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 作者:o白野o 文案: 不知来路的神秘编辑庄墨,加入濒临倒闭的《新绘》杂志社,找到被退稿五回的小作者任明卿,签下了他的人身约:“从此以后,你写的每一个字,都属于我。” 三年后,庄墨以连城大文娱部与新绘网联席总裁的身份,坐在中国作家榜颁奖典礼的现场,仰望任明卿接过榜首桂冠。 身为编辑,只有一项职责:找好作者,把他操火。 主CP:霸道编辑攻x天才作者受 副CP:傲娇大神披马甲伪装新人攻x不知对面是偶像大大成天骂他是狗的小编辑受 1、本文不隐射任何现实存在的作者、公司和榜单,如有雷同,纯属意外。 2、本文所有CP设定为编辑x作者,为防站错,特此剧透。 3、章节末【编辑知识小课堂】非作者本人撰写,特此感谢提供帮助的各位编辑老师与分享经验的大神作者。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豪门世家 职场 爽文 主角:庄墨,任明卿 ┃ 配角:田恬、玄原、舞蓝、烈火哥、叶瞬、白殇殇、徐静之 ┃ 其它:情有独钟业界精英职场爽文 第一卷:新手上路 第1章 编辑是一个操蛋的工作   田恬从来没有想过,舞蓝竟会是个男人。   田恬今年二十二岁,刚从大学毕业,拍完毕业照就忙不迭坐上了开往B市的高铁,来京宇办理入职手续。这和着急就业没有半点关系,纯粹是因为他想见舞蓝。“去B市见舞蓝”这个念头,已经在他脑海里盘桓了整整八年之久。它指使田恬在高考填志愿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中文系,也指使田恬一毕业就大无畏地做上了北漂族。   要问田恬是怎么认识舞蓝的,说来也是孽缘。   田恬初中那会儿,正值纸媒的巅峰期,报刊亭上陈列着形形色色的杂志,从军武到历史,从漫画到小说。其时最受欢迎的期刊,就是面向青少年的小说月刊——《新绘》。《新绘》有多火?每个月15号,《新绘》发行的日子,报刊亭外能排起乌泱泱的长队。谁要是腿脚快抢到一本,全班上下但求一看,接下来好几个礼拜都有人帮忙做卫生,别提多有面子了。   田恬那个时候读书不行,读闲书却比谁都积极。在杂志上一期不落地追完了玄原、四海纵横的十洲三海系列,还上赶子填了读者调查表寄回去,比写作业还认真。   皇天不负有心人,有一天,田恬竟盼到了主编舞蓝的亲笔信。那是编辑部策划的新栏目,在创刊两周年之际,让主编选择一名小读者互动。   每个月有120万本《新绘》从B市运往全国各地;每本《新绘》在每个班级上要流经五十人之手。在这6000万翻阅人次里,一个不起眼的他,收到了做出《新绘》之人的亲笔信。   田恬至今仍记得那个夏天,他从信封中抽出粉红色波点的信纸,上头那漂亮的行书,每一个字都像是在闪闪发光。   十四五岁的青春期少年是世界上最自命不凡的动物,他们只消一点点鼓舞,就能陷入隐秘的热恋。田恬就在那个瞬间,情窦初开。他从此不再满足于一问一答地填写读者调查表,充当6000万小读者之一;他开始把自己视为舞蓝的知己,指名道姓地给她写信。在短短几个星期里,他从一个语文不及格的男孩,迅速成长为一个会写诗的男人。虽然一两年以后,他心不甘情不愿地承认,他和李白的差距需要转世才能弥补,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总要给舞蓝写点什么。   舞蓝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不经意的回馈竟会招惹到这样一位意志坚强的男性,以至于每个月雷打不动地将自己的日记、周记、读书笔记以及蹩脚的诗寄给自己。田恬的毅力起先并没有得到回复,因为这看上去太像骚扰;但科学研究表明,在任何一桩事项上花费十万个小时,最终都会成功——不久之后,舞蓝出于惭愧,成了他的笔友。这就好像有个人孜孜不倦地在微信上发你好,总有一天你会发他一个表情,毕竟邮政时代没有拖黑一说。   很多事情往往有一个胡闹的开始,却有个童话般的结尾。   他们的通信,持续了八年之久。   舞蓝从一开始的强行笔友,到后来享受起与田恬分享人生,最后变成了习惯。虽然生活总是这样操蛋,但有一人可以倾吐,有一人可以风花雪月、诗书酒茶,实在是桩幸事。   遂互引为知己。   遂在八年之后,在招聘上吩咐人事部——那个叫田恬的,编辑部要!编辑部要的!   单纯的田恬自然不知道这些职场上的阴暗交易,他只是连蹦带跳地走进了京宇的大门,在电梯里挺胸抬头,抹了抹自己的头发,整了整自己的衬衫,像是即将出发去迎亲的新郎。   电梯门叮地打开,眼前是有些晦暗的格子间,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被光柱打亮的地方灰尘飞扬。目力所及之处不是书、就是纸;走道上左一箱右一箱的杂志没人打理,妨碍交通;格子间里也荒无人烟,看上去荒废已久。田恬虽然沉浸在甜蜜的暗恋之中,却还是忍不住从心底里升起一丝隐忧,这怎么看怎么都是要倒闭了。说起来,他也很久没有买《新绘》了……   “新来的么?”一个漂亮男人从格子间里探出头来,一手拿托盘,一手端咖啡,看上去正在早上九点喝英式下午茶。他的英俊十分具有亲和力,他也深知自己的优势,笑容尽可能地温柔,以至于看到他的一瞬间,整个编辑部都在田恬眼里提亮了一个色度,让他瞬间警惕了起来。这种嘿啦嘿啦笑得人畜无害的漂亮男人在舞蓝身边工作……不,他要相信舞蓝,他不能做小鸡肚肠的男人。   “主编的工作室在那边。”漂亮男人指了指走廊尽头。   “哦……谢谢。”   经过茶水间,田恬迎面撞见个穿运动背心和紧身短裤的男人,正一手拎着一箱A4纸做深蹲。   “一、二、三、四……早啊!”他活力四射道,“新来的?以后每天跟着我出操吧!”   田恬:“……?”   虽然是夏天,穿短裤短袖也没错,但是穿着全套健身装备来上班……不过他的身材确实像个健身教练呢。他不会就是个健身教练吧?所以编辑部里为什么会有个健身教练啊?!   田恬心里惦记着健身教练,忘记舞蓝的办公室落地窗外整理一下发型。   很快,他发现他也不需要整理发型了。   因为,坐在主编室里的……   是个男人。   田恬从来没有想过,舞蓝有可能是个男人。   她的字迹如此清秀,她的文笔如此哀婉,她的心思细腻得像根头发丝,经常为了一点点小事在深夜里愁肠百结。而眼前的这个男人,看上去可不像是个犹豫纠结之人。他气定神闲地坐在办公桌后的老板椅上,当田恬推门而入的时候,只从报纸边缘露出一只眼睛,心不在焉地扫了田恬一眼,然后继续翻阅当天的本周开卷数据榜单。男人用敷衍的肢体语言表明着:虽然他可以随便应付进门来的这个玩意儿,但他显然没什么兴趣露一手。   这个玩意儿,也就是田恬。   田恬被激怒了。他是个刚出校园的菜鸟,对社会所知甚少,所以把自尊看得重于千钧。如果有什么事情比“舞蓝是个男人”更糟糕,那一定是“舞蓝是个男人,他还对我不感兴趣”。   “我是新来的编辑。”   男人这回连从报纸边缘探眼都懒得做:“哦。”   田恬一把将背包摔在桌上,落座时震天动地:“我是为了你才来京宇的,你没什么话想对我说么?”   男人这下终于正眼看他了,眼神中既有意外,也有怜悯。他缓缓放下报纸,仔仔细细地对半折叠,然后双手交叉放在上头:“新来的编辑……你了解编辑工作么?”   田恬想要听的当然不是工作问题,他是来谈个人问题的,但是突然的工作问题还是提醒了他——现在他和舞蓝是上下级的关系。他的心情很快由盛怒转变成了心虚,努力回忆着过往信件中舞蓝曾经提到的点点滴滴:“平时要积极收稿、催稿;稿子收上来以后,审稿,通知作者退稿或录用;完成杂志稿件的校对,辅助美编排版;做单行本的话,要策划选题,监督作者创作,作者写完之后送审出版社、拿书号,最后送印厂印刷。”   男人频频点头,对他的无知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等他再也憋不出一个字来之后,男人简单粗暴道:“编辑的工作就是:找好作者,把他操火。”   田恬:“……?”   “这不是一份容易的营生。一般的工作,你努力,就会有收获,但这在编辑这个行当中完全行不通。编辑是一种附属工种,需要依附于作者,编辑本身不创造价值,作者才创造价值。这就好比家庭主妇指望她早出晚归的丈夫,不论你家务干得有多好,你能过上怎样的生活完全取决于他在公司里表现如何,这是你无法控制的。编辑遇上怎样的作者,跟女人挑选怎样的丈夫一样,本质上是种赌博。成功与否,靠的是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六名七相八敬神,九交贵人十养生。所以这工作某种程度上是一门玄学。   “既然是附属工种,你也很难在这一行里名利双收。你听说过古往今来无数伟大的作家,可你有曾听说过,他们的编辑是谁么?没有。没人关心编辑。你做出再好的书都不可能名流千古,因为书脊上只印作者名。至于发家致富,那更难了。写书的人千千万,有几个能维持家用不被饿死?你运气好碰上一个两个天赋异禀,他们又有多大的几率可以平安顺遂地坚持到大红大紫?到时候他们吃肉,你喝汤,也算不上什么来钱的营生。   “而且伺候作者是天底下第一等麻烦事。什么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跟文人比起来那都不算什么。文人总是自命不凡,心高气傲。他们一文不名的时候,觉得自己过得那么苦全然是因为你太无能;等他们飞黄腾达,这功劳又是他们一个人的了。你挖尽脑油捧红他们,从他们那里领一个子儿,他们就觉得你要得太多。大红大紫后把编辑踢开的大有人在,他们在自己的书里义正言辞,丢下笔可别太白眼狼。你操着当爹的心把他拉扯大,却要陪着孙子的笑脸,最后是下堂妻的下场,这就是一个编辑悲惨的一生。”   田恬目瞪口呆,瑟瑟发抖。他才第一天上班,而他的未来已经被摧毁得一干二净了——天知道他本来只是想要交流一下自己的个人问题的。这出很有意义的入职指导,成功地让他反思起自己为什么要入职。经历过一阵迷惘自后,他倔强而赌气地说:“好吧,但我还是想试试做出《尘烟笑》这样的书,捧出玄原大神这样的作者。”   男人的嘴角流露出一丝了然的笑意:“那就好好干吧。兴许哪天你就培养出了一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呢。”他说得如此轻巧,并且再次端起了报纸,让这份安慰显得格外不可信且无足轻重。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一声哀嚎:“你说什么?!主编出事了?!”随即就是一顿手忙脚乱。半分钟后,漂亮男人推门而入,“你们先在这儿坐一会儿,我和烈火哥要去趟医院,主编出了点事……”   “一起。”男人蹙眉,离开了他的位置。   田恬一时之间都不知道哪个消息更劲爆一点:“主编住院?那你是谁?”   男人施舍了一个居高临下的眼神:“我也是新来的,今天第一天上班。”   田恬:“……”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编辑每天都在干什么?】   纸媒编辑就是想选题、做策划、找稿子、看稿子、和美编磨设计、做校对、出片、写宣传案、做图书预售、销售及售后维护工作。   网编则是挖掘作者资源、维护作者关系、签约有潜力的作者、发现更好的作品,定期策划选题等。   最重要的工作,没有之一:催稿。 第2章 你永远不知道跟你文爱的是人是狗   四个男人叫了辆滴滴前往附近的医院。漂亮男人代表杂志部简短地欢迎了两位新员工,顺道做了一番自我介绍。他叫叶瞬,是《新绘》的文字编辑;而健美先生是《新绘》的执行主编,笔名’烈火如哥’,看来他的笔名和他的品味一样独树一帜。   一路上,前座的烈火哥不停地打着电话,神情非常焦虑:“人救回来了么?哦,还在手术中……脑淤血???送过来的时候浑身赤裸,脖子上有很明显的勒痕?!”   “她上吊自杀?!”田恬倒抽一口凉气,心疼得一把抱住前座座椅,“她为什么这么想不开?”   烈火哥神情凄凉:“大约是因为公司资金链断裂的缘故……”他们某位台柱子的新书首印20万册,因为政策原因紧急召回,现在全部堆在仓库等着化浆,导致公司资金周转不灵。副主编带着核心编辑团队出走,市场部和发行部跟着老板娘跳槽创业,他原本就非常担心主编想不开跳楼自杀,没想到噩梦成真。   田恬:“……!”如果说刚才的入职指导只是让他觉得站在了悬崖边上,那么这下则是直接把他往悬崖下推,还在他脖子上套了个绳结。   “公司的运转没有任何问题,你不要吓唬新人。”叶瞬朝烈火哥比了个眼色,然后对吓成鹌鹑的田恬露出镇定自若的笑容,“主编受了点情伤,他刚刚离婚。”   烈火哥后知后觉地把主编的不幸归结为个人问题,进而由衷地感到自责:“他前一阵子因为离婚情绪低落,我忙着收稿,没有及时开导他。如果我当时就把《自我训练:改变焦虑和抑郁的习惯》拿给他看,也许他就不会那么想不开了。”   “等等等等……离婚?!主编前段时间离婚了?!”田恬本来更想问她什么时候结的婚,但在这个档口似乎不合时宜。   “嗯,感情破裂,原因比较复杂,大概是因为和一个小姑娘长期通信。”叶瞬低声八卦。   田恬:“呃……是不是有哪里搞错了?”比如性别以及离婚理由。说实话,他还是一个纯洁的男大学生,完全没有做第三者破坏御姐婚姻的准备,他承受不了这个良心的谴责。   “什么?!他的左腿也骨折了?!……太惨了,一定是被打断的。”烈火哥从电话中听闻第二个坏消息,闭上眼睛摇摇头,仿佛眼前正在上演主编被家暴的惨相。   田恬又气又急地握紧了拳头。不论出于什么理由,打女人的都是辣鸡;其次,不论什么理由,娶了舞蓝还家暴她的,都是辣鸡。虽然她是有与自己长期通信,但天可怜见的,他们只是纯洁的文学爱好者,他们谈诗!诗!Poem!什么乱搞男女关系,庸俗!他发誓要报复那个渣男,让他最害怕的事情发生,那就是给他点绿色瞧瞧。待会儿他就要向舞蓝告白,不管她因为这次家暴留下什么后遗症,他都愿意照顾她的下半辈子。   “如果主编被打断了腿,他又怎么上吊自杀?拖着残腿爬到桌子上,这太麻烦了。”同为新人的男人忍不住发话。他自上车后一直沉默着,现如今敏锐地找到了个逻辑漏洞。   烈火哥思考了三秒钟,说了句“言之有理”,阴测测地转过身看着后座众人:“况且上吊也不可能脱光自己的衣服,那样大家冲进来收尸的时候,岂不是很丢脸。所以这一定不是自杀,而是一起激情谋杀,打断他的腿然后用丝袜勒到他断气这样。”   “你推理小说看多了吧。”叶瞬笑得不以为意,“主编是和平分手的。”   “连京宇的办公室都砍成了两半寸土不让,哪里是和平分手,那是怨念深重。”烈火哥不能苟同。   “办公室被砍成了两半?”田恬竖起了耳朵,于公于私都有刨根问底的打算。   “对啊!”烈火哥没心没肺地对他和盘托出,“我们原本有两层写字楼,11、12楼都是;结果主编一离婚,12楼就这么没了,11楼根本塞不下这么多人,裁员的裁员,遣散的遣散。过道上那些书,也全是前段时间搬家堆的,至今不知道可以塞到哪里去。”   “所以这么大个杂志社,只剩下你们俩了么?”田恬即使再傻白甜,也警觉地意识到这公司怕是要凉。他是《新绘》的老读者了,在《新绘》的鼎盛时期,照片上的编辑部乌丫丫全是人头,哪里是现在文不成武不济的萧条模样。   “加上你们不是四个么?”烈火哥一脸你会不会算数。   叶瞬云淡风轻地挽尊:“公司裁员很正常。那些被开掉的编辑,业务能力不行,公司要赚钱,自然不养闲人。《新绘》是老牌杂志,也是业内最好的青春向月刊,这里只留最优秀的人才,宁缺毋滥。”他说这话时,神情依旧是笑着的,但这种笑容不再亲和,反而带着一丝距离感,把田恬的求真精神唬得偃旗息鼓。他从叶瞬八风不动的态度中明白了三点:《新绘》依然是爸爸;叶瞬和烈火哥是留下来的最优秀的;他们这些菜鸟屁都不懂,最好不要问东问西,以免被炒鱿鱼。   田恬心虚得探了探舌头,而坐在他身边的男人却忍不住笑了一声。   叶瞬探他一眼。三伏天,男人身着看不出品牌的西装,闲散地靠在出租车后排,法式袖针下隐隐约约露出毫不起眼的老实机械表,是百达翡丽的经典款。也许田恬这种刚毕业的大学生只会觉得他穿得太多,幸而得体;而叶瞬这种老油条却清楚地知道,这种得体是很不便宜的。要把西装穿得有如第二层皮肤那样服帖,不但需要一副好身材,还需要按照好身材私家定制。高档的面料与精细的剪裁,恰恰是奢侈品之所以昂贵的理由。   财富有可能来自于继承,也有可能来自于自我打拼。若是前者,人们往往会羡慕他的好命;若是后者,他本身就既敬且畏。男人一望之下看不出年龄——面相十分年轻,神情却完全没有菜鸟的惴惴不安与新鲜好奇,对上叶瞬探寻的视线,他甚至从容一笑,完全不打算为自己的拆台感到抱歉。   综上所述,他不是个刚毕业的菜鸟,他混过社会,懂为人处世,因为有钱有势,所以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叶瞬收敛了目光,不打算与之计较,并且聪明地决定以后都尽量不要与这个人产生冲突,这种霸道总裁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在编辑部里。   这时候,电话中传来了第三个坏消息,对面的医生冷静地宣告道:“他的肺部也出现了非常严重的炎症,这是目前最危急的。”   “百草枯!他一定是被喂了百草枯!”烈火哥双目无神,仿佛是他自己失去了生命体征,“我刚才说错了,凶手不是激情谋杀,她一步一步都预谋好了。她先是打断了主编的腿,为的是让他逃不掉;然后坐在他身上,用力掐住他的脖子,逼他张嘴,把百草枯往他嘴里倒……”   田恬紧张地抠着椅背,双目圆睁:爱人的命运如此多蹇,他感同身受。要不是男子汉大丈夫有泪不轻弹,他当场就要吓得躲到什么人怀里大哭一场。但是他很快意识到,他现在不能再那么幼稚无能,他还要提供坚实的臂膀给舞蓝依靠。所以一下车,他就跑去花店里买了199朵玫瑰,打算告白求婚。   不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头婚还是再婚,未孕还是带娃,他都愿意永远爱护她,陪伴她,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烈火哥见到这一幕,深感诧异:“老叶,看病人是送玫瑰花的么?”   叶瞬:“总比你空手来好。”   烈火哥:“……”   一行人赶到医院,烈火哥大步流星地走在医生身边:“是他杀么?”   医生:“……”   医生:“我是医生。他还没死。”   “根据他脖子上的勒痕,你能推断出袭击他的是女性还是男性?”   医生谨慎道:“如果袭击他的是女性或是男性,他都应该早就死了。”   “他总不会是自己勒的自己,他之前没有任何抑郁症倾向,更不可能自己喝百草枯。”   “谁跟你说他喝了百草枯?”   “你不是说他肺病很严重?”   “我说他肺炎很严重。如果是百草枯,那他的呼吸系统整个就纤维化了。”   “肺……炎?”烈火哥呆若木鸡地重复着这两个字。   “我怎么觉得你巴不得他死得快一点?”医生狐疑地拨了拨眼镜,向他们推开了病房。   主编刚下手术台,打着石膏垫着脖子挂着点滴躺在床上。田恬跟在烈火哥身后进门,迎面就是锃光瓦亮一个大光头。   即使他早已三番四次领教过命运的无常,此时也不由得呆滞了半分钟。他原本以为,自己在经历了“主编是男人”、“主编是男人还对我不感兴趣”、“哦,这人不是主编可我心爱的主编自杀了”以后,再也不会经历什么山重水复,谁知道这个世界还是再一次突破了他的下限——主编居然是个五十岁秃头老男人!   一个五十岁秃头老男人取笔名叫“舞蓝”!   可去他妈的吧!   ……他的青春喂了狗。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当编辑是种怎样的体验?】   沉浸在文化的海洋,感受知识的熏陶,与一众文人结交,是个十分有格调的工作。但现实是痛并快乐着,杂事有很多,拿着饿不死的工资,作者花一半,自己花一半,大多数都是为了梦想入行,因为喜欢这个行业才坚持着。需要不断的追逐现在的市场环境,然后同时兼顾着和作者方面关系维护,可以说是一个经纪人+助理的体验。 第3章 找好作者,把他操火   “你们来了啊……”舞蓝气若游丝地抬了抬手臂,叫烈火哥搬把椅子坐在他身边,大有临终托孤之意。田恬低头敛目躲在烈火哥身后,藏着那束玫瑰花,假装自己从来不曾出生过。   “主编,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昨天还好好的……老板娘怎么你了?”烈火哥的难过发自真心,他想拍拍主编的肩膀却发现无处下手,一下子就红了眼眶,虽然他走到医院门口都没想起要买个果篮。   “她没怎么我啊——妈的,昨天晚上,我洗澡洗到一半,许唯突然打我电话,要给谭思加个专访,我当然不同意,吵着吵着踩到了浴袍腰带,轰地摔下了楼梯!你猜这么着?!他都没给我叫个120!任由我冷冰冰地在地上躺了一晚上,脖颈上还缠着腰带。早上起来,我的感冒直接就转成了肺炎,你说气人不气人?!   烈火哥:“……”   他从悬疑推理中回过神来,抓住了主编话里的重点:“咱们不给谭思加专访?”   “加个屁!《夜航船》看得我那个气,写的什么玩意儿!许唯还催催催催催着我排版,哪儿来的脸!”主编一谈起谭思的新经纪人,就精神得可以上山打老虎,骂骂咧咧差点歪着了自己刚动完手术的脖子。   “《夜航船》写得不行么?”叶瞬提着水果进来,摆在主编床头,踱到烈火哥身后站定。   “他写东西越来越不用心!《诡域》连载到后期就是个烂尾,这回的新书更是从人设到剧情都在重复《诡域》,行文潦草得不能看!《新绘》不能刊登这样的稿子!”   田恬目瞪口呆,他完全没有办法把他们口中谈论的人和他所熟知的知名作家联系起来。   悬疑作者谭思,五年前以《诡域》系列出道,新鲜的题材、简洁的叙事、勾人的悬念、巧妙的剧情以及鲜明的人设,让系列第一本《永夜之都》即创下单月销售30万册的骄人成绩,震惊文坛。此后谭思笔耕不辍,每年推出一到两本系列单行,每一本都能引爆市场,名气也水涨船高。去年《诡域》系列落下帷幕之时,累计销量突破6000万册,谭思也因此连续三年登顶中国作家榜第一,成为家喻户晓的畅销书作家。田恬是《诡域》的书迷之一,只是他忙着学业,没有第一时间补完结尾,正等着工作后有空把整个系列再重温一遍,却不想刚入职就听见主编把功成名就的巨巨贬得一文不名。不应该啊,曾经写出过《诡域》的人,再烂也烂不到哪里去吧?   叶瞬的看法和田恬相同:“不论谭思的新书写得有多糟糕,他的号召力就摆在那里。只要《夜航船》在我们的杂志上连载,他的粉丝一定会为了追文买杂志,这对我们有好处。”   “没有远见!”主编数落道,“《新绘》做了这么多年,靠的就是这张金字招牌!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把质量不过关的文章往上贴,钱是赚了,名声也毁了,你能靠这几个月的销量吃一辈子么?!”   叶瞬温和地笑笑,不再争辩。他只是个给人打工的,也不指望靠《新绘》发家致富,一谏不成,那就拉倒,此时立刻调转了枪头,急领导之所急,难领导之所难:“那这一期的《夜航船》撤掉以后,拿什么文章来补版面?”主推连载5万字一期,能占杂志的1/4,现在说撤就撤,这些空白都是要拿稿子来填的。   主编诶了一声,显然也犯了难:“怎么办?找人写呗!这个节骨眼上,我却要住院……烈火哥,小叶,我把杂志社交给你们,你们扛得住么?”   叶瞬心情微妙。他赚这么点儿工资,就想朝九晚五到点走人,现在主编丢过来这么大副担子,他立刻往烈火哥身后藏了藏,不想惹到是非。   烈火哥却大手一挥:“没问题,包在我们身上!就是许总那边,没问题么?”   “他敢怎样?”主编不屑一顾,“许唯算个什么东西!他入行才几个月,他懂个屁的内容,由着谭思瞎几把写!要是沈……还在,你看谭思敢拿这种狗屎圈钱?!不打断他的狗腿!”   虽然主编说得气壮山河,大家心里却咯噔一下:许唯再是个外行,他现在也是观文集团的老总。那他妈可是观文呐,正面硬刚有如以卵击石。   主编心大如斗,前一秒还在骂许唯,下一秒就想起了他的八年笔友:“诶呀!甜甜呢?甜甜还没来啊?!”神态是不符合年龄的纯情和羞涩。   “这几天来报道的小姑娘确实没有,小伙子倒有一个……”叶瞬朝田恬望去。   “主编您好,我叫小咸。”田恬拿玫瑰花挡着脸。   “你来就来嘛,你看还带个花……”主编客气道。   田恬目力所及都是大光头,回想起下定决心娶他为妻的恐惧:“呃……这我给我女朋友带的。”   “男人都是大猪肘子!”主编扫兴地骂骂咧咧。没有懂事的姑娘,只有傻x一样的男孩子,主编拿被子往脸上一蒙,后知后觉身上哪儿哪儿都疼,看他们几个一米八几的大猪肘子戳在病房里也闹心,“你们走吧……我不在,京宇就交给你们了,《夜航船》不许登,找几篇好稿子顶上……甜甜来了,一定帮我照顾好她!小姑娘一个人来北京多不容易啊,你们中午叫外卖要多考虑考虑人家的口味,对了,给她租个好点儿的房子……诶,我家没人待,闲着也是闲着,要不你们就把她安顿到我家去?”   田恬打了个寒战,自我催眠“我是小咸我是小咸我是小咸”。   烈火哥:“没问题!”   “你应得那么快干嘛?!你还没女朋友吧?我警告你啊……禁止办公室恋情!”   一行人插科打诨地探完病,打算出门吃饭。临出门,主编突然在背后道:“新来的那个留下,其他人可以先走了。”   田恬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这是职场性骚扰吧!职场性骚扰!他瞄向一旁的手术推车,盯着那把柳叶刀,打定了主意:如果这个大猪肘子对他做些什么,就不要怪他犯下谋杀上司的惨案!   结果他身边的男人先他一步往回走,关门落锁。   田恬松了口气,叶瞬却觉得匪夷所思:这个节骨眼上,主编与一个新人密谈,他俩认识?   “他是谁?”叶瞬问。   “哦……他叫庄墨,以前是个编辑,有行业相关经历。”烈火哥答道。   叶瞬望着紧闭的房门,再次陷入了沉思:这个庄墨,究竟什么来头?   男人回到他原来的位置上坐下,主编收敛了嬉皮笑脸玩世不恭的模样:“你来京宇做什么?”   “如你所见,我现在是《新绘》的文字编辑。”   “如果你是想要收购京宇,那我劝你死了这条心。我即使是破产,也不会和观文同流合污。”主编牢牢捕捉着他的眼睛。   观文集团,中国规模最大的网文公司,旗下拥有红点、创世、云起、红袖、潇湘五大原创平台,几乎垄断了网络文学的半壁江山。近年来观文野心昭彰,通过吞并文化公司、合并出版渠道、收购发行品牌的方式不断扩张,现已隐隐呈现一家独大之势,堪称文化产业界的金融大鳄。   而观文能有今天,眼前的男人功不可没。   面对主编的叫嚣,男人无动于衷:“螳臂当车。”   主编咬牙切齿,却又无计可施,因为没有人比他更明白京宇目前的处境。相比于观文,京宇只是一艘苟延残喘的孤舟。电子阅读取代纸媒,书店报刊亭关停的关停,消失的消失,歌颂了近十年出版业要亡,变成了夕阳产业。靠着纸媒鼎盛期积攒下来的口碑,京宇表面上还维持着每月一度的《新绘》发行,实则早已四面楚歌,时刻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危险。也许这一天很快就会来,那个时候,《新绘》大概会在寥寥几个老读者的哀叹中,悄无声息地消失,掀不起半点浪花。   主编虽然心下悲凉,却也不失霸王之勇:“螳臂当车,那又怎样!编辑,就是要为读者挖掘、筛选好故事、好文章!观文即使再成功再赚钱,你打开你们自己的网站,看看上头连载的那些东西,什么《极品美女爱上我》、《不做王爷小娇妻》,能看么?!动辄几百万字的流水线成品,满目都是媚俗的套路,肤浅的文字,注水的内容!要我为了钱去捧这些臭脚,我宁可破产!《夜航船》这种垃圾,我死也不登!”   谭思,这一站在中国作家榜顶端的人,正是观文的亲儿子。观文把他捧上这个高位,现在把他当做一颗摇钱树,拼命宣推他的新作。观文新上马的老总许唯亲自打电话到京宇,以刊登《夜航船》为条件,答应注资。虽然《新绘》销量不行了,但口碑却在,是业内公认的高水准标杆,无数双眼睛都看着呢。四海纵横的《浩荡纪》、玄原的《尘烟笑》皆在《新绘》走红,甚至于谭思的《诡域》一开始也是在《新绘》连载,后来才被挖到观文。能上《新绘》的主推,等同于盖章认证品质保证。   却不知舞蓝既不要他的钱,也不要他的作品。   舞蓝的慷慨陈词,没有让男人的表情出现任何松动:“在如今这个情势下,依旧对于网络文学抱有媚俗、肤浅、注水的偏见,真是令人大开眼界。不过,你的看法如何,这都与我没有关系。”他从位置上站起来,踱到舞蓝面前站定,“我不是为了谭思来的。我也不是为了观文来的。我现在是京宇的文字编辑庄墨。”   舞蓝这下当真愣了。   男人的眼神坦坦荡荡,表情一点不像是在说笑,可是舞蓝却觉得,这事儿怎么看怎么都像是个愚人节玩笑。不过说起来,前一阵子也听到圈子里的一些风声,说许唯会上马,是因为眼前的男人与谭思吵翻,被从观文踢走……   “不论你有什么打算,咱们京宇庙小,容不得你这尊大佛……”   “你有办法让京宇起死回生?”庄墨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把怀中的两张薄纸放在他的床头,是从他办公桌上拿的一张印厂催款单,以及上百万的银行抵押贷款。   舞蓝一时喘不上气,猛烈地咳嗽起来。他做内容一把好手,但公司运营却马马虎虎。在《新绘》月销120万册的时候,大家还能潇洒度日;销量跌到10万册,就立马暴露出形形色色的问题。妻子会与他离婚,也是因为公司糟糕的财务状况。   舞蓝在这一刻突然意识到,在他的病床前,就站着铸造了整个观文帝国的男人,那些宁死不屈蓦然间变成了诚惶诚恐:“那你难道是打算……救京宇一命?”   男人不置可否:“除了不刊登《夜航船》,你还有别的要求么?”   舞蓝道:“京宇不能为了商业化砸了自己的招牌,去做快餐文学、三俗文学!”   “如果看不惯观文的内容取向,最好的办法是在商业化上做得比他更为成功,进而重新建立通俗文学的审美标准。”   舞蓝叹了口气:“说起来简单,做起来谈何容易。”   “这就不必你操心了。”男人惜字如金,谈到这里起身要走。   “你……真的跟谭思闹翻了?”舞蓝有点不大敢相信。谭思可以说是男人一手捧红的,《诡域》系列能成为一部现象级作品,离不开他的背后操刀。   “谭思现在不是一个作者,而是一个商人。商人不需要编辑,编辑也不需要商人。”男人的声音平静而冰冷。   “那你来京宇,是有什么计划?”   男人沉默了一阵,缓缓道:“找好作者,把他操火。”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国内出版业的生存现状?】   夕阳产业,所以应该算是在夹缝中求生存吧,但夕阳产业也是产业嘛。 第4章 千字150-300的意思   庄墨谢绝了诸位新同事的午餐邀约,前往链家搞定自己的住处。他走过金融中心,看到巨大的楼顶显示屏上正在播放谭思的采访,不由得停下了脚步。谭思身着白衬衫、牛仔裤,看起来依旧是从前那个普通青年,但精致的发型出卖了他的人设。他滔滔不绝地讲述着自己怎么从一个小屌丝奋斗到作家榜首的故事:一边打工一边码字,半夜冲冷水澡提神,在充满二手香烟的网吧里写上一整夜……主持人被这个励志故事深深地感动了,即使这些情节已经在不同渠道展现过千八百遍。   庄墨脑海中浮现出他离开观文的最后一晚。交接完毕后,他走出办公室,身后,许唯走向了他的位置,吩咐底下人丢掉他的笔记本:“书架上全是手稿,太占位置了。”这些手稿里有《诡域》全册的文字修订,也有谭思的宣推案,大到五年规划,小到人物形象设计,在PPT横行的年代里,庄墨还是喜欢纸笔梳理工作流程。   背后纸页纷飞,而在那扇渐渐合拢的门里,谭思倚在台球桌边擦球杆,笑得无动于衷,事不关己。   庄墨想到这些的时候,既不伤心,也不愤怒,平静得像一池死水。他曾经为之奋斗过的人,如今看起来如此陌生,以至于他像是在看一档真人秀。大屏幕上的谭思开始介绍他新近参与制作的一个电影项目,庄墨重新迈开了腿,大步向前走去,恢复了自己的步调。   “你租房么?”走近链家时,脚下传来犹疑的声音。   庄墨一低头,正对上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里头写满了后悔不迭。那是一张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脸,身着廉价T恤与短裤,腿上套着一双脏球鞋——显然不是厂家故意追求的时髦效果。大概出于“反正已经这么脏了……”的心态,年轻人破罐子破摔,毫无形象地敞着纤长的双腿坐在链家门前的阶梯上,手上拿着纸笔,刚刚停下书写。在庄墨的凝视中,他匆忙把纸笔藏进裤兜里,摸出几张小卡片,硬着头皮站起来:“你租房的话……我那里有个卧室,长租短租都可以。空调水电卫生间,厨房电冰箱微波炉全都有,一个月六百,随时可以看房。”   卡片上面写着:任明卿,138xxxxxxxx,金龙花园13幢1408室   “好的,谢谢。”庄墨礼貌地接过,因为年轻人太像个正在递情书却怕被拒绝的初中生。   庄墨的好态度让任明卿松了口气。其实话刚出口任明卿就后悔了,眼前这个男人显然不会是他的目标客户。他周身散发着精英气度,应该刚在附近的停车场泊完豪车,还在城郊的国家级5A风景区有幢三层楼高的绝版别墅。他绝对不会租住自己那15平方的次卧,还会因自己的冒犯心生不悦。此时男人面色如常地对他说谢谢,这已经是超出他期望的HE。他冲男人腼腆地笑笑,没再打蛇上棍地推销,而是红着脸转身就走。如果是平常,对面收下了他的小卡片,他一定当即带着人去看房,但是现在这个……租房?不可能,不可能的,这辈子也不可能。   庄墨扫了眼他远去的背影,发现他的左腿微微有点跛。怪不得腿那么纤细,原来是有残疾。   庄墨推门而入,在中介的热烈欢迎中坐下看房。中介瞥见他手里的小卡片:“门外那个小混混给你的?千万不要租他的房子。”   “哦?”庄墨的眼睛扫着房源列表,原本也没有这个打算。   “他租了金龙花园的小公寓,但是没有正经工作,很快就交不起房租,开始找合租人。听明白了么?他是个二房东。租房合同上写明了不能转租,你都不知道哪天就会被房东赶出来。最最重要的是——”中介压低了声音,“他动不动打人!”   这一回,庄墨的目光终于挪到了他脸上:“他,打人?”   “千真万确!打跑三个租客了!”   “他腿脚不太好。人很瘦弱。性格也很腼腆。”   “可是他打人!千真万确!前几天,他刚刚打跑了一个东北大汉,据说是半夜醉酒吵到了他,二话不说就是一顿削。”   庄墨探了眼年轻人离去的方向,觉得他反差巨大,人设离奇。   下午,烈火哥带着两个新手熟悉了一下工作流程:“每月月中开会,讨论下一期月刊主题;对外发布征稿函,向老作者收稿、校稿;平时处理邮箱中新稿件,完成一审和二审;有些专栏和互动你们也要一起参与编写;每年年初为所带作者报选题,在暑假前和寒假前出单行本……还有什么问题?”   田恬冲庄墨翻了个白眼:看!看看人家怎么说的!大家都是新人,你在我面前装的什么逼?   “现在离截稿期还有五天,还有5w字的版面空着,你们赶紧去收一波稿子,顺便熟悉熟悉作者。我们的收稿要求知道的吧?7000-15000字的短篇小说,青春向,稿酬千字150-300。”烈火哥朝叶瞬比了个手势,“你把作者理一理,分他们几个带带。庄墨有相关从业经验,小田是中文系出生,对我们的风格非常了解,审稿水平没有问题。”   田恬乖乖走到叶瞬身边,看他打开QQ列表,弹出“重点作者”、“普通作者”、“躺尸作者”这几个分组,加起来好友已达3000人,新消息还层出不穷。田恬瞠目结舌:“你认识这么多作者?”   叶瞬笑得委婉:“现在写书的人挺多的。”说着点开“重点作者”,把分组下的所有好友复制给田恬,简略地讲解了各个作者的性格和写作特点。田恬羞愧地发现,这些人他真是一个都不认得。曾经在《新绘》上连载的是四海纵横、玄原、谭思这种级别的大佬,现在可能也就一个白殇殇还勉强算有点名气。   叶瞬讲了一圈,田恬都没有听到她的名字,忍不住问:“白殇殇呢?”他对这个美女作家还挺好奇的。虽然他已经不买《新绘》了,但每次走过报刊亭,都会看看有没有她的封面写真。   叶瞬不笑了:“她是我的作者,我自己会带。”语气严肃得像是一种警告。   田恬吐了吐舌头,抱着手机回到了自己的位置。庄墨早已在隔壁格子间里坐定。他根本没去叶瞬那边接手工作,而是问烈火哥要了近几年来的所有《新绘》样刊,此时淹没在几摞高高的杂志中,一本一本翻看得飞快。因为多了一副银边眼镜,原本英俊而冷漠的脸庞平添了三分书生气。   “你不约稿么?五天之后就截稿了。”田恬虽然觉得他很讨厌,但这里就他们俩是新人,他忍不住就要跟庄墨说小话。   QQ闪了闪,烈火哥在工作群里再次确认了征稿任务:“三天之后,每个人至少上交一篇稿子。”   “怎么变成三天了?!”田恬手忙脚乱地把自我介绍与催稿信息复制黏贴给各个作者。   “要预留时间审稿,稿子过不了还得再补。”庄墨终于免开金口,“时间太紧了,你联系的作者里面99%都干不了这个活。他们要不不接急稿,要不接了也写不好。”   田恬:“……”   田恬:“那总也比你自暴自弃强。”   庄墨没有回应。田恬瞥了他一眼,发现他甚是无谓,依旧一板一眼地做着自己的事,这让他的人身攻击显得异常苍白软弱。他又气鼓鼓地发起了进攻:“有很多网络写手可以日更一万,三天一篇稿子对他们来说非常轻松。”   “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是两码事,网文和杂志稿也是两码事。”庄墨合拢了手上的杂志,迅速地更换了一本,他看书的速度简直称得上一目十行,“而且一般来说,拥有日更一万的手速,也看不上你千字150的稿酬。”   “烈火哥不是说千字150-300?”   庄墨终于拿正眼瞧他了,那眼神仿佛一个慈祥的老父亲在看着他唐氏综合征的傻儿子:“征稿函里千字150-300的意思就是千字150。”   田恬:“……” 第5章 天才写下的每一个字都在宣告他是谁   果不其然,田恬花了一个下午,都没有一个重点作者可以保证按时交稿,他们最多只答应试一试。他揉着自己敲痛了的指尖,满肚子苦水,可是无论如何也不想跟庄墨说“哥们,你说对了”。至于其他人,烈火哥正精神满满地处理事务,跟上午九点一样干劲十足;而叶瞬已经喝着下午茶看起了文艺片——上班时间还能看电影的么?!   庄墨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这么多叠杂志,他看得也快差不多了。他是个挑剔的读者,行文不喜欢,跳过;开篇不吸引人,跳过;生僻字太多,跳过;无病呻吟,跳过;对白无趣,跳过……一本杂志能吸引他看完整个故事的,最多也只有一两篇,所以他的阅读速度才会如此惊人。   “怎么了?”见庄墨眉头紧锁,田恬一下子变得精神抖擞,凑过去催他快讲。潜台词是:什么事让你那么烦心?快说出来让我高兴高兴!   庄墨轻轻一呻: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近几年,随着网络文学的异军突起,实体书产业受到了强大的冲击,虚构类杂志刊物更是其中的重灾区。《新绘》的销量会下跌到原来的十分之一,就是行业低迷的一个缩影。销量下滑引发了一个恶果:低利润导致严格的控制成本,十年前稿费是千字150,十年后还是千字150。与之相对的是,网络文学建立起了齐全的变现渠道,即使一般作者千字稿酬达不到这个数,还可以靠日更一万的手速弥补,何必来你杂志社受一审二审终审的气。长篇小说,一个好点子能写几百万字,同一个好点子,短篇只能写那么点体量,那点微乎其微的千字稿酬差距,很快就会因为字数上的可怕差距而拉平。   稿费给不高,优秀作者流失得非常迅速。商业化是天然的筛选器,什么东西好赚钱,作者就写什么,这是资本市场的铁律。所以,《新绘》的销量下滑也导致了内容品质的下滑,形成一个恶性循环。从前在这里连载的是四海纵横、玄原、谭思,现在一个长沙二线的白殇殇就能做一姐。   实话实说,这些小作者里不乏有些灵气的,但庄墨挑不出一个值得他培养的人。   他要找一个天才,一个可以撑起整个后网文时代、重新定义通俗文学流行标准的天才,他要缔造一整个属于他的时代,他的文字风格如此出众,以至于从来没有人像他那样写文章,一横空出世就会震惊世人。他会被千万人模仿,千万人吹捧,以后时代过去大浪淘沙,他的名字依旧不会被人忘记,就像新概念时代的韩少,网文时代的宋三。   “你也在找能约稿的作者么?”田恬觉得他也是在愁这回事。   “差不多。”他的任务比田恬要难上很多,能救火的人不少,天才却只有那么几个。   田恬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没找到:“你说,如果我们两个真找不到作者怎么办?难道要自己写?”   “找不到,就找一两篇中等的稿子,自己手把手改。”庄墨起身,进入资料室搬来一叠备用稿件,再次落座看稿。“码字的人千千万,一篇稿子一两千块钱,也抵得上小半个月工资了,怎么会没人接?”   “谢谢你的鼓励,我怎么就没觉得安慰呢?”田恬趴在桌子上,哀叹起自己少得可怜的薪水。“你这是在看什么?”   “备用稿。”   “什么是备用稿?”   “过审,但能不登尽量不登的故事,排期无限延后。”   田恬嗤之以鼻:“这不就是次品么,有什么可看的?”   “备用稿被淘汰,有些是因为质量欠奉,有些,却是风格不符。”   “风格不符还怎么登嘛。”田恬打了个哈欠。   “风格不符不等于作者能力不济。”   田恬咀嚼了一下,茅塞顿开:“所以只要找到一个很穷又很能写的作者,就能顺利完成任务了对不对?反正他为了钱一定愿意迎合杂志风格,不需要非得是老作者才行。现在写文的人那么多,我爱找谁找谁!”他想通了这一层,就兴高采烈地扑回电脑前,打开了自己的新浪微博,朝关注列表里挨个发私信。他虽然告别了《新绘》,可他却没有放下读闲书,什么红点绿江段子知乎果壳动漫同人……他就是一个传说中的二次元宅。只要不限定是哪里的作者,他就可以拉来一大卡车。   “祝你成功。”庄墨有口无心地祝贺他重新打起干劲,翻阅稿件的手指却停了下来。   很快,田恬活见鬼似地从隔间里探出脑袋,看着肩膀耸动的庄墨,揉了揉眼睛。天呐,这个冰山扑克脸,他是在笑?他居然会笑?!   “什么什么?什么事情这么好笑!”他跟刚出生的小动物一样,会为任何事情分心。   “一篇稿子。”庄墨稳定了一下情绪,顺手把稿纸放到了右手边,田恬刚好够不到。田恬气得七窍生烟,你这是怕我抢你作者么?!上班第一天就跟我玩办公室斗争,你这个心机屌!屁股不离圈椅地脚尖一蹬,连人带椅呼啦啦划到庄墨右手边,抢了稿子就看。他看了没几行也哈哈大笑起来,然后一看作者名,是个电子邮箱地址,t3l2y1@qq.com   “网感很强,像段子。”田恬把稿子随手扔还给他,“网上写这种东西的挺多的,笑过就忘了。”   庄墨不置可否,把稿子重新放回到右手边。   没过多久,庄墨又捡出一篇稿子,这次是个脑洞大开的黑暗历史故事。它讲述的是前朝覆灭后,新帝在黄金铸造的宫殿里,找到了一个睡美人。他以为睡美人是前朝皇帝的宫眷,强占了她,她没有醒,也没有开口说话,皇帝却被她迷住了。没过多久睡美人怀孕了,诞下一位婴儿,婴儿有一个隐秘的、远非人类所有的生理构造,皇帝以为是前朝血脉的承袭,深感恐惧,封闭了黄金宫殿,对皇长子冷漠疏远。   故事的后半部分讲述皇长子天赋异禀,靠着自己的强悍和狡猾,谋夺了皇位。他的谋臣有一天在整理前朝史料时发现,在前朝开国时,黄金宫殿就已经存在了,里头有个沉睡的美人。她是一个神女,前朝的皇族最早就来自于她的诞育。此时,皇宫另一头,皇长子发现了黄金的宫殿与沉睡的美人,倾慕不已,临幸了她。   一代一代,皇帝来了又走,皇族却永远是神女的血脉。她从来不曾醒过,但她也从来不曾死去,她用子宫统治着这个庞大的帝国,永生永世。   ……   这篇稿子在《新绘》的稿件中显得格格不入。不仅如此,因为乱伦情节的存在,它注定不能被刊登在任何纸制品上。但庄墨却被这个设定触动了。一种蛮荒、恐怖、黑暗、荒诞的真实感攫住了他,让他在盛夏的下午三点冷汗津津。他相信舞蓝也曾被它迷住,所以才把它留在备用稿件里。   他把这篇稿子也顺手放在了右手边。   突然他眼风一扫,把右手边两篇稿子拿起来一对比。网络段子,架空历史,完全不同的风格,完全不同的行文方式……   同一个作者。   他眼睛这么毒的人在审稿时都没有发现。   庄墨把剩下的稿子粗粗点了一遍,又发现了这个家伙的三篇稿子:他写过悬疑推理,写过民间传说,写过科幻未来,能逗乐能煽情,剧情很敢写,就是不符合杂志风格。《新绘》在改版后是偏轻小说向的。   他拿着那个电子邮箱问烈火哥:“这是谁?”   “是他呀!”烈火哥哟了一声,“……不知道。”   庄墨:“……”   “是这样,他从来没有过过终审,所以这个作者我们没有人跟。”在庄墨谴责的眼神中,烈火哥汗如雨下地解释道,“他投稿主要集中在两年前吧,那时候我们不缺作者,没有编辑有空带他。后来还是主编出差回来以后发现了他的稿子,想找他谈谈,但这个人已经人间蒸发。他没写笔名没写QQ,我们联系不上他。”   “他投稿是有多集中?”庄墨很快抓住了重点。   “一个月。这五篇稿子是他一个月之内投来的。”   庄墨无语是:“一个作者,几乎能驾驭所有的大类,一个月之内产出五篇短篇小说,你们却把他放跑了。”   “我们用不上啊!”烈火哥深感无辜。   庄墨回到田恬身边,夺过鼠标打开了他的QQ邮箱。   “你干嘛你干嘛啊!”田恬敲着桌板炸毛。   庄墨全然无视他的反抗,用他的邮箱给无名氏发去了一封约稿函:您好,我是《新绘》的编辑,现诚挚地向你约稿,稿费从优,QQ165xxx89   “干嘛自己不约啊!你脸皮不是很厚的么?!”田恬骂骂咧咧。   庄墨看着已送达的标志,凝视着手上的稿件。   看来他想错了。他的任务并不田恬难很多。   诚然,能在三天之内赶稿的救火队员很多,天才极其少见。   但天才极其容易辨认。   他写下的每一个字,都在宣告,他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编辑都在哪些平台或者渠道找作者?   一般都是从各大主流网站,还有一些自媒体平台(微信、微博、知乎、简书),更多的是来自于邮箱投稿作者中挖掘一批优秀的可培养的作者,还有一部分是来自于熟悉的编辑或者作者推荐(拉皮条)。 第6章 她的婊是个传奇   下班时,烈火哥提议外出聚餐,当作是为两位新人接风洗尘。续完摊之后,烈火哥道:“要不我们去隔壁的定王台市场看看?”定王台是个非常神奇的书市,能够搜罗到全国各种渠道的所有新书,他打算带着两个菜鸟去那边调研,看看现在什么新书比较火,同类型之中哪些题材比较吃香。田恬兴致勃勃,庄墨和叶瞬也没有意见,结果到地方一瞧,定王台书市拆了。   拆了……   烈火哥一问路人,原来是因为纸价上涨、市场萧条,市政府把这片区域重新规划,和隔壁的解放西路区域合并为酒吧一条街。烈火哥的沮丧之情溢于言表,叶瞬忍不住安慰他,既然来都来了,不如去隔壁借酒浇愁吧。   田恬兴奋得连声说好,作为纯洁的男大学生,他还没开过眼界,果然成年人的世界就是不一样啊!吃喝那什么赌!而庄墨依旧是万事随意,一行人就这样风风火火杀去了“魅力四射”。   进门刚点了个卡座坐下,就有浓妆艳抹的漂亮姑娘跑来跟叶瞬搭讪。两分钟之内,他身边的姑娘从一个变成两个,两个变成四个。田恬羡慕嫉妒恨:“这是呈指数型增长啊!”按照这个趋势,叶瞬可以在35分钟里靠雄性荷尔蒙征服全世界的女人。   烈火哥已经见怪不怪了:“他是牛郎嘛。”   “不会吧?!”叶瞬大呼小叫。这里是个闹吧,不撕心裂肺就算近在咫尺也听不清。   烈火哥哈哈大笑:“我开玩笑的。小叶是个平面模特,微博粉丝量还不小呢。”   “那他为什么做编辑?!”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男才女貌、男才女貌,男人还是要靠才华吃饭的!”烈火哥说着,从不知哪个裤兜里摸出《职场新人要懂的52件事》,一人一本分发给田恬和庄墨。   田恬:“……”   有叶瞬在的地方,气氛很快变得热烈。烈火哥显然并不习惯这种场合——他依旧穿着紧身运动套装——但他天性乐观,对自己不受欢迎的处境泰然自若。田恬手脚拘谨,内心却瘙痒难耐,不久之后,便半推半就地加入了喝酒划拳摇骰子的行列。只有庄墨依旧坐在那里,跟上班时候一样面无表情,与周遭格格不入。不时有姑娘过来跟他打招呼,邀请他跳舞,他都干脆利落地拒绝了。他唯一做的跟酒吧有关的事,就是点了瓶红酒,百无聊赖地举着高脚杯孤芳自赏,打算一醉方休。   一个人这么扫兴也就罢了,很快连叶瞬也没了声响,出神地望着吧台的方向。他是人群的中心,没有了他的舌灿莲花,气氛很快直线下降。大家不由得愤懑地循着他的目光望去,然后统统眼前一亮:好漂亮的女人!   她穿着黑色露背礼服,大片大片肌肤裸露在灯光下,白得像一片月光下的雪。仅仅是漫不经心的半张侧脸,就让人明白了什么叫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酒吧里到处都是急不可待的猎艳男女,而这具最富有魅力的躯体,却散发着一种置身事外的沉着——她知道自己只是坐在高脚凳上,就已经勾引了这个酒吧里的所有异性,而这种事对她来说司空平常,她已经不打算为此感到欢欣鼓舞了。   眼神是可以传染的。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这个尤物,使得吧台一时间比舞台还要惹眼。一个娃娃脸的侍应生惨遭波及。他原本靠在吧台边开小差,拿着纸笔写些什么,在成为人群的焦点后,不幸被经理一顿呵斥,于是立刻收起了巴掌大的笔记本,端起托盘冲进了群魔乱舞的人群中。   田恬心痒难耐,但是作为一个刚毕业的男大学生,他还没有练就社会男性那无坚不摧的自信心和厚脸皮,所以他顶了顶叶瞬的胳膊:“去吧!”如果这个卡座里有男人配得上她的话,一定就是叶瞬了!当然,如果庄墨有这个意愿的话,他也会是个有力的竞争者。可鉴于他如饥似渴地看着那瓶正在靠近他的红酒,不出意料的话,他注定孤独一生。   叶瞬在田恬的怂恿下阴着脸站了起来,朝那姑娘走去。然而还没跨出一步,就听见庄墨喊了声“小心”。下一秒,他和迎面走来的侍应生撞了个满怀。托盘上的红酒“啪”地一声砸在地上,溅了他一裤腿;托盘上的鸡尾酒也整个泼在了他身上,蓝黄两色把白衬衫染出了夏威夷风情。   “你怎么回事?!”叶瞬气急败坏。他原本不是那么容易失态的人,但就在刚刚看到女人的一瞬间,他就已经怒火中烧。他的愤怒和投射在她身上的视线一样多。   庄墨从背后按住了他的肩膀:“算了。”然后扶起了地上的侍应生。那侍应生虽然个子不矮,但因为四肢纤长的缘故,显得异常弱不禁风。等他站直了,叶瞬才发现,他的左腿有点残疾,心中的怒火瞬间烟消云散了,安静地坐下来处理衬衫上的污渍。   “谢谢你。”任明卿一天之内两度遭遇庄墨,两度领受了他良好的教养,对这位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有了一百二十分的好感,“这酒我赔给你。”   “不用,记在我账上。”   任明卿客气又害羞:“那不太好——更衣室里有我备用的衬衫,你朋友不嫌弃的话可以换一下,我把他的衬衫拿回去干洗。”   “不用麻烦了,”这回是叶瞬婉拒了他的好意,“是我没看路,对不起。”   任明卿松了口气,把地面收拾干净,一瘸一拐地离去。庄墨目送他隐入人群之中,这才从口袋里掏出了巴掌大的笔记本。刚才任明卿被叶瞬一撞,这本笔记本从西装裤袋里掉了出来,他没发觉。   “你认识他?”田恬坐到了庄墨身边,好奇地盯着纸页,“这是什么?”   庄墨啪得一声合拢。   “看都不让我看?!”   “个人隐私。”   田恬难以置信一个人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这都不是你的!”   “他迟早会给我看的。”庄墨嘴角上扬,看起来格外愉悦。   白殇殇在酒吧等人。她等的人放了她的鸽子,她在躲的人却毫无预兆地从天而降。   白殇殇今年28岁,大龄未婚女青年,青春校园文作者。她出道很早,18岁就出了自己的第一本书《星星,我们不可以忧伤》。那正是安妮baby、郭小四当道的年代,她跟风写了一系列青春恋爱故事,故事里的女主角穿着纯白的棉质长裙,披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脚踩白色的布鞋——里头按照江湖惯例不穿袜子;故事里的男主打架,斗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但我们都知道他是个好男孩儿。男主角骑着自行车在校园里撞倒女主角,他们因此相恋,相知,争吵,和好,争吵,和好,争吵,怀孕,流产,最后出国留学。故事的最后总是出国留学,因为如果到结尾,大家都不干点和学习有关的事,那么整篇文里,大家就没有做任何与学习有关的事了。这群初高中生成天都在谈恋爱,他们似乎根本不需要高考。   虽然青春校园文大体相同,但好在白殇殇入场很早,所以她成功地成为该类型代表作者之一。尽管她远远没有达到安妮baby的咖位,不过她所取得的成就已经足以让她在自我介绍时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个作者”了。   目前,她是《新绘》杂志的当家花旦。   很少有作者可以火那么久,跟她同时出道的女作者都差不多销声匿迹了,白殇殇至今屹立不倒的原因是,她长得美。   她是一个真正的美女作家,不是记者为了恭维瞎写的那种。她只要在微博上放放她的照片,就能比日更一万吸引更多读者。这个世界从来都不是公平的,长得美的人,活得就是比较容易。   白殇殇的微博也是一个文艺女青年的模板案例。po在网上的照片有一年四季连续不断的旅行,加了十八层滤镜的精致美食,有那么点构图讲究的花草与虫鱼,以及她自己。她自己穿着白色的棉质长裙,披着一头海藻般的长发,手上戴着一串檀木香珠,脚踩白色的布鞋,不穿袜子,只在脚踝上系一根红绳,清纯得像她笔下的所有女主角。唯一不同的是,她的妆容足以让她媲美任何美妆博主。不过没有关系,直男管那叫素颜。她画数字油画,抄佛经,绣花,坐标不是丽江就是西藏,再不济也是大理,完美符合一个直男对初恋的所有想象,也完美符合长相平平的女孩对绿茶婊的所有想象。   白殇殇婊得像个传奇。   但其实私底下她不是那种人……她根本不是。   她今天打算踩着细高跟挎着香奈儿去酒吧蹦迪到天明,高高束起的发髻暴露出她脖子上意义不明的红色图腾纹身,朋克得要命。   天不遂人意,她的好姐妹放了她的鸽子,放任她一个人在吧台坐冷板凳;而她竟然在这儿遇到了她的编辑,怪不得她总觉得背后有股杀气。现在正是截稿期,她的连载还没交,今天编辑让她再写一篇,她当即把QQ改成隐身状态,假装自己已经死了。现在在酒吧里狭路相逢,真是报应不爽。   卡座那儿出现了点小骚动,叶瞬被挡在了那里,白殇殇抄起自己的包打算逃走。她不确定叶瞬有没有认出她来,毕竟她平常不是这样子的。她平常穿白裙子,踩白球鞋,挎的包还是自己用缝纫机踩的,突出一个清纯质朴心灵手巧。可叶瞬拿纸巾擦了擦自己的衬衫,依旧起身往自己走来,让她有了不好的预感。如果他是来催稿,那很不妙;如果他是想要搭讪,编辑作者相认,依旧会变成催稿。她不能寄希望于自己化了个浓妆就能瞒天过海,毕竟叶瞬不瞎。他非但不瞎,腿还很长,白殇殇甩不掉这个一米八大高个。她后悔她刚才没挑一个男伴,这样她可以光明正大地混进人堆里,制止所有冒失的搭讪者。   ……不过现在也不晚。   白殇殇闪进过道里,正巧遇到刚换完衣服出来的侍应生。她一把将他按在墙上,对着那张花容失色的脸就吻了下去。   任明卿:“……?!”   急促的脚步声近在咫尺,顿了一顿,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叶瞬是有分寸的人,他没有在一晚上失态两次。   “不好意思,刚才我躲编辑。”一吻终了,白殇殇尴尬地抚平了任明卿凌乱的马甲。“别看我这副样子,我也算是个作者。”   她不得已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来解释自己越轨的行为,希望任明卿能理解。但是任明卿屏息静气贴在墙上,用呆若木鸡的表情诉说着:他现在无法思考,毕竟这是他的初吻。   下一秒,背后一股大力把白殇殇猛地扯开,一拳揍到了任明卿脸上。   “啊——!”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如何与编辑打好关系?】   最主要的就是多沟通。但沟通上的内容不是没话找话,如果本身就在合作,那可以从合作上的事情来聊,如果没有合作,那也可以从是否有可以写的稿件之类的方向入手,只有在频繁的接触下,才能加深双方的印象,关系进一步亲密,从聊稿子上升到聊人生,甚至成为朋友。   最重要:从不拖稿。 第7章 他打架、斗殴、讹钱   等中途折返的叶瞬赶到现场,斗殴正发展到白热化阶段。说那是斗殴太夸张了,准确来说,那是单方面的谋杀。一个身材雄健的男人正狠狠掐住任明卿的脖子,把他按在墙上狠揍,拳拳到肉,已经见了血:“操你妈!你算哪根葱,敢碰我的女人?!”任明卿毫无反手之力,纤细的左手扒拉着那粗壮有力的胳膊,发出微弱的呜咽。   白殇殇扑到叶瞬手边:“他……他是我前男友,不满意我分手,一直缠着我……”她连声线都在瑟瑟发抖,但咬字还算清晰,交代了最该交代的,叶瞬一听就明白了来龙去脉。他紧张地将白殇殇拦在身后,张了一眼自己人:卡座那儿的田恬跑去门口叫保安;庄墨和烈火哥正试图穿过整个舞池赶过来。但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不但碍路,还没有人敢出手。叶瞬心急如焚:这个前男友出手太狠了,那副相也像是个精神病,他怕出人命。   “别打了!”叶瞬用力吼了一嗓子。   “住手!”庄墨奋力拨开人群。   等他终于挤进那水泄不通的角斗场,正在施暴的雄壮男人突然大叫了一声,捂着自己的肚子连退几步,衣服上留下一个鲜明的脚印。“咳咳……”任明卿发狠踹开了男人,踉跄着站稳了,庄墨看见他莫名咧嘴一笑,神情异常邪恶。庄墨终于相信链家中介对自己说的那句“他打人”,此时此刻的任明卿似乎完全摒弃了他以往的羞涩胆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男人受了奇耻大辱,再次举起拳头朝任明卿冲去。庄墨抄起烟灰缸,眼明手快地砸向他的后脑勺。然而他似乎多此一举,因为任明卿以惊人的速度躲开那偌大的拳头,拗住男人的肩膀脚下一铲,就是一个背摔!   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他的动作太熟练了,强悍得跟刚才判若两人!   任明卿一瘸一拐走到吧台边,捞了一瓶啤酒回来。男人面露怖色,以手撑地,艰难地往后挪动。任命泽轻易追上了他,把啤酒瓶往地上一敲!尖锐的瓶底凌空一扫,对准了男人的眼睛!   “你刚才冲谁叫老子呢,啊?”任明卿闷笑一声,沙哑道。   男人汗如雨下。他看到满脸血污后,正闪烁着一双狞利嗜血的眼睛。   这时,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攥住了任明卿的手腕。   “够了。”庄墨道,“到此为止。”   保安适时进场,结束了这一场兵荒马乱。   白殇殇的前男友是个暴发户。她一度认为钱可以掩盖他所有的不好,然而交往半个月后,她不得不承认:钱不是万能的。两人分手后,性格暴躁的前男友始终不肯接受现实,用尽手段求复合。这回在酒吧撞见她与任明卿拥吻,觉得自己丢了面,加上酒精的催化,这才导致了这一场飞来横祸。   暴发户前男友虽然惯于欺负弱小,但经过任明卿一顿削,认识到他不是弱小,不敢再找他的麻烦。再加上酒也醒了,盘算来盘算去自己不占理,最后提议私了。酒吧经理也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明卿从善如流,打了个响指:“五千。”   “什么五千?”   “医药费,误工费,封口费,精神损失费。”   “你……”   任明卿脖子一歪,原本漫不经心的眼神瞬间变得凶猛绝伦。   前男友打了个寒战,掏出手机低声下气地打开支付宝:“我扫你。”   “我要现金——”任明卿拖着长调道。   十分钟以后,他满脸是血地靠在吧台边上,舔了舔手指,旁若无人开始点钞。白殇殇见他数着数着眉头舒展,显见是心情转好了,大着胆子上前道歉:“今天实在对不起啊小兄弟,都是我太任性,我这里也有点钱……”   “你长得挺正的,我也不亏。”任明卿轻佻放肆地打量她一番,掏出了手机,“来,加个微信吧——我扫你。”   白殇殇:“……”   任明卿备注完“美女作家”,转身要走,叶瞬将他喊住:“你等等。”   任明卿眼神讥诮:“呵,我还以为我再不走,你要跟我打架呢!”刚才他不过是跟美女作家说了几句话,这男人就像是死了爹妈。   叶瞬强压住对此人的厌恶,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两面派的人物:“我朋友叫你等等,他找你有事。”   “哪一个啊?”任明卿流里流气地问。   “庄墨,刚才救你的那个。”   “哦,他啊,没兴趣。”任明卿掏了掏耳朵,一瘸一拐离开了酒吧。   走出不远,背后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任明卿仿佛灵魂入定,猛地打了个哆嗦,茫然无措地望着附近的黑巷子,懵懂地摸了把脸。他看到血的瞬间,眼睛睁得滚圆,那种恐惧和绝症病人如出一辙,仿佛刚才砸碎了酒瓶子要废掉人家眼睛的不是他自己似的。   庄墨从塑料袋里摸出了酒精,就着昏暗的灯光帮他拭掉了血迹:“你得去趟医院。”   “刚才……谢谢你帮我解围。”任明卿记得他刚才挤出了人群,朝自己扑来。   “我没做什么。”   “谢谢谢谢……”任明卿显然并不相信,道谢不迭。   “我送你。”庄墨帮他紧急处理了一下,大步向前。小巷尽头,一辆出租车已经等在那里了。   晚上十点,医院的急诊室依旧人满为患,庄墨挂完号后,坐在长椅上作陪。任明卿几次三番劝他回去,他都无动于衷。任明卿不是能与陌生人谈笑风生的性格,庄墨也寡言少语,两人之间气氛尴尬。任明卿搜肠刮肚找了点话头,看庄墨没有交谈的意思,反而从口袋里掏出一本笔记本,识相地闭上了嘴。半分钟以后,他发现那好像是他的随身草稿。   任明卿一把抽过笔记本搂在怀里,脸涨得通红,仿佛被公开处刑。庄墨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莞尔一笑:“原来是你的么?刚才掉在地上了。”   任明卿又气又急。但一对上庄墨纯良的表情,他实在吼不出那句“你怎么可以随便看我的笔记本”。   “你写东西?”   任明卿赶忙否认:“不是的,没有……”不自然的肢体语言却出卖了他。他现在恨不能变成蜗牛或者乌龟,缩进自己的壳里去。   “你肯定是个写故事的。”庄墨丝毫没有想放过他的意思,微笑着把他拖出来继续公开行刑,“你记录了很多人物形象。”说着,他从羞耻得已然往生的任明卿手里抽出笔记本,翻到记录自己的那一页,“一个外冷热内、极富教养的精英分子——谢谢你的夸奖——租房。矛盾点:穿着体面,露宿街头。猜测:1、他刚来到这个城市,事业有了变故,面临破产。2、他不是人,刚化作人形来到人类世界,准备入侵……”   任明卿被他一顿鞭尸、羞耻得体无完肤,摘下他手里的笔记本,说了句“到我了”溜下长椅,飞也似地冲进了急症室。庄墨注意到,他自黑发间裸露出的一小块颈部皮肤都羞成了彻头彻尾的粉红色。他忍不住流露出恶作剧得逞后狡黠又得意的笑颜,自言自语:“我不是人。”   等任明卿处理完伤口出来,两人的情绪都趋向于平静,但任明卿还是有些无法直视庄墨。他希望庄墨可以礼貌地忘掉刚才的一切,可惜庄墨完全没有这个打算:“你是个作者?”   任明卿一瘸一拐地往外走,步调比平常要快很多,仿佛他可以这样把这个磨人精甩掉:“不……”   “你搜集人物形象。”   “我……我是个画手。”任明卿颇有些慌不择路。   “画手会直接素描。”   “我就是……随便写写,对不起,我太无聊了。”任明卿简直不择手段地想结束这个话题。   庄墨敏锐地感觉到他的抵触有些不同寻常。作者出于羞耻心,都不太愿意跟现实中的人交流他们的工作,但如果彻底掀开他的伪装,扒下他的马甲,作者也只好破罐子破摔了。不知什么缘故,任明卿的抵触更强烈一些,他甚至快要哭出来了,庄墨只好耍了个小聪明,“难道写东西有什么值得羞耻的么?我也是个编剧。”   他抢先一步指责了任明卿,这本来是没有道理的,失礼的人是他;但是他紧接着宣告“我们是自己人”、“我跟你一样”,改变两人的关系,从敌对到同一阵营,于是指责的理由也顺理成章变成了“你的小家子气在否定我的工作”。   这种小把戏果不其然很有用,任明卿不再急着逃离,看他的眼神也变了,甚至带着一丝崇拜:“……是么?!你是编剧?!”对于涉世未深的作者来说,他们搞不清楚小说和剧本之间的天然鸿沟,他们只知道编剧是写电视剧的,科班出身,牛逼。   “我也有随手记人物形象的习惯。”庄墨说谎的时候,根本没有任何心虚的表现,FBI都测不出来他的厚脸皮,任明卿自然被骗得团团转。   “那你怎么知道我不是编剧,而是……写东西的?”任明卿依旧吝于对自己用作者二字。   “你的很多脑洞没有办法影视化,编剧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这样啊……”他现在不但对庄墨放下了戒备心,还有些拘谨。他这辈子都没遇见过正儿八经的编剧,他只是个小人物。   “你在哪里写东西?”   任明卿笑着摇了摇头,被再三逼问,才无奈解释:“我就是自己平时随便写写,没有在哪里写。”   要不是任明卿的心思单纯得全写在脸上,庄墨都要以为这又是搪塞。一个在有意识地积累人物形象的作者,却不是有意识地在进行创作,这太反常了。   在这个遍地都是作者的年代里,人人都能写上一笔,当作者的门槛很低;但同时,能从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绝不是一桩易事。写故事绝不是天马行空、信笔拈来,它需要技巧,需要积累,需要沉淀。靠灵感写作是新手的标志,他们能在第一本书里塑造出活灵活现的人物,这些人物往往取材于他身边,是他熟悉的人,或者压根就是他自己的某一面;随着他们继续写第二本、第三本,人物就会出现雷同。其实道理非常简单:一个专业的作者,他需要持续不断地塑造许许多多人物。如果他交际圈狭小、对人类鲜有观察,他认识的数来数去就是这么几个,那他的确很难凭空捏造出一个有血有肉的新人物。那些天生就能把笔下每一个人物写活的,是祖师爷赏饭吃;其他人需要大量地观察、积累和训练,才能弥补这种才能上的欠缺。非常不幸的是,很少有作者会意识到这一点。   庄墨之所以会对任明卿感兴趣,正是因为他随时随地都在积累素材。这种勤奋让庄墨根本用不着看他的文章,就知道他能吃这碗饭。有句毒鸡汤说得好,大多数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没有达到拼天赋的程度,而天赋,是个人多多少少总有一点。庄墨相信,只要在他手里,任明卿哪怕混不到顶尖,混个一线绝对没问题。他的作者只要结实耐操,红是肯定的,只不过红到哪个程度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我想当编辑,我要学习准备什么?】   内容的判断能力,基本的写作技能,超乎常人的阅读量,为人处世的高情商,作者资源的搜集,商务资源的搜集,为人处世的情商,创意脑洞提供,态度积极向上,保持永不消退好奇心。 第8章 命中注意就是你   从医院出来,庄墨打的送任明卿回家。任明卿非常客气:“你如果没有地方住,可以在我那里歇脚,我那个房间还没租出去。”说完又怕庄墨会错意,不好意思地抓抓头,“我不是要你租房子……”   “好,我的酒店太远了,你能收留我一晚最好。”其实庄墨出门在外,住的全是五星级酒店,此时竟鬼使神差地答应了任明卿的邀约,他自己也颇感意外。后来两人通过窄小黑暗的楼道时,任明卿开了手机的光源,打亮他的脚下,庄墨一下子就想通了自己的反常。   他混名利场太久,见过的作者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像任明卿这种性格这么好的小孩,太少了,真的太少了。虽然打起架来挺凶的,可性情单纯善良,知恩图报,为人处世会照顾别人的感受,这种人合作起来会非常舒服。但凡是个作者,先不论写得好不好,都有点文人的清高,如果取得一些成就,他是会膨胀的。这种时候编辑真的只能赌人品。人品不好的作者,甚至还没红就作得你要死要活。任明卿是个好人,庄墨就愿意迁就他,不拂他的好意。即使这场邀约看上去没那么慎重,甚至有点莫名其妙,庄墨也很配合。他全当成是一个机会,多考察考察未来的合作对象。   任明卿租住的套间两室一厅一卫,加起来不到60平方,打理得还算干净,至少从一个单生男人的角度来说,已经达到了洁癖的标准。任明卿叫他在沙发上坐一下,自己进卧室泡茶,庄墨在外转了一圈没察觉到什么生活痕迹,不老实地跟进了卧室。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卧室里除了一张床、一张书桌,其他全是书,把书架塞得一点空隙都没有,还蔓延到地上,只能一纸箱一纸箱地摞着。粗粗浏览一遍,文学、历史、流行小说、哲学、科学、艺术……庄墨留心了一下,博览群书,品味很高,却没有任何一本技术类的书籍。   不考公务员,不考会计证,不学PS,不练英语,当然也没有烈火哥最爱的成功学。等于说凡是与赚钱有关的,一律不看。   “你现在在哪里上班?”庄墨试探地问。   任明卿老实回答:“就是那个酒吧。”   嗯,看来连门手艺都没有。   庄墨心想:算了算了,相逢是缘,带一把吧,再不写东西就等着饿死吧。   “你写的文章发表过么?”庄墨发现一排笔记本,想抽出来看看,任明卿赶忙往他手上塞了杯热茶,“嗯……没有。”   “为什么不发表?”庄墨也不着急看他稿子,反正以后总是会有机会的。   任明卿腼腆地笑:“写的不好,投稿过不了。”   “可能是没投对地方,可以去别家试试看。”   “算了,我也不是那块料,很久没写了。”   庄墨不觉得这是真心话。一个成天钻人堆里观察人间百态的人,他会没有创作欲望,这就好比一个撬了ATM机的人,他说他不想抢银行。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明卿会这么抗拒写作,一定是有原因的。庄墨也不着急,端着热茶继续浏览书架。突然,他的眼神在某一本书上停住了,瞳孔微微紧缩。那本书摆放在谭思全套《诡域》边上,庄墨本来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看见这本书。   四年前,《诡域》出到第三本的时候,网上开始有人以该世界观为背景进行同人创作。当时庄墨打算做一大批探险题材的书籍,目的是把这整个类型操火,那么谭思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的地位就会水涨船高。他当时成天盯着贴吧,哪幢楼高,就进去看看能不能签,绝大部分都压根不能看。谭思还笑话过他:“你以为人人都是我。”庄墨觉得有道理,再加之实在辣眼睛,就放弃了这个计划。   过了几个月,他突然看到大吧主在群里说,有这么这么一个作者叫天胧月,写的特别好,半个月就评论过万,开了二贴。庄墨就跑去看。他看完很兴奋,虽然天胧月的文笔还很稚嫩,有意无意要去模仿谭思,但是他塑造人物、操纵剧情的那种灵气很吓人,庄墨敢说他遇到谭思的时候,谭思还不如这个人。当时贴吧的风向是:为诡域的主人公铺写新的剧情。写同人归写同人,不能把主人公丢了。但天胧月直接在诡域世界观下设计了新的人物,展开全新的故事线,热度和口碑居然还碾压了一众原著同人党,庄墨就觉得,天赐我也。   他直接抛弃了之前那个众星捧月的计划,起草了新的策划案。他打算把诡域世界观做大,做成两个系列,一个给谭思,一个给天胧月。两个故事线索交织,相辅相成,不断完善这个世界观,以后再有新的作者、新的人物不断地加入,弄不好那就是中国的漫威宇宙。   他赶紧联系了天胧月,在断断续续的交流中得知,天胧月还是个大三学生。他听说什么出书、签经纪人,觉得庄墨是个骗子。庄墨是雷厉风行的人,这边小男生还没忽悠下来,那边已经拿了书号设计了封面下了印厂。你不是说我骗子么?我直接一万五的首印给你,钱结给你,朋友你在哪儿,咱们见一面行不行?   结果天胧月这边谈得差不多了,谭思作妖了。   谭思把天胧月挂到微博上,说他同人转原创,对自己不尊重。出书挣钱,更是侵权。   谭思是当时最火的上升期作者,微博粉丝量一百多万,他一声令下天胧月直接掐到销号。   庄墨整个人都是懵的。   这件事他是跟谭思知会过的,谭思知道那个要给天胧月出书的人就是他。而且他本身并不需要谭思的授权,诡域世界的版权就在他手里的。所以这侵什么权,侵哪门子权?授权合同还是他巴巴发给天胧月的,就等着他签好寄过来。   两人因为这事大吵了一架。后来庄墨想想,谭思当时的孩子气,应该是在争风吃醋。他不在乎这个世界观做得有多大,他只是觉得,庄墨花了太多精力在天胧月身上,怕天胧月起来了以后抢他的资源,所以先下手为强:趁你还小,我把你掐得永世不得翻身。   后来天胧月再也没有出现过,庄墨也没有跟谭思翻脸,毕竟当时他们之间的捆绑还非常紧密。谭思不高兴,书库里天胧月的书也不能卖,全都给划浆了,就剩下两本,庄墨自己收藏着。   某天深夜庄墨上贴吧的时候,看到联系列表里,天胧月的头像竟然亮着绿灯。直到这个时候,他依旧没有这位作者的其他联系方式。庄墨对他道了歉,提出要把书寄给他,留作纪念。不知怎么的,素来注重隐私的天胧月竟然真的打出了一行地址。   庄墨后来循着地址去找过他。ID自杀算什么,人活着就行。结果到地方后,发现是一家快递自提点。店主说那个人搬家了。萍水相逢,天南地北,从此以后再也没有遇见过。   直到今天。   “这本书谁送你的?”庄墨抽出了簇新的书,没有被翻动过,但纸页已经微微有些泛黄。翻到扉页,是自己的签名与寄语——   他年再逢君,依然一笑作春温。   沈从心 2013.8   “一个编辑朋友。”任明卿照例将书抽走藏进怀里,怕他又当众念一段来个羞耻play。   但是庄墨没有像前几次那样狡黠的笑,反倒是从口袋里抽出了烟,深深抽了一口。   任明卿看他突然在自己卧室里抽起烟来,有苦难言,背过身去装没看见,打开休眠状态的电脑想要关机。重新连上网的QQ却自动弹出了一份邮件。   “诶……怎么有人约稿……”他都几年没写文了。   背后的庄墨听闻此言,整个人呆若木鸡,等半分钟后才回过神后,冲过来挤到屏幕前。   屏幕上是一封简短的约稿函:您好,我是《新绘》的编辑,现诚挚地向你约稿,稿费从优,QQ165367189   庄墨大笑起来。   他早该想到的。t3l2y1@163.com,去掉数字321,是天胧月的拼音首字母缩写。   他想要捧天胧月,因为他是个天才;   他想要捧无名氏,因为他能驾驭全类型;   他想要捧任明卿,因为他结实耐操性格好。   结果这三个人是一个人。   他错过他一次,错过他两次,错过他三次,老天爷终于看不下去了,庄墨,你可长点心,瞪大眼珠子看看你身边是谁!   庄墨直到半个小时后才彻底冷静下来,指了指隔壁的次卧,问他:“这件次卧没有租出去。”   被他吓得瑟瑟发抖的任明卿瞪着无辜的大眼睛,迅速地摇了摇头。   “我租了。”庄墨摸出他的手机,加上了他的微信QQ还给他支付宝转了半年租金,“我叫庄墨,以后请多多指教。”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如何在编辑面前快速的刷存在感?   名气大、手速快、态度好、对待稿件积极,当然,最重要的是咖位够大。 第9章 她对打胎流产产生了厌烦   白殇殇在虚惊一场后走出了魅力四射。天气闷热,看起来要下大雨,不过她打算走一阵散散心。还没走到红绿灯口,叶瞬就追了上来:“我送你。你一个人回家不安全。”义正言辞,让人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你今天为什么不回我信息?”果不其然,叶瞬一开口就是催稿。白殇殇有各种各样的理由花式拖稿,抑郁症、手断了、小区停电两个星期、间歇性失明半个月,他要是不盯着,她可能会人间消失。   白殇殇的心情愈发烦躁:“我没上Q。”   “这期要补稿,截稿期还有三天。”   “三天?”   叶瞬笑了:“其实是五天。不过三天之后有第一次审稿会。”   白殇殇知道这些编辑的小伎俩。他们总是把死线提前,其实他们为自己预留了一点时间,就像狡猾的小松鼠会在冬天到来之前储存橡子。白殇殇和叶瞬认识很多年了,对彼此的小伎俩都很了解,因此催稿变成一场势均力敌又旷日持久的拉锯战。现在叶瞬向她兜了底,不过她无动于衷,没有做救火队员的打算。   “《夜航船》黄了,他的档期全都空了出来。你手头上的连载快要完结了吧?如果新书能接档,那就再好不过。最近勤奋一点,把大纲做出来,我去给你争取更多版面,到时候你连载、短篇一起上,对提升人气有很大的帮助。”   这提议非常诱人。如果在往常,白殇殇一定会笑颜相谢。更多的版面,意味着更大的曝光率,更多的稿酬。试想翻开《新绘》,主推长篇是她,主推短篇是她,专栏还是她,那简直就像是她个人的宣传册。   不过今晚的白殇殇心情烦躁,并没有因此感到欢欣鼓舞。一方面是因为她那冒失的前男友,另一方面是因为放了她鸽子的好友。好友比她还小一岁,前不久已经订婚了。十年前,她们这批美女作家经常来魅力四射蹦迪到天明,现在,大多数人已经失去了联系,只有在她们结婚生孩子的时候才会想起她,给她递上请帖——电子的。好友因为同城的缘故,倒时不时会见上一面,不过也早已告别了文坛,现在是一个朝九晚五的公务员,有一位恩爱甚笃、身家不菲的男友。好友订完婚,有条不紊地忙碌起结婚的事,两人已经一个月没有见面了。白殇殇提议今晚去魅力四射聚一聚,当做单身派对,结果参加的只有她这个单身狗。好友打电话来说婚纱出了点问题,来不了了,语气有些烦躁。但白殇殇猜那种烦躁的味道很甜,不像她,烦躁得酸溜溜的。   身边的叶瞬还在滔滔不绝地讲下一本书的题材、写作时长、要赶在七月前上市等等,白殇殇暗自打量了他一番。白殇殇知道叶瞬喜欢自己,她遇到的男人70%都喜欢她,另外30%是gay。叶瞬不是一个好的伴侣,毕竟他不是富豪,也不是高官,没有三环内的一套140平方精装公寓。不过她今晚的求偶欲望格外强烈。她仔仔细细审视着这个陪伴了三年之久的编辑,以一个女人看男人的目光。   “怎么了?”叶瞬感觉到了,她今晚停留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格外炙热,也格外持久。   “没什么,你继续说。”白殇殇低头,扶稳了自己一瞬间的动摇。白殇殇觉得即使抛开一切外在因素,叶瞬也不像是一个值得依靠的人:他夸夸其谈,漂亮过了头,头发留过了脖颈,缺乏男子气概。他看上去像是老版《流星花园》里的花泽类,只不过这个花泽类有当牛郎的潜质。他很受女孩子们的欢迎,当他坐在卡座里的时候,女孩子们都挨着他,想跟他春风一度。从这个意义上,他们两个很相像。设想,两个水性杨花的人结合,那就不止是三个人的电影了。   白殇殇的想入非非告一段落,最后决定依旧和她迷人的男编辑保持催稿与被催稿的天敌关系。她回过神来,发现叶瞬早已说完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两个人之间只有沉默的脚步声。她有些尴尬,但叶瞬很享受这沉默。当他们对工作闭口不言的时候,暧昧就从这沉默里穿透他们的躯体,盘旋着上升,最后弥漫四下。他丝毫不知道,其实一臂之遥的白殇殇思考过和他在一起,并在这短短的沉默期间,对他判了死刑。   “我能不能不写青春校园文了。”白殇殇开口谈起了稿子。   叶瞬吃了一惊:“哦?”   “嗯。写累了。”   白殇殇说谎,她根本不累。她写连载只用一天,短篇更快,因为太熟练了,根本用不着动脑。其实她是写腻了,觉得这样下去很没有意思。日复一日地炒冷饭,始终呆在自己的舒适区内,她有时候觉得自己压根不是一个作家,而是一个码字女工。她写的这些故事完全不是创作,而是工业化流程。更加要紧的是,她知道自己过气了。   现在没有人看青春校园文。男孩子们全跑去红点,看动辄几百万字的升级流;女孩子们倒是依旧关心爱情,不过不再关心穿白棉布裙、白球鞋的女孩子了。她们关心站在人群里不起眼的男孩子,以及骑着自行车飞扬跋扈的另一个男孩子。她都奔三了,她压根不知道现在00后的校园生活为什么会是这样。   是的,她是《新绘》的台柱,叶瞬的计划更会把她捧上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让她在这本杂志上风头无两。可是跳出京宇,她是谁?   虽然此时此刻,她还并不知道《新绘》的销量下滑、资金链断裂、得罪了观文,但是她以一个作家的敏锐,从日常的蛛丝马迹中感觉到——她过气了。   “不想写青春校园啊……那你想写什么?”   “再看吧。”白殇殇也有点迷茫。她想到了那些工作了大半辈子被迫下岗的工人,他们说自己只会拧螺丝,她其实不比他们好很多。   叶瞬插着裤袋费解地看了她一眼,最后宽容地笑了笑:“没关系。趁这次补稿,你自己尝试一下新的新题材。”   “好的。”   “那就这么定了。五天后交稿,两篇——连载别忘了。”叶瞬送她到家门口,见她心不在焉,识相地离开了。   白殇殇进门之后收到了好友发来的信息,说她看中的婚纱被别人订走了,现在要新选一款,参考她的意见。白殇殇看着对面发过来的一张张婚纱,突然悲从中来。她28了,还过气了,爱情和工作受到了双重打击。曾经她红极一时,群臣无数,但在这个夜晚,她清楚地听到了时间流逝的声音。她就像清末那些“睁眼看世界”的洋务大臣,从天朝上国的繁华梦中醒来,然而,八国联军已经打到家门口了。   她在没有开灯的房间里,抱着自己呆呆地坐着,无助得像是她笔下年少流产、男友劈腿的女主人公。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作家会过气么?   会。 第10章 笑着打开文档,哭着点叉   第二天一上班,庄墨就在田恬身边坐定,每当QQ传来通知,他就张望一眼。   “你干什么啦?!”虽然身无长物,但田恬的领地意识很强。他正在微博上搭讪各位大大,被庄墨盯着,总觉得自己有点变态。   庄墨翻拢了报纸:“你最好一次性把话说清楚。发个‘在么’,格调太低。”   “你在说我是直男癌么?!”田恬懂得很多,“我加了狗头表情的好么!我当然要跟他们套个近乎再发约稿邀请,不然看起来像是在拉人做微商。”   “现在手机都不离身,什么在不在的,有事说事。你发约稿函,他们看了有兴趣就会回,没兴趣就不回,彼此节约时间。”   田恬缩起了脖子,心不甘情不愿地把当月约稿函——一张3.6M的精美长图——传了过去:“明明都是新入职的,装什么为人师表……”   “你怎么这么懒?”庄墨抬高了声调,“直接发图片,对面看缩略图就觉得是水军广告。这么大的文件,你以为他们会点开么?”   田恬的脖子缩得更紧了,叽里咕噜着“死变态”,从QQ邮箱里调出庄墨昨天编写的文字版:您好,我是《新绘》的编辑,现诚挚地向你约稿,稿费从优,QQ165xxx189。这可是他自己写的,总归没事了吧?!   “约稿?约什么稿?怎么个篇幅?什么题材?稿费从优是多少钱?”庄墨实在看不下去了,卷起报纸砸他的头。   田恬抱着脑袋哇哇大叫:“你自己写的!你自己就是这么写的!”   庄墨眼神一厉,田恬立刻从哇哇大叫变成了小声逼逼。庄墨冷冷道:“我是为了套近乎,你也是为了套近乎?”   “不然呢?!”   “你只是约个稿,又不是建立长期关系。一手交稿一手交钱,话不用多。”   田恬大吃一惊:“你已经找到可以建立长期关系的作者了?”   庄墨没有回答,只是抖抖报纸,遮住了自己的脸。但他翘起的二郎腿已经出卖了他的洋洋得意。   “操!”田恬压抑住满怀的羡慕嫉妒恨,加紧修改他的约稿函。   不多时,他回过头,红着脸没好气地问:“这样总可以了吧?!”虽然两人不是上下级的关系,但他竟然下意识地想请庄墨审阅,这让他觉得很丢人。   庄墨扫了一眼——   太太您好[爱心],我是《新绘》的文字编辑一口咸,现诚挚地向您约稿。题材是面向青少年的幻象向轻小说,篇幅7000-15000字,稿酬千字150-300元,详谈请加QQ165xxx189   “纸媒审稿周期长,这是作者最担心的事。”庄墨道。   田恬又噼里啪啦一阵敲键盘,加了句“当天给审稿意见”:“这样?”   庄墨最后检查了一遍有没有错别字,无情地把目光拉回到了报纸上:“你自己不会看么?”   田恬气得七窍生烟:这个人心眼忒黑,不论他做什么都要怼,一句好话都没有!果不其然,同事都是大猪肘子,办公室斗争真可怕!   田恬的广发英雄帖很快有了回复,他空荡荡的QQ列表里,好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下午的时候,系统提示再次敲响,庄墨和田恬同时凑到屏幕前,却看到好友申请里写着:编编你好~我是可达不是鸭,求通过~   庄墨扫兴地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田恬则欣喜若狂——可达不是鸭!微博8万粉丝的大大!   可达今年刚上大学,学校不怎么样,专业不怎么样,他也无心向学,每天泡在网上打发时间。他从小就不爱读书,也没有出众的才艺,加上相貌平平,在学校里毫无存在感。太过平庸导致青春期的他对现实生活深恶痛绝,逃向了虚拟世界,混F站,混贴吧,混微博,从一个圈子到另一个圈子,什么都掺和。   前几年古风圈大火的时候,他随大流做了CV,配了几部耽美剧,小火了一把,积攒下了几万粉丝。蓦然间,可达仿佛打开了新的大门——做大人物的感觉真好!明明从小到大都毫无存在感,靠着压扁声音装Gay,现在放个屁都会有人关注评论转发,还都是女孩子……他一定是在天堂。   不过很快他就对CV这一行失去了兴趣。玩是玩得很爽,但毕竟他不是专业出身,以后也不打算做配音演员,这种白费劲还没钱花的事情,少做为妙。他的CV生涯也眼见到了头,没有百尺竿头再进一步的可能,他的核心矛盾点就从想红变成了想钱。长久地浸淫在耽美亚文化中,又配了那么多耽美广播剧,真是不会作诗也会吟,可达就这样风风火火地转型,写起了小黄文。身为男性、又有不少腐女粉丝的他,果不其然二度翻红,现在微博后台也时不时来个广告、来封约稿函,让他在同辈里活得还算滋润。   今天收到田恬的约稿函,可达还兴奋了一把。《新绘》向他约稿!《新绘》!虽然上学时他对同学间流行的一切嗤之以鼻,包括《新绘》,但在见到约稿函的瞬间,他就认同了《新绘》的地位以及质量。他也很明白,虽然他在圈子里很红,却算不上大作者。如果要更进一步,他必须认认真真写点东西。   田恬和可达加上QQ后,立刻甩出十万张表情包彼此问候,即使偶尔打字也是满屏的颜文字。   可达不是鸭:编编好(づ??????)づ   一口咸:大大好~   一口咸:【豹豹.jpg】   一口咸:喜欢大大好久啦~大大的小段子敲萌敲好吃der   可达不是鸭:靴靴!   可达不是鸭:【兜圈跳舞的小人.gif】   一口咸:太太快来给我写稿子吧!   一口咸:ball ball you!   一口咸:【抱大腿.jpg】   可达不是鸭:阿诺……我这里有篇稿子   可达不是鸭:是古风   可达不是鸭:编编能帮我看看么?   一口咸:求投喂求投喂!   可达不是鸭:我找找,稍等!   一口咸:吼啊   可达不是鸭:苟   一口咸:太暴力了我承受不来!   ……   可达停止了刷屏,田恬斗志满满地起身倒水,一回头,正对上庄墨的白眼。   庄墨端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一本《被欺凌与被侮辱的》,闲凉道:“你们就不能好好说话?”   田恬不啻于被公开处刑:“谁让你看的啊!你就不能去干你自己的事么?!你在这里已经坐了一天了!为什么啊!”   庄墨并没有怼他,反而闷声不吭,聪明的田恬立刻抓住了他的这点反常,仔细一想:“哦我知道了!你要和人家建立长期关系,人家却不睬你!哈哈哈!”昨天,庄墨借了他的QQ邮箱对心仪的作者发去了约稿函,所以今天只能在他身边等回信。结果,他都勾搭上了微博8万粉丝的可达大大,庄墨却屁都没等到。   田恬真是扬眉吐气,载歌载舞扭着小腰去倒水:“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   庄墨沉默着登录田恬的邮箱,把约稿函再发了一遍。这次的语气更加急迫,允诺了当日审稿、稿费从优,希望任明卿能尽快回复。这个人,不知道在做什么,怎么想都该赶紧来加自己才对。看看人家小网红,积极性多高。   田恬打水回来,看他又霸占了自己的电脑,忍不住指手画脚:“你就不能用自己的号么?”   庄墨坐了回去,重又拿起了书,用肢体语言摆明了告诉他:不能。   田恬原本想骂他两句,他现在是有作者的人了,底气很足,可他实在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为什么你就不能用自己的号?什么理由?你不告诉我,我就不陪你玩了!”   庄墨头也不抬地翻了页纸:“我签作者非常谨慎。一旦达成意向,就是长期合作。”   “所以?”   “在确定关系以前,我是不会直接与他接触的,我会在暗处考察他。”   “哟哟哟,你可拉倒吧!人家都不稀得你!”田恬的刻薄很有一种中老年妇女的神韵。他捅完刀,得意洋洋地在自己的圈椅上坐下,“作者都勾搭不到还在这装,我们有身份的人就不整这些虚的,我们现在就要去审稿了——哟,我的作者大大都催了!”   田恬笑着打开可达发过来word文档,哭着关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作家的日常是干什么?   职业作家:工作八小时码字。   业余作家:工作/学习八小时后码字。 第11章 屎里炼金的本事   单薄的主角,混乱的剧情,幼稚的行文,莫名的结尾,明明写了三万字都好像没写完……可达不是鸭在QQ上戳一戳,再戳一戳,田恬几次三番打字又删掉,因为他实在不知道怎么说。说实在话,他做好了不可能一次过审的准备,肯定得指点他改稿;但问题是,这改稿意见他都不知道从何说起啊!田恬强颜欢笑地回了个表情包,让他稍安勿躁,回头就找庄墨江湖救急:“大大!能帮我看看这篇稿么!”   庄墨惊讶于他的能屈能伸,勉为其难地坐到了屏幕前。   三分钟以后,他严肃地抬起头来:“这是篇耽美。”   田恬:“呃……他确实是个耽美作者。”   庄墨:“你为什么会去约耽美作者?”   田恬:“你怎么能歧视耽美作者?!耽美作者写的好的也有很多啊!”   庄墨:“耽美作者写得好的也有很多?你为什么这么熟练?”   田恬:“……”   田恬:“呃……”   庄墨收回了目光:“祝你幸福。”   “去你妈的我是直男!我是直男啊!”只是因为涉略甚广偶尔也看点耽美而已啊!年少不懂事的时候误打误撞看了篇耽美结果意外地发现……诶,还不错哦,好感人哦,擦擦眼泪……导致一入耽美深似海,这能怪他么?!鲁迅曾经说过,直男编辑的事,那能算耽美么?!   烈火哥和叶瞬从屏幕前抬起头来,看着语无伦次地对庄墨解释着的田恬,交换了个眼神,表情复杂……   整篇看完,庄墨抬手:“耽美不行。今年政策很严格,《新绘》又是面向青少年的杂志,不能出现同性恋倾向,否则到时候整个杂志社跟着玩完。”   田恬叹了口气:“那只能退稿了?”   “肢体接触到拥抱,所有爱情改友情。比如说’我爱你’改成’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要跟你一生一世’改成’朋友一生一起走’。”   “还能有这种操作?!”田恬目瞪口呆,仿佛亲眼目睹了狸猫换太子。   “偏剧情向的故事里,把爱情线替换成友情线完全成立。情人之间可以做的,至交好友也可以做。红点有很多直男写的升级流,男主与男配非常暧昧。”   “可那样总感觉背叛了文章的本意。”   “本意非要写得那么露骨么?为什么不能含蓄而优美呢?嘴上推崇’月色真美’这种似是而非的表白,一下笔却全是做爱。”   田恬被怼得体无完肤:“嗯嗯……那我让他改改。”   庄墨点点头,起身要走。   “等等!就这么点儿啊?!其他呢!”这篇文即使在田恬眼里也全是缺点,无从下嘴。他还等着庄墨指导开刀呢!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田恬很明白庄墨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还是听假话吧。”   “他写得太烂了。”   “这他妈是假话,那真话得是什么?!”   庄墨面如寒霜地吐出一个词:“shit。”   田恬大义凛然:“我们的工作,不就是把一坨屎炼成一坨金子么?!”   “你还有屎里炼金的技能?”   “我当然没有!要不我怎么来找你呢?!”   庄墨再次惊讶于田恬的能屈能伸,勉为其难地演示了一把改稿。   他把稿子打印在A4纸上,在之后的十分钟里,非常细致地拿红笔修改了开篇的五百字。他是一个字一个字看的,一句话能挑好几处错,田恬在一旁看得直达瞌睡:“这不就是校稿么,我也会啊……”   “校稿?”   “对啊!错别字,病句,标点符号……”他还以为庄墨有什么看家本事呢。   “细节决定成败。”   “他根本就不是细节的问题!”田恬觉得这些都是小事。   庄墨放下了手中的笔,把改好的稿子递过去:“行文是一个读者在看文的时候,最直观感受到的东西。行文不能做到简洁、明了、准确,到处都有磕磕绊绊的小毛病,影响阅读的流畅度。就好比你在一条坑坑洼洼的路上开车,你起先能忍,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爆发怒路症。小毛病会累计到质变,然后就变成读者弃坑了的理由。”   “好吧,”田恬承认他说的有点道理,“我只是觉得这是他所有问题里最不成问题的问题。”   “你觉得他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呃……故事架构?”   “这和细节是一码事。”   “这怎么会是一码事,你在逗我么?!”他好歹也是中文系毕业的。   庄墨交叉着双手道:“好,那我问你,小说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田恬觉得自己回到了大学校园里:“当然是塑造人物。”   “没错。”庄墨平静地总结道,“大到故事框架,小到细节塑造,都是为了其中的人物在服务的。”   田恬啪嗒一按圆珠笔芯,求知若渴地哗哗哗开始记录。   “他的故事框架的确不怎么样,他的行文同样很混乱,这其实是相通的,归根结底,他并没有想清楚自己要塑造一个怎样的人物,只是想写一只公狐狸对王爷报恩的故事,觉得这很萌,很有意思,于是他的所有人物形象仅限于标签:公狐狸,王爷。其他内在的性格,根本就没有。   “这只狐狸他勇敢,还是怯懦?小气,还是大度?他的性格是开朗的,还是狭隘的?他安安静静,还是喜欢说话?同样,这个王爷,他接受过怎样的教育?他拥有怎样的过去?他跟他的兄弟姐妹关系如何?他对动物成精有看法么?如果有,这种看法起源于哪里?这些问题非常重要,因为主要矛盾有两条,一条是夺嫡,一条是人类与妖精的陈见,这些人物在故事里要处理这两个矛盾。   “然而,你通篇看下来,发现你根本就不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你一无所知,为什么?因为作者也一无所知。他不认识他笔下的这两个人,只是想写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但事实上,吸引读者的从来并是爱情本身,而是两个他很感兴趣的人物谈恋爱的过程。如果人物本身平庸无聊,甚至精神不稳定,读者依旧会对他们的经历毫无兴趣。”   “唔……很有道理。”田恬思考了一番,不得不承认他说到了很关键的一点。即使最后高潮的时候,狐狸差点死了,文中的人们都深受感动,他这个在读者却无动于衷。只是这还是不能解释为什么大框架和细节行文是同一个问题。   他表达了他的费解,庄墨觉得他有必要去买一本《故事:材质、结构、风格和银幕制作的原理》看看:“大框架清晰的作品,小细节也不会崩到哪里去。与之同理,细节混乱的作品,他的故事也牵强得圆不起来。为什么?因为塑造人物只有一个最基本的公式,那就是做好刺激-反应单元。不论是写大纲,还是安排情节点,乃至于细节塑造,都只有这么一个公式。做得好的全都做得好,做得烂的什么都不行。   “我先告诉你什么叫刺激-反应。总的来说,就是人类遇到外界刺激然后采取的言行举止。在大纲构思阶段,主人公会被赋予一个目的,他想完成一件什么事,然后他遇到了困难,这个困难迫使他必须做出选择,以达到最后的胜利,人在选择中体现了他的性格。   “还是以这个狐狸报恩的故事为例。文中的狐狸,他要报恩,但是横亘在他面前的是人狐有别,以及激烈的朝廷纷争。如何处理人类与狐狸的矛盾冲突,如何处理他和王爷的矛盾冲突,这就决定了这个故事的大致走向。   “王爷落难,他因为人类与妖精水火不容,而选择拒绝伸出援手,那么这就是个胆怯自私的人;他不但拒绝还倒打一耙,他就是恩将仇报的人;他为了自己的恩人舍身忘死,他是个高尚的人……看到没有,这三个故事根本不一样,即使有同一个起点,狐狸对于刺激的不同反应还是会把故事带向不同的路径,而这种选择也把他的人设在大纲层面立住了。   “好,现在我们选取了其中一条,他打算报恩了,他又如何采取行动?如果他勇敢,他会与王爷在第一章相认,光明正大;如果他懦弱,他可能就只会在暗处施展法术帮助恩人。他很小气,他报恩的时候也吝于付出;他若大度,那会愿意豪掷千金。他很开朗,遇到人类对自己的误会会一笑置之;若是狭隘,就会对此耿耿于怀。他安安静静,就会在行动的时候尽量不引人瞩目;他叽里呱啦,就会闹得满城皆知。看到了么?大的情节节点依旧在受人设的影响。如果在大纲构思阶段,你的人物就有非常明确的人设,你的情节是水到渠成的。   “然后再到细节。细节跟情节是一样的,只不过细节是最微小的刺激-反应单元,角色说什么话、持何种态度,都是由人设决定的,这包括了社会地位、权力关系、认知结构和性格特征的总和。我们不可能绕开自己的人设去说话、去反应。一个人只要他心智健全,为人处世总有逻辑可循,这种逻辑就是他的人设。你可以尝试着形容一下我的人设。”   在庄墨的凝视下,田恬咽下了“毒舌”两个字,搜肠刮肚:“严谨。”   庄墨对此显然很满意:“那么,如果我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我就不可能用颜文字跟你打交道,也不可能穿着紧身健身裤来上班,更不可能跟女孩子在酒吧里卿卿我我。回到那个狐狸报恩的故事,你看看他的行文。”   田恬乖乖拿回了那份手稿,这一回认认真真看上头的标注。庄墨只改了开篇500字,他竟然把其中的4/5全都删掉了。这些文字大多是对狐狸的行为描述,本意是想体现他有多萌多可爱,但按照庄墨的理论,这些形容根本就不能体现他的主要人设,看起来冗长又多余。可用的100字里,他的批注也超过了原有的行文。他对形容词非常严格,他竟然把形容狐狸走路的蹦蹦跳跳四个字都改掉了。   “这可以体现他很活泼。”田恬保持异议。   “在下一行里,作者就写道,他是一只害羞的狐狸。害羞的狐狸在第一天踏入人类城市的时候,他不可能在人群中蹦蹦跳跳。他很好奇,又惴惴不安,保持着高度的警觉稍微有个人靠近他,他就要闪躲,然后撞到背后的人。就这么两行字的功夫,他的人物就崩了一次。前后矛盾,逻辑不通。”   “读者压根不会想的那么多吧……”   “的确,很多读者并不会很快意识到文中的角色性格不稳定。但是狐狸胆小又高调,善良又对暴行无动于衷,这些细小的错误累加起来,导致读者根本无法预测下一个剧情狐狸会采取什么行动。作者总是跟他们走岔路,他终有一瞬间对文章感到彻底厌烦。”   田恬一声哀嚎,趴在办公桌上装死:“我要是这么从头给他改下来,我得死。”   “不用从头改,谁告诉你要从头改?”   田恬感觉自己续了一条命:“是么?”庄墨待人什么时候这么温柔了?!原来他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设么?!   “你让他把这30000缩成1000字,然后继续往下写,把故事编圆了,再从头给他改行文逻辑。”庄墨面无表情地说。   “卧槽!”田恬终于忍不住骂了粗口,“这就相当于重写啊卧槽!”   他骂完庄墨以后,陷入了隐忧:“这么短的时间里,他就算重写,能提升到你要求的程度么?”   “两条线索的轻小说而已,故事框架很简单的。主人公要达到一个目标,面临着一个困难。解决了这个困难之后,发现还有一层反转。高潮催泪,结尾HE。”   “你怎么这么熟练啊?!”   “我昨天看了三叠轻小说。”庄墨抬手看了看手表,刚好5点。秒针一过,他起身就走,和下班打卡的叶瞬肩并肩,用背影表明着他们绝不敬业爱岗。   田恬有点傻眼了。办公室里顷刻间只剩下他和烈火哥两个人。他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意识到一天的工作已经结束了,他理应可以下班去做自己的事,可是作者还在等着……不过改稿意见太长,一时半会儿也敲不完,也许可以等到明天?……不不不,后天又是截稿期,改稿怎么看都会是个大工程……田恬做了一番激烈地思想斗争,坐下来敲打键盘。等艰难地说服作者返工,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了。   田恬坐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突然听到背后传来熟悉的声音:“小田儿,晚上要吃什么?我帮你一起点了。”   田恬差点从椅子上翻下去:“烈烈烈烈烈火哥!你还在啊!”   “是啊!”烈火哥答得元气十足。“这句话应该我问你才对吧,怎么还不下班?”   “唔……收上来的稿子有问题啊,在叫作者返工。作者随时有可能敲我,与其回家在手机上跟他聊,还不如呆在办公室里。”   “思想觉悟很高啊!”   “你呢?”田恬又控制不住自己的话痨属性,趴到烈火哥的格子间隔板上要跟他聊天。这一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烈火哥的桌子乱得一塌糊涂,各种笔记本、励志书、样刊、样书叠的到处都是,显示屏旁边还有透明亚力克版,沾满了待办清单。“哇你活好多!”   “我是执行主编嘛!”烈火哥无所谓道。“我已经习惯啦,我基本上每天都要呆到十点才能走。”全公司只剩下一个叫小松的美编,是烈火哥的室友,所有杂志和图书都要靠他排版设计。他加班,烈火哥作为执行主编就得陪着他加班,不是幽灵一样站在他背后举着握力器视奸,就是做自己手头上的事。最近发行部和印务部集体跳槽,离职的编辑还在挖作者,烈火哥也蛮忙的。   “叶哥不帮你么?”   “他有时候要去拍片儿,有时候要去约会,事情比较多啦。”   田恬回头看看空荡荡的办公室,叶瞬的办公桌上清清爽爽,摆着精致漂亮的各类茶具,庄墨的办公桌……不,那个人根本没有办公桌。同样在一个公司里上班,怎么人与人之间差得那么多。   田恬有点不爽,他心直口快道:“这样根本不公平。大家都是拿一样的工资,凭什么有些人就可以准时打卡下班,有些人的活好像永远都办不完。”   烈火哥一脸懵逼地望着他,仿佛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工资比你们高。”   田恬:“……”   田恬:“是有多高啊?如果每天都要加班到十点,一个月给我一万块钱我也不要干。”   烈火哥心头被戳了一刀:“……”   他重又埋下头去敲打键盘:“小田儿你刚参加工作吧?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确实也会想这个问题。”   “然后呢?”   “我想通了——我回家也没有什么事情干。”   田恬心里被戳了一刀:“呃……”   “一个人呆在出租屋里,不是看电视,就是打游戏,呆久了也无聊……哦对了,你有女朋友么?”   田恬已经被戳得三刀六洞了:“烈火哥,你不要在再说了。”   烈火哥哈哈一笑:“反正就是这样咯。除非是要处对象,不然与其闲着无聊,不如干活咯。干活跟闲着不一样,每干完一桩,都会松一口气,觉得时间没有白费,又往前走了一步。而且咱们的工作,是看得到实实在在的结果的,拿到样刊或者新书的那一瞬间,会非常非常有成就感。”   “还有帮助作者改稿的时候!”田恬心里的阴霾一扫而光。他想起可达终于接受了他的意见、承认稿件还有改进的可能性、并答应去试试时,那种欢欣鼓舞的感觉。   “对!”烈火哥笑道,“作者过稿,你会更高兴的,真的。你帮他们完成了更好的作品,得到了报酬,他们会由衷地感谢你,你会觉得自己的工作很有价值!”   “有提成么?”   “没有……”   田恬挂在壁板上,像是死了一样。   “小田儿,你不要灰心啊……”烈火哥笨手笨脚地安慰着他,“你要相信,付出都是会有回报的。你做得多,学的就多,你会慢慢从一无所知变得独当一面,能处理各种各样的复杂情况。不断磨砺自己的能力,让自己变成一个更好、更优秀的人,好的工作机会、优渥的薪水反过来会主动追逐你。”   “干了这碗鸡汤!”田恬重新活了过来。   “那就顺便教你一个简单的舒活背部的动作吧,工作要紧,身体也要紧。”烈火哥拖出柜子里瑜伽垫和泡沫轴。   田恬:“……”   “你是健身教练么……”田恬被烈火哥按在瑜伽垫上放松背部肌肉群的时候,发出由衷的疑问。   “被你看出来了呀!”烈火哥哈哈笑着,手上的泡沫轴滚动得更起劲了,“我以前确实是健身教练。”   田恬:“!”   田恬:“你这个转业转得有点远。”   “嘿嘿,确实。我体校毕业的,没多少文化,跟你们这些大学生不一样,所以得多学多干。”   田恬:“!”   《新绘》的执行主编他妈的是个体育老师,这让他们上哪儿说理去!   不过田恬转念一想,从体育老师到执行主编,烈火哥付出的努力肯定百倍于常人。舞蓝会让他坐上现在这个位置,也意味着他已经比普通编辑要专业、优秀得多。烈火哥却依旧那么谦卑,一点儿也没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努力干活提高自己,真是用生命在励志。   “你心态可真好……”田恬不由得发出喟叹。   “干我们这一行一定得心态好,我前任催稿催不出来得了抑郁症。”烈火哥提醒道。   田恬:“!”   烈火哥:“锻炼身体也非常重要,我前前任是猝死的。”   田恬:“!”   烈火哥:“好了我们现在拉伸一下握力肌……”   后来被可达传唤回办公桌上的时候,田恬不但神清气爽,心里也不再计较那点小小的不公平。虽然他是为了舞蓝才来京宇,来京宇头一天就发现舞蓝是个秃头,但这不改变他对《新绘》的热爱,以及对这第一份工作的珍视。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变成一个更有能力的编辑,做出像《尘烟笑》那样的书,捧红玄原大神那样的作者。   这样,庄墨此时吃香喝辣,他在此时流血流汗,就都是可以忍受的了——日后他一坐上主编的位置,就给庄墨扣工资,让你他妈早下班吃香喝辣,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  *“刺激-反应单元”理论出自德怀特·V·斯温的《畅销书写作技巧》,并非原创内容。文中庄墨是以可达的小说为案例,解释了这个基础理论。 第12章 好的编辑同样也是好的斯托卡   庄墨急着赶回金龙花园的住处,看看任明卿这一天都在干什么。他进门的时候,屋子里一个鬼影都没有,这未免使他不快。任明卿是很有天赋的作家,但时运不济,被耽搁了三年。他若是对自己的境遇与天赋有千分之一的了解,就应该争分夺秒把这些时间弥补回来。可惜事与愿违,任明卿没有马上着手开始写作。庄墨想到他昨晚提及写作时候的那份抵触,迷惑于他这份游离的态度从何而来。   庄墨之所以急着向他约稿,是想确认他目前的水平。庄墨能够接触到他的稿件,最晚也是写作于两年之前——一个月向《新绘》投稿五件的时期。那时候的任明卿无疑灵气逼人。两年过去,他还是当年那个他么?   在文坛,一觉醒来发现再也无法写作的事每天都在发生,还有个专有名词形容这种状况,叫“巴托比症候群”。灵感的得来不仅仅依靠天赋,老实说,娘胎里的灵气就像一小罐煤气,可能就烧个几年。只出不进地使用,生活的百般折磨,都很容易让心灵趋近于枯竭。作者需要最高级别的精神颐养,他需要大量地吸收与体验,这样他们的灵感才不是迟早要枯竭的池塘,而是一口源源不断的泉水,他们本身也变成了一个练就灵感的容器。就像一方砚台,任何注入其中的水,都会转化成墨汁。作者的心灵应该处于这个状态。   庄墨走进了他的卧室,决定小小地惩罚他的散漫不经,环顾四周后,抽出了他摆在书架上的笔记本翻看。那些简谱的牛皮纸上,有些是漫无边际的草稿,有些却是工整的的笔记。他不但搜集人物形象,拆解剧情结构,随手记录他的灵感,甚至还有积攒好词好句的习惯。庄墨虽然没有找到他的文章,但惊喜远大于失望:任明卿在他不在的日子里,自觉地完成了对于一个作家来说非常重要的积累与训练。   他开始觉得自己杞人忧天。也许任明卿的确生活得很艰辛,但环顾这一屋子书籍,想想他在人群里观察到的那些东西,他在不断地吸收、消化、思考,他的精神绝不至于贫瘠,他的灵感也因此有了坚实的基础。   门外响起了脚步声,庄墨在他进门之前掩盖了一切罪证,在沙发上坐定的时候,任明卿刚巧拎着菜开门进来。   “你回来了?”他笑得很客气,但绝不虚伪。客厅里的庄墨让自家蓬荜生辉,相对的,自家对庄墨来说,未免简陋寒酸。他很崇敬这位体面的先生,让对方屈尊折节,在他看来是有罪的。所以他买了不少好菜,希望若是对方赏光,可以一同吃个便饭,算是对他招待不周的弥补。   庄墨起身进了厨房,帮忙打下手:“去买菜应该叫上我,这么大包小包,辛苦了。”   “我一个人也吃,不多你一双筷子,再说顺路的。”   “你白天也有活?”   “帮同个小区的初中生补课,”任明卿拿手背擦了擦溅在脸上的水,笑着说,“暑假嘛。”   “我还以为你主职是在家写作。”   “空闲时候写一点。忙的时候,也没办法了。”当全职作家,任明卿可不敢想。   “正在写什么?能给我看看么?”   “写的不好,在您面前贻笑大方。”   “不会的,其实剧本和小说差别还是很大的。我也是写不了小说,才跑去做编剧。编剧更多意义上是一门技术活。”   “是么?您太谦虚了。”任明卿笑得露出一颗小虎牙,“台词好不好,差别很大,不是单靠技术就能解释的。您写过哪些剧本啊?”   “……有两个电视剧正在筹备中,运气好明年就能播了。”庄墨不知道怎么套话把自己套进去了。   “到时候一定告诉我,我去追剧。”   “好。”   吃完饭,任明卿开机打算写一小会儿,却发现邮箱里又是一封约稿函。庄墨假借看书的名义耗在他的卧室里,一听新邮件提示音,就知道肯定是自己那封,张望了一眼,笑道:“这编辑不依不挠,精神可嘉,一定很欣赏你。”   “也不知怎么了……”任明卿颇有些不好意思,赶紧把页面关掉,仿佛做了什么坏事。他是个不自信的人,对别人的夸赞诚惶诚恐,担心当他们认清自己一无是处以后会极度失望。   “你不打算回复他么?”   任明卿对几年前的接连退稿心有余悸:“其实我以前投过他们家的。他家的标准比较高,我怎么都达不到。”   “标准是死的,人是活的,事过境迁,说不准他们现在有了新的标准。那位编辑也是看过你的稿件、认为你是合适的人选,才会三番四次邀约的,试一试又没什么关系。而且我看他要得挺急,估计是稿荒,这种时候总是特别容易过,价钱还高。”   任明卿神情有些松动,重新调出邮件,果不其然看到当日审稿、稿费从优的字样。他犹豫了一会儿,张嘴想说些什么,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他对庄墨抱歉一笑,走到客厅里,一看来显,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他想把手机扔的远远的,但那持续不断的铃声仿佛在警告他,别想甩掉它。他回头看了看虚掩着的卧房,快步打开大门,躲进了窄小的楼道里。他一边接起电话,一边往下走,不想让任何人听见。   “怎么才接电话?!”电话那头的男人很是不悦,语气很冲。   任明卿大气不敢出。   “我这边缺五千块钱,你快打过来。”男人命令道。   “前几天刚打过……”   “你什么意思?忘了自己干过什么了?!你有资格跟我谈条件吗?!小心我把你整牢里去!”男人知道怎么拿捏他最有效,不加思索地从怒斥到威胁,然后是一连串辱骂,让人难以相信世上怎么有那么肮脏的字眼。   那发泄式的咒骂、暴跳如雷的态度,引起了任明卿最痛苦的回忆。他一度害怕得无法呼吸、肠胃痉挛,不得不蹲下来,像个孩子一样掉眼泪。他的头针扎一样得疼,视线也模糊了,耳边的破口大骂分裂成无数人的指责、歧视和侮辱,围着他打转。他不停地小声告饶,希望能获得他们的宽恕。等他回过神来,天色彻底黑了,手机屏幕也暗掉了,通话已经结束了好几分钟。他知道,男人一定从他嘴里听到了又一次妥协,现在他要赶紧筹足五千块钱,不然,男人下一回就会出现在他家门口。   任明卿进门以后,趴在马桶上,把晚饭全都吐了出来。庄墨以为他吃坏了肚子,坚持要带他去看医生,他非常固执地拒绝了。庄墨只好下楼给他买药,回来的时候看到他坐在电脑前,看着那封邮件发呆。   “怎么,想通了?”庄墨拿了一瓶保济丸放在他手边。   “想问一下……稿费从优,大概是多少钱?”任明卿抬起头来问他。他刚才经历了剧烈的胃痉挛,因此眼角被生理盐水染得红红的,看起来格外可怜。   “千字一千。”庄墨听见自己不受控制的声音。   “……真的么?”   庄墨很快回过神来,并不打算纠正自己的鬼迷心窍:“对。我听说有那么高。”   “一个字一块钱,那确实是很高了……”任明卿机械地摆弄着鼠标,复制了那一行QQ号,输入了新加好友的搜索框。   庄墨假装接电话,躲到门外远程指挥田恬:“作者加你了,你通过一下。叫说急缺短篇,字数不限,题材不限,稿酬千字一千,后天交稿。”   田恬:“……?”   田恬:“你收的稿跟我收的稿是同一种稿么?我们真的在同一个公司上班么?”   “叫你怎么说就怎么说。”庄墨严肃地叮嘱。他现在只想知道,任明卿毫无限制的自由发挥能写到什么程度,这样才好判定他的各项能力在什么水准,做针对性的调教。   挂断电话,田恬嫉妒地问身边的烈火哥:“主编,你给他开出的稿酬特别高么?”   烈火哥莫名其妙:“没有啊!”   “他给他的作者千字一千。”   “嗯……”烈火哥思考了一番,蓦然瞪大了眼睛,“他这是在骗稿!”说完就给新下属打了个电话,抨击他这种道德沦丧的行为。庄墨在他苦口婆心下不得不承认,他是出于对作者的偏爱才擅自加价,这部分稿酬他会承担。烈火哥感动于他对作者的付出,不过丑话还是说在了前头:“即使你对他做出了重重保证,也不会改变我们的审稿标准,他过不了还是过不了,你补贴是没有用的,还是努力帮他提升更重要。”   庄墨虽然对京宇的运营方式不屑一顾,他的作者也绝不会局限于《新绘》这么一本小小的杂志,但烈火哥的认真关切依旧让他肃然起敬。他能从烈火哥身上看到传承自舞蓝的操守,什么东西都无法改变他们对文章质量的追求。   庄墨打电话的时候,任明卿正在搜索轻小说的百度百科和论坛上的样稿。见庄墨回来,忙问他知不知道《新绘》到底需要什么类型的稿件:“他们应该真的很缺稿,所以给出了这么高的价格,我想尽量符合杂志风格,否则有点亏心。”   庄墨心想:你的书,以后是要卖上七位数、八位数、甚至于九位数的。心眼那么实诚,到时候大概会食不下咽吧。   不过,作者相对于杂志社,相当于乙方,乙方的确有义务产出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从这个角度来说,任明卿也是在精益求精。   庄墨对他解释道:“国内的轻小说是日本的舶来品,具有很强烈的动漫感。以我个人的见解,《新绘》刊登的稿件,都有一种类似于世界系的属性。他把现实世界简单化,然后让主人公——通常是青少年——与世界存亡相关联。经历了本土化以后,这个世界观往往以中国传统神话为背景。前几年《新绘》上流行的稿子,通常都是主人公得到力量,类似于妖精/神明/鬼怪,这些异类拥有自己的社会,隐没并决定着世界的走向。”   任明卿很聪明,他几乎没有什么困难就理解了庄墨的话,开始找来纸笔开始打大纲。庄墨恰到好处地道了晚安。他知道创作的过程是隐秘的,这段时间任明卿会进入他笔下的世界,和他创造的人物们呆在一起,庄墨希望他好好享受这段私人时光。 第13章 年轻人的口味   第二天早上庄墨起床的时候,任明卿还没有起。任明卿昨天醒得很早,还做了早餐,庄墨看着那扇紧闭着的卧室门,猜他是因为码字而熬夜了。庄墨后悔自己考虑不周。两天时间写完一篇短篇小说,即使对很有经验的短篇小说家来说也并不容易,更何况任明卿临时接手。当他决定接稿的一刹那,毫无疑问就必须熬夜来完成。   庄墨并不赞成熬夜这种行为。很多作者有在深夜赶稿的习惯,其实那压根没有必要。熬夜源于工作效率的底下,大部分时候,他们坐在电脑前浏览微博、追剧看电影,拖到死线,一拍脑壳,赶紧熬夜憋几个字凑合。虽然任明卿完全不是这种熬夜,但对于身体的负荷依旧相当大,长此以往会造成内分泌紊乱、免疫力下降、体制过敏,得上这类那类的慢性疾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早知道他会熬夜,就不应该设定截稿期。这样想着,庄墨轻手轻脚地洗漱离开,体贴地不打扰可能刚刚才睡下的作家。   整个白天,庄墨依旧坐在田恬身后的位置上,时不时视奸他的显示屏。   田恬正和他的可达大大痛苦地改稿。他们两个昨天才疯狂地丢过表情包,像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然而随着改稿次数的增加,现在他们说话都开始打句号了。气氛在肉眼可见地变僵。   田恬在一天之内颠覆了对可达的好感,现在他认为对方是个冥顽不灵、傲慢自大的家伙。而可达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这个叫“一口咸”的编辑根本不尊重他,对他的作品指手画脚。写商稿根本谈不上是创作,只是像个提线木偶一样受人摆布,现在他的小萌文已经面目全非了。要不是手头太紧,他恨不能拖黑这个黑心的资本家。   “你这个开头依旧不行。”田恬噼里啪啦敲打着键盘,“开篇一定要丢出主线悬念。狐狸是只什么样的狐狸,他的核心人设是什么,他要去做什么事,遇到了怎样的困难,你必须在500字之内就交代完,不然读者不会被吸引。短篇稿的前500字非常宝贵。”   可达没有回复,装死,但在屏幕前咬牙切齿。他忍不住想:这个一口咸究竟知不知道他是谁?他在微博上可有8万粉丝!粉丝量相同的大大有没有过跟他同样的遭遇?他现在压抑着火气配合修改,是不是自轻自贱?   田恬怀疑他已经失去了这个作者,深深地叹了口气,却不料背后的庄墨闲闲地说了句:“不错。”   田恬哼了一声:“不就是解构文学吗?我可是科班出身,多看几篇就明白了!”   不远处的烈火哥嗯了一声,竖起了大拇指:“小田儿昨天看了三大摞杂志,快12点才下班回家,觉悟很高!继续进步!”   田恬被兜了老底,气急败坏地瞥了一眼庄墨:“我、我只不过是在公司蹭网!”   昨天被庄墨教育了一顿后,田恬意识到他在专业性上的欠缺。他在大学里进修的内容偏向于纯文学,而纯文学与商业化之间隔着一道鸿沟。庄墨走后,他立刻到楼下的书店里买了罗伯特·麦基的《故事:材质、结构、风格和银幕原理》,以及《畅销书写作技巧》、《情节!情节!》、《故事技巧》、《冲突与悬念》等一系列实用类书籍。这样,每当可达提出疑问的时候,田恬就疯狂地翻书找答案。虽然有点临时抱佛脚,但幸运的是,他很快发现很多原理都是相通的,因为有大学四年的坚实基础,他要理解商业化写作的内部逻辑非常容易。这就好比他是个考过了微积分和数论,回来做初中数学题。   他把这些毫无保留地教给了可达。他不止希望引导可达把这篇文章写好,还希望可达能触类旁通,从这次的写作过程中领悟到抽象的写作原理。但可达显然没有那么高的天分。田恬又翻阅了过去的《新绘》稿件,给他归纳总结出大量的案例,帮助他去理解故事为什么这么写。   田恬全情投入,一整夜都在忙碌,事后很想被表扬。但烈火哥在庄墨面前揭他老底,他立刻就害羞起来。讲故事逻辑,看样稿学习,这是庄墨第一天来公司做的事,他依样画瓢,岂不是说明他认可了这个死毒舌?!这不要他得意死!更何况看了三大摞才吸取经验教训,这让人怎么装逼?!   “笨鸟先飞,也不失为一种求生方法。”庄墨往田恬心上撒了一把盐,走到电脑前检查工作,QQ列表里任明卿的头像还黑着,他的ID叫洗灰。   “这就给你拖黑!”田恬抢过鼠标,作势要对任明卿下手。   庄墨什么话也没说,拿出手机操作一番,田恬听到口袋里传来微信提示音,打开一看,庄墨发了个红包,88块钱.   田恬眼里都是钱,心都化了,回过神来趾高气昂地哼了一声,以示他不为所动,身体却乖乖给庄墨让了座,还顺道帮他打了水,对他给“洗灰”设置特别消息提示音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任明卿直到中午才上线。庄墨这次直接挤开田恬,接手了QQ。   一口咸:写的怎么样了?   洗灰:您好,还没有写完。   一口咸:嗯,写了多少?   洗灰:6000字这样   庄墨觉得这个手速对于一个佛系作者来说,已经非常可观了。   一口咸:请问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可以发给我看一下么?   洗灰:抱歉,写到一半,思路还没有彻底理清,等成品再上交,可以么?   一口咸:没问题   一口咸:什么时候能够写完?   洗灰:对不起,这个也没办法保证。今天晚上有夜班,我尽量在上班前写完。   一口咸:加油。   等了一上午,网聊三分钟。田恬见庄墨心满意足地下线,不免努了努嘴,呵,男人!   “他谁啊?”田恬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嫉妒。凭什么庄墨就可以找到这种作者,一上手就写个6000,他的这位大神磨来磨去,一小时150,凭什么?   “就上回那个。”   “写的有那么好么?”田恬酸溜溜地说。   庄墨抬起头来,盯了他好一会儿,田恬做贼心虚地清了清嗓。他知道庄墨着紧这个洗灰,这么说庄墨要不高兴了,但是要他闭嘴不挑衅,那比登天还难。   想不到庄墨看了他半晌,松了松自己的领带:“不错。”不知道是讲任明卿写的不错,还是认同田恬的闲言碎语不错。他起身拿起任明卿两年前写的五份备用稿,放在田恬面前,“你看看,告诉我什么感觉。”   田恬的眼神从戒备到狐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好比拔了老虎屁股上的毛,正打算以身搏虎、然后光荣地以身饲虎,却发现老虎邀请他一起打局桥牌。   “……唔。”田恬被委以重任,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在还没来得及傲娇之时,就开始任劳任怨地读稿。   田恬是从他上次惊鸿一瞥的搞笑文开始看的,看的时候很开心,看到结尾就不笑了,甚至眼眶微微泛酸。其后几篇里,他看得要慢一些,仔细一些,同样得,也很容易在结尾处红了眼圈。庄墨一直在旁边默默观察着他的表情。   等他全部看完,庄墨问他:“怎么样?”   “嗯……还不错。能驾驭很多题材和风格,脑洞很大,很会做设定,科幻也好奇幻也好,设定都很吸睛。这些完全不同的文章如果要说什么共同点,就是人物塑造得很好吧。但是,”田恬加重了这两个字,希望他的转折能让庄墨惊慌失措,“虽然他的人物细节处理得没有问题,人设也立得住,但有些主角让人喜欢不起来,不讨喜。他结尾又总是处理得很仓促,戛然而止,就总觉得故事的完整性还差一点——而且他好像只写过一篇HE,其他全都BE了,太惨了吧!为虐而虐啊!”   “我不是要听这个。”庄墨淡然,“我是问你作为一个读者的观感。你觉得这些故事,你在平时会去看么?”   “BE不看。”田恬答得非常干脆利落,“生活已经很凄惨了,我为什么还要去故事里受虐?”   “在你第一遍看的时候,你又不知道BE还是HE。”   “如果在网上,我会看评论。HE难道不是网络作者最起码的操守么?!”   “那你看了开头以后,看得下去么?”   田恬点点头:“他的故事悬念感很强,因为他的设定总是别出心裁,我即使不喜欢他的人物,也不得不看到结尾,因为我想知道所有的真相。”   “你看了这些文章会想关注作者么?”   “当然。”田恬心不甘情不愿地说。他一点都不想奉承庄墨的作者,但鉴于他看了洗灰将近5万字的免费故事,他已经对这位作者产生了一丁点感情了。田恬不愿意说一些恶意中伤他的话,即使他听不到。   “你看他的稿子,觉得费劲么?”   “有点。”田恬实话实说,“他有些句子写的太长,咬文嚼字;有些设定和情节太复杂,我一个文科生根本看不懂。”   庄墨点点头:“那如果你关注了这个作者,他发了一篇新的稿子,你会在什么时候去阅读?”   田恬想了想:“如果他全是HE,我会愿意每天睡前刷一发。不过不能太烧脑,平时下班已经很晚了,我很累,不想动脑子。”   庄墨把他的意见全都记录下来,完成了这次调研。   他选中田恬做试读者,因为田恬是个95后,从小浸淫二次元,他和现在的小孩子所接触到的东西是一样的,口味也是一样的,他的眼光代表着一批正在成长中的核心消费群体。在畅销书界,有这么一句话:谁征服了初中女生,谁就征服了一切。对于任明卿文章中出现的问题,庄墨了如指掌,但庄墨想要知道:小孩子对他到底什么感觉,欢迎还是讨厌?接受还是抵触?这关系到他未来能发展到什么层次。庄墨希望把他捧到后网文时代代表人物的位置,他的文字感觉能不能吸引95后甚至00后,这是关键。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当作家是一种什么体验?   创造世界。 第14章 他们开了房,然后疯狂地赶稿   QQ上,可达不是鸭传来了新开篇,田恬短暂地从失去作者的恐慌中解脱,继续指导改稿。整个下午,田恬几乎都在手把手教他怎么写,有时候甚至想自己撸袖子上。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在微博上坐拥8万粉丝的读物博主,写作功底竟然能差到这种地步。难不成他的粉丝都是买的么?脾气倒是与粉丝量呈正比。   而洗灰却非常安静,只在傍晚发来一条消息,为自己没能及时完成作品表示道歉。   虽然不是他的作者,田恬却为他着急:“审稿会安排在明天早上,你晚上要上班,还有时间写么?”   洗灰:抱歉,我也不确定   一口咸:写了多少字了?   洗灰:一万左右   一口咸:还差多少   洗灰:差高潮和结尾   一口咸:那赶一赶,能写完么?   洗灰:我尽量   田恬转头通知庄墨:“你的洗灰明天可能交不了稿,你做好心理准备。”他本来应该幸灾乐祸的,但是可达的稿子也还差了一半,以至于他对庄墨的态度近似于唇亡齿寒、兔死狐悲。   庄墨抬起那双深邃的眼睛,平静地凝视了他半刻,然后“哦”了一声,继续低头玩手机。指针到了五点,叶瞬像昨天一样潇洒地离开了办公室,而庄墨却没有挪窝的打算,甚至在天黑以后询问加班中的田恬和烈火哥需要什么外卖。   烈火哥写完卷首语,检查了自己的待办清单,发现还有定稿本期杂志封面、撰写本期作者访谈、审核叶瞬上交的白殇殇新书《过去的我们都哭了》上市营销方案、走访24个报刊亭进行市场调查,并拜访7个经销商。这样的工作量对他来说稀松平常,他站起来,打算到天台上做三十个俯卧撑、练一会儿哑铃,算是对自己不幸处境的微小补偿。可是,就在他刚刚抓起哑铃的一刹那,他桌子上的电话机又铃铃铃地响了。   “帮我接一下!”烈火哥实在不愿意打断自己的健身时间。   田恬听到传唤,不确定地扫了圈办公室,发现只剩下自己和庄墨,而庄墨摆明了他不想去。田恬从未见过如此下流无耻之人,他实在想不出庄墨除了跟洗灰说了两句话之外还干了什么。   田恬气哼哼地走过两排办公桌,拎起了听筒:“喂?!”因为一肚子火,他的语气非常粗鲁。   对面愣了一下,似乎他的一生中还没被人这么粗暴地对待过:“请问是《新绘》杂志社么?我是观文的许唯,你们主编在么?”   田恬觉得许唯这个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不在,他住院了。”   许唯听到这个消息颇感诧异:“那现在你们的执行主编是谁?”   “烈火哥。”   “他在么?”   田恬看了眼厕所的方向:“他不太方便接电话,你有什么事?”   “请你明天上班让他把《夜航船》的版面发过来,我们这边要审核一下。”   “诶?”不是说不登《夜航船》么?   “有什么问题?”许唯的声调微微上扬。   田恬既没有主见,又欺软怕硬:“没有!我什么也不知道,我只是个新来的!”   许唯轻笑了一声:“好的,麻烦你了,再见。”   “再见。”   不一会儿,烈火哥健身回来,听到这个消息,也跟田恬一样惊讶:“我们不是不登《夜航船》了么?难道主编没有跟许总那边沟通好?”   “他沟通了一半,从楼梯上摔下去了,”庄墨提点了他们一句,“所以观文那边以为一切照旧。”   烈火哥难以置信:“他们那天还吵了架!”   “那可能许总以为他吵赢了吧。”   田恬同意他的看法:“在他们眼里,《新绘》拒绝刊登谭思的新书,这根本不可能。”他从许唯低沉悦耳的嗓音中听出某种傲慢,虽然他说话彬彬有礼。   办公室里气氛压抑,这状况棘手得很。   最后田恬忍不住问:“那现在怎么办?”   烈火哥想了想,抓住了听筒:“反正主编已经决定了不登,我直接跟许总挑明了吧。”   “慢着,”庄墨叫住了他,“观文在跟京宇谈收购?”   “……嗯,有这回事。不过《夜航船》合作不了,这件事应该也黄了吧。”不单是黄了,而且等同于京宇公开与观文决裂。正面刚上观文,烈火哥早有心理准备,但事情到了眼前,他发现自己还是心虚。京宇的财务状况非常糟糕,如果观文从中作梗,可能连这一期的月刊都无法顺利上市。   “先拖着,让他以为一切照旧。”庄墨道,“观文在业界的名声可不怎么样。现在惹火了他,谁知道会怎么打压胁迫。新刊就要上市,至少让我们心无旁骛地度过这个截稿期。”   田恬觉得他真是个老狐狸。   烈火哥虽然对田恬的看法表示同意,不过庄墨说的却不失为良策。想不到,从作者那儿学来的拖稿技巧,有一天会派上用场。   大家达成一致,决定对观文瞒天过海,庄墨看看时间不早,拎起西装起身要走。田恬忍不住问:“你去哪儿?”   “泡吧。”   田恬羡慕嫉妒恨。为什么同样是编辑,庄墨过得像个公子哥儿,自己却过得像个洗脚婢。   庄墨走进魅力四射的时候,酒吧刚刚开门。乐队在舞台上调弦,大厅空空荡荡,只有保洁在拖地,完全看不出来过几个小时这里会变得一片醉生梦死、纸醉金迷。他问前台要了一个包间,在里面一个人消磨了个把小时。   随着夜色渐深,外面逐渐变得热闹,又从热闹变得喧嚣,吵闹的蹦迪隔着厚实的门板震耳欲聋。   庄墨扫了眼手表,确认自己再也没法等下去了,叫来侍应生,点了一瓶红酒。侍应生在记账的时候偷摸东张西望:这位先生既不唱歌,也不应酬,一个人枯坐了半天,真是个怪人。他毫不掩饰对庄墨的好奇,这种好奇在他塞过来100块钱小费时达到顶峰:“等会儿你让任明卿把酒送过来。”   侍应生的表情变得微妙,但是他什么也没说。   没过多久,任明卿敲了敲门,在庄墨应声后推门而入。任明卿见到他喜出望外:“庄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刚谈完一个项目。”   “你要写新的剧本了么?”   “酒桌上说的都不作数——你呢?你的稿子写得怎么样?”   任明卿笑得勉强,即使光线黯淡,也可以看出他浓重的黑眼圈:“还差一点儿。”   “他们什么时候要稿子?”庄墨明知故问。   “……明天。”   庄墨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那你今天要上班到几点?”   “……凌晨三点。”   任明卿说完之后,有那么几秒钟,他站在那里,在苦闷又沮丧的情绪中无法自拔。他的小说还差个结尾就能完成,只是过了明天没有人再要它,而他对此无能为力。他有一种奇异地对不起它的感觉,就像一个口袋里空空如也的父亲面对着就快要辍学的孩子。   “要不这样,你在这儿写。”庄墨的声音拉回了任明卿的神智,但他发现无法理解这番话。   庄墨解释道:“这里是酒吧吧?我可以点任何员工陪我喝酒——你不要害怕,我当然不是那个意思——我带了电脑。”他掏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摆在了任明卿面前。   任明卿落荒而逃:“不用了,庄先生,不用了……”他是个羞涩而内向的人,对他人的好意非常抗拒,似乎觉得自己不配被人优待。与其被人照顾,受人恩惠,他更习惯一个人默默忍受痛苦。   任明卿回到外面的时候依旧脸红心跳。经理骂他磨洋工,他定了定心神,专注于眼前的工作。但是等他送了一趟酒回来,庄墨已经手插着裤袋靠在吧台边上了。他浑身上下仿佛没有骨头,歪着脖子靠在墙边与经理谈笑,说话间漫不经心地扫了他一眼,素来严肃的唇角带上了一抹暧昧的笑容,看上去就像个混惯风月场的公子哥。   “……三个钟一千,不能再少了。”任明卿听到经理讨价还价。   “我不!”任明卿涨红着脸走到他们中间。他不想自己赚钱,却让庄墨破费。他虽然软弱又残疾,但他靠自己的工作获得报酬,不是他该要的他分文不取。   经理啧了一声,显然误会了他拒绝的理由:“有人看上你了,你有什么可不开心的,你他妈良家妇女啊?!”在这里工作,这种事惺忪平常。只不过任明卿腿脚残疾,就算有人对他那张清秀却无趣的脸感兴趣,看他一瘸一拐的走姿也倒尽了胃口。像庄墨这样的客人吃香着呢,要是在平常,哪儿轮得到他。   “不不不是啊……”任明卿红着脸想跟经理争辩,但一心急就开始口吃。   这个时候,庄墨揽过了他的肩膀,在他耳边说:“你可以拿到稿酬后,把钱结给我。”   “……”任明卿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仔细想想,也不失为一个良策,只是得冒一定的风险,“我不一定会过稿……”   “看来你一定要过了。”庄墨把钱拍在了吧台上,替他做出了决定。   庄墨揽着任明卿走了几步,回头问:“能带出去么?”酒吧太吵,不是好的写作环境。   “不能!”任明卿焦急道,“带出去更贵!”   经理:“……”他没听错吧?这小子一眨眼功夫帮着客人省钱?他到底是给谁打工的?   坐在不远处的白殇殇目睹了这一切,觉得她立刻、马上、现在就要跟叶瞬分享这个八卦。这倒不是说她不在乎两位涉事人的名声,而是如果不让她说出去,她就要死了。她不想做一个卑劣的女人,但她更不想做一个憋死了的女人。   花眠:上回你和烈火哥过来酒吧里,还带来个人,他是谁?   叶瞬:新招的编辑   花眠:他今天又在酒吧里,但是他点了个少爷!   叶瞬:……   花眠:他是gay!!!   叶瞬:等等,你说哪个   花眠:还有哪个?那个很高很帅、看起来很有钱的   叶瞬:庄墨?   花眠:你猜猜他嫖得是哪个?   叶瞬:……难道我也认识?   花眠:上次我亲了一口、结果被我前男友狠揍的服务生!我变成了湾仔码头   叶瞬:……   叶瞬:我刚叫你交稿子,你怎么不回话?   白殇殇赶紧下线装死。她其实写完了,要不然她不会出现在这里,但她觉得叶瞬一定不会满意,所以她选择在审稿会之前的最后一秒上交,让他除了送审别无办法。   白殇殇结束了八卦,依然心痒难耐。叶瞬的反应不够大,她简直就像是写了二十万字长篇小说,发布之后一个评论都没有得到,这让她怀疑他也是个gay。所以她对微信列表里的一半好友分享了这个奇妙的见闻,然后花了半个晚上对这件事翻来覆去地添油加醋。等到后半夜,她意识到她的胡扯完全可以写成一篇可歌可泣的耽美小说,全是脍炙人口的恶俗桥段。   而包厢里的两位主人公却跟她想象的不尽相同……有一点偏差,很大的偏差。   两人并排坐在欧式风格的沙发上。房间里灯光暧昧,布置奢靡,似乎老板恨不得贴个纸条提醒客人这房间是干什么的。   “准备好了么?”庄墨问。   任明卿点点头。   “开始吧。”   任明卿再次点点头。   “别忘了戴上这个。”庄墨一脸严肃地伸手。   他的手心里,躺着两枚隔音耳塞。   任明卿严肃地塞上耳朵,然后打开了word文档。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编辑会潜规则作者吗?   首先圈内的男编辑非常少,10个男编辑8个GAY,还有一个是娘炮,最后一个要么直男要么卖腐,是不太可能潜规则作者的,除非作者送上门。不过在图书公司,高管、财务行政和发行一般是男性,某些作家会想走捷径。 第15章 比想象中更强   作者写作的很大一部分驱动力,来源于自我表达。他们是讲故事的人,比谁都更需要听众,网络文学尤其满足了这部分需求——他们每天写多少发多少,保证自己写下的每一句话即刻就会得到读者的反馈。   任明卿是作者中的异类,他很不喜欢把自己的稿子拿给别人看,他习惯于忍受创作过程中的寂寞,甚至有些过于沉迷其中了。对他来说,写小说就是写小说,写完的这一刹那,这件事也就完了。他的内心既满足又平静,因为他对故事别无期待。他既不幻想这篇小说能大红大紫,被别人交口称赞;也不幻象能从中谋利。   不过今次不同,他的作品因为那封约稿函而彻底变成了商品。而且庄墨为了让他能按时完成,为他包了钟,这部分钱得拿稿费抵,所以他必须打动那个叫“一口咸”的编辑,顺利过稿。他的情况类似于提前消费了太多,担心下个月的蚂蚁花呗还不上了。   于是他在写作的时候相当焦虑,无法静心,以至于十指无力,写写删删。他已经快写到高潮部分了,可是他突然觉陷入了选择困难之中,不知道故事该往哪里发展比较好。他纠结来纠结去,再从头看了一遍,太多次的阅读让他麻木,他开始怀疑这也许不是一个好故事。它真的有趣么?它是不是太冗长了?编辑会希望男主人公化龙么?小读者们看得懂么?他头脑里冒出一个又一个与文本无关的问题,根据他一贯以来软弱纠结的天性,他认为情况不容乐观。他几乎立刻就开始了自我厌弃: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说爱好者,我是没有能力去完成一件商稿的,我不够格。我不可能通过写作赚到钱,现在可好,我不单竹篮打水一场空,还倒欠下庄先生一千块钱。   “你怎么了?”庄墨摘下了他的耳塞。他注意到任明卿无法沉浸到工作中,半个小时不过写了三百字,而且还被他全部复制到了新文档上,新文档的标题叫“废稿”。   任明卿吓了一跳,有那么一会儿,他的视线疑惑地落在庄墨脸上,仿佛搞不清楚自己身边怎么还有个人似的。很快他回忆起了自己的处境,觉得他有必要及时止损:现在才过了半个小时,他现在走出门去,说庄先生要走了,就可以把损失控制在一百来块钱,而不是原先的一千块。   不过他心底里又冒出另一个念头:“其实我可以给庄先生看看。”   他仔细比较了两种方案,越想越觉得后者可行:“庄先生是一个职业编剧,他很懂行,辨别得出故事的优劣。而且他是个可靠的人,不会因为我写的烂而嘲笑我,更不会为了安慰我而故意掩盖我的缺点。审稿只需要十几分钟,只要他说不行,我立刻走出这扇门,以后再也不想投稿这码事。”   他下定了决心,对近在咫尺的庄墨说:“庄先生,你能帮我看看么?”   庄墨愣了一下,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他勉强维持住平静的表情,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可以是可以,不过你写完了么?”   “还没有……”   “写不下去了?”   任明卿被看穿了心思,脸蓦地红了。他欠庄先生很多人情,现在又仿佛在利用他的善意。他含糊地说了句“算了”,想再一次落荒而逃。   “坐下。”庄墨取出工作用的银边眼镜,“让我看看你写得到底怎么样。”   庄墨看完第一遍,瞥了任明卿一眼,吓得他大气不敢出。看完第二遍,他放下了笔记本,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我想你是状态不太好。”庄墨蹙着眉头说。   任明卿仿佛一个等待审判的囚徒,在这一刻彻底被判了死刑。他强打起精神来,低着头说:“我本来就不写得不太好……”   “写的不太好?”庄墨几乎是哼了一声,有一瞬间,任明卿觉得他似乎无声地骂了句脏话。   他没有再解释什么 ,端着酒站起来,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看上去和平时温文尔雅的模样判若两人。任明卿能感觉到庄墨压抑着什么,就像一口即将要爆发的火山。他走了大概三分钟,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酒,然后才开始说话。   “故事没有问题,是你的状态出了问题。”他说,“你完成了这个故事的绝大部分,到了高潮和结尾,而这应该是一篇小说最精彩的地方,所以你觉得很有压力。你不敢去挑战它,觉得很难;你也知道故事很快就会结束,你有大把大把地时间去解决它。所以你卡在了瓶颈,没有办法集中注意力,患得患失,去担心一些没有发生的事。现在你要做的就是一件事:沉浸其中,把它写完。”   任明卿知道庄墨说的很有道理,但这不是他想要的。他深吸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问:“……那你觉得能不能过稿?”   庄墨冷笑起来。   “除非他们瞎了。”他说。   任明卿觉得他说这话时的表情很古怪,在幽暗暧昧的灯光下,他的眼睛甚至像蛇一样闪闪发光。那种光芒是一种隐约的疯狂,狂妄自大,愤世嫉俗。他不像是在夸奖人,但任明卿却又敏锐地感觉到,他也不是在说谎。他是认真地给予了这个故事很高的评价,用一种几乎于鄙薄的神态。   任明卿被奇怪地安抚了。如果庄墨表现得欢天喜地,直白热烈地夸奖他写得好,以他的性格,他八成会觉得对方在故意安慰他。但是庄墨表现得很焦躁,他直到现在还在兜圈子,扶着沙发平复心情,故意背过身去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表情。“他也是一个写手,一个职业作家。也许我的故事里有什么东西让他很嫉妒。”   当任明卿脑海里跳出这个念头时,他被吓了一跳:他怎么能那么揣测他的恩人!更可怕的是,一想到这种可能,他的头脑变得晕乎乎的,身体也变得轻飘飘。别人的嫉妒是治愈自己的良药,他飞快地浏览了一下自己的稿子,突然之间又觉得它是如此地好看了。   任明卿一边做着忏悔,一边躲到屏幕后面,努力把注意力放在文本中,不去观察房间另一头的庄墨。为了逃避自己肮脏的想法,他躲进虚构的世界中,没用五分钟就彻底进入了状态。他敲击键盘的速度逐渐变得飞快,他的神情变得放松,呈现出一种在现实生活中不曾有过的坚决和力量,肆意执掌着笔下人物的生杀荣辱。   庄墨不知什么时候转过身来,冷冷地审视着这一切——他觉得自己受骗上当了。   任明卿现在的功底绝非两年前可比。那五篇样稿,现在回想起来是如何地稚嫩,现在的他简直令人震惊。   庄墨盯着那张被显示屏照亮的冷肃的面容,心想:你到底写过多少书?一百万?五百万?或者更多?   一个人的文字是没办法骗人的。新手跟写过一百万字的人,没法比;写过一百万的人和写过一千万字的人,也没法比。这倒不是说他认同又长又臭的裹尸布,而是大量的训练会洗髓伐骨般改变一个人的语感。这两年里,任明卿一定写了非常多非常多的书,他的文字流畅度简直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以至于庄墨第一遍看的时候,忘掉了自己是个编辑。他就像一个初中生,读到一个有趣的故事,就这样一口气从头读到了尾——然后发现是篇太监。这对他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他已经近两年时间没有追完过任何东西了,不论是电视剧还是书籍。他的G点太高,再伟大的作品都有平庸的阶段,而庄墨的耐心极其有限;同时,他太过专业,作者一抬屁股就知道放什么屁。可是在刚才,他失去了自己的思考,忘掉了他为什么而来,只是沉浸在任明卿构建的世界里,在文字迷宫里兜圈。   庄墨有一点恼火。从某种意义上说,任明卿靠自己的天才,打败了他作为编辑的天才。   他担忧的巴托比症候群没有在任明卿身上出现,任明卿几乎什么也没有改变,甚至愈发熠熠生辉。他的故事依旧神秘迷人,悬念十足,节奏明快;他在文章结构上更加老练,同时,在塑造人物时摆脱了优柔寡断。他一提笔就带着一种强烈的个人风格,跟他本人极其不搭。他在现实生活中软弱无能,因为惯于忍受痛苦,所以麻木不堪,乍一眼看上去,跟没有希望的、庸庸碌碌的人如出一辙。即使是庄墨,有时候也傲慢地认为,他缺乏深邃的灵魂。但在他的故事里,他是如此敏锐、准确、一针见血,他的心理描写让人联想起陀氏,他嘲讽一切假象时尖酸刻薄的模样让人想到了简·奥斯丁与毛姆。即使是再搞笑、再肤浅的情节,在他笔下都透着一种浓烈而危险的深邃,就像站在海面上俯视海明威的巨大冰山。他的文章让人喘不过气。而他总会对背景色上那片阴魂不散的黑暗,报以十二万分的力量,让人怀疑那具软弱的躯体里,是否真的有那么坚强的心灵。   所以这一切都是怎么来的呢?他是不是欺骗了自己?他也像自己一样隐瞒了真实身份?他其实是个名作家,写过很多很多书?庄墨凝视着那张被显示屏照亮的脸,想从他战士一般的表情上看出一切问题的答案。   很快,庄墨推翻了自己的这个假设,重新变得火冒三丈。在看过任明卿的稿子后,他一直处于一种一触即燃的状态。   毫无疑问,任明卿是个天才,而且他认真对待了自己的天才。即使没有任何领路人,他也没有走岔道。他没有轻易消耗自己的才能去创作一些转瞬即逝的东西,换取名利,然后被名利反噬。他在深不可测的磨难中不断磨砺自己,他的心灵依旧是深邃而单纯的。   可是这难道不可笑么?在这个谁都可以写两笔的时代,很多人轻易地发了横财,很多人冠着作家的名头招摇撞骗,获得了以他们的能力根本不配得到的东西。他们放个屁都有人追捧。同时,真正的作家却在酒吧里端盘子。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写的有多好。   庄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为任明卿打抱不平,甚至愤世嫉俗,也厌恶任明卿胆怯懦弱的表情。他刚才的样子仿佛在说:如果你说我写的不好,我这就走出门去,以后再也不写了。他的眼睛就是这么说的。   他怎么能如此不自爱?   “全都瞎了眼。”庄墨心想。   他是如此愤怒,以至于有那么一小会儿,他决定什么也不做,让任明卿珠玉蒙尘,活该是个报应。只是当任明卿终于写完了他的故事,累的满面油光地把笔记本递给他时,庄墨才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决定继续他之前的那个计划。如果世人不知道任明卿的存在,他们就不会为错过他而感到后悔。而且,对任明卿来说,当名作家显然是更好的命运。庄墨平静下来以后,就无法对任明卿太过苛责,毕竟他写的第一篇商稿,就把自己当做了主角。 第16章 比稿:无人生还   任明卿写完刚过十二点。他站起来走了走,活动了活动自己血脉不畅的左腿,然后非常谦虚地请庄墨过目。庄墨说了一些鼓励他的话,却没有给他任何指点。作家在创作中是高度亢奋的,现在作品完成了,他的那些燃烧着的生命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熄灭。他的身体还没有好全,又连续熬了两夜、挖尽了脑油,一分钟里他打了三个哈欠。庄墨半推半拉地把他弄到酒吧外头,塞上出租车,撵回家里,最后灌进了被窝。   第二天,任明卿依旧摊在床上起不来,庄墨给他定了个闹钟,希望他不要辛辛苦苦写完,却因为赖床而忘记交稿。   一走进公司,庄墨就听见烈火哥正在给许唯打电话:“许总,那个稿子我们还没排出来……啊,为什么?哈哈……那不是短篇还没收齐么,排版就还拖着……插图?哦对对对,插图也没画完,我们给配了十一张插图,画手正在改稿呢!啊?是不是彩图?当然是彩图啦,全给上铜版纸……”烈火哥这么诚实守信的人,撒起谎来尴尬得让人恨不得捉刀自杀,最终他通过哭诉办杂志有多辛苦说服了许唯,许唯答应下厂之前再看排版。   庄墨从进门开始,就觉得身后有道若有若无的视线,回过头,正对上叶瞬的眼光。叶瞬没有想到庄墨如此坦荡,挑了挑眉,嘴角扬起一丝了然于心的微笑。现在他不再忌惮庄墨,因为他自恃抓住了庄墨的把柄,而庄墨只觉得莫名其妙。   烈火哥等人来齐了以后通知十点准开审稿会,让大家先把稿子发到群里,所有人都过目一遍。然而除了他自己提交了两个文档,没有任何一个人回应他,大家都面有菜色。白殇殇没有交稿;可达没有交稿;任明卿还是没有交稿。烈火哥从大家的面有菜色上感受到了严峻的形式,拍拍手鼓励大家:“催起来催起来!不到最后一秒不要放弃!”   叶瞬苦笑着摇了摇头,这是励志就能解决的事么?   而田恬已经在电脑前羽化登仙了。他昨晚根本就没有回家,陪着可达熬了一整夜,然后在办公桌上睡去,又在办公桌上醒来。即使烈火哥不说,他也要把稿子完整地逼出来。这已经变成了一场赌博,他投入了太多,不成功就要成仁。可达也是如此。他熬了一夜,和一个白天,再熬一夜看起来也没什么要紧,反正明天就会结束了,他吃的所有苦,最终都会变成红通通的毛爷爷。   简直疯魔了的田恬和简直疯魔了的可达最终磨出了一篇有头有尾的稿子,两个人迅速在QQ上互甩十万个表情包,重新认了亲。这个时候离十点还有一刻钟,白殇殇姗姗来迟,把稿子传给了叶瞬。叶瞬匆匆忙忙扫了一眼,就明白了白殇殇的小把戏,他叹了口气把文档传上群里,却对过稿不抱任何希望。   这样一来只剩下庄墨。   田恬问:“你的洗灰真的没来。”   庄墨抬手,看了看时间:“再等等。”   果不其然,在最后五分钟,洗灰敲响了一口咸的QQ。   “你收一下。”庄墨起身,拿着笔记本打算进会议室。   田恬又被他当丫鬟使唤,气得七窍生烟,结果一看屏幕,立刻笑得手舞足蹈:“哈哈!恶人自有恶人磨!他真的不交啦!”   庄墨蹙起了眉头:“这不可能。”明明写完了的。   “不信你自己看咯。”田恬让开了位置。   庄墨看到洗灰留言:对不起,我没法按时交稿   一口咸:为什么?还没有写完?   洗灰:嗯,算是吧   一口咸:算是?   洗灰:我写了一版,但觉得小说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我还有更多的剧情想写   一口咸:不管满不满意,先发过来让我去过审   洗灰:对不起……   一口咸:为什么?   洗灰:一旦过审,稿子的所有权就归杂志社了吧?   一口咸:是这样   洗灰:那我没法随心所欲地重修了   庄墨不太明白任明卿为什么突然改变想法,在他看来,昨天那篇故事,绝对已经完结了。但是任明卿的心情他却能够理解。故事一旦拿到市场上贩卖,作者和故事之间那紧密的联系就被切断了,它不再属于他。而他即使分文不取,也想让故事以最完整的模样出现在这世上。他一定很爱这个故事。那个别人不曾窥见过的后半部分,一定让他激动到战栗。   庄墨决定相信任明卿的灵感。   当洗灰再一次打来“对不起”的时候,庄墨说:“没关系,再给你两天时间,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庄墨在接下去的审稿会上被烈火哥点了名,因为他是四个人里面唯一一个一篇稿子都收不上来的。庄墨表现得死猪不怕开水烫,但烈火哥是个话痨。他既不批评庄墨,也没有为之愤怒,只是燃起十二万分的热情,为这位新人加油鼓劲。庄墨原本心如死水,古井无波,在他的喋喋不休之下也蹙了蹙眉:“我的作者两天后交稿。”   “作者都有拖延症,他们就是要拖稿,不到死线绝不动笔,所以我们必须跟在他们身后催催催催催。不要怕丢脸,不要有羞耻心,撒泼打滚,死皮赖脸,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两天后我等你的结果。”   面对着烈火哥充满希望的眼睛,庄墨觉得自己进了个传销组织。   烈火哥安抚完庄墨以后,大家的稿子也看得差不多了。烈火哥收来的两篇稿子质量上乘,题材合适,全票通过。接下来是白殇殇的稿件,叶瞬尴尬地清了清嗓,正要开口,烈火哥却鼓励田恬和庄墨先发言。   白殇殇这次写了个28岁女孩退婚的故事,讲述了文艺女青年如何不满意现在的生活,抛弃一切去寻求诗意的栖居。   田恬被要求第一个发言,硬着头皮瞎编了一通:“白殇殇是个大神……文笔很优美,情感很细腻,剧情……剧情很感人。”   “哪里感人?”烈火哥一头雾水。   田恬头大如斗:“就是女主角对西藏的向往……她抛家弃夫也要去西藏,让人想到了那个磕长头的电影……很圣洁!”   烈火哥点了点头:“唔,原来是这样……我看的时候,没法理解女主角的这种心情。她的所有想法,我都代入不了。”   “其实我也没法理解!”田恬受了一丁点鼓舞就毫不犹豫地说出了心里话,“我根本他娘的就看不懂!”他说完就对上了叶瞬的目光,吓得补上了一句,“但文笔还是很好的……”   “庄墨你呢?你怎么说?”   “写的很好。”感情细腻,视角贴近生活,适合人群是25岁以上的女性,表现了女性主义对现代生活的思考。庄墨盯着稿纸,打破了对白殇殇的固有成见。他翻看那一叠《新绘》杂志时,觉得白殇殇毫无头脑,只有技巧,写作时没有丝毫激情,只是在依葫芦画瓢。但是这篇文章让他觉得这个作者还不是无可救药。她有想要表达的东西,如果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支持,她可以转型为成功的女性作家。   烈火哥对他的回答有些失望,就像老师看着第一题就答错了的学生。不过他不愿意伤害新人的自尊心,尽量委婉地盖棺论定:“文章好不好暂且不说,我们四个大老爷们看不懂人家小姑娘的想法。但这不是一篇少年向的轻小说。不青春,没有很甜的恋爱,也没有完整的故事。这篇文章用不了。”   “不好意思,我这就去让她重写一篇。”叶瞬抱歉道。   “两天时间对她来说没什么问题。你去盯着她点儿,她可能最近精神压力比较大?”烈火哥嘱咐道。   “明白。”   “然后是……”烈火哥翻出可达的稿子。   田恬这回第一个发言,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就是个实实在在的少年向幻象小说了!热血,努力,友谊!积极向上正能量!”   “话是这么说……叶瞬,你有什么意见?”烈火哥厌倦了当坏人的感觉,把皮球踢给了叶瞬。   “人物形象单薄,没有很强烈的代入感;故事架构简单了一点,如果再加一层转折可能会显得比较聪明;剧情非常俗气,没有让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各方面都不是太优秀——而且他的行文为什么会那么白烂?感叹号一用就四五个,你都没有检查过他的标点符号么?”叶瞬质问田恬。   “这是他的写作风格,他是一个网络作家,我们就是这么说话的!”田恬据理力争。   叶瞬笑了笑,仿佛在嘲笑不懂事的孩子:“可这是实体书。”   “实体书卖给谁?不还是卖给现在的小孩子们么?这个作者在网上有很多低年龄层的读者,说明他的写作风格是受他们喜爱的!看到以前只能在网上看到的文字印刷在了纸上,读者会疯狂买买买的!”   烈火哥解释道:“我们的读者大部分是初高中生,他们可能对还文字没有系统的概念;对于青少年,实体书是教科书式的存在。我们要传达正确的用词和符号,不能跟风一时的潮流去误导。如果我们只是为了钱的话,不如去刊登《夜航船》,谭思的粉丝基础更大。”   田恬再也说不出反驳的话,最后委屈又愤怒地指责叶瞬:“我知道了,我刚才退了白殇殇的稿子,所以你现在也要退可达的稿子了!”   叶瞬:“……”   烈火哥赶忙拉架:“有话好好说,不要吵,不要吵哈。”   田恬说不通他们,转而向庄墨求助:“你说句话啊!”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他下意识地觉得庄墨会帮他,而且庄墨说话会有分量。   “网感很强。”庄墨没有辜负他,不过也仅此而已了。他尊重《新绘》的坚守。   最后烈火哥一锤定音:“不够优秀,留做备用稿吧。”   田恬难以接受这个结果:“他花了三天时间改了七版!我也跟着他熬了两夜!”   “辛苦了小田儿,”烈火哥抱歉道,“可是质量不过关啊,咱们有咱们的标准。”   “死守着标准有什么意义呢?!达到标准的那些文章,我看着也没多好看啊!正是因为一切按着标准来,导致现在都没有什么人看杂志了!”田恬激动得口不择言,“不顺应潮流就会被潮流甩掉,读者喜欢看什么我们就给他们看什么,为什么你们定的标准就一定对呢?”   叶瞬看了田恬一眼。虽说田恬性格幼稚,但他说的这番话,叶瞬觉得也没有错。   可烈火哥难得地摆出了严肃的表情:“因为我们是编辑,我们有义务为读者选择好文章。不然这个世界上就不需要京宇,只需要观文。”   田恬被他的大义凛然震慑了,跑出去的时候摔门的声音没有预期得大。   “你们没有一篇稿子通过。”烈火哥看着剩下的两人,“两天后最后一次审稿会,加油。”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   编辑给我拟的选题,我不想写,我只想写自己想写的,怎么办?   很多作者非常有才华,但瞎几把写,只顾自己爽,从来不听编辑劝告和意见,没过稿没收获,又把责任推给编辑。这样的结果是作者很穷,编辑更穷。 第17章 退稿是一场灾难,喝酒也是   叶瞬把退稿意见返还给了白殇殇,实话实说不符合杂志的风格,白殇殇没有表现出任何不爽,并表示两天后一定交篇能过的。这是她多年以来的第一次退稿,而她之前就清楚她这是在危险的边缘试探,做好了一切失败的准备。现在她要把脚缩回去,继续做她的码字女工。   而田恬那里就不啻于一场灾难。   他和可达都两天没睡好,为文章付出了无数精力,抱着数钱数到手软的小心思等结果,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万里长征倒在最后一步。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可达很愤怒,觉得自己被耍了,他一个8万粉丝量的大大被无情地玩弄了。这算怎么回事?向他约稿不正是喜欢他的风格么?让他不断改稿不正是为了迎合杂志么?可是为什么最后还是过不了?那一开始就别约啊!或者你约了别让我彻夜改啊!   他一连串的质问让田恬越发委屈。只有可达一个人辛苦么?他也很辛苦啊!他那么辛苦还没稿费拿,要知道他原本并不需要为可达花费那么大心思!他已经尽力了,改稿也好,在审稿会上据理力争也好,他甚至为了可达得罪了自己的同事和上司!过不了是他的错么?写不好怪谁啊!   他们两人在QQ上吵了一下午,互相说了一些很过分的话,然后精疲力竭地把对方拖黑。   田恬原本站在作者这一边,现在已经搞不清楚同事更可气还是作者更可气,差点趴在桌子上哭了出来。他觉得当编辑真是太惨了!回想起庄墨在入职第一天对他说的话,真是金玉良言!不过他说错了一点,不止作者难伺候,东家也很难伺候,编辑是夹在作者和东家之间的受气包!他没有任何主导权,过稿与否听天由命。不过稿,作者埋怨他出尔反尔,东家责备他办事不利。这是什么傻逼职业,他要辞职!   他蹭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凭着一时意气要去跟烈火哥摊牌,结果迎面就撞上了比他高一个头的庄墨,登时人矮气短。   “这是干什么?”庄墨看他眼圈红红的,显然是哭过了。   “我不要干了!”有人注意到他的委屈伤心,田恬更起劲了,把东西拆得啪啪响,人倒是坐回去了,摆明了要庄墨好好安慰安慰他。   “工作不好找。”庄墨一句话让他心如死灰。   但田恬依旧嘴硬:“我不要干了!这个职业根本对新手一点也不友好!叶瞬他手下有白殇殇,烈火哥也有大神,他们要完成收稿任务很容易,但是我们呢?我根本找不到好作者,只能找小作者。”   “大作者也是小作者来的。你什么也没有,想让大神跟你,那不现实。你可以挑个小作者一起成长,那也不是很好么?任何职业都是这样,一开始没有资源、没有人脉,你换个工作也会遇到同样的困难,都一样。”   “可是小作者根本写不好,脾气还大!我就算想跟他们一起成长,他们也只想着赚钱啊!”   “作者写文章为了钱没什么不对。人都是要生活的,你坐在这里工作两天,不管过没过稿,公司都会给你发工资,作者有么?没有。你凭什么让人家付出劳动却没有收入?他埋怨你,也情有可原。”   田恬终于冷静了一点,微微地哼了一声:“可是……可是我还没有加班费呢!”   “谁让你加班了?你熬几夜,能帮母猪上树、公鸡下蛋?”   田恬震惊了:“你这是什么意思?”   “天赋是这世上最黑暗的事情。”   “……你是在说我的作者没有天赋么?”田恬像是当面被扇了一巴掌,整个人都炸了毛,要跟他拼个你死我活。虽然隐约有过这种想法,但他决不允许别人当着自己的面说出来。   庄墨不置可否:“总之,挑作者要像挑结婚对象一样谨慎,有时候还需要一点缘分,急不得。”   “难道我可以因为一个作者没有天赋,就把他拒之门外,不好好教导他了么?这太势利眼了!”田恬根本无法接受这种说法。“以大多数人的努力程度来说,根本没有到要拼天赋的地步!”   “天赋是一个成长率的问题。有些人,不接受任何教导就能写的很好,稍一点拨就能突飞猛进;但有些人,他们的进展会很缓慢,比如说,没有办法在两天内把一篇支离破碎的故事改得好看。我并不是说对后者要拒之门外,只是你要接受现实,给不同的作者制定不同的目标,并对他们花费不同的精力。”   田恬没有想过自己的作者还要分三六九等:“你是说我要优待优秀作者,对其他作者就不那么重视?!这对作者来说不公平!”   “你对作者的付出不止是工作,在工作中你也会交付感情,不然你不会为了那个作者拖黑你哭上一整个下午……”   “我没有哭一整个下午!”田恬挂着眼泪咆哮,“你不要胡说八道!”   庄墨充耳不闻:“……既然你不会对生活中的所有人都掏心掏肺,那为什么要对所有作者都掏心掏肺?人类社会本来就是不公平的。任何一个编辑都没法一碗水端平,不论他们嘴上说的有多好听,作者在他们心里都是有个排行榜的,他们最爱的作者只有那一个,说不定有些时候还不是他们带的。你喜欢可达难道会甚过谭思?”   “当然不可能!”田恬说完就觉得自己又做了一件蠢事,他总是附和庄墨,这一定让他得意死了。   庄墨说了句“事情就是这样”,田恬若有所思。   “最后,心情不好的时候,不要做任何决定。”庄墨显然是让他再考虑考虑辞职的事。   “那我怎么办?!我……我很气啊!”   “你可以去借酒浇愁。”   “……?”   庄墨在下班前给任明卿打了个电话:“今晚有点事,我要晚点回家——稿子过了么?”   任明卿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虚脱:“还没有……我还没有写完,编辑宽限了我两天。”   “可是你今晚要上班。”魅力四射那边是做五休二的。   “嗯……”   “那像昨天那样给你弄个包厢?我让人把笔记本带过去。”   “不用了庄先生,你不要这样……”   “其实我对你那篇稿子挺感兴趣的。”庄墨大言不惭道,“我在想你写完之后,是不是可以考虑卖给我做剧本改编。当然,现在一切都还是未知数,你不要有心理压力。我是愿意给好项目投钱的,只要你以后能优先考虑我,我就感激不尽了。”   任明卿挂掉电话都还是懵逼的。今天之前他所想的最好的事,也不过是把稿子写完了卖出去,谁知道现在有人出钱请他写稿了。这世界真是疯了。   任明卿到酒吧的时候,田恬正在卡座里喝果汁。庄墨差田恬到这里订个包厢,把他的笔记本送进去,然后点一个叫任明卿的侍应生去包厢里面服务,一整夜。   田恬一开始拒绝的:“呃,庄墨你真是个好人,谢谢你,真的……不过我虽然心情很差,也没有到要嫖娼的地步。”他还没有谈过恋爱,就要去嫖娼了,那样听起来特别特别惨。   庄墨:“……”   庄墨:“不是为你准备的。你订完包厢,就在外面呆着,绝对不要让他出来,也不要让别人进去。我有酒寄存在那里,你自己拿,乖乖等我回来。”   田恬:“……”   他倒还想庄墨为什么突然这么好心,果然非奸即盗,非奸即盗啊!   田恬帮他办妥了这桩事,一直在卡座里盯着来来去去的人,希望能一睹庄墨小情儿的真面目。说实话,他觉得庄墨这人还不错,就是懒了一点,谁知道他竟然对风月场所那么熟练。等看到任明卿一瘸一拐、做贼心虚地进了包厢,田恬的下巴都要掉了:庄墨不但私生活混乱,还是个gay!   现在好了,办公室里全是洪水猛兽。   田恬愈发不想去上班了。 第18章 远古巨神   庄墨当天晚上去找一个故人叙旧。   那位故人居住在三环以内的一个豪华庄园里,地皮5个亿,装修花了2个亿。庄园里有200多个房间,还有专门的健身馆、游泳池、钢琴室,甚至一个IMAX影院,不知道他一个单身贵族怎么住得过来。庄墨拜访他的时候,差点因为没有预约被拒之门外。直到庄墨说自己是舞蓝,保镖才勉为其难在搜了他的身后放他进去。即使那人那么有钱,他依旧忙得团团转,庄墨在客厅里坐到九点才等到他散会。   他在助理们的簇拥下走下金碧辉煌的楼梯:“主编,好久不见……怎么是你?”   “好久不见,玄原。”庄墨朝他略微点了点头。   玄原的脸色变得很不好看。   他是个英俊的男人,刚过年过而立,大多数时候面无表情,从镜片后面冷冷地审视着旁人,好故意与人保持距离感,以此显得自己与众不同,有精英范儿。但在看到庄墨的那一瞬间,他显而易见地破功了。他的厌恶是如此地明显,让他看起来像个沉不住气的毛头小伙。   庄墨是玄原的死对头。准确来说,是玄原单方面那么认定的。   玄原是和四海纵横一起出道的远古大神,在网络对中国人来说还很稀奇的年代,他们就在龙吟论坛里声名斐然。当时论坛出现了一大批后来名声响当当的大神,以至于回过头来看那个时间段,仿佛文曲星不甘寂寞地经历了一次大爆炸。随便在龙吟里爬个坟贴,那些个嬉笑怒骂的ID都如雷贯耳。   玄原和四海纵横志趣相投,一起创造了十洲三海的世界观,写互相独立却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系列小说。彼时,舞蓝刚成立《新绘》,觉得这两个小年轻非常特别。他们的故事有传统小说那样扎实的结构与出众的人设,以及令其他作者扼腕叹息的文笔,但同时,他们的剧情设置更接近于后来的网络小说。主角往往开篇就落难,让人有极强的代入感;剧情设置又初步有了升级流的爽感。舞蓝当时以一种鬼神般的洞见,邀请这两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入驻杂志,长期连载。于是不论是玄原还是《新绘》的传奇,就此拉开帷幕。   《新绘》靠着十洲三海系列,在一片新概念作品的包围中杀出重围,占领了少年向市场。玄原和四海纵横也因此渐渐被主流接受,成了畅销书作家。   后来四海纵横停止了《浩荡纪》的写作,退出竞争,玄原成为新派武侠唯一的代表人物,在京宇的力推下斩获第一届中国作家榜榜首。   然后,这厮拿着天价的版税收入,去开了个地产公司,近年来一个字都没写过。   “你来干什么?”玄原恢复了面瘫脸,平静地在沙发上坐下,告诉自己今非昔比,没必要去在意这么个小人物。从世俗的意义上来说,他很成功,他也无时不刻不在炫耀他的成功。但是在庄墨面前,他总有点放不开手脚。虽然现在他的西装跟庄墨一样名贵,可他没法像庄墨一样把这视为理所当然,好像他隐约明白自己配不起这身行头,还有这个奢侈的庄园。他很担心庄墨也抱有同样的想法,所以越发地虚张声势来炫耀自己,这让他的平静大度看起来矫揉造作,虚伪刻意。“我跟你没什么交情。”   “我来约稿。”庄墨坦然地端着管家奉上的红茶,“短篇杂志稿,7000-15000字,两天之后要,千字150。”   “你说什么?”玄原眯起了眼睛,眼中窜起了两簇火苗。   “看在我们比较熟的面子上,千字200,不能再多了。”   “等一下,”玄原的怒火被荒诞感冲淡,这让他理智了一些,“你在向我约稿?短篇?千字200?”   “也有可能是150,我做不了主。”   “你在耍我。”玄原笃定道,精明地审视着庄墨,想猜透他的险恶用心。   总助上前低声道:“商总,那块地皮报价23.11亿,我们……”   “你先等等。”玄原抬手制止了他发声,想搞清楚自己为什么只有千字150,“像我这种级别的作者写杂志稿,怎么个身价,大家心里都有数……我明白了,”他靠回沙发上,冷笑了一声,“谭思让你来的。又是毫无意义的短篇稿,又是故意压低价,这样故意羞辱我,对你们有什么好处?你们是小学女生么?”   “我从观文出来了,现在在京宇,是《新绘》的文字编辑,我的上司是舞蓝。”   玄原:“……?”   玄原:“那谭思……?”   “他已经不是我的作者了。”   那一刹那,玄原似乎整个人都放松下来,打量了庄墨两眼,神情变得古怪。他有点恼火刚才太感情用事,一定被姓沈的看穿了,他会觉得自己对谭思很介意。   ……他当然对谭思很介意。   毕竟,到第二年,他的作家榜榜首位置就被谭思抢去了。   玄原始终觉得自己没有赶上好时候。他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人物,他之前是传统文学,他之后是网络文学,这导致他制霸文坛的时代太短了,也导致他不属于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题材,变成了时代更迭的牺牲品。在他坐上作家榜榜首之后的那一年,红点崛起,一大批网络作家像是大爆炸之后的超新星,吸引了大众的注意力。实体书也受到了网文的影响,变得愈发轻浮快餐。不久之后,谭思出现了。   玄原是个极其高傲的人,一开始对谭思不以为意——事实上他对任何人不以为意。他对自己的才华有完全的信心,毕竟那是有目共睹的东西,拿别人与他相提并论,那简直是不自量力。在他看来,谭思的文字很白烂,他似乎完全不追求文字上的美感,只图把事情说个明白。谭思的剧情也十足猎奇,试图用廉价的噱头唤起读者的好奇心,勾引他们翻开第一页书就看到结尾,而到结尾他依旧什么也没说,好勾着你买下一本。除了编得跟真的一样,玄原看不出来谭思有什么过人之处,而编得跟真的一样是厕所文学的过人之处。总之,玄原觉得写《永夜之都》的谭思未免有些缺乏追求。   然而,就是这本他看不上的《永夜之都》,首印30万册,当年销售过百万册,导致圈子里到处都在议论他的事。“他是个讲故事的天才。”人人都这么说,脸上洋溢着发现新大陆的喜悦。那些曾经对他笑脸相迎的编辑,如今也全跑到谭思那里奉承去了。舞蓝甚至要他学学谭思的写作手法。这对玄原来说是一种莫大的耻辱。虽然他内心深处明白舞蓝是为他好,即使自己天赋过人,那也只代表着成长率比较高,他在写作一道上如果要想走得更远,就不能放弃学习——但那也绝对不是学习谭思。谭思是个什么东西?他玄原跟四海纵横一起扬名立万的时候,谭思还不知道在哪儿呢!玄原怀抱着这种高傲的蔑视,决定对谭思视而不见。   玄原不出席有谭思在的任何场合,拒绝与谭思一道参加《新绘》的笔会,最严重的时候,玄原甚至不许别人在他面前提谭思的名字。他依旧在写他的十洲三海系列,然而只要他一放下笔,停止了闭门造车,就会发现哪儿都是谭思的痕迹。杂志样刊的封面写着他的名字,路过书店最显眼的位置摆着是《永夜之都》垒成的纸质迷宫,刷个微博都是《永夜之都》的同人画稿,连打开读者群,群里也尽是在讨论《永夜之都》的剧情。谭思好像无处不在。整个世界好像都在围着谭思打转。人们就当他这个天下第一死了一样,他辛辛苦苦写了那么多年的十洲三海,还没结尾就被人们丢尽了故纸堆。   那一年玄原彻底崩溃了。人们不停地拿他俩作比较,用他的年纪大、设定老套、咬文嚼字、节奏沉缓来衬托谭思的年轻、新奇、质朴与悬念丛生。玄原明白当他走到了顶峰,就不得不开始走下坡路,而他的下坡路未免来得太快了一点。他的后继者又太过显眼,在谭思的光芒下,他仿佛从来没有著名过。他苦苦思索一条出路,因为他既不屑于竞争,又对竞争的结果感到惧怕。他只希望以一种体面的方式退出竞争,让这场竞争因为缺少弱者而成为悬案。他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半个月,最后发现唯一体面的方式就是封笔。这不但能表明他愤世嫉俗的态度,还能把玄原这个名字永恒地刻在神坛上。与其一直写、一直写、直到最后一个读者都跑到谭思那边去,不如抢先一步抛弃一切。   事情也有如他想象的那样。他没有如期完成《尘烟笑》,留下了一个大坑,而因为他在当年没有出任何一本书,版税收入屈居谭思之下。外界对他的突然停笔议论纷纷,有人说是追随四海纵横的脚步,有人说是健康原因,现在流行的说法是——他拿了钱就跑去做了地产商。但是没有一个人知道,那是一个作者最高傲的转身,与最懦弱的逃避。   玄原没有再写过一个字。他在二十七岁那年从大红到沉寂,从一个敏感多情的理想主义者变成了一个坚毅冷酷的现实主义者。作者不是一门好营生,这门行当在光鲜亮丽背后有太多失望乃至绝望。作者的生命周期非常短暂,这导致一切都是暂时的,今天对着你的鲜花、掌声明天会被另一个人所拥有,嘴上说着爱你一辈子的读者一转身就对另一名作者矢志不渝。人们就是这么冷酷花心,今天爱这个明天爱这个,而作为作者,被遗忘就意味着死亡。故事是没有生命的,故事只有在被人翻开的那一瞬间才会变成整个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谭思杀掉了玄原和他的故事。玄原也是一个帮凶。他认为决斗都有损他的尊严,他宁可被杀死。   玄原后来在那个杀死他的作家榜颁奖典礼后台,见了一次谭思。   他发现他恨的人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屌丝。他一夜之间名利双收,却对自己将要踏足的世界一无所知。他极度兴奋,又担心这那,在屋子里团团转,做不好任何事。而那个人有条不紊地帮他整理领结,抚平西装,引导他背诵致谢词,安抚了他的情绪,也保证一切都在计划当中。   谭思背到一半提出了异议:“……我觉得这里这句话说得太满,什么叫明年再来?明年要是来不了呢?那岂不是糗大了。”   “一定会来。”那个人说得既像允诺,又像预言。   “你为什么那么肯定?”   “因为有我在。”那个人的双眼坚定又坦诚。   “你说这话真不要脸!我的书要是卖不出去了呢?读者觉得我过时了,不喜欢我了呢?”   “不会有这种事发生。”那个人坚定道,“有我在,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   玄原在日后的很多岁月里,回想起那个人当时说的话,都会嫉妒得不能自已。他从各个渠道听说过那个人的丰功伟业。谭思能迅速走红、到达一个无人可及的高度,与他的眼光、他的手段密不可分。是他把谭思从一个一文不名的愣头青,变成了如今中国最会写故事的人。玄原终于知道,自己并不是败给了谭思,他是败给了那个人。   所以,那个人,也一同变成了他的眼中钉,肉中刺。   然而今天,他竟然坐在自己的面前,约稿。   “你凭什么觉得我会答应你?”玄原从助理手中点燃了雪茄,吐了口烟圈,“我不缺钱。”   “作者写作不是仅仅为了钱。”庄墨直视着玄原的眼睛,与许多年前一样坦诚,这让玄原的心脏猛地跳楼了一拍。   他早已过了满口“理想”的年纪,他绝不相信庄墨会没有任何谋求就来找他,可他盯着庄墨深不可测的眼睛,回想起很多年前那个颁奖晚会的后台,那个人说:“不会有这种事发生。有我在,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当时,如果有一个人,有那么一个人,可以在他被全世界抛弃的时候,跟他说这句话。就算那是假的,是谎言,是没有根据的瞎说八道,他也会相信,飞蛾扑火般地相信。   作者是孤独的生物,写作是在倾诉孤独。如果写作之后还是无尽的孤独,他毫无疑问会放弃。但只要有人,哪怕只有一个人存在,存在在那条孤独的路上,“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作者”、“我记得你写下的所有故事”,作者就会变成最勇敢的生物。与其说玄原在嫉妒谭思拥有庄墨的力量,不如说,玄原在嫉妒谭思拥有庄墨的感情。他没有跟人并肩走过,他很嫉妒,同时也很羡慕。   “你凭什么觉得你会说服我?”玄原避开了他的目光,不让他看出自己的动摇,“普通的短篇连载,我可看不上。”   “你先拿个短篇试试手。如果你还跟当年一样,你可以试着准备十洲三海的新单行,什么时候准备好,什么时候开连载。”   “你觉得连载对我有足够多的吸引力?”   “谭思的新长篇《夜航船》,写得太烂了,我们不想登。”庄墨瞥了他一眼,那一瞥极其短暂,却让玄原觉得自己被看穿。事实上他颤抖了一下,烟灰落在昂贵的西装上。   庄墨写了个QQ号,摆在他面前的桌子上:“如果有兴趣,就加这个QQ号。”   在他走出大门前,他听见身后的玄原问:“是你带我么?”   庄墨略微回身:“是我还是谁,有区别么?”   玄原云烟缭绕下盯着面前的纸条,心想,这真是个可怕的男人,自己的心思,全都被他看穿了。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   做大神是什么体验?   名利双收,有社会地位,很爽。 第19章 他们的脑波在一个频道   离开玄原那个大得离谱的宅邸,庄墨打车返回了魅力四射。田恬对他有一肚子的火,首先是庄墨竟然让他等了那么久。他第一次一个人来酒吧,简直要被各路牛鬼蛇神吃拆入肚了,庄墨难道就没有考虑过他有可能出现危险么?其次……   “我以为你是个正经人,结果你居然嫖娼?!你还要我帮我嫖娼!你要不要脸啊死gay?!”   庄墨:“……”   庄墨:“注意QQ,有个作者会加你。”   庄墨笃定玄原会回心转意。庄墨阅读过十洲三海,阅读过玄原留下的只言片语,也从各种渠道留心过圈里人对他的风评。他的风评不太好,除了一起出道的四海纵横,他几乎没有什么知心朋友,也开罪了一大票编辑。总体来说,他是个极度高傲的人,为人处世难免令人不快。过去,他的稿酬要得很高,又很爱出风头,衣食住行要最高标准,这么做唯一的理由,似乎就是为了压其他作者一头。   但是这些年,玄原离开文坛去搞房地产,现在是福布斯富豪榜中国大陆前五十的富豪。如果他的为人处世依旧如作者时期一样,高傲、好妒又爱出风头,他估计是没有办法从一无所有混到风生水起的。生意场上的老滑头们可不吃这一套。   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压根不在乎房地产生意。当然,钱也很重要,但这是生意,玄原在这上头并不感情用事。他只对写作感情用事。他对写作这门行当有很深的感情,又在当初以一种近乎耻辱的方式逃脱——虽然从未接触,但庄墨对玄原弃笔从商的理由竟然能猜到一二,要不怎么说最了解你的永远是敌人——房地产生意是没法真正满足他的。不论他现在有多成功,赚了多少钱,他在作者的战场被谭思打败,他只能以作者的身份赢回来,不然这永远是解不开的心结。   这一点,玄原比他更清楚。只要看到他敌视、戒备的神情,你就知道他对谭思有多耿耿于怀,念念不忘。庄墨还坏心眼地引诱了他:谭思现在不行了,你要不要来试试,看看你是不是比他强?   玄原根本就拒绝不了这种诱惑,高傲的人总是格外好斗,他们是不可能真正服输的。   一听说庄墨给自己找了个作者,田恬的表情立刻变得谄媚,虽然他自己甚至没有觉察到:“真的假的?你哪儿找来的?写的好么?写的不好我可不要,你别浪费我感情啊!”   庄墨懒得跟他多说。反正人他是给找来了,栓不栓得住,就看这家伙自己本事了。   庄墨打发了田恬,迫不及待地走进了包间。任明卿注意到他进来了,但是没办法分心跟他打招呼。身体虽然还坐在这儿,但他的思维早已在另一个世界。庄墨非但没有生气,还非常满意,他轻手轻脚地在任明卿身边坐下,用一种看孩子似的目光看着他。认真写作的作者总是非常可爱的,庄墨自私地希望任明卿永远都这样,永远都不要改变,心无旁骛,一心盯着电脑。要是他永远一心盯着电脑,自己永远一心盯着他,那他们就会合作到天荒地老。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任明卿才把自己传送了回来。他的脸色很憔悴,精神却很亢奋。他不等庄墨开口询问就告诉他:“我觉得这个故事不应该只有一种结局。我觉得根据男主角的不同选择,它有三种不同的走向。一般来讲故事主线只能选一条,但是我觉得三种都很迷人,可以全部写下来。但是怎么把他们组装成一个故事,我还没想明白。得有个大的故事,把这三个故事打包装起来……”   庄墨耐心地听他眉飞色舞地讲述。作者往往不喜欢对人讲解他们的思路,他们用文字表达,口头表达能力跟文字表达能力相去甚远。任明卿又是其中的代表,他一着急就会口吃,说话也颠三倒四,有很多“我觉得”、“然后”,听着让人心急。但庄墨却被他的情绪感染了。现在他一点也不为自己的作品感到羞耻,一本正经地讲着天马行空的故事,看起来有些滑稽,但他快乐得像小鸟一样。庄墨感到欣慰,这说明任明卿把他当成可靠的倾诉对象,愿意跟他分享。几天之前,任明卿还非常抗拒向他承认自己写小说,看来这几天他的努力很有效果,他们的关系突飞猛进。   “来,让我看看。”庄墨等他倾诉完,接过他手里的电脑。   任明卿的创意非常简单,就是从第一个矛盾选择点分出三条岔路,让故事走向不同的结局。这种形式让庄墨想起了台湾的一部偶像剧,女主角在二十年前选择留在家乡做家庭主妇,或者到大城市打拼做个女强人。后来,两个分支世界的女主角后来交换了身份,以一种荒诞而直白的形式追踪了家庭主妇与女强人这两种不同选择下的生活路径。而任明卿现在所做的仅仅是分叉。他说的没有错,这样来讲,三个故事是独立的,没有一个大故事框架统帅全局。   庄墨的计划原本是“不干涉观察”,也就是说,在任明卿完成第一篇故事以前,他不打算给予任何指点。这是为了考察他的固有水平。不过鉴于他已经非常认可任明卿的写作能力了,因此决定把下一项考察提前——考察他的协作性。   作者和编辑是一个共同体。作为编辑,他会介入整个写作过程,而有些作者非常抵触别人的意见,有些作者又太过没有主见。两者都不是什么好事。   “如果你要把三个故事统摄起来,光是把他们摆在一起是不够的,需要一个大的框架,这个思路没错。但你有没有想过,这个大框架里,时间线不是连续的。它不是一个从前往后的故事。读者读完第一个小故事,两个主角都已经死了,那么当他再紧接着看第二个小故事,他就不明白为什么剧情会回到新房客来到公寓的时候,他会期待你告诉他:为什么时间被拨回了。最迫在眉睫的悬念变成了这个。”   任明卿蹙着眉思索了一番:“没错,这是关键——所以你说,大的故事框架,应该是关于时间循环的?”   “对。”   任明卿长长地嗯了一声,表情更加严肃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整个故事需要重新架构,一切剧情围绕’时间循环’来设计……一旦牵扯到这样的设定,故事会变得非常复杂。”   “故事再复杂,也是由起因-发展-高潮-结局四个部分组成的。你的第一个小故事完全可以算作起因;第二遍循环中,主角发现自己在重复经历,他开始留意这个世界观;第三遍循环,他要想办法逃脱,但计划失败;第四遍循环,他终于成功了。”   任明卿的眉头渐渐松开:“是的……是这样的……不过,会不会有点不伦不类?我写的是个东方奇幻,你也看了,新房客搬来主角的公寓,结果主角发现他是一条能降雨布云的龙……然而大故事是关于时间循环的,这一般来说是科幻元素。”   “我不觉得你写的是个东方奇幻。东方奇幻中的龙是瑞兽,是神仙,它们是人格化的,有自己的家庭与交际圈。他们与人类的关系很多时候相当于君主对臣民。而你有意在去除龙身上人格化与神格化的部分,只剩下纯生物学上的描述:新房客身上的龙鳞与龙角,他的分泌物,他对水的喜好,他与天气的关联,他的色盲与随着室温升降的体温……这是一种科学分析法,所以你的故事,悬疑推理的成分比幻想的成分更多。故事里,男主角通过蛛丝马迹一步一步解析了新房客的身份,最后发现自己已经被灌下了龙珠,因为龙就快要死了,龙需要一个继承人,而他开始化龙。流行的东方奇幻根本就不是这样写的。流行的故事里,龙化身成人不是在谈恋爱,就是希望融入人类世界,视角总归是人本位的。但你的整篇文章,都透着一股难以名状的阴森恐怖,龙的目的超脱人的理解与经验范围之外,化龙的过程更让人联想起异形系列。恕我直言,它是克苏鲁风格与东方奇幻的嫁接。”   庄墨分析的时候,任明卿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瞧。当发现自己的构思被彻底戳穿了以后,他羞涩地眨了两下眼睛,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心里有一种隐秘的喜悦,仿佛他写下来就是等着人猜中的。   “既然你的小说本身就是一个混血儿,再加点科幻的元素也无关紧要。克苏鲁题材与科幻的嫁接,前有《遗落的南境》;科幻与奇幻甚至于历史的嫁接,你可以看看钱莉芳的《天意》。这两本书都获得了很高的评价,前者获得2017年星云奖,后者获得了中国科幻银河奖,所以不要担心不伦不类,我相信你也不打算写什么典型的东方奇幻。”   任明卿安下心来,自言自语:“所以我要写一条能让时间循环的龙……龙与时间……永恒循环之蛇乌洛波洛斯……另一种纬度上的冬眠……啊,我知道了!他快要死了,他想要寄居在男主角的身体里,度过这个对他而言的冬天,但是他没有彻底控制住男主角,男主角分享了他的能力,回到了过去。现在,这两个生物都对彼此有了一个了解,龙知道自己面对着一个怎样的对手,他要夺回男主角体内的龙珠;而男主角要对抗龙珠对自己的影响,以及龙的寄生欲望……这听起来像是另一个形式的屠龙故事——有纸么?纸和笔。”   庄墨把纸笔给他,看他趴在酒桌上重新整理故事框架,决定怎样拆分现有的文本,填充在不同的剧情点。他自言自语,写写画画,时不时还滑动鼠标,审视屏幕里的字句。   庄墨对任明卿很满意。他的理解力很高,对于故事本身又非常专业,这意味着他们的交流成本很低,庄墨不必多费口舌去告诉他“为什么必须这样做而不是那样做”,只需要直接下达命令就可以了,省时高效。   最主要的是……他真得结实耐操。   让一个作者全盘推翻他的构思,从头开始伤筋动骨,那可不是一件轻易的事。不过这件事发生在任明卿身上,庄墨没有感到任何意外。任明卿对写小说抱有十二万分的热情,这种热情带着一点完美主义的倾向,让他不达最好决不罢休。他还没有成为一个职业作者,就已经比相当一部分职业作者更具有敬业精神。   那天晚上任明卿写到12点。庄墨强行关掉了他的word文档。他已经连续工作三夜三天了,这些日子他几乎把所有时间花费在写小说上。即使他的精神高度亢奋,他的身体也快到极限了。反正现在他既推辞了家教工作,又不用在酒吧端盘子,庄墨觉得按照他的手速,应该可以按时完成。   况且,庄墨也不觉得《新绘》会刊登这篇稿件。虽然任明卿写的很好,但对于《新绘》来说,它是一个全新的类型。不止《新绘》,拿到任何地方,这篇文章都太过小众、独特,与流行读物全然不符。作为小说,它有欠商业化。   庄墨倒并不为此担心。他并不拘泥于贩卖文字。文字是一切的源头。在小说产业的下游,有漫画、动画、影视、游戏、真人秀……每个产业对商业化的定义都很不同。有时候一部并不受欢迎的小说,倒可以改编成非常流行的其他东西,这意味着读者的口味并不决定一切,文章质量有时候更为重要。   如果任明卿写的是一部流行题材的小说,庄墨反而要头痛,因为所有流行题材都拥挤着无数的作者、无数的作品,要在其中脱颖而出成为头部,要不你本身名声斐然,要不你的作品数据惊人,而这些,任明卿全都没有。   而现在,他写了一部杂糅着科幻、恐怖、悬疑、解密元素的克苏鲁式东方奇幻?   IP市场上没有这个东西。没有,从来都没有。旷古烁今。独树一帜。故事里还有平行分叉结构,简直从基因里就自带Galgame改编倾向。   只要稍微删改,把建国后不能成精这条规掉,庄墨有信心为他寻觅到一个好买家,谈一个好价钱。设定足够牛逼的情况下,小说版权会变成纯粹的卖方市场。   庄墨想到这里,温柔地嘱咐正在存稿的任明卿:“不要血腥暴力,也不要写大场面。”   “啊?”   大场面做特效太贵,血腥暴力又无法过审,这是为影视改编设立门槛。   不过庄墨当然不会这么说:“从日常生活中渗透恐怖感才是克苏鲁的真谛。而且你很难形容大场面,笔墨太少不够震撼,笔墨太多又影响节奏感。”   任明卿谦虚地接受了他的意见:“你说的很有道理。”   他们会合作愉快的,庄墨心想。他为自己倒了杯酒,庆祝第二阶段的顺利。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关于作者跟同一家公司多个编辑这件事   正常情况下只能选一个编辑,如果一个作者同时勾搭N个编辑,会被公司内部封杀,除非咖位很大。 第20章 他并不知道那是日思夜想的大大的马甲   田恬孤单寂寞冷地喝了一整夜的酒,第二天头疼欲裂地去上班。他是整个办公室里到的最晚的一个,庄墨一见到他就打趣说:“我以为你辞职不来了。”   “去你妈的!”宿醉后的田恬比往常更暴躁,“我他妈一个人喝醉在卡座上!你都没有送我回家!”   “我以为你睡着了会比较容易有艳遇。”他嘱咐经理看好田恬,甚至在打烊后给他盖了床小毛毯。   “去你妈的!”田恬对此丝毫不知,只觉得自己对庄墨的下流无耻毫无办法,最后头晕目眩地打开了电脑。今天他依旧要去寻找作者,死乞白赖地求他们写个稿子。总共只有两天时间,他花了大半天和可达撕逼,现在离第二次审稿会还有二十四个小时,他还喝醉了,看来除了收陈年旧稿也没有别的办法。   谁知一登录QQ,就跳出来一个好友申请,昵称是“多维元素”。申请时间是半夜三点,没有写任何申请信息,头像是系统自带,怎么看怎么像僵尸号。庄墨听见田恬小声逼逼了句“这不是打小广告的,就是想聊骚的”,然后看他毫不犹豫地点了通过,觉得他真是无时不刻不在给自己提供乐子。   多维元素的头像是灰白的,田恬没指望他会诈尸。可是半个小时以后,他突然冒出来问“什么时候交稿”,田恬这才意识到他可能是个作者。田恬把自己勾搭的作者捋了一遍,没有对上号的,因此也谨慎地打出两个字:明天。   多维元素:你开什么玩笑   “我靠这谁啊,说话这么嚣张!”田恬心里MMP,但脸上还得保持微笑。他把可达气走之后,烈火哥曾教育他说:对待作者要像淘宝客服一样亲切。再发现他和作者吵架,就要扣他工资。于是田恬就开始回忆,淘宝客服是怎么一口一个亲,客客气气气死自己的。   一口咸:约稿的时候就说明截稿期是明天哦,所以稿酬相应得也会比较高~   一口咸:接受不了可以不接哦亲~   田恬说完,欣赏了一下自己的语气,觉得发挥挺不错的,字里行间透着一股婊里婊气,烈火哥挑不出错不说,还能把对面气得跳脚。   话一发出,对面果然跳脚了。   多维元素:千字200相应比较高?你开什么玩笑   “看不起这个价钱您就别接啊~”田恬决定教训一下对方的挑三拣四,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公平公正又不是强买强卖,不想写何必上来找不痛快。   一口咸:是千字150哦亲   一口咸:千字150-300的意思就是千字150哦亲   一口咸:再考虑一下哦~   多维元素:……   多维元素:你谁?   “你、瞎、么?”田恬高高兴兴地在屏幕前骂人,把聊天窗口中“一口咸”三个字截图传了过去。   对面消停了十分钟,又突然疯狂抖动他的窗口。   多维元素:你不知道我是谁?   “我知道你个大、爷、哟~哪儿来的野鸡,有个万把粉丝就到你太爷爷这儿装大爷。”田恬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噼里啪啦打了一大堆字发了过去。   一口咸:不管您是谁,我们只看稿子的质量,不看人哟~明天就是截稿期,稿酬千字150,所有的条件都已经说清楚了,要不要写是您自己的事哦~如果您觉得不满,你可以直接投别家;如果您要写,您没必要抱怨,杂志的需求不是我一个小小的编辑可以定的~这是客观条件,您跟我反应,我也没有办法啊亲,您有这个时间,不如多去写几个字呢~大家都很忙的,请互相尊重彼此的工作,谢谢哦亲~么么哒!   多维元素没有再说话,田恬觉得他获得了最终的胜利。和可达吵架的时候,他因为太过认真而丧失理智,感觉很受伤;而当他决定以玩世不恭的态度应付多维元素的挑衅,他就觉得自己刀枪不入。对方越是凌乱、不礼貌、暴露出这样那样的弱点,他就越是高兴,抓着他的错误发挥一通。他把这当成一种消遣,并从中得到不少乐子。连日来的烦闷彻底被治愈了,连宿醉带来的昏沉都一扫而光。田恬起身去倒水,嘴里还哼着歌。   庄墨抬眼一看屏幕,连声啧啧,不忍卒睹。   远古大神、榜首作家丢下他数以亿计的生意,巴巴跑来给《新绘》写稿,被一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毛头小伙奚落了一通,这可真是……哈哈哈哈。   说曹操,曹操到,庄墨的手机响了。虽然是陌生号码,但除了玄原不做他想。庄墨接起来之后,对面一句话都不说,显然他要是说错一个字,对方就打算要在沉默中爆发。   庄墨知道这整件事都错在他。他向玄原发出了邀请,又丢给了田恬;同时忘了告诉田恬多维元素是何方神圣,导致田恬遵照他的嘱咐:只和读者谈工作,不和他们谈感情。玄原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放下高傲的自尊,打算杀回文坛,结果刚迈开步就被狠狠扇了一耳光,连庄墨都同情他的遭遇。   不过这样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   庄墨温和道:“喂?商总么?”   玄原哼了一声表示他在听。   “商总这是决定好了?那么咱们先从短篇试试手?”庄墨装出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与他毫无芥蒂地谈着今后的合作。   “带我的人不是你。”玄原语气恶劣。   “我的确不是你的责编,不负责你的内容,不过我想商总你也不需要内容编辑。”庄墨这话不无真心。玄原的写作功底和才华放在那里,一般编辑哪里配得上他。   这番奉承让玄原稍微平和了一点儿:“哦,连编辑都不给我配?那你让我加的人是谁?”   “虽说你的内容不需要细节上的把控,但时代变了,你需要更多地了解现在的读者。你的这位责编年纪非常小,但他可以作为读者典型供你参考。其他时候他可以负责约稿、催稿、制作稿费单、制作单行本,一应杂事都可以交给他干,你可以随便差遣他。”   玄原嗯了一声,语气里有非常明显的愉悦。   “你加他了么?”庄墨明知故问。   “我会跟他好好沟通的。”玄原加重了好好两个字,对他与田恬的争执一字不提。   他虽然心高气傲,容不得半点轻视与侮辱,但这意味着他非常好面子。他一个大神跑来写稿子,这本来就有点纡尊降贵;他又被一个无名小辈愚弄了,谁能想得到呢?等他气头一过,就觉得连跑来庄墨这里告状都很幼稚。这整件事都太丢脸了,所以一定不能有第三个人知道。至于一口咸,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要整治这个不足挂齿的无耻之徒,他大可以从长计议。   “我是谁,你跟他说了没有?”他反而试探起庄墨来。   “嗯?”   “我回来写稿子的事有多少人知道?”   “暂时就我一个,我正打算告诉你的责编——有什么问题么?”   “什么都别说。”玄原叮嘱道,“我开马甲。”   庄墨哦了一声,他乐见其成。   对写作一途,玄原虽然容易感情用事,可他本身并不愚蠢,相反还很精明。他昨天思考了一整夜,不得不承认,退出的决定从当时来看是正确的。他过时了,不流行了,及时止损,把“玄原”这个名字永恒地留在神坛上,这比坚持到过气要好很多。而一旦复出,也许在一定时间内能吸引舆论的注意,可如果没有真正克服当年的问题,人气的下降依旧不可避免。多少复出惨剧在前,足够他吸取教训了。   所以玄原决定隐姓埋名。在马甲上看看自己是否还宝刀未老,然后寻找新的出路。测试得没问题了,再在大号上复出,介时“玄原”将二度翻红,成为一个传奇……   玄原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简直无法自拔。鉴于未来是如此地光鲜亮丽,他决心容忍田恬的愚弄,发誓不会再度因为自尊心受挫而自爆身份。靠自己的本事获得编辑的认可,也是证明自己的手段之一。他是愿意为了获得自我满足,而去从一个小小的、卑微的作者做起的。虽然过程中有很多委屈心酸,但是一想到“一口咸”最终知道自己是谁时,战战兢兢伏地跪舔连声道歉的样子,他就要笑出声了。   总助看着熬夜赶完工作、顶着两个黑眼圈的老总坐在幽暗的显示屏前桀桀怪笑的样子,就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这又是想哪家公司天凉王破了哟……   “还有事么?”庄墨对他抖S的笑声听而不闻。   玄原不笑了:“我想问一声——我现在跟你到底什么关系?”他尽量说得轻描淡写,仿佛是刚刚才想起来的,但庄墨知道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明人不说暗话。我在圈子里的资源和人脉,以后为你所用。商总看得起,也可以将写作之外的一切商务活动交由我代理。”   “哦,你要做我的作家经纪人?你没了谭思,转头来捧我?你不觉得有点晚了么?”   “我是个编辑,能合作的作者,我都会合作。”   玄原挂断电话,对庄墨商务化的回答隐隐有些失望。但他知道,他和庄墨之间能有这个结果,已经幸甚至哉。庄墨不可能像捧谭思那样捧自己,对自己毫无保留,因为他们之间不会交心。这不是庄墨一个人能决定的,怪只怪他们曾经是敌人,彼此憎恶与竞争。   不管怎样,庄墨同意做他的经纪人,代理他的版权,用手上资源和人脉去推他,这就已经足够好了。   因为这个男人带过的人,全都站在了金字塔的最顶端。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   签约给平台、出版公司、个人哪样发展更好?   有钱的签给个人,为了赚快钱就签给平台,赚名气手速慢的签个出版公司。   个人相对来说最好,因为签了个人还能签其他。而签约给平台和公司通常有两种签约方式,一种独家,一种非独家。非独家相较于独家而言,作品版权决定权在自己手上,而独家则是版权都在平台和公司手中,平台和出版公司可以给你的作品带来渠道和宣传方面的好处。但平台给到作者的好处又不如出版公司有针对性,看个人情况。 第21章 他觉得那个小作者一定很穷   田恬解手回来,看到庄墨,突然回过神来,庄墨昨天晚上要跟自己推荐一名作者:“有个叫多维元素的,是不是你介绍来的啊?”如果是的话,那可就玩球了。“我刚才怼他了……”田恬坦白从宽。   “不是。”庄墨淡然地摇摇头,自顾自喝茶。   田恬松了口气,还好不是,不然被庄墨怼死。   “那你介绍的那个作者呢?”   庄墨从QQ列表里翻出谭思递给他,开始骗小孩儿:“呐,就这个。人家大神,来不来没数。”   “哦,哦。”   骗完小孩儿就顺手拉黑,无比行云流水。   田恬自然没有等到谭思,扼腕叹息;多维元素也没有再说话,田恬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他一整天忙于穿梭在各个写作群里,那里潜伏着各式各样的作者,愿意为了任何价钱写文。田恬甚至见过有编辑成功收到千字10元的全本网文。千字10元,40万字也不过4000块钱。而40万字作者得写多少天?在这个IP动辄上千万的年代里,写作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一项比做苦力还廉价的工作,田恬不免有些伤春悲秋。   他最后好说歹说收来一些稿件,看起来还不如可达。他打算应付应付完了,毕竟他被这件事磨得失去了耐性,也没有多少愧疚感,他才刚上班没几天嘛。   谁知道审稿会当天上午,多维元素突然发了个word文档过来。田恬大惊失色:到这个地步还愿意给他写稿,这家伙不是很穷,就是很穷。田恬简直都要心疼他了。   他打开稿子匆匆看了一遍。   起先,他觉得这稿子很土;后来,他越看越觉得,这稿子真的很土!   这他妈看起来简直像是十年之前的武侠小说!现在谁看这种东西啊!   不过除了题材稍微土了一点,多维元素的文笔竟然相当不错!他的写作风格是场景式的,描写相当到位,将气氛渲染得恰到好处,这导致田恬一边看文,一边头脑里出现一帧又一帧的画面,还能自带个BGM。环境有了,背景铺开了,再整两个逼格满满的人物往那儿一戳,真是举手投足都是故事。他笔下的人物,那种气质,跟田恬这两天看的所有主人公都不一样。他们光是站在那儿,就在宣城自己不是什么甲乙丙丁,让你看完之后就能忘到脑后;他们是那样鲜活、厚重,一举一动都牵动人心,让田恬不经要去知道他们究竟是什么来头。   “牛逼啊!”这是田恬最大的感触。   不过看完之后嗯……感觉他的剧情倒是没有人物精彩。虽然庄墨说过,看完之后谁记得剧情啊,但是他才刚看好么!整两个看上去这么牛逼的人物,最后却没做什么牛逼到出人意料的事,读者表示落差太大了好么?!   不得不说,连他的剧情套路都像是十年前的产物……田恬仿佛回到高中时代,在课桌里偷偷看玄原和四海纵横。   这个时候,洗灰也把文稿传过来了。   田恬知会刚进办公室的庄墨,庄墨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仿佛早就知道这回事。   庄墨当然早就知道,他昨天晚上又陪着任明卿写到半夜两点。任明卿原本计划写个一万多字的短篇,重新构思后字数飙升到三万字,最后成稿在四万字。等于说他近乎以一天一万字的速度在赶稿,写到最后他整个人简直都要飞升。终于按照自己的心意完成了稿件,任明卿非但没有轻松,反而忐忑不安起来,经历了一夜失眠又早早起床,焦灼不安地顺了好几遍,这才鼓足勇气发给了田恬。他很愁过不了,庄墨鼓励他说没有关系,他写的很棒,一定会过。任明卿把这当成同行之间的例行安慰。   田恬很好奇庄墨的作者写的怎样。说实话,半个小时之前他都对本次审稿、乃至于他的整个编辑工作不抱任何希望了,但是多维元素看起来非常牛逼!非常!——虽然有点土。这让田恬立刻膨胀了,欲与庄墨试比高。庄墨这么着紧的洗灰,能跟多维元素比么?不能吧!天底下哪来这么多大神苗子。   结果打开来一看……   emmmm……   都市?悬疑?奇幻?科幻?恐怖?……克苏鲁?等一下,时间循环?我靠,在时间循环的背景下展开悬疑探案,最终导致了一场人神之战?!什么鬼?最最可怕的是,居然还不错看!   田恬一口气看到结尾,彻底蔫了。   “怎么样?”庄墨给自己泡了壶红茶,闲闲地问。   “……牛逼。”是他田恬输了。   为什么?为什么人家的作者就能那么fashion,他的作者就土得掉渣!   这不公平!   没过多久,烈火哥招呼大家开审稿会。一进门,烈火哥就宣布:“今天录两篇稿子。”   “啊?”田恬懵了。   “版面有限,上次已经录了两篇了,这次再录两篇。”   田恬陡然紧张起来。因为一直催催催催,导致他以为稿子非常紧缺——虽然的确是这样没错,但他忘记了,每一期的版面也是有限的。这一回白殇殇还额外提交了个短篇,他、叶瞬和庄墨总共有三篇稿子等待过终审,也就是说,至少有一个人会被退稿。   田恬登时觉得踏入了一个修罗场。   烈火哥首先把白殇殇的稿子拿出来讨论:“大家觉得怎么样?没问题吧?”   再苛刻的人也挑不出错来,从题材到剧情,从人设到节奏,白殇殇对《新绘》的过稿标准比烈火哥本人还清楚,她的稿件长久以来作为样稿在外流传。   “我有问题!”田恬实在忍不住投了反对票,“我觉得她写的……太普通了!跟她以前的稿子一个样!跟别人的稿子也一个样!全都一个样,再好看也是会让人审美疲劳的!再说了,这一期她已经有一个长篇连载了,应该把机会留个其他作者……”   田恬不敢去看叶瞬的眼睛,但给庄墨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不把白殇殇挤下去,他们的作者就有50%的风险要功败垂成。庄墨保持沉默。这倒不是说他不赞同田恬的看法,只是他觉得可以把这个评价范围扩大到整本《新绘》。他对这本杂志的所有内容都缺乏兴趣。《新绘》虽然很高标准,但标准固化以后,为故事规定了太多条条框框。他们按图索骥,不知变通,白殇殇那机器大生产出来的文章跟杂志正相配。   “总不能因为她写的太符合杂志标准,就把她踢开了吧。”叶瞬苦笑着摇摇头,看起来很无奈,但其实一点儿也不着急。   烈火哥最终如愿以偿地站在他那一边:“我知道你说的意思,田恬,只不过但凡是杂志,都得有个取稿标准。如果你觉得取稿标准要与时俱进,那这件事我们要很谨慎地讨论过,不是在今天。”烈火哥真诚而遗憾地看着他宣布,“白殇殇的稿件,过。下一篇。”   田恬做了一次深呼吸,下一篇是多维元素的。   气氛一下子变得轻松,大家一致认定他的风格非常接近玄原。   “这作者是你从哪里找来的?”叶瞬好奇地问田恬。   “我……我忘了。”田恬诚惶诚恐地挤出一丝笑容,希望叶瞬能忘了他屡次反对白殇殇的事。   “他不会真的是玄原大神吧?”烈火哥盯着A4纸,怎么看怎么像。他掏出手机想跟玄原确认一下。说起来,他有玄原的QQ,不过不叫多维元素,而是一个很非主流的名字,叫“没有神的过往”,还是他刚进公司开作者大会时加上的,大神常年隐身不上线,他还没跟大神说过话。   “不可能。”田恬否认了他的猜想,暗搓搓地跟大家八卦,“我是玄原大神的粉丝,我知道他的!他做了榜首作家之后,就跑去开了房地产公司,赚了好多好多钱,都上福布斯榜了——但这个作者,他很穷!”   “你怎么知道他很穷?”烈火哥问。   “呃……他自己说的。”田恬把锅推到多维元素头上。“而且玄原大神的《尘烟笑》直到现在还坑着呢,他哪儿有空来这儿接短篇稿,大家说是不是啊?!”   烈火哥和叶瞬纷纷点头同意。唯一知道真相的庄墨坐在三人中间,淡然地事不关己。   八卦完玄原,烈火哥让大家谈谈对这篇稿子的印象,毫无疑问就是土。除此之外没有大的硬伤,各项评定都超过其他作者。烈火哥没说留不留用,而是把稿子摆在一边:“那你们觉得洗灰这篇怎么样?”   叶瞬首先发表了意见:“太潮了,像类型文而不像轻小说,而且篇幅有问题,他足足写了4万多字。”   “对对对对对!”田恬与他同仇敌忾,得意地瞥了庄墨一眼。   “不过写得挺好的,作者很有功底,构思也很精巧。”叶瞬温和地认同了洗灰的实力,好奇地询问庄墨,“这个作者你又是从哪儿找来的?”   “他是我的同居人。”   叶瞬、田恬:“……”   这么快同居了么?   他们从彼此怪异的目光中,发现对方也知道庄墨的秘密,不由得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他们从未像现在这样心连心,一个共同的八卦牢牢地把他们联系在一起,沆瀣一气。   “厉害啊!租个房子都能找到好作者!好好好!近水楼台先得月,从此就可以天天催稿,我们编辑就需要这种精神。”钢铁直男烈火哥对着庄墨一顿夸。   夸完了,他为难地看着一左一右两篇稿子:“怎么说呢,这两篇稿子,都写的很好,质量过硬;这两位作者,也是绝对的实力派,我们以后一定要重点培养。但是……这次他们写的,都不太符合我们杂志的风格。鉴于现在缺稿,我可以取一篇,大家觉得哪一篇好?”   田恬毫不犹豫地举手投了多维元素:“主编!虽然多维元素写得土,看起来不像咱们的稿子,可是,以前《新绘》可是以十洲三海的新派武侠起家的呢!我是《新绘》的老读者,看到这个稿子,就很激动啊!今年不是刚好创刊十周年么?咱们复古一下,也没什么要紧。”   “嗯……创刊十周年是什么?”烈火哥这个执行主编一头雾水,他怎么不知道今年还有这么个庆祝活动?   事已至此,庄墨不能再坐视不理,终于开口:“洗灰的设定其实和轻小说是换皮不换骨的,只是他处理得非常写实,看上去就完全是另一种风格了。”   “听听,另一种风格,他自己都承认了!”田恬赶紧画重点。   庄墨瞥了他一眼:“如果说多维元素的文章代表着过去,那么洗灰的文章就来自未来。”   “你干嘛捧一踩一啊!想打架啊!”田恬撸袖子要跟他干架。   烈火哥把田恬拎到身边坐下:“你先听他说完。——来自未来,怎么说?”他饶有兴趣,叶瞬也洗耳恭听。   “所有的题材都被玩烂了,轻小说的梗也差不多写完了,现在的稿子越来越难以吸引读者,不是因为文章质量比不过从前,而是读者见多识广,作者越来越难以骗到他,也就没法给他惊喜。未来可以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的故事,要不就是从深度上打败同类型文,要不就是开发探索新类型,令人耳目一新。叠元素是开发新类型最简单的办法。《新房客》这篇文,就进行了这种尝试,他的元素非常多,大类上来说是科幻叠奇幻,这种文章在IP市场上很吃香。”   “你是说这个稿子还能卖影视版权?”叶瞬觉得这是天方夜谭。版权这个东西可是完全的买方市场,新作者,一个4万字体量的短篇,可以卖钱?卖给哪个爹?   但庄墨的神情好像在说,就是这么回事。   “你的说法很有意思,你们俩都很擅长发现问题,这是好事。田恬说的没错,咱们不能固守成规;庄墨则给我们指了一条路,我们以后开个会,好好谈谈这个事情。这跟杂志未来的取稿标准有关,跟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有关。不过现在,我们得先把稿子的事情解决——”烈火哥叹了口气,看看《新房客》,又看看《断舍离》,“他们都很优秀,我一个人的判断不够准确,这样吧,大家投票吧。”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投稿要准备哪些信息?   在邮件标题注明投稿刊物、栏目、作者、稿件标题;正文附内容、联系方式,最好复制一份为附件。 第22章 比稿:《断舍离》PK《新房客》   “咱们有四个人!二比二怎么办?”田恬率先发现了问题。   “到时候再说嘛!”烈火哥没心没肺道。   他率先举手,投了《断舍离》一票。面对着庄墨责备的眼神,烈火哥竟然有点心虚:“那个……田恬说多维元素很穷,我觉得稿费应该用在刀刃上。”   庄墨:“……”   没想到阴沟里翻船,现在比稿还比惨。他差点忍不住说出口:多维元素有钱得很,住三环内有200个房间的豪华庄园,是福布斯中国内陆前五十名的超级大富豪;相反,洗灰穷得跟狗一样,晚上还在酒吧端盘子,他甚至还是个残疾人。   真是好一场打落牙齿和血吞。   田恬紧随其后把手举得老高,还疯狂对叶瞬小声逼逼:“多维元素!多维元素!多维元素!”他知道现在这个情势下,叶瞬的一票尤为关键。叶瞬要是站庄墨,那这个投票等于没投。   在他炙热的目光下,叶瞬含笑看看他,又看看庄墨,最后指了指他:“多维元素吧。”   当他面对庄墨责备的眼神时,他连连抬手,身体后仰,微笑着说:“你的洗灰写得太长,要是登了他的稿子,我的殇殇也要被退稿了,抱歉。”   田恬比了个yeah,唱着“咱们老百姓,今儿个真高兴”,迈着八字步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出去了。他迫不及待地要通知多维元素这个好消息:他,一口咸,靠着自己的勤劳勇敢,为他争取到了1050块钱的稿费!他还会努力帮他避税的呢!   结果他噼里啪啦打了一打通,对面玄原看了只觉得是种羞辱:我他妈就值这么点钱?还是你觉得我缺这么点钱?!我靠自己的本事赚了一千块钱稿费,还成了你的功劳?看这嘚瑟的,还想我跪下唱征服?   甩他一个字:滚。   田恬:“……”   “膨胀了,膨胀了,过了一次稿就膨胀得不成人样了!”田恬坐在电脑前骂骂咧咧,打算敲打敲打他的骨头。还没红呢就开始摆谱,以后日子还过不过了啊?   一口咸:其实这次过稿挺勉强的   一口咸:要不是你的竞争对手稿子写得太长,我又据理力争,可能都没这个结果   一口咸:所以不要骄傲自满   一口咸:下回再接再厉!继续加油!   玄原:“……”   多维元素:你的意思是,我写的不够好?   “真聪明!”田恬隔着屏幕都听到他玻璃心碎一地的声音,心里那个舒坦,但他当然不会直接这么说,他打算火上浇油。   一口咸:当然不是!   一口咸:你写的   一口咸:还成   多维元素:还成?   多维元素:我写的还成?   多维元素:呵呵   一口咸: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一口咸:月盈则亏,水满则溢   一口咸:精益求精,进一步有进一步的欢喜   多维元素:呵呵   多维元素:成语还背得挺多   一口咸:嘻嘻   田恬翻了翻聊天记录,越琢磨越觉得欢喜,特别这“嘻嘻”二字,简直是神来一婊,他怎么会这么有才?!他才应该去写小说,嘻嘻!   单总助不知道今天总裁吃错什么药了,光顾着聊Q,正事也不理:“商总,您看这快12点了,中午还约了连城的人吃饭……”   “别吵!”总裁语气不善。没看见他正忙着么?!他纵横江湖那么多年,这还是头一回遇上敢当面diss他的人,不把这小逼崽子弄死,他能安心吃饭么?!他丢下心急如焚地单总助,在不务正业上越走越远。   多维元素:你说,我哪里写的不好   多维元素:你说   一口咸:这大家心里都有数   一口咸:说出来伤感情   多维元素:说   一口咸:那既然你诚心诚意地发问了   一口咸:我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你   多维元素:……   一口咸: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模仿的是谁   多维元素:……?   一口咸:你完全模仿玄原大神在写文,你自己心里没有逼数么?!   单总助看到他们商总石化在电脑前,好一会儿都没有动静,然后突然一捶桌,爆发出一连串长笑。那笑声极其阴暗、压抑、猥琐,听起来就像是反派谋划出一个愚蠢的计划、他又觉得“这局稳了”的时候的那种笑声。接着,他们凡事都以上流精英自居的商总幸灾乐祸地骂了一句“傻x”,扑回到了电脑前。   多维元素:那你觉得我和他谁写得好   一口咸:你能不能心里有点逼数   一口咸:虽然你学得很像,但你觉得A货能跟原装进口比么?   玄原一时半会儿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一口咸:你就非得学人家么?你就不能摸索出自己的风格?   多维元素:我写文本来就这样   多维元素:我们那会儿写文都这样   一口咸:那你年纪挺大了吧?   一口咸:30多了吧?   一口咸:啧啧   玄原心口被插了一刀。年龄不仅对女人来说是个致命话题,对玄原这样自尊心很强、样样都要比别人好的男人来说,也是个致命话题。他可以通过努力得到社会地位、名利钱财,但他没法通过努力重返青春。虽然他刚过而立,但他对年轻人有一种别样的嫉妒。   多维元素:怎么了?   多维元素:年纪大怎么了?   多维元素:你年轻了不起么?   “跳脚了跳脚了!”田恬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获得了一种邪恶的快感,对面越沉不住气、越生气,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一口咸:我没觉得我了不起   一口咸:我就是觉得你挺惨的   玄原:“……”   一口咸:你看,跟你差不多同时写文的玄原,人家都功成名就、退隐江湖了   一口咸:你还得这儿   一口咸:为了一千块钱写稿子   一口咸:发愁能不能过   一口咸:太惨了   说到这儿,田恬由衷地觉得,这个作者确实有点惨。他这样恶意戳人痛脚,太不道德了。说不定人家正有个发高烧的孩子在医院里挂盐水,而太太刚生完二胎,一家四口再加四个老人的赡养负担都压在他的肩头。田恬脑海里就浮现出一个中年秃顶的男人,他站在医院的走廊里,握着超大屏幕双卡双待智能机,被碎裂屏幕上弹出来的一条条冷言冷语气得浑身发抖、双眼含泪,而他身上穿的皮夹克还是五年前买的。   田恬心里很难受,觉得自己太不是个东西了,赶忙发过去一个“兔子抱抱”的表情包。   一口咸:你放心吧,我会对你好的   一口咸:我以后有稿子就找你写   一口咸:我一定会让你多赚钱   一口咸:你多给我几个银行卡号吧   一口咸:我给你避税   多维元素:滚   单总助弯下腰催促着:“商总,真的来不及了,连城那边来人催了……”   玄原不爽地看他一眼,他还没怼回去好么?!   玄原想了想,从一抽屉别人送的手机里拆了一个Iphone X,装上QQ登录小号,把手机丢给单总助:“这个手机,以后专门和我编辑联系。他敲我,你就告诉我。”说完,整了整自己的阿玛尼西装,被人前呼后拥地迎上了停在门前的宾利。   为田恬设置专门的联络手机,倒不是说玄原有多喜欢他。玄原在外总要装出一副成功人士的表象,行为处事要符合精英人设,但他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的人。他的原生家庭很普通,他也并不是生来就是贵族。   戴久了面具,就会有放飞自我的心理需求,再说了,总是高高在上也有些无趣。多维元素是他的小号,田恬根本不知道他的真面目。一开始,玄原还放不下面子,有点端,但和田恬聊多了,他发现自己立刻就被田恬拉到了同一智商水平。虽然因为那是田恬的主场,最终玄原败在了他的脚下,但玄原却奇异地感到满足大于愤怒。因为他可以肆无忌惮地说些正常情况下他绝对不会说的话,尽情地展示自己骄傲、幼稚、好妒、虚荣的阴暗面,而不用担心付出任何代价,破坏自己的完美人设。他觉得也许他需要这么一个虚假身份,来满足自己的这种恶趣味。   这种心态和网络喷子如出一辙,只不过喷子是骂娘,玄原则是想尽情地做回一个屌丝。   而且,等这小编辑知道自己是谁的时候,哭着跪着唱征服……那场面,想想都很爽。   “他敲我,你就告诉我。”玄原噙着一丝恶劣的笑,再次叮嘱单总助。   单总助望着空空荡荡的列表里唯一的好友,为那个叫“一口咸”的编辑画了个十字,这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啊,惹谁不好,惹他们总裁……   田恬看他再也没有回话,忐忑不安地把窗口最小化,反思自己是不是说的太伤人了。要不要给他买个礼物赔罪?   “你说……我有没有必要给作者买点礼物,套套近乎?”很穷的田恬拿不定主意,回头问庄墨,不敢说明理由。   不想庄墨抬眼看他一眼,欣慰道:“情商见长。”   田恬吃了一惊:“难道编辑和作者之间送礼是常有的事?”   “一般月收入的1/3到1/2都用在作者身上吧。”   田恬:“!”   “有付出,才有回报。你对别人好,别人才会对你好。不过还是那句话:挑作者要谨慎。建立关系之前要有识人之明。”   田恬想了想多维元素算不算是个好人……嗯,不好沟通,他老让自己滚。   不过这次是自己有错在先……   他扒着盒饭,打开了淘宝,在搜索框里输入了“中年男人礼物”,筛选价格区间:最高50块钱。   搜着搜着,他突然想起来,洗灰被退稿的事还没跟他说。   他把筷子一扔,打开了对话框……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如何快速过稿?   多读多研究多总结。把基础打扎实了,稿子写得好紧跟时下潮流,然后勾搭上权利最大的编辑,直接点就是咖位大。 第23章 梦想和远方有时候不是同一件事   正当任明卿焦急地等待审稿意见时,一个不速之客拜访了他。   “你死哪里去了?电话不接!”姜勇一踹开门,就在屋子里嚷嚷开了。   “没注意看……”任明卿撒了个谎。这两天为了赶稿,他没有开过手机,因为联系他的人不是10086,就是姜勇。而姜勇找自己肯定没好事儿,任明卿不想被打扰。   这样做显然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任明卿心里也有数,姜勇这是上门算总账来了。所以他轻手轻脚地掩上门,低声下气地张罗着倒水,好像只要自己表现得够好,就能敷衍过去似的。   姜勇在客厅里大模大样地坐下,熟练地点上一支烟:“没注意看?你他妈是死人啊?你自己打开手机瞧瞧,瞧瞧,我打了你多少个电话!——忙着干什么呢?”   任明卿依旧低着头:“……没干什么。”   姜勇歪着脑袋看他半晌,冷笑一声,起身走到他面前。他一米八几的个儿,没到中年就膀大腰圆,上身穿着个花哨的GUCCI黑T,下身小脚裤、乐福鞋,脖子上还挂一根小手指粗的金链子,一看就是混社会的二流子。任明卿被他逼得退到墙角,吓得都不敢拿正眼看他。   姜勇一把扣住任明卿的下巴,在他巴掌上警告似的拍了拍:“你骗哪个鬼呢?这是攀上高枝了,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你别这样……”任明卿气愤地涨红了脸,敢怒不敢言。   “钱呢?我上回问你要的五千块钱呢?”   “我哪来这么多钱啊……额!”   姜勇手上一用力,任明卿就以诡异的姿势偏过脑袋。他的呼吸加重,鬓角被冷汗打湿,却吓得不敢动弹,因为姜勇要是愿意,单手就可以把他的脖子拧断。   “你少他妈跟我耍花招。”姜勇在他耳边威胁道,“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这两天你他妈不是被人包了么?赚了不少吧?拿出来!”他从魅力四射的经理那儿听到风声了。   “他是我朋友!”任明卿听到庄墨被侮辱,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狠狠将他推开,双眼发红、胸膛起伏地辩解,“他只是让我在、在、在里面写稿子!”   在他发狠的一刹那,姜勇警觉地放开他,退到半米开外,防止他突然发难。然而,任明卿只是站在原地气喘吁吁,一气之下的怒容很快被清醒过来的软弱所取代,似乎在后悔对姜勇太过粗暴。姜勇觉察到他的退让,智力低下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卑鄙的精明。他知道主动权又回到自己手里了,放肆地审视着自己的哥哥,期待他露出马脚。可是任明卿的眼神始终那么坦荡无辜,姜勇意识到他真的没有说谎。   开着包厢写稿子,换做任何一个人说出来,都要笑死人,但放在任明卿这里,倒真有这个可能——他就是个书呆子。而且,他这副样子,还真混不了风月场。姜勇听到消息时还吓一跳呢!   “写稿子啊!”姜勇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乐呵呵地把手一摊,好像片刻之前的剑拔弩张没有发生过。“写稿子,写稿子……”他没事人一样小小的出租屋里转来转去,口中喃喃,推开庄墨的房间一瞧,回头不怀好意地使了个眼色,“你这屋子,租出去了嘛!我上次来还空着吧?——房租呢?”   “这钱……我得还人家。”任明卿急着解释,“他他……他帮我垫了包厢的费用。”   “是他?”姜勇敏锐地发现任明卿的“金主”和同居人是一个,觉得这里面有不少油水可捞。“你这朋友,对你挺好啊,好像还挺有钱?”   任明卿马上就明白过来他要干什么了:“你别打他的主意!”   “我怎么打他主意,我跟他又不认识。”姜勇说得正义凛然,下一秒就觍着脸凑到他跟前,顶了顶他的胳膊肘,“哥,我最近真的手头紧,债主都快要追到家门口了。你也不想我被人砍死对吧?到时候你怎么跟咱爸交代啊?你那朋友对你这么好,你问他借点钱,周转周转,我马上就会还上的!”   任明卿听到他叫哥,表情有点松动。姜勇乘胜追击,故意撩起了袖子,打量着自己细弱得不正常的左臂,唉声叹气:“诶!我也想找个正经营生,做个正经人!但是——没办法啊!我又干不了重活!怎么办呢,嗯?我有什么办法呢?”他故意瞅瞅任明卿,骄傲地展示着自己的胳膊肘上的伤疤,仿佛是在炫耀着勋章。   任明卿的神情瞬刹变得僵硬,望着那条残缺的左臂,好像面对什么洪水猛兽。那条左臂最大程度地唤醒了他对已故父亲的愧疚,随之而来的善良以及责任感让他无法对姜勇的处境坐视不理:“你……你又赌钱了?”   “没有!你把我想成什么人呢,真是。”姜勇服了软,却被质疑了人品,讨了个自打没趣儿,索性竖起一根手指头,“最后一次了,真的,最后一次,以后你想借钱给我,我还不要呢!”   任明卿一脸“我信你才怪”:“不,不能把我朋友扯进来,我们没那么熟。你的钱……我想想办法。”   姜勇叹了口气,知道让他去借钱比登天还难,放弃了这个计划:“我朋友在非洲给我讲了个好买卖,你赶紧收拾收拾,咱们上那儿发财去。”   任明卿瞪圆了眼睛:“非洲?!”   “对,现在中国人好多去那儿劳务输出呢,那边缺人!我说我哥虽然瘸腿,但特别能吃苦,我朋友立刻就联系了个工程队让你过去。到时候你打工,我做生意,兄弟同心、其利断金,那不挺好?”   “我我我我我不去!”任明卿着急得手足无措,“我在这里很好……”   “你可拉倒吧。要没我,酒吧端盘子的活儿你还轮不上呢。”姜勇嗤了一声,满脸不屑,“你一个人能干嘛呀?住这儿破地儿,干伺候人的下贱活,一个月能有几个钱?我他妈打一晚上牌就……”他对上任明卿的目光,赶紧把下半句话咽下,转了话头,“非洲好啊,工资高,国家大力支持懂不懂?”   “我不去……”任明卿急得都快要哭出来了。庄墨说稿子写得很好,能过,如果过了,以后也许会和《新绘》有长期的合作;庄墨还想买下稿子做剧本改编……任明卿并不是贪图发家致富,只是庄墨给他指了一条明路,给他没有什么盼头的人生照进了一点亮光。跟庄墨呆在一起的这几天,虽然很辛苦,可他前所未有地快乐。他们不怎么说话,但一张口聊的就是小说,他在庄墨的引导下悟到了很多东西,进步堪称一日千里。他想写的好一点,更好一点,如果给他更多时间,他会不会真的有一天……够到安老师给他的那个梦想?   这种时候一走了之,去到非洲做劳务输出……鬼知道那里有没有网,他连个笔记本电脑都没有,难道要搬着这台老爷机去么?不现实,不现实的,他会再也写不了东西的!   任明卿被这个念头彻底吓怕了,说出口的话几近于哀求:“我留在这里写小说……赚钱给你,好不好?”   “哟!”姜勇把手搭上他的额头,“是不是烧高了?”   他轻浮的态度刺伤了任明卿,任明卿用力甩掉了他的手。姜勇一愣,冷笑道:“真以为自己懂几个字就能写书了啊?您也不撒泡尿看看您自个儿。那是有钱人玩的无病呻吟的东西,您吃饱了么,您就写东西,呵!”   任明卿因为听了庄墨的话,对《新房客》抱着十二万分的希望,内心深处也对写小说这件事更为坚定。他罕见地没有受姜勇摆布:“等我稿子过了,把钱给你,你自己去非洲。”说着,仿佛要证明自己似的,打开了电脑。   QQ上弹出来一条新消息。   一口咸:对不起,您的稿件《新房客》没有过终审,请下次再继续努力吧~   任明卿站在那里,只觉得自己的身体一寸一寸,从头冷到脚。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姜勇站在他身后放声大笑起来。他笑得那么放肆,那么尽兴,甚至笑出了眼泪,因为他真的觉得这是件天大的好事情,值得庆祝。   从小,这个捡来的便宜哥哥样样不如自己,只在读书这件事上比他强。他还真怕任明卿考进了大学、飞出去当金凤凰呢!结果呢?结果还不是被自己拽了下来,烂在泥地里!可他看得出任明卿依旧不甘心。他成天闷不吭声,默默忍受,那是脑子里依旧做着白日梦呢,如今竟然冒出个念头想当作家,姜勇可不许!作家,那是多么受人尊敬的行当,光是念出这两个字,就仿佛沾了仙气,任明卿想当?门儿都没有!他害自己变成这副模样,那他就得一辈子给自己当牛做马!姜勇早就决定了,要一辈子折磨他,糟践他,压榨他,盘剥他,让他为那件事赎罪,自然绝对绝对不许他活得比自己强!   他生怕任明卿不够绝望,把签证摔在他跟前:“呐,证件,我给你办完了;机票也买好了,你赶紧收拾收拾,三天后咱们走,那边工程队还等你过去呢。你要真干不动,做个伙夫,那也有万把块一个月呢!——我听说你那朋友,可是个体面人,你这样子,你也高攀不上啊。你说,要是人家知道你从前犯过罪,他还乐意跟你来往么?”   任明卿猛地扣住了他的手,单薄的嘴唇颤抖着,惊恐莫名地看着他,眼神里满是祈求。   “这就对啦!”姜勇开开心心地揉了揉他的脑袋,“哥,做人应该实际点儿。咱们才是哥俩好,别人那都指不上,你可看清楚了!”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一稿多投   不行,会被封杀。 第24章 他要去非洲捡他的六便士   庄墨是在午休前发现田恬退了任明卿的稿。他难得的有些动怒:“谁让你告诉他的?”   田恬被他吓了一跳,无辜道:“审稿会上退了,我就知会他一声啊。”   “他是我的作者,他的这篇稿子我有别的安排。”   田恬起先只觉得自己吃力不讨好,很惨很无辜,但是庄墨板着一张脸凶他,这让他立刻怒火中烧,要掰扯掰扯清楚这件事到底是谁无理取闹:“你没有跟我讲过,我怎么知道你有什么计划?既然他是你的作者,你就自己跟他联系啊,为什么一定要加我的QQ,丢给我来管?我怎么知道什么时候该跟他说话、什么时候不该跟他说话?你还反过来怪我,我有什么错?”   庄墨愕然,似乎被田恬激愤的样子震慑了。叶瞬忍不住望向他俩,那眼神好像在无奈地说:“又来。”烈火哥则忙着站起来打圆场:“好了好了,有事好好说,不要吵架。”   田恬脸上火辣辣的,觉得很丢人,又不由得自怜自伤。明明不是他的错,他只是说话大声了一点,想为自己辩驳,大家就觉得他蛮不讲理。他把这一切全算在庄墨头上,憎恶地看着他,恨不得要咬他一口:“况且所有作者都一样,没过就是没过,我的作者一样在退稿,凭什么他就要受优待?你不觉得你这样很过分么?”他愈发大声地指责庄墨,好像不这样做就不足以显示出自己的理直气壮,是认输的表现。   其实他内心深处并不想跟庄墨吵架,他也不想做刺头儿,让同事们都讨厌自己。谁不想讨人喜欢呢?他想跟任何人好好相处。但是庄墨表现得讨厌他了,他的自尊心不允许他率先低头,握手言和。这跟谁对谁错没有关系,更多的是一种情感上的受挫——我跟你很要好,你为什么要为了洗灰来责备我呢?正是因为他很喜欢庄墨,所以才在被凶的时候,恶狠狠地说一些伤人的话,不留情面、火力全开,好像这样做就可以证明他也一点儿不在乎庄墨,大家就扯平了。   “对不起。”出乎他的意料,庄墨很快恢复了理智,并且干脆利落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田恬还做好了跟他大吵一架的准备,这一下,难听的话全都堵在了喉咙里,有些费解地打量着他,似乎还没有完全回过神来。他根本没有想过这件事可以和平解决。   “是我不好,加重了你的工作量,也没有事先跟你沟通。我请你吃饭。”庄墨拿出了手机,让他自己点午餐。   田恬难为情起来。为了掩饰自己的心虚,他满脸通红地夺过了庄墨的手机,恶狠狠地点了一份猪扒饭。庄墨为了赔罪,还给他点了一个很漂亮的小蛋糕。   “你太宠他了!”田恬的语气里已经没有了刚才的激愤,甚至有一些藏不住的高兴,因为庄墨为了同他和好低头认输了。但他依旧说得很大声,好像刚才也是因为恨铁不成钢才吼了庄墨似得,“你跟人家说千字一千,你还让他过稿,这怎么行呢?他写了四万多字!折算下来,那就是四万多块钱,烈火哥可说好了不会给你批稿酬单,你全得自己承担,你哪儿来这么多钱?”   庄墨:“这就不劳你费心了。”   田恬:“……?”   田恬:“不是啊,你真要给他这么多?”   庄墨:“嗯。”   田恬震惊了,他还以为庄墨只是开玩笑,或者哄哄作者:“这根本不公平!他没过稿、没有达到杂志的要求,获得的稿费却远远高于其他作者,这算怎么一回事呢?多维元素才拿了一千块钱!——你干什么要白白给他这么多钱?!”   庄墨对此的回答是:“并不多。”这篇文章的商业价值,远远不止这个价。现在这个时机低价买断,稳赚不赔。   田恬当然不知道他的考量,又气又急,最后发现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破罐子破摔道:“那我也要做你的作者!我现在去写小说还来得及么?”   “我只带一个作者。”庄墨失笑,拎起自己的西装外套,出门去了。   “诶你去哪儿啊?不一道吃饭啊?”在田恬的社交礼节里,庄墨帮自己点了外卖,那就意味着他们要一起吃外卖了。   “约了人,你自己吃吧。”   田恬看着他匆匆离去的背影,有一点苦恼。他发现他的愁肠百结在庄墨眼里根本不是个事儿。他又回想了一遍方才的争吵,庄墨道歉是那么迅速,态度又是那么平和,好像根本不会因此伤及自尊。事实也的确是这样的。自己并没有因为庄墨低头认错就看轻他,甚至比从前还要更喜欢他了。   “也许我以后也要主动说一些对不起。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要那么激动。”田恬审视着自己,希望有一天可以像庄墨那么成熟,即使在最生气的时候也不要再伤害朋友。他明明很喜欢他们的。   庄墨匆匆出门是出于对任明卿的关心。事已至此,覆水难收,任明卿现在一定很痛苦,作为始作俑者的自己有必要安抚他的心情,给予他新的希望。对于刚走上职业作家道路的人来说,一点点的肯定会让他们雄心万丈,同时,一点点的打击也能让他们万念俱灰,扭头就走。   庄墨赶回来的时候,正撞上即将要离去的姜勇。姜勇鬼子进村一样把任明卿家搜刮了一通,在鞋柜那儿驾轻就熟地摸出五千块钱,朝任明卿一甩:“呵!没钱?!”   任明卿疑惑不解,他不知道那里为什么会有一笔巨款,他没有藏过:“等一下,这有可能是庄先生的……”   姜勇才懒得听他解释,得意洋洋地拿了钱要走,一转身,却发现有个男人静悄悄地站在身后。他用那双不很聪明、却足够狡猾的双眼打量了男人一番,确定他就是任明卿那个有钱朋友,不由得朝他露出了憨厚的笑容。他本来就长得土气,如此一来显得格外卑躬屈膝:“您好您好!”   “庄先生,鞋柜里的钱是你的么?”任明卿插到他们中间,制止了姜勇想要结交庄墨的企图。   庄墨审视着这一场闹剧,谨慎地解读着他的目光,确定他没有在求救、只是在提问后,才小心回答:“不是。”这笔钱是酒吧闹事那天晚上,白殇殇的前男友赔偿的,他亲眼看见任明卿放进了鞋柜。   任明卿却表现得像是完全不知情一样,听见不是他的,悄悄松了口气,把姜勇往外送:“……快回去吧。”他一点儿也不想让姜勇和庄墨待在一起。   姜勇不死心地朝庄墨又是挥手、又是欠身,直到庄墨表现出明显的厌烦,才怏怏地离去。   “他是谁?”庄墨警觉地问。任明卿是个正经人,他哪里结交来的这种二流子?   “他……他是我的一个亲戚。”任明卿觉得抬不起头来,他为姜勇的丑态感到难为情。   “他经常拿你的钱?”   “他做生意,手头有点紧。”任明卿眼神飘忽,根本不擅长说谎。   “是么?”庄墨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看那二流子恬不知耻的模样,显然不是第一次了,而任明卿的反抗仅止于“不要拿别人的钱就好”,显然也已经习惯被盘剥。   庄墨再追问不休,任明卿就敷衍了事。直到他发觉庄墨只是在担心自己被欺负了,这才反过来安慰庄墨道:“没事的,没事的。”当然,这安慰也是含糊的,还带着一点忧郁。   他不想说,庄墨也拿他没有办法:“那你手头上还有钱么?”   “有的,有的,还有好多。”面对庄墨怀疑的目光,任明卿翻出了钱包,里面还有两张毛爷爷和一点零钱,任明卿胸有成竹地表示可以吃到月底了。   庄墨不能去评价他的生活质量,只好岔开了话题:“一起去外面吃个饭?”   “哦……嗯。”不知道什么缘故,任明卿今天没有推三阻四。   庄墨带他去了一家价格不菲的西餐厅,点了很多肉食和甜品,想让他高兴起来。任明卿很反常地接受了庄墨的善意,但看起来依旧非常忧郁。他经常走神,看似非常专注地凝视着庄墨的脸,却对庄墨的提问置若罔闻。他是那么心事沉沉,情绪低落得一顿饭根本救不回来。   “别去想那个人了,谈谈稿子吧——稿子怎么样?”庄墨又一次明知故问。   任明卿整个人像是被雷劈了一下,然后蔫成了一颗咸菜。庄墨很遗憾要往他的伤口上撒盐,但这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庄墨也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来。   “被退了?”庄墨讶异道。   任明卿苦笑了一声:“嗯。”   “太奇怪了,可能是不符合杂志的风格,不过没有关系,”庄墨尽量说得轻描淡写,“尽量从科幻角度解构龙,或者把设定放在古代或者民国,规避掉建国后不能成精这一条,卖给我做剧本改编,我可以出一样的价钱。”   任明卿凝视着他,露出一个知晓一切的微笑:“庄先生,你真是个好人。”   庄墨愣了一下,任明卿今天实在有些古怪。他平常是很客气的那种人,把别人的善意看做洪水猛兽。但是今天,他从善如流。他又很快就收回了目光,去看窗外的湖光,庄墨没法探究他的真实意图。庄墨猜测,是经济上的压力让他迫切需要稿酬。虽然庄墨对压榨他的二流子怀恨在心,但不得不得说,来自二流子的压力使得他比平时更容易合作。他虽然善良软弱,容易接近,但绝不容易亲近,和人交往总保持着距离感。   很快,菜上桌了。任明卿第一次使用刀叉,手忙脚乱,窘迫非常。庄墨耐心地教他怎么使用,又端过盘子帮他切成一块一块的,让他不至于出洋相。任明卿发觉自己没有被嘲笑,心情放松了下来,当庄墨绅士地为他服务时,提供了三个关于刀叉的历史故事。他讲故事的时候,又恢复了那种无忧无虑、神采飞扬的样子了。   庄墨凝视着他,心想:他看过那么多关于刀叉的书,却没有摸过一次刀叉。   体验,他缺乏体验。书籍和想象可以弥补一部分,但体验为故事增加真实感。庄墨决定要带他体验很多事情,作为他写作的素材。诚然,他吃过很多苦,受过很多磨难——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也是这些经历让他的心灵变得厚重,让他区别于其他作者,让他在描写苦难时刻骨铭心,只是他笔下的世界因此透着一股排遣不去的阴郁与黑暗。庄墨觉得小说是为人带去快乐与希望的东西,任明卿没有体验过这个世界的富足,也很少体验它的美好,所以他笔下的希望与美好未免有些空虚,人毕竟不能写出他自己从来没有过的东西。一个生活得绝望的作者,你能指望他写出多么有希望的故事?出于人道主义,庄墨也不希望自己的作者生活得绝望。   所以,他决定给他很多。   “庄先生,你是个好人。”庄墨送他回家的时候,他勉强压抑着激烈的情绪,磕磕绊绊地说,“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我很开心。”   “是么?我怎么觉得正相反。”庄墨调笑了一句。在他看来,一大半的时间里,任明卿都在发呆。   “不是的,我、我真的……”任明卿急迫地想传达自己的心情,但越心急,话说得越支离破碎。这让他对自己生起气来,索性从驾驶座上转过身,一动不动地盯着庄墨,那双黑眼睛好像在说:算了,我说不出来,你看我的眼神吧,我没有说谎。   庄墨自然知道他是真诚的:“那你好好修稿子吧。”   任明卿的神情变得柔和下来,他慢慢低下了头,驯顺地说:“好的,我三天后给你。”   庄墨心满意足地离去时,并不知道这是一个诀别。   任明卿明白庄墨对自己很好,他是一个善良正直的朋友,对自己雪中送炭,但没有一个小说家是靠朋友的资助拥有远大前程的,没有。庄墨很善良,但自己不够好。自己难以写出能打动庄墨以外的人的小说,而庄墨会被打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俩认识——事情就是这样。   任明卿打算放弃了。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抬头看月亮,他脖子上套着太重的枷锁,要去非洲捡他的六便士。 第25章 突然之间,他成了他的老板   晚上,庄墨约了人出门谈事。有个叫宋鹏的人带着自己的团队参与了后流量时代的电商竞争,输给了拼多多,公司倒闭了,正在找活干。他看过他们的APP,开发得相当不错,想找他们在微信平台上开发个小程序。《新绘》有九年的内容积累,却没有网络平台,未来发展束手束脚。京宇的资金储备又不容乐观,小程序的体量好做,适合公司这种轻资产的情况,是目前最合适的转型途径。   截稿期的傍晚,又是周五,办公室里气氛轻松。田恬没有对庄墨的早退有所非议,因为今天他也有约。上班一个礼拜,在B市的同学们打算聚一聚,为他接风洗尘不说,还要痛痛快快打牌K歌,田恬自己都急不可待了。   这个时候,烈火哥突然举起笔来:“庄墨,能不能写个互动!”   庄墨掷地有声:“没空。”他和宋鹏约的六点。   烈火哥蔫蔫地把他小麦色的手臂收了回去。   正在收拾东西的田恬对庄墨翻了个白眼。明天就是杂志下印厂的日子,对面一整天都在打电话催文件。这一阵子收的稿子都是为了补《夜航船》的版面,真正的截稿期其实早就已经过了,而稿子没收上来之前,校对、排版、插图、设计都干不了活,所以其他人的工作都压缩在今天。这一天,除了编辑部,整个公司几乎都忙疯了,估计要熬夜。   有那么一瞬间,田恬想说“我来吧”,可是他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今天的聚会大家策划已久,时间定的是七点,他从城东去城西还要地铁倒公交,都不一定赶得上……而且烈火哥找庄墨没找自己,不正说明自己可能帮不上忙么?还是别添乱了吧……   田恬做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咬了咬牙,背起挎包往外走。走到电梯口时,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烈火哥。烈火哥一个人留在办公室里,又是接电话又是签名,忙得不可开交。他是执行主编,什么都是他在催,最后定版还要他检查。   “……算了!我赶紧吃完回来陪他!再给他带点菜!”田恬飞也似地冲进了电梯,怕自己再多呆一秒都会改变主意。   因为惦记着烈火哥忙不过来,田恬自然玩也玩不舒坦,吃完饭就马不停蹄地带着打包盒回来。但是中途做错了车,回来也已经十点了多了。他进门就大喊着“我回来啦”,想给烈火哥一个惊喜,结果烈火哥趴在办公桌上一动不动。田恬吓了一跳,凑到他身边推推他:“烈火哥、烈火哥?”然而除了发出一连串毫无意义的拟声词,对方没有任何反应。田恬摸了摸他的额头,发现烫得吓人,忙把他掀过来,他早已脸色惨败、嘴唇开裂了,整个人无意识地痉挛着。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回荡着他疯狂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声。   田恬吓得六神无主,不知道平日里强壮得像牛的人怎么突然休克了,跑到公司其他部门求助,但是公司里暗洞洞的,其他人都回去了。他意识到他要是什么用场都没有,烈火哥就完了,现在除了自己谁都指不上,强自镇定下来,做了一次深呼吸,命令自己:“先掏出手机……”他打了120,颤抖着报出了位置,然后他脱下衣服,把烈火哥摆平。他跑去叶瞬桌子上拿了方糖泡开,喂了他一碗;又用清汤喂了他一碗。   急救车过了20分钟才来,幸好那个时候烈火哥已经稍微清醒了一些,医生也发现情况没有电话里说的那么严重。田恬坦白,自己靠着一点稀里糊涂的记忆 ,对病人做了急救。医生告诫他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病人意识不清醒时不要给他喝糖水和盐水,也不要让他平躺,没呛死算命大。田恬看了一眼戴着氧气面罩的烈火哥,后怕道:“没有下次了!我可再也不要遇到这种事了!”他把小松劝回去工作,又跟着坐上急救车,陪烈火哥去医院。   到了急诊室,烈火哥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炎症导致高烧,然后又导致休克,急救之后就被推进了病房住院。这下可好,主编挂了,执行主编也挂了,执行主编住院还得交医药费,六神无主、一穷二白的田恬终于想起打电话找庄墨。庄墨在电话那边听说烈火哥出事了,一口气转了五万,够他做个阑尾炎手术。   等庄墨晚上十点赶到医院,一个人坐在走廊上的田恬终于崩溃了,又委屈又气愤,简直都要哭出来了:“你还知道回来!”   庄墨:“……”   “医生说了,烈火哥是因为太辛苦才会病倒的!他忙得没空吃饭,工作压力又很大,紧张了快一整个礼拜,所以才病倒了!你们呢!你们上班的时候喝茶刷微博,下了班就跑,跑得比投胎还快,一点忙都不帮。烈火哥叫你写个互动,你都不肯写!你真的是不会写么?我不信!你就是不想写!凭什么大家都赚这点钱,我们就要累得进医院,你们就舒舒服服的?!你的良心难道就不会痛么?!”   护士探出头来:“吼什么呢?!大半夜的,要吵去外面吵,不要影响病人休息!”   “不好意思。”庄墨扯了扯田恬的胳膊肘,田恬猛地把他甩掉,庄墨只好拎着他的领子把他提溜到花园里。   “你说的很有道理。”庄墨平静地掏出手机。不一会儿,田恬听到口袋里呼啦一声响,是支付宝到账的声音。   田恬莫名其妙,掏出来一看,庄墨转了4277元给他。   他一开始是很愤怒的:这个人遇到问题只会转钱!钱他妈能解决问题么?!   但是他很快就陷入了迷惘:为什么是4277元?这他妈是什么数?!为什么他妈的不是整的?!   “这是什么钱?”田恬既愤慨、又迷惘地举着手机。   “这是我们每个月领的薪水。”   “你转给我干嘛?”田恬越发迷惘了。他偷偷看了眼屏幕,他还不知道自己工资多少,是这个数么?   庄墨严肃道:“田恬,从现在开始,我雇佣你,完成我的这部分工作。”   田恬:“……?”   田恬:“……什么?”   “你说得对,我根本领了钱不干事,这样不对。”庄墨拉着他坐下,“所以我把这部分工资拿出来,雇佣你,你把我的事儿也做了吧。”   田恬操了一声:“还能有这种操作?!你不是我同事么?!房子可以转租,工作怎么还能转包的啊?!那现在你成了我什么了?!二上司么?!”   “你爱叫什么叫什么吧。”庄墨脸上写满了“就是别让我写互动就成”、“别让我校对就成”。   田恬真的惊呆了:“大哥,你上班究竟为了什么?”   庄墨探了他一眼:“找好作者,把他操火。”   “除了这个你什么都不干?”   “什么都不干。”   田恬的怒火彻底烟消云散了,庄墨这个人已经彻底脱离了他的认知范畴,有钱,任性,高深莫测。最重要的是,现在变成了他的二上司,田恬被黑心资本家雇佣了、剥削了!   他还没回过神来,庄墨就已经开始了作为上司的第一次训话:“好,现在来谈谈烈火哥的事——田恬,你怎么就不会写互动呢?”   田恬:“……”   田恬:“呃……”   “你干的是两个人份的活,你要努力,”庄墨郑重地拍拍他的肩膀,“不然烈火哥就会失去他的左臂和右膀。”   田恬:“……”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稿件多久没有消息可以自行处置?   一般是一个月内,也有的是三个月。跟公司熟的作者,一两天,咖位高的作者,跪求稿子,不论质量。所以舞蓝不录《夜航船》在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发生。 第26章 封面上的网络用语   周六上午,叶瞬听说烈火哥已经倒下了,深感不幸。他回到办公室,办公室里只剩下他和两个菜鸟了,他无疑要挑大梁;可是烈火哥现在不单是杂志的执行主编,还掌管着整个公司的运营,杂七杂八的事要多不少,发工资都要他签名。烈火哥在电话里跟叶瞬交接的时候,叶瞬委婉地告知这个工作量自己吃不消。烈火哥考虑了一阵,建议他把编辑部的后续事务丢给田恬:“小家伙虽然没有什么经验,但肯吃苦。现在刚忙完一轮,和印厂交接的事你就交给他,当做历练了,你带他一带吧。”   叶瞬半信半疑,不知道为什么烈火哥会觉得田恬值得培养,他怎么看怎么不靠谱的样子,小孩子心性,跟印厂打交道怕是会出大事。叶瞬更希望庄墨搭把手,因此把烈火哥的建议丢在一边,给庄墨布置任务。但他刚和庄墨提了一嘴,田恬就积极主动地插到他们两人中间:“我来!放着我来!”   叶瞬疑惑:田恬什么时候变得那么积极了?他看看闲散的庄墨,和兴奋过度的田恬,总觉得这里面有什么阴暗的PY交易。   庄墨恰到好处地起身,拎起了自己的西装:“我去医院看看两位领导,汇报一下工作情况。”   叶瞬:“……”他怎么从来没有想到过那么好的偷懒借口?!   庄墨进了医院,径直去找舞蓝,向他汇报请宋鹏团队开发微信小程序的事。《新绘》在十年间积累了大量的读者,而有些文章只在杂志上刊登,既没有实体书、又没有网文渠道,事实上是绝版的,如果有个地方可以囤积这些内容,想必会收拢一波怀旧的粉丝,为以后平台上线做准备。宋鹏急于接单,开出的价格也不贵,可能就在是10万之内,可以接受。   “我们要网站干嘛?”   “现在没人看杂志。”   舞蓝被戳到了痛处,气哼哼地横了他一眼:“所以你又要去搞你的老本行?”想想也是,这家伙以前是观文的老总,跳槽了也狗改不了吃屎。“你别又是想搞个种马网站出来!”   “就你这点盘子,我也操不出红点。”庄墨道,“先搭建一个微信小程序,引一波流量,然后收购几个小平台,整合出我们自己的网站。”   舞蓝深知公司要发展,不能逆水行舟、固步自封,网络时代里不去网络上打拼是死路一条。他之前也想走这一步,苦于思维老化、没有门路,现在看庄墨运筹帷幄的模样,默认了庄墨对于京宇的发展构想。   不过他紧接着就哼了一声:“我没钱!”京宇自己都快要倒闭了,还收购其他网站?!痴人说梦!   “没钱就去融。”庄墨说得好像菜市场买菜一样。   舞蓝的表情变得严肃:“我之所以宁可倒闭也不肯接受观文的投资,就是怕被资本绑架,左右我们对内容的审核标准。”   “你可以找人傻钱多的圈外人,只投钱,不参与运营,公司还留在我们手里。”   舞蓝:“……”   舞蓝:“有这么好的事?”   “现在国家大力推进文化产业,热钱进来得快,谁都想从中分一杯羹。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凭借《新绘》这么多年的版权积累,你放出话去要融资,投资人会踩断你的门槛。如果你信得过我,我可以出面帮你谈个好价钱。”   “你让我卖公司?”舞蓝听明白了他话中的隐意,眯起了眼睛。   “你一个人的力量不够,钱也不够,公司要发展,得让各方势力参与其中。你还想搞成家族企业传承千秋万代么?如果你手里的股权能换到一两个亿,为什么不变卖一部分呢?”   舞蓝感到呼吸困难。虽然他是视金钱如粪土的、有操守的编辑,可是庄墨一脸平静地说出一两个亿,他这银行卡里都没有六位数的人情何以堪?!   “你为什么这么帮我?你要什么好处?”舞蓝毫不掩饰自己的警觉。庄墨过于精明,他怀疑他没安好心。   果不其然,庄墨慢条斯理地开始谈条件:“两个月内,我把京宇转亏为盈,你就要给我优先认股权。我会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入股,然后帮你完成融资。”   “你占我便宜?!”   “这叫技术入股。”庄墨把手一摊,“难不成你认为我会平白无故给你打工?”   舞蓝这次考虑得更久:“所以你要做京宇的股东?”   “对。”他花力气让京宇起死回生,给京宇带来更多的资源,如果他没有话语权,怎么保证京宇把这些资源用在任明卿身上?他可没那么好心,为别人做嫁衣,最大的既得利益人必须得是他的作者。   舞蓝叹了口气:“看来你还挺看得起我这小破庙?你相信京宇有发展潜力?”   “掌舵人是我的话,有;是别人,没有。所以不是我缺京宇不可,是京宇缺我不可。”   “那你来京宇干嘛?你随便上哪儿去不就好了么?!”舞蓝也是个暴脾气,才不听他吹牛逼。   “京宇有京宇的好。”庄墨道,“我要从京宇入手做全产业链布局,把从内容源头到一切下游产业,全都握在手里。”   舞蓝:“……”   舞蓝:“你果然就是个商人。”   “商人?不,当然不是,我是个编辑。”庄墨转过脸,望着窗外的阳光,“我要尽可能地整合资源,捧我的作者。我站得高,他才有可能站得高,我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我必须变得强大,他才不至于孤零零没有靠山。”   舞蓝做了一辈子编辑,突然在那一刻,疑惑自己对编辑工作是不是有什么认知错误。   同一时间,田恬在办公室里幸福地加班。现在他加班再也不愤懑了,也再也不嫉妒庄墨的清闲了。庄墨的确可以不用来,因为他把人家的工资给领了。他既然拿双份薪水,可不就要做两个人份的活儿么?上班时间可不就是要延长到16个小时么?他当然不会除了睡觉都在上班,所以他只要能下班回家,就是赚了。   田恬心中充满了感恩,恨不得给庄墨比个心,托了庄墨的福,他现在月薪8554元,四舍五入就是月入一万!白领!正宗的白领!   叶瞬自然是不懂:为什么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小孩儿能这么有干劲,甚至在他勉强应付完案头工作、要代替烈火哥出门拜访经销商的时候,善解人意地说“你去吧”。怪不得烈火哥会认为他值得栽培,要找到这种天生工作狂可不容易。   叶瞬自知跟他们不是一路人,想想杂志也已经到了收尾阶段,应该没什么问题,留田恬一个人在办公室校对:“一会儿小松排完版,你最后检查一遍、签个字,发给印厂就可以了。”   田恬道:“我还有半本书没有校对完呢!”   昨天烈火哥校对了一半倒下了,因此小松也就排了半本书,现在剩下的全都变成了田恬的工作,小松催他,印厂也催他,田恬心里苦。   叶瞬诧异他竟然自己干校对:“找外包啊。”   校对也是编辑的工作之一,一篇稿子三校之后才能交付印厂,因为工作量大,公司本来有专门的校对岗位。同事接二连三地离职以后,烈火哥把发行、校对、印务之类的活儿全都揽到他们俩身上,叶瞬原本就颇有怨言。此时他要出门拜访经销商,就让田恬找人帮忙。   他这个“找人帮忙”的意思,是外包给专门的校对团队完成三校,一些编辑苦于生计会接这个外单。然而田恬误会了他的意思。   田恬心想找人帮忙,那还不容易,找了几个混得好的网友,把稿子发给他们,让他们帮忙看看错别字和病句:“你们可得好好给我看六遍哈!六遍!”他第一次做执行主编,想要追求200%的效果。   人多力量大,文本很快就回到了他手上。田恬赶紧传给小松,然后坐在他身后疯狂催稿:“你快点!你快点!”   作为美编,小松已经习惯了在文编的高度逼逼下耐心工作。   作者拖稿,文编加班;文编拖稿,美编加班,他已经很习惯了,此时顶着10天没洗的小马尾,耐心地把杂志排好。幸好他昨晚上也没闲着,把该做的设计都做完了,只需要把校对稿往里填就行,进度飞快。到晚上6点,杂志终于排出来了。   “你再检查一下……”胡子拉碴的小松推了推厚重的黑框眼镜,眼里的血丝让他显得像个地狱领主。   田恬匆匆翻了一遍,赶紧签了字,把出片文件传给印厂。文件一发出去,两人都像是便秘了十天终于通畅了,心有灵犀地一同松了口气。   “你回家么?”田恬问。   小松摇摇头,单手拎起帆布包:“我得去医院陪烈火哥。”   田恬调侃道:“感情真好啊!”   小松少年老成,胡子拉碴,留长发,脑后梳个小啾啾,看上去像个脾气古怪的艺术家,或者洗白了的古惑仔,没想到这么重情重义。   既然小松承担起了照顾执行主编的任务,田恬就不打算去了:“请你向烈火哥转达:杂志已经做出来了!”说着还兴奋得比了个yeah。小松推了推眼镜一本正经道一定带到。   田恬留在办公室里加班,直到签了印厂回传的印刷确认单,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自己的小出租屋。   第二天晚上8点,田恬正在家里打游戏,印厂打电话给他,说杂志印完了,让他过去验收。田恬心想:大印厂的效率就是高啊,昨天刚给了定版,十万册就给印出来了。   他兴冲冲地赶到印厂,兴冲冲地摸到了油光发亮的铜版纸封面,感受着指尖散发着机器余温的纸张……他开始理解烈火哥说“看到成品会很有成就感”是怎么一回事了。他第一时间翻到多维元素的《断舍离》,眼睛一瞬不瞬地把文章又读了一遍,把杂志蒙在脸上深深一嗅好闻的油墨香:多维元素的小说印成铅字,感觉都变得更好看了呢!   这还是他第一次亲自参与到做书的过程中来,虽然他的贡献微乎其微,但依旧让他觉得自己这一礼拜都没有白费。他简直热泪盈眶地翻看着这本陪他长大的杂志,感动之情不亚于看到儿子出生的老父亲。   他按照烈火哥的叮嘱,从头到尾翻了一遍成品,没有排版失误。他松了一口气,尘埃落定地把书翻拢,伸手去拿一次性纸杯,跑那么远路都没润润喉。谁知喝水时不小心把一滴水落在封面上,他“诶呀”一声,拿手去擦,这就不期然对上了封面上的网络用词。   田恬:“!”   呃……好像上次烈火哥说……要谨慎使用网络用语?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   真实的杂志社在出片前会像《世界第一初恋》里面的绿宝石杂志社那么可怕么?   会,因为作者永远在拖稿。作者喜欢在死线的边缘翩翩起舞。 第27章 一支穿云箭,十万个大神来相会   田恬当即就慌神了,赶紧打电话给烈火哥,将封面拍给他看。烈火哥一听说这个消息,由衷地感到胃痛。他只是请假了一天,谁知封面设计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印厂没有送打样过来吗?你们为什么不检查?”   “我没有看到……”   “你没看到打样文件,为什么就签字了?”   “我看到是印厂的印刷确认单,怕耽误就给签了……”田恬感到十分委屈,他为了等印刷确认单,在公司留到9点,自然不敢再磨磨蹭蹭。   烈火哥听到田恬低落的语气,知道小孩儿也辛苦,克制住了自己的怒火,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话。他翻来覆去地盯着屏幕里的杂志封面,心烦意乱道:“色阶也有问题……”这个封面和他们想呈现的效果大相径庭。   “哪儿哪儿都有问题,印厂也该一起承担责任吧?”田恬朝印厂经理怒目相向。   印厂经理拍拍打样签收确认函,理直气壮道:“这不是我们的问题,质检工作是你们编辑部的职责。你们自己发的源文件,自己确认的,关我们什么事?”   “那难道让我们承担全部的重印成本么?”田恬由衷得感到绝望,他已经确定除了重印没有其他办法了。   印厂经理阴阳怪气地嚷嚷起来:“我们和京宇合作6年了,从来没出过任何差错。京宇半年没有给印厂结过款,印量也下降,也只有我家还顾着人情跟你们合作。”   印厂是最清楚京宇的印量的,他知道京宇的销量下滑有多严重,也知道主编闹离婚、进医院的事。十万册杂志成本虽然不高,但京宇每个月除了杂志还有单行本在出,这部分钱都还欠着。京宇的前景不明朗,印厂也不敢冒险:“现在要重印的话,你们赶紧把欠款结清。”   烈火哥为难:“这个时候结钱……”做杂志有一个弊端,就是资金回笼非常慢,这一季的杂志销售款还没有到账,公司户头上有没有那么多钱可以划出去,还真难说。“稍等一下,这个我要请示一下领导。”   田恬隐约觉察到公司是要倒闭了,能省则省:“网络用词,也不算错别字;至于颜色,读者又不知道定版是怎样的,没准以为就是这个色呢!要不……要不就这么算了?你看,印都印完了……”十万册,那可是十万册!说不要就不要,就是看在纸浆的份上,他也舍不得啊。   烈火哥勃然大怒:“你这是什么态度?!我们要对经销商负责,要对读者负责。封面用词以及颜色,和发出去的征订单不一样,这是重大印刷事故,怎么能心存侥幸?小田儿,我丑话说在前头,这个月你的绩效工资和奖金,全都没有了。”   田恬虽然委屈,但他还从来没见过烈火哥发火。烈火哥平时任劳任怨,从来都不会跟人说一句重话,即使他做错了事,也总是拿励志鸡汤鼓励他,这让他来不及去想自己的委屈,反倒有些恐慌。他经由烈火哥的怒火重新意识到此事的严重性,不由得端正起了态度。   “快点做决定!”印厂经理催促道。机器一停,再开起来又要重新计价。   烈火哥道:“我也没有遇到过这么糟糕的状况,我先跟主编商量一下解决办法。”   “那你可快点儿哈。”田恬心急如焚。   田恬一放下电话,就埋怨上了经理:“你们拿到定版的时候都不看的么?你们的工人印书的时候也都没有发现么?”   经理淡定地抽着烟:“他们不识字。”   田恬:“……”   “那这个颜色!这个颜色也跟我们给到的文件不一样!这不是我们要的效果,你们要负起责任来的。”田恬希望把颜色提升至主要矛盾,那么他还可以跟印厂争论一下责任在谁,让老板至少帮忙承担点损失,或者打个折,这样他们的负担会稍微轻一点儿。   经理见多识广,早已把他的小九九看穿:“这才不是色差的问题。你们是有个错字儿,我都听到了,嘿嘿。”   嘿嘿尼玛呀!   田恬又羞又气:“你们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以后再也不跟你们合作了!”   经理又抽了一口烟,露出发黄的牙:“这得你们主编说了算。”摆明了不把他放在眼里。“快要印完了,你赶紧问问你们领导到底怎么办。为了赶你们的发行期,咱们已经熬了一宿了。要不,你就这么拿去送物流发货;要不你就打钱进来,赶紧重印——明天能不能赶上,我也不能保证。你自己看着办。”   田恬被人催,就打电话催烈火哥。然而烈火哥占线,大概是在跟主编商量。田恬又打电话给叶瞬,响了二十声都没人接。他直接心态崩了。他在人家那里受了欺负,这几位大爷谁也指不上,也没人拿个主意,现在这么大的事儿、这么重的压力全压在他身上,他只好拨通了庄墨的电话,屏息静气仿佛拽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响了三声后,庄墨接起来了。   田恬压根不管他适不适合接电话,情绪激动地把事情说了一通,然后滔滔不绝地开始埋怨烈火哥没有检查仔细,埋怨厂长是个奸商,埋怨庄墨以为钱能够解决一切、把事情丢给他就什么也不管。是他们这些罪魁祸首,把他晚上十点还丢在荒郊野岭管一个烂摊子。田恬噼里啪啦、火花四溅地冲庄墨倾泻着负面情绪,只觉得找到了依靠,要先自己爽一发。   庄墨:“……”   他正在和宋鹏吃饭,商量小程序的架构问题,田恬吼得整张桌子都听见了,饭自然也吃不下去。庄墨让他丢个地址过来,然后挂断了电话,跟人道歉,说公司里还有事要处理,先走一步。   十五分钟后,他出现在印厂。   田恬看到庄墨,焦虑的情绪一扫而光:解决问题的人来了!出于对庄墨的敬畏与信任,他下意识地觉得庄墨能解决一切。他有了主心骨,立刻狐假虎威地瞥了眼印厂经理:你欺负我算什么本事,呐,现在我们能打的人来了,看他怎么收拾你!   结果庄墨根本没有任何和经理交涉的意思,走到没人的地方,招呼他跟上:“事情处理得怎么样了?”   “就这样啊。他们还没有给我打电话,你没联系他们么?”田恬以为跟庄墨报备过,就等于把这件事全权交给庄墨来办了,难道不是这样么?   “所以这十五分钟里你什么都没干?”庄墨严厉地质问。   田恬有些害怕地缩了缩脖子,他怎么觉得庄墨要收拾他?   他受了批评,又委屈又生气,大声辩解:“我什么都不知道啊!我才刚上班,我说话又不算……”   “办公室总共四个人,你代表一半,你说话不算,谁说话算?主编在病床上躺着,执行主编也在病床上躺着,排下来就该轮到你,你却还指望他们?那你拿着双份工资,良心不会痛么?”   “我很认真地在加班了!只是我也没有料到会有突发情况……”   “遇到突发情况,那就去解决。”   “我才刚毕业我什么都不懂嘛!”田恬觉得他不讲道理,可又没有人可以依靠,伸手拽了拽他的衣角,“……那你说怎么办?”   庄墨居高临下看他一眼:“你问我做什么?这关我什么事?”   “什么叫不关你的事?!”田恬原本以为他是自己人,谁知道他关键时刻突然叛变,瞪大了眼睛,“这是我们做的杂志,怎么就跟你没关系了?你知不知道这期印不出来,公司很有可能就会垮掉?!”   “我不看这本杂志,也不拿公司的钱,公司倒不倒闭跟我没关系。反倒是你,一出事就找我,怎么,要不要埋在我怀里哭?”   田恬怎么也没有想到,庄墨非但不支持他,还要责备他、羞辱他,气得都快要哭了:“你……你……既然不管你的事,你也不打算帮忙,那你来这儿干嘛?!”   庄墨拎起椅子,好整以暇地往他面前一蹬,施施然坐下:“我今天就坐这儿,看你怎么办。”   田恬:“……”   田恬被庄墨一顿臭骂,怒火中烧:他把庄墨当做可以依赖的人,庄墨却置他们共同的事业于不顾,眼睁睁看他出洋相——庄墨还看不起他!   “我擦你给我等着……”他小声逼逼,重新走到印厂经理面前,发誓决不能让庄墨看低了。   经理虽然听不见他们交谈的内容,也知道他被削了,脸上有几分看好戏的戏谑。   “你们这个重印十万本,多少钱?”虽然庄墨只是坐在那里,但田恬也下意识地有了底气,至少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了——他还有个看客。   “打算打钱了?”经理的眼里写满了不信任。   田恬经常去菜市场买菜,所以对讨价还价很在行:“你先把重印的钱算给我。”   经理终于收敛了那副看不起人的架势,趴回桌子上写写画画按计算机,最后报了个价。   田恬肉痛:那么贵……   他接下来想问问财务,公司账面上还有多少钱。但是他打开手机才发现,他根本没财务电话。还好烈火哥之前把各部门联系表传到群里,还没过期,他赶紧下了一个,顺利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对接人。   和财务联系的结果是,钱,没有:“不过刚才烈火哥已经问过这件事了,他应该在想办法。”   田恬悲喜交加。   悲的是,公司真的穷;喜的是,烈火哥也是这个思路,说不定现在正在筹钱。   可是他想起庄墨的那句“执行主编也躺在床上,你还指望他”,又晃了晃脑:不行,这事儿要是烈火哥办妥了,那他就真的要被庄墨看不起了!一定还有更好的办法!   他把书端到经理面前:“这错字可以打补丁么?比如说贴个不干胶什么的?”他以前看书,经常看到错别字用小的纸片覆盖起来。   经理翻了个白眼:“当手工费不要钱是吧?一个个往上对准了位置贴,这些都是手工,贴歪了咋办?而且这是封面,丑不丑?”   田恬啧了一声,拿着书看了半晌,封面,封面……他突然有了个主意,拿起书脊一瞧,胶装的!   他立刻把封面扒了,里面的书竟然没什么问题。这印厂脾气大,质量倒真是好。   他把分离开来的书和封面把桌子上一拍:“封面重印,旧的扒拉换新的!”   经理脸都白了:“封面撕扯起来,里面有可能全散了!”   “怕坏那就就拿刀切啊,小心点儿不就成了?”田恬眼睛都亮了,说话也中气十足,“留下一小块书脊又没有关系,再上胶贴新封面,根本看不出来,就这么定了!”   铜版纸封面十万张,那就比全部重印便宜多了!   他话音刚落,小松抱着手提电脑走进印厂,雪中送炭:“切掉书脊、扒掉封面后,新封面的尺寸要调整,有1-2mm的差距。而且色号要重新对一下,用CMYK格式。”他熟练地连上网线,推了下眼镜,打开了出片文件。   田恬看到半个编辑部都到齐了,大受鼓舞:“就这么干!”   经理摇着头说不行:“这个只能工人手工做,明天中午之前替换完十万本书的封面,这是天方夜谭。就算我这里工人全上阵,也不可能完成,来不及的、来不及的。”   田恬又蔫了。但他自忖已经找到了最佳方案,绝不想在只差临门一脚的地方放弃,纠结来纠结去,打定了主意:“那你说,多少人才够?”   “起码再给我十个人。”   “十个人就十个人!”田恬掏出手机,一个个联系前几天聚餐的大学同学。   别看他这个样子,从前在学校里还挺混得开的,毕竟学校里又不用干活,同学之间的交往比较单纯。田恬兴趣爱好广泛,人又开朗,踢球的、文学社的、cosplay的、打游戏的朋友一大堆,如今半夜里被他一个电话从床上挖起来,虽然多有怨言,但因为田恬投其所好地允诺了各种好处:周末凑队踢球、帮忙出书、一起做衣服、英雄荣耀帮上王者等等等等,就勉为其难地答应帮忙。不出一个钟头,一个个二十出头、穿得邋邋遢遢、睡得懵懵懂懂的男孩子就从B市的四面八方赶到印厂来了。庄墨不免感叹年轻真好,行动力就是高。   正当田恬这里忙得热火朝天之时,烈火哥打电话过来,说事情已经解决了。   庄墨得知印厂出问题之后,把一个熟人单子推送给了烈火哥,是某艺人的自传新书,起印80万:“你拿着这个单子去跟印厂老板谈,说这家娱乐公司不懂出版,但对工艺特别挑剔,纸质要求极高,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厂家。京宇可以帮忙牵线,帮印厂拿下这一单,条件是杂志的问题帮我们解决。”   “他们一定不会答应,10万册重印成本太高了。”   “你是胶装书,把封皮扒了重印一个,成本高么?”庄墨反问。   这个法子烈火哥也想过:“主要是大半夜的找不到人工。”   “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庄墨搞得神神秘秘的。   烈火哥按照他的嘱咐和印厂方面交涉。对面斟酌了一番,同意下来,不再提结款的事。   搞定以后,烈火哥心想通知田恬一声,结果什么都还没说,田恬就抢先一步道:“我这里也全都弄好了!”他一边坐在小矮凳上扒书,一边跟他诉说着自己的伟大计划。   烈火哥简直热泪盈眶。庄墨的安排省时省钱,就是人力成本太高。现在田恬弥补了免费劳动力,简直双剑合璧:“想不到田恬你这么能干!”   要放在平时,田恬尾巴都翘上天了,但鉴于他的问题出了这么大的印刷事故,现在万里长征刚走出第一步,他还是惴惴不安、紧张活泼的:“不多说了我这儿干活呢,你好好休息吧,我盯着呢,明天中午杂志一定准时出库!”   放下电话,田恬注意到庄墨的目光,趾高气昂地朝他一抬下巴:你少看不起人了!   庄墨失笑。   小屁孩子就是这样,不把他直接丢下悬崖,他永远以为自己的翅膀是个摆设,只会窝在巢穴里嗷嗷待哺。   等田恬忘我地工作两个小时、再一次抬头的时候,庄墨已经离开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桌子的肯德基,供他们度过这个漫漫长夜。而这一整夜都有人陆陆续续来到印厂,不断加入印刷工人的队伍。   宋家三少一边抽烟一边扒书:“我写了这么多年书,还没见过书是怎么印出来的呢,真有趣。”   他隔壁的零打了个哈欠:“这要干到什么时候……明天起不来,更新怎么办?”   洋葱呸了他一声:“你周更三千,叫什么叫?”   蝴蝶灵机械地重复着自己的动作:“我上次来印厂还是签名一万册的时候……”   众人:“哇靠一万册?谁那么没良心?”   “还有谁……”   几个红点大神对视了一眼,在心里暗骂资本家真的没有良心,发誓下回一定要让那厮请客。   “那几个人谁啊?”看了半辈子红点文的田恬觉得这些穿睡衣的老男人莫名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后来在一起吃夜宵的时候,得知庄墨下了饭桌就让他们过来帮忙扒书,再联想起突然出现在印厂的小松,不由得咬牙切齿:这个老狐狸!他早就计划好了!还吓唬他!太不是个东西了!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   当编辑还有出路么?   有。在编辑的职业生涯中,能学到很多其他行业甚至是岗位上需求的能力,从技能上来说,长期与作者甚至其他合作方的沟通能大大提升沟通技巧,对于市场热点的敏感度、内容好坏的判断力都能在工作中不断磨练提升,不同文案的书写也不断提高文字表达的熟练度。而从资源上来说,优秀作者的资源,合作方的资源会成为自身的一个资本。 第28章 是非   庄墨当天回家的时候已经快12点了。这几天他忙着在外应酬,这个时间点回家已经成了常态,和任明卿几乎说不上话。不过任明卿每天晚上都会给他留夜宵,特别贤惠。庄墨驾轻就熟地走进厨房,打开了高压锅,里头却空空如也。他回头看了看紧闭的房门,有些费解:今天怎么不给饭吃了?   他回到沙发上坐下,发觉桌子上放着一只透明文件袋。他将里头的A4纸抽出来,是装订好的《新房客》。任明卿很认真地把文章顺了顺,还续了第四种结局:男主人公驯化了龙珠,拥有了与龙同等的神格,最终决定和龙融合到一起、继承他的记忆,从而诞生出新的龙王。   在原本的故事框架下,龙一直被视为外在的侵略者,一种需要被打败的邪恶力量,男主人公也正是以一种人类的理性在抗拒着野兽的非理性。但是在第四种结局里,男主人公接受并妥协了,用一种理想化的态度去迎接变异的命运。很难说是HE还是BE,也很难说是希望还是绝望,但庄墨能够感觉到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浓烈的情绪。   任明卿写东西向来很能感染人,因为他的人物塑造得活灵活现,读者很容易代入到其中去,随着剧情的发展大喜大悲,为人物的命运抓心挠肺。但他的文字是很简洁的,也就是说,他尽量不把自己的情绪代入其中。他把作为作者的自身和笔下角色抽离开来,做一个理智客观的记录者。   而在这个潦草的结局中,任明卿没有做到这种静观,他很感性,用了许多象征意向,不厌其烦地去描述自己狂喜的感觉。庄墨从那潦草的行文中,仿佛看到他伏案写书时狂乱的样子。他当时一定很激动,写得相当快,在用一种很绝望的态度,去描摹一种合而为一的幸福。总的来说,强颜欢笑。   庄墨知道任明卿的性格。他虽然聪明敏锐,但神经纤细、多愁善感,一定是遭了什么事才突然以文抒意;庄墨也知道,自己不问,对方是不会说的,所以他握住主卧的门把手,推门而入。里头漆黑一片,任明卿已经睡了。这不是一个谈事的好时机,可如果真出了什么大事,任明卿绝对是睡不着的,事情早解决,他就早轻松,所以庄墨蹑手蹑脚地踏出一步。结果他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扑倒在了床上。   床单是平整的,任明卿居然不在房间里。   庄墨打开了灯,发现绊倒自己的是个敞开的行李箱。行李箱还没收拾完,里头几乎装了这个房间里的所有生活用品;被子也被卷起来,盛在一个靠墙的蛇皮袋里。毫无疑问,任明卿打算赶去什么地方,打算在那里永久定居;他的行程如此匆忙,以至于连这满屋子的书都抛弃了。   庄墨又惊又怒:他要走?又一次?为什么?庄墨以为自己的诚意已经表达得很明显了:他愿意给任明卿走上文学道路尽可能提供帮助。虽然暗示得比较隐晦,可但凡有野心的写手都不会放过这种机会。难道在跟他接触这么久后,任明卿还觉得他是个骗子么?   这下庄墨也闹情绪了,打电话到魅力四射,叫任明卿听电话,他们工作的时候手机锁在前台。魅力四射的经理回说,他从三天前就没来上班了,说要在家赶小说。庄墨看着手中的稿件,蹙紧了眉头,想象着这几天任明卿在这个房间里日以继夜修稿的画面。现在看来,《新房客》的定稿仿佛是一封诀别信,他从他们吃饭那天就决定了要走,也许跟那个突然出现的二流子有关。   所以——他现在人在哪儿?   庄墨突然觉得这事儿有点不对劲:环顾四周,东西才收拾了一半。   任明卿写完了稿子,准备不告而别,那么,又有什么事情打断了他,让他匆忙丢下手头的事,贸然出门呢?   现在可是半夜,即使是B市,街上也已经车马渐息了。   庄墨着急起来,打电话给任明卿,没打通。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希望能找到关于任明卿去向的蛛丝马迹,最后发现书桌上有一叠稿纸,稿纸最上头那张有淡淡的笔迹印痕。庄墨用铅笔薄涂纸张,发现上头是一个地址,百度地图显示是海边的仓库。   庄墨当即有了不好的预感,叫了辆滴滴跳上就走。   任明卿是在晚上八点突然接到了姜勇的电话,姜勇的声音听起来很惊慌:“你现在在家?”   “在,怎么了?”   姜勇把电话挂了。   半个小时以后,姜勇冲进了他的家门:“你东西理完了么?”他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又时不时张望着大门,仿佛门外有什么东西在追着他,“我们得马上走!”   任明一听说要离开,难过之情溢于言表。姜勇大为光火:“都什么时候了还磨磨蹭蹭!”他打开行李箱,掏出一个酒店的牙刷盒子偷偷摸摸塞进暗袋,然后把手边的东西全都丢到行李箱里。没过多久,他又觉得这毫无意义,把玻璃杯往地上一砸,“操!”   “怎么了?”任明卿被他吓得瑟瑟发抖。   “怎么了怎么了,你就会问怎么了!你他妈是个娘们么?!”姜勇肆无忌惮地咒骂着他,以掩饰自己的巨大恐慌,“今天晚上咱们就走!”   “机票是明天的啊。”   姜勇难以忍受他一丝一毫的忤逆:“你他妈闭嘴!”   这时,姜勇的手机响了。他一瞧来电,脸色骤变,慌慌张张离开了任明卿的屋子,临走前还让他赶紧整理东西。任明卿虽然无奈,但还是认命地照做了。   没过多久,一个陌生的号码打到了他的手机上:“你是姜勇的哥哥?”背景音是姜勇的鬼哭狼嚎。   “你们是谁?你们把姜勇怎么了?”任明卿一瞬间从椅子上窜了起来。   “呵,你的宝贝弟弟手脚不干净,偷了我一样东西……”   “我没有啊德哥!真没有!”姜勇大声嚷嚷,很快就吃了一拳,诶哟诶哟直叫唤。   “你们别动手!有事好好说!”   德哥嘿了一声:“那你把东西还回来呗!”   “什么东西?”   “一管小烟枪。”   任明卿把目光投向了行李箱,蹙着眉头翻箱倒柜,这里头只有一个牙刷盒子是他没见过的。他拆开来一看,里头有很小的一支烟枪,烟嘴是玉质的,一看就是老物事。   “找着了没有?!”   任明卿反问:“你们在哪儿,我怎么给你们送过去?”   德哥报了个地址:“别耍花样!要是报警,我就拿你这宝贝弟弟去喂鱼!”   “别!”任明卿一边听电话,一边记在便签上,匆匆撕了上车:“我这就给你们送过来。”   四十分钟后,城市的景观渐渐被海景取代,德哥又用那个电话联系任明卿:“进了17号大门往左拐,有一个红铁皮顶仓库,我就在那儿等你。”   出租车将任明卿放下就离开了。月黑风高的夜晚,巨大的航船停泊在港口,微弱的灯光下恍若摇晃着的坟墓。任明卿一瘸一拐地攥着手心里的玉烟枪往里走,仿佛一只走向陷阱中央的动物。他劝说自己事情没这么糟糕,姜勇只是碰到了一点麻烦;再说,如果他真得误入歧途,自己也应该尽可能拉他一把,把他拉回正道上……这点渺茫的希望支撑着他向前走,仿佛胆小鬼靠幻想鲜花与阳光走过遍地坟茔。   红顶铁皮的仓库就在前头,仓库的屋檐下吊着一盏白炽灯。白炽灯悬在纤细的麻绳上,在咸湿的海风中摇摇晃晃,照亮了一群肌肉虬结的打手。他们穿着黑背心,露着奇形怪状的纹身,手上操着撬棍,围着姜勇散漫地说笑、抽烟。姜勇鼻青脸肿地被绑在椅子上,与平日里气焰嚣张的模样判若两人。   那群混混听见脚步声,齐刷刷往任明卿的方向瞧,扭胳膊动腿的姿势并不友好。任明卿硬着头皮道:“我来……送那个……”   德哥伸手。   任明卿紧张地递上,在将要交到他手中的一瞬间又往回缩:“你会守约么?完璧归赵之后,我要把我弟弟带走。”   德哥劈手夺过他手上的烟枪,打着手电仔仔细细验了货,然后递给手下人,绕着任明卿转了两圈。当走到他身后时,德哥猝不及防地抬手,打了记他的后脑勺:“偷了我的东西,还跟我谈条件,小瘪三。”   任明卿吓懵了,顶着一小撮乱发,眼神左右游离。周围响起混混们轻蔑的嘲笑。而德哥转回到姜勇面前就是狠狠一脚:“小赤佬!还给老子嘴硬!没偷!去你妈了个巴子!太岁头上动土!谁给你的胆子!”   姜勇连人带椅被踹翻在地,任明卿赶忙上前将他护住:“别打了别打了……阿勇,快跟人家道歉!”   “道歉?”德哥一把将任明卿挥开,踩住了姜勇的手,弹出一把刀,“生意还没做成,就给我顺手牵羊?今天这个事儿,留下只手就算两清,否则,没完!”   姜勇一听要废掉他的手,吓得屎尿齐流,求爷爷告姥姥:“德哥!德哥!我也不知道这玩意儿那么贵重,我以为是小玩意儿,这不是我相好成天要我送这送那么……”他编了个理由,眼见德哥不为所动,便狠狠抽起自己的耳光,“你说你,怎么就管不住这手!”   “管不住我帮你剁了啊!”德哥哈哈笑着,熟练地把玩着刀具,明明是处暑,却冷得人直冒汗。   任明卿挣开了手下人,再一次扑到姜勇身边,从德哥鞋底下抢出了他的胳膊,惊慌失措地告饶:“阿勇他的右手本来就不灵便,要是、要是再废掉他的左手,他这一辈子就……”   姜勇看到任明卿奋不顾身地挡在自己身前,突然有了个大胆的主意。他凑到德哥面前,急吼吼地表着衷心:“对啊!我要是彻底残废了,还怎么给德哥你当牛做马?!”他眼里闪烁着恶毒的光,转过头直视着任明卿,“德哥,这回我是被我哥撺掇了,昏了头!他知道您家大业大,身边样样都是宝贝,说出国以后天高皇帝远……这主意全是他出的!他出的!真要找个人两清,他才是主谋!”   任明卿难以置信地望着姜勇。   姜勇睁着一双红晦的眼睛,低吼道:“任明卿,你害我断了一条胳膊,是不是还要害我断另一条胳膊才甘心!长兄如父,父亲已经不在了,你难道就可以这样不管我的死活!”   任明卿整个人都是一僵,仿佛突然被抽出灵魂的提线木偶。   他知道自己现在应该立刻扭头就走,跟他卑劣的弟弟一刀两断,可是对于这个弟弟,他是有罪的。他想把自己欠下的债还清,从他曾经伤害过的人那里得到救赎,不然过去的梦魇会一直追逐着他,直到他死去;不然他死去仍不得自由,没有清白。   德哥看到任明卿僵在那里没有反驳,以为他默认,想了想,把姜勇踹起来,朝打手们使了个眼色。   然后,任明卿听到了耳旁的风声。   那是撬棍撕裂空气的声音,对准的是他的太阳穴。 第29章 他是个疯子   庄墨赶到17号仓库的时候,这里显然不太平,有人在巷子里斗殴。他循声赶到红皮仓库,发现斗殴已经快到尾声。水门汀上躺了一地嗷嗷乱叫的人,站着的只有四人。庄墨没有想到这里面有任明卿,而他竟然是最凶猛的那个。   他身手敏捷,下手毒辣,一杆撬棍捅得凶神恶煞,庄墨从他冷酷的脸上找不出任何熟悉的样子。要不是这个人穿着任明卿常穿的那身T恤长裤,庄墨几乎没有办法认出他来。   战斗仍在继续,三对一,剩下的都是好手。任明卿身上也见了血,庄墨无论如何无法坐视不理,冲上去踹开了一个妄图偷袭他的人。庄墨小时候身体不好,被送到寺庙养了几年,会一点武术,长大后也系统地学习过近身搏击与擒拿。他一边对付难缠的对手,一边留心任明卿那边的情况。   只见他灵活地跳到箱子上,躲开了正面劈来的撬棍,然后绕到对手背后,一个扼背错开对手的关节,动作干脆利落。另一个彪形大汉冲上来从背后锁喉,任明卿下巴一收,猛地抓住他的右小臂下拉,同时借助着腰部的力量往上一顶——直接就是一个过头摔。彪形大汉被他头朝下摔晕了过去。庄墨觉得没什么可担心的了,迅速地结束了自己手上的这个。   这时,最后一人见势不好,竟然摸出了一把枪!庄墨喊了声小心,一个滑铲把持枪者绊倒,任明卿顺势一脚踩在那人握枪的手上。那人哀呼一声,枪脱手了。庄墨下意识地翻身夺枪,任明卿就地一滚,先他一步取枪在手,单膝蹲地,将枪口顶住了庄墨的额头。   这一连串动作发生在两秒钟之内,一下子,两个人都安静了下来。   庄墨从来都没有想过,他这辈子居然会被自己的作者拿枪顶着!这太荒谬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夜晚发生了太多莫名其妙的事,被蒙在鼓里的庄墨发现自己对任明卿一无所知,也随时都有可能失去对他的控制,因此怒火中烧。他连示弱都不想,只冷冰冰地望着任明卿。   任明卿亦是冷冰冰地回望着他。   两人对视了几秒,任明卿讥诮地扯了扯嘴角:“他妈的怎么哪儿都有你啊?”   庄墨没有说话。   这个人一开口,就让他彻底冷静了下来——他非常确定这绝对不是任明卿。   任明卿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语气总是很轻柔,生怕吓到什么人,而且绝对绝对不会飙脏话。   眼前的人却操一口正宗的东北口音,嗓音低沉沙哑,脏话连篇。   如果平常那个温顺的任明卿是在演戏,那嗓音和口音呢?这是无法捏造的,他们绝对不是同一个人。   “你是谁?”难道任明卿除了那个二流子弟弟,还有个孪生兄弟不成?   “我他妈还没问你呢。”那人拿了枪站了起来,轻佻地顶顶他的脑袋,“跪下,有话问你。”   看到庄墨眼中冒火,那人扑哧一笑:“哟,脾气还挺倔的。觉得我不会开枪是吧?”说着拉开保险就是砰得一枪。庄墨只看见黑暗中一簇火星,鼻尖传来浓重的焦味,冷汗哗就下来了。那人二话不说开枪射了他的衣角,没有给他一点喘息的时间,他甚至拿不准这是不是种警告,这个人太狠了。   “跪下。”他不笑了,双手握枪,狠厉道,“不然我就打穿你的脑袋。”   庄墨做了一次深呼吸,又做了一次深呼吸,双手举高放弃抵抗,对着那人缓缓跪下。生死关头,不论他本性有多高傲,都不敢擅自激怒眼前这个疯子。相反,在这场异常的屈辱中,他异常地冷静,用一种手术刀般的眼神审视着那张熟悉的脸,希望从中找到熟悉的善良与正直。可是,他什么都没找到。眼前的人极具进攻性,目露凶光,有一种残酷的狡猾。   那人使他屈服了,很有些洋洋得意:“还以为骨头有多硬!”但他很快又对此感到厌烦,狠狠踹了他一脚,彻底对他失去了兴趣。收拾完庄墨,那人背过身去,以一种可怕的熟练,把在场的其他打手统统敲晕。然后他一瘸一拐地走到姜勇面前,举起了枪。   姜勇的表情仿佛见了鬼。他倒打一耙后,如愿以偿地让任明卿背了黑锅,替他受罚,然而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这羸弱残疾的哥哥竟然一个人干掉了德哥的所有人马。他战战兢兢地蹲在原地抱着头,对着越来越近的枪口:“哥……有话好好说……哥!”   “住手!”庄墨从背后一把抱住他,夺过枪丢进了水里,“别意气用事!”   姜勇趁机逃走了。   庄墨坚持到姜勇的背影消失不见,才敢在那人的拳打脚踢中败下阵来。那人狠狠踹了他一脚,对着姜勇的背影吐了口唾沫,烦躁地在原地踱来踱去。   “到底怎么回事?”庄墨从地上爬起来,抹掉嘴角的血沫。明明和任明卿长得一模一样,下手却狠极了。   “姜勇惹了不该惹的人,让小瘸子替他背锅,差点被剁了手。”那人言简意赅道,“——操他妈狗娘养的,老子迟早有一天做了他!”   他坐在白炽灯的阴影里,脖子以上晦暗不清,庄墨偏偏能看清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亮,疯狂又清醒。他的薄唇冷酷地吐出杀戮预告,毫无疑问说到做到。   “你呢?你他妈老是在小瘸子身边晃来晃去,你是谁?”那人眯起眼睛审视着他。   “小瘸子?”庄墨抓住了这个重要的称谓。   “少他妈给我装蒜。”那人懒散地后仰,“别说你不知道我在说谁。”   “任明卿。”庄墨肯定道,“任明卿是小瘸子,那你是谁?”   那人看了他一会儿,愉悦地笑起来:“我是他爹。”   “你到底是谁?!”庄墨被他磨光了耐心,忍不住大吼起来。   “叫什么叫,你是狗么?”他的表情变换得相当快,瞬间就翻脸了,看上去阴郁又危险,“要不是杀了你小瘸子会哭,我他妈才不会留你到现在!”   “杀了我,他会哭?”庄墨挑了挑眉毛,引诱他往下说。   “他经常哭。成天哭。哭哭啼啼,像个娘们。”那人烦躁地搔了搔头皮,眼神因为无法长时间集中注意力而左右游移,“姜勇要他走,他舍不得你,也哭,一边打字一边哭——操他妈的我早该把姜勇做了,这龟孙子%¥#¥@¥……”   庄墨越听越不对劲,他心里隐约有个猜测,但是他绝不肯亲口说出来。他借着微弱的灯光谨慎地打量着他:“你知道他的一些事。”   “我知道他的所有事。”   “他知道你么?”   “不知道。”那人的神情是恶作剧般的得意。   “你什么时候会出现?”   那人掀了掀眼皮子:“知道太多会死的。”   “让我做个明白鬼!”庄墨用眼神牢牢锁着他,“你什么时候会出现,告诉我!”   那人又笑起来,笑声低沉喑哑。   笑够了,他说:“当他搞不定的时候。”   庄墨心里一沉:人格分裂。   任明卿是个疯子,他拥有双重人格。   双重人格是一种严重的心理障碍,自我认知无法统一,分离成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格。这不单单是性格上的转化,说的严重的一点,就像是一个身体里住了两个灵魂。   在后续的对话中,庄墨了解到,任明卿的另一重人格名叫高远。根据高远的自述,他年龄比任明卿要小,大概只有20岁左右,东北人,身高一米八三,当过特种兵,身体健康,双腿没有残疾。因为在军队里打架斗殴提前退伍,精通格斗和枪械。庄墨总觉得高远这个名字以及他的经历非常眼熟,但是他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在性情方面,庄墨发觉高远具有高度攻击性,无法对常人产生共情,而且对伤害他人毫无愧疚感,是典型的反社会人格。每当任明卿受到伤害,他就会出现。高远是个左利手,任明卿使用左手的时候,他也会出现,发现没什么要紧,就会回去。他也完全不会写小说,他只有初中文化水平,创作是任明卿的事,他对此嗤之以鼻,说那是“娘们干的事”。   高远是任明卿的保护者,知道任明卿的一切过往,但任明卿对此一无所知。对于他来说,自己唯一的反常就是有时候时间会断裂。这样的次数不多,他也没有在意。   他们谈了20分钟左右,等到了警车。高远很快就知道是谁干的,凶狠地瞪着庄墨,庄墨在到达海边仓库的时候就报了警。高远用脚轻而易举地勾起了地上的撬棍,眼神有股杀气。   “你现在弄死我,小瘸子就完了,你也完了。”   “我不怕死。”高远颇为肆无忌惮。   “为什么要跟我同归于尽?我们本不必这样。你知道我对小瘸子没恶意。”   看着远处晃动的手电筒,高远知道时间不多了:“但你想要我死。你想把我们拖到精神病院去,让我们像牲口一样被绑起来插针!我告诉你,只要你向外透露一个字……我就带着小瘸子一起死。你可以试试。”   庄墨额角的青筋猛烈地跳动了一下。高远知道他害怕了,得意洋洋地闷笑起来。   “把嘴巴看牢。”高远搔了搔他的下巴,身体一抽搐,在庄墨怀里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任明卿上一秒还在撬棍下瑟瑟发抖,醒来的时候,却已经在庄墨的怀里了,周围倒了一地的人。   “天呐!”他尖叫了一声,又吓晕了过去。   庄墨:“……”   他就知道,老天不会白白给他一个天纵奇才又懂事听话的作者,世上没那么好的事。   好了,现在他是个疯子,怎么办?   怎么办? 第30章 来自观文的封锁   那天晚上庄墨基本上没合眼。他先把任明卿送去了医院,然后去警察局做了笔录。他自然不能说是任明卿打的,他没法说,谁信这么蔫了吧唧的身体里住着个特种兵啊。他就说这群人围殴任明卿,自己把他们打趴下了。那群流氓也十分配合地推说是打架斗殴,警察就把一群被任明卿打得半死的人办了行政拘留。   之后庄墨通过各种关系找这个姜勇,人最后总算给找到了,事情也水落石出。直到这个时候,庄墨才知道他要把任明卿带出国。姜勇给德哥做事,现在要远走高飞,想在临走时偷鸡摸狗,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德哥那杆玉烟枪显见也不是正经来路,不敢报警,所以扣了他的人让任明卿还回来,这才有了后面那一出。庄墨听了事情的起因经过简直气炸了,二话不说把他也送进了监狱。   收拾完这群垃圾,他回医院收拾任明卿。   “姜勇让你出国你就出国,让你顶罪你就顶罪,你就不怕葬送自己的未来?”因为这个未来关系到他们两个人,庄墨格外愤怒。   任明卿坐在病床上哭。   他不是那种受了委屈、可怜巴巴的哭法,他是真得很害怕被人打,整个人缩在床头,都恍惚了,满身是伤地微微发抖。   庄墨吼完就心软了,任明卿倒是如梦初醒,爬到他面前拽着庄墨的手求求他想想办法,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姜勇要坐牢。   庄墨觉得这不应该是正常人的反应:“如果我没有及时到场,你知道是什么后果么?他想让你做替罪羊,把你一辈子都毁了,你现在还替他考虑,你这是什么精神?恕我直言,这种亲戚就应该当机立断,不要再扯上关系了。”   任明卿走投无路,哭得歇斯底里:“我欠了他很多……”   “你欠他什么了?这样都还还不清么?你欠他什么了?”   任明卿就不说话了,一个劲地哭。庄墨逼得紧了,他也只会缩回床头:“你不要再问了……”   庄墨确实不想问了。   理智告诉他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他只想找个心仪的作者,看重任明卿的天才和听话,以后合作起来会比较轻松,谁知道他背后这么多乌七八糟的事。任明卿当然写人活灵活现,因为他人格分裂,除了一个高远说不定还有别人,塑造人物有天然优势;他也当然内心丰富,富含层次……他都疯了!自己又不是他的谁,哪有这个闲工夫成天帮他擦屁股,还帮他擦那傻逼弟弟的屁股。   任明卿睡下以后,庄墨帮他把医药费付了,回自己的五星级宾馆洗了个澡,好好睡了一觉。任明卿就算了吧,这两个礼拜算他白费功夫。天底下作者多了去了,有才的不止任明卿一个,慢慢找,会找到更好的。   同一时间,市中心的CBD内。   许唯刚开完会,就发现助理神色复杂地在办公室里等他。   “刚才路过书报亭,看到……新鲜出炉的《新绘》。”助理将尤带着墨香的杂志呈上。   许唯从他脸上看出等待他的是一个坏消息,接过杂志匆匆翻了一遍。   没有《夜航船》,从封面到内页全都没有。   他翻回封面看了看期数,没错,是这个月新出的。   这跟他们说好的不一样。   许唯回忆起与舞蓝的那次争执,以及执行主编那个敷衍的电话。他立刻断定:京宇把他们坑了。京宇出于不知名的原因,决定撤稿。   而他也不打算搞清楚这个原因了。   谭思之所以会希望《夜航船》在上头刊登,只不过因为相比起其他杂志,《新绘》还在勉强支撑,在业内有口碑;而《诡域》系列最早是在《新绘》上连载,有一个情怀加成。京宇的不配合不会影响到《夜航船》的宣发,完全不会,只给了许唯一个幌子彻底碾死京宇。   京宇是一艘行将搁浅的大船,许唯想要收割京宇积攒多年的作者人脉和储备多年的IP价值。据他所知,《浩荡纪》下落不明的版权极有可能登记在京宇旗下,而这艘大船现在并没有一个顺势而动的掌舵人。双方既然撕破了脸,就不要怪他用尽一切手段把京宇拆吃入腹,毕竟他们羞辱了他的作者,他要是什么都不做,谭思可要不高兴的。   许唯吩咐助理:“京宇的项目暂时不用谈;告诉全国的经销商,只要他们还想拿我们观文的书,就不许卖《新绘》。这个损失观文会弥补,接下去一个月里新书折扣从55折调到48折。观文和京宇,让他们二选一。”   助理胆战心惊。观文不断地在收购大型出版公司,市面上一半的图书是观文生产的。如果拿不了观文的书,意味着书架空一半,书店恐怕要关门。许总这是要坚壁清野,逼舞蓝上门把公司双手奉上。   田恬其时刚送走了熬夜赶工的同学们,为自己做出的第一本杂志而热泪盈眶。他不知道距离十公里外的某个人做出的决定,即将改变他一生的命运。 第二卷:《浩荡纪》 第31章 对赌协议   之后的几天里,陆陆续续有许多经销商把杂志退回了京宇,有些甚至根本没有拆包就直接送回。烈火哥起先以为是杂志出了什么问题,打了许多电话追问,才从经销商语焉不详的叙述中得知:观文为了打击报复展开了恶性竞争。   老实说,他有这个心理准备,但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付。京宇的产品线全部是围绕《新绘》布置的,而《新绘》又完全依靠地推在盈利,观文如果掐断了杂志通往书店和报刊亭的途径,京宇的资金短缺立刻就会变为资金断裂。   他不得已请示了病榻上的主编,没钱该怎么办?   舞蓝同样也在问这个问题,但他显然暴躁得多:“没钱怎么办?!你不是答应好的要让京宇起死回生的么?”   “是的。”庄墨云淡风轻道。   舞蓝:“可已经要破产了!”   庄墨:“两个月之内,我把流水给你做到1个亿。”   舞蓝做了一次深呼吸:“你的条件?”庄墨已经透过口风不会平白无故给他做事,现在这个时间点,大概是京宇最落魄的时候,他预感到庄墨要出手。   “我当然希望你现在、立刻、马上把公司卖给我,我给你接盘。”庄墨从文件夹里取出一份文件,把自己的财务团队对京宇的估值交到舞蓝手里,“因为濒临破产,京宇现在就值500万。我给你留20%,出400万买公司。”   舞蓝:“……”   舞蓝:“你这是趁火打劫?”   庄墨脸上显出一丝冷淡的疏离:“如果京宇不是我的公司,我就没有必要救它。”   “你可别搞错了,400万随便找哪个投资人都能出。”舞蓝提醒他。   “没错。”庄墨微笑,“但只有我,能让京宇赢下观文。”   舞蓝虽然看不惯他自负的模样,但知道他说的是实话。现在京宇确确实实只值这个价,还在破产的边缘徘徊。这份报表拿到任何一个投资人那里,都只能融到这么点钱。钱根本不重要,重要的事是融到钱以后怎么转亏为盈、做大做强。如果掌舵人还是他自己,说不定这点钱马上又会烧光;但如果换成庄墨,他至少可以憧憬一下未来。   不过他对钱其实不在乎,他更在乎的是庄墨的内容取向:“我不仅仅是想在商业层面打败观文,最最重要的是,京宇永远在为读者挑选好文章。在我不知道你会做出怎么样的内容之前,即使你能赚钱,我也不敢把公司托付给你。”   “没关系,我可以证明给你看。1个亿的银行流水,以及我挑选作者的眼光,商业和内容两方面你都可以检验。如果合格,到时候你把80%的股权以目前的市场价格转给我。”他修长的手指点了点桌子上的京宇报表,建议签署对赌协议。   庄墨既然拿出了诚意,舞蓝也不愿占他便宜:“先给你20%的股份吧。”不然庄墨名不正言不顺,没办法接管公司;1个月以后如果对赌失败,庄墨也什么都没有,自己还欠了他人情。   “27%。”庄墨仔细道。   “为什么是27%?”比起庄墨突然的讨价还价,舞蓝更好奇为什么刚好多出来7%。   “我要转7%给鸿安地产。”   “玄原?”舞蓝蹙起了眉头,“你要卖给他?”   “我要白送给他。”庄墨直截了当道,“玄原是十洲三海系列目前唯一还在活动的创世天神,这个大IP的发展前景相当可观,而他的全版权又在九年前低价签给了我们,我们事实上占了他的便宜。以他现如今的身份,他何必与我们合作?我们只是凭着一纸合同貌合神离的夫妻罢了。他跟我们也不亲,《尘烟笑》至今没能完稿,很明显他在等一年之后的解约。既然既定事实无法改变、无从选择,我们尽量要与他和平相处,争取到他的支持。现如今,他需要专业的团队开发他的IP,他自己没有涉足文化产业,需要有人帮他整合资源。如果7个点的股权能换他死心塌地把《尘烟笑》交给京宇,这是非常划算的,公司旗下绑定一个S级作者,那都不得了。”   舞蓝嘶了一声,肉痛。   庄墨冷静地劝说:“你如果贪这点钱,非要卖给他,他就会想:我有钱,你为什么不把整个京宇卖给我?送就不一样了,我们可以说有金融大鳄进场,这个股权是我们从嘴里省给他的,要多没有。”   “行吧,如果7%的股权可以绑定玄原,我就……忍痛割肉了!”   “我让我的法务团队起草对赌协议,明天签字。”   两人谈妥,庄墨起身欲走,舞蓝叫住了他,凝视着他那双深不可测的眼睛:“庄墨,我把公司交给你,京宇的招牌不能倒。”   庄墨点点头:“我明白。”   于是,当下一次烈火哥向主编求助的时候,主编就气急败坏地说:“没钱让庄墨去赚!”   烈火哥:“……?”   没钱、让庄墨、去赚?!   他看得出来庄墨好像很牛逼,但是……这么牛逼的么?!   烈火哥天性乐观,竟然奇怪地被安抚了,看了一眼坐在档案室里浏览历年合同的庄墨:“好、好的。”放下电话老老实实请示他打算怎么赚钱。   “我们代理了不少书的版权。”庄墨举起了一份文件,“放出风声去,我们要出手。”   “卖卖卖卖版权?”近几年上门来谈版权的也不少,谈成的可不多。他们手里最大的两个IP《浩荡纪》和《尘烟笑》都是坑,太监在那里,谭思又被观文挖走了,往下数的一些作者咖位又不够。“最近半年都没人跟我们联系要买版权了。   “你不会主动联系他们么??”   烈火哥一脸懵逼:还能有这种操作?   “别人想收什么样的IP,有留意过么?前几天徐静之还在微博隔空喊话让四海纵横填坑,你有没有尝试过把书卖给他?”   烈火哥把脸涨得通红:“那可是首富家的公子!我这样的……哪儿敢跟他搭话……”   庄墨忍不住揶揄:“这跟你跑发行商有什么两样?你是做他生意,又不是做他老婆,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   烈火哥忍不住挠了挠头:“是这个理。但我们不是一类人,我怎么敢凑上去说,‘徐少,咱们做个生意’。”   庄墨也不强人所难:“徐静之那儿你不敢凑上去,其他人总可以了吧?”   烈火哥硬着头皮道:“可以是可以……那我们要推哪几篇?”   庄墨抬头看了他一眼,仿佛他问了什么蠢问题:“全部。”   “全……部?”即使是看遍励志书的烈火哥,也不禁对庄墨的野心满脸问号了。   庄墨把他叫进档案室,指着橱窗里成叠成叠的合同,布置任务:“把这几年京宇签下的书全都过一遍,看看签了哪些版权,分别还剩下多少授权年份。我们手里有全版权的,或者版权还在代理期内的,给我一份清单。然后根据这个清单,把每本书的数据、梗概、世设、人设、大纲、改编亮点、影视对标作品、作者简介统统整理出来,做成PPT,丢给小松美化。数据包括实体开卷数和你能找到的所有网络数据,比如微博讨论度、百度指数等等。”   烈火哥倒吸一口凉气,然后问:“改编亮点我还能理解一点儿,影视对标作品是什么东西?”   “就是这本书的内容跟哪些影视作品可以归为一类,比较相像。”   “我是一个图书编辑,我不怎么看电视!”烈火哥惊叫。   “看来你现在要看起来了。”庄墨委婉道。   “我不太了解这一块儿,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做好……”烈火哥犯难。   庄墨眼神一厉,随手抄起桌面上的一本新书:“虽然你是一个图书编辑,但时代早就变了,图书作为产品不止是卖给读者,还向上输送给影视公司、游戏公司、动漫公司甚至是平台。只跑书店有什么用?你不了解影游动漫,公司就损失掉了非常大的一块市场。你是执行主编,在这个档口,照理来说,应该是你站出来规划公司的产品线、开发新客户。如果是田恬说一句‘我不了解’,还情有可原,因为这不是他的职责;可你是执行主编,你也可以用一句‘我不了解’打发问题么?你不懂市场,谁替你去懂!公司亏得一塌糊涂,你还不思变通,田恬和叶瞬这个时候还跟着你,你让他们两个喝西北风?像个男人一样承担起责任来。”   烈火哥做了一次深呼吸:“好。”   他做上编辑完全是阴差阳错。有一年舞蓝因为应酬得了三高,来他就职的健身馆减肥。烈火哥特别喜欢看小说,得知他是编辑就无脑崇拜。后来健身馆倒闭了,老板卷钱跑了,学员找不到老板就找他索赔。烈火哥自己也被拖欠了工资,但他比较死心眼,绝不愿意不负责任地一走了之,私底下买了点简单的器械,打算把学员的课补完。   舞蓝看这小年轻人挺实诚,在京宇11楼辟了一块空地,让他把那里当做运动基地。员工看公司开了个健身房,以为是福利,坐久了就去烈火哥那里运动运动,烈火哥也不解释,只要有人来,就免费给用器械,还帮忙拉伸。舞蓝这就不好意思了,给他了个编制。那几年《新绘》销量还是全国第一,舞蓝不介意再养号人,烈火哥就在京宇呆了下来。   作为服务京宇员工的私家教练,烈火哥平时还是挺闲的,特别是到了截稿期、发刊日,整个公司个个忙得焦头烂额,没人顾得上锻炼身体。烈火哥就到处闲晃、看书。那时候的执行主编名叫晏回,看他这么闲,就把他抓来当救火队员。   晏回惊讶地发现,这个健身教练没有别的好,就是特别肯钻。他那时候才20岁不到,黑黑瘦瘦,人也特别内向,但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正式员工都回家了,他还耐心地坐在电脑前,照着网上的教程学PS,只因为晏回让他改个约稿函上的图案。   审稿、校稿、排版、策划、出片……不知不觉,烈火哥就从她那里学到了一个编辑所能学到的所有东西。两年之后,新编辑考上岗证的时节,晏回突然对他说:“你,准备准备,一起去。”   烈火哥一愣,然后特别灿烂地笑了起来。   他是不知道,谁都看得出来他在角落里看向那些编辑时,眼中的羡慕。   晏回离职时跟他说:“《新绘》就交给你了,除了你我也指望不上谁。”然而他人微言轻,只能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基础工作。《新绘》后来又换了几任执行主编,都是来了又走,高喊着纸媒快要不行了,做不下去。编辑部逐渐分崩离析,老朋友越来越少。到最后,主编出事,副主编带核心团队出走,舞蓝四顾无人,发现编辑部里资格最老的,却是当年那个黑黑瘦瘦的健身教练。   烈火哥临危受命,接棒成为了《新绘》的执行主编,这个晏回曾经奋斗过的岗位。   他不希望自己成为《新绘》的最后一任执行主编。   如果京宇需要他,他永远都在。   不过是从另一个领域重新学起,有什么可怕的?!   “好,我去。”烈火哥带着坚毅的表情接受了庄墨的任务。   “接下去几天我会安排你跟影视公司对接。你把这身衣服换了,”庄墨满意于他的态度,却蹙眉打量着他的紧身运动套装,“出门见甲方,给我穿西装。” 第32章 天上掉下个大股东   田恬刚做出第一本杂志,满心欢喜地五分钟刷一遍贴吧、读者群和微博,期待着读者的反馈,结果等来的却是退货。   “只要想卖《夜航船》的书店,就不能卖《新绘》?这么牛逼的么?!”得知真相的他简直难以置信,“书商还真吃这一套?!”   “别忘了谭思的《诡域》热销6000万册……”现在估计观文已经连夜派发《夜航船》的征订单了。经销商不可能为了一本销量平平的杂志拒绝畅销书,说不定还要成百上千地进,然后在书店进门口摆个造型。烈火哥晃了晃脑袋,打消这个沮丧的念头,抬起头阳光灿烂地冲他一笑,“不过没有关系,我们马上就会有钱的!只要钱到位,我们就能给出更低的折扣,观文难不成还能封锁我们一辈子么?大家不要慌,一切照旧,现在开始下一期收稿,主题是……”烈火哥照旧布置起了收稿任务。   田恬在办公桌前坐下时,对烈火哥描绘的美好未来半信半疑,他隐约觉得这不是钱的事。刚巧多维元素抖了抖他:“读者怎么评价?”   田恬一口水喷在电脑屏幕上:哪有这么快?!就算放在平常,杂志也才刚印出来好么?!   一口咸:你太心急了……   多维元素:那主编怎么说?   一口咸:主编没说什么   多维元素:没说什么?   多维元素:他没说要给我个专栏?   多维元素:没说要联系我写个连载?   田恬很无语:“这人是有多么膨胀?!只是过了一期稿子就已经在考虑专栏和连载了么?!要不要请你来做一哥啊?!”   一口咸:没有   多维元素:……   多维元素:别告诉我下一期的组稿都没我   田恬眼睛一亮,觉得这个傲慢自大的家伙也不是一无是处,他虽然膨胀,但积极性高啊。换句话说,很好骗啊!田恬正愁去下一期的稿子去哪里约呢!   因为只有一个大概的约稿方向,还没有做出正式的约稿函,田恬只能从计划书里复制粘贴稿件主题,再用自己的语言润色一遍。他打字的时候十指如飞,但越打越慢,到最后下笔千钧,盯着对话框里那一行小黑字,心中冒出一丝做贼心虚——现在,公司的情况不好,很不好,随时都有可能倒闭。烈火哥说得那么笃定,有可能只是鸡汤喝多了而已。   那么,究竟应不应该把实情告知多维元素呢?   看他那么想上稿的样子,应该对自己在《新绘》上的发展抱有很大的期待;但一想到他这期待背后深层次的原因,田恬又有些不忍。他脑海里再度浮现出那个站在医院走廊里、背负全家老小的重担、一件皮夹克穿了五年的中年男人的背影。现在写文的地方那么多,如果《新绘》不行了,多维元素完全可以尽早跳到其他平台去发展。为什么要给他虚假的希望,再骗他一篇稿子呢?这一期的杂志都还堆在走廊里等待重见天日呢,下一期猴年马月才能做出来啊?   可是……可是……自己是京宇的员工啊!他拿公司的钱,还是双份,为什么不替公司着想、不听领导的吩咐呢?!   田恬再一次陷入了两难之中,对自己夹心饼干的身份前所未有地痛恶,他到底应该站哪一边?!   他下意识地想回头问庄墨,可一想到那天晚上庄墨对他的羞辱,又硬生生忍住了这股向人求助的欲望,尝试着独立思考。绞尽脑汁思考了十分钟以后,他实在想不出来,涨红着脸去问庄墨:“喂!编辑应该为公司考虑,还是为作者考虑?!”他粗声粗气地描述自己的困境,仿佛这样就可以避免庄墨即将到来的责难。   谁知庄墨从响个不停的微信里抬起头来:“啊,好问题。”   田恬:“……”   “编辑是公司的雇员,又需要为作者提供服务,两者冲突的时候哪个排在第一位,都是有道理的,看个人选择吧。”   “讲了跟没讲一个样!”田恬哧了一声,“那你呢?!你选哪个?”   “作者。”庄墨毫不犹豫地说。   “为什么?”   “公司要赚钱,还得靠作者,辜负作者的公司走不远。”   田恬茅塞顿开,觉得这个说法很好,非常好,合他心意,就这么干!他不知道庄墨没说的下半句话是:公司一般都是我开的,都一样。   庄墨见他解开了心结,施施然收回了目光:“以后提问的时候态度放端正一点。”   “还不是你上回对我不理不睬!我还在生气呢!”   庄墨闲凉道:“人生大事可以问,鸡毛蒜皮自己想。”   “瞧把你嘚瑟的……”田恬小声逼逼着转过身去,删掉了对话框中的约稿函,把京宇的情况如实转告给多维元素。   一口咸:实不相瞒,我们要倒闭了,以后可能再也没法向你约稿啦   多维元素:?   一口咸:不过《断舍离》的稿费单我已经在开始做了,这笔钱我一定会为你争取的,请相信我!给我两个银行卡号,我给你避税   多维元素:终于要倒闭了么   一口咸:……怎么说话的呢,会不会聊天啊?!   多维元素:没有我,倒闭也是可以想见的   田恬气得七窍生烟:“亏我还纠结个半天要不要为这人着想,这人到底是有多膨胀啊!”   多维元素:怎么回事?没钱了么?   一口咸:才不是!是我们拒绝刊登谭思的《夜航船》,观文就打击报复,不许经销商拿我们的杂志   多维元素:谭思?他出新书了?   一口咸:是啊,怎么,你是他粉丝?   玄原晦气地呸了一声,几个部门经理都一脸惊讶地望着他。玄原回过神来,大手一挥:“没事,你继续说。”公然在鸿安的月度例会上继续开小差。   多维元素:怎么不登了?   一口咸:主编说他写得烂   “呵呵。”玄原忍不住闷笑,好啊谭思,你也有今天!   单总助扶额,挥了挥手让苦逼的部门经理继续汇报,他们老总今天显然是身在曹营心在汉。   一口咸:不过我觉得没必要搞成这样,公司都快倒闭了,还矫情个什么劲儿啊。而且谭思写得再烂,又能烂到哪里去呢?   田恬再要说话,发现消息已经无法发送,他被多维元素拖黑了。   田恬:“……”   他做错了什么?   “什么乱七八糟的,重新拿回去审。”玄原把手机一丢,气急败坏地把项目砍了。   苦逼的部门经理被总裁又呸又笑打断了两次,还无缘无故被砍了,深感委屈。他这都还没讲完呢……   玄原开完会就打电话给庄墨:“听说京宇要倒闭?”   庄墨嗯了一声,尾音上扬:“你从哪里听说的?”玄原来得忒快。   “明人不说暗话,你们资金链已经断了,我有兴趣收,你让舞蓝开个价吧。”   庄墨心不在焉地看着合同:“京宇有我,怎么可能会倒闭?”对赌协议一签,他即刻就要转100万到京宇的账户,认购20%的股权。苍蝇虽小也是肉,这点钱虽然干不了什么大事,但够办公室里这几只吃一个月了吧。   玄原:“……”   看玄原不高兴了,庄墨软下声调哄道:“你真的感兴趣的话,送你啊。”   玄原:“哈?”   庄墨翻拢文件夹:“出来吃饭,我请你。”   挂掉电话,庄墨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用脚趾头想想都清楚,玄原是想花钱捧自己。要是玄原收购了京宇,势必以他自己为中心左右京宇的走向,这与他的安排不符。幸亏他已经快了半步,做好了布置,既能留人,又不放权。他之所以把玄原的股份控制在7%,就是为了不让玄原拿到投票权,按照公司法,占股8%就能参与公司运营。   庄墨选了个环境优雅的高级私人会所请玄原吃饭,把舞蓝的意思带到。玄原吃了一惊,看看是不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这年头还有人上门平白无故送股权的么?   “我问你们买,你们不肯;白送倒是肯了?”   “拉你上船啊。”庄墨倒在他对面的沙发上,直勾勾地望着他,嘴角含笑,“你是我们最大的大神,你要重出江湖,我们自然先下手为强。”   “哦,拿股权绑我?我是京宇的股东,自然不会让你们亏钱,上赶子跟你们共同开发《尘烟笑》系列,是不是?”玄原抵着自己的下巴,“京宇都快要倒闭了,你觉得我看得上那点股权?”   “我也是京宇的大股东。”庄墨淡淡道。   玄原一愣,三秒钟之后:“合同在哪里,这一票,我跟。”   《尘烟笑》签在京宇,于玄原来说是少不更事时最懊悔的事。IP风口,是只猪都在飞,他这么大的一尊神却没有丁点获利,就是因为京宇于版权变现这一块儿完全空白。舞蓝死做内容,完全不懂IP开发,手下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帮他操这个盘子。   玄原当年会被谭思比下去,就是因为谭思背后的操盘手替他做了全产业链开发,电影、电视剧、游戏、动漫、漫画、同人、影游联动、周边授权……每一个产业都在给谭思引流,每一个衍生品都是在给他脸上贴金。试想,随便走到哪儿都可以看到《诡域》的相关产品,就算是再孤陋寡闻的人,都知道谭思这个名字了吧?   而他背后的人,就是庄墨。   玄原和京宇签了十年代理版权,他原本打算再等个一年,解约了之后自己开个公司去做这件事。没人捧,自己捧自己还不行么?但是说实在话,他作为鸿安地产的老总,并没有心力再去从另一个领域从头做起。搞房地产和写书就已经让他忙不过来了。   现在,庄墨拿着7%的股权上门邀请他上同一条船,玄原求之不得。不要说白送他7%的股权了,之前他还想过把庄墨挖过来,投他几千万,让他帮自己组局。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他缺一个优秀的代理人,而庄墨就是他看中的那个人。   “合同我这里出一版,不过呢,我有个条件。”   看庄墨笑得像个老狐狸,玄原瞬间警觉起来:“你想怎样?”   “追加一个条款,股权转让到你名下的半年之内,你把坑给我填了,不然我尽数收回。”   玄原:“……”   “你不写我怎么给你组局?”庄墨一挑眉,低声诱惑道,“乖。” 第33章 版权输出   叶瞬约了白殇殇吃午饭,把观文和京宇之间的龃龉和盘托出。白殇殇搅着盘子里的沙拉,突然意识到,在成名十年之后,她失业了。   她本以为听到这个消息自己会很慌张,却发现好像很久以前就经历过这个场景:坐在同一家餐厅,同一个位置,听着对面的叶瞬宣布这个最终判决,像是轮回一样。   所以她只是在心底里轻轻说:呀,来了。   “你打算去哪儿?”在轻柔的小提琴曲中,叶瞬优雅地切割着牛排。   “去哪儿?”   叶瞬抬头,耐心地笑了:“我是说你有什么打算?”   “打算?”白殇殇变得好像只会重复对方的话。   叶瞬失笑,看来他的小姑娘深受打击,失去了思考能力了。   “你不要着急,有我在,总有你口饭吃。”他意识到说得太凄凉了,又紧跟着与她聊起未来,“《新绘》倒了也是件好事,老是耗在这个半死不活的平台上,对你进一步提升有害无益,我早就说过了。我们得好好重新规划下一步的发展道路。”   “你有什么建议?”白殇殇回过神来,并不掩饰自己的焦虑。   “这段时间我在试着帮你牵线其他平台,到时候你可以从中挑选一个感兴趣的。”   “我在京宇是一姐,去其他平台我是什么?从头开始么?”白殇殇觉得这有点伤自尊,还让她心很累。她做了十年的知名作者,顺风顺水,承受不了重来一次的坎坷与辛苦,那种坎坷与辛苦她从其他作者身上见识过很多遍了,光是看着就让人心疼,放到自己身上更是无法忍受。   叶瞬安慰她道:“当然不是。你是大作者,去哪儿人家都抢着要,我会给你谈个好条件。”   “然后呢?我就要去我不熟悉的平台、和我不熟悉的对手、竞争我不熟悉的领域?”写小说统称为写小说,其实各类型之间的差异非常大。白殇殇明白,自己在青春校园文类中可以排到一流,对于其他门类却一窍不通,在市场上没什么竞争力。而且纸媒作者跟网文作者相比有天然的劣势,纸媒作者一年产出一本20万字的实体书,外加几个短篇,而对于一些网文作者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月的产量,去到平台意味着她要整个调整自己的节奏,她没有把握可以把手速提升到那个地步。质量不行,产量也不达标,也许一开始可以靠着先前的名声勉强维持一段时日,日子久了会被人发现只是纸老虎的。   “你慌什么?你还有我,我不会不管你的。你选择哪家平台,我就去哪家工作,到时候还是我带你,明白么?”   叶瞬拿出十二万分的真诚,却只从白殇殇眼中看到了不信任。她倒并非怀疑他的忠诚,只是怀疑他的能力。   叶瞬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低笑一声,向她解释道:“我换个公司,虽然职位也不会特别高,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在京宇也是从新人开始干的,到最后也没有干成主编,可你在京宇是什么地位,嗯?你如果跟的是烈火哥,反倒不一定会有今天——他的事儿太多了,他的作者也太多了,他哪有那么多时间来照顾你一个?他有空给你磨封面、磨大纲么?不可能的啊。所以你真的不用太担心,我永远都是全心全意为你着想的,换了新公司也一样。我会为你争取一切资源,也会为了你努力去争取话语权,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白殇殇总算暂时安下心来,虽然离开的时候依旧心事沉沉。叶瞬却毫不介意,他甚至心情大好地哼起了歌。变乱意味着机会,他要向白殇殇证明他是个值得依赖的男人。   这礼拜的其后几天,田恬在办公室里屁事没有,过上了喝茶看电影的退休生活;叶瞬反倒忙碌了起来,成天不是在电脑前噼里啪啦打字,就是神神秘秘去天台接电话,田恬怀疑他是在找新工作;而烈火哥和庄墨从办公室里消失了,一连几天鬼影都不见,田恬怀疑他们已经找到新工作了。   对烈火哥来说,他的工作内容确实焕然一新——他原本只要在格子间里应付他没完没了的琐事即可;而现在,他要在秋老虎肆虐的天气里,穿着对他来说铁处女一般的西装,在外头马不停蹄地赶场子,一天要赶十多场,从早应酬到晚,与各路影视圈人士见面吃饭。晚上再回公司加班加点,整理他那份长长的版权列表。   他起先还不明白,为什么京宇还是那个京宇,想买版权的人却蓦然间踏破了门槛。后来才得知,庄墨以玄原的名义把整个影视圈都撩了一遍,谁都想要《尘烟笑》,谁都愿意跟他谈,他谈着谈着就挂羊头卖狗肉疯狂推其他本子,引起了各路影视方的关注。   “这些年你们接触的影视方也不少了,现成的资源,全放在微信列表里躺尸。以后有什么书想做版权输出,你就各家全发一遍,没什么好害臊的。”庄墨嘱咐他道,“IP说到底就是一种商品,你卖商品你都不吆喝,酒香也怕巷子深。”   一开始,庄墨定了几家,选择性地与会。有可能知道他身份的人,他避之不及;小鱼小虾他才勉为其难地接见一下,亲身给烈火哥示范到底应该怎么跟人应酬。   第一天,烈火哥仿佛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满耳朵听到的都是新名词:什么版权自制、超级网剧、网大、全产业链啊,对庄老师充满了崇拜,回去还查个百度百科,跪求庄老师讲讲课;   第二天,烈火哥觉得庄老师脸皮忒厚,数据全靠吹牛逼,要钱从来不手软,忽悠起来就像卖拐,平时看起来挺正经的一人,想不到还有两幅面孔;   第三天,烈火哥已经在庄老师的威逼利诱下,一口气学会了吹牛逼、画大饼和要钱,虽然时不时要靠庄老师远程指挥,但姑且像那么回事。   庄墨发现烈火哥这个人吧,其貌不扬,可是学习能力特别强。   就这么几天,他迅速对影视圈行情有了个大概的了解。什么好卖,什么不好卖;什么吃香,什么不吃香;什么适合影改,什么适合综艺;哪个题材大热,哪本书适合操明星;哪些禁忌根本不能去碰,哪些囤着有可能政策会放松……一个礼拜前,他还屁都不懂,跟千八百的影视方谈了上百个小时,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了,往往前一场学来的东西,下一场就直接变成他的资本。他在图书领域有这么多年的积累,只要给他足够多的信息,影视内容的需求他是能够融会贯通的。   而且烈火哥不但对内容敏感,他还会揣摩别人的为人处世。一开始出去,他还大姑娘似的扭扭捏捏,坐在庄墨边上,连话都不敢讲,看得出来没什么底气。可是他不说话,他也不闲着,他各种观察:观察庄墨的体态神情、话术方式,观察庄墨怎么应酬、怎么谈判,观察完立刻就学去了,情商不是一般得高。   烈火哥就这样从一个月薪一万、踏实工作的执行主编,变成了一个厚脸皮、吹牛逼、一要钱就几十上百万的版权方,满嘴平台、资本、组局、变现,他甚至都学会抢着买单了!   庄墨老怀大慰。他本来也就是试一试,没有想到这个人看上去傻乎乎的,其实很有能力。起点低无所谓,只要进步大,他都愿意带一把。   他看烈火哥成长率这么高,放心地把影视这部分人脉资源对接给他,让他整理和维护。   烈火哥虽然每天都在应酬,却一无所获,忍不住就要焦虑。   “庄老师,”他现在管庄墨叫庄老师,“我到目前为止见了这么多家,一本都没有深入详谈。大家都说很感兴趣,可怎么才能更进一步?我们也不能成天瞎扯啊。”这些应酬都在饭桌上进行,他一天要吃七八顿正餐加餐,都胖了3斤了。   “你不要心急,饭桌上本来就谈不下来任何事情。”庄墨戴着眼镜检查他上交版权列表。烈火哥看上去是个热血青年,热得有点燥,做事却手脚麻利、踏实仔细,让他很满意。   他在列表后头加了一列报价,交还给烈火哥:“现在,以你这么多年对内容、对作者,以及你对影视圈的认知,给这些作品定级。”   烈火哥:“!”   “影视公司在采购之前,会对作品进行审核与定级,这个定级和作品内容、作品数据、作者咖位有关,直接决定价格。你对你的版权有了心理价位以后,就可以出去跟对方谈判。明天早上把33部书的报价交给我。”   “……是!”   烈火哥经过一晚上的深思熟虑,把手里的版权划分为S级、A级、B级三档,给定一个价格区间,庄墨觉得没什么问题:“如果低于底价,你就不用再谈,明白么?”   “明白。”   庄墨把《浩荡纪》和《尘烟笑》划掉:“去吧。”   烈火哥蹙起了眉:“《浩荡纪》和《尘烟笑》不对外报价?”这是京宇目前最大的两个IP,也是各路人马最感兴趣的两个IP,看庄墨的意思,却是要囤在手里。   “这两个大IP,寻常小虾米买过去也就是转手倒卖,我打算直接让几个平台竞价,这个你不用操心。”   烈火哥却是操心的性格:“别人都是冲着十洲三海来的,我们避而不谈,强行安利其他书,这事儿会不会黄?”   “十个里面谈成一个,运气都已经很好了。”庄墨拍了拍他的肩膀,“加油。”   说老实话,庄墨并不指望烈火哥能谈成几个版权。首先,京宇的书大部分是轻小说,而轻小说已经过时了;其次,时间太赶,如果不是急需储备IP的公司,走流程都不可能给你两个月走完。他的对赌协议要求一个亿的流水,靠百来万的几个版权,根本不顶事。到底卖给谁、怎么卖,他早已有了其他的考量。   只是,烈火哥作为执行主编,总是在出版圈不上不下地混着,对京宇和他自身的发展都太局限了。庄墨希望他能走出去见见世面,熟悉一下影视圈的风候。他为人沉稳可靠,做内容又扎实仔细,已经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内容编辑,那么他理应脱离伏案工作,多多拓宽眼界,加强自己的商务能力。   毕竟,烈火哥作为执行主编,要把握整个公司的发展脉动,如果他自己是井底之蛙,信息渠道闭塞,对市场上的风云际会一无所知、毫无敏感性,那工作就很难开展。你一个一把手,死做内容不会来事儿,那不是下一个舞蓝么?   所以庄墨有心想把烈火哥赶紧推到影视圈去。这次的版权梳理与输出,包括从舞蓝那里对接过来的人脉,都可以看作庄墨喂给烈火哥长经验的小怪。就算最后什么也没谈成,至少去露个脸,告诉各方金主,这里有这么号公司、这么号人,手里囤着一两百部版权。估计现在,烈火哥已经顺着看不清的八卦渠道,火到了大小采购方的耳朵里。庄墨因为身份敏感,不便出面,他要为烈火哥这个京宇明面上的掌门人在更高级的圈子里争取地位。 第34章 5000万的《浩荡纪》   等到礼拜五,烈火哥还没有谈妥任何一个版权,庄墨已经为《浩荡纪》找到了合适的金主,从饭桌上谈到了谈判桌上。庄墨让烈火哥推掉一切行程安排,呆在公司里跟一下这个案子。   当徐静之一行人前呼后拥地抵达京宇时,正在喝茶看电影的田恬懵了,正在为白殇殇找下家的叶瞬也难得地流露出没见过世面的表情。两人一起凑到会议室外,一上一下叠着脑袋看门缝:“这不是徐静之么?!”   会议室里,徐静之在沙发上大喇喇地坐下,摘下了墨镜,露出那张在各大新闻媒体上常年占据头版头条的脸。那张脸稚气未脱,姑且谈得上英俊,但带着标志性的不高兴,让人看着就想呼他一巴掌——他绝不是那种有理有据的不高兴,他是毫无理由、即兴发挥、莫名其妙的不高兴,这让他看上去再是气势汹汹,也只不过是个虚张声势的小孩儿。   然而面对这个二十几岁的巨婴,庄墨也不得不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   原因无他:他很有钱。   作为连城集团董事长唯一的继承人,徐静之可谓是正儿八经衔着金汤匙出生,年仅二十岁出头,就常年和他父亲的名字坠在一道,在首富榜前三徘徊。这位大少爷平日里只对嫩模和名车感兴趣,是个出了名的纨绔子弟,机缘巧合的是,他同时也是《浩荡纪》的资深书迷、四海纵横的死忠粉。《浩荡纪》断更的五年间,他时不时就要在微博上@四海纵横催文,可以说是很执念了;四海纵横也不为金钱所动,从来没有理睬过他,可以说是很佛系了。   庄墨找了个徐静之身边的熟人,托他转达要将《浩荡纪》的版权出给徐静之的意向。他本来也没有抱很大的希望,毕竟连城集团做实业起家,素来不插足文化产业。没想到徐静之很快就急吼吼赶来要收版权,果然偶像的力量是巨大的。   鉴于对面实在财大气粗,庄墨不敢怠慢,想尽量促成合作。   徐静之一坐下,立马二五八万地翘着脚,拿着墨镜一指坐他对面的烈火哥:“四海纵横是你们家的作者吧?”   烈火哥不明白他什么意思,看了眼庄墨的眼色,谨慎地回答:“……对,是我们的签约作者,怎么了?”   “怎么了?”徐静之嗤了一声,夸张地把手一扬,“怎么了?你心里没点逼数么?”   “静静,静静。”徐静之的助理李添多在一旁冷着脸提点。   徐静之收敛了一些,但还是摆出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我问你们,四海纵横的《浩荡纪》,什么时候开始连载的?”   烈火哥算了下时间:“大概九年前吧,创刊号就登了。”   “嗯,九年。”徐静之咬着墨镜脚,突然噌地站了起来,走到他跟前食指一伸,“九年了都不完结,任由他坑在那里,你们就是这么办杂志的么?!”   烈火哥汗如雨下,这原来是个催稿的,催的还是个上古巨坟:“这个……这个……”   “静静,你静静。”李添多推了推自己的银边眼镜,提醒徐静之不要把手指戳到烈火哥眼睛里面去。   徐静之做了一次深呼吸,勉强压下火气,只凶神恶煞地瞪着烈火哥,要一个交代。   烈火哥为难道:“作者写着写着就太监了,我们也没法子啊……”   徐静之怒极反笑,重新把自己丢进了沙发里,翘着二郎腿抱着胸,颐指气使道:“我不管。连个作者都搞不定,那还开什么公司啊?!你们把四海纵横找出来,让他把坑填完,我就花三千万买了。”   烈火哥:“!”   庄墨:“五千万。”   徐静之:“你是不是敲我竹杠?!”   庄墨:“玄原的《尘烟笑》报价九千万,优酷在跟。”   烈火哥:“!”   徐静之:“行行行,五千万就五千万!我大大可不能输给玄原!”   庄墨莞尔。   同为创世天神,玄原和四海是拜把子兄弟,两家粉丝却为孰高孰下掐得血流成河。他就知道,只要一搬出玄原,徐静之就不会压价。   然而烈火哥疯狂给庄墨打眼色:“等等等等……这个是作者的事,我们做不了主的啊!”他赔笑道,“这本书年头也久了,作者也失联了,你要不要看点别的么?我叫人给你写呀!”   “什么意思?你耍我啊?!”徐静之蹭地有站了起来,大有跟他大干一场的准备。   “不是啊你听我说……”   他们俩在会议室里一个吵一个哄,庄墨给李添多使了个眼色,两人走出门外。他看出李添多才是办正事儿的人。   “只要《浩荡纪》完稿,连城就用五千万收购全版权?”   “不错。少爷等着看大结局,我给你们两个月,到时候一手交钱,一手交稿。”   “成交。”   两人心照不宣地一握手,三句话就把事情谈下来了。   徐静之得到了满意的结果,像来时一样前呼后拥地走了,走到电梯门口,正撞见白殇殇。两人都是一愣。   白殇殇听说京宇情况不妙,挎着她自己做的布包来视察视察情况,谁知电梯门一打开就是黑压压的一伙人,她第一反应是害怕,然后觉得人群里有个公子哥特别眼熟。   徐静之的反应更直接一点:他喉结一动,咽了口唾沫。   叶瞬及时出来接白殇殇,把她送进了休息室。徐静之回头看着他俩进去,吩咐李添多:“这姑娘是他们的作者啊?你回头问人要个微信呗!”   李添多:“……”   烈火哥知道庄墨背着他跟李添多订了口头协议,头都大了:“这个要求就不能答应!”   “为什么呀?”田恬扒着门缝插嘴,“那可是五千万呢,下一期印刷成本可有着落了呢!”   “我知道啊,我又不傻!我之所以抵死不从,是有原因的!”烈火哥急得像是只热锅上的蚂蚁,“四海纵横那个作者,五年前就过世了!我们可以卖他的版权,但不可能让他再爬起来填坑了!”   田恬倒吸一口凉气:“死了?!”   “怪不得。”叶瞬出来给白殇殇倒水,听了一嘴,颇有恍然大悟之感。他还疑惑当年一起出道的两位大神,为什么现在只剩下玄原一个呢。   “诶!”烈火哥捶胸捣足。这回再是给他什么励志鸡汤都不好使了,再励志也不能让死人从骨灰盒里爬起来码字啊。   编辑部里一时间愁云惨淡。   庄墨从档案室里出来,打破了凝滞的气氛。他手里举着几张薄薄的纸页:“《浩荡纪》的合同在这里,全版权属于京宇。”   “对啊,是全版权属于京宇啊,不然怎么卖?”田恬问。   “全版权包括修改权。”   田恬心里升起一丝隐忧:“你……你什么意思?”   “我们可以找个人代写。”   “那不是找枪手么?!”作为一个刚入行的小编辑,枪手代写在田恬的脑袋瓜里属于行业阴暗面。   “徐静静的条件是《浩荡纪》完稿,没有说必须是四海纵横执笔。”   “他只是没想到你这么卑鄙,会找枪手代笔欺骗他!而且他不叫徐静静,叫徐静之!”   庄墨循循善诱:“四海纵横已经过世了,他永远不可能完成这个系列,但还有像徐静静一样的读者在翘首以盼大结局。等到了结局,角色的命运才会到此为止、盖棺论定,读者做完了那个梦,就不会再耿耿于怀。”   田恬想起跌死在玄原的远古巨坑里爬不起来的自己,一时间感触良多,然而过了三秒钟,他就意识到自己被庄墨忽悠了:“就算太监了你也不能拿个同人当原作!高鹗续写的红楼梦根本不能看!前车之鉴,不是原作者写的就是狗尾续貂!而且他不叫徐静静,叫徐静之!”   “不要吵了,让主编做决定吧。”烈火哥喝止了两人,拨通了舞蓝的电话,把情况如实相告:《浩荡纪》已经写到了最后一部,只要补个结尾给徐静静看,公司就能平安度过难关;公司拥有《浩荡纪》的全版权,在法律上这样操作也没有问题。但他们毕竟没有得到作者授权,道义上过不去,对徐静静来说也属于商业欺诈。   舞蓝急忙喊停:“什么补不补结尾?!《浩荡纪》我不卖!” 第35章 但作者已经过世了   庄墨隔着好几米都听到舞蓝的咆哮,上前接过烈火哥的电话:“连城财大气粗,根本不讲价,金主又是书粉,这么好的机会,为什么不卖?”   “如果我要卖早就卖了,非得等你来出手?四海纵横是我的故友,我绝对绝对不会消费他!”   “首先,你不愿意消费他,难道就让他躺在故纸堆里发霉么?故事就是要讲给人听才有意义的,它可以以书的形式存在,也可以以电影、电视剧、游戏、戏剧的形式存在。形式变了,但并不改变这个故事的本质,不是说你开发了其他形式就玷污这本书了。四海纵横五年没更新,新一代的读者已经不认识他了,但如果做IP开发,这个故事能够影响到更多的人,是不是这个道理?四海纵横在天有灵,会责怪你扩大了他的影响力么?”   对面舞蓝喘着粗气,不吭声了。   “其次,徐静之是最合适的买家。你不愿意消费故友的理由,我能够猜到一点,毕竟大部分IP被资本绑架以后,不顾质量,就是赚一波快钱,对原作者是一种损耗。但徐静之他是书粉,他真情实感粉四海纵横,他比你还要不愿意消费他的大大,肯定不顾一切追求高质量;而且他也砸得起这个钱,不会说请了几个流量明星,后期制作费用就不够了,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舞蓝的口风微微松动:“连城根本就没有做过影视文化这一块儿,你与其卖给他,不如卖给有经验的影视公司。他就是个土财主,砸钱做出来的质量都不一定好!”   庄墨啧了一声:“如果你对徐静之在影视方面的专业度不信任,没关系,我去跟他谈,《浩荡纪》制作团队我们双方定,或者直接我去做策划人,OK?这下你总没有问题了吧?”   “你他妈是看上他了?”舞蓝笑骂。   庄墨大大方方说了声对:“我跟你说一下我的猜测。连城集团此番采购,是有意进军文娱圈的信号。徐静之他在微博上是个什么人设?打游戏、看动漫、追星,他跟现在的小孩子没两样。也许徐老不懂ACG,可徐静之懂得很。他不可能说我买了《浩荡纪》,把这个IP做全产业链开发之后,我的任务就完成了,我把我的大大捧红了,OK,这个全产业链我就丢在那里不管了。不可能的。他这个投入是超百亿的,他做完《浩荡纪》,他会继续收购S级IP去变现,明白么?我们作为IP的上游,错过徐静之这一票,也许就是错过以后的所有。”   庄墨听舞蓝呼吸又紧促了起来,趁胜追击:“也就是说,他有可能成为我们的长期金主。现在企鹅收购了观文,徐静之入场之后,觉得我买不到市场上的优质IP了,说不准直接投资我司,以后我们的书库直接就是连城大文娱部的IP库。所有书籍的影游输出,连城帮我们兜底,连城有全产业链,我们就不用一家一家去跑了,这有什么不好?”   舞蓝忍不住笑了起来,庄墨这个大饼画的,确实让人心动。   庄墨道:“如果你授权我做这一单,我就促成连城注资京宇。一旦连城做了京宇的靠山,那资金方面绝对没有问题;连城又不懂这一块儿,可以让我们放手干。”   不要说舞蓝已经忘记了刚才为什么要反对;连烈火哥、田恬还有叶瞬都听得一愣一愣的了。   烈火哥回过神来:“那我们到底还要不要找枪手?”   舞蓝道:“我们有四海纵横的续写授权。”   “有授权?”电话差点被兴奋的众人抢爆。   “他过世之前想把最后一部完成,但是没有时间了,所以想找个人续写,把这件事委托给了我。”   “好了,我们早就得到作者允许了,骗一下徐静静就骗一下吧!”田恬高兴道。   庄墨却觉察到舞蓝有事隐瞒:“那为什么五年来《浩荡纪》都没有完稿?”   “嗯……”舞蓝支吾了半天,在不断地催促中讲明了实情,“他那时候钦点了一名作者续稿,似乎两人谈妥了,可那位作者后来没有联系过我……”   “四海纵横找了谁?”   这回舞蓝支吾了更久:“……我不知道。”   众人:“……”   舞蓝辩解:“他找的那位是纯新人,名不见经传,都过了那么多年了,我哪里还记得他的名字?”   “有联系方式么?”   “有倒是有……但我去找过,人搬家了。”   挂掉电话,田恬做了个怪相:“这下好了,《浩荡纪》五年之前就该完稿了。我们既对不住作者,也对不住读者。这不能怪我们,都是主编的错。知错就改,善莫大焉!现在把这件事提上日程也不算晚。”   “……毕竟现实情况摆在这里,跟徐静静解释一下,他会理解的,对吧?我们只要保证作品保质保量地完成,他会答应代笔的吧?”烈火哥说到那位霸道总裁的时候,素来坚定的声音也缺乏了一点底气。   “先不要告诉他。”叶瞬机智道,“如果他一开始就知道是代笔,这件事就黄了。如果大结局让他很满意,再告诉他作者另有其人,他就会比较容易接受。读者对创作出心爱作品的作者总是非常宽容。”他对代笔这件事司空见惯,没有什么道德上的纠结,更多的是考虑公司的利益。他知道圈子里有很多声名赫赫的笔名背后都是团队,笔名与其说是人格,更不如说商标。现在他们有合同有授权,于法于理都没有问题,如果他是话事人,他根本不会告诉徐静之事实的真相。   庄墨嗯了一声:“原作者过世,续作者失联,那就找个靠谱的人把《浩荡纪》完稿。大家各自去找找,有没有作者愿意接这个案子,十万块钱以内搞定。”   “不是五千万么?”田恬挠头。   庄墨、叶瞬、烈火哥:“……”   作者有话要说:  *连城没有互联网基因,但连城有院线,连城还有钱。 第36章 三个小枪手   烈火哥接到任务,第一反应是去敲玄原大神。玄原和四海纵横同时出道,一同创造了该系列,文风相近、私交甚笃,怎么看都是最合适的人选。可是电话打过去,单秘书说老总在开会,先给他预约一下;QQ留言,又发现自己被拖黑了。烈火哥挠头:他做错了什么要被大神拖黑啊!   转念一想,别说预算只有十万,就算真给大佬一千万,大佬他肯写么?!他自己的文都坑在那里,跟《浩荡纪》一样是远古巨坑……烈火哥打消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   而他没有想到的是,离他三个小格子间的田恬,第一反应也是去敲多维元素。   一句话发出以后,田恬才记起自己已经被拖黑了。然而神奇的是,消息居然顺利发送,看来自己不知什么时候被多维元素放出了黑名单。   “真是个死傲娇。”田恬摇摇头,对这位作者的小性子已经深感习惯了。   一口咸:十万块钱给四海纵横的《浩荡纪》写结尾,干不干?   庄墨走过路过,一巴掌拍在他头上:“你跟作者讲那么细干什么?你每找一个作者,都跟他透底,到明天整个作家圈都知道了。你就说有个枪手的活儿,税后十万块。”   田恬赶紧撤回,然而玄原已经看到了,他不但看到了,还跳起来了。   多维元素:十万块钱?续写《浩荡纪》?什么情况?!   田恬发现覆水难收,在位置上咸鱼躺了一会儿,在对方不断地逼问下只能据实以告。   一口咸:徐静之你知道么,徐静之?   多维元素:知道   多维元素:怎么   一口咸:他是《浩荡纪》的书迷,说要看到这本书的结尾,只要这本书完结就买下这个IP。四海纵横已经去世了,版权在公司,我们想找人续写。我觉得你比较合适,你的文风非常适合写十洲三海,十万块钱干不干?   多维元素:……   四海纵横是当年领着他走上这条路的大哥,两人亲如兄弟,一起创造了十洲三海这个世界观。然而天妒英才,四海纵横英年早逝,临终之时只有他陪伴在病床之侧。若没有四海纵横的提前离场,他也不可能登上作家榜首。玄原心高气傲,但对于这个大哥是真心佩服的。因此,听说京宇要找人狗尾续貂,不免大动肝火。   当初四海把续作权力交给一个蔫了吧唧的小少年,他就持反对意见,现在依旧觉得续作是不可能的事。   他噼里啪啦打了一行字:这他妈什么鬼主意?《浩荡纪》是什么级别的作品,随便找个阿猫阿狗来就能续写得了的么?高鹗续写红楼梦没见识过么?庸才给天才结尾,那叫狗尾续貂!徐静之又不是傻瓜,他会看不出么?   一口咸:你不是阿猫阿狗啊,我觉得你可以,真的可以   玄原一哽,他妈的这种时候拍什么马屁?!害得他发火都不能好好发挥!   多维元素:连城一个做房地产的来买,你们也觉得行?这种傻逼条件只有你们会答应!你们为了钱脸都不要了么?!   一口咸:是啊   田恬也觉得这事儿其实有点黑白边缘的意味,可是他已经决定站在公司这一边。   一口咸:没有办法啊。没有钱,公司会倒闭,《新绘》就会停刊。你三十多岁,可能不是看《新绘》长大的,但是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新绘》陪伴我们度过了整个青春。我的初高中就在追十洲三海的连载,当时的那种触动,后来我在任何其他故事里都没有感受到过,可能就跟小鸭子破壳而出第一眼看到什么就是什么吧,人对于青春期看过的故事也会有印随,那是无法磨灭也无法取代的记忆。我对于故事的审美,最早是来自于这本杂志,我不想它就这么消失了。我刚知道四海纵横大大已经过世,《浩荡纪》再也不会有结局,说实话我虽然很伤心,但又有点庆幸   他说话乱七八糟得没有条理,玄原忍不住问他:庆幸什么   一口咸:庆幸我的玄原大大还活着   玄原屏住了呼吸,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就看到对面一行字一行字地打来,绵绵不绝。   一口咸:我个人喜欢《尘烟笑》更胜过《浩荡纪》   一口咸:《浩荡纪》是个坑,《尘烟笑》也是个坑   一口咸:我本来也很埋怨,玄原大大怎么老也不填坑啊,但现在觉得,他还活着,而且活得很好,那也挺好的   一口咸:我其实不喜欢这个工作啊工资少,事情多,到处受气,公司也要倒闭了,是个人都不会想干的。我也想走   一口咸:但万一我走了,《新绘》就真的倒闭了呢?那感觉好像十洲三海的时代就真的结束了   一口咸:以前大大们在《新绘》讲故事,我们在《新绘》听,《新绘》没有了,我们就都散了。万一玄原大大哪天心血来潮想回来写《尘烟笑》,他也找不到家了。   一口咸:听说四海纵横大大是玄原大大的好兄弟,他要是在天有灵,也不会希望大家都走散了的,所以他应该不会责怪我们找人续写他的作品   一口咸:你觉得怎么样?你能干么?   ……   田恬对玄原怀有很深的感情。   虽说鸡蛋好吃不用去管下鸡蛋的是哪只母鸡,但是,如果有一个人创造出你奉若神明的角色,如果有一个人仅用纸笔就让你体会刻骨铭心的爱恨,甚至于他的一两句话重塑了你的三观,你是不可能对他置若罔闻的。作者之于读者的意义,是让你于平淡的生活外,看到另一种五彩斑斓的人生。   正因为玄原提供了最绚烂的梦与理想,因此田恬难以将他仅仅视作产蛋的母鸡。田恬会为所有印有玄原笔名的东西买单,即使他明知道自己在吃土,而玄原在暴富。他那么想为他的玄原大神做点什么,即使他卑微、无能,所能贡献得寥寥,也希望他喜欢的作者能过得好。   屏幕另一端,单总助默默递上纸巾。他们老总虽然面瘫又爱装逼,但泪点非常低,偶尔瞄到婆媳剧都能把自己看哭。   玄原抹着眼睛,故作冷酷地吩咐道:“把接下去一个月的时间空出来!”   单总助:“商总,您要赶稿么?”   玄原气哭了:“赶个屁稿,我去给大哥当枪手!”狗日的,京宇是不是故意雇佣他的小读者,向他发动十万吨感情攻势啊?!行,姓庄的你赢了,为了不让大哥的作品被玷污,我只好亲自上了!   叶瞬回到休息室里,瞥了透明玻璃窗外的男人一眼。虽然未来走势还不清楚,但他觉得庄墨是个人物,如果京宇靠上连城、绝处逢生,那白殇殇继续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打紧。她的合约期还有一年,要不要先把跳槽的事缓一缓?   白殇殇打断了他的沉思:“徐静之来干什么?”   “他想买《浩荡纪》的版权,要求文本完结,现在大家都在忙着找枪手代笔。”叶瞬素来是对她毫无保留的。   “我想试试。”   叶瞬诧异道:“税后十万块钱,限期两个月,这种案子你都接?”   “是的。”白殇殇道,“我想转型。”   叶瞬敏锐地觉得她不是想转型,而是冲着徐静之去的。 第37章 丝绸床品   庄墨中午回了趟金龙花园,他有套西装还落在任明卿家里。自从那个兵荒马乱的晚上后,他就没有再跟任明卿碰过面。这不仅仅是因为最近应酬多、工作忙的缘故,就算他闲来无事,他也宁可呆在酒店里消磨时间,不再跟任明卿产生任何瓜葛。就算任明卿再好,也是颗随时都会引爆的定时炸弹,庄墨不想引火上身。   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人,只要他不主动找任明卿,任明卿是不可能进入他的世界的,连偶遇都不可能,所以两人已经有一个多礼拜没有见面了。他的小心谨慎就在这种时候派上了用场:任明卿大概至今仍以为他是个职业编剧,对他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他们也毫无关系,避免了后续的纠缠不休。   不过任明卿一个电话也没有打给过他,也没有联系他的意图,这让他的小心谨慎看上去毫无用武之地。庄墨不得不说,他欣赏任明卿的识大体。即使他对自己体内的另一重人格一无所知,也清楚地知道自己身上有一大堆麻烦,自觉避免与人产生亲密关系——即使庄墨曾经不止一次给他“我会帮你解决一切”的假象。   很少有人在被精心呵护之后,能够戒断依赖心理,要是换作田恬,估计电话都给他打爆。   也正因为任明卿的识大体,庄墨才决定回去取西装,他还挺喜欢那套巴宝莉的。他知道任明卿不会质问他,为什么在突然闯进他的人生后又突然消失、渺无音讯,所以他有恃无恐。他甚至为这有恃无恐感到一丁点儿愧怍,打算请任明卿吃顿饭,在席上找个借口与他说再见,然后再永远消失,好像从来不曾出现过。他确信他们之间可以这样了结,毕竟任明卿很识大体,值得一个体面的告别。   任明卿养了一个礼拜的伤,看起来依旧不太好,但跟庄墨想的一样,他的到来让任明卿很高兴。这种高兴发自真心、别无所图,虽然有点内敛,但从忙不迭下厨房的背影来看,绝对是欢天喜地的,庄墨忍不住都要跟着激动起来,仿佛这不是一场蓄意的告别,而是真正的久别重逢。   庄墨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坐下,发现面前的桌子上满是法律书籍——他蹙起了眉头,曾经他们在这里讨论文章。他很快就从上头的笔记看出来,任明卿在帮他那个傻逼弟弟四处奔走,这让他的高兴烟消云散。   如果他是任明卿,他会毫不犹豫地把姜勇送进监狱,然后跟自己远走高飞,找个清净地方无忧无虑地当作家。他坚定了“任明卿也是个傻逼”的想法,打算吃个饭就走,以后永远都不要回来了。   后来任明卿中途匆匆忙忙回到客厅,不好意思地收拾他面前的法律文书,他也冷眼旁观。他打定了主意,如果任明卿敢开口提一句要他帮姜勇,他就要转身就走。然而任明卿一如既往地识大体,红着脸什么也没说,好像那个晚上不曾发生过。庄墨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任明卿这样着急和害羞,大概是怕他主动提出帮忙,麻烦到他。他又变得有一丁点儿愧怍。   总之,庄墨这天坐在任明卿家的沙发上,一直忽喜忽悲、时晴时雨:他一会儿怕任明卿要求太多,对此厌烦不已;发现他一无所求后,又反省自己是不是对他太过苛刻。他内心做着复杂的心理斗争,这让他很不习惯,最后决定拿了西装马上就走。   他在客厅的门背后什么也没发现:“我的西装在哪儿?”他已经难以回忆自己是怎么在这个公寓里住了一礼拜。屋子太小,连个衣柜都没有,他的名牌西装只能挂在大门背后的钉子上,简直魔幻。   厨房里传出含糊的声音:“在你屋子里……”   庄墨推开自己的卧室门,愣住了。   任明卿围着围裙一瘸一拐地奔过来:“嗯……就在门背后,看到了么?”   庄墨没看到。他撑着门,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床:“这是什么?”   任明卿流露出做了好事被人发现后特有的不好意思:“原来的床单是旧的,别人留下来的,料子不太好……”他把情况说得很糟糕,显得自己这个二房东不负责任,很对不起庄墨,好让自己的好意变得顺理成章,“刚好要换季了,我看超市在减价,就给你换了一床。”   他看庄墨神情复杂,以为他不够满意,惴惴不安地解释:“写着100%真丝,我觉得摸上去好像还透气……我下水洗过,干净的——这个天蓝色你还喜欢么?”   虽然庄墨很小心谨慎,但以任明卿的敏感,他能感觉得到庄墨是冲着他来的。包括庄墨租用他的小屋子,他把这当做朋友间的怜悯。   他始终觉得庄先生这么体面的人会在城外的5A级风景区有栋豪宅,而庄先生为了帮助窘迫的他、还为了维护他的自尊心,租住在自己这里活受罪,他得做些什么,让庄先生尽量过得舒服点儿。   他挑剔了很久,把庄墨给他的租金拿出来买了丝绸四件套,还有一床乳胶床垫。那根本就不是什么超市大减价,而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床上用品能最快最好地提升生活质量,把羊毛还给羊也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他的愧疚感,让他觉得自己对庄先生也有所付出。   庄墨掀起被褥,在那张堪称噩梦的床上缓缓坐下,发现柔软得陌生,不禁拍拍自己身边,示意他也坐。他想跟他说说话。   任明卿在围裙上擦了擦自己择了菜后湿淋淋的手,有点不好意思:“算了,我身上埋汰……”话音刚落就被一个大力拉坐到庄墨身边。乳胶床垫柔软得他仿佛淌在惊涛骇浪的海上。   庄墨对局促不安的任明卿说:“这看上去不便宜。”   任明卿碰了碰自己的鼻子:“还行。”发现庄墨专注地盯着自己瞧,他又不得不向他坦白,“是用你的租金买的。”   “那你还有钱么?”   “有啊。”任明卿对自己的经济水平向来很自信,表示非常OK。   庄墨怎么都想不通,一个刚丢了工作、被退了稿、一星期前口袋里只剩下200多块钱的人是怎么能如此夸下海口。某种程度上,任明卿比他还要会吹牛逼。   庄墨略微偏了偏脑袋,不着痕迹的望向对面的房间。任明卿的木板床上依旧是那套旧床单,蓝灰格子的、洗白了的棉布四件套,看起来像哪所大学给新生入学时准备的。   庄墨收回了目光,警告自己:眼前的任明卿只是一个美好的幻象。   幻象当然是很完美的:天才,善良,心怀感恩,没有任何阴暗面,不会拒绝人,连骂人都不会,这是因为他把黑暗面深深地压抑起来,人格化为高远。别忘了他是个疯子,他人格分裂。跟他打交道会有很严重的后果。也许哪天稿子写了一半,他不见了,变成了高远那个初中毕业的文盲,那自己怎么办?亲自上阵写么?   而且现在的作者跟明星没有两样,作家圈就是一个小娱乐圈,作者是偶像,读者就是粉丝,有哪个粉丝会愿意自己粉的偶像是个疯子呢?如果被曝光,任明卿的书会被看作是疯言疯语,他的所有努力都会白费,前期投入也会前功尽弃,竹篮打水一场空。再糟糕一点,高远哪天拿枪杀人了呢?他以后难道要去监狱里催稿?出的书叫《铁窗的泪》?   不不不,他是个很理性的人,他知道任明卿就跟毒品一样,不能沾,沾上以后就完了,他的工作、他的人生、他为之所奋斗的梦想,全部都会毁于一旦。   他全都明白。   “所以我这里有个案子你要写么?”庄墨说完,就闭上眼睛,心里骂了一句脏话,他怎么就管不住自己这张嘴。 第38章 他需要有个强硬的人替他拿主意   任任明卿不知道为什么上一句还在聊床单四件套,下一秒就谈起了写文。   他喜忧参半道:“我不知道我写不写得了……不过……”他还挺想写点东西的。   “嗯,还是算了。”庄墨赶紧狠下心来截住了话头,拉开了距离。就算想要报答他的好意也不用自己出面,《浩荡纪》的案子让田恬谈就好,公事公办。   见任明卿脸上是被捅了一刀的表情,庄墨一语双关地说了声抱歉:“那个案子比较难。”   任明卿又被捅了一刀。如果刚才他只是后悔自己的话术,现在他开始自卑了。   庄墨看他蔫蔫的,警告自己:不是不想帮他,实在是他身上的事太多了。就算他情绪稳定,定期分裂,那个姜勇又是好打发的么?看他们俩剪不断理还乱的模样,背后免不了有什么陈年旧账。若是他带了任明卿,这种事情谁处理?还不是他么?他能怎么处理?还不是顺着任明卿的意思,好吃好喝地供着么?这跟找农村凤凰男结婚还要照顾他农村的一大家子有什么两样?他是个理性的编辑,不是那被爱情遮蔽了双眼的小姑娘,麻烦的作者就不能带,他明白得很……   他掏出了手机。   任明卿就听到“当啷”一声响,支付宝账户上多了四万多块钱。   “庄先生!”任明卿莫名其妙、一脸懵逼,“床单没这么贵!”   “听我说,”庄墨按住激动不已的任明卿,怕他分裂,“这是《新房客》的定金。”   任明卿好像记起是有这么回事。当时庄先生随口一荡说要帮他卖版权,他没放在心上。他没有想到,其实他的庄先生也没有放在心上。或许以前计划过,但在过去的一星期里,他已经完全把这件事丢在了脑后,直到一分钟前。   庄墨重新拾起了这个计划:“我说了,这个稿子没有过稿没有关系,我按照千字一千的价格买下。不过不一定是做剧本改编,我也有可能把它转卖。如果我卖了更高的价格,我再把钱结给你。”   “更高的价格?”任明卿找到了这件荒诞的事中最荒诞的部分。   “我不敢打包票,不过大概会在六位数以上。”废话,如果在他手里卖不上十万块钱,他这么多年白混了。   任明卿:“……”他对这个数目没有概念,毕竟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   庄墨预估最后的成交价会在四十万到六十万这个区间,毕竟任明卿是个新作者,这篇文章也没有发表在任何平台,没有数据支撑,还是个4万字的短篇,庄墨只能靠刷脸出掉。当然,如果任明卿不是那么穷,他绝对不会着急变现,毕竟任明卿一定会火的,囤在手里可以升值,把短篇扩充到一定体量的中篇也能卖更高的价格……   不不不,什么升不升值、扩不扩充,那都不关他的事,他帮任明卿出版权只是为了回报丝绸四件套,仅此而已,没有以后了。   两人匆匆吃了一顿午餐,期间庄墨一直阴着脸,过后也阴着脸起身告辞,任明卿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他。   自从庄先生教训过他后,他一直惴惴不安。   的确,那天晚上他做得欠妥当,如果姜勇的计划成功了,他可能一辈子不能写东西了,国家会剥夺他写作的权力,他事后一想到这种可能性就瑟瑟发抖。   也是从那以后,他认识到自己有多喜欢写小说。他一点儿也不想去非洲,或者进监狱,他之所以漂泊不定、打着零工、对什么工作都不上心、不好好规划自己的人生,正是因为他是这么这么喜欢写东西,压根没想过过别种的生活。如果有一个机会可以以此为生,那毫无疑问是再幸运不过的事。   庄先生大概是看出了他的这种热望,或者看到了他通过长久努力换来的一丁点潜能,希望他能走上创作道路。   可是他的所作所为让庄先生很失望,他也因此不敢去主动找庄先生说话。他只是默默准备和期待着下一次见面,可以向庄先生宣布这个来之不易的决定。他的身边再没有其他人可以倾诉了,庄先生也是唯一一个不会嘲笑他的人。而且是因为庄先生的帮助才让自己下定决心,他觉得有必要让庄先生知道。这对于他来说也许不是一件大事,但任明卿觉得应该谢谢他。   这一礼拜可谓是度日如年,他甚至一度以为庄先生再也不回来了,但是他又觉得一个人走时不可能丢下他的牙刷不管,更何况那是一支电动牙刷。今天见到庄先生,他高兴坏了,然而尴尬得是,他这一礼拜都在为姜勇的案子奔走,他隐约觉得庄先生知道了又要骂他的,这种情况下他也不好意思说他有多喜欢写小说了,他一个字都没写。   后来庄先生发现了丝绸四件套,这让他提起了写作、提起了版权、提起了新项目——任明卿有点不好意思,他并不是为了这些才为他更换床品的,只是他有空,而刚好又换季了——不过那之后庄先生好像变得更暴躁了,任明卿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庄墨几乎是从任明卿家里逃出来的。他不能再待下去了,任明卿好像有种魔力,让他心里想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那我现在要写什么?”任明卿为他递上了西装,自然而然地问。   庄墨暗骂了一句该死,他好像把自己当成了他的编辑?   “你可以随便写。”   任明卿立刻变得很沮丧:“……我的确需要更多的练笔,我在人物塑造上有欠缺。”   庄墨命令自己:他练不练笔都不管我什么事,毕竟我又不是他的编辑。他也不会因为沮丧而死,他刚刚才拿了4万块钱,他一点儿也不可怜。现在转头就走,立刻,马上!   可是话已出口就变成了:“宝贝,你什么都不缺。你随便怎么写,我都能找到合适的买家帮你出掉。”   庄墨、任明卿:“……?”   庄墨不太确定:我刚才是喊他宝贝了么?   任明卿也不太确定:他刚才是喊我宝贝了么?   两人对视了一眼,发现对方也在纠结这个问题,脸都绿了。   庄墨这下确定了:我刚才确实喊他宝贝了。   任明卿这下也确定了:他刚才确实喊我宝贝了。   庄墨:“……再、再见。”   任明卿发现庄墨显然很后悔,善解人意地当做什么都没听到:“再见。”   庄墨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扯了扯领带:“我给你钱,不是要你去为你弟弟奔走的。”他严肃道,“你是一个作者,耽误了两三年,现在工作也辞了,你就在家好好写,这是你目前最要紧的事,明白么?你弟弟那边我去帮你想办法,你不要再插手这个事情了。”   任明卿软弱但不糊涂,谁对他好,谁对他不好,他心里清楚得很,带点愧怍又充满感激地点点头:“太麻烦你了……”   “你不想给我添麻烦,就除了码字以外什么事都别管。”庄墨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走下了窄小的楼梯。任明卿这种性格,就需要有个强硬的人来替他拿主意,不然他自己什么事都干不成。   庄墨走到外头就打电话给田恬:“联系一下洗灰,问他四海纵横那个项目接不接。”   田恬不同意:“我刚联系了多维元素!一个项目两个人怎么写?”多维元素还等着这十万块钱去养家糊口呢。   叶瞬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我还向白殇殇约了稿。”   “一个礼拜后三方比稿,让他们各自准备大纲和一万字开篇,田恬你准备一下保密协议。”庄墨知道玄原是最适合的,但玄原有这个空为什么不去填自己的上古巨坑呢?他还想看看任明卿的长篇架构能力呢——不,不,他一点儿也不想,只是出于对丝绸四件套的回馈。   “这回你们家的那个又有什么忌讳么?你报了多少价格,一百万还是一千万?”田恬对庄墨的偏心司空见惯,提早确认省得庄墨事后找他撕逼。   “洗灰以后交给你了。从现在开始,他是你的作者,你直接跟他单线联系,不用通过我。他的事你也不用找我。”烈日让庄墨的头脑清醒了一点,也有可能他走出了任明卿的施法半径。他不能再被牵着鼻子走,就像是被下了降头。他甚至这时才想起他本来是来告别的。   田恬看着挂掉的电话做了个怪相:“我信你才怪!” 第39章 读者和主角绝逼是真爱   任明卿接到田恬的约稿信息,吓了一大跳,十万块钱给四海纵横的《浩荡纪》写结尾?   洗灰:这是什么意思呢?   一口咸:就是当枪手的意思,没署名的哦   洗灰:为什么他不自己写呢?   一口咸:因为作者过世了,他生前委托我们找人帮他续写结局   任明卿懵了,四海纵横过世了?   《浩荡纪》是安老师最喜欢的小说,安老师推荐给了他,他也因此把它奉为神作。他还记得他在安老师的办公室里无忧无虑地翻书的场景。   那个小而杂乱的办公室有一个阳光明媚的大窗子,他趴在窗子底下读《浩荡纪》,而安老师在一旁刷刷地批改作业。温暖的阳光,笔尖划过纸面的轻响,以及远处传来的少年们的嬉笑打闹,使这个场景美好得几近于虚幻,他回味往昔的时候,发现自己仅有那一瞬间感觉到所谓的幸福。   不过那一瞬间很漫长,足够他踏足两个世界。他的躯体留在那个安全、宁静的午后,他的灵魂却自由自在地飞扬在十洲三海上空,俯瞰那遮天蔽日的硝烟,目睹林氏一门三代的恩怨纠葛,看御剑往来的剑仙们的快意恩仇,经历那些惊心动魄的相聚与别离……他以后还会读到很多故事,甚至开始创作自己的故事,但没有一个故事可以让他耿耿于怀那么久,认为全世界都不足以与它相提并论。年少时看的第一本书,就如同年轻时第一个爱过的人,总是好得完美无瑕,就像那个记忆中的午后。   他坐在电脑前,好一会儿没有回过神来,半晌才发现自己竟然哭了。   《浩荡纪》还没有结束,那个写出《浩荡纪》的人却已经不在了,这让他回忆中那个美好的场景缺失了一半,书里的十洲三海不再运行。硝烟、恩怨、爱恨、离别都停在了作者死去的一瞬间,他们没有结束,他们仍旧在那里,他们挣扎在黎明前的黑暗里却走不到光明的大结局,任明卿觉得这有点恐怖。   他是神经纤细、多愁善感的人,他爱那个世界,爱那些人物,始终相信他们真的存在于某个平行空间。某种意义上,孤独的他是跟他们一起长大的,他又因为自己的软弱无能把他们当做神明崇拜。在他年少的时候,他多么渴望自己有个大师兄,可以在他被人凌辱的时候站在他面前保护他;他又无数次打消了轻生的念头,只是因为林澈经历了比他更惨痛的过去,却依旧那么善良又充满希望。他相信这些人真的存在于某地,而他跟他们之间有某种紧密的联系,他关心他们的命运,也因此努力不要变得太糟糕,那样会让他们丢脸。   所以任明卿对于人物比对作者有更深厚的感情。四海纵横在他脑海里是一个遥远的幻影,他触摸不到也一无所知,但是《浩荡纪》这本书里的所有人物,却是安老师介绍给他的朋友、他的玩伴,他们一起度过了黑暗的岁月,总有一天会皆大欢喜、幸福到老。他一想到四海纵横过世了,这些曾经跟他一起长大的朋友从此无依无靠的时候,就忍不住要伤心落泪。   “既然如此,换我来照顾他们。”他脑海中冒出这个念头。   在田恬等得不耐烦了的时候,洗灰终于回复:好。   一口咸:那你先写大纲以及一万字的样稿,一礼拜后我们要三方比稿,通过了以后再签合同   洗灰:哦,好的。   一口咸:对了,这件事要保密哦,不要对别人说   任明卿:“……”   “喂?”   任明卿看到QQ上弹出来的新消息,着实有点懵逼,因为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拨通了庄墨的电话。他是个老实人,看到所谓的保密要求,立刻涨红了脸,支支吾吾道:“啊庄先生……没事,我打错了。”   “不可能。”庄墨当即戳穿了这个谎言。这是任明卿第一次主动联系他,以任明卿的性格绝不存在什么打错了。“什么事,快告诉我。”   任明卿很着急:“……对不起,编辑告诉我不能说。”   庄墨觉得自己应该顺势挂了,用脚指头想想也知道那个编辑就是田恬,那桩事就是续写《浩荡纪》。可是他听见自己压低了声音哄道:“你偷偷说,我不告诉别人。”   任明卿觉得不行:“庄先生……”   “你可以不透露具体信息。”   任明卿纠结了半天:“……我要给一本很喜欢的书续写结局。”   “嗯,价格?”   任明卿翻了翻和田恬的聊天记录:“……10万块钱!”他现在才注意到。   “多少字?”   任明卿这回发现聊天记录里没有:“不、不知道。”   “问一下。”   任明卿乖乖询问了田恬,田恬表示都给10万块钱了,当然有多少写多少咯,《浩荡纪》到目前为止出了4本将近100万字,大结局怎么着都得再写一本吧?   庄墨得知后,嘱咐他道:“那么起码是30万字,一个中篇的长度。你又是枪手,没有署名权,10万块钱买断30万字全版权,这个价码太低了,以后不准再接这种活。”他后悔得要死,早知道这个案子有可能是任明卿接,他会把价格开到100万。   任明卿焦急道:“我很喜欢这本书,我很想……”   “嗯,那这次你好好写。”续写《浩荡纪》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对作者的要求非常非常高,正好可以让他见识见识任明卿长篇架构的能力。   放下电话的庄墨又一次陷入了自我怀疑当中,什么见识见识长篇架构能力,任明卿已经是田恬的作者了,跟自己没有关系。自己会提醒他不要再接这种活也只是怕他被坑,毕竟他简直在脸上写了“快来骗我”四个大字,嗯,就是这样。   白殇殇终于约到了闺蜜柳菲菲,两人一起在市中心的日料店吃了一餐饭。白殇殇向她抱怨着最近遇到的糟心事:“我又分手了。那个暴发户就是个神经病,还缠了我一段时间。上次你放我鸽子那回,我在魅力四射闲着无聊亲了个小奶狗,他差点把那小奶狗打死,幸亏分得早。”   柳菲菲平淡无波道:“你不能总是这样闲晃着。男人多大年纪结婚都没有关系,女人就不一样了,一过了三十,就很难找对象了。”   “你这话放在微博上会被人喷死。”   柳菲菲淡然道:“我只是在陈述现实。”顿了顿又道,“我不上微博。”   白殇殇同情地望着自己的闺蜜。她难以想象有人可以长时间不上微博,她一天不刷十几二十遍就觉得与时代脱节了。而且上微博让她很有存在感,她刚刚随便拍了张正在吃饭的自拍照传到网上,就已经转发破百了。正是因为有大V的包袱,她出门前得精心打扮个两三个小时,试衣服、化妆,现在美美地坐在靠窗的位置,整个餐厅里的男人都偷偷瞄着自己,服务生还因此多给了两盘美味的甜点,白殇殇觉得自己简直受尽了这个世界的关爱。   而反观自己的闺蜜,她穿着一套洗到发白的旧职业装,素面朝天,虽然五官清秀,但一副厚厚的眼镜把她的脸都给遮没了,平庸得好像是这个世界自动产生的NPC。她的头发也太厚实了,没有经过任何精心护理,重重地堆在头顶,让她看起来苦大仇深。   白殇殇想象不到自己的闺蜜正值妙龄,她怎么能那么土、那么不修边幅,好像永远都穿着同一套衣服,踩着同一双黑色的中跟鞋。她脸上也缺乏生动的表情,什么事都无法让她流露出欢喜或悲伤,淡定得像庙里的石刻菩萨。   柳菲菲注意到她这种“哀其不美、怒其不化妆”的目光,淡淡地解释了一句:“太忙了,婚礼的事。”   白殇殇痛彻心扉。她的所有光鲜靓丽在“婚礼”二字前都不堪一击。柳菲菲再平庸再不起眼,她也成功把自己嫁出去了。她属于一个有钱、有颜、有前途的男人,将要永远受他的照拂与庇护,不论生死、疾病、贫穷。她夜里睡在那个男人的臂弯里,踏实得一夜无梦,因为她将一生富足,老来子孙满堂。她不需要太漂亮,太有能力,就依循着千百年来女人们走的旧路,如此轻易地得到了幸福。而白殇殇的所有光鲜靓丽,甚至都不能为她提供下个月的稳定收入。   白殇殇对柳菲菲又同情、又嫉妒,还很依赖她。比如现在,她就滔滔不绝地讲述起自己的困境:京宇退掉了《夜航船》找她补稿救火;观文打压京宇,现在京宇面临破产;叶瞬打算带着她一起跳槽,这件事正在考虑中……她有时候也怀疑自己怎么能对一尊菩萨像说那么多,但是说句实话,关掉微博,她的朋友不多。喜欢她的人遍及天下,走在路上她也能很轻易地能钓到男人,但是她总觉得很孤独。只有在柳菲菲面前她可以毫无顾忌地大倒苦水。   从前柳菲菲也是个作者的时候,她们的关系并不亲近,因为作者也分很多类,她们显然不是同一类。后来柳菲菲搁笔,跑去考了个公务员、谈了恋爱、准备结婚,她们反倒走动得频繁了起来。   起先总是白殇殇约的柳菲菲。这倒不是说白殇殇有多欣赏她,而是她能给白殇殇带来安全感。   白殇殇是竞争意识很强的人,她认为现在是大争之世,所有人都在奋力踩着别人往上爬,作者也好,女人也好,都在靠自己的本钱争抢更多的资源。当一个作者放下了笔,一个女人结了婚,她就等于退出了竞争。她变成了一个看客,一个没有野心的人,全心全意养儿育女、相夫教子——柳菲菲刚好两个都占了。所以白殇殇喜欢跟她在一起,这就跟人们喜欢跟毫无危险的宠物待在一起是一个道理。她不会跟你争抢什么,而且是一个好的倾听者。   所以两个人之间的谈话总是以白殇殇为中心。白殇殇经常炫耀自己;有时候抱怨,这抱怨也带了一点炫耀;偶尔关心柳菲菲的生活以维系她们的友谊。   一般人是受不了白殇殇的这种自我中心主义的,但是柳菲菲性情平和,温柔大度,从不为对方的失礼动气。而且她最开始接受白殇殇的示好,还出于一点奇怪的癖好。作为一个作者,她免不了对剖析他人的内心有格外的兴趣,因此很容易原谅旁人的缺点。在白殇殇滔滔不绝的时候,柳菲菲早已对她的虚荣、骄傲、自卑、焦虑有了充分的了解,对她产生了近乎于悲天悯人的同情——这个女人,她内心是多么不安与脆弱!当你完全了解一个人的时候,你总是不容易责备她的。   日久生情,友情也是如此。   这对塑料姐妹花的性情如此相反,然而一个出于寂寞,一个出于怪癖,竟相伴走过了十年的青春。如今,白殇殇需要柳菲菲胜过世界上任何人,自私的她也不吝于关心对方,真心实意地为闺蜜担心或高兴;而不论白殇殇有时候表现得有多婊里婊气,柳菲菲都不会嫉妒她或者瞧不起她,只会担心她怎么还没嫁出去。   这次也一样,白殇殇罗里吧嗦谈起自己目前面临的困境,柳菲菲听完,提醒她道:“叶瞬还不错。”   白殇殇不以为然:“他太漂亮了。”   “结婚后他就胖了。”柳菲菲推了推眼镜。   白殇殇:“……”   白殇殇:“那我还是希望他永远年轻漂亮。”   正好这时候手机响了,是叶瞬在QQ上敲她。白殇殇留着QQ的消息通知,只允许推送叶瞬的消息,因为这关系到她下个月能不能吃上饭。叶瞬告诉她说,《浩荡纪》的项目联系了三个作者,要先写大纲和一万字比稿才能签合同。白殇殇瞬间像泄了气的皮球,她讨厌竞争。   “现在我要去做枪手。”白殇殇心烦意乱地丢掉了手中的筷子,“五年之前我写一本书就有20万的版税,五年之后10万块钱没署名的著作,我还要去跟人抢。”   “我一年工资也就12万。”柳菲菲平静道。   白殇殇没有再说话,但她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我们俩怎么好相提并论,我是个作家,我还长得那么漂亮。   柳菲菲安安分分地扮演着Sheldon身边的Lenerd:为什么突然diss我?懵逼,无奈,又习惯。   “关键是这个项目我可能根本做不了。我是个青春校园文作家,怎么写得了十洲三海?”白殇殇头痛道。她想借《浩荡纪》勾搭徐静之,替代四海纵横做他的女神,但是她也意识到自己写不出来。   柳菲菲猛地抬起头来:“十洲三海?”   “嗯。”白殇殇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滔滔不绝地把全部情况合盘托出,“找枪手的是四海纵横的书,京宇要找人续写《浩荡纪》。”   “为什么?”柳菲菲蹙起了眉头。   “因为连城的少东家说要看到《浩荡纪》结尾才同意投资……”   “四海纵横为什么不自己写?”   白殇殇还没有见过闺蜜那么激动,耸了耸肩:“他死了。”   当啷一声,柳菲菲手中的筷子落在地上,脸色一瞬间变得惨白。白殇殇安抚地摸了摸她的手,发现她在轻微地颤抖。   “怎么了?”   “他……他什么时候死的?”   “不知道。不过大概是《浩荡纪》上一次更新的时候,有好几年了吧——你认识他?”   柳菲菲没有说话,那之后也没有说话,直到她未婚夫过来把她接走。白殇殇这时才想起她这个闺蜜曾经也是在龙吟论坛上写玄幻文的,可能和四海纵横有什么渊源。她后来在微信上询问了柳菲菲这件事,但是柳菲菲没有回复。   白殇殇情商不低,只是面对自己人时忍不住放肆任性,现在她的自己人出事了,她的情商立刻上线,意识到她可能踩了闺蜜的雷区。她把这事儿记在了自己的手账里,还剪了段“立入禁止”的胶带纸高亮,决定先给闺蜜一段时间缓冲,然后找时间跟她好好谈谈。   不过现在,她当务之急是硬着头皮去看《浩荡纪》。她讨厌竞争,可是没办法,为了她那勾搭徐静之的宏图伟业,她不得不去尝试她原本一辈子都不会碰的题材。 第40章 来自编辑的职场骚扰   田恬突然之间接收了洗灰,喜忧参半。他知道洗灰写得很好,能正式变成自己的作者,意味着自己的事业更上一层楼。但是,他也意识到《浩荡纪》的比稿会变得非常残酷。他的两个作者都在竞争这个项目,无论最终谁胜出,都会有一个扑到他怀里哭——他根本不相信白殇殇能接得了这个活,她就只会写点打胎流产。   他不得不提前告知两位作者他们还有竞争对手,这个项目不一定会有结果,为他们打剂预防针。老实说,他心里更希望多维元素胜出,毕竟多维元素是完全属于他的,还是第一个跟他建立长久关系的作者,田恬对他的观感就像是女生对于初恋;洗灰就不一样了,洗灰是庄墨硬塞给他的,这简直就像接受了兄弟的媳妇儿,一种彪悍的游牧民族风俗扑面而来。   田恬屡次提醒自己要一碗水端平,但不得不承认,他心中跟多维元素更亲。他也觉得多维元素更适合写这个案子,所以在通知他的时候语气更委婉,还加了很多鼓舞人心的话。   多维元素起先很气愤:“什么?比稿?”然后还没等他回话,就说了一句“我是最强的”,把他给拖黑了。   田恬:“……”   田恬当即就决定,以后跟他最亲的作者是洗灰。   虽然这个决定有点赌气的意味,但他很快就发现洗灰的性格非常软萌,跟多维元素的傲娇呈现出强烈的对比。   首先,洗灰不会动不动把人拖黑;其次,洗灰从来不会晾着他,只要跟他说话,他就秒回,就算以男朋友的标准来看也已经大大超出基准线了;最重要的是,洗灰跟他说话是用敬称的,他不说你,他说“您”!   苦逼的小编辑田恬从业20多天来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尊重过,他仿佛刘邦第一次在未央宫里接受群臣的朝拜:“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洗灰对他的尊重极大地激发了他的责任心,他认为自己必须对这个软萌的小可爱负起责任来。什么多维元素,他不认识!他要为洗灰保驾护航,为他争取到这个项目!   田恬就好像得了贵妃的昏君,彻底把他傲娇的原配丢在脑后,有事没事就去敲敲洗灰:“吃了没?睡得好么?写多少了?”   任明卿就老老实实地回答:“吃了;睡得挺好;没写;谢谢关心。”   他现在领了一笔“巨款”,宅在家里打算好好写点东西,目前正一头扎进《浩荡纪》里,要把原文补一遍。就是这个叫“一口咸”的编辑好像突然转了性,天天有一搭没一搭地找他闲聊,让他苦不堪言。任明卿上回写《新房客》的时候,依稀记得他是个很酷的人,言简意赅,半句废话没有,现在却像个罗里吧嗦的初中女生,任明卿仿佛觉得自己谈了个女朋友。正说话间,一口咸又发来一个视频,跟他说很好笑,任明卿只能硬着头皮看完,然后跟他一起无聊地哈哈哈哈哈哈。   “干什么呢?”庄墨从财务部回来,冷冰冰地敲了敲田恬的桌面。   田恬吓得赶紧把视频窗口最小化,装模作样地吹着口哨在屏幕上瞎几把点来点去。   庄墨扫了一眼他的QQ,发现他在和任明卿说话,忍不住上前翻了一下他们的聊天记录。田恬缩在位置上,大气不敢出一声,冷汗倒是流了不少。   “这么闲?”庄墨浏览了一下那99+的聊天记录,严厉地扫他一眼。   田恬诶呀一声,没有骨头似的地在位置上磨来磨去:“现在没有别的事情做嘛,我就找作者联络联络感情——是你说你把洗灰给我了的!你管我跟他说什么啊!你别是想反悔吧!”田恬抢过鼠标抱在怀里,仿佛这样庄墨就不能把他的小可爱抢走了。   “作者只有一个礼拜的时间做大纲、写样稿,如果通过审核,签完合同,就只剩下七个礼拜时间完成一整本书。他的时间很宝贵,你不要拿无关紧要的事情去打扰他。你是编辑,应该尽量帮他完成工作,而不是浪费他的时间。”   “他又不是每时每刻都在写东西,那样多闷啊……我看你就是吃醋。”田恬小声逼逼,“他本来是你的作者,现在跟我好了……”   “你很闲么?”庄墨抬高了声调。   喏,果不其然发火了。田恬背着他做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   “你没有其他事要做了吗?”   “……确实是没有。”田恬耸了耸肩膀,“公司要倒闭了,除了盯《浩荡纪》的项目,我还能干嘛?等融到资了我再去收稿啊,反正下一期杂志一时半会儿也出不了。”   “公司会倒闭,是因为杂志不赚钱。”   田恬觉得也是哦:“嗯,然后呢?”   “就算融到资,投资方也是要看到产出的,不能总是烧钱在不赚钱的项目上,我们得想办法赚钱。”   “以后不做《新绘》了?!”田恬差点跳起来,他以为只要徐静之买下《浩荡纪》的版权,公司就可以继续像从前那样运转下去。   “做当然是要做。杂志只是一个载体,我们要开发更适合现代读者的载体,比如网站或者APP。为了早做准备,你把新绘十年间刊登过的所有文章整理出来,不但要有正文,还要分门别类,完善文案和作者简介,一个星期后给我。”宋鹏团队的小程序已经搭好了框架,需要内容,介时赶紧上线。   田恬瞬间倒在桌子上,死了。   “而且,我们还要开发新项目赚钱。”   “等等等等,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田恬一踏入社会,就在某个问题上变得非常现实,即:他不是个非常重要的人,也不是个很有能力的人,他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菜鸟,要做社会主义的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公司的编辑岗位需要他,他就做一个编辑,努力把自己分内的事情做好,让领导满意,然后争取领到更高的薪水。鉴于他是新手上路,又是那么微不足道,所以公司的盈亏跟他都是没有关系的。即使这关系到他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也对此无能为力。田恬的世界观是建立在这个前提之上的。   而庄墨接下去的话彻底打破了他的三观:“你,出去赚钱。”   田恬:“……?”   田恬:“我他妈……我他妈怎么出去赚钱?你要我出去背煤气罐么?还是要我去送牛奶?!”   “你是个编辑,在图书、文娱行业里供职,你就不能干点你的老本行?”庄墨对他的自我定义很无语。   “我在干啊!我努力催稿,做出了上一期的杂志,不就堆在这里么?”田恬惊慌失措地一指走廊,然后又一指电脑屏幕,“而且我现在也在催《浩荡纪》的项目,如果这事儿成了,公司就能拿到五千万的版权费呢!”   “哦,你的杂志之所以堆在这里是因为卖不出去了;你如果真想《浩荡纪》按时完成,就不要再去和作者套近乎了,他们不需要。作者很好养,你只要把他们丢在那里,他们就会自己产出,就跟一只只勤劳的小蜘蛛一样日夜不停地织网——但是你,田恬,”庄墨直起身,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公司雇佣了你,你却在这里上网看视频消磨时间,你为公司创造了多少产值?在作者努力工作的时候,你又做了哪些事,让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你没有浪费时间?”   “我只是一个小编辑,我他妈能干嘛呀?!我要是能帮公司赚到钱,我就自己去开公司了啊!”田恬头痛。   庄墨想了想,平静道:“主编已经做出了决定,在观文的封锁解除以前,期刊不会恢复销售。也就是说,每个月制作期刊的钱省下来了。”说着,他在田恬面前的便签纸上随手写了个数字。   田恬一看到钱就抖了抖耳朵尖:“什么意思?”   “这笔钱你有权调用。”庄墨道,“随便你印什么书,随便你找哪个作者,甚至是不是书都不要紧,只要能卖得出去,你就可以做。我只有两个条件:第一,利润大于成本,决不能给我亏本。第二,下个月发刊日要给我做出来,我们总要有东西要拿给经销商卖。”   “哦!”田恬惊恐道,“草泥马!”   庄墨横他一眼:“下次再让我听见……”   田恬赶忙封上了嘴。   庄墨回到烈火哥身边。烈火哥一边起草《浩荡纪》的合同,一边头也不抬地问:“你让小田儿去开发新产品?太快了吧,他才刚参加工作。”   “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才好做这个事,工作久了会被条条框框所束缚。现在又有时间,可以从每天的琐碎工作中抬头做做规划,公司不养闲人,”庄墨冷酷道,“不能赚钱就不准拿工资,理应如此。” 第41章 他田恬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田恬属于那种比较典型的员工:如果给他个事儿做,他会哼唧哼唧、全力以赴地去办完;但如果不给他布置个事儿做,他就会喝茶看报纸。庄墨的话显然起了作用,他从成天无所事事的状态中解放出来,每天扎在电脑里整理文章,休息时搜索怎么赚钱。经过好几天的调研,他发现当前赚钱最快的方式是贩毒、买房和开奶茶店,一夜暴富的秘密都藏在刑法里。   可是庄墨给他限死了,要他在文娱产业中赚钱,田恬陷入了沉思。   那么……也许他可以出一本如何快速致富的书?他瞥了一眼烈火哥书桌上叠高高的励志书籍,觉得这些比起他将要出的书都太弱了。如果一本书教你《如何花眠》,绝对会引爆全世界的好么?田恬长长地嗯了一声,觉得很不错,在便签纸上写下了这个书名,并且打算将内容分成三部分:贩毒、买房和开奶茶店。他等会儿去天涯上八一八有没有楼主在分享他贩毒/买房/开奶茶店的传奇经历。   然后,他又觉得开奶茶店其实也算是文娱产业的一部分,不是有什么女仆咖啡厅、猫咪甜品店么?就是把二次元与实体店结合在一起,吸引人们的眼球。难道不可以用京宇的IP打造线下体验店么?把《浩荡纪》的人物印在奶茶杯子上什么的,跟可口可乐罐头上的《王者荣耀》英雄有什么区别?没有!田甜又长长地嗯了一声,把这个点子也给记了下来,看来他很有当老总的潜力。   这一下他简直开启了大脑洞:把京宇的主力IP拿去跟晨光这种文具店谈一谈,出个联名周边也不错啊。印本子多便宜啊,比印书便宜多了!   ……   他在那厢异想天开,洗灰却突然戳了戳他。自从他投入了赚钱大计,找洗灰的时候就变少了,洗灰也没有主动联系他的意思,让他很有点伤心。本来只是因为工作原因减少的联络,在田恬看来莫名变成了怄气,仿佛谁先找谁就输了。现在洗灰率先冒头,田恬立刻感受到了作者对他深深的爱,放下他梦中的大文娱公司,扑到屏幕前跟他联络感情。   一口咸:怎么了?   洗灰:老师,对不起,我觉得我写不了《浩荡纪》。   田恬:“……”他都准备好审稿了,怎么说不写就不写了?作者都那么说话不算话的么?!   一口咸:是什么原因呢?   洗灰:四海纵横写得太好了,我觉得我没有他的才华。   田恬忍不住呃了一声,他倒是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理由,隔着屏幕都想摸摸洗灰的脑袋。平心而论,他也觉得洗灰不适合,但是看到作者那么灰心丧气,他又希望作者能打起精神来。这事儿QQ里说不清楚,田恬主动问他要了电话号码打了过去。   “喂,是洗灰大大么?”打电话对田恬这样的废宅来说已经属于面基了,他有点紧张,控制着自己的声线,希望对面听上去尽量沉稳。   “嗯……”任明卿对这个称呼很不习惯,“老师好。”   田恬瞬间好感度up,这个作者是怎么了?!他是雷锋么!虽然据说已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了,但为什么声音听上去那么软萌可欺呢!作者显然比自己更紧张,这让田老师芳心大悦:“洗灰大大,你现在方便听电话么?”   “嗯……”   “刚才你说不想争取《浩荡纪》的计划了,因为觉得比不上原作者……”不知道为什么,打字很普通的一句话,说出来就莫名羞耻,田恬忍不住干笑两声。   任明卿轻轻诶呀一声,显然比他还要羞耻:“嗯……”   “为什么会突然有这种想法呢?”   任明卿觉得这个问题不是明摆着的么:“就是……重新看了一遍《浩荡纪》……觉得四海写得太好了,我不可能达到他的水准。”   “你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我觉得《浩荡纪》写得很一般啊!”田恬快人快语,倚在办公桌边侃侃而谈,“十洲三海系列里真正牛逼的是玄原大大写的《尘烟笑》,你看过就知道了!”   “是么……那本我也一起追的连载,不过我更喜欢《浩荡纪》。可能因为一直把四海当做奋斗的目标,所以觉得他不可超越……”   田恬:“……”   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完了,是对家。   十洲三海书迷常年内战,玄原和四海纵横的粉丝掐得昏天黑地,争论谁是创世一哥。后来四海过世了,玄原走上神坛,结果不言而喻。田恬没先到这么多年后还能遇到活的四海粉,还是在《新绘》上追连载的骨灰级粉丝,一时间尴尬得无地自容。   不过如果是粉丝续写偶像的作品,这种心理压力确实与随便接手一个项目不可同日而语,他能理解洗灰为什么这么灰心丧气。当年爱过的作品,心头的朱砂痣、白月光,自己怎么配得起呢?但是换一个角度想想,这种深刻的爱也未尝不能加以利用,转变成奋斗的动力啊。   任明卿听他久久没有回应,吞吞吐吐道:“那……那老师,我挂了啊。”   “等一下!大大!”田恬连忙组织了一下语言,“大大是《浩荡纪》的粉丝对吧!很崇拜四海大大对吧!”   “嗯……”   “那大大对《浩荡纪》一定很了解,是不是?!你看过很多遍?”   任明卿一愣:“嗯……是的。”他走到哪儿都要带一套《浩荡纪》,时不时拿出来读一段,有些有名的段落甚至到了能够背诵的地步。   “那就没有人比你更适合这个任务了!”田恬坚定道,“你对文本很了解,对文中的角色怀有很深厚的感情,甚至有时候超过四海这个原作者——读者对主角才是真爱,真的。我喜欢玄原大大书里的每一个角色,如果我能写文我早就赶着去填坑了,让他们好聚好散,但是玄原大大忙着赚钱,可能连他们姓什么都忘了!所以你要相信你才是这个世上最爱角色的人!”   任明卿觉得他说的好像是有那么点道理,但又有哪里不对,羞涩地岔开了话题:“……玄原还没把《尘烟笑》写完么?”   “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四海大大已经不幸过世了,《浩荡纪》是个没妈的宝宝了,你觉得你达不到四海大大的水准,可是你要想想——其他人难道可以么?!”   任明卿猛地一颤。在他心里,四海纵横排第一,永远的第一,自己比不上他,其他人自然也是比不上的。   不过任明卿很快又自卑道:“但是他们应该写的比我好……”   “可拉倒吧!”田恬嗤了一声,“大大,我告诉你吧,如果你不写,谁会来写这本书。一个,是青春校园文作家,她每天都在写打胎流产。”   任明卿:“……?”   任明卿:“……这个……这个不太好。”   田恬:“还有一个,是玄原的死粉!你知道我们玄原粉都是四海黑,我们根本不爱《浩荡纪》,要把他BE掉!”   任明卿:“!”   任明卿:“那……那我现在就去写……”   田恬说服了任明卿,甩了把额头上的汗,朝走过路过的庄墨树起了大拇指。   他田恬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第42章 大纲和线索   小机灵鬼田恬因为帮助排解了洗灰大大的心理障碍,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之后也尽心尽责地每日一催,可是洗灰到了星期四都没有动笔。   田恬这时候开始心急了:虽然知道洗灰大大你手速了得,可是到现在都还在写大纲,一个周末你能写完1万字的样稿么?礼拜一可就要比稿了呢!流泪的猫.jpg   洗灰破天荒地给他发了个表情:流泪的猫.jpg   田恬从他盗图的这个举动中意识到他现在应该是前所未有地兵荒马乱,他需要编辑爱的call call。   田恬就又给他打了个电话:“洗灰大大,你怎么一直不动笔写啊?”   “嗯……一般来说,一本书的开篇,怎么写都没问题……可现在这个,不但是最后一本单行的开篇,还是整个系列的结尾……四海有没有曾经透露过他对人物命运的最终安排?”   田恬把脑袋一甩:“烈火哥!!!四海大大过世前有没有说各个人物的最终结局?!”   烈火哥抓起电话:“主编,四海大大过世前有没有说各个人物的最终结局?”   舞蓝:“嗯……有。我记得他说把大纲锁在一个保险柜里了,钥匙密码只有那个续作者知道,保险箱在哪儿他也没透露。”   烈火哥放下电话:“没有。”   田恬:“洗灰大大~四海大大没有说哦!”   “哦……”任明卿满面青灰,“如果他原来有个大纲就好了……高鹗续写红楼梦的时候,该死的没死,不该死的死了,还乱点鸳鸯谱,我不想《浩荡纪》也这样……”虽然他现在有权力处置这本书里的角色,但出于敬畏的心理,完全下不了笔。   “这个倒的确是个问题……”田恬在办公室里踱步,踱着踱着灵机一动,“诶?那四海纵横有没有像曹雪芹巨巨一样,在前期埋一点伏笔,告诉读者最终的人物结局?”   “像《浩荡纪》这样的史诗故事,线索很多,他一定在动笔之前就对故事框架有个大致的布局,也可以根据故事逻辑去推断之后的发展。”任明卿一谈起文章内容,口齿就变得尤为清晰,说话也不拖泥带水,让田恬一时间有点不太习惯,“而且四海写了一些相关的短篇作为《浩荡纪》的番外,可以反推故事结局。”他念初中的时候,经常和安老师在一起猜测剧情的。   “那大大你不是有办法的么?!”田恬感觉被欺骗了感情。   “不是啊……就算大概能够猜出来,他们又是怎么到达那个结局的呢?”任明卿都快要哭出来了,“《浩荡纪》起码有七条线索,七条啊……”   “哦,然后呢?”田恬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概念。   任明卿呃了一声,最后沮丧道:“没事,我自己再去理一理。”   放下电话,田恬有一种自己特别多余的感觉。作为编辑,他理应比作者更专业,好给予他们内容上的指点,可是他发现他居然连作者在说什么他都不知道,这让他很挫败。这也不仅仅是伤自尊的问题,而是当自己的作者在唉声叹气,自己却什么都帮不了他,这让他有深深的无力感。   田恬身上如果还有什么优点的话,那就是知错就改、绝不服输。他立刻搬来自己那一套厚厚的公式书,然后从主编的办公室里找来一套《浩荡纪》——自家出的书就是好,省得花钱买——翻看起来。   所谓线索,在小说创作中,指的是贯穿整个故事、串联起各个事件的脉络,具体表现为一对始终具有张力的矛盾冲突。一般的故事,主线会设置三条:一条表面的事件线,即读者跟随主角一起经历的种种事端,这是一个不断解锁真相的过程;一条是感情线,即主角他总要谈个恋爱;最后一条是暗线,即深埋于表象之下、到后期才会彻底连贯起来的反派行为脉络。事件线与暗线互为表里。   “所以《浩荡纪》特么的为什么会有七条?”田恬瞪大了眼睛,多出来的四条是哪儿来的?四海纵横写的是《权力的游戏》么?那可确实……相当复杂了!   田恬想到多维元素也可能会遇到这个问题,想问问他是怎么解决的:“你的大纲做得怎么样了?”   多维元素:什么大纲?老子写文从来不写大纲,写到哪儿是哪儿   一口咸:……   一口咸:下礼拜一不但要审样稿,还要审大纲啊!   多维元素:滚   多维元素:我是最屌的,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说完就把他拖黑了。   田恬:“……”   这个作者怎么老是这样啊!田恬发誓再操心多维元素,他就是狗!狗!   “还是想办法帮洗灰大大解决大纲的事吧!”田恬丢下多维元素和赚钱大计,之后的一整个晚上都在看《浩荡纪》。他有中文系的底子,解构文本、拆解线索还是相当顺手的,再加上他为了赶时间熬了夜、修了仙,到周五下班之时,已经把连载到目前为止的情节全都整理出来了。   起先他只找到了五条线索,后来发现还有一条暗线和相对应的事件线,不得不佩服洗灰扎实的功底。要知道,洗灰就是个普通作者,没有经过什么专业训练,他能分析大纲就已经让田恬很吃惊了,更别说从寥寥几处伏笔推测出某处情节不是由主线所导致,而是由另一事件生发而来。这说明他的逻辑推理能力相当强,也很熟悉故事的一般套路。   大多数人很容易将小说的本质错以为是文笔,认为小说家都是“文笔好”,其实一个故事好不好看,最基础的决定因素是逻辑。现在的小说对故事性的要求越来越高,读者希望读到一个好故事,而故事是讲究逻辑的,从这个意义上,每一个故事都可以看做是悬疑推理。开篇抛出一个悬念,随着故事的发展解开真相,人物在其中经历了成长和改变,产生了一个所谓的“弧光”,而人物的行为也好,情节的发展也好,都必须严格符合逻辑,就像白天过后必须是黑夜,黑夜过后太阳会从东方升起。没有逻辑的故事是混乱无序、难以下咽的,没有行为逻辑的人物只是一个没有血肉的代号。   也正因为一个完整的故事必有逻辑可依,续写才成为可能。   窗外下起了大暴雨,整个城市笼罩在阴云密布中,但因为是周五,所有人脸上都洋溢着轻松愉快,轻易地原谅了这糟糕的天气。办公室里的其他人打算下班了,就连烈火哥都背起了他的运动斜挎包,打算光临他久违的健身房。   庄墨看了看时间,询问田恬:“晚上去金鼎?”任明卿去了图书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家,庄墨没地方吃饭,只好去楼下的米其林餐厅凑合。   “我还有点事情要做。”田恬认真地在A4纸上做人物关系图例。人物关系相对于大纲来说,更像是支撑起一本小说的骨架。一般而言,矛盾冲突都是发生在人物与人物之间的,跟现实社会一样,人物总是在与他人的关系中找到自己的立场,然后争执、背叛、拯救、成长。小说只不过把人物关系搬到了一个虚构的世界里,然而人类社会中的一切依旧在那里上演。   庄墨对田恬这种间歇性疯狂加班的习惯表示赞赏,他可不想剥夺别人工作的权力,顾自去隔壁酒店楼下的金鼎用餐。在上菜的空档里,他接到了任明卿的电话:“庄先生……你现在有空么?”   庄墨看着满桌的菜肴,温柔道:“怎么了?”他听出任明卿声音中的沮丧。   “我……我遇到一点困难,是写作上的困难……”   “来跟我说说。”   “……我说不清。”任明卿焦虑地叹了一小口气,“庄先生,你现在有空么?我可不可以去找你?”   他说得心事重重,又小心翼翼,庄墨完全没有办法拒绝他的哀求,放下了筷子:“现在下大雨,你待在家里别动,我来接你。”   “不用了不用了!我不在家……是我麻烦你,我来找你吧!”任明卿因为获得了允许,声音清亮了起来,庄墨隔着电话都能看到他亮晶晶的眼睛。   庄墨忍不住笑了起来:“嗯,也行。你在哪儿?我给你叫辆车。” 第43章 大型NTR现场   大半个小时以后,拥挤的道路上停下一辆黄色的士,任明卿背着个大书包、腋下夹着一本书、怀里抱着一大桶纸卷出现在窗外,撑着车门淋着雨对出租车司机忙不迭地道谢。庄墨隔着模糊扭曲的玻璃窗,仿佛看着一场大雨里无声的默片,默片的主人公一瘸一拐地跑上了楼梯,然后面对着装修精致的餐厅大门又犹豫了,拿不定主意该不该进来。庄墨朝他招招手,他才羞涩地钻进了侍应生为他拉开的大门。   他一路淌着雨在庄墨对面坐下,抱着自己的背包、书和纸卷,局促不安地坐在那里,像是刚来大城市的乡巴佬,只有怀里的全部家当可以给他一点安全感。庄墨让人上了一块毛巾,他也只敢在雨水落到眼睛里时轻轻擦一擦额头,仿佛他动作一大就会毁掉整个金碧辉煌的餐厅。   庄墨看不下去了,抓起毛巾让他探过头来,帮他把头发擦干,又让人从自己的房间里拿来一套干净的外套,叫他换上。干燥和温暖让任明卿放松下来了,他很快就浮现出很想要说话的样子,用一双黑漆漆的眼睛跃跃欲试地望着庄墨。   “你还没吃饭?”   “我不饿……”任明卿亢奋道。   “你得吃一点,我一个人也吃不完。”   任明卿受了他太多恩惠,似乎不敢再多吃他的东西了,只是喝了一点点汤,然后又展现出迫不及待的模样。庄墨叫人撤盘,把桌子空了出来:“你说吧。”   任明卿立刻从背包里翻出四大本《浩荡纪》,里头贴满了绿色的便签和五颜六色的回形针;然后把他那不知从哪里买来的大卷纸哗地展开,里头用工整的字迹写满了大小情节点:“庄先生,你还记得我要给一个本书续写结尾的事么?我……我理了一个大纲出来,你能帮我看看么?”   庄墨这辈子都没见过有作者是这么看文的。   庄墨很久以前就看过《浩荡纪》,接下这个任务之后,每天晚上都读一本,对故事框架心里有数。他委婉地告知任明卿自己看过这部小说,仔细检查着任明卿的笔记:“你觉得哪里有困难?”   “我不确定我的构想是不是符合原作者的意图。”任明卿指着自己写得整整齐齐的第五部 大纲,讲述自己每一个剧情点是出于什么样的理由布置。庄墨取出了西装内袋中的钢笔,在他的大纲上进行批改。   “大方向上没有问题。”主角团的每个人解开了心结,团结在一起打败了boss,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故事核。   “但是你的情节点有点太多了。”庄墨仔细估算着按照这个大纲写出来的文本,觉得很有可能会字数爆棚,因此干脆利落地把一些看起来不太重要的剧情删掉。   任明卿很肉痛:“这个要删么……这个也要删么?”在他看来,这都是在交代必要的信息。   “你不要把读者想得太蠢了。你有这个倾向,就是什么都交代得清清楚楚,生怕读者不明白,恨不得把角色的吃喝拉撒全都写进去。这个没有必要。小说就像电影胶带,它并不是连续的,它只是一秒20帧,人的眼睛就能理解为这是一个连贯而动态的过程。小说也一样,如果中间没有什么重大的事件发生,你就算下一章就跳到十年后,读者也能理解这是一个连贯的故事。四海纵横的小说非常注重场景,他是一个场景写完,直接跳到另一个场景,跟电影镜头一样,中间是有留白的。你应该尽可能精简场景,集中人物冲突,所有的剧情都言之有物,整个故事也会非常惊险刺激。”   “也就是说把20万字分成四五个大的篇章,每一个篇章类似于独立短篇,有一个明确的目的,所有的人物都卷进了其中,互相影响、推动事件发展,场景结束后得到一定的转变?”任明卿立刻联想到了另一种东西,“这是戏剧的创作手法。”   庄墨大喜过望,任明卿聪慧得超出他的想象:“确实,四海纵横和玄原都有这个倾向。他们写的东西很像舞台剧,一章就是一幕戏。在这一章中,时间地点、人物冲突都高度集中。这一章过了,下一章就在千里之外或者几个月之后了。你要模仿他,就得采取这种戏剧化的创作手法。”   任明卿得到鼓舞,即使庄墨再删剧情,也不那么沮丧了。   他们一起确定了把最后一部划分为四个大事件,以此去构筑场景,安排人物在其中的表现,并且让他们依次退场。在主角到底跟女一还是女二在一起上,他们产生了非常大的分歧。   庄墨觉得任明卿整个都想错了:“林澈是不可能跟花铃在一起的,他们注定是BE的。小师妹柳霏晴才是女主。”   任明卿不敢苟同:“一般来说,同门师兄妹是不可能结成正果的,大多数小说里也是青梅竹马败给了天降。虽然林澈和花铃立场不同,但是张无忌和赵敏也立场不同,张无忌最后还是没有跟周芷若在一起。还有令狐冲,他娶了任盈盈,他的小师妹嫁给了林平之。”   庄墨道:“张无忌和赵敏虽然起初立场不同,但后来赵敏可是出嫁从夫。你觉得花铃像是会出嫁从夫的人么?”   “呃……”任明卿语塞。   “故事最后正邪两派是要分胜负的,他们俩如果在一起那怎么办呢?阵前双双自杀殉情?”   任明卿无奈地把手指插入发间。   “所以林澈要和小师妹在一起。”庄墨把他的整个情感线打了个×,然后把男主画了个圈圈,肩头指向他的小师妹。   任明卿难以言喻地焦躁:“不行,花铃的人气更高……”   庄墨看出来了:“你喜欢花铃。”   任明卿被戳中了心事,一时间羞涩地低下了头:“她、她很可爱啊!”   “你根本没有谈过恋爱。”   任明卿再次被戳中了心事,涨红了脸。   “你没有谈过恋爱,你在这桩事上没有发言权。我来告诉你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年轻的时候,的确,我们会被妖艳贱货网红脸所吸引,觉得温柔的女孩似乎淡而无味,但是只要你稍微成熟一点,你就会更倾向于精神伴侣。柳霏晴虽然没有花铃那么古灵精怪、美丽性感,甚至有时候让你觉得闷声不吭的很无趣,但你去看她不多的人物描写,你能看出来她内心深处是很爱林澈的。她知道林澈爱花铃,她就一直把自己放在妹妹的位置上,默默地守护他,跟他并肩作战。她跟林澈一起长大,两人有相同的正义感,有相同的立场,所有人都不能理解林澈的圣母的时候,柳霏晴偷了那把剑送他下山,那个场景四海纵横写得很动人。如果他们俩只是普通的亲人,四海纵横一个糙老爷们写什么清风明月?”   任明卿沉默了良久,最后发出一声微弱的唉声叹气。   “而花铃也不可能背弃她自己的责任。四海纵横在这篇文章里把正邪两派处理得非常模糊,作为反派,花铃不是一个杀人放火的变态,她做的事出发点也是为了拯救她的种族,站在她的角度你不能说她做错了。那么既然如此,她是不可能和林澈妥协的。她不能开开心心说哦要跟林澈结婚了,我就加入对方的阵营,那不可能。所以我觉得她可能是要死的。”   任明卿彻底蔫了。很多年前他和安老师讨论过剧情,安老师说四海在第四部 里埋了一处伏笔,似乎是在暗示花铃才是真正的舍利子。如果要补上涂门,最终是要花铃舍身成仁的。任明卿想来想去都很不甘心。现在被第二个人指出来,他就觉得他可能无法背叛原作者的此种设定,因为自己的喜好强行扭曲故事逻辑。   正在这个时候,手机突然响了。任明卿一看电话,是《新绘》的编辑,赶忙接起来:“老师您好。”   “你现在在干什么呀?”田恬兴高采烈地问。他把故事全都整理完了,接下去打算跟洗灰展开深入而激烈的探讨,最好今天就把大纲定下来,接下去的周末洗灰可以安安心心写样稿。   “啊……我在跟朋友吃饭。”任明卿瞥了瞥庄墨,心里有点不好意思了,好像学生被老师捉住开小差。   庄墨被他提醒了,打了个响指:“服务生,菜单。”任明卿大概还没有吃过晚饭,讨论了那么久也该饿了,按照他的经验,脑力劳动才最消耗体力,正好让他抽空休息休息。   电话对面的田恬听到庄墨的声音,一下子就懵了:等一下,庄墨跟洗灰在一起?当他为了洗灰累死累活在办公室里加班看《浩荡纪》的时候,庄墨在跟他吃饭?!哦草他到现在还没有吃过饭好么!   田恬问:“你在哪里啊?!”   “……啊?”任明卿不太明白咸老师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咸老师要过来一起吃?他有点为难,不管怎么说是他打扰庄墨用餐,现在来了他一个不够,还要来他的编辑,这怎么好意思呢?   “呃……没事!你慢慢吃!”田恬赶紧挂掉电话,阻止自己继续失态。而且他已经回想起来了,几个小时之前,庄墨跟他说过“晚上去金鼎”。   田恬操了一声,抓起把伞冲出了办公室,匆匆赶到了隔壁的威斯汀大酒店。   果不其然,他在金鼎靠窗的位置上找到了那两个正聊得高兴的人。隔着倾盆大雨,田恬看他们在昏黄的暖灯下铺了一桌子的书和笔记,一看就是在讨论《浩荡纪》的大纲。作者的身影模糊不清,但是从他的肢体语言看得出来,他现在一点也不烦恼了,庄墨甚至把他逗得哈哈大笑。   田恬仿佛面对着一个大型NTR现场,既生气又沮丧,看了半天,垂着脑袋转身走进雨里,踩着水花回家去了。   他从昨天知道洗灰卡大纲开始,就一直努力地想帮他解决问题。他连夜读完了《浩荡纪》,做了充分的准备应对作者的一切烦恼——他甚至不是四海纵横的粉丝而是对家的粉丝!可是洗灰压根没有想到要找他。庄墨应该对此事也毫不知情,他把洗灰交给了自己,刚才还优哉游哉地打算下班吃饭,所以应该是洗灰主动联系的他。这让田恬充满了挫败感:洗灰一有事找的不是他这个责编,而是早已经抛弃他的庄墨,这算什么事呢?!田恬用力踢了一下水花。   作为一个新编辑,他迫切希望能亲近作者,成为他们可以依靠的人。不然的话他的工作根本毫无意义。   他是一个什么人呐?难道每天就坐在小小的办公室里催稿、收稿么?这他妈写个程序就能干了啊,他又不是闹钟!他也想参与到作者的创作过程中去,帮他们排忧解难,让那些故事因为有他的存在而变得更好看。   洗灰的谦逊和礼貌让他以为遇见了自己的缪斯,也正是因为喜欢这个作者、认定了这个作者,才会愿意为他去不惜一切的努力。然而这些努力现在看来都打了水漂,因为洗灰就是喜欢庄墨胜过他,有了难以解决的事愿意依赖庄墨而不是他。   “既然如此当初不要把他丢给我啊!”田恬仿佛接手了兄弟的媳妇、转头又发现他俩搞在了一起,浑身上下都有点绿,气愤地翻到列表中的多维元素,给他发去了一条告白:“元素,你永远都是我的宝宝!爱你!么么哒!”   玄原忍不住“Ew”了一声,拎着手机丢给了单总助:“拖黑,快拖黑!”   他的责编怎么不像个正经人。   田恬再想发个亲亲抱抱的表情包却发现已经被拖黑了,忍不住在大雨里抱着电线杆嚎啕大哭了起来:苍天啊!就不能赐给他一个忠诚、驯顺的作者么?他一定会好好对他的!写堕胎流产都没有问题QAQ 第44章 借宿   餐馆里,庄墨和任明卿吃完饭,继续抠大纲:“开篇你确定要设置在涂门之战么?”   “呃……”任明卿咀嚼着巧克力蛋糕,陷入了沉思。   “对不起,我们要打烊了。”服务生过来提醒。   两人发现墙上的钟不知不觉走到了十点,合计了一下,收拾了东西去庄墨的房间继续聊。任明卿一走进酒店套房就忍不住问:“你平常是住在这里么?”果然庄先生是为了救济贫困的他才租了他的小单间QAQ   “是这两天接待了一个客户,他提前一天退房了。”庄墨安抚着他的小心脏,睁着眼睛说瞎话。   任明卿半信半疑地哦了一声。   “公司可以报销的。”庄墨又紧跟着说道。   任明卿这下彻底安下心来。   两个人又花了两个小时,把四个大剧情、十三个剧情点整理了出来。任明卿觉得还需要细化,庄墨赶忙喊停:“够了,不能再细化了。”   “可是如果前期不完全考虑清楚,后期就有可能会出问题啊。”任明卿不安道。   “不,你前期如果把一个故事从头到尾都想完了,那后面才会出问题——甚至你前期就会出问题,因为你根本一个字都不想写。”   任明卿歪了歪脑袋:“为什么?”   “这个故事你都想完了,你当然不想写了。因为你在大纲阶段就剥夺了写故事这个过程中最有趣的部分,你坐在那里就跟个打字机一样,把你脑袋里早已存在的东西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那样很没有意思。而且确切来说,这种事也绝对不可能发生。在动笔开始写之前就把整个故事事无巨细地都想明白,不可能,特别是长篇,你没这个脑容量。”   “是……是么?”任明卿不得不承认这是他想要达到的境界。   “我看的出来,你很希望把这个故事圆圆满满地结束。”庄墨纤长的手指拂过他那么多的笔记,“你希望不放过一个伏笔,解开每一个隐晦不清的悬念,把整个故事清晰、完整地呈现在读者面前。你想要达到这样的标准:就是把整个故事的逻辑理顺。”   “这有什么不对么?”   “但故事不仅仅只讲逻辑。”庄墨在他身边坐下,忍不住笑了,“其实要讲完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很简单,每一步发展都那么中规中矩、踩在线索上,一点废话都没有。这种故事有很多很多。剧本也是这种写法,你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希望来找我帮忙。”   任明卿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他的确是因为庄先生是个编剧、处理线索非常熟练,所以走投无路时想到要请教他的。但他不想让庄先生觉得自己在利用他。   “然而不得不说,那些故事大多数都很平庸。读者想看的只是一个圆得起来的东西么?他们想去看一些构造精密如电子仪表的故事么?不。逻辑代表的只是技巧而已。我们写大纲,是为了提醒你大概的发展路径,一些你不可以绕开的剧情点,防止你写飞。骨架是很重要,但真正能打动人的,是文章的血肉。”   任明卿呆滞地重复着他的话:“血肉……”   “对啊,如果只是为了看逻辑严密的骨架,读者们只要看大纲就好了咯?但他们不看这个,当然不看。他们看小说,是在跟文中的人物一起历险。他们跟着文中的角色们经历悲欢离合,高潮低谷,跟他们一起大哭,一起大笑……这才是一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你能理解么?一本书的血肉恰恰不是关于逻辑的,而是关于最不逻辑的东西——人的感情。那是你让读者产生共鸣的地方。”   任明卿思考了一下,掏出了小本子哗哗哗地开始记录。   “所以你的大纲现在已经够用了。你知道发生了哪些大事记,在这些大事记发生后,人物经历了哪些转变。这就好比你已经知道人物注定会从A到B,但是具体怎么走,你可以留待写作的时候去思考。那个时候你和人物是同步的,你不是高高在上的作者,在纸面外安排着他的命运,你进入角色本身,去经历那个情境。你一定不会像此时此刻那么平静,你会跟着他们大喜大悲。你甚至不用去思考怎么写,因为你如果真的爱他们,了解他们,你自然而然就会知道他们到底怎么从A走到B,因为他们是活生生的。你不用花费脑细胞去设计他们的行为举止,他们自己就会拽着你走完整个旅程。好的作品都是这么诞生的,它们自然而然流露在作者的笔端。”   “我不确定……”任明卿消化了半天,缓慢而低落地说,“他们不是我的人物,我也许对他们了解有偏差……”   “看着我。”庄墨命令道。   任明卿不明所以,怯生生地望着庄墨的眼睛。   “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作者。”庄墨坚定地说,每一个字都沉缓有力,“你的每一个故事都能打动我。”   任明卿有一瞬间的慌张,在他还没来得及掩饰这种慌张之前,他的大眼睛里就蓄满了泪水,垂下眼睛无声地哭了起来。   “好啦……”庄墨把纸巾盒递给了他。   他知道任明卿可能并不是技术上或者能力上的问题,而是心理上过不去自己这一关。他很不自信,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写好,出于这种忐忑不安,特别着急想把这个故事理顺。但他其实已经比99%的作者都要更棒了,他自己并不知道。这个可怜的小家伙从来没有把自己的作品拿出来给人看过,因此没有受过他人的夸赞与肯定。人是通过与其他人的比照来确立自己的地位的,但是他始终是一个人在摸索,为此受尽了折磨。庄墨能理解他为什么哭泣。写作是一件投入浩大的工程,他为此呕心沥血,夜以继日,一无所获。此时此刻,他在为他过往付出的所有努力感到委屈。他在黑夜里走了这么久,终于碰到了这茫茫宇宙中的第一个人,对他说,你很棒。他有多高兴,他就有多难过,多害怕,多孤独。   庄墨替他拿着纸巾盒,看他连续不断地擦着眼泪鼻涕,欣慰道:“记住这种感觉。这就是你的人物爆发出感情的时候,也是他最牵动人心的地方。读者会因为他这一瞬间的眼泪,记住他很久很久,把他和其他一切同类型的人物区别开来,相信他真的有血有肉。”   等任明卿哭完,庄墨也不打算继续跟他讨论故事了,他相信以任明卿死理性派的那一面,绝对能把这七条线索玩转。至于剩下的就由他自己去搞定吧,庄墨最多再指点一下怎么模仿四海纵横的文风,这样就差不多了。   其时将近12点钟,窗外依旧大雨倾盆。庄墨脱下西装、松开了领带:“今晚你就睡在这里吧,我有点累,没办法送你回去了。”   任明卿飞快地站起来,垂下了眼睛,纤长的眼睫颤动着,用纸巾揉了揉哭得红红的鼻子:“不用不用,我自己回去就好了,不打扰你休息了。”说着开始收拾东西。   庄墨握住了他的手肘:“太晚了,你一个人回去我也不放心。”   任明卿看了眼近在咫尺的大床,觉得不太合适。他已经耽误了庄先生一晚上,万一他晚上动来动去,让庄先生休息不好,那他罪过可就大了。   庄墨忍不住笑了:“或者你觉得挤,可以去隔壁再开一间。”   任明卿觉得这样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也不是特别贵,3500块一晚。”   任明卿瞪圆了眼睛,手里的书都掉了。   庄墨失笑:“好了,洗洗睡吧。”   任明卿恭敬不如从命,进浴室冲了个凉。他没有带换洗衣服,庄墨找了件T恤给他穿。他坐在床边脱浴袍的时候,庄墨发现他背后全是伤,有刀伤,烫伤,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伤口,虽然年头久远,但看着还是触目惊心。   庄墨惊诧地抚了上去:“你身上怎么这么多伤?!”   任明卿瑟缩了一下,赶紧把T恤穿好:“小时候贪玩搞的。”   他眼神闪躲,显然不愿意多谈,很快就道了晚安睡下了。   庄墨看着背对着自己蜷缩在床角的任明卿,深深地蹙起了眉。那绝对不是小孩子贪玩留下的伤口,他可能遭受过虐待。   庄墨后来半晚上都没睡着。   也是在这个夜晚,庄墨突然想起来在哪里见过“高远”。四海纵横曾经写过一个短篇,名字叫《士官长》,刊登在《新绘》第43期上,高远是其中的男主角。他不服规则,却嫉恶如仇,是个善恶模糊、敢爱敢恨的角色,庄墨在阅读时还曾感叹过,不愧是大神的手笔。   庄墨借着月光凝视床角的背影。   毫无疑问,任明卿阅读过《士官长》,还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保护神。 第45章 报君黄金台上意   第二天一早,田恬就跑到庄墨下榻的酒店里,要踹他的门。然而他刚走出电梯,迎面就撞到了个人。那人背着一个大书包、怀里揣着一大桶纸卷,弱不禁风地被他撞倒在地,田恬毛手毛脚地将他扶了起来,又去追那个铺了满地的纸卷。   然后他就发现上头写满了浩荡纪的相关情节点。   田恬登时面目狰狞地转头看向那个人:好啊原来是你!洗灰!   结果这一瞧,倒叫他发现了端倪:洗灰怎么看起来那么眼熟?   任明卿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位小哥突然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出于某种做贼心虚的心理,他下意识地觉得这跟他昨天晚上借住在庄先生的房间里有一定的关联,一下子就脸红了。他眼观鼻、鼻观心地收拾起了地上的纸卷,慌张地道了歉,一瘸一拐地冲进了电梯。   田恬这才彻底将他和记忆中的人对上了号:我靠!那个小瘸子!洗灰就是庄墨在魅力四射包养的小瘸子!   田恬简直要尖叫出声了:他看到了什么?!本来他是打算来酒店跟庄墨讨论一下昨天晚上他“捉奸”的事,这下真的变成了捉奸!!!小瘸子为什么现在才匆匆忙忙走啊,说明他昨天整晚都呆在这里啊!!!   田恬熊熊燃烧的愤怒被后来居上的八卦欲所取代,三步并作两步地敲响了庄墨的房门。   庄墨半天之后才开了门,看也没看他一眼,系着浴袍走回了卧室:“怎么这么早就起了?早饭吃了么?”嗓音带着晨起后特有的沙哑。   “啊哈!你在跟谁说话!”田恬窜到他面前,朝他做了个鬼脸,如愿以偿地欣赏到了庄墨活见鬼的表情。   庄墨愣了一下,然后就睡眼惺忪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地找任明卿。   “你在找谁?!”田恬跟在他身边故作神秘道,“是不是在找你的男朋友?”   庄墨:“……”   “我不会看不起你的啦!”田恬一锤他的肩膀,“不过你也太不够意思了,怎么不早说!你要早跟我说洗灰大大就是你的小男朋友,我也不至于那么生气了!你知不知道你突然把他丢给我,我有多麻烦!我为了他卡大纲的事,熬了一夜把《浩荡纪》看完了,昨天晚上还在办公室里加班呢!谁知道你们俩他妈的背着我吃香的、喝辣的!你要早跟我说你们俩是这个关系,我才懒得管他呢!”说到这里田恬又有点委屈,“你不知道,他根本不把我当回事儿。我不找他,他根本不会找我;出了问题也只会找你哭诉,我才是他的责编啊!难道我是个死人么!”   “神经病。”庄墨冷冷骂道。他找了一圈没找到任明卿,推开卫生间,发现任明卿把他换下来的衣服全洗好了,挂在淋浴房的门楣上,一时间哭笑不得:这个作者到底是有多客气啊!   “卧槽!”田恬顺着他的眼光发现那些挂得整整齐齐的衬衫,简直嫉妒得都要哭了,“怎么这样啊,他还给你洗衣服!”为什么同样是编辑,待遇差距就这——么大!   “你心平气和一点。”庄墨头痛,坐在沙发上给自己倒了杯柠檬水,“你不要总想着从作者那里得到什么好处,你要先付出,然后才会有回报。”说完又在酒吧台上看到任明卿留下的瓶瓶罐罐,都是些牛肉酱、辣酱之类的东西,庄墨在他家吃到过,非常可口,任明卿说过下次烧制的时候帮他也做一份。   田恬哭丧着脸嗯了一声:“那我确实不能跟你比。你是他老公,我是他谁啊……”   庄墨简直要踹他了。   “停停停!”见庄墨脸一沉要动真格,田恬赶忙退后三步,举起了手,“既然如此,这个作者我不要了!”   庄墨:“……”   田恬说起来就有气:“你们今天吵架、明天和好,这种事情怎么好来麻烦我!我插在中间算什么呀!我不干了!我还要去为公司创造产值,要去哄我自己的作者,洗灰反正跟我也没有什么感情,你自己去带啦!”   庄墨啧了一声,张口欲言,田恬赶忙抢话:“你都把人家给睡了!”   庄墨喷出一口水,好端端的事被他这张嘴一说就变得肮脏下流。   “反正你也放不下他,又是帮忙理大纲又是留宿,我跟他多说几句话你都要管,我看你就认命呗!”田恬酸溜溜地说。   想不到庄墨真的陷入了沉思。   任明卿比所有人都有天赋,也比所有人都更努力,但是他没有这个命,哪怕写得再好都一无所获,他心里其实很难受的。每一个作者都想要得到承认,想要被人看见,哪怕他爱得再纯粹,都会有这个心愿。自己是一个职业编辑,有拉他一把的能力,却对他视而不见,这有违职业道德,显得像个懦夫。   而且任明卿不单单只是写得好,他品性单纯善良,庄墨喜欢跟他来往。庄墨的眼神忍不住落在吧台上的瓶瓶罐罐上——谁不喜欢被人宠?谁不喜欢被善待?谁不想付出了被感恩?谁不喜欢被温柔地惦记?   虽然任明卿什么都没有,但是只要你待他好,他也会千倍百倍地对你好,庄墨年纪越大,见的人越多,越是觉得这种最基本的为人处世很珍贵。   刚好,他和任明卿是同一种人。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随着两人的深交,庄墨开始打心眼里放不下他。他看到任明卿就觉得很心疼,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就像自己的一个亲人,看他无依无靠,就想去照顾他。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庄墨就感觉到自己跟他之间有很重要的羁绊。   这个只能说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庄墨意识到自己愿意为任明卿去付出,不论有多少艰难险阻。这不是用头脑做出的决定,这是用心做出的选择。不是逻辑,而是感情。   田恬看他在那厢犹豫不决、心烦意乱的样子,酸溜溜地说:“睡了一夜果然就不一样了,上礼拜还斩钉截铁不要人家了……”   庄墨压根都没听见他的小声逼逼。   半晌之后,他做出了决定:“洗灰依旧由你来带。”他得把任明卿这个人彻查一遍,如果他背后的问题能处理,就一次性解决完。况且他也需要独自静一静,毕竟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决定。这个决定一旦做出,就关系到他们俩未来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的人生走向。一旦选择了任明卿,那对他来说就是地狱模式了,他必须要极其慎重才行。   “为什么还是要我带?你们不都睡过了么?”   “暂时。”   “行吧,帮大哥照顾嫂子嘛。”田恬这一回的心境截然不同了。   被庄墨瞪了一眼,他立刻补上一句:“我懂!勾引二嫂三刀六洞!江湖规矩!”   “什么乱七八糟的。”庄墨蹙眉,从兜里翻出了支烟点上,“还是一样,没事不用给我打电话,你就当他是你的人。”   田恬还是第一次看他抽烟,直觉他此时极其心烦,但还是忍不住小声逼逼:“你这样就很不好,小李飞刀何必把林诗音让给龙啸云……”搞得兄弟不像兄弟,夫妻不像夫妻。   “必须这样。”庄墨冷静道。   如果他这一趟没有把任明卿背后的事情彻底搞定,还会存在变数。所以,在最终结果出来以前,他不打算给任明卿更多希望了,以免他到时候太过失望。任明卿需要有那么一段缓冲期去尝试着接受别的编辑,这样对他们俩都好。 第46章 他是一本书,他想从头读   庄墨是个行动派,决定好对任明卿这个人进行全面的评估,当天就赶到相熟的精神病专家那里,询问他这种双重人格的症状是否有好转的可能。   穆医生听了他的叙述后,对任明卿非常感兴趣:“这么纯粹的人格解离症患者我还从来没见过,我以为这只存在在小说和戏剧里。总的来说,出现这种病症是因为主人格经历过一些难以承受的伤害,因此诞生出担当’保护者’的次人格,在相似的情境中站出来保护他,让他免于受那些记忆的侵扰,应付他应付不了的事,可以见他一下么?”   “他的次人格攻击性非常高。如果他知道我违背了我们之间的约定,将他的事透露给你,就有可能自毁。”庄墨毫不怀疑高远说到做到,但更重要的是,“……我也不想把他关到精神病院里来。”   他始终不觉得任明卿是个病人,需要吃药、禁闭、电击和束缚带。他潜意识里不肯相信任明卿有这样的缺陷,不愿意他被当做疯子对待,更怕他在这里遭受虐待。而且如果留有这样的病史,被人八出来,那对任明卿的前途是毁灭性的。   “不想把他放到精神病院来……”穆医生阴阳怪气地模仿着庄墨的话,显然对这种态度不端正的家属司空见惯,“人格分裂需要治疗。这对他是好事,对社会也是好事。他的次人格是个会玩枪的反社会人物,你放他在外面瞎逛,出事了更难以收场。”   “他不会主动伤人。”庄墨笃定道,“你也说了,次人格只有在主人格受到伤害的时候才会接管身体。我的房子快装修完了,我会把他接去城外生活,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到他。到时候,你可以以朋友的身份到我家里治疗他。”   “哦,你要把你的新家搞成精神病院?还要让我去那儿上班?”穆医生觉得这个计划真荒谬,“我可不便宜。”   庄墨面不改色。这种面不改色告诉穆医生他付得起出诊的费用,不管那费用有多离谱。鉴于两人是高中同学,穆医生完全相信庄墨的财大气粗,也相信庄墨看似平静的表情下,是非常认真地在考虑这个计划,不达目的不罢休。   “也行。”穆医生在金钱的诱惑下谦卑地低了头,“你房子什么时候装修完?”   “大概还要两三个月。”   “那么这段时间里,你要跟他处好关系,让他信任你。对付这种患者,信任是很重要的。你要保证他听你的话,到时候你引荐我,他才会比较容易接受。我跟他接触了以后,再制定治疗方案。治疗可能不是一个短暂的、轻易的过程,你得做好心理准备。”   “我明白。”   “你也得保证好他的安全,不让任何人伤害到他,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他的次人格不稳定,越少出来祸祸越好。”   “他不常出来。我只见过他两次,都是他被人攻击的状态下。”   “被攻击的状态?”   “一次是在酒吧被喝醉的客人找茬,一次是卷进了一起帮派斗殴中。”   穆医生耸了耸肩膀:“你的这位朋友,麻烦不断啊,正常人可不会又在酒吧被找茬、又卷入帮派斗殴中。他的身份复杂么?你知不知道他的背景?”   “我正在忙这个事。”庄墨道。   “先调查一下他的过往,从出生到现在事无巨细地过一遍,这很有必要。”穆医生嘱咐道,“人格之所以解离,就是因为他曾经经历过清醒状态下无法承受的伤害,这种回忆会折磨他一生,所以第二人格才会出现,来替他背负这种巨大的心理创伤。如果知道他的症结所在,治疗就会事半功倍。”   这正合庄墨的意。可是事情远没有想象得那么简单。首先,他不能直接过问任明卿。任明卿可能丢失了一些记忆,这些记忆一旦被唤醒,高远就有可能同时被唤醒。高远一激动就自毁,说不定临死前还要捎带上他,这就赔了夫人又折兵。   庄墨也不想让任明卿知道自己在调查他。任明卿知道了会怎么想?我们只不过是刚认识的朋友,你还要调查我户口,这算什么呢?就算以后两人成功达成了合作,任明卿恐怕也会对他有想法,这会造成两人的疏远和隔阂。而且任明卿是个非常聪明、敏锐的人,一个弄不好,他就有可能从只言片语中推测出自己人格分裂这件事,他要是承受不了这个巨大的打击,分裂出了第三人格,不就更加糟糕了么?   有鉴于此,调查必须在任明卿不知情的情况下展开。   庄墨有想过直接去问姜勇,姜勇看来知道任明卿的很多事,还捏着任明卿的把柄。可是姜勇不是个好相与的,又是当事人之一,难保他不会撒谎、夸张、遮掩,甚至以此为要挟,要求庄墨想办法把他的事摆平——他现在还在拘留所里。庄墨恨不能把他关个十年八年的,眼不见为净。   唯一的知情人也不能详询,庄墨只能一切靠自己。他凭借着优秀的记忆力,迅速回忆起任明卿书架上某个包装精美的纸袋,纸袋侧面印着“x大”的字样,如果没猜错的话,是新生入学仪式上人手一份的学校宣传册。任明卿做事板板整整,有老一辈人的仪式感,会把自己重要的东西搜集起来。“他可能毕业于x大。”这种猜测从见到纸袋的那一瞬间就萦绕于心,但庄墨始终没有与任明卿确认过。x大是座不错的985,分数线高得离谱,与任明卿的现状对比起来极其很不相称。重点大学毕业,却在酒吧跑堂,这不太合理,不合理之处必有隐情,所以庄墨没有提及半个字,怕触及别人的隐私。   现在,这却成了一条不错的线索。   庄墨辞别了穆医生,立刻驱车到x大,找了相熟的教授帮忙查一下任明卿的相关资料。半天之后,学生处给了反馈,虽然已经过去好几年,但学生处负责人对任明卿的印象还是很深刻。资料显示,任明卿以优异的成绩考入x大历史系,但因为家庭条件困难申请了贫困生补助。   “他很聪明,学习又刻苦,学校听说了他的情况,给他颁发了全奖。在他大一大二的时候,奖学金都是不断的,即使到大三到课率不到60%的情况下,他还拿了国家二级奖学金。”   “到课率不到60%?”庄墨眉头一轩,“他在干什么?”   老师耸耸肩:“不知道,据说是在打工,他没怎么说。”   “他室友或者比较亲近的朋友,也什么都不知道么?”   “你知道的,他有点那个……残疾,学校为了方便他起居,把他安排在一人间。他又是个很内向的人,成天窝在图书馆,不能参加什么体育运动,所以跟班上的男生关系都不太亲近。女生就更不用说了,他可能大学四年都没有跟女生说过一句话。你要说他有什么比较亲近的朋友,还真说不上来。大学虽然是年轻人最多的地方,但不得不说,有些人始终呆在边缘。”   庄墨望向办公室对面那幢挂着爬山虎的旧图书馆。如果一直坐在里头看书的话,那任明卿的大学确实念得很孤独。   “后来呢?”   “大四他来得更少了。我们根本找不到他。他最后没有修够学分,我们不得不让他延期毕业。但是第二年,他好像也没有把毕业这回事放在心上,我们就一直没有给他颁发毕业证。要是换做别人,早就要被开除了,但是……”老师翻开印有任明卿入学照片的名册,“他的学籍我们一直保留着。如果你找到他的话,告诉他一声,x大始终是他的家,什么时候回来都能重新开始。他是一个学者型的人物,适合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做研究,他是真心喜欢做学问,现在这样的人很少了。”   “谢谢。他可能是……家里出了什么变故。”庄墨含糊道。   “我猜也是这样。他是从F高毕业的,却领取贫困生补助,我猜他也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男同学。”   “F高?”庄墨难以置信。F高的升学率在B市排名第一,考入985都不算稀奇,高中毕业申请美国常青藤的都是家常便饭,多少有钱人挤破了头想进去都不能,任明卿却是一个从那里毕业的穷小子。   老师点点头:“一开始我也不敢相信。”   庄墨决定去F高看看。学生处负责人让他如果联系得上任明卿,最好让他来学校把事情办完,即使不拿毕业证,至少也要拿走他的档案,没有档案想必也找不了正经工作,太糟蹋自己了。庄墨再次替任明卿感谢了x大的老师,走出门外时忍不住攥紧了拳头。他猜任明卿在大学期间的转变和姜勇有关,姜勇不停逼迫他要钱,使得他不得不中断了学业,提前走上社会供姜勇吸血。   F高的副校长对任明卿同样印象深刻:“他是初三转来我们初中部的。”   “初三?从哪里?”   副校长报了一个校名,庄墨根本闻所未闻。副校长一言难尽道,那个学校位于内地的某山村:“你见过的最穷的地方,差不多就是那个山村的样子。”   庄墨觉得任明卿的成长路径越来越离奇了:“那他是怎么转到B市,就读了最好的初高中?”   “有人资助了他,帮他解决了户口和择校问题。”   “他的贵人未免太贵了一点。”庄墨深知那个为任明卿摆平这些事的人,应该很有门路。   副校长委婉地表示他可不能透露贵人的姓名和身份,这关系到学校的声誉。   “那他的老家是那个农村么?”庄墨换了个方向,“你们应该看过他的户籍。”   “没错。”   庄墨觉得自己有必要出一趟远门。   任明卿是一本书,庄墨随手翻了一页,现在想要从头读。 第47章 花落谁家   周末眨眼就过去了,多维元素、白殇殇和洗灰竟然都按时上交了稿件,让烈火哥十分意外。编辑部里一早上都在审稿,然后开会。   “白殇殇这个绝对不行。”烈火哥说,“她仿佛写了个娘版《浩荡纪》。”   叶瞬早就知道是这个结果。《浩荡纪》这种玄幻史诗类的小说,跟白殇殇的风格根本不一致。她擅长写言情,什么东西落在她手里都会变成女性视角下大段大段的心里独白。但是他却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尝试:“虽然白殇殇写的完全不是《浩荡纪》,但她用小言风去阐释这个史诗世界观,很偏向于大女主题材。反正版权在我们手里,十洲三海又是个开放型世界观,有没有可能让她进行这方面的尝试?这个作者需要转型,现在青春校园这一块儿基本上都饱和了,纯感情戏没有市场竞争力。十洲三海这么大的IP,也需要更多的开发。”   烈火哥也有这方面的想法:“可以,你试着让她去独立创作一部玄幻背景的言情文。玄幻的成分不用太多,大概2:8就够了,剩下的篇幅依旧是去谈恋爱。但是她这个20%的玄幻部分,最好是在十洲三海世界观下,做一个脑洞类的衍生设定。这样既可以借大IP的东风,又比较有新意,符合现在的流行趋势。十洲三海毕竟是九年前的东西了,光是中规中矩的史诗世界观,小读者也不爱看。他们喜欢看有趣、新颖的东西,你就让她在普通言情文上套个外衣。”   叶瞬点点头:“好。”   “接下来是洗灰和多维元素……我说多维元素他的文风怎么就这么像玄原啊?”烈火哥忍不住再次感叹。   田恬坐在位置上,纠结得眉毛打结。   他算是明白了多维元素的尿性。多维元素虽然拖黑是要拖黑的,稿子却是按时交的,这一点让他很高兴。但是他一拿到试稿,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多维元素这文风一看就是学的玄原。还真给他说对了,这也是个玄原粉,看不上四海纵横的风格。   这两个远古大神虽然写的都是玄幻史诗,却有非常大的差异。四海纵横一看就是钢铁直男,架构清晰、逻辑严密,剧情紧张、刺激,打起来硬桥硬马。在家国天下的背景下,人物命运跌宕起伏、一泻千里,还真有点《权力的游戏》的感觉。   玄原就不一样了。他文笔华丽,场景渲染得异常牛逼,就算剧情也在家国天下,但那些男人都不好好打架。非要在春日里,坐在酒楼里喝个小酒、看个风景,窗外一片桃花幽幽落下,他一抬眼,他心爱的女人在对面的高楼上隔着轻纱弹琵琶……就是这种风格的。   而多维元素简直是一个进阶版玄原。   他的描写越发明媚忧伤、细腻动人,田恬通篇浏览下来,觉得自己一直以来都搞错了,他的作者可能是个女人。   所以坐在审稿会上,他真是一句话也夸不出来。   特别是当他看了洗灰的稿子以后。   洗灰给他一种四海本人在执笔的感觉。   首先是剧情处理得很《浩荡纪》。开篇线索交织、悬念丛生、剧情跌宕起伏,让人喘不过气来,瞬间入戏。他也是三个作者里唯一一个提交了大纲的。白殇殇的大纲只有几行字,那不是个大纲,是应付叶瞬的东西;洗灰却不一样,他的大纲写了七千字,后续线索理得很顺畅,可以想见如果由他执笔,绝对不会出现字数爆棚、剧情写飞的情况。   其次,就要谈谈他的人物塑造。   男作者塑造人物很容易走脑不走心,四海纵横之所以能成神,就是因为他不但是个死理性派,写人还很灵。洗灰完美继承了他这两点优势。他的作品在文本层面是看不出故意设计的痕迹的,没有因为大纲全都理完了,就让人物强制执行。这说明他是先把人物想透了,才去按照他们的性格安排后续的行为路径,做到了大纲层面与文本层面的人物统一。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特别令人印象深刻的场景出现,但至少在田恬看来,每一个人都很活,而且没有特别大的、崩人设的情况存在。如果他能一直保持这个水准,这个大结局至少也是及格分,徐静静挑不出错。   最后一点,就是文风。田恬本来从没觉得洗灰擅长写古风文,他写的东西脑洞都很大,文字也比较简洁流畅,偶有长句,也比较欧化,感觉像是名著看多了,不小心就要冒出几句至理名言。然而眼前的文本,从遣词造句到句型习惯已经经历了一次大换血,整个文风都变得沉郁顿挫,很接近四海的文风。这说明洗灰词汇量非常大,而且他的模仿能力强得一逼。田恬现在明白他为什么几乎可以驾驭全类型,什么小说都会写,因为他是一个出色的模仿者、变色龙,通过超强的学习能力,始终没有让自己定型。   “这个案子给洗灰做,没有异议吧?他这个大纲,你们看看哪里需要改?”烈火哥觉得这次的稿件质量相差太大,根本没有争论的必要了。   “大纲我跟过了,没有问题。”庄墨拍板。   “那行,一会儿你出个合同,把30%预付款先打给他,让他赶紧写完。”烈火哥嘱咐庄墨,“这件事你得盯得紧一点,毕竟时间紧张。最好他写一点你审一点,不然但凡中间出了什么问题,救都救不回来。”以他的经验,事后重修是最烂的补救措施。   庄墨拒绝了他:“我要出趟差,下午就走,时间可能会比较久,洗灰暂时带不了,我已经把他全权交给田恬了。”   “你要出差?”田恬这才明白庄墨的“暂时”二字是什么意思。   而烈火哥哦了一声,颇有些怅然若失,庄墨不坐镇京宇,他心里还挺虚的。想到这里,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下意识地把庄墨当成了上司,而不是下属。听到他请假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没了顶梁柱,而不是质问他好端端地出什么远门。烈火哥坐在那里,不得不对自己进行了深刻的反省。   反省到最后,他决定放庄墨离开。反正他也看出来了,庄墨这个人他也留不住,留下来能干嘛?让他走合同么?他每次派活给庄墨心里都很虚……   “那行,你走吧。田恬,你跟着叶瞬把合同走一遍熟悉熟悉,洗灰这个作者,我会亲自把关的。”   “哦。”田恬乐得脱手,省得一会儿庄墨又叽叽歪歪。   下了会,叶瞬把合同模板丢给田恬,站在屏幕前跟他讲解一般公司是怎么跟作者签约的,里面有什么套路云云。讲到一半,白殇殇打电话过来问他结果怎么样,叶瞬压低声音走到天台上:“没过。其他两个作者都是玄幻文写手,这个案子没拿下来。”   白殇殇哦了一声,没说什么。   叶瞬觉得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白殇殇是个守财奴,写的文章不管怎样都得变现,这次一个礼拜都在看《浩荡纪》,花了好大的时间精力好不容易才憋了个开头,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竟然只是哦了一声。她平常铁定是要借题发挥、无理取闹的。   叶瞬猜测她可能最近心理压力太大,人都吓傻了,赶忙放软了声调安抚她:“你没过是因为你的个人风格太明显,不像《浩荡纪》,不是你写的不好。主编刚才还跟我说,你应该多做这方面的尝试,因为玄幻背景下的言情故事现在市场上挺缺的,他想请你写十洲三海的单行。”   “是么?”白殇殇听起来还挺高兴。   “真的。这也是个机会,不是么?十洲三海毕竟是个大IP。如果《浩荡纪》这次写完了、出版了,一定会造成轰动,到时候影版一出,话题度肯定会上去。你借这个东风,说不定就完成了一次转型。你觉得怎么样?”   白殇殇带着晨起浓浓的鼻音道:“我觉得不怎么样。”《浩荡纪》过都过气了,蹭什么热度。   叶瞬看她有心情吐槽,不由得温柔地笑了:“那我这里还有几个项目帮你在谈着,谈得差不多了,我们见面聊一聊,定一个方向——你现在在干什么呢?吃饭了没?”   白殇殇伸了个懒腰:“还没起。”   “饿不饿啊?想吃什么?我给你点。”   “我要吃鸭脖。”   “又吃鸭脖啊?上回吃了不都牙龈肿了么?”   “我要吃鸭脖!”白殇殇语气轻快地重复了一遍。   “那行。”叶瞬放下手机,给她叫了份周黑鸭,备注少放辣。又在她家附近的药店里点了一瓶西瓜霜含片给她送过去,以防万一。   后来他被提醒午餐已送达的时候,上微信问白殇殇吃没吃到、味道怎么样。白殇殇给了个OK的手势。他顺道去朋友圈翻了翻,发现她发了张素颜披发的自拍,配文一个字:烦。叶瞬正要留言哄哄她,突然发现徐静之在底下留言:出来吃饭啊   叶瞬:“……”   上回徐静之的助理联系了烈火哥要白殇殇的微信,烈火哥左右为难,问他的意见,他让烈火哥把这件事交给他处理,加上了徐静之,一通忽悠说姑娘不愿意。他以为这件事就了结了,结果这两个还是勾搭上了。怪不得《浩荡纪》退稿没关系了,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沛公都到手了,还管什么舞剑啊。   他想了想,点了杯奶茶给白殇殇送去,送餐员果然打电话过来说家里没有人。   叶瞬后来的一整天过得都非常绿。 第48章 疯狂波动的大神   白殇殇那里情绪稳定,多维元素这边就不太稳定了。田恬跟洗灰还没开始谈合同,多维元素就疯狂抖他,问他过了没。田恬本来还想隐身一下,谁知对面戳他戳得更狠了,放出话来叫他别装死,他只好硬着头皮上线,委婉地宣布退稿。这下可好,他简直就像是捅了马蜂窝。   多维元素:什么意思   多维元素:你一定是在骗我   多维元素:退了我,你们还能找谁?   一口咸:这个是行业机密……   多维元素:你逗我呢   多维元素:到底有没有这个案子?我怀疑这一切都是你在耍我   多维元素:是不是你们根本没想续写《浩荡纪》?   多维元素:你老实告诉我   多维元素:你这个属于诈骗,我可以告你的你知道么?   田恬简直疯了,这他妈怎么还上升到诈骗的地步?   一口咸:不是啊,大大,你怎么会这么想?我们上个礼拜一整个编辑部都在为这件事兵荒马乱呢   一口咸:这就是……退稿了嘛,你得接受现实啊   多维元素:我不接受!   田恬:“……”   他早就预料到多维元素肯定要炸毛,他这么膨胀的人发现事实与理想不符,大概会经历一瞬间的疯狂,然后开始自卑,田恬都准备了一套说辞棋去开导他:什么“不是你写的不好只是文风差的太远”、“以后有适合他的项目一定让你写”等等。谁知道多维元素的自我感觉良好到——退稿?!不存在的,这辈子都不存在的,一定是这个项目根本就不存在,这个世界都是不真实的!   就田恬目瞪口呆的工夫,对面又发了十几二十条消息,连珠炮似的,一会儿要告他,一会儿要彻查他的身份,田恬都被他气笑了。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洗灰的稿子和大纲发了过去,让多维元素睁大狗眼好好看看。   单总助就看到他们商总火冒三丈地打开了文档,嘴里念念有词“我要戳破他的谎言”,然后蹙着眉头小声逼逼“也就这样”,最后小声逼逼也没有了,撇着嘴唇一脸不服气。   这件事站在玄原的角度,简直堪比灵异事件:作为创世天神,他去跟人家竞稿,补全自己好哥们的遗作,结果他妈的被退稿了?有没有这种事情?有没有?!这个世界是疯了么?!   然而,他一打开别人家的大纲,足足七千字,像模像样做个流程图,配色还挺好看;   再打开word文档一瞧,卧槽我大哥复活了?   玄原脑海里莫名浮现出当年吼的那个小少年。虽然他知道这种枪手稿,京宇肯定是随便找的小作者,不太可能是当初大哥托付他的那位,但他就是不由自主地想到医院外的那幕,并由衷地感到愧疚、亏心甚至还有一丝丝的嫉妒——这个世界上终究有人可以续上大哥的《浩荡纪》,不是他,他也拦不住。   玄原好奇地拉到首页看了看作者姓名,瞬间对他失去了兴趣:洗灰,这什么傻屌笔名,他是灶间里的烧火丫头嘛?!   田恬对洗灰的实力还是很有信心的,看多维元素停止了新消息轰炸,把手往键盘上一摆,开始了自卫反击战——   一口咸:你觉得自己写得很好是吧?   一口咸:看看别人怎么写的,看看   一口咸:叫你写大纲、写大纲,你怎么说的?“我写到哪儿是哪儿”、“我是最屌的”   一口咸:屌,屌,屌你个头啊,一天到晚我最屌   一口咸: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你醒醒啊兄弟   一口咸:你学了一点玄原大神的皮毛就到处嘚瑟,你看看人家玄原大神嘚瑟了没?   玄原:“……”   他一个一出道就大红大紫的榜首作家,被一个屁都不懂的小编辑训得跟个孙子似的,简直想立刻杀到京宇把他的头按在地上摩擦。然而正当他想借着互联网的伪装跟对面那小屁孩对喷到死的时候,对面又冒出一句“玄原大神怎样怎样”,让他一身话术无法施展,哽在心里。   田恬看他打了个省略号,显然是被洗灰的实力和自己的说教震慑了,觉得对付这个没头脑又不高兴的东西,是得下点猛药。一个作者不好好写东西,成天做青天白日梦,那怎么行?还想不想红了?   一口咸:这次的事就是一个教训   一口咸:现在有才华的作者多了去了,我也不知道你是这么回事,老觉得自己天下第一。真的,你到底凭什么觉得你是天选之人啊?   玄原:“……”   凭我23岁拿了作家榜首、赚了三千多万、然后去开了地产公司、目前身价几百亿?   一口咸:除了你学玄原大大特别像以外,还有什么别的原因么?   玄原:“……”   那确实是没有。   一口咸:你这样的心态是不行的啊。你总是看不起这、看不起那,你要真能一鸣惊人、艳压群芳,倒也算了;你要是遇到一点点挫折,或者看到别人比你混得好、比你更红,那你还不得上吊啊?你把目标定的近一点,姿态放得低一点,那你就会活的轻松很多   玄原:“……”   多维元素:我还用不着你来教我怎么做人   “啧啧啧,看这不谦虚的。”田恬一看他受打击心里就非常暗爽,觉得已经彻底把他征服了,一改苦口婆心地教做人,开始嘘寒问暖地关爱他,防止矫枉过正,到时候闹自杀就不好了。   一口咸:我跟你说,最近我们领导给我指标了,这一个月内,我可以随便出书。你这么喜欢玄原大大,你就用他的风格写一本呗!你要写得好,我帮你出了得了,也有小几万块钱呢,你看怎么样?   多维元素:呵呵   一口咸:到底怎么样啊?给个痛快话   多维元素:我不想跟你合作了,你根本说不上话,浪费我的时间,让我打白工   玄原过得太顺风顺水了,在他的观念里,他写的每一个字都是钱,没有说他辛辛苦苦写了稿子不给稿费的,《浩荡纪》这个项目还是破天荒第一回 。他从来没有做过小作者,哪里体会过小作者的艰辛,即使听说过圈子里那些编辑约了稿又不给过、还审上两三个月,也只是表示鄙夷——对作者和编辑双方都很鄙夷。编辑无耻,作者下贱,不把自己的劳动当回事儿。身为大神他才不做这种不确定的事。他也不可能去给小编辑写书,小编辑能顶个屁事儿,从前舞蓝给他预付版税都是一百万起的,一口咸别说一百万了,几万块钱他都还觉得你要得多。   他没有兴趣,田恬却觉得这个办法可行。反正庄墨说了,只要不亏本,随他出什么。到底亏本怎么定义,庄墨又没说。他十年后回本,也行啊,反正卖书是个长期的过程,印个五千一万本,慢慢卖、慢慢卖,总会卖光的咯。他即使这一本亏钱,做点其他书回本,也没问题啊!正好趁着这次机会,假公济私,帮多维元素先出本实体书。   实体书虽然不怎么赚钱,但那是一个作者的门面。要是连本实体书都没出过,那算什么作者?别人看你依旧是野鸡、不入流。有本实体书,那至少微博认证的时候还可以正大光明地加个V呢。   一口咸:真的,咱俩搞一搞吧。《浩荡纪》这个说到底也就是个枪手稿,连署名权都没有,对你今后的发展没好处,我们应该正大光明地用自己的名字写本书   玄原对着屏幕叨叨:“不了谢谢,我自己的笔名卖了一千多万册。”   看对面老不理睬他,田恬又忍不住多想。他觉得多维元素本来没过稿就挺伤心了,被他一通骂缓不过来了,所以对出书这件事产生了抵触心理,田恬就忍不住去哄他。   一口咸:我虽然刚才骂你骂得有点狠,但我打心眼里觉得你写得挺好,真的,你爱学玄原大神,你就学呗!不用去拘束在四海纵横的框架里,你有自己的风格【比心.jpg】   玄原哼了一声:“这不废话。老子是跟他并驾齐驱的创世天神。”   田恬看他还是不回复,再接再厉:“而且你即使不出书,你也还是要写啊。你难道就因为这次没过稿,从此以后就不写了么?”   多维元素终于冒头了:没钱不写   田恬看到他这幅没头脑又不高兴的样子浑身都舒坦了,刚才还怕他跑了呢。   一口咸:这我又要说你了,你不能老是想着钱的事儿,你得写好了再谈钱,咱们不是冲着钱去呀,咱们得写出优秀的作品   多维元素:干你娘   一口咸:【猫猫干里凉.jpg】   多维元素:【猫猫干里凉.jpg】   一口咸:你连个大纲都写不出来你还干我娘,你拉倒吧   多维元素:写文凭什么要写大纲?我是灵感型作家,写到哪儿就是哪儿,我写的也很好   一口咸:我知道你是灵感型作家。可是不写大纲就会像玄原大神那样烂尾   玄原:“……?”   多维元素:他哪儿烂尾了?他哪儿烂尾了?   一口咸:这个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就不用解释了   多维元素:不是,我问你他哪儿烂尾了?   田恬在屏幕前邓摇,这还是个原教旨主义玄原粉,田恬觉得自己也够脑残了,看到这种超级无敌大脑残也要拱手相让。   一口咸:那明摆着嘛。我们玄原大大活得好好的,那么多年不填坑,可不是圆不上了么?要是他哪天挂了,那真是找人给他续都续不上,谁知道他天马行空要写飞到哪里去。   单总助只听见他们老大低声骂了句“诶我操”。   多维元素:他肯定圆得上你信不   一口咸:我也希望啊!但咱们不能要求中国队拿世界杯啊!我们要信仰马克思唯物主义,这种平行空间的事就不要多想了,我估计咱们玄原大大连主角姓什么都忘了。   单总助又听见他们老大低声骂了句“诶我操”。   多维元素:那他要是圆上了怎么办?   一口咸:那……那也挺好的?   多维元素:你不是打赌么?你下个赌注   一口咸:我什么时候打赌了?我什么时候跟你打赌了?你自己翻聊天记录去你这个青光眼!我告诉你,要是玄原大大把《尘烟笑》给填上了,那你就得给我老老实实写大纲、出本书!连玄原大大都在努力,你有什么资格躺在那儿什么都不写。   多维元素:那怎么好事儿你都赚了?   一口咸:我是编辑嘛   多维元素:我赌他填得上,你赌他填不上。他要是填上了,你得答应我一个要求。具体什么要求到时候再说。   一口咸:那你不能讹我太多钱,我工资很低的【真叫人孩怕.jpg】   多维元素:呵呵   玄原跟他聊完就给舞蓝打了个电话:“我要出《尘烟笑》大结局单行本。”   舞蓝:“!”   舞蓝:“你这是怎么了?转性了?”   玄原:“要谢就谢你们聘的好编辑!”   舞蓝:“……?” 第49章 躲猫猫   当晚玄原就后悔了,他太小题大做了,因为一个小编辑的小小的看不起,就被激将了……他开始反省自尊心太强确实不是个好事情。   其实他当年回弃笔不单单只是谭思给他的竞争压力,高潮结局太难写了也是个很大的原因。他是第一本书就火的,一本成名的作家往往盘子铺得很大,结尾要死要活,这都是故事框架还不会做的缘故。当时的他隐隐觉得这事儿他确实做不了,就写了一半,扔在那里跑了。突然要他拾起来继续写,这个决定做得有点草率。一旦搞砸了,他这脸往哪儿搁啊,“玄原”这个名字也会从神坛上被请下来了。   而且写东西哪有卖地赚钱呐……   玄原心烦意乱地打开了微博,浏览着消息记录。他在公众面前出现得很少,因此发一条微博总能引发读者们的轰动,留言都是“我奶奶追过的作家终于更新了”。他一方面觉得读者留言不走心,一方面觉得留言太少,在质与量两个维度上进行着挑剔,最终一条都懒得回。   然而,当他在下拉私信的时候,看到一条:“大大,请问你写大纲么?”在一众表白的、谈广告、加粉的私信列表里,显得特别扎眼。   玄原:“……”今天真他妈中了邪了。   玄原发了个“不写”回去,对面很快就回复了一大串过来。   “大大您好,我是一个小编辑,我和我带的小作者都从小看着您的书长大,是您的死粉。我的小作者写得非常好,但是他不爱写大纲,能不能麻烦您说一句您写啊,这样我就可以回去劝他啦【比心.jpg】”   玄原看了看顶栏的ID,不是小甜是小咸   是那个傻x无疑了。   他又看看晚上的挂钟,晚上十一点多了,还在惦记这个事儿……玄原竟然诡异地觉得有点熨帖。   作为大神,他对于读者的爱与崇拜早已收到麻木,他很难为此感到动容。但是现在他又有一重新的身份,是初出茅庐、一无所有的小新人。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人在关心那个什么都不是的小马甲,下班了也惦记着他的事,为此去向高高在上的大大求助一句鼓励的话……行了行了真是败给他了。   玄原:行吧   不是小甜是小咸:哦!那我再重新问一遍!   不是小甜是小咸:大大,请问你写大纲么?玄原:写,写写写   不是小甜是小咸:   大大!么么哒~希望大大早日填坑哟!~   过不了多久,玄原的手机QQ就被人戳得地动山摇。他的傻x编辑拿着这一张截图跑来跟他耀武扬威,苦口婆心地劝他写大纲、写新书。玄原看他上蹿下窜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你这假的吧。人家三千多万粉的大神,会理你?”   田恬躺在床上直打滚:“玄原大大就是宠爱我了!我向来是个欧洲人!你就赶紧回去出几个选题,我给你审审,做个大纲出来,写完麻溜地出书!有我这个欧洲人给你做书,你绝对会火的!”   玄原拿起手机给烈火哥发了条消息,过了三秒钟,打电话到烈火哥那里:“你态度不好,我要换编辑。”   烈火哥:“大大QAQ这怕是有什么误会……”   玄原:“我发你信息,你没有秒回。”   烈火哥:“大大QAQ我还在打字……我打字没那么快……”   玄原:“那我要换一个打字很快的编辑。”   烈火哥:“大大QAQ您看我们小叶行不行,打字比赛二等奖呢……”   玄原:“我要换叶瞬以外的编辑。”   烈火哥:“要不庄墨吧!”   玄原:“……”   玄原:“什么庄墨,听也没听说过,不要。”   烈火哥:“……”   玄原:“我接下去要写《尘烟笑》大结局,需要一个24小时在线随叫随到的编辑跟我讨论大纲和剧情。”   烈火哥算来算去只有田恬最空:“年纪轻、资历浅的可以么?”   玄原:“没关系。”   烈火哥把田恬推送给了他。   玄原想了想,两个号都加上怕是要穿帮:“到时候我把大纲发给你,你转交给他吧。”   烈火哥:“为什么?”   玄原:“你怎么问题这么多?”   烈火哥QAQ:明明是你要求多好么!   几分钟过后,玄原的另一只手机又震天响。   一口咸: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一口咸:天呐!玄原大神是我们公司的作者!主编刚打电话说他要填《尘烟笑》系列,要我一起审大纲,我要假公济私问他要签名!   多维元素:可以,到时候分享一波,大家一起讨论学习   一口咸:OJBK!   多维元素:大神填坑了,你赌输了   一口咸:我死都愿意!   多维元素:你就这么喜欢他   一口咸:废话!他是我的白月光、朱砂痣!   多维元素:那我是什么?   一口咸:你谁啊?   多维元素:……   拖黑。   田恬觉得今天真是个好日子,虽然他的作者日常拖黑他,但大神要填坑了!心满意足地跑去睡觉。而玄原半晚上没睡,视奸田恬的微博,最后看到眼睛充血,还只看了一半——这个傻x天天都在转发营销号,满屏哈哈哈哈哈哈,让人根本停不下来!   从第二天开始,庄墨就从编辑部消失了,不知道去了哪里。田恬手上事儿挺多,一时半会儿也来不及伤心。   他先和洗灰签订了续写合同。这是他第一次跟作者签合同,条款看得他眼睛疼,他真佩服叶瞬能认清楚它们每一条都是为什么,背后有什么悬机,改哪几个字可以给作者下套,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利益……叶瞬简直就像个阴谋家。幸亏这个本来就是全版权合同,连署名权都没有,作者除了钱什么都拿不到,不然田恬真怕洗灰跟他撕逼。   不过洗灰看起来也是第一次签合同,开开心心地把名字给签了,一点儿也不计较京宇拿走了他什么权益。在他眼里,京宇给了十万块钱,把他整个人拿走也是可以的。   “嗯……原来他叫任明卿。”田恬收到快递,瞧了眼那工工整整的字迹,志得意满地放到了烈火哥的桌子上。   他的第二个任务是帮玄原做大纲。这可不是一桩简单的事,他不得不又把《尘烟笑》给看了一遍,喊多维元素一起整理清线索和伏笔,反正是他自己说要一起“讨论”和“学习”的。   玄原很快就对这个活打心眼里感到厌烦,《尘烟笑》写到现在将近140万字,有很多坑挖在那里看样子要填不上了,他脑子里简直一团浆糊。   多维元素:要我说,就直接写,写到哪里算哪里。   一口咸:那可不行,玄原大大已经做了很好的先例了。要不是他也写到哪里算哪里,你现在根本不会毫无头绪。大纲就是关于“要写个什么样的故事”的一种规定。你看,《尘烟笑》本质上是个玄幻武侠文,那么他就定好了题材和方向,接下去会进一步规定故事的内容。你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尘烟笑》是什么样的故事。   玄原回忆了一下自己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   多维元素:是想写一个十洲三海风云激荡的故事。   一口咸:不,不是这样,太泛泛而谈了。给我人物,起因,结果。主人公一开始是怎样的,经历了怎样的转变,在故事的结尾变成了怎样的。比如说《基督山伯爵》就是一个年轻的水手被害入狱多年后化身基督山伯爵复仇的故事。   多维元素:一个被鄙薄的私生子继承了神秘的古剑奋力做上人上人的故事。   一口咸:对啊,所以《尘烟笑》这个故事理应围绕白信怎么从卑贱的私生子一步一步走到万人之上这个目的来写。然而玄原大大写了140多万字,白信才十八岁,我觉得他是要坑。他盘子铺得太大了。   玄原:“……”   世界观太大、想写的东西太多、写了六本书主角才18岁真是对不起吼。   一口咸:目前为止,故事的重心放在几方势力的此消彼长中,这几方势力还没有一个单单属于白信自己,感觉他只是一个旁观者,还没有得到真正的力量。   多维元素:那你说怎么写才对?   一口咸:按照正常的节奏来讲,一开篇就应该把白信的人设立起来;然后给他一个大的灾难,让他一下子陷入了谷底;他也因缘巧合得到了金手指。这样他作为主角的代入感和特殊性就有了,之后的文章主体就围绕着他如何上位来写,一点儿也不会跑题。一般主人公在故事里有主观想要达到的目标,并为之不停地去奋斗,仿佛游戏里打怪升级换地图,这样才会主线清晰。如果主角不知道要干什么,读者也会紧跟着特别迷惘。《尘烟笑》是一篇好文,但你有没有感觉到,他的事件一桩桩一件件,都跟白信没什么关系。白信只是裹挟在这个历史的洪流中,到处碰壁而已。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崛起,看着很像是前传。   多维元素:你说的这个套路,不就是网文的套路么?网文永远只是网文,《尘烟笑》却是神作。   一口咸:你再看不起网文,人家至少也结尾了。我们却要一辈子在坑底了。   玄原忍不住低骂了一句:“要我结尾的也是你,唱衰我的也是你。”   多维元素:那你说怎么办?   多维元素:如果是你,你怎么办?   一口咸:很简单啊,用大结局解决掉这个前传。在故事的结尾,白信得到了力量,继承了一方势力,有了逐鹿十洲三海的本钱。他结束了迷惘无力的青春期,下决心从众人的脚底下爬到万人之上。就等于我刚才说的,完成了整个系列的开篇。   玄原思考了一下:“不错。”   自从庄墨提出让他填坑开始,他就一直有这么个隐忧:他挖了这么大个坑,要在30万字之内完结,岂不是虎头蛇尾。他的主人公们都没长大,更遑论逐鹿十洲三海呢。如果把现有的作为前传,像一口咸所说的那样,一本书把前传完结掉,那他的心理压力会小很多,因为这个体量是足够表现这段剧情的。   一口咸:那你再用一句话去概括这个大结局是个怎样的故事。   多维元素:白信经历了一系列事端,从师父那里继承了古剑和掌门之位,决心去逐鹿十洲三海。   玄原打出这一行字的时候就惊了。原来看似毫无头绪的诸多线索,竟然被一口咸三言两语引导着,轻而易举地决出了主线。他不由得心想,这个小编辑看似傻不拉几的,还挺有能耐。他不知道,庄墨当初之所以敢把他交给田恬,也正因为田恬中文系毕业的,拆解文本基础扎实。玄原别的毛病没有,就是基础不牢,他俩搭伙正合适。   田恬看到多维元素悟性这么高,松了口气。   一口咸:OJBK。你就去扩充这“一系列事端”,把主要角色在这一本书里的剧情梳理出来,互相编织,达到每个人命定的结果   玄原觉得这也不是特别难。   一口咸:给我个地址,我给你寄点书吧   多维元素:?   一口咸:你很有天赋,不过缺少一点经验   多维元素:……   他没有看错吧,他,缺乏经验?哈哈!哈哈哈哈!   一口咸:你是天生会写故事的人,你有本事把故事写的惊心动魄、高潮迭起,让读者爱上你的主人公,这是你的天赋。可是这个天赋还不是能力,只是一种关于故事的直觉。   多维元素:那什么是能力?   玄原觉得自己也是闲得慌,还要听一个小编辑来教自己什么是写作能力。   一口咸:能力不是模糊的直觉,而是清楚明白地理解与使用,是全方位的架构、布局、排线、抑扬、语感上的融会贯通与下笔有神。你会用但不懂,跟你懂了也会用,显然后者更好啊!你瞧,稍微一讨论我们就能把《尘烟笑》这个神坑的大纲理完不是么?我给你寄的书都是关于故事的一般规律,有理论支撑,你自己写起来也更有底气【向苍天证明我绝不服输.jpg】   多维元素:你别告诉要给我寄什么《故事》、《躲猫猫》节拍表之类的,要是按照这个路数去写故事,故事就很僵硬   一口咸:规律是前人的创作经验,他们知道这样写故事会好看,你应该参考参考。你写文,细部的表现力很强,几乎挑不出错,但欠缺整体架构。我很担心你这样下去会像玄原大大一样,一辈子写不完一本书,好看,但就是做不到有头有尾。   玄原膝盖中了一箭。   他望着白纸上杂乱的黑字,点燃了一支雪茄,回忆起了从前大哥苦口婆心劝他写大纲时的情景。   “你是我见过最有才华的人,”四海纵横总是这样说,“但才华本身却是把双刃剑。人有才华,就会忍不住在字里行间秀,可是你展示的这些是不是故事本身所需要的,这是要打问号的。幽默的人总是在故事里插入太多的笑话,文笔优美的人偏爱大段大段的描写,感情细腻的人无止境地聚焦情感线……这些作者本身的舒适区,都有可能打断故事的节奏与美感。比如《尘烟笑》,你把他当作你的舞台,但你甚至不能给他一个了断。一个作者把展现自己这一欲望凌驾于作品之上,这是不尊重作品的表现。”   玄原从前觉得这话说的真扯淡,写作可不是自我表达么?可不得可劲秀么?但是当他静下心来和一口咸回到原点、回归基础,却惊觉自己的确走了弯路,糟了恶果。写故事的人,不尊重故事,想怎样写就怎样写,故事就会做出最直接的反抗——它变得难看,杂乱无章,甚至无法体面地结束,令人难以下咽。   “听过那个笑话么?盲人更不容易在水坑边跌倒,因为他没有视力可以倚仗。而双眼明亮的人呐,因为太自信于自己的视力,反而更容易阴沟里摔跤。   “才华之于作者,就是视力之于人类。你有才华,觉得自己能轻易写好,就会忽略故事最最根本的基础;你有才华,觉得自己天纵之才,就会排斥枯燥的积累、训练与反思,觉得这些是留给庸人的,你根本不需要。那接下来的故事就是龟兔赛跑。当你洋洋得意之时,你看不起的那些’庸人’早就登堂入室了。”   ……   玄原于烟雾缭绕中阖了阖眼,想起大哥说这句话时,笑着摇了摇手中的《诡域》。当年他几次三番在大哥面前刻薄谭思,大哥警告他不要这么骄傲,谭思虽然文笔不如他,但是在故事架构、谋篇布局以及悬念上做得就是比他强,这没有什么可不服气的。有缺点就去补足,觉得不甘心就去赶超,一味忧心忡忡又看不起这那,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   玄原再睁眼时,眼光清明地敲打起了键盘。   多维元素:那行吧   多维元素:把你的那些书寄给我,我学习学习   也是时候低下自己高傲的头颅了。   他的才华不会因为学习、努力这些字眼而贬值。   田恬在电脑前比了个耶。   一口咸:这个礼拜你的任务就是好好想想怎么写《尘烟笑》前传收尾的大纲,干巴爹宝宝!等拿到玄原大大的大纲,就能对比一下你和大神的差距了   多维元素:滚   一口咸:我会一直陪着你的!么么哒! 第50章 个人志市场   下线之后,田恬忍不住想,这一个月要出什么书比较好。多维元素还需要成长,目前让他跟着玄原大神做大纲只是为了他的提高,他不可能还有时间去写新书,田恬得另寻途径完成庄墨下达的码洋指标。   这时候闹钟响了,田恬赶紧打开淘宝,准时蹲守在屏幕前等着抢同人本。作为一个动漫宅、漫威粉、腐男,他每个月最大的开销就是买各种各样的本子。这些同人本、个人志价格昂贵,动辄上百,还要抢,田恬一边泪流满面地捂紧自己的钱包,一边在各位大大的微博下疯狂求出本。   “前五百!”以他单身二十多年的手速,加办公室的百兆光纤,田恬在开拍那一瞬火速下单,抢到了太太的……签名。   他喜极而泣的样子让烈火哥侧目:“什么事儿这么开心?”   “没有没有!”田恬赶紧吹了个口哨带过。他们二刺猿生境艰难,经常会被人当做中二病,他还是低调、低调为好。   田恬偷着乐,刷了刷淘宝页面,这才短短几分钟,月销售量就破了三千,每刷一次都在蹭蹭蹭往上涨,按照这个态势,估计预售结束后,总量能达到8000套左右。要知道,整个《新绘》的网销量也达不到这个数,这位太太的人气可真高啊,能抢到前五百的他果然是个欧洲人……   “等一下,整个《新绘》的网销量也达不到这个数?”田恬突然意识到了问题之所在,打开淘宝网搜索《新绘》这一期的销量。因为地推被针对,这一期《新绘》只能走网销,成绩惨淡。田恬对比两个页面,同人本的四位数和杂志的两位数相差悬殊,刺痛他的眼睛。   田恬转过身问:“烈火哥,我们在出的单行本,一般而言预售能有多少?”   “不多。”烈火哥头也不抬道,“一般作者可能就几百本,白殇殇预售能上五千,但她是网红,不一样。现在实体书不好卖了,就算是玄原这个级别的大神,预售可能也就上万本吧。”   “那网销书,好赚钱么?”   “当然啊!现在的书市,一本书能卖个上万册就算成功了;上十万册,就算畅销书了,你预售破五千、破万是个什么概念,你想想。经销商看到你这本书网上销量这么高,就会上百本地拿;拿回去以后,摆放在书店最醒目的位置,走过路过的人也会因为是畅销书而多买。全中国多少书店?每一个书店这么进货,你算算他能卖几本。   “如果网销不是放在淘宝,而是和亚马逊、当当合作,先期预售就冲上排行榜,网站就会给你最好的推荐位。曝光高、流量大,知名度、美誉度都会跟着上来。长期在排行榜居高不下,一年会上十万的量吧。总之,网络预售高,意味着这本书很有可能会变成畅销书。”   田恬哀嚎一声:“同人志、个人志,稍微有点知名度的小粉红就能破千,预售三四千、五六千的作者大有人在。”   “什么志?”烈火哥从屏幕前抬起头来,诧异地望着他。在实体书市如此不景气的时候,还能有预售这么高的书籍类目?   田恬拿着自己的淘宝购物车给烈火哥送去。   烈火哥点开他买的同人志,往下一滑就看到小黄图:“呃……这个,小田儿,过不了审啊,太露骨了。”   田恬道:“画不行,那小说呢?”   烈火哥也不知道小说写的啥玩意儿,打开微博一搜作者,就看到长微博里在开车:“……这个也不行。”   “那如果把情色部分都删了呢?”   烈火哥看了半天,忧郁地对田恬说:“这好像是两个男的。”   田恬立马装出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哦,是么?我没有注意。两个男的能出书么?”   烈火哥:“不能啊。他们之所以是非法出版物,就是因为合法渠道出不了啊,这个你就别想了。”   田恬失望地拖着沉重的双腿回到位置上,仿佛刚发现了满地黄金,国家却规定淘金犯法。但是他又很不甘心,这么大的量说明这个东西很有市场,如果能正正规规赚钱那多好啊,至少这个月的码洋任务就有保障了啊……   他瞄了眼埋头苦干的烈火哥,偷偷跑到天台上给庄墨打电话。烈火哥好则好已,就是看上去缺乏想象力,也许这件事他应该直接跟庄墨商量,听听他的想法。   电话对面的庄墨好像是在机场候机。田恬把事情跟他一说,庄墨首先否认了同人志:“同人志最大的问题在于版权。同人是用原作的世界观、原作的人设、原作的剧情在进行创作,一旦这种创作要商业化,那么,你有没有问过原作者答不答应?你凭什么用原作者的脑力劳动成果赚钱?据我所知,国内外的大IP目前为止都没有允许同人商业化的案例。迪士尼第一时间要告你;漫威的同人授权没有先例;《诡域》的同人,谭思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周边都需要跟他谈比例分成。你要商业化同人志,除非先从原作者那里谈到授权,不然就侵犯他的著作权。”   “那个人志呢?”   “同性恋倾向的作品很难拿到书号、很难过审,我跟你说过了,你得全改成兄弟情,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作者不一定愿意配合你改。作者写耽美就是为了享受禁忌的男男恋情,你让他改没了,他多痛苦?”   “可是出书有钱啊!”田恬设身处地地想了想,“有钱他为什么不干?”   “如果这本书一旦放到主流市场上去,大众看了瞎眼,所以耽美类的书籍你去看,没有畅销书,从来都没有。他还面临得罪固有读者群的风险。读者看耽美就是为了享受禁忌的男男恋情,你全都删没了,读者看什么?他凭什么要买你这个书?没有新读者,又留不住老读者,导致耽美个人志走正规渠道,它的量是上不去的。量上不去,意味着你开不出很高的版税,作者的出版收入不如出个人志收入高,他为什么要给你出书?”   “呃……”一谈到钱的问题,田恬就没有脾气了。现在这个社会,说什么都不如金钱的力量好使。怎么样赚钱,作者就怎么来,他现在意识到他的这个主意放在作者面前毫无竞争力了。   “最最重要的一点是,你把歌颂同性恋的书放在货架上让大众去购买、阅读,书籍又不分级,懵懂的小朋友可能会被错误地引导。成年人他自己会辨别是非,对性向也有根深蒂固的了解,可未成年人缺乏这种能力,我们出版人是要承担起责任的。”   “那好吧,挂了啊。”他蔫蔫地打算放弃这个计划。   “等等,挂什么,我还没说完。”庄墨合拢了手上的《群魔》,听着广播里的提示音走向登机口,“你听明白了没有?个人志最大的问题,是亚文化和主流文化的断裂。固定人群中受到追捧,放到大众面前却显得极其小众,很难两面讨好。你要开发这部分市场,就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对于腐女们来说,这本实体书依旧有吸引力,先期网络销量可以达到成千上万;对于大众来说,这本书放在畅销书架上,也完全没有问题,不影响他们的阅读体验,也不会让小朋友产生误解。这样的书是可以赚钱的,而且会非常非常赚钱。”   “以我浸淫二次元文化多年的经验来看,我想不到这样的书……”田恬老实道。   “有。如果一个人他写出来的东西腐女爱看,普罗大众也爱看,他早就火得一塌糊涂了。”庄墨报了两个作者的名字。   田恬:“!”确实,这两个人的作品本身不是耽美向的,但都同人成圈了。   “不过他们都是大长篇,你的书却只有20万字左右的体量,你得去开发新的内容形式。有可能是一个中篇,有可能是短篇集,有可能是主题mook,有可能是四格漫画。”   “嗯嗯!”田恬刷刷刷地在纸上记录。   “记住,要开发亚文化市场,问题的核心在于解决文本内容的局限性。你实在找不到这样既能受小众喜爱、又容易被大众接受的内容,还可以去找搭边的人,帮他去修正他的内容,变得更为大众化。”   “晓得了!”   挂掉电话,田恬重新又变得斗志昂扬。他赶紧上微博,从他列表里翻关注的大大。庄墨要他找的人其实很简单:火到圈外的耽美作者。田恬要做的事就是劝他从良,共同开发剧情出彩的擦边球作品。   他也很快找到了目标。   “O,M,G……”田恬看着对方微博主页上那上万的转发量,悲喜交加。   最近在微博上写小故事涨粉无数的人是谁不好,偏偏是跟他撕过逼的可达不是鸭。 第51章 和心爱的大大面基   烈火哥加班到深夜,突然接到徐静之的电话:“四海纵横你们联系上了没有?”   “呃……联系上了。”烈火哥看着合同签名栏里“任明卿”三个大字,心虚地说。   “他意识到他有多坑了么?”徐静之颐指气使道。   “呃……他已经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决定要填坑了。我们正在跟进他的写作进度,您放心。”   “我不放心,他已经没有人品可言了。”徐静之哼了一声,“我要见他。”   烈火哥:“!”   烈火哥:“这个……作者正在日以继夜地赶稿……我们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意愿……”   “我都要花五千万买他版权了,我跟他吃顿饭怎么了,啊?!”   徐静之肝火大动地拍起了桌板,烈火哥在对面听到李添多的声音:“静静,你静静。”   “明天上午十点佳苑酒店。”徐静之丢过来一个地址,“把四海纵横带过来。”   烈火哥头痛,他还没有遇见过读者求面基的情况,赶紧打电话找叶瞬这个狗头军师讨论讨论。四海纵横都不在了,他们文字上能造假,难不成真人也造假?   “有什么不可以?”叶瞬胆大包天,显然是习惯性作奸犯科,“徐静静想见四海纵横,是出于粉丝见偶像的心理。如果是这样的话,带洗灰去吃顿饭,也没有关系。反正徐静静又没有见过四海纵横本人。”   烈火哥觉得有道理,跟主编小心翼翼地确认了一下:四海纵横没有举办过任何签售、粉丝见面会,没有在社交网络上爆过照,连自己私底下的生活也从不透露一二,这才下定决心,伙同洗灰去诈骗首富家的公子。反正说到底也不过一顿饭的时间,徐静之见这个和见那个,有区别么?都是陌生人,他决计分辨不出来的!   接下去就要说服洗灰一起跟他演这场戏了……   “喂,是洗灰大大么?我是《新绘》的执行主编烈火哥……你在睡觉么?”烈火哥听对面不甚清醒的声音,看看手表,才九点半,这什么中老年人作息?   “唔……有事么?”任明卿诚惶诚恐地问。   “你的合同我们这边收到了,没有问题,我们签了章给你带过来,预付款财务也在走流程了。”   “谢谢、谢谢。”   “不过有一件事情希望你能够配合一下……是这样的,我们有一位投资人是四海纵横的粉丝,明天想要跟他吃饭,四海纵横的情况你也知道,我们希望你能够出面假扮一下他。”   任明卿:“!”   任明卿:“我不行的……我不会啊……”   “不要紧的,只是吃顿饭而已,到时候我会陪着你。采购方对四海纵横所知甚少,这次只是想假公济私接近偶像,不论你私底下是怎样的面目,他都是能够接受的。”   任明卿:“可是、可是我……”他能做哪门子偶像?   烈火哥从他软糯的声音听出来,这位作者应该是个超级无敌傻白甜:“我们的合同条款上写着哦,你得配合我们做些必要的宣传,和投资人吃饭也算是其中之一。”   “是、是么?”任明卿沮丧道。“可是……我们不能骗人啊……”   烈火哥诶了一声,他也因此背负了很大的心理压力,能够理解任明卿的苦衷:“在他付款以前,我们会跟他澄明真相。只是现在我们需要先稳住他,然后靠你的才华去打动他,相信他最终会理解我们的先斩后奏,希望你可以配合我们。”   任明卿在电话那头发出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声音,烈火哥实在不忍心威胁他了,转而坦诚道:“实不相瞒,公司快要倒闭了,这位采购方是我们最后的希望。如果不能让他满意,京宇也好,《新绘》也好,都只能到此为止了。所以希望你可以帮帮我们,好么?”   任明卿考虑了半分钟:“哦,好的。”   “太谢谢了!我们等会儿加个微信吧,我把时间地点发给你!”   烈火哥放下电话,忍不住ORL,自己真像个欺骗小红帽的狼外婆。   任明卿握着山寨机坐在木板床上,好一会儿都没有回过神来。长久以来他都独来独往,没有什么人对他感兴趣,他显然不是会被人喜欢的那种类型。四海纵横一定比他好上许多,四肢健全,性格坚定,谈吐幽默,有教养有见识……京宇让他去代替四海纵横不是一个好主意。   但是他脑海里响起烈火哥的话:这位投资人是我们最后的希望,所以请你帮帮我们,好么?   如果他不去,京宇就会倒闭,他从小看到大的《新绘》就会停刊,编辑一口咸还有刚才打电话给自己的主编先生都会面临着失业……也许事情就会变成这样,原因仅仅是因为他怕丢脸,缺乏勇气去参加社交。安老师如果还在的话,他会有多失望?安老师一直希望他走上写作的道路,而他甚至没有勇气拯救他爱过的那本杂志。   “……好吧。”任明卿把手机藏到了枕头底下,重重地躺了上去。   他的一生中都没有这么被人倚重过,这让他奇妙地觉得他与京宇是一种命运共同体,他得为这个陪伴他长大、又十分赏识他的公司做点什么,就像延续安老师的生命一样。他总是很愿意为别人着想,这与其说是他的天性,不如说是他的心愿,是他对曾经犯下的罪孽的一种补偿。他不善于接受别人的好意,但悲天悯人、乐于奉献。   结果他一整晚都没有睡好,忐忑不安,同时又兴奋过度。   第二天,烈火哥和叶瞬一大早就跑到任明卿家楼下,等着他一道去酒店。   烈火哥翻看着手机,低声和叶瞬交流情报:“四海纵横的资料少得吓人,连主编都说对他不是很了解,只知道他是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戴眼镜,看样子很斯文。除了主编以外只有玄原见过他本人,他说四海纵横学历挺高的,留过洋。你觉得洗灰会有他那种海归知识分子的气质么?”   对比烈火哥的焦虑心虚,叶瞬表现得镇定自若:“既然决定狸猫换太子,就别去管太子的高矮胖瘦。这不是相亲,不用管气质,洗灰再怎样也不至于掉分到哪里去……呃。”他看到楼道里走出来个小屌丝,走路还一瘸一瘸的,登时感觉脸被打得啪啪响。   “千万别是这个千万别是这个……”烈火哥开始画十字。   这倒并不是他们狗眼看人低。只是人在江湖混,先敬罗衣后敬人。他们只是文字编辑,当然可以不在乎洗灰长什么样,只要写得好就是亲爹娘,可是一门心思跑来看大大的徐静之呢?   俗话说得好,佛靠金装人靠衣装。现在没钱还打肿脸充胖子买个名牌包呢,不就是为了在外充场面,看上去体面上档次么?就眼前这个,穿一件起球了的T恤、一条洗白了的卡其裤,踩双旧球鞋,头发不知道多久没剪了,盖得眼睛都看不见,站在那儿蔫不拉几的一个,还是残疾人……对面好歹是徐静静!首富家的公子!他看到一直以来崇拜的大大是这样一个小屌丝,那得多幻灭啊,分分钟不买了都说不准。   任明卿左看看右看看,眼前只有这么一辆车,凑上来敲敲车门:“请问是京宇的编辑么?”   叶瞬、烈火哥:“你……你好。”   他俩把任明卿夹在中间,一路尴尬,各自忙着考虑这事儿怎么收场。任明卿从他俩的眼神中得知自己被嫌弃了,心跳如雷鼓地沉默着,这种情况对他来说司空见惯。他后悔自己本不该来,不但没有帮上忙,看样子还越帮越忙。   一行人提前半小时到了酒店,烈火哥和叶瞬假借去厕所,开了个紧急碰头会议。   “我看这事儿不太行,搞不好就要穿帮。要不这样,等会儿我带洗灰去吃甜品,让他在那边自己跟自己玩儿,你假扮四海纵横,怎么样?”烈火哥越说越觉得这主意好,“团队协作,他负责内容,你负责门面。”   “你别把事情搞得更复杂。徐静静后续不作妖倒还好,他要是哪天心血来潮,让我当着他的面码字,怎么办?”叶瞬显然考虑得更仔细周到。   烈火哥长叹一口气:“那你去给他换身衣服?”他现在已经被庄墨洗脑了,出去骗钱就得穿一身西装,不然都不像混过社会。   “算了,就这样吧。给他操个人设,身残志坚写小说,心有多大,世界设定就有多大。骗骗徐静静这种人已经够用了,他肯定感动得泪流满面。”叶瞬说得轻描淡写,展现出他对徐静静智商的深刻鄙视。   两人隔着一定距离回头看任明卿,一时间像是一对为儿子操碎了心的父母。   烈火哥突然问:“你有没有觉得他似曾相识?”   “是有点。”   “感觉在哪里见过他?”   “嗯……”   两人苦苦思索,无果,回到座位上,嘱咐局促不安地抓着帆布包带的任明卿道:“大大,从现在开始,你是四海纵横。如果他有什么问题,你答不上来,我们会替你作答,明白么?”   “嗯……”   “那我们过去吧,他们已经等在餐厅了。”烈火哥说着往前带路。   叶瞬揽住任明卿的肩膀,轻声安慰着明显不适应这种场合的作者:“没关系的,这个采购方很好骗……”   同一时间,餐厅里。   “为什么这么大桌?除了你的贴身助理,还有别人过来么?”白殇殇小心放下自己的香奈儿CF,在徐静之身边坐下,瞥了一眼木头桩子似的李添多。   “我约了你的同事。”徐静之以手抵唇,露出自以为迷人的笑容。   话音刚落,烈火哥风风火火冲进了餐厅。   白殇殇脸色一白,在心里说:nonononono……   天不遂人愿,下一秒,她就对上了叶瞬的目光。   叶瞬突然停下脚步,任明卿不由得怯生生地问:“这个采购方很好骗,然后呢?”   叶瞬没有说话,而是用与他的样貌不相符的力道捏了捏任明卿的肩膀。任明卿觉得这是一种警告,警告他不要再说话。他有一种预感,他如果多说一个字,叶瞬就会把他捏爆。 第52章 修罗场   六个人心怀鬼胎地坐在同一张桌子上。   烈火哥看到白殇殇的那一刹,就如丧考妣:白殇殇怎么在这儿?!看徐静静忙着给她点菜的样子,她是已经跟他谈朋友了?前几天他们刚退了白殇殇的稿子,就因为她不适合当四海纵横的枪手,现在她摇身一变,变成徐静静的对象了,这事儿怎么整?烈火哥此时此刻的心情,就像是敬事房大太监在招收宫女时退了某个小姑娘、赶明儿就发现那位小姑娘做上了皇后。他赶紧朝白殇殇挤挤眼睛,求求她什么都别说,如果她不小心吹个枕头风,把真相告诉徐静静,那这事儿可就彻底黄了。   白殇殇注意到了烈火哥拜托的眼神,心烦意乱地扭过了头:早干什么去了,退我的稿子还想我帮你们圆谎?这一扭头,就撞上了叶瞬的眼神。   叶瞬从坐下开始,就用一种冷酷的目光不间断地盯着她瞧,连眨眼的空隙都不给她,让她觉得自己仿佛被捉奸在床——拜托,你只是我的编辑,我跟徐静之出去约会关你毛事?白殇殇忍不住狠狠瞪了回去。   叶瞬不为所动,他的神情坚定、严厉,非得盯到她承认错误为止,她很快就落入了下风。她心虚地扭过了头——哼,老娘懒得跟你一般见识!要看就看吧!老娘的妆画得那么好看,不怕你看!   鉴于她既不想跟烈火哥有眼神接触,又不想和叶瞬有眼神接触,她只好定定地去瞧坐在两人中间的任明卿。   这一看不要紧,一看她就倒吸一口凉气:怎么是你?!   任明卿很无辜地睁着大眼睛,不明所以,白殇殇却吓出一身冷汗——今天是走了什么霉运?她刚攀上徐静之这根高枝儿,就有那么多人来砸场子。   叶瞬也就罢了,大家说白了是编辑跟作者的关系,只有工作往来,她从来没有过任何表示,闹起来也是叶瞬没理。但这个就不一样了!白殇殇认出他是酒吧里的那个侍应生,她为了躲叶瞬强吻的那个!这简直是她私生活不检点的铁证!他甚至还被自己的前男友打了!   天呐,徐静之至今以为她是个少不更事的文艺女神,身家清白、心灵纯洁,要是让他知道自己在夜店喝酒蹦迪到天明还随便跟人打啵,她的豪门梦分分钟碎一地。   白殇殇抿着嘴,哀求地冲他摇摇头:不管你是哪路大大,求你什么都别说!   任明卿实在忍不了这打哑谜了,想要张口说声“您好”,被烈火哥死死按住。当烈火哥发现白殇殇认识任明卿的瞬间,他的记忆冲破了满脑袋肌肉的闸门,想起了魅力四射那一夜的兵荒马乱。他也终于记起来他是在哪里见过这个小瘸子了。   他按着任明卿的手,一脸凶蛮地对白殇殇讨价还价:你不想失去你的对象,我们也不想失去我们的金主爸爸!你不说,我们也不说,考虑一下!   白殇殇:成交!   两个人瘫坐回了位置上,同时松了口气。   任明卿:“……?”   徐静之终于点完了菜,抬起头来,桌子上一片祥和,只有最旁边那哥们一直盯着自己的妹子。他不轻不重一拍桌:“喂喂喂,你看什么呢?”这下好了,叶瞬阴阳怪气地改看他了,那种充满进攻性的眼神让他忍不住怂了起来,“……你还是继续看她吧。”   徐静之说完,突然想起了什么,看看烈火哥,略过;看看任明卿,略过得更快;最后,他的眼神停落在凶残的叶瞬身上。他用菜单遮住了自己的脸,想要借此掩饰见到偶像的激动之情,然后不停地从各种角度暗中偷窥:“你不会是……四海纵横吧?”   烈火哥一拍大腿:他就说叶瞬来演比较像!   叶瞬已经完全不在乎这件事了,他全身心地觉得自己很绿;白殇殇咳嗽了两声,扯了扯徐静之的衣袖:“这个才是。”她没有想到她在酒吧里随便亲过的侍应生竟然也是他们公司的作者,这年头的作者可真是多到满地乱跑啊。   徐静之上下一打量任明卿,重新又变得神气活现的:“是你啊——”   任明卿小小地应了一声。   “不会吧。”徐静之满脸都是失望,往后面一仰,翘起了二郎腿,“《浩荡纪》真的是你写的么?我怎么看不出来啊?”   剧情中可充满着抡起斧头旋转三百六十度砍翻十数人马的铁血真汉子,眼前的作者却柔弱得跟个娘们似的,不说话一点存在感都没有。徐静之知道作者和作品是两码事,做好了面基以后幻灭的准备,但这也相差太远了吧,简直是卖家秀和买家秀的鸿沟,这让他直接跳过了幻灭,从根本上怀疑起任明卿的身份来。   对于他的提问,任明卿的回答是做贼心虚地在椅子上挪动了两下,还抬头瞅瞅烈火哥,搞不定自己究竟要不要说话似的,这种小家子气让徐静之忍不住靠了一声。   “你多大呀?”徐静之一挑眉毛,“看起来挺小啊。”   “我年纪挺大了……”足足24岁了呢。   “32.”叶瞬杀气腾腾道。   徐静之不安地在位置上调整了一下姿势,这哥们让他浑身不痛快,那个词儿怎么说来着?如坐针毡、如坐针毡啊!要不是清楚自己每天都在吃喝玩乐,徐静之真要怀疑自己是杀了这哥们的爹妈还是睡了他的马子。   他控制住自己的眼神不往叶瞬那边瞥,坚定地粘在任明卿身上,任明卿那羞怯不安的神态,可以给他带来充足的底气继续欺软怕硬:“那你大学还没毕业,就写出了《浩荡纪》?”   任明卿缓慢而羞耻地点了点头。   徐静之难以置信,他那时候每次写作文都像是要死了一样:“你不用上学的么?”   “白天上课,晚上写作,第一本就一鸣惊人、功成名就。”叶瞬对白殇殇的厚脸皮终于感到绝望了,麻木不仁地说着,将目光投向窗台边的青瓷花瓶,看上去已经看破红尘、亟待出家。白殇殇勉强装出来的趾高气昂也随之被茫然无措所取代,飞快而不安地瞥了他一眼。   “那后来怎么不写了?”徐静之想不明白,既然都一鸣惊人、功成名就了,为什么还要坑他这好多年。   任明卿小声道:“……工作太忙。”   “你还要出去工作?你不是全职作家?写小说不赚钱么?——为什么四海纵横这样的作者还养不活他自己?”徐静之敲敲桌,他这句话,针对的是在座的所有编辑。   烈火哥终于找到了机会,见缝插针地吹牛逼:“《浩荡纪》这个IP太大了,一般的小公司吃不下,我们也不愿意跟他们合作开发。我们一直待价而沽,就是希望能找一家靠谱的IP商,不辜负这么好看的故事。这个稿子总共有一百万来字,面世已经9年,积累了很高的人气和庞大的粉丝基础,因为他坑了,网上流传着各类同人小说,数据也非常好看,是目前市面排行前十的大IP。而且它特别适合游戏改编,徐先生您如果买断全版权开发游戏,5000万不过是一天的流水。”   徐静之不耐烦地说了两句“行了行了”,转头对任明卿说:“你也不用出去工作了,以后就给我好好写,啊,我养你。”   任明卿、白殇殇、烈火哥、叶瞬:“……?” 第53章 关于作者的欲望   白殇殇:“……静之,你说什么?”徐静之都还没说要养自己呢,怎么就上赶子要养这个蔫了吧唧的大老爷们了?!她还没死吧?!   徐静之看她一脸懵逼,哦了一声,拉过她的手重重一揉:“别误会啊殇殇,我不是那种养他,我是那种养他……就是养保姆、司机、家庭教师,懂吧?他不是工作辛苦、填不了坑么?我要让他做我的专属作者,住到我家去,以后每天写文给我看。”   白殇殇:“……”   身为一个作者,她有点自尊心受挫。原本那个项目没有给她,她就挺沮丧的。徐静之恰到好处的追求,又让她心理阴暗地觉得:这也算是一种扬眉吐气、咸鱼翻身。结果徐静之这是给了他什么礼遇?徐家大宅,她都还没去过,这个枪手就直接住进去了?白殇殇觉得她赢下了一个战场,却输掉了另一个战场。   “这不大好吧。”白殇殇的心理阴暗面让她下意识地想要破坏掉这桩荒唐事。   “有什么不好啊?看文是刚需,古代的皇帝也都得养几个御用文人听他们吟诗作赋啊,是不是啊?”徐静之这个比喻可把他自己给美的,嘿嘿直乐。   “我也可以为你写文啊。”白殇殇温柔道,“你要看什么?”   徐静之保持微笑,把她的手抓过来放到自己腿上,亲昵地摸了摸:“写什么呀,多辛苦啊,你看四海纵横,都写成什么样了呀……”瘦得跟个麻杆似得,营养不良。   白殇殇知道这是男人为了打发女人的那种贴心。当男人觉得女人做不了某些事的时候,他就会装出一副十分心疼你的模样,好像他的情商突然之间就从大猪肘子进化到了贴心小棉袄。那都是他觉得你不行而已。白殇殇对此非常愤怒,她也借这愤怒意外地发现自己还挺有文人风骨的。而已经出家的叶瞬看到两人牵手的这一幕,下定决心要做个武僧。   任明卿听见别人对他的奚落,越发可怜兮兮地垂下了头,像是一只落到豺狼虎豹中的小动物放弃了挣扎:“我……我还要住到你家去么?”   “你坑了那么多年,我要关你小黑屋。每天给我三万字,不写完不许出来!”徐静之享受起欺负大大的感觉。   任明卿着急了,对烈火哥轻声说:“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   烈火哥嗯了一声,跟徐静之交涉:“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徐总。作者只是打算过来吃顿饭,去你家住这个……不太合适。”   “你们公司快倒闭了吧?”徐静之把玩着筷子道。   “做生意就是这样的。”烈火哥立马转过头来朝任明卿眨眨眼睛,“大大,靠你了!”   “……可是我没有这个手速啊!日更三万,我做不到……”   徐静之忍不住哈哈大笑。他顺风顺水地长大,还没有人让他尝过抓耳挠心的滋味,四海纵横是头一个。他即使再有钱有势,比起创造十洲三海的的作者,也忍不住要化身凡人、在他面前伏地跪拜。然而丫是个坑逼,十万年不显灵。现在日思夜想的坑逼总算落在自己手里,还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异常老实好骗,徐静之看顺眼了,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好,吓唬吓唬就能变成人型码字机多省事儿啊。   “写不完就等着赔违约金!”徐静之凶神恶煞地吓唬他。   任明卿吓得小脸煞白,攥着自己的帆布包带:“我……我会努力的!”   众人食不知味地吃完一顿饭,徐静之就差李添多把任明卿送回老宅。对于任明卿要回家拿东西的要求,徐静之不以为然:“那边什么都有,小黑屋都给你备好了,你赶紧过去吧,晚上回来我要看个三四章。”   任明卿不知道他只是接了个枪手项目,就导致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步三回头地被李添多带走了。烈火哥心如刀绞地忍住不去回头看他。他觉得自己仿佛不是一个编辑,而是一个人贩子,转手就把作者卖了。   徐静之人逢喜事精神爽,也没有闲情雅致再跟两位编辑消磨时间,要不是四海纵横,京宇这种小公司他根本懒得看一眼,更别提这些小人物了:“殇殇,接下来想去哪儿玩?”   叶瞬死死盯着白殇殇,白殇殇怀疑她如果跟徐静之走出半步,就要血溅当场:“我觉得有点不舒服,今天先回家休息了……”   徐静之一脸扫兴,不过也没有强求,毕竟他从来不缺玩伴。   徐静之离开以后,烈火哥问大家接下来有什么安排,叶瞬告诉他这里的甜品很好吃,他已经为他买了张团购券请他去享受享受。烈火哥兴高采烈地去了,吃到一半想起来自己早上提议的:“让洗灰在这里吃个甜品自己跟自己玩儿。”他意识到自己被无情地抛弃了,叶瞬和白殇殇背着自己有什么事儿;也通过自己钢管直的脑回路后知后觉地觉察到:刚才自己经历了不止一个修罗场。   叶瞬和白殇殇相处多年,很有默契,一走到无人的地方就开始争吵——他们甚至还专门挑了个风景秀丽的地方。   叶瞬:“你跟徐静静是什么时候的事?!”   白殇殇:“你是在质问我么?我谈恋爱你也要管?!”   叶瞬:“我是你的编辑我当然要管!你正事儿不做成天不见影,你还写不写了?”   白殇殇:“公司都快要倒闭了,我还写什么?!你们不是用不着我么?现在作者这么多,随便拉个侍应生都写的比我好,全公司上下都指着他,你还来问我做什么?”   叶瞬:“就因为这个枪手项目给了他没给你,你就从此以后不干了?知道现在作者这么多,竞争这么激烈,你还不努力?”   白殇殇:“你不用跟我在这假公济私,什么不努力,我懒了这么多年了你装出一副今天才认识我的模样,呵呵!你有几根肚肠我会不知道?!”   叶瞬:“哦,你又知道了?”   白殇殇觉得叶瞬这种时候就特别讨厌。他分明就是那个意思,他也知道自己知道他的那个意思,但他偏就不说,还厚脸皮地觉得自己应该照顾他的那个意思,比如说现在,他就仿佛一个带了绿帽的老公,理直气壮地欺近她,好像下一秒就会吻她,又好像下一秒就会打他一顿,让她在外面水性杨花。   白殇殇踩着高跟鞋、拎着小香包、蹑手蹑脚、凶神恶煞地将他推开:“我跟谁谈恋爱关你什么事!”   叶瞬:“你知道徐静静是个什么人你就敢往上凑?!”   白殇殇:“他凑的我!”   叶瞬:“他一年之内好过又甩过的女人可以承包六个月的微博热门!”   白殇殇:“那我也能涨两个粉呢!你又没那个本事让我上热门!”   这话一说出口,叶瞬哑口无言,白殇殇也觉得自己也有点过分了,她总是把工作和感情混作一谈。她刚想跟叶瞬道个歉,突然发现他的目光变了,变得冷淡又嫌恶,仿佛在说“原来你是这样的女人”。   白殇殇被他的眼神刺伤了,再有什么柔软也板结成了铁石心肠:“我是作者,我想火,这有什么不对么?我年纪大了,想找个有钱老公,这又有什么不对么?我埋头写苦写了这么多年,到头来不温不火,公司也不要我了,跟着你我没前途,所以我自己给自己想办法,我做错了么?”   大声地说出心里话给了她勇气,她抱着胸,开始在叶瞬面前踱来踱去,冷静、精明、高傲,不再掩饰内心的欲望:“我不是那种’啊,日子过得差不多就行了,要知足常乐’的人,我想拥有的东西很多,用哪种努力去得到都无所谓,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如果你觉得我道德败坏、水性杨花、出卖身体、下贱无耻,都无所谓——总之,我不要再过现在的生活了。”   说完,她一转裙角,转身就走,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个柔弱无力的花瓶。 第54章 有时候真是不知道读者喜欢看什么   任明卿突然之间从金龙花园被劫持到徐家大宅,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徐家是搞房地产的,把自己的别墅建在一个湖畔小区内,外形低调,面积也没有大得夸张,跟徐老的身份地位并不相符,但对于任明卿这种穷得叮当响的人来说,已经比皇宫还要奢侈了。他进门就被保姆塞到浴室里,用他这辈子都没见过的精油洗了个澡,然后换上了舒适的睡衣,被送进了宽敞明亮的书房。   “您在赶稿时有任何需求,只需要吩咐管家即可。想吃什么,常妈会做;写累了想休息,影音室、游戏室和健身室我带您去看一下。您的卧室喜欢什么风格?有欧式、日式、中式、美式、北欧可供选择。”   “我、我都可以。”任明卿不好意思道,“太麻烦你们啦……”他本来还觉得徐静之的要求有点古怪,对未知的深宅大院怀抱着深切的恐惧和抵触,但是到这却发现,徐静之随口一荡背后是体贴入微的准备,这彻底颠覆了他对徐静之的第一印象,让他心怀感恩,还诚惶诚恐地认为自己配不上这礼遇。   “您是被少爷聘请来的专职作家,我们理所应当为您提供最好、最舒适的工作环境,尽可能保证您的产出。有任何写作上的问题请联系我,不论是素材资料还是理论研究,我们都有庞大的专家团队可以随时为您答疑解惑。工作之余喜欢什么样的休闲方式也可以随时吩咐我,推拿、按摩、高尔夫、短期旅游,都可以为您安排。”   任明卿全都推说不要了。他有点搞不明白,难道其他作者都是这样写书的么?在他看来,写书只要一台电脑就足够了。   因为压力的存在与写作环境的改善,任明卿迅速进入了全职作家的节奏,接下去几天里,他的写作速度突飞猛进。他现在再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每天不用去为生计发愁,从睁开眼到躺上床都只要做他最喜欢的事就可以,日更一万不是梦。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有这个手速,虽然劳累,却很欢喜。   徐静之每天晚上都会回家来追更。第一天他兴致勃勃、跃跃欲试、嗷嗷待哺,他初高中读过的最认真的书终于有了后续,他最喜欢的人物们重新活了过来,这对他来说带有某种神圣的意味。   任明卿忐忑地站在他身边,从他的面部反应上观察他满意与否,结果发现徐静之看得很潦草,难以集中注意力。不过在花了十分钟看 完他一天的工作进度以后,徐静之却给出了相当不错的评价,说“就是这个味儿”,让他再接再厉,这种阅读过程中的不耐烦和评价之间的两极矛盾,被敏锐的任明卿捕捉到了,他觉得一定是文章哪里出了问题。   后来几天,徐静之依旧会每天追更,但热情不复,任明卿因此压力倍增。他就像和王子举行了盛大婚礼的灰姑娘,住进了富丽堂皇的皇宫里,但是王子很快就像个结婚七年的老公,对他失去了兴趣。任明卿看得出来,徐静之对《浩荡纪》的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退。   任明卿第一次接触读者这种生物,一时间感慨万千。   曾经他以为,只要有人能愿意花点时间看看他写的东西,他就已经心满意足了,然而作为作者,这种佛系心态很难维持。当有了一个读者,你会想要更多读者;读者说好还不够,他要发自真心、诚心诚意地说好,你恨不得他割腕发誓;他发自真心、诚心诚意地说好,也是不够的,他得有所表示。当他花了十分钟看了你一天的劳动成果、最后只给你点了个赞的时候,你会感觉不值,甚至认为他不配当读者,你想把你的文章夺回来:“以后再也不给你看了!呸!”   徐静之是一个好读者,他超出了99.999%的读者。不论如何,他每日追更;而且他的喜欢不是空口白话,落实在行动上——他为了作者救了他所在的公司,为作者的每一个字付费,大费周章地将他接到家里提供最舒适的工作环境,他简直是个梦想改造家。   但是任明卿觉得有些东西不是金钱能够抵消的。作者都是贪心的生物,任明卿愿意用一切来交换徐静之为他的小说手舞足蹈、感激涕零、大哭大笑,哪怕一次也好,要他住回金龙花园狭小得直不起腰的卧室里也没有关系。因为如果没有手舞足蹈、感激涕零、大哭大笑,他就不是真的为你的文章所感动。对于任明卿来说,征服徐静之的心,那才是最重要的。   糟糕的是,这不是用赌咒发誓可以解决的事。徐静之的漫不经心让任明卿的信心产生了动摇。是不是他写得不够好?有哪里出了问题?人物不够丰满,还是开篇不应该定在这里?再这样下去,徐静之可能连每天回来看文的兴趣都没有了……自己果然无法与四海纵横相媲美。他只是一个欺世盗名的骗子,什么人都救不了。京宇会倒闭,《新绘》会停刊,一口咸和主编先生都会下岗,还有庄先生,庄先生会怎么想他?庄先生会觉得他不自量力,还是为他感到失望?对了,他根本就做不了这件事。他只是个普通人,不是什么生来的小说家,庄先生是哄他的,他跟姜勇没有什么两样……   任明卿穿着舒适的睡衣、睡在欧式四脚床上,四周是装修精致、毫无噪音的房间,他却失眠到天明。第二天他彻底爬不起来了,他很累却睡不着,焦虑写在惨白的脸上。李添多观察他和他观察徐静之的时候一样仔细,他九点没从床上起来,就打了个电话给心理医生。   “不要担心,人的精神和身体一样容易有点小毛病。这时候看个医生就好。”不知道为什么,任明卿从李添多面瘫的脸上看到了母亲般的慈爱之情。   徐家的心理医生功夫了得,很快让忧郁焦虑的任明卿打起了精神。心理医生告诉他,操心不会发生的事毫无意义,他应该做的事就是好好睡一觉,努力找出小说中的问题。任明卿午睡过后委托李添多帮他找几本《浩荡纪》,他想看点原作找找感觉。   他原本是打算去找庄先生的,但是他觉得自己有点过于依赖庄先生了,人家还在出差呢。而且他现在住在徐家,见面也不方便——他可不想坐徐静之的车出门见庄先生,徐静之的车都太夸张了,他是个识时务的人,不该他享受的他碰都不会去碰一下。   李添多按照他的要求帮他找来了书。任明卿在沙发上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头顶有个老人凶神恶煞地看着自己,手里还抓着一本《浩荡纪》。任明卿一咕噜从沙发上爬了起来。他认出这是徐静之的爸爸徐老,这个地方真正的主人。   徐老比电视上看起来要苍老很多,眼睑上的皱纹好像拉起来的窗帘,层层叠叠数不清有几层,而且他也不像电视上那么和蔼可亲,任明卿从他的眼神看出来,自己大概有什么地方惹怒了这位首富。   “你是谁,怎么会睡在这个地方?!”   他的嗓门很大,任明卿被他吼得不敢说话。   李添多从旁解围:“这位是少爷的朋友。”   “谁叫他把这种东西带到我家来的?!”徐老把《浩荡纪》往地上一摔,“成天没个正经,看这种东西!”   任明卿脸上红红的,仿佛被当场刮了一耳光。虽然徐老丢的不是他写的书,但那是他奉若神明的书,他还在为它作续,那跟打他耳光也没有两样了。然而他天性懦弱,不敢为自己、为四海纵横出面澄清,他们才不是“这种东西”。   正巧这时候徐静之回来了。他吹着口哨、欢欢喜喜地进门,撞见自己的父亲正在责难任明卿,立刻进入了备战状态:“什么这种东西?!凭什么看不起玄幻小说?!”   徐老见到儿子大吼大叫,反而不出声了,冷冷地瞪着他:“你这两天干什么去了?”   他在家中还是很有威严的,即使徐静之浑身上下都长满了反骨,都不敢在父亲的严厉目光下再说些没大没小的话。他磨磨蹭蹭挨在沙发边站定回话:“我在看哪儿块适合投资。”   徐老哼了一声,表示你可拉倒吧,瞥了眼任明卿:“他是谁?”   徐静之并不知道李添多帮他蒙混过,实话实说:“他是我聘请的专职作家,每天给我写书看——诶,你怎么扔别人书啊……”徐静之把地上的《浩荡纪》捡起来,还给任明卿。   虽然他很多时候欺软怕硬、毫无素质,并且丝毫不以此为耻,但是当看到自己老爸比自己还没素质的时候,徐静之就看不下去了。他要不表现得好一点,他们徐家的颜面就丢光了。   “专职作家?”徐老冷笑一声,“就养在家里、每天写这些胡说八道的玩意儿骗你这种傻子?”   徐静之唠唠叨叨跟他讲道理:“我都二十多了,该学的也都学完了,你为什么还要干涉我的兴趣爱好?全中国那么多户人家你去问问,谁家不许看玄幻小说了!看玄幻小说有什么不好啊,看玄幻小说比谈恋爱、开party便宜多了,玄幻小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你就是跟我哥较劲你才……”   徐老猛地脸色一沉,站起来抓住他的胳膊就往外拖。徐静之明白这是触了他的逆鳞,然而覆水难收,索性破釜沉舟地嚷嚷开了:“你这是专制独裁、你这个暴君!就是因为这不许那不许,我哥才受不了!你再这样,我也离家出走了!”   徐老打开门,行云流水地把他丢了出去,用行动表示你给我滚得越远越好。   徐静之在外头把车门摔得山响:“我再也不回来啦!”   收拾完顽劣的少子,他回头,李添多立正站好、微微躬身,紧随着他的大少爷步履沉稳地滚了出去。他继续冷冷地盯着客厅里那个多出来的人。任明卿吓得赶紧收拾收拾打算麻溜地滚,但因为太过紧张把书掉得满地都是。徐老老当益壮,动作比他快多了,他还没收拾完,徐老就冲到他面前,连人带书一起丢出门外。   “你们这些糊弄人的骗子!”徐老啪地摔上了门。 第55章 被大boss盯上的小兔崽子   初秋的夜里说不上冷,但夜露还是让人觉得有点凉。任明卿蹲在徐家门口,把草地里的《浩荡纪》捡回来,抚开封面上的草茎子,一本本摞好。   他能够理解徐老的心情,有很多父母在网络小说刚出现的时候,都与之势同水火;但他不太理解徐老为什么在当今还抱有如此的心情,毕竟智能手机普及以后,家长们也开始看起了小说,孩子和家长针对闲书展开的这场旷日持久的斗争,最终以这种方式最终落下了帷幕。徐老不是古板的人,他在瞬息万变的商场上笑傲至今,就说明他绝不是一个落伍保守的家长,但是他跟徐静之的交流好像停留在十年前。   如果他能静下心来看一看《浩荡纪》,就会发现里面没有任何会带坏小孩子的内容。没有色情,也许稍微有点点暴力,但也没有详细的描写。这是关于年轻人如何成长,叛逆他们的父辈,最后与父辈和解的故事。也许他看看还会对他和儿子相处有点好处。   任明卿叹了口气,询问徐静之现在怎么办。   徐静之把任明卿带回来的时候,就知道这事儿绝对不会善了,但他实在受够了徐老的专制独裁,他就是为了故意跟老爸叫板才把四海纵横接回家里的。现在事情搞成这样,可以说是在他的预料之中,但他没这个胆量正面面对徐老的怒火,所以全都顺势丢给了任明卿:“你继续呆在那儿!气死他!这老头就得下猛药治治!”   “可是……”任明卿看看一楼熄灭的灯。楼梯上传来脚步声,徐老将要就寝,所有人都簇拥着他上楼去了,看来今晚他不被允许进门,他应该回自己家去。   “可是什么可是,你就住那儿!我可是花了钱的!”徐静之说完,生怕他反悔似得火速挂掉了电话,一踩油门,去找白殇殇了。   任明卿一脸迷惘地被拿着手机坐在徐家家门口。如果说要走,京宇和徐总都拜托他了,他拿人钱财、忠人之事,不该那么不负责任;但如果要留,徐老也不让自己进去啊……他犹豫再三,半夜就过去了,后来实在想不出两全其美的办法,索性挠挠头,拿起纸笔对着露台灯写了起来。   作为一个优柔寡断、缺乏主动性的人,他习惯性把一切留给时间去决断。如果有什么问题无法解决,那就交给明天;如果明天不行,那就后天。生活的变化总是快过一切冥思苦想,反正闲着就是闲着,不如做点自己该做的——不论如何,《浩荡纪》总归是要自己写的,这才是他该关心的问题。   而头顶夜露、风餐露宿这种身体上的不适,以及被人粗暴地丢出家门这种伤及自尊的对待,他反倒没有放在心上。他一抓起笔很快就进入了笔下的世界,很快,他就把眼前的烦恼丢在了脑后……   徐老早上起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苍白瘦弱的年轻人坐在他家门前,靠着墙壁睡着了,即使睡梦中都不肯放开他的纸笔,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故事。   徐老突然就想起了自己的孩子——不是那个欺软怕硬、狗仗人势、花天酒地、不务正业的孩子,而是他曾经花了好大的精力培养出来的真正的继承人。他的脸与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脸奇异地重叠在了一起,虽然五官轮廓上没有半点相近之处,但他们的神情却如此相似:执着、坚毅、沉迷做梦不可自拔,好像现世的一切折磨都不能动摇他们的心智,他们坐在那里,靠幻象就拥有一整个世界。   “明明都是小兔崽子……”徐老嘀咕了一句,蹲下身来,推推任明卿。   任明卿浅眠,在徐老开门时就迷迷糊糊地有点醒转,只是因为太累睁不开眼睛。现在被他一推,当即就惊醒了,眨了眨眼睛翻了个身,见他的脸近在咫尺,吓得乖乖和他一同蹲在地上,老实恭敬。   “哟,写了一夜呢这是。”徐老叼着烟,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捞起他的笔记本翻看着,“你就是四海纵横?”   任明卿眼神躲闪:“……是。”   “骗子。”徐老把本子丢他怀里,“静之不许你走,你就不晓得走?自己没长腿么?还赖上我们徐家了?”   任明卿涨红了脸唯唯诺诺:“……对不起,我现在就走。”   “我让你走了么?”徐老瞥他一眼,“花钱雇你写小说,就得把文章给我写漂亮了。”   任明卿惊异地抬起头来瞅瞅他,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改变了主意。   “进去吃饭吧。”徐老一抬下巴。   任明卿道谢不迭,想要起身却发现腿脚发麻。徐老当了他一把,他不好意思地扶着墙壁溜进了门里。   “好好写,晚上回来我要检查。”徐老威严地审视着他的背影,眼神有一丝锋利。   他倒要看看,这胆大包天的小兔崽子是真的肚里有货,还只是个弄虚作假的小骗子。   叶瞬和白殇殇自昨天大吵一架后,24小时没有联系。这对他们两人来说都是从未有过的情况,白殇殇有点心不在焉。但是到了当天中午,叶瞬又照旧给她打电话了,这让她松了口气。她起先忐忑不安,但因为他在电话里表现得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所以她也很快觉得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我和企鹅文学联系了一下,他们有兴趣签你。企鹅平台大,流量大,言情这一块儿做的很好,我们去G市跟他们的CEO吃顿饭,聊一聊。”叶瞬懒散坐在京宇的天台上,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飞机时刻表,“我定了今天下午两点的飞机,你准备一下,我待会儿过来接你。”   “今天?”白殇殇回头看了看卫生间里正在洗漱的徐静之,“今天不行。太仓促了,改天吧。”徐静之跟他家里人吵架,昨天半夜里出来找自己,刚才又说要坐私人飞机去巴厘岛度假散心。   “我知道太仓促了,可是对面是大公司,我们是乙方,时间由他们定,这个我做不了主。”叶瞬用温柔的声音恬不知耻地撒着谎。“现在是十点,你花一个小时打包行李。就去吃顿饭,见个面,也就两三天的时间,你不用带太多东西。一会儿我来你家楼下接你,好不好?”   “不行,我这两天要出趟远门。”白殇殇严词拒绝了他,她现在根本不在家。   “你要考虑清楚,这关系到你的前途。企鹅是目前为止我能找到的最好、最适合你的平台,他们很有诚意,开价不低,还有自己的影视变现渠道,成为他们的重点作者,你会大有作为。”叶瞬说,“机会来了要把握住,不要觉得过了这村还有这店,我不想你后悔。”   白殇殇有一瞬间的动摇,直到她看到桌上的铂金包。做网红作者虽然收入不菲,但是买个奢侈品包包还是心疼的。徐静之见她第一面就带着她去大扫荡了。真的铂金包很好看,比假的好。   “下次吧。”她放软了声调,温柔地冲叶瞬撒娇,“帮我往后推一推好不好?我回来就跟你去G市。”   叶瞬长长地叹了口气,半晌才道:“随你。”   卫生间里传来放水声,徐静之快要出来了,白殇殇着急地要挂电话:“那再见。”   “再见。”叶瞬用不符合他性格的郑重缓慢地道别。   放下电话的白殇殇心情很好,他们那场大动干戈的争吵又一次雷声大雨点小的收尾了,她觉得她又一次靠着自己的手腕摆平了叶瞬。她幻想等她开开心心度假回来,可以和叶瞬一起跳槽到企鹅,不得不说,他的确为她做了最好的选择。放在平时她会喜出望外的,然而比起现在从卫生间里踱出来的、心烦意乱的徐静之,这些都不重要了,大可以往后推推。叶瞬那里没有关系的,他一定又像往常那样原谅她了,她熟悉他那种平静又温柔的声音,虽然最后那句“再见”有些异乎寻常地郑重,但她没听清,也没往心里去。   而天台上的叶瞬按照原计划定了一张当天下午两点去往G市的票,走进办公室里,向烈火哥递交了辞呈。 第56章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写书的意义   叶瞬什么都知道。他没有问白殇殇什么时候走,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因为他在朋友圈里看到了昨天晚上那场大动干戈的离家出走,也知道接下去徐静之打算去巴厘岛散心。他什么都知道,所以他才把并不紧急的社交挪到了今天。他在白殇殇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给她出了道选择题。她给不了他想要的答案,他就对她说了再见。   烈火哥起先有些诧异,但事情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他不得不把白殇殇的另结新欢与叶瞬的辞职联系在一起。他有点心疼他的狗头军师。烈火哥虽然至今仍是处男,却为人善良,能够体量他人。他知道这对于叶瞬来说也是个艰难的抉择,站在朋友的角度,他甚至巴不得叶瞬离开此地,永远不要再回来了。所以他破天荒地没有请示舞蓝,自己拿主意,签署了他的辞呈。公司缺不缺人手已经不重要了,他希望叶瞬幸福。   “一路顺风。”烈火哥拍拍他的肩膀,“有想好去哪儿?”   “企鹅文学。”   “什么时候走?”   “下午的飞机。”   烈火哥点点头。他知道他的老搭档外表看起来漫不经心,但内心坚定,很有主见。他拿定了主意的事,就会雷厉风行地去完成。   “吃顿散伙饭吧。”烈火哥叫了声凑在电脑前给玄原调第一版大纲的田恬,“小田儿,一起吃顿饭,送送你叶哥。”   “哦……等一下,你说什么?!”田恬猛地抬起头来,惊诧地看着并肩而立的两人,“你要走?!”   叶瞬抱歉地笑笑。   “你要跳槽?!在这种时候你要跳槽?!你要是走了,这里、这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了!”环顾一周后,田恬哀嚎道。   叶瞬耸了耸肩,表示无能为力。   “你怎么能在这样?!我知道公司的情况是不好,但大家都在努力帮忙啊!大家齐心协力还是有可能克服难关的,不是么?!我一个新来的都有这样的觉悟,你一个老员工,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叶瞬讶然,仿佛看到了小时候自己养过的小狗。他是个生性寡淡的人,懒散又怕惹麻烦,所以从来没有主动承担起饲养小狗的工作,只是偶尔会去摸摸他的头。可是每次他回家,小狗都蹦着跳着来迎接他,仿佛这个世界上他是它最爱的人。   现在田恬就给他这种感觉。他们并不熟悉,甚至说话也很少,他清楚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师傅,并没有很上心地带这位后辈,毕竟有庄墨和烈火哥在嘛。可就是这么一个自己不很上心的同事,因为他的离职生起气来——他张牙舞爪、大发雷霆,眼眶却红红的,像一只伤心的小松鼠。   叶瞬插着裤袋站在那里,突然有点感动。他曾经掏心掏肺、贡献一切的人对他弃如敝履,而一个自己都不曾正眼瞧过的人,因为他的离去而伤心得不能自已。   “好啦……”叶瞬伸手摸摸田恬的脑袋。   田恬气得一把甩开他的手:“男人的头是随便可以摸的么?!”说完就跑走了。“我不要跟你吃散伙饭!”他气急败坏的话语回荡在电梯间里。   他对京宇有归属感,对所有同事都爱屋及乌,觉得咱们都是“自己人”。虽然他看不惯叶瞬的懒散和狡诈,但从来没有想过没有他存在的办公室。即使公司遭遇了危机,也总觉得自己是少年漫的主角,友情、努力、热血是必备三要素,大家最终会克服困难、把公司发展壮大。他内心有点孩子气的多愁善感,总希望大家能永远在一起,一个都不能少。他也知道这在职场上并不现实,可他控制不了自己这种恍若被背叛的失望,和失去一个重要的人的伤心。   叶瞬和烈火哥为难地对视一眼:“你好好劝劝他吧。这餐饭留着,等他情绪稳定一点再吃。”   烈火哥叹了口气:“小孩子总要慢慢接受现实。”   叶瞬:“那你就别成天给他看成功学啊。”   烈火哥:“成功学很现实。这本《完美跳槽》送给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叶瞬:“你为什么会有这种书?”   烈火哥:“……”   徐静之带着白殇殇去巴厘岛度假,任明卿却没有感到轻松,依旧每天勤勤恳恳地码字,因为要追更的人变成了徐老,让他心理压力很大。徐老对《浩荡纪》本来就很抵触,任明卿仿佛从简单模式调成了极难模式,头两天胆战心惊、不敢下笔。但是徐老太忙了,连续好几天没有回家,任明卿就怀疑他那天听错了,或者徐老只是唬他的,没有当真。他心下一松,按着大纲行云流水地写了五万字。   这天他工作完,腰酸背痛地打算洗澡睡觉,突然被管家叫住,说徐老回来了,要看他的稿子。任明卿胆战心惊地看了一眼窗外,徐老刚刚下车,拄着拐杖盯了一眼书房的窗户,仿佛穿透玻璃窗逮到了他,吓得他赶紧把稿子打印出来,还生怕老人家看不清,把字体调大调粗。   没过多久,徐老推门而入,坐在了欧式办公椅上,拿着稿纸仔细读起来。任明卿起先以为他只是大致浏览一下,检查自己的工作状况,没有想到徐老看得比徐静之还仔细。他紧紧蹙着眉头,一个字都不放过,还用红笔圈出了错别字,显然是个严格的人。任明卿紧张的同时,又有些奇怪:徐老是看过《浩荡纪》么?不然他是怎么有耐心看一个连前情提要都没有的大结局呢?如果一本书你根本不知道他在讲些什么,你是决计看不下去的。   一个小时以后,徐老放下稿子,对他嗤了一声:“全是些装腔作势的东西。”其实这小年轻写得好极了,以他挑剔的眼光和鲜为人知的比较心态都挑不出错来,只能表露出不屑一顾的模样维持自己的威严。   任明卿并不知道他是在装腔作势,挺着脊背坐在沙发上,瞪着大眼睛不知所措。   徐老看到他这幅样子,又清了清嗓,决定给他个小小的敲打,免得他胡思乱想自己到底哪里写的不好:“你们这些写书的,自己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只能骗骗小孩。这世上哪看得到这些人?有为了高尚理想愿意牺牲自我的木天师吗?有受尽了委屈还愿意拯救仇人的大师兄么?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顾望么?都是假的。稍微有点生活阅历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个故事,虽然你写得煞有介事。”   任明卿没有想到他批判的是小说的现实意义,不免讶然:“我不觉得故事都是假的。故事里的人……某种程度上是真的存在的。”   “你走上社会,看到的都是虚伪狡诈、庸俗愚蠢、贪婪自私的人,无耻得超乎你的想象,你梦大发了!”徐老以一种过来人的口气肆意嘲笑着后生的单纯无知。   任明卿涨红了脸:“但是这些虚伪狡诈、庸俗愚蠢、贪婪自私的人,他们的一生中,总也会有那么一些时候,做出一些……一些伟大的事。他也许会去见义勇为,也许会很孝顺父母,对自己的孩子全心全意地付出,照顾小花小草、流浪猫狗……谁也说不准。您说得对,人性是很复杂的,没有人可以保证在所有时候都是高尚的,但只要他们的一生中有一瞬间表露出人性中光辉灿烂的一面,这个人就不是一无是处,这个社会也因此不是彻底地黑暗堕落。慷慨同情,爱与仁慈,谦虚宽容,勇敢善良……这些伟大的品质,每一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我觉得是这样。所以《浩荡纪》的角色怎么会不存在呢?他们活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每一个人,都有潜质去做仙人与侠客。故事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您可以嘲笑我的理想化,可是理想难道不是最要紧的东西么?您觉得这个社会既黑暗又堕落,难道因此我们就可以说光是假的么?”   见徐老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任明卿鼓起勇气,继续说道:“故事……故事是别人的生活,是前人的经验,是一些……虚构的现实。虽然现在人们只是拿故事来找乐子的,但是……好的故事不仅仅是消遣,它们鼓舞人心,具有改变人生的强大力量。您说的对,每个人都不完美,有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事,现实中我们都很差劲,但是故事里的人却很棒。他们是榜样,是我们想要成为的人,他们就像太阳一样指引着我们去变得更好。是他们告诉我们善恶终有报,是他们告诉我们天助自助者,是他们告诉我们只有努力才会有回报……是故事教化了人类。从最古老的年代到很久以后的未来,故事里的人物都在做这件事,他们从前是神,后来变成了你深爱的那个主人公,你会不自觉地想做跟他一样的人。他们活得光辉灿烂,行善除恶,最终得以善终,也许这个结果终其一生我们都难以企及,但是一抬头看到太阳就在那里,难道这不是一种幸福么?我达不到,但我知道有人可以达到,这就让我觉得不虚此生。”   任明卿结结巴巴说完这一大段话,胸膛起伏着,紧张却并不后悔。如果没有安老师和《浩荡纪》,他可能永远都只是那个软弱无能的少年,虽然他现在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但至少他再也不会轻易地放弃自己的人生。就是因为这种切实的经历,导致他对故事的理解与情感远超于常人。他是怀着很深厚的感情诉说自己正在做的事,这种虔诚和热忱让徐老刮目相看。   他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从他羞涩却真诚的眼睛中确认:他并不是一个只想要钱的骗子,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看清了现世的虚伪却依旧充满希望,认为自己的工作很有价值。在书写的时候,他不但想取悦读者,还想对他们负责。   徐老自嘲道:“想不到还挺能说——你叫什么名字啊?”他开始对这小子产生了好奇。   “我叫任明卿。”   “哪儿人啊?”   “X省灵璧市。”见徐老目瞪口呆地盯着自己,他又忐忑不安地补上一句,“凤河村。”   徐老脸色大变。   世上不会真有这么巧的事吧? 第57章 一只卡文的作者   X省灵璧凤河村。   庄墨从拖拉机上跳下,环顾四周,怀疑他来错了地方。他递上根烟,跟拖拉机司机确认地址,那位大哥笑呵呵地把烟夹到了耳朵背后:“没错,就是这儿!”   庄墨觉得古怪,这个村子给他的感觉并不贫困。村里铺着干净整洁的柏油马路,刚进村就是一幢堪称金碧辉煌的……学校?   看出了他的疑惑,拖拉车司机带着浓重的口音给他介绍:“以前这地方hin穷,你要从县城到这村子,得骑驴——驴见过吧?驴!”他嘿嘿笑起来,伸手一指,“这路、这学校都是连城集团建的,前些年那个首富,跑到这儿来,投了不少钱,这才和外头通了,不过还是穷!就这路、这学校看着富贵!”   “连城集团为什么来这儿投资?”   “搞慈善呗!”拖拉车司机欢天喜地道,“有钱人吃饱了没事儿干!”   庄墨并不敢苟同,暂时将这个问题抛在脑后,告别了他,径直走向金碧辉煌的学校。学校门前写着“凤河中学”四个大字,他记得没错的话,任明卿就是从这里转学去了B市的F中。凤河中学一进门就是一尊全身铜像,不知道塑得是谁,手里拿着一本书,摆着又红又专的姿势。庄墨绕开他,去教务处碰碰运气。   他一开始还担心学校翻修后,没有人知道从前的事,后来发现是自己杞人忧天,这里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任明卿。   “他是个问题学生,性格很孤僻,看人的时候总是阴恻恻的,大家都不喜欢他,就成绩还可以,作文写得特别好。后来有一次聚众斗殴,他把姜勇的胳膊打折了,送到镇医院也没治好,姜勇的右手从此以上使不上劲,废了,姜家妈妈哭得眼睛都快瞎了。出了这桩事,姜家还能供他继续上学?不可能的嘛。姜家妈妈告到了村里,任明卿差点被送进少管所。后来是安老师出面保了他,他去了哪里,俺也不知道。”   任明卿是个问题学生,而姜勇是受害者?庄墨觉得这和他的认知大相径庭。不过如果是高远的话,那就解释得通了。   “他是之前就打架,还是只有那一次跟人打架?”   “之前也打架。”   庄墨眉头一轩:任明卿手无缚鸡之力,连脏话都不会讲,更遑论打架斗殴,那个人一定是高远。如果是这样的话,说明任明卿人格分裂比他想象得还要早得多。   他暂时放下这个推测,刚才教导主任似乎有些话没讲清楚:“任明卿上学,是姜家供的么?”   “他们是远房亲戚。”教导主任道,“任明卿一生下来腿脚就不好使,还不晓事儿的时候就被他亲爹给扔了,冰天雪地的,就扔在姜家门口。姜家心善,收养了他,谁知道好人没好报。要是我,可打不死这小兔崽子!要不是姜家给口饭吃,他有衣穿、有书念?!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你还把人家独生子给打残废了,嘿!真他妈不是个东西——我听说,姜家老爹也是他克死的!”   教导主任操着乡音义愤填膺地脏话连篇,让庄墨难以冷静。他告诉自己应该搜集各方面的情报,这些村里人从小看任明卿长大,对他应该是最了解的,但他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办法中立客观。他不能接受任明卿如他们口中所言那么道德败坏、举止粗鲁。   而且他也有理由怀疑教导主任话语的真实性。教导主任不知道任明卿后来去了哪里,他可知道。任明卿后来去了B市F中,有人在暗中为任明卿铺平了成长的道路,给他以最好的教育条件。在那个人心里,任明卿一定值得他这么做,庄墨想听听那个人对任明卿的看法。有时候,族群对一个人的评价太具有欺骗性了,举世唾弃的无赖也许是个圣人,而举世推崇的圣人却有可能是个小人。   于是他岔开了话题:“那位出面保他的老师在哪里?”也许通过那位善良的老师,可是打听出任明卿生命中的那位贵人是谁,他们俩又有怎样的交集。   教导主任一愣:“他早死了!”   “死了?”   教导主任摇摇一指校门口:“之前俺们这小破学校,只有我和安老师两个教书。安老师从大城市来这里支教,呆了好几年,后来得病死了。他评过进步青年奖,上过感动中国,所以他死以后,连城集团才会投了很多钱给学校。多亏了他,不然俺们村哪有现在的光景。”   庄墨揉了揉眉心,这一条线索又断了。他不得不面对现实,先去姜家坐坐,搞清楚任明卿克死他的养父是怎么一回事。   经过那天晚上的深谈,任明卿能感觉到徐老对自己态度的转变。徐老经常长时间地盯着他发呆,那种眼神像是透过他在看着其他什么人。他也不再关心《浩荡纪》的进程,好像有什么事让他心不在焉。他倒是对任明卿的身体状况突然很感兴趣,带他去私立医院做了一次体检,然后吩咐常妈给他大炖补药,在他看来这个小伙子的身体实在太虚了。任明卿每天被迫吃些牛鞭虫草老参燕窝之类的东西,动不动就鼻血横流。   在任明卿看来,流鼻血倒是小事,他庆幸徐老再也没有问自己要过稿子,因为他卡文了。   曾经他希望拥有绝对自由的可支配时间来进行长篇小说的创作,但事实是:写作进度与写作时间并不成正比。当他没有其他事需要操心、可以一整天心无旁骛地坐在书桌前时,他反倒写不下去了。越往下写,他越觉得难以为继、力不从心。他想起庄先生的话和徐老的敲打,觉得是自己缺乏生活阅历,所以对文中的一些角色还不够熟悉和了解,没有达到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性格去决定命运的地步。   任明卿特别无法代入的人物并非正面角色,而是反派。文中有一对兄弟各自属于两个对立阵营。哥哥是那种典型的“别人家孩子”,文治武功样样精通,谁都喜欢他;而弟弟就因为羡慕嫉妒恨导致了心理扭曲,非要搞一出大新闻,来证明自己比哥哥强,为了追求力量走入了邪门歪道。   在四海纵横写的《浩荡纪》中,这是一个非常鲜活的角色,看似胆大包天其实内里有点不自信,肆意破坏只为证明自己,聪明可爱却缺乏同理心,干了不知道多少坏事,让人爱得死去活来,又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然而依据一些伏笔,以及他定的大纲,这个角色最终是要改邪归正的。一个人坏到这种程度,他得怎样才能幡然醒悟?任明卿想了十八种剧情,都很土,很没有说服力。他意识到这可能不是因为这些剧情本身有问题,而是他对这个人物理解不够透彻,所以他写出来的东西,他自己都觉得牵强,不可信。   作家和演员是一样的,信念感非常重要,当他对笔下的人物和剧情深信不疑、深陷其中之时,他写的东西是最好看的,否则的话,读者是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出你的敷衍和不自信。   任明卿心烦意乱,长时间地徘徊在花园里散心,头脑中推敲着《浩荡纪》的情节,直到天色将暗。他在管家的招呼下行尸走肉一般走进餐厅,用完晚餐,又带着沉思的表情走到了二楼,打开了面前的房间。等他关上门,他才惊觉他并没有回到书房,而是走进了一个陌生的卧室。   与其说是卧室,不如说是套房,这扇门背后自带书房与客厅。任明卿第一眼看到这个屋子,就感到从内而外的舒适。墙壁是平静的浅蓝,家具是温柔的胡桃木色,灰色的寝具上偶尔出现几抹亮黄色的棉麻抱枕,宁静中带着诙谐有趣。   更让他觉得欢喜且亲切的,是墙壁边满满的书架。安静的夕阳照亮了一排排收拾整齐的书籍,任明卿漫步其中,像是一只在深林中找到新鲜草场的麋鹿。不消说这屋子的主人是个有多儒雅的人了。他曾以为整个徐宅都是没有书的。   “你怎么在这里?!”徐静之突然出现在他身后,气急败坏地拽过他,关上了门。“谁准你进去的?!”   任明卿瑟缩了一下肩膀,眼中的喜悦之情却还没有退散,仿佛宿醉未醒:“对不起……我走错门了。”   徐静之左右一瞧,确定没有旁人目睹这一幕,把任明卿推进了自己的卧室。他穿着沙滩裤和颜色鲜艳的T恤,显然才刚从巴厘岛度假回来,他的表情却跟不像他的打扮那么休闲:“你要去哪里都随你,那个屋子不准去!”   任明卿逆来顺受地点点头,只眼巴巴地望着他瞧。徐静之心直口快,又拿他这幅好奇又不敢问的样子没辙:“那是我哥的屋子!他离家出走了!老头气着呢,心里又念,谁进去他冲谁发火。不是常有这样的桥段么?男主角失去了女主角,就把她的屋子原封不动地保存着,时不时进去吸一点体香补补脑——我家老头也是这样!如果叫他知道你进去过,你就活到头了!”   任明卿是从字面意思上理解他的这句话的,吓得小脸煞白。徐静之可没心情哄他,把手一招:“我出门一个礼拜,你写了多少?拿来给我看看!” 第58章 他是他哥哥   任明卿穿着拖鞋拖拖踏踏去书房里打印,又拖拖踏踏地跑回来,把稿纸交给他。徐静之把人字拖甩了,往床上一躺,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兴致勃勃地看起来。   他注意到任明卿一直坐在沙发上观察自己的表情,以为他是无聊了,把电视遥控机丢给他:“自己玩啊!——吃的在那里,自己拿。”任明卿起先还矜持一下,后来因为徐静之看入迷了、看得又很慢,就安下心来,乖乖打开电视在那里看科教片。   他卡文之前手速还可以,每天都能写一万五千字到两万字,以徐静之的速度,可以看老半天呢。长篇阅读也让徐静之彻底沉浸在故事当中,与早先碎片化阅读时的浮躁判若两人。这给了任明卿一剂强心剂,不是他写的不好了,而是徐静之的阅读模式导致了对文本的观感出现偏差。现代人可以找乐子的方式太多了,小说是在跟抖音、微博、综艺、游戏竞争,让读者骤然从碎片化娱乐进入深度阅读,读者也需要契机去适应的。   任明卿看完了三档节目,困得眼皮都打架,突然听见背后传来啜泣声。他惊诧地回过头来,发现徐静之不知什么时候哭得泪流满面。他一觉察到自己的失态被任明卿发现了,就凶神恶煞道:“看什么看!转回去!”   任明卿吓得肩膀一抖,老实地照做,但是耳朵竖得高高的,显然是在打探军情。徐静之外强中干道:“老子没哭!”   任明卿听着他明显带着哭腔的声音,心情很激动,忍不住在座位上挪来挪去:“你看到哪里了?看到哪里了?”   “林老二在祥云楼把林澈胳膊砍断的时候。”   任明卿忍不住啊了一声:“这有什么可哭的呢?”他还以为没有读者会喜欢林老二这种熊孩子,更遑论他没轻没重差点害死林澈的时候。在他看来,这个情节点,读者是应该生气的,他会站在林澈的立场上扼腕叹息,对林老二恨之入骨。   “谁哭了!”徐静之提起了拳头。   任明卿赶忙转了回去。   徐静之嘟囔着“老子才没哭”,又窸窸窣窣翻起了纸页。但他这一次没有看太久,就心烦意乱地将稿子一丢:“你也有哥哥么?”   “我有个弟弟。”   “转过来吧。”徐静之盘腿坐在床上,“你是按照你弟弟写的么?”   “不全是。”任明卿提到姜勇,笑容渐渐消失,有些无奈,“我跟他关系并不很好,他的心思我只能靠猜。”   徐静之看了他半晌,神色古怪道:“你猜得差不多。”他转过头看着窗外无边的夜色,“其实我有个哥哥,我对他的感觉,大概就是林老二对林澈吧。”   任明卿惊呆了,徐静之讲这话的时候颇为深沉,似乎要跟他袒露心扉。虽然缺乏心理准备,他还是谦卑地表示洗耳恭听。   徐静之瞥他一眼:“你觉得我会跟你讲我哥的事么?”起身开了瓶酒,一个人饮酒醉。   任明卿低下了头,假装也没有很好奇。   徐静之酒入愁肠,破罐子破摔地说了句“算了算了”,坐在任明卿面前的沙发上,喋喋不休地诉说起过去。这件陈年旧事压在他心底里很多年了,此时气氛到位,任明卿又是他喜欢的作者,创作出了能引发他共鸣的人物,他忍不住就要一吐为快。   从徐静之的叙述中,任明卿得知,他其实并不是徐老的独子,他上头还有个哥哥。作为豪门长子,那人品学兼优、儒雅而有涵养,年纪轻轻就在普林斯顿商学院拿到了硕士学位,几乎是霸道总裁文里标配男主角。他是徐老的骄傲,是他理想的继承人,即使因为低调行事从不见诸报端,相熟的人也认定他是连城集团未来的主人。而徐静之毫不意外地隐没在那人的光环下,成了一个不被期待的角色。   “我跟他比起来就是坨屎。”徐静之毫不掩饰自己的嫉妒和失意,“他们全都觉得我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   那人太过优秀,显得徐静之的出生就像是一个错误。他们俩在任何地方被父亲拿来作比较:走路更慢,说话更晚,成绩更差,脾气更犟……他被认作一无是处。他没有感觉到自己被关爱过,仿佛从一落地就开始了竞争,竞争对手比他先起跑,还跑得比他快。他起先也努力过,但他们之间的距离不是偶尔努力一天两天就会拉近的,他努力了距离还在那里,就会被父亲拿出来嘲笑。那人越跑越远、越跑越远,最终都跑得不见影了,徐静之也彻底放弃了这场不会胜利的比赛。他打架、抽烟、泡吧,从心底里发誓他要做个坏男孩儿,给那人拖后腿,给父亲蒙羞。   “你又何必呢……”任明卿很着急,苦口婆心地劝,“你又何必呢……”   “我现在不这样了啊,我现在不是挺好的么,谁还没个年轻的时候?”徐静之理直气壮道。   任明卿像是一个老母亲看着误入歧途而不自知的傻儿子,用眼神告诉他:你看起来依旧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抽烟、泡吧、睡嫩模。   徐静之深沉地呷了口酒:“现在老头也想花心思栽培我了,因为我哥离家出走了,呵呵。”   “离家出走?”   “他写小说去了。”徐静之耸耸肩。   任明卿:“……?”   “很荒谬吧?但是真的,他跑去写小说了。”徐静之道,“那个人从小像个知识分子,不像个生意人,你也看到了,那成柜成柜的书。虽然被老头逼着去了商学院,但他一直有在写东西,我也不知道他图什么。稿费能有几个钱?你连你自己都养活不了呢!”徐静之冲着任明卿摇摇头,意思是你这工作可不咋地。   “他写过什么?”   “不知道,他从来不跟我讲。”徐静之脸上流露出费解的表情,“我总觉得像他这样的,怎么都得在国务院给主席写发言报告吧?”   “那不是小说。”任明卿委婉地提醒他。   “不过我觉得他如果至今仍在写的话,水平应该不会在你之下吧?!”徐静之自负得很笃定,“他很有文化,看过很多书——他也看《浩荡纪》!我们还讨论过剧情!”那是两兄弟为数不多的共同爱好,徐静之那么念念不忘,也跟哥哥的推荐有很大的关系。你会因为重要的人喜欢什么,而跟着喜欢上那样事物。   “他什么都能干好,不论他喜不喜欢。他喜欢写小说,那他应该写得特别特别好。”徐静之道。   任明卿发现,徐静之虽然始终不肯叫他哥哥,但是提起他时,眼神中却悠然神往。他嘴上说着讨厌,心里应该很喜欢他,也很尊敬他的。   连城集团未来的少东家留洋归来,不好好继承家业,却想写小说,这是徐老不能容忍的。他不明白他从小视为骄傲的长子怎么突然神经搭牢了,勒令他放弃这个愚蠢的主意,回去做他的霸道总裁。在一连串的争吵后,那人离家出走了。徐老没理睬他,他那时候比现如今还要铁石心肠。   “那人后来好几年只回来过两次,不知道在外面干些什么。他其实跟老头挺像的,骨子里倔得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两个人谁也不肯低头,就一直这么僵着,我妈夹在中间眼睛都要哭瞎了,但是没办法。”徐静之诶了一声,苦大仇深地说他自己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倒霉。   从前老头儿只要骂骂他就好了,现在不但要骂他,还要赶鸭子上架。这种赶鸭子上架还没什么指望的成分在里头,只是老头儿做给那人看的,仿佛在说:你不回来,我还有静之!谁稀罕你!   “他第一次回来的时候,全家都高兴坏了。老头儿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很激动的。可是那人说,他还要走,他回来是因为想我们了,不是因为要对老头认错服输,老头当即把他轰出去了。他第二次回来的时候,就站在那个地方。”徐静之指了指自己的房门,“他说’静之,我要走了,你把这封信交给爸爸。’从此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一次都没有。那是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转述他哥哥的最后一句话时,眼泪毫无预兆地夺眶而出,任明卿默默地给他抽了张纸巾。徐静之粗鲁地抹掉了眼泪,“这酒是洋葱味的。”   “哦。”任明卿乖巧道。   “你什么都没看到!”徐静之擤着鼻涕还不忘提起拳头威胁他。   “好的。”任明卿乖巧地低头。“那你们后来就一直没去找他么?”   以徐家的财力,要找一个人,并不难吧?就算徐老倔强得不肯率先低头,难道徐静之就没有能力做这件事么?   “我才不找他!五年了他都没有回来过!我才不找他!”徐静之暴躁道,说着说着又难看地哭了起来,这次是嗷嗷大哭。   任明卿原本还没往那处想,此时才从徐静之的悲恸中后知后觉,血脉相连的他可能是预感到了什么。   他哭着问任明卿:“林澈还会回来么?林老二还能跟他和好么?”   任明卿情知他可能隐瞒了什么重要的事,关于他和他哥哥的,忍不住把椅子搬近他,点点头:“哥哥总是会原谅弟弟的。因为是哥哥。”   徐静之哭得更厉害了。但是他如释重负地从抽屉里掏出了一封信。   任明卿明白过来,那是五年前他哥哥写给父亲的信。   “你没有交给你爸爸?!”   徐静之惊慌失措地摇摇头:“我不是故意的!”   在任明卿遗憾又略带指责的表情中,徐静之垂下了脑袋,摇着头:“我不是故意的……”   当时为什么没有及时交给父亲呢?   因为他恨死那个人了。凭什么你让我受了这么多年的鸟气,又一走了之、把一切都丢给我?凭什么在走了那么久、老头都开始在意我的时候又回来跟我抢他?凭什么你给他写了信、却只对我说再见?凭什么?   但是随着时间的过去,他慢慢想起了更多的、那个人对自己的不错。   那个人从来不曾因为他的笨拙和淘气讨厌他、鄙视他,说些阴阳怪气的话,在那么多年以后,徐静之终于可以公道地说一句,他不是伪善。伪善是一个人伪装了许久又毁于一旦,但对于那人来说,从来没有一个瞬间,他曾对自己虚伪、耍诈、两面三刀。他对自己好不是因为同情,或者对其他一切不平等待遇的补偿。仅仅因为他是个善良正直的人,而自己是他唯一的亲弟弟。自己在从前没有发现过这一点。在他把自己抱在膝盖上教背诗的时候,在他放下繁重的学业跟自己一起做航模的时候,在每一次泡吧归来被他温柔地骂的时候,在每一次闯祸被他保护和掩盖的时候。   “我和他不亲……我和他从来都不亲……”徐静之反反复复地对任明卿强调,仿佛要借此说服自己什么。“我讨厌他,想跟他恶作剧,就藏起来了……”   一开始,他没有放在心上,不过就是封信而已,他甚至一度将其忘记。   一年,两年……他偶尔想起那个人,想起抽屉底的那封信,惴惴不安地觉得做错了事,也许那封信上写着重要的讯息,而他的小心眼和嫉妒心让它失去了在当时当地传递讯息的功用。出于胆怯,他不敢向父亲承认,不愿意承担犯错的后果,毕竟,从前都是那个人挡在自己身前摆平的。   三年,四年,五年……时间过去得越久,这件事在他心中就越发清晰。那封信在他心中生了根,发了芽,他有时候有种错觉,觉得那将是贯穿自己一生的最重要的事,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它牵绊住了,渗透进血肉,走到哪里都无法忘记——他的身体里多了一个秘密。   他开始频繁地想起那个人,在午夜梦回时,看见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卡其裤,文质彬彬地站在被阳光照亮的门外,说着那声缓慢而虚弱的再见。醒来后他无数次想拆信,然而此时此刻,那封信本身就变得让他害怕了。   他隐约察觉到那是场郑重的道别,是场近在咫尺的错过 ,是无法挽回的错误,以至于他后来的整个人生都变成了灾难。但信是缓慢的,信和所有即时通信软件都是不一样的,只要你合拢信封,时间就停滞在那里。只要他不去看,他就依旧是纨绔子弟,是扶不起的阿斗,是徐家不被看中的二少爷……是那个人的小弟弟。   “你还没告诉我,林澈还会活着么?”徐静之问任明卿。   “会的。”任明卿就像小孩子,很容易被别人的情绪感染,之前抱着纸巾盒一张一张抽给他,现在开始抽给自己。“大结局他还活着,活得很好,功成名就……我剧透给你了。”   徐静之像是抓到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得点点头,重新打起了精神:“那他真的会原谅林老二么?”   “我想……我想他没有生过气。”   徐静之并不相信:“可林老二在祥云楼,砍断了他的胳膊,他差点被他害死了。”   “然而,他是他哥哥。”   徐静之裂开嘴,皱着脸,无声地哭了起来。   “然而,他是他哥哥。”任明卿温柔地摸着他的脑袋,重复道。   那天晚上,徐静之一吐为快,却依旧没有胆量拆信,他觉得自己还需要一点时间准备和酝酿。而任明卿将他哄睡以后,蹑手蹑脚地离开了房间,快步走向书房,码字到天明。他文思泉涌,一泻千里,与白天的举步维艰判若两人。   他终于能够理解林老二这个反派细密、隐微的心理,也找到了他由邪转正的契机。任明卿本身是犯过错的人,他知道愧疚是一种如何强大的力量,能由内而外地占满整副皮囊,重塑人的思想与血肉。在哥哥血淋淋的断臂面前,在即将失去亲人的那一刹那,所有的嫉妒、怨恨、攀比都会被巨大的恐慌一扫而空,内心深处的依恋、仰赖、憧憬也随之冲破了冰封的心脏,流入四肢百骸。因为愧怍,林老二被仇恨蒙蔽的双眼第一次看到了爱。也因为愧怍,他将改过自新,浪子回头。 第59章 他发疯的罪魁祸首   庄墨走进姜家的时候,姜母正在庭院里晒谷。   连城集团虽然在凤河村大肆投资,但徐老显然醉心于造桥修路建学校,对改善村民的生计没什么兴趣,家家户户还是务农为主。庄墨一路走来,都没有见到特别好的村居,大多都是土胚房或者木制楼房,显然还是没有摆脱贫困县的帽子。然而,姜家的屋子却特别气派,三层楼的小洋楼,带着水泥浇筑的院墙,甚至还有个大大的车库。庄墨哟了一声:“大姐,房子造得漂亮啊。”   姜母围着围裙站起来,咪花眼笑地搓搓手:“儿子造的!——哪位啊?”那双和姜勇如出一辙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上下打量着庄墨。他们村里可没有那么派头的大人物,姜母有点害怕,又有点兴奋。   庄墨为自己编纂了一个身份,说是x大教授,来这里了解任明卿的情况。姜母根本不知道他考上了x大,听见消息颇有些气急败坏,但紧接着听说他学分没修够、毕不了业,又重新高兴起来,往地上呸了一声:“他还想上大学哩!”   这种丝毫不加掩饰的恶毒着实让庄墨吃惊。他预感到任明卿的童年应该过得很不幸,如今站在这个壮实的村妇面前,那些不幸突然就都具象化了。   姜母从庄墨的眼神中觉察到了他的抵触,但她没有因此而羞愧,而是收敛了幸灾乐祸的表情,严肃地跟他说:“他克死了俺汉子,还打残了俺儿子。”   “我不太了解您家的情况……”   姜母以一种农村妇女特有的伶牙俐齿将任明卿的过往如数奉告。   姜勇的父亲姜白汉,是任明卿的远方表舅。任明卿出生时,母亲因为难产去世了,他又四肢不健全,被亲生父亲丢在姜家门前。那时候姜家夫妻正在为没有子嗣发愁。   “按照俺的意思,哪怕倾家荡产去买一个,也比养个瘸腿的好,瘸腿他干不了农活,但是汉子不听俺的。”她遍布皱纹的眼睛里闪烁着懊恼与愤恨,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话咒骂着养子,“早知道俺就把他按死在泥头沟里。”   任明卿非常庆幸没有在一出生就被冻死,或者按死在泥头沟里,但是他的幸运没有持续多久。到姜家的第二年,姜勇就出世了。姜勇还是个健康、壮硕的男婴,任明卿在家中一下子成了多余的那个人。幸好姜白汉本性非常善良,又读过一点书,虽然是个农民,却很明白做人的道理。他没有因为任明卿的残疾而厚此薄彼,将他视如己出,即使妻子屡有怨言,也不曾动摇分毫,只要有他在的场合,没人可以亏待这个养子。   两个孩子长到识字的年龄。妻子宝贝亲生儿子,为姜勇的健硕高大沾沾自喜,姜白汉却更加青睐读书用功、成绩优异的养子。虽然在学业上,姜白汉帮不了任何忙,但每当他结束了一天的农活回家,都会用他那双长满老茧的粗糙的双手在油灯下翻看任明卿的作业。他也愿意为养子的学业徒步十几公里,去县城买一套崭新的教辅材料送给他。   虽然姜母是用一种“俺汉子被他下了降头”的语气诉说这段过往,但庄墨却十分触动。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没有血缘的陈见,没有对残疾的偏见,认定读书的力量,尽全力去托举下一代…… 他想任明卿在生命的最初阶段,应该称得上是幸福的。   他也许会因腿脚残疾而敏感自卑,也许会有寄人篱下的忐忑不安,也许会被他那刻薄好妒的养母颐指气使,也许会被他那长得过快的弟弟嘲笑欺负,但他有一个好父亲,给予他最初的保护和指引。正是因为他曾经如此幸福,所以庄墨难以想象他是怎样失去父亲的。   “都是因为他,俺家汉子才年纪轻轻就走了,丢下俺们孤儿寡母……”姜母谈到那场灾难,那双凶狠的眼睛憋红了,变成刻骨铭心的恨意。   任明卿因为瘸腿的缘故,从小就很文静,别的孩子跟着姜勇钻山爬树、在泥地里打滚,他就坐在门槛上看课本,一坐就是一下午。姜家没有课本之外的书籍,书对于他们来说是奢侈品,任明卿看完了课本,就看他能找到的一切印有字的东西,有时候是矿泉水瓶上的包装纸,有时候是撕下来的老黄历。   “他对那个东西魔怔。”姜母不屑道。   邻村有个老先生,祖上是秀才,自己念过一点书,建国后做过几十年城里的初中老师,家里藏书颇丰。姜白汉领着任明卿上门借书。老先生喜欢这个好学的小朋友,也可怜他的遭际,不但借书给他,还戴着老花镜给他上上课,从《茶花女》讲到《三国演义》。农村放学早,任明卿总是顶着夕阳走四里路去老先生家,蹭了晚饭再溜回来睡觉。姜白汉为此经常挑着地里收来的粮食,去给老先生送礼。   这在姜母嘴里是“糟蹋粮食”。   不幸发生在他七岁的那年。有一天傍晚,凤河村下起了大暴雨,姜白汉心神不宁。平时,任明卿都是自己走回家的,但姜白汉看这个雨势不对劲,打着伞出门接他。两个村子之间有条河,就是姜母嘴里的“泥头沟”,平时水清,可以洗衣洗菜;雨季来临却很危险,水流湍急、又因为冲刷山势而浑浊,沟渠里的石墩子被水淹掉,过桥的人一不小心就会冲进水里去。任明卿腿脚不好,人又小小的一个,姜白汉不放心他一个人过桥。   “结果他这一出门,就没有再回来。”姜母抽了一下鼻子,绝望地抬头看天,强忍住眼泪,“八点钟,俺听见有人敲门。俺想孩子他爹可总算回来了,开门一看,却是那个小畜生。他回来了,俺家汉子没回来,问他在哪儿,他跟个哑巴似的指泥头沟。俺一扇门一扇门去敲,求他们帮忙找找俺家汉子……”她摇摇头,“半个月后在山下找着的,离这里十几里地外,人都给泡烂了。”   庄墨终于明白任明卿所说的他欠姜勇的债是什么了。   后来的事姜母没细说。   在她眼里任明卿是世界上最坏的人,不配活着,没有他,姜白汉那天晚上不会出门,也不会死,自己的一生断然不会如此不幸,年纪轻轻成了寡妇。她甚至觉得任明卿是故意的。他那么沉默寡言,总是用乌溜溜的眼睛打量着大人,没有一个男孩子像他这样;他身体里有妖魔鬼怪,一出生就克死了自己的母亲,他的亲生父亲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会惊慌失措地把他送走,他的瘸腿就是最好的证明。   她谩骂、诅咒着他,兴起还挥舞着手里小臂粗细的笤帚。庄墨想象不到七岁以后的任明卿是怎样长大的,他在这个家里还能感受到一丁点的温暖么?   “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一定是去别家了吧?”   姜母意味深长地瞥了他一眼,拍了拍手里的笤帚,讥诮道:“俺好赶他走么?”   庄墨在她市侩狡黠的眼光中,找到了凶手。   庄墨后来没有再久留,他知道从姜母那里再探听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从她丈夫死后,任明卿在她眼里就变成了一个懒惰、无耻、一无是处、恩将仇报的人。他长大以后打残了她的亲生儿子,不顾她多年的养育之恩,但她绝口不提她是如何养育这个“克死她汉子”的养子的,也绝口不提任明卿与姜勇那起惊动全村的冲突。   她的思维方式是如此简单粗暴:姜白汉因为任明卿死了,任明卿就欠他们娘俩一辈子的债,当牛做马也还不清,所以他应该一辈子当牛做马。但凡他有一点忤逆他们娘俩的意思,他就应该去死,一命抵一命。   庄墨不想再继续在她那里再多待一秒钟,他无法忍受姜母恶毒的仇恨。诚然她也曾是个可怜的女人,可这仇恨已经彻底磨灭了她的心性,让她从内而外地变出一幅刻薄恶毒的嘴脸,庄墨很难对她产生同情。一个恶人的受苦受难无法引起人的共鸣,一个善人的不幸才会激起旁人深厚的关切。他对任明卿的过去了解越深,他就越发与他同仇敌忾,这导致他不想跟姜母再多说一句话。毫无疑问,她在抚养任明卿的同时,把他逼疯了——即使这不是直接原因,也是主要的诱因。   他离开了姜家,在村里走访了一圈,询问姜家在姜白汉死后的情况。村民的说法与姜母如出一辙:姜家没了顶梁柱,生活穷困,任明卿却很懒惰,下地干活的时候不如别人卖力,经常偷懒坐在田埂上看书;姜母则是个勤劳贤惠的女人,虽然任明卿克死了她汉子,她依旧任劳任怨地把任明卿拉扯大,谁知道养了个白眼狼……诸如此类。   庄墨意识到姜母那句“俺好赶他走么”背后,是非常精明的考量。正是因为她表现得如此宽宏大量,所以她成了村民交口称赞的“好人”,一个以德报怨的“楷模”,村长带头在逢年过节救济米面,帮这位坚强的寡妇度过难关。   可是私下里呢?私下里究竟是怎样?   庄墨突然想到邻村的老先生,作为任明卿的蒙师,他会不会对此有所了解?庄墨对整个村子的一面之词感到厌烦,他放纵着自己的感情用事,希望真相有所反转。他走了两公里的山路去拜访老先生。走过月光下的泥头沟时,清风徐来,月明星稀,洁白的水泥桥结实稳重。如果这桥早就在树立在这里,那么一切都会不一样。   非常幸运,老先生至今健在。庄墨走进他家的篱笆门时,他正坐在木屋前的石地里,和邻居摇着蒲扇聊着天,九十多岁的人了,鹤发童颜,耳清目明。见到陌生人,老先生爽朗地与他打了招呼,听说他是任明卿的朋友,激动地拉着他往家里坐坐。老先生的木头屋子看起来狭小老旧,墙壁上拉着几根裸露的电线,既供电又挂衣服,但有一股好闻的木头香味,令人亲近。   他确有很多书。 第60章 那些年   “阿芷他还好么?”老先生给他泡了杯茶。   “阿芷?”庄墨不明白他说的是谁。难道自己打听的不是任明卿么?   老先生拿笔筒的毛笔蘸了茶水,在桌子上写了个“芷”字。   “任芷。他叫任芷。”老先生抿着没牙的嘴,说话间带着浓浓的乡音。他告诉庄墨,芷是离骚中生长在水边的香花香草,是君子的象征。老先生给他取这个名,是希望他做一个品德高尚的君子。而明卿,是他的表字,与芷是同一个意思。   庄墨变成了一个非常谦虚的学生。他意识到就是这个地方,这个地方才是任明卿的精神家园,带有一种老式知识分子的儒雅、情操和理想主义。他告诉老先生,他的阿芷现在很好,成了一个作家,马上会变得很有名气,老先生感动得热泪盈眶。他拿着棉帕不停地抹着眼睛:“那就好,那就好——他小时候吃了很多苦。”   “姜母待他不好么?”   老先生不便明说。他从不背后搬弄是非、对旁人妄加置评。他只说他晓得的事。   姜白汉走后,任明卿有老长一段时间没有上他这儿来。因为姜家穷困,任明卿要帮家里干活。他下地务农,在家烧饭做菜,没有时间读“闲书”。   “他腿是坏掉的。”老人跟庄墨抱怨,“他怎么下地?他才只有七岁!天都没亮,他要挑着谷走十几里地去镇上,再抱两只小猪回来。你说这怎么行?”   大概过了一年左右,有一天,老人在村子后头看到任明卿鬼鬼祟祟在草坡那边游荡。他穿得破破烂烂,小脸脏脏的,看到他,犹犹豫豫地走上来,问他:“耶耶,你……你有没有多余的米?”   “他是饿死咯!”老人悲痛地抓着庄墨的手,“娃娃三天没有吃饭咯!我也不知道是姜家没有饭吃,还是姜勇妈妈不给他吃。我要他进来,他不肯,就讨了点米,不知道去哪里搭了个土灶台烧饭咯。我和娃娃说,你以后肚子饿咯,就到耶耶这里来。长身体的娃娃哪能饿肚子。”   后来任明卿知道他这儿有饭吃,时不时就游荡到他这边来,在填饱肚子和礼貌之间破罐子破摔地违背了自己“不麻烦他人”的行为准则,还顺道赖在他这里看点书。然而这件事被姜母发现了。姜母冲进他的屋子,揪着任明卿的耳朵把他拖了回去。   “耳朵都流血咯。”老人家指了指自己的左耳。“我说,你不能这样揪娃娃耳朵,有话好好说。她说没事。阿芷哭也不哭一声,他从小就很听话,很懂事。我就让他把书带走,看完了再来我这边借。她说不要。她就从娃娃怀里抢。阿芷不肯放手,她就使劲打他,从地上捡了根木棍子打他肩膀。”   任明卿起先不肯放手。他把腰板挺得直直的,护着自己的书,硬扛着姜母的打骂。可是后来姜母一下打得比一下重,他手上没力气了,松了手。姜母趁机抢走了书,掼在地上踩,一边踩一边骂,那个时候他就突然哭了。在老人家的记忆里,那是他头一次看到任明卿哭泣,他以前从来不哭,姜白汉出殡的时候都没有哭。他看起来柔柔弱弱,却有一股子倔强,但那一次,他身体里坚强的那点东西,被姜母彻底打坏了。   他一放声大哭,姜母就害怕了,更加凶恶地用手背扇他的嘴,不许他发出一点声响,生拉硬拽地把他带回去了。   庄墨想起来,任明卿到现在都有这个习惯,他哭得不管再厉害,不敢说话,也不敢出声。   老人家思来想去这事儿不对,过了一个礼拜左右,带着粮食米面去邻村看望任明卿。家里没人,任明卿被关在院子里。老人家挨着土墙叫他的名字,他不应,也站不起来。   “你脸上看他是好的。”老人家气愤地说,“但是她打他里面。我猜她经常打他,但是脸上看不出来,别的人不晓得。”   老人家曾经想过把任明卿讨来自己养,但是他生活不富裕,膝下没有子嗣,也不知道自己哪天会蹬腿。他要是死了,娃娃这么小,怎么办?他就想了个办法,平常省吃俭用,省下粮食走三四里地去给任明卿送吃的、送书。姜母受了他的恩惠,又被他监视着,就没有做更出格的事。   “他们还传我看上姜家寡妇哩!”老人家哭笑不得。   任明卿那几年很明显地变了。他胆子变得很小,以前只是内向,现在却病态地怕生,只敢靠着墙根走,走路的时候弯腰驼背,头垂得低低的。更加明显的一点是,他不再开口说话。他彻底失去了语言能力,仿佛变成了一个哑巴。   村子里的小孩经常欺负他,因为他们的父母背后咒骂他是个扫把星,克死了姜勇的爹,他是一个罪人,谁也不会帮罪人说话。他又没有爹娘,身体还弱小,欺负他不用付出任何代价,他是谁都可以揣上一脚的落水狗、受气包。   庄墨想起他曾拜访过的暗洞洞的房子背后,那一双双闪烁的眼睛,怀疑他们之中的每一个都曾经落井下石。正因为如此,那个村子里没有人会说真话,或者说,他们全都选择去相信姜母提供的真相。他们说他十恶不赦。这是群盲的无知,又是群氓的高明之处。他们做了不义的事,他们害了人,他们便要义正言辞、异口同声地指责那受害者是个恶人。村民越统一口径,他越觉得悲哀与绝望。   “后来安老师来咯,娃娃的日子才好过了一点。”老先生说。   “安老师?是那个凤河中学的安老师?”   “以前哪有什么凤河中学哟!就在村口那一排废弃的伐木场里上课。”   庄墨想起来教导主任带他参观学校时偶见的建筑,矮小、破旧但原样树立在操场后头,原来那才是任明卿念书的地方。   “安老师是个好人,他是大城市来的,斯斯文文,很有文化,听说还留过洋。他大学毕业,来这里支教,原本只打算待三个月,结果一来就走不了了。他同阿芷很要好。他来了以后,阿芷就不怎么上我这儿来咯!他教他写作文,阿芷语文很好。”老先生慈爱地嫉妒着,由衷地为他俩感到高兴。   “那您知道阿芷最后为什么退学么?”   “他们说他把姜勇的胳膊打折了,我不相信。”老先生摇着头,往床上坐坐,“姜勇又高又壮,是村里的小霸王,娃娃只有挨打的份。娃娃在学校里经常受人欺负,同学也不和他一道玩,安老师就把他叫到自己屋子里,让他看书。”   “所以他从前从不打架?”这和教导主任说的话不相符合,但更符合庄墨的猜测。   “挨打怎么能叫打架?他们胡说八道!”老先生义愤填膺道,“出事前一个礼拜,他还问我讨白酒,在山上采了酢浆草,做成跌打药酒。他被打了,腰上好大一个淤青。他不可能去打架,他是被人害的!”   庄墨点了点头。如果高远早就出现了,任明卿不会受那么重的伤。他猜测任明卿彻底人格分裂是受了姜勇的刺激,就是那场冲突中,他们做了什么,超出了任明卿的承受范围之内,于是诞生了第二人格来反抗。任明卿长期遭受生理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折磨,压抑到了极点,就产生了很极端的保护机制。   “出了这么大事情,姜家妈妈不肯罢休,差点把阿芷打死在镇卫生院里咯,还要报公安抓他。村长也要他退学。后来安老师叫了人来,把阿芷送去了城里,跟村长和姜家妈妈说,要把他送走,让他不用再回来了。大家觉得好,安老师就把他的户口迁走了。”老先生叹了口气,“他走了也好,呆在这里迟早要出事。”   “他的户口是安老师办的?”   “对。我跟他一起办的。”   “那他有没有说要迁去哪里?”   “他说要迁去首都。”老爷子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省城,讲起首都,不免咧开了没牙的嘴嘿嘿直笑。首都在这辈人心目中,是天安门,是全中国的心脏。去了首都那就是飞黄腾达了,他一直相信阿芷一定会一飞冲天。   “去首都……”庄墨这么一咂摸,倒觉得自己可能绕了个大圈子,这个穷乡僻壤的安老师大有来头。任明卿的贵人不是别人,就在眼前。 第61章 殊途   庄墨在老先生家住了一晚,受了他的盛情款待,离开时留了一笔钱给他。庄墨没有带很多现金,然而在老先生眼里,这依旧是一笔巨款,推辞不肯收。这种真诚好客与任明卿如出一辙,庄墨从这位老先生身上看到了任明卿良好教养的来源。他忍不住撒了个善意的小谎,告诉他这是任明卿托自己带来孝敬他老人家的,老先生喜出望外,为任明卿高兴得直掉泪。   告别了老先生,庄墨回到了凤河中学,这次仔仔细细绕着雕像走了一圈。雕像上的男人斯斯文文,手里拿着一本书,摆着又红又专的姿势,很符合老一辈人对于知识分子的审美。他看看雕像上的铁质铭文,上头写着:徐安之,1987-2012   教导主任刚好骑着自行车来上班。庄墨想起他是安老师在这儿支教时唯一的同事,开口询问:“安老师不姓安么?”   “他姓安啊!”   “上头写着徐安之。”   “不知道。”他摇摇头,“连城集团的人塑的。”   连城集团……徐家……徐安之?庄墨想起张牙舞爪的徐静之,不由得吃了一惊。安之,静之,不会这么巧吧?他立刻打电话给相熟的包打听:“徐老除了徐静之以外,还有没有个叫安之的大公子,帮我查查。”   教导主任停完自行车,过来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庄墨询问他关于徐安之的真实身份,他对此也所知甚少,徐安之不怎么谈论自己的事。   “他总是坐在那里写东西,神神秘秘的——他的办公室就在后头。”教导主任招呼着他走进那一排伐木工厂改装的教学楼,一间朝南的小房间。   小房间仿佛被安放进时间胶囊中,一切保持着徐安之离开时的样子。里头摆放着一张床,一张同时用来吃饭和办公的书桌,对面是一个小书柜。   在靠窗的位置,还突兀地放着一把小凳子,凳子上垫了一个软软的、带流苏的坐垫。   教导主任看到那个坐垫,突然想起什么来,对庄墨阴阳怪气道:“安老师虽然是个好人,但他跟那小瘸子走得很近。小瘸子经常趴在那里看闲书,安老师说这对写作文有好处。”   庄墨走近书柜。在这么多书里,两排《新绘》显得格外扎眼。不单数目之多超乎人的想象,而且这份少年向杂志和徐安之看书的品味格格不入。   “这么大人了还看这玩意儿……你说这么多杂志,得多少钱?”教导主任哈哈一笑,走到他身边站定,“……不过班上的小孩子们都蛮喜欢的,现在还有溜进来偷书看。”   庄墨的目光落在角落里一套破旧的《浩荡纪》上。想起任明卿说“这是我很喜欢的书”,一丝温柔的笑意攀上了他的唇角。   “我能在这儿坐坐么?”庄墨问。   教导主任十分大方地表示可以啊,只是他还有课,就先走了。   庄墨一个人被留在徐安之的办公室里,忍不住翻了翻他的办公桌,在里头找到一本教员日记。日记写得满满当当,字迹清隽有力,确实是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联想到他的身份,庄墨也对这个素未谋面的人起了敬佩之心。   他坐在靠窗的小凳子上,借着阳光翻开了书页。预备铃响了,远处崭新的教学楼里传来孩子们的嬉笑打闹,很多年以前,任明卿就是在这里第一次接触到了通俗小说,够到了他以后将要拿起的笔。庄墨觉得这个位置很舒服。   庄墨急于想知道关于任明卿的事,仔细寻找关于任明卿的篇章。他没有花多大功夫,因为徐安之对任明卿的偏爱是显而易见的,写下的每一页都关注到了任明卿的成长。   徐安之刚来这里支教的时候,班上并没有任明卿。   他只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傻孩子,平静祥和的小村庄中一抹不和谐的阴影,大家茶余饭后讳莫如深的谈资,间或在转过一道沟渠时,飞奔而过,骇人一跳。   徐安之对他有一瞬间的好奇,不过很快被科普了他的英勇事迹。和庄墨一样,他并没有被偏见和愚昧左右,而是认定这是个命苦的可怜人。可惜这个穷山僻壤最不缺的就是命苦的可怜人,徐安之只打算来这里支教三个月。   他在日志里写道:“我越深入地学习金融,越是对它缺乏兴趣……人自以为是资本的主人,事实上没有任何人可以驾驭资本,在资本主义出现的那一天,就是资本在奴役人类。人在钱面前毫无尊严……几十亿人像蚂蚁一样的工作,却无法揣度它何时周期性地崩盘……这是一条在拖着整个社会走向深渊的大船……如果像父亲一样,一心谋划着投资回报,我就将永远不可能跳出这个怪圈……商场上的勾心斗角出人意料地复杂……投入如此多的计算,最后除了得到更多的钱以外,对这个社会、对除了资本家以外的任何人,都没有实质性地帮助,没有产生任何价值……那么,这份工作将没有任何意义。”   比起从商,徐安之更想做的事是教育。   “高考,是实现阶级流动最要紧的阀门,是目前来说唯一公平公正的上升通道,然而只有中产阶级拿到了’跃龙门’的门票。在我们国家广袤的农村,还有很多穷苦的孩子,他们从一生下来就注定要受苦,连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都没有。怎样把教育带到底层,把那一潭死水盘活,这是我想去做的事。这比玩钱更有价值……至少我在有生之年,可以看到有更多的孩子因为我的努力考上了大学,改变了命运……计划要走访137个贫困县,去考察它们的共性,并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基础教育解决方案。”   然而,徐安之却终究慢慢偏离了他的目标。   他后来在凤河村扎下根来,再也没有离开过。   起先是有一次在外面摄影的时候,徐安之看到傻孩子在垃圾堆里拣甘蔗皮吃。   那时候正是吃甘蔗的时节,村民一路吃一路丢,傻孩子不好意思跟在人家后面捡,就抱着个扫帚,任劳任怨地将甘蔗皮扫在无人的偏僻处。东张西望一番、确定四面无人后,他蹲下来,仔细挑拣人家吃得潦草的老结和青皮往嘴里塞。他大概真得很饿,除此之外也找不到别的东西充饥。   这幅场景对徐安之太有冲击力了,他把自己口袋里的火腿肠给了傻孩子。   傻孩子正嚼吧嚼吧着甘蔗皮,突然被人点了点肩膀,塞了一根火腿肠,懵逼过后很有些羞赧。他在脏兮兮的裤子上擦了擦他脏兮兮的手,不好意思地受了这嗟来之食,一副很想逃走的样子。   而徐安之逃得比他还快。他跑出一段路就躲了起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想看着傻孩子好好吃下去。   结果这个时候,垃圾堆的另一头跳上来一只恶犬,冲傻孩子龇牙咧嘴,显然是对火腿肠虎视眈眈。这只恶犬徐安之认得,脾气暴烈,村里人人喊打,他差点就跳出来要把它打跑了。   然而,傻孩子做了一件徐安之始料未及的事情——   他恋恋不舍地看了看手上的火腿肠,胆怯地伸了出去,喂了狗。   “好吃么?”傻孩子看它风卷残云地吞了下去,伸手,试探着摸了摸它的脑袋。   他竟然不是个哑巴,他会说话的。   村里恶名昭著的恶犬喉咙里狺狺,却接受了傻孩子温柔的试探,吧砸着嘴不太习惯地眯了眯眼睛。   傻孩子紧接着说了一句:“你的脚疼么?”   徐安之一愣,朝狗望去,原来它的腿被人打断了,正不住地流血。   傻孩子轻轻握住了它的爪。   徐安之一下子就被撅住了。   他是个富家公子哥,想做济世安民的大事体,对具体的苦难,他抱着静观的态度。他知道这个世界很大,他即使再有钱,相比之下也太渺小了。他救不了每一个受苦受难的人,也不能为他们耽搁,因为他着急去做一些会改变这个社会的事,其余的各看各造化。   可是当具象化的苦难就发生在他眼皮底子下的时候,他为自己这种袖手旁观的态度感到羞耻。   他现在理解了,为什么自己帮了傻孩子以后要跑,其实他心里有愧。他一贯以来引以为傲的冷静与理性,在沉重的现实面前显得像是一种傲慢和逃避——他能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无数穷人,就对眼前的这个视而不见么?他连眼前的这个都救不了,他又何谈济世安民呢?就连过得再不好的人,都在试图救一条狗,他拥有这么多,有什么道理只把别人的苦难当一个悲伤的故事呢?   那天晚上,徐安之骑着自行车,前面坐着狗,后面坐着任明卿,去找隔壁村养马的人家求助。   回来以后任明卿多了一条狗,徐安之多了个小友。   “你刚才说话了。”徐安之笃定道,“你明明会说话。”   任明卿瞅瞅他,带着他的狗一转身扎进了夜色深处。 第62章 同归   再后来,徐安之老是看到任明卿。   这个家伙总是趴在教室的窗口上,目不转睛地听他上课。四目相对,徐安之越发觉得,他有一双与他肮脏的外表不相符合的眼睛,眼神清亮,看起来一点也不傻。只是他一旦被人发觉,就会立刻逃之夭夭,像是一只误闯人世的小鹿,引人发笑。   徐安之便故意不去看他。没过一会儿,那道来自窗外的灼人视线就又偷偷黏上了他的后背。   第二天任明卿再偷溜过去听课的时候,窗台下多了垫脚的小凳子,窗台上多了崭新的课本、本子和黑水笔。这都是他没有过的东西,他不敢用。   第三天,本子封面上多了四个遒劲有力的字——   姓名:任明卿   任课老师:安   时隔四年,任明卿再一次重新拥有了自己的作业本。   而徐安之的班上多了一个看不见的学生。   任明卿在窗外听课,放学后留下作业;徐安之教完课,把他的本子收走、批改,再放在窗台上。该订正的订正,该打100的打100。   那窗台上总有花,或者橡子,亦或是秋天的芦苇。   任明卿身无长物,但他惦记着别人对他的好,他把他觉得很美的东西送给安老师,风雨无阻,像是受了恩惠的小野猫。   他们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却用这种方式无声地交流着。   很快,徐安之就发觉,任明卿非但不是傻子,还聪明得很。也许是因为“上学”这个字眼对他来说太过渺茫,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机会偷听,他学什么都很快,做数学不打草稿,也从不写过程。对他来说,这种程度的数学,看题知答案,过程什么的,他写不出来。就奥数可能对他还有点挑战,拿到题能在山上坐一下午。   徐安之去了一趟姜家,希望任明卿能来上学。   城里来的安老师在凤河村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姜母也是要脸的人物。她穷举了任明卿的一切缺点:瘸腿,哑巴,扫把星,疯疯傻傻……徐安之好脾气地听着,好脾气地说,没关系,没关系。   任明卿就这样重新入学,从两年级跳到了初一。不过反正这穷山僻壤,初中小学加起来就十多个人,一块上的,没差。   没过多久,任明卿就用实力证明了他是这个村子里最会念书的人。徐安之再也不掩饰对他的偏爱了。如果说他不能妄自改变任明卿的命运,那么读书可以。好好念书,然后考出去,考出去就好了。他救不了任明卿一辈子,但是可以帮他在龙门前抬一把,让他改头换面,脱胎换骨。   可是徐安之要完成这个艰巨的改造任务,还面临着其他的困难。   “他的智商没有任何问题,他非常非常聪明,过目不忘……但他几乎是个野孩子。”徐安之这样写道。小明卿在姜母那里要挨打,时常跟那恶犬一起在山上游荡,渴了喝溪水,困了往草垛上一趟,找到什么就吃什么,不太敢回家去。   即使现在他有了来之不易的读书的机会,他都不肯进教室好好听讲,他就喜欢站在外头偷听,听累了蹲一会儿,徐安之怎么让他进来,他都不听话。   因为他非常非常怕人。   有人的地方他统统不去,成天在村子外围游来荡去,见人就跑。   说话那是更别想了。即使跟徐安之,他都一个字不说,他只跟那条恶犬讲话——徐安之管它叫“纽约”,洋气死了——间或自己跟自己说话玩儿。徐安之注意到这个孩子时常自言自语,小声叨叨。有一次写作文,主题是朋友,他开篇第一句话也是:我是我自己的好朋友。   那时候徐安之没在意,他不知道这是人格分裂的前兆。他以为任明卿是太寂寞了。他就尽可能去陪伴他、获取他的信任,像是驯化一只小野兽。   徐安之无意中发现任明卿在看他书架上的《浩荡纪》。   小孩子都是这样,喜欢读故事。任明卿很喜欢《浩荡纪》,就会去模仿文中的角色,那段时间,他成天拿着根小树枝在墙角负手而立,徐安之一叫他进来,他就特别成熟稳重地点点头,表示本剑仙知道了,尔等先退下吧,演得像模像样。   徐安之:“……”   如果是一般人,可能会想,哦,这家伙初二了,中二病犯了。可是徐安之是接受过顶尖教育的人,他的思路和眼见和一般人太不一样了。他为了把这帮孩子教好,看了很多教育方面的书,他知道教育说到底就是“因材施教”。像任明卿不会说话,徐安之就叫他唱,你说不了你就唱出来,这总行吧?到初二,任明卿虽然还是不会说话,但他已经会用意大利语唱歌剧《猫》了,天天跑去山坡上吊嗓子。   针对任明卿这个问题学生,徐安之不放过任何有把他向好的方面引导的可能性,你喜欢看小说,好,我就拿小说教你。   他拿着《浩荡纪》跟任明卿说:“诶,你看,林澈、洛三思、李沉简、隋青冈他们小时候一起拜在李师古座下,后来长大了就一起闯荡江湖,相互照应。一个好汉三个帮,你想做剑仙你都没个跟班,势单力薄,在道上不好混呐。”   任明卿一愣,陷入了沉思。这确实是个问题,对他以后的职业发展很不利。他当时一门心思想修仙,还要做仙尊,应该有几个年龄相仿、肝胆相照的好兄弟给他投票。可是全村年龄相仿的孩子都在班上,他们都不喜欢自己,姜勇还要打他。   徐安之继续道:“林澈刚上山的时候,和隋青冈天天打架、互相看不顺眼,后来不也握手言和了么?大家对林澈有偏见,仅仅是因为传言,可传言终究抵不过亲眼所见。如果你真诚、热情又正直,大家自然而然会喜欢跟你交朋友。”   任明卿被说动了。第二天,总算把他的位置从窗户外挪到了屋子里。徐安之让他和马步仙坐同桌,任明卿看人家小姑娘的铅笔擦脏脏的擦不干净,还怯生生地把自己的橡皮递给她。   穷乡僻壤的小孩子都单纯得很,虽然大家都不喜欢任明卿,说他这不好那不好,可是他借自己长城橡皮擦,马步仙就觉得他没有大家说得那么坏,跟他坐同桌也没有那么委屈了,下课了还问他抄作业呢。   徐安之松了口气,这是马步仙的一小步,任明卿的一大步。   “好的故事可以引导人、改变人,即使在现在,故事也没有失去教化人的能力。”徐安之在日志中写道。“现在是知识型社会,信息大爆炸,城里人如饥似渴地学习最先进、最前卫的新新学科,生怕一不留神就被甩在时代的后头,却忽略了一些特别基本的东西……阿芷让我重新理解了故事的本质。古往今来有这么多这么多的故事,一代一代往下传承,不仅仅是因为它们很有趣,而且其中有很多道理可供学习。   “对于孩子们来说,读故事不是单纯的浪费时间,而是一种体验。他要跟着主人公去体验他没有经历过的生活,潜移默化中,习得如何为人处事是合乎道义的,以后他再遇到相似的情境,他就会用故事中习得的经验去应对……孩子对于他喜欢的主人公,不断地进行模仿,故事通过这种方式,塑造人的内在人格,这是一种很重要的社会教育。   “我在他的影响下,开始回过头来阅读一些寓言故事、成语故事。对于这些箴言,我们挂在嘴上却从不往心里去,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对这些司空见惯的故事有新的体悟。怎样做人,以先人的大智慧,早就告诉我们了,我们要做的就是’一日三省吾身’,看看自己有没有犯低级错误。”   ……   庄墨感慨万千地翻阅着徐安之的日记,仿佛回到了那两年,目睹了年轻的老师和他的问题学生大隐于市却有趣诙谐的生活。   任明卿很久都学不会堂堂正正走正门,要爬窗;非常胆小,跟猫一样喜欢钻箱子,一不留神就钻进各种幽闭空间暗中窥探,骇人一跳;晚发育,特别矮,急得徐安之大冬天借了三轮车开去镇上,给他吃冬令进补的膏方;新到了beats耳机,一人塞一只,躺在山坡上听摇滚,纽约窝在一边,懒洋洋地摇尾巴;天气热的时候,一个大的后头跟十几个小的,一人背着一根吊杆,排着队走过田埂去钓龙虾,晚上回来围着安老师的电脑一边看动漫一边吃……   在最贫穷闭塞的地方,任明卿碰到了他最进步、最开放、最善良、最正直的安老师,不断地从他身上吸取好的东西,他的眼见和观念是别的贫家子弟无法比拟的,他的修养和胸襟也超过了绝大多数只顾埋头读书的同龄人。   他虽然一无所有,精神上却富足得像个国王。   而任明卿也给年轻的贵公子带来不一样的体验。   手把手教养一个孩子,让徐安之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决心把教育作为一生的事业;脚踏实地的经历,更让他冲破了自己认知的局限,变得愈发成熟和热忱。他做了很多以前他不会去做的事,彻底抛下了贵公子的包袱,把自己当做这个乡村的一份子,去融入、去感受这物资贫瘠、麻烦不断却处处鲜活的人生。他不再把下乡支教当做为未来工作做得一次前期调研,而是意识到,这是他的生活,他的生活已不在别处。   庄墨能从字里行间读出这种互相驯化又一起成长的感觉,比他读到过的任何故事都更能触动他。如果一开始他只是来找任明卿,那么现在,他也被徐安之牵动了心。他敬佩这个素昧谋面的年轻人,为他的过世感到难过,如果他还在的话,庄墨一定要找机会跟他见一面,坐下来喝杯茶,聊聊天。   他继续往下看。   初二的暑假,任明卿创作了人生中头一部小说。他模仿《浩荡纪》写了部十洲三海背景的玄幻小说,整整写了二十多个方格子本。   徐安之震惊了。   这本身是一种创造行为。人都有创造冲动,能把纯粹的空想付诸笔端,这就已经值得鼓励了,更何况他的想象力和语感都大大超出了他的同龄人——当然不止是他在凤河村的那些同学们。   “我早就意识到他在写作上很有天赋。他不会说话,可无法违背与人交流的天性,他会寻求别的途径完成这个社会化过程。他把原先唱歌的热情全部投诸在写作上,挑选的题材和风格恰恰是模仿他喜欢的《浩荡纪》。真奇妙,这看起来就像是故事本身进行了一次繁殖……故事影响读者,读者变成了作者,作者又去进行类似题材的创作,这种传承本身很迷人。既然他有这方面的兴趣,我想我可以以《浩荡纪》为例,教他如何写故事。”   庄墨读到这里觉得有点违和感。   他第一反应是:想不到徐安之还挺多才多艺。   后来想到他之前因材施教,拿《浩荡纪》教育小明卿,又觉得可以理解。他一个人又教语文又教数学还包揽了天文地理科学历史,给学生做点阅读理解也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他越看越觉得不太对劲。徐安之对于此事虽然着墨寥寥,但他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徐安之很专业,专业得超过了一个初中语文老师该有的水平。他再联想到任明卿,任明卿绝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作者,他扎实的功底显然来自他人传授,不免对徐安之愈发好奇了。   在日志的最后一页,徐安之写道:“最近,姜勇,白一甲,方梁,姜红波这几个家伙到了叛逆期,荷尔蒙旺盛,我的话也不听,拉帮结伙欺负同学……任明卿是极度懦弱和自闭的,不会拒绝人,也不会反抗霸凌……打算创作一篇小说……当对方不遵守普遍行为规范的时候,暴力变成了唯一的出路,要学会坚强、反抗和保护自己……我已经有了灵感,要以野性的纽约为原型,创造一个以暴制暴的角色。”   底下的未完结事项:□《士官长》   庄墨懵了。   《士官长》不是四海纵横的那个稿子么?   他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为了这个猜测而激动不已地放下日志,抽出书架上《浩荡纪》第一册 ,翻开了扉页——   “安之,出印厂第一本遥寄于你,于此扬帆,四海纵横。   舞蓝   2007.9.3”   千里之外,烈火哥接到了一个电话:“X省灵璧凤河村?等一下,我查一查……嗯……对,这的确是四海纵横的邮政地址,以前的样刊都是寄到那里的。” 第63章 和作者在现实中面基   庄墨说完就挂了,烈火哥颇有些莫名其妙。他耸了耸肩膀,继续给洗灰大大改稿。   洗灰的手速太快了,前阵子有点卡文,现在据说已经克服了小小的纠结,因为在生活中找到了故事原型,于是乎恢复了一天一万字的供稿,烈火哥要给这作者跪下了。   作为杂志编辑,他的作者一个月能催出一万字的短篇已经要去庙里烧高香了,洗灰这真是神一般的手速。手速快意味着产量高意味着出书勤意味着有钱赚!烈火哥打算等他完结以后,好好给他规划一个属于他的系列出来。   而不远处的田恬正在气急败坏地骂着多维元素。他最近有三块工作:整理京宇历年文本,开发个人志业务,还要给《尘烟笑》审大结局文本,跟打了鸡血一样忙到飞起。他还要手把手带“多维元素”写大纲。   现在“玄原”的作品归他审,他每次拿到“玄原”的文本,都会回头跟“多维元素”说:看看!人家大神写的,跟我给你改的大纲一模一样,你学着点!我教你你要虚心知不知道!   因为田恬的私人大纲教学根本不是打字能解决的事,玄原不得已让单总助买了张电话卡,开通了编辑夺命call专线。仅仅一个礼拜,玄原已经从“从来不写大纲的神仙”变成了“出了五版大纲还过不了”的苦逼乙方。好不容易过了,他又突发奇想,要在剧情里加一场激烈的海战庆祝庆祝,田恬让他滚去吃屎。   两人对骂的空档,田恬看烈火哥终于得闲了,回头插了一嘴:“烈火哥,我这个礼拜要出差!”他厚着脸皮把可达不是鸭加了回来,好说歹说说动他把微博上的小故事集结出书,然而可达的态度很暧昧,田恬决定亲自去T市见他一面,拿下这个合同。   电话对面的玄原不悦地皱起了眉头:“你要去哪儿?”刚还不是约定结伴去吃屎?   “我要去签个作者!”   “你还有别的作者?!”玄原又惊又怒。他都纡尊降贵地把《尘烟笑》系列拿来给他一个小编辑做,忍受了他每天让自己去吃屎,他竟然还敢三心二意?!   “工作日不行!你走了这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星期五下了班去,星期天晚上回来!”烈火哥头也不抬地举起了手中的笔,摇了摇。他有十多个版权推进到了报价阶段,还要做版权推广的PPT。   田恬两面开工,忙得不可开交:“我当然有别的作者……为什么要等到周末!你知道他有多抢手么!晚个一两天他就被人抢走了好么?!”   “我不许你有别的作者,你必须把全部的时间精力留给我。”玄原郑重其事地宣告。开什么玩笑,他是超S级作者,他不允许和别的作者分享资源。   “你是我媳妇儿么你占有欲那么强!我只有你一个作者我吃什么,吃屎么?!”田恬呸了他一声。   烈火哥竖起耳朵听了一嘴:“既然他占有欲那么强,应该很好签吧……”   田恬:“根本不是这一个!”   玄原:“我说了你不能有别人,你这是在玩火。”   田恬:“你以为你是霸道总裁文的男主角么?”说完狠狠把他挂了。   玄原:“……”   烈火哥:“……”   烈火哥忍不住劝他:“小田儿,你不能跟作者这么说话,现在的作者脾气都很大的……”   “没事儿。”田恬往椅子上一倒,指指手机,“他是小透明,哪儿来的大脾气!我骂他,他也骂我,我们可好了。”   烈火哥表示你们开心就好:“这次你要去签的书是……”他从满桌子文件中找到了田恬的企划。   田恬抱怨他怎么还没看过,跑过来翻开文件,把作者介绍、文本内容、针对读者群、营销计划统统给他讲了一遍,最后加上庄墨的点评。烈火哥虽然对个人志这一块儿不甚了解,但既然庄墨说可以,那就可以吧,勒令田恬干完手头上的活儿就去。   田恬第一次出差,兴奋得无以复加,紧赶慢赶把《新绘》历年内容在星期四整理完,及时上交给庄墨,当晚上坐上了去往T市的火车。他希望明天就可以搞定可达,那么他可以安安心心在T市享受一整个周末了。   第二天中午,田恬去可达的大学找他吃饭。可达还是个大学生,长得贼眉鼠眼,怪不得从不在社交软件上发他的照片,最多拍拍自己青筋毕露的手,引一波迷妹催他快找男朋友。他好像也不是很有钱,是个走在路上你都不会多看一眼的猥琐工科男。   田恬本来觉得对方是个16万粉丝的大大,自己之前还得罪了他,颇有些惴惴不安;但发现他是如此普通以后,就大大地松了口气。   与在互联网上的拿腔拿调不同,可达在生活中就是个普通男生,吃饭定了个烧烤店,一人要了几瓶啤酒,边吃边聊。   田恬把现在的情况跟他说了下:“自从半个月前你那条小段子火了以后,这两天你的微博流量很大吧?”   可达点点头:“平均每条100多万的阅读量。”   “但是你的粉丝只有16万,说明除了粉丝以外,其他人也在观望你,特别是一些营销号。营销号经常抱团转发,你最近的小段子频频转起来,就跟营销号的推波助澜有关系。你得利用这一波赶紧出个书,不要浪费了流量。”   “可是你说给我的微博段子出书……这个都是网上免费有的,我很好奇,有人会买么?”   “所以我让你攒一点,攒20%的独家内容,或者番外呗。”   “20%够?”   “原耽个志哪有20%的番外?那还不是卖到飞起。”   可达苦笑了一声,喝了口酒:“我不是长篇,我只是一些段子。”   “这反倒是桩好事。”田恬给他分析,“ 你跟耽美作者一样,粉丝黏性高,死忠粉会因为喜欢你这个人而支持你的一切周边,包括书,究竟是长篇还是段子都无所谓,反正你是他们的大大,你出什么他们都会买买买,买来不是看的,而是用来收藏的,独家内容是给予他们的福利。但你跟其他耽美作者最不一样的地方是:你是微博大V,其他人也在看你的段子,你的知名度传到圈外了。普通人买书比较随机,看到这两天你的段子在他微博出现的频率很高,大家都说好,那你出书了,他也会跟风买一发。他们可能之前并没有看到过那些内容,但觉得你写的还不错,那么是不是独家都无所谓了。”   可达没有显得欢欣雀跃,有点深沉地吃了两串里脊,开始询问一些出书细节:“BL向的段子,能审过么?”   “你写得没有很明显,如果被打回来那就配合改嘛,我们还是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这个你可以相信我,我做了很多准备,我觉得你可以尝试着把性别模糊化……”   可达打断了他的话:“那你这儿多久能审出来?”   田恬收敛了话头,反正怎么修以后也能说:“一个月之内争取拿到书号!正常公司需要3个月,但我们有一个长期固定合作的出版社,关系挺好的,报批项目过得特别快!审完了我就直接开始动手做,我这个月也有码洋任务,嘿嘿。”   看可达一脸思量的模样,田恬冲他保证:“我虽然是新人,但你的书从选题到策划都是我跟进的,我有绝对的话语权。这是你的第一本书,也是我的第一本书,我一定会尽心竭力把它做好,你就放心吧!照目前来看,其他都是小问题,就是书的内容,我们要好好磨一下。假如要成为一本畅销书,这本书耽美向的程度,应该在你的固有粉丝和大众都可以接受的范围……”   可达没有耐心听这个,他写文他自己会把控:“你带合同了么?”   田恬再次被打断,但欣喜若狂,胜利就在眼前!他兴高采烈拿出打印好的合同给可达,又拿出了签字笔,然而可达看了看表,站了起来:“我下午还有课,得先回去了——合同你不急吧?”   “哦我不急不急,我这个周末都打算在这里玩!”田恬单纯道。   “好,那你慢吃。”可达将合同塞进书包,留田恬一个人结账。 第64章 关于签约的错误方式   当天晚上,田恬依旧兴高采烈地去找可达吃饭,想跟可达谈谈他的写作方向,以后他更新段子,需要规避掉一些太过刻意的卖腐。然而可达没等他说完,就说合同有些地方不很明白:“版税8个点,首印15000,我有多少钱可以拿?”   田恬把计算方式算给他:“虽然版税这样看起不是很多,但卖书是一个长线的过程,我觉得你会一本爆火的,可以不断加印;印量大了,你拿的钱也多——加印版税加1个点。”   “那其他版权呢?”可达的眼神里充满着估量。“作者约呢?”   “其他版权也包含在合同之内,这本书签给我们家,我们会帮你做代理,卖掉之后六四分成。作者约的话……你是想签京宇么?那我可以帮你规划长期的写作计划!”田恬兴奋道。“你不能一辈子写段子啊,你得有拿得出手的大IP,你有什么感兴趣的题材?”   可达笑笑:“我就是问问而已——封面和内插你打算让谁做?”   “你有没有喜欢的画手和设计?我帮你去约啊!”   “多约一点全彩的,书里用不上,周边也能用。”可达拨着勺子命令道。   “嗯……也行。”田恬犹豫了很久,咬牙答应。   “周边你打算做什么?”可达就像一个严格的考官,又抛出了新的问题。   “书签、海报、明信片?”   “太普通了,我想要特别一点的,跟别人都不一样的,比较吸引眼球。”   “……我尽量。”   “那会有配套的宣传么?书籍mad,广播剧,COS,或者Guest图之类。我看现在大大们出书,这些东西都很多,转发量也很大,可以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这个传统出版业倒是没有诶……不过可以试试!”田恬拿出笔记本,开始记录新的营销思路。   两个人从晚餐吃到夜宵,可达依旧是那副不动如山的模样,最后拍拍屁股就走,说还要仔细看看合同。田恬开始有点怀疑自己还没有真正打动他。   其实传统出版业和个人志、同人志市场有很大的区别,作者没有制作书籍的话语权,更管不到宣发和销售,因此可达提了很多对田恬来说很古怪的问题。   像他说的设计与插图,图书公司要核定每本书的成本和利润,会将制作费用掐得很紧,设计、插图、周边、宣传品不会花大价钱去做,所以市面上鲜少有实体书可以做得像个人志一样精致和声势浩大。但因为这是田恬的第一个项目,庄墨又给了他一笔不小的启动资金,所以他特别大方地打算给可达砸钱。他相信其他人做不到他这样真情实感。   不过公司的钱是公司的钱,自己的钱却是自己的。田恬回到酒店,打开钱包,里头已经空空如也了。   出差补贴一天才300,他今天请可达吃了两顿饭,花了1000块都不止。他这第一月工资都没领呢,还靠着庄墨给的那笔钱在苟活。想想半个月前领到4277块钱的当晚就高兴得去淘宝上欠了翻倍的蚂蚁花呗,他真想穿越回去掐死当时的自己。   田恬肉痛地把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翻来覆去地算了几遍,确定自己现在真的穷得叮当响,不得已地打开携程,在里头订了个小小的招待所。   礼拜六一早,田恬拎着自己的大箱子从快捷酒店搬出来,顶着火辣辣的秋老虎吭哧吭哧走了两公里,找到了那家小宾馆。它除了便宜以外一无是处:隔壁看电视的声音清晰可闻,烧水壶里有一股奇怪的味道,进浴室想冲个凉,结果淋浴房小得连转个屁股都不行,装洗发液的瓶子上还沾有一大块未知的恶心固体……田恬洗完出来,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可达在饭点主动联系了他。田恬满血复活,挤地铁过去找他,然后肉痛地看他点菜。可达吃得油嘴滑舌地放下碗筷说:“其实还有其他家联系过我。回忆坊,魔钢……还有虎山。”   见田恬蹙眉,他继续往下说:“虎山开了12个点的版税。”   田恬将信将疑:“他们不是做微博营销的么?怎么卖书啊?”   可达不说话,就思量地看着他,田恬明白了他的意思:“……好,我回去问问我们执行主编……不过12点,这个点数太高了,我们一般新作者第一本书就是6个点的……”他觉得有点委屈,忍不住小声逼逼。他也是花了好长时间才说服烈火哥把点数提高到8个点的。但是他现在急着签下这本书,不敢让可达失望。   “他们还说想签我,到时候给我买粉条。”   田恬噗嗤笑出了声:“什么?粉条?买粉条干嘛?让你炖猪肉吗?”   “是微博的粉丝头条。”   田恬红着脸吐了吐舌头。   “他们跟微博的人比较熟,每个月三个免费粉条给我用,还答应让各个营销号抱团给我涨粉。”可达眼睛滴溜溜地转着,观察着田恬的神色。   田恬理解了,可达想继续扩大自媒体的影响力,想问公司能给多少支持:“这个……我们没有做过这一块业务……一般作者也不会这样去做,因为粉丝很容易看出来你变成了一个网红营销号。虽然粉丝量会变大,但营销号的粉丝黏度不高,也不那么真情实感。网红和作者还是有区别的,很少能兼顾。按照我的经验,其实微博上有多少粉丝跟能卖出多少书,并不一定成正比。”田恬把自己的顾虑说了出来,但看可达有点不耐烦,又讨好地问,“你的粉条现在要多少钱?”   “1000多吧。”   田恬抖了三抖,那一个月就要3000多,这个钱如果烈火哥不愿意给报销,他就只能自己出了——然而,他一个月工资也就4277呀!   可达看他纠结得死去活来,不置可否地跳过了这个话题:“那你们这个是签的全版权还是单单纸质版权?”   “是全版权。”田恬趴在桌子上把附加条款翻出来给他看。   “全版权就只付纸质出版的版税么?”可达的问题比昨天多多了,也详细很多。现在他看起来像一个实体书作者了。   “是这样的,我们只帮你代理其他版权,如果卖出去了,我们跟你六四分成;卖不出去,这部分收入当然是没有的。”   “那你们以前卖出过什么呢?”   田恬报了几部杂志后期连载时的轻小说扛鼎之作:“其他版权也全部都在谈了。”   可达只把这当做吹牛逼:“我记得你们的影视改编项目,制作和收视都不是很好。”   “我觉得小段子没法卖影视版权,这个部分你还是不要抱太大的希望。”田恬实话实说,“我没见过这样的网剧。”   “以前也没有人写这样的小段子,”可达充满了信心,“我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嗯嗯,希望有金主爸爸看好这个项目,上门来谈。”田恬尽量顺毛撸。   “那你会帮我接广告么?我缺钱。”   可达的直接超出了田恬的想象:“嗯……我会努力的!如果你后台有人找你,你都可以让他联系我,我出面帮你谈。不过频率不能太高,因为广告会消耗粉丝。”   “微博没有付费内容,我写的东西没有办法变现,这本来就是不合理的。打广告是刚需,我写文就是为了钱。”可达坦率道。   田恬勉强笑笑:“那现在不是已经走出第一步了么?你一定会马上有钱的!相信我!我们一起把你的第一本书做成畅销书!”   可达嗯了一声,放下了筷子,突然说他想K歌,田恬肉痛地结完账,默念着“先有付出后有收获”、“先有付出后有收获”陪着他一块儿去。到了KTV,田恬才发现不止他们俩,其他人好像是可达的同学,他都不太认识,怏怏地打算走。可达挽留了他很久,直到他付了钱才肯放他回去。   田恬回到招待所,想想还是不对,给可达发了洋洋洒洒发了千余字的告白书,诉说自己虽然非常稚嫩、但有干劲陪着他一起成长,他提的要求都会努力满足。可达回了个咧嘴笑的表情,但是星期天田恬约他,他一直没回,电话也打不通。田恬觉得他可能还在睡觉,手机开启了拦截功能,一时有点着急。他以为可达会跟他吃中饭,为了省钱没吃早饭,饿得前胸贴后背。更关键的是,12点一过他就要退房,不然又是一小时几十块钱。他心急如焚地等到中午,破罐子破摔地把行李都收拾好,退了房,然后又在大厅的沙发上呆坐了一个钟头,实在饿死了,去招待所旁边的馆子吃了碗清汤寡水的兰州拉面。   可达并没有如他所想地在睡觉,他忙得很,隐身挂在QQ上,和不止和一家图书公司在接洽。 第65章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缝   这两天,他拿到了各家的合同做比对,还问了很多写手朋友他们签约时的情况,综合考虑,迅速地了解了实体书市场和一些背后的潜规则,然后态度暧昧地各方抬价,跟魔钢说京宇出价高,跟京宇说虎山给的资源好,以期引起竞争,拿到最有利于自己的条款。   虽然田恬表现得很有诚意,但事实上,京宇并不在可达的考虑范围之内。因为京宇快要倒闭了,听说老总正在卖公司,而田恬一看就是个雏儿,满嘴都是理想、希望之类的词儿,一牵扯到实际利益就像个傻逼一样,不顶事儿。可达可没兴趣跟小编辑一起成长,他是个现实主义者,只想找最有实力的人合作。小编辑能帮他干什么呢?他是目前最火的上升期微博作者,没必要委屈身段跟着田恬混。   不过可达觉得不用跟田恬明说,吊着他比较好,因此看到田恬的信息,先把人晾在那里,因为他知道田恬今天晚上5点的火车。等到下午3点,他才姗姗来迟地回说了一句今天有事,出书的事还要再仔细考虑考虑,毕竟他现在还没毕业,年纪还小,这么大的事要和家里人商量商量。   田恬这下才意识到这事儿好像是要黄。   他在拉面店老板频繁的白眼下厚着脸皮坐在空碗前道:“等等!再等等!”护着自己的大箱子联系可达。他明天就要回B市上班,如果今天不能拿着合同,这一趟就白来了,他的整个企划案都泡了汤。   田恬打不通电话,在QQ上要求跟可达再见一面,可达没有理睬。田恬知道这种时候不能认怂:他知道可达的学校、宿舍、手机号,在宿舍门前拦人也不至于拦不到。他赶紧把自己的火车票改签到晚上9点,然后拖着自己的大箱子冲向了地铁站。   田恬拖着个大箱子在车厢里站到脚疼,好不容易找到个位置,又上来了个老人家,他只好继续站着,就这么在又闷又挤的地铁里晃了一个多小时。等走出地铁口,他都快飞升了,结果一阵寒风吹来,老天竟然不长眼地下起了大暴雨。田恬草了一声,他没带伞!   这下他不能不向可达求救了:“大大,我在你们学校门口的地铁站了,我没带伞,你出来接我一下。”   可达头都大了,这个人怎么跟个牛皮糖似地甩不掉,他不是5点钟的火车么,跑这儿来干什么?只能严词拒绝他了。   但是,他拒绝别人,也要找个对方无法反驳的借口:“对不起,你不用来找我了。这次的书我不想签给京宇。”   一口咸:为什么?!合同有哪里你不满意么?还是我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你提的要求我尽量都会满足的。   可达不是鸭:这跟你没有关系,你很好,但我觉得你的主编不够重视我   一口咸:这跟我们主编有什么关系?   可达不是鸭:我现在在网上有多火,你们真的有意识到么?   可达不是鸭:别的公司都是老总亲自来跟我谈,条件随便开   可达不是鸭:但是你们公司就……   可达不是鸭:所以对不起,我可以不介意价钱,但我很在意公司把我当什么级别的作者对待。   说完就下线了。   田恬操了一声,目瞪口呆。他简直就像被无情女人玩弄了的纯情少男:他不断追逐,对方若即若离;他花费时间精力金钱,对方好吃好喝烧钱;他热情似火求爱,对方不拒绝不表态放长线钓大鱼;等他逼对方确立关系,对方就毫不留情地快刀斩乱麻:你是个好人,但你配不上我。   田恬很愤怒,他感觉自己被耍了。这他妈和主编来不来有什么关系?!烈火哥来了有什么用?还不是这么张合同?烈火哥能理解他的价值和潜力,给他约图、做封面、做广播剧、做mad、找guest么?可拉倒吧!烈火哥连这些玩意儿是什么都不知道!他有什么不好?他职位虽然很低,但他有预算、懂圈子而且愿意为可达做好这本书,为什么非得那么势力?!他不是老总,可他会用心,难道这两天他的慷慨还不能够说明问题么?   他拎起行李箱,肝火大动地冲进大暴雨里。反正也就几百米的距离,跑一跑就到了。   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见到可达。   理智告诉他,网络聊天没有面对面的那种真实感,让人往往会说出一些残忍、没下限的话;见了面就不一样了,他会出于礼貌、愧疚的心理被自己说服。上次不就是这样么?在QQ上吵得天翻地覆,打电话联系的时候却出奇地平静,甚至于客气。   而激情告诉他:他想打可达一顿。   是激情推着他义无反顾地冲向雨幕。   雨天路窄,又正值返校期,一路上都是打着伞的行人。田恬没有伞,雨水顺着额发流进了眼睛里,只好手搭凉棚往前冲,屡屡撞到行人,最严重的一次差点跟箱子一道撞翻在地。就这样上气不接下气地赶到通讯室,保安问他要找谁。   “我、我……我找可达不是鸭。”田恬喘着粗气站在窄小的屋檐下。   保安的眼神仿佛在说这可不像个正经人。   “稍等,我联系一下他……”田恬一摸口袋,空的。   他又换另外一边,还是空的。   他懵逼了。   他冲进通讯室,在保安嫌弃的眼神中脱掉了湿哒哒的外套,里里外外摸了一遍,没有;又把牛仔裤前后口袋拍了一遍,还是没有。   “等一下……”他想起刚才那一撞,连行李箱都顾不上了,冲出门去,然而灰蒙蒙的雨幕里,飘着一朵朵五颜六色的伞花。   他一点儿也不记得刚才撞他的人是谁,他没注意。   保安看他六神无主地走回来,忍不住要赶人了:“你身份证拿出来,身份证。”   田恬往台阶上一坐,突然脸一皱,哭了起来。   他的身份证在钱包里,而钱包和手机一起放在外头的有口袋,被人顺手牵羊偷走了。   他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很可怜。   他那么真诚地去对作者好,为了作者,放弃周末,坐了两三个小时的火车来到陌生的城市,请他吃饭,请他唱K——他自己平时都没吃那么好的。然而作者并没有任何为他考虑的地方。   他图什么呢?他真的能从可达的一本书里拿一大笔提成、从此大富大贵么?没有啊,根本没有啊,他只是希望能帮作者做出一本畅销书!   然而对方甚至打心眼里看不起他这个想法。   他那么掏心掏肺,得到了什么呢?   可达甚至没有告诉他真名,也没有打着伞来学校门口接他的意思。   现在他一无所有了。   田恬又想起上班第一天庄墨对他讲的那一席话,他现在懂了,也伤透了心。 第66章 签约的正确方式   庄墨快要上飞机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里的田恬万念俱灰。听清楚了来龙去脉,庄墨让他站在原地别动,然后联系了叶瞬,让他去安顿一下田恬——叶瞬跳槽去了T市,之前有知会过他。   叶瞬到达门卫室的时候,田恬特别惨地缩在角落里,浑身湿透,瑟瑟发抖,紧紧挨着自己的行李箱,生怕什么人把他的换洗衣服都给是抢走。   那一刻,叶瞬仿佛看到了自家活泼可爱又爱汪汪叫的博美流浪街头,有点可怜,又有点想笑。   田恬看到他来,也不动弹,就幽幽地瞧着他,有点打不定主意是要扑到他怀里哭还是装作不认识他的模样,毕竟上回他们分手的时候闹得很不愉快。叶瞬憋着笑,上前揉揉他的脑袋,把帆布袋里的外套和毛巾递给他,主动拉起了箱子:“走吧。”   田恬觉得这跟以前那个懒散要死的家伙判若两人。   叶瞬先带他挂失了所有证件,然后把他带到附近的酒店里,让他洗个澡:“快一点。”   “我火车赶不上了的……”田恬耷拉着脑袋道。   “洗完澡吃点东西,我们去找那个作者。”   田恬身心俱疲:“我不要。”他现在再也不想看到可达。   “就这样放弃了么?庄墨跟我聊过你的想法,我觉得很有前途。”叶瞬抱着胸往门框上一靠,歪着脑袋对他笑。   田恬稍微冷静了一点,很快又沮丧起来:“这个作者很难搞。”   叶瞬当着他的面问烈火哥要来可达的电话号码,打了过去:“喂,你好,是可达不是鸭么?我是京宇的主编舞蓝,你现在有空么?哦,我们再过半个小时到你校门口,我开的是一辆白色奔驰,到时候见。”   他在田恬目瞪口呆的眼神中挂掉了电话:“给你20分钟。”   “你哪儿来的车?!”难道叶瞬是办公室里隐藏的富二代?   叶瞬一脸图样图森破,打开了手机里的租车软件。   田恬:“……”   叶瞬:“20分钟。”   田恬连忙拉上门,冲进了浴室。   洗完澡出来,他在前天的脏衣服和昨天的脏衣服之中抉择要穿哪一套,叶瞬却从衣柜里拿出一套西装:“换上。”   田恬:“……”   田恬:“也是租的?”   叶瞬:“庄墨让我买的。”   田恬:“……”   叶瞬把一袋蛋糕丢给他,拿了个没拆盒的IPHONG X,带着他走到楼下,白色奔驰已经停在街边了。叶瞬开车到马路对面停好,又联系可达,把车牌号告诉了他。在等人的空隙,他订好了一家高级会所。   “看你这逼装的……”田恬有点看不起他打肿脸充胖子的做派。   “出来混,你打扮得像个贫穷的男大学生,人家也看不上你,觉得你没能力、没靠山,特别好欺负。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还是有道理的,上海女人为什么要把全部家当穿在身上?人家一眼能看出你的档次。人都是势力的,会看碟下菜,你在气势上就把人压过去了,之后就能掌握主动权。”   田恬特别紧张悲观:“还掌握主动权呢……我跟他彻底完了……等会儿肯定特别尴尬……”   “不会。”叶瞬温柔又无奈地看他一眼。   不到五分钟,可达就拉开车门钻了进来,显然是早就等候在通讯室了。   叶瞬逢人便笑:“你好,我是舞蓝。”   “久仰大名,久仰大名!”可达跟他打完招呼,跟田恬说笑,“没想到你真把你们主编请来了。”   田恬目瞪口呆地看着后视镜里的可达,他一派从容自然,恍若什么都没发生过,让人感慨世上竟有如此卑鄙无耻之人。   虽然他猜测再度见面的时候肯定不会像QQ上那么撕破脸皮,但看他毫无所谓的模样,他的脸皮也太厚了吧!他吊了自己三天,用一种看似圆融实则践踏他尊严的方式拒绝了他,还故意算计了他回城的时间,害得他拖着箱子坐了两个小时的地铁,淋着大雨丢了手机和钱包……而他竟然可以装出一副什么都没发生过!   田恬收回了目光,靠在椅背上生闷气。   田恬不说话毫无关系,车里有叶瞬,叶瞬和谁都能聊得来。   “不好意思啊,本来是要跟小咸一起来的,但是前两天在外面出差,参加企鹅影视的发布会,推不开。”   可达肃然起劲:“麻烦您这么赶一趟……”   “不麻烦,本来也要过来接小咸。”叶瞬一踩油门,奔驰安静地滑过了路面。   田恬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看这扯的。   一路上基本都是叶瞬在扯。他是那么得风度翩翩,成熟世故,见多识广,听歌又有品位。他对出版界了若指掌,讲起八卦来一套一套,最大限度地用那些名作家的阴私来满足可达的好奇心,以此体现自己的地位;间或指点江山,预测出版界的未来……可达毫不怀疑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新绘》的那位大名鼎鼎的主编,连他看上去年纪太轻都成了加分项而不是悬疑点。   更让他惊奇的是,主编竟然和一口咸很亲近。他原来还以为一口咸是个小角色,但是主编一路上却不停地提到他。一会儿夸赞他怎么有市场嗅觉,发掘了他这位上升期的微博作者,做了一份怎样具有前瞻性的企划;一会儿又跟一口咸拉些家常,淘宝上买了什么到货了没有啊,喜欢什么样的相机啊。在可达看来,主编甚至是哄着这个下属,两人的关系很亲密。   他不知道的是,田恬也一脸懵逼。他不知道叶瞬干嘛说着说着老扯到自己身上,还跟自己搭话,他现在烦也烦死了,还很气,就想听那些巨巨们的八卦。所以叶瞬来逗他,他就耍脾气。   这就更让可达怀疑人生了:为什么这个一口咸还敢跟主编这样作的?   他开始意识到:他跟一口咸抱怨主编不拿他当回事,主编就赶了过来,也许不是因为他面子大,而是因为……一口咸面子大?   可达终于拿正眼瞧田恬了,下车后为拒签的事向他道了歉。   田恬比较天真,别人对他客气点儿,他就不好意思再跟人家赌气,虽然心里还是很气,还很心疼自己的手机钱包身份证,但还是勉为其难地原谅了他。   叶瞬定的是个高级私人会所,进门是个古色古香的庭院,茂林修竹、流觞曲水,在灯光的映衬下古意盎然。走进青砖古瓦的仿古建筑,顺着实木台阶走上三楼,三人在身着汉服制式的服务生引导下来到包间。   包间很长,四面都是大片大片的落地窗,一张老树根做的桌台摆在中央,上头摆着全套茶具,大片大片的玻璃窗外是夜色中的山景。田恬在古琴声中新鲜地四处打量,而可达看到面前的桌子上那份多达十几道的茶单,脸上那副总是在计算的表情消失了,变得诚惶诚恐、惴惴不安——他们人均消费一千三。   叶瞬将一台崭新的IPHONE X随意摆在桌上,推到可达面前:“小咸来得匆忙,没有带什么伴手礼,初次见面,一点小小的心意。”   田恬:“……”   可达:“……” 第67章 一个专业的商务编辑能有多强   田恬彻底震惊了,还带这样的?!这是不是……送礼?!成年人的世界真肮脏!他用眼神示意这东西哪儿来的,叶瞬用眼神回答:找烈火哥报销。   叶瞬送完礼,就开始出兵了,微笑着对可达说:“听说你对合同条款有一些地方不太满意,其实这个都是可以坐下来谈的。我们也是真心诚意想来做你的书,希望可以达成合作。合同是死的,人是活的,你有什么要求,说出来,我们会尽力去满足你。”   可达此时已经彻底被叶瞬镇住了。他觉得舞蓝出手阔绰,跟那些抠抠索索的编辑不一样……不,根本没有编辑像他!哪有人上来就送台IPHONE X,没有!也许他拒绝田恬时只是找了个理由,但此时此刻,他真得感觉到了京宇对他的重视。   可达明人不说暗话:“虎山给了我12个点的版税。”   叶瞬姿势优雅地泡着茶,微微一呻,笑容里有些嘲讽:“虎山是个什么公司,你不知道么?他是个营销号公司。他出过书么?他知道怎么出书么?他之所以给你这么高的版税是因为他刚刚涉足图书产业,他没资源,所以他用高版税来骗你们这些作者。你要知道,高版税没有高销量,是张空头支票。你算算,首印10000本,8个点和12个点,来回差不了多少。你要考虑的是哪个公司能帮你卖出更多的书。”   可达冷静道:“他答应用他的营销号给我推书。”   “这可以用钱买到。”叶瞬给他沏了一杯茶水,“营销号明码标价,你要让谁转,出钱买就行了,能用钱解决的事情,为什么要卖身给他们?但是你卖书只是转发的事么?把你的书推出去还不够,还要推到会买书的人面前,那才叫真本事。虎山有一渠道二渠道还是网销渠道?京宇这么多年做《新绘》,全国1000多家书店、3000多个书报亭,亚马逊、当当是长期合作伙伴,这个渠道他有么?我们这儿这么多经销商,每个人拿几十上百本,你算算这个量有多大。我们是没办法给你把一个卖书的长微博给你转到几万,但我们能把你的书卖到十万册以上,这可都是真金白银。”   见可达神情有所松动,叶瞬又补上一句:“虎山之前还找过我们,他们接洽的作者在我们这儿出书。他们图书这一块儿完全不行,没资源,只能外包。”   可达震惊了,将虎山从自己的备选中划掉:“不过还有其他几家图书公司在找我,出的价格都不菲。”   “那你要调查调查他们的口碑了。”叶瞬话里有话道,“他们给你的点高,说不定在印量上做手脚。”   这种内幕可达根本不可能探听道:“什么?”   “书籍的开卷数,你是没办法查的,他到底给你印了几本、卖了几本,你没有办法知道。这个直接干系到你的版税数目,你只能赌对方公司的人品。有一些公司,他们加印了,从来不告诉作者。”   “联系我的都是挺大的图书公司……”   “京宇从来不隐瞒印量,这个在业内有口皆碑,我们不会给你在这上面动手脚。”叶瞬打断了他的话,“你如果不放心,我们可以直接带你下印厂。”   可达不说话了。   叶瞬把合同拿到手里翻了翻:“听说你对影视条款还有点不太满意?”   “六四分成太高了,有很多影视方直接联系了我。”   叶瞬问:“他们给你开什么价?”   “还没有谈到那么深入。”   “不会很高。”叶瞬老神在在道,“你一个新火起来的作者,独自一人去跟影视公司谈,背后没有靠山,谁会把你当回事。如果你说一句’我经纪人跟你谈’,开价起码翻两番。”   “一般文学网站也谈影视,但是分成是二八。”   叶瞬还是笑:“网站不会管你,也不会推你,签了以后让你自生自灭,所以他们乐得二八。你也很清楚,不然你早就签网站了。我们之所以要拿你四成,因为你写完这本书,什么都不用操心。我帮你去推,我帮你开个好价钱,帮你把合同都做好,帮你把钱催到账。我手里有渠道,优酷爱奇艺企鹅这种大平台我们都合作过,这几天还在谈《浩荡纪》和《尘烟笑》这两个S级项目。《浩荡纪》全版权五千万,《尘烟笑》影版九千万,还有其他一些A级版权都在陆续输出,今年我们京宇在这一块儿井喷。”   这事田恬也提过一嘴,可达以为是吹牛逼,但叶瞬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一会儿五千万一会儿九千万,可达的眼睛都亮了。   “我主导了整个买卖流程,你说我要不要这个价码?你算一下,你自己要价,顶天了给你卖个十万块钱,我这里给你卖到一百万,你六四分账最后拿六十万,你吃亏么?你一定是划算的。”   可别说可达被忽悠了,连田恬都满脸崇拜地看着他。   可达还有最后一个隐忧:“可是我听说京宇快要倒闭了……”   叶瞬呵呵一笑:“卖股权融资,这叫发展,不叫倒闭。不烧钱的公司养不大,我们来了新的CEO,接下去会有大动作——你这个案子……”   “怎么了?”可达忙问。   叶瞬往后一仰,翻看着合同,问田恬:“也许做动漫会比较合适?”   田恬一脸你问我我哪儿知道啊。叶瞬在底下踹了他一脚,他忙嗯了一声。   “那行,去跟F站谈谈。”叶瞬吩咐道。   田恬:“……?”用眼神询问他,他们什么时候跟F站那么亲了?   “上次那个案子不是你跟F站版权部的小刘跟的么?中途换人了?”叶瞬说着又踹了他一脚。   田恬只好硬着头皮接话:“嗯……后来是烈火哥在对接。”   叶瞬朝可达微微一笑,意思是:就是这样,我们F站也有人。   “还有什么问题?”   可达翻来覆去地翻看着合同。   他是个谨慎的人,虽然“舞蓝”表现得老练专业,真诚有礼,但他凭第六感认定对方是只狡猾的老狐狸。而且他提到了太多行业内幕,可达自认只是个菜鸟,觉得还得找人核实一下:“嗯……我要不回去再看看。”   “你就在这儿看吧,不急,反正还早。”叶瞬伸手,四两千斤地按住了合同,冲可达笑得春风和煦,“签完了,我再送你回去。” 第68章 因为他没有给我糖吃   田恬没有想到他用三天都没有搞定的作者,叶瞬只花了三个小时就搞定了。昂贵的见面礼,高档的茶话会,胡说八道捧高踩低,以及“不签就关在这里”的先礼后兵,让田恬算是见识了什么叫软硬兼施。   田恬觉得自己的三观都粉碎了:他一方面极其看不起这样卑鄙无耻、充斥着钱财交易的手段,另一方面又觉得,叶瞬这事儿做得真他妈太漂亮了,简直跟他的皮囊一样漂亮。   “你签作者都是这样签的?”田恬忍不住问。   叶瞬不置可否:“谈生意就是这样谈的。”   田恬意识到了自己与他的差距,沮丧道:“你是把这当成一笔生意在谈,我是把这当做一件大事儿在做。我以为我会好好做书就好了,我们一起做出本畅销书来,谁知道他只想要IphoneX。”   “很少有作者像他那么精明,作者都是文人,谈生意不太行。你只要比他们稍微懂点人情世故就好了。”   “人情世故……”田恬咀嚼着这四个字。没错,回忆起刚刚那个晚上叶瞬做的所有事,说的所有话,归根结底就是人情和世故。“我不太懂这个。”   “说到底也简单。”叶瞬在红绿灯口停下了车,直视着前方,平淡无波道,“你给人一块糖,别人还你一块糖,你们可以继续交往;你给人一块糖,他还你两块,你可以跟他交一辈子朋友;你给人一块糖,别人什么也不给你,这种人就应该及时止损。谈恋爱和谈生意都一样。而你这个作者,是你给他一块糖,他还打你一顿,既然知道他是这样的人,你还圣母个什么劲?一开始就不用对他太用心,给点钱骗过来就行了。他这个格局,做人也好,写书也好,显然都做不大。”   田恬安静地消化了一阵,哭丧着脸说:“还没作者给过我糖……”   叶瞬腾出手摸摸他的头:“慢慢会有的。”   这个时候叶瞬的手机响了,是烈火哥:“老叶,你和小田儿在一块儿?”   “对。”   “他怎么样?人还好么?”   “没事。我把他接来了,作者的合同也谈完了。”叶瞬出发之前跟烈火哥报备过。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小田儿有个作者叫多维元素,刚才打不通他电话,着急了,来问我怎么了。我说小田儿在T市被偷了手机钱包,不过有朋友在,让他不用担心。他还是不放心,给小田儿定了个酒店……”   叶瞬的手机连着汽车蓝牙,所以田恬也是听得到的。等烈火哥报出那个五星级酒店的地址,田恬整个人都懵了。他被叶瞬送到了多维元素定下的酒店,走进金碧辉煌的总统套房,看到桌面上一叠簇新的百元大钞,以及留在桌面上的一台崭新的IphoneX……夸张得感觉像是在杀手任务。   田恬有点难以置信地拆开了包装盒,开机,刚设置完,多维元素的电话就打过来了:“你怎么这么笨,出个门都会被人偷手机钱包?”   “他撞我了……”田恬委屈道。   多维元素听他那么可怜兮兮的,没有让他再去吃屎:“桌子上有现金,缺什么自己买。主编那里我帮你请了半天假,好好睡一觉,明早十点我让司机接你回B市。”   “那多不好意思呀……”田恬假惺惺道。这人怎么还有司机?   “你有身份证么?你怎么做高铁?走回来么?”   “诶呀,你干嘛那么凶……”   “还我干嘛那么凶……”多维元素学着他的口气反问了一句,嫌弃地挂掉了电话。   田恬想起还有重要的事没问,赶紧打回去:“这个新手机是不是、是不是……暂时给我用的……”越说越小声,小声逼逼。   多维元素:“不是。”   田恬:“QAQ”   多维元素:“我给猪的。”   田恬:“嘤。”   多维元素:“让你再去签别的作者!看到了没?这就是你的下场!”   田恬:“嘤嘤嘤。”   田恬:“我会努力赚钱还你的QAQ”   田恬:“你早点休息吧,晚安QAQ”   多维元素:“哼!”   叶瞬手插裤袋,倚在门边,听他们甜甜腻腻地吵嘴,忍不住吹了个口哨:“看,糖不是来了么?”   田恬坐在光可鉴人的圆形浴缸边激动地数钱:“我靠一万块钱!一万!他给了我一万块钱!我一直以为他是个穷逼,难道他是个爸爸?!像这种程度的糖我们需要怎么报答?”   叶瞬:“以身相许。”   田恬热泪盈眶地把钱贴在自己的胸口,乐极生悲道,“靠,我经常叫他去吃屎……你说,我以后还是他最爱的宝宝么?!”   叶瞬把合同放在桌上:“好好对他吧——我先走了。”   “叶哥,你为什么要走?”田恬突然在他身后问。“你在京宇呆了那么久,最难的时候你也没有走,怎么现在有了希望,你为什么反倒要丢下我们了呢?你也不是没有能力。”   他上回因为叶瞬离职的事,气到要哭。当时纯粹是感情上的不舍,感觉自己和烈火哥被抛弃了,对叶瞬这个人继续在身边能帮上什么忙,他却是不了解的。   他不了解叶瞬,不知道他的价值,以为他只是个花瓶,直到今晚。叶瞬展现出了极其成熟稳重的一面,通过他的人情世故搞定了自己搞不定的作者,田恬这才惊觉,他们编辑部里没有一个不是人才,谁都有不可替代的一面。就算叶瞬平时懒懒散散、对琐碎的工作缺乏热情,一到了生意场上,却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八面玲珑的商人,一个寸步不让的谈判专家。   而且他也感觉到了叶瞬对京宇的感情。如果他没有留恋,他又为什么放下这个好端端的周末夜晚,跑来替自己鞍前马后。他已经不是京宇的员工了,他们曾经还闹过不愉快的。   所以他越发不明白既有能力、又有感情的叶瞬为什么要走。   叶瞬的背影一僵。   然后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几乎是叹息着说:“因为没有人给我糖吃。”   年纪大了,他也想甜甜的。   叶瞬走的时候没有回头。   没有说服叶瞬回来,田恬难过了一阵。幸好他有了新手机,可以刷微博排遣心情。微博热搜榜上,徐静之的新女友又爆了,田恬想着这次又是哪个网红脸,点进去一看,靠!竟然是他的熟人,白殇殇!   “徐静静在跟白殇殇谈恋爱?!”联想起叶瞬落寞离开时说的那句“没人给我糖吃”,田恬瞬间理清了来龙去脉:叶瞬暗恋白殇殇,可是白殇殇跟徐静之跑了,所以叶瞬才离职了!在他作天作地“叶哥,你不要我们了”的时候,原来他叶哥头顶上已经绿了!绿了!田恬为自己的迟钝和不成熟感到愧疚。是啊,老婆都跑了,留着干嘛呢,绿成大草原么?!   田恬终于对叶瞬的选择释怀了。   叶哥,一路走好! 第69章 一夜爆红   庄墨一下飞机就收到了叶瞬的n条信息。他把白殇殇跟徐静之的绯闻发给了庄墨,让他帮忙处理一下。庄墨问他是哪种处理,叶瞬苦笑着答:“你说还能是哪种处理?我总不至于让你把他俩拆散。”   庄墨很欣赏叶瞬的头脑清醒。他知道叶瞬和白殇殇之间的那点烂桃花,叶瞬会离职与徐静之的介入有直接关系。但这种时候,叶瞬没有感情用事。他知道他走了白殇殇没人带,也没人帮她处理这种危机公关,他又不再是她的编辑,没有理由出面,因此背地里把她托付给了庄墨。   叶瞬并不觉得白殇殇靠私生活爆红是件好事。一个作者,如果名不副实、德不配位,红得快,黑得更快。走红有什么难的啊?但你有这个实力长红么?如果实力不到那个水准,却一心求名逐利,这跟拔苗助长有什么区别?叶瞬运营方面虽强,但心里门清,运营的基础是写得好,写得不好什么都白搭。   叶瞬查过庄墨的底细,清楚他是什么咖位的大佬。只要庄墨能上点心,做好危机公关,日后再好好调教内容,白殇殇的日子绝不会难过。他就抱着临终托孤的心态,把白殇殇托付给了庄墨。   从这一点上,叶瞬是个很负责的编辑,对作者仁至义尽。   庄墨看着白殇殇微博主页上不断上升的粉丝数字,打了个电话安抚了一下作者,让她先不要惊慌,暂时不要上微博:“你要给我两样东西。一样是微博账号,还有一样是你的所有作品。现在你在风口浪尖上,所有账号我找人帮你打理,你不用去看网络上的任何风言风语;你把作品整理出来,把word文档传到我微信。”   白殇殇天天想着一夜爆红,这一天真来了,那排山倒海的流量和评论都快把她吓哭了,庄墨愿意做她的主心骨,她忙不迭地统统丢给了他,唯他马首是瞻。   庄墨又把田恬从总统套房的kingsize大床上叫起来,把白殇殇的账号丢给他,让他去打理白殇殇的后台信息。田恬人都炸了:“我今天刚淋了雨丢了钱包才刚睡下半个小时……卧槽这么多人骂我是个婊子!”田恬登录白殇殇的微博号,看这10000+的评论和私信,被负能量淹没。   “今晚别想睡了。”庄墨道,“白殇殇这一波的流量会达到上亿级别,看到微博热搜榜上那个’爆’了么?今晚,她的作品会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会有很多人私信你,骂街求偶的都不用管,读者支持,你就发谢谢、比心。你唯一需要仔细处理的,就是上门谈版权和广告的甲方。后台聊天记录里有任何人想联系作者谈合作,你都把烈火哥的微信QQ甩过去。”   田恬生气了:“为什么不加我?!”   “这次让烈火哥去,以后你也会有这种机会,不用着急。”庄墨吩咐道,“这些人脉资源都是公司共享的,谁拿都无所谓,烈火哥比你有经验,比你心细,让他先去整理。”   “嫌弃我小……”田恬小声逼逼。   “对了,你联系新浪把她的微博认证改了,把简介从作者改成’新绘作者’,再编辑一条置顶微博,把她的作品全都捋一遍。”庄墨把新浪工作人员的微信名片推送给他,“如果有人问起白殇殇的作品在哪里看,实体书的购买地址和专栏地址一齐推送。”   “我们什么时候有了线上专栏?”田恬悲愤。每天都在同一个办公室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怎么他一点儿也不晓得公司有个网络平台?!他们不是同时进公司的么?!   “有的,是个微信小程序,网站和APP还在开发中,内容还都是你整理的。”庄墨莞尔。   庄墨挂掉电话,联系了宋鹏,把白殇殇的所有作品传给了他:“今天晚上小程序直接上线。”   “可是还在内部调试中……”   “丑一点、low一点都没关系,能用就行。”   宋鹏团队加班加点,半个小时以后将小程序在微信上线,凭空给白殇殇做了个专栏出来,封面做的漂漂亮亮的,挂在首页,然后就看着后台浏览量从0开始疯狂往上涨。   这步棋对作者来说非常重要。   现在实体书市场那么不景气,要是没有网络平台的曝光,实体书销量根本上不去。对于今晚走过路过的网友来说,徐静之的女朋友写小说,稀奇!想看!但你要他花20多块钱买书,对不起,没钱;然而,如果哪个网站可以免费看,那他就会点进去,说不定就留下来成了她的读者,她的粉丝。   都说作者默默耕耘才会有出头的一天,那其实只说到了半点,厚积薄发,厚积薄发,厚积的确很重要,但你要有一个契机去破土而出。如果没有这个爆发点,再深耕细种,谁知道你啊?   与徐静之的绯闻是一个契机,让所有人知道了白殇殇的名字。庄墨深知今晚对她是一个机会,从二线作者跳到一线作者的机会,一分一秒都不能错过。   宋鹏团队为了白殇殇的绯闻彻夜未眠,徐家大宅也为了这桩绯闻上演着一场虎毒食子的惨案。徐静之身边的嫩模一个接一个地换也就罢了,这回开始泡起了女作者!这就不是纨绔子弟的问题,是老虎屁股上拔毛的问题了。   “你什么意思?你是故意跟我叫板?”徐老前所未有地肝火大动。以前他只是看小儿子不顺眼,现在却用一种法西斯看犹太人的眼神看着他。   徐静之也是有脾气的,事情走到这一步他也不怂了,心平气和地在父亲面前坐下:“我不是故意跟你叫板。”   “你把作者叫家里来不够,还交往个女作者,你这叫不是故意?”   “故意的人不是我,而是你。”徐静之克制着自己的软弱,与父亲据理力争,“是你因为哥哥的事,对文字工作者耿耿于怀。我养着喜欢的作者,向他的公司购买版权,我当然跟他们走得近,碰见喜欢的女生也是人之常情。”   “你他妈还花钱买他全版权?”徐老眉毛一扬,这小逼崽子不止是跟他叫板,还花着他的钱跟他叫板?   说漏嘴的徐静之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   “你花多少钱买他全版权?”   徐静之心虚得大气不敢出。   “李添多,把这个案子给我拿过来!”   “是。”   徐老翻了翻京宇的家底,脸都绿了:“人家都快破产了,你上去就给个五千万雪中送炭,你他妈真是个圣人啊!”   徐静之涨红着脸说:“文化产业,国家支持!我买个版权,扶植一下老牌公司,也算是响应国家号召!”   徐老啪地一声把文件砸在桌上:“你要买你自己买去,我没这个闲钱。”   这下徐静之就着急了,他逼都装了,老爹突然不给钱,那他的脸往哪儿搁?   他蹭得从沙发上跳起来:“你怎么能这样啊!你不是成天唠叨让我干点正事儿的么?!我现在干正事儿了,你就这不许那不许的!”   徐老横他一眼:“你的正事儿就是把钱往水里丢?”   “四海纵横写的那么好,怎么能叫把钱往水里丢呢?!他这个世界观开发游戏,一天流水一个亿!”徐静之从烈火哥那里现学现卖,顺便把路过客厅、目睹争执、吓得瑟瑟发抖的任明卿从柱子后面拉出来壮胆。   任明卿一脸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眼神四处乱飘地观察客厅的装修,就是不敢看徐老的眼睛。   不提四海纵横还好,一提四海纵横,徐老一口气没上来,脸涨成了猪肝色:“我就是把钱丢水里了!也不会让你把钱丢给京宇!你给我趁早死了这条心!”   徐静之看他如此失态,突然智商上线,隐约猜到了:“我哥是不是京宇的作者?”   徐老身体一僵。   “怪不得……怪不得。”徐静之恍然大悟,“我倒想你无缘无故生的什么气,原来你知道我哥去了哪里。我哥去了京宇,成了作者,没按照你的想法继承公司,你就怀恨在心!你就是这样,非得我们按着你的意思来,向你低头!”   他在地毯上踱来踱去,因为眼里都是泪水,还对父亲的无情冷酷感到由衷的愤怒,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变得通红。   “我本来也只是看在四海纵横的面子上买个版权,现在不一样了。那是我哥的地盘,我哥奋斗过的地方,不论你怎么反对,我都要救它!我要投资京宇!”   “滚出去!”徐老猛地一指门外。   徐静之这次没有惊慌失措,他非常郑重地说了声“走就走”,表情甚至还有一丝快慰:“我跟我哥一块去!”   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70章 关于当年的真相   任明卿又一次被单独留在徐家,面对着徐静之惹出的烂摊子,不知道怎样才好。他笔挺地站在原地,间或张望徐老一眼。过了十五分钟,徐老才放松下了僵直在沙发上的身体,轻轻地叹了口气。他抬眼,发现任明卿还在,用眼神示意门外:“陪我走走吧。”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小区,绕着湖畔散步。天上月正圆,湖面是一匹静谧无声的黑丝绸,喧嚣很远。   “你们年纪轻轻,哪有那么多东西可写?”长久的沉默以后,徐老终于开了口。这个问题任明卿也答不出来,徐老自嘲地笑笑,“我是编不出来。”   他顿了顿,又道:“你说,我是不是上辈子欠他们的?我从小没让他们受过委屈,把他们一个个的养成大少爷,要什么买什么,把他们的未来都安排得仔仔细细、周周全全,他们只要照做,就能一生顺遂、名利双收,他们为什么就不要呢?我费尽心机为他们好,他们怎么就一个个都变成这样了呢?”   “他们并不是变坏了。”任明卿想了好一阵,平和地对他解释,“正是因为您把他们教育得很好,所以他们变成了会思考、有能力的独立个体。他们所做的一切,也并不是想把自己的人生过得糟糕,他们也跟您一样对未来充满憧憬。只是他们对于怎样才算过的’好’,有自己的定义。”   徐老听到那句“他们也并不是想把自己的人生过得糟糕”,整个人都一僵。他摇摇头,“家里那么有钱,做个商人,不好么?为什么要跑去写小说?”   任明卿小声回答:“人各有志。”   徐老哦了一声:“你上次说过了,小说给人希望,对不对?可是太辛苦了。”他突然背过身去,对着一望无际的湖面,不住摇着头,“太辛苦了……总是要熬夜,写到那么晚,白天还要工作……”   任明卿惊觉他是在哭。那个高大威严、总是在人前镇定自若的徐老,在这一刻的月光下颤抖着,黑发也变作了白发。   任明卿上前递上纸巾,徐老突然紧紧抓住了他的手腕。他的手冷得发抖,眼神那么软弱又那么悲怆,抓着他不停地絮絮叨叨:“他后来是得肝癌死的……他那么年轻,却得了癌……所以不要再写了。”徐老满脸泪痕地嘱咐他道,“不要再写了……”   他说到此处,慢慢弯下腰,揪着自己的胸口。   任明卿也跟着哭了。他天性善良,很容易跟别人产生共情,他又与徐家的长公子同为作者,这种设身处地的同情更加强烈。   他哀恸至极,起先并没有觉察到徐老的反常。直到徐老昏厥在地、休克了过去,他才意识到这不是伤心,而是病理性的发作。   此时他们远在荒郊,湖区步道空无一人,他连手机都没有带。任明卿慌乱地摸出了徐老的手机想要报警,结果屏幕亮起的一刹那,他不期然对上一张熟悉的面孔,一张他以为永生永世都无法再见的面孔……   庄墨安排好了一切,让同事留意白殇殇绯闻的发酵情况,自己则马不停蹄地赶去了拘留所。到现在,任明卿的过去只剩下最后一个谜语:在他与姜勇发生冲突的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他需要直面任明卿生命中最黑暗的那一刻。   姜勇并不敢说实话。他反反复复地说是任明卿对不起他,而绝口不提他对任明卿做了什么。无论庄墨如何软硬兼施,姜勇要不蒙混过关,要不保持缄默。他狡猾的眼睛闪躲着,即使庄墨承诺既往不咎,承诺只要了解了情况就立刻、马上把他从这里弄出去,他依旧不为所动。   庄墨的心猛地一沉,从这缄默中明白那件事对任明卿的伤害会有多大:姜勇自己也清楚他做的事不会被轻易原谅,所以他根本不抱希望庄墨会因为他吐露实情而放过他。   “没用。”庄墨抖出一根烟,给自己点上,一个一个开始报名字,“方梁,白一甲,姜红波。”   姜勇的脸色变了。他没有想到庄墨查到了这个地步。   “你以为不说话我就没办法了?那天打架的人不止你一个。他们的联系方式我全都搞到了。”庄墨把烟掐灭在他面前,转身就走。   姜勇最后还是没有勇气叫住他。   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他都想当然地认为,任明卿并没有因为他们的玩闹受到实质性的伤害,而他自己却因为那次事件丢掉了一条胳膊,丢掉了整个的人生,这笔账当然是任明卿欠他的,毫无疑问。   但是在庄墨凌厉得想要杀人的眼神中,他却产生了略微的动摇。也许他们所做的,对于任明卿来说,是无法承受的呢?他回忆起任明卿的挣扎,任明卿的恐惧,任明卿的眼泪和绝望,也回忆起了心底里那一点不为人知的不安——他们当时,是不是真的做过分了?   庄墨按着朋友给出的线索来到了青城监狱。   他在任明卿的老家查到了他想要的一切,唯独对导致任明卿背井离乡的那起斗殴只能打听个大概。那件事又是如此重要,在此之前任明卿即使长期遭受姜母的虐待,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暴力倾向,但是在那起斗殴中,他的人格一瞬间产生了解离,高远由此诞生,从此再也没有离去。   这是很重要的转折点,每一个细节都不容错过,于是他向教导主任问了另外几个参与斗殴的学生的去向。他料到姜勇也许不肯说真话。   方梁,白一甲,姜红波,这几个曾经的同乡已经出门打工很多年了,庄墨几乎动用了所有的资源去打听这三个人的下落,其中一人刚好在B市,蹲在监狱里。去监狱的路上,庄墨始终有一种面对最终审判的不祥之感。   白一甲的年纪照理说和任明卿和姜勇差不多,但是庄墨第一眼看去,觉得这人已经四十岁了。他又矮又瘦,皮肤黧黑,剃光了头,操着一口浓重的乡音,眼神飘忽空洞,五分钟里问他要了两根烟。他看上去像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或者一个普普通通的进城务工人员,然而他被判了二十年,因为强奸和故意杀人。   “哦,你说小瘸子……”白一甲没花多少工夫就记起了他,“他是姜家的继子,但克死了姜勇的爹,我们和姜勇是拜把子的兄弟,经常帮他一起揍他。我们看到他就揍,看到他就揍,有时候在操场上,有时候在田里。但我们不打他脸,我们一般踹他肚子。有一次我把他的脸按进了厕所里,他就吱哩哇啦哭。”   白一甲说着,哈哈笑起来,笑容并不邪恶,甚至还称得上是憨厚,他是打心眼里觉得这件事本身挺搞笑的,没有善恶的预设。   庄墨握紧了拳头:“他后来把姜勇的胳膊打废了,这件事你记得么?”   白一甲的笑容渐渐消失,面露恐惧:“记得!记得!安老师来了以后,要挟我们说,要是再欺负小瘸子,就不用去上课了,我们在学校里都找不到乐子。那天我们放学了出去玩儿,在泥头沟撞见了小瘸子。他本来想跑到邻村去,姜红波跑得快,把他抓住了。姜勇就说要淹死他,因为他爹就是在泥头沟淹死的。他站在石头上面放哨,方梁和姜红波一人按着小瘸子一条胳膊,我按他的头。”看着庄墨要杀人的眼神,白一甲安慰似地冲他笑笑,“姜勇天天挂在嘴上,说要把他淹死在泥头沟,我们经常这样同他玩。小孩子玩玩嘛,也不会真把他淹死。”   他吸了一口烟,继续往下说:“那天玩了一会儿,小瘸子就没什么力气,还装晕,踹了几脚也没声响。方梁说他会不会死咯,把他衣服扯开,在那里按他肚子。他吐了几口水,就诶呀诶呀在那边叫唤。我看他肚皮白白的,跟他们说,这小瘸子好像镇上录像厅里放的日本女人一样,嘿嘿。”   他还没说完,就被狠狠掐住脖子拎了起来,对面猛地一收手,他一头撞在铁窗上。来探监的男人原本体面优雅,此时眼底一片红晦,咬牙切齿地问:“你他妈说什么?”   白一甲脸上岁月静好的表情消失了,惊恐地加快了语速:“我就是开个玩笑、开个玩笑……我们正忙着救他呢,那条野狗来了。那野狗平时在山上乱窜,威风得跟条狼似得——它可能真的是匹狼,谁说得准呢——它谁也不理睬,就和小瘸子亲,一看到我们打他,就从山坡上冲上来要赶我们走。我们四个花了好大的力气把它打死咯,扒皮吃狗肉。小瘸子闻到香味醒了,我们想到一个特别好玩的主意,烤了狗肉给他吃。他好像知道是什么肉,不肯吃,我们硬塞到他嘴里……”说着恐惧地看了庄墨一眼,“结果他吃了一口就发疯了。” 第71章 他就是因果报应   庄墨从青城监狱回来的时候,把车速飙到了一百八十迈。他心里有无法排遣的戾气,如果刚才不是有狱警拦着,他差点冲进去把白一甲活活打死。   为什么这世上会有无师自通的恶?明明生来就是同样天真纯洁的孩子,有人可以长成如此善良温暖,有人却明白如何折辱人最痛。   他不敢想当时的任何细节,关于他们如何毒打他,如何把他按在泥水里想要淹死他,如何在他面前残忍地杀害纽约,又给他喂同伴的肉。庄墨不敢想他被四个身强力壮的同学按住身体、观摩极刑时他会有怎样的眼神,那眼神会多害怕、多绝望、多无助。他全都不敢想。   虽然纽约只是一条狗,但他对于任明卿的意义不是宠物,而是家人与朋友。   从徐安之的日志中,庄墨看得出来,那条狗很有灵性。它自由自在、生性高傲,和人类保持着距离,在那群山上像风一样来去。任明卿救过它,它就愿意跟他一起玩儿,充当他的保护神。事发前三天的那场斗殴中,它还为了救任明卿受了伤。   在徐安之还没有彻底俘获任明卿的时候,任明卿就是跟纽约一道,在那浩瀚的自然之间长大。他一度不愿意接近人类,却愿意相信这野兽,他们之间有很深厚的羁绊。   结果他们杀了这漂亮、高傲的生灵,还逼迫任明卿加入他们其中。   任明卿是一个正直的人,他从徐安之那里继承了完善而开明的道德观,而他们不但让他弑亲,还要他嗜肉。这对任明卿来说,是可怕的背德和罪恶的乱伦,冲破了他的心理底线。   任明卿不是从《士官长》中学会反抗的,他是在纽约躺在河滩砂砾上的半截鲜红的尸体边,爆发出他自七岁以后的第一次怒吼。徐安之以纽约为原型创造了高远。而在任明卿吞下狗肉的那一刻,高远从任明卿的精神中跳了出来。他握紧了手边的碎石,冲那些丑恶挥出了稚嫩的拳头。   他从来都是他的犬神,不曾离去。   在那一次斗殴中,任明卿没有遭受实质性的伤害,甚至还是胜利方,把那几年中承受的暴力伤害统统宣泄一通。但他的心确确实实生病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痊愈。   纽约被杀害、自己被毒打的梦魇时时刻刻紧跟着他,除了忘掉别无他法。   所以他把这段记忆整个地删除了。他把自己最黑暗的人生交给了高远,让高远来处理,习惯性地逃避人生的难题,直到再也戒不掉这种依赖。   他成了一个懦夫,一个人格解离患者,一个心智不健全的人,一个疯子,为自己时不时丢失记忆所苦恼,为自己曾经打伤了恩人的孩子而愧疚终生,以至于心甘情愿为他付出所有,毁掉自己的前途也在所不惜。   与此同时,高远却在他的逃避之下变得越来越愤怒,越来越暴力,也越来越难以克制。   他的人生整个都被扭曲了。即使他碰到了可以救他的人,脱离了原来的泥沼,他也无法改变。   可庄墨不信这个邪。   徐安之做不到的事他可以做到,徐安之救不了的人他可以救,而且必须救。他不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可以选择转身离开,他知道了一切之后他就没得选。他没有办法装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任由任明卿在那里继续受苦、受盘剥。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庄墨骨子里是强势又自负的人,他不信什么天道轮回、因果报应,他自己就是因果报应。   他决定要给任明卿最好的。任明卿值得最好的。他有这个使命把徐安之教给他的一切传承下去。   这个时候,电话响了,庄墨从失控的边缘被拉回了现实,将车停在路旁,发现是个陌生号码。他接起一听,里头传来任明卿的声音:“庄先生……”   庄墨的戾气一瞬间被抚平了,他自己都没有发觉自己的表情变得有多温柔,但他很快蹙紧了眉头:“你在哭?怎么了?”   任明卿哭得喘不上气。他原本是性格坚毅的人,但少年时期被虐待得没有了尊严,越长大反而越懦弱。庄墨理解他的胆小怕事,焦急地哄道:“你在哪儿?”   对面只传来“扑通”一声。   原来徐老发病中挥手打落了他的手机,手机掉湖里去了。   任明卿懵了。徐老硬撑着最后一丝清明告诉了他开机密码,他拨通了120,然后习惯性地找庄先生,却把手机沉了湖。任明卿茫然失措地原地坐了三秒钟,然后下意识地攥紧了左手。他的眼神变得空茫,似乎他已经不在自己的身体里,然后很快,他脸上茫然失措的表情消失了,变得有些嘲讽。   “哭哭哭,就他妈知道哭。”高远撇了撇嘴,起身把徐老摊平,听了听他的心跳。   “呵,得亏遇到我。”他熟练地按压着徐老的胸口,帮他做心肺复苏,等到徐老恢复了呼吸,轻松地把他背在身后,往灯火通明的墅区走去……   任明卿哭了两声后挂断电话,然后再也打不通了,这直接把庄墨逼疯了。庄墨满世界打电话找人。   田恬是被他波及到的第一个:“啊?你说洗灰?我不知道啊,他在家写稿吧。”   “你是他的责编,你他妈不知道他在哪儿?!”   “我是他的责编,可我不是他妈呀,为什么突然骂我?”田恬望着已经断线了的电话,一脸莫名其妙。   第二个被波及的人自然是烈火哥:“洗灰啊,他住在徐家吧。”   “他好端端的怎么会住到徐家去?!”   “哦,徐静之想见四海纵横,见了面以后又担心他不写稿,就把他带回家每天催更。”   “荒谬!你这就让他把人带走了?!”   “不然呢?”烈火哥觉得这很天经地义啊,“他是我们的金主爸爸,提出的要求我们都得尽量满足啊。”   “徐静之是什么人你心里没数么?!他要人你还真给,作者要是为了这事儿有个三长两短呢?!”   烈火哥终于听出了庄墨语气不善,可他实在想不明白:“写个稿子能有什么三长两短?”   “徐静之是正经人么?!他是个花花公子!把徐家地址给我!”   烈火哥看着挂断了的电话,琢磨了一下这个事情,还是没想明白:“徐静之是花花公子,又有什么关系?哦……可洗灰不是个男的么?”   庄墨一路闯红灯,飙到了烈火哥给到的地址。徐宅中灯火通明,门前停着一辆救护车,医护人员来来往往。   庄墨脸都白了,任明卿这是出了什么事?抓住医生一问,医生叹了口气:“心脏病发作。”   “ 怎么会?!”任明卿年纪轻轻,怎么会有心脏病?   “是哀伤过度导致的,情绪起伏过大,心脏一时间承受不来……”   “哀伤过度?情绪起伏过大?”庄墨踉跄了一下,靠在背后的墙上。   “这位先生,您还好么?我看您脸色不大好,要不要也急救一下?”医生指着敞开的救护车真诚道。   “庄先生——”任明卿站在门前,瞧见一个像他的身影,一时间想认又不敢认,只怯怯地叫了一声。   庄墨回过神来,循声望见他站在光影里,冲到他面前按着他的双肩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如梦初醒道:“你没事!”   任明卿披着大毛巾迷惘地摇摇头:“我没事……但是徐老……”   庄墨开始急促地喘息,仿佛要找回刚才屏住的那些呼吸:“你没事就好、你没事就好。他有没有对你……”   “谁有没有对我……?”任明卿不太理解地问。   庄墨面对着他单纯的眼神,有点难以启齿,可是不确定就不放心:“徐静之,他……他品行不端,他让你住进他家,有没有一些……逾越的举动?”   任明卿花了几秒钟理解他的话,一头雾水:“怎么会?我是个男人啊。”   庄墨松了口气。他也是关心则乱了,被白一甲那个猥琐胚带到沟里。   “我担心了你一整夜。”庄墨看着夜色中只有眼睛在闪闪发亮的任明卿,心中的所有不安、忐忑、仇恨和戾气都尽数散去了,只剩下连他自己都惊讶的平静和疼惜。   “对不起,徐老心脏病发,打落了我的手机。”任明卿不好意思道。   “你没事就好。”庄墨飞快地别过了头。   任明卿也很羞赧。他和庄先生只是普通朋友关系,他却一出事就找人家,害得人家大半夜跑一趟。庄墨不说话,他也低头拖了拖自己的鞋尖,两个人之间的沉默持续了三秒钟。   然后——   “你知道么?徐老的大公子,是我的老师。”   “你知道么?你的安老师是四海纵横。”   两人同时开口,同时变色。   庄墨惊讶于他们之间的默契,任明卿却像是挨了晴天霹雳:“你说什么?”   庄墨失笑。   “庄先生,请快告诉我吧……”任明卿哀求道。   “先让我进去喝口热茶。”庄墨笑道,“我下飞机之后还没有歇过半刻。” 第72章 小别重逢   两人久别重逢,有说不完的小话。任明卿把徐静之怎么把他带回家、徐老怎么讨厌他、两人因为《浩荡纪》的版权采购争吵不断、徐老想起过世的长子而心脏病发作原原本本告诉了庄墨。   庄墨则把徐安之就是四海纵横的消息告诉了任明卿,这让他五味杂陈。   他刚刚得知安老师就是徐老的长公子、徐静之的亲身哥哥,还没有从这种妙不可言的缘分中醒过神,又被告知安老师也是自己一直崇拜的作者,而自己在那么多年后续写着他的小说,一种冥冥之中自有定数的宿命感油然而生。   “怪不得……怪不得。”任明卿回忆着关于徐安之的点点滴滴,发觉到处都是线索,“他总是伏案写书,忙到深夜;村里的邮差几乎为了他隔天来一次,全是京宇的单行本与杂志……我一直以为那是他买的,其实应该是样刊吧。”   “是他教你写的小说?”   “他是我的语文老师,教我写作文。”陷入回忆的任明卿眼里蓄满了泪水,却笑得很幸福,“每一回考试,他都在班上朗诵我的作文,不论我写的是议论文、小说还是诗,他都会表扬我。他允许我随时去他的办公室,他书架上的新书总是给我留着。有一年暑假,他布置了二十篇日记,但我写了一个中篇小说,他没有怪我。他花了半个月时间,把我的一整篇小说都看了,改了错别字、留了批注,然后把我叫去办公室,告诉我应该怎么写故事:怎么描写人物啦,怎么编织线索啦,怎么架构故事啦……有很多东西当时我都听不懂,我没有经验,这些规则我都没法用,他就让我记下来,说如果努力写,总有一天会明白。   “他还告诉我小说是关于爱的学问,要观察人们,爱他们,体察他们的内心世界,好的作者爱每一个人,因为爱才能带来了解和共情,然后他会变成每一个人。好的作者写普遍人性。他总是让我走出去,多接触接触不同的人。”如果不是为了写小说,他可能没办法战胜自己内心深处对人类的恐惧。   庄墨忍不住揉了揉他的脑袋:“他说的很对。他告诉你的也许是故事唯一的本质。他把你教得很好。”   “他说在写故事之前,要先学会做人。他始终相信故事对人有巨大的影响力,所以作者在落笔时要慎之又慎。越是有才华、或是技艺精进的作者,越是要注意文字中传达的意义。写的好的故事,不论是传播力,还是对读者的影响深度,都会非常巨大……作者既然拿了灵魂的手术刀,就要对读者负起责任。”   庄墨点点头,这确实是徐安之会说的话,他在最后发现教育与写故事的共通之处,并将此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郑重地对待,希望对这他人、对这个社会有所贡献。   而复述这段话的任明卿,也显出与他的瘦弱不符的坚毅。他在遭受了这么多的苦难和不公后,依旧牢牢记得老师的言传身教,把故事的现实意义当做创作的出发点。不论读者多么寥寥,他都希望自己的笔触能对他们有正面影响,庄墨很敬佩他端正的态度,与正直的人格。   “他是个好人。”任明卿眼里蓄满了泪水,“他跟别人不一样。他去我们那儿支教,来了就没有走,不像其他大学生那么娇生惯养。他很有学问,待人也很真诚,不会因为你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就看不起你。他鼓励村里的女孩子上学,给她们减免学费,当时村里很多人家都觉得女孩子学习没有用,但他坚持即使不考高中,也要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说女孩子跟男孩子一样,不是谁的附属品,理应追求自我实现。他为了村里的水电四处奔走,帮村里引进产量更高的稻种,希望大家能过上好日子。他跟别的读书人不一样。”任明卿既骄傲又羞愧,“他不是只会读书。”   “后来呢?”   任明卿的眼神有些闪躲:“我念到初三的时候,在学校里犯了错误,安老师安排我转学了……我到B市来念书,他还留在我们村,不过他资助我到上大学,直到过世。他过世的时候我没有在场,我在准备高考,他没有告诉我他得了什么病,我刚刚才知道是肝癌。”任明卿眼里掉下了一连串的泪水,“……等我考完试回来,他已经不在了……”   他哭得十分可怜,像是徘徊在母亲的尸体边上不肯离去的小羊羔,庄墨不住地抚摸着他的脊背:“没关系,我还在,徐老也在,不是么?他也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任明卿摇摇头,安老师过世以后,他就失去了经济来源:“徐老因为他的过世厌恶一切小说和作家。”   见庄墨若有所思,任明卿又忍不住替徐老解释,“但我觉得他的厌恶并不是因为安老师忤逆了他,而是因为安老师的过世。他觉得安老师会得肝癌完全是因为写小说太辛苦……所以他才会始终无法原谅这件事。”   徐老在他说出x省灵璧凤河村的时候,就已经猜出了他的身份。长子不幸夭折,徐老疯狂给同样是作者的任明卿喂补品,就是希望他不论写得怎样,至少能健康长寿。任明卿能从他这个微小的举动中,感受到他那份追悔莫及的温柔和父爱。   “我可以理解他当时的心情。痛失所爱、追悔莫及的时候,谁又能理性客观?他也是怕触景伤情。他要是真的无法原谅孩子的背叛,也不会一直把安老师的照片设为桌面壁纸了。”   那张照片上,安老师和他们班上的所有同学一起站在拖拉机上,穿得土不拉几,却笑得阳光灿烂。   老人家应该是很后悔的吧?因为儿子走上了另一条路,没有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导致他操劳过度、白发人送黑发人。在阴阳永隔之后,徐老其实早已接受了安老师的价值观,只是他又能跟谁去说呢?   “你的安老师过世前……有没有嘱咐你什么事?”庄墨潜意识里认定,四海纵横是把未完成《浩荡纪》托付给了任明卿。   然而任明卿的回答与他的猜测有出入:“他给我留了一笔遗产。”   “哦?”   “我受他很多恩惠,遗产什么的……不敢想。”任明卿把玩着脖子上戴着的小钥匙,“不过这没有什么关系,他已经给了我最好的遗产。我现在在写小说,不是么?”   “是的。”庄墨摸摸他的脑袋,“他在天有灵,知道《浩荡纪》最终回到了你的手里,一定会很欣慰。”   “我曾经想过要放弃。”任明卿不免自责,又有些庆幸,“上大学以后我曾经尝试过写小说,就是你看到过的那本书,《诡域》的同人文。当时有个编辑联系过我要出版,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成功,那本书是他送给我的纪念。安老师的去世又让我经济拮据,搬离了租住的公寓。后来我一直觉得自己不是这块料。”   “是我的错。”庄墨向他道歉。   那时候他应该再坚决一点,再勇敢一点,他们也不会错过那么多年。   任明卿费解:“为什么要这么说?”   庄墨笑而不语。   任明卿没有深究,他沉溺在与安老师重新相认的幻觉里。这一路走来的太多巧合让他不得不相信,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早已安排好了他的命运。过去与现在奇异地重叠在一起,所有的遇见原来都是久别重逢,他可能注定走上创作的道路,就像武侠小说里写过的那样:无名的少年偶遇流落的宗师,很多年后天下第一,认祖归宗。   他现在不再对空荡而华丽的徐家大宅感到恐惧,也没有了寄人篱下的卑微感,他觉得自己回家了,和自己的亲人在一起。   “你的稿子写的怎么样了?”庄墨想起了正事儿。   “稍等一下。”   任明卿从书房里拿来厚厚一叠书稿,庄墨喜出望外:“这么多了?”   任明卿谦虚道:“写得潦草……”   “不。一气呵成的文章总是最好的。李白从不打草稿。”   任明卿看他要彻夜读书的意思,连忙劝他先去睡一觉,庄墨却执意从半夜两点看到了天亮。合拢书页的时候,他对紧张得黑眼圈都出来的任明卿道:“写完吧。四海在等你。”   他等的一定是你。 第73章 无条件转让五千万版权   白殇殇一整宿都没睡。不单单是因为网上吵得天翻地覆,还因为徐静之又跑来她家了。她对徐静之的殷勤一向以来报以热烈欢迎的态度,但是当二十个记者蹲在她家楼下的时候,她就觉得他做得有欠妥当。   如果是香港记者,可能就会取个《徐公子半夜流连香闺,两人大战七个小时彻夜不停》之类的标题,她的人设就全毁了——虽然现在也正在逐步瓦解当中。她做了十年的清纯玉女,突然和网红一起抢男人,现在网络上对她的评价褒贬不一。   但是徐静之给她的光环,却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益。她堆在京宇仓库里的陈年旧书突然被抢购一空,烈火哥连夜下印厂加印。现在她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京宇一姐,数据甩第二名十万八千里。   更加令她高兴的是,她的影视版权一夜之间受到了各巨头的追捧,企鹅、阿里纷纷上门采购,她从一个B级作者一跃成为A+级作者,单本书的影视价格飙到大七位数。想要攀上徐家的人太多了!她的书目前有市无价,所有人都在疯抢。   白殇殇无法掩饰自己内心的喜悦,忍不住跟徐静之分享,但他并没有听进去。他还沉浸昨天夜里与父亲决裂的阴霾中,心不在焉,答非所问。他心里只有一件事,就是想知道自己哥哥到底是哪个作者,写过什么书。他在白殇殇喋喋不休的炫耀中突然捕捉到了关键词,坐起来欣喜若狂道:“你也是京宇的作者吧?!”   白殇殇:“……”   “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姓徐的作者?”   “我们作者都用笔名。你总不该觉得我真叫白殇殇。”   徐静之没有放弃:“你们总参加过作者笔会吧?他高高瘦瘦的,戴眼镜,看上去很斯文,很有涵养!你要是见过他,肯定不会忘记,他很好的!”   白殇殇摇头。要是真有这种“一见误终生”的男人,她也不会现在还单身啊。   “不行,我要主编去查。”他联系了烈火哥,让他去找找有没有作者名叫徐安之。   “你怎么了?又跟家里吵架了?”白殇殇试图去关心他。她不遗余力地想要了解他更多,这不仅仅是出自好奇,而是她认为她有这个责任,就像徐静之有责任在追求她的时候给她买买买。这是一种等价交换。   徐静之哼了一声:“老头子因为我哥的事,不肯买京宇的版权。他不给钱,那我的面子往哪儿搁?我就跑了,不急死他!”   白殇殇吓了一跳,徐静之在她眼里就是行走的人民币,怎么能说变大猪肘子、就变大猪肘子:“那你赶快去和你爸爸和好呀!为了一个京宇翻脸,那像什么样子。”   “四海在这儿呢。”还有他哥。   白殇殇同情地望着他:“他们骗你呢。四海早就过世了。”   徐静之猛地转过头来:“你说什么?”   “四海纵横五年前已经过世了,你见的那个是枪手。”白殇殇毫不犹豫地出卖了京宇。在自己的利益和京宇的利益之间,她没有任何挣扎。她不需要一个没钱的徐静之。   然而徐静之没有如她所想的暴跳如雷,他愣住了,然后似乎想到了什么,整个人都开始发抖。他脸色惨白地拨通了烈火哥的电话,烈火哥在那头支支吾吾,他查到徐安之是谁了,但他不敢主动告知。   “他是四海纵横,对不对?”徐静之问,“他五年前已经……”   话不成句,泣不成声。   门铃恰到好处地响起,白殇殇从门洞里看了一眼,开始相信这世上的确有高高瘦瘦、斯文有教养、让人一见误终生的男人了。   “您好,我是庄墨。”   “您好您好!”白殇殇昨天夜里跟他打过电话,认出他那富有辨识度的磁性嗓音,殷勤地跟他握了握手。   “非常感谢您对我司的支持。昨天因为您置顶微博放了一下专栏地址,导致整个阅读程序的新注册用户涌入五十万之巨。IT团队做了两年的网站,平均日活都勉强维持在四五万,现在一下子飙升到五百万,都傻眼了。您今年的所有化妆品、护肤品,我们全包了,还可以免费送您出国旅游两趟。”   白殇殇受宠若惊:“您太客气了!”京宇在舞蓝手里的时候抠门极了,逢年过节送本新书就算大方了,庄墨一上来这么大手笔,把白殇殇哄得心花怒放。   庄墨哄完了一姐,四处打量着她的闺房:“徐公子他……”   白殇殇往卧室打了个眼风,庄墨对她微微一笑,推门而入。   “你是那时候的……”徐静之记起在京宇谈判的时候与这个人有过一面之缘。他对陌生人很戒备,立刻抹掉了眼泪,想要掩饰哭泣的痕迹。   庄墨在他身边坐下,把一捧洁白的菊花送给他:“我是洗灰的编辑,也是他的朋友。说来也巧,洗灰念初中时曾是四海纵横的学生,四海纵横一直资助他到上大学,他会走上文学道路也全因老师的影响。当时觉得他是最适合为《浩荡纪》收尾的作者,原来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听说四海已经过世,我代表京宇来看望一下他的家属,请节哀顺变。”   徐静之听到“家属”两个字,又收了他的菊花,立刻变成了追悼会上死了大哥的弟弟,哭哭啼啼地跟他讲哥哥的事。   讲到当年偷看《浩荡纪》被哥哥发现,徐静之几度哽咽:“他当时很惊讶,还很害羞,原来就是他写的……你说他该有多羞耻,我都没往那处想。我还求他别告诉爸爸,他说不会的,后来每次出新书了都第一个寄给我……”他谈到这里,表情变得坚毅,“我、我一定要让小瘸子把结尾补上,既然小瘸子是他教出来的,他不在了,这天底下只有小瘸子能完成这本书。我也绝不会让他的书烂在故纸堆里,我要好好运营《浩荡纪》的IP,让所有人都读到他写的故事!”   庄墨嗯了一声:“昨天夜里得知四海纵横是您的兄长后,舞蓝主编决定把《浩荡纪》的版权无偿转让给你。”   斯人已远,让他的家人拿出五千万来购买版权,厚道的老人做不出这种事。庄墨尊重他的意见,也被《浩荡纪》背后的故事所打动,同意了他的提议。   徐静之一愣,眼里蓦地掉下了豆大的泪珠。他大部分时候活得浑浑噩噩、庸俗无聊,鄙视一切高尚而深刻的东西,宣称它们不存在。但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心被照亮了,四肢百骸跳动着热烈而强大的脉搏,这是他从来不曾有的体验。在这一刻,他模糊地感受到了那人存在的痕迹。他存在于小瘸子写下的字里行间,存在于庄墨、舞蓝这些陌生人温暖的眼神里,以及自己颤栗的心间。他体会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圣洁,这种圣洁洗髓伐骨般改变了自卑、低俗的自己,让他共同分享了属于兄长的荣耀。   “好了好了……”庄墨拍拍他的脊背,安慰着捂脸大哭的徐静之,“好好把他的故事发扬光大吧。” 第74章 决裂   徐静之当天上午就返回了徐宅,打算对父亲大闹一通。在他心里,是父亲不肯原谅哥哥才导致了哥哥的过世,他恨死他了。然而他涕泪横流、气势汹汹地进门,却发现偌大的家里只有任明卿在煲汤。任明卿正提了保温杯要往外走,徐静之喝住他:“小瘸子,老头儿人呢?”   任明卿一愣:“你不知道么?他住院了。”   徐静之:“……?”   “昨天你走之后,徐老心脏病发作……”   徐静之脸上血色褪去,只有深深的恐惧:“哪个医院?”   “协和……”   徐静之拔腿就跑,跑到门口又折回来,抢过他手上的保温杯。任明卿诶了一声,很有些委屈,徐静之摇下车窗,催促着“快点快点”,带上他一路飙到医院。   任明卿从来没有坐过那么吓人的车,徐静之一边把着方向盘,一边嚎啕大哭。   这一刻,徐静之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惨的人了:他失去了哥哥,他的哥哥又是大大,他也同时失去了大大,还失去了可以怪罪的爸爸,他就快是个孤儿了!虽然老头儿是世界上最烂的爸爸,但是他有什么办法?他还是想跟他相依为命的,不想做孤儿。   他就这样嚎啕大哭着冲进了病房,毫无形象。已经度过危险期的徐老正在听李添多念微博头条,正念到《徐公子半夜流连香闺,两人大战七个小时彻夜不停》,新闻的主人公、他的不孝子就冲进门来跪倒在他面前哭着喊着叫爸爸,徐老翻了个白眼挥挥手,让任明卿把门带上:家丑不外扬。   徐静之跪地哭了十五分钟左右,徐老才出声提醒他自己还没死。他的傻儿子愣愣地看了他半晌,哭着上前抱住他的脑袋要亲亲他,把他给嫌弃的:“行了行了,离我远点儿,心脏不好,看见你就来气。”   要是放在平时,徐静之保不准要顶嘴,但是今天,虽然他还是小声逼逼了句“我也、我也生气”,不过还是乖乖站到李添多身边去了,尽量离爸爸远一点。   徐老看他欲言又止的模样,不耐烦道:“有事快说。”   徐静之一张嘴,眼泪就噼里啪啦往下掉:“哥哥就是四海纵横,他五年前就……哇……”   徐老的眼神明显黯淡了,李添多对着他的小少爷摇摇头,示意他少说两句。   徐静之哭完了,发现他们俩竟然都没有哭,只有任明卿哭了,难以置信:“你们早就知道?”   两人不自觉闪躲的眼神告诉他,事情就是这样。   “你们早就知道了却瞒着我?为什么?你们看我每天傻乎乎地等着哥哥回来很好玩是不是?”   李添多忍不住为徐老辩解:“老爷也是不想你太伤心……”   “我不是小孩子了!”徐静之挥开他的手,然后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半晌后带着哭腔问,“哥哥是怎么走的?”   “肝癌。”徐老在李添多之前开口回答,“所以你不要熬夜,注意养生,每半年去做一次体检——添多,你给他安排着。”   “是。”   “你早就知道是哥哥写的《浩荡纪》?你还不告诉我、在我们家里把它列为禁书?”徐静之质问父亲。   徐老再一次沉默以对。   “为什么?这是哥哥留在世上的唯一一样东西了,你不希望他发扬光大、流芳百世么?”   徐老的眼睛动了动,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前所未有地苍老与漫长:“我想他活着。”   “可他已经不在了。”徐静之试图理智地劝说父亲去面对,但他自己一张口就哭得很难看,“现在他、他有事情没有做完,我要帮他完成。你——”任明卿从提到《浩荡纪》开始就在四处找洞,此时被徐静之点名,吓得立正站好。“把《浩荡纪》写完。我,会把它做完全产业链开发。我再问一遍,你要不要和我一起?”他哽咽着问他父亲。   徐老摇摇头:“我的答案,和昨天晚上一样,我不会给你一分钱。”   “为什么你那么傲慢自大?为什么即使他已经走了五年了你都不肯原谅他?!我哥的整个人生都抵不过你作为父亲的尊严么?!你太自私了!”徐静之哭得非常伤心,他不明白为什么父亲如此铁石心肠,他们的父子亲情在他眼里一文不值。“既然如此,我自己去干!”   他说了与昨天晚上同样的话,再一次甩门而去。李添多试探了一下徐老的意思,紧跟着追了上去。   病房里只剩下任明卿和徐老。徐老拿起了手边的报纸:“昨天谢谢你。没有你的话,我现在已经出殡了。”   任明卿含糊地说了句“没什么”。他只记得他给庄墨打了个电话,手机好像还滑到水里去了,然后等他再睁眼时,他已经裹着毛巾坐在客厅里了,大家都说是他把徐老背回了家,可他没有印象。这种情况发生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他有点害怕。但他没有在徐老面前表现出来,这是他的秘密。   他将话题引到徐静之身上:“为什么不答应他呢?我想您早已想通了。”他看看徐老枕边的手机,不是深爱着的,哪会时时想念。   徐老放下报纸,眼神放空:“你说的很对。安之被我教育得很好,他有想法、有能力、有独立人格,他想要做的事情即使我觉得不值得,却依然可以理解他。比如说他写了《浩荡纪》,影响了很多人的人生;比如说他去农村支教,资助了你——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是他的父亲,你来B市念书的事,还是我安排的,我还处理了他的后事,我怎么会不知道你的存在?非常抱歉在他过世以后,我因为太过悲恸,没有继续往你的银行卡上打钱,我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我有一段时间不能触碰任何关于他的东西,请你理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心情,我也是到很久以后才发现我忽略了他的孩子,只是那时候你已经大学毕业,我联系不到你了。扯远了,我的意思是,我已经和我的安之和解了。虽然他和我是不一样的人,但他很高尚,我尊敬他,所以我在你的家乡投了八个亿扶贫,我学着去做更多的公益,去年我建了八十所希望小学。这些都是安之未尽的事业。我并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混蛋,对不对?”   任明卿点点头:“我知道的。”虽然徐老看起来严厉得不近人情,但没有人心不是肉长的。   徐老觉得很安慰,有时候他看到任明卿,就像看到自己的安之:“我不是还在怨恨安之,才不支持静之的事业。主要是……虽然我的安之有想法、有能力、有独立人格,我的静之却是一个小傻瓜。我不能因为安之已经离开了,就失去了自己的判断,静之做什么都双手赞成。他……他被安之宠坏了。”徐老拍了拍报纸上的头版头条,一言难尽。   “我觉得你可以试着去相信他。”任明卿激动地捏着拳头给他加油鼓气。   徐老呵呵一笑:“他连IP是什么意思都不懂。”   任明卿:“……”   任明卿对商场上的事一无所知,也不知道他们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后来坐上庄墨的车时还很苦恼。他是个和平主义者,总希望大家都好好的,徐家父子吵架明明不关他什么事,他却愁得抓心挠肺。   他把徐家父子的事情与庄墨讲了,要庄墨帮忙出出主意:“你说问题是不是出在这里——徐静之希望得到的是感情上的回馈,但徐老似乎是把这完全当做一笔生意在考虑。徐老忽略了徐静之的情绪需求,让徐静之以为他拒绝是因为不爱他、不爱安老师。他们理应更深入地沟通一下的,你觉得呢?”   庄墨耸了耸肩:“我觉得我可以帮徐静之做这个盘子。”   任明卿:“……”   他不说话,庄墨就在等红灯的时候凑过去逗他:“怎么了啊?生气了?”   任明卿抱着抱枕无奈地看他一眼:“我大概明白徐静之面对徐老的时候是个什么感觉了。”   庄墨哈哈一笑:“晚上想去哪里吃饭?”   “啊,出去吃么?”任明卿颇感意外。   “徐老和徐静静都不在家,我们偷溜出去散个心,好久都没聚了。”庄墨嘴角止不住地上扬,“吃完饭去看个电影,再兜兜风,聊聊天。” 第75章 作者和编辑约会要连看三场电影   任明卿光是听着都觉得很开心:“好的,我请你。”虽然庄墨下的馆子都很贵,但在任明卿的为人处世里,朋友之间应该有来有往。他一个人不舍得吃那么好,请庄墨吃,他倒是心甘情愿。   庄墨听了就不愿意了:“别。任老师请给我一个抱大腿的机会。你这么客气,我怎么表现?”   任明卿很不好意思:“庄先生,你别开我玩笑……”在他眼里,庄墨是大编剧,庄墨这样放下身段恭维他,让他很羞涩。   “任老师百忙之中抽空陪我吃饭,我已经很感激了,再让你请客算怎么回事?”庄墨从后视镜里探了他一眼,噙着一丝笑,不着痕迹地收回了目光,“况且读者给喜欢的作者花钱不是天经地义的么?”   任明卿红着脸再不敢说话了。他不怀疑庄墨的真挚,也清楚庄墨并不是故意调侃自己,但庄墨的话中透着一股亲昵的油嘴滑舌,他脸皮薄,难以招架。他也不习惯被人这样捧着。   庄墨带任明卿吃了一家极有情调的日料店,随后去看了场电影,是目前口碑和票房都不错的好莱坞大片。影片散场已经快九点了,庄墨想送任明卿回徐家,任明卿却要他稍等一等,趴在入口的桌子上拿着小本本写什么。庄墨凑近了一瞧,发现他在拆电影脚本。   任明卿被他发现了,赧然道:“趁热打铁,回去再做功课也许会遗漏细节,很快就好了。”   “那再刷一遍,一边看一边拆。”庄墨看他写得潦草,恐怕也拆不细。   “不用了不用了……浪费钱。”在电影院看电影,对任明卿来说已经够奢侈了,他日常百度云。   庄墨在花钱这一点上独断专行,才不理他,又顾自跑去买了两张电影票。在他的观念里,好电影是值得二刷的。更何况任明卿这么用心,再刷一场让他好好把脚本拆完怎么了?   任明卿看庄墨左手一捧爆米花、右手一捧薯条地跑回来,连忙要去接他手中的可乐,庄墨躲了躲:“我会拿的,你别把手弄湿了,你就管自己写。”任明卿身体不好,庄墨不舍得让他拿一点东西。   任明卿拿着小本本跟在他身后检了票,看了眼黑黢黢的IMAX厅:“等会儿进场子没灯了。”   “拿手机记。”庄墨早就考虑到了,“我们买的最后一排卡座,不会影响到别人观影。”   任明卿挠头:“手机也没电了……”   庄墨停下脚步:“拿我的吧,左边裤袋里,密码844920。记得把手机调成夜间模式,来电拒接。”   后来的整场电影,任明卿都在拼命记脚本,庄墨摊在旁边的座位上,一边看电影,一边往他嘴里塞薯条和爆米花。后来庄墨发现任明卿爱吃咸的,就只塞他薯条了。散场时任明卿猛地起身,瞳孔一缩,额,好饱,怎么回事?   他稀里糊涂地跟着庄墨出来,心想快11点了,该回家了,谁成想庄墨往凳子上一坐,拍拍身边:“来,交作业。”   任明卿乖乖地把手机上交。庄墨发现他是记在网易博客里的。任明卿以前写作用的是一台很老的台式机,动不动死机丢失文件,任明卿就养成了习惯,写什么都传到网易博客里。庄墨往下一滑,意识到这可能是任明卿的存稿云盘。他老早想看任明卿这些年写过什么,激动得把域名复制给了烈火哥,让他去整理统计一下。   庄墨嘱咐完这个,再去检查任明卿的电影笔记,觉得挺完整了,两个人又一起讨论着把细节补齐,开始整理剧情、拆分线索、总结人设、检查伏笔,把剧本拆了个稀碎。这样下来,这部电影基本上被任明卿消化吸收了。   庄墨觉得还有必要再看一遍:“第一场,你对故事架构有个大概的印象;第二场,你做了细致的梳理、拆分和总结;第三场,你不用再跟着剧情走,你只要重点观察他的镜头语言,这有助于增加你文字中的画面感,也对你的细节描写有非常大的帮助。你还要思考一下这部电影里最打动你的那个点,以及他的呈现方式。”   任明卿虽然心疼钱,但还是嗯了一声,用力点点头。庄墨在教他,他眼睛都亮了。   “困不困?”庄墨拿票的时候问。   任明卿摇摇头。能在观影当晚一次性把剧本吃透,无疑是最高效的,他现在很亢奋。   “那饿不饿?想吃什么?”   任明卿再次回忆起被爆米花支配的恐惧:“不用了不用了……”   庄墨最后还是给他买了个巨大无比的冰淇淋华夫饼。   任明卿:“……”   两个人干完三场出来都凌晨了,头脑却都很新鲜。庄墨在最后一场里掐了所有情节点的秒表,记下来传给了任明卿,让他看看好莱坞剧本是怎么个节奏,这样安排抑扬顿挫有什么道理。两个人也对电影谈了各自的看法,一路上都聊个不停。越是详谈,越是发现他们有共同的爱好,共同的阅读领域,后来车泊到徐家门前时,两个人心里都觉得这个路其实还可以再长一点的,他们这才刚聊到《搏击俱乐部》。   突然庄墨的手机亮了。他低头看了一眼烈火哥发过来的信息,脸色变了。   外头下起了大暴雨,庄墨拉上手刹,深深地看了一眼任明卿:“你先等等。”   他脱下西装挽在手肘,下车撑起了伞,拉开任明卿的车门将他迎出来,然后抖开西装,单手裹着他的肩膀往里走。   他没有让任明卿淋到一滴雨。   任明卿看他淋得半身都湿透,紧了紧肩膀上的西装,黑色的眼睛变得深沉而晦涩:“庄先生,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正在收伞的庄墨一愣,看了他许久:“因为3000万。”他在任明卿莫名的神情中收回了目光,再次重复,“因为那丢在存稿箱里的3000万废稿。”   烈火哥清点了任明卿的网易博客,他这十年间写过45个长篇小说、279个短篇小说,还有零零碎碎各式各样的世界设定,题材囊括了从乡土到科幻的所有门类。也许这个体量放在某些红点作家面前不值一提,但一想到这个博客始终没有被任何人误打误撞地光临,他也没有靠写作获得任何盈利,他的坚韧和毅力就尤其值得佩服了。除了打工和睡觉,任明卿其他时间都在潜心创作,只是为了写得更好而已,说句难听点,现在这个浮躁的社会,谁能这样坚如磐石地执守一份初心。   庄墨看了任明卿发在博客的第一篇小说。曾经他的明卿也只是个很有灵气的入门级作者而已,他是一个人摸索了很久,才终于走到自己面前,以天才的模样站在这里,所以庄墨想对他好一点儿。   “你写过那么多好故事,我想让你的人生不再可惜。”庄墨难过道。   任明卿意外地发现庄先生好像是在哭。   任明卿有点感伤,但当他回忆起过去,感觉到的却不是苦,而是甜,让他的身心都在战栗的甜。这一刻,他的努力被人看到,有人觉得他做的事有价值,甚至于认定他是瑰宝,缺了他整个世界都将会黯然失色,这让他觉得既平静,又幸福。   任明卿抽了纸巾递给庄墨,笑着安慰他道:“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至少我现在已经有第一个读者了。”   “在我之后,是千万人。”庄墨笃定道,“信我。”   “嗯,我相信你。”   庄墨收拾完伤感的情绪,向任明卿试探道:“你把《浩荡纪》写完以后,能不能尝试着跟我合作?”   任明卿一愣:“庄先生,我一直以来写得都是小说,没有写过剧本……不过你需要的话……”   “我不会让你写剧本的,你是一个小说家,写剧本会把你的手写废,到时候转不过来了。”小说和剧本完全是两个行当,剧本写久了的人很难转小说,因为剧本的行文只有对白和动作,缺乏小说所需要的很多东西,庄墨不舍得让任明卿去写剧本。“具体什么合作方式,我们到时候再详谈,好不好?”   任明卿嗯了一声:“都行。只要是庄先生的案子,我都愿意写的。”   庄墨欣喜若狂。任明卿信任他,签他的全约就容易很多:“好的,那我去准备一下。”   他要准备一份足够分量的见面礼,证明他是配得上任明卿的金牌编辑。 第76章 版权大战   许唯一到公司,就发现所有人都在八卦白殇殇。他路过办公室的时候看几个小女生神神秘秘,忍不住在她们背后调笑:“白殇殇是谁?”   “许总您不知道么?”几个小姑娘倒吸一口凉气,然后叽叽喳喳地告诉他,“她是徐静之的新女朋友,而且她是个作者!”   “作者?那你们去挖她了没有?”许唯佯怒道。   小女生赶紧扭头就跑。许总帅则帅矣,就是个工作狂。   许唯被她们逗乐了,把秘书叫进办公室:“联系一下白殇殇,看看有没有合作的可能。”   秘书忍不住提醒道:“许总,人家是京宇的作者。”   许唯停下了手中的笔,抬头看了他一眼:“你是说,京宇的作者,攀上了徐静之?”   秘书默哀。   许唯把文件一摔:“把这个事情的前因后果给我整理一下,特别是绯闻发生以后京宇那边的动作。”   观文的工作效率在业界有口皆碑,一个小时以后,白殇殇绯闻事件的报告已经放在他的办公桌上了。许唯翻看了一下,乐了。   从各渠道搜集到的消息来看,京宇的应对非常专业,这不是他印象中那个死气沉沉的公司会打出的牌。他们几乎在事件一发生就放弃了公关,而是选择引流微信阅读程序,带去了巨大的流量。   然而,这点流量跟红点巨头相比,可以说是九牛一毛。   “丧家之犬。”许唯摇了摇头。   在网文当道的年代,京宇这种空有作者没有平台的图书公司已经失去了造神能力。他们显而易见地看透了这一点,正在垂死挣扎着想建起属于自己的平台。然而后网络时代还想做起一个文学网站,真是痴心妄想。   网络文学早已过了风口,红点、绿江已经把市场瓜分干净了,读者们的目光正在被越来越多的视频、综艺所吸引,还有什么机会留给后知后觉的京宇?   许唯闲凉地对京宇的未来发展评判一番。虽然不看好,但说到底京宇的未来跟他毫无关系,他需要考虑的仅仅是白殇殇大爆对他的影响。   白殇殇大爆,势必带来她的版权变现。这一方面打破了他对京宇的经济封锁,让舞蓝得到喘息的时间,导致他在短期内无法接盘京宇,即使勉强接盘,价格也不会比濒临倒闭时更低;而京宇因为白殇殇的缘故对接上了各家影视资源,有可能会趁此机会把手中的IP陆续输出。   要是让他们把《浩荡纪》和《尘烟笑》给卖了,那可就糟糕了。在许唯的字典里,观文的IP是他的,其他公司的IP也是他的,白殇殇的变数打乱了他的计划。   “不论砸多少钱,都要把白殇殇挖过来。”许唯翻拢了文件夹,对秘书吩咐道,然后打电话给红点主编,“现在我们的书库里有几本S级玄幻文?”   得到差不多都卖光了的回答,许唯蹙起了眉:“未完结的也得给我挑出几篇。”   “大概要几篇?”   “全部。”   如果把红点的S级玄幻文全部投入IP市场,意味着《浩荡纪》和《尘烟笑》有更多的竞品,短期内无法完成变现。京宇烧光了这一波版权收割的利润,舞蓝还是会乖乖变卖股权,不然就会面临破产。到时候低价收购,依旧是一只肥羊。   同一时间,xx中心医院。   舞蓝把《浩荡纪》慷慨地送给了连城,忍不住询问庄墨:“这不会打乱你的计划吧?”他和庄墨的对赌协议要求两个月内做到一个亿的流水,《浩荡纪》占了五千万。他把《浩荡纪》拱手相让,他理所应当地认为庄墨陷入了很不利的境地。   不想庄墨笑道:“当然不会。”   “是白殇殇现在炙手可热了?”   庄墨摇摇头:“白殇殇一直是作者红而作品不红的典型代表。她的书质量不高,纯言情竞品也多,虽然大爆了一场,但顶天卖到600万。我整理了一下她的版权,能出手的也就三到四部。”   舞蓝算了算去离1个亿还是很远,不由得替他着急:“那你准备怎么办?”   庄墨用手指按住了嘴唇:“山人自有妙计。”   庄墨赶回酒店休息了半天,当晚约见了阿里大文娱版权部负责人秋山雨。秋山雨身材玲珑,保养得当,看上去是个三十出头的白领精英,从前就职于某个业内顶级的影视公司,因为业绩出众,几个月前被猎头挖到阿里,目前负责大文娱部的版权采购。   庄墨打通玄原的关节后,就一直在暗中帮他推《尘烟笑》的影视版权。秋山雨表现得很感兴趣,两人私下里也接触过几次,但卡在了议价阶段。庄墨狮子大开口,要了1.2个亿,秋山雨觉得《尘烟笑》虽然很火,但不值这个价钱。   秋山雨保持着得体的微笑向他解释:“评审部对《尘烟笑》进行了全面的审核,觉得您的开价过高了。毕竟玄原已经封笔多年,十洲三海系列也有点过时,近几年全网数据下滑得厉害,男频玄幻整个门类又拍一部、扑一部,在版权采购阶段就投入1个多亿,这对我们来说风险很大。如果把价格控制在9000万,我还能努力推一下这个案子,不然我也不可能绕过评审部的底线,擅自拍板。”说着,她摇了摇手机,“今早上观文还推了几部玄幻出来。”   “是么?”庄墨呵呵一笑。许唯的动作比他想的快得多,这时候把大量竞品投入市场,恐怕是要阻碍他收割十洲三海。   他垂下眼睛:“观文的大IP前年就出得差不多了,现在出手的,怕都是企鹅影视吃剩下的吧?”   他一句话就点到了秋山雨的痛处。   企鹅收购观文,导致观文的大IP先走内部采购流程,企鹅影视挑剩下的才会流入市场,这对阿里很不利,对她也很不利。她最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帮阿里的整个大文娱部做IP储备,市面上买不到优质IP,她的业绩不会太好看。   “昨天白殇殇的那个绯闻你看到了么?”庄墨在沙发上换了个姿势,换了个轻松的话题。   “怎么会不知道,闹得沸沸扬扬的。”秋山雨忍不住斜睨了他一眼,好奇道,“沈总现在是在京宇高就?”之前庄墨来谈《尘烟笑》的版权,她还以为他是跳槽做了玄原的经纪人,现在他言辞间又提及了白殇殇,她不得不往京宇方向上猜。   庄墨赶忙否认:“高就什么,我就是个无业游民,帮父亲的老朋友处理一下业务——白殇殇的版权你有兴趣么?徐静之的女友,自带流量。”   “我早上还吩咐了我部门里的小姑娘去找京宇对接。”秋山雨毫不掩饰自己的兴趣,“怎么,沈总可以做主?”   “都可以谈。”庄墨含蓄道。   “稍等。”秋山雨让底下人把白殇殇的IP评估结果发到她邮箱里,她的部门一整天都在研究这个突然爆火的作者,现在应该已经对她有个详细的了解。   秋山雨为把玩手机道了个歉,仔细询问:“她现在手里有几本书?”   “四本。”   评估结果发到她的手机里。她匆匆扫了一眼,言情类B级作者,三本校园一本职场,根据百度的全网大数据来看,作品评分最高的一本8.7,最低7.6。“白殇殇这个作者,写得挺一般。”   庄墨笑道:“写得是一般,但可以找编剧改。作者带流量,编剧操质量。”   “那你大概怎么个心理价位?”   “单本的对外报价在400万-600万之间。”   秋山雨觉得这个价格可以接受。400-600万,对于白殇殇的咖位来说很合理。白殇殇出道十年,有IP沉淀,原本就是个二线作者,现在又有了一定的国民知名度,庄墨在这个时候没有漫天要价,挺良心了。   然而庄墨接下来的话就让她淡定不能了:“你把《尘烟笑》带走,白殇殇的几本书我白送给你。”   秋山雨花了几秒钟时间让自己冷静下来:“1.2个亿?”   庄墨在沙发上交叠起修长的双腿,点了支烟:“我都把一个当红作者打包送你了,你就不要再讨价还价了。”   “《尘烟笑》我们的心理价位是9000万,即使加上白殇殇的四本书,也要不到1.2个亿。”   庄墨故意算了一下,道了句也是,从文件夹里取出烈火哥整理的版权清单:“要不这样吧。你还要搭几本,我帮你挑。”   秋山雨两眼放光:“这是……”   “京宇的IP库。《新绘》做了将近十年,还是有不少好作品的,这个清单上的案子,不谈质量,至少题材我都给你把过关,不会存在买回去拍不了的情况。”   “沈总的眼光当然没问题。”秋山雨虽说是在奉承,但也不无真心。眼前的男人在圈子里声名斐然,从前她与观文打交道的时候,1个亿以下的案子,男人都懒得出面。江湖上有过很多他的光荣战迹,比如观文能有今天的成就,与男人超前的商业理念与超强的商务能力不无关系;再比如红点白金这四个字能有今日的江湖地位,也完全得益于他的背后操刀。   庄墨欲擒故纵:“那这样吧,夜醉的《春来醉》和韦编双绝的《浮生梦谈》,这两本书我搭给你。她们虽然近几年比较低调,但实际上的咖位比白殇殇还要高一点。你别看韦编双绝是个老作者,前两个月李安还在问《浮生梦谈》的版权。她俩都属于踏踏实实写文那一挂,你看可以?”   秋山雨按住了他的一叠清单:“全部打包,1.2个亿。”   庄墨忍不住笑了:“喂喂喂,我这里32本书呢,随便拉一本出来,开卷数都在10万册以上,单单《春来醉》和《浮生梦谈》都能卖到千万级别,你也太欺负我了。”   “那您觉得多少合适?”   “1.7个亿。”庄墨把清单挪到她面前,“你绝对不吃亏的。你看最后一栏单部IP估值,加起来破2个亿了。你在别处也一口气买不到那么多IP。” 第77章 预备役天神   秋山雨浏览了一下清单:S级作品《尘烟笑》估值9000万;A级作品四部,总值保守估计3500-4000万;其他B级作品27部,总值4000万,均价150万一部,划算确实是划算的。   “这个案子金额比较大,我回去汇报一下,尽快给您答复。”秋山雨顺走了他的清单。   “希望真的能尽快,”庄墨站起来送她,“连城也在跟这个案子。”   “连城?”秋山雨吃了一惊,“连城不是做房地产的么?买IP做什么?”   “就今天早上,徐静之买走了《浩荡纪》的全版权,看样子也要进军文娱圈。跟你们一样,做IP储备。”庄墨给她透了个口风。“连城还想投资京宇。”   “如果京宇有融资意向,我们阿里也能谈。”秋山雨脸上笑眯眯,内里MMP。庄墨把观文卖给了企鹅,然后故技重施,要把京宇出手。她估计庄墨要不是京宇的股东,要不跟舞蓝有极其紧密的利益捆绑。   两人说说笑笑走到了停车场,庄墨送秋山雨上车,突然撑住了她的车门:“对了,我这儿还有个短篇,构思挺不错的。”说着把《新房客》的文稿传给了她。   “短篇?我们一般很少买短篇。”   庄墨笑道:“先看看吧。”   “一起搭售?”   “不。”庄墨摇摇头,“这个作者不打包,也不搭售。”   “哦?是哪位大神?”   庄墨笑得神神秘秘:“是我的作者。”   “您的作者不是玄原么?”   “我哪儿够得上玄原大神,充其量只是帮他代理版权。”庄墨点了点她的手机屏幕,“这个,才是我带的作者。”   “是么?”秋山雨非常好奇了。   她不会听不出庄墨话里的意思。玄原当然也是他的作者,但是他偏偏要强调身份的差异,表面上是捧玄原,实则是在捧另一位。他摆明了在说:玄原不是我亲生的,那位才是我的心头好。考虑到他的作者曾经是宋三、番茄、谭思之流,即使离开了观文,他手里也还有玄原,江湖地位自不必说。   到底是什么作者面子那么大,让沈总甩开一溜一线大神,偏偏青睐他,还纡尊降贵亲自操刀运营版权?   “我会看看的。”她谦逊道。   虽然连这个作者姓甚名谁都不知道,但秋山雨已经决定为他建档、重点跟踪。   但凡庄墨要捧的作者,就没有一个不是顶级大神。   庄墨第二天一早再次拜访了白殇殇。徐静之此时正在白殇殇臂弯里哭泣。白殇殇已经安慰了他一整个晚上,她觉得很累,也很厌倦,像是接待任何一位刚刚失恋的闺中密友,她们也比他爽快点儿。徐静之的思维是如此地跳跃,情绪波动又是如此巨大,让她疲于应付。门铃响起的时候她简直要冲出去给庄墨一个拥抱,感谢他救自己于水火。   “许总给你出了什么条件?”庄墨与她寒暄了几句,突然问道。   白殇殇脸色一白。   昨天观文的许总专程打电话来,热情地请她去观文发展,开的价格极其让人心动,还许诺要给她开个个人工作室,专门运营她的版权。了解到她与京宇还剩下一年多的合约,许唯含蓄地表示可以给她出资赎身。   白殇殇心动了。毕竟她在京宇这么多年,还在吃版税,眼看着跟她同咖位的作者都发家致富了,自己却一点起色都没有,心里不无怨恨。比起京宇,观文的池子更大,给到的资源更多,要选谁似乎是个不需要动脑筋的抉择。   只是这件事连她的枕边人都不知道,庄墨是怎么晓得的?   庄墨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许唯要挖墙脚。这一波流量是白殇殇带起来的,不说别的,白殇殇这时候把个人简介改成观文作者,这波送上门的影视资源,京宇就半点吃不到。许唯想收购京宇,把拔尖的掐了,便于打压抄底。   白殇殇被当面戳穿了有二心,眼神错开,忍不住羞臊无地。   庄墨没有半分责怪的意思,反而温和地给她分析现状:“观文的作者太多了,许总日理万机,你去了也是底下小编辑带。在京宇就不一样了,你是一姐,什么资源都是你的。老话说的好,宁做鸡头,不做凤尾。昨天晚上我把你的几本书都出给了阿里,最后成交价格大概会在1500-2000万之间。你在影视圈混个眼熟,以后的事情就不需要愁了,写一本卖一本。”   虽然这事还没个准信,但他料准了秋山雨一定会回来找他谈。   白殇殇感到一阵晕眩:“谢谢……谢谢庄总。”说实在话,她根本不知道庄墨在京宇算哪根葱,这人他妈的不是新来的么?但就冲他这番话,她也得喊一声庄总。   她原本已经决定跳槽观文,这8位数的版权收入简直像是一支强心剂,让她的心意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浪子回头。   他们俩还没有寒暄完,屋里突然传来砰得一声脆响,满屋子弥漫起靡丽的香味,白殇殇脸色一白:徐静之又砸她的香水!这一回是香奈儿5号!   她又气又急地冲进去,耐着性子好言相劝:“徐老一定不是你想的那样,因为四海没有按照他的心意继承公司,就置四海的心血于不顾。你不要钻牛角尖,认定他对四海、对你有这么深的恨意,他是你爸爸,又不是仇人。他反对你投资《浩荡纪》,可能仅仅是因为这个项目本身的原因。静之,你好好冷静一下,别搞得父子反目。”   她的年纪大一些,反倒比徐静之更加理性,不容易感情用事。   徐静之想了想,梗着脖子道:“《浩荡纪》很好啊,他不给我投钱,是看不起我么?”   白殇殇:“……”   徐静之往床上一靠,抱着胸赌气道:“老头儿当年不正是这样么?觉得我哥的想法是错误的、没前途,就非得把我哥掰过来,强行按照他的意思走。他现在对我也是这样,反正我们的想法他都看不上,归根结底,他觉得他比我们强,我们没用。那我更要投资影视、做大做强了。我要证明给老头儿看,他看走眼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说行就行!”   白殇殇无言以对,微笑着紧了紧他的手,表示你做什么我都支持。她哄徐静之跟哄小孩没两样。   庄墨见徐静之眼泪长鼻涕短的,不免失笑:“单单影视,算不上IP开发。你现在手里有《浩荡纪》的全版权,价值5000万,花3个亿做成50集电视剧,最好的结果不过赚8、9个亿吧。”   “那再加个电影。”徐静之很有偶像包袱,非要装作什么都懂。   “电影跟电视剧不一样,风险比较大,有可能血本无归,先期不建议去做。你既然拿了全版权,应该先去开发同世界观背景的游戏。”庄墨冷静地给他分析现在的局面,“游戏的现金流比较大,你做百来个,总有一个会红;而只要红了一个,那就是千百倍的回报。”   徐静之眼睛一亮:“我有个主播平台,操火一个游戏还是容易的。”   “不过影视和游戏这两样过气很快。影视不用说了,播完就没了热度;游戏更新迭代越来越快,能火12个月的已经屈指可数。这离你发扬光大《浩荡纪》的目标还是很远。”   徐静之不耐烦了:“你不用跟我绕圈子,那你说怎么办吧?”   “做全产业链开发。”庄墨道。   “那不就是影视和游戏么?”   庄墨摇摇头:“远不止如此。形象授权、创作授权、主题公园、虚拟偶像、VR、明星产业……IP开发有无数种可能。我建议你先从漫画入手。因为漫画是视觉形象,可以做形象授权。日本80年代的大IP《美少女战士》光靠形象授权就创造了200个亿的产值,米老鼠、唐老鸭更不用说了,熊本熊、小黄人都已经可以靠形象输出躺着赚钱。”   徐静之跟白殇殇嘿嘿傻笑:“200个亿……”   “同人也是一块很大的处女之地。十洲三海非常庞大,四海纵横的《浩荡纪》只解开了它的冰山一角,如果能够吸引更多的创作者一起加入,群策群力,肯定能让这个世界观影响力更大,也为你的整个系列提供更多可开发的内容。”   徐静之拿胳膊肘顶顶白殇殇:“你也来写!我买!”   白殇殇:“我只会写言情……”   徐静之:“那就拍言情剧呗!迪士尼不是有个公主系列么,你也写几个公主,以后立在咱们的主题公园里。”   白殇殇:“……”   庄墨非常欣慰徐静之的一点就通,生在徐家就算是个纨绔子弟,也比平常人要更有生意头脑。   “除了已有的变现渠道,IP开发的价值还在于这是一个未来产业。VR技术一旦成熟,将次元壁模糊到极限,那十洲三海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虚拟世界。其中的重要人物还可以做成虚拟偶像,这是未来明星经纪的大趋势。初音未来和’邓丽君’的演唱会在日本一票难求,洛天依已经发行了歌曲唱片,虚拟偶像的消费号召力、影响力会逐渐与真人明星别无二致,还不会有负面新闻,不容易糊。这也是我们进军影视圈的一个突破口。而且我们手里有IP,造星会特别容易。漫威那一票超级英雄的扮演者,签的是长约,如果明星和角色长期固定,观众会把对角色的喜爱转移到明星身上,比其他演员更具有群众基础。”   徐静之斗志满满地从床上跳了下来,光着脚在地上踱来踱去:“要做的东西原来那么多……”   “当然不是要你一个人做。你能做什么呢?电视剧、电影、动漫还是游戏?”   徐静之蹙起了眉头,不一会儿就心领神会,冲他微微一笑:“我找人帮我做。”   “不错,做全产业链开发,前期就是烧钱,你得把产业相关的优质公司统统买了。”   徐静之诶哟一声,谈到这里他就非常熟悉了:“不断砸钱,把盘子操大嘛,以后不论是出手或者上市都能收割好大一波——想不到你们文化圈也是这个套路。”   “我们不是为了割韭菜,”庄墨严肃道,“IP全产业链全中国只有三家公司可以做,除了企鹅、阿里,就是你家。连城虽然没有强大的互联网基因,但手中有院线,你好好做,绝对比割一时的韭菜更长远。”   徐静之面露向往,揪住了窗帘,眺望远方的城市霓虹,仿佛眼前已有了远大前程。   三分钟以后,他回过头来,怂逼兮兮地对庄墨道:“没钱。” 第78章 连城文娱   “你现在手里有《浩荡纪》的全版权,价值5000万,对不对?你完全可以出去自己组一个公司,融他几个亿,然后从影视入手开始你的布局。等你完成一个项目,把后续全产业链开发的计划书仔仔细细写完,证明这个产业收益可观,难道徐老还会不给钱么?肥水不流外人田。   “我才不找他要钱呢!”徐静之哼了一声。   庄墨使了个眼色给白殇殇,白殇殇聪慧地理解了他的意思,劝说徐静之先心平气和,以大局为重:“商务谈判,只分甲方乙方,不讲感情。要证明你已经能够独当一面,回去与他像个成年人一样谈生意,不就是最好的方式么?”   白殇殇的话,徐静之还是愿意听的。在她伶牙俐齿的劝说之下,徐静之觉得这个主意好极了:穿着西装、跟父亲谈判,想想都美死了!他决定就这么干。   当天下午,庄墨陪徐静之一道去工商局注册了个公司——连城文娱。庄墨让烈火哥把《浩荡纪》全版权转让合同赶紧走完,转到连城文娱名下,好让李添多去办银行贷款。   徐静之怎么也没想到,昨天他还是被赶出家门的丧家之犬,现在眼看着要有自己的事业了,老怀大慰:“不靠我爹,我一样可以靠自己的本事混得风生水起!”   庄墨要的就是这句话。熊孩子在徐老的庇护下过得太顺风顺水,没有经历过挫折,自然也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得到徐老的承认。他需要自己出来闯荡一番,才能够有所成长,靠自己的本事争取到连城集团的继承权。   徐静之走着走着停下了脚步,对着低他几个台阶的庄墨道:“你跟着我一起干吧!”他在徐老身边长大,商场上的青年才俊没见过一千也有八百,庄墨是个什么等第的人物,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庄墨斜睨着他。   “兼职嘛,大不了发你工资。”徐静之邪魅一笑,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   “不需要。”庄墨正色道,“我可以为你做事,但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徐静之大手一挥:“条件你随便开啊!”   “《浩荡纪》后续所有IP开发,洗灰要拿5个点的分红,并且拥有第二作者署名权。”   徐静之就纳闷了,他还没见过自己不要钱,却帮别人讨钱的。   “别忘了,《浩荡纪》之所以能即刻开发,除了你兄长的功劳,还有洗灰的功劳。他帮你兄长续写了这个故事,签的是枪手合同,酬劳很低,还没有署名权,这太委屈了。难道他创造这个世界所花费的心血,不足以写上他的名字,拿5%的分红么?他可是你们自家人。”   “行吧行吧你别说了,我给!我给就是了!你到底是小瘸子什么人啊,这么着紧?”徐静之忍不住斜睨他一眼。   庄墨云淡风轻道:“我是他编辑。”   庄墨告别了徐静之,去宋鹏那里转了一圈,问他小程序目前的运营状况。宋鹏直言爆了好几次:“流量太大了,小程序的架构不稳定,我的意见是单独做一个阅读类APP。”   “APP+网站,大概需要多少开发时间?”   “这个还是比较容易的,三个月之内可以上线。”宋鹏接单心切,把早已准备好的策划案交给他过目。   庄墨大概浏览了一番,文学网站和阅读APP市面上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架构都差不多:“你做一个设计稿出来,我看看你们的UI。APP的用户体验可以再精致一点,点开书籍直接就是txt文档,看着比较舒服。”他仔细地提了几点意见,宋鹏一一记下了。   宋鹏看他还算满意,趁热打铁:“这个价钱会比较大……”他有程序员特有的耿直,谈到钱时苍蝇一样搓着手,有点不好意思。   “我正要跟你谈这个事情。”庄墨合拢文件夹,放在一边,“你的公司反正也没什么业务,我这里正缺人手,你带着你的核心团队到京宇上班怎么样?你开发完,我也需要人运维,你们前几年都在搞这一块儿,比较有经验,我还是认可你们的专业度的。”   宋鹏吃了一惊:“这个我得考虑考虑。”   创业失败,濒临破产,手下还有那么多人等着吃饭,宋鹏的压力不可谓不大。这个时候有人愿意接纳他,着实给他减轻了不少负担。   可他毕竟是个创客,有自己的骄傲,突然要他去别的公司上班,还是跟他不搭界的领域,他心里也犯嘀咕。他现在带着团队能接到单子,虽然辛苦,但很自由。让他完全放弃这些收入去拿死工资,他觉得不是特别划算。   “你这一单开发完,不过30万,还要负责长期的运营和维护。文学网站不比其他,你多接几个单子,马上就会耗死在运维上了。京宇呢,是出版业的老牌公司了,平台上线以后会发展得越来越好。你与其每天为了个单子东奔西走,不如上班旱涝保收。你要是带着团队过来,一定是部门经理往上的级别,工资我们可以谈,我也可以给你股权。”   宋鹏显然有些松动了。   “我开给你4万一个月,外加3%的干股。今年我们的纯利会在2000万左右,你光分红就是60万。三年之内你拿分红,三年之后,这个干股你随时可以变现。你要向上发展,我们背后连城文娱也很缺IT岗。”   “那我的团队呢?”宋鹏问。   庄墨道:“你带一个ios、一个安卓、一个php、一个pm过来,四个人足够了。月薪2万,五险一金,一年13个月工资,你觉得可以?”   宋鹏忍不住长长地松了口气。   庄墨知道他已经说服了宋鹏,不由得微笑:“你把这里的事情收个尾,下个礼拜来京宇入职。” 第79章 起死回生   庄墨回到京宇的时候,田恬和烈火哥都忙疯了。   从昨天开始,烈火哥的手机就没停过,同时和十万家影视公司谈版权。上午庄墨一个电话打过来,让他开始草个《尘烟笑》宣发计划书,这关系到文化产业上下游无数家公司的配合与对接,烈火哥就差翻个白眼晕过去了。   那边田恬也不容易。他一方面要帮白殇殇打理微博,一方面还要做可达的书。现在可达的合同签了下来,他要赶时间预售,而作者每天有十万个想法怎么做书。   对可达来说,修文,不存在的,大家就爱看我这个东西,书就得这么印——然而出版社审不过啊,这动不动就男男搞基的东西,国家不允许啊,田恬就夹在中间两面被骂。   画稿,可达又不满意——然而画手那边也是大大,你这个急稿我按照要求画了,凭什么让我三番四次改,说好了只改两稿,爱要不要,田恬依旧夹在中间两面被骂。   小松出了七版封面,终于得到了可达的首肯,可达又突然想要这个工艺那个工艺,成本涨了一倍不说,工期还延长了一个礼拜,不知道赶不赶得上死线。   可达还要求田恬给他做广播剧。田恬一个编辑硬生生当上了主催,作者要求CV必须大牌,田恬还得各种找渠道联系阿杰、边江这种大咖……他的工作量激增,还都非常琐碎、具体,他一个新手上路,每分钟都有新的状况产生,忙的跟个陀螺似的,QQ电话响不停,就差要翻个白眼晕倒在烈火哥旁边了。   看到庄墨,田恬疯狂尖叫:“你他妈干什么去了!”   烈火哥疯狂尖叫:“你跟徐静之干什么去了!”   田恬疯狂尖叫:“什么?他跟徐静之在一起?”   烈火哥调出电脑上的弹窗新闻:“看,在桃色八卦那一栏里!”   白殇殇的事闹得人尽皆知,不知有多少长枪短炮蹲点徐静之,庄墨陪着他走了趟工商局,也在背景板上露了个脸。   庄墨张了眼屏幕,乐了,他还挺上镜的。   他对烈火哥道:“行了,版权输出的事,暂时放一放。”坐下来给他布置任务,“《尘烟笑》的影版快要谈下来了,整个IP开发方案,你先尝试做一做,有不懂的可以问我。公司的发展计划书,也理个思路出来,下礼拜交个我。”   烈火哥一脸懵逼:“等等等等,我这里这么多版权大佬都不用管了?”   “不用管了。”   “为什么?”   “明天跟你说。”   当晚,秋山雨果然联系了他:“京宇的版权,我们要了。就照你说的,32本书,1.7个亿。”   庄墨搭上了徐静之这个消息早已顺着看不见的八卦网传遍了整个圈子。秋山雨本对他的话将信将疑,然而徐静之真的去注册了个文娱公司,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阿里投不投京宇她做不了主,但是版权采购她可以做主。今早一整天她都在上司那里据理力争,庄墨不缺阿里这个买家,她却没有地方再去找这么大笔单子了。与竞品公司企鹅相比,他们的IP储备量相差十万八千里。京宇的32本畅销书,是唯一能在IP储备层面能与企鹅勉强打平的机会。   庄墨早就把所有材料替她准备好了,她拿着庄墨的PPT磨得上司点头后,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庄墨,要把这件事定下来。   她急于储备IP,庄墨也急于出手套现,因此表现得极为爽快:“你们阿里是大公司,合同流程特别麻烦,你不会要等个半年再给我打钱吧?”   “这个案子我会亲自跟。合同一个月之内我会搞完,签字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付全款。”   “好,没问题。”   庄墨把自己的法务团队推送给她,让两边的法务对接合同。然后对玄原知会了一下这个事,说影版卖了9000万。   他心里对这个案子的估值与阿里相差无几,之所以报价1.2个亿,就是为了把京宇的其他版权打包出去。新绘的书是前几年流行的轻小说,对于影视来说属于比较新颖的内容,但是放在图书市场上看有点过时,不跟《尘烟笑》捆还真不好卖。   玄原反正都赚了几十个亿的身家,对钱也不在乎,听说是平台买的,就放下心来。平台拿9000万拿这个版权,肯定是最高级别的预算去做这个案子,开发也会比较完备。   玄原:“其他的版权呢?会同步上线么?”   庄墨:“会的,我正准备谈动漫改编。”   玄原:“让谁家做?”   庄墨:“找日本的动漫公司。”   玄原:“嗯哼。”   刚好烈火哥在工作群里求救。他版权谈了一半突然消失,各家大佬都在问他为什么,他躲不下去了,求庄墨给个解释。   庄墨跟他私聊:“你就跟他们说全都已经卖出去了。”   烈火哥忍不住卧槽了一声:“卖给谁?”   “阿里。”   “什么时候的事?”   庄墨看了眼手表:“刚刚。”   “多少钱?”   “1.7个亿吧。”   烈火哥开始疯狂刷屏,比过了年还开心:“这么多!”   “有什么多的,你卖出去了,难道不给作者打钱?大头都是一线、二线的作者,顶多给你分个两成,你以为呢。”   烈火哥赶紧掏出计算机疯狂点点点:“就算每本书只抽两成,那也有3400万呢!”   “大概能烧半年。”   “我们这几个人要花这么多钱?!”   庄墨笑道:“有钱了当然要招人,下礼拜一就有5个网文部的同事过来上班,你打扫两间屋子出来给人接风洗尘。让你写的计划书怎么样了?未来方向有头绪了么?”   烈火哥立刻下线。   庄墨嘱咐他道:“先别告诉田恬。就跟他说公司快倒闭了,让他好好赚钱去。”   烈火哥:“……”   田恬紧赶慢赶,终于在书号下来之前把宣发都准备好了。拿到书号的当天晚上,可达就马不停蹄地发布了新书预告。精美的封面、足量的内容、有趣的周边……明明是商志却做到了个人志的程度,让人咂舌称奇。   田恬给可达买了个热门,发动了一切可以发动的资源转发预告,圈里人和营销号纷纷上线,把转发量冲到了1W+,单条微博阅读量破500w+,淘宝收藏4000左右。   之后的一周里,田恬安排画手们每日在个人账号上放一张高清无水印彩插,衍生歌、衍生mad在各大平台上散播,不断保持热度。到了预售当天,前5分钟销售量突破5000套,前1小时突破8000套,24小时预售破万。   当晚整个编辑部都疯了——整个编辑部就田恬和烈火哥两人。田恬顶着黑眼圈跳着蹦着尖声惊叫,万里长征第一步,他终于迈出去了。   预、售、破、万!虽然宣传成本太高,至今仍是亏本,但至少这本书有了畅销书的气势。如果可达在现场的话,他简直要拥抱他了。   “我要加薪!”田恬整个人跳起来,缠在烈火哥的腰上,张开双臂欢呼。   烈火哥:“没钱。”   田恬:“……”   烈火哥眉眼弯弯地笑着颠了颠他的屁股:“每加印10000册就给你1000块提成。”   “这么少?!”田恬简直要哭了。   “相信我们的销售渠道好么?!”烈火哥把销售策划案往他面前一摔,“书印出来,哥再给你弄个亚马逊、当当的榜单!”   “老铁,什么都不说了!mua~”田恬用力亲了一口他的脸。   庄墨适时地打电话过来祝贺,田恬这回可真是咸鱼翻身,说话不要太有底气:“看到没有!我给公司赚钱了!我只花了预算的一半!”   “你还没下印厂呢。”   “可钱已经打到我们网店的支付宝里了!”田恬财迷地看了一眼不断往上跳的本月销量,心里打着小算盘这得收多少的款,他一看到钱,脑袋里的小灯泡就被点亮了,“我突然想到了!可达的书能卖,其他的作者也能卖!这样的作者我去挖一票来,我们就发财!”   “我以为你早就在这么干了。”庄墨淡笑一声,“去吧。微博作者这一块儿,你去做,能圈多少圈多少。”   经过了这一回,他觉得田恬对于新生代二次元的市场嗅觉是可信的,如果他去开拓90后甚至00后的内容,会非常合适。   安抚完田恬,庄墨要他把电话转交给烈火哥:“我觉得田恬的预售模式非常好。”   “他砸了不少钱,是我们普通单行本的5倍,不管是制作费用还是宣传费用。”   一旁的田恬听着烈火哥查账,不由得吐了吐舌头。   “这本书的预售量却是普通单行本的10倍,我想这对你应该很有启示。”   “我?”烈火哥有点纳闷了,这关他什么事?   “你的下一本书是玄原的《尘烟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作者都预售破万了,你做大神的书,完全没有压力么?”   “……现在有了。”烈火哥哭丧着一张脸道。   毫无疑问,《尘烟笑》大结局也会采用预售模式,预售数字全网公开、人人可查,如果还不敌可达不是鸭,玄原肯定会把他杀了。田恬的成功某种意义上变成了悬在他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他清楚地意识到,时代变了,新的作者、新的内容、新的形式取代了过去他们坚守的东西,宣发不能再走老路子,得开更多的脑洞以迎合现今年轻读者的喜好。   “我不懂的地方你可得教教我。”烈火哥对田恬做了个鬼脸。   田恬:“那你得请我吃饭!”   烈火哥:“OK。”   田恬:“说OJBK!”   烈火哥:“OJBK!”   庄墨:“……” 第80章 两面开弓   庄墨不忍心看着烈火哥被田恬带坏,嘱咐他别忘了计划书,挂掉电话继续跟徐静之选承制公司。   《浩荡纪》因为是公司影视板块的第一个项目,什么人都还没招,庄墨亲自操刀当总策划,把工作流程建立起来,以后徐静之招募了专门的制片团队,可以依葫芦画瓢。   两人拿着《浩荡纪》的项目企划把国内的一二线导演拜访了一遍,基本上已经确定下来最后的导演人选会在王凯歌、夏侯盾和林笙之间产生。但在核心演员的选择上,两人产生了很大的分歧。   “花铃这个角色就不能选流量,这个你得听我的!”徐静之拍桌板,“兄弟,我睡过的女明星比你见过的还多,她们的演技我太清楚不过了!花铃是整个《浩荡纪》魅力值最高的女性角色,就应该找个扎扎实实演技好的来还原,我们他妈只是为了钱么?我们是为了理想!”   “花铃必须选个年轻漂亮的锥子脸,死宅喜欢。”庄墨非常坚持,“你也说了,花铃是全剧的魅力担当,这个角色太讨喜了,关键是她戏份还不多,这么多老戏骨在,她只要稍微演技过得去就会大爆,根本不影响这部戏的质量。而她的那张脸大有用处。我要拿她的脸去开发养成游戏。”   徐静之:“什么?”   庄墨打开《恋与四个野男人》:“这个游戏玩过没?”   徐静之:“我他妈又不是gay!——你怎么通关了?”   庄墨:“田恬的号。”   徐静之:“甜甜是谁?!”   庄墨:“总之这个游戏做的最好的一个细节是,里面的四个男人会给你打电话。”   庄墨打开通话界面,游戏开始播放李泽言CV的声音,而界面伪装得和通话状态一模一样,就像玩家真的在与他打电话一样。   徐静之内心毫无波动。   庄墨:“想想花铃给你打电话。”   徐静之:“我他妈射爆!”   庄墨给他比了个大拇指:“这其实就是虚拟偶像啊。你扒个脸、请个声优,完善一下背后的AI,让它能和玩家谈恋爱,你根本就不需要开发什么玩法就能躺着挣钱,毕竟嫖男人、嫖女人是刚需。你想想看,花铃每天跟你微信聊骚。”   徐静之:“我他妈射爆!”   “这个企划也写下来。电视剧上线的时候影游联动,就花铃死的那一集推出。那里是文本的高潮,追剧的观众会有非常强烈的失落感,如果哪个APP可以让喜欢的角色死而复生,观众绝对不会放过,那一集直接做个剧中剧推广游戏——我们接下来看看哪个游戏公司在AI领域做得比较好。”庄墨对一旁飞快敲击键盘的李添多道。   徐静之想到不久以后他可以在手机上养纸片人老婆,就兴奋地走来走去,清醒过来以后叉着腰问李添多:“到目前为止我们确定要投多少公司?”   “3个漫画公司,分别用于形象设计、动漫产出和周边开发;2个动漫公司,制作动漫剧集和动画电影;2个影视制作公司,3个编剧工作室,1个后期公司,1个声优工作室;另外还要收购3个公关公司。AI、VR、游戏公司还在遴选中。”   “远远不够。”庄墨道,“现在中国的电影工业、动漫产业以及游戏技术全都和国外差几十年,没有足够的体量、足够的资金,很难出现质的飞跃。每家公司在细分领域都有优劣,你只有整合资源、取长补多,你的整个大文娱部才能出现业界顶尖的气象。我们还得继续谈,继续买,不要放过任何一家有潜力的文娱公司。我们自己的整个策划团队也得招募起来,全产业链没有自上而下的布局,产品开发出来无法联动,还是单兵作战,流量的利用率低。”   徐静之叉着腰瞅瞅他:“老庄,我们现在其实兜里一分钱没有,出去跟人家谈收购、谈兼并,人家真跟我们签合同了怎么办?”银行贷款走得很慢,徐静之觉得自己十万年没见过钱了。   庄墨拍拍他的肩:“假装很有钱,先把案子谈下来。你是徐老的儿子,是行走的钱袋子,对自己有点信心。”   徐静之一点就爆:“你少看不起人了!我不靠爹,一样可以靠自己的本事混得风生水起!”   “要的就是你这种精神。”庄墨把一份公司简介拍在他胸口,“去吧,晚上给你约了个局,这个后期公司还不错,不论开多少价钱都要买。”   徐静之:“路费转我点儿,给小白代付了个包,没钱了,我爹把我信用卡停了。”   庄墨:“……”   庄墨带着徐静之跑影视项目的时候,田恬正在经历地狱般的日子。可达预售破万的晚上,他根本就没有睡过觉,整晚挂在旺旺上做客服,解答各式各样的问题:什么时候发货啦、改地址啦、要特签啦、拍什么才送指定周边啦……读者永远不满意,可达就要找他撕逼。   两个人因为这个事情闹了几次不愉快,可达直接打电话到叶瞬那里告了一状:“主编,为什么我的读者买书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你们没有用心对待我的读者!我跟田恬反应根本没有用。”可达至今仍旧以为叶瞬是京宇主编舞蓝,把私信截图给他发了几张,全都是读者抱怨怎么敲客服都不回的。   叶瞬一边有口无心地跟他赔礼道歉,一边问田恬这个淘宝客服到底怎么回事。   田恬对他哭诉:“我们哪里来的淘宝客服!都是我!都是我自己!我难道不用吃饭睡觉的么!我难道没有其他工作的么!我这边要赶出片,还要给玄原大神审文,我又不是专职的淘宝客服!”   叶瞬吃了一惊:“这么大的量,你都是自己做?”可达的书预售破万,已经传得整个圈子都知道了。   “对啊!不然呢!”   “找外包啊。”   “又找外包!校对可以找外包,淘宝客服也能找外包的么!”田恬挠头,“客服又不是校对,太花时间了,我找不到这样24小时在线的朋友来帮忙,他们也有工作。”   叶瞬又吃了一惊:“上次的校对你是找朋友帮忙的么?”   “对啊。”   叶瞬都被他气笑了:“幸亏书都压在仓库里没有卖出去,不然光是错别字就能扣光你一个月的工资。你以为校对是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干的么?你自己考编辑证的时候是怎么个情形你忘记了么?”   田恬呃了一声。他们编辑有一个谈不上坏的职业病,就是对错别字和语病条件反射地在意,街上拿到别人递过来的小传单,第一反应就是看有没有错别字。他们的敏感度与普通人是不一样的。   “编辑都有校对能力,所以有些编辑会接校对的单子。淘宝客服虽然门槛低,但也是需要专业度的,有团队接散单。”叶瞬把对接人的微信推送给他。“这家服务态度不错,价格也公道,钱你找烈火哥报销。”   田恬欢天喜地地去找烈火哥哭诉:做客服浪费了他太多时间,妨碍他去勾搭更多的作者、做更多的书,以后难道每一次预售都这样么。虽然公司穷是穷了一点,但这种钱该花还是要花的吧。   烈火哥正在看阿里那边1.7个亿的版权打包合同,赶紧遮了遮:“行,那就这么干吧。”   田恬蓦然间轻松了不少,专业的淘宝客服团队让作者也满意。田恬这才敢把未装订的扉页打包发给可达,让他签名,不然他都不知道怎么跟可达交代。这段时间,每回可达敲他,他都胆战心惊,生怕他的小读者又有哪里招待不周。   客服是不用做了,田恬肩上的胆子却依旧很重。预售完成意味着要在指定日期发货,定版、出片、印刷、周边、物流、后期宣发……哪一项流程都不能出错。他一方面跟各家对接,催他们按时完成工作;另一方面简直要住在印厂里,检查各项工艺是否达标。一个编辑的专业在于他懂不懂印务和市场审美。田恬急于证明自己,把第一本书当做工艺品来苛求,经常性搬把椅子坐在小松身后,每一页排版都要改到他满意才行。烈火哥直言要不是小松脾气好,他早就被打死了。   就这样磕磕绊绊下了印厂,田恬简直热泪盈眶。刚印完的书,封面光滑平整,纸张干净纯洁,握在手里有一股热热的感觉。田恬活这么大,总算做了点看得见、摸得着、还能赚钱的漂亮东西,心里既柔软又骄傲,甚至觉得这辈子都值了,他总算留下了活过的痕迹。   印出来以后就是可怕的打包。烈火哥没空,庄墨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田恬和小松两个人要打包上万本书,晕都要晕死过去了。幸亏这个时候宋鹏的团队前来报道,田恬看到五个精壮的小伙,双眼放光,二话不说拉了人来打包。   宋鹏稀里糊涂就被俘获了,做起了打包工……不是说好了工作内容是开发新平台的么!   几个人吃住都在搬空了椅子的大会议室里,新书、打包袋、飞机盒、胶纸、快递单、外卖盒堆得哪哪儿都是,烈火哥忙完了一天的工作赶去帮忙的时候,都有一种误入猪圈的感觉。他们忙到麻木,可达还要找他们撕逼,说发货慢了。田恬也没空生气,拍了张现场照发过去,再逼逼你自己来包!   可达这个书还跟别人的还不一样,完全是以个人志的规格在做,周边他妈的就有四五种,还有特签。光是把书、周边与印单匹配,就得花老半天。就这样忙了一个多礼拜,才把预售的书全都发了出去。烈火哥提议去喝酒庆祝,结果几个人都毫无响应地在地上躺尸,实在是太累了,打包工不容易。   几个人睡到第二天,回去洗澡换了身衣服,打算去聚餐。庄墨这个时候倒是施施然赶到了,田恬忍不住要挤兑他:“干活没有你,吃倒是有你!”   庄墨:“……”   他这小半个月都在忙着做连城大文娱的企划,都快把半个文娱圈跑遍了,要不是看到田恬朋友圈里发的“阶段性胜利”外加京宇大合照,他也不会急吼吼赶来给小孩儿布置新的任务。   可就在他们走到电梯间打算下楼的时候,电梯门“叮”得一声打开,里头站着背着书包、杀气腾腾的可达。   田恬:“!” 第81章 愤怒的作者   田恬:“你怎么过来了?都不跟我说一声……”   可达一把将书摔在他怀里:“你自己看看你做了什么好事?!”   烈火哥忙出来打圆场:“先别吵先别吵,可达你也走累了吧,先进来喝口水。”带着田恬、小松和可达走进办公室。   庄墨看了看一脸迷惘的宋鹏团队:“你们先去底下搬电脑。”京宇原来是没有网文部的,几个IT小哥来上班,公司里配备的电脑不够用了,庄墨特意买了几个台式机给他们。   几个小哥欢天喜地去了,庄墨踱回办公室,看可达和田恬撕逼。   “主编在哪里?”可达巡视一圈,没有看到叶瞬。   烈火哥呃了一声:“他出差了,我是执行主编,有什么事可以找我。”   可达面色如霜地翻到147页:“自己看。”   田恬脑袋里嗡得一声,下半页上百字的一段话,重复印了两遍。   “你们排版的时候就没有检查的么?”可达吼道。   这是重大印刷事故,烈火哥也不由得皱了皱眉:“小松,你怎么回事?”他这个老搭档在这一行干了这么多年,四海和玄原的书也都是他设计排版的,烈火哥有点不相信他连这么明显的低级错误都会犯。   小松推了推眼镜,没说什么,倒是田恬低落道:“不是他的错,是我改了太多次。”他太想把书做好,让小松前后出了几版设计,以至于到后来快要下印厂了还在修改,小松和他都加班加到头昏脑涨。大概是因为这样,小松才复制粘贴了两遍。   烈火哥替他道歉:“可达,这个真是不好意思,田恬他第一次做书,经验不够,难免有些地方会手忙脚乱,请你多包涵……”   不想可达更生气了:“你们明明知道他没有经验,为什么还要他来做我的书?!”   田恬仿佛被雷劈了一下,猛地抬起了头,错愕地看着他。   “一开始,他找我要出书的时候,说就是把微博上的内容扒下来,结果到后来一个段子改来改去改了七八遍,根本就不像了!读者是冲着我来的,如果拿到书,看到的根本就是挂羊头卖狗肉,他们怎么想?!”   “不是啊,这个是因为出版社那里……”田恬忍不住辩驳。   烈火哥示意他闭嘴:“嗯嗯,你继续说。”   “我知道我的读者要看什么,为什么要田恬来主导我的内容?!他一个小编辑,一点经验也没有,难道他写东西比我还内行么?如果是这样,那好没问题,我听他的,问题是他根本就不懂!他每天一个主意、每天一个主意,跟我说要加番外,书印出来以后我一翻,根本就没有,那你当初催我交稿是为什么?!”可达愤怒道。   田恬委屈得都快要哭了。可达的番外写的太黄暴了,他交上去还被出版社打电话骂了一顿,真是改都改不了,田恬也不敢跟他说,就暗地里撤版了。   “然后是封面和周边的问题。我跟他说我的想法,起先他还理我一下,后来根本就不回复了,我要改的文案他根本就没给我改,我要加的细节他也推脱画手不愿意加,就这么拉倒。包括一些工艺要求,全都没有达到。这个标题设计应该是烫银的,他就给我做了个凹凸,丑死了!还有这个纸张,为什么这么白,看上去超级廉价!这是我的书又不是他的,他凭什么替我拿主意?!他根本就不尊重我!”   烈火哥无奈地点点头。这个其实本来就不应该是作者管的事,在传统的出版过程中,作者交稿以后就应该等着拿钱,后期的设计、印刷、销售环节跟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最多配合一下宣发,编辑才应该是做书的那个人。如果作者干涉太多、什么都要自己抓,那还要编辑干嘛?像可达,他想要100g道林,其实80g和100g道林单张印出来根本没有区别,只关系到书本的厚薄问题,田恬给他改成了80g纯质,纸张光泽度顶级不说,书本还轻薄纤细。但是这话他不能说。他现在又在气头上,烈火哥只能顺毛撸。   “后来预售的时候也各种出问题。库存只设定了2000本,一分钟就拍完了,等了3分钟都没有再上架,很多读者在电脑前等了半天,结果一秒售空,都以为我搞饥饿营销,买不到了,转头过来骂我。为什么淘宝设计得这么不专业?前五分钟、前十分钟的选项完全可以分开,那一看这个选项变灰了还可以去买别的。搞成这样还客服永远找不到人,读者都去微博上找我,大部分问题都是我在解决,我是你们的客服么?!”   “这个问题确实……我们虚心接受。”烈火哥跟他道了歉,又嘱咐田恬,“你快记着。”   “预售完了以后发货又等了大半个月,全部人都在催我,说好25号发货为什么还要拖?你们这是图书,又不是个人志,这么大的印厂一万本书印不出来?!拿到书以后读者反应各种有问题,要不是之前留言改地址没给改,发到了原地址;要不是买了两本只收到了一本,周边搭错的更是数不胜数!有些明明前五十,却收到没有签名的,特签还发错人!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要我配合签名?你们根本送不到我读者手上!京宇说起来也是出版业的老牌公司,为什么连打包这么一点小事都做不好?!”   烈火哥苦笑。可达的打包跟别的作者根本不一样,其他作者一箱书直接送到渠道商那里,最多给几本签名书。他这个特签啊、周边啊、本数啊,每一单都不一样,根本没有办法外包,人家印刷厂的打包工不识字,必须田恬他们自己来做。他们一个礼拜打包了上万本书,一个个都脖子抽筋、手上都是伤,但在作者眼里,没有让读者满意就是十大功劳一笔勾销。   “这些事情你不用担心,后续我们一定给你都处理好,下一次这种情况绝对不会发生。”烈火哥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微博作者的书,一通摸瞎,积累了经验,下次能做的更好。   “那这个印刷问题怎么解决?”   烈火哥叹了口气:“加印的时候,排版错误一定会被修正,已经出库的,也不能因为这一页的错误全部追回,我们会用官微向你和读者致歉。整个编辑部这个月的绩效全部都扣光,我作为执行主编监管不利,今年不拿年终奖,这个处理你觉得还满意么?”   可达勉为其难地嗯了一声,又加了一句:“我要换编辑。”   田恬仿佛当面被人抽了一耳光。   可达瞥了他一眼,强硬道:“我的书以后不要让田恬做了。凭什么他没有经验,要我承担后果?我要舞蓝亲自带我。”他自恃书卖得不错,是大作者了,理所应当由更资深的编辑跟他。   田恬再也受不了了,哭着夺门而出。   烈火哥叹了口气:“主编现在已经不带作者了,如果你没有意见的话,我来做你的编辑,田恬那里,我会让他给你道个歉——你住在哪里?房间开完了么?公司给你定个酒店吧,先去吃个饭。”   可达终于被哄顺了,点了点头,跟烈火哥一道出门吃饭。庄墨在角落里听了全场,全程看西洋镜,此时也施施然起身,去天台找田恬。田恬特别可怜地坐在地上,哭得乱七八糟。 第82章 谁年轻的时候没遇见过几个人渣   他发泄了一阵,跟庄墨说:“我……我不要干了……”   庄墨给他转了4277元。   “打钱也不好使了……”他抽抽噎噎地说,“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   他这么用心地去做书,换来的是道歉、扣钱以及作者的咒骂,他突然不知道过去这十几天的兵荒马乱到底有什么意义了。他花了那么多心血把这本书做出来,为它考虑最好的,该是他本职工作的他兢兢业业做好,不该他做的他也不计一切地努力做了,最后书籍上没有他的名字,作者的荣耀里没有他,他除了被骂什么都得不到,还要被扣钱。   庄墨说了声也行:“有个东西要给你。”说完走进屋里,提着一套包装精美的礼盒书出来。田恬看了一眼,吸了吸鼻子,这是《尘烟笑》五周年之际推出的限量精装版,市面上已经买不到了。   “……库存书给我留作纪念么?”他想起《尘烟笑》是京宇出的,心底里泛起一丝悲凉。他最早是因为玄原才憧憬的京宇,结果进来以后发现只有很凶的可达,简直是卖家秀和买家秀的区别。   “玄原托我带给你的。他听说你是他的粉丝,想要他的签名版,就把他自己的一套送给你,谢谢你帮他审文。”   前几天他给玄原和徐静之拉了个局。   之前鸿安和连城为了一块地抢到头破血流,可以说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徐静之作为四海纵横的拥趸,还很看不起玄原那个娘炮文风,提起玄原就是:“如果我哥哥还在,巴拉巴拉……”但真见了创世天神,徐静之立刻怂成弱鸡,你好你好。   庄墨出了《尘烟笑》的影版,游戏版权却留在手里。毕竟《浩荡纪》是十洲三海,《尘烟笑》也是十洲三海,如果《尘烟笑》的游戏版权卖了,连城这边的开发会特别不利,所以希望玄原能把游戏版权出给徐静之,让一家买断这个世界观。   玄原也不在乎这点钱,直接让徐静之去做游戏开发,到时候他拿分红。徐静之口袋里一分钱没有,玄原愿意版权入股,他简直喜上眉梢,还送了玄原10点投资权,让他再带点资金进来。庄墨计划拿着两部S级作品的游戏版权和一笔资金,打算去收购网易旗下的一个游戏工厂,把游戏这一块儿直接给做起来。   三个大股东碰了个面,玄原让庄墨跟着他回停车场拿书:“给那个一口咸带去。”   庄墨奇了:“哟,这么上心啊?”   “不是送的!他问我买的!”玄原气急败坏地强调,“他问我买的!”   此时田恬拿到梦想中的精装版,眼睛都亮了,像小孩急着拆礼物一样小心翼翼拆开纸壳,翻开封面。   扉页上写着——   “赠一口咸   好好学习,快快长大   早日成为我的编辑大人   玄原”   田恬破涕为笑,生怕眼泪打在大神的字迹上,赶紧抹了抹眼睛,把书原原本本地装好。这个时候他的微博传来信息提示音。最近他经常泡在可达的主页下盯评论,一有读者反馈就赶紧冲上去解决,所以一听到有新消息,他条件反射就是一激灵,又来!   他胆战心惊地打开微博,却发现是有陌生人私信他。   “大大您好,我是一个码字的小透明~这次看到您给可达大大做的书,相当精致!价格又敲便宜der~!请问可以向您投稿咩(*▽*)~”   田恬退出去点开她的主页,是个叫克然的加V作者,粉丝数有四万多。他难以置信地捂住了嘴,轻呼了一声天呐:“有作者上门找我做书……”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哽咽了,忍不住抱着庄墨的大腿哇哇大哭起来。   庄墨拍了拍他的脑袋:“否极泰来,年轻的时候谁没遇到过几个人渣。付出过的努力最终都会有回报的,不要心急。”   “可他也太渣了一点吧……”田恬觉得自己有点点背。   “这种人走不远。”庄墨道,“我没有见过大作者对待编辑是这个态度。任何行业里能做到顶尖的,一定都是善良的人。人家对你好,你要懂得感恩、懂得回报,人家才愿意继续帮你,不然人家又不是你爹妈,凭什么一直对你付出?像可达这样的作者,你对他好,他觉得理所应当,你看看以后圈子里他是怎么个风评,什么人敢做他。一个作者如果得不到编辑的全力支持,一味瞎写,也拿不到什么资源,他是混上不去的。你以后挑作者一定要看人品。”   田恬忐忑不安地说:“可是……可是以后再有别的作者,我也不一定能做得让他们满意……”如果这样的经历再多来几遍,他迟早会跳楼自杀。   “确实存在的问题,我们一起努力改进,比如打包发货那一块儿,我们确确实实做得不够好,这不是你一个人的问题,大家会跟你一起想办法解决;但是作者的无理取闹,你不用理他。你是一个编辑,你和作者是合作关系,他提交文稿,你给他做书、帮他赚钱,分工明确,地位平等。让你对作者有所付出,并不是说你就没有尊严了,要去当作者的奴隶。该你拿主意的事,你不要管他怎么说,你就非常明确地告诉他,这是你的工作,不该他插手。你把书做了二十八种工艺、跪舔作者非常卖力,这是衡量你能力的标准么?把书卖到上百万册、把作者从十八线带到S级,这才是你的能力。可达的书预售破四万,你走出去,结交一下同行,看看他们对你是怎样一个态度,舞蓝主编昨天还跟我说这个妹妹厉害啊。以后你每个月把码洋给我做到五百万,随便作者怎么撕你,你在业内就是一个牛逼的大编辑。哪怕拿不了这个月编辑岗的绩效又怎样?你下个月升职了,可以拿总监的薪水,我还额外给你3个点的分红。”   田恬仿佛在做梦:“我……我要做老总了么?!”   庄墨:“……”   田恬白日做梦也按照基本法:“算了,你可拉倒吧,公司都快倒闭了还分红……”   “我们版权卖了1.7个亿。”庄墨笑道。   田恬:“!”   田恬:“什么时候的事!”   庄墨:“主编刚把合同签完,十日内付款。”   田恬:“我靠!”   “当然,这个由你自己决定,我也不强求。”庄墨故意谑他,“……算了,五百万码洋要求确实比较高,你的心理承受能力也不大好,我还是另寻他人。来,我们去吃散伙饭。”   “等等等等!我没说要走!我又没说要走!谁还没有个发牢骚的时候!”田恬一把抱住庄墨的大腿,“500万码洋算什么!光是可达一本书我就做到了130多万!”   所谓码洋,是出版业的专业术语,指的是定价*印量。自从可达预售破万以后,烈火哥恪守诺言,搞到了亚马逊、当当的官推榜单,也非常卖力地向所有的经销商推销。目前可达的书还未付梓,各渠道订单已经累计突破4万册。根据单本定价35.8元来算,可达这本单行本预售阶段码洋就破了百万。田恬觉得庄墨定下的业务指标非常容易就可以达到,当小领导指日可待!   “哦,你有什么计划?”   “上次不是说了么?可达这种微博作者在网上要多不少!我全部签下来给他们做书!我已经有几个在谈了,他们都挺感兴趣的。”   “可达是微博作者里面拔尖儿的,他能做到这个量,其他人可不一定。如果是这样,你打算怎么办?”庄墨一板一眼地问。   田恬知道庄墨抛出的每一个问题都是送命题,思索了半分钟,冲他打了个响指:“那就连微博运营我们也一起包了!粉丝量小无所谓,我们帮他做成大V再出书!”   庄墨颇为欣慰地点点头:“你去圈一波作者,直接把人请过来开作者大会。”   田恬兴奋道:“我们要开作者大会?!”   “反正有钱了,为什么不开?”   “玄原大神会不会来?”田恬紧张道。   “来,怎么不来。”刚卖了9000万,可不得出来显摆显摆。   田恬耶了一声:“做编辑真是太棒了!我得买身新衣服到时候跟他一起合照!”说完就兴高采烈地回位置上淘宝去了。 第83章 三天之内,把他操火   一个礼拜后,阿里如约付款,京宇总算扭转了即将倒闭的局势,资金充裕,准备大干一场。庄墨关起门来给烈火哥和田恬开了个小会,把近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布置一下。   “田恬,你去签微博作者,能签多少签多少。”   “我已经签了十多本书了!”田恬骄傲道。克然带来了一波小姐妹,都是微博上活跃的大大,想在京宇出书。   “他忙不过来的。”烈火哥不赞成。每个人的时间精力都有限,田恬一口气能签十几本,他还能一口气做十几本书么?   “忙不过来就招人,你总不会认为京宇永远都只有我们三个人吧。”   田恬兴奋至极:“多招点漂亮姑娘,我还没对象。”   庄墨笑道:“可以,我直接给你招个团队,只要把每个月码洋给我做到五百万。”   “没问题!”田恬拍着胸脯道。   相比于田恬的跃跃欲试,一贯热血的烈火哥却畏手畏脚了:“一口气签这么多书,意味着我们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去做图书这一块儿,这真的是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   以前图书板块只是杂志线的辅助产品,现在实体书行业那么不景气,他总觉得这件事有点逆水行舟的味道。可达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可以达到第一本书预售破万的成绩,难道其他人也个个这么好运?要知道,可达是当前最火的微博作者,其他人大不如他。   “实体书是我们的传统强项,放弃了太可惜。留着这个渠道,以后自家的作者出书方便。他一口气签下来,作者却不会都一口气写完。慢慢做,每个月保持一定的码洋,也是一块流水比较大的业务。而且不景气,不意味着不会触底反弹。”   庄墨的版图里有纸质图书的业务,sony出了一款电子书,真正做到了轻如纸张、循环利用,如果价格降得下来,亚马逊的kindle不会是对手。而硬件产品的迭代背后意味着整个电子书市场的重新洗牌,实体渠道打得坚实,转成平台有基础。不过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他就没提。   “最重要的是,图书是切入作家经济板块很重要的一步。签书只是部分,我们主要拿下他们后续的经纪约。我们得全方面运营好这批作者的自媒体账号,在自媒体上把他们捧红,三个月后我们的平台上线,他们驻站连载,就完成了一次从微博到网站的引流。”庄墨解释了这其中的逻辑,烈火哥终于被他说服。   庄墨让他回去考虑一下微博作者的签约模式,跟法务一道出版合同看看,再考虑考虑签下以后怎么养。田恬有一万八千个主意怎么营销作者,烈火哥也对微博作者的内容颇有些想法,庄墨觉得这块业务比较重要,等稍微空一点把这条线理顺。   “现在我们最要紧的任务是赶紧开作家大会,圈一波作者。《新绘》的老作者,你去联系一下,在作者大会之前让田恬把稿费单都做了,版权收益打给他们。”   烈火哥对于怎么分钱有点困惑:“我们的影版是打包卖的,32本书1.7个亿,那这么多作者,我们按照什么标准分配?”   “玄原单本9000万,这个价格是阿里开的,比较合理;白殇殇给她2000万,这一波引流主要是她的功劳,不能委屈她;《浮生梦谈》和《春来醉》各1000万,老牌作者了,市场上就是这个价;其他作者你就看着给。”   烈火哥:“!”   田恬:“什么叫看着给?!百来万的东西还能看着给?!”   庄墨道:“他们本来全都卖不出去,能捆绑出手就阿弥陀佛了,钱多钱少就别计较了。”   田恬:“……”   烈火哥:“那我按照版权估算的那个清单给。”   “记得合法避税,没必要在钱的事情上得罪作者。”庄墨嘱咐田恬,“跟财务学着点。”   田恬吐吐舌头:“哦。”   庄墨会开到一半,F站那边给他打了个电话。这几天他陪着徐静之见了大半个影视圈,每回谈到最后都会把《新房客》推给对方,说是帮朋友代理。他之前不便出面,现在有徐静之作掩护,谁都以为他跳槽到了连城搞影视,跟以前的同行不在一个圈子里了,可以私底下帮任明卿推版权。他答应过任明卿要出手,不论多忙都一直记挂着这个事情。   有几家公司很感兴趣,但要不是本身实力不济,要不就是二道贩子。他比较瞩意的还是F站的动画改编。动画改编相对影视来说对篇幅的要求会低一点,题材也更加宽泛。他找原先的下属要来F站版权部负责人Keen的微信,把文章甩了过去,催促了几天,对面终于给出了评审结果。   F站版权采购部对文本给出了S级的评价:“他的核心设定是一个循环往复梗,整篇文章以四条平行线索串联,剧情逻辑性很强,区别于一般的线性故事,可以作为Galgame游戏脚本。此外,这种故事形式与去年周年祭时的动态漫画相仿,如果影视动漫化,观众必须多次点击才能搜集全部四种结局,控制后台各结局掉落几率,点击量会是普通动漫的4-10倍。”   “但是,”Keen在电话里无奈地加了个但是,“……文本完全没问题,问题出在作者身上。他是个纯新人,这篇文章也没有在任何地方发表过,查不到数据,所以我们这边最高只能出到20万。20万买断全版权,庄先生你考虑一下。”   他此前没有跟庄墨打过交道,压根不知道他是谁,只以为他是普通的文字编辑,觉得这个价格已经给得够可以了。   庄墨都给气笑了。有名气的作者胡乱写点什么都能卖个高价,真正好的作品却因为作者是新人而备受冷遇。在他看来,作者应该靠作品说话,拿得出顶级的作品就应该是顶级的待遇。不过这个在大数据时代并不现实罢了。   “你要数据?数据我们有,三天后给到你,到时候你们再出一版评估吧。”   Keen满脑子问号,心想还能有这种操作。   庄墨挂下电话就点了支烟,在办公室里吞云吐雾。烈火哥看他抽烟就不敢说话,倒是田恬胆子大一点,好奇地问他:“怎么了怎么了?”   庄墨含糊地说了句是洗灰的事。   “洗灰他要卖版权?”田恬想了想,“是《新房客》?”   “嗯。”   “对面出多少?”   “20万。”   “卖啊!”田恬拍大腿,“赶紧卖啊!短篇能卖20万为什么不卖啊!”   庄墨冷冷地瞥他一眼。   作者的第一个版权是他的门面。这个圈子很小,虽然版权交易价格签了保密条款,但大家饭桌上吹起牛逼来根本藏不住。你的第一个版权能卖到多少钱,就意味着你是什么咖位的作者,后续的所有版权都会拿第一本书作参考。   任明卿是他的人,未来的神级作者,他的开局不能是这个价码,他要比所有人都来得尊贵。   烈火哥忍不住帮田恬说话了:“对一般作者来说,短篇20万很高了。”   他知道市场行情,没人帮忙斡旋的普通作者,连一个长篇都卖不到这个价。他经手的最便宜的一部,40多万字,8万块钱,这还是可以变现的幸运儿。   庄墨站起来,插着裤袋,眺望窗外的城市:“主要是我现在没有东西好跟他谈。”   同样一篇文章,不同级别的编辑过手,价钱会天差地别,一旦进入资本层面,就不是作者的本事,而是编辑的本事。这次烦就烦在庄墨不能到处去刷脸,如果他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出手,F站肯定不能给出这么个价格。即使任明卿是新人,沈从心的咖位却够大,当沈从心给任明卿背书的时候,圈里人会买他这个帐。为什么?因为沈从心操过红点白金,操过谭思,操过玄原,大家信他看内容的眼光。就算他现在失去他观文总裁的身份和地位,他的眼光依旧在这儿,说到底,编辑看的一样是实力,不是其他。   只是他现在不是沈从心,而是名不见经传的庄墨,任明卿凭什么跟名不见经传的庄墨?他得给他一个理由。   “什么?”烈火哥听不懂他的意思。   “作者和编辑是双向选择的。他已经证明了他的实力,如果我不能证明我配得上他,他凭什么跟我?”庄墨一脸心烦地低声絮叨,“作家大会的时候我肯定要签他,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田恬、烈火哥:“……”   两人异口同声地说:“你们死基佬的世界,我们普通编辑不懂。”   摔门而走。 第84章 120万的《新房客》(上)   之后的三天里,庄墨推掉了一切应酬,非常难得地呆在京宇的办公桌前,哪儿都没去。不过他的手机就没放下过,不是打电话,就是在几个APP间跳来跳去。   他先联系任明卿,约他出来吃饭。   自打庄墨回来以后,他们几乎天天出来吃。   任明卿埋头苦写,徐老和徐静之也不追文看,他其实蛮寂寞的。作者写文没有一点正回馈,哪里受得了,他一天工作结束以后,庄墨就带他吃遍B市的名餐厅,一边吃好吃的,一边给他看文。   庄墨特别会鼓励作者。他看完肯定先说:太太,你写得很好,疯狂商业互吹一波,然后再指出不足之处,任明卿就比较容易接受他的意见,会按照他的建议去修文。烈火哥能感觉到,最近洗灰的文本更加精致了。   庄墨有时候要出去应酬,没空陪任明卿吃饭,但不管多晚还是会给他看文,看完就送礼,同城快递送到飞起。   任明卿第一次收到苹果三件套的时候,特别懵逼,打电话问他:“庄先生,你怎么快递我东西啊?是要我转交给徐小公子么?”   庄墨:“当然不是,就是给你的。你今天写得特别好,我看得很高兴,想送你小礼物。”   任明卿受宠若惊地捧着一套macbook air、ipad和iphone:“这、这怎么是小礼物?庄先生你太客气了,你能帮我看文我就很满足了,你再我送我东西我……”   庄墨:“现在是粉丝经济,你看网上那些直播间,粉丝疯狂给主播打钱。我作为你的忠实读者,我想给你打call都没有个正规渠道,我只能送点礼物聊表心意。”   任明卿:“……庄先生……”   庄墨:“你不让我送礼,我就给你打钱。”   任明卿:“你别呀!”   庄墨:“那就这样说定了,如果当天不能请你吃饭,我就送你小礼物。我很想读到后续,希望太太能因为我的支持,每天都有动力产出,早日把这个案子写完。太太加油。”   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回馈,庄墨两手抓,两手都硬,任明卿跟打了鸡血一下,放下电话还能再战五千字。   这天庄墨给任明卿讲完文章,旁敲侧击地问,如果做新房客的合同,上头写什么笔名:“你肯定不能叫洗灰。”   任明卿不太明白:“为什么?”   “不太正式。不是有个笑话,说某地网络作协开会,到场的中年大叔面前的名牌都是艳美妖姬、暗黑骷髅王之类的。你以后要是得了什么大奖,新闻联播播报出来作家洗灰,那就像个菲佣。”   任明卿被他逗乐了:“嗯……正式的话,要不本名?”   “千万别,想想郭小四。现在网络那么发达,必须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再想想。”   任明卿把赵钱孙李都取了一遍,庄墨觉得都不是特别好:“太普通了,必须有辨识度,让人一见就忘不了,还要带有你的风格,而且没有重名。”   两个人按照正式、有辨识度这两个要求,取了大约10个名字。庄墨拿着这10个备选去算命的那里算了一卦,最后取了大吉的“度他山”,取自诗经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反正来都来了,庄墨又拿出两人的生辰八字,让人看看。   算命先生一看任明卿的命格,就说:“这个人的童年时期是很坎坷的,但他是人中龙凤,以后会越走越好。”   庄墨一听:666!给你打钱!   “你告诉他一定要修身养性,因为他没有什么先天的资本,他要发达,靠的是贵人。他命中多贵人,多行善事多积德,贵人们才愿意帮扶他。”   庄墨:对对对,他人可好了!   “他今年运势不错,明年还会更好。你们俩在一起,他是会旺你的。”   庄墨敞开钱包:来来来,先生您再多拿一点,不要客气!   从算命先生那里得知两人八字很合,可以长期合作,庄墨非常开心,把敲定下来的笔名告诉任明卿,征询他的意见。   任明卿很温顺地说:“庄先生给我取的名字,我都喜欢的。”   庄墨立刻跑去隔壁观音庙里还了个愿。   把笔名敲定下来以后,庄墨就在各种社交平台上注册了度他山的作家号。万事俱备,他找了几个小说类的知乎大V,向他们约了几篇现代猎奇向的稿子,篇幅不限、脑洞要大。   知乎大V:“是什么的东西的广告?”   庄墨:“不是什么东西的广告,就是小说,随便写,写得好点儿就行了。”   知乎大V:“那是杂志稿么?先登纸媒再发知乎?”   庄墨:“不用,你就写完了直接发知乎,之后爱登哪儿登哪儿。但是得帮这个问题里的某个回答点赞。”   知乎大V:“点赞也要收费。”用户的点赞会显示在主页显示轴上,是知乎引流的主要方式。   庄墨:“钱不是问题。”   知乎大V没见过这么奇怪的甲方,给钱痛快,还允许瞎逼写,什么要求也没有,纷纷接了单。庄墨就用小号去开了个贴:你见过最好看的悬疑恐怖类故事是什么?然后登录任明卿的账号,将《新房客》的第一部 分贴了上去,大概1万字左右。   第一天,这个问题默默无闻,《新房客》作为为数不多的回答里质量最高的文章,一共获得300多个赞。   第二天,有几个手速快的大V回答了该问题,并给《新房客》点了赞,该问题的浏览量达到7万多。虽然因为大V自带粉丝太多,导致《新房客》一度排名下降,但文章本身质量过硬,当帖子开始发酵以后,很快又浮到了第一位,点赞量逼近1w。   第三天,帖子继续发酵,《新房客》获选知乎热搜,热度继续飙升,开始从知乎向其他平台扩散。庄墨看到有营销号将小说制成长图传到微博上,跑去默默给人家买了个头条。然后他在自己的作者圈里招呼了一声,让几个老友帮忙转一发,一时间,玄原、宋三、蝴蝶灵、白殇殇排着队在那里喊“牛逼”。   作者都有自己的圈子和粉丝群,头部作者一转,其他作者、编剧纷纷跟着转。营销号看到写文的都在喊牛逼,也跟着蹭一发热度,把转发冲到上万,上了头条榜。这下路人也可以在微博热搜上看到这篇文章了。   文章的设定确实新颖,脑洞很大,又带点悬疑和恐怖因子,在克苏鲁上叠了个中国传统神话,大家没看到过这种风格的故事,点开来以后就出不去了,一定要看到结尾。一转十、十转百,不同领域的kol都参与了转评,贡献了流量。 第85章 120万的《新房客》(下)   庄墨把田恬喊来加班:“今天晚上你就跟这条微博。洗灰新注册的微博号叫‘度他山’,你去评论里@一下原作者,点赞刷到热门,给他引流。评论里有问作者是谁的,你也不要偷懒,都去@一下。你跟这个营销号去沟通,如果有人私信找他求《新房客》版权合作,让他把你的微信号给过去。”   田恬已经是第二次应付流量爆炸,不在怕的。可他看着不断往上跳的转评数,还是忍不住目瞪口呆。白殇殇本身是大V,又跟徐静之处对象,才会突然上了热搜榜;洗灰一个小透明,连笔名都是现取的,怎么就突然大爆了?!   他蹲在庄墨脚边,抱着他的老板椅扶手,可怜巴巴道:“我现在拜你为师还来得及么?”   庄墨把套路给他讲解了一番,在田恬崇拜的眼神中云淡风轻道:“微博营销这一块儿以后是你工作的大头。我只给你示范一遍,下次你亲自来。”   田恬:“!”   田恬:“师父!这……有点难……”庄墨这一回统共花了不到4万块钱,却已经到了可以卖版权的阶段,这个付出回报比太高了,他听听都觉得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庄墨:“哪里难?”   田恬:“哪里都难。我没有这个资源人脉,也没有钱……”   庄墨嗯了一声:“这不是最要紧的。”   田恬:“……?”   庄墨:“你知道《新房客》的数据可以做起来,最根本的原因是什么么?”   田恬:“因为师父你有资源人脉还有钱……”   “不。是我太太写得好。”庄墨一脸骄傲。   田恬:“……”   庄墨正色道:“《新房客》能有现在的数据,是因为他写得好,他本来就来这个实力,火是理所应当。如果不是他的质量过硬,我的那些老友也不会愿意为他背书。他们是什么级别的作者?他们哪怕再卖我的面子,肯去转发可达鸭的段子么?不可能,他们转发了就掉价了,别人觉得你一个S级作者什么眼神,觉得这种无营养快餐好?   “《新房客》就不一样了,网友可以不喜欢他的题材,可以不喜欢他动辄长篇大论的细腻行文,这都是个人口味问题,你毕竟不能满足所有人的喜好——但是,没有人敢说他写得不好,没有任何人会说,这个作者实力不济。不可能。他只要把他的文章一亮出来,所有人都知道,他就是神。哪怕从来没有人见过度他山这个名字,都清楚这不可能是个没有来路的小作者,他不可能昙花一现,不可能默默无闻,甚至不可能为人作配,他的作品已经把他是什么层级的作者表露无遗。作者说到底靠的什么?就是一支笔,有且仅有那一支笔!你的文章就是你所有的资本,其他都是虚的。他要是写得不好,他首先就遇不到我,也不配动用我的人脉资源。”   任明卿是硬生生靠着自己的牛逼,从那么多作者堆里撕开一条血路,有如雏凤在群鸟之巅发出第一声啼鸣——   我,新的天神,业已横空出世!   “营销这个东西,是给好作品加分镀金的。他本来有90分,只是欠缺市场的认可,那我营销一波弥补他的短板,给他冲上100分。反之,原本只是40分的东西,你给他砸钱砸到死,顶天60分,读者又不傻,他不会买账的。流量是把双刃剑,流量会放大你的优势供人崇拜,也会把你的劣势放到众人眼睛底下供他们慢慢检视。但凡任明卿有一丁点儿的短板,他就根本就hold不住过亿级别的流量和全网好评。所以明白了么?没有好的内容,你的所有人脉资源都是空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遇到洗灰太太之前,你看到我有任何动作没有?你觉得我做起来得心应手、简简单单,绝不是我牛逼,而是太太牛逼;如果哪天我做出了什么成绩,也是因为太太给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就是为什么神级作者一定要捧着的原因——你只要借他一点东风,他自己就能火成连山连海。好的内容才是根本,运作只是锦上添花。你去捧一个质量不行的东西,强捧灰飞烟灭。你要牢记这一点。”   田恬哦了一声:“师父你放心,我肯定不会给屎坨坨砸钱的!”   庄墨:“你哪有钱?”   田恬:“……”   等第四天早上,《新房客》在知乎的点赞量破5w,任明卿的知乎账号粉丝破4w;微博转发破6w,单条评论数达到2.4w;百度上《新房客》有22w条相关搜索,百度指数一度冲到当日前三;微信公号有三篇转载破了10w+的阅读量,扩散的深度和广度都很可观。   虽然首发是营销号,也没有写作者名,个人微博粉丝量堪堪破万,有点吃亏,但这篇文章确实大红大紫,不少影视公司找上门来求合作,庄墨甚至在田恬整理的清单上看到了谭思的名字,谭思想挖任明卿去写剧本。   庄墨哼了一声,没搭理他,找上一个拍过《风云榜》电视剧的导演,那人上来就开价100万,要买单篇全版权。庄墨把剩下的3万字发给他看,又拿其他谈判对象抬了一下价,最后120万成交。   本来价格可以更高,但庄墨为了给任明卿争取一个条件,牺牲了价格——在合同上,他加了一条“即刻开发”。   版权卖出去不算稀奇,有些版权过了五年七年的合同期限都纹丝不动,对作者、对IP来说是一种损耗。庄墨是不会允许谁买了任明卿的IP囤着不拍,或者炒作卖二手。你买了他的东西必须拍,拍不出来你找我,有问题一起解决,连城文娱的所有资源为你所用,唯一的条件就是三年内,我必须看到他的作品上大银幕。   庄墨在这一点上非常强势,寸步不让,最后给他死嗑下来了。   Keen再回来找庄墨的时候,那就对不起,没有了。你说我的作品没有数据,我的作者没有名气,好,OK,现在作者是知乎大V,数据爆炸,但问题是——你们还来得及么?   Keen:“……”   庄墨倒也无意为难他,在酒桌上把Keen推送给了导演,帮两人牵了个线:“如果想要做动漫开发,F站比较合适。动态漫画、有声还有动画,F站是制作+平台,比你自己找公司更有优势。二次元这一块儿起来了,也为电影造声势。”   导演手里没有动漫资源,他拿了版权也不一定有这个闲去找动漫投资和制作,庄墨能帮他把这一块儿搞定那再好不过。Keen那边被上司骂得狗血淋头,这么好的东西之前放在你鼻子底下你都没买到,庄墨帮他牵线了动漫版权的共同开发,Keen这边膝盖都给他跪断。   吃饭吃到一半,秋山雨给庄墨打电话,问庄墨《新房客》出没出。   庄墨看了一眼导演和Keen,说出了,秋山雨换了种说法:“作者有没有兴趣把它拓展到中长篇?我们想要《新房客》的同世界观影视定制,如果体量能达到25万字,我们愿意出1000万买全版权。”   《新房客》是科幻叠悬疑恐怖,整体气质偏向于欧美烧脑剧。数据大爆意味着这是个有市场的概念,优视频很想做一季试试水。他们的平台气质偏男性,悬疑类播得很好,《新房客》正好可以收割美剧高端用户。而秋山雨给到的报价,直接就是国内一线编剧的市场价。   这个价格符合庄墨对任明卿长篇出道作的心理预期,满足了他小小的、偏私的虚荣心,但他直接推掉了:“作者暂时没有这个想法,档期太满,还要专心自己手中的作品。”   “是关于什么的?”   庄墨笑笑:“跟十洲三海联动的一个世界观。”   他透了个口风之后,把导演推给秋山雨:“《新房客》的版权现在在侯导手里,你们如果要开发剧集,可以找他商量。气质相近的作者和编剧,我也可以推给你们。”   庄墨就这样谈笑间把资方、平台、影视公司和动漫公司的资源全拢在一起,组了个局,让他们自己去商量IP开发。打通了资源对接后,大家可以在各自领域发力。盘子码得越大,这个IP的分量就越大。   侯导听说度他山在搞十洲三海,很感兴趣,说连城那里的制片人还联系过他操刀《浩荡纪》:“如果到时候要出手,请第一个通知我。度他山这个才华,我怕到时候制片人踏破门槛。”   庄墨笑了笑,多谢侯导吉言。   他看得出来侯导是真心欣赏度他山。   而这个圈子其实很小。   任明卿凭借着《新房客》一脚踏入IP圈,从此以后,他会为大资本、大导演所熟知。普通作者可能一辈子都不得其门而入,但任明卿仅仅花了三天,就敲开了这扇大门。   庄墨觉得算命先生说得真没错,他们俩在一起非常顺利。   有了一炮而红,今后便是青云直上。???? 第86章 长舌妇   庄墨干完这一票,终于空下来着手规整公司的规章制度,缓慢而持续地招人,空荡荡的办公室慢慢坐满了新编辑。   田恬让新编辑去网上勾搭新作者,自己则忙着给各位作者打钱。   他发现不同等级的作家,收入真的天差地别。玄原大神一口气就9000万,京宇作为版权代理抽掉20%,他税前也还有7200万的进账。而普通作者跟京宇签合同的时候就是四六分,也就是说这笔交易里,京宇可以抽40%。更有甚者,签书的时候直接买断,作者就一开始拿了几千块钱,之后的版税加印、版权出售都跟他没关系了,哪怕影版卖到7位数,他们也一毛钱拿不到,全进了京宇的账户。   田恬忍不住为他们扼腕叹息,他们离发财只有一个合同之遥。田恬拟微博作者签约合同的时候,就把后续版权配比写清楚,不想让他们吃亏。   他这边事情一大堆,庄墨又把《新房客》的合同丢过来让他走流程。他扫了一眼,看到上头那个明晃晃的1200000.00,差点没抽过去,赶紧打开QQ疯狂戳一戳多维元素。   一口咸:傻逼   一口咸:傻逼   一口咸:傻逼   【戳一戳】   多维元素:干嘛   一口咸:你最近怎么什么东西都没写?   多维元素:……   他把大纲敲定以后每天都在赶稿好么!   一口咸:你为什么这么懒?你就不想赚钱了么?   多维元素:……   背后单总助拿着季度报表进来:“商总,我们这个季度利润创新高,达到了13.8亿。”   一口咸:来宝宝,给你点动力。我就不跟你讲玄原大神的影版卖了9000万,其他小作者也都卖了几百万了   多维元素:呵呵   一口咸:我就跟你讲,上次跟你两次比稿的那个枪手,他之前交了篇稿子,跟你那篇《断舍离》一起终审,你的过了、他的没过,还记得么?结果他编辑把他的这篇文章发到网上,不知道怎么就转火了,现在我在给他走影视合同,卖了120万!120万!他才4万字!却和一部实体书的价格几乎一样高,我的妈   多维元素:……?   一口咸:我也懵逼了,这什么骚操作?!   多维元素:那个枪手叫什么名字?写的什么文章?   一口咸:洗灰。不过他在网上不叫这名——笔名都是他编辑找算命先生现取的,叫度他山。他这个稿子你肯定看到过,就是这几天在网上特别火的那篇《新房客》。   多维元素:……   多维元素:他编辑是不是姓沈?   一口咸:不啊,他姓庄,是带我的师父   多维元素:傻逼   一口咸:你不要愤世嫉俗,我跟你说,你赶紧写稿子,我也去给你这样搞一搞,咱们就发财!   多维元素:……   一口咸:你每天这么懒,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多维元素:我看你是长舌妇   一口咸:我激动啊!我炸裂啊!我觉得其他作者卖影视版权完全OK,他们毕竟写了那么久,还都正儿八经出过图书,我可以心平气和地不跟他们比。问题是跟你同时比稿的作者,现在也成百万富翁了,我真的心态爆炸!你太可怜了宝宝!现在人家来开作家大会都要住五星级酒店了!   玄原知道这事儿。决定要开作者大会的那天,庄墨就打电话过来让他把时间挪出来。   玄原:“我不太想去。”都是一群十八线野鸡作者,有什么好认识的。   庄墨:“你是老总。”   玄原:“……”   庄墨:“给《浩荡纪》写续的洗灰也去。”   玄原:“!”   玄原:“我去。”   玄原:“到时候我要跟他单挑。”   玄原可能是任明卿唯二追连载的读者。任明卿每天写的篇章,庄墨都要骄傲地发在徐静之、玄原和他三个人的微信群里共享,玄原从来不说话,但他每天都看,就等着看这个洗灰把四海的文章霍霍成什么样,到时候撕他个狗血淋头。结果至今没崩,还越来越好看了,玄原想见见他。   现在看到田恬告知这个消息,玄原做出了很符合他人设的反应。   多维元素:你们要开作者大会?   多维元素:你为什么不请我   一口咸:emmmmmmmm……   一口咸:请的呀!请的呀!你来不来!面基啊!   一口咸:【比利摔跤.gif】   多维元素:滚   一口咸:主要是来了得签约,我叫你写东西你又不写,你懒   玄原恨不能冲到京宇把他的头按在地上摩擦。他现在每天日夜颠倒在更《尘烟笑》,什么叫不写!   一口咸:对了我跟你说,你把微博给我,我们一起做到大V!   玄原:“不,谢了,我微博账号三千多万粉。”   田恬现在虽然手下作者很多,堪称三宫六院,但他心里最亲的还是多维元素。意识到最近他不是在给玄原大神审大纲、就是在给微博作家做书,都没怎么照顾多维元素,他心里很过意不去。   他把可达的微博主页传给他:“看!你学学他们,特别是可达,他们在网上可火了!”   玄原一看这种东西就要瞎了眼,让他学他们?哼!他可是连谭思都看不上的人!   拖黑!   田恬刚想说你赶紧地签我一本书,我好安排你的食宿,结果对方又开启了验证信息,不由得泪流满面:为什么他的作者一个个都那么傲娇!   他刚要下线,突然想起不能让作者透露口风,赶紧在验证信息里补发了一句:洗灰的事要保密哦!关掉QQ心不在焉地写了几个图书策划案,又忍不住点开小窗敲了敲克然,“你知道么?最近那个网上很火的《新房客》,卖了120万!” 第87章 叶瞬的骚操作   庄墨暗示任明卿《新房客》的版权输出有了眉目,到时候要他签个名:“你身上没有合约吧?”他做事比较仔细,喜事临门也不忘多问一句。看任明卿那个样子,身上也该是干干净净的。   结果任明卿竟然犹豫了。   庄墨意识到不对劲:“你跟谁家签过约?签了什么约?”   “我忘记了……”   庄墨头都大了,放下电话去徐宅接了他回家。任明卿走进自己的卧室里,开始翻箱倒柜找合同。   庄墨有点后悔自己怎么没把这么重要的事情调查清楚。这个年头,作者遍地跑,文学网站、文化公司也遍地都是,大家为了求发展,四处圈作者,单个作者面对平台始终处于一个比较弱势的地位,霸王合同司空见惯、层出不穷。他以为任明卿自写同人被掐退圈以后没有写过东西,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么个坎等着他。   任明卿有洁癖,习惯性地把自己的东西整理得井井有条,很快找到了那份合同。他拿给庄墨一看,庄墨差点没昏过去——任明卿签了静水文学网!   任明卿看庄墨仔细阅读着合同条款,表情越来越狰狞,忐忑不安地问:“有……有问题么?”   “有问题么?”庄墨反问。“要不是《浩荡纪》是个枪手合约,你就犯法了!”   任明卿无辜地瞪着大眼睛,对他曾经签了卖身契这回事一无所知。   静水的合同出了名的严苛。它不是绑笔名,而是绑定身份证,在签约期间作者哪怕开马甲去别处发展都不允许。在签约期间,所有创作的所有版权归平台方代理,不管有没有在平台发表。而任明卿签了五年的人身约,离解约还有两年。   庄墨翻到作品栏一页,发现任明卿只在静水写了两部作品。完结的那本名字叫《杏花行》,百度都搜不到,登录网页一看,总点击1378,总收藏15,评论7。问他写的什么东西,他非常羞涩地说,那时候在尝试乡土文学,写了一个江南小村庄的代际变迁,大概十几万字。另一个坑叫《昆仑墟·仙骨》,就写了3万字。   庄墨无语:“那你这本完结的有收益么?”   任明卿迷惘地摇摇头:“编辑说收藏不达标,不能开通V文。”   徐安之在世时建了个作者群,任明卿一直呆在里面。群里有个跟任明卿关系很好的网友,叫黑白指尖,说静水好发展,建议他去试试,他就往网上一丢,居然有编辑要签约。编辑说能赚钱,他就乐颠颠地签了。后来一分钱没有,他也没在意,觉得这个网站好像和网易博客差不多,就还是写了文章存到网易去了,还定期给自己的博客换换背景。   庄墨简直要给他鼓掌:厉害厉害,别人一分钱不花签了他五年的全版权,他还什么事都没有,吃得好、睡得香。自己还生怕没有百八十万的见面礼,委屈了他,庄墨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个合约在,是不是《新房客》的事……就黄了?”任明卿觉察到这件事似乎很严重,小心翼翼地问他。   “你到底有没有仔细看过合同?”被打乱了所有的计划,庄墨的口气也有点不善了。   任明卿怯懦地缩了缩脖子:“当时编辑说要在网站写就必须签约的……”然后对面丢过来几个文档,他看也没看就全签了,还花了十块钱出门打印、快递回去呢。   庄墨太清楚静水的套路了。他们的网编成天在网站上蹲守新作者,看到文笔还不错的就冲上去二话不说签下来,反正那份霸王合同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成本,把新人签死了,万一人火了呢。   这种模式带来的收益十分可观——你看,三年前他们签下的一个数据扑街到死的乡土文学作者,三年后,他的单本短篇版权卖了120万,他们从中抽成再加税点,最后可以拿到35%左右的分成。   庄墨他妈的都要骂娘了。他都舍不得提成,静水给任明卿什么资源了就上赶子分钱?   而且有静水从中作梗,这个事情极有可能黄了。静水版权部出了名的难搞,他们的女性向做到了业内顶尖,谁都不放在眼里。如果要从静水拿这个版权,估计得被烦死。   最最重要的是,他等不起任明卿两年了。   任明卿后续的版权运作会非常非常复杂,庄墨不可能每一本书都从静水口拿,他如果只是个丙方,很影响他倒腾资源。   庄墨对着任明卿怯怯的眼睛,强压下自己的怒火,安慰他道:“不碍事。我会搞定。”   说完走出门外,给叶瞬打了个电话:“帮我去静水要个人。”   “洗灰签了静水?”   “嗯,三年前签的,还有两年。”   叶瞬默哀。   “他的短篇我给他出掉了,现在等着签合同,但他的经纪约在静水,你赶紧把他洗出来。”   “这个难度系数也太高了,你要不就换你的身份证得了。”   “他的版权交易价格以后会高达八位数甚至九位数,牵涉到各个资方的投入,如果他的版权有问题,谁敢做这个生意?”   叶瞬听见静水就头痛:“你自己去也许比较好谈一点,他们不会把我放在眼里。”   “我不能去。”   观文收购了静水,也就是说,庄墨曾经一度是静水的董事会成员。现在他去静水讨人,算怎么回事?人家一看他亲自出马,保准绑死了任明卿不肯放。谁都知道他沈从心从来不做小作者的。   叶瞬犹豫了半天,庄墨忍不住催他了:“你爽快点。”   “那我给你做事,我有什么好处啊?”叶瞬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   “有啊,你回来把作者大会组织一下,烈火哥忙不过来了。”   叶瞬:“……”   “你在企鹅也就是颗螺丝钉,很难往上爬;烈火哥搞不了公关,你回来我就给你提版权总监。”   庄墨听田恬说了叶瞬帮忙签下可达的事,非常欣赏他,有意带他一带,让他换个圈子混。庄墨看得出来,叶瞬骨子里跟他是一样的人,八面玲珑,天生会搞事儿。这样的人你要他去做一个内容编辑是很可惜的,他也不适合,他就适合在外面交际、应酬,然后倒腾资源。商务人才可遇不可求。   “哟。”叶瞬很给面子地欢欣鼓舞了一下,“还是算了吧。”京宇对他来说是个伤心地。   叶瞬不积极,庄墨也不亏待他:“作者大会之前你把洗灰给我拿出来,《新房客》这一单我给你提10个点。你如果肯回京宇,我给你干股。”   “回来的事以后再说吧。我想先问个问题,”叶瞬的口气变得严肃,“你准备为了拿回他,付出多少?”这个事情是有风险的,哪怕使点手段洗出来,后续洗灰火到S级,两家也有可能交恶。   庄墨没有任何犹豫:“不惜一切代价。”   “好。”叶瞬松了口气,“那帮我准备三件事。第一,给我一个连城文娱的身份,级别至少是中高层往上。第二,提供我静水高层的所有情报,谁在解约这件事上说得上话,我就要谁的资料。第三,给我一笔足够的公关费用。”   “没问题。”庄墨迅速答应下来,“说到底解约是个小事情,但凡是个实权派都有话语权,你去找版权口的老总比较好操作,毕竟只有版权交易是外联板块。静水的版权部负责人对外是一个叫小芙的编辑,但真正有实权的是副总李轻,这个人从来没有公开露过面,也不怎么谈项目,一直隐在幕后,一般的作者也好、甲方也好,都是接触不到她的。她本身有静水的股权,在高层中非常强势,整个静水的版权口全都在她手里,静水的几个流量都是她在捧。你如果要去跟她接触,你可以告诉她,你是连城文娱的版权总监,我让小松给你印个名片。”   “她最近有什么行程安排?”叶瞬问。   “她请了年假要去欧洲旅游,我在朋友圈看她说过。”   叶瞬轻轻地叹了口气。   人与人之间的确是不一样的。他梦寐以求、高攀不上的那个圈子,只不过是庄墨茶余饭后刷的朋友圈。   “好,我了解了。我会去想办法的。”叶瞬低声道。   在挂断电话以前,叶瞬突然叫住了庄墨:“庄老师,你能不能借我套西装?”他很喜欢庄墨的着装风格,清一色不见标签的巴宝莉,低调奢华,极有品味,是能穿出去见人的行头。   庄墨一愣,莞尔失笑:“明天寄给你。”   第二天,叶瞬收到了一套崭新的西装,和一块百达翡丽5078铂金白盘。西装上贴着小纸条:送你的。手表盒子上贴着小纸条:借你的,务必完璧归赵,我也只有这么一块。同一时间,手机响起,银行卡账户传来消息,庄墨给他打了比钱。   一个礼拜后,静水副总李轻在去往欧洲的飞机上,遇见了邻座的叶总监。 第88章 靠谱的成年男性   起先是长途飞行有小孩儿在机舱里跑来跑去,吵醒了她的睡眠,然后听见隔壁商务座中的男人温柔地抓住了小孩儿的手,比了个嘘:“姐姐在睡觉。”   昂贵的商务西装,300多万的百达翡丽手表,年轻英俊的皮囊。   李轻主动与他搭话。   无巧不成书,叶先生是连城文娱的版权总监,去BBC谈几项版权采购。   李轻与他握手:“诶,前几日是不是你们连城问我们买《明堂》啊?”   叶瞬嗯了一声:“对。我们做IP储备,觉得这本书数据和口碑还不错,想买下来自己开发。”这本书最近话题讨论度非常高,在静水各种屠榜,目前反超大神作品占据总榜第一,算是今年的黑马。   叶瞬觉得这个案子肯定有的是竞争公司,让烈火哥去看看什么报价合适。叶瞬对内容这块儿马马虎虎,也没接触过版权市场,这个领域烈火哥是专家。   烈火哥仔细做了一番评估,把评估结果发到叶瞬手里。   “我觉得不太值钱。”烈火哥实话实说,“如果问我的建议,还是别买了,不好开发。”   叶瞬:“你就告诉我这篇文到底值多少钱。”   烈火哥:“刨去数据的加成,200万左右我觉得很高了。”   叶瞬:“那就好。”   叶瞬转头就联系田恬,让他加了静水版权部编辑小芙的QQ,去拿这本书。   叶瞬自己不好出面,烈火哥也不合适,田恬就不一样了。谁知道田恬是打哪来的,他说他是叶总监手下的人,一装一个像。而且他是个纯菜鸟,出去谈案子,一谈一个崩。   田恬一脸懵逼:我是个编辑啊,我自己带的作者一个版权都没卖过,我还要去买别人的?!叶哥你到底跳槽去了哪里啊,你怎么变成甲方了?   叶瞬打了他3000块钱才堵上他的嘴,配合自己乖乖演戏。   此时,飞机上的李轻饶有兴趣地问叶瞬:“谈成了没有?”   “我们评审部觉得800万的报价有点虚高。”叶瞬遗憾地望着李轻,谁都没法怀疑他栗色眼睛里的诚恳,“毕竟这个作者只火了这一本,即使在静水也算不上一线,而且是篇耽美。耽美不好改,今年风声又很紧。”   “这本书数据很好。”   叶瞬当然知道数据很好,静水的手段他又不是不知道。烈火哥对这种情况痛心疾首,这样的内容做这样的价格,市场都被搞坏了。   “现代校园题材,没有什么剧情,只是单纯谈恋爱,太难改了。我们高价收回去,不好开发,李总也要给我们赚点钱。”叶瞬温和道 。   李轻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桃花眼下的那滴泪痣:“那叶总觉得多少合适?”   “我们最多给到250万。”   李轻嗯了一声,收回了目光:“那让小芙继续去跟吧,慢慢谈嘛,总有回旋的余地。”   叶瞬笑而不语。他知道面前的女人已经理智地把这个案子判了死刑。   不过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下机之后,他为李轻和她的两个闺蜜拿完行李箱,没有跟她们道别:“我把行程往后推了。”他解释道,“你们三个姑娘出来度假旅行,我不放心。欧洲有些地方还是蛮乱的,你们没有一个男伴不安全。我之前在英国留学,对这一片比较熟,我想跟你们一起走,直到送你们安全回国为止。”   他的体贴让三个女人难以拒绝。他长得那么好看,又彬彬有礼,凡事为她们着想,多这样一个男伴是会为旅游增添不少乐趣的。   后来的一路上,叶瞬都没让她们的攻略派上用场。   吃的、住的、玩的,全都是他一手操办,比她们见过的任何攻略都要可口、舒服、好玩。   更绝得是,他没让姑娘们结过一次帐。   李轻开始真正欣赏这个年轻人,是在瑞士。那天进入高海拔地区,他有点高反,没有去滑雪,在小镇上休息。李轻她们玩得有点嗨,下山之后去酒吧,结果被酒客性骚扰,起了冲突。她们几位女士,人生地不熟,这个时候,叶瞬居然出现了。他拦在虎背熊腰的乌克兰人身前,用一口流利的英文把人唬住,还报了警。   等一干人鸡飞狗跳地从警局出来,已经半夜两点了。   李轻很好奇叶瞬怎么知道她们出事的。早先她跟他说过,我们想去嗨,要晚一点回来,你不用等我们了。叶瞬回了个收到,立刻帮她们叫了辆车送去那个小有名气的雪屋酒吧,还祝她们玩得开心。照理说,她们出事的时候,他应该在睡觉。   叶瞬笑笑:“凑巧而已。”   后来李轻才得知,叶瞬一直呆在酒店大堂,枯坐几个小时等她们回来。后来看看时间太晚,心里放心不下,就赶去酒吧想接她们回来。   那天晚上他发烧39度。   如果说之前,李轻对他的喜欢有一点轻亵,从那之后,就变成了彻彻底底的佩服和喜爱。这种人他注定要混起来的,连城文娱有这种人在,也是迟早要做大的。   他不提这个版权咱们到底怎么砍价,他只是做出了一种姿态:我很尊重、也很在乎你这个生意伙伴,我希望跟你交朋友,以后能有长期的合作关系。   你可以说他是有目的性的接近,那又怎样?生意场上谁跟谁交往不是打着自己的小九九?礼数之所以叫礼数,不是表面上的虚应功夫,是在为人处世中尊重他人、为人着想、让对方舒服的。你有没有用心对待别人,人家感受得到。   回国以后,《明堂》的合同,叶瞬没有过问。到最后田恬和小芙都没谈成,这本书以680万的价格全版权出给了一家小的影视公司。李轻觉得挺对不住叶瞬的。叶瞬倒不是很在乎,反而叮嘱她道:“有个快递要清关,你到时候收一下。”   三天之后,李轻就收到了一个巴黎世家的包。她对那个包不是特别感冒,当时在橱窗里因为形好多看了两眼,觉得性价比不高没有买——叶瞬连她的一个眼神都记住了。   所以叶瞬回头跟她说:“诶我有个朋友,是北影的教授,之前签在你们家。他现在要给学生编写新的教科书,跟商务出版社接洽,结果对面说静水合约上绑定了他的所有版权,出不了了。这个影响到了他的现实工作,他想解约可以么?他不是特别红的作者,写乡土文学的。”把任明卿的专栏链接发给李轻。   李轻想都没想:“可以啊。”   这算什么事?   一句话的事。   叶瞬看了眼微信,打电话给庄墨:“公关下来了。半个月左右能拿到解约合同。”   庄墨大喜。从此以后,世界上就没有洗灰这个人了,只有度他山,这个作者算是洗出来了。   静水合同一般走得非常慢,版权部各种卡条款,一卡就是半年,但是任明卿的解约合同下来得非常快。归根结底,两方没有任何对接困难,只麻烦在——静水从前根本没有人成功解约,他是第一个。李轻亲自让法务草一个解约合同出来,还叶瞬的人情。   叶瞬跟庄墨私下里会面的时候,庄墨跟他说:“你这件事做得很漂亮。”   叶瞬闻言,慢慢脱下了身上的西装,褪下了百达翡丽手表,从裤兜里翻出了名片,统统码在桌面上。   庄墨抬眼看他,放下了电子版合同:“你其实不用还的,只要你愿意,你就是连城文娱版权部总监。”   叶瞬低头,表情晦暗不明:“可我心里永远记得,我的所有都是问你借的:本钱,行头,人脉资源……你也只比我大两岁,人与人之间终究是不一样的。你尚且如此,徐静之呢?”他抬起头,咬着牙关说,“我在他面前算什么东西?”   其实白殇殇为了徐静之跟他决裂,是很伤他自尊的一件事。   “你已经一脚踏进这个圈子了,凭你的能力,两年以后,你就可以站在我这个位置上。如果你现在这么走了,你就一辈子只是那个小编辑叶瞬。只是为了一个女人,至于么?”   叶瞬反问:“如果你把洗灰捧到一线,他跟你说,他不愿意跟你了,你什么感觉?”   庄墨愣住了。   一手带大的作者,那么深的感情,说断就断了。   叶瞬永远记得白殇殇是为什么离开的。他就是这个等第的编辑,给不到她更好的资源。人往高处走,他也不怨谁。只是现在庄墨给他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他一手带大的小姑娘都已经不在了。   叶瞬删掉了手机上所有商务英语和境外旅游的APP,离开了京宇,没有回头。   一个礼拜后,任明卿的解约合同走得差不多了,作者大会也近在眼前。   庄墨心情好得不得了,给叶瞬发了张邀请函。   叶瞬:“我不来。”   庄墨:“又不是给你的。帮我呈给你的同事,请他们来。”   叶瞬啧了一声,这老狐狸。   一个文化公司的作者大会来了多少作者,请到多少同行,来有几位大咖坐镇,搞出多大的排面,就是最直观评估公司实力的时候。庄墨精着呢,既给足了他面子,又轻而易举搞来了企鹅助阵。   叶瞬把邀请函给到他的同事许文杰,告诉他路费全包、吃喝玩乐,许文杰挺高兴的,不去白不去 。他们说起来在企鹅上班,都是白领,但实际上也是最底层的小员工。   “京宇这次还弄得挺声势浩大的嘛。”许文杰忍不住说,“前不久还以为它要倒闭了——台柱子跟连城集团的少东家谈恋爱就是好啊,不愁钱了。”   叶瞬的额角跳了一下,不动声色地把话题带过:“京宇还是有好作者的。”   “有么?”   “就这两天还全版权卖了个短篇,120万。”   许文杰瞠目结舌:“我靠,哪个作者?”   “洗灰,就是你朋友圈转的那篇《新房客》。”   “我记得好像不是这个名儿……原来是京宇的作者?!牛逼啊!”   叶瞬呷了口玫瑰花茶,慢悠悠道:“所以别小看了京宇,庙虽然小,里头的菩萨可大着呢。” 第89章 作者也分三六九等   庄墨在作家大会前把作者合约的两版模板定了下来,分别发给了田恬和烈火哥。田恬扒拉着烈火哥的版本对比了一遍,发现有点不一样:“师父,为什么烈火哥的作者,版权配比是四六甚至二八,我这边是五五?”   “烈火哥带的是纸媒作者,起步二线,功底扎实,经验丰富,出过实体书,还卖过影版,IP圈子里认他们是个角儿。你这边的作者,微博三四万粉,混小圈子,写小段子,抱团取暖,拉出去谁也不认识。我们从头帮他们做起,从自媒体运营、策划出书到IP开发,一手把他们捧红,这个价很良心了。养号很吃资源,做成大V才能变现,你真金白银投进去把号做大,要个五五开不过分吧?”   田恬听到“自媒体运营”五个字,想想庄墨惊天地泣鬼神的营销手段,蓦然觉得这个配比也挺合理了。   “不过他们可能不肯签……”   “那就要看你们的本事了。”庄墨用红外线激光笔把PPT打开,“这是我们当天会使用到的公司简介,你们正好熟悉一下。如果作者对公司有疑问,你们要学会解答。”   烈火哥和田恬向幕布望去,简洁的商务模板上,各式各样的数字和图表讲述着京宇曾经的辉煌:“京宇成立于2006年,旗下青春向杂志《新绘》长期占据销量榜首,共计捧出过3名S级作者、8名A级作者以及40余位二线作者,S级作者包括四海纵横的《浩荡纪》、玄原的《尘烟笑》以及谭思的《诡域》;公司单行本年均码洋维持在一个亿。目前,京宇旗下拥有70余位签约作者,200余部全版权小说,版权收入累计破2亿……”   两人的眼睛都亮晶晶的了。   “未来我们要发展两条产品线:网文平台与作家经济,这两样是相辅相成的。”庄墨一边往下翻,一边向他们介绍,“网文平台有多重要不消说了吧?现在单靠实体书你是圈不住作者的,因为除了头部作者,其他作者不论是版权收入还是版税收入,都难以维持生机,反倒是网文门槛低、收益稳定,日子更好过一点。田恬你那波微博作者,最终还是要回归平台,除非他们去做编剧或者找到了经纪人,有足够的底气单干,不然他们还是得吃电子版权,因为微博流量不变现。”   田恬深有感触:“他们看起来表面光鲜,其实都挺穷的。”   克然给他介绍了一圈小姐妹,田恬在首页经常刷到这群大大。其中有个叫天凉王破的作者,在微博上呼风唤雨、粉丝一口一个总裁,然而私底下已经问他借过好几次钱了。有次天凉王破辞职回家,连车票钱都付不起,田恬虽然也很穷,但自己的作者有什么办法呢?她开口了,就给个八百一千地救济着。他衷心地希望这群作者都能发财,不然他每个月工资光救济作者就见底了。   “而对于头部作者来说,情况恰恰相反。像玄原,他根本不在乎电子版权收益,也不需要网站流量,他只要有人帮他做IP开发就可以了。包括烈火哥,你的那批实体书作者如果转行去写网文,他们真的还能火么?也未必。实体书转网文,那几乎就是两种写法,他们很难从头开始。而且他们现在影版能卖到百万级别,他们也不太愿意屈尊降贵去写连载。那好,我们提供作家经纪服务。内容方面,从策划到成稿,全程跟进,出书的出书,卖影视的卖影视,甚至给你接影视定制的单子。不要说几百万,哪怕一本赚个几十万,你觉得他们会不愿意?”   烈火哥松了口气:“《新绘》停刊以后我真不知道怎么跟他们交代。他们中的一些作者,还没红到可以成立工作室的地步,即使卖了版权也觉得无路可走,一直在问我怎么办。如果既有平台曝光、又能影视定制,他们一定愿意继续跟我们合作。”   “师父师父!那我的作者可以接影视定制么?!”田恬着急地问。他之前还觉得有电子收益挺好,现在比起影视版权来,立刻看不上那点小钱了。   “你这群小网红比起实体书作者来说,功底差得不是一星半点,他们可能写不了。”见田恬一脸不服气,庄墨又安慰道,“当然,写得好也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包括以后的平台作者,值得重点培养的,都可以提供作家经纪服务。如果平台捧出了个玄原这种S级大神,你觉得他是跑呢还是跑呢还是跑呢?你见过S级作者在平台混的么?人家有内容、有渠道、有资本,凭什么再待在你那破地方跟你五五开?但我们自己有作者经济就不一样了,IP一条龙开发做到业内顶级,他跳槽以后没得选,还得跟着我们混。”   田恬听到玄原,不由得志得意满、干劲十足:“那好!都这样了作者还不跟我们混,就是瞎眼!”   庄墨把U盘抛给烈火哥,让他把PPT做成宣传视频,笑着嘱咐田恬:“那你好好把作家大会搞起来。”   田恬一下子就蔫了。组织作家大会是一桩非常麻烦的事。给几百来号人订酒店,订来去机票、火车票,订完了这个要早到、那个要晚走,改来改去的,琐碎得很。   而且作者圈还很复杂。   古话说得好,文人相轻,这么多作者在一个屋檐下呆三天,要是互相不认识,那还倒客客气气地面个基,久仰大名;要是旧相识,有什么恩怨情仇,那就麻烦了。什么“你们请她我就不来了”、“住宿的时候我要/不要跟她住在一起”、“我不想跟她坐同一班列车”之类,简直是一帮初中女生去春游,五五六六七七八八麻烦得要死,田恬两三次跟作者沟通到一半就跳起来把鼠标一摔,疯狂地仰天大叫,不想干了。   还有食宿的规格问题。   同样是作家,玄原和多维元素能一样么?   虽然多维元素好像挺有钱的,但田恬撑死了只能给他订个四星级宾馆,这还是他背着烈火哥自己偷偷摸摸倒贴的钱。按照多维元素一本书没出过、只在《新绘》上刊登过一篇稿子的光荣战绩,本来连参加笔会的资格都没有。   但玄原大神就不一样了,明明他就住在B市,但一听说人在斯里兰卡关小黑屋写文,他师父毫不犹豫就给他订了来去头等舱,以及全城最好的五星级酒店总统套间。他在B市的这三天里,专门安排专车接送。   本来田恬对大作者和小作者之间的差别,感受比较模糊,大家千里姻缘一线牵,隔着屏幕都一样。然而一走到现实中,一下子就感觉到了:同样是写书,S级作家和十八线作家确实是不一样的。   关键是作家分三六九等,作家本身是无法接受的,特别是田恬手里这批年纪轻轻的小作者。现在网络写手门槛低,写什么都有人看,作者本身可能也就20出头,在网上被读者捧惯了,又没见过世面,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大大。   现在可达的书已经卖了五万册以上,还在不断加印,显见要跻身成为今年的畅销书作家,他的待遇比其他人要好一点,庄墨把他提到《新绘》老牌作家这个档次。可达就发了个朋友圈,炫耀自己参加笔会坐的是商务座。其他作者就要闹了:为什么可达是商务座,我是二等座?   田恬心里偷偷吐槽:为什么人家商务座,你是二等座,你自己心里没点逼数么?   幸亏烈火哥为人踏实仔细,惯于给他擦屁股。不然就他那个毛躁的性格,努力个八百年都没法把作者大会开起来。   就在这样的兵荒马乱中,作家大会终于来临了。 第90章 菜鸟与大神的初中生早恋   从前一天开始,田恬就没睡过觉。他是微博作者这一块儿的总负责人,从早到晚就蹲在火车站接人,火车站到酒店这一段路,他开了有二三十趟。好不容易把这批人都送到了酒店,结果还没完呢,行李丢了、礼服忘带了、水土不服闹肚子了、酒店房间空调不好使了,田恬忙到半夜两点的时候,觉得自己可能已经死了。   还有一件让他非常生气的事,就是可达一到地方,就问怎么不是舞蓝来接他。田恬跟他说舞蓝出差去了,这次还是只有执行主编烈火哥,你要找就去找他吧。结果烈火哥当晚告诉他,可达送了他一支派克钢笔。   田恬:“……”   他就觉得很伤心,这也太看碟下菜了吧。为什么事情都是我帮你做的,你送礼是送给烈火哥?烈火哥跟你什么关系,你就上去套近乎,真是无语。他忍不住就要跟多维元素去吐槽。罗里吧嗦说了一大通,突然想起来:你怎么还不来啊?   多维元素:我火车没赶上。   一口咸:……   一口咸:你是猪么?   多维元素:……   他刚从斯里兰卡飞回来好么。   一口咸:算了算了,我让办公室那边重新给你定个票,二等座哈,别嫌弃。   多维元素:不用了,我不来了   一口咸:你是不是特别丑?所以不敢跟我面基?是不是?   多维元素:我帅死你。   多维元素:你怎么还不睡?   一口咸:睡个屁,我还要回家。   多维元素:回家?你不在酒店睡觉?   玄原心想庄墨这也太抠门了吧,给员工开个房间都不肯,正要说那你别回去了,我给你开个贵宾间,田恬的话已经噼里啪啦打过来了。   一口咸:我有房间,但我西装忘记带了   一口咸:师父给我们统统定了一套很贵的西装,还得抹发蜡呢,说我们邋遢   多维元素:……   一口咸:你多打几个字会死啊!你为什么那么冷漠!快跟我说话,快,我一个人害怕   多维元素:你在哪儿?   一口咸:我这儿打不到车,一个人出了酒店往大路上走呢,好像走丢了,你快跟我说话!   玄原从副驾驶上抬眼,十万个不高兴地看着庄墨:“先去一趟会场。”作者大会安排在城外风景名胜区的一处温泉旅馆,其他作者也都在那儿住。只有玄原,庄墨没给他订那儿。人家鸿安地产的老总早就放话,不是五星级酒店不下榻,要去往城东的某酒店,他一下飞机庄墨就过去接他。   “怎么,明天上台演讲,你还要彩排一下?”   “什么?我明天还要上台演讲?”玄原吓得撑坐了起来。   “不然叫你来干嘛?在那儿干坐着?你总得给后辈讲两句。”   “他们不是我的后辈,”玄原冷酷道,“少往他们脸上贴金了!”   庄墨:“……”   “都扯到哪儿了——你赶紧掉头去会场,你那个小编辑大半夜还在荒郊野岭打车。”   庄墨吓了一跳,这才后知后觉田恬给他打了十万个电话。他嘱咐田恬站在原地别动,赶紧到地方接他。   田恬在荒郊野岭走了一路,吓得都要哭了,看到师父,迫不及待就要撒个娇撒个泼,谁知道副驾驶上还坐着人。庄墨看了一眼冷酷无情、纠结要不要相认的玄原,憋着笑给田恬介绍:“这是你心心念念的玄原大大。”   田恬猝不及防地被当众处刑,脸都涨红了,仿佛被人拉到白月光面前说:呐,就是这个人,暗恋你十年了!   他简直想打庄墨一顿,你他妈怎么就这么轻易地说了出来了!连一点仪式感都没有!他本来还想在大神面前操个乖巧可人的人设,再默默地要个签名,现在好了,大神一定觉得他是个变态!   田恬只好讷讷地说:“您……您好。”   庄墨故意逗他:“来,握个手吧。”   田恬吓得赶紧把自己的手捂在胸口:“我……我不要!”   玄原:“……”   田恬光是跟玄原大神同坐一辆车,就已经喘不上气了,要开窗;要是跟大神握个手,他保准得昏过去!他的心态很矛盾:他做梦都想跟玄原大神近距离接触,但是真的到了这一天,大神对他的心理压强又太大了,他觉得自己很渺小,很low逼,讷讷地不敢接近他,连看他一眼都不敢。   庄墨一路上都忍不住想笑,想不到他们小田儿在偶像面前,意外得很羞涩嘛。   玄原千里迢迢来接人,莫名其妙被嫌弃得连握手都不肯,周身气压都很低,一句话都不说,把田恬吓得够呛。正当玄原想把他的头按在地上摩擦时,他的手机屏幕亮了。   一口咸:我和玄原大神在一辆车上   一口咸:我死了   一口咸:OMG   一口咸: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要死了!!!!!   玄原:“……”忍不住从后视镜里看一眼这个品种稀缺的神经病。   田恬对上他的目光,吓得赶紧避开,然后疯狂打字。   一口咸:他看了我一眼!   一口咸:他看了我一眼!   一口咸: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一口咸:洒家这辈子值了   一口咸:【扑倒在地.jpg】   一口咸:我死了   一口咸:再见   多维元素:……   一口咸:宝宝!不要离开我!快跟我说话!不然我没有事情做!我就!很尴尬!   多维元素:那你去跟他说话去,叫说你很喜欢他,快点   一口咸:不行!我不能跟他说话!你484傻   多维元素:为什么   一口咸:他看上去很凶   一口咸:而且他一直在玩手机   玄原:“……”   去你妈逼。   庄墨在等红绿灯的时候张了一眼玄原的手机,实在是要笑死了。玄原怎么给庄墨使眼色他都停不下来,搞得玄原那张万年面瘫脸上终于气急败坏地羞红了,狠狠扭过了头,看着窗外。   一口咸:完了   一口咸:我师父和玄原大神在前面打情骂俏   一口咸: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觉得他们是在嘲笑我   一口咸:QAQ   玄原心想你的直觉终于对了一次,无情地打了个“呵呵”过去。   庄墨看不下去了,大声质问玄原:“怎么到这份上还不坦白?”   玄原吓得手机都要掉了,使劲给他使眼色让他闭嘴,庄墨可不搭理他:“你这玩无间道还能玩上瘾啊?”   田恬在后面竖着耳朵,觉得好像听到了什么八卦。   玄原淡淡道:“我也是很有偶像包袱的。”表面镇定自若不让田恬看出端倪实则心里慌得一批。   他也想跟田恬好好聊聊天,可是用多维元素跟田恬接触的时候太放飞自我了,所以现在对面基这个事情很怂。田恬越是把他当神,他越觉得自己其实不够格,怕死忠粉发现自己私底下那么奇葩,粉转黑。   后来庄墨送完田恬,送玄原到酒店,目送他下车的时候,发现这货还低着头在拿手机聊天。明明同坐在一辆车上的时候连看都不看人家一眼的。庄墨警告玄原赶紧下线:“明天田恬起不来,你给我到现场打杂。”   玄原哼了一声,砸了他的车门就走。   庄墨觉得自己是个抓到初中生早恋的教导主任。 第91章 作家鄙视链   作家大会的头一天,烈火哥和田恬很早就起了,全员换上笔挺的西装,抹上发油,站在那里接待作者和兄弟公司代表,活像两个牛郎。因为有部分作者很晚才赶到B市,早上没有安排任何活动,会场气氛轻松,作者们扎堆在进门的大展板那里签名合影,不亦乐乎。   烈火哥带的作者都是老相识了,从杂志时代起就一起合作,老友见面,闲话家常;田恬和他的作者们却都是刚认识,好在大家都很年轻,面基起来也没有什么距离感,凑在一起时不时爆发出大笑。   田恬在网上说话咋咋呼呼,惯用表情包和颜文字,作者们一直以为他是个女孩儿,结果到地方一看,是个挺精神的小伙子,忍不住要去调戏他。   田恬被她们捉弄,算是甜蜜的痛苦,抽空了给多维元素发信息,说你不来真是太可惜了,我的作者全是女孩子!现在的女孩子都很时尚,即使不是美女,也很会打扮,看上去赏心悦目,还有穿着lo装甚至cosplay来的,巨巨巨巨巨可爱!   其中克然长得最漂亮,个子高挑,打扮时髦,非常擅长社交,跟田恬一见如故,大方地伸手:“甜甜,我是克然!”和网上的神经病画风一般无二,带着四五个小姐妹围成一团谈论各自养的小猫小狗,说笑间眉飞色舞、神采飞扬。   田恬看得出来,她是她们圈子的焦点人物。大概她家里条件不错,穿着打扮得都跟其他作者不在一个档次,还背个fendi的大包,是站在人群中能够吸引眼球的那种人。田恬觉得别的不说,光是这盘亮条顺的模样,就很有天神的气场。   田恬跟她们笑闹了一会儿,眼尖看到小观澜到场了,连忙诶了一声:“那个作者你们肯定认识!你们圈的新晋天神!”   克然回头看了一眼:“谁啊?”   “小观澜!写《无状态》的!”田恬兴奋道。   田恬平时闲着无聊,也涉略耽美,自从庄墨布置任务以后,更是光明正大地看起了bl文,直男编辑的事儿,能叫耽美么?!他不得在耽美作者堆里圈人么?!浸淫久了,耽美作者也认得七七八八。   前两个月,《无状态》完结大爆,先是被推文组扎堆推荐,然后又是口耳相传地发酵,在耽美圈里火得一塌糊涂。关键是,作者小观澜完全是个纯新人,之前没有在任何平台发表过文章,这篇文最初也是在一个叫SO4的动漫论坛连载。SO4是个二次元聚集地,同人区腐女云集,原创区却十足冷门。   田恬当时熬夜看完,被小观澜的文笔深深地震慑了,感动得稀里哗啦,凌晨四点给人家发私信求勾搭,顺便邀请她参加一下作者大会。   田恬兴高采烈地要引见她们认识,几个作者却表情微妙,互相传递着眼色。   有人先起了头:“她可算不上我们圈子里的大神。”   “就是,她那些推文估计是买的吧?”   “肯定有人在背后给她做营销啊。一下子所有人都在推,还有画手画同人,《无状态》有好到那种地步吗?”   “感情线看得别扭死了,受不洁,剧情又狗血,恶心。”   “我是没看完,剧情太扯了,说是竞技打拳,写到后期都变成科幻了,脑洞也太大了吧,一点也不现实。”   “她的微博画风还很迷,每天都在操高贵冷艳的人设,倒像是白殇殇那种文艺清新婊。”   “……”   田恬起先还附和几句“是么”,看她们越讲嘴越碎,站在原地大气也不敢出一声:卧槽你们作家圈背地里是这样子的么?!   “一本成神不太可能啦,大神都是写了很多本才慢慢积累了人气和口碑,哪有新人一上来就封神的,里面肯定有水分。”克然在大家闲言碎语的时候一直笑而不语,看田恬尴尬得要命,笑着跟他解释,“大家都在认真码字,当然对营销狗有意见啦,凭什么你写的不怎么样,却靠不光彩的手段比别人踏踏实实写文更轻易出成绩。反正圈子里对营销这回事还蛮抵触的。”   她帮自己的小姐妹圆了场,田恬却更加汗如雨下了——田恬想签《无状态》,所以前几天还询问过版权问题,小观澜说没有出过,什么人花钱营销不变现啊。子虚乌有的事,已经被这波人喷成狗了,要是让她们知道庄墨把《新房客》炒到了120万,那还得了!不……克然已经知道了!田恬警觉地偷看着克然漂亮的侧脸,忍不住想把手机掏出来看看自己到底说了多少。   田恬借口上厕所离开,偷偷跟孤零零的小观澜碰了个面。他觉得人小姑娘挺好的,就一个普通的学生妹子,看得出来聪明又有主见,他看那波人就是嫉妒人家一本爆红。   新作者没有粉丝积累,读者看你是新ID,不把你当回事儿;同行看你是新ID,也容易端着前辈的身份摆架子。老作者面对新作者本来就有天然鄙视,若你还火了,那可引仇恨了:凭什么我写了那么多年不温不火,你一上来就火了?有些人品差的就容易搞事儿。   他本来还想小观澜在圈子里是新人,把她介绍给克然那圈作者,也不至于势单力孤、没有朋友,看现在这个情况,可拉倒吧。   小观澜也无意结交克然她们。虽然同样写耽美,但耽美写手之间也有一个鄙视链的,微博写火的根本就不算正经写手,而是戏精!成天写段子扩大纲文,然后转发转发女权、环保的热门话题,操个政治正确的人设,一群塑料姐妹花抱团互暖、商业互吹,连一起做个头发都要发条微博炫耀一下,跟她们这些踏踏实实写几十万字的正经脆皮鸭文学爱好者根本不一样!   田恬问烈火哥实体书作者那边还有没有位置,把小观澜安排过去,烈火哥遗憾道没有了,田恬只好把她安排在兄弟公司那一桌,省得等会儿跟克然她们一桌受人欺负。   他安排完作者,被烈火哥抓住,在以韦编双绝为首的老牌作者那里露了下脸。老牌作者全都混到了一线,现在一个个年纪大了,也算是功成名就,凑在一起就不讲猫猫狗狗了,尽讲些我的这个玉佩多少钱、你的祖母绿哪儿入的。更新是不可能更新的,明年再说吧。田恬被这个贵妇人画风吓到鸡飞蛋打。   克然她们一圈闹得太大声,引得贵妇人们频频侧目。田恬看得出来,功成名就的实体言情作者,是看不起这群写网文的小婊砸的,连小观澜也归类其中,反正都是脆皮鸭作者,管你是在平台还是微博,统统洗脚婢!   田恬灰溜溜地回到门口,提示克然她们轻点声儿。那群作者正站成一圈唠嗑,八卦最近谁又卖钱了、谁又撕逼了、谁又抄袭了,田恬忍不住挤过去侧耳倾听。玄原刚在展板那儿签完名,在烈火哥的陪同下走过田恬身边,忍不住瞪他一眼,暗骂了一声花痴。   小姑娘们一看见玄原大神,心都碎了,疯狂地尖叫着拱到他身边。玄原出道极早,成名已久,才华满腹,日进斗金,堪称跨界传奇,而且在一批男作者里面算是长得相当出挑的了。到场的作者十有八九是他的迷妹,那群贵妇人年纪跟他差不多,资历上也跟他差了辈,所有女作者一下子都涌到他那边去了。   玄原心中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嫌弃。   作为男作者,这群只会写感情戏的女作者——管她们写的是言情还是耽美——全都弱爆了!作为实体书作者,那群坐在桌子边等他喝酒的抠脚网文男作家也他妈弱爆了!私以外全员野鸡,这个作家大会真是弱爆了!呵,他是站在作家鄙视链顶端的男人,他来这里只是想和自己的编辑面基。   玄原像是斗赢了的公鸡站在簇拥着他的人群里,田恬可怜巴巴地站在原地,尴尬地给他发信息诉苦。   一口咸:我恨玄原大神   一口咸:他把我的姑娘都抢走了!   一口咸:【图片】   他传过来一张模糊的现场照,照片中玄原一米八几的个子,鹤立鸡群,满脸不高兴,玄原这就不乐意了。   多维元素:瞧你这照相水平   多维元素:你好歹P得好看点儿   一口咸:我又不发出去,我就自己收藏收藏不行啊   多维元素:不行,你这样对得起大神么,把他照成这样   一口咸:很帅啊!   多维元素:帅你个头啊,重拍   田恬就任劳任怨地蹲在那里三百六十度偷拍玄原,然后被玄原三百六十度嫌弃:没有一张可以体现出他万分之一的帅气!   一口咸:我不拍了   一口咸:你他妈就是个变态,隔着屏幕我都看到你在舔屏,是不是   多维元素:……   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不能亲吻自己帅气的脸。   一口咸:我不拍了,再拍玄原大神都以为我是个变态,刚才我拍他,他都发现了,还对着我摆了个造型   一口咸:还挺臭美,哈哈   玄原:“……”   他有什么办法,田恬的照相水平跟他的智商就在同一个level,他不配合点儿,田恬都不能把他整个人拍进框里。   多维元素:他可能觉得你是摄像   一口咸:诶,好想跟他合照   多维元素:那你去啊   一口咸:我不敢   一口咸:啊啊啊啊啊啊啊   多维元素:你他妈怎么这么怂,你不上,还要大神主动跟你合影不成?   一口咸:【流泪升天.jpg】   玄原看田恬在远处游来荡去,一副想上前又不敢的样子,跟烈火哥提议要不大家一起合个影什么的。   烈火哥:“您不是一直在合影么?”   玄原:“……”   烈火哥:“哦哦您具体是想和谁合影?”   “我不是!我没有!你不要乱说啊!”玄原赶紧否认了,老脸一红,然后清了清嗓:“就是那个……工作人员……”   烈火哥:“哦哦哦哦哦!”   一声令下,把全公司的编辑啊美工啊法务啊会计啊还有什么司机之类的全都叫来,将玄原淹没,不知所措。然后大手一挥:“田恬,来,给我们拍张照!”   玄原:“……”   玄原终于忍不住了,拍了拍烈火哥的肩膀:“你去拍。”   烈火哥:“……?”   玄原:“你们这小编辑看上去不太靠谱,你拍得好。”   烈火哥比了个大拇指:“OJBK!”   田恬:QAQ   他做了什么要被大神嫌弃?!   站位的时候,田恬怂怂地站在最边上偷窥玄原,一副很想C位出道的样子。玄原就清了清嗓:“这样站太乱了,不好看。”   烈火哥:“没有啊,取景框里效果挺好的!很OJBK!”   不,这不OK!一点都不OK!   烈火哥隔着十万八千里都感觉到玄原大神眼中的杀气,缩了缩脖子:“那大家重新站一下位,高的站中间,矮的站两边!”   玄原有种不祥的预感。   经过一轮动荡,他探了一眼依旧在最边上偷窥的田恬:傻逼!你他妈到底是有多矮!   烈火哥终于助攻了一把:“小田儿,你又不矮,你往中间站站,戳边上你太扎眼了。”   田恬羞涩地哦了一声,开始往里钻。   玄原赶紧地立正站好,一脸“你们这种小角色我都不惜得看”,实则一会儿整整领带,一会儿清清嗓,紧张到躁动不安。   当田恬跟他隔个身位的时候,烈火哥发号施令:“行了行了你就站那儿吧!”   玄原真的恨不得冲上去捏紧烈火哥的嘴:你他妈给我闭嘴!你不要再说话了!您走!你给我走!   前排蹲着的女生扛不住了,纷纷起义:“主编!到底好了没有啊!蹲不住啦!”   玄原大喜过望,眼疾手快地把身边的不知道谁推了下去:“换你去蹲。”   女编辑欢天喜地地要换上来,玄原一把按住她的头:“你蹲好!快蹲好!”   田恬一脸迷茫地也要跟着蹲,玄原的耐心都被磨光了,粗暴地一把将他拽到身边。田恬猝不及防,一个踉跄猛地撞在他的胸口。   “对不起!大大!你还好吧!”田恬吓得血色全无。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跟大神第一次亲密接触,是顶了他的肺。   玄原脸色铁青:好几把痛,但我要保持风度。   面无表情地抿着嘴直视前方,不要理睬他。   最后田恬欢天喜地地举着大合照去找多维元素。   一口咸:我和大神同框啦!同框啦!四舍五入就是结婚啦!   多维元素:滚,怂逼   拖黑。   田恬:“……?”   田恬:“怎么这样!你都还没猜我是哪个呢!没有良心!”   *小可爱们快来微博@白野爱吃小笼包投票:截止到目前为止最喜欢的人物? 第92章 一只被赶走的小可怜   拍完照片,任明卿也到会场了。   前段日子因为合同有问题,他一度很沮丧,连京宇的笔会都不想来了,反正来了也没用,听庄先生的口气,除了枪手合同他根本签不了其他。但是庄先生坚持要他过来。庄先生说他过得太游离于世了,连个朋友都没有,一天到晚闷头写作,对身心健康很不利。   很多专职作家除了写作以外,还有丰富的社交活动,私底下有自己的小圈子。这样不但消息灵通,而且思维碰撞能够激发灵感,可以一起码字进步。   “反正白吃白喝还能玩,又不要钱。”庄墨背地里连接送的专车都给他订好了,希望他出来见见世面。   “那不太好。”任明卿不愿意这样占他咸老师的便宜,准备了一点自己做的牛肉酱之类的,一瘸一拐地来到会场。   田恬跟他已经很熟了,师娘嘛,一见他就迎了上来:“洗灰太太!”   任明卿一本正经地给他鞠了一躬:“一口咸老师。”   田恬受宠若惊:“诶哟妈呀,你这么叫我,感觉我要被你吃了!——你拎的什么呀?”   任明卿笑眯眯地把布袋递给他:“这是我做的一点小菜……”   “太太你真贤惠!”田恬口水哗地流了下来。   上回庄墨把任明卿做的牛肉酱、辣酱拿到公司里,田恬有事没事就去他桌上偷着吃。他一个人出门在外,又不会做饭,每天都在叫外卖,任明卿的瓶瓶罐罐让他回忆起老妈的味道,跟外面买的完全不一样,牛肉粒又香又软,分量又足,田恬简直爱不释手。他就喜欢这种经济实惠的礼物。其他作者送的都是钢笔、香水甚至自己的个人志周边,田恬高兴归高兴,但鸡肋却是真鸡肋。   “我一直受您的照顾,一点薄礼,希望您不要嫌弃……”任明卿羞涩却很真诚地跟他道谢。   田恬已经迫不及待地开了一罐,毫无形象地用勺子舀着吃了起来。他有什么办法,他实在太饿了,四点钟睡下,只睡了两个小时又起来开始忙,到现在早饭都没吃呢:“没关系没关系,照顾你的根本不是我,是……”话到嘴边急忙住口,庄墨一直憋着不说恐怕是在等最后真相大白、抱头痛哭呢,他越俎代庖显得多管闲事,还是让庄墨自己来说吧,“……是另有其人!”   任明卿糊涂了:“我的责编不是您么?”   “不是哦!一直以来在网上跟你说话的人根本不是我,给你顺稿子、帮你过稿的也不是我,那个人对你可是煞、费、苦、心!”田恬神神秘秘地卖了个关子,心满意足地把吃到一半的罐头合拢放进布袋子里。庄墨今天早上去叶瞬那里拿解约合同了,一会儿就过来,田恬对洗灰的代管业务做到这儿就该永远地结束了,他心里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太太你帮我拿一拿,我还要去招呼别的作者——你就坐这儿吧!”小观澜坐到隔壁桌去了,田恬就把他安排在微博作者堆里。   田恬仔细翻过聊天记录,他没有把庄墨抖出来,就说《新房客》的作者原来叫洗灰,是他们做起来的而已。再说又不是同一个圈子的,洗灰还是个男生,他觉得自己有点草木皆兵。   庄墨吩咐过了,人前不用对洗灰太过特殊照顾。他目前还没有作品面世,一下子把他捧得很高,其他作者眼红嫉妒,说不定要作妖。跟新生代作者坐在一块儿,大家年龄都相仿,还有话聊。   任明卿“诶”了一声,田恬已经小旋风一样地被跑了,留他一头雾水地坐下。他发现桌上所有人都在盯着自己,紧张得把田恬丢下的问题抛诸脑后,胆怯生疏地冲大家笑笑。   这一桌来的大多是小姑娘,打扮得时尚靓丽,一个个都化着精致的妆,对比之下他就有点不修边幅。他穿着白衬衫、卡其色长裤,一双干净但老旧的板鞋,挎着普通的帆布斜挎包,手里还提着个印着广告的布袋,好像刚从菜市场买菜回来,有点寒酸。   任明卿突然成了这么多漂亮姑娘的焦点,想起庄先生让他跟其他作者搞好关系的嘱咐,手忙脚乱地掏出布袋子里的瓶瓶罐罐:“你们……你们要吃么?”   桌子上响起一两声娇笑。   可达正老神在在地在一旁喝酒吃菜,看到佐料,拿过去统统打开放在转盘上:“你还准备得挺周到的。”这一桌除了他全是女孩子,来了个比他还不修边幅的战友,还是残疾人,可算有人比他更不像样了,他可高兴了。   可达一说话,打破了尴尬的气氛,女孩子争先恐后地逗任明卿搭话,因为任明卿长得眉清目秀,比可达养颜多了,而且看上去跟其他作者挺不一样的。   她们被邀请参加作家笔会,都饿个把月疯狂减肥,穿上最好看的衣服、戴上最闪耀的首饰,即使做不到艳压群芳,也不要被人比下去。在大家争奇斗艳的时候,混进来一个这样寒酸的异类,这让她们感到很新鲜,这种好奇带着一股逗小猫小狗的兴奋。   克然最开朗活泼,凑过去问他:“诶,你是哪位大大呀?”   “不是,我不是。”任明卿诚惶诚恐。   “你难道不是作者么?你跟小甜甜那么熟~”   “没有,我就是随便写写,我跟一口咸老师不是很熟……”   “你写过什么东西啊?”   “我没有写过什么东西。”   “那你怎么会被邀请过来的呀?”   “我……我也不知道。”   “你的微博是什么呀?我们来互粉吧!”   任明卿打开了微博,众人发现他真的不是微博作者,而是一个僵尸号,不免emmmm……   克然坐在他身边,瞄见他的ID里有“洗灰”两个字,立刻眼睛一亮:田恬说过,这是那个短篇卖了120万的大神作者!她不知道为什么任明卿要隐瞒身份,犹豫了一下,没有将他拆穿,只是待他更加殷勤了。而其他作者发现这个人既没有名气,又没有乐趣,跟她们压根不在一个圈子里,都对他失去了兴趣。   任明卿见她们调转枪头,去八卦某位他没有听说过名字的作者了,轻轻松了口气,和可达一起在那厢低头苦吃。等吃饱了,可达加了他的QQ,两个男生聊起了中美贸易战。   小姑娘们胡天海地地八卦,不知道什么时候聊起了谭思。有人问谭思怎么不来啊,《诡域》不是在《新绘》上连载的么,他也应该是京宇的大神啊,怎么就来了玄原没见到他。有人连忙科普说他和玄原大神关系不好云云,好像和主编舞蓝也吵翻了。她们聊得兴头冲冲,任明卿看到有编辑从她们背后经过,赶忙出言提醒。作者八卦公司的事,被员工听见,不太礼貌的。   姑娘们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你也是螺蛳粉么?”谭思的粉丝自称螺蛳粉。   任明卿不太自在地嗯了一声。他念书的时候很喜欢《诡域》的。   大家哇地一声,觉得很新鲜,拉着他一起聊《诡域》里面的CP。结果不提还好,一提起来,一张桌子上有一大半人都给谭思写过同人文。从前的同人作者现在转行成了原创作者,纷纷开始扒马甲认亲。任明卿又是唯一的男生,大家都很好奇,直男是不是也写同人?   任明卿是个不太会撒谎的人,小姑娘一问,他就脸红。他一脸红,人来疯的克然就紧跟着起哄:“你肯定写过!你肯定写过!你笔名叫什么?”   任明卿比较老实,这么多小姑娘跟他说话,他脑袋都昏了,如实招来:“我的笔名叫天胧月。”   一开始根本没人想的起来天胧月是谁。他不是她们那个圈子的人,写的也不是CP之间的恋爱故事,也无怪乎她们没有印象。   然而女孩子的八卦能力是惊人的,有人突然道:“你不会是之前被谭思挂了的那个吧!”   任明卿含糊地承认了。这件事当时对他的打击挺大的,他本来高高兴兴地那里写东西,也有了一群粉丝追在他身后疯狂打call,还有个欣赏他的编辑要给他出书。结果某天,他的帖子里突然涌进来好多好多人,刷屏骂他、侮辱他,把他的楼给爆了,还威胁要人肉他,吓得他六神无主、手脚冰凉,做了三天三夜的噩梦。   他后来才知道,他被谭思在微博上给挂了,理由他至今没搞懂,为什么别人都在写同人,他写同人谭思就要生气。他虽然内心有点悲伤,我这么爱你、你却要怼我,不过原作者最大,他哀而不怨,没有因此对谭思粉转黑,不让写那就不写了呗。现在旧事重提,他还蛮不好意思的,觉得自己无意间冒犯了别人,非常抱歉。   只是他觉得这件事过去也就过去了,其他人可就不那么想了。   “为什么被挂了?”   “大大他从来没有挂过人的……”   “怎么回事?抄袭还是怎么?”   一群人七嘴八舌地打听当年的事,虽然正主就在她们身边,也不影响她们的添油加醋。讲到最后,整张桌子一度没有声响。任明卿非常敏锐地感觉到,大家看他的眼神变了。她们假装没有看到他,这种无视背后有种淡淡的敌意。任明卿求救似的望向可达,可达还在吃,但眼神有些闪烁。   任明卿什么都不懂,可达却懂得很:这人怕是要凉。 第93章 挖墙脚   可达虽然是个男作者,但也是半只脚踩在圈子里的人,他知道作者私底下的一些八卦,清楚这波小写手庙小妖风大、水浅王八多。正经写书的谁一天到晚勾搭抱团、欺风采黑?虽然一个个都不是什么好鸟,但就是要在微博上操出一身白莲花的人设。跟谁玩、不跟谁玩,全都是利益考量,最终都是为了圈子里的名声。   洗灰错就错在完全不会经营自己。你说你一个作者,自媒体做成僵尸号也就罢了,你还被天字第一号的作者下场撕过,你还怎么混啊?愣你当年写得再惊才绝艳,人家也不跟你一起玩了,省得惹来一身骚,到时候别人说起来:你跟那个人是一伙的,你也不是什么好鸟!谭思的脑残粉战斗力可是出了名的彪悍,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站你这边啊?   刚好微博作者部的小编辑经过这桌,有个特别能来事儿的小作者把她拉住说:“编编你坐我们这儿吧!”然后跟任明卿笑笑说,“我们想跟我们的编辑一块儿坐,麻烦你过去隔壁好不好?”   任明卿觉察到自己被针对了,这一刻有点耻辱,也谈得上解脱。他跟可达交换了一个无奈的眼神,宽容地应了声好,站起来让位。他生性宽厚,甚至于有些懦弱,即使对方不太友善,他也只会偷偷溜走。   可达继续埋头吃东西。他既不想参与这种明里暗里的捧高踩低,也不想卷入是非当中。这波人写耽美写不过绿江作者,做微博做不过大V,但很会搞事,圈子里什么大事小情她们全知道,三天两头拿小号在那边撕逼带节奏,可达可不想得罪了她们。   克然有点进退两难。她既不想得罪任明卿,又不愿意站在小姐妹们的对立面,斟酌了一番,趁人不注意加上了可达的Q,然后当做不经意地要来了任明卿的联系方式。任明卿很快通过了她的好友申请,克然给他发了可爱的搞怪表情包:“谢谢大大成全,让我们一家人整整齐齐~改天请你吃饭哦~”   任明卿莞尔,自我催眠道她们可能只是想和编辑聊天,没有什么恶意。   任明卿在隔壁桌坐下,这桌全是兄弟单位的人。要不是编辑,要不是影视公司的代表,互相都不认识,吃得鸦雀无声。   小观澜看到他从隔壁桌被赶出来,对他肃然起敬,她可看不起克然那圈子人了,觉得被她们排挤的肯定是个正经作者。   小观澜身边坐着一位三十多岁的成熟女性,短发干净利落,打扮得很职业,见到任明卿先客气地递上名片:“您好您好,我是拾光工作室的主编顾流夕,您是……”   任明卿赶忙摇了摇头:“不是,我不是。”低头吃菜。   顾流夕尴尬地收回了手,继续跟小观澜聊《无状态》签约的事。   顾流夕原本是庄墨的助理,后来跳槽出来做作家经济,专门运营两三个一线作家。最近可达的第一本书月销量破五万,在圈子里都传神了,出版人纷纷将目光对准了耽美圈。   顾流夕本身是个腐女,看田恬吃了第一只螃蟹,迫不及待地想要开拓这块业务。她和庄墨私交很好,被邀请来京宇的笔会,发现圈子上数得上名的微博耽美作家都齐聚一堂,忍不住就想撬墙角。结果午宴时安排在她身边的人竟然是小观澜,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顾流夕看过《无状态》,惊为天人,她觉得以小观澜的实力,没必要局限在小众题材中,想要签下她的经纪约,把她往主流方向包装起来。她的公司虽然规模不大,但好在资源集中,如果小观澜配合,一年之内把她推上二线没有问题。   任明卿听她们聊什么版税、影视之类的,默默吃饭。旁边戴黑框眼镜的哥们耐不住寂寞,跟他搭话:“这菜做的有点咸了。”   任明卿腼腆地笑:“B市的菜都这样。”   “诶你老家哪儿的?”   “x省。”   “诶呀我也是x省的!”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那哥们递上名片,“你好,我是企鹅文学的许文杰,跟许文强就差一个字,嘿嘿。”   任明卿冲他笑笑,有了前车之鉴,他现在都不敢说话了。   “你是作者?”许文杰主动跟他搭话。   任明卿真不想承认,但又不会说谎,就在那边小声逼逼。   “你笔名叫什么呀?”   任明卿再不敢说自己是天胧月了,依旧含糊地小声逼逼。   “来来来加个联系方式吧,你习惯用微信还是QQ?”许文杰热情地擦了擦手,解锁了自己的手机。他手里根本没有什么大作者,这次叶瞬介绍他来京宇参加作者大会,简直就像是把一个饿了三年的人被拉到满汉全席面前,还只准看不准吃。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逮着个作者就先勾搭着,能不能挖墙脚以后再说呗。   任明卿一听编辑就肃然起劲,把QQ号告诉了他。许文杰一看他QQ昵称:洗灰,怎么这么眼熟啊?再仔细回忆回忆,哇靠,4万字的短篇卖了120万的巨佬!   许文杰简直要给他跪了:“大大!原来你就是洗灰大大!久仰大名!久仰大名!”   任明卿根本不知道自己的QQ昵称还能造成这么大的轰动,对上隔壁桌的微博作者探视的目光,茫然地摇着头:“你别……你别这样……”   许文杰强压下自己的兴奋:“没想到您看起来还那么年轻!您的作品我全都第一时间拜读了,真好,写得真好!”其实他压根都搜不到这个人,就看了他一篇《新房客》。   任明卿莫名其妙:他写了一篇短篇,没过稿;写了一篇枪手文,还是徐家父子御用文,没有公开发表。所以这位编辑老师究竟是看到了什么如此激动?   他突然醒悟过来:“莫非你就是……你就是一口咸说的那位老师?”是了,除了那位神秘编辑,根本没有其他人有渠道读到自己的文章。一旦发觉眼前这位就是挖掘他的恩师,他激动得不能自已,还有点热泪盈眶,“许老师您好!许老师您好!”   许文杰也不知道作者怎么突然就感动成这个样子了,愈发热情地跟他握着手:“您好您好!”   两人终于结束了这个长长的握手,许文杰感慨地说:“真是英雄出少年啊!才子,大才子!您现在京宇的一哥了吧?”   “啊?”任明卿眨眨眼睛,听不太懂。   “我是说,你现在是京宇的台柱子了吧?”   “哦……您误会了,我不是京宇的作者。”   许文杰:“……?”   许文杰:“为什么?”   “我的合同有点问题,我签给静水了。”任明卿前几天刚刚得知这件事很严重,现在被人提及,有点笑不出来。   “这有什么关系?”许文杰简直就像是天上掉馅饼,“你换张身份证签到我家来啊!”   任明卿:“……?”   许文杰意识到这是京宇的主场,这么高调挖他家的作者不太道德,压低了嗓音,招呼任明卿去他房间详谈。 第94章 抢作者   庄墨拿了合同赶到会场,正巧撞见徐静之带着白殇殇过来。   徐静之本身是个特别邋遢的人,成天穿着白T恤和夹脚人字拖,半点不像有钱人。今天作为未来股东参加作家大会,好歹打扮了一下,西装革履,皮鞋锃亮,跟白殇殇金童玉女,一对璧人。   白殇殇本来就个子高挑,身材窈窕,撑起Elie Saab定制晚礼服,美得像走红毯的女明星。她一手挽着徐静之,一手拎着铂金包,踩着jimmy choo走进会场,何等的睥睨天下,硬是把其他作者都比成了野鸡。   白殇殇仿佛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的女王,高抬着下巴气定神闲地走向了主桌,享受着在座各位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任你写的有多好、粉丝有多多,我长得美啊!我男朋友有钱啊!她肆意炫耀着她的美貌,和她用美貌换来的财富,使得自己成为这场作家年会当之无愧的主角。不,她不仅仅是女主角,她还是这儿的女主人,谁说她写的东西不火了,就是这么扬眉吐气!   她自我感觉良好,底下的女作者却统统都翻起了白眼,一个个交头接耳小声逼逼——   “我觉得她还没你好看呢。”   “睡上去算什么本事?我又不是鸡。”   “她写的怎么样?”   “可土了,超级难看,就是堕胎流产那些。不过搭上了徐静之就被抢光了,好几千万呢,奢香太太告诉我的。她还说京宇的这批人,赶在作家大会前全卖了,足足2个亿!”   可达停止了咀嚼,目瞪口呆地说了句“这么多”。   克然朋友多,消息灵通,对IP市场有个大概的了解。一口气卖2个亿,再加上洗灰那120万,她猜京宇有很牛逼的操盘手存在。她回头看了眼主桌,玄原一张臭脸,烈火哥肌肉过多,田恬是个傻屌还gay里gay气,全都歪瓜裂枣的,一时间有些失望。   怎么说呢,虽然女作者们嘴上要婊白殇殇,但如果真的一脱就可以挣个好几千万,还是有挺多人愿意试一试的,徐静之又不丑,捯饬一下也是个漂漂亮亮的小白脸呢!就是睡不到罢了   但克然跟她们可不一样。她觉得要睡就要睡那个操盘手,徐静之顶个屁用。能帮她把版权谈到一百万、一千万,才是她想要的男人。   庄墨一进门就想找任明卿,奈何徐静之把他叫住了。两人一路说着话走到主桌,庄墨趁机跟玄原报备了关于《尘烟笑》项目的事。   就是这么阵功夫,坐的最近的几桌女作者就私下里悄悄在问这个人是谁了。他本就生得高大英俊,眼角眉梢有久居高位的不怒自威;一身暗色西装挺括优雅,领带底下还别着一根领针,低调又不失考究,一看就和普通的工作人员不在一个档次。他和玄原、徐静之又非常熟稔,言笑间自然随意,那两位都是常人高不可攀的人物,那么他又是谁?   庄墨随便应付了一下几位金主,但不能敷衍一线作者,端起酒杯过去敬酒。烈火哥在他身边作陪,喝完一轮,庄墨突然问:“夜醉怎么没来?”夜醉的《春来醉》卖了1000万,是公司的重点作者。   烈火哥脸色有点不大自在:“……她说有事,在外面旅游,来不了。”   庄墨嘱咐道:“这个事情应该率先跟她确定好时间,如果她没空,我们改期也不是不行。开笔会永远是大作者最要紧,大作者定下来以后再通知小作者。闭会以后你把纪念品寄过去,再给她补点礼物,多联系,别生疏了,让她看到我们的诚意。”   烈火哥嗯了一声:“我去安排。”   庄墨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向田恬,问他任明卿在哪里,他刚才找了一圈,没找到他的人。田恬正吃得满嘴流油,随手往微博作者桌一指:“他在那儿呢……诶,人呢?”   他发现任明卿的位置上坐着他们部门的一个小编,忙跑过去问她作者去哪儿了。   她吐了吐舌头:“那个人是作者啊?”任明卿这么不显眼,她根本没注意,只好求问同桌的可达和克然。可达指了指隔壁,田恬没有什么心机,就问他为什么好端端地坐隔壁去了。   “他有黑历史,我们不能跟他同框,万一传出去了,到时候会连累到我们。你们请作者的时候都不调查清楚的么?”有个小作者义正言辞,反过来责怪田恬做事不仔细,她的小姐妹纷纷在那里附和她。   当时庄墨就站在身后,田恬确定他一字不漏地听到了,整个人都不好了,冷汗直冒,根本不敢回头看庄墨的表情。   他勉强定了定神,看隔壁桌也没有任明卿,尴尬地问小观澜有没有看见一个腿脚不太好的作者。顾流夕在一旁回说那人被企鹅文学的编辑叫到房间里去了。庄墨脸色一沉,大步流星地离开了餐厅。   田恬脑袋里嗡嗡作响,头晕目眩地走到主桌找烈火哥,哭都要哭出来了:“怎么办……我没看好太太,师父他要剁了我了。”   他把事情原原本本讲给了烈火哥,烈火哥头都大了,这种事他闻所未闻。别说洗灰和谭思是不是真得有过龃龉,就算有,她们竟然能在作家大会上为了站队表立场公然孤立、羞辱洗灰,这也未免太势力眼了!   谭思是S级,洗灰也不是小角色啊!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两个大作者还能为这种陈年旧事撕逼?都是有名有姓的人物,一个圈子里混,要互留颜面的呀。   她们看洗灰现在还小,看碟下菜,把这种事上纲上线,搞得像红卫兵一样非得分个黑白对错、泾渭分明,连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社交礼仪都不讲,真是没混过社会的小孩子。   玄原在一旁竖着耳朵听,看田恬怕得发抖的样子,举起了酒杯:“《尘烟笑》能完结多亏了编辑部把握内容,做的不错,我敬你们一杯。”   烈火哥急忙把田恬拉扯着坐下,先陪客要紧。   许文杰把任明卿拉到酒店的房间,从包里拿出两张合同:“我跟你说,我们企鹅文学比京宇强多了……”   正要开始忽悠,任明卿摆了摆手:“许老师,我不能签,我和静水有合同。”到了只有两个人的地方,他就没什么不好意思当面拒绝他人了。   “这有什么关系?你签在我家,用别的笔名,他们知道个屁!他们难道来我们这儿要合同、验明你的身份证么?你要是真的担心,也可以用你家人的身份证,这个没关系的!”   任明卿觉得眼前的许老师有点陌生,这真的是那个赏识他、为他顺稿、为他争取项目机会的人么?他有些伤心:“我朋友说这样做会有危险的,甚至于我要负法律责任。”   他想起庄先生跟他提这件事时的暴跳如雷。他一开始以为,庄先生花钱购买了《新房客》,气他手里的版权不干净。他忙不迭地道歉,想把钱退给庄先生,庄先生却骂他傻:“我只是怕你惹到官司。”他在比较之下,感受到许老师和庄先生的不同之处。   他们都认可自己的才华,然而许老师显然不如庄先生那么全心全意为他着想。他也不愿意这样去揣测一位帮助过自己的前辈,但许老师太过明显的企图还是让他止不住地伤心。   “你说你写的那么好,就这么一个人在外面单打独斗,多凄凉啊。你是不是全职写手?”   任明卿点点头:“嗯……我最近辞职了。”   “这样,你来我们站,我把保底给到你最高一档,怎么样?”许文杰看得出来这个作者是个老实人,估计也还没拿到那120万,没什么钱。   任明卿低低地哇了一声,许文杰一看有戏,趁胜追击:“来我们企鹅,我们公司可以提供全中国最好、最大的平台。每个人都用PP吧?每个人都用微息吧?我们有自己的文学平台、视频平台,旗下一百多家文化产业公司,你要是在我家写到这个,”许文杰竖起了大拇指,“那立马就开发成影视动漫全网播了!”   任明卿很感兴趣:“我朋友是编剧,我其实一直挺想尝试编剧工作的,不论是动漫还是影视。”   他脑海里浮现起跟庄先生一道在雨夜梳理线索的场景,觉得如果能跟庄先生进一个工作室,给他打打下手,那也挺好。   “可以啊!我认识好多编剧呢!”许文杰打开微信开始滔滔不绝地向他介绍这个编剧、那个制作人,任明卿不知道是自己太过孤陋寡闻还是怎样,他说得头头是道,自己却一个都没有听说过。   任明卿忍不住打听:“你认不认识一个编剧叫庄墨?”   许文杰这时候再没有听说过也得点头啊:“有有有!我跟他还挺熟的呢!”   “是么?!”任明卿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他写过什么呀?”   许文杰勉强报了几个自己最近看的电视剧。   任明卿不太看电视,但依旧流露出崇拜的表情。   “现在的原创剧本,很多都需要转小说出书,我可以帮你接这种项目。”许文杰瞎几把吹,“他们外面就挂一个笔名,背后一整个团队呢。不然你以为怎么做到日更一万的?那是好几个人轮流作业!你要是想去,我帮你介绍!”   “真的么?可以让我加入庄先生的工作室?”任明卿根本没有入过行,对这种平台啊、工作室啊、剧本啊、IP啊,完全不了解,一点经验都没有。他听许文杰讲得津津有味,很向往团队协作,跃跃欲试。   许文杰看这个傻白甜差不多被忽悠了,拿出一纸合同:“不过要先签了这个。”   任明卿一到签合同阶段,就一脸抱歉地做复读机:“我不能用我自己的身份证签任何合同。”他不懂别的,反正庄先生教过他这个,他就站定不放松。   许文杰:“找你父母的啊!”   任明卿:“我没有父母。”   许文杰:“……?”   许文杰:“那找你兄弟姐妹啊!”   任明卿:“我有个弟弟,但他在看守所里,可能签不了。”   许文杰:“……?”   许文杰:“那找你不写书的朋友?”   任明卿考虑了一下:“我没有这种朋友。”庄先生是个编剧嘛。   许文杰眯起眼睛,打量着眼前这位一脸纯良的小白兔。   他突然觉得这个作者有点难搞。   “那行吧,要不我帮你搞张身份证。”许文杰拿起电话,开始到处求爷爷告姥姥。   等终于借到了一张身份证,他拿着合同给任明卿讲解:“呐,我给你最高档的保底,保证你的千字收益;你的版权输出,我也优先给你走内部采购流程。不过这个合同表面上是我和这个人签的,实际上作者是你……”   讲着讲着,许文杰突然闭嘴了,眯起眼睛,打量着眼前这位一脸纯良的小白兔。   为什么合同是他和别人定的,身份证是他问朋友借的,钱却都是任明卿的啊!——这张合同根本对他一点约束力都没有!他想写就写!想跑就跑!空手套资源啊!   许文杰吹着阵阵凉风,突然觉得:这个作者,真得很难搞。   什么小白兔,明明是深不可测啊…… 第95章 我就是你的编辑   庄墨推开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个场景。   任明卿看到他的一瞬间,有种被捉奸在床的错觉:“庄先生……”   许文杰被当场拆穿了,偷偷把合同藏在怀里:“这就是庄先生啊……久仰久仰。”   任明卿回过神来,难以置信地望着他。   庄墨上前抢过合同就撕个粉碎,往后一撒,然后打开门,低吼了一句:“滚出去!”   许文杰觉得自己很委屈,他被这个作者耍得团团转,还要被陌生人辱骂。但在庄墨要杀人的眼神中,许文杰根本不敢跟他争执,只摇晃着食指,小声逼逼了句“你这样、你这样真是太没有素质了”,提起自己的公文包就逃走了。   庄墨砰地一声关上门,在房间里大步踱来踱去。   任明卿坐在床边,大气也不敢出。他看得出来庄先生现在愤怒以及。他脸色铁青,胸膛起伏,还忍不住砸了烟灰缸。庄先生待人接物总是彬彬有礼的。虽然因为养尊处优,举手投足之间未免流露出一丝高高在上的疏离,但如果不是像他这么敏锐又仔细观察着的话,是很难觉察出他的高傲的。任明卿还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失态过。   庄墨用了三分钟,才彻底克制住了自己想把任明卿拖过来打一顿的冲动。   “我只是半天没盯牢你,你就跟别人跑了。”他尽量平静地叙述这件事,可是他发现他根本没有办法平静下来。   为了他们俩能顺顺利利地在一起,他去静水给他赎了身;还生怕哪里委屈了他,特意卖了个版权再回来跟他摊牌。   他在任明卿身上付出了这么多心血,而任明卿呢?完全没有一丁点的自知,自己是怎样心肝宝贝地待他。任何人,任何人都可以用一点点蝇头小利把他骗走,庄墨真的有时候想撬开他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是不是一堆浆糊。为什么写故事这么聪明、写人这么灵,到了自己身上就什么都不懂了。   “任明卿,”庄墨怒道,“你可真牛X。”   面对突如其来的他突如其来的怒火,任明卿有点手足无措。他很尊敬庄墨,把他当做可敬的导师、可敬的朋友,甚至于像个孩子那样依赖他,庄墨的任何一点点失望都会让他焦虑,害怕失去庄墨的青眼相待。庄墨从没有跟他说过这么重的话,他委屈得都快要哭了。   然而庄墨出现在这里,又让他敏锐地猜测到了事情的全貌。这种猜测让他的心跳得很快。   他急于去平息庄墨的怒火,结束这场争执,于是故意去质问他:“你为什么在这里?”   果不其然,庄墨一下子就愣住了。   任明卿将了他一军,发觉自己的计策有用,忍不住小心翼翼地逼问:“那天你来徐家找我,又为什么会知道四海纵横是我的老师?”   庄墨在那一瞬间仿佛觉得自己是在跟结婚七年的妻子吵架。虽然他占了理,但她握着他十年前的某个把柄。任明卿的记忆力和逻辑能力在此时此刻达到了巅峰水准,一击毙命地抓住了主线矛盾,以至于庄墨的那点怒火顷刻间灰飞烟灭了,只能投降认输。   庄墨走上前狠狠揉了揉任明卿的脑袋,粗暴的手势丝毫不再掩饰自己的宠溺。他斜睨了任明卿一眼,没好气道:“你说呢?”   任明卿发觉事情真的像他所想的那样:“你是不是、是不是……”   庄墨学着他的语气:“是不是、是不是……是是是!”   他看着任明卿期待的眼神,忍不住跟他清楚地确认了一遍:“我就是你的编辑,一直都是我。”   任明卿眼圈立马红了,低头掩饰自己的失态。   之前那个许老师他就觉得很不对劲,他连他们一起讨论过的洛夫克拉夫特都不太了解;他又那么不关心他的死活,任明卿忍不住要想:如果庄先生是我的编辑就好了。   他其实隐约感觉到了,庄先生有可能就是一口咸:他搬来自己的公寓以后,自己跟京宇的联系就紧密了起来;他还彻夜帮自己整理线索、理顺文章。可是他又忍不住嘲笑自己这可悲的妄想。一口咸有时候说话方式跟庄先生完全不一样,庄先生如果是自己的责编,他又有什么理由隐姓埋名搬来跟自己同居呢?   他是一个编剧,一个熟读经典、会写文章的前辈,已经靠自己的能力名利双收,他又怎么会矮下身段来当自己的编辑呢?虽然编剧和编辑只有一字之差,工作内容却是南辕北辙。   自己一定是因为太担心有朝一日失去庄先生的照拂和指引,所以在妄想他们之间有更紧密的联系,一种稳定的、坚固的、长久的关系,不会因为一点点小事就从此相忘于尘世里。他是渴望这种羁绊的,庄先生又是他遇见过的、对他最好的人了。他说服自己这一切都是他软弱的臆想。直到今天田恬告诉他、他的编辑另有其人。   他其实一直都在等庄墨出现。   结果出现的人是那个许文杰。   他那时候有多失望,他现在就有多开心。   只是那种一头栽进深渊里的感觉还留在心头,让他觉得特别特别委屈。他不知道庄墨为什么要这么欺负他,骗了他那么久,让他一个人在那里不停地猜测、推翻自己的猜测、为了一点点迹象欢欣鼓舞或惴惴不安。为什么不早告诉自己他就是自己的编辑,难道自己有什么地方不够好、不值得被坦诚相待么?   庄墨看到任明卿那么难过委屈,才明白他受了怎样的煎熬,因他的背叛引起的愤怒一扫而空了,心底里变得柔软:“好了,好了,我要你做我的作者,总得允许我考察考察你。”   “为什么还要考察我……”任明卿觉得自己特别可怜,被人骗得团团转,那人还说是考察,像是一件货品似的没有尊严,“我都没有考察你……”   “现在轮到你来考察我了啊。”庄墨舒展自己的双手,摆出毫无防备的姿势,“来吧,你想问什么,我都告诉你。你想要什么,我都满足你,好不好?” 第96章 财产共有的终生合约(上)   任明卿被他逗笑了。   “我认真的呢。”庄墨把他的合同取出来,朗读了其中一条,“乙方在创作过程中需要的一切物质条件,甲方都应该无条件满足。”   任明卿瞪圆了眼睛,拿过他的经纪合同仔仔细细看了起来。   庄墨挨过去跟他一起并肩坐着,叹了口气:“企鹅给你什么待遇,你看也不看就签了,怎么到我这儿就……嗯?任老师,我发现你对我特别严格。”   任明卿怯怯地看他一眼:“这条太奇怪了……什么叫做创作过程中需要的一切物质条件……”   “你老是窝在你那个小公寓里写书,闷都闷死了,在徐家的时候你手速那么高,跟徐家的生活条件也有很大的关系吧?居住环境宽敞明亮,身心也舒适。这么说吧,从今以后,你想去哪儿写书,只要一个电话,我直接把你头等舱打包送过去:海南,巴厘岛,夏威夷,北海道,塞纳河畔,爱琴海边,北欧古堡……全世界随便你挑。我给你定的酒店一定是最舒适的,要住一两个月还是三年五载都行,只要你能开开心心地搞创作就好。当然,我也已经挑选了一处僻静的郊外,打造你的个人工作室。”   任明卿:“……?”   “还有,你写书多辛苦啊,身体要不要保养?出门要车代步吧?一天工作完的时候想做个按摩吧?锻炼身体要教练吧?工作之余要对自己好一点、买点玩的用的犒劳犒劳自己吧?衣服,首饰,奢侈品,电玩,房子,车子……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买。”   “不、不用了。”任明卿赶忙低头,挥着手拒绝,“这怎么好意思……”   庄墨一把攥住他的手腕:“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要你跟我,当然就得给你花钱,不然呢?像他们一样给个空头支票,签你五年十年的人身?”   任明卿唔了一声:“好像一般都是那样子的……”   “你又不是一般的作者,你就该有这个礼遇。当然,我也不是一般的编辑。”庄墨忍不住夸了自己一句。   任明卿被他自命不凡的骄矜模样逗笑了。   庄墨把《新房客》的版权合同摆在他面前自证:“这个短篇,我给你卖了120万。”   任明卿:“啊?”   “我说了,我不是一般的编辑。”庄墨何曾需要在旁人面前自卖自夸,此时此刻却疯狂对任明卿安利自己,“首先,我有文学系和金融两个专业的硕士文凭,在小说领域也做了将近十年,不论是市场嗅觉还是对具体内容的把控,都还算得上专业。以后你的书,从选题到具体写作,我都会介入,保证既符合市场需求,又能呈现出比较高的内容水准。”   任明卿对商业运作完全不感兴趣,但是听说庄墨会手把手教他写小说,眉目都舒展了。   庄墨趁胜追击:“你写的东西我会一个字一个字看,一句话一句话给你改,这个你放心。”   任明卿欢欣鼓舞,悠然神往。   “然后呢,我会帮你赚很多很多钱。”庄墨顿了顿,有些抱歉道,“这次这个120万,实在是因为时间紧迫。我其实早就想跟你坦白,但是我又不好意思空着手来签你,我总得想你证明我足够有用、足够有诚意。说实话,一个新作者的短篇能卖到这个价格,这个圈子里没有,从来都没有过,你的价格已经逼近了大刘。这件事只有我能做到,以后我能做的更好。你的下一本长篇,我向你保证我绝对不会低于2000万出手。”   任明卿@_@: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做什么?   “这不一定是圈子里最高的价格,你也许会听说别的作者卖得比你更贵。但我能保证的是,他们卖得没你好。这个圈子里有很多二道贩子,你有时候看作家富豪榜上,一个版权卖好几千万甚至于上亿,这都不是作者拿到的真实价格。   “有一本大热的网文,平台帮作者卖出500万,二道贩子炒作之后转手倒卖1.3个亿。你嫉妒他价格高,其实对作者来说毫无意义,作者本身没有拿到转手后的分成,而且二道贩子不挑制作团队,只看价格。谁出价高,他就卖给谁,这对后续开发没有任何好处,也就是说你这个IP的下游开发不一定是顶级的,对作者的附加效应就减分了。   “你看现在的大IP被资本绑架,拍一部扑一部,你的书绝对绝对不会出现这种问题。我不会卖给二道贩子,我只会出手给影视平台或者制作公司,我也不会允许有人囤你的版权。我会控制一个度,既能让你赚到钱,又能让你的后续开发不被人绑架。你再卖一个长篇,拿个一两千万,我觉得就差不多了,以后你的版权我不会再轻易拿到市场上贩售。我会直接作为资方投资你的IP开发,电影、动漫、游戏、电视剧我统统自己找团队给你做,我一定给你做到最好。”   任明卿@_@ :虽然听不太懂的样子但是好厉害的样子。   “关于我们之间的资产配比,我帮你做纯粹的版权买卖,我只抽你20%;我帮你做IP开发,这个我们到时候另谈。你想卖给我,可以,我帮你以市场价兜底;你觉得可以信任我,那我们采取股份的形式,你拿版权技术入股,后续开发我分你五成。我帮你操盘,赚钱了我们一人一半,赔钱了……虽然这不可能,但还是那句话,我帮你以市场价兜底,决不让你亏钱。”   见任明卿一脸迷惘,庄墨忍不住要劝他了:“兄弟,我不会骗你的,你出去问一圈回来就明白了,你去问谭思、宋三、玄原他们,我开给你的条件比他们的优渥得多。他们想让我给他们操盘我都不愿意,最多给他们8个点的投资权,我现在分你50%啊兄弟。”   见他还是摸不着头脑,庄墨都气笑了,“我真是……我怎么就那么犯贱呢?这么多人排着队等我操,我非上赶子求着你跟我……”他烦躁地往任明卿的方向坐坐,牢牢盯着他的眼睛,“要不这样吧,你爽快点儿,怎么样你才肯签给我?你想要什么,直接开条件。保时捷911要不要?我买给你。” 第97章 财产共有的终生合约(下)   “你不要生气……”任明卿拍拍他的胳膊,温顺地垂下了眼睛,“我只是不太懂。”   任明卿情商很高,他发现庄墨今天特别兴奋,就顺毛撸他。   庄墨一下子就被安抚了,受用地眯起了眼睛:“你以后也要这么听我的话,我不喜欢你反对我。”   任明卿:“……”他估计错误,某人有点打蛇上棍。   庄墨特别厚颜无耻地嗯了一声:“你就只管写,其他都交给我,包括钱。”   任明卿:“啊?”   “这是我唯一的条件,你只要和我合作,你就不能碰钱。”庄墨把第二页的附加条款指给他,“我不仅仅是你的经纪人,还是你的管家。你名下的所有资产,我帮你打理,你不要为钱的事情去费心。你的生活水准,前面那条说了,我给你保证;除此之外,你赚了钱要投资,不论是买房,买地,买公司,买油田,还是珠宝黄金,全部交给我来操办,你不要插手。我保证今年年底,你名下会有八位数的资产;明年年底,你能上作家榜前十;凡是投资的项目,每年保底8%的增长;你就开开心心做你的亿万富翁,想怎么花钱怎么花钱,赚钱的事统统交给我。”说着把自己的运通黑卡递给他,“随你刷。”   任明卿连忙不不不不:“这样的话,我们的钱会算不清楚。”   “我们会有专门的财务,你不用担心。我知道你的顾虑,你听着可能觉得我要占你便宜,毕竟你赚的比花的多,我一个外人给你管钱袋子,你不放心。所以我加了一条——”庄墨拿着笔把关键性的条款划给他看,“我愿意把我的身家也全部拿出来,跟你放进同一个口袋里,这样就无所谓我们谁占谁便宜。”   任明卿蔫蔫地看了半晌:“我终于听出来哪里不对劲了。这好像不是一份作家经纪合同。你这个意思好像就是……我们得财产共有。”   “对啊!”庄墨喜上眉梢,“你可总算听懂了!你的钱就是我的钱,同样的,我的钱就是你的钱啊!我不藏私,你也不用担心我钻空子,或者不尽心。”   “可是……可是你的钱怎么会是我的呢?”任明卿看他说得天经地义,一脸这有什么问题么,挠了挠头,“……人家结婚了才这样。”   庄墨跟他解释:“明卿,你是我见过最有天赋也最努力的作者,我想做你一辈子,所以你也可以看到这张合同上没有任何期限。当然你随时可以走,但只要你不走,我绝对不会放手。之所以会做财产共有这样的承诺和要求,是因为我是过来人,我有经验,我不想因为钱的事情跟你闹得不开心。我希望我们能够一直深度合作下去,你能以作者的身份去创作,不要为别的事情分心。你是天才,也是偏才,你这个行当只有钻进去了才能出成绩,刚好我什么都会,就是不会写小说,所以我才想把你的所有身外之事全都包揽。钱这个东西我无所谓的,你可以相信我,这是我的资产。”   庄墨拿出一叠文件,里头把他的全部身家罗列得清清楚楚,任明卿就看到好多0在他面前跳舞。   “虽然一开始有父母的支持,但我也是靠自己的本事挣来的。理财的事你交给我,回报率比你交给任何其他投资人都高。我绝对不会让你辛苦工作然后赔个干干净净,你不心疼我还心疼呢,是不是?我们的资产,我每季度给你审一次,这个合同里都写清楚了。你要还是怀疑我,我说了,你可以先考察我的,看我这两年做不做得到答应你的事。”庄墨嘴巴都说干了,自己也觉得口说无凭,自暴自弃地拿出手机,“我还是先给你买辆保时捷吧。”   “别别别别别!”任明卿赶忙把他拦下,“我知道你是好意……但是……我觉得这样深度合作的界限太不分明了。你也说了,这张合同一签,我们可能会合作一辈子,那以后的事……很难说……”   “以后的事有什么难说的?已经定下来了。”庄墨十分独断专横,“你就写,然后其他的事我给你打理,你不要干别的,就这样。”   “我知道,我没意见……可是我们以后都是要成家立业的……”任明卿的眼神有些闪烁,“夫妻才是法律规定上财产共有的人。我花你的钱,还让你为我劳心劳力,你太太肯定会有意见。”   “那就不娶了呗!”庄墨一脸这算什么事。   任明卿:“啊?”   庄墨忍不住要数落他了:“你怎么谈合同老想着娶媳妇的事儿?男子汉大丈夫先闯出点功名行不行?你是作家,你的代表作都没着落,你的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在哪里?你就应该好好念书,多见见世面,然后安心写作,老想着谈恋爱多没出息。”   任明卿:“对不起。”   “你还年轻,你看我都不急,你还是等过几年再说吧。”庄墨看他软绵绵没有主心骨的样子,又摇摇头,“算了,你以后也悠着点。你马上就会变成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你又是个傻子,那些漂亮的小网红勾勾手就会把你骗得精光。我可得把你看好了,省得你被女人骗,回来找我哭。”   任明卿:“……”   “总之先别扯这些有的没的了。”庄墨把笔塞他手里,“签合同。”   任明卿:“我还得考虑考虑……”   “还考虑什么呀?”庄墨回身就把房门锁上了。   任明卿瞪圆了眼睛,惊恐地看他走回来,往自己身边一坐。   “你不签,我就把你关在这里,不让你出去了。”庄墨用一双深不见底的眸子牢牢锁着他。   他软硬兼施,任明卿都要瞻前顾后地想上一想,但是他撒娇耍无赖,任明卿就拿他毫无办法了。他匆匆再看了几眼条款,息事宁人地签下了自己的大名,签完了又觉得不对:“我好像不能用自己的身份证跟你签合同的。”   “你可总算长点心了。”庄墨拿静水的解约合同砸他的头,“呐,你的卖身契,我给你赎回来了。”   任明卿喜出望外:“麻烦你啦。”   “还行吧,得早点习惯,毕竟你还要麻烦我一辈子。”庄墨厚颜无耻地自卖自夸着,翻着一桌的合同,叫他签这签那。   等全部都签完了,两人都松了口气。   于庄墨来说,任明卿总算是他的人了,再也跑不掉了;而任明卿是饿惨了,想着总算能回去吃口饭。   “以后除了写作上的事,你都得听我的。”庄墨了了一笔心愿,心情好得要上天,又跟他耍起无赖来,“你要百分百信任我,不能反对我,不能拒绝我……”   “……还要夸你。”   庄墨仿佛不认识他似的,上下打量他一番:“厉害啊,你都学会抢答了!”   任明卿嗔怪地看了他一眼。   庄墨跟他摊了牌,仿佛就换了一个人。他还是很优秀、很出众、值得依靠,但在自己面前,时不时流露出一丝孩子气,急于得到自己的承认。任明卿虽然年纪小,但很会哄小孩儿,他也愿意哄庄墨,就像庄墨愿意宠着他。 第98章 饭局上的老熟人   两人签完了合同,出门吃饭。楼梯上任明卿鞋带散了,他腿脚不方便,庄墨蹲下来给他系鞋带。任明卿千恩万谢,不好意思极了,庄墨没有回应,回头看了眼走廊。   任明卿顺着他的眼神望去:“怎么了?”   “没什么。”   庄墨有一种被人窥探的感觉,但想想他们俩都不是什么公众人物,谁那么闲得慌偷窥他俩,就没放在心上。   回到餐厅的时候,聚餐已经快结束了,大家都坐在那里无所事事地聊天,两人轻易吸引了一大票人的注意力。   起初是因为庄墨英俊得太过惹眼,谁都晓得这是位大人物,然后走在他身边的任明卿又实在太不起眼,这对贫富差距悬殊的组合本来就很容易激发人的好奇心。关键庄墨还对任明卿异常照顾,走路的时候挽着他的胳膊、放慢自己的步调,去配合他的不良于行,让人不免好奇任明卿是什么来头。   经过克然那桌的时候,任明卿很明显地一僵,本能地不想坐过去。   庄墨想起刚才的事,从旁顺了酒水。   他带着任明卿走到桌边,也不做自我介绍,笑道:“各位大大舟车劳顿地来参加笔会,辛苦了,我替我们任总敬你们一杯,谢谢你们这么捧场。”说罢一饮而尽。   满桌的小作者面露尴尬,偷瞄了呆立在一旁的任明卿,不明白他怎么会是京宇的老总。看他那蔫吧又寒酸的样子,也不像啊,但心中却有些惴惴不安了。   庄墨喝完一杯,自己满上,端着酒杯冲大家笑得春风和煦:“还不知道诸位的笔名,来,自我介绍一下吧,一个一个来,”他笑着,眼神一沉,“谁也别落下。”   庄墨把一桌作者一一记下,这才带着任明卿施施然离开。   任明卿当然知道庄墨是在替自己出气,但不太赞同他的做法:“你把她们都吓坏了——你想干什么?”   “这批作者签下来以后,我一个都不做了。”庄墨淡淡道。   任明卿一愣:“你不要这样……”   “我请她们过来做客,大家和和气气做生意;她们倒好,一上来就扇你的耳光,那跟扇我耳光有什么两样?大家都是同行,你还算是前辈,见面连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那还谈什么?不用谈了。”   任明卿生性厚道,不会因为别人得罪了他就要给人穿小鞋,影响他人前途的事他不愿意做,着急忙慌地安抚庄墨:“你别……我没有关系,我也不是什么大人物……”   庄墨:“你是我们任总啊!”   任明卿 :“……你别开玩笑了。”   “你签了财产共有协议,我手里的京宇股权就有你的一半。股东大会以后,我也会把所有股权让你代持,你就是京宇的大股东。”庄墨正色道。   庄墨和许唯不对付,尽可能想把自己从京宇摘干净,免得许唯因为他的缘故报复京宇,所以计划将自己名下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任明卿,也算是给他的见面礼。反正他们倒腾来倒腾去都是一个口袋进出,没差。   而且任明卿跟他签的个人经纪约,跟京宇实际上没关系。但任明卿手里有京宇的股权就不一样了,京宇不敢不捧他,他真金白银投了钱,资源肯定优先倾向他。以后任明卿火了,也不会跳槽——京宇是他自己的公司嘛!对双方来说是,都是一种极其紧密的利益捆绑。   任明卿当然是完全不懂的:“……嗯?我没注意……”   “以后签合同看仔细了,任总。”   庄墨一口一个任总,叫得他都不好意思了:“……就算是这样,也没必要把事情闹大,作者是我们的合作方啊……”   庄墨反问:“如果一个作者连做人都不会,写什么文?”   “知道她们年纪小,比较娇纵,我离远一点就好了,我也不是一定要跟她们玩。你要是为了这种小事欺负人家小姑娘,毁了她们的前途,那也不厚道。佛教讲究因果报应,她们如果有做不好的地方,一定会有一天自食其果,我们不需要蓄意报复,与她们结恶缘。”任明卿不希望庄墨因为他的缘故,对别人不善良。   庄墨虽然护短又记仇,但一提起给任明卿积德行善,立刻就答应下来:“好。”   他回过头来想想,也替任明卿觉得可笑。这群人排挤任明卿,就好比一群田恬跟他一个桌,要联合起来排挤他。都不是一个级别的作者,混的圈子都不一样,毫无意义。任明卿拿什么资源?她们拿什么资源?任明卿迟早出人头地,飞黄腾达,又何必在乎这些宵小的态度。   只是这批人他都记下了。毕竟是得罪了他的作者,不能当什么都没发生过,签在他家的不可能力捧,有求于他的不可能出手相帮。   由此看来,庄墨的社交原则非常明确:你对我的太太礼让三分,我敬你十分;你得罪我的太太,那我就疯狂记仇。   两人说话间回到了主桌。   徐静之一见到任明卿,就问他老头好不好。任明卿知道他想家了,仔仔细细跟他报备。坐在一旁的玄原心想:这蔫了吧唧的谁啊,跟徐静静关系这么铁,抬头一看,愣住了。   任明卿和徐静之聊着家常,注意到有一道灼热的视线黏着他,回头朝他望去。   目光相触,任明卿瞳孔一缩,嘴唇略微地颤抖,然后低下了头。   玄原意识到自己没有认错人,亦是羞耻地收回了目光,但还是鼓起勇气起身:“出来。”   满桌子的人都安静了。   庄墨看看任明卿,又看看玄原,颇有些意外:“怎么?你俩认识?”   玄原站在桌边,目光灼灼地盯着任明卿。   庄墨觉得他俩之间气氛不对:“有什么事要单独说?在这儿说不行?”   话音刚落,任明卿亦是双手撑着桌面站了起来。   “我俩有些事要私下里解决。”他对庄墨说完这句话,就跟在玄原身后离开了。   庄墨和田恬面面相觑。   田恬:“你看我干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任明卿走到会场外的时候,玄原站在走廊上抽雪茄。五年的时间改变了这个男人很多,他穿上了阿玛尼西装,戴起了百达翡丽的手表,梳起了大背头,肩膀也好像变宽了,要不是他那双依旧自负又闪躲的眼睛,任明卿几乎不能把他与当初那个歇斯底里的长发青年联系在一起。   玄原听见他的脚步声,略微转头瞥了他一眼:“你昨天写了更新没?”   任明卿有些意外:“嗯……写了。”   玄原含糊地说了句“给我看看”,拿出手机加了他的微信。任明卿把稿子发给他,他就往台阶上一坐,认认真真看了起来。夏末的走廊里,鸿安的老总敞着大长腿席地而坐,不再在乎他昂贵的阿玛尼,也丢掉了他的古巴雪茄。   玄原看完了,收起了手机,望着不远处的片片绿荫,跟他聊起了续写的事:“当时姓沈的跟我说,他找人续写《浩荡纪》,我觉得这不可能。后来看到文章,就觉得是你。”   因为他做梦梦见任明卿了。   梦到五年前,他丢在医院里的那个少年,那样受伤又无助的眼神。 第99章 他们错过的那五年   那段时间,玄原还是榜首作家,但一点也不风光。谭思异军突起,《诡域》的持续走红给了他很大的竞争压力,而玄原也无心工作,因为四海已经走到了弥留之际。   玄原整日整夜地陪在病床边上,眼看着四海越来越瘦,肚子却越来越涨,除了给他叫吗啡,什么都做不了。一开始是一天一支,然后是半天一支,到最后,每两个小时就要打,因为实在太疼了,四海那么坚强的人都求着医生想要一个痛快的了结。玄原那时候也只有二十多岁,刚刚大学毕业,离家万里,第一次直面死亡,突然觉得自己引以为傲的那些东西,在生死面前其实不值一提。   四海走的那天也是夏末。   他意外得精神很好,醒来后不像往常那样迷迷糊糊,口齿清晰地跟玄原嘱托后事。   他说:“《浩荡纪》已经写到最后一本了,我把收尾的大纲都写完了……”   玄原嗯了一声,用袖子抹了抹眼泪:“好。”   四海虚弱地笑起来:“好什么好?我还没说完呢。我在凤河村的时候,带了一个学生,很有才子气,你好好带一带他,将来等他长大了,让他帮我补完《浩荡纪》吧。”   他絮絮叨叨地嘱咐玄原,抽屉里有花旗银行保险柜的钥匙,保险柜里有他这些年挣的工资、大纲、版权合同,还有买给小年的钻戒,这些都作为遗产,留给这位小徒弟了;还有他那个QQ号,上头有个作者群,他在里头给别的作者上课,以后也让他的小徒弟代劳;还有他之前对一个作者说了很重的话,心里很愧疚,希望能让他的小徒弟去代他道个歉,免得影响人家创作……云云。   玄原在听到“让他帮我写完《浩荡纪》吧”这句话时,就愣住了。   四海没有选他。   跟他惺惺相惜、给他出谋划策、一手把他带上职业作家这个行当里的大哥,没有选他。   玄原很委屈,跟四海拌了几句嘴,气得摔门而去。   他在医院里游荡,顾自神伤,只觉得前途未卜,又没有人可以依靠。他出生自普通的工薪家庭,幸运地靠着常人望之莫及的才华进入了顶级作家的行列,可是接下来要怎么办、干什么,他心里很迷惘。四海也快要走了,唯一真心对他好的兄长都不在了,以后还有谁在他身边呢?他快要被人挤下去了,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真得是这块料,你看,四海到最后也没有选他……   玄原瞎晃了一阵,买了瓶冰可乐,在走廊里坐下。身边那么多人来来往往,哭哭笑笑,他却始终只有一个人。   他默默地把冰可乐喝完,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去四海的病房。   等待他的却只是一袭雪白的白布,还有冰冷的死亡通知单……   所以后来等任明卿找来医院的时候,玄原对他很粗暴。   玄原说:“他人都死了你还来什么?!你早干什么去了?!”   其实迟到的那个人是我。   玄原说:“他疼得要死要活的时候,陪着他的人是我,你有什么颜面说你是他的亲人?!”   其实我见他最后一面的时候,还在跟他拌嘴。   玄原说:“你根本就不配继承他的遗产!”   其实不配的那个人是我。   玄原心里都清楚。   可他歇斯底里吼的都是任明卿。   那个少年之前一直用一副木然的神态看着他,只是他每多说一句,少年的嘴角就抽搐一下。少年麻木不仁的眼睛终于随着他歇斯底里的咒骂慢慢变红了,当他把花旗银行保险柜的钥匙狠狠砸在少年身上的时候,少年突然开始嚎啕大哭。   他背着书包站在烈日晴空下,就这样形单影只地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睁着眼睛看着天空,可是天上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他找了半晌,收回目光茫然无措地望向四周,眼里也一个人的倒影都没有。   玄原被镇住了。   他第一次直观地感受到什么叫撕心裂肺。   他可耻地在这种撕心裂肺下落荒而逃。   他一边跑,一边开始记起四海跟他说的一些话。   四海说:“他是农村出来的苦孩子。”   四海说:“他已经没有爸爸妈妈了。”   四海说:“他的腿脚不好,如果不念书,真的不知道他该怎么办,他也干不了重活。”   四海说:“他今年考大学,我的病,你别跟他说了。”   四海说:“我这些年挣得多,捐得也多……不知道工资卡里的那些钱,供不供得起一个大学生四年的开销。”   他之前听了也当耳旁风,一个陌生人,跟我没关系。   但他想起得越多,脚下越是灌了铅一样沉。   他越走越慢,越走越慢,最后终于停下了脚步,惊恐地抚着脸:天呐,我做了什么?!   急忙赶回去找他。   但是他已经走了。   夏天,蝉鸣,人来人往的医院,那个嚎啕大哭的少年已经不在了,连同那把花旗银行保险柜的钥匙。   可他还什么都没来得及交代……   他本来应该……做他哥哥的。   只是他心里,只有他自己。   玄原后来总是梦见任明卿,虽然他们只见过一面,可是玄原忘不掉他,忘不掉他站在烈日下嚎啕大哭的样子。   他心里有愧。   一个农村出来的小少年,没有爸爸妈妈了,高考完,兴冲冲地去找老师,结果被告知他得了绝症,进了医院。大夏天,他抱着自己仅有的书包问了多少人,倒了多少班公交车,终于找到了老师那里,迎接他的却不是熟悉的面孔,而是病房里的陌生人。   那个世界上唯一在乎他的人已经不在了,他的生活其实很难很难的。分数还没出来,宿舍开始赶人,他一个残疾的小孩子,身上又没钱……   自己当时跟谭思的那些较劲放在他那里,算个什么?   什么前途未卜,这才是真得前途未卜。   然而自己又对他做了什么?   撒火,嫉妒他,把自己对四海的愧怍泄愤到他身上。   任明卿是玄原心中那个可以吞噬他灵魂的黑洞,照见他所有的恶。玄原都不敢去想他,想他曾经如何自私自利地伤害了另一个人。   他原本应该是他的亲人的。   他原本可以不是一个人。   可是越不想,关于那天的任明卿就越是细腻而翔实。他们缘铿一面,擦肩而过,玄原却在一遍一遍的描摹中,连他靠在公交车上望着窗外的空荡荡的眼神,都一清二楚。   昨天夜里玄原送完田恬回来,一直睡不安生。夜深忽梦少年事,他仿佛又回到了四海的病房里。四海过世前的那场口角,以前怎么想都想不起来,梦里却听得清清楚楚。   “我不选你,不是因为你有什么技巧上的缺陷,或者天赋上的不足。相反,你是我见过最有文字天赋的人,从前数一百年,往后数一百年,我都不相信有人能够达到你操控语言的能力。你是个货真价实的天才,你写东西根本不用动脑子。你随手写的一句,我可能琢磨一辈子都写不出来。”   四海这么说的时候,既欣慰,又忧心。   “可是,你太有才了,你也知道你是个天才,所以你很自负,你的心里没有别人。可能装了半个我吧,那也是因为除了我,你没有别的朋友。你的文章里千篇一律写的都是你自己,你的烦恼,你的爽与不爽,你的风花雪月,你的无病呻吟,通篇都是你你你。写故事不是只有语言就能成的,你得去写人,你不能一辈子写你自己,你有时候也得想想别人。   “商吉辛,你不能一辈子当个孩子,让全世界围着你转了。我这一走,没人护着你了,你是时候该长大了。长大确实很辛苦,要承担责任,要花时间精力去对别人好,可是,我真的不想看你再孤零零一个人了。你知道我看着你这个样子,我走都走得不安生。”   玄原仰头望着天,想起和四海纵横第一次说上话,是帖子里他跟网友吵得不可开交,所有人都在撕他,四海却道:“玄原人不坏,只是有点骄傲。”隔着屏幕都看见那人笑得温和无奈的模样。   任明卿等了玄原许久,他都没有再说话,只是抬头看天,两人之间大片大片的沉默。   忽然,他听见玄原低如蚊蚋的一声:“……对不起。”   “嗯?”   “你听错了。”玄原拍拍屁股站了起来,神色疏淡,耳朵尖却很红。   任明卿何等聪慧,会意地一笑。   “笑什么笑!”玄原气急败坏道,“我还没有认可你的实力。十洲三海是我和四海一起创造的世界观,你要继承他的神位,成为新的创世天神,必须要经过我的许可!”   任明卿认认真真地点点头:“好的。”   玄原冲任明卿伸出了手,因为中间隔了五年的时光,那只手最终悬停在他的肩头,不太熟练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以后圈子里有人欺负你,来找我吧。你是他的学生,就是我的……”   玄原一时间说不上来这是种什么关系,说弟弟,也不是,差辈了;说学生,他从没教过写作,也不知道怎么教。   “好的,小师叔。”任明卿笑眯眯地接过了话。   玄原白了他一眼,转身就走。谁都知道,《浩荡纪》里的小师叔是个纯种傲娇,对大师兄口嫌体正直,被誉为国内网文界的傲娇鼻祖。   “等一下!”任明卿叫住了他,“谢谢你。”   玄原一愣。   “我这几年过得很好,一直没有放弃写作,自觉有很大的进步。五年前的我确实没有资格继承《浩荡纪》,但现在的我可以试一试。其实我一度觉得自己不行,差点弃笔,可是想起那天小师叔在医院里吼我,就觉得我也许不是那么一无是处。”任明卿认真地望着他的背影,“我曾经被榜首作家忌惮过、恐惧过,他把我当成劲敌,有什么比这更鼓舞人心的呢?”   任明卿其实从来没有记恨过玄原。在他并不知道玄原是谁的时候,以为他是老师的亲人,所以他想,那人当时会那么歇斯底里,一定很伤心很难过的吧,毕竟每个人的生活都很不容易。   现在再想想,除了嫉妒老师把继承权给了自己,他想不到其他理由,玄原会如此失态地与自己作对。   玄原的肩膀有轻微的颤动,但他很快冷静了下来,用带着浓重鼻音的声音说:“我在榜首等你,不要让我等太久。”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第100章 600万版权悬赏   两人回来以后,庄墨问任明卿究竟是怎么回事,是不是玄原欺负他了,任明卿看了眼玄原,摇摇头,跟庄墨低头说小话。   过了会儿,玄原起身给任明卿敬酒;田恬就被安排在玄原身边,嫉妒得面目全非,他也想跟玄原大大碰杯;而庄墨把玄原的酒给挡了,任明卿一看就不会喝酒,还是用果汁替了吧;这回轮到玄原嫉妒得面目全非,他知道任明卿应该就是庄墨的新作者。他忍不住又起了攀比之心:你有哪点比我好?要不是田恬偷偷给他剥了个虾仁,他简直要闹了。   玄原吃了虾仁也不跟自己说话,田恬哀怨地看着对面那两位,愈发羡慕嫉妒恨。为什么庄墨的作者跟他这么要好,这么听话温顺,两个人一看就亲得不得了,坐在一起胳膊挨着胳膊,肩并着肩,恨不能好成一个人去。洗灰虽然不怎么说话,但眼睛都不曾从庄墨身上离开过,酒桌上的喧闹半点影响不到他们,仿佛他们两个自带结界屏蔽了所有人,庄墨说什么他都笑眯眯地洗耳恭听。洗灰唯一一次主动开口,是庄墨喝酒,洗灰温柔地管着他,说对身体不好,庄墨就耳朵根软软地顺着他了,半点不像在公司里成天要骂自己的模样。   田恬瞄了眼手机,多维元素把他拉黑了;再偷瞄一眼身边的玄原大神,他都没正眼瞧过自己,整场酒席下来,一句话没跟自己说。田恬气得借酒浇愁,一不小心还把酒瓶子碰掉了,浇了玄原一身。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田恬跳起来拿纸巾糊他裤裆。   玄原:“……”   为什么别人家的编辑人帅多金业务能力强,自己的编辑只会摸裤裆?这他妈差的也太多了吧!   下午作家大会正式开始。会场定在酒店七楼,能容纳五百人,杂志作者、微博作者硬是东拼西凑地坐满了一半,再加上工作人员、合作方,看起来声势浩大。   活动一开始,烈火哥就播放了公司宣传片,把公司情况详细介绍了一编。他本来并不擅长说话,更别提演讲,但跟十八路影视方接连打了几个月车轮战,吹牛逼、画大饼手到擒来,加之公司业绩确实不错,烈火哥春风得意,忽悠起作者来不要太真情实感。   接下来田恬作了未来展望,把平台和作家经济两个产品线着重介绍了一番。作家经济这一块儿他可有的吹,把京宇的老牌作者挨个儿拉出来溜溜,大屏幕上循环播放哪些书已经卖了影版、做了开发,把底下坐的小作者给羡慕的。   网络作者在网上众星捧月,有点看不上实体书作家,觉得她们过气、老土,一个个都快三十了,也没混出什么名堂。结果现在随便一个拉出来就是影版百万甚至千万的,再看向这些老阿姨的时候不免改换了眼光,再是青春靓丽,也不免英雄气短。   田恬还着重介绍了一下任明卿的《新房客》。本来庄墨不让提他,但是中午饭桌上的事把庄墨惹毛了,临场重新安排,把任明卿的位置调到第一排正中间,玄原和徐静之还要给他靠边,摆明了C位出道、京宇一哥。后来几个大作者上台开沙龙探讨未来文学的创作方向时,庄墨也把任明卿塞上去讲了两句话,依旧是坐中间,把任明卿都吓傻了,拿着话筒嗯了半天,呆呆地什么也说不出来,最后被玄原救了场。   田恬下台回到位置上,痛心疾首地对他带的作者道:“你们背地里八卦谁都无所谓,你们为什么要当面开罪洗灰太太?太太他人那么好,又没有犯着你们什么,你们为什么对他这么没礼貌?”   其他作者都不吭声,庄墨把她们吓了一通,她们哪里还敢瞎逼逼。   只有天凉王破勇敢地坚持己见:“他有黑历史,人品不行,我不愿意与他为伍。”   她是谭思的死忠粉,她喜欢谭思的作品,看谭思有粉丝滤镜,觉得他在道德上也无可指摘。她坚信谭思不会无缘无故撕天胧月,肯定是天胧月的错。京宇的老总诈唬她们,她的朋友们都吓得偃旗息鼓,她却不愿意昧着良心去捧天胧月的臭脚。   田恬心想还黑历史,庄墨要是哪天押着谭思给洗灰赔礼道歉他都不会太惊讶:“你不要把你们小圈子里的那一套拿到这里来呀!他是我们老大的心肝宝贝,我们老大捧他都来不及,你们一上来就把他赶出去,你们真的……我们老大心眼小,记仇,刚才已经把我叫过去骂了一顿,说凡是跟洗灰有仇有怨的,通通不合作!”   刚巧玄原上去介绍新平台,他被庄墨赶鸭子上架,出面给京宇站台。宋鹏团队赶出了UI设计,做了一版概念示意图,萌萌的品牌图标、二次元的风格以及更适合手机阅读的界面,让整个网站看起来就很有钱。   玄原道:“网站上线以后,大家可以把自己的中长篇拿到我们的平台连载,连载会有保底稿费……”   田恬的那波作者听到这里都撇撇嘴。京宇不想合作,她们还没兴趣呢。如果要写网文,她们为什么不去绿江?绿江流量大,收益也高,除了人身约,其他的条件都比京宇要好很多。保底稿费能有多少?除了天凉王破,谁也看不上。   想不到玄原接下来的话就是:“……每个季度全站排名第一的文,我们将会支付作者300万的全版权费用;排名第二,200万;第三位,100万。IP开发由连城文娱操刀,影音动漫联动上线。”   作者:“!”   田恬:“!”他怎么不知道这个事情?!他们真的是一个公司的么?!   会场里骚动起来,天凉王破举手提问:“这个待遇是不是签约了之后才能享受到?”   玄原也不含糊:“当然。签约作者在榜单推荐和网络营销上会更有优势。”   一众作者互相使了个眼色,又是羡慕又是生闷气。300万,她们得写多少本才能赚到这个价码?即使没能拿到全站前三,在京宇也可以享受作家经济服务。京宇是老牌出版公司,IP输出能力已经放在那里了,如果考虑到版权变现,京宇绝对比任何一个网文平台更适合长期发展。她们微博上有了点名气,正愁没地方去呢。   但是她们刚刚开罪了人家的一哥……   有什么比“看不起的人混得比你好、你还要在他手里讨口饭吃”更憋屈的呢?   那个之前把任明卿赶走的小作者心里慌得一批,还要装出气定神闲的样子教育天凉王破:“既然他们老大都说了不合作,你还问什么。”   田恬赶忙道:“不会的不会的!我们老大也就气头上说两句混话,洗灰太太已经把他劝住了。你们又不会直接跟他,带你们的人是我,我不会让你们受委屈的!”   克然把目光从前排的庄墨身上挪开,附和着田恬做起了和事老:“是啊,你们想太多了,甜甜就是警告你们一下,哪里会真的不要你们了。”言辞间把她自己摘了出来,大家一起踩洗灰的时候,她可没有参与。她故意给任明卿发了条信息,约了以后一起开坑,任明卿回了个“好啊”,她就摇了摇手机屏幕对姐妹们炫耀,示意田恬,她可跟一哥好着呢。   田恬对她刮目相看:果然他的作者堆里还是有个正常人的!就应该这样嘛,撕什么逼,大家一起赚钱啊!   天凉王破直率道:“我也不相信京宇一个大公司,会因为我们不愿意和人品有问题的作者接触,就把我们拒之门外。不过既然那个作者后台这么硬,我们跟他一起在平台上竞争,这个季度奖项还轮得到我们么?”她很缺钱,不掩饰对奖金的在乎。   田恬觉得这个姑娘心眼忒直:“我们就是想吸引更多的作者来平台上创作,为什么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平台三个月后就上线了,洗灰太太现在还在写另一个项目,完结都不知道要猴年马月,休息了以后再开新坑,说不定你们300万都花完了呢!”   他没有说的是,人家刚出道一个短篇就卖了120万,长篇报价2000万,起点高成这样,会去竞争这300万的版权费用?他愿意,庄墨都不愿意,等会儿又说委屈他家宝宝了。   散会以后,京宇的编辑全体出动,一个一个找作者签约。实体书作者刚尝到了甜头,老东家不怎么成气候的时候都能帮他们发家致富,现在看样子要走上正轨,当然越发要同舟共济。   后来挖来的大部分网络作者咖位都非常非常小,已经被洗脑了,特别是玄原掷地有声的300万,如黄钟大吕不绝于耳,乖乖签了合同。   正经写得好的作者比较难搞一点,像小观澜,她知道平台不好混,田恬就跟她讲道理:只要你好好写,你哪怕数据不行,我都有渠道给你卖钱,再不济还能去微博上做网红。   还有些作者对经济利益比较在乎,要讲讲价,田恬能让的都让了。   最厉害的是可达不是鸭,保底稿费要千字300。田恬头痛地去找庄墨,庄墨可要不起:“起点白金才值这个价。”   田恬说:“那他不肯签。”   “他的号要真金白银砸下去才会做大。他要是不肯签,你就晾着他,把钱给断了,让他自己到外面转一圈看看,业内除了我们还有谁能这么下血本给他做。他们这一波起来得快,过气也快,做不了长线,你不用太惯着。”   田恬:“?”   田恬:“做不了长线?”   庄墨笑道:“你就看着吧。” 第101章 邮差和讲故事的人   京宇编辑在酒店里兵荒马乱地到处圈人的时候,庄墨和任明卿坐在沙发上说小话。   他们每天都通话,但最近几天没见面,庄墨是忙着筹备作者大会,任明卿是在写《浩荡纪》。   小别重逢,又确立了作家与编辑的关系,两人都感觉彼此之间的羁绊更加紧密,之前有些碍于身份不能明说的话,现在都没有了顾忌。   庄墨登录度他山的微博主页,将手机交给了任明卿。任明卿蓦然间发现自己有一万多个粉,99+的转评数,摸不着头脑,往下一拉才发现都是留言给《新房客》的,庄墨把文章搬到了他的微博里。任明卿感激地张望了他一眼,迫不及待地浏览起网友给他的评论——   “吓死人了……”   “脑洞真大啊。开篇以为是悬疑,中间以为是玄幻,最后变成了科幻”   “为什么是个BE……555我还以为他俩是一对”   “太太文笔真好,被太太圈粉!太太还写过什么文章呀,想看!”   “@易谷达爱出九来看,别出心裁”   “支持一发原作者( )已关注”   “不是说龙鳞有治疗的效果么,安最为什么不直接拔一块下来吃下去,就不会死了”   “还有么?催更~”   ……   任明卿仿佛蓦然间被庄墨一把推到了聚光灯下,一直以来隐姓埋名、默默写作的他除了惊慌之外,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暖和感动。   他在现实中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没有什么人注意过他,更鲜少有人对他好。现在,这些四面八方涌来的陌生人因为他的故事对他刮目相看、为他加油鼓气,发自真心地肯定他、欣赏他甚至于崇拜他,教他受宠若惊。他从众人的字里行间瞧见了一个不一样的自己,也因此领略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充满善意,而他在那里被人所喜欢。   他虔诚地捧着手机,全身心地感受着这种美妙的体验,这种他生来就不曾有过的体验——原来被人喜欢,是那么开心的一件事。   庄墨伸手,心疼地将他夺眶而出的眼泪抹掉。   任明卿有些不好意思地自己动手,收拾好情绪。   庄墨看着勉强平复心情的小作家,宠溺地揉揉他的脑袋:“以后会有更多。”   更多的读者,更多的留言,更多的肯定,更多的喜欢。   任明卿脸红心跳地继续去翻那些读者留言,一条一条仔细看完,再一条一条认真回复。回复完了以后,他又忍不住从头到尾翻了一遍,暗自欣喜。   离他创作完这个故事,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他以为他和故事都已经告一段落,慢慢把它忘记。但在这一刻,他仿佛回到了那些在魅力四射酒吧包间里疯狂赶稿的夜晚,他回忆起了当初指尖敲打下的每一个字,以及这每一个字背后自己的感觉。他再次沉浸入故事当中,但不同的是,这一次他不是一个人了。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人跟他一起呆在那个包间里,他们或是不停地在他耳边说:这故事可真不错;或是大声讨论着剧情,慷慨激昂地为角色辩论,仿佛安最与龙真的存在。   他不是一个人了,他不寂寞了,故事把他和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联系在一起,而他的故事也因此不再是一堆死物。它原本只是一个臆想,诞生于自己的脑海中,除了他,任何人都对此一无所知。他努力将其转化成文字,而庄先生帮他把这些文字传递到另一些人手里。他们接收到了他最奇诡的谵念,看到了他脑海里的那个梦,却奇异地被这个梦所触动,然后再传递给另一些人。   从无到有,从一到百。   现在《新房客》不再只是他一个人的幻象,它变成了一千人、一万人的梦,它也因此有资格变成一部电影、一部动漫,拥有具体的声音、形状与画面,就像梦想照进现实。   如果说故事在被人翻开的那一瞬间才不是死物,文字构筑的世界在被人相信的那一瞬间才真实存在,那么《新房客》现在一定极富生命力,任明卿由衷地为它感到高兴。   庄墨看着他的侧脸,轻点着屏幕跟他耳语:“即使你已经不在了,那些故事依旧做成精致的硬壳书放在橱窗里,传唱在大街小巷,口耳相传。妈妈讲给孩子,孩子再讲给孩子的孩子。故事历久弥新,讲故事的人和故事一起不朽。”   任明卿再一次潸然落泪了。   “我不重要,我只要它们不朽。”任明卿说。   “那你必须足够强大,这样你才能创作出更强大的故事。”   “不……不是人创作出了故事,是故事选择了人。”任明卿总是有很多奇思妙想,“有些故事你一看就特别眼熟,就像有一段旋律你一听就似曾相识。它们也许早就存在了,在作者创作它们之前,存在于人类的集体无意识里,然后创作者非常有幸被它选中,经由他的手,将它带来这个世界……它们有自己的世界,它们就呆在那里,就像树上结了很多苹果。”   庄墨失笑,觉得这种说法带着孩子气的可爱。   任明卿认真地问:“你又是怎么把这篇文章转到一千多条的呢?我以前在微博发过小说,没有任何人看。”回过神来的他对这个问题很好奇。   庄墨把知乎、微信和原始微博拿给他看,任明卿惊讶地发现他大大低估了庄墨的能力。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他已经成了网络红人、知乎大V。   “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任明卿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他一直觉得网络红人跟他是截然不同的生物,他每天看着这些po主在网上一呼百应,就觉得哇,好厉害,他可做不到这样。   庄墨比了个嘘:“如果告诉你,我就没有杀手锏了。让我保持一点神秘感不好么?我可不想被你抛弃。”   任明卿惊讶地盯着他,然后有些失落地说:“其实是我离不开你吧,你是那个会把故事送到很多人手里的邮差。你手里的书是谁写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这个能力送到。”   庄墨有时候觉得任明卿聪慧得过分,他从少得可怜的所见所闻中轻而易举地领悟到了渠道商和内容制作者的紧张关系。而他也再次感慨于任明卿的单纯,他会被任明卿所有孩子气的比喻戳中,挨过去轻声哄他:“不,故事很重要。如果邮差送的故事不够动听,一次,两次,人们选择原谅他,到第三次的时候,人们不再相信他,当他经过的时候闭门谢客。邮差和讲故事的人是一对搭档,他们哪一个都必不可缺。”   “讲故事的人有很多,邮差却只有一个。”任明卿幽幽地望着他。   “可邮差只喜欢你的故事,所以他不厌其烦地穿过整个城市,把你的书投到千家万户。”庄墨的眼神坚定又温柔。 第102章 交际花   “洗灰太太,原来你在这里呀!”克然兴高采烈地打了一声招呼,打断了两人的密谈。   她换了一身清凉的打扮,背心和短裤勾勒出纤细高挑的身材,任明卿一眼望去,只瞧见一双又细又直的大长腿,羞得脸都红了,讷讷地跟她打了招呼,然后低着头跟庄墨介绍这是微博上很火的作者。   庄墨记得她是那波事儿精中的一个,但看样子任明卿和她关系还不错,站起来跟她握了握手:“你好。”   庄墨并不是喜欢故意刁难人的性格,更不是不圆滑,只要不要触他底线,他为人处世还称得上随和。更何况任明卿的朋友那就是他的朋友,他打招呼甚至称得上热情,克然登时觉得田恬把他说得太可怕了,他们老大也没有那么难相处。   “您好,请问您是……”她明知故问。   “我是度他山的文字编辑庄墨。”庄墨显得颇为低调。   克然才不信他的职位这么低。庄墨站在京宇一堆工作人员里,连画风都不一样。不过她也没有拆穿,只捂着嘴假装很惊讶:“那《新房客》是您帮他编审的么?”   “他自己写的。”   任明卿害羞道:“是他约的稿,也是他跟我共同创作的。”   “您好您好!”克然再一次握了握庄墨的手,“超级好看!我睡前看的,看了之后都睡不着觉,整个首页都在刷屏!”   庄墨顺势把她牵到任明卿身边坐下:“看,你有了第一个美女粉丝。”   克然在吹捧自己的内容把控能力,庄墨当然听得出来,但他已经过了需要在他人的认可中找寻自信的年纪,借花献佛,把一切荣耀归于任明卿。他知道任明卿不会计较这种小事,任明卿甚至不会感觉到克然的话里有话,但庄墨只想带他一个,主动划清了界限。   克然也是个聪明人,读懂了庄墨隐秘的拒绝,也不气馁,坐在沙发上跟任明卿聊起了她的新作品。一涉及到故事层面,任明卿就抛开了他的羞涩、内向与不自信,兢兢业业地给了克然很多建议。克然本来是冲着庄墨来的,发现任明卿故事架构能力真的强,不免心花怒放,她喜欢结交有资本、有实力的人。   她看庄墨坐在一边笑得玩味,去向他撒娇:“庄老师觉得我的故事好么?”   “还不错。”梗很时髦,故事大部分都是任明卿编的,当然不错。   “我想把这个故事拿到平台上连载,庄老师觉得怎样?我完全不知道你们要什么样子的文章诶,特别害怕长篇扑街……”   “平台一推出肯定是百花齐放的,只要作品质量过硬,数据肯定会慢慢上去。我刚才说了,我们想要的小说体量不会特别长,影视对口的话,只要15万字以上都没有问题。”   “就是完全冲着影视化去?”   庄墨失笑:“也不是这么说,不过能输出影视再好不过,毕竟版权收入比较高。”   “可是我不知道影视圈需要什么样的小说……”   庄墨把烈火哥推送给他:“这个你可以问主编。”   “主编会不会超级忙?”克然哀叹了一声,楚楚可怜地望着他,“庄老师,我以后有问题能不能来问你?”   庄墨看着任明卿期待的眼神,点了点头:“可以。”   任明卿坐在他身边,对克然温柔道:“庄先生很负责的。”   “那我要是哪天发财了,请你们去做游轮!”克然殷勤地加上了庄墨的微信,古灵精怪地比了个剪刀手。   当晚,任明卿像是得到了新玩具的小孩子,与读者互动得不亦乐乎,根本不愿意把头从手机屏幕里拔出来。他坐在宴席里频频走神,隔三差五要去刷微博,庄墨与他说话他都心不在焉的,庄墨问他要吃什么,他都“嗯嗯”地应付两声,庄墨干脆利落地把手机从他手里抽了出来。   任明卿极其失落:“啊——”   “东西写完了么?什么时候完结?今天更新了没有”庄墨发出了灵魂三问。   任明卿乖乖地把手放在膝盖上:“……好吧。”   庄墨很满意任明卿的配合,他不希望任明卿这么没有自控力,把宝贵的创作时间浪费在把所有读者的回复看三遍上。现在不过是几百条,他能刷一天,那以后上千、上万、全网讨论的时候,他还睡不睡了?   新作者最容易患上这种臭毛病,一秒钟刷一次评论、三秒钟刷一次收藏,如果有新回复就手舞足蹈、雄心万丈,没有任何回应就意气消沉、自暴自弃。在庄墨看来这纯粹是浪费时间。更加让他警惕的是,读者的言论不但能轻而易举地影响到作者的心情,还容易绑架他们的创作方向。   故事写出来给旁人看的,满足旁人的喜好会成为绝大部分作者的选择,这在小说商品化的今天无可厚非——想要成为职业作者,当然得有人为你的故事埋单。可任明卿不是普通的作者,庄墨在选择他的时候就决定为他提供最好的创作环境,这意味着他不需要为生计发愁。这决定不单单是出于私人感情,更是为了让任明卿不受现有市场的条条框框约束。   庄墨希望他不单单满足读者的现有预期,而是锐意进取、开天辟地,写出惊爆世人的东西,当一个未来作家。   只是他的未来作家时不时要可怜巴巴地瞄他的手机,让他忍俊不禁:“算了,今晚就给你休假一天。”   任明卿如蒙大赦,又开开心心地拿着他的手机刷起了微博。庄墨索性放下了筷子,光明正大地在一边窥屏。   任明卿不好意思了。虽然他在庄墨眼中没有马甲可言,但是他依旧有一种被人勘破隐私的羞耻感:“庄先生……”   “我在检查你的回复。”庄墨摆出严肃的表情。   任明卿成功地被他唬住了:“……检查?”   “你在公开场合的一言一行都要跟我商量。现在的网络环境,有把作者当偶像去崇拜的趋势。这意味着你不能有半点行差踏错。你不仅仅只需要写书就可以,你还得是一个完人,塑造起良好的个人形象。”   任明卿警觉地把手机放回到了桌上,推到他手边,像是一只在雪地里好不容易捡到了橡子、却发现橡子被庞大的肉食动物看顾着的松鼠。   庄墨觉得他一言一行都很可爱,重重地揉了揉他的脑袋:“在我看来,你的回复基本得体。”   谦虚,礼貌,懂得感恩……任明卿有任明卿的性格魅力,看到杠精和黑子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默默跳过的吵架无能属性也很省心,就是不要情绪起伏大到两眼含泪就更好了。 第103章 高远大战庄墨   晚宴结束后,庄墨本来打算把任明卿送回徐家,看他捧着手机不肯撒手的模样又心软了,这都七八点了,回去难道再码字么?这么辛苦,不如就在这里玩两天。   他自己也懒得回市中心,两人结伴去楼下开房,却被告知只剩下一个套间了,反正都是男的,两人商量着凑合一晚。   一进屋,庄墨先赶任明卿去洗澡,任明卿洗了个战斗澡,出来又要玩他手机。庄墨警告他:“我洗完澡出来要乖乖睡觉的!辛苦一天了,早点休息。”   任明卿头也不抬地趴在床上玩手机,支棱着两条小细腿开心地晃来晃去,有口无心道:“哦,好的!”   等庄墨洗完澡出来,却发现任明卿阴冷地杵在外头等他。两人刚打了个照面,任明卿抬手就是一拳砸在庄墨脸上。庄墨连退几步,要不是伸手撑了一把墙面,差点滑倒在浴缸里。   庄墨被打得鼻血横流,头昏脑涨,下一秒就被掌住了浴衣领口,拖过来重重按在墙上。对上那人凶狠的目光,庄墨这才后知后觉这不是任明卿,而是高远。高远出于不知名的理由让任明卿沉睡,夺过了身体的控制权。   “你要干什么?!”庄墨一下子警觉起来,他几乎一丝不挂地被高远掐着脖子,既危险,又没面子。   “我他妈还想问你呢!你给他七七八八签的什么玩意儿!”高远怒目相视。   庄墨头痛:“只是经纪约和后续财产分配的合同……”   “你凭什么让他给你赚钱又不让他碰钱!你把他当奶牛?!”   庄墨都给气笑了,又不能发作,解释的语气都不耐烦:“我没有不给他钱,该是他的我一分不少,我只是让他不要花心思去玩钱!我对天发誓,跟他签的合同,我没有占他半分便宜!我帮人操刀版权,起步60%,我只拿他20%;后期投资我给人8%,我给他是五五开!就算是与他全然无关的收入,我都愿意跟他共有,难不成你觉得我还不如他会赚钱?!你要是不信任我,我现在帮你喊个律师过来,你一条一条对!”   “你的意思是你对他很好咯?”高远挑衅地反问。   “你可以去外面打听打听,你去打听打听!”庄墨是什么级别的作家经纪人?掏心掏肺对任明卿好,还要被高远怀疑不怀好意,气得都想打人。   想不到高远眼神一沉,手上用力,单手把庄墨拎到眼前:“好,那我问你,你为什么对他那么好?”   庄墨一愣:“哈?”   “又是财产共有,又是终身合约,签完第一天就出来开房,你老实说,你他妈想干嘛?!”高远咬牙切齿,“你是不是想包养他!”   庄墨错愕。   错愕之后就是无尽的愤怒。   任明卿有才华,他也珍惜、爱慕着任明卿的才华,高远却把他们想得如此不堪,觉得他们之间是纯粹的钱色交易,这是在侮辱他,也侮辱了任明卿!   庄墨再也受不了了,劈手将高远挥开,指着他的鼻子骂:“你有种他妈的再说一遍?!你可以污蔑我,但你还不清楚明卿的为人么?!”   高远连退几步,难以置信庄墨竟然敢跟他动手:“我操尼玛!”凶相毕露。   庄墨还没回过神,高远就扑上来,揪着他从厕所打到卧室再打到客厅间里。两个大男人一个穿着浴袍,一个穿着睡衣,赤着脚、光着腿,打得难看死了,所过之处遍地鸡毛,一片狼藉。   庄墨本身是个练家子,战斗力一点儿也不低,可他对着任明卿的脸根本下不了手,高远吃准了这一点往死里削他。庄墨被打到后来真心一点脾气都没有了,眼看高远操起几十斤重的实木椅子要砸过来,赶忙认怂:“大哥!大哥你听我说,我跟他真的不是这种关系!我是要靠他吃饭的!他吃肉,我跪着喝点汤,你见过哪家金主这么惨?!”   庄墨跟高远打过交道,很清楚他这种反社会人格要怎么安抚。任明卿的事,高远还能跟他好好说;但自己一时情急挑衅了高远,高远闷声不吭就要弄死他。高远出于极其膨胀的自尊心,绝不允许别人挑战自己的权威。面对这种变态必须做小伏低,低声下气,绝不能硬来。   见庄墨可怜巴巴地跪地求饶,高远果然脸色稍缓。他举着椅子上下打量他一番,神情越发不屑:“搞到最后,原来你他妈才是那个小白脸啊!”   庄墨:“……”   高远把椅子放下,往上头翘着二郎腿一坐,冲他勾了勾手。   庄墨生存欲望极强,二话不说从桌上摸了支烟,给他敬上:“大哥,来来来消消火!消消火!”   高远受用地眯起了眼睛,一边吞云吐雾,一边教训道:“你们文化人的事,我也不懂,我就看到网上有人在说些不三不四的话,提醒你一两句,别想搞什么幺蛾子。”   “网上?”庄墨捕捉到了重点。   高远一个初中没念完的盲流子,也讲不清楚其中的道道,把手机丢给他让他自己去看。   庄墨锁着眉头查看微博,发现满屏的评论都是“在一起”。   大概从下午7点开始,有一大批粉丝跑到任明卿微博里留言,祝福他和他的恋人百年好合。他切到主页,任明卿没有发表过任何言论,也就是说消息源头不在他那里。庄墨继续在微博搜索里搜“度他山”的关键词,跳出来第一条热门是《新房客》,第二条居然是某po主发的他给任明卿系鞋带的背影照片!配词是“刚粉上的太太竟然是个小受受……这一张好温油QAQ我也想要这样的男盆友”。   庄墨总算明白为什么今天晚上高远出来护犊子了。高远一个没文化的死直男,要不是看到微博受了刺激,绝不会把他们的交往往那方面想。   庄墨以指作梳,将散发捋成背头,对高远承诺道:“这个事情我会解决。我也不想明卿一起步就搞出这种绯闻。”   “去吧!”高远打开了门,理直气壮地请他滚出去。   庄墨:“……”   庄墨走到门前,高远突然发难,伸手撑住了门框,封住他的去路。他流里流气地仰着脸道:“我说你今天的事儿不够意思了吧?小瘸子背后不是没有人,你要跟他搞事儿,你也不问问我。”说着冲他搓了搓手指。   庄墨:“……”   庄墨从钱包里取出所有的现金,拍在他手心里:“大哥,我不懂事,你不要跟我计较,这点小钱给大哥买点烟抽。”   高远舔了舔手指开始数钱,发现有好几千,嘿嘿一笑:“姓庄的,你还挺识相。”说完毫不留情地把门关上了。   庄墨:“……”   高远抽完一支烟不够,又偷了一支塞在耳朵后面,把好几千的好处费藏到鞋底子里,这才心满意足地跳上了床。 第104章 绯闻   庄墨敲开田恬的门时,田恬正准备上床睡觉。他一看见穿着浴袍、趿拉着拖鞋还流着鼻血的庄墨就乐了:“你是动手动脚被太太揍了么?”   庄墨:“……”   庄墨:“今天晚上我睡床,你去睡沙发。”   田恬乐极生悲:“为什么明明是你被太太赶出来,最后睡沙发的是我?!这不公平!”   庄墨把绯闻po发给了田恬,田恬否极泰来:“哟!你们出柜了啊!嘿嘿!”   “你去联系这位po主,让他把微博删了。”庄墨怀疑发图po主应该是与会作者。   然而田恬一勾搭上那人,就发现他并不是什么作者,而是度他山的狂热粉丝,一听说田恬是他的编辑,就忙不迭地发了十万个道歉表情包回去删po,非常配合。   可是任明卿的主页上,粉丝量依旧涨个不停,祝好、支持LGBT、分享出柜故事的转发评论不绝如缕。搜索关键词出来的微博更多了,全都是路人瞠目结舌地在说:前两天特别火的那个度他山原来是个gay?   庄墨简直要抓狂,这到底是哪儿来的消息源?   田恬让他稍安勿躁,在私信里询问那个小粉丝哪儿来的图。小粉丝态度良好,忙不迭甩来一个SO4的地址:“最开始是在这里!”   田恬是SO4资深用户,他讨论新番上SO4,讨论八卦还是上SO4,还在上面固定追了几个同人大手,此时顺藤摸瓜地爬起了楼,发现这是个吐槽贴。   因为今天京宇的与会作者纷纷在微博上po图,有些人就跑到耽美八卦区研究他们的照片:什么“这个太太原来长这样”、“那个太太自拍很美合照就露陷了”、“塑料姐妹花合照只P自己不P别人”、“谁跟谁有仇拍个座位牌都不拍她的”……槽到五百多楼,一众人拿着主桌照片婊白殇殇,说她靠脱上位,结果背景板上的任明卿和庄墨正在亲亲热热地说小话。任明卿低垂着眼睛,嘴角带笑,而庄墨侧了脸,因为角度原因,看上去像是在亲吻他的额头。   楼就突然歪了。   512#:照片左边的那两人怎么在接吻?   513#:我靠真的诶   514#:怎么像是两个男的   515#:什么叫像,那就是两个男的!   516#:这俩谁啊?颜好正   ……   从此楼再也没有正回去过。   婊京宇作家大会突然变成了找茬游戏,大家纷纷在照片里找起了任明卿和庄墨,想要知道他们究竟是谁。帖子建到1000多楼,终于有作者现身说法:照片里的小受是度他山,对,就前几天那篇刷屏的《新房客》的作者,而小攻是京宇的老总。   众人:YOOOOOOOOOOOOOO!   立刻有与会者开了个新贴蹭热度,全程直播两人的点点滴滴:LZ正在xx酒店参加京宇的作家大会,看到有一对CP好萌哦~真实的霸道总裁攻x软萌小可爱受,果然这年头优秀的男孩子都去搞基了额   21#:小攻待小受敲温柔,饭桌上不停地给他夹菜   56#:小攻颜值真的高……小受在台上讲话的时候,他是不是眼睛都变亮了【附照片】   108#:LZ闲着无聊出门散步都能撞见小攻跟小受坐在沙发上亲热……小攻貌似把小受弄哭了,正在帮他擦眼泪【附照片】   407#:看到有人说他们也许只是好朋友,但我看到他们进了同一间房哦……【附照片】   庄墨抢过田恬的笔电往下一拉,这人偷拍了他们不少照片,系鞋带照也是从这里流出来的,怪不得这一整天都有被人跟踪偷窥的感觉。   田恬简直乐开了花:“常在路边走,哪儿能不湿鞋?哪儿能啊!”   庄墨斜睨了他一眼。   田恬收敛了一下自己的幸灾乐祸:“福兮祸之所倚,祸之福兮所伏!虽然被迫出柜了,但也给洗灰太太涨了不少粉丝……小三千了呢!上回《新房客》全网刷屏不过聚了万把粉丝,现在炒个CP就能引流,多划算啊。”   “他不需要这样的炒作。”庄墨反感道,“我的作者靠实力说话,为什么要去炒作私生活?我是要他做头部作者还是京城名gay?一出道就搞个大新闻,普通读者什么观感?不好好写东西,靠卖腐炒CP吸粉,没有人会喜欢这样多事的作者。”   田恬懵逼:“有这么严重?”他觉得有人关注就是好。   “《新房客》一鸣惊人,后续切忌高调。如果一个作者成天上蹿下跳活跃在你的首页,还不是因为作品,而是因为私生活,你也很容易反感,特别是他连个长篇代表作都没有的时候。”   田恬:“!”   田恬:“我做的就是这种作者。”   “你的目标是做出网红,我的目标是做出头部,目的性不一样。”庄墨懒得跟他再多解释这其中的区别,“总之,洗灰根本不需要这点流量,未来他的流量会是影视、游戏、动漫、同人甚至是奖项,他的流量跟普通小网红不是一个数量级。对于他的花边新闻,我们要掐死在源头,让他尽可能地低调——你去联系SO4删帖。”   这种流量很容易招黑,庄墨看到帖子里已经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认为洗灰后台很硬,《新房客》之所以一夜爆红,是背后的金主给他运作的结果。   虽然八九不离十,但庄墨却绝不希望这件事传出去。   随便什么大作者,哪怕一开始没有推手,成名了以后都会有团队在背后运作。但是,普通人却不会把这当做天经地义的事,他们只会觉得有后台意味着实力掺水。   一个朴素的、没有后台、纯靠实力上位的作者,比关系户讨喜一千倍一万倍。大众认可努力、热血这种动漫元素,希望现实中的人也和小说里一样理想化。万一被扒出来他庄墨是什么人,任明卿又是个那么小那么小的小作者,难保有人婊他像婊白殇殇一样,说他靠脱上位,这对作家的个人形象简直是毁灭性的打击。   任明卿清清白白,努力又认真,如果有什么成绩,也是他卧薪尝胆的回报,庄墨不想他因为自己的缘故,被人瞧不起。   庄墨本身也不喜欢抛头露面。他就是一个普通编辑,不想做网络红人;他也绝不希望在这个时间节点让圈内人知道任明卿是他的作者,他怕有人蓄意打击报复。   所以他再三叮嘱田恬:“一定要把热度压下去。”   田恬:“……这个……有点难度。”   庄墨:“花多少钱都可以。”   田恬:“……我试试。”   庄墨花了十分钟搞定了新浪,暂时屏蔽了关键词,而田恬老半天才托了关系联系上了SO4的管理者,好话说尽对方都不愿意删帖。庄墨看他磨磨唧唧了大半个小时一点进展都没有,数落了他一顿,抢过笔电要给人打钱。   可是对方表现得刚正不阿,一分钱不要,就是要维持广大人民群众八卦的权力,即使正主出面拆CP也不行。   庄墨简直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钱搞不定的事?!   正在这时,庄墨的手机突然响了,是顾流夕:“你在哪儿?”   庄墨把房间号报过去:“什么事?”   “看到SO4在扒你,想来听第一手八卦,谁知道你不在房间。”顾流夕不一会儿就找到了他俩,看到庄墨穿着浴袍头发乱糟糟嘴角还有一大块淤青的狼狈模样,就忍俊不禁,“这是被太太赶出来了?”   庄墨:“……”   “常在路边走,哪儿能不湿鞋。”顾流夕笑着在沙发上落座,“真想不到咱们沈总第一次上版面竟然是因为同性绯闻呐。”   庄墨:“你不要胡说八道。”   田恬兴奋地问:“沈总?”打从顾流夕一进来,他就害羞得手脚不知道往哪儿放。对于他这种小直男来说,穿着礼服裙、画着晚妆的御姐出现在自己的房间里,四舍五入就是一部AV,要不是听到他们老大的八卦,他还不敢跟人家搭话。   顾流夕笑着哄道:“自己搜去。”庄墨想隐姓埋名,她怎么好意思上去把人家戳穿。   庄墨情知她没有大事不登门,与她开门见山:“这个八卦我现在很头痛。其他地方倒还好,SO4我是真的没有渠道搞定,你有什么办法说动他们合作?他们根本不要钱。”   “二次元为爱发电。”顾流夕总结道。   庄墨:“……”   田恬刚才因为办事不利被骂得狗血淋头,此时有御姐撑腰,顿时神气活现:“我就跟你说这不是我的问题!”   见庄墨一脸迷惘,顾流夕解释说:“SO4最早是个宅男组建的动漫论坛,死直男嘛,跟腐女不共戴天,两方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战争,最后被腐女群体攻占了,版主只好另辟了个耽美区出来给她们玩儿,当前用户宅男腐女各占一半,井水不犯河水。之前一直是个非盈利向的论坛,后来流量大了,几个版主出资成立了个公司,就年前的事。因为公司刚刚起步,所以相比之下不会太过商业化。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规则,你用商业逻辑是行不通的。”   “你有什么办法么?”   顾流夕含蓄笑道:“我跟耽美版主有点私交。”   两边都是生意人,庄墨跟她打交道舒服多了:“你帮我撤贴,有什么条件随便开。”   顾流夕连忙客气道一句话的事,不用放在心上。她说一句话的事,那还真是一句话的事,她就跟耽美版主打了个招呼,两个帖子立刻删除了。楼主上诉,版主理直气壮地说她YY真人,影响到了三次元的生活。   田恬真是对她刮目相看:“想不到是圈内大佬!”   顾流夕跟他握握手:“脆皮鸭爱好者,脆皮鸭爱好者——小哥你也是?腐女常见,腐男可是珍稀动物,你们腐男都是gay?”   田恬:“……”   顾流夕:“不然怎么吃得下男男?”   田恬:“……不好意思我还有工作我要去帮洗灰太太控评。”   庄墨:“不用控了。”   “为什么?!”田恬又不懂了,“你不是说不靠绯闻炒作的么?他评论里全是攻受一生一起走,不用澄清的么?”   “无所谓。”   把源头掐灭了,后续不会再发酵,目的也就达到了。如果控评删博,反而显得大费周章、做贼心虚。再者说来,这种东西特意去澄清一下是很无聊的:“作者本人就不能发声,随他去,帖子删了,围观群众也就散了。”   田恬似懂非懂。   庄墨把一场公关危机掐灭在源头,志得意满地从口袋里掏了根烟,点起来压压惊。事情解决了,他的头脑得到了解放,有余裕去重新捋一遍这莫名而来的热度,方才被他忽略了的细节一一显现。   他夹着烟跟顾流夕惊叹道:“SO4厉害啊。”就这么半天功夫,给任明卿加了三千多粉。   “因为SO4可以匿名发帖,说话不用负责任,好带节奏。”顾流夕笑笑,“而且这是宅男腐女组建的论坛,你想想,他们的活跃度有多高。现在得二次元者得天下,多少热门话题都是从SO4开始发酵的。”   庄墨又仔细斟酌了一阵:“你刚才说,SO4刚成立了公司?”   “嗯,据说是想做文学网站?”   庄墨吃了一惊:“一个动漫论坛做什么文学网站?”   “SO4的动漫衍生区有很多同人写手和轻小说作家。腐女涌入之后,还有原创耽美发布,小观澜就是在SO4火的。这几年IP炒得火热,SO4也想转型吧。”   “有签作者么?”   “签了两百多个了。”   “两百多个?”庄墨又是吃了一惊,“这么多?”   “SO4是信仰。”顾流夕笑道。“作者在那里玩得好,忠诚度很高。”   庄墨立刻道:“你帮我牵根线,这个公司我要买。”   要做起一个平台,圈作者非常重要。大神的书就那么几本,读者一下子就看完了;小作者才是生生不息的创作者,提供了99.999%的内容。与其一个个地去跑、去签,直接买下作者所在的公司是最方便的。   而且庄墨看中了SO4论坛稳固的用户生态。他之所以做微博作者,就是要找一个端口切入现在消费力最庞大的二次元读者群,为日后操同人圈打基础。现在被他找到了宅男腐女的老巢,商业化程度还很低,他简直要高兴死了。   田恬很看不起他这种张口闭口买买买的土豪做派:“二次元是信仰,懂不懂?我们为爱发电,你一身铜臭味还想混圈,负分。”   庄墨淡淡道:“在他们组公司的时候,他们事实上已经选择了商业化,没有公司不是为了盈利而存在。任何案子你觉得谈不下来,或者什么人你觉得不好合作,就是钱没到位。SO4的商业化方向是有问题的,他们根本就不应该去做内容,而是应该专心去做二次元交流社区,我得跟他们好好谈一谈。”   顾流夕嗯了一声:“SO4现在正在融资。”   庄墨吩咐:“你去帮我组个局吧,我要谈并购。”   话音刚落,他的电话响了,庄墨一听特殊的铃声,就打了个寒颤——是任明卿找他。庄墨刚还被他打得狗血淋头,条件反射地脑壳疼。   一接起来,对面的声音放得既轻且低,好像地下党接头:“庄先生……你在哪里?我们屋好像进贼了……”   任明卿睡了一觉醒来,发现才十一点半,庄先生不在房间里,从厕所到卧室到客厅遍地鸡毛,一片狼藉,吓得瑟瑟发抖。   庄墨:“……”   庄墨:“没事的,刚才是醉汉走错了房间,你先睡吧。”   任明卿问:“那你呢?”   庄墨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任明卿道:“庄先生,你是还在工作么?那我给你留个门,你记得早点回来休息哦。”   庄墨放下电话,踯躅了半天,还是打算回去陪陪他。误会解开了,高远不会再出来闹事,听任明卿的口气,应该挺害怕的。   庄墨回到套间里,任明卿正在任劳任怨地打扫房间。庄墨看他徒手去捡碎瓷片,连忙喝止了他:“别弄了!赔点钱让酒店工作人员来清理好了,快上床睡觉。”   任明卿看到鼻青脸肿的庄墨,吓了一跳:“庄先生!你脸上怎么了?!”   庄墨忙着给任明卿公关绯闻,都没顾得上自己的伤,此时哭笑不得,只能含糊道跟人打架了。   任明卿赶忙把他扶到床上躺下,又急匆匆套上裤子,大半夜的要跑出去买药。   庄墨眼疾手快地把他拉住:“不严重,就是一点小伤,我知道我们任老师心疼我,心意到了就好了。”   任明卿打消了出门的念头,却依旧忙得停不下来,转进浴室拧了条湿毛巾,心疼地擦拭庄墨脸上、手上的血污,把他右脚磕到桌角的趾甲片仔仔细细地修剪好。   等把他从头到尾收拾得干干净净,任明卿再从冰柜里拿了一听饮料,用自己的T恤衫裹住,轻轻地敷在他嘴角。   “冷不冷啊?”任明卿陪在床头,忧心忡忡地像一个老母亲。   庄墨摇摇头,用眼神描摹着橘色灯光里任明卿那温柔的轮廓:“不冷。”   “还有伤到别的地方么?”任明卿解开了他的浴袍,看到他身上也有淤青,拉着他要去医院。   庄墨瘫在床上不肯配合,只笑望着他:“没事的,不去了。”他的身体他自己知道,没那么娇贵,一点点淤青不打紧,而且他更愿意相信,任明卿潜意识里不想伤害他,没有让他受严重的内伤。   任明卿长长的睫毛上下翕动:“真的么?”   “真的。”   任明卿开始担心别的事:“庄先生,你怎么跟人打架了啊?”他很了解庄墨,知道他是非常谨慎和理智的一个人,不像是会惹事生非的性格。   庄墨逗他:“有人说你坏话,我气不过,就跟他打起来了。”表情骄傲得像是小孩子在邀功。   任明卿着急坏了,庄墨怕他有负罪感,忙道:“骗你的。”编了一出酒鬼打架闹事的热闹故事,来安他的心。   其实任明卿直觉这是他搞出来的。他清清楚楚记得他躺在床上玩手机,结果一眨眼的功夫,房间被拆了,庄墨被打了,时间都去哪里了?他觉得自己有很大的嫌疑。酒店都是刷卡进屋的,哪来什么醉汉呢?   他看庄墨受了委屈还那么努力地逗他笑,心里很难过,整个人都蔫蔫的。   庄墨装出来的乐呵劲也逐渐消失了,高远确实是他们之间的一个大问题。但他伸出双手,扶稳了任明卿的脑袋,坚定地直视着他的眼睛:“看着我。”   任明卿泄气地垮着肩膀,眼神闪躲,不是很有自信。   “明卿,你要知道,我为你做的所有事,都是因为你值得。”庄墨真挚道,“我欣赏你的才华,钦佩你的为人,我为你付出,心甘情愿。如果你觉得你配不上我的好,那就努力写出更好的作品,早日成长为大作者。”   庄墨手心里传来的温度让任明卿精神为之一震。   他用力点了点头:“嗯!”   后来临睡前,任明卿记起一件事:“庄先生,你有一大叠钱掉在我鞋子里了,我放回你的钱包里了哦。”   庄墨宠溺地撩手,摸了摸他的脑袋。   真老实!抢钱了还知道还。 第105章 反抄袭   顾流夕效率惊人,等庄墨养好脸上的伤,就把SO4的高层约了出来。   庄墨到地方一瞧,一溜的T恤短裤人字拖肥宅,他头痛不已,不知道谁是话事人。   大家一起闲聊了一下午,日本动漫圈的八卦听了一车,就是正事儿谈不下来。   SO4的一帮死宅男,凭着热血冲动开了公司,之后就饱尝了社会的艰辛,得到了血泪的教训:开公司很烧钱。听说庄墨要买买买,还是愿意坐下来谈的,毕竟他们从耽美版主那里听说了这位爷开出600万征文的事,口袋里钱肯定是不少。   但他们坚持为爱发电,不愿意并购,还不愿意庄墨插手运营,干涉作者们的内容取向,一点点都不行。   他们有他们的理由:我们就是为了二次元的繁荣昌盛!你把网站买走,逼着作者们写言情、写无CP,那我们和纸片人老婆的小黄车怎么办?!隔壁腐女同志们的小黄车怎么办?!你告诉我小黄车怎么办?!其他资方就没有任何要求,只给钱不逼逼!   庄墨一思忖,等于说我投个千八百万的,我都没有说话的份,那我这是在搞什么。   一身铜臭的庄总第一次碰钉子,就这样败给了为爱发电。   不过他倒没有心灰意冷。   内容网站不是随随便便来一拨人就能搞起来的。即使SO4高层想坚持为爱发电,作者们也会饿死——平台方半点儿不懂内容引导,会导致整个平台没有市场竞争力。你一没有网络收益渠道,二没有实体图书渠道,三没有版权输出渠道,作者在你的平台上赚不到钱,那人家怎么生活?   写文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一时半会儿可以为爱发电,长期投入没有产出,大部分作者很难坚持下去,不转型就是死路一条。而转型了,SO4花费数年好不容易积累的用户生态前功尽弃。SO4从骨子里就不应该是个内容生产商,现在就应该把这群作者打包卖给他。文学网站又不好做,收割一波见好就收,省得套牢。新绘网并购SO4内容区,负责专业的内容生产和输出,而论坛负责维护二次元用户生态,这对新绘网、SO4以及这帮为爱发电的作者来说,都是最好的局面。   庄墨看破不说破,到最后也没明说投不投,就让SO4把公司资料整理一份出来,他要对网站进行一番资产评估。   回到京宇后,他让田恬把这件事留存记录,把这个案子拖上一拖也许会有眉目。这不是他现在最紧急的案子,买得到是锦上添花,买不到也无关乎生死存亡,还是静观其变,先把手头上的作者做起来再说。   顾流夕适时地与他告辞。他看顾流夕跟着他跑了一天,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再一次表达了谢意:“这次多亏了你,我欠你一份人情,之前说的话依旧算数,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一句话的事。”   “帮忙倒说不上,就是想跟你讨个人。”顾流夕到这个时候才向他开口。   挖作者在行业内非常常见,编辑之间经常为了抢作者撕逼。但要她偷挖庄墨的墙角,她没有这个胆量。庄墨是她的靠山,哪怕再小的作者,顾流夕都要跟他报备过才敢介入。   “可以啊!只要不是度他山,你随意。”庄墨表现得极其慷慨。除了任明卿是无可替代的,其他作者他都无所谓。   “是一个叫小观澜的耽美作者,她的书我想改成无CP向出版。”   庄墨根本不认识小观澜。烈火哥那里的作者他毕竟出过版权,有点印象;田恬那一圈作者,他连谁是谁都分不清,就跟着田恬这个大大、那个太太地叫。顾流夕既然开了口,他就顺水推舟地允了:“出版和电子版放在我们这边?”   “那就再好不过了。”顾流夕见好就收。   从人家这儿挖墙角,流量和实体书的钱就让他赚了去吧,后续小观澜也需要平台的助力。以后要合作的时候还多了去了,跟他打好交道没有任何坏处。   宾主尽欢,庄墨把她送到停车场,嘱咐她如果什么时候又在网上看到度他山的新闻,请第一时间告知他,他好早做准备。   作家大会结束以后,该签的作者全都签下,烈火哥和田恬大刀阔斧地开始跟进两个产品线。   烈火哥那里推进得比较顺利。   前段时间,庄墨带着徐静之把影视圈摸了个熟,草了几个热门题材的案子,直接向烈火哥下定制。   烈火哥熟悉作者的秉性,对文本内容的把控也非常到位,由他去挑合适的作者,帮他们一起做精品内容比较合适。我题材给到你,对标作品给到你,你来进行命题创作。小作者单本买断,大作者先付个定金,后期平台连载、实体书上线、版权收益我再跟你分成,基本上京宇的实体作家都接到了或大或小的案子,生活有保障,未来有期许,心都比较定。   而对于京宇来说,这种定制向也非常划算。单本10-30万的价格,保证了平台上线后有足够多的精品,也保证了连城的影视需求。只要影视对口,这么点前期投入是不会打水漂的,10万的书转手卖出就是100万,30万转手卖出就是300万,再不济还能让徐静之兜底,即使后续跟作者分成回报比也不是一般得高。   而一个平台如果一开始就能卖出十几二十个IP,资方的门槛都给你踩断,后期的所有精品都不愁卖。   田恬那里就要困难得多。   他手里一票的微博作者要变现,暂时只有实体书渠道,码洋任务每个月五百万,压得他喘不过气。加之之前他跟可达撕逼撕得一塌糊涂,他连这个硕果仅存的大作者都没有了,不得不绞尽脑汁去把作者推火。他知道微博作者在成为大V以前什么都是白搭,案子接不到,广告商看不上,书还卖不出去。   以前作为读者,田恬刷微博就图一乐呵,现在作为责编,他慢慢去思考到底什么东西会在微博上火。他成天就泡在网上搜集案例、分析读者的口味,看营销号在转什么,什么样的内容会上热搜,以什么样的姿势花式蹭热度不讨人厌……还真给他总结出了一些规律。   现在很多作者都玩微博,一开始也就是当做一个和粉丝交流的窗口,聊聊日常、分享分享生活,起到一个聚粉的作用。   但是对于小作者来说,他可能在正儿八经的阅读网站上得到的关注还不如在微博上多,那么他们自然而然就会尝试着在自媒体上创作。   普通作者,他的微博创作没有很强的目的性,就是瞎几把写,想写什么写什么。但是,一旦某条轮火了,涨了很多粉,作者就会有意识地去重复之前的创作,把内容方向固定下来,形成自己的自媒体基因。   他会意识到,“粉丝是因为我写这个东西关注的我”,那他就持续地生产这个内容,直到他自己就形成一条产品线——包括写什么题材、怎么个长度、怎样的风格、有什么独一无二的标志性形式,让人一看就知道是这个po主写的。   田恬悟明白了这一点,他手里又都是有一两万基础粉丝、有一定写作亮点的小作者,他就帮他们去找到适合微博环境的、独一无二的创作风格,直到他们每个人都形成不可替代的内容取向:有的人适合写搞笑段子,有的人适合写脑洞故事,有的人适合写历史衍生,有的人适合写虐文,有的人适合写情话,有的人适合分享日常……   日更抱团是最基本的,一旦有谁突然被营销号青睐、流量大爆,田恬就可以立刻扒微博开预售卖书。反正他这边送审快,画手、设计、周边厂家都是长期合作,他甚至还找了几个剪刀手和主催君专门给自家的作者做衍生mmd和广播剧,堪称时刻准备着,就等着突然爆红。   但关键就是,这个大爆田恬怎么都等不来。作者的粉丝涨有在涨,但像可达那样单条转上一两万,没有。   以他手里的资源,他最多把作者推到10万粉。   田恬每天呆在办公桌前心浮气躁地刷微博,觉得他的500万码洋是不可能了。   眼看着他慢性自杀,烈火哥把手上一个的图书转给了他,是某明星的自传。   庄墨两个月前谈来的这个项目,让烈火哥找个枪手代笔,全书只有不到5万字,剩下的全是写真。送审流程已经走完了,小松连排版都已定稿,就等着下印厂。   田恬立刻安排预售。这本书定价定得贼贵,接近100块钱一本,预售当天却卖出了两万多册,明星效益就是强。田恬一边搜集各渠道订单计算加印量,一边热泪盈眶:天底下居然有那么好的事,本来还以为这个月的绩效工资又打水漂了呢,天上掉馅饼咯!   烈火哥帮田恬续了一命,私下里找他谈话:“小田儿,东边不亮西边亮。你的作者一时半会儿还要养,你难道图书就不出了,带着整个团队咸鱼躺?你也不怕老大扣你工资。他让你出书,又没规定非得出微博作家的签约书。”   田恬很聪明,被他一点拨,眼前豁然开朗,走进了书店,看看最近什么书好卖。   庄墨要码洋,田恬也没什么精神追求,跟风踩热点——   网上讨论抑郁症,他就赶紧出本《滚开!抑郁君》;   新闻有女生差点在滴滴上遇险,他就赶紧出本《女子防范手册》;   大学毕业生普遍工资不高,他就赶紧出本《如何一夜暴富》;   区块链火了,他就赶紧出本《一本书读懂区块链》;   还有什么《高效沟通36讲》、《我的人生我做主》、《如果找到称心如意的对象》、《跟孩子一起学折纸》……一个月出了18个策划,不是心灵鸡汤就是成功学,间或还教人怎么做手账。   这种书根本不需要大作者,他出个选题,随便找几个写手,把他们的稿子拼拼凑凑,笔名都不用给,就能直接凑本书。   谁会知道,这种书的编辑自己也不会控制情绪、高效沟通、自主人生、一夜暴富、找到对象,更别提区块链了,田恬屁都不懂。   然而这种蹭热度的书全都卖爆了!   那敢情好,田恬根本停不下来,带着整个团队成天做这种没营养的忽悠人书。   京宇这边有条不紊地稳步向前,顾流夕那里却出了桩大事。   起因是SO4上开了帖子挂小观澜抄袭。   这个年头要掐死一个作者,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告抄袭。竞技文的设定套路统共也就这么点,东摘一点说类似、西取一段道借鉴,黑子轰轰烈烈做了一个似是而非的调色盘,声势浩大地讨伐她。因为有人私底下带节奏,调色盘居然转了好几千。   小观澜心态全崩,疯狂掉粉,田恬这里单行本预售推迟,顾流夕想争取SO4的支持,SO4却很犹豫。   SO4能有现在的口碑,就是用心维护用户生态的结果。然而现在的舆论态势是盖章小观澜抄袭,SO4的好几个作者还参与了调色盘的制作,SO4现在还没有发声已经被读者说是“包庇抄袭”,他们要站哪一方,很动摇。   小观澜经过这种打击,一蹶不振,私底下跟顾流夕说再也不想写东西了。   小观澜是很有才华的作者,受了不白之冤,顾流夕又气又急,只能求到庄墨这里,她知道现在能救小观澜的只有庄墨——因为那个调色盘里,抄袭的对象,有60%来自另一篇讲打拳的中篇小说。那篇小说是谭思写的,庄墨编审,刊登在《新绘》第146期。   庄墨听她说明白了来龙去脉,第一句话问的就是:“那到底抄没抄?”   顾流夕把两本书以及调色盘打印出来丢在他面前:“你自己看!”   庄墨还真花了三天时间,仔仔细细把两篇文章给看了,跟着她一起骂娘:“这都能算抄袭?”   文章的逻辑和脉络是不可能骗人的,《无状态》人设、剧情的排布水到渠成,没有刻意拼接的痕迹,连借鉴都很难说,因为谭思的人设非常烂大街。说实话,庄墨觉得没有小观澜写得出彩,女作者本来就比男作者擅长感情戏,刻画人物更细腻。   庄墨作为一个专业编辑,过手的内容成千上万,他觉得要说拼接,那这个调色盘才是真得东拼西凑——鉴定抄袭怎么可以把不同书本里的情节概括出来说很像?!这又不是字句相同,这是大情节!连人物关系都不一样。要这样都算抄袭,那没有人是原创了,什么情节没被人写过。   顾流夕也义愤填膺:“我已经把原文以及调色盘发送到专业的律师团队那里,等着出具第三方鉴定报告。”   “没用。谁都知道第三方鉴定报告能花钱买,你拿出来就是群嘲。你现在只有一条路,就是谭思站出来给句公道话,不然你的作者就是冤死。”   顾流夕原本就做了如此打算,此时听他愿意出面,长长地松了口气:“如果你能为小观澜正名,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谢你,以后……”   庄墨制止了她继续往下说:“我没有办法保证,决定权在谭思手里。”   见到顾流夕失望的表情,他又道:“但我会尽力。”   编辑的职责是为作者保驾护航。抄袭是对整个行业的践踏,对待抄袭要零容忍,但正因为零容忍,判定抄袭才更要慎之又慎。   如果任何一个作者,在任何时候,都有可能轻易被戴上抄袭的帽子,所有的才华和努力付之东流,那也是对整个行业的践踏,甚至某种程度上比抄袭的危害更甚。你搞得大家都不敢写东西了,怎么百花齐放、怎么欣欣向荣?   反抄袭不是满足私欲的工具,庄墨看不惯这种公报私仇的行为。一个人不论出于什么理由都不能随意去污蔑旁人的清白,那是非常严重的人品问题。如果真的如顾流夕所说,这个调色盘有作者参与,那这种作者他一辈子不会合作——你自己是作者,明白书写一部作品需要怎样呕心沥血,但你举着政治正确的旗帜掩盖自己肮脏卑鄙的嫉妒心去加害于人,你对得起自己手中那支笔么?   但庄墨心里也清楚,反抄袭会被有心之人利用,从根源上来说,还是因为整个行业缺乏行业共识,版权保护这一块儿做得不完善、不到位的缘故。除了作者和读者的自查自纠,没有一个公正有效的第三方平台起到判定、惩戒的作用,走法律途径又鲜少有结果,大家对抄袭很无力,也很敏感,舆论一带就会跑偏,一有疑似统统打死。   庄墨在观文的时候就一直想做版权保护这一块儿,他的离职也跟这有很大的关联,他觉得现在说不定是个很好的机会推进这项工作,因此没做什么心理建设就给谭思打了个电话。   自从他离开观文以后,就没有联络过谭思。谭思有没有找过他,他是不知道,反正他把人拖黑了。此时打电话过去,响了一秒就被接起:“喂,老沈,你可总算想起我来了~”   听见谭思一贯而来贱兮兮又懒洋洋的声调,庄墨竟然内心毫无波动。   他跟谭思那么多年,把他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作者带到榜首,花费了无数的心血,贡献了所有的才华,最后分道扬镳,眼看他换了新人,眼看他失了初心,说不难过是假的。   只是当初有多忿忿不平、念念不忘,甚至发誓老死不相往来,现在却尽付了笑谈。他听见自己平静地跟谭思寒暄,不由得感慨人类的感情是多么脆弱的东西。   其实时间也没有过去很久,庄墨回忆了一下来京宇之后的经历,从第一本杂志做到现在,也才短短几个月而已。可往事如烟尘,回首已隔世,那些曾经的憧憬、喜爱、欣悦、暴怒、怨恨、失望、恐慌……那么多那么多因这个人而起的激烈情绪,竟然已经统统消失不见,尽付了东流水。   他从来没有想到,再见之后自己竟然可以这么平静地与谭思闲话家常。两人隔着手机,问候彼此的近况,谭思祝他高升,他祝谭思大卖。大家绝口不提之前的决裂,然而言谈之间都有些感慨,原来这个世界上,真不是谁离了谁就过不下去。谁也没有开口说,但谁心里都明白,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庄墨与谭思久别重逢,伤感了一阵,也不再多废话,把小观澜的事情跟他一说。   谭思第一反应跟庄墨一模一样:“那到底抄没抄啊?”   庄墨道:“我让人把书给你送去,你自己看吧。”   谭思喂了一声:“那你得请我吃饭。你好久没有请我吃饭了,顺便把书拿过来。”   庄墨笑道:“最近比较忙,改天吧。”把公司稳定下来以后,他打算放个长假,到时候抽空拜访老友,会比较轻松。   他情感上是放下了对谭思的芥蒂,可是他确实不太想在这个节骨眼上跟观文那边的人打交道。   谭思没有强求。   人与人交往,有时候因为离得太近或者相处太久,有了触手可及的廉价感,一场久别才能让人幡然醒悟到底身边人价值几何,所谓近而生亵,距离产生美。所以虽然现在是庄墨有求于他,但谭思却明白,他已经不在是那个可以和庄墨肆意拿乔的人了。   庄墨刚放下电话,SO4的CEO林以清打电话给他,问他小观澜这个事情到底要怎么处理。这群宅男沉迷二次元,针对纸片人的撕逼还擅长一点,针对真人撕逼——特别是作者圈的撕逼——他们一脸懵逼,唯一能想到的人就是庄墨,希望听听专业人士的意见。   庄墨说:“她不是抄袭,你就不能判她抄袭。”   “可是现在耽美版主说有人在带她节奏,民愤很激烈。如果我们站她,SO4的名誉会受损……”林以清语气中有浓浓的忧虑。   “我遇到过你这样的情况。我也出于利益考量,放任我的作者踩死了另一个无辜的小作者,我现在肠子都悔清了。”为了谭思,庄墨错过了任明卿三年,如果没有那桩事,任明卿早就是S级了,谭思也绝不会恃宠而骄,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那件事给我的教训就是:你要赚钱,没有问题,但不能作恶。你不能踩着无辜的人去挣昧良心的钱,你会为此付出代价的。你可能看到现在舆论汹涌,但你也要知道,现在没人敢为她发声,不意味着没人清醒着。抄袭和反抄袭是一体两面,不论包庇哪方,都会伤害到作者,你判她抄袭,会让沉默的大多数寒心。”庄墨顿了顿,说,“你那天跟我说,你们做文学网站的初衷,不正是为了维护作者们自由创作的权力么?”   林以清一愣。   他问了这么多人,所有人都在跟他说,怎样怎样做才对网站好,怎样做才可以应对汹涌的舆论,但没有任何一个人说过,你要为作者这个相对弱势的群体维持公道。   他清醒过来,这难道不才是最最基本的么?   林以清突然对庄墨起了敬畏之心。原本,他只觉得庄墨是个有点世故的商人的。   “那好。”林以清深吸了一口气,“这事儿我们……不发声。”   网络上要求SO4删除《无状态》原贴,封锁小观澜账号,逐小观澜出站……林以清决定统统不照做。   “嗯。”他听出对面的语气中带了一丝温和的笑意,“反抄袭应该掌握在更加理性、公正和专业的机构手中,才能真正地起到保护原创的作用。这件事我会入场,你们不用管了。” 第106章 天网维权系统   一周后,谭思问庄墨:“你能保证她没抄别人吧?”言下之意,他的确看不出《无状态》抄袭了他的文章,至多是撞梗。同一个现实向题材撞梗,这有什么稀奇?   庄墨言简意赅:“能。”如果小观澜抄袭了别人,想掐死小观澜的那批黑子早就发现了,会拉出谭思碰瓷,就是因为谭思的文章比任何作品更像所谓的“原文”。他用对比软件查重,重复片段低于1%,这个比例完全是可以放心的。   谭思当天就转发了调色盘:“少他妈碰瓷【怒】”   这一转发掀起了轩然大波,《无状态》、谭思、小观澜三个词条直接上了微博热搜。   碰瓷的人根本没想到谭思会亲自站出来打脸。一般来说,“原作”怎么都不可能亲自下场手撕反抄袭派,宁可错杀一千也不能放过一个抄袭狗,不然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不说,还政治不正确。有所谓的原作私底下承认对方的文章并没有对自己构成抄袭,却在网络上大肆喊打喊杀,大概是出于这种心理。   谭思虽然是个性格非常跳的人,经常在自己的微博上怼天怼地,但谁都知道他现在只想赚钱,突然逆势而动,这也太不按常理出牌了!   小观澜的粉丝前几天被掐得不敢说话,现在有“原作”撑腰,疯狂地转发反盘给作者平反。前几天指控小观澜抄袭的几个博主一看闹出圈了,有的静观其变,有的却嘴硬拒不认错,还私底下逼逼说,说不定谭思也抄袭。   螺蛳粉的战斗力哪里是这些后生小辈可以比拟的,当年《诡域》连载期间那就是全民邪教,螺蛳粉所过之处寸草不生。他们仿佛有一千双眼睛在盯着微博上的只言片语,这种评论一截到粉丝群,好家伙,那可是捅了马蜂窝。   当晚,谭思的粉头就愣是搞出了个长文向整个碰瓷派发难——你们空口鉴抄、到处碰瓷、挑拨离间、抹黑作者,只要有作者不认你们的鉴定,你们就统统打死!其心可诛!   谭思转发支援:【吃瓜】   现在碰瓷成风,大小作者深受其苦,一看最大的大大站出来扛起反反抄袭大旗,那还等什么?撸袖子上啊!   反抄袭派见舆论逆转,镇臂高呼:你们不支持我们的工作,搞白左那一套妇人之仁,就是滋生抄袭狗的温床!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作者有的是,抄袭狗却打一个少一个!你们不要被抄袭狗带了节奏!   微博上掐得风生水起。   庄墨看到谭思的声明又习惯性胃痛。谭思这个性格是真的一言难尽。你有话你就好好说,满嘴他妈他妈的……他赶紧给任明卿的微博主页又改了个密码,不要让作者掌握微博密码就是一个好编辑的第一要务。   不过吐槽归吐槽,庄墨还是打了个电话感谢谭思的仗义。为风口浪尖上的人说话,他也承担了一定的风险,更别提对面还是个跟他毫无利益纠葛的脆皮鸭文学小作者。现在引来这么多争议,庄墨建议他关机保平安。   谭思说:“什么关机,你以为老子还跟他们打口水仗?”   庄墨:“……”   谭思心大如斗是有道理的。就他现在这个咖位,他已经不会被网络上的口诛笔伐掐倒了。   不过绝对自信并不意味着他是个莽夫,在决定要站队之前,他也不是完全没有权衡过利害。   首先,小观澜确实没抄,同样是作者,谭思看着那张调色盘心里挺来气。   其次,他看舆论对碰瓷也容忍到了极限,如果这时候来个有分量的人能振臂一呼,呼吁反抄袭专业化、规范化、程序化,非但不会落人口实,反倒是有利于自身声望。   最后一点,就是出于他对庄墨的绝对信任。   他太了解庄墨了。他做出了姿态为庄墨两肋插刀,庄墨就会保他平安。如果说,在他出面之前,这局面谁输谁赢还不一定,那么在他出面之后,胜负已分,庄墨一定会保他赢。   庄墨出门上车,给徐静之打了个电话:“纪检委,管管文娱圈的大事。”   “哈?”   “看一下微博热搜。”   徐静之每天忙着布局他的全产业链,回过神来竟然都好久没有上微博了。他以前成天在微博上怼天怼地,主要怼各类明星,号称娱乐圈纪检委。现在一看什么小观澜、谭思、《无状态》,还有个特朗普对华贸易战,警觉地问庄墨:“我们要解决哪一个?特朗普还是《无状态》?”   庄墨:“……《无状态》。”   徐静之:“我们的书?”   庄墨:“算不上。”告诉他上微博怎么写怎么写。   正当反抄袭派和反反抄袭派在网上掐得天昏地暗之时,徐静之转发了谭思的微博——   “现在写个书都提心吊胆,平台自检也都是一群不知什么人在审,有没有靠谱的第三方专业平台鉴定抄袭?钱多的不能收买的那种【墨镜】”   所有人涌到他微博里:“老公你开一个!”   两个小时后,天网维权系统上线。   原来趁谭思鉴别抄袭的这一个星期,庄墨把以前注册的一个公司搞起来,让宋鹏把他自己的网站模板拿来改了一个,专门登记、管理和保护版权。他手下确实有个团队,从很早以前就在做抄袭鉴定程序,此时上线了查重系统,输入两套文本,不但可以判定篇章字句的重复率多寡,还能初步追踪情节与人物关系的相似程度。   庄墨一边做门面,一边动用了所有的人脉,联系了可以联系得到的律师和编辑团队做抄袭鉴定,费用由天网——也就是他本人——垫付。然后请舞蓝出山,去作协、文联以及宣传口走了一趟。舞蓝做了这么多年的纸媒,是正经在主流文学圈里有地位的人,虽然在商场上混得不怎么样,却有不少政府关系。舞蓝得到政府背书以后,庄墨再联系官方以及行业内的大佬坐下来一场又一场地开会,筹备在作协底下建立一个“反抄袭协会”。   “抄袭鉴定肯定是不赚钱的,但一定得做,中国现在还没有人做这个东西。”庄墨半个小时后到了白殇殇家里,开始忽悠徐静之。   “我还没赚钱就要开始做公益了?”徐静之感到绝望。   “它不是一个公益,背后是个实实在在的产业。你不要觉得你去保护原创的利益会吃力不讨好的事,一个规范的版权市场,对作者、资方都有很大的好处。你给所有行方便,你怎么可能没有收益?”   “怎么个收益法?我收保护费么?”   “可以啊,你先做抄袭鉴定,做好口碑以后,紧接着推出版权保护。凡是到你这里来登记的作品,你适当收费,就跟保险似得,总不会个个都出现抄袭纠纷——不过这都是小钱。”庄墨给他解释这背后的商业逻辑,“你做版权保护,别人不做,所有创作者都来你这里登记版权,你就变成了一个原创作品IP库……”   “明白了,看到好的我就可以直接下手!”徐静之都学会抢答了。   庄墨失笑:“……这不仅仅是连城的IP库,目光放长远一点,这是全中国的原创IP库。作为平台方,你登记版权的时候要不要核实他是否原创?那你是不是拿到了他的文本内容?你得到了内容难道不展示?那你是不是等同于汇集了所有的内容平台?你等于兼并了观文、魔钢、京宇以及各大实体出版公司,不用花一分钱圈作者,别人就到你这里看文,你是个无线啊兄弟,光是渠道费你就坐享其成。   “集结到一定规模,你垄断了所有内容,就可以从保护过度到经营,建成一个线上的大型IP交易平台。你提供数据和搜索支持,帮内容方与资方精准牵线,线上版权交易他们要付你佣金,这是一笔非常非常大的生意。   “最后一点,你是最大的平台方,你要推哪个版权,哪个版权就会火,作为IP开发方,你是不是非常方便。”   徐静之一脸恍然大悟:“哦……”   “统一的平台对反抄袭确实有好处。”白殇殇替他们切了一盘水果。   庄墨点点头:“你在商业化领域做到一流,就可以确确实实地整肃抄袭。抄袭鉴定一开始肯定会有很多很多,但很快就会销声匿迹,因为对于作者来说,抄袭的作品,他没办法来你这里登记,第一步就筛选下去了。你掐断了抄袭作品商业流通的步骤,是不是从源头上杜绝了抄袭?   “而对于放在你平台上的作品,你提供了法律援助,碰瓷的再泼脏水,我们有一整个精英律师团随时起诉,是不是保护了原创的安全?   “作为下游产业公司,你整肃抄袭和碰瓷,他们难道不乐见其成?动辄几百上千万买来的版权是抄袭作品,一旦开发其他产业,就有可能全民抵制,竹篮打水一场空;或者买来的清清白白的版权,突然被人掐死了,资方也很头痛。但是他们从你的平台买IP就不一样了,你保证他们买到的是原创,你还为这个原创IP提供后续版权保护,他就宁愿多花点钱从你这边走啊!”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做生意做的是口碑。”庄墨语重心长道,“你要做到行业顶尖,就要给所有人定规矩,不要让这个圈子就这样烂在那里。现在的情况是谁都知道抄袭是问题,谁都不去解决,这个问题就永远在那里。你整顿了整个行业,你的公司有口碑,大家都认你,连城文娱后续的所有合作项目都好谈。”   徐静之和庄墨又对整个方案多久可以实现、抄袭鉴定这项服务到底需要多少投入做了一次长谈,庄墨提出了轮值制度,尽可能地降低平台的运营费用:“因为有些律所、法学院,他要不瞄准了庞大的版权市场,要不想推进原创保护这方面的法条,他们愿意合作,用劳务输出换取想要的名利。舞蓝还打通了政府那边的关节,这个事情本来就应该政府做,我们替他做了,他总得拨点人手和钱财。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开发比对程序。抄袭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个重复率的问题,机器不仅仅能识别出字符的重复,还能通过训练辨别出高级抄,我认为只要达到AlphaGo的思维程度,就可以用于实际操作。”   “它不是个下围棋的么?”徐静之一脸你不是哄我吧。   庄墨把AlphaGo的运算机制跟徐静之解释了一遍,徐静之觉得如果真能拿到这么大的比对作品库的话,这事说不定真能成:“可是我们怎么做起这个作品库?别的不说,观文就不会和我们共享数据和内容。我们今天搞出天网维权系统,他们明天自己就开发个其他的,他们的IP库还比我们大,我们达不到垄断地位。”   “B市宣传口批条子了。”庄墨淡淡道。   徐静之一锤掌心:“老铁666.”   第二天,徐静之转发微博:网站本来就有【墨镜】,@靳华律师 @叶益民律师 @编辑华嘉 @编辑龙瑜升天半个月后出鉴定结果。   底下颇有些声音嘲讽第三方鉴定不靠谱,猜测他是不是要买《无状态》的版权,不然娱乐圈纪检委干嘛趟这浑水。   然而文联、共青团中央紧跟着转发微博。   当天,新华社发布消息——《天网维权,为原创保驾护航》。官方的声音一出,这就不再是一个花钱买鉴定的性质了,变成了实实在在有公信力的鉴定。天网维权系统当日版权登记量破三万,接受到抄袭鉴定申请千余条。   这一出彻底斩断了小观澜事件反转的可能性。别有用心之人此后再要做什么调色盘都一概无效了。反抄袭不再是打口水仗,商业化的规范平台出现,官方的、第三方的专业律师和编辑团队入场,所有人都感觉到文化产业自上而下产生了一场大变革。   虽然原创保护法条尚未完善,但毕竟有个统一的行业规范推出,“到底怎么才算是抄袭”不再是作者与作者之间没完没了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是被拿到了前台,变成了编辑、律师、法官、传媒、图书、影视各方专业人士认真探讨、认真解决的一个问题。小作者之间无关经济利益的抄袭纠纷,天网自身可以以行业规范的权威判定与执行;大作者之间的抄袭案,天网的鉴定也可以作为法官判决时引用的依据之一。   小观澜平反;谭思因为保护小作者、肃清原创风气被评价为高风亮节;SO4先前被骂成狗,林以清他们不知道受了多少“死肥宅”的人身攻击,现在因为作为网站管理者的中立态度与专业精神,口碑青云直上;而徐静之,变成了真·爸爸。   当天中午,林以清联系庄墨出手SO4内容板块。   庄墨接触他们的时候,他们正在准备融资。他们跑了几个资方,备选比较多,同为文化公司的京宇看起来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然而小观澜事件,使林以清看到了庄墨的操守。   对于为爱发电的SO4来说,他不在乎你到底是个什么鬼公司,是从哪儿冒出来的经理人,占有多大的市场,拥有怎样的发展前景。但只要你真心对待作者,我就愿意把他们交到你手里!   庄墨开了个还算合理的价格,2000万完成并购,SO4喜笑颜开。庄墨可以让他们平账,几个创始人还各自挣了一笔。   庄墨还不厌其烦地他们详谈了一下午,给SO4诊诊脉,免费做了新的商业企划,提出了未来的内容+社区合作模式,林以清回去的时候简直要跪着喊爸爸。   双方口头协定好后,各自回去走内部流程。 第107章 观文入场   《无状态》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最后以徐静之推出天网维权系统收场,这让许唯嗅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   他脑海中隐隐串联起了一条线索:京宇……白殇殇……徐静之……天网……   许唯叫来秘书:“把去年股东大会的会议纪要给我拿过来看看。”见秘书眼神闪烁,许唯强调,“就是沈总最后主持的那届。”   许唯怀疑这整件事背后都有推手,是预先策划好的一场商业作秀。有什么道理十八线小作者的抄袭撕逼会波及到谭思?更遑论搅合得整个连城集团都下水。联想到前不久那个人陪同徐静之外出的照片,许唯觉得这极有可能是那个人的手笔,不然谁有那么大的面子请出这两位重量级的人物出山?   会议纪要也印证了他的猜想。天网是那个男人想投的项目,却在股东大会上遭全票否决。虽然他的商业逻辑可以成立,但是他的第一步抄袭鉴定,却是极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先不谈这玩意儿前期有多烧钱,单论比法律更细致的行业规范的制定,本身就困难重重,只要舆论对抄袭结果不满意,那么随时都有可能丧失公信力,是不尴不尬的存在。制定出来以后要大规模推行,更是会触动各方利益,毕竟谁家都有可能出抄袭作者,谁家都有可能买到抄袭IP,你只是一个第三方平台,何谈惩戒?!你是会得罪人的!   版权保护非常不好做,那个男人却毫不犹豫地去做了,不管未来怎样,至少已一鸣惊人——看今早的报道,有54家文化公司加入反抄袭协会——他背后可以调动的资源和资金让许唯惊骇莫名。   许唯觉得非常棘手。作为观文的CEO,他不会不知道天网维权系统的推出意味着什么。万一让那个男人做成了原创保护的执牛耳者,他在圈子里是个什么地位?   本来以后那个男人离开观文以后将一文不名,未曾想是强龙入海,进入了一个更高的圈子里,要说没有挫败感是不可能的。   许唯立刻吩咐IT部门推出观文内部的版权保护系统,然后飞到G市报告了这个情况,希望企鹅也尽快推出同类竞品,决不能让连城垄断原创保护这块业务。   “反抄袭协会我们可以加,反抄袭协会制定的标准我们可以直接拿来用,但是版权保护,我们另立山头。”许唯非常聪明,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我不做,你要当英雄冲在最前线,我就在一边摇旗呐喊,免得出了事波及到我;但你背后真正有商业价值的那个产业,我要跟你争。   他中庸的方案立刻通过了上级的许可。   他一方面试图狙击天网,另一方面加紧了对网文、出版、发行公司的吞并。许唯的战略构想中,即使观文没有建立起版权保护平台,对天网狙击失败,那也不至于走投无路。   连城想做的,无非是凭借天网进行IP内容整合,如果在小说源头就完成了这项工作,介时上下游都形成了垄断态势,观文依旧是一切IP产业的上游,享有非常大的话语权。   SO4论坛的评估报告就在此时,与其他几十个公司的简介一道,放在了许唯的办公桌上。   “不用评估了,直接买。”许唯吩咐道。   这种时候不能挑三拣四,他要和连城赶时间。   几天之后,许唯在汇报中听到了一个消息:SO4拒绝了收购,因为已经跟京宇谈完了并购案。   “京宇要买SO4网?开价多少?”   “2000万。”   许唯大吃一惊。在他以为京宇就快要窒息而死的时候,京宇正在背地里并购同类网站,准备上线新平台。   最初的震惊过后,许唯更加确信,他的对手绝对不是舞蓝,舞蓝没有这样的气量与心胸接纳年轻的新血,更没有这样的魄力和执行力,试图规范整个行业。京宇的掌舵人头脑清晰,野心勃勃,势在必得。   如果是那个人……   京宇的掌舵人是那个人的话,那么京宇洗髓伐骨般的变化就可以解释得通了。   京宇前期因为白殇殇的大爆引流了小程序,为平台奠定了最初的基础,毫不意外小程序最终会化身平台,这个平台不同于任何其他白手起家、昙花一现的内容网站,它有十年的内容积累和作者积累,相当于一出生就满级神装。   虽然《新绘》最近几年因为实体书行业的衰弱,报表不好看了,但并不代表他们的内容没有竞争力。京宇的编辑依旧是业内顶尖的,他们手里还有一大批实体书作者,要是给他个网络平台,怕是会成为有力的竞争者。   许唯又从办公桌上找到SO4网的介绍。   动漫论坛、同人板块、耽美小说……   二次元是目前最有活力的蓝海,受众诸多,市场庞大,但始终站在主流边缘,急需商业化、规范化以迎合不断收紧的政策。   如果那人收购SO4网,意味着他拿到了切入二次元市场的接口,一大批90甚至00后宅男腐女引流京宇,那么它会变成一个极其年轻、属于未来的内容平台,比日渐老去的观文更有竞争力,也更有前瞻性。如果后续真的让那人找到这么一个同人与原创、小众与主流的平衡点,形成后发优势……   许唯出了一身冷汗。在他试图狙击天网的时候,那个人已经暗地里着手布置起一个全新的平台,从精品到下游全部包揽,从内容到读者生态布置妥当。而这将会是一个专属于连城的IP库,最大限度打破观文对上游IP的垄断。   京宇虽然还不成气候,但那个掌舵者由衷地让许唯感到不安,他接起电话,吩咐秘书帮他连线SO4网CEO林以清:“你好,我是观文的许唯。听说你想要出手SO4网,我很有兴趣,约个时间谈谈如何?”   庄墨从天网维权系统上线的那天起,就和徐静之飞到H市,和阿里云总裁厉沧海谈这个项目。   知识产权如果拿不到数据库,也还有另一种技术可以替代,那就是区块链技术。区块链能把每一次针对内容源的使用都用时间戳记录下来,那你抄没抄、用没用、用了多少都一目了然了。   这个目前国内只有阿里的IT工程师做得比较成熟,按照庄墨的构想,这种算法最后也是要搭载在阿里云上的,所以他提出跟阿里合作,最大限度地节省开发资金。而且阿里背后的浙商在B市有不少人脉,可以帮他疏通政府资源。介时徐老再活动一番,争取更高层的政府背书,将天网维权系统正式纳入官方监管,市面上就不可能再存在同类竞品。   而阿里在跟企鹅在文化板块的竞争中一直处于劣势,企鹅有观文,阿里什么都没有,他们太希望有一个全新的平台可以打破观文的IP垄断。如果崛起一个第三方版权交易平台,他们的IP采购就不会被人掐住咽喉。   两家一拍即合,希望就天网维权项目进行深度合作。   就在庄墨稳步推进原创保护项目的时候,林以清打电话给他:“观文的许总联系了我们,想收购SO4内容模块。”   “他出多少?”   “4000万。”观文是业内的龙头老大,给出的价格直接double,还给了很高的自由度,林以清觉得对不起庄墨,可又不得不动心。   庄墨很头痛。   他觉得SO4就不值这个价钱。SO4所有的优势就是有固定的用户生态,有一票粉丝黏度较高的小作者,连个B级作者都拿不出来的网站,许唯抬价抬到4000万,很明显他已经猜到了京宇的计划,想要把这事儿搅黄。   原本,田恬那边的微博作者加上SO4网的签约作者,基本包揽了市场上最时髦的二次元内容,市面上没有同类竞品,他的平台一上线就非常具有竞争优势。现在许唯把他整合的板块劈成两半,他上哪儿再去圈这么多作者、培植二次元读者生态?   网文圈里的风向瞬息万变,这一波起不来,整个产品定位都要重做。所以这场仗,他绝对要打赢!   他先稳住SO4那边,跟林以清说钱的问题好商量,然后打电话给财务,问京宇的户头上还剩下多少钱。   财务的回答不容乐观。虽然之前版权净收入高达5000多万,但是挣得多、花得也多。   一场作家大会耗资靡费;烈火哥光影视版权定制就花出去了600多万;田恬每个月有500万的码洋在做,这都是需要成本的,实体书资金回笼缓慢;加上平台上线之后,会大把大把地烧钱养作者,京宇暂时没有这个资本与观文竞价。   庄墨最近拿自己的腰包补天网的亏空,手头上可以变现的流动资金也达不到4000万。   他披上西装,出门拜访舞蓝。   之前庄墨和舞蓝做对赌,两月之内将流水做到一个亿就把公司给他,庄墨超额完成了任务,希望舞蓝可以兑现诺言。   到目前为止,他替京宇规划的四个项目,不论是作家经济、网络平台、网红实体还是版权保护,任何一个单拎出来都足以让一个公司立足,而这四个项目全都放在了京宇,奠定了京宇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他觉得凭这份成绩单,舞蓝应该能放心地把公司交到他手上。   只要舞蓝按照协议转交股权,他立刻可以抛售给连城,融到可观的资金,进一步应对观文的封锁。   然而舞蓝却在这个时候使幺蛾子:“我想问问你,我的《新绘》到哪里去了?你他妈一上来就把我的看家杂志砍掉了?”   庄墨反省了一下,他确实把这一块儿给忘掉了。不过话说回来,纸媒衰落,杂志回笼慢,杂志都是倒贴钱,他确实想把《新绘》砍了。   舞蓝从他的游移中读出他的那点小心思,勃然大怒:“我从来不怀疑你的商务运作能力。但你不要忘记了,按照我们的对赌协议,我还要考察你对内容取向的把控。目前为止,你在这一块做出的成绩是零。零!”   舞蓝说到这里,气愤地拿出田恬最近做的几本图书,开始唾沫四溅地喷:“这他妈写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你告诉我!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庄墨眼看舞蓝要拿书砸他,连忙哄道:“你小心点儿,那可是田恬做的书。”   舞蓝一听甜甜,骨头都酥了,但该生的气一点儿没少,甚至因为自己骂了田恬而涨红了脸,骂庄墨骂得更起劲了:“你不要把锅扔给甜甜,肯定是你把她带坏!你大费周章地把公司运作上正轨,就为了捧这群傻X?!那我当初为什么要跟谭思撕逼?他的《夜航船》虽然写得屎了一点,但总比这玩意儿像样!我做了一辈子图书,文联作协的人来看我,举着这几本书跟我寒暄,我他妈都不好意思说这些书是我们京宇做的,丢人!真的丢人!你果然把京宇整的跟观文没两样!”   “我没有要捧他们,我只是赚波快钱。开公司就是要赚钱啊,不然呢,我怎么养我自己的作者?”庄墨扶额。   “我看你掉钱眼子里了!”舞蓝痛心疾首地打开SO4网,“你他妈还要收购这种网站!你看看,哎哟哟……《有妹妹的生活甜过气泡水》……这他妈兄妹乱伦!”点开耽美板块,“排行榜第一《兄妓》……这是兄弟乱伦!我看你这个人就不正经!成天看小黄文!”   庄墨也不知道SO4里面具体都在连载些什么东西,怎么对方提供的网站简介好像不是这样子的?   他有点狼狈,只能含糊地蒙混过关,向舞蓝解释自己的计划:“微博走红的这波作者也好,SO4的这批作者也好,他们迎合了95后、00后的读者群体,而这个群体是未来最有消费力、也最有话语权的人群。我们要做后红点时代最大的阅读平台,他们就是我们的目标用户。这群作者随便哪个拿出来粉丝量都有好几万,他们入驻网站开个文,这一波能给平台输送多少流量?”   “流量流量,就知道流量!你把他们请来就写乱伦……滚滚滚滚滚我不要听你说!”舞蓝哼了一声抱着胸躺到了另一边。   庄墨觉得自己简直是在哄女朋友:“你圈一波作者,又圈了波读者,做成了规模,那接下来要推怎样的内容当然是你说了算。”   “是嘛?”舞蓝扬起了脑袋,将信将疑地看着他。   “一旦完成最初的流量积累,就可以通过榜单控制和版权代理这两个入口把控平台内容的走向。”庄墨道,“说句实在话,作者写文他总不会说无欲无求,谁都希望自己的文章能变现吧?只要作者想赚钱,那么钱就能控制他们创作的方方面面。你要精品,不要口水文,不要灌水大长篇,不要黄文……那很简单,你把你想要的精品挂榜单上,你把精品变现,你造出一个大神来啊。一旦大家看到优秀的中篇作品可以卖出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的价格,平台上的其他作者会自觉向标杆靠拢,包括题材、文风、长度各方面。从商业变现的渠道端去控制内容是最简单的办法,你不用去明令禁止些什么,你也不用苦口婆心跟作者说太多,你就非常明确地给出信号:写这个,赚钱!他们能不写?”   “呵呵,所以有钱能使鬼推磨,是吧?”   庄墨恬不知耻道:“是。现在这个社会,也只能靠资本的力量完成价值上的拨乱反正。”   “所以你的这个标杆,是哪个?”舞蓝敏锐地提出了这个问题。   他挥舞着手中的书:“你这么大费周章圈了这么多作者,全是迷糊人的太子伴读,那你要推的太子究竟是谁?他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   庄墨笑而不语,搞得神神秘秘。   舞蓝是个急性子:“既然他的作品就是你的内容取向、是未来整个京宇的内容取向,你就别废话这么多,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庄墨:“……他还没写完。”任明卿现在还在徐家疯狂赶稿。   舞蓝:“那股权转让的事,等他写完再说!”   庄墨在舞蓝那里没谈下来,又着急变现,就到徐静之那里,想先融他点钱花花。   京宇现在的公司估值跟坐了火箭一样往上窜,光那笔1.7个亿的流水,和签下的两三百作者,就把京宇的产值做到了4个亿往上。   庄墨手里有20%的股权,想全部出给徐静之,反正早晚都要让他入局。而且收购SO4网这件事,观文在掺和,为了小心起见,他要尽量减少出面的频率,那就势必要找个重量级的人来完成最后的谈判,庄墨觉得徐静之可以。   徐静之这尊大佛往那儿一镇,说是京宇背后的大股东,比任何数据都更有说服力,连城太子爷这个招牌忽悠忽悠小创客还是可以的。   然而他一走进白殇殇家里,白殇殇就像天塌了一样冲他扑来:“静静被他爸叫走了!”   庄墨优哉游哉地哟了一声。   连城和阿里在商场上屡有交锋,去H市的时候庄墨却非得拉着徐静之走个过场。前不久徐静之被赶出家门闹上了头条,成立连城文娱的时候,徐老甚至放言“这个公司跟连城没有关系”。所以徐小公子一进西溪园区,立刻上了商版头条:徐公子是不是真跟徐老闹掰了,山头另靠?   于是回到B市,徐静之立刻被徐老叫回去了。   徐静之临走时,和白殇殇苦着脸十八相送:“这下我爹肯定要骂我了。”   相比于白殇殇的亲妈心态,庄墨还是蛮乐观的:“那正好,他可以跟徐老阐述一下他的战略构想。他想要做文娱全产业链投资,光是影视板块就调研了这么久,把需要购买的一环、二环公司一一评估,认认真真做了企划。他会靠本事说服徐老的。” 第108章 父子战争   徐老这么快把自己的傻儿子叫回家里,实在是因为他最近实在太跳:前一天注册连城文娱上个头条,后一天跑到阿里谈项目又上个头条。   徐老想起他气哼哼地离家出走时说要把《浩荡纪》发扬光大,还以为他只是随口一荡,可看他真的开始无法无天地上手,赶紧把他叫回来。   古话说得好,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这一回徐静之虽然是被徐老骂回来的,但他西装笔挺、派头十足,推门而入的样子像一只好斗的花孔雀。   他在徐老开口之前就煞有介事道:“正好,我想回来跟你谈个大项目。”说着就拉开了椅子,在徐老面前交叉着双手坐下。   任明卿被他自信且正式的气质震慑了,赶紧吃完自己的饭打算走,大人谈生意他们这些无名小卒应该避让,徐老却威严道:“明卿,坐下。”   徐老事务繁忙,心脏病发作的消息严格保密、不向公众透露一丝一毫,抢救回来以后就在家休养办公,反正医院里有的家里也全都有,任明卿一直陪伴在他身侧。   徐老觉得任明卿畏畏缩缩小家子气的做派该改改,也下意识地觉得自己的傻儿子装腔作势装不了多久。   “你要谈什么?”徐老抬了抬眼皮子,看徐静之从头到尾都不顺眼。   “你投我100个亿,我去做IP全产业链!”徐静之轻巧地竖起了食指。   徐老一口气没上来,差点心脏病又要犯了。   徐静之浪骚地打了个响指,要李添多把多媒体影像机打开,播放庄墨那份制作精美的PPT,照着PPT的提示侃侃而谈。他别的不行,说话却是顶厉害的,舌灿莲花、滔滔不绝,任明卿很快就被他打动了。   从京宇出发,平台和作者两手抓,打造未来的S级大神,然后图书、漫画、电视剧、电影、动画、游戏、虚拟偶像、主题乐园一条龙全产业开发……他看得出来,徐静之不是在说大话。徐静之打心眼里相信IP产业未来能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拳打漫威、脚踩迪士尼,他的双眼因为这个美好目标而闪闪发亮,任明卿忍不住就要相信他。   徐静之是那么沉浸其中,等他把PPT讲完,还没有从这份感动中清醒,双眼迷蒙而骄傲地望着自己的父亲,好像在说:瞧,你一直看不起我,我现在是不是让你刮目相看了?   然而徐老一脸冷漠,无动于衷。   徐静之觉得不对劲,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变得诚惶诚恐。   徐老盯了他半天,严肃道:“昨天会上说,上头不再支持文化产业。”他说的是证监会。“今天好几个IPO取消上市了。”   徐静之出生在首富之家,他不会不清楚徐老的意思,呆呆地在位置上坐下。   “老刘明年就到任了,不知道下一个谁会上来。如果到时候新领导喊一声’泡沫太多’,大家全都得跟着死!”徐老干枯的眼里投射出精光,警告地看着自己的幼子。“这一行早几年热钱涌进来太快,现在风向变了,一下子倒闭了几百家,你还上赶子往上凑!你知道两大巨头在文化产业上拼得你死我活,一年要亏多少钱么?光是视频网站一项,一年亏几百个亿!文化产业有多吃政策你看不到?今天封这个,明天禁这个,你投一百个亿进去有什么用?随时都有可能血本无归!——这是一个无底洞!”   徐静之脸色煞白,呆呆地坐了一会儿,但很快又重新站了起来,鼓起勇气说:“可这不仅仅是生意。就是因为今天封这个,明天禁这个,我才要去做这个事。总要有人站出来做这个事。”   他其实一开始并没有想好怎么反驳父亲,但一旦开口,就觉得心里早就有这个主意了:“文化产业首先是文化,然后才是产业。而不管文化怎么整顿,这份渴求永远都会烙印在每个人的心里。我们想要看到好故事,好剧集,好电影,一个民族不可能失去他的故事和声音。哪怕最苍白的时代,都会有优秀文化的诞生,就像黑夜里总会出现火光。”   他一开始说得磕磕巴巴,却越说越顺,越说越流畅:“所以我不管别人怎么办,我想去把哥哥的故事、其他好作者的故事,带给更多人!”   徐老从来没有想到幼子会有理有据地反驳他,惊诧地看了他半晌,随后恨铁不成钢地敲打着拐杖道:“连城这么多年的发展重心都放在实业上,你突然要去全新的领域从头开始,盘子还铺得那么大,但凡资金链一断,谁给你接盘?!上头还压着两大巨头,你一不小心就是满盘皆输!”   “我不能因为怕输就不去做这个事情了。没有人能准确地预见输赢,你也不能,爸爸。这个行业没有你想象得那么烂。”徐静之头一次那么平静地跟徐老阐述自己的观点,既不羞愧,也不胆怯。“我以前也以为,这个行业烂透了,天价的流量明星,粗制滥造的剧情,为了赚钱脸都可以不要,天天给我们喂屎吃。但是,我这两个月跑了半个影视圈,我觉得很多人还是想做出好东西来的。我见过花十年时间不喧哗不炒作,认真做动画,发扬传统文化的团队;我也见过倾家荡产想拍个抗战纪录片,警醒大家勿忘国耻的导演。他们没有很多钱,也没有很多资源,但他们可以不顾一切地去投入、去创造,那我们为什么要畏首畏尾,眼看着他们在底下挣扎、还嘲笑他们做的是无用功呢?我们难道不比他们更有力量么?那为什么不帮他们一把呢?”徐静之收回了目光,静静地望着客厅书架上的一列《浩荡纪》,“我想,哥哥离开我们走进大山的时候,想的也一定不是输赢。”   前不久他和庄墨一起搞了天网,他的微博评论底下画风一变,每天都有作者或者读者来他这里,感谢他为反抄袭做的事。这些都是很小很小的作者,徐静之根本没有看过他们的书,也许在平常,他也根本听不见他们的声音。但是此时得到他们发自真心的感谢,对于一直被网友调侃、被网友唾骂的纨绔子弟,徐静之真的很有成就感。   他从浑浑噩噩中醒来,看到了时间白白地从自己身上流过,却没有留下一点有价值的东西,始终觉得自己不配做哥哥的兄弟。但蓦然之间,他发现他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可以帮到别人,可以不枉此生,那么不管有多少艰难险阻,他都愿意去尝试。这是一个少年人最纯粹的热血,和最纯洁的理想。   虽千万人,吾往矣。   徐老没有被他的满腔热血和赤忱所打动,只是给他一点时间平复情绪,然后威严地告诉他:“静之,做生意,是不能抱着做赔本生意的想法去的。你今天可以站在这里对着我高谈阔论,是因为你从小没缺过钱。你有我这么一个爸,所以你以为钱来得很容易,你觉得自己无所不能,被人一忽悠就白日做梦!难道你出去转这么一圈,还搞不清楚情势、搞不清楚自己的斤两?说大话谁不会?理想谁没有?但你有没有这个实力,在这个时间节点入场,做这么大一个盘子,你自己心里真得没数么?”   徐静之像触了电似得往后退了一步,坚定的眼神重新开始游移,冷汗直冒。   “别的不说,就你的矩阵核心,为什么选京宇?”徐老让李添多把京宇上半年的报表拿出来,“如果京宇真的有你说的那么牛,他们不会连公司都开不下去。你说的十年平均码洋一个亿,我承认,在纸媒的巅峰期,《新绘》也好、他们的单行本也好,都卖得不错,但是越往后越不行,去年的码洋只有三千万。你的平均一亿码洋,全是吃老本算出来的。京宇是一个走下坡路的公司,利润逐年下降,亏得一塌糊涂,报表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这样一个公司,你把它当做连城文娱的矩阵核心,你觉得这个企划真得没问题?”   徐静之被父亲发难,嘴角抽搐着挤出一个笑:“过去的事就过去了,我们得向前看。京宇还是有不少好作者的。别的不说,小白她突然火了,身价倍涨,几部版权都谈到上千万了,公司确实值钱……”   “那也是沾了我的光!她要不是你的女朋友,谁知道她是谁!”徐老不留余地地打碎了他的美梦,目光灼灼地瞪视着他,“静之,你活这么大,所有的光环,都是我给的。现在,我命令你放弃你那个愚蠢的主意,回家里来接手连城的业务。文化产业要变天了,我不许你这个时候入场!”   他起身,眼见幼子还要说什么,抿着薄唇提点他道:“别忘了,没有我这个爸,你什么都不是。”   徐静之像是被当众抽了一耳光,飞快地扫了眼李添多和任明卿,然后羞耻地垂下了头,整张脸都涨得通红。他不再是那只趾高气昂的花孔雀,也不再是那个满腔热血的少年,他畏手畏脚地坐在那里,像是一只断了线的木偶。   任明卿看到李添多上前安慰沮丧的徐静之,忍不住上楼跟徐老求情:“徐先生,徐小公子已经很努力地在做了……”   “努力有什么用?人不能逆势而动。我年纪也大了,哪天眼睛一睁一闭,他一个人既要做实业又要做文化产业,他能指望得了谁?我宁可他现在恨我,也不要眼睁睁看他满盘皆输。他的能力撑不起他的野心。”   徐老的眼神在面对任明卿的时候,终于放松了作为父亲的威严,望着桌子上一家四口的照片,流露出一些温情。   “既然他要走的路很难,他的实力又不够撑起他的理想,为什么不帮帮他呢?”任明卿天真地问。   徐老愣住了。   任明卿真诚地把厚厚的计划书放在他手边:“我听说,徐老您也是从一无所有的小兵,做到今日的首富。在您那个年代,弃戎从商,不也是一条很难很难的路么?如今你走出一条康庄大道,取得了不凡的成就,为什么不把您的经验传授给徐小公子呢?如果您能静下心好好点拨他,有朝一日,他一定会成为您理想中的继承人。”   任明卿从徐老的书房里退出来,跟庄墨打电话说起了这件事:“我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徐老是个不会表达感情的人。他心里很爱他的孩子们,但在表面上极力维持父亲的威严,不知道怎么与他们沟通。徐小少爷之所以对他有如此大的误解,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表现得不近人情。今天徐小少爷浪子回头,打算有一番作为,是个很好的机会达成父子的和解,可是徐老却一味严厉地打击他,贬低他的能力,也许因为他太溺爱孩子,不想他吃苦碰壁。他其实是恨铁不成钢的。”   “祖传傲娇。”庄墨总结道。   “现在徐小少爷怎么样了?”任明卿下楼的时候,发现徐静之已经走了。   “在白殇殇那里,据说一整晚都呆呆地看着一个信封。”   “信封?”   任明卿想起徐静之对他袒露的那个秘密,偷跑到他的卧室里,发现徐安之最后让他转交给徐老的信已经消失了。应该是他离开的时候随身带走。   “怎么了?”电话那端的庄墨听见他到处乱跑,不由得关心道。   “没什么……”任明卿一语带过,忧心忡忡,“我现在有点担心京宇。”   “哦?”   “我不懂公司的事,但是听他们说什么报表、亏损之类的,好像情况不太好……徐老又把徐小少爷的资产全部冻结了,是不是……京宇要倒闭了?”因为是庄墨的生意,所以任明卿很在意。   庄墨安抚他道:“不用担心,我自己会搞定。”   他还有应酬,两人说不了几句,又匆匆挂了。未曾想庄墨还没走回包间,微信就响个不停,是他给任明卿设置的特别铃声。   明卿:转账10000   明卿:转账10000   明卿:转账9852.3   庄墨愣住了。任明卿没什么存款,就前不久接了《浩荡纪》的续写,烈火哥打了他3万块钱的定金,他自己节衣缩食,现在却全都给自己了。   庄墨胸口一热,忍不住又给他打电话了。任明卿倒也知道他为何而来,他还没开口就安慰道:“庄先生,我这里钱不多,就是一点小心意,现在公司有困难,你先拿去用吧。”   在庄墨眼里,这笔钱确实不多,但心意绝不小。知道他出了事,愿意二话不说把全部身家拿给他,庄墨平心而论,这个世界上可能只有他的家人会为他做到这样。   他沉默得太久,任明卿听他久久不回话,忍不住问:“庄先生?”   “你今晚有空么?”庄墨听见自己很温柔很温柔的声音,“想吃什么?我给你买点夜宵过来。”   “太晚了……”任明卿一看墙上的钟,已经过九点了,“你现在还在忙吧?”   “没关系。”庄墨轻笑了一声,“我想看看你。”   晚上庄墨偷偷去了一趟徐宅。徐老刚跟徐静之因为京宇的事吵完一架,庄墨不好意思登门拜访,约了任明卿出来,两人在湖边散步。   这些天庄墨又累又忙,出门在外难免看人脸色,脸上又不能表现出来,心底里难免积压了负面情绪。但是说来也奇怪,看到任明卿的一瞬间,庄墨的心情一下子变得轻快起来,连困乏都一消而散了。   庄墨和任明卿在一起的时候就很安心。即使有天大的难题横亘在他面前,即使他什么都没有,只要任明卿支持他,他就有勇气也有资本东山再起。他的事业全都是建立在任明卿的文章上的,只要任明卿还在写,他就不会走投无路。   任明卿对庄墨没有收款颇有微词,庄墨笑道:“你如果真的担心的话,就把《浩荡纪》好好写完。能尽快写完这本书,就是你能帮上的最大的忙。”   任明卿突然灵机一动:“《浩荡纪》……”   “怎么了?”   “我有个主意,也许可以试一试。”任明卿眼睛亮亮地说。   庄墨给SO4网和徐静之约了个局,眼看着时间一天天临近,徐静之却始终不肯出门,知道内情的人都急得团团转。上回徐老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以至于他灰心丧气,自甘堕落。白殇殇说他常常对着信封唉声叹气。每当她劝他打起精神来,跟他说“你不是要做总裁的么”,他就一头闷进枕头芯里。   白殇殇觉得自己可能遇到了一个假的霸道总裁。   庄墨不动声色。他看了看手机,任明卿已经一个礼拜没有联系他了,除了在疯狂赶稿,不作他想。根据上次他审稿时的存稿量推算,时间应该差不多了吧?   如他所愿,当晚,一份同城快递送到了白殇殇的住处。白殇殇看到牛皮信封里厚厚一叠稿纸,嫉妒地把它交给了魂不守舍的徐静之。她知道那个侍应生是在两个月里写出的这个故事,打死她也达不到这种手速。   自暴自弃的徐静之猛地看到稿纸,有一瞬间的愣神,他好一会儿才想起还有这件事,一时之间竟不敢打开它。最开始他是因为喜欢《浩荡纪》,才闹着玩似的买了版权,他还说要任明卿做他的专职写手,每天写东西给自己看。   他都把这事儿忘了,洗灰却还是兢兢业业地完成了他的工作,他心里有点内疚——在他虚度人生的时候,有些人正因为他的某句不经意的话、某个任性的决定,在从天亮努力到天黑,又从天黑努力到天亮,宛如墙上的钟表。   他解开了牛皮信封的系绳,开始仔仔细细阅读之后的章节。   自从那个晚上、林老二在祥云楼把林澈的胳膊砍断以后,他就没有再看过洗灰的更新。林澈后来怎么样了?他们和好了么?最后的大决战没有他可怎么办?那个讨人厌的弟弟又是怎样改邪归正……   随着一个个铅字跳入眼帘,他回到了四海纵横构筑的世界里。他的一切不如意都在那一刻被抛诸脑后,甚至忘掉了呼吸,心跳跟随着那些他从小喜欢到大的人物,背叛与相爱,误会与交心。当他看到林老二最终幡然醒悟,在那个雪夜里,跪在哥哥的帐篷外哭泣,然后天光破晓,林澈掀帘而出,将剑丢在他的面前。   “给你。”林澈平静地说。   徐静之突然浑身开始打颤。   林老二的脸孔亦是变得煞白。他捡起了剑,未尝不是作自尽的打算。   可是林澈转身就离去了。   他说:“父亲不在了,我又使不得剑,林家就只剩你了。”   于是林老二取了剑,快马轻裘,驰过了茫茫的雪海。后来在秘渊潭一役中,那个红衣的少年阵前反水,打碎了昆都的结界,决定了最后的胜负。   徐静之合拢纸稿的时候已经凌晨。白殇殇在他身侧沉睡。四周空无一人,寂静无声,以至于他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脏跳动得那样厉害,他的血液冲刷着四肢百骸。他擦干净了迷蒙的眼泪,走到落地窗前拉开了窗帘,外头天光破晓,这让他想起那一幕,那一句话:我使不得剑,林家就只剩你了。   只剩下你了。   他打开电子邮箱,里头静静地躺着京宇并购SO4网后的发展规划。   同一时间,城东的徐家大宅里。   徐老亦是一夜无眠。   手头上的《浩荡纪》他还没有读完,但是他觉得已经够了,早已足够了。他放下了《浩荡纪》,重新拿起了徐静之厚厚的IP全产业链计划书。   他并不很喜欢《浩荡纪》中的林父,读者都不喜欢林父。他正直得近乎迂腐,冥顽不灵,缺乏年轻人特有的冒险精神,对席卷修真界的大变革无动于衷。林老二坠入魔道的时候,他本有机会谅解他、原谅他,劝他回头,但是林父严厉得不近人情,头一个站出来把他驱逐家门,断绝了父子关系。   但当林老二浪子回头、正道却要对他刀兵相向的那一夜,那个总是把发髻梳得一丝不乱、守礼知节的君子却站在了他的所有亲人、朋友、知己的面前,举起了剑。   “他是我的孩子!”他咆哮道。   他是我的孩子。 第109章 “你先投他一个亿!”   SO4位于城市中央CBD的办公区内,与会人员已经全部到场,除了主座还空空如也。   田恬头一次参加如此高大上的会议,坐立不安,不太明白那里坐的将要是谁;烈火哥频频看表,暗地里思忖那人怎么还不来;宋鹏不知内情、一脸迷惘。指针过了2点,田恬坐不住了,对烈火哥道:“要不先开始?”   烈火哥点点头,打开了PPT,站起来发言。一番寒暄过后,他开门见山道:“关于观文提出的收购方案,京宇可以做到跟他们持平、甚至比他们更好。”   SO4高层面面相觑。   “4000万的价格没有问题,但我们有其他的方案。我们用2000万现金外加4个点的京宇股权收购SO4,你们四人按出资分配。现在京宇的估值是4.8个亿,这个方案基本与观文的出价持平。以后你们可以每年拿到京宇的分红,或者自行将股权变现。”   SO4网众人交头接耳一阵:“这就是我们赌京宇未来会做大,我们手上的股权会增值?”   “不错。”   林以清又流露出饱经风霜的笑容:“平台可不好做。”仅仅半年时间就让她们意识到了创业的艰难。   “平台不好做是因为:一、你没有专业的内容团队。内容的取舍并不能全部交由读者来决定,专业的编辑团队能在商业化和文学性上做得更好。二、你没有在市场上立得住的作者,没有大神扛起你这个网站的流量。而这两样,东西京宇都有。”   “这两样东西,观文也有,而且更好。”突然,门外传来振聋发聩的一句,一群人推开了会议室,旁若无人地走了进来。当先那人西装革履,脸瘦无肉,眼中却满是精光。   林以清汗如雨下:“余总,您怎么来了?”   来人是观文旗下花音文学网的CEO余尊,许总的亲信。观文的收购案,许总只给他打了通电话,后面都是这个人来谈的。   余尊心高气傲地扫了眼烈火哥、田恬以及宋鹏,心想:许总还把京宇吹得有多神,害他一得了京宇和SO4高层开会的消息,就跑来搅局——这不尽是些歪瓜裂枣不上台面的人物!   余尊朝前走两步,自顾自占了主座的位置,使了个眼色,指使自己人入座:“许总对你们的案子很看好,催我催得急,这不,等不到半个月后,让我今天就来把合同条款谈完,赶紧签字。我们对SO4有别的发展规划,你越早签,我们越早入场,也省得别有用心之人呐,空手套白狼!”余尊把京宇的几个高层当空气,交叉着双手,玩味地望着林以清。   林以清颇为尴尬。   虽然他心中的天平在金钱的诱惑下偏向了观文,但因为之前对庄墨的好印象,很想听听京宇那边的条件再行决定。谁知道余尊半路杀上门来,一派捉奸在床、拿他开罪的架势。他只是个年轻的创客,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处理才好。他既不想开罪观文,也不愿意现场签字。   烈火哥清楚观文这是势在必得、关门打狗,此时如果任由余尊控场,这个案子可就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了。他们的话事人还没来,他必须想办法争取林以清的支持。   烈火哥思索了一下谈判策略。   他在这一行混了那么久,从没听说观文收购子公司以后,还会给什么发展规划。子公司运营得好或者不好、盈利或者亏损,都不在观文的考量之中。收购SO4唯一的价值就是让观文旗下多了一家子公司,花出去4000万,却让观文的市值涨了5000万,这对观文来说很划算。   也就是说,余尊所说的对于SO4的发展规划,根本不存在!   烈火哥主动起身,向余尊不卑不亢地递交了名片:“您好,我是京宇主编杨火,怎么称呼?”   余尊伸手不打笑脸人:“花音文学,余尊。”   “余总,不瞒您说,我们正跟小林并购SO4内容板块。”烈火哥笑得真诚,“我们也知道,观文在跟我们竞价。观文家大业大,我们没有价格优势,我们提出了股权置换,毕竟我们对公司包括SO4内容板块的未来规划很有信心。”   余尊眯起了眼睛。   烈火哥冲林以清一比:“小林他们呢,刚开的公司,对公司有感情。他们肯定希望,把SO4卖掉以后,SO4能够发展的更好。既然我们三家今日凑到了一起,不如就把双方的企划案拿出来,让小林他们心里有个数。您说呢?”   SO4方面交头接耳了一会儿,林以清道:“确实,如果我们拿原本可以变现的资金入股京宇,我们必须知道京宇能够做到什么地步。我们也要知道观文对我们有什么安排,这样才能为SO4作者挑选更好的出路。”   话音刚落,徐静之推门而入。   他脱掉了时髦的潮牌,穿上了铅灰色的定制西装,把头发全都梳了上去,戴了一副细边的铁框眼镜。他不苟言笑地进场,身后跟着万年面无表情的李添多,会议室里一阵骚动,连余尊都不得不起身问好。徐静之跟网上说的不一样,他们感到了很大的压力。而田恬却精神为之一振:原来我们的大股东真的是徐静静!徐静静好像不再是一只乱咬人的疯狗了!   烈火哥松了口气。   他把余尊单方面的威胁,导向了两家对于SO4的未来规划之争,他相信,他们提供的企划案,绝对会比急剧膨胀的观文更仔细。   更何况,这个企划案,是徐静之出面讲解的。   烈火哥起身,示意将自己的位置让给了徐静之。徐静之看了一眼坐在主位上的余尊,也不落座,从他面前顺了激光笔,大步流星走到幕布前,余尊一时间如坐针毡。   “你们问公司的发展计划,简单跟你们介绍一下。”徐静之对台下侃侃而谈。“京宇收购SO4网之后,会发展成后网文时代最大的阅读平台。SO4同人和原创区的书本归并入库,所有签约作者享受新绘网签约作者同等待遇。”   “……红点还没倒闭呢。”余尊忍不住发声。   “红点和我们的针对读者群不一样。红点主要是男性向的,年龄范围涵盖了初中生到退休老人。它几乎就是网文的代名词,这让它不得不率先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更多的娱乐方式开发之后,人们有了越来越多的消遣选择。总的来说,红点作为文学网站的龙头老大,竞争对手不是同行,而是游戏公司、主播平台以及视频平台。”   “京宇难道没有这个问题么?”余尊反问。   “我们主打二次元向,针对的读者是90后、95后甚至00后,这一块现在没有一个像红点那样垄断流量的阅读网站,所以还有待开发的空间。”   “95后和00后喜欢看什么东西,你们这样一家老牌公司真得摸得透?”余尊表示怀疑。   “我们的95后编辑刚做了好几本面向年轻读者的书,只是通过微博营销就达到了预售破万的成绩。”徐静之打了个响指,“田恬!”   田恬翻开了早已准备好的资料,清了清嗓:“现如今年轻读者的阅读偏好,在体量上是轻阅读,在设定上是脑洞向,几百万字的大长篇已经令读者失去了耐性,越来越多的读者倾向于碎片时间、碎片阅读。最近有很多作者在微博走红,靠的是短小的段子。我们可以学习他们这种抓人眼球的新颖设定与行文方式,但需要在体量上避免与微博、红点这些大平台进行竞争,聚焦20w到60w字这个生态位,创作符合二次元向读者口味的中篇故事。”   余尊摇摇头:“网文写不长,作者根本没有钱赚,平台也做不起来。你要强行控制长度,不可能。”   徐静之道:“之所以把体量控制在这个范围内,是因为故事本来就不需要写这么长,这是影视改编的合理长度。一旦大家看到优秀的中短篇作品可以卖出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价格,他们也不愿意再写注水大长篇。”   “等一下……”两个甲方唇枪舌战,林以清忍不住插嘴,“那个……我们的作者,不是同人就是耽美,根本无法影视化,京宇的平台流量又不够,他们怎么盈利啊?”   “除了影视、平台,京宇还有实体、微博、编剧等变现渠道,我们的作家经济十分完整且专业,作者东边不亮西边也会亮。而且京宇的平台绝对不会存在流量不够的情况,我们带神进场。大神的引流能力,前阵子白殇殇的一夜爆红你们已经见识过了。而白殇殇只是我们旗下的二线作者。玄原和四海纵横今年会双双完结他们的成名作,他们的流量会和SO4共享。”   余尊虽然自己没有带企划案来,但是专业拆台:“他们的读者群,可不是SO4作者的目标读者呐。”   “没错,但必须有大神驻站,才能吸引到更多像可达不是鸭的网红作者入驻平台。我们已经把微博作者这一块儿整个圈起来,他们会源源不断地从微博引流,而这些用户和SO4作者的目标读者高度重叠,流量这一块儿肯定比SO4单打独斗要好很多。其次,SO4作者不会永远都写同人和耽美,他们也要试图转型,我们会有专门的编辑团队帮他们去做出一条既符合主流市场、又满足小众需求的内容。”   SO4网的高层进行了一番小讨论。   “我听出来了,你们始终想把控内容,这和网文平台的初衷是相背离的。”余尊严肃地看着京宇和SO4代表,作为文学网站的CEO,他这番话说的不可谓不语重心长,“网文之所以崛起,就是因为摒弃了编辑这个环节,将作者和读者放在一个市场上让他们互相寻找。这个时代,是读者选择了作者,而不是编辑选择了作者。读者的喜好决定了哪个作者可以大红大紫,哪个作者应该滚蛋。平台不需要介入。如果介入过多,反而阻碍了市场化。如果京宇的新平台始终阳春白雪,林以清,你们可要好好想想!”   “正因为平台始终放任作者无限量地取悦读者,所以网文水准一直被人诟病,时至今日,与网文最初崛起之时相比都一落千丈。最开始写网文的人是四海纵横、玄原这些大神,他们的作品质量毋庸置疑;而现在能够在网络上吃香的可达不是鸭。平台上永远是低龄读者人数比较多,一味取悦他们,甚至把决定谁该走、谁该留的权力交给他们,是很危险的。”徐静之亦是提醒林以清,“难道你们没有发现么?现在影视改编与网络文学已经走入了两个极端,网友投票出来的大IP一部接着一部扑街,影视改编对内容水准的要求越来越高,网络文学却无法满足。我们若是可以尝试着引导作者做出精品内容,读者难道会不高兴么?他们可以短暂地被注水的、苏爽的文章所吸引,但随着年龄的增大,难道他们的审美没有提高的余地了么?”   “在网文市场上,低龄读者始终是主力军。如果他们的审美提高了,就放弃他们,宋三就是这样才始终卫冕着网络文学第一人。”余尊真情实感地与徐静之辩论了起来,他觉得京宇的思路,从商业逻辑上来说整个都是错的。   “每一代的低龄读者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你每一代都要去赶潮流,赶不赶得过来?”徐静之撑着桌面,认真地询问林以清,“一味追赶潮流,不如制造潮流。控制引导而不是放任为之,做后网络时代阅读的标尺,我们才可以活得更久,我们的作者,也可以火得更久!”   徐静之是天之骄子,眉目俊朗,一旦认真起来,是比庄墨更适合画大饼的人物,更何况他打心眼里要引领行业。此时高屋建瓴的一番话,极富有感染力。而余尊除了拆他的台,没有提出任何建设性的意见。林以清作为一个有梦想的死宅,还是更愿意接受徐静之的大饼。   SO4高层差不多都被徐静之说服了,请京宇方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田恬早有准备,一人一份发到他们手里。余尊见势不对,出门给许唯打了个电话,请示提前付款。   烈火哥附到徐静之耳边,跟他讲了刚才余尊踢馆子逼合同的事。徐静之目光一厉,叫住田恬:“连合同一并发了。”   他在观文和SO4集体变色的情况下,轻描淡写道:“合同上次已经全部谈妥了,就是把支付方式改变一下。如果可以,我们现场就签。”   “等一下!”余尊一回来就听见徐静之要签合同,知道这是在打他的脸,不由得祭出了杀招,“我们观文可以七天之内付款,京宇可以么?”   众人皆是一愣。   “京宇背后的大股东是连城文娱,而我可听说,徐老不认这个所谓的连城文娱,还断了徐小公子的经济来源。”余尊阴着一张脸,提点在场的SO4高层,“所以,连城文娱好像就是个空壳公司呐,京宇提出股权置换,也只不过是因为口袋里没钱!你们真的想好了,要被这样一个家底空空的公司空手套白狼么?!”   徐静之像是当众被刮了一个耳光,整个人都开始发抖。   他以为他已经表现得足够好了。他深入地去了解这个行业,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用最专业的态度和最大的诚意叙述了自己的理念,然而他所做的这一切,在别人眼里都抵不上他父亲的一句话!他想起那天晚上,父亲对他冷冷地说:没有我这个爸,你什么都不是。   就在这时,李添多推门而入,在他身后,徐老握着手杖威严地走进了门里,大声说:“4000万算什么?京宇又不是拿不出来。静之,你先投他个一个亿!”   徐静之一愣,涨红了脸。   但是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他,他勉强控制住自己,嗓音发飘地说:“咳咳,这个……这个股东大会上再说。” 第110章 徐安之的遗产   初秋,任明卿从车窗里看着久违的故土,发现他已找不到太多童年时的痕迹了。但是他没有太多伤春悲秋的情绪。所谓故土,是要有重要的人存在,才富有意义,而他重要的人,已经在身边了。他转过脸,看着开车的庄墨;后视镜里,玄原和徐静之一人一边,玄原拿着笔记本在赶稿,徐静之的电话就没停过。   徐静之收了线,对上任明卿的目光:“看我干什么?”   任明卿笑笑不说话。   徐静之望着周围围观奥迪A8的村民:“我说这里头有没有人欺负过你、或者我哥啊?有的话,你现在就讲,我帮你们打回来!”   “徐小公子,你静静……”   四人循着导航,来到枣庄墓园,徐安之的墓前。墓前放了一束花,已经有人来过了,徐静之认出那是老爹经常订花的花店,不由得眼眶泛湿。他从车后座抱出了好酒好肉,在墓前布菜;任明卿和玄原拿出了油漆与毛笔,一笔一划,为褪了色的碑文上漆。   “老哥,我来看你了。”徐静之给徐安之酹了杯酒,抚着他的墓碑唠唠叨叨,“人呢,我给你找回来了;《浩荡纪》呢,他也写完了;你呆过的公司,我买下来了,一时半会儿倒不了,以后还会越来越好。爸爸和家,就交给我来照顾吧。”   那天从SO4出来,徐老破天荒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做的不错。”前天晚上,他仔细翻看了徐安之的商业企划,刨开他吹牛逼的那些话,商业逻辑确实能成立,落地性也很强。不说京宇最新的财务报表中,公司已经实现从财务赤字转亏为盈流水过亿,光是天网这一个项目,就有不可估量的价值,他终于相信了年轻人的眼光与能力。   不过,更关键的是:“即使你……没有这么不错,也不要紧,爸爸……爸爸永远在你身后。”徐老磕磕巴巴地说。   如果《浩荡纪》对他这种已经走到风烛残年的老人有什么启示的话,那无非就是,如果爱,就应该开口说出来。   徐静之嘴角一憋,又要流眼泪:“我不靠你!”   徐老:“……”   他难得一次真情流露,被儿子一拳打了回来,气得七窍生烟,还觉得自己有点傻,气哼哼地转身就走。没走两步,就被儿子从背后一把抱住:“爸——爸——哇……”   徐静之想到那天众人签完合同出来、看到他们俩哭成一团时的奇怪表情,忍不住笑出了声。他亲昵地倚在哥哥的墓碑上,叹息着拍了拍,“当然,你儿子,我也会照顾好的。你儿子,那就是我的侄子,他叫我一声叔,我就会负责到底。”   “啊?”任明卿原本还感动得在一旁直擦眼泪,听到这句话瞬间急了,“我、我比你还大……”   “可辈分在这儿啊!我哥是你养父,我就是你小叔。”徐静之觉得不讲点笑话,他就要哭了。   “安老师是我老师,他不是我爸爸呀……”   “那行吧,叫哥。”   “你别这样……”   他们两个小的为了辈分争起来,玄原把徐静之赶开,拿着香到徐安之墓前拜了九拜。   “我会写出别的人。”他承诺,“我现在……也学着慢慢在心里装下别的人了。”他想起那个张牙舞爪的小编辑,“我重新拿起了笔,大哥,你放心吧。”   他肃穆的表情感染了任明卿。他起身后,任明卿接替了他的位置,给老师上香。   “这些年我过得很好。”他是个懂事的孩子,总是报喜不报忧,“我现在回家了,按照你的嘱托写完了《浩荡纪》,徐老和徐小公子很照顾我,玄原大神也罩着我……我还遇见了庄先生,他是我的编辑,会陪我一起走下去。”   他规规矩矩地行了三跪九叩头的大礼,磕完最后一个头,蒙在地上哭得起不来,庄墨把他扶到了一边,玄原笨拙地安慰着他。   最后一个是庄墨。   庄墨与徐安之素未谋面,却选择跟着任明卿行三跪九叩头的大礼:“谢谢你把他教的这样好。”他真诚地道谢,“从此以后,你的弟弟,你的朋友,你的孩子,全都交给我吧。我会把他们都照顾好,你安心地走。”   庄墨在初秋的阳光里焚香祭拜,面对着冷冰冰的墓碑,却奇异得没有什么沉重压抑的感觉,也半点没有对死亡的恐惧。他反倒觉得在何处见过这一幕,莫名觉得熟悉,也许是在许多年前的某个梦里,更也许,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他相信人是有灵的,如果不是徐安之在天有灵,他们不会相聚在这里,整整齐齐。   扫完墓,庄墨让徐静之和玄原先去镇上吃饭,自己带着任明卿去处理一些旧事。   他们先去邻村拜访了老先生。   老先生和任明卿多年不见,久别重逢很感伤,一见面就抱头痛哭。他们两个哭成一团,庄墨则撸起袖子,帮老先生修了他那盏时亮时不亮的灯,又把家里一些有隐患的脱胶电线全给换了。他从后备箱里搬来家用电器的时候,老先生终于从伤感的情绪中回过神来:“你……你这是干啥子哟?”   任明卿坐在床边跟他道:“耶耶,我现在赚钱了,想给你造个砖头房子,庄先生说你这个木头屋有隐患的。”老人家只有一丁点退休工资,生活条件着实不太好。   老先生连忙拒绝:“你们这是干啥子哟!我都半截身子入土,别花钱!别花钱!”   “这都是阿芷的一点心意。他是大作家了,给你盖个房子,也花不了多少钱。”庄墨说着,把专为老人设计的家用医疗宝拿出来,跟他讲,“他没法陪在您身边尽孝,就给您买了这个,以后我们在手机上就能查看您的身体状况,我们出门在外也放心。”   老人这辈子无儿无女,感动得直抹眼泪。   在老人家吃完午饭,两个人又陪着坐了一会儿,跑到村长家里商量造房子的事儿。庄墨跟徐静之打过招呼了,三层楼的农村房子,便宜又简单,连城的施工队可以顺道接了这个活,只消让村长在施工期间找个地儿安顿老人家。庄墨还多给了他一笔钱,让他给老人家找个淳朴的村妇做保姆,平日里给老人洗洗衣服做做饭:“老爷子身体硬朗,照顾起来还是蛮方便的,一个月我们给五千。”   这在凤河村是一笔巨款,村长忙不迭地答应自己媳妇会亲自照顾。   两人这才安下心来。   因为玄原和徐静之还没回来接他们,两人商量了一下,去凤河中学转转。   任明卿一走进安老师的小木屋,眼神明显变了,沉浸在过去的回忆里,亲手拂过他熟悉的一本本书脊,抚摸安老师书桌上他刻下的痕迹,最后习惯性地坐到了他靠窗的、带流苏的小垫子上。他看着窗外的阳光,听见操场上传来的孩子们的笑闹,嘴角扬起了安闲又幸福的微笑,模糊了时光。   他坐在那里,讲了很多关于他和安老师的事。他讲他刚认识安老师的时候,脏得跟个泥猴一样,安老师把他按到水里狠狠洗刷了一顿,这才让他养成清洁卫生的好习惯。他讲,他小时候很贪吃,不管饱没饱,看到东西就往嘴里塞,好几次吃撑到发高烧的地步,都是安老师背着他去村子东边的卫生院打吊针。   “我刚转学到B市,看过一阵子心理医生。”任明卿突然从回忆中醒了过来,小心翼翼地跟庄墨坦白,“我出去的时候还小,对安老师很依赖,他要回凤河,我很害怕,一听不见他的声音就哭。他就整夜整夜地给我打电话,看了大半个学期才好起来。”   他说这些的时候,眼神闪躲,表情也是惴惴不安的,心里很虚。他其实还有更要紧的事情没坦白,他曾经犯过罪,但他实在没有勇气跟庄先生说,他怕在庄先生眼中看到失望。   只是他本性纯良,如果有一点不坦诚的地方,就要把剩下的所有剖出来给他看。   他忐忑地等在那里,等庄先生的回答,等来的是庄墨摸摸他的脑袋。   “都过去了。”庄墨道。   他不知道,他比他想象的知道得更多。他也早已做好了准备接受他的一切,才会出现在他面前。   任明卿松了口气。为了转移注意力,他走到一边,去翻看安老师的抽屉。   他竟然在其中翻到了《士官长》的手稿:“这是什么文?我怎么没见过?真奇怪,安老师的文章我全搜集起来了的。”   庄墨眼见任明卿真的认认真真看起了这篇文,眉头蹙得越来越紧。   任明卿第一次看这篇手稿,应该是在他人格分裂的前几天。后来高远出现以后,把所有与他相关的记忆全都删除了。所以任明卿觉得自己没读过《士官长》。现在他看见了,会怎样?   想到这里,庄墨赶紧上前抽掉了他手上的稿纸。   任明卿一愣,笑道:“怎么了?”   “别看了,他们来了。”手机适时地响起,给了庄墨一个理由。   “那能带上么?我觉得还蛮有意思的。”任明卿道,“主人公高远很有魅力,是我向往的那种人。”   庄墨赶紧把手稿锁进抽屉里:“走吧。”   果然,不论来多少次,任明卿还是会被高远吸引。   这对庄墨来说不是个好消息。     回B市的路上,徐静之在大家的鼓励下,打开了那封尘封已久的信。   信里,徐安之平静地叙述着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抱歉没有照顾好自己,让父母双亲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不幸:“儿子不孝,幸好还有静之。我是个自私的哥哥,做了最爱的事,过了任性的一生,却把责任和重担都交给了弟弟。”徐安之隔空喊话说,“以后就靠你了。”   徐静之的眼泪打湿了信纸:“好,好,你就安心走吧。”他也该长大了。   “另外,还有一件事希望你们多费心。我的全部遗产放在花旗银行的保险箱里,我收养了一个孩子,我把钥匙交给了他,希望爸爸能够妥善安排好他的遗产继承。”   徐静之和任明卿对视了一眼。   “对不起。”徐静之知道任明卿这几年过得并不太好。如果他没有藏起这封信,任明卿一定会衣食无忧、平安喜乐地长大。哥哥之所以要特意把保险箱让父亲保管,一方面是因为任明卿年纪还小,另一方面也是想让父亲注意到他吧。若是在父亲的羽翼下,他不会受一点点伤害。他因为自责,耷拉了脑袋,半点没有平日里趾高气扬的样子了。   玄原亦是在一旁不太自在地清清嗓,脸上的红晕出卖了他羞耻又惭愧的内心。大哥还特意跟自己也嘱咐了一遍后事,结果他们俩,谁都不靠谱。   任明卿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歪着脑袋灿烂一笑,露出小虎牙:“没关系。”   庄墨驱车载他们到花旗银行,按着客服经理的指引找到了徐安之的保险箱。任明卿取下了脖子上的钥匙,郑重地将它打开。里面有一张存折,是徐安之的工资卡,数字并不惊人,但足以让任明卿完成学业。另外,还有一叠稿纸。稿纸最上头用便签纸写着一个QQ帐号以及密码,是四海的作者号。   “这是……”   “大哥让你接手他的作者群,给里头的小作者讲讲课、改改文。”玄原这次把四海的临终嘱托讲得清清楚楚。   任明卿撕下了便签纸,底下的稿纸整理得整整齐齐,他发现那是《浩荡纪》最后一部的大纲。   他取出大纲,紧张得手抖,就像最终考完试的学生拿到了标准答案,想看又不敢。   徐静之一把抢过稿纸,帮他迅速浏览一遍,然后古怪地看了他两眼。   “怎么了?”任明卿忐忑道。   “我哥跟你讲过思路?”   “没有……”   “你们写故事的人真奇怪,就好像你跟他长了同一颗脑袋似的。”徐静之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就是小师妹最后没嫁给林澈,出去仗剑天涯了,还自创了个门派……哪个女主角不嫁给男主角啊?!——诶,保险柜里怎么还有个戒指?是送给你的嘛?”   玄原抢过来塞到任明卿的口袋里:“没错。”他参与了这个戒指背后的故事,见证了一段完美的爱情因为男主角的离世而变成了永远的缄默。既然男女主角业已错过,小年再也等不到四海,那这枚戒指就如大哥所愿,留给任明卿作遗产吧。   任明卿在他身边捧着稿纸,完全没有感觉到他的小动作,只是激动到落泪。故事是一代人讲给一代人的,他最终不辱使命,完成了这一次传承。   他拿出手机,按照便签纸上的信息输入五年不曾登录的作家号,尘封的消息通过漫长的时间此起彼伏地响起在终端。他进入置顶作者群,发送了一条无比简单的消息——   “大家好,我是四海。非常抱歉长时间没有接管群中事务,接下去我会像以前一样,抽时间给大家讲课看文。”   任明卿收拢手机,抬头望向在不远处的阳光中等待他的徐静之和玄原,意识到正是他们三人,继承了同一个人的意志。   他擦干净了眼泪,大步上前,朝他们走去……   三天之后,京宇第一次召开了股东大会。舞蓝打着石膏坐在主位,手边摆着一部《浩荡纪》的完稿,等着其他股东依次入场。   徐静之代表连城文娱第一个进门;玄原第二个入场,催促徐静之既然有钱了就赶紧把游戏做出来。   最后进场的是庄墨和任明卿。徐静之在看到庄墨的一瞬间非常惊讶,后来仔细一想,又会心一笑:除了他又有谁呢?只是不知道任明卿来这里做什么。   法务团队拼死拼活赶出了合同,发到诸位金主手里。庄墨看到他的股权占比,虽然心里有准备,还是不免喜出望外。舞蓝只留了7个点,把手里的其他股份全都转让给了他,这样算下来,即使再分给徐静之和玄原,他也依旧是京宇的控股股东。   按照之前的对赌协议,他先签字,然后将股权转让给徐静之和玄原。   舞蓝看着心满意足的庄墨,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浩荡纪》完稿的那一天,他彻夜读完,长叹一声,当时已经做出了这个决定。这不是一个容易的决定,意味着他将彻底放弃了他一手创立的公司,但理智告诉他,他并不是一个合格的经理人,作者和公司在庄墨的掌舵之下会走得更好、更远。他需要为他们留下庄墨,庄墨也需要名正言顺的职务来保证他的权威。   舞蓝清了清嗓,发话了:“签署合同有一个条件,就是——你对我是怎么保证的,必须一直贯彻下去。我之所以会把公司交给你,是因为你说,你要找好作者,把他操火。现在你找到了,不能骗了钱就走哇。”他拍拍手边的稿纸。   庄墨道:“你说得对。这个条款很重要,但合同里没法约束到我。”他放下了手中的笔,停止了签名的动作,往后靠坐在椅背上。   玄原和徐静之都惊讶地望着他,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庄墨提出了一种解决方案:“要不这样,我名下的股份,全部转给任明卿,让他替我代持。”   舞蓝看了眼任明卿:“他……他应该拿不出钱认购吧。”   “钱实际还是我出,大股东对外写他的名字。”庄墨把律师叫来,拿了版代持合同。“只要他手里有我的京宇股权,我就会留在京宇替他挣钱,这样对我来讲也是个约束。”   众人都目瞪口呆,按照京宇现如今的产值折算,庄墨把3个多亿平白无故转到任明卿名下,还要给他打工。   庄墨向众人解释道:“我身份敏感,若被观文知道京宇背后的大股东是我,恐怕会有麻烦。任明卿对商务一窍不通,我保证他不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我也跟他私下里签订了财产托管协议,他的所有财产都会由我来保管,我的钱还是他的钱,都没差。”   “你们是结婚了么?”玄原想不到有什么人会跟旁人做这么大宗的财产共有,嫉妒得变了脸色——庄墨才给他7%!   “行吧,都是自家人,你们商量好了就行。”徐静之是最无所谓的那个,耸耸肩,干脆利落地签了字。   舞蓝想了想,也签了。他生怕庄墨见钱眼开,把作者当跳板用完了就跑,现在看到他跟作者这么亲,不免笑自己太多心。也许他对庄墨的看法一开始就有失偏颇。庄墨是最精明的商人,同时,也是最真诚的编辑。舞蓝自恃不可能为非亲非故的作者做到这种地步。他们小年轻的想法,他不懂,但至少庄墨做出了一种姿态,让他安心。   庄墨抓起任明卿的手,行云流水地签上了他的大名,按了印泥在合同上盖上手印。庄墨满意地拍了拍由带着墨香的合同表扬他:“你的任务顺利完成。”任明卿迷惘、弱小又无辜。 第111章 你梦着星辰大海,我梦着你 第一部 大结局   姜勇从看守所出来,眯了眯眼睛,他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见到自由的阳光。一阵晕眩后,阳光褪去,眼前浮现出男人严肃冷漠的脸庞。他吓退了两步,似乎没有想到将自己捞出来的人竟会是他。   庄墨的薄唇抿成一条线,轻蔑又憎恶地俯视着他,长时间没有说话。   从凤河村回来的路上,任明卿畏畏缩缩跟他提起了姜勇的事。虽然庄墨此前警告过他,不要再管姜勇,但姜勇到现在还在看守所里,他没办法当做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他到现在都觉得姜勇是他的可怜弟弟。他很少跟庄墨讨要什么,生怕麻烦到庄墨,只是现在两人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庄墨也做出了百依百顺的姿态,他也就大着胆子求过两次。   凡是任明卿提的要求,庄墨都会尽量满足,看他为了这事成日郁郁寡欢、提心吊胆的模样,庄墨也心疼,一直在为姜勇奔走。此中艰辛自不必提,庄墨也不是为了博得姜勇的感恩。他上前把一个旅行包丢给姜勇:“保管好自己的护照和银行卡。”   姜勇的小眼睛里流露出胆怯的疑惑,低头翻他自己的包袱。   “我有个朋友,在非洲承包工程,你赶紧收拾收拾,上那儿报道去。”   姜勇见鬼似的瞪圆了眼睛。   庄墨点了根烟,姿势优雅地靠着A8吞云吐雾:“现在中国人好多去那儿劳务输出呢。我说你虽然断了一条胳膊,但特别能吃苦,我朋友就立刻安排让你过去。你要真干不动,做个伙夫,那也有万把块一个月。”   姜勇从听到“去非洲”几个字时就一直想插嘴——你捞都把我捞出来了,给我找份工作怎么了,非得把我丢那大老远——奈何庄墨说的这话越听越耳熟。姜勇精明得很,意识到庄墨这是在替任明卿报复自己,即使忿忿不平也不敢发作,只陪着笑焦灼道:“那不是,我去了非洲,我哥不得想我……”   庄墨终于拿正眼瞧他了。   他把烟蒂一丢,吓退了他一步:“谁是你哥?”   姜勇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用那双小眼睛忐忑不安地打量着庄墨。   “他就算有欠过你的,也早就还清了,从此以后你跟他再无瓜葛。”   姜勇急了:“这怎么就毫无瓜葛了?怎么就毫无瓜葛了呢?我哥在哪儿,我要见他!别的不说,那天他在码头打伤了这么多人,我一个字都没泄露,白白在看守所里呆了这么多天,他不能这么对我!”   话音刚落,庄墨一把揪住了衣领,把他拖到了眼前。   “他不是你哥,你也不认识他,那天晚上的事情就像警方已知的那样,错的是你们这群混子。你现在就给我滚到非洲去,不许回国。要是再敢出现在他面前,我有本事把你捞出来,就有本事把你搞进去。”庄墨低声警告道。   姜勇浑身打颤,冷汗直冒,再也不敢吭声了,只不住地点头。他仿佛近距离面对了一头食肉猛兽,看到了他的嘴一张一合间露出的獠牙,也感觉到了他愤怒且凶暴的呼吸。欺软怕硬的本性和求生欲不敢让他有所反抗,待他手一松,便抢过自己的包袱,跌跌撞撞地离开了。   傍晚,庄墨确定姜勇上了去内罗毕的航班,望着屏幕露出一丝微笑。任明卿拉开车门坐进了副驾驶位:“庄先生,什么事这么高兴?”   “没什么。”庄墨笑道,“接你回家而已。”   任明卿写完了《浩荡纪》,徐老和徐静之极力挽留住在徐家。对于他们来说,任明卿就是徐安之生命的延续,他们视他为亲人。但是任明卿不敢无功受禄。他已经受了徐安之的庇护,接受了他梦寐以求的教育,现在让他替代徐安之住进徐宅,他自恃并不合适。他不能利用徐家父子对老师的挂念,堂而皇之地享受自己并不该享受的物质生活。他允诺一有时间就来看望他们,随后跟庄墨一道离开了。   常言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庄墨以为任明卿享受过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再回到金龙花园的破旧住处会不习惯。然而任明卿的情绪却丝毫没有受贫富差距的影响。他欢欣雀跃地告诉庄墨,《浩荡纪》完稿以后,京宇第一时间将稿费打到了他的卡里,“你等会儿把我放到十字路口,我去买点好菜,晚上我做好吃的,我们庆祝庆祝。”   “那要不去下馆子?”庄墨怕他辛苦。   任明卿随和道:“好啊,你挑地方吧,这一餐我请。”   庄墨一挑眉:“嗯?任老师怎么突然对我这样好?”   任明卿羞涩道:“没有你指点我写大纲,我无论如何是完不成的……我欠了你许多人情,要请你吃好多顿饭。”   庄墨得寸进尺:“既然如此,看来要自己动手做才能表心意了。”   “你想吃什么?”任明卿取出了随身纸笔,等着他报菜谱。   庄墨哪里肯让他受累,停好车陪他一起买了菜,回到家里钻进厨房,为他打下手。两人做了一大桌子菜,又喝了几瓶啤酒,酒到半酣之际,任明卿突然想起了什么,说了句“我有个喝酒吹风的好地方”,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招招手示意他跟上。两个人趿拉着拖鞋,一前一后爬上长长的楼梯,推开天台的门。   正值傍晚,夕阳融金,城市的风穿过林立的高楼,吹起不知哪户人家晾在竹架上的雪白床单。任明卿拿着软管浇完了邻居家长势喜人的藤萝与吊兰,微醺地招引庄墨上前。两人并肩靠在栏杆上看底下的车水马龙,吹着凉风,喝着小酒,甚是惬意。   “想不到你还藏着这么个好地方。”庄墨与他碰杯。   “我以前常常一个人躲到这儿来,看风景,看人,给他们编故事。”任明卿有些不太清醒,冲着他傻笑的次数很多。   “你很会编故事。这次的续写非常成功。”   任明卿垮下了脸,随意地拨弄着水泥缝里的杂草:“我不如安老师。他那么好。”   庄墨温柔地告诉他说:“天赋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公平的东西,也是唯一公平的东西。它会出现在首富之子的身上,也会降临在贫民窟里。不要因为他身上的光环就否定了你自己,你的故事不会说谎。别忘了,这次京宇能度过难关,完全是因为你的故事打动了徐家父子。”   任明卿涨红了脸,沉默了半晌,轻轻跟他说:“安老师曾经告诉我,文字是有力量的东西,它是一种……一种魔法,可以改变人心。”   “他说的没错,不过,你现在要做的事,是放下你的安老师,去创造你自己的世界,书写你自己的传奇。”   任明卿望向天边的火烧云,失神地喃喃:“写我自己的故事……”神思已远,仿佛已经全身心地沉浸在异次元中。   庄墨看着这一刻任明卿单纯又充满希望的侧脸,在心里祈祷,向每一个他听说过名号的诸神祈祷,祈祷他永是少年。无论这一刻他在做着怎样的美梦,或者他将要做怎样的美梦,他都会负责将他的美梦变成现实。   你梦着你的星辰大海,我梦着你,那就很好。   -第一部 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   《天才编辑》第一部 至此完结,谢谢小伙伴们这个夏天的陪伴!第二部已在筹备当中,更新信息请关注微博动态@白野爱吃小笼包 ,见证小任老师的榜首之路和庄墨为他倾情打造的文化帝国! #天才编辑##小剧场# 庄墨:“可以嫁给我么?” 任明卿为难。 庄墨笑容渐渐消失:“为什么?” 任明卿抱歉道:“对不起,我是个直男癌。” 庄墨:“那我嫁给你吧。” 任明卿眼前一亮:“好呀!” 庄墨表示对付直男癌我很有一手(..) 第112章 番外醉酒   (故事线发生在第一部 后,庄墨和任明卿搬到工作室生活,还 收留了因天凉王破露宿街头的田恬。庄、任两人闹了一次小别扭,打了三天冷战,第三天晚上,庄墨应酬完回家,任明卿和田恬发现他喝醉了。)   庄墨回来得非常晚。虽然他看起来跟平常没什么两样,但他是被人搀扶着进屋的,而且他一进门,整个客厅就都是酒气。正在拖地的田恬跑出来靠了一声,问送行的人:“他喝醉了?”   那人把晚上他们在哪儿、应酬了什么人统统交代了一遍,含蓄道,“庄总今天确实喝得有点多。”   任明卿一直坐在沙发上看书,此时合拢了书本,站起来打算去睡觉。他表现得好像他只是偶尔经过,不是特意在等庄墨回来似的,虽然谁都知道这个点早就超过了他的入睡时间。   相比于他的云淡风轻,庄墨的反应却要激烈得多——庄墨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   任明卿惊讶地看着庄墨,希望他能给个解释。可庄墨既不说话,也没有下一步动作,只是直直凝视着他的眼睛,好像笃定他对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心知肚明。他们僵持在那里,足足有半分钟,任明卿率先收回了目光,试图把他的手拂开,但没有成功。   任明卿无奈地在他身边坐下,庄墨的眼神固定在他的脸上,随着他的动作起落。   任明卿:“你怎么了?”   庄墨:“我头痛。”   任明卿:“你要不要去吐?”   庄墨幅度很大地摇摇头:“我不要。”   任明卿:“那你要不要喝解酒汤,我去给你做。”   庄墨幅度很大地点点头:“嗯。”   任明卿站起来,庄墨抬头看着他。   任明卿:“你放开我好不好?”   庄墨把头摇成了拨浪鼓:“我不要!”   任明卿:“……”   任明卿:“你这样我没法下厨。”   庄墨想了一会儿,束手无策地问:“那怎么办?”   任明卿:“……”   田恬兴奋得上蹿下跳,跑到房间里拿来单反,对准了他俩。任明卿无奈之外还有些羞涩,拿另一只手挡脸:“你不要拍……”   “不行不行!师父醉了诶!我要录下来以后敲诈他!”田恬调整了焦距,给庄墨拍了个特写。“师父,你感觉怎么样?”   庄墨原本跟往常一样,翘着二郎腿、挺腰直背地坐在沙发上,一派精英的派头。此时突然换了个金刀大马的姿势,脖子往后一仰,仰天长啸:“我喝了很多酒我醉了——我喝醉了!”   任明卿头痛:“田恬,你把他扶到卫生间去。”低头想把他的手掰开。   庄墨坐起来,用力把任明卿的手抓到胸口,粗鲁地问:“你要去哪儿?”   任明卿:“我去厨房给你做解……”   庄墨又气又怒地打断他的话:“你为什么要去厨房!你又想跑?来,坐在这儿。”严肃又殷勤地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田恬噗地笑出了声,任明卿责怪地探了他一眼:“你就任由他发酒疯。”   庄墨:“我没有发酒疯,我只是喝醉了。我喝醉了!”   任明卿:“……”   庄墨:“来,坐这儿,我们聊天。你今天写了什么?快给我看看。”   任明卿:“这么晚了,你审什么稿。”   庄墨:“我没有看到你的更新,我睡不着。”   任明卿故意骗他:“我今天没有写,你去睡一觉起来,我就写完了。”   庄墨发脾气了:“我在外面东奔西跑,你在家里不写东西!日子过不过了?!”   两人用眼神较量了一阵。   庄墨:“你现在就写。”   任明卿:“……”   田恬鬼主意最多,接收到任明卿求救的目光,开口就胡诌:“太太有写!太太有写的!你等等,呐——”,抓起桌上的Ipad塞给庄墨。   庄墨很认真地对着黑屏看了半天,心潮澎湃地让任明卿好好收好,拉过他的一双手语重心长、热泪盈眶地说:“卿卿,写的真好!你是我见过最有才华的作家,你好好写,以后去拿诺贝尔奖。”   任明卿:“……”   虽然很感动,但他现在严重怀疑,庄墨以前真的认真看过他的文么?   庄墨:“我带过这么多作者里,我最喜欢你。”   任明卿:“好,谢谢你。”   庄墨:“你是我最爱的太太,我不说假话,这是我的肺腑之言。我的心有多真,我要证明给你看。”说着脱掉了西装,要扒自己的衬衫。   田恬乐得直跳脚:“我录下来了!你们结婚典礼上要收录的话记得问我买哈。”   任明卿红着脸瞥了田恬一眼,制止了庄墨掏心掏肺的动作:“好了好了,我信了,你现在脱了衣服去洗澡,太晚了,该睡觉了。"他看庄墨彻底醉了,语气也缓和下来。   庄墨:“晚了么?”他环顾灯火通明的客厅,眯了眯眼睛,“天还亮着啊,那么多大太阳。”   田恬:“都12点了!你最喜欢太太,你还在外面鬼混到这么晚。”   任明卿感到庄墨的手猛地受紧了。   庄墨一脸认真地跟他解释:“太太,我没有鬼混,我在谈生意。”   任明卿:“好好好,没有鬼混,没有鬼混……来,我们去洗澡。”把着他的胳膊试图把他抉起来。   田恬把单反挂在脖子上,上前帮忙:“呵,身上这个酒味,太太都要嫌弃你了……”   庄墨心如刀绞,一把将任明卿推开,满脸悲痛欲绝:“我在外面应酬、喝酒,全是为了你。你却冷着我,跟我吵架,还嫌弃我……嫌弃我身上有酒味!”说着一头栽倒在他怀里,抱紧了他的腰,“老婆——我不臭——我喷了祖马龙,不信你闻。”   田恬简直要笑抽过去。   任明卿涨红了脸,使劲把他推开:“我不是你老婆……”   庄墨:“胡说!你是我太太,怎么不是我老婆?”   任明卿:“我是任明卿!”   庄墨变成一只倔强的复读机,不听不听王八念经:“那你怎么不是我老婆?”   任明卿不胜其烦,拎起他的耳朵喊道:“你根本就没有老婆!”   庄墨如梦初醒,怅然若失,挨着任明卿像失去了自己的梦想:“我离婚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我记不起来。”他费解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田恬还要煽风点火:“孩子也没判给你!”   任明卿:“好了好了你不要逗他了……”   庄墨却很入戏,撕心裂肺地嘶吼:“为什么不判给我?!”   田恬看热闹不嫌事大,兴高采烈地撺掇:“因为孩子根本不是你的!”   庄墨惊了。   他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揪住任明卿的领子就往墙上按:“原来鬼混的人不是我,而是你!你这个贱人!那个男人哪里比我好?!”   任明卿惊叫:“庄墨你醒醒!我是你的作者任明卿!田恬救命!”   田恬赶紧上前试图把醉鬼拉开,哪知庄墨看到他,眼神一厉:“你他妈是谁?你为什么在我家里?!你就是那个奸夫?!”抄起手边的凳子要跟他决斗。   任明卿眼看庄墨发酒疯要揍田恬,赶忙从背后把他抱住:“不是他不是他,他是家里的保洁阿姨,你忘记了?!”就这样被逼无奈接受了他的设定,还往里加人物。   田恬:“我靠!为什么我只是保洁?!”   庄墨放下了凳子,看了田恬半晌,朝他鞠了个躬:“阿姨好。”   他头晕脑胀的,说完立刻原地瘫倒。   任明卿抢先一步扶住他的上半身,可是醉酒的人比死尸还沉,他根本搀不住,两个人一同踉跄赖在地上。任明卿勉强靠墙坐好,连拖带拽地让他枕在自己的大腿上。   庄墨凝视着任明卿的脸,有点委屈又带点欢喜地说:“老婆,你真好。”   任明卿:“……”   庄墨突然想起一桩事,挣扎着起来,拖鞋都蹬掉了:“那个奸夫是谁?我去做掉他!”   任明卿只能顺着他的剧情走下去了:“没有奸夫!”   庄墨:“没有奸夫?”   任明卿摇摇头:“没有。”   庄墨捧住他的双手:“那我们不要离婚了。”说得特别可怜。   任明卿:“……”   庄墨见他不答应,又跌跌撞撞地爬起来,作势要朝一楼的窗户冲过去,要跳楼。   任明卿连忙将他搂住:“好好好不离婚了,不离婚了。”   庄墨找回了他在家中的威严,躺在任明卿的怀里顾盼自雄:“很好!”   任明卿:“……”   任明卿:“那去睡觉了好不好?”   庄墨:“不行。”   在他腿上翻了个身,搂住了他的腰,一头扎进他怀里。   任明卿:“……”   任明卿:“庄墨,你这样压得我腿疼。”   庄墨如梦初醒,立马从他腿上滚了下去,跪在一旁试图把他公主抱:“宝宝对不起!老公忘记了!是老公错了!来,你打我吧,消消气。”   任明卿被他逗乐了:“不了不了,你这么客气做什么。”   庄墨:“老婆,你不打我,你就是看不起我。”   任明卿:“……”   在一旁摄像的田恬使劲撺掇:“打打打!打他!打他嘛!”   庄墨听见有人附和他,更加起劲了,把俊脸凑过去:“呐。”   任明卿被闹得没办法了,只能顺毛撸,宠溺地掐了掐他的脸:“老公,你这么辛苦,我怎么舍得打你。”   庄墨演了那么久,对方终于肯入戏了,大喜过望:“那我那么辛苦,你亲我一下吧。”   任明卿:“诶呀,我也好累哦,我看还是算了吧。”   庄墨:“那我亲你一下。”   说罢眼疾手快地在他脸上美滋滋地mua了一口。   任明卿真的有点不好意思了,呆坐在原地,连耳朵都涨红了。   庄墨这下心满意足,终于不闹腾了,两个人总算能好好把他搀扶回卧室。然而他闭着眼睛都不肯消停,被扔上床的时候还勾着任明卿的腰,恬不知耻地要跟他同床共枕。   “老婆,你真漂亮。”庄墨看着近在咫尺、又羞又怒的任明卿,幸福地缠住了他的手脚。   任明卿:“……”看来今天免不了要伺候到这个醉鬼睡着为止了。   庄墨又对他严肃地嘱咐:“一胎要儿子,二胎才要女儿。”   任明卿:“……”   庄墨:“哥哥叫沈度,妹妹叫沈妙妙。”   任明卿:“你这个设定做得太细了,影响我发挥。”   庄墨:“是么?”   任明卿:“嗯。”   庄墨:“好好好。我就给你把把方向,具体还是得你自己来,听你的意见。”   任明卿:“嗯,我自己来,你先睡觉。”   庄墨闭上了眼睛,过了会儿又到他耳边烦他:“沈度和沈妙妙,沈度和沈妙妙……”   任明卿:“……”   任明卿被他烦死了,直截了当道:“我生不出来。”   庄墨:“!”   任明卿平时在庄墨面前是个特别拘谨的人,但是庄墨乱撒酒疯,完全不讲道理,这让他觉得自己也可以放肆一点。一方面是他的性格其实十分有趣,绝非表面上的木讷呆板,他只是太小心翼翼了,生怕得罪什么人,所以才显得特别畏缩;另一方面是他对庄墨有怨气,愤怒滋生胆量,趁庄墨酒醉作弄他一番正合他意思,反正他明天醒来什么都不会记得。   庄墨果不其然被他吓到了,轻微地倒吸一口凉气,大手贴上他的小腹:“宝宝,你怎么了?!”   任明卿:“我就是生不出来。”   庄墨震惊地看了他半晌:“那……那我们去看医生。”   任明卿:“没用,这个看不好的,你赶紧换个老婆。”   庄墨转过身背朝着他,不动弹了。   任明卿起身看看他睡着了没,结果发现他睁着眼睛默默流泪。   任明卿:“……”   被发现了,庄墨就强颜欢笑:“我不要沈度和沈妙妙了,我要你。”   任明卿叹了口气,庄墨可真是个好男人:“我可真是谢谢你了。”   “嗯,不谢。”庄墨手脚并用地把他缠起来,“不过……”   任明卿:“不过什么?”   庄墨眼睛亮亮地说:“我们不能放弃希望。”   任明卿:“……”   看着一脸被逼良为娼的任明卿和呼呼大睡的庄墨,田恬懂事听话地替他俩盖上被子:“我看你就认命吧太太。”说着,捧起单反拍下了洞房照,“连底片30万,不然就把你们曝光!”神赳赳气昂昂地带上房门走了。   任明卿:“……”   第二天起来,庄墨头痛得厉害。他扶着墙壁下到一楼,看到餐桌上摆好了他的早餐,而任明卿在厨房里做味道难闻的解酒汤,显然是为他准备的,这叫他受宠若惊。他已经很久没有享受到任明卿的关怀了,甚至连见他一面都难,就因为任明卿莫名其妙的疏远,他近段时间心神不宁、焦虑烦躁,昨天还在酒桌上多喝了几杯,千年难见地喝断片了……莫非他喝醉以后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任明卿突然和他和好了?   庄墨乖乖地喝了杯柠檬茶,走到任明卿身边,装作很自然地跟他搭话:“早。”   任明卿含糊地应了一声,但没有眼神交流,自顾自把解酒汤倒进汤碗里递给他,然后解下了围裙。   庄墨捏着鼻子灌了下去,还要保持面不改色,感激却不失自制地对他道谢:“辛苦了。”   “以后别喝那么多。”任明卿提醒了他一句,走出了厨房,依旧是没有眼神交流。   庄墨感觉自己高估了宿醉的作用,任明卿还是没有跟他彻底和好。当然,比前几天是好了一点,但依旧不温不火的,可能就和好了个50%吧。还有50%他打算自己努力,厚着脸皮追上去跟他搭话:“我昨天喝醉了以后发酒疯了么?”   任明卿的表情很是耐人寻味,庄墨咬了口三明治:“好吧,我做了什么?”   “没什么大不了的。”任明卿坐在对面,往自己的三明治上撒胡椒粉。   “你的表情却不是这么说的,你都没有正眼看我,你一生气就这样。”庄墨合拢双手放在唇间,凝视着他,“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任明卿只好抬眼,假装无事地直视着他:“没关系。”   “那我们和好了么?”庄墨得寸进尺。   任明卿立刻又垂下了眼睛:“我没有跟你吵过架。”   “你最近对我有点冷漠。”庄墨好不容易逮着了人,自然单刀直入。   “我总不能像你昨天晚上那样热情似火。”   庄墨瞪圆了眼睛:“所以昨天晚上到底怎么了?”   任明卿冷淡地喝牛奶,一脸你自己想。   庄墨手肘撑着桌面,扶住了自己的两边太阳穴,回忆了半天,终于记起了只言片语。这只言片语让他极为震惊地抬起了头:“你昨天晚上亲了我一口还叫我老公?”   任明卿把牛奶喷得到处都是。   眼看他又羞又气、手忙脚乱,庄墨为自己的一时冲动羞愧地递上餐巾。他不应该把这件事说出来的,至少不应该毫无准备地当面拆穿。他现在总算知道任明卿最近有些反常,原来他爱上了自己!   他还没有回过神来,书房就传来震天响的摔门声。庄墨十分无辜:“我又没有拒绝跟你交往!”   直到田恬拿着单反到他办公室敲诈他时,庄墨才意识到他彻头彻尾地搞错了。他现在不但要跟任明卿把冷战的事情解决一下,还要对昨天晚上的失态赔礼道歉。   不过后来庄墨看到任明卿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想:啊,他是个多么好的结婚对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