挑几块布,过年了好做新衣裳。您去年说不舍得钱,让阿虎他们那些小孩做了。今年咱们家也算是有小余了,您和阿虎都能穿上新衣裳了就别省了。”   “好好好,都听儿子你的。前些年大帅还下令让人免了税,说要发展商业。儿啊你赶上了好时候!”   另外几个坐林葳蕤旁边明显是学生的人也低声讨论:“我娘想送我去海外留洋学商科,但是我不想去留什么劳什子学,那些洋人没一个好的,我更想去参军入伍,揍翻那群洋人!要是能跟着大帅一起上阵杀敌就好了!”   一边的同窗却是凉凉打击道:“你别妄想了,你说你除了认几个字,会背几句诗,懂兵书吗?懂军理吗?大帅的兵可不是谁都能当的,就我们这样的,一上场就得下场。”   …………   听着那些只言片语,林葳蕤忽然对叶鸿鹄这个人前所未有的好奇,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在他面前百依百顺,处处护着,总爱耍流氓,但是在外却是人人称赞,百姓爱戴的大英雄……   他到底想要什么?或者说,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    第53章 壬子年冬至·曾白玉   电车行到半路, 上来了两个背着书包的小孩子, 应该是附近学堂的孩子。有些学堂的放假日子不一样是正常的。林葳蕤站起身来,把座位让给了他们。   两个小孩子身子小, 自然能够坐得下一个座椅。他们坐下的时候, 还十分有家教地甜甜说了声谢谢, 脸颊红扑扑的。可能是累了, 两个小孩刚坐上车就有些昏昏欲睡,小脑袋左右一摇一摇的, 看得人心急。   电车一个刹车, 眼见着其中一个小孩的头就要歪向另一边去,旁边的林葳蕤突然伸出手, 稳稳地挡住了他的头,免得他磕在一边的尖锐架子上, 小孩子因为这个动作微睁眼, 盯着人看着一秒,然后又睡去了。林葳蕤哭笑不得,也不知道他到底醒没醒。   旁边忽然传来一声快门落下的声音,林葳蕤抬头一看,飞扬李刚好放下他那新到手的柯达袖珍相机,说是袖珍,其实也并不小, 只是比起从前需要马车载着的相机, 这台最新款双手就可以捧上到处走到处拍。   “你拍我干嘛?”   “抱歉林, 因为刚才场景太美了, 没忍住嘛!等我洗出来给你看你就知道了!如果有个排行榜,你简直就是民国第一美人!”   “下次不经过我同意拍照,小心你的相机。”林葳蕤从前不会不喜镜头,但是自从他年少成名,青年封神后,随之而来的是疯狂的媒体,狗仔也层出不穷打探他的隐私,没有了一点私人空间的他对此不厌其烦,彻底厌了这些人。后来也不喜欢被拍照了。   飞扬李立马严肃正经地保证,下次一定经过他同意再拍!简而言之,下次还拍!这么大一个美人,不拍都对不起相机好吗!   等到下一站,那两个小朋友到站下车了,下车的时候两个小孩低头自以为窃窃私语,实则以别人都听得到的声音讨论——   “我刚才好像做梦梦见美人哥哥了,他还摸着我的头……”   “真的吗?有刚才给我们让座位的大哥哥好看吗?”   “……额,好像就是大哥哥耶……”   车上听到的人都善意地笑了,都说童言无忌,但是这个年轻人确实长得好看,不知五官长得好,而且身上有股那些所谓的时髦先进人士都没有的气质,一些穿着学生装的姑娘们都忍不住偷瞄他,然后偷笑着和同伴议论。   林葳蕤:…………小屁孩。   大宝等人可不敢笑师叔,怕他恼羞成怒,一路上憋得辛苦,好在只有一站就到了乾元街。果然不愧是最繁荣的市中心,路上小轿车都多了起来。现在快过年了,街上都是拿着一年辛苦钱买年货打算回家过个好年的人,买些干果招待客人,再扯匹布作身新衣裳……   一行人穿越人潮,在人流最多的地方找到了此行的目的地。仰望着眼前的五层高楼,众人内心只有一个念头:   这用来开酒楼未免太过……豪气了。   这时候已经在门口等着的武文和一个穿着棉袄长袍的中年男人迎上来。   男子一上来就自我介绍说自己姓曾名白玉,从前是大帅的手下,因为当过几年掌柜,现如今被大帅派来辅佐林先生开酒楼的事宜,一切尽管吩咐,他一定照办。   林葳蕤在他的介绍下,进了里头观赏起这栋楼来。这原本是就是一间酒楼,还是奉天当地最有名的东来饭店,不过因为那老板是个华侨,却和东瀛人勾搭卖情报,是个汉奸,被大帅给抓了,所以这酒楼也就充了公到了大帅手上。   一旁的武文听了,心里却想着,这大帅咋不把实话给夫人说了呢?明明之前还让底下人悠着点,要放长线钓大鱼的,结果夫人要开酒楼,二话不说就把人给端了,宁可后面多花一些时间去审讯和收集情报,也硬是给提前收网了。   这间东来饭店在一个十字路口,马路对面是警察厅,左侧不远处是著名的大剧院,右边原先是使馆区,如今都成了商业区了。隔着两条马路就是白河,江面上如今都结着冰。   地理位置好到没话说,占地面积大,而且老板原本是华夏人,所以即使是建的仿洋人的现代化高楼,也有东方特色。有凤来居在这里开店一点都没有违和感。里头一楼原本是大堂和用餐的地方,二到四楼是住的地方,最高层则是娱乐场所,有舞厅、扑克室,酒吧等。   这地方,要不是那个老板自己选了一条必死的不归路,估计都轮不着林葳蕤他们捡漏,有的是人捧着钱想买。   众人乘坐电梯上了五楼,曾白玉见林少爷看着眼前的舞厅沉思,以为他不满,赶紧道:“大少,大帅他说,您要是不满意这里头的东西,他就让人给推了,重新给您建一栋。”   一旁的小宝没忍住惊讶,“这么好看的房子,大少爷咱真不要呀?”这么好看的楼房他可是第一次见,要是推了就算不是他的楼他看着也心疼啊!   大宝打了下他的头,皱眉:“别吵吵,听大少爷的。”小宝顿时奄奄的,不敢说话了。   思考完的林葳蕤却是没想过直接移平了它,他只是觉得,要是叶鸿鹄给的是这么一个地方,那他原先的计划就还是有点小了。他原本是想着复制襄城的有凤来居,顶多地方比原来大了。但是今天见着了地方,却是不得不考虑将酒店计划提前了。   他对曾白玉道:“地方我已经看过了,回头和四哥商量后,明日给你一个设计方案,你让人按照方案上的要求将这里装修一番。”作为楼盘的提供者,叶鸿鹄也是有凤来居的大股东了。林葳蕤总觉得他是某种意义上的金主,不过想来占了这个名头,在奉天应该也不会有人敢动有凤来居了。大靠山稳稳的。   曾白玉听到四哥这个词,眉头跳了跳。   林葳蕤继续说:“一楼是酒店大堂,至于用餐的地方则改到最顶层去,二到四楼继续作为酒店客房,不过需要派人重新装修一遍,通水通电,每个房间都安装电话,二十四小时热水等等,你先不用记,回头我列个单子……好好装修,争取年后开店。若是曾掌柜不嫌弃,不如来有凤来居当掌柜?”   曾白玉自然求之不得,大帅可不就是想让他给林先生的酒楼当掌柜嘛!要不是他曾经在未发迹前当过几年掌柜,这懂商业的那么多,也轮不到他来伺候啊。   即使别人笑他是陪太子读书,但是他有预感,跟着这位林先生,肯定错不了。除了因为这位是第一个住进小红楼的人,今日见到本人,更是为对方的气势所震,此人绝非常人以为的男宠之流!   临走前,林葳蕤问起这附近有什么可以租借的店面,曾白玉让人去隔壁商业区打听了一番,林葳蕤他们运气不错,商业区正好有一个空着的店面挂着出租,林葳蕤又麻烦了曾白玉让他帮忙拿下这块店面才走。天色渐暗,曾白玉恭敬地将人送走。转过头望向夕阳照射下的东来饭店牌匾上沾着的灰尘,眼底斗志昂扬!这世道,不成龙即成虫,就看你选的主子是龙是虫了。不过,即使是做不了从龙之人,他也可以助凤上九天!   忙忙碌碌半个多月,转眼到了冬至这一日,林蓁芃早早就起了床在厨房里拿个小马扎坐着等着刚出炉的腊八粥。   昨天夜里林葳蕤便让人准备好了食材,起了一口大锅,又叫了小宝在厨房里看着火,掐着时间点下料。小宝这滑头自从来到奉天就跟撒欢的二狗子一样,整日里没个正经样。林葳蕤就是为了治治他才故意点的名。   腊八粥里不止八样是常识,其实人家原先也叫果粥,除了谷类外,也爱加水果干。黄米、白米、江米、小米、菱角米、栗子、红江豆、去皮枣泥、莲子、百合等入锅加水煮熟,除此之外还要加入桃仁、杏仁、瓜子、花生、榛穰、松子这些干货增香,葡萄干、桂圆肉、龙眼肉和白果也是要加的,增加口感外还有奇妙的果香,最后用桂花糖和红糖作点染。   二十几味食材自然是不能一股脑全下锅里煮着,像莲子这类就得先衣去心放入热水放蒸笼蒸熟了才能入锅,而红豆这些谷类得提前泡到一定程度。红枣这种容易熟的得在最后放,放早了明早起来一开锅准找不到影子了,因为全都烂在锅里了。   林葳蕤想着师侄们年关到了都不回家还帮自己训练酒店的人员,难得大发慈悲,便也想让大家都吃一顿好的,于是这里头的谷物有大部分都是从小洞天里拿的,他让人都出去,底下无人敢质疑他的话也以为他是想保密方子,所以都退了出去,之后林葳蕤将大帅府准备的食材都给换了,原来的则放在小洞天里。   小洞天种出来的东西品质总是格外好,他早就利用这个优势将里头种满了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平常自己做饭就拿一点改善伙食。   可想而知,这一大锅腊八粥有多香,比熊掌鲍鱼等山珍海味还香,强度参考无盖版大型佛跳墙。简直是搅得整个大帅府的人整晚翻来覆去,闻着空气里经久不散的香味久久难以入眠。   林蓁芃也是睡不着觉的人,不过他睡得早,所以即使后来被香味唤醒,此刻也不困,反而双眼发亮地看着锅里的东西。叶鸿鹄是第二个到来的,他昨夜和下属开会到深夜,年关到了,除了账要收,军里的事情也得布置,还得提防边境有不死心的搞事。尽管睡下不到两个时辰,但此刻除了眼底有血丝外,瞧着一点都没看出是熬夜的人。   罪魁祸首的林葳蕤起床梳洗去厨房,路上便见到一大堆早起的下人在忙忙碌碌,暗叹大帅府的人果真比外头的人勤快,难怪待遇好。等他来到厨房门口见到的便是眼巴巴守在门口的小狗大狗,见到他还特别动作一致地眼睛齐刷刷亮了。   林葳蕤揉了揉眼,嗯,还好,没见着后头的尾巴,不然他可没骨头喂。    第54章 壬子年大雪·陈景游   林葳蕤抬脚走进厨房, 后头跟着两只跟班。熬了一宿的小宝这会虽然整张脸都困成皱包子, 但是眼神却格外有干劲。他守在锅边用大勺炳一直不断在锅里搅拌,见着林葳蕤来了才把位子让出来给他, 站在旁边激动道:“大少!我都按照您的吩咐下的料,您尝尝这味道对不对,我长这么大还真没闻过这么香的腊八粥!”   林葳蕤用碗盛了点放入嘴里尝尝, 然后稍微满意地点了点头,不错, 一看昨晚就没偷懒。小宝就是跳脱了些, 但对于自己教给他的东西一向也是报以万分认真对待的。   叶鸿鹄站他身后,自然地用他的勺子舀了一勺碗里的粥放入口中。入口温润缠绵,没有一丝颗粒感,即使是大颗的谷物比如花豆的谷物也是入口用舌头轻轻一压边软化在嘴里, 加入桂花糖使得整碗粥甜而不腻, 他三俩下就把林葳蕤盛出来尝味道的粥给喝完了,底下的林蓁芃眼巴巴地望着他俩,也没等来一勺投喂,眼底包着金豆豆都要哭了。   林葳蕤瞧见他的馋样, 对他道:“腊八粥煮好了先不能喝,得先祭祀神佛和祖先。待会你还有一个任务。”   林蓁芃一听有任务,赶紧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是什么任务啊?大哥,我保证一定完成!”   “不难, 等会你拿着碗粥, 到院子里见着凡是树木花丛, 凡是乱干柔根的地方,都浇一勺腊八粥。”   “为什么呀?这多浪费。”这粥这么香,倒掉多可惜啊!   林葳蕤调了下火候,不紧不慢地说道:“你胡奶奶说的,说是春回大地,来年这些地方树木花草都会长得更好。”   叶鸿鹄稀罕:“你不是最烦这些封建迷信的活动吗?”   “胡姨说的,而且谁说我不信了?”林葳蕤斜觑他一眼。   叶鸿鹄想想也是,诸天神佛白送了他一条命,还大发慈悲把媳妇都送来给他了,他可不得感谢一番,若是万一神佛哪天不高兴了,把媳妇给送回去了,隔着一百多年他得上哪找去?于是也一本正经说道:“那我从今儿个起也好好信了。”   林葳蕤不知道他突然想通了什么得出的这个结论,只是催他去让人来端东西去祭拜先祖。被香味叫醒的大管事闻声赶来,张罗着开祠堂。   大帅府的祠堂也就是寻常人家的模样,叶家一向人丁稀薄,牌位不多,且往上几代都是草根,也就到了叶鸿鹄一代才出了个头东北虎,某种意义上,叶鸿鹄可真是光宗耀祖的好子孙。点上香,叶鸿鹄想着,这老祖宗要是知道自己的未来曾曾/曾/孙儿媳是个男娃娃,估计棺材板都要压不住咯。不过,再压不住也不能跳出来打他这个不孝子孙,他也就是假惺惺上几柱香,权当安慰安慰老祖宗了。   希望老祖宗保佑我媳妇一生无病无灾,远离恶人小人,所求皆有得,所愿皆可遂,所爱皆长伴。   老祖宗们:做梦!   叶鸿鹄:啧,果然还是求诸天神佛靠谱点。   一番祭祖之后,众人才上桌,林蓁芃的差事也完成了,这会正捧着一碗浓嘟嘟甜滋滋的腊八粥喝得不见抬头。空气里就连粥上飘起的白雾都冒着香气,美食或许向来煽情,此刻捧着粥的人心里头也是暖意绵绵,神色放松。   这会也没人太在意身份尊卑,大伙都聚一起在大厅里喝粥,小声说着话。首座的林葳蕤跟叶鸿鹄正在商量酒楼的事情,俩人现在合伙做生意,相处倒是和谐多了。大宝从厨房里头出来,问道:“大少,我看天差不多亮了,您看啥时辰施粥比较妥当?”   本来这腊八粥做了还得送邻居的,图个人际美满的好兆头,不过没人敢跟大帅府做邻居,反正粥都做多了,所以就改成了在帅府门前施粥。   叶鸿鹄见了,便轻声问旁边专心该酒楼设计图的人,“粥剩的多吗?”   林葳蕤头也不抬,“做再多也没得剩,不过现煮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味道差一些罢了。”   叶鸿鹄却是笑笑,“无碍,只是想送一些给底下的那群牲口尝尝,别让他们又到我跟前打吴小八和老江的报告。”   林葳蕤也听闻了那些外头威名赫赫的大将军为了一坛酒和一碟子酱菜打起来的传闻,虽然不知传闻是真是假,但心下好笑,找来吩咐了大宝和小宝此事。   大宝问了是准备给谁的后,听完也多了个心眼,有凤来居年后要在奉天开分店,因为走的是价位较高的路线,所以将来少不了要跟这些大人物们打交道,倒是可以借着这次的送腊八粥打开名气。大少爷没详细说,他便将昨晚大少他监督熬的那锅粥先给装食盒里让大帅府的人送去了各家。同时又下锅煮了一锅,小厨房里二十几个人分工,五口黄铜大锅架在新式的煤气炉上,动作倒也不慢。   将近年关,本该在京城的原小岚此刻却是出现在奉天的街头,复出重新登台演绎将近半年,他如今也是名气在外,不过好在大众对他的认识都大多停留在他平常戏台上的浓重妆容,所以此刻也没人认出他来。   穿着一身厚实长衫的他身上还搭着一件披风,奉天冬日里的风特别大,没件披风能将人吹得哆嗦到不愿踏出眼前一步。身边伺候的刘小蝶见他神色还是闷闷不乐,心里着急,左右望望,瞧见长街另外一头排起了老长老长的队,他赶紧招呼自己主子:“先生,您瞧那多热闹,您不是说没来过奉天想出门逛逛,要不咱去瞅瞅?没准今天腊八有什么节目呢!”   原小岚也往他指的方向望去,确实有一条长长的队,从街头排到了街尾,令人费解的是,这么多人聚一起,竟然没多大声音,要不是小蝶叫他,他都没注意到。   他生了一丝好奇,便也任小蝶拉他走上前去排队。一站到队伍的方向,便能闻到若有若无的香气。原小岚出门没吃多少东西,此刻闻到这股味道倒是腹中有些饿意。难道前面有大户人家在布施?   小蝶已经跟前头的老伯套出了消息,今儿个腊月初八,还真是有人在设点施粥,不过,不是大户人家,而是奉天的大帅府!   这可比那些富贵人家施粥要来得引人注目,更何况这味道,还真是应了老伯说的那句话,还未揭锅呢,就香了一条街。小蝶还从未见过这位赫赫有名的大人物呢!没想到今天能先喝到他家的粥,四舍五入就等于跟叶大帅一起吃过饭了呢,他激动得大冬天出了一身热汗,还真别说,这里头很多人都这种想法。   原小岚想,这也就只是这位叶大帅了,十个军阀九个坏,还有一个是叶帅。别的大人物你看老百姓搭理你不,躲你都来不及,敢上你们家门前排队拿吃的?不过当然也有一些看不上叶鸿鹄的一些青年知识分子和大师先生们,每日都在报纸上痛骂叶鸿鹄穷兵黩武劳民伤财,破坏民主共和,实行****。还有些书香门第的先生们揪着叶鸿鹄是绿林出身这点极尽嘲讽之能事,认为他是个大字都不识一个的匹夫,怎么能任高位,仿佛叶鸿鹄奉天军事学堂一纸毕业证在他们眼里就是一团厕纸,仿佛不骂叶鸿鹄这个大军阀就体现不出他们爱国民主之先进革命人士身份,仿佛骂了就能多当自己一回事似的。   叶鸿鹄:他们也就仗着爸爸不打他们才敢这么嚣张了。   要说原小岚到奉天还跟这位叶大帅有些渊源,那日他在襄城一演据说取得极大成功,那位吴副官后来甚至亲自面见了他感谢了一番。令他受宠若惊。   原小岚从小在戏班子长大,十五岁那年名声大噪,一次演出,有一陈姓的富家子弟当面叫赏,金额为人侧目,后来更是到哪都追着,数度纠缠,少年未经世事,轻易便被满目的繁华和甜言蜜语诱地飞蛾扑火,当时只觉着纵身死尤未悔。   “你好,我叫陈景游,‘景游气高逸,洁荡谁与敌’的景游。”   “我、我叫原小岚。”   “是‘枉书独宿对流水,遥羡归时满夕岚’的岚吗?你的名字真美。”   “唔……”原小岚那一天才知道,原来自己随意取的名字也可以这么美。只不过,有些美,太过缥缈,仿佛风吹过就要散了。   原小岚由初时的害怕到后来的两情相悦,最后以陈景游为他赎身、一代名伶岚后退出戏台作为结局,似乎这一生就应该在这里画下句点,如同剧本里的才子佳人一般圆满。   不过现实却是,半年之后,陈父经商时得罪了大人物,陈家家业破产,陈父此后更是卧病在床逝世。那位大户人家小姐出身、有着长长护甲、嘴角永远保持一个弧度的陈母指着他咒骂他是扫把星狐狸精,丑态毕露地要他滚出家门。   好不容易停歇,不过陈景游到底是一代纨绔大少,除了不能接受从众人追捧的大少爷落到小康之家平凡人的现状外,也被人情冷暖激起了好胜之心,一心打算重振家业顺带为父报仇,将那些嘲笑他的人都踩在脚底。陈家人脉全断,资产一般,此时从前有着无数大人物票友追捧的原小岚无疑能帮他良多,在他的柔情恳请下,原小岚重新复出,在各个大人物之间周旋,为他牵桥搭线。   襄城一事后来得到的报酬便是陈景游搭上了奉天的线,景游家里的生意也重新有了些起色,他们便干脆搬到了奉天来发展,就连景游的母亲见到他都没有再歇斯底里地让他滚了。原小岚原以为这下终于好了,他们能回到当初的情意绵绵了。然而,今日腊八他本打算带礼上门去找景游一同过节,入门才得知景游的母亲请了她娘家的一位表小姐上门做客,说是要住上小半个月,其用意昭然若揭。   他心头苦闷,即使是陈景游一如往昔地柔情发誓他绝不会娶别人为妻,又让他多多忍耐和担待,毕竟是他的母亲,又是唯一的亲人了。但他还是面上答应,心下忍不住出了陈府在街头闲逛也不愿去看那家人一家其乐融融。许是年关到了,他想家了吧,但是他一个孤儿哪来的家呢?   队伍虽然很长但是井然有序,而且动作很快,很快就轮到他们了。   派粥的小哥浓眉大眼,穿着怪异的白色服饰,脸上还围着一个白色的面罩,问了他们有没有带东西来盛,听说没有也没恼,直接从旁边拿了个白色的有点像纸做的杯子,盛了两碗满满的腊八粥递给他俩,还笑着附赠了一句:“给先生们拜个小年,祝大家来年一定诸事顺利,和乐安宁!”   周围人都叫好,原小岚道了谢,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过那纸杯子,他这会都没心思琢磨纸做的杯子怎么能盛粥了。   装在奇怪杯子里的腊八粥透过薄薄的纸杯将温度传给握着它的人,原小岚的手暖烘烘,他低头喝了一口粥,又喝了一口,软甜的热粥顺着喉咙滑到腹部,熨帖又暖和。   他默默重复刚才小哥的话:“来年一定诸事顺利,和乐安宁。一定……。”一切都会好的,不是吗?   小蝶迫不及待喝完,抬头正要跟自家主子分享他的惊喜时,就看见主子泪流满面。   刘小蝶心头一揪,暗骂几句姓陈的。   原小岚有些不好意思,他清秀的脸上此刻因为有粥的暖和有了一丝红晕,看起来脆弱又美好,只见他笑着小声说:“是风太大了,迷了眼睛。”   刘小蝶也不拆穿,只应下今日确实风大。   “这粥真好喝,要是景游也能喝到就好了。”   “可是好像只能一人一碗呢……我见他们已经布施完了,不如去问问,心许锅底有点。”他话是这么说,但心里却是想着,最好是锅底都被捞干净了,别让那姓陈的吃到这种绝世美味。   小宝见刚才拿过粥的小公子走过来一脸欲言又止,笑道:“先生何事?”   原小岚脸皮薄,鼓起勇气有些难为情地问道:“敢问小哥,锅中可还有剩下粥,贵府的粥可谓是人间一绝,若是不麻烦,我想带点回去给家中的爱人尝尝。当然我愿意付出报酬。”   小宝见眼前的公子眉清目秀,提要求时也是轻声细语,恐怕自己不同意。他是个粗人,对这种小公子一向客气,纠结了会便将自己藏起来的一碗粥给了他,挠着头道:“报酬便免了,这粥确实好喝,毕竟是我师叔倒腾出来的东西,您真有口福,快拿回家给贵夫人尝尝吧,虽然冷了也好吃就是了!”他的语气满满都是对自家师叔的崇拜,刚尝过这粥滋味的人也没谁会反对他这话。   原小岚这下终于高兴起来了,他将粥揣怀里用披风护住免得被吹凉了,便雇了辆黄包车回了陈府。   “景游,你看,我给你带什么好吃的了?”   书房里,陈景游见他回来,脸色也不复刚才抑郁,心头松了口气,迎上前去接过他手里的粥,柔声道:“原来是腊八粥啊,家里也有煮,你怎么跑外头出买了?”   原小岚腼腆地笑道:“不是买的,大帅府在施粥,我和小蝶排了队才拿到的,你快尝尝,跟我们自己家煮的真的很不一样,特别香!”   陈景游听他说起大帅府,兴奋地将他拉到桌前,指着桌上的契约笑道:“小岚,你看这是这个月签下的合同,虽然还是金额很小的订单,但是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多的!”   原小岚也替他高兴,“阿景你真厉害!”   陈景游吻了吻他的头发,温柔地说:“都是小岚你的功劳,委屈你去讨好那些眼睛长在头顶的人了。你放心,等我重振家业,将那些落井下石的人都教训了,你就继续退隐当我们陈家的少夫人!”   原小岚闻言,羞红了脸,不理他。   “小岚,听说那位道上的陆六爷如今也到了奉天,他是你的戏迷,到时候他肯定会到场,大剧院邀请你去演出,你这次得替我好好搭搭线,要是跟这位爷搭上了边,那陈家翻身指日可待!”   “可是……”   “怎么了?”   “……没有,喝粥吧。”   被人用体温暖着的腊八粥离了人,早已凉透了。    第55章 壬子年冬至·陆予夺   腊八过后还有二十多天便是华夏的春节了。酒楼那边的设计稿修了几次也定稿了, 按照林葳蕤的设想来开酒楼, 又多加了一些小细节的改动,务必将这五层酒楼在原有基础上给改造成中式风格。曾白玉多派了些人赶工, 林葳蕤全数放权给他,自己则是负责琢磨新菜单。   若是要较真来讲,有凤来居的美食之所以这般受人追捧, 有二分功劳要归在食材上。这些食材都是林家田庄自己种出来,除了小洞天里出的种子, 还有伏仙河的滋养,品质自然绝佳。猪牛羊等肉材也是自家田庄养的,吃的不一样, 自然肉质不可同日而语。不过这伏仙河肯定是搬不过来了,这肉倒是可以暂且从襄城那冷冻了通过火车运过来, 等开春后再找个田庄重开养殖场也不迟, 就是蔬菜这方面供应不上,而且这冰天雪地的也没地,上哪种菜去。温室种菜成本又高,非长久之计,所以师侄们便建议冬季酒楼变换一种特色, 最好是运用不到那么多蔬菜瓜果的食谱,又能起到滋补的作用。   药膳无疑是绝佳的选择, 冬日本就该进补。   林葳蕤拿着叶鸿鹄给的两本古籍菜谱翻来覆去地钻研, 主要是《易牙食经》里地部的药膳方子, 这几日大帅府进了各种长白山出产的珍稀药材, 林葳蕤拿了也不白拿,做出的药膳在给小白鼠喂了没事之后,悉数进了叶鸿鹄的腹中。外头不知道的人却开始揣测这是大帅遭人暗杀,危在旦夕,各方势力顿时蠢蠢欲动,不过这种谣言在补得满面红光的叶鸿鹄出面下便不攻自破。   药膳最忌讳药性过猛,或者是药材与食客身体情况相克,于是林葳蕤拟定的菜单选用的都是一些极尽温和的膳方,一一实践后加入到菜单中。   不过一个酒楼能不能立起来有个至关重要的条件是必须得有一道至两道镇得住场让人记住的招牌菜。林葳蕤虽然看不懂天部里头记载的很多闻所未闻的食材,但他总觉得似曾相识,看多了便让他将那些图像全都记住了。今日林葳蕤出了小洞天,他照例拿起菜谱翻阅,忽然福至心灵地发现,虽是简笔画,但《易牙食经》天部里记载的这些食材有些跟小洞天里的一些不知名植株格外相像。   他当即便拿着古籍进入小洞天去一一进行了比照,果然不出所料,还真让他找着一些菜谱里的食材,绝大多数是一些药材,小部分蔬果。中医文化博大精深,林葳蕤一个非中医专业的有不认识的草药实属正常,幸而他是农学博士不至于对一些花花草草都摸瞎,但这些药材出现在了小洞天就令他觉得不可思议了。莫非这小洞天跟他现在待的现实世界有何种联系不成?   当初他一觉醒来以为置身于不同的世界,诸如世外桃源之流,而他只是同那武陵人一般偶然得到了穿越两个时空的契机,但是小洞天里荒无人烟,与他不过成了一个试验地和休憩地,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没有十分注重此方世界,也从未想过探寻这个世界的其他地界。   今日被这两本古籍一激,他倒是对此地界起了探索之心。不过探索随时都可以,当务之急还是先把药膳招牌菜给确定下来。   《易牙食经》里记载,有一种形似牡荆,开白色无洁花而结朱色果实的药草名蓟柏子,朱果入膳,久食之可不惧寒冷,旺火气而去寒毒。   这不就是他常作画的那小白花吗?春天漫山遍野的小白花到了某个时间段确实会变成形似樱桃的果子。   书上又载有一上古药草名帝休,叶子形似杨树叶,树枝相互交叉而向四方,开黄玉色花结玄果呈枣状,食之一年则百病除,三年久服,老朽反成童子……   凡此种种,虽有些记载过于夸大,但林葳蕤还是艺高人胆大地按照食谱试做出了两道招牌菜。用蓟柏子和其他较为常见的几位中药做了一道玉带旸谷汤,因为另一中书中记载的主食找不到,林葳蕤便用粉丝代之,所以其实是加入了药材的鸭血粉丝汤。   朱果干吃难以入口,有姜蒜混合之感,稍微还带点酸,不过虽然干吃口感不好,但捏碎了榨汁混入鸭血中可去除腥味且带来一种奇妙的味道,除此之外,蓟柏朱果榨汁剩下的渣滓也不会浪费,而是放入老鸭汤中用来吊高汤,几个时辰内所有药材的精华便会融入到汤中,鸭肝、鸭肠、鸭胗、豆泡等食材此时先后下锅参与美味之间的相聚。   天寒时分,雪后初霁,约三五好友小酌之余,吃上一碗热腾腾的玉带旸谷汤,顷刻间发僵的手脚便会迅速回暖,仿若置身于太阳初升的旸谷之中,浑身饱暖舒畅,再感受不到片刻寒意。   而帝休取果则晒干了入全羊煲,这种果实表面无味,但遇水则跟香料似的,只下了一点便有阵阵异香扑鼻,且并不是刺鼻的香味,反而使得羊肉更加香软。这倒是跟史载记载相符。羊肉的膻腥味可以通过调配得当全然排除而微有甘鲜之滋味,整道菜汤浓肉嫩,十足滋补,林葳蕤直接按照《易牙食经》给取了神仙煲的名,毕竟这帝休果实的功效若真的如记载那般,那确实当得起这个名号。   虽是效果未知,但味道是无上仙品,林葳蕤做了一小锅,让小白鼠吃了一个时辰后还活蹦乱跳,分给师侄们品尝打分,事实证明,就连前头的玉带旸谷汤都没它这么受欢迎过。   等到试菜完毕,确定了菜单后,旧的一年也已经过去,华夏的春节紧扣门扉。   往年大帅府没有女主人,又只有一位主人一人过节未免冷冷清清,于是叶大帅都是直接在军营同下属们过的年,不过今年帅府多了两位主子,自然这做法便要变换一下。林葳蕤吃的住的都在别人家,自然是要为年夜饭出出力。他这会正跟叶四哥确认年夜饭的人员名单。   “江坤和吴冕都是孤儿,也没有别的去处,这次也要在大帅府过年。还有我的一个远房堂弟陆予夺今年刚好在奉天也会到家里来。”   林葳蕤点头表示知道了,正琢磨年夜饭的菜单,叶鸿鹄在旁边提议,“春节我们再吃一次全羊煲吧。”全羊煲即神仙煲其实不是整只羊都放下去煮,而是各取羊身上的部位入锅盅。这是食肉动物叶四哥近日来的心头好,接连大补使得他原本因为多年胃病而留下无数暗疾的身体都健硕了几分。   林葳蕤看他一眼,眼神意味深长:“满则亏,若是补过头,这大帅府很快就会有大帅夫人了。”   血气旺盛某方面也很旺盛奈何无处发泄火气的叶四哥:……媳妇,你确定要这样撩我吗?    第56章 壬子年冬至·一枝梅   腊月初八这天不仅大帅府一大早就忙碌起来, 好不容易政府机关也休息一天, 孙炯尧一家人也正难得悠闲地吃着。奉天工商局的孙局长号称是奉天的钱篓子,同时还兼任着财务局的差事, 孙局长为人老谋深算,是个商场上的老狐狸,都说这奉天的工商业里头十分有八分与他有关, 颇得叶大帅看重。   此人也是个传奇,年轻时候据说家乡发大水, 成了落魄乞丐流落关东,哪知时来运转,有一天被叶大帅这个伯乐给认成了千里马。凭借着厉害的经商头脑成了叶大帅跟前的一号人物,从此飞黄腾达, 成为了人上人。   孙炯尧是广东人, 很少过腊八节, 不过为了应节日的好彩头,一家人在这一天还是煮了甜粥。这粥刚端上桌呢, 外头就有人在喊:“老爷,大帅府那边来人送了腊八粥!”   孙炯尧闻言也是一脸讶异, 这是哪一出?往年都没有这礼节啊,何曾听过大帅过腊八的?还给他们这些底下人送吃的!难道大帅又有了什么指示, 这就是暗示?亦或是警告自己最近跟那帮议会的人走太近了?大帅这个举动稀奇得很,向来喜欢揣测人心的孙老狐狸不得不想多。   任凭心思千回百转, 他面上还是让管事一番迎谢后, 将大帅府的食盒放上了桌。   孙夫人倒是个心大的, 她一听是大帅府送来的东西高兴地赶紧张罗着让下人拿碗盛粥。这可是大帅府送的吃食,放以前,就是御赐!可不就是说明大帅看重他们家老爷嘛!试问从前哪个局长过年过节收到大帅府的东西了?   孙局长这会正皱眉琢磨着,就听旁边传来一声“呀”,将他的思路都打断了。他有些无奈地看向自家跳脱的夫人,见她只看着碗里的粥不动,以为她被烫到了,那丝无奈都褪去了,抓过一杯凉水递给她,动作轻,但是脸色沉着:“夫人看来又想抄《女诫》。”   孙夫人一听要抄《女诫》,魂立马回了,细声申辩道:“老爷莫要怪我失态,实在是这粥太好吃了,您快尝尝就知道了!”   原来这会子她已经将大帅府的腊八粥都喝上了,见她夸得天花乱坠,又一个劲地催,他狐疑地接过粥尝了一口,下一刻动作一顿,却是没再出声,只将整碗粥都喝完了。   孙局长早饭喝了三碗腊八粥得出的结论是:大帅府来了个了不得的厨子。   这当然是玩笑之言,后头他还是让人去查了查是怎么回事,倒是查出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同一时刻,奉天二十七师师长张山锡也收到了同一份腊八节问候。二十七师这一支军队是从前清廷还在时就建立训练的,兵多素质高,装备还精良,可以说是除了叶鸿鹄手下二十八师外,实力最雄厚的。   这张山锡四肢发达,打战却是出了名的贼,在关内外都有威名,是东北一员大将。奉天府人人乐道的便是他和钱篓子孙炯尧之间的互相看不对眼。他可没那么多孙局长的弯弯道道,所以很快就知道这是好东西,大帅府送的腊八粥都是五六个人的量,他倒好,是个吃独食的,硬是只给儿子留下一小碗,其他的都入了自己的肚……吃完后,他约了三俩同僚出来喝花酒,实则借机炫耀了一发,正巧了,这三人里头有两位也收到了大帅府的吃食,于是这几个大老粗也开始琢磨着大帅想干啥。   其中有一位消息灵通的同僚有些迟疑道:“诶,诸位听说没,东来饭庄的汉奸已经被抓了。”   “倒是确有此事,不过不知此事跟我们今日所谈之事有何挂钩之处?”   那同僚笑道:“这你就消息落后了吧,我可听说,近个把月那处被大帅府查封的东来饭庄又开始动工了,负责人还是曾白玉那小子。”   张山锡往嘴里丢了颗花生米,随口道:“莫非是大帅想要开饭庄不成?那我张老三肯定每日准时踩点,那手艺啊真是绝了!”其他人皆大笑,这大帅府单单是那两个军工厂就可以养起十万兵了,又哪里需要再去开酒楼。   这一日奉天城内但凡身居高位排的上号的官员将领府邸都收到了大帅府送的腊八粥,一碗小小的腊八粥,引得各方大佬动作不断。   半月后,大帅府大门石狮前停了一辆车。   “……他半月前已跟奉天大剧院签了三年契约,作为台柱子登台演绎,之后没有回陈府,而是和陈景游一同上了天一楼用餐……这几日便是在自己买的小院落里开腔练技。六爷,原少爷这个月的动向大概就是如此。”   车后座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听完,复问了一句:“你刚刚说,他腊八的时候在大帅府门前领了一碗粥?”   汇报的人后脑勺冒了细汗,赶紧点头,男人许久未开口,最后又像是自问自答道:“他应该喜欢那腊八粥吧。”   没人回答他,他也不需要人回答。这时,大帅府的护卫上前敲了敲车窗询问。   后座的男人降下车窗,露出一张跟叶鸿鹄三分相似的脸:“陆六前来拜访。”   天色暗下来,从外头回来的叶鸿鹄见到陆小六,开口第一句话就是:“陆小六你这是深怕别人不知道你是道上混的吧?”   一身黑衣再加一顶黑色礼帽,还真是一眼就瞧着是混黑的。   陆予夺别看外头一派大佬风范,在这个堂哥面前还是十分尊敬的,闻言只是笑了笑。   俩兄弟虽中间不知隔了几代亲戚,但总归是有血缘关系的,还颇为神奇地长相有几分相像。从小一起长大,还都是孤家寡人,即使不常见面,关系倒也亲密。俩兄弟一见面就是上练武场打了一场,等林葳蕤看见的时候,就是叶鸿鹄压着一个面容相似的男子打,两人身上都落了雪。   场上的叶鸿鹄一见他来,立马老实收手,兄友弟恭地将人拉了起来,笑着介绍道:“我堂弟陆予夺,那个来吃白饭的。”   陆予夺摸了摸破皮的嘴角,暗道堂哥的身手怎么比以前还好了,一边朝林葳蕤打招呼:“久仰林先生大名,叨扰了。”   林葳蕤回去的路上,一直在思考他那一句叨扰了的别扭之处在哪里。   等到晚饭过后,吃撑了的陆予夺奇怪地提出了想要学做腊八粥的请求,林葳蕤心不在焉,等回过神来已经应了。   三日后,原小岚暂居的院落。   咚咚咚咚……   刘小蝶边跑边喊道:“这就来了,稍等。”等他开了门却发现门外无一人,落雪的门边上却放了一个精心包装的食盒,边上是一株刚摘的梅花。   “少爷,有人送了一碗腊八粥……”    第57章 壬子年大寒·窜天猴   眼见着腊八还未过去多久, 新的一年便即将在一场大雪过后来临了。老一辈过年有很多忌讳,例如初一家里不能扫地, 会把财神爷送进门的金银财宝都扫光光,不能骂孩子,不能吵架, 否则来年衰气带回家。还有忌见血, 否则流年不利。   正在厨房准备年夜饭的林葳蕤好巧不巧,转身的时候手被旁边案板上搁着的刀锋划了一道,温热的血珠立马就涌了出来, 在掌心汇成血流,异于常人的白皙皮肤上衬得血迹更加触目惊心, 旁边看到的大宝立马就着急地去喊人给大少爷包扎, 小宝看见还沾着血迹的刀怒吼道:“哪个缺心眼的把刀放那的!教了多少遍,用完刀要朝内收朝内收!”   林葳蕤倒是在场唯一淡定的, 他浑然不在意地打开水流冲掉了手上的血,边冲水边道:“一点小伤, 嚷得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死了,继续手头的活。”掌心被划了挺长的一道, 索性只是轻轻一擦,看着血流的多,伤口不深过会就止血了。林葳蕤不以为然, 这才哪到哪, 从前他于烹调一道上无天分时, 为了留在饭店里当学徒求个温饱——学徒没有工资但包吃包住, 只能在刀工上下功夫,也幸亏他刀工上有天赋,不过也每日练刀不下十个小时,那把刀的刀柄他一双手刚好握住没有盈余,刀又太重,他没少被划,最严重的一次伤口都见骨头了。   小姑苏也在一旁,她第一次见着大少爷受伤,虽说厨子掌刀难免会有不小心的时候,但是大少爷又哪是寻常人,比成人巴掌大三倍余的刀在他手中也跟乖乖似的格外听话。此刻她皱着眉劝道:“少爷厨房这边让我们来就好,您的手需要包扎,可不能碰水了。”   还有别的徒侄也在一边小声嘟囔:“大过年的见血……”   林葳蕤听他的话中意,却是神色有些恍惚,那已经是久远的往事了,他语气难得温和,对其他人道:“这时候见点小血,反倒是好事。”   曾经有人同他说过,若是过去一年出大血,跨年关的时候见点小血,象征着晦气都丢在了上一年,下一年才会平平安安。   呵,听着是不是毫无逻辑?因为就是现编的。   他等伤口止血了就置之不理,继续手中的动作,冻豆腐是北方的特产,新鲜的水豆腐在冬夜里放屋外一宿就成了冻豆腐。林葳蕤打算用来做一道东北传统年夜菜——豆腐白菜炖鱼头。做冻豆腐要先解冻,放在温暖的火灶旁便可以,之后用凉水泡一泡去掉苦味,和两面煎成金黄色的鱼头同煮,再加入大冬天里唯一的蔬菜大白菜,大火炖个两刻钟,直到冒着泡的鱼汤成了奶白色,那滋味鲜美到让人恨不能把舌头都吞下。   旁边人看着他的手担忧地不行,但就是劝不动他,直到外头冷不丁传来一道暴呵:“你在干什么?!”   林葳蕤被吓了一跳,回头看来人,只见原本正在书房跟人开会的大帅府主人此刻正满面怒容地看着自己……手中的冻豆腐。   虽然有些不合时宜,但林葳蕤有点想乐,这还是第一次见着这个人气成这样。他跟冻豆腐有夺妻之仇?   叶鸿鹄大跨步走进了厨房,夺过他手里的豆腐就扔在案板上,而后握住他的手,果然,冷邦邦的,那伤口浸了水又被冻豆腐冻过,此刻周围的皮肉已经泛红了。   叶鸿鹄的脸色比屋外的三九寒天更为可怕,此刻仿佛有一股狂暴的气息牢牢锁定了这处天地,厨房里的其余人皆下意识屏息,脸色惨白,生怕多做一个动作就会腿软下去。就连始作俑者林葳蕤看着近在咫尺的人都有点不敢吭声。   眼前的人五官还是熟悉的五官,但周身的气息却十分陌生,仿佛不再是那个嬉皮笑脸的大流氓,也不是那个温柔纵容的叶四哥,是了,无论多么特殊的对待,但这才是关内关外皆威名赫赫,掌握着此时华夏大地最富饶三省的叶大帅。这才是他真正的模样。   青年那双一笑一怒皆流光溢彩的丹凤眼垂了下来,连嘴角轻笑的弧度都放了下来,他微微使劲,就要抽回被人握着的手,脚也跟着往后退开一步。   “别动。”   林葳蕤心说少爷我就要动,我凭什么听你的,扮猪吃狐狸的骗子,此类危险人物以后可得远着点!   他冷着脸不理人,手也使劲,心底一边警报大响,一边又恼怒自己不知何时已经过分信任此人了,这真是可怕的体验,明知是一头猛虎,却在他示意无害的情况下,步步接近,直到失去了该有的警惕心,不知不觉进了对方的狩猎范围……   然而下一秒,心底纷乱的林葳蕤被眼前人的动作弄得愣住了……   叶鸿鹄将他冻成冷梆子的双手握在掌心不断哈气,然后贴在自己脸上,他火气旺,林葳蕤能感觉到已经没有知觉的手渐渐回暖。   “别闹了,你就不能爱惜点自己?手都划了还下水?!手不要了?不要我给你剁了!谁给他洗的冷水,我不是吩咐过这里常年一定要通热水吗!”后一句话是对着厨房里的其他人说的,声音带着狠意,但是动作很轻柔,他还怕自己的脸不够暖和了,捂一阵就放到脖子上。透过手的触感,林葳蕤能感受到脖颈下大动脉奔腾的血液,不知为何,震得他手有点麻。   他想说,冻豆腐不能用热水泡,一泡内里形就变了,发散开去。不过现实里他却是微微眯起眼,舒适地感受着暖意从另一个人的身上源源不断地传过来,试过的人应该都知道,这是一种类似上瘾般的感觉。   等回过神来,他的手已经被捂得暖暖的,充当人形捂手宝的人此刻正低着头给他手上的伤口消毒和包扎,天知道,这真是只是一道刀锋划出的小伤,但叶鸿鹄的神情十分严肃,动作熟练,看得出没少做这事。   他一开始还眼神飘忽,看哪里都觉得别扭,盯着别人的发旋看了一会又转开,心里莫名的浮躁,直到见到叶鸿鹄最后用纱布打的结时,他的脸色却是顷刻凝住了,直勾勾地盯着那个结看,仿佛能看出花来。那是一个十分奇特的绑结,绑法很复杂,却是意外的好看,更重要的是,他知道,这种结无论怎样用蛮力扯也不会解开。   “叶鸿鹄,这是什么结?”他忽然开口:“挺别致的。”   叶鸿鹄抬起头,见他神色严肃,仔细点还能瞧出点紧张的意味,却是笑了,靠近在他耳边轻轻道:“这个叫小草结,是不是很可爱?”   林葳蕤死鱼眼盯着他,当然就算是这样也依旧赏心悦目,他一字一句道:“丑!死!了!一点也不可爱!”   于是叶鸿鹄就又笑了,底下战战兢兢的下人和被催命来的军医也都松了一口气,阎王打架,小鬼遭殃,这两位大爷这一出可把底下人吓得够呛。   尽管林葳蕤如何说着这小伤不影响他下厨,叶鸿鹄还是强硬地将他和厨房隔离开来,大宝他们眼见着这尊大佛被人请走了,也纷纷松了口气,开始按照之前定下的菜单有序不紊地准备大帅府的年夜饭。在大少爷手下学了半年,他们早已不是昨日吴下阿蒙了。   北方人过年吃饺子,好吃不过饺子不只是一句口头禅而已。为了让伤患林大厨安安份份的,不靠近厨房,他被临时授予了教授大帅府主子们包饺子的重任。他的小课堂有三名学员,一名是胖娃娃林蓁芃。   过年就要穿新衣裳,今年除夕他胖婶和胡奶奶早起就给他倒腾了一身红艳艳的新衣裳,林葳蕤今早第一眼瞧见,以为自己见着了一个会自己滚的大红绣球,这半年由于伙食太好,当初骨瘦如柴的孩子如今已经长成了一个小白面团,还是发面过度的那种。   这打扮看着喜庆应景,实则若非小蓁芃长得灵动可爱,一双大眼睛能虏获绝大多数阿姨奶奶辈的心,其他人来穿都是一种灾难。这衣裳品味还真是不可恭维,更何况,小娃娃头上还扎着格外精神的冲天辫……这下好了,窜天猴没跑了。   林葳蕤看着“窜天猴”闹心伤眼睛,可惜今日是除夕,可能是触发了敏感的思乡情怀,林小弟格外黏着他大哥,忍无可忍,林葳蕤从自己的衣柜里拿了一条棕黑相间的格子围巾,将在自己跟前转悠的小孩叫过来。只见他摘掉白手套,露出一双耀白纤长的手,也不知他怎么做,那双灵巧的手将围巾披在小孩身上,几下动作,这边扯扯,那边捏捏,再系结,硬是用围巾给一身华夏红的林蓁芃给围了非常洋气的造型,要菱角有菱角,要褶皱有褶皱,细看那褶皱还颇有讲究的,一层一层,弧度还得不同哩!分分钟可以上《新生活》杂志封面的那种。   因为是大哥第一次为他打扮(?),所以林蓁芃格外珍惜,就连放鞭炮都是小绅士模样不敢乱窜乱跳,就怕弄坏了造型。于是如今坐在桌边跃跃欲试学包饺子的林小弟一身还是早晨的模样,干干净净,林大哥很满意,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于是林蓁芃的小胸脯更挺了,非常认真听起了课!旁边的两个大龄学徒擦干净手,也开始上林老师的手工课。   不过,有些人的手可能就只适合用来摸枪。   “连小孩都比不过。”这是林老师对两位大龄学徒的评价。林葳蕤只教了一遍,林蓁芃就包得像模像样,并且还举一反三,颇有童心地捏了动物饺子,小巧精致,这水平已经可以出师开馆子了!而叶家两兄弟包的饺子要么馅多了挤爆皮,要么根本就是散开的饺子……   叶鸿鹄抢先申辩:“我会切菜。”   陆予夺慢了一步,不过他紧接举出有力证据:“我会煮腊八粥。”也只会煮腊八粥了。   “学了三天,废了我一袋粮食和十口锅,最后只能干看火和搅拌的活……”   林老师就差在脸上写一行字:你们两个是我带过的最差的一届学生!   叶大帅:媳妇,起码我会切菜给你打下手啊!   陆大佬:……我媳妇喜欢喝腊八粥就行。    第58章 壬子年大寒·小团圆   鉴于另外两位学徒不能出师的技术, 饺子最终大部分还是手工小能手蓁芃包的,这还是小蓁芃第一次在众人面前展现出厨艺天分,虽然到底还是太小了, 不过林葳蕤却是托着下巴开始思索, 自己是不是可以再考虑收一个徒弟了。或许, 小弟就是个不错的苗子。   从前林葳蕤还不是林大少的时候, 他曾经也有过一个徒弟。   饺子包完, 吴冕和飞扬李也上门来了。飞扬李过年前几天就一直嚷嚷他爹不让他回家,要想回家就得继承家业,他铁定是回不了家的, 也就赖上了大帅府要蹭饭。林葳蕤问过主人家的意见后, 便随他去了。   年夜饭桌上除了有凤来居的招牌菜和诸如冻豆腐、猪肉炖粉条、年年有余这样的传统关东年菜外,也有叶鸿鹄点名要的神仙煲作为大菜镇席。第一次直面有凤来居大厨手艺的陆予夺拿着筷子看着周围人, 难得愣了会。   旁边的吴冕和江坤对这位大帅的堂弟因为平日里大帅和陆六爷私下一些不为人知的交易,来往也多,所以也算得上熟悉, 不过这么多年来, 还是第一次一起过年。   然而他们早已见怪不怪了, 自从有了林先生, 这大帅府的惯例嘛,就是用来打破的。于是两人打了招呼, 就熟门熟路地赶紧跟在飞扬李屁股后头去帮忙端菜了。那模样, 猴急得很, 生怕去迟了被人捷足先登。   陆予夺有些稀奇地看着大帅府众人。大堂里摆了两桌, 左右伺候的亲近的人虽然没有上主桌,被安排在了下桌,但是这种主仆相亲的场面还是多少令人感到惊讶。还不止,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有别以往的笑容,有说有笑,以往冷清肃然的帅府热热闹闹。然而,就在半年前,他探访这里时,还未曾有这种光景。   就连他那个自从伯父伯母均逝世后,准确地说是八年前完全变了个样的堂哥,都不一样了。此刻他坐在那位林先生旁边,正侧着身与他说话,嘴角带着不自知的笑意,不知是说到了什么,那位林先生瞪了他一眼,他笑得便更明显了。   陆小六突然觉得他叶哥简直没眼看。   屋内是暖黄色的灯光,微抬头可以窥见桌上升腾而起的雾气。坐在首位的叶鸿鹄简单说了几句,众人才开动。   热腾腾的饺子摆了一圈,家有大厨,饺子馅自然是选择多多,猪肉白菜馅和荠菜猪肉馅算是传统馅料。冰天雪地里北方不见一片菜叶,然而此刻长在地底下的野菜们便成了难得的美味了!荠菜根有股特殊的香味,连根剁碎了和猪肉末拌在一起包饺子别提多香了!毫不夸张的说,荠菜能让人吃到春天的气息。这是众人心中的最佳。   前世是南方人的林葳蕤则偏爱三鲜馅,小海参的处理有小秘诀,不能像其他两位主料--虾肉和猪肉一样跺成茸,需切成极细极细的参粒,这样的三鲜饺子吃起来除了有海味的鲜美和肉茸的软绵口感外,还有海参轻微的颗粒感,一咬下去嘴里有咯吱咯吱的声音,让人上瘾。   饭桌上除了碗筷交错的声音外,突然叮咛的一声,叶鸿鹄看着手里的铜板面色古怪。   吴冕立马接道:“恭喜大帅拔得头筹,来年一定财源滚滚,心想事成!”底下人也纷纷祝贺。有了第一个吃到铜板的,就有第二个,最后林葳蕤、陆予夺和飞扬李都吃到了铜板,有多有少,叶鸿鹄吃到的铜板是最多的。林葳蕤觉得纯粹是因为他吃的饺子最多所以概率大而已。   不过旁边的小蓁芃不知道呀,他看的眼馋,也想吃到铜板,小孩子总是喜欢模仿大人,最后还是林葳蕤看了他一眼,夹了个饺子给他。叮咛一声,也出了铜板,可把人小孩乐的,估计拿压岁钱都没这么开心。   他指导做出的饺子,从饺子皮到馅料每个的分量都应该是差不多的,里头包了个铜板一看一夹立马就知道了,所以他都是绕开这些铜板饺子的,没事吃铜板干嘛。唯一一个带铜板的饺子还是旁边的叶四哥夹他碗里的。   众人举杯庆贺癸丑年即民国二年的到来。   酒上的是林葳蕤这个冬天新酿的屠苏酒,屠即割,苏指药草,屠苏即割药草酿酒,这屠苏酒其实便是药酒的一种。方子是《千金药膳方》里头的,倒是跟寻常民间的酿法颇为不同。过年的屠苏酒要从最年幼的一人喝起,林蓁芃这个小家伙第一次被大人允许喝酒,立马就抱着酒杯子不放了,不过等到他喝了一小口,白面团子脸立马皱成一团,直吐舌头,众人大笑。另一桌的胡奶奶和胖婶赶紧劝着主人家别让小少爷喝太多酒,林葳蕤把酒杯夺了去才罢。林葳蕤第一次酿药酒,不知道味道如何,自己便也尝了几口,心中颇有几分得意,看来自己虽未正经学过酿酒,但手艺还是不错的。   他这评价着实谦虚,屠苏酒是椒酒,辣的很,是不同于神仙酿的浓烈醇厚,酒入喉咙便是一路销魂到肺腑的通透舒爽,大冷天一杯入口,酒劲差点的人立马出一身热汗。若说神仙酿是醉里南柯一梦似神仙,那么这屠苏酒便是铜锣一震关西大汉吆喝起,对于这群军旅大汉来说格外带劲!   酒过三杯,都有了醉意,众人的话茬子都打开了,吴冕开始絮絮叨叨地回忆当年绿林往事,江坤沉闷一些,不时插几句话,醉地趴在桌上的林蓁芃和飞扬李是最捧场的听众。   “……当年我才18岁,还在奉天学堂读着书,有一天就听同窗那些人在说东瀛人打进东北了,报纸上也铺天盖地都是哪里哪里被东瀛人占领了,先生们都开始收拾行礼南下了。我当时慌得很,老爹老娘可还在北边呢……当时学堂里好多厉害人物,但是最厉害的还是大帅,他带着我们这些北上的人躲着东瀛人的炮火回了家乡,可惜迟了一步,都……”   吴冕轻微哽咽了一声,然后喝了口酒,清了清嗓子若无其事继续说,“后来我们寻思着这世道都成这样了,朝廷派来的巡阅使都自个逃命去了,只能自己救自己了,打死一个东瀛人算一个,家仇国仇皆是血仇,不共戴天。大家找着大帅,当时不到一百个弟兄便脱了学生装,当梁山好汉去了……”   “一开始没枪没弹药的,弟兄们就挖陷阱搞埋伏,搞化学的还能自己做点土弹药,学战术的提出打游击战,这方法不错,最初的那批武器装备就是咱的战利品来的。别说东瀛人的枪还真是不错!偶尔碰上那些作恶多端的土匪窝就当练手剿了,当年老坤就是大帅从土匪窝里捡出来的。”   江坤接上他的话,“我们黑风山寨干的是劫富济贫的活,不过人多了难免就有异心的,我爹手下一个还算得力的人看上一户人家姑娘将她抢了去。那户人家跟大帅家有点关系,找了大帅求助。大帅说我爹是个重情重义的,素有美名,此事肯定有误会,为了避免冲突和无谓伤亡,所以就一人单枪匹马上了我们的山头……最后事情解决,我佩服大帅的事迹和英雄气概,就辞了我爹跟大帅打东瀛人和老毛子去……”   飞扬李醉酒,胆子贼大,好奇道:“那姑娘莫非是大帅的青梅,指腹为婚之类的关系?不然你们大帅怎么这么不辞辛劳去救人?”   叶鸿鹄看了林葳蕤一眼,见他好像没听清楚,正夹了个饺子,因为吃出了铜板而皱眉。吴冕看了那边两人一眼,赶紧给大帅正名,“误会误会,那户姑娘是大帅的爹娘在大帅还在奉天读书的时候定下的一门亲事,大帅那时候都不知道,不过后来那户人家见大帅上山当了土匪也不想要这门亲事了,找上门求助打的也是让大帅帮忙然后两家各不相欠,退了这门亲事的主意。那姑娘现在都是两个孩子的娘了!”   说完他还看了自家大帅一眼,见他眼露赞赏,就知道自己这番解释不错。   林蓁芃催着他吴哥继续讲:“后来呢?”   “后来就是我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最后把敌人打跑了!”   这个故事显然让被吊起好奇心的听众们很不满意,连连追问:“给我们讲讲你们打的战呗!”   “让我想想,那就说大帅的吧。后来我们壮大起来,有还几百人了吧,被官府的人和东瀛人合攻,你说这气人不!自己人帮着外人打自己人!咱人少武器也少,兄弟们有大半折在那次里头,我们守了三天,弹尽粮绝,我和老坤没事,都是大帅给挡的,那次差点人就没了,好在后来都挺过来了。”   林葳蕤听着听着,不觉便多喝了几杯,等到叶鸿鹄被人敬了一巡酒回过头就发现旁边多了只醉猫。   他夺过对方手里的杯子,吩咐人去端一碗醒酒汤来。   林葳蕤满脸醉红,手撑在精致的下巴上,眼见着手劲没人大,杯子被抢走,下巴一抬,倏的一下丹凤眼瞪过来,连名带姓叫:“叶鸿鹄!”   叶鸿鹄手在他腰后头扶着,防止他醉倒,应了一声:“诶,我在呢,小祖宗。”   林葳蕤继续盯着他,“谁是你祖宗了,我是你大爷!”   眼见着桌上的饭菜都被扫光了,他便让人收拾收拾,一行醉汉转移客厅。   叶鸿鹄忍俊不禁地看着眼前醉了硬要跟他“攀亲戚”的人,低声哄着要扶他去屋里休息。   林葳蕤一板一眼地摇头道:“不行,院长说了,要守岁,不能先睡着。”   叶鸿鹄动作一顿,突然整颗心都软了下来,他也不执著将人抱回屋里去了,只是叫人搬了张贵妃椅,让他舒服地躺着。   两人在一处说悄悄话,屋里的人开始搓麻将,不敢去打扰。   “那我和你一起守吧。”醉猫没理他。   他自顾自问:“小草过年有拿到红包吗?”   侧躺着看雪的人有一会没动静,隔了半饷才软软道:“有。”   “开心吗?”   “开心。”   “压岁钱要用来做什么?”   “不动,存起来,去上学。”   叶鸿鹄心脏骤疼了一下,他抬眼看天空,隔了一会抬手摸了摸他又软又黑的发,“这样啊,那小草一定是班里成绩最棒的。”   手下的头一动不动,许久才轻微点了点。   是的,他确实是班里成绩最好的。    第59章 癸丑年立春·雪初霁   去年冬天那场罕见的大雪后, 小草已经在悦家饭店呆了半年。悦家饭店是这个落后小镇上最好的一家饭店。在这半年里,他从洗碗工升级成了饭店后厨的帮工,因为掌勺天赋一言难尽, 小草自然是当不了当初应聘的学徒。他平日里只负责切东西, 与他糟糕透顶的烹调技巧不同, 他的刀工堪称天才, 这也是饭店老板留下这个小孩的原因。因为长得好, 偶尔人手不足时还兼任端盘子的。   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他自然从来不知道饭菜除了能吃外,还要讲究色香味俱全。尽管他从小就有洁癖,也就是人们嘴里常说的“富贵病”, 为此没少被孤儿院的其他人嘲笑,但是那也只是有限范围内的讲究罢了,饿极了有的吃就不错了, 你不吃, 自然有别人要吃,孤儿院里挑食的人只会饿死。   饭店老板是个戴眼镜,行事圆滑的人,当初答应小草除了恻隐之心外,也是因为招聘童工省钱, 这小孩也手脚勤快——这时候, 还没有雇佣童工犯法这种说法。   八月的一天, 他突然问起正在擦桌子的小草, “小孩你想不想去上学?”   手里还拿着脏兮兮的抹布, 瘦瘦小小的小孩子站在饭店老板面前只能到他肩膀——老板不高, 他抬头抿着嘴,那双墨如黑曜的眼睛分明是渴望,不过他显然有着不符合年龄的理智和冷静,“我没有钱,而且没有户口。”   他的户口原先挂在孤儿院那,但是院长去的突然,留下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户口即使能解决,但是国家的义务教育还没有落实到他们这个小地方,所以高昂的学费也是道天堑。   老板今天喝了点酒,难得大发善心,又或者是长久以来看小孩顺眼,反正他最后对小草许诺:“你的工资确实不够,这样,我这里先给你垫上,往后就从工资里头扣。你白天去上学,周末和晚上继续在饭店里帮忙。人啊,还是有个文凭好,若不是当年青年下乡……”后头的话老板含在嘴里喃喃自语,他没有听清楚。   小草自然应下,不过他没报多大希望,这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个道理他小小年纪便已经通过艰难的幼年生活领悟彻底,兴许老板酒醒了就忘了。   然而没想到后来饭店老板竟然真帮他解决了户口问题,在九月一号开学前给他预支了工资让他明天去交学费。   办户口那天,小草没睡,擦了半宿的桌子,第二天起床他特地穿了一身最干净的衣裳。饭店老板问他要不要改名字,他没有丝毫犹豫地点了头,然后工工整整地用铅笔在纸上写下了“林葳蕤”三个字。   因为字很复杂,公安局的办事员起先还认不出这是什么字。饭店老板也笑着逗他这名字是哪来的,他告诉他们是自己翻字典取的,大人们都大笑,没一个人相信。   他没有说的是,这是他四岁那年自己给自己取的。   孤儿院的孩子大多是从小被遗弃的,也有因为意外没了双亲又没亲戚愿意接手被送来的大孩子。这些孩子中有一个八岁大的姐姐,以前是上过学的。   其他孩子羡慕她上过学,缠着她讲学校里的故事,她故事讲完了便教大家识字,孤儿院的孩子野惯了,没几个听的进去,一开始都新奇,后来人都散了,只有当时还只有四岁的林小草把她讲的每一句话都记了下来。   那一年刚好有人给孤儿院捐书,里头有好几本厚厚的新华字典,因为没有图画全是字,没小朋友抢着看,林小草成了它的主人。有了那位姐姐的开蒙,记忆力过人的他用三个月自学完了字典,然后翻遍字典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只有自己知道的名字。   那个上过学的姐姐曾说过——   “小花小草这种名字好记,但是在学校里会被别人嘲笑的,大人们都喜欢取笔画多的名字……”   听老院长说,林葳蕤是在一个大雪夜孤儿院后面的草丛里捡到的,那天是除夕,刚好过了零点,孩子们通常被允许守岁到这时候就可以去睡了。老院长送孩子们回屋睡觉时听到草丛里有哭声,小婴儿被发现的时候嘴唇都紫了,哭声像刚出生的猫似的,不是夜里安静加上雪后吸音估计都听不到。   院长赶紧将小娃娃抱去医院,得亏他命硬,被这么折腾都活了下来,因为手头也没多少钱,只是吊了一瓶葡萄糖就被抱回孤儿院成了孤儿院的一员。最初是在草丛里发现的,院长也没上过学,姓林,就给取了个林小草的名,也有希望他像随处可见的野草一样顽强生长的祝愿。   办户口办事员问出生年月时,已经是林葳蕤的小孩一板一眼答:“……正月初一。”   他是在除夕零点过后被老院长捡到的。   林葳蕤改了名,交了学费,被老师带到班里,六十几个陌生的同学看着他洗得发白的衣服和手里的破布包,眼底带着惊异。被看的小孩却一眼平静无波。   他是班里年龄最大的孩子,但是是成绩最好的。   后来当地的校长为了大放卫星推典型,他被允许参加跳级考试,成了年纪最小的六年级生。从小学到初中,高中,大学,林葳蕤这个名字是很多同级生望尘莫及的年纪第一。他的事迹也被同级生们津津乐道,渐渐的,再也没有人叫他“没爸没妈的扫把星”,再没人背着他指指点点,眼神异样,视他如病毒。   当一个人成了不可跨越的存在,所有人只能仰望。哪怕他曾经低到尘埃。   ·   ·   这一场跨越壬子年和癸丑年的雪渐渐停了,雪后初霁时分,天最冻人,叶鸿鹄将贵妃椅上的人拦腰抱起,对方没有挣扎,眼睛微阖,仿佛睡着了。   因为牌技太好被所有人替换下场的陆予夺把玩着手里的勃朗宁,见着这一幕,突然起身朝外走去,大管事问候了句便没再管。这位爷还轮不着自己管,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一个塞一个厉害了,不服老都不行,好在老夫跟了个最厉害的效劳!   那个人现在在做什么?他身边有人陪着过年吗?亦或是一人伤心,无人关心他暖与冷,他只是去看看而已,远远看着足以。   那厢有人踏雪夜探情郎,这厢叶鸿鹄登堂入室,将人轻放在床上,他拨开盖在那人脸上的碎发,露出底下过分白皙的脸颊,醉红漫布,像一抹粉纱从两颊盖到耳后。   叶鸿鹄静静注视着那双闭着的眼睛,他知道,这双眼睛在睁开时是怎样的摄人心魄,夺人心神。   因为他已经注视着这个人很多,很多年了。   山河万里,不及你眼中星辰一粒。   久之,他轻而又轻在睡着人的额头上烙下一吻,低声道一句:“生辰快乐,蕤蕤。”   门外扣扣扣极轻的三声,叶鸿鹄开了门接过大管事端来的醒酒汤,管事压低声对主子道:“大帅,六爷方才匆匆出门了。”   叶鸿鹄吹凉手里的汤水,只淡淡问了一句:“一个人”   大管事摇头,“底下人跟着去了。”叶鸿鹄听了便不再理,吩咐他派人将小少爷送回屋,其他人也一并安排在府内歇一晚,正说着,就听见屋里传来声音,“叶鸿鹄……”,大管事就瞧见自家大帅话没说话就闪回了屋内,笑了笑帮人关上了门。   “醒了?把醒酒汤喝了,嗯?”   林葳蕤却是缓缓摇了摇头,抱着被子,歪着头,一派纯然模样,叶鸿鹄看得心头冒火,对方却浑然未知,反而看着他突然说道:“我以前做过一个梦。”   “噩梦吗?没关系,我在这,都是假的。”他的声音带着令人心安的气息。   林葳蕤没回答他这个问题,而是在床上突然站了起来,朝拿着醒酒汤的人道:“你过来。”   叶鸿鹄无论前世今生都没见过他媳妇醉酒后的这般模样,一时新奇,多瞧了会。   床上的人却是等急了,见人不过来,竟是软声唤了一声:“四哥。”   四哥……。叶鸿鹄喉结滚动,走近他,面上依然是柳下惠一般模样,温柔道:“怎么了?”   “再过来点。”林葳蕤唤他。   叶鸿鹄照做,两人最终只有不到一尺距离。林葳蕤突然低下头,随后叶鸿鹄便察觉到额头上传来一抹温热的触觉,美好,小心翼翼,却稍纵即逝。   轰的一声,仿佛刚才的屠苏酒这会才到了五脏六腑,突然烧了起来。   林葳蕤没察觉到眼前人的异样,别看他表面清醒,说话有理有据,实则内里已然醉得不清,叶鸿鹄也知道他醉了,若不是醉了,怎会有这般举动。   林葳蕤固执地问道:“你从前说过,只要亲你一下,就告诉我《妃子再叹》的答案。”   在襄城的君子宴上,林葳蕤被迫登台唱了一曲,那调子奇怪得很,既跟京剧不同,又不是红遍大江南北的李玉刚先生的《新贵妃醉酒》现代歌曲。实则是他的一位顾客编的一首曲子。那位先生是一位有名的音乐家,又是忠实的票友,用接近现代歌曲的唱法,融入了京剧唱腔,写了这么一首四不像的歌,却有着独特的韵味,纯粹自娱自乐,但不输那些成名曲。   但林葳蕤学什么都快,嗓子也亮,那位先生曾经就缠着他唱过这首歌。君子宴后,那些饭友围着林葳蕤探讨,也是因着这首歌实在品级绝佳。   叶鸿鹄脸上的笑终于落了下来,看着他不作声,外头雪停了,万籁俱静,屋内只余下壁炉里柴火燃烧的声响,林葳蕤醉了,却执着要一个答案,催他,“四哥别耍赖。”   叶鸿鹄无奈,扶着他摇晃的身子坐回床上,用被子盖上他光裸的脚踝,轻声道:“四哥对你从不耍赖。为什么会知道,因为……我听过呀。”   我听过你唱,一遍又一遍,如痴如醉,如坠忘川。    第60章 癸丑年立春·暗涌流   得到答案的人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就在叶鸿鹄收拾好情绪,拿着醒酒汤要喂下的时候,闭着眼的人突然又道:“再亲一下, 会有第二个问题长出来吗?”   叶鸿鹄将醒酒汤盖上盖子, 免得凉了, 然后高深莫测地摇了摇头, 戏谑道:“不会, 再亲一下,只会长出一个老公。”   林葳蕤神情严肃地思考了片刻,然后非常谨慎地拒绝了,“这样不划算。”   叶鸿鹄乐了, 被媳妇萌得心肝颤,“那蕤蕤想问什么问题, 你说说,我帮你看看换什么比较划算?”   林葳蕤打断他,“不要叫我蕤蕤。”   “好的, 媳妇, 你问吧。”   林葳蕤醉酒的大脑被他这一出又一出的外号整的反应不过来, 只听懂了最后一句,他终于抓住重点, 而后凑近叶鸿鹄, 悄声道:“你是不是原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你以前认识我吗?   叶鸿鹄逗他, “嗯, 我是地瓜, 你呢?”   林葳蕤回应他一个软绵绵的巴掌,叶鸿鹄放声大笑倒在他的床上。他从来不知道,醉倒的媳妇还有这一面,实在是太可爱了!看来,家中必须常备酒啊!赶明儿他就去酿他个百来瓶。   大厅里,飞扬李输到只剩下裤衩的悲号隐约传来,江吴组合是军营里多年的老伙计了,默契通杀全场。叶鸿鹄安顿好人,下了楼,正好又遇见了皱着眉从林蓁芃房里的大管事。   “大帅,小少爷的身世是不是有些不妥,需不需要属下去查一查?”   叶鸿鹄脚下一顿,冷声道:“怎么,有人在背后嚼舌根?处理了便是。”   大管事摇头,“是小少爷喝醉了,梦里头哭着呢。”   叶鸿鹄其实对小蓁芃是不是林父亲生的完全无所谓,只要葳蕤真心喜欢这个弟弟他便爱屋及乌,想来葳蕤也是不在意的。不过大人可以不在意,小孩子却是想得多,心里也会委屈伤心。他想了想,点了点头,“反正无事,让你手下的人去查查。”   鸡飞狗跳的除夕夜便这样过去了,第二日醉酒醒来的林大少在枕头下摸到了一个红包,做的第二件事就是杀到叶鸿鹄的门前,两人具体说了什么,无人知晓。但是众人都知道的是,大少爷的脸黑了整整三天,折腾的一群徒侄苦不堪言,技艺突飞猛进。与之相反的是,大帅私底下心情却是一天比一天格外好,哪怕大少爷完全将他当空气。   不过,这两位主子虽然看上去势同水火,但是大伙私底下都纷纷议论说,自那以后,二人看上去却是比从前感情还要好了。这种变化,阿福和吴冕这些身边亲近的人感受最深。阿福之前一直隐隐觉得自家大少爷虽然表面跟这位大帅感情非同寻常——都住到人家家里来了,但是其实不然。   他能感觉,大少爷对待任何人的相处都带着一种与世隔绝的疏离感,这种距离感在面对叶四爷时同样存在。但是就在最近,他郝然发现,自家大少爷跟叶四爷之间的距离感消失了!   大少座下第一狗腿立马慌得不行,他把这发现跟同样是大少狗腿的胖婶说了,胖婶却说他太闲了,应该让大少爷给他发派更多的事情,倒是旁边的胡婶子夸了他一句心思敏锐。   不过说他闲是真冤枉他了,阿福最近是忙到脚不着地,连大少爷这么重大的变化都是憋在心底有空才拿出来琢磨琢磨。乾元街的酒楼眼看着装修完毕,元宵过后就要开始营业,在这之前,有凤来居打算在元宵这一日举办宴会,广邀社会各届名流政客,为分店打出名气。   毕竟这店叶大帅也参了股,林葳蕤压根就没想着要低调行事,大旗自然是能扯就扯,这种战乱年代,有靠山才能坐稳买卖,不过他倒是没打算在门店上挂上“大帅府名下”打广告,而是打算到时候让叶四爷在宴会上打一下照面,顺便在新闻上做文章。阿福作为被锻炼起来的大少亲信,自然是不得闲的,大少一吩咐,赶紧就去跑腿。   一日,作为酒楼掌柜新上任的曾白玉得了林葳蕤的吩咐,匆匆出了门,恰好撞见正归来的大帅,赶紧上前问好。   叶鸿鹄军装披风上还带着雪,走路带风,越过他的时候瞧了一眼他手里的东西,忽而站定:“请帖?”   曾白玉一五一十地说了,“这是林先生设计的请帖样式,正要拿去印刷厂印制。”   开宴会的事情,林葳蕤自然提前跟叶鸿鹄说了,不过两人从前便说定了酒楼的大小事务归林葳蕤,叶鸿鹄一概不插手,宴会名单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他自然不会一一解说,叶鸿鹄想起便问:“都请了哪些人?”   曾白玉回:“请了于左棠先生和他的一干好友,这几位在新闻界比较有地位,且与林先生私交甚笃,到时候新闻报道就靠他们了。文艺界还请了章先生……戏剧大师元丰和原小岚,张家和至于其他新派名流也在名单,吴家、留家和滕家这些老派世家也打算递请帖……剩下的十张请帖,林先生说了,给一些人脉较广的人家留一些,随他们带人。”   叶鸿鹄瞧了名单,沉吟一番后,吩咐他:“给我二十张请帖,我送人。”   曾白玉虽然好奇有哪些大人物能让大帅出马送请帖了,不过为难之下,还是委婉表示,得先请示了林先生。他这头心里忐忑惶惶不安,就怕大帅发怒。然而他被大帅调派到林先生身边的时候就被吩咐过,一切须先听林先生的。一奴不伺二主这点他还是记得清楚的。所以也不敢越过了林先生,擅作主张,谁料大帅听完却是咧嘴笑了一笑,心情甚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不错。”   曾白玉一头雾水,受宠若惊,不过好歹知道自己这是做对了,赶紧勤快办事去。   孙炯尧研究着手上大帅府的人送来的请帖,孙夫人在旁边缝东西,不过显然她的手艺非常一般,缝的布料上针脚歪歪斜斜,像是正在爬的蜈蚣。   孙炯尧那日收到大帅府的腊八粥后就让人大致查了下,不敢查深怕冒犯了大帅府,但是得到的消息也足够他们这种人精分清形势了。所以这张请帖他收下后,自然也是要去捧场的,不仅要去,而且还要带上好礼。毕竟大帅那日也会在有凤来居酒楼出现。   他瞧了一眼辛勤“缝补”的夫人,面上装作不经意提了句:“五日后你收拾一番,同我去参加有凤来居的宴会。”他说完,没等人找借口又补充了一句:“估计那日大帅府送的腊八粥就是那酒楼的厨子做的。”   果不其然见到夫人一瞬间亮起来的双眸,孙狐狸暗地里嘴角勾起。   与此同时,十几位各自在军政金融界响当当的奉天大佬们都收到同样一封请帖,因为是大帅府送来的,无人敢轻视,都跟金蛋似的小心翼翼地捧着。私下问了同行和交好的,才知道有些人也收到了请帖,不过更多的是没资格收到的。   于是收到请帖赴宴的人便变得地位超然起来,即使是原本有行程的也赶紧全推了,开始预备好礼。其他没有收到请帖但打听到了风声的人也开始四下里找人要请帖。   别说,还真有很多个收到请帖后,见是个名不见经传的酒楼发来的宴会,又没有认出送来的人是大帅曾经的手下而不屑去的。这下子见着那些平日里面都见不到的大人物来询问,赶紧就给双手奉上去了,完了还乐滋滋地觉得自己做了一笔绝佳的买卖。等到后来见到报纸上报道的那些出席宴会的大人物,才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直隶曹府。   曹坤乾没骨头似的瘫在沙发上,脚依旧架在桌上,往嘴里丢花生米。   “雀儿,这宴会有意思啊,咱要不也去凑凑热闹,我可是嘴馋有凤来居的东西很久了。要不是怕得罪了叶志之的小情人,我都想去挖墙脚了。”   送上厨子后,曹坤乾跟帅府的人搭上了桥,暗中有几笔买卖,往后便一直都有关注奉天的消息。知道林老板不知怎的,竟然住到了大帅府小红楼后便一直嘴上开玩笑说是叶志之金屋藏娇。   这次有凤来居的分店开张宴请各届名流的事自然也是得到了一手消息,还查到大帅府私下里发了请帖这等隐秘事,虽然奉天府也没刻意隐瞒,但不得不说这曹坤乾所图非小,野心勃勃。   沈清雀皱眉,“我们同叶大帅的关系并不紧密,又离得远,因而这次也没有收到请帖,大帅要如何赴宴?”   曹坤乾继续没个正形,“咱们可是有凤来居的老客户了,拿着请帖怎么就不能去赴宴了。”   沈清雀白了他一眼,“大帅从哪搜罗到的请帖?”   曹坤乾笑嘻嘻地揽着沈清雀的肩膀,故意往他耳朵里吹气,“底下人拿到的,得亏我眼疾手快,雀儿反正也没事就跟我北上一起去吃顿好的呗。”   沈清雀原本是曹坤乾安插在都督府的人,近半年来,河南剿匪忙,直隶也不太平,曹坤乾是大总统派系的,直隶都督府也是,虽然职权有所重合,但曹坤乾势弱,原本一直以来是曹府跟随都督府。直到因为得了奉天的助力,曹坤乾越发得大总统看重,隐隐威胁到了都督府,沈清雀两头不能都讨好,自然是卸任回了曹坤乾身边。   沈清雀被他这动作吹得耳朵发痒,半边身子都软了。不过他心知这个男人的秉性,早已摸索出治曹坤乾的一套法子,此刻他便也故意倾身,朝曹大帅吐气如兰,幽幽道:“那我就跟着大帅吃香的喝辣的。”说完,趁人失神,推开他坐到了离他远远的另一沙发上。   对付这种老流氓,你必须比他还流氓。不过,流氓过后,必须离他三尺远。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他还可以怎样更流氓。   沈清雀最后留下一句就回了自个窝:“那位林先生虽然瞧着不显山露水,除了留洋五年外无半分特殊之处,但是必定跟叶大帅私交甚笃,据说常住小红楼,至今未搬出来。或许要彻底搭上叶大帅,可以从他入手。”   曹锟乾舌头抵着上颚,露出痞气十足的笑。乱世之中,他所图的是自立山头,而非一直屈居人下,为人刀柄。    第61章 癸丑年立春·留稚拙   奉天留家客厅里, 留老先生正和一位客人交谈。奇怪的是,留老先生贵为前清遗老,进士出身, 又是学识大儒, 声望威重, 眼前客人面相祥和, 却只是中年模样, 但是言语间可见,留老先生对此人态度恭敬。   “天师,您既已决定要归隐修道,归之(留老先生表字)不敢阻拦,只有一点,天师若是走了, 我那小囡的身体可如何是好?”   被唤作天师的中年人示意他稍安,“我既与你有因果,自然是要治好贵孙女的身体方才离开, 我今日与你说, 便是昨夜推演出了稚拙病愈的机缘。”   留老先生追问:“天师请讲, 老夫必定照办。”   “此机缘在这一‘凤’字,且只在昨日出现, 想想你昨日做了何事?见了何人?”   留老先生回想了一番,由于年后访客过多, 昨日自己关门闭客, 专研经书, 末了教训了几个偷懒耍滑不好好上进的子孙辈而已,实在想不起哪件事同“凤”字有关。   两人正说着,前庭走来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哪怕正值寒冬时节,她的到来也仿若一阵和风,带来人间四月天的全部美好,正是十七八岁的年纪,少女梳着爱丝头,前头一抹齐刘海,鬓云蓬松,穿着一身浅紫团花袄裙,外套着白色绒毛坎肩,脚下是舶来的带跟小皮鞋,这样的女子,无一处不精致。站在屋檐下,仿若洗尽了繁华气。清雅如兰,人艳如花。   见着最亲的自家小孙女来了,留老先生笑着招呼,“这天冷着呢,囡囡怎么不在房里待着?小心着凉了。”   留稚拙笑着将手里的茶和点心端给二位长辈,“我给祖父和天师送点暖饮。再说了,老是待在房里埋头苦读,书读得再多,不出来看看世界,岂不犹如坐井观天之蛙。”   留老先生最喜乖孙伶牙俐齿,辩驳人都是有理有据,但是在天师面前还是要假意笑骂几句的。天师但笑不语,末了才缓缓断言:“此女当有大才。”   留老先生原本还口头谦虚着,然而天师这句却如同惊雷一般响在耳边,老先生激动地追问:“天师此话当真?”   那位天师却是肃然,抬头指天,“祖师在上,弟子从不妄言。”   留老先生自然是欣喜连连,万分感激。一个时辰之内被人告知,最喜爱的孙女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痼疾有治愈的方法,又得知孙女此后前途无量,量谁都不能淡然。若是别人这么说,或许老先生还会当做是恭维奉承或溢美之语,当不得真,但是眼前这位天师说出来的话,却是字字得当真!   这位天师姓张,自称乃张祖师的第二十三代弟子,道号为道一,前些年机缘巧合下留老先生于道一天师有恩。天师显露了真本事后,便被奉为留家贵宾在留家住下。留家有一女,名唤稚拙,聪明伶俐,容貌绝佳,得全府上下之人喜爱,可惜娘胎里带来了体弱的毛病,多少好药都没能治好,之前还有道士断言活不过二十芳华。这可急坏了留家人。   留家多男娃,哪一代有个女娃娃都是被众人捧着呵护着。况且留稚拙肖似留老爷子已逝爱妻,性情投缘,更是老先生的心头肉,便请求天师为孙女吊命。几年来倒也安稳了些时日。   今日道一天师却找到老先生提起辞别之事。天师修道,如今正值天地浩劫前夕,修道之人不得干涉,但又无法眼睁睁眼见万物生灵涂炭,最好的选择便是归隐潜心修行,免得被大道误伤。   留老先生记不起昨日之事,见孙女在这便问了:“囡囡,昨日你我可曾见过任何与‘凤’字有关的人或事?”   留稚拙记性自然好过她祖父,稍微一思索便答道:“昨日有人送来一张酒店宴会请帖,那酒店的名字便叫‘有凤来居’,送请帖之人是曾白玉先生,你听闻这酒点同大帅府有关便说不去了。”   老先生却是看向道一,“这是否就是天师口中机缘所在?”   道一点了点头,“应当是了,卦象显示与口相关。”   留老先生便道:“既如此,不若先生便同我和小囡一同赴宴。”   留稚拙不知祖父二人所说机缘,但是也劝道:“听闻这有凤来居原本是襄城的一块活招牌,有些好吃之人甚至不远千里专程前往品尝,天师不妨一试。”   虽说这世上世俗吃食对修士而言,皆是有碍修行之物,但是张道一冥冥之中也感觉到了自己的一丝莫大机缘,便应了下来。   天师本身无法通过占卜窥探自身命运,因此直觉便异常重要。   ·   ·   乾元街有凤来居前,阿福正在指示人挂上酒店牌匾。   楼内,林葳蕤正在确认最后的宴会名单,曾白玉一一上报:“我们拢共发了一百张请帖,大帅那边有二十张,应邀的目前是一百位,来宾一共二百一十人。”   林葳蕤顿了顿,“怎会这么多人?”不是所有人都会带女伴夫人出席的。   曾白玉提起这事,就满脸得意,“那些原本推脱不来的人家私下里打听到了大帅府的动静——事实上大帅就没隐瞒,之前还抬高下巴不瞧人的一个个都央求着别人带上他们一同赴宴。我们没限定来宾可带的人数,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属下的疏忽。”   林葳蕤早知道叶四哥闹出的动静肯定不小,从那人邀功般递给他的名单上一个个大人物的名字就可以想见,所以也只是讶异了一下便接受了。   “到时候给四哥的那两桌另开两个包厢,选几个机灵的去招待,不用太紧张,只要不怠慢了客人即可。四哥会处理。”   “其他来宾在大堂开宴即可,到时候传菜的人和招待的人各司其职,记得分工好,别出乱子。后厨我会派大宝盯着,老曾你管好前边就可以……”   一一落实后,接下来是后厨的部分,对于林葳蕤来说,这是整场宴会最重要的部分,有凤来居在奉天开店,靠的从来都不是叶大帅这座大靠山,而是无上珍品的珍馐美食。   这次主打的是药膳,然而人进到后厨却没有闻到明显的中药味,灶上咕噜噜冒着泡的锅盅飘出的是令人口齿生津的肉香,只有闻久了才能窥得一丝淡淡的药香。这不仅是因为高超的烹饪技巧使得所有的中草药都融入了肉菜中,还因为主味的药草是林葳蕤从小洞天取的绝品草药。   为了这一场宴会,酒店的后厨已经提前三天开始准备了。大宝和小宝等人摩拳擦掌,有凤来居能不能在奉天一炮打响,就看三日后一战。   门外的牌匾用红布遮着,在小雪飘飞中,等着人去揭开。    第62章 癸丑年立春·你好香   “先生, 时辰差不多了,我们该出发了。”刘小蝶在外头喊人。   “知道了。”里屋原小岚应了一声,披了件斗篷出门, 他还是不太适应奉天的天气, 若非这邀请之人实在特殊, 他是绝计不会在大冷天出门的。   主仆二人雇了两辆黄包车, 先不往乾元街去,而是去往陈府的方向。   “先生, 那日我们在襄城的有凤来居登台表演, 有酒楼里的人给咱们送吃的, 那碗金饭的滋味让小蝶我到如今都不能忘呀, 您别说, 人家高档价也高还真有他的道理, 就连普普通通的米饭都能做成神仙吃食。”   原小岚瞧他向往的神色,心头好笑, 不过也没打趣他,一来是他们要去赴宴的这家酒楼还真的是不一般, 二来是心疼他这次吃不到美食了。   当初远在北平的原小岚受邀去襄城演出, 有凤来居还是一个在外省没什么名气的一间酒楼, 也只是因为上了《新生活》, 一些时髦的先生小姐们知道罢了。他当时也是为着景游才答应下来。那时候哪知道, 转眼不过半年, 有凤来居就在奉天开了酒店, 还给他发来了宴会请柬。   想起襄城一行, 原小岚便忆起那位林先生,他轻叹:“那位林先生在音乐上颇有造诣,听闻还是留洋的才子。他与我合作那首曲子我后来反复琢磨,越能品出里头的新意和灵巧之处,还以此为灵感对《贵妃醉酒》做了一些改动,若是能当面与他探讨便好了,可惜当日匆匆一别,未能与之结交。”   刘小蝶不以为然,“那先生今日便主动些,我远远瞧过一眼那位林老板,长得实在漂亮,一定也是个好相处之人。”   原小岚笑,“在林先生面前可不能这么说,得说是龙章凤姿才对。”   二人谈笑到了陈府,接了陈景游往乾元街去。今日是元宵节,请帖没有限制带人,原小岚便想着约人出来一起过节,且让景游尝尝有凤来居的美食。陈景游欣然应允。   正月十五,乾元街晚上有灯会,因此白天也不冷清。三人远远就看到十字路口的一家酒楼十分打眼,门前挤满了车和人,竟然还见着有扛枪的大兵。   原小岚心生讶异,这是出了什么事吗?陈景游安抚他,“听闻这酒楼跟大帅府有关,应该不会出什么大事。”   黄包车走进才知道,原来是小报记者和看热闹的百姓蜂拥而来,挤在一起看热闹,那些大兵也只是在维持秩序罢了。   “快看!是岚后!我滴个乖乖,这有凤来居是什么来头,竟然请了这么多大人物!连原小岚也到场了!他旁边的是哪位名人?”   “是北平陈家大少,与原小岚是至交好友,没想到陈家没落之后,两人还是一如既往。”有眼尖的记者瞧见了下了黄包车入门的原小岚,快门声密集,又是一阵喧闹。   “刚才进去的是元丰先生,那也是戏剧界的顶尖人物!另外早些没来得及拍的,听说还有章炎武和章顾文这对文学界的双子星。这是文艺界的聚会不成?”   上海的记者是业内公认最八卦最大胆的,连大总统的丑闻都敢爆,奉天的记者火候还差点,因而有大兵拦着不敢瞎叫唤,只敢拍拍照片,冲撞不了客人,场面一时还好,有一些讲究面子的客人还颇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排场。   “感谢原先生拨冗前来,这是陈先生吧,久仰久仰!二位请进。”   原小岚将请帖和礼物递给酒店前迎宾的曾白玉先生,寒暄几句后便进了酒店。   外头被同行挤成肉夹馍的记者们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一个个赴宴的人,这些可都是在《民报》新闻栏目才会出现的人名啊!   “愣着干什么!快拍照啊,今年的大新闻就是这个了!新闻标题我都拟好了,‘各界名流齐聚共襄盛宴,有凤来居背后究竟是何人!’,你赶紧把这些人都拍清楚些!不要惦记着省菲林,回去主编肯定不会骂我们的!”   “真是撞大运了!本来是想着来拍今晚乾元街首届花灯大会,早几个时辰出门来溜达,竟然还能抓到这种大新闻!这个月的奖金肯定没跑了!”   政事八卦类报刊记者们欣喜若狂,也有一些乱入的小报记者,“也不知道这新闻能不能登,我们毕竟是时尚杂志,算了,百年难得一见的场景,先拍了再说!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别说这些先生小姐们穿的都挺好看的!”   忽然人群安静了下来,正埋头往外挤的一个记者被同伴抓住,不解回头:“你拉我干嘛?快挤到前面去拍啊!”   他的同伴一脸懵,手指着街外的方向,“你帮我看看,那是不是留老先生?”   踏进酒店里头人最明显的一个感受便是暖意瞬间扑面而来,驱散了寒气。刘小蝶这些伺候的人被留在一楼,原小岚和陈景游在迎宾人员的引领下,来到最顶层的宴会厅,轻缓的音乐环绕整个大厅,里头长袍马褂和西装革履并存,人影攒动。   原小岚性情内敛,不善交际,不过自从答应了景游要辅助他重振陈家之后,在各色人物之间周旋,如今她已然能够做到在众人面前落落大方,游刃有余。   岚后的名气不小,尤其在文艺界是公认的新一代巨星,一进去就有人向他打招呼。他和陈景游落座在元丰老先生那一桌,当年他的技艺曾得元老教导,虽未拜师,但两人间也有半师之谊。   老先生见他来了便笑问:“小岚是打算在奉天住上一阵吗?”   原小岚恭敬作答:“回先生,是的,小岚和奉天大剧院签了三年,北平待久了,想换个地方闯闯,希望能做出一点成绩,也好不负先生教导。”   元老先生哈哈大笑,拍着他的肩,“不错,奉天是个好地方,尤其是这几年,有叶大帅在太平得很。这样好了,老夫和那些老伙计最近会在这呆上一些时日。不若你做个庄,安排一下,我们几人唱一段《贵妃醉酒》如何?”   原小岚受宠若惊,连连应下,心下感激不已。元丰老先生是如今戏剧界的泰斗之一,想想也知道,原丰师徒二人同台这个噱头必定会轰动整个戏剧界——毕竟从前元丰和原小岚虽有来往,但此二人从未同过台。他知道,老先生是怕自己初来奉天,为人所轻视,想给自己造势。   二人正说着,就见宴会厅门口传来一阵骚动。旁边的元老瞧了一眼门口被人簇拥着的人,有些不解:“留先生怎么会参加这种宴会?”   陈景游也看到了人,旁边的原小岚对时事不敏感,他便在耳边低声解释:“留老先生属旧派人物,听闻一直都与大帅府不对付,且他德高望重,分量再重的大人物邀请都轻易不出席,上次参加宴会还是大帅府举办的关于民国成立后的国会会议,大帅出面都不一定邀请得动他,今日会出现在这里才十分稀奇。”   原小岚点头,回过头就见在襄城有过一面之缘的林先生从宴会厅最深处包厢里缓步走出来。   林葳蕤今日难得穿了一身白色西服,内套浅色双排扣小马甲,量身定制的尺寸掐腰而做,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小巧的喉结处系着一个精致的灰色蝴蝶领结,配上他一声清冷矜贵的气质,走出来的瞬间便吸引了一大堆人的目光,众人纷纷猜测他的身份是哪家的贵公子。   只见他身后稀里哗啦跟着一大堆人,旁边的副管事也是叶鸿鹄推荐的人,此刻低声对他道:“留家那边之前送请帖的时候,说是老先生身体有恙闭门谢客婉拒了邀请,我们也没料到他老人家今日会来,还带来了留府的女公子,身边还有一位不知名的先生,据说是留府的贵客。我们这边猝不及防,大少您看该怎么安排?”   这种分量的人物自然是不能安排在大厅,但是老先生的身份也不好将他往叶鸿鹄那两桌放,林葳蕤最不耐烦这种出尔反尔临时起意想一出是一出的大人物,不过也知道这会不是耍脾气的时候,略一思索便道:“另开一间包厢,我去作陪,再把于先生他们也安排到我们那桌。”   几句话交代完,旁边人自去做事,林葳蕤看着眼前的老先生,主动上前握手,不同于旁人激动的神情,他的态度自然,不卑不亢,脸上带着十分浅淡的笑容,仿若眼前不是人人敬仰的文学泰斗,也不是曾经的三省封疆大吏如今的奉系旧派大佬,而只是一位普通的贵客,“留老先生、留小姐和这位贵客大驾光临,林某有失远迎。”   留伯尹既然为了孙女的痼疾,决定要来参加这次宴会,自然是有派人打听过眼前的年轻人。年少出国,留学归来,短短半年,不仅成功开了一家酒楼,而且还引进了国外的改良农物,和奉天府的人进行了合作。总而言之,此子非同寻常,不可小觑。如今见到真人,打量一番,见其气质、风度不凡,便也高看几眼。   留伯尹于情于理都不会下了眼前年轻人的面子,见他迎来便微笑道:“恭喜林先生今日酒店开业,这是小孙稚拙,还有家中贵客道一天师。今日叨扰了,这是薄礼,还请笑纳。”   林葳蕤自然道不敢当,推脱了几句才收下,那位天师也送了一份礼。后来打开来才发现,留老先生送了一副自己的笔墨。留老的字可谓一字千金,这礼物委实合林大少“附庸风雅”的心意,便让人挂在了酒店大堂里,着实吸引了不少客人的眼球。林葳蕤为了这场宴会,昨晚睡在了有凤来居专门留给自家人的客房,叶鸿鹄也硬赖在了这,在隔壁住下。这会还在酒店林葳蕤的房间兼办公室待着,见人到齐,林葳蕤上去叫他。   酒店三层作为客房,地上铺满了厚厚的地毯,人踩上去脚步声低不可闻。长长的走廊,仿古的灯笼罩下,暖黄色的灯光打着,两边磨砂的墙纸可以看出酒店的装修带着明显的中式风格,墙上挂着一幅幅山水水墨古画,转角是精致华丽的落地插花瓷瓶,走在期间,有股沉淀的安宁气息。   林葳蕤没敲门,推开门去,见人还在床上呈大字状躺着,到床边推了推他,“四哥,醒醒,开宴了。”   推了他一下没动静,林葳蕤又打算去推,谁知手刚伸出去就被人抓住了,往床上一拉,林葳蕤便失去重心倒在了床上。   男人的声音低低中带着笑意,突然坐起身凑到他颈边,深吸了一口气,“好香。”   林葳蕤打了一下他的后背,力道不大,在叶鸿鹄看来就像猫挠痒痒一样,顺势就将他的两双手都抓住了。   “那是护手霜的味道,你闻闻。”林葳蕤也坐在床上,他挣不开手,便抬起手,凑到他跟前,“这个年代还没有男士专用的护手霜,我随便拿了一罐底下小姑娘用的凑活,很香吗?”北方冬天风大干燥,林葳蕤一双厨子的手即使是用的热水,今天早上起来也发现脱了一层白皮。   女士用的护手霜加了花香的精油,味道很重是正常的,但是对林葳蕤来说就有点无法忍受了。他专门问了那个小姑娘香味不重才敢往手上抹的。他抹上后,自己习惯了闻不到香味,被这么一说,心里膈应,也顾不得双手被人抓着了,赶紧凑近闻了闻,奇怪的是,只有淡淡的桂花香弥漫鼻尖。   两人此刻中间只隔着林葳蕤的手,靠的很近,几乎脸贴脸,鼻尖对鼻尖。   叶鸿鹄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因为冬日有些干燥的薄唇,舔了舔唇也学他凑到手边,嘴唇轻轻贴着,然后肯定道:“嗯,很香。”   林葳蕤的手被不属于自己的柔软触感一碰,瞬间回过神来,这下也明白这人是在耍自己了,淡淡道:“四哥再不起来,是要第一天就开天窗吗?”   叶鸿鹄占完了便宜,便懒懒起身拿了旁边搁着的武装带系上。临出门前,林葳蕤撇了他一眼,提醒道:“第一颗扣子没系上。”   叶鸿鹄粗汉惯了无所谓,“没事,走吧,不是说怕人等急了。”   林·强迫症·完美主义者·老板摇头,见他不动作,往前一步,抬手就去帮他扣,“抬下巴。”   叶鸿鹄照做,一双鹰眼直勾勾盯着人,一错不错,跟流氓似的,眼神十分有存在感。林葳蕤扣完抬头看他,才发现自己手太顺便了点,丢下一句“下次自己扣”先出了门。   今天的叶四哥心底美滋滋:媳妇好贤惠。    第63章 癸丑年立春·客来香   冬末时节, 城外寒风萧瑟, 湖周围白茫茫一片, 雾凇林立,在微弱的阳光下折射出美轮美奂的景色。此刻结了厚厚一层冰的湖面上站满了穿着防寒大衣和皮鞋子的渔民。   远处传来一声喝,只见上百人一齐往一处使劲拉网, 身边的十几只牛马拉动绞盘, 等到人马呼出的气都成了一片白雾, 听得哗啦一声, 从出鱼口跃出半人大的一尾鱼, 网彻底拉不动了。   “出鱼啦!”   鱼把头一声吼, 渔民的欢呼彻底响起来, 人人冻得通红的脸上笑开了花, 抄起抄罗子就开始往外舀鱼, 一头比一头个头大的白鱼腾跳在冰面上,到处银光闪闪。   把头在冰面上挑挑拣拣,捞了好几尾个头肥大的好鱼, 招来底下的王老大,“你赶紧把鱼给乾元街那边送去,那家的老板只要最好最鲜的鱼, 但是出手阔气, 这笔生意做得值!多的几条就说是我孝敬林老板的。”   “诶,我这就去!是乾元街原本的东来饭店吧。”   “就那, 干净的, 赶着马车去, 那边今天有宴呢。”   ·   “鱼呢!鱼送来了没?”   后厨炉火轰鸣,热火朝天,蒸得人流汗,大冷天的有的人甚至只穿了个白褂子站炉边,手里的大锅铲挥舞不停。小宝四下里翻动食材,朝后边大声吼道,原本可爱的娃娃脸上一片严肃。   “来了来了!王老大那边刚送到的湖鲜!”后边的人大声应他。   “赶紧开始处理鱼!前边的宴会已经开始了,后边的主食也要跟上!谁知道客人们扫菜的速度怎么样,别跟在襄城一样有人来催就笑话了。”底下的师弟听他的话,各自分工开始洗鱼刮鱼鳞,开膛剖肚。   “小宝师兄,鳌花要怎么做?”   “这鱼少刺,肉白,细嫩,你把鱼皮、肝脏和一些大刺都给去了拿给我来剁,要做肉丸子的。”   “鳊花呢师兄?”   “你们这些瓜脑袋,昨天大少爷说的时候是不是一个都没在听!”小宝轮流一人赏了一个爆栗,这些都是新招的帮厨小工,虽说压根没拜师但是还是跟着其他人一起叫师兄。这些帮厨都是奉天分店的新力量,不过可能是培训时间不长,林葳蕤还没教多少东西,所以整体上还不太开窍,死脑筋,讲过的东西也容易忘。   “鳊花整条上炉蒸烂,去掉骨头和鱼刺,鲫花吊高汤,别傻站着了,快干活!”   “师兄,你说这关东鱼咋长的!好家伙,这鳜鱼得有十斤吧!这可以做多少肉丸子啊,我反正是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鳜鱼。”鳜鱼即关东人常说的鳌花。   “关东冬天比咱们那长,鱼在冰下照样长,过了个好冬可不就肉肥了。不像襄城河里的鱼,还没到冬天呢就给人捞上来吃掉了。”   众人恍然大悟,手上动作麻利,嘴里开始胡侃起北方鱼和南方鱼的区别。   前边大厅,宴会的主持者是酒店的大掌柜曾白玉,他上台介绍了一番酒店的特色,欢迎了一些分量较重的来宾后,便宣布开宴。林葳蕤只露了个脸,留下曾白玉和几个提拔起来的管事招待客人,然后就和身边的叶大帅肩并肩往包厢去。   “别喝太多酒。”拐弯处,众目睽睽之下,叶鸿鹄低下头在林葳蕤耳边道。   林葳蕤轻轻扫了他一眼,丹凤眼便转回来,没回答,继续往前走,不过眼神不言而喻。有的人醉酒后的隔天会想不起来自己做了什么,但是林葳蕤属于记得一清二楚的那种,做过的事完全一丝不拉。所以上次酒后眼前这个流氓如何调戏自己,他的账还记着呢,自然也不会让自己在这种场合下出丑。   两人说话的小动作亲昵,却没有避讳他人,所以别人都瞧的清清楚楚。别看这个动作微小,但是宴会上的人哪个不是人精,这有凤来居的老板是彻彻底底在他们心头挂上号了。宴一开席,便上了第一轮前菜。   黄澄澄冒着热气的粘豆包泛着柔和的奶香,旁边蹲着的雪衣枣沙是用面粉和蛋白打成的泡糊糊包裹了枣丸子,再放到热油锅里炸成的小点心,刚出锅的时候软绵如蟠桃,面上撒着的糖粉亦白如雪,这些小巧明艳的点心吸引了宴上一些女士的注意,不过大多数人对桌上的吃食却是不甚感兴趣。   这种宴会虽然是吃的名头,但是第一主角肯定不是桌上的美食。宾客们或是和周围人交谈做交际之事,或是细细琢磨往后同这林老板的二三交往计划,直到一股异香从后边慢慢飘来,瞬间吸引了他们的心神。   视线往后边看,传菜员手中的推车成了众人的焦点所在。   半盖着的锅盅正咕咚咚响地朝他们走来,从里头溢出的奇香肖似羊肉,但又有另外一股闻所未闻的味道更加胶着。   等到那盅神仙煲上桌摆在众人面前,面上罩着的盖子掀开香气轰的一下散开时,刚才还在凯凯而谈的人早已停下,许多来宾的第一反应是拿起手边的筷子。   作为林葳蕤钦定的招牌菜,这神仙煲自然不是凡物。因为对自家田庄野山羊品质的绝对自信,这次开宴用的羊肉全是从襄城火车运来的野山羊宰杀得到的,野山羊的肉质一般不如绵羊,脂肪也少,做得好可以是绝佳野味,但做得好却很难。   但显然林家田庄的野山羊肉久经襄城老饕鬄们的检验,吃着田庄牧草、喝着伏仙河水长大,奔跑在山上的野山羊四肢矫健有力,肉质色泽鲜红,观其肥嫩程度全然不输绵羊。   羊的全身皆为宝,不过怎么选肉做菜是有讲究的,不是一味取最嫩的部位即可。神仙煲因为做的是炖肉,所以大部头选取的还是山羊的颈肉和羊腱子肉,这些部位肉的质地不是最细嫩的,但是因为带有短纤维和细筋,肉质老嫩不均,肥瘦各半,嚼起来带劲,吃起来有味,兼之有满满的胶质溢出,人吃的时候稍不注意擦嘴,有时候能把嘴都粘上,非常适合用来做山羊煲。后再选取羊排、臀尖、方肉等其他部位的少许加入,精细加工,凑齐活了一整只全羊。   不过座中有些注意身材的女士犹豫不决:“这羊肉看起来挺肥的,脂肪会不会多了点?”   她的先生坐在旁边,听到这话一脸正气道:“为夫人分忧,义不容辞,我帮夫人解决了它吧。”酒桌分食,尽管一人一盅,但是考虑到整场宴会有十几道菜,每盘菜的分量都不多,这位女士的先生显然对这道神仙煲的滋味满意极了,尝到了甜头自然十分乐意效劳。   但是个人都没这么傻的,他的夫人狐疑地看了他一样,扫了一眼,发现周围人都低着头在吃东西,嗅着空气中浓郁的羊肉奇香,女士狠狠心将神仙煲推到自己眼前,用筷子夹了块羊腩放入口中,心说我只尝尝,不多食。然而她这一尝便顿住了,心头直庆幸好险没把好东西往外推。至于保持身材,那是什么?能吃吗?   有了第一个人停下交谈,就有第二个人拿起筷子,等到最后一个人发现对方说着说着一言不合就开始拿起筷子吃肉,整个宴会厅到处都是碗筷轻碰和喝汤的细微声响了,人声彻底不见踪迹,美食终于发挥它的主场地位。   羊肉煲汤清乳白,里头全是融化的胶质,肉吃的差不多,再喝一口汤,脚底板都开始回暖,当归、枸杞等只是寻常药材,无人识的帝休古药草默默深藏功与名,等待着有人去发掘它。    第64章 癸丑年立春·天师惊   厢房里, 留老坐在首位, 淡淡开口道:“年节时分,诸多人事, 可惜老夫早已不在朝,在野便不爱管过多政事,不得已闭门谢客。先前才误将酒店的请帖给拒在了门外。今日突然过来给林后生添麻烦了。多亏了于先生报刊上的那几篇专访新闻, 有凤来居的手艺远近闻名, 老夫都听过一耳朵, 闲来无事便想带小孙来尝尝。”   不愧是一辈子位极人臣的老先生, 即使是面对目前比他地位低得多的小年轻, 也能把话说得圆滑又不太安份。有凤来居不过是一间小小的酒店, 在它还没显露出它强大的号召力前, 还真是大人物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小地方。   这无关人品和德行, 而是大多数身处高位的人下意识都会有的一种行为,当他们到了那个位置, 就极少需要考虑别人的感受了。当你在底层时,你要无条件忍受这种想一出是一出的领导行为, 当你站到了高位, 就是你心血来潮麻烦了别人。   从前有凤来居在襄城落地扎根没面临过这种问题, 襄城毕竟只是一个内陆小城,食客们身份最高的最多的也只是一些寻常官绅, 林大少爷本身就是襄城第一家族林家的长子, 又有林四叔罩着, 人人都会给几分面子。惹上的大麻烦最多也只是当初警察厅厅长的流氓大舅子。   不过林葳蕤前世早已登到厨师的高位,成为华国在国际上最出名的厨师,甚至能够承办国宴。若不是因为一场车祸,他已经将传说中厨师界的“诺贝尔奖”——CCC奖章拿到手,见过无数大场面,是以对这种场面早已司空见惯。况且这位留老态度在林葳蕤见过的所有大人物中,已经是除了国家领导接见外,最和蔼的了。   素不相识的,你总不能要求人家一上来就热情地要命,下一秒就把你当亲侄子看待吧,套用叶鸿鹄的话来说,那这主角光环也太大了,他都赶不上。   林葳蕤从前一介孤儿,尚且能够一路往上升,面临国家领导人都能泰然自若,现在更是无所畏惧——他如今背后还有一个穿越同袍是真正的东北王作为靠山,自然是更加淡然了。   既然人家是慕名而来的食客,甭管别人心底真实的想法是什么,林神厨还就不信了,等到菜一上桌,他们还能有别的想法。   他这幅宠辱不惊的态度要是让外头那些拿着请帖登门拜访留老却过门不得入的人看了,绝对是足够无礼了,但是厢房里的其他人却是在心底暗暗点头。   留老先生抚着美髯,面上高深莫测:好久没见过这么淡定的小辈了,有点风骨,也难怪得叶鸿鹄看重。   于左棠一行人:林先生果然是新派人物,不爱攀附留老先生这样的旧派大佬,若是能拉他入党国肯定是一员大将,可惜人家志不在此。   林葳蕤:……不约,我们还是做酒肉朋友便可。   于左棠和伍舜虞这伙人虽说是革命党人,完完全全的新派领袖,但又不是和孙韫仙等人一般的激进派,他和宋元驹先生志向相同,极力推崇的是召开国会,立宪治国,所以跟留老先生这位前清遗老关系不错,林葳蕤叫他们来作陪也是因着他们嘴上功夫不错,而且彼此之间有话题。   他对留老先生不太好奇,毕竟他又不从政,说实话倒是他旁边那位唤作道一天师的中年人更能引起他的注意。这年头还有天师这种职业存在?   天师其实就是道士,正统的天师一般以东汉时期的张道陵张天师为祖师爷,从古到今,天师们的本事不外乎抓鬼降妖算命,炼丹布阵看风水,还有一种纯粹的修道人不入红尘。这要是放在现代二十一世纪,天师大多就是骗人的神棍的代名词。不知道民国时期的天师有没有一点真本事?   道一天师也察觉出这位林小友对自己的兴趣盎然,一开始他还端着长辈架子、得道高人模样——别看天师四五十岁模样,其实已经是八十多岁的长辈了——暗中观察在座各位面相和这间酒楼的风水,想看看到底机缘在哪位身上。然而等到观相到林葳蕤时,越看越是心头泛起惊涛骇浪,旁人不见他底下五指齐按,算着什么,就在他完全不由自主想起身将人看得更清楚时,另一件事却使他立刻无暇分心,只得将惊讶暂时压下,因为主菜——已经上菜了!   道一几乎要被眼前散发着浓郁生气的食物震惊到控制不住自己脸上高人的表情,这、这简直不可思议!   此刻在寻常人眼中只是美味佳肴的饭菜在他们这些炼体道修的眼中,俨然千金难换的灵食!在食客们看来卖相绝佳的食物实则每一道工序背后,完美剔除了食物本身生长、甚至宰杀过程中的杂质污气,只余下天地间最纯粹的生气,即红尘中人常说的灵气。   别看灵气这东西悬乎,但道一并没有特殊的法术,他的眼睛也看不到这些雾蒙蒙的灵气——传闻上古时期,有些山川宝地的灵气多到可以凝聚成肉眼可见的实质,人长居其间,日益受天地生气灌输,身体强健,鹤发童颜,是乃长生。到道一这一代弟子,只是由于常年不断的修炼锻体,身体能够敏锐地感受到这些生气的存在罢了。   终究,道法没落了。   他想,恐怕两千年前,天地灵气还十分纯粹浓厚的时候,他们家祖师爷都吃不上这么一顿灵气十足的饭菜。   留伯尹本身就是官宦世家,平日里自然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寻常人眼里的珍馐美食与他们这些人而言不过寻常饭菜。他本来还想着重介绍一下道一天师,免得怠慢了天师。哪知回头一看,就见平日里在府上只吃馒头配开水,完全修道中人作风的仙风道骨的天师已经开动了,且看他的样子,大有大快朵颐的架势。   任谁为了避免因口腹之欲,摄入过多的杂质而长年只吃开水馒头,乍一下见到一堆灵气满满的食物放在自己面前,都会先吃为敬的。   他吃完了一碗神仙煲,转头见留老先生一副“平日肯定在吃食上怠慢了天师天师不爱吃肯定是府上吃食不和胃口”的愧疚神情,笑了,解释道:“林先生这里的吃食人间难寻,这药膳更是极品中的极品,里头放的几位药草怕是比百年人参都要珍贵上几分,若是久服,与人身体可起到延年益寿、健身健体的作用。即便是对我们这些修道中人,也是大有裨益。然而寻常吃食与我不过累赘,归之不必多想。”   他看了一眼旁边作陪的留家嫡孙女,暗示道:“比如这桌上的玉带旸谷汤,便对体寒阴虚的陈年痼疾颇有奇效。”   留稚拙打出生就是一个病秧子,其母生她之时遭意外受大惊,全家好不容易千盼万盼而来的女娃娃刚落地,便落下了体弱内虚的毛病。留老出人意料地干涉了儿子的后院之事,狠狠料理了使毒计的姨娘。按理说,这种身体只要好生娇养着便是,不求长命百岁,活个七老八十九成是没问题的。哪怕是珍贵药材,对留家而言,也不差这几个钱。   这其间还有一段缘由,留家人千方百计要医好这唯一女公子的原因,还是因为有一年,留老求了皇帝的恩典,请了宫里的御医来看,却诊出其女恐怕于子嗣有碍这一病症。   现如今的社会,尽管西学东渐,民风逐渐开放,但是对于女子的要求依旧非常严格地遵循传统儒家那一套。不能生养的女人,纵使才貌双全、出身名门,也好比一件华丽但穿不出去人跟前的衣裳,旁人愿意带回家去,不过图个好看。道一天师擅长的是歧黄之术,偶尔看看风水,然而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高明的医术也敌不过手里头没药。   所以道一天师这一番话,只差说一句,这就是你家嫡亲孙女身体的救命良方啦!显然留老先生意会了,于是接下来在座众人便发现,一直动筷不多、神情淡淡的留老对林葳蕤的态度一改方才的客套有余,热情不足,不仅开始主动品尝美食,而且拉着人大谈这药膳当中的作用。   林葳蕤手上有《易牙食经》和《千金药膳方》这两本孤本,再加上最近一些时日对大帅府藏书的研读,对药膳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跟留老谈起来自然胸有成竹。   饭桌上的氛围渐入佳境,于左棠见主菜差不多上齐了,便问起:“菜有了,怎么能缺了佳酿!葳蕤,快把在襄城的神仙酒给上几瓶,今日这等场合,你们酒店不会限制点酒量了吧?”   “于先生何出此言?这酒里头有什么讲究不成?”旁边的留稚拙笑问,她虽十七八岁的年纪,但不是待在深闺的寻常妇人,在政局时事上也有所见闻见解,且谈吐落落大方,同于左棠这些先进人物十分谈得来。同林葳蕤在这个年代见到的其他女子都颇为不同,既有旧式女子的美好娴淑,身上又有时代的风流之气,是位奇女子也。   于左棠笑道:“这里头倒是没什么大的讲究,不过呀,这襄城饕餮口中流传一句‘神仙酒里醉神仙,倘若要人舍一樽,千金散尽买不来’,别看是歪句,但是道理不歪,这有凤来居的酒还真的有钱都买不到,因为啊,想喝的人太多,这酒楼啊,竟然开始限制点单,一人就只能点一盅,你说气人不气人!”   “先生说的这般神奇,稚拙都想尝尝了。”   林葳蕤凉凉看了一眼花式要酒喝的友人,按了桌上的铃唤人取了酒,但对留稚拙道:“留小姐莫听右礼此人撺掇,这神仙酒虽好但易醉,不适合女士。来两樽神仙酿,一盅姜撞奶给留小姐。”后面那句话是对招待的人吩咐的。   那酒店的招待一一记下,然后在他耳边低声道:“隔壁大帅那两桌除了早就上了的酒水外,方才点了十坛酒,神仙酿和屠苏酒各五坛子,大少爷,您看这合适吗?”   这酒点的不是按盅,而是按坛算的!曾白玉觉得这些个大佬到时候都醉了,万一出什么事,耍酒疯也不太好,所以还不敢给人另外上酒。   合适?这当然是不合适了!只要一想到自己费尽心思酿造,放了诸多好东西的酒被人这么当白开水灌,林大少的脸就黑了下来。   “抢酒呢,最多每桌再给上五盅。再要酒,就让他们登记,明日开业了自己来买!”十坛,想的美!想喝,行,甭管多大官,排队买!    第65章 癸丑年立春·浪里白   小姑苏经过大少的特训, 如今已经完全能够独当一面了, 这次宴会她负责的是点心这一部分,因为宴会上甜点不多,而且大多集中在前菜, 她的工作就少很多。这会她正带着几个帮厨在准备最后一道甜品,这是特地给不能喝酒的夫人们做的甜品。   姜切小块完全剁碎,放在极细的纱布中将汁挤出, 几次过滤到姜汁完全没有渣滓,然后倒入事先加糖预热好后放凉到大概七八十度的水牛奶, 等个几分钟, 姜汁和水牛奶就会发生料理界美妙的化学相遇, 液态的水牛奶表面往下会慢慢凝结成果冻状固体。   这道甜品做来简单, 但是原料不好找, 最重要的水牛生在南方, 奉天这种地方根本没有。最后还是记忆力惊人的林葳蕤想起襄城田庄有一头混血水牛,这头混血牛被好吃好喝养着给运到了奉天才解决了这个原料难题。   不是水牛奶做成的姜撞奶终究不完美。南方人林大少拒绝接受非水牛奶的姜撞奶!   等到听到传菜的指令, 她正好将最后一碗姜撞奶做成。整道甜品呈现极其淡雅的黄色,在奶面最中央摆上三颗红色枸杞子, 单单是瞧着就赏心悦目, 极其治愈, 一勺挖下去, 口感嫩滑, 奶香的甜滋, 舌尖上泛着微微的辣却不闻姜味, 是最传统的姜撞奶,冬天里一小碗吃下来腹部皆是暖意。   至少对于这道甜点,留稚拙表达了极大的欣赏,从她连用了三个典故来形容便可得知,大小姐还是第一次尝到这种滋味奇妙的点心。女士们的味蕾被姜撞奶征服,厢房的先生们早已抱着酒盅不放。   厢房里的酒上了,外头的大厅自然不落下。神仙酒入肠,此刻原本还有些说话声的宴会厅完全安静了下来,人人面上是如出一辙的陶醉状,等到曾白玉沿圈过来敬酒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被包围了。   “老曾啊,我也算是万酒丛中过了,怎么你们这酒,我没未曾品过啊?”   曾白玉一看,哟呵,这拉着自己已经醉成一摊的可不是平素里最放荡不羁孤高的章笑生大师吗?他这笔杆子可厉害了,不过为人却是不可恭维,活脱脱就是一个疯子,逮着人谁咬谁,把笔杆头哗啦啦一写,报上一登,能把你骂到狗血淋头,就差说猪都比你好了。   文人政客,谁还不爱惜点名声啊,要有这么一个人天天往报纸上骂你,那丢人都丢到全华夏去了,偏偏对方还是个混不吝的,压根不怕事,就怕你不回应,真忍不住跟他对骂,不仅有自降身份之嫌,他还会更来劲。   曾经就有一个文人被他点名在文里开骂,结果不服气,硬是跟他在报纸上大战了个三百回合,最后不骂不相识,竟然活生生地和章笑生骂成了好友,此后更是珠联璧合,如鱼得水,骂遍天下一切看不过眼之事,人称“文坛二骂”。所以大家是能躲着就躲着,不是怕了他,是烦死了他。   不过他这人倒是个狂热的叶鸿鹄拥趸,在别人登报或隐晦或直接骂军阀专制时,他负责开骂那些拿着公家钱叫嚣着要开明要民主实则报洋人大腿的文贼、文狗。因此和曾白玉也有过交集,能得了这位骂爷的一句好,曾白玉想,以后有凤来居好歹不会成为他笔下的骂料了。   “这是酒店自家酿的,古方神仙酒,章大师肯定没喝过,这酒容易上头,但是过会就酒醒了。”   “古人喝的东西,这倒是稀奇,你们这酒菜好呀,嗝,来啊,再给我倒酒!”   好不容易摆脱了醉鬼章笑生,曾白玉回头就被另一桌长袍马褂锦衣,留着小辫子的客人给拉住了,“你们酒楼这酒卖不?我有一好兄弟是个爱酒之人,可惜身份特殊,今日未能到宴,我想给他外带一瓶,曾老弟可不能推辞啊!”   刚才还鼻孔朝天爱理不理现在就要开始同我称兄道弟了,你以为我会信你的邪吗?   曾白玉:“贝勒爷你说这话就客气了,这酒能入了您的口,那就是我们有凤来居的荣幸,不过今儿个咱这新开张,这酒又是个金贵玩意,酿一次得四十九天呢,咱酿的不多,你容我去瞧瞧地窖的库存,回头给您府上送去。”   “送就不必了,不差这几个钱,你们这酒啊,值得买。”说完,他还神秘兮兮地招了招手,让他附耳过来,“让你们东家把酒价定高一点,别什么阿猫阿狗都跟爷抢酒喝。”   曾白玉心头汗颜,不过嘴上笑着应是。这大清朝虽然没了,但也才一年,不妨碍他们这些离得远的八旗子弟继续挥霍祖上的家产,反正也没人抄了他们的家砍了他们的头,他们的日子倒是比从前还要好,就是不知道往后家财都挥霍完了这些平日只知道逗鸟听戏的纨绔子弟如何生存。   他被好几个来宾缠着要买酒,中途赶紧暗搓搓跑到地窖里去,跟数宝贝似的数了数,发现酒的数量还维持在一个足够几百人同饮十天的量上,回头就美滋滋地继续应付这群酒鬼。   宴会上的人开始享用美酒佳酿时,后厨的人已经在准备主食的最后一个步骤了。   鳊花整条鱼蒸烂后,去掉鱼骨和鱼皮这些细碎后,将软绵的鱼肉和入面粉,加入鸡汤揉成面团后,再切成几个小团拉成意面大小的面条。这会这些面条被甩入鲫花吊的高汤里,让奶白色的鱼汤沸腾上十分钟就捞出盛入蓝底海纹的瓷碗中,放入几粒小巧的鳌花鱼丸,一道浪里白花面便做成了。   东北多河流,能吃的鱼数不清,几十年的老渔民都不一定能认全所有的鱼,人给起了个“三花五罗十八子七十二杂鱼”的口诀,这三花指的就是最珍贵口感也最好的鳌花、鳊花和鲫花,林葳蕤试新菜的时候如获至宝,灵感爆发,算是首创了这道菜。这要是放到往后松花江三花都罕见的现代,恐怕没有哪几个厨师敢这么铺张。   等到最后一道主食上桌时,食客们才纷纷恍然,这就上完菜了啊,感觉才没吃几个菜怎么就结束了呢。   曾白玉:你们敢摸着自己的肚皮说话吗?肚皮不会痛吗?   虽然意识里觉得菜上得快,但也是因为众人吃得太快吃得尽兴的缘故,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赞誉?   “感觉没吃多少,其实已然饱腹了。”   因为是最后一道菜了,所以宾客们吃饭的速度便慢了下来,显然是想慢慢品味这最后一食。鳌花鱼肉做成的丸子白得跟汤圆似的,一咬下去立马弹到了牙,咀嚼之下爽口利脆,鳊鱼面极致爽滑,筷子都夹不住,等到夹起一筷子面放入口中,鱼肉的鲜和面食的谷香完美融合在一起,百吃不厌,刚才还隐约觉着有些饱的人陡然生出一股完全可以再吃十碗面的豪情,几筷子吃碗面,最后将吊的成奶泡的高汤全喝完,嗝,其实肚子已经没空地了。    第66章 癸丑年立春·修罗场   原小岚宴过一半已经醉了, 不过可能天性懂事乖巧,他醉了也是一声不吭, 安安静静地坐着吃着别人给他夹的菜, 陈景游一开始还叮嘱他少喝酒多吃菜,原小岚的嗓子是戏曲家的嗓, 金贵得很,他自己也爱惜,酒这种东西从来不多碰。   不过应酬总是免不了喝酒,他自己看着别人喝的陶醉样也心痒,陈景游在桌布底下捏了捏他的手,放任他喝了一小杯。可能他自己都没想到这酒这么快就上了头,说是后劲不如说是前劲,因为喝过的人便知道,过一会反而醉意会慢慢散去,全身舒坦。   原小岚醉的安安静静,陈景游都没发觉出他其实已经开始犯迷糊了。他在陈景游耳边轻轻道了一句要去洗手间,陈景游见他面若无事,叮嘱他小心一点,便随他去了。   原小岚脑袋里醉成一团浆糊,但是见到同他打招呼的人,他总能下意识地露出温和的笑容,竟然就这样安然地穿过了人群, 没人发现他的异常, 人们只会不经意感叹一句今日的原先生心情似乎很好, 这见面的笑意都大了几分。   殊不知,原小岚已经找不着北,酒店里九曲十八弯,他直直地朝一个方向走,慢悠悠地拐进一个无人的走廊,貌似是感觉到头晕了,他撑手扶着墙,眼露迷茫。   “你怎么了?还好吗?”冷不丁,旁边有人出声。   原小岚被吓了一跳,扭头一看,一个跟一堵黑墙似的男人站在他身侧。他迷糊的脑袋开始缓慢运转,那双几多愁的眼睛往上瞧,终于看清了眼前的人是何模样。   “你长得真俊,”原小岚细细的眉毛皱起,看了眼前的男人半饷,下了这个论语。   俊,这个字介于女子的美和男子的英之间,常常和俏一起,用来形容诸如卫玠、贾宝玉此类或样貌姣好或气质柔和的小生。眼前的男子有着一副明明俊气十足的脸庞,然而他的眉锋如出鞘的剑,高大的身形也使得人们第一眼注意到的不是他好看的五官,而是凌人的气势。此刻他正不赞同地看着自己,那双本该凶狠的眼睛里是某种老父亲的神情——看吧,竟然被我抓到你喝酒了,还喝醉了!   原小岚被他看的有些心虚,气势更是又弱了一层,软软的,像极了某种无害的食草动物。   不过他很快意识到:“我认识你!”这话掷地有声,干脆利落,显然是真的认识这个人。   陆予夺剥夺他的话语权,“你要去哪?”   原小岚被他这么一说,夹紧了双腿,整个人扭捏道:“我要去嘘嘘。”   陆予夺:……   陆·老父亲·忠犬·金主·六爷默默地将人引去了洗手间。   他乖巧的等在外头,然后发现时间过去了一刻钟后——这个时间,大的都应该完事了,可是洗手间还是没人出来。   陆六爷想了想,敲了敲门,安然进去了。   酒店的洗手间是大致按照现代风格来修建的,一排一排的隔间过去,陆六爷一间一间找过去,就听最里头的隔间传来一声“啊”,他立马冲了过去,门没关。   门被陆六爷轻轻地推开,不过他的眼睛在门打开的时候转向了别处,避免看到什么不该看的地方,然而语气微不可查的着急:“怎么了?”   原小岚穿戴整齐,像只兔子一样蹲在马桶盖上,眼也红红脸也红红,委屈道:“这个椅子好奇怪,我本来站累了想休息一下,可是按下去还会哗啦啦响,吓到我了。”   被误碰的抽水键:……怪我咯?   陆予夺默默把头转了过来,看了他一眼,然后默默的脸红了——虽然他脸皮厚压根没看出来。   他呐呐道:“是椅子不好。”   两人大眼瞪小眼,原小岚突然嘟囔了一句:“我脚酸。”   陆六爷立马身体快过意识,上前将他从马桶盖上抱了下来,小心翼翼,轻拿轻放。   原小岚有礼貌地说了一声:“谢谢。”   于是陆予夺也非常有礼物的回了一句:“不用谢。”   最后打破诡异局面的是汹涌而来的生理需求,于是遵循人类本能,原小岚的洗手间之旅结束。   安静的走廊里,原小岚扶着墙壁,漫无目的的走,后头有个声音一直在一板一眼地响起,“你的嗓子要戒酒戒烟,喝醉了要让下人伺候着,一个人乱逛容易出事……”   原小岚不知有没有听进去,但是他偶尔会插一句:“我认识你!你是那个经常来听我唱戏的人,他们说你很厉害一定要打好关系!但是我每次唱完坐在你们桌边,都觉得你看我的眼神好凶。你下次能不能不那么看我?”   超凶的陆予夺沉默半响,然后承诺:“好。”   “他们说你爱看戏,是我的忠实观众呢,你是吗?”   陆予夺这次沉默了很久,安静的走廊,暖黄的壁灯,只有两人轻轻的脚步声和呼吸声交缠,然而还没等他回答这个问题,另一道匆匆的脚步声响起,“小岚你在这吗?”   陆予夺闭了嘴,然后沉默地盯着眼前寻来的男人。   陈景游见小岚去个洗手间去了半天,担心的出来找人,拐过转角就找到了人,不过他没想到陆六爷也在。   “陆六爷……”他扶着小岚,还跟陆予夺打了招呼,有心想说几句,但是却敏锐地感觉到陆六爷此刻的心情不太好,气势骇人。难道是小岚冲撞到这位爷了?他立马便想替小岚道歉。不过在他怀里的原小岚却是突然指着陆六爷然后软软道:“他是我的戏迷也……”   陈景游笑得宠溺,这话是没错啦,但是小岚的动作有些不得体,怕再待下去会冒犯到贵人,陈景游索性跟人告辞,扶着他走了,从背后看过去,两人的背影亲密无间,而原小岚正抬头对扶着——实则搂着他的人笑,那笑容,依赖又甜蜜。   拐过弯,两人的背影也消失了。   低到不可闻的声音传来,“我是你的戏迷,是你的忠实观众,但是我不爱看戏。”   酒过三旬,林葳蕤出来透透气,一边思量着今日来的宾客群体,一边擦手,结果转角就撞到了人。抬眼一看,还是老熟人了。   穿着绛色锦袍的青年面若桃李,肆意笑道:“看来我跟林先生实在是有缘啊,还是撞来的缘分,您瞧瞧这都第二次了吧,你没事吧?”   林葳蕤看着眼前的“娘娘腔”,不冷不淡回一句:“沈先生。”手上的手帕慢条斯理地擦干净洗手间带来的水渍。   “林先生好记性!恭喜林先生如今在奉天高就,沈某之前又去了几次襄城,不过没遇到林先生,没曾想到竟然是到了奉天,今日可要多谢林先生的款待了,有机会你若是到了北平,定要让我招待回来。”   好记性,自然是好的!想要挖走他家酒楼厨子的人,林葳蕤怎么会不记得!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但是那是在对方没有犯过自己的情况下,林葳蕤微眯起眼,“不知沈家的厨子找着了没?”沈清雀反应了会才想起来他曾经还干过挖人家墙角的阴损事。   看来被人知道了,把人给得罪了。   林葳蕤见他笑而不语,皮鞋的脚后跟抬起就要越过他往前走,等下次这人上酒楼吃饭,吩咐厨房给他清清肠好了。   身后的人突然道:“我有一笔生意,不知林先生感不感兴趣?”没得靠人情,那就只能利诱了。   ·   “小六爷跟这观赏我家洗手间呢?怎么,好看?”林葳蕤打完一场交锋,也凑巧到了陆予夺这,见着看着跟前发呆的陆老六,冷不丁出声。   “大、咳,林哥,宴会结束了吗?”陆予夺问道。这声哥叫的是林葳蕤,尽管面上看,陆老六其实比林葳蕤还大了好几岁。不过毕竟是未来的大嫂,这声林哥肯定当得起。然而林葳蕤本人觉得莫名其妙,格外别扭,不懂叶四哥为什么让人这么叫,叫名字不叫好了吗?   林葳蕤从西服兜里掏出怀表一看,点了头,“差不多了。出来走走,你们那两桌趴下多少人了?”陆予夺跟着叶鸿鹄一桌,那一桌全都是些最顶层的人物,原本叶鸿鹄是打算将林葳蕤带在身边坐的,临时有了留老,加上林葳蕤向来信奉君子不党,所以就分开了去。   “有大哥在,呵。他还说完事后让你去一趟包厢,介绍一下人。”   “不想去,累得慌,你让叶鸿鹄自己耍去,别糟蹋我的酒就行。”林葳蕤不乐意去应付一群长相非常不符合他审美的中年男人。   陆予夺一直觉得他家大嫂林葳蕤是个很奇特的人,毕竟无论当面还是背地敢这么连名带姓叫他大哥的人实在是没有,对,连少有都没有的没有。那些报纸上骂的最狠说人是婊子者的,君不见人都得老老实实称一声叶大帅。    第67章 癸丑年立春·方外人   “葳蕤, 过来。”   陆予夺回头看,得了, 他堂哥不放心,自己出来请人了。   叶鸿鹄走到人跟前,靠近脖颈闻了闻他身上的酒气,确认他没喝多少酒才放下心来。   林葳蕤被他的动作弄得半边脖颈都麻了, 起鸡皮疙瘩,见旁边还有陆老六在看,心下翻了个白眼,轻推开他, 皱眉:“离我远点,自己身上的酒气重成这样, 是糟蹋了我多少酒?”   叶鸿鹄给了老六个眼神, 陆予夺便识趣地先走了。叶鸿鹄揽着媳妇往前走, 边哄道:“你不是想在奉天也弄个田庄当菜园子,顺便捣鼓你那些实验, 今天我把农林局那边的人也叫来了。打个招呼,民国不同你以前, 这里头军政盘根错节,关系错综复杂, 因为是刚搭的政府班子, 办事程序都不一定。跟他们见见, 你到时办事的时候也省心, 省的被哪个不长眼的冒犯了, 自己还委屈。”   林葳蕤一听这事,便也同意了。他的药膳需要的药材总不能一直从小洞天里往外掏,一时半会人家不会察觉到这些东西是凭空出现的,但是久之,尤其是当有眼尖识货的察觉到了这些药材的珍贵和稀有,恐怕就要寻个来龙去脉了。所以等到开春后,他便打算效仿襄城的田庄,率先把农场和药材园给弄起来。   三人进了走廊尽头最大的一间包厢里,屋内等候的众人自然是个个识趣,大帅亲自离席去请的人,哪个敢怠慢,即使心里有嘀咕也不会放在明面上讲。   那坐在末位的农林局局长先前还在奇怪自己为何能上得了这种大佬云集的桌席,要知道这满桌子的人有一半是他的上峰,除此之外就是一些最核心圈子里头的将领。   等他心下战战兢兢被大帅点了名,叫到跟前介绍时,才恍然自己来这一趟是托了谁的福。别说这事是大帅吩咐的,就说得知眼前这位年轻人就是提供了改良稻种给奉天农事试验场的那位先生,他就完全不会拒绝!   今年七月底的时候吴副官派人运了一批稻种到试验场化验试种,这些年,奉天小黑土地上除了种植小麦外,也开始尝试大规模种植水稻,这事就是上边牵头,底下老百姓看到好处了就跟着种。奉天的农事试验场自然也有专门的研究人员。   因为上头着重交代这批稻种的重要性,所以这事当时是他亲自接的手。这些稻种在实验室试种后因为难以置信的好性状和高产量,惊掉了一群洋人教授的下巴,从那以后这群仗着本领大、有技术一直趾高气昂的洋人就不敢再要求涨工资了,反而还联名写了一封信,希望能够和发明这种改良稻种的密斯脱交流交流。他让他们等着,可给华夏人出了一口气。不过估计这群洋人要是知道改良这种品种的是华夏的人,估计一个个又会叫嚣着不会相信吧。   农事局的露了脸,其他人则纷纷对酒店的食物赞不绝口,这些人还真不是看在大帅的面子上,今日这顿饭之后,这些达官贵人、各界名流有大半的人都成了有凤来居的常客。这场宴会显然宾主尽欢,完全达到了林葳蕤想要的效果。   午时一点,蹲守在外头的记者们早已是饥肠辘辘,冻得瑟瑟发抖。   “你说这酒店煮的到底是什么吃食?他娘的咋就能这么香呢!这味香的我吃了四个馒头还是嘴里馋得慌。”   “这都两个小时了,怎么还在吃!都怪今儿个风太大了,这股味飘了多久,我这唾沫就咽了多久。”   “这人比人还真是气死个人了,老爷大人们在暖和的酒店里吃着美食喝着小酒,咱们这群人却只能在外头吹冷风闻香味。”   “诶,有人出来了。”“是哪位先出来的?”   有凤来居的管事面带笑容,对外头的记者们拱手道:“各位老哥跑新闻辛苦了,我们酒店东家听闻诸位在外蹲守,这天寒地冻的,特地吩咐我等请先生们到一楼休息室去用餐。今日这场宴会没个一个半时辰是不会散宴的,到时饿着了各位记者朋友实在过意不去。”   外头蹲着的记者面面相觑,集体懵了。当记者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过这种待遇啊,还能被人请去屋里吃饭?   哪怕报道的都是一些大人物的新闻,但是本质上来说,他们这些记者都是三教九流、位于中下层的小人物,社会地位低得很。不威胁恐吓或是驱赶他们就已经算好了,还从来没有哪位达官贵人对他们这么和颜悦色又有礼数了,还怕他们冻着饿着,请进去吃饭的。   那位管事态度客气得很,说了一通,已经被空气中的香味勾得七荤八素的记者们收起机器,晕头晕脑地就跟着人进去了。等到在温暖的室内坐了下来,吃着盘中的从未吃过的美食时,这些记者的神情,个个呀都仿若升天。   屋外,一位下属悄声问刚才的管事,“大少爷不是说等宾客全进来了便将这些记者都请进来吃吗?”怎么您老拖了半个时辰才慢悠悠去请?   “好吃的东西,等你饿上一个时辰再吃,必定更美味且印象深刻。再说了,锦上添花远不如雪中送炭来的妙啊。以后学着点,若是要讲客气,这不同的时机讲,别人感恩戴德的程度还不一样呢。”   那下属恍然大悟,再看笑得意味深长的管事,只觉得大少爷虽然行事脾气难以捉摸,但好歹心肠还是软的。殊不知他们家大少请人进来吃饭也是为着刷好感度罢了。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群吃饱喝足还拿了小礼物的记者们回去后确实将有凤来居夸得天花乱坠,简直天上有地下无,各报社的主编都怀疑自家下属是不是被人洗了脑,怎么都成了吃货脑了呢?   等到下午,陆陆续续有宾客从酒店出来,带上小瓶神仙酿和百果子糕点作为礼物,坐上黄包车笑容满面而去。而外头蹲守的记者们也是神采奕奕,红光满面,相机的咔嚓声此起彼伏。一副你好我好,大家都吃好的场面。   有些远道而来的贵客被安排在酒店的客房里入住,明日再走。这又是一次打广告的绝佳机会。   留老先生府邸在奉天,自然没有留宿酒店的必要。不过宴会结束后,他却是提出想要和林葳蕤单独谈谈。   林葳蕤将宾客们送走后,才继续招待老先生。   林葳蕤从前跟留家的人没有任何交集,所以此刻也不明白这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要找自己要谈些什么,不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也没什么有求于人的地方,自然安然,“不知留老有何吩咐?”   “林小友误会了,是老夫有求于小友!”   这就更奇怪了,林葳蕤没说话,只是用眼神询问,他直觉这所谓的有所求与他今日的药膳有关。   果然,留老继续道:“林小友,我的嫡孙女患有痼疾,这些年寻遍名医仍难以治愈,直到遇到了道一天师,天师妙手回春,救得我孙一命,但是若要痊愈,却还缺一味早已缺失的药草作为药引。”   难不成他手里就有这药草?   道一天师对他解释道:“那药草长在人烟稀少地势险峻之处,本来贫道是打算开春后便上路寻采药草。不过看来天也眷顾稚拙小姐,今日我在林先生那道玉带旸谷汤的药膳里头找到了药效更加绝佳的一味药材。”   那味药材被记载在师父给他留下的那堆古籍里头,原本在此之前,道一一直认为那些记载只是传说中的东西,毕竟很多书中的奇物生长之地只被记录在山海经中。   林葳蕤心下一惊,然而待他细细一思量,又是喜,既然这位天师能够认出自己所用的药材,那说明小洞天果真跟现实有关联。如此说来,那些满地生长的药草或许还真有由头,可以拿出来在这里用了。于是他一反方才随意的态度,主动问道:“天师是说蓟柏子?”   “果然是蓟柏子。蓟柏子是祛除寒毒的神药,听闻春秋时期雍人易牙曾将蓟柏入膳,献给齐桓公,使齐桓公之寒疾痊愈,因此获封司庖。不过如今蓟柏子早已失去踪迹,不为人所闻。”留老一听天师这么一说,当即放下心来。又朝林葳蕤道:“我愿重金购买林小友手中的药草,不知林小友能否成全老夫的心愿?”   林葳蕤自然不能说不,手里握着人家救命的药草却不肯给,恐怕就得狠狠得罪了眼前这位老人家。况且这药草对他来说,就是漫山遍野的杂草,给了也不心疼。但有个问题横贯在一行人中间——既然是早已失传的药草,那林葳蕤手中的药草又是从何而来?甚至能够奢侈到入膳?   显然眼前两人都想到了这个问题,但是他们聪明地选择了回避。   “留老言重了,不过一株蓟柏子,我立即唤人送来,若是能够使留小姐早日病愈,那我这酒店的名声不是更响了?”   既然几位先生都是聪明人,没有好奇心旺盛地选择追根究底,那么林葳蕤自然也与人便利。不解释,有时候也是一种高明的做法,因为他人会自动帮你补全事情的来龙去脉,保证比你编的还精彩神秘莫测。   林葳蕤当即叫了阿福去库房取来装入药盒子递给了对方,他这种爽快的应下又不求什么的姿态,令见多了挟恩相报觊觎留氏人脉之人的留老心生莫大好感,而林葳蕤也成功让留家欠了一个巨大的人情,来日必定裨益无穷。   留老唤了被故意支开的留稚拙,二人先行一步离开了有凤来居酒店,留下道一天师一人。因为天师说他与林小友有缘,要与他谈道。   林葳蕤正有此意。   林葳蕤让人上了茶具,慢条斯理地用茶则将上次在小洞天捡的茶叶末放入茶罐中,一双白玉修长的手取下红泥小炉上的沸水,茶末入汤,轻微的水溅打在天青色的杯沿上,顷刻间,一阵涤荡人心的茶香袅袅而起。   “不知天师要与我谈什么?”   “小友手中的好东西过多,饶是贫道修的是歧黄之术,得到了药材也只为救人,都忍不住殷羡。就如这茶叶之中富含灵气,比之武夷山上的千年云泽茶树都不拉下风。”   林葳蕤勾了勾唇,将冲好的茶推了一杯到他跟前,自己拿起一杯在手中,吹了吹,没有搭话。   道一天师显然也知道自己这话让人没法接,呵呵笑道:“如此看来,小友肯定有大机缘。我在师父跟前习得一些面相算命之学,虽说不能断人前世知人今生,但好歹能看出几分命数。   “之前在饭桌上我也曾观过林小友的面相,然而却算无其算,小友的命数贫道窥不到半分。通常有这种情况的人,一是算命者本人,因为算命者无法算得自己的命数;二便是……方外之人的命数了。这方外之人不涉因果轮回,因而五情六常皆不得,毕生受鳏寡孤独之苦,但却得天眷顾,乃天命之子。”   只听得茶杯置于桌面咯噔一声轻微响,茶水涟漪声仿若可闻,林葳蕤眯起丹凤眼,看向眼前的道一天师。    第68章 癸丑年立春·青玉案   “道长是何意?”   道一见林小友被自己这话说的面色不虞, 连连解释,“贫道无意冒犯,事实上,也不敢冒犯, 往后估计贫道还得巴结着小友呢!”他说这话时露出老顽童般的笑容, 倒是没有刚才在留老等人面前的仙风道骨了。   “有你这样命数的人几百年难得出现一个,但也不是没有, 我师门有史记载, 几百年前有一起了歪心的弟子欲加害方外之人, 最终落得了个天打雷劈的下场,从此不惹天命之子便是我们的祖训之一了。今日同小友说这些,不过是为了还因果,以报得了小友一顿灵食的馈赠。”   “传说上古时期,大地上遍布强大的飞禽走兽,唯有苦修锻体的强者能与之一战, 其他部落里的人族弱小, 以刀耕火种的方式获取稀少的粮食。有一世外神境, 其间各类奇珍异草遍布,正中有一梧桐入云,凤鸟栖之,天赐甘露哺育神鸟, 是为膏腴之地, 沃野千顷。   “有一小国之民打猎之时误入其间, 喂养神鸟, 求的凤鸟同意后,将部落迁至神境。后部落族人开沃土千里,安居乐业,丰衣足食,史载为沃野之国。然而部落族人享受神鸟庇佑日久,渐生贪欲,听信一传言,偷食凤皇卵,凤鸟震怒,降下责罚后,将沃野之民赶出了神境。后有人欲偷偷潜入,却发现神境消失,任世人遍寻再不得了。小友的机遇或许便跟这沃野之国有关。”   林葳蕤手里握着热茶,整个人趴沙发背上,小巧的下巴垫在软软的沙发上,看向外头开始飘起的雪絮,脑海里回荡着道一天师临走前说的话。   叶鸿鹄清理了一身的酒气来找人,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美人观雪图。   “乾元街晚上有灯会,要去看看吗?”他站在沙发前双手搭上沙发背,整个人将美人罩在身下,问道。   林葳蕤懒懒回头瞧他,闻到一股淡淡的胰子味,是自己最喜欢的味道。所以这人刚才是跑去洗澡了。林葳蕤失笑,别以为他不知道底下人背地里都在嘀嘀咕咕自己难伺候,其中有一条就是洁癖。照这样来看,还不都是叶四哥这些人惯的。   北地日短,此刻已是黄昏,窗外隐隐有黄澄灯火,到处人间烟火气。   “那便去瞧瞧吧。”   林葳蕤换下那套不甚暖和的白色西服,穿了一身灰色毛呢大衣出了房门。   “等我一会。”林葳蕤以为他是要那什么东西,比如防身的枪?结果回头就看又去换了一件灰大衣,细看跟他身上穿的衣服款式差不多……   林葳蕤:……心机帅!   灰大衣二人组带上江坤等护卫兵踏着月色出了门。   走出酒店门口,拐过一个街角,就是乾元街最热闹的步行街,如今已经是灯火通明,各式花灯高高挂起。吃完晚饭出来逛花灯的人多,走在其间摩肩接踵,叶鸿鹄牢牢护着跟前的人,不让人流挤到他半分。沿街都是摆摊的小贩,有卖自制小玩意的,猜灯谜的,还有耍杂技的,每当喝彩声响起,便有伎人拿着陶碗逛一圈求赏钱。   林葳蕤只多看了一眼表演胸口碎大石的,叶鸿鹄便洒了一把铜板,边在他耳边道:“都是小把戏,那石头做了手脚。不过你想看,我也可以给你表演真的。”   得了铜板的伎人高兴地连连作了好几个揖,殊不知人家正在拆他的台。   林葳蕤难以言喻地飞了他一个眼神,让他自己体会。好好的大帅不做,谁要他表演杂技?   另外还有诸如烤冷面、满族羊肉串的吃食摊子,那里围着的人群最多,不过大多也都是只看不买,毕竟手里头的钱不多,还想着去买别的东西,舍不得花在吃食上。   烤冷面那摊主一直在吹嘘自己是黑龙江省的密山县人,烤冷面就是他们那发明的,而且吃了个个体格倍棒!不用吃这个,你们大东北的人体格也一眼碾压外省人好吗?   冷面刷上一层蛋液放在铁板上,烤得金黄色的双面都带上了点点均匀的微焦,刷上各种酱料,辣酱口感炸裂,撒上孜然粉则喷香,手头有点小钱的大户还可以选择加一点火腿或是豆干夹着吃。这种吃食不贵,而且还带油水,所以大人小孩都爱吃。   林葳蕤站在摊子前往一处看,神情非常微妙。   叶鸿鹄见他看得入神,“想吃?外头的吃食不卫生,再说肯定没葳蕤你做的好吃。”   就在这个时候,恰好一个熟悉的童声响起:“外面的东西都没我大哥做的好吃。”叶鸿鹄瞧了一眼,哑然失笑,可算是知道为何蕤蕤盯着那摊子了。他挥手叫了江坤将那个偷溜出家正在摊子前上蹿下跳的小屁孩提过来。   偷偷跑来看花灯的林蓁芃这才知道自己已经大难临头了,奄头耷脑地被提溜到出行的大人们跟前,手里还拿着刚买的烤冷面,像极了整张脸都埋进油罐里偷油,结果没擦干净脸上油渍就被发现的小老鼠。他偷偷觑了一眼没有说话的大哥,小声叫人:“大哥,叶哥,江哥,护卫哥哥们晚上好。”   叶鸿鹄向来是扮红脸的存在,“你一个人偷偷跑出来的?灯会人多,你要是走丢了,让你大哥去哪找?”   林蓁芃赶紧道:“有人跟我出来的,都是我缠着胖婶和胡奶奶说想看花灯,她们担心我就叫了人陪着我出来。”   那些在外围护着小少爷的护卫二队现身跟大帅和林先生打了招呼。   林葳蕤看了他一眼,凉凉道:“不是说要在家好好补国文?学国文学到花灯会上来了?也不用写游记了,回去后写五十张大字给我,就写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想必你肯定很有体会了。”   林蓁芃哭丧着小脸看他大哥,试图卖惨减罚,见大哥冷酷无情无动于衷后,转向大哥身后的叶哥,他叶哥咧着一口大白牙,朝他比口型:“我们家,你大哥当家。”   林蓁芃:……这日子没法过了!《青玉案·元夕》多少个字来着?   于是接下来的二人行变成了一家三口游灯会,苦着一张包子脸的林蓁芃在他大哥给他买了个卖相极佳的小老虎花灯后就又喜笑颜开了。虽然该罚的任务一点没少,但是好歹偷溜出来能够跟大哥一起逛花灯啊,这么一想,简直太值了!   等到月上眉梢,一行人驱车回了有凤来居,因为酒店里第一晚有客入住,林葳蕤今晚仍会在酒店里住一宿以防突发事故,于是叶四哥也继续在隔壁待着了。可怜的林蓁芃也想赖着不走,但是因为今天本来偷溜出家门就戴罪了,这会就被冷酷无情的大哥给撵回小红楼自己睡了。    第69章 癸丑年立春·新东方   一行人踏着月色回了酒店, 在大堂见到了出门的宋元驹。   宋元驹刚好北上奉天四处宣讲,叶鸿鹄收到他来访的消息后,索性将二人交谈的地点选在了有凤来居。因而今日宋元驹也参加了宴会,不过是出于行程保密的考虑, 是在更加私密的包厢里。   “志之, 林先生,你们这是去赏花灯了?”林葳蕤的手上还拿着刚才林蓁芃落下的小老虎灯笼。   灰衣二人组点头, 也打了招呼, 叶鸿鹄又问:“宋先生这么晚了还要出去吗?”   宋元驹笑道:“常听人说, 奉天在大帅的治理下,百姓安居乐业,日子蒸蒸日上,甚至今年最上面还牵头举办了第一届花灯会。我来奉天多次,都没能好好体会,便想着借这花灯会一揽奉天风土人情。”   叶鸿鹄表面上不置可否, 道别后, 却是往后头打了手势, 江坤得令,派了人跟上去保护。   林葳蕤也看见了他的动作,“宋先生是很重要的人物?”   “嗯,此人书生意气, 一心为民, 是个合作的好对象, 扶持他入主中央, 时局才能稳定下来。不过有些过于理想主义了。”   林葳蕤走到门前停下,他的面容在暖黄色的灯下,愈发白皙美好,淡淡问道:“理想主义不好吗?身在这种年代,如果没有一点理想,那不是分分钟都会觉得此生绝望?”   “葳蕤也会绝望吗?”   “会。”   “不要怕。有我在。”   “……嗯,我不怕。”   “葳蕤的理想是什么?”   “或许是开一间新东方吧,我很喜欢他们家的广告,从前我的餐馆有很多新东方毕业来应聘学徒的。”林葳蕤说着说着,突然就笑了,是那种很开怀的笑。   叶鸿鹄看着他灿烂的笑颜,也笑了。   你的愿望,将是我剑之所至,枪之所向。   ·   叶鸿鹄目送人回了房,自己也打开门进了屋。酒店里的暖气对于他们这种习惯了荒野冰天雪地气候的粗汉来说,有些过于舒适了。他将今晚穿过的同款灰色大衣挂了起来,红木衣柜里头若放在此前,一打开便都是清一色的棕褐色军服大衣。   不过自今时不同往日,都是要有媳妇的人了,可不能胡子渣拉还当做颓废潇洒,能讲究的情况下还是要讲究一下的。要不然恐怕会注孤生,毕竟他家先生是个艺术家,对审美有着极高的要求。以前他跟在媳妇身边的时候,就见过他登上了杂志封面。要想抱得美人归,须得成为一个方方面面都合乎美人审美的人。   他这厢甜蜜地苦恼,隔了会儿房门就被敲响了。   门外,他们家从来一丝不苟的艺术家林先生此刻正穿着一身宽松的真丝长衫,头发还带着微微的湿气,脸被浴室的水蒸气熏得绯红,显然是刚刚入浴完准备睡觉,就是不知为何出了门。   林葳蕤此刻表情难得有些郝然,他今天白天因为道一天师的一番话弄得有些恍神,毕竟事关小洞天,没曾想,竟然将遇到沈清雀的事情都给忘了。   “四哥,有人托我把这个纸条给你。”   走廊的暖气没有屋内暖和,叶鸿鹄没接纸条,反而让开了地,让他先进来。   叶鸿鹄把挂起来的灰色大衣又取了下来,披在他的身上,然后取了一条毯子盖在了林葳蕤的腿上,才拿起纸条翻开来看。看完,叶鸿鹄的脸色便冷了下来。   林葳蕤见他没叠起来反而是递到自己跟前,也拿了过去,白底黑字,只有四个字——暗杀计划。   “那个人是谁葳蕤认识吗?”   “沈清雀,从前在襄城见过,他当时随行保护直隶都督夫人。他今晚办理了入住。”   叶鸿鹄笑着邀请:“葳蕤以前没在新闻上见过暗杀吧,有兴趣去听听民国现场版的吗?”林葳蕤望进他的眼睛,男人的眼里没有一丝笑意。   “荣幸之至。”   ·   奉天火车站,春寒料峭,乘客稀少。此时已经是深夜时分,距离最后一班车的到达还有一刻钟。   远远的,火车站来了一群西服革履头戴礼帽的先生们,风吹的他们的大衣猎猎作响。这群先生们到达候车点后,分为两批人,彼此握手互相道别。   为首的先生温文尔雅,蓄着小八胡,脸色疲惫但笑容满面,“感谢各位同志这么晚了还来送行,吾此行得各位革命志友相助,此番南下到北平,必定可以调和南北,统一全局,以成民主共和之大业。”   “先生为民为国,四处奔走,才得如今之和平局面,实为我辈之楷模!”   “若领总理之职,元驹当并力赴之。”   这时,耀眼的黄光从远处一直照射到眼前,鸣笛声响起,火车进站了。   一行人拱手作揖,“各位珍重。下月我们北平国会相见。”   先生们准备登车了,送行的人也准备离去,就在此时,从候车站背后突然冲出一黑衣人,他手中持枪,就要朝为首登车的人开枪。   千钧一发之际,他身边的人像是后背有了眼睛,立马就将为首要被枪打中的先生扑倒了。枪声只有一响,没有打中人,子弹打在了列车坚硬的钢板上。   行凶的歹徒看不清楚自己有没有打中,侍机就要再开几枪,然而没等他动作得逞,就被迅速反应过来的送行人群制服,扑压在地上。   有人大喊,“先生中弹了!快叫汽车送先生去附近的医院!”   那歹徒被人反手狠狠压在地上,听到这个声音,咧开了嘴。   翌日,《奉天时报》率先刊登了“宋元驹先生火车站遭暗杀”这一震惊全国的消息,随后《民报》、《大公报》等大报纷纷转载。   奉天府方面通电全国,称将会尽全力抢救元驹先生,且已经将凶手归拿在案,等待候审。举国哗然,各方势力包括大总统在内纷纷通电奉天,表达对此事的看重和愤慨,要求全力缉查背后凶手。然而就在人人都在猜测凶手是哪方势力派来的杀手时,《奉天时报》又爆出了惊天大消息:暗杀元驹先生的凶手已经招供,系英归心指使。   很快,英归心被奉天检察厅传讯调查,而后峰回路转,在家中被找出了与时任中央内务部秘书赵秉行近日往来的书信,信中可看出是赵秉行贿赂了英归心进行暗杀。   这下,举国哗然。稍微懂点政事的人都该知道了,这次暗杀是大总统一脉的手笔了——赵秉行的上峰时任国务总理是大总统的亲信。他们的动机很明显且强烈,为的就是阻拦宋元驹组建责任内阁,以免破坏大总统独揽大权的野心。   一时只见,在野在朝,反对大总统的声音四起,且声势浩荡,甚至有人提出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大总统也应该被召调查。   被人称作“文坛二骂”之一的章笑生更是发表了一篇痛批大总统的文章,文中历数大总统之流破坏共和之狼子野心举动,更破天荒地高度赞扬了宋元驹,称他为“鸦片战争以来开天辟地之第一人”、“最能实现南北调和、避免内战的政人”,最后一句“太平本是先生定,不许先生见太平”更是人人朗诵,感时局艰难,催人泪下。   此次暗杀仿若一把火,点燃了举国上下所有人胸腔中求和平、组内阁、建立宪的热血,宋先生革命的鲜血已经散满了道路,吾辈应踏着宋先生来时的道路继续前进!   “林先生的茶好,酒好,吃食也好,元驹在这里待久了,都快要乐不思蜀了。”外界人人传已经危在旦夕正在医院抢救的宋元驹先生此刻正完好无损颇有闲情逸致,朝正在沏茶的林葳蕤道。   “大帅这阵子诸事繁忙,委托我招待宋先生。先生此刻不便现身人前,终日待在我这小酒店委屈先生了。自然在吃食上不能怠慢了先生,否则大帅从北平回来,要怪我招待不周了。”林葳蕤放下手上的报纸,慢条斯理道。    第70章 癸丑年雨水·二美仗   敲门声响起,门外是沈清雀。曹坤乾安插在赵秉行处的线人偶然得了赵秉行和人密谋暗杀宋元驹这则情报, 手上握着这么一个把柄, 他和沈清雀此次到奉天当然不是为了蹭一顿饭这么简单。螳螂捕蝉, 黄雀在后。这次便是他设计让沈清雀借由林葳蕤搭上了各方势力都在争取的奉天叶大帅, 然后,身为大总统阵营的曹坤乾和奉天合作, 卖了自己的主子,也是一出大戏。   沈清雀作为他身边最信任的人, 被曹坤乾留在奉天继续合作。此刻他两根手指扣在门上, 嘴角是无懈可击的微笑, “不知是否有这个荣幸,饮一杯有凤来居最有名的千金茶?”   林葳蕤看他一眼, 啧, 真骚包。“请进。”   宋元驹见是沈清雀, 欢迎道:“是沈先生吧!快请进, 此番多谢沈先生的仗义告知,宋某才躲过生死一劫。当然还要感谢大帅和奉天诸位襄助。从前宋某自以为正正堂堂, 何足畏惧, 国家之事,岂能贪生怕死, 谁知政府不法,竟猖狂于厮……”宋元驹苦笑不已, 心底仍是阵阵后怕, 更是对中央失望透顶。   他这次出行十分隐蔽, 遂并未带很多人随行。若是没有这位沈先生偶然得知了贼人奸计,提前同奉天这边告密,恐怕这次他难逃一劫。他后来听人描述过当时凶险,在那样的深夜,又是很多人在场的情况下,怕是没有多少人会防范,更何况那名暗杀歹人还明显是死士。   沈清雀笑道:“先生若是都对眼前之社会丧气失望了,那外头还等着先生出面主持的局面岂不是更加无望了?退一步想,那背后之人不正是认可了先生眼下所做之事将会为华夏带来的巨大变革,才会迫不及待地想要将先生除之而后快吗?若我是先生,越是有人要我死,我越是不能死,要让他们看着我一步步成功,自己却在泥泞里挣扎不得脱身。”他嘴角的笑容依旧得体,但是话里却是一股子狠辣气。   宋元驹被他这话说的大笑,“沈先生真是性情中人!”   林葳蕤意外地瞧了沈清雀一眼,只听沈清雀又道:“清雀不过一介小民,宋先生为国为民,享有盛名,唤我先生未免过于抬举,直接唤我清雀便可。”虽然自称小民,但他脸上的神情却是不见卑躬屈膝,整个人矛盾至极。   宋元驹不同意,又问他家中排行,最后两人竟开始互相称兄道弟。   林葳蕤:这个娘娘腔不容小觑。   宋元驹是个细心人,和沈清雀聊得热火朝天,也不忘落下招待他们的林葳蕤,“老是林先生的叫,未免太过客气,不知林小友可有表字?”   林葳蕤按理说,过了年,便已满二十,在此时已算得上成年了,应由家中德高望重的长辈在他二十生辰那日冠字,以示成年礼。然而他这一世的生辰在旧历十二月二十八,那时候林葳蕤人在奉天,叶鸿鹄没想起这茬,他自己更是没有这个意识。   底下人称他大少爷,身边的人只有叶鸿鹄叫他的名,左右尊称他林少,陆老六称呼他林哥,初次见面的人便唤他林先生,他交友甚少,唯一的一个便是飞扬李,不与人来往,根本没有需要用到表字的地方,取字便这样耽搁了下去。   林葳蕤心想,这事怎么叶鸿鹄也不跟他说声,便回了宋元驹一句:“葳蕤人在奉天,还未有表字,先生称呼随意即可。”   “这样啊,那宋某就斗胆唤一声葳蕤了。你也别叫我先生了,我比你大一旬,家中排行第三,仗着年龄可以做你哥了。”   林葳蕤从善如流:“宋三哥。”   沈清雀朝他笑,意味深长,“原来林先生比我还小几岁,如此年纪便有此成就,实在令吾等惭愧。”   林葳蕤一双好看的丹凤眼看了他一眼,道:“沈先生未免过于妄自菲薄,如今外头的局势有三分功劳是要算在你的头上的,葳蕤不过只是个经营饭店生意的,哪能比得过干大事的先生们。”   两位青年人,都是难得的好容貌,一个眉眼艳丽,笑得张扬,一个神仙姿容,神色淡淡,虽然话里话外都在吹捧对方,但是旁观者宋元驹却是瞧出了那么一点针锋相对的架势。   门外传来一声轻轻的敲门声。   “进来。”林葳蕤应道。推门进来的是姑苏,天气冷,她穿着件蓝绸绣花短上袄,领子是时尚的高领,将脖颈遮得严严实实,袖口还是白色蕾丝刺绣卷边,底下裙子是西洋的百褶款,长度到膝盖底下,露出半截穿着黑长袜子的小腿。   她这一身俏丽打扮再加上圆圆的脸儿上缀着的一对水汪汪的眼睛,望过来,正是正当风华的妙龄少女,带着扑面而来的秀气和新风。   她手上端着奶香味十足的点心,“少爷,先生。”放下后,她不经意抬头,却瞧见客人正笑着看她。她当即红了脸,秀气地低下头出了屋子。   盘中的提拉米苏掌心大小,被切成四四方方的模样,褐色奶色叠着四层,最上面撒着一层薄薄的可可粉,拿进了才闻到奶香味里夹杂着的醇厚酒味儿,用叉子切一小块入口,然而迎接味蕾的是舌尖上可可粉的苦涩,但几乎是后续无间断的,芝士的滑腻,蛋糕的甜蜜,拇指饼干的稠密,酒香的醇厚一齐迸发,奏一曲美妙的《桑塔·露琪亚》,苦后见甜,黑暗后现光明。   宋元驹喜欢这种略带苦涩不过分甜腻的西点,配上有凤来居的千金茶,简直是无双美味。沈清雀也只爱吃甜食,不过他因为男生女相,为了能以手段服人,在外头硬得要表现出一副不喜甜食的大男子模样,因此便未多食。   林葳蕤看在眼里,心里一乐,不慎露出左边脸颊一个浅浅的酒窝,面上又很快淡了下去。   ·   即使是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暗杀案,先生小姐们总归还是要吃饭的。小宝还拿着报纸在厨房津津有味地念,笑言托了此次暗杀新闻的福,不花一分钱,就上了全国的报纸。那些报纸为了还原案件的整个过程,写得分外详细。这下子人人都知道了奉天有家名叫有凤来居的酒店,各界名流都竞相光顾。   宋先生一行人便是在参加了有凤来居的宴会南下回京才在火车站遇刺的。也并不是所有报纸杂志都报道时政的,那些享受了一番好待遇的记者们回去后写稿子自然是好话连连,即使是那些个专门抨击社会不公现象的专栏,下笔都缓和了几分。另有一家时尚杂志,另辟蹊径地出了一集社会名流的服饰点评,周刊一周之内销量暴增。不过,所有报刊不外乎会提到的一点便是:有凤来居里头有好吃到令人哭泣的美食!   嗯,非常写实,虽然看起来非常商业吹。   有凤来居第二日照常开业,不出意料,有了免费的全国广告之后,酒店的生意一炮打响,门庭满座,而住房业务虽然未像餐厅那么火爆,但至少也不冷清。   还有昨日参加了宴会的先生小姐们,晚上吃完了酒店送的小礼物,隔天早上立马就派了下人来酒店买百果子和神仙酒的。有一家的奴仆平日里仗着主家势大,态度跋扈惯了,一上来就大言不惭地说酒店里有多少就买多少。   他没有看到周围人看着他的神情十分怪异,有凤来居的管事更是在心里翻了个白眼,直言因为酒店的点心和酒水是限量供应的,所以只有在酒店用餐的食客们才能购买,就将那人打发了。   这一令人大跌眼镜的规矩使得有凤来居的位子更加紧俏。不过众人细细想想也情有可原,人家有凤来居又不是开杂货铺的,一个正经开酒楼的可不就是吃饭的地方嘛!至于以权压人?也不看看人家后头站着谁?难道不知道奉天最上头的那些大人物人人手中都有一张有凤来居的贵宾卡吗?反正在这地方是没人敢找酒店的不痛快的。   开业半月后,原本应该稳定下来的客流量不减反增。起因竟然是传出了留家的嫡小姐因为有凤来居的一道玉带旸谷汤治好了多年寒疾的流言。这其中或多或少有夸张的成分存在,但是留家既然都没出来辟谣,那么这传言便可信八分。   一时之间,有凤来居风头更胜,酒店的门槛差点被蜂拥而来的食客们踏破,那些常光顾的食客也感觉这个冬天似乎手脚身子确实没有往年那般冰凉,就连见老友都被调侃面色都红润了。   至于留家为什么不辟谣,自然是因为这则流言就是他们放出去的呀!留家的嫡孙女体弱有寒疾是众人皆知的事情,这则流言一来是他们家女公子的寒疾治愈了,眼看着留稚拙到了出阁的年纪,那些碍于她的寒疾而不敢上门谈婚嫁之事的人家终于有了动静,二来嘛,自然是报林葳蕤赠药之恩了,可谓是一石二鸟。   林葳蕤听曾白玉说了这事,面上一是让管事人员对外不要回应任何有关传言的事情,只让他们只去感受,私底下则是又让人送了一份药材过去留府。   举国上下因为宋元驹暗杀案件充满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息,但是奉天除了边关戒严外,老百姓的生活并没有任何受到很大影响,有凤来居生意日渐兴旺,备受达官贵人政客名流青睐,俨然成了奉天最顶尖的一间酒店。半月后,最上档次的包厢订单已经排到了几天后了,稍微没点门路想要宴请一些贵客都订不到位置。    第71章 癸丑年雨水·大晴天   民国阳历三月六, 距离三月三日的暗杀案已过去了三日。在有凤来居酒店住着的于左棠趁着午饭点还没到, 早早收拾完东西,赶到了餐厅。在大堂找了处靠窗的位置坐下, 菜单都没拿便唤了跑堂的小哥照例给自己点了份鸭血粉丝汤。然后按照其他友人的爱好也点了菜。   那跑堂的跟于先生熟得很, 便道:“于先生, 今儿个柜上有新菜腊鸭片, 您要来一小碟尝尝吗?”   于左棠立马来了精神, “腊鸭片,怎么个说法?”   “襄城那边喂的稻谷的上品鸭肉, 腌十天,暴晒七天, 又风干七天, 什么调料都不用加, 直接沸水旺火上笼蒸煮,那个滋味,嘿, 您吃了就知道了。”   于左棠压根不用想象, 因为他已经闻到空气中散发着的一股陌生而风味独特的香气了,不仔细闻还不知道,这一闻到, 口中津液便要立即开始泛滥。   他立即道:“有新菜不早说,自然是要尝的!一小碟够不够啊, 等会我还有几位朋友要来, 他们食量大, 你给我多上几碟。”他这是吃出习惯来了,这有凤来居一有新菜,别管是啥,保准大受欢迎,到时同桌的人没有哪位先生还讲主人请客情意的。   跑堂笑着应下了。旁边有一桌食客显然也听到了他们的话,立即也召来跑堂的,点了一碟子腊鸭片。   趁着等菜和等人期间,于左棠摊开今天的报纸。酒店里头提供了各式的最新日期报纸和杂志,于左棠手中这份便是国民大报《民报》。   今日《民报》的头条依旧是时局政事。用加大版的黑字报道了宋元驹先生经过奉天医院的抢救,幸而存活,举国革命志士欢腾。且如今凶手未知,但他毅然不顾个人生命安危,通电全国,拖着重病之体拟南下北京,将放下个人恩怨继续共商立宪大计。而大总统为了平息众怒,也是为了推卸罪责(报上原话),赵秉行和现任国务总理做离任处理。   报纸上还刊登了一张宋元驹在病床上十分脆弱的照片,当时于左棠就在身边。他是看着先生脱下西服穿上病号服躺上去的。这次“暗杀”中,只有他作为亲信被先生告知并全程参与了整件事情的经过。宴会结束后那晚的火车站,为了逼真迷惑暗中之人,站在假的宋先生身边的就是他。   很快老友们便上楼来,伍舜虞拿过他手中的报纸,看了一眼大笑道:“我今日一早拿到报纸看到了这个,当即找到诸友大笑三分钟。宋先生吉人有天相,民国有望了!实在是当浮一大白之喜事啊!右礼唤我等一起用餐便是为了庆祝吧。”   于左棠只笑着点头,而后道:“明日我便要随同先生南下,此番也是要同诸位饯别。”伍舜虞他们严格来说,是文艺界的人士,虽然也结识革命志士,并且必要时提供支持,但终究未入党。这次要不是宋先生也要来奉天和叶鸿鹄密谈,恐怕这群老友还聚不到一起。事情自然是完美办完了,虽然遭遇了暗杀,但幕后之人肯定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奉天这边玩了一手将计就计,使得宋元驹的敌对阵营声望一落千丈,我方士气蒸蒸日上!   伍舜虞他们点了一壶酒,为好友送别。酒上来了,菜也刚好上桌。   其他的吃食已经是众人都吃过很多次的美味了,除了最后端上来的一大碟子腊肉。经过二十四天腌制的腊鸭从背部用刀劈成两扇后,经过简单的蒸熟,剁成大小一致讲究的片状,鸭片红黄相映,表皮是经过风干烙下的皱巴巴的纹路,那是时间轮回的印记。   碟子靠近伍舜虞跟前,他神色正义,对好友们道:“这是新菜吧,大家不要着急,让我来替你们尝尝好吃不?”   其他先生立马群起而攻之,都是好吃的人,哪个会被他骗了,让他捷足先登了去。   一大碟子腊鸭片几双筷子下去,便没了小半,这其中有好多人都是一口气夹两三块的,看来也是十分清楚身边老友们的秉性的。   入口的鸭皮带着奇特的焦味,鸭肉则是意外的松软咸香,没有干涩凝滞的感觉,腊味十足,一口下去噗嗤一声还能从紧实的鸭肉里榨出一点鸭油哩!就连骨头都可以吮得津津有味。腊鸭片单吃有些咸,用来配粉丝汤正好,于左棠眼疾手快又多夹了几块。   “你说这有凤来居何时能在上海也开一间,吃多了这儿的吃食,我们回去后可怎么办啊?”吃饱喝足的先生们开始烦恼起以后的吃食,他们这次除了友情受邀来赴宴为友人造势,也是为了写新闻稿子。眼看着半月刊的《新生活》就要出刊了,有素材有大人物,又遇上了宋先生这事,可以想见下半个月的销量非常可观。他们的稿子早早就定下了,就是为了多吃几天有凤来居的饭才待在奉天这不走。   于左棠劝慰他们道:“按照林先生这酒店的火热情况,估计不久了。”   《新生活》的副主编邴乐白是中餐的绝对拥趸,他嘲讽道:“上海的餐馆如今是洋人的天下,啧啧,真该让他们来瞧瞧真正的中式高档饭店里的美食。这才是华夏美食之精华所在。整日里西化西化挂嘴边,怎么不把胃也做手术换成洋人胃呢?”   另外一位音乐家朋友邱徵璋对他的说法部分赞成,但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我们也不可完全瞧不起人家洋人的东西,在有些地方华夏确实有必要抛弃某些陈旧害人的中式传统,比如这缠足蓄辫盲婚哑嫁不就是落后之所在吗?”   作家友人余世温赞同邱徵璋的话:“诸君想必也看过报纸了,年初的时候临时政府下达了一系列法令,要求各地废止小学读经和跪拜孔子之礼,其中还有一条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来删改教科书。这一下子可炸开了马蜂窝了,那些旧派人士纷纷在各地建立起了所谓的孔教会、尊孔教会。就连原本提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世道必进,后胜于今”此等振聋发聩之宣言的严公都宣布要成立孔教公会。若是如他们这般冥顽不灵、全然不顾滚滚历史之潮流只一味复古之行为,岂不是倒行逆施?”   先生们就是先生,吃个饭都能上升到学术探讨层面,谁都觉得对方的言语有理,但又不能完全说服彼此。刚好步入大堂的林葳蕤便被抓了壮丁当评理人。   林葳蕤本不愿理会他们,他又不是文科生,除非涉及古籍菜谱,否则他对历史、哲学等问题完全不熟悉。不过众人不让他走,他又不能派人将他们通通打出去,无奈只得留下。   不过听完他们的争执后,他心中无语,语气鄙视:“’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的道理你们学到哪去了。既然如此,只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就皆大欢喜。为何非要辩出个高下?凡是走了极端的,必遭恶果。”   邴乐白以拳击掌,惭愧笑道:“好一个’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林先生想的比吾等通透啊!这般简单的道理,但是在座诸位却是被眼前局势蒙住了双眼,只缘身在此山中了,才不能有公允的态度对待二者。西学有其进步可取之处,必须学习对于我国社会有益的方面;中学固然有其落后之处,但也有其精华所在,不可全盘否定国学。这就是洋人所学的批判继承?”后面两个词组他因为找不到合适的中文翻译,用了英文。   林葳蕤为了早点脱身,索性帮人翻译了,“也就是中文里的批判继承之意。”   其他人一琢磨,也表示赞成对待中西确实应该采取批判态度,后来,这番中西之学的辩驳和林葳蕤的言论被刊登在了《新生活》三月二刊的开卷首页,引起极大社会反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八字成为人人都知道的新词,倒是让林葳蕤的名字出了名,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   三月底,北平某秘密会所,因公被迫“出差”的叶鸿鹄坐在中间,周围一群穿着光鲜亮丽的先生,甭管穿着长袍马褂还是西服礼帽,都是精细的人儿。屋内随随便便一件装饰都是上了好些年头的东西,他们舒坦地听着小曲,喝着顶级碧螺春,就连伺候的人都有好几个,可谓是罪恶的资产阶级,奢靡极了呢。   然而被众人围着的人脸色却没有半分耽于享受的模样,与其他人不同,他身边却一个伺候的人都没有,靠在沙发背上,面无表情,神色令人捉摸不透。   叶鸿鹄只觉得嘴里寡然无味,天下名茶不过如此,哪里抵得上他们家先生随手泡的茶极品。又听那咿咿呀呀半天吐不出来一个字的小曲,只觉得耳边聒噪,恨不得飞回奉天去听媳妇唱歌的声音。   一腔思妻之情泛滥无处发泄的叶鸿鹄不耐烦地下了逐客令:“让她们都出去。”   一手揽着一个姑娘,眯着眼随着小曲打节奏的曹坤乾瞧了他一眼,笑着粗鲁地推开身边的人,“爷们要谈正事了,都出去都出去,最后一个把门关上。”   等人到出去了,他邪笑道:“叶大帅莫不是家中藏了美娇妻,才会瞧不上这些个庸脂俗粉。这消息放出去,恐怕要让那些排队等着大帅下聘的贵人小姐们哭碎了心咯!”   众位先生纷纷给面子的善意一笑,在座诸位就只有叶鸿鹄至今还未成家。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男人,在外应酬,逢场作戏的多了去了,大多数人先生们都不当回事,家中妻妾成群,外头彩旗飘飘的才是常态。按他们的话来说,没几个红颜知己,那显得多没面子,仿佛女人就是他们华丽的衣裳,人总不能不穿衣服吧,也不能整天只穿同一件衣服。   叶鸿鹄嘴角勾起不羁的笑,神情蔑然,“弱水三千,难不成本帅还不能取一瓢自己喜欢的饮?”   众人皆道自然可以。是了,情况是这么个情况,但是社群中也不乏有一些洁身自好或者家有母老虎的,在外却是也不愿或不能沾花惹草,整日里就只穿一件衣服的。这样的人实属异类,若换到平日里大多会被排斥在社交圈子之外,但谁又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嘲笑叶鸿鹄叶大帅只爱穿一件衣服呢?哪怕人家不爱穿衣服又怎样?人家奉天叶大帅爱穿一件衣服,那就成了人人称道的忠一,无人敢质疑。   权力啊,就是这么一回事儿。   这群大人物聚在一起,自然不是来听小曲的。甭管这次暗杀是谁人指使,但孰弱孰强的局面已经造成。   三月,春和景明。党内领袖宋元驹成功联合众党,在举国的企盼下,召开立宪大会。只待正式的民国宪法新鲜出炉,便要选举下任总统和内阁。而现在看来,即使是因为革命党人和元大头先前的约定,元总统不会下台,但在新的宪法中权利也将被大大削弱。   狂风暴雨过后,迎来的是难得的民国大晴天。    第72章 癸丑年雨水·青灵芝   四月, 微雨燕双飞。然而林葳蕤的小洞天里却是没有鸟儿的, 这里一如既往地安静,没有任何人声禽叫, 刚刚播下的小麦和水稻不过几日已是绿莹莹一片,开着小百花的蓟柏子疯狂生长, 曾经被当做“杂草”的千金茶叶长势也十足,不知名的药草遍布山丘,田野正中央的有一高耸入云的梧桐树, 旁边小溪荟萃而成的绿潭底下无时不刻涌着水。   “有一世外神境, 其间各类奇珍异草遍布,正中有一梧桐入云, 凤鸟栖之,天赐甘露哺育神鸟,是为膏腴之地,沃野千顷……”   林葳蕤踏过落满了一地果实的小树林, 那些果子长得太快, 他向来做事谨慎, 从来不把这些不知名的果子拿出去, 小洞天里自然就越积越多了, 很多最后都是尘归尘土归土。他往前走了大半天,才来到最开始找到的地方。   一块手工极其粗糙的木板一半插在土里, 上面刻着歪歪曲曲的字符, 这极有可能是甲骨文。林葳蕤费尽力气将木板的另一半也从地里拔了出来, 擦干净放到跟前端详仔细辨认:“沃……之……”。中间的字体模糊不清且笔画让人全然猜无头绪, 他干脆跳过,连起来:   沃之……沃野之国。   道一天师继续扔了扔鱼食,那些锦鲤慢悠悠地游过来,从鱼塘荷叶下钻过去,很少时候才会非常给面子吃一嘴,态度非常高傲,然而他们对待其他客人态度那叫一个秋风扫落雪。这些生得白白嫩嫩,又一个个穿着“花衣裳”的鱼塘住户们,非常得顾客喜欢,可惜锦鲤不买他们的账,对他们喂的东西视而不见!搞得酒店在那鱼塘附近还弄了个告示——禁止喂鱼。   奉天尽管仍是春寒料峭,但迎来了真正的春日。冰雪过去,大地上各色食材冒出,餐桌上熬过了孤寂的冬天,又到了厨师和农夫大显身手的时候。   林葳蕤在距离城区不远的地方买下了两百亩地还带一个小山头的黑土地农场,置地费花了他很大一笔大洋,毕竟奉天不同于襄城,地价贵得多,特别是这种占地面积几百亩的田庄通常除了价值不菲外,没点关系都拿不下。对于华夏人来说,任何钱财都没有土地来的重要。   也亏的是旁人皆知林葳蕤背后有大帅府,才没人敢敲诈耍滑头。曾白玉忙着酒店的事情还抽空帮忙介绍了个靠谱的管事柳九,这人早些年是在大帅手底下做事的,后来被子弹伤着了腿才退了下来。听说柳九此人本事大,但就是脾气傲得很,是一匹难驯的野马。   东北扛把子柳九同志走马上任之前,被武文暗中叫过去按照大帅临走前的吩咐交代了一通。人叶大帅不在奉天,千里之外也要保证自家媳妇安安稳稳,不受半点委屈。武文以前是大帅的亲卫二队长,顶头上司是江坤,叶鸿鹄离开襄城那段日子调了他去暗中保护,能够被叶鸿鹄交代保护他视如生命的人,自然是看重的。结果武文一时大意带的人少,让自家大帅夫人给一群不成气候的土匪帮子给伤着了!   后来叶鸿鹄将人从奉天掳了回来,即使让武文戴罪立功,还是存了换了人去林葳蕤身边的念头。但是人武文同志耿直啊,因为没保护好夫人自责得很,整日里带着手下一群大兵非常积极地忙前忙后,就连宴会请贴都亲自去发,你能想象一个校级军官上门给你送请帖的场景吗?叶鸿鹄才让他继续待着。   柳九被事先交过底,见到林葳蕤的时候那个态度恭敬得就如大帅亲临。   林葳蕤:“你就是九爷?”   柳九:“大少爷您折煞小的了,小的姓柳,家中排行第九,您叫我一声小九即可!这一带我熟,您有事尽管吩咐,柳九保证帮您办的妥妥帖帖!”   林葳蕤:……这就是他们说的东北扛把子九爷?他们是对扛把子有什么误解?   看着眼前人高马大胡子渣拉年纪起码三十往上的大汉,林葳蕤实在是叫不出小九这个称呼,“听说你的枪法很好?”   柳九赶紧摇头,“自然是比不上大帅的,而且小的已经很久没摸枪了,我们都是正经人,不做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情的。”   柳九把身后的枪藏得更加严实,夫人看起来细胳膊细腿的,长得比那些贵人小姐们还要白嫩,实在是柔弱得很,看来我得再小心谨慎一点对待,要是吓到了夫人,大帅回来就得剁了他柳九,九爷是什么?能吃吗?再说,他确实很久没摸枪了,都快一天了。   林葳蕤不知道他的小九九,“不碍事,我只是想让你带着一些会打枪的工人,没事多上几趟山把野猪给灭了,省的春播后它们来糟蹋田里的庄稼,也害了人。”   柳九一听这事,立马打包票,表示自己和手底下的兄弟枪法极好,肯定给大少爷办妥。   “还有,春播到了,你尽快招人准备播种。”   柳九立马就按照林葳蕤的吩咐下去办事。等他围上来,等他出了小红楼,早等着他的几个弟兄就围上来,“怎么样,大哥,那小白脸是不是仗着大帅给你气受了。不打紧,咱们弟兄有的是本事让他有苦说不出!只要您一句话……”   “一句话个屁!格老子的,你们这是要造反啊!”他挨着一个个都敲了头,然后道:“以后我们就是大少爷的人了,大少爷是留过洋的文明人,收收你们的土匪气,大帅都不做土匪很多年了,咱也不是土匪了,怎么能动不动就给人抹脖子的,你们这态度要是吓到了大少爷,老子把你们通通都给剁了!”   底下人瞧着一脸土匪气质的扛把子,暗自嘀咕,大哥明明是你之前还一脸不情不愿的,而且所有人里只有你最不文明好吗!   柳九雇佣了几十个长工,连同从襄城华兴农机厂弄过来的小型农机的辛勤劳作下,农场在清明前完成了春播,雨水的滋养下,幼芽纷纷冒头,到处一片绿意。   如今农场大了,便可以开辟一些专区来种植。酒店所需的蔬果禽肉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产量提上去了,还能作为商品卖出去。奉天各大酒楼的老板就打着这批东西的主意。可惜,林大少不会傻到给自己的竞争对手送菜,他们的算盘注定要落空了。   粮食方面除了水稻外,林葳蕤今年还新种了小麦。林葳蕤自己的技术和小洞天帮助下改良的水稻品种无疑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这种新的稻种被奉天试验场命名为凤王一号。然而凤王一号有一个难以忽视的缺点——性状不可遗传。   改良种播下去,到了收获季新割的大米如果作为稻种来年原封不动地种下去,第二代的稻种不能遗传到第一代由于杂交改良而来的诸如高产、早熟、抗病等优良性状。林葳蕤猜测,或许浸泡过小洞天灵潭水的种子只能一次性地改变种子。所以说,要想继续种出高产的稻米,就得每年都跟林葳蕤买种子。好在凤王一号的废芽率几乎不到百分之零点一,在它比普通稻种亩产令人难以置信高出一倍的情况下,没人会介意它这个缺点的。幸而当初给奉天试验场那边的稻种就是经过灵潭水浸泡的。   在播种的当天,那位曾经在宴会上被叶鸿鹄介绍给林葳蕤认识的农事局负责人还带着一大批洋人教授到了农场考察,没想到,之后这些洋人硬是要留在这不走了。农事试验场的负责人只好找上门,希望林家农场能够允许他们这边进行一些田地的实验,柳九问过林葳蕤,才同意了,不过要求他们自费外,还要交一份子实验用地钱,可算是黑心商人。   有凤来居。   “大少,农场那边送来了山上找到的野货,还有十头大野猪!那獠牙都有人手臂大了!黑鬓都遮住眼睛了,看来冬天里藏得严实,出来找东西吃才被人发现的。”阿福喘着气跑到大少爷的专属厨房。   林葳蕤手上动作没停下,头也没抬地吩咐:“咋呼什么,野猪让大宝带人处理了,野货拿过来我看看有什么。”   阿福瞧了少爷手底下的绿泥,心想这一坨坨的暗道是菜泥。菜叶子有什么好吃的?   黑龙江是产大豆的大省,而且全国上下这里出产的大豆品质最优。大豆分青皮青仁的和绿皮黄仁的,林葳蕤盘子里正料理的东西就是用的黑龙江的青皮青仁大豆给去衣打成的泥。这是一道细致的手上功夫活,大宝等徒侄们都没一个完全学会的。林葳蕤把冻过后自然化开的鲜贝剁成碎,化开的鲜贝分泌出粘手的汁,裹住青豆。这道用青豆和鲜贝翻炒出来的主食带着清甜绵密的气息,犹如碧玉一般,加上绵软犹如豆腐的口感,得了个翡翠豆腐的美名。吃的时候,完全尝不出这里头有青豆,就连索然无味的鲜贝都染了人间滋味。   林葳蕤给大宝他们留了个课后作业——每人每天剥一盆青豆皮,打算谁先学会了剥豆衣就把这道菜交给谁。   等他完成摆盘,阿福也把野货都拿了进来,足足有两大袋子,这还不算完,听柳九说,山上好东西多,他没事就带着人往山上打野猪,顺带挖东西,不过他们不知道大少爷要哪些东西,所以打算先送两袋过来,给大少爷验验货,回头就按照酒店需要的食材来挖。   林葳蕤擦干净手,结果阿福递给他的白手套往麻皮袋子里扒拉一看,哟,还真是好东西。藏了一个冬天把自己养的鲜鲜嫩嫩的山里原住民,被一群进山的土匪给挖出来了。   榛蘑——“东北第四宝”、猴头菇——四大珍馐之一、榆黄蘑等这些都是价值千金的山珍,不过……   林葳蕤摆弄着手中带着长须,肖似小人偶的东西,再看向那堆带柄锈褐色的菌盖,从中拿了一株,放到手边闻了闻。   “怎么会有野人参和青芝?!”林葳蕤沉思的时候,只见一人的声音响起,道一急吼吼地挤开阿福和柳九,在经过林葳蕤同意后,小心翼翼地捧着一株野人参到跟前端详。   “看看这须!这里头最小的都有百年的年头了,你们这是挖了多深的山才有这种好东西,幸好挖的人知道这是人参得小心点,否则断了一根须都得心疼死!”道一天师尽管爱不释手,但是帮林葳蕤把年份高了的野人参挑出来后也就放下了。他盯着林葳蕤手里拿着的东西,眼里满是向往。   “天师认得此物?莫非是灵芝?”   道一见他递给自己,赶紧接过,“是灵芝也非灵芝,如今时人称呼的灵芝其实只是一味效用较好的中药材罢了,并没有任何医死人肉白骨的神奇药效,然而真正的灵芝,《神农本草经》有言:青芝,一名龙芝。安精魂,仁恕,久食,轻身不老延年神仙。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手中的这种便是青芝了,而且年头不短啊!”   林葳蕤在道一天师的帮助下,将那些被随意混淆在各种山货的绝品药材一一找了出来,放入了他提供的能够保持药效的玉盒里。道一天师治好了留家女的病,同留家的因果便也了结了。过后便辞别了留老,只说要云游四海去了。然而他云游四海的第一站,选的是——有凤来居。   留老得知了这个消息之后,真是哭笑不得,同时又是在心里又高看了林葳蕤几分,能够得这位一位天师看重,这位林小友到底是何方神圣?    第73章 癸丑年清明·童化头   不知道有什么大本事的林葳蕤正在厨房发愁这么多野猪肉要怎么处理。十头野猪, 黑面獠牙的,头大, 看着就可怕。可要是当做食材来看就非常优秀了。野猪都是长年奔走在山间的, 身上没有多余的脂肪,不到两厘米的表皮脂肪下, 瘦肉紧实, 就是闻着有一股特有的膻味。这野猪肉要做的好,吃起来比起家猪肯定是香百倍的, 但是很多人都怕野猪肉身上的膻味。   林葳蕤问了一声:“什么时辰了?”   “过午时了。”阿福刚才进来看过钟。这会有凤来居用餐厅已经座无虚席, 后厨房都在忙碌, 大宝已经被提拔成主厨, 需要他动手的时候不多, 他负责的是指点和安排工作, 所以林葳蕤刚才才会让他处理野猪。   阿福兴致勃勃:“大少, 这野猪肉怎么吃啊!”阿福已经不是从前的阿福了,除了身材胖了一圈外,他这会已经变成了看什么眼里都是怎么吃的人了。   林葳蕤听他聒噪,不耐烦道:“吃什么吃,成天就知道吃,这么多猪肉赶紧帮忙收拾了。”其实不止阿福,周围人看着野猪肉都是眼冒绿光。全然没了刚才说人家野猪长得吓人的害怕。   阿福嘿嘿笑着, 跑去帮忙。大宝按照林葳蕤的吩咐, 把野猪放血、开膛破肚、烫水去掉鬃毛皮, 处理干净了。林葳蕤才接手, 他就站在边上,十指不沾阳春水,动动嘴,十几个人就在他的指挥下架起十个烤乳猪的铁质烤池,火膛底下烧起花梨木和香柏树枝。林葳蕤还让人去药店里买了大袋香果树皮加了进去,这种类似薄荷和鱼腥草混合的奇特木香会在烤制过程中逐渐侵入猪肉内部,从里到外都染上清新的肉香,中和了烤野猪的油腻。   阿福看大少爷站着,还狗腿地给搬了张凳子过来,就差端杯茶来给他喝了。就连旁边正在动作的人都自觉离大少爷三尺远,怕炭火溅到大少身上。没一个人觉得哪里不对,远在北平的叶大帅要是知道自己临走前的叮嘱这么有效,恐怕会十分欣慰。   宰杀干净的野猪肉用秘制的调料腌制了,用大锅烧一大灶的清水,等水沸腾就将野猪倒提着,往皮上浇水,沸水浇过的猪皮表面收缩胀紧,起了一层纹理,等会烤出来的猪皮才会既嫩又脆。十头猪穿在烤架上,在开始烤之前,用八两麦芽糖、二两清水、二两醋兑成的蜜水先在猪肉表皮刷上一层晾干,这会就可以正式开烤了。帮厨们听指令转动铁架,速度必须不紧不慢,慢了,肉会老,快了,肉没熟也不好。这转数也有讲究,一共烤四个小时,中间就要转500下,是个力气活。   今天中午来到有凤来居的食客们可倒了大霉,原本正享受着美食佳酿,谁知吃着吃着肚子不见饱,反而又饿了。   酒店的服务生今天不知第几次面带微笑地跟贵客们解释,是有新菜,是林先生亲自下厨烤的野猪。至于想要点菜,不好意思啊,这烤猪因为还要烤上一下午,所以现在不能点单。若是要吃,您晚上请早。   厢房里,“原来传闻中林先生厨艺了得还是真的!”有人压低声音,“你说好好的一个留洋先生怎么回来国内不去当官不去学校当教授,怎么还当起了厨子?”   他的同伴看了他一眼,“江将军(江坤)早年土匪出身,孙局长(孙炯尧)乞儿出身,二十七师师长张山锡从前是卖猪肉的……”不用他继续说下去,刚才那位先生已经明了,同伴总结:“你说,他们哪个的身份高过厨子?如今又是什么地位?说不定这就是人家的爱好呢,听闻农事局那边一直想请他去指导,人家不爱去罢了。再说了,这有凤来居能跟普通的饭店一样?”这里头最寻常的一个食客走出去都是跺一跺地要抖三抖的存在。   “照我说啊,这才是这位林先生最大的能耐之处,这是多大的人脉资源啊!就你以为人家是个颠勺的。”被训了的人也惊觉自己一叶障目,鼠目寸光了,直告饶。   桌上一位一直没有开口的人打了个饱嗝,慢悠悠插了一句:“我才不管人脉不人脉,我只知道,我在别处是绝对吃不到比有凤来居更绝顶的滋味了。人生在世,图的不就是一口吃的吗?这里的菜好吃,我就爱上这来!我在这吃了不到半月,连我家大儿都说我气色比以前好了,这个臭小子从前可一点都不会关心我,要不是我带他来这吃了一顿,哼。”   同桌的人均赞同点头,一人说起家中妻儿如何喜欢这里的菜肴,又一人也作证自己身体哪方面好了起来。总而言之,这有凤来居,可得天天来。   隔壁的厢房也坐不住了,“得了,这味道我是得惦记上一下午了,诸位下午可有要紧事,若是无事,尔等便在二楼台球室打上一下午,也好早点品尝到这野猪肉的滋味!”   “就是最近时兴的斯诺克球?听闻财务局总长会凌蔚如今正痴迷于此道,诸位可知真假?”   “自然是真,不瞒几位,总长大人喜欢在这吃完午饭后下楼打一局再去财务局报道,若是尔等这会下去没准还能碰上他呢。”   诸位纷纷响应,戴上礼帽,拿着文明仗施施然下楼去。   “这斯诺克球是个如何玩法,某从前未听过。”   提议的人给友人们解释了一遍玩法,然后道:“听闻是洋人的玩法。这楼下还有桌上足球和飞镖,各位可以试试,都是些新奇的玩意,在别处见不到的。”   有凤来居是酒店,除了吃的,住的,当然也要有玩的,通常这种玩若是放在其他饭店,那就是跟嫖赌二字离不开干系,可是叶鸿鹄怎么可能允许媳妇眼皮子底下出现这种肮脏东西带坏他,所以有凤来居可以算是酒店行业里一股清流了。   想健身,顶楼天台被开辟成为顶级的露天游泳池,尽管去游泳!不想费力气动作,还有专门的棋牌室,飞镖室和斯诺克台球室,想招妓?不好意思,下楼出门左拐。总而言之,娱乐活动非常绅士非常有格调。   等到晚间,不到饭点,大厅里已经是热闹非凡了,因为烤野猪用的是花梨木和香柏树枝,所以烤池里有明火但没有出现烟熏火燎的架势,等到猪皮成了金黄色,林葳蕤拿着刚摘下不久的帝休果榨了汁兑了点水,从前说过,这帝休果平日里看着平平无奇,但要是遇了水则瞬间奇香扑鼻。他拿着刷子慢悠悠地往猪皮上刷了一层果汁。   “大少,您刷的这是什么啊,您这一刷可把我的口水都给刷出来了。”   林葳蕤凉凉看他一眼,“你的口水不是一直都在流?”   果汁一刷,香味犹如地震一般,以架在烤架上的烤猪为中心,向周围散发开来。服务生们奔走的频率眼见着提高,以安抚那些因为香味而坐不住的客人,然而他们嘴上说着很快很快,请耐心等待,自己心底也暗暗咽唾沫,恨不得飞到厨房去。烤猪肉本就不是什么讲究于无声处惊雷的名菜,它是关西大汉,铜锣一敲,锣鼓一响,就引起全场注目。   林葳蕤刷完把东西一放,等到猪皮变成了红色,才道:“好了。切了端出去吧。”   被很多大人催了很多次的管事终于抹了把汗,二几人上去就把烤好的猪也切分了,鲜美的肉质,呈金红色酥脆的表皮,摆在圆盘看上去就引人垂涎,一盘盘端出去满足那些敲筷子等投喂的食客们的胃。   林葳蕤没有一整个下午都待在厨房里,但是他刚才刷了汁,感觉身上和头发丝都染上了烤肉味,脱下厨袍就要去沐浴换衣,临走前他吩咐,“两头让武文送去兵营里,一头给农场送去。”管事的应了,心疼的看着到手的大洋飞走了十分之三。   烤野猪一夜之间成为跟佛跳墙、两大药膳并列的有凤来居招牌菜,凡是当日吃到的人都赞不绝口,引得那些未听到风声吃不到的人捶胸顿足,只能听别人的只言片语解馋。可惜烤猪不常有,这山上的野猪数量本就不多,柳九等人也不会每日都捕猎。农场春播过后,再一次忙了起来,因为大少又给这边派了个任务,酒店有药膳这个系列,所以要在农场专门开垦出一块地方当药材园。   林葳蕤不知道小洞天的植物在他目前所处的世界能不能种植成活,但是试试又何妨。但是他若是要将小洞天的东西拿出来,起码就要解释它们的来源,毕竟这不是田七当归这些寻常的药材,药店里就有的卖。第二日,待在有凤来居的道一天师像是得知了他的窘境,主动找到他希望帮他打理药园子,只需要药材成熟后能够获取一些作为报酬。道一天师在寻常人眼里本就是神秘的江湖术士,自然不会有人去追根究底他的东西从何而来,问题迎刃而解,林葳蕤答应了。用几株草获得一个神医级别的园丁,怎么想,怎么划算。   天气转暖,林葳蕤穿着一件浅米色的风衣,站在农场田埂上眺望,两百多亩农田,一眼望去,旷野无垠,只有延伸到远处的绿,像是铺了一块巨大的绿毯。播种下去的小麦已经完成了春化,从地里冒出了头来寻求阳光,秧田里的稻苗通过插秧机移到了田里,长势喜人。或许是最近听多了柳九等人对地里幼苗的念叨,看到这种情况。林葳蕤也突然有了几分喜悦。可惜,这种喜悦无人可分享,可以分享的人去了北平一个多月还没回来。   今早的《民报》和《大公报》都报道了国会议员全体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这个举国革命人士振奋的消息。尽管相比之前的临时约法,只是摘掉了临时的帽子,但是实质却完全是开天辟地的不同。报纸上还刊登了两张照片,一张是参众两院八百多位列席议员行表决权的黑白照,一张是大佬诸列穿着礼服的照片。叶四哥被众人簇拥,和宋元驹一起坐在前排椅上,他在一群白胡子长袍老先生当中分外惹眼,穿着比平日里正式很多的军服,梳着背头,看向镜头的眼神是陌生的凌厉。叶鸿鹄被议员投票选举成为了大元帅,领统三军之权,对国会两院负责。有八成的议员通过,这在各方势力角逐的国会中是一个惊人的占比。   和风吹乱了林葳蕤的头发,迷了眼。他的头发许久未剪,如今已经披肩了。从背后看,就像是身形较高点的姑娘家。附近美院刚好来踏青写生的学生看呆了眼,拿起画笔就要开始画,可惜,春日里的美人转眼就不见了。   春雨贵如油,雨滴落在青草地上溅出泥土的清香。林葳蕤因为出门没带伞,从农场回大帅府的时候淋了几滴雨,这真是写实的几滴。当时武文手底下的人开着小轿车去接的人,结果车刚在大帅府门口停下,没等他把“林少等属下下车去拿伞来遮”这句话说出口,人林大少已经十分潇洒利落的打开了车门,进了雨里。吓得开车的大兵立马就脱下外衣,仗着身高高一点,撑在大少头上给他遮雨。   门口站岗的大兵见了,也心急如焚地跑着去拿伞,从头到尾真的就淋了几滴雨,结果等他坐下,一波一波人都来问候他。首先是府里的管事让人端来了姜茶,恭敬地劝了几声,再者是胡姨和胖婶的小声念叨,最后就连刚刚下了学堂的林蓁芃都用“大哥你怎么这么任性”的眼神看他,催着他快点喝掉味道迷醉的姜茶。   林葳蕤:看来许久未发脾气,我的威信大大降低,没看这群人都上房揭瓦了。   他发挥了一下威信,把人通通轰了出去,关上门进了浴室冲热水澡。水汽蒸腾,蜿蜒的水流亲吻着白皙的肌理,逐渐攀爬上形状饱满的丘峦,最后汇集到幽谷处。   浴室门打开,林葳蕤穿着宽松的长衫边擦头发边走出来。突然,他脚下一顿,环视了一周,皱起了细细的眉头。   有人来过。   “在找什么?”   几乎是同时,林葳蕤突然右手往后用力一拐,顺势就要转身踢脚。身后的人像是早有预料,轻松地将他的右手擒住锁在怀里,林葳蕤踢出去的脚也被对方轻轻松松握在手里,指腹磋磨了几下才被放下。   林葳蕤看清他的脸,狠狠瞪了他一眼,骂了一句:“毛病!”   叶鸿鹄被骂也笑得开怀,他进门身上的衣服都没换就赶着来找人,跟那些抽鸦片的人犯了烟瘾一样,此刻只想将一个多月未见的人紧紧抱在怀里,狠狠地吸上几口。   林葳蕤一开始没动,任他抱着。后来见这人动作越来越过分,他都能感觉到对方炙热的鼻息打在他的脖颈上,一寸又一寸,像是在找哪一处最甜美的下口的猛兽。   林葳蕤冷脸推他,“叶鸿鹄你是狗吗?松开。”   “你现在都不叫哥了!连名带姓的叫一点都不亲密!”这还委屈上了?   “我跟你要什么亲密?”林葳蕤冷漠脸。都是成年人了,虚情假意一点。   “那你还叫人宋元驹三哥?”叶鸿鹄当时在北平见到宋元驹时,这人可给他讲了一大堆奉天的事情,其中就包括他媳妇喊人三哥这事,这下好了,打翻了一坛子发酵了两辈子的老醋,成天见面开会的,醋大发的叶大帅再没给过人宋老三好脸色,害得好好先生宋元驹实在是摸不着头脑,自己到底是哪里得罪了叶四爷?   林葳蕤无语,“叶鸿鹄你几岁了?”这人还没点点数了?拿智障当可爱吗?   叶鸿鹄将人轻松抱离地面,边走边道:“男,二十九,单身未婚,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家中有房有车,底下管着十几万人,没有公婆。”   “我只想知道……”   “爱过,非常爱!”   “……”这天没法聊下去了,天都死了。这人三岁最多了。会接现代梗很了不起啊!   叶鸿鹄的动作很轻巧,把人放在床上林葳蕤才感觉到自己被抱着走了一路。   林葳蕤:……简直就跟被下了降头一样。   叶鸿鹄就要上床跟人挨着坐,直接被林葳蕤用脚踩在大腿上,“脏死了,别想上我床。”他刚从外面回来。   叶鸿鹄知道他这爱干净的毛病,也不计较,索性就坐在了床边的地上,往后撑着手,一双大长腿曲着,微仰着头看他。   “我不在的时候,有人不长眼没?听说有个天师住在了酒店?”   林葳蕤侧着头擦着头发,唇瓣常年是浅色,此刻一张一合吸引着地下坐着的人的眼光,“嗯,现在在帮我管药材园。”他顿了顿,忽然放下了手中的毛巾,一双比正常人浅些的瞳孔望过来时,总让人以为误入了一汪沁凉的泉水,此刻那汪泉水有些深不见底,这使得他整个人仿佛脱离世界,不食人间烟火气。   叶鸿鹄见不得他这寂寥的眼神,心底山呼海啸地要宰人,嘴上却用了最温柔的语气:“怎么了?受欺负了?”   林葳蕤摇头,“不,是他好像有些神通……”   叶鸿鹄继续哄:“什么神通?放心,穿越还魂这种事情谁都没真的见过,我们要相信赛先生才是一切真理。不过他要真敢耍手段,我会让他永远开不了口。”这时的百姓对怪力乱神的事情,绝大多数都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想法。就怕那个天师怀的是不好的心思,到时候他一宣扬添油加醋说出去,林葳蕤便会被当成人人喊打的妖怪。当然,叶鸿鹄是绝对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   “他说我的命格奇特,乃方外之人,不涉因果轮回。不涉轮回因果,这会不会就是我来到这里的原因?”至于五情六常皆不得,毕生受鳏寡孤独之苦,却得天眷顾,乃天命之子这段批语他没说,大少爷认为这纯属扯淡。   叶鸿鹄却是听得心头一跳,立马抓住人的手不放,“这是说,你百年之后不会转世轮回,那你去哪?不行!这样我不就找不到了你!”   林葳蕤被他说的心头异样,看了他好几眼,压下心头线团一样理不清又绵软的情绪,故作冷漠,“你找我干嘛?还有,谁刚才说赛先生才是一切真理的?不是!我在跟你分析正事,叶鸿鹄你再乱入,我就睡了!”都被智障带走了思路,真是可怕。   其实是被撩到失去思路的林葳蕤见人终于正经些了,才继续分析:“我之前来的时候是出了车祸,后来醒来发现自己在一艘去往美洲的船上。如果真的有天命,那还真的是不涉轮回,孟婆汤都没喝就到了这,还带着原主的记忆。你呢?”   叶鸿鹄挂着林葳蕤最熟悉的笑,随意道:“我啊,大致也是死了之后发现重生在了清光绪三十年,彼时正在奉天上学。”   林葳蕤没发现他这话里有一个词用的特别奇怪,广义来说,穿越包含在重生这个词组里,都是指生命的第二次开始,但是其实他们并不完全相互包含,重生一词还有一层隐含义,那就是,自己的人生从头来过。   叶鸿鹄岔开了话题:“你别担心,我派人去盯着他,顺便查查。”   林葳蕤点头,“回头给四哥做好吃的。”   叶鸿鹄一听这个又来劲了,“我听说你们还开了烤野猪趴体,那味道香的全城人都知道了,隔天报纸都还登了,我就从来没吃过你做的烤野猪!一口都没有,这大帅当的,还没手下人来的福利好,不行了,我这胃病又要犯了。”他搬了张椅子跟坐在床沿边的林葳蕤靠的极近,大头赖在他肩上。   “你不是胃病犯了,是流氓病犯了。起开,脖子痒。”   叶鸿鹄没动,倒是把他觉得痒的头发用手撸到一边去,还用手掌丈量了一下,懒懒道:“你头发长长了,怎么没让人给你剪?”   林葳蕤把手盖在他脸上,糊了他一脸,像推大型牛皮糖一样推开,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我要工作了。”   叶鸿鹄一琢磨,懂了,这人是怕那剪发的推子。理发师手上的推子跟铁钳似的,接触头发那一侧是不够密集的锯齿,因为不够锋利,所以剪头发的时候人的头皮往往会被师傅拉扯得生疼,就算是再小心也会扯到一点。叶鸿鹄是知道媳妇最注重形象的,但是这次头发却一反常态地任由它长长,怕是从前见过哪个人剃头,给吓着了。   完全不知道自己暴露了的林葳蕤见他没说什么出去了,送了一口气。拿起实验资料看,凤王一号尽管有着绝大多数的优势,但是林葳蕤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他还是想解决掉它的不可遗传性状问题。   他看的出神,没注意到叶鸿鹄去而复返,手里拿着一个圆润的小剪刀,但是刀锋很利。他笑着说:“我来给你剪。”   林葳蕤怀疑地看着他:“你行吗?”   叶鸿鹄笑着看他,“我们真要讨论我行不行的问题吗?”   林葳蕤不理这个一言不合开黄腔的人,有人要伺候,他自然是乐得接受,他的头发真的有点长了。   叶鸿鹄往下看,就见媳妇抬了抬小下巴,一副大爷等伺候的模样。他找了件不要的衣服给他围着,笑问:“给剪个童化头?”童化头就是前面留长刘海,遮两边耳朵,瞧着模样像儿童,所以叫童化头。   “你敢剪,我就给你弄顶假发编个麻花辫带出去游街。”   叶鸿鹄:……   叶理发师为了不变成叶妹妹,老老实实干活不敢作妖。他的手平日里是耍枪的,还算巧。男人拿着小剪子半蹲着,小心翼翼地动作,不敢一刀剪,而是慢慢地沿着发边剪碎了,剪短了,再给剪出造型。   最后出来的发型十分……**。   叶鸿鹄给剪成了细碎的齐刘海,镜子里的人本来脸就显小,这下更是充满了少年的气息。   林葳蕤冷冷地看着人:“不瞒你说,这个发型十年前就再没出现在我的头上了。”他嘴里的十年明显不是这个世界。   叶鸿鹄咳了咳,没好意思说出自己内心的猥琐想法,只好咔嚓几刀,剪得更加利落。留几许碎发,更添清隽风流。林葳蕤才勉勉强强点头。   外头拿着一堆急待批阅文件的吴冕苦着脸等人,拿着姜茶的阿福都没那个胆子这时候去敲门。   ·   酒窖里,飞扬李正跟在林葳蕤身后看他探酒,嘴里一直念叨奶茶店的事情。林葳蕤将冬天里酿的一批清露酿分了二十几瓶送到了襄城,让林四婶自己安排送人,当初他送了清露酿给林四夫人,结果阴差阳错到了都督夫人手中,四夫人也因此跟都督夫人成了闺中密友,而四夫人对他帮助良多。剩下的清露酿便让人放在酒店里当配酒。   春天回暖后,曾白玉就一直跟他反应,酒窖里的酒水经过一个冬天的消耗快要告罄了。神仙酿和屠苏酒酿来费时费力,林葳蕤早就在琢磨着一种发酵时间短一些的酒。他翻了一屋子古籍文献,又结合自己在现代的经验,自酿了冷泉酒。冷泉酒用了空间里的一种叫做冬椿的白色茎块,《庄子·逍遥游》里记载上古有大椿者八千年为春,八千年为秋。这冬椿可能是他们的远方亲戚,只在冬天生长,八十天为冬,到第八十一天摘下来可治热疾。做成酒曲入酒无色,且酒泛冷香,因此得名冷泉酒,这就春秋季节酿制时间为七八天,夏日则更短一些。   林葳蕤之前尝试酿过一坛,味道不错,今日首批大规模冷泉酒已经发好,他在酒窖里走来走去,时不时敲打酒坛,有些发出清脆的声音,有些则沉闷不已,那些声响清脆的通通都被曾白玉叫人来搬了出去转到地窖里去藏着。   飞扬李跟着林葳蕤路过大厅,看见一眼姑苏热情的同她打招呼。他俩将来可是革命战友呢!   林葳蕤瞄了一眼姑苏旁边的几位小姐,没有说话,倒是飞扬李好奇:“那几位小姐是谁?”   “留家的和其他几大家族的。”   留稚拙又带着一群小姐妹来找姑苏了,这位大小姐自从身体好了之后,便不再被家人看得比易碎的瓷娃娃还紧,而是被允许多多出来和亲近的各家小姐们走动。   这也是道一天师说的,他此前曾断言留稚拙有大机遇,既然前途无量,自然不能把本应该在九天翱翔的凰鸟关在深闺养成金丝雀。   留稚拙她因着家世和谈吐,周围自然不缺同样家世显赫的闺友,但这位如兰高雅的大小姐自从上次宴会尝到了有凤来居的糕点和姜撞奶之后,便彻底被征服了。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那这水肯定也是淌着蜜的水。即使是再厉害的大小姐也好这口甜,更别说人有凤来居做出来的甜点格外让人无法抗拒。   此刻她和一群闺蜜便和姑苏一起喝着千金茶泡的奶茶,小口小口秀气地吃着提拉米苏和泡芙,安静的午后,奶茶袅袅,糕点的奇香氤氲。这群人当中就只有小姑苏的出身最低,但能够跟留稚拙交好,这群大小姐们也不是个只看人身份的。她们是很讲究,欣赏品位很高的才女。   但相处下来,人姑苏姑娘无论是身上穿的还是谈吐上,都别出心裁不落俗套,完全看不出是出身乡下没有教养的粗鄙人,穿的甚至比她们还时髦,而且人家不仅识字,还会讲英语哩!   就算是出生良好的世家小姐里头也有不会讲英语的,不是名媛就一定精通八国语言的。这不是学没学的问题,而是学习天赋问题,而姑苏就是那种学习能力极强的人。当初大少爷给她的西点书,如今她已经将其中全部的糕点样式学会,还学会了举一反三,加入自己的想法。林葳蕤就曾说过,这女娃娃除聪明外,人家还好学。飞扬李当初在襄城教英语,就只有她学的最认真。至于衣着谈吐,这很简单,当你有个对审美、行为要求严格到若是你的衣着品味有一丁点伤了他的眼,就得面对他毫无保留毒舌的老板时,自然是受益匪浅。    第74章 癸丑年清明·小仙女   得益于姑苏一手好手艺, 她在这个小团体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别看她现在能跟几位真正的大小姐平起平坐,轻声谈笑。但是半个月前小姑娘接待留稚拙的时候, 忐忑到不行,为此还找上了大少爷。   林葳蕤只问了一句:“想做伺候人的还是被人伺候的?”   姑苏彼时低着头,手抓得衣角都皱了,想了很久才轻轻地说了一句:“不想当一辈子的厨娘。”   “既然想做小姐, 就要拿出小姐的架势来。低着头干嘛?”   姑苏立马抬头挺胸, 看着大少爷的眼神,就跟看神明似的热烈。   林葳蕤没看她, 继续看着手里的报纸, 嘴里却不忘嫌弃:“下次换件衣裳, 丑死了。”他的语气不好,但是小姑苏早就知道他口硬心软了,又说了一连串吉利话才笑嘻嘻地走了。大宝知道姑苏跟留家大小姐等人走得近, 也只找过她叮嘱:“现在讲究新世纪人人平等,无需觉得低人一头。不过跟她们出去玩, 手艺也不能落下。”他是知道, 大少爷对姑苏的安排的。姑苏不同他们这些男弟子, 她颠勺力气不够,在中厨一道没有天赋,擅长的是点心和饮品制作, 所以大少爷早早就有了念头, 要让她跟飞扬少爷一起另起山头。现在结识一些人脉, 进入奉天的上层圈子, 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林!我最近闲的浑身不得劲,装修我一直在盯着,眼看着夏天就快到了,我们的店何时开呀?”   因为林大少定做的一批机器还没到,这奶茶店的选址都选好了——就租在酒店旁边商业区,就是不开张。飞扬李为这事天天到他跟前烦他,次次都在念叨,这次也是如此,林葳蕤不耐烦地要轰走他。   飞扬李比了个闭嘴的动作,然后过没多久,又兴致勃勃地提起另一事:“林!你还记得萧亦侦吗?”   林葳蕤对此人毫无交集,不过不妨碍他记忆力好。萧亦侦同样是留美的华夏学子,和他们是同校校友,不过比飞扬李和林葳蕤他们低两届。当年林葳蕤修完科学学位后,转去了另一所大学去读农学,萧亦侦才刚到美国就读一年。   “林你知道吗?密斯脱萧归国后也到了奉天任职!昨日他在乾元街遇见我,便同我说起近日拟召开同学会之事,与会之人皆是共同留美的学子,不知道当中有无当年对你暗许芳心的密斯吴?”   他这话声音不小,最后一句话更是因为激动直接喊了出来,周围忙碌的人都听到了,气氛突然安静,众人表情十分古怪。   林葳蕤乜了他一眼,“你别败坏人家姑娘家和我的名声。”   飞扬李讪讪笑了,也知道自己这样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不合适,压低声音道:“我又没胡说,密斯吴对你殷勤至此,还为你转了同一所学校。没想到林你竟然这般不怜香惜玉,竟然拿了学位便独自一人乘船回了国。”   “我拿了学位不回国,难不成等你?”   飞扬李嘿了一声,“好了好了我不说了,林你真经不起玩笑。我同你说,我已经答应了人家要去参会,还帮你也要了一张请帖呢!”   林葳蕤上了楼梯,“我不去。”话音刚落,他的大腿上有了一坨重物,脚抬了抬,发现无法动弹。   飞扬李抱着他的大腿,“林!多好的机会,你一定要去啊!”   林葳蕤狐疑:“你做了什么?为何定要我去?”   飞扬李吞吞吐吐,“没做什么啊,就人多热闹啊。”   这时武文刚好进屋来,林葳蕤朝他示意,指着自己腿上的挂件,“麻烦武文了。丢到外头就行。”   飞扬李见他这般冷酷无情,全然不顾同学情谊,赶紧招了,“因为我答应了那萧亦侦要帮忙拉一些人去,作为交换,他便帮我邀请密斯郦同去同学会。”   郦冷云是飞扬李梦中情人,当然他还有无数个不同名字的梦中情人,这是最喜欢的一个。林大少凉凉看他,“你家费恩同意了?”   飞扬李被他一噎,然后一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潇洒模样,“这不是他现在不知道嘛,再说了,林,就算我真的有双重人格,那也是同一个人啊!”所以他同意不就好了?   林葳蕤哦了一声,眼神戏谑。   “所以林你到底去吗?”   “好,我去了。”   “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啊,难得相聚,错过你可能终身后……咦,林你答应了?”   林葳蕤趁他放松了手,一脚踢开了他,上了楼。能看这个傻子的戏,干嘛不去?林大少吃黑芝麻汤圆长大的,切开也是黑的。   翌日他便收到了一份知单,上书:明日为阴历三月三上巳节,凡我留学才子佳人,皆邀宴饮,情意交流,往来常在。即恳台驾与明日上午十时,驾临乾元街有凤来居高档酒店牡丹亭包厢。奉天留洋学会启。   ·   林葳蕤往碗里投着用鲜贝和水草做成的鱼食,面前天青色釉碗里的一尾鱼儿没有去追逐那些鲜美的食物,而是用鱼嘴亲热地啄着他细长的手指,林葳蕤被手上的痒意弄的,曲起手指,戳了戳鱼儿的肚子,“小仙女,悠着点,再大点,就要被吃掉了。”   青釉碗里游着的是那尾专门被人从襄城运到奉天的伏仙鱼,原本只有一指长,如今已经是成人一个半巴掌大了。通体银白,在阳光下像是上好的银丝乔流淌,就连粉色的鱼眼也大了一圈。林葳蕤养过一阵日子,给取了个小仙女的名,小仙女的寄主叶四哥对这个名字十分不满,并且很有危机感,曾表示这鱼还不定是雌的呢,为什么不可以改成小仙男。被林大少以难听的理由强行拒绝了。   跟着小仙女一起来的鱼友可没它这么好待遇,还住着宋朝汝窑的青釉古董,其他三尾锦鲤均被投放在大型鱼缸里,整日里出来见客。因为太胖了完全规避了林大少对盘中餐的审美,但是却也招来了其他人的觊觎。   “大少爷,又有客人想要买大堂里的锦鲤。”   林葳蕤眼皮都没抬,对着镜子整理衣袖,随意问道:“这次开出了什么价?”   曾白玉也觉得不可思议,“是中兴银行的钱行长提出的要求,他说他们银行大堂就缺一个可以展现他们应有身份的摆设,要买那条身上有’聚‘字的锦鲤,到时候用鱼缸装起来,估计是为了讨聚宝盆的好彩头,竟然开出了一万大洋的高价!大少您说我们这次答应了吗?这次的价格可比上次翻了一倍!”   “不卖。全都不卖。”   “可是……”他还是暗自嘀咕,怎么会有人钱多至此,想要用一万大洋只买一尾锦鲤呢?还有人不卖的!   林葳蕤斜眼乜他,曾白玉赶紧应好,又听得大少说道:“给午时牡丹亭那间包厢每客免费上一份南瓜帽。”   曾白玉回想了一下,“那是滕家三公子的宴会。大少,那滕三少有什么过人之处?”   “想多了,只是我的同学会。”   曾白玉反应过来又是惊讶,大少今日要去参加同学会!这可是大新闻!他即刻又保证:“小的保准让大少的朋友宾至如归。”   “不是朋友,只是不认识的同学。”这可是大少第一次同学会啊,曾白玉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给大少献殷勤的机会,早就已经想到要给包厢多添加几个伺候的人和加哪些菜色了,哪还听他讲。    第75章 癸丑年清明·吴璎容   牡丹亭厢房里, 上午不到约定的十时,已经陆陆续续坐了不少人,说是同学会, 其实不是校友的也可以参加,知单上写的就是留美诸人,说白了,这就是一个抱团交际活动。组织这场同学会的人不知是要作何大文章,竟是下了重本,将同学会的地点定在了有凤来居。   梁仲永今日早早到了酒店, 拿着请帖在服务生的招待下,一路穿过铺着羊毛毯的走廊, 所见之人都是贵不可言之人, 心中早已想法连连。   他家原是一乡下小地主,家境若是不比其他达官贵人,倒是称得上殷实,是以他才可以自费留洋。他申请的学校属于有钱便能入学的一所美国三流大学,算不上真正的名校。他在国外混了两三年, 眼见着要毕业了,可诸多门课皆不合格,大学他不给毕业。   拿不了毕业文凭,家里汇的生活费又快挥霍完了, 梁仲永只得收拾行囊灰溜溜地打算回国。回国前他为文凭之事烦恼地地险些得了癔症, 毕竟他出国留学就是为了一纸文凭, 若是没有这个, 那梁老爷跟前那关过不去不说,别人又将如何看他。   这时平日里同他一起胡混的友人给他出了个主意。于是,跟他一起乘船回国的,还有他在国外花一百美元伪造的一张斯坦福大学文凭。回国后,凭着这个,他被人奉为座上宾,高薪聘请到了大学里当教授,获称一声先生。   可笑的是,最终让他声名狼藉的不是他的裸照一事暴露,而是他在学校里和一女学生有染。若只是和一女学生媾和,或许只是在师德伦理上有些欠缺,旁人倒也可以看做是年轻男女的情难自已。可坏就坏在这女学生家里是早早给订了亲的,男方家大业大,找上门来才发现小娘子早有了身孕,事情立马闹开了。   若是梁仲永是个负责任的男人,事情到了这般境地,他就该把小娘子娶进门,换个地方生活,两口子日子美美满满,旁人的指指点点又如何?   可惜,他搞大了姑娘家的肚子,又惧怕男方家里人的报复,竟然推说是女学生勾引的他,收拾行囊跑路了!连夜乘火车到了襄城投靠一友人,又拿着裸照去忽悠了人,在小学学堂里找了一份教书先生的工作度日。可怜了那位被一个人留下的女学生却是受不了世人的评头论足,竟然投河自尽,年纪轻轻便香消玉陨了。   身上背了两命的梁仲永却是自觉受了有权有势之人的迫害,自比古人嵇康阮籍之流,才屈居在了一所小学学堂里教书,白白浪费了一身才华,终日里醉酒浇愁,尤是格外憎恨那些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的学堂学生,平日里对待多横眉竖眼,没想到在外人眼里,竟意外有了清高不屑权贵的好名声,真可谓可笑至极。   今年三月的时候他在一位赏识他的友人的引荐下,在奉天教育局找了一份管理书籍的差事。但到底不甘平庸与此。偶然得知有这么一个同学会,且组织之人还是奉天有名的縢家二子縢文祺,心底生了波澜,立马就找了门路拿到了一张请帖,准备搭上縢家这条线。   此刻他的友人正为他引荐其他人,来的人三教九流,多得是互相之间不认识的。很多人也是交谈之后才发现原来他们曾经是校友。   梁仲永文质彬彬,带着金边眼镜,梳着大背头,皮囊不错,旁人又听别人介绍他是拿的美国斯坦福大学的文凭,如今正在教育局工作,也乐意和他说上几句,因着相貌英俊,更受女客们青睐。梁仲永很快便融入到了这个名校毕业的学子的圈子当中,心中春风得意,面上斯文有礼。   有凤来居的包厢是厢房式的设计,除了用餐厅外,还有供客人们短暂休息的房间和商谈要事的谈话厅。利用木质雕花圆门隔成几处空间,房间摆设中西结合,往外走有可以眺望整个白河远景的大阳台,酒店还安排了谈古筝唱小曲的艺人,可谓是极尽奢华。   因为华夏语言博大精深,各地的方言离得远了就是第二门语言,所以此刻尽管都是华夏人在场,但是来自天南海北的学子们却是用英语交流的,配上人们完全西化的打扮,这在北京话定天下的局面出现以前,是很有意思的场景。   过了一会,包厢房门被推开了,进来了一男一女,身后跟着一群先生小姐。   刚才还在跟梁仲永说话的人立马高声道:“密斯脱滕和密斯吴来了呀!”   最先进门的人便是今日宴会的组织人滕家二少滕文祺,他进门后,首先做了一个女士优先的动作,请他身边的一位年轻标致的小姐先入座。   那位小姐实在是生得俏丽,眉眼美艳,说话声娇滴滴的,犹如花园里精心栽培的娇艳欲滴的玫瑰,眼睛亮得好似含着一团火,通身的打扮也格外时髦大胆,梳着小卷西式头,身上穿着一件黑红两色蕾丝洋裙子,领口不高,露出雪白的脖颈来,就连袖子都是卷边绣花蕾丝,短短的,没有遮住手腕。   在座的男士自从这位女士进来后,在与旁人说话时,大半的心神都放在了她的身上。梁仲永自然不例外,他身不由己地眼神跟随着,内心犹如触电般,顷刻间便陷入了爱河。   这可真是猛烈而又急促的爱情,像是一场冥冥之中的指引,让我来到这里,见到这朵骄阳玫瑰。   “密斯脱梁?”旁人见他说话说着说着没了声响,只顾着发愣,唤他,“你在想什么?”   梁仲永笑了笑,扶了抚眼镜,“方才灵感来了,想作诗罢了。”   “密斯脱梁不愧是斯坦福大学的高材生,到哪都不忘学问,那这诗做出来可得给我们欣赏欣赏!”   梁仲永做谦虚状,笑道:“不敢不敢,只是偶感有发罢了。”   随后,他装作随意地问起:“那边那位小姐是何家闺秀?面生的很。”   友人便给他介绍,“密斯脱梁刚来奉天,可能没听过密斯吴。吴大小姐出身名门吴家,你可能听说过她的祖父前清翰林吴太严,她的哥哥如今是大帅底下二十八师的二团团长,是奉天的新贵人物。当然大小姐本身也是个妙人,上了女学之后便到了美国的麻省理工留学,精通三国语言,如今正在国内创办所谓的女权杂志。”   梁仲永面上听着应着,心底更是像染了大小姐眼中的小火苗一般,燎原得很。   “大小姐是个从头到尾的新式人物,据说她身上穿着的衣服都是从国外运过来,而且一件衣服从来不穿第二遍,她还说那些穿着长袍马褂的人就像是地底下挖出来的老古董。”   “可我们今日聚会便是中餐菜馆?这会不会犯了大小姐的禁忌?”   “没事,据说大小姐从前不吃,但是有一年之后便开始吃了。”   梁仲永一一在心底记下。这时滕文祺也一一和在座学子们寒暄完,来到了梁仲永跟前,“这位先生面生的很。”   友人再次替他做了一番介绍后,“无伤初来奉天,想要多结交一些志同道合的人,我便将他带了来,子韬兄不介意吧?”   滕文祺看着梁仲永的眼神便更加友好了,“岂会介意,还要欢迎密斯脱梁参会,同是留洋学子,又都是在奉天,日后可要多多往来。”   梁仲永自然无不应下的,彼此交换了名片。   吴璎容被男男女女簇拥在中间,因着显赫的家世,人人都将她捧着哄着,她犹如花蝴蝶一般,人群中不时传出她娇媚的笑声。   过了会,只听她在另一边娇声道:“滕三儿,这都什么时辰,这席还开不开啊?今儿个可是你说的,寻到了一家味道绝佳的中餐馆本小姐才来的,若是不好吃,我可要让我哥哥扒了你的皮。”她话里说要扒了人家的皮,但声音却是娇滴滴的,旁人听了只当她在撒娇,也不恼。   滕家比吴家稍微低了一个档次,滕文祺被大小姐使唤惯了,自然不在乎她的话,连连告饶,“我的大小姐,要是这里的东西不好吃,我的皮你尽管扒去。不当家不知茶米油盐贵,你是不知道这家酒店的包厢多难定,我为了请你这顿还是借了我大哥的贵宾卡才订下的。”   “贵宾卡是什么东西?”吴大小姐倒是新奇起了这个。吃过有凤来居的人给她解释了一番,她便说:“这东西好,回头要让我哥哥也给我弄一张。”谁都知道,吴家长公子在大帅面前得力外,还是个出了名的宠妹妹,你惹了他没关系,但要是敢让他的妹妹掉一滴眼泪,他能让你全家都成为殃及池鱼的池鱼。   不过她眼睛一转,又笑骂,“这家酒店来头这么大?连你这家滕家老三的面子都不给?怕是你滕小三没本事吧!”   滕文祺知道这大小姐高高在上惯了,真正的大佬不会去故意为难她一个小姑娘,底下的人又都是畏惧吴家势力的,所以她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怕是忘记了还有站在云层顶端里的人。他无意解释,反正她大小姐天大的事儿都有她大哥顶着,不像他这种地位处境尴尬的,要想出头,就得靠自己。毕竟如今靠祖上的荫蔽已经不成了。   不过滕文祺听大小姐在催,便赶紧清点了人数,又问了在座的人:“大家瞧瞧还有那位同学没到的?若是全到了,我就让他们上菜了。”   他声音刚下,房门就被打开了,一阵俏皮的声音传来,“我来啦!抱歉抱歉诸位我来晚了。”    第76章 癸丑年清明·大人物   来者的声音太过具有标志性,恐怕在座各位但凡知道这么一号人物的此刻都是心头一亮, 惊道滕文祺竟然能请到这么一尊大佛, 不过眼前惊喜的留美学子们还不知道, 今日天瞎了的事情多了去了, 还有更大的佛呢。   滕文祺率先朝来人走去, 嘴上是面对他人时绝没有的热情, 张开双手就是一个西式的拥抱,好歹顾及到国内,没有来个贴面礼。   “不晚不晚,我们还未开席呢,若是早知道费恩学长要来子韬肯定要到门口迎接啊!学长怎么回华夏了,托里教授当初不是说要将学长留校任教吗?”   飞扬李在滕子琪留美期间,因着同是华夏人又是同系学弟对他颇有照顾, 然而这不是他奉天滕三公子态度热切的原因。他的热情完全是因为眼前看上去嬉皮笑脸的小年轻在化学方面有着惊人的才华, 而滕家最近有意响应民国政府举办实业的号召,进军民生行业。   滕文祺自己虽然留学美国读的也是名校化工系,但是并没有天赋,除了练了外语化学方面的东西只是学了个皮毛,因此他这次组织同学会便是存了笼络人才的想法,办实业有两样东西最重要——技术和资金!滕家不缺钱, 就缺人才。长房的堂哥是滕家嫡长子,将来势必继承家业, 滕家至今未分家, 到时候他这个縢家二房的滕三少处境就非常尴尬。   滕家的祖父近日正在物色这方面的留学归国才子, 滕文祺要是能在滕家新建的化工厂有所建树,便能入了老太爷的青眼。   他也是没想到撒出去的知单竟然能网到费恩李这尾大鱼!简直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想当初在麻省理工甚至是周围大学的华人圈子里,有两人可以说是最顶尖的存在。在海外,洋人们自然不管你的家世在华夏多显赫,尤其是麻省理工的教授们都是脑海里只有学术的研究狂人,学生只看你的研究成果和成绩!   而费恩李作为洋人教授们的最得意门生,加上乐观热情和谁都能打成一片的天性,自然而然成为了他们那一个圈子的领头人之一。至于另外一位领头人,滕文祺摇摇头,那是一个更加不可言说的存在了。   就连众星捧月的吴大小姐见飞扬李来了,都走了出来,同他笑着打了招呼。不远处看着的梁仲永面上笑着,但是内心却是有些冷眼不忿,来的人穿着不旧不新的衣裳,连领带都打的歪歪斜斜,更别说绅士必备的礼帽和文明仗了,脸上还戴着一副有些滑稽的圆框眼镜,实在是看上去穷酸气十足。可就是这么一个人,硬生生吸引走了身份最高的两个人甚至是全场的目光。   “天哪!没想到滕三少今日能请来费恩!实在是太意外了!”   “他不是应该留在美国吗?那些洋鬼子教授竟然会放他回来!”   校友当中当即有人挤了出来,一张胖脸挤出了菊花笑道:“费恩学长!我还想着你今日怎么这么晚,莫不是放了我的鸽子!”   飞扬李见到小学弟也很开心,彼此拥抱之后,他跟那位邀请他的人解释:“怎么会,说好了要来捧你们的场,我人在奉天自然不会食言。今日起晚了嘛!不过,我还真的替你拉了人来。没有食言吧?你答应我的事做到了没?”   胖子夸张地望这望那,“学长叫来的人呢?我怎么没看到?难道密斯脱梁是你请来的?”   “不是密斯脱梁。诶,这会子人到了没?他答应了我要来的,要是没来,我……我好像也没有法子。”   那位邀请他的校友是帮着滕文祺组织的人,这会子骄傲地用眼神看了滕文祺一眼,“三少,怎么样?我可按照你的吩咐,多拉了当年的学长们来。你看费恩学长够分量了吧?”   滕文祺心说这真是太合我意了,便也朝他拱手感谢一番,决心日后再还这个人情。   縢文祺不知道他请的人是谁,不过他转了一圈,没见到方才没交际到的人,便说道:“没事,哪位大人物能得费恩学长你这么大关注,反正今日在场恐怕都没有比学长还要重要的人物了。”他最后一句话是压低了声音说的,还是有点分寸的。   飞扬李眼看着没找到约定的人,心里也急了,他急着开口,“诶,他挺重要的呀!就是你一直都想结交的林啊!他答应了要来肯定不会放我鸽子的。”   他这一声林刚出口,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吴大小姐,她娇羞着一张小脸,竟然是惊喜地叫出了声!“林!是我认识的那位林吗?”   縢文祺也是满脸不可思议,“林?!林先生怎么会在这里?他现在在哪?”   与会的人莫名其妙,很多人都不认识这位叫做林的人物,毕竟这些先生小姐们到美留学的时日不长,对已经毕业转校的林葳蕤自然不熟悉,也只有滕文祺这些比他们早一年的才知道这么一号低调到不行的还是风云的人物。   飞扬李点头,便说道:“他就在这里,我去请他过来。”他说着就风一样的出去了,留下恍惚的众人。   吴大小姐立即便和闺友入了卫生间,显然是打算再去梳妆打扮一番。而滕文祺也是坐立难安,他都有些后悔刚才自己为什么没有及时开口,跟着飞扬李出去请人了。   大家一大群人在底下等着一个不知名的人物,都是心高气傲的主,放外头再不济都是被人先生教授的叫,此刻面上不显,但是心中难免有不满之处。   有些人读死了书情商低,这会子觉得自己被怠慢了,也不管在座各位怎么想就开口,“怎么那位先生在这里还不过来,难不成刚才那位先生说的在这里,是在这里工作走不开?”   他这话也是冲着一口气就出了口,不过大家确实听到了那位费恩先生是这么说的,自然也都想到了这面上。这就非常尴尬了,好好的一个留洋先生,回国后竟然是落魄到了在酒店里工作了。想想他们在等的就是一个酒店跑堂的,再不济,是个账房先生,还是令人心里不快。   梁仲永也看到了众人眼中存有的心里不慎流出的轻视,温和劝道:“即使是在酒店工作又如何,现在民国了,讲究的是人人平等,等下那位先生来了,我们也要好好招待他。”   别人只当他品行高洁,反倒夸起了梁仲永的观念文明,人品绝佳。   再说滕文祺恍恍惚惚地在门口等着人,都不知道里头发生了什么,要是知道了,估计得把这段对话当成未来一整年的笑料。此刻他来回踱着步,在心里打着腹稿待会见到来人后应该采取什么态度。   哪成想还未决出最佳方案,牡丹亭的门就被人敲了几下,縢文祺倒吸口气,立马上前打开门,双手都有汗了,脸上恭敬而又不失合宜的笑容挂上,却见到的是酒店上菜的服务生。   他笑容落下,让人进了门,未想到后头还有人。飞扬李见到他在门口便喊他,“你看我没食言吧,来,林,介绍一下,这是滕文祺,你还记得吗?”他又朝滕文祺道:“当初你还在和我可惜未能和林结交,如今我把人请来了,你可要好好把握啊!”   滕文祺被这一出搅得,就见着不远处走廊走来一位身材颀长的青年,青年面色是异于常人的白,一身月牙白长衫,全素白,只在脖颈处做文章,绣着一簇簇绽放的茱萸,犹如凰鸟烈火重生的极致美感。   这一身寻常人穿来素净,在他身上只觉得唯有这种衣裳才更加衬托出主人的华丽。   人到了跟前,林葳蕤淡淡看了滕文祺一眼,只一眼就将还在呆愣中的滕文祺给唤回了魂,滕文祺的态度比起之前见到飞扬李还要热烈百倍,“林先生!今日同学会能得林先生光临,真是蓬荜生辉!”   他心潮澎湃,立马推开了门,对屋内众人道:“大家快来来!林先生来了!”   里头起码有一半的人是不认识林葳蕤和飞扬李的,认识的人又不知道一些最顶级圈子里不为人知的事情,所以态度不算热切,不过已经梳妆完毕的吴大小姐却是一反常态的,上前去,她一双眼眸像沾了水,含情脉脉,“林!好久不见,你当初怎么一声不吭就回国了,你最近还好吗?”   林葳蕤扫了她一眼,眼神分明透着干卿何事的意味,态度依旧是不冷不淡,“想回国就回国了。”他话里的意思委婉,就是我想回国就回,不用跟你吴大小姐报备吧?咱俩又不熟。   吴大小姐被他这话气着了,又不舍得朝他发脾气,眼睛都红了,看着挺委屈的,微嘟着嘴唇看他,要是旁人恐怕这会都抱大腿上去哄了,但就跟媚眼翻给了瞎子看,眼前的青年人依旧是那副风光霁月,距离遥远的模样,正在同飞扬李说话,压根没看她。   大小姐脾气发不出,就朝身边人发泄,“这都什么时辰了,怎么还不开席?这家酒店的人是怎么回事?半天都不见一个人影,本小姐要投诉!还以为排场这么大,招待肯定是比起那些小饭店要差的,没想到不过如此!”   她话刚说完,就莫名感觉身上一冷,抬眼就看到刚才还在跟人说话的青年正面无表情看着她。   吴璎容见他看来,以为他也赞同自己的话,立马又顺着话将酒店贬了一通,可惜她说完,青年看着的眼神更冷了,只听他一双凌厉的丹凤眼瞧来,像含了冰渣子,“酒店之前是按照你们不喜被外人打扰的要求才没有派一个服务生过来,而上菜刚才也上了,是你们一直堵在门口说话罢了,没揭盖罢了。恕我直言,你们的投诉酒店无法受理。如果客人再无理取闹,酒店方面会考虑将贵宾卡降级或是收回。”   他这话不可谓是很不客气了,吴璎容立马就一副被他说的要哭出来的模样,旁边见他来了就一直成为全场焦点的梁仲永原本只是心头不满,这会便自以为绅士风度地站了出来,“这位先生未免说话太过分了些,密斯吴心底善良,天真无暇,想来刚才只是无心之言,林先生太较真了些。”   他这话一出,旁人立刻无缝接道:“这位林先生知道的这么清楚,难不成是在这工作?好歹是留学归国的才子,就算是找一口饭吃,待在酒店做个账房先生未免也太大材小用了,我那有份一个月五块大洋的报社文书工作,不如林先生应了去?”   话音刚落,却没有多少人附和,场面一时安静,唯有滕文祺一脸见了鬼的表情。    第77章 癸丑年清明·陷害起   就在滕文祺想要迫切开口说些什么的时候,厢房外有人敲门。   滕文祺一口气憋着, 吐不出来吞不戏下, 别提多难受了,是以他不耐烦道:“进来。”   哪想进来的是有凤来居的大掌柜曾白玉, 他只得将少爷脸色也尽数散了去。毕竟这位从前是大帅跟前办事的, 如今还是有凤来居的管事。   他见人进来还十分奇怪, “不知曾先生有何事?”曾白玉朝他点头问好,然后就朝他走来, 不, 是朝他身边正站着的林葳蕤走来,只见就连他都不能耍脸色的曾白玉恭敬地半弯下腰,朝林葳蕤附耳。   林葳蕤听完,原本懒散的脸色立马冷了下来, 他转头朝身边的飞扬李低声说了几句, 又朝滕文祺道:“酒店还有要务, 林某失陪了。诸位用餐愉快。”他说完转身就走,曾白玉跟在他后头, 落后半步也走了。   滕文祺想要拦住人,好不容易见到林学长,如何也不能放他走啊。   飞扬李便解释:“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惹了他, 我们这时候还是不要去触林的霉头好, 他发起脾气来可是连叶都挡不住。”   滕文祺一时没注意他口中的叶, 不解:“林先生为何需要去管酒店的事?”在他看来, 这般惊才绝艳的人物, 无论如何林先生都不至于是一个酒店的账房先生。   这下轮到飞扬李困惑了,“你们不知道吗?有凤来居就是林名下的酒店啊!”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之间才恍然大悟,唯独方才桀骜地开口想要介绍报社工作给林葳蕤,实则意图羞辱的那位先生此刻脸皮涨得通红,倏而脸色煞白,变脸之快实在是令人惊奇。   有凤来居的东家是何许人也?这位先生年纪轻轻不过二十,但是前是京师大学堂的才子,后又留洋海外,归国后创下有凤来居这一达官贵族趋之的产业,背后家产肯定颇丰。   且所有有门路的人都知道,这位林大少背后站着的是整个东北六省的王!单凭这层身份,这位就是一位人人巴结的主。哪还需要他一个小小的报社主编来施舍一个每月不过五块大洋的工作?简直就是笑话。飞扬李的这句疑问犹如一巴掌,打在他脸上此刻犹如火烧般火辣辣地疼,在疼痛之余还伴随着惊慌。   而方才上演了一绅士风度好戏的梁仲永虽然没有像他那般引人嘲讽,不过他此刻也是心下骇骇。他终于记起来了,为何乍一听到有凤来居这个名字这么熟悉,襄城林家大少不就是有凤来居的东家?那林家大少如何来了奉天,竟然还搭上了叶大帅的势?   那位叫来飞扬李的胖先生试探地问:“林先生是什么身份,也是我们的校友吗?”   滕文祺见众人面色各异,虽也在心底有些埋怨这些没有一点眼力劲的人,不过面上还是一副温和公子模样,叫来众人入座圆桌。此刻已是接近饭点,但诸位先生小姐方才只是交谈,不费气力的活,因此肚子倒也还好。   滕文祺邀飞扬李坐上座,被他拒绝了,滕文祺是今日宴会的组织人,飞扬李自然饶是再大大咧咧,也明白不能抢主人家的风头,况且那位他心心念念的密斯郦也被胖先生安排入坐在了他旁边。飞扬李心底是真正的飞扬,上了桌便同她聊天。   滕文祺等人入坐,才向不认识林先生的人开口介绍,“方才那位林先生早年也是在美留学的,不过在座绝大多数人不曾见过他,因为他仅用时三年时间,便获得了麻省理工学院的科学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学位,”这在当时,简直不可思议,因为这不仅创造了麻省理工学院建校以来的记录,而且至今未被打破。滕文祺出国那年,在洋人嘴巴里听到最多的两个华夏人名字就是林和费恩。   后来这位姓林的华夏年轻人做出的事情更是屡屡出人意料,“不过后来尽管教授们不断挽留,甚至要聘请他作为客座教授,但林先生还是转入了康奈尔大学主修作物育种,这次更短,他用两年时间,便拿到了农学博士的学位。学问之高,实在令我敬佩。”更加隐秘的事情,滕文祺没有说。但是他目前所说的内容就足够众人好好消化了。   入座后一开始的气氛不算太好,众人各怀心思,神情不自然的大有人在。对于这位林先生的传奇事迹,有的人仰慕钦佩,有的人为刚才的乌龙介怀,一些人则是内心的妒忌狂野生长。   等到桌上酒店的饭菜罩着的金银圆盖被人一瞬间打开后,光影错落之间,只让人疑心食物在发光,继而一阵属于食物特有的香气化成飓风席卷而来,他们这才惊觉原本毫无感觉的肚子开始打起了响仗。   滕文祺点的是大多都是有凤来居的普通菜色,这要是佛跳墙、玉带旸谷汤,掌翼煲这种大菜,一下子上来二十几盅,立马就能让他的钱包瘪下去,他是滕家三少都经不起这么吃的。   不过特有的清汤燕菜、天梯鸭掌,青粉蟹羹,松鼠桂鱼和荷叶粉蒸肉等的珍馐滋味还是让这群从未来过有凤来居的先生小姐们惊叹到全然忘记了刚才的尴尬。滕文祺还大手笔地点了好几盅颇受欢迎的新品酿酒冷泉酒,借着美食,觥筹交错,饭桌上又开始恢复了欢声笑语。   过了一会儿,酒店的服务生又井然有序地送来了二十五盅冬瓜帽。   “我们没定这个吧?”胖先生(我们姑且这么称呼他)奇怪地问招待的小姑娘,小姑娘俏生生道:“这是我们大少特地吩咐后厨送给在座诸位品尝的,还请慢用。”   南瓜盅小巧可爱,端上来的时候还是半个青青嫩嫩的瓜乖乖巧巧地蹲在炖盅里,白的瓜肉,青白相间的瓜皮,中间被人挖空了做成瓜盅里头放入肉丁、火腿、干贝、冬菇、白果、薏米等好料,再浇上高汤炖煮。   飞扬李身边坐着的密斯郦刚回国不久,平日里也多喜西餐,往日里她这会早已为了保持身材而矜持地放下刀叉了,但是这会她已经喝了一碗鲜甜的清汤燕菜,吃了几块入味极致肥而不腻的鸭掌,一碟子粉蒸肉也只剩下些许肉末,可这会子她却只觉得开胃而已。密斯郦心中一边懊恼淑女实在不该在中午吃这么多,一边又止不住期待下一道菜是什么,又有什么惊喜,美食当前,再教养良好的淑女也克制不住。   见到造型如此别致的菜色,密斯郦好奇得很,她身边的飞扬李立马殷勤地替她解释,“这是林研发出的新菜,酒店还未推出的新菜呢,看来我们是第一桌吃到的客人。你瞧这瓜是不是跟我们平日里看到的不一样?”   密斯郦点头:“看着小很多。”   飞扬李:“这就对了。这叫枕瓜,虽然是夏天成熟的,但是瓜落地之时表面会有一层浅浅的白霜,如同冬天里飘着的霜雪,所以又叫冬瓜。这是林的农场里自己培育出来的瓜,瓜小,但是长得快,而且含水特别多,脆得很,听说生吃都是好的。密斯郦可以多吃一些,这道菜不仅不胖,还有益于保持女士的完美体型哦!”   密斯郦一听,果然动心。   滕文祺也觉得面上有光,不过他先前被林先生出现在这里和林先生就是有凤来居的老板这两个消息猛一砸得心神不宁,这会平静了些许才觉出了不对劲,他问道:“吴大小姐去哪了?”   大家面面相觑,好似从开席就没见到吴大小姐了,都要怪啊就得怪那位林先生和美食的出现,拉走了大家所有的心绪,竟是连向来是众人焦点的吴大小姐都给忽略了去。   那么此刻的吴大小姐去哪了呢?这还要从林葳蕤被曾白玉叫走说起。出了包厢,曾白玉便低声朝他解释:“两个闹事的人面生得很,估计是地痞赖皮之流,这会子砸场子也不怕人报复。今日之事来的蹊跷,背后估计还有教唆的人在,只怕他们来阴的。小的立马去查一查。”   林葳蕤头也不抬,手一挥,曾白玉得令,朝他背影一躬身,去做事了。林葳蕤到宴会厅的时候,那些闹事的还在不忿地怒骂:“一盘青菜要价一块大洋,一盅佛跳墙竟然要价二十块大洋,简直是狮子大开口,你们这是在抢钱啊!寻常百姓花一辈子估计都吃不了这里的一道菜,而你们有凤来居却是眼都不眨就日进斗金,大爷我就算有钱也不想花这冤枉钱啊!你们倒是给我说出花来啊!”   他这般借酒装疯,嗓门又大,大厅里近小半的人都被影响到了,此刻都是一脸不舒服地皱着眉头。   另一人长相稍显阴气,他吊着一双三角眼,“听说这有凤来居的招待还有小姑娘呢,呵呵,这可是别的饭店都没见过的,只不知这提供是不是有什么额外服务了。”他这话一出,就扯过一个路过的小姑娘服务生,手里不干净,吓得小姑娘连连尖叫。   林葳蕤眼风凌厉地一扫,本来只是要叫人将人拖出大堂处理了,此刻他却是真正动了怒。他的动作快,有人比他近。旁桌一位身材瘦弱的青年眼见着小姑娘被冒犯,立马上前,将那位无辜被牵连的小姑娘护了过来,挡在她身前,“这位先生的行为未免失礼,一个大男人对一个小姑娘逞什么威风!”   “你小子是哪根葱啊!敢说你大爷我们!”那个一开始嚷嚷的男子站起身来,冲着眼前的青年就是一推搡,力气和身板差距太大,险些将人推到在地,幸好被人从背后扶住了。   吊三角眼的男子看着又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小白脸,不屑道:“怎么,又一个出来英雄救美的?”   林葳蕤朝那些赶来的大兵示意,将人接过去,才转身面对耍横的人,那男子见小白脸身后站着这么多大兵,只以为自己惹到了哪位二世祖,眼底慌乱,不过他想到雇主的吩咐,又镇定道:“你们这是要干什么?青天白日,我一没犯法,二没杀人,难不成还要对我动刀动枪不成?”   “动刀动枪?”林葳蕤嘴角似笑非笑,眼底却是刺骨的炎凉,“对你们这种垃圾,用到这些,太抬举了。”   不等男子反应,林葳蕤一脚就揣向那人膝盖,另外一位想要搭救他的同伴,被武文以同样的方式踹了,双双跪地。   林大少打人,最喜欢踢人膝盖。   叶鸿鹄:为什么?   林大少:跪下叫粑粑啊。   闪光灯的强光一过,武文心里一咯噔,暗道大意了。    第78章 癸丑年清明·又一年   武文正想揪出趁乱偷拍的记者之流, 楼上一声尖利的女声响了起来, 打断了他的动作。   “谁胆大包天敢在本小姐跟前闹事, 林学长你有没有受伤?你们这群废物还站着干什么, 还不快把那群闹事的人都给我抓起来啊!”   不甘心人就这么走了,跟在后头下楼来的吴璎容见到瘦弱的林葳蕤被围在众人中间的场面, 立马就叫喊着让她哥哥派来随身跟着保护她的人动手。   林葳蕤没被闹事的人吓到, 倒是被她的魔音灌耳给吓了一跳,他秀气的眉头蹙起, 看着人呵了一声:“没事,闭嘴。”   吴璎容立马不敢作声,旁边的人跟她解释一番来龙去脉, 她才安下心来,抿着嘴角,脸色娇羞地看着显露淡淡不悦依旧好看的青年。她这不是担心他嘛!   吴璎容还想走到他身边看发生了什么,被她哥哥派来的保镖拦着不让去, 正在闹小姐脾气。   “回去。”   不过眼下就够乱了, 林葳蕤自然不愿意一个千金大小姐在他这里出了什么事, 便开始赶人。那位刚才还在跺着脚不满的大小姐不知想到了什么,眉目含情,虽然担心还是听他的话走了。   临走前还不放心地叮嘱, “林学长放心, 有什么事, 有我哥哥在。谅他们也不敢动你。”说罢就提着裙摆小碎步跑了。   林葳蕤从前只是嫌她烦, 这下倒是被这女娃娃的举止给逗笑了。说到底, 只是因为家世优渥而任性娇蛮的大小姐,倒也没别的坏心思。   旁边默默看着郎才女貌相视而笑的武文小同志:大帅你快来!夫人好像要红杏出墙了!   闹事的人直接被武文和大兵们带走了,估计是连幕后的人都不知道有凤来居居然如此嚣张,竟然真的敢直接抓人。至于那个拍照的记者因为当时人群太多,硬是被人给跑了。武文直觉这其中有着阴谋,抓了人立马就禀告了大帅。   处理了闹事人,林葳蕤转头朝刚才第一个仗义出声的年轻人,他记忆力很好,更何况还跟人合作过一次,自然认出了人来,眼前的年轻人眉目清秀,杏眼含情,楚楚惹人怜,没有丝毫侵略性,林葳蕤莫名觉得对方宛若一只家养小白兔。   刚才就是这样一位瘦弱无害的青年将小姑娘挡在了身前,林大少原本冷着的脸都温和了许多,“感谢原先生仗义执言,今日因一些杂碎之故,害得原先生受到了惊吓,不如安排到客房稍作休息?”   原小岚自从吃过有凤来居的美食后,便时常光临。今日因为景游有事跟船没人陪他来,他便自己上了酒店。本意是想帮忙,奈何身板太弱,还险些被人给掀在地上,他自觉没帮上什么忙,此刻有些郝然笑道,“不必不必,我无碍。今日一事也不过是我坐的近一些才轮得到我出手。林先生不必挂怀。”   “当日和林先生襄城一别,倒是未有机会相交,没想到在这种境况下再遇。这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打不相识‘?”原小岚不似从前不通人情,且不知为何,他对这位林先生颇有好感,难得开了个玩笑。   “上次宴会原先生来了,都没能来得及招呼。不如今日林某做东请先生喝茶?”   “虽然我很想应约,但是实在是对不住,我下午还有一场戏要登台。”原小岚确实很遗憾,他还想着和林先生探讨一下他新作的一出戏呢。   这周围的戏院离得最近的就只有奉天大剧院,林葳蕤:“原先生在奉天大剧院高就?那改日定要去捧场的。”   两人的交谈虽未多热络,但也算君子之交。林葳蕤命人安抚好被打扰到用餐的客人,每人献上一份新品南瓜帽。便要找来曾白玉问问,就见那头被劝走的吴璎容又面上矜持眼带雀跃地跟了上来。   林葳蕤停下来,回头看她,“不知吴小姐还有何要事?”   “林学长,刚才璎容不知这是学长名下产业,说的话多有冒犯,璎容在这里给学长赔不是了。”   林葳蕤回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感情这是她在给刚才在包厢里说的那些话道歉。   “好。”   “哈?”吴大小姐听到这个回答有些卡壳。   “你的道歉,我接受了。”林葳蕤淡淡看向她,这女娃娃怎么听不懂人话?   “……”吴大小姐手里的帕子都快绞断了。时隔这么久,林学长还是这般不解风情。   “还有事情吗?”   “……有!”吴璎容左思右想,一双美目转来转去,她存了同眼前人多相处的小心思,便道:“我找不到包厢了。”所以你送我回包厢吧。   林葳蕤点了点头,没说什么,随手按下了墙边一个不显眼的按钮,不到一分钟,走廊就钻出了一个穿着酒店制服的人员,那人见到大少和一个娇美的陌生小姐站在一起,心底诧异,但还是恭敬地朝他问好:“大少有何吩咐?”   “送这位小姐到牡丹阁。”   “是。”   吴璎容回到包厢,滕文祺刚好出去找了一圈,没找着她回来。见到她回来,他才松了一口气,“吴大小姐,你这是去哪了?到处找不到人,要是被哪个不长眼的欺负了,吴将军还不得不放过我。”   吴璎容乜他一眼,再没有在林葳蕤跟前的娇羞小女人样,“有林来参加,滕三儿你怎么不提前告诉我!”   “你哪知眼睛看出我知道了,费恩学长他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的,他回国后就跟学长一起。”   吴璎容想想也是,这才气消,“算了。”   滕文祺知道吴大小姐那点小心思,准确来说,早就在留美的时候周围亲近的人都知道了。那时候的吴璎容在满地的金发碧眼洋鬼子中一眼见到林葳蕤,大小姐的一颗心便落在了他身上,一发不可收拾。即使是人家一年后入了别的大学进修,她后脚也眼巴巴地跟上去了。可惜神女有意,襄王无梦,就连头脑都不一样。人家两年拿完毕业证书,后脚就离开了美国,可惜除了飞扬李,甚至没人知道林葳蕤的家乡在哪。大小姐见意中人不见了,那叫一个伤心,跟她哥哥通信吵着要回国,被吴老太爷呵斥了一通才不敢作妖。   不过他可不敢对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大小姐说这些重话,只好安抚她:“林先生看来已经是在奉天常驻了,往后总有的是打探他消息的地方。”   两人回了席,除了费恩和林葳蕤这两个天大的意外,此次的同学会最后也算是达到了滕文祺的目标,甚至是超出了。他还向费恩发出了縢家化工厂的邀请,但费恩的态度很含糊,只说他再考虑。滕文祺自信自己给出的待遇绝对令人无法拒绝,因此也不怕他不答应。   滕文祺或者是其他人估计万万没想到,他们认识的费恩其实是个有双重人格的傻帽。费恩犹豫着没答应,是因为眼前的飞扬人格的梦想是要建立开遍全华夏甚至是全世界的奶茶店,赚大把的钱,吃遍所有美食。   而飞扬李顾虑的是他的另外一个人格想不想去。至于林葳蕤所知道的化学天才费恩,当然是不会答应他的了,因为他向来是让着他的另外一个人格的。   曾白玉没查到消息,林葳蕤便也将事情放下。黄昏时分,他踩着晚饭点回了小红楼,住了这么久,竟敢已经习惯了。   今日回来得早,他便入了厨房,打算给房东先生做点好吃的。胖婶见到少爷也不奇怪,虽然酒店忙起来之后,少爷进厨房的时候就少了,但是有空在大帅府还是会下厨的。毕竟大帅就好大少爷这一手手艺。   此刻已经渐渐步入了夏季,夏日的菜肴最好是清爽开胃,大鱼大肉的反而是身体的负担。刚运来的小黄鱼在水桶里活蹦乱跳,处理干净后切成细丁腌好,略略炒过后,倒入鸡蛋液一起。   这时候加入用调料处理过的姜末和醋,便能使一道普普通通的炒鸡蛋变成人间美味赛螃蟹。蛋液下去后必须掌握出锅的时机,保持住蛋中带肉,鱼中含蛋的嫩滑口感。   很简单的一道菜,胖婶就见没一会大少爷就出了锅。旁人见大帅府显赫,富可敌国,每日必定山珍海味不离口,顿顿铺张奢华。其实不然,在大帅府的餐桌上就连有凤来居里头的招牌菜都是少见的,通常都是一些家常小菜。正经吃饭的主子有三位,里头有两位都不忍心大少爷忙完还要回府做一些费事费力的大菜,怕他累着。因此但凡大帅府有大菜,要么是大少自己在实验新菜,要么就是普通老百姓都比较讲究的过年过节。   “林蓁芃呢?”林葳蕤做完几道小菜,就开始实验一道比较麻烦的主食——五谷渔粉。这是一道口味偏酸辣的面汤。泡好的酸菜和泡椒切成细小的末,洒在面汤里,配上新鲜白嫩的水煮草鱼片,熬成奶白色咕噜咕噜冒泡的高汤,吃完一海碗满头大汗,可是胃里暖和,浑身舒爽,头脑也会有片刻微微的麻意,最适合夏天开胃了!   里头的五谷粉可讲究了,是用粳米、粟米、小麦、高粱、薏米这五谷研磨揉成的面,面条细长劲道,嚼劲十足,轻易扯都不断!就算放久了也绝对不会糊掉!因为谷物多面条表面还泛着浅浅的紫色或黄色,实在是好看又好吃。   “小少爷这会应该下学堂了。不过前几天大帅给他请了个教书先生,说是要好好补一下他的国文。”   “给他端几个青团去。”这几天是清明,有凤来居也有卖青团,做的不多,纯粹就是响应时节,可就是这么一块碧玉似的南方小糕点,硬是每天都是老长的队,每日必定早早就告了罄。   大帅府邸因为有林葳蕤这个骨子里南方人在的缘故,自然不缺青团。不过所有人都最爱吃林葳蕤做的,吃过了他亲手做的,再去尝别人的手艺,哪怕这些人都是他教出来的学生,也觉着味道不同,不得劲。   林葳蕤虽然嘴上啧啧说着麻烦,不过前日还是口是心非地花了半天时间,做了足够全府山下人吃半月的小青团。青团只要上锅蒸过就可以吃,平日里可以存放很久。可惜林葳蕤低估了众人的胃口,或者是自己的手艺,还不到三日,这原本够吃半月的青团也跟酒店一样,快告罄了。    第79章 癸丑年清明·雪花糕   林葳蕤听说叶四哥给林小芃找了先生, 洗手作完羹汤后, 换了一身月白牙色的长衫, 去了给林小芃安排的小书房。他站在窗前没有出声,默默看了好一阵。   林蓁芃这孩子从小无父无母,林葳蕤自己也是无父无母长大的,捡了一个便宜弟弟也没有多上心。在他看来,没让小孩饿着冷着, 没让他被人无端欺辱,已经是最大的宠溺了, 过于保护, 让一个孩子在无忧无虑的环境下长大, 才会毁掉他。林葳蕤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向来信奉弱肉强食在的原则,因此对于这个便宜弟弟,也是要求严格,绝不溺爱。   但是这种严格并不放在他的学习上。因此对于林蓁芃国文不好一事,也没有太大感觉。反倒是叶鸿鹄这个无亲无故的旁人,对于小孩子的学习成长很看重,不仅上了奉天小学这种达官贵人的子弟才能入学的学校,竟然还请了奉天有名的教书老先生来启蒙。怕是到了林蓁芃再长大些许, 他就要请那些大儒来教了。   书房内,林蓁芃端端正正坐在四方桌上, 五短的身材, 坐在椅子上, 腿都够不着地上,倒底是小孩心性,胖胖的小短腿在椅上无意识地一荡一荡的。他的国文老师是个重规矩的老先生,带了副老花眼镜,见着了便要扶一扶眼镜,严厉地用戒尺轻打一下书桌,提醒他坐好。小短腿就立马像小动物见了天敌一样绷紧了一动不敢动。   林葳蕤看得好笑,不自觉笑出了声,嘴角的酒窝若隐若现。   林蓁芃听到大哥的声音,惊喜地回头看他,喊了一声:“大哥!”那位老先生也看了过来。这位姓林的后生倒是生得一副俊极的相貌,老先生联想到外头那些人对大帅府的传言,想来也不是空穴来风,不过此刻他倒是有了截然不同于的想法。眼前的青年气质绝佳,这样的人物合该用风光霁月此四字来形容,如何也沦落不到那等男宠佞臣之流。   林葳蕤走到小书房内,朝那位老先生行了一礼,“先生好。”   老先生见他如此上前扶起他,“使不得。想必这位便是林先生了吧。”   “老先生,天色已晚,不如今日的课便上到这吧。晚饭已经备好,还请先生移步饭厅。”   老先生咳了咳,想到要同那煞气冲天的叶阎王同桌,深感折寿,忙连连拒绝,“这,怕是不巧了,今日老夫拙荆生辰,不好在外耽搁。”林葳蕤自然没有强人所难的爱好,送了些青团和糕点作为礼物,派人好生将老人家送回了府上。   此刻已是月色新出,小书房距离饭厅有一段距离,两兄弟漫步走在石板路上,倒是一段难得的相聚时光。林葳蕤腿长,就算走得不快,一步一跨,就是一段距离。林蓁芃迈着小短腿紧紧跟在大哥身后,心底却是乳燕还林般的快活。两兄弟都有的小酒窝在他的脸上像是不要钱般使劲给人瞧,唯恐旁人不知他的乐呵。   他雀跃地走了会,就见眼前比自己快两步的大哥停了下来,还侧过身来朝他伸出了手,脸上是嫌弃的表情,“腿怎么这么短,过来。”   林蓁芃哪还知道他大哥说了什么嫌弃的话,他大大的眼睛盯着那双像是上好雪花糕的手,小小的脑海里顿时炸开了烟花。   大哥要牵他的手?!   心里念着雪花糕,激动的小脸通红的林蓁芃的动作却不慢,他立马就像是怕大哥收回了手一样,把手放进了雪花糕似的另一双手里。   雪花糕他只在去年冬天吃过一次,是大哥因为雪大嫌冷不愿出门,待在暖烘烘的小厨房里做的点心,糯米蒸熟了捣烂,打成半个巴掌大的方块饼子,不知道是怎么做的,真正白的像雪,一口咬下去,口感绵软像是舌头踏进了深雪里头,黑色的芝麻屑做成的馅缓缓流出来,像是隆冬月色流淌的安静雪夜一般。大哥的手也像是雪花糕一样,白似雪,看着冷,其实内里是温热的触感。   天色暗了下来,大帅府的红灯笼渐次亮了起来,大的牵着小的,在灯火中走着。   “你四哥给你请的先生如何?”   “先生很好!我会努力学习的。”   林葳蕤瞧了他一眼,“若是不喜欢补习,我可以让四哥不给你安排。”在他看来,林蓁芃以后又不是要成为国学大师,能识字即可,不喜欢那些诗词歌赋可以不用强迫自己学。   林蓁芃却是紧张地摇了摇头,“大哥,我……我喜欢的。”他虽然不喜欢这什么劳什子之乎者也,但四哥告诉过他,人生在世,哪有那么多的随心所欲,总要逼一逼自己,强大起来,才能保护自己想要守护的人。他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四哥那样的人,保护大哥。   林葳蕤见他坚持,也不去管了,转而问起,“在学堂如何?”林蓁芃的国文不好是缘由的,从前在襄城的学堂里,那位负责小学一年级的国文老师不知为何,总是刁难小孩子,上课罚站课下罚抄、动辄呵斥是常有的事情。林蓁芃不愿给大哥添麻烦,在家从来不说,林葳蕤自然也不知道。还是他那位胖胖的小同学到了家里头无意间提到这事,林大少才知晓。不过就在他要给林蓁芃转学时,出了白狼那件事,林家两兄弟在奉天扎了根才不提此事。林大少嘴上说着要孩子自力更生,但是还是担心他又受欺负不说,口是心非地问起了他在学校的近况。   “大哥放心,老师们待我都极好……”他就像是迫切想要跟大人分享秘密和快乐的小孩子,高高兴兴地给大哥讲起了在学堂的趣事。林葳蕤静静地听着,很少插话,但这已经够他身边的小娃娃开心了。林蓁芃一直都是兴奋的神色,偶尔说到高兴的地方,还一蹦一跳地走路。直到讲到最近的家长会,他才神色委顿了下来。   “家长会?何时,我会去参加的。”   “在大后天。不过大哥你这么忙,不会太麻烦了吗?”林蓁芃看着大哥,眼神小心翼翼。   “不麻烦。”   林蓁芃便重新高兴起来,他讲起了他新认识的好朋友,又听他说他娘亲做的软香糕全奉天最好吃,这次去参加家长会会给他们带好吃的点心。不过林蓁芃讲完,便一本正经地强调了他觉得大哥做的东西才是世上最好吃的。   两兄弟快走到小红楼饭厅的时候,林葳蕤忽然道:“蓁芃,你想你母亲了吗?”所以羡慕别的同窗有爹娘去参加家长会,有娘亲会做好吃的糕点,而他却没有,即使是有他这个大哥参加,总归还是不一样的吧。   原本已经调整好心情的林蓁芃仰着头,见大哥低头看他,脸上的神情淡淡,眼底却是担忧和一种他看不懂的情绪,突然便酸了鼻子。大哥虽然看上去很冷淡,不会像别的人家一样,会把他抱在怀里举高高,但是还是关心他的吧。   小孩子吸了吸鼻子,声音还是奶声奶气的,但是却有着不同于年龄的冷静理智,“我有大哥就够了。”虽然我还是因为那个女人伤心,但是以后不会了。   林葳蕤抿了抿嘴,“你若是想要见她,我可以帮你找。不过她想不想见你,我就不知道了。”他嘴上说着泼人冷水的话,但却用手摸了摸他的头,小孩子的头发软乎乎的,很好摸。   令他意外的是,林蓁芃却是摇了摇头,反问:“大哥你想她吗?”   “不想。我又不是你,小孩子爱哭才会找妈妈。”他继承了原主的记忆,但是却早已习惯,他的人生没有母亲这个角色。   林蓁芃不好意思了,他刚才确实红了眼眶,但是他才没有掉眼泪,“大哥我才没有哭!”   林葳蕤:“嗯,我不会告诉别人林蓁芃七快六岁了还哭的。”   林蓁芃:……呜呜呜   叶鸿鹄回府后见到的就是饭桌上默默无言的两兄弟。   “怎么了?”   “没事,吃饭吧。”林葳蕤没有重提起此事。   饭毕,林葳蕤叫住了叶四哥,两人去了书房。   没等林葳蕤开口,叶四哥便道:“今日的事情我听武文说了,不要怕,我会处理的。”   压根不怕的林葳蕤问起:“是何人指使?”   “查到是《关北日报》的记者。”   竟然是《关北日报》。林葳蕤平日里也看报,自然知道这《关北日报》。这家报社的文章向来以针砭时弊、抨击社情为主,颇得年轻学生的喜欢,他们最出名的便是抨击大帅系军阀行独裁统治的文章。看来,是叶四哥惹了人,累得自己遭殃。不过仅仅是闹事而已,顶多是给他带来一点麻烦,又做不了什么,更累及不到叶大帅,他们费尽心思这是要做什么?   叶鸿鹄却是没同他细说,只叮嘱:“近日可能有些不太平,我多派些人在你身边可好?”   林葳蕤觑他一眼,“我不同意,你不还是派了武文?”说到底,林葳蕤还是没习惯这种随身带兵哥的行为,但是这里同现代不同,暗杀误杀报纸上随处可见,参见宋元驹同志,甚至还有专门的暗杀会刺杀政要人士。叶鸿鹄身份特殊,身边的人自然也会成为暗杀的靶子,所以林葳蕤尽管不舒服,但是还是让他在身边安插了一些人。   叶鸿鹄一脸正直,实则无赖:“多些人,还可以多些人帮你跑腿。”   林葳蕤瞪他一眼,没说话。   叶鸿鹄被他这个撩拨的眼神看的,心底酥了大半,但是想起今日武文和其他人汇报中提到的另外一个人,便冷了下来,他面上若无其事道:“听说葳蕤今日参加同学会了?”   “嗯……”酒店的事情多,他解决了麻烦,下午还去了一趟农场,此刻吃了晚膳便有些犯困,陷在沙发上,有些懒懒的回答。   叶鸿鹄坐到他身边,笑道:“听说吴家的大小姐还是葳蕤曾经的校友?吴小姐被时人誉为玫瑰美人,葳蕤觉得这美人如何?”如果这时候林葳蕤第一时间抬起来头看他的话,就会发现,叶四哥说这话的时候,一双凶狠似猛禽的眼睛牢牢盯着他,眼底没有半分话里的笑意。   可惜大少爷听他这话,心里不舒服,也没有察觉到他的异常,只抬头冷冷回答:“怎么,大帅要摘这朵玫瑰?需要我引荐吗?”   叶鸿鹄听他这语气,不知怎的,气便散了大半,尽管还是恼怒有女人敢接近他家媳妇,且图谋不轨,还是笑道:“玫瑰时人皆爱之,我呀,却不爱玫瑰。玫瑰有刺却娇嫩,我还是比较喜欢养一只小野猫。”最后是会做饭的那种,挠人也没关系,他皮厚。林葳蕤总觉得他这话奇怪得很,却觉不出哪里不对劲。   叶鸿鹄在媳妇跟前试探了一下,隔日又让人提溜了飞扬李来问话,才暂且放下心来,他家媳妇应该对别的小妖精没有想法。不过确实应该防范一下了!   于是这天正在热河带兵训练的吴团长便收到了一封大帅府发来的莫名其妙的电报。新贵吴将军坐在土堆上,摸着新长出来的胡子,暗自琢磨,这大帅让他好好管教他妹妹别让她经常出门是怎么回事?难不成,他那胆大包天的妹妹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竟然撩了虎须,冒犯到了大帅?这一个念头刚冒出来就吓了吴承伯一跳,赶紧拍拍屁股往家里给老太爷打电报。这晚了,可能他妹妹就得出事。   可惜电报发晚了,他家上赶着挠虎皮的妹妹第二日便打电话约了叶大帅的心肝媳妇出门,借口是当初林葳蕤走得匆忙,他在美国那边的导师托了吴璎容一些东西要转交给他。林葳蕤虽然冷心冷情,但是那位康奈尔大学的洋人教授对他还是挺好的,没有因为他是黄皮肤的华夏人而欺辱他。相反,还给他牵桥搭线,让林葳蕤在美国赚了第一桶金。林葳蕤同她约定了时间,第二日便出了门。   吴璎容不知何意,将地点约在了奉天大剧院。奉天大剧院原先是一位洋人军官建的歌剧院,后来因为叶鸿鹄控制东北六省,洋人的军队都撤离了,临走前那军官便把大剧院低价卖给了一个开戏院的老板。戏班子老板将剧院改成了戏院,不过本地人叫惯了,便也没改口。大剧院有三层楼高,因着要坐观众,面积大得很,生意不错,如今是白天也有许多打扮看上去就优渥的先生小姐进出。   吴璎容为了今日的约会,早起盛装打扮,红色繁复的掐腰长裙,还戴了一顶覆有薄薄黑色面纱的礼帽,脚上露出脚踝的小皮跟显示了这是个接受西式教育的摩登女郎,倒是比昨日还要艳上几分,她原本是坐在车里等人,见到下了车的林葳蕤,立马也跟着下了车,引起了诸多男士的眼光追随。   “林大哥,这边。”吴璎容在车边朝他招手。   林葳蕤对她特意改变显的更加亲近的称呼没有在意,应了一声。   “我们进去吧。”吴璎容说完便要来挽着他的胳膊进场,被林葳蕤避开了。其实吴大小姐这一动作要是放在国外,顶多只能算是一种入场的仪式性礼节,她本来也只是为了更亲近林大哥一些,没想到被林葳蕤避开了,众目睽睽之下,脸都羞红了。   林葳蕤没在意她的羞恼,他不喜欢跟人尤其是陌生人有身体接触,说了一声“走吧”便先行一步,吴璎容捏着手里的包包,咬了咬唇只好跟了上去,两人一人黑色西服,一人红色礼服,肩并肩,倒是十分登对。   吴璎容订的是二楼的包厢,可以看到场中央唱的戏,又比较私密,一般都是谈情说爱的先生小姐们会进的地方。   然而第一次来的林少爷没有半分旖旎的心思,他进门坐下,绅士地唤人来点了一些喝的东西和点心后,便随意问道:“沃弗里有什么东西需要吴小姐转交的?”沃弗里就是林葳蕤在康奈尔大学时的洋人导师。   “林大哥不急,”这时,铜锣刚好响了起来,吴璎容便笑着说,“林大哥喜欢看戏吗?”   “还行。”林葳蕤因着前世食客中的那一群中老年票友,也对京剧这门国粹有些兴趣,不像当时的青年人对国粹完全欣赏不来。民国时期的京剧不愧是它的又一鼎盛时期,这时候还没有毁灭性的全国战乱和文化运动,一些文化底蕴还是保留传承的很好的,大家出手,自然是非同凡响。自从听过原小岚的《贵妃醉酒》之后,林葳蕤也成了半个戏迷。不过因为诸事繁忙加上不喜人多的场合,才未踏足过大剧院。   吴璎容一听,更是兴致勃勃地介绍:“今日听说是青衣皇后原小岚的新戏开演,我好不容易才派人买到票的。林大哥喜欢就好。”林葳蕤不是傻子,到此时若是还不明白吴大小姐醉翁之意不在酒,那他就可以跟阿福一个智商了。   不过,他没有戳穿,只是客气道:“多谢吴小姐的邀请。”   “别叫我吴小姐了,这显得多生疏啊,你我是同龄人,林大哥直接唤我璎容便可。”   林葳蕤没有答应,吴大小姐也不气馁,吃着葡萄偶尔偷偷瞧他一眼。   这时台上恰好是原小岚登场,原小岚不愧是被世人封为青衣第一人的人,看下面的票友们频频鼓掌的声音就可以知道,原小岚这出戏十分成功,博得了满堂喝彩。林葳蕤倒是意外他这出戏里头好似借鉴了《妃子再叹》的唱法,创出了新风,心底便更高评价了。   一出戏完,林葳蕤再次问起沃弗里的东西,吴璎容拿起包包假意翻了翻才表示,出门匆忙忘带了,然后当即便派了个下人说是让他回府去拿。   理由很好,可是吴大小姐或许是从未演过戏——当然她也不需要,此刻的表演便有些浮夸做作。林葳蕤喜欢看戏,但不喜欢被人耍,尽管觉得这女娃娃很有意思,但还是问道:“忘带了也没关系,不过可否先请吴小姐告诉林某,沃弗里托你转交的东西是什么?”   吴璎容只是为了拖延时间,好多些时间无人打扰,但是要转交的东西还是有的,“林大哥走的匆忙,康奈尔给颁发的奖学金都没领。沃弗里教授知道我同你都是华夏人,便让我代为转交。”林葳蕤读了几年,就拿了几年的奖学金。但那时候林二伯催得紧,他拿了毕业证书便乘船回了国,自然便落了最后一年的奖学金。   中途吴璎容有事出去,林葳蕤见底下登台的这位不如原小岚,便也兴致缺缺,撑着手观察底下的人,竟然从中发现了陆小六,没听过陆小六也喜欢听戏啊。   陆予夺不知道他家大嫂已经看到他了,他的目光紧紧追随着退场的人,见佳人连背影都瞧不见了,在原地犹豫了一会,便跟了上去。手下的人想要跟着,被他拦了下来,“在这等我。”   忙碌的后台,原小岚在众人的恭维声中换了一身戏服,草草用特质的油卸了妆就要走,今日是陈母的生辰,他虽然不被人待见,作为晚辈还是不能缺席的。然而就在他走出了梳妆间,想要加快脚步时,不巧却被人拦了下来。   拦住他的人是大剧院原来的花旦演员柯兰梅,在原小岚来之前,可以说是奉天大剧院的当家花旦。然而,原小岚比他更有名气,唱的更好,自然是一来便抢走了他所有的风头。这叫他如何不恨?   可惜剧院的老板是个见钱眼开的,才不会在乎情意,只要有人敢闹事,冲撞了他的摇钱树,闹事作妖的人只怕不会有好下场。他早就领教过老板的手段了,尽管心底恨得要死,在人前还得带笑,只敢私下里给原小岚冷眼。不过现在,他已经不怕了,因为他抓到了原小岚的把柄!    第80章 癸丑年清明·花零落   原小岚看着眼前明显来者不善的人, 皱着小眉头, “柯先生找我有何事?若是无要事,可否改日再谈?我正有急事要办。”   柯玉梅虽然是个男儿身,但是不知是否演多了花旦, 就连动作都带上了一丝女气,他这会翘着兰花指, 眼神似笑非笑,端的是一副小人得志嘴脸。   “怎么, 原先生急着去参加陈少爷母亲的生辰吗?照我说啊,你不必这么急着去,老太太没有见到你,这个生辰才会过的开心呐。”   原小岚心下一惊, 复而整颗心沉入底部,他双手握紧, 指甲掐入肉里, 很快冷静了下来, 有些冷然地道:“柯先生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同景游情同兄弟, 老夫人的生辰自然没有不欢迎我的道理。若是柯先生没有其他事, 那小岚就先走一步了。”   原小岚并不怕他抓到什么把柄,因为陈景游在外极其注意,他们二人在外人面前向来没有超越兄弟之间的亲密举动。而陈家老妇人就更不会说了,她巴不得自家孙子改邪归正, 弃了他而去, 她只会将二人的关系捂得严严实实的, 哪里还敢将二人的事情到处宣讲。到时他陈家的脸皮往哪搁?到时候陈景游还要不要娶媳妇了。既然无人有证据,单凭柯玉梅信口开河,他完全可以推脱为污蔑。   柯玉梅笑了,“怎么会误会呢,那住在陈家的陈家表小姐同我说的还能有假?”   原小岚怎么也没有想到,是陈家那位从年前住到现在,一直以陈少夫人自居的表小姐开的口。那位表小姐他曾见过几次,奈何每次都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只记得她人前对自己温温婉婉,景游一走开就对自己露出敌意。   柯玉梅用兰花指捏起了原小岚的下巴,左右摆了摆,“瞧瞧我们岚后这惹人怜爱楚楚可怜的好相貌,难怪将陈家大少爷迷得神魂颠倒的,连娘和表妹都不要了。不过我看那陈家大少爷家产也没几个钱,你要不离了他,我给你找些更好的男人?保管都是家财万贯的,前些天我就认识了一个老爷,愿意出五百大洋就只为了同你吃饭呢。”他口中的老爷是远近闻名的风流鬼,五十多岁了,长得肥头胖脑的,却是男女不忌,家中有五十房姨太太,看上了谁就抢。   原小岚是个泥人也有三分脾气,见此狠狠地打开他的手,“柯先生慎言!我和景游不过八拜之交,或许关系亲密了些,才让表小姐误会了,我会同她解释的,就不劳您猫哭耗子了。”   “呵呵,那这份信又是什么呢?难不成这世上还有另外一个叫景游的姑娘家让原先生这般牵肠挂念,可这爱郎的称呼也不对啊,你瞧瞧。”柯玉梅从袖子里抽出一份写着景游启的书信。原小岚一眼就认出那是自己写给在外走货的陈景游的信。没想到这表小姐竟然还行盗窃之事!他想要上前抢过他手中的信,被有备无患的柯玉梅也挡住了。   “原小岚,别激动,你觉着,若是这封信我拿给报社,会怎么样?他们会说堂堂岚后竟然是个兔儿爷,专门做勾引男人卖屁股的行当,难怪台上动作扭得那么好。呵呵,再估计陈家大少爷刚起步的生意也会被你连累的一蹶不振吧?到时候你别说登台了,就是出个门也被人扔臭鸡蛋啊。”   原小岚没有再争辩,反而怒目而视,语气冰凉:“你待如何?”柯玉梅费尽心思拿到自己的把柄,自然不是为了嘲笑挖苦他好玩的。   柯玉梅低低地笑了,“你说若是一个演员在演出的重要当头,不慎摔断了腿,是不是戏院应该换人啊?”   原小岚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你别欺人太甚。”   柯玉梅有些可惜,不过他本来也没指望他真的去把腿给摔断了,“好吧,无论你用什么方法,记住,反正七天后那场演出,我要成为唯一的主角!”   原小岚点头,虽然可惜了这次机会,但这远比景游被他连累的好,他咬咬牙,“我答应你。”   “哦,对了,听说陆六爷喜欢你原小岚的戏,不如你帮我牵桥搭线一番,我早已对陆六爷仰慕已久啊。”   原小岚想到那个一言不发,同处时只会让自己吃东西的男人,迟疑了,“这……”   柯玉梅嘲讽:“怎么,你舍不得了,这也是你相好?啧啧,没想到我们岚后也是个千人骑的破烂货啊……”   原小岚自动忽视他嘴里那些见不得人的肮脏话,忍下心底的脾气,“陆六爷不是那种人,你的如意算盘怕是要落空了。”   柯玉梅:“这就是我的事情了,你记住,往后只要乖乖听我的话,否则,就别怪我把这封信寄给报社了。”   陆予夺在后台没有找到人,问了人才知道,原小岚早早走了,随即有些失望,人既然走了,那他也该走了。   他碰到二人的时候,只来得及听到柯玉梅最后一句话,还有原小岚白如雪的面色。   他走上前去,柯玉梅注意到他的到来,把信偷偷地收了起来,然后恭敬地同他打招呼,“六爷怎么到后台来了,是来找小岚的吧?”   陆予夺没有理会他,径直朝原小岚走去,“你不舒服吗?我送你去医院吧。”   原小岚没想到他们话里的另一位主人公这么快就出现在自己面前,眼角瞧见柯玉梅正朝他威胁地使眼色,还暗示性地按着袖子里的书信,才深吸了口气开口,“谢谢六爷关心,我只是有些头晕罢了……这,这位是奉天的当家花旦柯玉梅。”   因为是原小岚介绍的人,陆予夺便朝他看了一眼,点了点头,就又移开了。   “还有一个时辰你就要上台了,柯先生我们还是改日再聚吧。”原小岚心底巴不得他走的远远的,免得来荼毒人家正经人陆六爷。而柯玉梅自觉往后便拿捏住了原小岚,也不急于一时,哼着小曲走了。   陆予夺不放心,“他为难你了吗?”   原小岚没把家里头的丑事说出来的打算,只谨慎地回了一句:“无事,我们不过彼此探讨对戏的理解罢了。”   另外一头,已经拖到不能再拖的吴大小姐接过下人手中的信封,将奖学金转交给了他真正的主人。   两人出门时候,正是大剧院散场的关头,人有些多,走在前头的吴璎容被人不慎踩到了鞋子,就要往后倒去,这一下下去估计得把脑袋给摔傻了。身后的林葳蕤这时再多的洁癖也没用,接了个正着。   吴璎容惊慌失措下,反应过来在他怀里羞红了一张脸,小声道:“谢谢林大哥。”   林葳蕤却是直接放开了她,不冷不热说了一句:“下次小心点。”   吴大小姐却是看着他,又听他担心自己的话,便痴痴着了魔,在进入车内时,竟然趁着林葳蕤不注意,猛一上前就亲在了他脸上,虽是亲的脸颊,但已经足够出格了。   不远处的车里,正巧路过大剧院的叶鸿鹄看着大剧院门前男才女貌的刺眼画面,面无表情地用手捏弯了椅子。坐在前头的吴冕瑟瑟发抖,和江坤互相望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里读到了夫人这次要遭的危险信号。    第81章 癸丑年谷雨·椰子汁   吴璎容情倾已久, 一时冲动,而后才觉唐突, 面上醉红顷刻上涌。虽然可以以贴面告别礼做解释,但到底出格, 匆匆道了一声告别就钻进了车内走了。   林葳蕤:我有句……不知当讲不当讲。   被偷香的人完全没有温香软玉在怀的旖旎想法, 只觉得浑身鸡皮疙瘩皆起, 强忍着在女士面前擦脸的冲动,然后面无表情地将这个女流氓拉进了黑名单里。这年头都流行耍流氓吗?   “林少?我们接下来去哪?”前头开车的兵哥瞧了一眼后视镜里面色不虞的大少,轻轻地唤了一声。   林葳蕤说了四个字:“回大帅府。”轮值的兵哥莫名觉得林少此刻的每一个字都充满了咬牙切齿的感觉。   后座的林葳蕤此刻浑身散发着惹我者死的低气压。大少爷的洁癖不是说着笑的,吴璎容刚才靠的极近,两人的衣服都贴着了,亲密极了, 此刻他的衣服上还残留着淡淡的女士香水味, 这些陌生人的气息令他有些烦躁,不过更令他难以忍受的是脸颊上的触感。   “开快点。”林葳蕤说。兵哥立马照做。   林葳蕤一回到小红楼,挥挥手将迎上来的其他人赶走, 直接进了沐浴室。水流哗啦啦地流,直到把身上的香水味洗刷干净,确认没有陌生气息他才松了一口气, 忽略脸上被另一个人触及的不适感,披着浴袍出了浴室。   已经四月底了,屋内还有地暖, 地上铺着厚厚的羊毛毯, 目及所处, 皆是精致繁复的家具,家具的边边角角都被围了包边,见微知著,可以想见这屋子的布置者对住在这里的人的呵护心思。此刻已是黄昏时分,因为林葳蕤在沐浴室内呆了许久,出来天都黑了,屋内因为没有开灯一片昏暗。厚厚的垂帘覆盖着,只余下一条细窄的缝隙漏出些微光线,折射出一道高大的背影。他不知在窗边伫立了多久。   林葳蕤一开始没有发现,等到伸手要去够壁灯开关,却被地毯绊了一脚的时候,从旁边闪出了一个人接住了他。   林葳蕤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就由一个坚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变成了鬼神论的摇摆者,猛地一个人出现,后背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过害怕这种情绪显然有失大少爷的风度,他强装镇定凶人:“叶鸿鹄,你下次要再敢一言不发出现在房间里,别怪我在你饭里下泻药。”   他凶完才发现今日的叶鸿鹄情绪有些不对劲。刚才扶住人之后,叶鸿鹄没有放开人,相反他顺势将人禁锢在怀里,除了微重的呼吸声,一言不发。所以两人的姿势便是林葳蕤后背贴着墙,眼前是一堵推不开的人墙的弱势姿态。   两人靠得很近,身体贴着身体,比白天吴璎容的接触还要近几分。奇异的是,林葳蕤却没有半分不适。透过厚重的窗帘缝隙透进来的一缕光线,他看进对方的眼里,林葳蕤突然失神地想起不知在哪看到的一句话——他的眼里有夜幕下的一片海,此刻这片世界上最深邃的海正在掀起滔天巨浪。   半饷他就被自己的比喻和想象给逗笑了,据说无人喂养的野猫对外界的情绪感知十分敏感,在面对比自己厉害得多的猎手面前,总能趋利避害地做出最佳的反应。   面对疑似情绪不佳的叶鸿鹄,林葳蕤下意识地放轻了声音,“喂,说话?”   “叶鸿鹄你怎么了?”   “椰子汁?”   “四哥?”   “……哥?”   在小野猫的喵喵叫中,叶鸿鹄终于肯开尊口了,不过出口的话却是莫名其妙,“她亲你哪了?”   林葳蕤:“哈?”   下一秒,温热的触感落在白天被人触碰过的右侧脸颊,微热的呼吸打在眼睑下,林葳蕤下意识地闭了眼,被夜色掩盖的耳根子轰的一声染上了醉意。   “还是这里?”那肆无忌惮的采花贼这次移到了嘴角,这次甚至过分地用唇瓣抿了一下,留下淡淡的粉。   一天之内被两度偷袭的林葳蕤怒了,“叶鸿鹄!很好玩吗?这是我的事!”   他用尽全力,然而推拒的手却在半空中被人抓着,牢牢地压在了墙上,动弹不得,男人冷冷的声音在夜色里传来:“那就是这里了?”   被压在墙上的人双手被钳,以一种献祭的脆弱姿态,被人咬住了唇,仿佛随时要吐出拒绝话语的唇瓣开合间,被外来物强势地闯入。林葳蕤的眼睛蓦地睁大,那滚烫柔软的外来物丝毫不客气,舔舐横扫毫无设防的口腔内里,随后缠上了节节后退的舌头,吸住不断吮吻,以一种不容拒绝的姿态邀他共舞。哪怕双唇之间尝到了淡淡的血气也绝不放手,仿佛吻不够一般,单手钳制住身下人,另一只大掌探入了宽松的浴袍中,粗鲁地揉捏,留下占有的痕迹。被占有的人手臂挣扎间不甚滑到军服上带着棱角的徽章,留下浅浅的划痕。   所有抗拒的声音都被封印在厮磨的双唇间,只有当底下人呼吸不过来的时候才会被稍稍放开,然而等他剧烈喘息过后,又会迎来更加狂风暴雨的掠夺。   没有理智,犹如发情期的野兽媾和,不问后果,只有埋藏已久的深情,求而不得的隐蔽渴望。   门外,吴冕一行人深怕大帅一时激动,做出什么无可挽回的事情。别看大帅平日里挺平易近人的,但只有他们这些一同走过来的人才知道,真正发起怒来的大帅才是无人可拦的恐怖。记得好几年前,也是个青年的大帅曾经收养了一个从土匪窝里救出来的小子,谁料得那是个养不熟的小白眼狼,背叛被抓住之后,大帅亲自开的枪。   他犹豫再三,由大管事轻轻敲了门,“大帅!晚膳备好了。”   房内传来一声沙哑暴烈的“滚!”然后便是一声扑通,疑似重物坠落的声音。   房外,众人齐齐抖了一身鸡皮疙瘩,吴冕皱着眉头担忧道:“看来情况不妙,别是打起来了吧?”两个男人在一起过日子就是这点不好,一言不合都是男子,很可能就动起手来。若是一个娇滴滴的女子,床头吵架,把人一扔床上,肯定能床尾和。   大管事贴墙听了一会,也不知想到了什么,却是老神在在,“吴副官和我先去饭厅吧,大帅和夫人估计还要好一会呢。”   吴冕:“可是大帅今日见到了夫人和吴小姐约会……”他把今日的事情说了一遍,大管事却是摇摇头,似笑非笑,“吴副官也该到了成家的年纪了吧。”   吴冕:???怎么就说到我?   大管事:果然是没点情趣的年轻人。   房内,被扔到床上的林葳蕤撑着手坐起来,右手一甩,狠狠地扇了欺压上来的人一巴掌。他的眼角还有被深吻出来的生理性泪花,胸膛起伏,喘息连连,往日里淡色的唇瓣此刻被人为染成了熟透了的朱色,开口声音带着明显的沙哑,但是眼神很冷,“叶大帅把我林某人当成什么?男宠?还是玩物?”   舌尖和嘴角都带血的叶大帅贪婪地盯着他,他的舌头抵着脸颊,听到林葳蕤这话,狠烈一笑,抓着他的手就强按在不断跳动的胸膛处,“那你又把我当成什么?你见过谁家的男宠把金主的心都拿走的?谁家的玩物把主人玩弄在鼓掌之间的?老子他妈的从始至终都拿你当媳妇,从上辈子,到这辈子!你都是老子的媳妇!叶鸿鹄打得了东瀛人,干的过老毛子,号令数十万兵马,但是你林葳蕤要叶鸿鹄生他就生,林葳蕤要叶鸿鹄死他绝对活不成。呵,你说,谁最厉害?”   林葳蕤被他这番话震在当场,连冷脸都摆不下去了,两人对视,他可以看到那片夜幕下的海在山崩地裂中,露出了岩浆爆发滚烫滔天的海心深处,那片海底的热浪捕捉他,燃烧他,要他的内心也翻天覆地,绝不容许苟活的平静。片刻,林葳蕤偏过头,躲开了他紧迫盯人的视线。   “你这样跟土匪有什么区别?都不用征求别人的同意就媳妇长媳妇短的……”   “那我现在征求你的同意,林葳蕤愿意当叶鸿鹄的媳妇吗?”   林葳蕤擦了擦嘴角的水啧,顾左右而言之:“叶鸿鹄你重死了,起开。”   “不起,你先回答。”叶鸿鹄继续压着人,还得寸进尺地用早已勃发的那处威胁地顶了顶有点意思的小葳蕤,再次亲了亲他绯色的唇,获得美人又一巴掌,只不过这力度比之之前,轻了不知几许。   “我需要时间思考。”林葳蕤暗骂了几声,稍稍远离他,压下身体莫名的冲动,嘴上应付着,心里却是想着看来,这个人太危险了,是时候该搬出了小红楼。   像是料到了他拖延的打算,叶鸿鹄冷酷无情否决他的答案:“答案没有这个选项。你只有两个选项,一,马上答应;二,思考一下马上答应。”   林葳蕤都被他气笑了,他仰着小脸讽刺道:“你不是毛皮白心的椰子汁,而是应该改名叫叶流氓!”   叶流氓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多谢夫人夸奖。”只要娶到媳妇,耍流氓算什么?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恨得牙痒痒的林葳蕤:……   房门突然被人从里面打开,外头蹲守的吴冕和小蓁芃齐齐吓了一跳。   吴冕偷偷瞧大帅,见他嘴角有伤口,嘴角却是翘的老高,又瞄见夫人红肿的嘴唇和冷冷的神色,忽然福至心灵地明白了大管事那意味深长的笑。得了,敢情他这担心了半天,都是多余的。大帅恐怕借事把夫人都给拿下了。   只有林蓁芃还以为家里两个大人吵架了,担忧地劝着:“四哥,你不是说我们家大哥最大吗?我们都要让着大哥嘛?”你自己怎么还跟大哥吵架?   林葳蕤正气不顺呢,那双尤自带水的丹凤眼瞪了瞪身边的人,“谁跟他是一家!”   改名叫叶流氓的叶四哥笑而不语:“从今天起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    第82章 癸丑年谷雨·草长飞   吴冕因为还有要务禀报, 被留了下来吃晚饭。饭后两人便进了书房。小红楼的军事重地大概就是这一处书房了,闲杂人等不可靠近, 周围十步一岗卫兵护守。不过林葳蕤不在防守的名单上。只见他随意地进了书房,推开了据说藏着重大军事机密的暗柜,来取叶鸿鹄口中藏了很久的陪(聘)嫁(礼)。   叶鸿鹄刻正是苦熬两辈子终于一朝强上,抱得美人归的春风得意时刻,见了他,眼底的温柔藏都藏不住, 旁边的吴冕窥见了他的神情, 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赶紧低下头不敢再看。只听大帅对夫人道:“书在里头,想看什么就拿, 都是给你攒的。”   各式各样的古籍珍本让林葳蕤被人强行定名分的心情好了些许。他这边找了张靠窗的榻几,舒坦地翻着书, 外头林葳蕤和吴冕谈事情也丝毫不避讳他,林葳蕤便听了一耳朵疟疾的事情。   谷雨之后,草长莺飞, 野外蚊虫便多了起来, 在这个医药匮乏、医疗卫生十分落后的年代, 小小的蚊子有时候就能要了一群成年大汉的命。因为携带病原的蚊子会高效地传播疟疾。在军队这种人口密集且行军打战常居野外的地方,一旦被蚊子咬了, 出现发冷发热大出汗的情况都会被马上隔离。因为难保一个人就会传染整个营。   林葳蕤曾无意选到一门世界历史的公选课, 拜高超的记忆力所赐, 他还记得那位白胡子老教授说过, 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死于疟疾的士兵几乎和战死的士兵人数一样多。他还嫌自己说的话不够说服力,特地举了一个例子:二战名将麦克阿瑟人生中有一次最耻辱的战役——巴丹半岛战役,这也是太平洋战场上美军最著名的一次大投降。战斗期间,美军部队有三分之二的士兵得了疟疾,只有三分之一能战斗。   说到疟疾,就不得不提到它的天敌——奎宁。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使用的抗疟疾药物,在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时间内,救了数以万计的人的生命。而巴丹半岛战役中美对东瀛投降便是因为东瀛占领了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五奎宁产地的爪哇。   这次吴冕上报的事情只是一个小营队出现的几例病情。幸好随行的军医及时隔离治疗,没有造成大的伤亡。不过因为军营向来怕疟疾,所以还是上报给了大帅。   叶鸿鹄拧着眉头,手在桌上敲了几下,忽然道:“研究所那帮洋人研究出结果来没?”   吴冕知道大帅早就暗中成立了研究所,以研发行军作战所需的医药,还专门派了人从南海一个叫做爪哇的小国运了一些东西回来,可惜,他摇了摇头,“还没有。”   叶鸿鹄敲桌的手停了下来,突然露出一个带着邪气的笑,“派一个排的人,带上家伙,闲来无事就去那群洋鬼子面前巡逻巡逻。”他的巡逻二字说的意味深长。   吴冕秒懂,心底暗笑,面上还是一本正经地拍马屁:“大帅英明!相信教授们什么都不缺,只是需要一些外力的推动。”枪顶在头上,谁还敢不拼命干活?敢耍些有的没的,一枪崩了了事。   不知不觉中,窗边青年的翻书声慢了下来,渐渐消失不见。直到吴冕出了书房,也没有再响起。   翌日,天空飘着小雨,林葳蕤见到脸色阴沉,眼下青影沉沉的费恩的时候,就嗤笑出了声。   “怎么?飞扬被你关起来了?想不到你们还玩……这种情趣?”   费恩看了他一眼,声音里难得带了点情绪,“不听话,得让他反省一下。”   “我听说他昨日还约了郦小姐去看文明戏,如何,费恩对这个便宜得来的小女朋友还满意不?”   费恩直接面无表情回了句:“呵呵。”   两人此刻正站在郊外的农场里说话,癸丑年的第一场春雨已经到来,林家的农场无论是水稻还是麦子喝饱了雨水,此刻已经是一片欣荣景象。虽然没有了伏仙河水的灌溉,这批粮食没有在奉天生长得那般快速惊人。但是在柳九等人眼中,却已经是极其不可思议甚至平生未见的长势了。   不过或许是地里的东西长得过好了,难免引来了一群不速之客的觊觎。柳九这几天就多次反映地里的害虫太多了,担心害到庄稼,希望请示一下林葳蕤,专门派人进行灭虫。他们所谓的灭虫法,就是采用烟草水灭蚜虫。不过这种办法显然只能针对一些微小的虫害,还会残留一些有害的物质。   林葳蕤思忖片刻,便让人去请了费恩。   费恩若有所思:“老约瑟夫(导师)倒是曾经在李比希的影响下,和他的老友一同研究过农业领域的化肥。然而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有效的杀虫剂。”简而言之,化肥他还了解过,杀虫药剂他无从涉略。费恩虽然在化学方面是天才,但是没头没脑的,他也不能凭空发明。   林葳蕤自然知道他的本事在哪里,他叫费恩来也不是为了让他搞发明的,他只是问道:“’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你知道吗?”   这显然是个冗长的英文单词,但是费恩不愧是被洋人教授都誉为化学天才的人,他回想了片刻,便点了点头,“据说是上个世纪,奥地利一个化学家在实验室合成的,可惜,是一种毫无用处的制剂。”当初费恩他们的教授还拿过这个故事刺激他们这群天之骄子,这是一个化学系学生在大学期间合成的,哪怕毫无用处,但起码化学界记住了他的名字。   “说它毫无用处是因为还没找到用处罢了。”   费恩显然也意识到了林葳蕤此刻提起这件事情的意图,“你是说’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对虫害有作用?”他很谨慎地没有说出灭虫二字。   林葳蕤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你能在实验室还原他的合成实验吗?”   “可以试一试。”费恩思考了片刻。因为特殊的人格,他并没有加入任何研究机构。此前研究聚乙烯的时候,也只是作为编外人员,临时和叶鸿鹄手下的人一起合作而已。   “听说滕文祺屡次聘请你成为他们家的化工厂研究教授?待遇每月一千大洋动心吗?”   “我拒绝了。”费恩此人仿佛毫无人类的情感,他对任何事都没有兴趣,哪怕是他最有成就的化学领域,也没有多大的执着。因此面对滕文祺的高薪和社会声望的诱惑,也丝毫不为所动。即使是林葳蕤要说服他帮忙研究,也必须有让他感兴趣的东西。   “研究成功,除虫剂收益分你一层。”   “没兴……”   “顺便帮你解决郦小姐的问题。”   话音刚落,毫无起伏的声音传来:“成交。”   林葳蕤又道:“你的时间不多,千金茶要开业了。我可不想到时候店都开起来了,合伙人不知跑哪去了。”   费恩:“你找个有本事的人先替着照顾,等生意入了正轨再让他接手。”   两人谈妥,由林葳蕤牵桥搭线,约定费恩正式加入大帅府名下的奉天研究所,之后他连声再见都没说就走了。   另一头,柳九和詹叔白走了过来,两人齐齐朝林葳蕤打了招呼:“大少。”他们身后还跟着一些来自周遭城镇的村长或是负责人。此刻见到这么年轻的林东家,还有些讶异。   他们来之前早就在一些人的口中得知了这位东家的厉害本事。人家不仅是留洋的博士,发明了好用的机子,地里的庄稼还是人家改良的新品种哩,这些暂且不说,在他们小老百姓眼里,那可是大帅都搭得上的顶天的人呐。   都是口耳相传,他们这群人都没真正见过远近闻名的林大少,如今走近了才知道,嚯!这年轻人长得真是跟谪仙人似的,身上穿的和通身的气势就像是旧时候老爷贵族家才能培养出来的公子哥。让他们这群地里刨食的庄稼汉在他跟前都十分局促。这林东家脸白的,跟擦了粉似的,很难想象,这样金贵的人竟然还会跟农田事务搭上边。   詹叔白原本是襄城林家烟草行的管事,从林葳蕤和二叔分家之后,烟草行便归林葳蕤所有。因着林四叔的关系,国外的一些机床也能弄到一些,此后便慢慢成了林葳蕤捣鼓一些小型农机的地方,在去年正式改名华兴农机厂,在河南省内小有名气。上一年甚至还跟奉天这边签了一笔大订单,直到开了春才交完货,正好赶得上春播。   “这些便是想要签租借农机合同的各村代表吗?”   詹叔白点了点头,原本周遭的农人虽然见识到了农机工作的高效率,但因为要花钱,个别见识浅、传统迷信的人还惧怕农机工作时轰隆隆还冒灰烟的场景。后来还是农业局的管事人下乡跟村镇负责人沟通,表示上头会发放一定补贴的情况下才才有人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开春之后只有两个村子租借了华兴厂子的插秧机,插下去的秧苗整齐,行距得当。过了两个月,见这两个村子地里的庄稼确实长得比别人好,死苗的几率还比别人低之后,原本那些观望的村子立马就蜂拥而至了。   詹叔白向大少介绍了最前头的一位老者,“大少,这是临江村的村长,这次就是他组织大家伙一起来租农机的。”   下一刻,林葳蕤便朝他伸出手,“老先生幸会。”   临江村村长被他这举动弄得诚惶诚恐,他这辈子见的最大一个大人物还是前几天农事局下来的一个老爷(干事),甫一见到林葳蕤这么个金贵老爷要同他握手,紧张地搓了搓手,确保手上没有泥土,才敢握上去。其他人纷纷投以羡慕的眼光。   “大少爷您折煞老朽了,还要感谢您愿意低价租用农机给我们呢!”是的,华兴厂农机的租借费用非常低,这也是这些农人舍得花钱的原因。林葳蕤也不是做慈善生意,他只是不缺钱,加上走的是细水长流的路线罢了。但这足以让这群见惯了洋商人抬高价格牟巨利的老实人们感激不已了。   这林大少爷真是菩萨心肠又平易近人呐。这是所有农人们心中一致的想法。   詹叔白:???你们对平易近人有什么误解?    第83章 癸丑年谷雨·旧时雨   天气渐渐热起来, 又到了做酸梅汤的季节。有凤来居的桂花酸梅汤在襄城向来是老少妇女最爱的饮品。   今年的酸梅不是林葳蕤自己动手酿的,而是徒侄们代劳,熬了一大锅,浓稠的酸梅汁放进密封的坛子里,放冰窖里可以放半月余不坏。最正宗的喝法是半点水不添加,还能尝到乌梅绵软的口感, 酸甜可口。不过有些人嫌太齁了, 加一些冰块或冰水更适合自己的口感。   林葳蕤贪凉怕热, 喝桂花酸梅汁必然要加冰块。   白河里冬天里凿的冰放地窖里藏到了五月依旧不化,取一大块冰放在特质的铁桶中, 外桶放上干净的泉水,泉水中加了些许灵潭水,白河冰块融化吸热, 不一会儿就将外桶的水给冻成了冰,切成小冰块就可以备用了。这是还没有冰箱以前人们需要冰块的做法。   此刻在后厨里,刀剁到粘板的声音络绎不绝, 节奏感十足,只有林葳蕤一人坐在椅子上, 手里拿着一杯酸梅汁, 悠闲自在,对比其余人, 则皆紧张地注意手下的功夫。   这是对之前招的一批帮厨们的考核。帮厨此前只干切菜、配菜的活儿, 没有权利和机会学习有凤来居的厨艺。今日的考核便是对他们能否跟随大宝他们一起学习厨艺的一场考试。   像蓑衣黄瓜这种小伎俩有凤来居的厨师是看不上的, 因此他们现在正在切的便是香菇丝、冬笋丝、火腿丝、鸡丝和青菜叶丝, 标准是每一根丝都细如毫发,大小一致。单单大小一致就够难得了,更别说细如毫发这条了。   果然这第一局就刷下去很多人,最后只剩下不到十个人。下一场考核是豆腐丝,没错,是把一块嫩生生的白豆腐切成头发丝。之前考核开始前,是大宝做的示范,林葳蕤此刻便问他:“要不要试一试盲眼切?”   大宝知道大少这是要给自己立威,便毫不犹豫地点了头。四四方方的一块豆腐,刀先沾水,先切片,再用刀背轻轻抹开推匀切丝,这个过程,大宝一直闭着眼,他手里的刀此刻不在手上,而是在心里,每一声不间断的刀声,都是一次完美的心手配合,心物合一。切好的豆腐丝散开在水里,云雾般缥缈灵动的身姿仿若最上等的山水墨画。   见大师兄闭眼切,就连小宝都有些惊异了,他眼露崇拜:“大师兄的刀工又精进了!”   明珠在前,接下来的几个人考核便更添了几分紧张。有些人甚至切坏了好几块豆腐。不过,林葳蕤看过之后,还是点头同意留下了五个人。最后的点火上锅更像是一种收人的仪式性程序,各自将前边切好的六丝,有些做煮熟处理,最后加入烧沸的鸡清汤荡一荡,什锦豆腐羹就出炉了,它有另外一个更有名的名字——文思豆腐。这些人都是大宝这几个师兄来带人,压根就不会劳烦到林葳蕤。   这一晃就到了饭点,酒店的人齐齐散开了去回到各自岗位。林葳蕤看着外头的大太阳,刚才又灌了一杯酸梅汁,实在是吃不下什么大鱼大肉。他干脆做起了牛肉丸。隔了会有人进来请示他:“大少,大帅派人来说,等会派车接您去营里吃午饭。”   林葳蕤手里还摔打着牛肉丸子,闻言便将那牛肉丸子当做叶鸿鹄来摔。   “回他,天热不去。”想都知道叶鸿鹄待的地方肯定是在毫无遮拦的郊外。   通报的人实在是对大少爷这怕热的本事给折服了,现在才五月份,外头顶多走急了出点汗的热度,连小婴儿都不怕晒,大少爷却是好似脱了水的鱼,不愿动弹半分,懒散得连骂人都少了。   不过话还是要带到的,他继续传达:“大帅说那边兵哥们捞鱼的时候捞着了几尾罕见的鬼面鱼,大少不去瞧瞧吗?”   林葳蕤眼神飘忽了一下,鬼面鱼也就是鮟鱇鱼,这种鱼数量少,且一般生活在深海里,等到现代已经被捕杀地快绝种了,就连他都没烹饪过这种据说异常鲜美被称为“海中鹅肝”的食材。   锅里的水开了,冒出腾腾的雾气,林葳蕤用手一挤,一挖,一丢,三个动作一气呵成,中间没有半分间断,很快,披着灰黑衣裳的牛肉丸儿们便争相恐后跳进了沸水里,在水底欢欢喜喜地泡完了澡,慢悠悠地浮上水面开始蒸桑拿,泡澡的功效十分明显,它们比之前胖了一圈,皮肤表面还增添了一些会呼吸的细微小孔和纹理作为独一无二的装饰。   河粉,潮汕地区称粿条,是一种用稻米磨粉调成糊糊状蒸出来切成的纯白色宽面条状。统称是河粉,但是粿条要比普通的河粉厚一些,片状也更为宽一些。一捆粿条下锅在猪骨沸汤里煮十秒,即可捞起来放在浪纹蓝釉海碗里,再舀入一颠勺另一锅干净的猪骨清汤,和必不可少的牛肉丸,末了点缀上几根烫过的青菜。   这是林葳蕤就读高中时学校食堂的做法,许多年后,哪怕穿越时空,他依然记得那个味道。有厚度的河粉尝起来带点嚼劲,在滚汤里染上了猪骨汤的味道因此不再索然无味,咬下去内里带点红、会流油的牛肉丸,就连清淡的猪骨汤都好喝到令人心底发暖。毕业后他只回过一次那里,参加完饭店主厨的葬礼,他没有惊动任何人,独自一人坐在简陋的铁凳上,吃完了一碗。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回到他出生的地方。   林葳蕤将做好的午饭打包好,又拿了几个配菜,才对旁边站着一直不敢说话的传讯兵道:“走吧。”   林葳蕤奇怪的望了后头跟着的一辆大帅府的车,“今日后头怎么多了一辆车?”   开车的人是武文的下属,他只是守口如瓶地说了一句“为了大少的安全,以防万一。”   林葳蕤这下觉出不对劲了,到奉天这么久了,这叶四哥可从来没提出让他去军营参观参观,怎么突然今天就硬要让他去和他吃饭?这以防万一,究竟防的是什么?    第84章 癸丑年立夏·风波起   距离奉天城区几十公里郊外的练兵场最高指挥办公室,屋内无人说话, 一片寂静, 坐在首座的人正擦着枪, 动作显得十分随意, 神情甚至可以说是平静了。但在座微微垂着头的各位都清楚,这种平静只是暴风雨来临前夕, 海面上无声无息疯狂席卷的压城黑云。等到大帅手中的枪上了保险拴,就是那些暗地里搞事的人恐惧的开始。   这份令人窒息的寂静最终被制造窒息的人打破, 叶鸿鹄声音沉沉, “目前有哪几家报社登了这些内容?”眼前的红木桌上正摊着一份今日份的《关北日报》, 若是林葳蕤在这里,他便会知道这报纸上用了一整个版面刊登着的头版头条,就是以他为男主角的。而他也势必可以认出,那张模糊的黑白新闻配图便是当日在有凤来居闹事——高嚷菜价昂贵实则想要吃霸王餐还恶意调戏女服务生的地痞无赖。   图片中这人被双手钳住压在地板上,面部扭曲。身边站着一位西服革履的贵公子,只露出一张背影。这张照片的构图有意思极了,看上去倒像是纨绔公子哥欺压百姓。   而事实上这则新闻也是如此说的。《关北日报》的主编仿佛身临其境一般,挥笔而就, 以愤世嫉俗的语气和忧国忧民的语气洋洋洒洒写下的新闻中,便是谴责有凤来居店大欺客, 枉顾王法, 欺压平头老百姓的“故事”。这还不算完, 这家报社还由此事阐发所谓的新闻评论, “诸君可知, 此有凤来居自落地奉天以来,素来乃达官贵人、名流豪绅聚会之地,而其店内菜价之昂贵简直到了离谱之境地!笔者听闻此小百姓所点一菜泥(翡翠豆腐)便要价一块大洋,而一大洋足足是普通百姓一个月之花用……”   报纸上还说如今有凤来居欺压周围饭店,且无人敢惹,还光天化日之下干出这等鱼肉百姓的事情,全是仗着其背后的靠山乃奉天的叶大帅,有凤来居的老板和叶大帅关系非同寻常,叶大帅更是利用有凤来居之便利收受贿赂,大肆敛财,且结党营私!他们像模像样地估算了有凤来居的业绩得出了一个惊人的数字,最后还用嘲讽的语气抨击林葳蕤根本就不是什么劳什子的民族企业家,而是勾结上层,专门榨取老百姓辛苦钱的黑心商人!文末号召百姓起来抵制有凤来居!   这份报纸显然引起了一定范围内的轰动,尤其是在极易受人煽动的青年和学生群体当中。这些人都是经济能力不足以上有凤来居用餐的群体,自然也从未尝过有凤来居的美食,但又是一群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群体。背后之人显然便是抓住了这一点恶意攻讦有凤来居。因为《关北日报》的印刷地点距离大帅府几个城镇之外,今日份的报纸传到奉天,直到午时才发酵。揣着小布兜的卖报郎一手挥着报纸,一手收着铜板,恐怕这会乾元街上拿着报纸的行人们都已经看到这则新闻了。   吴冕报出了好几家报纸的名字,这些报社都是同大帅府不对付的,背后有其他势力支持,带有反动倾向的。“除了《关北日报》,另外一共有五家转载刊登,其中三家怀疑是大总统的人,《关北日报》的报社还被我们的情报人员发现有东瀛人的影子。”   身边的幕僚沉吟,“自从国会之后,政事上有宋伯驹一方组建的内阁上台,军务方面有大帅您坐镇,元中凯(大总统)的权力处处受到限制,恐怕正式上任后便会被慢慢架空,眼看着正式选举的日子到来,第二次国会即将召开,难怪他们要狗急跳墙使这种阴损手段了!大帅,他们这是要借林东家往你身上泼脏水,拖你下水!以改变即将到来的对于他们不利的格局。”   江坤心里憋着一团火,“大帅!您看需要我去把那些报社一一都端了吗?”尤其是那些背后有东瀛人作祟的报社,呵呵,不把这些守着一亩三分地却无时不刻不在觊觎他们隔岸邻居家后花园的强盗和汉奸给剁成块碾碎了喂狗,他就不姓华!   另一位幕僚赶紧制止这个脾气暴躁的战争头号拥趸,“江将军,你这将他们一锅端,不是正正入了他们的套,正巧落实了他们报纸上那些胡编乱套对大帅不利的言论都是真的?到时恐怕民众的舆论更加不可控。事情还没那么坏,幸好当时武团长将那闹事的地痞流氓抓了起来,为了避免他们再泼脏水,为今之计,便是让我们这边的报纸澄清了鱼肉百姓之事,然后再让林先生出面解释一下……”   吴冕听到这,心里握了个大草,赶紧扯着这位平日里交集不少的同僚,让他闭嘴,没见到大帅的脸已经黑成那样了吗?他毫不怀疑下一刻这人就会被大帅用他手中正在擦的枪一颗子弹给崩了。   幕僚还疑惑,“吴副官你扯我干嘛?我正说正事呢!”在大帅面前,还有没有点规矩了?   “你的意思是说……让葳蕤出面揽下这事?”叶鸿鹄的声音很低,此刻周身的气压更是让一众经历过战场的人都觉得恐怖,那位被拉住的幕僚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这下闯了大祸,这位林先生还真的跟大帅关系匪浅,他这话说错了!   大帅自然不会因为这件小事就杀了他,但铁打的大帅,流水的幕僚。这一刻,幕僚后背的冷汗都流了下来,他急忙解释:“大帅!……”   叶鸿鹄看都没再看他,只是懒懒道:“来人……”   “大帅!人接到了。”此刻,门外轻轻的敲门声犹如救命稻草一般,令现场凝滞恐怖的气氛散了开去。   “叶……”林葳蕤走在跟前,踏进了屋内,后头还有个端着食盒暗暗流口水的小兵。他许是没想到屋内有这么多人,一声叶鸿鹄都没叫出来,就停了下来,脸上嘲讽的神情一收,挂上了礼貌的浅笑。口里也改了称呼,“四哥。各位好。你们正在谈事,那我便等会再来。”   叶鸿鹄就等着他来呢,赶紧道:“事情已经谈完了,这时候都中午了,我总不能让这些得力干将都饿着肚子办事吧,要是这样,谁还会给我办事啊?”说完他便开始赶人:“就这样吧,记得,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不要再让我来教。”后面那一句是对在场的其他人说的。   虽然压根就没谈完事,但一众人如蒙大赦,赶紧麻利地溜了。临走前,这些人精一个个置顶头上司于不顾,都客气热情地到林葳蕤跟前道别,左一句“久仰林先生大名”,右一句“林先生果然是一表人才,年纪轻轻就非常人啊”,林葳蕤表面上微笑以对,心里头却是莫名其妙。   走在最后头,被抢了阿谀奉承台词的倒霉幕僚先生挖空心思,最后眼一闭胡掐了一句,“林先生酒店的酒菜真是人间难寻的美味佳酿!”其实这位幕僚先生刚从老家探亲回来,压根就没吃过有凤来居的菜!   可林葳蕤听到这句话,表情却是小小变化了一下,然后矜持又带着小自傲的回道:“您真有眼光,最近店里上了新菜,下次去你可以尝尝。”   一旁的叶鸿鹄也道:“这新上的卤元蹄味道确实绝佳,葳蕤今日有给我带上吗?”元蹄其实就是猪蹄文雅一点的古代叫法。作为一家有格调的酒店,有凤来居的菜单上自然不能叫卤猪蹄,人家叫卤元蹄。   林葳蕤心下翻了个白眼,这人自从他做了这道卤味之后,就一日三餐都得吃。他这猪蹄做法不同于其他,因着在砂锅里煨煮了一天一夜,蹄筋都松了,肉质格外嫩,只要把两根贯穿整个猪蹄的其中一根细骨抽出就可以整个剖开,所以这人一次能吃四五个。加上五碗海碗盛的大米饭,简直就是个饭桶!林大少都有些后悔把这人的胃给养好了,相当初他们初见时,叶鸿鹄的饭量都未像现在这般惊人。   不过眼下是在他的下属面前,林葳蕤还是知道点分寸的,“肯定给四哥带了。诸位先生要一同用午饭吗?”   叶鸿鹄的眼风一扫,众人立马心领领会大帅这是在赶人了,立马摇头表示,练兵营里大师傅的饭菜特别好吃,如果不去吃饭的话那大师傅肯定会伤心,所以虽然林先生带来的饭菜肯定好吃,但为了战友情谊,我们还是去光顾食堂就好。   林葳蕤:大锅菜都能做出好吃的菜来,看来等会可以去会会这位大师傅。   口不对心的众人:饭堂那大胖子做的饭菜十年如一日的难吃,简直就跟喂猪的差不多,要不是他不苛刻将士们的饭菜,顿顿都有肉,早就被全军将士给轰下去了。   吴冕江坤这种蹭饭蹭出了厚脸皮的绝对亲信按理说是完全可以为一口饭留下来的,但今时不同往日,大帅的心情显然不十分美妙,只有在夫人跟前才会这么好说话,未免之后被收拾,他们还是不要去撩虎须好了。   等到闲杂人等都走了,叶鸿鹄便拉着人坐在了小茶几上,将食盒里的饭菜一一拿了出来。等见到海碗里的元蹄,叶鸿鹄果然笑了起来。还是媳妇疼我呀!   林葳蕤则是冷眼旁观:“小心吃多了猪蹄,得三高。”   叶鸿鹄正把牛肉丸粿条汤倒出来,闻言也不生气,“蕤蕤放心,我每日的运动量足够消化这些东西。”   听到这个称呼,林少爷眼风一扫,“你再叫这个恶心的称呼,休想我下次给你做任何吃的。”   叶鸿鹄夹了个牛肉丸子放在他唇边,讨饶道:“行行行,这事下次再说。坐了这么久的车,肚子该饿了。快吃!”   林葳蕤不想接,叶鸿鹄也不放下,就一直无赖地看着他,嘴角的笑十分欠揍,“不吃,我要吻你了。”   又一次后悔答应了这人试试的林葳蕤:……   最终,贵公子屈服在了流氓的无赖之下,面无表情咬过他夹的丸子,咬了一口还剩一半,不等他继续,这半颗肉丸子便被人半道劫持了。   叶鸿鹄细细品味着这半颗肉丸子,只觉得比从前更鲜,嘴里不忘点评:“牛肉丸子很嫩,很有弹性。”林葳蕤心说废话,也不看看谁做的,就听叶鸿鹄意味深长地补了一句:“还很甜。”   林葳蕤:甜你个大头鬼!吃饭都堵不上你的嘴。   这时门外一个大嗓门响起,“大帅,您怎么没去饭堂?需要给您端……”后勤部长朱大潘话没说完,就对上自家大帅的瞪视,赶紧识相闭上嘴巴。   然后下一秒,他就闻到了一股热腾的香气,明明刚吃过饭,但这股香气是如此地美味,勾人,让朱大潘的瓦剌子都要流下来了,他拱拱鼻子,视线盯着大帅跟前的吃食,他闻到了,香气就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大帅跟前的食物,讨要无异于虎口夺食,他朱大潘再怎么贪吃都不敢将小命置之度外。   “啊,大帅您已经吃上了啊……”早就知道大帅府有一位先生厨艺是神仙级别的,可是大帅平日里在练兵营都是跟他们这些将士一起吃的,他也从未见识过。如今算是见识了,但是能看能闻不能吃,俺老朱的命真苦哇。   也许是他眼里的渴望和鼻子的耸动太过于生动了,林葳蕤见他有趣,便将另外一个还没动过的食盒取来递给他,他东西做得多,还想着给吴冕和江坤这些熟识的人带一份,可惜他们要去吃饭堂,面放久了容易烂掉,正巧有人分担,林葳蕤看他顺眼,便分了出去。他带的食物多,就算是叶鸿鹄这种大胃口也是够吃的。叶鸿鹄就算是再不满,也不敢反对。   朱大潘没想到还有这等好事,接过饭盒谢了林先生和大帅,就赶紧护着食物溜了,准备找个没人的地方吃独食,至于林先生说的跟其他人分一分,他可能耳朵不太好,没听清楚。   叶林两人嬉(打)嬉(情)闹(骂)闹(俏)用完了午餐,叶鸿鹄便带着人去大后堂见了将人骗来的鮟鱇鱼。    第85章 癸丑年立夏·全鱼宴   “北方的地界这些日子又有动静了, 难怪开春过后大帅就要练兵。嘿, 这些老毛子莫不是忘了当年大帅骑着马把他们赶得屁滚尿流, 连失十几里地, 虽然最后没把地给占了, 但是痛快啊!这没战打的日子过得太安逸了, 老子这身骨头都要松了。这次大帅要是有打算,咱二十七师可得积极点, 这都是军功啊!”   张山锡手里拿着一个跟他的脸一样大的大饭碗, 边跟下属说话边往嘴里塞饭, 作风十分豪放。大饭碗里有管饱的大米饭和大白菜之外,还有盖在饭上的几片肥肉。别看这和肥肉油腻腻,后勤的大厨不知道加了什么酱, 一看就没有食欲, 但却是练兵营里最受欢迎的东西了。很多大兵都是冲着这顿顿有肉吃的伙食死心塌地地跟着大帅!   “师长, 这次可不能让姓吴那小子给抢去了。上次大帅就是派了他去巡边,这次怎么的也该轮到我们二十七师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 他俩跟这提防人家呢,那头他们嘴里的吴承伯就吃完了饭,和一群人走了过来,“张师长, 大帅去哪了?没过来吃饭吗?”   张山锡一听他要去找大帅,立马紧张起来, 跟人说一声, “吴团长你等等”, 然后就几大口把碗里的饭给扒干净,用手抹了抹嘴巴,朝他道,“正好我也要去找大帅,一起吧。”   一行人便朝最里头的小楼而去,张山锡抄了近路,谁知半路逮到了正在吃独食的朱大潘,张山锡鼻子也很灵,当即就闻到这是好东西,随即大声吼道:“好你个朱大潘,竟然自己偷偷在这   吃独食,自己吃这么好,这就说不过去了吧!”   朱大潘也是倒霉,原以为这地方肯定没人经过,刚刚打开食盒,闻着了香味呢,一群强盗就来了。他也吼:“张山锡你别冤枉人!老子没拿过后勤的一粒米,这是林先生给的我的!”虽然等级不同,但是后勤部还真不是人敢得罪的地方,俗话说的好,要在军里吃的好,就别得罪后勤的。他们可是决定你一顿吃肉块还是肉末的存在。   他这解释着呢,“强盗”们已经围了上来,这时香味更近了。小锅里的肉丸面汤,再看那精细的小菜和卤味,啥也别说了,都是大老爷们,见者有份,咱先吃为敬!就连吴承伯都眼疾手快地拿了个猪蹄。嗯,这蹄膀酱红酱红的,看上去就让人非常有食欲。入口更是惊艳,猪蹄因为长时间的煨煮,已经嫩到极致,皮酥肉烂,一口一嘴胶原蛋白,筋骨很松,一扯就断,一吮一嘬,很快就吃完了一大块,尚且意犹未尽。朱大潘欲哭无泪,只得赶紧将自己的份给牢牢护着,其他的就当包子打狗的包子了。   张山锡也抢到了,他美滋滋啃了一块大猪蹄,心满意足地跟还未去过有凤来居的吴承伯炫耀,“吴团长刚从边关回来,恐怕还不知道这林先生是何许人吧,我只同你说,这位林先生住在小红楼,做的一手好菜,开了家有凤来居的店,往后若是碰上了,最好好生招待。”   吴承伯一听住在小红楼,眼皮一跳,心下几分了然,面上还是不动声色道:“多谢张师长,小子记住了。”   旁边的同他亲近的人也跟他详细介绍,“这位先生二十来岁,乃京师同文馆的童生,后来留美五年归国。是从襄城来的奉天,林先生长得钟灵毓秀,脾气温和,令人称道的是有一手出神入化的好厨艺。”   吴承伯心下纳闷,为何一个读书人竟然改行当了庖厨,还得各位同僚如此看重。不过他向来言行谨慎,这会便也没有质疑出口。只是在心里记下,打算等回头到了家再向老爷子打听打听这号人物。   吃好喝足的众人拦了一个小兵,得知大帅同林先生到了大后堂去看鮟鱇鱼,众人回想起刚才寥寥无几只够塞牙缝的美味,吴承伯是想见见这位传说中的林先生,一行人不约而同地往那处去。   林葳蕤蹲下身,摘下手套摸了摸底下还在挣扎的鬼面鱼。这鱼实在大的惊人,按理说一米多长的鱼就很恐怖了,这鬼面鱼身长两米多,或许是没有天敌且人类很少捕捉,长得肥头肥脑,浑身都是肉!不愧是传说中的鬼面鱼,体型怪异,头部像是被砖头狠狠压过似的,扁平,眼睛还朝上,头大尾小,整个身体表面坑坑洼洼,血盆大口里长得密密麻麻的利齿。这鱼丑的不符合林大少的审美,但是这肉摸着瞧着就好吃,他便也忍了。   旁边站着的大兵是碰巧捕捞到这鱼的人,他看着这模样怪异恐怖的大鱼,小声嘟囔道:“这鱼能吃吗?看着就渗人。”   林葳蕤微微一笑,点头,“能吃,而且比普通的鱼都要来的鲜嫩。你们以后要是还能弄到这种鱼,好好养着让人去有凤来居找掌柜的,他准给你们一个好价钱。像这鱼的大小,就值五块大洋了。”   大兵张大了嘴,五块大洋!要知道他们一个月的军饷也才三块大洋啊,这还是他们大帅仁义,爱兵如子,而且军中纪律严明,不容克扣才有这么多,换别的派系的大兵,估计连一块都没有,还得被上峰克扣大半,到手还真是寥寥无几。没想到这鱼这么值钱!不过再值钱也不能抛下训练专门去捕鱼,这大兵还是知道的。   叶鸿鹄用水给刚摸了鱼的人洗了洗手,然后用手帕给他擦干,最后戴上手套。一系列动作下来自然而然,还边问道:“晚上吃酸菜鱼吧,或者是鱼肉火锅?”   林葳蕤想了想,点头,“这鱼肉嫩,倒也适合做酸菜鱼,因为是深海鱼,细菌少,生鱼片也可以试试。不过这鱼太大了,估计就只能做全鱼宴了。”   叶鸿鹄对此没有意见,不过他怕人累着,叫人去把朱大潘和大厨叫了来。   朱大潘本来就是来找大帅的,来的也快,听到林先生要做全鱼宴,大帅让他们后勤部的人听他指挥,他一对招子立马亮了!心里流着瓦剌子,他顶着大肚子乐颠颠地去喊人了。今晚就可以吃到林先生做的菜了!吸溜,赶紧擦擦口水!   那头后厨正磨刀霍霍向鮟鱇鱼,跟着的吴承伯等人便跟着大帅进了屋指点江山。   这一顿全鱼宴自然是晚上的,林葳蕤先是在朱大潘的带领下,去了后勤那看了看食材,然后定下了菜单。最后将人组织起来,询问他们擅长做的是什么。   到了大概四时,养在大水池里的鮟鱇鱼巨大的鱼头被砍了下来,剁成百来块,用一口直径一米的大锅做剁椒鱼头,剔肉之后剩下的巨大的鱼骨头和鱼尾巴全部倒入大锅灶里炖煮,骨头里的蛋白质和钙质被逼了出来,加上豆腐、大白菜熬成一大锅泛着奶白色的豆腐白菜鱼汤。切下来的一些完整的鱼块,正背面横几刀,腌制处理后撒上姜丝、蒜末、葱段上锅清蒸,最后淋上酱油便是最鲜美的味道;红烧鱼、西湖醋鱼、糖醋鱼、清炖鱼、煎鱼块、口水鱼、水煮鱼、酸菜鱼、松鼠鱼、鱼糕、鱼面……这一鱼百吃,还真不是吹的。后勤部的人要不是还得干活,下巴颔儿都得掉到地上去咯!   因为是大锅菜,林葳蕤就负责动手演示一遍,然后将人分成几组,每一组负责不同的菜色。因为是临时教学,这些勤务兵手艺自然比不上有凤来居的徒侄们,所以林葳蕤末了便站一个高地处指点,这边红烧鱼可以出锅了,那边可以放盐了,虽然一开始有些慌乱,但这些大兵训练有素,听指挥行动,慢慢的也开始井然有序。   因为没人有那刀工,这生鱼片还是林葳蕤自己动手的。因为这道菜讲究一个鲜字,所以是前头那些菜差不多都收尾了,最后才开始做的,取最嫩最白的鱼肉切成薄薄的透明的片儿,用醋和其他食材杀过菌后洗去,放上碎冰块冰着保鲜。   叶四哥点的酸菜鱼考虑到他不好伺候,林葳蕤也基本自己做了。东北人家家家户户都腌酸菜,这一缸酸菜冬天腌好,可以从冬季吃到来年开春。练兵营自然也有腌好的十几缸酸菜,平日里后勤部隔三差五给包点酸菜饺子改善改善将士们的伙食。   把鱼片成几毫米厚度,加了调料和淀粉开始抓,等到鱼片表面泛着光泽即可下锅啦,水煮的时间不可过长,鱼肉老了就失去了嫩滑的滋味,鱼片卷边就可以捞上来了。酸菜切丝和泡椒等爆炒,然后加入鱼汤、调料炖煮小会再下鱼片,林葳蕤还往酸菜鱼汤底里头加了一些中药材,增加口感层次外,还能避免人给吃伤了。   朱大潘深深吸了口辣气,“这味真是绝了,香都不足以形容!林先生您真是太厉害了!”   林葳蕤洗干净手,问他:“我要的金米饭蒸好了吗?”   “都照您的吩咐给蒸上,这会估计还得一刻钟还能好。”   “嗯,放好了之后就可以开席了。”   这时武文进来了,他朝林葳蕤道:“先生,大帅让我从府里给您带了些换洗衣裳,我带您过去吧。”   林葳蕤见到自己的惯用生活用品,就连枕头叶鸿鹄都让人给带来了,颇无语:“他这是打算让我在这待多久?”   武文苦笑:那先生怕是要待到报纸的事情过去之后才能走了。    第86章 癸丑年谷雨·采花贼   “听说是那位来了?还指点了朱大潘那群人?吸溜~”说这话的人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贼贼地笑了。   旁边的同僚见他那副猥琐样, 糟心极了, 好歹都是混到师长的人了,怎么还这幅德行!得亏下属没在这, 要不上峰的威严都没了。于是他顿了顿道:“上次你夺了我好不容易得来的酒, 这回可得给我拿出来喝了!”   边上的大汉痞子皱眉嫌弃,“都是做师长的人了,别这么小气!让你手下的兵看到多没面子, 不就是一瓶酒嘛, 俺要给你酒钱是你不要的怪不了俺啊!”   讨酒的人被他这话怼的,斯文人都要吼了, “那能是普通的酒嘛!有凤来居的酒老子订了那么久才拿到手三瓶, 两瓶都给你这土匪给夺去了!”他就不该在这酒鬼面前炫耀,他那叫一个悔不当初啊!   “咳咳……我这不是没排到嘛!喝你点酒而已……”后头跟着的下属见两位师长就这样为了两瓶酒边走边吵了起来, 对视一眼都是挠挠头,咧出一口大白牙,无奈的笑。两位师长这是要带着自己的得意手下去吃了全鱼宴。能够被上峰带着去参加大帅举办的宴会的人都是倍感荣幸, 老招团里那群畜生们羡慕了!   为此这些大兵不仅临出门前小心地整理着装,连发型都用水沾了沾弄得服服帖帖的,要争取给大帅留下个精神面貌绝佳的好印象!这次除了在边关轮值的部队, 不当值的大将们都来了。可以说是东北六省的半壁精锐都聚集在这了!这些师长们手下的好苗子都代表着各自所在师营旅的形象, 可不得可劲地表现自己, 展现自己部队的风采, 不能让自家师长落下面子!   林葳蕤原本是风雨不动安如山, 面不改色地坐在一群煞气腾腾的将士当中的,他的眉眼如画,但气质清贵,凤眼凌厉,即使是坐在叶鸿鹄身边这个不寻常的位置,也让人不敢有半分龌龊的念头强加在他身上。此刻他拿着筷子挑碗里的菜根吃,动作不知比场上的粗汉们优雅了几百倍去,给人一种翩翩贵公子的感觉。   但眼见着旁边那人又往自己饭菜叠得老高的碗里夹菜,贵公子也要抓瞎,林葳蕤当着众人的面,只能无奈地暗地里扯住了叶鸿鹄的衣袖,想让他别再干这种招人眼球的事情了。饶是他心性再坚强,也抵不住这么多号人物的视线聚焦啊!这场上差不多二百号人,除了一半纯粹是呆的,完全沉浸在美食中的人,其余的将士无不明里暗里地用津津有味的眼神偷瞄他。他们也不敢光明正大地瞧人,为了围观八卦,这群数一数二的东北六省大佬可算是把打战时的作战狙击技巧都给用上了,你说气不气人!林葳蕤觉得自己就跟动物园的猴子一样被人围观,浑身别扭。   更气人的还在后头,他本意是想制止,结果却愣是被人会错情,叶鸿鹄边给人夹菜边跟下属说话,见身边人忽然扯自己衣角,侧头看他,那双倒映了整片夜幕下的海的眼睛此刻柔软地不可思议,瞧着身边人的眼神就跟纵容小孩闹脾气似的。林葳蕤还未来得及细细品味这眼神有何不对劲,就微微睁大了一双秀美的眼。他在底下悄悄扯衣服的手此刻被一双大掌给捏住了,他试着使劲,发现完全挣脱不开。   林葳蕤重点歪了一瞬,这人的力气到底有多大?   或许是因为喝了酒,对方身上烫的很,手掌相接不一会儿就出了汗。林葳蕤怕动作太大,那群用眼睛在寻求八卦的人恐怕就会发现不对劲。他只得一点一点地将自己的手往外抽,扯了半天,总算手挣开了一半,他正想装作无事将手拿上桌,下一秒就被别人的手从上往下顺势插入指缝间,两人成了十指相交。   叶鸿鹄还嫌不够刺激,附耳过来轻笑着说了一句,“不要调皮。”   林葳蕤:调皮你妹!   林大少气得直接拿起桌上的水杯就喝,别跟这个流氓计较,降降火,认识这人也不是一天两天,指望他面对自己变正经不如指望母猪能上树!   “咳咳……”今日可能林葳蕤运气实在不好,除了练兵营外铺天盖地的报纸抹黑他,就连现在喝到的水都是烈酒。   叶鸿鹄哭笑不得,赶紧轻拍着正在轻咳的人的背,一边给他递水喝,见他被呛到眼角都微微沾湿了,怒上心头不解气地朝临近桌的朱大潘吼道:“朱大潘你他么给他准备什么烈酒!这都是行军取暖用的烈酒,他的身体哪能喝这个!”   林葳蕤不服气,心说我怎么就不能喝了。等到喉咙和肺部灼烧的感觉过去之后,他淡定擦了擦嘴角,一本正经道:“这酒味道不错,酒劲却是一般,应该是选的酒曲不好,品质差了一些。下次我给你们抄个酿酒方子,酿出的酒少说肯定是要比这酒烈上一个度的。”他这话说的颇有大厨风范,可惜脑海里早就糊成一团了,然而镇定自若的模样还是很能唬住人的。也就是叶鸿鹄看得出他其实完全是在忽悠人。   见林葳蕤这么烈的酒都能面不改色说不够烈,将士们虽然不说,但是心底对这位林先生又高看了几分!林公子猛士啊!   余下的时间,林葳蕤便一直保持着这种高深莫测的风范,等到宴会酒过三巡,叶鸿鹄接受过第三轮敬酒后,便将人都打发开,让他们自己吃好喝好,自己施施然带着看起来十分镇定的醉猫走了。首座的都是亲信中的亲信,对大帅对林先生的心思不说完全清楚,但也摸了个七八分,见此都满脸的意味深长,要不是大帅明令禁止,他们这会恐怕都起哄了。   叶鸿鹄也不恼,笑着就走了。他见媳妇呆呆的,走路还有些醉意,到了无人处便将人背在了肩上,踏着月色,没将林葳蕤带回自己惯常住的小屋,而是到了隔壁让人精心布置的小院落。在没把媳妇娶回家之前,可不能给媳妇抹黑。   趴在宽敞背上的林葳蕤忽然轻轻地说了一句,“好辣,舌头麻了……”   叶鸿鹄将人放炕上,闻言双臂撑在他头两侧,坏笑着逗他,“乖,张开嘴让哥给看看……”   他这话纯属调戏,但没想到躺在锦被上的人听话地微微张开了嘴,那微微显露的几颗贝齿雪白可爱,透过小小的隙缝,叶鸿鹄甚至能看到里头随着主人的呼吸轻轻颤动的粉嫩舌尖。身下人眼神似一汪起了雾的水潭,面上潮红,显然是白酒渐渐上头了。被无知无觉的人这一动作撩拨到瞬间想暴起的叶鸿鹄忍得脖颈都浮出了青筋,他眼底的欲望浮浮沉沉,极具侵略性的目光专注地盯着那诱人的芳香,那芳香含苞待放,脆弱又美好,仿佛正邀请他去采撷。   那我就不客气咯~不能乘人之危,但是吃点饭后甜点还是可以的。   唇上重重的碾压和吮吸让身下人皱起了秀气的眉头,但却带来了甜美的礼物。从鼻腔里发出的甜腻轻哼让叶鸿鹄眼眸深了几许,采撷娇花的力度都大了几分。他单臂一把将人抱起来坐在大腿上,一手扣住不盈一握的腰身揉捏,一手压着林葳蕤的后脑勺,将躲闪的人更加紧密地压向自己,直到两人之间毫无缝隙。放人喘气的空档又招呼都不打就直接闯入温热带着酒香的口中,来来回回顺从自己的心意各个角度肆意吮吻了遍,最初诱惑人的小舌尖都不放过。   两人身体贴的这么近,动作又大,该有的反应也是完全逃不过彼此的感觉。林葳蕤就算是个死人被人这样抱着又捏又吻,都清醒大半了。   然而眼下的情况十分尴尬,除了卡在双臀底下正微微跳动的不属于自己的热度,还有自己腹下久违的躁动……有各种洁癖和嫌弃以致于上辈子完全零恋爱和某种经验,连右手都极少召唤的林葳蕤此刻有些宁愿自己头脑没有清醒。   酒后乱……古人诚不欺我!   叶鸿鹄的动作没有因为他的犹豫而停下,反而变本加厉,在口中掠夺地更凶了,林葳蕤能感觉到自己的嘴巴恐怕是要肿了。林葳蕤索性当自己没意识,任他吻着自己,反正也挺舒服的。   不过已经察觉到人醒来的叶鸿鹄显然不会就此放过他,他放开握住后脑勺的手,往下摸索,将肖想已久的小可爱握住,迎来了一声小声的惊呼。   “叶鸿鹄你松手……”耳朵都红了的林葳蕤不装死了,他撑着跟前的胸膛就要狠狠推开人。可惜,这堵墙不愧是最坚硬的一堵墙,纹丝不动。   叶鸿鹄低头,额头抵着林葳蕤的额头,他的呼吸很重很热,打在林葳蕤的脸上,让他清醒的大脑似乎又有些眩晕,男人嘴角的笑容肆意又邪性,带着一股骚气,“蕤蕤醒了?正好……”他的手开始缓慢动作。   “叶鸿鹄!你敢!”他的尾音因为突如其来的刺激突然飚高。   叶鸿鹄闷笑,吮住他的下唇重复道:“嗯,我干。”   又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深吻,双重刺激下,林葳蕤头脑发麻,他可算是知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威胁流氓只会让他更恶劣。林葳蕤好汉不吃眼前亏,忍住闷声软声道:“四哥,哥……”   “没事,蕤蕤,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哥让你舒服就好……别害怕……”他说完就将人吻住,和手上的动作不同,他的吻一改之前的狂风暴雨,而是温柔地舔吻、安抚,林葳蕤只觉得整个人都泡在一汪舒服到极致的温泉中,随着温泉水的浪头起起落落,那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快感。等到最后释放出来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恍惚了。叶鸿鹄将人抱起去了淋浴室,因为是在练兵营没有泡澡的地方,只是擦干净又将人抱了回去塞在被子里。自己去了浴室。浴室的水流声掩盖了一些动静,但床上闭着眼的人却感觉听得一清二楚。那不断颤动的睫毛犹如上下翻飞的蝶翼,好看又脆弱。他以为自己会想很多东西,比如他和叶鸿鹄的关系,比如未来,但是现实是,伴着莫名令人心安的水流声,林葳蕤把被子一团,彻底闭上了眼。   等到浴室的门打开,林葳蕤已经睡了一轮了,此刻正是半睡半醒。叶鸿鹄也不扰他,烙下一个吻在额头,就在他耳边道:“宝贝儿先睡会,我去外头看看那帮人喝疯了没。”   林葳蕤不答,他也只是轻轻地笑了一声就悄悄关上门出去。   床上的林大少:谁是你家宝贝!恶心死了!    第87章 癸丑年谷雨·老干妈   一群负重长跑的大兵跑过, 齐声吼道:“林先生好!”林葳蕤面无表情, 点头,继续路过。这是他这一趟出门遇到的第三波人了, 自从他来到这之后, 练兵营的伙食就直线上升, 坐大炮都没这么快。被一顿饭俘虏的大兵们这几日可谓是发挥了热情洋溢的严肃活泼作风,林葳蕤走到哪都有人跟他打招呼!可以说是非常受欢迎了。   俯卧撑、越野、负重跑……林葳蕤啧了一声,深感叶四哥所图不小。不过这一切林葳蕤可不感兴趣,他懒得很,不愿去干费脑子阴谋来阴谋去的事儿。   炊事兵的领头人远远地见了他,乐颠颠地跑过去要迎他。   “要你们准备的东西都备齐了吧?”林葳蕤问他。   “大少放心都给您备齐了!人也都在这候着了。您看咱这就开始弄?”   林葳蕤点头,“我说你们照做, 有会识字的人吗?找一个把步骤都记下来。”   那炊事兵头头也就是原来的大厨, 掌勺手艺实在是颇一言难尽, 前日尝了林葳蕤指挥做的那一席全鱼宴, 尤其是有幸捞到他亲自做的几片酸菜鱼,自那以后就差点要把林葳蕤供起来对待, 昨个听到林葳蕤说要教他们做一种辣酱, 他兴奋地一个晚上没合眼, 这不天一亮就在这盼着等着了。现在一听这话, 立马意识到大少这是要把这酱的秘方给他们的意思啊!要会识字的人?找!就算没有,画也得画下来!   几十个炊事兵分工合作, 有切辣椒的、剁姜末和蒜头末的, 还有弄豆豉和芝麻、香料的, 最大块头的炊事兵头儿则是在林葳蕤的指点下,起了锅烧油。有人见他站着,跑去拿了一张椅子来,林葳蕤都不知道为何到哪都有人给自己递椅子,不过他转眼一想,自己将这秘方教于人,恐怕在这些傻大个眼中,也算是半个老师,当即也撩开风衣,毫不客气便坐下了。   口径特别大的灶锅里,一片咕噜噜冒泡的红色油光中,冒出一股令人窒息的呛鼻辣气,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股喷薄而出的气味令人退避三舍之时,又隐隐有一种奇妙的让人不自觉不断咽唾沫的霸道香味,这是一种给一碗白米饭就能配着吃的辣酱。   等到熬出了红油,收汁后装入瓶中,炊事兵的头儿忍不住偷偷挖了一勺放入口中,呲!第一感觉是咸香,然后猝不及防的辣让嘴巴都有些麻,不过最后竟然还有一丝丝的甜,他尝到了八角等香料的味道。   林葳蕤在一旁提醒,“这主是炒菜用的,能提香,不过没菜的时候也可以下饭用的,单吃滋味嗯……”   那个回过神来的炊事兵抢答道:“很爽!”   林葳蕤沾了一点在舌尖,也觉出这个滋味跟自己在现代尝过的那位老太太的产品味道更好。这种老太太发明的辣酱在现代十分有名,华国人几乎人手一瓶,出口国外,风靡世界,一度成为洋人眼中的奢侈品调料。   从前他的舌头一尝就可以知道某一道菜的做法,眼睛可以看到食材上一些奇怪的需要被处理掉的污秽,但是他不是那种一辈子依赖外物的人,人最终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从那以后,他就有意识地锻炼自己,所以即使是来到这之后失去了那种不可言说的天赋技能,他也在厨艺之道照样游刃有余,甚至因为有了小洞天而更上一层楼。   这辣酱是他改良了那种前世风靡的辣酱得出的配方,加了一些农场里收获的有益处的药材——农场里的那片药园子一直是道一天师在打理,他从那之后就避世不出,专心打理药材的同时说是要潜心修炼,不接待诸如留老爷子之类的外客。不过林葳蕤每次去药园子,这位仙风道骨的天师倒是格外热情,不仅放下姿态平辈结交,还特别上道地为林葳蕤教授了一些上古药材的知识,这些对林葳蕤来说大有裨益,如今他已经能够用上小半部分小洞天的药材做菜了。这个随他穿越而来的小洞天总算是不再只是一个休憩和粮种研究室的存在了。   林葳蕤点头示意辣酱味道可以,也由着那些大兵们去折腾。那炊事兵也是个会来事的人,他当即用辣酱做了一道炒饭,昨晚剩下的白米饭倒锅里用锅铲打散,舀上一大勺辣酱,颠几下勺,让辣酱和早已脱水而干燥的米饭每一刻饭粒都能充分和酱料接触,融合,不到五分钟就出锅了。这颠勺的手艺还是林葳蕤指导的,大兵们啥都没,力气一大把,手臂颠个勺完全没问题,稍微指点一下就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虽然这炒饭仅仅是只用了调料,最后饭里一些肉末星子也没有,但是早已蹲守在一旁的几个小兵们还是吃的狼吞虎咽。朱大潘闻着味也来了,十分厚脸皮地抢过底下小崽子的饭碗就舀了两大口,细细琢磨突然便道:“这种辣酱行军的时候战士们可以带上一小份,等没时间做饭的时候直接拿出来抹馒头也比直接吃没什么滋味的馒头强。”   他没说的是,这种辣酱耐储存,而且容易携带,辣味更是可以暖身消除湿气和瘴气。从前军里也有一些川省地区来的兵哥,最喜欢的就是带着干辣椒,无论天冷还是吃饭都得放嘴里嚼嚼。这跟陕北大兵喜欢兜里放大蒜,山东那出的兵哥喜欢吃大葱一样。不过这辣酱肯定比干吃辣椒、大蒜、大葱要好吃不知几百倍。   林葳蕤一眼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不过他也不点破,只凉凉道:“这种辣酱没什么营养,常吃可不行。”虽然他改良了秘方,加了一些增香又有益的东西,但酱就是酱,调味才是主要的。   “嘿,没事,行军在外,能给他们改善点生活就不错了,营养这东西只能是有是最好,没有也没办法。”哪怕是他们自认是全华夏待遇最好的部队了,日子也是艰难的。那些说大帅借机敛财的人若是知道他们大帅手头的钱怎么用的,估计都不好意思地再乱吠了。有钱是有钱,但用钱的地方也多,养兵要吃饭,要穿衣,要给军饷,打战总得要武器,这些都是大钱中的大钱。   若不是那几个秘密的兵工厂,估计这会东北六省也得跟北平刚刚建立的新政府一样,四处找洋人借钱了!   朱大潘又问:“对了,大少这辣酱叫啥名啊?”总不能一直辣酱辣酱地叫。   林葳蕤无语,难道叫老干妈?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不过他也想不出什么名,干脆就破罐子破摔了,“发明这酱的人,叫它老干妈。”   朱大潘虽然也觉得这名字实在起的奇怪,但听着倒也朗朗上口!便也叫跟大少一起这么叫了。他心中有了刚才的打算,便跟林葳蕤打了一声招呼,然后将老干妈的配方给讨了去,去找大帅指示了。   林葳蕤则继续去看郊外河里打捞的渔民们,他这几日都在蹲守看能不能捞到第二条鮟鱇鱼。那生鱼片的滋味,让他这种老餮都念念不忘。对待美味,他向来有足够的耐心。叶鸿鹄除了到哪都让人跟着他,自己也时不时就跑过来往媳妇跟前凑,解相思之苦。自从上次单方面强行帮助后,这人的厚脸皮就更上一层楼。   因为从小过的艰难,林葳蕤说白了是个任性随心但及时行乐的人,叶鸿鹄待他好,又没有做出让他觉得不舒服的事情,可以说是事事依着他了,他理不清自己的情绪,但奉行顺其自然。平日虽然不会给很好的脸色,但也不拒绝他的亲近。外人看来,这两人的相处也是实在奇怪,不过彼此却是都感觉还不错,颇有些乐在其中。   大少爷被人绑在城外的练兵营不让走,日子过得无忧无虑、逍遥自在的时候,城内却是风起云涌。自从第一天铺天盖地的报纸头条后,当天有凤来居的客流量便是少了一半,曾白玉一开始还惴惴不安,焦头烂额,因为有不少势利但又没脑子的人家见风头不对,赶紧让家仆上酒店取消了订单,这些平日很难订到的席面这会就跟烫手山芋一样,很多人往外扔。   酒店里的经营人员显然也看到了报纸,东家出事了这个事实让这些人一开始都有些躁动不安,甚至有一些服务生在招待客人的时候还出错了。曾白玉气得狠狠处罚了这些人,但这显然是加剧了恐慌,这时候,一直住在酒店里,平日里一直外出没有存在感的沈清雀竟然意外地出了面,镇住了场子。   “慌什么慌!你们家大少这会不知在哪过的逍遥日子呢,没看见来接的人是谁的下属。武副官那种级别的人物都能被派来给他当护卫,你们家主子的后台硬着呢。让你们大少看到你们这么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估计全给开了!”话虽不好听,但是有用得很。众人一听平日里跟在大少身边的竟然是大帅手下的亲卫队,都傻眼了!   曾白玉也回过神来,暗自懊恼自己怎么会忘了!东家可是能住在大帅府小红楼的人,也是鬼迷心窍,天塌了,有大帅在,都不会砸到这位爷头上。   他当即便严肃地教训了底下人,并且严格约束他们,若是再有人无故犯错,他决不轻饶。做完这些事,他又端上好酒好菜去了沈先生那,亲自道谢了一番。沈清雀也不是白做好心的人,他接受了谢意之后,便说出自己的请求。曾白玉一听只是让后厨的大宝师傅做一些耐藏的天津小吃和限量购买的神仙酿作为手信——沈先生过几日便要会北平去了,当即爽快答应。   尽管有些趋炎附势的人,但世上也不乏脑子清醒的人精和只是纯粹饕餮食客的人,这样有些“门可罗雀”的情形反而让这些人笑开了颜,捡了大便宜,赶紧就上门去预定美味珍馐。   曾白玉将那些落井下石的人都记在了心上,然后就接到了上头给的传话,随后有凤来居的人便发现,原本还一脸凝重的大掌柜竟然喜笑颜开,做账的时候甚至还不自觉地翘着二郎腿,嘴里哼着奉天的小曲。也许是大掌柜轻松自信的态度实在过于真实,底下的人也莫名放下心来,干活比平日里还卖力!曾白玉看在眼里,特别是那群一开始就没有半点惊慌的大宝等人,欣慰地点了点头。   不过他也没轻松多久,很快就有人给他找事做了。   “诶,吴大小姐怎么来了?今儿个还是要上望月阁吃吗……”   一身白色蕾丝套装头上戴着优雅女士西帽的吴璎容却是急急打断了他招罗的话,“林大哥呢?我找林大哥!”她今日看到报纸的时候也是吓了一大跳,但是她可不相信她的林大哥是这种人,况且受她大哥的影响,她对她大哥的顶头上司也就是东北的叶大帅还是十分推崇敬畏的,敛财一说根本就是造谣。她连裙子都没仔细选,随手从衣柜里扯了一套从国外运回来的新衣裳穿上便不顾祖父的阻拦,着急地来了有凤来居,要来安慰指不定多么失意消沉的林大哥。   曾白玉忙拦住匆匆上楼到处找人的大小姐,好言相劝道:“吴小姐,我们大少被大帅的人接走了,您甭找了。”   吴璎容不死心地问:“被大帅的人接走了?你可知他们去哪了?何时回来?”   曾白玉摇摇头,“我们这些做下属的,哪敢擅自揣度上级的行程和归期。我估摸着呀,事情谈完了,大少便会回来了。”   这个时点来接人,本就让人奇怪。吴璎容突然回想起曾经远远见过的那位大帅,那冰冷的眼神和通身的煞气让她这种肆意妄为的大小姐都胆颤,她这会倒是开始担心起那位传说中心狠无情的大帅会对林大哥不利了!   吴璎容心慌意乱,但也没别的办法,“那我就在这等!不管怎么样我都要等到林大哥回来!”   曾白玉是知道这位大小姐对东家的心思的,不过在他看来,终究是神女有梦,襄王无情,更别说大少跟大帅的关系匪浅呢。不过他们做下属的本分就是不干涉主子们的私事。他便招来人给吴大小姐上了上号的百果子和一壶千金茶,便任她去了。    第88章 癸丑年谷雨·大反转   这些日子梁仲永一直时不时来有凤来居蹲点, 他有意地设计一些桥段来展现自己的才华, 无论是和别人高谈阔论述说自己的抱负,还是就是巧言善语地结交一些世家子弟,无不是为了寻求一些搭上大人物被欣赏、提拔, 从此平步青云的机会。   可惜,他这样想要不顾一切往上爬的人多的是, 能够被他看上的达官贵人们也不是好忽悠的,看不出他眼里的野心勃勃和能力, 而那些世家子弟别看有些一开始是被他留洋的文凭和所谓的海外见识给迷惑住了,引以为酒肉朋友在, 但是一听他目前只是教育局里小小的一个文员, 又立马对他不屑一顾了。   梁仲永自视甚高, 奈何换了个地方,在奉天却碰了一鼻子灰, 他也不想想这是在哪儿, 这可是奉天, 全华夏除了北平外, 豪门遍地走, 高官不稀罕的地界,他一个个小地方来的小小人物, 又是半吊子水平, 又不是真的有令人震惊折服的政见学识, 难不成还指望别人都是瞎的傻的。   可惜梁先生显然没有意识到自身的问题, 反而愤愤不平自己空有满腹才华, 却郁郁不得志,并且在无人处满口都是对那些看不上他的人的污言秽语——他不敢当面说。   他今日也没看报纸,是来醉酒浇愁的,别看他自己一事无成,兜里空空,但是对待自己的吃穿用度却是从不委屈,那些公子哥一开始能和他称兄道弟也是看在他的穿着打扮和出手大方上,以为他是什么大人物。其实不然,他每月领的月薪往往不到十天尽数花完,每当此时,他便书信一封寄到远在山东的家里,梁老父收到他在奉天教育局当差且急需要银两疏通上级的书信后,总会立马给他汇款,多则数百,少则一百大洋。   梁家人都以为大儿有出息了,在教育局当差,可不就是给官家做事,这放以前,可就是官家老爷的存在啊!官场上的那些潜规则,即使是梁父这个小地主也是略知一二的,为了不托大儿后腿,砸锅卖铁也给他汇钱,至于最近田事不兴,收成不好,家里也紧缺钱这事,梁仲永便不知道了,他拿着家里汇的款子上最好的酒楼,进最好的窑子,没几个月又把银两尽数散去,继续往家里写信。   这都是前言,暂且不表,要说这借酒浇愁的梁先生此刻见了上有凤来居寻人的吴小姐,那颗初见时便跳动的心可以说是又活跃了过来,不过眼下这颗爱慕之心里却是又多了一点别的什么东西。   既然得贵人提拔这条路行不通,那么娶一房家世背景雄厚的娇妻岂不是更快更好的登天梯?   梁仲永这酒才开喝,他拿出随身带着的西洋香水,往自己身上喷了喷,又整理了一下衣着和头发,自觉皮囊足够完美才起身往靠窗吴璎容那一桌走去。满面愁容的美人正好需要幽默风趣的绅士来陪伴。   等到天黑,林大少都没有回来,但是曾白玉却是见到那位吴小姐身边多了一位梁先生,两人有说有笑,即使是挂念林大哥的吴小姐也被他连连逗笑,他还听到这位梁先生正在约吴小姐改日去看文明戏。   曾白玉对这个年轻人有几分印象,不过却不是什么好印象。不过他也不好对人说什么,只摇了摇头便走了。   ————————————————————   第二日的有凤来居还是没有恢复从前的热闹生意,不过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酒店一切井井有条。直到卖报郎的声音在外头响起,“卖报啦!卖报啦!惊天大消息!林先生培育出亩产翻倍的水稻!老百姓都有可能吃上白米饭啦!”   曾白玉听了一耳朵,但是因为在楼上不大清楚,忙唤人买来今日份的报纸。   《民报》和《大公报》是不同于《关北日报》这种地域性的报纸,受众是全国范围内的。之前这两家便是最先报道宋元驹遇刺案,《民报》最先得到消息,对家《大公报》紧随其后放出了案件的嫌疑人,引起了一大波社会讨论。   而今日这两家报纸却是出乎意料地联手,在同一天份的报纸头条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留学归国的双博士林先生利用所学,帮助奉天农场试验场研发出了名为“凤王一号”的水稻稻种,这种稻种以惊人的产量和其他优良性状,经过试验即将在奉天全面推广。经过研究发现,“凤王一号”不仅能够使得亩产翻倍,且即使是在缺水的环境下也能适应生长,这使得它极有可能能够绝大多数地方普及。   而与此同时,林先生的最新研究成果——目前还未定名的小麦粮种比起目前已有的最优良的麦种“奉天一号”也增产百分之三十。这是什么概念,即使是再不知农事的人也知道,增产百分翻倍和百分之三十是两个多么惊人的数据。这意味着原本只够吃三个人的粮食可以再养活一个半或一个人。甚至已经有不少深谋远虑的人想到,若是让这位林先生继续研究下去,是不是将来有一天还可能实现更多的增产?   除此之外,《民报》还刊登了目前的总理宋元驹已经同奉天签订了购买良种的合同,刚好赶上华北地区第二季小麦种下的时节。而《大公报》也有自己的独家,据可靠消息,这位林先生除了有凤来居这家酒楼外,还带来了西洋的先进农具,改进了目前国内的落后农具,并且以极低的价格租给周围的村镇的农户,是个真正爱民爱民的民族企业家!至于你问为什么这么一位科学家却开了有凤来居,嘿!还不许林先生有个爱好嘛!而且襄城林家本就是以美食发家,从前林老太爷还在的时候,林家菜可以说是远近闻名,林先生这是家学渊源。   若说一开始还有人怀疑这新闻到底是真是假,只是为了洗刷之前那些诋毁林葳蕤的人,但是最后看到连总理都签合同了,那这消息肯定是没跑了,货真价实!   这下子,别说是那些闻风而动的大人物了,就说那些老百姓都是跟过年似的开始放鞭炮!华国自古以来的根基就是农业,四万万黎民中占比最多的人也是农民。在西方国家都开展工业革命的时候,不注重科技力量,将这些都视为“奇技淫巧”的华国的粮食产量已经几百年没有什么长进了。再加上这几年战乱,天灾人祸,旱涝频发,田税却是不减反增,老百姓们可谓是过的水深火热,若说民国建立有一半是因为革命党人的推动,那之所以战火这么快便席卷全国,各省独立,也是因为顺应了民心。   可想而知,能够让老百姓吃饱饭,是一件多么值得载入史册的事情。老百姓这时候可不管这人是不是军阀的同谋或者敛财的商人,这可是天上下来的五谷神,专门保佑百姓吃饱饭的!这下好了,之前一些关于林葳蕤所有不好的传言全部不攻自破,甚至有个别激越的人路过那几家报社都会吐唾沫和扔臭鸡蛋、烂叶子!谁叫他们居心叵测,竟然污蔑林先生!   等到警察厅的人上门,以这些报社涉及卖国通敌的原由抓人,也没人会去质疑和愤怒,至于你说那些当初骂林葳蕤黑心商人骂得最凶的学生?不好意思,众望所归的情况下,拳头大听谁的,一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要不是顾及舆论压力,谁把他们放在眼底。这就是政治的残酷性。   整件事情下来,不过三天时间,吴冕眼见大帅耐着性子把舆论炒到最高处,事情闹大了,再放出己方的消息,将民愤尽数转化成林先生的不断提高的社会声望。这一场博弈,虽然他是办事的人,但还是叹为观止。大帅这一手真是玩的好政治!这也是这个男人最让人畏惧和崇敬的地方,他不仅精通战场之事,而且有着敏锐而狠辣的政治手段。而作为他的得力下属,吴冕将誓死追随!   不过吴冕还有一件事情不明白,“大帅,您把夫人的本事曝光出去,今后其他势力的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恐怕会对夫人不利啊……”林葳蕤的本事之前是叶鸿鹄有意无意地一直隐瞒着,就连襄城的林家田庄也被围了起来。但是这次曝光了,能够让全国人民吃饱的人才,其他势力的人怎么可能让他一直在奉天手中,能够将人请到自己阵营最好,逼急了,个别不顾家国利益的人,说不定还会将人直接毁了。就怕奉天再强大起来。   叶鸿鹄丢了手中的报纸,轻笑了一声,他脸色的神色晦暗不明,看着窗外正架着画架画春景的人,嘴角的笑容温柔宠溺,话里却是狂妄轻蔑得很,“我护着他,却从未想过埋没了他。他本就该是夜空中最亮的星,而我愿扶他上星辰。若是我连这点保护他的能力都没有,那我这十几年来的拼搏和家业,不都是一场笑话?”   吴冕哑口无言,他看得出,夫人在大帅心中,恐怕比他之前想象的,还要重要得多。而他无法想象,若是有朝一日,夫人出了意外,他们顶天立地的大帅,会不会就此倒下。为一人,可战无不克,手摘星辰;世界无他,便是一片黯淡无光。   真是可怕而执着的情感,无法理解。奉天黄金单身孤狼吴冕如是想。    第89章 癸丑年谷雨·贺新郎   大剧院人多眼杂的后台, 原小岚手里头捏着一份今天份的《民报》, 看完了头版头条才松了一口气,关于林先生的谩骂和诋毁都被铺天盖地的赞赏取代,他心中对于唯一的朋友取得了这样惊人的成就,说不羡慕是假的,但是却也高兴而崇拜得很。   是的,自从那次酒店仗义出面直言后, 两人便有了来往。林葳蕤喜欢听戏,偶然也会来看原小岚的戏, 他喜欢心思纯净的人, 原小岚长得又和他眼缘。两人虽然都不是多么健谈的人, 但君子之交本就该淡如水, 以戏会友倒是一桩雅事,如此也算是成为了有话说的朋友。这还是原小岚二十年漂泊生涯中交到的为数不多的朋友。他这几天也是去了有凤来居问了曾白玉,得知林葳蕤没事才放下心来。   这不过他这口气没松太久, 旁边一道令人心烦的尖细声音响起,“你还有空关心人家大人物的事,也不看看自己有多大能耐, 怎么还指望着跟这些人搭上关系呀?”   原小岚心中对这个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感到烦闷得很, 这次见他诋毁自己的朋友更是恼怒!即使是无害的兔子被人逼急了, 也会咬人的。他私底下握紧了拳头,清秀的面上却是一派冷静, “柯先生多虑了, 我的事情柯先生好像很上心, 有空关注我,我劝柯先生不如再将等下要登台的那出戏再排练一次为好,免得砸了大剧院的场子,到时候老板怪罪下来,我下次可不好再倾情推荐了。”倾情二字他特意咬的很重。   他声音淡淡,而且语调温和,但却是句句戳中在柯玉梅的痛脚上。之前柯玉梅因为疏于练习而被大剧院的老板当面骂过“若是不想演直说,我另外找人,别砸了大剧院的场子!若不是原小岚一直推荐你又嗓子有恙,我才不会一直给你唱主角的机会。”   柯玉梅面上发红发紫,十分精彩,但碍于人前又不得不死死忍住,直接气得原本还算可以看的脸孔都扭曲了,一些养在大剧院打杂的小孩这会见了,都害怕地躲了起来!上个月柯玉梅因为原小岚主动让的一个登台机会,在大剧院一场重要的演出上露了脸,打出了一些名声,还被好几倍达官贵人欣赏,不时约出去吃饭,他像花蝴蝶一样,整日里赴宴,自然落下了功夫,比起即使不登台也日日不落下吊嗓子和动作功夫的原小岚,可不就是又差了远去。   不过他因为想要握着原小岚的把柄,所以尽管气得跳脚,他也不敢直接将他的秘密宣扬出去,原小岚就是抓住了这一点也不畏惧他,要登台的机会多得是,即使是失去了眼前这些又如何,在这个领域,他有自信的本事。两人互相牵制,一个利欲当头,一个毫不在意是否登台,形成了奇妙的制衡。   两人的交锋,大剧院的老板看在眼里,又想起昨日见到的大人叮嘱的话,暗自叹了口气,既要遵从原先生的个人意愿,又不能让他受到半分委屈,这要让人如何是好?原先生下次再自愿推掉登台演出的机会,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了。   原小岚回到小院后,叫小蝶端了盆温水来洗脸,将外头沾上的灰尘尽数洗去后,细细抹上了老字号的雪花膏。做他们这一行的,别的不说,对脸的伤害就挺大的,终日浓墨重彩的戏妆涂在脸上,不好好养着,这脸很快便不能见人了。   他边抹东西边问小蝶今日的琐事,小蝶一五一十答了,又去取了厨房备着的清粥来,等到他端着食盒入门来,就见到自家少爷笑得眉眼弯弯,他往旁边一瞧,果然,是姓陈的大少爷到了。他也不多话,安静地放下碗筷就退了出去。   屋里头,陈景游将粥推到他跟前,叮嘱道:“快吃!你上台前都不吃东西,这会儿都饿坏了吧。以前刚认识的时候我可是就逮着这个机会到你跟前献殷勤,每回你都不好意思拒绝我。你呀,就是太心软了。”   原小岚抿着嘴浅浅地笑了,“你当时还叫了很多人作陪,我刚演出了点名气,怎么好意思拒绝。若是被传出了耍脾气的坏名声可如何是好!”   陈景游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如此看来我算是乘人之危了,不过亏得我不要脸皮地纠缠于你,要不这会你可不会和我在一起了。”   原小岚提起从前的事总是很开心,两人很久没像现在这样畅谈了。   陈景游又将沿途中的事情都一一说与他听,原小岚从小被养在戏班子,很少出去,自从跟了陈景游虽然到处跑,但也是登台演出,出去游玩各地的机会少得可怜,陈景游便不一样了,他从前跟在父亲身边便要比同龄人多些有趣的见闻,拿来哄哄没见过世面的原小岚便绰绰有余,后来父亲去了,他独当一面,到过的地方和见的风土人情多了,便更是真正地有了一番见地。   原小岚爱听他讲这些,经过的地方和故事,便像是自己也到过了一般。陈景游见他欢喜,便说等陈家好起来,外头也没那么乱了,他要带着他到各地去走走。原小岚便开心地应了。陈景游便唤他一起看给他带的特产,都是些小玩意,但讨原小岚欢心。   陈景游离开奉天一月有余,运一批对陈家商行挺重要的货物南下,今日才刚回来。原小岚想了想,终究是没将陈家表小姐做的事情告诉他。他心底虽然还是介意委屈,但到底是向着景游的,更重要的是说了也于事无补,除了让景游跟表小姐交恶,陈家母跟景游关系再闹僵,没有半分益处。陈景游离开月余,也十分想念,这会东西看完了,想要同他温存温存,虽然不能真的做什么,但也一解相思之苦。   两人抱在一处亲,原小岚害羞地一直低着头,陈景游便逗他,可惜好事很快被打断,外头的小蝶喊了一声少爷,进来脸色也有些不好,他说道:“陈家那边来人了,说是陈老夫人身体突然有恙,表小姐六神无主,只好来请陈少爷速速归家。”   陈景游一听是母亲有恙,自然不再耽搁,跟原小岚说了声抱歉,哄了哄他便匆匆离去了。   刘小蝶看着有些失落的少爷,越发恨急了姓陈的,口中嘲讽道:“真是担着表小姐的名,操着陈家大少奶奶的心。这陈家老太太八成没事,就是故意找茬,不让您好过。”   原小岚听他这么说,赶紧拦着,背后道人是非总是不好,何况还是一位年事已高的老太太,原小岚书读的少,但该有的礼数从来不少。   刘小蝶很铁不成钢,“少爷,您是多少人捧着高看的名角,若不是为了这姓陈的,犯得着来奉天这被人欺负。北平有最大最好的戏院,哪里才是您展现才华的舞台。可若是这姓陈的珍惜也罢,您看看他让您受了多少委屈,家里头有一位作践人的老夫人,还住着一位如花似玉的未婚妻,实在是忒欺负人了!”他见少爷不说话,气急了乱开口,“您现在就像是您演的最好的那出《贵妃醉酒》里的贵妃,您一心一意等待,他却早有新人……”他这话一出口就知道说重了,赶紧自打嘴巴,“对不起少爷,是我逾越了!您别理我的话。”   原小岚却是强自笑了笑,“我哪里能被比作那杨贵妃啊……”   主仆二人一夜无话,早早睡下。    第90章 癸丑年立夏·殇雨时   林葳蕤抱着被子垂死挣扎, 看也不看把枕头扔向搞事的人,然后拉过被子盖过头继续睡。   叶鸿鹄几乎是宠溺地看着他,坐上床连人带被子抱在怀里坐腿上, “昨天是谁让我天没亮叫他, 说要去采松茸的?要不你睡你的,我抱你走?”叶鸿鹄跃跃欲试,他早就想再试试把人团吧团吧随身带走了。他这会倒是盼着人别醒, 好让他行采花大盗之举了。   林葳蕤依旧没睁开眼, 他靠在人胸前,嘴里低声道:“闭嘴, 再让我眯十分钟。”   叶鸿鹄依他,“行”, 然后抱着人开始盯墙边的落地钟, 心里美滋滋地打算等十分钟之后就开始实施自己脑海的各种小剧场。   可惜,十分钟之后,林葳蕤准时睁开眼,推开凑上来的人下了床,快速地洗漱换了身适合进山的衣裳, 便利贴身的上衣勒得他的腰身格外细,叶鸿鹄看得眼热, 像大型无尾熊一样趴在他背上,头放在他肩上, 双手环住那细腰丈量感受美好的手感, 嘴里却不满道:“平日里吃的跟猫似的, 难怪这么瘦。盯着你吃饭还嫌我烦,晚上我去山上抓只野兔烤给你补补……”   林葳蕤对着镜子扣好扣子,整理好袖子,手肘往后一撑,叶鸿鹄顺势放开他,听对方振振有词地反驳:“我吃的那叫精细,以为谁都像你似的,挑食还无肉不欢?”尽管嘴里是不好听的话,但是这样的打打闹闹,却美好的仿佛昨日梦里。   山上的清晨潮湿阴冷,叶鸿鹄把军外套脱下来给他披上,两人同乘着一匹高头黑马,林葳蕤被拥在身前,山色空濛,依稀可见山下微弱的灯火。太阳还没出来,军营的早操却已经开始了,整齐的吼声从山下传来。   “要学骑马吗?”   “以后吧。”林葳蕤懒懒道。   “好,你想学的时候我教你。”   走到半路从丛林里直直蹿出一道黑影撞在马腿上,吓了人一跳,近了才知道是只傻不愣登的野兔。这马更奇,惊吓的很,马脚甚至还抬了抬戳了戳兔子,在这白毛兔子身上蹭出两个马蹄印子。兔子吓得瑟瑟发抖爬不动路,呆呆地被后头跟着的江坤抓住了。   这是守马待兔?林葳蕤有点想笑。这兔子实在是太傻了。马儿似乎是感受到了他的心情,扭着头,用黑漆漆的马脸蹭了蹭林葳蕤的小腿,从鼻子里发出一身响亮的声响。   林葳蕤试探着摸了摸鬃毛,迟疑道:“它这是在邀功?”   叶鸿鹄和一干下属都忍俊不禁,叶鸿鹄从以前就发现了,他媳妇太有动物缘了。看有凤来居里头只吃主人喂食的三尾胖头锦鲤就知道了。   叶鸿鹄也一本正经:“嗯,它的意思估计还让你把这兔子给扒了皮做肉吃吃胖点。”   林葳蕤优雅地翻了个白眼,“看不出来四哥还懂动物语?”他见这马儿全身黑到发亮,端的是比夜色还要浓稠的黑,脸上和马尾巴的鬃毛长而卷,即使是以人类的审美来看也可以说是丰神俊朗,不禁喜爱了几分,“它叫什么名?”   叶鸿鹄顺口就道:“白面。”白面听主人唤它,从鼻子里喷了喷气作回应。   林葳蕤:……   他俯下身,无比同情地摸了摸白面,“难为你了。”摊上这么个不靠谱的主人。   白面可不觉得委屈,它被摸得精神一震,决定要在这个散发着好闻气息的人类面前展现自己的能力,长啸一声,撒丫子就开始跑。一群人就这样上了山顶。   远处天际有一道灰蒙蒙的光晕,海面是浓到接近墨色的蓝,天边仿佛在酝酿着什么,又有什么在等待着一跃而出。一种黎明前的压抑蔓延在整片大海上。   叶鸿鹄拉住马绳,白面没有经过任何缓冲,前蹄往上一扬,便稳稳地停在了山顶上。江坤和其他卫兵拉着缰绳,远远地站在后头,识趣地没去打扰山顶上的两人。   “我父亲逝世的那一天,我第一次来这,那一次我就想,要带你来这看看。”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有一天,上天垂怜,这个人会出现在这个世界。   他的话音刚落,从那灰色的孕育着鸿蒙的光晕里一跃而出,跳出了一轮红日,那一刻整个世界呈环形被点亮,第一道光洒在最接近天边的海面上,璀璨的海金色映入眼帘。   林葳蕤似有所觉,回过头,便落入了一双撒了金子的眼中,那双眼里藏了很多东西,而且藏得很深很深,从前他很讨厌,这一刻却不想计较了,他朝从始至终都在看他的人笑了笑,“谢谢,很美。”谢谢你带我来看,日出很美。   太阳渐渐升到海面上,整片海都洒满了金子,海晏河清,仿若盛世太平。海浪打着礁石,发出轰隆隆的犹如号角的声音。   两人静静地看了海面一阵,林葳蕤突然出声:“四哥,甲寅年要到了。你要做什么?”   叶鸿鹄笑了笑,“等他们狗咬狗闹起来,我刚好把家里后花园的地给收了,给你做菜园子,如果媳妇嫌不够,我就把后花园再往外扩扩。至于家里那群闹着分家产当老大的人再一个一个收拾,反正闹得最凶那个也活不久了。再扶一个听话一点不闹腾的上去坐着,先赚钱再说。媳妇你说行不行?”   林葳蕤感受着山顶上凉凉的风,眯了眯眼,“我说行有什么用?我又没你这么全能全知。”   叶鸿鹄摇头,“怎么会,你都把费恩这样的人才送到我这了,聚乙烯带来的塑料革命,还有正在研究的滴滴涕,我知道媳妇最疼我!”   林葳蕤:“我有时候真怀疑你本来就生活在这里,而不是同我一样穿越而来的。你对这一切都太熟悉了,而且没有一点和这个世界的违和感,我没有使命感,而你好像有的也不是使命感这种正面的东西,而是更加强烈的一种情绪,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所以有时候会觉得叶鸿鹄很可怕。”他缓缓地说了一段很长的话,然后又轻轻地问道:“你能告诉你以前叫什么吗?”他问的是前世的名字,因为就他所知,他身边没有一个叫做叶鸿鹄的亲近的人,而叶鸿鹄对他的一切太过熟悉。除非叶鸿鹄前世是个跟踪人的变态痴汉——好像他现在本来就是。   叶鸿鹄把全部的重要都压在媳妇身上,鼻子停在锁骨处,深深地嗅了嗅。林葳蕤被他蹭得痒,缩了缩。然后锁骨处传来刺痛——   “嘶……叶鸿鹄你属狗的吗?”他摸了摸被咬出牙印的锁骨,就听懒洋洋靠着他肩膀的人低低地笑了,“不是,我属林的。”   真是没眼看。江坤等人觉得这刚出的太阳都没他们两个人闪瞎眼。   “想知道我是谁?猜猜,猜对了我就全部告诉你,如果猜错了的话,”叶鸿鹄凑到他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林葳蕤气得瞪了他一眼,这人真是……破廉耻!   林葳蕤觉得今天自己是没睡醒,才会跟他语重心长地谈这些,叶鸿鹄却是觉得刚才的赌注非常有意思,确切的说,是对林葳蕤输了的赌注特别感兴趣,他诱哄道:“如果你赢了,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   林葳蕤是真的很想知道,他直觉这是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东西,所以尽管输了的条件很荒唐,但犹豫了一会,还是答应了。不过他也不傻,“你要给我点提示。”   叶鸿鹄非常大方的答应了。   两人看完了日出,下山的时候终于做起了正事,只有一点光线射进来的森林里,空气潮湿地能够凝出水分,在这样的环境下,很容易滋生出大地的精华,一朵朵小孩巴掌大的松茸从土里冒了出来,沾着初生的露水和青草泥土。带来的人有一个小兵是本地人,平日里经常上山耍,对这些小东西会在哪里出没摸得一清二楚,在他的带路下,一行人挖了整整小半箩筐的松茸,估计这座山攒了大半个月的松茸都在这了。也是无妄之灾,谁家你长得这么好吃呢。   日头渐渐在升高,趁着这时候还不大晒,一群人打道回府。黑马在林间灵活地奔跑,这显然是一匹跟着主人走过很多山河的训练有素的战马。   路上,叶鸿鹄道:“前几天于左棠那小子是不是给你送了一张请帖?”   林葳蕤打了个秀气的呵欠,点了点头,“右礼说北平有个挺有意思的厨艺大赛。我到这好几年了,还没在这里见过什么厨艺比赛。”   叶鸿鹄酸溜溜,“他叫你去就去,我当初叫你来奉天你怎么都不答应,最后还得趁着你睡着才把你捞了过来。”   林葳蕤哼了一声,“谁都看得出你居心不轨。我在这呆了这么久了,你是不是该放我走了?”   叶鸿鹄早就把外头的风风雨雨给摆平了,现在外头一大堆人在排着队等着见大名鼎鼎的林先生呢,他倒好,不由分说把人绑在这,天天珍稀食材地哄着。林葳蕤都吃了三次鮟鱇鱼了,早就不新奇了。   “今天让武文送你回去,回去相见的人就见,看不顺眼的人甭理睬。”   林葳蕤狐疑:“你趁我不在都做了些什么?”这段时间他都没看过报纸。   叶鸿鹄嘿嘿笑了一声,看上去非常老实憨厚。林大少却想打人,这厮绝对干了什么!   “你要去北平可以,不过我们约法三章……”   回到山下练兵营,林葳蕤把新鲜的松茸在河水里洗了洗泥土,然后对半切开,两面刷上油,架在铁板上用炭烤,不用太多技巧,微醺的时候,开始卷边的松茸便会散发出一种麝香,放入嘴里,是舌尖初次尝到的最鲜的山珍。在味精还未出现以前,这据说是天然食材里最鲜的东西。   松茸用来煮汤也是另一种美味,干贝、火腿和瘦肉,再加几片山里刚挖的带夜露的蕨菜,配合着松茸得到的清汤,能让舌尖流连忘返。   喝完热汤和烤松茸,两人你来我往,大战三百回合,林葳蕤总算是带着一大堆食材被人当祖宗一样送走了。   吴冕看着远去的车辆,突然想起一件事,“大帅,夫人这趟若是去了北平,恐怕会见到他的生母。”   叶鸿鹄面对媳妇才有的笑容早就消息了,他其实从前便派人查了林葳蕤的生母梁映蝶,不过因为怕影响到媳妇的心情,他便没把这些事情说与他听,不过想来这次是避无可避了,“把之前的情报给他送去。”至于他的小葳蕤会做出什么选择,他相信他。   有凤来居——   “真是对不住了,您要定的包厢昨个儿已经满了,您要是现在预约的话,大概只能排到半月后了。”曾白玉笑眯眯地朝眼前的客人道。   客人一听正想发火,就见后头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响起,“预约一间包厢,随便什么地方都行,爷要用来请人的,越快越好!”曾白玉一见是这位爷,眼底的笑都真诚了几分,招呼他道:“诶,贝勒爷又来啦,您的话我给您留那靠窗边上的亦说阁,虽然厢房小了点,但是里头啥也不缺,且风光好啊,往外看还可以看到白河边上的景儿呢,您听我的,这用来招待朋友最好不过了!”   那位被称作贝勒爷的青年锦袍玉衣,戴镶着翡翠的瓜皮帽儿,手里提着个鸟笼,另一手摇着扇子,闻言也不计较,抬了抬下巴,“那行吧!三天后我就来,席面弄好点,我这位朋友啥也不缺,山珍海味从小吃到大,弄点新奇的。”   曾白玉让底下的管事一一记下,然后收了定金就把这位财神爷给好声好气地送走了。他再回头瞧那位刚才还愤愤不平的客人,果然见他收敛了脾气。连这种祖辈荫蔽深厚的贝勒爷都得按规矩预约,他这种身家的又哪里来的脸面让人让位?   这位客人想要定的厢房是酒店最上等的一间厢房,订的人都是排的上名号的人。前几天因为报纸的事情,一些踩低捧高的人取消了很多订单,然而自从《民报》和《大公报》的新闻后,有凤来居又恢复了从前客满盈门的热闹,甚至比最热闹的时候还要更上一层楼,每日的食客差点把门槛都给踏破了,这其中最多的都是一些想要挖墙脚或是找林葳蕤谈生意的。   曾白玉是做生意人,即使从前别人落井下石,但生意那里不是做,只要是出钱的客人,自然欢迎,不过就是待遇再没从前那么好就是了。   他这头打发了人,正在看账本,转头就见自家消失了一个星期的东家终于出现了!   “大少!你可算是回来了!”曾白玉迎上去,那叫一个热情。他这态度比起从前,越发恭敬了,也不是说从前不够恭敬,但是自从知道了自家东家在粮食上的成就后,他看着他就跟看天上的神仙一样!就差跟那些农民一样捧着排位给供起来了!   “我不在的这段日子,酒店一切还好吧?”   曾白玉便把事情都一五一十地说了,听到有人污蔑一事和后来的反转,林葳蕤眉头皱起,让人取了他走之后这几天的报纸来看。   等到看到那些恨不得把自己夸上天,把自己当做救世主的新闻报导,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叶鸿鹄趁自己不在,都给他立了什么白莲花人设?!实在是恶心死人了。   不过他也算是知道这人为什么把自己送到城外那么多天了,林葳蕤摸了摸兜里临走前被塞的本子,突然也不觉得那人临走前的要求讨厌了。   曾白玉在旁边看了看大少的脸色,斟酌着道:“这几日有很多人登门想要拜访您,这是来访的名单,你看看是见还是不见?”   林葳蕤不感兴趣地翻了翻,上面零零总总写了一百多号人物,还都是些已经筛选过的有名有姓的值得一见的人。不过林葳蕤可不会觉得自己真的成了香饽饽,怀璧其罪的道理谁都懂,他想了想,是谁给自己惹出的麻烦就交给谁去解决好了,于是他把册子丢给身后跟着的武文,“小文把这给你们大帅,就说他捅出来的事情自己补。”   林葳蕤去了后厨,好好考校了一番徒侄们的功夫,发现就连几个刚收的人都进步快速,非常满意地给人加了薪水,然后又宣布了自己将要去参加北平的厨艺比赛归期不定,希望他们继续保持的消息,小宝第一个跳起来,嚷嚷道:“师叔你带上我吧!我可以给你扛行李做饭,还能给您唱小曲解闷!我可有用了!”   林葳蕤扫了他一眼,他便不敢再作妖了,师叔的眼神好像更加犀利了。有了大后台的林大少更加有气势了,他瞪了闹心的小宝一眼,见他焉焉地才开口,“这次小宝和老伍跟我一起去,在奉天待久了,有本事的人越来也多,也该开新店了。免得你们打起来。”   他这话里透出的意思让其他人眼睛都一亮,大少的意思是,他这次出去顺便也是带人去考察,以后要在北平开分店,把这里的人带去一波。长期以来,主厨的都是大宝小宝,这两人是最早跟着林葳蕤的,资历最高以外,本事也最高,大家在他们的领导下,自然也没有什么不服气的,但是这样一来,那些也练出了一手顶级厨艺的人也就只能屈居他们之下,能够发挥的余地不多。日子短着还好,等到日子长了,难免有人心生不满,甚至是跳槽。   林葳蕤这样把人练出了手艺,再派去别的地界开拓市场,便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既有了好的前程,又不用干出背信弃义的事情来,大家伙心里其实都挺激动的。即使是这次没选上,但是就有凤来居这股势头和实力,以后指不定开多少家分店呢,大家只要认真勤快,都有出头的机会。   刚才和小宝一起被点到名的老伍便是除了两人外最勤快也最有天赋的小伙子,林葳蕤把这些人的眼神看在了眼里,然后才在心里暗自点了点头,有野心很好,没有野心他才看不上呢。   曾白玉拿了账本请人走了,大少不在,积压的事情有点多,都是需要他亲自过目的。他一一报告完,然后就说起今儿个那位贝勒爷订的席面,赶紧请示起大少。   林葳蕤听着也觉得有点意思,他们店里的饭菜那自然是都能拿出手的,不过听这位皇亲国戚的意思,估计还得上点俗气一点的民间家常菜啊。   既然要人没吃过的,又是家常的,林葳蕤突然想起一道菜,不过这原料这时候有点难弄,他转头问道:“奉天有卖那种美国人出产的黑漆漆的,会冒泡的汽水不?”   曾白玉想了想,然后有些不确定道:“大少你是说’蝌蚪啃蜡‘汽水?”   林葳蕤:这是什么恶心的名字?   不过这谐音听着倒是有点像,“你去买两瓶我看看。”   曾白玉叫一个跑堂的去了,跑堂的跑了十几条街才买到这种有着奇怪名字的洋人东西。这东西黑漆漆跟中药似的,本地的商人本来是打着猎奇的名头从洋人手里头买的,结果因为名字奇怪、颜色古怪、又贵,没什么人喝,这都要赔手里了。见到有人来买,可劲地推销。跑堂最终拿了两瓶汽水回来。林葳蕤见着那熟悉的红色瓶子就知道是这东西没错了。   他亲自下厨做了一道极其简单的可乐鸡翅,做法非常家常,连姑苏看了一遍都懂了,奇就奇在这特殊的汽水上,酱红色的鸡翅看起来有点拔丝,粘稠的黑色汽水经过熬煮已经和白糖一起成了红酱。   “都试试。”林葳蕤这一开口,十几只手同时出招,一半的人抢到了幸灾乐祸地开啃。甜口的鸡翅口感比起寻常的做法要来的嫩滑,而且经过那汽水的浸泡渗透,鸡翅都染上了一股奇特的味道,风味非常奇特。这样一道菜,保证那位贝勒爷和朋友都没吃过,这一厨房的人估计都是这世界上第一群吃到可乐鸡翅的人呢!   ————————————   原小岚做了一夜的梦,醒来脸色不大好,不过因为今天有演出,他便也按时起了床,惯例要去有凤来居喝上一碗鸳鸯羹。他登台表演时,为了嗓子足够亮,都会注意吃点清淡的东西,从前他喜欢吃白粥加糖,后来有凤来居的鸳鸯羹便成了他的最爱。   蓝釉的海碗,一半是青的豆泥菠菜,一半是粉的火腿鸡茸,做的时候用特质的紫铜片隔着,等要呈上桌的时候才抽取铜片,这两种颜色的粥便因为隔着油,混不到一起,竟是成了一个太极的形状,好看又美味。原小岚每次必点,跑堂的已经熟悉了原先生的习惯,见他来了,照例给他上了鸳鸯羹,还给安排了个清净的地方。本来想要安排人进包厢的——这位爷可是大少少有的朋友,可不得好生伺候着,可惜原先生是位不愿麻烦人的主,每回都拒绝了好意。   清晨的乾元街热热闹闹,有凤来居也多得是赶点吃早餐的食客们。人多的地方自然就有了八卦,即使地位再高的人也一样。原小岚边喝着粥,边眯着眼让外头温和的眼光照在身上,只觉得心情都好了一些。耳边不免也传来了别人的一些交谈声。   “诶,你听说没,那从北平到奉天的陈家好像出事了……”   “能出啥事?你怎么啥都知道?”同伴嫌弃他。   那开头的人便急急道:“这次真不是什么小事,我住他们隔壁,听他们管事说,那陈家大少前些日子运的货出了点问题。”他顿了顿,又小声道:“嗨,你也知道,就那种货里掺点走私的东西呗,只要一点保准比一大批货都要来的赚钱。那陈家大少也是倒霉的,刚好被人查了出来,不过好在那地界是他们家亲戚的地盘,就那住在陈府的那位表小姐家里头送了点东西就把这事给圆过去了,要不那陈家唯一的独苗苗估计都得蹲牢里去。”   “这事有什么稀奇,你说了半天还不是个俗套的故事!”   “急什么急,这不是还没完。那陈家大少欠了这么大个人情,可不是得还,听说昨日陈家老太太把人找回去之后,就要让他跟那位表小姐成亲。哦,听说这陈老太太身体最近也不大好,就想着尽快大办,好冲冲喜。你猜怎么着?那陈家大少硬是不肯,在院里跪了一宿,说是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此生只他一人。”   他的同伴总算起了点兴趣,“倒是个痴情种,不过倒是挺伤这位表小姐的面子的哈哈哈哈哈哈。这陈家大少有情,但却无义啊。”他摇摇头。   “最后这陈家老太太被他逼急了,晕了过去,也不知道真晕还是假晕,反正是以死相逼硬是要让大儿应下这门亲事。那陈家大少是个孝顺的,爹又去了,唯一的亲人这样求他,可不就得应下了嘛!据说今天天一亮,陈家的大管事就南下送聘礼去了。”   两人又是一番评头论足,感慨一番,结了账就走了。留下已经被一连串消息砸得无法动弹,脸色惨白的原小岚。   他在原地呆坐了好一会,才像是想起什么,跌跌撞撞地走了,连账都没结。不过曾白玉也不会去管这点小钱,倒是觉得原先生的面色不对劲,赶紧找了一个人跟着去看看。   店外,看着失魂落魄拦了黄包车去陈府的原小岚,刚才在店里八卦的两人面面相觑,憨厚一点的道:“我们这事是不是做的不厚道啊你说?”   另一人瞥了瞥嘴,“他该知道的,迟早会知道,早知道总比被蒙在鼓里等到看着陈景游当了新郎官才知道的好。”   “六爷都不知道这事,我们私自干这事,万一被六爷发现,恐怕得被扔到西伯利亚去挖矿了。”   “所以记得闭紧嘴巴,我可不想去西伯利亚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如果真被发现了,就供出是老洪叫我们做的,反正他还要帮六爷管理大剧院,顶多受顿皮肉之苦,不会死人的。”   两人嘀嘀咕咕,然后一人跟在有凤来居的跑堂身后跟着去,一人去找六爷。可以说是非常监守自盗、瞒天过海了。   快入夏了,天气多变,原本还好好的天色转眼便乌云密集,阴了下来。   黄包车车夫看了看这天,有些担心地问道:“先生,我们需要找个地方躲躲雨吗,您这也没带伞的,小心淋着了。”   原小岚无知无觉,对他的话充耳不闻,他的手死死地握住手里的小红绳,这是昨天陈景游送他的小玩意,说是在某个地方买的,那个地方有情人都会互赠对方自己编织的小红绳,只要绑上了就是彼此的唯一,此生相伴到老。他那个时候是笑着看他帮自己绑上的红绳。红绳上还吊着一个刻了“岚”字的玉坠,是陈景游特意找的人定做的。他还小心地给对方也绑上红绳。   他一直在等,也一直相信,他们会,红绳互系,白头到老。   轰隆隆的雷声过后,豆大的雨点下砸了下来,这是入夏的雨,地里的粮食都朝天笑着迎接这一场从天而降的甘露。   原小岚没撑伞,很快长衫便淋湿。那位车夫也是好心的,见他无动于衷,哀伤至极的模样,将自己的蓑衣给他披上了。后头跟着的六爷的人心里一咯噔,暗道要遭。   风雨中,黄包车停了下来,浑身淋湿的车夫连连唤了几声:“先生,先生!陈府到了。”   原小岚才突然回过神,他先是摸了摸身上的蓑衣,然后看到浑身没点干的车夫,突然便笑了,虽然那笑比哭还难看,他把身上的蓑衣脱了下来,还给了车夫,“您真是个好心人,感谢您。快回家让您的妻子给您熬姜汤喝,免得得了伤寒。”说着把身上所有的银钱都塞给了这位好心的车夫。也不等那车夫要把多余的钱还他,就敲响了陈家的大门,走了进去。   开门的人显然认识原小岚——这府中上下又有谁不认识这位原先生呢,不过是在老夫人的雷霆手段下才无人敢说些什么,他急急道:“原先生,您快去看看少爷吧,他已经在屋里坐了一整晚,送什么进去都说没胃口。”   原小岚却是一反常态地悠闲,他甚至问道:“听说大管事南下去送聘礼了?这府里是不是很快就会迎来你们的大少奶奶了?”   那带路的人吞吞吐吐,没说什么有用的,只一个劲地让他劝劝大少爷。不过这不说什么,其实就说了很多。让他劝什么呢?劝他心爱的人心甘情愿去娶了别人吗?真是可笑。原来我在别人眼中这么大方,又懦弱。离那人越来越近了,但是从前熟悉爱极的地方这会却是满目狰狞,每走一步都是踩着荆棘上,满脚的血。心里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叫喊,是啊,原小岚,你真是懦弱到无可救药了。就算到这个时候,你还是想要听听他怎么说,如果他说不,你是不是还会再相信他?   幸好有人来帮他打破了这个一直以来都不看不清的局,一道尖细的声音在耳边炸响:“你来干什么?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从此以后,你都不许再踏进这陈府半步!来人啊!把这个人给我赶出去!”这位生得江南温婉气息的表小姐此刻是十足的女主人姿态。她的爹爹救了陈府唯一的顶梁柱,陈家欠了她们家天大的恩情,结为秦晋之好最好不过了。   她似乎是觉得原小岚面上的神情还不够凄惨,又或者她觉得自己长久以来一直被一个男的压住了,此刻终于翻身,恨不得将原小岚这张楚楚可怜的脸都给刮花了,她挥退地下的让人,站在原小岚身前,俯下身轻轻道:“这陈家的女主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就算不是我,也会是另外一个能够给景游带来助益的女人,你一个男人,呵,到底在妄想什么?你说,你是不是傻?我会给景游生下儿女,能够满足老太太传宗接代的愿意,而你,能干什么呢?”   她的话很轻,甚至没有刚才的尖利,但是原小岚却像是被什么击中了,狠狠地后退了一大步。   那个领路的家仆以为表小姐要对原先生做些什么,赶紧高声喊了一声:“原少爷你没事吧!”   果然,里头还在自我面壁的陈景游听到这个名字,哗啦一下开了门,他见到自己的表妹和小岚站在一起,赶紧就上前拉住原小岚挡在他身前,“你们在干什么?”   “没干什么,就是原先生要来找表哥,我见他脸色不好,担心他,便同他说说话。”   陈景游低头一瞧,见小岚全身都淋湿了,显然是冒雨来的,此刻唇都白了,没有一点血色。   他心急如焚就要将人拉回房间换身衣裳,却是没想到被人推开了,往日里乖巧笑起来眼睛会眯成可爱形状的人,此刻面无表情,只见他看也不看自己,反而朝自己的表妹道:“表小姐,能够让我和他单独说几句话吗?”   表小姐在陈景游面前一直是那个善解人意、温婉可人的人儿,此刻自然也非常识趣道:“那我去厨房为原先生熬碗姜汤。”此刻她仿佛不再是刚才那个咄咄逼人的女人,而是一个温婉的大家闺秀,这样进退得当的人,确实是最适合的陈家大少奶奶,哪怕是陈景游都不能因为母亲的逼婚而迁怒于她。   “小岚快随我进屋换身衣裳,你怎么来的,刘小蝶那奴才出门怎么也不记得叫你带伞。”   原小岚挣脱开他,两人在屋檐前,相对而站,陈景游见他脸色不对,心底猜到几分小岚这是知道了昨晚的事,当即心下一紧,一半是心虚,一半是请求,“小岚你听我说,我母亲身体病重,我只是先安抚她,等到她好起来,我必定会想办法退了这门亲事的!你相信我!我想娶的只有你!”   原小岚点点头,“那表小姐家的恩情呢?你要如何是好?你既已下了聘礼,却心存悔婚之意,可置表小姐的处境于何种境地?我认识的陈景游,可不是这种没有担当只想着自己的男人。”那位表小姐终究还是待字闺中,再怎么算计也漏算一招她意中人的狠辣程度。原小岚咳了一声,不等他接话,又质问道:“即使是上面的一切都能解决,那陈老夫人呢?陈家的香火呢?没有这个表小姐,还有下一个表小姐,而我已经累了。”   陈景游哑口无言,他紧紧地握着原小岚的的手,告诉他,“小岚,你再等等我,我肯定能说服我娘的……”他也知道自己这话毫无说服力,而且眼前这一关就过不去,他和表妹一家正在合作一笔大生意,若是悔婚陈家的生意将会遭到极大的打击。表妹家人脉极广,和军方都有关系,只要做成了这笔生意,他就能恢复陈府往日的荣光,替他父亲报仇!他想了一夜,其实已经明白,自己不可能放弃这次机会。于是他顿了顿又补上一句,“小岚,你听我说,哪怕是我最后娶了表妹,我也不会碰她的,我们还是会跟往日一样,一切都不会变,我的心里也只有你一个人!”   “住口!陈景游!你把我原小岚当什么人?!是小妾还是见不得光的外室!”檐外的雨下的很大,但也盖不住原小岚歇斯底里的声音,“景游,你是不是以为我没有心的,你是不是以为原小岚也没有自尊的?他是不是一直都会傻傻地跟着你,等着你?”   陈景游慌了,他知道自己的想法对小岚不公平,但他没有选择,小岚他想要,但是陈家的荣光他更不可能失去,他只能挽留:“小岚……”   原小岚的脸上有水滴,分不清是屋檐外飞来的雨水,还是他眼底留下的泪,但是他的声音却是坚定而自尊的,“陈景游,我只问你一句,你是不是要娶那表小姐?”   陈景游没回答,他只是沉默。于是这份多年的情,便也葬送在这沉默里。   原小岚整理了自己有些狼狈的头发和衣服,突然笑了,他被泪水洗刷过的眼睛一如初见时那般明亮,不染尘埃,轻声道:“那便祝陈大少新婚愉快,事业有成了。这条红绳应该给表小姐比较合适,我原小岚便告辞了。”   他扯下手里一直抓着的红绳链,不由分说地塞在陈景游手里,然后就冲进了瓢泼大雨中,再没回头。   陈景游呆了半饷,叫着小岚的名字追了上去,可惜却一转眼就不见了人。   那条寓意月老牵线的红绳链子浸泡在大雨里,刻着“岚”字的玉佩被打碎成两瓣,红绳因为有些劣质而褪了色,留下如同新婚初夜新娘初信的鲜艳的红。    第91章 癸丑年立夏·林母邀   原小岚在火车特有的富有节奏感的声音中醒来, 初醒的朦胧光晕散去,视线里出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正是初夏万物葳蕤的时节,在这节最高级的列车独立车厢内,也精心地布置了各种花卉,窗边正盛开着的便是专门从南方运来的栀子花。此时车窗没有关紧,露出一道细细的缝沾点过路的风, 一吹,栀子花的清香扑鼻而来。车厢内无一处不精致,即使是在火车上也绝不会委屈了睡眠的舒适床榻,白色镂空桌布覆盖着长方形的餐桌, 木质的圆形书桌,地上铺着的地毯,就连窗帘都是布艺刺绣的。   不过这一切都没有窗边坐着的青年来的精致吸引人。他的眼底装着窗外满目新绿的夏景,瞳孔清粼粼,头上戴着一顶棕色的毡帽,穿着一件同色贴身的小马甲, 腰线美好, 内里是一件袖口有着艾草刺绣的白衬衫,黑色的长裤包裹着笔直的长腿, 最后束在一双马靴上。他手边放着一杯清水,此刻双腿交叠,正在一本牛皮封面的本子上用钢笔写些什么, 嘴里边淡淡地教训正在地毯上玩耍的小孩。   “林蓁芃, 别忘了出门前答应过你四哥的话, 若是被他打了屁股我可不会救你。”   正在摆弄新得到的小**玩具的林蓁芃苦了脸,只好爬了起来把书包拿出来,趴在大哥对面开始写大字。   原小岚见到跟林葳蕤长得有五分相像的缩小版林少爷做出这般表情,不自觉地笑出了声。听到他的笑声,林葳蕤写下最后一笔的日期,然后回过头来,对在床上的人道:“醒了就起来。”   “这是哪?我睡了多久?”   一旁的刘小蝶赶紧回少爷的话,“少爷,您退烧后又睡了一个白天,我们这会正跟林先生在火车里头呢。”   “好了别再乱画符了,去把你苏姐做的点心拿过来。”林葳蕤朝林蓁芃说。   原小岚在刘小蝶的服侍下坐起身来,笑着说了一声,“劳烦葳蕤了。不过,我怎么会在这?”   林葳蕤顿了顿,面上依旧淡淡的,但是眼底却有着促狭,“因为有个人说,他有一位挚友,今日突逢人生之大变,心情不好,正好我要去北平,就委托我带他出来散散心。”他双腿优雅地叠着,故意叫了一声,“原小兔,你和陆老六什么时候成了挚友了?”   原小岚被他话里的调侃和奇葩的外号弄得面红耳赤,他都不知道他认识的林先生是这么促狭的人,竟然还会开玩笑!太过惊悚,一时竟然将之前的抑郁情绪抛开了去,连人都放开了许多。他赶紧解释,“你误会了!陆六爷不过喜欢看我的戏而已。倒是这样会不会麻烦你呢?”至于那个外号,t就这般过去吧,他实在没好意思提。   林葳蕤整理好手上的东西,放进车厢壁上的收纳架,闻言只说了一句,“反正一个拖油瓶都带上了,也不在乎你一个。起码你比林蓁芃好管多了。”   被毒舌了的原小岚知道他的脾气,也没太在意他的话。刘小蝶就更加不敢跟林葳蕤说些什么了,他是知道少爷跟林先生从前打过交道的,但是没想到关系这么好!这可是林先生啊!自从上了车厢,见到这位传说中的人物,他早就在心里激动地念了一百遍要回去祭坟头冒烟的祖坟了。   被说不好管的熊孩子林蓁芃流着口水,屁颠屁颠地去拿了点心,然后在大哥面前作乖巧状。   林蓁芃不搭理他,将点心和一剂药草递给刘小蝶,“这是曲奇,垫肚子就行,生病吃太多。这药是把你托付给我的人给你要的,你照上面的法子去煎了。”最后一句是朝刘小蝶说的。陆予夺知道自家嫂子有个种着奇花异草的药园子,药园子还住着一个挺有手段的神医。在将人用西医手段治好了之后,还不放心地求到嫂子跟前,让道一天师开了一剂中药给心上人补身体。   原小岚似有所悟,万般心绪在心头,头疼得很,只垂下头,低低地说了一声,“麻烦六爷了。”   那天他从陈府离开,发现自己身上的钱都给了那黄包车夫,要回家就只能靠两条双腿。他在雨里走的时候,正巧路过的陆六爷搭了他一程。若只是这样,恐怕便没有此刻的交集。   原小岚因为怒极攻心,加上淋雨,在车上陷入昏迷。陆六爷终于果断了一回,不仅把人带回府照顾,竟然还想着不让陈景游找到人,原小岚心软原谅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人托付给了嫂子带出去玩了。当然这一举动其实绝大部分是希望原小岚能够出去看看别处的风景,免得触景伤情。能做到这一步,多亏了那位自作主张的下属的苦口婆心。靠陆六爷一人,还不知得等到猴年马月,才能将美人追到手!   兄弟俩怎么就这么不像呢!但凡六爷学了一点大帅的无赖,便不会白白让陈景游那人占了两年。   林葳蕤无意关心别人的爱恨情仇,他见人醒来,赏了顿吃的喝的,就让人随意了,这趟南下的列车头两节车厢都被人包了下来,里面还特意布置了厨房,林葳蕤嘴刁,不吃列车员送的,自己带了东西动手。   原小岚下了床走动了一下,闻到飘来的香气后,也不自觉地来到了小厨房。林葳蕤挽着袖子,正在把早就准备好的鱼鲞下到锅里,和腊肉一起炖煮,锅里冒着腾腾的白泡,随着油水的侵入,锅里逐渐散发出风干之后肉食特有的时间赋予的浓香。新鲜的鱼肉和猪肉,经过处理后,曝晒、风干,容易腐败的食材便能储藏很久很久。无论何时带着上路,往热水里一扔,什么也不放,就是一道不输给新鲜食材的美味,非常方便。   再蒸上两笼上车前捏好的金丝烧麦做主食,形若石榴的小巧点心皮薄肉多,外头是金黄色的蛋皮,里头的馅料许是为了照顾小孩子,多了些五颜六色的食材色彩,但也不觉突兀,收口完美,整个看上去就是一个个金丝小锦囊。   烧麦熟的比较快,很快就可以揭锅了,小小的厨房很快就充满了食物的香气,透过车门缝隙丝丝缕缕传到了外头。林葳蕤让阿福送了大半给第二节车厢的武文等人,刘小蝶也被任命为端菜小厮。切上一盘黄皮嫩滑的白切鸡,再把鱼鲞腊肉汤端上,这三个路菜就齐活了。   刘小蝶是个会照顾人的,自家少爷身体刚好,烧麦这种太过油腻的不能多吃,哪怕这烧麦味道香的让人想要撒开膀子吃。他去向列车员要了一碗加了肉糜的白粥。那列车员以为是那位林先生要的,脚下生风,不到半分钟就给端来了。   原小岚吃了一个烧麦就止口,不过唇齿间的香味还是没有散去,“跟着葳蕤,我倒是有口福了。”   林葳蕤看他一眼,难得多嘴一句,“那就吃着喝着,没事多看看外头。林蓁芃,吃完去洗碗。”   林蓁芃扒完锅里最后一块肉,嘴里鼓囊囊地应了一声,“知道了大哥。”   午间,隔着两道车门的三号车厢,正在用餐的先生小姐们闻着不知从哪飘来的香味,陡然对自己面前的牛排红酒提不起兴致来。   一位答得出来身家很好的先生唤了餐车员,“你们午餐还有别的提供吗?牛排撤掉,给我上一份中餐吧。”   “好的,先生,这是菜单,您相要些什么?”   这位体面的先生和对面同行的小姐看了看,小姐问道:“同前面两节车厢的客人一样吧。”他们付得起钱。   餐车员为难道:“先生,我们午餐确实有别的供应,但是抱歉,一二节车厢是乘客自己带的吃食。”看着周围和面前的乘客投来的眼光,餐车员无奈,我们这是最尊贵的一趟商务列车好吗?主厨都是请的知名大厨,味道怎么在你们看来跟路边摊似的难以下咽?不过,她摇摇头,就连她闻着空气里这味,也是馋得慌。   饭毕,林葳蕤继续拿出牛皮本子开始写写画画。   原小岚也拿了一本诗集在一旁看,他看了几页便去看窗外,列车缓缓略过村庄,铁路边上不时有卖货郎、马夫和形容憔悴的难民拖家带口经过。   这是最真实的民国初年众生相。   他见林葳蕤正在纸上画了一个刚刚经过的站牌,有些好奇,“葳蕤在做游记吗?”   林葳蕤:“有个可怜的人因为工作忙走不开身,出门前给了我一个本子,要我把每日吃的、住的、经过的地方都给写下来,回头给他看。这样他看过了,也算到过了。我见他可怜得很,以后同学聚会都没点可以吹嘘的东西,所以就帮他写了。好给他攒点谈资。”   原小岚噗嗤一声笑了,他隐约知道林葳蕤口中那人是哪位,只要一想想那位大人被人说成没出去玩以致于同学会都没得吹嘘的落破户,就觉得十分惊悚,同时又好笑。   林葳蕤写着写着也笑了,他把中午吃的东西给记上,然后点评了几句过路的风景,本来是想损人几句的,但是后来想想还是觉得回去当面讲更妙,想到这,随手就把惹人烦的本子推开了。   原小岚问起阿福:“我们这是要去哪?”   阿福回他:“原少爷,咱大少这趟儿是要去京城看看那的庖厨比赛。皇城根下向来是天下美食荟萃之地,很多有名的饭庄都在那,我们做餐饮的,总得去瞧瞧别人家的本事。”   “听说这比赛已经办了好些年了,是个洋人提起的主意,他们专门邀请这些京城里的大饭庄厨师师傅来比赛,然后给排个甲乙丙三等,最好的甲一等饭庄除了有一百大洋奖金外,还会挂上一个牌子在门面上给过路人看,以示这是京城最好的饭庄,招徕更多的客人。”   京城是原小岚从小生长的地方,他自然也听过这么个名头的比赛,还知道从前没饭庄重视这个名头,可第一年得了甲一等的饭庄很快成为京城外国人聚集最多的饭店,诸多饭店便也开始争抢这个名声。因为,这洋人多了,国人便也跟着多了。国人从甲午和八国联军来华之后,就有那么点自卑崇洋的心里,见着外国人多的饭庄,便从心底以为,这就是个好地方,于是便也跟着去。   阿福听他这么一说,惊讶道:“这甲一等的名头这么好啊?”   原小岚点点头对阿福道:“对,最重要的就是这么一个甲一等的名号。”   阿福:“小的就搞不明白了,这比赛比出了名头,对开饭店的是好,就是对这洋人有啥好处?难不成就图个尝新鲜?”   原小岚摇了摇头,“这些洋人从不做亏本的买卖,这其中,有报名费、用具费、还有观看的入场券都是大有利可图的。且如今他们越做越大,私下底收受的贿赂或者其他诸如漏题偏帮的行为,谁也不能保证没有。”   阿福深有所感,“是这么个理。”   一旁的刘小蝶不解:“可这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你说这厨艺不就是一张嘴说了算,可千人千张嘴,谁说了算呢?”   原小岚没去关注过期间的比赛规则,只能猜测:“估计是请了有一定声望的大人物或者是有名的饕餮吃家评判,这也许才能服众。”   阿福笑着一张脸,“可不是嘛!这次请咱们去的于先生和他的朋友伍先生就是有名的吃家,他二位和据说还有几个前清皇宫里头出来的老御厨们就是今年这一次的评委呢。”   原小岚:“这倒是有趣,有凤来居这势头也开新店了,北平自古是吃都,在这开店便不错。”   阿福这次真是奇了,暗道这原少爷真是玲珑心思,一想就通,张口就夸:“原少爷您真是厉害,一猜就准。我们这次和小宝师傅除了去看看这新鲜的比赛,还有就是考察考察京城的同行和开店的情况哩!”   原小岚四处望了望,没见到那位有凤来居逗趣机灵的小宝师傅,阿福见他下意识的动作,解释道:“小宝师傅被大少爷特意放了假,先我们一天的脚程去探望襄城的张师傅了。过后便会跟我们一起。”   一会直,林葳蕤放下《京城日报》,对原小岚道:“其实陆老六不给我塞人,我也有事找你。”   原小岚早就十分感念他这次的帮助,闻言赶紧道:“葳蕤请说,我必定尽力。”   “你是京城人吧,能跟我说说这京城里的事吗?”   原小岚一听,便把他关于京城饭庄,甚至包括风土人情都说了一些。不过后者因为他自幼被拘在戏院里,便比较单薄了。前者因着陈景游从前带着他吃过全京城所有排的上名号的饭庄,他倒是如数家珍。京城的饭馆子有大有小,最大的就是那种内里自带戏台,占好十几亩地的饭庄,这种饭庄能够承接达官贵人诸如红白喜事、请客酬宾的大型宴会,经常有那有权有势的老爷们大寿,家里人包下饭庄,然后摆上百十来桌,请专门的戏班子唱上个一整天,白花花的大洋撒出去,是省时省事的做法。   次一等便是以种没有戏台但是也可以承办大宴的,京城里的人习惯性叫饭店,其余的铺面小得多,每日开门客人点菜即做的那种叫饭馆,还有大部分连个稳定店面都没有走街串巷的小饭摊。这种尤其受下层的老百姓欢迎。   京城有八大饭庄十三饭店,不过要说这京城顶好的饭庄就属那北城什刹海的汇贤堂和东城的忠信饭庄,前者是前朝遗老和绅贵爱去的地方,后头就是因为一位曹姓的将军才打响名号的饭庄。   听说曹将军有一年打了胜仗回来,但是因为军中有奸细背叛,这战不仅打得艰难,他身边的一个小兵还替他挡了一枪。虽然人救了回来吧,但是虚弱的也像是随时能去了,这爱兵如子的曹将军就问他想要什么,这小兵便可怜兮兮地说想吃家乡菜。曹将军可不得应了。这忠信饭庄从前还不叫忠信饭庄,人叫福寿堂,福寿堂的大厨刚好是跟那小兵同乡的,就给做了这么一顿,那小兵吃了之后,身体立马恢复了,曹将军大肆地赞赏了他,还把每年犒劳部下的聚会都给订在了福寿堂,福寿堂从那以后就改名叫做忠信饭庄,颇受军官们的喜爱。值得一说的是,这忠信饭庄还是那第一次得了甲一等的饭庄!可见味道也是拿得出手的。   原小岚当时听到饭庄老板给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心生感动,自此对那位凶名在外的曹坤乾大帅也多了几分好感。   林葳蕤:总感觉这姓曹的跟我认识的那个京痞子不是同一个人。   “忠信饭庄经营生意的手段倒是磊落,但是这汇贤堂,若是有凤来居要在京城开分店,最好就不要同它犯上,它好似大有人脉。”   “那汇贤堂的背后站着是哪位?”林葳蕤听完之后,倒是对这个什刹海附近的汇贤堂有些兴趣,忠信饭庄背后有曹坤乾和甲一等的美名在得以立足于最顶尖,但这汇贤堂是有了不少年的历史的老店了,而且听起来好像还是地头蛇?   原小岚端起茶抿了一口,笑道:“有人说是宫里头那位的家业,不过这话听着就悬乎,也没人证实过,毕竟也没人会去当面问。”   阿福倒吸口凉气,这宫里头那位不就是退位的那位嘛!要真是这样,那还是来头挺大的。不过这会都是民国了,他们老百姓做生意只要不犯法,倒也不用太紧张。林葳蕤也是这么想的,不过他向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十倍奉陪的性子。照有凤来居开到哪,同行都关门的运气和实力,这京城将来是有的热闹了。   两位主子谈话的期间,阿福去换了一盘点心,这点心怪异的很,白色像冰一样的软塌面团切开,里头包着新鲜的草莓,入夏后最南边的第一批草莓也已经熟了,这两年铁路修得好,也没有什么大的战事,原本是为着运兵的铁路倒是发展起了南货北运的热闹生意。   这些好看的点心都是姑苏小姐做好了,用冰盒子冻起来放车上给两位少爷的点心,姑苏小姐的手艺越来越好,听说他们走之前已经被派去了做新开的千金茶点心店的主厨,也算是出师了。   这种叫做草莓大福的点心两位少爷都爱吃,大少爷不耐热,爱吃冰点的东西,小少爷不喜欢甜食,这带着淡淡果香的点心就和他的胃口。现在看来,原少爷也爱吃。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原少爷别看不是什么书香门第出来的大少爷,但是人家不仅才艺一绝,且脑袋瓜好,很多事情都是一点即透,就是不知怎的,太过谦虚了点。   等到他回去,两位少爷已经转而在谈戏曲方面的事情了。小少爷写了一张大字,正趴在一边无聊地数果子玩。见大哥没注意,偷偷地溜了出来去找武文他们玩。武文最近正在教他拳脚上的功夫。   原小岚其实早就注意到了,还帮忙吸引了林葳蕤的注意力,可惜很快就被当事人发现了,林葳蕤摇头,“我不拘着他,他只是爱看我脸色罢了。”   但其实林葳蕤的脸色什么时候和颜悦色过,导致可怜的小蓁芃一直以为他大哥是不让他玩耍的,管他最凶的反倒是给了他很多玩具的叶四哥,玩可以,但是国文必须及格,大字不写就让他青蛙跳。每天还要跟着亲卫队早起一起早练,真正的文武两手都抓,两手都要硬。   林葳蕤由此得出一个结论:叶鸿鹄这厮把打一棒子给一袋子甜枣这一手玩的炉火纯青。平白让他背了黑锅!忒是气人!   因为做的是比较稳的慢车,一天一夜过后,林葳蕤的牛皮本上翻过三页后,一行人抵达北平。早已经在车站等人的于左棠上来就要热情地拥抱,被林葳蕤闪开了去。原小岚和于左棠的下属都在偷偷地笑。林蓁芃则是一脸的警惕。   如今于左棠已经不再是襄城那个失意被排挤的青年了,京中谁人不知道于左棠是内阁新贵,总理身边的亲信,这样的身份,自然很多人在暗地里关注他的行踪。他这头接了人回府,另一头起码有十个人收到了情报。   “听闻葳蕤从前是京师大学堂的学生,这么多年物是人非,大学堂也在去年改了名为北京大学,这是葳蕤多年来再次踏足北平,从前我在襄城一直都是靠有凤来居的美食,才没把身体给整垮了,这次来到了北平,葳蕤和原先生可要让我好生招待,尽一尽地主之谊!”因为林葳蕤一直没有取表字,不熟悉的人称他林先生,身边的人叫大少,一些亲近的朋友的便只能直呼其名了。好在现在已经是民国了,除非比较老派的人,否则也就在乎会冒犯人这点了。   林葳蕤主动牵起小弟的胖手,免得拥挤的车站里给人贩子偷了去,一行人坐上小轿车就要到于左棠的府邸去住下。   “庖厨比赛在后天,这两天我正好休息,先带你们去四处逛逛,叫齐遗民(伍舜虞表字)等人,添了原先生,我们便是十君子齐聚,来品品这北平的有名小吃能不能入了葳蕤的眼。”   当初于左棠带着一干吃友到了襄城,被林葳蕤上了一出格外风雅的君子宴,那时与会诸人便戏称自个儿为九君子。林葳蕤对此是拒绝的。   于左棠也没有食言,真的谢绝了所有登门拜访的来客,领着人到处游玩,林葳蕤前世已经见过这些“名胜古迹”了,原小岚又自幼在这长大,自然也看惯了八百里长城和香山的枫叶,也就只有林蓁芃这个从襄城出来后,便只到过奉天的小孩新鲜地到处跑了。   日子在吃喝游玩中度过,林葳蕤的笔记又翻了好几页的时候,于府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林葳蕤看着眼前这据说是常府大管事的中年人,缓缓端起茶杯推开茶盏,漫不经心地说道:“你说,梁映蝶女士想要与我见上一面?”   即使是常府的大管事,走出去比一般小地主都要有面子的人,中年人的姿态也摆的很足,显然是事先被吩咐过了,他道:“回林少爷的话,是的,夫人说多年不见,十分想念林少爷,想要邀林少爷过府一聚。”   “就我一人?那梁女士还记得她还有一个小儿子吗?”   那中年人显然也不知道自家夫人还有一个小的,不过不愧是大府里出来的管事,圆场打的也不错,“夫人不知道小公子也来了,能够一次见到两位公子,可谓是双喜临门,夫人想必更高兴了。”   林葳蕤嗤笑了一声,“你们家老爷就没啥想法?”自己的妻子,哦,准确的说,应该说是妾,要和前一段婚姻的儿子们相聚诉衷情,难道不会觉得雨滴落在他这片青青草地吗?这么个大人物了,应该挺讲究的吧。   那中年人脸色未变,依旧恭敬:“林少爷放心,这本就是我们家老爷提起的,有这么个缘分,他也很想和林少爷认识一番。”   林葳蕤这会想起报纸上怎么写他的了,原来是这么个缘由。看来,不是梁女士想见他,而是常大人想见见他。    第92章 癸丑年立夏·卧惊雷 第三十五章   阿福有些担忧地看着自己大少爷, 自从大少爷态度随意地将那常府的大管事给打发了送出去之后,就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发呆了许久,实在令人不能不担忧。   大少爷和人的谈话没有避讳他,他隐约也猜到了一些,当初不就是据说大夫人是被京城里一位姓常的大人物接走了嘛?他以为大少爷是近母情怯难受了。   毕竟大少爷再怎么厉害的人儿, 留了趟洋回来发现,自个的父亲去了不说,喊了十多年的娘亲竟然也抛弃他们而去,虽然大夫人跟大少爷打小就不亲, 但是还是令人心寒。   这没了爹娘的孩子,可不可怜得紧。一回来就被侵占了家业的二叔要求分家,也得亏是大少爷争气,从那丧天良的林二爷手里夺了点家产,还不知道从哪学来的手艺,把有凤来居经营得有声有色。   可这世道乱的很, 生意一旦做大了几次三番都有人来挑事, 这要不是有奉天的那位护着呀,大少爷估计现在已经被那群虎视眈眈的饿狼同行给扒得皮都不剩了, 哪来如今的成就啊!阿福可是一直都把白狼土匪那事给记得清清楚楚的,也正是从那以后,他再没跟防贼似的防着叶四爷。有靠山总比没的强!   阿福叹了口气, 眼见着这大少爷跟小少爷过上好日子了, 这位显然已经改嫁他人的大夫人却寻了上来了。大少爷这会估计正难以抉择要不要去见大夫人呢。   忠心耿耿的阿福操碎了心, 林葳蕤却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犹豫不决。临行前,四哥已经叫人把一份情报送到了他跟前。是以他早就知道他这位母亲当年到底做了些什么。他犹豫不决的,是另外的原因——事关他这具身子的身世。   京城梁家,要换在大清朝还没亡之前,可以说是钟鸣鼎食的世家,甚至还跟皇室宗亲搭上点边。且不论生父是谁,单看林葳蕤绝佳的美人肌骨,便知梁家的嫡长女梁映蝶当年生得如何花容月貌,在一圈世家里素有美名。   梁映蝶自幼接受的是严格的世家女教养,养在深闺不谙世事,若是按照正常的轨迹,她的一生应该是嫁入门当户对的世家里当大少奶奶,生儿育女度过一生。可惜,几十年前和鹰国、法国的战败,和一些有影响力的先生们的推动,当时社会上正有一股泰西的思潮兴起。   恰逢梁映蝶的一位表妹一家被任命为驻外的公使,这位中式的小姐跟着父母去了国外几年,回来便变成了一个所谓的新式人物,怂恿着要好的表姐追求婚恋自由,莫被劳什子盲婚哑嫁束缚住。被养的天真烂漫的梁大小姐也颇为向往话本里郎才女貌的才子佳人爱情。   后来,正值青春美好年华之际的梁小姐邂逅了正值鲜衣怒马少年时的常思域,一个是千金大小姐,一个是空有抱负的穷小子,门不当户不对,梁家人又早已为嫡长女安排了一门绝佳的婚事,哪能让他二人在一起,接下来自然是几千年不变的棒打鸳鸯戏码。   鸳鸯拆散了,坏就坏在,梁家人后来才发现梁映蝶竟然怀了身孕,为了不败坏了梁家在京城里头的世家名声,只得将人远远给送出了京城。而这个接盘的便是对在襄城休养的梁映蝶一见钟情的林父。   林父也早就知道,长子非自己的骨肉,奈何爱屋及乌,莫过于此。所以,这封花了叶鸿鹄手下人几个月的情报得出的结论便是——林蓁芃并非私生子,乃真正的林家骨肉,而林葳蕤不姓林,应该姓常才对。这也是叶鸿鹄迟迟不将事情的真相说与他听的原因。在他心底,无论是常思域还是梁映蝶,都是跟媳妇不相干的人,他也不愿他因为不相干的人和事烦心。哪怕,他知道,这些人自家媳妇恐怕都不看在眼里。   老话说,莫欺少年穷。估计连梁家人都没有想到,当年的穷小子如今成了赫赫有名的直隶总督,而梁家却是没落了。林夫人生下二子之后,因不堪流言入了山寺静养,却是就这样阴差阳错,重逢了少年恋人。常思域虽然功成名就,早已有了妾室,却也对初恋情人念念不忘,后续的发展便理所当然。   林家大奶奶走了,常府的后花园多了一位梁姓姨太太。得知了风声的梁家人却是对此不闻不问,关起门来,也不跟常府走动,颇有不承认的态度。   林葳蕤不是原身,不过估计就算是原身,对这位大夫人大概也是敬畏多过于爱。尽管再爱,常思域被梁家人阻拦后抛弃她也是事实,林葳蕤代表着的是风光前半生的梁小姐最大的污点,平日里对他也是漠视居多。林葳蕤前世无父无母,尽管有这一世的记忆,但除了对林父有些欣赏之外,对这位梁小姐却是无感了。不过他无感,不代表别人不在乎。   “去把小少爷叫过来。”阿福冷不丁被大少爷叫到,赶紧点头去把小少爷请了过来。   林蓁芃正和武文他们混一起,听见大哥叫他,赶紧把在泥里滚了一身的衣裳给换了,迈着小短腿跑着去见大哥。   练武场里的武文等人见他像小炮弹一样兴奋地跑走了,一群大汉皆笑。   一人道:“这小少爷越发结实了。从前还会掉金豆豆,现在经摔多了!”   另一大兵:“等他再大些,大帅估计还会把人扔兵营里去练。听说这学业方面大帅也很看重。这小少爷虽然年纪小,但是却也不轻松啊!”   “你们说,大帅这是那个意思吗?”   “啥意思?你说话咋跟娘们一样叽叽歪歪的!”   “就是培养继承人的意思啊!你才跟娘们一样呢!”   “我看像!有夫人在,大帅哪还会看别人!小少爷虽说是夫人的弟弟,但年纪差了这么多,完全就是在当儿子养嘛。这关系又近,又是自己养大的,不挺好的继承人嘛。再说了,大帅有个继承人,也有利于稳定军心。”   “可是,这叶家的香火也得继承啊……”   一旁的武文见手下的人越说越离谱,呵斥地打断了他们的话,“做下属的,只要听从上峰的命令即可,其余的不要随意揣测。”   众人讪讪,“是!”   “大哥!”   比起初见时的骨瘦如柴和唯唯诺诺,如今六岁大的萝卜头已经是一头壮实的小老虎了,也只有在他的大哥面前才会做出乖巧的姿态。   林蓁芃见大哥心情好似不太好,故意小跑了过去抱着他的大腿。   林葳蕤见他一副撒娇模样又开始训:“都几岁了还什么样子,站直了。”林蓁芃深谙大哥的口是心非,非但没有走开,黏得更紧了。   林葳蕤果然不去理他,想了想,问了一句:“你想知道你的身世吗?”   阿福:……大少爷咱好歹别这么直接啊,小少爷这可怜的!   然而毫无怜弟情怀的林葳蕤毫无铺垫便将小孩的身世告诉了他,连自己只是他同母异父的大哥都说了,随后淡淡道:“你母亲那边递了帖子过来,你要去见她吗?”   果然软乎乎的腿部挂件僵住了,林葳蕤啧了一声,暗道小孩子就是麻烦,老是要找妈妈。   “不去。我要跟大哥在一起!”   噢?林葳蕤得到了意外的答案,低头瞧他,见屁大的小孩眼睛睁得大大的小拳头握得死紧,越发用力地抱住了自己的大腿,像是害怕极了自己被抛弃。   “那可是你娘,真的不去见见?见一见也没什么。”他嘴上笑着,眼底却是无波无澜。有娘亲多好啊。   林蓁芃很快便泪眼汪汪,“大哥要丢下我吗?我不需要娘亲,我只要大哥就好了!”他打了个嗝,然后补充了一句:“还有四哥。我们三个人就好。”   林葳蕤嘴角带笑,丝毫不觉得自己弄哭小孩有什么不对。反而一手托着下巴撑在桌上,一手戳了戳小萝卜头头上的小揪揪,欣赏了一会他哭唧唧的模样,然后才道:“又没说不要你,哭什么哭?再哭就真把你丢掉!”   阿福在旁边看得真的是一言难尽,大少爷这个性子真是让人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瞧小少爷被吓的,不过他很快就意识到这两兄弟都不是什么正常人。   林葳蕤把人赶去擦花猫脸,自己逗完了小孩满足了恶趣味之后,就继续了方才被打断的午休。而阿福便亲眼见识了一场变脸。大少爷走了之后,小少爷那眼泪立马收了不说,连刚才可怜兮兮的表情都变了,六岁的小孩子抿着嘴,冷下脸来皱着眉头,有种说不出的怪异,阿福总感觉这种神情在哪见过。   “阿福,刚才来的是常府那边的人还是母亲的人?”   阿福:“回小少爷,是常府那边的人。”   小小孩童脸上是完全不符合年龄的冷意,哼了一声,林蓁芃才道:“知道了。对了,大哥待会醒了,不要让他吃太多冰的东西。”现在天气越发热了,在外没人看着的林大少可不得越发贪凉吃够了冰。   阿福苦着脸,“小少爷这不是在为难小的们嘛!大少爷做事小的哪拦得住。”再说大少爷做的冰食那么好吃,他们也馋嘴呀!   “这是四哥的吩咐,你们看着办。”丢下这句威胁,小孩子就背着手非常老成地走了。   阿福现在看着小少爷也不觉得小可怜了,这长大了也是个鬼见愁!他刚才怎么就没发现呢,如今的小少爷活脱脱就是另一个叶大帅啊!   林葳蕤起初没答应人赴约,没想到那常府的人转头就换了个思路,第二次登门拜访的,是林夫人身边的侍女。这位林葳蕤在原身的记忆里见过,晓得她是梁映碟身边的亲信婢女。常府的人估计是觉得走梁映蝶这条路子更能拉近彼此的距离,毕竟林葳蕤总不能舍了母子情吧?   “大少爷您不知道,夫人她……她也难做啊。您留洋在外,不知道当初那些流言多离谱……林二爷自从大爷去了之后,又根本容不下大房……这几年,夫人也是想您想得紧,日日以泪洗面!”   瞧瞧这话里话外说的,都是当初抛下两个少爷是有苦衷的。换个心软一点,指不定这会就要上演母子认亲的感人戏码了。是啊,这苦衷让思念儿子的梁女士连一封信一句话都未曾给二子寄去,看来真是非常难了。林葳蕤表情不变,看着底下唱作俱佳的人,依旧是那副散漫的模样,倒是林蓁芃冷着一张小脸恶狠狠盯人。他年纪小,但是记忆力不错,尤其记仇。他可没忘记,当初这位母亲身边的大侍女是如何不喜自己的。   林蓁芃手指点了点桌子,像是谈论天气一般随意道:“既然梁女士这么想念儿子,自然是要见上一见的。”   林蓁芃皱着小眉头:“大哥……”   林葳蕤给他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然后朝阿福示意。阿福就站出来朝这位正拿着手帕抹泪的老熟人道:“画眉姑娘,您也知道这两府之间这关系……”他没说完,但大家都知道,这关系着实尴尬,“虽说常老爷心宽不介意,但是为了避嫌,这夫人和少爷们相聚就去不得常府了。不若由我们做东,请上几位一起吃顿饭说说话?”   这位叫做画眉的侍女回头禀了夫人(姨太太),梁映蝶又说给了常思域听,常思域点头才定了下来。   有凤来居有意在京城落户就少不得不能彻底得罪了这地头蛇之一的都督常府,所以这见是一定要见的,不过在哪见就有的商榷了。常思域身为直隶都督,向来是大总统的拥趸,而他如今找上自己,估计也是为了为了粮食的事情。不过照这情形看来,这梁女士恐怕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没将林葳蕤的身世说给常思域听。若是说了,如今常都督恐怕便是大张旗鼓的认亲了,哪还会这般暗地里拉拢?   林葳蕤:亲生父母?有点意思。    第93章 癸丑年谷雨·汇贤堂   庭院深深, 风吹入帘。入夏的天,北京城这个火炉开始慢慢烧了起来,于左棠知道林葳蕤是个不耐热的主儿,早就吩咐人收拾了府里头最阴凉的一处院子给他们一行人住。阿福跟在小少爷后头,穿过四合院子的曲折回廊,撩开帘子, 果然见大少爷正在灶台前洗手做羹汤。   “大少爷,帖子已经送过去了, 常府那边回说三日后忠信饭庄恭候。”   “嗯。”林葳蕤正往碗里加碎冰,小宝在旁边打下手。这阳光底下可以瞧见黄色小花的碎冰是用桂花蜜水冻成了,再用刀背用均匀的力道剁成细细碎冰的。阿福眼瞅着大少爷这碗里的冰撒的跟不要钱似的, 跟着心惊胆战。   阿福:“大少爷, 吃太多冰容易凉肚子。”   可这好不容易鼓起的劝说被林葳蕤一声轻哼就彻底埋葬了。林葳蕤从前不是多怕热的人, 毕竟到哪都有空调。但是这会没有空调, 他就只能用冰食来给胃里降降火气了。   一旁等吃的林蓁芃也跟着劝:“大哥, 四哥说您一天的冰量不能过半碗,多了,他回去要责罚我和武哥的。”   林葳蕤:……   他手上动作不停,片刻便调好了冰碗里的料。细细瞧瞧,玻璃材质的通透卷边圆碗里,用一片洗净的绿色荷叶托着,上面随意堆着各色的河鲜,沾着水滴要落不落的莲子、新鲜透亮的河藕、切成小块上锅蒸熟的饱满菱角仿佛要爆出浆来、嫩黄色的鸡头米粒粒壮实,这些都是初夏里的时令物是, 再配上仔细去了皮的杏仁榛子和核桃等一应干果,末了点缀上几粒拖着透黄色糖汁尾巴的蜜饯,阳光下细细的碎冰闪闪,冒着丝丝寒气,还未入口,便有扑面而来的消暑凉意。   “父亲!要,要,吃!”林葳蕤回头,不知道何时,门口已经站着于家父子俩。方才这讨吃的话就是从那正留着揦子的小娃娃嘴里吐出来的。   于左棠见状大笑,“幼子无状,让葳蕤见笑了。”   林葳蕤洗干净手,接过小宝递过来的布慢悠悠地擦干手,才说道:“无妨,一起吃吧。”谁不知道这于秘书长为了蹭饭,这几日都要带上小儿做挡箭牌,“不过这什锦冰碗加了冰,他可吃不了。”   于家幼子小小年纪便知会哭的孩子有奶喝,一听他这话就要哭,实在是令人哭笑不得,不得已,林葳蕤只好让出自己腌的蜜饯给这位大爷堵上他嗷嗷待哺的小嘴。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阿福总觉得自己小少爷一直在盯着于家小少爷,而且眼神好像还挺凶的?   原小岚原本在屋里头看书,见着外头热闹便也出来看看,倒是刚好赶上吃的。   众人转移到凉亭去谈话,凉风徐徐,林葳蕤连挖了几勺加冰的冰碗入口,这才感觉重新活了过来。不过分甜腻的糖冰合着河鲜,是消暑去火气的绝配。碎冰碰着了火山似的舌尖,入口即化,河鲜软糯香甜,一入喉咙,如同一阵清风席卷全身,既凉快又带来一股唇间别致的清香,方才还感觉暑气从脚底板和头顶上爬的人立马畅快了些许。   于左棠也得了一碗,他吃的一时半会连话也顾不上说。待把冰碗里的汤水也给喝光才抬起头,餍足地赞道:“人常说汇贤堂的河鲜因为是用玉泉山天下第一泉的泉水养的,所以滋味乃无上珍品,每年夏季都供不应求,今日尝了葳蕤的这一碗,始知绝味在别处啊!趁着这大夏天的,有凤来居尽快落户北京城吧!”这样一来,他便是不去奉天,以后也能天天尝到这般的美味了!   林葳蕤面上不语,心头暗道,别人家的河鲜是用名泉水养的,我们家的是用灵潭水浇灌的,这样一比,却有些胜之不武了。   “那庖厨比赛今年是在汇贤堂举办,汇贤堂在北城什刹海那,过会我们便坐车出了城门往那去。那有处十亩地大的荷塘,接天莲叶,这会正开着粉白的荷花呢,葳蕤和小岚待会还可以赏会荷景。”   林葳蕤继续吃着他那半碗冰,没有异议。   原小岚却是问出了一个他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于先生如今身居高位,还去当担一个庖厨比赛的评委,会不会被有心人利用?”   于左棠哈哈大笑,拍着他的肩膀道:“小岚不知,在这党国之内,我这口腹之欲的爱好算是最平常的了。我还有同僚喜欢听戏,有人专爱那男女之事,还有人喜欢斗蛐蛐,赏古玩,捧名角的,这都是有的。至于为何我无所顾忌,我且问你,这普天下姓叶的何其多,但一说起叶帅,你想起哪个?”   原小岚回他:“自然是奉天的叶四爷。”   林葳蕤抬眼撇了他俩一眼。   于左棠笑,连连摆摆手,“叶大帅的名声何其大,此处拿他来做比喻不太恰当。再来,我问你,这北京城里有风流痞帅之称是哪个?”   原小岚不假思索,“曹帅。”   “我再问你,中央第三师师长是许何人也?”   原小岚迟疑了会,联系于先生刚才的上下文,猜测:“莫不是还是曹帅?”   于左棠一脸孺子可教也的神情,道:“这下你可明白,这一个无伤大雅的爱好对我等政客将领的作用了?名望这东西,有望首先得有名。老百姓或许不知道总理秘书长姓甚名谁,但若是提起政客里的大吃家,第一反应便晓得是我于左棠。再说这一提起贵妃醉酒,旁人第一想起,便是原小岚而非元大头,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原小岚听他拿自己做一个歪比喻,噗嗤一声乐了,“我懂了,这一个爱好便是人能区别于芸芸众生的个性之处罢。不过我看先生倒是真爱吃,而非只是一个名头。”   “知音啊!”   原小岚和于左棠意外地相谈甚欢。一行人两辆车往北门去,半个时辰便远远见着了建在荷塘边上的汇贤堂,雕梁画栋,飞檐翘角,是一处风光绝佳的赏景处。门边早已有管事候着迎接。管事热情地将走在前头的于左棠迎了进去,见着后头跟着的原林二人也没有怠慢。   “这两位便是原先生和奉天来的林先生吧,二位能来,真是令我们汇贤堂蓬荜生辉啊!”这几日往于府送的请帖就跟雪花似的没个尽头的飞,不过都被婉拒了罢,但不妨碍大家伙知道林葳蕤到了北京城。这管事恐怕也是被事先打过招呼的。   于左棠将两位友人安置在了一间他平日里惯坐的二楼一间视角绝佳的厢房,才去和早来一步的伍舜虞会和。汇贤堂占地面积极大,除了三进三出的上百间厢房外,还分别设有三座戏楼,每坐戏楼都能够容得下百人观赏。今日的比赛便是在最前头的戏楼台前举行。   原小岚将对着戏楼的窗打开,二楼的视角正好可以清楚地看到台上众人的动作。一楼坐满了看热闹的人,竟然还有人开了赌盘,目前来看,赌汇贤堂和忠信饭庄夺得甲一等的人数最多,且二者不相上下。   “据说今日因为有这一出好戏看,汇贤堂的冰碗都拿出来招待客人了!”   “稀奇!往日里没有预定,可吃不到这一碗。”   “哦?这汇贤堂的冰碗有何名堂?”   “我说你是第一次来这吧,要说这汇贤堂的冰碗除了用料讲究味道鲜美外,它还是从前宫里头光绪皇帝爱吃的玩意呢!就连这汇贤堂的大厨都是从前宫里头御膳房出来的,你说这名堂大不?”   “那咱这也是相当于尝了御膳?”   “谁说不是呢!要不你以为这冰碗价开的老高,为何还供不应求?”   隔壁厢房的声音透过开着的窗户传来,正好林葳蕤这边厢房的门被人敲响,正是汇贤堂的人送来了特别招待的冰碗。绿色的荷叶衬着嫩色的河鲜菱藕,好看得紧。可惜这屋里头是一群刚吃过特质冰碗的人,对这传说中的御膳兴致缺缺。   伺候的人见惯了为这一碗冰碗而来的客人,见他们这般视之无物,再听林葳蕤的外地口音,便以为是第一次上这的外乡人,没见过这么金贵的吃食呢。于是自告奋勇地带着颇为自傲的语气给他们讲解了一番这冰碗的历史,重点突出了御膳这一名头。   可惜他这一通介绍浑然被当了耳边风,落得个无人捧场的局面。林葳蕤看那河鲜的成色便知道这用料恐怕并非全部乃玉泉水里所出。也是,今日看好戏的客人多,要想人人都奉上一碗河鲜冰碗,可不得亏了,用些普通货色掺进料里也是一种“明智”的做法。   原小岚见汇贤堂的人着重介绍了冰碗,便捧场地动了动勺子,说了句不错便停下筷子,顺道将人遣了出去:“这里不用伺候,你出去吧。”   伺候的人只得满腹疑惑地退了下去。   原小岚笑道:“果然是葳蕤的手艺更高一筹,可惜了这冰碗。”   林葳蕤轻飘飘地白了他一眼,淡淡道:“这又要排场又舍不得工本的,以次充好,也就你能说一句不错了。好养活,倒是便宜了陆老六。”   原小岚抿嘴微微一笑,不语。深知友人性子的原小岚知道这个时候只能笑而不语,要不他会恶趣味地愈发爱逗弄人。   两人这阵交锋的当下,底下的庖厨比赛已经开始了。严格来说,这根本算不得上一场正规的比赛,因为所有参赛的人都是八大饭庄十三大饭馆自己推荐出来的年轻人——上了年纪有一定地位的名厨自持身份压根不会下场,但这些年轻人大抵都是名厨们的弟子辈。   评委也并非专业人士,各有各的口味爱好,无法做到绝对的客观公正。但这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已经算是一件新鲜时髦的事情了。看底下坐着的那么多看热闹的小姐公子哥就知道了。   与其说是比赛,不如说是一场打响名声的大戏。就连比赛也只有两轮,第一轮是二十一家淘汰剩三家,果然最后剩下的三位其中之二便是那忠信饭庄和汇贤堂。最后这三人每人一道菜定胜负,入夏时节,这比赛的主题也很接时令——莲,红白案不论。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这的时候,突然想起微微的电视剧版里肖奈那一句“你们没有被劫的价值”,第三家饭庄我偷懒不想写,连名都不给起,因为它没有被写的价值……   刚才一直缠着妈妈和姐姐聊天,因为明天就要回去了,超级舍不得!这是一更,晚点二更——来自废喵作者菌    第94章 癸丑年小满·常宴西   原小岚看不懂其间的厨艺功底, 也无从判别哪家手艺更厉害——毕竟没尝到菜品,所以看了一会儿便转开头去注意台侧拉琴的艺人。   厨师们做菜也需要时间,所以台上其实是有戏班子在唱戏助兴的。他一年没回北平城,听说票友们和报纸杂志又捧起了几位新兴的角,倒是只有他,在原地踏步, 或者是往后退步。   林葳蕤看了一阵也不看了,唯有小宝全程看完了, 原小岚便问他,“小宝师傅观这京城的厨师水平如何?”   林葳蕤抿了口茶水,把糕点推给百无聊赖的林蓁芃, 然后也看向小宝, 想听听他怎么说。   小宝方才是最认真的一位, 毕竟这京城的有凤来居的后厨将来极有可能是他来撑起, 眼下又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了解同行的机会。   他想了想, 斟酌道:“第一轮是各家饭庄展示的三样招牌菜,我观那菜色,猜测这京城各大饭庄的厨师们恐怕多擅长鲁菜,其次是苏菜,刀工和造型功夫最出彩的应当是那汇贤堂的那位师傅。而有凤来居的菜色向来不拘于一派菜系,大少手艺卓卓,遍地开花。不过若是将来到了这京城来开店,依这架势,或许我们可以以粤菜或川菜出奇制胜, 也好避开同行倾轧。”   “早就听闻小宝师傅机灵,擅长另辟蹊径,果然不错。这主意我看妙!”原小岚赞道。小宝挠着头嘿嘿笑,待见大少爷也用赞赏的眼光看向自己,心瞬间都飞扬起来!   小宝见自己的想法得到认同,自信心就又涨了几分,将刚才的想法继续说来:“等过了今日我再去各家饭庄看看尝尝,京城的饮食文化浓厚,饭庄之间竞争激烈,我们饭店在此地没一点根基,既要不跟那些老牌的饭庄撞上,但也要突出自己的特色。”   林葳蕤点头,他有意培养底下的人,即便是厨子,也不代表后半辈子便一直都被拘身在了后厨的小小天地里,默默无闻充当幕后人士。勤恳能干的人,自然值得更好的提拔。   襄城的老店如今是张师傅在管后厨,没了对眼睛要求比较高的大少爷在后、越发胖墩的僮掌柜管事,张师傅年纪也大了,这次小宝回去之后,便依照大少爷的指示让他师傅开始在后厨里挑选培养主厨。   奉天的有凤来居如今则已经发展成了大店,目前是大宝接任了后厨,曾白玉管事,林葳蕤有意让他参与到日常管事中来。而这北平的店,则极有可能是小宝直接成为决策的人——无论是厨房还是前台,这个时候便该开始训练起来了。   林葳蕤把玩着手里某位人士送的佛珠,漫无边际地想着。   底下各饭庄的菜色已经出锅呈上台前了。汇贤堂上的是一道东汉名菜——莲子八宝饭。刚从水里摘的莲子去了心,和鸡头米,红枣、白果、桂圆、果脯等八宝按照颜色深浅相间的原则在海碗里摆好,混上五成熟的江米蒸煮,末了倒扣淋上勾芡的糖丝儿,撒上青红丝点缀夏意。青红白三色,莲子和红枣等圆粒层层围成的圆环仿佛一条条串珠,珠圆玉润,形容可爱。   莲子因为是刚从河里摘的,味道鲜甜,虽然这八宝饭是甜口的,但是因为在座几位评委要么出身江浙一带,要么也是曾经久居江浙,所以可以说是正中下怀。   反观忠信饭庄,呈上的菜品是一道“十里荷塘”——莲子蒸熟碾成泥和面粉和成面团,用碧绿的荷叶汁儿染了色,再塑形成小巧的“莲蓬”,“莲蓬”里安上莲子上锅蒸,出炉的便是一个个小巧玲珑的莲藕面点。可以说是别出心裁了,连林葳蕤都觉得有几分意思。   比赛结束,众人笑着散去,于左棠好容易从围上来想要同他交谈的人群中脱身,进了林葳蕤所在的厢房。   “这小小的庖厨比赛看来水也挺深的。”林葳蕤凉凉道。   “嗨,看出来了?”于左棠也不否认,坐下便道:“总得给出了大价钱的东道主些面子。就是怕你不喜,才不敢事先跟你说。”   那道众人眼里别出心裁的莲蓬面食最终落败于甜口八宝饭,也是令人唏嘘。   原小岚:“这比赛倒是没意思了。”   小宝忧心忡忡,“若是明年咱在这京城里头开店,是不是也得来这一遭?”   林葳蕤直接给否了,“我们需要那个甲一等的名头吗?”   于左棠摇头,“手艺上自然是不需要的。不过要彻底融入京城里,恐怕还是得派出人员参加为妥。”   好在眼下有凤来居在北京城的店还没影儿呢,这个争论便也暂且搁置。他们往外走打算打道回府。   人群中闪过一道熟悉的背影,林葳蕤皱了皱眉,不等他叫住人,林小弟已经先他一步,“大哥,那是芙萱表姐吗?”   林芙萱此刻正手足无措地应付耍无赖的常大少爷,听到有人唤自己的名字,下意识地回过头去,她没认出已经完全大变样的林蓁芃,然而人群中鹤立鸡群的大表哥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他今日穿了一身中西结合的白衬衫和黑色长裤,在外的严谨使然,天气再热,扣子也到最上面一颗。即便是黑和白最简单的装束,颀长的身姿也硬是穿出了与周围格格不入的气场,裁缝师傅许是担心这身除了剪裁和布料看不出价格的衣裳太过单调,让苏州的绣娘在衬衫上用银色的丝细细绣了一面的花纹,若是在特殊的角度,便能辨认出那是一朵朵绽放的西府海棠。此刻在人群簇拥中微皱眉望来,是一种逼人的清冷禁欲感。   “这位是?”她身后的常宴西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待见到跟林芙萱一般同是美人胚子却气质凌然的林葳蕤时,忍不住低低吹了一声口哨。   林芙萱见他举止轻浮,尤其还是在大表哥面前,冷着张小脸低低呵了一声,“宴西!”   常宴西最受不得她皱眉,赶紧笑着举起双手投降,讨好道:“萱儿为我介绍介绍?”   此刻,另一边,于左棠出声道:“那不是常都督家的公子?”   林葳蕤的眉头皱得更深了,看着那个油头粉面的青年,眼光微冷。   于左棠像是确认了,接着道:“是他,这位常大少是常家最受宠的,据说常思域最是属意他当继承人,不过常大少是个爱玩爱闹也爱吃的,不太受得住约束。是个妙人!”   他们低声讨论的时候,林芙萱已经穿过人群走了过来,许是他乡遇亲友,难得的雀跃,“大表哥!”   林葳蕤点头,常宴西见萱儿没有将自己引荐给表哥的意思,站直了身体整了整西服,嘴角斜斜一勾,就要开口自我介绍。林葳蕤看都没看他,只对着林芙萱道:“跟着过来。”这里不是说话叙旧的地方。   林芙萱点点头,连常宴西都忘了,十分乖巧地小步跟了上去。   常宴西被落在一边,脸上懵然,见萱儿走了也急急跟了上去,自来熟道:“表哥好!我是常宴西,芙萱的……”   林芙萱怕他说出什么不靠谱的,打断了他的话,“表哥,这是常宴西,我的同学。”她这话说的不假,然而心底却是宛如在堂上被教书的先生抓住开小差般,面红耳赤,心惊胆战。   常宴西也不恼,继续笑嘻嘻道:“常听芙萱提起表哥,果然是一表人才,这是小表弟吧!”他伸了伸手要去摸林蓁芃的头,被他用手挡开,避了去。动作太大,常宴西的手背发出一声轻响。不同于他的笑容,林蓁芃紧紧抓着大哥的衣角,警惕地看着这个姓常的人。   这个人,有可能,会跟他抢他的大哥!   常宴西的动作顿住,脸上闪过尴尬的神色,毕竟极少有人会驳了他常大少的面子,虽然只是一个小孩子。林葳蕤看了他一眼,“蓁芃,你的礼数呢?”   林蓁芃立马低头认错,“抱歉。”   常宴西一个大男人自然不会跟小孩计较,而且为了追求林芙萱,他心里还打着讨好娘家人的算盘,毕竟芙萱看来对这位大表哥十分敬重。   林葳蕤神色淡淡,回头便让人送了上好的药膏作为赔礼。   于左棠见场面有些凝滞,便站了出来,“常大少今日也是赏吃的?可有看中合心意的厨子,这次总不会将人拐了去吧?”   听他这话,便知这位常大少从前没少做过荒唐事。   “去年那位师傅会的一手我父最爱吃的玉田酱肉,我这不也是花了大价钱才把人请回家的嘛,左右那饭店没吃亏!于先生莫怪我呀!今日倒是觉得那忠信饭庄的厨子有些新意,但那是曹坤乾那厮罩下的,不好去请啊!”   这位常大少是出了名的吃喝在行,所以跟于左棠也有些话聊。   几人倒是没回于府,而是在汇贤堂里头寻了处清净的地方,表兄妹叙了会旧。   林葳蕤从她的述说里了解到,这位常大少并非她同校同学——显而易见,林芙萱上的北平女子师范学堂,除非这常宴西是要学祝英台跟林芙萱当闺蜜,而是附近北京大学的学生。   一次林芙萱晚归被一群不怀好意的地痞盯上时,是这位常大少路过,英雄救了美。往后,出门都有卫兵跟着的堂堂常大少也不知怎的,便缠上了她,甚至还说心悦她。虽然常大少爷因为从未追过人,有些事情做得还傻里傻气的,甚至让林芙萱在师长面前颇为为难。   但林芙萱虽然看着气质清冷不可亵玩,但又哪见过这等人物和追求的阵仗,久而久之便被他打动,今日便是林芙萱耐不住常宴西的软磨硬泡,第一次答应了他的邀约,到这汇贤堂来看人比赛庖厨——或许是因着表哥的缘故,林芙萱对吃食也有些兴趣。   个人有个人的情爱,旁人无权干涉,哪怕表妹的恋爱对象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林葳蕤听完也没有发表任何看法,他只是平淡道:“你母亲让我多看顾你,我最近会在京城待一段时日,有事便到于府来寻。”   林芙萱将地址记下,和常宴西走了。二楼,林葳蕤看着那标着常府家徽的轿车离开,许久不语。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物出场,下章常家修罗场~大少大概要智斗林母了,然后许久未出场的大帅也拉出来遛遛   【抓虫】是北京大学,不是燕京大学(1916年建立),林表妹跟林葳蕤只是眼睛有些像而已~    第95章 癸丑年小满·梁映蝶   “大少爷, 老爷叫您回来了就去书房找他。”   常宴西甩手把身上的外套马甲丢给迎面走来的婢女,转身直接倒在沙发上,脚架在桌子上,边抖腿边颇为不耐烦道:“父亲他不是正和他的初恋小情儿打得火热吗,还有空找我?”   传话的人闻言只能低着头,不敢说什么。主人家父子俩的不和, 是从两年前都督南下,却从外头接了一位姨太太进门那时候才开始的, 就连夫人都被气得在身边人的撺掇下去襄城散心,从那之后,大少爷就喜欢跟老都督作对, 愣是从以前人人夸赞的常少帅变成如今京城第一纨绔的玩乐大少模样。不过这些, 他们做下人的看在眼里, 却是不敢多说些什么的。   常宴西虽然心里不耐烦, 但还是要去书房听候差遣的, 除非他手里的**不想用了,想自力更生。   扣扣扣三声,书房里传来一声威严低沉的男声,“进来。”   “父亲你找我?”   常思域看他一眼,眉头就皱了起来,“你这是什么站姿?给我站好了!刚才又去哪了,一大早不见人影。整日里正事不做,让你陪你表妹去买些东西你都推三阻四的,尽跟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 你这是要气死你老子我吗!”   常宴西挠挠耳朵,这些话他听了不下八百遍,听得都快出茧子了。不过听到后面那句却火了,“父亲,我是个自由的人儿,芙萱也不是些什么不三不四的人,她是我正在追求的将要共度一生的唯一灵魂伴侣!”   常思域冷笑一声,“你这话去跟你母亲说吧。”   一想到母亲要给自己介绍的世家小姐们,常宴西就头痛不已,奈何他是个对母亲孝顺的,惹不起只能躲。   常思域摆摆手,叹道:“我懒得管你这些恋爱自由的理论,这次找你来是有正事。你知道奉天那位林先生吧?”   常宴西也不是完全的不务正业,平日里还有看报纸关注时事的,闻言点头,“知道,说是培育出了新品种的粮食,是个新贵人物,不过是奉系那边的人。”   “他近日来了京城,这位林先生同你五姨娘有些渊源,三日后我在忠信饭庄设了宴,请了他,到时候你同我一起去赴宴。”   常宴西素来不喜他父亲这些政客手段和应酬,不高兴道:“这关我劳什子事,我那天跟人约好了,有诗社活动。”   “什么狗屁诗社,不过是一群吃饱了没事干的学生空谈国事,都骂到你爹我头上来了,你竟然还参加,快点给我退了!”   常宴西不服,“这是我结党营社的自由,父亲你无权干涉。再说,现如今是民国了,父亲你那一套军阀理论早就不适用了。诗社的人也没有什么做错的!他们是为着心中的理想在燃烧自己!”   常思域被这个青春期无限长的逆子气到心肺疼,书房里静默了好一阵,他才叹道:“我知道你因为你母亲那些偏驳的话,对我心里有气,但是这次是关系我们常家的大事,不是儿戏,莫要再胡闹了。你已经这么大了,这个家以后还得你来继承,得为父分担些事情了。”   这话戳心窝子,常宴西抬起头,见到顶天立地山一般存在的父亲难得的示弱,和阴影里鬓边的白发,心头一堵,不知不觉站直了身体,说到底,他还是常家少帅,常宴西低低唤了一声像是半妥协半为难,“父亲我……”   常思域见他终于听进去了,摆摆手让他无需多言,继续说:“你听我说:因为有叶志之在背后支持,如今宋元驹在国会中威望越重,就连大总统都只能避其锋芒。这次是大总统的示意,若是成了,不仅大总统稳了,我们常家从此也能更上一层楼。林葳蕤是奉系那边的人,若是能削去叶志之这一支有力臂膀,为我们所用,将会大大提高我们的威望和利益所得。粮食,是收买民心最好的道具!”   常宴西迟疑,“可是那位林先生听说是叶大帅亲自提携的,二人关系匪浅,如何能离间了他们?”   叶大帅显然是更好的靠山,他不明白他父亲为何这般有信心,就听他父亲道:“他是你五姨娘的大儿。”   常宴西:……还真是匪浅的关系。   他这会被他爹的这一个消息给震得耳膜回响,就又听他爹吩咐:“你俩年龄相近,这几日没事,你就邀人在这北京城里逛逛,务必要和他打好关系。”   ——————————————————   于夫人是个贴心的人儿,为客人安排的院落自然非常符合客人的审美。一个古朴的月亮门进来,宽大的院子里,一排三间屋子,左边另有一大屋,院子里载着一颗二人才能合抱住的老槐树,枝繁叶茂,掩住了正中间大屋的半边屋檐,使得屋内阴凉得很。   正值花季,一串串犹如风铃的槐花压低枝头,在枝头堆成雪,风一吹,便纷纷扬扬在石板路上落了一地雪,槐花香飘整个院子,熏得身处其间的人像洒了整瓶的香水。是清雅的一景。   林蓁芃嘴里嚼着猪皮冻丝儿,蹲在地上用一个小竹篮捡槐花。   猪皮先用武火煮软了煮沸了,再用文火将猪皮熬成粘稠的汁儿,等冷凝了切成面条一样细长的透明丝儿撒上调料,清脆爽口,这道小食还有个清雅的名儿——水晶冷淘脍,吃的就是一个趣味,闲来无事林蓁芃能吃一大碗。   小胖孩的腮帮子鼓鼓的,微微一用劲嚼,右脸的嘴角边上便会抿出一个同他大哥如出一辙的小酒窝。   林蓁芃被大哥赏了这么一大碗,得了一个捡槐花的任务。槐花生得美又香,自然有很多菜肴可做,一天三顿七天都不带重样的。   小厨房里,原小岚一回生二回熟,这会已经非常娴熟地讨吃的了。他捏起一块上白下碧、四四方方的小糕点,吹了吹迫不及待地往口中送。雪白的贝齿细细咀嚼了,只觉得口中糕点软糯嫩滑,弹口得紧,虽然是热食,但是又能从醉人的清甜中品出一丝凉意来。而且还有一股极淡的令人感到舒心的中药味,咽下后感觉多日来堵在喉咙处的热气都散了去,鼻子也通透了几分。   他一口一个,两个入口后,转过身的林葳蕤见了便叮嘱道,“玉露霜得凉了才好吃。”   原小岚不好意思地抿嘴笑了,“这会都已经好吃到舌头都要吞下去了。糕点里头放了薄荷吧,吃着爽口弹牙。不过这口感尝着不像糯米。”   小宝笑道:“原先生这舌头厉害,底下青色的这一层就是用薄荷碾碎的汁染的色,也确实不是面食,因为是用豆粉做的面团,加了天花粉、葛根和桔梗几味中药。这是一道药膳,是大少爷呀,专门做来给原先生的。”   原小岚手中的动作顿住,心头顿生暖意,他这几日喉咙堵塞,隐隐有些中暑的症状。没想到好友不仅看了出来,竟然还为他做了药膳。   大少爷面皮薄,被小宝揭了老底,瞪了一眼口是心非道:“别多想,正好想吃罢了。”   原小岚和小宝对视一眼,都会心地笑了。   这就是为何林大少脾气这般差又要求极高,周围人却都愿意兜着。他脾气不好,只是因为直接坦率;他要求极高,是因为他艺高绝伦,但凡和他相识的人,都不能不折服于他的手艺和品性。当然,这份恩宠,只有得到了他认可的人,才能享受。林少爷看不上眼的人,看都不看,免得伤眼睛。   众人撩开竹帘子,出了小厨房就听见一个稚嫩的声音在树下念叨,仔细一听,“槐花饺子,槐花包子,槐花炒蛋,清炒槐花,凉拌槐花,蒸槐花麦饭,槐花灌饼……吸溜……”,哟,数菜谱呢,边捡花还边流口水。   林葳蕤静静看了会,对后头跟着的阿福道:“等日头起来了就让小少爷别捡了,再把凉好的玉露霜端给他消消暑。”   阿福笑着应了声是。他总觉得大少爷好像自从到了这北平之后,对小少爷愈发好了。也不是说之前不好,而是没有好的这般明显。像是越来越爱使唤人这种举动,对大少爷来说,就是一种亲昵的表现。   不管怎么说,两位少爷感情好,他们做下人的,只有高兴的理儿。   安静的午后,蝉鸣声四起的院子里来了一位登门拜访的女客。   女子着一身月白绸中袖袄裙,上面绣着踏雪寻梅的样式,挽着双笄的如意头,三十好几的人偏生一副二十好几的少妇模样,拿下头上挡脸的纱帽之后,露出雪白的面孔,如出一辙的桃花眼和昳丽眉眼,站在一起,轻易便能让人看出和这院子暂居主人的关系。   原小岚见这架势,善解人意地假托有事起身告辞了。   林夫人,哦,不,梁女士轻轻皱着秀气的眉,看着眼前许久不见此刻面色平淡的长子,“这就是你的教养?见了人都不叫?”   林葳蕤微微挑眉,“梁女士以什么身份说这话呢?”他唤了阿福倒茶,然后带着几分邪谑道:“若是以常家姨太的身份,那么此刻,梁女士便不应当到这来,免得传出了什么不好的,累得女士名声。”阿福暗笑,恐怕大少爷自己都没意识到,他此刻怼人的语气和神态,像极了奉天的那位爷。   他冷笑了一声,“若是以前林夫人的身份,那么,我的家教梁女士最清楚不过了,又何苦自己打自己嘴巴呢。”   心里不安提前私下来见人的梁映蝶一时语塞,“你这个逆子……我是你母亲!”   林葳蕤腻歪了她那一脸不可置信的我见犹怜姿态,仿佛自己这个做人儿子的,这般说话多伤了她这做母亲的似的,母亲?她配吗?   “我和梁女士就不叙旧了,梁女士直接开门见山,说说所来为何事吧?”   梁映蝶手中的锦帕捏得死紧,胸脯起伏了好几下才冷声道:“你手中的粮种技术拿着也是个怀璧其罪的下场,都督他看在我的面子上,愿意给你做庇佑,你明日赴宴莫要得寸进尺,都督说什么,只管应下便是,你我关系如此,他还能这般提携,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林葳蕤都快被她说笑了,他也确实笑了,笑得桃花眼都眯了起来,梁映碟被他笑得莫名其妙,恼怒道:“你笑什么?这里不是襄城那个井蛙之地,如今世道这么乱,为都督做事有都督护着才是正道。你那个劳什子饭店也趁早关了,一个留洋大才子做什么不好整天待在厨房里,丢人!”   林葳蕤笑完眼神就冷了下来,眼神像刀子一样,半点不客气:“梁女士少看些话本,多看看报纸吧。现在是谁求谁,梁女士难道没点点数?还是常思域那厮就这态度?那我看,明日的会面也没有必要了。”林葳蕤之所以答应赴约,一重要原因便是让林蓁芃见见他的生母,尽管自小没得到多少母爱,但是起码长大后没了遗憾。如今人自己跑来了,正好。   林葳蕤瞥了瞥门外抖动的那一角袖子,抿了抿嘴没有说话。   梁映蝶自然没太关注时事,她之所以能说出这番话,还是因为听了常思域哄着她让她出面邀请长子的话,常思域在她面前,自然不会贬低自己,才让她误以为自己的面子大过天,心里甜了好一阵,和常思域好一顿恩爱。   不过梁映蝶这会也知道自己大概是弄错了,但这个女人或许天生就有见风转舵的温柔乡本事,只见她语气稍稍软了下来,开始打感情牌,“技术的事暂且不说,娘听说你二叔对你做的那些龌蹉事了,那厮就是个见钱眼开的,我儿这些日子受苦了。我知你怨我,但当年之事,你不知缘由才会如此……”   林葳蕤对此没有立场,毕竟他不是原主,毕竟原主也早已成年,这个女人亏欠的,是初见时皮包骨连身边小厮都敢肆意欺辱的那个小孩。   “蓁芃,过来。”   门后咯吱响了一声,似乎是有人被吓到了。胖墩墩的小孩肉乎乎的小手一把抹掉脸上的金豆豆,然后欢快地应了一声,跨过门槛,慢慢地挪到了大哥身边。   “大哥。”他望向对面坐着的美丽女士,然后非常有教养地鞠了一躬,软声软气下软刀子,“女士午安。”   林葳蕤听他对女子的称呼,微皱了眉头,然后摸了摸他的头。软软的发丝,却有一颗最刚强的心。   梁映蝶隐约猜到一些,“这是……”   “这是林家正宗的小少爷,林蓁芃,其叶蓁蓁的蓁,芃芃其麦的芃。梁女士还记得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吗?”   ——————————   阿福送了客人从偏门出去,看着跟大少爷几分相像的大少奶奶脸上失魂落魄地坐上车,车缓缓开走,他踢了踢脚边的石子,“这人啊,不能只想着自己,不能把自己看的过重,不然容易作孽啊……”    第96章 癸丑年小满·各方动   于左棠到达总理府衙的时候, 门前已经停满了车马。   还未进到议事厅里,就忽得听到里头一声怒拍桌子的声音,推开门,长长的红木方桌,左右各坐着一排或西服革履或长袍马褂的先生。众人你一言我一语,隔着桌子对骂, 说到激动之处,拍桌子算是轻的, 更有甚者,脾气暴躁的直接动手打人的都有,一片乌烟瘴气,   唯有首位的中年男子闭着眼, 岿然不动, 然而胡乱敲着桌面的手指显示了他正在也是心绪不宁。   “这笔借款是总统在国会正式成立之前便开始秘密约谈的, 借款协约的签署也绕开了国会, 明显违宪的。此前相、闽、赣、皖四省已经联合通电全国,言词反对了这笔借款,但总统府私下里召开秘密会议,联合贿赂了其他省的都督,如今已经有十七省的都督联名发表通电说是支持五国借款!实在是气煞人也!”   “妈了个巴子的,早晚有一天老子要崩了元贼和他的那群走狗!”众人正在谈论的便是如今闹得举国沸沸扬扬的善后大借款,总统府不经过国会同意,擅自和鹰、法、德、俄、日五国签下了借款协约,由此引起举国愤怒。   “这借款绝对不能承认, 我给大伙算笔账,五国的银行团说是借款二千五百万英镑,但是年息五厘,实交却是接近六厘,再加上国际金融金银汇价的涨跌,这借款北京政府最终到手不过四成!但连本带息所需偿还的款项却高达六千八百九十九万英镑,洋人欺人太甚!”说这话的是中央财政局总长。   道理是这般,可这笔账元大头不会算,身边的人肯定也有人算给他听,但为什么总统府的人还是跟鬼迷了心窍似的执意要签协议呢?   还不是因为穷!目前执政的是白手起家的革命党人,然而他们就连起义的钱都是海外或国内富商资助的,哪来的收入来源?   教育部总长蔡育仁抚了抚胡子,安抚道:“各位同僚倒不必太过气愤,总统府的人签署协议不经过议会同意确实欠缺考虑,但诸君皆知,自民国成立以来,中央财政便一直处于赤字状态,显然这对政府的威信力非常不利。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们很多利国利民的措施由于欠缺经费也是空有名头,不能完全到位到下面。就说最近的,教育部因为经费空缺,今年已经第二次在讨论拟解散北京大学了,由此可见,国库亏空到了何种地步!”   有人反驳:“哪怕如此,借款是以本国盐税、海关税和直隶、山东、河南和江苏此中原四省税收做担保,若是应下,我国之税收主权将遭受侵犯,洋人对本国的剥削也将越发深重!”   众人沉默,不借款,国内揭不开锅,借了款,必定受人要挟。这是一个进退两难的抉择。   这时,首位的人敲了下桌面,众人虽然在吵,但是都注意着总理的动作呢,他这一动作,底下的人立马会意停了下来,皆恭敬地望向他。   宋元驹扫过在座诸位,也泼为头疼道:“我让尔等来商讨要事不是让诸位来拍桌子吵架的,有哪位先生对眼下时局有高见要发?”   听了半天没见点实质性的建议,宋元驹只得站出来主持会议,这命令一下,座下便有一着西服留着小胡子的年轻人出列,“总理,依我之见,此刻诸省都督这般站队,唯有奉天的叶大帅未曾发表意见,全国上下的有识之士也隐隐有待其表态的趋势,不若趁着眼前民愤不止,士人寒心的局面,请他站出来通电反对借款案,如此壮哉我方,且民心可得!”   底下便有人反驳了,“你说的容易,反对之后呢,那钱从哪来?”   那站起来说话的人显然有备而来,“你们忘了奉天那位林先生的改良粮种了吗?”   在座的都不是蠢人,听他这么一说,再细细一想,皆恍然大悟,他们可不正巧都忘了奉天那位大帅府里藏了尊金娃娃嘛!一时所有人都一致期盼地看向总理。   宋元驹哭笑不得,但不得不说,他出的这主意实在是太妙了!操作得当,不仅可以解决眼前的五国借款案,甚至有可能连国库亏空的问题都能大大得到改善!思及此,他不禁赞赏地又看了他一眼。   那青年人继续道:“大家看,林先生研发的粮食种子可不刚好有了这么一个属性,头年政府免费发放新品种种子给农人,得了种子的农民若是种下去,收成之后若是比此前的亩产高,获得了甜头的农人来年必定不会愿意再使用以往普通的种子。因为他们要想地里的粮食长得跟今年一般好和多,只要粮种的价格不高,就会一直跟咱买种子。   “试想想,这全国上下有多少农人?若是这些农人每年都需要种子,这是一笔多长久多大的买卖啊!我们只管采取薄利多销的方式即可获收!”此前说过,“凤王一号”的水稻品种和已经确定名为“奉天二号”的小麦品种都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变异性状无法遗传。这也是杂交品种常有的通病,种子种下去明年播种还得再买种子。   底下人一阵激动,不过问题来了,于左棠兜头泼同僚的冷水:“可是这粮种我们自己都得跟奉天买呢……”所以要么花一大笔钱从叶鸿鹄那买种子卖给农人,相当于二道贩子——有这生意人家叶大帅为什么不做?第二个法子就阴损得多了,聘请林葳蕤成为中央政府的技术顾问,简称挖墙脚。   于左棠看同僚们跃跃欲试的神情,简直无奈,“你们以为叶志之是傻的吗?没看到奉天府的亲卫队二队队长武文一直跟在葳蕤身边?”   “这良禽择木而栖,林先生想走,莫非他叶志之还能拦着不成?”   眼见他们不以为然似乎真的要去挖墙脚,于左棠不得不提醒他们:“若我说,那叶大帅和葳蕤乃爱人之亲密关系呢?”   众人皆怒瞪口呆,果然,这些人都听说过这一传言,但是从来不以为然,皆以为笑谈。有个别信了的,却都觉得男人嘛,玩玩而已。   宋元驹最后敲板,“那便走第一条路吧,奉天那边,我亲自发电给叶大帅商谈,而林弟这边,我们也得双管齐下,恰逢林弟寄居在于府,就由右礼劝说吧。务必要破坏五国借款!”   ————————————   吴冕从电报房里出来,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往大帅府的议事厅去。   “大帅,这是北平总理府发来的电报。”   叶鸿鹄埋头披着文件,头也不抬说道:“念!”   吴冕将电报上的文字说了一通,然后下了总结,“宋元驹这是想要借大帅您的名头压总统他们一头。”   叶鸿鹄听完,早已停笔,他的眼神很危险,冷笑一声,“这些人一个两个,都把主意打到我媳妇的头上来了。”   吴冕沉吟,“大帅!宋元驹这边可能没有威胁,但常思域邀请了夫人赴宴,夫人也答应了。看这情形是总统府那边想拉拢夫人,我担心的是,夫人会因为生育之恩一时心软答应了。”   叶鸿鹄撇他一眼,“你当他是什么人?我的葳蕤心里精明着呢,他要心软,也只对我软。常思域那个护不住自己女人的软蛋,哪里配让我的葳蕤心软?”   吴冕嘴角微微抽搐,夫人你可快回来吧,大帅他已经发展到一日不见,时时意淫的地步了。   “毕竟是夫人的生父,若是梁女士告诉了常思域,难保他不会抓住这个做文章。”毕竟孝为大,在尚且讲究伦理的民风当下,不孝之人会被人戳脊梁骨,名望也将大大降低。所谓道德绑架,莫过于此。   叶鸿鹄脸色也沉了下来,“想办法弄清楚梁女士隐瞒的原因。”唯有如此,才能对症下药,以绝后患。   吴冕记下,然后继续道:“粮种的事情在报纸宣扬了好多天,除了宋元驹那边果断下手,其他各省皆在观望之中,不过各家的情报人员却是多了起来,这几日六爷手底下的人抓出了好几个搞事情的,恐怕等到这一季收成之后,那些人就会按捺不住了,到时候想要挖走夫人的势力只会更多。”   “增派暗处护着的人,还有,在京城买处大宅子,修了厨房,让葳蕤搬去那住。”眼下特殊时期,于左棠此人也不能全权信任。事关葳蕤,叶鸿鹄向来谨慎    第97章 癸丑年小满·忠信庄   叶鸿鹄这厢正派人调查要彻底堵住林母的嘴, 免得他的葳蕤因为不得已的身世成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又遭人要挟。   或许更深的私心是,占有欲非常强的叶鸿鹄希望他的葳蕤只是他一个人的,没有旁的突然冒出来的阿猫阿狗以亲情、血缘的名义染上关系,有一个林小芃已经是他的底线了。   叶大帅细思极恐,一下子又觉得他的媳妇这么好, 全世界的人都会来抢他,恨不得立马到北平将人绑回家, 那厢林葳蕤却是一番试探,看破了梁女士的小心思。   说到底,叶鸿鹄不了解梁映蝶, 恐怕也不了解女人。但是林葳蕤却是对这个女人有着十多年的记忆在的。   阿福将人送走的前一刻, 屋内因为林蓁芃的到来而气氛有些凝滞——   林葳蕤浑然不觉, “梁女士, 你方才是不是想说, 我和那位常都督的关系非常?”   本来还在酝酿情绪的梁映蝶闻言睁大了一双美目,眼底满是惊骇,“你怎么……”   “我还要感谢您,对我父亲最后的一点颜面的保留。”他口中的父亲自然是林父,“不过,既然梁女士十几年了都没说,那么还请接下去的日子都继续保密。我父亲护您半生,想来这点要求梁女士不会做不到吧。对于您的生恩,往后我也将以赡养作为报答。”   其实要猜梁映蝶为何隐瞒林葳蕤的身世, 很简单,只要了解这个女人的性格即可。   梁映蝶的一生,无论是少时长在深闺大院里的无忧无虑,还是后来遇到常思域和林父,都不外乎扮演着一种角色,养在华美笼子里的金丝雀,或者是温室里的最美的娇花,这样的女子,旧时有很多,如今也不少,都是离开了宠着她捧着她的男人和家里,娇艳的花儿很快便会枯萎。   所以对她来说,在林父逝世后和常思域的重逢,她要考虑的是,林葳蕤的存在会不会成为她追求美好生活的绊脚石。   若是在重逢常思域时,梁映蝶告诉了他林葳蕤是他的亲生儿子,那么有两种结果,一便是常思域信了并且肯定会带走林葳蕤,但是这不仅会让林父死后也不得安宁,成为全天下的笑柄不说,常思域也会对她心生芥蒂,毕竟他的儿子被别人养在名下二十多年,这对于一个男人尤其是位居高位的大人物来说,也是个丑闻,更让梁映蝶无法忍受的是,她可能会成为人人唾弃的女表子。   而其二,便是常思域并不信——毕竟这个年代还没有亲子鉴定这种高科技,滴血认亲显然是不太准确可信的,这一点古人已经有所发觉。这样一来,梁映蝶和常思域之间必定发生矛盾。   如此一来,将事实说了,引来的都是对自己不利的局面,梁映蝶自然便会顺势选择隐瞒下去,若不是叶鸿鹄的情报人员查得深,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有人发觉。   梁女士这一遭拜访,除了让林葳蕤第二日见到常府一家子更加漠然外,没打起一点水花。翌日,林葳蕤穿着最得体的西服赴了约,留下林蓁芃看家。   忠信饭庄,沈清雀被人簇拥而来,一旁的掌柜恭敬地将人迎了去书房。唯有极少数人知道,外界传闻的为曹帅挡了一箭的奄奄一息的小兵,其实就是当年的沈清雀,这家饭庄后来便成为了他名下的第一处产业,作为他的一个情报据点。   “今日二楼常都督那一间房多看着点,尤其是一位姓林的先生,不可怠慢。”忠信饭庄能够做大到现在,自然是不会因为疏忽怠慢了客人,但是能得沈六爷一句重视话,看来那位林先生也是个金贵人,掌柜的暗自记下了。   常宴西时隔几天,再次见到林葳蕤的时候,是个人都可以看得出他满脸的讶异。这就是父亲所说的那位奉天来的林先生!?这世界实在是太小了。   林葳蕤的话将他的思绪打断,只见眼前的青年伸出一双比冷玉还白的手,神色清冷但举止矜贵有礼,“常都督和常大少,幸会。”   常思域笑得和善,对待初见的林葳蕤宛如对待一个亲近的小辈一般道:“葳蕤无须客气,今日便当是一顿家常便饭,你来京城,我这个长辈的怎么也得招待招待。你和你娘许久未见,想来也是有很多话要说的。”   林葳蕤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朝脸色不太好的梁女士别有深意地看了一眼,然后不卑不亢地入座。   “早就听闻有凤来居的大名了,这忠信饭庄也有些出彩的吃食,葳蕤可以一试。我府里也有好些个厨子,都是宴西招揽来的,你们年轻人可以多交流交流,映蝶你说是不是?”   梁映蝶心不在焉,随意点了点头,常思域便关心地低声问她,“怎么了,身子不舒服?”   她摇了摇头,想了想自己万万不能扫思域的兴,才强撑起笑脸来招待林葳蕤。    第98章 癸丑年小满·跑江湖   常宴西这会也回过神来了, 他欣喜万分地起身,脸上带着十足的惊喜晃坐到林葳蕤旁边的位子上,语气热情:“原来表哥就是林先生啊!当日汇贤堂一见,也没记得问林表哥如今在哪处宅子住着,到底遗憾没再登门拜访,没想今日倒是阴差阳错见着了!”   他倒是自来熟, 一口一个表哥叫的亲热。常宴西的脑袋瓜一转,忽然觉得有了这层关系, 父亲和母亲八成会对自己和芙萱的关系看开些,或许还会支持呢!心里美的恨不得即刻将这事告知萱儿。   常宴西的父亲常都督或许由于是草根出身,对门第之事不大看重, 他在乎的只有利益, 两家的婚姻需要谋求的是利益的最大化。然而他的母亲崔夫人却是正经的旧式世家小姐, 当年崔老太爷觉得常思域大有前途, 才将自己的女儿介绍并下嫁到常家。   因此在她看来, 家世卑微的林芙萱就是一个野丫头,全然配不上自己贵为少帅的儿子。然而常宴西对于母亲为自己介绍的高门大户千金是敬谢不敏。因此才有了前几日常家父子俩在书房的那一番谈话。   常思域脸上带着几分恰到好处的不解:“怎么?林先生和我这顽劣的大儿认识?”   常宴西立马便将当日上汇贤堂观看比赛,从而见到林葳蕤,以及林先生和林芙萱的关系告知父亲,得来常思域的大笑,“如此看来,我常家和林小友还真是有缘得很,林姑娘是北平女子师范的大才女,我这顽劣的大儿自从结识了林姑娘, 这几月读的书比起此前两年都多。”   老狐狸不愧是老狐狸,见林葳蕤好似是个油盐不进的主儿,立马就打蛇上棍,夸起了林姑娘。虽然没有明说此二人乃追求与被追求之关系,但也道出两人关系匪浅,以此为突破口,拉近彼此的距离。   林葳蕤早有所预料,因此完全没有获得更多的好感,不置与否道:“常公子聪明伶俐,做事不拘一格,都督过谦了。”不拘一格,是个有意思的夸奖词。无论是高调追求家世清贫的女大学生,还是身为都督府的继承人,却加入了诗社反对军阀,这一桩桩都是最近林葳蕤从拜访的林芙萱口中所得。   “宴西要是有林小友一半出息,那我就可以日浮一大白了。现如今,天下何人不知葳蕤研发出了高产的粮种,只这一项,便可拯救四万万农人于穷苦饥饿之中。令常某心生佩服了!吾等军人于炮火中保家卫国,而葳蕤却是实验室中造福万民啊!”   说了半天,重头戏来了。   到底心里还记着父亲今日带他来吃酒席的吩咐,常宴西见父亲开始抛砖引玉,便接着他的话道:“方今临近农时,我听父亲说,中央农事部正亟为筹划农事,使农人生计得免困蹙,林表哥有此大作为,不若入朝,为民效力?有林表哥指挥农务,想必此乃全国人民的幸事。”   常思域面上是恰到好处的赞赏和礼贤下士,“宴西这话说的对,民国初立,百废待兴,正需要葳蕤这样的专业人才来管理事务,若葳蕤有意,我可为你引荐进入中央。”   一直做壁花的梁映蝶在都督的示意下,也开声,不过语气冷淡,“大帅这是在提携你,大丈夫志在伟业,能够进入中央做事,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事儿,你不要拣了芝麻反而丢了西瓜。”经过昨日的私见,梁映蝶以为林葳蕤是心里头对她有委屈,才不愿在都督府谋事,纯属意气用事。   林葳蕤今日是独自一人前往,然而面对都督府常家三口人的劝说之势,丝毫没有半分寻常人该有的受宠若惊。他正吃到一块满意的茄脯而微眯起眼,滚水浸泡去掉苦味的茄子晒干,下油锅茄子皮炸出微焦色,然后用甜酱水、麻油、米醋和小红椒末干煨成的茄脯入口绵软,因为没有激烈的翻炒动作,茄子的纤维并没有被破坏,因为煨煮色如紫玉,咀嚼完舌尖还带着点甜辣,夏间十分开胃。   他安然地享用桌上的食物,等到梁女士的话落,才优雅地用锦帕擦了擦嘴角,笑道:“这忠信饭庄的主厨佐食的小菜做的不错。”   常思域没想到自己这番劝说换来的是他对菜色的评价,虽然他为了显示待遇——毕竟林葳蕤传闻中对美食颇有见解,这一桌菜色都是特地吩咐过的,但是还是胸口里憋着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犹如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只能脸上笑嘻嘻,心里……地应和:“确实不错,不过听闻汇贤堂的厨艺更甚一层楼,下次可以让宴西同你再前去品尝一番。”   林葳蕤却是缓缓摇头,“常大帅,您也看到了,君子不党,我平生志不在高庙,而在乎美食之道也,且粮种非我一人之成果,而乃奉天试验场诸位同僚之功,若是常大帅想要商谈粮种一事,我可以为你引荐奉天的叶大帅,事关全民福祉,想必他定不会推阻。”   常思域:……要的就是从叶志之手里挖墙脚独占技术,如何能将这功劳和钱财再送到他眼前!   虽说今日之宴不算不欢而散,但到底常思域吃了个软的闭门羹。这林葳蕤,比想象中难对付,就连有他的母亲在,都不能动摇他的任何决定。   车上,梁映蝶看着上车后一直眉头紧锁的都督,担忧道:“既然他不识好歹不愿去,那都督便不理他了便是。要知道,搞农事工作的人多了去,我们完全可以再请更好的人来。”   常思域不耐烦地打断她不以为然的话,“妇人之见!林葳蕤手中的粮种如今已然成为北六省叶志之的利器,如今他们闷声发大财,完全可以快速积攒粮草,且名望愈来愈高,若是我们得不到此人,那……”常思域此话没话说,因为他想起了,他的五姨太正是林葳蕤的母亲。   梁映蝶再迟钝也感受到了枕边人的未尽之意,唰的一下,脸都白了。她紧紧地绞着手里的帕子,欲言又止,心神不宁。   ————————————————----   来了北平之后就神隐了的武文等护卫的人再次出现,细细看,又多了一些浑身带着煞气的兵哥。阿福正指挥着一些兵哥往外搬行李。   原小岚是在昏睡中被抱上火车的,自己没带任何行李,但是架不住别人帮他准备了一大堆。一个相对清秀矮小的兵哥见他正搬着大箱子,走过去一把将他手上的箱子夺过去。   原小岚好歹是个男的,看这小哥也不是什么壮汉,哪好意思让他帮忙,见状赶紧道:“多谢小哥了,我自己来就行。”   谁知那兵哥一咧嘴笑得憨厚,动作不停,出口竟然是一口流利的京片儿:“原先生不必客气,这对我们来说小事一桩,再说,我们来的时候都被六爷吩咐了要好生照顾您。要不回去六爷可要收拾我们了。”   原小岚听他说起六爷,踟蹰道:“你们不是大帅的兵吗,还听六爷的呀?”   他一直不太清楚道上赫赫有名的陆六爷究竟是做什么的。大家都道他跟叶大帅是亲戚关系,二人莫逆,又似乎是黑白两道都得利的人物。   陆六爷第一次来看他唱戏的时候,是在北平的如意班,那个时候,原小岚就被班主专门叮嘱过,这位爷惹不得,只管好生伺候着。   那搭话的兵哥知道这位原先生之于六爷的意义,也没啥隐瞒的,娓娓道来:“据说六爷一家十几口人全部丧生在东瀛人刀口下,为了报家国之仇便混了江湖……嘿,六爷这名号就是打这时候来的。后来知道了大帅在奉天白头山起事,就带着弟兄们和大帅汇合了。若是说大帅是在明的东北王,那么六爷就是那暗处的。”   原小岚听得入神,那小兵又给他讲了一些陆予夺从前在道上的事迹,有九死一生的,也有英雄事迹的,这些经年旧事一笔一笔,在原小岚心中渐渐勾勒出一个有血有肉、清晰的陆六爷。那极俊的眉眼和冷冽的黑瞳,都在点点滴滴中清晰起来。   见原小岚往屋内去,旁边的兵哥用手肘戳了戳刚才滔滔不绝说书先生化身的同僚,笑得贱兮兮地:“嘿!大头不错嘛!这水平都可以去说书了!”小哥长得矮,但是头稍微生得圆润点,在一群东北大兵里头有个外号大头。   “那是!我当年还没加入大帅的兵营时,就是在茶馆当伙计。整日里免费听那些说书的,别看咱没上过学,肚子里墨水也不少呢!”   “夸你几句,看把你能的!”说悄悄话的兵哥继续道:“这可行嘛!要是六爷知道我们擅作主张,不得削了我们!”   “我这也是实话实说,况且就六爷那样,谁不知道他对原先生的意思,也就原先生以为是六爷爱听戏了。放他娘的狗屁!六爷以前从来不看戏的!我这次来弟兄们都叮嘱了,要我多多在这位先生面前为六爷美言几句,你看刚才原先生也挺爱听的嘛!”   “照这样,那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在夫人面前为大帅多多美言几句?”    第99章 癸丑年小满·王谢燕   这几个被派来一路护卫的都是跟着叶鸿鹄和陆予夺多年的亲兵了, 私下里才敢这般开玩笑。倘若是换做别个,也不会这般清楚和关心上峰们的感情之事。   屋外正在搬东西,但大兵们的动作很轻,一点都打扰不到此刻屋里对坐小饮的两人。   于左棠为对座穿着长衫姿态雍雅,貌若仙人的友人斟了一杯茶,苦笑道:“早知如此, 我委实是不该接下这趟传信劝说的活儿,如此一来, 倒显得你我二人的君子之交沾染了世俗气了,我的过错啊。”   茶水是上好的碧螺春,如今于左棠身居高位, 自有旁人上赶着孝敬。碧莹莹的茶水香气四溢, 和旁边用黑釉盘子装着的玉露霜搭着, 极浓和极浅的色彩相撞, 看上去就令人垂涎。一只节骨分明, 白得可见皮囊下青筋的手伸了过来,取走了一杯散了热气的茶水。   林葳蕤不紧不慢地抿了一口茶,茶水清甘,放在从前的他看来,必定是要拿到一些的极品茶叶,正好用来做西湖龙井虾。但是自从喝过了小洞天里的茶水之后,挑剔的舌头便只觉得其他入口之味便是尚可,也难怪喜欢炫耀收藏吃食的于左棠刚才都说了一句将就喝着。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 何来过错之说?”于公,于左棠是总理秘书长,要责在身,无可厚非。于私,他依旧是林葳蕤的吃友,自然他不会因为身为党国之人的于左棠被指派来当说客就对他生了嫌隙。   “这几日有了右礼的帮忙,有凤来居的店址大致定下,往后我少不得往返京城,难不成次次都来叨扰?总该在北平有一处自己住着的房子。”   “可是叶大帅他……”   林葳蕤轻笑了一声,难得为叶鸿鹄说了一句,“四哥只是喜欢面面俱到罢了。”   于左棠见他这一笑里有着人间烟火味,好似一提起叶大帅此人,自己的这位友人就连表情都生动了些许,像是被落下了神坛,他突然便有些好奇,“我这话可能有些冒犯了,但是葳蕤你同那叶大帅莫非从前便相识?”   就他所知,在襄城的时候,他同那警察厅厅长有了官司,也是叶大帅让人出面压下的。更别提,来北平之前,好友还一直住在大帅府的小红楼。外界一直时有桃色传闻,此二人乃情人关系。对于此等言论,于左棠从前是不信的,然而今日见友人神态,却是有些犹疑。   林葳蕤单手撑着精致的下巴,百无聊赖地看向窗外头的忙碌,嘴边挂着丝笑意,似漫不经心道:“嗯,好像是前世认识的。”   于左棠闻言面上发笑,心里却是有了几分底。看来传言并非空穴来风啊,然而奇异的是,他心头倒是无甚反感,反而有股意料之中的观感。此二人皆当世杰出之青年,若是彼此吸引,倒也合情合理,试问娇滴滴的深闺小姐如何能成为革命伴侣呢?他从前同夫人本也是媒妁之言,婚后相敬如宾,却无热情可言,若不是后来夫人开始关注时事,恐怕如今依旧是两人一日说不了三句话的光景。   “别的不说,你这一走,我这最难受的不是心,而是这被养刁了的嘴巴呀!”于左棠拿起那泛着丝丝凉意的玉露霜往嘴里一扔,糕点入喉,仿佛全身舒了一口气。这四五天来,他起先还借着小儿的名义讨吃的,到后来,或许是脸皮厚了,干脆明目张胆地蹭吃蹭喝了,父子二人经常踩着饭点拜访居住在家里的客人,搞得于夫人不好意思极了,不断往林葳蕤那送珍贵的食材。林葳蕤照单收下,权当饭钱。   两人正说着,外头阿福的声音传来,“大少爷,有您的一封拜帖。”   林葳蕤接了过来,拆开,抽出信封里头的白色信纸,一目十行看了下来。   于左棠见他眉宇间有些许意外神色,好奇道:“怎么了?”   林葳蕤犹疑了一会,然后问起:“右礼可识得何雎时此人?”   于左棠也没想到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会给林葳蕤递拜帖,当下便道:“自然认识,此人乃本国留学东瀛第一人,回国后颇受重视,如今就任北京大学之校长,不过他最近日子可不好过。”   “何来这一说?”   “你也知国库亏空,中央为减省办学经费,预备将办理不善的北京大学停办了,并入天津北洋大学,他这个校长这些日子以来正为保全北大而徒劳奔走。不过如此说来,葳蕤同这何雎时倒可以说得上是同窗关系。”何雎时同样是京师大学堂的学子,不过比林葳蕤高几届,林葳蕤见了他还得叫一声学长哩。   在林葳蕤的记忆里,原主前十五年过的极为平凡,甚至有些懦弱单调。性格呆愣,不懂人事,娘不爱一个堂堂大少爷愣是落了个被堂弟妹一家欺负的下场,唯一真心疼爱的爹也因为家事繁忙无太多时间分心,但似这等傻子却能考上另类国子监的京师大学堂,不得不说,这就是他唯一不寻常的地方了,他有着同林葳蕤一样的既有天赋的记忆能力。说不上过目不忘,但是多看几遍可以记住,便能融会贯通永远记住。   对于原主这种奇怪的现象,曾经有一个过路老道在他三岁时候给算过命,断言这是出生时三魂少了通窍主情的一魂,至于如何解决,唯有等这不知去了天地何处的一魄归位方可。林葳蕤接手这个身体后,并未有任何不适,且对原身的记忆接受地极其自然,仿若自我,因此并未注意到这个问题。   这是前话,不说也罢,要说这何雎时,倒真与这林葳蕤有些交集。若说从前林葳蕤的原身是少年天才奈何个性古怪呆滞无人问津,那么这何雎时便是那周围永远不缺人围着的风云人物了。   这二人相识于一场预谋的恶作剧,前边说了京师大学堂办理不善,确切来说,应该是风纪不正,另类国子监不是说说而已的,这入学的人除了林葳蕤这种仅凭借优异成绩被录取的,另外有八成学生是来自那些家里有权有势的二代们。早几年,科举制还未废除,这便是他们当官的最佳途径,到后来,即便是科举制废除了,大学堂依旧充斥着官僚之学风。   他们自然看不惯林葳蕤这种成绩优秀却孤僻看上去颇为自傲的人,闲来无事斗蛐蛐玩腻了的公子哥们商量好了,要耍耍那乡下来的土包子。谁曾想,倒是让意外得知了捉弄之事的何雎时给通风报信救了美。两人从此便有了些许来往,但是这来往多也是比起周围其他人而言的,因为要说他俩的交往,十天半个月也说不到三句话。   这位学长,在这样的关头下,找上他来,显然不是叙旧这么简单,但是若说自己能有多大能量,能阻拦得了中央的决定,林葳蕤又觉得未免太高估自己。不过,好歹他是知道的,这北大无论如何也是不会停办的,毕竟在前世,那也是他的母校。如此,既来之,则安之。   叶鸿鹄为媳妇花钱毫不心疼,不仅大手笔在紫禁城北海后街买了占地五十亩地的一处亲王府宅子,还将里头修缮一新。   林葳蕤得知后的第一反应是,“你们大帅这是打劫了人家亲王府的吧。”   左右卫兵:就说要在夫人面前多说说大帅的好话了吧!看这误解的!   “先生误会了,这是大帅从那王府的后代手中买的宅子。”不过人家不一开始不愿意全部卖,只愿舍去后花园而已,奈何叶鸿鹄以权压人而已,可以说是非常流氓了。   清帝逊位时,如今的民国政府答应了不降低对皇室之人的待遇,但这个条件并不包含其他皇亲国戚,顶事的老太爷们走了,留下的便是坐吃山空却依旧不改花钱如流水奢靡作风的后代们,没了底下的收入,为了维持高品质的生活,这些贵族大老爷们自然便会变卖一部分祖宗留下的家产,这亲王府便是这样来的。   然而,林葳蕤自从发现自己可能一天之内都参观不完自己的新居住地时,还是忍无可忍,给远在奉天的叶四哥发了一通电报,出了一口恶气才神清气爽地入梦去。就连梦里都是狠狠教训某个人的场景。   奉天,电报员看着翻译过来的电报,有些恍恍惚惚地敲了大帅的书房门。   “进来。”   电报员:“报告,大帅,北平来电!”   叶鸿鹄一听,立即停下手中的文件,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电报。他浏览了一遍,继而爽朗大笑,脸上是不容错估的铁汉柔情。屋里屋外的亲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等到叶鸿鹄发现小兵还未出去时,他立马挥挥手就让他下去了。目睹大帅开封现场的电报员心有戚戚,怀疑下一秒,大帅就要奔出来将自己抓回去毁尸灭迹!   叶鸿鹄拿着电报看了一遍又一边,明知道这不过是油墨水打出来的字体,他依旧一下一下用大拇指背摩搓着白纸上写的那几个字,让电报员怀疑人生的电报上只有间简单单的一句话:“败家瓜娃子!”数来数去,包括标点只有六个字符。可就是这六个字符,让一向连敌人都闻风丧胆的叶大帅整整笑了一天。   不管如何,林葳蕤到底是入住了这大得吓人,足足有三十多处建筑群落的亲王府。院子太多,索性一行人就住在了靠中间方便进出又相对较小的花园院落。   旧时王谢堂前燕,亲王府的牌匾没有换,这样有历史感的地方,住便罢了,毕竟买下了,但林葳蕤并未想将它变作寻常百姓家,只在大门处挂了门牌号,写了叶宅二字。   亲王府新主人入住的第一天,迎来了第一位客人。彼时,他的新主人正在酿酒。    第100章 癸丑年小满·厨学院   三伏天由于高温酷暑, 酒曲最易发酵,通常是最佳的酿酒时节。这天太阳大,林葳蕤正和一干从奉天调来的徒侄们酿制有凤来居的招牌酒--神仙酒。   虽然目前有凤来居已经有了三种酒水--神仙酒、冷泉酿和屠苏酒,并且各有各的优势和忠实客人,但是最受欢迎的还是神仙酒,目前也只有神仙酒一直是限购的买卖手段。不限不行啊, 要是想买多少就买多少,过不了十天, 有凤来居那些闻着味的老酒鬼们还不得把地窖的酒给搬空了。偏偏三种酒中,唯有这神仙酒是只能靠林葳蕤亲自酿制的。其他人仍然不能很好地把控下料的时点和温度把控。   林葳蕤一行人已经在北京城里呆了半月有余,小宝师傅在跑遍全城之后, 选了一处绝佳的地界, 就在长安街王府井南口。选王府井这处地还是他家大少提议的, 虽然不如什刹海和中央大街地界好, 但是胜在地价低, 而且交通方便。   若说这是天时地利,那么这处地界让林葳蕤给得了去,便还有人和这一因素了。这处本来是一个意大利人开的饭店,他本来打算盖一座足足有五层楼高的华国最高大楼作为高级饭店经营,可惜只盖了一层就因为妻女不适应华国水土,就转卖给中法实业银行一家三口回国去了。   后来接手的是一个法国人,好歹把这五层的红砖大洋楼给建成了,还没开张呢,就出了资金问题, 饭店还是没能开起来。新建成的最高楼目前就放在那,等着银行抵押拍卖呢。洋行每个月都会召开拍卖会,发帖邀请顾客参与,林葳蕤由于存了一大笔钱,成为了这家洋行好生招待的贵客,自然也收到了邀请。   由于前两家东家的运气委实倒霉,导致了这原本应当是非常值钱的楼盘大大贬值,毕竟做生意的人都不愿沾惹上这种晦气。于是早不到晚不到的林葳蕤还不算太大出血地捡漏了这块地和大楼建筑,实在是意外之喜!   开有凤来居分店的大楼是现成的,刚刚盖好前主人用都没用过,而林葳蕤去看过了,除了一些小细节需要再修改符合以往有凤来居的装潢风格外,饭店内部其他没有一处不符合林葳蕤的心意,中西结合的五层红砖洋楼,即使是在一百年后,依旧不过时。这样的好事,给他碰上了,也难怪小宝他们都说,自家少爷是神仙下凡,仙人贵气沾身啊!   既然地址都找到了,收拾收拾,加上选聘和培训人员,约莫最迟年底就能在北平开张了。这段时间,林葳蕤闲着没事,加上襄城那边和奉天的掌柜都发来酒水不足的催促,是以几日准备后,便开始酿酒。   在买下的宅子里寻了一处有半个足球场大的院子,上百个半人高的酒坛子伫立在场中,顶头是不断攀升的太阳。最前边的庭院里正坐着一个落落不羁的青年,他此刻懒散的伏在石桌上,身上穿着的浅色长衫哪怕是最轻薄的面料,依旧是湿了整个后背。旁边的一个小厮正给他拿着扇子扇风,坐在石凳上的一个幼童正同他说话,不时吃着水果。   何雎时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一番景象。   奉天农场里的西瓜早已经熟了,据说吃过的人就没有一个不赞不绝口的,作为一道瓜果时令,愣是在有凤来居卖出了一瓜难求的场面。就连农场周围的偷瓜贼都多了不少,累得柳九不得不增派了人手看守瓜田,如今不仅是人来偷瓜,就连山上一些小动物都像是闻着清甜的瓜味半夜下山来。这些瓜的滋味太好,便是糟蹋了一个,都让柳九心疼不已。   “京城的水果没有我们农场里的好吃,天气热,为了消消暑,大哥将就吃点吧。”林蓁芃边吃瓜边对挑食的大哥劝道。虽然日前瓜熟了,奉天那边就运了一批过来给远在北平的大少一行人尝尝鲜,但是人多,一分也就没了。吃不了几日。早知如此,还不如就没尝过瓜味呢,省的惦记。   走近了,何雎时便听到这一句。说话的小孩虎头虎脑,小身板壮实,浓眉大眼,同旁边秀气矜贵的青年截然不同。   那小孩见有人来了,半点也不怯人,一双小小就有些锋芒的大眼看过来,然后站起身来,先是告知了有些昏昏欲睡的大哥客人来了,然后有礼地做了一个揖,“何先生好。”   何雎时在心底赞一声此子的大将之风,然后摘下了礼帽也一本正经地作揖,笑着道:“想必这就是葳蕤的弟弟蓁芃了吧,果然是有兄长的风华。”   林葳蕤坐直了身体,起身朝这位阔别数年的学长校友握手,两人各道一句士别经年,别来无恙。何雎时身量不矮,有些秃顶,不过面相倒是文雅,此刻大热的天也穿着西服,额上的汗大滴大滴地往下下,他边说边拿出手帕擦脸颊上的汗,即便如此,也没有脱掉西服外套,着实是个讲究人。   林葳蕤是个惯不会寒暄的主,是以简单叙旧后,便单刀直入:“无事不登三宝殿,不知雎时兄到我这陋室,所为何事?”两人又不是多热络的关系,自然这时候何雎时找上他也是有目的的。   何雎时也不含糊,直接就道:“想必葳蕤也听闻了北大拟停办之事,此间种种,颇为复杂,但北大是你我的母校,且我从归国之初,便入了北大教学,如今更身兼校长之职,我与北大的缘分和情感不可谓不深,是以即便不为了我身后那千余学生,也断不能眼睁睁看着它停办。这些日子,我四处奔走,但是可叹,效果不佳。”   林葳蕤虽然表示同情,但是说实在的,原身在北大的求学记忆并不美好,他对此刻风气未矫正远不是后世追求“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的北大,也没有多大的好感,对于此事,要有多生气多不平,是断断没有的。也可以说他冷心冷情惯了。   于是他只是淡淡道:“然而我未有一官半职,恐怕是帮不了雎时兄了。”   他以为他这一说,何雎时不说多失望,气愤必定是会有的。估计再气性大点,还会留下一句不记师恩忘恩负义诸如此类的话来。没想他一点也不意外,摆摆手道:“葳蕤误会了,我此番来,是想要郑重邀请你担任北大新开设的农学院院长。”   林葳蕤这下倒是出奇惊讶了,他有些不明白这位仁兄是怎么想的,不是说北大要停办了,怎么还往内招人了?   “雎时兄莫不是在开我的玩笑?”哪怕他拿了个农学博士,也不代表他就能担任北大的院长了吧。要知道,即使是胡适,当上文学院院长时,也已经二十有六,社会名望巨大,就这,还被人抨击的要死,学生当中也是忿忿不平的。他改良的粮种也不过是仗着小洞天的灵潭水作为便利。   何雎时却不以为然,他这几天左思右想,直到看到报纸上关于新品粮种的新闻时,才想到了这么一条曲线救国的道路!如今社会各界都在讨论此事,他坚信,只要把林葳蕤这尊大佛用来镇住北大,哪怕只是一时的,也必定能作为停办北大林另一边的砝码!   当下便热情洋溢地劝说道:“葳蕤有康奈尔大学的农学博士学位,又改良了粮种,创下利国利民之成就,若是能由你来担任这个院长,必定能服众!”   他见林葳蕤不表态,以为他不愿,又往自己身上贴金和利诱“虽然眼下北大的农学院初设,然而学生们个个都十分爱学,我也必定全力相助你的工作。若是你接下这个职位,我绝对不会让人指手画脚,在农学院,便是你的一言堂……”   他说的口沫横飞,林葳蕤却是心思浮动到了另一头,他突然开口打断了何雎时的话,“北大可有设立厨学科?”   “咦……没有。”何雎时不明就里,他们北大可是学术重地,哪里会开设这种小娘子才会研究的职业学科。然而,他突然有了一股不祥的预感。果然----   林葳蕤听罢,却是完全没了兴趣,失望道,“那我没有兴趣。”   何雎时:……难不成你刚才问我这个问题,是想要成为厨学院的院长???   十指不沾阳春水,信奉君子远庖厨的何大才子一脸懵,不知所措,完全不明白世间还有如此奇男子……   接下去的时间任何雎时再怎么劝说,林葳蕤都如冰雪般冷漠无情地拒绝了他。   何才子心里苦,差点没哭出来。这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不是一个优秀的农学人才你请不到人家做教授院长,而是你请的农学大佬他表示就想当厨学院院长、   然而何大才子不愧是接受过西式教育的人,他的思维可以说是非常灵活了,见林葳蕤无动于衷,立马转变了思路,闭闭眼,狠下心来开口道:“或许,北大确实欠缺一个厨学科,但是农学和厨学本就是一门双生,这厨学若是要设立,也应当设置在农学院更合适,葳蕤意下如何?”   他的意思就是你想教厨艺是吧,那好,我给你在农学院设立一个厨学科,但是这农学院院长还是得你来当!   林葳蕤还是十动然拒:“实不相瞒,我此番到北平,只是受邀来参观庖厨大赛,目前并未有长居北平的打算。”   何雎时连厨学都答应给设了,自然不会计较这点,当下便说只要他每月有数天时间上课即可。这就是个镇纸的作用,再好看,也是个摆设的。   话说到这,新东方的忠实拥趸林葳蕤先生显然是有几分意动了,然而他还记得离开奉天之后,一天三顿准时打电报的远在奉天的某人,只得按捺下来,说是要思量思量。何雎时自然是答应了,他满心等着林葳蕤能为北大的生存带来一丝希望,然而没等到答复呢,他的学生出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何雎时的内心是奔溃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关于大少对新东方的执念,后头会说    第101章 癸丑年小满·小惩戒 第四十四章101   “反对北大之停办, 抵制政府之专制!”“反独裁,争民主!”“还我北大!反对元贼!””   一大早起来,外头就闹个不停。这王府院子离大学区很近,也不知道学生们在干什么。   “外头怎么了这么吵?”阿福从外头回来,见了正早起观察酒坛里发酵程度的大少这么问,便一五一十地说了。   “听说是北大的学生在罢课游行, 要一路示威到总统府去静坐,反对教育部停办北大。学生们都不上课了, 哗啦啦几百人扯着横幅,一路走一路喊,难怪咱这都听得到喧闹。”   林葳蕤听到这, 还没反应, 阿福接着往下说, “我在里头还看到了表小姐和那位常大少。”   “胡闹!”林葳蕤的脸冷了下来, 显然是被胆大包天的表妹给气到了。   阿福见大少生气, 小心翼翼提议道:“我也觉得这么多人,万一一个不小心,表小姐伤着了哪就不好了,再说万一总统府的卫兵来镇压,只怕是要被抓到牢里去蹲上几天!要不我派几个人,将表小姐带回来吧,他们这会还没出中央大街呢。”   林葳蕤阴沉着脸,点了点头。阿福赶紧去办了,生怕晚了一秒, 这好歹被大少爷纳入了保护圈边缘的表小姐就被抓了。这就不美了。   那头北大门口,第一次参加这种游戏的林芙萱有些兴奋,胸膛涌动着豪情万丈,倒是让平素里冷清的小脸都有了粉色,至于心里隐隐的不安也被不平给抑制下去了。她今日是被常宴西拉来的,常宴西所在的北大进步诗社的社长作为此次游行的发起人之一,自然是将自己的社员都拉上了。学生们正义愤填膺地喊着口号,书生意气,挥斥方遒,队伍慢吞吞的往前走。   出了校门口,随着时间推移,一些社会人士融合了进来,口号声愈发震天。林芙萱站在队伍中间,被人群簇拥着往前走,学生们的愤怒在领头人的煽动下,完全爆发出来,若是一个人的愤怒还不成气候,但倘若是几十个人几百个人的怒气汇聚在一起,那么就颇为可怖了。往楼上看,整条队伍黑漆漆的人头渐渐犹如失去理智的狂兽,前头的红色布帛口号,犹如张开血盆大口。   林芙萱时刻关注着周围,有些不安地拉着常宴西的袖子,在他耳边喊道:“宴西!”   常宴西十七八岁的年纪,尚且贪玩不定性,这次会来,也是因为他的好兄弟——北大的风云人物进步诗社社长的鼓动。他见林芙萱叫他,两人暂时脱离队伍,到了边上一处空地,“怎么了萱儿?”   “我觉得我们这样不太好。”   “有何不好?”   “争取民主,阻止学校停办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你有没有发现,人群中很多人渐渐喊得都是推翻民国独裁政府的口号,而且大多数都不是学生。我担心,游行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若是发生暴动那事情就闹大了!”   常宴西毕竟耳濡目染很多政治黑幕,这会也突然意识到事情有些大条,可不是嘛,放眼望去,人群中不仅有学生,还有别的社会人士,而且随着人越来越多,势头可不太可控。   “要不,我去跟文林说一声。”文林就是诗社的社长,林芙萱点头在一旁等他,常宴西一走开,阿福刚好带了人找到了表小姐,谢天谢地,表小姐还是完完整整的。   林芙萱很意外,“阿福你怎么在这?”   阿福赶紧把大少爷让他来接人的事情说了,“表小姐快同我回去吧,这人多的,万一出动了警力,可不是好玩的。”   林芙萱一听自己大表哥也知道了自己出来游行这事还动怒了,刷的一下羞得涨红了脸,心底顿时忐忑不安,这时,往前头去的常宴西脸色不善地回来了。   见到阿福等陌生男人围在林芙萱身边,常宴西立马将她护在身后厉声道:“你们是何人?”   林芙萱赶紧介绍了阿福是自家表哥派来接人的,然后担忧地问道:“文林怎么说?”   常宴西神色厌厌,“文林他说若是我怕了,那便先回家去吧。这是什么混账话!我同他兄弟多年,他就是这般看我的为人的?视我为胆小怕事之辈,若不是真的情况不对,我哪会提醒他!忒是气人!”   林芙萱还想说些什么,阿福便唤人把车开过来,“表小姐先同我回去吧,大少在等你。”   于是最终带回的除了林芙萱,还有一个大型熊孩子常宴西。   两人到的时候,林家两兄弟和原小岚正在吃早饭,桌上放着各式小巧的笼屉,里头呈放着的美食琳琅满目,个个都散发着令人垂涎欲滴的香气。深红色的豉汁凤爪一扯就断骨,奶黄色的流沙包切开内里的流金缓缓流淌,阿福将荷叶包着的糯米鸡给小少爷扯开,露出里头糯米黏着的瑶柱、虾干粒、叉烧肉和冬菇等馅料,贝壳状的虾饺小巧一可口,一口一个,吃完了甜滋滋通透的马蹄糕再来一口这个,甜咸一起吃,越吃肚子越饿。   若说华国的菜系到底哪家为大,尚无高下可言,那么在早点这一块,放眼全国,说广州早茶吃的最为精致是没有多少争议的。广式早点的定型其实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所以此刻哪怕是最正宗的广东人都没见过这么精致的茶点,何况省外人?两个北方娃子乍一见到这个场面,都被空气里的香气勾得差点忘了自己是来训诫的。   林葳蕤不紧不慢地放下报纸,终于舍得抬头给他们一个眼神,“还挺时髦的,游行好玩吗?我都没见过呢。”   林芙萱本来就不是多离经叛道的女孩子,此刻被向来尊敬的大表哥发现了自己也去参加游行,羞愧万分,低着头不敢回话。常宴西倒是混不吝,无所谓道:“我们北大天天在学潮,已经不稀奇了,无非就是一堆人聚一起,人多势众喊喊口号,表哥一定不喜这种场面的。不过这也没办法,学生势单力薄,只能通过这种方法为自己争取民主权利了。”   “听着挺不错的,出发点也好,其他姑且不论,但是我怎么记得,芙萱表妹上的是女子师范学堂呢?”   拉着人家表妹出去干了坏事的常宴西摸了摸鼻子,“是我拉着芙萱去的,是我有失考虑在先,还请林表哥要骂就骂我一人吧。”林芙萱偷偷扯了一下他的袖子,一双秀丽的丹凤眼眉目含情地看了他一眼,须臾又错开眼去。   “按理说,你已经成年,我不该管你。但我走之前,姑父姑母托我若是去了北平照应你,我应下了,那么,今日你便到书房抄一天的《大学》吧。有意见吗?”这话显然是林葳蕤对林芙萱说的。长兄如父,林葳蕤做人家表哥的,只是略失小惩,林芙萱自然无不从,立马点头。   林葳蕤夹了一个糯米鸡给林蓁芃,食物移动,散发的香气更明显了。这糯米鸡料多结实,荷香和肉香混合上稻香,不是一般的味道,香糯软口,吃一个顶半饱,就这样的,林蓁芃小小年纪能吃两个,再吃两三个包子才算饱。   堂下站着的二人明明吃过早饭,但此时此刻,又仿佛肚子恢复了空空如也,疑心吞口水的声音都大了些。   林葳蕤却是置若罔闻,“这么早出门……”   罚站二人组:嗯嗯,我们还没吃呢!   “肯定都吃过了,我就不邀你们吃早饭了。”   罚站二人组:……没想到你是这样的表哥!   正吃着糯米鸡的林蓁芃朝常宴西咧开牙齿,笑得幸灾乐祸。让你带坏我表姐,想吃好吃的?没门!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下一章希望把白莲梁女士给解决了~然后写斗厨和走进椰子汁的前世今生    第102章 癸丑年小满·鹄南飞   虽说林葳蕤作势不让两个闯祸的人吃上自己做的东西, 但是等到他起身去了书房,阿福还是按照主子的吩咐,代替主子将二位客人好生安置了,安排吃食。这两位虽然早已用过了早饭,不过跟着人群走了一段路,还喊口号, 胃里消耗了不少,当然以上都是借口, 主要就是闻着了美食的味儿,这会纯粹就是馋得慌了。   林芙萱还好,喝了一碗软乎乎香喷喷的蟹羹再吃了几个虾饺就放下了碗筷, 可是没未尝过林大少手艺、甚至连有凤来居都没吃过的常宴西就不一样了, 半大小子愣是吃出了猛虎下山几天没吃饭的架势, 吓得林芙萱都要以为常家故意饿着他了。   吃饱喝足的少男少女夹紧尾巴重新做人, 一人乖乖去抄书, 另一人没人理睬,索性也不回家去,不捣乱,就自在地在府里逛着。阿福跟在他身后,他家少爷对这个常大少的感情不可谓不复杂,他们这些贴身伺候的人,自然能感觉得到。   常宴西晃着晃着,就晃到了王府的演武场,此刻武文正带着护卫二队在早练, 即使是在外头执行任务,他们这些部队精锐也不会懈怠了对自己战斗力的严格要求。于是,常宴西便看到一群浑身腱子肉的大兵后头跟着一个小胖墩,正在爬行越过一些故意设置的障碍。而小胖墩因为太胖,跑得太快时不时还会摔倒一下,然而这些对他来说仿佛家常便饭的小事一样,小孩爬起来就继续跟在后头,连叫都没叫一声,就连那些大兵也跟司空见惯一样。   常宴西一面为他们奇怪的训练方式而惊奇,一面又觉得这个刚才还坐在林先生身边撒娇朝自己做鬼脸的小娃娃实在是厉害。   他闲来无事,就那么傻傻地待在原地看了半个时辰别人的体能训练,整整半个时辰,小胖墩都没有喊累,甚至没有停下来,就跟在大人后头锻炼。   他才几岁啊,难道这是林先生要求的?常宴西都不知道自己是该佩服这小孩子的毅力,还是该感叹林家丧心病狂的育儿方式了。   一群人停下来整顿喝水,常宴西走向领头的人,“嘿!哥们,你们是谁的兵啊?”   武文瞥了白斩鸡一眼,然后冷漠道:“无可奉告。”   “诶,别介啊!啊!我知道了,跟着林先生的,你们是叶大帅的兵吧!”没人理他,他也自来熟地继续说:“你们北六省就是这么练兵的?瞧着怪有意思的,我也在我爹的兵营里练过,要不咱过几招?”   周围的大兵看着他的眼神仿佛是在看傻子,就这小白脸的小身板,恐怕就是他们队里最弱的一个他都过不了三招……也只有小少爷能跟他打了。   常宴西一听,哪能服气!好歹他也是被他爹手下的师长们称赞的好手。常宴西压根没意识到,这是那些师长在拍他爹的马屁,还以为自己挺厉害的呢。等到他被一个瘦瘦小小的小兵两招压制在地上时,他才啊的一声叫起来:“啊啊啊!轻点轻点,手要断了!”   其他兵哥都被他脸上的浮夸表情逗笑了,武文看了一眼,手下人才又恢复正经。   “常少爷,”武文走上前要拉起他,地上的常宴西突然反手就要钳住他,可惜,被时刻防备着的武文躲了过去,顺势扯着衣领抓了起来。   依他的身份,就算是对这位常大少不客气都是可以的,毕竟这全国,没有哪个人敢叫板大帅。   常宴西也没真的生气,起身站好整整衣裳后,还赞叹道:“果然不愧是叶大帅手下的兵,一个个出来都是猛虎!不过,林先生的弟弟怎么也跟着你们一起练啊?”   “小少爷年岁不小了,自然是要从小练习。”   已经年过十八的常宴西:……   常宴西又蹭了一顿美妙无比的午饭才被都督府派来的小轿车接走了,回家后被听闻他去参加游行了大发雷霆的常思域用马鞭抽了一顿林葳蕤他们便不知了。   王府的人只知道隔了几天,消失了几天的常宴西又来找林芙萱——林芙萱自从学潮那日后便住在了王府里,他来的时候还特意向林葳蕤道了谢。   原来那日北大学子的学潮果然引起了轰动,不过是因为出现了暴动和开枪事件,报纸上纷纷报道,那日举着横幅的游行队伍到了总统府门前静坐示威的时候,竟然在学生群体中混进了暗杀的人,总统府的人为此出动了警卫开枪驱逐,抓捕了大批学生,伤亡十数人,引起了社会舆论的不满。对于元总统而言,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雪上加霜!   这几日报纸上一直在刊登国会紧急召开之事,向来便是为了商讨出一个解决方案以平民愤。   常宴西的好些同学这会还在牢里蹲着呢,不过那个进步诗社的社长因为听了常宴西的话,后面发现情况不对,便立即召集社员速速退去了,才没有惹进更大的旋涡里。林葳蕤也知道这事,毕竟何雎时这会子正焦头烂额的寻求各方援助给政府施压释放自己的学生。   ————————————————————————   常府深宅大院里。一群或端庄或娇妍的美妇坐在一处,屋子里头熏香云鬓,乖巧伶俐的侍女们半蹲着给主子们捶腿捏肩。   坐在上首的是常思域的正室常夫人,她的容貌算不上秀美,反而有一些北方女子的大气,其余四人皆是姨太太,姨太太们这会是在给大夫人请安顺便聊些家常。其他三位姨太太都小心地捧着大夫人,几人有说有笑,唯有角落处的五姨太与众人显得隔阂。   “昨个儿还看见表小姐来拜访夫人呢,大少这是好事将近了!”   “这表小姐生得貌美如花,家中父兄又皆在朝中有差事,深得大总统看重,同咱大少也是般配了。”   “可不是嘛!最重要的呀,就是表小姐同咱夫人亲,将来啊准孝顺!”   常夫人被她们的话捧得舒心,也多说了几句,“还要看两人的缘分呢,我看也别光说宴西了,府里的几位小姐尤其是那最大,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了,我这边有些人选备着,二姨太,你这做人娘亲的,平日里也该相看相看了。我们都督府出去的小姐,必定不会被人看低了去。”被点名的二姨太得了大太太这么一句话,心总算踏实了,起码大太太不会因为府里的小姐是姨太太所出就在婚事上下绊子。   请安完,眉间带愁的梁映蝶带着侍女回到了自己的院子里。   那贴身伺候的侍女却是满心为自家主子不平,“她们怎能这般作践夫人您呢!”在她看来,忽视孤立她家夫人等同于故意作践人。她家主子从前有林大老爷在的时候,在襄城林家何时受过这种气,那时林老爷身边可是连一个通房都没有。她怕是忘了,她家夫人这会已经连夫人都不是了。   梁映蝶揉揉眉心,“好了,画眉别说了。”她无暇关心常府的大夫人如何厌恶自己,反正她有思域护着。这几日她怀揣着另一件事,茶不思饭不想,到底心里不安。那一日都督在车上说的那番未尽却杀意毕露的话让她回来后整日里提心吊胆。她虽然对大儿子没有什么情感可言,但也不愿让她孩子的生父和孩子这父子俩闹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画眉自梁映蝶出嫁后就跟在身边了,对她家夫人的事情全部知情,这会见夫人抱怨了几句大少爷不知好歹累得她左右为难的话,眼珠子一转,想起刚才大夫人说的话,心中一动,对夫人道:“夫人,你说那林家的表小姐同府里的常大少是那种亲密的男女关系,不如咱便顺水推舟,撮合二人的婚事,这一来,大少爷(林葳蕤)看重芙萱表小姐,常林两家若是成了亲家,大少爷看在这层关系上,肯定不会推辞都督的招揽。二来嘛,这大夫人不是最反对常大少和林表小姐的事情吗,也能给整日里给常大少张罗门当户对婚事的大夫人添添堵!”   梁映蝶一听,心中意动,虽然她有些恼怒大儿子竟然看重一个表亲戚,却不愿听她这个做亲生娘的一句劝。但是也觉得事到如今,只能这般试试。当下便收拾了一番,换了身显得整个人更加姣美的衣裳,去书房寻了思域。   常思域本来见她一个妇道人家竟然到书房来,心中有些不满,嫌她越矩了。不过等听完梁映蝶提的两家结秦晋之好的建议,也没工夫挑她的错处了!这法子倒是可以一试,毕竟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想得罪了叶志之。   常思域随即又将夫人找来,细细商量了这事。没成想,常夫人压根就不同意这一桩婚事,她的媳妇人选早早便找好了,千挑万选还是自己娘家的表小姐杨杨合自己的心意,又是高门大户。因此任常思域说破了嘴皮子也不愿妥协,她也是仗着自己娘家父兄同样在大总统手下,官职还不低,后台硬,气得常思域摔门就要走。   “等等!大帅要结亲,何必要非要宴西去和一个乡下丫头凑堆!况且,那位林先生万一到头来还是不愿领这份情,大帅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要我说,也别拐个弯结亲戚了,直接同那位林先生说亲不更好?府里适龄的小姐也有,二姨太家的正直二八年华,都督家的小姐下嫁,那位林先生再是高傲,想必也无法拒绝吧?”   常思域暴怒的气息一收,沉吟,“夫人说的有理,不过这事如何安排,总不能我直接将女儿送上门吧?”那他堂堂督帅的脸面往哪搁?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常思域的女儿嫁不出呢!   常夫人白了丈夫一眼,“这就由我们这些妇道人家来安排了。”   专车列车里,名为南下到北平参加议会实则是去看媳妇的叶鸿鹄边看舆图,边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周围一群亲信立马围了过来,就大帅这身体素质还会打喷嚏,这得是重病了吧!这可吓了天塌下来都不怕的北六省一群大老爷们一跳,有性子急的立马就要唤军医过来,被叶鸿鹄一脚踹开了去。   见大帅还有力气踹人,诸位奉天戏精学堂毕业的将领们才安分下来,乖巧安如鸡。被大帅揣一脚,那可不是一般的疼。   吴冕开始汇报工作:“大帅,随着三江平原小麦成熟消息的传开,已经有不少省市的势力跟我们接洽商谈合作事宜了……”   叶鸿鹄黑色的军靴跨放在桌上,身上的军服扯开两颗扣子,墨发凌厉,眼神危险,端的是不羁野性。   “跟他们谈,金钱不是最主要的,种子白送都行,但是其他条件是要谈的。”   吴冕知道大帅的意思:“属下明白。”   这时候擦着手枪的江坤插话道:“大帅,南边孙韫仙等人近来大有动静,目前已经有两个国外财团同他们接洽提供援助。一是东瀛人,二是法国佬。不过听六爷那边给的情报,孙韫仙本人开战的念头不大,都是底下人在张罗……”这次南下,陆予夺被无情地留守在了奉天,只能看叶老四假公济私地去幽会嫂子。   “这班瘪犊子出息了啊,懂得联合外人来夹击自己人了。”旁边的将领嘲讽道。   叶鸿鹄沉思,随后对吴冕道:“你让人把一批’凤王一号‘的水稻种子送到南方去给孙韫仙。”   之后会怎么做,端看这位孙先生怎么选择了。    第103章 癸丑年小满·帝有召  第四十五章102   又是一年国庆长假, 这时候华国人口密度最大的地方,必然是各大旅游景点。今年的故宫经过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修缮,于黄金周对公众开放售票参观。因为人流非常之多,还出动了许多工作人员维持秩序,限制人流量的同时,也避免有人漏票。   “哇!这就是以前皇帝的家吗?他的家好大好漂亮。”这是周边的学校组织低年级的学生组团在参观故宫。小孩子们叽叽喳喳地呼叫, 一会指着宫殿上的鸟,一会指着穿着清朝服饰吸引客人的小贩。   一个显然教养地很有礼数的小朋友脚步犹疑, 疑惑道:“这是别人的家,我们这么多人进去参观他们会不会不高兴啊?”周围的老师都被她的童言童语逗笑了,她的带班老师摸摸她的头, “别担心, 这是以前大清皇帝的房子, 可是现在大清朝已经灭亡了, 当家的是我们工农阶级, 中央把故宫开辟成了旅游景点,我们只要买票就可以进了。”   “只要买票就可以进了……吗?”人来人往的角落里,一位穿着长衫,满头白鬓的老人满目沧桑地遥望宫门,从他的周身,蔓延出格格不入的苍凉和悲怆。   半饷,他像是突然惊醒,跌跌撞撞地朝宫门走去,然而没等他进家门, 工作人员便眼疾手快地拦住了他,“不好意思,老先生,请出示您的票才可以进故宫。”   “票?不,这是我的家,我要回家了。”   拦住他的工作人员十分为难,这位老先生别看穿的挺讲究的,身上也打理地干干净净,但是好似头脑不太好啊,旁边的工作人员也来相劝,“老先生,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没有买门票是不能进去的。”   这时候,“父亲?!”远处跑来一位穿着西服的中年人,他慌里慌张地跑到跟前拉住了老者,“父亲你怎么跑这来了,我们快回家去吧。”   眉目端正的中年人扶着老人的同时,十分有教养地对工作人员一一道歉:“抱歉,我的父亲上了年纪,有一些老年痴呆,给各位同志添麻烦了。”他说完又将手里刚买的凉茶递给工作人员,“工作辛苦,这是打扰各位补偿的一点小心意。”   工作人员赶紧推脱,最后还是拗不过中年人,笑着收下了。   中年人搀扶着自己的老父亲往回走,犹如人世间最普通的老父和孝子,他回头望了望人满为患的宫门,语气沉重:“父亲,故宫已经不是我们的家了,您忘了,从很多年前,就不是了。”从民国十二年起,就不是了。   听到他这句话,一直念叨着回家的老人这会儿却仿佛突然清醒,他缓缓回头,对着自己的儿子,口齿清楚地说了一句,“儿啊,买两张票吧……回家看看。”   这位年近百岁的老人,在幼年时被推上最高之位内外忧困时没哭,在少年时大清亡了没有哭,在青年时被人当做傀儡群狼环视的时候没有哭,在中年时被关牢狱被批斗没有哭,然而在买票踏进宫门的那一刻,却突然老泪纵横……哭得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   民国二年,金碧辉煌的宫殿里,即使是失去了至高无上的尊位,宫殿的主人依旧被允许生活在这里,并且维持着精致奢华的生活。   然而这几个月以来,这处宫殿林立的蓝天下伺候的人却是个个恨不得夹紧尾巴做人,负责生活起居的总管也是整日里愁云满面。   正在守夜的老管事突然听得里头一声惊呼,赶紧推开门进去,小心地喊了一声榻上人的尊号,然后颤颤巍巍道:“您这是又做噩梦了?要不奴才去找护国寺德高望重的大师来做法驱驱邪吧?”   榻上的少年虽然年幼,却是贵气凛然,他摆了摆手,让奴才们端来温水,被伺候着擦了擦脸上的冷汗便道:“尔等下去吧,”末了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多说了一句,“对了明日早膳让御膳房的人上一道昨日吃过的腊鸭片吧。”   惊醒后,榻上的人也没了睡意,索性撑起身披衣看典籍。这几月来,这样突然从梦中惊醒的经历日渐增多,少年倒也已经习惯了。梦里的内容前因后果每次醒来都已记不大清了,然而有一场景,不知是否太过在意,却是梦里醒来,依旧记得那股泪水沾襟的悲戚之感。不是对时事的愤怒,也不是自己的委屈,而是一种有家难回,天地间孑然一人的悲怆之情。   少年在书卷中平息了起伏不定的感觉,见外头宫灯闪烁,夜色未艾,脑中却毫无睡意,遂无奈起身,倒了杯表弟从奉天带来的酒,此酒名神仙,也确有其名。近半个月来便是靠着它,少年才得以安睡片刻,据说对身体全无害处,此次他唤弟弟入京,便是让他为他带了足够的酒来。造成奉天有凤来居酒水快速清空的罪魁祸首之一便在这里。   冰凉的酒水即使并未经过温酒这道工序,入喉也即刻暖意蔓延,醇厚的韵味和酌香,甚至从脚底板开始,仿佛有一股飘飘乎的轻松感逐渐蔓延到脑海,这才酝酿了几分睡意复又入梦去。这一次他没有再做起那个噩梦,而不知是梦到了什么甜美的往事,嘴角笑容满足。   总管得了令下去了,心头正为主子竟然胃口开了想要点单而高兴地唱小曲儿呢,然而去到御膳房却是差点没发了大火将膳房的奴才都发落了。   他问了才知道,这腊鸭是贝勒爷从奉天带来献给圣人的吃食,贝勒爷带的手信自然不多,昨个儿两兄弟月下对酒当歌已经吃完了。若是这会打个电报去到奉天让人送过来,坐火车也得一日来回了,这可如何是好啊!   主子这几个月不知怎的,夜里惊起连带着白天心绪也不好,饮食上自然就少吃了,人也消瘦下来,他们这些做奴才可不看着难受,又担心祸患临头。难得主昨个儿胃口好,今儿个还有兴致点单了,偏生就在厨房这里落了链子。他把当值的膳厨狠狠骂了一通,又急吼吼地联系那位献食的贝勒爷想办法去了。这位这会子正住宫里头呢。   没成想,还真让他瞎猫碰上了死耗子。据说这有凤来居的东家这段日子就在北平城里头住着呢,这可不就是近水嘛,赶紧就打算派人去打听了住在了哪,好请他家的厨子来为天家服务。   半夜还在笙歌的贝勒爷披着衣,露出大半抓痕遍布的胸膛,虽是少年模样却是浪荡不羁万花丛中过,他扯着嗓子不忘吩咐:“他们家林老板金贵着呢,老管家你的姿态可得放低点,别万一被人给嫌弃了去,厨子没请着,还把人也得罪了。”   那老管家可是踏着天家台阶的人,平日里不仗势欺人就算好的了,哪还能意识到请个平民要放低姿态啊,能被他家主子看上的厨子,可不得从此飞黄腾达,祖坟冒烟?   这位贝勒爷也不想给他那位已经够焦头烂额的堂哥添麻烦,只得大半夜的,把林老板的身份给掰碎了一点一点讲与他听,说完倒头就睡,“记住了,咱这不比从前了,总之对这位林老板礼遇三分是没错的。”最后还不忘吩咐:“请到了厨子记得叫醒我啊!”   得了,这位爷没人叫都是日上三更再起的主,也只有美食佳酿能把他从梦里勾醒,据说他还专门为了报纸上说的美食去赴一个新饭店的宴了,而且日后顿顿在那吃。也正是因为他这大大咧咧的纨绔性格,才能得主子的青眼,不时让人从奉天南下来说说话。   这吃天家饭的老管家被他这么一叮嘱,也晓得这林老板就是前些日子里报纸上宣传得纷纷扬扬的粮种一事的那位先生,当下才放下了轻视之心,没有以平常的对待下人的方式去请人。然而主子的饭还是要吃的,他想了想叫来了亲信也就是自己的徒弟,一通吩咐才让人去敲门请人。   于是天还没亮呢,就有人扰人清梦,砰砰地敲门,黎明时分,天色暗淡,打开门后见到做公公打扮的人,守门的小厮差点以为见了江西那蛮地的赶尸小队哩!   他吓得屁滚尿流,听了来访者的话更是骇得话都说不出来,赶紧把衣裳穿齐整了跌着跑着去叫了阿福管事来。阿福一听是宫里的人有请,吩咐底下人好生招待了,也顾不得天还没亮呢,就急忙跑着去找大少爷。   守夜的角落里,值班的兵哥们全程盯梢,其中一人戳了戳旁边的同僚,“宫里的人来请,去请示队长。”被戳的小兵立马去了。   宫里头来人,来的还是为了借厨子……   林葳蕤头一次有一种自家的饭店已经名气大到让宫里的那位都听说了的自豪感。可以可以,大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心情好,难得打算亲自下厨为周围有阳光的少年尊主做一顿。   于是原本打算请人到宫里做饭的老管事左等右等等不来去请人的徒弟,急得差点没把脚底下的砖板给磨碎了的时候,就见几位手底下的人抱着两个大食盒,匆匆忙忙跑来。   他都没来得及问怎么回事,就见殿里头传来主子唤人更洗的声音,他赶紧让人把东西都搬到膳房去试毒,自己先进去伺候了。   老管事忐忑不安地瞧着自家主子进膳,就怕他对今日的早膳有一句不满意他。然而显然他想的太多了,他家主子此刻心中满意地不得了,饭量更是大增,连昨晚点的腊鸭片都没想起来。今日这一顿可以说是这些日子以来少年吃的最多的一顿了。这一点从他堪称愉悦的神色就可以看出来了。   更别说早膳过后他还笑着开口:“膳房莫不是换了新的厨子,手艺堪称绝伦,孤有赏!”林葳蕤准备的吃食足够四人份吃的了,少年一人当然吃不了这么多,是以肚子饱腹后,望着桌上剩下的大半食物甚至想让人留着下顿吃,然而显然这只是想想而已,身为天家之人,谁吃剩菜剩饭都轮不着他来。是以他只能舔舔唇,可惜地让人将饭菜撤了下去。   老管事欲哭无泪,主子吃的不满意他担心掉脑袋,主子吃的满意他也心慌慌,毕竟这事有越俎之嫌,然而等他将尽早的事情一五一十说了,主子竟然饶有兴趣道:“是那位奉天来的有凤来居的老板吗?”   老管事点头,少年便道:“早就听十四弟说过有凤来居了,他那些好吃的就是从那刮来献宝的,前些日子誉格二弟还被他邀请去了奉天宴请了一顿,回来后也是念念不忘。如今这林老板要来北平开店,倒是让孤以后也能饱饱口福了。”   老管事见主子没有怪罪,心情还不错,当即松了一口气,又见他对这位林老板非常感兴趣,便顺着圣意建议道:“若是主子有意,或许您可以以感谢的名义召他入宫来见见。”   少年听了,点头有理,当即便传令去请人。   作者有话要说:  于是满腹相思狂奔而来的叶大帅扑了个空,卒。   少年大家都知道是谁,但是此文架空,所以年纪和其他什么对不上,大家别考究啦~灵感来源于某日在知乎上看到的一个问题,如纲要~   对了,大佬们,我最近可能会……开婴儿车车    第104章 癸丑年夏至·皇家宴 第五十章1033   日上高头, 中央大街熙熙攘攘,一辆小轿车往城内直直开去,车里的青年靠在车背上闭目养神。和煦的晨光透过不太透明的车窗洒进来,朦胧的晨光中,青年眉眼的冷隽融化,气势外的俊秀五官此刻分外清晰, 右边的侧脸在日光下隐约可见底下青色的血管。   脆弱而又强大的存在,这种矛盾的气质在青年身上完美融合, 令人着迷。   看着安之若素的大少,阿福那忐忑激动到手脚发抖的心情立马就安定了下来。   他已经想不起从前的大少了,唯有那个在黎明将出时分, 提着行李箱, 风衣猎猎朝他走来的青年, 在岁月深处历久弥新。   小轿车到了高高的宫门前, 不出意料便被卫兵拦了下来, 不仅是残余的天家威严在作祟,还是因为高高的宫门门槛不容让小轿车通行。主仆二人外加武文等卫兵遂下车步行入内。等到入了第一道宫门,武文等人被守城的护军们拦了下来。   “这几位小哥就在此处歇息吧,林先生随我来即可。”许是被吩咐过,管事对待林葳蕤的态度很恭敬,但是拦下家伙在身的几位护卫的姿态却很强硬,甚至出动了火铳,周围的护军也显然增多了。   林葳蕤有些奇怪,按道理说, 只要表明不准许带家伙入宫即可,这架势怎么跟武文一行人是仇人似的。   这还好是他没关注过民国建立前的时事,若是他关注过了,便会知晓,当年清帝退位,在元丰(即现任总统)的斡旋下,清廷和革命军签下优待皇室条例时,本可以保留内务府、宗人府等形成小朝廷的机构,但是异军突起的奉天直接插了一脚,在多次召开的会议中强硬地否决了这个会造成复辟后患的妥协。连年后尊号都没给延续,这还不算完。   在这次会谈期间,更是出现了震惊中外的第一次东亚空袭。   一架从奉天方向而来的飞机在紫禁城投下了一个小型炸弹,炸毁了紫禁城的延禧宫,时值深夜,无人出面承认是何方势力的手笔,但但凡有点政治头脑的,都知道这是那位年轻得过分的叶大帅给清廷也是给元丰势力的警告。也正是因为此次空袭,无人不知奉天,无人不晓叶鸿鹄。   在那段时间,甚至大部分革命人士不敢提及他的名字。革命军和元丰更是骇然,为新式的武器,也为数量庞大的军火。这也是如今皇室地位这般低的根本缘故,亲王都卖宅子了,一是穷的,二是怕的,紫禁城住的不安全,不如卖了家产到别处去。所以现如今宫里头这位,还真是个摆设而已。起码现在是。   不明就里,只是好奇才来参观末代大人物的林葳蕤看了武文一眼,武文想了想,点头退让,不过他走之前的一番话,差点没让林葳蕤变了一张俊秀清贵的脸,端起枪便要去炮轰了叶鸿鹄那厮。   瞧瞧人家的威胁是怎么说的,“这是我家夫人,此番到爱新觉罗先生家做客,若是出了个闪失,奉天的怒火还请再一次自行承担。”   武文勇士顶着自家夫人看死人的眼神,从容丢下一通威胁,潇洒而去。旁边的皇家管事面上白了又青,青了又红,气的。   林葳蕤:……算了,等回去再找叶鸿鹄那个流氓头子算账。   宫道长长,林葳蕤饶有兴致地观赏起这百年前的故宫风景,虽然此时,它还不叫故宫,是平头百姓心中还有些威严的紫禁城。一心二用时候时间总是过得格外快,等到拐入一处百花齐放处,林葳蕤才觉出已然到了目的地。   在满园奇葩绽放,誉为天下第一园林的御花园处,正有一番吵闹在上演。   座中一少年懒懒散散斜坐着,不满抱怨:“老管事真是不厚道,我替皇兄找来了林先生,怎么美食到了却不给我留一份呢!”   “皇兄也是,怎可一人吃独食?!”   上座的少年因为今早的早膳分外合心意,这会心情不错,竟然也开了玩笑:“照这样说来,难不成孤和十四弟的兄弟情意竟还比不上一顿饭?”   张扬跋扈的少年被噎住了,停了一会才丧气道:“皇兄不知,这要是有凤来居的寻常厨子做的,那臣弟不吃一顿也罢,但是老管事可说了,这可是那林先生亲自下厨的一顿饭,偌大的奉天,恐怕只有那叶志之吃过,我可不得垂涎!”   高位上的少年若有所思,正待开口,就听老管事在耳边道:“林先生请来了。”   少年当即便开怀道:“快请林先生入座。”   大清亡了,自然没有从前的尊卑跪拜之礼,取而代之的是流传进国内的握手鞠躬礼仪,是以林葳蕤只是和园中两位握手。   “久仰先生大名,此刻见到真人,才得知先生年轻如斯。果然少年英杰,年轻有为。”   “君亦是。”称呼爱新觉罗先生有些轻,尊称又显得过重,毕竟林葳蕤代表的已经不只是他自己,他背后还有叶鸿鹄。因此君这个称呼就刚刚好,既不谄媚,又不轻浮。   寒暄完,林葳蕤又朝旁边的少年伸手道:“又见面了,贝勒爷。”   被叫到的贝勒爷犹如哈士奇见到肉骨头,兴奋地上前握住美人的手,“早就听闻林先生是世间难遇的美男子,今日一见,只怕传言都少了几分说辞。林先生有才有貌,上得厅堂,还下得厨房,若是女子,只怕爷立马就要娶回家去!”   上座的少年皱眉,呵斥:“十四,胡闹,莫要戏弄先生!”   林葳蕤则是慢条斯理取出衬衫口袋中的手帕,轻轻的擦了擦手,轻声问:“贝勒爷知道上一个说这句话的人,他现在在哪吗?”   十四贝勒还傻笑着应他:“在哪?”   林葳蕤笑了一下,转瞬即逝,但在十四贝勒眼中却仿若眼前炸开了烟花,美人勾唇一笑,倾城如斯,只听那美人缓缓道:“他呀,被叶鸿鹄一枪崩了。”当时他手边没枪,没等他反应过来,身旁的叶鸿鹄已经按下了扳机,他开枪的同时摸了摸他的脸引自己去看他。整个过程不到两个呼吸,那嘴贱之人便被江坤派人拖下去了。又是一个听信男宠谣言的傻逼,死不足惜。   他叶鸿鹄三个字说的格外轻,听在旁人眼中却重若泰山。   少年只得出来打圆场,“好了好了,林先生只是跟你开个玩笑呢,十四以后莫要这般轻浮了。”   十四贝勒昨夜的酒瞬间醒了,再看那看起来和和气气的林先生,此刻对方也朝他看来,朝他举起了茶水,他依旧带着笑,却令他后背一个激灵。越是绝美的美人越是厉害,更何况是有主的美人。十四贝勒赶紧讨好地笑了笑,“爷…不对,是我口误,我以茶代酒,自罚一杯!先生莫要同我计较!”说着他赶紧喝了三大杯碧螺春。   此事便就此揭过。   既是因为美食结识,自然是从这口腹之欲作为切入口交谈,等到相谈甚欢之际,那上座的少年甚至乘兴开口:“孤再过三月便到十六生辰,到时候成年礼宫里头自然是要宴请中外宾客,不若这宴会吃食便由先生来支持。往年的宴会千篇一律,孤早已厌烦,然而孤尝先生美食,乃登峰造极之手艺,便是宫里头年长的御厨都莫不能及。到时候必定能让海内外宾客惊艳,还望先生莫要推辞。”   一旁的阿福原本是谨慎地低垂着头,静默地站在自家主子身边,一听这话,眼珠子瞬间睁大,激动地差点没把嘴给歪了,他难掩兴奋地抬头紧盯着大少,就差胆大包天要按着大少的头点下去了!   这!这绝对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能够让有凤来居名扬海外的机会!若是错过了,阿福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捶胸顿足到想要以下犯上。   幸亏他家英明神武的大少并没有傻到不去接下这份天下掉下来的天大的馅饼。   林葳蕤可没他那么失态,他没有贸贸然答应,而是沉吟了一番,细细思索了其中利弊,而后才淡然地应下了:“既如此,那臣便携有凤来居全员为君服务,必定为君送上一场宾至如归的宴会。”   旁边的管事欲言又止,他想起主子的生父醇亲王对主子的约束,那位是个古板守旧的,只怕醇亲王不会答应主子将成人礼这般胡闹。但别管日后作何变数,此刻首位的少年和林葳蕤约定好了,后非常兴奋地和新交的朋友相谈起对方西方留洋期间的趣事。其实压根就没什么趣事,对方只是淡淡的叙述着,就足够鲜少踏足紫禁城外世界的少年心生向往了。   等到底下人来报,醇亲王求见,才恋恋不舍地告别了新交的朋友,临走前赠与他一枚可以自由出入宫廷的令牌。   “先生有大才,耀之(帝表字)敬佩,若是有空,还请先生多多入宫与孤说话。这偌大的紫禁城,孤找不到可以说话之人。”他虽年少,但最后一句话,却犹如苍穹皓月,纵然俯仰诸世人,到头来满是高处不胜寒的孤寂。   “但即便是孤再不喜欢的紫禁城,孤也总有所预感,这紫禁城最终也将离孤而去。”身旁的老管事心下一震,这莫不就是主子近来噩梦连连的根由?   林葳蕤目送他而去,垂眼见手中玉佩,最终选择把它放入了口袋。   等出了内宫,见到武文等人,武文迎上来,开口便是:“大帅到北平了。”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中间那个椰子汁护妻情节特别激动!脑海里的画面贼带感!    第105章 癸丑年夏至·压海棠   即便是嘴上不饶人地说着要收拾人, 但是分别半月,又如何能没有思念呢,看那越记越长的专属游记便知道,林葳蕤就是个口是心非,吃软不吃硬的傲娇。   等到轿车在王府前停下,难得的, 林葳蕤有了近人情怯的迟疑。得了一个糟心消息,在府里早已等得不耐烦的叶鸿鹄一脚踹开拦路的吴冕, 就要大摇大摆地光顾紫禁城去找媳妇。等见到门外站着的人时,那大长腿两三步就跨过台阶朝人走去。其他一干下属则识趣地避开三尺。   假做整理衣裳的林葳蕤这时候也抬起头,刚要装作不在意地开口说一句好久不见之类的话, 就被来人一把揽入怀中。双唇相接的瞬间, 就被人急切地探入内里, 滚烫的舌头不停在甜软的口腔里搅动, 以期让它滋生出更多甜蜜的汁水, 吮吸,变换百般角度的舔吻。那双大掌压住对方后脑勺不容怀里人逃避,仿若压抑许久的相思和欲望都在此刻释放,势要将怀中之人搅得天翻地覆,同他一样日夜不得安宁,日夜相思。   林葳蕤被吻住时,脑海里瞬间想到的,是大白天的,在宅子外头, 就算是王府门前平头百姓不走人,但周围还有包括阿福吴冕江坤等一干下属不下三十个大活人,这人怎么敢……   他不知道的是,叶鸿鹄抱上去的同时,手就抬起朝周围人做了个手势,训练有序的卫兵们立即默默低下头去,没敢看他俩这处。就连目瞪口呆的阿福也被江坤一把摁下头去。   被叶鸿鹄的大胆吓着的林葳蕤回神,立马抬手抵在他的胸前,死命将人往外推。两人的力气对比可想而知,土匪叶鸿鹄自是将离家多日的小媳妇按在怀里亲了个爽过了瘾才放开人。   “蕤蕤就是这么欢迎我的吗?”叶鸿鹄没理腰间抵着的木仓,只是笑着一眼不错地看着眼前的青年。   被亲的眼底都有了湿气,眼角泛红的林葳蕤用从对方身上摸到的木仓狠狠地戳了戳下对方的腰间,冷笑道:“如果这就是你欢迎我的方式的话,那就不要怪我用这种方式欢迎你了。”   他不知因为方才被亲到差点缺氧,此刻的自己颜面潮红,眼底波光粼粼,却依旧是抬着下巴,一副挑衅不服输的狠辣模样,这种矛盾的感觉,换某个土匪头子的话说就是——   可爱,想日。   叶大帅说想日,那又如何会留到明日日?   于是被突兀地扛起就走的林葳蕤完全就是一副状况外的懵然。不是停战了吗?怎么还继续偷袭来使?就这样维持着用木仓威胁人的姿态,(战)来(利)使(品)被劫持到了屋内,轻轻地扔到了榻上。   屋外,一众下属见大帅和夫人换地方亲热去了,才抬起头,各自交换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便走开继续各干各的去了,就连阿福也只是不满叶大帅对大少爷的动作太粗鲁了念叨几句,怎么能把少爷像抗麻袋一样扛走呢!还有那八卦的亲卫私底下偷偷开了庄,就赌大帅哪个时辰出得了屋门。   屋内,一直被捧在手心,碰一下亲一下都要哄好久的林葳蕤有些心慌,他趁着身上人稍稍移开唇瓣,让他喘息的空档,开口:“叶鸿鹄你不要闹了……”他这话说出来自己都有些气势不足,不自觉垂下眼帘避开他灼灼的视线。这人此刻的眼神太过直白热烈,赤诚的欲望,强烈的索取,那幽深的海面上翻涌着的是势要淹没他这艘小船的狂风浪潮,且不容商量。   叶鸿鹄再次吻住他,唇贴唇,就连说话时候的震动都能传达到彼此,“没闹,蕤蕤乖。”   乖…乖你个大头鬼!秘密死憋着不说,就想亲自己,没门!   有没有门自然是叶鸿鹄说了算。   因为是见宫里头那位,林葳蕤今日穿的是正式一些的白衬衫,配着他清冷如月华的脸,端的是公子端方禁欲的不可亵玩之感。可此刻,那衬衫的扣子被一双古铜色的大掌一扯,镶嵌着碎钻的精致扣子就这样稀里哗啦掉了一地,从床下到床上。   唔……   林葳蕤被扔到床上时,上半身底下恰好垫着榻上的软枕,是他昨天枕过的,软软的,膈不着人,但垫高的同时,仿若献祭般,扣子被扯断的胸膛,两颗红缨不巧地落入敌军口中。   “叶鸿鹄……嗯……你干嘛……”   叶鸿鹄头也不抬,“吸你,舒服吗?”说着又含住狠狠吸了一口,有些胡渣的下巴不经意蹭过,带来一阵酥麻的痒意,林葳蕤被他突然的动作弄得喘了喘,后颇感不妙地去扯他粗硬的头发,想要将他推开那处开始发麻发热的地方。   叶鸿鹄眼都不看,在空中一手将他双手钳住,放在头顶,手代替口舌伺候那两颗鲜红欲滴的小巧红蕾,复抬头深深吻住他,堵上青年口中泄露出的一丝一毫的轻吟。   吐出那亭亭玉立的红缨,叶鸿鹄单手将人揽起,将人翻了个身让他坐在自己大腿上,换了个地方,开始玩弄那一对白玉似的的小耳朵。细细舔遍了每一处还不算,含入口中,珍惜地吮吸,啃咬,直把白玉变成血玉凝脂才罢。他从前世就觊觎这对小耳朵许久,此前在襄城的时候,趁着媳妇酒醉把玩过一回,这会光明正大地自是要更加深入。舌尖于是往耳廓里去,模仿着做那事时的动作,一进一出,不亦乐乎。   林葳蕤从他阵地转到耳朵时开始,就一直在抖,对方吸一次,就颤一次这有趣的反应让始作俑者更是兴奋。等到他往耳廓处去,更是彻底软了下来,完全无力抵抗——   耳朵是林葳蕤的敏感点。   林葳蕤被他一进一出的动作磨得头皮发麻,浑身的血液直往下半身涌去,难耐得脚趾往内微微蜷。无奈为了自救,他只能捧住玩的不亦乐乎的人的头,主动献上吻,起码让他别去戏弄他的耳朵了。   这个举动带来的效果是显著的,带有巨大副作用的,林葳蕤的耳朵暂时解救了,可是某个因为发怒而占有欲发作导致发情的禽兽发狂了。   两人摸索着,林葳蕤首先顶不住……   短暂平息后,对方又亲了上来。对方的手沿着脊背往下伸入的时候,林葳蕤没反应过来,他忙着应付那孜孜不倦仿佛亲到天荒地老的发狂深吻。等到臀峰被握住大肆揉捏的时候,甚至是私密的地方被碰触,他还没意识到身上这个男人想做什么。但这不妨碍他猫科动物的敏锐直觉——   “四哥,我累了……”以往他这么说,都会被放过。   但是今时不同以往,叶鸿鹄啄了他一口,从胸膛传来的笑意闷闷作响。男人显然因为他今日主动的亲吻心情愉悦,“乖,哥就摸摸。”   这个时候男人的话,最好不要信。   林葳蕤显然也不信,因为那双西服裤下的手已经探入了那柔软处,并且有越来越深入的趋势。   林葳蕤忽视奇怪的涨感,不解提问的表面下是强忍的羞涩,“你弄那里干什么……很脏,手指拿出来!”   “是让你舒服的另一处,哥先探探路。”   “去你妈的!”林葳蕤信了他的邪才怪,他立即机警着挣扎扭开,但此刻两人相叠坐着,动作本就牵一发动全身,挣扎中没留神让手指进到更深的地方,那一刻林葳蕤没防备鼻腔深处的一声泄露的轻吟。   叶鸿鹄都不知道该惊叹媳妇的天赋异禀,还是该说是自己的运气好,接下来的时间,便是水到渠成的黏黏腻腻。   到底没舍得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要了人,还是在别人的地盘上,所以非常遗憾的某土匪头子只是浅尝辄止,最后在那两条笔直的长腿间磋磨着释放了自己。   被全身上下摸了个遍探了个全的林葳蕤:@#¥%%&*!@¥#¥%   日暮时分,主屋的门开了,里头传来要热水的吩咐。老房子就这一点不好,连个有二十四小时热水供应的独卫都没有。   等两人清洗打理好自己,林葳蕤才有机会问起今天这人发疯的原因,要是每个好一点的理由,他恐怕是要给这乱发情的这厮好看。   叶鸿鹄此刻整个人都散发着吃饱喝足的餍足气息,连那今日让人火冒三丈的缘故都宽容了许,“来了个媒人,说是要给你和都督府的小姐说亲,你说,我该不该讨点补偿?”   就为这事?!一个面都没见过的都督府小姐,累得自己被人折腾了一下午,林大少怄的要死,连带上把常府都迁怒上了。   傻子才会不知道他们此举的意图!哼!真是费尽心思。   “那常府……”   林葳蕤打断他的话,“我自己解决,你别插手。”   叶鸿鹄自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反正若是底下偷偷推波助澜,媳妇也没说不可以吧?   “那爱新觉罗家的小屁孩找你干嘛去?”   林葳蕤将事情简单的说了一下,然后着重提了一下三月后的帝成人礼宴会。   叶鸿鹄笑道:“当初没将宫里头的人一把撸了,没想到今日他们还有这等用处,倒是庆幸了。”   林葳蕤不解他前头一句,叶鸿鹄便将他从前做的好事一一说了,林葳蕤恍然大悟,今日那管事对武文他们的态度为何这般奇怪。   那人家没迁怒到把自己赶出来,还把自己奉为上宾,可以说是非常有皇家教养了。林葳蕤白了叶鸿鹄一眼,“你从前上的是军事大学吧。”要不,怎么会对这些热武器这么精通,“不对,也有可能是历史专业”,不若不会永远这么时局判断准确。   叶鸿鹄依旧笑笑不语,林葳蕤却是不想忍了,“你上次说要给我的提示呢?”   “蕤蕤,我想吃凤凰脑子了。”    第106章 癸丑年夏至·原来是   “夏至入头九, 羽扇握在手”,迈入夏至, 蝉鸣更盛,此时已是入暮时分,暑气也未消散多少,还在地表徘徊。   “不做,麻烦。”此刻的小厨房里清瘦的青年挽着袖子正在揉面,虽然这些力气活早可以让底下人代劳,但对于林葳蕤来说, 做菜的过程有利于脑子放空,让混沌的思想清醒些。他此刻正对着他旁边的男人说话。   旁边的男人手里握着把老北平人夏天爱拿的蒲扇,正在给怕热的青年扇风, 可惜靠的近了身体火气旺影响周边的凉意,还会被正在做菜的人一巴掌糊开。   他见自己I的要求被驳回,闻言也不恼, 依旧狗皮膏药一样贴上去,“我都好久没吃你做的饭菜了,你走了几天我就饿了几天, 我可不攒点糟豆腐预备着睹物思人。”叶鸿鹄想吃的凤凰脑子其实就是讲究点的糟豆腐,滋味绝佳,是林葳蕤轻易不出手的拿手菜。盖因做法和所需的温度委实讲究麻烦。   叶鸿鹄这话说的假,从前没找着人时, 他虽然睹物思人, 心理上丧失了味觉功能, 差点没活生生把自己弄成了胃癌,但是自打去了趟襄城抱得美人归,天天好吃好喝,早就把胃给养好了,前些日子军医还说大帅这体魄比起从前的身体素质各方面都更强了。所以就算是离了林葳蕤十天半个月的,肯定也不会要了人命去。   林葳蕤不知道啊,所以只是乜了他一眼,也软下心来道:“以后再弄,今天就吃面,爱吃不吃。”   叶鸿鹄得到了承诺,也不挑食了,“吃!什么面?”   “四鲜面。”   说话间,林葳蕤已经利落地拉好了面,捞起一手面便入了汤底,滚滚的汤里正漂浮着白色的松茸片,加上青嫩到可以掐汁的莼菜,没有散开的奶黄色的蟹黄小块、鼓囊囊像小船似的飘荡着的鱼肚。这四样食材可谓是天地间极鲜的食材,凑在一起宛如一场即将召开的盛大味蕾聚会,只需恰到好处撒点盐,不用再加其他调料,便可鲜到令人舌头都麻掉,汤清而不淡,面鲜而不腻,恐怕山珍海味这会都抵不上这碗面了。   白色的雾气漂浮起来,被一直动作的蒲扇扇去,面白如玉的青年未惹上半分暑热。他舀起一勺在碗里试了试味道,那艳色的唇因为距离下午狎昵的时间不长,红肿未消,仿若邀人再次吮吸。   叶鸿鹄盯着那前不久才尝过的唇瓣,心猿意马道:“我也尝尝。”   林葳蕤抬头就着自己用过的勺子,赏了他一口,谅他也不敢嫌弃。叶鸿鹄的确没嫌弃,还被他无意识的亲密动作撩拨得眼底发红,低下头就要去吻。他想尝的是这里的汁水。   “大哥!听说四哥来……了。”兴奋的童声戛然而止,看着灶台边相拥而吻的两人,林蓁芃立马从善如流一本正经道:“刚刚去外头了,那我先去换身衣裳再来。”话还未说完呢人就跑了,不跑不行,他怕四哥揍他,还怕大哥不给饭吃!   林葳蕤被缠的不得脱身,心里恨得索性将人的下唇给咬破了,才把身上的人撕开。   “嘶……”叶鸿鹄摸摸嘴唇,沾了一手的血。   林葳蕤整理再次被弄乱的衣襟,冷笑道:“堂堂的叶大帅最近莫不是发情期到了?”他这是在嘲讽叶鸿鹄跟自然界的禽兽一样无法控制自己的本能呢。   叶鸿鹄顺着他的话非常认可地点头:“春天到了,又到了万物繁衍的季节。更何况我这种有媳妇的,不是更得抓紧了。”   “现在是夏天!”   “媳妇你这重点抓的不对啊,不过我喜欢。”   “叶老四你再说一句媳妇试试看?”林葳蕤斜睥他,手上的小刀耍的飞快,雕了个栩栩如生的坨坨。   叶鸿鹄尤自撩骚:“……那要不宝贝?宝宝?跟小年轻一样,葳蕤更喜欢这种?”   林葳蕤转身把雕成坨坨的胡萝卜塞他嘴里,“叶鸿鹄你这个流氓给我滚犊子!”叶鸿鹄咬了一口,拿出来看了一眼,开怀大笑,他家媳妇就连生气都这么可爱!   屋外,所有亲卫都默不作声,低头看地,憋着笑。   晚饭的时候,踏进饭厅的原小岚看到坐在葳蕤身边的高大男子,心上吓了一跳。他对名声在外的叶大帅可是敬畏的很,绝计做不到像葳蕤那样淡定自如地应付。   或许是犹如断翼的极致疼痛之后,蜕变成蝶,随着远离奉天回到自幼生长的地方的时日越长,原小岚也愈发释然。这些日子,林葳蕤忙着张罗京城开店,他闲来无事,苦练唱念做打,同时开始拜访那些忘年之交的梨园老前辈,向他们虚心讨教,倒是沉淀下来有了创作新戏的灵感。这跟友人林葳蕤也有些关系。   林葳蕤前世虽是经营餐饮业,但走的是最高端的餐馆路线,领导人都时常光顾的那种。这样的高级餐厅,除了用餐环境典雅有意境外,菜色也须的寓意深远富有情趣,另外神仙吃食也得配上仙乐不是。因此,凡此种种,他也涉猎音律文史。   他的食客中有一群票友朋友,有的专业有的业余,但在他们的影响下,一定的审美和见识却是在那的。正如卓越的批评家们无需首先是伟大的作家一样,看的多了,听得多了,挑刺的能力就有了,林葳蕤尤其是。   这就导致了原小岚和林葳蕤这两个性格天南海北、人生经历都截然不同的人,交谈的过程中,也不会冷场。两个样貌灼灼的青年对坐而谈的画面委实赏心悦目,但每次在一旁伺候的阿福听他们说的内容,都跟听天书一样两眼发懵,暗自低叹,两位先生都是艺术家啊!   原小岚虽然年纪轻轻在梨园之道上成就不凡,但林葳蕤另辟蹊径的见解往往也能令他受益匪浅。他这半月来便是私下里在创作一处新戏,不时跟林葳蕤商量修改。林葳蕤同他说好了,若是北平的有凤来居开张了,希望他能在饭店里演一出吸引人气。虽然不是什么大场面,但他的信任还是让原小岚倍感鼓舞。   林葳蕤放下手中的文件,见他还站在那,奇怪道:“你在那站高吗?”原小岚朝他点头,然后走过来在饭桌前坐下,尽量自然地向他旁边的男人问好,“第二次见面了,大帅依旧风采卓越。”   叶鸿鹄看了他一眼,想起家里苦守的老六,难得的和颜悦色,“严格来说,这是我见你的第三次,上次没注意发现,我们家老六小的时候还受过你一命之恩呢,我在他那见过你的照片。”   林葳蕤撑着下巴,有点意思。   当事人之一的原小岚却是没有他这么轻松看戏的心情,反而完全愣在了座位上。他一直以为,两年前他在戏台上是第一次见到陆六爷。他也一直以为,他是因为听自己的戏才……没想到自己竟然还救过大名鼎鼎的陆六爷吗?   虽然非常想要探寻究竟是何种渊源,但因为那对眼前上位者的天然敬畏,他还是欲言又止。林葳蕤手肘拐了拐卖关子的人。叶鸿鹄会意,不过这事他也不是很清楚,他摆摆手,曾经帮六爷调查过的吴冕便站出来说了。   “当年六爷家里出事后加入了本地的帮派,成为头领却因为破坏了一起和东瀛人的交易,被帮派中人和东瀛鬼子追杀,逃亡的时候曾经在原先生的戏班子停留过一夜,据说是原先生帮忙将人藏了起来。不过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难怪原先生不记得了。”   原小岚恍然,经由他的描述,瞬间回想起了那个雪夜。那可能是原小岚自认平平淡淡前半生做过的最出格的一件事情了,因此时隔多年,依旧能够清晰地想起,血液里染血的少年和他那双黑夜里依旧亮的渗人的眼眸。   他有些不知所措,又带着些怀念道,“原来是这样啊,那个时候我还小,突然闯进来一个人,因为太害怕了,没有点灯,什么也没看清。等到醒了人已经走了……没想到竟然是六爷么……”   “六爷后来回头去找你,不过那个时候戏班子搬走了,辗转在很多地方演出,还改成了如意班这个名字,人海茫茫,遍寻不到。听说六爷是机缘巧合才在三年前找到原先生的……”   “你,不好意思,吴副官,请问你确定是三年前吗?!”原小岚有些失礼地打断吴冕的话。   尽管被人打断,但是吴冕对于这位陆六爷放在心尖尖上的原先生还是挺友好,闻言便点头:“是的,三年前,六爷刚好到北平来办事。”   原小岚不知为何,突然便想到一些很细很细的旧忆。三年前可不是正是他刚有了点名声,却因为没有任何背景,受到了不少年轻名角的刁难和排挤的时候,还有一些纨绔公子或是军官明里暗里暗示一些龌蹉之事。当时他满心惶恐,但是突然一阵子后,这些通通都消失了。在那之后原本还对他态度不明的班主开始大力捧他,报纸也开始大肆报道。   那个时候他刚刚结识了陈景游,他以为是陈景游帮他排除了这些,因此心下很很感激,才开始对他有了好感和亲近。   若是一切都是六爷私下的动作,那真是……天大的误会。   原小岚苦笑,突然百般思绪上心头,直憋得胸中有些堵,心头涌生一股莫名委屈,无关风月,只叹命运。   既然你找到了我,又为何不早点来找我……   若是你早点出现在我面前,是不是……   一切都会不一样    第107章 癸丑年夏至·彩衣蝶   他脸上的表情实在不太好, 虽然勉强笑着,但林葳蕤却觉得原小兔跟快哭了似的,看了一眼身边人,叶鸿鹄正心无旁骛地往他碗里挑菜。要他没用,只能示意吴冕赶紧收拾场面。   没看面都快凉了吗?虽然夏天他特地做的面是可以久放不糊的,就为了放一会去凉气。   吴冕想了想刚才的一番对话, 心思一转, 非常识趣的给六爷说好话,“六爷三年前到北平那阵遭遇了暗杀行动, 受了伤,未能在北平久呆, 等伤好了便再次到了北平。”那会其实陆予夺本来不会受伤, 只是为了掩护手下的人才中了一枪。后来大家发现了六爷的心思,才会大感遗憾, 如今可以说是大家伙都一门心思给六爷助攻,就盼着两人别再错过了。   吴冕最后落下一句,“六爷来之前让我们稍带了些东西给原先生。稍后我派几个大兵搬到原少爷的屋里头去。”   原小岚点点头, 轻轻地道了声谢, 这个话题就此打住。   一顿饭吃的有些沉闷, 原小岚沉浸在方才得知的惊人事实中, 小虎崽子林蓁芃则是下午闯祸了所以现在在两位哥哥面前做足了乖巧听话样, 但这并不妨碍四鲜面的大受欢迎, 一群人风卷云残之下, 碗里连一滴汤水都没留下。面条嫩滑劲道, 唇齿间仿佛还残余着鲜美。   一碗面对于叶鸿鹄这些人来说自然是不够看,厨房那边小宝还切了一大盘昨天大少卤上的卤味和现炒了几个肉菜,另外带一桶刚蒸好的米饭,给一群食肉动物的大兵们饱腹。   林葳蕤和原小岚此二人混迹在一群胡吃海塞的大兵中,可谓是两股清流。两人吃了一大海碗面,便已经感到有七八分饱。连小虎崽子林小芃都比他们俩强。   林葳蕤凤眼一瞪,道:“吃完面再吃其他的吃食,别糟蹋了面。”四鲜面主打的就是一个极鲜的口感,若是中途和其他的荤菜混在一起吃,难免不能达到最佳的口感。   叶鸿鹄看他放下碗筷,把早就拦下的鸭脖推到他跟前,哄道:“吃这么点怎么行,再吃点卤味占肚子。”他怕对方嫌动手麻烦,连手套都给准备好了。   原小岚在旁边看得好笑,他也拿了一只翅膀在啃,他倒是没有洁癖,也跟身边的人一样直接上手。一口咬下去,眼睛都亮了!这卤味选的鸭是稻花田里吃穗粒长大的,肉肥而不腻,翅膀咬下去满嘴的肉,鸭肉吸饱了卤汁,在嘴里迸发出来,卤的时候下的调料是辣而麻的,非常考验人的承受能力。第一次吃的原小岚硬是干掉了两只翅膀然后四处找水喝。   饭后,原小岚回到了屋里继续埋头写东西,中途两个大兵敲门,搬了一箱东西到他屋里。木檀方箱看着像是放衣服的箱子,打开来也还真是满箱子衣服。当初走的匆忙,原小岚贴身的衣物一样没带,还是陆予夺让手下的人先置办一些应付着的。   现如今他不知受何人怂恿,又送来了一大堆因时应景的衣裳,从长衫到西服,从头上戴的帽子到脚底下的鞋子,考虑地很周到。但最令原小岚感到惊喜的是放在箱子最上头的戏服,那是一套贵妃扮相的戏服,头冠华美到无法用世间的任何言语描绘,红衣上的金线栩栩如生宛若要破衣而出。原小岚看着都痴了……   他没把衣服拒绝了,一来是衣服退回去送礼的人也不能穿,何必白白浪费了银两又让人难堪,委实矫情。二则是,好吧,他舍不得那套戏服……然而平白无故受了人家的恩惠,依原小岚的性格,自然是要报答回去的,他预备着后头也给陆六爷送些东西作为回礼。   另一头,林叶二人正在书房商谈。   “常家那边的人可能还会再来,看来是不得目的不会罢休了。葳蕤打算怎么做?”   林葳蕤:“自然是关门,放你了。”既然上次是以不管事为由给挡了,那么这次正主来了,刚好可以拿出来镇宅,至于梁映蝶女士,不足为挂。   林葳蕤要说的还有另一件事,“北大的何雎时找我了,邀我担新设的农学院院长……”他将何雎时那日的话复述了一遍,然后就睁着一双如水清冽的眸子看着他,等他怎么说。   叶鸿鹄心都快化了,“何雎时此人无大功也无过,况且你我都知道,北大绝技不会停办,帮他们一个忙增加一些筹码也非不可。粮种的技术虽目前为了更加稳定的局势的博弈,暂且为机密,但是往后肯定是要普及的。若是葳蕤喜欢,暂且在北大开班授课教导一些简单的知识。”他这也是看出了媳妇的蠢蠢欲动,显然开办厨学科对他的吸引力很大。叶鸿鹄暗自想到,那件事情是时候该操办起来了,免得媳妇喜欢待在北平,不回奉天了。    第108章 癸丑年夏至·常家事   “当你命令我歌唱的时候   我的心似乎要因着骄傲而炸裂   我仰望着你的脸,眼泪涌上我的眶里   我生命中一切的凝涩与矛盾融化成一片甜柔的谐音--”   未名湖畔, 风过无痕, 浓密的树木为夏日隔离出一片阴凉之地, 随着天气越热,这一处也成为学子们聚会最喜欢的地方。   微风带来的,是风中的泰戈尔的诗句, 还有年轻学子们的或高歌吟诵或热情谈论。   湖边的小亭中,进步诗社的学子们正在开展社团活动。   社长吟诵了泰格俄的诗句后, 一番后道:“据闻阿三国的泰格俄诗人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就是他的获奖作品《吉檀迦利》, 可谓是为我们东亚争了一口气。”   “泰格俄此诗乃生命之歌, 奉献之歌, 抗争之歌, 阿三国如今正处于鹰国的铁蹄之下, 此诗应情应景, 振聋发聩,其中蕴含着的祖国的热烈忧思可谓是令人看之落泪, 联想起如今本国之处境,难免感同身受。”   “国难外敌当前, 政客们不排除外敌,反而镇压本国学子之请愿活动,实在是无为之政府……”   数天前的北大学潮被总统府的人镇压了, 还关了不少学生, 虽然经过社会各界人士和校长何雎时的奔走援助, 那些被当做乱党抓起来的学生最后都平安释放回到了学校。但是总统府的做法还是寒了不少人的心。   诸位学子于是感慨痛击了时事一番,话题便转到了北大最近的一件大事上。   “听闻新设的农学院新请来了一位院长,还要在其院下开设厨学科,此事传的沸沸扬扬,到底是真是假,可有准话?”   有消息灵通的人便道:“自然是真的,而且此人诸君必定认识……”他耍滑头买了个关子,等到同窗们百般询问才慢悠悠道:“是那最近报纸上出尽了风头的林先生。”   在座诸位都吓了一跳,既都没想到会是此人!   有人跳出来反驳:“荒唐!那奉天的林葳蕤便是当得了一声先生,但也不过二十出头,何以能当得了我等的老师?岂有老师同学生同岁之礼?”   他这话说的讨人嫌,当即便有人刺他:“’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莫非张兄忘了古人之言?我看就凭那林先生极大地改良了粮种,便足以当担吾等之师!恐怕别人还一定看得上我们这些学生呢!”   那张姓青年是个心高气傲的,但是因分数不够,被调剂到了新设的农学科,这可不成为他心头的一根刺。是以总觉得旁人都在嘲笑他,见着谁都爱挑刺。不过因着他文采还不错,诗社的社长又不知他的脾气,才招了进来。   此刻他见自己的话被反驳,恼羞成怒道:“不过是一场政客们苦心弄出来的骗局罢了,为的就是提高声望。这粮种育苗之事谈何容易,反正官官相护,做出一出好戏骗过了你们这些群众就可以了,怎么可能真的有所谓的翻倍增产?”   他这话说的正是在座绝大多数的看法,不过没有人同他这般嘴里说出来得罪人罢了。   “暂且不说他是否有资格担当得起院长一职,就说新开的厨学科,简直是丢尽了我北大文学摇篮的脸面!试问有谁会考试入北大只为了学一手厨艺?”   “君子远庖厨,做饭是女子的事情,呵,难不成北大要招女子学生不成?实在笑话!”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恐怕这北大要迎来建校以来最大之变革了。   ——————————————   不老胡同,拐角的最深处,落座着一间经营了十几年的裁缝店,店面很小,但是回头客很多,甚至一些达官贵人的夫人都时常到这量身定制衣服。林芙萱收拾好店里的东西,跟老板娘告别,出门就见到靠在门上的英俊男子。   “日安,我美丽的女士,请问你现在可以接受我的邀请,共进晚餐吗?”常宴西一身灰色西服,白色马甲,大热天穿着三件套,虽然英俊潇洒,但也看着热得慌。   林芙萱见他等得满头是汗,嘴角微微翘起一个矜持的弧度,“我的荣幸,先生。”   “哟呼!”常宴西把车钥匙一甩,拉着她的手就要往车上走。边走边说,语气里都是少年人的浪漫诗意。   “我今天开了车出来,待会吃晚饭我们就去郊外看星星吧,你不是说你在家乡的时候最喜欢看星星了,那会让你觉得离天空很近,离外面的世界很近?我带你去看!”   林芙萱没想到他还记得这茬,虽然对于这一趟心动,但女孩子家的矜持还是让她做出了拒绝的选择,“太晚回去,宿舍不让进。”而且,未婚的孤男寡女,月下私会,到底太过疯狂出格了。   常宴西没想这么多,见她拒绝了,原本身后翘起的尾巴立马耷拉下去,显然很失望。   林芙萱只得安抚他:“总有机会的,等以后吧。”若是我们有以后的话。   常宴西只能点头,“说好了。”   正处于你侬我侬的两人甜甜蜜蜜地吃完了饭,常宴西约会回来,红光满面,春风得意。   小轿车刷的一下在都督府门前停下,常宴西把车钥匙丢给了卫兵,然后哼着小曲入了家门。常家住的是那种西式的大别墅。   正厅处,灯火通明,常夫人端坐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咖啡,烟雾袅袅。她的面孔不显年轻,但是胜在会保养,且气质雍容华贵,举手投足间,都是那种旧式的贵族小姐模样。   “回来了。”常宴西刚跨进家门,就要晃荡上楼。猛地听到人声,回过头去,   见正厅坐着的母亲,吓了一跳,“娘你大晚上的跟这逮我呢!”   常夫人不听这话还好,一听就来气!“你这个兔崽子,娘叫你去跟你表妹买买衣服,你竟然推迟有事,结果一转眼就有跑出去了!”   “娘!你可别再白费心思了,我跟表妹是不可能的,再相处多久也是一样的。”   常夫人冷笑,“哦,那你跟谁有可能,跟那个叫做林芙萱的寒酸丫头吗?”   常宴西:“娘,芙萱有什么不好的呢?她样貌好,读书好,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性格和脾气一直为众人交口称赞!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更重要的是,你儿子喜欢她!”   常夫人眉宇间满是不屑,“这些能当饭吃吗?她的娘家能给你助力吗?别忘了你父亲不止你一个儿子,你不是唯一的继承人。”   常宴西急了,“娘,父亲如何选择自有他的道理,且我也不愿成为军阀的继承人,我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我想要的。”   常夫人被他这番话给气得,直接站起身来,来到他身边,“儿啊!你魔障了!看样子也别上什么劳什子学了,看看都学成什么样了!天天跟外面的那帮学生混一起,都喊起了民主反军阀的口号,你爹是军阀,你难道不是军阀的儿子吗?!”   常宴西扭着头,“我只是有我自己的理想信念罢了,这是我的自由,娘你不懂!”   常夫人还真不懂自己的孩子怎么说出这种像是放弃都督府继承权的话来,只好妥协,“你想要那个林芙萱也不是不可以,抬进家里做姨娘即可,就着都已经高看她们家了。至于正室,则当娶你表妹。听娘的话,和你外祖家联姻,才能巩固你在都督府中的地位。”   常宴西直接冷声拒绝!“我此生只会有芙萱一人!且芙萱的哥哥是父亲都在争取的人。”   常夫人再次冷笑,“只怕今日后,大帅恨死这位林先生还来不及,怎么还能让你娶那个死丫头!”    第109章 癸丑年夏至·情深寿   “母亲为何这样说?是不是家里出了什么事?”常宴西心下一惊。   “能有什么事?本来都督看上了那林葳蕤想要拉拢他, 纳为乘龙快婿, 结果说媒人到了人家家里还被赶出来了!这事好歹是没多少人知道, 要不我们都督府的脸面不得让人往地上踩!你没看你那被人拒绝了的三妹妹现在都躲家里哭得恨不得死去了呢!”她这话说的幸灾乐祸, 反正不是她的女儿,府里头那些个姨太太她恨不得一个个都给扔到窑子去。   常宴西都不知道这茬, 但在他看来, 现在都是民国了,弄这等盲婚哑嫁之事本就是封建做法, 且常家事先没跟人好好沟通,这林先生指不定又跟他一样是推崇自由恋爱的人, 被人婉拒不是人之常情,自己送上门被人打脸,自然是怪不了人家的。他还听芙萱说起, 她那表哥貌似是有爱人的,这样一来,更是于情不合。   说到底, 都督府的人此番被人落下了面子, 都是因为长久积威, 高高在上惯了, 以为人人都得攀附他们。   常宴西无奈说道:“这又如何能怪得了林先生呢?恋爱婚姻讲究你情我愿,哪有上赶着让人娶妻的?你们这不是难为人?”   “哼!婚姻大事,哪来的你情我愿, 身在我们这样的家庭, 是门当户对,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呀,还太小了。乖乖的听娘亲的话,给我这周日陪你表妹去吃饭。”   “母亲,我不会去的!我又不喜欢表妹!”   “你不去?呵,那看来我要找林小姐出来谈谈了。听说她们家在襄城,父母都是手艺工人,还是私奔的,呵呵,这家风……你想清楚,看着办吧。”常夫人蔻丹轻轻地点了点大儿的脸,冷笑着离开了。   同一栋宅邸,这几年一直被大夫人磋磨,已然不再年轻的二姨太抱着女儿哭成了泪人,“儿啊,都是娘害了你,我就知道那个女人没安好心!能为你安排什么红的婚事!娘这辈子也不指望大帅了,就盼着你能好,没想到还是有没心肝的要作践咱娘俩啊!”   温柔清秀的少女眼角虽也发红,但还是强撑着安慰生母,“姨娘,没事的,那位林先生虽然拒绝了,但是并没有放出风声来,想来女儿日后的名声是保得住的。”   “只怕以后万一啊!你可是还要嫁人的,若是让以后的夫家听了去,可不得如何看轻你!”二姨太尤自不放心,这世上又没有不透风的墙,哪能指望别人为你好。   “没事的,那位林先生是海外留学回来的,听说相貌清隽且人品高尚,还年纪轻轻便成就非凡,是报纸上都提到过的人。”被父亲安排这门亲事的时候,常三小姐便私底下打听过了林葳蕤,她是都督府的小姐,自然是识字的。等知道父亲要她所嫁之人是这等丰神俊朗才华横溢的人物时,毕竟是未出阁的少女,心头不是不欢喜的。虽然最后被那位先生以已有爱人为由婉拒了,但还是对林先生的人品信得过的。毕竟是那样好看厉害的人……   “老天爷保佑吧,不过,我是绝技不会让那个贱女人好过的!”   母女俩说了好一通体己话才吩咐下人进来伺候重新梳洗一番。   然而,今日的常府注定是不平静的。就在二姨太的对院,府里的五姨太梁映蝶也狠狠摔了花瓶。仔细看,屋里其实还有一地的陶瓷碎片和糕点茶水,想必在此之前,还有另一人在这里闹了一通。   常思域方才确实来过,还发了好大火气,究其原因无外乎是她养的好儿子,竟然将上门的媒婆给拒绝了。说是拒绝,其实不如说是赶出来才对,毕竟出面接待说媒人的是听到媳妇“出轨”火苗子蹭蹭往上涨的叶鸿鹄。   梁映蝶早知道这事会黄,毕竟听她那儿子之前的话,他不知怎的,也从别处知道了自己身世。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结亲可是违背伦常的,他自然会拒绝。之前常思域跟她提起亲上加亲这事的时候,原本还想让她以母亲的身份去探探口风,牵桥搭线,她吓得面色发白,千方百计地推脱了,甚至不惜惹恼了常思域。没想到常思域不听劝,还是派人上门去说媒了。   “夫人!要不咱还是跟大帅坦白了吧!这瞒着瞒着,眼看着父子都要成仇了!”画眉忧心忡忡,她虽然是三十好几的老姑娘了,但是因为梁映蝶用得顺心顺手,身边无人能替代,便一直未嫁人跟在了梁映蝶身边。   然而纵然是多年的好姐妹,听到她这话的梁映蝶还是手底狠狠扇了过去,“住嘴!”梁映蝶眼底发红,有些歇斯底里的怒视她。被一巴掌打得跌在地上的画眉一下子懵了。   “若是说出去,我的名声往哪搁!我就毁了!别人会对我指指点点,说我是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各种难听的名头都会往我身上砸。况且你以为,常思域会想要一个儿子放在别人那养了二十年的臭名吗?!到时,恐怕只有葳蕤那小子得了好处,而你我都要吃苦头。所以,这事千万不能说,不能说你知道吗!若是说了,你知道我会如何吧?”画眉捂着巴掌印的脸呆呆地望着自家夫人,对上她疯狂阴冷的眸色,立马打了一个冷颤,忙不迭答地答应了!   梁映蝶这才笑着扶她起来,“你服侍我多年,情同姐妹,我还是信得过你的。”这会她又恢复成了容貌温婉昳丽,扶风弱柳恨不得让人捧在手心底呵护的常五姨太。   “林少,常府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了。至于常思域匆匆带着人出了门,我们的人怕暴露了,就没有跟上去。”既然媳妇想玩,叶鸿鹄自然得配合,为此他还派了人潜入都督府打听了常府的情报,现在正在报告的就是原本分散在各家被叫来的情报人员。   “辛苦了,厨房里还有炖着的汤和凉面,去吃吧。”汤是冬瓜蛤蜊汤,冬瓜虽然不是奉天农场里那种可以生吃的清甜枕瓜,但是过林葳蕤的手,愣是让这平平淡淡的瓜吃出了不输于肉味的美味,咬下去能尝到含着鲜甜汤汁的瓜肉,软而不烂。大而肥美的蛤蜊是从海里捞上来的,带着一股子海水的咸鲜味,经过简单的炖煮之后便缓缓开了壳,里头黄白色的嫩肉一刁一个准,一次性刁几个一本满足,门口是海的鲜甜。   凉面有个古称叫做“冷淘”,这一词可谓是生动地诠释了凉面的做法,这面是过了冷水的,绵韧不粘,最适合夏天嫌热的时候吃。吃的时候配上青瓜丝、萝卜丝、鸡肉丝、鸡蛋丝,豆芽丝、花生米,有荤有素,再淋上醋、酱油、香油、辣椒面或是花生酱等,想吃多少自家取面加料,酸中带甜,爽口微辣,吃完一大碗,舌尖仍留有清甘的回味。   隶属奉天情报局第三处的小哥闻言眼睛都亮了!他们是分布在全国各地收集情报的好手,压根没啥机会尝夫人的手艺,甚至连有凤来居的东西都没过嘴呢。不过因着人员的调动,他们这些在外地的手下也老早就通过一些从奉天或者襄城来的同僚,知道了大帅夫人的厉害手艺!   今天他是突然被调来为大帅和夫人办事的,没想到临时跑个腿竟然能尝到夫人亲手做的东西!这不仅是嘴巴有福的问题,还是得大帅看重的象征啊!等日后他也有跟同僚见面吹嘘的资本了!你们在奉天又如何?!我吃过夫人亲手做的饭菜!一群人谢过夫人和大帅,美滋滋的去吃自己的大餐了!   “你看,根本不用去专门找梁女士谈话,梁女士可全想着自己呢,不用旁人逼着,她为了自己的名声和常思域的宠爱,就会死守秘密。”林葳蕤把边上的情报给放下,对边上想要对梁女士下手的男人说道。   “别伤心,那个女人不配做你的母亲。”叶鸿鹄见他一脸淡然,心疼的揽住他,亲了亲他的额头。   林葳蕤推开他,防止他再发疯,跟看二傻子似的看着他,“我又不是原来的林大少,伤心什么?况且两辈子,我就没想过所谓的亲情。”两辈子,他靠的永远首先是自己,不过,好像,现在又多了一个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懒散防备都少了。   外头跑进来的林蓁芃刚好听到这一句,当即满心委屈,小心翼翼地靠近沙发上的大哥,“大哥还有我呢!”   林葳蕤撵开黏上来的胖娃娃,“你大字写了没?”   在外头玩疯了才回家的林蓁芃被赶去写大字,留在客厅的两人还在谈论他。   “你说他是不是比起年前又长胖了?”颜控的大哥开始嫌弃一胖毁所有的小弟。   叶鸿鹄心里暗道,跟着你每天好吃好喝嘴就没停过,能不胖,要不是每天还有训练,估计能长成一坨球。不过这话是万万不能说的,千错万错都不会是媳妇的错。   “小孩子都是这样的,等长大了拔尖了就好了。”   “可是现在看着伤眼睛。”   “那我以后让他多训练。”叶鸿鹄毫不犹豫地将小弟给卖了,暗中决定给他加重训练量。   林葳蕤其实一直都知道,林小芃每天完成课业外,还跟着武文他们一起学习,这会刚好提起这茬便问道:“你让他习武就算了当强身健体,学孙子兵法和厚黑学是干嘛?”   叶鸿鹄笑得意味深长,也不答话只是抓着他的手把弄,这双手虽然因为做饭时常需要暴露在水火油烟中,不是绝对的平滑细嫩,反而是有微微突出的指骨和细细的掌纹,但并不妨碍叶鸿鹄爱不释手,十指修长,这双手莹白如玉宛若艺术品。   “说话。”林葳蕤看他卖关子,不高兴地催他。   叶鸿鹄捧起他的手,各亲了两下,才看着他道:“你我注定无子,我意欲培养蓁芃成为奉军的继承人,一来稳定军心,二来嘛……等我百年,也有个人可以代替我,照顾你。”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他俩相差八九岁,又是乱世,往后最大可能是他先走,他不放心他的爱人,既怕他无所依,又怕他在子不在后,遭人欺辱,所以最好的安排便是早早培养继承人,而且这个继承人最好是同葳蕤感情深厚超过他,在他百年之后,才绝对不会背叛葳蕤。而林蓁芃这个葳蕤的亲弟弟,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不过我会好好锻炼,少抽烟少喝酒,争取,这辈子,走在你后头。”让你百年之后,也无人不合你心意。后追随你,一起重走忘川路。   “你……”林葳蕤完完全全地被他的想法和安排定在了原地,明明此地无牢笼,却深感无处可逃,那双灿若星辰的丹凤眼底翻涌的诸多情绪显示出了他的不平静。其实何止是不平静,简直是翻天覆地,他一时间有太多问题想问,又不知该从何问起……   最终林葳蕤有些艰难的问出了第一个问题:“你是说,你不会有孩子?”   叶鸿鹄摇头:“有孩子,”林葳蕤松了一口气,他说呢,但又不知为何涌上一股恼怒,那是来自以为自己自作多情的羞恼,正当他要发脾气的时候,叶鸿鹄又紧接着解释:“我们共同的孩子,不就是小蓁芃吗?我会把他当做我的孩子爱护着长大。这点你放心。”   林葳蕤:我放心你个大头鬼!   他冷漠地瞪着他,嘴上不饶人:“四哥莫不是在开玩笑?你这样的身份,多少双眼睛盯着,即便不娶妻,又如何能没有了子嗣?你的敌人可以以此攻讦你,甚至煽动那些卫道士来反对你,你不可能没有后代,你甚至也不会没有妻子。你终归是会娶妻生子的。”他自己都没发现,说这话的时候他也是在用钝刀子一刀一刀地戳自己的心头,那一块心头肉曾经是冰原,后来被人捧在手心里煨着煨着便暖化成了柔软,但是却因为从未给出去,怕生,一直吝啬地藏着,不愿让那提供温暖的人瞧见。   叶鸿鹄被他一通话砸下来,立即想争辩,却是突然灵光一闪,他感觉自己好像抓到了什么重点,这或许也是叶大帅这辈子答得最成功的阅读理解题,“莫非蕤蕤迟迟不肯正面回应我,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担心我只是玩玩,以后娶妻生子,妻妾成群,享天伦之乐,所以不愿意全身心托付于我?”   林葳蕤非常镇定地看了他一眼,那双媚而锐的美目傲得很,仿佛他正在说的是什么骚话,然后打算淡定地转回头去不理人。   “大帅自重,还是不要自作多情的……”他冷冷淡淡的话还没说完呢,叶鸿鹄那厮就将人的头捧住,脸小手大,瞬间林葳蕤的脸便被完全笼住了。叶鸿鹄脸上那灿烂爽朗的笑若是他手下的那群兵看到了,估计都会以为自己犯了癔症!   不过对于笑容的直面者,林葳蕤只想狠狠地打一拳。   叶鸿鹄可不管他,继续发疯,捧着人的脸,缓缓靠上去,脸贴脸,鼻贴鼻,只觉得身心都贴在了一起,那颗藏起来的心此刻砰砰直跳。   “葳蕤难道不知道,你强装镇定的时候,耳朵会变红?”他说完,便侧着脸,咬上了那发红发热的耳垂。老一辈人常说,耳垂肉多的人,一辈子享福。   林葳蕤全身上下,只有两处不瘦,一处便是这特有福气相的耳垂,耳尖还有尖尖的,有精灵的空灵感。   叶鸿鹄爱惨了这对敏感的耳朵,咬了不说,还舔了吮了。   等在人发怒之前,叶鸿鹄停住了流氓行为,抱住他贴在他耳边轻声叹息道:“蕤蕤别怕,我叶志之便是舍了这条命,也舍不得你受半分委屈,更何况是那种人人指点的骂名。但承诺易许,也易违背,在我看来,给你任何承诺都太过轻薄不隆重,我能做的,会做的,便是用这一生一世来践行和你的,一双人。”   “你不相信也罢,陪着我一辈子看我去完成即可。”   这看似宁静的一天便过去了,然而不平静的是,叶鸿鹄这次赖在林葳蕤房间不走的时候,被他允许留下来过夜了。若不是时间地点不对,吴冕等人都要摆上红烛彩灯来庆祝大帅的这一新婚之夜了。   深夜,总统府书房。   “谁让你们这般蠢货开枪的!我不过去了西山阅兵三天,回来你们就给我送这份大礼,呵呵,好得很!你们怎么这么难耐啊!朝学生开枪?瞧报纸上是怎么说我的?独裁统治、独裁军阀、无为总统?你们说这要怎么收场?”屋里传来摔东西的声音,书房里一堆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大人物被训得抬不起头来。   最上首的人一声戎装,有些痴肥,光着头,瞧着慈眉善目,但一双年老而混沌的双眼却是永远精明,此刻眉眼阴沉地看着手下的人:“是哪个下令开得的枪?”   “是……”   “是卑职。”   “很好,你最近压力可能太大,在家中休息一段时间吧。”至于多久,那要看总统的气何时消或者他能否戴罪立功了。   “统帅!”那站出来的人不安地喊道。   “拖下去!”门一打开,几位卫兵朝那人示意道,“将军,请!”那人眼见统帅没有回心转意的想法,只能不甘不愿地走了。他知道,若是没有奇迹,自己这下是彻底玩完了。   总统府门外,常思域看着垂头丧气出来的昔日同僚,心底沉重,他呼出一口气,然后走了进去。   “大总统,常都督求见。”   “让他进来。”   “老常啊,那林葳蕤怎么样了?可同意为我们所用了?”   “属下失职,那林葳蕤油盐不进,实在是令吾等难做啊。前几日,还狠狠地下了我的面子,不若我们再寻旁人合作?”   “哼!旁人?你可知,今个奉天那边的探子传来情报,奉天的水稻到了收割之际,粮种改良之事已经被确认为事实。而广州那边的孙韫仙也开始和奉天接洽,他们党国内部本来是分为两股势力,一派是孙韫仙,一派是宋元驹,现在倒好,两方人马开始握手言和了。若是再让叶志之那小子继续笼络各省下去,迟早我们要孤军作战!”这可不是他想要看到的局面。他想要看到的是一个相对分裂,但是以他为权利中心的局面。待到日后时机成熟,再慢慢吞并蚕食各省军阀势力,实现以他为中心的大统一。   而目前,挡在他眼前的,便有两个最明显的绊脚石,既然不能为我所用,那边毁灭了吧。   “你过来,这样做……”常思域边听边点头。   窗外新月如钩,惨白无华,群星暗淡。   ——————————————————————---   演武场下围着一群叫好的大兵,台上的两人正一招一式比划着。   “夫人厉害!一定能把大帅给打倒了!”   “夫人,踹下阴腿,踢膝盖!大帅在您后头!”   “大帅你这都多久了还没拿下夫人,是不是腿脚没劲了哈哈哈哈!”这是胆大包天调侃助威的下属们。   “大哥加油!四哥……也加油!”林蓁芃也在一旁摇旗呐喊。林葳蕤发现就连林蓁芃也会一些拳脚功夫之后,心血来潮想和人试试看腿脚上的功夫有没有松懈。没人敢跟夫人对打,于是陪打的是叶大帅。   场上的两人虽然看上去你来我往,势均力敌,但是林葳蕤心知肚明,其实是对方在放水。林葳蕤因为从小混迹的环境,没长成优雅的主厨前,还打得一身好架,一打三没问题。不过在叶鸿鹄看来都是野路子。叶鸿鹄小时候跟一位武师拜师学过拳脚功夫,当初叶父是希望儿子长大后在战争年代能有保命的功夫,没准还能当个县里老爷的看家护卫,也是个稳当正经的活儿。结果儿子太争气,竟是考上了奉天军事学堂,可把老两口给高兴的,连连给祖坟烧香。   叶鸿鹄的拳脚走的是大开大合的风格,加上前世在现代学到的特种兵打技,可以说是虎虎生风,动作快很准,没有耍好看的花架子,出手就是致命一击。当然跟媳妇对打,自然不能这样,而是循循善诱,让人招招可打,简称喂招。   “不打了。”林葳蕤抹了额上的汗,停了下来。叶鸿鹄让人端了温水和毛巾备着。水不让喝,先让他擦干了汗,休息了一下才喝水。   林葳蕤累得出汗,叶鸿鹄这厮脸不红,气不喘,还张罗着一大堆事,真是体力高下悬殊啊。   “葳蕤很厉害!”叶鸿鹄发自肺腑的赞美。换来林葳蕤一个优雅的白眼。   “明日继续!”林少爷可是不服输的男人。   “求之不得。”    第110章 癸丑年夏至·宫门抄   一大早, 或赶集或工作的老北平人匆匆奔走, 为生活的柴米油盐或是革命理想奋斗个三俩铜板。但也不乏一些家有余钱的阔爷们拎着鸟笼走街串巷, 悠哉散步。这些闲爷们的一天通常从一碗面茶和果子、烧饼开始,能花上半天时间在早点饭馆里吃喝玩乐,斗蛐蛐逗鸟, 顺便唠嗑上今天份的皇城脚底下的新鲜事,等到午饭点到了,再由黄包车载着去往下一摊。   “嘿!福爷来啦!”   被称呼做福爷的人面白腰肥, 整张脸犹如发面过头的面团, 嘴唇上还蓄着一撮小胡子, 瞧着倒是不油腻, 尤其是天生的笑唇,使他看着像是个讨喜的胖子。然而在座的各位可都不敢把胖挂在嘴边。   您仔细瞧了, 他浑身上下无一不展现出暴发户的气息, 穿着体面的赭色缎子夹袍, 许是天热,外套着一件短款暗纹马褂,头上带着一顶镶玉黑色瓜皮帽, 带着玉扳指的手上拿着手杖,身后还跟着俩小厮, 一个是替他拿着包的,一个等他坐下后帮他扇风的。   再瞧这体型大伙就都知道, 这是位能吃是福的爷。这福爷之所以叫福爷啊, 就是因为他常挂嘴边的一句人生座右铭, 他爹曾跟他说过的“能吃是福”,他也确实能吃,会吃,吃遍京城八大饭庄十三饭店一百零八小饭馆,他也不挑,只要是美食,那就算是个路边小摊他也能坐下买一碗尝尝。   旁人看他坐吃山空,成天里就只知道吃,每天不是正在下馆子,就是在去吃饭的路上,人给他封了个“吃食专家”的嘲讽名头。也不知道他是真傻还是假傻,他听着喜欢,竟然笑纳了这个“雅称”,还逢人就介绍。   福爷这时“临幸”的这家饭店是他最近的心头好,接连来过好几次了。一坐下,跑堂的就殷勤地给擦桌、倒茶水,一边问道:“福爷今儿个的早点照旧还是点单?”   “今儿个不吃面茶了,给爷上三个吊炉烧饼,不要夹肉的,大清早的腻歪,放黄豆芽炒雪里红,再来两盘山楂奶卷和枣泥奶饽饽并两碗杏仁茶……”那两瓣唇上下一碰,吐出一大堆吃食名来,都没个思考,俨然是一大早起床就一直想着的了。   “好勒!福爷,您看我给您复述一遍……只要这些吗?福爷最近胃口似乎不太好?”那伙计显然是知道他平时的食量的,旁人眼里几人份的早点在这位爷身上那就是胃口不好的表现了。   “最近没找到什么好吃的饭店,我这愁啊……”   得了,这位爷就只惦记着吃。   后厨的手脚很快,几样吃食很快就上了。素的吊炉烧饼爽口脆嫩,因为是素菜荤油,所以味道并不寡淡,反而带点鲜到深处的甜滋。奶卷是用烧成的奶皮子卷了山楂糕,三寸来长的点心外头白内里红,那奶皮子看似形状欲滴未滴,入口也一如看来那般润如滑脂。奶饽饽则是厚点的奶皮子包了馅入模子印成有形状的甜食。这两样在福爷看来,应是这饭馆的招牌。   福爷边吃着,边看今天的早报。此时正是吃早点的高峰期,饭馆内人多,又是在大堂,人说话嗓门大点,旁人都能听得清楚。   “今日的宫门抄写了些什么?”宫门抄是内廷发布在宫门前的关于皇室的近况动态,可以说是最早的官方报纸了。住在皇城底下,这宫门抄啊就是老百姓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还不就平日里那些,那位学了什么,召请了哪位遗老入宫,还有会见了哪些外宾……”   “诶你先别这么想,今日还真有不同的地方。听说那位招了一位姓林的先生入宫,还聊了一上午呢!”   “哦,这位林先生什么来头?”   “那京门小报写了,这位林先生是奉天来的,奉天最有名的饭店有凤来居就是他开的。”   “哦哦,这我知道,我前些日子去奉天看望故交,他就请我去有凤来居下馆子,那滋味啊真是绝了!吃一顿就不想回来的那种!”   “诶诶,黄老三你可别吹牛了!那家店听说特别难订位,要吃一顿好的都得提前三天预约。”   “你没去过就别瞎说!我那天去刚好运气好等到了一桌,待我给你描述我当日吃的……”那宣称吃过有凤来居的人颇有些文采,洋洋洒洒一通,把有凤来居的菜色夸的天上有地下无,苦了旁边正吃着的人,这吃着吃着都没味了!   他还说:“虽然没吃到那些需要提前预约的酒席,但是普通的菜色就这么好吃了,那招牌菜不知该是如何的仙品啊!下次我定要再去一趟。”   自诩“吃食专家”的福爷听得那叫一个蠢蠢欲动,就着那让人流口水的描述吃掉了三个脸盆大的烧饼。   那桌的对话还在继续,“诶,照你说,你说的这位林先生是怎么跟那位扯上关系的?难不成是宣他入宫做菜?”   “你别说,还真给你说对了。据说那位吃过十四贝勒从有凤来居带来的吃食,狠狠地夸赞了一番,还即可宣他进京要赏他哩!”   旁人都心驰神往,“那位都觉得甚佳,想必必定是凤髓龙肝!只不知,这位林先生的手艺能不能比得上汇贤堂那位从宫里头出来的。我吃过汇贤堂的饭菜,尤其是那冰盘,是一绝也!”   方才那位尝过有凤来居吃食的人这时候插了一句,“我看不一定,我也去过这汇贤堂,唯有那冰盘堪称惊艳,但若是其他,便是绝对比不上有凤来居的。依我看,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毫无可比性。”他这话其实说的有失偏颇,汇贤堂的厨师好歹是宫廷御厨出身,在一些宫廷菜上必定是有绝对的优势的,不说超越林葳蕤但肯定是平手的。但是这位平日里吃多了汇贤堂,习以为常,但有凤来居只去过一次,惊艳后日日回想那味道,自然美化了一些。   他这话一说,自然的得罪人,有人不服。   “我听闻那林先生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手艺如何能比得过汇贤堂的御厨老师傅?那些京门小报都是胡编乱造,亏得你们真拿二者做比较,真是可笑!”   “但是宫门抄是不能作假的吧!”那人没话说了,甩甩袖子起身而去。   “客人!客人!您还没结账呢!”   众人哄堂大笑,那被人叫黄老三的即刻成为饭馆许多食客包围的中心,大伙儿都让他继续讲。黄老三也不小气,详细说了他的奉天一行。甭管他的说辞有多少吹嘘,但不妨碍大伙听得津津有味。说白了就是远香近臭,而且这饭馆就是个中等饭馆,在座的人大部分都只能看着汇贤堂的价格敬而远之。   一旁的福爷其实也不太相信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的厨艺能好过一个老御厨,况且他是汇贤堂的忠实拥趸,但这并不妨碍他对那有凤来居感兴趣,暗暗决定将来去一趟奉天。   “诶福爷吃饱了,您慢走嘞!”他出手大方,掌柜的殷勤地将他送到了门外。   发生在小小一个饭馆的争论本来是稀疏平常的一件小事,人就一张嘴最不值钱,因为说啥都不用付钱。哪想到,因为加上了宫里头那位的缘故,竟然传的人尽皆知,就连那些大老爷们都略闻一二。   “老段啊,你们这样不行啊……”   面前这位爷是国会里的议员,还是中法银行的总长,就算是段方源也得小心伺候着。一听他这么说,心下一惊,他们怎么不行了?难不成是饭庄里哪位不长眼的惹了这位爷?还是今天的饭菜不和胃口?   他赶紧就问:“是饭庄哪里不合总长心意了?您尽管说,我立马让人去改。”   “嘿!不是这事,是我听外头人说,你们这汇贤堂竟然还不过人家一个奉天来的年轻人,是不是啊?”前头小饭馆的人毕竟都是一群吃喝玩乐的纨绔,没几个人知道林葳蕤的身份的,小报报的也只是他有凤来居老板的名头,主打的是宫里那位的动静。是以这位爷还不知道他口中说的年轻人就是如今中央里头让人头疼的林先生。   段方源一听这话,哪能服气,“咱这汇贤堂都是得了各位长官面子的,外头那些没啥名号的小饭馆,自然想沾上来,那些谣言如何能信?”   “是宫里那位请的人去的,你说呢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汇贤堂如今的主厨是那位老御厨的亲传弟子,老御厨年近九十,已经很少出山了。汇贤堂的主厨段方圆向来自诩为御厨的弟子,做的是仿膳,这也是汇贤堂吸引人的主要名头。他是个自傲的,被这不知哪里来的市井谣言气得发懵,等出了厢房门当即就叫了手下人去查个明白。   他倒要看看,是哪位不长眼的,敢来挑衅他们汇贤堂。    第111章 癸丑年夏至·下战书   “挑衅了汇贤堂”的林葳蕤尤且不自知, 他得知自己被传进宫的事情被人编到报纸上这事, 还是从最近一直在在外忙前忙后跟进饭店开张事宜的小宝口中得知的。   他对此的反应是:“这些娱乐小报就是爱引人耳目,把盐递给我, 不过倒是误打误撞,替我剩下一大笔广告费。”林大老板对于此事便也不恼了。   小宝对这则新闻却是颇为得意, 在他心中,他家大少可不就是千好万好,没人能比得上的顶顶人物。再说那汇贤堂的所谓膳食, 他为了刺探敌情也一一尝过, 不过尔尔。唯有几道颇为讲究的宫廷菜色口味令人惊艳罢了, 他们的名声不过得益于那御膳名头。   林葳蕤看他那一副与有荣焉尾巴都要翘上天的模样,心底好笑,嘴上故意肃着脸逗他:“怎么,小宝是觉得自己能够跟他们的主厨比上一比了?”   小宝原本是跳脱的性子,但是这些年在他们大少的捶打下, 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了,不然此次来京开分店这么重要的事情也不会大部分都让他去办,在外人面前还是稳重可靠的, 就是在熟人面前还是有些小孩子气。   小宝一听大少这调调, 就知道他要收拾自己,赶紧讨好:“哪敢啊大少,小宝还没出师呢!还得跟您学哩!”一番讨喜的话说完又赶紧自己找活干, 不敢撸猫须。   原小岚也在一旁, 他倒是有些奇怪, “有人说这汇贤堂背后是宫里那位的产业,就算不是,少说也得跟皇亲国戚沾上点干系,要不然不可能多年里隐隐稳坐京中第一饭庄的位子。若是真的,那现下这一出倒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了哈哈哈哈。”   林葳蕤缓缓翻了一页手中的报纸,上头的头条新闻是奉天水稻预计丰收的好消息。他另一手拿过桌上的白瓷杯,里头装着加了碎冰的乌色梅子汤,那双莹白修长的手轻轻一摇晃,白瓷杯便发出碰壁的叮当响声。   夏日人容易疲怠,林葳蕤懒懒道:“汇贤堂是醇亲王的产业,不过跟仪君无关。”仪君是宫里那位让他改的称呼,本来还想叫仪弟的,可惜没那么熟,被林葳蕤婉拒了。之前进宫那次,俩人交谈美食偶有提到汇贤堂,是以林葳蕤才清楚地知道这一关系。   原小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都说空穴不来风,那这样汇贤堂确实算是半个皇家产业了,毕竟是那位的父亲。”   “醇亲王摄政三年,家底自然丰厚。”三人笑而不语。   林葳蕤本以为这事就过去了,没想到还有扯上他的后续。   前些日子林葳蕤忙着酿酒,酿酒的前期工序诸如蒸米饭、下米饭、制酒曲,晾酒醅等都已经完成,封坛后就入窖了。饭店前期需要的酒水必定量大,林葳蕤怕麻烦,这次趁着得空,可把未来两年三间饭店的神仙酒量都给酿了。索性大财主叶鸿鹄买下的亲王府宅子大,能够住几百人还嫌空旷的那种大,地窖自然也不是一般的大,妥妥不缺可以储藏的地方。这消息让两个掌柜晓得了,可整整乐了一整天。   酒水准备妥当了,剩下的就是一些秘制酱料或者小菜,这些不急,林葳蕤现在手上正在腌制的东西是叶鸿鹄磨了好几次要吃的凤凰脑子,小宝被允许在一旁光明正大跟着学,一大堆新招进来的学徒一一机灵得很,都抢着打下手。   选天清气朗的天,上好的豆腐用十几道工序的秘法腌制了,再入清水中洗净酱料,曝于正午的烈日光下晒上几个时辰。再一斤豆腐三两细盐的腌好,每隔七日翻一面,两面都细细地腌好了腌匀了,再将神仙酒酿酒完剩下的酒糟加少许的酒水捏碎了,一层豆腐一层酒糟地铺好装入半人高的坛内。可以说是颇为费劲了。   若是这般,其实不过就是工序复杂琐碎了些,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这也就不是林葳蕤不愿费时费力做的原因。   这最后一道封坛子的工序可还没完,这酿酒有讲究,温度和光照乃至于温差都关乎到不同批次酒水的质量,光景好的年份酿出来的酒水比起别的时候,即便是同一个酒窖出产的,味道也是天差地别。   这糟豆腐也是,在酿制的三天内,需要你像小娃娃一样哄着,冷了不行,你得给暖暖,也就是搬到更加暖和的地方去,热了也不愿意,你得给下下火,豆腐坛子得搬到更加阴凉的地方去,如是过了头三天,豆腐在与酒糟的友好相逢中,真菌基本发出来了,这豆腐才会乖觉不再这也挑剔那也挑剔,乖乖在黑暗的光阴里酝酿沉淀下美哉滋味。   别人若是问了,何时何地的温度是最佳的?不好意思,林少爷只会赏你一个轻飘飘的眼神外加两个字,直觉。   这个答案让前世那些钻破了头也想得到秘方的同行气得吐血三升。不过这秘法啊还真跟直觉差不多。   毕竟不是谁都有看得见食材特殊气息流动的眼睛和能闻到食材细微发酵程度的嗅觉。从前的林葳蕤两者皆有,从无人知,如今没了,但是熟能生巧,更胜一筹。   这两者就要追寻到少年时候的往事了。那时的林葳蕤还是小饭馆里没有厨艺天分,唯有刀工可以看的后生仔,小镇贫穷落后,小饭馆也堪堪就要倒闭了。在外人看来,后来在国际上声名大噪的林葳蕤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某一天突然开了窍,不仅靠惊人的手艺挽回了频临倒闭的小饭馆,两年后还复原出了古书里才有现世失传的一道美食凤凰脑子,一时间引得无数饕餮前往小城只为一品传说中的美食。   此后这也便成为林葳蕤的一道招牌菜,不过因为制作工序复杂和某种私心,等到他成名后很少做便是了。无数同行在他的成功后,也想要学人重现古方美食,然而费劲百般心思甚至出动商业间谍,都在这道菜上折戟沉沙。一时传为厨艺界甚至是社会上的一桩美谈。   林葳蕤没有想太多,他是个从来都向前看的人,这段因为重做旧食而无意识浮现的经年旧忆犹如飞鸟一般在心上浅浅滑过,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反倒是原小岚说起的一件事让他更加在意。   “你说那汇贤堂的主厨邀我进行厨艺切磋?”林葳蕤正在进行凤凰脑子的第一道工序,腌豆腐,听到原小岚说的话,手下不停,口中反问。   原小岚有些凝重地点头,“是的,也不知是不是那汇贤堂的厨子也听到了那则他们技不如你的传闻,反正今日听说他们家掌柜在众人面前说了,远来是客,不得怠慢,所以他们打算邀请你进行一次众人面前厨艺比试。我看背后可能有谁在推动,这汇贤堂恐怕来者不善。”   林葳蕤把手上的动作展示了一遍,然后示意底下人照做一遍,他也不怕旁人学了去。可是底下人不知道啊,对他们来说,学到大少爷的一道菜都是莫大的成就了,能够吃一辈子饭的那种。是以都在心里头感激着呢。   林葳蕤洗干净手,跟个剥削阶级的地主一样,闲情逸致地在一旁监工。马上便有底下人端上了点心,今日的点心是雪花酪,雪花酪是用特质的叠套冰盆做的,犹如雪花绵软细碎的鲜奶碎冰加了橙黄色杏干、雪白的藕干、葡萄干等果子干,浇上桂花蜜,伴随着外盆藏冰的融化,里头的冰盆温度渐渐降低,轻轻的搅拌,盆里的碎冰和果干便半相融半凝固,琥珀色和橙黄色叠出醉人的颜色。   “酪”是一种半凝未凝的状态,跟煮的发浓的米粥相似。比起如今还未在华国出现的冰激凌,雪花酪更加爽口透凉,这也是林葳蕤最爱的一道夏日冰品了。   他挖了一勺白瓷盅里的冰食入口,有些慵懒地倚在椅子扶手上,入口冰甜,不禁让他眯了眯一双凌厉姣好的丹凤眼,随后漫不尽心点评了一句:“瞧着倒是来势汹汹啊……”   小宝放下手上的活,边道:“可是府里还没收到邀请呢。”他这话刚落,刚被聘请来的府里管事就拿着一张帖子快步走来,“爷,有您的帖子,是汇贤堂的一位主管送来的。”   林葳蕤接过来,翻了一翻,随后嘴唇微微一动,竟是在笑。有意思。   原小岚笑道:“这是来下战书了?介意我看看吗?”林葳蕤只管让他拿去瞧。   原小岚细细瞧了,“他们这是要把事情搞大?竟然还请了北平的饮食商会来作为评审团,要在众人面前公开比试。”从明清时期,社会各界各行便陆续发展起了商会。商会是一种类似工会的存在,另设有会董管理,势力大的商会组织入会者往往过万。各级商会互为联络,互通声气,调查中外商情,保护同行的共同利益等。餐饮界自然也有,北平的饮食商会是类似总部的存在,虽然不能严格管束到地方的商会,但是在地方商会中也颇具威望。   “大少,您要接下汇贤堂的比试邀请吗?”小宝一听事情还涉及到了商会,立马严阵以待。虽然他对自家大少完全盲目崇拜,名列坐下一百零八吹,但也担心有人在下绊子或是挖坑给他们跳。他们初来乍到,人脉关系一点都没有,谁知道那商会是不是会偏帮本地饭店。   林葳蕤倒是不急,“看我这批豆腐的心情吧。”   众人:???   那汇贤堂第一封帖子送来的时候,上面只是写了一些冠冕堂皇的话,顺便提了提切磋的意向。第二次递过来的帖子上才说为表公正,定下十日后在忠信饭庄比试,至于比试的内容,除了传统的刀功,还加入了饭后点心,由此可见,这里头还参照了洋人的玩法。至于第三项内容,则是商会选题。   林葳蕤说的看豆腐的心情,一点没错,若是赶上豆腐刚入坛子那三天,他可离不开身。不过十天后,豆腐还腌着呢,他便也兴致盎然的接下了邀请,回信了一封。   叶鸿鹄知道了这事,看他玩得开心,也随媳妇去。不过私底下还是让吴冕通过一些人去打(警)点(告)好了那商会。免得汇贤堂那边手脚不干净。   吴冕是清楚自家夫人能力的,一听这事,真觉得真是神了,这是瞌睡了有人送枕头哇,正好提前打响了有凤来居的名头。也不知那汇贤堂的厨子发现自己搬起了石头,却成了敌人垫脚石的时候,会是怎样的心情。   在这之后,宫里那位又传召了一回,居然还是“电召”。虽说电话机已经传入了华国,个别走在前沿的城市诸如上海、天津某些富贵地方还安装了电线,但是亲王府肯定是没有电话机的,爱新觉罗家是有这么一个崇华媚内的传统,之前他们家老太太还把人家送的火车给拆了火车头,用马儿拉着在铁轨上走的壮举。   但是如今宫里住着的这位怕是个被拘得久了,毕竟是少年人,在某些方面便生了反骨,硬是置雍亲王他老爹的“堂堂君王怎可使用蛮夷之物,有失皇家脸面”的反对不理,在紫禁城装了电话机。还头一个电话就打给了林葳蕤,邀请他入宫叙叙。当然末了,还委婉地点了单,说罢或许是觉得不好意思,少年提出了要赠与林葳蕤几本菜谱孤本,可以说是非常上道了!   林葳蕤刚好没事,打着那几本宫廷御厨古菜谱的主意,便又乘着小轿车进了宫,这次车到宫门前,竟然能开进去了,询问之下才知道原因是那位为了在宫里骑外邦送来的礼物自行车,让人把一些门槛给拆了!   林葳蕤乐得少走路,这次由于是中午进的宫,日头大,两人会面的地点放在了殿里头。被上次那位嗓子尖尖的老管家迎了进去,林葳蕤随即发现殿里还有一位   之前未见过的男娃,六七岁的模样,穿着传统的满旗服饰,生得唇红齿白,瞧着分外可爱。小娃依着仪君而坐,林葳蕤心头猜到了他的身份,但不确定。   还好,坐着的少年一见到林葳蕤来了,立即热情地迎了来,还热情的介绍了一番。果然是林葳蕤心里猜的那位,少年的弟弟,也就是皇弟。小皇弟圆溜溜的眼睛紧张地盯着来人,像是有些怕生内敛。   这次跟来的是小宝,他手上提着大大的食盒,都是少爷亲手给宫里几位贵人做的。有了菜谱的大少分外好说话,少年也是误打误撞。要不,这大少爷想做就做,甭管是多大的任务,他兴致没有也不愿做。   首位的少年一见到食盒,眼睛都亮了,自从上次尝过林葳蕤做的东西之后,他的胃可是念叨了好些日子,平日里吃着尚觉可口的饭菜都失去了原来的滋味。又不好意思立即又召人进宫,只得耐着性子等了几天,才借着安装电话机这个由头打电话将人找了来。   小宝动作谨慎的将东西呈了上去,这些吃食进了宫门就被人拿去验毒了,确认无误才敢放行。食盒一打开,一股霸道的浓香扑面而来,瞬间便令人唇齿生津。因为站的太近直面这股香气的人,这时候都有些熏熏然了。还没吃呢,便是闻一闻,也知道是仙品美味了。   少年的脸上顿时笑容更深了,方才还有些怯人的小娃耸耸鼻子,这下子也主动上前扒着桌子去看那食盒里的东西。   林葳蕤适时道:“这是闽南的名菜佛跳墙,需趁热吃才能保持原味。”   少年和小娃求之不得,一顿佛跳墙加其他小菜,将少年和小娃吃撑了,林葳蕤便用随身带的茶叶沏了茶,悠闲自得地在边上喝了一壶。身为从前的天下之主,便是没了实权,待遇也不差。这佛跳墙他自然是吃过的,确实是人间美味,但是在今日后,从前吃的那些,倒像是成了劣质的仿品,空有其皮囊,不得其真髓。   为了皇家收藏的菜谱,林大少也是拼了。小洞天的食材都拿出来了,这一趟也把皇家两兄弟吃成了忠实拥趸,自带千万粉丝的那种,可谓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孤听闻先生接下了汇贤堂的邀请。说来惭愧,此番风波还是因孤而起。”   林葳蕤挑眉,“仪君此话怎讲?”   “孤本与先生说好,由先生来承办孤的成人宴,依照先生的手艺,此事再好不过了。但是无奈亲王古板,固守教条,孤那日与之商榷时,他反对后,便提出让他名下的汇贤堂和先生比上一场,若是赢了,那便依了孤,由先生承办皇家宴会,倘若不敌,此事便作罢,改由汇贤堂承办。”   这中间因着有这样的曲折和赌注,汇贤堂才会因为一则市井传言就要同人比试,能够得到承办宫里那位的宴会,对于哪个饭店来说,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机会。林葳蕤知道,汇贤堂自然也知道。    第112章 癸丑年小暑·何而归   关于北大学潮的处理结果, 国会商讨之后, 既释放被捕学生后,又给出了一个较为温和的安抚方案,首先是撤掉了当日的北平警察厅总长曹儒林的职位,也就是当日指示开枪的总长以安民心, 另调任了一人。   再有便是当日参与学潮的学生档案将不会有此次的污点, 另赔偿学生医药费等。虽然此二项措施都有避重就轻的嫌疑,但是比起从前政府完全置之不理的做法,如今的民国中央政府还是给人一种全新的面貌。   就连那些愤慨不已的学生都表示接受这两项措施了。至于在这期间,撤了个警察厅厅长损害了谁的利益, 又是哪一方势力的声望再一次骤降, 那便不是国会会考虑的事情了。然而引起大范围讨论的,竟然是教育部低调发布的关于北大的又一附加处理结果,一则任命被公诸于世:留洋五年的林葳蕤即将成为北大农学院院长,任期不定。   让一个从未有任教经历、甚至年纪同学生差不多的人来担当北京大学这样一所大学的一院院长, 尽管教育部发布了关于他的赫赫学历,尽管那令绝大多数人感到惭愧羞愧的学历让大部分不满任命的人都打算观察一番再说, 但还是有小部分“天之骄子”认为林葳蕤难当此任。   有人为此甚至写了联名反对信寄给了教育部来质疑他, 其中一条最重要的反对理由便是林葳蕤是个商人,还是个开饭店的。让一位饭店老板当院长, 说出去, 实在是有辱北大的格调和学风。当然他们还列举了其他适宜任教的老先生, 无不都是年龄高、声望高的大儒。   但是这些人哪都好, 就是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农学知识教育。大多都是文学上的成就。这样的人, 比起林葳蕤,更加难堪大任。由此可见,这些信誓旦旦提出反对意见的学生,其实大都不是农学院。理所当然,这封信的意见并未被采纳。这些学子尚且没来得及指责政府的政治黑暗,不纳民意,就被一则新闻打肿脸。   “快报!快报!今日的早报,一个铜板一份!中央农事试验场试种’奉天二号‘亩产翻倍!”   这无疑是个举国振奋的消息,短短不到一天,便被全国上下的各大报小宝转载刊登。在这样的年岁,连黄金都不保值,唯有粮食,能够让人民吃饱的粮食才是最保值的东西!才是最稳定民心的东西!   这下就连那些质疑林葳蕤过于年轻的人都退避了去,不再发表反对言论。当然这并不表示,他们被他的能力和现实说服了,而是风头过盛,再多说些什么反而会招来骂名。但是等着看吧,等他们抓到林葳蕤的把柄,他们便会再次急吼吼地站出来,高高在上地宣告举世混浊我独醒的言论。毕竟看到比自己优秀的人,有些生活在阴暗处的人只会觉得刺眼,虚假,进而诋毁、毁灭。   此次召开国会,除了处理**外,还有便是各方吵了许久的借款案。最后国会宣布废除了这一因为越过国会签署而判定违法的总统借款案。至于没了借款,中央的钱从哪来,他们还在吵。听说为了省钱,议员们吵架也不敢拍桌子扔椅子了,原因是这都是国家财产,损坏了是要赔偿的。大佬们不是没钱,而是赔偿事小,面子事大。甚至有些个议员私底下还不着调地表示,贫穷限制了民主政治的发展。   ----------------——————   “老师,别来无恙。”叶鸿鹄一身戎装,俊美无俦,正亲自动手沏着茶,后稍稍弯身,将茶递给了对面的老者,姿态意外谦逊。   茶香袅袅,鬓发苍苍的老者抚了抚美须,笑着道:“已经有近十年未见了吧,岁月匆匆,当初离别之际尔还不过是少年意气风发,如今再见却已成镇国砥柱了。吾常同人说,吾毕生对家国之最大贡献不在学术,更不在政治也,而在于教出一个叶志之哈哈哈哈哈。”   此人正是从前叶鸿鹄就读于奉天军事学堂时的老师,何而归。在当今的学术界还流传着南何北留的说法,南方有何而归,北有留伯尹,此二位皆乃清朝遗老,清末中兴之臣,在学识上更是赏盛名,能入大儒行列。   何老德高望重,当初便是他力排众议重海防,向朝廷提议建立新式海军,主战东瀛,可惜最后清廷战败黄海便将他作为替罪羔羊,免职问罪,何老心灰意冷,索性接受了好友的邀请,到了奉天军事学堂,一代重臣大儒当起了教书先生,教的还是军事理论,顺带夹点厚黑学的私料。   革职离京时,人们发现,这位鼎鼎有名的清廷重臣,全副身家竟然只有一辆马车的量,人丁更是稀少,同那些妻妾成群的大臣们比,真是两袖清风,潇洒来去天地间。即便是当年痛恨他的敌人,都不得不承认,他在品德上几乎无缺陷。   在东瀛人实际接管东北六省后,奉天学堂名存实亡,年过七十的何老在无数学生弟子和社会各界名流的劝说下转移到了故乡杭州桃源县养老。直到民国建立,才在各方的邀请下,重返北平参选议员。   “老师从前曾说过您这一生看惯官场政治黑暗,再不愿为官,如今是改变了吗?”叶鸿鹄问道。   “汝也说是从前,如今这辛亥年一场千年来未有之暴雨,把天地间的浊气都洗刷一通,倒是让人瞧出了点曙光。再说,汝师这次当的可不是官,而是百姓的代言人。议员,为百姓而议,这个位置吾甚欢喜。”   “是学生愚钝了。”   “尔又哪里谈得上愚钝二字,相反,当年所有学生中尔最是聪明。”他这个学生,乃是他一生最得意的门生,但也最看不透。甚至一度看错了人。   从前在学堂,他断言此子性子过于刚直,将来必定是忠于家国忠于人民之辈,战场上骁勇的武将这一位置最适合他,但至刚至直也必定易折,这种秉性的人最易信任人,但也最易受骗,由此于政治上可以说是无甚天赋。换而言之,他会成为当权者手中一柄开刃的刀,直插敌人脏腑,但也极其容易伤到自己。   他阅人无数,极少看错,尤其是在尚无多少城府的青年人上从未出过反调。但现实是,武将终成了大帅,统领东北六省十几万军队,其势可威慑全国。   何老将自己的这番当年的断语说与他听,笑着自嘲:“老马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啊。但吾也就看错过一个叶志之,不想也是最出息的。”   男人的墨发同眼眸是如出一辙的漆黑,看人的时候眼神如刀,凌厉逼人。军帽被摘下来放在了手边,此刻坐在椅子上,背是刀锋般的直。浑身的气势无时不刻令人感觉到,这个男人即便只是静静地随意地坐着,也绝不是毫无防备的人。   对于恩师这样一番批语,男人听完,良久反而笑了,何老没有看到,他的学生,眼底有着血迹斑驳,有着沉重至深的苍凉和悲哀至极的嘲讽,“不,老师没有看错,当年的我,便是这样的天真。”盲目自大,全然信任身边人,却众叛亲离,无论是从小收养的养子、多年并肩而战的同窗还是最得力看重的下属,一个个为了钱、为了权、为了利都背叛了他;一生为国,却最终死在自己保护的黎民百姓手中——逃亡之际被当地的汉奸将行踪透露给了穷追不舍的东瀛人,最后被敌军割下了头颅横死。可不一字一句,句句泣血,都恰好印证了老师的一番预言吗?   所以在能够重来一次后,他又如何能够继续让那个愚蠢的叶鸿鹄存在?   何而归似有所感,但也只是以为他是在遭遇挫折后重新站起来,才有了这番感叹。叹了一声,换了话题。   “吾观尔有将新粮种扩于全国之想法,此乃利国利民之事,但切记谨慎,莫养肥了那帮虎视眈眈的野心家,若是如此,还不如不做。此事,还在于一个时机,如今,时机还未到。”   “学生知道。”叶鸿鹄点头谨记。普通百姓听到研发出了提高亩产的新式粮种,第一反应都是大大推广,让自家也能种上。但是何老这番话则是在告诫叶志之,贸然推广新式粮种,提高了各地的粮食,可能会让全国本就是一盘散沙的局面更加混乱。养肥了那些野心勃勃的军阀,更加有人有力气折腾地民不聊生,况且也不能让粮种掌握在这些本就压榨人民的各地势力上。   师生经年相隔,只谈了一会政事,便将话题拐到别处去。   “当初汝弃尚有一年方可完结的学业,义无反顾离校而去,除了安顿双亲后事外,还曾说过,要去寻一人。如今尔可寻到了?”何老人老心不老,八卦之心皆有。而他这个学生,冷心冷情,但当年同他道别要去寻一人时,看上去却像是失去恋人的颓废,周身的煞气中隐隐有死志。他还好是担忧了一阵。   何老这一问,就没指望他答,没想到自家学生竟然点了点头,露出了今日见面以来第一个情绪可归为愉悦的笑容,“上天垂怜,学生找到了,改日定为老师引见内子。不瞒老师,学生今日拜访,除了叙旧,还有一事相求。内子今年除夕夜便年过二十又一,原本应该在去年二十便取字,但学生忙忘了,又无老师消息,便搁置了下来。此番见到老师,还恳请老师为内子取表字。”   一位德高望重的大儒为你取字,同一个默默无名的人为你取字,是截然不同的概念。若他愿为你取字,表示认可、欣赏你的品格、才华,看重、扶持你,这是一项民国上层人士很看重的标签,代表着人脉和未来。   何老开怀大笑:“这有何难?既是尔认定之人,那便是吾半个儿媳,自然该由吾来取字。待吾见过儿媳后,再来定字。”   辞别老师,走出何家,吴冕替他打开车门,等到大帅坐好后,关上车门,再绕到另一边上了车,江坤在前面开路,两辆车夹着中间的车缓缓开走。   屋内,何老闭目养神,他的孙子何子书有些踌躇,   “有什么想问便问吧,举棋不定是大忌。”   何子书当即轻声问道:“叶帅乃大军阀,祖父为何仍同他交好?”   何老睁开浑浊的双眼,叹了口气,“子书,这便是志之为帅,而汝为士的天堑之别所在,乱世王道不行,唯有霸道方可定破碎山河。军阀军阀,孩子,尔等又知何为军阀呢?切记,政治是胜利者定义的。”   何子书点了点,但实则似懂未懂。   ————————————————   十日一恍而过,当日定下的汇贤堂主厨同林葳蕤的厨艺切磋到来。叶鸿鹄本想跟着一起去看,结果被嫌他腻歪的林大少拒绝了。其实是林葳蕤看到了这人桌上还有一大堆奉天积攒了多日的公务,不愿给他添麻烦罢了。   为了造势,忠义饭庄早早便放了比赛的消息出去,于是今日还未到饭点,忠义饭庄便挤满了来看比赛的人。   身为北平饭店的二把手,忠义饭庄也是大手笔,直接腾出了仁义楼的一楼大堂作为比赛场地,搭起了圆形的高台,周围围着比赛的摆满了红木椅子作为观众席。这观众席的座位票都是忠义饭庄免费送给客人的,早在第一天便被人抢光了。   比赛双方都不是无名之辈,汇贤堂的段方源是御厨亲传弟子,业内赫赫有名。至于这有凤来居的林先生,则是被宫里那位爷连召进宫做膳,且是屡次被大报《新生活》报道的有凤来居老板。   这两人的比赛可谓是吊足了众人胃口,在这娱乐活动缺乏的年代,吸引了不少凑热闹的闲人们。   身为北平城有名的“吃食专家”福爷自然也是凑热闹的其中一员。事实上,他一大早去了城东的一家面店喝了头汤,又在黄包车的晃悠下来到了忠信饭庄。   他来得巧,刚好在门口遇见了事件的主人公之一。不过彼时他不知道这生得极为清俊的翩翩公子竟然就是那位奉天的林先生。   他刚在小厮的搀扶下下了黄包车,就见忠信饭庄前停了一辆小轿车。小轿车不是人人都能开得起的,起码像福爷这样身家的人就是买不起的。好在福爷心宽,再爱的还是一口吃的,他只是多看了两眼。就见从车里走下来一个高高瘦瘦,着洋人的白衬衫和西装裤的青年,一张脸白得让人疑心是打了粉。天热得很,不像他这种胖的人,一脑门子的汗水,人家脸上愣是清清爽爽。   “准是哪家锦衣玉食的公子哥。”   “这是北平哪位人家的爷啊,面生得很。”门口不止福爷一人,还有其他人,见着这么一个鹤立鸡群的美人公子,私下里嘀嘀咕咕。   福爷还想继续盯着看,他不知道自己神态有多猥琐,只想寻出他脸上的汗滴去了哪。此时。青年似有所感,忽然转头瞥来,那清清凌凌的目光似一汪冬九天里的冷泉,三伏的天儿,福爷硬生生打了一个激灵,冻得他赶紧把眼光收回来,不敢再盯着人看。   青年轻飘飘看了他一眼,又转了回去,令人惊讶的是,从刚才就候在门口不知道在等谁的忠信饭庄大掌柜见着这青年,竟然格外热情的迎了上去,他身边的一堆人也跟在他那双大长腿后往前走。   福爷走得近,耳朵又好使,便听到那向来不假于色的掌柜几乎是有些讨好地对青年说道:“先生,我家主子让您放心,食材和厨具都检查过了,保证不出什么纰漏,这会是一场最公平公正的比赛。比赛还没开始,请随我到厢房等候。”   青年身边个子略矮的男子代替他的主子感谢寒暄了一番。一行人便拐了个弯,到后头去了。   福爷心下遗憾,不过相对于美人,还是美食对他的诱惑力大一些,他加快步伐进了早就定好的二楼包厢——这可是观看角度非常好的位子,然后叫来伙计一连点了忠信饭庄的新菜品“十里荷塘”并其他不下十个菜才心满意足放下菜单,虽然“十里荷塘”这道菜当日输给了汇贤堂,但是在福爷看来,论滋味还是它更胜一筹。一口吃掉一个“绿莲蓬”,再饮上一口碧螺春,美哉!   段方源踩着时间到了忠信饭庄,这一次是二掌柜出门去迎的人,二掌柜是个“实诚”的人,笑着直言大掌柜有贵客招待。忠信饭庄上次比赛被汇贤堂阴了没处说去,自然不会给死对头什么好脸色。   段方源虽然心下恼怒,但到底没发作,毕竟让人看了,有小题大做之嫌疑。当然他本来就是心眼极小的人,若是宽容大方,就不会因为一则小小的不如人传言就要跟有凤来居杠上。两人皆是笑里藏刀。   二掌柜将人送到休息的厢房便走了。等到无人了,他的两个徒弟当即愤愤不平:“这忠信饭庄是何态度!他们的大师傅不过是师父您的手下败将,此番举动怕是输不起哼!”   那日的庖厨比试是段方源心里的一根刺,忠信饭庄的主厨虽然是个半路出家的,但是手艺却是十分了得,自从换了这位主厨,愣是把汇贤堂的客人都抢走了大半。汇贤堂的掌柜为了拿下那甲一等的名次夺回客人,私底下还是借了他师父的名号从中做了些手脚,这些他都知道,但是默许了。但他本人非常自大,认为最后还是自己的八宝饭味道征服了评委。   不过听弟子提及还是当即呵斥:“好了!这还在外头呢,仔细着说话。”这两个徒弟厨艺天分不怎样,但胜在听话,对他崇拜至极,当初他便是看重了这两点才收的徒,但现在却是有些恼怒他们的看不懂脸色了。   “你们听好了,无论如何,今日咱汇贤堂一定要赢了那姓林的小子,你们也听亲王府的管家说了吧,唯有赢了这一场比试,汇贤堂便能承办宫里的成年宴!”   两个徒弟立即附和:“以师父的本事,赢那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子,只怕是手到擒来。”   段方源显然也是这么想的,“汇贤堂,一定会在我的手中,发扬光大,更上一层楼。到时候师父定会将他的独门刀工传授于我。”   “商会那边打过招呼了吗?”段方源又谨慎地问道。他的师父是商会的会董之一,即便是会长,也会卖他个面子。   徒弟之一有些迟疑:“师父,商会会长和其他会董虽然将考核的题目透给了我们,但是其他的便未再说了。我想着,对付一个小青年,确实没有这个打点的必要,便没再追问下去。”   虽然上头有人施压,让商会的人这次不能在评审中动什么大手脚,但早已养尊处优且非常排外的北平饮食商会虽然收起了手脚,但是动动口这种小动作还是可以做的,漏题就是他们给自己人开的后门。   会场的段方源不知怎的,忽然心生隐隐的不安,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但是他又觉得是自己最近太过劳累才导致的疑神疑鬼,很快的,他就说服自己,志得意满地上了台。   铜锣一敲,比试开始——    第113章 癸丑年小暑·比赛中   比试时间设在上午九时, 整场比试分三个回合,首先是刀工、后是揭秘设置了最大悬念的抽选题目环节, 最后是参考了洋人的饭后甜点。大概持续一个时辰, 结束的时候刚好是正午, 这时候那些看饿了的食客们恰好可以就近在忠信饭庄吃饭,个别幸运的还可以收到两位厨师今日比试的成品。   跟上次洋人举办的北平庖厨比试一样, 此次比试场外也有庄家设了注,毫无疑问, 目前独占鳌头的是北平第一饭庄汇贤堂,有凤来居的赔率最高, 是一比五。当然也有个别剑走偏锋看到了这样悬殊的赔率, 压了奉天的有凤来居, 打算庄家通吃。   还未开场前的会场内观众席闹哄哄的, 若是仔细听了,就能发现这大半人都是在讨论那有凤来居的林老板是何许人。   “据说林老板极为年轻, 也不知道手上有没有点真功夫。现在的年轻人啊, 办事不见有什么本领, 但就是嘴上功夫了得,实际上啊,一点都不牢靠。”说这话的人摇了摇头, 大有倚老卖老的架势。   旁边的青年人听了,笑着讥讽:“那不知道这位上了年纪的先生知不知道, 您口中这位年轻人, 他是美国麻省理工和康奈尔两个大学的博士, 回国后还改良成功了新式的粮种呢?哦,对了,厨艺不过是他的爱好,听闻他在音乐、戏剧上也颇有造诣,同梨园’岚后‘原小岚是密友。不知这位先生是拿了哪个大学的文凭?如今在哪高就?又有何成就?”   方才那出口的中年人此刻被他这一通话怼得老脸通红,尴尬都不足以道出他的丑态。偏生这位出口讽刺的年轻人便是再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去招惹顶撞,此刻连个屁也不敢放,收拾了东西便趁着青年人不注意的时候赶紧灰溜溜地走了。   旁边的人顿时哄堂大笑,纷纷对那出口的青年人道:“不愧是常大少!厉害!”还有人大着胆子好奇问道:“常大少方才说的一番话可是真的?这位林先生来头竟然这么大?”   有人道出了在场所有人都想知道的问题后,众人无论是坐得近些的还是远处的,一个个都竖起了耳朵,打算听那常大少是何说法。   被人围着的青年人自然就是常宴西。这两家饭店的比试在京城闹得还挺大的,向来是半个吃食玩乐专家的常大少自然也有所耳闻。于是今日的观众席众人便又见到了许久未单独出来吃喝玩乐——实则是被母亲逼着陪表妹的常大少。   常宴西翘着二郎腿,坐没坐相,一副浪荡子的模样,听到这一问,神情谐谑道:“本大少说的还能有假,更多的爷还没说出来呢。林先生厉害着呢,别有眼不识泰山,还自以为是地夸夸其谈。也不照照镜子,看自己有什么资格,嗤!”他这话可以说是大开地图炮,照他说的那位林先生的履历,在场的还真没哪个人能够够得上资格评论人家的。能够整天都想着玩乐的人,哪会去关注报纸上粮食品种的事情啊,可以说,这些人中就没几个是知道林葳蕤这些事的。   众人得到了确定的答案,面上惊叹,实则心下无不抓狂:好好的一个大才子,不好好地去干一番大事业,到这来参加厨艺比赛是作甚啊!!你们这些读书人不是说了君子远庖厨的吗?听闻他的厨艺还是皇帝都赞赏的程度……   人比人得气煞人。   无论众人在比试开始前,接受了怎样的一番暴风洗礼,此刻走上台的林葳蕤是不知道的。比试的主持是汇贤堂的大掌柜,前面一开始汇贤堂的段方源已经率先上台了。他穿着一身中式立领白色长袍子,领子上还有金线绣的汇贤堂三个字,四十出头,身材微微有些发福。或许是易动怒的缘故,眉间的纹路十分明显,不笑的时候,瞧着有些阴郁。   他先是发表了一番欢迎有凤来居入驻北平城的言论,又仗着自己年龄比林葳蕤大了近两轮,隐隐有指点后辈的姿态。   对面的小宝瞧他那笑面藏刀的假惺惺样,小声嘟囔了一声:“道貌岸然。”   赛台上的林葳蕤长身玉立,五官精致,若不是面容太过年轻,在身高和气势上就很有冠军相。他倒是毫无波动,懒懒站着的大少爷只是在段方源看来的时候,回敬了一个看你表演的漫不经心的眼神。这眼神实在有些轻蔑,让对面站着的段方源都没了方才脸上挂着的假笑。   林葳蕤:这才对嘛,不会笑就别笑,笑得那么难看,伤眼睛。   忠信饭庄的大掌柜在东家的特意吩咐下,也算是了解了这位爷的脾性,废话不多说,就宣布了比试开始。   “第一项——比刀。”这是所有人都事先知道的环节,“一个特殊要求是:主要食材限定只能是豆腐。时间限定两刻钟。”他拿起面前摆着的小棒,轻轻地敲了敲钟以示开始,旁边便有人将沙漏倒着放过来。   除了豆腐,段方源毫不犹豫地选定了其他食材,一锅上好高汤,一份枸杞等,显然是胸有成竹有备而来。   小宝看了对面,低声对大少道:“看来对面想做菊花豆腐羹。大少我们要做什么?”小宝左想右想,觉得大概还有一道难度还配得上自家少爷的文思豆腐可做。谁知林葳蕤却是看了看对面,嘴角微微一扬,“不急,我们也做菊花豆腐。”   “这样会不会太过冒险?”菊花豆腐是一道专门考校厨子刀工功底的菜肴,没个五六年的专门练习是切不出细如发丝的菊花豆腐的。段方源若是没有这点功底,那也做不到在汇贤堂这样的顶级饭庄做主厨。小宝担心他们选了一样的菜式,作为后来者会减分。   段方源也是这么想的,林葳蕤年纪轻轻,又是读书人,左右刀工是断然不会超过他的,他索性将难度拔到最高,打算一举拿下第一回合。   林葳蕤却是一点不急,他叫来了看台下的一个伙计,吩咐了几句,才慢悠悠道:“就做这个。你把高汤盛一碗我尝尝看。”小宝见大少半点不着急,也安下心来,赶紧照做。反正大少总有办法。   林葳蕤用筷子沾了一点汤放进嘴里吮了一下,皱眉:“这汤过浓了,不适合用来做菊花豆腐。”菊花豆腐是一道清汤菜,汤底除了要清澈外,味道也不能太过浓郁。这汤虽然看着挺清的,但是一尝就有问题了。   “可是时间只有两刻钟,我们自己重新熬来不及吧?”   林葳蕤斜撇他一眼,“谁说要重新做了?我调调看,将就着用吧。”   台下的观众早已议论纷纷,“这林老板怎么还不开始呢?瞧他们拿的东西,像是要做同样的菜色啊。”   “咦?他捣鼓汤做什么?这汤不是饭庄提供好的吗?”林葳蕤往早就熬好的高汤里扔了一些东西,又开了火重新煮。   “诶,这会子煮汤,时间会不会来不及?”   “不会是想不到要做什么吧。毕竟汇贤堂一开始就拿出了看家本领,要超越他这道菊花豆腐,确实有点难。有凤来居在菜式上首先就失去了优势。”   就连评审团也觉不出他这是在搞哪一出。   不过若是这有凤来居这边怯了场那便更好了,一群人彼此交换了一个老谋深算的眼神。   “这下好了,可不是吾等偏袒,若有凤来居技不如人而输了,那位爷也不能责怪吾等。”   评委有八人,所以起码要做八碗菊花豆腐羹。眼见对面已经切好了四块豆腐,雪白的豆腐在清水里绽放成千丝万瓣的菊花盛开状,二楼开着窗户和观众席坐得较高的观众纷纷发出惊叹的声音。   对这样的技艺,绝大多数人都是第一次见,从前他们可是只管吃,哪会去后厨看看这菜是怎么做出来的。观众们的惊呼赞叹显得汇贤堂对面还没开始的有凤来居便有些不敌了。   这时,林葳蕤要的东西终于来了,那是一条平白无奇的白色绸带,众人一时不明所以,就见他拿过绸带完完全全遮住了自己的眼睛……   “他这是……要盲切?”评委席出现了一声惊呼。看客们也瞬间明白过来林葳蕤这是要干什么。   “他不可能做到!吾从前虽在书上看过这等神技,但见所未见。更何况是以他这样的二十年华,是断断不可能有这样身后的刀功的。”   常宴西却是对他们的不可置信一概不管,反而拍案叫绝:“哈哈哈哈哈哈哈!林表哥真是太绝了!这简直就是艺高人胆大,不给人留活路啊!这要是成了,不要评委给分,便毫无疑问地赢了,对台上的汇贤堂也必须心服口服。一样会切菊花豆腐,可一个睁着眼切,一个盲切,可不就是庖丁解牛,更胜一筹?”   后世的诸家评论林先生时,有时候会引申这样一则趣闻,他们认为从这里就看出窥出这位占据了民国史研究课题半壁江山的人物独特的犟脾性。   其实能够承办宫里头那位的成人宴对一个厨师甚至是他经营的产业来说虽然意义重大——毕竟打上了皇家标签,任何一位有能力有追求的厨师都不会拒绝,对于曾经承办过国宴的林葳蕤同样如此,这是比起承办国宴更加有挑战的事情,所以仪君第一次提出的时候,林葳蕤可以说是非常感兴趣的。但是这并不代表林葳蕤一定要得到这次承办权。   但是说好了给有凤来居,却又半途出了一个亲王横插一脚,要把这次的承办权给汇贤堂,原因竟然是有凤来居没有能力。这下好了,若说之前大少还对这事是可有可无的态度,这下子就是势在必得了。林葳蕤不仅要赢了今天的比赛,还要釜底抽薪,赢得漂亮,狠狠地打那位亲王的脸面。是的,他针对的不是这段方源,而是那位醇亲王。   切菊花豆腐,秘诀就是要心无旁骛,刀随眼动,心随刀移。对面的段方源原本正在切第五块豆腐,被林葳蕤这一惊人的举动惊到,心不静,刀不稳,生生坏了一块快切好的豆腐。他干脆放下刀,看向对面,他倒是想看看,这个年轻人到底有没有这个本事。   此刻已经过了十分钟。众目睽睽之下,林葳蕤蒙着眼,甚至没有借助传统的外器筷子,待将豆腐修匀成四四方方状后,只见第一刀后,那双白得晃花人眼的手便快到成了虚幻的残影。   文思豆腐有两个难点,一个在上方,每一刀的间距都极短,但要切到分毫不差,将轻轻一掐就会碎的豆腐切成头发丝;另一个难点则在底下层,底部需留一小段作为“花托”,没了筷子的辅助,要保证每一刀切下去的深度一模一样,就连在有眼睛看着切的时候都不能保证做到,更何况盲切。   同方才汇贤堂切豆腐时热闹的场面截然相反,这一次,无论是看好的亦或是不看好的人,都闭上了嘴,睁大了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双快到成残影的手看。   横切之后是竖切,照旧盲切。   所有现场便出现了这样一个有趣的场景:所有人都屏息以待,连呼吸声都下意识地放轻,大多数人随着林葳蕤速度的加快——一朵朵千丝万缕的“菊花”在清汤中绽放时,都不自觉地张大了嘴巴,全场都在演绎目瞪口呆一词。   当他放下手中的刀的时候,沙漏刚好显示过了一刻钟。   全场鸦雀无声,那是一种难以描述的震撼,仿佛见到神迹。   二楼的天字第一号包厢,微服出巡的少年也睁大了眼睛看着楼下赛台上的青年,半饷才回过神来。   “孤的眼光果然是最好的。”   旁边的老管事也点头附和主子,“这下亲王应该不能阻拦您了。”    第114章 癸丑年小暑·宴会菜   切好的豆腐以一种绝对轻小的力度放入上好的高汤中, 以一种技巧的力度用筷子挑开形成一朵绽放的金秋佳菊,花中心点上一粒朱红的枸杞, 熬得澄澈的鸡汤犹如夕阳西下一汪通透黄澄的湖水,为白色无味的豆腐染上了色彩和浓香,远远望去, 竟好似在发光!令人食指大动。这便是最甲等的金菊豆腐。   尽管还有最后一项评委品尝打分的流程未进行,但是在场是个明眼人都知道,这第一回合的比试, 赢的人必定是有凤来居这位年轻的先生。   汇贤堂竟然一开场就输了……   段方源此时已经没了最开始挂在嘴上的假笑,他的脸色阴沉得可以滴出水来, 但是碍于面子, 还得做出大度的姿态, 实在是为难了向来自负的他。评审们也被惊到,面面相觑。待分别品尝了两人的作品时,便更加哑口无言。   不知这林葳蕤在汤底又放了些什么, 有凤来居的竟然意外地汤清味鲜浓, 细如发丝的“菊花”豆腐在汤底的浸润下, 入味极深,豆腐是真正意义上的入口即化, 无需任何多余的咀嚼!无论是台上的厨师还是台下的, 都无不在心底惊异:这是哪一家哪一派的厨门刀法?竟未曾见过,实在是颠覆人想象的鬼斧神工的极致刀功。   段方源想起自家师父那曾被圣上封为厨门第一刀的刀法, 有一瞬间怀疑那曾经自己肖想已久的刀法是否有眼前的年轻人厉害?   这是一道无论是在刀功还是味道上都堪称完美的菊花豆腐。而在这样一道珍馐的衬托下, 他的对手的作品便显得有很些黯淡, 毫无惊喜感的切法,规规矩矩的汤底。   这一局,输得太明显。   众目睽睽下,高台上的八位评委只得捏着鼻子,宣布了获胜的是有凤来居。   “好!”台下常宴西捧场叫好,底下一时掌声雷动。   “那飘在汤底里的菊花当真是惟妙惟肖,不愧是葳蕤的手笔。”观众席上,于左棠抚了抚爱须,笑道。虽然自从叶大帅到了北平后,他便久未造访林葳蕤的住处,但是今日的这一场比试他还是要来为好友站站台的。一旁的原小岚也点点头,没看周围的人现在才回过神来,在常大少的带领下,那叫好声和鼓掌声只怕下一秒就要将屋顶掀开了去。   林葳蕤没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毕竟他的刀功本就有天赋,加上前世十几年的磨练,自然属上上层。因而十分淡然。反观他的对手,年轻些的不太经事的徒弟们已经有些慌了。   段方源的大徒弟担忧道:“师父,这……有凤来居已经拿下第一局了,我们怎么办啊!会不会……”   段方源正烦着呢,这会子听到这么丧气的话,立即压低声音怒斥他:“废物!慌什么,这第一场比试只是他侥幸罢了。第二回我们早已准备好,必定能拿下,动作快一点,把那泡发过的海参拿给我!”第二回合的题目可是难得很,他就不信林葳蕤二十岁出头的年纪,能够在刀功上有所成就外,还能在其他方面也遍地开花。   那这人不是凡人,就是神仙了。但人就是人,哪来的神仙呢?   果不其然,题目出来的时候,很多人都很惊讶。   题目说来简单,只有白底黑字一个字——宴。   宴?何为宴,宴即宴会菜。华国人的宴会名头很多,大型的古有乡饮酒礼、百官宴、千叟宴、定鼎宴等,小的诸如家宴、便宴、喜宴、丧宴、婚宴,特殊的还有接风宴、饯别宴等。可以说是无可不成宴,宴不可无美食。   所以这题目实在太广,可做的菜式实在是太多了,倒是平白让人没了头绪。   于左棠一时也想不到林葳蕤可以做的菜色有哪些,可以说,有份来居的大部分菜品都不是家常菜,但是哪样更加符合宴这个主题,那选择就多了去。   “小岚,你说这葳蕤会做些什么菜?这主题实在没头绪,”于左棠问起跟林葳蕤亲近些的原小岚。   “不急,我觉得葳蕤早已胸中有竹。”原小岚倒是老神在在。   确实,赛台上的林葳蕤略一思索就决定好了,抽出衬衫前别着的钢笔,随手拿了张纸,唰唰唰地写下菜单,就开始给小宝和其他的两名奉天来的帮厨弟子分派任务。他甚至比已经知道了题目的段方源都要来的动作迅速,毕竟只有一个时辰的时间,要准备一桌八人宴席,时间还是挺吃紧的。但段方源心虚,还要假做沉思犹豫状。   林葳蕤首先动手做的是对冷热要求不太高的冷盘,菜品的完成时间有早有晚,在这样的情况下,要保证到达宴会客人桌上的美食是最佳入口火候,就要精心考虑到每一道菜品的完成时间,这是林葳蕤在前世近十年主厨生涯中养成的习惯。   他接过已经入沸水焯烫完的西蓝花——墨绿色的色调在夏季十分清爽,和嫩黄色的土豆块、鲜红的番茄块和浅紫色的洋葱片在油锅中翻炒,明丽的颜色碰撞,分外惹眼。高汤和沸火的加入更添加了几分咸香的热闹。   另起一个锅倒入面粉和黄油炒制而成金黄色,再将乳白色的鲜奶油加入炒成奶油糊糊。奶油糊糊和收汁好的蔬果们不期而遇,末了加入青豌豆进行最后的点缀,便成了清爽可口,中西合璧的奶油克斯。奶香和蔬果的清香在加热中混合,形成一股奇特的食物香气,让人不知不觉中胃口大开。   在做奶油克斯的时候,小宝已经将鳜鱼开膛破肚收拾好了腌制,他没见过大少做这道菜,因为瞧着更像是洋人的蔬菜沙拉——事实上,拟定菜单上的菜品除了一个什锦炒饭他之前听过,其他的都毫无头绪。   其实这道菜的最佳食用时候不是在出锅时,冷却一会后口感更佳。但小宝闻着味道还是馋得很,转头见大少爷不注意就偷吃了一块,囫囵吞枣,但是还是掩盖不会它的味美。小宝觉得完全被嘴里的美食征服了,尽管这只是一道素菜!尽管他早已见过大少太多次发明新菜式的时候于是他信心更足了。   鳜鱼腌制的过程中,林葳蕤着手一道特殊的甜品,他还是穿着那件白衬衫,没有专门的厨师服,只在身前围了一条同样白色的围裙。挽着袖子,那双充满写意风流的手将黄豆粉加水成糊状和高汤、鲜奶油等同煮,不断地顺时针搅拌待到汁水都收干净了,凝成果冻状的膏体。在碗表面喂鸽子一样撒上炸成焦黄色的馒头丁——没有面包,林葳蕤于是用了馒头,又是一道富有华国特色却用了西人食材、做法的甜点——奶油豆蓉汤。   就在林葳蕤这边紧锣密鼓地准备时,他们的对手也是信誓旦旦攻克。段方源之前得到题目的时候,便已经想过了很多菜色符合“宴”这个主题。最后还是拍版决定做家宴。不过他们的家宴可不是寻常百姓人团聚时候的宴会,而是帝王的家宴。   段方源师承老御厨,对宫里那一套颇为了解。冷菜就上豌豆黄,汇贤堂的豌豆黄糕也算是北平一绝,热菜则是山珍海味尽显皇家气派——扒燕脯、沙锅鱼翅、蚂螂海参和红烧鹿筋,还有当时时蔬做成的什锦冰碗这一汇贤堂的招牌赛。这便是他们今日的“皇家宴会。”   浓郁的香气充斥在周围,观众席的人已经隐隐有骚动了。   “有凤来居这边好像是要了一件东西。搬上来了。”   “是一块干净的铁板。”   “他们是要做什么?”很快,他们就知道林葳蕤这是要干什么了。    第115章 癸丑年小暑·回奉天 第一百一十五章   赛台上, 滚烫的火舌炙烤着乌黑铁板上的鳜鱼——因为没有锡纸,鱼身是用饼店的油纸包成的,也不知林葳蕤怎么做的, 硬是让那脆弱的油纸在铁板上毫发无损。   前头腌好的鳜鱼这时候便在油炸煎煮中登场了,入锅烧好, 再用油纸严密地包起来,放到那烧得高热的铁板上。鳜鱼号称“水中龙肉”, 乃华国的名鱼, 让人好生诧异的是, 林葳蕤却用上了极富西式特点的“铁板烧”烹饪方法。   这是他前世曾经打过交道的一位同行的秘法,可以说,今日的菜色灵感都得益于这位同行。二十一世纪, 华国成为世界强国大国,在美食上自然也讲究沟通海外, 与时俱进, 这位同行正是凭借着中西结合的美食而声名大噪, 若不是林葳蕤这位擅长华国古典菜肴的东方神厨异军突起, 他能算的上是华国在国际厨艺界的第一人了。   经过两道工序烹煮的鳜鱼, 渐渐在铁板上发出令人垂涎的浓郁香味, 鱼肉被高温逼出了鲜嫩的汁水, 混着油滴不慎滴下铁板,顿时金黄色的火焰腾起!   鱼鲜的纯美和铁板特有的微微烤焦味让原本一道简简单单的红烧鳜鱼摇身一变美味珍馐, 身价百倍。四下里仿佛能听见吞口水的声音。   方才的刀工比试或是蔬菜菜品, 都不是什么味道浓郁的菜色, 但林葳蕤这一道铁板扒鳜鱼一出,偌大的赛场内愣是被这股香味充斥了。于是人们便幽怨地地发现,明明还没到饭点,明明早膳用过不久,但这肚子又唱起了空城计,且一城还比一城高。可谓是**。   对面也不甘落后地做起了大菜,海参、鲍鱼、大虾一起上阵,顿时香气愈发浓了。有些看客看饿了,一个个都叫来伙计添些小点心垫垫肚子,他们也是被撩起了极大的兴趣,打算饿着肚子也要死守看这一出宴菜出炉了,就算最后都是看得到吃不到,但是图个“饱”眼福。   七月,眼看着快迎来蟹肥菊黄的时节,这个时候的螃蟹个头也不小了。前面那么多都是中西结合的菜色,但在华国的宴会上,又如何能没有一道只属于华国的珍馐来镇场子呢?   从海里捞上来的一尺来长的大闸蟹膏满肉肥,直接清蒸后去壳挖肉,橘黄色的大块蟹黄让人看着食指大动!不过不急,大闸蟹清蒸固然鲜美,但未免过于单调。   林葳蕤手上一把尖细的小刀耍得晃花人眼,那双节骨分明的细长手指轻轻划了几刀,便将巴掌大的黄橙去顶,完完整整地剜去里头的果肉,只留下少许的果液,以挖下来的蟹膏肉填之,方才的橙顶盖上覆之,放进小盅锅里,入美酒、醋等一应调料蒸熟。   此菜曾在传世馔饮佳作《山家清供》中记载过,但极少有人能做。一来,由于记载不全,其中种种调料无从知,何谈复原?二来,藏书人家都是贵族老爷们,有几个会拿出这些古籍给家中的厨子看呢?   此刻,沙漏中的沙粒所剩无几,时间已悄然过了一个半时辰,三菜已成,甜品也已出炉,还欠一道主食。台下众人前头看了各种稀奇古怪未曾出现过的菜肴,过足了瘾,这会子都盯着林葳蕤看,看他能又出什么新花样。可惜,或许是“江郎才尽”,他只是做了一道最寻常不过的什锦炒饭,虽说什锦炒饭也好吃,但是未免过于家常。对面的汇贤堂便做了沙锅鱼翅。   然而众人不以为然,很快,现实就将他们狠狠打脸。   林葳蕤也没有专门弄些高档食材,仿佛是累了,只见他漫不尽心地随意挑了一些饭菜做菜剩下的食材,舀了几勺剩饭就开始炒饭,一手颠勺被他使得看来轻松写意,三两下就关了火。   众人:这……这就完了?   但随之而来的香气却告诉他们,看似简简单单的炒饭,其实才最是不显山露水。小宝等大少盛了盘,锅里还有的剩,闻着充斥于空气的异香,吸溜了口水,讨好的问:“大少,这剩下的炒饭没用了吧?”   林葳蕤做完了,正在抹胰子洗手,闻言就道:“没用了,饿了就吃了吧,今天早饭是没吃还是?刚才也偷食了别以为我没看到。”   小宝嘿嘿地笑了,就怕大少变卦,赶紧把锅里的炒饭盛出来,自己挖了一大碗,剩下的分了点给师弟们。也实在是嚣张,这评委还没开吃,他们就吃上了。对面的汇贤堂等师徒,见状都冷笑了一声。   还有徒弟嘀咕:“一群饿死鬼投胎的。不就是一碗炒饭,至于嘛?”   等待会儿,他就知道到底至于不至于了。   散发着香气的美食被一道道端上评审席,按照规矩,他们要解说自己做的这一席菜为何是符合主题“宴”的。   段方源信誓旦旦,他首先站了出来:“汇贤堂向来是以仿膳赢得各位食客良好口碑的,今日为大家呈现的也是一席仿膳菜肴,大家都知道我的师父段老先生曾经出身御膳房,这便是他指导下的皇家宴菜,由山珍海味天下难寻的食材经过精心烹调而成,是最高等级的宴会菜……”他这么一说,大家虽然都没见识过皇家宴席,但还是不明觉厉,连带着评价也高了起来。   “原来这就是皇家御宴啊,段大厨果然名不虚传,有生之年若是能吃上一席,等日后到了底下,还能跟祖宗们炫耀呢自己跟皇帝吃的还是一样的呢哈哈哈哈。”   段方源这可是知道题目之后,精心准备许久的,还找了他师父老人家出山指导,因此这会可谓是志得意满。   轮到林葳蕤这边,他看了看对面的段方源,轻轻的笑了,可以说是非常挑衅了,“今日之宴,我做的国宴。何为国宴?自然彰显国威的同时,沟通海外,宾客皆欢。”   众人这才回味过来,为何他今日做的菜肴,除了蟹酿橙和什锦炒饭这两道地地道道的华国菜外,其他的都是中西结合的菜色。妙啊,实在是妙!自从六十多年前被鹰国的军舰叩开国门后,如今华国不再闭关锁国,也认清了自己天朝上国的美梦,自然这国宴不能再以我为主了,而是应该与时俱进,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迎接八方来朝。这林葳蕤所说的国宴的档次自然比这纯粹的皇家宴席要高出一头,选题上,有凤来居胜。   按照顺序,评委们首先下箸的是冷盘,汇贤堂的豌豆黄不愧是招牌,今天也没失了水准,清甜绵软,入口即化,评委都暗自点头。再一尝有凤来居的奶油克斯,作为开胃菜,清爽可口,每一味蔬果都入了味,十分开胃。尽管评委们心有偏袒,也不能否认它的美味。   不过更让人食指大动的是底下的这道菜。有个别不坚定的,还没等人点评几句呢,就把筷子伸向了铁板扒鳜鱼。无他,太香了!   扒开包着的油纸,鱼肉的色泽呈现出灿烂的金红色,因为油纸的保护,水分幸运地被最大限度地保留,夹一块肉入口,味美鲜嫩到让人疑心会弹了牙,用铁板烧的方法来做鱼,是此前从未有过的,众人都被这股特殊的风味给吸引住了,就连对面的蚂螂海参都没能品出什么味来。   蟹酿橙放在锅里,乍一看完全就是一尊艺术品,令人联想到金秋时节,新酒菊花的画面,是实实在在的高雅。挖一勺,蟹肉的鲜和橙肉的清甜交融,橙肉去了蟹的寒气,美蟹融合了橙肉的过甜,既香而鲜。吃着这样一道古时珍馐,仿佛自己此刻也成了旧时金秋时节,赏菊烹蟹吟诗的文人雅士。   这蟹酿橙林葳蕤只做了三个,所以每位评委分到的最多两大勺子,所有人都还吃着味呢就发现没了,但是为了面上功夫还是要装作毫不在意地放下碗筷。天知道,这橙子里头还有未舔干净的汁水呢!真是浪费!   饮食商会的人这会也算是回过神来了,之前他们因为偏见和上头的警告,就先入为主地对人产生恶感,其实没有道理,毕竟人家确实有真材实料。不过他们也真正开始警觉,似这等手艺,若是有一天让有凤来居入驻了北京城,势必会打破现有的餐馆格局,他们这些人或多或少背后自己支持的产业,自然是不乐意见到这样的局面的。   于是他们默默放下了手中的筷子,轮到主食部分了,因着是普通的炒饭,所以他们也没多看重,很多人都是只添了一勺打算意思意思尝尝。打算留着肚子品尝汇贤堂的砂锅鱼翅。   然而等到这一勺炒饭入口,却是个个愣住。   这是炒饭?最简单的炒饭,若是这个味道是他们认知中的炒饭,那只能说,过往几十年,他们吃的炒饭都是糟糠!   每一粒米饭都完全独立,也就是所谓的颗粒分明,毫无黏腻感,米粒的每一面仿佛都和其他的炒料完美接触,留下了余香,分明是最寻常的做法,却让人一吃再吃,停不下来。等到方才还不以为意的人想要再去盛一些时,却发现炒饭已经被人瓜分了……   观众席上的看客紧张地等待着结果,然而赛台上吃到这里的评委其实已经魂不守舍了。他们其实心里已经有了结果,但是这又跟他们原先设想的不太一样……   他们嘀嘀咕咕地在座位上商量着,看得出有些小争吵。   “吾等不是说好了要让汇贤堂占得头筹吗?怎么还有这么多人赞成有凤来居更胜一筹?”就在方才,他们已经内部表决,不过竟然打成了四比四平手的局面。   “难道你们能昧着良心说,这汇贤堂的段方源的手艺确实超过了有凤来居?刚才是谁跟在我抢炒饭吃?”商会里纵然有自大排外的,但也有看不惯他们这种作风的,这一位发言的便是。   “这老段今日也是拿出了看家本领啊,虽然并没有太大出彩,但还是不堕他师父老人家的风采的。”他特地搬出了段方源师父,旨在提醒在座诸位段方源是自家人。   “那人家有凤来居手艺非凡,还创新菜色,你怎么不说?今日他做的几道菜有几道是你从前见过吃过的?”又有一人出声反驳。商会毕竟是多方势力齐聚的地方,汇贤堂的生意日益做大,夺了其他人的利益,自然有人心生不满。此刻也不介意说真话,顺便打击一番汇贤堂。   争吵不休,最后那最先出声的中年人咬牙切齿道:“第一回合已经输了,若是这第二回合不扳回一城,岂不是直接宣告我们北平城的饭店彻彻底底地输给了一个外来的饭店?还输给了一个毛头小子?”   众人面面相觑,就在几位投了有凤来居的评委都有些妥协、动摇的时候,这时,那第一个站出来为有凤来居说话的中年人突然道:“我听闻,今日第二回合的比试题目有人事先告诉了小段?”这是商会里头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众人不明白他此刻说出来做什么?   只听中年人讥讽一笑,继续道:“上头有人特地交代过,这次一定要公正公平比试,你们说,这事要是让那些爷知道了,他们会怎么想?”   会怎么想?自古民不与官斗。他们先前没仔细想过,这会子想起来,自然是意识到先前不以为然的小动作其实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事知道的人不多,但也绝对不少,若是商会当中有人泄露出去了,恰巧有凤来居这次又输了,那上头会不会觉得是他们搞的鬼呢?   “我看,不如就顺势而为,公正打分,日后,我们可还得依仗着这位林先生呢。”   “这话怎么说?”   “这林先生,是奉天叶大帅身边的人。”   众人惊骇,这叶大帅在他们看来,可是那凶神恶煞,权势滔天的大人物啊!做商人,最怕跟这样的人物扯上官司了,因为人家一个不满,就能让你奋斗了大半生的家产毁于一旦。   商会众人:惹不起惹不起!   于是,等到观众席的看客们开始不耐烦时,评委们终于姗姗来迟地公布了结果,段方源满怀自信,林葳蕤却有些不耐烦了,不过一张舌头一张嘴而已,这些人却叽叽歪歪商量了大半天。他还想着尽快比试完回去换身衣裳呢,身上沾了油烟味实在是让人高兴不起来,林大少心情很不美丽,即使是听到了自己获胜也没有露出半分笑脸,他淡淡朝面色发白的段方源说了一句“承让了”,转身就走。   三局两胜,这第二回合都拿下了,自然是不用比了。但是这正常情况下嘛,为了表示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赢了的人也会继续比试,而且稍微放水,让对方赢得一局,这样大家面上都好看。   但是林葳蕤哪会是寻常人,他赢了就走,挥一挥衣袖,带走评委们和看客不可置信的眼光。   大家回过神来,都去看段方源,段方源呢?段方源已经气到失去理智了。   他对评委道:“我不信!我要尝一尝他做的菜!我不信我段神手会输给一个毛头小子!你们是不是收受了贿赂!”难怪比试前个个顾左右而言他,连礼物都不敢收!他认定了林葳蕤和商会的人有不正当的勾当,怎样都不相信自己在厨艺上输给了他。   这下子商会评委也冷下脸来,他们会怕上头施压的人和叶大帅,但是却不怕小小的一个段方源,若不是他的师父段老先生是会董之一,就凭他今日这一番嚷嚷污蔑,京城将再无段方源的落脚之地!   “段主厨还请慎言,我们商会必定是公正比试,公正评分,又何来暗箱操作一说呢?你若是不服,可尝一尝林先生的手艺。”一位评审好声好气的同他讲道理,更多的人却是怒斥一声荒唐而后拂袖而去。   段方源却是无暇顾及,他冲上去舀了一勺炒饭,即便是冷了的炒饭,也让段方源哑口无言,更不用说其他。   座下纷纷攘攘,让他那颗盛怒的心猛地冷静下来,想到方才之举,冷汗便下了下来,他赶紧收了那副输不起的难看相,维持着最后一点风度下了台。   但是,他知道,因为他的一念之差,汇贤堂彻底成了有凤来居的垫脚石。二楼天字一号间包厢的主人也心满意足地回宫去了,他要去告诉亲王这一好消息。   ————————————————   小轿车的声音由远及近,林葳蕤下车进府门就直奔浴室而去。等到他一身湿漉漉出了浴室,就见到房间里早已等着一个人。   叶鸿鹄上前抱住他,像条大狼狗一样,直往他锁骨亲,还不轻不重地咬了一口。被林葳蕤嫌弃地推开,“叶鸿鹄你是属狗的吗?”   男人笑道:“我属林的。”   林葳蕤便也笑了,他笑起来的时候,右侧脸颊有一个若隐若现的酒窝,叶鸿鹄看得眼都直了,不自觉倾身上去……   “嘶……”林葳蕤捂着被舔过的脸颊无语地望向他。   软软的凹陷的酒窝,被人舔到的时候还会猛地一缩,愈发像一个小坑,装着醉人的蜜。叶流氓回味无穷地想到。   在他洗澡的时候,出门回来的叶鸿鹄已经听小宝绘声绘色地讲了一遍今日的比试,对于赢了这个结果,完全无脑媳妇吹的叶鸿鹄一点也不例外,若是输了,他才要叫人去查查,到底是谁搞了鬼呢!不得不说,北平商会的人逃过一劫。   两人说了一阵亲密话,叶鸿鹄便道:“这边的事情处理完了,我要回奉天了,你同我一起回去吧。”   林葳蕤想了想,北大那边如今正值暑期,九月份开学,他只要八月中旬到这边开会即可。分店的事情,饭店还在装修,有设计图纸,小宝盯着就可以,便也点了点头。   得知两位主子终于要回去的吴冕终于松了口气,赶紧派人准备。奉天才是他们的大本营,北平势力混杂,他们虽然这次带的人手多,但是难保有些人昏了头就打起擒贼先擒王的主意,在外面的时间久了,大帅和夫人的安危就越难保证了。   他不知道的是,自己的担心会在不久的将来,一语成谶。    第116章 癸丑年大暑·双桥事   汇贤堂和有凤来居的比试结果正闹得人人皆知时,故事的主人公之一却是搅乱了一汪春水后, 就要离开这座千年古都了。   七月的夜晚, 月明星稀, 白日的暑气散去, 倒是个适合出行的时辰。火车站此时人流不算多,过往的百姓们见了全副武装的大兵, 都远远绕开了去, 等走远了再暗自跟旁边的人八卦这是哪家督军出行。   来的时候, 是于左棠送的人, 走的时候,于左棠自然也是要来送行的。他没瞧见原小岚, 便好奇问道:“原小友呢?”   “他有点私事,要留在这一段时日,这次就不跟我们走了。”真实原因是奉天此刻有两个现在他不想见的人,一个是此生不愿再见,另外一个则是不敢见。   于左棠点头,“那我会多加照看原小友的。时候不早了, 一路顺风。”   专列火车的笛声响起, 夜风凉起,一身军服的男人将身上的军外套披在白衣男子身上, 揽着他上了车厢,那些在周围警戒的大兵也排队, 井然有序地上了火车。   于左棠看着火车远远而去, 忽然心生一股惆怅, 但是更多的是全新的希望,就在不久前,他们又同奉天签订了一项协议,拟在未来两年之内,在整个华北地区都种上新的高产粮种。届时,百姓的粮食收成将会至少增加一倍,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国库也将有进。   另外,党国内部也逐渐达成一致,孙先生和宋先生二人在叶大帅的牵桥搭线下,决定齐心戮力,加上国会的良好运转,定能让这个国家越来越好。   此时的他,并未想到,不到半日,他便听到了二人遇难的噩耗。   民国二年,注定是暗杀丛生的一年,前有宋元驹被暗杀一案,后有叶鸿鹄一案,都是干系国运的大事件,也是注定后世铭记的一年,这一年的阳历七月二十二日凌晨五点半,叶鸿鹄乘坐的一趟北平开往奉天的专列忽然遭遇爆炸埋伏,东北首领生死未卜,举国哗然,海内震动。   “你说什么?”于左棠彼时正到访原小岚的住处,听到下属来报时,还有些回不了神。“你是说,叶大帅乘坐的专列遭遇了埋伏?”   原小岚手上的书掉在了地上,他有些反应不过来:“谁的?”   那通报的下属也是满心震惊,还夹杂着一丝兔死狗烹的悲怆,他又一次重复大喊道:“长官!是奉天叶大帅他们的专列!”   是日,于左棠赶往总理府寻找宋元驹商议,原小岚匆匆乘坐最早的一班火车赶往奉天。这一天,同样有无数刺探消息的奸细赶赴奉天,彼时,东北全线戒严,奉系大将们在短暂地在大帅府回合后,便各自赶往负责的边境坐镇。   山雨欲来,大国动荡。   ————————————————————   林葳蕤只觉得浑身无力,闭着眼睛,仿佛泡在了温热的泉水里,整个人都有些懒洋洋的,提不起劲来,但是周围很安全,很安静,隐隐有水声传来,也是令人舒心的气息。他想着定是叶鸿鹄那厮又折腾他了,每次折腾完了他都是这样半梦半醒的疲惫状态。叶鸿鹄在身边这个认知,让他又放下警戒心来,更加沉沉睡去。   然而外界,却是一片令人窒息的压抑。   一身军服的男人胡子渣拉,肩上还绑着绷带,眼底的血丝骇人,仿佛封闭着一片血海,周围的气息弑杀暴虐,无人敢近身。他此刻阴沉着脸,面无表情问道:“他何时醒来?”   通身的煞气骇得刚刚诊断过的大夫腿一软,扑通一声跪了下来,颤颤巍巍道:“大、大帅,小的无能,夫人这病,小的诊断不出来啊!”明明严重的外伤已经全部好了,但是就是醒不过来。日复一日,这已经是大帅府请的不知第几个医生了。西医不行就中医上,但这些平日里悬壶济世的医师却没有一个能够让他的葳蕤醒来,没有一个。既然这么没用,那从今往后也便用不着了。   男人狠狠地踢了他一脚,“滚。”   “大帅大帅饶命啊……”   吴冕示意手下,赶紧将这个没用的人拖出去,别在大帅跟前碍眼。这会子没了夫人,根本没人拉的住发狂的大帅。   等到屋里没了人,吴冕才小心翼翼地开了口,“大帅,我听闻农庄那边住着一位和夫人相识的道一天师,此人精通医道,从前还治好了留家那家小姐打从娘胎里出来的痼疾。或许我们可以请他来为夫人看看?”   他这话说的小心,生怕刺激到大帅暴虐敏感的神经,但原本眼光只停留在床榻上的叶鸿鹄闻言,却是猛地朝他看来,“快去请!开着车去。”   他怎么忘了这位,当日葳蕤便同他说过这位道士有些过人之处,还让他打理药园。方才还死气沉沉的男人,这会子仿佛溺水的人抓到了最后一缕浮萍,回光返照般恢复了生机。   但是吴冕却没有太大欣喜,期望有多高,失望的时候就坠落得越惨。最近有太多这样的时候了,他只希望这一次,大帅能够不再失望。要不然,他也不能确定,这个失去了禁锢它的牢笼的猛兽会不会发疯。到时,无论是对他,还是整个华国,都绝不是一件好事。   吴冕走后,叶鸿鹄一甩手让所有人都下去,阿福红着眼睛也退下了。   大少爷成了这样,他对于大帅却也兴起不了太多怨言,毕竟是大少心甘情愿护住了这个男人,在爆炸来临的时候。这是大少用生命换来的人,再多的怨言,都是对大少的亵渎。   叶鸿鹄凝视着床上沉睡的人,许久许久,才起身轻轻解开他的扣子亲自为他擦洗身子,他的力道轻柔地几乎让人以为他此刻捧着的是多么易碎的珍宝。这也确实是他的珍宝,经历两世,失而复得的珍宝,然而他又一次失去了他。等到擦到血肉迷糊的背部时,这个钢铁般连坦克都无法击垮的男人,再一次红了眼眶。   七月二十二日深夜,火车车厢内,叶鸿鹄抱着怀中的人,一下又一下轻抚着他的背,缓缓平复他的气息。他光着上身,此刻的军服外套披在了怀中人身上,结实的后背有几道新生的划痕,整个人有种逼仄勃发的性感。   见怀中人呼吸稍微平复了一些,他又低下头去亲吻那红肿的唇,见那人的唇避开也不恼,笑着追着跑,愣是把人压着结结实实地又亲了一通才放开。   林葳蕤沙哑着声音,“你有完没完啊……”他自以为声音凌厉有威慑力,然而因为方才的激烈运动,呵斥的声音变得绵软没有力道,听在人耳朵里反倒显得像是吃饱喝足的猫在撒娇。   叶鸿鹄又去亲他的耳朵,笑着道:“没完,一辈子都没完。”   两人说了一会亲昵话,林葳蕤又道:“奉天的小麦是不是已经进入了收割季了?”   叶鸿鹄点头:“嗯,还有水稻,九月份就可以收割了。亩产喜人,这一切都是夫人的功劳。我都是靠夫人养着的。”   他后头那一句话说得林大少顺毛得很,也不计较夫人这一称呼了,“说正事呢。这些改良的种子要多少我都可以培育,下面我还会尝试改良蔬果,你要是想拿去做什么就做吧。”   叶鸿鹄低下头,和他额头抵着额头,亲密无间,“蕤蕤这么信任我啊,就不怕我拿着这些东西发家致富,亦或是杀人放火?”   林葳蕤翻了个美人的白眼,“你会吗?那记得分我一半赃。”   叶鸿鹄大笑,两人闹做一团。夜深了才睡去。   凌晨五时,火车摇摇晃晃中,林葳蕤一阵心悸,忽然从梦中醒来,一股灼烧的感觉遍布全身,这种感觉是没来由的,且时隐时现。林葳蕤觉得身体很不对劲,他便悄然下了床,想要找水喝,   他原本是枕在叶鸿鹄手上被揽着睡的。这个睡姿使得习惯独睡的林葳蕤一开始很排斥,然而后来渐渐的也习惯了,甚至在睡梦中身体还会自动自觉地朝身边的人靠拢,两人完美的契合在一起。   他这一醒,叶鸿鹄也醒了,他摸了摸身边人的脸,低声问道:“怎么了?想喝水吗?”   “你别管我,继续睡吧,我透透气就回来。”叶鸿鹄这一摸,也惊醒了,他发现身边的人浑身滚烫,疑心是发烧了,赶紧起身披了衣,就要叫军医过来。   林葳蕤拦不住他,军医来了之后也没查出个所以然来,因为林葳蕤的身体温度又降了下去。叶鸿鹄不放心,林葳蕤觉得胸口发闷,便想开窗透透气,叶鸿鹄见他烧着呢,哪敢让他吹风。   最后两人妥协,林葳蕤披着厚厚的军外套,窗边开了个小口,只露出一张小脸往外看。身后,叶鸿鹄在窗前抱住他,从他头顶往外看,更多的是看身边的人。   启明星冉冉升起,新的一天即将到来,荒郊野外的,毫无遮挡,四下安谧,倒是适合观星野。大帅和夫人都起床了,其余人自然也陆陆续续起了,守夜的大兵开始交接,可以隐约听到江坤正在点人的声音。   吹了一会风,身体内没来由的烧热似乎缓解了一些,林葳蕤轻轻的念起了诗: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   “以前我从没坐过这么慢的火车,到了这里,倒是什么都见识了。”   “我没想过能够见到真的皇帝,到了这里,竟然还能给当一回皇帝的主厨。”   “我以前没想过爱人,到了这里,我遇见了一个人,他说他爱我。”   身后一直安静的男人忽然道:“对,他爱你如生命。”   于是披着军外套的青年便笑了,一侧的酒窝若隐若现。   清晨五点三十分,专列经过京奉、南满铁路交叉处的双桥时,忽然爆炸。彼时正望着窗外的林葳蕤在火光和远处鬼祟的踪影中,率先在爆炸前意识到了危险的来临。   “所有人趴下!”   或许是华夏大地微弱的龙气庇佑,或许是上天垂怜,历史的车轮在这一刻急速运转。他这一声犹如神助,瞬间传到很远的地方,所有人都下意识地按照了那道声音的指令,原地趴下,而林葳蕤自己,则是转身将叶鸿鹄扑倒在火车地板上,下一秒,爆炸声响起。   民国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叶鸿鹄大帅遇袭,史称双桥事件。   除了列车长和几位离得最近的车头内的管理人员不治而亡,距离炸弹放置地点第二近的车厢内,林葳蕤重伤昏迷不醒外,其余人尽管有受伤,但皆不可思议的活了下来,冥冥之中,必有天意。   后来这趟列车幸存下来的人们,每每回想起这一日时,都会隐晦而又敬畏地表示,这都是大帅夫人的庇佑,若不是他身体不适,突然在爆炸前醒来,惊醒了所有人,又及时地示警,或许他们这群人会在睡梦中葬身火海,或许整个历史也将改写。   有些信佛的甚至认为,大帅夫人就是他们北六省的福星,庇佑着大帅和全军。这些传言很快流传在北六省军中,并且为绝大部分人深信不疑,毕竟,自从大帅有了夫人后,东北军战必胜,且每每逢凶化吉,还带来了潜藏着巨大利益的粮种,都无证明了这一传言。   ——————————————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吗?原来葳蕤爱我,也如生命,呵呵……”床边的男人得到了最想要的答案,最想要的真心,可是却笑得比哭还难看。因为打算用一生来爱的人,有可能余生都不能共赴。   下午一点,小红楼最好的一间房内,房门准时从里向外打开。从那日遇袭乘坐专机回来后,大帅府的人便都习惯了大帅在五点醒来,陪伴夫人一上午,然后就会去处理公务。吴冕和江坤等左右向一身寒气的男人点头,一行人往旁边的会议室去,里头早已坐满了一半的北六省最上层人物。   敢惹奉天,就要做好承受百倍千倍代价的准备,尤其是伤害到了他们的夫人,这一笔血债,就由敌人的鲜血来偿还吧!   一个时辰后,会议中途停止,吴冕让人去请的道一天师到了。众人都知道夫人为救大帅重伤后昏迷不醒,这阵子大帅四处求医,但每每都是失望而归,这会他们也不敢报多大期望,只得暗自祈祷,老天爷再一次庇佑北六省。   叶鸿鹄到的时候,道一已经开始为林葳蕤把脉了。   两只手都细细把脉完,再看了看手心和面相,大约一刻钟后,他才停下动作。   叶鸿鹄紧迫盯人,“他的病到底如何?怎样才能醒来?”   道一天师不像其他医者一般畏惧这位气势恐怖的大帅,他只是微微一笑,看了一眼周围的人。   叶鸿鹄即刻打了个手势,让人都下去。   等到所有不相干的人都走了,神神秘秘的道一天师才道:“不知大帅可知,林道友的命格奇特,且身负极大机缘?”   叶鸿鹄听不懂他这像打哑谜一眼的话,直接道:“还请天师直言,叶某从未得知。”   “无碍,我只是想说,林道友是天命之子,得天庇佑,纵然有劫难,也会安然度过。”   这是叶鸿鹄这一个月以来得到的最好的一个答案,但是,“那他为何不醒?!”   “此番遭难,或许引得道友的机缘有了一番造化,于他此番损伤的身体也有裨益,等着吧,短则半月,长则三月,林道友自会醒来。若是大帅担心林道友睡得太久对身体不好,林道友托付我照看的药园子里头有几味好药,可以拿来做了药膳服用。”   这一日,送走了道一天师,并且同他约定每日都来看诊后,叶鸿鹄再未找过其他医师。他在赌,他也只能赌,只能相信这位神神叨叨的道士的断语,诸天神佛保佑,他的葳蕤一定能醒来。   ——————————————   热,是林葳蕤再次有意识时的第一感受,这种热不是普通的温度升高带来的焦躁,而是犹如置身烈焰火海中的灼热,热浪如同地心深处的岩浆喷发,潮水般由内而外涌出。   奇异的是,仿佛身处岩浆中心的林葳蕤却并没有产生火烧般的恐惧感,那是一股带着亲昵的气息,在极致的灼热过后,随之而来的是在火焰中迎来了身体脱胎换骨的重生,前所未有的轻盈舒适,仿佛回到了母胎中。   他不知道的是,在外界,刚好在为他擦身的叶鸿鹄下一刻便见到他背部原本血肉模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片片丑陋的痂皮飘落,露出底下如同新生婴儿般娇嫩的皮肤,男人的瞳孔猝然放大,愣在了原地。   从此以后,除了来看诊的道一天师,其余人都不被允许靠近林葳蕤睡着的房间,一切都由叶鸿鹄亲力亲为照顾,外界看来,只是唏嘘一声,然后叹一声大帅对夫人的深情,倒也没有怀疑其他。   外界的一切他无从得知,被灼热包围,思绪朦胧间,他做了一个漫长而又清晰的梦,梦中,他成了一只火红色的凤鸟,在遥远的古时,万物的主宰还不是两脚站立在大地上的人类,而是各种珍禽神兽,凤鸟身为百鸟之王,它们居住在与世隔绝的世外神境。由于得天独厚,上天降下了灵露,汇成一汪灵湖,不仅使凤鸟的栖息地土壤肥沃,而且滋养了各种上古的奇花异草。凤鸟非神桐不栖,靠神露为食。   后来有人无意间闯进了这一处世外桃源,善良的凤鸟允许他们在自己的领地上耕种繁衍,人们以沃地耕种为生,不断壮大,成了远近闻名的沃野国。   然而,人的贪婪无度最终使得灵湖枯竭,只余一泉眼。凤鸟无以为食,最后在烈火中逐渐灭绝,人们找到了更好的部落驻地也搬出了这里,临走前带走了最后一颗凤鸟蛋。世外之境荒芜。   后来,一名修得圆满的大能偶然误入此境,看中了这漫山遍野的药草,将其炼成了随身的芥子空间,专门用作药园。随着大能的陨落,这芥子空间便成了无主的法宝,唯有凤鸟承认之人可入。   近万年来,得到芥子空间的人寥寥,但无不成了当世赫赫的神医,上一位得以进入这里的有缘人,还是一千八百年前道一天师师门的一位祖师爷,这位神医祖师爷活了近两百岁,最后还是被自己炼的新药毒死的。道一在师门典籍中见过此类有缘人的相关记载,才会见到林葳蕤的时候便联想到了这一则古籍故事。   至于传言同林葳蕤梦中所见到的来龙去脉不同,盖因讹传。芥子空间对每一位传承者都有着命脉相连的感应,是以在林葳蕤生命遭遇不可逆转的威胁时,芥子空间果断选择将传承之人的魂魄蕴养在了空间中,第一次是前世,林葳蕤刚刚得到机缘却遭遇车祸时,虽然因为某种不可抗力使得他一觉醒来到了民国,但终归结果是好的,第二次则是现在。   至于襄城遭遇白狼军受伤那次,因为伤害还未到致命的程度,所以芥子空间并没有动静。不过这一次的大动静,倒是使得林葳蕤间接了解到了曾经以为的小洞天的真正来头。   千百年来的记忆如同白驹过隙在林葳蕤脑海中一一略过,过客匆匆,醒来后如同做了黄粱一梦,但这梦对于叶鸿鹄来说,却是过于漫长了。   心思紧张的七月过后,树梢上的绿叶飘过林蓁芃中元节点燃的祈福荷叶灯,品尝过大帅府中秋的苦味月饼,来到过重阳节无人问津的良乡酒、柿子、山里红,倏而便悄然在霜降时节白了头。   早晨,奉天小学学堂内,书声琅琅,教书的先生是海外留学回来的,带着厚厚的眼镜,讲课十分严厉。此刻他从前往后走,盯着这一群小萝卜头,座位上的学生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这位年轻有为的先生走到得意门生林蓁芃的桌前时,特意停留了一会,见他正在看高年级的数学书,欣慰地点了点头,又往后走。然而林蓁芃看似认真看书,实则脑海里正走着神。   外头下雪了,夏日已经过去,然而大哥还昏迷未醒。   今天天气突然降温,幸好早晨起床的时候,胖婶和胡奶奶为他准备了厚厚的冬衣,他临走前还给自己带上了一条格子围巾,那是大哥去年过年的时候给他带上的,后来没拿回去,四舍五入就是大哥送给他的礼物了。   今年的冬天好像来的格外早,十月底,奉天就下起了今年的第一场雪。林蓁芃走出课室的时候,天上的雪正好开始飘落,落在棕色的格子围巾上。来接他的是大帅府的警卫员,他自个背着重重的书包,绷着小脸,步伐稳重地上了车,虽然面容依旧稚嫩,但却已经有了两位哥哥的风范。   小轿车开过乾元街中心的有凤来居时,店里依旧高朋满座,座无虚席。听曾白玉掌柜说,今年预约包厢的人已经排到了年后了。他往窗外看的时候,好像见到了吴家那位大小姐的身影,据说她很喜欢大哥,还想到大帅府看望大哥,不过后来被她大哥带走了,他大哥林蓁芃见过,是四哥手下的吴营长。   哼,这些痴心妄想的人。故作早熟的小孩不满地想。   稍微对时局敏锐点的人便会发现,近来沈阳、奉天等北六省重地的路上多了许多巡逻的大兵,还有一些行踪诡异的人,这是继暗杀事件后才多出来的。不过北六省的百姓们此刻还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半点不慌,因为他们知道,只要他们的大帅在,那就绝对不会让战火蔓延这片领土。同三个月前,得知大帅遇袭的全城恐慌相比,今时今日的北六省百姓是完全不同的安然和自信。   他们知道,在这片曾经的焦土上再无黑暗和动荡,是因为,有人用坦克大炮把战火挡在了看不见的地方。只要有叶鸿鹄在的一天,东北就乱不了。这便是暗杀的幕后之人无论如何也要除掉叶鸿鹄的原因。   小轿车缓缓在大帅府门前停下,林蓁芃抖掉肩上围巾的雪花,朝守卫的兵哥点了点头,便往府内走,小孩打算换身衣裳就去看望大哥。但是他一走进府内,就敏锐地意识到,今日的大帅府笼罩着不寻常的气息,不仅刚才进来的时候,门前的车马多了许多不常见的,看守的士兵们脸上的神情也像是在压抑着什么。   忽然他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先是疾步,最后干脆跑了起来,路上遇到了满脸喜色想要跟他报喜的阿福,也没有停下来。他已经知道发生什么了。他跑得更快了。   小红楼,主人家的卧室前挤满了人,不仅是管事爷爷,胡奶奶,连吴冕、江坤等这些亲信都来了,在场的人无不脸上带着止不住的笑意和激动。能不激动嘛!时隔三月,三个月啊,就在所有人都快要绝望,大帅眼看着越来越可怕就要奔溃的时候,无数人企盼的夫人终于醒来了。   刘管事朝跑来的小少爷笑道:“小少爷慢点,先生已经醒来了,道一天师还在里面诊断。”林蓁芃一颗心高高升起,听到这句话终于安全落地,小胖子咧着嘴,就要往房内冲,被刚好出来的道一拦住了,“诸位,稍安勿躁,林友确实醒来了,身体也无大碍,仔细调养个把月便能恢复。不过……”他说到这狡黠一笑,“这会还是先留点时间给屋内两位吧。”   房内,林葳蕤靠在软枕上,觉得整个人骨头都松了,身子乏得很。他也是被叶鸿鹄吓到,一问才知道,自己都已经昏睡了三个月了,不仅错过了中元节,中秋节,还有重阳节,若再不醒,怕是要将冬至也睡过去了。   门关上,屋内安静下来,两人一时都没有说话。初雪纷纷扬扬,屋内却是温暖如春,烧着的地暖旺得很,林葳蕤都出汗了。   旁边的男人盯着他的眼神跟饿了三个月似的,饶是淡定如林葳蕤都有些吃不消在,他伸出一双惨白羸弱的手,用手指拨了拨面前人的胡子,皱着好看的眉头:“叶鸿鹄,三个月不见,你怎么变这样了,丑死了。”林大少很不满,好歹是自己要看一辈子的人,丑了一点点大少爷都不能忍受。   他的语气虽处处透着矜骄,按道理该遭人恶的,但美人大病初愈,面色苍白,这会是个人都不忍同他置气,何况是恨不得把全天下都送到他面前的叶鸿鹄,更是看不得他一点不顺心。   叶鸿鹄盯着那双睁开后美不胜收的眼睛看,不舍得放过一秒,整个人由于巨大的惊喜冲击,绝处逢生,以致于感官都麻木了。但仍下意识道:“那……媳妇你先别看,等我去刮个胡子?”   林葳蕤看他难得有些呆的样子,笑出了声。   叶鸿鹄现在这形象确实挺……沧桑的,胡子渣拉好几个月没刮,眼珠子都是红血丝,青影沉沉,但这都不是重点,让人觉得不寒而栗的是他这一身煞气,林大少看着烦心。   林葳蕤继续道:“我睡了这么久,没出什么事吧,小芃呢?”他见叶鸿鹄又没声了,就知道盯着他看,在他跟前挥了挥手,“叶鸿鹄?回神了,四哥?”   林葳蕤的手晃荡着,被人在半空中就抓在了手上。不等他说话,一吻封唇。   “唔!我……”话还没说完呢……   墙边的西洋落地钟到了准点,发出悠扬的音乐,但是打断不了床边相拥的两人。仿佛要将人融进骨子里的拥抱,激烈的拥吻,叶鸿鹄甚至是用了力道啃咬着怀里这个人,这一刻,唯有唇舌交缠,互换津液带来的快感和悸动,才能让他真正感受到,这个人是真的醒了过来。   很多年后,每每回想起这一日,叶鸿鹄都会用劫后余生的救赎这一句话来形容,他那时的如获重生的心情。   他的劫,他的生,都在这人一念之间。   林葳蕤躺的久了,浑身仿若无骨,哪能敌得过他的力气,被人压在榻上肆意欺负了一番,气都喘不匀,才数月便长得奇快的长发凌乱地铺在白色的锦被上,美的惊人。压在身上的男人动作凶猛得很,若不是顾及着身下的人儿大病初愈,可能当场就能将人办了。   林葳蕤被他的胡渣弄得痒,轻笑出声,看着眼圈红红的男人,轻声道:“既然大难不死,那么,余生就请多指教了,叶大帅。”   男人顿了半饷,消化了今日的第二个好消息,他点了点头,重新开口的时候,疑似哽咽的声音出卖了他,“余生请多指教,媳妇。”   “叫我林先生!”不过没等他嫌弃完,某个终于被盖上印,定下一生的男人又如狼似虎地扑了上来。   好说歹说,才算安抚住了这头饿极了的猛兽把人放开了。他们在屋内缠绵悱恻,屋外的人却是焦急地来回转,终于忍不住的林蓁芃扒着门,小声往里头喊道:“四哥,大哥,我可以进去吗?”   林葳蕤抬抬下巴,示意他将人放进来。   叶鸿鹄在他唇上啄了一下,然后起身帮他整理好衣裳,抚好了凌乱的长发,又给他盖上一层被子,才去开了门让人进来。   林蓁芃第一个扑到床前,他还没有长成大男孩时候需要的男人包袱,见到醒着的大哥,顿时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要往大哥身上扑。被叶鸿鹄直接像拎小鸡一样丢开了。摔在地上也不怕疼,他赶紧爬起来,这下子不敢扑了,可怜兮兮地看着大哥。林葳蕤一根手指头抵着他凑上来的大脑袋,左右上下瞧了瞧他,点点头满意道:“终于瘦了点,顺眼多了,以后也要保持住,知道吗?”   小胖子林蓁芃:……   屋内众人看着这两兄弟,都笑了。许久未见识到林少爷的毒舌,众人都有些不习惯了。   三天后,被准许出屋晒太阳的林葳蕤在小花厅里摆了个小宴,接待了几位一直担忧他的友人。   原小岚当日听到林葳蕤和叶大帅专列遇难的消息时,从北平城连夜赶了回来,却只得到一个友人重伤昏迷的消息,担心不已,就连不知从哪找到他新住处的陈景游来找他复合,都没有心思应付。   “万幸葳蕤你终于醒来了,当日我同你编排的那一出新戏就等着你呢。”原小岚见好友气色不错,终于放下心来。   “多谢。”奉天对于自己的这位友人来说是伤心多事之地,原小岚本来是打算在自己的故乡北平重新开始自己的事业,没想到仅仅是因为担心自己,又回了奉天。两人的情谊自不必说,相视一笑,自在心间。   一旁的飞扬李比他叽叽喳喳多了,“林我跟你说!我每回来看你,都被叶鸿鹄那厮拦住不让见,我都怀疑你是被他藏起来做了什么见不得的事情了!更可气的是,我后来来得勤了,他还会给费恩布置更多的工作拖住我不让我来,忒是气人!”   林葳蕤仰头晒了会冬日的暖阳,慢条斯理喝了口热茶,懒洋洋道:“你怎么又不怕他了?长进了啊。”从前飞扬李怕叶大帅怕的要死,见到人都是绕着走的。这会都敢直呼其名了,可不是长进嘛。   “他累得你受了这么重的伤,我还怕他作甚!”可以说是某种程度上的狐假虎威了,这脑海里奇葩到原小岚都有些忍俊不禁。   “既然这样,那你现在怎么有空四处转了?”林葳蕤问。   “费恩和奉天研究院弄的药剂已经研发成功,如今就差投产了,我现在可是带薪休假。”飞扬李得意洋洋。是的,在林葳蕤昏睡的这段时间,费恩已经正式成为奉天研究室的一员,也不知道叶鸿鹄怎么拉拢的人。   “你的奶茶店开的怎么样了?”说到这里,飞扬李就有些心虚,他因为叶鸿鹄不放人,所以这段时间在千金茶这块产业上算是半个摊手掌柜,生意一直大部分都是招来的小白脸经理和姑苏在做的,人家小姑娘比他小,但是管起店来就比他厉害多了。他最多就是算算账,再出些小主意,难怪他这会被顶头头老板问起的时候支支吾吾不敢说话。    第117章 癸丑年霜降·喂药记   善解人意的原小岚替他解围, “葳蕤睡得久了, 可能还不知道, 现在放眼乾元街, 唯有两间店面最是吸金, 有凤来居自不必说,难得的是, 这半年来异军突起的千金茶如今可是小姐夫人们最爱去的一处地方, 一时引为风尚, 就连上海的《新生活》这月都进行了报道。听闻还有上海天津的夫人专程到了奉天来尝尝这新奇的糕点和茶水。”   飞扬李朝他露出一个多谢的眼神,被人一通夸,他这会小胸脯挺得贼直,刚才还心虚的人现在便得意道:“就是就是,这店好着呢, 你呀就别操心了, 好好把身体养好, 北平那店还等着你好了去揭幕开张哩!”北平的有凤来居分店早已装修一新就等开业, 不过因为大少爷一日不醒,这店的开张也就一日耽搁下来。   原小岚听到这, 想起了一事, 看着林葳蕤的眼神奇怪, “说到北平,我听到一个传闻, 是从你赢了比试的汇贤堂走漏的风声, 也不知是真是假, 有人说有凤来居要承办宫里那位的成人典,虽然没几个人信,但空穴不来风。”   “我怎么琢磨着有点苗头呢?毕竟是无所不能的林啊!而且听说林你还被皇帝召进宫了,这事靠谱啊!你快与我说说,林,这事是真的吗?”飞扬李催促他。   林葳蕤有些懊恼地抚额,一睡睡太久,差点把这事给忘了!好在这醒的刚好是时候了,还有十天便是宫里的宴会,抓紧时间准备还是能赶得上的。也不知宫里那边是怎么个章程。   原小岚和飞扬李见他这神情,微张大了嘴,同时发问:“这事还是真的?!”“林!你也太厉害了吧!那可是皇帝啊!”就算是位退位没了实权的,不过在飞扬李看来也是一辈子都见不到的大人物了。他对自己的定位一直都是普通老百姓来着。   林葳蕤瞥了一眼两人这傻不愣登的样子,淡淡嘲道:“出息!”   非常没有出息的两人都不好意思地笑了。   “大少,该喝药了。”这时,神出鬼没的刘管事端着一个端盘出现在林葳蕤身后。   林葳蕤皱眉,瞪了一眼那碗黑漆漆散发着不祥气息的药汤,“我都说我身体无恙了。”   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刘管事倒是语气温和,不过还是不假辞色:“大少,你不要为难老奴了,大帅回来后若是看到大少您没有喝药,要责怪的。”   林葳蕤不耐烦,摆摆手,“先放着吧。”   刘管事好说话地放下了,不过没有走开,就在一旁守着,大有不看着人喝下去不走的架势。   “你有事就去忙吧。”林葳蕤非常体贴道。   一旁见到这个长得很可怕的管事飞扬李就情不自禁一脸怂样,他闻言也附和道:“对啊对啊,我们会看着他把药喝了,您就放心吧!”他非常自信地打着包票,在他看来,林可不是那种会因为药苦就不喝药的人,怎么可能?!林可是能面无表情踹趴几个洋鬼子的可怕生物!   刘管事高深莫测地看了他一眼,直盯得飞扬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然后从善如流地退了下去。   谁知,他走没多久,飞扬李就眼睁睁看着他心目中可怕级别的好友端起那碗药,全都倒在了花坛上。   原小岚和飞扬李:……   林葳蕤:“是药三分毒,身体无事喝什么药。你们也是这么想的,对吧?”他后面两个字说的很重,眼睛眯起,颇有些威胁的意味在。   两只小绵羊瑟瑟发抖,他们可劝不动大少爷这个我行我素的大魔王,被“威胁”装作没看见后,三人再次友好地谈起宴会的事情。   解决了药汤心情不错的林葳蕤对原小岚道:“这场宴会到时候恐怕还需要小岚你的帮忙。”   原小岚虽然不知自己能做什么,但自然当仁不让,“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大剧院那边他已经辞了演出的工作,目前在家专心准备自己的作品。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还是因为陈景游容易找到那处去,为了避免给大剧院带来麻烦和不必要的风言风语,他索性辞了。   令他感到暖心的是,大剧院那位传闻中只看钱不看人的老板,不仅没有责怪他上次不告而别的事情,反而还热心地表示,如果他还回来,当家台柱子的位置还给他留着。   林葳蕤此刻也只是有一个模糊的想法,便道:“同我们编的那一出新戏有关,我同皇家那边的人敲定之后再同你细细说。”   原小岚点头,心头还有些期待,毕竟是皇家宴会啊。   一旁的飞扬见状,立马兴致勃勃毛遂自荐:“那我呢那我呢,林!我能帮你什么?”   林葳蕤给他一个自己体会的眼神,让他找块泥巴自己待着玩去。   飞扬李不服:“林!我不仅能充当翻译,还能帮你拍照!你想想,这是一件多么值得纪念的事情,唯有我能把这盛况拍下来,等到以后给我的子孙看,他的爷爷可是曾经参加过皇帝宴会的人呐!我还会拉小提琴奏乐呢!”   “行吧,到时看。”   飞扬李也不嫌弃他的语气,他老早就想去皇宫里头看看了,这次有凤来居承办宴会,他趁着这趟溜进宫里,到时定要拿着他新买的相机将神秘莫测的紫禁城拍个遍,岂不美滋滋?   两人道别的时候,林葳蕤突然出声拦住了原小岚,朝阿福招了招手,末了对原小岚道:“你住的地方比较偏,让陆小六送你。”   原小岚没想到他来这么一出,几乎是即刻摆摆手,脸立马就红了,“不,不用了,不敢麻烦陆六爷了,我自己叫一辆黄包车就行。”   林葳蕤恶趣味满满,捏了捏原小兔的脸,“他来了,你跟他说吧。”   原小岚欲哭无泪,这让他怎么说啊。陆予夺倒是个端得住,他见心上人被大嫂捏了捏脸,眼底闪过一丝幽光,然后面不改色道:“走吧。”   原小岚还是有点怕陆六爷的,完全没有当日喝醉酒调戏人家的胆量,所以最后还是受宠若惊地被陆六爷亲自开车送了回去。   这中间还有一个插曲,两人出去的时候,遇见刘管事,陆予夺意料之外地将人叫住了,“大嫂把药倒在了花坛里,记得再煎一碗过去。”   没想到你是这种六爷的原小岚:……为葳蕤默哀。   刘管事像是早知道会有这一出,非常淡定地点头,然后道:“厨房在煎了,相信大帅回来的时候,夫人刚好可以喝上药。”   车在青石板路上慢慢开着,车内两人无话,气氛十分微妙。   原小岚悄悄瞥了眼身边开车的人,这般近的距离,他突然发觉陆六爷和叶大帅一样,都是生的极好的人,平日里之所以很少有人说他们的长相,大抵是因为这二人久居高位,都是气势太过强势盖过了容貌的人,普通人到了他们跟前都是唯唯诺诺不敢直视,当然便忽略了长相。   “是这条路吗?”陆六爷冷不丁出声,吓了暗暗打量的原小岚一跳,他恍然地朝周围看了看,然后才笃定地点了点头。   既然有人开了口,原小岚也顺势道:“当日多谢六爷的收留。”他说的是他从陈府出去后,被陆予夺带了回去的事情。   “小事。”陆予夺这个时候,突然回过头看了他一眼,原小岚莫名其妙,就听他说:“你怎么不在大剧院了?”   原小岚以为他想听自己的戏,便非常知恩图报道:“因为一些私事,不过若是六爷想听,我可以为你单独唱上一段。”   陆予夺:“嗯。”   原小岚:“六爷想听什么?”   “不用叫我六爷,叫我六哥就可以。”   “啊……”原小岚被他这一句惊地,像某种受惊的小动物,微微张了嘴惊讶地看着他,几乎要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比你大几岁,叫我六哥就行。”陆予夺看了他一眼,又回过头去。这一次,原小岚看的分明,他有些恍惚地想到,六爷刚才是笑了?还是看着自己笑了?不得不说,平日里不笑的人,一笑起来的杀伤力非常大,起码,原小岚就霎时觉得陆六爷没有往日那般可怕了,虽然他好像是看自己好笑才笑的。   陆予夺迟迟未等到那一声心心念念的六哥,又回过头盯着人看,原小岚愣了一会才会意,试探着叫了一声:“六哥?”   “嗯。这是改口的礼物。”陆予夺若有其事地将一个怀表放到他手中。   那是一块十分精致的金色怀表,外壳雕刻着仿佛的花纹,打开来针面是珐琅制成的,还有悠扬的音乐声,看着就价值不菲,原小岚赶紧推辞:“这太贵重了……”   陆予夺淡淡看了他一眼,没有理他递过来的手,“给你就是你的。”   原小岚还想再说,就听陆予夺说:“给我唱一段《穆桂英挂帅》吧。”   “现在吗?”   “嗯。”   “……想当年桃花马上威风凛凛,敌血飞溅石榴裙。有生之年责当尽,寸土怎能属他人!番王小丑何足论,我一剑能挡百万兵……”   即使没有其他乐器伴奏,原小岚还是张口就来,声线千回百转,婉转高吟如大珠小珠掉落玉盘,自然而然地便起了范。他能年纪轻轻获得“岚后”一称,除了时运外,在戏剧表演创作上自然是有过人之处。   比起他的成名作《贵妃醉酒》,陆予夺似乎更喜欢听他这唱的这段,唱这一段时,台上的青年的眉间飞扬,神情活泼,眼睛灵动,英气十足的唱词在他演绎来颇有一股济世豪情在。   直到下车后,原小岚都没有机会将手中的怀表送还回去。   “好好休息。”陆予夺说了这么一句,没有越矩做出其他不合时宜的动作,就告别,看着人走了进去,他怕太快了,会吓到他。离开的时候,他往某个方向看了看,暗中留下几个下属,才沉着脸上了车。   车上。   “六爷,那个陈景游找到原少爷现在的住处了。”   “嗯。”陆予夺闭目养神,瞧着十分不在意。   “六爷,需要我去警告他一番吗?”   “不用管街边的臭虫,守好他,别让不相干的人出现在他面前就行。”陆予夺口中的他指的是谁,不言而喻。   原小岚买下的两进宅子周围,几个大兵躲在一处八卦,“你说这人也是贱骨头,当初是他姓陈的要娶妻生子,结果到了大喜日子当天,又反悔了,他的表亲那边被他这么一闹,彻底跟他决裂,处处打压他的生意。他还到处找原少爷,找到了又能如何呢?他家老太太正为他到处物色儿媳妇呢,打的就是让陈家度过难关的主意……再说了,原少爷这会有六爷护着呢,两年前错过了,哪还能再让他占了便宜去!”   “都少说点,主人家的事情是我们能乱说的吗?都看好了,别让姓陈的打扰到原少爷。”   “是!”   街角,陈景游直到那辆小轿车离开,才满眼阴沉地转开了视线,心下惊涛骇浪一片。   那个男人是陆六爷,怎么会,小岚怎么会和六爷走到一起?   ——————————————   晚间,从军营回来的叶鸿鹄脱去了披风,换了一身衣裳,把自己弄得浑身暖和了一点才端着一碗药走进了房内。   林葳蕤看到他手上的东西就皱眉,放下手中的报纸道:“拿出去,这玩意我不喝。”   叶鸿鹄置若罔闻,反而出乎意料地仰起头,一口将药喝了,林葳蕤微微愣住看着他的动作,狡猾的猎人立马就抓住时机朝他走来,等到林葳蕤意识到他要干什么的时候,已经晚了。   “唔——”   叶鸿鹄一手按住他的后脑勺不让乱动,一手强势地捏住人的下巴,就唇对唇将口中的药全渡了过去。林葳蕤猝不及防,被喂了一嘴苦涩的药,好看的眉头死死皱紧,气得就要将人推开。奈何叶鸿鹄不仅体型比他壮,力气还比他大,自然不是他一个睡了三个月的白斩鸡可以比得过的。   叶鸿鹄将药喂了过去,舌头还刺激着怀中人的上颚和唇根,促使林葳蕤不得不将多余的药汁吞咽下去。末了,凶猛的攻势才缓了下来,叶鸿鹄又安抚地细细地舔过他口中每一处,将苦涩的药汁舔了去,才退了出来,恋恋不舍地在他的唇上啄了啄,大拇指抹干净他唇边溢出来的一些药汁,低笑道:“我倒是甘愿你每次都不好好喝药了。”这种喂药的方法他可是求之不得。   被强行喂药的人好不容易推开他,猛地喝了好大一口水,才怒瞪他:“你!你怎么能……”实在是太厚颜无耻了!某些地方脸皮比较薄的大少想到。   叶鸿鹄对他的指控全盘接收,将空碗拿走,“明日乖乖喝药,再倒掉,我就再喂。”   喂完药,林葳蕤没好气地同他说了要去北平的事情。哪知他听完,想也不想就劝阻,“胡闹!你身体还未养好,怎么能出远门?”   话音刚落,他又觉得自己刚才的语气太强硬了,这可是自家小媳妇呢,万一把人家给惹伤心了心疼的还是自己,是以他又赶紧软了态度哄道:“办宴会定然是需要花费很多精力的,更别说是这种国宴级别的了。我知道葳蕤你很厉害,这次宴会肯定难不倒你,但是你大病初愈,手都不知道能不能抬得动锅。不如就让大宝小宝他们去吧,好歹他们都是你教出来的,手艺必定差不到哪里去。你需安心在家休养。”   林葳蕤眼睛没有离开报纸,今日的报纸上硝烟弥漫,各方政客登场轮流,竟然还有人说到了他。看来,他昏睡的这几个月,叶鸿鹄做了很多事情。   他头没抬,声音也轻轻缓缓,但就是透着一股子盛气凌人的味道,“我好没好,别人不知道,你能不知道?”他就是表面看上去没有血色,那都是睡太久没晒太阳的缘故,实则如今的身子底子好的不能再好了。他怀疑是托了芥子空间的福,没看他头发几个月没理,竟然已经长过肩了,正常人的速度不是这样的。   想到这,林葳蕤朝男人勾勾手,示意他靠近:“你让我去,我用一个秘密交换如何?”   叶鸿鹄也知道他身体有异常,尽管也很想知道媳妇的秘密,但是不得不说,经过这一次遇袭后,他恨不得到哪都将人揣在腰带上带着,哪还能让他到北平这种龙潭虎穴去,北平现在是最乱的时期,他另有安排。   “不交换,北平太危险了。”叶鸿鹄冷酷拒绝。   林葳蕤可不信,报纸上明明白白写着呢。今日的《民报》头条便是大总统疑似与东瀛人勾结,签下丧权辱国之十五条条约。而《大公报》的前一日头条便是叶大帅遇袭幕后黑手即将水落石出,疑大总统与东瀛合作。每一个都是触目惊心的新闻,可想而知,外界乱成什么样了。    第118章 癸丑年霜降·芥子述   林葳蕤将报纸放在他跟前, 好奇道:“这次遇袭的事情真是大总统勾结东瀛人做的?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不是得不偿失吗?”老毛子和东瀛人是北六省老百姓最痛恨的两个种族, 东瀛人在全国范围也是民族敌人, 二十年前那一场海战, 正是东瀛人将华国打败, 签订了甲午年的条约,此后各国势力都想在华国这块香饽饽上咬下一块肉来, 就是因为这位虎视眈眈的邻居开的坏头。   在总统这个位置上做的好好的, 虽然名声不高, 但是不搞幺蛾子,各党派为了当初的约定和平衡,是绝技不敢轻易打破这个僵持局面的,元大头到任期结束都可以做他的大总统,干嘛做汉奸呢?   叶鸿鹄顿了顿, 将他手上的报纸拿走, 轻描淡写地想要将这个话题接过去, “你身体刚好, 暂时不要烦这些,我都会处理好的。”   林葳蕤皱眉看他, “叶鸿鹄, 你是不是瞒着我干了什么坏事?”   叶鸿鹄:“媳妇, 我这三个月来,连洗澡都是在你这洗的, 除非必要, 寸步不离你身边, 你就这么不信任我?”   林葳蕤明知道他这是在插科打诨,心到底还是隐隐有些软,只因为他知道,这人虽是玩笑的口吻,但是话里却都是真的,是以矜骄的大少爷难得低了次头,软声道:“我不是这意思……”   叶鸿鹄是个深谙用兵之道的人,奉行敌退我进,“你昏睡的时候,吴家那个同你一起留学过的小姑娘因为惦记着你,还上我这要见人呢……”叶鸿鹄嘴角的笑很危险。以前他没立场发作这些事的时候,都一副理所应当捍卫领地的模样,如今被盖了章,自然更加不会放过了。   这可苦了前途无量的吴营长,之前大帅还只是发了通电报敲打敲打他,如今便是光明正大地警告了。   林葳蕤虽然对那个小姑娘没什么别的念想,但总归人家对他念念不忘是真,叶鸿鹄这厮属土匪出身的,占山头意识强到可怕,林葳蕤识时务者为俊杰,也转移了话题。   “我上次在北平酿的凤凰脑子呢?”本来那两坛子豆腐都给专门搬上了火车,但是双桥发生的事情来的突然,林葳蕤昏睡不醒,最后那一道至关重要的控温工序自然没有完成。虽然小宝有大少给的方子照做,但是却没有他的敏锐感知力。即使最后酿出来的糟豆腐也是难得的美味,但是在叶鸿鹄看来,便是看不上眼的赝品了。   叶鸿鹄安慰他,“没事,寻个日头再酿吧。”   林葳蕤却是摇头,凤凰脑子这东西需要夏天的温度和大晴天,这都已经过冬了,冰天雪地的,去哪找一处温暖如春的地方。   叶鸿鹄见他还是在意,暗暗记下。   “嘶……”林葳蕤靠着沙发上,刚才昂起头的时候,有些不习惯地再次被后背的头发扯到。   “怎么了?”叶鸿鹄以为他头痛,心脏猛地一缩。   “头发又扯到了。”   叶鸿鹄把他揽在怀里,皱着眉,动作有些笨拙又小心地将缠在一起的头发拨开,林葳蕤有些不耐烦说,“这头发太不方便了,剪掉吧。”   “不行,道一天师说了,头发不能贸然剪。”   道一天师说过,林葳蕤醒来后身上的变化都是因为机缘,最好是保持不变,必要时好好爱护。   “这头发也挺好的,你冬天怕冷,有了长发还暖和点。”   叶鸿鹄假仁假义地劝道,暗戳戳又摸了一遍他的长发,他也有自己的私心在,自家媳妇这一头长发黑如墨,摸上去质感如同绸缎,滑不溜秋的,尤其是当它完全散在床榻上的时候,美的犹如聊斋里吸人精气的妖精一样。叶鸿鹄想,这比狐狸精厉害多了去了。   林葳蕤不知道的是,这几日每晚他睡下后,枕边人总喜欢将他的长发放在手中把玩一阵,爱不释手。   但是确实有一点长了,有些碎发遮住眼睛,叶鸿鹄想了想,让人拿了把小剪子,自告奋勇道:“我帮你剪掉前面一些碎发。”林葳蕤以前的头发都是他剪的,所以也没有意见。是的,叶大帅已经占有欲强到连媳妇的头发都不愿让别人碰了。   窗外不知何时,又飘起了雪,屋内的地暖烧得更旺了,拿着毛斗篷的阿福进了屋,把伞收好后,赶紧抖掉自己肩上的雪。大少爷身体刚好,他们这些亲近的人都会一一叮嘱过,近身得把自己给弄暖和了,免得将寒气传给少爷。他跺了跺脚,呼出一口雾气,今年的冬天格外的冷,他穿着棉袄,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都冷得直哆嗦。   又穿过一个放鞋的小房间,进了里屋,阿福就瞧见自家少爷坐在只开了一条缝的窗边,身旁是拿着小剪的大帅。   叶鸿鹄见他来了,接过他手上的斗篷,给窗边的人披上,又将他的手放在手边捂暖了,叮嘱不要放到外头去,才继续手上的动作。   “叶鸿鹄你怎么变得婆婆妈妈的?”他又不是娇滴滴的小姑娘,用得着这么小心吗?   “用得着,你给我老老实实待着看雪,爪子别伸出去。”   小剪子非常细心地减掉了碎发,露出那双清粼粼的丹凤眼,摄人心魄,叶鸿鹄心痒痒,不顾旁边人在,附身就亲了亲他的眼睑。   林葳蕤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去看阿福,阿福已经非常知趣地避开了眼。叶鸿鹄见他这样,笑了,被炸毛的人瞪了一眼,也觉得这人哪都好,连瞪眼都格外有生气好看,恨不得再撩他让他再瞪几下。   剪掉的头发叶鸿鹄没有丢掉,而是用帕子包了收起来。   “你把它收起来干嘛?”林葳蕤用手拨了拨自己额前的头发,呼出一口气,总算是没那么碍事了。   “改日让胡姨做一个荷包,放几缕进去我随身带着。”叶鸿鹄轻描淡写地回道。   林葳蕤:……   林葳蕤努力忽视掉心底奇怪的涌动,状似若无其事地转过头去对阿福吩咐:“去看看酒窖里去年酿的梅花酒还有剩下的吗,有的话,拿一盅过来。”   阿福却眼尖地瞧见大少爷的耳根都红了,心里偷偷笑了笑,怕他恼羞成怒,赶紧点头溜了。   叶鸿鹄没有反对,梅花酒的度数很低,是去年见林小芃被酒辣到后,林葳蕤专门酿的。   取早起被雪覆盖的完整寒梅,细细洗去污雪和根部,和长白山上没有污染过的雪水、上白江米按照古法酿成酒水,清甜回甘,隐有暗暗的寒梅香,若是让那些文人大才子知道了,恐怕得捧上天。这酒度数低,喝一点还能暖身子。因为是自酿自家用的,连有凤来居都没有上这种酒。   阿福端来的时候还顺手将厨房里刚做好的百果子给端来了。   这一直是有凤来居最受夫人们欢迎的点心,因为是冬天,百果子里头的馅用上了腊梅还有奶饽饽,硬块的奶饽饽在水汽蒸腾下融化成半膏体状,在薄薄的面皮下涌动,梅花是一层雪一层盐地腌制过的,这样做成的百果子奶香中还带有清冽的花香,甜蜜中隐有咸香。   这种口味是大宝尝试做出来的,没想到大受好评。林葳蕤第一次尝,倒是觉得创意十足的,有种莲蓉蛋黄的绝配即是感。在这样安静的雪夜,来上一壶梅花酒和一碟百果子,卧雪而谈,对比大帅府外的腥风血雨,家国前途,实在是过于奢侈的平和了。   梅花酒的度数虽然低,但对于不胜酒力的林葳蕤来说,还是有些微醺的醉意在的,他靠着身旁的人,撑着下巴往窗外看去,低低道:“叶鸿鹄,世道是不是要乱了?”   叶鸿鹄侧头吻了吻他的头发,眼睛落在阴影处,侧脸是刀削般的弧度,“别怕,再乱我也会护你周全。”他知道,对于从前生活在和平年代的葳蕤来说,面临即将到来的乱世,即使是内心强大如他,也会有恐慌感。不像他,他已经在这乱世摸滚打爬了两世,完全适应了这样的世界,甚至操控着一部分规则。这也是他不会过多让葳蕤知道自己现在在做的事情的缘故,有些人的手只适合用来做出至高无上的美味,抚慰世人荒芜的腹腔,而不该沾满鲜血。那些事,由他一个人来做就可以。   林葳蕤晃了晃头,眼前的雪都成了两片,他有些想笑,便笑了,“我上辈子临死前是要去法国拿奖的,拿那个据说是主厨界至高无上的奖项。我知道那个奖,但是我一开始并不在意。后来,有三个人改变了我的想法。   “一个人,是我曾经在一场国际比赛里认识的一个东方厨师,洋鬼子潜规则多,那场只有我们两个入围了决赛,主办方还耍了手段,给我们分配的都是不合适的食材……”可惜到了最后,林葳蕤捧走了金奖,银奖就是这位主打中西结合中餐的东方人。   林葳蕤随手帮了他,对方后来便时常同他联系。他们家祖上是民国时期下南洋走出国门的那一辈人,后来在异国经营起了华国美食小店。异国他乡,是故国的味道支撑他们活了下去,从那以后,祖辈的志向便是要让华国美食在海外真正立起来。所以这位三十好几的厨师选择了改造中餐,融入异国特色,但是他的美食之所以备受追捧,全在于无论怎么改变,华国美食的精髓都没有变。   “另一位便是曾经硬要我同他学戏曲的食客,他是中央大剧院的,终身未娶,毕生都在为宣传国粹京剧而奔走,有时候办的戏剧学校或者项目需要钱,他连饭钱都得在我这赊。虽然我拒绝了他的邀请,但是却一直觉得这个人是个神奇的人,虽然其貌不扬,但每当提到戏剧,他身上便会爆发出一股让人移不开眼的光芒……”   林葳蕤忽然觉得肩膀上的手突然力道加重了,不免好笑,没好气道:“人都五六十岁的老先生了,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草木皆兵?”   叶鸿鹄没回他,五六十又怎样,七八十岁他照样紧张,能让他媳妇夸的人,个个都应该警惕!   “还有一个人呢?”   “这第三个人……”,林葳蕤有些羞涩地笑了,他喝了酒,加上困意上涌,这会性子便软乎乎的,没有平日里的清冷不可攀,格外好欺负,叶鸿鹄看得狼血沸腾,咬了他一口酒水沾过的唇瓣,被他嘟囔着糊开。   “我之前是不是曾跟你说过,我想在这里,开新东方?这第三个人就同它有关……”二十一世纪的人们谈起新东方,若是没有加上学院二字,第一印象要么是一家外语教育集团,要么就是它风靡的广告段子。但其实新东方学院在国外的地界影响力犹如孔子学院。   在林葳蕤的前世,华国经历过二次世界大战后,虽然幸运地没有成为殖民地而是站了起来,但是建国后依旧是一穷二白,在国际上也常年被鹰美等国压制封锁,后来经济发展起来了,国防军事力量也震慑得其他国家不敢轻举妄动,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堂堂五千年的文化古国,却在文化软实力上被其他国家嘲讽。在美食这一块,则常常表现为在评选或者国际大赛上遭遇无可奈何的潜规则歧视,令国人愤慨不已。还未成名之前,林葳蕤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情——这也是林葳蕤对西餐有偏见的最大历史原因,不过他总能让那些傲慢的洋鬼子自己栽跟头或者不能如愿以偿。   上个世纪末的时候,国内经济发展起来,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崇洋媚外的邪风,西餐雨后春笋般出现,很多洋鬼子厨子到华国来,拿着高薪水,弄得都是不入流的玩意,但就是压榨得很多华国厨子没路走。这股邪风直到后来新东方学院建立,华国厨师界团结起来一致对外,搞好本国美食文化才开始扭转。   后来学院开到了海外,不仅提高了华国美食在世界上的整体影响力,而且还利用了这样的影响力为华国的厨师争取了应有的国际大赛公平。正是林葳蕤遭遇过不公平对待,所以才会对改变这种现状的人刮目相待。   有哪个厨师不想要自己国家的美食屹立在世界之巅,受到全世界人民的追捧呢?在摸爬滚打中走到金字塔顶端的林葳蕤自然也有这样的目标,要不然前世他就不会在意那个万众瞩目的奖杯了。   叶鸿鹄前世同他相伴一生,自然同他心意相通,他笑道:“我的葳蕤这是要为中华之崛起而做饭?”   林葳蕤翻了个白眼,“我还没那么伟大,只是以前没有做完的目标,这辈子自然要继续。”本来,在他拿金奖之后,林家菜的第一家海外店便会在法国开业,可惜世事无常,不过既然到了民国,也要将有凤来居开到海外去,让那些还未成长起来的法国、鹰国、意大利美食见鬼去吧。林大少记仇地想。   “这场爱新觉罗家的宴会便是有凤来居最好的跳板,我一定要去。”   说了半天,林葳蕤这是还没放弃要去北平。他靠在叶鸿鹄身上,“趁着世道还没乱起来,我办完宴会就回来了。”   叶鸿鹄终究是见不得他不如意,妥协道:“到时候我会派一队人跟着保护你。给你十天时间,宴会结束即刻回来,等局势稳定下来之前,都乖乖待在奉天。”   林葳蕤用头撞了撞他的胸膛,“你哪次没派人跟着我了?”   叶鸿鹄:“这次不一样。”林葳蕤不以为然,等到走的那一天,才知道这不一样有多不一样。   夜深了,叶鸿鹄一把将人抱起,虽然清瘦但一米八的汉子在他手上跟拎一只小猫崽子似的。林葳蕤困了懒得动,这下正合他心意,还自顾自找了个舒适的姿势窝着,“你都答应我了,那我的秘密还要说吗?”   叶鸿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脚步不停继续往里走,“说。”   “如果我说,我能去到另外一个世界……”   “你又要去哪里?!”方才还好好的叶鸿鹄突然厉声打断了他的话,手上的劲抓的林葳蕤皱起了眉头,林葳蕤有些意外,酒都醒了一会。叶鸿鹄此刻的神色甚至有些狰狞,手上的青筋暴起,整个人犹如被触了逆鳞的猛兽。不过好在他很快控制住自己,尽量温和道:“你继续说。”   林葳蕤被他的不对劲给吸走了心神,也没注意到“又”那个奇怪的字眼。他将芥子空间的神奇之处一一说予他听,末了,从芥子里随手取出一个桃子递到叶鸿鹄跟前,拜这次昏睡所赐,林葳蕤不仅获得了芥子空间和历任传承人的记忆,知晓了里头漫山遍野奇花异草的用处,还学会了隔空取物的方法,不用像以前一样,进小洞天都要避开人去。   叶鸿鹄死死地盯着他手中的果子,半饷,继续往前走,进了主卧将人放在床上,脱了鞋袜和斗篷,又替他盖上被子,过程中一言不发。   正常人听到这么天方夜谭的事情的时候,要么完全不信,要么就是质疑,林葳蕤看他跟没事人一样,都有些不明所以了,“你这是信还是不信啊?”   “我信。”毕竟更神奇的事情,在他身上也发生过。初时或许有些惊讶,但想想前世的奇遇,那么就可以释然了。   不过他见媳妇不设防的样子,还是叮嘱道:“这件事情不能告诉任何其他一个人,包括你弟弟。农场那边,你可以放开手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用有顾及,我会帮你安排好的。”   万万没想到,叶鸿鹄是这种态度,林葳蕤没吓到人,觉得十分没趣,便又懒散下来,“我只告诉过你,连道一他都没猜到。我告诉你的原因就是这个,接下来我可能会将芥子空间里的东西弄出来一些培养,外加培育改良一些新的粮食和蔬果种子。”   现在的食材没有经过现代技术的改良,口感大都没有现代来的好,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吃惯了大鱼大肉的林葳蕤自然不愿再去将就小鱼小虾。    第119章 癸丑年霜降·千金茶   纷纷扬扬, 一夜过后, 地上的积雪有一尺深, 人都迈不开步子。乾元街上一大早便有市政府雇佣的环卫工人在扫雪,所以积雪倒不至于通不了车马。   尽管是大冷天,这乾元街的中心街区还是有一处地方排满了人。周全是留府新来的帮工,他今早接到的第一个任务便是到市中心的千金茶店里给小姐带回限量的奶茶和几样糕点。   为了完成主家特意交代的,他起了个大早, 没想到到了这街上,还是被乌泱泱的长队给吓了一跳。他心说,这是什么琼汁玉露, 这么冷的天还有这么多的人排队也要喝,外头还有人在维持秩序, 不好好排队的人通通揪出来。他仔细看了看, 发现有好些人都是一些大府的下人,队排着也是排, 他便找了一个相熟的唠嗑。   “老平, 你怎么也上这排队了?”   “嘿,还不是我家小姐要的, 但是她天冷起晚了,说这会出门估计店里都已经没位置坐了,心情不好在家里发小姐脾气呢,夫人赶紧派了我出门来买。”   “嚯!不就是一杯奶茶和一些点心嘛, 这些吃惯了山珍海味现在天天追求洋人饮食的大小姐们怎么一时间都换了口味, 对这念念不忘起来了, 真是一天一个样。”   老平倒是知道得多一点,他朝队伍里一个小厮示意了一下,“看到没,那是滕家三少的小厮,八成滕三少的小轿车也在附近呢。”   “滕三少也喜欢这的东西?!”一个大男人,也无怪周全惊讶了,他一直觉得这甜滋滋的东西都是小姐夫人们才爱吃的东西。   “诶,一看你就是今天才知道这千金茶的名头的,这茶点店虽然是以奶茶和点心出名的,但是他们家最贵的其实是一款名为千金茶的清茶,对,就是这店名同名的茶。每天还搞限量销售,听说是比碧螺春、毛件、银针滋味还要顶级的茶。滕家老爷子是出了名的爱茶,这滕家子孙多,我看八成是三少投滕老太爷所好。”   周全听了一耳朵秘闻,心中半信半疑,他一方面觉得这八成是小姐们赶时髦,一方面又觉得这滕三少都来捧场了,估计这里头的东西真是极品。   “嘿,我想这么多干嘛,左右不是我们这些下人吃得起喝得到的!”花这么多大洋买一杯奶茶和一小块点心,他还不如割几两猪肉回去改善伙食呢。   他话音刚落,就见装潢摩登的店面门口那一扇玻璃门被人推开,出来几位穿着奇怪服饰的人,身后还提着一大桶不知道什么的东西。   “听说这是他们的制服,店里的人都穿这个。这衣裳布料正好,而且看着就很暖和。”   “他们这是要干嘛?”   打头的是个年轻的姑娘,带着一个挡风的棉口罩,这会扯下来便满脸笑意地朝排队的人道:“大冷天的,请诸位喝杯热乎的奶茶暖暖身子,队伍马上就轮到各位了,辛苦了啊!”   她一说完,就有人欢呼起来,就连周全都觉得自己运气忒好,竟然还能喝到这么贵的免费茶水。   两个大汉抬着的大桶里头装着的就是刚煮好的奶茶,没打开之前看着没什么出奇的,但是一掀开木盖的刹那,却有丝丝金光乍泄,让人疑心是雪地里晃了眼,这其实是芥子空间里产出的茶叶叶子上带着的微芒,若是少量,又融合在奶茶里,不注意看是见不到的,也就是一大桶才出现了这么个景。   来不及让人去擦眼睛,紧接着是一股扑面而来的异香,伴随着醇厚的奶香在空中盘旋,氤氲出白色的雾雨,在寒冷的清晨看来格外有吸引力。因为起得早还没吃早饭的周全当即咽了口水。   领头的姑娘一一给排队的人递上一杯用纸杯子装着的奶茶,拿在手上立马就暖了手心,很快就轮到了周全,他看着白白净净的杯子,把手放衣服上擦了擦,有些局促地接了过去,不顾烫地喝了一口。   杯中的奶茶莹润如脂,泛着浓郁的奶香,是只有西北高山草原上养出的奶牛挤出的奶汁才有的味儿,一点都没掺水。但即使是这么浓的奶香,也掩盖不了它的主调——悠悠茶香。   周全没喝过碧螺春,也没喝过毛尖银针,但此时的他却是觉得,若是这些献给御前的茶叶跟这茶香一个级别,那难怪能入得了皇帝老儿的金口。   旁边的老平早他一步拿到,已经尝过这远近闻名的奶茶,瞧他那没见过世面呆愣的小样,嘲笑道:“瞧你那小样,现在相信了吧,我跟你说,我俩今日是运气好,我前天来排都没这待遇。这滋味真是绝了,难怪夫人们都爱喝……”   周全感觉方才还在体内把自己冻得直哆嗦的的寒气一扫而光,不理他的嘀咕,小心翼翼地将喝了一半的奶茶窝怀里,他打算拿回家去给老母尝尝。或许等他以后娶了媳妇,还能攒钱带媳妇来尝尝这儿的东西。此刻的他,心里模糊有了奋斗的念头,只是因为半杯温暖人心的奶茶。   很快就轮到了周全,他将鞋上在雪地里踏出的污渍小心地在门前的毯子抖干净,然后推开了店门,店内是不同于外面的温暖,乌檀木的地板和吊顶,还有铺着软垫一样看上去就特别舒适的软椅、或圆或长方形的木桌,都是奉天的人很难想象的摩登,是的,唯有摩登才能用来形容这种风格。   但是这种摩登又处处透露出华国的韵致,让进来的客人绝对不会错认为这是一间洋人开的店,无论是散发着暖光仿宫灯的木质圆灯,还是画着水墨画的杯子,都无一处不美,无一处不雅致。   座上的人无不是穿着光鲜亮丽,巧笑嫣然的小姐夫人,偶尔还有学生模样的人成群结队来,听说学生的密斯是可以享受打折的,哦,打折这个词还是洋人传进来的东西哩。   “昨晚的雪真大啊。”   “听说城外还有农户的房子被雪压塌了,还是大帅府出动了一个排的大兵去帮忙安置的。”   “可不是嘛!天冷了我穿的跟球儿似的,要不是跟你们约好了到这喝奶茶和吃点心,才不愿出门哩。”   “我可是让我家小厮早早来这占的位子,你们能喝到还是托我的福呢,还不快点感谢我!”   “自然要感谢密斯李的,我先前还不以为意,现在真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子。”   “我听说,天津的密斯唐最近打算北上奉天来这一趟,就因为《新生活》那一句’任何一个摩登女性都值得拥有的甜品‘。”   “她之前不是还私下里说我们这些北六省出来的都是土包子?”   “她也就是仗着自己是永怀百货的大小姐,才成了上海天津一带圈子里的交际花,还有报纸夸她是名媛之首,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她长得也就那样,身上没个正经文凭,还整日里招蜂引蝶,怎么好意思夸!我们奉天好歹还有留大小姐和吴美丽这两位标杆大小姐,她怎么不敢跟她们跟前这么说……”这话说的半真半家,都是上层圈子的,虽然平时来往不多,但女人嘛,肯定是逮着别的比自己受欢迎女子的缺点就死命放大,恐她人胜过自己太多。   “从前都是天津上海的那些人引领的潮流,现在轮到我们北六省出风头了,真是舒坦。”   “改日我要在我上海的小姐妹们面前炫耀一番。”   小姐夫人们说说笑笑,轻声细语,也没停下口中吃的喝的,幸好点心也就是吃个趣味,倒不至于担心身材。   周全看了一眼,怕冒犯到这些贵人,赶紧低下头,老实等着小姐吩咐的奶茶和点心。   隔着一扇窗,后厨弥漫着浓郁的面香,烤箱工作的时候发出轻微的声音。   几个帮忙包装的小姑娘凑一起悄声说话,“诶,发现没,最近姑苏姐的心情很好耶!”   “我早发现了,今日不仅让人给外头排队的人送了奶茶说是积福,今天一大早更是天没亮就到了店里,大张旗鼓地让人搞卫生,这会还严阵以待地在捣鼓新品。”   “难道是谈男女朋友了?”   “瞎说什么呢你,我听说啊,是因为大东家前几个月身体不好,如今终于大好,这姑苏姐八成是高兴的。”   “哦哦,这样啊,不过这大东家大伙儿见过没,怎么感觉店里开业快大半年了,也没谁见到过真人啊?倒是二东家最近常来。”他们口中的二东家便是飞扬李。   “啊!说到这,二东家长得真好看啊!笑起来特甜,而且说话很幽默,前天还每人送了一朵花。”旁边几个小姑娘连连附和。   有一个大点的姑娘却说:“说来奇怪,我有一次见到二东家从一栋很高的楼里出来,打了个照面,结果我同她打招呼的时候,不知怎的,二东家感觉像是变了一个人,看着我的眼神可怕得紧!”   “怎么可能?!你又没犯错,惹怒过二东家啊,兴许是招娣你看错了吧。”   被叫做招娣的姑娘迟疑道:“可能吧……”   叮!烤箱预定的时间到了,助手用手套将蛋糕端出来,又轻手轻脚地关上烤箱们,这烤箱是洋人的东西,贵的让人咋舌,所有人都是小心翼翼地使用。   工作台前,姑苏正用马斯卡朋奶酪和奶油奶酪混合成的奶油奶酪霜在刚放凉的玫瑰色蛋糕体上涂抹——这种红色是纯天然的色素,从甜菜根里提取出来的。涂抹完毕,最后撒上血色的玫瑰花瓣做点缀。   一共两层糕体,因为最外层全部被奶油奶酪霜涂抹掩盖,乍一看去平凡无奇,唯有用刀轻轻切开四分之一角,露出红白两色相间的内里,才能最全面地展现出这种甜点的高贵气质。   刚才还在八卦东家的小姑娘见着端出来的蛋糕时,都小小惊呼出声,无他,这样高颜值的蛋糕,着实太讨女孩子们欢心了。所有人一见到它,便被深深吸引,那是一种浓烈、明艳,凄美,如火般燃烧的美感。玫瑰色的蛋糕配上白色如练的奶酪霜,简单的配色却冲撞出盛世的美颜。   有胆大的立即问了,“姑苏姐!这是新的甜点吗?叫什么啊?!”   此前店里已经有了提拉米苏、戚风蛋糕,布朗尼、布丁、蛋挞这些大受欢迎的甜点,每一样的出现都必定引得无数小姐夫人们疯狂,选择困难。但是这一次,在场的人都一致认同,新出的甜品肯定能稳坐店里甜点的宝座。先不说味道如何,就这气质也绝对镇压全场!   “这是红丝绒。”   甚至有人有感而发,吟起了诗,“这名字真好,红丝绒,她让我想起一首诗,’那永远独一无二的,年青的柏拉图式花朵,在我歌唱以外的,炽热而盲目的玫瑰,那不可企及的玫瑰……‘”这首诗被发表在最新的《蝴蝶诗社》上,因为有人指出这是一首爱情诗而引起诸多保守文人的攻讦。   “我们可以试试吗?”以往除了新品,姑苏都会拿出来跟大家分享试吃,不过这一次有了例外,她笑着摇了摇头,“等以后做给你们吃,今天这份是要给大东家的。”   所有人都有些吃惊,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东家今日要来店里?   屋外,周全拿着点心和奶茶推开了店门,他怕时间太久奶茶冷了寻思着坐黄包车回府,等车的时候,就见方才老平指的滕家小厮也拿了东西出门,手上的东西跟他的包装有些许不同,看起来更加稳重古朴一些。   那小厮走向街边停着的小轿车,周全心想,还真让老平说对了,这滕家三少爷真来给他家老太爷买茶来了。   “买到了吗?”车里的滕文祺问道。   “回三少爷,买到了。”   滕文祺松了一口气,“那茶叶的事情问到了吗?”   小厮点头,“姑苏姑娘说他们茶叶有限,但是既然是三少送给滕老先生的生辰礼物,也愿意通融一番,给我们准备一斤千金茶的茶叶。”   “一斤未免也太少了?”滕文祺皱眉,这是他要送给老太爷的,虽然这茶老太爷爱喝,但是若是少了,恐怕拿不出手。   他上次办的同学会虽然最后效果不错,虽然没请到最厉害的飞扬李,但也聘请到了几个有能力的人,让老太爷放心将厂子交给他管。但是一些堂兄弟不满从中作梗,加上洋人们的原材料要价提高,厂子的经营出现了一些问题,搞得老太爷最近对他颇有微词。   要不是偶然得知了这么一家千金茶店,里头的茶水哄得了视茶如命的老太爷重新欢喜,这会子厂子的负责人估计都得换人。是以这生辰礼物格外重要,他必须超越滕家其他孙子辈的人,才能在老太爷跟前有说话的分量。   “三少,本来他们是打算只给三两的,而且要价不低。”他报了个有些惊人的数目,是差不多顶级毛尖两倍的价格。不过滕文祺不得不承认,这茶他喝过,还真值得这个价,要不然他也不会苦心孤诣地找来了,也不知道这千金茶背后是什么来头,从哪找到的这种茶。   滕文祺也只能作罢,“有总比没有好。我们走吧。”   滕三少的车开走了,周全呼口热气,正巧也有一辆黄包车经过,他拦了下来,讲好价钱就要上车。街边突然开过来一辆标着大帅府标志的轿车,可把周全这些普通老百姓给稀罕的,“师傅师傅,等会,先别走!”那黄包车师傅也见到了这大帅府的车,也好奇地瞅着看。   奇怪的是,车在千金茶门前停了下来,穿着大兵制服的司机打开车门,下来的不是叶大帅,而是一个披着厚厚斗篷的年轻男子。那男子大半张脸掩盖在斗篷底下,看不真切,只给人留下一张比雪还白的脸,身后还跟着一辆车,下来的都是大兵。   更令人惊讶的是,刚才已经走了的滕家三少的车竟然折返了回来,像是看到了这辆车才又特地回来的。滕三少下车来,竟然同那青年认识,两人交谈起来。周全觉得没什么看点,便吩咐师傅走了。他赶着回去给小姐送东西吃呢!   “林学长,林先生!”林葳蕤往身后看去,思考了三秒这人是谁,才想起来这是滕文祺,他示意身前拦住人的兵哥放开他。   滕文祺也是别提多惊喜了,竟然能在这见到林葳蕤学长!   “林学长!你身体可大好?报纸上写三个月前你同大帅一起遭受袭击,受了重伤。因为大帅府谢绝访客,我都没能去看望。”事实上,上次就是吴璎容那位大小姐拉着他一起去的,最后被大帅府的大兵拦了没让进,事后,吴大小姐便被从军营里赶回来的吴大少给禁了足,最近才被放出来。   “多谢,你有什么事吗?”林葳蕤一双雪地里显得有些琥珀色的眸子看着他,由于跟人不熟,态度也冷淡。   滕文祺也不在意,本来在美国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位爷有多难亲近了。他其实也没什么事,这会也只是上来套个近乎,一来他已经从报纸上知道了自己这位校友如今的身份地位有多超然,亲近些总是好的,二来则是一种隐藏的迷弟心理,虽然他自己没意识到,他对这位学长多有推崇。   不过这会他不能这么说,联想到最近的烦心事,便临时想了个问道:“林学长可知飞扬学长的联络方式,想来他是搬了家,之前的住址已经找不着人了。”滕文祺想再劝说飞扬李进他家的化工厂子。   林葳蕤还真不知道,之前他昏睡的时候飞扬李因为费恩的贡献,手头有了一大笔钱,确实搬了一处更好的地方住,不过,“他是这家店的东家,你或许可以问问。”   一旁的大兵见林少爷已经在外头站了很久,低声道:“林少,外头风大,您身体还没大好……”他边说,边不满地瞥了这没有眼力见的滕三少一眼。   滕文祺立马将心中的惊讶压下,见林学长果然面色白的吓人——天生的肤色比常人白,赶紧识趣道:“谢谢林学长,身体要紧,你快进去暖暖身子吧,改日再会。”    第120章 癸丑年霜降·秃黄油   黑胶唱片在留声机上轻轻地旋转, 传出悠扬的乐声, 然而这样轻松小资的氛围,在一群全副武装的大兵推门而入的时候,荡然无存。交谈声戛然而止, 最后只余下空气里飘荡的音调, 一遍又一遍地循环。   所有客人脸上都带上了惊讶不解的神情,目光唰唰唰地投了过来,暗暗打量。等到林葳蕤出现的时候, 犹如黑夜里最亮的一抹月光,瞬间将众人的目光都集中过去了, 客人们开始自以为小声地讨论。   “这是奉天城的哪位爷?怎么从未见过?竟然出行是大帅府的大兵护卫!”   “我也没见过, 不过这人长得真俊啊!”已为人妇的夫人们谈论起俊俏的小年轻来, 一点都没有未出阁姑娘家的羞涩, 更别说是以彪悍著称的北六省夫人团了。   方才那位专门让家丁来占座的密斯李则盯了林葳蕤许久, 半饷惊疑道:“这好像是那位林先生!”这位密斯李也是参与了当初有凤来居同学会的一员。   “哪位林先生, 密斯李你倒是说清楚点呀!”她的小姐妹着急地问道, 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   “还能有谁, 改良粮种的林先生你不知道, 那有凤来居的老板你总该晓得了吧?”   “竟然是他!没想到是这么年轻的人……”   “听闻他同大帅关系匪浅, 不知是真是假……”   闻声而来的姑苏小跑着将大少迎到了后厨,那些大兵则四散在店里,搞得小姐夫人们吃个点心都战战兢兢。   北六省的大兵虽然是出了名的厉害, 但是也是人见人怕的鬼见愁, 尤其这些都是大帅亲卫队里一等一的好手, 手上不知染过多少敌人的血,更是说一句凶神恶煞都不为过。   林葳蕤刚才粗略看了看店里,见客流量和环境布置都非常不错,可见主事人的用心,难得对眼红红激动的姑苏赞了一句:“做的不错。”   姑苏便像快哭了似的,“大少爷……”   “我还没死呢,哭什么?红丝绒呢,拿过来我尝尝。”那日常管事的经理听到消息,也赶紧到跟前来伺候着。   林葳蕤精通中西的餐点,在西点上也是颇有造诣——毕竟他奉行的是鄙视一样东西之前,首先要有足够打脸的实力,但亲近的人都会知道,他自己亲力亲为开的店里绝对不卖洋人的东西。可以说是非常任性了。   一开始林葳蕤只是心情好随手丢了本不知道哪个(估计是吃货飞扬李)放他那的西点书,没想到小姑娘自己有这个毅力和天赋,他便也愿意看心情指点一二。   后来意外在芥子空间里挖到了宝,得到了千金茶这样的顶级灵茶,加上飞扬的闹腾造作和费恩的纵容,便也任由他们瞎闹去闯,反正在他看来有千金茶在,是怎么也赔不了的。   没想到成就了如今风靡奉天的点心和奶茶和上流社会的点心大师姑苏,林葳蕤想想都觉得世事无常,可谓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林葳蕤用叉子尝了一小块,红丝绒之所以被称为点心里头的女王,除了有称霸点心界的颜值和气场外,俘获无数女人芳心的还有她的绝妙口味,一块小小的糕点里,融汇了人生百态——酸、甜、苦、咸等不同滋味的口感,犹如爱情的甜蜜和苦涩交织,生活的柴米油盐和盛大的浪漫重叠,不像普通蛋糕一样只有空中楼阁的蓬松口感,红丝绒每一口都绵实而有质感,那是极致的激情背后的真谛——平实而有力。   虽然在材料的配比上还不够完美,但作为新手已经算不错了,林葳蕤点拨了几句,姑苏便知道下次该怎么改进。两年来日日夜夜的练习,足够她衬得上那句点心大师。   一行人离开后厨,到了内里休息的厢房,等无关人等走开了去,林葳蕤才对经理和姑苏道:“有凤来居受到邀请,承办皇宫的成人典宴会,因为有洋人参加,到时候姑苏你跟我一起去北平。时间很赶,我会先行一步,你处理好这边的事情,带上班底然后便到北平和你的师兄们会和。”   不是所有人都跟林葳蕤一样,前世逛皇宫就是逛景点,这一世听到进皇宫都一副淡定的不行的样子,姑苏的反应才是大部分平常人听到紫禁城该有的反应,她先是完全愣住,然后看向一旁的同僚经理,见他也是一脸懵。两人面面相觑,等到都意识到自己耳朵真的没有听错的时候,整个人完全激动到不能自已!   “这……这大少,您说的是真的吗?我真的能去皇宫?还是去给那位做点心?老天爷,俺们祖宗坟头冒青烟啊,那可是紫禁城!!”太激动连家乡话都冒出来了。   一旁的经理比她好些,他愕然过后便开始冷静思索起姑苏走后要安排哪些人代她维持店里的工作,更多的还有思考怎么借这个事情将千金茶的名气彻底在全国打响,他看着桌前的人,有些小心翼翼地建议道:“大少,您这一趟有报酬吗?”   林葳蕤没想到他能注意到这个点,“你想说什么?”   经理见他有兴致,赶紧把心里的想法兜出来,“大少,我这里有一个想法,您看,若是皇宫那边付予我们报酬,在只收取食材费用的基础上,有凤来居和千金茶皆可免去人工的报酬。”   姑苏不同意,“哦?那我们岂不是白忙一趟?”在大少的耳濡目染下,有凤来居出来的人都是财迷。虽然是给皇帝做饭,但也不能白做工吧?更何况,皇家还差那点钱?   “不急,我话还没说完,虽然不收取费用,但是我们可以换做要求在皇宫宴会上做一些小改动,比如,酒水若是用的有凤来居自酿的,那酒水瓶的包装便不去掉,姑苏你做的点心,可以用上特殊自制的盘子,上头要出现我们千金茶的名号,诸如此类的。一来,在与会诸人中打响名气。二来,也有利于在民间的宣传。”参与宴会的肯定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只要入了他们的眼还愁没有生意做?而民间总是愿意效上,哪怕是现在大清已经亡了,这种思想一时半会还是有残余的。试问,皇帝都吃过的糕点,你吃吗?   “这主意不错,就这么办吧。你叫什么名字?从前是在何处做事?”   经理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和经历 ,原来他在投身点心经理之前,早年曾经在一家报社工作过,负责的就是商家的广告板块,十分能意识到宣传的重要性。   “这一趟你也跟着去北平吧。”   林葳蕤发现了一个不错的人才,又看了看店内的账本,便在重重护卫下离开了。   店里的小姑娘和其他几个小伙计,方才都慑于一群大兵的气场,乖乖地窝在远处不敢靠近,等人走了才敢凑到姑苏面前,“姑苏姐,这就是我们的大东家?”   姑苏点了点头,“以后可以不用叫大东家,叫大少爷。”是的,在姑苏心中,他是永远的大少爷。大东家这称呼带着一股市侩味,哪适合用来形容仙气飘飘的大少爷呢。   “大少爷这简直跟画上的仙人一样,你方才看到了吗,他的脸比往日常来的留大小姐还要细腻还要白!”   “好看是好看,不过看起来不太好亲近。”众人心有戚戚然。   “好了都散了吧,工作去,别偷懒,偷懒的人是要罚工钱的。”   听到罚工钱,一时间所有人都散了。美人诚美,但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所以还是金钱价更高。   彼时,有凤来居,曾白玉整理好着装,带着人也在门前等待着。大帅府的车一到就迎了上去。   “大少!”   “您身体可安好?刚从千金茶那边过来吧,要不要先休息一下?”   “不用了,不过你怎么胖了这么多?”林葳蕤皱眉看着他,最后嘟囔道:“一个个都吃成这样,酒店的脸面工作还要不要做了……”   曾白玉努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小心翼翼问道:“您看,是要先去看看后厨房还是账本?”   “别这么多人围着,先去看后厨。我不在的时候,有出什么事吗?”   “大少放心,没什么大事,一切都照常,只是因为您不在,新品推出的不太多,老顾客们有些抱怨。”   林葳蕤脱去斗篷,解去围巾,进了后厨,接过大宝手上的制服围上,“那今天便来做几道新品吧,手上没事情做的人都可以看,学到多少就看你自己了。”   大宝见到安好无恙的大少,心情自然是激荡的,不过他是大师兄,要稳重做表率,而且性情内敛,便没有姑苏那么情绪外现,只是非常积极地在一旁给师叔打下手。   冬天寒气入侵,最好卖的便是滋补菜。林葳蕤昨日在叶鸿鹄给自己新找来的一堆书里看到了卷镇菜,今日便想试试,刚好农场里今天送了一批羊肉过来,他便取了一具,顺道吩咐别人:“去酒窖里取一坛神仙酿来,还有找一块平整些的重石。”他一吩咐,底下自有人去办。   架起一口大锅在火上,绰水后,武火用红曲煮起了羊肉,半个小时后再转文火文火煨炖。趁着这个时间,他饶有兴致地开始料理梭子蟹,这是辽宁兴城来的上等海蟹,肉质细嫩,膏若凝脂,冬天里难得的海鲜。   “大少您这是要做什么?”大宝按照林葳蕤的吩咐,正帮忙取蒸煮的梭子蟹里头的蟹黄和蟹膏。   “秃黄油。”   众人都没听说过这道菜,更被说“秃”这个词非常奇怪,似动词又非动词,再说烹饪里也没听说过“秃”这种煮法啊?   “’秃‘是苏州话,’仅有‘的意思,这秃黄油要的就是绝不能掺杂到一丝蟹肉进去。只要蟹黄和蟹羹,都剔仔细点。”这样奢侈的做法,使得几只硕大的梭子蟹最后取出来的食材也只有一碗。   油锅已经预热,将剔好的蟹黄蟹膏倒进油锅里,加上熟透的肥膘末,葱末、姜末加上一点紫苏末、开着最小的火翻炒,油温渐渐将蟹的香味激发出来,在轻微的滋滋声中,金黄色的蟹油被一点一点逼了出来,等到差不多的时候,加入黄酒焖煮,盖上锅盖,最后一道工序是用鸡汤收汁,呈上碗里的时候再淋上一勺热猪油……   滋滋滋,金黄色的秃黄油顷刻散发出诱人的色泽和香味,浓郁的鲜香油热扑面而来,引人舌尖口水泛滥。   “舀一碗金饭过来。”金饭是有凤来居特制的米饭,之前在襄城招待于左棠的一行好友时用的就是它。林葳蕤出手做的东西,不可用常理视之。虽说只是一碗饭,但里头也费劲了厨师的心思和手艺。   米选的是宣汉县的桃花米,菊花必须是紫茎黄花的,先将金菊泡米一天之久再入锅煮,在米饭将熟未熟之时,倒入泡了金菊的温水,更染一层菊香。就连煮米饭的水也有名头,从前在襄城用的便是伏仙河的过滤清泉水,后来到了奉天,便按照少爷的吩咐,换了林家农场里的水,那是一处高山泉水,清澈甘甜,也算凑活。   林葳蕤挖了一勺秃黄油堆在饭尖上,在旁边点缀上一朵金菊,金菊蟹黄,即便不是金秋十月,也自有一股诗意在里头。金黄灿烂的黄油滴下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渗透进微黄的米饭里,这样的过程,仿佛能听到人咽口水的声音。   林葳蕤自己尝了一口,对自己废了三个月的手艺依旧满意。   见其他人都盯着自己,确切地说是盯着自己手中的饭看,林葳蕤将碗递给他们,“看着我干嘛,都尝尝,说说想法。”   一群人一哄而上,此时不抢更待何时!   如果让你连续一周每顿一碗白米饭,但菜只许选一样,你会选什么?   秃黄油啊!那还用说!吃多少天都不腻!一碗白米饭只要不多不少一勺秃黄油,拌一拌,搅一搅,让秃黄油充分和米饭接触,让每一粒米饭都染上千变万化的香气,然后趁热一口气干掉!   秃黄油几乎凝聚了螃蟹这种美味生物的精华,是美味中的美味,鲜美滑腻,吃完唇齿留香绝对不是一句夸大其词的话。更别说吃完秃黄油拌饭你短时间内根本不想吃其他的东西,因为味蕾已经到达了高潮,并且深深记住了这个味道,再看其他食物都是将就!   “大少,您再做点吧,这东西太好吃了!根本吃不够!”只有一碗的秃黄油,压根不够他们这十几个人分的。   “就知道吃,手艺学到没,火候、时间、配料都记住了吗?不要告诉我你们只知道一个挖蟹黄蟹羹的步骤,想吃自己做。”   大少还是一如既往地脾气不好,众人已经习惯了,有些机灵的已经开始学着刚才他做的步骤自己做起了秃黄油,趁着这个时候大少在,兴许还能让他指点指点。   剩下的蟹肉也没有浪费,再拆几只蟹,蟹黄蟹肉蟹膏一起,炒成金粉色的蟹粉,和捞面一起伴着吃,同样也是人间极致的美味,口感比起秃黄油也要来的清淡一些。所以蟹这种神物之所以还没有灭绝,只是因为人家的繁衍能力强而已吧。   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差不多了,帮厨把重石搬进来,林葳蕤用劲道有弹性的肉皮将切好的羊肉紧紧卷住后,放入神仙酒坛里,将重石压在了上头。这就是卷镇菜的精髓,一卷一镇,将或荤或素的食材压出如同云梦般变幻无穷的的纹理,挤出多余的汁水和空气,最后上桌的时候则是切成薄如纸的片片。   等到酒的香味完全渗透进红曲羊肉里头,将羊肉弄“醉”了,在酒糟的酩酊作用下,羊肉的腥气不复存在,转变成另外一种异香,那么这赐绯羊就可以切薄片上桌了,据书上说这是古时后蜀国君孟昶宫里传出来的做法。   这道菜林葳蕤也是第一次做,不知道味道如何。大宝等人知道还要等上一天才能开吃的时候,都情不自禁地露出了遗憾的神色。   “我今天会待在这里,等到晚饭点过了,”他点了几个人名,然后接着说:“几个人学一道今天的新品菜,等到手艺差不多了就可以上新菜了。”   被叫到的人神色都可以说是与有荣焉,没被叫到的厨师也不灰心丧气,因为他们知道,这些被开小灶的人都是平日里最勤奋而且天赋也不错的人,而且都是有一定工龄的,所以只要他们脚踏实地,好好工作,将来他们也能接受到大师的指导!   吃得满嘴油光的曾白玉躲过大少爷,挺着大肚子一本满足地出了后厨,准备悠哉悠哉地泡上一杯茶,享受吃饱喝足的惬意。要说这真是一个魔咒,两个有凤来居的掌柜现在都是一脸福相……哪怕一开始是清瘦体型的曾白玉,到最后也变成了发面过度的馒头。   偏偏林葳蕤又是那种颜控加完美主义者,每每见到又吃胖了的曾白玉那叫一个横眉冷对,害得曾白玉现在都不敢多在他面前蹦跶了。   他想的美滋滋,结果在走廊被路过的一个人拦住了,“曾掌柜啊,我怎么闻到了酒味还有螃蟹味啊……你不是说,那神仙酒没了,不让买了吗?”   曾白玉一看到是人称文坛疯子的章笑生就头疼。跟文笔狂妄同样出名的,还有这人的嗜酒如狂,据说他写文章的时候旁边总要备上酒,边写边喝,灵感如涌泉,下笔如有神。但是他们有凤来居的酒水对客人可是限量的,哪经不起他这一天不停地喝,是以曾白玉在他不消停的时候,只好同他说酒水已经没有了。反正就他这猫嫌狗厌的臭脾气也没几个可以一起喝酒的朋友,自然不会知道他在说谎。   “你不会是骗我的吧,说酒没了,可是自己却偷偷躲起来喝了。呵,你这是看不起我章某人不是?这点酒我还是买得起的!我这笔杆子一动,大帅府……”他自觉说漏了嘴,差点把自己是大帅府的写手这事都给兜出来,后面便没再说下去,不过还是不依不挠。   曾白玉哪知道这人鼻子这么灵,连后厨酿羊肉的酒味都给闻到了,一想到这位爷胡搅蛮超的烂性格,他就头疼不已,干脆招了个人,让他赶紧去酒窖里给这位爷找酒喝。   “我还闻到了螃蟹的味道,嘶……这味道这么浓,你们这是做了多少螃蟹?但是我怎么记得,这今天菜单上没有这蟹的饭菜呀?”这章笑生的记忆力不是吹嘘的。   “哎哟章先生,您就别为难我了,这是我们家大少在实验新菜呢,做的秃黄油,用的全都是蟹黄蟹膏,我刚才就尝了尝,没想到这味给您闻着了。”   “咦?新菜秃黄油?”他摇了摇头,念叨:“这菜名这么奇怪,没听说过,不过这十里留香的味道肯定错不了,给我来碗呗!好东西要跟人分享啊曾掌柜!”   曾白玉后来被他缠得不行,挤进了厨房给他抢了一勺秃黄油,又舀了一碗金饭,忍着滴血的心总算把他给打发走了。至于后来几天这人天天来后厨蹲点,点名要吃秃黄油拌饭,闹得有凤来居的新品还没出呢,就很多人都催着上便是后话了。    第121章 癸丑年霜降·傲骨立   林芙萱抱着图书馆借来的书, 撑着油纸伞穿过校园,少女穿着最朴素的蓝衣黑裙, 不施脂粉, 但清丽的容颜和清冷的气质, 在烟雨朦胧中显得愈发遗世独立,吸引了不少学生的眼光。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是欣赏的打量。   林芙萱有些疑惑地看着眼前挡住自己去路的女子,对方留着一头西洋的卷发,穿着富贵人家才能买得起的蕾丝洋裙子,小皮跟在雨中清脆地响,圆脸白面,长相姣美,但脸上高高在上的傲慢破坏了这份美感。   “这位小姐找我何事?”   孔诗颖上下打量了她, 在看见她那沾了泥水又有微小补丁的裙摆时,眼底闪过淡淡的蔑视, 待往上瞧仔细了她的脸蛋时,这高高在上的蔑视中又添了几分气急败坏的恼怒。   到处勾引人的狐媚胚子!   “你就是林芙萱?”   林芙萱再迟钝也感觉到了来者不善, 更何况这位小姐似乎也没有隐藏她恶意的打算, 当即也冷下脸色来,“小姐的老师没有告诉过你,询问人名字之前,需要先报上自己的名字吗?”   “你!”孔诗颖没有想到这个女人这么牙尖嘴利, 当即便有些恼怒。她旁边的两个丫鬟见此, 也站出来出声, “也不看看我们家小姐是谁?你一个乡下来的下等丫鬟, 哪里配直呼我们小姐的名讳?”   “就是,小姐问你话答便是,废话不要太多。”   林芙萱气笑了,“怎么,你家小姐莫不是前朝的公主格格,不能直呼其名,遇见了还得行跪拜之礼?不知这位小姐待在闺阁里多久没出门了,以致于连前朝亡了,如今是民国人人自由平等时代都不晓得了。”   旁边经过的学子听了,都噗嗤一笑,可不是,如今民国建立,社会上喊得都是人人平等的口号,在接受进步思潮的学子中尤为如此。哪怕事实上还是存在阶级差别,但起码明面上还是不能这么直白地表现出来的。若是还高人一等地践行贵贱尊卑那一套,那真是惹人鄙夷了。没想到这位小姐穿着这么新潮,竟还是满脑子封建糟粕,众人不禁投来了异样鄙夷的眼光。   孔诗颖被周围人的眼光和林芙萱的一席话气得漂亮的脸蛋都快变了形,直接便道:“好一个伶牙俐齿的丫头,只不知你用这张利嘴讨过多少男子的欢心。这女人啊,稍微长得有点姿色,就自以为能勾得男人飞上枝头变凤凰,用尽手段,连别人的未婚夫也勾引,也不看看自己是从哪里出来的货色。”   她这一番话,就差直接说林芙萱不知廉耻地勾引了别人的未婚夫了。   这样的一盆脏水泼在身上,无疑会毁掉这个保守年代的任何一个女人,更何况是在人来人往的校道上。林芙萱自然是怒不可遏,“这位小姐,我与你素不相识,更不认识你的未婚夫,但你一出现便空口白牙,对我无端污蔑。若是不同我道歉,我自要去警察厅与你论上一论的。”   孔诗颖红唇一扬,嘲讽地笑道:“你说我污蔑你?还要同我到警察厅去辩论,笑话!呵,那你可认识宴西?告诉你,宴西便是我的未婚夫,我们不日便要订婚了。你以后最好离宴西远点,要不我就要去拜访拜访你们校长,让他来评评理,一个学风败坏的学生会不会影响学校的名誉了……”   “这不可能!宴西根本没有所谓的未婚妻,我同他……”到底是女孩子,脸皮薄,她没说出来那一句他们是正当的男女朋友关系。   不过这足够孔诗颖借题发挥了,“哟哟哟,可不要不要脸地攀关系了。我是常府的表小姐,同宴西青梅竹马,门当户对,两家大人也早已同意,我自然是宴西表哥正正经经的未婚妻。至于你,不过是个玩物罢了,男人嘛。若是不想被赶出北平城,以后就给我识相点,离宴西远点。”   行人议论纷纷,雨下得愈发大了,薄薄的油纸伞再也抵挡不住暴雨的冲刷,从主人的手里,掉在了地上……   这一天,常家大少的未婚妻找上北平女子师范学堂的大才女,上演了一出二女抢一男大戏的这一消息很快便传遍了整个圈子。   有人说林芙萱不知廉耻,勾引别人的未婚妻活该被找上门;有人说常孔两家门当户对,联姻是迟早的事,不过这表小姐看来过于彪悍呐;也有人为林芙萱说好话,认为常大少从前花名在外,林芙萱八成也是被蒙在了鼓里。   走到哪都有人指指点点,甚至有人朝她扔臭鸡蛋,林芙萱的生活顿时水深火热,不堪其扰,甚至连师长都开始找她谈话。   林芙萱当日被孔诗颖的一通消息炸得浑浑噩噩,连怎么回到宿舍都不知道,后来才发现竟连裁缝店打工都忘记去了,累得善良寡居的老板娘以为她出了什么事,到学校来找她。   老板娘知道了这件事后,十分愤慨,不过还是劝着林芙萱不要去管那些流言蜚语,那位孔小姐说的话不一定便是事情的真相,当务之急是找到常宴西询问。   然而,往日里神出鬼没,不时冒出来缠着林芙萱的人,这会儿却是哪也找不着了。林芙萱想找人,却发现她对宴西的很多东西都一无所知,她甚至不知道他们家的地址和电话号码。打听了都督府的地址后,林芙萱不顾他人异样的眼光,在都督府门前的一棵榕树下守了一天,最后被卫兵赶走了,也没见到要找的人。   回去后,因为吹多了寒风的林芙萱立即染了风寒病倒了。隔日,进步诗社的社长来看望她,他算是两人交往的见证者。   病中的美人憔悴而惹人怜惜,他见到林芙萱的第一眼,便叹了口气道:“这事我也不清楚,若是……唉,让他自己同你说吧。”   他给了林芙萱一张电话号码,“这是都督府的内线。”   林芙萱谢过了他,不过她没有立即打电话过去,而是倚在床上,从枕头下拿出了一本诗集翻看,那是常宴西送给她的一本泰戈尔的诗集,书籍已经很旧了,有大量翻阅的痕迹,但书页却没有一丝卷边,可以看出平日里主人十分爱惜,势必是每次看完都要整整齐齐地叠好。   寂静的夜里,昏黄的灯光下,响起了少女轻轻浅浅的声音——   “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床前唱歌,又飞去了。   秋天的枯叶,它们没有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哪里……   如果你因为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   外头的谣言愈演愈烈,甚至有人造谣林芙萱乱搞男女关系,别看表面上看着清高得很,其实私下里放荡糜烂,说的有模有样,仿佛当时人在现场一般。三人成虎,更别提如今传话的不止三人了,有些心思敏感的诸如裁缝店老板娘已经察觉到这背后肯定有那位表小姐在推动。   但养病的林芙萱闭门谢客,潜心看书,不理他人作何评论,仿佛完全不在意这些。   几天后,病愈的林芙萱到了电话店里,拨出了都督府的电话,漫长的嘟嘟声后,一个有些傲慢的男声响起:“都督府,哪位?”   “你好,我是常宴西的同学,麻烦请他接一下电话。”   “我们大少爷正忙着准备订婚的事宜呢,哪还有工夫去理你们这些来历不明的女学生啊。”他挂断电话的时候,林芙萱隐约听到他说,“现在的女学生啊,一个个都不知廉耻,还读什么书啊……”   她死死地抿着嘴,手指骨泛起青白的痕迹,将电话交给老板娘,那老板娘见这女学生一副快哭了的模样,好心劝道:“凡事想开点,可别钻了牛尖。你们这些女大学生,生在了可以上学的好时代,将来可都是建设民国的主力军,大有前途呢!不像我们这些生的早的,裹了小脚,父母做主,头巾一裹便糊里糊涂嫁了人。”   林芙萱虽然脸色惨白,但还是笑了,谢过了老板娘,她的背影弱不禁风,但是步伐却是越来越坚定。   林芙萱没再试图去找常宴西,只安安分分地看书打工,但显然,有人不愿息事宁人,放过她。就在师长第二次找上门来,而且还是几位一起的时候,林芙萱就隐约知道,自己怕是被人针对了。   裁缝店里,老板娘放下了手中的针线,面带怒色:“他们竟然让你退学?!就因为这种影响校风的见鬼理由?”   或许是在校长室闹了一场,此时林芙萱这个当事人反倒比她平静多了,“是的,兰姨。”   兰姨听完,却是跌坐在椅子上,满脸凄惶,“没有别的办法了吗?你还这么小,若是被学堂退学了,又能去哪呢?别的学校肯定也被那家表小姐给收买了,这世道……”   林芙萱见她神色不对,赶紧扶住她,帮她顺气,“兰姨,您先别激动,总会有办法的!”   兰姨很快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拍了拍她的手,让她坐在自己身边。两人虽然相差十八九岁,但是感情甚笃,膝下无儿女的兰姨一直将林芙萱当女儿看待。兰姨其实不过三十出头,五官虽好,却常年操劳家务,看上去像是四十多岁的人,手上都是做多了裁缝被针刺到的粗糙茧子。   两人相互依偎,突然兰姨叹了口气,开口道:“我其实是嫁过人的……”   林芙萱惊讶地看着兰姨,在她眼里,兰姨一直都是一个人生活,没见过任何其他家人。   “你先听我说。我嫁了人,不过被休了。被休的理由非常有意思……”   兰姨的夫家不穷不富,也是泥腿子出身,但是她的丈夫却是出了名的文人才子,长相俊逸。夫家的老太太见在外搞进步事业的大儿子到了年纪还未成亲,便自己物色了一个儿媳妇,然后以重病的消息将在外的大儿骗了回来成亲。   大儿子虽然一开始不愿意,但后来说是不愿意违背了孝道,便顺了老夫人的心意拜了堂成了亲,洞房那天,夫妻俩总共说了两句话_“要睡了吗?”“嗯\\\”,婚后没多久,兰姨的丈夫就走了。   老夫人责怪新进门的儿媳妇留不住大儿子的心,日益苛责,动辄磋磨,后来见兰姨肚子没动静,更是变本加厉,还开始给二子物色几个姨太太。兰姨只能愈发伺候好老夫人和府里的一堆人,丝毫不敢有怨言,闲下来也针线不停——兰姨的是方圆十里镇上都闻名的做衣服的好手,好歹可以补贴些家用。   姨太太最后没抬进门,不是因为她丈夫拒绝了,而是这位新式的文人先生自称找到了他毕生的真爱,预备要同那女子结为终身的伴侣。那女子是个留学归来的新式女先生,家中父辈皆在政府内做事,容貌虽一般,但据说是个大才女,还是个天足。   这个时候,老家占着正室的位子的糟糠之妻就很碍眼了。那户人家的小姐是无论如何也不愿做妾的,兰姨的丈夫也不舍得,于是便找了个无所出的冠冕堂皇的理由,一纸休书,断了一个女人的一生。从头到尾,勤勤恳恳为人妇的兰姨只等到了一封休书,她甚至连她丈夫的面都没见到。   林芙萱没想到平淡从容的兰姨有这般惨烈的过去,她说时平淡如水,但林芙萱却感觉字字泣血,声声割心。   “我娘家人听到这则消息,自认我为家族蒙羞,与我断绝了关系。我无处可去,后来更是每到一处工作,便有人刁难,我那时候便知道了,那户小姐恐怕是容不下我这个前妻,毕竟只要有我在,人们便会想起,她丈夫是二婚的。我只好远远离了去,来到了北平。”   “所以,听到你的遭遇,就仿佛看见了当年的我,同样遇人不淑,为权势迫害。”   林芙萱黯然,兰姨又道:“事到如今,那表小姐估计也是同我那前夫的新夫人一样,容不得一粒沙子的。芙萱,你可还有其他去处或是可投靠的人?”   林芙萱想了想,点头,“我有一表哥,如今在奉天,待我发一通电报予他。”    第122章 癸丑年立冬·望夫石   清晨的奉天大帅府, 小红楼。   “大少,这是从北平发给您的电报, 请过目。”电报员将一封信交给林葳蕤, 然后立正朝边上坐着的大帅敬了个军礼, 才退了下去。   林葳蕤拆开来,一目十行看完,眉头紧锁。   一旁的叶鸿鹄撕了一角鸡蛋灌饼子递到他嘴边,林葳蕤瞪了他一眼,还是张嘴吃了,鸡蛋灌饼子鲜嫩咸香,中间软滑边角酥脆,再卷上冬天里腌制好的雪里红, 十分下饭。林葳蕤下意识地点了点头,点评了一句:“这饼子灌的不错。”   叶鸿鹄看他吃的惯, 便道:“是请的一个小吃师傅,你喜欢以后让他多做。”又将一碗吹凉了的粥递到他跟前, 随手张罗完, 才问道:“谁发来的?”   林葳蕤的眉头又皱了起来,”芙萱发来的。”   “芙萱是谁?是个女的?”叶鸿鹄十分警觉。   林葳蕤挑眉看他:“我表妹,怎么,有兴趣, 需要我帮忙介绍吗?”   叶鸿鹄咳了咳, 捞起一筷子蟹粉捞面大口吃起来, 旁边的林蓁芃不甘示弱, 吃了整整一大海碗,又干掉了一个鸡蛋灌饼。叶鸿鹄则更夸张,几个鸡蛋灌饼下去,还要再喝两碗豆浆。   林葳蕤也是服了这两个人了,“一大早就吃这么高脂肪的东西,小心年纪轻轻得三高。明日不许吃了,晚饭也不许再吃秃黄油拌饭。”还无法无天了,大少爷可不会惯人。   一大一小面面相觑,大的摸摸鼻子,小的埋头苦吃,这会儿多吃点。   叶鸿鹄继续问:“表妹这是怎么了?”   “她在北平出事了。”   “要紧吗?需不需要我让那边的人去解决?”   林葳蕤摇摇头,“没事,正好我今日要下北平,刚好解决了这事。”   叶鸿鹄见他这样,料想不是什么大事,便随他去了。   吃完饭,一家三口分开,林蓁芃继续去学堂,两位家中的大人则是驱车去了火车站。林葳蕤今日带着有凤来居的人马要乘坐专列前往北平准备四日后的宫廷宴会。   车站,大批大兵整装待发。   林葳蕤头疼地看着眼前的“随行护卫人员”,“你这也太夸张了!我是去办宴的,不是去开火的。你这样,让北平那些人怎么想,挑衅吗?”   “你答应过我,你可以去,但其余一切要听我的。”叶鸿鹄丝毫没有察觉到这阵仗有多夸张,不为所动。   “我是答应了你给我安排人员随行,但你给我派了这么人!这不是明晃晃地跟人说,我在这,我是你叶鸿鹄很重要的人,快来打我吗?”   “我很高兴葳蕤你能认识到你对我很重要这一点,不过葳蕤既然知道不能太过张扬,否则容易成为把柄,怎么就不知道越是光明磊落的招数,越是惹人怀疑?况且,我就是要让人都知道,我派了人保护你,一旦他们要伸手,还要考虑社会舆论。”   也来送行的陆予夺也塞了一队人马进来,“还请大嫂多照看一下他。”   林葳蕤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接下了这些人和这一句委托,只是临走前轻飘飘地丢下一句:“陆小六,你手脚这么慢,不怕人又被抢走了?”   看着火车开走,叶鸿鹄拍拍自家蠢弟弟的肩,“抓紧点,别怂就是干。”   陆予夺面无表情地抖掉他的手,看着远去的火车眼眸深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两位北六省身份最高的男人,齐齐目送走了夫人,脸上的神情不可谓不肃穆,周身的气息不可谓不吓人。亲卫们看着大帅和六爷高大威严的背影,齐齐绷紧了身体——总觉得现在的两位大人杀气腾腾。   最后这几百号人马还是跟着林葳蕤从奉天到了北平,车马列队,机枪在身,吓得去接风的宫里大管事以为奉天府这是又打算再一次对紫禁城下手了,领头的还是这位跟君上颇有交情的林先生。就连总统府和总理衙署都惊动了,纷纷派人查探消息。   林葳蕤打发掉一群上门拜访实则刺探情报的人,叫来阿福去请表小姐林芙萱,才换了身衣裳,收拾好自己。不过才一会儿就被请进宫里去商量事宜了。被委托准备宴会节目的原小岚也开始紧锣密鼓地准备开来,这是一次全新的挑战,但亦是天大的机遇,若是能成,必定将开创一个全新的流派。   北平都督府,常夫人正跟裁缝店的师傅商量着礼服的细节,就见身边的大丫鬟从外边跑来。她挥了挥手,让师傅先等着,让大丫鬟进屋来说。   “说吧,大少爷又做了什么?”   “夫人,大少爷打伤了随身的护卫,闹着要出府去!”   常夫人端着茶杯,慢悠悠地喝了一杯茶,轻描淡写道:“不就是几个下人,打伤了也就打伤了,赏点钱让他们封口好好养着就是了,吩咐下去再从督军的护卫队里挑一批禁得住打的盯着大少爷。”   “可是……”   常夫人忽然狰狞了面孔,“没什么可是!订婚的日子就要到了,好好盯着宴西别让他去找些没有干系的人,一切等他订完婚再说。”   “姑妈!我来了……”   门外传来少女的娇俏声,孔诗颖笑着进屋来,两家都快成亲家了,孔诗颖出入都督府自然不用下人通报。常夫人皱眉,赶紧朝大丫鬟摆摆手,示意她不要乱说话退下去,然后笑着迎上去。   大丫鬟犹豫地点了点头,下去吩咐了。   “诗颖来了啊,快来看看裁缝给你们定做的礼服满不满意,不满意让他们尽快改,免得误了好日子。”   “谢谢姑妈,我瞧瞧,姑妈挑选的肯定都是最好的。”孔诗颖的母亲同常夫人不是亲姐妹,但是孔夫人小时候因为家里变动,有很长一段时间寄养在常夫人娘家,两人情同姐妹,即使是彼此嫁人后也多有来往,孔诗颖也亲热地称呼常夫人姑妈,经常来都督府小住。   “就你这小丫头嘴甜,不过过几天就要改口啦。”   礼服定做了好几套,孔诗颖翻来覆去瞧,只觉得每一套都好看,拿在身上比划着,嘴角都是少女怀春的明媚笑容,跟之前威胁林芙萱的仿佛不是同一个人。   常夫人对这个侄女也是很满意,除了孔府和都督府门当户对外,孔诗颖长得也好,学历也好,跟宴西最匹配不过了,重要的是,非常喜欢宴西。   “你娘亲呢?”常夫人笑问。   “娘亲说要给您带点稻香村的点心,我等不及见姑妈就先让司机来了。”   “好孩子。”   “姑妈,宴西表哥呢?怎么这几日都不见他?”   常夫人眼底晦涩,但嘴上不露声色,“宴西他最近正被督军带在身边呢,他也快二十了,应该学着做事了,将来整个都督府都是要交到他手上的。你呀,就多担待些,等他忙完了,自然就来陪你。”   孔诗颖羞红了脸,不说话了。   这厢其乐融融地准备订婚,另一边常思域去了一趟总统府,回来后却是召集几个心腹幕僚,几人关在书房里商讨。   “大总统跟东瀛人的交易崩了。”昏暗的书房里,常思域坐在首座上,沉着声音说出了这句话。   一个穿着西服的中年幕僚当即愤慨道:“当初大总统就不应该跟东瀛人谈这笔生意!如今暗杀叶志之不成,说好的武器资助也没有到手,还反被抓住了这个天大的把柄!可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常思域皱了皱眉头,“叶志之好像已经查到了遇袭的幕后之人,不过不知道为何隐忍不发罢了。但是在边境上却发动了对东瀛人的小规模进攻。东瀛人如今压力重重,显然是迁怒于我们。”   “这……督军,只不知大总统打算如何处理此事?”其中一个长胡子幕僚出声。   “这就是我召集你们来的原因,大总统的意思是,让我引咎辞职,担下此事,暂且隐退一段时间,以减少舆论方面对总统府的压力。等到大总统夺得全国,再将我提拔上位,诸位以为,这一步以退为进的棋,常某该不该下?”   在座诸位都沉默了,未来局势如何,谁也说不清,但为人臣子,本就是替人背锅得多,若是不做,那自有希望为君效劳的人,不过以后就不得重用罢了。若是从了,名声就这么担下,还不知未来如何兑现。但事到如今,也只能如此。   静默许久,常思域手上的烟也已经燃到尽头,他摆了摆手,“你们下去吧,我再想想,让人别来打扰我。”   “是,督军。”   送走了孔诗颖的常夫人理了理头上的金簪,随口问身边的丫鬟,“督军呢?”   丫鬟答:“回夫人,督军回来后召集了先生们到书房开会,先生们已经走了,督军还在书房里,吩咐了让人别打扰。”   常夫人面色微怒,不满道:“儿子都快订婚了,还什么都不管,只把婚事安排都扔给我,整日里神神秘秘不见人影,常思域他眼里到底有没有宴西这个儿子!”   丫鬟小厮们眼观鼻鼻观心,低下头不敢说话。   常夫人发泄了一通,或许是更年期到了,最后实在气不过,直接往书房去寻人。未曾想在门口被卫兵拦下了,“夫人,督军说任何人不许打扰,请您稍后再来吧。”   常夫人:“怎么,这是你家还是我家,我还不能进了?”她直接走上前去,卫兵们也不敢强拦。   她推开门,就闻到一股呛鼻的烟味,屋里烟熏缭绕,坐在案前的男人手里烟火明明灭灭。   常夫人立即意识到不对劲,结合到最近进展的时局,她急急道:“督军你这是干什么?出了何事?可需要我联系我父亲和哥哥?”   常思域将手中掐灭,看着跟随着自己多年的老妻,叹了口气,“夫人,收拾收拾,准备到乡下小住一段时日吧。”   常夫人头上金色的簪子突然便掉在了地上,在寂静的书房里砸了个清脆的响声。   —————————————————   兰姨有些慌张地看着眼前的兵哥,不知道自己这是犯了什么事,一时又以为前夫的妻子到如今还不愿放过自己,又来找人寻自己麻烦。   蓝灰色的军装挺拔,精神倍儿棒的奉天府大兵露出一个自认为和善的表情,尽量和声道:“您好大娘,请问林芙萱小姐是住在这吗?”   兰姨被他狰狞的表情吓了一跳,后腿一部差点把门关上了,她心想莫非其实是那都督府的表小姐来找芙萱麻烦?立马横眉怒瞪:“我不认识什么芙萱小姐,你们是谁?”   兵哥是侦察兵出身,一看就知道大娘没说真话,但也是出于保护芙萱小姐的用意,赶紧表明身份,“是这样的,芙萱表小姐今日发了一通电报给她的表哥,也就是我们大少,大少这会进宫了,便派人来接芙萱表小姐。”   兰姨半信半疑,芙萱确实说过发了一通电报给她的大表哥,但这位大表哥又怎么能够使唤得了这些穿军服的,若是这样,芙萱也不会被那表小姐欺负地在北平待不下去了!   “兰姨,是谁来了,您怎么开个门这么久?”林芙萱边喊边往门外走。   来接人半路突然尿急的阿福终于解决好赶了过来,朝门外喊道:“表小姐,大少派我们来接您。”   等到不放心一个姑娘家孤身前来见人的兰姨跟着林芙萱被小轿车载着到了一座守卫森阳的昔日亲王府前,她惊愣地半天没回过神来,这……恐怕连都督府都买不到这块地界的宅邸吧……芙萱的表哥到底是什么来头?!    第123章 癸丑年立冬·美人骨   “林先生, 您这边请。”林葳蕤一袭黑色大衣配红色围巾,在古香古色的宫殿重宇中格外显眼,一边是腐朽陈旧的气息, 一边是冰天雪地里的春花烂漫。路过的婢女和宦人都偷偷地瞅, 带着敬畏和好奇。   端坐宫殿内的黄衣少年已经等不及了, 索性自个出门去接人。待见到迎面而来的美景美人时, 不禁笑道:“先生真是龙章凤姿, 天质自然,即便是霜眉雪发而来, 依旧不掩子都之美。”   走近的林葳蕤听见了这最后一句,只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语气莫名, “仪君当知, 男子不可用美来形容。”话里有不满他这“美”字之意, 但配上他那昭昭的容颜,便让人无法心生不虞, 只为他的强调而在心内发笑。   少年笑而不语,和人一起到殿内去。   距离宴会还有三天时间, 原本宫里见林葳蕤迟迟不醒来, 原本已经打算换成汇贤堂了, 谁知人家关键时刻醒来了, 还主动联系上了他们, 那么早已答应好的皇室自然不能也不会变卦。   因为如今通讯不便, 时间又紧迫, 林葳蕤之前曾乘坐叶鸿鹄的专机——叶鸿鹄害怕再出一次火车袭击强烈要求做专机,到北平短暂地同皇室的宴会负责队伍探讨过这次宴会的准备方案,当时便确定了诸如菜单、宴会布置等大部分细节。   林葳蕤前世曾担任过最高星级酒店的主厨,承办过国宴,对于这种宴会安排信手拈来,整套流程都十分熟悉。然而在他看来司空见惯的流程和布置却是让这群民国的“土包子”听得一愣一愣的,大感惊艳。这种中西结合的宴会、听都没听过的玩法让就连旁听的宴会主角少年都跃跃欲试,有些迫不及待了。他有预感,此次宴会,将会成为一场惊艳海内外来宾的盛宴,而他作为宴会的主人,也将备受瞩目。   宫里头的总管先生此刻对林葳蕤也十分客气:“林先生之前说过想要在宴会菜上使用贵店的餐具和酒酿,主子已经同意了。宫里这边已经配合你们送过来的图纸,专门在官窑里加急烧制了一批釉中彩瓷器,今日便会送到宫里来。”   少年点头,“这世上的酒水,最佳着当推神仙酿,就算是先生不说,孤也会用神仙酿来招待来自远方的贵客和朋友,先生提议正合孤意。孤倒是好奇一事,听说这餐具的样式还是先生亲自设计的,没想到先生竟还是为位画家么?”   林葳蕤只是笑了一笑,“画画只是闲暇时打发时间的东西,不足为挂。”   少年却是兴致勃勃,同他约好了下次一同赏画的行程。   那管事见主子聊完了,才伏在他耳边提醒了一句。   少年听完,拍拍前头光秃秃的脑袋,“同先生相谈甚欢,差点忘了正事,之前先生提议的宴会节目,不知准备如何。不是孤不相信先生,实在是时间太紧迫了。”   林葳蕤却是完全不在意,他本就有打算邀请他们提前观看彩排的意思,“不妨仪君同我提前欣赏一番节目?就当演出彩排了。”   原小岚带着一群人进了宫,至于表演的是什么,为何让这宫里的主子大悦,那便只有到宴会当日才能揭晓了。   还没从林家表哥住在王府的这则消息回过神来的兰姨拘谨地坐在紫檀木椅子上,坐立不安。   “芙萱啊,你这表哥是什么人物啊?”   林芙萱从报纸上知道一点自己大表哥的事情,所以才会在走投无路的时发电报到奉天寻求他的帮助,此刻见到大表哥来接人,心中便也安定下来。她性情清冷要强,本不是爱麻烦别人的人,此番若不是为了完成学业,断然不会出此下策。   林芙萱见兰姨被吓到,安抚地同她说了一些外人眼中的大表哥的事迹,没见过什么大场面、连见过最大的官都是乡长的兰姨张大了嘴巴,口中喃喃:“我的个乖乖哟!这可不得了啊……”她忽而又激动道:“若是这样,便是那位孔小姐家世再显赫,恐也无法再加害于你了!”毕竟,这奉天大帅府的地位比起这北平的一个都督府,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林芙萱却没有高兴之意,她如今已经不再去想那孔常两家的所作所为和常宴西到底是不是游戏人间一场,她只想摆脱这二人的纠缠。   她们这一等就是到天黑,期间,阿福还将她们领到饭厅,诸位有凤来居的当家大厨准备的晚饭让兰姨吃的目瞪口呆,也只有曾经在襄城尝过大表哥手艺的林芙萱的表现还好点。   “兰姨是吧,多谢您对我家表小姐的照顾,这班京城人忒不厚道,竟然仗势欺人散播谣言,如今大少来了,定会为表小姐讨回公道。”由于同出自襄城,还算相熟的姑苏见林芙萱脸色不太好,兰姨又很拘束,便主动站出来拉着她俩到了一处说话。   兰姨听她说起这事,也暂时忘记了拘谨,义愤填膺,“可不是!那孔小姐小小年纪却心思歹毒,不分青红皂白便倒打一耙,累得芙萱连学堂都上不了,这可不是要毁了人嘛!那常家的人……。”   林芙萱却是按住了兰姨的手,声音柔柔软软,但是语调却坚定,“兰姨,姑苏姑娘,从今往后,就当没这个人吧。待会表哥回来了,也不要再提起这事,免得烦扰他。”她转移了话题,“对了,这次有凤来居这么多人到北平来,表哥可是要事情要办?”这么大阵仗,总不可能是特地为了她来的。   “是的,”姑苏为保密没有多说,她只笑道:“大少接到一桩生意,到京城来给一户尊贵人家承办宴会,正好给表小姐出气。”   这时候外头有人来喊:“姑苏姐,糖已经烧好了,您看何时动手?”姑苏应了声马上去,转头忽然对两人道:“左右表小姐和兰姨无事,不如随我去厨房看看大少爷新想出的点心样式——翻糖蛋糕?”她这是想转移两人的注意力,让表小姐开心些。   但凡是女人对点心就没有抵抗力,林芙萱当即便好奇地点头,随她去了。   等到林葳蕤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月上眉梢了。一排小轿车的声音在亲王府门口响起,林葳蕤和原小岚交谈着走进府内。稍高的青年一身气质可与月色相辉映,此刻正听着身边青年说话,时不时点头,另一稍矮的青年则侃侃而谈,两人仿佛在外谈成了什么大生意。   进到前堂的时候,原小岚便告别,去了上次住着的屋子里歇着。   林葳蕤解了围巾,阿福上前接过挂好,从厨房擦干净的手的林芙萱也赶了回来,进了屋到跟前,不知为何突然便有一种在学堂闯祸请了大家长的羞愧感,羞红了脸轻轻喊了一声:“大表哥。”   林葳蕤淡淡看她一眼,“出息了,谈个朋友被人陷害到学都没得上。”他的声音不冷不热,平平无起伏,但就是这样,才让林芙萱愈发低了头。   兰姨原本想护着芙萱几句,不过在这位容貌和气势皆强势的表哥面前,愣是也不敢喘气。   林葳蕤也没有干涉他人情感的打算,“江队长在哪?”因为叶鸿鹄实在放心不下在北平这个龙潭虎穴的爱妻的安危,干脆将一直保卫自己的江坤派了过来,所以此次带队的是江坤。他也会代表奉天出息皇宫的成人宴。   阿福:“回少爷,江将军在演武场点人。不过他之前吩咐我将一份文件给您。”   林葳蕤接过文件,一目十行看了遍,差不多了解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又问林芙萱:“你是想要继续在北平上学,还是要转到奉天去?”奉天如今是他(男人)的大本营,去到那上学自然是完全不会遭受这些流言蜚语的侵害,但是奉天的师范学堂终究没有北平这的来得好。   林芙萱原本没想过大表哥会提议让她到奉天去,她之前想的不过只是能不被退学而已,但是转个思路一想,不若远离这是非之地……   “大表哥,我想去奉天。”北平对她来说,如今乃伤心之地,且她名声被孔小姐的动作彻底搞坏了,继续留在这,难免终日受人指指点点,不得安宁。   林葳蕤点头,他望向手上记着那位孔小姐大作的文书,轻轻地笑了,眼底却是冷意酝酿,“不过,来而不往非礼也,我林家也不是好欺负的,看来得给孔家送点礼物。”大少爷可是十分护短的哩!至于常府,如今便有的他们受得了,今日的报纸头条可是出来了,这常都督府自此是要没落了。   翌日,窥视王府的诸方人马便看着这从奉天来的林葳蕤先生换了一身衣裳,带着全副人马大包小包地又进了宫,后头几日直接驻扎在了宫里头,再没出来。   第一次进宫的林芙萱见着这金碧辉煌的地界,表面端着,实则紧张的不行,“姑苏姑娘,我也帮不上你什么忙,你说这合适吗?”林芙萱也被大少爷打包带走进了宫里,至于兰姨则是见芙萱无事,便回了裁缝店开店。   “没事的,难得的机会,表小姐你正好逛逛紫禁城散散心,帮我打下手还是其次,要不是要准备宴会的甜点,我也想到处看看。表小姐你出去玩后,便回来说与我听,我便也当做赏过景了。”为了此次宴会的准备,宫里直接划了两处宫殿给有凤来居等人,正在一处偏殿做蛋糕的姑苏手上的动作没断,又添了一句:“对了,宫里的人还给了我们这边几张宴会请帖,我们到时得准备餐食,大少的意思是到时候让表小姐你去。”   林芙萱面色惊慌,“什么……这,更不合适了……宴会上都是各国各界的贵宾,我一个默默无名的学生未免太过突兀了?”   姑苏摇头,“表小姐到时会作为江将军的女伴出席,你呀就当蹭了一顿饭,这饭菜还是大少爷亲自动手的呢,这些人能够吃到少爷做的饭,运气忒好。”见林芙萱还是摇头,被委托了劝说任务的姑苏无奈,只好说了真话,“其实大少之所以让你去,是因为这宴会常都督和常大公子,连同那孔府的人都会参加。”   因为是两百人的大型宴会,所以常府作为北京城里的地头蛇也被邀请了,同样受邀的还有总理衙署和总统府的人,孔府的人则是作为各界名流代表参宴的。外国友人则邀请了各国公使和在华国驻扎的各国上层人士。   “别看大少瞧着不近人情,其实是在给你出气呢。既然缘起那两家,表小姐不如自己做个了结。”   林芙萱拿着手上的翻糖不动,沉默了许久,才点头,“多谢姑苏姑娘,我晓得了。”   “至于出席宴会的礼服表小姐也不用担心,大少爷委托了宫里头的织造局替表小姐做一身衣裳,等会人就会来为你量尺寸了。”林芙萱答应着,却是有些心思不属。   因为是管事特地吩咐过,这件礼服紧赶慢赶,很快就做好了。宴会的前一天,便有人将衣裳送了过来。   彼时,姑苏的翻糖蛋糕也在大少的鞭挞和指导下终于做好了。只见不足两寸的蛋糕上,底下是被做成白玉台阶的蛋糕主体,往上,屏风宫灯、画卷笔墨,端坐在贵妃榻上的倾城美人,宫装华丽,墨发明眸,金簪银篦,一颦一笑,无不摇曳生姿,栩栩如生。   若是不知道的,绝对无法认出,这只是可以吃的蛋糕点心!   “真是太美了,这样的点心,又有谁舍得吃了它呢?”   “是啊,不过这蛋糕也不是为了吃的,而是摆着场面好看,点心的主角还是百果子,这百果子历来最受夫人小姐们欢迎了。”   点心这边的工作告一段落,姑苏对大少爷吩咐做的衣裳也好奇得很,见裁作来了,便将手下的工作吩咐下去,陪着林芙萱一同去换了衣裳。   衣裳是全套的,除了礼服,还有珠宝首饰和包包,甚至还有一双白色的小皮跟。   “姑苏姑娘,你看,我这穿着对吗?”   那送衣服来的裁作上前替她整理了衣领,系好了竖领的盘扣,恭维道:“做衣裳这么多年,这衣裳样式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好在图上画的清楚,大概的样子我们也能琢磨出来。之前觉得版型奇怪,但如今穿在姑娘身上才知道,不是衣服奇怪,而是我们见识太少了,这衣裳非常衬姑娘的身材和气质,姑娘穿上就跟天上的仙女下凡似的,定能在宴会上大出风头。”   虽说这裁作的话里有夸张之意,但姑苏却也颇为赞同!穿上这衣裳的表小姐就跟换了个人似的,那回首望过来的眼神,都有那么一股孤芳不自赏的贵气在里头。这好看的衣裳就连她自己,都有些蠢蠢欲动试穿的念头呢!   裁作将白色的珍珠项链环成两圈,替她带上,还有配套的珍珠耳饰,最后是御寒的白色毛皮坎肩,林芙萱看着镜子里,竖起的领子上绣着三颗盘扣作为装饰,遮住了脖子,是时下最喜欢的高领子。整套礼服是右衽捻襟平袖子,袖子过手肘,衣长过膝盖,却又在小腿腿侧开了一道细小的缝,露出一小节纤细的小腿。   衣色为素雅的杏色,但一点也不单调,从肩膀处蔓延到袖摆的花簇滚绣,和袖口、襟领和下摆均镶有杏红色的滚边,营造出立体的层次感和娇俏感,低调而奢华。极其贴身的剪裁,使得这件礼服格外的显露少女玲珑有致的曼妙身材。华丽的珠宝搭上,又添加了贵气的风情。   镜子里的少女端庄而不失娇妍风韵,清雅而又矜贵。   姑苏上前,替林芙萱挽了个松松的鬓发,夹上一个蝴蝶结发夹,再把刘海弄得蓬松些,最后抱着她的手臂,情不自禁叹道:“表小姐这身实在美,若不是怕被训斥,我都想求少爷为我设计一身了!不过想来也只有表小姐这样前凸后翘的美人,才能穿的出这衣裳的气质来。”   林芙萱羞赧地笑了,“姑苏姑娘莫打趣我了,人靠衣装,都是衣裳的功劳。”   确实,若是之前的林芙萱只是令人惊艳的的清丽美人,但世上皮囊好看的美人多了去,不缺这一个。但如今的林芙萱绝对是人间难得一见的绝代佳人,美在皮骨,也美在灵魂,可以说是这身衣裳完全衬托出了林芙萱身上若隐若现的清冷霜华的绝佳气质。    第124章 癸丑年立冬·乱世美   正值紫禁城最高主人的成人典礼, 古老而华丽的宫门打开,迎接来自远方着华服好礼却心思莫测的客人们。皇家的一整套繁琐的典礼仪式并没有因为大清王朝的退位而有所删繁去简,相反,他们尽可能跟随先祖的步调,或许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在这日益落寞的时候寥表慰藉。不过这些许的慰藉, 或许也只是他们臆想中的, 昙花一现罢了。   直到接近午时, 被允许观看了最后加冠礼的宾客们才开始入席。宴会的举办地点不在平素里宴请朝臣外宾的太和殿内, 反而是设在了一处略带西洋风情的宫殿。往日里有些阴暗的油灯如今被柱子和吊顶明亮古典的宫灯取代,地面全部铺着见不到尽头的朱色地毯,覆盖着白色刺绣帷布的圆桌围着正中央的大桌而摆放, 椅子是同地毯同色的朱红, 红白相间的布置,简单却高贵,配上金色的宫殿装饰, 无不彰显着皇家的尊贵气派。   殿内金碧辉煌,低声谈话的主客们缓缓步入殿内,为首的是今晚的主人公, 与他并肩的是曾经掌握了王朝大权的醇亲王, 洋人为首的是法、鹰两国驻华公使,华人为首则是常思域和于左棠二位。几人谈笑而来, 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恰到好处的假笑。   早已入场静候在一旁的弦乐队伍见状, 在一领头年轻人的示意下, 紧张而又有序地开始了今晚的演奏。从写下曲谱到练习只有不到八天的时间, 监管这几天这些音乐天赋最高的才子们日夜苦练,但是此刻在曾经的天下之尊的地盘上演奏,还是难免不安。然而当团员们看到场中的何老师,见到他气定神闲的淡定模样,立马又将紧张抛开来去,定下心来。   一开始是轻到不可闻的拨弦声,忽而长笛悠扬,发出鸟鸣般的乐声,那鸣叫忽高忽低,使人恍然置身于自然的鸟语花香,春和景明中,但是由于声音太不起眼,此时置身于名利场中的先生们显然并未有心情注意到,继而侧身聆听。   小提琴舒缓的音乐在这之后轻飘飘地落到场内,润物细无声地融入。   那鹰国公使最先注意到了小提琴的声音,他本人就是一个小提琴爱好者,因此便赞了一句:“没想到密斯脱亨瑞在宫内也喜欢听我们西方的交响乐啊!您真是一位非常有高雅情趣的先生,若是你有喜欢的音乐家,或许我可以赠与你一些鹰国的音乐碟片。”亨瑞是少年的鹰国老师为他起的英文名。   正当别人也都以为这位锁在深宫中的少年天子开始迷上西洋文化时,他却是淡淡笑了,一举一动颇有皇家威严,“公使阁下不妨再听一会,这可不是纯粹你们西方的交响乐啊……”   小提琴的轻盈柔和令人如痴如醉,仿佛此间一切美好都展现,甜蜜的友情,无忧的生活,间杂着萌生的爱慕,渐渐地,人们意识到了长笛和古筝加入了,这些华国的古典乐器完美的融合进去,为这舶来的音乐染上了浓浓的华国民族色彩。   忽而,座中有一懂行的先生低声拍好笑道:“这一处转折的衔接用的竟是我国的越剧过门手法演奏,可谓是趣味横生,又给人以跳跃变化之感,妙哉妙哉,能够做出此曲的人必定是个融贯中西的音乐天才!”   他定睛瞧了瞧乐团中央拉小提琴的人,先是瞠目结舌,继而恍然大悟:“竟然是何思傅先生!难怪,既然是他,那么也好解释了,不愧是被誉为国内音乐第一人的音乐才子哩,”   “何以见得?”   “他早年曾留学维也纳音乐学院学习小提琴,是著名的小提琴手,回国后便在上海筹办了一所音乐学校,吸引了无数爱好西洋音乐的学生,据说去年还组建了一支华美乐团,这可是我们华国国内唯一一个全部由华人组成的乐团呢!不过他最厉害的还是他的作曲才华……”   他这话一开头,底下便陆陆续续有音乐界的人士开口点评,在众人面前大出风头,“这一处乐曲定是参考了琵琶的弹奏之法,太别出心裁了,此番演奏,可谓是将西器中用做到极致了。”   法国的凯瑟琳伯爵夫人热爱华国文化,她惊喜地叫到:“这一处的小提琴是借鉴了竖琴和古筝,你们听他们的旋律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完全不同于我听过的法兰西风情的交响乐,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她的友人莱顿将军同样点头,神情陶醉的欣赏起来。   音乐的中端,节奏渐渐欢快活泼,但又不失优雅古典,更妙的是用了西洋的乐器,却奏出了华国的意境和神韵。这一定是个美妙的华国爱情故事,在场诸位嘴角上扬,在音乐声中想。   其他非专业人士也渐渐品出了这其中的妙处,能够被邀请到宴的人大多都是有权有势的上流人物,自然有一定的音乐鉴赏功底。即便是一无所知的人,此刻入耳也是一种听觉上的享受,此曲乃天籁之音。   那被驳了面子的鹰国公使面色有些不虞,向来跟鹰国人不对付的德国公使嗤笑道:“又不是只有鹰国人才懂的这些管弦音乐,即使某没有学过乐器,可也知道这调子听着便不像鹰国人的曲子,反而古香古色,充满了华国的韵味!听闻公使阁下曾自称精通古典音乐呢,没想到竟然是这种半吊子水平……”   德国佬同鹰国佬向来不对付,无论是在争殖民地还是做生意上,因此在不是自己本国优势的交响乐上,可以毫不犹豫地落井下石,顺便卖华国人一个好。毕竟他们最近正在同华国人谈一笔大生意,那位奉天的军阀先生可谓是难搞得很,让他们费劲了口舌,只能在别的地方入手以打动对方了。   那位凯瑟琳夫人是位典型的法兰西人,她热情洋溢,且非常大方罗曼,“阁下,不知这音乐的曲名是什么?它的创作缘故是什么呢?抱歉,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了解它了呢!”   少年对这位伯爵夫人印象深刻,在过往的宴会上也曾受邀进宫赴宴。据说她不仅钟爱华国文化,而且对华国饮食尤其推崇,全然不似她的外国同伴一般,一味贬低,宣扬西餐的伟大。   “夫人,它的名字叫《梁祝》,讲的是一个流传千年已久的华国爱情传奇……”   美妙的音乐使得常宴西原本沉郁凝重的心情也缓解了几分,甜蜜悠扬的调子让他想到了他和萱儿的初见,那是个下雨天,那双清丽带着慌乱的眸子让他一见钟情,伸出了手。   他出神地想,他这几日被关在家里半步不得出,不知道萱儿会不会担心,双亲在婚事上的逼迫让他痛苦不堪,就连一直对联姻不甚感兴趣的父亲,这几日都下了死命令,定要同孔家结亲!他昨夜追问之下才得出,常家这是要倒了,只有等到大总统夺了大权,才会有重振的一日,为了确保东山再起,和孔家联姻是双重保障。   犹记昨夜父亲在他拒绝之下说出的那一句如同惊雷般的话,没了常家,他什么都不是……   父亲的语重心长和母亲的苦苦哀求浮现眼前,他痛苦地想到,是了,他别无选择。   “宴西!你在想什么?”孔诗颖微微嘟唇,不高兴地问道。   “没什么,你别跟着我。”常宴西挣开她挽着的手,面无表情地走到殿门前透气。孔诗颖提着白色的裙摆跟上去,继续挽着他的手,“我就不,伯父可说了,你在宴会上要好好照顾我,可不能光顾着自己玩。”   常宴西皱着眉头,不耐烦道:“你多大了,还玩?”   孔诗颖恼死了,但一想到后天便是二人的订婚礼,又不敢惹他生气,只好像小时候一样,扯着他的衣裳轻轻摇晃,拖着调子乖巧道:“好了啦,我不烦你了嘛,我就是看你心情好像不好,想逗你开心嘛!”   总归是从小一起长大,常宴西一直是把孔诗颖当妹妹来看待的,想想这订婚是两家大人的利益衡量,归罪不到小颖头上,他这样迁怒到底有失男子风度,只好扯出一个笑容安抚她,态度也缓和了一点。   这时,外头的管事公公拉长了调子高声喊道:“奉天府来人。”   宴会所有的焦点霎时都聚集到了殿门口,不愧是嚣张到炸了紫禁城宫殿的奉天府,竟然踏着最后的时刻压轴登场,但是在座诸位也只敢在心底嘀咕几句,明面上还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和谐局面,生怕惹了东北那尊大佛不高兴,一气之下炸了自己的地盘,谁不知道,东北的枪炮最足,连德国人都想买!   随着管事的声音落下,从殿门缓缓走进一双璧人。男的肩宽腿长,面貌英俊,身着铁灰色的军礼服,嘴角是玩世不恭的弧度,加上叶鸿鹄叶大帅亲信、奉天的三把手的身份,在场诸位就无人敢小觑。难得的是,他身边挽着的女子,完全没有被这种强势而霸道的气势给盖住了风头,反而以另一种姿态,吸引了更多的目光,甚至有不少人当下便失态地倒吸了一口气……   女子的容颜清灼,淡妆朱唇,云鬓乌黑蓬松,一双如水洗过的眼眸潋滟生光,头上的杏红纱礼帽使得佳人的容颜在阴影下若隐若现,一身杏色的修身袍子(旗袍)描绘出身姿曼妙,前凸后翘,更让人惊艳吸气的是,那一双笔直纤细的长腿蔓延下,竟然在长袍底下破天荒地露出了一截雪白的小腿。   乱世美人配枭雄,这是在场的人脑海中突然冒出的第一印象。   然而刚好就站在门口,正对着两人的常宴西和孔诗颖却一个塞一个脸色铁青,常宴西紧紧地盯着两人贴近挽着的手臂,瞳孔紧缩,孔诗颖则恨不得扑上去,刮花夺取所有人眼球的林芙萱的脸蛋!   仿佛变故突生,原本舒缓的乐声急转直下,快板的加入无端使人感到心慌和苦闷,急促的演奏,尖锐的小提琴如泣如诉,抓人心脏!   最终还是孔诗颖按捺不住,她突然上前,面孔狰狞指着林芙萱吼道:“你怎么会在这里?!呵!你竟然不要脸地追着宴西到了这里,真是令我大开眼界啊!”   林芙萱在进入殿内就注意到了门口站着的两人,也见到两人挽着的双手和常宴西嘴角宠溺的笑容,真的是青梅竹马,天生一对呢。她垂下眼眸静静地想。   没等众人反应过来这是一场什么样的大戏,江坤手抬起来,打了个手势,淡淡地吐出一句,“拖出去。”   在众人身后的孔家主终于挤了出来,他先是拦住了动手的卫兵,把自家不省心的女儿拉到了身后,然而冷汗直流地朝江坤道:“小女年幼,童年无忌,冲撞了将军和这位小姐,还望二位海涵,我回去后定好好教训她,将军便大人不记小人过,莫要出手了吧?”   江坤漫不尽心地看着他,又看向那眼神恶毒的女人,大白天地,便轻笑一声:“原来是孔家小姐啊,这黑漆漆的,我还以为是哪里冲出来的疯狗呢,差点吓着了我家芙萱,既然是孔家大小姐,那自然是误会了。”   被称作疯狗的孔诗颖怒极了一张脸,她不敢去惹江坤,只好瞪着让自己出丑的女人林芙萱,眼神犹如最恶毒的蛇蝎。江坤侧身将视线挡去,回望过去,被他煞人眼神吓到的孔诗颖浑身一哆嗦,下意识地低下了头。   江坤看向她的身后,对上一双充满了专属于男人战意和愤怒的眼睛。   呵,这小白脸就是常宴西啊。   江坤想起夫人的吩咐,低下头对身旁的女人道:“抬起眼睛,看前面。”   林芙萱其实有些怕江坤,不过既然是大表哥吩咐的,自然是不会伤害自己,所以在江先生身边便尽量地扮演好女伴的角色。这会听他说话,下意识地抬起低垂的眼睛来看了他一眼,又在他的示意下,望向了前面………的常宴西。   江坤想起方才那惊鸿一眼,啧,有些心痒地捏了捏食指。真他娘带劲。   这是孔诗颖找上自己之后,她第一次见到阔别半月的常宴西。她想起三天前收到的都督府的订婚宴会请帖,突然便朝他笑了笑。美人惨烈而又释怀的一笑,即便不倾国,亦可倾城。   在一段变奏重生的音乐过后,随之而来的是无尽的哀伤,小提琴的调子缓而又缓,长笛又再次出现,众人仿佛看到了化蝶双飞,又仿佛听到了隔世再相逢的期许,这一曲低开高走,最后带上了千年不化的遗憾哀愁,轻缓缥缈笛声散落在殿内、地板上、餐桌上,入到每个人的心底。   许多在场的单身男士已经开始向身边人请教,这位小姐是谁,家住哪里,芳龄几何,可曾婚配?夫人小姐们则热切地盯着她身上那件美丽而从未见过的衣裳款式,眼冒艳羡和绿光。这衣裳可真美啊,也不知道哪家裁缝店的大师傅做的,真好看……   常宴西看着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的萱儿,她那淡然的一笑,忽然便让他心慌不已。   萱儿跟奉天的江坤是什么关系?   她为什么在出现在这里?   有诸多疑问在心头,常宴西想跨步走上前去将萱儿拉过来质问。然而肩上一道不可忽视的力量让他不得已停住了脚步,“宴西,你要作甚?这种场合不要胡闹!”   是父亲的声音。   孔诗颖见父亲都不敢得罪林芙萱身边的男人,委屈地回身向常宴西告状道:“宴西表哥你看,林芙萱她竟然跟人联合起来欺负我!”   他们角落里的交锋只有几人知,在此之前,醇亲王已经在第一时间客气地迎了上去,他身旁此次宴会的主人少年也向他示意道:“欢迎江副官的到来,也欢迎这位美丽的小姐。”尽管是仇人见面但无奈,打不过人,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做出欢迎的姿态来。   江坤的出场高调,但姿态却并不桀骜轻慢,今日美人在侧,心情很好的江三扛把子甚至是带着浅笑地对两人道:“大帅事务繁忙,未能亲自到场,不过命我带上礼物送上对您的祝贺。这是我的女伴,林先生的表妹林芙萱小姐。”   醇亲王生怕他惹事,赶紧道:“原来是林先生的表妹啊,果然跟林先生一样,是人中龙凤,二位来的正好,宴会刚刚开始,诸位快快列席吧。”   常宴西正挣脱开父亲,想要去找萱儿,就被表妹缠住,等到他心烦意乱地甩开她的手出包围圈时,林芙萱和她身边的男子已经被人簇拥着走到最前面入座。   宴会正式开始,少年端着一杯酒,优雅地走上大殿的台基上,环顾四周,向现场的来宾致辞,最后才以一句“今日男女同席,诸位不必拘束,随意即可”结束了致辞,饮尽了杯中的酒水。   呵!竟然是男女同席!要知道,宫里的规矩一直都是男女分开入宴的,甚至是外头一些宴会也是这样,没想到一向古板的宫廷这一次竟然也学习了洋人的东西。   见到林芙萱竟然能够跟那些父亲都要敬着的大人物坐在一起,而自己只能坐在周围次一等的位置,孔诗颖恨得差点咬碎了牙。更气人的是,自从那个姓林的女人出现之后,表哥的注意力便全然落在了她身上!   “宴西表哥!你在看谁?”常宴西正看到江坤为林芙萱推开椅子,两人靠的极近,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眉头死死地皱起。   常宴西心不在焉的敷衍道:“没看什么……”   “你是不是还惦记着林芙萱那个女人?你没看到吗?她如今已经扒上了别人,飞上枝头当凤凰,哪还会记得你啊!”   常宴西面色红了又青,青了又红,“小颖你在胡说些什么!”   孔诗颖极力抹黑,“我胡说什么了?宴西表哥你看清楚了,那可是奉天的江坤,若不是扒上了人家,她哪能有资格到这种等级的宴会来,不过一个穷地方出来的穷学生,如今身上穿着的衣服估计还是那位江副官为她买的呢!”那招尽了女人们艳羡目光的衣服也是让孔诗颖妒忌发疯的原因,凭什么她孔大小姐都还没见过穿过的新衣裳,那个姓林的女人竟然率先穿在了身上,而且还吸引了全场的目光!还露腿,果然是到处勾引人水性杨花的狐狸精!   常宴西不相信,但这个时候宴会已经开始,众人在一番谦虚下都落座了,也不好找萱儿问清楚,只得按捺住焦躁狂暴的情绪等到宴会结束。   被这一曲《梁祝》惊艳到的众人在接下来的时间都打起了十二万分精神,他们意识到,今日这一场宴会,不寻常啊。这位相当于被软禁在宫中的少年恐怕今晚会带给他们不一样的惊喜。   主宾客入席,在别具一格的音乐中,开宴了。   首先登场的是精致华丽的冷盘,水晶冷淘脍曾经一度是林蓁芃的点心最爱,尽管只是猪皮冻丝儿,但是如今入宴的冻丝儿做到了极致,晶莹剔透,在暖黄的灯光下熠熠生辉,令人食指大动,入口更是弹劲十足,小小的一条,使人想一吃再吃,等到发现盘中空空如也时,许多人才尴尬地停下手,冷盘只是起开胃作用,因此分量都很少,估计装盘的人也没预料到这场面。   尴尬的先生夫人只好转移阵地,并暗暗在心中打定主意,等会可不能再将盘子都吃光了。在水晶冷淘脍旁边的是有凤来居的当家凉菜脍腊鸭片,因为风干熏制而成可以保存一段时间,所以很多熟客都会在过年过节时分厚着脸皮让掌柜的打包带上一只腊鸭回家过节。   经过腌制风干的腊鸭上锅蒸后肉质变软,切成薄片装在精心特制的红梅骨瓷盘中,入口咸香,带点熏制出来的特殊风味。在第一道菜的吸引下,原本还在高谈阔论的客人们纷纷将注意力转移到了眼前的饭菜,连话题都变得轻松了许多,驱散了几许方才的暗流涌动。每小碟只有五小块腊鸭片,等到筷子再往下的时候,很多人才发现:又戳到了空盘。   得!这不知不觉又吃光了!瞅一瞅左右人的盘子,很好,大伙儿都一样,那谁也别笑话谁了。   接下来的两道凉菜也没有辜负它的同伴带来的期望愈发抬升,用猪肉皮和大虾制成的水晶虾冻美轮美奂,最中间的虾肉甚至被雕刻成了花朵的形状,一口一个,爽口鲜美。那位狡猾精明的鹰国公使阁下更是情不自禁地称赞它为“犹如水晶球里盛开着一朵红玫瑰”。   如意鱼卷是用名鱼鳜鱼肉为主料,鳜鱼肉让最有力气的师傅打成粘口弹牙的鱼蓉,加几许青红椒丝点缀,蛋皮为卷上锅蒸,出炉后的金澄澄的鱼卷形状可爱,清雅素淡。   四道冷盘都是小份分盘,全部入肚也占不了胃里多少位置,不仅不饱腹,甚至还勾起了在座诸位蠢蠢欲动的食欲。这对于吃惯了山珍海味甚至已经厌倦了的大人物们来说,不可不说是难得的经历。   好在,像是知晓众人心思,很快,一道道正菜很快在训练有素的宫女们手中被端了上桌。   依旧是腊梅骨瓷平碟,碟子边缘是仿佛水墨画成的朵朵红梅,盘中则是大片空白,食物吃光之后,可以看到盘底最中央绘有“有凤来居”四个写意风流的方块字。宴会上有不少人都是有凤来居的熟客,当即便反应过来,这顿饭菜竟是有凤来居大厨的手笔。看来宫外的传言是真的!   有些甚至拍着大腿笑道:“这一趟没白来!”可以想见,有凤来居在上层人士中的受欢迎程度了。    第125章 癸丑年立冬·杯杯尽   在觥筹交错的宴会宫殿后头,有一处偏殿, 此刻殿内正热火朝天, 浓浓的人间烟火气化作饭香飘到外头, 让经过的宫女侍卫们都忍不住暗中吞口水。   殿内并没有想象中的人声鼎沸,除了锅铲碰撞和油烟的声音,一切井井有条,场中唯有一个清亮的声音响起掌控全局, “时间差不多了, 开始煎牛排, 主意火候,先热锅免得把牛排煎干了,端菜的把翡翠豆腐端去前殿。”   一排排训练有素的宫女们端着端盘往外走,差点撞到迎面跑来的李先生。   室外零下的温度, 但殿内被热气蒸得分外暖和, 林葳蕤只穿着一件白衬衫,为了方便动作, 连袖子都挽了起来, 正在俯身尝盅锅里炖汤的味道。   从前殿回来的飞扬李拍足了照片, 见宴会开始了,大家都开始吃吃喝喝,饿着肚子赶紧循着味道跑到后头来。他挤到了林葳蕤跟前还不忘控诉,“林!我怎么都不知道你竟然还会拉小提琴?那为什么当年在美国读书, 那群洋人妹子邀请你在迎新会上台表演你都拒绝了!?最后还是我一个人上去拉的!真是太没义气了!”在华国混久了, 最初一口半吊子中文的飞扬李如今的中文可以说是非常接地气了。   “本来我还想说能够帮上你的忙, 结果何先生的水平比我厉害多了,我就只能跑跑腿拍拍照了。我刚才可是拍了很多林表妹的照片!”   林葳蕤斜斜瞥了他一眼,用赶紧的棉布擦了擦手,懒得回答他的问题。这次演奏的曲目《梁祝》确实是他的主意,他也确实会拉小提琴,不过来到这之后,已经多年不碰了。一个最高明的厨师长,他所精通的,不仅是厨艺,还需得有生物化学等常识,在历史、绘画、音乐等方面具备较高的艺术审美情趣,也就是一个艺术家。   因为往往挑剔讲究的客人们在满足口腹之欲的同时,还要求在进餐时,周围有优雅的音乐伴奏,身处美轮美奂的舒适环境,最好这吃的美食还有名头和典故,吃的是味道,更是格调,可谓是无一处不精致。   而前世的林葳蕤之所以成为华国最受追捧的厨师长,甚至连其他国家的总统亲王都光顾他的餐厅,便是因为他双高的厨艺水平和艺术天分,享用他准备的美食,在这些人看来,是一种体面的事情,甚至有人说,若是林先生不开餐厅,也能在绘画界和音乐界有所成就。   说来也奇怪,一个厌恶文史哲的理科能考满分的人,竟然格外有艺术天分。国家大剧院的那位老先生会成为他的忘年交,甚至要引他入京剧圈子,便是因为林葳蕤在音乐上独有天分,尽管唱戏一般,但点评往往一针见血,让人不得不服。   或许,这就是学霸光环笼罩众生吧。   飞扬李也无暇等他的回答,他话刚问完就手贱地打开了面前正在炖着的小锅盅,有一秒钟,厨房里的动作和声音都仿佛按下了暂停键。   “小宝,你走什么神!牛排还不下绍酒,是要留着过年喝吗!”一声暴呵传来,吓得闻着空气里的味道正恍神的小宝一个激灵,赶紧关火倒酒下锅。林葳蕤没好气地将徒侄们训了一顿。   “林!你做的是什么!这味道,啊~我此刻可能是在天堂,这锅里的东西闻着像佛跳墙,但为什么比往日的佛跳墙还让人把持不住,难道是林你的厨艺又精进了吗?”   林葳蕤用勺子打开他的爪子,将盖子放回去,“佛跳墙的底汤加了晒干的帝休果子磨成的粉,你可以当做这是佛跳墙的升级版。”   “我以前都没吃过!”   “我前几天刚调出来的汤。”   飞扬李吸溜着口水,讨好地看着他,“林!我方才可是专门去外头替你盯着林表妹,你是没看到,孔家大小姐那脸啊,真是我看着都觉得疼,竟然直接不顾场合冲出来指着林表妹骂,啧啧,从前也没听说孔小姐这么蠢啊,果然是爱情使人盲目啊。江副官轻而易举就打了脸,这还让人没处发作,就连那常宴西的神色也是难看到整个成了铁青色呢~”   林葳蕤早料到了江副官的能力,能够跟在叶鸿鹄身边的人,哪个是善茬?更被说江副官当年还是真正的土匪二代啊!他只是慢悠悠地问道:“林芙萱呢?”   “说到这个,我同你说,林表妹那一身衣裳真是绝了!那身材,那气质,从今日起,林表妹已经成为我心中新的女神了!”   飞扬李使出浑身解数的耍宝,边说边盯着锅里看,邀功的意图十分明显,林葳蕤被他逗乐,总算是松口答应给他留一碗,不过还是打掉他猴急的手,“再等一刻钟才能吃。”   其他人一听,纷纷也来讨吃的。林葳蕤一双丹凤眼全部瞪过去,“要造反啊,还在工作呢,吃什么吃!牛排加辣酱油和番茄酱勾芡后,到点了快端过去!”   大少一出马,后厨里这些名声在外受人追捧的大厨们一个个又缩成鹌鹑,赶紧干活。   “要吃也得干完活再吃。”听到这一句,小宝悄咪咪地咧开嘴,“就知道大少爷刀子嘴豆腐心!”其他人纷纷暗暗点头,个个都不自觉地加快手上的动作,争取早点下工!   林葳蕤将不干正事尽占地方的飞扬李赶出厨房,顺便交代给他一项任务,“你去看看小岚他那边准备的怎么样了。”   前殿,音乐继续,但是遗憾的是,宴席开始后,哪怕再惊艳之作的音乐此刻也只能成为餐桌上那些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美食的配角。四四方方呈碧玉色泽的翡翠豆腐端上桌,绵软鲜甜的质地几乎是征服了所有食客。   “上帝!这豆腐简直太棒了!不仅口感细腻,我还从中尝到了清甜鲜美的滋味,那是一种夹杂着海洋和青草的气息,能将无味的豆腐做得这般可口,实在是厉害,我在华国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豆腐……”   旁边的老餮纠正道,“不不不,亲爱的伯爵夫人,这道翡翠豆腐虽以豆腐命名,但其实是用北六省的青豆制成的,据说还有鲜贝,是有凤来居的看家经典菜,每每供不应求。”   “这尝着像豆腐的东西竟然是用青豆做的?!难以置信,不过你所说的有凤来居是哪里的饭店呢?回国一趟,我好像错过很多美好的东西……”凯瑟琳伯爵夫人今年回法国探亲去了,才刚回来,还没来得及了解这驰名北方地界的有凤来居。   原本不相熟的两人围绕着有凤来居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直到第二道菜端上桌才止住了话头,半圆的瓷盖弧度优雅,揭开来,是一道娇嫩艳红的牛排,这无疑很符合外宾们的口味,牛排历来是西方的专属菜色。不过等他们使用刀叉切了一块牛排放入口中时,才惊觉这牛排完全不同于他们过往尝过的所有牛排。   因为选用的是内蒙古草原上散养的牛后臀尖上的肉,这道重视牛排的肉质嫩滑却不糜软,特质的辣酱油和番茄酱使得牛排吃起来微辣带甜,就连边上用蜂蜜浇淋的黄色土豆条和青色的豆荚也不是平庸之辈,从奉天的农场直接运来的蔬果口感远胜其他地方的东西。   醇亲王放下用得很不习惯的刀叉,尽地主之谊,“牛排是特地为远道而来的客人们准备的,我们的厨师对它进行了改良,不知可否合诸位口味?”   傲慢的法国驻华公使一改方才的冷淡,此刻举杯热情洋溢道:“感谢亲王阁下的贴心安排,您真是位体贴的绅士,这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牛排!”其他人也纷纷附和。   醇亲王见洋客人们的态度,便知道这场宴会请的人请对了,抬首望了望首位的少年,终于露出一个赞赏的笑容。   “如此盛宴,怎能少得了酒呢?”已经显露出老态的醇亲王举杯,朝在座各位遥遥示意,大家也很给面子地停下手中的美食,端起手边的酒杯,打算小抿一口立马继续盘中的美食。   鹰国公使甚至只礼貌性地用酒杯沾唇,毕竟葡萄酒才是他的最爱,而华国人酿的酒,不是酒精度数极低的黄酒就是粗鲁火辣的白酒,尽管今日的饭菜非常合他的口味,但他还是对这样的酒水敬谢不敏。   然而下一刻他的鼻子便利落地出卖了他,鼻尖萦绕着的醉人酒香让他下一秒便无情地违背了自己的本意,促使他迫不及待地再次举起了酒杯,任由潺潺醇厚的酒水滋润他的五脏六腑。   这是一种怎样的酒香呢?这位虔诚的基督教信徒想,或许他的主喝到这样的美酒,也会情不自禁地赞叹吧,以致于他失态地追问:“亲王阁下,请问这是什么酒?请务必告诉我!这对于我来说十分重要。”他迫不及待地打算为他的主献上这样的美酒,好在他难得的失态并没有引起众人的在意,或者说更多人在意的是从醇亲王口中说出的答案。   宴会的主人公少年此刻面带笑容,代替他的父亲回答了客人的追问:“这是有凤来居的神仙酿,今日的宴会请的也是我亲爱的朋友林先生他负责的,酒水也是他们自酿的。”   那些怀着买酒心思的人顿时松了一口气,他们愉快地想到,既然是饭店,那么就不难买,等到宴会结束再派人去买来也不急。老食客们冷眼看着这些天真的人,神仙酿好买?哪怕是大总统上门去买,估计也只能排队拿号预定吧。一想到往后抢酒大队即将多这么一群极富竞争力的大佬,他们就心塞地又多喝了一口酒!   再次空盘的先生夫人们矜持地擦了擦嘴,让侍者将同样空了的酒杯倒满,在等菜的空档也没了心思交际。似有若无的目光追随着殿内的宫女们,等见到端盘再次出现时,这些先生女士便像按下了开关,又故作热络地同周围的人交谈,做出一点都不期待的姿态,也是非常搞笑了。   一荤一素是这次宴会上菜的标准,这次后厨总算是不再吊着众人胃口,一次上了两道——紫玉茄脯和元帅虾。元帅虾将大虾对半切成薄薄的肉片,卷进一小条奶酪,裹上面粉、鸡蛋和面包糠下锅炸,一口一只虾,香脆酥鲜,又是一道中西合璧的宴菜。   “真正的大菜还没上来,小鸟胃现在就不要多吃,免得错过压轴菜。”江坤低声提醒身边的女人。林芙萱讶异地看着他,然后听话地放下了手中的筷子。   “乖。”江坤眼底带着丝丝笑意。   不远处的常宴西一直注意他们的举动,看到这一幕,不免又握紧了手中的筷子。旁边的孔诗颖虽然一开始在众人面前丢了一个大脸,但是宴会上的菜一上来,她就顾不得怨恨了。   “宴西表哥,这有凤来居的饭菜做的真不错,你喜欢吃吗?要是喜欢,往后家里就请上一个他们的厨子,你看可好?”   常宴西这会心情不好,没好气道:“你知道现在饭店的对家挖一个有凤来居的厨子,薪酬开到了多少吗?就连一个小小帮厨,价格都开到了五百大洋,关键是还没人想走。更别说大宝小宝这二位师傅,出多少钱都挖不走的人,你觉得你能请到谁?”   孔诗颖顿时不高兴了,“宴西表哥,我就是随便这么一说嘛,你干嘛跟吃了蛤蟆一样,这么当真?”   常宴西松了松领结,想要缓解胸中的焦躁。为什么,可能是因为有凤来居的主人是芙萱的大表哥吧。   “不过这有凤来居什么来头啊,我看很多人都好像对它很推崇。”   孔老先生刚好应酬回来,闻言便对心爱的小女儿道:“让你平日里多看看报纸关注时事了,整日就只知道买衣服包包,还想为了一杯什么千金茶跑到奉天去,不像话!宴西啊,你可要好好管管她。”   他们正说着呢,翘首以盼的客人们终于又等来了传菜的宫女们,这会儿看着这些侍者们竟觉得分外亲切,宛如衣食父母。   这些宫女手中稳稳端着的是一个特质的精致小锅盅,不点自红的梅花绽放在盅盖上,摇曳生姿。从这道菜登场以来,大殿便隐隐被一股异香占据。   “这是什么味道?”   “我就猜到有这么一道!不过好像又有些不一样……”   等端盘到了跟前,因为热气升腾而一上一下颠着的盅盖不断地往外散发味道,这股异香便愈发明显,直到无意之中吊足了人们胃口的宫女将盖子缓缓掀开,让这股香味完全释放,在场的人一瞬间仿佛看到了有金光冒了出来,继而产生了一股被美味冲击而醍醐灌顶的呆滞感。   “佛跳墙,请慢用。”如斯美味,酒肉穿肠过的佛祖也跳墙而出食之。   慢用?这种时候还能慢悠悠的人,大家恐怕都得敬他是条汉子!得亏宴会是分食制,要不,那些战斗力弱的夫人小姐恐怕这会就只能见到汤底了。   华国名菜中的名菜——佛跳墙在这一刻,开启了它闻名世界的征途,后来的世界人民中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佛跳墙有两种,有凤来居的佛跳墙和其他佛跳墙。完美生动地表达了佛跳墙业界的地位排名。   后殿,同样的狼吞虎咽场面也正在上演,不过因为林大少犒赏这群兔崽子们的佛跳墙用的是大锅炖煮的,所以大型抢食场面比较混乱,战况残酷,完全枉顾同门师兄弟情谊。   罪魁祸首的林先生在一旁围观了他们活蹦乱跳面孔狰狞的表演后,才心情很好地脱下围裙,到了偏殿换了身衣裳,出来后再把大师兄大宝叫过来,“掐着点上最后一道菜,还有吩咐姑苏那边的人在最后一道菜差不多用完的时候准备上点心。”   大宝点头,砸吧砸吧嘴,颇为不舍地放下手上的碗去干活,为了护住碗里的食物,稳重可靠的大师兄还特意把碗找了一处严密的地方藏了起来。   散发着菊香的金饭用精致的小木碗装着,再配上一小碟金灿灿的秃黄油,就这么端到宴桌上,吃饱了的人可以小尝几口,饭量大的人则刚好可以填肚子,之所以选这道作为闭幕菜,林葳蕤表示:纯粹因为它管饱省事好吃。   你敢说秃黄油拌饭不好吃?摸着你的肚皮说话!   最后的小高潮是由那一座古风翻糖蛋糕引起的,惟妙惟肖的宫装美人竟然是用糖制成的,委实令人大开眼界。    第126章 癸丑年立冬·小圆满*   结束午宴后的众人兴致不减, 在醇亲王的邀请下移步到不远处的太和殿内, 在那里有一出为了各位宾客精心准备的好戏。   午时一点, 戏台布景早早搭起,匆匆帷幔掩盖下的后台人影匆忙。台侧的琴师一手二胡已然拉开, 锣鼓轻响, 正催促着各方演员速速登场。   原小岚已经换好了一身穆桂英的行头, 精致的改良红女靠,搭着彩球和云肩, 底下是淡青色的彩裤, 梳着大头、两条长长的线帘子垂在身前, 鬓角贴着华美的七星额子、两条长长的翎尾随着他的动作在头上轻微地摆动, 娇媚而不乏英气的妆容使得他一改清秀内敛的模样, 他静静站在那里, 穿着厚重的戏服,背依旧崩得跟远山上的松树一般直, 看着外头已经出场的净角, 眼底便已经有了戏。   “元帅帐中把令传,孟良马上紧加鞭……”   场上扮演孟良和焦赞等戏剧角色的两位老先生都是原小岚请来的梨园同行,其中便有戏剧泰斗元丰老先生, 也唯有他有这个面子能请来这些人了。想当初,初到奉天的时候,这位与原小岚有过半师之谊的老先生还呼朋唤友, 在奉天大剧院登台献演三日, 却是为徒弟做配, 算是替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原小岚大大打开了在奉天的名气。   这些个都是早已成名的角儿,在家享儿孙福,轻易不出山,如今竟都齐聚在了这太和殿内,再次给年纪轻轻的后生再次做起了配角。若是那梨园行里的人这会来看了,估计也得大吃一惊这阵容,就连其他虾兵蟹将都出从京城最负盛名的戏班子也就是原小岚自小长大的如意班里精挑细选出来的,可谓是为了这一出演给皇帝看的戏煞费苦心。   这会也换好了衣裳的元老先生顶着一张大花脸,边瞧着自己身上的衣裳,边走来,“别说小岚你将这行头一改啊,这不仅穿着方便连人都显得更精神了,倒像是把行头上的腐朽味给去掉了。就连这妆容,也是格外有看头,后生可畏啊……”   原小岚扶着老先生,半点不敢居功,“老师过誉了,您不怪学生改了老祖宗的东西就好。”   元丰老先生摆摆手,止住他谦虚的话,“你这思想是对的,我们这代人已经老了,只能抱着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作为老本演,但是你们这些年轻人不一样,年轻人的脑子活得很。我看呀,只要这戏的魂在,传统的精髓尚存,怎么改都不为过,时代在变,戏也得变,总要将戏往好看处改,要不,这看的人只会越来越少,大家都去看洋人的文明戏了,京剧不得玩?不过我倒是有些好奇,你这都是从哪处得来的点子?”   “不瞒老师,这些都是我参考了奉天的文明戏和他们的新式舞台改良的,我学那洋人的灯光、化妆和服装设计,想要取他们的长处融入到京剧里头,不得不说,过往的戏足够好听,但不够’好看‘,洋人的文明戏可比京剧好看太多了。”   “说的有理,你本就是个天赋极高的孩子,果然……”   “这当中还多亏了我的好友葳蕤的点拨。”   元老先生想了想那位跟奉天大帅关系亲密的年轻人,带着些敬畏感叹道:“那也是位厉害的后生啊……”   原小岚深以为然,在他看来,就没有林葳蕤不懂之事,听闻连一开始惊艳了客人的交响曲便是他和何思傅先生商量出来的。   元丰轻拍了拍他的肩,“别想了,听这调,该到你上场了,去吧,是骡子是马,总得拉出来遛遛才知道。”原小岚库哭笑不得,也不知道是该把自己当骡子还是当马,只能点头接过小厮递过来的道具,撵着衣角,摇曳生姿,在琴师加快的二胡中,粉墨登场。   华丽的舞台上,一道追光随着台上一英俊逼人的小娘子从远处而来,小娘子姓穆名桂英,平日里刀练兵戈,深通战策,由是在这穆柯寨中声名赫赫,如今啥也不缺,就缺一个如意郎君!穆桂英闲来无事同随从一起去打猎,上马射雁的动作一气呵成,可谓巾帼不让须眉!   岂料的,途中遇着了一白面俊俏小生,穆桂英看上了想要掳他回山寨,两军阵前,马上的小娘子媚笑地调戏:“这一员小将真不错,细听奴家把话说。龙木事儿全在我,你我一同上山坡……”   台下,于左棠率先叫好:“这眼神儿漂亮!俏而不浪,不愧是梨园岚后!”“好!”   这可不是客气地奉承,台下诸位先生们也纷纷叫好,有些资深票友甚至下意识地摸向手边,发现没有花生米,才恍然惊觉这会可不是在可以放松休闲的戏院头呢。   实在是他们都没想到,原来这旦角还能这么玩?从前梨园的四大行当中,除了个别曲目,“旦”这一角从来都不是一场大戏的主角,不怎么受重视,漂亮的打戏全在其他角色身上。他们通常都是往台上那么一站,咿咿呀呀地唱词,偶尔有一两个小动作,都是袖子摆动的细微动作。角们重在唱功,这也就导致了票友到梨园去,通常都是叫上一壶茶水和一碟子花生,往台下的椅子上一靠,就闭起了眼听起了戏。老人常说听戏而非看戏,这就是缘由。所以原小岚方才才会说,从前的戏好听,但不够好看。   初出茅庐的原小岚之所以名声大噪,除了他戏唱的好,嗓子得天独厚,还因为他脸上和身上的戏好,台上的美人一皱眉一瞪眼眼底都是戏,大家听戏也爱看他。万万没想到,今日这戏不仅演在了眼角眉梢上,整场戏下来,娇俏的小娘子手上的功夫更是半点不马虎,各种漂亮打眼。就连身旁的小将丫鬟们的动作,都跟在跳舞似的,齐整赏心悦目又不失原本的韵味。据后来的人回忆,若说从前的戏是静的,端着的,即便是动也是提线木偶的动,那么自原先生之后,这戏便成了水墨画里游动的锦鲤,灵活亲切。   这可是原小岚第一次唱武戏,但是他的动作一点都不矫揉造作,反而干脆利落,就连那调戏郎君的姿态都惟妙惟肖,不显半分**之态,令人不禁拍手叫好。   看上的小郎君不从,小娘子穆桂英索性便抢,两军对阵,锣鼓震天,那阵仗好似千军万马来,原小岚一连串花哨的动作半点不带盹地同人打下来,衣角翻飞,眼花缭乱,直看得人爽快振奋。观众席再次爆发出滔天的叫好声。   在这时,基本上稍微跟文化界沾点边的人都爱听剧,就连那些军阀出身的大帅小帅也有好这口,所以基本上都能听出名堂来。   这无疑是一场绝无仅有的美食和艺术上的盛宴。一场宴会,让所有人记住了有凤来居,也记住了梁祝和原小岚这两个名字。宾客们乘兴而归,主人面上有光,实乃皆大欢喜。   闭幕后,原小岚亲自恭送几位老先生,临别前,元老将他叫到一处没人的地方,有些踌躇,“小岚,你老实同师父说,你同那陆六爷是何关系?”   原小岚不明所以,“这……应当算是朋友吧。他助我良多。”无论是在奉天还是在北平。   老先生恍然,笑道:“原来是这样,小岚,为师有一事,困扰许久,左思右想,还是觉得应当同你说。”   原小岚突然心头一跳,自觉这事同那人有关系,“老师请讲,学生听着呢。”   “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想必你还记得,你初到奉天的时候,为师怕你不适应,带着人给你搭了戏。”   “自然记得,老师的恩情,学生没齿难忘。”   元老却是摆了摆手,“非也非也,小岚。当日我其实并未收到有凤来居的请帖,而是某一日有一位自称是陆六爷下属的小哥到我府上,说是愿意支付重金,请我北上奉天助你一臂之力。”   原小岚全然愣住,完全没想到这中间还有一出转折,竟又是陆六爷再次暗中帮了自己。   元老撸了一把假胡须,“你是我的学生,之前是我觉得你即便是在不熟悉的奉天,也应当能有所作为。不过连外人都比我这个做师父的关心你,还想动之以钱,委实是瞧不起我,我这暴脾气一上来啊,就把人给骂了一通,后来冷静下来还觉得有些后怕,毕竟这当兵的,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我们了,没想到隔日,这大名鼎鼎的陆六爷竟是亲自上门来同我谈,那之后,也是他重金聘请了那几位还有点余威的朋友,才有了奉天大剧院那一出。对了,那剧院老板也是陆六爷的下属。”   一连两个炸弹投下,原小岚瞪大了眼睛,自称暴脾气的元先生浑然不觉得,他还在欣慰自己的爱徒交了一个极好的朋友,“我见那陆六爷凶名在外,江湖人都极怕他,没想到倒是待你极好,看来是个值得托付的朋友,你从前不知道这事也罢,既然这会知道了,往后便要报之以李,莫要辜负了他。”   原小岚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谢过诸位老先生的鼎力相助和交口夸赞,将老师送上了车。车子开走,周围安静了下来,连往日里叽叽喳喳的小蝶也不说话了。这会,天上突然飘起了小雪,风喧嚣起来,原小岚摘掉手套,伸出手捧住了一片雪花,融化在温热的掌心,微微的凉。   此刻,他忽然很想见一个人。   仿佛有所感,一件厚厚的大衣从后面盖在了他的肩上,原小岚蓦然回头,发现想见的那个人,就在身后,他英俊的脸上风尘仆仆,黑发上还带着雪,此刻看着他,竟然局促了一息,才装作若无其事道:“我来接你回家。”   原小岚忽然便红了眼眶,他虽唱多了苦情戏,但其实不太爱哭。他这一生,幼时看人脸色过活,处境艰难,但少年时苦尽甘来,春风得意,唯有哭过一回止不住的,是在质问陈景游的时候。可现在,他看着眼前的男人,忽然就很委屈。   陆予夺见他哭,方寸大乱,方才的镇定自若完全崩塌,手足无措,下意识地将人揽在怀里轻拍,“怎么了,谁给你气受了,别难过,告诉我好吗?”我崩了他全家。   “陆予夺,你要我吗?”   周围被陆予夺的人把守着,连刘小蝶都不在跟前碍眼,加上下了雪,这方天地安静得厉害,是以这声低问也变得格外清晰。陆予夺顷刻间,像是被武林绝顶高手原大侠隔空点了穴,动作完全停住,只知道呆呆地看着怀里的人,他十分怀疑自己刚才听错了,要不就是在做梦,一个不愿醒来的美梦。   然而他显然不知道,梦还可以更美。原小岚见平日里能止奉天小儿夜啼的陆六爷忽然间傻成这样,原本胸腔急速跳动着的那颗豁出去一切的心也安定了几许,他吸了吸鼻子,重复道:“陆予夺,你如果要我……”   “没有如果!”解穴成功的陆予夺急急打断他的话,他几乎是笨拙地重复着,“没有如果,我要你,也只会要你!”   怀里的青年眼角发红,微启唇,羞涩而依赖地看着他,陆予夺脑海里那一根线忽然便崩断了——   霸道六爷这一刻终于上线,他俯身,强势地将人抱怀里吻了,原本披在原小岚肩上的大衣被人掀开,罩住他的头,将两人的空间隔成另外一个旖旎的世界。   不远处的大兵——   “六爷总算是开窍了,追媳妇嘛,脸皮就得厚,抱上就啃才是真男人!看来今晚我们可以喝六爷的喜酒了。”   “暗暗守护了人家好几年有毛用?人家不知道啊!”   “所以要好好感谢感谢元老先生……”   “还要好好感谢那姓陈的,没好好珍惜人,白白便宜了六爷嘿嘿嘿!”   “什么叫便宜了六爷!不会说话!本来就是六爷的人,只是被那姓陈的半路抢了去,这下子是人归原主!”   ————————————————   隔天北京城大街小巷的报纸铺天盖地都是关于这场宫廷宴会的报道,可别小瞧了皇城脚下小报记者们的厉害,无论是宴会上的来宾、征服众人的美食美酒,或是梨园岚后原小岚携手元丰老先生献演新版《穆柯寨》,甚至是奉天江坤身边出现的那一位绝顶美人都被记者们扒了出来,津津乐道,一时竟是将奉天叶鸿鹄又在边境上动了东瀛人的消息都给压了下去。   京城东郊的有凤来居大饭店未开业便先火爆,一举成为上层人士甚至是老百姓眼中的香饽饽。而那些回去后派人去订酒的先生们这才知道,这神仙酒之前便有多受追捧和短缺,简直到了千金难求的地步。刚刚尝到了世间绝佳的美酒,却被告知,想再喝?等着吧。不过这是普通人的做法,有权有势的大佬馋得紧了,找了关系走后门买酒也不是件新鲜事。   别说,物以稀为贵,这酒水尽管难得,但这些平日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大佬们却是甘之如饴,甚至还隐隐以喝此酒为荣,这在林葳蕤看来,就跟九十年代高层们喝酒必喝茅台是一个德行。   获利的还有原本在戏剧界就名气不小的原小岚,得知他现在没有跟其他戏班子签约,上海天津的大剧院纷纷递来橄榄枝,开出了一个比一个高的天价,打算将这社会名气如日中天的大佛请到自家庙里,唱上个三天三夜,名扬全国。结果信还没到呢,人就被拐跑了。得知拐人的是谁,班主们你看我我看你,一个个都赶紧跑会老巢了,惹了陆六爷那还得了!    第127章 癸丑年立冬·花想容   只住了不到一天就被冷落的亲王府再次有了人气, 不过很快奉天一行人就要启程北上了。毕竟陆六爷都过来接人了, 可见叶鸿鹄有多急, 局势有多紧张了。如今北六省正在同东瀛人干架,叶鸿鹄哪敢把自己的宝贝疙瘩放在外头。就怕东瀛人和总统府狗急跳墙,是以陆六爷来的当天就下令隔日回去。   经过门边一连串大兵的重重排查,来者大冬天里一身西服外头裹着件大棉袄,人未到声先至, “我说葳蕤啊,你可是让为兄我好等啊!”   彼时,林葳蕤正披着厚厚的遮住全身只露出一张脸的斗篷,手里抱着一个暖手炉,在烤的暖烘烘的屋内吃栗子, 就连吃的栗子都是阿福在一旁拨好了皮的。他舒服得眼睛都要眯起来, 正左一搭右一搭地看书。之前叶鸿鹄攒的“老婆本”里有两本比较老的,《易牙食经》这本能做的东西都被林葳蕤挖掘出来放在了有凤来居,而另外一本《千金食疗方》里头的东西则因为记载地太过稀奇古怪,反倒被林葳蕤当话本看完就压箱底了, 然而在获得了芥子空间的传承记忆之后, 林葳蕤便知道自己当初是错估了此书的价值,里头的东西说不定做出来还真有几样能用的。   好吧, 说了这么多, 其实是因为大少爷被这破天气折磨地快没脾气了, 没有暖气的北方实在是太冷了, 直让人冷到骨子里头!对于如今“娇生惯养”的大少爷来说, 出门变成了一件极具困难的事情,更加糟糕的是,林葳蕤的手和脚因为不耐寒,受了寒气还生了冻疮,那种又痒又痛的感觉,实在是颇为折磨人,江坤赶紧请了京城最好的大夫来,给开了点药膏,每日细细抹上,老大夫估计是地道的北方人,没见过在北方(襄城)长大还这么不耐冻的,也没当回事。   林葳蕤心里冷笑,没听过意识会影响物质吗?我一理科生都听过,大少爷心想,还不准让别人脑冷从而导致了体冷啊!   可惜油腻腻的药膏涂上了,也没半点用。大少爷没办法打算磨刀霍霍科学自救了。好在他之前在这书里头看到有一个专治冻疾的药酒古方,干脆破罐子破摔研究看看,反正他现在对芥子空间的药材非常熟悉,充当一个无证医师完全妥妥的。   他这正悠哉地看着书琢磨回去奉天就捣鼓药酒呢,兀得见着找上门的何雎时,刚刚在京城大出风头的林葳蕤先生莫名有了心虚,毕竟,他好像醒来后就只顾着张罗宴会的事情,反倒把这位北大校长的同窗给忘了个一干二净了,更别说他那农学院和厨学科的事情了!罪过罪过。   所以当何雎时见到林葳蕤堪称和颜悦色地将自己请为座上宾,还让小厮去把厨房里新烤的地瓜和糖炒栗子端出来招待他,可以说是非常受宠若惊了。   这何雎时心里也是苦啊,在他任职期间,学校被教育部三次下令说要取缔合并就算了,他的学生还闹了两次游行,关键这第二次的游行还惊动了警察厅,最后的后果便是把总统府的脸面往地上踩!他这位置看着还稳,但一旦总统大势,分分钟就得被撸下台。其实作为一名还算有点责任感对母校有着情怀的先进老青年,何雎时要不是为了不让北大被解散,老早就撂挑子不干了!   这校长的位置谁想做就让谁去做好了,简直吃力不讨好,学生有一半是官僚子弟,学风不正,好不容易他上台后整顿了一番有了些见效,这群学生又因为思想“觉悟”太高了去闹游行。教育部还整天以经费不足赖账,不拨钱,老师的工资发不了怎么整?老师也得生活呀,没钱吃饭谁还有心思上课,学校的日常经营维系不了,还整天被上头游说合并解散,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他好不容易找了外援,想借这位北大出身,名气又大的学弟他改良粮种的技术来顶住上头的压力,结果转头人家就不幸遇袭昏迷了。这几个月来,他可是差点愁白了头发,既要到处呼吁各界人士筹钱办学,又要安抚内部的师生别瞎捣乱,这林葳蕤的事便拖了下来。   “不用,不用麻烦了,”何雎时赶紧摆摆手,“我此次来就是同你商量商量咱这开班授课的事情怎么整……”   林葳蕤首先是道歉,然后便说,“雎时兄,此前我昏睡了数月,既错过了同你的约定,也耽搁了学校的教学,不知学校如今怎样了?”林大少将烤得金灿灿的地瓜推向他,企图以美食表歉意。   有凤来居大厨水平的地瓜自然同外头小摊贩卖的完全不一样,那地瓜一个不到成人巴掌大,烤熟的地瓜紫皮微皱带些微的焦,对半切开了一道口子,因为皮薄和火候刚刚好,一撕就能整个外皮都弄下来了,露出里头绵软金黄的薯肉,遇到空气瞬间散发出一股雾气,香气扑面而来,一口咬下去,温度刚刚好不烫嘴,那滋味跟蜂蜜一样甜!   大冬天的缩成一团吃烤红薯,别提多自在舒坦了!一开始摆手拒绝的何雎时最终还是禁不住美食的诱惑,抛开矜持双手捧着开吃,这一吃,那叫一发不可收拾,何雎时甚至差点忘了正事!   何雎时三两口吃完一个小地瓜,才继续说,“这事如何能怪你呢?人没事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我从报纸上看到火车爆炸的时候,还颇为你担心,这年头兵荒马乱的,谁还没个意外,更别说葳蕤你这是跟在叶大帅身边了!至于学校……”   林葳蕤看出了他欲言又止,相来是近来不如意得多,“雎时兄不妨直言,此为我母校,若有能帮得上忙的事情,葳蕤定当尽力帮扶。”   何雎时听他这话忒感动,表现为又吃了一个地瓜,用布干净手,才把这几个月来的烦心事一一说与他听,末了感叹一句,“教育总长天天说没钱,我看是国家没钱,但那些当官的哪个没钱?教育是百年的事情,一个民族不重视教育,不重视孩子,就没有未来,他们怎么就不懂呢!”他这话说的半真半假,其实北大被人要求停办自然是有一些自身的原因在里边,但是林葳蕤也没有点破,而是顺着他的话往下说,“雎时兄说的对,什么年代都不能荒废了教育,既然教育部无法拨教学资金,那我便以校友的名义为北大捐献一笔吧。”   何雎时完全没想到还有这么个惊喜在,他忙把放在糖炒栗子的注意力转移,改为热情地握住林葳蕤的手,“葳蕤这话可当真?”不过他转念一想,又觉得没准人家只是意思意思捐一下,自己这么失态反而会让人下不了台来,虽说若是这样难免有些失望,不过蚊子再小也是肉啊,所以他又收敛好了表情,连说了一番感谢的话,才假做不经意地问道:“不知葳蕤打算捐款几何?”   林葳蕤拿起一个阿福拨好的栗子放入口中,绵密焦甜的口感让他微微眯了眯眼,然后轻描淡写地说了一个数。   他风轻云淡,但说出的话可把原本坐在椅子上的何雎时给惊得,立马失态地站了起来,“你说多少!……万大洋?”中间的数字的他咬得格外轻,生怕林葳蕤听到了立马反悔。   林葳蕤笑了,他点了点头,“几万两大洋能做的不多,但除了暂时支付先生们的工资和给学生买书外,冬天到了,教室里也得多添点煤炭取暖。”   何雎时跑了一趟,从未来的农学院那里拿到了一笔办学巨款,有了这笔钱,北大估计能再撑几年,撑到真正大规模出人才的时候,直到变成真正的大学首府。   出了钱的林大款自觉心安了一些,几万两大洋花出去也一点不心疼,毕竟他那两间饭店的盈利在外人看来是无法想象的,在国外五年也颇有积蓄,虽然在某些时候比如宰大款比较小气,但是在某些方面又非常大方,全看他的心情好坏。他又问了何雎时,“不知雎时兄对我的安排是什么?我尽量配合。”   何雎时如今看着林葳蕤就跟看送钱的金娃娃一样,哪里还对有要求啊,“你看怎么安排比较好?”   “农学这门课虽不说多深奥,但若是我直接讲田野实验讲改良杂交,没有基础的学生怕是听不懂,我此番回去后,会专注实验室研究,不如你挑几个人随我到奉天跟着学习,回来再同学生们上课,正好这时候学生也快放假了,刚好错开。至于那个厨学科便算了吧,毕竟我起码未来几年都会待在奉天,院长之职恐怕也是做不得数了。”林葳蕤苦笑。   若是在之前,没有发生双桥的爆炸暗杀案,或许未来几年国内都会迎来一战换来的黄金时期,从前的各方势力虽然各自为政,但也恰好形成了一个分裂的微妙平衡,直到巴黎和会的召开。但这个平衡是非常脆弱的,一旦有人想要挑起事端,吞吃某一方,局势就会开始危险。他南下的时候,叶鸿鹄已经派人在边境同东瀛人打了起来,这次出来的代价他也早早跟人谈好,回去后就要老老实实待在奉天。大少爷虽然喜欢随心所欲,但也不是任性的人,所以北大这边应下的差事也只能因为这吹了。   何雎时哪能让他出了这么大笔钱,啥也不给啊,往后了说,万一林葳蕤中途反悔了咋办,这位东瀛留学的海归才子深知还没吃到嘴里的东西中途指不定多少变化呢,于是他只同意了派遣人员去学习和不开办厨学科的事情,不过执意要给他一个院长的头衔当,于是北大往后两百多年都不曾再出现过的最年轻的院长就这么草率地定了下来,见证者除了双方,还有空空的两个盘子和一桌的地瓜皮、栗子壳。   最后何雎时还提出要将林芙萱的学籍转到北大去,想必他在来之前就已经打听好了这位凭借着国宴当日在宴会上的惊艳打扮因而如今在上流贵女圈颇有名气的林小姐和林葳蕤的关系,顺带着也了解了些许孔大小姐故意针对人的事情,出于爱屋及乌和惜才的心思,他委婉地提出了这个建议。   林葳蕤没有自己答应下来,而是让人去请了林芙萱,无论留与不留,都应该当事人自己决定,林大家长默默想。   出乎意料的,之前还想要远离伤心之地的林芙萱表示非常感谢何校长,并且愿意去。   送走人后,这位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女子站在堂下,轻声细语,对着自己的表哥这样说道:“因为我母亲经历的缘故,从前,我想着要做一个独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绝不将终生幸福全部托付于父母和一个男子身上,但后来我发现,我的狭隘的心依旧使我走向了我不愿成为的人,为爱所困,且懦弱地只想着逃离。宴会上的一幕打醒了我,令我不得不直面了现实,我由此突然深刻意识到,我同宴西之间跨越着的,不止有家世的鸿沟,还有地位上、思想上、甚至是人格上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来自社会,也有可能来自宴西,彼时的我,只会成为常宴西的附属物,而不再属于我自己。若是这样,我选择放弃这种附属关系,如今,我是属于我自己的我,属于国家的我。那么,我对那二人便没有其他的观感了,自然不会因为不相干的人而赌气不上最好的学府,况且表哥你已经替我教训了他们不是吗?”   林葳蕤难得地笑了,即使稍纵而逝,但若干年后回想起来的林芙萱依旧清晰如往昔,在这个午后,一个来自这位一生传奇的表哥的赞赏笑容。他当年没有对她的话表达态度,但他留给林芙萱一句话,“经济独立是人格独立的前提。”作为表哥,他给予这位勇敢的表妹的礼物,便是在临走前替她打点好了关系,并把十几张设计图留给她,在面对她的疑惑时,只淡淡道:“不是已经有人想找你做衣服了吗?这是表哥给你的礼物。”   在很久很久以后,当林芙萱这个名字因为“云裳”这个跨越世纪的国际高定服装品牌而被万千女性铭记时,人们发现她在她的自传中这样写道——   “……我这一生,经历过坎坷,尝过苦涩的果子,也流过眼泪,但更多的是甜蜜的佳酿,我很幸运,这一路有很多帮助过我的人,但最令我一生尊敬且感激的人,是我的表哥。现在你们都爱叫他公子,其实当年的人不这样叫,身边的人大多叫他大少。他的脾气委实不算太好,大伙儿都不敢惹他,也都愿意依着他,这不是因为他那震惊世人的成就,而是因为他崇高的品格,若是刨除他行事多随心所欲这一点,他便完全符合你们这些后生所说的世家贵公子了。当年正是他将我从泥潭里拉了出来,故作随手甩给我的十几张画稿,帮助我创办了“云裳”……”    第128章 癸丑年小雪·宜坑人   专列上, 火车的轰鸣声被隔绝在外, 最前头的车厢内,原小岚看着讨论着事情就忽然走神的好友,有些好笑地在他眼前晃了晃手, 等他回神才问, “是走之前请你去说话的溥仪先生说了什么吗?”   ——————————   城楼上, 迎着初升的旭日,穿着旧式长袍马褂的少年逆着光对着身边人。   “我初次见到先生就颇有好感, 甚觉有缘。我有段时日曾备受梦魇困扰,大多数梦醒来后便记不清了, 唯有一个梦最为深刻, 梦里紫禁城断壁残垣, 炮火云集,梦里我被人狼狈地赶出了宫。虽知晓只是个梦,但到底心有余悸, 念念不忘。”   “我想了很久, 之所以跟先生说起, 是想让先生帮我给大元帅带一句话,无论我的父亲有怎样的谋划,我的心向民国, 还请元帅先生对这紫禁城手下留情。”   看着林葳蕤远去的背影, 已经成年的少年突然叹了老成地叹了口气。   “主子您因何故叹气呢?”年迈的老管事默默跟在主子身后。因为不想让宫里那帮大臣和醇亲王知道他这次找林葳蕤的事情, 他这次清晨出来只带了一个从小照顾自己长大的老太监。   “因诸多事而叹, 可叹我坐在最高的那把椅子上, 却由不得自己。亲王想干什么,请了这么多洋人赴宴是为了什么,真以为朕年幼便看不出来吗?可笑,民国已成定局,妄再不自量力,最终恐怕只能落得个被赶出宫的下场。”而这个下场,他已经在梦里见到了。他之所以这样做,既是在投诚,又是在谈条件,毕竟,他只想要保全这紫禁城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   白发苍苍的老管事垂下了眼,闭紧了嘴巴。这些话,都将伴随着他到地底下去。   ——————————   林葳蕤不知道主仆俩的话,不过正是这番莫名其妙的话,让林葳蕤心生困惑,面对原小岚的询问,他既没点头也没摇头,而是把笔放下来,胳膊肘撑在椅上,优雅翘起腿,问起了另外一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你说,人做梦会梦到前世或是未来吗?”   “说不准,小时候我常听老班主说起一些江湖奇人异事,空穴不来风,虽说大多数传言多以讹传讹不可信,但总有一些人真有些特殊的本事。所以说,这预见之事的真假也说不定。人们时常将自己不知道的事情认定为不存在,殊不知世间奥妙无穷,人何其渺小,如何能全部探尽?”   林葳蕤其实也是这么认为的,他都能穿越,还能进入芥子空间,别人做了个预知梦又如何不行呢?相比别人,自己才是真正的妖怪吧?   林葳蕤笑了笑,“继续刚才讨论的事情吧,刚才说到哪?”   “刚才我们说到了唱戏的场地,北平的有凤来居地方大,我见这图纸里最顶楼有一个弧形的音乐大厅,或许可以在这里办,听说你们还配备了洋人的新型扩音器,如此一来就不怕后头的听众距离戏台太远听不到了。”   北平的有凤来居已经完全装修完毕了,七层楼的高度可以俯瞰整个紫禁城,在遍地平房的老北平,是实实在在的第一摩登大楼,估计还是全亚洲最高的大楼,林葳蕤为了尽善尽美,把半副身家都砸进去了。加上承办了皇宫里头的宴会,有凤来居可谓是吸引了无数眼球,就连那些老顾客都商量着开业当日要组团去北平试试新分店的菜色和服务。   那边的负责人是张小宝,当日里从襄城这个小地方出来的师兄弟一行人,如今已经有三人成了主厨,小宝更是兼管理职责。饭店选定了日子,在腊八这一日开业,为了打出格调,林原这对好友商量着,打算联合梨园同行在这里上演一出三天三夜的京剧汇演,争取把在紫禁城表演的那一套都搬上去,还打算去请何思傅的乐团登台表演《梁祝》协奏曲。   他俩正说着呢,车厢后头便传来一阵躁动,林葳蕤起身拉开了一号车厢门,见江坤正迎面走来,见他眉头紧锁,问道:“外头发生什么了?”   江坤也不隐瞒,“火车仓储间发现藏着一个受伤的人。”这架势像是危险人员,能够上得了专列,要么是此人太过精明厉害躲过了他们的重重查看摸上了火车,要么就是他们的护卫力度还不够。此次是江坤带队,出了这样的纰漏,他火气大得很,打算回去就把手底下的人都扔回去练兵营回炉重造!   江坤来就是来确定一下大帅夫人的安危,向林葳蕤说一声之后,就打算去会一会这位来历不明的人物。转身就见他手下的人跑来,“报告江队!被抓到的人说是跟夫人认识?要找夫人……”   一旁的林葳蕤敏锐地飞过去一眼,江坤咳了一声,底下的兔崽子叫惯了,这会露马脚了,他一巴掌拍人肩上,训斥道:“不会叫人别叫!瞎说什么大实话呢!”   林葳蕤这下变成盯着他了,呵呵,他现在非常好奇,在叶鸿鹄的抹黑下,他在这些大兵心中的形象……   来传话的小哥也发现自己闯祸了,一米八几的汉子缩成跟鹌鹑一样,在大少的目光下小声道:“可疑人物还说他叫沈清雀,好像是保定曹坤乾的亲信……”   这个名字救了他一命,林葳蕤皱眉,沈清雀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还是偷偷上他的火车?就跟在被追杀一样……   等见到身上有枪伤还灰头土脸的沈清雀时,他这样的想法被验证了。   艳光四射的孔雀落难依旧是孔雀,他的双手被人钳住,即便是在逃难中,沈清雀依旧不改他的姿态,“哟,林大少,好久不见。”或许是嘴角扯出来的笑扯到了他的伤口,说完这句话后他就狠狠皱了皱眉。他的脸很红,说话也让人觉得很虚弱,而且站着的姿势特别别扭。   跟得了痔疮一样,江坤恶意地想。   林葳蕤上下瞄了瞄他,眼底兴味,“沈三少什么时候有兴趣当女人了?果然是人人称赞的面若好女,沈三少这扮相丝毫没有违和感。”林葳蕤难得嘴炮。沈清雀为了躲避曹坤乾引来的疯女人的追杀,此刻扮成了一个女子,加上他的好颜色和潮红脸色,即便后来知道他是男的,还是有大兵偷偷瞅他。   沈清雀生平最不喜别人说他似女子,此刻脸不由得阴了阴,不过随即又惨然一笑,自己都落到这地步了,受制于人,在意这个有何用,“好说好说,承蒙大少看得上,我如今同前东家闹翻了,不知大少可否赏个饭碗?”   一旁的江坤饶有兴致地开口,“不是说你替曹坤乾挡过枪,是拜把子的交情,这都能闹翻,怎么,是你背叛了人家还是那姓曹的忘恩负义?”   沈清雀斜斜站着,即便手被人钳着,依旧当自己还在家里般悠闲,“当然是我看他没前途抛弃了他,转而来弃暗投明了,我这不叫背叛,叫良禽择木而栖。”   江坤大笑,“你这话要是让曹坤乾听到了,指不定他有多伤心。人家如今是事业家庭春风得意,不日就要娶了大总统的元孙女当乘龙快婿了,从此可以说步步高升,你反说他没前途,呵,有趣有趣。”   沈清雀只笑不语,但仔细看,就知道,他的笑非常勉强。林葳蕤若有所思。   最后,这个半路来“投诚”敌我不明的危险人物还是被留在了车里,跟着专列到了奉天。   走之前,林葳蕤随口问道:“他伤口怎么样?”   听到问话,后头的军医赶紧凑上来,激情彭拜地讲解自己的诊断,“报告大少!他腰上有一处子弹枪伤,不致命,但可能是发炎了,在发烧,怀疑身上还有其他伤口,不过他不让我们检查,甚至还差点动起手来。”说到这,瘦弱的军医小哥就忿忿不平,“真是不识好歹!”   林葳蕤不在意,“会死人吗?”   “应该不会。”   “哦,那别理他,给点退烧药就行。”林葳蕤想到那奇怪的站姿,最后还是又折返回来,“你们那如果有带磺胺类药物,给他用用,不过记得保密。”   这次出来是保护夫人,带的药自然都是奉天实验室最新最有效的,军医小哥虽然心疼军部最新研发出来的磺胺,但还是点头答应了,”是,大少!”   ————————————————   林葳蕤一行人到达奉天几日后,阳历十一月十一日,北六省正式以东瀛关东军十八师无故枪杀我军士兵且拒绝搜查为由,向驻扎在高丽半岛的关东军部队发起进攻。在《奉天日报》中,事情的起因更加详细:北六省二十七师在边境演习的深夜,听到来自对面东瀛人的枪声,演习结束发现一名士兵失踪,北六省有充分的理由怀疑是对面的东瀛人下的手,于是强烈要求进入关东军驻高丽的营地搜查,可是东瀛人态度嚣张,且率先开火,为了自卫,二十七师被迫反击。   因为庚戌年的《瀛高合并条约》,高丽半岛整个被东瀛人吞并,高丽皇室成了东瀛人的贵族,土地变成了东瀛人的殖民地,东瀛人借此在华国边境布下了大量驻军,当年被叶鸿鹄组建起来的军队赶出北六省的东瀛关东军目前就驻扎在这里,且虎视眈眈。可以说,这是东瀛人的海外大本营,他们的枪口不仅指向老毛子,更指向华国东北,以实现他们的占领全华国征服亚洲的勃勃野心。   可惜,第一次美梦被叶鸿鹄这个异军突起的土匪军阀破摔了,于是,他们密谋处理掉叶鸿鹄这个拦路虎,他们的计划十分可行,双桥事变一旦成功,东北无疑将会大乱,届时就是东瀛人进攻的好机会,为此,他们还联合了华国的总统府一起行动,并且答应成功了之后便支援大总统一批军火,诱惑力太大,又是共同的敌人,哪怕是民族的仇人,总统府也下水了。   可惜,你叶爸爸还是你爸爸,大难不死的叶鸿鹄就连借口都懒得起,直接复制东瀛人从前的把戏,然后就直接大炮、飞机和坦克一起上,让这群没见过世面的东瀛矮矬子一个个喊着天皇大帝,炸成了鸭绿江夜空中最美的烟花。   在这场被后世东瀛人命名为“十一国耻”的边境战役中,叶鸿鹄还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以他马首是瞻的北六省军队悍然踏碎五年前双方签订的《一九零八年奉天休战条约》,在追逐东瀛士兵的时候,“不小心”越过边境线整整十公里,停战后以部队修整为由,不走了。   消息传来,举国哗然,一半人高歌一半人抨击,赞扬叶鸿鹄此举的民众认为北六省军队此举不仅报了从前的血海深仇,并且宣扬了国威,将叶鸿鹄夸成了民族英雄!另一半民众则认为这是军阀穷兵黩武的直接体现,必须强烈给予谴责,侵占他国领土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东瀛驻北平公使为此还已经向华国的总统府提出外交交涉了。   华国有些人就是这么有这么奇怪的“高尚品格”,或者说圣人之道,敌人入侵的时候丝毫不顾《国际法》,但在对待这些敌人时,却要以《国际法》约束自己人。   报纸上闹得沸沸扬扬,丝毫影响不了边境的部队,打口水战?那是北六省发言人该干的事情。只要上峰不发布撤退的军令,战地上的大兵们就纹丝不动。不过虽然在冰天雪地里守着,但他们的日子竟然意外过的不错。   “今晚吃啥啊?”几个兵哥紧紧围在一起,一边哈气搓手取暖,一边探讨着后勤今天会准备什么饭菜。   “不知道,五子刚才去打听了,咱在这等会,盯着那帮东瀛矬子。”   “他奶奶个熊,这帮东瀛人还真是阴魂不散,竟然把主意打到了大帅头上,幸好大帅吉人自有天相,下次见了看老子不一炮轰了送他们上西天!”这几个大兵都是大炮营的。   “可不是嘛!我娘说了,大帅是好人,地府都不敢收的那种。大帅不仅保卫家国,收拾老毛子和东瀛矬子,对手下的兵也是真的好。不克扣军饷,一抓就枪毙就比其他省的兵强到不知哪儿去!你再看,咱这新发的保暖棉服,这作战服还有这靴子,这哪样不费钱哪!也就大帅舍得了,南边那些兵,有些还穿草鞋呢!”另外的人纷纷附和,这些人当初参军都是冲着叶大帅的名头来的,每个人都有一个加入大帅直系部队也就是中央军的愿望。   “不过咱这大炮还不够有劲,我今天在战场上看到一个移动的大炮台,能过壕沟和铁丝,人都直接碾压过去!真是太厉害了!”   “什么叫移动的大炮台!没见识!”他旁边的排长用枪杆子戳了戳他,没好气道:“那是坦克,记住了,跟咱么不是同一个工种,这家伙可是兵工厂新出的好东西,这次要不是为了教训这帮东瀛矬子,也不会让咱师长占了便宜要了几台过来嘿嘿嘿!”   他们正商量着跟营长说说让他们观摩观摩那坦克,就听远处一人兴奋地跑来,“老铁们!今晚吃老干妈白菜炖粉条!老干妈啊!”   这句话犹如一个魔咒,瞬间将冰天雪地变成沸腾的大锅炉,士兵们一个个喜气洋洋,口水泛滥,麻溜地掏出背包里的碗筷,眼巴巴地瞅着不远处的后勤处。   如今的老干妈已经是北六省大兵们心头的最爱,甚至冲锋陷阵的时候,有位不着调的营长为了鼓舞士气,喊出了“兔崽子们,冲啊!今晚打了胜仗就让后勤用老干妈做菜”的口号,别说,这士气那是蹭蹭蹭往上涨,闹得别的营长有样学样,以致于敌人都闻老干妈色变了,可以说是非常厉害了!   过了一会,香喷喷的米饭和某种奇特的异香便在这阵地上空飘荡着,后勤部长端着个大碗盆子,边吃得满嘴冒油,还不忘边鼓动士气,“听说工商局的孙总长打算开个厂专门生产老干妈辣酱,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士兵在出征前就能人手一瓶老干妈了,像怎么吃就怎么吃,在不能开火的时候,你想吃老干妈蘸馒头,还是老干妈炒饭,老干妈夹大饼都随你!”怀着对老干妈的美好憧憬,士兵们津津有味地吃完了所有饭菜,差点连锅都给舔干净了。   被俘的东瀛士兵就着雪水吃着硬的像石头的干粮,还要一边忍受这种闻得着吃不着的酷刑,最后终于有人受不了了——   “报告!我有机密要上报!”因为会一点中文,他一直重复着这句话,直到迎来了某位端着饭盆的营长。   “快说!要是没有一点用处的消息,老子一枪崩了你!”他的老干妈炖粉条还没吃完呢!冷了咋整?这天气,不趁热吃,饭菜立马就能变成冷饭。   离得近了,那味道更加清晰,那东瀛士兵连连咽了咽口水,才用日语说道:“我真的有消息,我愿意以我的消息换取你们神奇迷人的料理!你们还要放了我!”   “啥玩意?他说啥?”一口扒干净盆里的饭菜,把盆舔干净,直接放口袋里,该营长随手叫了个人,“去给我叫一个会将鬼话的人过来。”   有了翻译,营长才听懂了这东瀛矬子一直在说的话,他上下打量了这个明显比其他俘虏更加壮实,身上的军服也格外体面厚实的东瀛人,猜想,我的个乖乖,应该是捞到了一条大鱼,还是条娇生惯养刚上战场的傻大鱼呢。他叫人往俘虏兜里搜了搜,摸出一枚肩章,哟嚯!还是位大佐呢!   他将人带到军帐里,让人去端一碗老干妈炖粉条来,才甩着肩章,“说说看你知道的。”   “我知道关东都督通过土肥先生和你们华国的总统先生密谋,要杀掉你们的大帅!”   营长甩肩章的动作一顿,朝部下示意了一个眼神,见军帐被护卫起来,才状似不屑开口道:“这事我们大帅早知道了,还用着你说,要是没有别的消息,可别怪我这枪不长眼!”他像是被惹怒了,从手里掏出了一把勃朗宁。   这俘虏本来就是大家族放出来镀金的贵族公子,军衔虽高根本没上过战场,这次也是倒霉催的跑慢了才被抓,此刻被实打实的煞气骇到,直接软腿,“不要、不要杀我!我还有别的、别的!我、我知道土肥先生在上海藏着的地方,他手里、手里肯定有跟总统先生电报往来的证据!我都告诉你们,求球你们不要杀我!”   营长眼睛一亮,按捺住快要跳出嗓子眼的心脏,故作怀疑地让他写下地址,“等我们查明了你说的话,我们才会放了你,不过在此之前,我们可以让你尝尝我们华国的绝顶美食老干妈炖的粉条。你如果有别的消息,还可以为我们提供作为换取美食的价码。”   让人将俘虏押下去,又派了一个排的兵守着,叮嘱人前往不能跑了,营长赶紧给顶头上司二十七师长张山锡打了封电报……    第129章 癸丑年小雪·小雀儿   上海东区,一间不起眼的宅子里, 土肥二原将手上北平刚秘密发来的电报摊开, 仔仔细细看完。   电报是从北平发来的, 白底黑字的内容,对方承诺将会以总统府的中央身份勒令叶鸿鹄手下的二十七师即刻停止战火和退出高丽半岛,并且预备鼓动国会对奉天省军队的挑衅行为进行施压, 而东瀛必须先支付事先允诺过的军备和钱财。   土肥二原看完, 又打开暗格把它锁进柜子里, 然后随手招来手下的人,“你去将祐介一郎请来,记住动作小心点, 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知道了吗?”尽管华国人答应了施压, 但是土肥可不会完全依靠这些懦弱胆小的华国人,他打算双管齐下,自己人这边也要采取一些必要行动。   “是!土肥君。”小野直狼弯下腰, 九十度鞠躬, 倒退着退了下去。他算是东瀛人中少有的高大体型, 也正是这样的优势, 才获得了在这位土肥先生身边效命的机会。毕竟在这个敏感的时刻, 身材矮小的东瀛人在一群高大的上海人中, 还是有些显眼的, 容易引起关注。小野直狼从前是一名东瀛浪人, 受国内内阁的煽动, 乘船来到华国企图一展身手,回国后获得天皇的青睐和巨大的财富。   他刚才隐晦地注意到了土肥君的电报是从北平发来的,呵,这群愚蠢的支那猪,竟然为了争权夺利杀掉对方,联合外人来对付自己人,真是天真至极,不过也正要感谢他们的愚蠢,才可能有天照大神往后的荣光啊!   此刻的他雄心壮志,已经能够预想到回国后的妻妾成群,光宗耀祖了,然后他没想到的是,一个小时后,他的美梦便破碎了,而起因是他的一位愚蠢至极的同样来华国镀金的同僚……   土肥二原没有等到《关北日报》刚好待在上海的幕后老板——连同小野直郎在门口就被一锅端了,倒是等来了一身黑衣风尘仆仆的陆六爷。关于陆六爷,可能是土肥这些混迹在华国的东瀛间谍最不想见到的人之一了。这位爷年纪轻轻混江湖,做过黑道大佬,后来跟了他的兄长又投了战场,从一线战场下来因为形势需要又拉起了混江湖时那些奇人做起了情报工作,他的兄长叶大帅的人生经历都没他丰富,可谓是文能揪间谍,武能上战场,陆六爷最令人胆寒的便是,没有他撬不开的嘴,凡是经过他手的人,都闻六爷色变。   土肥认不出陆予夺经过易容后的脸,但是见到这么多陌生人闯入屋内,第一反应便是东窗事发,尽快逃跑,等到逃跑不及,被穿着便衣的大兵反剪压在地上,才煞有其事的抗议:“八嘎!我是合法的东瀛商人,你们没有资格逮捕我,你们是谁?!我要向大使馆抗议!”   陆予夺的军靴踩在他的嘴上,强行让他闭嘴,\”把屋里所有的资料带走。”   被捂住嘴秘密带走的土肥二原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的人到底是哪里出了纰漏。他们是今年才被派到华国来来做间谍的,为了保密保命,之前连跟华国总统府联系,都是采用的秘密渠道。   陆予夺手下的人来的匆匆,去的也快,无人知晓的审问过后,结果也出来了,更让陆予夺始料未及的是,这次撒网捕鱼竟然还收获了元大头以总统身份和东瀛人商谈的内容丧权辱国的《十五条合约》这个铁证!幸好由于东瀛人的要求过于无理,元大头和他们正处于协商阶段,并未正式签署。   十一月十五日,根据在土肥上海宅子里搜罗到的通电密报和信件往来资料,由在奉天省报业份额上长期跟《关北日报》打擂台的《民报》出面,连续发布了名为《总统与东瀛密谋卖国》、《总统勾结东瀛迫害叶元帅证据》的头版头条,这两则骇人悚动的新闻在短短半天内被全国超过三十家报业疯狂转载,这一天,印刷厂轰隆隆的机子就没停下过。而曾经的北六省第一大报《关北日报》却反常地悄无声息,在一大波大兵闯入之后,人物楼空。   这天,任何买了报纸的人都会在头版看到元大头和东瀛人土肥的照片仿佛被钉在耻辱柱上刊登在报纸封面,消息传播的速度之快,任总统府的人怎么捉拿’造谣‘新闻从业人员都压不下去,与此同时,全国范围内兴起一股“倒元”狂潮,这股浪潮来势汹汹,很快燎原。   总理衙署,早在第一时刻就注意到了这则新闻的于左棠难得不顾礼数直接冲进办公室,面上欣喜若狂,宋元驹面色严峻,正在接不知谁的电话。   “志之兄说的对,吾等近日必将召开国会商讨此事,还望志之兄到场商谈国是。”那边不知说了什么,宋元驹的脸色好看了一些,“那就麻烦志之了,估计手底下那帮人得羡慕死我了,志之兄此番南下可要多带些吃食,那帮国会的老先生很多上次去参加了宫里的宴会,回来可在我门前夸了好多通葳蕤老弟的手艺啊!”   两人寒暄一番最后挂断了电话。宋元驹看他一眼,“看到了?”   于左棠亟不可待地将十几份报纸递给自己的上司,   宋元驹一一翻看,虽然早就在叶鸿鹄刚才打来的那通电话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但是知道归知道,当他真正看到《十五条》的内容时,还是极大愤慨!最后他重重地将这些报纸摔在桌上,“荒唐!荒唐!元世兄糊涂啊!为了区区的个人权谋,竟谋害忠良,陷国家于不义。还签下这等卖国条款!”   于左棠劝他:“先生,人心难测,更何况元大头当初本就是窃取了吾等革命人士的果实,当务之急,我们应当趁此大好机会让他下台!如此一来,可使民国之政体走上如同鹰国那般的正轨。”本来,民国建立初期的政体就是一个舶来品,大杂烩,这里学一点,那里抄一点,最后为了实现对元大头的权力制衡,宋元驹不得不通过国会组建内阁,才弄成了如今的四不像,去掉总统,便是真正效仿鹰国的内阁代议制。   宋元驹眉头紧锁,“自然,我已经约了叶大帅和孙先生二位到北平商谈,不过我怕这狗急跳墙,毕竟即便失了民心和众望,元手中依旧握有十来万精锐部队……”   很快,他们的顾忌就不成立了。   总统府,元大头怒摔报纸,甚至打开保险拴,崩了一个办事不利的亲信后,一名平日里最受看重的同僚上前劝谏道:“大总统,如今看来舆论是彻底压不下去了,不如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命三军回京,实际控制北平城,而后改制称帝!”他的话如同一道惊雷砸在屋内二十几位大将和幕僚身上,虽然听上去有些像藩王逼宫的做法,实在是大逆不道,惊为天人,但是转个弯想,大清亡了不过两年,百姓心中对于帝制一点都不陌生,甚至很多老百姓都把元总统当做皇帝看待,只要灭了那帮瞎比比的所谓国会乌合之众和一个手里没多少兵力的总理衙署,绰绰有余。   更重要的是,元大头早已有称帝的念头。   二十几人你看我,我看你,然后几乎是在同一时刻,跪了下来,“还请陛下尽快发令!”   眼神亮到极致的元大头环视了一圈请命的下属,这一刻他豪情万丈,猛然觉得自己仿佛黄袍加身的赵匡胤,激动到呼吸都停滞了几秒。他稳了稳,然后让人打了封电报让驻守在保定的曹坤乾带五万士兵入京,包围全城……   跪下的下属便知道,这事成了!   接到密令的曹坤乾抹了一把通红的狼眼,对上皮笑肉不笑的吴冕,伸出了手,“多谢告知内子下落,合作愉快。”   吴冕同他握住,却是讽刺道:“曹帅的内子不是未过门的大总统元孙女吗?又怎会在奉天省?”   曹坤乾平日里吊儿郎当的眼神阴狠了一瞬,像是想起了什么恶心的东西,眼底是刺骨的寒意和杀气,“吴副官说笑了,那样恶毒的女人,又怎么会比得上我家小雀儿呢,我家小雀儿哪儿都好,不过是爱闹脾气了一些。等我过后便去接他回家。”   吴冕不可置否地笑了笑,“但愿曹帅能将人带回来。”但是估计悬着呢,曹坤乾这前上司,也不知道做了什么缺德事,沈清雀养了半月的伤才养好,他们也是后来仔细检查才查到,除了腹部的枪伤外,沈清雀全身上下还有大规模的鞭伤和烙印,若不是奉天的实验室里开发出了磺胺,沈清雀又运气好到碰上了林葳蕤一行人,他十有八九活不下来。后来,道一天师为他把脉的时候,曾隐晦地提过他的某处估计撕裂了,而且是在鞭伤之前。拖了很久,要不是他后来在林葳蕤的同意下用了小洞天里培养出来的药材,秘密开了药膏,估计恢复地得更久。   吴冕非常诚恳地将这些信息都告诉了曹坤乾,一个小细节都不落下,当然他不知道道一的诊断,看着一向浪得一匹的曹坤乾痛不欲生,想要杀人的神情,真的是很解气啊!   这样的男的也能有老婆?那让他们这些奉天孤狼怎么活?   三天后,保定曹坤乾率领的部队围城,元大头为了拉拢这个未来的孙女婿,让儿子去将人引进了门,并且特许太带兵进府,甚至亲自招待了他。然而任谁也没想到,就在一片其乐融融中,曹坤乾一把掏出了枪,和他的部下劫持了元,而目的竟然是为了逼他签下总统退位书!   轰的一声!犹如惊天一响,众人都没想到,游行后被一手提拔上来,甚至招为孙婿委以重任的曹坤乾居然在这种关键时刻,叛变了。   曹坤乾的部队围城动静之大,北平城内的人都惊惶不安,有一些胆小的议员甚至直接收拾包裹就要逃出城,宋元驹自然也收到了消息,第一反应,便是,不好!乌鸦嘴灵验了!这元大头真的狗急跳墙,想直接暴力上位,还想将他们一锅端了!后来,又想起昨日叶志之发来的一封神秘兮兮的电报,上面怎么写来着,哦,一个字——等。   等什么?等奉天的援兵?难道叶志之早就知道总统府的反扑?那为何不直接告诉他们,好让他们早做准备?如果不是等他,又是要等谁?很快,他就知道要等谁了,等到接待了一位曹坤乾的亲兵后,总理衙署便彻底安定下来,安抚了其他国会大佬,宋元驹打算配合曹的动作静观其变。   命令部下围了整座总统府邸的曹坤乾此时此刻坐在首位上,他的对面是被五花大绑,头上还顶着枪的元家祖孙三代男子,枪声四起,被支援了一批武器的曹部很快便压制了总统府的亲卫。一干女眷也被拉了出来毫无仪态地站在廊下,还有人嘴里大骂曹坤乾忘恩负义,不顾总统提拔之恩。   曹坤乾翘着二郎腿,放肆地笑了,没有反驳,“元大小姐找着了没?拖上来让我看看……”元大小姐正是他的定亲对象,此刻还以为他是怜香惜玉,想要手下留情,赶紧整理了自己凌乱的衣裳和头发,露出自己最好的姿态,然后端起架子,一脸坚贞不屈,“我告诉你曹坤乾!我是不会屈服的!你妄想娶我!”话毕,她姣美的脸蛋仿佛又惨白了一瞬,贝齿轻咬,眼睫微颤,犹如一朵遭受狂风暴雨依旧挺立的白玫瑰,看似屈辱地开了口,“除非你放了我的家人!”没见过多少女人的士兵们看着她,都悄悄红了脸。   曹坤乾饶有兴致地看她演戏完,“我原以为,能够想到在婚前追杀折磨我家小雀儿的会是一个怎么厉害的女人,没想到,竟然是一个脑子有坑的妄想症患者啊……”不是脑子有坑是什么?正常女人不会在听到未婚夫的断袖谣言时就完全接受不了,发了疯想要弄死谣言对象,以巩固自己的未来正室妻子地位。毕竟,保定都督府的姨太太们不出门,祸害不着,只好找上沈清雀了,更被说,她还发现了二人真正的奸情……那个夜晚,元大小姐如今想来都觉得怒火滔天,自己的未来丈夫竟然跟一个男人搞在一起了!   见她脸色狰狞,丝毫不觉得自己有哪里做错了的这个女人,曹坤乾脸色黑沉,直接开了一枪,准确地打在腹部,再连开四枪,分别断了她的手脚筋,然后朝部下道:“这个女人赏给你们了,记住,别玩死了。”   不顾女人的尖叫声,曹坤乾冷笑了声,“总统先生落到今日这个地步,还真要感谢你的孙女儿呢,若不是她动了不改动的人,曹某估计不会这么快反水呢……”   说罢,他叫人拿来退位书放在仿佛一瞬间老了十岁的元大头身边,“签。不签的话……”他话没说完,直接一枪爆了元大头的庶二子,被绑在他身边的大儿子被骇到,差点直接尿了裤子。   就在两个子孙应声倒下,满院惊慌的时刻,从刚才起就一直不出声的元总统嘶哑出声:“停下!你给我一天时间考虑,不,半天!”   曹坤乾笑眯眯道:“大总统是在等援兵吗?可惜啊……他们这会估计正被耽搁在路上,得三天后才能到了。”   许久,声音比破旧的风箱还难听的元总统缓慢而又沉重道:“我签!”   笔尖一落,一代枭雄,三年总统的时代,终于落幕,民国由此,走向一个三元鼎盛的黄金时期。    第130章 癸丑年小雪·梦里世   清晨,“冻梨诶!冻柿子诶!新鲜的冰糖葫芦诶~”大帅府, 晨起的大管事吩咐打扫的长工将门前的积雪扫出一条路来, 站岗的士兵开始换班, 亲卫队正在演武场负重晨跑,大冬天里,一群只穿着一件衣裳的东北大汉们后头跟着一个圆滚滚的圆球, 他的速度并不快, 但是并没有大喘气, 面色正常,两颊带点小孩子的红晕,虽然跟在最后面, 但是一点都不落下。   “哎哟我的小少爷啊,这冰天雪地的, 您怎么不呆在被窝里睡觉,非要坚持早起跟着他们跑步呢!您还小呢,等会还要去上学, 上学回来还得习武, 也就早上这么一会能够多眯一会了!”胖婶心疼地拿着暖手袋给小少爷暖身子, 她基本是每天都要劝这一回, 林蓁芃都习惯了。   旁边看着的胡姨劝这个老姐妹, “你就别操心了, 小少爷虽然年纪小, 但是大帅对他寄予了厚望, 自然是趁早学本事的好。”胡姨没有说的是, 这小少爷明显是被当做大帅府的继承人来培养的,这是所有人心知肚明的事情。毕竟,两位主子这么黏糊,大概是不会有别人插足了。“再说,这锻炼确实对孩子身体好,你看咱小少爷才不到六岁,就已经比别人家的八岁小孩还要高了,身板也结实,一年到头别说大病了,连小病都没生过。   胖婶一想,是这个理,也就安下心来,林蓁芃也松了一口气,胖婶人好,但就是太爱念叨了,跟和尚念经一样,实在是吃不消,不有地朝胡姨露出一个甜甜的带酒窝的笑容,把大半辈子都稀罕一个孙子的胡姨给乐得。   林蓁芃换了身衣裳,问:“大哥呢?”他边说就要往两位兄长住的地方跑去。   胖婶和胡姨赶紧拦住他,“哎哟我的小少爷,大少爷他们这会估计还没起呢,您先跟胖婶去吃早饭。”   “是啊,大帅昨夜回来了,今早大少爷不会那么早起的,乖。”   小胖子有些不开心,“可是大哥说好要给我做好吃的……”不过他最后还是通情达理的乖乖一个人吃早饭去了,胖婶和胡姨两人对视一眼,都无奈地笑了,这会去打扰两位主子,估计得被大帅直接开枪崩了,上一次就是有一个不长眼的傻大个看大帅比平时起晚了急匆匆跑去确认安危,结果被大帅臭骂了一顿。   小红楼,中西结合的主卧。   叶鸿鹄被多年的生物钟率先唤醒,他没有立即起身,而是闭着眼,越发把怀里的人搂得更紧,锦被底下,覆盖在一片挺翘软肉上的大掌随意地揉捏了两下,自发地滑入宽松的里衣下裳,往更深的地方探去。封闭的入口已经在昨夜的缠绵中被打开,此刻只是轻轻用两根手指揉了揉,便开开合合邀请外来客进来。手指招呼都没打,毫不客气地闯入。   林葳蕤是被一双在自己身后作弄的手搅醒的,他皱着好看的眉,啪的一声准确地糊在叶鸿鹄的脸上,不满地嘟囔道:“一大早的,闹什么,昨晚闹腾地还不够……”“吗”字没来得及出口,一声夹杂着异样欢愉的长吟便破口而出了。   叶鸿鹄专门往他舒服的点伺候,寻着他的唇,吸他的唇珠,“不闹你,干正事呢。”   “你自己干,别来烦我。”大少爷的起床气很大,此刻整个人还是懵的,也不知道自己闭着眼稀里糊涂说了些啥,就把脸埋入枕头,打算重新入眠。   于是得了媳妇圣旨的叶鸿鹄点头,“好,你睡着,我自己干。”   他边干正事,嘴巴也没停下继续烦人,“宝贝,道一天师昨个儿给我的药膏你放哪了,拿给我。”   昨日里叶鸿鹄管道一天师要了一样药膏,问他是什么也不说,神秘兮兮的,还让他放在房里,林葳蕤不知这东西是什么,随手就放床头柜上了,这会迷迷糊糊只想立刻打发他,顺势就说:“床头,自己拿。”   叶鸿鹄一只手没停下,另外一只手伸长了,摸到了床头上的药膏,挖了一团在手上暖和了,就继续伺候人。   叶四哥是个干大事的人,所以通常是想干就干,一点不拖泥带水,昨夜就悄悄谋划起来了,睡得迷糊的叶大少这会子被伺候地跟猫似的乱哼哼,前面那件漂亮的物事都淌了水,可谓是舒坦极了,哪还是叶四哥的对手?等到被人半抱起来坐腿上的时候,才屈尊降贵地张开了水光潋滟的眸子,趴在他胸膛上,打了个秀气的哈欠,见叶四哥动作停了,还捏捏他的大耳垂,示意他快点干活。   叶四哥这人精着呢,见他催促,边继续,边跟他额贴额,“媳妇,咱今天做点更舒服的?”   林葳蕤睁开半只眼,望过来的眼神带着不解,“嗯?”   叶四哥被他这声带着钩子的疑问哼得全身更热,大冬天的,额头隐隐有层薄汗,当即决定用行动来回答媳妇的问题。   “唔……叶……”被打开新世界大门的林大少此刻内心犹如数百万匹野马狂奔,疼到皱起了眉头,扯了一把正干了一件大事的叶四哥的头发,张嘴就要让他停下,没等他出口,重力作用下,底下又进去一截,他倒吸一口凉气,差点没喘不过来,就这会功夫前头进去了,倒是没头先那么疼了。本来会疼人的叶四哥就在头天晚上和刚才做好了充足准备,唯恐把媳妇给伤着了,加上道一秘制的药膏,两人即使硬件再不匹配,这会也是直捣黄龙,颠来倒去,个中滋味妙不可言。   已经达到了目的,叶四哥也能忍了,虽然爽得头皮发麻想爆粗,但顾忌媳妇,这会也只能当一头闷头干的老黄牛,慢慢磨着找点儿呢。林葳蕤尽管对两个男人这档子事朦朦胧胧的,倒是也早知道有这么让两人更加亲密的一遭,就是他压根没想到,当惯了土匪的叶老四招呼都不打一声就硬闯家门,差点没把他吓着。   这也怪不得叶老四,两辈子心心念念的就这么一人儿,你说他没在一见面就把人给就地正法,已经算是客气了,忍到现在才动手,真不愧是单身两辈子练出来的忍耐力。   正握着人腰一上一下打桩的叶四哥摸了摸他汗津津的脸,又将人的被子裹紧了,怕他光着冻着都没敢将衣服都脱了,不过这会半露不露的倒是别有风情,起码在胸前忙活两个小红粒的叶四哥就被迷得动作都快了起来。   “叶鸿鹄……你慢点……”或许是那药膏作用太好,很快就寻着了趣味的大少爷虽然眉头微皱,神情难耐地闭着眼哼哼,但是白嫩的脚底板却是蜷缩着,声音也渐渐透出愉悦的气儿丝来。   ————————————————————   屋里点着的油灯由明亮转为微弱,被解开的床帘随着床上的动静有规律地微微荡着,轻吟和粗喘两道声响交叠在一起,让人听了脸红心跳,春宵苦短,正当被翻红浪时。   不知过了多久,在一片如同海浪滔天般的剧烈颠簸后,林葳蕤迷迷糊糊感觉自己被人掐着腰抱起来,轻放在了床上,他哼了声,皱着眉头沉沉睡去。光着膀子背上和肩上满是细细血痕的男人动作轻柔着按摩了好一会他微微颤抖的大腿,免得他等会起来腿酸走不动,才动作轻巧地下了床。   大帅府除了养了一大群厨子外,剩下的就是打扫和守卫的人,几乎很少见到伺候的人,无论是叶鸿鹄还是林葳蕤都不是喜欢人近身伺候的,于是这会叶鸿鹄也没惊动太多人,自己披了件外套就下床去要了热水,为了不吵着人还自己提了进屋。   回来之后见人还在睡,小心地将人身上尤其是大腿根的痕迹用柔软的帕子擦干净了,才开始料理自己。按照往日的习惯,他这会会去晨练打拳,不过今儿个他可舍不得离开他家媳妇半步,老老实实待屋里头给他媳妇暖床。林葳蕤冬日里本来就惧冷,到了东北这地方更是舍不得离开被子,刚才被子里最大的热源走了,很快就凉了下来,他皱着眉头,稚气地缩成一团。叶鸿鹄这会来了,才慢慢将身体打开,不自觉往他火炉一样的身上凑。   叶鸿鹄脸上带着笑,爱怜地拨开他又长长了许多的头发,回味着这长发刚才在颠簸中荡出的诱人弧度,暗自赞赏自己的先见之明。   而累极的林葳蕤即使在梦中,也不得安生,他又梦到了前世……不过这一次,他寡然无趣的记忆出现了一个人,不,准确的说,他不是人——   小时候,天桥下,幼年时候的林葳蕤看着朋友们一个个走了,仰着头看着外头的雨,稚嫩的脸上面无表情,心里却跟这天地一样,正在下雨。   这次,不同过往记忆的是,他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站在他旁边,声音沙哑滞涩,跟几百年没说话的人似的,他也看着雨,带着不自觉的恶意说道:“你好像被抛弃了,你是不是要哭了?”   后来,他可能是看到自己抿紧了嘴,以为自己被他弄哭了,又声音无措地哄道:”男孩子不能哭……”林葳蕤在梦里见到这个怪人这般模样,本该害怕的,不知怎的,就笑了。   梦里的他听不见这个影子的话,他踏着深雪去求了老板留在了饭馆里端盘子,那个怪影一直跟着他,不知道是被困住了还是无聊,他又说:“男孩子打打杀杀不好,有门手艺傍身最好。”   整整一年,这个怪影一直跟在他身后,他一开始的影子飘忽的仿佛一阵风都能吹散了,时间长了却不仅可以在附近晃悠,他的影子也越来越结实,隐约可以看出是个三十几岁的男人,相貌模糊。怪影喜欢看军事频道,喜欢看历史剧,尤其是抗战剧,喜欢看科技方面的书籍,尤其是**,每每津津有味,却又无端扼腕……   他因为没天分着急怕被赶出去的时候,怪影看了他一晚上,突然自言自语:“小孩,反正我都这样了,把我的眼睛和嗅觉给你吧……”反正他不用吃东西,看东西也用不着眼睛。   后来的事情便理所应当,他去上学,他因为凤凰胎声名大噪,他开始名扬国际……而怪影,一直在身边,哪怕后来的影子早已经可以想去哪,就去哪,他也会在一段外出后风尘仆仆回来,待在他身边许久。他的影子越来越清晰,但是这么多年来,怪影一直注视着的只有一个身影,隔着人间世的光阴,陪他从少年到青年,从无依无靠的孤儿到功成名就的登顶厨者。而林葳蕤则一直看着他注视着那个自己,喉间哽咽,眼前模糊,嘴唇微微一张,从堵塞不堪的喉咙里溢出一个熟悉地不能再熟悉的名字——   叶鸿鹄……   梦中,怪影微微一滞,转身望来,恰是那人眉眼,眉目含笑,俊美无俦。   叶鸿鹄已经穿好了一声笔挺的军服,就听到床上正睡着的人不安地唤他,一声又一声,隐约带哭腔。叶鸿鹄吓了一跳,冲到床上就搂紧了人哄,“宝贝,我在呢,在这呢,怎么了这是……”   林葳蕤梦里无人时哭得泪流满面,醒来时也控制不太住自己,鼻尖红红,天可怜见的,可把叶鸿鹄心疼坏了,将他抱在怀里像哄小宝宝一样哄他,“是做噩梦魇着了吗?乖,梦都是反的,信不得……”他翻来覆去又说了几遍,林葳蕤自己冷静下来了,恢复一脸冷漠,耳朵尖红红的拍开他的手,“你够了。”   叶鸿鹄见他从梦里缓过来,尤自不放心追问,“媳妇你梦见什么了哭成这样?”   林葳蕤瞪他一样,“我没有哭!”他就是眼圈红了而已。   “是是是,男孩子可不能哭。”他不说还好,说了这句话,又勾起他梦里的伤心事,林葳蕤垂下眼帘,轻声道:“我从来都不哭。”因为眼前这个人,两辈子都守着自己,他又哪里有立场有地儿委屈。   “你以前是不是……”   “嗯?”   林葳蕤轻轻地扯了扯唇,摇头,“没有。”   林葳蕤终究没有追问他前世的事情,叶四哥不说,是因为他不愿自己背负,他不问,是因为他想要他的叶四哥如愿以偿。   两人靠在一处说了好一会话,叶鸿鹄见他迷迷糊糊的,起了心逗他,将刚才浸了冷水的手捏住林葳蕤的脸颊,瞬间冰得他打了一个激灵,“叶四哥,你幼不幼稚啊?”   只有三岁的叶鸿鹄低低地笑了,半蹲在他面前,“帮我戴一下肩章。”他刚才听见他叫他,急着过来,肩章还没戴好。   林葳蕤这会心软得一塌糊涂,伸出手拽住衣领将他拉低,帮他仔仔细细穿好肩章,然后扣上。白皙修长的手指穿梭在灰色制式呢料军服上,莫名的令人浮想联翩。末了,林葳蕤又强迫症似的替他顺了顺刚才扯到的领子,窗外天色未明,屋内暖黄色的灯光打在青年精致清冷的脸上,纤长的睫毛在他的眼下投下一片阴影。   英气的眉,没有一处不美好的丹凤眼,恰到好处的鼻,薄唇上缀着一颗诱人的唇珠。或许道一天师说的对,若不是天命之子,上苍造他的时候不会如此苦心孤诣。   “好了。”林葳蕤抬头,被某人在唇上偷了一个香,紧接着又落在了嘴角的酒窝处。   林葳蕤没有躲,追上去,自然而然地搂住他的脖颈,同他接了个细细绵绵的吻。   “今天太冷了,你就待在家里吧。”   林葳蕤摇头,“得去农场和酒店看看。”   “你身体不舒服,延后一日吧,让人把账本送家里来。”林葳蕤这才想起自己身上拜某人兽性狂发所赐的酸痛,牙齿稍稍用力,给人咬出一道血丝出气。叶鸿鹄也依他,给他穿好衣裳,在他洗漱的时候,让小厨房里熬一锅海鲜粥送过来。   有凤来居门前,车马流动。   “哟,张总长!您也上这吃饭呀,来来来,难得见您到奉天来,我请您!有凤来居这的位子不好定啊。”   “这不是白副官嘛!您怎么到这来了?你们家都督让您来奉天办事啊,正好,今儿个我做东,您给赏个脸?”   “曾掌柜,之前在宫里吃到的那些菜上新了没?我可是为了这个专门跑你们这吃的,头先吃的时候要不是顾及人多看着呢,我恨不得连盘子都给舔干净了,您看我这馋,您倒是动作麻利点啊!”   “行行行!一准让您吃上!”曾白玉应付了过去,回头却是嘀咕,这新菜还得看大帅府那位啥时候有空啊,这人又不是我能使唤的!   类似的对话很多,这几日因为大总统嫡系手下曹坤乾叛变逼迫退位的新闻,各省动作大了起来,尤其是北六省更是涌进了许多各省政要和军阀派来详谈要事的重要人物。总统退位已成定局,无论是被逼还是其他,这约定一签就没得反悔,这就是华国人的立身处世根本守则。而差点被一锅端的国会和总理衙署也不会让他有反悔的余地。接下来就是商量如何稳定局势和真正实现南北统一。   有凤来居作为奉天省等级最高,政客要员云集的地方,生意也由此进入一个爆发期,曾白玉乐得找不着北,整日里干劲十足。就连千金茶都是生意火爆,不得不租下隔壁的铺子扩展了店面才应付得了这一波又一波来赶潮流的夫人小姐们。大剧院新引进了洋人的设备,岚后的名声吸引了诸多前往的票友,编排的新剧迎来好评如潮;主要干道都铺上了新式的有轨电车,家里小有钱的甚至还安装了电话,奉天省的变化日新月异……   “中央试验场那边让老百姓过了年就去领新种子,还说要培训咱,说是要科学种田!娃啊,你可得帮娘记住日子了。”   “娘我晓得的,听说还可以以村为单位租洋人的农具,不知道咱村长要不要租?”   “我打听过了,要的,之前村长舍不得花钱,后来见别人弄得好才下定决心的,说是每家每户都要出钱,田多的出多。”   “真是以前做梦都想象不到的日子啊……”   “妈,您可得长命百岁,往后的好日子还多着呢,您得一直看着!”   “我啊,不仅要好好看着,我还要每天烧香拜佛让老天爷保佑大帅平平安安,大帅就是咱的再生父母啊!”    第131章 癸丑年小雪·下乡去   林葳蕤待床上躺了一上午也没闲着,顺带计划好了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有凤来居那儿回头把新菜的食谱都交给徒侄们, 恰逢快到年关上最后一次新品,再趁着过冬有雪要酿一批清露酿, 前些日子襄城那边来了信儿, 疼老婆的林四叔委托他给汇一些,林葳蕤琢磨着,这一次不如请多点人, 酿多点,回头给家里的女人也准备一些,剩下的放北平待开业的酒店里作为一个拉人气的镇店宝。至于京城的分店开业也是大事一件, 虽然小宝已经物色和培养了一批厨子和服务人员, 不过还是要从奉天和襄城两间老店调人过去担当最重要的岗位, 带带人。   农场那边要忙的事情才多,眼看年后就要种小麦, 这会就要开始准备春播了。中央实验场约定好了腊八后来拿种子,不仅是北六省全部农田需要的种子, 还包括了全国, 这是叶鸿鹄要的。   更重要的是,林葳蕤打算在来年开春的时候试试改良其他粮食或蔬果种子,所以弄完改良种子的事情后, 估计也会常住农场那边, 幸好叶鸿鹄已经安排好了农场的保密问题, 他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要不他的工作必定更加麻烦。最后就是华兴农具厂的事情,这间原本只有二十几个工人的小厂子在林葳蕤时不时的几张图纸和詹叔白的妥善经营下,如今已经有了百余名工人,两个月前还同农业局签了一笔大订单,专门给他们造机子租给底下农户。詹叔白前几日请示了他,希望他能到去厂子里头看看,林葳蕤笑,詹叔这是在表忠心呢。   他在心里列了个未来几个月的时间表,然后又小眯了一会,才起身。叶鸿鹄临走的时候,叫了阿福一直守在门外注意动静,他穿着一身厚厚的棉服,蹭着屋里的地暖,半点不觉冷,心里头还美滋滋,这会听到大少爷下床的声音,赶紧轻轻敲了门,“大少,您要起了吗?”   “嗯。你去准备车,我先去趟酒楼,后头去农场。”   “好嘞,您要出门,我先给您把那防冻伤的药酒拿来?”   林葳蕤点头,阿福便麻溜地去了。药酒是《千金食疗方》里头的,樱桃和赤母果,紫阳花等药材泡酒,遇着冻时涂上一层保准一个冻疮都不冒。这么好的玩意儿越往北边那可是防冻的好东西,林葳蕤嫌弃他酒味太重,只愿意往长了冻疮的手上抹薄薄一层,再用手套遮住免得有味,可是江坤这些粗汉子们可不讲究这些啊,见着夫人用,当即就征得同意后抹在了腿上,好家伙!比喝多少烈酒都管用!要不是顾及着夫人在这,他都想试试抹身上了。   想想还在北疆待着的士兵们,江坤当即就请求夫人能够酿一批这些酒卖给军部,好给前线的将士们用上。林葳蕤索性把方子直接给叶鸿鹄,药草去农场跟道一拿就是了,他可不爱成专业酿酒的,用作军备的话直接由军部开厂子造就是了,不用过他这一层。   林葳蕤穿好大衣,戴上围巾和手套,穿的严严实实才有勇气出门。   阿福比他耐寒些,“这鬼天气,听说周围好些村庄都有些人出现冻伤冻死的情况。”   林葳蕤难得插了一句,“四哥没处理?”   “怎么能够,大帅早就派了兵去救援,还将受冻过于严重的村民安置在了郊区的庇护所。但这怎么说呢,都是穷的,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不过好在明年开春大少您的新种子就普及下去了,百姓的收成提高了,自然就能解决。”   林葳蕤嗯了一声,围巾盖住口鼻弯身进了车里。先去了一趟酒店问了大宝有意愿要去北平的人有哪些,他一个个考察了然后定下了人,这批人过几天就得南下北平,离开大宝师兄的庇护,真正撑起一间全新酒店,创造属于自己的事业。   书房里,林葳蕤对着自己从襄城带出来的小伙子问道:“我让小宝去管北平的分店,你会觉得不公平吗?”北平的地位、和分店规模都大过奉天这间,而他作为大师兄,却被他留在了奉天,若是不服气也是可以理解的。   原本恭敬地立在一旁的张大宝听到这问话,猛地抬起头,有些急切道:“师叔,我怎么会呢!您派小宝去北平,是因为小宝生性外放,善于同三教九流打交道,而我性格比较内闷,适合守成,但不适合开拓,所以我对您的做法不但没有一丝一毫的不满,反而十分赞成。况、况且,我也不想离开奉天……”说到后面,已经二十好几的人,突然磕巴起来。   林葳蕤眯起了眼,“嗯?为什么?”   “这里有很多师兄弟们、大少您和师、师妹,我觉得挺好的,去北平人生地不熟的。”   林葳蕤觉得自己好像抓住了什么,他故意道:“可是飞扬说,姑苏可能来年就要去上海开分店了呢,毕竟那里市场需求大。”   大宝信以为真,愣住了,“师叔这是真的吗?可是师妹一个姑娘家一个人跑去上海,实在是太危险了!”   林葳蕤看够了好戏,才慢悠悠道:“我也不知道,我骗你的。”   大宝:……   “大宝,你师叔娘曾说,直接出击有时候才是最佳的战术,你这点上可以学学他。”   大宝同志稳重的人设崩了,站在原地喃喃地说不出来,一个汉子,脸黑红黑红的。   啧,真是纯情。   ————   农场,林葳蕤蹲下来观察实验温室大棚里的苗苗,身后不远不近跟着中央试验场的研究人员和北大的三个教授两个跟过来的学生——他们已经驻扎在这一周了,每天的工作就是记录各种实验蔬果和粮食的数据。这些土豆是林葳蕤前些天刚种下去的,天寒地冻的,难为这土豆苗还顽强发了芽,为了这些土豆,他还专门拉了电线给足了光照。   “林先生,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即使是在这个温度下土豆的发育和长势依旧十分好,而且它发芽的时间也是格外地早!我有信心我们一定能成功!”   “是啊是啊,若不是亲眼所见,我也不敢相信眼前的东西,林先生不愧是国内第一农学专家,这次还要感谢您给我们这个机会到这边来观摩学习呢!”   林葳蕤:……国内第一农学专家?喵喵喵?   “马铃薯已经进入幼苗期了,我未来几天都会待着这里,不仅是观察马铃薯,还有新的项目要开展,劳烦几位先生了。”   “不麻烦不麻烦,这是我们的荣幸!”   林葳蕤本来是想派人回家拿换衣衣裳的,结果江坤亲自开车来,说是大帅让人来接的。   林葳蕤以为出了什么事也就自己回去拿。等到回了小红楼才发现,是叶鸿鹄过两天要“出差”一段时间,才想把媳妇接回来多看几眼告别。   林葳蕤没好气地瞪他几眼,回头跟农场的人说了一声,又带着人给叶鸿鹄准备了一车厢的手礼,里头应叶鸿鹄的要求,都是吃的,在火车站和小胖子送走了人。   “好好吃饭,待农场里,等我回来。”叶鸿鹄当着众人的面,把小胖子的眼睛遮住了,吻了吻媳妇才放开他,又吩咐林蓁芃,“看好你大哥,出事了唯你是问。”   林蓁芃立定敬了个礼,“报告元帅,保证完全任务!”人小鬼大的,被林葳蕤拍了一下头。   民国二年末,在第一任也是最后一任大总统退位后,叶鸿鹄、孙韫仙和宋元驹齐聚北平,通电全国号召建立真正统一之联合政府,凝聚全国之力搞经济建设,复兴华夏。消息一出,诸位爱国志士纷纷在报纸上刊登文章,发表赞成意见,同时催促本省都督北上商量国是。   在各方角逐后,九位最有地盘和拳头最硬的大佬云集北平,秘密协商。   林葳蕤每天都有看报纸的习惯,即便是在农场潜行研究也不落下,小胖子又跑到农场来看他,美曰其名替四哥监督他。   “认识这报上的字吗?”   林蓁芃煞有其事地拿过报纸,一个个念了出来,“中央决定收归各省税收权、财证权、立法权……允许各省保留合理常规军队,军队听从中央统一调配……”   他念了好一会,林葳蕤窝在暖和的火炉边,昏昏欲睡,就听小胖子咋呼道:“大哥!这里有说到你耶!我给你念念,’中央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种由林葳蕤先生研发出来的新型改良粮种和农具……”   “知道了,小点声。”   林蓁芃亲亲热热地黏糊上去,“大哥,我们今年什么时候做腊八粥啊,我听周围的人说,他们准备今年早些去大帅府门前排队呢!”   林葳蕤没想到有这回事,“我到时候问问管事大伯吧。”他说的就是大帅府府里眼睛那里长着刀疤的管事爷爷。   林蓁芃想了想,又小小声问道:“那北平那边的开业大哥要过去吗?”四哥可是让他看着大哥不让他出省外一步的,万一大哥要去,这可咋办啊?   林葳蕤不理小弟兀自在那的发傻,“我不用去,曾掌柜去了就成,况且你四哥刚好在北平那,我已经叫他帮忙看着点了。”如果这时候林葳蕤知道叶鸿鹄所谓的看顾就是带着一帮刚开完会的国会议员包圆了酒店的一层楼的话,估计他会后悔这句嘱咐。   兄弟俩正说着话,外头突然吵闹起来,隐隐有哭声传来。    第132章 癸丑年大寒·又一年   林蓁芃从炕上滑下来, 穿起鞋就往外跑, “大哥我去看看, 外面冷你就不要出来了。”林葳蕤点了点头, 继续看书。   过了一会, 小胖墩蹬蹬蹬跑进来, “柳九说,附近的临江村有位老人家不小心被埋雪里, 身体都冻僵了, 村里人怕活不了这会子正求到道一天师那。”平日里, 道一也会下乡给这些没钱治病的乡民们把把脉,村民们都知道这是位修道的神医,是以格外敬畏,不是大病都不敢来打扰。   林葳蕤跟过去看情况的时候,另一个村的人也扛了一个得了痨病的过来, 这人家里没人没炕, 冬天这几天刮大风病情又加重了。   这位病人一来立马被隔离了,忙着诊脉的道一赶紧将林葳蕤这尊大佛给请了出去,其他人也不给看, 这痨病啊可是有传染性的!道一的医术完全没有一点掺假的成分, 神医的名头不是白叫的,况且他如今还有满院子以前求都求不到一株的药材, 自然是药到病除。   被强行保护起来的林葳蕤看了很久外头大冬天穿着破棉衣甚至是单薄衣裳的村民, 他们大多青唇土面, 手指缝里藏着污垢, 稍微体面一点的只有那个村长,脸和手脚算干净,衣服稍微整洁一些。他想了想,去了最近的一个小村子看看,回了农场后进了屋,在案上忙活了一个时辰,叫来阿福一件一件吩咐下去。   傍晚,道一天师忙完之后,在药材房里见到了林葳蕤。   “小友怎么到这来了?”   “天师,你看看这几个方子,有用吗?”   道一不明所以地接过他递过来的薄纸,本是信手一翻,但越看下去,他的神色便越发古怪,这薄薄几张纸上写的竟是几个防寒健体和预防疾疫的古药方,更难得的是,除了几味需要他们药园子提供的珍贵药材外,其他的药材都是些常见的。到最后,他更是顾不得林葳蕤还在场,直接起身拿了师门的医书来翻阅,对照,自顾自地仔细推演。林葳蕤也不催他,道一在那研究,他就打开药柜,开始清点药材的库存,做到心中有数。   等他差不多点完,道一也正好回过神来,他难得面色激动地看他,这种眼神跟当初在酒店里第一次吃到灵食的时候一模一样,“小友,你这是从哪得到的这几个药方子啊?”   “我偶得一古籍,根据书里的内容和自己的想法结合而成的。”其实林葳蕤自己的想法还是从小洞天的传承中得来的。   道一小心翼翼地问:“敢问小友这书是何名?”   “《千金食疗方》。”   “什么!原来竟真的有此书!难怪!当年药王除了名震天下的《千金方》外,传言还为后人留了一书,不过不知为何无人见到,当年我师门的一位师祖对此书心心念念,我这才知道的,起初以为是以讹传讹的谣言,没想到有生之年竟然还能见到!”   林葳蕤没想到叶鸿鹄找的书竟然有这么大来头,难怪破破烂烂的,不过想来应该是抄本,真正的本子估计早已消亡。   “若是天师感兴趣,我可以借天师一阅,现在暂且看看这方子吧,如何,可能用?”   道一:“岂止能用,简直是有大用啊!恕我猜测一番,小友这几个方子是见到外头那些个村民的现状才写的吧?”   林葳蕤没有理睬他笑眯眯的眼神,“我方才去走访了周遭,下层村庄的基础卫生条件委实过差,村民们不注意个人卫生,将家禽和人的粪便随意排在路边,长期以往,病菌侵染,身体的免疫力自然低下,这种天气,极容易寒气入体从而患病。像今日那个患了痨病的村民若不是因为冬天到了,各家各户之间走动较少,极有可能传染到全村。等到开春之后,草长莺飞,蚊虫滋生,发生霍乱也不是没有可能。这几个方子一个是强身健体,驱散体内寒气的,一个是防止瘟疫传染病的。天师若是觉得可行,那我便同四哥建议将这法子扩散到乡镇去。能预防多少便防多少,能救多少人便救多少人吧。”   “小友大善啊!稍等,我改改方子,你这几个药方确实很好,但是对于大多数无病之人来说却有些用药过重,不适合全面推广,我添减几样药材的分量便可。”   “有劳了。”   这时外头熙熙攘攘来了一群衣衫破烂的人,林葳蕤推开门,见到阿福跺着脚小跑过来,“大少,周围村庄我都跑去通知过了,那些都是家里实在冷的没法住人和无家可归的孤寡老小。等会估计还有一批人过来。”   林葳蕤嗯了一声,“做得很好,让他们去粮仓将就吧,那里好歹比起漏风的茅草屋暖和,再给他们一些吃的和取暖的煤炭。”现在不是收获季节,粮仓空着,而且当初粮仓建的时候为了避免漏风漏水和进爬虫,都是用的水泥,摸不透风,只余下一个小窗透气,在中间点上煤炭炉取暖,这样暖和的屋子对于所有受灾的村民来说都是天堂。   林葳蕤后来又找了护卫队的队长,“武文,看好这群人,有人捣乱就扔出去。”   “是,夫人!”   当晚,道一就熬了一大锅防寒防疫的中药给所有暂时住在粮仓的受灾村民们灌了下去,让他们舒舒服服地睡了一个好觉。   “娘,这里好暖和呀!就连那个苦苦的药,喝下去浑身都发热。”小女孩窝进母亲的怀里,悄声说道。   漆黑的夜里,煤炭和柴火燃烧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张寡妇抱紧怀里的孩子,“是呀,所以大妹要记住林先生的好,他给我们吃的那些药,也都是为了咱们的身体好,大妹要去上学,学知识,将来跟先生一样有本事有能力帮助大家。”   “嗯!可是娘,我们家里有钱吗?”   “没事,等娘领到新种子,种好了地买个好价钱准能送你去上学,家里还要砌大炕呢!”小女孩在温暖的粮仓和母亲的怀抱下,甜甜地睡了过去。即便日后日子再好,她都能记得这个寒夜,和那位长得跟神仙似的救苦救难的先生。   ————————————   “卖报了卖报了!特大新闻!大帅府发放寒冬福利,各乡村民可以村镇为单位在指定中药铺子免费领取防寒防疫中药包,工商局孙总长坐镇指挥,大帅府的卫兵监督,有倒买倒卖和私吞者一律抓进监狱判刑!”   “《大公报》快报!第三次国会召开!国会宣布正式通过由总理府提请的《民国第一个五年经济发展计划》法案和《民国第一个五年基础工业计划》法案……”   “《民报》专访人物!爱新觉罗皇帝先生宣布作为民国公民的一员,积极争选议员,众人哗然……”   小红楼里,林葳蕤叠好报纸,对着报纸上的某个身影发了一会呆,起身去了小厨房。   今天是腊月初七,小厨房此刻已经集结了几十号人,一组为五人,小组分工,有的挑枣拨皮,有的洗豆洗米,有的把莲子去心蒸熟,几十号人忙得脚不着地,整个屋子被大锅灶炉升腾的热气烘得人进去都不愿出来。   林葳蕤把负责准备工序的小徒侄叫来,“处理地怎么样了?”大宝师兄在店里忙着饭店的腊八节,小宝师兄这会正在北平分店开业呢,是以排下来的四徒侄第一次被委以重任,自然不敢怠慢,“大少爷,都差不多了,第一锅我估摸着可以下了。您要亲自上手吗?”   林葳蕤点头,让他在旁边看着,“第一锅我来,后头就是你的活了,要是做不好,罚你去雪地里站着。”   这里的大多数食材都是农场出品的,跟小洞天出来的东西档次也差不离,二十几味食材分先后次序下了锅,何时武火何时文火都是有讲究的,再用半人高的锅勺在锅里有规律地搅拌,这动作得持续一整夜,所以得换人轮班,前年小宝不够稳重,还被林葳蕤用这活教训过。没想到如今都已经成长为能够撑起一间酒楼的人了,时间的伟大之处——把小孩变大,把大人变老。   众人分工明确,食材一锅又一锅地下,半人高的大锅架起来烧火,很快小厨房就弥漫着一股几个大锅汇聚起来的震撼奇香。哪怕是刚吃过晚饭的众人闻着这味都忍不住咽唾沫。   大帅府今年预备的量是去年的十倍,林葳蕤估计能一直施粥到下午,毕竟不是谁都能为了一碗腊八粥跨越整个城市来喝,有这闲钱请大厨做不是更好?管事大伯却是在心里摇摇头,依他看,就这点分量顶多撑到中午就不错了。这可不是普通的粥,就冲这粥是大帅府布施的、林先生亲手做的,就能让普通老百姓千里迢迢赶来,这事啊就跟每年正月大护国寺的请香活动一样,在老百姓看来都是积福的事情。   果然,不到天明,就已经有很多附近的老百姓自动自发排在了搭好却还没人的施粥棚前,有的甚至还专门带了从家里取来的碗和小锅来。早晨六点,扛着粥出门的师傅们被这乌泱泱看不到头的队伍吓了一跳,“我滴个娘也!这是做甚哪,大清早的都不睡觉了到这来吹冷风……”施粥的人心里嘀咕着,动作却不敢慢,赶紧把粥架好开始给第一个人舀粥。   第一个拿到粥的人是一位老太爷,后头是他的孙子,这位老太爷一家都是大帅救的,自从去年听人说了大帅府施粥的事情就谨记在心,今年入冬了就提醒他的孙子让他记着到时带他去,今儿个也是天没亮就起床到门前来等着。老太爷也不怕冷,拿到粥更是握着施粥师傅的手,“替俺们谢谢大帅,没有大帅,就没有如今的北六省,祝愿二位大人来年平安,贵体安康。二位大人怎样我们都支持,甭管外人怎么说!要是有人说二位大人一个不是,我王大贵第一个找他拼命!”   施粥的人看着这位古稀之年还一股子豪爽匪气的大爷,赶紧点头,握住他的手,“好的大爷,您也要洪福齐天,长命百岁啊!”   后头的人也纷纷嘱咐这位七十多岁老先生的孙子要注意老先生的身体,天冷小心雪滑,在这一刻,人们可能吃不饱穿不暖,可一颗心都是捂得热热的。   “后面的父老乡亲们不用急啊!都有都有!今年大帅为大家准备了很多腊八粥,绝对够大家都分到的,祝大家喝了粥都岁岁平安,吃饱穿暖,过个好年!”   “谢谢小哥!谢谢大帅!”   阿福将外头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转述给大少爷,特别是那一句“二位大人怎样都支持,甭管外人怎么说”,林葳蕤听完,看着外头明朗起来的天色,笑了,“让厨房再多准备一些,我怕照这个人数到时是不够的。”   “好嘞!”阿福兴致勃勃地去了,觉得浑身都是劲,他从前未觉得自己跟在少爷身边做的事情有多厉害,更多的是对大少爷的崇拜和出人头地的兴奋,但是最近,他觉得大少爷变了,变得更有人情味了。都说奴才肖主,阿福只觉得肩上也多了一种名为使命感的东西,他做的事情,不仅是为了自己,为了少爷,也是为了千千万万吃不饱穿不难的百姓。奔跑在雪地里的阿福忽然觉得,尽管他没有上战场,但他或许也能成为英雄。   林葳蕤捡起桌上的报纸,白皙的手指点了点报上的人,“就你讨人喜欢。”   原小岚听说叶大帅不在,腊八日便赶来帅府蹭了腊八粥喝,他这趟回来后搬了家,住得只隔着几条街。   “我前年还在大帅府门前喝过这粥呢,当时就觉得一辈子都值了。”   林葳蕤轻笑一声,”哦?你喜欢,那难怪陆老六要跟我学煮粥。”   原小岚那好似一轮弯弯月的眼瞪大了些,轻轻眨了眨,然后噗嗤一声笑了。林葳蕤也笑了,笑陆老六这讨好人的手段实在太过标新立异。   “对了,还未多谢你和你的班底子在北平演出的那一出《玉堂春》,据说当时人潮涌动,三日结束后留人的声音都传到外头去了,观众迟迟不愿散去,都是为了你的演出来的,小宝特地打了电报回来同我说起这事。”   原小岚:“既承君事,那便要做到最好,你我不过相互成就,何来多谢一说?葳蕤这样说就见怪了。”   “那我以后便不说了,听说你要收弟子了?”   原小岚摇了摇头,“都是外头谣传的,我虽自成一派,但自己都还未完全穷尽其中技巧,哪敢教人误人子弟,毕竟这弟子一收就是半个儿子,最快也得再过个三四年。”   “对了,我倒是听说了你的一个传言,听说大帅府里养了一个长得跟狐媚子似的的人?”   林葳蕤极度无语,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说的好像叶鸿鹄找了姨太太一样,没等他回答,外头一道嬉笑怒骂的声音传来:“小美人说的狐媚子可是在下我?”   原小岚也是学旁人的话,没想到被正主抓了正着,无比尴尬地笑了笑,被不请自来的沈清雀摸了一把嫩生生的脸,调戏了一把。   “这…这位先生,抱歉,原某不该在人前说人是非,实在对不住。”   “原来大名鼎鼎的岚后这般可爱,我便原谅你这一次了。怎么,我可符合原先生心中的印象?”   原小岚:……像!太像了!这人怎么看起来长得跟女子一般好看,但性情如此可怕呢……   林葳蕤的一句话解救了正尴尬脸红的原小岚,“他是陆六爷的人。”   沈清雀戏谑的眼神一收,取而代之的是意味分明的眼,没想到啊没想到,这奉天省两位爷都一个个栽在了男子身上。   他一消停,原小岚便忙不迭答地告辞了,主要是说人坏话被当事人听到了,实在是有辱君子之风,太过尴尬了!   他走后,留下林葳蕤和沈清雀对坐。   “你伤既好,什么时候走?大帅府不养白吃白喝的人。”沈清雀当时太过匆忙,出来都没带银两,要不就不会跟做贼似的偷偷上了专列了。不过这段日子,沈清雀也真没完全白吃白喝,当初说要给林大少当差,他还真的就当起了林葳蕤的保镖,别说还真让他揪出了几个混迹在人群中不怀好意的人。沈清雀自己就是从社会最底层爬起来的人,自然对这些人的手段熟练无比。   “啧,真是绝情啊,我本来今日就是来向你辞别的。”   “好走,不送,回头记得把医药费送过来。”   沈清雀憋气再憋气,等了好一会才把接下来的话说出来,“说到这个,林大少不如再借沈某几块大洋?”他这话说的没刚才调戏人利索。   林葳蕤嗤笑了一声,“沈三爷莫不是第一回同人借钱?”   沈清雀心说我这才不是第一次跟人借钱呢,借钱算什么,我还当过要饭的呢。   林葳蕤也没为难他,“借你一百两,日后还我翻五倍,如何?这样我便借你。”   沈清雀终于端不住了,恨恨说道:“大耳窿(放高利贷的)都没有你林栖桐黑心!”   “爱借不借。”那沈清雀还能怎样,人都快追来了,他只能借了钱跑路啊,最后还是借了一百两。   沈清雀前脚刚走,后脚姓曹的就追过来,大帅府就剩下一个主子,林葳蕤倒是去会了会这位敢拿着枪逼元大头退位的人物,但也只留下一句“沈清雀刚走”的无用话,至于去了哪?谁知道?背地里却嘀咕,原来沈小雀是躲这人呢,有意思。   对于这位从初见起就感觉不对付的人,林大少爷向来是恶趣味满满,惯爱看人笑话的。   今年的腊八,奉天城内的北六省高官们同样收到了一份腊八的问候,近日里忙活防寒防冻之事忙得几天未归家的孙总长总算待在家里休了个节假。食盒到的时候,孙夫人即便挺着大肚子,动作也快得跟平日里一样,抢着将食盒接了过来打开,她的动作吓得天塌下来眉头都不动的孙大总长赶紧站起来护住,等她站稳才神情威严地说教,“都快当娘的人了,还冒冒失失的!还想抄《女诫》?”   孙夫人早已经不怕他了,怀了孩子容易嗜睡,他可舍不得让她不睡觉尽瞎抄书。她装作乖乖听取教训后就开始从食盒里往外掏东西,不同往年,今年除了腊八粥、和冬日里难得的水果外,孙家的食盒还多了一坛玻璃缸装着的酸梅干,光看到这东西的时候,孙夫人就没法控制地咽了咽口水。   这东西送的实在是太贴心了,东北这些干果之类的玩意比较少,主要是气候不合适种大多数果树,干果子通常都是苏杭津北这地方才盛行,而且你说孙总长一个大男人,家里也没个女性长辈,自然是没意识到女人孕期喜欢吃这些酸酸甜甜的小玩意。孙夫人虽然读书少,但是知道自己丈夫所处的位置很敏感,跟钱打交道的人一个不慎就可能被别人拉下台,所以平日里孙夫人格外勤俭持家,连价格稍贵一点的干果子不敢买,实在是想吃了就去姐妹家里坐坐蹭吃的。   而深谋远虑手段一流的孙总长这会见到媳妇直接略过最期待的腊八粥,掏出干果子吃,才知道原来自己忽略了这么重要的事情。   “收到这么好的礼物,可得好好谢谢大帅。”   “嗯,我会的,你少吃点,没人跟你抢,先喝粥吧。”他跟了一个好的主子,大帅府也有一个好夫人。   没有其他闲杂人等,两夫妻和和美美地吃完喷香四溢的一顿早膳,一人在里屋看文件,一人窝在贵妃榻里抱着一碟酸梅干边吃边看《新生活》。   安静的书房里,孙夫人忽然问,“夫君,我们今年要回老家吗?”   孙总长的声音冷了下来,眼底是仿佛听到恶心东西的厌恶,“不回。他们当初答应我好好照顾你,回头却敢把你给卖了,就甭想着我认他们做亲戚。”   “哦。”呼,其实她也不想回去,打发了一通心事的她继续捏起一枚酸梅干放嘴里。   “夫君,我们结婚这么多年你怎么现在才要小孩啊?”   “小孩太闹腾了。”冷酷无情的孙总长答道,迎来小女人的一阵娇嗔。   从前我没能力保证不被人从位子上挤下来丧命黄泉,怎么敢要一个属于你我的生命?若是……没有小孩你还能改嫁,没有我、安安稳稳地过一生。   檐下的暮雪纷纷扬扬,转眼就飘到了年关。这段时日李大帅府发生的最重大的一件事便是大帅的老师——何而归老先生来做客,那段时日,通过大帅府递帖子要来拜访这位老先生的门生、要人都顶过大帅府一年的访客量了!由此可见这位老先生的分量啊。而何而归也是受学生之邀过来小住,最主要的还是给林葳蕤起个表字。   这位老先生好歹是见过大场面的,再加上来时已经有孙儿给他透露过一些别人的传言,所以等到学生告诉他,他的爱人是一个男子的时候,还稳得住,起码没直接拍桌子。   而在和这位传说中的“儿媳”相处几日后,出乎众人意料的是,这位老先生便完全将林葳蕤看做了自己的得意后辈,不仅赞赏有加,表字也很快确定了下来,“有周之凤,性之高洁,非梧桐不栖。出于东方,见则天下大安。我观尔蕙心纨质,有乱世辅佐之贤像,赐尔‘栖桐’二字可好?”   “栖桐多谢先生。”   到此,这位林先生的地位和分量所有人都心如明镜,而这一出更是让叶大帅和这位林先生的亲密关系在别人眼里心里眼里足够明晰。有人不耻有人支持,有人暗地里编排有人明面上恭维,至于外界的舆论,自然有叶鸿鹄处理。要不是为了媳妇的名声着想,他估计会大摇大摆地在报纸上刊登他们的爱人关系。这世道,总归是手中有权有兵站在顶端的人,有任性而为的权利。   除夕当日,大帅府装扮一新,一大早就有人起来扫雪和煮食,干完活的下人们欢欢喜喜到管事那领了过年大帅赏的利是,每人又分了一些鸡蛋和肉菜,准备回去过个好年。   屋内,两位主子也醒了。   林葳蕤一大早醒来就对某个人横眉怒眼的,憋着一股气不同他说一句话,套裤子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大腿在抖,他要来伺候都不给。   叶鸿鹄只好低声下气,将人强硬地压在腿上不让走,“有话好好说,你说的话我哪回不依你?”   林葳蕤撇他一眼,“你哪回依我了?我是不是同你说了不要像小狗一样到处留痕迹?”   叶鸿鹄半点都不心虚,下巴靠在他肩膀上,“嗯,你说了别在脖子上留,我听了。”   林葳蕤无语了,推开他,“所以你就全部印在大腿那了?叶四哥,你还要不要脸了?”   叶四哥用实际行动表示,为了某些既得福利可以不要这张脸。    第133章 癸丑年大雪·大团圆   林葳蕤怕冷怕的要死, 还是死犟着要风度不要温度,内里两件毛衣外面套着一件毛呢大衣,脖子上围了条红格子围巾就敢出门,风度翩翩,霜雪美人,在满大帅府的棉衣中, 可以说是非常赏心悦目,独成一景了。现实是大少爷一边冷得浑身僵硬, 浑身上下都在演绎“超凶(冷)”,一边想着回头要不要抽空开一间服装厂,不做别的, 就做羽绒服。   他这刚出了屋子, 就见停了雪的雪地里一个小炮弹冲过来, 一把抱住他的大腿, 仰着头乖巧道:“大哥!我们年夜饭吃什么呀!”   林葳蕤此刻也懒得大动了, 拖着他就往前走,“你倒是说说想吃什么?”   “我想吃饺子!”   “你不是整天在吃?”   “这不一样嘛。”葳蕤也不管他嘴里哪个馅哪个料的不一样,反正今年的年夜饭菜单上本来就有饺子,大年夜全家人一起围桌边包饺子似乎已经变成了大帅府的传统。   “你今儿个这身不错,谁给你配的?”一身中式的改良小西服,穿着没有那么正式,版型休闲,衣服上的刺绣和暗纹一看就知道废了很大心思。   “是表姐给我寄的,她说她现在和从前照顾她的兰姨合伙开了一间叫“云裳”的成衣店, 生意很好,很多小姐夫人们都排着队上门让她们做衣裳。前些天大哥你在农场做研究没回来的时候,表姐给我寄了很多过年衣裳,她说她们只卖女装成衣,所以这些都是为我特制的!”其实给大哥也做了很多套,不过被四哥藏起来了。   林葳蕤这才正眼打量起他身上的衣裳,不仅是料子好、针脚密实,版型合适,就连花样都是紧跟国际时髦的,比起去年那身红彤彤的童子装好看多了。   “你表姐眼光不错。”林小芃权当大哥是在夸自己穿的好看,得意地小尾巴都翘起来了,跟在屁股后头,看着看着觉得有点不对劲——   “大哥,你腿怎么了?”   潇洒高大的背影戛然而止,林蓁芃收到了来自林大家长爱的凝视……   “我腿有什么问题?”   就……就看起来走路不太自然,有时候走快了还会像碰到哪疼似的乱了脚步??已经是个熟练小侦察兵的林蓁芃暗暗想。   这能说吗?在林大哥的微微轻笑中,林小弟开启了技能点刷满了的哄哥招式,“当然没有问题啊,就是今天大哥走路看起来格外帅气呢!”   “乖孩子,今晚你四哥的饺子归你了。”   林蓁芃:这样看来,还是他四哥造的孽吧……   假装是个正经人的林葳蕤先踱步去了小厨房看了看食材,确定了今晚要做什么,和帅府的帮厨商量好,撩开帘子就见外头院子几个大兵扛着几只死了的袍子和鹿进来,他们甫一见到林葳蕤,就停下来敬了个礼:“大少!”   林葳蕤:“又是下边人送过来的?”这几天陆陆续续有叶鸿鹄的下属送年礼,叶鸿鹄治下有严格规定,绝不收受金银财宝之类的财物,这群深谙官场军场之道的大佬们便开动脑筋,因人而异,因地制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开始送食材!天南海北,各种山珍野味被说成是不要钱的特产流水般不断送进大帅府,还有人送了熊掌,说是冬眠时期熊掌最美味……在林葳蕤看来,要搁现代,这群人一个个都应该因为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抓进牢里蹲个十年的。   不过倘若这些食材是给自己的,那这性质便完全不一样了,大少最近这几日心情好到那叫一个春风拂面呀……   废话!都是从前没摸过可遇不可得的食材啊!   厨师果然是小动物大动物的天敌。   不过林葳蕤这次猜错了,一个大兵回道:“回大少,这是六爷早上带着原少去山里打的。”   林葳蕤意味深长地看了两头傻狍子,让他们去后厨放着,这天气肉都耐放,自己去了书房。   尽管大年三十,叶四哥依旧有一堆忙不完的公务要处理,林葳蕤到书房的时候,还见到两位汇报完工作的将军刚出来。他点头示意后,便一路畅通无阻,也无人通报便进了重兵把守的书房,看得两位将军面面相觑。   “得了,这下你信了吧!这就是咱大帅夫人了!”   “我这不是刚从北边换岗回来,消息落后嘛!不过还真是长见识啊!”   “不愧是大帅!吾等楷模!嘿嘿,即便是找个男夫人,也生得跟神仙似的,比起女娃娃一点不差,啧啧。”   “你这话藏心里边就行,挂嘴边要是被大帅和那位听到了,估计得被揍!”   外头两个将近四十的将军跟闺房密友似的八卦着,林葳蕤浑然不觉,径直推开门,见到吴冕在,一只脚都跨进来了又退了回去,还挺有打扰到人的自觉,“你们忙着呢,那我待会再来吧。”   吴冕哪能让他走自己留的道理啊,赶紧就往外走,“大少,我和大帅这事都谈完了,这就走了,您快进来,外边天冷。”实则刚开始汇报的吴副官非常有眼色地把时间和空间先让给了夫人,还顺道贴心地关上了门。   林葳蕤施施然进屋来,脚步优雅,目不斜视,姿态如长白山上常年盛开的雪,端的那叫一个高贵冷艳。他看也不看正笑眯眯瞧人的人,一副大少爷做派到了案前。若不是被雪冻着了的鼻头和遮住了尖尖下巴的红色围巾将他的脸庞衬得唇红齿白,犹如春花秋月,活生生又小了几岁,或许真能吧。   叶鸿鹄见他不听自己的劝又穿这么点,无奈地起身,把挂在椅子上的军外套披在他身上,然后拉着他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把他冻着了的手捂在手里哈气,取暖,暖完了手又去捂脸,嘴边道:“你怎么来了?”   林葳蕤见他伏低做小地“伺候”,才把火气散了点,又记着他让自己在弟弟面前出糗的事,好不容易焐热了一点的手但还是冰凉的手顺着他的毛衣下边钻进去,故意贴在他的肉上。正常人都得哆嗦一会,叶四哥跟没事人一样,还夸他聪明。林葳蕤不跟他皮,感受着手慢慢回温那直冲脑皮的舒适感,慢腾腾问道:“陆老六今天在大帅府过年吗?”   叶鸿鹄和他心有灵犀,一点就通,“我待会让他带着人回来一起过。”   林葳蕤点头,眼睛一瞥看到桌面上一封写着对德要务的文件。他也没客气,既然是放在他眼前,自然是可以给他看的。林葳蕤拿起来翻了翻,“德国佬找你合作?真是稀罕事,他们想干什么?”   “没什么,无非就是他们看上了我们军工厂的军备和粮食。之前德国佬就想要约见我,不过被我推了,他们还去了皇宫的宴会,你应该见过。”   “你答应了?”从林葳蕤刚接触到叶鸿鹄这人,就从林四叔那得知,奉系头领叶大帅的军工厂是整个北六省最神秘的所在,也是他手底下兵强马壮屡打胜仗的根本,林葳蕤自从那次做梦梦到前世后,就知道了是这厮仗着自己两世为人开的挂,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不仅挖了不少林葳蕤都有印象的大名鼎鼎来自海内外的技术人员,还把能记住的所有东西都弄出来了,现在弄不出来的也没停下研究,反正不差钱。   德国佬那边不知道哪里得到的风声,或许是从他们的老朋友——和北六省干过多次战役结果十次里有九次输的老毛子先生哪里吧。因此他们的价格开的非常有吸引力,尤其是在大型的军备上。一方面是出于刺探敌情的需要,一方面也是一个示好的信号。毕竟他们在胶州湾的租借地在如今渐渐获得重生的民国看来,就是一块要拿回来的自家地盘,德国佬看得清如今国内的局势,有兵有粮还有话语权的,就只有奉系这位年纪轻轻的华国男子了,若是能交好,就能利用这位奉系大佬抱住这块珍贵的海外殖民地,以实现伟大的德意志帝国在华国的利益。   他们的主意打得很好,可惜不知道这位年轻人他也正看上了这块地,“没有,底下那些不省心的还天天嚷嚷着要火要枪要大炮,怎么可能还有别的卖给洋人,况且青岛他们可还没还,就这点诚意,呵。”   “明年欧洲就要大乱了,你们是想趁乱拿回青岛?”林葳蕤大胆猜测。   叶鸿鹄笑了笑,没摇头。“不过这肥羊现在不宰,不代表以后就不赚他们的钱了。”等到德国人上了战场,面临全世界的敌意,后方紧需,这个时候才适合谈条件。相信到时候伟大的华国人将会是他们私下最好的朋友——这位年轻的元帅如是想到。   叶鸿鹄没有细说,因为他知道他家媳妇并非不是这块料,他足够聪明,但或许是前世的成长环境所致,换了个时空,他反倒完全放任自我,随心所欲地活着。叶鸿鹄早已看清他的想法,拳拳爱妻之心的他自然是完全赞同的。他从文件里头挑出一个带着“绝密”二字的档案,递给林葳蕤。   “给我的?”   “嗯,等过完年,中央就会宣布了,要在全国各地新建小学、中学、高中和大学。这是奉天省自己的安排。”   林葳蕤没先打开,反而先问道:“中央不是没钱?这办学的经费从哪来的?”   叶鸿鹄咳了一声,“在我的引荐下,宋元驹跟德国公使见了一面,谈了一笔大借款,德皇非常同意,想要借此缓解同华国的殖民地争端。”   林葳蕤瞪大了眼睛看他,叶鸿鹄一脸正经地摸了摸他家睫毛精。   叶四哥这心哪,真是脏到没边!估计这厮签的还是以马克为还款单位的条约,嗯,等到四年后,德战败,国内通货膨胀,马克疯狂贬值,买面包的钱要用车来拉的时候,估计两车土豆就能还钱了。   脏哪!心真脏!   不过我喜欢。   同样心没白到哪处的林葳蕤满意了,没有挪开他玩自己睫毛的手,小心翼翼地打开了这个标着“绝密“的档案,一眼就看到了文件最上方的一所学堂,“奉天军校?以培养北六省高级储备军官为目的?拟设指挥系、机械系、后勤系、外文系、信息系、政治系……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叶鸿鹄让他继续往下看,在他看来,那才是整个方案的精华所在!还是叶元帅让底下人修改了几十版方案才交上来的!   “为了保障战士们的身体健康和身心愉悦,奉天军校另特别设立一附属学院——珍馐学院……”   难得的,林葳蕤面色复杂,欲言又止地看完了整整十五页关于这个所谓的奉天军校附属学院的介绍,从它的地理位置、招生方案、学生宿舍、上课教室、配备设施、大帅府直接划下的专项资金、甚至是学生的奖助金都列了好多版方案,可以说是面面俱到,万事俱备,只欠学院的院长即现在拿到方案的人做一个简单的选择题即可。   “你…怎么想起做这个?”第一次,林葳蕤说话磕磕绊绊,带点难以置信,更多的是埋在话底下不愿承认的微妙感动。   “北大的厨学科因为太远没能实现,我便亲自给栖桐开一个学院,由栖桐来当院长,我当校长可好?”   他的手此刻闲适地搭在林葳蕤正坐的椅子上,俯身同他说话时,高大的身影刚好罩住怀里的人,那一汪深不可测的夜幕下的海洋,盛着一个缩小版的他,仿佛便是想要拥有的整个世界。这样费尽心思,惊世骇俗的礼物,也只有叶四哥会想得出,也敢于做了。   巨龙用利爪小心翼翼捧着精心准备的宝石到心爱的人类面前,只为他一展蓝颜。   身是猛虎,家有蔷薇。   这样的礼物,谁又能拒绝呢?叶大帅家里精心养着的蔷薇花抬起头,轻轻地吻了他的猛虎,“好。”   请记住珍馐学院这所世界厨师的朝圣地、全华国最高等级的烹饪学府它的大名,因为这个名字只为人叫了几年,后来便只会出现在官方语言和书面报告中,历史和它的“作用”赋予了它另外一个更加广为人知的名字--夫人学院。   书房里的一对璧人亲昵缠吻,屋外的吴冕拦住了同样大年三十来汇报工作的江坤,“夫人在里头呢。”江坤适时止住了脚步,两人交换一个要事后议的眼神。   “这大帅府真是越来越热闹了。两年前的我是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如今的大帅会是这样的。”   “可不是,以前大帅就连过年都是待军营里头的。哪来的年夜饭和烟花庆祝啊,我以前可是年年嫌弃后勤大潘做的饺子,做的那叫一个难吃!现在这才叫好日子啊……”   “嘿,坤,我跟你说,大帅前几天竟然吩咐我准备烟花,而且要花样新,最好能达到火树银花那种效果。我的大帅啊!那可是诗里头的内容,都是浪漫主义要不得啊!最后没辙了,只能去找那位脾气古怪的费恩博士帮忙,要了配方,赶着大年夜给做出来了。”   江坤没有吐槽,反而追问道:“哎,吴小冕,那烟花还有剩的没,回头给我搞点?”   吴冕狐疑地看着他,“哟,有情况啊!哥们,听说,听说你跟夫人的表妹扯一块去了?”   江坤看看天,手贱地抖抖树上的雪,抽了抽鼻子,就是没看他,没吭声。   吴冕这就知道他这兄弟是啥意思了,“哎哟我去!我说江坤,你这也不要脸了吧,都三十的老爷们了还祸害人十八岁的小姑娘啊!还是夫人的亲戚!你就不怕大帅把你给废了?哎哟握草,哥们你真是……牛逼啊!”   江坤挠挠头,“这不也是没想到嘛,人小姑娘那叫长得那叫一个盘条亮顺,再说脾气对我胃口啊……”   吴冕是服了他了,多少名门小姐冲着他的身份要同他好,结果这厮谁也看不上,现在竟然上赶着跟大帅做亲戚,这往后要是在外头偷吃,那真的是得被大帅给崩了。江坤想想远在襄城的小姑娘,心还挺美的,浑然不觉这危机。   不到五点,家家户户便放起了鞭炮,等到天色暗下来,大帅府也挂上了大红色的应景灯笼,年夜饭也摆上了饭桌。   “大哥!四哥的饺子是我的!”这破小孩还惦记着大哥跟他说的话呢。   林葳蕤咳了一声,“都有,不要抢,厨房做了很多。”   坐在首位的叶鸿鹄盯着林葳蕤看,嘴角嚼着宠溺的笑,被林葳蕤面色不改地看了回去,吃饭呢,干嘛?   于是叶四哥便从善如流地拿起了碗筷,其他被满桌子香味给勾了魂的人赶紧也抬起筷子——   “呼!终于给我等到这一桌了!大少亲自下厨,不枉我三顿没吃。这袍子肉真香!”   香是真香,不过刚死的狍子肉割开来,腥味重到能让人流眼泪。所以得用香茅草去味处理了,然后先把肉和调料下锅煸炒一遍,等到狍子肉挂上了酱色,再和猪骨汤、绍酒等作料和一些补身体的中药材小火慢炖着。狍子因为常年奔跑在高海拔的山间,本身没有一点肥肉,炖煮的袍子肉却一点不柴,反而细嫩飘香,荤汤鲜美。江坤吃了一口立马没工夫说话了。   “这是小鸡炖蘑菇?好像跟我吃过的不一样……”被邀请一同过年的原小岚夹了一筷子最近小锅里的肉,迟疑道。   “那应该是森林溜达鸡和毛尖蘑做的。驻扎在黑河那边的师长送的,据说是当地特产,当时装车送来的时候可把我们给笑死。”   原小岚也笑了,有谁给上官送礼物是送鸡的?这位师长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大帅府还真的收下了,因为路过的夫人说了一句“这鸡瞧着不错,哪来的”知道大帅规矩的大管事就让人给留下了,这位黑河师长也由此在叶大帅这里挂上了前排的名号。   叶鸿鹄给媳妇碗里夹了一块鸡肉,“李师长是个实诚人。”李师长就是驻扎在黑河省的师长。   江坤和吴冕对视一眼,皆在心底暗笑,这位李师长要真是个老实人,那天底下就没有老实人了。他可不就是摸着了大帅的命脉,拍对了马屁,送对了礼。这才是高人哪!几只鸡就换来了在大帅跟前露脸,再划算不过了。   林葳蕤不知其中底细,继续挑黏团子吃。用夏天松树林里采的松茸蘑用盐和腌雪放缸里腌制了,冬天拿出来炒着吃,嫩嫩滑滑,筷子都夹不起来,但是蘑菇能吃出肉的味道,果然不愧是挂上松茸这种仙品前缀的蘑菇。   原先的鹿肉被片成厚度适中的肉片,撒上林葳蕤自制的调料,这会刚烤好端上来,那味就这么在众人面前一飘,就有人不顾烫嘴眼疾手快地夹了放进嘴里,呼!烫不是第一感受,舌尖上的辣首先绽放,然后是孜然和其他不知名的调料,却丝毫夺不去鹿肉的鲜嫩和独特的风味,反而相得映彰,男人们彻底加入到抢肉大军中,就连最内敛的原小岚都在这样热闹的氛围里玩闹似的下场了,有陆予夺掩护,战果赫赫。唯有对烤肉不感兴趣和众人不敢抢的大帅面前不是战场。   叶鸿鹄将一片小一点的烤肉放到他碗里,叮嘱道:“不要挑食。”   林少爷倍儿有范地飞了他一眼:“我这叫养生,大晚上的,你也少吃点,小心三高。”   林蓁芃听到一耳朵,好奇问道:“大哥,三哥是什么?”   叶鸿鹄给他也夹了两筷子烤肉,“跟小孩子没关系。”然后就舀了一碗桌子中间的蟹粉豆腐塞给林葳蕤。黄澄澄带点粉色的蟹肉蟹黄配上白嫩嫩的豆腐,开胃鲜美,林葳蕤便也接过来伴着饭吃了。   这年夜饭的大菜是一道稀罕食——蜜炙熊掌。不用抢,一人一海碗盛着端上桌,连边上的圆弧盖都还没掀开呢,还每人分发了一条毛巾。这是什么新鲜吃法?诸位一时都看向了林葳蕤。   “天气冷,熊掌的胶怕冷凝了给盖住了,吃的时候注意擦嘴,很容易黏住嘴巴儿。”   这熊掌从前林葳蕤可没做过,毕竟是保护动物呢,守法公民哪敢做?所以今儿个的做法还是他参考了《易牙食经》里头的。   洗干净的熊掌先抹上一层厚厚的蜜蜂,然后用扎烤猪的那种钉刷往上头结结实实地扎小孔,什么调料都不加,包裹上防火的透明羊肚皮,放到火上用文火先烤上一个时辰,末了解开羊肚皮将烤好的熊掌转移到锅里和素淡不过火的配料炖上个三个时辰,吃的时候,掌肉腴润,肥嫩滑腻,蜜汁醇厚,吃的时候满嘴的胶质,这毛巾可真的就派上了用场,要是等到吃完了再擦,恐怕这嘴就给粘上了。   吃完年夜饭,人人都给了家里唯一的小孩红包和礼物,原小岚送的羊皮手套是最适合小孩子的,陆予夺直接给了一张某丰银行的卡,江坤的下马刀和吴冕的马鞭已经让林葳蕤看着眼皮直跳了,叶鸿鹄的特质小**一出来就给他没收了,“这个大哥给你收着,等你打算参军再找我拿。”   叶鸿鹄朝被没收礼物的林小芃摆摆手,两兄弟达成了暗地里交易这会先把大哥哄过去的协议。   烟花大放,夜幕被一片盛开的火花布满,当真是东风夜放花千树,盛世不夜天。林葳蕤惊喜地抬头看天,眼底仿佛盛满了星子,这还是他到这个世界来,第一次看到这么热闹盛大的庆祝场面。叶鸿鹄便站在他身后,敞开军斗篷将他揽入怀中,和他一起看烟火,等他回过头来时,情难自已地低头吻他,林葳蕤便侧过头,更深地贴近他。   砰的一声,最大的烟花在两人头顶绽放,足足有几分钟不曾停下……   民国二年,在军阀林立、战火纷飞中诞生的弱小的中华民国,尽管危机重生,几番动荡,但是却蕴藏着无限的希望和生机,为接下来的五年腾飞开了个好头。   民国三年春日,半数以上的省市、乡镇广袤的华国大地上,撒下了名为“凤王一号”和“奉天二号”,当年国家粮食总体增产百分之五十,即便是对农业实行低税,国库仍然第一次有了盈余。与此同时,华国广开商埠,修订商法,降低税收,大力发展商业,但与此同时,对大量手工业者征收高税,迫使无数低效率手工业者进入工厂……   当年八月,一个震撼全世界的消息迟了半月,抵达华国——奥匈帝国皇位继承人斐迪南大公夫妇在萨拉热窝被杀,大战一触即发,此刻的人们并不知道,这场大战将会持续长达四年之久,并且席卷了全世界,带走千万人的性命,鲜血染红了整个欧洲。   同年,华国各省开始采用奉系练兵法,并且在边界定期举行军演,新建立的各省军工厂机子轰隆隆日夜不停地开着,一柄又一柄手枪,一辆又一辆大炮被生产出来……   民国四年,老毛子加入战场,北六省和新疆省悄然夺回前朝土地,老毛子抗议,并派遣外交团来华交涉,无果,败退……   下半年,以林葳蕤为首华国代表团乘着一艘远洋战舰,载着十九个省共计十万余件参展商品,在两艘护卫舰的包围下,远赴太平洋彼岸巴拿马参加万国博览会,大获成功,拿回数量最多的金牌和奖牌,华国制造的商品由此打开世界市场,这是华国人第一次主动打开国门,不是战争,不是屈辱的协约,而是自己走了出去,并且走的很稳,很顺利。   民国六年,由于华国庞大经济体工业发展的冲击,由此带来的商品倾销,使得东瀛、东南亚等国陷入经济危机,并且随着华国工业的发展,危机长达数年之久。而另外一个消息盖过了这场危机成为各国的焦点,华国撤销中立国立场,宣布对德宣战……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结啦,因为和谐,很多后面的东西不能写,所以番外目前打算写的有万国博览会,沈清雀和他家渣攻的纠葛,哦,还有大少和大帅联手出使国外这三个,另外的我看老铁们的意见啦~   番外就慢慢写啦,可能一章只有三千,因为要准备存稿新文啦,新文《我修古籍那些年》打算最近开坑,请大家多多支持,是一片慢穿文,古代和现实各占一半,大概是个主cp负责甜甜甜,副本cp负责赚泪点的温馨故事。   感谢陪我到现在的可爱的大家~先去睡了,明天再来看评论~ 本书由 语笑阑珊 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