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作者:何书 作品简评: 郑之南因为少年时的经历而对同性恋偏见颇深,当发现妹妹的耽美本子和漫画后一怒之下全部扔了,不幸触发书中禁咒穿越,来到幻境世界体验书中人的爱恨情仇,这些世界或悲或喜,或荒诞残酷,或甜美动人,有哭有笑,在一个又一个世界中,主角也慢慢明白了自己的心。作者创造了一个幻境世界,设定新奇狗血,不落俗套,文笔不蔓不支,情文并茂,人物设定有趣特别,剧情高潮迭起,让人大呼过瘾,虐与爽并存,引人入胜,让来到幻境世界的郑之南在一个又一个虚拟世界明白他的偏见是迁怒,感受虚幻世界的爱恨情仇。 第1章   郑之南把妹妹书架上的所有关于纯爱文学、被窝文学的本子,漫画,个志,出版物,还有一些特典周边,有签名的明信片,全部都整理打包,毫不犹豫,非常果决的送给了外面捡垃圾的大爷。   今天是周三,住校的妹妹并不在家,所以郑之南不怕她中途回来,就算中途回来,他也会一意孤行的扔掉这些垃圾。   正是备战高考的紧张阶段,竟然买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尺度之大,毫无底线,什么强制,虐恋情深——类型繁多,简直不堪入目,虽然种类挺多,但占比并不高,可基本上都是写同性恋的,所以都是垃圾,需要丢掉。   从前郑之南尊重妹妹爱看书的爱好,但他一直以为看的是世界名著,文学著作,结果今天心血来潮想去找一本书,消磨一下假期的时间,进来一看,随便翻一本漫画,竟然是两个男的抱在一起,要么就是其中一个男的被压在地上、床上、浴缸、玻璃、桌子,甚至还有捆绑!皮鞭?!限制级剧情。   这都是些什么?!   有些听说还是让去日本旅游的同学带回来的书。   郑之南是家里的老大,大学选的设计,毕业后就开了自己的个人工作室,虽然因为颜值高的缘故,有不少追求者,尤其是一双凤眸,撩人于无形,但平时比较忙,一直是单身,忙于事业,也疏忽了对于妹妹的教育问题,估计他父母也没发现妹妹爱看的都是这些东西,不然也不会让她堂而皇之的摆在书架上,加上兄妹俩年龄相差十来岁,没怎么交流过更深层次的东西,以至于都不知道妹妹竟然爱看的书是这种东西。   放下漫画,又去抽里面包了书皮的小说,随便读个几章,就有亲嘴的剧情,有些虽然看着挺正常,但却是两个男人的爱情故事,而且剧情非常狗血,他耐着性子读了一本,完全不知道意义何在,看这种东西就是在浪费时间。   郑之南越看越气,直接去储物室找了空的纸箱,一本本翻看,发现有问题就扔进纸箱。   书架上两三百本的小说和漫画,只有三四本是正常的文学著作,郑之南想想妹妹的年龄,怒火根本压制不住,全部都打包送给了外面捡垃圾的大爷。   不能再让她这么堕落下去了!   收拾完一切,随便吃了点东西,他就去睡了。   他不准备给妹妹解释,她看到空空的书架,应该自己就明白为什么会不见。   她知道他的脾气。   然而郑之南并不知道自己触发了妹妹曾经发过的一个诅咒,虽然这个诅咒并非针对他,却同样启动了齿轮的转动:谁碰了我书架上的本子,甚至毁坏就让他把书中的剧情体验一遍……   然后郑之南就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站在一片黑色中,里面什么都没有,除了他,空无一物。   然后有人在说话。   她的声音冰冷机械,毫无感情,她在叫他的名字:“郑之南——”   郑之南下意识回了一句:“我是。”   “根据耽美系统律法,你触犯了随意毁坏他人精神财富的重罪,更让大家承载快乐的文学形式受到了侮辱,现在,你将被流放进入这些你践踏的文学世界,体验里面角色们的喜怒哀乐悲苦爱憎惧恨……”   郑之南冷冷地说:“我问心无愧。“郑之南以为自己做这个梦,是潜意识里感觉对不起妹妹。虽然是乱七八糟的书,但搜集了这么多,一定耗费了妹妹不少精力和时间。   一定是他的感性和理性在打架。他用自己的理性坚持,他这么做是对的。妹妹马上就要高考了,不能被歪书带坏了。   机械冰冷的系统也冷冷的笑了笑。   “呵呵,祝你好运。”   虽然那冰冷的声音消失了,但郑之南还在这虚无空旷的黑暗里待着,他暗暗告诉自己,不要慌,一切只是梦。   醒过来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你只是因为扔了妹妹买的书,心里有一丝愧疚,所以才会做这样稀奇古怪的梦。   什么耽美系统律法,根本不存在的。   什么流放。   什么体验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   假的。   都是假的。   慢慢安定下来的郑之南觉得眼睛昏沉沉,眼皮十分沉重,身体也有些酸软无力,他缓缓闭上了眼睛。   在闭上眼的那刻,他在心里问自己:是要醒过来了吗?   刚刚果然是做梦啊。   郑之南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当他沉沉的从梦中抽离出来,睁开眼睛只觉得浑身酸软无力,就像是被人打了一顿一样,他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妹妹突然回来,知道书被扔了,趁他睡觉,一怒之下偷偷报复他,在他做梦的时候打他。   然后他看到了陌生的天花板,陌生的墙壁,还有陌生的床……   这床很大,也很华丽,就像是电视剧里那种顶级富豪家庭才会出现的装潢和华贵设计,偏复古风,随后他感觉到脚踝处冰冰凉凉,似乎有什么东西套在上面,他坐起来。   有那么一瞬间有些茫然。   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何地,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人的家。   他虽然奇怪和不解,但还是掀开被子先去看自己的脚。   有点红,可能是崴到了。   为什么会这样?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而大腿肌肉就像是经过长时间的运动,现在十分酸软,也没什么力气。   更奇怪的是,他的皮肤变得比从前还要白,双腿笔直修长,接着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他的身上什么都没穿,他伸出手,手也不是他的。   为什么会这样?   他附身在了别人的身上吗?   郑之南缓缓从床上挪下来,在房间里四处走了走,在右手边,看到了一面落地镜,虽然窗帘拉着,屋里有些昏暗,但他还是清晰地看到镜子里的男人。   身体白皙挺拔,面容俊美到郑之南根本没在现实中见到过这样五官分布如此恰到好处,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这五官也融入了他的外貌,所以偶尔会觉得这个男人就是他,但真实的他,并不似镜子里的男人那样白,那样俊美,这个眼神清澈明亮的男人……让他无法直视的是,他的身上遍布青紫伤痕,连腿间都有紫红的痕迹,锁骨,颈脖,胸口上也有。   有的像吮吸的吻痕,有的则像是鞭子击打出来的痕迹,应该都是一些皮肉小伤,不伤筋骨,但因为他的皮肤太白皙,便显得触目惊心起来。   此时,镜子里的郑之南面无表情的站在镜子前观察着一切,让本来温润无害面容的青年显得很冷酷,清澈的神情慢慢转变成仿佛含着一层冰霜。   随着郑之南的清醒,气质瞬间改变。   迷茫的神情被冷漠取代。   站在镜子前的郑之南忽然想起来了那个梦境,还有那个机械的女声说的话。   ——根据耽美系统律法,你触犯了随意毁坏他人精神财富的重罪,更让大家承载快乐的文学形式受到了侮辱,现在,你将被流放进入这些你践踏的文学世界,体验里面角色们的喜怒哀乐悲苦爱憎惧恨……   雷翊推开门走进来,就看到他的小狗赤身站在镜子前,脸上是不同于以往的疏离神情,还有他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冷漠,如寒潭。   难道是他昨天弄得太狠,生气了?   这缠人的小东西也会生气?   他昨晚那么用力,还不是他一直要,一个没把持住就折腾的狠了点。   雷翊很高大,肩宽体阔,足有190,虽然西装革履,可也能看得出来那衣服下所拥有的爆发力,他嘴角勾起,走到听到动静望向他的郑之南面前,不由分说地直接将人揽入怀中,想吻郑之南的脸颊,但被郑之南躲开了。   郑之南侧过头,压抑着愤怒和震惊,冷冷的看着面前抱着他的男人。   这人不仅仅是比他高半个头,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也足够惊人,但他第一次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郑之南无法做到冷静,他想掰开这个人的手,却发现根本掰不动。   然后就听到这个男人充满磁性的声音,带着漫不经心和调笑。   “怎么?生气了?”可能是说完自己都觉得有趣,忍不住笑出了声,他胸腔震动,让郑之南更加觉得备受煎熬。   他竭力镇定,对他说:“放手——”   雷翊收敛笑意,似乎刚刚的笑是郑之南的幻觉,他语气淡淡地说:“不放。”不容置疑。   雷翊很不悦,因为平时很听话的小家伙竟然敢这么说话,还真是让他既觉得新奇又觉得对方皮痒了。   就在雷翊胡思乱想的时候,郑之南趁其不备抬腿狠狠地顶向雷翊的双腿之间。   雷翊眼神一凛,伸出手直接挡住了郑之南的袭击。   “你是想死吗?”雷翊掐住郑之南的脖子,迫他与他对视。   郑之南瞪着雷翊,他说:“有种你弄死我。”   雷翊没见过这样的郑之南,他说:“闹够了吗?你在生昨天晚上的气?不是你求着我操你的吗?现在给我玩什么翻脸不认人?发什么神经?”   郑之南闭上眼,不去听雷翊的话。   他在给自己做心理暗示,这个男人口中的郑之南一定不是他,他不是这里的郑之南,他们不是一个人。   不是他,不是他。   或许在这里死去,他就能回到自己的世界。   这些都是假的,只不过是个走不出的秘境。   他对雷翊呵呵冷笑着说:“有种你弄死我啊?你敢吗?”他在故意激怒雷翊。    第2章   雷翊是第一次看到郑之南用这样的神情,这样的语气跟他说话。   那是真正的冷漠,仿佛他皮肤温度都变低了的冷,让人想要蹂躏,占有,折磨,欺辱。   想看到他眼角泛红还倔强的神情,想到这里,雷翊瞬时口干舌燥。   他没有生气,反倒觉得新鲜,他在心里想,会不会郑之南又在角色扮演,这次只是太入戏了?   不过到比从前逆来顺受的时候顺眼多了,还挺刺激。   从前郑之南就像一条狗,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对他唯命是从,极尽顺从,虽然他的确就是他的一条狗,但最近雷翊已经开始厌倦他,十天半个月才来这里一次,要不是昨夜玩的还算尽兴,雷翊已经打算把他送走。   因为昨夜郑之南的卖力,雷翊吃完早餐,心情不错,打算带他出去转转,谁知道一回卧室,睡了一觉,这家伙就变了一副模样。很有可能是在玩一手欲擒故纵。他没想到郑之南也有心机玩这一手了。   听到郑之南的挑衅,雷翊面无表情看了一会儿郑之南,松开掐着他脖子的手,拦腰抱起郑之南说:“你就是想我弄你!戏演得不错!”   郑之南没想到自己的挑衅得来的结果是这样的。   雷翊抱着他的时候,脚上的铁链铛铛作响,他被雷翊扔到床上,郑之南本身就觉得身体酸软不舒服,这一摔,摔得他根本缓不过来。   等他缓过来的时候,雷翊已经在解衬衫的扣子了。   “你要干什么!”郑之南头晕眼花的看着雷翊。   “干你。这不就是你想要的么。”雷翊语气淡淡的,说完,把衬衫扔掉。   郑之南左右去看周围有什么东西可以用,当看到床头柜上放着的花瓶,伸出手拿起花瓶往桌子上一砸,拿起破碎的花瓶碎片伸向雷翊,冷着脸说:“干你妈!”   雷翊笑出了声,因为郑之南的气势还恐吓不到他,他觉得郑之南只是在虚张声势,虽然气红的一张脸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雷翊眼神里还有压抑不住的兴奋,不得不承认他被这样的郑之南吸引了。   郑之南只觉得雷翊像一座山一样,此时这座山在慢慢靠近他,让他很不舒服。   郑之南知道自己打不过他,刚刚他掐住他脖子的时候,那力量,他根本无力反抗,最后他将破碎的地方朝着自己的手腕,毫不犹豫的划上去,瞬间血流如注。   雷翊没想到郑之南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看到郑之南的血从手腕处如流水一般,瞬间将床单侵湿,触目惊心。   如果说刚刚他还认为郑之南是为了情趣在做戏,现在他就不这么认为了。   雷翊劈手夺过他手里的碎片扔到墙上说:“你疯了吗?!”雷翊说完又骂了一句脏话,接着迅速拿起旁边他扔掉的衬衫,不顾郑之南的反抗,把他的手腕包裹起来,抱着人直接冲出去。   雷翊看郑之南挣扎的厉害,一心寻死,把他敲晕,然后让手下拿着他的外套跟上。   把人抱到车上后,雷翊绷着脸,一语不发。   疯了疯了,这家伙是疯了。   郑之南是半夜醒过来的,但他因为失血过多,本来就没什么力气的身体,现在连睁开眼皮都费力。   等好不容易缓过来一点,郑之南就把氧气罩拔掉,手臂上的针头也拔掉。   病房里的动静很快惊动了外面值班的护士,看到郑之南一心求死的样子,直接吓哭了。   值班有两个护士,她们战战兢兢地看着郑之南说:“求求你,不要这样为难我们……您万一有什么差池,我们会很难做。”说着两个人就忍不住开始掉眼泪。   “求求你了郑先生。”一边说一边去按警铃,唤主治医生过来。   郑之南拔了氧气罩和针头后就靠在床上喘粗气,听到护士的话,他告诉自己,不要管,不要信,这不是真实的世界。   这些人都是纸片人,一切都是虚幻的,不用在意他们的喜怒哀乐。   事情到这一地步,郑之南也不得不去信那个梦是真实的。   但他觉得很可笑,太可笑了。   操他妈。   等一群医生进来的时候,郑之南被打了一针镇定剂,很快他又昏了过去。   因为一醒过来就要自残,郑之南几乎没有再恢复过力气,只要他开始折腾,就会让他睡过去。   雷翊来看他的时候,他手腕上的伤口已经结痂,因为缝了针的缘故,伤口看起来有些丑,像极了一条蜈蚣趴在上面。   雷翊在外面忙了大半个月,回来看到病床上变得苍白瘦弱,却越来越有种让人惊心动魄脆弱美感的郑之南时,雷翊暗骂自己,他妈的,人都还在病床上,就开始想着怎么干他。   你以前有这么饥渴吗?   对于郑之南的转变,在郑之南接受治疗的时候,他也安排了心理医生过来,也没说出个所以然。   雷翊想到这里,扯了扯领带,烦躁的拿出烟开始抽,根本不管这里是病房,也不管这里还有病人。   郑之南看到雷翊进来就闭上眼睛不去看他。   雷翊看到郑之南厌恶的反应,冷笑了一声说:“想寻死?门都没有,你自杀一次,我让人再把你救回来,我不让你死,你就绝对死不了,你要是真死成了……呵呵……你妹妹……”雷翊极尽狠辣,当看到郑之南因为妹妹这两个字睫毛轻颤时,吸口烟,吐出口烟圈说:“你可别忘了,你还有个在上初中的妹妹要你养,你死了,她也活不了多久,毕竟你爸还欠着钱,能把你卖了,也能把你妹妹卖了,没了你,你以为你妹妹还能安静生活多久?虽然我以前答应过你,让你爸别碰你妹妹,但你死了,这承诺可也就自动解除了,我可不是什么大善人。”   不要信他的话,这里的妹妹不是他的妹妹,这里只是书中的世界,这些人都是虚幻的。   那不是你的妹妹。   郑之南被子下的手攥得紧紧的,他不想被看出来他开始在意雷翊口中的那个女孩了。   都是假的,都是假的,都是假的,不要在意他的话。   可当听到雷翊念出那个女孩的名字时,郑之南心里的防线彻底崩溃了。   雷翊咬着烟说:“你妹妹,我记得没错的话,叫郑依依?”说这话的雷翊也是满肚子纳闷,怎么回事,这家伙那天晚上明明还好好的,缠他缠的紧,说最爱他,爱死他了,已经离不开他了,第二天就造反要自杀了?神经兮兮的?难不成有第二人格?雷翊越想越郁闷,而且,明明是你情我愿的事儿,到现在变成了他胁迫威逼他才不立即寻死,谁他妈爱玩这一招啊,气,郁闷,烦躁。   郑依依,他妹妹的确叫郑依依。   为什么会这样。   那个系统,明明告诉他,只有他被流放,为什么会有一个和她妹妹名字一样的女孩存在?   那个女孩会是他的妹妹吗?   不管怎样,听到这个名字,郑之南也无法再佯装镇定。   他睁开眼,看向雷翊,嘶哑着声音说:“我要去看她。”   雷翊看到郑之南眼神恢复了一些神采,不再是了无生趣,眼神灰白的模样,心里悄悄地松了口气。   面上则淡淡地讽刺道:“你让老子这么有面子,我怎么可能如了你的意?”   郑之南闻言,重新闭上眼睛,一副懒得理你的表情。   雷翊觉得自己在犯贱,明明之前郑之南跟条狗一样的时候他觉得腻,爱答不理,想怎么玩他就怎么玩他,现在郑之南对他爱答不理,一副冷漠的神情,却让他心里痒痒的不行。   虽然雷翊没答应郑之南去看她妹妹这件事,但雷翊发现郑之南没之前那么厌世了,没再自残,也不绝食寻死了,开始配合医生的安排。   又在医院养了半个月后,医生告诉雷翊,郑之南可以准备出院了。   出院那天,雷翊也在,他把医生护士都赶了出去,门锁上。   他早就想在这里弄他一次。   看着穿着病号服坐在床上的郑之南,雷翊把嘴里的烟按灭扔进垃圾桶。   他问郑之南。   “医生说你康复了,没什么问题了。”   郑之南放下手上的书,看着雷翊。   雷翊眼神赤裸裸地散发着某种讯息。   郑之南一脸的冷漠。   雷翊走过去,脱掉外套大刺刺地说:“不如我们体验一下病房play。”   郑之南伸出腿去踹雷翊,眼神冷厉,对他说:“滚!”   雷翊笑着一把抓住郑之南的脚踝,摸了摸后,直接扑了上去。   “你他妈的滚开!”   “我们一起滚,现在滚。”    第3章   郑之南怎么可能让他得逞,他早就有所准备,手从被子里抽出来早就准备好的刀片,这是医院里配备的刮胡刀里的刀片,他收起来后,就是预防雷翊硬来,所以这会儿雷翊要硬来,他没有手软,直接划破了雷翊肩膀上的衣服,刀片很锋利,也划破了雷翊的胳膊。   雷翊冷不防,就算看到,也收不回来势,被划个正着,立即条件反射地收回手,按住出血的地方。   “我操!”忍不住爆粗的雷翊下意识想伸出手去抽郑之南,但是看到他一脸苍白,大病初愈的模样,生生忍了下来。   郑之南拿着刀片,直直的看着雷翊的一举一动,对于雷翊这个人,郑之南没有一点犹豫的,这就是个有钱的变态,不用犹豫,犹豫是对自己的残忍。   他宁愿挨打,都不愿意被一个男人随意玩弄,他想一想就觉得恶心。   恶心!   太恶心了!   雷翊伸出手把郑之南手里的刀片给抽走,嘴里骂骂咧咧的:“你能不能有点当情人的自觉?我们是金钱情人关系,不是我追着你跑玩逼良为娼的关系?当初是你怕被宋二带走,求着我要留在我身边的。”当初郑之南的爸要卖郑之南的时候,宋二和雷翊都在场,郑之南知道自己逃不脱这个命运,求的人是雷翊。   刀片被抽走后郑之南没有去抢,他知道自己抢不过,他也就只准备用这一次,他掀开被子,从另外一边下床,跟雷翊拉开了距离说:“那我们怎样才能分开。”理智平静地询问,不带丝毫的感情成分。   雷翊忍不住笑出了声,说:“你爸欠了50万的赌债,拿你来抵,加上你求我,我当初勉强答应了,现在你跟我说你想和我分开?呵,要分开也是我说分开,你没有资格说。”   “我可以赚到50万,然后还上这笔钱。”他毕业才两年,就赚到了100多万,这50万对于郑之南来说,不算什么压力,虽然这两年来,他天天加班,甚少休息。   “请你搞清楚,你是卖身给我了,只有我厌弃你和你分开,你没有资格跟我说分开。”雷翊呵呵冷笑,他被郑之南的语气给弄的很不舒服,就想故意给他不痛快,也让他死了这条心。   雷翊的话,让郑之南沉默了。   雷翊又道:“况且这两年,你妹妹的生活费,学费,全部都是你用我的钱在养着,你妹妹这点小钱我不在意,但你自己光从我这里拿走了多少钱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没有1000万,也有800万了。”   800万,如果时间自由,可以去做自己在行的事情,那么,四五年的时间,郑之南有信心去赚到,只要能离开这里。   只是,能离开吗?他没有权利。   “如果我能去外面工作——”郑之南远远看着捂着手臂的雷翊,不死心的继续说。   雷翊没睡到“第二人格”的郑之南是不会放他走的,他想都没想就打断郑之南的话说:“你想得到挺美,吃我的用的我的,拿我的钱去赌,输了多少?我帮你还了多少?现在花着我的钱,然后去上班赚钱来还我?你以为我是搞公益啊?”雷翊冷笑连连,觉得郑之南简直是在异想天开。   听到赌,郑之南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个人可以短短两年就花掉这么多钱,他说:“我可以搬出去,不吃你的,不住你的,也不花你的,然后赚钱还你。”   “呵呵,你信不信,你从我这里离开,你爸还能把你卖出去第二次,下次卖给谁,就不一定了。”雷翊这说的倒是大实话。   郑之南抿着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是小说的世界,不是现实生活中,可以用法律捍卫自己的世界,这里没有道理可言,权和钱是这些人的通行证。   郑之南已经不能让自己再说这是幻境,是一场会醒来的梦,或许会醒来,可什么时候能醒来?这种没有终点的无所适从感快要将郑之南击溃。   他是真的来到了这些书中的世界。   他一想到那些书,再想到自己会遭遇到什么,就不寒而栗。   可是他不想屈服,不想让自己认命。   雷翊让郑之南换衣服,自己去外面找医生消毒。   雷翊走后,郑之南看到有他的手下守在病房门口,他关上门,换好衣服,打开窗户往下望,他的病房在三楼,窗户外面有空调箱,郑之南看了看,毅然决然地选择跳窗逃走。   去他妈的流放,去他妈的神经病。   虽然郑之南知道雷翊一看就神通广大,逃也有可能被抓回来,但他总不能试都不试。   郑之南从窗户跳到空调箱上,三两下就跳到了平地上。   只是还没等他走出医院大门口就被雷翊的人给抓回来了。   雷翊看一眼郑之南平静的脸,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什么都没说,回去的路上,一直在思考,为什么人一夜之间会变成另外一幅模样,郑家有遗传精神病史?   这完全是另一个独立的人格,和之前千差万别,根本无法让雷翊将之前和现在的郑之南融为一体,要不是人还是那个人,郑之南也记得郑依依,雷翊就差点要去往被鬼附身上去想了。   这一定是郑之南的第二人格,没准就是那天晚上玩得太嗨,刺激出来了。   说实话,雷翊觉得第二人格的郑之南给他的感觉要更带感一点。   只是就这个性格实在是太直太刚了,总有种过刚易折的感觉,生怕一不小心人就坏了。   可是要让雷翊就这么放手,他也不甘心,更放不下。   而且,他要放手了,郑之南未必就能过上自由的生活,宋二那个家伙之前可明说了,倘若他那天不喜欢这家伙,他要带回去尝尝滋味,当时他不在意,也没关注过这个问题,所以没当回事。   现在想想,竟然觉得不舒服,总有一种,郑之南已经去了宋二身边的感觉。   宋二私底下玩的花样可比他多多了。   照郑之南现在的性格和状况,去了不得被玩死?   雷翊一想到这里,就觉得自己更不能让郑之南走了,让他走,就是在让他走入魔窟。   而对于郑之南来说,雷翊这里,其实也是魔窟。   如果知道了宋二的存在,郑之南也不会厚此薄彼,全部贴上——变态。   等回到家,他坐在沙发上,佣人给他端茶端水果还有甜点。   这让他忽然有些茫然。   在他醒来的记忆里,当时的状况让他将雷翊想成就是个随意禁锢别人人身自由的变态,所以他一想到回来后要被禁锢起来就毫不犹豫的跳窗,想逃走,虽然被抓回来了,但还是没有死心,结果到家后,这个人并没有怎么他。   晚上睡觉的时候,郑之南回房间,雷翊也没有要把他关起来什么的。   两人躺在一张床上,郑之南现在已经不挣扎了,他知道,挣扎也没个屁用,这个雷翊不是那种会随意心软,求情和激烈抗拒对他没用,而且他总有种,自己越挣扎,对方越兴奋的感觉,所以他现在很平静的和雷翊躺在床上,虽然他内心还是挣扎焦虑的。   可能是为了缓解焦虑,郑之南在黑暗里问了一句。   “你不准备把我关起来了吗?”语气里含着嘲讽。   雷翊正心猿意马,寻思着等郑之南睡着了再亲亲抱抱摸摸什么的,结果郑之南冷不丁来了这么一句。   他下意识怼了回去:“谁关你了,是你非要搞花样,自己搞事情,别一副下了床就翻脸不认账的样子好吗?”   闻言,郑之南先是不信,但想想从雷翊口中听到的关于原主之前对他的态度,又觉得没准还真是原主自己搞事情……   想到这里,郑之南脸上一阵白一阵红,虽然处境危险,可他还是觉得有些别扭。   满脑子都是,这两人之前玩的也太过了……原主……   郑之南调整了下心情后在心里叹了口气。   然后问了雷翊一个问题。   他说:“我不喜欢你,你还留着我,你不觉得养我这么一个讨厌你的人是给自己添堵吗?”   雷翊冷笑了一声说:“也就你敢这么跟我说话。”分裂出第二人格的你,不是第一人格。   雷翊不正面跟他聊这个问题,让郑之南非常烦躁,他说:“你到底要怎么才能放了我。”   “陪我睡一次,等我睡到你了,就放了你。”   雷翊这话让郑之南忽然有些怔愣。   他本能地要拒绝,让他别异想天开,但是想到,如果睡一次就能离开这里……况且这具身体不是他的,这里是小说的世界,他们本来就是情人关系,说是睡他,其实并不是他,人家睡得是自己的情人,只是现在这具身体被他的灵魂占据了而已。   他其实根本没道理去拒绝你情我愿的两个人上床。   郑之南把原主和他本人区分的很开,他没有把两者混为一谈,特别是在这个他心思动摇的时刻。   他语气轻轻地说:“真的吗?”理智在告诉郑之南,不要相信这个变态的鬼话,万一只是骗他的呢?但他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是真的吗?   真的睡一次就放了他?   从此天高任鸟飞。    第4章   雷翊听到这话,忽然一个激灵,他不禁问自己,真的做得到睡一次就放人吗?   这个问题一从脑海里出现,雷翊就不屑一顾,觉得自己把对方想的太重要,不过是个精神分裂,没分裂之前就想着要把人打发了,分裂了反倒想当个宝了?   简直可笑。   所以郑之南问他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说:“如果不是你闹自杀,本来就准备过段时间和你分开。”这话倒是千真万确。   雷翊说完寻思着,到时候绝对不会有任何的不舍,又不是只能睡他一个人。   这点自信,雷翊觉得自己还是有的。   而且,没准过不了多久,郑之南就恢复正常了,那么就算分开了,没准这家伙也会自己跑回来找自己,这都是可能会发生的,毕竟精神病一会儿好一会儿坏。   雷翊这么一说,郑之南倒冷静了。   他告诉自己,不要犯蠢,这种人的话,也就听听算了,当真才是蠢到无药可救。   而且,虽然原主和雷翊是你情我愿的情人关系,但现在既然是他被流放到这里,那这身体就暂时被他保管,要怎样,也是他来决定的。   他翻个身,不去理会旁边蠢蠢欲动的雷翊。   雷翊看到郑之南没有之前的松动,有些郁闷。   雷翊寻思来寻思去觉得自己为什么要顾及那么多?从前他可不会这么束手束脚,思前想后。   本来就是财色交易,他什么时候为这点事儿为难过?还得看别人脸色才能为所欲为?   雷翊越想越不爽,本来还有些犹豫,不爽之下心一横就伸出了手……   郑之南被这变故弄的下意识绷直身体,去掰雷翊的手。   “别碰我——”   “凭什么?你是我的人,我想碰就碰!”   郑之南被雷翊的话气得脸都白了,但又说不出反驳的话,只能奋力挣扎。   “你应该能感觉出来,我变得和从前不一样,有些不对劲,你就不能别刺激我吗?!”郑之南这样对雷翊说,企图用生病来躲过一劫。   雷翊想到郑之南之前自杀的举动,冷哼一声说:“我看你挺能折腾的,有病明天带你去再看看,今晚必须把你办了!”   郑之南心如死灰,剧烈挣扎。   可他哪里是雷翊的对手,三下五除二就被雷翊给……   郑之南用脚去踹雷翊。   “你混蛋!放开我!”   郑之南告诉自己不能挣扎,不要挣扎,这样他只会更加兴奋,稳住,一定要稳住。   郑之南深呼吸后对雷翊妥协道:“我现在不想做这些,你不要勉强我可以吗?等我缓两天,我需要时间适应。”郑之南在服软。   一个不肯服输的人表示服软会让人觉得特别难得。   雷翊被郑之南略带颤抖的声音给弄的心里熨帖,的确有些心软,但要是就这么轻轻放下,他又有些难受,他按开床头灯,打量郑之南。   最后跟郑之南商量,弄了个折中的法子,他也知道,越激进越吃不到好吃的果子,所以还不如退而求其次,而他这样气势汹汹也就是为了这退而求其次。   ……   的确,两害相权取其轻,对比被硬上,心理上……也的确是个没法子的法子。   郑之南也不得不妥协。   虽然他心里气,恨,厌恶,可他除了妥协,根本反抗不了。   他压抑着胸腔里快要溢出来的愤怒,语气轻轻地问雷翊:“你就不怕我把你弄废了?”带着一抹嘲讽。   雷翊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知道他在说什么,轻笑一声说:“你不敢,因为你还有在意的人。”   郑之南的确有在意的人。   他想去看看郑依依,他要确认一下,这个女孩,是不是他的妹妹。   万一,他妹妹被他连累,也来了这个世界怎么办?   他要去见见她,确认一下,因此在这之前,他不会轻举妄动。   郑之南给雷翊……洗完澡出来对他说:“我想去见见她。”语气冷冷淡淡,仿佛刚刚一脸屈辱地伺候雷翊都是他的错觉。   雷翊也清洗了下,重新躺下来,闻言故意调戏郑之南说:“见倒是可以见。”   “你说……”郑之南看他的神情就知道没那么容易见,但刚刚经历了他此生觉得最艰难的时刻,此时一脸平静,他心想,还有什么能难倒他?   雷翊说:“你吻吻我,我就答应你,让你去见你妹妹。”他知道郑之南不愿意,但他就喜欢看他为难纠结崩溃的脸。   郑之南果然毫不遮掩崩溃的表情,瞪着他,狠狠地看着他,然后还是妥协,眼神里满是倔强和委屈,他慢慢俯身过去,亲了亲雷翊的脸。   被亲了脸颊的雷翊枕着自己的手臂说:“我可没说是吻脸,是这里——”说完,伸出手指了指自己的唇。   郑之南一只手抓着床单,撑着身体,沉默着再次附身,吻上雷翊的唇,在他蜻蜓点水亲完要起身时,雷翊伸出手揽住他的身体,一个翻身……然后捏住他的下颌,长驱直入,亲吻搅弄他的唇舌。   郑之南猝不及防,被亲个正着,双手去推禁锢着他的雷翊,一边想侧过脸,但他的脸被雷翊捏着,根本转不开。   郑之南从小到大就不是个话多或者爱哭的人,但这次,他真的被气到了,这比刚刚让他帮雷翊弄更让他难以承受。   眼泪顺着眼角滑落,雷翊睁开眼就看到郑之南眼眶发红,鼻头也发红,落在旁人眼里,只觉得一脸的楚楚可怜,有种让人想呵护的脆弱之美,仔细看他的眼睛,那里又蕴藏着一股不肯折腰的倔强,强烈的想要凌虐的诱惑由此而来,这人完美的将两种气息揉搓在一起,让人又爱又怜,恨不得抱在怀里好好疼爱一番。   雷翊心里感慨,怎么会有这么让人心痒痒的人?   雷翊松开他,揩去他眼角的泪,温柔地对着默默掉泪看着天花板的郑之南说:“我要的是这样的吻,你不会,我主动一点也无妨。”一脸无赖相。   郑之南说:“你真恶心。”他告诉自己要忍,可总归是第一次,怎么忍也忍不住胸中的恶气。   雷翊躺在旁边,攥住郑之南的腰,一点都不生气地说:“你以前吻过比这更亲密更深入的吻,要不要我帮你一起回忆回忆?”   郑之南抬起手去擦嘴巴,没有理会他,擦完后他对雷翊说:“明天我要去见她。”   “说到做到,答应你的事情,自然会履行,安心睡吧。”雷翊一脸坦荡荡。   郑之南活了20多岁,从未受到过如此侮辱,这对于他来说无异于将他的人格都摧毁了。   他躺在床上,恨不得将旁边的人碎尸万段,但理智告诉他,他做不到,多么可笑,连想要同归于尽都做不到。   他现在无比希望,这只是一场噩梦,等睡醒后,一切还是从前的模样,他坐在工作室里画图做设计,而不是什么人的情人。   当天亮起来,郑之南睁开眼,叫他失望了。   他一脸疲惫的从床上坐起来,雷翊已经在穿衬衫,看到郑之南醒了,呲牙一乐说:“去洗漱吧,你不是要去见你妹吗?快点,我今天特意挪出来一天陪你。”   郑之南穿着丝质的睡衣,因为有些宽松,露出一小片白净的胸口,还有漂亮如玉石雕刻的锁骨。   他脸上还有刚睡醒的惺忪,显得有些木讷,他说:“你要和我一起?”   雷翊点了点头。   “嗯,顺便带你去医院看看,你再这么折腾下去,我的耐性都要被你消磨光了。”   郑之南沉默片刻,什么都没说。   他倒希望原主快点把他赶走,雷翊快耐性全无,他难道不是吗?去医院也好,没准医生能看出来点什么,给开点药吃,吃着吃着,或许就回去了。   郑之南现在已经是急病乱投医,什么都愿意尝试一下,只要能离开这个世界。   有时候理智会告诉他,雷翊这么对他,没什么错,毕竟两人的关系在那摆着,他倒霉,雷翊难道不倒霉?但他所接受的教育又告诉他,不顾他人意愿做那种事,就是变态。   然而,这种变态小说根本不跟你讲逻辑,没有人在意这个,他们只需要写的够变态够吸引人就行。   郑之南开始迁怒写这些小说的作者。   “一群变态!”就该继续举报这些作者,让他们全部被关起来,免得荼毒青少年,毁人子弟。   两人吃过早餐,先去的医院,医院问诊,看过后,没发现有什么问题,只推测可能是那天玩的太兴奋,刺激到了神经,可能过段时间就恢复了,毕竟除了性情大变,也没什么逻辑上的问题,什么药都没开,就让人回去了。   去学校的路上,郑之南还没说什么,雷翊倒先抱怨上了,他说:“看来都是你的错,谁叫你那天花样那么多,玩的太嗨,把自己给嗨过头了,害得我这段时间被你折腾的够呛。”虽然是抱怨,但脸上都是揶揄的神情。   郑之南抿着嘴一路无言。   他满脑子都在想,雷翊昨天晚上说的事情。   睡一次就放了他。   说实话,一想到往后都要一直被拘在他身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对自己失去兴趣才放了他,睡一次就分开,无异于诱惑巨大。   可是他又担心雷翊只是说说,等真的睡了就一切不作数,戏耍他。   可不试一试,又怎么知道作不作数?   他太想离开雷翊,离开这里,远走高飞。   如果那个女孩不是自己的妹妹,他大概真的会试试雷翊所说的,睡一次就答应放了他。   如果真的放了他,他就立即离开这个城市,去一个离这里很远很远的地方生活。   郑之南不知道自己会被流放到什么时候,但是他猜测,可能就算自杀,也会被流放到新的世界,而且下一个世界是什么样子,郑之南根本不敢去想,他一想到他扫过的那些小说内容,心肝脾胃肾都快搅在一起,只觉寒气彻骨。   第5章   两人从医院出来已经是下午一两点,又去外面吃了点东西才前往学校。   郑之南虽然没有原主的记忆,但好在手机是指纹解锁,他手指一碰,锁屏就打开了,找到郑依依的联系方式,给她发信息。   在信息的末端,郑之南写了个暗号。   这个暗号是他和妹妹弄着玩,是个表情符号,发这个表情符号,就是告诉妹妹,要给她零花钱了。   而妹妹的回复就是另外一个相对应的表情符号。   这个是郑依依想出来的,为了好玩。   如果妹妹也过来了,那么这个符号她一定知道是什么意思,也会给予回复。   郑之南告诉郑依依他中午去接她出来吃饭,然后把那个特定的表情符号放在末尾发送过去。   现在距离下午放学还有一个半小时。   估摸着时间,现在应该在上课。   郑依依没有回复他,他也没觉得有什么。   其实他非常希望郑依依不要回复他,甚至不要对暗号有任何的回应。   这样他会放下悬着的心。   只要不是他妹妹,他就没有太多顾虑。   郑依依的电话是五点半打来的,应该是一下课就打了过来。   少女清脆的声音响起,带着一种抚慰人心的力量。   但这声音不是妹妹的,那一刻,郑之南心里安定了不少。   虽然一直告诉自己,这只是一本小说里的世界,这些人物都不是真的,就算受到伤害,也都是写出来的故事,正常的剧情发展。   但听到声音,还有说话的方式语气,郑之南才真的放下一颗悬着的心。   这不是他妹妹。   晚上三人一起去吃饭。   因为午餐两人吃的比较晚,大多数都是郑依依在吃。   郑依依长得很好看,兄妹俩十分相似,都是万中无一的美人。   郑依依不时好奇的看看坐在郑之南旁边的雷翊。   这是雷翊第一次陪郑之南来看他这个妹妹,从前都是郑之南一个人来。   看到郑依依就让雷翊想起从前的郑之南,他不由去打量旁边的郑之南,心里觉得,还是现在的郑之南顺眼一点,要是再乖一点,不那么一身刺儿,就更好了。   一顿饭吃的平静无波,郑之南看了看自己微信账户里还有一些钱,给女孩转了一千块,让她好好学习。   听雷翊之前说,这个女孩现在上的私立学校,还是他托雷翊安排的,比之前的环境好。   但其实压力也无形中变得多了起来,对于平凡家庭的孩子来说,上这样的学校,未必是好事。   越是孩子,阶级观念越重,因为无所顾忌,家世和学习等等问题都可以形成一道高高的壁垒,将一些人挡在外面,这种心理上的落差是无法轻易挥去的。   但这不关他的事儿,这只是故事而已,郑之南心里暗暗告诫自己,不要因为操心管了自己的妹妹就对文中的人抱有怜悯的心情,好好顾好自己先吧。   郑之南从思绪中回过神,现在他们在回去的路上。   当发现不是回去的路线时,郑之南问雷翊。   “这不是回去的路,你要带我去哪里?”   “我有点事要去办。”   “那你放我下来,我自己回去。”郑之南不知道他要去干什么,但本能的排斥让他不想和他一起,总觉得没有好事,未知使他紧张不安。   雷翊伸出手搭在郑之南的肩上说:“很快就好,不用那么麻烦,你自己回去我不放心。”这个不放心,意有所指。   从雷翊的神情和语气里,郑之南知道自己再要求也没用,他是不会放自己下车的。   等车停了后,雷翊握着他的手,带他来到了一家酒吧。   到了酒吧,雷翊让郑之南坐在大厅最好的卡座里,喝东西等着他,他去谈点事儿就出来。   这个时候,才七八点,人不是很多,服务生都比客人多的感觉。   郑之南一个人坐在卡座上,雷翊带着人去了里面。   舞台中央正有一组乐队在唱歌,是一群外国人,曲风悠扬,现在没人,放点轻缓的音乐,用低沉的声音演唱一首美国乡村音乐,再好不过。   听着音乐,看不到那个人,郑之南缓缓靠在沙发上,身体慢慢松懈。   可能是昨晚太紧绷,睡的不是很踏实,早上又起的早,一会儿跑医院,一会儿去学校,现在又来这里,加上大病初愈也没多久,郑之南的身体还有些虚弱,伴随着音乐,竟然慢慢的靠在沙发角落里睡着了。   宋二带着人进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最中间位置上的郑之南,虽然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只有一个侧脸,但还是吸引住了宋二的目光。   他见过郑之南,知道是雷翊身边的人,人长得不错,也蛮会来事儿。   他哥在里面和雷翊谈事情,他过来就是玩,凑个热闹,但现在看到大厅里的郑之南,他准备调戏一会儿再进去。   宋二当初就挺想把郑之南弄到他那里,但雷翊先他一步,后来他身边也有了别人,这点心思也就淡了。   但不妨碍他看到他一个人,一脸脆弱可欺的样子不会去调戏。   就算被雷翊看到,不过调戏他身边的一个情人,还能跟他翻脸不成?   这种货色,玩烂了,换一个就行。   宋二挥了挥旁边的人,自己走到侧着脸睡着的郑之南身边,轻轻坐下,伸出手去环住郑之南的腰。   他从前也这么调戏过郑之南,还捏过他的屁股,当时郑之南还一脸的受用,虽然神情羞涩不安,但也没抗拒。   宋二以为这次雷翊不在旁边,两人没准还能亲个嘴什么的,结果他刚搂住郑之南的腰,手还没伸进衣服里,人就醒了。   醒了不说,上来就挥了他一巴掌,特别清脆,特别狠。   因为没有防备,宋二被打个正着。   郑之南惊醒过来就看到旁边坐着一个陌生人,还环着他的腰,下意识手就挥了出去,打完后一把推开宋二就站了起来。   这个时候,他只想去找雷翊,他是这里面他唯一认识的人。   就算雷翊再混蛋,也不可能放任“自己的人”被别人调戏。   只是他刚转身欲走,回过神的宋二用舌头舔了舔被打疼的腮帮,然后一把将郑之南的手腕拉住,猛地一扯,人就被他拉回了沙发上。   宋二微笑着把他牢牢按在位置上,一把咬住郑之南的颈脖,就像吸血鬼要准备吸血一般。   宋二不仅咬住,还伸出舌头舔舐,甚至吸吮。   郑之南忍不住颤栗,寒毛直竖。   “放开我!”郑之南觉得自己简直无能没用极了,除了对他喊放开,竟然根本没有力气去推开这个牢牢把他按在沙发上的男人。   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弱了?   仅仅是因为他自杀过一次,身体就这么弱吗?   如果此时他激活了系统,或许系统会告诉他:因为剧情需要,你必须没有力气反抗。   宋二呵呵笑着答非所问:“你变了,变得更让人喜欢了。”语气里都是兴奋。   郑之南抬腿去踢宋二,却被宋二直接用手接住,按在腿上,还恶意的用手去捏。   郑之南心里呕死了。   旁边的人都认识宋二,知道他的身份,没有雷翊那样的人护着,谁都不敢上前,但还好有那眼力见的人知道郑之南是雷翊带过来的,立即就去通知雷翊。   雷翊本来叼着烟在和宋少聊合作的事情,听到手下的人说宋二在纠缠郑之南,立即就拿着烟大步走了出来。   雷翊来到大厅,走到宋二身后,一把跟拎小鸡似的把宋二从郑之南的身上给拎了起来,毫不客气的甩到一边儿,拉起郑之南,揽住他的肩膀,对宋二冷冷道:“宋二,药吃多了?”讽刺宋二嗑药嗑多了。   宋二被甩到了他的手下身边,扶着手下的肩膀站起来,并不觉得被雷翊甩开会没面子什么的,站直后拉拉衣服笑嘻嘻地说:“翊哥,这都两年多了,我以为你都玩腻了。”   之前雷翊的确是玩腻了,想把郑之南送走。   但那是之前。   现在么,这种念头早就打消了。   雷翊大手握住郑之南削瘦的肩膀,宣示主权,对吊儿郎当的宋二说:“没想到都两年多了,你还惦记着?不过,人还在我这儿你就惦记着,不大好吧?”   宋二摸了摸嘴角,郑之南刚刚那一巴掌可没留情,他嘴角现在已经肿起来了。   宋二避重就轻地说:“你这猫,刚刚抓到我了,你看怎么办?”   雷翊把烟叼在嘴里,伸出手去拿桌子上的酒杯,一手拿一杯,另一杯递给宋二。   对他说:“宋二少不是那种小肚鸡肠婆婆妈妈的性格,这我知道,来,一杯泯恩仇。”说完,拿下嘴里的烟递给手下,喝了自己杯子里的,豪爽洒脱。   宋二也就故意做给郑之南看,对于雷翊这个下手颇为狠的家伙倒没有真的要为难,雷翊给他找个面子,他自然是顺着台阶下了。   郑之南心里更呕了,这俩人完全没把他当人,或者说没把原主当人来看,毫无尊重,仿佛他真的是一只被人玩的宠物。   可是他一想到原主本身就是因为钱才和这个人达成了契约情人关系,又觉得,被这么对待似乎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只能恨铁不成钢,也无法指摘什么。   越想越觉得是笔糊涂账。   郑之南根本不知道该去怨谁。   最后他只得告诉自己,这里只是书中的世界,一起都是虚构的,不要当真。   被亲不要当真,被调戏不要当真,原主被父亲卖给别人不要当人,都是假的假的。   慢慢的,他竟然觉得没那么气愤了。   因为都是假的,较真的他才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不气,不要气,当真才是在折磨自己。   想到这里,郑之南慢慢垂眸不再去看雷翊和宋二,嘴角扬起一抹嘲讽的弧度。   第6章   经历宋二这件事后,更加坚定了郑之南要离开这个城市的心。   就算是流放在这个世界,他也要远远逃离这个旋涡,他不想因为原主的自我放逐,虽然他的放逐都是因为父亲的坑害,可他还是想离开这些人,去一个不会被人打扰的地方生活,直到流放结束。   他在慎重地考虑雷翊之前提的条件。   陪他睡一次,放他离开。   后来,郑之南才知道,事情远远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   什么睡一次就离开。   如果真那么简单,就不能称之为流放。   当然,这个时候郑之南还不知道。   他以为自己是个无足轻重的炮灰,毕竟哪个文的主角会是这种待遇?   所以他觉得自己就算离开也不会怎样。   况且,这具身体,并不是他的,原主和雷翊你情我愿,雷翊睡得人不是他,而是原主。   如果可以,他可以让雷翊给他吃点安眠药,那样,他一无所觉,就完完全全不是他了。   因为脖子被宋二咬了,回去的路上,郑之南一直用手去搓弄脖子,雷翊一开始没看到郑之南脖子上的吻痕,见他一直搓弄才拿开他的手去看,这一看就眼一冷说:“这宋二弄的?”他之前只顾着跟宋二周旋,看在他哥的面子上把他安抚住后就继续去里面和宋少聊事情,因为不放心郑之南,把他带在了身边,免得趁他不在就招蜂引蝶。   郑之南抿着嘴没说话。   “妈的,这个不知死活的东西,要不是看在他哥的面子,我非打断他的腿。”语气里都是竟然敢染指我的人的愤怒。   这要是放在从前,雷翊估计也就是觉得恶心,并不会这么生气,毕竟在他眼里,情人这种东西,又不是只能有一个,这个脏了,换一个就行,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罢了。   他还没发现自己变得格外在意郑之南的一举一动,甚至是一些细小的变化。   而郑之南满脑子都是他被雷翊拉到包厢里后看到的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就像一条毒蛇,吐着红信阴沉沉的盯着他,让他瞬时便觉得手脚发凉,可明明对方只是淡淡的扫了他一眼,就只是一眼,他却有种像是被盯上了,身上被打了标签,仿佛这个人随时会从某个地方钻出来,紧紧将他缠绕禁锢。   不应该啊,他戴着眼镜,斯文优雅,看起来就像大学教授,怎么会让他产生这种错觉?   肯定是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太多,才会觉得谁都要害他。   郑之南靠在椅背上,不再去想雷翊此次的合作对象,宋二宋潇的哥哥宋澜。   雷翊伸出手揽住郑之南的肩膀,让他的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想让他睡得舒服一些。   雷翊本以为郑之南会挣脱开,但他没有,这种柔顺的感觉让雷翊觉得很舒心。   其实不是郑之南柔顺,而是懒得去跟他撕扯,因为就算撕扯,最后的结局一定还是雷翊牢牢搂住他的肩膀结束,甚至可能比现在还要过分,那就不仅仅是搂着肩膀而已。   已经找到规律的郑之南自然只能随他去了。   但他的妥协放在雷翊的眼中就是听话了,不刺儿了。   这让雷翊颇为愉快,忍不住伸出另一只手去握郑之南的手。   握着郑之南的手捏啊捏。   郑之南忍着不舒服,不去理会雷翊的碰触。   他闭着眼睛,一直在脑子里想着睡一觉的可能,他得找个机会,不能显得太随意,免得他糊弄他。   如果知道雷翊有什么忌惮的就好了。   这样他或许能离开的轻松一些。   可这样的人,就算有忌惮的,又怎么可能让他知道。   郑之南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有一种,千帆过尽老了十岁的感觉,那种毕业之后想要大展拳脚的精气神早已不见,现在满脑子都是离开,离开,离开。   而离开又那么不容易。   他只觉得现在一团乱。   那个什么系统人员自从在那个虚无之地出现过,说了一堆罪名还有流放后就消失了。   当时他嗤之以鼻,甚至都没太记她说的话,现在郑之南只有无限的后悔,如果当时就认真对待,会不会有可能获得更多来这个世界的信息?   虽然郑之南已经做了要离开的决定。   但他知道,按照他这段时间了解到的雷翊,他绝对不是那种可以只睡一次就放他离开的人。   冷静下来的郑之南慢慢收集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比如从雷翊透露出来的信息,他知道,雷翊本来早就厌烦了原主,准备打发他离开,若不是自己的突然出现,让他再次产生了兴趣,可能他此时早就离开了这里,但后悔也不能让时光倒流。   如果能时光倒流,郑之南肯定不会再去碰那些书,这样他就不会来到这个世界,经历这些荒唐的事情。   那么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模仿原主的性格和作风。   原主爱赌博,他就去赌。   原主对他唯命是从,就是他脚下的一条狗,那他就去模仿。   他不再挣扎,不再抗拒,这样所谓的新鲜感肯定会逐渐消失,那么让他离开的念头就会再次从雷翊的脑海里出现。   前提就是,他还是得雷翊睡到他,睡不到他,大概率是不可能忽然就腻了。   郑之南一直在暗示自己,不是睡他,不是睡他,是睡心甘情愿和雷翊滚在一起的原主,不是他,不是他。   仿佛这样会让他好受一些。   这种心理暗示让郑之南慢慢好很多,不再做无谓的挣扎。   他不知道这种变化其实是非常可怕的。   因为,人一旦放开底线,最后只会越来越往下走,可以接受的下限也会越来越广,会有一种,已经踩在泥潭里了,为什么要惧怕另一只脚也踩进去,当两只脚都踩进去后,会觉得,就算淹没双腿也没有关系,已经脏了,反正都脏了。   陷入到“我一定要离开这里”的郑之南,根本管不了那么多了。   晚上雷翊抱他,他没有挣扎,而是主动伸出手去圈住他的脖子,雷翊很惊喜,去亲吻他的脸和唇,郑之南也回吻。   郑之南尽力去思考雷翊身上让他顺眼的点,他暗示自己,其实不去在意所谓的身份性别之差,雷翊并不是无可取之处。   比如他长得很帅,也很高大,身材也好,在酒吧的时候也维护他了,出手也大方,小事情从不计较,连他用刀片划他,他都没有揍他,完全把这件事遗忘了,除了脾气偶尔暴躁了点外,不拘小节,想到这里,郑之南忽然理解为什么原主会那么顺从和喜欢雷翊。   因为他是个不错的情人,出手大方,也懂得怜惜,没有变态嗜好,如果链子是原主自己锁上去的话,那雷翊真算不上变态。   他对他这么肆无忌惮,其实不是他,而是对原主,因为他在原主面前,一直是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   雷翊没问题。   有问题的是他。   不是我在吻他,是原主在吻他。   慢慢的,那种强压着嫌弃而主动亲近的感觉没有了。   仿佛原主出现了,不管是手或者脚,还有身体内的神经,和他的感觉,都是原主在操控,不再排斥这个人的抚摸,亲吻。   只是到那一步的时候,郑之南还是溃不成军,无法继续让自己假装下去。   那是一道坎,高高的坎,郑之南根本无法说服自己跨过去,太高了,也太难了,比他想象中的难上百倍。   他握住雷翊的手,语气竭力平静地阻止他说:“我还是不行。”颤抖的嗓音暴露了他的紧张,带着无助和哀求。   雷翊身体热的难受,他用额头蹭了蹭郑之南的脸,虽然难受的要爆炸,最终还是放过了他。   “没事儿,我给你时间。”雷翊不喜欢强迫人跟他上床,也从不做强迫人的事儿,惹急了他,想惩罚他除外,虽然怀里的人早就和他做了不知道多少次,想起他的情态,雷翊差点又把持不住,最终只是让郑之南……便没有再做什么出格的举动。   这一夜,风平浪静。   对于雷翊没有强迫他,郑之南心底是有一些感激的。   其实,这人,并没有他想象中的讨厌。   甚至,真要计较起来,他倒霉,这个人也好不到哪里去,毕竟从前恩恩爱爱乖巧听话的情人,忽然死劲儿别扭抗拒他,换位思考一下,他也得烦死。   但郑之南不会因为雷翊的留情就立刻克服了要和他上床这件事。   真的到那一步,原来那么艰难,郑之南站在洗手台前,用冷水泼了泼脸,搓了几遍才抬起头去看镜子里的自己。   距离他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照镜子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他瘦了。   让他心慌的是,虽然瘦了,却变得比从前还要吸引人,有一种脆弱的美感,而他眼神里的那一抹锐利似乎也因为这一个多月的时间而被消磨掉了,有的只有麻木和沧桑,外表虽然年轻,可芯似乎已经是历尽千帆的老人。    第7章   虽然才过了一个多月而已,可这一个多月让郑之南身心俱疲,那深陷泥沼无法脱身的痛苦感觉如影随形,让他备受折磨。   但郑之南知道,他不能让自己被这些情绪左右。   他需要去面对和解决。   他开始穿原主爱穿的衣服,做原主爱做的事情。   沿用原主的品味和风格,以及处事性格。   这变化不是陡然开始,是潜移默化中开始恢复到从前的状态。   雷翊要出门半个月,这半个月,郑之南迅速适应了原主的身份。   他开始出入赌场,拿着雷翊的卡疯狂购物,呼朋唤友,喝酒唱歌,宴请朋友圈,微信上一直邀请他出来聚餐的那些所谓的同行朋友。   雷翊半个月后回来,听到手下说的,眉头时而皱起,时而展平,其实就算是在外面,他的人也会把近段时间郑之南的所作所为告诉他,这些行为都是在告诉雷翊,那个家伙恢复正常了。   皱起是因为他都还没睡那人,那人就消失了,那人指的是第二人格,展平是,那个乖巧听话的家伙回来了,他可以为所欲为了。   因此时忧时喜,心情复杂。   郑之南知道雷翊要回来,在雷翊回来之前就乖乖等在家里,他从家里的佣人那里知道,每次雷翊要过来,原主都会早早等在家里,哪里都不去,只为了等待这个男人过来,只为把这个男人伺候好。   所以他也不再出门去赌,去买,等着雷翊进门。   当雷翊踏进来的时候,郑之南从沙发上坐起来,脸上是讨好的笑容,并不刻意,但透出了一抹逢迎。   雷翊没看到郑之南之前还不觉得,看到后,心情更复杂了。   看到这样讨好笑容的郑之南,雷翊竟然有种说不出的失落。   然后暗骂自己,真他妈的贱。   人不听话的时候想要听话,听话了又想看到他直直站着,倔强不看他的身影。   郑之南从不知道,自己竟然还有演技这种东西。   人果然是充满潜能的存在,不逼一逼自己,根本不知道还有这样的本事。   脸上是讨好笑容的郑之南心里浮起一丝自嘲。   随便吧,就算上床,上的人也不是他。   只要雷翊不知道是他,那就无所谓。   无所谓了。   反正总要被睡,早睡晚睡也没什么区别了。   而且,郑之南虽然没说,可他的身体每次和雷翊亲热的时候,他心理抵触,身体却并没有这种感觉,这也告诉了郑之南,这具身体已经熟悉雷翊的每一次抚摸和挑逗,他们本来就是情人关系。   他何必去做那王母娘娘,就因为被流放到了这里,就让两人无法做想做的事情。   那天晚上,郑之南很顺从,也刻意表现出想念雷翊,很急切的模样,但被雷翊推开了。   雷翊有些烦躁,他让郑之南躺好,然后问了他一个问题。   “半个月之前发生了什么,你还记得吗?”   “半个月之前……”郑之南露出迷茫的神情,然后瑟缩地说,“有些记忆,但不是很具体,似乎……似乎……惹你不开心了……还有手上的疤……”   “你没什么感觉?”   “有些模糊,感觉像做了一个梦,迷迷糊糊的……”   “那天早上,你醒了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寻死觅活的,还要离开我,我没答应,你就割腕自杀——”   雷翊说到这里,郑之南就非常惊恐的抱住雷翊说:“不可能,我怎么可能对你做这样的事情,你知道的,我最喜欢的人就是你!我最爱你!”说完,郑之南作势要去吻雷翊的唇。   雷翊越听越烦躁,用手挡住郑之南,让他安分的躺好。   “消停会儿,我这会儿只想聊聊天,不想干那事儿。”   郑之南身体一僵,慢慢躺回去,浑身上下都在演绎“失落、胆怯、不安”。   雷翊根本无法从这个家伙身上再找到之前那个倔强的第二人格。   他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但是此时此刻,他竟然非常渴望那个第二人格再次出现。   可是他知道,这种事情,说不准的,指望身边的家伙再变回去,还不如找个性格相似的人解解馋。   想到这里雷翊翻个身,用手搂住郑之南的腰。   他说:“听说你最近又去赌钱了。”   郑之南唯唯诺诺地说:“嗯……”   “我之前不是告诉你,少去赌吗?”   “无聊嘛……”   雷翊叹了口气,瞬时索然无味。   他说:“你陪了我也有两年了吧。”   郑之南嗯了一声。   雷翊说:“你有什么擅长的事情?”   郑之南故作羞涩地说:“爱你算吗?”   雷翊觉得这个答案即油腻又好笑,真是改不了他那讨好他的习惯,雷翊笑出了声,最后越笑越大声,仿佛要宣泄一样。   雷翊抱紧郑之南,摩挲他的脸颊说:“可我不爱你,我已经有些厌倦你了,你学点什么东西,我出钱,以后傍身,没了我也不会饿死。”   郑之南立即一脸悲伤和惊慌失措地说:“什么?为什么?是因为我之前的不乖吗?我以后不赌了可以吗?!不要赶我走!我舍不得你!”   雷翊呵呵笑道说:“你不是舍不得我,你是舍不得我的钱,贪心,见好就收吧,趁我还没有厌恶你,乖乖去学点什么,一个月之后,离开这里。”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郑之南内心震颤,这是他梦寐以求的!没有想到!竟然只需要小小的改变一下,就轻而易举的得到了!   郑之南竭力不让自己暴露出欣喜,不仅不能露出开心的笑容,他还必须一脸痛苦的纠缠雷翊,最后郑之南还哭了起来,抽抽噎噎的抱着雷翊磨蹭。   故意摆出一副要讨好取悦雷翊的姿态,雷翊被他弄得越来越烦躁,最后直接把郑之南踹开,自己掀开被子下床,大步离开。   “你好好冷静冷静,别跟发了情的狗一样乱叫!”   “我可以改,不要这么对我!”郑之南跳下床去追雷翊。   雷翊转身冷冷的瞪着他说:“敢追出来,今晚就把你从给这里丢出去,让你自生自灭,见好就收吧,不要得寸进尺。”   郑之南吓得坐在地上,看着卧室的门被雷翊大力的合上,他脸上的瑟缩,不安,痛苦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开心的笑容。   他双手捧着脸,来掩盖自己的笑。   竟然如此简单。   如此简单,就能离开。   原以为,最起码要真的和雷翊做一次或者几次才会被厌弃。   没想到只要表现的缠人贪婪怯弱一点,就会被讨厌。   如果不是因为环境不允许他大笑,他都想大笑几声来抒发胸中的畅意。   回到自己房间的雷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胸口里全部是熊熊燃烧的怒火。   那个人的消失,让他有一种火气无处发的暴躁感,因此开始迁怒现在的家伙,变得厌恶他的摇尾乞怜。   虽然从前就不喜他的缠人,除了上床,其他时候雷翊都不怎么跟他说太多话,但也没有像今天这样对他甩脸。   他知道,自己是在迁怒。   另一个房间的郑之南开心够了后,从地上站起来,洗了个澡,神清气爽的回到床上,舒舒服服的闭上了眼,因为刚刚哭过,眼睛还有些肿,如果开灯的话,会给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   而另一个房间的雷翊思来想去起身,决定安慰安慰一下,刚刚自己的确是有些过分了。   看在同一具身体的份上,也不应该对第一人格这么粗暴。   他不会承认,他只是想再看看他……   雷翊推开门,打开灯,就看到床上脸蛋红扑扑,眼睛因为哭过而微微红肿的郑之南。   他躺在白色的被子里,看起来乖顺可爱的像一只小兔子,雷翊不禁在心里问自己,你刚刚竟然对他吼?他就算性格缠人了点,没主见了点,贪心了点,有必要吼他吗?   郑之南因为这几天心力交瘁一直都没睡好,但今晚雷翊的话让他十分开心,因此洗完澡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还睡得很熟,因此雷翊进来,开灯靠近他这些动作,都没能打扰他。   而雷翊却是越看越口干舌燥,因为他发现,只要这个家伙不睁开眼,躺着还是能有几分那家伙的感觉,这让他邪火一直往上窜,最后没有忍住……   郑之南是……   他靠在雷翊的怀里,被雷翊抱着。   等他反应过来此时此刻雷翊在做什么的时候,如遭雷击,整个人都定住,他完全没料到会变成这幅模样。   为什么……雷翊又回来了?   回来了还趁他不备,对他做这样的事情?   郑之南一僵……   雷翊倒抽一口凉气……   雷翊吸着气,抱着郑之南说:“乖,放轻松。”   醒过来的郑之南恨不得再昏过去,这样就什么都不知道,随便雷翊怎么弄了。   他气得浑身颤抖,想把雷翊大卸八块,想去咬他,打他。   他也真的这么做了,他一口咬住雷翊的肩膀,狠狠地咬住,泄愤一般发了狠。   雷翊被咬的又酥又疼,然后肩头一松,他听到,怀里的人带着哭音说:“你这个混蛋——”无耻的混蛋,畜生,禽兽。   雷翊被这句话说的更酥了,嘿嘿笑着说:“对,我混蛋,刚刚是我的错,不该吼你。”   “你这个混蛋——”郑之南知道只能说这句话,其他的话不能说了,说了就露馅了,他不能露馅,虽然胸中的火焰正熊熊燃烧。   雷翊闻言,不怒反笑道:“是,我混蛋,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第8章   郑之南闭上眼睛,不去理会雷翊的一举一动,他从未觉得时间是如此的漫长,漫长到他都想掐死这个在他身上挥汗如雨的男人。   而且更让他不舒服的是,他竟然感觉到了快意,为了不让这羞耻的声音从嘴里泄出来,他死死的咬住唇,不让自己发出一声令他难过的声音。   不是他,是这具身体已经适应了雷翊的亲密,所以才会被他轻易的操控。   这个出尔反尔的混蛋,无耻之徒,整个过程中,郑之南都在心里狂骂雷翊,这让他整个人都非常暴躁,却还要忍耐那一抹快要从胸腔里溢出来的愤怒,压抑,隐忍,郑之南感觉自己要疯了,可他不想功亏一篑,所以他必须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暴露出从前的抗拒。   雷翊因为很久没有和郑之南……吃了两个多月的斋,忽然吃上了肉,心里想的都是,怎么这么舒服,根本没有发现,平时这家伙叫的多欢,今天只哼了几声而已,特别隐忍,仿佛有无尽的委屈。   雷翊想到他还在闹别扭,倒也没有继续在意他现在的情态和以往有许多不同。   等到雷翊忙完,已经是凌晨五六点了,郑之南早已如愿以偿的昏了过去。   在这个世界,郑之南的体力远不如雷翊。   雷翊忙完后,不困反倒精神抖擞,下了床直接去冲澡,因为9点还有一个会议要开,他洗了澡后去看了看床上睡着的郑之南,吻了吻他的唇,才依依不舍的走了。   走之前在床头柜上新放了一张卡。   这是他一贯的习惯,伺候他舒服了,奖励自然不会吝啬,只要他能办到的,都会满足。   雷翊在这方面,一向出手大方。   郑之南是下午三点醒的,饥饿和酸软的身体让他无法再陷入到沉睡中,虽然他很想就这样一睡不起。   郑之南去洗澡的时候,佣人把午餐端进来放在桌子上就退了出去。   因为没吃早餐,午餐也没吃,血糖太低,洗澡时,差点晕倒,扶着墙壁缓了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   他一脸疲惫地光着身子从浴室里出来,湿淋淋的去更衣室,用浴巾擦干身体,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身上的痕迹是昨夜留下的,郑之南知道在意也没有办法将它擦掉,只会越擦越红,越擦越明显,随便找了衣服套在身上,就开始用餐。   因为心情沉郁,用餐都显得没有什么状态,郑之南不是个挑食的人,可现在他只觉得味同嚼蜡,几欲呕吐,但想想现在的状况,他强迫自己把饭菜都吃了,汤也喝了。   不吃东西,怎么有力气去应对一切。   其实郑之南觉得,如果不是雷翊出尔反尔,就算当时他顺势做了,或许自己也不会反应这么大,毕竟已经做了心理准备,正是因为雷翊当时一脸烦躁的离开,给了郑之南希望,以为不用那样亲密的接触就可以离开他。   给了希望,又重新夺走这希望,这才是他最愤怒的点。   气愤,难受,崩溃。   可就算情绪如此糟糕,郑之南也知道,要继续保持那种感恩戴德,摇尾乞怜,缠人油腻的状态,不然还不知道这个家伙发现真相后会如何折腾他。   郑之南安慰自己,做了就做了,反正不是他的身体,不要太在意,反正两人本来就是情人关系,做了,除了让他心理上不舒服外,又不会有别的损失,还是那句话,反正不是他的身体,不是他的,所以不要去在意。   其实郑之南也不想这么掩耳盗铃,可是不这么做,他都不知道要怎么去疏导自己心里的负面情绪,比起这些负面情绪,他更担心会影响到他无法继续伪装下去。   他现在只想,这一个月赶紧过去,到时候和雷翊一刀两断。   雷翊既然已经做了决定,并不会因为只和郑之南睡了一次就收回这个想法,何况,他听说,那家伙醒过来后,第一时间就去疯狂刷卡买东西,然后就悄悄去了赌场。   呵呵,果然是惰性不改,明明答应他不再去,对他说会改,还是无法自控的去了那种地方,这个愚蠢的家伙。   雷翊的那点刚升起来的好感再次被郑之南的举动给消耗殆尽。   雷翊对手下说:“随便他,不管他有没有学习一些傍身的技能,一个月之后,让他搬走就可以了。”他该做的都做了,仁至义尽。   “是。”   郑之南如果知道雷翊的想法,肯定会很激动。   正因为不知道,郑之南还在疯狂的买买买,和圈内朋友买机票,飞到澳门赌,一晚上输了两百万,郑之南知道,这些疯狂的举动只会让雷翊越来越反感他的沉沦。   他要的就是雷翊的厌恶和嫌弃,所以他会继续堕落。   那点子因为他的抗拒产生的新鲜感,也会被这不知好歹的举动消磨光,人的耐性有限,他深切的明白这一点。   郑之南就这样又浪荡了半个月,根本没有去学劳什子的一技之长。   这个月,雷翊忙疯了,也没有去管郑之南,虽然他的一举一动都有人汇报,反正这家伙看他没在家,不知道疯成什么样了。   等雷翊从日本回来,已经只剩下最后一个星期了。   雷翊不在的这三周,郑之南身心舒畅,吃饭也不会觉得味同嚼蜡了,吃得好,睡得好,自然,脸上还长了点肉。   雷翊想着,这家伙都跟了他两年多了,最后来个分手炮,也算是奖励他从前费尽巧思取悦他的行为了。   他并不知道郑之南并不稀罕什么分手炮,甚至觉得多此一举。   这样想的雷翊下了飞机,哪儿都没去,直接让司机开车回郑之南那里。   郑之南不知道雷翊今天回来,看了几本书,吃了晚餐在花园里散了散步,洗完澡就早早休息了,因为感冒的缘故,吃了感冒药,睡得特别沉。   雷翊本以为回来就能看到那人的睡颜,结果门打不开,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有了睡觉锁门的习惯。   雷翊皱着眉头叫人拿来钥匙,偷偷打开了门,准备吓吓郑之南,结果开了门,发现床头灯亮着,走近一看,床头柜上还有半杯水,以及一板吃了两粒的感冒药。   这次看到郑之南的睡颜,还是像上次一样红扑扑的,但这次是病态的红晕,不像上次是因为水蒸气的缘故。   能看出来,他生病了。   这让雷翊不由升起一丝怜惜,而且每次看到他睡着的样子,雷翊心中那股嫌弃就会烟消云散。   他在想,如果这家伙白日里也能如晚上这样看起来给人乖顺的感觉,不会不知好歹的去做一些让他反感的事情,或许他愿意让他留在他身边久一点,再久一点。   但雷翊知道,这一切都只是假象,他本质还是一个令他不喜欢的存在,既然已经厌弃了,何必留在身边碍眼。   既然要放了他,就让他走吧。   他身边的人,最近又帮他物色到了一个与那个家伙很相似的男人,不过要比那个人听话一些,也不会干一些让他烦躁的事情。   果然他是心老了,喜欢的口味也跟着变了。   之前还觉得床上这种小妖精很带感,但是看到他目光短浅的做一些蠢事情后就越来越没好感。   可能是一种荤菜吃久了,喝一口清粥也觉得别有一番滋味。   这样想的雷翊,去隔壁洗了澡才又回到郑之南的房间,免得打扰到他。   雷翊想着,既然生病了,那就等他睡一觉起来了,再来分手炮,现在就陪着他睡一会儿,反正飞了那么久的时间,他也有些倦。   因为外面下雨的缘故,11月份的夜晚已经开始变冷,加上感冒,郑之南夜里觉得冷,身体自动自发的往温暖的地方靠。   不知不觉就落入到了一个温暖又结实的怀抱里。   那个时候雷翊还没睡着,看到自动自发滚到他怀里的郑之南,不由感慨了一句:“你要是白天也这么乖的话就完美了。”说完,想到白天郑之南油腻讨好的样子,雷翊就一阵头疼。   垂眸看一看怀里男人红扑扑的样子,雷翊又舒缓了那种头疼,贴过去亲了又亲郑之南的脸,眼,唇。   还在郑之南充满沐浴露淡淡清香的颈脖处磨蹭了几下。   如果不是因为这家伙生病,吃了药的缘故,雷翊这会儿就想办了他。   但他忍住了。   决定等早上睡醒后再弄也不迟。   反正这分手炮,他是肯定要来一次的。   毕竟以后这家伙离开他了,再想和他做一次,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作者有话要说:   郑之南:谁他妈稀罕你的分手炮,滚。 第9章   因为吃了药的缘故,郑之南睡得很沉,早上雷翊醒的比较早,他一醒过来就开始摆弄已经恢复气色的郑之南,他这么急切是因为下午还有事儿,只能利用早上的时间来做点自己昨天晚上就想做的事情,而且睡着的郑之南,比睁开眼摇尾乞怜的郑之南要顺眼太多了,他希望最后一次,也能美好一点。   所以,第二次的亲密行为,依旧是郑之南被弄醒的。   看到面前的人时,郑之南差点破功想伸腿把他踹下床,好在最后他及时拉回了理智。   知道自己不能在这个时候功亏一篑,不能任性妄为。   随他。   随他去吧。   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郑之南随后立即又闭上了眼睛,假装很不舒服,用被子盖住了脸和眼睛,不让雷翊看到他的神情。   雷翊发现郑之南醒了后,语气淡淡地对他说:“我下午还有事儿,这也是我们最后一次在一起,你未来只剩下一周的时间搬离这里。”   被子下的郑之南一脸冷漠的假装舍不得,用哭腔说:“真的要赶我走吗?”   “不要企图用装可怜来逃避这件事,看在你跟了我两年多的份上,你妹妹直到上大学,所有生活费和学费我都帮你处理,也会让她免于被你父亲骚扰,其他的,你要操心的就是自己,你对自己有什么打算?”   郑之南用茫然的语气说:“没有打算……我还没有想好……你……应该会给我一笔钱吧?”适时地表现出贪婪和愚蠢,这样厌恶度就会越来越高。   郑之南咬牙忍着没有叫出来,然后就听到雷翊用更冷的语气说。   “会给你一张卡,里面有50万,你可想清楚了,这里面的钱,经不起你赌,按照你的习惯,估计一个小时就赌没了,这也意味着你没有生活费了,这钱你还是想好怎么处理才能让你过上舒服一些的生活,不要乱动。”雷翊是看在他们在一起那么久,才好言劝他,从前他可没有这份心思,还为别人想好退路。   他对他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郑之南很艰难的说了一句话给雷翊。   “谢谢你……”语气里都是满满的不舍和难过,虽然他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冷冰冰的,毫无波澜。   ……   ……   他告诉自己,坚持,坚持,再坚持一下,只剩下最后几天了,你可以的。   完事后雷翊下床去洗澡,走进浴室的时候,问了郑之南一句:“你准备去哪里?应该不会待在这个城市了吧?”毕竟宋二在这里,他想在这个城市生活,宋二那一关就过不去。   介于上次那件事,就算那个人消失了,雷翊也不想现在的郑之南被宋二带走。   那毕竟是他在意过的人的身体。   郑之南也知道宋二的存在是一种威胁,他要走,肯定不会待在这个城市,可是要去哪里,其实郑之南有好几个想法。   但他最佳的想法是出国。   所以他犹犹豫豫的回答说:“想去国外转转。”   雷翊听到这个回复,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别又是去赌钱,难不成这次还要飞到拉斯维加斯赌?   想到这里,雷翊打开了蓬头的开关,不再说话。   随他去吧。   离开这里,未来是生是死,都不管他的事了。   他该做的都做了。   雷翊离开的时候,郑之南还躺在床上,也不觉得饿,因为他现在还在自我厌弃期,想到刚刚的事情,他就一阵反胃。   最后竟然真的很想吐,从床上走下来,跌跌撞撞的往洗手间,趴在马桶旁干呕,最终吐出来了一些酸水才缓和下来。   郑之南打开蓬头的开关,当水流从头淋下,那种恶心的感觉终于消散了许多。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郑之南用手抹了把脸上的水珠。   眉目如画,高鼻梁,和他一样的凤眸,此时脸色苍白毫无血色,大概真的只有小说里才会出现这样完美的男人。   就算过着放浪形骸的生活,在男人面前摇尾乞怜,也还是拥有着芝兰玉树般,叫人喜欢的气质。   这样的人,去了外面,真的可以获得平静的生活吗?   头一次,郑之南希望自己是一个平凡的人,普普通通,其貌不扬,无法让人感兴趣,无法让人着迷。   原本郑之南除了带少量的行李,什么都不准备拿,但是这样的话,不符合原主的人设,会引起怀疑,所以郑之南用剩下的两天,打包行李,能卖的都卖了,不能卖的送给了朋友圈原主的那些狐朋狗友,当然对外不是说要走了,而是要买新的,这些就用不上了,谁喜欢谁带走。   然后郑之南带着折现的钱还有雷翊给的那些钱,拎着自己的行李,拿着护照前往机场。   他准备先飞去新加坡,在新加坡待几天,然后去温哥华。   关于郑之南这几天的动作,雷翊都一清二楚,最后几天了,竟然也没叫他失望,呵呵。   就在郑之南以为自己终于要离开这个糟糕的地方,去过新的生活时。   从车上走下来的郑之南听到脑海里有一个声音。   熟悉又陌生的机械女声。   ——系统已激活。   随后,她用那一如既往冷冰冰的语气又说了一句长长的话:“脱离剧情,不符合原著走向,会得到沉重的惩罚,请确定是否要继续往前走,请确定是否要离开这里。”   什么?   郑之南脑海里响起的话就是:什么?   这个系统在说什么?   脱离剧情,不符合原著走向?   再继续往前走——前面是机场,即将可以展翅高飞的地方。   郑之南情不自禁往前走了一步。   刺耳的警报声想起,让郑之南想去捂耳朵,但没有用,那警报声从脑海里蔓延,捂耳朵是没有用的。   “继续往前走,会得到沉重的惩罚,请确定是否要离开——”   郑之南喃喃道:“什么惩罚……”   “无法离开这个世界,将永远被禁锢在此地,轮回,就算死去,也会再次回到来时的起点,一次又一次的体验原主的经历。”   郑之南手中的护照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在他做了那么多事情,甚至还被雷翊睡了两次后,这个可恶的让人崩溃的系统出现,告诉他,他之前做的事情都白费了,他根本不能离开,根本不能。   郑之南忽然笑了起来。   他说:“所以,我必须要再回到他的身边,是这个意思吗?”   “准确的说,你需要完成接下来的剧情。”   “什么剧情?”   “想要获得小说内容的大纲,或者细纲,甚至详细的章纲,是需要做任务获得奖励才能开启,你现在的等级还达不到开启知晓剧情的权利。”   “那我要怎么样才能得到这些权限?”   “取悦雷翊。”   郑之南不是个爱爆粗口的人,但他现在只想竖个中指,骂一句:我草他妈的!   老子都做了那么多恶心事儿恶心雷翊,你这会儿告诉我要取悦他!   郑之南再好的定力,这会儿也崩溃的浑身颤抖,给气的。    第10章   让郑之南更气的是在他接受了被流放到书中世界的情况后准备找个地方窝起来,度过自己接下来的流放日子,前期工作做了那么多,马上就可以走了,忽然之前跟死了一样的系统蹦出来说,你不能走,你走你就会一辈子永生永世被禁锢在这个世界,一遍又一遍体验之前体验过的剧情,死都不能死,因为他本身就是灵魂被禁锢在这里,死对于他来说,大概只是灵魂一次又一次的被抽离出来然后重新放进肉身里,自杀只是白费功夫,浪费精力。   但是,早他妈干嘛去了!   你早说我也不至于瞎子过河,乱折腾了这么久,里外都被占尽了便宜。   此时的郑之南可以说是肝胆俱裂,毕竟付出和牺牲了那么多,如果系统是个具象化的存在,比如说人,他可能会直接上去和对方扭打起来,打不打得过另说,但必须要打一架,这叫宣泄。   但现在,对方只是存在于脑海里或者说虚拟世界中的一个虚拟物件,看不到,摸不着,只能听得到,明白它是存在的。   郑之南深呼吸了好几次才压下那股怒意还有崩溃,语气沉重地说:“获得具体剧情之后,我按照原主的剧情线走就可以了对吗?”   “是。”   “那这个世界的剧情线走完了后,我是不是就可以回去了?”   “天真。”   这两个冰冷的机械音,不包含任何感情,却非常实在的让郑之南心里的那一颗希望的泡泡直接碎成了泡沫,消失不见。   天真,也就是说,这个世界——只是开始。   未来还有许多世界在等着他。   “有尽头吗?有一天,会回去吗?”郑之南沉默片刻后这样问,就像是在问明天吃什么那样,语气轻飘飘的,眼神流露出茫然,像是一盏明明灭灭的油灯,仿佛下一秒就要熄灭。   “流放有期限,这期限不是时间,但在过程中不遵守规则,将会得到严厉的惩罚,有可能不得回归。”   流放有期限,这句话让郑之南彷徨的心得到了救赎,就像掉入大海,终于抓到了一根稻草,不管能不能救命,能不能活下去,还是牢牢握在手中,因为这是希望,活下去的希望。   这期限当然不是时间,郑之南猜测,大概是一本又一本的故事。   难道是那一书架的书吗?   那么多。   当时扔书的时候,郑之南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碰到这样的事情。   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悔悟的机会,他把书再要回来不行吗?   为什么要让他面对这些。   那么多书……内容又那么残忍,让人想一想就恐惧,他还看到一本是男男生孩子的小说,虽然没有详细的写怎么生出来的,为什么会生,根据什么来受精,产生胚胎,可就是写了男人也能生孩子,一点逻辑都不讲。   想到这里,郑之南就觉得腹部一阵绞痛。   比起生孩子,郑之南忽然觉得,上床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只要不让他碰到生孩子的书,他现在觉得,上床不就是前列腺按摩,没关系,只是按摩而已。   书是很多,内容也的确五花八门,可是,终归是有尽头的,只要自己好好的走完剧情,就有一天会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做一个正常的人。   人的下限果然是用来突破的,想到这里,郑之南自嘲的笑了笑。   想了这么多,郑之南虽然还是愤怒,可已经平静了许多,不是他想开了,而是他比之前更麻木了。   郑之南捡起地上的护照,拉着行李,漫无目的的往回走。   他不知道怎么回去见雷翊。   他需要先缓一缓。   虽然不能离开这里,但不妨碍他在这个城市暴走。   在郑之南暴走了一个多小时的时候,宋二看到了在街边拖着行李一脸麻木冰冷神情的郑之南。   上次在酒吧那事儿,没看到人就算了,现在看到人,宋二便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他下意识舔了舔嘴角,跟手下示意了一下。   车一停,后面的就有人下来,非常迅速的拿过郑之南的行李箱,另一个直接拉住他的胳膊推进了车里,快到郑之南根本反应不过来就坐在了宋二旁边。   宋二看着一脸没回过神来的郑之南,笑着说:“嗨,又见面了。”   郑之南怎么都没想到,只是在大街上走都能碰到这个放浪形骸的家伙,这让他看到就想一拳挥过去,揍得他妈都不认识他,可是他身边那么多人,他是揍不了的,只能在心里想一想,呵呵。   果然是小说世界。   天大地大,人再渺小,只要作者想让你们遇到,那就必然会遇到。   虽然遇到的人,很讨厌。   郑之南回过神后,肃着一张脸不说话。   他不知道要说什么。   说:“放我下车。”说了人家会放吗?   按照套路,或许他这个时候不管人家会不会放他,是不是都该说一句:“放我下车?”   这让郑之南陷入了沉思。   宋二没想到郑之南反应……这么平淡,毕竟之前可是上来就挥了他一巴掌。   就在宋二准备做点什么,或者是说点什么的时候。   郑之南扭头看向宋二,一本正经地对他说:“放我下车。”虽然提不起劲儿,但好歹要把程序走了。   郑之南发现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似乎已经没有最初反应那么激烈和难以接受了。   虽然郑之南的语气很平淡,但是宋二觉得这样他就不那么尴尬了,立即回道:“怎么可能放了你?好不容易等到你离开雷翊那家伙。”说着浮起一个让郑之南有过之而不及的油腻笑容,散发出“你懂得”的神色。   郑之南忽然理解了雷翊看到他时的心理状态。   就是很油腻,很反感,也让人心情烦躁。   所以雷翊才那么快失去兴趣,要放他离开。   只能说,他的演技太厉害了。   所以当宋二说完,准备凑过来亲郑之南的时候,郑之南被这个油腻笑容弄得烦躁不已,直接伸出手把宋二想要凑过来的头推了回去。   因为郑之南推得很生猛,是硬生生手掌怼在宋二的脸上,然后直接一推,很强势很直接。   当郑之南伸出手掌怼到宋二脸上的时候,宋二以为郑之南又要来一巴掌,下意识还往回缩了一下,当他伸出手想做点什么,把他推开的郑之南就收回了手。   这是什么操作?   这下轮到宋二懵了。   他揉了揉刚刚被压到的鼻子,说:“你要搞清楚,现在没人能给你庇护,只有我。”他让郑之南看清楚形势。   郑之南默默地说:“谁说我离开雷翊了,我只是准备去新加坡玩,临时改了主意不想去了而已,我们好好的。”   郑之南的语气很平静,宋二要是不了解一点内情,可能真的信了他的话,但是他是知道真相的。   因为雷翊现在身边有了新的情人,都带着出去见人了,如果说之前还犹豫,会不会是同时有好几个小情,但现在加上拎着行李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狂走的郑之南,宋二就更笃定两人已经分开。   雷翊绝对抛弃了他。   “你还不接受现实吗?”   郑之南语气笃定地说:“要不要我们打个赌?”说话时,抬眸轻轻瞥了宋二一眼。   这一眼让宋二心里仿佛有个小虫子在扭动,痒的他手心都是热的。   宋二饶有兴趣地接话道:“什么赌?”   “我打电话给雷翊,我赌他会来接我,按照你的意思,我没准这个电话都打不通,所以你赌他抛弃了我,如果他不来找我,那我自愿跟你走。”   宋二哈哈笑道说:“你为什么非要这么自取其辱?我还没看到过雷翊吃过回头草,你这是准备让自己死心吗?”他觉得是郑之南无法接受现实,搞这个赌也不过是想死心。   郑之南笑了笑说:“你要赌吗?如果你输了,就不能阻扰我跟他离开。”   宋二从未怕过任何赌,呵呵笑了一声说:“既然你想,那就赌。”伸出手,让郑之南打电话。   原本郑之南还没想好要怎么面对雷翊。   也没想清楚是继续演戏下去,还是其他办法。   但现在,他只有用一个办法了,毕竟宋二出现的突然。   他也只能卸下伪装,利用雷翊没有睡到“第二人格”的心理,诱惑雷翊过来接他。   不然,总不能让宋二把他带走然后占尽便宜?   怎么的,是要排着队占他便宜??   郑之南在宋二的注视下,拿起手机,拨通了雷翊的手机。   看看时间,按说这个时候,郑之南应该在飞机上了,怎么会和他打电话?   雷翊虽然跟郑之南撇清了关系,但对方打电话,他还不会接都不接。   刚接起电话,他还没问是什么事,里面就传出来一道让他心颤的声音,那平静带着冰冷气息的语气,他甚至能联想到他站在他面前的模样。   是他!   “我在宋二少这里。”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其他多余的话,一概没说。   但只这一句就够了。   雷翊下意识松开怀里的人,站起来就往外走。   “好,我去接你。”都没准备和宋二说点什么,电话就挂了。   两人都言简意赅。   宋二没想到雷翊这么干脆,语气里也没有嫌恶或者是厌弃郑之南。   难道他真的想的太简单了?   第11章   看着挂断电话的郑之南,宋二忽然后悔让他打这个电话,如果不打这个电话,他直接把郑之南带回去办了,就算事后雷翊借此事儿找茬,他也有理由,毕竟他不知道他们还在一起,反正人上了也就上了,只要他说他不知情,雷翊也拿他没办法,这个哑巴亏他吃定了。   可现在对方既然已经知道了,他再明知故上,就是挑衅了。   他虽然是仗着哥哥的势为非作歹,为所欲为,可有些事儿,他是不会这么不长眼,故意搞事情,因为他知道,不分情况的为所欲为是要付出代价,会拖哥哥后腿的。   所以宋二现在心里那个后悔啊。   心痒难耐啊。   特别是听到郑之南说:“你输了。”   他是输了。   不用他提醒他就知道自己输了。   他现在还在懊恼,为什么要让郑之南打这个电话。   简直蠢死了。   就这么错失了再次得到他的机会。   太蠢了。   宋二很现实的冷下脸,让司机停车,送都不送郑之南,让他在半路下车了。   郑之南知道这个赌其实宋二一开始是没放在眼里的,所以无所顾忌的让他打了电话。   但他的目的不是要跟宋二打赌,只是想借此机会,让雷翊知道他在宋二这里,好来接他走。   当雷翊知道他在哪里的时候,他就已经稳定了心绪,不再担心宋二会乱来。   而宋二也没有理由带走雷翊的人。   虽然宋二冷下脸让他下车,可这对于郑之南来说并不觉得被慢待,反倒迫不及待推开门下了车,他接过宋二手下递还过来的行李,目送着两辆车渐行渐远。   过了片刻,雷翊的电话打了过来。   他问了郑之南具体的地点后,不到20分钟,就来到了雷翊的面前。   雷翊来到郑之南的面前,直接将人抱在了怀里,紧紧攥着,他说:“你回来了!”语气透着一抹不易察觉的欣喜,似乎在刻意压制。   郑之南没说话。   他现在心情很复杂。   有种日了个狗的感觉。   既然要取悦雷翊,那继续伪装油腻已经没卵用了,他知道雷翊对第二人格感兴趣,那么他现在只要袒露本真就行了。   所以没有伪装,神情无波无澜,就这么跟雷翊上了车。   在车上,郑之南一直没说话,看着窗外的风景不发一语。   雷翊的内心则翻江倒海,他以为那个第二人格不会再出现了,结果刚放他离开,他就回来了。   雷翊忍不住伸出手去握郑之南的手,生怕他下一秒就不见了。   郑之南这个时候像是为了忽略被抓住的手,故意问道:“为什么我会站在飞机场的门口。”   雷翊并不知道之前都是郑之南装的,以为他是真的分裂出了两个人格,怕郑之南知道他之前已经决定放第一人格离开后要死要活,立即也跟着说谎。   “哦,你原本是准备去新加坡玩,怎么,你忘了?”雷翊假惺惺地这么问了一句,小心翼翼地看着郑之南的神情,生怕自己说漏了嘴,暴露了什么。   同样也在说谎的郑之南听到雷翊假模假样的回复,在心里忍不住笑了。   心里发笑,面上神情淡然的郑之南点了点头说:“根本不记得要去新加坡的事情,有点茫然……”   雷翊轻咳了一声,转移话题说:“怎么会遇到宋二这个混球。”   “我拎着行李在大街上走,就这么碰到了。”郑之南也有些诧异。   “算你聪明,知道跟我联系,不然你这会儿估计已经在他床上了。”雷翊想想也是后怕,毕竟人他还没睡呢,就被宋二捷足先登,怎么想怎么难受,还好这家伙聪明,知道跟他打电话。   雷翊想到这里忍不住想去亲郑之南。   郑之南没有动,雷翊以为他会躲,发现他没有躲开后,结结实实的吻在了他的侧脸上,接着是唇,热切而充满了欲念。   眼神里都是不加掩饰的侵略。   他想。   郑之南能看出来他的神情在向他传递什么。   难不成这家伙还想在车里?   想到这里,郑之南打了个哆嗦,雷翊感觉到郑之南在发抖,立即将人扯到了怀里,用手搓着他的胳膊说:“怎么了?冷?”   郑之南垂眸不看雷翊的眼神。   他怕跟雷翊对视,他怕看到他眼中的侵略。   虽然在伪装的时候,已经和他有了亲密行为,可那是他催眠自己不是本人的状态下进行的,如今,他知道自己不再是原主,因为雷翊知道他不是。   从前还可以欺骗自己。   如今被雷翊注视着一举一动的他,无所遁形,根本欺骗不了自己。   就在郑之南胡思乱想的时候,当时系统对他说的话再次响起来。   ——取悦雷翊。   取悦他,顺从他,让他喜欢他,这样才能获得奖励,才能知道未来的剧情线。   然而他目前能做的就是在雷翊想靠近他的时候不把他推开。   或许过段时间,他才会慢慢的适应这个节奏。   再催眠自己是原主,可以那样这样,如今面具被撕开,仿佛也失去了主动亲近他的勇气。   郑之南在心里深深地叹了口气。   他摇了摇头说:“不是冷,是怕。”   雷翊问:“怕什么?”   郑之南缓缓地对雷翊说:“刚刚宋二也离我很近,怕他。”说完,郑之南又打了个哆嗦。   雷翊一听,瞬时心里就怜惜了起来,将郑之南抱得更紧,想要将他那一抹害怕驱散似的,还用脸颊去蹭郑之南,想让他的恐惧消散,同时也算是趁机占便宜。   占的美滋滋,脸上还正经不已地说:“别怕,有我在,他动不了你。”   郑之南在雷翊看不到的地方翻了个白眼。   翻白眼是因为,雷翊一本正经说这话的时候,手还不老实。   郑之南只能告诉自己,保持微笑。   雷翊知道郑之南的性格,虽然他有心思在车里就这样那样,但猜得出来郑之南不会愿意,所以也就占占便宜就松开了。   因为失而复得,让雷翊心情很好。   他直接领着郑之南去了会所。   先带他去吃东西。   其实今天雷翊是有事情的,日本那边的合作伙伴来了一些人,他原本正在招待,但是想到郑之南的情况,二话没说就借口有事儿需要出去一趟。   这会儿回来了,在餐厅给郑之南叫了一桌吃的,让他慢慢吃,自己就立即返回了包厢。   里面的人还在等着,走了那么久,该过去应酬一番,免得以为他看不起对方,觉得故意怠慢。   雷翊回到包厢的时候,他的新情人赵若岳还在沙发上坐着,看到雷翊回来,立即露出羞涩的笑容,像一只乖巧可爱的猫咪,在等待主人的顺毛。   而雷翊这一去一回,心境大不相同,有了失而复得的郑之南,哪里还顾得上这个清秀小菜,立即神色淡淡的让他先出去,他这里有事儿要处理。   雷翊是觉得他碍眼了。   赵若岳还不知道那个已经离开的人回来了,以为雷翊真的有要事要谈,乖乖起身出去了。   赵若岳出去后,心情依旧很好,因为他知道,这个男人,现在是他的了。   那个霸占雷翊很久的贱人已经被赶走了。   雷翊还说,以后那套房子给他住。   赵若岳走着走着去了餐厅,他很喜欢会所餐厅提供的澳洲龙虾,在包厢里坐了那么久,除了水果拼盘就是酒水,肚子早饿了。   却不曾想,竟然在餐厅里面看到了那个本该离开的人。   赵若岳还在上学,音乐学院的学生,年轻气盛,心气也高,外面虽然说他是被雷翊包养,其实在他眼里,他觉得他们是恋爱关系,雷翊现在是他男友,因此看到雷翊以前的情人,心里就蹭蹭往外冒火气。   赵若岳是以前去酒吧喝酒见到的雷翊,一见倾心,被他高大帅气,充满荷尔蒙的男人气息所折服吸引,但这两年,雷翊一直被一个叫做郑之南的人霸占着,赵若岳经常去酒吧,就是为了多见几次雷翊,但每次见到雷翊的时候,就能看到郑之南。   他不喜欢郑之南。   从前他没有立场对郑之南做点什么。   但现在,赵若岳自认为他们的地位已经调换,作为已经被雷翊抛弃打发走的旧情人,他完全不需要顾及。   而且,这个人不是已经搬走了吗?   怎么这么不知羞耻,又跑到明知道雷翊会在的会所?   想要挽回他的心吗?   简直不要脸。   赵若岳还没坐下,直接转身朝郑之南走了过去。   他要教训郑之南,让他趁雷翊没看到,赶紧滚。   如果是原主在这里,他是认识赵若岳的,但坐在这里的不是原主,是来自现实世界的郑之南。   他不认识赵若岳,所以根本没有防备。   没有防备赵若岳走到他身边,直接抽了他一巴掌,而且很迅速的把桌子上的柠檬水泼在了他的脸上。   郑之南本来心情就郁闷烦躁,忽然蹦出来个莫名其妙的人打了他一巴掌,还泼他一脸水?   郑之南气得直接站起来给了赵若岳一拳,结结实实打在脸上。   赵若岳没想到郑之南会还手,毕竟郑之南现在在他眼里就是没有依仗的人,没有人罩着他,他想搓圆揉扁都不会有人帮他。   结果对方竟然不怕死的打他?   赵若岳捂着脸,瞪圆眼睛看着郑之南不敢置信道:“你竟然敢打我?!”   郑之南心里一直在想着如何应付雷翊,莫名其妙挨了一巴掌还被泼了水,此时已经气炸了快,闻言冷笑着说:“我不仅要打你——”说着,伸出脚,狠狠地踹在赵若岳的胸口,接着说,“我还要踹你这个神经病!”   上次和雷翊出门被宋二强吻,这次出门被忽然冒出来的人扇巴掌。   郑之南心情糟糕透了,糟透了。   第12章   打赵若岳的时候,郑之南发现自己的力气恢复了原来的程度。   难道……他只有在靠近雷翊宋二这种人时才会没力气?或者说特定剧情就必须没有力气反抗?   想到这里,郑之南心里更窝火了。   垃圾作者,垃圾剧情,垃圾设定!   本来就有气无处撒,这会儿有人上赶着找他撕,他刚好可以发发火气。   赵若岳伸出手,颤抖着指着郑之南说:“你这个不要脸的人!他都不要你了,你还来这里干什么?!”此时吃东西的人并不多,所以两人的动静除了附近的服务员,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   听到这句话,郑之南心里咯噔一下,他还没想到这人和雷翊有什么关系,以为又有新的和他有纠葛的人出现,难道原主他不仅有雷翊一个相好,还有别人?   想到这里,郑之南觉得自己更乱了。   就在他有些懵的时候,赵若岳说:“你等着,一会儿翊哥出来,知道你打了我,一定会帮我教训你的!你现在是在找死!”语气里都是自信。   听到翊哥,郑之南松了口气。   原来是雷翊。   还好是雷翊,不然再出来个跟他有感情纠葛,甚至肉体纠葛的人,郑之南觉得自己会疯,这都什么剧情,什么走向,什么设定。   要不要这么狗血?   还是那句话,垃圾作者,垃圾剧情,垃圾设定!   郑之南抹了一把脸,接过闻讯而来的服务生手里的毛巾,擦了把脸,语气怪异地对赵若岳说:“翊哥?你说的是雷翊?”   赵若岳觉得郑之南似乎在笑,那笑一闪而逝,他觉得大概是错觉,他听到不害怕,还笑?怎么可能,一定是错觉。   赵若岳顺势坐在身后的椅子上,虽然肚子还疼,但比刚刚缓和了不少,他听到郑之南在问是不是雷翊的时候,一脸骄傲地说:“对,就算你一会儿跟我认错,我也不会原谅你!我一定让翊哥叫人扒光你的衣服把你绑起来扔到路边让人围观。”脸上得意无比,像是已经把郑之南给扒光扔到了街上似的。   郑之南拿着毛巾,擦了头发和脸,还有胸口的水迹。   确定那人不是别人,是雷翊后,懒得再理会赵若岳,让服务生带路,他要去房间里面换套衣服。   但刚迈出步子,刚刚还肚子疼的赵若岳忽然又恢复了正常,一个箭步上去,就拉住了郑之南的手腕。   “你不准走,等翊哥忙完过来,看他怎么收拾你,我一定叫他帮我出气。”看到郑之南被他拉住后,赵若岳立即松开手后退了一步,他怕郑之南又踹他。   郑之南转过身,走近赵若岳几步。   赵若岳下意识往后退。   郑之南看到他害怕的样子,冷笑了一下说:“你愿意等就等,我没那么多功夫陪你瞎折腾。”   赵若岳心惊不已,他发现自己完全被郑之南的气势压制住了,他觉得自己不能这么胆怯下去,他立即挺直脊背,故意露出更冷漠的表情阻止郑之南离开。   “你最好不要再惹我,不然下场会很凄惨。”一边这么说,一边恍惚,从前郑之南不是这样的啊。   郑之南什么时候有这么强大的气场了?完全和从前判若两人。   郑之南长腿一伸,直接踹在了赵若岳的膝盖上,赵若岳虽然有所防备,但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膝盖一软跪在了地上,说是跪,其实差不多是趴了,整个就是五体投地。   赵若岳除了刚开始出其不意打了郑之南,后面接二连三被郑之南狠怼,对方根本不留情面。   赵若岳本来就不是好脾气,现在直接气疯了。   他从地上爬起来,顺手拿起桌子上的观赏插花瓶朝郑之南砸过去。   这砸下去,郑之南绝对会脑袋开瓢,不死也得住几天院,但气急了的赵若岳根本管不了那么多,他已经在崩溃的边缘。   也就是在这时候,不知道何时出现的雷翊从赵若岳的身后伸出手,拦下了他准备砸出去的动作,把花瓶直接夺走放回桌子上。   雷翊神情冷峻,像是一把寒冰利器,泛着让赵若岳心里发颤的寒气。   赵若岳此时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不管雷翊是什么神情,直接扑到他的怀里开始告状。   语气委屈地说:“翊哥,这人不知道怎么又回来了,刚刚还踹我,踹了好几下,肯定已经肿了,他太不把你放在眼里了,翊哥——”   雷翊去掰赵若岳圈住他身体的手,一边掰,一边不由自主去看对面的郑之南。   郑之南看到赵若岳亲密地抱住雷翊,嘴角浮起一抹嘲讽的笑。   他今天才走,雷翊就有了新的情人,真是迫不及待啊。   对方能这么嚣张,见到他就直接上手,应该是雷翊在赵若岳面前没少对他表现出嫌弃,连他被打发了这事儿都知道。   不然,他怎么敢?   雷翊看到郑之南冷漠的眼神,这又让他想起来那天早上,第一次见到这样眼神时的感觉。   像有羽毛轻轻搔弄他的心房,当时让他新奇又觉得有趣可爱。   但现在,却多了一丝丝不悦。   因为他一点点吃味儿的神情都没有,冷冷的,就像一座海上冰山,不管波澜万丈还是暗潮汹涌,他都可以随波逐流,无欲无求。   明明头发湿漉漉的,衣服也有水迹,很狼狈,眼神却透着决绝和冷淡,还有一股要命的冷艳。   雷翊想到这里,烦躁的直接把赵若岳推到一边儿。   “你发什么疯?”   赵若岳知道雷翊会发飙,但他以为会是对郑之南,却没想到是对自己。   他怔在原地,忽然有些不知所措。   他伸出手想去拉雷翊的手,雷翊直接走到郑之南面前,顺了下他的刘海说:“怎么搞得浑身是水?”其实雷翊猜得到,但他还是想问一句。   郑之南抱着臂,似笑非笑地看一眼旁边的赵若岳对雷翊说:“你问他,别问我,我去换衣服。”说完,转身离开。   在郑之南的眼里,赵若岳他根本没放在眼里,他最关注的就是雷翊,其他人,他没兴趣。   雷翊,才是他的攻略对象。   等郑之南潇潇洒洒转身离开后,赵若岳还没回过神。   不是说这人已经被雷翊打发了吗?   为什么他敢这么跟雷翊说话?   为什么被教训的那个人是他,而那个家伙却可以旁若无人的离开?   赵若岳有不祥的预感,他甚至都没勇气去问为什么。   雷翊理都没理赵若岳,跟在郑之南离开的方向追随而去。   看到雷翊要走,赵若岳才叫了一声。   “翊哥!”   雷翊头都没回地对他甩出来一句:“你知道的,我不喜欢爱挑事儿的人。”剩下的话,雷翊知道,他不说,赵若岳也明白该怎么做。   赵若岳一直以来就是个非常会看眼色的人,也明白有些事情不能做。   但他不知道,只是收拾一个已经被厌弃的旧情人而已,有必要这么对他吗?   他难道不如那个老男人吗?   赵若岳比郑之南小五六岁,在他眼里,郑之南就是个被玩腻了的老男人,哪里比得上他年轻青春。   赵若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输。   但他明白一点,雷翊已经不喜欢他了。   呵呵。   当赵若岳被送出去的时候,郑之南从行李箱里拿了一套衣服出来,然后脱光身上的衣服去了浴室。   他现在身上头发上都是柠檬水的微酸味道。   虽然不难闻,但让郑之南非常难受。   雷翊进来的时候,郑之南刚把浴室的门合上,随后从里面传来水流的哗啦啦的声音。   雷翊脱掉外套,摸了摸下巴,侧躺在床上,看着浴室磨砂玻璃映衬出来的侧影对郑之南说:“你没事儿吧?我刚刚看到你的脸有些红。”   虽然耳边都是哗啦啦的水声,但郑之南还是听到了雷翊的话,他下意识伸出手去摸自己的脸颊。   赵若岳打的是左脸,刚刚还不觉得,现在火辣辣的有些胀疼。   郑之南没说话。   因为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说没事儿,显得太冷情,说有事儿又显得太腻歪,仿佛在抱屈一样。   雷翊倒没想那么多,他慢慢平躺在床上,鞋子衣服都没脱,看着天花板,想着郑之南兴许脸上没说话,心里正在吃味儿,想到这里,雷翊忍不住翘起了嘴角。   等郑之南洗完澡,雷翊立即从床上坐起来,起身走过去看他的脸颊。   刚刚还是一点点红肿,但现在已经肿的老高了,五个手指印非常明显。   雷翊抬起郑之南下巴的时候,郑之南没有躲,他其实下意识想躲,但是想到系统曾经说过的话,他忍耐住了。   他这一脸别扭的模样,微微垂着眸,不看雷翊,但那轻轻眨动的睫毛就像是扫到了雷翊的心肝上,痒痒的,让他的怜惜越来越浓,他伸出手将头发还湿淋淋的郑之南抱在了怀里。   他语气轻柔地说:“怎么肿这么狠了,我刚刚让人去买药了,一会儿我亲自给你擦,那个不识相的家伙我已经让人送走了,你别生气。”   郑之南的气已经在踹了赵若岳几脚的时候出完了,他这会儿早不气了。   他靠在雷翊的怀里不言不语。   不言不语的郑之南乖乖的被雷翊抱着,雷翊的心早就融化了,垂首去亲郑之南的颈脖,耳朵,小心翼翼不去碰到他受伤的侧脸。   “我的心肝儿啊,你怎么这么让我喜欢呢?”雷翊说完这句话,再也忍耐不住,挑起郑之南的下巴,吻住那微红的唇,柔软甜蜜,带着一种让人心醉的芬芳。   而郑之南因为雷翊的那一句“心肝儿”身体一颤,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给恶心的。   雷翊看到郑之南脸上的嫌弃,松开他,笑出了声。   他能看出来,郑之南是不喜欢这么叫他。   为什么明明是同一个人,第一个让人嫌弃,第二个干什么都觉得可爱,想太阳呢?   明明是一样的眉眼,一样的皮囊,却有着完全两个极端的性格。   雷翊越想越爱,用鼻子蹭了蹭郑之南没有受伤的右脸,然后将其拦腰抱起,不顾他头发还湿着,将人放在了床上,然后开始解扣子。   郑之南忍耐住想踹飞一脸猴急的雷翊,告诉自己,不要冲动,不要发飙,这是你的任务对象,你要对他和颜悦色,不是骂骂咧咧和殴打。   作者有话要说:   郑之南:很丧。 第13章   郑之南没有踹,他把手上的毛巾扔到雷翊的脸上,刚好把他的头盖了起来,趁他拽毛巾的时候从床上坐起来,语气不疾不徐地道:“我现在脑子还有点乱,且刚洗完澡,头发还是湿的,你这样,给我的感官很不好。”虽然是埋怨之词,却没有埋怨之意,倒有点娇蛮的味道来,语气清冷中带着勾人。   天知道,一个人怎么可以将娇蛮和清冷这两种气质糅合的如此完美。   如果郑之南不说这样的话,雷翊可能真的就直接来了,但郑之南既然这么说了,而且他说话的时候明明是风轻云淡的眼神,却总给他一种勾人于无形的感觉,让雷翊觉得,不管对方说什么,他都想答应。   闻言,立即拽下毛巾走过去,单膝跪在床上主动给郑之南擦毛巾,然后说:“我来给你擦,一会儿等药送来了,我给你敷。”殷勤的不得了,和初见时掐着人家脖子的形象,判若两人啊。   郑之南觉得,只要不是做床上那点事儿,雷翊还是挺正常的。   只是这一涉及到床上那点事儿,整个人都没法子看了。   好在还能听懂人话,郑之南稳住雷翊后,没有拒绝他的殷勤,任他擦头,心里想着一会儿该怎么应对。   虽然对床上那点事郑之南已经看淡了,但也不能那么随意的就让雷翊顺了心意,好歹要多吊一会儿,毕竟有句话说的好,越得不到才越珍惜和在意,得到了虽然不一定不会在意,但概率上是要比没得到来的高出许多。   就在郑之南垂眸想事情的时候,雷翊说话了。   他语气平静地说:“刚刚那个人,你不要多想。”   听到雷翊的话,郑之南在心里冷笑了下,当时宋二把他拉上车的时候,就对他说了,雷翊最近找了新人,刚刚那个人那么嚣张,大抵就是宋二说的那个新人了吧。   论长相其实不如原主长得好看,当然也不丑,放在人群里绝对也是亮眼出众的那个,但珠玉在前,他还是稍逊一些,但却胜在有一种青春张扬在里面,原主之前的眼神里有没有,郑之南不知道,但他照镜子的时候,只看得到死水一般的无波无澜。   郑之南垂眸看自己的手指,刚洗过,骨节分明,素白如玉,这是一双足以当手模的手,如玉般精致美好。   郑之南看着手对雷翊说:“多想什么?”   雷翊轻咳了一声说:“只是一个不相干的人,他在你面前碍眼,自有他受的。”   这就是人啊,之前可能还抱着人家卿卿我我,这会儿遇到了更感兴趣的人立即就说是不相干的人。   虽然刚刚他气对方无缘无故找事儿,可此时听了雷翊的话,他又起了一丝怜悯之心,不过又觉得自己这怜悯太多余,都是被作者笔下操控的纸片人而已,自己还在泥沼里,有什么资格去怜悯其他纸片人。   那就是人家的命运线,而现在,他也在走他的命运线。   因为是短发,等药送过来的时候,头发已经半干。   雷翊去拿药的时候,郑之南起身去沙发上坐着。   他不想继续和雷翊坐在床上,总觉得继续坐在床上,下一秒就有可能被推倒。   仿佛坐在沙发上就免去了被推倒的可能似的。   雷翊拿过手下买来的药,看到郑之南坐到了沙发上,狡黠的神情一闪而过,仿佛洞悉一切,但他并没有多说什么,装作无事的样子正正经经的坐到郑之南旁边,拿过他靠在自己的腿上,亲自给他上药。   药是好药,涂在脸上很清凉。   郑之南不想看雷翊,靠在雷翊的腿上后就闭上了眼。   郑之南以为坐在沙发上就不会被推倒,却忘了,这酒红色的真皮沙发更加衬的他肤白貌美,颈脖如羊脂玉雕刻而成,让人想要细细把玩抚摸,这白皙的皮肤配上红润的唇更是吸引人,轻颤带着隐忍的睫毛……   无不叫人心醉神迷。   雷翊给郑之南擦完药后还细心的伸出手当扇子给药扇风,想让郑之南脸上的药干得快一点,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雷翊顺手把沙发旁边桌子上的音乐播放机打开,轻缓富有情调的音乐响彻在这宽敞却仍让郑之南觉得逼人的房间里。   随着音乐的流淌,郑之南脸上的透明药膏已经挥发干透,雷翊看着闭着眼睛仿佛睡着的郑之南,伸出手去揉捏那柔软的耳垂,另一支手顺了顺他额前的发丝。   不知道是不是雷翊的错觉,他总觉得,再次出现的第二人格,似乎没有之前那么反应激烈,脸上也没有之前常有的恶心和嫌弃。   平静了许多,虽然还是很抗拒他的靠近,可却更让人心痒痒了。   乖了很多。   就像现在,对于他的抚摸和碰触,他也没有激烈的推开或者挥拳。   想到这里,雷翊抱起郑之南,这个动作很大,郑之南睁开眼看向雷翊,他眼里有迷茫。   刚刚擦药那会儿很安静,他的确有些想睡觉,也的确眯了一会儿,所以这会儿有些迷茫。   雷翊看着那迷茫的神情渐渐清明,仿佛一块有水珠的镜面被擦干净,他甚至能在那黑眼珠上看到他的模样。   他喜欢这感觉,他喜欢他的眼中有他。   郑之南没有动,他看着雷翊,脑海里传来系统冰冷的机械音。   ——获得线索。   所以,他刚刚与雷翊对视,取悦了雷翊,然后获得了奖励?   就在他怔住时,脑海里关于原主接下来要做什么有了印象。   看了线索,在他获得了雷翊的喜欢后,接下来他需要让宋二和雷翊反目,如何反目,系统没有说。   但看了线索,郑之南又一次有了不详的预感,甚至说,他有些不安,因为系统虽然只发来一句话,但意思表达的很清楚,首先要让雷翊喜欢上他,甚至爱上他,其次才是让他来撮合反目剧情,由他来促成这次反目,上下联系一下,宋二对他有兴趣,雷翊爱上他后,怎么让宋二和雷翊反目?那肯定是宋二怎么着他了,雷翊才能和宋二反目啊!   想到这里,郑之南心里的不安更重了。   他决定先按下反目这茬,无视这个事情,做好前面的再说后面的。   要让雷翊喜欢他,不仅仅只是一点点好感和因为他反差很大的性格产生的新奇,不然无法做到后面的剧情。   想到后面的剧情,郑之南就一阵头疼。   雷翊并不知道郑之南在想什么,他只看到郑之南忽然很痛苦似的闭上了眼睛,脸都快皱成一团了,以为哪里不舒服,立即凑近他的脸前询问郑之南。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就在这时,郑之南忽然伸出手臂勾住了雷翊的脖子,他靠在雷翊的身上说:“头疼。”   “厉害吗?厉害的话,我们去医院——”说着雷翊就抱着郑之南想走。   不过被郑之南阻止了,郑之南摇摇头说:“不是很疼,可以帮我揉揉吗?”语气轻轻的,软软的,像吃了一口的果冻,柔软又Q。   说这话的时候郑之南定定的注视着雷翊。   雷翊也看着郑之南,看到他央求的眼神和不安的闪烁光芒,像是很不好意思提出这样的要求。   雷翊把郑之南的头放回自己的腿上说:“好,我给你揉揉。”   “谢谢你。”   听到这句谢谢,雷翊忍不住笑了,真新鲜,他都不知道多久没听到过这样的话。   不是没人会对他的帮助说谢谢,而是他根本没有帮助过别人什么,就算帮助了,那些人也接近不了他,更别说一句谢谢。   “不用谢。”   其实这气氛很好,如果雷翊没有吻他的话,郑之南就觉得安安静静的挺不错。   但怎么可能呢。   他是来走剧情,不是来养老的。   郑之南在心里喟叹一声,没有推开雷翊,反倒迎合了一下。   这一下足以让小心翼翼靠近的雷翊无比欣喜。   当一个吻结束后,郑之南用迷茫的神情面对一脸愉悦的雷翊说:“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我没有印象和你有过什么亲密的行为,可……并不讨厌你的亲近……”郑之南觉得自己演技在这一刻爆了。   雷翊听到这话,心里更开心了,他握住郑之南的手腕贴在自己的脸颊上说:“那是因为,我们早就亲密无间。”眼神里都是暧昧的气息,仿佛那里面还有许多话要说,而这些未尽之言,都只能让郑之南去想了。   郑之南垂眸,不看雷翊,像是倾诉般,声音低低地说:“我的身体并不排斥和你这样亲密。”郑之南是在向雷翊表达他对他的并不讨厌,只是因为记忆的缘故,有些无所适从,因此之前的挣扎,并非他本意,只是不安啊。   雷翊看到郑之南垂眸乖顺的模样,心早就融化成一滩水。   安抚道:“我明白,是我之前太急躁了,不是你的错,是我没有体谅你,你需要时间。”   郑之南实时抬眸,露出信任的神情说:“我们是……什么关系?是恋人关系吗?”   雷翊毫不犹豫的点头应下说:“是,我们是恋人关系。”   “你是我很重要的人?”   “是,我是你很重要的人。”   “你喜欢我吗?”   “我喜欢死你了,也爱死你了!”雷翊说完再次吻住了郑之南的唇,手也攥紧了他的手,五指相扣,真真亲密无间。   等这个吻结束后,郑之南气息不稳地缓缓对雷翊说:“我今天有点不舒服,想早点休息。”   “我明白,我陪你,什么都不做。”雷翊强调后面那句,什么都不做。   听到那句露骨的什么都不做的时候,郑之南松了口气。   他是真累了,白天遭遇的挫折太多,现在获得了一条线索,挫折度+1,现在只想好好睡一觉,就算要演戏,也要明天养足精神了再演戏。   不是被流放到这个地方,郑之南都不知道自己的演技可以这么厉害。   等流放结束,他可以考虑一下进军影视圈,没准还能得个金影奖……   胡思乱想的郑之南从雷翊的怀里坐起来,晕晕乎乎的往床的方向走。   雷翊说:“你先睡,我去洗个澡。”   “好。”郑之南乖乖的应了一声。   雷翊对于郑之南若有似无的亲近很开心,一边脱衣服一边说:“明天我带你去转转,你那些衣服什么的,不是都送你朋友们了吗?再去买点新的。”   “好。”说到买东西,郑之南决定明天顺便买点画画用的工具,从前他心情抑郁压抑的时候,就喜欢画画排遣负面情绪,他现在需要找一点支撑点来支撑自己继续走下去,而不是破罐子破摔放弃自己。   关于怎么解释为什么他要买这些,郑之南有办法。   就说忽然想学画画,到时候报个美术班,每天去学,很好解释。   表现的有天赋点,也没什么不好理解的。   翌日,两人去商场,买完了衣服后,郑之南就表示出要买一些画画用的东西,然后对雷翊说想报个美术班学画画。   之前雷翊就很想郑之南学点什么东西,现在他主动要学,雷翊自然没多想,直接答应了。   当天就去了市区最好的一家美术工作室报名,一周学四天,上午两个小时,下午三个小时。   雷翊原以为郑之南不过是新鲜一段时间就放弃了,没想到,一学就是半个月,风雨无阻,而且画得颇有些味道,最起码让雷翊觉得,这些画,都非常行云流水,有些是一些素描,有一些是一些花草树木的水彩剪影,可能只是几笔,或者一些颜色的填充,也有种特别的味道。   雷翊比较忙,这半个月,他并不是每一天都参与到其中,只是每次过来,都能看到那个人穿着白衬衫,围着画画时要穿的围裙,深棕色的,上面有一些不小心沾染上去的水彩颜料,坐在画架前,阳光投射在他的侧脸上,他在画画,却不知道,不远处看着他的人觉得他就是一副赏心悦目的画。   原来一个人可以有另外一种气质,与之前完全不同的气质。   干净,纯粹,安静的时候像一棵树,眼波流转时又如溪涧的水,婉约动人。   雷翊从外面走进来,把手里的外套随意的扔到沙发上,走过去捡起地上的一些草稿。   是几张素描,有一张是他的侧脸,另外一些是风景。   雷翊看着画说:“没想到你在这方面竟然有这样的天赋,这才半个月,你已经画得这么好了。”语气里都是与有荣焉。   郑之南是美术生,虽然后来做了设计,画画少了,但技术并没有抛下,虽然与真正的画家比起来还是有出入和差别的,但在普通人眼里,他已经是很棒的画手了。   听到雷翊的声音时,郑之南的脑海里再次响起了熟悉的系统声音。   ——好感度上升至90,获得线索。   上一次好感度才75而已,不过半个月,只是心情郁闷的时候画点东西竟然不知不觉就上升到了90。   果然,人得多掌握几门技术,关键时候真的可以保命。   第14章   用自身技能吸引任务对象,锦上添花,获得好感,任务达成,所以也算是间接保住了命。   此时心情不错的郑之南看到线索后,笑不出来了,反倒一阵眩晕。   他觉得,所谓的流放,可能就是来锻炼他的粗口技能。   总之,草他妈!   果然!和他之前猜测的吻合!   现在获得了雷翊的好感,又让他去勾引宋二?   日了个狗!   剧情你还可以再狗血点吗?!   那句话再次出现在了郑之南的脑海里——垃圾作者,垃圾剧情,垃圾设定!   更暴躁的是心里把作者把剧情把系统骂了几百遍也还是要笑着把任务进行下去。   勾引就算了,还不能败坏雷翊这边的好感。   也就是说,勾引可以,但要让雷翊不知情,甚至觉得他是被迫的。   然后他受到伤害,雷翊愤怒,从而和宋二激化矛盾,雷翊弄死或者弄残宋二后,也就到了剧情的重头戏,和宋家反目。   不过是几句话的线索,却让郑之南心情复杂了很久。   这让郑之南无比后悔去碰那些书,如果知道有这样的遭遇,把他手剁了,他都不会再去碰那些书。   郑之南脸白白的想着事情。   导致雷翊走过去看到他一脸苍白,还以为是画画太久累到了。   “是不是在画室待太久,累到了?”说完,雷翊不由分说拦腰抱起连围裙还没解下来的郑之南离开画室,也不嫌弃他身上还有颜料的污迹。   这画室是上个星期才整理出来的,大大的落地窗,外面就是花园,风景独好,郑之南也的确挺喜欢这里,在雷翊没有踏进来之前,他已经坐在这里一上午了,因为每次画画的时候,待在这里,有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就像没有任务,没有系统,也没有穿越,还在现实世界中,能够得到片刻的安宁。   雷翊抱住郑之南后,郑之南也没有挣扎,顺势靠在他的身上闭上了眼睛。   他说:“是有一点,可能坐久了。”他现在应对雷翊已经很自如了,没有慌乱,镇定到谁都不知道他真正的心思。   “我不在家,你就折腾自己。”雷翊勾着唇说完低头在乖顺无比的郑之南脸上亲了亲,亲完又亲了亲他的唇,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自从他不像第一次出现时那么抗拒,雷翊就越来越喜欢这个人,明明冷冷的,但却不反感他的触碰,要不是这个月太忙,他半个月之前就能把他吃干抹净。   不过从今天开始,他就可以悠闲一阵子了,接下来有的是时间。   郑之南知道,有些事儿就算再抗拒,该来的还是要来,他有这半个月的时间休息,已经该感到庆幸才对。   郑之南回房间洗了个澡,两人一起用了午餐,用完午餐后,雷翊就把郑之南扛到了楼上的卧室,一脸的迫不及待,跟饿了半个月的饿狼似的。   可不就是饿了半个月的饿狼。   但现在是白天啊……   郑之南被雷翊放到床上,看到雷翊去拉窗帘,他呆呆地说:“现在是白天……”虽然知道今天要发生什么,可现在是白天!   雷翊拉完窗帘说:“这样才刺激不是吗?”窗帘拉上后,房间暗了下来。   郑之南下意识去拉被子,缩了进去。   雷翊脱了衣服后也钻了进去,一边说话一边帮郑之南解扣子。   郑之南一张脸都憋得透红,被这个气氛给憋的精神紧绷,他说:“可我有点害怕。”平时那清冷的语气终于被雷翊的逼近给迫的变了调,带着瑟缩和不安。   雷翊就喜欢他这种需要人去安抚呵护的状态,觉得特别戳心。   郑之南的确有些害怕,虽然之前已经有了两次经历,可是之前他演了原主,便觉得是原主和他上床,现在他是原原本本的自己,雷翊也知道是他不是他。   因此郑之南心里的那道坎还高高的矗立在心中,他虽然安抚自己,这是必然的结果,剧情的走向就是这样,他就算不愿意,抗拒,也是没有用的。   可害怕这种情绪,就算他不想,还是会在身体里蔓延。   郑之南这小可怜一样无助的神情让雷翊这个色中饿鬼看得又爱又怜,嘴上哄着郑之南,身体却非常诚实的付诸行动。   ……   从下午一点多到晚上八点,郑之南一直是在床上度过的,然后被抱着去洗澡,又在浴室待了两个小时。   在他伤心不已,泪珠涟涟到绝望的时候想起来,这是小说的世界,小说世界里的男人,体力都不是寻常人可以比的。   可为什么要厚此薄彼,明明他也是男的,为什么就不能让他不觉得这么累?而且为什么他觉得自己身体比原来还敏感了?随便一个触碰都能再次沉溺到那种让人颤栗的感官中。   他明明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羞耻。   一整个下午,从太阳高挂到日落黄昏再到月朗星稀,他已经无力到连手指头都动不了,可恨的是,雷翊却还精神抖擞。   明明之前的两次,也没有这么疯狂。   为什么这次却这么持久,中间有休息过,可很快就又继续了,完全可以忽列不计休息的时间。   作者太不公平了。   可能是太开心,事后雷翊可以说是鞍前马后,亲自做清洁工作,床脏了后,直接抱着人去了另一间干净的房间休息,还说这几天要好好陪陪郑之南。   郑之南差点脱口而出:“不用陪,你忙你的,我一个人可以。”好在他知道自己身不由己,任务在身,忍了。   随着郑之南被雷翊吃干抹净,好感度从原来的90直接飙升到了98,好感度越到上面越难积累,但雷翊在郑之南面前,几乎已经无所遁形,他的脸上,眼里,是明眼人都能看到的喜欢和炽热,无时无刻都想把郑之南带在身边,有句话叫做,恨不得拴在裤腰带上,雷翊现在就是这个状态。   郑之南看到这样的雷翊知道,他该走下一个剧情了。   雷翊虽然想把郑之南拴在裤腰带上,但工作上有很多事不方便让郑之南看到,所以也就是心里想想,不过除了工作时间外,雷翊几乎都和郑之南黏在一起。   所以郑之南要怎么撩宋二,只能是雷翊在谈生意的时候。   雷翊现在手里的项目已经到了尾声,所以需要再去一趟日本,这次去日本,要待大半个月,所以郑之南的机会,也就是在这个时候。   他已经不想再拖延下去,拖延下去意味着要在这个世界久一点。   虽然不知道下一个任务会是什么样,但他在这个地方已经呆腻了,只想快点离开。   雷翊前脚带着手下离开,郑之南就在自己的圈子里打听最近有什么新鲜事,不动声色的去搜索送宋二这个玩咖出没的地方。   现代社会就是好,不需要专门去找人查,只要你想知道,只要你有人脉,可能刷个朋友圈就知道你在意的人在哪里出现。   郑之南轻轻松松得到可靠的消息,宋二晚上会出现在常去的那家酒吧玩,有人在酒吧里搞了个大派,宋二也会到场,说是已经请了一批嫩模暖场,另外当然也少不了小鲜肉,总之今天晚上似乎很热闹。   像这样的圈子,只要长的可以,进得去那家会员制的酒吧,这样的派对来去自如,根本不需要什么身份证明或者邀请函。   能进入到那样高端酒吧的人,都不是什么小白,不怕你来,就怕你不敢来。   有人知道郑之南想去后,一个原主之前就玩的比较好的朋友约郑之南晚上一起,这个朋友是被一个富二代包养的健身教练,两人是在健身房认识的,被看上了后就过上了醉生梦死的生活,玩的比郑之南大多了,而且因为是个颜控,所以对郑之南特别有好感,属于就算原主不理他,他也对原主掏心掏肺,殊不知原主跟他聊完天,转身就跟别人吐槽他土丑,也不知道那个富二代喜欢他什么。   后来郑之南跟这个爱笑的男孩子接触后发现,虽然皮肤黑黑的,在别人眼里可能是土,但性格不拘小节,有点呆,玩的又开,郑之南也觉得他挺可爱的,大概那个富二代就是喜欢这股可爱劲儿。   而且说是黑,其实就是健康的小麦色皮肤,只是在美白成风的这个圈子里,不是大家崇尚的冷白皮而已。   约好了时间后,郑之南没怎么打扮,简单的白色T恤,黑色九分西装裤,休闲鞋,简单的像是去公园散步,而不是参加什么夜场派对。   但这一身一进派对就成为了不少人的关注点,因为太清流了,这派对上不管男的女的,除了有头有脸的一些富家少爷没有涂脂抹粉的爱好,其他人都是浓妆艳抹,连男生都有不少化妆擦口红的。   虽然男女化妆自己乐意就行,但有些人就是对这样的不感兴趣。   一时之间郑之南这一身清清爽爽的可不就成了清流。   最重要的是他天生丽质难自弃,气质也优雅,应该去听音乐会而不是在这样乌七八糟的派对上。   有不少有头脸的人开始打听郑之南,当知道这是雷翊的人后,大家不约而同在心里叹息了一下,那股想去搭讪的心思只能压下去。   雷翊可不好惹,他的人,谁敢没事儿找刺激的去招惹?   不过也不知道这雷翊什么时候玩腻了,到时候倒是可以瞅着空给弄过来养起来,肯定滋味非凡。   郑之南没有特意去搜寻宋二在那里,他今天主要的目的是撩,而不是直接没有缓和就开始搞事情。   要搞事情也应该是雷翊快回来,或者即将回来的时候搞。   其实不回来也没关系,越是看不到才想的深,他再含糊其辞,表现出被“侮辱”了的寻思状态,估计事情也就差不多了。   想到这里,郑之南心里十分唏嘘。   因为他想起来了封神榜里的妲己,妲己是帮女娲搞事情,他现在的所作所为和妲己没啥差别了,也是搞事情,系统可以比作女娲。   日子一长,郑之南也学会了苦中作乐。   那么多人都注意到了郑之南,宋二这个一直想把郑之南吃进肚子里的家伙又怎么可能注意不到,他身边有那些个狐朋狗友是知道他看上了雷翊的人,也知道宋二一直没死心,这会儿一个二个都在起哄,当然,仅限跟宋二玩的好的,玩的一般的根本没胆子敢跟这一向嚣张跋扈的宋二少起哄。   起哄归起哄,宋二倒也不是那种随便引逗一下就脑门一热去搞事的人,虽然他心里挺想搞的。   奈何当初晚了一步,以至于到现在还念念不忘。   宋二不禁开始回忆,从前顶多是遗憾没抢先一步搞到手,可之前是面子上有些过不去,可也不是非这个人不可,为什么现在看到他就移不开目光?   总觉得和从前变得不一样了一些,可那张脸还是那张脸。   能有什么不同?   宋二细细打量角落里坐着的郑之南。   郑之南坐在角落里,旁边所有人都嘻嘻哈哈的喝酒掷骰子,差不多人手一支烟,他不抽烟,也不爱喝酒,靠在沙发上发呆。   在家里的时候,心绪常常有些波动,没想到在这样喧闹的环境里,郑之南竟然觉得挺自在,看着别人热闹,靠在沙发上撑着头瞧在眼里,心是平时没有的平静和自在。   郑之南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里没有总是缠着他的雷翊……反正他一点都不讨厌这样的地方。   郑之南调转视线看向其他地方,不期然撞上了一双锐利仿佛寒潭般的眼眸,冰冷冷的像……被毒蛇盯上了。   第15章   他怎么会在这里。   郑之南看到的人是宋少,宋二少的哥哥,他之前被雷翊带着有过一面之缘,印象不是很好,甚至莫名有些怕他,虽然对方也没做什么。   他以为像宋少这样的人对这种乌烟瘴气的派对不感兴趣。   郑之南瞥到宋少后就迅速调转了视线不再去看他。   虽然郑之南不再去关注宋少,但宋少宋澜却一瞬不瞬的注意着郑之南,旁边有人跟他说话,他才不再继续看郑之南。   郑之南则把注意都放在了宋二的身上。   毕竟宋二才是他接下来的目标。   他眼神与宋二对上后,有意无意的笑了笑,便没有再理会被那似笑非笑神情撩到的宋二。   宋二原名宋潇,宋潇看到郑之南看他还激动了下,想着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什么的,却发现郑之南很快就调转视线不再理会他。   弄得宋二心里痒痒的,却又一时不知道该做点什么。   他还是有所忌惮的。   就在宋潇犹犹豫豫的时候,郑之南起身准备离开。   原本宋潇以为郑之南要走了,忍不住跟着站起来想尾随上去,虽然还没想好说什么,但拉拉小手应该是可以的吧,反正雷翊不在。   这样想的宋潇加快了步伐,等快要追上的时候,宋潇发现,郑之南不是要走,只是去了洗手间。   宋潇翘起嘴角笑了笑,简直天赐良机啊。   大步跨着往洗手间的方向走,等他推开门走进去就下意识把洗手间的门给关上了。   宋潇走进去后发现郑之南已经在洗手了,看到他进来,也没有害怕或者紧张,而是慢条斯理的抽抽纸巾擦着手说:“这么巧,二少也来这边的洗手间?”语气比那天在机场外面见到的时候,稍微热情了一点。   宋潇抬手抿了下鼻子,笑着说:“确实赶巧了。”宋潇觉得似乎有什么不一样了,虽然他现在还察觉不出来具体是哪里不一样,总之,更勾人了。   “你是来洗手还是?”郑之南轻瞥一眼宋潇问道。   “洗手。”   “好,那我在外面等你。”   “等我?”宋潇压抑住心里的激动,微微挑眉看着神情平静的郑之南。   郑之南点点头说:“嗯,等你,有点无聊,介不介意一会儿一起喝酒?”语气有些怅然失意,似乎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困扰着他。   难怪刚刚对视的时候,就算是笑,眼神也蕴含着一层忧郁。   宋潇下意识一口答应:“当然!”那就让他来好好哄哄这个小心肝吧,没准还能趁虚而入什么的,越想越心猿意马,不能控制快要从胸腔里溢出来的激动。   “好,那你洗手吧,我去外面等你。”   “不用去外面了,你就在这里等我吧。”宋潇怕郑之南是耍他,说完就跑了,说着走到洗手台洗手,一边洗一边透过镜子去看闻言微微笑着站在一旁等他的郑之南。   尤物啊,从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就算现在不能拥有,未来应该还是有机会的吧?   有机会,一定要尝尝滋味儿。   光想想宋潇都热血沸腾了。   等宋潇洗完手擦干净,两人就一前一后出了洗手间。   在走廊里,宋潇试探性地说:“要不去包厢里喝?派对上人多眼杂,也太吵了,你应该不喜欢那样吵闹的环境,刚刚我看到你靠在沙发上,似乎有点累,肯定是吵到你了吧?”哄骗郑之南和他去包厢里喝酒,这样能做的事情就更多了。   不过宋潇觉得郑之南情绪有些消沉低落,犹豫了下才同意。   心中欣喜的宋潇领着情绪低落消沉的郑之南往包厢里走。   宋潇怕郑之南对他有戒备,提议道:“只有我们两个喝酒多单调,不如我多叫几个朋友,一起,你有朋友的话,也可以叫来。”   郑之南态度迟钝,过了几秒才回应:“可以啊。”   宋潇看到这样的郑之南,觉得,果然是有心事啊,到时候温柔一点提出来,能帮他就帮他,也算是刷刷好感度了,这样浑水摸鱼才更方便一些。   宋潇心里美滋滋的想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一边给朋友发信息,然后两人就到了包厢里,叫了吃的喝得,等东西都上来后,宋潇的朋友也来了。   这几个朋友都是宋潇的狐朋狗友,最会看脸色办事儿。   宋潇名义上是叫他们过来缓和气氛,其实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灌郑之南,中间他拦拦酒什么的,也能让郑之南对他改观不少。   喝酒的时候,宋潇温柔小心地询问郑之南,像个知心大哥哥似的。   “最近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儿?你要是解决不了,也可以找我给你分担分担,我这人最热心了。”   “热心?”郑之南就算是装消沉也被宋潇这个浪荡子给逗笑了。   我们宋二少的热心,大概不是普世价值观里出现的热心,而是另一种层面的热心吧。   宋潇看到郑之南笑,立即也开心地跟着笑道:“笑了笑了,笑了就行,就怕你不笑,现在好一点了吧?”   “嗯,谢谢你。”   “别说什么谢谢了,上次在酒吧里那样对你,其实是我喝多了,把你看错了,希望你不要在意,我自罚一杯先。”说完一饮而尽,豪气万千。   郑之南自然不会再去计较他第一次见到宋二时,宋二对他做的事情。   不然这戏就演不下去了,他也喝了一杯说:“我想着就是二少看错了,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不用再提了。”   宋潇闻言,心里越来越熨帖,这才对嘛,这才是他之前接触到的郑之南,就算跟了别人,也不忘记沾花惹草。   宋潇觉得郑之南不计较当时的事情就是对他的态度松动了,那他就有机可乘了。   宋潇旁边的人适时插嘴道:“够爽快,来来来,玩游戏,输了的喝酒。”   包厢里包括郑之南和宋潇,还有另外三个人,都是熟知宋潇脾性的人,任何时候,插嘴的时机都恰到好处。   如果不是因为任务需要郑之南获得了千杯不醉技能,不用一个小时,半个小时可能就被灌醉,晕的不知道东南西北了。   虽然这个千杯不醉技能有时效性,过了今天也就没用了。   郑之南头脑很清醒,既然宋潇想让他醉,那他就装醉。   在郑之南头晕晕的样子靠在沙发上时,其他三人对视一眼,知趣的找了个借口就一前一后的出去了。   郑之南这个时候不用去关注人走了之类的,他喝了酒,脸红红的忽然一只手挡着脸落泪了。   本来还因为郑之南心猿意马摩拳擦掌的宋潇看到郑之南哭了,立即心抽抽着伸出手去揽郑之南,把他带到怀里心肝宝贝的哄着。   “怎么了,有什么烦心事儿?说出来?今天一见你,我就看出来你有心事,是不是雷翊欺负你了?他有本事,我也不差,他不愿意帮你的事儿,你说给我,我帮你,大不了我求我哥,让他来处理,保准一切都摆平。”   郑之南靠在宋潇的怀里哭的更伤心了,只是他的哭不是嚎啕大哭,而是泪水无声的流,没有声音,越是这样隐忍,越是让人心疼。   宋潇本来就是个怜香惜玉的人,对于喜欢的人,一向耐心十足,郑之南得他的心,他自然疼惜恋爱,说法越发轻柔。   “别哭了我的心肝喂,有什么事儿,你说,我帮你。”   “我今天可以去你家吗?”郑之南眨着含有泪珠的眼睛,依旧是隐忍的神情,还带着一股不服输的倔强对宋潇这般说。   宋潇大喜过望,立即紧紧抱住郑之南说:“当然可以,只是……你能不能说说为什么?”然后抬手给他擦泪。   郑之南的睫毛因为泪水的缘故分成一撮一撮的,眼眶里仍有湿气,湿漉漉的看着宋潇说:“我想离开他,不想和他在一起了。”   “发生了什么事?”   “你之前跟我说他有了新的情人,我不相信,但后来我发现,他真的有了新情人,我那么喜欢他,那么爱他……他却这么对我……我很伤心。”说着,郑之南难过的垂下了眼帘。   宋潇立即道:“你怎么那么想不开,他这样的人,同时养着几个情人多正常,这会儿说爱你,没准第二天就睡在了另外一个人的床上。”宋潇说他这样的人时,完全忘了自己也同时养着几个情人的事情。   然后郑之南说了一句话:“他今天上午飞去了日本,有半个月的时间不在家。”   宋潇立即心领神会,笑嘻嘻地抱紧郑之南说:“那……今晚你跟我回家?”   “我不想去你养情人的那些房子里……”   “去我家!宋家!”头脑一热的宋潇意气风发地拍板。   就在宋潇计划着晚上点什么,这段时间在家里干点什么的时候,晕晕乎乎的郑之南又反悔道:“算了,还是不去了,我怕他……”   宋潇立即着急道:“怕什么,我们两情相悦,他不喜欢你,不珍惜你,你就该离开他,你要走,我可以帮你!”   “我怕他生气……”说到这里,郑之南颤了颤,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情,然后立即站起来要往外走。   宋潇一个没抱紧,人就站起来摇摇晃晃的往门口去。   就在郑之南打开门站在走廊里准备回去的时候,宋潇立即冲过去拉住郑之南的手腕把他扯到怀里,继续哄他。   而且非常霸气地对郑之南说:“别怕,有我在,他不能把你怎么着,就算找茬,也找不到你身上,你安安心心在我宋家,他还能来我家里抢人不成?”   郑之南疯狂摇头说:“不行,他生气的话,很恐怖的。”   “有我哥在,你怕什么,他还能允许雷翊收拾我?”   “我要回去了二少。”只是语气有些迟疑,虽然身体一直在挣脱,想离开。   “你不是生气他找别人吗?这会儿不气了?”   宋潇提到这个,郑之南的眼泪立即又涌了出来,已经是伤心的不行了,嘴里醉醺醺的喃喃:“我那么喜欢他,他为什么要这么对我?”郑之南忍不住对自己的演技点了个赞,他刚刚其实根本哭不出来,用酒气薰了熏眼睛才落下泪来。   宋潇说:“对啊,他都那么对你了,你还在意他干什么?不如就放肆一次。”   “放肆……一次?”   “嗯嗯!”   在郑之南百般不愿意,宋潇百般劝阻中,郑之南被宋潇半抱半拖地给带上了车。   宋潇让司机开去的方向不是别的地方,正是宋家老宅。   这个地方,宋潇的那些情人,一个都没有来过,可见对郑之南多么看重,而且已经是肉到嘴边,怎么可以不吃。   其实宋潇也喝了挺多,但他酒量要比真正的郑之南要好一点,当时还算清醒,等车子行驶了半个小时到家后,宋潇也有些晕乎乎的,佣人扶着宋潇上楼,如此醉态的宋潇也不忘手牢牢抓着郑之南的手腕,生怕他溜了似的。   等到了卧室里,郑之南看宋潇还不够醉,从牢牢握住自己手腕的力气就能察觉,嚷嚷着要继续喝酒。   宋潇正是心肝肉一样的在意郑之南,而且人已经在家里了,里外都是人,还怕他走得出这栋房子不成,立即应允,叫人送了两瓶人头马,还有一瓶XO,三瓶酒自然是没喝完,但总的来说,喝了一瓶半左右。   宋潇彻底的醉了,他最后的记忆就是抱住郑之南狂吻,非常热切。   然后就是日头高高挂,他衣服光光的盖着被子躺在床上,伸出手摸旁边,没人,宋潇猛地睁开眼,如果不是浴室里传来哗啦啦的水声,宋潇还以为昨夜遇到郑之南后发生的一切都是自己做梦。   空气里弥漫着熟悉的情欲过后的淫靡气息,宋潇也有种泄了全身力气的慵懒感,这感觉他这个床上老手又怎么不明白。   看来……   当宋潇嘴角上扬时,浴室的水声停了,穿着浴袍擦着头的郑之南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神色平静,脖子和下颚都有吻痕的淤青。   走动间甚至可以看到胸口处昨夜留下的痕迹。   第16章   他真好看。   这是宋潇脑海里出现的一句话。   他现在唯一遗憾的就是,为什么昨晚要喝得那么醉,关于醉后的任何细节,他都没有记忆,要是能记起来,时时回味一下也肯定颇有滋味儿。   越想越遗憾,但不忘撑起上半身关切地询问郑之南的情况。   “昨天晚上……我……不记得了……”   郑之南此时已经恢复了冷静自持,仿佛昨夜的失态只是宋潇的幻觉:“我也喝醉了,不怪你。”说完低了头,忧伤的叹了口气,神情和姿态都在透露“好后悔”。   好后悔喝醉,好后悔来到宋家。   宋潇拿起扔在地上的衣服往身上套,忙凑过去要安慰郑之南,但他还没靠近,郑之南就往后退了一步,还露出不能忍受的神情看着他,最后捂住了鼻子说:“你洗洗澡吧,都是味儿。”不过是一句嫌弃的话,落在宋潇的耳里也销魂蚀骨。   宋潇笑嘻嘻地抬起手闻自己,也觉得一身酒味,还有一些汗味儿,混合着淡淡的香水,点头说:“我先去洗澡,你等我,别走啊。”   宋潇洗澡的时候,郑之南已经把佣人干洗也熨烫过的衣服穿在了身上,他擦干头发打开卧室的门往外走,没走几步就遇到了从楼上健身完下来的宋澜。   宋澜面无表情的看向脚步顿住望着他的郑之南。   郑之南穿得是T恤,自然脖子上还有下颚处的吻痕都非常明显,也特别的色情,会让外人忍不住浮想联翩昨夜是如何的疯狂。   在宋澜的眼里,郑之南清雅白瘦,其实这样的人在他的眼里也是寻常,但郑之南除了清雅白瘦外还有那通身别人模仿不来的气质,独特,像一团看得到摸不着的迷雾,就算是被雷翊霸道的圈在怀里,也还是冷冷清清遗世独立,似乎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或者说,这个世界,他不感兴趣因此表现的兴趣缺缺,意兴阑珊,像个看客,又有一些不易察觉的嫌弃,每个人都被他看透一般,带着不屑。   宋澜从前就见过郑之南,但那个时候见过也就忘了,没有什么印象,他对郑之南开始有印象,就是那次被雷翊牵着手腕带到包厢里后,从此便多注意了几分。   宋澜走到郑之南的身边,就在郑之南往后退给他让路的时候,宋澜忽然握住他的手把他推到了墙壁上,手制在头上。   郑之南没有剧烈的反抗,通过雷翊这件事,他已经学会不动声色的观察和分析,激烈的反应是最愚蠢的行为,冷静才能更清醒的应对。   虽然宋澜的突然靠近实在出乎他的意料,让他再镇定也忍不住瞳孔一缩,有些颤抖。   就在郑之南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宋澜忽然埋首在郑之南的颈脖处落下炽热凶狠的吻,他将之前宋潇留下的印记一一掩盖,颈脖,锁骨,下颚。   郑之南用没有被制住的手去推突然侵犯他的这个男人的胸膛,但他宛若铜墙铁壁,不论他怎么推,都没有撼动分毫。   最后,宋澜吻上了郑之南的唇,吸吮搅弄,郑之南感觉下一秒就要窒息,脑子有一瞬间的空白,然后各种思绪都涌入到脑海里。   就在郑之南胡思乱想以为自己要折在这宋家的时候,宋澜忽然松开了他。   郑之南兀自剧烈的喘息,心有余悸的同时也带着彷徨。   为什么?   他怎么会?   就在郑之南茫然的时候,宋澜转身往自己的房间走,边走边慢条斯理地说:“比我想象的要美味。”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徒留下瞪大眼睛看着那人离开的郑之南。   他竟然连他弟弟带回来的人都不放过?   这宋家,以及这宋大少,真是比他想象中还可怕。   郑之南靠在墙壁上缓了好一会儿才恢复精神。   这种意外虽然没办法意料,可他跟着宋潇来到宋家其实已经做好了一些出意外的可能,所以心里还算平静,倒没有多慌乱,虽然手还有些微的颤,毕竟太突然了。   但郑之南已经知道,这大概就是系统赋予他的一种所谓的“万人迷”气息吧。   除了告诉自己坦然地面对,其他都是没用的情绪。   如果系统有空回复这样想的郑之南,一定会说:抱歉,我没有赋予你万人迷的气息,那是你自己的气息,区别于其他人的独特气息。   到了楼下后,郑之南没有直接面对还在楼上换衣服的宋潇,而是拨了电话给他说:“我要回去了,多呆一会儿都有可能被他发现,对你,对我,都不是好事情。”郑之南三言两语挑明利害关系,如果说昨夜宋潇是头脑发热,说了一堆大言不惭的话,那么现在被郑之南直言厉害之处,他热血持续的再久也会思考,到底值不值得为了一个小情就让家里的合作对象跟他们家反目。   在宋潇犹豫的时候,郑之南就很果断的对宋潇承诺说:“这件事我不会告诉雷翊,虽然他可能会得到一些风声,但我不承认,他也没立场对你怎么样,甚至没理由对你们宋家怎么样,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大不了我以后如果被他厌弃,让我离开的时候,你还记得我,可以来找我……”最后一句,语气低低的,似乎觉得,宋潇根本不会再记起他。   宋潇立即打包票说:“他要是不要你了,我一定会去找你!”他才吃了一次,他还想着吃第二次第三次,如果因为这件事,雷翊有间隙,把郑之南教训一顿,两人甚至因此分开,宋潇光想想就已经迫不及待准备接手了。   他却不知道有一场轩然大波正在暗处酝酿,只差一个合适的时机爆发出来。   “那你记得你的话……我走了。”   “我让司机——”   “不用了,这样会引起怀疑。”郑之南婉拒了宋潇让司机送他回去的提议。   宋潇只得同意,等他穿好衣服冲下楼,郑之南已经离开了这栋老宅,拦了一辆的士回了雷翊为他置办的房子。   郑之南所谓的答应宋潇不会告诉雷翊,他的确也没有告诉雷翊。   虽然雷翊原本定的半个月的行程,只用了一个星期就回来了。   回来后,郑之南割腕倒在了浴缸里。   他是听到了一些关于宋潇和郑之南的风声回来的。   他根本没想过是郑之南主动撩的宋潇,满脑子都是小心肝被骗了,而宋潇趁他不在欺负了郑之南,但他想着宋潇应该是有分寸的,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真的动他的小心肝,谁不知道他雷翊现在最在意的人就是他。   却没想到,一回来,才推开卧室的门,就看到从浴室里渗出的水,那水混合着血,像蜿蜒的花枝在水流中,等他飞快的跑进浴室,就看到浴缸里躺在血水中毫无血色的郑之南,他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一样。   雷翊从未如此崩溃过,再危险的事情,再惊险的场面他都可以做到面不改色,坦然处之。   看着放在心肝上的人如此苍白,甚至泛着青色的脸颊,像是没了呼吸一样的模样,只摧的他心肝脾胃都搅在一起然后碎成粉末。   他冲过去脱下衣服,迅速的缠绕在他还在流血的手腕上,缠紧后从浴缸里捞起郑之南就往楼下冲,边冲边叫人去开车。   郑之南是第三天醒过来的,他失血性休克,并发了DIC,也就是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这病的致死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也就是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郑之南这么做不是为了死,而是为了激发雷翊心中的悔恨和愤怒,然后在自己的引导下,将这悔恨和愤怒转移到宋家,想要足够逼真,让雷翊相信,哭哭啼啼是没有用的,必须下一剂猛药。   看到郑之南醒过来,胡子拉碴好几天没洗澡的雷翊双眼通红的看着他说:“为什么?”为什么要死?   听到风声回国的雷翊因为郑之南的自杀而根本没空理会其他事情,他还不是很能确定郑之南的自杀是不是和宋潇有关系,他以为是郑之南还不能从心里接纳他。   郑之南未语先落泪,那种对生无望的哀伤简直像利剑一样捅着郑之南的心房,让他痛的忍不住握住郑之南完好的左手,紧紧地握着,生怕下一秒郑之南就消失了。   看到郑之南落泪,雷翊说:“是不是他?”这个他指的是宋潇,没有明言,却心照不宣。   郑之南闻言闭上眼睛,一脸的痛苦,接着他情绪激动的开始拔右手上扎着的针头,整个人都疯狂又崩溃,痛苦的挣脱雷翊。   雷翊看到郑之南的反应,心疼的抱住他的身体,安抚他:“不要怕,有我在,不要怕。”   “还有人……”就在雷翊紧紧抱着郑之南的时候,郑之南下颚抵在雷翊的肩头,语气断断续续又无比挣扎痛苦的说了这三个字,那痛苦还有凄厉。   雷翊听到这话,心脏猛烈的颤了颤,还有人?   他额角青筋凸起,咬牙切齿,仿佛那人已经被他敲骨吸髓。   “谁……另一个人……谁?”雷翊心疼的整颗心都被人紧紧攥住揉捏似的疼。   “宋潇……然后……是宋澜……”那平静的语调透露出的心碎让雷翊的痛惜又加重了几分。   “不怕,有我在。”   “雷翊,我喜欢你。”   雷翊亲吻郑之南苍白的脸颊说:“我喜欢你,也爱你!”   “可是我现在不能喜欢你了……我不能……”郑之南闭上眼睛,不想再和雷翊有任何互动。   紧接着,郑之南听到了系统的机械声。   系统:好感度百分百。   听到系统的声音,知道好感度已经百分百满格后,郑之南在心里松了口气。   挑拨成功了。   接下来,雷翊该有所行动了。   ……   是夜,朝平酒吧外面停着一辆车,酒意正浓的宋潇搂着怀里的情人从里面出来,旁边依旧是一些常捧着他的人,挥别了朋友后,宋潇亲了亲小情人的脸,笑嘻嘻的往自己的座驾走,只是还没走到车子旁,就被突然出现的黑衣人给劫持了,平时跟在他身边的四个保镖早就被绑起来嘴巴里塞着东西丢在了巷子里。   没有受到波及的小情人被手刀给劈晕,倒在了路边,黑衣人训练有素,将宋潇的手反剪在身后,嘴巴里贴上胶布,很快来到了那辆停在朝平酒吧外面的黑车上。   无法动弹,也无法说话的宋潇瞪大眼睛去看车里的人。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雷翊,他胡子拉碴,手里夹着烟,面色平静地打量宋潇。   打量片刻后,扬扬下巴,人就被塞到了车里来,根本不给宋潇反应的机会。   宋潇最终被带到了一座仓库,仓库破旧,外面荒无人烟,他被绑在椅子上,一脸的惊恐。   雷翊手里拿着一根棒球棍,吸了口烟,把剩下的半截烟按灭,朝宋潇走去。   手下退出去的时候,宋潇脸上的胶布已经被撕开,但他噤若寒蝉,仍旧一句话都不敢说,直到雷翊走到他面前,那棒球棍从肩上戳在地面上,他才颤颤巍巍地说道:“翊哥,有话好好说,不要冲动。”他知道那天晚上的事情雷翊总会知道,但又不是他强迫郑之南发生的事情,要错也不应该找他的茬,就算找茬,也不至于到这种地步,在宋潇的眼里,这事儿完全达不到你死我活的地步,甚至觉得是雷翊借机生事。   宋潇还不知道郑之南把责任都推在他身上的事情,更不知道郑之南自杀,雷翊把这事儿瞒得严严实实,一点风声都没有透出去。   过去了这么久,宋潇以为这事儿就算揭过去了,没想到雷翊竟然把他给绑了过来。   太冲动了吧!   不就是个情人!   他雷翊的情人还少?!   难道是和哥哥有什么间隙,只是拿他出气?   就在宋潇胡思乱想的时候,雷翊一语不发的抬起了棒球棍。   宋潇的腿和手都被打折了。   人没死,但被人直接丢到了宋家的场子里。   听人说,宋潇躺在医院里一直在跟宋澜咆哮:“雷翊他欺人太甚!根本不把你放在眼里!哥!你要给我报仇!你一定要给我报仇!”宋潇一边咆哮,一边哀嚎。   收拾宋潇简单,想弄宋澜却得费点功夫,虽然弄宋潇,已经是雷翊单方面和宋澜宣战了。   两人生意上的往来也渐渐搁浅,完全是冰火不容的架势。   第17章   宋澜倒没有宋潇那么激动,喊打喊杀什么的。   他很淡然地分析这事情的发展和变化。   宋澜知道雷翊喜欢郑之南,但没有想到已经喜欢到了可以与宋家反目的地步。   可是怎么办呢,他也有些心动了。   他想把他抢过来,据为己有。   从前两家人是合作关系,他有所克制,如今雷翊主动反目,甚至挑衅,宋澜觉得,已经没必要再压制自己的这点心思,虽然最先挑衅的人是宋潇,但他不在意到底谁先,总之如今已经是这种局面,还不如随心所欲一些。   他一贯克制理性,但上次在走廊里一亲芳泽,至今叫他念念不忘,甚至有越演越烈的趋势,那种想要掠夺的感觉离开他太久了,他已经很久没体验过这种情绪,甚至一度后悔那天没有拦住他,让他就此留在宋家。   宋澜的心思郑之南不知道,雷翊也不知晓。   雷翊现在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安抚郑之南,他不想他再沉浸在那悲伤的情绪里,他更怕他继续想不开,所以绑了宋潇,将他打一顿,狠狠地折磨他给郑之南出气。   打宋潇的时候,雷翊特意让郑之南在二楼看,他虽然身体还在恢复中,甚至坐着轮椅,雷翊也想让他知道,他把那个欺负他的人弄残了,而另一个人则需要布局一番。   虽然这样太莽撞,不是他一贯谨慎的性格可以做得出来的,但他并不后悔。   他在意这个人,一想到他被那两人折辱,他就恨不得将那两兄弟都弄死,什么合作伙伴,全部都可以作废。   宋澜则完全没想到雷翊竟然连他都要一并得罪,弄伤宋潇,出出气也就罢了,毕竟宋潇理亏在先,动了不该动的人,他以为他宋澜不继续追究,这事儿就算完了,最起码,目前来说是算完了,可竟然还不依不饶想正面和他起冲突?   宋澜端着酒杯看着嘴里叼着烟走过来的雷翊一行人,想着事情,当雷翊站在他面前时,他才抬眸微微一笑说:“好久不见。”   雷翊坐到宋澜对面的沙发上,拿开嘴里的烟,似笑非笑地说了一句:“二少近来可好?”这话无疑是故意往宋家人的脸上泼水,宋澜没有动,他身后的手下倒是有些躁动,脸上都是不服气。   宋澜则更狠,虽然这本来就是他比较关心的事情。   “之南怎么样?”宋澜是宋潇出事后才知道郑之南住院了,但具体的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从这一点上,宋澜已经看出来雷翊对郑之南的看重。   然而宋澜的关心,在雷翊的眼里无异于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当雷翊和宋澜正面交锋,气氛一度让人以为下一秒可能就是你死我活时,郑之南的住所迎来了不速之客。   来人不是别人,是雷翊的父亲,雷振远。   关于儿子最近的所作所为,在雷振远的眼里完全是胡闹,儿子怕是疯了吧?   等他一查下来,气得够呛。   儿子如此癫狂,甚至不惜与雷家关系向来良好的宋家反目竟然是为了一个情人?疯了,疯了,真的疯了。   雷振远又怎么可能让儿子继续疯下去,他直截了当的派人去阻拦雷翊,然后亲自去见郑之南。   拦住雷翊是不想他回来的太早跟他起正面冲突,坏了他的打算。   这要放在以前,雷振远直接让人把那情人打废了丢到山里,让他自生自灭都不用二话,但现在,宋家这事儿与郑之南相关,自然是要把他送给宋家,让宋家来处理,也好缓和和雷家之间的关系,倒不是雷振远忌惮宋家,他只是不想和宋家有隔阂,他们宋家和雷家一直以来,荣辱与共,唇齿相依,又怎会因为一个小小的情人就随随便便的反目?不值得。   当雷翊克制住没有在明面上对宋澜做出什么来,也是因为考虑到父亲的心情,怕惹急了,父亲对之南下手,他只好忍耐下来,告诉自己,不要操之过急,来日方长。   然而,父亲的人却左顾而言他,拖着他不让他回去,本来前十几分钟,雷翊还没想到是父亲去见了郑之南,到了后面,给郑之南发信息没回,打电话却关机后才意识到情况不对,让手下将父亲的人毫不留情的打倒在地,匆匆驱车往家赶,一边赶一边给雷振远打电话。   雷振远并没有接儿子的电话,这个时候给他打电话,万一一个激动,路上出了事儿算谁的,况且,他也不想接他的电话,他查到事情的前因后果,不过是因为一个小小的情人引起的后,到现在脑仁还在疼。   雷翊让他很失望。   而郑之南在看到雷振远,明白他要做什么时,心里却暗暗舒了口气。   真的是瞌睡来了有人递枕头。   随着他上一个挑拨的任务成功后,也收到了此次最后一个任务。   而这个任务,说麻烦也麻烦,说简单也简单。   如果没有雷振远的出现,操作上就麻烦一些,但有了雷振远,可以说是事半功倍。   郑之南本就刚恢复出院,在家里还没待几天,表现的顺从和配合点在别人看来也是莫可奈何的事情,因此雷振远的人将郑之南带走根本没费什么劲儿。   只是在知道自己是被送到宋家宋澜身边的时候,有些不自在的垂下了眸。   雷振远倒是没想到郑之南会这么配合,他以为最起码要挣扎一下,给雷翊联系一下,或者是走走极端,竟然如此稀松平常?   心里不禁嘀咕,看来这人是有几把刷子,雷振远指的是情场上有点手段,不然怎么会把雷翊迷得团团转。   越想越觉得把他送走的举动是对的。   他亲自送过去,雷翊还能把他给怎么着了?就算愤怒也得给他憋着。   等雷翊赶回家,已经人去楼空,郑之南的手机还丢在桌子上,衣服一件没少,这说明,他不是自己离开的,是有人带着他离开了这里。   这个人不用猜,雷翊也知道是谁,他的父亲,雷振远。   想到父亲的手段,雷翊生怕郑之南已经遭遇不测。   当知道是被送到了宋家时,雷翊甚至松了口气,最起码……最起码命还在,他父亲也是杀伐果断的阶段走出来的,手段不比他差。   雷翊松口气是生怕雷振远为了不让郑之南影响他而对他痛下杀手。   而到了宋家的郑之南已经做好了心理建设,因此见到宋澜,他都没有像之前那样有所瑟缩,而是坦坦然然地坐在沙发上喝茶。   就像在雷翊面前那个像幽魂一样虚无的郑之南只是一个幻觉。   其实郑之南这个世界的任务已经完成,不管雷振远如何缓和关系,在雷翊的心中,宋家都已经不是个可以考虑继续合作下去的人,但系统给出一个诱饵,就是得让雷翊对他刻骨铭心,念念不忘,其实要刻骨铭心,很简单,他这个时候死了就行,但念念不忘,郑之南觉得还是有点点的难度。   而且刻骨铭心也分等级,达到某个等级才能做到今生不忘吧。   这个任务做完是有奖励的,有关于下一个世界的一些信息,既然这个世界马上就结束了,要去面对新的人和事,提前了解一点信息,对他也是一种助益,总不能像初入这个世界的时候一样,两眼一抹黑,那种彷徨,郑之南不想在经历一次。   所以,最后的奖励任务,他必须要完成。   而且得做到完美,这样奖励没准会丰厚一些。   剧情走到这一步,郑之南回想最初和现在,发现自己的心境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最初挣扎,反抗,不屈,但了解了流放的信息,也知道惩罚的严酷后,他知道,配合系统,完成各个世界的流放才是明智的选择,就当是另类坐牢了,这样安抚开导自己,才做到了平静应对。   毕竟配合才有机会回去,不配合就意味着永远没有回到现实世界的可能了。   这让郑之南不禁想起来曾经玩的一个游戏,游戏主角也是需要按照系统还有NPC的指示去做任务,成功才能得到想要的,而失败则全部推翻,甚至需要重新创建角色回到起点再次开始。   游戏可以重新创建角色,而他郑之南则只有一次机会,一旦失去,将永远被禁锢在这个世界中。   虽然他的内心深处还是在抗拒这种文学形式的存在,可他已经学会不表现出来。   他讨厌同性恋,因为觉得这是恶心的存在,甚至上学的时候还和同学一起举报过这些写耽美小说的作者,还有卖这类书籍的店家,看到他们言语中露出的诚惶诚恐,现实里怕被查到而躲躲藏藏,有人不敢再明目张胆的写这些小说,甚至找工作室印制售卖这些本子,他觉得自己是个幕后英雄,为社会正常的发展秩序做了一份贡献。   如果周围有人出柜,并表示自己是同性恋,他会远离,甚至明晃晃的歧视这种人,觉得他们有病,需要接受治疗。   在被流放之初,他以为仅仅只是因为自己扔了妹妹的书才被惩罚,但现在回想起来,他从知道同性恋的存在,知道脆皮鸭文学的存在,就开始在抵制,举报,甚至歧视这些人和这些小说形式。   所以,流放不仅仅是扔书,或许还有曾经他对这些人群表示出的歧视,以及对这类文学创作的偏见和鄙夷。   虽然他现在还是讨厌这群人,但他已经知道,有些事情,该闭嘴就闭嘴,讨厌也不能表现出来,因为谁知道,下次会有什么惩罚。   郑之南学乖了。   懂得了收敛,但仍有偏见。   如果郑之南知道这些都不是此次流放的关键原因,流放只是因为被诅咒,大概会恨自己为什么要手贱,应该等妹妹回来,让她自己收拾!   雷振远将郑之南留下,带着人回去的时候,知道雷翊要过来抢人,气得差点脑梗塞,简直是疯了。   他都做到这一步了,这家伙怎么还是如此执迷不悟?   雷振远的人拦不住雷翊,雷振远匆匆赶回去,就看到已经带着人从楼上下来的雷翊。   雷振远用拐杖敲着店面对雷翊说:“你敢走出去,试试看!”   雷翊一想到郑之南被送到了宋家,送到了那些欺负他的人的身边,可以说是肝胆俱裂,哪里有空听雷振远说什么,他更多的是愤怒。   “你凭什么把我的人送给宋家?你是要我成为笑柄吗?!”   雷振远冷笑道:“你看看你像什么样子,不过就是个情人,和养得金丝雀有什么区别?金丝雀都可以送给别人,只不过是泻火用的情人有什么不可以的?你把他当盘菜,才是真的会成为笑柄。”   雷翊一脸冷漠,不再听雷振远的话,径自越过雷振远往外走,边走边说:“他是我的,等我把他接回来,如果你要对他做出什么事情来,别怪儿子不孝顺了。”   “你说什么?!”雷振远震怒,然而雷翊说完就走出了花园坐上了前往宋家的轿车内。   雷振远转身看向一意孤行的雷翊,气得把拐杖往车门上砸,但雷翊无动于衷,三辆车缓缓启动,接着风驰电掣般离开这片住宅区。   “逆子——”雷振远说完这话,被气的向后倒去,旁边的人眼疾手快的扶住了他的身体。   雷振远被送往医院,而已经离开的雷翊满脑子都是郑之南。   他怎么样了?   是不是很害怕?   会不会做傻事?   雷翊越想越难熬。   而坐在沙发上喝茶的郑之南见到了送别雷振远离开的宋澜。   原本雷振远是要把郑之南送给宋潇的。   但宋澜不打算将郑之南送给还卧病在床修养的弟弟。   他走到坐在黑色真皮沙发上的郑之南面前,居高临下的打量他的神情。   气氛诡异的沉默。   郑之南在心里给自己打打气后,抬眸一瞬不瞬地看着身形挺拔的男人,他说:“你喜欢我?”问这句话是因为上次这个人吻了他,甚至表示出了喜欢。   郑之南知道雷翊会过来找他,所以他要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做出让雷翊看到后永生难忘刻骨铭心的画面。   他该离开这个世界了。   在离开之前。   完成最后的任务,获得下一个世界的线索。   听到这句话,宋澜挑起郑之南的下巴,用手去抚摸他的脸颊,细致的摩挲,像是在把玩细瓷,然后在郑之南的注视中将他拦腰抱起,大步往楼上走。   郑之南知道他想干什么。   行走间,宋澜用很肯定的语气对郑之南说:“你并不喜欢雷翊。”但他也不清楚郑之南的内心再想些什么。   他唯一知道的就是,雷翊为什么那么痴迷郑之南。   因为他只这样看着这个人,就有种想要靠近与他亲密的欲望。   郑之南伸出手,主动环住宋澜的脖子,清清淡淡的眼神扫向这个神情透着审视的男人。   他说:“我喜欢你。”他不喜欢雷翊,也不喜欢宋家的兄弟,所以他接下来所做的事情是让两个男人都陷入到这场战争中。   宋澜逸出一声笑说:“你怕我。”   郑之南翘起嘴角,没有否认道:“又怕又喜欢。”说这句话的时候,宋澜第一次在一个男人身上看到娇俏,这娇俏不是指女性的柔美俏丽,而是可爱,带着顽皮,区别于女人,他更多的是狡黠,像是有一个阴谋正在他的心中成形,带着神秘感。   宋澜能看出来,郑之南在勾引他。   肆无忌惮的勾引,撩拨。   如果说,郑之南平静地坐在那里,不言不语,或许宋澜还会再缓和一阵子,但对于在意的对象主动的靠近,宋澜便不准备再做什么正人君子。   回到卧室,宋澜将郑之南放在床上。   郑之南侧过身体,撑着脑袋看着宋澜说:“你先洗还是我先洗?”   宋澜总觉得郑之南有事情在筹谋,却又想不通是什么事情,难道他想逃跑?   想到这里,宋澜觉得郑之南应该没那么笨,这楼上楼下都是人,雷翊不硬闯,他自己是别想出去的。   宋澜怕郑之南临时出什么幺蛾子,似笑非笑地说:“不如事后再洗?”到现在,他还想不通,为什么一个人可以拥有这么极端的两种气质?一种清雅平常,另一种是撩人于无形,一瞥一笑都仿佛在勾引你,但明明对方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举动,然而却是真的要命。   郑之南欣然同意。   “好啊。”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是宋澜的第六感在脑海里瞬间想到的一句话,但他还是被迷了心窍,有些放松警惕,竟然在脱衣服的时候被郑之南寻到了一个空隙。   他趁他不备,迅捷又精准的从床头柜里掏出了枪,并神情清冷的指着他,仿佛刚刚勾人的家伙根本不存在。   宋澜神情淡然地看着郑之南说:“你杀了我,也走不出这里。”   当楼下传来喧闹声时,郑之南微笑了下说:“我没有要杀你啊。”然后收回手,转而指向了自己的脑袋。   在宋澜不由瞪大眼睛时,卧室的门被踹开,同一时刻,郑之南扣动了扳机。   进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心心念念来接郑之南回去的雷翊,只差一步,只差一步他就能接他回去,却眼睁睁看着他衣衫凌乱又绝望的朝自己开了枪。   “之南!”雷翊怒吼着冲过去。   同样衣衫凌乱的宋澜怎么也没想到郑之南会朝自己开枪。   然后在雷翊抱起郑之南的时候,睚眦目裂的雷翊拿起那把手枪毫不犹豫的朝宋澜连开两枪。   宋澜倒下的时候,只有一个念头。   ——想不通,每一步都想不通。   第18章   郑之南在闭上眼的那一刻笑了一下,似是解脱又似嘲讽,手里的枪掉落在身旁,这把枪,在宋澜将他放在床上的时候就发现了,系统给他的提示,不然他也做不到如此震撼的离开。   郑之南死后先是感觉到一阵剧痛,接着五感尽失,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再次站在了一片黑色的虚无中。   这里是上次他来过的地方,系统告诉他,他触犯耽美律法被流放的地方。   第一次来这里时,他以为是做梦。   第二次来这里,他已经可以坦然地站在这里等待下一步的指示。   熟悉的系统声音在他清醒后响起:任务达成,获得下一世界的前情提要。   随后,系统将下一个世界的前情提要发给了郑之南。   脑海里自动有了关于下一个世界的信息。   在这个世界里,是允许同性恋结婚的世界,他还是叫郑之南,有个未婚夫,只是在订婚一年后,未婚夫和自己的弟弟搞在了一起,弟弟是姑姑家的孩子,比他小三岁,即将毕业的大四生,也就是说在他大三的时候就搞在了一起,稍微推算一下,未婚夫和弟弟应该就是在他的订婚宴上相识的。   还有他在这个世界的家庭信息和简单的人员档案,除此之外系统再没有其他信息,但仅仅是这样,郑之南已经觉得值了。   比起第一个世界什么都不了解,吃了不少亏,第二个世界有这样的信息,对郑之南来说太重要了。   不过,同性恋结婚的世界,想想都觉得很不舒服,但本来就是流放,被流放到讨厌的世界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又不是来享福的。   已经可以很好地开解自己的郑之南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情,也学会迅速抓住可以利用的线索。   但是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雷翊痛彻心扉的崩溃神情,似乎是为了让自己不再被雷翊困扰,他问了系统一个问题。   他说:“上个世界的流放已经结束,所以关于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任务,让人物这样痛苦,可否告知一下?做任务期间因为要惩罚我不能告诉我相关内容,但任务已经结束,说一下也无关紧要吧?”虽然都是一些作者笔下的纸片人,但对于郑之南来说,他确确实实有血有肉的和对方接触过,虽然因为一些原因他并不喜欢雷翊,甚至里面的任何一个人他都没有兴趣,可他还是想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总得有原因吧。   系统声音平平地说:“你的任务是一部小说的前传,需要成为雷翊心中的朱砂痣。”   前传这两个字其实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成为朱砂痣,也就是正文里,会是雷翊新的恋情里的一处剧情发酵剂,说是朱砂痣,其实只是新的感情里的磨砂纸,磨平了也就什么也不是了。   郑之南听完后点了点头说:“谢谢。”同时也松了口气,因为他知道,就算不是他来完成这项任务,也有其他人或者纸片人随着剧情的发展来完成前传的内容,这是必然的走向,所以也不必因为自己的欺骗或者是引导而感到愧疚,因为连他也是系统手中的纸片人,也是被控制的存在,根本意义上,大家都是一样的。   系统是没有感情的,它机械的发布指示,让流放人员完成任务以获得重回现实世界的可能,就像坐牢的人需要改造一样,乖乖接受改造则有机会获得减刑的好处,郑之南说不说谢谢,它都不会在意,但这是郑之南的习惯。   接下来,郑之南会把这些流放世界当成自己做的梦,一个又一个世界,只是光怪陆离的梦境。   只要他好好的完成流放改造任务,总有一天,他会回到现实世界。   这念头无比的强烈,也必须强烈,因为这是支撑他走下去的唯一信念。   就在郑之南出神的时候,系统的声音再次响起。   它问:“准备好了吗?”   郑之南回过神,回答:“好了。”   随后,郑之南眼前一黑,失去意识的过程像是一个对灵魂的修补过程,在上一个世界受到的创伤,不论是心理还是身体都有种被洗去污垢的轻灵感,需要抚慰的地方得到修复,连心情都变得轻松愉悦,或许婴儿在母亲的子宫里也是这样的舒服自在。   当郑之南再次睁开眼,他对上一个世界的印象都变得淡了许多,包括人和事。   他缓缓睁开眼,身体懒洋洋的,心情也没有之前那么沉重了,这种感觉还不赖。   果然,这破系统还是有人性的一面。   这一次他没有像上一次那样不淡定,虽然依旧是从床上醒来的,但他立即就开始收集信息。   这应该是原主和范君海同居的房子。   毕竟已经订婚,住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就在郑之南专注地想事情的时候,旁边传来响动,范君海翻个身,伸出臂膀搭在已经醒过来的郑之南身上,然后扬起看着旁边睁着眼睛的郑之南,浮起一个灿烂的笑容说:“怎么醒的这么早,今天不是周六吗?”   郑之南压抑住想要浮现在脸上的嫌弃和厌恶,下意识翻身下床,不让范君海再触碰到他。   这个男人在原主面前一直是温柔爱人的角色,私底下和原主的表弟约会,也不知道有没有沾染什么病。   想到这里,郑之南就更不舒服了。   当然,有了第一个世界的教训,郑之南并没有把那种情绪表现出来,看现在的情况就猜得出来,原主还没和范君海翻脸,或许他还根本不知道。   这个时候表现出厌恶,只会让虐渣的效果降低太多,他得先伪装一段时间,最起码这个时候不能让范君海察觉到他已经知道他们的那些苟且之事。   想到范君海干的事儿,郑之南下意识非常鄙夷的在心里说了一句:果然,同性恋群体没有节操,对于感情这种事要比异性恋乱的多。   他潜意识的就弱化了一个大家都应该知道的信息,那就是,没节操和乱不是因为同性恋,而是因为人,而这个人恰好是同性恋。   郑之南仍旧歧视同性恋,保持着深深的偏见。   “有点渴,想喝水,就醒了。”郑之南轻巧的找了个借口敷衍过去。   因为郑之南起床是背对着范君海的,范君海并没发现郑之南的转变。   他嬉笑了一声,然后用非常暧昧的语气跟郑之南调情。   “宝贝儿,昨夜我表现的怎么样?”   如果原主昨夜和范君海做了,他醒过来却没有感觉到不适,大概是做完后原主洗澡清理了一番,想到这里,郑之南舒出口气,他可不想再体验那种一醒来就“流出来”的诡异感。   “很舒服。”郑之南回了这一句后就走到了洗手间,关上门后没有立即刷牙洗脸,他拧开水龙头,静静的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   依旧是与他相仿的容貌,但也有些微的差别,这次的原主带着一种温润之气,看资料,记得是花店老板,应该是个性格比较内敛的人。   而郑之南不知道范君海听到他的回复愣了一下。   因为在范君海和郑之南在一起这么多年的时间里,他一直是个羞于表达的人,从来不讨论床上的事情,就算他问这样的问题,他大多数也只是转过身走开,选择不回答,更别说“很舒服”了,舒服都不一定能说得出口。   因此范君海在其他事上对这个恋人很喜欢,但总觉得缺少一些激情,尤其是在床上,觉得他很无趣。   范君海愣了片刻后从床上坐起来,心情不错的走到洗手间的外面对郑之南说:“亲爱的,把门打开,我也要洗漱。”   郑之南闻言,立即草草洗了把脸擦干净后,挤好牙膏塞进嘴里,这才打开门,让范君海走进来。   范君海走进来后,习惯性的去搂郑之南的腰,接着无比自然的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才松开手低头弯腰开始洗脸,边洗边说:“宝贝,我过两天要去外地出差,这几天你在家无聊了可以去找你朋友玩。”范君海表现的很体贴。   其实他出差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要去见郑之南的表弟许剑。   范君海脑子里都在想着见到许剑后要怎样怎样,根本没注意到他亲郑之南一下后,郑之南僵了那么一会儿。   郑之南回过神后佯装无恙地问了一句:“去哪里出差?”然后将嘴巴里的泡沫吐出来。   范君海擦脸的时候装作漫不经心地说:“去X城,我记得你表弟好像就是在X城的X大上学,要不要我代你去看看他?”说完,范君海开始挤牙膏。   郑之南在心里冷笑了一声,什么代,根本就是去幽会吧。   这两个不知廉耻的垃圾。   郑之南用毛巾擦了擦嘴巴和手,半真半假的看着范君海说:“怎么办,好怕你去见我表弟,喜欢上了他,就不要我了。”说完眨眨眼睛,里面都是调皮的笑意。   范君海拿着牙刷,看到这样撒娇带着央求的恋人,再硬的心肠也柔软了,更别说他本来就喜欢郑之南,立即表态道:“我哪里会那么容易就喜欢上别人?之南,你记住,我最爱的人就是,只想和你相伴到老,其他人我都不在意的。”   是其他人都只是玩玩吧……呵呵。   垃圾。   第19章   郑之南放好毛巾,快速的给了范君海一个拥抱,以此来表达自己的开心和感动。   然后对范君海说:“我也爱你。”个臭狗屎。   接着两人相视一笑,郑之南指了指外面,意思是他先出去,范君海点了点头继续刷牙。   从洗手间出来后,郑之南迅速去衣柜里拿衣服换,原主的衣服比较合他口味,偏素净简约休闲风。   上身穿了T恤,外面套了空调衫,搭配了一条黑色的九分裤,弄好后郑之南就去了厨房。   原主喜欢插花,大学的时候在花店兼职,顺便学相关的插花知识,毕业后,用自己的存款加父母的一些赞助,开了自己的花店,因为选址不错,加上有自己的独特小心思和设计,生意一直很好,回头客也多,特殊的节日,还会有公司的人特意来预约送给员工的小花束。   不仅如此,原主还会做饭,煲汤炒菜,南北口味都有涉猎,厨艺和品味都兼具的男人,唉,这么好的人都不珍惜,这个垃圾未婚夫,欺负原主单纯。   原主很能干,然而郑之南只会简单的做一些轻食和西餐,早上惯例来说是郑之南给范君海做早餐,但他实在不知道做点什么,站在窗户往楼下望,看到小区外面有早餐铺。   范君海出来的时候,郑之南提议说:“我们今天去楼下吃早餐吧,今天不太想做东西。”   范君海因为要出差去X城见小三,本就心有愧意,没有什么犹豫的就答应了。   “好啊,你想吃什么早餐?”   “去楼下看看吧,你先换衣服。”   等范君海换好衣服出来,他笑着问郑之南。   “你不是一向不喜欢在外面吃东西?说是味精放的太多,要么就是这里做的不好,那里太油腻吃不下去。”   郑之南面不改色地说:“人都是会变得,以前不喜欢,现在偶尔不想做饭,出去吃那么几次也没什么。”   范君海微微颔首表示赞同,然后伸出手去握住郑之南的手腕,还想去亲他的脸。   拉手郑之南忍了,亲脸这个他真忍不下去,刚刚在洗手间没反应过来让他亲到了,这次是绝对不可以被亲到。   之前第一个世界太狗血,人设都超凶残,他没办法反抗,反抗显得太愚蠢,毕竟是螳臂当车,但这个世界就简单纯粹的多,都市狗血爱情文嘛。   他已经懂得根据世界设定的不同而调整不同的态度应对,而不是一味地抵抗,或者一味地配合。   心里因为来到普通世界颇为松快的郑之南躲开了范君海的靠近,然后说:“有摄像头,不要乱来。”说完还垂眸佯装羞涩,其实在范君海看不到的地方,他的神情淡淡的,十分漠然。   这样羞涩,对在外面亲密接触颇为排斥的郑之南,范君海早已习惯,笑了笑没有强求,但也没有再做什么亲密的举动,心里则想起了那个在床上快骚断腿的小浪蹄子。   范君海舔了舔嘴唇,隐下神情里的欲念,真是迫不及待要见到那个小贱人了。   两人吃了早餐后就一起回了楼上,郑之南回到家后就和范君海分开,径自去了厨房,用“倒水喝”的借口来和范君海保持一些距离,他不想太亲密的和那人待在一起。   范君海回到卧室后,等了十几分钟郑之南都没有进来,他走到门口,一只手摸着门框对坐在客厅沙发上的郑之南说:“亲爱的,你什么时候帮我整理行李?我明天就要出差了,你帮我整理行李和要用的东西,晚上我们去看场电影吧,明天你要去店里,就没空了。”   郑之南是背对着范君海的,闻言下意识翻了个白眼,你个垃圾自己没手,非得叫别人给你收拾?   原主就是太惯着这垃圾了,蹬鼻子上脸,以为他好揉捏。   以至于毫不忌惮连原主的亲戚都敢搞。   想到这里,郑之南幽幽地叹了口气,换了一张面孔,放下水杯,笑着站起来转身道:“刚上来,想休息一下,后天才走,晚上看完电影回来也可以收拾啊。”   范君海看到郑之南走了过来,转身去里面拿行李箱,边打开边和郑之南说:“你知道的,我最离不开你了,你整理的行李我最放心,你来收拾,我订晚上看电影的票,晚上也在外面吃晚餐吧,顺便把位置一起订了,就去你难得喜欢吃的那家上海菜餐厅。”范君海说完掏起手机坐到了床上开始忙。   郑之南去衣柜里翻找范君海的衣服,一边找一边拿出手机查看X城的天气情况。   他是设计师,对于归纳有一定的强迫,所以整理行李倒没有出什么纰漏,翻找了抽屉里,原主早就为范君海准好的一盒盒营养药,大多是VC,预防感冒,还有下火的药品,以及一瓶胃药,这些都用收纳袋装好放进行李箱。   范君海要去最少一周,郑之南准备了六套衣服,两双鞋子。   等范君海订完收起手机就看到细细归纳好的行李箱,夸赞道:“好像比之前整理的还细腻,辛苦了亲爱的。”敞开着的行李箱里东西分门别类,一目了然。   郑之南脸上笑呵呵,心里mmp。   在范君海的协助下,将一个大的行李箱合上,还有一个旅行背包也放在了一起。   搞定。   虽然整理的郑之南心里颇为烦躁,但是为了打脸效果,他现在只能忍着,读者要看的不是平静如水的分手,而是拿着证据羞辱当事人,越刺激越兴奋,所以,他得忍着先。   可能是郑之南越来越有觉悟,系统奖励了他一枚助攻器,也就是隐身效果的窃听器,他整理行李的时候放在了范君海的衬衫上,别上去后就消失了,如果不是亲手别上的,郑之南甚至觉得自己出现了幻觉。   果然,乖一点才有好果子吃。   不过,就算有了系统提供的打脸助攻器,郑之南也还是需要亲自尾随一趟,最好是能拍到两人亲密接触的照片或者是视频,这样公布于众的时候效果才能拔群。   当然,打脸只是第一步,后面还要虐渣。   这次信息掌握的比较多,让郑之南开头就觉得还是蛮轻松的,但他总觉得事情不会仅仅是打脸和虐渣,或许还有其他任务,需要他走到那一步之后系统才会发布?也或者是他想多了?   郑之南揉揉眉心让自己不要想太多,好好把眼前的事情处理好。   平常心,平常心,该来的总会来。   中午,郑之南煎了牛排,煮了意面,凑活过去了,晚上两人去吃了晚餐,看完电影就直接开车回来了。   快到家的时候,郑之南开始苦恼晚上睡觉怎么办,他怕范君海想要,如果他要,那他又该怎么拒绝不伤感情?   为了不弄得太尴尬,郑之南回到家后就表示要去打游戏,可能比较晚才睡觉。   范君海倒没怎么在意,刚刚许剑给他发信息,他正在应付,郑之南要在书房打游戏不在卧室里,刚好不用太紧绷着神经,立即答应道:“好啊,你去吧,我先洗澡睡了。”问都没问郑之南玩的什么游戏,竟然突然要玩游戏了,从前他对这些网游方面的东西可都兴趣缺缺啊。   看到范君海答应的那么痛快,郑之南就猜出来,估计是要和许剑聊天才这么爽快,此时此刻,郑之南只想让许剑更缠人一点,这样他就不用想借口找理由应付范君海。   范君海回了房间先洗了澡,换上睡衣,吹干头发就躺进被窝和许剑聊天,两人聊天之露骨,各种骚话满天飞,那个在郑之南面前温柔体贴的未婚夫完全崩塌。   而许剑这个开朗活泼的表弟也随之消散,如果说范君海是迎合他而露骨,许剑完全是色诱,各种撩拨和骚话说的范君海欲火焚身,还发他模仿的呻吟声。   卧室里范君海和许剑聊天聊得飞起,书房里,郑之南整个人都躺在沙发上放空,电脑根本没打开,他现在只想独自一个人待着,想想事情,发发呆。   分房睡不现实,也不符合剧情,那么只能找借口不去做那种事。   雷翊能强迫他,范君海这种人也想强迫他?门都没有,除非系统把他手脚都帮助让范君海上,不然他绝对不会迎合。   想到这里,郑之南觉得他应该趁此机会,找个时间报个武术班或者跆拳道班,学一些防身术,多一门技术,就多一种保命的几率。   郑之南在书房待了两三个小时才回卧室,为了不吵醒已经睡下的范君海,他拿着衣服去了外面的洗手间洗澡,洗完澡后,悄悄掀开被子躺了进去。   旁边躺了一个让郑之南十分难受的男人,他怎么也不可能那么顺利的入睡,闭着眼睛思索了一会儿后,忽然想试试能不能打开范君海的手机,没准也能找到一点细枝末节的证据。   范君海的手机就放在床头柜上,郑之南拿到手里,试探性的用自己的指纹去解锁,当显示成功解锁后,郑之南心里冷笑了下。   因为他猜到,范君海正是利用了原主的心理,让原主可以自由的解开他的密码,这种对原主的不设防,以及坦诚的坦度很顺利的赢得原主的信任,而原主这样的性格,既然未婚夫都表达了对他的信任,他又怎么会辜负天天没事儿去看未婚夫的手机,自然也要表现的大度。   这垃圾未婚夫真的太有心机了,也很会利用原主的性格为自己营造良好的爱人形象,然后肆无忌惮的搞三搞四。   第20章   郑之南只是试探性的想看看微信,但是他没想到范君海竟然这么肆无忌惮,那些聊天记录删都不删,唯一稍微掩盖了一下,大概就是把许剑的备注换成了其他人的名字,一个非常普通大众的名字,郑之南又仔细看了看,发现许剑和范君海聊天的这个微信号是小号,郑之南还以为许剑只是换头像了,但仔细比对了一下,这是不同的账号。   郑之南轻手轻脚拿起自己的手机和范君海的手机去了洗手间,他用自己的手机直接录下来那些聊天记录,一点点滑动聊天页面,言辞之露骨,对话之放荡,然后再用手机拍下来,双重保证。   郑之南做事一向谨慎,第一个世界太突然,他有了很多比较不理智的反应,但现在他已经懂得了审时度势,而系统的修复和滋养,让他对那些事情已经不是很敏感,虽然还记得,但没那么在意了。   而且他总有种,就算睡了又怎样,又不是他的身体,这大概是他最能说服自己不要在意的借口了。   看透形势,该做的就是走一步看一步,然后一一应对。   收集好这些聊天记录后,郑之南把手机放回原位,若无其事的躺进了被窝。   第二天,郑之南没有那么早起床,因为他不想给范君海做饭,等到快8点的时候才慢悠悠的去洗漱换衣服,然后和睡得迷迷糊糊的范君海说:“亲爱的,今天我起晚了,你起来了自己去楼下用点,我先去店里了。”说完那句亲爱的他自己悄悄搓了搓胳膊,自己把自己恶心到了。   范君海闭着眼睛嗯嗯了两声,没有在意,毕竟郑之南的借口很完美,起晚了,要去店里,自然就做不了,虽然这对原主来说,是很少出现的意外,但范君海并没有那么心细,他情商不错,但不代表连这个都会去在意,除非一个人反常的次数越来越多,才会串联起来,发现似乎是有点不对劲。   范君海是下午的飞机,郑之南起床后,他没起来,跟郑之南挥挥手说了拜拜又继续睡了。   郑之南离开两人同居的地方后,没有去花店,直接去找了花店附近的跆拳道馆,这个跆拳道馆,非常厉害,因为他是一家店,但开了两个类别,一是跆拳道,二是搏击散打,场馆蛮干净宽敞,教练们也都非常有精神,免费看了一节课后,郑之南就交了一季的学费,他跆拳道和搏击散打同时报班,每天学两节课,一节跆拳道,一节搏击散打。   从他报了两种类别就知道,他有多渴望学习到想学的,然后可以保护自己。   虽然有时候可能因为剧情的原因,系统限制,无法做出太直接的反应,可其他时候,学到了这些,也不会太被动。   万一以后去了更复杂的世界,总不能连自保都做不到,直愣愣站着等人救?他不想当这种什么都不会的废物。   所以只能抓紧时间在稍微正常平凡的世界学一些技能,让那些动作深深烙印在灵魂里,就算离开了这具身体,也牢牢记住。   郑之南坚信现在有机会学到的技能,总有一天用得上,现在用不上,不代表未来用不到。   能力出众的人,常常会利用时间来充实自己。   就像现在,郑之南利用做任务的时间,学习自己想要学的东西,两不误。   只要任务达到了效果,就不会有人来管束他,他已经摸清了大概的生存规律。   买了上课要用的服装后,郑之南在外面吃了午餐才去花店。   平时原主喜欢亲力亲为,就算有靠谱的店员和负责的副店长,他也爱凑过去自己设计和包装,但现在是郑之南,他虽然对艺术方面有极强的敏锐度,也不缺少心思和好的设计,但他对插花没有兴趣。   好在是老板,就算他不按套路出牌,店员也不会觉得怎样。   况且,老板还带了下午茶过来犒劳她们,老板不论怎样都棒棒哒。   最喜欢老板了!   郑之南象征性的巡视了下花店后坐在花店后面休息室的沙发上想着事情。   他已经决定了,以后还照常来店里,但每次先去跆拳道馆,学完之后再过来店里转转,他才不会把时间浪费在插花上,反正就算他不整理这些花,也不会影响剧情的发展。   在店里稍坐片刻后,郑之南收到了范君海出发的消息,他利落的起身,拿起东西,开着车往家赶。   范君海是下午五点的飞机,郑之南订的是六点多的飞机。   他不想和范君海乘坐同一航班,容易暴露,所以特意挑了不同的时段。   回到家后,郑之南就开始整理行李,几套衣服,然后还带了枕套和床罩,这样就算在宾馆里,枕着家里的枕套,睡在家里的床单上跟他视频什么的,都不会起疑心,这只是以防万一,郑之南推断范君海不会轻易给他发视频,反倒是原主的话,可能会主动给范君海发,但带上总归是比较不容易出纰漏。   关于跆拳道的事情,郑之南在前往机场的路上有意无意透露出想锻炼身体的想法,顺便也说了关于做饭的事情。   郑之南:在飞机上了吧?中午吃了什么?   范君海:刚到,在候机了,中午叫了外卖,一些小菜和饭,我的口舌被你养刁了,吃外卖,很少能吃到满意的。   还加了个难过的表情。   适时的表示依赖,让另一半安心和开心。   情商是不一般的高啊,细微之处就看得出来。   郑之南看着手机,面无表情的编辑内容。   郑之南:最近喜欢上做西餐,想尝试一下,怕吗?   范君海:why?为什么要怕!太棒了,亲爱的,期待你的新菜品!   ok,解决了不太会炒菜和煲汤的问题。   郑之南:对了,最近忽然发现我太瘦了,也不爱运动,想改变一下这种生活。   范君海:你是太瘦了,要是吃胖一点就更好了。   后面发了个偷笑的表情。   郑之南循环渐进地提道:最近看了电视,看到里面有人练跆拳道,想去学学跆拳道,跑步什么的觉得太单调了,接触新事物,感觉坚持的也久一点。   范君海很干脆的答应道:我觉得你这个想法很棒,我支持你,不过,学了之后,不会对我家暴吧?   发了个害怕的网络表情开玩笑。   郑之南微笑着回过去:怎么会,学这个锻炼身体为主,也不知道能不能学到点内容,你知道的,我运动神经一直不怎么样。   范君海:放轻松,你可以的。   飞机上的范君海回复完郑之南后就接着回复许剑。   许剑:哥哥,几点到X城?我已经迫不及待了!发现了一款新的TT,水果味!   范君海:这么骚吗?   许剑回了一个略黄的表情回应。   ……   等范君海快飞到X城的时候,郑之南才刚上飞机。   到了飞机上后,郑之南在豆瓣上发了个帖子,帖子的标题一看就非常刺激,是大众感兴趣的话题,而点开内容,看到打了马赛克的聊天记录,大家瞬间就沸腾了,虽然楼主很凄惨,但真的太刺激了。   郑之南发这个帖子只是以备不时之需,万一后续需要扩大影响力,让范君海臭名昭著,这个帖子就是个导火索。   郑之南的帖子主题是:在飞机上,要去捉奸了,未婚夫和我弟弟搞在了一起,呵呵。   帖子内容:在没有发现他出轨之前,他一直给我的印象都是温柔先生,体贴又能力出众,能力和情商兼具,从未想过会这样……我们是大学同学,自由恋爱,大一相识,大二确定关系,毕业后各自的工作稳定下来就见了家长,一切都水到渠成,去年2月订婚,订婚后就同居了,同居后从未争吵甚至红过脸,很合拍,婚礼定在明年6月,弟弟是我姑姑家的孩子,在上大学,今年大四,两人大概是在我订婚宴上认识,后来搞在一起的吧……发这个帖子只是想发泄一下沉郁憋闷的心情,毕竟太可笑了,本以为是最亲密的爱人,却背叛了我,不仅背叛,出轨对象竟然还是我最疼爱喜欢的亲人……   寥寥数语,给了很多跟帖者锥心刺骨的代入感,不少人都非常气愤。   这些内容后面附了两张打了马赛克的聊天对话,大家看完之后更愤怒了。   “天啊,楼主太惨了……太惨了!”   “坐飞机?弟弟没和你们在一个城市吗?楼主要振作,千万不要想不开!”   “太恶心了,抓奸之后,楼主准备怎么办?一定不要留恋,教训两人后,趁早分手!”   “天啊,弟弟也太骚了,说话这么露骨???”   “怀疑是楼主的未婚夫没有经受住弟弟的勾引,弟弟一看就手段不一般啊。”   不过30分钟,跟帖就超过了50页,回帖数800多条,这些足以说明内容有多劲爆刺激。   郑之南又补充了一些内容:他在另外一个城市上大学,未婚夫去那个城市出差,两人顺便约会,一开始只是发现了未婚夫的聊骚对象,并不知道是弟弟,看了内容后才慢慢确定,这个出轨对象是我从小疼到大的弟弟,他和我是完全不同的性格,可能是未婚夫觉得我无趣吧……呵呵……现在没想好要不要挑明,想先收集他们出轨的证据,这样未来分开也有理由,不然会说我无理取闹吧,毕竟我父母,甚至亲戚朋友都觉得他是很好的对象,我的良配,温柔又能力出众,对我还体贴,什么事都想着我,还很关心我的父母,从前我也以为他是良配来着,结果啊……现实总会在你觉得自己很幸福的时候给你狠狠一击,让你知道,这个世界多么残酷。 第21章   为了避免一些说他是编的言论, 郑之南率先在楼里补充了一句:看到有人说我是编的,唉, 我大概比任何一个人都希望这是一个编造的故事,你们就当他是编的吧……飞机要起飞了, 我睡一会儿, 到了另一个城市,需要精力去面对接下来的事情。   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后,郑之南就不管帖子里疯狂增加的评论,也不管大家多希望他继续更后续,合上手机, 真的闭上眼睛休息了。   像这样一个俊美帅气,气质出众的男人, 无论在哪里,其实都是引人瞩目的, 何况他的脸上带有疲惫和一丝忧虑,让人有一种冲动, 想要走过去问他需不需要帮助的冲动。   同一航班的章粤也不例外, 当然, 他还没有到想上去搭讪的地步,他只是纯粹以欣赏的角度看着闭着眼睛的郑之南, 他的侧脸很好看, 完全是黄金比例, 三庭五眼, 四高三低, 怎么看都不会觉得凶,有些人长得也好看,但却带有攻击性,让人很不舒服,这个男人就没有这种因为帅气而自带攻击性,他的气质很温润无害,让人不由也跟着放松下来。   章粤不由多看了几眼,毕竟现实中,魅力出众的人并不是很常见,大多数人都平凡普通,而现在一个外表媲美艺人,甚至超过艺人的人坐在过道另一边,当做美景来欣赏,也是不错的一件事。   何况,这个人虽然面有沉郁之色,但怎么看都冷冷的,虽有心事,却难不倒他,只是有些踌躇吧。   章粤并不想引起郑之南的注意,所以看了几眼后就继续看自己的kindle。   10月的X城并不凉爽,反倒还有秋老虎的余威,郑之南眼神坚定的拎着行李走下飞机,戴上早就准好的渔夫帽,垂眸坐上了机场的接送车。   与此同时,范君海和来接他的许剑直接去了酒店。   因为这里是陌生的城市,范君海并不怕遇到熟人,大刺刺的与许剑拥抱在一起,然后揽着他的身体离开了机场。   到了酒店后,两人洗过澡,什么多余的话都没说,先来了一场酣畅淋漓的欢爱,两人休息片刻后,冲个澡就去外面吃晚餐,彼时郑之南才刚刚离开机场。   范君海和许剑吃完东西后就又回了酒店。   郑之南走出机场后,直接叫了一辆的,报了X大的地址,让司机开过去,坐到车里后才回复下飞机就给他发信息的范君海。   郑之南其实并不知道范君海住在哪里,但他推测,为了许剑,大概也会找X大附近的酒店,许剑爱享受,范君海不缺钱,酒店不是四星就是五星,X大附近有五星的少之又少,去那里,准没错。   郑之南:刚刚在煮东西吃,才看到手机,安全到了就好,坐了两个小时的飞机,肯定很累了,你吃点东西早点睡,明天还要去忙,住的哪里?习惯吗?   收到郑之南的回复后,范君海直接先给郑之南发了一个酒店的坐标,非常坦荡。   范君海:住的秀之坊,离客户的公司比较近,来回也方便,感觉还不错,你有空要不要来X城玩?下次你想过来,我陪你,还能给你当当导游。   看到坐标,果然是X大附近的酒店,那条街上也就这一个五星级酒店,外地人不去特意搜,根本不知道竟然离X大还挺近的,这种近是相对于离市区的近,并不是说完全挨着X大之类的。   范君海以为郑之南还是从前的郑之南,却不知道,一切早已悄然改变。   郑之南在来之前就查了许多需要用的资料,又怎么会不清楚X大附近有秀之坊。   到了X大附近后,郑之南提着行李,没有去秀之坊,而是去秀之坊附近的一家宾馆,比较普通,但刚好对着秀之坊,特别是他要的那个房间窗户,正对着秀之坊的前门,人来人往,十分清晰,视角很好。   范君海跟郑之南聊天的时候,一件衣服都没穿的许剑在范君海的旁边各种撩拨,颇有些想要把范君海的注意力吸引过来,让他不要再去跟郑之南聊天,这种占有欲是随着和范君海越来越久而越来越强烈的。   范君海被许剑弄的很无奈,伸出手把他推开并语气安抚地说:“不要闹,跟你哥哥聊天呢。”   听到这句话,许剑非常不爽的抱住了范君海,语气幽怨地说:“刚刚还说爱我,说我是你的小甜心,小宝贝儿,现在不需要我了,就把我推开!”说完把头埋在范君海的肩膀上,颇为委屈的样子。   范君海跟郑之南聊完后放下手机,转过身把许剑捞到怀里,亲了亲他的脸,低声哄着说:“当初我们不是说好了吗?不会因为这段关系影响我和你哥哥的感情,自然你哥哥这边我也要照顾到,不想被他发现端倪,如果露馅了,这对谁都不好。”   许剑鼓了鼓脸,小声嘟囔道:“有什么不好的。”   范君海闻言,一脸严肃的让许剑坐好,跟他说:“你变了宝贝,你最好不要故意坏事,你哥哥离不开我,他需要我,他很脆弱,知道我们的关系,会崩溃的。”语气大义凛然,无耻的让人汗颜。   许剑闻言怔怔的看了看范君海,然后一语不发的起身往床的方向走,他胸腔里都是怒火和愤慨,还有嫉妒。   原以为只要自己和范君海的时间久一些,哥哥的未婚夫就会成为自己的未婚夫,结果都一年多了,范君海还是不准备和哥哥分开,虽然他当初和范君海在一起的时候,为了让范君海和自己扯上关系,对他承诺,不要名分,不公开这段关系,只是想和他睡而已,可那只是缓兵之计,并不是他想要的最终结果。   他想要的是这个男人和哥哥解除婚约,然后和他结婚,他要这个男人。   许剑喜欢范君海,第一次在订婚宴上看到这个男人就深深地为他着迷,趁哥哥去洗手间的时候,他装可爱问他要了微信号,从此以后就有意无意的撩拨他,订婚宴结束后的两个月,知道范君海来X城的隔壁城市出差,就约了时间见面。   一开始范君海并没有对他怎么样,但他非常主动的投怀送抱,最终两人还是睡了,从此后,他寒暑假回到家就去和范君海找机会约炮,有时候范君海在公司上班,中午的休息时间也可以利用起来,各种大胆放荡,开学后,大部分是范君海来X城出差的时候和他幽会,这种炮友关系已经持续了一年,本来他并不着急,可是一想到明年6月哥哥和范君海就要举行婚礼,他就开始着急了。   毕竟现在已经10月了,离举行婚礼的时间不过半年多一点,特别是家里人一直在问他在学校有没有谈恋爱,都快毕业了,该注意一下有没有合适的人,许剑眼光高,根本看不上周围那些跟他一样只顾着玩的男生,他喜欢成熟英俊又有能力的人。   看到许剑生气的背影,范君海立即起身去哄,毕竟晚上还需要他来解决需求,这几天也还要人陪着,这寂寞的夜晚,没有人陪着得多难熬啊,况且这小野猫就躺在旁边,不能睡真是一大损失。   人该哄自然是要哄的。   范君海的情商何其高,自然没几句就把许剑暂时安抚住了,水果味的TT不过10个,现在两人已经用掉了三个。   这一周多,一盒TT看来根本不够用。   当许剑抓着床单的手松开,两人都开始喘息,也就在这个时候,许剑开始哭。   范君海刚刚才在他身上奋战,此时听到他的哭声,立即心生涟漪,柔情蜜意的哄许剑。   “怎么了?是我刚刚太粗暴了吗?”   许剑摇了摇头,低低地对范君海说:“只是一想到未来你要和哥哥结婚了,心里就难受,难道你一点都不爱我吗?不会舍不得我吗?”语气幽怨委屈,楚楚可怜。   范君海拥着许剑,笑着说:“傻孩子,就算我们结婚了,你如果想我,还是可以来找我啊,等你毕业了,也可以进我在的公司,这样就更方便了。”   许剑心里刺痛,他知道,要让这个情场高手为他牺牲是比较难的,但他并没放弃,他忧伤地说:“可你明明说哥哥是个很无趣的人。”指的是床上的事情。   范君海握住许剑的手,吻了吻他的手背说:“但这并不妨碍我爱他,他需要我,也很依赖我,他是个称职的爱人,我不想他受到伤害,毕竟我们已经相恋多年。”   “我也需要你,也依赖你,以前我以为不会在意,可是随着时间的变化,我越来越意识到,我无法再这样与别人分享你,我爱你范君海。”说完,许剑哭的更伤心了,像一只无助的流浪猫,娇弱可爱。   范君海深深地叹了口气,心生怜惜说:“宝宝不哭,我也喜欢你,哥哥有时候想,如果能同时拥有你们该多好,可之南是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况且他并不坚强,知道我们的事情,一定很痛苦和崩溃,我不想他受伤害。”   许剑从床上坐起来,一脸伤感地说:“哥哥那么好,的确和你很配,是我不应该介入你们之间的感情,我需要好好想一想我们的问题,或许应该早一点结束。”他想以退为进。   范君海本来申请来X城出差就是为了和许剑上床,这才刚到,还没多享受一会儿,人就要走,他怎么舍得,立即又是亲又是哄,终于才把人给安抚住。   说实话,就这么和许剑结束这段关系,他也有些不舍,可他也舍不得面面俱到,爱他如己的郑之南。   许剑的这招以退为进并没有让范君海放弃他,反倒因为许剑的低落,范君海给许剑承诺了很多东西,衣服,包包,不太夸张的奢侈品,一一满足。   而许剑则因为范君海说的一句话,心思活络了起来,范君海这边暂时无法松动,哥哥那边或许可以想想办法挑拨一下。   第二天,许剑回X大上课,范君海去忙公事,在学校里,许剑看到了章教授,章教授是许剑大三的时候来的X大,因为才华出众,身形高大俊逸,谈吐优雅阔达,很快就吸引了学子们的心,听说有不少学生晚上的卧谈会,差不多都是在讨论章教授,自然也有很多人芳心暗许。   许剑也不例外,他对章教授也是颇为心悦,奉为男神,一旦有关于章教授的事情,他都会特别的关注,但他知道,章教授这种家学渊源背景深厚的人,肯定不会被他这种学生党俘获,可是他并没有死心,总想着,有机会和章教授睡一觉,也无憾了。   许剑注意到章教授从这边走过来,似乎跟他一样是要出去,立即假装碰到,走过去打招呼,闲聊。   像许剑这样的学生和章粤打招呼,闲聊,或者是询问专业上的问题,在校园里是非常普遍的事情,所以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毕竟章粤长得俊逸高大,博学多闻,专业能力又非常厉害,找他聊天的学生不要太多。   “教授上完课了?要出去吗?”此时已经是下午,许剑没课了,准备回酒店等范君海回来,然后一起出去逛街买东西。   章粤闻言扭头过去看许剑,男孩长得蛮清秀,但眼神略有污浊,眼圈也发黄发青,看起来似乎晚上很忙,看他的眼神带着媚意,章粤看透没说透,闻言微微笑了一下说:“是啊,你没课了?”   章粤略懂一些相术和一点点中医,他有时候上课,看到学生的脸就知道哪些人晚上不用心,忙别的事情,小部分是熬夜打游戏,这种面相的大部分是耽于床事,有时候挺纠结的,非常影响他对待一个学生的态度。   许剑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眼神中的小心思完全被章粤看得透彻。   许剑只以为这是一个正正经经的教授,儒雅端正,为人斯文。   其实章粤私底下也是有固定炮友的人,只是在学生面前比较衣冠楚楚,私底下也比较随性不羁。   如果许剑眼神纯净,看着干净一点,章粤或许并不会拒绝许剑想跟他来一炮的想法,但章粤为人挑剔,并不是谁都能和他同床共枕。   打发了许剑后,章粤就开车去了秀之坊附近的街区,他最近喜欢吃这附近一家面馆的面,晚餐一般就来这里解决。   只是今天似乎有些不同,因为遇到了一个眼熟的人。   懂得看面相的章粤其实最近有些惆帐,因为他遇到了一个他有些看不透的人,脸是那张脸没错,但他眼神清透,静如深潭,冷清却吸引人,但章粤看不透这个人,回到家回过味儿就一直遗憾,只是没想到会再次碰到。   他戴着帽子,面前摆着一碗牛肉面,还没开动,面的主人正在看手机相册,相册内容并不能看清楚,但一直在来回滑动照片,看的很仔细,神情冷静,没有任何情绪波动,过了片刻后,面的主人才合上手机,开始无声的吃面。   他的吃相很好,不紧不慢,细嚼慢咽,连喝汤都没有什么声音,有也是极其细微的,不注意根本听不到的声音。   这人正是郑之南,他刚刚在看白天许剑和范君海从酒店里出来的照片,有手拉着手的,有拥抱在一起难舍难分的,还有接吻旁若无人缠绵的照片。   因为离的比较远,照片虽然不模糊,可也称不上多清晰,而且只是在酒店门口的照片而已,郑之南要拍更多,刚刚范君海发信息对他说晚上要去附近的商场逛一逛,问他有没有什么想要的,可以顺便一起买了。   郑之南知道原主的性子,不喜欢让人买东西,但这次郑之南为了激一激许剑,随口说了一个牌子的薄外套,让范君海帮他买了带回来,郑之南知道,这样的机会,许剑一定是和范君海一起的。   范君海毕竟难得来一次X城,许剑肯定不会放过休息的时间,要在范君海的身边待着。   郑之南一边筹谋,一边吃面,安静的与周围来吃饭的食客隔开了一样,自成一格独立的小世界,远离喧嚣,姿态安然。   因为懂得一些相术,章粤很少能遇到合心意的恋人,常常对方还没说话,他已经能从他的面相上看透了他整个人,虽然有时候也叫自己不要太在意这些,可毕竟心理作用是人无法左右的,以至于章粤在这方面慢慢的做到了只谈性不谈爱,免得彼此尴尬,其实看透的章粤更尴尬。   而现在,一个他看不透,心生好感的人就在不远处,可以说是近在咫尺,章粤怎能不心动?   能遇到一个让他心生好感主动想亲近的人实在难能可贵,他想好好把握住。   他原以为,这一生都不可能遇到一个这么合心意的人,一举一动都赏心悦目,和这样的人在一起,生活也一定是非常舒服美好的。   只是他眉宇间略有愁绪,似乎有麻烦要解决,虽然猜不出来是什么事,但这个时候接近他,直觉告诉他并不是个好主意。   难道要错失掉吗?   另一边收到回信的范君海带着许剑去餐厅吃了晚餐后就在附近的商场里转悠,先找到郑之南要的牌子专柜,买了他说的外套,两件不同颜色的外套买完后又买了两件衬衫,白色的,很衬郑之南。   许剑虽然没有问,但看型号就知道这衣服不是范君海买给自己的,一定是给哥哥买的。   许剑忍着烦躁的心情,他知道就算发脾气也不能常常发,昨晚已经闹过了,再闹就是不知趣惹人厌了,他只得忍着。   等范君海买完了后,才拉着许剑去买他要的东西。   许剑要了许多东西,买了新的钱包,还有一直很喜欢的潮牌,大包小包的往外拎,看到范君海大方的为他刷卡,许剑的心情才缓和不少。   但许剑心里还是有根刺儿,回到酒店后,他趁范君海去洗澡的时候,拿出新钱包,找角度拍了一张自拍,不能明着炫耀,暗搓搓的炫耀一下也没什么。   许剑拍了照片后,修了修图,发给了郑之南。   然后语气甜甜的带着表情图对郑之南说:哥哥,新钱包,好看吗?我男朋友给我买的,好喜欢!   他想看到郑之南对他说好看,甚至祝福他有了男朋友。   这种暗搓搓的炫耀让许剑开心了不少。   郑之南收到照片的时候正靠在床上,放着笔记本,在笔记本上整理今天拍到的照片,他尾随在了范君海和许剑的后面拍了他们手挽手购物的照片还有视频。   看到许剑的自拍,郑之南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小心思,冷笑了一声,如许剑所愿的回道:很漂亮,剑剑有男朋友了?这么大方,看来对你很不错,祝福你,有时间了带回来给我们见见。   许剑发了个羞涩的表情说:谢谢哥哥,会的,到时候我会带回去给你们看。   郑之南看一眼回复,翻个白眼,没有再理会许剑。   他把想拍的都拍了,窃听器也收了很多音,东西都够用了,已经订了明天中午飞回去的机票。   剩下的就看许剑什么时候按耐不住先出手吧。   关了电脑,应付完洗完澡给他发信息的范君海,郑之南躺到被窝里,打开了豆瓣,立即就被消息提醒给淹没了。   内容大致都差不多,心疼楼主,骂弟弟,表示愤慨之类的词语,郑之南随意看了看后,接着之前发的继续回了一些进展。   楼主:不好意思,一直忙着抓奸的事情,今天才有空打开豆瓣,更新一下进展吧,下了飞机后,其实我对未婚夫要去那里并不知道,只是有个大致的猜测,弟弟比较爱享受,也很会撒娇,未婚夫一向出手大方,应该会在弟弟上学的附近住,也一定会住四五星级的酒店,稍微推测一下后就去了弟弟学校所在的区域,没想到未婚夫主动给我发定位信息后发现,他们果然就住在弟弟上学的附近,那附近五星级酒店不多,所以我没费什么事儿就找到了,然后在对面的一家宾馆住了下来,可以随时注意到他们进出的动态,也成功拍到了想要的证据,照片和视频之类的,接下来有些茫然,订了明天回去的机票,缓几天再计划接下来怎么应对吧,对了,说个小插曲,未婚夫今天晚上带弟弟去买东西,给弟弟买了名牌钱包,可能是压抑不住得意的小情绪,想炫耀又不敢明着来,弟弟晚上给我发了和钱包的自拍,说是男朋友给他买的,我如他所愿的送上了祝福的话。   “看这段的前面还挺开心的,楼主缜密细腻,步步为营,没有被感情困扰,为你开心,后面弟弟的行为实在是恶心到我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亲人?太恶心了!”   “我的天啊,真的心疼楼主,楼主的未婚夫真的一言难尽,要不是楼主无意间看到聊骚记录,可能一直被这样温柔体贴的形象蒙骗着,如果此时此刻你不知道内情,看到未婚夫主动给定位,主动报备一举一动,肯定很开心,甚至觉得很幸福吧,太心疼了,上学时相恋,出了社会水到渠成的订婚同居,本来在外人眼里应该是美满幸福的一对,谁又能知道,此时此刻楼主内心的煎熬?,这事儿还不能随随便便告诉长辈,太让人难受了。”   “弟弟真的很恶心!恶心死了!希望楼主不要心软,到时候一定要狠狠地给弟弟一个永远铭心的回应,最好是把他的所作所为公布于众,让他的同学老师都知道他的真面目。”   “有人说楼主言词一直很冷静,不是真的爱未婚夫,或许是未婚夫感受到了才出轨,看到这样的评论我真的很想笑,这个时候还有人为渣男洗白?如果觉得不爱,为什么不分开?偏偏要出轨,出轨对象还是楼主的弟弟?这不是在侮辱楼主吗?楼主言谈自持,没哭没闹,一步步走来,咱们作为看客,觉得他很冷静,放下手机,谁知道楼主哭过几次,特别是连父母都不能说出来,不拿到证据,后续父母如果不体谅甚至会觉得只是聊骚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父母很善良,楼主或许根本不敢轻易说出来……唉,太痛了,想想都替楼主痛。”   这些真情实感为楼主着想的话让郑之南也不禁陷入了沉思。   如果此时是原主,他肯定是疼的吧?   毕竟一心爱着的男人已经出轨,一边出轨一边说爱他,会觉得很可笑,也会很无法接受吧。   这是外人都觉得苍凉锥心的经历,当事人又怎会无动于衷。   因为不是原主才能做到冷静自持,就算他不能为原主感同身受,但也能感觉到一丝丝的悲哀和唏嘘。   原主总得来说,除了床事上有些拘谨放不开,并没有什么问题,其实这段感情,和原主一点关系都没有,仅仅只是他遇人不淑而已。   当然,郑之南想到这里,觉得原主如果不是同性恋,然后遇到一个善良的女孩子携手一生就能很幸福,他主观认为,主要还是因为同性恋太乱了,然后遇人不淑的概率也增加了,想说原主是个同性恋遇人不淑活该吧,郑之南了解了原主的方方面面后就骂不出来了,大概……只能对不认识的那些同性恋比较无情吧,郑之南这样想。   翌日,郑之南先范君海一步飞回了所在的城市,而许剑和范君海依旧腻在一起。   郑之南回到家后,洗了个澡,他准备过几天等范君海回来后住回到原主的父母家,这样就能和范君海分开一段时间,住父母家也有正当的理由,不容易起疑心。   趁着范君海不在家,郑之南换了床罩被罩枕套之类的,想让房间里减少一点渣男的气息。   晚上躺在床上,范君海给郑之南发信息说:“亲爱的想你了,虽然工作很累,但还是想跟你视频之后再睡觉。”他说这话的时候,许剑还靠在他的怀里。   郑之南想了下他和许剑躺在同一张床上,没准还搂在一起然后范君海无耻的和他提出来视频,应该只是故作姿态,言语中表达思念,但也说自己很累,原主看到,一定不会忍心打扰他休息,大概会说,明天有空了再视频,累就先休息……   郑之南翘起嘴角,反其道而行,没有回复,直接弹了个视频过去。   范君海猝不及防,吓了一跳,一把将许剑给推开,许剑没防备,差一点就掉到床下去,尖叫了一声拉住范君海的手臂才稳住,然后又被范君海给甩开了。   许剑看到范君海十分激动的从床上跳下去,跑到了洗手间,拧开了水龙头,还关上了门。   许剑气得捶床,知道一定是郑之南给他发的视频。   许剑翻个身拿起手机去骚扰郑之南,给郑之南发微信。   许剑:哥哥,下周周末我回去,请你吃东西啊!   许剑:哥哥,怎么不理我?   许剑发了个偷笑的表情:是怕我回去打扰你和范哥哥过两人世界吗?人家就周末才回去!   他明知道郑之南和范君海在视频,却一直在发信息。   郑之南把视频小框在聊天框里,许剑发的信息他一条不差的都看了,但没有理会。   许剑骚扰了一阵后就觉得无趣,一个人独角戏有什么乐趣,他打开了微博。   许剑看着自己的主页,此时此刻,还有另外一个人在看许剑的主页。   这人正是许剑的男神章粤,那天晚上吃完东西,章粤发现两人竟然顺路,就悄悄错开了一些距离,一前一后的走,无意间发现郑之南在跟着……许剑?那个跟他搭讪似乎喜欢他的男孩?本着试试看的心理,找到了许剑的微博,想看看许剑的微博里有没有什么线索。   只是他怎么都没想到,事情比他想象的还要复杂。   他能看出来复杂是因为,许剑的微博,去年上传了一张合照,照片里,他看到那个让他心生好感的男人被另一个男人搂着,手里抱着一大捧的白玫瑰,羞涩的笑容让他显得很可爱,另外就是许剑和郑之南的合照,微博内容写着——祝哥哥和范范哥哥白头到老,订婚快乐!   他又翻了翻,几乎是把许剑这几年发的所有原创微博都看完了,又从转发里发现了政治按钮花店的工作室微博,因为比较文艺小清新,关注的人还不少,看评论,似乎不少人都是冲着店主的颜值粉的工作室。   有了工作室的微博,想要知道工作室的地址就很简单了。   只是章粤还是有些唏嘘,那人应该是目睹了弟弟和未婚夫偷情的事情,难怪眉宇间有愁绪,忍的很辛苦吧。   原以为很相爱的恋人,结果转个身和弟弟搞在了一起,看许剑的面相,就不是寻常人,不过章粤怎么都没想到,他竟然连哥哥的未婚夫都勾搭。   而哥哥亲眼目睹他们搂搂抱抱的画面,心得多痛啊?   虽然他面容冷漠,可心里……早已千疮百孔了吧。   看工作室的地址并不是X城,他应该是住在G城,所以那天是专门飞过去抓奸的吗?   章粤觉得这事儿如此复杂又挺狗血刺激的……忍不住想掺和一脚,凑凑热闹的冲动。   章粤记住工作室的地址后,打量了几眼许剑那些高P精修的照片,心里有了主意。   范君海在X城待了一周才启程回G城。   范君海在G城浪了那么几天,身体虽然还没有掏空,但也觉得该休息几天,所以刚回来的这几天,郑之南都不用太担心他向他求欢。   大概范君海回来了三天后,郑之南提出来好久没回爸爸妈妈那里,想回家住一段时间,陪陪他们。   体贴孝顺的范君海又怎么会拒绝,立即积极道:“是啊,仔细想想,有三四个月没回去了,是该去看看爸爸妈妈,那天我早一点回来,开车送你过去。”   郑之南婉拒道:“不用了,你开车送我过去,到时候回来还要你开车来接,不如我自己开车过去。”   范君海不觉突兀,只觉贴心,因为这是原主做得出来的事情,感动的走过去抱住郑之南,郑之南忍耐住没有推开,范君海蹭了蹭郑之南的颈脖,亲了亲他的脸颊说:“亲爱的,你对我这么好,我更爱你了,也心疼你,所以,那天我坚持送你过去,这样你回来就必须让我过去接你啦!特别是,我也很久没见爸妈了,他们肯定也想见见我。”   本应该是很有爱的对话,郑之南却差点忍不住想吐出来。   恶心! 第22章   郑之南伸出手回抱住范君海, 笑着说:“好啊。”经历过第一个世界的复杂和……对于应付范君海,郑之南完全游刃有余, 一点都不觉得困难,甚至觉得轻松。   “妈上次喝的那个保健品喝完了吗?快喝完了我就再买几盒带过去, 那保健品算是我唯一觉得还不错的口服液, 我妈也在喝,这次再给爸带点好茶叶,他最喜欢喝茶,好茶叶总不会嫌多。”   郑之南松开手,给范君海整理了下领带, 轻笑着说:“老觉得你比我更像我爸妈的儿子。”   范君海呲牙一乐说:“本来就是爸妈的儿子。”   “这个周末剑剑回来过,没准那天我们过去, 正好能碰到他。”原主的父母和许剑的父母住同一个小区,房子是上一辈人买的, 也就是郑之南的爷爷奶奶还在世的时候就给一双儿女买了房子,希望两个儿女就算以后独自生活, 也能互相扶持, 有个照应。   范君海面不改色的拿起公文包说:“是吗?自从上次元宵在爸妈那里碰到, 已经好久没见他了,大四, 除了毕业论文要忙, 应该也没什么忙的了。”   “是啊, 听说最近还找了个男朋友, 对他挺好的, 又是买钱包买衣服的,真替他开心。”郑之南装作无意的提了这么一句。   范君海心里跳了一下,挺不是滋味的,但面上仍旧镇定,换了鞋子对郑之南说:“我去公司了,你今天看看有没有什么收拾的,我今天下班回来的路上把要送爸妈的礼物买好,明天下班了,我开车送你过去。”   “好,你路上慢点。”郑之南说完这句话,看到范君海关上门,这才把脸上的笑容收起来。   范君海去公司后,他把行李简单收拾了下,然后拎着上课要穿的衣服,开车去跆拳道馆。   这几天他基本上午都在跆拳道馆度过,他学得很用心,虽然开始蛮艰难的,身体素质太差了,但度过那个坎儿,应该会好很多,训练完,洗澡换了衣服才去外面吃午餐,下午就在花店待一会儿。   可能是心情比较轻松,郑之南坐在休息休息椅上打开了豆瓣,他这几天都没上来看看大家的评论,也没更后续,现在那帖子已经3000多条回复,将近两百多页,回评根本看不过来,郑之南随便看了几条,知道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进展,就说了说这几天的情况,适时的透露出了一些脆弱,毕竟一直冷静一滴泪都不掉,真挺假的,适时表示无助,才符合剧情。   郑之南的回复:抱歉,这几天情绪不稳定,刚刚一个人躲起来偷偷哭了一场,这事儿到现在父母那边我还瞒着,因为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他们很喜欢我未婚夫,大概不把证据甩在他们面前,他们都不会相信他会做这种事吧,而未婚夫的爸爸妈妈对我也很好,暂时没有想好什么时候摊牌,虽然已经无法再装作若无其事的跟他住在一起,所以今天跟他说了明天回父母家住一段时间,想陪他们,没什么意外的答应了,还说要陪我一起过去,细细的规划带什么礼物给我的父母,我父母见到他一定很开心吧,看着他认真的说要给我爸妈带什么礼物,心情真的特别复杂,难受,总觉得有人在捏着我的心房,揪得难受,准备住在父母家里这段时间,找个时间跟他们说这件事,这段时间太压抑了……   发完这段话的时候,郑之南拿起面前的炸鸡翅咬了一口,嗯,是挺压抑的,不能暴露本性揍一顿渣男,会影响剧情走向,也达不到想要的爆点,这个时候的原主应该伤心欲绝痛不欲生才对……所以他得忍……   好在伤心欲绝也不影响吃喝。   虽然郑之南想现在就摊牌跟渣男决裂,但故事不是这么写的,得有彷徨,挣扎,悔恨,自我检讨,然后一步步到达最后的全文的沸点,如果这个时候就摊牌,作者还写个屁,所以郑之南觉得报班真的挺是时候,刚好可以在训练中发泄不能发泄的力气。   郑之南发完后,一直在守着帖子,不时刷新一下看看有没有更新的人立即就发现了进展。   “那楼主的弟弟呢?他最近有没有对你很过分?”   “如果我有这样的弟弟,恨不得撕烂他的嘴,非得把他打废了不行。”   “楼主的姑姑和姑父是什么样的人?如果对楼主很好,楼主肯定更煎熬,如果对你一般般就没必要留情面了,该打脸就打脸,不要顾及身份。”   “我觉得楼主肯定很难做,因为他不仅仅要考虑自己和姑姑家情分,还要考虑一下父母和姑姑家的情分吧?叹气,如果是我,估计这会儿离疯不远了……出轨对象如果不是亲人,可能还好受点……虽然都半斤八两。”   “弟弟看样子是在跟哥哥争宠啊,虽然不能明着来,但总是暗搓搓的骚扰暗暗嘲讽楼主。”   郑之南看大家都挺关心弟弟的动向,又补充了一些内容:弟弟这个周末会回来过周末,刚好我和未婚夫会回我父母那边,他知道了大概会去我家见渣男吧……不知道怎么说,最近经常失眠,睡不着觉,得吃药才能睡着,下次更新进展等回到父母家再上来跟你们说吧。   晚上回到家,郑之南煮了粥,简单的炒了一些自己会的家常菜,不复杂,等粥煮好后,范君海提着买的礼品和保健品推开了门。   吃饭的时候,范君海跟郑之南商量婚礼的事情,如果明年6月举行婚礼,这个时候是该筹备筹备了。   本来郑之南想扯开话题聊点别的,但当范君海说到婚礼什么的时候,他忽然有了一个决定。   如果要说什么时候公布自然是亲朋好友全部在场的时候最刺激,只有两家人为这事儿闹得鸡飞狗跳怎么有一群人围观更来得刺激?   想到这里,郑之南甚至开始期待婚礼了,只要不领证,举行婚礼怕什么,就算真的领证了,也还可以离,呵呵。   郑之南左思右想,觉得这实在是个好办法,为了这个目的,他终于打起精神和范君海聊婚礼。   “之前我们不是预约了秀之坊的婚宴席面吗?秀之坊不错,也很有档次,酒店方面不用动,但拍礼服的机构,我想换一个,换个质感和技术更好的摄影机构,换机构的事儿你不用管,我来弄,然后就是蜜月旅行的事儿,6月结婚,我们7月去冰岛过蜜月,你到时候把花店安排好,重新预约到拍礼服的时间我再跟你说——”范君海件件不落,安排的井井有条,十分体贴,一举一动都十足安心。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男人,背地里和自己的弟弟勾搭在一起,和那人骚话满天飞,在你面前却是另外一副面目?衣冠楚楚温柔体贴的你根本无法和那个嫌你床上无趣,和别人滚作一团搂搂抱抱的人联想到一起。   这是一个人吗?   这竟然是一个人。   因为心里有了决定,郑之南打算暂时不跟原主的父母摊牌,他担心摊牌后父母会以家丑不可外扬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这事儿处理了,但一篇小说,根本不会太考虑这些细微之处的想法,只需要突出最吸引人的地方给读者看就行,如果悄悄处理了,看这本小说的读者只会觉得胸中邪火无处发,他们要的是刺激,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既然要刺激,那就得盛大,这样才最刺激。   第二天,是周六,郑之南这天一般都休息,范君海去上班后,他去了跆拳道馆,学习搏击散打,先运动拉伸半个小时,才开始进行系统化的学习,其实很枯燥,但一想到未来有了这些技巧,最起码不会太被动。   中午回到家跑了个澡,随便做了点东西凑合一下,睡了个午觉,范君海提前回来了。   范君海送郑之南回父母那里的时候,早就得到消息的许剑已经去了舅舅家,他嘴巴一向甜,才坐了十分钟就把郑之南的父母哄得满面红光。   驱车40分钟,范君海开车来到了G城的老区,这一片都是老房子,但设施很完善,因为老人多,比较幽静,绿化也比新开发出来的市中心区域看着干净舒服。   其实郑之南不太记得路线,还是跟着范君海才知道哪里是原主的家。   早就知道今天儿子会回来,还有儿子的未婚夫君海也会过来,下午去了菜市场就一直在厨房忙活的郑母刘雁连喝口水的功夫都没有,听到门铃响,立即擦这手从厨房里走出来,看着去开门的老公郑成国,门一开,果不其然,是儿子和君海一前一后走了进来。   刘雁和郑成国还没说什么,早就等在那里的许剑立即飞奔过去揽住了郑之南的肩膀。   “哥,听说你和君海哥过来,我特意过来舅舅家等你们,想死你了哥,上次说要去请你吃东西,临时有事没回来。”说完,许剑吐了吐舌头。   范君海保持着距离,微微笑着放东西,换鞋子。   许剑怕范君海生气,也不敢在亲人面前轻举妄动,也就敢拉着郑之南,不让郑之南和范君海站一起。   郑之南假装要换鞋子,笑着把许剑的手从肩膀上拿下来说:“都马上进入社会的人了,怎么还跟个猴崽子似的,我换鞋子,你在客厅老实待着。”眼神无奈又宠溺的看看许剑。   许剑没在意郑之南的举动,闻言跟在已经换好鞋子的范君海身后往客厅走。   范君海这个时候已经跟郑爸郑妈打了招呼,撸起袖子走过客厅,走向厨房,要给刘雁帮忙。   许剑:“舅妈,我也给你帮忙,免得一会儿吃饭的时候说我光会吃,也不帮帮忙,我妈要是知道了,肯定又要说我懒了!”   郑之南站在玄关处,听着许剑凑热闹的声音,脸上浮起淡淡的笑意,那一抹嘲讽一闪而逝。 第23章   刘雁自然不会让范君海来帮忙, 把他和许剑都推出去后,继续和保姆一起在厨房里忙, 脸上洋溢着笑容,边笑边说:“快好了快好了, 该弄的都弄了, 就剩下下锅了。”   郑成国拿着范君海买的茶叶看了看,点评了几句是什么时候的茶叶后把自己珍藏的茶叶拿出来招待范君海,让他品品,虽然没多说什么,但笑纹都加深了。   从郑爸和郑妈的神情就可以看出来范君海在两位长辈眼中是多么的顺眼。   郑之南对范君海说:“你陪爸爸下会儿象棋吧, 吃了晚饭再回去。”   刘雁从厨房里探出头问:“君海今晚不住这里?”   范君海回答道:“我明天还要上班,从这里去公司比较远, 还得起个大早,吃完晚饭回去, 还能多睡一会儿。”   郑成国对刘雁说:“君海说的对,从这里去他们公司就远了。”   刘雁点了点头没有再勉强范君海。   范君海拿来郑成国的象棋盘开始摆盘, 一边摆盘一边和郑成国聊些家常, 也聊了聊他的父母。   郑之南拿着遥控器转台, 放到电影频道的时候,看到在放《消失的爱人》就放下了遥控器。   许剑想去郑成国和范君海面前凑凑热闹, 围观一下, 但又怕范君海觉得自己太刷存在感, 只好暂时忍耐着心里的冲动, 看到郑之南垂首在看手机, 好奇地坐在旁边抱着抱枕问:“哥,刷什么呢。”   郑之南微微一笑给许剑看手机屏幕说:“你君海哥说要换一家摄影机构拍礼服照,我也帮着顺便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许剑愣了一下,虽然很快就恢复过来了,但还是被郑之南捕捉到了,他没戳破,权当没看到,他就是故意刺激许剑的,这种交锋才有意思,暗潮汹涌,平静的海面实则正在酝酿巨浪,而且这巨浪只有自己能操纵。   许剑语气欣喜地说:“要准备拍礼服了吗?什么时候拍?”   郑之南露出个原主标志性的羞涩笑容说:“你还是问你君海哥吧,我的时间可以随意支配,就看他什么时候有时间。”   郑成国慈爱地看着范君海,范君海本来不想这个时候说话,怕刺激到许剑,但郑成国这么看着他,他就必须表个态了。   “11月份应该就能预约上,还在找摄影机构中,之前的不太满意,然后11月预约上,最迟12月就能拍出来。”   郑成国和蔼道:“紧着你的时间,反正南南时间自由,他自己的店,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不过该筹备的都该筹备了,毕竟6月也不远了。”   许剑靠在沙发上,脸上露出有些牵强的笑容,为了掩盖失落的心情,拿出手机开始刷微博。   许剑刷微博的时候,郑之南打开了豆瓣,开始更新进展。   他现在连回帖都懒得看了,太多了,而且后面的回帖基本上是“马克”,类似于把这个帖子标记一下,然后就是催进展的。   其实也没啥回的,但大家要进展,他就描述了下此时的氛围。   楼主:刚到家没几分钟,现在弟弟在我家,我们还没到家弟弟就来了,这会儿未婚夫在和我爸下象棋,两人聊得很好,我妈在厨房和保姆一起做晚餐,弟弟坐在我旁边问东问西,他问我在刷什么,我说在看摄影机构,准备拍礼服了,他神色有些黯淡,虽然一闪而逝,但还是被我发现了,这会儿很安静的坐在我旁边刷微博,看似很平静,如果我不说,谁又能知道这房间里三个各怀心事的人呢。   有跟帖者很快就抓到了关键,非常激动的说:“拍礼服?为什么要拍礼服?还是故意说这话刺激弟弟?”   “楼主不会是要忍下来这件事吧?照旧和渣男在一起?如果是这样,我只能说很失望。”   “从楼主之前给我的感觉来说,我觉得可能只是在刺激弟弟,并不是真的要拍礼服结婚什么的。”   就在大家七嘴八舌猜测的时候,郑之南回复了一句:不,会照常举行婚礼,所以礼服会拍,因为我要在婚礼那天,在亲朋好友面前将他们的关系公布于众。   短短一句话,让大家再次兴奋起来。   “哇,想一想就觉得好刺激!楼干大啊!”   “忽然就很期待你们举行婚礼了!好想在现场!”   “我的妈呀,怎么办,感觉楼主好酷,爱上楼主了!”   “这么从容优雅又不失锐利,做事利落干脆的楼主,为什么会遇到这种人渣!气!”   “虽然楼主发言的次数不多,但每次都觉得好坚强啊,本来看到拍礼服那里还担心楼主是不是要原谅渣男了,结果是在酝酿让那两个狗男男终生难忘的经历,期待!不过拍礼服的时候……希望楼主的心情能够放宽一点,不要功亏一篑,那天崩了,婚礼什么的就很难等到效果了,因为会暴露。”   就不说这帖子被人从豆瓣搬到微博引起的关注,这帖子里已经涌进来了越来越多的网友,纷纷出谋划策,期待着新的剧情。   郑之南担心许剑看到这个帖子,在没有扩大影响之前就把聊天对话的截图删除了,免得认出来,那么一场好戏就得提前黄。   晚上吃过丰盛的晚餐后,范君海稍坐片刻便起身离开,郑成国和刘雁没拦着,毕竟夜深了,太晚回去也不好,一家人包括许剑送走范君海后,许剑又稍坐了几分钟也走了。   郑之南回到原主的卧室,洗了澡躺进没有渣男气息的床上,觉得很舒服,完全不管另外两人在做些什么。   范君海到了小区楼下的车库,将车开出来后,在附近的一家商场找到了停车位,停着车等着许剑过来跟他汇合。   等了大概十分钟,许剑下了楼,按照他的指示,坐上了他的车。   两人一见面就亲的难分难舍,要不是人多眼杂,两人没准都要在车上来一发了。   范君海自从从X城回来后就没有和郑之南上过床,一开始没觉得,这见到许剑了就开始想着这事儿,一个吻结束后,范君海开着车载着他往家赶。   许剑这次回家过周末就是为了见范君海,自然是要跟他离开的。   他看着许剑神色淡淡的,知道是因为拍礼服的事儿生气,为了哄他,引诱道:“要不要去我和你哥哥的家?睡他和我睡过的床?嗯?”如果对象是郑之南,可能会觉得恶心,但范君海知道,许剑早就想鸠占鹊巢,对于他的话只会觉得兴奋,果不其然,许剑立即看向范君海点着头说:“去!”仿佛睡了那张床,以后那张床就属于他一样。   如果范君海知道卧室里已经被郑之南安装了隐藏摄像头,可能就不会跟许剑这么提议了。   郑之南一般会在自己离开的时候打开这个摄像头,在家的时候是关闭的。   所以当范君海和许剑在床上各种姿势妖精打架的时候,郑之南看了全程,冷漠脸点了保存,他本来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打开,没想到这两人真的干了这种龌龊事儿。   一边保存一边说:“同性恋真是恶心,两个渣渣,垃圾。”一概不提原主也是同性恋这件事。   郑之南保存好后,连夜开始打马赛克,一边弄一边庆幸自己是学设计的,给视频打马赛克这种事儿还难不到他,如果他不是设计,还得找别人帮忙打马赛克,想想就尴尬,唉,打马赛克也是为了到时候婚礼上的长辈心脏着想,怕负荷不了,激动的抽过去了。   除了关键部位打马赛克,脸还是留着的,毕竟他们自己都不要,他也没必要帮他们遮掩,玩的就是心跳,玩的就是刺激。   什么情分,什么爱情,都是狗屁,让他来替原主做个了结。   许剑是周日下午离开的,回了趟家,拿了行李就坐上了回X城的动车。   周三晚上,许剑和朋友去了经常去的酒吧喝酒蹦迪,没想到竟然在酒吧里看到了衬衫扣子解开两粒,手里拿着烟坐在卡座里吞云吐雾的章教授,这还是许剑第一次看到章教授另外一副模样,懒散矜贵,无药可救的帅,那是范君海身上没有的气质,许剑瞬时就心跳加速想要过去搭讪,毕竟难得在这样的私下场合里碰到,这个时候,什么范君海,仿佛也没有那么重要了。   许剑最后真的走了过去,在章教授卡座里的另外两个朋友离开的时候,他走了过去,本以为会让章教授诧异一下,毕竟在这样的场合碰到学生,肯定会愣一下,但章教授没有,他看到许剑还笑了笑,拿旁边没喝过的酒递给许剑,温柔又大方,许剑晕晕乎乎的接过酒杯,开始和章粤聊起天来。   许剑都不知道后来他是怎么离开的,反正他和章教授加了微信,还说以后可以一起来喝酒。   许剑激动的心脏砰砰跳,总有种撞大运的感觉,很不真实。 第24章   许剑忙着勾三搭四的时候, 郑之南正在处理证据,他还贴心的给一些照片添加了解释, 比如说两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 甚至视频还配了节奏欢快的背景乐, 说实话,整个看起来还挺搞笑的。   自从住回父母家的郑之南觉得没有渣男的日子松快多了,除了晚上住在这里,白天照常去跆拳道馆训练,一开始身材比较瘦, 现在在塑形,肌肉也随着饮食和训练的成果而有了线条, 从瘦削转为劲瘦,完全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典型, 气质也隐隐约约改变了一点。   从前是温润,如柳条一般柔韧, 现在是英气, 似青竹般洒脱, 有时候是两种气质糅杂在一起,奇妙又吸引人。   之前郑之南只训练两节课, 现在上完课他自己会再加时, 等身体完全适应了这种节奏, 度过了酸胀期, 坚持有规律的训练后就慢慢适应了, 不再觉得肌肉酸的不行什么的。   训练完,照例下午去花店。   可能是因为还差一个多月就元旦了,预定花束的单子也多了,郑之南熟悉了花店的流程后,不再像以前那样当甩手掌柜,偶尔也会一起帮忙,单子多的时候,也会开车亲自去送货。   这次也不例外,因为公司搞庆祝活动,预定了大量的粉玫瑰,三支为一束,等都包装好后,负责派送的员工还没回来,郑之南看了看时间,决定亲自开车过去。   这家公司算是花店的老主顾了,看以往的历史订单,去年就有下单,郑之南觉得做生意,有回头客是很好的事情,不想把原主的生意搞砸,所以为了准时送到,亲自派送。   公司地址在市中心,最高的那栋楼,当然整栋楼并不是只有他一家公司,虽然这栋楼就是他们集团开发的,除了租出去了一部分写字楼,从22从到42层顶层都是这家叫章氏的集团,听说是家族企业,郑之南不是很了解,和员工到了车库后,抱着鲜花桶前往电梯,先是给预定鲜花的出纳打了电话,出纳告诉前台,前台给门禁处打了招呼后,保安才允许郑之南和店员抱着东西上去。   一桶25束,这家公司有三百多人,女性有九十多人,郑之南和员工一共抱了四桶到电梯里。   听说是因为公司有几个女生的生日是一起的,比较凑巧,老板知道了后,就让人订花和蛋糕送她们,但想到其他女员工,就给每个女性员工都预定了一束三支粉玫瑰,除了这些当然还有员工福利,下午茶什么的,当然,这就不归郑之南负责了,他只负责花的部分。   其实一开始一切都很顺利,意外就出在他们送完了花,回去的路上出了车祸,躲避的时候郑之南怕店员出现什么意外就开车将店员规避了过去,但他的那个位置就碰撞的比较狠,郑之南觉得,如果他不是个有系统的人,这会儿没准已经死了,正因为是有系统的人,才只是受了一些轻伤,小腿割伤,员工则只有手臂挡脸的时候被一些碎玻璃砸到,消了毒就没事儿了。   郑之南小腿卡着,叫了交警还有救护车,一堆人围着他,费了十几分钟才把他放到担架上。   除了医生和交警在周围,还有撞上他的那辆车的司机和司机的老板,老板看到郑之南也是一脸的紧张,郑之南总觉得那人认识原主。   等到了医院,做了缝合手术,打上吊瓶,那人才坐下来和郑之南聊了聊,通过聊天,郑之南才知道,果然是认识的,这人是花店的老主顾。   郑之南对于任务之外的事情都不在乎,所以不会出现现实生活里因为一点小伤就揪住对方不放,非得让赔个天价似的,但对方似乎格外愧疚,忙前忙后,什么都亲力亲为,把郑之南弄得一愣一愣的,而且看他的司机还有助理,似乎也是有点愣,可能是很少见到老板这么事事躬亲吧。   “不需要通知你的家人过来吗?”   其实按道理来说是该让范君海过来陪着,甚至知道他出了车祸的事儿,但郑之南实在是不想通知他,就对这个叫陈庆仁的人说:“一会儿会和家里人,其实只是一点小伤,又没骨裂或者骨折什么的,缝针也才封了七八针而已,没事儿的。”   陈庆仁道:“没想到郑先生这么通情达理,你弄的我这个肇事者更不好意思了。”陈庆仁举手抬足彬彬有礼,虽然是肇事方,但该担的责任都担了,说是不好意思,其实非常从容,他身后的司机一脸感动的看着自己的老板,明明是他开的车,老板却一力承当了所有,还代他道歉,老板太好了。   “咱们本来就认识,你要是不承担责任,我也不怕找不到你,更何况你该承担的都承担了,我这里没什么事儿,等我打了电话,家里人就过来了,看你助理一脸焦急,应该还有工作要处理,你们忙去吧,我这里不需要人。”   陈庆仁的确还有事情,今天有个重要的工程需要他参加签约仪式,既然郑之南已经表态这里不需要他们,他也就没有继续耽搁,只是说还会过来看郑之南就领着人走了。   等终于把这三人给劝走了后,郑之南给郑成国打了个电话,这事儿肯定是隐瞒不住,所以还是早点给郑成国打电话通知他们一下也好,免得担心。   郑成国接到电话,听到儿子说在医院时,心里咯噔一下,虽然儿子在电话里说只是缝了几针,没大碍,还是和刘雁开着另外一辆车赶了过去。   因为妹妹和他们住得近,郑之南打电话的时候妹妹赶巧过来串门,知道后,三个人都赶了过来。   郑成国和刘雁看到靠坐在床上的儿子,确认再三只是缝了几针没大碍才放下一颗心,但这也让两口子心疼不已,问肇事者是什么态度,听到忙前忙后,医药费什么的都付了,还给了营养费后,两位老人也没继续追究。   郑之南的姑姑郑珮娅却不乐意了,立即开始鼓动郑之南。   “南南,不是我说你,你怎么能让对方就这么走了呢?给个一万块营养费有什么用,还有误工费呢,你这腿一受伤,得耽搁多少事儿,连带着家里人也跟着操心,最少也得让他给个十来万什么的,你爸妈都还没过来你就让人家走了,太不应该了,这种事儿就应该长辈出面,指不定人家觉得你好哄,才给这么一点。”   郑之南这是第一次见到郑珮娅,怎么都没想到竟然这么市侩奸猾,瞬时就理解为什么有个那样目光短浅作风轻浮的儿子。   郑成国闻言说:“咱们是正经人家,南南这点小伤要人家那么多钱干什么,南南不还说了吗?对方包把车子修好,该做的对方都做了,没道理借着一点小伤就狮子大开口。”   刘雁给郑之南倒水的时候听到老公的话点了点头,确实没必要,要是骨折什么的,耽搁的事情那么多,多赔偿点是应该的,但只是缝了几针,虽然她还是很心疼,可的确要不了人家十几万,儿子也说了,对方态度很好,到了医院一直忙前忙后,这桌子上的水果都是人家特意买来的,医药费住院费也都交足了。   郑珮娅看哥哥嫂子都不认同她,颇觉扫兴的问了另一个问题。   “南南,君海怎么没来?”   郑之南语气淡淡地说:“没通知他,他最近在跟一个项目,比较忙,毕竟等到年底又要开始忙婚礼的事儿,这几天他都在加班加点的赶工。”   郑珮娅坐在旁边,挑了个梨开始削皮,边削边说:“我觉得你太体谅君海了,这种事情就该跟他说一下,让他过来陪着你。”   郑成国说:“吃都管不住你那嘴,君海为了明年筹备婚礼,需要加班加点也不容易,这个时候打电话,除了让他过来跟南南大眼瞪小眼有什么用,下了班再说也不迟,再说南南是没人陪吗?我们不都在?”   郑珮娅削好后,直接自己开始吃起来,边吃边说:“君海人是挺好的,但你们这也太为他着想了。”在郑珮娅眼里,范君海不仅仅是人好,家里条件也很优渥,对她侄子也是体贴入微,她一直都想让儿子按照这个条件找对象,奈何儿子对于找对象这件事似乎非常没什么兴趣,她一想想儿子都大四了,还没个对象的影子就着急,她要是想让儿子找个比范君海条件好又疼人的,她手里边可没这资源,周围也没,只能让儿子在学校里多注意注意有没有什么潜力股,郑珮娅越想越心里不舒服,因此嘴里就一直在让郑之南打电话给范君海。   说的话明明是让郑之南多依赖范君海,可郑珮娅的心里是想让郑之南多打扰范君海,没准次数多了,两人的感情就没那么好了,至于没那么好之后的事情,郑珮娅还没想,她就是见不得自己孩子没有,而别人孩子却事事顺心。   这范君海怎么就不是自己姑爷呢?   郑珮娅想看到侄子和他未婚夫闹不愉快,或许这就是见不得人好吧。   到了下午,郑珮娅的老公也闻讯赶了过来,听到郑之南只拿了对方一万就没再追究,也跟郑珮娅一样觉得挺可惜的,但没郑珮娅那么激动。   中途刘雁回家了一趟,做了晚餐带给郑之南,刘雁过来的时候,郑珮娅和许中誉已经回去了。   今晚郑成国会陪床,这个三天后拆了线就不用再留在医院了,所以刘雁过来的时候,不仅带了爷俩的晚餐,还带了两套衣服和洗漱用品。   三人最后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不告诉范君海,郑成国和刘雁都是怕耽搁孩子的工作,而且这伤真不重,没必要让孩子来回跑,等来接人的时候,也差不多好全了,到时候再提一下也没事儿。   郑之南是根本不想看到范君海虚假的表演,或许他是真的会着急和心疼,可这着急和心疼掺杂了第三者,郑之南就无法做到不去在意。   范君海不知道这事儿,许剑那边却很快就知道了,是郑珮娅告诉许剑的,然后让许剑平时多注意一点。   许剑知道后,自然不会主动跟范君海说这事儿,这不是等于把范君海送到郑之南身边,既然舅舅一家不打算说,那他就也不提这茬好了。   所以,范君海知道郑之南出了车祸的事儿,是一周后过来看郑之南才知道的,但是那个时候伤口已经愈合了,虽然还没有完全好,可扶着东西也能自己走了。   虽然走路的时候仍有一种牵制的疼痛感。   本来范君海这次过来就是想顺便把郑之南接回家,一周不见,他真的想郑之南了,一个人住,没人做早餐和晚餐,他现在几乎没吃过早餐,都是随便买点东西应付,中午和晚餐都是吃外卖,吃的他现在都快吐了,还有家里的卫生,从前不觉得,这自从少了郑之南,就觉得以前的干净原来都是他在维护,郑之南离开他这段时间,他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另一半简直是全能型恋人,什么都好,连郑之南在床上比较无趣这点他都开始忽略了。   但现在,范君海知道,郑之南最起码还要在家里住半个月,或者直接住到拍婚纱的时候才能回去,因为他平时要上班,照顾不了他,还不如让他留在父母家,还有父母做个伴儿,可以照顾他的起居饮食。   范君海在郑之南房间里坐着,拉着他的手说:“怎么这么大的事儿也不告诉我一声?我是不是不过来,你就一直不说?等到哪天我自己看到你腿上的疤,你再告诉我?”   郑之南靠在范君海的肩膀上,不让范君海看到他的表情,然后用为他着想的语气说:“一点小伤,你工作那么忙,我和爸妈都不想打扰你。”   范君海叹了口气,心疼的伸出手拥住郑之南的身体,吻了吻他的额头说:“你这样不好,我想要被你需要。”   郑之南笑得灿烂,然后安抚范君海:“等你忙完,拍礼服的时候就需要你了,所以好好工作,我这点小问题,在爸妈这里住一阵子就好了,只是不能好好照顾你了,你有胃病,早餐一定要按时吃,楼下就是早餐铺,不要睡懒觉然后为了赶时间就不吃早餐了。”   不知道为什么,郑之南发现这个世界没有好感度提醒,所以他现在有些不太确定范君海对他的好感度是多少,可以保证有百分之七十,毕竟是有感情基础的,但绝对不是百分之百吧,不然怎么可能一边百分百对他有好感,一边和别人上床。   这得多分裂啊。   这个念头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两人又聊了一些别的,范君海今晚要留下来住,说是好久没和郑之南待在一起,想住一晚明天早上再从这里去公司。   郑之南虽然不想他住下来,可他已经在父母面前这么说了,父母都答应了,他也不好太强硬的拒绝,好在他还受着伤,范君海应该不会怎么他。   不然那就太无耻了。   晚上,两人躺在床上,范君海抱着郑之南,虽然过分的举动没有,可小动作还是有的,郑之南耐着性子忍下了,最后试了一招:撒娇……   范君海才终于安分下来,没有再搞事情。   然后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就在郑之南以为没什么事儿了,昏昏欲睡的时候,范君海忽然问了郑之南一个问题。   他对郑之南说:“之南,我觉得你最近有些不在状况。”   郑之南瞬间惊醒,他睁开眼睛告诉自己冷静下来,嗯了一声,表示出疑惑和不解,静待范君海接下来的话才随机应变。   范君海握住郑之南的手说:“我知道,你是因为快结婚了,有些紧张对吗?其实只是紧张,并不是什么婚前恐惧症,因为我也有点紧张,但更多的是兴奋,毕竟我们马上有自己的家庭了,到时候可以领养个宝宝,看着他长大,也可以请代孕孕育我们自己的孩子,这两种方式,我都无所谓——好开心啊,等了好久,终于要迎来我们的婚礼了。”   郑之南故意叹了口气说:“被你看出来了,是有些紧张,还有些不安吧,毕竟谈恋爱和结婚是两码事。”紧张你个大鬼头,渣男真是戏多,刚刚差点以为哪里露馅了。   “对于我来说,是一码事,因为不论是谈恋爱还是结婚,我都只想和你来完成,结婚后,我们的生活依旧,不会给你什么压力,你继续开你的花店,我继续奋斗,争取早点退休和你环游世界。”范君海畅想的很美好。   谁又能想到这美好的表皮下早已发霉生虫,不堪入目。   郑之南知道这个时候不能嘲讽脸,索性握紧了范君海的手,假装激动。   “嗯啊!”   范君海微笑着拍了拍郑之南的肩膀说:“睡吧,我们会很幸福的。”   “嗯,晚安。”   范君海在黑暗里抬起郑之南的手吻了吻他的手背说:“晚安。”   郑之南伴随着一阵恶心闭上了眼睛。   1月份的时候,郑之南已经好全,行动自如,陈庆仁除了出院的时候去见过郑之南,偶尔在微信上也会询问郑之南的近况,腿恢复的怎么样之类的话,还想请郑之南吃饭,补偿一下。   只是郑之南1月份要忙着准备拍礼服的事情,就没有让陈庆仁破费,可能也是为了补偿,陈庆仁公司订花的次数都变得多了起来。   人家要订花,郑之南这个就没办法拒绝了,毕竟他还是要做生意的,反正对方又不是白给钱,随便买多少吧。   知道郑之南快要结婚了,陈庆仁1月份的时候特意过来,不管怎么样也要请郑之南吃饭,郑之南怎么拒绝都没有用,对方很坚决。   郑之南看他除了要补偿之外,似乎还有话说,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三次和陈庆仁碰面,他三次都露出欲言又止有话要说的神情,似乎颇为纠结的样子。   这让郑之南实在是好奇他准备说什么,就应下了中午一起在附近吃顿便饭的邀请。   陈庆仁的确有话要和郑之南说。   特别是在知道郑之南的婚期越来越近,甚至过两天还要去拍礼服照的时候,这种不吐不快的情绪就越发强烈。   当郑之南答应中午一起吃便饭后,陈庆仁觉得比谈了几亿的项目还要激动。   这种事情,不当面说,真的不合适,所以他一直在找机会。   之前郑之南受伤,他不方便说这种话,怕引起反效果,人在脆弱的时候容易走极端,现在郑之南恢复完全,心情看起来也很不错,就是个很好的机会。   到了吃饭的地方,只有陈庆仁和郑之南。   郑之南没有拐弯抹角,等菜都上来后,喝了一口茶开门见山地对陈庆仁说:“陈先生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陈庆仁本来准备慢慢来,没想到郑之南早已看穿他有话要说,还这么直接。   陈庆仁心里叹了口气,其实他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是好还是不好,但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不说也得说了,何况他很不想这样一个男人被蒙在鼓里,他端起茶壶给郑之南的茶杯里添了点茶后说:“郑先生很敏锐,我的确有件事想跟你说,只是还有些踌躇。”   郑之南点点头说了谢谢,把茶杯拿过来了一些,对陈庆仁说:“没事儿,陈先生但说无妨,我没有那么脆弱,也不是不堪一击的人。”   陈庆仁看着对面神情坦荡平静的男人,想了想,对郑之南说:“其实这件事我手上并没有证据,只是曾经无意间见过几面,就是你的未婚夫范先生,不过,两次他都和另外一个人在一起,举止亲密,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他是你的未婚夫,还是有次看到他在花店,那天我只是路过,看到你和他很亲密,加上因为车祸的关系看到你在朋友圈发一些准备婚礼的东西才确定你们早就订婚,只剩下举行婚礼……所以他背着你出轨了,我思前想后都觉得应该把这件事告诉你,不想你蒙在鼓里,我现在唯一后悔的就是当初没有留下一些证据,也不知道你会不会信,希望你不要被他蒙骗了,如果你要继续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和他如期举行婚礼,就当我多嘴,希望你不要生气。”   陈庆仁说完,抬眸看向郑之南,生怕他情绪激动,崩溃什么的,但意外的,对面的男人一如既往的镇定,就像那个男人根本不是他的未婚夫一样。   就在陈庆仁有些茫然的时候,郑之南低低的笑了笑说:“谢谢你陈先生,我知道他的事情。”婚礼进展发朋友圈是给许剑看的。   除了这句,陈庆仁没有听到自己想听的,他追问了一句:“你……还会和他继续下去吗?”   郑之南喝完手中茶杯里的茶,不答反问道:“陈先生那天要不要来参加我的婚礼?”   陈庆仁惊讶道:“啊?你……还要和他结婚?他背着你做那样的事情,你也无所谓?我真的没有骗你,那都是我亲眼所见。”陈庆仁从未想过,自己会因为一个男人的情事而这么激动,要放在从前,别人出不出轨管他什么事,他只会冷眼旁观。   或许是因为一场车祸让两人顾客和卖家的身份有所改变,拉进了彼此的关系,成为了朋友,陈庆仁欣赏郑之南不卑不亢举止有度的性格,宛如山间青竹,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也欣赏他的理智和坚韧。   从前不认识,没细究过这个店主的未婚夫和那个情人之间的关系,自从经历了那次车祸后,通过了解,陈庆仁才慢慢梳理出来一个三角关系,而且他还没告诉郑之南,你未婚夫出轨的对象好像是你的弟弟,他怕他承受不住。   因此,陈庆仁非常心疼他,不想他执迷不悟。   “郑先生,你一定要慎重啊……他不是你的良配。”就在陈庆仁想要爆出来那个出轨对象就是你弟弟的时候,郑之南说了一句话。   “我早就知道了,也有了自己的决定,不过陈先生不用担心,我有自己的打算,是你希望看到的画面。”说话时,他成竹在胸,眉眼舒展,隐含笑意,宛如画中人从里面走了出来,从容清雅。 第25章   听到郑之南的话, 陈庆仁心里松了口气,露出个笑容说:“那郑先生务必不要忘了送我一张请帖, 我一定到场庆贺。”虽然离举行婚礼还有五个月,可陈庆仁听了郑之南的话后, 忽然开始期待起来。   郑之南抬起茶杯向陈庆仁致意, 然后将茶吟尽说:“谢谢你。”这是为陈庆仁敢于站出来说出真相道的谢。   人的一生如果遇到一个看到你跌在泥潭,并告诉你不能再继续走下去的人是多么难能可贵的啊。   1月底,郑之南和范君海如期进行礼服的拍摄。   两人的颜值都在线,加上摄影师很靠谱,技术也很赞, 拍出来的效果都能做成广告牌给其他顾客展示了,后来摄影工作室这边也的确想跟两人商量, 制作成招牌,可以减免拍摄费用, 但郑之南拒绝了,范君海也不想出风头, 依着郑之南的意思, 婉拒了, 摄影工作室虽然很遗憾,但也不可能勉强客户。   2月中旬, 所有照片和视频还有拍摄的花絮都出来了, 这些东西都是郑之南在接收和处理, 范君海因为还有最后一个合作工程要落实, 为了加紧赶工, 好请到充足的假期,几乎每天都忙到很晚才回来,这是郑之南乐于见到的,因为范君海忙完回来,累成狗就不会想那事儿了。   与此同时,范君海发现许剑似乎没有往常那么黏着他了,从前一天几乎除了睡觉的时间都要和他发消息发语音,现在隔三差五才跟他聊聊天,大部分还都是透露出没钱了,想买什么。   范君海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因为他一直很喜欢看到许剑依赖他,不能没有他的样子,会让他感觉自己很重要,可以让一个人为他生为他死,但现在,这种感觉在慢慢的消失,似乎两个人的关系随时都可以断掉般,而现在,维系两人关系仿佛只剩下了钱。   范君海很不适应这种关系,最终决定过了年,3月中旬,申请出差,然后去X城和许剑单独见见面,许剑这样,可能是因为他和之南即将完婚,心里有落差,亲自过去哄一哄也就好了,也可能是故意忍耐住不黏着他,想让他主动去见他,范君海自认为自己猜的八九不离十。   虽然过年的时候两人也能碰面,但毕竟亲戚朋友经常串门,不是个好约会的时机,因此范君海更加坚定要过完年,3月中旬去见许剑。   范君海就算马上要和郑之南举行婚礼了,也依旧想和许剑维持好地下情人关系,他很享受两个男人都爱着他,都需要他,而且两个人的性格刚好互补,他觉得,他离开谁都很不合适,也会不舍,所以更想将两人都攥在手里,郑之南适合当爱人,能把家庭各方面都维持的很好,让他免去后顾之忧,可以专心在事业上努力,而许剑的性格只适合当情人,调剂一下情趣。   许剑这段时间不黏着范君海是因为章粤,他现在越来越在意章粤,特别是无意间又在酒吧遇到了他后,便觉得难道是他们的缘分来了?虽然章粤什么都没对他做,只是遇到他,跟他喝了两杯。   许剑觉得,最重要的是,他有章粤的微信,可不是随随便便一个学生就能加到章教授的微信。   章教授应该是待他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吧?   只不过相遇了两次,然后加了微信,仅仅如此已经够许剑脑补出有的没的,甚至偶尔会为自己的脑补感到甜蜜。   不过这种感情毕竟是因为碰到后才产生的,虽然许剑现在没之前那么黏着范君海,但也还没打算要和他断掉。   毕竟他喜欢的好多东西,都需要范君海买单,没有他,是万万不行的。   但这不妨碍他朝三暮四,对别人产生好感。   而章粤对许剑呢?他是因为郑之南的关系,故意用逗猫逗狗的方式在捉弄许剑,看许剑与他的对话,言语中常常流露出,只要他一句话,许剑就能脱光衣服躺在床上等着他似的。   这种人,章粤不感兴趣,但不妨碍他为了那个人去捉弄他。   自己都不自爱,别人何必在意。   大年三十是在范君海家过的,也是郑之南第一次见到范君海的父母,范君海的妈妈比较端着,但没有什么恶意,爸爸比较温厚,这是郑之南见到范君海父母的第一印象。   他不知道范君海的父母知不知道范君海的事情,但不论怎样,他都会在婚礼上将这件事抖落出来,反正两家的亲戚都在,原主的家人已经受到了伤害,这事儿抖出来,可不仅仅是范君海的父母面子上过不去,原主的家人也是一样,可以说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情感上的伤害有时候比肉体上还要严重,而范君海作为他们的儿子,做出这样不知廉耻的事情,如果那天要气,就气他们自己的儿子不争气,怪原主的话,郑之南就一点都不会同情他们。   大年初一郑之南和范君海一起回到了原主的父母家,因为离婚礼越来越近了,来走亲戚的亲朋好友几乎无不打趣范君海郑之南,问他们什么心情,问蜜月准备去哪里,早就制作好的相册也被拿了出来一一点评。   大家脸上都洋溢着笑容,郑之南也在笑。   他其实已经恨不得明天就是婚礼,等了这么久,他早就等的不耐烦了。   过完年后,3月底,范君海如约而至前往X城,那个时候X大学才开学没多久,范君海去X城隔壁市出差的事儿,郑之南知道,但他知道,绝对不是单纯的出差,肯定要去见一见许剑的,毕竟这两人很久没来往了。   范君海出差三天就把工作处理好了,剩下的三四天,带着许剑在X城玩,然后又去了X城的隔壁市,也就是他出差的城市。   在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城市,两人恣意放浪,那几天,仿佛根本没有什么婚礼要举行,也没有什么郑之南。   痛痛快快的和许剑腻在一起让范君海有一阵子的迷失,但当他飞回G城的时候,理智渐渐回笼。   一切又恢复了正规。   他记起来他是郑之南的未婚夫,贴心爱人。   随着婚礼越来越近,陈庆仁也因为即将看到的大戏而浮躁起来,似乎生怕郑之南那边出现什么意外,为了缓解这种情绪,陈庆仁这天午休的时候给郑之南发信息,想跟他聊聊天。   陈庆仁:婚礼的事情处理完后,你准备干什么?   平时陈庆仁比较忙,很少会找郑之南聊天,但也在关注着婚礼的日期,其实不仅陈庆仁期待,郑之南也非常的希望时间快一点,快一点到六月。   到六月,这一切就结束了,再不用陪渣男演戏,再不用看到暗搓搓炫耀“男朋友”的许剑,还有总是没事儿过来家里打打秋风的姑姑。   郑珮娅自从结婚后就没有再继续工作,生了许剑就学会了打麻将,每天像别人上班一样去按点打麻将,虽然常常说今天赢了多少钱,其实总的来说,还是输多赢少,许中誉又比较抠,几乎不怎么给钱,怕郑珮娅赌光了,因此郑珮娅想买点什么,或者手头紧了,都会去哥哥那里打打秋风,也不说要钱,就是在家里又吃又喝,来的特别频繁,郑成国和刘雁常常碍于面子不好跟妹妹撕破脸,隔三差五也就漏那么一点给妹妹,刘雁为了躲清静,就当看不到。   郑之南回复陈庆仁:大概会去旅游一阵子散散心,毕竟为了这一天筹划准备了这么久,也是该休息休息。   陈庆仁:这个想法好,我去过很多地方,如果想去哪里,可以问问我,没准能帮到你,让攻略更完善,出门在外,心中有谱才安心一些。   郑之南:好的,谢谢你。   随着时间的流逝,六月悄然而至。   因为都是男人,没有什么接新人这种环节,两人是同时从化妆室乘车前往酒店。   郑之南口袋里有一张内容丰富的U盘,里面是今天要呈现给大家的小影片,由他剪辑完成,可以说是费尽心思设计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在里面,还细心的搭配了文字解说,时间和地点也有标注。   欢快和浪漫的音乐分不同阶段交替。   郑之南因为怕父母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直忍着没告诉他们,这件事他筹备了这么久,不想有一点点的纰漏,虽然最终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可也是一种解脱。   只要能解气,受点伤怕什么,如果爱孩子,父母总会理解他这么做,不爱的话,就另当别论,他也不在意。   在酒店房间等待进入婚礼现场的时候,请假都要来参加婚礼的许剑来到了设置在酒店里的婚房,这个婚房许剑一看就想笑,因为当初他和范君海住秀之坊的房间就是这样的大套间,虽然两个人不需要住那么奢华的,但当时他就是想让范君海给他开一间那样的房间。   笑得隐含深意的许剑为郑之南送上了祝福,却不知,郑之南接过礼物垂眸装腼腆的时候,眼神里也有一抹深意。   郑之南把礼物随手放在一边后问许剑:“今天过来没事儿吗?是周四啊。”当然,眼睛里还有笑意。   许剑看一眼正在让化妆师打理衣着的范君海对郑之南说:“最喜欢的哥哥结婚,我当然要来参加了,请假过来的,就算是扣分也值了。”   郑之南伸出手非常富有感情的握住许剑的手说:“哥哥很感动,一会儿你和姑姑和姑父坐在一起,在第一排,能看得很清楚。”   “我当然要坐在第一排了!”许剑在弯腰和坐在椅子上的郑之南拥抱的时候,对范君海抛了个媚眼。   范君海冲他笑了笑,化妆师垂眸在弄胸花,没有人看到他们的小动作。 第26章   吴蕾是化妆师, 今天六点钟就爬起来帮助师傅把两位新人的服装和妆容都准备好了,因为两位新人是男性, 妆容不需要太复杂,只是稍微打了一层气垫粉, 眉形修了修, 涂了个稍微有一点点颜色的润唇膏,其他都没怎么动,然后化妆师和助理两个人带着两位新人要换的衣服来到了酒店,好随时补妆或者换衣服。   一路上,吴蕾都有私下里和助理讨论今天的这对新人真是太般配了, 都很帅,当然要说帅, 还是清雅气质的那个更帅一些,身材也很好, 换衣服的时候,吴蕾有不经意间扫到换衬衣时正扣扣子的郑之南, 看到了腹肌, 简直了, 人间极品,不松垮很紧致, 并不是那种因为太瘦的腹肌, 而是经过有效健身锻炼出来的身材。   许剑和范君海的互动其实吴蕾看到了一点, 但她怕是自己想太多, 脑补能力太突出, 所以告诉自己不要多想,然后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就当没看到了,她的举动也成功让许剑和范君海没有在意她的存在。   而且最重要的是,吴蕾觉得两位新人天造地设,年龄稍微大一点的那个新郎肯定要珍惜自己的另一半才对,毕竟他的爱人是那么的完美,所以一定是自己想多了。   胡思乱想的吴蕾就这样看着许剑走出去,没过一会儿范君海也走了出去,说是去厕所。   整个房间除了郑之南,就是化妆师和助理,吴蕾作为化妆师和服装师,忽然就有些犯嘀咕。   总感觉有奸情,但又怕是自己想多了,见不得人好,这两人这么相称,气质都很好,没道理还有人能插足,一定是她想多了。   不然也太不知足了。   如此安慰自己的吴蕾也就将自己的疑惑压了下去。   而事情就发生在,两位新人上台讲话,两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脸,宾客们也都笑看着新人,范君海的笑容要更灿烂一点,而郑之南笑得则淡淡的,别人看来他只是比较内敛的缘故,毕竟他的性格就比较内向腼腆。   陈庆仁如约而至,拿着请帖过来后就坐在了最角落的地方,等待着接下来的大戏,虽然他猜测是大戏,但到现在他还不知道郑之南会做什么,他稍微猜测了一个大概,或许是当着宾客的面说婚礼不举办了,把渣男晾在台子上?   但他发现是自己的想法限制了自己的想象力。   不仅仅陈庆仁呆滞住,所有人,包括并不是客人的服务生和婚礼策划师还有司仪,都愣住了。   司仪直接僵在礼台上,眼睛瞪大的大大的看着画风一转的大屏幕,这屏幕很漂亮清晰,是郑之南特意要求的高清宽屏,本来屏幕上好好的播放着郑之南和范君海的礼服照,拍得很有意境,也很清新,让人不由心生羡慕和向往,因为感觉两个人太完美了,然后,当司仪把话筒递给新人,让两人对彼此说点心里话的时候,屏幕里的美好画面被辣眼睛的偷情画面取代。   主人公正是站在郑之南旁边的范君海和坐在第一排父母身边的许剑。   屏幕不时出现嗯嗯啊啊的放浪之声,有些年纪大一点的长辈直接转过身不再看屏幕,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为什么床上躺着的是范君海和许剑?   范君海听到大家的惊呼立即转身看身后,他一脸煞白的去看向定定看着他的郑之南。   “之南——”范君海想说点什么,但他发现自己声音干涩,竟然不知道要说什么。   就在他想伸出手去拉郑之南的时候,郑之南后退了一步,而也已经看清楚两位当事人是谁的宾客们全场哗然,接着就是此起彼伏的议论声。   郑成国死死的看着屏幕,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外甥会干出这样的事。   他竟然插足了他哥哥的家庭?   刘雁捂着嘴,直接落了泪,她拿起旁边的杯子,直接将水泼在了范君海父母的脸上,一边落泪一边说:“不知廉耻!”然后看向郑成国,对他大喊:“你可好好看看你妹妹教出来的儿子,是不是欺负我们之南内向,竟然都把南南逼到这种地方了,你妹妹一家不要脸,我还要脸!”刘雁和郑成国,甚至所有人都还不知道这是郑之南一手策划出来的,他们以为郑之南是被蒙骗的那个,受到最重伤害的那个。   郑成国气得脸憋得通红,猛地一拍桌子,往隔壁桌,妹妹一家走去。   郑珮娅刚回过神去看许剑,郑成国就走过来将许中誉按倒在地,直接朝着许中誉的面部锤了两拳,郑珮娅尖叫着过去拉人的时候,郑成国直接将郑珮娅推倒在地:“滚!一家子都狼心狗肺,白眼狼!从小之南都老实,因为是哥哥,我都让之南让着剑剑,剑剑要是但凡有点良心,念着是有血缘的亲人,也干不出这种龌龊事儿!”   郑家这边的亲戚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劝架,要是拦着郑成国总觉得有些不落忍,毕竟摊上了这么一家子不着调的妹妹妹夫还有外甥,外甥都爬上了哥哥男人的床,挨打都不亏。   可郑珮娅也是他们看着长大的,不拉,总觉得说不过去,一时踌躇不前,最后不知道是谁带的头,郑家那边的亲戚抄起桌子上的东西朝范家走过去,将憋的火气都朝范家撒,骂他们范家养了个不要脸的东西,有了哥哥想着弟弟,弟弟年纪轻不经事,范君海都这么大个人了,还不知道收敛,把手都伸这么远了!   打,必须打!   还有人去揍范君海,让一脸苦涩不知道该如何和郑之南解释的范君海根本来不及再说什么,人就被围了起来。   司仪看到场内一时乱成一团,有吵架声,尖叫声,咆哮声,还有议论声,年轻一点的男男女女已经举起手机开始拍照录像了,他立即转身去找后台的工作人员,要把视频赶紧关了,不然事态会越来越尴尬。   司仪一脸欲哭无泪,这是他从业以来最无力的一次,也是最崩溃的一次,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应对,他心很累。   吴蕾和助理傻呆呆的拎着化妆箱站在一边,两个人都呆了。   “怎么回事。”   “不知道。”   “那个人不是……新郎的弟弟吗?”   “所以是新郎和新郎的弟弟搞在了一起?”他们果然有奸情?天啊……太劲爆了吧!   两人回过神来就忍不住在自己闺蜜的小群里开始八卦,还有员工群里说今天的所见所闻。   同一时间,有爱在微博上玩的年轻人就把拍到的视频发到了微博,很短,大概30秒不到,以为离得远,两位新郎的模样拍的不是很清晰,有点模糊,但大屏幕上的小影片就清晰多了,很劲爆。   微博内容:今天酒店有一对新人举办婚礼,不知道是谁把新郎和另一半弟弟偷情的视频放在了大屏幕上,两家的客人已经打了起来,偷情的那个新郎也被按在地上打,另一位新郎转身走了,走了,走了……   这位同学的微博好友以一种看八卦的心情打开后只觉得八卦之魂熊熊燃烧,立即转发到自己的首页上说:内容太劲爆,太刺激,我得缓一缓。   没有看过豆瓣小组那个豆瓣去年最火帖子的人还在猜测是不是弟弟不想哥哥和情人结婚,所以才用了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昭告天下,太阴险了什么的。   而有心人就立即和当初看到过的帖子做了一个比对,发现好多信息都吻合!   未婚夫和弟弟搞在一起!楼主准备如期举行婚礼,然后在婚礼上曝光这件丑事!   天啊!   虽然受害者的模样很模糊,可看身形和气质,还有那脸部的模糊轮廓就能猜测出来,新郎很帅啊!而偷情的那个也人模狗样的,只是完全不及这位疑似豆瓣楼主的气质,至于另一位当事人弟弟,虽然也小有颜值,可明明不及楼主啊!个子都没楼主高!难道是因为床上的骚征服了未婚夫?!   这未婚夫是瞎了眼吧!看发视频的那个博主回复,那位豆瓣楼主人很好,也很有能力,厨艺超棒不说,也经常健身,把未婚夫的一切都打理的井井有条。   这么好的男人竟然被这么对待,不少人都感到气愤。   郑之南看大厅已经乱成一团,而自己想要做的也都做了,跟陈庆仁远远地点头致意了一下后就转身离开了礼台,没有管被郑家亲戚按在地上殴打的范君海,也没有去拉正在打许中誉的郑成国,大家心中都有气,打吧打吧,打的越厉害越好,闹吧闹吧,闹得越大越痛快,反正丢人的不仅仅是郑家,最丢人最应该被谴责的是范君海和许剑才对。   郑之南不担心郑成国和刘雁,有小辈跟前跟后,肯定不会让两位长辈吃亏,至于范君海的父母,已经不关他的事了,那是渣男的父母,不是他的父母。   等刘雁回过神来就发现,儿子不见了,瞬时心一凉,生怕儿子去做什么傻事,想不开,立即去拉扯郑成国,不叫他再添乱。   “南南不见了,找南南!我怕他想不开!”说着刘雁就拉着自家亲戚那边的小辈,一起去找郑之南。   郑之南边走边解外套扣子,走出酒店的时候,把胸口上的胸花摘掉扔进垃圾桶,随手拦了个的坐了上去。   陈庆仁看郑之南跟他打了招呼就走了,立即追出来,看到郑之南打了个的,今天发生这么刺激的事情,陈庆仁怜惜郑之南的遭遇,但更怕他做什么傻事,立即开着车跟在郑之南的车后面。   郑之南其实也没想好要去哪里,但是他想,既然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当事人就算不做傻事,也肯定会做一些不理智的举动,比如说打一辆的士,去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   后来兜兜转转,郑之南去了G城的海边,此时正值中午,比较热,但到了海边后,吹着海风,似乎也没有那么热了,咸湿的海风吹在脸上,仿佛让郑之南的心绪也平静了不少。   对于网络上正在发酵的事情,网络外的大家都还不知道。   陈庆仁把车停好,远远地看着郑之南站在海边一动不动,心里稍微松了口气,估计只是散散心,并不是要做傻事。   那就好,那就好。   虽然接触的次数不多,但陈庆仁觉得像郑之南这样思绪理智,心性坚定又出众的人,遇到这样的事情,真的很难不让外人感到怜惜。   太惨了。   如果新郎出轨的对象不是弟弟,可能心里还好受一点,虽然也好受不到哪里去,可总比知道未婚夫和弟弟搞在一起强。   陈庆仁远远地站在一边等了半个小时才去靠近郑之南。   冷静了一会儿,大概此时有个可以倾诉的对象也是好的。   怕郑之南觉得他出现的太唐突,陈庆仁先解释了下。   “我看你从酒店出来,怕你做傻事,就跟了过来。”   郑之南难得遇到这样举止有度,心地善良的人,他对陈庆仁这个人还是挺有好感的,闻言点点头说:“我没事儿,就是那里太闹了,想一个人静一静,我不会为了渣男做傻事,不值得。”   “你能这么想就很好。”陈庆仁很欣慰。 第27章   郑之南和陈庆仁在海边吹风闲聊的时候, 网络上却因为这件事炸锅了。   本身这个视频和博主的内容就够劲爆了,但是有人忽然说, 这个视频里的主人公似乎是去年很火的一个豆瓣帖子的楼主,不过楼主已经半年没更新过了, 上次更新也只说要和未婚夫拍礼服。   然后就有人开始为不明真相的网友们科普事件始末。   “来来来, 我给你们补课,事情是这样的,去年下半年有人在豆瓣发帖,说未婚夫和弟弟搞在了一起,楼主当时正在去捉奸的飞机上, 因为心情复杂没人可以说,就发了个帖子, 未婚夫飞到弟弟所在的城市偷情,被楼主通过微信聊天发现了, 因为楼主的信任,之前从不看手机, 所以未婚夫根本不惧, 聊天内容删都没删, 被无意间看到信息提醒的楼主发现了猫腻,从而打开了世界的新大门, 通过推测, 确定是姑姑家的孩子, 也就是他的表弟, 后来就被楼主拍个正着啊, 果然是弟弟,俩人开房的时候,还给去捉奸的楼主聊天,说想跟楼主视频啥的,楼主尾随两人,拍了一些照片就回去了,随后就慢慢收集证据,一直很冷静,中间也有情绪崩溃的时候,毕竟和未婚夫在大学的时候相识相恋,后来就顺理成章毕业订婚同居,还订了今年六月结婚,结果去年就被他发现了这件事,弟弟是在哥哥订婚宴上和未婚夫勾搭上的!曾经楼主公布过聊天对话!骚的飞起!弟弟不是善茬!不过楼主也非常能干大事!忍了这么久,才在婚礼上将这件事公之于众!其实这样自己也会很痛,等于是揭伤疤!唉,看视频,楼主虽然不是很清楚,可看身材和气质就非常出众了,未婚夫真的是不要脸至极!弟弟也是个狼心狗肺的玩意儿!”   “我操,太无耻了吧,这真是我今年看到的最奇葩狗血的事情!还好楼主没有忍下来,不然我真是得气吐血!”   “我光想想就快气死了……和谁搞上不行,竟然恋人的弟弟搞上,楼主太惨了!”   很多人都在说新郎干得漂亮,为他打抱不平,让他振作。”   不仅微博上因为这件事炸了,豆瓣里那个帖子再次被顶到了首页,不少人都涌进去,因为半年没更新,今天网上又爆出来这件事,就一直在问视频里的人是不是楼主和未婚夫,然而直到晚上,楼主都没有出现。   渐渐的有人开始怀疑,楼主不会是干傻事想不开了吧?好担心啊。   郑之南和陈庆仁在海边待到肚子咕噜噜叫的时候才离开,在海边附近的餐厅点了一些海鲜,让店家炒了炒,配着炒粉和啤酒吃了午饭。   吃饱喝足后,郑之南才给刘雁还有郑成国回了电话,让他们不用担心,他没事儿,一会儿就回去了。   虽然刘雁不放心,一直在让郑之南告诉她地方,她要和郑成国一起过去接,被郑之南拒绝了,没必要来回折腾。   郑之南吃完东西,陈庆仁送郑之南回了家,在这种时候,有个人陪着其实心情的确会好很多,这是郑之南不得不承认的,虽然这是原主的遭遇,可在成为原主后,郑之南也在被渣男和许剑的事情影响着,和渣男的那栋房子里,郑之南这个月就一直在陆陆续续的搬东西,结婚那天,趁大家都没啥注意力的时候,把属于原主的东西都撤走了,所以那房子郑之南不会再过去了,等范君海搬走后,他会直接找中介挂到网上卖掉。   郑之南一回家,刘雁就一脸焦急的扑过去抱住郑之南痛哭。   “南南啊,你太苦了,妈妈知道你委屈,但怎么样也不要为了那两个不知廉耻的人气坏了,这种垃圾,没什么好留恋的!你要想想爸爸妈妈,不要做傻事,千万不要做傻事!”郑之南还没哭,刘雁想想中午的事儿就呕得慌,眼泪又流了下来,虽然孩子回来了,可刘雁总觉得这样的事情,儿子这性格,不发泄出来,总有一天还是会钻牛角尖,她怕郑之南想不开,对于郑之南跑出去好几个小时才回来的事情,刘雁没有指责,孩子太难受了,想自己待一会儿没什么不好,只是他们会担心,可也理解孩子的心情。   郑成国已经抽了不知道多少根烟了,郑之南看到后先抱着刘雁安抚了一番,最后走到郑成国身边,把他嘴里的烟抽走说:“多大点事儿,不就是看清了一个人渣吗?我都不难过了,你这烦恼什么,别抽了,抽太多了。”郑之南看一眼烟灰缸里的烟头,把手里的半截儿烟按灭,给郑成国泡茶喝。   其实郑成国一边心疼儿子的同时,想到妹妹一家人,他的心情也很乱,不比郑之南轻松,那毕竟是从小长到大的妹妹,本以为血浓于水,结果妹妹的儿子对自己的儿子做了这样的事情,他怎么能心情不复杂,怎能不煎熬,他心里难受啊,那种在身边养了一头白眼狼的感觉太强烈了。   而刘雁已经懒得理郑成国,那是郑成国的妹妹和外甥,做了那样不知廉耻的事情,她已经做不到理智的看待事情,满满的都是厌恶和恶心。   当郑之南把茶泡好后,刘雁对郑成国说了一句:“以后和你妹妹一家老死不相往来,你要是再心软,不为了儿子还要跟你妹妹来往,你等着,咱们直接离婚!不过了!”刘雁早就对郑珮娅有意见,现在因为儿子的事情,完全爆发了出来,一丝一毫都不准备再忍让。   郑成国看着茶杯扭头对刘雁说:“你让我跟她来往我都不会来往!”语气同样十分气愤,都这种时候了,还什么来不来往!他要是还能原谅妹妹一家,那他郑成国才叫窝囊,自己不要自己的脸!   郑家这边因为郑之南回来还算平和,而郑珮娅那边就乱的多了,亲戚们打完之后就一窝蜂跟着郑成国刘雁去找郑之南了,郑之南回去没见到那些亲戚是因为他快回来的时候亲戚们就被郑成国和刘雁送走了,不想给儿子太大压力,免得有人说错话让儿子触景生情。   因此在医院陪着老公的郑珮娅这里除了儿子,再无任何郑家人。   郑珮娅看着老公脸上的伤嘴里骂骂咧咧的对许中誉说:“我要报警!让他赔钱,坐牢!”   许中誉闻言,脸上火辣辣的,尴尬又羞耻,皱起眉头让郑珮娅住嘴。   “闭嘴吧!还不嫌丢人!看看你教的儿子!败坏门风,和有妇之夫勾搭,你自己说你丢不丢人!许家的脸都被这个不孝子丢光了!以后我还怎么做人!做这种事是要被人戳一辈子脊梁骨的!”不仅丢人,还是在全体宾客面前丢人!   如果许中誉知道网上正在对许剑人肉搜索可能会发疯。   郑珮娅急眼了,“难道不是你的儿子,怎么都是我的错!况且剑剑比范君海小那么多,要错也应该是范君海的错,肯定是他哄骗了咱们剑剑,剑剑年纪小不懂事儿,这不就被骗了吗?!”   “他年纪小?再小也已经是成年人了!这种事初中生都知道丢人!别说他一个大学生了!”   许中誉说完后冷哼一声,懒得去看让他头疼不已的许剑,等护士擦完了药后,拿着配发的药物大步离开。   郑珮娅拉起许剑跟在许中誉的身后,还在念叨。   “这事儿不能这么完了,我们得找范家说理去!我们剑剑还在上学,他就白白给上了,必须要范君海给个解决办法!”   许剑一想起来礼堂里的画面就脑袋发懵,根本无法恢复到清明的状态,他满脑子都在那么多人面前被看到了那样羞耻的画面。   最重要的是,事情发生了这么久,范君海都没有联系过他。   范君海此时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被打的很惨,虽然没有伤筋动骨,可脸上和身上有许多地方都肿胀了起来,范母不放心,直接办了住院,要范君海在医院里多观察两天再走,至于其他受了伤的范家人,也都是一些皮肉伤,因为这事儿范家的确理亏,许多范家人都觉得扫兴,做了消毒后就各自离开了,一时病房里除了范家三口,在没有其他人。   就在范母坐在床头旁边的椅子上看着肿成了猪头的儿子时,郑珮娅拉着许剑推开了病房的门。   许中誉站在病房外面抽烟,没有走进来。   郑珮娅走进去后,松开许剑,冲到躺在床上的范君海面前就是一巴掌,然后去撕扯范君海,一边又捶又打还拽,嘴里也没停。   “你个老男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儿子还在上学,你就把手伸得这么长,你连你男人的弟弟都不放过,你还要不要脸!我现在就打电话报警,告你诱拐和强奸!”   范母心疼的扑过去流着泪让郑珮娅不要打了。   “不要打了,不要打了!”   范父只恨儿子不争气干了这样让人戳鼻梁的事情,此时连拦着不让对方打都没有底气,毕竟他确实把人家睡了。 第28章   范母赵雅丽是学校的音乐老师, 一辈子都过得精致,可以说, 她从出生到今天以前都过得无忧无虑,从未为什么事情烦恼过, 儿子也一直让她和老公很骄傲, 虽然性取向是同性,他们也没有什么意见,科技发展到现在,法律完善,大众的思想随着时代的改变, 观念也有了很大的不同,大部分人都对同性恋保持包容理解的态度, 他想找异性还是同性,他们都没有任何的异议, 一开始孩子的爸爸其实是有一些接受不了的,但在她的开导下, 也就接受了这一现实, 后来儿子找了大学同学, 斯斯文文,长得也周正, 是一个比较腼腆的男孩, 本分勤快, 艺术品位也很好, 赵雅丽很满意, 虽然面上没有特别亲热,可心里是喜欢儿子这个对象的,后来他们水到渠成的毕业订婚,结果怎么也没想到,儿子临到了这个时候给了她这么大一巴掌,让她半辈子清清白白的人生有了一个可能后半辈子都无法抹去的污点,而这都是因为他。   她怎么都接受不了,可是看着从小心肝宝贝一样的儿子被打成这样,她心里也不好受。   郑家的父母煎熬觉得受辱,范家的父母同样嫌丢人,恨儿子不争气,没有羞耻心,让她们在宾客面前如此丢脸,以后都抬不起头,也不知道那些同事和听到风声的邻里会怎么在背后里编排。   赵雅丽虽然心里煎熬羞耻恨铁不成钢,可也看不得有人在眼皮子底下打她的孩子,特别是对方说要报警的时候,赵雅丽更是泪流满面,她哪里和如此泼辣的女人接触过,瞬时六神无主。   看到母亲哭成泪人被父亲抱在怀里,范君海也哭了起来,事情没有发生之前,他从担心过,可真的当事情大白于天下,他发现,他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厉害,能够掌控好一切,因为他的贪心,造成了如今的局面,想到领导和公司的同事们也在场,看到他私生活如此的放荡……天啊,他承认,他后悔了,他发现事情没有他原以为的那么简单。   他到现在都忘不了,当他转身去拉郑之南,他冰冷的眼神,那里面没有失望,没有震惊,有的只有寒冰般的冷意,他不爱他了……   郑之南的眼里没有对他的爱了。   很冷,冷的他一下子就被冻在原地,不敢说任何后悔和道歉的话。   他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一样,这让他的心像是绑了石头一样往水底深处沉,没着没落,难受不安。   怎么会?明明,他很爱很爱他的啊,是对自己失望了吗?   郑珮娅将范君海打了一顿,在许剑的阻拦拉扯下才没有继续打,她喘着气顺了顺头发,拉拉衣服叉着腰对范家人说:“我儿子和你家儿子的事儿,所有人都知道了,你们总得给我们个解决办法,我孩子还在上学,就被你儿子给欺骗了!诱骗没入社会的男孩子,你儿子真是没有一点良知!”郑珮娅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范君海的身上。   许剑看着床上被打的鼻青脸肿的范君海,心疼的走过去要去拉范君海的手,但被范君海下意识躲开了。   范君海满脑子都是郑之南。   许剑看到范君海流泪,以为他是疼的,也跟着哭着说:“疼吗?为什么会发生那样的事情?谁弄的?”许剑和范君海都没有想过是郑之南弄得,因为在他们的心里,郑之南是个有事儿会闷死在心里可能都不会告诉别人,更别说把这样让他崩溃的事情袒露在人前,可是有些私密的视频,却是在家里录下来的,范君海在怀疑许剑,他觉得是上次把许剑带回家,被他偷偷放了摄像头……他为了拆散他和之南,不然还会是谁?   范君海语气冷冷的说:“难道不是你吗?我们的事情,除了你知我知,还有谁?”   范君海的话让屋里所有人都愣住了,郑珮娅回过神来,立即瞪大眼睛对范君海说:“你怎么说话呢?!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把我儿子带到你家里,这会儿又来说是我儿子搞的鬼,到底是谁最鬼!我儿子还是个学生!你这个已经有社会经验的人,好意思指责我儿子?!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了,我儿子以后还怎么找对象!”   范扬帆终于说话了,他沉着声说:“你这话就有问题了,这怎么会是只有我儿子的错?发生这样的事情,你儿子也不可能是清白的,视频大家也都看到了,你儿子有多主动,不用我再重复吧?就算错,也是两个人的错,绝不是我儿子一个人的错!”   许剑听到范君海的话,震惊道:“你怎么会怀疑我?!我怎么可能做这样的事情?让所有人看我们上床?!我有那么蠢吗?!”   范君海冷冷说:“你一直就想拆散我和之南,别以为我不知道。”此时此刻的范君海已经不是床上那个甜言蜜语的男人。   许剑被范君海激的一张脸透红。   “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跟你在一起这么久,就算我嫉妒过,可我在我哥面前有暴露过哪怕一丝一毫吗?这件事不是我做的,你不要把脏水泼我身上!”   范君海看到这样的许剑,开始迷茫,难道真的不是许剑?还是许剑在演戏?   郑珮娅见不得儿子被这么说,撸起袖子就要再去收拾范君海,许剑死死拉住,对郑珮娅说:“妈,你别闹了!你打他有什么用!这事儿本来就不是我做的!”   “那我就让他这么欺负你?你爸这个窝囊废一点用都指望不上!”   医院里一团乱的时候,郑之南正在自己房间待着,但是刘雁太担心他,隔一会儿就要打开门看一眼,后来郑之南没办法,不在屋里待着,躺到了客厅的沙发上,免得刘雁担心。   躺在沙发上的郑之南总觉得这次的任务没这么简单,应该还有其他任务,或者攻略对象,不然难道接下来是配合渣男演原谅戏码?他可真的不愿意原主最后的结局是和渣男狗血的和好了,这都能和好,他才是真的佩服写书的作者,完全是给读者喂屎,不过现实里也的确有那种就算另一半出轨了,还依旧原谅的傻逼,男女都有。   郑之南的懂事让刘雁这个当妈的心里更疼了,不哭不闹还因为她的担心自己从房间里走出来躺在客厅里,刘雁反倒希望儿子能哭一哭,发泄一下,她心里也好受点,这样平平静静的反倒让她很担心,最后她实在是想找点事儿来做,去了厨房,准备做一碗儿子最喜欢吃的蛋包饭,她已经很久没做了,以前嫌麻烦。   刘雁去了厨房,郑成国想找个人说说话,就跟着刘雁屁股后面进了厨房,两个人在里面互帮互助,偶尔低声交流几句,不时叹口气,这叫什么糟心事啊。   郑之南懒懒的躺在沙发上,他其实不困,反倒精神抖擞,范君海给他打了几次电话,他都没理,直接拉到了黑名单,短信他还有兴趣看一看,电话什么的,真的没什么好说的。   看了看微信,许多郑之南的同学和一些朋友都发来了慰问短信,但是可能对于这样的情况都很少见,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也不好说什么,为了不出错,基本上是给个抱抱或者是安慰一两句,当然也有关系比较浅一点的,关心是假,八卦真相却是真,问东问西的。   郑之南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兄弟,最好的也就是那五个大学室友,但关系仅仅是比普通朋友要好一点,他比较内向,上大学遇到范君海后就一心扑在范君海身上,他会做饭一开始也不是因为自己,或者因为喜欢,纯粹是想做好吃的给范君海吃,他在范君海的身上付出了足够的真心,然而,真心换狗心,弄得一身是伤。   这些信息郑之南一概没理,这个时候不回复信息,别人也不会计较什么,毕竟太狗血了,婚礼上发现马上要宣誓的人和自己弟弟勾搭在一起了,外人看只觉得真奇葩真刺激吧……当事人没心情回复,也是可以理解的。   郑之南又打开了豆瓣,原主不玩豆瓣,他玩,大多数看技术贴,在技术小组分享心得和获取经验,哦,他还加了反同联盟,和同他一样反感同性恋的人一起找一些漏洞,去举报同性恋相关的网络圈子和组织,其实当时他下载豆瓣,还弄个号上去,心情挺复杂的。   毕竟……以前是去打击同性恋,举报和谴责这个执迷不悟的群体,让他们在网络的这个圈子里无处容身东躲西藏,现在却顶替了原主,以同性恋的身份发帖抓奸,当时发帖子的心情委实复杂。   不过已经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没意思。   因为对豆瓣比较熟悉,所以当时在飞机上就申请了个号,抓奸的时候就顺便更新,这样事情闹大了,可以狠狠地让那两个人出出名,郑之南相信,这事儿大家都喜闻乐见,也爱看个热闹。   之前郑之南登录有几百条提醒是很正常的,但这次他登录,可能是积累了太多消息,毕竟大半年没登录过了,竟然有几千条关注和几千条回复以及推荐,豆油就更不用说了,挤得满满当当,他根本没法一一都看,而且还在持续增加中,帖子的页数也从之前的几百变成了几千,回复也达到了两万多,这样迅猛的数据增加,郑之南无法再觉得是半年没上线的缘故,肯定是有了别的原因,他直接把回复拉到了末页,看到了一些回复。   “从微博过来的,楼主还没出现吗?”   “楼主没事儿吧?一定要振作啊!”   “已经有人扒出来楼主是那家花店的老板,看店员在工作室号上偷拍的老板,长得超帅的!虽然只是个侧脸!希望楼主振作,不要想不开!”   “看了视频,觉得楼主很酷!这么酷的你不要想不开啊!大家都很期待你开始新的生活,而不是沉浸在被渣男背叛的阴影中!”   “渣男好丑,小三好恶心,心疼楼主。”   “楼主楼主,回来了吗?”   “刷新了好多遍,楼主为什么还是没出现?着急!担心!”   就在郑之南看评论的时候,花店的店长打来了电话,语气弱弱地对郑之南说。   “老板……微博上,工作室的号收到了很多关心的私信,你看,你要不要登录一下,发个微博?或者是我带你发个微博?特别多。”店长有些担心,语气很轻,似乎生怕惊扰了郑之南一样。   她作为店长,除了值班的员工没去,其他三个员工都去了现场,自然也知道中午发生了什么,然后下午花店的微博号就被各种评论和私信挤爆了,差点登录不上,后面设置了消息提醒才好一点,但是私信一直在增加,她一边担心怕打扰郑之南,又觉得一直这么任网友继续发私信下去不是办法,硬着头皮打了通电话,其实也是想确认一下老板人还好吧,没出什么事。   郑之南说了声知道了后,店长就知道老板自己会处理就挂了电话,挂了电话后,和其他店员继续咒骂渣男。   “渣男恶心!不要脸!欺负我们老板人帅心善!”   “恶心!垃圾!”   “希望老板能想开点,总比婚后发现强,老板没领证吧?”   “肯定没领证,现在基本上都是婚礼举行完了才领证,有的度完蜜月才领证的也有。”   店员们为郑之南打抱不平的时候,郑之南登录上了花店的微博号,不想网友们再胡乱猜测,发了条简单的微博。   ——我没事,不用担心。   这一句话也坐实了他就是那位楼主,但也安了关心他的那些网友们的心。 第29章   章粤不怎么玩微博, 但郑之南这件事太劲爆,也太奇葩, 特别是有些网友看了去年他发的帖子,几乎所有看了帖子的人都觉得楼主非常稳, 每一步都稳扎稳打, 抽丝剥茧寻找证据,没有哭闹和撕逼,虽然中间有崩溃过,可还是把证据都一一收集了,然后在众人面前给渣男和小三狠狠一击, 最后潇洒转身,一句废话都没有, 干脆利落的大家都想为他鼓掌,有人说, 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因为太狗血, 也因为他的性格和处理手法吸引了许许多多的关注和粉丝。   通过这件事, 让人心疼他的坚强, 又让人感慨世事无常,怀疑爱情。   正因为狗血和够劲儿, 这事儿不仅在网络上被各大网站转发扩散, 现实里也有人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讨论, 无不为楼主的干脆喝彩, 然后便是一起骂渣男和小三。   当扒出来小三就是X大的时候, 知道这件事儿的教授们也忍不住在私下里讨论,纷纷询问各自,对这个大四的学生有没有印象。   “唉,现在的年轻人,真的是太乱来了,不像话。”   “感觉丢人啊,做这种事的时候都不会想想他的父母还有身为X大学子的身份吗?完全是在给学校抹黑。”   里面刚好有许剑的专业课老师,许剑学得是电子商务,成绩不好不好,挂过科,后来补考过了,老师对他有印象是因为他比较花销,爱玩,身上常常有奢侈品,当然,也有一点小聪明。   “有印象倒是有印象,但成绩并不突出,也没什么好评价的。”为人师表,学生在道德上被人诟病,可那也是私生活,他不想让人觉得他在背后编排学生的不是,一句话敷衍过去了。   章粤就是从同事们的话中知道的此事,这才登上好久都没用的微博搜了搜,最后还找到了郑之南在豆瓣上发的那个帖子,他把郑之南发的话一一看过。   心里的兴味更大了。   看到郑之南在帖子里说崩溃的哭了一场时,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些想笑,因为他觉得郑之南给他的感觉不像是个会因为这件事崩溃到哭泣的样子,他一想到他那天的冷漠脸就觉得帖子里那个崩溃到哭泣很违和,所以想笑,但又觉得遇到这种事,哭一哭也是正常的,或许是他太想当然了也不一定。   看到发帖日期,发现就是他们第一次相遇的那天他发的,原来那会儿对着手机一直打字是在发帖子。   后面章粤就看到了微博上那人用工作室的号发了微博,告诉关心他的人说他没事儿。   知道郑之南没事儿后,网友们又一窝蜂的找到了渣男和小三的微博。   几乎所有许剑原创的微博都有谩骂的评论,嘲讽已经很寻常,要数评论最多的当然是他最新发表那条祝福哥哥新婚快乐的微博,让所有网友都觉得很讽刺,如果许剑没有把当初订婚那天发的合照微博删掉,可能订婚那条会是最多骂声的微博,就是有两张照片的微博,一张是郑之南和渣男的合照,还有一张是他和郑之南的合照。   “抢你哥哥的男人,心里不会不安吗?”   “当三都当到自己人身上了,也是厉害。”   “不要脸!恶心!”   “败类!人渣!”   评论大多数都是这类的骂声,当然也有更难听的。   到了晚上,有人扒出来了渣男的公司,是一家比较有名气的房产公司的部门总监,三年前率领团队开发了一款新型租房项目,因为方便干净安全的牌子,如今已经有了一定的辨识度,在业界也被认定是成功案列,但有了这件事后,网友们对这家公司的品牌厌恶度达到了顶峰,网友们在渣男公司的官方微博发评论,要求将渣男辞退。   公司本来就很在意网络上网友们对公司品牌的好感,发生了这件事,直接惊动了总裁办,总裁二话没说就让公关部门出动,然后发出了一条很大快人心的公告,以私生活不检点,道德败坏影响公司形象为由将范君海单方面辞退了,辞退通知函已经发往范君海的邮箱。   这个反应速度立即又获得了不少好感,之前因为范君海而产生的迁怒也因为他们的辞退而消散。   许剑没设置微博提醒,并不知道自己的微博已经沦陷,全是骂声,而且他因为今天的事情早就六神无主,还是微信里的基友告诉他,他的微博被网友们围攻了,他才茫然地打开微博,然后手机就因为信息太多,无法读取,最后直接死机了。   等到他找到充电器,尝试着重新开机才又恢复运行,小心翼翼点开评论提示,不出意外,全部都是骂他的。   为什么会这样?   怎么会有这么多网友知道了他的事儿?   许剑飞快的去看热搜,果然在十几名里找到了关键词“弟弟抢了哥哥未婚夫”,点开就是当时婚礼放影片的画面,再然后他也看到除了婚礼现场的视频外,还有一个楼主发的帖子,而他看完之后立即就猜出来,这是他的哥哥,郑之南发的。   许剑此时已经和郑珮娅回了家,范家说等范君海出院之后再和他们说怎么解决这件事,让他们不要在医院闹,郑珮娅录了音后才心满意足的带着儿子去,本来许剑不想走,想陪着范君海,但范君海一脸的抗拒,显然还不相信他。   而现在,回到家的许剑发现是谁弄的后,立即就拨打了范君海的手机,但范君海把电话挂了,显然不想和他多聊。   许剑心里委屈又难过,但还是耐着性子把在微博上发现的线索、截图和连接都发到了范君海的微信,让他自己看。   许剑:是我表哥弄的,你看截图和帖子地址就知道了,不是我。   许剑:郑之南并没有你想象中的脆弱,你看,他多厉害啊,跟踪你到X城,尾随在我们身后,拍了那么多的东西,还在家里按摄像头!这些都是你的未婚夫,你的爱人,你的心肝弄的!   许剑:呵呵。   许剑发完信息看到了章粤的微信头像,立时更苦涩了,章教授肯定也知道了,这会儿没准已经把他删除好友了。   郑之南,你好狠啊!   恨意冲天的许剑没有任何理智的给郑之南发微信。   许剑:我是你弟弟,你为什么要把这件事爆到网络上!你不看在我的份上,就不能想想我爸妈?你太狠了!太毒了!我恨你!他不爱你,你活该!   如果说在婚礼现场,许剑还有悔意的话,在被范君海误会,晚上回到家却发现一切都是表哥弄成的后,那一点悔意早就烟消云散,剩下的只有满满的愤怒!   郑之南怎么都没想到许剑竟然还敢对他说出这样的话?   弟弟?   呵呵,当初在背叛原主的时候,就没想过是原主的弟弟吗?   现在用兄弟的名头来压他,真是可笑啊。   他把许剑发的话截图保存,以后或许有用,网友们最喜欢看这种后续了,不怕许剑炸毛,就怕他忍气吞声卖可怜,很好,保持这个节奏,这样才能点燃所有观众的血液。   郑之南想了想给许剑回复了一条。   郑之南:你在背叛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你是我弟弟,我是你哥哥?   许剑:你从小就让着我,不过是个男人,有必要搞的这么糟糕吗?这次再让让我不行吗?我也很喜欢他!我爱他!就算他现在臭名昭著,我也不会离开他!你做得到吗?!   这话让郑之南看来就是脑残,什么臭名昭著也不会离开,分明是一个茅厕里的蛆,有什么离开不离开?待一起刚好内部消化,也不用祸害别人。   郑之南:爱情这种东西没有让不让,如果你们真心相爱,大可以通知我,一个男人罢了,送给你也就送给你,可你们呢?宁愿偷偷摸摸也要瞒着我,把我当成一个傻子一样,早点告诉我我退出,多方便你我的事儿?闹到如今的地步,是你们一手促成的,不是我。   这边郑之南和许剑在你来我往的交锋,范君海那边虽然挂断了许剑的电话,许剑发来的消息他还是看了。   看完后他整个人都懵了,脑子有一瞬间的空白。   原来,之南那么早就知道了他和许剑的事儿……   范君海抬起手臂蒙着脸,一脸的痛苦和绝望。   这一刻的范君海想起了那一年的初遇,然后是校园里的点点滴滴,后来毕业的恩爱甜蜜,求婚时齐齐约定厮守终身……结果他背叛了他,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局面。   一切都是他的错,如果不是他,也到不了如今的局面,还有许剑,当初如果许剑不出现,他现在一定已经和之南结婚了,绝不会有后来的放浪!   是许剑勾引的他!   他要去求之南的原谅!   之南看在那么多年的感情上,一定会原谅他的!   他们已经相识八年多了,八年多少个日夜,他们都在一起,一起上学一起用餐,后来的一起规划未来,装扮新居,他们有太多太多的回忆,他们原本还有很美好的未来!   可现在一切都被毁了,是他亲手毁掉的!他背叛了他的之南!   有那么一瞬间范君海都想掀开被子跳下床冲出医院去找郑之南,但是看看时间,已经这么晚了,他肯定心很痛,很累,休息了吧,让他休息休息,明天,或者后天,等他脸不是那么肿的时候,一定去见他!   翌日,范君海看到了自己被辞退的邮件,其实网上的事情他昨天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已经看了,但他并没有什么感觉了。   他满脑子都是怎么样才能求郑之南原谅,所以医院只住了两天,范君海就出院了,然后便迫不及待的去了郑家。   他打电话郑之南不接,发信息不回,只能亲自过去,虽然知道不会被待见,可他还是想让郑之南知道他的决心。   然而,还没有到郑家,母亲就给他打了电话,说是许剑一家,还有许家那边的亲戚,都去他家了。   范君海眼看着就要开车进入到郑之南家的小区,但是想到爸爸妈妈还在家里被人堵着,他只能咬牙砸了砸方向盘调转车头往家赶。   一路上,范君海都在后悔招惹上了许剑这样的人,许剑难缠,他的父母也不是省油的灯,这样一番对比,范君海越发觉得郑之南一家人是多么的善良和蔼。   范君海在路上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终于赶回了家,客厅里除了许剑一家三口,还有七八个许家那边过来的亲戚,各个一脸凶相,冷冷的看着走进来,嘴角和眼窝还是青紫色的范君海。   郑珮娅坐在沙发上,旁边是许剑,另外一边是许中誉。   许中誉已经没有了不耐烦,以郑珮娅马首是瞻,似乎已经达成了某种共识。   当双方纠缠了两个小时后,范家拿出金钱补偿都没能让郑珮娅点头表示谅解,范君海不耐烦道:“所以,你们到底想怎么样?50万已经是我家能给你们的极限,其他的再多都不可能有,本来就是许剑先勾引的我,这事儿一个巴掌拍不响,别借着鸡毛当令箭,你要报警就报警。”一脸的无所畏惧和破罐子破摔。   “我们不要钱,你既然已经和我们许剑在一起了,那就和我们许剑结婚吧,反正你和郑之南的事儿已经黄了,我家许剑不比他郑之南差一点。”   范家三人一脸目瞪口袋的看着理所当然的郑珮娅。   范君海回过神后露出轻蔑的眼神说:“想都别想,跟他结婚?我从来都没想过和他结婚,更何况,我不打算和郑之南分开,我会求得他的原谅,我们会重新在一起的。”语气坚定的仿佛郑之南已经原谅他了一样。   郑珮娅呸了一声说:“想得倒挺美,就算郑之南愿意原谅你,我哥也绝对不会答应这件事,你真是想的太简单了!好啊,你不同意,那就等着,我们许家就跟你耗着,以后你跟谁好,跟谁结婚,我们就拿着你和我儿子的床照给他看,我就看谁能忍受得了你这种人渣!”   听到郑珮娅无赖一样的话,赵雅丽一阵眩晕,可是她告诉自己,不能妥协,真要和这样的人做了亲家才叫永无宁日!   当许家和郑家狗咬狗一嘴毛的时候,郑之南正在思考下个星期去哪里旅游散心。   免得待家里待久了会以为他抑郁要自杀,这种言论不是不可能。   陈庆仁也知道了网上的事情,看了郑之南一步步的安排和缜密的计划,越发的对郑之南心生好感,这样好的男人,那个范君海为什么会不珍惜?   简直是暴殄天物,无法理解。   陈庆仁看过网上的帖子后,对郑之南发了个大拇指的表情,然后问他:“准备什么时候出发去旅游?我觉得我要派上用场了。   最后还幽默了一把。   郑之南说:“还没定,你有什么好的推荐吗?”郑之南在自己身边搜寻来搜寻去就觉得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陈庆仁有可能是真正的攻略对象,虽然懒得跟人聊天,但为了早点做完任务,还是主动回应了一下。   陈庆仁:“土耳其我觉得不错,可以考虑一下,然后这个季节去瑞士的圣莫里茨滑雪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好的,我会好好考虑一下的,出发的时候会告诉你选择了哪个地方。”   “你很坚强,一定不要被那种情绪压倒,渣男没了就没了,我很担心你是强颜欢笑。”虽然接触郑之南几次,他都很冷静,可陈庆仁觉得这件事这么大,那天在婚礼上爆发出来,而为了这一天,他坚持了那么久,就怕没了支撑的点,他扛不住。   郑之南:该难受的时候已经难受过了,都过去了这么久,当初没想过死,现在也依旧没想过死,放心吧,不考虑自己,也会考虑考虑父母,不然就太自私了。   陈庆仁:你能这样想就太好了。   郑之南最后决定去瑞士的时候,距离范君海出院已经过去了三天,范君海终于再次站到了郑之南的面前,只是郑之南不想和他多说什么,转身欲走。   范君海拉住郑之南,让他停下来,怕郑之南抗拒,又立即松开了手。   “之南,伯父伯母一直不让我见你,今天好不容易看到你下来,你给我个说话的机会吧!”从气势上看,颇有点,你不让我说,我就不让你走。   郑之南莫可奈何,淡淡的看一眼不依不饶纠缠不休的范君海说:“你想跟我说什么?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好说的吗?”   “是许剑,是许剑勾引的我,我承认,我迷失了,但我早就明白,你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人,我不能没有你,我已经后悔了也反思了,之南,能不能看在我们曾经在一起过,有过那么多美好回忆的份上,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改的!”   郑之南溢出一声笑,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   “范君海,你为什么会觉得我能原谅你?我在这么多人面前抖落出你们的丑事,就没给自己留后路,我如果这个时候原谅你才叫自己打自己的脸,我郑之南瞎过一次眼,就不会再瞎第二次,别跟我说什么谁勾引谁,这事儿不是勾引的问题,而是背叛的问题,有些事情,你也该明白,不珍惜就做好失去的准备,没有人会永远守护在另一个人身边。”每一句都掷地有声。   “之南……”范君海从未见到过态度如此决绝冷冽的郑之南,似冰山上最坚硬的一块冰,不会有一丝一毫的融化迹象,他一瞬间愣在那里,语不成调,完全不知道该为自己如何辩解,最后喃喃道:“可是我还爱你啊之南……”   “呵呵,你不爱我范君海,你如果爱我就不会背叛我,你如果爱我就不会和我弟弟在一起来侮辱我,你从始至终爱的就是你自己,考虑的也是自己,不要再来做无谓的纠缠了,没有用,你在背着我跟他加上微信号的那一刻,我们的关系就破碎了,不可能再回去了,我宁愿死,也不会和你在一起,我嫌你脏。”郑之南说完之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徒留下怔在原地不知该如何做的范君海,在这段关系里,范君海一直是主导者,但现在,他已经不是那个说什么都会被认同的人,他被抛下了。   或者说,他先抛下了那个爱他如己的男人,然后他后悔了,想要回头的时候,对方已经把他关在了门外,那扇门严丝合缝,他无法撼动分毫,也再踏不进那心门半步。   7月份的时候,郑之南给郑成国和刘雁都办好了签证,一家三口直接飞到了瑞士,瑞士不仅仅有滑雪,还有很多有意思的风景可以游览,郑之南在飞机上对陈庆仁说了自己的选择。   然后陈庆仁告诉郑之南他也在瑞士,不过他是公干。   异国他乡遇知己,必定是要聚一聚的。   陈庆仁结束工作事宜后,刚好郑之南会带着父母去圣莫里茨,陈庆仁也决定过去放松一下,便约定在圣莫里茨碰头。   而这样的巧合让郑之南越来越觉得,陈庆仁才是本次世界的真正攻略对象,没有好感度可能是因为对方还没有达到喜欢他的地步。   那么这次在圣莫里茨的碰面,郑之南是不会拒绝的。   多接触接触,没准就能确定对方到底是不是自己要面对的人。 第30章   在没有去圣莫里茨之前, 郑之南带着父母去了苏黎世,还有日内瓦。   其实就算郑之南出来旅游不带郑成国和刘雁, 两人也决定要跟儿子一起去,他们两个怕孩子憋在心里, 在国外什么地方情绪低落没人陪做傻事, 虽然儿子面上一如既往的平静,但他们就是没办法让自己放心。   正是因为猜出来父母的想法,郑之南才二话没说直接帮两人办了签证,一起去散心,免得徒留父母在国内胡思乱想。   在出发的前一晚, 郑之南和两人很认真的交谈了一番,说了自己为什么没有发泄, 为什么这么平静。   “我发现他出轨是去年下半年知道的,10月份, 最难过的也是那个月,要瞒着你们, 还要收集更多的证据, 因为我知道, 你们很喜欢他,觉得他跟我很合适, 毕竟也在一起了那么多年, 如果我不掌握多一点资料, 我担心你们会让我忍一忍, 像许多父母那样劝慰自己的孩子, 给他个悔过的机会,我不想原谅他,所以我隐瞒下来,一点点寻找更多证据,如果他出轨的对象不是许剑,我可能都不会走到这一步,但他们太欺负人,背着我那么久,从我和他订婚那天开始,就有了异动,我却一年多后才知道,而许剑呢?我从小待他那么好,他怎么对我的?我忍不下这口气,所以走到了婚礼那一步,原本还担心你们会生我的气,结果并没有,这一点让我压力没有那么大了,你们担心我的同时,我也在担心你们。”郑之南说完,来回望向郑成国和刘雁。   想到快一年的憋屈生活,刘雁心脏隐隐作痛,她儿子太苦了,眼含热泪的刘雁用手擦了擦眼泪说:“为什么要给自己这么大压力,其实你就算当时告诉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也永远站在你这边,他范君海都把我孩子欺负成这样了,我怎么可能还让你忍一忍!他们欺人太甚!无耻下作!”   郑成国多少年没流过泪,听到儿子这将近快一年的生活里是怎么度过的,如果10月份就被发现了,岂不是中途范君海送儿子回来住的时候,儿子就在演戏,为了不让他们担心,儿子付出的太多了,郑成国也红了眼睛,流下泪来。   “所以,最伤心的日子过去了,后面就完全是在想要怎么给他们一个暴击,到今年,其实已经对他没什么感情了,不然我也不会天天没事儿往家跑,就是不想多和他待,有几次差点都没绷住想摊牌算了。”   “唉,一切都过去了,不要怕,爸爸妈妈永远在你身边。”郑成国拍了拍儿子的肩膀。   “好了,说这些是不想你们胡思乱想,不是让你们一起哭的,明天还要赶飞机,可别肿着眼睛上飞机,多丑啊。”郑之南递纸巾给刘雁,最后三人说着说着笑了起来。   到了瑞士后,三人稍作休息,翌日就在苏黎世逛了逛,然后去了日内瓦和蒙特勒,最后终点站就是圣莫里茨。   郑之南带着父母到的时候,陈庆仁已经在前一晚抵达了约定好的酒店,还把郑家人的两间房也一并预定了。   加他一共三间房,陈庆仁见过郑家父母,郑之南当时车祸出院的时候,他也去了,所以有过照面。   在郑家父母看来,对方撞过儿子,他们家也没怎么追究,对方帮他们开个房,两人也没有多过推辞,大不了多请对方吃几次饭就行了,拉拉扯扯反倒不好看,不如礼尚往来。   陈庆仁气质儒雅,对品茗方面也有研究,郑成国对他挺有好感,因为两人能在茶方面沟通。   所以听儿子说陈庆仁也在瑞士,郑家夫妇就很热情好客地说:“异国他乡碰到也是有缘啊,肯定得聚一聚。”   这才有了这次圣莫里茨的碰面。   其实滑雪这样的极限运动不太适合年纪大一些的人,怕身体承受不住,也怕受伤,更何况刘雁还没接触过,但郑成国其实玩过滑雪,只是不精通,因此这次滑雪出行,仍旧是全家一起出动。   刘雁因为完全的新手,郑之南和郑成国一左一右的教他,郑之南很细心,郑成国就有点急躁,好几次都忍不住说刘雁:“你咋这么笨呢,掌握住平衡,其实一点都不难。”   给刘雁搞得火大,抽出手不让郑成国教,“去去去,不乐意教你自己去玩去,儿子教我就行。”   郑成国立即态度软下来,拉住刘雁的手说:“我错了我错了。”   陈庆仁穿着滑雪服,滑了一圈,来到旁边休息,摘下护目镜,看到郑之南简洁的指出什么地方需要格外注意,什么需要屈膝弯腰,耐心十足的指导刘雁。   虽然只是个侧脸,可那专注的神情还是感染了陈庆仁,让他的心里仿佛有一头小鹿正在撞击他的心房。   郑之南松开刘雁,扭头去看右侧旁边的陈庆仁。   陈庆仁看到郑之南回头,大大方方的挥挥手。   郑之南看到陈庆仁冲他挥手,他对陈庆仁笑了笑,然后跟刘雁说了几句,不再当电灯泡,给父母留出独处的空间。   郑之南用雪仗让自己滑到陈庆仁身边,很自然的问道:“要来比一场吗?”说完,手指向中级跑道。   滑雪场分三种类型的跑道,一种是普通等级的滑到,适合新手练习,第二种是稍微有一点难度的滑道,而第三种就比较危险了,难度系数也很高。   郑之南虽然会滑雪,但还没有到可以在高级滑道上滑的地步,两人都是业余的,自然是选择中级滑道。   陈庆仁接过助手递过来的水喝了一口后欣然应允。   郑之南也喝了一口水,接着两人同时戴上护目镜,拉好衣服领口的拉链,来到了中级滑到的区域。   在助手的协助下,他的手刚放下,两人已经滑了出去,起初并没有太快,但等到了一个小坡时,两人的速度增加了。   助手将两人的比赛过程用手机拍摄了下来。   要说谁的技术好,自然是差不多每年都要来瑞士滑雪的陈庆仁更好,但他没有把郑之南逼得太紧,两人总是不相上下,在陈庆仁超过郑之南一大截的时候,陈庆仁还故意放慢速度和郑之南一起滑到终点。   坐在缆车上山的时候,郑之南对陈庆仁说:“你的技术很棒。”   陈庆仁说:“可能是因为我经常滑,几乎每年都会过来一趟,偶尔是出差顺便过来玩,有时是和家人一起过来度假。”   “难怪了。”   在圣莫里茨待了三天,郑之南都没有收到关于好感度的提醒。   这让他纳闷不已,难道陈庆仁并不是攻略对象?   还是说每个世界的要求都不一样?   郑之南很郁闷,不过想想觉得自己与其胡思乱想,还不如静等系统接下来的提示,免得操之过急反倒坏事儿。   反正他已知的剧情基本已经完成了,没有任何指令,那他就随性而来好了。   郑家人在国外玩的时候,许家和范家还在争论不休,赵雅丽被折磨的偏头痛都犯了,天天靠吃止痛片才能缓和。   范君海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可他也不想妥协,最后还是许剑让郑珮娅不要闹了,而且郑珮娅闹的时候许剑一直在帮范君海,范君海在郑之南那里受到的挫败在许剑的轻言细语中终于得到了缓解。   或许是因为失去了郑之南,范君海对于许剑的埋怨也没之前那么强烈了,甚至生出了怜惜,他安慰自己,就算没有了之南,他还有一个人一直陪在他身边。   郑珮娅最终以我看在我儿子还喜欢你的份上,给他面子,如果我要是知道你对我儿子不好,我就还天天过来云云。   最后在许剑的努力下,许家除了许剑所有人都走了。   这招以退为进不可谓不老套,但也的确有用。   连赵雅丽都因为许剑的态度而对他有了改观,本身她就觉得自己儿子是最大的问题症结,许剑当初也的确比已经进入社会的范君海小许多,儿子说来说去都不应该对未婚夫的弟弟下手,而且许剑一直以来都很维护儿子,除了他妈妈泼辣了一点,其实也没有那么差劲。   但如果说让两人结婚什么的,赵雅丽还没有那么快能接受。   因此,范家就对许剑非常客气,没有之前的冷若冰霜,但也仅此而已了。   许剑倒没有像他妈那么迫切,现在就得让范君海和他领证,他现在还在上学,等风头过了,去拿了毕业证之后,一切都好说,现在就先笼络笼络范家人的心才对。   反正现在网上都是把他们两个算作一块,也算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范家和许家的名声都臭了,不互相心心相惜,势同水火就有些不理智了。   为了降低存在感,范家和许家都很低调,关起门来过日子。   整个下半年,他们都没有出来刷什么存在感,网络上也有了其他热点,关于这则狗血的出轨事件,早在8月份就凉了下来。   直到10月份,郑之南终于收到了一条系统提醒。   系统:解锁主线下一剧情线索,与陈庆仁订婚。   郑之南自从回国之后以为陈庆仁和自己不是一条路的,几乎都没来往了,微信都不怎么聊,结果系统这个时候才发来一条,要攻略陈庆仁,和陈庆仁订婚?   郑之南不免在心里抱怨了一句,早点说啊,还能趁着在滑雪场多互动互动,增加一点印象分。   现在好了,从7月底回国到现在的10月中旬,几乎没来往的人,却又叫我去尬聊?   真是没有最尬,只有更尬。   但系统毕竟是系统,他只是根据剧情进度来测评任务结果然后根据任务结果来解锁下一任务,而这一次的评测是根据范君海和许剑两人的剧情进展,当范君海对许剑松动,两人有可能复合的时候才达到“弟弟抢了未婚夫”这一剧情,系统才会给予解锁下一剧情线的奖励,不然只能继续跟未婚夫和表弟飚戏,让两人婊子配狗天长地久。   虽然系统的指令下的很晚,可对无所事事忙于训练的郑之南来说,终于不焦躁了,有任务做还能有点奔头,这没任务做,总觉得心里没底。   郑之南还没想好怎么引起陈庆仁的注意,照旧每天上午去学跆拳道和搏击,下午去花店,其实他现在去花店的次数已经在减少,隔三差五下午才去一趟,每天待在跆拳道馆的时间要多很多。   当他正在和陪练练习腿部肌肉反射力量的时候,忽然有了一个想法。   既然忽然敲微信聊天很尬,那就将自己比较会引起人关注的东西更新在朋友圈不就可以了?   为了不让其他人看到他发的朋友圈而妄加揣测,郑之南特意设置了内容仅陈庆仁一人可看到,这样既不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也避免了其他麻烦。   让一起练搏击的朋友拍下他练习的照片,郑之南特意让多拍了几张,他这个人其实不怎么拍照,但现在为了引起陈庆仁的关注,他也是豁出去了。   穿着训练服的郑之南,腰部和胸肌的线条都非常好看,训练服将他充满力量的身材展露无疑,紧致修长的双腿更是让人忍不住赞叹一声,这双腿完全是艺术品般的存在。   郑之南在编辑内容的时候踌躇了,因为他不知道写什么样的内容会引起陈庆仁的注意,甚至他都不知道自己这么做行不行得通,陈庆仁会不会回复。   郑之南站在设计角度看照片,觉得不论是构图还是采光他都挺讲究的,反正照片是的确拍的挺好看,拍之前他仔仔细细挑了角度和光线,然后让搏击班的同学站在那里在他抬腿或者出拳的时候按快门就可以了。   照片很自然,并不刻意,所以很养眼。   陈庆仁休息的时候看手机,看到微信朋友圈郑之南发的照片就是这个感觉。   很养眼。   不论是腿还是手臂,缠着绷带的腕部,以及颈脖和侧脸的汗珠都让人忍不住屏息静气,陈庆仁甚至点开了照片放大了看每一个细节。   自从7月一别,陈庆仁和郑之南就没怎么联系过,有时候陈庆仁想看看郑之南的近况,干了什么,但对方似乎不爱发朋友圈,这是两三个月以来,郑之南第一次发朋友圈。   陈庆仁组织了许久的措辞才评论了一条:没想到你还有这个爱好,感觉很酷。   然后点了个赞。   郑之南学这个已经一年了,不仅是酷,也很专业,动作干净利落漂亮,出拳很快,照片甚至还有拳头的残影。   郑之南看到陈庆仁的评论,心情没有之前那么严肃了,他才发出去30秒,陈庆仁就发了评论,两个可能,一个是巧合,一个是对方其实挺关注他。   如果陈庆仁关注他的动向,那么任务相对来说就没有那么严峻,如果是巧合就有些难办,毕竟切入口太少,让他觍着脸去投怀送抱太下作,这种事儿他干不出来,只能循环渐进,一步步来。   为什么要叫他一个直男来勾引gay,真的烦,很烦。   难道是他之前举报了太多gay,就让他做这种任务来还债吗?   如果他知道他触发的是妹妹的咒,并不是因为他是直男,更不是因为他举报了太多跟gay相关的人和事才来到了这样的世界估计会突出口老血。   郑之南这件事告诉我们,不要随便碰别人的东西,就算实在忍不了,也要和东西的主人好好商量一下,不然一不留神可能就被扔到了另一个次元体验生活接受诅咒带来的惩罚。   既然要走和陈庆仁订婚的剧情线,那么这个故事的真正男主应该是陈庆仁吧,毕竟作为受的原主已经和渣男分道扬镳,接下来就是和新的爱人双宿双飞的剧情线。   要如何和陈庆仁达成某种共识,可让郑之南有些难办。   不过他没有忘记回复陈庆仁的评论。   郑之南:好久不见。   陈庆仁:是啊,自从从圣莫里茨回来,就感觉很少见到你,朋友圈也不见你更新,你是不是不经常玩微信这些?   郑之南:没什么趣事,不随便发朋友圈,你最近怎么样?   等郑之南发完这句话,陈庆仁敲响了郑之南的微信聊天窗口。   陈庆仁发了个呲牙的表情说:还是在这里聊吧,不然一会儿你的那条朋友圈下面就要被我们刷频了。   郑之南:哈哈,好的。   陈庆仁:你刚刚问我最近怎么样,一直比较忙,也就这个月有了点时间,准备今晚去游泳,你喜欢游泳吗?   郑之南会游泳,但说喜欢,也称不上,但也不讨厌,既然陈庆仁这么问,他肯定不能说不感兴趣,这么好联络感情的机会,怎么能白白放走。   郑之南:这个天气,去室内游泳馆吗?   陈庆仁:对,平时经常在办公室,下班了再不锻炼锻炼,身体都要生锈了,你要一起吗?我有会员卡,可以免费带同伴过去。   郑之南:既然这样的话,我也好久没游泳了,在哪里汇合?顺便晚上我请你吃饭,上次在圣莫里茨,房间费还是你出的,一直记着呢,不请你吃顿饭总觉得不自在。   陈庆仁:都过去这么久了,你还记得,让我十分过意不去,而且在圣莫里茨伯父伯母已经请我吃过很多次饭了,就算要相抵,也早早就抵消了,虽然我并没有想过要你们回报,追根究底,我也是感谢那次车祸你对我司机的理解。   郑之南:那就以朋友的身份请你聚餐,这样总可以吧?   陈庆仁:这个……   郑之南:如果不同意的话,那我就不去了。   陈庆仁:别这样,那就先谢谢郑先生的晚餐了。   郑之南:那得我先谢谢陈先生请我游泳。   说到这里,两人都发了个偷笑的表情。   乍一看,聊天信息还挺和谐,但看郑之南淡淡的神情就知道,这和谐只是郑之南伪装出来的。   为了引起对方的注意,他也是蛮拼的。   其实就算郑之南不发朋友圈,陈庆仁也准备亲自去花店见郑之南,顺便请他吃饭,聊聊近况,他刚回国的时候非常忙,这个月工作上的事情才慢慢收尾,也没那么忙了,他原以为在圣莫里茨的那一抹悸动会随着时间变浅变没,结果并没有,反倒因为对方的一条朋友圈就忍不住蠢蠢欲动的心。   他对这个人有好感,从他们坐在茶室里对饮时,从自己说出真相,看到对方一脸平静成竹在胸的神情时,他就掉入了一个叫做郑之南的猎人的陷阱里。   他被他吸引了全部的目光,总是想要获取更多他的信息。   其实郑之南说他在瑞士的时候,陈庆仁并不在瑞士,但为了让对方觉得一切都是缘分,才说他也在瑞士,然后在和约定好了后就连夜买了从巴黎飞往圣莫里茨的机票。   所以,就算郑之南告诉他,他们在土耳其,陈庆仁也会买一张飞往土耳其的飞机票说他也在那里。   陈庆仁相信他们是有缘的,不然也不会遇到他,虽然初遇并不美好,甚至让他受伤了,可后来他知道他是哪家花店的后,就觉得确实是有缘分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现原来他们早就有交集,只是是公事上的,两人没有正式的见过。   再后来不由多注意了他几分,接着就想起来,他的未婚夫,他在一家酒店见到过,是中心城附近的五星级酒店,那里写字楼林立,商场酒店也多,然后他回想起来,他未婚夫当时揽着的人并不是他,而是另外一个人。   他本来因为知道他有未婚夫而低落的心情瞬间又高涨起来,甚至完全压抑不住要告诉他真相,可他那个时候腿伤还没好,所以才另外挑了个时间,他当时最害怕的事情就是他为了多年的感情忍下了他未婚夫对他的背叛。   后来一聊之下,才明白,他早就有察觉,也早有打算和安排,再后来他就开始期待,婚礼上会有什么样的惊喜。   结果,果然是惊喜,他的举动简直太让他惊艳了,竟然会有这样洒脱利落的人,虽然后来看到网上的那个帖子时,他为他那句崩溃到哭了一场而心痛。   可还好,还好他走了出来,没有沉浸在悲伤中。 第31章   看到他开启了新生活, 有了新的生活方向,陈庆仁为他感到开心, 那个渣男根本不配拥有他。   现在,他想追求郑之南的心越发的强烈。   他想得到他。   陈庆仁的心思, 郑之南还不知道。   如果知道了, 估计会拉着陈庆仁说:“兄dei!先订个婚再谈恋爱怎么样?”   下午,郑之南回到家,拿了自己的泳裤,还有一些换的衣服和游泳要用的东西,按照陈庆仁说的地址, 来到了这家装潢雅致大气的休闲会所。   郑之南的身材很好,特别坚持了一年多的训练, 肌肉线条更加优美,本身他就长得很好看, 身材这么好,虽然游泳馆里人不多, 可他一出现, 还是吸引了男男女女的目光。   陈庆仁差点都想拿起旁边的浴巾去裹住郑之南的身体, 但一想到这举动太怪了,生生忍住了。   郑之南一直不动声色的观察着陈庆仁, 所以他有注意到陈庆仁在看他, 然后他装作不经意地坐在游泳池的岸边上, 看着因为他的动作而沉入水底只露出头来看他的陈庆仁, 两人对视了两秒, 郑之南笑出了声。   他知道自己笑起来很好看,不论是谁,都会被他的笑容吸引,从前原主不爱笑,很少有人能发现他这样让人惊艳的神情,而他成为原主后,知道了渣男的所作所为后,哪里有功夫笑,就算笑也是假笑,但这一刻,他为了吸引陈庆仁的注意,脑子里想着想着自己从这个世界苏醒过来,发现经历的都是一场虚无的梦,那种快乐,那种发自肺腑的喜悦,由内而外散发。   当郑之南仰头笑的时候,陈庆仁觉得简直快要了他的命。   他怎么这么好看?这么让人移不开目光?   像深林里最美丽的鸟儿忽然落在了他的心上,用翅膀上的羽毛轻轻地抚弄他的心脏,痒痒的,又难耐。   陈庆仁怕自己再看下去会失态,转过身说:“来啊。”说完这句话,率先往另一头游去。   当陈庆仁转身的时候,他没有看到笑容散去的郑之南脸上的落寞。   因为梦境还未醒,他仍是梦中人。   郑之南进入到泳池,闷头游了几圈才喘着气靠在岸上休息。   陈庆仁追过来说:“你刚刚游得很棒啊,跟游鱼一样自如。”非常快,来回三趟,姿势也很矫健优美。   陈庆仁游过来和他说话的时候,郑之南整理好了思绪,笑着侧过脸对他说:“好久没游了,忍不住放肆一下。”用这句话来解释刚刚的冲动。   陈庆仁跃跃欲试道:“你先休息一会儿,休息完了,咱们比一个回合。”陈庆仁完全没有发现。   “ok。”郑之南应下。   五分钟后,两人站在了起始点,在热心人的帮助下,齐齐跳入泳池内,飞快地往对面游去。   一开始是陈庆仁先碰壁往回游,但很快就被身体素质更好一些的郑之南追上。   上次滑雪需要技巧,郑之南追不上情有可原,但游泳完全是个体力活,虽然技巧也需要,可体力也是得跟上的。   陈庆仁常年坐在办公室里,虽然也会定期锻炼身体,可还是不如郑之南这种每天都不间断训练的人,何况陈庆仁已经36了,郑之南现在才31而已。   陈庆仁比郑之南整整大了5岁,这5岁在少年人之间或许并不觉得怎样,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是年轻一点的那个身体素质更好。   不过郑之南是经常训练的人,寻常人肯定比不了,其实陈庆仁身材保持的已经很好了,也有健身的意识,他的身材在普通人里还是够看的,但年龄差距在那里摆着,后劲儿确实不如郑之南,爆发力没跟上。   陈庆仁游回来后,并没有那么喘,他似乎很懂养生,呼吸吐纳自有规律,而郑之南喘是因为后期爆发力比较高,这会儿正在缓和那种因为爆发力带来的后劲儿。   “你的爆发力很棒,本以为我能险胜来着。”   郑之南说:“上次滑雪就败给你了,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赢一场,不然会让我觉得自己太逊了。”郑之南半真半假的对陈庆仁这么说。   他这么说有两个点,一个点,可以让陈庆仁回忆他们在圣莫里茨的相处,二是让陈庆仁感觉到他的态度,那种认真,这应该也是一种魅力。   郑之南的确没猜错,这的确是一种魅力,一种自身带来的魅力,陈庆仁也的确因为郑之南的话回想起了圣莫里茨的事情,当时他盯着郑之南的侧脸,因为让他怦然心动而忍不住挥手和他打招呼,想要引他过来。   时间过的真快啊,他们竟然也正式认识了一年了。   去年下半年相遇,到现在,这一年里发生了太多事情。   自从郑之南有意无意的和陈庆仁互动后,两人出来健身和聚餐的次数渐渐增加,因为两人都有意,所以常常是,你上次请我喝茶,这次我请你吃一家地道的私房菜。   你来我往,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   陈庆仁常常会思索,郑之南应该不讨厌他,那么会喜欢他吗?   他比他大5岁,这让陈庆仁有时候会有些小小的自卑,天晓得,他作为一家上市集团的副总裁,自卑这种情绪都不知道离开他多久了,现在却因为一个人而患得患失,甚至开始挑拣自己还有哪里不足。   这种感觉既新奇又让他忐忑。   他想过完年,情人节那天向郑之南表白。   而随着频繁的接触,郑之南越来越能感觉到陈庆仁眼中的光亮。   他想那光亮再亮一点,那样离他要达成的剧情任务就更进一步。   他想,陈庆仁应该快忍不住了。   郑之南已经察觉到陈庆仁对他的在意,其实在郑之南的眼里,他虽然是在攻略陈庆仁,可觉得陈庆仁更像他的一个伙伴,一个很好的朋友。   他不知道任务达成后,比如说订婚后,接下来的剧情会怎样,但他会努力的扮好自己的角色。   不然他能怎么办?   他现在本来就是个演员,要做的肯定是演好自己的戏份。   郑家在12月份就搬了新家,因为不想和许家一家再来往,而住一个小区,隔三差五撞见简直太正常了,毕竟所有人都要吃喝,买菜什么的都经常去同一个菜市场,刘雁看到郑珮娅就闹心,久而久之,郑家就考虑换房。   之前他们在市中心那里有套房子,是租出去的状态,现在为了自己住,就没有让租客再续租,到期就给了缓冲时间搬走了,稍微整理了一番,12月底就入住了新家,市中心那套房子买的早,现在他们是买不起市中心的房子,虽然是市中心,但离中心区域还是稍微偏一点,但周围地铁什么的也很方便。   而原本的老房子就租了出去,卖倒不至于,搬家只是涂个眼不见心不烦。   所以今年过年,一家三口就住在了新搬的地方,因为地段的原因,住在这里的人素质普遍要高一些,因此邻里之间都很和睦,相处的还不错。   乔迁新居的时候,陈庆仁从郑之南那里知道后,还亲自过去庆祝,大家一起吃了饭。   等陈庆仁走了后,刘雁寻思来寻思去,忍不住对郑成国说:“你觉不觉得这个陈先生,对我们南南特别上心?我之前路过花店,进去看南南的时候,有两次都碰到了他,还有一次我没进去,但是看到他和南南聊得还不错。”   郑成国说:“不能够吧,陈先生这身份有点太高了,我觉得南南不适合和他在一起,咱们家小门小户的,南南要是真的和他在一起了,也不知道陈家人是什么样子的,万一看不上南南,南南不是平白受顿气?”   刘雁白一眼郑成国说:“我们南南这么好的孩子,谁家的孩子跟我们南南在一起都是他修来的福气,他陈庆仁是副总裁,我们又不图他的钱,凭什么他们家里要给我们南南气受?”   “虽然你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是人家怎么知道咱们是真不图还是假不图,你不知道有钱人都有被抢钱妄想症,总觉得接近他们的人都是为了他们的钱。”   “算了,咱们不管了,顺其自然吧,反正看南南怎么选。”   过年前一天,陈庆仁还过来送年礼,这让两位长辈更加觉得陈庆仁对自家儿子有意思,只是似乎两人还没戳破窗户纸。   真是急死了人……   郑成国看刘雁那操心劲儿说:“你好像还挺满意陈庆仁的?”   刘雁顿了顿说:“之前那个脑子有坑,辜负了我们南南,现在这个我看了,年龄比南南大,知道疼人,南南以后日子不会难过,我现在都不乐意南南找个同龄的或者是年龄比他小的,总怕对方玩心重,还得南南去照顾,我想有个人也能照顾照顾我们南南,心疼心疼他。”   郑成国闻言一阵沉默,因为他也不想儿子再去那么累的照顾另外一个人,其实平平淡淡的找个知道疼他让他的人就行了,其实陈庆仁挺好的,温和包容,儒雅有格调,其实和他们家南南很像,陈先生这么好的气质和品格,陈家的人应该也都不差才对,不然怎么养出这样好的陈庆仁?   陈庆仁送了年礼回到老宅,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当郑成国和刘雁在讨论他的家世时,陈庆仁见到了章家的老爷子。   陈庆仁在外面有房子,平时工作之余都是在自己的房子住,只有过年过节才会回老宅。   陈庆仁管理的集团并不是陈家的,他是章老爷子大儿子后娶进门的继子,随母亲的第一任丈夫姓,随后就生活在章家,按部就班的学习金融管理,毕业后从底层开始历练,然后因为出色的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在31岁的时候坐上了章氏副总裁的位置。   其实他能坐上这个位置,章氏能这么着力培养他,还要说起他叔叔的儿子,叔叔的儿子并不想继承家族企业,而章家这辈儿只有堂弟和他两个男孩,唯一的章家孙子却不想继承家族企业,那章家只能退而求其次培养他这个大儿子的继子,这才有了现在坐在副总裁位置的他。   他的继父章世成在经商方面并没有天赋,因此章氏现在的总裁是叔叔章世越,但对他很信任,基本上所有事情他都可以处理,为了不辜负叔叔对他的信任,他也一直很努力的在完成每一项工作。   陈庆仁见到章老爷子,恭敬地弯腰问好。   “爷爷好。”   章老爷子现在已不问世事,整日就打太极去和老朋友下棋喝茶,陈庆仁的呼吸吐纳还是他教的。   章老爷子看到这个继孙,露出笑容说:“你弟弟回来了,你去见见他吧。”   陈庆仁闻言点点头说:“美国那边没事儿了吧?”章老爷子说的弟弟就是章老爷子二子章世越的孩子,也是章家现在唯一的孙子,7月份的时候因为他居住在美国的外婆病危,飞去了美国,原以为会过了年再回来。   章老爷子说:“他外婆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他陪了几个月,这次趁着过年就回来了。”   “好,我上楼洗个澡换套衣服再去见他,我正有事和他说,好久没见,也不知道是瘦了还是胖了。” 第32章   陈庆仁上楼洗澡的时候, 章粤也才洗完没多久,正坐在书房整理自己自己工作上需要用的资料和报告。   大概过了20多分钟, 吹干头发,换了一身居家服的陈庆仁推开了书房的门。   章粤这个时候也已经整理好, 正拿着本书坐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看, 听到动静扭头站起来,看到是堂兄陈庆仁,笑着说:“好久没见,怎么感觉有喜事?”他只是看了几眼陈庆仁的面容就知道他喜上眉梢,就算极力压制, 不想表现出来,但眼神里的喜悦其实很难压下去, 看来有好事。   陈庆仁摸摸鼻子说:“真是什么事儿都瞒不住你,的确有喜事。”   “什么事?”章粤迎过去, 手握成拳和陈庆仁的拳头碰了碰,眼神里透露出好奇还有淡淡的笑意。   陈庆仁叹了口气说:“栽了, 喜欢上了一个人, 天天想着怎么和他待得久一点, 想把人划到自己的户口本上。”   章粤忍不住笑道:“你终于有了结婚的打算?太好奇对方是什么样的人,能把你这个我都快要怀疑是不婚主义的家伙给俘虏了。”   “等过完年, 如果告白成功, 我就带他回来见你们, 你们一定也会喜欢他, 他是我见过最棒的存在。”   章粤听到陈庆仁毫不遮掩的爱慕和赞美, 把手里的书随手放到桌子上说:“你这样我就更好奇了,期待你带他见家长,到时候我一定在,祝你告白成功。”   “借你吉言,外婆怎么样?”虽然那是章粤的外婆,但按辈分,他跟着叫一声外婆也没问题。   章粤听到陈庆仁提外婆,吁出口气说:“脱离了危险,恢复期,陪了几个月,还不错,心态也很好。”   “外婆是看破生死的长者,心态自然不用说,这次逢凶化吉,未来肯定不会有事。”章粤的外婆是个非常有智慧的女人,懂得易经算命看相,中医也非常厉害,只是小辈们除了章粤没什么人对她的这一能力感兴趣,只有章粤学了一点,但也只是皮毛,可能连皮毛都称不上,不过也能糊弄人几下,上次他自己都还没察觉,章粤就凭着从外婆那里学到的中医知识,发现他胃有问题,还好就医即时,只是炎症,拖延下去可能恶化,后来吃了药就好了。   两人聊了聊彼此的近况,陈庆仁问章粤说:“我这有可能就要脱单了,你这个人问题不得解决解决?上次我碰到你带的那个朋友?”   那都是去年年底的事儿了,那是章粤的床上伙伴,过了年后,两人就断了,主要是章粤有了新的感兴趣的人,就不想再左顾右盼,也没有那个兴趣怀里搂一个,心里想一个。   然后就和平分手了。   后来章粤就看到了郑之南和他未婚夫的事情,本来是想着7月份,事态平静下来,找个机会接触一下,但外婆那边病危,这些事情都放下了,然后就到了年底才回国,不在国内的时候,陪着外婆也就没想其他的,现在外婆安好,他也回来了,之前压制住的躁动又开始活泛起来。   等过了年,年后找个机会与他接触一下。   不过修了半年的假,得先把学校的事情处理好才有时间去想别的,好像还有一堆事需要他处理。   这样想的章粤和陈庆仁又聊了聊别的就让陈庆仁回房间休息,毕竟大家都刚回来不久,就算他不休息,堂兄应该也想一个人待一会儿,毕竟晚上就要来许多人一起过大年三十。   陈庆仁的确也想一个人待一会儿,这样他就能跟郑之南聊天了。   他虽然三十才回来,但也有好几天没见郑之南了,要知道之前他们可是隔三差五就出来聚一聚的。   陈庆仁给郑之南发信息的时候,郑之南正把从花店里抱回来的花束插在花瓶里,粉嫩的颜色,点亮了房间一角。   到了0点的时候,陈庆仁打电话给郑之南,很正式的发出邀请。   “2月14号你有事情吗?不知道能不能为我空出来。”   “2月14号?”郑之南声音里有揶揄。   陈庆仁颇为局促又紧张地郑重道:“恩,想约你出来一起去吃上次你说还想再去一次的西餐厅,然后晚一点,我们或许可以看一场电影。”   郑之南等的就是这一刻,自然不会为难陈庆仁,笑着说:“好,那我就在家里等着你来接我了。”   “好的!”陈庆仁压抑着激动,依依不舍的挂了电话。   2月14号那天的告白没有什么意外,在郑之南的配合下自然是很顺利,那天陈庆仁先去郑家接郑之南,然后两人先去吃了晚餐,用完餐,上饭后甜点的时候,陈庆仁握住了郑之南放在桌子上的手,对郑之南说了那句:“我可以做你男朋友吗?”真挚中透着一丝丝小紧张,眼神专注的看着对面的郑之南。   郑之南当然不会拒绝,毕竟接受告白后,还要让陈庆仁跟他求婚,这样他才能完成指定任务。   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就是原主被渣男背叛,解决了渣男和渣弟弟后遇到了原主要一生相守的陈庆仁?   郑之南虽然觉得应该不会这么简单,但没有下一步的任务提醒,他也只能继续做自己该做的事情,胡思乱想只会自己吓自己。   陈庆仁2月14跟郑之南告白,两人交往到10月的时候,陈庆仁就向郑之南求婚了。   一是他年纪确实也不小了,能定下来自然是早一点定下来,毕竟难得遇到这样合拍的另一半,他也怕郑之南觉得他不是认真对待这段感情。   那么求婚就绝对是个表态的时刻。   因为任务的关系,陈庆仁依旧如上次告白那样非常顺利。   他准备的求婚台词也非常感人。   “我会小心保护你不被伤害,会好好对待我们的感情,绝不做背叛你的事情——”台词很长,说了很多,其实这些都没有让郑之南有多少内心波动,但他其实对陈庆仁还是挺有好感的,因为他们就算确认恋人关系这么久,陈庆仁除了拉过他的手,抱过他,从未做过什么更进一步的举动,偶尔才会蜻蜓点水的吻一下他,这让郑之南对他好感大增,觉得他很有绅士风度。   觉得陈庆仁有绅士风度的郑之南没有站在恋人角度才觉得陈庆仁这样很好,但如果站在恋人角度,就会发现,陈庆仁有问题,但他的直男视角让他根本发现不了这个问题,甚至觉得他很好,很真诚靠谱,他喜欢这种保持距离感的交往,让他这个直男很自在,有时候他都觉得自己不是在和陈庆仁恋爱,两个人只是很好的哥们。   陈庆仁选择在10月求婚也是想要勾起来两人的初遇,虽然初遇不美好,可也代表着他们是有缘的,不然也不会相遇。   既然求婚了,那见家长的时间也提上了日程,毕竟见了家长,才算是互相得到了认可,到时候双方家长一起吃顿饭,这婚也就订下了。   之前郑之南只要应付陈庆仁即可,现在离见家长不远了,他开始有些紧张,怕露馅,也怕出现什么纰漏,还有一个就是和陈庆仁接触的久了,对他的家庭也有所了解,郑之南是和陈庆仁在一起后才知道G城大名鼎鼎的章家竟然和陈庆仁也有关系,他是章老爷子长子的继子,一开始郑之南还以为陈庆仁只是章氏集团聘请的职业经理人,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样大的背景,他有些没底。   毕竟这种人家,人际关系好像蛮复杂,郑之南并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这样的环境里演好自己的角色。   去见家长的那天,陈庆仁看出来郑之南有些紧张,在车里握住郑之南的手安抚他。   “你不用紧张,我家里人都很和蔼,而且因为我37岁……你懂得,才有了想要结婚的人,他们会对你很好很好的,不然把你吓跑了我可能又要单身了。”陈庆仁开着玩笑,想让郑之南放松下来。   郑之南笑着点头说:“看来年纪大一点再结婚对另一半也有好处?”   陈庆仁一本正经的想了想点头说:“似乎是这样。”   “好的,被你这么一说,好像没有那么紧张了。”郑之南的紧张不是因为陈庆仁,而是因为怕自己hold不住现场,角色崩了,但陈庆仁的话让他的确没那么绷着了。   章家的老宅在富人区,是一栋复式别墅,很有年代感,很大,但也没有电视里那种夸张的大,可能是因为年代感赋予了这栋老宅一种内敛的感觉,有种雍容的华美。   郑之南被陈庆仁牵着手带入章家的时候,除了章老爷子和陈庆仁的叔叔章世越没有在客厅,章世成和陈庆仁的母亲彭青杨,以及婶婶都在。   在知道郑之南来了后,章老爷子和章世越也从书房里走了下来。   每个人都脸上带笑,没有给人那种因为身份背景而高高在上的感觉,郑之南看大家这样,心里松了口气。   带着郑之南一一问好坐下来的时候,陈庆仁问叔叔说:“弟弟呢?我还以为他在家。”   章世越说:“他还在回来的路上,早上出去说是想去见个人。”   陈庆仁点了点头表示理解,然后侧过脸小声跟郑之南说:“还没来的那个人就是我跟你提过的我堂弟,章粤,是大学的教授,自己也有科研中心,搞研究的,不过性格很随和,一会儿他回来,我正式跟你们做介绍。”陈庆仁没有提章粤是X大的教授,怕触景伤情,让郑之南心情变差,毕竟那伤害给的太深,寻常人又岂能随随便便就忘记,他能理解。   郑之南点了点头,没有在意。   章粤是快要吃饭之前回来的,他今天去了花店,但没有见到花店的老板,原本他想处理完学校的事情就找机会认识,可后来实验室也有事情在等着他,一直等到了今天他才能去见郑之南。   章粤虽然现实里没有和郑之南正式接触,但他早就在去年就和郑之南在网络上有了互动,还为郑之南提供了一些许剑朝三暮四的证据,因为他的有意透露,郑之南知道网络上的他也是G城的,可能是东西对他真的很有用,郑之南还说有机会了请他吃饭,这也算是章粤此次去见郑之南的一个突破口,虽然并不是为了一顿饭,而是有了第一次的碰面,后面再接触的机会自然就会增加,总比一直是网上聊天要强。   只是实在是不凑巧,郑之南今天不在花店,或者明天去就能见到?   思绪纷乱的章粤回到家里,来到餐厅,看到了坐在陈庆仁旁边的郑之南。   有那么一瞬间,章粤有些恍惚,他以为自己想见那人想疯了,出现了幻觉。   不然为什么他心心念念的人就坐在他的面前,离他不过几米远。   当大家看到姗姗来迟的章粤,章老爷子率先打趣怔住的章粤说:“一大早上就跑出去,见谁了?对象?”   章粤的母亲徐知语抿嘴笑了笑说:“看到庆仁有了对象,我就羡慕,也不知道我家阿粤什么时候能给我带回来一个对象,之前我还想着,最好是带回来个女孩,现在看他年纪也不小了,带回来的是女孩还是男孩已经不纠结了,只要他有个互相喜欢的人能陪在身边,不管男女都无所谓。”   章世越招手让章粤过来做。   陈庆仁冲章粤挥手说:“快来入座,就等你了,还以为你下午才回来。”   章粤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过去,坐到椅子上。   回过神来的他又怎么会不明白,郑之南坐在堂哥旁边意味着着什么,心里瞬时因为这个发现而泛起一丝苦涩。   怎么会这样? 第33章   章粤走过来的时候, 陈庆仁跟郑之南说:“这就是我弟弟章粤。”   等章粤坐下来后跟章粤介绍郑之南。   章粤露出个笑容看着郑之南说:“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郑之南点了点头同他问好。   郑之南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章粤身上, 所以并没有发现他眼中的异样。   而章粤也没有给郑之南发现异样的机会,他很快就掩盖了刚刚的愣神, 敛去眼中的阴霾。   是的, 阴霾,他的心情很沉郁,甚至于说糟糕。   毕竟他期待了很久的一个人,甚至想象过不少次现实中相遇,结果他怎么都没有想到, 回国时看到陈庆仁脸上的喜气,竟然是因为郑之南。   章粤想自嘲一声让自己不要在意, 却怎么都做不到不去在意,不去关注。   明明, 明明是他先遇到他。   章粤想到从去年,自己就一直很忙, 有些事情完全是突发的, 当他每次想要去见郑之南的时候, 都会有事情绊着他,让他不得脱身。   然后就有了现在这一幕。   难道, 上天也在警示他, 他和他没有缘分?   明明他那么早就注意到这个男人, 现在却只能满眼苦涩的看着他的手被另一个人握着。   非常和谐的用完午餐后, 大家都坐在客厅喝了会儿茶, 聊着天,依旧很和谐,然后章老爷子到了点该午休了,率先起身上楼休息,接着是陈庆仁拉着郑之南去他的房间休息,不然他们不走,爸爸和叔叔他们也不方便回房间,毕竟客人还在。   挥别大家,陈庆仁带着郑之南回了他的房间,然后问他说:“之南,你困吗?要不要睡一会儿?”眼里都是笑意。   郑之南看了一眼床,下意识摇了摇头说:“不困,你呢?如果你要睡的话,你就睡,我在旁边看会儿书等你醒过来。”   “我也不困,不如我们去书房打牌,如果弟弟也不休息的话,刚好我们三个人打斗地主之类的。”郑之南都说不困了,他又怎么会扔他一个人坐在一边看书,然后自己去睡觉,陈庆仁不是这样没心没肺的人,而且他也没有睡午觉的习惯。   不用待在卧室里,郑之南不假思索的点头:“好啊。”简直巴不得离开这里,因为在他眼里,有床的地方,就很有可能发生一点他不是很乐于见到的事情。   去书房打牌倒是个好主意。   郑之南和陈庆仁走到书房,陈庆仁拿出抽屉里的扑克,坐下来开始在微信上问章粤要不要来书房打牌。   章粤此时正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出神。   他一直在思索是天意如此还是他们真的没有缘分,然后陈庆仁就给他发了信息。   看到信息的时候,他就知道,郑之南肯定也在。   这种可以与他相处的时刻,他怎么会放弃?   这是他一直想做却没来得及做的事情。   只是现在他们的身份有了变化,他变成了自己堂哥的爱人。   这真他妈的操蛋!   在自己卧室里一脸沉郁的章粤在打开卧室门的时候就调整好了心情和面部表情,当他走到书房,和陈庆仁还有郑之南打招呼的时候,仿佛之前的阴郁压抑都没有出现过,他闲庭信步的走来,笑着说:“玩什么?”   三人的坐姿都不同,郑之南坐在单人沙发上,另外两个人为了三人坐的不是太散,凑近了一下,一个坐在地板上,一个拿了抱枕坐在上面。   边聊边打牌,三人的牌技不相上下,时有输赢,为了逗乐,还有赌注。   两种方式,一种是弹脑门,一种是发红包,88起步。   第一把,章粤是地主,赢了后毫不犹豫在不肯发红包的陈庆仁脑门上弹了一下,轮到弹郑之南的时候,章粤伸出了手最后又收回去看着陈庆仁说:“之南是客,等一下就免了。”装作不好意思对客人动粗的姿态,其实是维护郑之南,下不去手弹他。   郑之南笑着拿出手机说:“不行,愿赌服输,那我给你发红包吧。”   章粤没有拒绝发红包的提议,因为发红包也得先加微信。   他怎么可能放弃这个机会?   虽然心里告诉自己,这样不好,只会越陷越深,可还是拿出手机给郑之南扫二维码。   陈庆仁没有多想,他完全没想到弟弟会和他喜欢上同一个人,自然也不觉得加个微信怎么样。   郑之南给章粤发红包的时候,陈庆仁对郑之南说:“等会儿我就帮你赢回来。”   第二把郑之南是地主,他牌很好,就算陈庆仁和章粤不让牌,郑之南也赢定了,虽然两人并不会这么做,这么做缺少娱乐的乐趣,毕竟输赢都各有各的意思和趣味,一味的捧着郑之南,反倒待他太过客气。   郑之南洗牌的时候,点着头故意用催促的语气开玩笑道:“请自觉发红包,刚刚说的,双王扔出去是要翻倍的,大家自己看着办。”   三人打牌打到三点多快四点才散伙。   回到房间的章粤只觉得郑之南的形象在他心里因为打牌的缘故而更加生动形象,让人想要一再靠近,获得更多和他接触的机会。   在书房那会儿,他很快乐,甚至很多次都忘记那是堂哥的爱人,郑之南就像是他带回来的一样,根本不是什么堂哥的爱人。   他整个人的内心都纠结的快要爆炸,章粤从没想到,自己竟然会产生这样的执念。   执念是因为有太多遗憾,明明有机会,却一一错失了。   他想要得到这个人,这个念头一开始只是有个苗头,章粤觉得自己并不是不能压制。   章粤的所思所想郑之南并不知道也无从得知,他全身心的在应付章家的长辈还有陈庆仁,今晚他会住在章家。   因为他和陈庆仁是恋人关系,佣人并没有给郑之南单独准备房间,所以这意味着今晚两人会睡在同一张床上。   在不去想这些亲密行为,郑之南觉得自己应付陈庆仁完全没有任何压力,可是一旦涉及到这种事情,郑之南就有一种焦虑感。   他知道,如果陈庆仁真的想和他做亲密的事情,按照剧情的走向,这根本是锦上添花促进感情的互动,可是他和陈庆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恋人,他只是把他当成攻略对象,而他自己则是一个演员,所以随着时间的流逝,郑之南越发的有些不知所措。   他不想让攻略任务前功尽弃,更不想让陈庆仁因为他的抗拒而发现端倪,甚至怀疑他从而让他们的关系产生裂痕,影响到任务就不好了。   算了,硬着头皮上,到时候装装害羞,能躲过去就躲过去,躲不过去就看情况应对。   郑之南脑袋里天马行空,不知不觉就到了晚上,吃过饭,照例是坐在一起聊聊天,然后章老爷子把郑之南和陈庆仁叫到了书房,鼓励一番,说了长辈们一般都会对晚辈说的话,单独叫过来,也是表达一下对他们两个人的感情的重视,希望他们能认真对待之类的。   其实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再过不了多久,两人就要共处一室了!   其实这种事儿就是伸头一刀缩头一刀,就看什么时候挨刀了。   比起上次没有心理准备,现在已经给了他太多时间来做心理建设。   结果,当郑之南非常纠结的洗完澡,穿着陈庆仁全新洗过未穿过的睡衣躺在床上的时候,陈庆仁并没有对他做出什么情侣之间该有的亲密行为。   当陈庆仁躺下来跟他说晚安的时候,郑之南都快激动的握住陈庆仁的手说:“大兄dei,你是我见过最清新脱俗的gay,我喜欢,请继续保持下去。”   他因为太欢喜,根本没有去思考这不碰他的更深层次的可能。   陈庆仁躺下来后小心翼翼的对郑之南说:“中午都没有午休,这会儿也该困了,早点睡吧,晚安之南。”   黑暗中,郑之南因为这句话笑眯了眼睛,乐颠颠的嗯了一声说:“晚安。”   当郑之南因为陈庆仁的尊重很放心的入睡的时候。   隔壁卧室的章粤却胸闷的无法入眠,他想象着陈庆仁将郑之南抱在怀里,亲吻他的唇,抚摸他的脸颊……想象着他们此刻正在做的事情就无法冷静下来。   这一切,本应该属于他。   这样想着的章粤到了凌晨才沉沉睡去,翌日他神情有些萎靡的从床上坐起来,洗了个澡才恢复精神。   原以为打开卧室的门,会看到昨夜恩爱缠绵的两人,却发现,从卧室里走出来的两人,虽然脸上带着笑,可不论是脸色还是眼眸里传达给章粤的信息都是:两个人昨夜相敬如宾,并没有做什么他想象中的事情。   陈庆仁和郑之南的操作让章粤迷茫了,章粤虽然不解,可也莫名松了口气。   郑之南制住昨晚那一晚,今天下午就会离开章家,也算是见过了家长,到时候订婚的话,两家人低调的吃顿饭,请长辈见证一下,到时候还会敲定什么时候结婚,这些都是后续,接下来就该陈庆仁正式去见过郑家夫妇。   郑之南是11月见的章家家长,回来后,12月郑之南带着陈庆仁正式见过郑家爸妈。   订婚宴是在1月的一个吉日举行的,章老爷子特意请了好友来见证两位新人的喜事,婚期定在7月份,不算仓促,也不算宽裕,毕竟两人的年纪也到了成家的年纪,又不是二十几岁的小年轻可以多晚两年,双方家长都觉得过了年,7月这个日子很好。   原本订婚宴那天,虽然来得人不多,但也很热闹,都是亲人知己,没有什么外人,一切都看起来很美好。   如果这是一对真正的恋人就更完美了,郑之南觉得自己是整个画面里唯一的瑕疵,只是他遮掩的很成功,谁都没有发现他是个提线木偶。   随着系统的剧情指令而一步步做出伪装,演出一场好戏。   当订婚宴礼成的那一刻,如郑之南意料中那样,得到了系统的剧情解锁奖励,甚至给了一个主线中心思想。   系统:本世界是一本晋江作者的BE虐文小说。   系统:攻略人物好感度已突破70。   郑之南只看到了攻略人物好感突破70,却不知道哪个是攻略人物,下意识以为是陈庆仁,不过为什么陈庆仁的好感度才70?他以为依照两人的情况,此时应该80以上才对,竟然只有70……   想到这里的郑之南忽然心里打了个哆嗦,忍不住问了一句:“攻略人物是谁?”   系统:章粤。   郑之南一下子懵了。   章粤?   陈庆仁的弟弟章粤?   他和章家这么多次的交集中,一直都没有多注意过章粤,虽然他气质出众更胜陈庆仁,但他要做的任务对象又不是他,所以没有多关注。   郑之南听清楚脑内里那个出现的名字后,忽然有一些眩晕,还好陈庆仁发现的及时,而章粤时刻注意着郑之南,自然也发现了不对劲,立即走过去,在陈庆仁的注视下两根手指搭在了郑之南的手腕上。   陈庆仁关切的询问郑之南有什么地方不舒服,然后问切脉的章粤:“有什么问题吗?”   郑之南看一眼走过来的章粤,下意识收回手腕,不让他继续搭在上面,然后垂眸对扶着他的陈庆仁摇了摇头说:“没事儿,可能是太紧张,早上起来太早,没吃什么东西,低血糖犯了吧。”   郑之南说完,章粤点了点对陈庆仁说:“是有些乏累,没什么大碍,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就好了,你在这里陪着他,我去给他拿。”   陈庆仁让郑之南坐下来后对章粤说了声谢谢。   郑之南闭着眼睛听系统继续发布线索。   系统:因为是BE结局的小说,注定是虐恋情深彼此纠葛的剧情,请让章粤为你神魂颠倒,为你痴狂,在此期间要维持与陈庆仁的恋人关系,特别提醒:章粤先陈庆仁一步对你有好感,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没能与你早点结识,更没想到你会成为他继兄的未婚夫,他为此感到痛苦迷茫和挣扎,左边是理智,右边是疯狂。   痴狂?神魂颠倒?   这个难度有点大了吧?不过和上一个世界的崩溃程度相比,似乎没有那么难以接受,果然第一个世界的高度在那里摆着,后面再遇到事情就没有那么崩溃了   当然,当听到攻略对象是章粤的时候,郑之南还是有些无语的。   刚刚那会儿,他真的是一脸茫然,完全是:“什么鬼?what?”眼前发黑。   可是一想到这是一本BE小说的剧情,又觉得这样子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毕竟虐恋情深基本上好多这种狗血剧情,他一个男的,不怎么看言情小说,也猜得到一些套路。   原来之前和陈庆仁相遇,甚至今天的订婚,都是在为攻略章粤做铺垫和准备?   等等……   所以,任务的主题,弟弟抢了未婚夫,根本不是指许剑和范君海。   真正的人物关系是章粤抢了哥哥的未婚夫,也就是他?   反转???   他一开始以为这个世界就是围绕着渣男和渣弟,毕竟主题和他们俩很对,弟弟抢了未婚夫,结果现在看,原来反转在这里等着他!   之前的都是前情,都是铺垫,为后面的悲剧铺路,不然也不会有现在的狗血感情纠葛,虽然纠葛还没开始,只是章粤一个人的自我挣扎。   既然是BE的虐文,最后他是不是还会因为某种情感原因离开这世界,剧情走到这里,郑之南忽然就感觉看到了一点曙光。   只要坚持一下,这个世界也要渡过了!   忽然有点开心。   郑之南不再不安,甚至还有了跃跃欲试的劲头,因为早一点完成任务,就早一点去下一个世界,虽然不知道会有多少个世界在等着他,可总有通关的时候,连妹妹书架上的书都是有数目的,这些世界又怎么可能没有尽头。   调整好心态的郑之南在章粤给他拿来吃的喝得的时候,没有抗拒或者不理,主动接过,还抬眸对章粤说了谢谢。   章粤看到没有抗拒他的郑之南,心里松了口气,刚刚他有一种对方察觉到了他心意的感觉,但现在看来,只是那会儿他人有些不舒服才做出的举动。   将手腕从他指下抽走的举动。   就在郑之南喝东西的时候,旁边的陈庆仁对章粤说:“阿粤,这会儿你再给之南把下脉,看看好了没。”说着起身给章粤让座。   如果刚刚系统没有解锁这些剧情和需要攻略的任务,郑之南可能会说不用了不用了之类的来拒绝章粤的关切,但现在么。   郑之南笑着伸出手递给章粤并对他说:“麻烦弟弟了,听庆仁说你懂一些中医。”   章粤保持着镇定,微笑着将手指搭在郑之南的手腕上说:“略知皮毛,小毛病顶点用,大毛病还是要老老实实去医院挂号。”   郑之南放下手中的杯子,状似随意地看一眼旁边认真把脉的章粤,盯着看了会儿。   章粤虽然在把脉,但却能从眼角余光看出来郑之南在看他。   章粤忍不住胡思乱想,他为什么看我?   对他好奇?   还是别的?   就在章粤有些心绪不宁的时候,他发现郑之南忽然伸出手向他的脸部伸过来,就在他下意识想向后仰的时候。   郑之南坦然大方地对章粤说:“弟弟别动,脸上有跟头发丝,我帮你拿掉。”   郑之南已经完全掌握了无形撩人最为致命,而且因为他了解章粤的一些心理行为和状态,更加的肆无忌惮,这种肆无忌惮不是指动作豪放,而是坦然地做出一些合乎情理的举动,让人无法指摘的举动,但却让攻略对象有种怦然心动,心跳加速的冲动。   章粤现在的状态就是如此,当那指尖的冰凉触感如梦似幻的擦过他的侧脸,他能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加速。   郑之南扔了发丝后对旁边的陈庆仁笑道:“我想喝水!”   陈庆仁一点都不觉得刚刚郑之南的举动有问题,甚至觉得这样做很友爱,笑眯眯的对佣人招招手,让端一杯热水过来,然后伸手去摸郑之南的额头,温热,偏低,正常。   应该没什么事儿。   章粤松开手说:“可能是最近没休息好,体虚,不过并不明显,继续保持锻炼,饮食规律多喝水就没事儿了。”   陈庆仁接过佣人端过来的水杯递给郑之南说:“多喝点”然后对旁边站起来,与郑之南保持距离的章粤说,“谢谢阿粤了。 ”   章粤怕自己再待下去会事态,装作云淡风轻的的点头表示不用谢,随便找了个借口转身离开。   郑之南喝着水,漫不经心地看着匆匆离开的章粤。   从前他没注意过章粤,自然无从发现他的心思。   但现在有了剧情提示,知道了章粤对他的在意,便发现,果然处处都有让他这个明眼人生疑的地方。   为了不让长辈们担心,郑之南休息了下就又开始和陈庆仁穿梭在亲朋好友之间问好敬酒,许多人都说他们如何般配,如何互补合拍,包容彼此,听着这些夸奖和祝福,郑之南想到系统说过的BE结局,压下了苦笑的冲动。   订婚宴从中午开始,一直到下午三点才结束。   订婚宴结束后,郑之南正式成为陈庆仁的未婚夫,也正式开始了攻略本次世界的任务对象。 第34章   陈义看着不停喝酒的章粤, 和旁边的周权互看一眼,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章粤心情不好,喝酒的时候也是一脸黑沉沉的。   他有心事。   章粤一向情绪比较收敛, 像今天这样不停喝酒还情绪外露的样子实在少见, 看到他喝完一杯还要再喝,算上现在喝的一杯,他一个人就喝了十来杯。   往常章粤就算喝酒,至多喝两杯,两杯不会让他醉, 但他绝对不会再多喝,他失态了。   陈义挡住章粤要继续倒酒的动作, 夺过他手里的杯子说:“阿粤,你怎么了?家里人不方便告诉怕担心, 我们两个你还不方便?”陈义和章粤是发小,周权是他们的初中同学, 也是很好的情谊。   章粤被夺走了酒杯也没继续要回来, 转而靠在沙发上看着一角, 闻言低低的笑了一声说:“不论是谁,都不方便说。”   只这一句, 便让两人都闭了嘴, 也感觉到了章粤的压抑和阴郁。   既然章粤这么说, 陈义和周权就没有再问, 这种家人朋友都不方便说的事情, 问再多也没用,还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章家不缺钱,所以章粤不会是钱方面的问题,难道是感情?   陈义猜到了点子上,但他可能这辈子都猜不出来,一向理性的章粤会喜欢上堂哥的未婚夫。   这在章粤看来就很不可思议,别人又怎么可能想得到。   因为这层关系,不管是为了谁,都不能说出去。   家人不能说,朋友不便说,所以,章粤失态了,从订婚宴上离开后,章粤就叫来了朋友在这里喝酒。   陈义只看到他喝了十几杯,却不知道在他们没来之前,他就已经喝大半瓶了。   章粤到现在都想不通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他只是被一些事情耽搁了下脚步,他就成了堂哥的未婚夫。   陈义给章粤端来一杯果汁递给他,然后叹了口气说:“真怀念你上学的时候,从来不是这种什么事儿都闷在心里的性格,你以前谁都不放在眼里,想做什么做什么,看过谁的脸色,现在反倒越大越收敛,我有时候都觉得,从前桀骜洒脱随性的你只是我的一个幻觉。”   周权笑了一声说:“阿粤当教授这事儿难道不是更像幻觉?想想以前,再想想现在,唏嘘啊。”   陈义想到章粤从前打架斗殴,完全的叛逆少年,明明是大少爷,也乐意和他们坐在路边摊吃几块钱的串,喝着几块钱一瓶的啤酒,是啊,谁都没想到章粤会当教授,那个不走寻常路,随心所欲的章粤。   其实也不是没想到,他很聪明,这是大家都公认的,因此老师有时候看他不太过分都会对他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是班里的苗子,能够拉起班级排名的存在,不仅如此,本身他的身份就非常特殊。   现在呢,自从成年,上了大学,比谁都低调,没有惹是生非,完全专注学习的学霸存在。   陈义和周权为了调节气氛让章粤想想从前,不要沉浸在抑郁里的话让章粤瞬间怔住了。   是啊,从前,他有这么踌躇不前,无所适从吗?   堂哥的未婚夫……又怎样呢?   况且,他只是他的继兄,他待他和善一点是因为大伯,还因为他的识趣。   要说有什么兄弟感情,怎么可能,他这个继兄十几岁才跟着他的母亲来到章家,虽然在章家这20年十分本分,可要说真把他当回事儿,那也不能够的,他们的关系并没有外人看起来的那么亲厚,当然也没有多差,比普普通通要好一些。   都以为父亲让他坐到章氏集团的副总裁,是看他在经商方面的确有些能力,人又通达才扶持他到了那个位置。   可章家内部所有人,包括他这个外姓人都知道,是他章粤没玩够,不想进集团给自己找不自在,当一个集团的总裁飞来飞去,哪儿有他现在自由自在,搞搞学术来的舒坦?   不论是父亲还是爷爷都一直在等他哪天玩累了接管章氏,大概只有陈庆仁会以为,他会一直玩下去,然后未来章氏会由他接手。   毕竟他离那个位置只有一步之遥,他章粤不去,除了他陈庆仁还会是谁?   不否认陈庆仁从进入章氏就兢兢业业,表现也的确出色。   可那是他章家的家族企业,陈庆仁表现的再出色,在大家看来,也不过是个打工的,和职业经理人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   剥去章氏给予的光环,他这个继兄还有什么?不过一个普通人而已。   那么,成为普通人的陈庆仁,他还会继续喜欢吗?   而陈庆仁呢,把郑之南和章氏的荣耀放在一起,他会选择哪个?   章氏想到这里,忽然愣了一下。   他刚刚竟然如此冷血的在思考是不是该让陈庆仁离开章氏……   虽然只是继兄,可也毕竟相处了20年。   他已经疯狂到这个地步了吗?   章粤觉得自己完全失去了往日的理智,迷失了自己。   其实他只是因为错失了这份姻缘,所以才耿耿于怀,无法那么轻易的放开。   只要远离一阵子,就会释然。   还会成为那个理智的章粤,章粤这样安慰自己,虽然这话连他自己都没有底气,他真的做得到吗?呵。   那一晚章粤没有回老宅,他知道今晚郑之南会住在章家,毕竟是订婚宴,陈庆仁又难得回老宅,肯定要顺便陪一陪家人。   但他不能这个时候回去,醉醺醺的面对他,毫无仪态形象。   会很糟糕吧。   章粤被朋友送到在市中心的公寓。   折磨着章粤的郑之南正和陈庆仁躺在同一张床上,今晚两人一人盖了一双被子,按照陈庆仁的话,怕自己睡觉不老实,让郑之南晚上盖不到被子,所以一人一双比较不容易受凉。   郑之南巴不得这么做,又怎会觉得陈庆仁这样有什么问题,立即就同意了。   所以他现在心满意足的睡在床上,想着下午就离开,晚上并没有回来的章粤。   章粤喜欢他,那么今天的订婚宴对于他来说,一定很难受吧。   不回来也可以理解。   但是……章粤工作的地方在X城,不常回家,而他也不是经常和陈庆仁住在老宅,除了节假日,别想在这里见到他。   未来不常见面,怎么攻略?   要是章粤能回到G城的话,就容易攻略多了,不然他还得想办法跑去X城,真折腾。   这是目前郑之南比较操心的事情。   这样想着的郑之南和陈庆仁说了晚安后就睡下了。   本以为今天离开章家之前是不可能再见到章家这位大少爷的郑之南没想到他和陈庆仁一前一后下楼去用早餐的时候,章粤已经坐在了餐厅里。   餐厅里,章老爷子还没下来,除了章粤的母亲和章粤,餐厅里没有其他章家人,现在还很早。   只听章粤的母亲一脸笑意地询问道:“你想回来休息一阵子,不打算待在X城了?”似乎很乐意   章粤喝着粥,嗯了一声,抬眸就看到了并肩站在一起看过来的陈庆仁和郑之南。   陈庆仁拉着郑之南走过去,两人都坐下来后,他笑着问章粤的母亲徐知语说:“阿粤要回G城?”   徐知语一直觉得儿子跑到X城,离他们太远,明明G城的环境更好,为什么要去一个二线城市,现在儿子忽然想通了,要回来G城,徐知语自然高兴。   “是啊,难得他能想通。”   章粤看一眼旁边垂眸默默不说话的郑之南,心里便不自觉柔软了下来,虽然他很快就佯装专注的和陈庆仁说话,但那一眼,仍叫他十分满足。   或许他该找个机会跟他坦白一下,他就是网上的那个朋友,没准能拉近彼此关系。   想到这里,章粤又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章粤啊章粤,你竟然已经沦落到了这种靠认识的情分来接近一个人。   陆陆续续章家的其他人都来了餐厅,吃过早饭后,一起去花园坐了坐,晒晒太阳喝喝茶,聊聊天,吃了午饭,陈庆仁就开车送郑之南回家去了。   路上,陈庆仁跟郑之南闲聊。   “以后能经常见到阿粤了。”   郑之南佯装好奇地问陈庆仁说:“他之前就一直在X城吗?”   陈庆仁点了点头,看一眼郑之南,这几次聊天,郑之南已经知道章粤是X城的教授,并没有露出伤情的神情,看来是已经释然了,想到这里陈庆仁便放心大胆的回答道:“是啊,昨天聊天的时候你也知道了,阿粤是X城的教授,不喜经商,对学术方面的东西比较感兴趣,也喜欢天南海北的飞来飞去做调研,因为X大的学术氛围是全国最好的大学,他从剑桥回来后就接了X大的聘用信,在X大好几年了。”   “好厉害啊。”郑之南点点头。   陈庆仁说:“是啊,他很聪明,不是他不懂经商,他什么都涉猎,也都玩得转,只是不喜欢,所以章氏现在才让我在管理。”   “有钱,任性。”郑之南用四个字概括了章粤的属性。   陈庆仁点了点头,认同了郑之南的话。   “这样的学霸存在,真好奇他平时都爱干什么?和我们普通人是一样的吗?”郑之南不动声色的诱导陈庆仁说出一些章粤的信息。   “他喜欢运动,游泳你知道吧?就是我之前带你去的那家会所,他回来G城,应该会经常过去游,之前我们没遇到他是因为他在X城的缘故。”   轻而易举从陈庆仁手里获得章粤活动地的郑之南嗯了一声说:“原来撇开学霸的外衣,其实大家都一样嘛,还以为会比较特别一点。”   陈庆仁没有多想,还被郑之南一本正经的说话方式给逗笑了。   “不然呢?你以为他还会72变不成?哈哈哈——”   章粤从X城回来的很迅速也很顺利,只用了一个星期,X城那边的事宜就处理妥当。   他回到G城后,没有单独住,而是住在了老宅,虽然老宅在比较僻静的半山腰上,回市区略麻烦,可他仍旧住到了老宅。   章老爷子很高兴孙子能想通然后回到G城,章家老老少少都很高兴,而章老爷子和章粤的父母更开心章粤没有一回来就单独住到市中心的复式公寓,还夸了他,都知道抽出时间来多陪陪家人。   只有章粤知道,自己住回老宅只是想与郑之南多制造一些见面的机会。   下午章粤约陈庆仁去会所游泳,以调侃的语气对他说:“好久没一起游泳了,一定要比一比。”章粤知道,陈庆仁一定会来,他很看重章家的每一个人,今天就算不是他叫陈庆仁,其他章家的人约他,他也会出现。   陈庆仁想每一个章家的人都看好他,欣赏他,他很看重他在章家眼里的位置。   陈庆仁并不知道章粤心里在想什么,按照以往,章粤只要是休假回来,都会去会所游泳,也偶尔会叫他一起,今天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所以他欣然答应。   如果说和从前有什么不同,大概就是这次陈庆仁跟章粤说,他会带郑之南一起去,章粤等的就是这句话。   他就是为了制造机会才频繁的接近陈庆仁,如果单独约郑之南,才引起怀疑。   而这也的碰面就自然多了。   他还知道郑之南在学搏击和跆拳道,看朋友圈为数不多的那几条内容就知道,练的很扎实,动作很标准漂亮。   只是那个地方离老宅有些远,如果想要制造机会,那就要住在附近,这样理由才充分,也不牵强。   下午,还没下班,陈庆仁就告诉郑之南,下班后在花店等他,去会所游泳,然后就在会所吃了晚餐再回家。   郑之南说:“今天星期一,你不是说星期一你一般都要早点休息吗?还要去运动?”   陈庆仁回道:“阿粤叫的,他刚回来,想去游泳,叫上咱们热闹,也不想拂了他的意。”   郑之南听到是章粤叫的,就没有再疑惑,应允了。   大概是章粤没有忍耐住心中的煎熬,在为彼此制造机会。   如果这个时候是原主,大概什么都不清楚,傻傻的跟着陈庆仁去赴约,然后被对方继续全方位关注。   这样有钱有才又有能力外形又出众的人,其实只要用心撩,真的可以随便撬掉任何人的墙角,甚至还能把对方迷得要死要活,郑之南相信章粤有这个能力,还好他不是个gay,不然可能真的会沦陷,因为他把自己想想成个女人后,也觉得,有这样一个人在身边和现任做对比,而他又表现的如此从容优雅大方,一开始可能还很坚定,天长日久,真的能做到一丝一毫都不动摇吗?虽然不一定就被成功挖了墙角,可绝对会有一丝丝的动摇。   毕竟就连约想见不能见的人都可以做到这么正大光明。   如此处心积虑,什么事儿是他不能办成的呢?   何况陈庆仁虽然人好,可不论是身份,还是财富,甚至是外表,有趣程度都无法和章粤比,没有章粤就算了,日日这样摆在一起,怎能不暗暗比较衡量?   人是个复杂的生物。   所以作者将他设定成一篇基调为悲剧的虐文似乎也合情合理,毕竟,真的发现自己那颗动摇的心,也不可能心安理得的和对方在一起。   怀着愧疚的心与对方在一起?经历过被背叛的原主又怎么可能做到,本就被伤害过,现在却成了另一个刽子手……   郑之南从更衣室走出来,敛去眼中的思绪,披着浴巾走到游泳馆内。   早就在泳池里的的陈庆仁和章粤看到他来,章粤礼貌而又带着疏离的和郑之南点了点头,陈庆仁挥挥手招呼郑之南下来说:“之南,来,我们仨比一场。”   郑之南把浴巾放在休息椅上,刚刚他已经在更衣室里活动了下身体,现在直接如银鱼一般跳入水中。   这场比赛,陈庆仁第二,章粤和郑之南同时触壁,并列第一。   章粤挑眉看一眼陈庆仁说:“竟然游得不错?”   陈庆仁得意的笑了笑说:“从前被你压制着,现在可算有个人能帮我报仇了”然后对郑之南说,“之南,你要不要和阿粤再比一次?争取得第一,之前这小子仗着比我年轻几岁,老是赢,你得给我找回面子来。”   章粤看向郑之南说:“敢吗?”故意挑衅,没有恶意。   郑之南翘起嘴角对陈庆仁说:“好,我帮你报仇。”   两人在水里准备,陈庆仁站在岸上当裁判。   章粤的姿势很标准,就像真正的运动员一样,而郑之南虽然是三人中最年轻的那个,但他并没有章粤这个人技巧纯熟,因此章粤略胜一筹。   比郑之南快了两秒,率先触壁。   陈庆仁鼓励郑之南说:“已经很快了,比我强,我最起码晚了15秒才碰壁。”   郑之南倒没有沮丧,笑着从水里踩着台阶走上来。   章粤也走了上去。   不用陈庆仁给,服务生就给两人递了浴巾。   章粤对郑之南说:“你的速度和爆发力可以,练习一下技巧和游泳的姿势,会超过我,我只是赢在经验比你多。”   郑之南故意俏皮地说了句:“你知道就好。”   陈庆仁被逗笑,率先笑出声,随后一脸诧异的章粤也笑了出来。   “没想到你这么幽默。”   郑之南耸耸肩说:“一点点。”   陈庆仁走过去,旁若无人的揽住郑之南的肩膀,在他的脸上亲了口说:“保持住。”   郑之南似乎还被嫌不够刺激章粤,也回吻了陈庆仁。   章粤压抑住那种刺痛,故作轻松地说:“当着我的面虐我这个单身狗,过分了啊。”   陈庆仁和郑之南对视一眼,忍着笑说:“抱歉,情难自禁,下次会考虑一下你的心情。”   游完泳,冲完澡去会所的餐厅吃晚餐,边吃边聊,闲聊中,章粤漫不经心的道出他学搏击几年什么的,郑之南本身就很注意章粤,闻言,心理洞悉一切但没点破,迎合着章粤,说出章粤想听到的回答。   章粤说:“我看到你朋友圈的照片了,你也学搏击。”   “是啊,学着玩,后来坚持下来后觉得蛮有意思的。”   然后章粤对陈庆仁说:“到时候回了老宅,我要和之南切磋一下。”   陈庆仁说:“你在游泳方面赢了我家之南,可不代表在搏击上也能哦,我们之南可是业余选手里很专业的那种。”   章粤说:“你这样让我更跃跃欲试了,要不你们这周末就回来一趟,我和之南好好比划比划。”   陈庆仁欣然答应:“好啊”接着对郑之南说,“这周末咱就陪陪阿粤,你不要手软。”   郑之南点了点头。   等着这一天结束,回去的路上,郑之南敏锐的发现了一个规律。   陈庆仁似乎很配合章粤的任何一个举动,不管他说什么他都很顺从,他仔细回忆了下,几乎没有拒绝过,甚至连觉得为难都没有,有些时候,还会越过他帮他擅自答应一些事情。   陈庆仁很在乎章粤的感受。   或者说,陈庆仁很在乎章家人的话。   回到家后,郑之南洗澡的时候回忆了他每次在章家时,陈庆仁的表现。   然后更加确凿了一件实事,陈庆仁对章家人事事顺从,不管对方是不是有事情必须要他来做,他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有时候明明也关于他,陈庆仁也会带他答应下来。   一开始郑之南觉得陈庆仁是因为脾气性格比较好,没有在意,也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儿,无所谓。   但现在看来。   陈庆仁……不是只对他这样无微不至,他还对章家上上下下所有人都有求必应无微不至。   剧情走到这一步,郑之南感觉自己窥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或许这虐文并不仅仅只有原主和章粤在推动,陈庆仁这个原本在他眼里是个无辜者的角色,似乎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无辜。   他在这本小说里,到底是个什么角色?仅仅只是个未婚夫那么简单吗?   或许是他想复杂了也不一定,郑之南这样安慰自己。 第35章   随后的日子里, 章粤仍旧隔三差五叫陈庆仁过去陪他,陈庆仁每次去都会带上郑之南, 而陈庆仁几乎没有先征求郑之南的意见就答应下来。   郑之南有一种,不是章粤在叫陈庆仁, 而是陈庆仁的主子在叫他, 所以他感恩戴德,从不拒绝,甚至荣幸之至,觉得被在乎,连带他这个未婚夫也要次次跟随, 只因章粤说人多热闹,两个人没意思。   虽然郑之南知道, 这样的机会利于攻略任务对象,可对陈庆仁的那点好感忽然就淡化了。   那些当初陈庆仁关心他的好感, 因为这些日子的事事躬亲随叫随到,甚至不顾他意愿就应下邀约的行为而渐渐消失。   有时候郑之南会思索一个问题。   如果, 他说如果, 把原主摆在和章氏的对立面, 陈庆仁会选择哪一方?   郑之南根本没有多去思考,就觉得陈庆仁绝对不会选择原主。   章家这样的存在, 对陈庆仁的好处怎么会是一个身边人可以比拟?   身边人除了给他一点爱, 还能给他什么?   在郑之南看来, 陈庆仁并不是非他不可。   章粤回到G城一个月, 可能是为了好玩, 没有继续去大学任教,而是开了一家创意画廊,办一些画展,每日留恋在各种艺术家身边,谈古论今,偶尔朋友圈发的内容也是关于画展和一些艺术圈的人物,甚至飞到国外去邀请新锐画家来国内开展。   所以他的时间很自由。   而且原主本身就热爱艺术,就算是和范君海在一起时,范君海不感兴趣,他也会独自去看画展,原主知道许多画家,青年画家,名家名作,如数家珍,他是真的爱艺术。   对画展感兴趣的郑之南又怎会错过章粤办的画展,章粤有钱,所以不会收取太多想办画展却没有钱租好的场馆的那些画家,只要他看上眼的画作,作者就可以有机会与许多国外的青年画家一起办展,章粤雇佣的能人很多,每次举办的画展都富有创意,甚至一些无名之辈被章粤看上画作后,从此在画展上名声大振,身价飞涨,就算章粤不怎么出现,他雇佣的工作人员也能让画展办得完美漂亮,每次举办都有络绎不绝的观赏者。   陈庆仁很忙,没有什么时间去看画展,第一次陪郑之南去,也是为了捧章粤的场。   而且每次陪郑之南去画展,章粤都在,他不去的时候,都是知晓章粤不在,对郑之南说他还有事情要忙,让郑之南叫朋友一起。   其实,陈庆仁以为章粤不在,只是章粤不想让他知道他在,因此郑之南独自去画展,每次都会遇到章粤。   郑之南本身就是艺术生,谈论这些并不会露馅,甚至因为他的专业,比原主这个只是纯粹观赏的人更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虽然章粤博学多闻,但郑之南并未在他面前逊色。   郑之南知道,这样的自己,让章粤沦陷的更深了,好几次他都无意间注意到了章粤炽热的快要压抑不住的眼神。   好感度也在节节攀升,好感度越高,郑之南知道章粤压制的越来越痛苦。   而原主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察觉到了陈庆仁待自己不如姓章的那群人,在没有与姓章的人那群人见面之前,甚至没有正面有冲突的时候,郑之南其实根本没发现这一不同,然而现在如果是已经订婚的原主,绝对会发现陈庆仁变了,或者说当生活中有了其他对他来说更重要的人,他这个未婚夫就没有那么重要了,也没有从前那么在意,那种落差在发现章粤的情谊后,就像行星相撞,两人开始在暗流中不动声色的纠葛,聪明人都不会那么快的戳破那层纸,他可以阻挡任何道德枷锁,毕竟他们并未越雷池半步。   郑之南站在画廊最僻静的一角,似乎听说,今日的画展并不是对全部人开放,凭票进入,一票难求,但郑之南没想到难求到这个地步,今天根本没有人,连工作人员都少的可怜,现在几乎已经看不到。   当听到从容清浅的脚步声时,郑之南知道,这一切都是章粤的手笔。   为了与他独处,他做了这一切,然后来与他相见。   那脚步声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大概在脚步声的主人眼里,郑之南已经看画作看到痴迷,根本没有发现周围的异样。   其实一切都在郑之南的掌握中。   郑之南向前踏一步,像是要将面前的画作看的更仔细一些似的。   然后章粤充满磁性的声音自身后响起。   “这是法国青年作家达蒙的作品,一片虚无的蓝色,如水纹又似透明水母的身体……柔嫩脆弱又美好……”章粤详细的解说着这幅画作的由来,和作者想要表达出来的意境,郑之南没有动。   那脚步声再次响起,然后章粤站在了他的旁边。   郑之南用一种迷迷糊糊的神情侧过脸去看旁边正看着他的章粤。   章粤看着面前像是还没回过神,仍旧沉浸在画作上的男人,那颗火热躁动的心再也无法控制。   他压抑的够久了!   章粤抬起郑之南的下巴,不顾一切的吻了上去,吮吸纠缠。   然后他看到郑之南的神情一点点从迷糊转为清明,直至将自己用力推开,露出恍惚震惊的神情。   章粤再次靠近郑之南,他握住他的手,死死握住。   “之南,我——”不等章粤说完。   郑之南就甩开章粤的手,转身大步离开,像一只受惊的鹿,想要回到更深的密林中。   这个时候原主应该是惶恐和害怕的,他不敢去看自己的心,所以郑之南慌不择路,根本不给章粤说话的机会,逃也似的往外走。   而已经不顾一切将窗户纸撕破的章粤又怎会在这个时候退缩。   他知道,郑之南因为陈庆仁的态度而产生了动摇和裂痕。   他需要乘胜追击,而不是等郑之南自我愈合。   他要他。   陈庆仁这一道管卡已经完全压制不住他身体里的猛兽,章粤追了出去。   在空旷的街道里,章粤找到了脸色煞白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的郑之南。   郑之南敛去眼里的狡黠,看到章粤时,后退了一步,但章粤不给他退缩的机会,死死将郑之南禁锢在怀里,对他诉说自己的真实想法,还有遗憾,以及对陈庆仁的失望。   “他并不珍惜你,也并不爱你,许多次,你一个人来看展,而每次他陪你过来,都是因为我……你看出来了对吗?”   郑之南要表现出激烈的挣扎,不是因为被抱着而挣扎,而是因为发现他根本对陈庆仁来说不重要,所以他要章粤闭嘴,他不想面对。   面对第二次感情的失败,第一次还可以故作坚强慢慢消化伤口,第二次要如何振作,或者说,如何面对?   章粤抱着无助快要哭出来的郑之南,心疼的将他抱得更紧,用下巴去蹭他的脸颊,安抚他的崩溃和绝望。   然后继续下猛料。   “他不爱你,甚至都不碰你,你是不是也在疑惑,为什么?”   郑之南微微一愣,但并未表现出来,这个时候表现出来就有些不对劲了,但面上悲伤绝望,心里静静等待他接下来的话。   陈庆仁是不碰他,这是他乐于见到的。   但是经章粤还这么一提醒,郑之南觉得似乎他忽略了什么。   如果作为恋人的话,这么久以来,除了吻了吻唇,两人都没有任何亲密的举动,甚至独处的时候也是保持着距离……之前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可是……这本身就是最大的问题啊。   真是失策!   希望不要是什么牵扯到剧情走向的漏洞,不然郑之南觉得自己会承受不起重新来过的失败。   章粤感觉到郑之南慢慢的平复了下来,他在等他说为什么。   为什么陈庆仁不碰他。   章粤想一想就要笑出来,这个发现也是他后来才知晓的。   知道的那一刻,章粤从未这么喜形于色过。   因为,陈庆仁性无能,是个阳痿,本身这样私密的事情他并不知道,也很难用自己的中医知识去获悉,光看是看不出来的。   但章家的家庭医生无意间透露出了这一信息,陈庆仁在吃药,治疗阳痿,调理性功能的药物。   他根本做不了,又如何去碰郑之南。   所以陈庆仁每次和郑之南独处在一间卧室里时,根本不敢去碰郑之南,他怕他发现他有问题。   章粤在郑之南的耳边用低沉的声线温柔的告诉郑之南。   “他没有做爱的能力,他不敢碰你,怕你发现,所以不要怀疑自己,不是你的问题,他只是不够坦诚……”这句话的含义也包含了另外一种意思,章粤在告诉他,陈庆仁欺骗了他,并不爱他。   隐瞒性能力这种事,对于两性关系来说,本身也是一种骗婚的存在。   郑之南着着实实呆滞在那里。   不是装出来的,是他的真实反映,他确实没想到……也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 第36章   对他来说, 陈庆仁阳痿是好事……但对原主来说就不一定是好事了,其实如果是原主, 应该早就会因此失落和茫然才对,而他呢, 对这一点不仅不茫然不失落, 还窃喜,因为根本没有那么敏感,甚至觉得保持距离没什么问题,完全oj8k。   所以,陈庆仁的确有所隐瞒啊, 虽然这一点是每一个男人都可能会下意识保留下来的隐私,但关乎另一个人的生活, 就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事情了。   他又不是十几岁的小男生,以为遇到所谓的命中爱人可以一辈子柏拉图, 成年人都明白性与爱密不可分,生活中, 只有爱, 没有性是走不到最后的, 有的人可能不重欲,但那是少数, 不重欲的人喜欢上的人未必也不重欲啊, 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因为性分开的恋人。   或许会有人说那可能是不够爱, 不然为什么会分开?如果真的爱, 就不会因为没有性就分开。   郑之南只想说, 人得多幼稚才能说出这么傻的话啊。   不论是什么性别,没有性都很难坚持下来。   想到这里的郑之南庆幸自己垂着眸没有看章粤,不然刚刚差点暴露出来,他佯装无助的继续挣扎。   章粤轻声安抚郑之南。   “我明白你这些日子的挣扎和无措,是他隐瞒了你,如果他坦诚一点,我相信,你会陪他渡过难关,接受治疗,可他没有告诉你,一直隐瞒你,你……真的觉得他足够爱你吗?”   郑之南落下了泪,语气轻轻又带着一丝可怜道:“不是我的问题吗?”   章粤心疼极了,将郑之南半搂着带到了车里,然后给他买了一杯热咖啡放在他手里,启动车子对他说:“不是你的问题,是他欺骗了你。”   章粤一直在突出陈庆仁欺骗了郑之南这一点,来降低因为他摇摆的心而生出的愧疚感。   如果不是陈庆仁的态度,郑之南又怎会因此心生疑惑,摇摆不定,纠结无助。   章粤的引导成功平复了郑之南的心情。   他双手握着热咖啡,看着车窗外的风景,没有说话。   他没有问章粤要去那里。   他在思考一个问题。   既然是BE,肯定是有了实质性的举动才走到后面的结局,但现在的程度,完全达不到那个标准。   所以接下来要怎么做,郑之南还没有头绪。   当郑之南坐在车里沉思的时候,许家的郑珮娅在听到一件事的时候不能淡定了。   郑之南订婚了,对方是章家,G城数一数二的章家。   在她儿子还跟在范君海后面,到现在还没名没分的时候,郑之南竟然又找到了一个身价更高的男人?   身价更高,肯定长得丑!   他也就只能找个丑的,毕竟已经是人家玩烂的存在了!   不像他儿子,从始至终就只跟过一个男人,   就算这样安慰自己的郑珮娅还是不能释然,总想看看对方的真面目,这样才能解气似的。   郑珮娅是个存不住话的人,下午就把从亲戚那里听到的话说给了儿子。   许剑听到郑珮娅说和G城章家的人订了婚,整个人都有点懵,章教授就是G城章家的啊,章家就一个适龄未娶的人啊。   许剑觉得是自己想多了,可能是章家的远方亲戚,跟章家沾着边儿,为了说出去好听点才说是章家的,这样传出来才有面子,所谓的就算分手了,也可以找到更好的人。   一定不是真的。   因为不相信,郑珮娅要去哥哥现在住的小区外面蹲守,反正她今天就在附近逛街。   许剑闻讯而来。   两人都没打算今天就能看到,但还是坐在了小区附近的咖啡厅,因为是靠着窗户,可以很清晰的看到小区里来来往往的人,还有车。   没有打算的两人,仍旧紧紧盯着大门,不放过任何一个进进出出的住户。   郑之南坐着章粤的车就这样映入许剑的眼帘。   到了小区门口,车还没进去,郑之南就让章粤停了车,一副不想让他送到里面的意思。   章粤没有勉强,他知道,这种时候,他需要时间理理思绪,与其继续纠缠,不如让他自己想想。   他想让郑之南感受到他的心意,而不是逼迫。   郑珮娅不认识章粤,许剑又怎么看不出来,开车的人就是章粤,虽然没有下车,可只是从车窗里看到的一个侧脸,许剑也可以肯定,那就是章粤。   他竟然和章教授订婚了?   他的另一半是章教授?   章教授知道他之前和别人订过婚吗?知道他跟别人同居了好几年吗?   肯定不知道。   他一定要告诉章教授,不让他被这个惯会装无辜的人欺骗了。   郑之南下了车后,头也不回的往家走。   背影看似彷徨脆弱,可表情却轻松多了,只是章粤看不到,郑之南也不会看到。   郑之南走到电梯后才放松下来,演戏真他妈累啊,以后再也不吐槽明星赚钱轻松了,人干事儿。   越来越熟练任务的郑之南已经学会了用吐槽来调节心情,毕竟这种事儿没人能倾诉,只有自己自娱自乐,自我放松一下。   刘雁在家里看电视剧,郑成国和朋友在棋社下棋,还没回来,听到开门的声音,刘雁听到动静扭头看过去对郑之南说:“晚上想吃什么?我让阿姨做。”   郑之南没什么胃口,他需要好好的理理思绪,随口道:“随便煮碗素面吧,我先去洗澡。”   “好,你去吧。”   郑之南原本是想像之前那样在外面自己住,但是想到系统说的,BE的虐文,加上自己做任务的特殊性,原主最后应该会早逝,就看是怎么个死法了。   所以他想趁此机会,还是多陪陪父母,免得父母留有遗憾。   虽然是虚拟的世界,但毕竟已经接触过,要想做到绝对的冷漠,郑之南觉得,对任务对象可以,对这种年迈的老人,怎么都做不到冷硬。   可能是因为,人都有老的时候,想起来不免觉得可怜。   现在看起来一片繁花似锦,谁知道再过一段时间,又是什么光景,不过那个时候和他也没关系了,自身难保,真的顾及不了别人。   郑之南回到了家,许剑还没回。   郑珮娅只看到一辆挺气派的车停在门口,也没多久就开走了,但下来的人就是她的侄子郑之南。   司机是谁她没怎么看清楚,但感觉也是一表人才。   瞬时就有些心里不平衡。   颇有点,范君海现在也不够看,范君海家是有钱,家里开着小厂,范君海就是被辞退了日子也不难过。   从前郑珮娅还当他是个宝,现在和郑之南的新未婚夫比起来,她又觉得范君海没什么了不起的,还有种,范君海是郑之南不要的,然后被儿子当成个宝。   回去的路上,许剑很沉默,郑珮娅虽然心里气呼呼的,可是又觉得周围哪里有比范君海还适合儿子的,也不敢撺掇儿子离开范君海,还安慰他说:“不要和你表哥比,看着挺好的,谁知道他有没有那个福气跟人家走到最后是不是,跟君海都吹了,到时候对方觉得你哥无趣,没准也吹了是不是。”   许剑笑了笑没说话。   郑珮娅只当他没往心里去,也就没继续提这事儿。   翌日,许剑试探性的在微信上给章粤发信息。   他只是试试看,想看看章粤有没有删了他,毫不意外,那人早就把他删除了。   那是因为当初和表哥的事情删的,还是因为他毕业了,而他也离开了X大才删的?许剑不清楚真正的原因,而现在也不想去了解。   他要去找章粤,当面跟他说表哥曾经经历的事情。   许剑看似是为了章粤着想,不想他被郑之南蒙骗,其实只是嫉妒郑之南拥有了未来可见的优渥生活和社会地位,完全和从前一个天一个地。   许剑怎么忍受的了这样一个在那么多人摆了他一道的人过得比他还好?不仅好,还好这么多,把他的男神都夺走了!   他必须要告诉章教授!   他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   章粤回G城的事儿,学校的贴吧里就有人讨论,许剑在贴吧里还看到有人去G城章教授办得画展参观了,看到了章粤。   许剑确定了画展的地址后,搜到了最近一期画展的时间,准备直接去见章粤。   完全的不管不顾。   而最近一期的画展就在下周六。   许剑早早的收拾了一番,戴着一顶棒球帽开车前往画展,许剑开的车是范君海的,他毕业之后就一直没有上班,一是怕大众还没有遗忘他和范君海的事情,二是不想离开范君海身边,想借此机会好好跟他培养感情,目前来说,效果颇佳。   到了画展后,许剑并没有看到章粤,其实他是有心理准备的,或许并不能第一时间就见到章粤,可这次没见到,下次或许也就见到了。   就在这时,许剑的手机有了提示音。   那天发现章粤删了他后,他就以有事儿告知的名义重新请求加为好友,他提了一个关键字在里面,关于郑之南的事情要告知。   看到通过好友后,许剑欣喜若狂,立即对章粤说:“章教授,我现在在你办得画展这里,方便过来我们聊一聊吗?需要面见。”其实语音里说也没什么,但许剑许久没有见到男神,自然想借此机会拉拉好感度。   章粤没回复他,但许剑潜意识里觉得章粤会过来,毕竟这件事关于他的未婚夫,他又怎么可能做到无动于衷。   20分钟,章粤的助理从三楼下来请许剑上楼。   许剑到了三楼后,看着站在落地窗前背对着他的章粤。   如果说在学校,章粤像是一幅水墨画,儒雅清隽,现在却多了一份锐利与潇洒,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气息。   但更让他无法移开目光。   章粤没刮胡子,衬衫的两颗扣子没扣,看起来有些颓废,但眼神里又似乎有火光,像一把利剑一样刺向走过来的许剑。   许剑的身体忍不住一颤,莫名感到害怕。   他鼓足勇气跟章粤问好。   “章教授好,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是之间加过你微信,在酒吧遇到过你的X大学生。”那句我跟郑之南是表兄弟,并没有说。   章粤一只手插在西装裤的口袋里,信步走到办公桌前,然后靠在上面,拿起桌子上放着的烟和打火机,抽出一根,咬在嘴里,点燃,吸了口,缓缓吐出来对许剑说:“我已经不是什么教授了,你想告诉我什么,说吧。”连一句坐都没说,直接让许剑站着说,颇有点说完赶紧滚蛋的架势。   许剑完全承受不住章粤这样的目光,像是被猫儿玩弄的老鼠,无处可逃。   他让自己镇定,告诉自己,或许教授遇到了什么事儿,心情不好,而他刚好撞在了枪口上。   虽然接下来说的话会让他心情更糟糕,但许剑觉得自己没有第二次站在章粤面的机会了,所以今天他必须要把自己知道的关于郑之南的话告诉章粤。   他得不到的男人,郑之南也休想得到。   “郑之南直接和别人订过婚,这事儿你不知道吧?不仅如此,还和对方同居了好几年,不知道他有没有跟你隐瞒,章家的长辈能接受这样不知检点的人和你在一起吗?”   章粤云淡风轻的瞥一眼眼神里都是恶毒的许剑,虽然他极力遮掩,可眼睛是骗不了人的,他嫉妒郑之南。   嫉妒的快要发疯。   章粤想了想说:“前几天我送之南回家,你看到了?”他已经猜出来,许剑是误会了他和郑之南的关系,但他乐于见到别人这么误会,感觉很好。   许剑不假思索的点点头,没有否认。   章粤没有言明他不是郑之南未婚夫这事儿,只是笑着拿起手机,在相册里翻了翻递给许剑看。   许剑还以为章粤对自己产生兴趣,要主动和自己交好,压抑着兴奋伸手去拿手机,结果看到了他在X城酒吧里和别人上床的床照。   章粤怎么会有这个人拍的照片?   许剑拿手机的手抖个不停,瞪大眼睛去看章粤,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章粤没有去拿手机,他并不怕许剑把照片删了,反正这照片那人还有好几张。   他拿下嘴里的烟,笑了笑说:“你知道吗?这样的床照,你哥那里有很多张,他手下留情,没有在婚礼上把你背着范君海约炮的照片公布出来,已经对你很仁慈了,结果你不知好歹,来我这里做这样的事儿?你是也想我把这些照片发一份给你现在唯一可以傍上的人?”   许剑嗓音颤抖地问他:“你怎么会有……”   章粤把手里的半截烟按灭,走过去,拿走他手里自己的手机,对许剑漫不经心道:“不凑巧,你约得人,我们刚好一个圈子的,他拿给我看,发现认识,就要了一份。”越是轻松的语态,越是要人命。   章粤的漫不经心更加刺痛许剑的心。   让他不知所措,完全懵在原地,不知道该做点什么。   章粤对他说:“老老实实和之南不要的男人过日子,别想些有的没的找刺激。”明明是警告,却带着笑意。   说完这话的章粤让许剑自己走。   “别让我再发现你对之南使什么小动作,不然你想再出名一次,我可以帮你办到。”仿佛捏死手中的蚂蚁一样简单。   许剑立即哀求:“别这样!我一定不会再做蠢事情去招惹他!”对章粤的那点心思因为今天的事情迅速消失殆尽,剩下的只有无限的恐惧和不安。   之前还抱着侥幸心理前来的许剑,此时只剩下心灰意冷还有彻骨的寒意。   原来这个男人,还这么可怕,是他难以想象的那种可怕。   “滚吧。”   当章粤解决了许剑的事儿时,郑之南并没有给章粤什么答案或者聊一聊他现在的想法,他就像是自动忽略了一样。   章粤最近就是在烦躁这件事,他不想去逼郑之南,却又做不到完全不在意时间的等待。   章粤后来足足等了一个多星期,这一个多星期,他没有理陈庆仁,也没有去跟郑之南说话,怕他有压力。   可是郑之南就像一只缩进壳里的乌龟,不戳不动,甚至戳了也没有什么反应。   等不下去的章粤不得不再次通过陈庆仁去见郑之南。   他知道,自己叫郑之南,他一定不会来,若是陈庆仁去叫,就未必了。   想到这里,章粤心中苦涩,甚至想要自嘲,活该他喜欢上了一个不能喜欢上的人,才如此痛苦煎熬,甚至不敢轻举妄动。   可明明,陈庆仁根本不珍惜他,为什么他不能取代他呢?这种念头没日没夜的折磨着章粤犹如火烤的心。   陈庆仁在接到章粤的信息后就跟郑之南打了一通电话。   让郑之南今天下午跟他一起去和章粤聚餐,顺便去泡温泉,去G城的温泉山庄,三天两晚都会在山上度过。   郑之南装作很累不想去的样子想要拒绝。   陈庆仁哄着郑之南,不想让他拒绝。   “你哪里不舒服?不舒服的话,更应该去泡温泉,会觉得松散很多。”   “可是我不想动。”   “我下午去接你啊,你只要准备一下你换的衣服就可以了。”   “你和他去吧,你们两个不可以吗?改天我们两个再单独去。”   “阿粤邀请的是我们两个,我一个人去多不礼貌。”   “他对你来说很重要吗?为什么非要勉强我?”郑之南装作郁闷生气的语气和陈庆仁说话,语气冷冷的,这个时候的原主一定是既压抑又觉得痛苦吧,本来还想要争取一下,但却越争取越悲伤。   因为,越争取,想要陈庆仁表露更多在乎,却发现,他更在意的还是章家的这层身份和光环,因此对于给予他身份和光环的人事事顺从。   听到郑之南的话,陈庆仁并不在意,反倒更加果断地说:“好啦,不要闹啦,我知道是我最近没有经常陪你,你生气了,可是之前是我工作忙啊,今年的事情特别多,恰好趁此机会,我们两个也可以好好聚聚,我下午去接你,我太想你了,不要拒绝我好吗?我要先去忙了,这样才能早点见到你啊!”   不等郑之南说话,陈庆仁仿佛怕郑之南继续拒绝一样匆忙挂断了电话。   郑之南撑着下巴看着窗外的晚霞笑了笑。   果然是虐文啊,自己的未婚夫亲手一点点把原主推向另外一个男人,原主早就受过一次伤的心又怎么会不痛呢?   所以他肯定会在某一个时段彻底的被刺激的失去往日的理性,和章粤做了超越底线的事情。   不是被迫,而是双方都激烈的回应。   郑之南看着窗外的晚霞,久久沉默。   原主在与章粤做的时候,那一刻一定是不后悔的,甚至带着决绝的味道。   所以有些事情,不想面对,该来的还是要来。   但是比起上一个世界的直接粗暴,这一个世界让郑之南觉得,竟然也没那么难受了,可能是潜移默化已经给自己做足了心理建设。   其他该做的都做了,为什么这一点就不能坦率的接受呢?郑之南从来不是个把贞操看的很重的人,第一个世界那么崩溃,更大一部分是不相信自己来到了在他看来有些荒诞的世界,所以不管不顾的挣扎,想要醒来。   当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挣扎已经变得可笑。   也或许是因为他逐渐想开了,不做就达不到理想的任务结果,达不到就一切还要重来,甚至永远轮回,和这些比起来,这件事又算什么?   与其把这件事当做洪水猛兽还不如坦然地面对,郑之南向来是个理性的人,懂得审时度势,他不是别人眼中看似刚硬不可转圜的存在。   还是那句话,反正这身体是原主的,这也是原主要经历的一切,他只是操纵身体的灵魂而已。   还有一点能让郑之南得到一丝安慰。   经历了两个世界后,他发现,虐心可比虐身痛苦一万倍,如果非要在这两个之间选择一样,他宁愿是身体被虐,也不想把心拿出来让人践踏。   他可以装作深爱一个人,要让他真的去爱对方,那才叫要了他的命,不如灰飞烟灭算了。   况且这身体还不是他的,何必在意。   一切都是可以利用的,他只追求结果,过程如何,并不在意,他从来就是这样的性格,除了家人,所有人在他眼里都是能利用和不能利用两种分类,虽然他从未那么直接的表现出来。   就算是被流放又怎样,适应之后,他一样玩得转,看似脆弱可不代表真的脆弱。   系统以为这样就能轻易的打倒我吗?呵,天真。 第37章   陈庆仁如约而至, 坐在陈庆仁的车上,郑之南表现的略低落, 一直没有说话。   作为被放弃的那一个,原主这个时候能继续跟陈庆仁说说笑笑才奇怪, 所以郑之南安静的看着车窗外, 其实这个时候天已经黑了,外面看不到什么。   陈庆仁看出来郑之南情绪低落,但他没有放在心上,只当他是在闹小别扭,也就当是闹别扭那样处理, 哄郑之南开心,还承诺下次会先询问他再应允邀约, 也会多多抽时间陪他。   陈庆仁最后又用十分思念郑之南的语气说:“我答应下来,主要是刚好这两天我也有空, 想多和你呆一会儿,难道你不想和我待在一起吗?”   郑之南闻言终于露出个无奈的表情表示释然, 点头说:“我也想你。”   在知道陈庆仁身体有问题后, 郑之南一直在给他机会, 让他自己告诉他这件事,按照原主的性格, 没准真的会因为爱这道枷锁陪在陈庆仁身边, 不在意他的身体缺陷, 但前提是陈庆仁能够对他坦诚。   如果能够坦诚, 原主一定会觉得两人是真心而不是章粤所说, 陈庆仁不爱他。   那么就能够反击章粤的话,然后他会心甘情愿的陪在陈庆仁的身边。   所以到了温泉山庄后,和章粤打了声招呼,两人就随意吃了点东西回房间休息了。   郑之南这个时候没空理会章粤,他现在要做的是先把陈庆仁这最后一枚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成就达成,然后后面才衔接的流畅顺利,爆发的也痛快。   郑之南洗完澡后,擦干净,吹干头发,真空系上浴袍就出来了。   他现在在制造“给陈庆仁坦白的机会”这样的催化剂剧情,没有这个后面的剧情走不下去。   他要引诱陈庆仁。   两人躺在一张床上,郑之南伸出手去摸他的脸,轻轻摩挲,还没进一步的靠近,手就被陈庆仁推开了,陈庆仁似乎很困了。   他推开后翻个身背对郑之南说:“亲爱的,开了那么久的车,我很累,先睡了,你也早点睡。”   郑之南被推开后平躺在床上,声音轻轻地询问陈庆仁。   “庆仁,你有没有什么话想对我说?”隐含深意的一句话,但很可惜,陈庆仁并没有把握,似乎心意已决的要继续隐瞒下去。   他说:“有,我爱你,早点睡吧,养足精神,明天才能好好玩。”十足的敷衍,似乎想换个话题。   那一刻,心凉如水,似乎再也起不了任何波澜。   深沉的夜幕,偶尔能听到窗外的细微风声,不知道过了多久,郑之南等陈庆仁睡着后,掀开被子,披上浴袍系上腰带离开了这间房。   他敲响了章粤的房间,然后被打开门看到他的章粤一把拉进来推到了关上的门上。   章粤思念郑之南快要发疯,然后打开门就看到了日夜思念,梦里才会见到的人,他激烈的拥吻这个眼神爱尚的男人。   他看起来像浮萍,无依无靠,眼神里是爱火熄灭后的死寂灰暗,章粤想要将那火再次点燃。   他像对待绝世珍宝一般细细亲吻郑之南的额、脸颊、鼻尖、眉眼……不放过任何一个地方,虔诚无比。   郑之南伸出手抱住章粤,对他说:“我们做吧”带着一丝报复般的快意,对直直看着他的章粤又说了一句,“我们做吧,我想和你做,你想要我吗?”   “我要你!”章粤拦腰抱起郑之南向宽大柔软的床走去。   当细密的汗珠从郑之南的额角、鼻尖渗出时,他轻轻喘息一声问章粤:“你有过几个男人?”   章粤亲吻郑之南的耳垂,笑着说:“除了儿戏般的初恋,另外有过一个固定床伴,只做不爱,彼此都是对方解决生理需求的存在。”   虽然章粤说了他有固定床伴的事情,但因为对方的坦然,郑之南发现自己并不讨厌,甚至觉得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就算不是有钱人,现实生活里,约炮,甚至有固定炮友的人也不在少数,这是一些人的生活态度,他无权指摘什么。   可能许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能理解性自由的人的生活态度,却不理解同性恋的生活态度。甚至对他们的存在深恶痛绝,恨不得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同性恋都全部消失。   郑之南对同性恋深恶痛绝完全是因为曾经的一段经历,这段经历不是关于他,而是关于他的好朋友,也是他唯一在意的朋友,他们从小学就认识,初中高中也在同校同班级。   他的朋友本来只是个普通的容易满足的男孩子,被作为同性的另外一个人喜欢,两人在一起了,一开始郑之南对同性恋的了解并不多,也不知道在一起是怎么回事,也没有过多的去思索,只是看到朋友开心也就接纳了朋友这样的一段恋情。   后来他的这个朋友死了,自杀,因为那个喜欢他的男孩子不喜欢他了,或许在外人看来,这是懦夫的表现,因为所谓的感情就自杀,甚至还会鄙夷不屑。   可是那是他最好的朋友,从小到大都一起陪伴彼此的朋友,就这样从楼上跳下来,以一种扭曲的姿势摔在他的眼前,一瞬间从完成变得支离破碎。   在郑之南看来,如果不是因为那个男生,他的朋友还会快快乐乐的生活到走向社会,找一份他喜欢的工作,过上想要的生活。   但一切都停在了那年的夏天。   他被欺骗,被抛弃,被前男友的现任嘲讽辱骂,这些同性恋可真恶心啊。   从那以后,郑之南厌恶所有的同性恋群体,不管所谓好的存在还是坏的存在,全部都反感,所以他毫不遮掩自己的排挤和偏见,曾经还将一个应聘到工作室的同性恋员工辞退,因为他表露出他的性向,郑之南知道后毫不犹豫的将这个人请走了。   现实中遇到也要以一种怕被感染细菌的反应去刺痛他们的心。   仿佛这样就能让地下的朋友得到一丝快慰。   不仅如此,他还加入了反同联盟,在网络上攻击同性恋,对他们举办的一些活动进行阻止和捣乱。   得了艾滋病什么的,不是活该吗?毕竟是同性恋。   死一个少一个,感染两个死一双。   对于同性恋,郑之南从不保留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   想到从前,郑之南闭上眼睛,不让章粤看到他的内心。   郑之南圈住章粤的脖子说:“真难想象你的技术是只有一个床伴就能锻炼出来的。”   章粤吻了吻有些调皮的郑之南说:“我比你想象中要挑剔,技术这种东西,就算没有床伴,有些人天生就比别人会的多,学的快。”   他们一直做到凌晨四点多,郑之南冲了个澡,系好浴袍,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离开了章粤的房间。   郑之南离开,重新在陈庆仁的旁边躺下,他真的睡得很沉。   郑之南故意发出一些响动都没有让陈庆仁有一丝一毫的反应。   郑之南躺在床上,疲惫的闭上眼睛。   他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反倒有一种轻松的感觉,像是解脱和释然。   当郑之南睡下后,躺在床上的章粤仍然在回味之前与郑之南翻云覆雨的那几个小时。   想象着他隐忍的神情,被自己弄的绷起身体颤抖的可爱模样。   章粤闭上眼睛,忍不住幻想他和他的未来。   ……   “之南,我是同性恋,你讨厌我吗?”   “不讨厌。”   “之南,他背叛了我……我该怎么办。”   “你还有我。”   “之南,我好痛苦啊,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会好起来的,我会一直陪着你。”   “之南,再见。”   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让郑之南从梦中惊醒,他从床上坐起来,陈庆仁早一步起床,正在外间喝水,听到动静催促郑之南穿衣服洗漱,然后过来吃早餐。   郑之南掀开被子去拿衣服,穿好后沉默着走到洗漱间。   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仿佛曾经那个少年就站在他的旁边,对他笑,让他一定不要忘记吃早餐,不然胃会不舒服。   他那么好。   却死了。 第38章   在山上的三天, 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切风平浪静, 就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寂静。   陈庆仁没有发现郑之南的异样,因为他的注意力都在章粤身上。   只是, 在下山后, 陈庆仁送郑之南到他家小区的车库里,郑之南把订婚戒指还给了陈庆仁。   他给过这个男人机会,只是他没有珍惜。   那么,继续下去只是浪费彼此的时间。   这个时候的原主承受着再次被亲戚朋友议论的压力选择和这个在所有人眼里都是好男人的人分开,无异于亲手又捅了自己一刀, 明明可以继续伪装下去,粉饰太平。   陈庆仁无法理解郑之南的动作。   他看着郑之南, 一脸的诧异。   “之南你怎么了?”陈庆仁想去抱郑之南,郑之南躲开了, 他把戒指放到陈庆仁的手里说,“庆仁, 从前在没有见到过你的家人时, 我以为我们是相爱的, 但是现在我发现,我们其实并不合适, 你对我有所保留, 而且……我也不是你人生中最重要的那个。”那份喜欢已经一点点被他磨干净。   陈庆仁握着戒指, 仍旧有些回不过来神, “是因为我这段时间太忙没时间陪你吗?”   郑之南笑了一声, 为什么这个男人还在说一些无足轻重的话。   从前他忙,他有说过什么吗?   根本不是这个原因。   是他不爱他,而他也不喜欢他了。   原以为找到了一个可以互相珍惜的存在,但并不是这样的。   那些他觉得合拍,和对方相处的很好,完全是因为,他的性格就是如此,对每个人都包容体贴理解,并不是因为他是他的爱人才如此,他不是他的唯一。   没有他,陈庆仁还可以遇到另外一个男人。   何况,他欺骗了他。   而他在那天晚上和章粤在一起后就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退路,在那一刻,他就已经决定了自己的心意。   他做不到自欺欺人的继续和陈庆仁若无其事的伪装美好的面具。   不如从此桥归桥,路归路。   似乎想到了什么,陈庆仁脸色煞白地问郑之南。   “你……是……怎么知道的?这只是一时的,我很快就好了。”陈庆仁猜出来了。   郑之南似乎还嫌事儿不够大,笑着说了章粤的名字。   “你弟弟告诉我的,你弟弟章粤,愤怒吗?”   陈庆仁再次愣住,但他没有露出愤怒的神情骂章粤之类的,似乎更多的是感到羞耻。   他隐瞒了这么久的事情竟然就这么袒露在了人前。   他走上前,紧紧握住郑之南的肩膀说:“因为我觉得可以治好,所以才一直没有跟你说过这件事!我并不是想要骗你!”   “你为什么在这件事上可以这么天真?其实,你告诉我,依照当时的我,肯定也会陪你度过这段煎熬的事情,甚至可能就算你一直是这样,我也不会觉得难以接受,可就算我问你,你依旧选择隐瞒下去不和我说……是你推开了我。”况且,性无能只是个诱因,并不是这段感情里全部的责任,从来不是。   我在你的心里没有那么重要才是这段关系终结的原因,你太在意章家给予你的一切,所以对所有章家的人的话都非常在意,永远都要表现的大度包容体贴。   陈庆仁看到郑之南一脸平静,慢慢平复下心情,想到郑之南说章粤告诉他的,章粤为什么要告诉他的未婚夫这件事?   他想他们分开?   章粤喜欢之南?   陈庆仁立即对郑之南说:“章粤故意的,他故意告诉你,想让你和我分开,他一定是喜欢你,你知道的,他和我不一样,他比较爱玩。”   “所以你要怎么做?”   “不要和我分开,我们不要在意他。”   “可是我已经不喜欢你了,我从前是喜欢你的陈庆仁,现在不喜欢了。”   “不,你可以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如果我说,我和章家你选一个,你会选谁?”   “为什么要选?这明明并不冲突。”陈庆仁下意识否定掉这个问题。   “哈哈哈——”郑之南是真的笑出了声,他推开陈庆仁说,“就这样吧,我们不可能了,从前我怎没发现你这么窝囊呢?”   陈庆仁看郑之南心意已决,压抑在胸内的愤怒一瞬间被点燃。   他恶毒地对郑之南说:“根本不是我的问题,是你,是你变心了,你喜欢了他对不对?!每次都是这样,每次我身边的人都是借我当跳板去接近他!你也没什么两样!我原以为你和他们不一样,结果……呵呵,你还想让我选择你离开章家?你的心才是真的毒!我一辈子都不可能离开!更不会为了你!”   郑之南冷冷的对陈庆仁说:“滚——”   陈庆仁说完就露出后悔的神情,他扑过去拉住郑之南的手臂,开始乞求原谅。   “对不起,那不是我的真心话,我还是喜欢你的之南,你给我一次机会好吗?你不要选择章粤,他根本就是玩玩你而已!不会真心对待你的!”   陈庆仁的力气很大,郑之南一时无法顺利的挣脱。   陈庆仁将郑之南往墙上推,制住郑之南的手,去亲吻他的颈脖和嘴唇,力气大到让郑之南感到痛。   郑之南正准备用自己学得那些技巧将陈庆仁撂倒在地,章粤忽然出现,他拎住陈庆仁的衣领叫着他的名字把他拉开了。   “陈庆仁——”   原本章粤只是想来见见郑之南,给他打电话没有人接,发短信也不回,他本来就在附近,直接开车来到了小区的车库,来之前还没想好要怎么和郑之南见一面,结果就看到陈庆仁纠缠郑之南,最后竟然还想要侵犯他。   “你疯了吗?”章粤甩开陈庆仁,一脸冷漠地对他这样说。   陈庆仁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章粤。   郑之南往旁边挪了挪,看着这两人,面上惊魂未定,心里在等着他们的交锋。   如果陈庆仁有点骨气,应该会和章粤打起来,直截了当,这样最起码还有点骨气。   但显然,郑之南高估了陈庆仁。   他忍下了章粤的举动,然后拉拉衣服,若无其事的对章粤说:“你怎么来了。”仿佛刚刚他什么出格的举动都没有做。   “你怎么对待之南的?”   “他是我未婚夫,我们卿卿我我有什么问题吗?”   章粤笑了笑说:“你手里拿的难道不是订婚戒指吗?他还给你了,你们的关系不是已经结束了吗?”   郑之南露出疲惫的模样,语气淡淡地说:“你们回去吧,我想静一静。”说完定定的看着两人。   章粤与郑之南对视,最后叹了口气,对陈庆仁说:“不要再纠缠不休,他已经不属于你了。”   “章粤,从前我一直让着你,但这次你不觉得你太过分了吗?”   “陈庆仁,你让着我?呵呵”章粤笑了笑,“在你没有遇到他之前,我就已经认识了他,是你从我这里把他抢走了,现在也不过是回到原点而已,你们本来就不合适!”   章粤说完,率先往自己车里走,陈庆仁深深地看一眼郑之南,像是有许多不甘和后悔,只是这后悔似乎不是因为他们之间的感情,而是其他的,比如因为郑之南而得罪了章粤。   郑之南转身向电梯里走。   到了电梯的郑之南露出了笑容,因为刚刚他听到章粤的好感度已经到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而最后这一点,只需要一个契机。   这个契机就是他的离开。   按照原主的性格,他不会自杀,只会因为这段感情的结束和种种纠葛而心神不宁,痛苦难安,所以他离开这事儿只能是意外,然后在弥留之际,让章粤的好感度达到顶峰。   而这本文的基调也全部达成。   这个时候郑之南应该很痛苦,毕竟亲手撕开伤口是一件很痛的事情,他需要发泄,也需要在父母面前佯装一切风平浪静。   郑之南第二天开车去了他跆拳道馆,他一整天都在跆拳道馆里重复性的练习动作,然后与教练实战,发泄所有的精力,把该有的情绪都表现出来。   连着三天,郑之南都是这么过来的,他在等待那个契机的到来。   第四天训练到精疲力尽的郑之南开车回家,遇到了车祸。   车祸很惨烈,与他相撞的人不是别人,是酒驾的范君海,他与郑之南的车迎面相撞,郑之南重伤之下陷入昏迷。   得知讯息的章粤和陈庆仁都赶往了医院。   郑之南的父母可能是因为剧情需要,尚不知情。   郑之南伤得很重,医生束手无策,只让章粤和陈庆仁通知他的家长。   郑之南躺在病床上,虽然肉体已经脆弱不堪,但他的精神却异常的冷静,他看着来到他面前的章粤,一滴泪从他的眼角滑落,他对章粤断断续续的说了一句话。   “之前……我已经决定……把所有想法压在……心里……然后一个人生活,但现在好像不用再压制了,因为要离开了……”   章粤握住郑之南的手腕,紧紧握住,眼睛发红,根本无法再控制眼眶里蔓延出来的泪水,他努力挤出个笑容说:“不要说傻话,你会好起来的,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我喜欢你,章粤,真的很难做到不喜欢啊。”用尽力气说完最后一句话的郑之南听到了系统的提示音。   与此同时,听到郑之南弥留之言的陈庆仁转身黯然离开。   郑之南已经想象得到,等他离开这个世界,范君海会遭到怎样的报复,毕竟是他撞到了他,让他离开了这个世界。   不过这也是看客们乐于见到的吧,渣男被虐,有些人追悔莫及,有些人一生遗憾。   都很惨,男主还死了,BE,虐文,任务完成。   当郑之南闭上眼睛,像是睡了一个长长的觉,很舒服,也很放松。   系统:任务奖励已发送。   郑之南收到的是关于下一个世界的任务简介,还有原主的身份。   原主原本是象牙塔里的小王子,单纯善良,不仅长得好看,还会拉小提琴,父亲出轨,小三领着孩子登堂入室,气死了原主的母亲,美好的家庭瞬间支离破碎,无法接受事实的原主一夜之间性情大变,为了激怒父亲,撩了一个位高权重父亲无法得罪的男人……   当郑之南从沉静祥和的睡梦中醒来,第一个念头就是,这次也是正常的世界。   原主的父亲是在原主母亲怀他的时候就出轨了,原主三岁的时候,小三生下了一个男孩。   小三的孩子长到十来岁的时候,小三无法再忍耐没名没分的生活,偷偷领着孩子来到了原主的家,本就有心脏病的原主母亲接受不了事实心脏病发离世。   原主母亲死后,小三和原主的弟弟正式住进了这本只属于原主和原主母亲的家。 第39章   郑之南是在原主22岁的时候醒过来的, 他现在大三,一名计算机系的学生, 玩游戏很厉害,还是什么电竞俱乐部的大神, 只是已经不自己打了, 成为了副教练偶尔指导新人。   当郑之南醒过来坐在床上发呆的时候,室友小刘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坐在床上发呆的郑之南。   “之南,你今天回家吗?你家在本地是真的爽,不像我们,一会儿吃完午饭还得去赶火车, 晓宇他们几个8点的火车,6点就爬起来了。”   郑之南回过神来, 有些没在状态的点了点头说:“那你一会儿就走吗?”   “对啊,我现在就走了。”说完, 拉好背包的拉链,拎上行李箱跟郑之南说了再见就脚步匆匆的离开了。   宿舍空荡荡的, 床铺被子什么的都叠好收起来了, 桌子上的物品也都锁进柜子, 只有郑之南的床上因为他还在睡觉,东西都没归纳。   郑之南起床洗漱, 换好衣服后慢悠悠的开始整理东西。   虽然获取了任务奖励, 但其实只是第三个世界的一小段生平概括, 也很简略, 接下来郑之南要做什么完全不清楚, 只能按部就班,一步步来,反正任务该来的时候就来了。   等把东西收拾好,郑之南整理了一个行李箱,背着电脑包走出宿舍,把门锁上后,走在因为扔了不少垃圾的走廊上。   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去吃点东西。   郑之南的父亲郑华刚谈完生意出来,因为附近就是A大,不由自主就想让司机开车过去,听说今天A大放假,也不知道那孩子是回他外婆那里了,还是没回家。   “老陈,去A大门口走。”   “正门吗?”   “嗯。”   “好的。”   当车看到A大附近的时候,郑华没想到这么巧,刚好看到站在门口有些茫然的大儿子郑之南,他已经好久没见过他了。   自从他前妻去世,这孩子在家里上完初中,高中的时候就申请了住校,后来上了大学几乎见不到人,打电话也不接,那个时候是他生意最忙的时候,也没时间去跟他沟通,而他这个儿子呢?为了激怒他,甚至放弃了他从前最喜欢的小提琴,明明很有天赋,已经得到了老师的推荐信,会进中央剧院的少年交响乐团,这些他都放弃了。   “停车。”郑华让老陈停车后,下车,直直朝郑之南走去。   郑之南没有见过郑华,但看到一个与原主眉眼相似的中年男人往他这里走来,当他靠近时,郑之南往后退了一步。   这一步让郑华有些刺痛,但他没有说比较容易产生争吵的话题,而是对郑之南说:“放假了?要不要跟我回家住几天?”   听语气,这个男人应该是原主的父亲。   想到原主父亲的所作所为,郑之南实在难有好感,但是他现在还不知道要去哪里,正好可以回去观察一下其他人的情况,心里好有个底,虽然是攻略任务角色,可有些人要给你扯后腿的话,你总不能一无所知,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这点道理,郑之南还是知道的。   郑之南点了点头。   郑华大喜过望,伸手去帮儿子提行李,郑之南拒绝了,自己拿着行李跟着郑华往车的方向走。   行李放好,郑之南刚坐上车,肚子就咕噜噜的叫了起来。   旁边的郑华听到后笑着看了一眼郑之南对老陈说:“先去附近的餐厅”然后对他说,“饿了吧,我也没吃饭,我们在外面吃了饭再回去。”   郑之南不置可否,没什么意见。   到了附近的一家专门做北方菜的餐厅,两个人其实吃不了那么多,郑华还是叫了一桌子。   郑之南一直沉默着吃东西,没给郑华什么回应。   郑之南的态度让郑华心里有些抑郁,喝了口水忍不住对郑之南说:“当年的事情,谁都没想到会那样。”   郑之南一碗饭吃了一半,闻言啪的一声把筷子放到了桌子上,眼神直视对面准备推卸责任的郑华。   他语气平静地说:“你出轨是事实,她带着孩子来家里气我妈,诱发心脏病也是事实,所以这些你都想否认吗?”最后一句郑之南露出个嘲讽的笑容。   既然原主一直在和父亲对抗,郑之南觉得自己也没必要给这个渣男好脸。   “其实我跟你妈妈一直感情不和,我们早就有离婚的打算,一直都是为了你才隐瞒下来的。”   “所以她孕期的时候你出轨?”   “这些都是谁告诉你的?你外婆?”郑华脸上有些挂不住。   “跟她没关系,有些事儿做了就承认,一味掩盖有什么意思。”   “她不知道你妈有心脏病,也不是故意气她,她到现在还心存愧疚。”郑华为现在的妻子说好话,却不想这种举动其实更容易激怒本就有怨恨的人。   不过此时坐在这里的是郑之南,他心里没有怨恨,只有不屑,他耸了耸肩喝完汤说:“我吃饱了。”没有回应郑华的话,什么心存愧疚,心存愧疚就不要来当小三啊,当然,在郑之南这个旁观者的角度里,最大的责任在于郑华这个渣男。   女的固然可恨,可源头难道不是这个吃着碗里瞧着锅里,搞一妻一妾,最后东窗事发两头都安抚不了吗?   郑华早就没胃口吃下去,闻言结了账后就带着郑之南离开。   在车上,郑华倒不担心儿子回去会和妻子闹起来,因为儿子根本不理睬妻子和他的弟弟妹妹,想到这里,郑华叹了口气。   “这么多年过去了……”郑华还想再缓和一下父子关系。   郑之南闭着眼睛靠在椅背上说:“可我妈死了,因为你们,她死了。”   郑华闻言,立即闭嘴,知道继续聊下去没什么好处,只会让他继续沉浸在怨恨里。   赵宝莹看到郑华发来的信息时,眼神里有一丝灰暗,她不喜欢郑之南,虽然两人没有正面冲突过,可看到那孩子充满怨恨和冷厉的眼神,她就浑身不舒服。   可是她也知道,老公已经决定的事情,她怎么好说不,何况这里的确也曾经是那个人的家。   郑之南和郑华到家后,郑华没看到妻子,问家里的阿姨,说是头疼躺下了。   郑之南拎着行李站在门口,他不知道哪个房间是他的。   阿姨走过来帮他提着背包一起上楼,一边走一边问郑之南说:“南南回来了,放暑假了吧?”   郑之南点了点头。   阿姨笑着来到房间门口,打开门对郑之南说:“房间每周都会打扫,被褥什么的都是干净的,有什么问题可以再叫我,我叫小叶过来整理。”   “没事儿,我休息一会儿。”   “好的,晚餐是端上来,还是在楼下吃?”   “晚点再说吧。”现在才一点多而已。   “那我先下去了。”   “好。”   等门关上后,郑之南脱了外套,然后去拿居家服,天气有点热,在外面就待了那么一会儿,他就觉得身上出汗难受。   不管怎么样,先洗个澡,神清气爽应对接下来的“家庭聚餐”。   郑笙逸中午回来,吃过饭就拿着篮球去和朋友打篮球去了,郑之南洗完澡睡了个午觉,睡醒后,郑笙逸也从外面打完篮球回来了。   听到阿姨说大哥回来了后,表情有些不自然。   郑笙逸对自己这个突然出现的大哥有些不自在,主要是当年他也见证了大哥母亲被医生护士抬走的事情,因为他是被妈妈赵宝莹一起拉着去的。   他妈只说是去找爸爸,然后到了那里后,没有见到爸爸,却见到了一个女人和一个男孩子,男孩子比他大几岁,高高的,衣着感觉,像是童话书中才出现的那种小王子。   后来就是一团乱,妈妈不知道和对方的妈妈聊了什么,对方就脸色泛青……最后救护车来了,医生护士也来了,小王子流着泪让他们滚出他的家。   再后来,他的妈妈去世了,他们住进这个妈妈梦寐以求的地方。   从前妈妈一直说有人夺走了她的老公和房子,那时候不懂事的他也一直以为是对方夺走了他的爸爸,才老是见不到他。   后来他长大了许多,也明白了,原来他和妈妈还有妹妹才是抢走大哥爸爸的人,他们才是故事里的恶人。   对于大哥,郑笙逸是仰慕又害怕的,仰慕他很聪明,什么一学都会,还会拉小提琴,静静不说话的时候靠在窗前就像是画中才出现的人,害怕是因为他的妈妈去世了,因为他们的关系离开的。   在学校也是小魔头般存在的郑笙逸因为愧疚,身上的刺儿从未对这个大哥冒出来过。   所以他纠结,所以他不自然。   刚刚还毛毛躁躁冲进家门的坏小子因为听到哥哥来了,轻手轻脚的抱着篮球回自己房间。   他刚去室内篮球场打完篮球回来,虽然冲了凉回来,可路上也晒了满头汗,他得洗个澡才能去见大哥。   郑之南午休起来后打开笔记本,想研究一下这笔记本,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   刚打开电脑,手机的微信就响了,看聊天频率和记录,应该是比较好的朋友,叫陈磊。   陈磊:放暑假了,不过来给我们俱乐部这帮小子集训一下?   郑之南知道原主玩游戏比较厉害,但现在不是原主了,他虽然也玩游戏,可还称不上给别人指教,但是似乎和俱乐部还是雇佣关系,拿工资办事儿的,这总不能只拿工资不办事儿?   郑之南回游戏之前,不得不召唤一下系统,问问这有什么措施。   本来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召唤,结果没想到还真的行……   系统:想获得主角关于游戏方面的能力,需要完成一项小任务获得奖励。   郑之南:我可以先听听吗?   系统:和弟弟郑笙逸发生争吵,引起赵宝莹的怒气,催化剧情。   郑之南:ok   郑之南得到系统的回复后,才回陈磊的话。   郑之南:你们集训什么时候开始?   陈磊:一周后,有时间吗?没时间可以再安排。   郑之南:放假了,能有什么事儿,说具体时间地点,我到时候准时到。   陈磊:地点还要我说?你是太久不去,忘记大门在哪儿开了?   虽然陈磊这么调侃,但还是把地址和日期时间都发了过去。   郑之南回了个表情,把地址收藏了后,开始寻思着怎么和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发生矛盾。   在郑之南看来,和同父异母的弟弟发生矛盾太简单了,有句话叫做小三的孩子本身就是原罪,虽然他有时候觉得孩子挺无辜,可现在么,为了任务,找点茬,吵个架也没什么,又不是要杀人,何况原配的孩子和小三的孩子,本来就不是和平共存的,不然让原主的母亲如何自处?   就在郑之南看着电脑想事情的时候,那边郑笙逸已经洗完澡换了一套衣服,头发吹的半干,去楼下拿了一份切好的水果才来敲郑之南的门。   郑笙逸想了很多开头,比如说教我打游戏,或者要不要明天一起去打球之类的。   郑之南听到动静,还没去开门,外面的人就自己说了来意。   “哥,我是笙逸,刚刚阿姨切好的水果,我给你也拿了一份。”   真的是瞌睡来了有人递枕头,天赐良机。   这边弟弟给哥哥端水果似乎很和谐,那边郑华回到家随便用了点东西就去楼上卧室看赵宝莹,问她什么意思。   “之南回来,你就头疼,你什么意思?故意下我脸?”   赵宝莹翻个身不理会郑华,她心里也有气。   当年谈恋爱的时候,告诉她他单身未婚,怀了孕,因为她闹着要见家长,最后才跟她说他其实已婚,她到现在想起来都气,可是在一起那么久,感情说断也不可能断,加上家里那段时间又缺钱,郑华知道她家里的情况,就捏着这点不让她打胎,用钱稳住了她,后来一跟就是十来年,一直说离婚离婚却从未付诸行动,可是孩子又要留下来,中间孩子大一点的时候她也想咬咬牙跟他断掉,结果这个男人花言巧语,各种不愿意,非要跟她纠缠不清,弄得她那几年都不敢回老家,就怕被人看出来,指指点点她当小三。   后来她实在忍不住了,就想去和那个女人摊牌,她怎么都没想到对方有心脏病,因为接受不了事实,昏了过去,送医院的路上就断了气。   那阵子她因为这事儿还得了抑郁症,因为愧疚,她没想到会害死人,她没什么大能耐,一颗心都给了这个男人,跟了十来年,她实在是不想再躲在角落里,其实她去见原配,也是为了逼一逼郑华,却没想到会让她香消玉损。   后来时间久了后,配合治疗,加上那个女人的儿子也不在家里生活,她才减少了一些心理压力恢复过来,有时候她会想,这个家本来就是她的,而那个女人和那个孩子从未在她的生活里出现过,这个家只有她和郑华还有两个孩子,再没有什么原配什么前妻的孩子。   听到郑华的话,赵宝莹因为郑之南不声不响回来的事儿心情不愉快的气全部撒了出来。   “你为什么要带他回来?你明知道他不喜欢我们三个,你为什么要带他回来?”   “我是他爸,他放假为什么不能回来?!就是因为你一天到晚阴阳怪气他才不爱住在这里!”郑华一直很在意大儿子,大儿子随他的母亲,聪明懂事,对很多事情都很有天赋,而他和赵宝莹的两个孩子,笙逸只知道玩,都上高中,明年就要高考了,还天天想着打游戏打篮球,学习也不过是个中不溜,女儿才初中就天天打扮的花里胡哨的,回来了书也不看,玩什么抖音,学习成绩一塌糊涂,他想想就愁。   他的公司以后谁来接班?除了大儿子,难不成给二儿子和女儿?那不早晚得败光了。   郑华到现在都没表现出来关于未来公司的事儿,就怕赵宝莹闹起来。   就在两人争吵不休的时候,外面响起了女儿的尖叫声。   郑笙歌刚从外面逛街回来,刚到二楼,就看到站在走廊上端着水果盘的哥哥被那个家伙欺负了,他把哥哥的水果盘打翻,水果掉了一地。   郑笙歌被娇宠着长大,从小脾气就蛮横,看到哥哥被欺负,立即大叫着扔了包就冲过去:“你干什么,好心当驴肝肺!别不知好歹!”当年原主母亲出事的时候,郑笙歌已经六七岁了,但她没在场,被赵宝莹放在闺蜜那里,后来事情尘埃落定后才把她接回来,在她的眼里,郑华本来就是她爸爸,除了经常出差,一点疼爱都不少,她也没有觉得自己家和别人家有什么不同,只是后来生活里多了个大哥而已,听说是爸爸前妻的孩子。   郑之南没理会郑笙歌,打翻了郑笙逸手里的水果盘后,抱着臂闲闲地对郑笙逸说:“你拿的东西我不吃,不要献殷勤了,你和你妈做的事情,我一辈子都不会忘。”   郑笙逸看着郑之南,他的性格比较倔强,从前虽然大哥不怎么爱说话,但从来不会这么直接的表达不悦,这是第一次郑笙逸觉得挫败和不安,也是第一次在郑之南面前掉眼泪。   赵宝莹披着外套出来就看到女儿气得一脸透红,儿子眼眶里泛着泪水,立即就忍不住了,冲着郑之南就跑过去,郑华拉都拉不住。   赵宝莹瞪着眼说:“你做什么!看我今天不舒服就欺负我儿子和女儿是不是?郑华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他是你儿子,笙逸和笙歌就是捡来的吗?”   郑之南为了下狠招,故意说了一句:“捡来的?不是买来的吗?你们三个不都是我爸用钱买来的吗?”,讽刺赵宝莹当年是二奶,说完话的郑之南在郑华阻止他之前就把门关上了。   随后外面响起了赵宝莹的厮打声和哭喊。   “郑华你个王八蛋!孬种!你就看着我们仨被这么羞辱!” 第40章   郑华给郑笙逸使了个眼色, 然后半拉半抱的把赵宝莹往卧室里拉。   “之南今天心情不好,你别跟他计较。”   “我从来到这个家, 跟他计较过了吗?他这么欺负我们?!”   “那你要不分青红皂白的惹他,他之前什么时候没事儿找事儿了?他不是那种性格。”   “所以是我的错?”   等夫妻俩的声音渐渐转弱后, 郑笙逸抹了把脸弯腰去捡盘子, 郑笙歌凑过去准备说什么,郑笙逸就说:“一回家就鬼喊鬼叫,要你事儿多?”   郑笙歌虽然跟哥哥从小打到大,可看到别人欺负哥哥,第一时间就是要护短, 却没想到反倒被嫌弃了,立即哼了一声说:“本来就是他不对!”   “如果你不大吼大叫, 妈怎么会看到,然后乱想?什么欺负我, 欺负我什么了?水果掉地上了而已,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故意想引爸爸妈妈过来。”所以叫那么大声, 故意惹是生非。   郑笙歌那点小心思被看穿, 甩出去一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越过哥哥往三楼自己的卧室去。   外面几人的心思郑之南不关心, 他现在只关心系统的奖励。   任务达成后,系统把奖励直接传送到郑之南的脑海里, 不用去细想, 关于游戏方面的知识就像是融入了一部百科全书, 那是一种胸有成竹毫不畏惧的感觉, 之前他不懂, 所以有些踌躇,但现在有了想要的内容,就十分淡定从容了。   这种感觉真好。   可能是因为这会儿心情比较轻松,郑之南枕着手臂躺在床上,闭着眼睛问系统。   “我想跟你聊聊天。”   “聊什么。”   “我来这里真的是因为随便扔书的关系吗?”   “有一定关系。”   “哦。”果然不是这么简单。   郑之南本来想等系统自己说,但发现自己不问,系统一个字儿都似乎不愿意蹦出来,就接着道:“那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是不是因为我讨厌同性恋,攻击他们的缘故?”这是郑之南一直以为的真正原因。   系统:“你不是讨厌同性恋,也不是因为他们是同性恋而攻击他们。”   “嗯?”   “是因为你喜欢的人被那个同性恋伤害了,所以你才讨厌同性恋,其实你只是讨厌那个伤害背叛了他的人,攻击歧视同性恋也是因为迁怒。”   郑之南沉默了片刻:“那我为什么来这里。”   “你的妹妹她无意间收藏了一本古书,古书可以完成她的许愿,虽然她并不知晓,但许愿后,古书还是达成了她的愿望,在书上下了禁咒,你触碰了禁咒,践踏了他人缓解压力的方式所以来到了这里,扔书不是关键,只是恰好扔的这些书有禁咒。”   “那你觉得我扔书是错的吗?”   系统不答反问道:“那你知道你妹妹有抑郁症吗?她唯一缓解压力和抑郁的出口就是看这些她喜欢的书,买自己感兴趣的书,在你眼里只是无用之物,对她来说都是很珍贵的存在,里面有她喜欢的作者的亲笔签名,有她标记的书签和注释还有读书心得,这些你都扔了,其实文学巨作她看,但这些书她也喜欢,这并不冲突。”   郑之南怎么都没想到妹妹竟然得了抑郁症,他从来不知道。   “我没有感觉到她有抑郁。”难道那些快乐的笑脸都是装得吗?   “抑郁不是脸上愁苦悲伤才叫抑郁,抑郁也笑得出来,只是伪装的好,在你眼里,这些书都是垃圾,在她眼里,这些书都是良药,看怎么认定而已,比起让她继续抑郁下去,还是让她看书缓解压力快快乐乐,你会选哪个?”   当然是看书是小,抑郁是大,如果看看书就能缓解她的情况,郑之南怎么都不可能随便的把这些书扔掉,但是一切都晚了,说再多也没有用,也不知道妹妹看到书柜上的书都没了后会不会崩溃,他已经这样了,妹妹再有个三长两短,他的父母该怎么办?   其实他自己不也是上初中的时候还偷偷摸摸看过片子,只是现在成年了那些事儿都忘了,发现那些书的时候,他本身因为朋友的那件事不喜欢同性方面的故事,觉得小女孩看这些有些不应当,可其实多少少男少女都是这么偷偷摸摸过来的,没被发现也就算了,发现了后,有多少是没过18岁就了解了这方面的知识……其实往好的想,早点知道性方面的只是不至于被骗……有利有弊……这事儿就看怎么引导……他的确是太粗暴了,要怪妹妹还真怪不到她头上,追根究底还不如怪自己不顾妹妹意愿就粗暴的做了扔书的决定,郑之南一时百转千回,竟然不知道该用什么心情面对这件事。   系统似乎看出来郑之南心中的担忧和惆怅。   它说:“你来到这里,你的时空已经静止,在你回去之前,一切都没有任何变化,还是你睡过去之前的模样。”郑之南简直不敢相信系统竟然在安慰他。   不过的确安让他得到了片刻的安慰,一切都是睡着之前的模样,回去后一切都不会变,这点让郑之南感觉最后一点忧虑都没有了。   “所以,我还会回去?”   “禁咒只说让你体验剧情,体验完了,自然就回去了。”   “回去的话,一切都是原样。”   “是的。”   郑之南自从上高中后就一直很忙,到了大学要兼职,快毕业的时候要搞创业,后来工作室搞起来就更忙了,关于妹妹的心理情况,他一无所知,更不知道她得过抑郁症,父母没有和他说,说明父母也不知晓,这么大的事情,他们全部人都忽略了。   如果说扔书之前还觉得妹妹不像话,郑之南现在只剩下了心疼,不分青红皂白就决定了一件事情,完全被同性相关的东西刺激到了。   其实是他先失去了理智,又怎么能去怪别人?   对于他来说是垃圾,对于妹妹来说是珍之重之缓解抑郁心情的故事,书籍,看待事物的角度不同罢了。   其实根本说不清楚谁对谁错,但郑之南之前还觉得自己无愧于心,现在只觉得自己咎由自取。   怪系统?不过是履行禁咒任务而已。   怪妹妹?他先手贱扔书的啊。   怪同性恋?背叛和伤害朋友的如果是个女孩,难道就要怪全天下的女孩吗?   是他偏执了……   因为他偏执,所以愤怒扔书,不扔书不会触发禁咒,就不会来到这里,之前还怨天尤人的话,知道真相的郑之南只觉得,要怪就怪自己吧,谁都怪不了。   既然事情已成定局,除了好好走下去,回到自己的世界,郑之南已经没有其他怨恨的心情了,因为费力气啊。   就在郑之南准备起来找点事情做的时候,忽然想起一件事,他问系统。   “如果完美的完成所有任务,会有奖励吗?”   系统沉静了片刻说:“有。”   “什么奖励。”   “清除不愉快记忆的奖励,有概率触发隐藏奖励,隐藏奖励是什么,无从得知。”   听到这个,郑之南眼睛一亮,清除记忆,这个他喜欢。   如果在这些世界里经历了所有故事,完全可以当做一场梦清除掉,这样就只是梦而已,虽然他现在也依旧把做任务当成一个又一个不切实际光怪陆离的梦。   当成现实才傻,现实生活这么离奇,没有规则没有道德,就真的离疯不远了,还好只是虚拟的异次元。   郑之南跟系统聊完了后就打开了陈磊给他发过来的暑假集训日程表,他一一看完,又检查了手机通讯录,还有所有微信的收藏夹,以及电脑里的东西,七七八八的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些。   比如一个文件夹里放着所有关于游戏训练方面的指导心得,还有关于俱乐部成员们的属性表,就是哪里弱需要改进,哪里比较拿手,以及俱乐部少年班的一些个人技能情况,归纳的挺齐全,这点让郑之南对原主很有好感,他喜欢有良好归纳习惯的人。   另外一个文件夹里放着一些乐谱和个人音乐视频资料,郑之南点开看了看,似乎是原主的母亲在原主练习的时候拍摄下来的,两人还有互动,那个时候的原主笑得很甜,就像象牙塔里面不知疾苦的小王子,眼睛很亮,让人想要永远保护起来,但看长大后的一些照片,原主那种清亮明媚的感觉荡然无存,有的只有冷漠和平淡,就像是鲜花没有了颜色,树叶泛起了枯黄,生活似乎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   这种感觉最让人心疼,明明可以从小王子变成依然明朗的王子,却因为家逢巨变而改变了命运的齿轮,连性格和面容都有了天壤之别,之前是闪闪发亮的宝石,现在是棱角分明的顽石,带着扎手的刺儿。   等郑之南整理收集完能利用的东西后,时间已经到了晚上6点半,该用晚餐了。   赵宝莹头疼难受躺在床上时,郑之南优哉游哉的端着水杯下楼吃晚餐。   有什么比刺激小三更愉快的事情了?   那就是小三头疼没胃口的时候你胃口大开,只想饱餐一顿。   餐桌前,除了赵宝莹不在,其他人都坐在位置上,郑之南原以为自己下来早了,结果竟然是最后一个,不过没关系,毕竟刚刚已经吵过架,这会儿再装客气,有些多余。   拉开椅子坐下来,郑笙歌依旧在玩手机,郑华拿起筷子瞪了一眼女儿。   郑笙歌这才老老实实的把手机放好,专心吃饭,只是一直不去看郑之南。   在郑笙歌的眼里,郑之南就是个陌生人,他们从未怎么交流过,反正他每次在,妈妈都不开心就是了,妈妈不开心,那她肯定也不会好脸相迎。   郑笙逸看一眼郑之南,想跟他说话,又怕触怒他,只好低头吃饭,神情颇为沮丧。   郑之南谁都没理,郑华给他夹菜,他没动,他感觉他今天回来的任务就是给所有人找不痛快,所以就顺其自然顺水推舟的继续装逼了。   等吃完饭回到卧室,郑之南寻思着要不早点去俱乐部,在这里真是浪费时间,反正差不多小三的儿子女儿,包括小三的性格他已经大致有了了解,没必要留在这里给自己添堵,浪费精力。   就在郑之南洗漱完躺回床上,准备好好睡一觉,养精蓄锐明天就拎着东西去俱乐部的时候,备注外婆的电话响了。   郑之南从郑华那里听到过外婆这个字眼,知道在郑华眼里,外婆和郑之南是比较亲的,郑之南接通电话,尽量让语气没有刚刚那么冷淡,稍微亲了一些。   电话里,孙秀林语气有些不解和纳闷。   “南南,你昨天不是说今天放假回来吗?怎么都这么晚了还不过来?”   郑之南解释道:“在学校门口遇到了我爸,就回来了一趟”说话的时候,看到了角落里放着的小提琴盒说,“拿点东西。”   听到郑之南的话,孙秀林的声音立即变得淡淡的,说:“你别忘了你答应维维放假会陪他几天,他今天等了你一天。”   听到维维的时候,郑之南有些茫然,谁?外婆家那边的小孩?   虽然心里有疑惑,但郑之南还是应下了说:“我明天一早就过去,你让他早点睡。” 第41章   郑之南还没多想维维是谁, 不过原主既然答应了这个孩子,他就要替原主去履行, 所以去俱乐部集训之前的这几天,都会好好陪在这个孩子身边。   郑之南起来把从行李箱里拿出来的东西都收拾好, 躺回床上后, 郑之南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怎么去外婆家。   他不知道原主外婆家的地址啊……   这么点小事儿去找系统的话,总觉得太逊了,算了,明天起床再想, 总能刚想到办法。   翌日,郑之南早早就起床, 吃早餐的时候,赵宝莹仍旧没有出现, 郑笙逸和郑笙歌还在睡懒觉,餐桌上只有父子俩。   吃东西的时候, 郑之南对郑华说:“我一会儿要去外婆家, 你送我过去吧。”   郑华愣了一下。   自从他前妻去世后, 郑之南去他外婆家从来不叫他送,似乎生怕他去了沾污了那个地方一样。   怔愣过后就有些激动的点头说:“好。”连郑之南要走都似乎不那么震惊了。   因为在他看来, 能让他亲自送, 就是在对他曾经犯下的错的一种松动。   在去的路上, 郑华对郑之南说:“你已经大三了, 也没两年就要进入社会了, 你想干什么?有没有想过进爸爸的公司?”语气充满希冀。   郑之南直接道:“没有。”让郑华送是迫不得已,进公司什么的,绝非原主愿意做的事情,毕竟连曾经热爱的小提琴都放弃了,选择了一个和曾经的专业背道而驰的计算机系,还去打游戏,做这些不都是为了激怒郑华,郑之南不会将原主的付出抹杀,所以他毫不犹豫的摇头说不。   郑华眼神瞬时黯淡下来,不过并没有气馁,循循善诱道:“你大了,爸爸也老了,你现在没想过以后,那就等你毕业了我们再谈这个话题。”   郑之南没说话。   从郑家到外婆所住的小区,用了一个小时,两家生活在不同的区,外婆家没有郑家所住的地段繁华,稍微偏僻,区也没有中心区繁华,但很幽静,没有那么吵。   送到所在的小区后,郑之南虽然不知道门牌号,但还是阻止了郑华想送他到车库,然后和他一起上去见见孙秀林的决定,他怕孙秀林看到郑华不舒服,也怕让外婆这边的人误会。   看着郑华的车消失在视线里,郑之南给孙秀林打了个电话,佯装分不清楚单元楼是哪个了。   “外婆,我到小区了,但是忘记是那栋楼了。”   孙秀林没有怀疑什么,她所住的单元楼比较靠后,绿化又比较好,不是住户,一般外人都会觉得有点迷,孙秀林问了郑之南所处的位置,指引他往直走,左拐,第三栋单元楼就是,28层,又告诉了房号。   等郑之南来到孙秀林所说的房号后,按响了门铃。   孙秀林从厨房里走出来,把坐在客厅看电视的维维叫过来,两个人一起去开门。   孙秀林打开门,郑之南拎着行李箱往里面走,然后和孙秀林打招呼。   手里还拎着原主放在郑家的小提琴,看情况似乎放在那里很久了,郑之南考虑到和孙秀林说过去郑家是拿东西,就把原主的小提琴拿了过来,“放假咯,可以陪维维去游乐场了。”说完开始换鞋子。   孙秀林接过郑之南的行李箱,往屋里面拉,一边拉一边说:“去洗洗手,坐下来休息一会儿,现在这天,才9点多就热死了。”   郑之南点着头,弯腰抱起眼睛弯成月牙的维维,虽然还不知道是什么亲戚的孩子,昨天听孙秀林的话,应该关系和他很好,和亲他。   郑之南抱着小家伙往沙发的方向走,刚坐下来,看了一眼电视对维维说:“看动画片呢,好看吗?”   维维下个月过3岁生日,虚岁也算3岁,闻言靠在郑之南的怀里嗯了一声说:“好看。”小奶音别提多可爱了。   郑之南忍不住感慨,与小孩子相处真的能让浮躁的心情平复不少,也可以暂时忘掉外面的是是非非。   这应该是他表哥或者表姐的孩子吧?长得真可爱,郑之南忍不住伸出手戳了一下维维肉肉软软的小脸蛋。   维维抬头去看郑之南,看到郑之南笑,叫了一声:“爸爸。”   郑之南闻言忍不住瞪大了眼睛看着维维。   维维歪头看郑之南僵住,跪在郑之南身上,抬起身体伸手去揽住郑之南的脖子又叫了一声:“爸爸,玩汽车。”要和郑之南去地板上玩小汽车。   郑之南忍不住问了一句:“维维叫我什么?”   维维从郑之南的伸手滑下来,只穿了袜子的小脚丫子踩在地板上去玩具柜里拿汽车,闻言嗯啊了一声说:“爸爸啊——来玩这个!”   虽然才三岁,虽然声音有浓浓的奶音,可维维已经可以字正腔圆的说出自己想说的,表达能力非常不错。   爸爸?   原主才大三,22岁,孩子就3岁了?   未婚爸爸?   郑之南懵掉了,这些信息,简介上根本没有提示,他感觉太出乎意料了。   在他以为维维是亲戚表姐或者表哥家的孩子时,这孩子却叫他爸爸?   不对,不要紧张,或许只是维维叫错了,觉得好玩,跟谁都叫爸爸?   这样一想的郑之南慢慢放松了下来。   其实就算是原主的孩子,郑之南也觉得自己没有必要紧张,虽然19岁就当了未婚爸爸这点有点……一言难尽,可他既然穿了过来,自然是照单全收,而且他母亲去世之后,他应该是经历了许多黑暗的日子,现在能走出来已经很不容易,没必要苛责太多。   只是不知道孩子的妈妈是谁,会不会也是这篇故事里重要的一个角色?   孙秀林知道多少这方面的信息?要怎么把自己想知道的内容从她那里获取?   这些都是郑之南需要关心的。   带着侥幸心理的郑之南回过神,起身去陪维维玩小汽车。   只是在陪维维的时候,郑之南因为那句爸爸而忍不住一直打量维维的模样,想从那婴儿肥的小脸上找到和原主五官的相似之处。   这孩子光看五官就知道未来一定是个非常俊逸的孩子,虽然鼻子如原主一样的高挺,眼型却较之更有型一些,一样的好看,却是不一样的类型,然后他看到了维维左眼角下方的一点泪痣,如果他没记错,原主的眼角这个位置也有一枚泪痣。   在维维脸上是憨态可爱,在郑之南的脸上就是隐隐的勾人,似有若无的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   虽然其他地方不像,可这泪痣就太明显了,刚刚只顾着盯着鼻子下巴脸型,现在看到这颗痣,郑之南再无法心存侥幸。   除非这泪痣是母家的特征,但是他看孙秀林没有泪痣。   哎,在这里胡思乱想真的是无奈,可不先自己推测一下,直接问才惹人奇怪,自己的孩子自己都不知道?   郑之南想到这里,对维维说:“维维,跟爸爸一起去参观一下房间可以吗?”   维维等过完暑假就该上中班,懂得事情不少了,也明白一些话的意思,比如说参观房间,他从地下撅着屁股爬起来伸出手去拉郑之南的手,握住后点点头嗯啊了一声。   郑之南个子比较高,维维拉着他,他还得弯着腰,索性一把将孩子抱在怀里,打着参观房间的旗号,看看这套房子里都有怎样的生活气息。   在去参观房间之前,郑之南看了看鞋架,鞋架上除了他的鞋子没有成年男子的鞋,而客厅沙发后面不远处的墙壁上有两张遗像,以为年纪大一些的男人,应该是外公,旁边那个年轻一些,郑之南看过照片,是原主的母亲,看起来很温婉优雅的女人。   得到了这些信息后,郑之南排除了这孩子是表哥之类人的,现在唯一寄希望的地方就是可能是表姐的。   但是他参观了三间卧室,一间他的,原来应该是原主母亲的房间,另外一间是维维的,还有一件就是孙秀林的卧室,除此之外,在没有其他人的,其实刚刚看鞋架就明白,没有成年男子的,成年女性的高跟鞋之类的都没有,大部分都是孙秀林的平底鞋和跳广场舞的布鞋,然后就是维维的鞋子。   这套房子生活的人,应该只有两个常驻用户,一个孙秀林,一个维维。   维维又叫他爸爸。   那么,他是未婚爸爸没跑了。   ok,他先盖个章。   等郑之南参观完房间出来,孙秀林端了一盘切好的水果出来,让郑之南消消暑。   孙秀林和郑之南坐在沙发上,维维坐在自己的小椅子上吃橙子,他刚刚已经吃了一小块西瓜,孙秀林担心吃多了胃受不了,没让他继续吃西瓜,改吃橙子,怕弄到衣服上,还给他脖子上系了个围兜。   维维一边吃橙子一边看动画片。   孙秀林则和郑之南聊着天。   “你暑假还要去做兼职对吧?”   “是”郑之南点点头说,“过几天会去俱乐部给他们集训。”   “那你这几天……”孙秀林看向维维。   郑之南说,“我这几天都在这里,陪维维,下午不那么热的时候,等他午休完,我带去商场里的室内游乐场玩。”   孙秀林嗯了声问他中午要吃什么,郑之南没挑拣,让孙秀林看着做。   中午吃过饭,郑之南陪着维维睡午觉,维维睡过去后,郑之南虽然闭上了眼,但其实并没有睡着,他在想维维的事情。   今天郑华送他过来,也没提过维维,难道原主当爸爸的事情,郑华并不知道?   如果说原主是为了激怒父亲故意做一些叛逆的事情,那么未婚成为爸爸,按说应该会告诉郑华,可来的时候,郑华只字未提过维维,不是那种因为失望而不提,而是根本没有关于维维的概念,他对此一无所觉,郑之南能感觉的出来。   那么原主做这件事的意义在哪里?   或者说,只是单纯的意外,是他想复杂了?   有时候少年人叛逆起来,头脑一热,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可能成为未婚爸爸只是他叛逆时没有想到的后果,又为了名声,或者说保护维维妈妈,所以三缄其口,讳莫如深?   这些都不排除。   只是希望这些因素不要成为他攻略任务的障碍或者什么隐患,他是要追求完美任务结果的人,容不得一丝一毫的纰漏。   下午,维维睡醒了后,郑之南带他去了附近商场里设立的游乐场,一直玩到五六点才回来。   陪了维维三天半,第四天下午的时候郑之南背了一个背包,里面有几套衣服,和眼眶泛着泪水不想和他分开的维维分开,又把身上的两千块钱给孙秀林。   孙秀林没要,她皱着眉头说:“我缺你那点钱了?你赚的钱你自己留着,我有退休工资,饿不到,也饿不到你儿子,你就好好做你的事情,只是别累坏了身体,健健康康最重要。”   郑之南看孙秀林态度坚决,也没有继续拉扯,看外婆家里的环境,中产家庭,虽然不如郑家富裕,可也不是为钱忧愁的人家。   就在郑之南准备去乘电梯的时候,维维眼泪汪汪的看着郑之南问他:“爸爸什么时候还回来跟维维玩?”   陪了这三天多,郑之南很喜欢这个小宝贝,小家伙很懂事,不会无理取闹,更不会撒泼打滚,虽然很爱笑,可其实是个心思比较敏感的小家伙,大概和生活的环境有关,父亲要上学,不能经常过来陪他,基本上是和外婆在一起,出入幼儿园也会发现自己和其他孩子不一样。   他没有妈妈,只有爸爸,而爸爸也不能经常陪在身边,这样的孩子,一向比较早熟一些,也敏感的多。   郑之南看他眼眶里的泪水,也有些不好受,他走过去亲了亲维维,点点他的鼻子说:“过段时间,爸爸就回来跟维维玩,还买你最喜欢的变形金刚送给你好不好?”   维维摇摇头,郑之南诧异的时候,维维靠在孙秀林的怀里说:“不要变形金刚,要爸爸。”   那一刻,郑之南的心被这个小家伙说的这句话牵扯住了,仿佛上面撒下了一粒种子,正在生根发芽,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在原主的身体里,因此也感受到了身为一个父亲才会有的慈爱和疼惜,他摸了摸维维的小脸,擦掉他眼眶里溢出来的泪珠说:“好,过段时间爸爸就过来陪维维玩。”   “拉勾。”   “拉勾。”   两人做了约定后,维维才破涕为笑,重新开心起来。   郑之南坐在地铁的椅子上,脑海里都是维维含着泪想跟着他又不敢的模样,心中唏嘘。   作为未婚子女,最缺少的就是完整的家庭带来的温暖,所以也更向往家人的陪伴和爱。   他会争取利用多一点的时间陪陪孩子,既然已经有了这么一个小家伙,当然是要坦然的面对和接纳,而不是逃避,这会儿给孩子造成许多你根本无法估计的伤害。   俱乐部的集训地在一家写字楼里,租用了写字楼其中一层,弄成了大家训练的地方。   有训练室、休息室、健身室,餐厅,比较完善,装潢也不错,看来赞助商给了不少赞助,当然,从装潢看,赞助商很看重,说明这支战队技术过硬,不然也不会住在环境这么好的地方,听说之前是租用在一栋别墅里,比这个小多了,也没有健身室这些地方,后来蝉联三次冠军后,待遇才逐步提升上来,也有了资本把俱乐部换到写字楼里。   郑之南负责集训的人员不是一线成员,主要是这次放暑假聚集在这里的俱乐部搜寻到的少年种子班的成员,大多都是十几岁,有十来个,来自全国各地,刚来的时候全部都当成夏令营,以为闹着玩呢,不怎么听郑之南的话。   这些十几岁的孩子虽然最心高气傲不服管教,可一向崇拜强者,郑之南依靠获取到的游戏知识和原主的身体记忆,轻轻松松就把这些本来还不是很听话的小毛头们给收拾的服服帖帖,特别是带着他们去健身室训练的时候,露了两手搏击动作,打打沙袋来个回旋踢后,将这帮般大小子直接吸收成了原主的粉丝,一个个叫郑教练叫的可欢了,恨不得多让郑之南过去指导指导他。   为了不影响职业选手们的训练,一般情况下,少年班的训练时间都是和职业选手们错开的,而游戏练习室则完全是两个地方,本来相安无事,但不知道是不是俱乐部新签的那位王牌选手有些无聊,郑之南在指导学生的时候,对方直接找上了郑之南。   找上郑之南的人叫廖智,是春季新签的职业选手,才19岁,也不知道是听了谁的传言,说廖智现在玩的这个英雄,郑之南曾经是国服第一,玩得最溜,颇有些要跟他pk一下,来显显自己的能耐,不过对方邀战的时候并不傲慢,还挺谦虚的,一脸憨厚的笑意,藏着心机。   郑之南虽然看穿了他的那点心思,但并没有应战,因为他不想节外生枝,他现在已经退役,不是职业选手,何必给对方当垫脚石,虽然他未必会输,只是没有必要纠缠。   廖智如果赢了,自己被对方拿去吹牛皮,在他看来,廖智的行为挺low的,如果对方输了,俱乐部面子上过不去,毕竟现役职业选手被退役选手按在地上摩擦这种事儿,怎么样都不好看。   郑之南的拒绝在廖智看来就是胆怯啊,他心情非常愉快的没有继续邀战,笑了笑说:“没看到郑教练在忙,那就改天有空了,我们切磋切磋。”说完,不等郑之南回复就带着另外一个队友往外走。   走出去后门也不关就开始嘀嘀咕咕,特别的肆无忌惮。   “什么国服第一,我看也就是当时没什么人才,才让他有了这个名头。”   “绝对的,你的打野是我见过最牛的,等新赛季开始,一定把其他俱乐部的人全部干趴下,什么郑之南,都是老黄历了,也不知道有些人为什么要提,真没意思。”非常明显的奉承之言,不过这种话,一般情况下,说给谁听都好使,所以廖智闻言笑了起来。   “别这么说,人家是老前辈了,要懂得尊重。”意思是给对方个面子,虽然挺虚情假意的。   郑之南笑了笑没在意,走过去关门,继续指导少年班的学生。 第42章   廉鸿是晚上大家吃过饭后才知道廖智去找过郑之南的事情, 廉鸿曾经是郑之南的后辈,刚入队的时候就是郑之南在带他, 很尊重郑之南,也尊重他在鼎盛时期选择退役, 来到幕后的决定, 虽然很遗憾。   可在廉鸿的心里,就算郑之南退役,不在一线,也是绝对的强者,却没想到, 新来的廖智竟然这么嚣张,不知道该说他初生牛犊不怕虎, 还是傲慢过头,竟然去他面前挑衅, 这让廉鸿根本不能忍。   廉鸿本身就是大少爷,自然也有点大少爷脾气, 加上在队里能力又强, 当时郑之南在的时候, 比较听郑之南的话,后来郑之南走了, 几乎没人敢在他面前造次。   廉鸿先是去找廖智, 将他狠狠地羞辱了一番, 诸如就算郑之南现在退役了, 也是绝对的强者, 只要他现在想打,俱乐部绝对会让廖智滚蛋,把打野的位置留给郑之南,只是他不想,所以现在这个位置才给了你之类的话。   因为廉鸿是俱乐部人气最高的职业选手,各种商业代言都是由他来完成,廖智知道自己就算跟他真的闹起来,在俱乐部领导层的心里,他这个刚加入的新人的价值完全比不了廉鸿。   当然,在廖智的心里,廉鸿就是形象比较好,不然怎么可能那么多粉丝,快跟追星差不多了,微博粉丝比一些一线明星的数量都多,肯定买粉了。   心里不服气的廖智面上忍耐了廉鸿的挑衅,然后把没处撒的气都引到了郑之南的身上——都怪这个垃圾。   等廉鸿给郑之南出气后,就去他在俱乐部住的地方找他。   廉鸿是今天才归队,之前有事儿没来,要不然郑之南来的第一天,他就会去见他,也不会有人趁他没在随便欺负他的前辈。   廉鸿准备过来看郑之南的时候,郑之南正在洗澡。   前几天洗澡的时候郑之南完全没注意到自己腹部有一道刀痕,伤口比较平整,但也可以看到有缝合的痕迹,要说狰狞也没那么夸张,但还是挺长一道的,不可能是阑尾炎的伤口,位置都不对,更何况阑尾炎的手术口没有这么长。   郑之南想想原主那么崩溃的时期,大概是也混了一段日子,招惹了什么人,所以跟人干架搞出来的伤痕?   这么长的伤口,郑之南想想都觉得疼。   今天要不是瞥到镜子里的身体,郑之南觉得可能好久都发现不了腹部上有这么一条伤痕。   想不明白的郑之南不打算再纠结了,看伤口,肯定都好几年了,不管他的事儿,多想也无益,就是蛮心疼原主的,本来是无忧无虑的小王子,家逢巨变,小小年纪母亲就去世了,放弃了自己原本喜欢的专业,走向了另外一条人生路。   洗完澡后,擦了擦头发换上睡衣,刚打开电脑,准备自己上去体验一下。   廉鸿就敲响了门,看到廉鸿,郑之南没有出现意外或者迷茫的神情,因为他早就在陈磊那里听到了不少关于廉鸿的事儿,似乎他们两个关系特别好,言语之中,陈磊会带出一种:“廉鸿都是跟你学的,现在这家伙滑不留手,对面要是跟他打,绝对讨不了好。”   “廉鸿有事儿暂时没来,过两天才归队。”   “廉鸿那小子来了,肯定又要整天跟在你屁股后面,不让你安宁。”   廉鸿看到头发半干的郑之南,立即道:“怎么又没吹干头发,我奶奶说头发不吹干,容易得偏头痛的。”说完就去桌子上熟门熟路的拿吹风机,然后把郑之南推到椅子上坐好,亲自给他吹头发。   边吹边和郑之南说:“刚刚去收拾了廖智。”   郑之南微微挑眉,虽然廉鸿看不到。   他说:“收拾他干什么?”   “我听说他来找你麻烦啊,也不看看你是谁。”   这言语中的维护如此明显,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郑之南心里也不由一暖,谁不喜欢被友好的对待?   看来这个廉鸿真的和原主关系很好。   不过呢……   廉鸿这么维护郑之南,如果他是攻略对象的话,好感度估计不用攻略就早破表了,因此郑之南直接把这个后辈排除了攻略对象待定名单里。   简介也说了,对方是位高权重,原主父亲不能得罪的人,那绝对不会比他年纪小,这是郑之南的推理。   不过根据一篇文他摸出来的规律,既然是身边比较频繁接触的人,就像之前的陈庆仁,虽然不是攻略人物,可对他的攻略道路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存在,综上所述,虽然不是攻略对象,但郑之南也会继续按照原主之前那样继续维持住两人的好友身份。   每一个出现在原主身边的男人,都不容小觑,没准就是推动任务的重量级人物。   廉鸿给郑之南吹干头发,看到他笔记本桌面上出现的游戏登录框,知道他要玩游戏,立即兴致勃勃的说:“好久没一起玩了,要不咱们去练习室打两把?”   郑之南想了想,既然廉鸿这么说了,如果是原主,估计也不会随意的拒绝,就同意了,披了件外套,两人去了练习室。   廉鸿的确很久没和郑之南pk过,本来还想着,这么久没打,郑之南因为退役的缘故,也不会像他们这些人定期的训练,多多少少应该会减弱退化,不否认郑之南的经验绝对赛过俱乐部所有人,可长时间不练,绝对不可能保持当初的顶峰时期。   结果,廉鸿还是被轻轻松松的压制了,廉鸿没有生气,只是有些沮丧,不是因为输了沮丧,而是为郑之南选择退役而沮丧。   明明有这么好的技术,也有这么好的天赋,为什么要退役?   为什么要退役,郑之南也不知道,但他猜测,原主应该有自己的考量,所以就算能打得过廉鸿,他也没有想过要违背原主的意愿重新加入战队,毕竟他要兼顾学业的同时,还有孩子要照顾……   孩子……   想到孩子,郑之南忽然想到一种可能,会不会是原主怕风头越来越盛,从而会让孩子到时候也处在风口浪尖上?   毕竟原主的形象可是比廉鸿更加出色,技术又强劲,俱乐部只要稍微包装一下,绝对是电竞男神般的存在,但是原主选择了急流勇退,只是当个少年班的教练,职业选手们的战略顾问,退居幕后搞搞对战计划啥的。   郑之南越想越觉得没准就是为了孩子,不想太在公众面前太显眼。   反正只要做到让渣男明白,他与曾经的专业背道而驰,完全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廉鸿没有忍住,对郑之南说:“就没想过再回来吗?你现在年纪又不大。”   郑之南笑了笑说:“也不年轻啊。”   “可是轻语战队的队长都26了,也还在一线啊。”   “廉鸿,我有我自己的选择和追求。”   廉鸿看郑之南的神情坚决,只好不再问,而是说起了别的。   “如果廖智再挑衅你,你不要顾及俱乐部的面子,虐他,让他也知道,你不是软柿子。”   郑之南看廉鸿的神情,想了想说:“好。”一味忍让的确不是好主意,他也不喜欢装孙子,本来触碰禁咒来到这里就够倒霉了,在不影响大局,也就是剧情走向的时候,虐几个无足轻重的配角有什问题?   虽然是暑假集训,但正常来说,每周还是有一天休息时间的,郑之南这天周六就回到了孙秀林那里,他答应维维要经常回来陪他的。   这孩子很渴望他的陪伴,从他行为举止里就能看到,很依赖他,准确的说,很依赖原主,想要得到原主的关注,这大概跟原主要忙着学校的事情和俱乐部的事情,很少陪他,所以偶尔的出现就更显得弥足珍贵,也更令他向往爸爸的出现。   郑之南答应的事情,就算对方只是小孩子,也会认真的履行承诺,他不喜欢不遵守承诺的人。   虽然俱乐部离孙秀林所住的小区距离不近,晚上可能就要回来,毕竟早上要很早起来带着孩子们训练,先跑步锻炼身体,然后上午开始做游戏方面的指导训练,早上六点半就要起床了,不出意外郑之南晚上就得回俱乐部。   但这对于郑之南说都不是事儿,兑现承诺最重要。   到了孙秀林那里,维维看到他,立即抱着玩具车跑过去,伸手要抱抱,然后声音软软的喊郑之南:“爸爸——”郑之南没当过父亲,但这种被一个柔软可爱的小家伙叫爸爸的感觉并不赖,因此就更加心疼这孩子的出生环境。   有这个孩子的时候,原主应该也是最混乱的叛逆期,许多事情都不顾后果,只想去激怒那个渣男,让他悔恨。   然而,渣男还是和和美美的组建了自己的新家庭,而叛逆过后,原主也有了早早就要肩负起来的责任。   原主那个时候还是个孩子,又怎么可能当父亲,所以维维眼里的不安,可能也是怕原主不喜欢他吧。   所以啊,这个故事没准也是在告诉读者,任何的叛逆和堕落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比如说明明还是孩子,却成为了未婚爸爸。   想到这里,郑之南抱起维维,跟他说话。   “外婆了?”   维维一只手拿汽车,另一只手指了指厨房。   郑之南把开门的钥匙收好,换了鞋子,抱着维维去厨房。   孙秀林端了个托盘来到客厅,让郑之南和维维过来吃水果,托盘里有水果拼盘还有两杯水。   坐下来后,孙秀林问了问他在俱乐部的情况,然后对郑之南说了一件事情,这件事让郑之南有些为难,但却也不得不接下来,因为这本身就是他现在的责任。   孙秀林过两天要去隔壁的M城照顾生病住院的郑之南的姨婆,也就是孙秀林的姐姐,因为是去照顾病人,维维就不能带过去,因此在孙秀林离开本市的这段日子,郑之南需要独自带维维生活一段时间。   其实作为父亲来说,这本来没有什么,但郑之南根本不了解维维的生活习惯,也没有带过孩子,瞬时有些赶鸭子上架,不知道该怎么下手。   可能也是看出来郑之南脸上的纠结,孙秀林安慰郑之南说:“维维很好带,他现在自己上厕所都没问题,一日三餐和大人一样,不需要喂辅食,嘴馋给他弄点水果就可以,零食不要给他吃,容易上火。”   听到维维很好带,郑之南在心里松了口气。   不过刚松了口气,孙秀林就说了另外一件事。   “你俱乐部那边没问题吗?”   郑之南想了想说:“没关系,反正就是兼职,如果俱乐部那边不能带着孩子去,我就请假一段时间。”或者辞退。   “好”孙秀林没有过多插手,“三天后,你把你那边处理妥当,就过来陪维维,我晚上的动车。”   “没问题。”郑之南觉得陪孩子比做兼职要重要的多,当然,前提是他并不缺钱,他们这样的家庭也不缺钱的情况,如果生活很困难,肯定会很珍惜这份兼职,但相反,是俱乐部很珍惜他这个经验丰富的老鸟,未来的人才,可都掌握在他的手中,还指望他来磨练这些小子们,让这群只有天赋没有经验的菜鸟们发光发热。   因此,郑之南对于能不能带维维去俱乐部还是有一定把握的。   就算俱乐部不同意,他也可以请假或者辞去教练的工作,来孙秀林这里专心陪维维。   什么方法,郑之南都想的很全面。   一直到晚上10点,郑之南才坐上最后一班地铁回俱乐部。   到了俱乐部才跟陈磊商量三天后的奶爸生活。   而陈磊没有觉得为难,他最震惊的是:“什么?你儿子?!你什么时候有的儿子?!”   陈磊是郑之南的大学学长,正是他发现了郑之南的天赋,招揽郑之南来到了俱乐部,为俱乐部拿下了第一个全国冠军,那一年原主才上大一,随后大二再次带领着战队拿下了第二个全国冠军,蝉联两届,随后就隐退了,整个大三都没怎么出现,然后就是现在,被陈磊招回来指导新人。   郑之南没想到陈磊和原主关系这么近都不知道孩子的事儿,他也有些意外,可能之前原主是觉得孩子和朋友也没有交集,没有必要提,但现在是兼职要做,孩子也要照顾,知道了也就知道了,郑之南不会去在意别人的看法,反正已经当爸爸了,难不成为了名声就把孩子再重新塞回孩子妈的肚子里?   郑之南说:“这是重点吗?我现在是来问你,能带孩子过来吗?不能你看是能让我请假两个星期,还是直接辞退我。”   陈磊说:“开什么玩笑,好不容易把你请回来,你就算带十个孩子来,上头也不会对你有什么意见,所以,你到底什么时候当爸爸的啊! 不会是才几个月的小baby吧?那我就得考虑考虑了。”毕竟小baby会控制不住的哭,容易影响他人,大一点还好。   郑之南说:“放心吧,几个月的小baby我也不敢随便带出来。”   “说的也是。”   三天后,郑之南拉着一个旅行箱,抱着维维来到了俱乐部,行李箱里是维维的衣服和玩具之类的东西,维维自己还背了个小书包。   因为维维和郑之南长得不像的缘故,没人信这是郑之南的儿子,而且陈磊和廉鸿都不知道,一脸懵,所以大家就更觉得是郑之南亲戚家的孩子,托他照顾几天之类的。   郑之南发现说真话都没人信,那好,就不强求了,就当时亲戚家的孩子,也不想一直不停跟人解释这就我的崽儿。   虽然大家说的郑之南都开始怀疑自我,这到底是不是我的崽儿……会不会是别人不要的崽儿,被原主给抱回家养了?   弄的郑之南都想抽空去做个亲子鉴定,确定一下,维维是不是他的孩子。   不过现在没空,过段时间再说吧。   这是维维第一次来到完全陌生的环境,有点怕生,非常依赖郑之南,不论郑之南去哪里,都跟个小尾巴一样拿着玩具亦步亦趋的跟着,有时候连郑之南去洗手间上厕所,都要守在厕所外面,似乎是怕郑之南消失,过一会儿就喊一声:“爸爸?”   郑之南一边想笑一边又觉得怜惜。   “爸爸在呢,马上好了。”这孩子,都不嫌臭么?搞得他都不好意思多大一会儿。   不过两天后,大部分跟郑之南处的不错的人混熟了,小家伙就活泼起来了,会甜甜的叫叔叔,哥哥之类的。   有些人想让维维叫哥哥,但是叫哥哥,郑之南就成了长辈,只好悻悻的乖乖让维维叫叔叔,那表情别提多不甘心了。   特别是廉鸿,幽怨地说:“明明我才20岁!就成了叔叔!”   郑之南说:“我还是爸爸呢。”   “一边儿去!”廉鸿翻了个白眼,还是不相信郑之南的话。   “这真的是我的崽儿。”   “呵呵。”   陈磊一开始还担心这孩子会不会不似郑之南说的那样比较乖,不哭不闹啥的,但是接触后发现,维维是真的特别安静,手里拿的汽车,可以玩一上午,郑之南教学生的时候,他就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插着耳机看乐高视频,或者动画片,要不就睡一会儿,吃点水果自己玩汽车,只有郑之南不忙的时候,才会依偎过去求抱抱。   真的是太可爱了!   连餐厅的两位打菜阿姨都被小家伙俘虏,会忍不住想多给小家伙来个鸡翅或者几块肉肉。   郑之南想过维维这么乖的小孩不会被人讨厌,但没想到会这么多人喜欢,特别是少年班的那帮家伙,下课休息的时候,经常领着维维玩,有些之前还爱在他面前装小大人,到了维维面前,恨不得自己也是三岁小孩,可以跟维维一起玩玩具。   其中有一个特别臭屁的家伙,十三四岁,天天冷着脸,虽然没有不服管教,可也的确是谁都不服的,因为他的天赋是整个少年班里最出色的那个,好像还和廉鸿沾亲带故的,不过呢,因为郑之南的确有真本事,他还是蛮听郑之南的话,本来郑之南以为这家伙可能是被家里宠坏了,谁都不放在眼里,但意外的,对维维挺在意,有一次维维没拿稳,不小心把他的手机摔到了地上,如果是别人,郑之南敢保证,这家伙一定会给对方翻个白眼,说几句臭皮话,但是维维弄掉的后,他捡起来风轻云淡的说了一句:“这个太重了,你拿不动,下次我换个轻点的手机给你玩。”好像全是手机的错,害的维维没拿稳。   后来郑之南一问才知道,那是因为维维长得和这个臭屁孩的叔叔有些像,所以他才忍不住对维维待别人有些不同。   郑之南听到这个理由,有些捧腹,但也没放在心上,天下长得像的人那么多,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大概带着维维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后,郑之南听说领导层那边会带俱乐部最大的赞助商来俱乐部参观,让他们稍微注意点,但也不用太拘谨。   大概就是不要打打闹闹大呼小叫,所以对方来的那天,也就是今天,大家都还蛮安分,毕竟是金主大大,能不能按时发工资发福利,可都靠金主大大了。   郑之南接到消息后就跟少年班的家伙们告诫了一番,中午领着维维去餐厅用餐,那个臭屁孩自己端着个托盘来到郑之南的身边坐了下来。   臭屁孩叫费不语,名字还挺有意思的。   因为费不语对维维好,维维也乐意见到不语,看到他过来,立即用手点着桌子,让他坐到对面,和他们一起吃。   “不语哥哥!”维维看到费不语坐下来,脆脆的叫费不语。   陈磊和俱乐部的几位高层簇拥着费毓参观了训练室、健身房,以及住宿等地方,当从会议厅走出来时,费毓侧过脸微微垂眸淡笑着问旁边的陈磊一句:“不语现在在做什么?”费毓身形挺拔,气质优雅从容,完全的温润贵公子形象,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将本来锐利的眼睛遮挡在这薄薄的镜片之下,更添成熟矜贵,虽然明明是儒雅的贵公子,但却无形中带有一种旁人不敢造次的距离感。   当然,想想费家,大家也会自觉保持距离感,不敢造次。   陈磊立即道:“这个时候应该大部分人都在餐厅用餐,费不语大概也在,要过去看看吗?”少年班里的费不语是费总侄子的事儿,他来的第一天,陈磊,包括其他高层都知道,这可是金主的亲侄子,有些人想拉关系,没少私下里给费不语塞东西,陈磊也格外注意这个孩子,一是怕磕了碰了,二是想刷刷存在感,现在用不上,未来没准就用上了呢,保不齐就在大人面前帮他们美言几句,拉近了关系啥的。   费不语是费毓的侄子,本来这次参观俱乐部之行根本不需要费毓亲自过来,但因为大嫂惦记在俱乐部少年班的侄子,费毓就临时改变主意,打算亲自过来看看那个臭小子,自从来了俱乐部集训,也不知道给家里打个电话……   这样想的费毓和领路的陈磊一起往餐厅走。   郑之南三人坐在比较偏僻靠窗的角落,根本不知道有人进来。   当一行人站在他们桌子旁边,郑之南才发现是陈磊和费毓等人,然后有些迷茫的眨眨眼睛看着陈磊。   而陈磊在看到维维的时候似乎恍然大悟了某件事,瞪大眼睛回看郑之南,然后不时看几眼维维。   陈磊的确恍然大悟了一件事,那就是在接待费毓的时候,他就觉得费毓有些眼熟,但想不起来为什么眼熟,但现在,他终于知道为什么眼熟了。   因为,维维和费毓长得太像了!   完全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相似!   但因为费毓不是一般人,陈磊不敢乱咋呼,只好憋着,忍着,其实不仅陈磊觉得像,其他往这边看的人也觉得……这个人……为什么……和维维长得像,准确的说是维维和费毓像。   难道郑之南还和这个人有什么亲戚关系,所以这孩子其实是这个人的?   陈磊和郑之南对视的时候,费不语已经站了起来,他规规矩矩的跟费毓问好:“小叔。”   费毓笑着拍拍费不语的肩膀,看一眼旁边自顾自吃炒饭完全没有被一群人的到来影响的维维,又看一眼郑之南问陈磊说:“这位是?”   陈磊心里又纳闷一下,本来他以为郑之南和费毓认识,但费毓这么一问,他就知道,俩人没关系,心里百转千回,面上立即介绍道:“这位是少年班的教练,曾经为战队拿过两次全国冠军的退役选手郑之南。”   在陈磊介绍他的时候,郑之南就站了起来,不然太不礼貌,因为维维太小,就没管他。   “你好。”   费毓伸出手跟郑之南握了握说:“你好,不语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吧。”礼貌中带着疏离客套。   郑之南说:“这倒没有,他很乖,也很认真。”   费毓闻言,微微挑眉看向旁边的侄子,勾唇笑道说:“很乖?乖就好。”乖这个词儿可从未出现在过费不语的词典里,费毓听得出来郑之南不是客套才这么说,而是真的觉得费不语乖,光从他们坐在一起用餐就知道,费不语是真的挺听这位郑教练的话,正因为如此,费毓才心里微微诧异。   毕竟,费不语从小到大可是脾气大的很,本身他就聪慧,一点就通,有时候他父母都拿他没办法,在家里,除了比较尊重老人,就比较听他这个小叔的话,按费不语的话就是,他觉得他这个小叔比较和他有共同语言。   这个郑之南一定有什么能让费不语佩服的地方,看来在游戏方面,这个郑教练应该是真的很厉害。   这样想的费毓松开了手,然后又忍不住去看了旁边仰头看三人的维维。   小家伙嘴里塞了一口饭,嘴角上有一粒米,嚼了嚼,咽下去后让费不语坐下来。   “哥哥坐”然后拉拉郑之南的衣角,“爸爸坐。”意思是,你们为什么不坐下来吃饭,然后给他们俩看他的碗,满脸写着:“我快吃完了哟。”   之前费毓只看得到维维一点侧脸,倒没有什么觉得诧异,现在看到维维完整的脸,连他这个当事人都有一种微妙的感觉。   除了这孩子眼角下面的泪痣,五官竟然跟他惊人的相似,带出去说是他的孩子,没有人会怀疑的那种相似。   费毓忍不住问了一句:“这是……”   郑之南摸摸维维的头让他乖乖吃饭,然后回答费毓:“我儿子。”   “长得真可爱……”费毓不忍心让这个小家伙吃冷饭,怕孩子注意力继续被郑之南和费不语吸引,自然的坐到了剩下的那个空位对陈磊说:“介意我今天中午在这里用餐吗?”   这哪里敢说介意?根本不会介意,高层们还会觉得荣幸之至。   陈磊立即殷勤地询问:“费总想吃什么?”   费毓看了一眼桌子上的东西说:“给我也来一份炒饭,外加一份汤。”   “好的好的,我这就去拿。”   等陈磊走了后,费毓对其他人说:“你们也饿了吧,不用杵在这里,也去拿东西吃吧。”费毓平易近人的一番话立即让其他几人作鸟兽散,拿餐去了。   郑之南和费不语也都重新坐下来,郑之南给维维擦嘴角,费毓问费不语最近这段时间过得如何。   想来这里过暑假参加少年班集训的事情,是费不语自己提出来的,原本他妈妈还想带他去法国的大姨家过暑假,结果没拗过这小子,最终同意了他来参加集训,来了后就没给家里打个电话说想他们什么的,孩子妈担心,想来看儿子又怕被儿子嫌弃,只好辗转来拜托作为俱乐部最大赞助商的费毓,看看这小子怎么样。   郑之南没有身为员工的自觉,所以没有对费毓诚惶诚恐,甚至殷勤备至,虽然坐在一起,但该干嘛还干嘛。   只是郑之南看到费毓,想起费不语之前说,觉得维维和他叔叔长得像,之前还觉得可能有一点像,但现在看到本人,他觉得,哪里是像,这俩才是父子俩吧……他除了和维维一样眼角有颗泪痣,其他地方可不像。   费毓心里思索,越看维维越觉得真是奇妙,奇妙到他都忍不住想让他妈给他发几张他小时候的照片过来对比一下。   郑之南思索的就更多了,会不会是原主捡到了费毓的孩子?   费毓是不是有个妹妹?   也就是在这一刻,郑之南忽然就觉得做亲子鉴定迫在眉睫。   越看越像,太诡异了!   有种原主一直在给别人养儿子的感觉。   郑之南盘算着,等费毓离开后,对费不语旁敲侧击一下,家里有没有什么姑姑小姨什么的。   没准就真的和费家有点关系。   费毓对于自己的情况非常了解,他喜欢的是男人,从未和女人做过,所以下意识认定这不会是他的孩子,也就没有往“这难道是我孩子”这方面去思索,顶多感慨,世间万物的奇妙,彼此相似的人很多,只是第一次亲身经历了,原来还有人和他这么像,明明不过一个小孩子,眉眼和鼻子,脸庞,甚至下巴的弧度都是缩小版的相似。   这孩子他要是抱回家,他爸妈一定会觉得是他的私生子。   想到那个画面,费毓忍不住露出笑容,觉得好笑。   等陈磊把炒饭还有汤都端过来后,费毓拿起勺子喝了口汤,没忍住,对郑之南说:“郑教练有没有觉得……”   郑之南一听他的话就知道他想说什么,立即道:“我家维维和你有点像?”   费毓点头说:“何止是有点。”因为费毓的态度很自然,郑之南也姿态轻松从容的和他闲聊了起来。   “挺奇妙的。”   费毓闻言点头,然后说:“改天希望能邀请郑教练带着维维来家里玩,如果我父母和大哥大嫂看到了,一定会很好玩。”   旁边的维维已经把自己的一小份炒饭吃完了,正小口喝着汤,闻言稚声稚气的问费毓说:“是不语哥哥的家吗?”   费不语点头帮费毓回答:“是的,是哥哥家。”   费毓笑着点头说:“想去吗?”   维维抬眸去看旁边的郑之南,郑之南把一块切好的橙子剥掉皮递到维维的嘴边儿,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道:“有机会的话。”   费毓没有一直追着邀请,毕竟这邀请挺唐突的。   费毓看了费不语,也见了廉鸿,费不语的妈妈是廉鸿的堂姐,和费不语是亲戚关系,和费毓就远了,但总归是比外人要亲厚几分,费毓吃过午餐后就领着自己的人离开了俱乐部,他也就今天上午抽出了这么点时间,下午还要飞去荷兰。   等费毓一行人离开,廉鸿后知后觉的来到郑之南跟前说:“我怎么说之前看到维维有些眼熟,但一直没想起来哪里眼熟,今天见到毓哥,才终于知道哪里眼熟了,维维和毓哥也太像了?!你确定维维是你的,不是你抱来的?”廉鸿去餐厅的比较晚,等他去的时候,费毓都已经吃完了,并不知道费毓和郑之南还搭上了话。   廉鸿问这话的时候,没有当着维维的面说,免得刺激到孩子那颗幼小的心灵。   郑之南白一眼廉鸿说:“世界上没有血缘关系长得相似的人那么多,你没看到维维的泪痣和我一样吗?”   廉鸿还想嘟囔一句,却觉得,郑之南说的也有道理,这个时候维维上完厕所出来了,他也就没有继续聊这个话题。   廉鸿回去午休后,郑之南却寻思起他说的话来了。   这孩子,真不是原主捡来的?   那种想要确定是不是亲子关系的想法越来越强烈。   郑之南左思后想,忍不住给孙秀林发了跳信息。   郑之南:外婆,维维的妈妈你见过吗?   没过多久,孙秀林给郑之南回了一条信息。 第43章   孙秀林看到信息的时候正推着姐姐在医院花园的树荫下纳凉, 顺便聊聊家常,听到提示音打开手机, 看到信息的内容,她就愣住了。   不知道为什么, 自从放暑假后, 她就觉得外孙和从前有些不一样,外形什么的自然是没什么变化的,不一样的地方主要是对待维维的态度上。   从前外孙待维维比较冷淡,很少会主动亲近这孩子,当然也不是说讨厌, 就是比较被动,有种不知道该怎么下手的感觉, 其实孙秀林理解他的心情,毕竟他自己也是个孩子, 有了维维后就要继续专注于学业,那段日子又苦又黑暗。   毕竟维维的出现太突然了, 他也没有男生生孩子的概念, 她的母亲也一直没跟他说过, 而她这个外婆也一直沉浸在伤痛中,从未想过外孙会和男人在一起, 她原以为他是个性取向正常的男孩, 所以也没有去启齿这件事, 然后就酿成了这样的结果, 她也有责任。   有时候孙秀林会心疼外孙过早的经历母亲去世的打击, 这孩子为了表达自己的愤怒,做了一些连她都觉得太叛逆的事情,她也无法责怪,毕竟他自己并不知道他是这样的体质。   在怀着维维的时候,之南很厌世,甚至有好几次都想自杀,若不是她当初紧紧守着这孩子,度过了那段对他来说崩溃压抑的日子,大概她不仅要经历丧父丧女之痛,紧接着还要经历外孙离世的打击,只是不管她怎么说,之南都未曾吐露过维维另外一个父亲是谁,只说过去了,没有不要提,看他的神情似乎也是自愿发生的关系,孙秀林既心疼又无可奈何。   而厌世的之南最终被她说服,一半是为了她才坚持下来,另外一半就是明白了自己种的苦果,需得自己品尝,后来维维大一点,他慢慢的开始接纳这个小精灵,正因为有了这个小家伙,家里才热闹起来,没有从前空荡,不论是她,还是之南,都被他的笑脸感化。   不过不管怎么样,看到之南脸上释然后的从容笑意,以及对待维维也没有之前那么有距离感,这是孙秀林乐意看到的。   只是,孩子是他生的,为什么要问这种就像是失忆了一样的傻问题?   是想逃避吗?   然而,逃避是没有用的,有些事情,不是逃避就能解决。   孙秀林想了想回复郑之南说:你想问的是,维维的爸爸是谁吧?这个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我哪里知道?   郑之南收到信息,愣住了。   难不成,维维并不是他的崽儿?朋友的?维维的妈妈跟原主是好友,拜托原主照顾维维?   如果是这样就说得通了。   毕竟他已经问过费不语,他有没有什么姑姑小姨之类的家人,结果是,他只有一个小叔,连堂姑都没有。   那这是不是代表,这孩子有一半的可能是费毓的?真的太像了。   如果是原主的朋友,那女孩应该和他差不多大才对,是怎么和大叔级别的费毓牵扯上的?   看费毓看到维维的样子,似乎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个孩子在,完全是一副“很奇妙”的神情。   天啊,好复杂。   当郑之南在大呼好复杂的时候,在飞往荷兰的飞机上,闭着目准备休息一会儿的费毓忽然脑海里出现了上午见到的那个男孩。   是男孩吧?看起来和廉鸿差不多大的孩子,廉鸿他没记错的话,也才21?他和廉鸿同岁的话,看那个小不点才3岁左右的样子,如果是他的孩子,应该18岁或者19岁就当了爸爸?   费毓想到这么小就当了爸爸就不自觉的摇了摇头,他并不赞成这样的行为,少年心性,贪玩很正常,但这么不爱惜另一半,就有些自私了。   当然这不是他忽然感慨的地方,他主要是觉得,这个叫郑之南的男孩,他好像见过,有种熟悉的感觉,但是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他的记性一向不错,不可能见过有印象却没记住,除非时间过去了很久。   他和这个郑之南之前应当是见过的,想到廉鸿说他曾经蝉联两届全国冠军,大概是在新闻上?或者是网络新闻平台上?也未可知。   因为下午还有事情要处理,费毓不再让自己纠结这件事,不过他打算三天后回国再去一次俱乐部,他这辈子因为性向的缘故是不准备拥有自己的孩子,也没想过找代孕,所以见到维维的第一眼,他就有种奇妙的感觉,想与他多亲近亲近,或许是因为这孩子跟他长得相似的缘故,让他有种,原来有一个这样的孩子并不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这是他长这么大,头一次有了,如果要一个孩子养在身边,看他一点点的成长,叫一声爸爸,与他分享喜怒哀乐,这感觉似乎也不赖。   还有……孩子父亲那眼角的一点泪痣,太勾人了。   只要是性取向与他一样的人,大概都会被这样的男人吸引,特别是他看向你是眼神清冷冷的淡然,那勾人的感觉可以翻倍。   真正的尤物,不自觉时也撩人,正是这一抹不自觉才引人注目。   那边晕掉的郑之南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惦记上了。   什么叫,你想问的是维维的爸爸吗?   那我是维维的什么?维维的爸爸另有其人?原主也没告诉过孙秀林?   郑之南完全理不出来个思路,最后决定偷偷去做个亲子鉴定,如果不是他的崽,他就可以从其他地方入手来查下去,如果是他的崽儿,那就……耐人寻味了……   这个时候的郑之南还完全没把这个世界套到自己曾经看到过的生子文故事,所以完全没有想过这可能是一本男男生子文的世界。   他不敢再问孙秀林更多的疑惑,怕还没开始攻略角色这个世界就因为他的问题而崩盘了,那事情就大条了。   这周六,郑之南偷偷趁维维睡着的时候,剪了他三根头发,用纸包了起来,准备等孙秀林回来,把维维送回去后他再拿去检测,其实他现在也可以去,但是他不想带着维维去,虽然孩子小,可不代表不记事,看到他这么做,万一未来回想起来,肯定得难受。   郑之南考虑的很周全,只是没想到距离费毓离开三天后,这个男人再次出现了。   四个人又一起吃了饭。   惹得其他人频频注视,上次费毓离开后,陈磊和廉鸿还都怀疑他跟费毓认识,他解释了很久不认识才打消两人的疑惑,但今天又坐在一起,虽然费毓是因为费不语的缘故才和他们坐在一起的。   而且这个男人怎么说呢,本来他都打算带着维维去其他桌子吃,结果他说了一句:“没有打扰你们吧?”直接把他这个念头掐灭了,如果他说不打扰却起身离开了,有点做作。   只好硬着头皮继续用餐。   然后吃着吃着,费毓笑眯眯地对郑之南说:“作为不语的教练,可否加个微信,这样联系起来也方便,关于他的事情,你可以直接跟我沟通。”   郑之南虽然不是这帮孩子们的生活老师,的确有不少家长不放心孩子要加他微信,有时候天冷了,还会跟他交代一声,让孩子多加件衣服,所以郑之南倒没有多想,就是觉得,人家一看就不是一般人,没想到也这么亲力亲为。   费毓除了来用餐,也没做别的,吃完和费不语聊了聊就不打扰他们午休起身离开了。   费毓离开没多久,也就是第二天,俱乐部又来一个赞助商,听说和费总是朋友,正因为是朋友,费总当初赞助俱乐部后,这个苏总就也赞助了,费总是第一赞助商,苏总就是第二赞助商,身份都挺高的。   这男人看起来比他大,应该已经30岁左右,气质挺好,斯斯文文的,说话也客气,本来郑之南以为又是一个来参观俱乐部的,结果目的很简单,是来看望费毓的侄子费不语。   苏燕丰在陈磊的带领下,来到了正在休息的少年班,苏燕丰还没来得及去和费不语打招呼就看到沙发上坐着一个小孩,手里拿着平板,似乎正在看动画片,插着耳机,很安静。   苏燕丰和费毓是多年的朋友,还有一点,他喜欢费毓,这事儿他藏得很深,从未表露出来,旁人看,也只是觉得他们是很要好的朋友,毕竟从小就认识,所以没什么不对劲,他也喜欢他在费毓身边是不同的感觉,认识的人中,常常会有人调侃,流水的男友,铁打的苏燕丰,虽然费毓已经许久没找过朋友,二十几岁的时候也乱过,但费毓的身边永远都有苏燕丰,虽然苏燕丰也嫉妒过,怎么可能不嫉妒,可是他更怕一旦挑明了他的内心,会永远的失去待在他身边的资格,这么多年都过来了,随着各自的成长,那个爱玩的男孩已经变得成熟稳重,苏燕丰觉得总有一天,费毓会发现他的好,会为他留出那个最特别的位置给他,他听说费毓的侄子费不语在俱乐部集训,今天路过俱乐部就特意过来看看费不语,结果怎么都没想到会看到一个与费毓长得如此相似的孩子。   如果有人说这是费毓的孩子,他都不会去怀疑真伪,因为光这张脸就足以证明他们之间的关系。   苏燕丰忍不住盯着维维看,郑之南走过去挡住维维,礼貌地询问苏燕丰:“费不语在里面。”总觉得这个苏燕丰的眼神怪怪的,有点狠毒的感觉。   希望是他的错觉,他们可是第一次见面,原主的人生里也应该遇不到这样出身尊贵,家庭层次完全是天地之差的人吧?因为根本没有交叉的点。   苏燕丰回过神看一眼维护那孩子的郑之南一眼,露出个和风细雨般的笑容冲郑之南点了点头说:“好的,谢谢。”然后去和费不语说话。   看到苏燕丰的笑容,郑之南觉得刚刚察觉到狠毒眼神什么的,大概真的是错觉,这人看起来蛮正派的。   如果说费毓的平易近人很外在,内里还是藏不住那锐利的矜贵气质的话,这个叫苏燕丰就完全给人如沐春风的气息,让人会下意识生出好感和亲近之意。   看到费不语和苏燕丰交流的很好,郑之南更加确信,刚刚是自己的错觉。   费不语的确挺喜欢苏燕丰,因为他小时候就经常会见到苏燕丰跟在叔叔身边,叔叔没空陪他的时候,苏燕丰会耐着性子和他玩,虽然是叔叔辈的人,可感觉就像个大哥哥那样。   苏燕丰摸摸费不语的头说:“好了,礼物你拿好,一会儿忙完了,可以给你的同学们分享一下,就不打扰你练习了,我去和你的教练聊几句,你继续做你的事情吧。”   费不语点了点头,接过苏燕丰助理递过来的礼物,虽然这会儿是休息时间,但费不语正准备和少年班玩的比较的同学pk。   跟费不语聊完后,苏燕丰来到了端着水杯喝水的郑之南,眼神不动声色的又多看了维维几眼,此时的苏燕丰满脑子的疑惑,还有一种隐隐的不安,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安,但他知道,这不安来自于这个孩子。   这个孩子,是谁的?   苏燕丰和郑之南笑着闲聊,问他说:“刚刚看到了那个小孩,长得好可爱,和我一个朋友很像。”   郑之南看苏燕丰和费不语很熟的样子,就知道那个人肯定是费毓了,笑着说:“是费总吧,前段时间费总过来参观俱乐部,看到也说很像。”   苏燕丰看到郑之南如此随意的说费总,一点畏惧或者尊敬都没有,就像是多年的老朋友才有的姿态,心里不由打了个突,这种完全不受他掌控的感觉让他很烦躁,然而如此烦躁却也要维持表面的平和询问更多事情。   “郑教练和费毓一早就认识吗?”一脸的好奇,烦躁什么的,完全没有表露出一丝一毫。   郑之南摇摇头说:“就上次还有昨天见过两次,费总挺平易近人的,还带了礼物给俱乐部的大家。”   苏燕丰看郑之南的神情不像是说假话,那种不安的感觉才稍稍平复下来一些。   离开之前,他又忍不住看了一眼维维,太像了。   这个郑之南真的如他所说,之前从未和费毓交集过吗?   不过如果有过交集,自己又怎么可能不知道?   费毓身边有过几个人,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的了。   回去的路上,苏燕丰越想越觉得难受,除非做了亲子鉴定说不是费毓的孩子,他才会真的相信,那孩子不是费毓的。   会不会是这个郑之南为了费尽心思接近费毓才弄来了这么一个跟费毓很相似的孩子,来获得接近费毓的机会?   想到从前为了接近费毓,那些人的手段,苏燕丰完全不排除这种可能。   如果是这样,那这个郑之南的手段就太高了,刚刚聊天的时候完全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漏洞。   他必须要先去拿到这个孩子的毛发去做个亲子鉴定,先排除是费毓孩子这一可能,后面的就好应对的多。   如果他在对方还没爆发出来就知道了他的手段,直接把真相告诉费毓,这样心机深沉手段可怕的人,相信费毓也不会在意,更别说因为孩子而喜欢上他。   一路上,苏燕丰都在盘算如何杜绝任何郑之南去接近费毓的可能,当务之急就是先确定那个孩子和费毓的关系。   如果是费毓的私生子,那他先收集好一切资料,到时候再给对方致命一击,如果不是,那就暗中观察他,看看他要怎么接近费毓,再看情况行动。   要那孩子的毛发倒是小事儿,随便用点钱收买俱乐部的人,趁孩子睡觉的时候,或者玩的时候,剪掉一两根就行,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一点,苏燕丰深信不疑,就算不是毛发,擦嘴巴扔到的纸巾也是可以检测的,只要里面有唾液。   苏燕丰这边的心思滴溜溜的转,郑之南那边没有太在意苏燕丰。   苏燕丰走的第二天,孙秀林从M城回来了,郑之南晚上就把维维送了回去,维维这大半个月跟在郑之南身边,开心的不行,这是他第一次和郑之南单独相处这么久,这一下子要被送回去,颇有些眼泪汪汪舍不得,但也很听话,郑之南跟他说了说,也就同意了,只是眼泪还是掉了几滴,郑之南挺心疼的,再三保证,下周他生日的时候,一定买个大蛋糕回来和他一起庆祝。   把维维送回到孙秀林身边后,郑之南就把自己的头发和维维的头发都拿去了鉴定机构,上面说加急三天就能出来,郑之南搞了个加急,争分夺秒啊,他不想什么都迷迷瞪瞪的去做任务,任何事儿都想捋顺了,弄明白了,这样万一有个突发情况可以有个应对的心理准备。   拿去鉴定机构后,郑之南算是放下了一半的心。   郑之南这边拿去做鉴定,苏燕丰那边也得到了有维维擦嘴的纸巾,还有用过的湿纸巾,湿纸巾是给孩子擦手的,上面也有一些皮屑可以用。   而郑之南完全不知道有人会去收集给维维用过的纸巾,擦完就随手扔进了垃圾桶,这个时候的他还没有任何的危机意识。   在等结果的时候,郑之南更多的是准备维维的生日礼物,然后就是等待剧情的转折点。   他猜测大概鉴定结果就是剧情的下一个转折点,不然总不能一直让他当教练?   因为苏燕丰出现的最突然,郑之南甚至一度以为苏燕丰难道是他要攻略的对象?   不然是费毓?如果维维是费毓的孩子,那费毓就是个直男,肯定不可能是攻略对象,郑之南下意识就把费毓可能是维维爸爸这一点原因就排除在外了。   就看鉴定结果怎么说了!   如果他不是维维爸爸,那费毓还真有可能是维维爸爸!毕竟一篇故事里,主角身边的所有人都有存在的价值!费毓的出现,肯定是推进某个剧情的重要人物!那他绝对有理由怀疑费毓,毕竟俩人太像了!这就是官方证据!就差盖戳了!   如果他是维维的爸爸,那费毓……就很有可能是他本次世界的攻略对象,维维像费毓可能是作者为了让他和费毓制造一点机会,所以把维维和费毓写得很像,不得不说,作者还挺会搞事情的。   三天后,郑之南拿到了亲子鉴定。   而同一时刻,苏燕丰也拿到了亲子鉴定。   郑之南打开鉴定报告,看完后说了一句:卧槽。   苏燕丰拿到亲子鉴定后扔了鉴定报告,说了一句:贱人!   竟然偷到了费毓的精子去找代孕!   这个孩子肯定是这个家伙用来威胁费毓的!   他必须告诉费毓这个人是多么的富有心机!   但是要怎么告诉,苏燕丰知道自己不能这么明晃晃的把报告扔到费毓面前,免得收拾完了郑之南就来说他为什么盯着那个孩子和他,毕竟这种事当事人都不知道,他这个外人怎么这么热心还一清二楚,甚至拿了他的毛发去做鉴定,到时候怀疑他跟对方唱双簧才是白忙活一场空,这种私密的事情,就算是好友也不能逾越过本人,这点道理,苏燕丰还是知道的。   所以他只能一点点的透露出疑惑。   苏燕丰拿到检测报告后,看完就把报告销毁了,他不能留下证据,只能表达自己的诧异,然后一点点的让费毓自己去排查。   心里已经将郑之南的人品盖章,拉进了黑名单。   简直无所不用其极,用孩子去算计一个男人,太卑鄙了,明明还很年轻,心机已经如此深,这个男人不容小觑。   那边苏燕丰在想着该怎么透露给费毓。   这边郑之南在惊讶的说了句卧槽后就坦然的接受了果然是我的崽儿的事实。   只是他现在有一点想不通,为什么问孙秀林的时候,她回的是维维的爸爸是谁,难道说,原主并没有告诉外婆,维维是他的孩子?   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外婆?这应该是原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亲近的人了。   说不通。   一切都说不通。   不过这点说不通可以先暂时放下,看完亲子鉴定后,郑之南暂时确定了一件事,那就是,费毓这个人,有极大的可能就是他要撩的攻略对象。   不然为什么作者要把维维写的那么像费毓。   少年班还会出现费家的孩子,这都是为了给原主和费毓制造机会啊。   绝对的,肯定跑不了。   特别是郑之南搜索了一下费家的情况后,就更笃定了。   费毓爷爷的爸爸是开国元勋,这是可以查出来的,费家分了两支,费爷爷这边的孩子从商,费爷爷哥哥那边则从政,地位显赫,关系更是盘根错节,信息到这儿就断了,费爷爷这边就没那么敏感,因为哥哥的关系,一向低调,自己从文,不过没碍着孩子们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费毓和哥哥从事两个行业,一个是再生能源和电子商务,还投资了很多新兴的网络公司,是许多网络公司的幕后股东,另一个则是电力集团的执行董事,以及著名房地产开发的总裁。   费家如今活跃的青年,都是商界和政界举足若轻的人物。   这费毓又是单身,就算不是主角,郑之南也觉得他最起码是个最强男配……肯定要和原主有点纠葛吧。   不然白费笔墨写这么一个角色了。   郑之南已经完全找到了正确寻找攻略对象的方式,并且觉得,终于确定目标了,了却一件一直牵挂的事情,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一切等他给维维过完生日后再说。   等郑之南思考完睡下后,那边苏燕丰在帝都最豪华的会所里找到了与朋友喝酒的费毓。   其实他虽然标榜是费毓的发小好友,但并不经常跟在费毓身边,一是怕费毓看出端倪,二是不想让人觉得他离不开费毓,他们苏家虽然不如费家显赫,可地位也不低,没道理老是他贴着对方。   正是因为苏燕丰与费毓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从不逾越,才隐藏了这么久都还没有被人发现,为了不起疑心,苏燕丰曾经还找过几个女伴,虽然都不长久。   费毓见到苏燕丰,笑着把酒杯放在他面前说:“好久没见了,最近还在忙着那块地的事情?”   苏燕丰点了点头,看一眼旁边的人,旁边的人就知道苏燕丰有话和费毓说,识趣的坐到沙发另一头,不妨碍他们聊事情。   费毓看到苏燕丰这么做,微微挑眉,等待苏燕丰要说的事情。   苏燕丰喝了几口威士忌后,笑着说:“你之前不是跟我说不语在俱乐部集训吗?那天我刚好路过,就顺便去看了看那小家伙,感觉他玩的挺开心的。”   费毓此时没有戴眼镜,手里夹着根烟,姿态闲适,闻言抖了抖烟灰嗯了声说:“喜欢玩游戏,知道俱乐部在招苗子参加暑假集训,就非要来,想着他既然喜欢,就让他去了。”   苏燕丰微微颔首接着说:“不过,发现个有趣的事情,看不语的时候,发现了个……”苏燕丰话还没说完。   费毓的眉头微微舒展,勾起嘴角接话道:“有个和我很像的小孩?”   苏燕丰轻笑出声说:“你也见到了?”   提起那个小孩,费毓的心情似乎不错,苏燕丰见到他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和轻松,心里宛如热锅上的蚂蚁,也不知道在他看不到的地方,那个人有没有和费毓搭上话,如果搭上了,又说了什么?   费毓说:“我见到了,孩子很可爱,难得是,不语也和他处的不错,就闲聊了几句。”   苏燕丰维持镇定,把剩下的一小半威士忌一饮而尽,这个动作让费毓不由侧目,但也没说什么。   “是啊,我也觉得很可爱,有一种见到了你小时候的感觉,虽然我已经记不得你小时候的模样,可看到他,我就能想起来个大概。”   费毓吸了口烟,将烟再吐出来,一片烟雾缭绕中,脑海里浮现的是郑之南的侧脸,很精准的是左边的侧脸,因为左眼角那里有一颗泪痣,小小的,很精致,垂眸笑的时候尤其吸引人。   不知道是不是这样迷醉的夜晚让人放松了警惕,明明白日里并没有除了欣赏之外特别的想法,可此时此刻,耳边是喧闹的音乐声和一旁的人掷骰子的声音,以及苏燕丰并不真切的声音,他却想象着把那个并不大却已经成为父亲的人压在身下,看他落泪的样子。   他有多久没这么放浪不羁了?人前都以为他品位高雅,气质翩翩,谁能想到他年少时也风流放荡过一阵,虽然那对于他来说已经是很久远的,几乎快要忘掉的记忆。   连他都快忘了自己嚣张跋扈的样子。   “费毓——”苏燕丰没有听到回答,不由加重了音量。   费毓回过神来,说:“嗯?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太奇妙了,竟然有这相似的两个人。”   费毓无所谓道:“现在像,长大了长开后未必就一样,可能只是巧合。”   苏燕丰用就当是听来的笑话分享给费毓一样的对他说:“你还别说,有些看似是巧合,有些可能就是人为的,我堂妹有个闺蜜,家里也是富裕人家,有些钱,有个小情,为了上位,偷偷扎破避孕套,成功怀孕,不过一开始怕被拉去堕了,硬是躲躲藏藏到生了孩子才告诉孩子的父亲,你说,会不会有人用手段把你的……那孩子真的跟你太像了!’苏燕丰没点透,但意思也已经很明显了。   费毓笑看一眼苏燕丰说:“我和那个人之前从未见过,就算他要偷,也得有机会接近我才偷得到,何况,我也没和女人做过,男的偷了也留不住吧?你这个脑洞有点大。”虽然嘴上没有在意,但费毓的心里如水波被掷进了一粒石子,石子投入水面,引起阵阵波纹,虽然过了片刻就平复下来,可那波纹终究是出现过的。   苏燕丰点着头说:“话是这么说,不过你可以先查一查那个人,要是真没和你有过交集,可能真是我脑洞太大了,反正也不碍事儿。”   费毓把烟按灭,端起酒杯喝了两口说:“你说的有道理,我会差人去查一查。”有些事儿的确是很巧合,可维维的存在,真的只是巧合吗?   他们真的太像了,如果真的是他的孩子怎么办?   这个想法让费毓觉得很荒谬,可又觉得,见多了有些人为了钱不择手段……   苏燕丰听到费毓的话,心里松了口气,只要费毓说查,一定会派人去调查一番,这个郑之南绝对在没有维维之前和费毓有过接触,不然怎么会在费毓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了费毓的私生子?还养在身边这么多年。   维维也才两三岁,两三年之前这个郑之南才几岁?18?19?小小年纪就如此处心积虑的接近费毓,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想到这里,苏燕丰又开始怀疑,这个人留在俱乐部做兼职是不是就是为了接近不语,然后讨好不语,在费毓面前刷好感度?   感觉发现真相的苏燕丰只觉得可恨不能亲自给俱乐部施压让人把郑之南辞退了,不然费毓肯定会怀疑他插手太过,只能等费毓自己查到后去着手解决。   让苏燕丰不寒而栗的男人早上睡醒后就继续在俱乐部带学生。   三天后,郑之南拎着早就预定好的生日蛋糕去给维维过生日,还买了乐高玩具当生日礼物。   他不了解孩子都喜欢什么,但平时看维维很喜欢看乐高警察的动画片还有关于拼乐高的视频,就挑选了他会感兴趣的礼物。   他家的崽儿三周岁了,希望继续茁壮成长,这大概也是原主的心愿,虽然原主因为家逢巨变变得敏感冷漠,可内心里其实应该是很渴望有更多的家人的,毕竟最亲的家人已经离开,外公也早早离世,能够吐露心事的亲人也只剩下外婆,那么维维的到来,大概就是舍不得一个小生命离开,这应该是最后没有让原主女友堕掉的真正原因。   真是好奇原主曾经的女朋友到底是怎么样的。   应该和费毓有点像吧?或者说是费家的远方亲戚? 第44章   郑之南和孙秀林在家里陪维维过了他三岁生日后, 一起吃了午餐,郑之南对孙秀林说:“今天你好好休息一下, 找找你老姐妹打打麻将什么的,我带着维维去游乐场玩。”   孙秀林没有拒绝, 因为她觉得今天难得之南抽空特意过来, 私心是想让维维多和爸爸独处,这样才能增进父子感情,就点头同意了。   郑之南陪维维睡了午觉后,两人吃了水果,就带着水壶往附近的商场去。   维维喜欢玩碰碰车还有走独木桥之类的游乐设施, 虽然只陪维维玩过几次,但这些郑之南都记在心里。   只是没想到会碰到赵宝莹和郑笙逸。   这附近有家中医院, 郑之南抱着维维从地铁里走出来准备往商场的方向走时,就看到赵宝莹和郑笙逸从中医院的大门里走出来, 郑笙逸面色看上去有些怏怏的,没有第一次见到他时那么有活力。   赵宝莹和郑笙逸刚好往这边走, 算是与往他们相反方向走的郑之南碰个脸对脸。   赵宝莹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郑之南, 脸上有些诧异。   郑笙逸自然也看到了郑之南, 主动跟郑之南问好。   “哥哥好,你来附近玩吗?”然后好奇的看着郑之南怀里的维维。   对于不认识的人, 维维一向不怎么说话, 转过脸抱住郑之南的脖子, 没吭声。   郑之南淡淡的嗯了一声, 不欲多说, 继续往商场的方向走。   赵宝莹跑到这个区来看医生干什么?也没有开车,这么低调?   在郑之南思索的时候,赵宝莹扯了一下还在回头看郑之南的儿子说:“你怎么回事?人家都不爱搭理你,你那么主动干什么?天天把我的脸扔地上让人踩——”说完冷着脸往地铁口里走。   落后赵宝莹几步的郑笙逸刚要抬步跟上,就听到那个小孩叫了郑之南一声:“爸爸……”声音不大,但郑笙逸还是听到了。   有那么一瞬间他有些茫然,以为自己听错了,但再次回头去看,看到郑之南用额头蹭了蹭那个小孩,还应了一声。   应声……所以,那个是大哥的孩子?   赵宝莹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郑之南,对于他怀里的孩子一开始没想那么多,但她也听到了那一声爸爸,跟郑笙逸一样回头望过去,看了个正着。   郑之南什么时候当爸爸了?   孩子还这么大了?   瞒着郑华当了未婚爸爸?   想到这里,赵宝莹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回到家就跟下班回来的郑华说了自己的所见所闻。   “今天我去老区那边,看到了你儿子,抱着个小孩儿,呵呵,有其父必有其子,当初你对我做的事情,你儿子又原样学了一边,搞大了人家女孩的肚子,大学都没毕业,就当了未婚爸爸。”   郑华扯开领带说:“胡扯八道,之南不是那种不懂事儿的小孩,还有,当年的事情别一天到晚提,你不烦,我都烦了。”   “你不信可以问笙逸,他也听到了,他抱着个小孩儿,那个小孩叫他爸爸!”   “你去老区干什么?”郑华反问道。   赵宝莹被问到这个,立即跟锯了嘴的葫芦一样,没声了,郑华最讨厌中医,说都是骗人的,但儿子最近老发烧,断断续续的不见好,她听说老区那边的中医院有个专家很厉害,就带着过去看看。   郑华看到赵宝莹的神情,瞎猜道:“你是不是又带孩子去看中医了,有病就去看西医,中医哪里有西医疗效快,笙逸发烧,你让他去检查一下身体,看医生怎么说。”   赵宝莹怕郑华又说她耽搁孩子,应下了,但还是继续提郑之南当未婚爸爸的事儿。   “你最好和郑之南好好聊聊,问问他孩子是怎么回事?孩子都两三岁了,你都不知道,他也从不解释一下,眼里根本没有你这个父亲。”其实未婚爸爸并不是赵宝莹关注的重点,她就是想让郑华觉得郑之南没把他放在眼里。   她总有一种,郑华并不看重笙逸,关于公司的事情,从未主动说过,这让她心里很慌,总忍不住找点茬。   关于赵宝莹说的话,郑华是不信的,依他对大儿子的了解,他绝对做不出让女友怀孕还生下来的事情,毕竟他自己都还是个孩子,他从前那么乖,照赵宝莹说的话,大儿子不是19岁就当爸爸了?怎么可能?   虽然郑华下意识选择不相信,但儿子身边有个两三岁的小孩应该是真的,谁家的?   郑华纳闷寻思着明天打个电话过去问一下,顺便关心关心儿子的近况。   那边苏燕丰在等待费毓差到蛛丝马迹的档口,等待的心急如焚,如果不是怕惹得费毓反感,他是真的很想把孩子和费毓的亲子鉴定拿给他看,让他知道那人的心机和手段,不过还好他烧了那份鉴定,不然真的可能忍不住。   在费毓调查郑之南的时候,苏燕丰也没闲着,叫俱乐部里的内线一直有意无意的关注着郑之南的一举一动,把郑之南每天在俱乐部做什么都记录下来发给他。   其实费毓想了解郑之南和他有没有交集很简单,不过三天,下面的人就拿上来一份资料,虽然时间过去了很久,但还是查出来,郑之南上高中的时候在会所的乐团做兼职,拉小提琴。   当看到上面说郑之南拉小提琴的时候,费毓恍惚了一下,时间过去了很久,可他依稀记得,似乎在会所里见到过一个神情总是落寞,不太爱笑的少年,那个时候费毓觉得有趣,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一个正是张扬青春年纪的孩子为什么会不爱笑,会眼神阴郁,偶尔看到他,会逗他几句,看到他露出羞赧的笑容后扬长而去。   后来他因为有事情,飞去了国外一段时间,大概有两个月才回来,再去会所,那个孩子就不见了,因为没怎么密切的交集过,诸事繁忙的费毓并没有在意,只是心里还是留下了一丝涟漪,希望那个孩子不要再眼神充满阴霾。   原来是他?   他想起来了,他们竟然真的认识。   可是为什么在俱乐部里见到郑之南的时候,他的眼神那么陌生,就像他们从未见过一样。   而且他现在的样子和从前变化太大,完全是两种气质,一个因为性格沉默冷淡,不是很有存在感,而现在从容自若,没有露出记忆中因为不知道该回答什么而窘迫的神情。   谁能把现在的他联想到当年十八九岁的样子?这完全是两个人,这种变化太大了,大到他在没有看到这些信息之前,从不知道,他们曾经有过交集。   有过交集……   可他印象里并没有和他睡过,那孩子……   如果说没有交集,孩子像他是巧合,但现在有交集,就算他们没有睡过,那孩子像他就绝对有问题,这种概率学相关的问题,费毓不是不懂。   他有那么一瞬间甚至都不想让人再查下去,更不想去拿那个孩子的毛发去和他检测。   他心里莫名沉甸甸的。   因为在他的印象里,那个少年虽然不爱说话,却从来不仗着他对他的一点特别而作妖,虽然后来离开了,但他一直对他印象挺好。   可费毓同时也知道,不查下去才会心里一直有一个疙瘩,查完,该怎样就怎样。   孩子不是他的,他亲自与对方接触,不言明的表达自己的歉意,也会在其他方面补偿对方自己对他的猜测和误会。   若孩子是他的……   难道当年那个阴郁的少年,完全是为了接近他而伪装出来的吗?   想到这里,费毓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心里沉甸甸的。   因为他不想事情成真,他不想自己竟然愚蠢的被对方利用,甚至在他完全不知情的时候有了一个与他有血缘的孩子。   费毓对助理说了一句话。   “查下去——”   等人退出去后,费毓放下资料,站在窗外看着俱乐部所在的方向若有所思。   他怎么都不愿意去相信当年那个羞赧偶尔被他逗笑的少年竟然如此富有心机,费毓第一次在没有查清楚真相的时候就希望那个孩子不是他的。   这样,一切就都只是一场误会。   结果两天后,费毓的人告诉费毓:“关于孩子的出生报告和资料,院方保存的非常隐秘,除非硬来,不然没有其他办法。”   费毓没有勉强,直接让他们去做他跟孩子的亲子鉴定。   他不想再拖了。   在费毓的人查到医院想调取资料的时候,就有院方的族人联系了孙秀林。   “有人在查之南和维维,你和之南说一下,让他最近小心一点,可能是维维另一个孩子的爸爸在调查。”   这家医院是族人建立起来的,他们小心守护拥有男人生子的秘密,为族人们建立起一个避风港,所以有人调查郑之南和维维的事情,转身就告诉了孙秀林。   孙秀林听到可能是维维另一个爸爸时,心里叹了口气。   当孙秀林在想着等明天郑之南休息回来的时候和他说这件事时,又收到一份视频资料的费毓找上了郑之南。   这份视频资料是三年多前,郑之南扶着他回房间的走廊视频,关于这段醉酒后的记忆,在没有看到这份视频资料的时候,他对这段三年多前的事情根本没有印象,但看到视频,他想起来那天喝醉之前发生的事情,有人在会所招惹还在拉小提琴的郑之南,他与朋友喝了些酒,那个时候其实还没有那么醉,听到喧闹声出来看个究竟,发现是那个不太爱笑的少年被骚扰了后帮他教训了对方一顿,特别是他看到对方还拉着郑之南的手腕,觉得很刺眼,很焦躁,将那人打个半死,他亲自上脚踹人这种事儿自从成年后很少见,毕竟不小了,不仅别人,他自己都觉得新鲜,所以还有些记忆,然后可能是热血和酒精混合在一起,酒意上头,后面就不记得了,但看视频,郑之南扶他回了房间,看仪态,就知道他醉醺醺的,郑之南好几次都差点扶不住,但还是勉强将他送到了房间。   然后……在里面待了一整晚,时间显示,凌晨五点半的时候,他才从里面出来,然后拎着小提琴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会所,据调察,当时给的借口是要准备高考,没有时间过来了。   与郑之南有没有翻云覆雨这件事,费毓完全没有印象,可是两人共处一室一整晚又不可能没发生点什么。   只是他努力回想了下三年多前,那天他睡到10点多才起来,下午就飞到了国外,然后待了两个月回来,等事情处理完再去会所,没有看到那个孩子,随意问一句,知道是备战高考,就没在意,从此后这个人就再也没有出现在过费毓的生活里。   费毓身边人来人往,总是热闹,哪里记得住曾经那个沉默寡言不爱笑的少年,然后时间一过就三年多,快四年。   他想,那一晚,他们必定是发生了点什么,不然怎么会那么巧合,一别多年再相遇他的身边有一个和他很像的孩子?结合时间,刚好是他们分开后才有了这么一个孩子。   费毓在写字楼的车库里等郑之南。   他发信息跟郑之南说一起吃午饭,聊一聊一些旧事儿。   郑之南本来觉得一起吃午饭有些唐突,但看到聊一聊一些旧事后,就知道转折点来了。   他等了那么久的剧情转折终于来了。   本来就是为了做任务,郑之南怎么会放下这次的机会,自然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旧事儿,原主和费毓从前认识?ok,获得了新的线索。   还以为在俱乐部是他和攻略对象第一次见面,看来并不是他想的那样啊。   虽然不知道什么旧事儿,但走一步看一步先。   看到郑之南远远地走来,司机下车为郑之南打开车门,郑之南微微弯腰坐进去,旁边就是依旧神情锐利淡然的费毓,费毓没有戴眼镜,因此那眼神中的锐利要比之前更加明显,甚至带着一点寒气,这才是费毓原本的气质吧?   郑之南不能否认这个男人充满了成熟的男性魅力,优雅,从容,矜贵,笑时如冰雪消融,那一丝寒气完全消失不见,或许是他想给他一种不疏离的感觉也未可知?   两人都客气的彼此问好。   一路上,郑之南没说话,费毓也没说话,颇有些暗潮流涌,随时都要爆发点什么似的,但意外两人一直都很平静。   费毓带郑之南来到的地方不是别处,正是郑之南曾经做兼职的会所,而郑之南并不知道原主曾经在这里做过一阵兼职,所以他没有露出回忆往昔的神情,就完完全全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的样子与费毓来到他定的包厢。   等服务生把东西都放好后,包厢里只有他们两个。   郑之南以为费毓会跟他说点什么,但只是跟他说这个菜不错,那个菜是招牌,可以品尝一下,绝口不提从前,就像他们真的只是来品尝一下新菜品似的。   就在郑之南自己都觉得没什么耐性了快,费毓终于说话了。   其实郑之南并不知道费毓在带他进来的这一会儿功夫里,已经在心里感慨他的伪装是多么自然,简直无懈可击。   他已经开始觉得,孩子是他的几率很大。   费毓擦了擦嘴角,给郑之南添茶,郑之南礼貌的说谢谢。   “你真的没想起来我是谁吗?”费毓放下茶壶这样问郑之南,语气风轻云淡,像是在说天气不错。   郑之南端起小小的茶杯,闻言看向费毓,笑着说:“我出过一次车祸,记不大清楚从前的一些事情了,我和费总从前认识吗?”出车祸是真,郑之南穿进来的那天就是在病床上醒过来的,这么说也没毛病,不过车祸不大,只是轻微脑震荡,但当个借口也够了。   费毓知道他出过车祸,也知道他休学过一阵子才参加的高考,点点头说:“原来如此,那这家会所还记得吗?你以前在这里做兼职,我们就是在这里认识的,你的小提琴拉得很不错。”知道郑之南是那个孩子后,与他相关的记忆正一点点的苏醒,原来不是遗忘了,只是尘封在了记忆深处,需要一个钥匙将那关于他的记忆盒子打开。   郑之南说:“这样啊……我还以为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你来俱乐部参观,毕竟当时我们真的跟陌生人刚见面一样,你似乎也没有认出我。”郑之南反将了费毓一军,所以我没认出你没有什么稀奇的。   费毓忍不住勾起嘴角笑了,他说:“当时我的确没认出来你,后来才回想起来,毕竟你现在和从前太不一样,那个时候你还在上高中?现在已经是二十几岁的大学生了,长高了也长开了,神情和从前大不一样。”意思是,都三四年的事情了,他变得和从前不一样,没有认出来是正常的。   郑之南也学着费毓那了悟一样的神情,微微颔首说:“是啊,你不提我都忘了我曾经还拉过小提琴……”说到这里,语气惆帐了一下,似乎颇有些往事不想重提的味道,还有一丝伤感。   费毓将杯子里的茶饮尽,其实本来想喝酒的,但郑之南下午还要教孩子,不能喝酒,费毓就换了茶。   他的心情很复杂,郑之南并不知道费毓在想些什么,暗暗观察,不动声色的回应。   正是他滴水不漏的态度让费毓的心情更加复杂了,他看到这样的郑之南并不讨厌,如果孩子的事情不是真的,他不讨厌的同时反倒很欣赏他从容镇定的态度,很有魅力,举手抬足都是气定神闲。   这种感觉很奇妙,在你明明知道对方的家境不过是个小富即安,和费家比起来,郑家的家境也的确是如此,然而对方却表露出了一种对一切都很随意,如果是其他人与费家的人见面,就算不是他费毓本人,只是远房亲戚,对方的态度也绝对是诚惶诚恐,甚至感激不尽,因为这太难得了,一步登天的机会不是没有可能发生,所以他们才惶恐不安,生怕自己做的不好不妥。   但他对面的这个青年不是,他不仅不是,还与他平常姿态的吃茶聊天,仿佛他们真的只是聊一聊往事,感慨一下。   费毓不想再打哑谜,他放下手里的茶杯,想给郑之南一个机会。   “或许你有什么事情没有告诉我?”   郑之南露出迷茫的神情,对费毓说:“什么事儿?”说装也是装,说不装也不是装。   听费毓的话,原主肯定和他有过交集,但至于发生过什么,郑之南是真的两眼一抹黑,所以他的茫然似真似假,浑然天成。   费毓定定的看着郑之南的眼睛,那里面的迷茫不似作假,甚至看起来该死的懵懂纯净,他都要怀疑是自己脑补太多,那一晚上什么都没有做。   可他认认真真的回忆那天醒来后的感觉,分明就是与人发生了亲密的事情,他以为是聚会上新来的那个频频对他示好的人,以为只是普普通通的彼此解决生理需求,所以对方才什么都没说就静静离开,他当时应该还觉得对方很识趣,没有因为和他做了就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同,然后他就抛之脑后,再也没有想起来过这件事。   可看记录,根本不是什么别人,他的房间只有那么一个人待了一晚,凌晨就偷偷地离开了。   他还在装傻?   非要直白的挑破一切吗?   费毓心中虽然思绪万千,面上还依旧是自若的神情,没有什么异样,他闻言露出个笑容说:“看来你是真的忘了许多事情,连那天你在我房间待了一晚上的事情都不记得了。”看似平静的道出曾经的事情,却让郑之南察觉到了冷淡。   就像是对他失望了。   为什么会是失望?   原来原主和费毓当年早就在一起过?   两人是旧情人?   那个时候原主应该才18岁?或者19岁?   所以是做兼职认识的费毓?   其实少年人爱慕比自己高大英俊成熟的人是很正常的,所以原主喜欢过费毓?   就在郑之南一条条摆出各种可能和推测的时候,费毓说:“那天我喝得很醉,帮你教训了那帮人后,你扶我回房间,就一直没有出来,后来因为我醒来有事情要飞去国外处理,就没有想过原来我们做了,再后来,我去会所,你已经不在那里做兼职了,我想知道,那天晚上的事情,你还记得多少,虽然三年多了,我因为喝酒不记得,你那天是清醒的,真的一丝一毫都不记得吗?”   费毓说完就看到郑之南露出了隐忍的神情,那里面有悲伤,有不安,还有无措。   正在飙演技的郑之南内心震荡,他怎么都没想到原主之前那么大胆,竟然是他主动的,趁费毓醉酒的时候与他发生了亲密行为。   等等——   不对劲。   事情有些不对劲。   发生关系。   身边有个像费毓的小孩。   分开后从未主动去和费毓联系。   既然原主早就和费毓有联系,身边有个像费毓的小孩绝对不是巧合,不是作者随便写的剧情,这里面一定有什么地方是被他忽略的。   什么地方?   郑之南第一次有了崩溃的感觉,这种崩溃是指无法掌控全局的崩溃。   肚子上有疤,亲子鉴定显示孩子是他的。   可孩子像费毓啊!完全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费毓看到郑之南的表情变得越来越白,似乎有什么事情让他很痛苦。   “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费毓倒不是来逼迫郑之南,他就是想了解更多当年的事情,还有关于孩子的事情,如果郑之南不说,他也不会强硬的去用手段逼他说出来,他一向不喜欢硬来。   就在此时,郑之南腾地下从椅子上站起来,看也没看费毓,他现在根本没有办法保持镇定的和费毓聊从前,他觉得自己的脑袋要爆炸了。   他必须回去,先回去。   郑之南站起来说:“我头疼,我想回去,我要回去。”   “我送你。”   “不用了!”郑之南伸出手阻止要站起来的费毓,白着脸往后退着走,“我自己可以。”   费毓看着郑之南退出去,头也不回的离开。   从会所里出来,郑之南立即拦了一辆的士,他知道自己今天下午还有课,没有不管不顾的回到孙秀林那里,明天就是周六,他会把今天的事情做完再回去。   孙秀林肯定清楚一些事情,当时他发短信问她,那个时候他不理解孙秀林回复的内容,但结合所有的线索,他觉得他应该是摸到一点脉络了。   这难道……是……一篇生子文的世界?   如果是一篇生子文,那么所有的疑惑都有了解释。   肚子上有疤痕,可能是剖腹产。   那条短信里说你想问的是维维的爸爸吧?他当时奇怪,没看懂,现在看,就是在说,是另外一个爸爸吧?   亲子鉴定也有了解释,长得像费毓也有了解释。   三年多快四年以前他们两个做过,有了3岁的维维,时间吻合。   只是郑之南有些不清楚,费毓是知道了维维是他的孩子,还是不知道?对原主能生子这件事了解多少?   这种无法掌控全局的感觉真的是让郑之南感到糟糕透了。   他不喜欢这种感觉,不喜欢被牵着鼻子走,他要的是了解更多。   下午郑之南煎熬的上完课,在收拾东西准备搭地铁去孙秀林那里的时候,郑华给他打了个电话。   电话的意思很简单,就是问他,为什么身边有一个小孩,是谁家的,最近过得怎么样。   郑之南一想到原主经历过什么就对郑华生出无限恶意。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缘故,原主不会失去母亲,如果不是因为他,原主不会经历挫折,性情大变,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变得沉默寡言,就像是一株花草,本来向着阳光明媚的生长,偏有人要摧毁它,让它活在阴影里,慢慢枯萎。   如果不是他,原主也不会遭受这样的事情,更不会无人保护疼爱,最后成为未婚爸爸,从渣男那里开始,这就是一个恶性循环。   郑之南带着宣泄般的恶意回答郑华说:“那是我儿子,你想知道他是怎么来的吗?呵呵。”说完后郑之南挂了电话。   其实郑之南一直也在告诉自己,这些都只是别人写出来的故事,并不是真实的,每个角色都有每个角色要做的事情,既然是渣男配角,那他做的事情一定是符合他这个角色设定的。   简单一点说,这是书中的世界,不是真的,他让这些事情影响到自己其实是他太较真了。   就比如原主,他的设定就是这样,他爸必渣,他妈必死,那他的人生就必然需要经历这样糟糕的环境,才有后面的故事,一篇故事如果平平淡淡无波无澜,又有什么读者记得住,也更不会有多少市场,因为根本吸引不了什么读者。   每个角色都有每个角色的需要完成的任务。   不过他恶意那么一下,其实还挺能发泄心情的。   恶意就恶意吧,反正他和渣男就是个对立面,不可能和平共处,和渣男争吵也挺符合人设的,没毛病,不用有负担。   郑华确实被郑之南的态度气到了。   虽然书房里就他一个人,他还是气得心口疼,忍不住把桌子上的东西都扫到了地上,他知道赵宝莹在书房外偷听,但他为了发泄情绪已经管不了那么多。   看着一地狼藉,还有在外面幸灾乐祸的赵宝莹,郑华悲从中来,越发想念前妻。   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和前妻离婚,甚至在赵宝莹没有带着孩子上门之前就想和赵宝莹断了,孩子他照养,只是不想再来往,结果他去出差就被赵宝莹钻了空子,大概她也是意识到自己对她越发冷淡,才想到了这样一个办法,逼一逼刘钰,也逼一逼他。   最后弄得他家破人亡,因为已经和大儿子这边势同水火,不想再让小儿子和女儿对他恨之入骨,只得将赵宝莹这边安抚好。   他到现在还记得,他从外地赶回来,儿子站在太平间的外面,眼神充满恨意的看着他,他的之南,从小懂事乖巧,从不会做违逆他们夫妻俩的事情,他们两个也从来不会特别拘着他,任他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儿子像母亲,秀气周正,从小就人见人爱,也很优秀,尤其是在艺术方面,特别的有天赋,原本他是有非常干净明亮的未来,是可以意料到的锦绣前程。   但那一天,一切都翻天覆地,一切都变了。   他走进去看到了仿佛睡着般的前妻,他与刘钰少年相识,在她眼里,他一直是个完美丈夫吧,但其实他并不完美,他也是个会心猿意马被诱惑的普通男人,是他辜负了她,害了她。   他的确有想过不能再继续这样下去,一想到她的心脏病,他就怕出个什么意外,结果最终还是出了意外。   他明白,儿子大概这辈子都不会真正的原谅他,因为他亲眼见证了他母亲的离开。   可是,人啊,总是妄想着时间能冲淡一切,能让他心中的恨不再那么强烈。   郑华一个人坐在书房里,耳边是郑之南如刀剑一般的话,那语气真的如刀剑,狠狠地插在了他的心上。   刘钰很爱他,所以告诉过他关于他们刘家的男孩能够生孩子的事情,所以他知道他的儿子可以生孩子,从前他听完只当个传言,没有当真。   但现在郑华不能再不当真。   之南恨他,之南和男人在一起,还有了对方的孩子。   从他的语气里他就能感觉到那股宣泄般的恶意,那孩子是之南生的,不然他不会用那样的语气跟他说这句话。   他毁了他曾经幸福美好的家,他害了他的前妻,他害了自己的孩子。   他的孩子想用伤害自己来报复他,让他心中难安,煎熬,痛苦。   他做到了,可是他更心痛他视若珍宝的孩子经历过的遭遇。   郑华捂着脸痛哭出声。   在他忙于事业的时候,他乖巧听话的儿子到底经历了什么,他竟然疏忽到了这个地步。   这一刻的郑华多么希望时光倒流,回到他没有犯错的时候。   赵宝莹站在书房外面,本来还开心郑华被郑之南气到,然后没过多久就听到了郑华的哭声,赵宝莹从未见过郑华哭。   在赵宝莹的眼里,郑华从来都是高大成熟的存在,什么事情都可以办得妥帖圆满。   听到哭声的赵宝莹有些不知所措,她打开门,想去安慰郑华,然后就听到一声怒吼。   “滚出去——”   赵宝莹握住门把的手一紧,脸皮涨红,气得把门甩上,扭头回到卧室,趴在床上委屈的哭了起来。 第45章   郑之南坐在去孙秀林家的地铁上, 他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心情去面对维维,他的心情是真的复杂。   如果维维是原主生的, 那维维的爸爸不用想肯定是费毓的,现在郑之南要考虑的事情就是, 费毓知不知道维维是他的, 知不知道原主会生孩子。   这个应该不是很亲密的人是不知道的吧?   那就想他还不知道!如果知道就不会这么沉得住气了。   虽然还没有和孙秀林沟通,但郑之南已经认定这就是一篇生子文,维维就是他生的,没跑了。   真的是……生子世界就这么猝不及防的呈现在他的面前。   和攻略对象还那么狗血的重逢了!   郑之南冲郑华发泄过后,复杂的心情自我消化完, 竟然平复了不少,等打开门, 看到孙秀林的时候,郑之南已经不崩溃, 也不气,也不恼了, 他甚至还能笑出来。   维维没想到这个时候能看到爸爸, 激动的飞扑过去, 撞进郑之南的怀抱里。   “爸爸!”不停叫爸爸,看到郑之南应声, 甜甜的亲了郑之南的脸颊, 表达自己的快乐。   那一刻, 在抱住维维的那一刻, 郑之南是真的释然了, 释然自己来到了生子文的世界,其实只要不是他经历怀孕生孩子那一刻,就还是当成普通世界就好,还白捡一宝贝儿子,没什么不好的。   孙秀林也没想到外孙这个时候会回来,一般情况下,都是周六早上再过来的。   “怎么这么晚了过来?吃晚餐了吗?我们已经吃过了,不过冰箱里还有大骨头汤,可以给你煮个粉或者面,还有一些凉菜。”   郑之南崩溃那会儿不觉得饿,这会儿心情平复下来,孙秀林一说煮面,肚子立时咕噜噜叫了起来。   郑之南放下维维,摸了摸肚子说:“好啊,煮个面吧,有馒头吗?面不耐饿,还是吃馒头耐饿。”   孙秀林本来心里也是沉甸甸的,但看到郑之南脸上轻松的笑容竟然也不觉得那么严肃了,露出笑容说:“平时没有,但今天早上刚好去买了几个,冰箱里还有两个,你等一会儿,我去加热一下,你可以先吃馒头,面条要煮一会儿。”   “好,要我帮忙吗?”   “都是现成的,有什么帮不帮忙的,你多陪维维玩一会儿吧,马上幼儿园就开学了,你也开学了,到时候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   虽然A大比较偏僻,离孙秀林这里更远一些,但郑之南立即道:“就算开学了,周末我也会过来看你和维维的。”   “你开学就大四了,要好好专心找工作的事儿,等你工作定下来后,再多多陪维维都可以,上学还是要专注学习,一眨眼你都要大四,快毕业了。”说到这里,孙秀林唏嘘了一下。   从前,有好多次,孙秀林都以为这孩子要辍学早早进入社会了,但好在,最后都坚持过来了。   人生啊,就是这样,只要再坚持一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风雨过后就是明媚的蓝天白云,都会过去的。   一个人,如果连死亡都不怕了,还怕什么?应该无所畏惧才不辜负这份忘死的勇气。   本来郑之南吃过晚餐,又给维维洗澡讲故事哄睡下后还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获取孙秀林这里的信息,没想到孙秀林看维维睡下了,把他叫到客厅,主动说了一些他不知道的事情。   孙秀林和郑之南坐在客厅,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眼神比较忧虑,然后慢慢道出她收到的电话信息。   “之南,当年你不肯说维维另外一个父亲是谁,但现在恐怕你也瞒不下去了,医院那边的族人打电话给我说有人在调查你当年的住院信息,还有关于维维的出生信息,如果你不想面对他,可以告诉我,等他找上来,我和他帮你沟通。”   “外婆……”郑之南被孙秀林的话感动,心中动容,微微垂眸整理思绪,果然,维维果然是他生的,介于今天费毓特意去找他聊旧事,大概也是在怀疑维维的身份吧,那么派人去医院调查的人一定是费毓的人了。   “当年我问你,你不说,只说怕被当成怪物,不肯在他面前表露出你以为你自己一丝一毫与其他男孩不同的身体,其实你没有什么不同,你除了能怀孕生子,并没有和其他男孩有什么差别,你不应该用这件事来压着自己,有些事,存在自有它的道理,何必给自己增添烦恼?爱你的人不会嫌弃你,更不会说你是怪物,嫌弃你的人你可以不用再接触,你要记住,外婆永远爱着,你的外公和你的妈妈也会在天上看着你,你不要给自己压力。”   整理好思绪的郑之南伸出手握住孙秀林的手说:“外婆,你不要担心了,我已经长大,有些事我自己可以处理,相信我。”   孙秀林看到郑之南神情坚毅,没有彷徨和恐惧,心中安慰,她反握住外孙的手说:“你真的是个大人了,自己处理没有问题吗?”   “我会主动和他聊关于维维的事情,其实男人能生孩子有什么好自卑的,反正又不会多长一只眼睛,才不是什么怪物,相信我吧,我可以处理好这件事,如果他想要维维,我也会给他和维维相处的时间,毕竟,维维本来就不是我一个人的。”   “你明白有些事情是需要面对的就好,你这样我就放心了,早点休息。”   “好。”   当郑之南想清楚接下来要怎么办后就回房间休息了。   两天后,拿到鉴定结果的费毓坐在书房久久无法做出一个具体的表情来面对这件事,他有想过万一维维是他的孩子,他要怎么面对这件事,但想到一半他就不敢想下去。   因为这个孩子,出生的意义可能就是为了用来算计他,他会感到怜惜和气恼。   费毓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生气过,虽然他一动不动的坐在椅子上,一脸的面无表情,可不是只有摔摔打打才叫生气。   了解他的人都该知道,这是他真正生气的模样。   费毓和前几天的郑之南一样,根本没有概念男人能生孩子,他现在唯一的一个结论就是,当年的郑之南偷了他的精子,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保存下来的,然后请了代孕,弄出了有他血脉的维维。   想到那个孩子纯真天真的脸庞,费毓胸中的火焰就越烧越旺,他怎么都无法把心机深沉手段狠毒的郑之南联想到当年的沉默少年。   有种自己被当成猴子一样戏弄,这种愤怒将他的四肢百骸都燃烧的血脉沸腾。   费毓敢相信,如果郑之南此时站在他的面前,他一定亲手弄死他。   他怎么敢?   他竟然对做出这种泯灭良知的事情。   疯了……   简直是个疯子。   苏燕丰正是这个时候来到费毓的住所,这是一栋别墅,偏欧式,内部是比较简洁大方的设计,费毓的助理引苏燕丰到书房边下去了,苏燕丰敲了敲书房的门,听到里面应了一声便推开了门。   他苏燕丰看到费毓手里拿着一份资料,虽然看不到封面写着什么,但他也猜得出来那是一份鉴定报告,他佯装随意的询问费毓。   “怎么好像有麻烦事?安成那边打电话约你去打高尔夫你都拒绝了,他们还以为你生病了,叫我过来看看你,看样子……没生病……似乎是心情不太好?”   费毓放下手里的东西,捏了捏眉心,他此时的心情可以说比郑之南前两天知道这是生子文的世界还要复杂,因为太多负面情绪了,很糟糕。   费毓闻言自嘲的冷笑了一声说:“没想到叫你说成真的了。”   “什么?”苏燕丰假装不解。   费毓把亲子鉴定扔给苏燕丰,屈指在桌子上点了点,意思是让他自己看。   苏燕丰迷惑不解地拿起报告,看完后露出震惊的神情说:“你和那个孩子?”   费毓又捏了捏眉心,他实在是太头疼了,这件事真的太操蛋了,他根本没想到那个他以为的单纯少年会做出这种事,心情很糟糕,很不舒服,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   他这样做,到底有什么目的?那天他约他出来吃饭,他竟然一点关于维维的事情都不透露,还说自己记不清了……   呵呵,三四年前的事情记不清了,关于孩子的事情也记不清了吗?   就看着他像个傻子一样跟他说了那么多,妄图他能够自己跟他坦白。   苏燕丰怒气腾腾地扔下报告说:“他怎么敢?!竟然是真的?!太恶毒了!竟然拿孩子做文章!孩子怎么办?不能留在他身边!”   费毓抬手在虚空按了按,意思是不要冲动,孩子既然已经长到了三岁,就算为了孩子也不能轻举妄动。   这事得想出个完全的对策出来。   苏燕丰看费毓神情淡淡就知道他是真的被恶心到了,不管怎么样,那个人都不可能再拿孩子接近费毓了,想到这里,苏燕丰在心里松了口气。   不管他多有心机和手段,也没戏了。   费毓其实到这个地步仍然不想去相信当年那个少年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或许他有什么苦衷?看他那天一脸苍白,仓皇离开的背影……或许真的另有隐情?   费毓心里还想给郑之南一个机会,所以他一直沉默。   “你要怎么做?”费毓一直沉默,让苏燕丰有些着急。   费毓语气淡淡地说:“等我把手上的事情处理完再去解决他的事情,在此之前,一切维持原样,他既然这么做了,肯定会再来找我,不然弄个孩子出来,并没有任何意义。”心里都在想着孩子和郑之南,关于苏燕丰的行为,费毓一丝一毫都没有在意,也没有注意到他不同寻常的急切。   虽然苏燕丰根本等不及,可也得听从费毓的话,他一直知道越俎代庖并不明智,但这不代表他不可以搞点小动作出来。   8月下旬,因为临近开学,集训的活动也告一段落,孩子们都被家长们接走后,俱乐部搞了一个聚会活动,特意在酒店里搞得,所有职业选手包括工作人员还有领导层都会参加。   开学后也意味着新赛季的开始,虽然不是9月,但也越来越近了,郑之南的主要工作也已经结束,但因为他突出的贡献,将自己的经验对所有职业选手倾囊相授,使得战队成员们在技术和对战策略上都有了质的飞跃,还对每个选手的特点制定了个人训练计划,这些都非常的有用。   在这一点上,廖智也受益匪浅,而且他中间得偿所愿和郑之南pk了一番,输的心服口服,当时输了后以为会被郑之南嘲讽,结果对方没有嘲讽反倒非常大方的将他的优缺点指了出来,后期在指导他们的时候也给出了弥补这些缺点的措施。   年轻人永远崇拜真正的强者,在廖智的眼里,他以为郑之南是因为技术不行了才退役,年轻气盛的他有些不屑,难免看低,但了解后发现,根本不是什么技术不行,而是他自己要选择在幕后,他就算退役了也还是很强,特别是对方还是全能型的选手,不仅仅是打野,每一个职业他都精通,这点让廖智很佩服,后来才知道,是因为在郑之南的眼里,只有真正了解其他职业,才能熟练的在心中形成对战策略,如果面对对手时,根本不了解那个英雄,完全就是乱打,只听战略策划师提供的策略,自己心里没个谱,打起来还是要艰难一些的,有谱应对起来就相对来说简单的多,也自如的多。   这让廖智学到了,彻彻底底的拜服。   因此在这场聚会里,与其说是庆祝,不如说是给郑之南搞了个欢送会,因为他人缘太好了,从上至下都对他笑脸满面,毕竟这些选手和领导们都从中获益了,见到郑之南能不开心么。   而郑之南把自己所知道的了解的都倾囊相授也是因为,反正他都了解了,传授一下也没啥,还能让自己的人缘更好,生活更自在,何乐而不为。   在大家都举着酒杯各自两三人聚在一起聊天喝酒时,陈磊拍拍手,让大家都看过来,拿着话筒对大家说:“很荣幸请到了我们的赞助商苏总,为了以后能够继续得到苏总的支持,请大家热烈鼓掌!”说到后面,陈磊还幽默了一把。   大家笑着开始鼓掌,苏燕丰从台下走上来,接过话筒,勉励了几句,风度翩翩,像一位儒雅有格调的绅士,颇得大家好感。   廉鸿拿着酒杯和郑之南说:“他跟毓哥是好朋友,人挺不错的。”   郑之南点了点头,他对苏燕丰的印象也不坏,但从他经历过的事件来看,他现在已经无法只看表面就断定一个人是黑是白,所以也没怎么点评苏燕丰,他怕前脚说苏燕丰非常好,后面就跟上一个世界的陈庆仁一样,啪啪啪打脸。   他现在已经深切的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止是只有一张脸,有的人可能是两张,而有的人可能是千张。   还有一点就是,根据一篇文的设定,有好人就又坏人,而根据主角定律,倘若费毓真的是攻略对象,那么作为费毓身边好友的苏燕丰,会不会是个恶人角色呢?   苏燕丰拿着话筒一边讲话,一边眼神扫向郑之南,看到廉家的孩子,廉鸿和他站在一起的时候,颇有些想皱眉头的冲动,这个郑之南,果然是手段高潮,廉家可是和费家不相上下的存在,之前勾引费毓,现在勾搭廉鸿。   真的是以为谁都任他挑拣啊……   小小年纪,已经如此手段,苏燕丰心里又记了郑之南一笔。   苏燕丰没有多说,以聚会结束还会请大家去唱K为结束语,博得所有人的又一好感。   陈磊陪在苏燕丰身边,领着他一一和一些比较重要的成员认识。   而廉鸿自然也在内,他可是职业队里的骨干成员。   而廉鸿身边的郑之南自然也不会略过,虽然他已经退役,只作为教练的身份在俱乐部活动,可也有贡献的。   苏燕丰和廉鸿说完后,忍着恶心伸出手和郑之南说话:“好久不见郑教练。”   郑之南:“好久不见。”   陈磊知道之前苏燕丰去过少年班看费不语,那么作为少年班主教练的郑之南,苏燕丰肯定认识。   四个人碰杯,陈磊笑着说:“郑教练明天就回去了,9月份开学,大四应该会比较忙,毕竟要做毕设,还有找工作。”   苏燕丰喝了一口香槟说:“郑教练年轻有为,未来一定前程似锦。”   廉鸿问郑之南说:“之南准备毕业后去哪家公司?有意哪家?”   郑之南心里想着费毓的事情,他在想怎么去见费毓不突兀,其实到现在他还没想好措词,更不知该如何跟费毓解释这件事,让他对另一个男人说孩子是他生的,真的挺艰难的。   怪怪的。   所以他还需要一点时间。   想到这里,郑之南只佩服现在的作者,脑洞真的太大了。   男的到底怎么生孩子,他是真的不知道。   不过这些世界在被作者创立起,自有系统来完善,大概就是强行怀孕,强行生子,不给你理由,不给你科学的解释,反正就是要生。   郑之南笑着回答廉鸿说:“还没想好,还有一年,开学了把眼前要做的事情做好,找工作是下个学期操心的事情,那就下个学期再苦恼。”   苏燕丰说:“佩服郑教练的心态,也佩服郑教练干什么都很出色,玩游戏在电竞圈数一数二,总是拔尖的那个,听说还会拉小提琴?可否拉一曲给大家听听?”当苏燕丰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看向大厅里那拨被请来演奏的人,其中就有人拉的是小提琴。   廉鸿和陈磊都不知道郑之南会拉小提琴,两人认识郑之南的时候,郑之南已经上了大学,而郑之南上了大学后再也没有碰过小提琴,拉小提琴是原主上大学之前的事情。   陈磊闻言忍不住对郑之南说:“之南啊,你还要给学长我多少惊喜?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会拉小提琴?”   廉鸿看到郑之南无波无澜的神情,本来也和陈磊一样有些诧异,但还是想照顾一下郑之南的心情,对一脸好奇额期待的苏燕丰说:“燕丰哥,我估计就是之南小时候拉着玩的,之南不喜欢出风头,还是不要勉强他了。”   苏燕丰一脸“你小看他了”的神情说:“之前我有个朋友看俱乐部大家的合照,看到之南,说是见过他,之南以前可是在会所的餐厅做兼职拉小提琴,能做兼职,一定非常出色了,不然那样一般人进不去的地方,怎么会让一个高中生去做兼职?”苏燕丰本以为郑之南会炫耀一下自己的这一项技能,但意外的,郑之南并没有跃跃欲试,反倒笑着拒绝了他说:“的确做过一段时间的兼职,但学乐器,长时间不练就容易忘记,我已经三年多没拉过了,该忘得都忘了,怕是不能让苏总欣赏一下了。”   廉鸿是个聪明人,这个时候也隐隐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似乎苏燕丰有些针对之南?   之南什么时候得罪过他?   苏燕丰听到郑之南很直接拒绝的话,耸耸肩膀说:“那真是我没有这个荣幸了。”   郑之南其实这么直接的拒绝正是因为他不是原主,根本不会拉小提琴,不直接拒绝,越委婉越容易被推上台,那才叫尴尬,所以他只能直接的拒绝,免得后续推却起来才更麻烦。   当然,还有一点就是,他也觉得苏燕丰似乎有些和他针锋相对,作为费毓好友的苏燕丰,难道已经从费毓那里知道了点什么?所以对他有敌意?   先拒绝了,看他后面会耍什么招。   没准苏燕丰这里就是他和费毓再见面的一个突破口?   苏燕丰没有继续追着不放,喝空酒杯里的酒后放回侍应生的托盘里对大家道:“那真是太遗憾了,希望有一天能听到郑教练的演绎,我还有事,不能久留,得走了,各位玩的开心。”   陈磊没有想那么多,一心要好好款待苏燕丰,听到他要走,没有意外,毕竟在这样位置的人都是大忙人,跟在转身离开的苏燕丰身后送他出去。   等苏燕丰离开后,廉鸿问郑之南道:“你……是不是和苏燕丰有过过节?”   郑之南开了个玩笑说:“和他有过节,你不如说是和费毓有过节。”   听到郑之南说费毓,廉鸿瞪大眼睛说:“毓哥?你跟毓哥有什么过节?如果你和毓哥有过节,苏燕丰才针对你,那我觉得说得通了……毕竟他和毓哥是很好的朋友,打小的情分。”   看到廉鸿脸上露出担忧的神情,郑之南安抚他道:“放心,小事情,其实只是一点误会,等误会解开后,一切都会恢复,你不用担心。”看到郑之南风轻云淡的神情,廉鸿慢慢放下一颗悬着的心。   “你说是小误会,那应该是真的小误会,不过有什么问题,你一定要告诉我,我能帮你的一定会帮,其实你别看毓哥和苏燕丰现在这么平易近人,我听我姐说,他们年轻气盛的时候也干过不少混事儿,只是现在大了,才收敛了一身的戾气。”   郑之南笑着说:“都是大少爷,别人年轻气盛的时候一身戾气,我看廉少你怎么一身可爱气?”   本来正儿八经给郑之南出主意的廉鸿没想到被对方调侃了,颇有些不知所措,翻了个白眼说:“什么可爱气,我只是比较喜欢打游戏,总之,你自己小心一点,毓哥那里我还是可以说的上话的,你要我帮你搭个线,完全没问题。”   “好,有需要我会麻烦你,不会跟你客气。”   廉鸿是真的把郑之南当朋友,所以听到不会跟他客气,他挺开心。   聚会办得很成功,大家都很开心。   因为酒店离俱乐部不远,大家三三两两的打车自己回去,郑之南没有那么晚走,他待了大概30分钟就回了俱乐部,因为他想今晚就回孙秀林那里,去参加聚会之前就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了,为了赶最后一班地铁提前回俱乐部拿东西。   等他拎着东西下楼去搭地铁的时候,从路边开过来一辆黑色的商务车,不由分说就将他的头蒙起来拉上了车。   事情来得突然,有那么一秒钟,郑之南有些恍惚,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但他力量在大对方却人多势众,打到一个就被三四个人冲过来按住,根本动弹不得。   有人说:“没想到这小子还是个练家子,绑紧点,别让他跑了。”   郑之南知道自己不会有生命危险,而且,就算有生命危险也不是这个时候有,被按住后,也没有继续再激烈挣扎。   他在脑海里想了很多可能,比如说,赵宝莹怕他夺家产,脑抽请了一帮人来绑架他?   但他思来想去都觉得赵宝莹估计就算再大胆也不敢想这么一个损招,她可是一个因为把人无意间气死而得了抑郁症的人,做梦都在良心不安,虽然有时候对他比较看不顺眼,可他少年之时,最脆弱的时候都没有做出绑架他的事情,他成年了要独立了反倒这么做,太蠢。   郑之南自动排除赵宝莹。   难道是费毓?   费毓为什么要绑他?   想到这里,郑之南开始思考从费毓的角度来看待他和维维,忽然想到一个可能,如果他是费毓的话,在不知道男人能生孩子的情况下,会怎么去想旧情人身边带着和他很像的孩子,而离开的时间也符合孕育孩子和养育孩子的时间。   费毓如果知道孩子是他的,会不会下意识以为他偷了他的精子去请代孕?然后有了一个和他有血缘的孩子。   站在费毓那样的位置,他所处的环境,这样可以接近他的人应该不在少数。   如果是这样的话,在费毓的眼里,他就是个心肠歹毒,心机深沉的男人,为了某种目的接近他,准备用孩子来威胁他。   帮他的人就算不是费毓,也肯定和费毓有一定的关系,其他人在他眼里完全没有费毓的嫌疑来的大。   好吧,顺其自然,坦然面对接下来的一切。   他本来就不知道该怎么寻找突破口,那么这次的绑人过去,在郑之南看来就是一个突破口,面对费毓的一个突破口。   等到了小说里出镜率最高的废弃仓库后,郑之南怎么都没想到绑他来的人会是苏燕丰。   ok,他现在可以肯定,苏燕丰这个角色是个反派了,大反派称不上,但最起码是个让人比较心烦的那种反派,没准还暗恋费毓。   这种情况下,面对郑之南的苏燕丰并没有什么儒雅和煦的笑容,表情冷冷的,手里夹着一根烟,说实话,郑之南觉得这样气势外露的苏燕丰看起来比之前伪装和煦的家伙看着顺眼多了,大概是因为这才是他的本来面目?   看到郑之南一脸平静的看过来,苏燕丰微微诧异的挑了挑眉,佩服地对他说:“没想到就算以这么狼狈的形象出现,也没惊到我们多才多艺的郑教练。”   郑之南被绑在椅子上,他的头顶有一盏吊灯,很亮,旁边有两个守着他的打手。   虽然外面黑咕隆咚,里面的各位都凶神恶煞,对面的人也不怀好意,但郑之南是真没害怕,因为他觉得这事儿出现的很正常,不管如何估计都会来这么一出,还是那句话,一个故事,有起有伏才吸引人,之前都是走剧情,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爆发点。   已经完全掌握了一篇故事节奏的郑之南非常从容且淡定的笑了笑。   郑之南的这一抹笑容让苏燕丰觉得非常的刺眼,这让他更加坚定郑之南是个步步为营,充满心机的人,一般人哪里有这份镇定?这绝不是一般人。   苏燕丰让其他人出去,吸了口烟,缓缓吐出,然后接着道:“你不疑惑为什么我让人把你带到这么一个地方吗?还是你已经猜出来你为什么会被这么对待?”意有所指。   郑之南知道苏燕丰怎么想他的,但是他觉得,他的反应应该更符合原主才有意思,不然一脸的“尽在掌握”真的很气人……   郑之南想着想着忍不住笑出了声。   这反应在苏燕丰看来完全就是对他的挑衅。   苏燕丰把烟扔到地上,踩灭后说:“你接近费毓想做什么?”他一想到这个人偷了费毓的精子去制造出了一个有费毓血缘的孩子出来,就觉得恶心。   这个人的所作所为是真的令人作呕,又毒又狠。   “我对他做什么关你什么事?”   苏燕丰有一种,虽然郑之南是被绑住的那一个,可他姿态闲适的就像是坐在一起和他喝茶一般自在。   他震惊于对方小小年纪就有这份定力,也更加确信这一系列的事情都出自这个青年的手,他太镇定了。   苏燕丰原以为他会忏悔,会害怕,会惶恐不安,但此时此刻,苏燕丰再一次刷新了对郑之南的认识。   苏燕丰走到郑之南的面前,一拳打在郑之南的肚子上说:“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他。”   郑之南吃疼之下也不免闷哼出声,苏燕丰这一拳头可没有留情,是真的疼到五脏六腑都仿佛移了位,但郑之南在缓过来后,甩了甩脸上因为剧痛而渗出的汗水,要笑不笑地说:“哦,是吗?我还以为你喜欢他?看来是我想多了。”   苏燕丰几乎被郑之南这语气这姿态气的面部扭曲,他没想到自己隐藏了这么久的秘密会被郑之南一眼看穿。   其实郑之南只是在推测过后瞎猜的,至于苏燕丰喜不喜欢,他还真不知道,但现在,看苏燕丰的表情,他知道……他猜对了。   苏燕丰喜欢费毓。   虽然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手段,但大概费毓和这个苏燕丰都知道了维维是费毓的。   苏燕丰怕他抢走费毓吧?   忍不住过来借此事教训他。   苏燕丰被郑之南气笑,他告诉自己不要被郑之南扰乱了心智,不能被他牵着鼻子走。   他靠近郑之南的耳侧,轻轻道:“你没机会了,他已经知道你做的事情,你永远都没有机会了。”   郑之南眨眨眼睛看向已经抽身离开,退后一步,仿佛他是什么细菌一样的苏燕丰,勾唇浮起一个邪邪的笑容说:“怎么办,我觉得我还有机会。”这个机会可是你主动送给我的啊,毕竟在你们眼里,富有心机手段的我,并不是真的恶毒阴狠,我的机会就是误会解除的时候。   苏燕丰露出个嘲讽的笑容说:“异想天开。”   郑之南说完那句话后闭上眼睛没再看苏燕丰。   但苏燕丰却没有放过郑之南,他的心被郑之南说的话弄得非常浮躁,他从未如此暴躁,仿佛胸中有一团火被人浇了汽油,越烧越旺,也就是在此时他看到郑之南的右手,想起来他用这手拉小提琴,打游戏。   他一定很珍视这双手吧,不用全部都坏掉,只坏掉一个的话,应该也会很痛苦。   对,痛苦,他要他无法再镇定,再嚣张,他要他痛苦,露出崩溃绝望的神情。   郑之南再次睁开眼,看到的就是苏燕丰露出诡异笑容的样子。   他要做什么? 第46章   “啊——”随着咔嚓一声, 紧接着便是一阵剧痛让郑之南险些昏厥过去。   其实一开始,苏燕丰只是想打一顿郑之南, 警告他一番,等看到郑之南的手臂以一个扭曲的弧度呈现在他的面前时, 他才猛然清醒过来。   他知道, 自己这么做已经超出了教训他一顿的程度。   可看他一脸痛苦的趴伏在地上,因为疼而凝聚了满脸的汗,他终于觉得痛快了一些,刚刚他是真的被郑之南成竹在胸的样子给气到了,然后便如着魔了一般想要狠狠收拾他一顿。   他怎么敢这么张狂?   他这么张狂无畏, 一定不是平白无故的,清醒过来的苏燕丰忽然有些没着没落的惶恐, 可是他觉得自己的惶恐很可笑。   郑之南才是那个该不安该惶恐的人才对,别说打断他一只手, 就算是打断腿他都没有什么好畏惧的,毕竟, 他是真的干了恶事, 这个恶心的人, 是他所见过最恶心的存在。   苏燕丰擦了擦手,转过身风轻云淡的对一旁的人说了一句:“送他去医院, 让医生好好给他接接骨。”语气里还带着一抹嘲讽的笑意。   只是苏燕丰话音刚落, 就听到那个刚刚还一脸痛苦的人咬牙发狠道:“苏燕丰, 你今天没弄死我, 下次我叫你生不如死。”   苏燕丰瞬间觉得一股凉意从脊骨窜上来, 炸得他头皮发麻,这个人怎么到了如此狼狈无助的地步还敢对他放狠话?   他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人,为何如此笃定有一天能踩在他头上为所欲为?   是谁给的他勇气?他能有什么依仗?费毓已经厌弃他了。   倍觉可笑的苏燕丰摊摊手,连头都没回,非常藐视的离开了这间看起来十分破旧空旷的仓库。   苏燕丰虽然离开了,可他的打手们却确确实实的被郑之南凶狠的神情镇住,本来想随随便便扔到路边,但最后商量了下,还是规规矩矩的按照苏燕丰的指示将郑之南送到了医院,还付了住院费。   接骨的时候郑之南没有让麻醉师为他打麻药,他要记住这疼,也记住苏燕丰这个自以为是的贱人。   总有一天,他要苏燕丰后悔对他做的一切。   喜欢费毓是吗?   呵呵,就要叫你好好看看,你喜欢的人喜欢了你最讨厌的人的滋味,叫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苏燕丰离开仓库后就去找了费毓,他知道费毓今天晚上回国,他更知道这种事儿,与其让费毓从别人口中知道,不如自己先说清楚。   “你说什么?”彼时的费毓刚从机场回来,还没喝口水,苏燕丰就找上他说忍不住去找了郑之南麻烦,教训了他一顿。   苏燕丰看到费毓凌厉的眼神,心中一紧,继续道:“我知道我背着你这么做不对,可是我一想到他那么恶心就忍不下这口气。”   费毓脱下西装外套,看一眼苏燕丰,叹了口气,忍下翻腾的内心,语气平静地问他:“你对他做了什么?”脱下外套后,费毓坐到了沙发上,接过佣人递过来的水杯,喝了一口。   “敲断了他的手臂。”   费毓瞬时抬眸看向苏燕丰,放下杯子站起来说:“你敲断了他的手臂?你知不知道他这双手对于他来说有多重要?!”费毓怎么都没想到苏燕丰会这么狠,他以为,顶多是不伤筋动骨的打他一顿,毕竟维维是他的孩子这件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他也的确隐瞒了他。   苏燕丰看到费毓不赞同甚至是恼怒的神情,不甘心道:“你觉得我恶毒?可他的所作所为难道不更恶毒?简直是没有良知!而且他还特别有恃无恐,我一气之下就敲断了他的手臂。”   费毓拿起扔在沙发上的外套,对苏燕丰冷冷地说:“燕丰,我感激你当初的提醒,让我发现了我从未想过会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但关于郑之南的事情,你以后不要再插手。”   看到费毓生气了,苏燕丰不敢反驳,声音低低的回了一句:“好”然后看到费毓拿着衣服往外走,问了一句,“你要去哪儿?”   “去见他。”   去见他,为什么?他都对你做了那么恶心的事情,你还要去看他?他配吗?   苏燕丰有些不敢置信,却又无可奈何,只能眼睁睁看着费毓脚步匆匆的离开。   费毓来到医院的时候,郑之南接完骨已经被送入病房休息,等待明天打石膏,费毓没想到苏燕丰会这么冲动,做出这样的事情,他一边觉得苏燕丰也是为他出气,只是太莽撞,可事实上,一切都是他自己调查出来,根本还没有盖棺论定,没有道理不给对方一个解释的机会,虽然孩子是他的没错,可万一有内情呢?   时至今日,费毓一想起从前他们的曾经,就无法把那个少年和心机深沉,恶毒没人性联想起来。   不应该的,他不是这样的人。   郑之南看到费毓过来,眼神里都是恨意,毫不遮掩的恨。   费毓只看到了郑之南眼里的恨,那里面除了恨,唯独没有愧疚和不安,这反倒让费毓更加不敢确定这件事就如他一开始猜想的那样。   这里面一定有什么事情是他不知道的。   费毓走到病床前,看到一脸苍白,闭上眼睛不去看他的郑之南。   费毓坐到床头说:“你的手怎么样了?我刚知道燕丰找上了你,我很抱歉。”   因为手臂还在疼,郑之南因为隐忍额头渗出了汗珠,费毓下意识拿出纸巾去帮他擦汗,但被郑之南躲开了。   费毓说:“之南,你怎么可以如此理直气壮的对我?”明明,你隐瞒了维维是我孩子的事情,却还如此强硬?费毓再好的脾气也有些不解和恼怒。   明明他才是那个被欺骗被耍弄的人。   郑之南闭着眼睛躺在床上,闻言勾起了一个冷笑说:“你以为在这件事上,只有你是那个一无所知的人吗?虽然不知道你用了什么手段,但应该是已经发现维维和你有血缘关系了对吗?”   虽然郑之南抗拒,但费毓还是一意孤行地将他额角的汗都擦干净,无声的对抗,听到他的话嗯了一声。   郑之南睁开眼,伸出完好的左手对费毓露出个淡淡的笑容说:“帮我剪一下指甲。”理所当然的像是他们之间根本没有误会,没有恨。   该死的,虽然他脸色苍白,但那笑容却依旧夺目,让人移不开目光,费毓没有丝毫抗拒或者不悦的从抽屉里拿出修指甲的工具,为他剪指甲,虽然费毓在剪掉指甲的时候还没明白郑之南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以为这样使唤他,只是为了解恨。   其实并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   郑之南捏起床边上掉下来的指甲,交给费毓说:“拿去做我和维维的亲子鉴定,现在你可以滚了。”郑之南毫不客气,让费毓滚出去,根本不惧他高高在上的尊贵身份。   被如此对待的费毓竟然一点都不生气,他甚至觉得郑之南没有了那层顾及他身份的客套面具,性情真实的他更加吸引人。   但费毓仍旧是不解的,他看看手心里的指甲,问郑之南:“什么意思?”   郑之南说:“或许等你做完我和维维的亲子鉴定我们会更容易沟通一点,然后你会后悔你朋友今天对我的所作所为,我恨你的朋友,但更恨你,我的手断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我再也不能拉我的琴,再也不能做职业选手,我原本想毕业后再从事电竞方面的工作,可现在一切都毁了,被高高在上自以为是,根本不给别人解释机会的你们毁了,我的琴……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是你们……毁了这一切,愚蠢又自以为是的你们!”郑之南只是为了挑起费毓的不安和愧疚才说这些话的,他不会拉小提琴,也没想过毕业后要从事电竞方面的工作,但原主很在行,表现的太无所谓反倒奇怪,那么不如他利用利用也好。   “之南……我明白你的心情,我知道它对你来说很重要,我一定给你找最好的医生,可……维维是我的孩子,为什么你要我做你们两个的亲子鉴定?”   郑之南恶狠狠地说:“因为他也是我的孩子,我也是维维的爸爸!他不是你一个人的!他是我生的,害怕吗?觉得我疯了?是怪物?我这么说,你满意了吗?”   “之南!”费毓震惊地看着神情癫狂也悲伤到无以复加的郑之南,有那么一刻他是真的觉得郑之南因为手臂断了而被刺激的语无伦次了,可看他笃定的神情,他想起他之前觉得关于维维的事情会不会有内情的心情,所以,这就是他问心无愧的面对他的原因?   维维也是他的孩子?维维是他生的?   这对于从未接受过这方面信息的费毓来说太荒谬了,怎么可能?   男人怎么可能?   就在他茫然的时候,郑之南掀开上衣给费毓看他的肚子。   “看到了吗?这个地方就是当年有维维的时候留下的疤痕,在你觉得我是不是疯了之前,请先去做亲子鉴定,我现在不想见到你,我需要休息,谢谢。”郑之南语气冷冷的拉下衣服,让费毓识趣的离开。   费毓不仅看到了那疤痕,还看到了他肚子上的淤青,那是被重击后出现的痕迹,他那么瘦,拳头打上去的时候一定很疼很疼,没有人帮他的时候,一定很无助,眼睁睁看到自己的手臂被敲断又是怎样的心情?   费毓看到闭上眼睛的郑之南眼圈发红,眼角渗出晶莹的泪珠,一滴滴如断了线的珍珠,仿佛砸在了他的心上,让他感觉到了一丝丝的疼痛。   有那么一刻,费毓甚至不敢去做这份亲子鉴定,他怕,他怕事情原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复杂,那样他会谴责自己对郑之南的所作所为。   可是他又不能去责怪苏燕丰,毕竟苏燕丰作为他的朋友,这么冲动完全是为了他,所以他只能谴责自己。   这个时候的费毓已经把郑之南断臂之痛移到了自己的身上,毕竟是因为他,郑之南才被如此伤害。   一想到在他不知道的地方,郑之南所遭受的伤害,费毓就没有办法再想下去,因为太难受了,这伤害完全可以避免的。   他要真相。   费毓用纸巾将郑之南的指甲包好,深深地看了一眼郑之南后起身离开。   离开的费毓满脑子都是曾经的记忆。   那个少年沉默的神情,偶尔被他逗笑后露出的羞赧笑容,看到他过来的雀跃模样,为他解围时的依赖神情,天真不谙世事的神情。   然后是如今他充满恨意的眼神。   费毓不能否让,那一刻,他的心真切的为此变化而疼了一下,然后便是更多的怜惜。   与此同时,医院里的郑之南的脑海里响起了一声提示音。   系统:攻略对象好感度已达65。   郑之南在心里问系统:是费毓吗?   系统:是。   其实郑之南已经猜出来了,但还是想跟系统确定一下,ok,是他,很好,那种尽在掌握的感觉又回来了。   还真是要多谢苏燕丰出来刷了一波存在感,不然他还真不好意思对费毓张牙舞爪。   当然,感谢归感谢,弄苏燕丰还是照弄不误,虽然现在还不是时候。   苏燕丰知道自己不能安排人跟着费毓,但安排人盯梢他什么时候从医院出来还是可以的,听到线人说费毓大概待了20分钟就离开了医院,表情也没什么特别的,苏燕丰才松了口气。   他怕就怕郑之南利用自己的手被打断这点去费毓面前博取同情,看来费毓并没有上他的当。   至于费毓去了哪里,苏燕丰不敢派人跟着,但猜测了一下应该是回住所了。   想到这里,心情不错的苏燕丰让人都散了,自己喝了几口酒便睡下了。   依照费家的能力,外界要加急三天才能收到亲子报告,费毓第二天晚上就拿到了亲子鉴定结果。   上面显示的和他与维维得到的鉴定结果一模一样。   这更加确定了郑之南的话不是胡言乱语。   他拿到报告后就立即驱车来到医院见郑之南。   他想,这个时候,郑之南应该会告诉他一切了吧?   关于孩子为什么和他们两人都有亲子关系,孩子是他生的是什么意思?通过外界因素来植入人造子宫孕育孩子?   关于这项研究,费毓知道外国有人在研究,但那只是个例,并不是谁都可以,况且,那项研究是卵子和精子的结合,而他们两个算什么情况?   当费毓再次出现的时候,被安排到新医院的郑之南的胳膊上已经打了石膏,再观察两天就可以出院。   因为手受伤的事儿,郑之南不得不对孙秀林撒了个谎,说工作上有事临时绊住了,过段时间才能回去看他和维维。   孙秀林没有任何怀疑,她一向信任郑之南。   郑之南看到费毓手里拿的东西就看出来他已经知道维维和他也是父子关系。   因为只是手比较严重,打了石膏后郑之南就没有整天躺在病床上,费毓进来的时候,他正坐在沙发上,手里拿了一本杂书看,看到费毓走过来,把书放到了一边,露出个凉薄的笑容,慢条斯理地说:“怎么样?现在还觉得昨天晚上的我疯了吗?”说话的时候脸颊微微扬起,不去看他眼里的冷意,其实这笑容足够暖人心的。   费毓站在郑之南的对面,凝视着他说:“为什么会这样?”语气里是满满的不解,饶是他见惯世面,也茫然了。   这句话似乎激起了郑之南的回忆,他靠在沙发上,微微垂眸看着自己的右手,虽然只是胳膊上打了石膏,但因为断裂的缘故,他的右手还不能随意的动,皮肤看起来要比左手透白一些。   “当年……”   费毓眼睛一瞬不瞬的看着陷入回忆的郑之南,平心静气等待他说出真相。   “你大概不知道吧……当年我喜欢你,但你离我太远了,我不敢奢望太多,加上即将面临高考,那天晚上鬼迷心窍,你为我解围,我送你回房间,在房间里,当你抱住我的时候,我没有推开你,如你猜的那样,我们做了,后来我怀孕了,可笑吧?我一个男的,竟然怀了你的孩子,当我外婆发现我的异常后,我才从她的嘴里知道,我妈妈那边的男孩子是一支特殊的族群,他们可以如女人一样,和男人结合后孕育出孩子,而我对此一无所知,他们以为我是正常向的男孩子,所以一直没有告诉我,而当时我们做的时候,因为我不知道内情,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意外之下才有了维维,当我知道真相,万念俱焚,很多次都想着不如死了算了,太像个奇怪的怪物了,特别是看着自己肚子越来越大,四肢越来越僵硬臃肿,像电影里才会出现的异形……总感觉在某个时刻,肚子里会钻出来奇怪的东西……好多次……”说到这里,郑之南仿佛共情了原主当初的心境,声音哽咽地说:“好多次都想从高处跳下去,可是我一想到我的外婆,我外公离开了她,然后是我的母亲,如果我再走了,她该怎么办?大概根本没有人再支撑她活下去,我不想她如行尸走肉的生活在这世间,我想她不再为我忧愁……”郑之南撑住头,落了泪。   费毓越听越心疼,他走过去半蹲在郑之南的面前,揽住他的身体,无声的给予安抚。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误会了你,如果我能早点知道,许多事情都可以避免,可这世上没有早知道。   千金难买早知道。   因为愤怒和悲伤而紧绷着身体的郑之南慢慢软化,他靠在费毓的怀里,泪越流越多,边哭边说:“因为觉得自己像个怪物,不想去找你,更不想告诉你我的遭遇,怕你可怜我,毕竟……你那时只是像逗猫逗狗那样逗我笑,我怎么敢觉得你会因为维维而和我在一起?我也不想你可怜我,看在孩子的份上对我做出什么补偿,所以一直没有告诉过你维维的事情,何况,我们家的事情一直是个秘密,我又怎会轻易的告诉别人?我不会也不敢,在俱乐部的时候其实我认出了你,可我不敢和你相认,你依旧是人群里的焦点,而我是个未婚爸爸,我们中间有一道鸿沟,我依旧离你很远很远,所以我装不认识你,装初次相遇,而且……如我所料般,你也没有认出我来……呵呵……”而现在是告诉你这个真相是被逼无奈,已经没有法子了。   费毓紧紧抱住郑之南的身体,他露出个苦笑说:“你真的是个傻孩子,我喜欢过你的……只是你那个时候那样小,还在上学,如果和那样的你在一起,我会觉得自己很卑鄙,很无耻,所以从未想过会和那个时候的你发生点什么,你那么可爱,你的小提琴拉的那么好,就像个小王子,你应该站在干净,漂亮的城堡里,和你的公主在一起,明明应该天天露出没心没肺笑容的你却总是沉默,总是一个人站在角落里,不苟言笑,眼里仿佛有一层迷雾,让人想将那迷雾拨开。”   郑之南抓住费毓的衣服,摇了摇头说:“我不要公主。”   费毓看到郑之南的情绪稳定了下来,声音低低的在郑之南的耳边问:“那你要什么?嗯?”充满了磁性的声音就在耳边,如此诱惑温柔。   郑之南喃喃地说:“我不知道……”   就在费毓想说点什么的时候,郑之南将他推开了。   仿佛刚刚的无助痛苦,悲伤泪水都是假的,他冷冷的看着费毓说:“我再也不能拉小提琴了,是你们亲手毁了我……”原主因为喜欢小提琴,但因为小提琴总是让他想起许多事,想起逝去的母亲,想起那个总是逗他笑的男人,所以不想再碰,可不代表他不再喜欢那琴,正因为喜欢,才不敢碰,那里面有太多记忆啊。   费毓伸手去握郑之南的手,郑之南任他握着,没有甩开,因为刚刚哭过,他的睫毛湿漉漉的,像陷入迷宫的小鹿找不到出口,难过的哭了一场。   费毓说:“可以的,只要你好好休养,一切都会恢复,抱歉,是我没有让燕丰控制好自己。”   “骗人。”   “我没有骗你,不信我让医生亲自和你说,因为你的伤口断裂的并不复杂,恢复到从前虽然不可能,但恢复到9成是绝对可以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我从不骗人的之南。”   郑之南垂眸说:“我这个样子,等出院该怎么见维维和外婆,我不想他们担心,却也没有地方可以去。”   “如果可以,住我那里,我亲自照顾你,给我一个弥补的机会可以吗?”费毓是真心实意的想要弥补,所以昨夜他离开后就让人给郑之南换了新的医院,叫来了最好的骨科专家给他检查。   郑之南看向眼神认真的费毓,眨了眨眼。   费毓看着眨眼睛的郑之南,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知道这个曾经的少年已经成长为了一个男人,但他的身上却还揉搓了旁人无法拥有的纯粹和澄澈,像一块晶莹剔透的水晶,生怕没有拿好然后摔坏了,只想好好的捧在手心,不想看到这块水晶有一丝一毫的损害。   “给我个机会,之南,天知道,你会拥有生子的能力,如果是你站在我的角度,也会和我想的一样,以为你……”   “以为我用孩子算计你。”   费毓坦诚的颔首应下说:“你知道的,站在我这个位置,有太多接近我的人,他们的心思并不纯粹。”   这次轮到郑之南叹气,久久后他说:“好,反正我也没有地方可以去。”刚刚的一番欲情故纵,就是为了顺利的住到费毓的住所,住到里面干什么?当然是要刺激苏燕丰了啊。   费毓听到他的话,心满意足的松了口气,他细细看着郑之南的脸,还有那颗泪痣,仿佛被洗过一般,那泪痣越发的明显,在眼睛的衬托下仿佛印在了他的心尖上,刚刚倔强的家伙,收起身上的刺后现在看起来是那么脆弱,让他想去吻他的唇,他的眼,还有脸。   但他知道,这太唐突了,不应该,也不是时候,他需要休息。   费毓看着郑之南回到床上睡下后才离开,在费毓离开之前,郑之南让费毓不要将孩子是他生的这件事告诉任何人,更不能把有关于他们族群的消息透露出去,费毓知道这件事的隐秘,自然不会当长舌的人告诉其他人,也是为了尊重郑之南。   两人都没有提维维接下来要怎么办,是继续跟着郑之南,还是被费家的人接走。   此时此刻,只有彼此。   两天后,郑之南出院,住进了费毓的住所。   苏燕丰是在郑之南被费毓接到住所后才知道这件事的。   他不相信,甚至想亲自过去看看,但他怕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而暴露了他对费毓的想法,他想打电话问费毓是不是真的,又怕如果是真的,自己会崩溃。   他整个人都是凌乱的,他又想起了那晚在仓库里,郑之南发狠的样子,还有那如冰刀刺来的话。   “我要叫你生不如死……”   他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费毓会把那人接到家里?   只是因为他的手是要拉小提琴的手,就可以忽略孩子的问题,然后原谅他的所作所为吗?   他的心那么肮脏,根本不配得到原谅的啊。   完全想不通的苏燕丰从未如此痛苦过,他一想到未来有一天,费毓会和别人携手一生就无法自持,在苏燕丰的想象中,费毓总有一天会发现,最好的还是身边的那一个,可是现在……这一切都因为孩子的出现,还有那个人的出现被打乱了。   苏燕丰慌乱的根本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他必须去见见那个人,他要知道,他是怎么把费毓哄骗过去的。   当苏燕丰内心各种挣扎的时候,郑之南正在利用两人住在一起这个机会,获取更多的好感度。   他发现个问题,似乎他的眼泪要比任何手段都有用,那天在医院他说出真相,痛哭一场,直接让好感度飙升到了80,不过他也知道,眼泪多了就没啥价值了,不会因为哭了一场长了好感度就天天哭,这得需要氛围,还有得看在什么场合下才行。   不让费毓跟过来的郑之南假装在浴室里摔倒了,等费毓过来的时候,他额角红红肿肿的,然后露出倔强又冷淡的眼神说:“我没事儿,我一个人可以,不用你过来,你出去。”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上身光裸,打石膏的手臂上还套着隔水袋,头发湿淋淋的盯着泡沫,让人又想笑又觉得可爱,还有一点心疼。   费毓走过去,态度强硬地说:“我不出去,你一个人根本做不了这些,我来帮你。”   “我一个人可以!”郑之南假意坚持,其实就是在给费毓机会让他来帮他洗头,但同时还要保持那种我不会轻易原谅你带给我的伤害,郑之南头一次有一种,演戏真累的感觉。   “不是你需要我,是我需要你可以吗?”说完这句话,情难自控的费毓凑过去亲了下郑之南的唇,然后看到郑之南的脸颊迅速浮起红云,他的皮肤本来就白,如羊脂玉,此时脸红红的特别明显。   故意掐了自己一把制造出是因为突然的亲热而脸红的郑之南迅速头往后仰,瞪着眼睛看着费毓说:“你做什么……”虽然心里挺排斥的,费毓喜欢他,他看好感度就知道,但他并不喜欢啊,一个不喜欢的人亲你,要装作欣喜真的挺难,还好脸红也可以用疼来制造出骗人的假象。   “喜欢你,所以想亲亲你。”费毓不亏是个过来人,坦坦荡荡的撩拨郑之南。   郑之南心里感慨,果然是经验丰富的贵公子,感情经历几乎是空白的原主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沦陷只是早晚的事情。   郑之南知道这个时候无声胜有声,闻言只淡淡的说了一句:“请费先生控制一下自己”便静静地让费毓给他洗头。   费毓给郑之南洗完头还亲自吹头发,完事,两人在餐桌前一起吃了夜宵。   这样寂静独处的时光,费毓很少有,更别说身边还有另外一个人。   吃完东西后,费毓带郑之南去书房,他处理公事,郑之南坐在单人沙发上看书,从费毓的位置看过去,刚好看到郑之南如雕刻出来的完美侧脸,卷翘浓密的睫毛随着眨眼睛的动作而微微颤抖。   看的费毓根本没办法专心处理公事,最后他索性支着下巴认认真真的看起郑之南来。   一开始,费毓心疼他多过喜欢他,不可否认他曾经的确对曾是少年的他有一丝好感,但那里面包含的更多的是欣赏,没有男欢女爱,更没有情欲,而现在,他没有想到,阔别多年后,知道了他在这四年里的遭遇,他的心会那样痛,那是玉瓶因我而碎的难受,然后因为他的一举一动,他的倔强可爱,这份复杂的感情渐渐地衍生出了其他的情感。   这一次,关乎了情爱,已经不是从前那样纯粹的欣赏,他想保护他,他想那双眼眸里出现他的身影。   他可以肯定自己确确实实的摸到了那份喜欢,但他不希望这份喜欢只是单方面的,他想得到回应,然后有了浴室里的那个清浅却甜蜜的吻,带着试探,当郑之南只是因为他突然的举动露出诧异的神情,除此之外没有恶心,讨厌时,费毓是欣喜的。   他知道郑之南曾经喜欢他,但他不知道他现在是否还喜欢他,但那个吻让他可以确定,这不是一份单方面的喜欢。   他们互有好感,这点发现让费毓看郑之南看到忘神。   其实郑之南一开始就发现费毓在看他,毕竟那目光太炽热,根本无法忽视,但他故意任他看了一会儿才假装才发现他在看他。   郑之南抽出纸巾揉成团去砸费毓,费毓回过神来,精准的接住了纸团,顺势站起来朝郑之南走过去,气势汹汹,仿佛要把郑之南生吞活剥。   郑之南故意说了一句:“我手还受着伤……”意思是,你不要乱来。   费毓被郑之南的紧张逗的们笑出声,他挨着郑之南坐下来,一只手揽住他,低声问道:“你在想什么,嗯?”   郑之南假意慌张的站起来说:“我困了,我回房间休息了,晚安。”表演了一把落荒而逃,给费毓更多的错觉。   费毓则撑着脑袋看着落荒而逃的郑之南笑。   三天后,苏燕丰特意挑了费毓休息的时间,前往他的住所,没有一点意外,看到了坐在花园里和费毓喝茶聊着什么的郑之南,看到他清浅的笑容,从容的姿态,苏燕丰觉得自己的心仿佛被人紧紧攥着,险些喘不过气。   这画面太刺眼。   郑之南看到苏燕丰没有冷下脸,反倒还笑吟吟的,正是他这样的神情才更叫苏燕丰觉得扎心,不舒服,难受的整个人都仿佛要爆炸。   而郑之南等了这一刻等了很久,为此还住进了费毓的房子里,就是要让苏燕丰知道这一切,然后看到这一切,扎他的心。   看到了吗?你喜欢的人现在坐在我身边,你又能奈我何?   而这仅仅还只是开始。 第47章   郑之南笑看一眼苏燕丰就垂下了眸, 费毓并未看到郑之南脸上的笑,起身迎过去, 不想苏燕丰和郑之南正面碰上,毕竟两人闹过不愉快。   费毓跟郑之南说了一声就让苏燕丰跟他去了书房。   一到书房, 内心翻腾的苏燕丰极力忍耐自己的崩溃, 问费毓:“为什么?他做了那样的事情,你还把他带到家里来?难道是为了孩子?费毓,你是会为了孩子就心软的人吗?这是原则问题,不能因为孩子就退让。”语气里有深深的不解,那份不安被他压下去了。   两人站在书房里, 费毓看着苏燕丰说:“燕丰,这件事本身就是我们冲动了, 事情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   苏燕丰完全想不出来还有什么更合理的解释能原谅郑之南的所作所为。“所以呢?”   “所以你需要跟之南说声抱歉,你不应该对他做出那样的事情。”说起这件事, 费毓的语气里还带有愧疚。   苏燕丰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看着费毓。   “你说什么?”   “你需要向之南道歉,说声抱歉。”   当费毓在和苏燕丰说这件事的时候, 目的达到的郑之南拿着自己的背包, 里面装着几件衣服, 轻轻松松的离开了这栋豪华别墅。   这几天为了等待苏燕丰过来,他住到这里, 顺便刷好感度, 好感度是从65刷上去了, 但达到了80后就停滞不前了, 再住下去也是浪费时间, 加上今天苏燕丰过来了,他的目的达到,还住在这里干什么,演纯情男孩真的演够了。   而且按照费毓的性格和处事方法,一定会让苏燕丰趁此跟他解除误会,并且道歉,苏燕丰肯定会挣扎反对,但最后也绝对会为了费毓表示出顺从。   郑之南觉得,一个可以隐忍这么多年心中的喜欢不对暗恋对象说出来,就算百般不愿,也会顺从对方的提议。   但他郑之南绝不接受所谓的道歉,如果接受了,后面还怎么收拾苏燕丰?他说到做到,可不是骂着玩玩儿而已。   他敲断了他的手臂,就像用轻描淡写的一句道歉来把这事儿揭过去,怎么可能?   原主或许会为了费毓谅解对方,但他郑之南并不会这么选择。   现在他所遭遇的不幸,皆是因费毓而起,如果费毓让原主站在他的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要获得原谅,那么苏燕丰敲断他的手,是不是也应该站在苏燕丰的角度去思考事情,然后笑笑说,没关系,只是一只手而已,断了就断了?   费毓可以因为和原主有情而消融一些恨意,苏燕丰又凭什么?   费毓是他攻略的对象,他不能对他太冷淡,那是没办法的事情,苏燕丰就没有什么需要顾及的了,不然就太憋屈了。   所以在苏燕丰和费毓在书房里为此争论的时候,郑之南回房间拎着东西一身轻松的离开了。   在费毓这里住了差不多快一个星期,手臂消肿后也没有之前那么疼了,可以自己做点事情,虽然伤筋动骨一百天,但总不能因为手臂骨折就两三个月不回家。   躲几天没问题,不回家在外面待两三个月才叫奇怪。   郑之南在地铁上的时候,发现他离开的费毓打电话给他,郑之南没接,最后费毓又发了短信给他,问他为什么走了,没有责怪的意思,甚至还带了一丝丝的小心翼翼,熟知费毓性格的人如果看到这样的费毓,一定会大惊失色,费毓从不会对一个人小心翼翼。   郑之南没有提苏燕丰,而是对费毓说:“在你这里叨扰够久了,维维昨天打电话还在问我什么时候回去陪他玩,我也要开学了,一直住在你那里也不是事儿,加上手臂好多了,看你有事要处理,就先走了,怕打扰你,所以没有跟你说,抱歉。”特别的风轻云淡,完全没把苏燕丰的到来当成一回事。   听到郑之南说抱歉,费毓的心情更复杂了。   而在书房的苏燕丰看到费毓叹了口气,知道郑之南离开的那一刻才叫松了口气。   他完全无法想象要给郑之南认错的样子。   他很想告诉费毓,不是他想的那样,郑之南并不单纯,但他知道,此时此刻的费毓并不会相信他的话。   长这么大,对于费毓,苏燕丰头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做威胁,这种感觉如此陌生,又如此叫他不安。   总有种,他在慢慢失去这个男人,明明,不该这样的。   苏燕丰对放下手机的费毓说:“费毓,我伤的是他的手,就算我说了抱歉,你觉得他会原谅我吗?”   费毓语气淡淡地说:“燕丰,你还不明白吗?不管他原不原谅,抱歉的话还是要说的,这是态度问题,不能因为他不会原谅你,你就觉得说抱歉是多余的。”   费毓的话没有错,但苏燕丰已经听不进去,因为费毓根本不懂他的心,其实和原谅没关系,是他在恐惧有一天费毓会离开他。   不管如何,他和郑之南都是对立面,所以抱歉真的是多余的话啊,可是苏燕丰不敢挑明一切,只能暗自咀嚼这枚苦果。   心中苦涩的苏燕丰还要佯装镇定的对费毓说:“可你总得给我个理由,说服我的理由啊费毓。”   费毓看一眼苏燕丰,说:“我答应过他,这件事不能再让其他人知道,抱歉,你只要知道,这件事是我们错了就行,难道,你信不过我吗?以为我为了孩子而故意说谎话?”   苏燕丰苦笑一声说:“好,我听你的。”他被那句“我答应过他”深深地刺痛了。   短信里郑之南不提苏燕丰,费毓也不好说今天苏燕丰过来的事情,只好又聊了些别的,让他先好好休息,过几天会再和他一起商量一下维维的事情。   费毓没有追根究底让郑之南有了一丝喘息的空间。   回到家,孙秀林看到郑之南的手臂,非常惊讶,连问他是怎么弄到的,郑之南笑着撒谎说:“那天不是俱乐部聚会吗?喝了点酒,回去的路上下台阶踩空了,手就骨折了。”绝口不提是被人打的,说出来只会让长辈担心,没有什么意义,他也不想把长辈牵扯进来。   “那你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孙秀林满脸责怪,然后让郑之南坐下来休息去给他倒水。   郑之南接过水喝了一口接着说:“然后就在医院待了几天,恢复的差不多,加上不是要开学了吗?就回来了。”故意用轻松调侃的语气说着这几天发生的事情。   “那你在医院这几天一个人怎么行?你应该告诉我,我可以带维维过去照顾你。”   郑之南状似犹豫了下对孙秀林说:“其实这几天有人照顾我。”   孙秀林下意识问了一句:“谁?”   郑之南不答反问道:“维维呢?”   孙秀林说:“去隔壁你敏阿姨家和蕊蕊玩呢。”   郑之南嗯了一声说:“就是维维的另一个爸爸。”   孙秀林闻言顿了顿说:“他……”一时有些不知道该说点什么,眼神与郑之南对视。   郑之南接着说:“前几天去医院调查的事儿的确是他弄的,他看到维维和他很像,心里起疑,然后我住在医院的时候,就和他说了关于维维的事情。”   “处理的怎么样?他信吗?”   郑之南说:“不信也有办法叫他信,毕竟维维身上有我和他的基因,亲子鉴定就能说明一切,自然是信的。”   孙秀林现在比较担心的是,对方会怎么解决维维的事情,是会带走还是有个折中的办法。   “那维维对方的态度是什么意思呢?”   “我和他说的是过段时间再说维维的事情,你放心,对方是明事理的人,不会强硬要把维维接走,但我们也不能阻拦他和维维接触。”   “是这个理,只要对方明事理不乱来,一切都好商量,为了维维,我们都是可以商量的。”听到对方不会硬来,孙秀林才放下一颗心。   虽然有权有势的人要带走维维她一点办法都没有,但她希望不要让孩子受到伤害。   郑之南伸出手去抱了抱孙秀林松开说:“放心,不管怎么样,一切都会好起来,我可以解决,我已经是个大人了,外婆,你相信我我可以处理这件事吗?”   看到郑之南坚定的神情,孙秀林自然没有任何的怀疑,她起身说:“你心里有成算就好,如果有问题一定不要憋在心里,我们可以一起商量。”   “好。”   “我去接维维回来,他前几天就一直在问你去哪儿了,我告诉他爸爸要开学了,维维也要开学了,小嘴还一撇一撇的,想哭。”   “小孩子都不喜欢上学。”   “大的也没几个喜欢。”孙秀林笑着走到门口,说完打开门去隔壁接维维回来。   维维牵着孙秀林的手走进来就看到沙发上坐着的郑之南,刚换了鞋子想扑过来就发现郑之南的手臂打着石膏,缠着绷带。   “爸爸,你怎么了?”维维小心翼翼的坐在旁边,伸出手摸了摸硬硬的石膏。   郑之南摸了摸他的头说:“走路不小心摔跤了,然后就这样了,所以维维走路可不能跟爸爸一样这么不小心,不然就要很久不能玩你的玩具了,一只手玩多不舒服啊是不是。”   维维点了点头说:“爸爸,疼吗?”   郑之南笑着说:“现在不疼,但摔跤和医生正骨的时候超级疼。”   “比打针还疼吗?”   “比那个疼多了!”郑之南为了让维维走路警醒一点,并不会为了面子说什么不疼,他不能给小孩子这种摔跤骨折不疼的错觉,知道疼,害怕疼才不会去挑战。   维维被郑之南的语气和神情感染,抱着自己的胳膊吸了口气说:“维维走路就很乖!”   “维维棒棒哒。”   郑之南说完,维维伸头过去吹了吹郑之南的手臂说:“我给爸爸吹吹就没那么疼啦。”   看着像个小天使一样的维维,想到他以后可能会在另一个地方生活,郑之南竟然会觉得心里酸酸的,他光想一想就觉得难受,照顾维维长大的孙秀林一定更担心吧。   “谢谢你宝贝儿。”   “不用谢,嘻嘻。”   可是难受归难受,有些事情不是逃避就能不去管的,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这个孩子,本来就不仅仅是属于原主这边的家庭。   费毓作为维维另外一位父亲,有权利和原主获得同等的抚养权。   何况对方有权有势,就算他们不同意,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还不如配合一点,彼此商量个合适的结果出来,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晚上,郑之南躺下后,想着如何刺激费毓,让他的好感度再得到提升,好感度越到上面越难提升,这一点在前两个世界中,他就很明显的感觉到了。   既不油腻又恰到好处的得到好感,郑之南还没想好,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个故事只是攻略费毓获得好感是不够的,没看点啊,肯定还要有一点别的。   反正肯定是要制造出冲突才有看点,苏燕丰是一个点,除此之外难道就没了吗?   郑之南觉得依照剧情,肯定不会这么简单。   因此,郑之南不得不向系统咨询接下来除了积累费毓的好感度外,还需要做什么。   而系统的回复是:答应郑华的见面请求,完成任务后可获得进一步剧情发展提示。   郑华?   自从上次那通电话后,郑之南几乎都快忘了有郑华这个人的存在。   见他没问题啊,这个任务他接了。   不过,只是见面吗?应该还有别的事儿吧?   不管了,明天见了再说。   第二天,郑之南还以为是需要他主动约郑华,但不等他约,郑华就给他打了个电话。   声音听上去很疲惫。   “之南,你最近有空吗?”   “有事吗?你说吧。”   “爸爸想约你出来吃顿饭。”   “今天吗?”   “嗯。”   “可以,今天我刚好有空,明天回学校就没空了。 ”郑之南没有刻意为难他。   郑华明显松了口气,说了地址后就挂了。   郑之南陪着维维玩了一上午,中午把他哄睡后才出门。   郑华约郑之南的地方是一家咖啡厅,郑华先到,看到郑之南走进来就冲他挥手,怕他没看到。   等郑之南坐下,面前放了一杯果汁后,郑华就迫不及待的问郑之南手臂的事情。   “你的手是怎么回事?”   郑之南淡淡地说:“踩空,不小心摔到了,没事儿,你说你的事儿吧。”   郑华看郑之南轻描淡写,也没有多怀疑,接着说:“其实也没什么事儿,就是太久没见到你了,想和你聊聊天,你外婆那里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郑之南摇摇头说:“没。”   “那你呢?”   郑之南看他神情疲惫,直截了当地说:“你有事儿吗?没事儿我就走了。”   郑华叹了口气,这才说道:“赵宝莹要跟我离婚。”   “所以呢?”   “因为我要把公司的百分之三十二的股份赠予你,她觉得我不爱你的弟弟妹妹,不爱那个家,一直在跟我说离婚的事情。”   原来神情疲惫是因为离婚闹得,郑之南其实并不赞成他们两个离婚,渣男渣女天作之合,离婚才是浪费资源。   “你不用折腾了,你的公司,你的钱,你的所有东西我都没有兴趣。”不想让郑华再折腾来折腾去。   郑华眼神悲伤地看着郑之南说:“你就不能给爸爸一个改过的机会吗?”特别是在知道他经历了什么后,他根本不敢细问,他怕自己更加的悔恨,沉浸在从前的回忆里。   郑之南反问道:“给你机会,谁给我妈机会?我不想给你机会,我怕我妈恨死我。”   “之南!”   郑之南说完看向窗外,默不作声。   郑华说:“这股份本来就有你妈一份,加上我的,才达到了三十二,这是你应得的。”   听到有一部分是刘钰的,郑之南才没有那么抗拒。   但是一想到因为股份的事情,赵宝莹还要找事,虽然这些事儿不痛不痒,可次数多了也招人烦,想想郑之南还是没有接受,他说:“我不缺钱,不需要这些。”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赵宝莹带着女儿郑笙歌冲了过来,看到郑华放在桌子上的股份转让书,气的眼通红,松开女儿对郑华说:“你到底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过!我是你的合法妻子,公司的事情我也有话语权!凭什么让他当大股东!”当最大股东意味着什么,赵宝莹就算从前不知道,当了几年阔太太也都明白了一些,瞬间眼泪就出来了。   郑笙歌见不得妈妈掉眼泪,急急对郑华说:“爸,你不要和妈吵了好吗?”   郑华没想到赵宝莹竟然追到这里来了,冷冷的说:“你不是要和我离婚吗?既然离婚了,你管我要做什么决定?”自从上次他在书房里对她大吼后,她就一直在提离婚的事情,闹得他头昏脑胀。   赵宝莹的确是尾随在郑华身后过来的,她没带儿子郑笙逸,因为儿子知道了肯定不赞同她尾随的行为,索性就没对他说,却没想到她一直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郑华,你太过分了!”赵宝莹看向旁边的郑之南。   郑之南端起果汁喝了一口说:“我对股份没兴趣,请放心,为了你们的婚姻幸福,我不会参与到公司里的事情,你们聊,我还有事先走了。”   郑之南说完站起来,谁都没看,转身离开。   谁要掺和你们一家四口的糟心事儿啊,没兴趣,我可不想再多几个敌人了。   赵宝莹和郑笙歌都没想到郑之南会是这个反应,之前还因为妈妈不喜欢大哥的郑笙歌对他的不好观感也有所松动。   刚刚如果不是因为妈妈在,她甚至想说一句,真酷。   郑之南自己也觉得刚刚自己表现的视金钱如粪土的气场挺酷的,只是系统不给他回味的时间就发来了关于他想要的剧情提示。   原来果然不只是攻略费毓这么简单,系统发出来的提示告诉他,他还需要让苏家和费家绝交,据郑之南的了解,费家和苏家可是很好的关系,费家的老爷子和苏家的老爷子曾经是战友,虽然费家老爷子职位比苏家高,可那也是出生入死过来的好兄弟,一起扛过枪洒过血的交情,可不是随随便便几个小动作就能搞散的。   郑之南猜到事情没那么简单,但是没想到还真不简单,而且有一种,费毓好攻略,可让关系这么牢固的费家和苏家绝交,真的没想象中那么容易。   不过还好早点知道了这项任务,不然等到后面阴差阳错因为费毓的努力而和缓了关系,又突然发难才叫莫名其妙。   这样的话,那他就没必要对苏燕丰表现一丝一毫的服软了。   剧情需要,没办法了,不仅是你苏燕丰,你整个苏家都列入了我攻略的计划,看来后面苏燕丰的出镜率会很高。   当郑之南获得了新的线索,也迎来了开学后,苏燕丰却越来越无法专心做自己的事情。   因为不了解内情而越来越愤怒,也越来越无助,多可笑啊,在苏燕丰32岁的人生里,从来没有因为什么事儿感到无助,就算是在对费毓的感情里,他也觉得自己隐藏的很好,也觉得自己等得起。   可是现在全部因为一个人而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而他却还不能轻举妄动。   因为这反倒给了对方装可怜博同情的理由。   苏燕丰后悔打断了郑之南的手,不是害怕被报复,而是觉得自己给对方搭了一个梯子,将他送到了费毓的身边,然后他还不知道对方使了什么花招,你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还手,更不知道该怎么拆穿他的另一张面孔。   苏燕丰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要冷静,不要被情绪支配,这不是他,他从来不会因为什么事情而情绪外露,也没有人会喜欢这样的自己。   既然对方要的是费毓,那么未来有交集的机会还多,不能刚刚开始就乱了阵脚。   回到A大的郑之南,接受了宿舍其他五人的关注,知道他右手受伤都很可惜,他们都知道郑之南曾经是职员选手。   “以后打游戏没事儿吗?”   郑之南说:“那就退出电竞界,专心当个上班族,而且,我不是早就退役了吗?”   “我们一直以为你还会回去。”   郑之南摇了摇头说:“没这个想法,其实暑假做兼职,感觉当教练也挺好的。”   另外一个室友安慰郑之南说:“你能这么想就很好,不要沮丧,只要修养的好,以后还是能打打娱乐局,而且当个上班族也没什么。”   “嗯。”   九月下旬,费毓给了郑之南差不多三周的休息时间才再次联系他,其实这三周不仅是给郑之南时间,也是给他自己处理公事的时间,大部分需要他亲力亲为处理的事情弄好后,才有精力和时间去和郑之南沟通。   在没有见到那个孩子之前,费毓已经失去了当一个父亲的想法,但知道后,他也会忍不住想许多有关孩子和未来的画面,甚至开始期待与维维相处的场景。   费毓觉得人真是个复杂的生物,明明在30岁以前还信誓旦旦的说不要孩子,家庭什么的也没那么重要,他又不需要谁给他传宗接代,这种想法太可笑,时至今日他也觉得生孩子来传宗接代的想法很可笑,可延续血脉,看着有自己基因的孩子围着你转,原来是这么神奇的感觉,奇妙又充满了对生活的向往。   是的,向往,费毓从前觉得人世间该享受的他都已经享受过了,没有什么值得他情绪剧烈波动起伏,所以他对生活没有了向往,大多数的时候甚至觉得生活是乏味的,但现在这种感觉因为一个男人的出现,变得充满了期待,仿佛一块干枯的麦田得到了雨水的灌溉,再次焕发生机。   费毓亲自开车去接郑之南,一路上两人没怎么说话,去的地方是当初他们认识的会所,也是当时为了寻求真相,费毓带郑之南去的地方。   因为还没到晚上,会所此时显得很安静,人不多,费毓这次定的是露天餐厅,坐在靠围栏的地方,前后左右都没有人,说话也很方便。   等餐点上来后,费毓一边帮郑之南切牛排,一边跟他聊维维的事情。   “你打算怎么安排我和维维正式见面?”   这件事郑之南早就想好了,他回答费毓道:“因为你对于维维来说还是个只见过两面,可能已经忘了的叔叔,几乎和陌生人差不多,我想让他先和你熟悉起来,以后每周六我带他出来,让你陪他一起玩,等熟悉了后再一一点点的对他说你的身份。”   “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慢慢培养感情。”这事儿本来就急不来,费毓知道,所以赞同的点点头。   费毓和郑之南商量好了维维的事情后晚上回了老宅,不是他自己要回去的,而是他的父亲费盛周叫他回去。   一开始费毓并不清楚为什么叫他回去,当父亲和他说维维的时候,费毓才惊觉,这件事竟然已经惊动了家里人。   “爸,这件事我自己处理就可以了。”   “为什么一个男人会有你血缘的孩子,你不打算给我解释一下吗?”   “现在时机不成熟,不适合告诉你”费毓神情自若,没有因为被费盛周发下你这事儿而有所不安,他早就成年了,也早就独当一面,又怎会因为这件事儿惶恐,“这件事比较复杂……是燕丰给你透的底儿吧?”不然不会这么突然就得到了关于维维的信息,想到苏燕丰,费毓有些头疼的捏了捏眉心。   费盛周闻言说:“他也是担心你,怕你被有心之人糊弄。”   费毓露出个笑容说:“那你觉得我有那么笨吗?”   看到儿子露出从容的神情,费盛周眉头一松,当时听到苏燕丰和他说的事情,他还以为小儿子这么不着调,现在看来是他想多了。   “既然你有自己的想法,这事儿我就暂时不掺和了,至于燕丰那里,你们是好朋友,他似乎对那个人成见很深,你或许该好好和他聊一聊。”   “好。”   费盛周突然叫费毓回去的确是因为苏燕丰把郑之南还有维维的事儿都告诉了他,以苏燕丰的角度,自然有主观性,费盛周听了片面之词,当即就脸一黑,也觉得郑之南这个人有些心怀不轨,不然怎么解释孩子的存在?   难不成是他生的?   要是个女孩子还合理点,男孩子又不能生孩子,有个儿子完全不知道的孩子出现,完全是图谋不轨。   但和儿子聊了聊后,他觉得可能事情真的没有燕丰说的那么简单,毕竟是过来人,费盛周不是个不听其他声音的人,也就没有继续再为难费毓。   等费毓安抚了父亲后就离开了老宅回到了自己的住所,然后给苏燕丰打了个电话,他在家里听到父亲的话,就猜到是苏燕丰,不想在父亲面前说苏燕丰的不是,可回到家就没有这个顾虑了。   “燕丰,我的事情,你不要再插手了,你这样做只会给我添乱。”   苏燕丰没有像之前那么强硬,他声音轻轻地说:“我是担心你,费毓……”   费毓没想到苏燕丰态度这么软和,费毓因为被告状时生的一肚子火瞬间熄灭了,如果苏燕丰态度硬一点,他或许还会和他吵一架,可这样,他瞬间不好再说什么,毕竟苏燕丰是他从小就在一起的朋友。   费毓无奈地说:“我知道你担心我,可你这样做并没有什么用,你知道的,一旦我做了决定,就算是我家里人也对我无可奈何,你和我爸说这件事,只不过是给我添麻烦而已,而且,你真的逾越了。”说到这里,费毓不由皱起了眉,仔细想想,其实从郑之南的手臂被敲断开始,他就觉得苏燕丰管得有些宽,仿佛郑之南是什么洪水猛兽。   这个时候的费毓还没想到这完全是因为苏燕丰喜欢他,对他的独占欲在作祟。   苏燕丰态度很诚恳的认错:“既然如此,的确是我管太多了,我向你认错。”   苏燕丰这么诚恳,费毓吁出口气说:“这次的事情就算了,以后,关于郑之南的事情,你不要插手了,我有自己的想法,我分辨得出好与坏,这里面的确有你还不知道,也不能知道的事情,上次之南走的突然,等我安抚好他,我会再找个机会,让你们正式见面,到时候,你一定要跟他表达你对他造成的歉意。”   苏燕丰嗯了一声说:“好。”态度特别顺从,特别好。   苏燕丰在想,既然郑之南能演戏,他为什么不配合他呢?   狐狸尾巴总有露出来的一天。   且先忍耐他一段时间。   11月底,郑之南的石膏拆了,外人看来他的手刚刚恢复,其实因为系统的额外奖励,他手臂已经恢复如初,和没有被敲断之前一样,好在是内里的伤,别人也看不出来异样,只是惊叹于郑之南手臂的恢复能力。   这期间费毓和维维培养感情的时候,也找机会想让郑之南和苏燕丰正式见一面,但都被郑之南扯开了话题,明显不想直面这个问题。   费毓不想勉强他,加上一颗心都放在了维维身上,关于苏燕丰的事情也就搁置下来了。   这三个月因为郑之南手臂的原因,每次带维维出来,除了一开始有些怕生没怎么互动,后来见的次数多了,都是费毓在陪维维玩。   维维也知道郑之南手臂有伤,很懂事的没有强行让郑之南陪他玩,至多和费毓在一起玩游戏或者玩具的时候抬头看一眼坐在休息椅上等待的郑之南,看到他在才放下心继续和费毓做游戏。   后来和费毓玩的机会多了,慢慢也把费毓拉入到了自己人的阵营。   唯一让费毓有些苦恼的就是,虽然和维维的父子感情在提升,可竟然找不到突破口再次接近郑之南,他想拉近两人之间的关系。   可郑之南似乎没有给他找个机会。   离开游乐场,费毓抱着因为玩累而睡着的维维,和郑之南走在去地下车库的路上,忍了许久的费毓终于忍不住问了郑之南。   “你这段时间对我很冷淡,是因为他吗?”比较直接也比较坦诚,这个他,指的是苏燕丰。   郑之南是故意的,因为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比较符合他这三个月以来的状态。   郑之南闻言不假思索地说:“你现在接近我,不就是因为孩子?”   费毓脚步顿住,转过身,面对看过来的郑之南,神情严肃地说:“我以为那几天你住在我那里的时候,我对你的想法表达的已经很清楚了。”   郑之南抱着臂,垂眸不去看费毓。   费毓单手抱住维维,另一只手去拉郑之南的手,他说:“我喜欢你之南,我以为你也喜欢我。”   郑之南故作疏离的挣脱开手,语气非常笃定的对费毓说:“你不会喜欢我。”   费毓对郑之南如此笃定的语气非常不解,他看着郑之南,问:“我想,每一个成年人都应该知道,什么是喜欢,而我知道我喜不喜欢一个人,不是因为孩子,不是因为你遭遇到的灰暗过往,我很清楚我的心,之南。”   郑之南抬眸看着费毓在心里说了一句话。   “如果我弄断苏燕丰的手臂,你还会说这样的话吗?”当然,郑之南不会把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告诉费毓,他要给苏燕丰一个惊喜,又怎么会告诉费毓。   他要完完全全的没有任何修复关系机会的和苏燕丰成为对立的两个人。   他弄断的可是承载了原主所有梦想的手臂,敲断他的手臂又怎么可能轻描淡写的揭过去,他一直在等这个机会。   原主不可能真正的原谅苏燕丰。   而他郑之南更不可能原谅苏燕丰,何况,剧情也不需要他们和好。   复仇的同时,让费毓选择,朋友或者爱人,总有一个要舍弃。   郑之南在赌。 第48章   费毓看着神情淡淡带着一丝倔强的郑之南, 没有勉强他,因为天色太晚, 没有送郑之南和维维回孙秀林那里,直接去了他自己的住所。   郑之南给维维擦了擦身体换上睡衣, 刚走出维维的房间, 就看到站在走廊等他的费毓。   看样子有话要和他说,郑之南看一眼费毓,跟着他一起去了书房。   到了书房,费毓把准备好的牛奶递给郑之南说:“睡前喝一杯,睡得比较安稳。”他自己也拿了一杯。   郑之南接过来, 牛奶温热,应该是热好有一会儿了, 其实他不喜欢喝纯牛奶,但是并不会拒绝别人的好意, 然后静静等待费毓接下来的话。   “维维虽然开始粘我了,但还不能完全单独和我在一起, 所以我想这段时间, 你和维维都住在我这里, 因为我家里人已经知道了维维的存在,想借这段时间来磨合一下, 让他更能接纳我的存在, 这样维维放寒假的时候就能带他回去见一见我的家人。”   费家这样的地位, 郑之南怎么会阻止维维去费家, 而且因为他的决定, 维维这段时间留在孙秀林的身边才是为孙秀林招惹麻烦,谁知道苏燕丰那边的人会不会迁怒孩子。   至于外婆孙秀林,郑之南不担心,因为有点智商的人都不会把目光放在孩子太婆的身上,因为他们知道,孩子在他们心中的价值要大的多,而孩子这段时间在费家,最是万无一失,根据他的推测,作者也不会把笔墨放在写外婆身上,读者也不爱看这种剧情。   费毓说完,看郑之南点了点头,但神情还是淡淡的,像是不论有什么事儿都不能激起他的情绪,费毓略有些失意,其实他蛮想带郑之南回去一起过年,只是他一定会拒绝,他连他的好感都挡在外面,更不会和他一起回家见他的家人,之南和他的事情可以从长计议,操之过急反倒有可能坏事,他不想要“坏”,他要“好”。   郑之南的冷淡来源于他接下来的事情,因为不能对任何人说,费毓也无从得知,他只是有些浮躁,因为郑之南无形中将两人中间拉起了一道屏障,费毓无从得知这屏障因何而来,为了什么,所以他觉得不对劲。   能感觉出来不对劲的费毓怎么都找不出来症结所在。   费毓想了想,只有一个可能,他看着郑之南说:“之南,是不是因为苏燕丰……”费毓想和郑之南好好谈一谈苏燕丰的事情,一直都很想。   但被郑之南很直接的打断了。   郑之南皱起眉头说:“你知道我不喜欢他,可以不要和我谈他吗?”说这句话的时候郑之南故意捂住了自己的右手臂,仿佛不好的回忆正在侵扰这他。   看到郑之南这个动作的费毓立即不再提。   喝了牛奶,洗完澡的郑之南回到了维维的房间,看到他安稳的睡颜,郑之南给他拉了拉被子才重新回自己的卧室。   第二天,郑之南抱着维维去楼下的花园一边晒太阳一边和他说费毓的事情。   郑之南正一点点的跟维维解释费毓的身份,既然过年要去费家,总不能一直叔叔的叫。   坐到椅子上后,郑之南把维维放在腿上,拉拉他的衣服说:“维维喜欢费叔叔吗?”   在这三个月里,费毓对维维可以说是疼爱有加,百依百顺,哪个小孩都不会讨厌这样的人,维维也不例外,闻言立即点头说:“喜欢。”   郑之南摸摸他的小脸说:“爸爸想告诉你个秘密,你想听吗?”   维维立即好奇的望着郑之南,点点头说:“想。”   “其实我们维维还有一个爸爸。”   维维不解的眨了眨眼睛,歪歪头伸出两根手指头说:“我有两个爸爸?”   郑之南嗯了一声说:“一个是我,另外一个——”   “是谁?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维维迫不及待的问道。   “你见过。”郑之南语气笃定的回答维维。   维维的小脑袋还无法承载郑之南想要表达的信息量,摇摇头说:“我不知道是谁。”语气有些纳闷,仿佛在说,我怎么不知道。   郑之南没有继续卖关子,握着他的小手说:“是你费叔叔,他是你另一个爸爸。”   “那我有妈妈吗?”已经上中班的维维知道每个小孩都有爸爸妈妈,那他有两个爸爸了,妈妈呢?   郑之南摇摇头说:“并不是每个家庭都是有爸爸妈妈的,有的家庭可能有两个爸爸,或者两个妈妈,而我们这一家,就是两个爸爸,我一个,费叔叔一个。”   维维似懂非懂的问了一句:“我们是一家人?我,爸爸,还有费叔叔。”他还不是很习惯叫费毓爸爸。   郑之南想了想,说:“是,我们是一家人,费爸爸也是你的家人,我也是你的家人。”   “太婆也是。”维维没有忘记从小带他的太婆。   郑之南亲了一口维维说:“对,太婆也是,我们是一家人,不过,过段时间维维会见到自己爷爷奶奶。”   维维知道自己的奶奶,照片上的那个女人,他说:“我见过奶奶的。”说的是郑之南的妈妈刘钰,清明节还有过年去祭拜的时候,他见过刘钰的照片,知道那是奶奶。   郑之南解释道:“因为维维有两个爸爸,所以还有另外一个奶奶和爷爷。”   维维说:“那我以后要对费叔叔喊爸爸吗?”对于维维来说,这没有什么困难的,反倒添了新奇,原来他有两个爸爸,感觉很酷。   郑之南点点头说:“是的,不过为了区分我和他,你可以叫他daddy,也是爸爸的意思。”   “daddy?”   “嗯,daddy。”   “好。”维维没有什么疑议,孩子的想法很单纯,他喜欢费毓,当从郑之南嘴里知道费毓也是爸爸的时候,只觉得我又有了一个爸爸,我有两个爸爸,很棒的感觉,不反感也不讨厌,只是有点点的小遗憾,因为他也想有个妈妈,毕竟其他小朋友就有妈妈,但是听了郑之南说的,不是每个家庭的小孩都有爸爸和妈妈,有的家庭和他们家一样也是两个爸爸,而有的家庭则是两个妈妈,虽然不能全部的理解,可也理解明白了一点,更多的是新奇。   郑之南知道维维一向懂事乖巧,在告诉维维这件事之前他就不觉得这有什么困难,不过他知道这对费毓来说一定意义非凡。   郑之南和维维说完后,把他放到地上,对他说:“那你要不要给daddy一个惊喜?他期待你这么叫他很久了。”   此时此刻,费毓正在书房,还不知道郑之南跟维维说了什么,也不知道维维一会儿会敲响书房的门,叫他一声daddy。   维维站在郑之南的旁边看着他,郑之南确认道:“一个人可以吗?”   维维点点头,手里拿着一个苹果往房子里跑。   郑之南看着维维的背影,直至消失在视野里才收回视线。   在书房的费毓只是查看几封重要的邮件,顺便回复,最后一封处理完后,书房的门就被敲响了,不过那声音很细微,如果不是知道家里有个小孩,可能会直接忽略掉那轻轻地敲门声。   听到这声音,费毓就露出了一个和煦的笑容,他合上笔记本,起身走过去打开门故意装作没看到的样子问:“是谁在敲门啊。”   维维被费毓逗笑,咯咯笑着说:“是大恐龙维维!”   “哇,是大恐龙维维先生,有什么事吗?”说完,费毓一把将举着苹果露出笑容的维维抱在怀里,他抱着维维走出书房,关上门往楼下走,一边走一边问,“有什么事吗小维维?”   维维一只手拿着苹果,一只手圈着费毓的脖子对费毓说:“daddy要吃苹果吗?”念完,维维露出有些羞涩的表情,眼神晶晶亮的看着费毓,有些期待,也有些不安,不安是因为叫出声后,他不知道费毓会不会喜欢他这么叫。   而第一次被叫“daddy”的费毓完全愣在了原地,他神情诧异地看着维维,仿佛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维维,你叫我什么?”   维维转身趴到费毓的肩头,有些不好意思叫第二声,但在费毓的询问声中又说了一句:“爸爸说,费叔叔也是维维的爸爸,让我叫你daddy,可以这样叫吗?”   可以,当然可以,为什么不呢?   长这么大,从未体验过当父亲是什么滋味的费毓,第一次发现,原来被叫daddy是这种奇妙的感觉,既感动又让人发自肺腑的感到快乐。   从前他没想过当父亲是因为性向的问题,觉得没有必要为了孩子而麻烦的找代孕或者为此找一个女人结婚,何必呢?   在此之前他也从不觉得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有多必须。   但现在,经过相处,他开始越来越明白当父亲的感觉,这种身份上的转变没有让费毓困扰,反倒对每一天都充满期待,想要给予怀里这个小不点更多关注和爱。   “是爸爸告诉你的?”心情平复下来不少的费毓笑看维维。   维维点点头认真地说:“是的。”   费毓想到那个眼神冷淡的男人不由神色更柔,心里也生出一股暖意,不是因为孩子,而是因为郑之南的态度,这让费毓更加的愧疚。   在苏燕丰这件事上,费毓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左右为难,他从前任性妄为,无所顾忌,但苏家和费家情同手足,不比寻常人家,而在这件事上他对苏燕丰最无可奈何的一点就是,苏燕丰对郑之南出手是因为他,不知道真正原因的他去收拾那个在他眼里心机深沉的人,正是因为苏燕丰的关心让费毓无法给郑之南完美的处理这件事,如果是其他人,以牙还牙,完美解决,可对方不是其他人,是爷爷好朋友的孙子,也是他的好友。   他一直想修复郑之南和苏燕丰的关系,只是之南一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想到这里,费毓的愧疚更加浓郁,这种左右为难,无法想出完美解决办法的感觉让他无所适从,可也知道,一朝一夕是无法让之南原谅他们。   是的,他们,这件事追根究底还是因为他。   费毓看一眼维维,暂时屏蔽那些纷纷扰扰,不忍让维维多等,闻言回答道:“当然可以这样叫,我很喜欢。”   维维闻言脸上的羞涩被微笑取代,拿着苹果说:“吃苹果。”   费毓接过他手里的苹果说:“让阿姨给我们削皮切开,然后我们一起吃怎么样?daddy和爸爸还有维维一起吃。”   “好。”维维圈住费毓的脖子。   费毓拿着苹果抱着维维走下楼,来到厨房。   十分钟后,费毓端着切好的水果拼盘抱着维维去了花园,今天阳光很好,晒在身上暖洋洋的。   费毓把水果放在桌子上,把维维放到椅子上坐好,让他自己乖乖坐着吃水果,他则转身看向旁边看着维维的郑之南。   “之南……”费毓叫郑之南,郑之南闻声望过去,眼神询问。   费毓在维维看不到的角度握住了郑之南的手,他心里到现在还在因为维维的一句“daddy”而热血沸腾,虽然面上已经看不出来他内里的沸腾,他除了感激还有许许多多快要压制不住的爱意,他直直的看着郑之南说:“谢谢你。”谢谢你在维维面前为我立身份,告诉他,我也是他的爸爸,可以依赖,更可以保护他的存在。   郑之南没有挣脱开费毓的手,他知道这个时候挣脱开才奇怪,他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一意孤行的对费毓冷淡,就有些不合时宜,更令人怀疑和不解。   有时候感情也需要回应,一味地冷淡只会适得其反,当然说的是还想继续发展这段感情的时候,而郑之南还需要好感度这种东西,又怎么可能一直一味地拒绝,拒绝,拒绝,这样太不明智,也过分矫情。   不过郑之南觉得,如果原主真的对费毓有情,那么费毓这会儿的举止,原主绝对不会如他一样冷漠,所以他得回应,不管是因为原主,还是因为好感度。   费毓因为郑之南神情的松动而欣喜,他紧紧握住,又说了一句:“谢谢你之南。”   郑之南闻言轻轻勾起嘴角调侃道:“维维多了一个保护他的人,是我该谢谢你才对。”   费毓被郑之南难得轻松的态度感染,承诺道:“我费毓的孩子,自然会好好保护,让他快乐无忧的长大成人。”   郑之南回了一句:“那就好。”   费毓说:“你知道吗?我从前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成为一个父亲,会有一个与我相似,承载了我一半基因的孩子出现。”   郑之南静静地听着费毓说下去。   “是你给了我这个机会,之南,我不仅仅是想维维能够快乐无忧,我也希望我能给你快乐无忧。”   郑之南说:“我在意的人都健健康康的,我就没什么忧愁的,现在就挺好。”   费毓拉着郑之南站起来,走到了园中的大树下,这样离维维远了一些,但说话也更方便一些。   维维吃着水果,看着平板上播放的益智动画,完全没有被费毓和郑之南的动静影响。   离开维维远一些后,费毓的手也一直没有松开,他伸出手去摸郑之南的脸颊,看着他说:“在不知道维维的真正身份时,我派人调查的时候,也顺带的了解了你的情况,曾经我一直很纳闷为什么明明学习优异,专业优异,本来应该是青春飞扬年龄的你会寡言,眼中常有忧郁,知道真相后我只后悔没有早点和你有更深的接触,浪费了这多年与你在一起的时光,我想守护维维,看他健康成长,也想守护你,让你不再因为往事难过。”这段话说的很真挚,一丝一毫的做作都没有。   郑之南知道这段话发自费毓的肺腑,因为在他抱着维维下楼找他时,他就收到了系统的提示,好感度已经达到90。   郑之南不可否认,在这个世界里,维维是个很好的助攻,给了他很多帮助,比如说为他提升了好感度,一次性提升到了90,这对于好感度越高越难提升的郑之南来说简直犹如甘霖,十分及时。   郑之南露出动容的神情怔怔的看着费毓,这样真挚的话,原主听了怎么可能不动容,所以郑之南动容了,他很多次都怕自己脸上的冷漠吓退攻略对象,怕给出的情感反馈会慢半拍,影响剧情的进展,任务的进度。   费毓伸出手去拥抱郑之南说:“以后,有我在。”这句话的力量让郑之南感觉到了他的真诚和对原主的爱意。   郑之南脸颊轻轻地放在费毓的肩头,没有说话,默许就是回应。   ok,安排好了维维,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的郑之南已经迫不及待要与苏燕丰再次见面了。   当然,这次见面,是瞒着费毓的私下见面。   学校正式放寒假后,费毓就将维维接到了费家,而郑之南也有了自如活动的时间,之前要顾及随时出现来寻他的费毓,现在嘛,费毓一颗心都在维维身上,还要应付费家的老老少少,他就是瞅准这个时机去和苏燕丰碰面。   此时此刻,知道维维去了宋家的苏燕丰一定心里很不好受吧,毕竟他喜欢的人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而且和孩子的爸爸感情甚好,作为暗恋着的苏燕丰怎么可能无波无澜,没准正在什么地方借酒消愁。   郑之南猜得不错,苏燕丰知道费毓将孩子带回了费家正式见家里人后,心情就极其复杂,自从那个人的出现,费毓和他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周末和假期几乎都是围着那个人和孩子转,连朋友聚会都很少露面,这让他很焦躁,也很无奈。   维维被带到费家的第一天,苏燕丰就在会所里喝了个烂醉,晚上直接宿在了会所,第二天酒醒后也没有回去,不过这次他因为宿醉头疼,没有继续借酒消愁,但也如幽魂差不多,心里不时因为郑之南而翻江倒海。   并不知道苏燕丰在哪里的郑之南为了快刀斩乱麻,求助了系统,当然不是免费帮他,是要做一些小任务的。   比如说,想要获得苏燕丰的具体位置,系统给他发布的小任务是给郑笙逸发一条信息。   今天是他的生日。   虽然郑之南不知道自己做这个任务的意义在哪里,但一条短信而已。   发完信息,郑之南不想郑笙逸因为短信就打电话过来问东问西,直接关了手机,任务完成后,获得苏燕丰的具体位置。   是一家费毓带郑之南去过的会所,费毓给他登记过会员卡,还好当时他没有拒绝,不然这种私人会所他想进去都得头疼一阵。   郑之南穿得很休闲,背了一个双肩包,因为是会所会员,没有人去关注他背包里有什么东西。   1月的天气很冷,但会所里有暖气,郑之南去会所的时候,故意在酒吧里穿过,系统给的地址很详细,此时此刻,苏燕丰坐在卡座里喝酒,郑之南不想在人多的地方引起喧哗,所以故意穿过酒吧,引起苏燕丰的注意。   这个时候苏燕丰看到他一定会跟过来。   郑之南走过的时候故意看了一眼坐在大厅卡座里的苏燕丰,似笑非笑,十足挑衅。   没有烂醉,只是微醺的苏燕丰当然一眼就看到了身形挺拔如青竹的郑之南,他们视线相撞,然后他看到郑之南快速的收回视线穿过酒吧去了电梯的方向。   看到郑之南的时候,苏燕丰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他怎么在?费毓来了吗?   是费毓带他来的?   然后苏燕丰就站了起来,跟在郑之南的身后,当他穿过走廊走到天梯的时候看到数字停在了4楼,4楼是包厢区。   苏燕丰站在电梯里,按了4楼,然后打电话问会所的经理:“费毓费总今天有来吗?”   会所经理告诉苏燕丰:“费总今天还没来,还需要其他帮助吗?”   苏燕丰挂了电话,电梯同时到达四楼,苏燕丰走出电梯,一步步踩在四楼走廊的地毯上。   其实每间包厢的隔音都做的很好,苏燕丰一句都听不到里面的声音,只能透过一点点门上的门窗看到一点里面的情形,大部分都很热闹,灯光也五颜六色的在闪烁,不少人脸上都洋溢着笑脸。   苏燕丰并不知道郑之南在那间房,但他潜意识里觉得,郑之南就在四楼的某个房间,他一路走一路看,然后看到了一间包厢门敞开的房间,沙发上是刚刚郑之南身上穿的驼色双排扣的中款呢子大衣,还有刚刚他背在身上的双肩包,苏燕丰走近了一点,看到了正在点歌台点歌的郑之南。   包厢的灯并不是彩色的彩灯,就是正常的橙色亮灯,房间每个角落都很清晰,也能清晰地看到抬眸看向他走到门口郑之南。   这种感觉很怪异,苏燕丰觉得自己收拾过郑之南,不管怎么样,在这里他独自一人,看到他应该害怕才对,可郑之南却似笑非笑,眸中带着不屑。   苏燕丰在获取的资料里并没有显示郑之南会跆拳道和搏击,因此练过一点的苏燕丰觉得此时此刻的郑之南不惧威胁,他毫不犹豫走进去,还顺手关上了门,然后歌声响起。   是一首欧美歌曲,节奏感很好,这首歌苏燕丰之前挺喜欢,但知道是郑之南点的歌后,他现在只觉得恶心。   苏燕丰站在中间对点完歌走回沙发上坐下来的郑之南说:“好久不见。”   郑之南拿起桌子上的烟盒,从里面抽出一根烟,点燃后吸了一口夹在手上,夹着烟的手翻来覆去,看了看后郑之南才笑着说了一句:“不是才见过吗?”语带讽刺,说的是上次苏燕丰去费毓那里和他见过一次。   苏燕丰觉得今日的郑之南和以往的有些不同,看起来要随性洒脱许多,让他想起了在那间旧仓库里他的凶狠语气和神情。   苏燕丰一直觉得自己见到的郑之南和在费毓身边见到的郑之南完全是两个人。   一个还有温度,而另一个则完全冷若冰霜,毫不遮掩他真实的性格。   这更加让苏燕丰觉得郑之南对费毓不怀好意,有所图谋。   苏燕丰没有理会郑之南的讽刺,居高临下的看着坐在沙发上吞云吐雾的郑之南,此时此刻的郑之南衬衫扣子解开了两粒,露出形状好看的锁骨和纤细优雅的颈脖,整个人都很慵懒,仿佛暗夜中的猫,危险又优雅,那隐在身体里的凌厉完全释放了出来。   苏燕丰皱起眉头问他:“你到底想干什么。”   郑之南弹了弹烟灰反问了苏燕丰一句:“是你到底要干什么吧,我和费毓的事儿,和你有关吗?”   “他是我的朋友!”   郑之南讽刺道:“不要再用朋友这个幌子骗你还有我,苏先生,不妨告诉你,费毓已经跟我求婚,不要再在他身上费心思了。”   苏燕丰立即道:“不可能!”他眼神在郑之南的双手上搜寻。   郑之南看了一眼自己的双手,嗤笑出声说:“戒指我不喜欢,扔在家里。”   苏燕丰说:“你不喜欢他,为什么要带在他的身边。”   郑之南说:“他喜欢我就好了,你爱他,不是应该看到他开心吗?他爱我就很开心,你应该成全他。”   苏燕丰觉得郑之南很可恶,可又被他的话激的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苏燕丰走上前,拿起酒瓶啪的一声摔碎后指着郑之南说:“你在故意激怒我。”   郑之南非常正直的点头说:“对啊,怎么,你要杀了我?杀了我你敢吗?”郑之南说着话,按灭手中的烟,然后站起来看着只和他隔了一张桌子的苏燕丰,“嗯,敢吗?”   苏燕丰觉得郑之南是个疯子,他看到他眼里的张狂,他告诉自己不要被对方激怒,扔了手中的酒瓶说:“我不会上你的当。”他话音刚落似乎就要转身离开。   郑之南没有给他找个机会,他一手扫光桌子上的东西,拉住因为东西掉到地上而停下动作的苏燕丰,将他扯得身子趔趄,跪在地上,而他的手臂则被郑之南用脚踩在的了桌子上。   苏燕丰立即用另一只手出拳打郑之南,被郑之南干脆利落的扭脱臼了。   疼的苏燕丰一声痛呼,然后便再也使不上力气,额头开始冒虚汗。   郑之南一只脚踩着苏燕丰的手臂,一边挽着袖子,风轻云淡的看着苏燕丰说:“怎么了苏先生,这点疼就受不了了?那一会儿你该不会还要疼的掉眼泪吧?”郑之南说完,从桌子下面抽出来一把不大不小的锤子,十分称手。   郑之南拿着锤子一下一下的砸在自己的手心,一边砸一边对苏燕丰说:“上次你用棍子,这次我用锤子,是不是很相称?”   苏燕丰瞪着一双眼,狠狠道:“郑之南,你敢。”   郑之南挑起好看的眉说:“我不仅敢——”说到这里便毫不犹豫的放下脚,一只手按着苏燕丰的手腕,另一只手拿着锤子砸在了苏燕丰的小手臂上,随着喀嚓声,郑之南非常干脆利索的砸断了苏燕丰的手臂。   接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响彻在整个房间里,而外面一声都听不到,所以并没有引来任何人的驻足。   “啊……啊……你——”苏燕丰疼得眼前一阵阵发黑,仿佛要晕过去,然后是如水一般的汗珠从身体里渗出来,瞬间就将他的里衣打湿,“你会后悔的——”苏燕丰一边疼的呻吟,一边咬牙切齿的对郑之南说,“你会后悔的,我要弄死你!弄死你!”   郑之南砸完后拿着锤子松开了苏燕丰,苏燕丰趴在桌子上无法剧烈的动弹,一只手脱臼,另一只手骨折的苏燕丰宛如废人。   这次换郑之南居高临下的看着苏燕丰,听到苏燕丰的话,郑之南说:“后悔?苏先生在砸断我的手臂时,有后悔过吗?”   “我要弄死你,我要弄死你!”满头是汗的苏燕丰一直重复着这句话。   郑之南说:“哦,不管你当时有没有后悔,反正我是不后悔的,毕竟我只是——以牙还牙,刺激吗?开心吗?爽不爽?”   苏燕丰在踏进这间屋子的时候怎么也没想到郑之南敢对他做出这种事儿,而变故又来的如此快,快到他根本还没回过神来,他的一只手就脱臼了,而另一只手也被砸断了。   郑之南扔掉手中的锤子,拎起桌子上没有被扫到地上的酒瓶,揭开盖子,对着苏燕丰的头浇下去,一边浇,一边羞辱苏燕丰。   “费毓一直想让你和我道歉,我一直没有给他找个机会,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原谅你,而我和他之间的事情,你这个自作多情的人又凭什么介入?别再打着朋友的旗号刷存在感了,他不喜欢你,他永远都不会喜欢你,不然又怎么可能这么多年你还没有机会靠近他?你不是因为觉得我是个骗子才打断我的手,你为什么不敢承认,你是嫉妒我,怕我让你失去在他身边的位置,但抱歉啊,我想让你清醒一点,就算他的身边不是我,也绝对不会是你——”郑之南把半瓶酒倒干净后,拿着酒瓶将瓶身砸在桌子上,然后拿着酒瓶残缺的一半身体毫不犹豫的扎在了苏燕丰放在桌子上的手背上,鲜血从苏燕丰的手背上流出来,苏燕丰的惨叫和鲜血同时呈现。   郑之南要的不仅仅是以牙还牙,他要的是加倍奉还,所以他折磨侮辱苏燕丰,用言语刺激他,要他身和心都备受折磨和煎熬。   做完这一切的郑之南抽出湿纸巾擦了擦手,放下袖子,扣上扣子说:“你知道我的手对我有多重要,你故意打断我的手,断送我一切梦想,你以为你仅仅是打断了我的手吗?你的心远比我歹毒恶心,而且你还不敢承认,费毓却一直想让我原谅你,呵,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原谅你?我和你不一样苏燕丰,你只是个靠着父辈的公子哥,断手不过是再接回来,而我的手对于我来说是我能不能再继续我的梦想,我的理想,我的爱好,这些都被你弄没了,而你一丝一毫都不敢承认你不是为了给费毓出气,你就是想折磨我,摧毁我,我为你感到羞耻,你就是个垃圾。”说完这一切的郑之南穿好大衣,背上背包越过脸色苍白,不住呻吟的苏燕丰,犹如走出图书馆般的悠闲随意,他回头看一眼已经快没声的苏燕丰面容冷漠的打开门离开了包厢。   门都没有关。   他要让别人看到屋里的一切。   他要让苏家怒火中烧。   他希望这火烧的越旺越好。 第49章   当郑之南走到大厅的时候, 他看到有保安从值班室里冲了出来,一边拿着对讲机说话, 一边带着一队人往电梯的方向走,还有类似于叫救护车的声音。   此时站在大厅里的郑之南完全褪去了与苏燕丰交锋时的邪气, 一脸纯良无害, 谁能想到刚刚他做了多么凶残的举动?   郑之南从容的走出大厅,门童笑着为他招来一辆的士,郑之南给了他小费,坐上的士,去了费毓的住所。   费毓这个时候带着维维在费家, 估计过不了多久,苏家的人就会找费毓来要人。   要谁?自然是要他郑之南了。   在苏家的眼里, 郑之南只是费毓的一个情人吧?他们要人,费毓肯定会交出去。   但可能要让苏家的人失望了。   费毓把他交出去才是伸脸给别人打。   就算费毓不喜欢他, 对他感觉平平,也会看在维维的份上, 保全他, 更何况, 费毓已经向他求婚,他们是会组建家庭的人。   费毓无论如何都不会将他交给苏家。   接下来就看费毓会怎么做, 如何选择。   郑之南回到费毓的住所后先上楼洗了个澡, 换了一套衣服走出卧室, 就看到楼下大厅里, 费毓坐在沙发上等他。   他才回来30分钟, 苏家那边就联系了费毓?   动作不可能这么快吧?   就在郑之南扶着栏杆擦着头发望着楼下的费毓时,费毓抬头看过来,下意识露出笑容说:“你洗好了?我刚过来。”   看他的表情应该还不知道苏燕丰的事情,郑之南走下去说:“怎么了?维维呢?”   “我是来接你过去的,维维这会儿在家里跟我爸妈看动画片,他可能是今天见到太多陌生人了,有些怕生,想见你,我答应他会把你接过去。”费毓神色里都是笑意。   郑之南猜,大概维维是一个原因,费毓也想带他去家里吧。   郑之南想了想,苏家来找事儿,自然是去费家才能感觉出来剑拔弩张,无声无息了结多没意思,想了想说:“好,我去吹下头发,拿点东西。”   费毓说:“不用拿衣服,家里已经预备了几套衣服,睡衣也有,都是剪了标签洗好放在柜子里的。”   郑之南往楼上走,边走边说:“我拿手机。”   到了房间,郑之南看到床头柜上放的戒指盒,那里面是费毓求婚是送给他的戒指,他今天去找苏燕丰,便把戒指放在了家里。   郑之南吹干头发,拿上手机的时候,把戒指也拿起来,放进了口袋里。   坐在去费家的车上,费毓握住郑之南的手,心情愉悦,此时此刻他还不知道苏燕丰和郑之南已经正面交锋。   心里想着的都是关于孩子,爱人,家人的事情。   路上,费毓跟郑之南说:“关于维维的身世,我上次不是得到过你的应允,可以将这件事告诉我的父母吗?”   郑之南点头,为了解释维维的来历,以及郑之南不是别人口中别有用心的存在,费毓得到郑之南的应允后,和父母说了他的特殊身份,还有他们如何相识,又如何阴差阳错的分开和再次重逢。   “伯父伯母怎么看?有没有说你着魔了,偏听偏信。”郑之南似真似假的开玩笑。   费毓笑着摇头说:“原来,我父亲……知道你们这类人的存在,因为我爷爷他曾经有过一个这样的战友,不过那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他小时候见过我爷爷的那个战友,这在普罗大众里是秘密,但在有些人的眼里,是真实存在的,实在没想到我家和你们这么有缘分。”因为这层关系,费毓越发觉得是命定的姻缘。   原来是知道这类人的存在,难怪费家的两位长辈会接受的这么顺利,本来郑之南还担心两位长辈听完了费毓的话,怀疑他给费毓下降头了,看来是他多虑了,在他看来不合理无法解释的东西,作者总是能一笔带过还解释的清清楚楚。   然后,在费毓觉得气氛正好的时候,郑之南掏出了口袋里的戒指递给费毓。   费毓露出不解的神情看着郑之南。   “什么意思。”费毓完全不明白为什么郑之南会突然把戒指掏出来还给他。   语气平静地说:“我大概不能和你在一起了。”   “为什么?”在费毓以为郑之南是觉得他们不合适,或者是以为他求婚只是为了孩子,他费毓怎么可能为了孩子就勉强自己和别人结婚?这太可笑了。   然后郑之南告诉了他真相。   郑之南拿着戒指靠向费毓,唇贴着他的耳朵轻轻巧巧地说了一句话。   “因为我把苏燕丰的手敲断了。”   费毓是聪明人,又怎么不明白郑之南所要表达的因果关系。   因为我得罪了苏家,苏家不会对我善罢甘休,会给费家找惹麻烦,所以我们不能在一起了。   费毓看着郑之南平静的表情,似乎并没有因为他敲断了苏燕丰的手臂而惶恐,仿佛任何暴风雨都无法把他击倒,在这一刻,费毓感受到了郑之南断手之日的痛苦,和这半年来的压抑。   原来他是如此的难以放下,是他费毓从前想的太简单,以为他从中缓和,两人的关系就可以得到转圜的余地,是他把这件事想的太天真了。   是了,他怎么会觉得之南会把敲断他手的人握手言和?   他的手,他忽然记起来他曾经说过,就算我不拉小提琴了,但我的母亲一直都很喜欢我拉小提琴,我可以不以此为专业去寻求这方面的事业发展,可我还想有一天能拉出让母亲喜欢的曲子,可现在我已经拉不出来她最喜欢的那首曲子了,许多她喜欢我拉的曲子都拉不出来了,不过拉一会儿手就会很酸很痛。   我也不能继续从事电竞方面的职业,有时候下雨天骨头还会隐隐作痛,每次痛的时候我都觉得很痛苦,不是因为痛而痛苦,而是因为想起答应母亲的事情做不到而痛苦,做不了自己喜欢的事情而痛苦。   所以每一次雨天的时候,是不是他的痛苦和恨就会加深一次。   费毓伸出手揽住靠过来的郑之南的身体,另一只手接过郑之南手里的戒指,为他戴上,眼神坚定,没有丝毫犹疑的问郑之南:“你什么时候去找的他?”   郑之南看着费毓从容不迫的神情,任他为自己戴上戒指说:“就在你来找我之前,我刚回来。”   “不要担心,有我在。”费毓给郑之南戴好戒指后,勾唇笑着揽住他的肩头,让他靠在自己的身上安抚他。   这一刻,郑之南感觉到了某种力量,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男友力?   很好,他现在要的就是这种力,忽然觉得,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会很有趣。   心里这样想的郑之南慢慢道:“这是我的事,我不想连累你。”   费毓说:“不,因我而起,就由我来结束,这绝不是你的事。”这怎么会是你的事,都是因为我啊,费毓摩挲郑之南受过伤的那只胳膊,想要给予他力量。   郑之南沉默不语。   费毓握紧郑之南的肩头,心里想着事情。   郑之南是被费毓牵着手走进费家的大门的,费家的人都在,维维坐在爷爷奶奶的中间,看到他立即跳下沙发迎过来。   “爸爸——”欢喜之情溢于言表。   其实维维跟着费毓来到费家的时候,看到费不语还蛮开心的,对很多人都很新奇,跟着费毓不哭不闹的,只是白天还好,到了晚上,就变得有些低落,但也没说什么,最后费毓看出来他是因为想郑之南,加上他自己也想,就打着维维的旗号去家里接人。   费毓的哥哥嫂嫂也站了起来,费毓的大哥眼神揶揄的看着牵着手的费毓,然后很给费毓面子的伸出手和郑之南握了握说:“你好,我是费毓的大哥费涯,欢迎,终于有个人能治住这个家伙了。”颇有些欣慰的样子。   费毓的嫂子也和郑之南问好,两人都很和善,没有一丝一毫的看不起或者排斥,其实一般达到一定位置的人,反倒修养越高,与对方接触,你轻易感觉不到对方的真正想法,还会觉得如沐春风。   郑之南大大方方的和大家问好,还有一脸惊喜走过来的费不语。   “郑教练!”   “不语,好久不见。”郑之南松开费毓的手,去摸费不语的头。   费不语伸手抱了抱郑之南,他已经上初中了,很多事情都明白,对于叔叔拉着郑教练进来意味着什么,他完全了解,其实看到维维的时候他就明白了什么,只是在没有郑之南之前,他还有些不确定,不过现在确定了。   “嘿嘿。”费不语松开郑之南,维维从旁边挤过来,伸出手要郑之南抱。   一边伸手一边叫爸爸。   满脸的笑意,和刚刚眼神落寞的小家伙完全判若两人。   费毓看到维维笑容灿烂,心里不禁一软,笑眯眯的拉住维维的小手说:“只叫爸爸,不叫我?”   维维嘻嘻笑着靠在郑之南的肩头,甜甜的叫了一声:“daddy。”   费毓摸了下维维的小脸干脆的应下。   这个夜要比郑之南想象中的还要平静,苏家的人没有一点动静,大概都围在病床前吧,想到这里,郑之南忍不住勾起了嘴角,神情嘲讽。   郑之南坐在床上给维维讲故事,他知道这个时候费毓在书房里和费盛周谈事情,谈什么,郑之南不用猜就知道。   自然是苏燕丰的事情。   郑之南推测的没错,此时此刻,夜深人静,费家大部分人都已睡下,书房里,费盛周手里拿着烟斗,听完了费毓的话。   他眉头皱着,然后对费毓说:“我会先和你苏叔叔联系一下,很晚了,你去睡吧。”   “好。”   费毓告诉父亲这件事,不是为了让父亲给他出头,只是想让他心里有个谱,接下来几天可能会发生一些不是太愉快的事情,他不想家里人云里雾里,在苏家找上门的时候一头雾水。   苏燕丰的手臂骨折,但骨折的形状并不需要做手术,正骨后,翌日就可以打石膏,比起骨折的地方,被玻璃扎伤的手背反倒看起来触目惊心一些。   苏燕丰的父亲得到信就直接来到了医院。   苏家只有苏燕丰一个儿子,从小被宠着长大,但却并不胡来,想来极有分寸,像今天被人打成这样是从未有过的,一是他不爱惹事,二是也没人敢惹他们苏家。   苏父苏柏宇怒目而视脸色苍白的儿子说:“这是谁弄的!那个人是谁?”因为知道儿子认识对方,苏柏宇根本没让人去调取视频资料,听助理说,那人是费毓身边的人。   苏柏宇只觉得荒唐,费毓和他儿子玩的那样好,费毓怎么敢容得下身边的人对儿子做出这种事?他潜意识里觉得这不是他想听到的。   苏燕丰的手已经缝合包扎过,因为骨折,虽然正骨了,但手臂还很肿胀,尤其是断裂的部位,仿佛面包,肿的很高。   不过明天这个时候也差不多会消肿,然后就可以打石膏了。   苏柏宇问完看苏燕丰一直不说话,又问了一句:“他们说是费毓身边的人把你伤成这样的,是谁,叫什么?”   苏燕丰面颊抽搐了几下才咬牙切齿地说:“郑之南,他叫郑之南——”就这样,苏燕丰将前因后果告诉了苏柏宇,但人都是自私的,他并没有以中立的角度去看待这件事,他用,误会来概括全部。   仿佛郑之南以牙还牙仅仅只是胸襟不够。   苏柏宇看到儿子伤成这样,只觉得对方心狠手辣,根本不是良善之辈,这样的人,他怎么也不会赞同费家的子侄和这样的人结婚,沉声道:“不管怎么说,既然你之前伤了他并不是有意,而是因为误会,你跟他表示一下,给钱还是其他,然后道个歉也就好了,他看在费毓和你是好友的份上也不该这样报复你,你之前对他那样不还是为了费毓好,我相信,费毓知道这件事,也会对他加以指责!”   听到这话,苏燕丰呵呵道:“费毓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现在一心围着他转,怎么可能为了我去指责他,不会的。”   “怎么会,你们可是打小就认识,你对他多好,他会看不出来?”   为了防止费家那边轻描淡写的打个电话就将此事揭过去,苏柏宇特意手机关机,也让助理不要和外人联系。   明天他要带着儿子亲自去费家!   苏母肖雅是做完美容回来才知道儿子住了院,到医院就看到儿子一脸虚弱,右手完全废了,被伤的不成样子。   要不是苏柏宇拦着,肖雅当场就要去费家兴师问罪,他就要好好看看这个郑之南有多大的本事,敢这么对她的孩子,不过是个小情罢了,以为贴上费毓就能翻了天不成?   翌日,苏燕丰中午打好石膏,下午休息了几个小时,苏柏宇和肖雅带着儿子直接从医院出发,直奔费家。   因为猜得到今天苏家的人会上门,费涯让老婆带着儿子还有维维去了别处,免得生出什么事端,波及吓到孩子们。   起先是苏柏宇先踏进来,费盛周看到苏柏宇,笑容满面地说:“昨晚给你打电话,想邀你今天过来与我喝茶下棋,没打通,结果今天你就过来了……”话说到这里,看到了肖雅扶着进来的苏燕丰,立即皱起眉头说:“燕丰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胳膊成这个样子了?”   苏柏宇的怒气来源于郑之南,走进来没有看到郑之南,他并不会给费盛周甩脸子,他和费家是有情分的,怎么着也不会为了一个外人跟费家撕破脸,他愁眉苦脸道:“说来也是燕丰的错,唉……”说到这里,苏柏宇叹了口气。   费盛周伸手让这一家三口坐到沙发上。   “不急,慢慢说”然后给端茶来的佣人说,“去把费毓叫下来,就说苏家叔叔婶婶来了。”   佣人得到吩咐,回到厨房放下东西上楼去叫费毓。   费毓看到佣人敲门进来说客人来了,老爷要他下去时,费毓站了起来,而坐在一旁的郑之南早就等待这个时刻,自然也走过去站在了费毓的旁边。   费毓原本是想让郑之南陪着维维一起去玩,这里由他来处理,但郑之南坚持要留下来,他告诉费毓说自己不想做缩头乌龟,他敢作敢当。   费毓以为郑之南是为了和他共进退,其实郑之南心里是不愿意错过这样的精彩时刻。   虽然已经看出来费毓选择了他而弃了苏家,可他还想亲眼看到费家如何跟苏家决裂。   而楼下的费盛周也从苏柏宇的口中知道了另外一个版本,虽然和儿子的说辞没什么大的出入,但说此事的语气已经完全不同,各自都有各自要向着的人。   苏柏宇将苏燕丰打断郑之南手臂的事情轻描淡写用误会轻轻略过,然后用很气愤的语气说了郑之南如何心狠手辣,报复心太重云云。   而在儿子的口述中,则着重描述了这只手臂对于郑之南来说的意义重大。   因为要装作是第一次听到,费盛周也露出了不悦的神情。   “好,等费毓下来,我好好问问他。”   听到这话,苏柏宇说:“其实不管费毓的事儿,主要是那个郑之南,手太狠了,听说还在上学……”然后就看到费毓牵着一个青年的手从楼上走了下来,那青年身姿挺拔,眼神平静,五官端正俊秀,气质独特。   怎么看都无法和心狠手辣的性格重合,别人不说,只会以为是个与世无争很好相处的主。   费毓牵着的人不用想,苏柏宇就猜出来是将他儿子弄得这么惨的正主——郑之南。   肖雅就急躁的多,根本没坐住,看到费毓旁边的郑之南就站了起来往他们两人的方向走了几步,对费毓说:“费毓啊,我们燕丰是有什么做的不对的,你的男朋友将他打的这么狠?如果他做的不对,你和婶婶说,婶婶带他给你赔个不是,只要你不伤害燕丰,婶婶给你下跪都行。”说着说着,肖雅腿一弯,仿佛要跪下来,旁人肯定不会让他跪,苏柏宇和苏燕丰都去拉肖雅,费盛周也往前走了一步,虚拦了一下肖雅。   费毓加快步子,沉着脸走过去给肖雅鞠了一躬让他们坐下来说。   “婶婶别这样,这件事其实是我的错。”   肖雅重新坐下来后闻言立即大声道:“什么你的错,这事情完全是个误会,有些人却心胸狭隘,根本不给我家燕丰道歉的机会,伺机报复,将他打成这样!他打的时候就没想过你和燕丰是打小的交情吗?他看不上燕丰,看不上苏家,是不是连你费毓他都没放在眼里,不然他怎么会这么嚣张!”肖雅说着说着,眼泪就下来了。   苏柏宇也是气的脸红,眼神扫向依旧神情平静的郑之南。   费盛周佯装微怒的看向郑之南,让他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你苏婶婶说你昨天在会所里将燕丰打成这样的,到底是为什么?我听了你苏叔叔的话,也要听听你的解释。”   郑之南微微颔首,表示知道了,然后扫一眼苏燕丰看着苏柏宇说:“我为什么打断苏燕丰的手臂很简单,因为他之前打断了我的手臂,恰好我这手臂对我很重要,重要到断了手臂后再也无法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让我很痛苦,本以为时间会让我淡忘这痛苦,却并没有,反倒越来越备受折磨,那天在会所看到他,又想起了这份痛苦,便没忍住,我不需要他给我道歉,我只要他也感受断骨的滋味,然后一笔勾销。”神情和态度都坦坦荡荡的让人根本无法指责。   他打断了我的手,我也打断他的手,有问题吗?   肖雅闻言,更加恼怒,急躁地对郑之南说:“我们燕丰打断你的手臂是不对,可那是为了费毓,为他出气,毕竟你做了让他们气愤的事情,虽然后面发现是个误会,可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你却忽然报复,燕丰并不是故意要找你晦气,而是误会,你呢?你完全就是故意的!故意要这么对他!你心肠太毒了!真不知道费毓看上了你哪点?!你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和费毓在一起!”   郑之南非常理所当然地点头说:“对啊,我是故意的,我没有说我是无意的,而且……我只是想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也能给贵公子长个记性不是吗?在问题没有得到确凿的论证就跑来折磨羞辱别人,事情过去了,就以为事情可以揭过去?抱歉,别人或许会,但我不会,因为我根本忘不掉他敲断我手臂的样子,只有让他也尝一尝这个滋味,我才能真正的放下,至于费毓看上我哪点,那你得问他——”伸出手指了指旁边的费毓,然后露出个淡淡的笑容。   苏柏宇听不下去,直接站了起来,指着郑之南的脸说:“混账,怎么和长辈说话的!简直没有教养!小小年纪就心肠如此歹毒”然后扭头看向费毓和费盛周说:“这样的人,真的确定要他进费家?费毓,你准备怎么给我个满意的答复?燕丰的事情,你就打算让他一直这么羞辱我们下去吗?叔叔婶婶是哪点让你这么恨了?让一个外人这么对我们?”   被点名的费毓看到苏柏宇站起来,也站起来回话,如郑之南一样平静的语气,他直直的与苏柏宇对视说:“这件事是因我而起,燕丰是因为我的缘故才误会了之南,将之南的手敲断了,不管我知不知情,在这点上我也愧疚之南,所以他敲断燕丰的选择,我无从置喙,但燕丰被之南这样对待,也是因为我的关系而连累了燕丰,其实他们两个的出发点都我都没办法去说什么,错在我,燕丰关心我,因为误会伤害了之南,又因为这一层关系被之南以牙还牙,他们两个我都不会去指责太多,所以最有错的人其实是我。”   苏家夫妇看到费毓将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心中焦急,怕这事儿就这么不了了之,肖雅立即说:“费毓你说的理是这个理,可是都过去了这么久,这个郑之南嫉恨了这么久才报复回去,你不觉得他的心太狠太毒了吗?好,你们都说是因为我家燕丰先招惹的他,被以牙还牙,我认了,可他还弄伤了燕丰的手,将他的手背都用玻璃戳烂了,有一处还戳穿了又怎么说?别的不求,婶婶让他给燕丰道个歉可以吗?道歉后,我们概不追究。”说是道歉,费毓知道没有那么简单。   但还是问苏柏宇和肖雅道:“怎么道歉?我来可以吗?”   苏柏宇伸伸手对费毓说:“你该表态的都表态了,道歉这种事儿,旁人帮忙又算个怎么回事?”   郑之南一脸愿闻其详的样子看着对面的夫妇俩说:“道歉?”   肖雅平复下怒气,也露出个笑容,神情上下打量了郑之南一眼说:“你给我们燕丰跪下磕个头,这事儿从此一笔勾销。”   郑之南想都没想的说了一句:“如果我说不呢?”   肖雅抱着臂说:“不?那你以后就不要走出费家的大门,在费家我们给费大哥个面子不动你,倘若你踏出费家,就不能保证了。”就差直白的说我们会汹涌的报复回去。   费毓语气格外冷淡地看着肖雅说:“婶婶一定要这么做吗?”   苏柏宇站在妻子旁边,皱着眉头对费毓说:“费毓,如果我们就这么算了,是不是以后谁都能对我苏柏宇的儿子敲敲打打?你觉得这事儿真的就能这么平静的带过去吗?”   就在这时,费毓从怀中掏出了一把枪。   苏柏宇和肖雅都被吓了一跳,一起向后退了一步,因为惊慌,一屁股坐回到了沙发上。   苏燕丰立即站起来站在父母身后,怒瞪着费毓,质问费毓说:“你要做什么?!费毓,你怎么敢?”他以为费毓拿枪威胁他们,想到这里,气得整张脸都红了,心中也是伤心的不行,他怎么都不愿意相信费毓会拿枪出来威胁他们。   费盛周也是瞪大了眼睛喊了一声:“费毓,你要做什么?把东西收起来!”说着站起来看着费毓。   费毓对苏燕丰摇了摇头,看着肖雅和苏柏宇说:“既然是因我而起,就由我来结束这件事吧——”说着,费毓上膛,朝着自己的左臂开了一枪。   “砰——”一声巨响,厨房里的佣人吓得蹲在地上捂住了耳朵,一动不敢动。   这一变故来得太快,快到郑之南还不及说什么阻拦的话,虽然他本来就没想过要阻拦,他只是有些诧异,费毓竟然是朝自己开枪,为了他,费毓朝自己开枪,想到这里,郑之南不待多想,迅速脱下外套去缠绕脸色煞白还泛着青的费毓的胳膊,那里正鲜血如注。   费盛周没想到儿子会朝自己手臂开枪,立即让循声进来的保镖和助手叫救护车。   而苏燕丰整个人都惊呆了,呆若木鸡的看着为了郑之南朝自己手臂开枪的费毓,眼泪立即流了出来,他走近因为疼痛和流血开始变得疲惫的费毓,他说:“你为了他可以做到这个地步?”仿佛这枪是开在他的心上,让他疼得泪流满面。   他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   费毓虽然脸色苍白虚弱,可眼神却泛着明亮的光,他看着苏燕丰,一点都不后悔地说:“我爱他,我愿意为他做一切事情,希望叔叔婶婶满意这个结果,从此一笔勾销,画上句号。”   苏柏宇整个人都瘫在了沙发上,他们以为郑之南不过是得了费毓一时的喜欢,是仗着给费毓养过孩子才有了一份体面,万万没想到,费毓竟然如珠如宝,半点不舍得他被伤害被羞辱,甚至不惜为他开枪打穿自己的胳膊。   苏柏宇知道,从此以后,不仅仅是这件事一笔勾销,他们苏家和费家的关系也从此断裂,再也没有修复的可能。   就在大家的视线都放在费毓的身上时,苏燕丰忽然捡起费毓扔在沙发上的枪,指向了郑之南。   他脸上的悲伤被愤怒和痛苦取代,他指着郑之南,愤怒的对他说:“我要杀了你!”   所有人都看向苏燕丰。   费毓挡住郑之南,然后沉声对苏燕丰说:“燕丰,请你理智一点,看清楚你在做什么。”   肖雅和苏柏宇都出声制止仿佛进入自己世界的苏燕丰。   “燕丰,放下枪!不要乱来!”   “燕丰!不要冲动!”苏家再有地位,也知道杀人是万万不能的,怎么也不可能对方是可恨的郑之南就放任苏燕丰陷入泥沼。   虽然被枪指着,但郑之南并不害怕,因为他的好感度还没有刷完,就算苏燕丰要他死,系统也不可能让苏燕丰真的杀了他。   其实他还是挺想让苏燕丰将他杀了,当然,前提是费毓这边的好感度已经刷完,那么杀了他也省得在这里继续浪费时间。   真是失策,早知道苏燕丰这么够胆,就再努力一把,把好感度刷满,那么他甚至不怕,还会拍手称快,来吧,快点打死我,打死我,打死我我就可以继续做下一个任务了。   苏燕丰想看到郑之南因为害怕而崩溃的脸,可没有。   他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这幅样子,冷冷淡淡,无波无澜,冷静的可怕,仿佛一个假人。   可就是这么一个虚伪做作的人将费毓骗得团团转,爱他爱得不能自拔。   苏燕丰看向费毓说:“他根本不爱你!”   费毓回答:“燕丰,爱不爱是我和他的事情,你这样只会让我困扰。”   苏燕丰闻言又忍不住让眼泪流了下来,他不是个爱哭的人,在费毓身边也一向扮演随性包容的性格,可今天他看到费毓为这个人做的所有事情,便忍不住心痛到快要窒息,眼泪也不由自主的往下流。   他默默流着泪对费毓说:“可我也爱你啊费毓,我爱你,我一直爱你,我不想你的身边是他,我想在你身边,和你一起做任何事情。”   苏燕丰这句话说完,大厅内所有人都再一次呆滞住,费毓不敢置信的看着苏燕丰,惊讶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连苏家夫妇都没想到自己的儿子竟然喜欢费毓。   这……   就在大家晃神的时候,苏燕丰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 第50章   一道惊雷在天空中炸裂, 从梦中惊醒的郑之南拥着被子坐了起来,他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薄汗。   虽然已经到了新的世界, 可脑海里仍旧总是回想第三个世界发生的事情。   刚刚他梦到苏燕丰扣下扳机后子弹射中了他的胸口,他死了, 然后系统宣布他任务没有完成, 需要永生永世留在虚幻之地,然后他就惊醒了。   还好是个梦,因为真实的情况是,枪里没有子弹,苏燕丰打的空枪。   也是从那天起, 苏家和费家正式决裂,所有生意上的合作也都终止, 处理完苏家的事情后,他和费毓顺利的举行了低调的婚礼, 随后的几十年里为孙秀林养老送终,看着维维长大成人与喜欢的女孩结婚生子, 学习各种可能用得上的技能, 巩固绘画、搏击散打、跆拳道, 围棋、国际象棋,还有品鉴和书法, 又从绘画的基础上学习了工笔画和油画, 初步了解了种植、中医知识、还去学了咏春拳和其他门派的招式, 以及从零开始学习钢琴, 他利用这几十年的光景, 每天都充实自己,让那些知识深深地印刻在自己的灵魂深处,他已经决定以后不论到哪个世界,他都会学习几样新的东西来充实自己,现在用不上的东西,未来总有世界用得上。   只是很可惜,他虽然在第三个世界活到费毓去世,他也因“伤怀离世”,好感度也达到了百分百,但没有完成最后一个任务,因此他没拿到除了原主人设外第四个世界的其他信息。   但他不后悔,因为那个任务是为费毓生下第二个孩子,他拒绝接受这个任务,相应的,也失去了获得第四个世界的剧情信息。   如今他已经在第四个世界待了两年,原主18岁的时候,他从他的身体里苏醒过来,原主体弱多病,性格比较古怪跋扈,郑之南醒过来时,原主刚做完一台手术,真正的原主在手术台上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而后他被系统送入到这具身体里,生命迹象才再次出现。   根据他这两年的了解,这是一本完全架空的异世大陆,虽然是现代科技社会,可运行体系完全与他所生活过的社会大相径庭。   这里没有所谓的政府,以城为主,民众们生活在各个城主建立起来的城市,纳税,生活,一个城市就像小小的国家一样与其他城市在政务上没有干扰,关系好的城主之间有贸易往来,关系不好的城主则互不来往,除了世界观有些区别外,其他地方与现代社会那种模样没甚区别。   所以适应起来并不难,何况他还是城主唯一的孩子,除了父亲一人,便是万人之上的存在。   因为身体太弱,动不动就生病的缘故,易静不易动的郑之南很多之前学过的东西都派不上用场,还好他还有不少可以静下来的活动,比如说画画、下棋,练练字什么的。   原主的父亲郑重安是个大老粗,最喜欢舞刀弄枪,一天不去练练枪法,跟手下比划一下就浑身难受,偏儿子的感兴趣的东西完全和他不搭边,不过他也不在意,儿子身体不好,他只希望他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就好,何况孩子他妈就比较爱静,儿子不像他,像他妈也没啥不好的。   原主还有个义兄,是原主父亲好兄弟的儿子,父母去的早,就被郑重安接到家里照顾,只不过原主曾经性格比较骄横残暴,看不起这个父母双亡的义兄,没事儿就欺负欺负招惹一番,所以兄弟俩的关系并不好,好也只是做给郑重安看。   另外还有一个人是郑重安的情人,虽然不在家里住,但偶尔也会和郑重安过来,参加一些仪式和宴会,大家都叫她二夫人。   原主的母亲身体不好,在原主三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所以原主生下来就带着病根,郑重安一直觉得儿子可能和他妈一样活不长,对他在事业上没有什么要求,只想他快快乐乐的,便百依百顺的养到现在,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格,城里的贵族子弟谁都不敢惹原主,生怕一不小心就鞭子伺候,从此被扫出这个圈子,城主可是无条件的宠着独子,不管有理没理,到了城主那里都是以下犯上。   只是两年前这跋扈的大少爷死里逃生后就忽然转了性,开始走佛系的路子了,聚会上见到虽然还是从前一副冷冰冰傲慢的模样,可再也没有动不动就看不顺眼的打人甚至羞辱对方,搞得他们以为这大少爷又有什么新花招折腾人,结果两年过去了,竟然真的改了性子。   有些人说是因为经历了生死,看开了点,懂事了点。   嘴毒一点的则说是因为想积点德,免得早死。   不过……虽然改了性子,可看起来更让人觉得不好惹,眼神跟淬了冰一样,冷冷的,天煞的是这大少爷长得还惊为天人,从前没长开,还能说是玉雪可爱少年气,现在完全蜕变成了艳丽,那是一种少年介于青年之间的柔韧清隽,加上病气和生人勿近的冷淡,令人迷醉,冷冷的眼神扫过来,更是又酥又麻,贵族子弟里有不少都是男女通吃的主,私底下不知道多少人暗暗在夜里梦着这病娇少爷,想把他拉到被窝里去,听他恼怒发脾气的声音,承受不住力道的声音。   就好比一块上等的玉瓶,美则美矣,你平日里也无比小心注意,可偶尔也忍不住想看看这上等瓷器破碎的样子。   当然,这些绮思,有想法的人也只敢私下里想一想,要是被人知道了,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回过神的郑之南掀开被子想下床却发现因为刚睡醒,身体没有什么力气,不得不说,这身体真的是他穿过的最废柴的一具身体,太不自由了,他无奈的重新慢慢躺回床上,伸出手去拉床头柜的绳子,绳子外面系着一枚铃铛,有一阵子郑之南病的很严重,除了抬抬手,连说话都有气无力的时候,轻轻拉拉铃铛就会有人进来,不用他费力气去唤人。   听到铃声,鸦从外面打开门,按开壁灯,壁灯不刺眼,光芒适度又能看清楚房间,更能看到躺在床上面的人。   他如雪一般的白,睫毛因为灯光的关系仿佛泛着鸦羽般的青色,因为刚睡醒而潮红的脸显得有了几分起色。   鸦黑幽幽的双眼里有一丝担忧,他语气平静地劝道:“少爷,现在天色还早,可以再睡一会儿。”不想他早早起来,怕过不了多久又觉得疲乏难受。   郑之南伸出素白骨节分明的手,咳嗽了两声摆了摆说:“帮我穿衣服,我要去花园里走走。”郑之南因为生病的缘故,吃东西没有胃口,吸收也不好,颇为瘦削苍白,手指更是骨节分明,整个人好看是好看却显得分外脆弱,仿佛下一秒就能闭上眼睛离开这个世界,常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从前爱发脾气打人的时候还觉得有个人气儿,自从在那间手术室出来,仿佛就变了一个人,整个人空空的,性格再没有暴躁的时候,人前虽然不爱笑,可私底下却很是包容下人们,笑容也多了起来,身边的人则用各种理由打发走换了新的仆从,没有理由,大家也不会问少爷要理由,不喜欢了想换就换,谁会置喙。   两年过去了,仿佛从前那个少爷只是大家的一场梦,如今梦醒了,少爷也变得宽宏大量处事有个章程了,但大家也绝不会因为他的包容而使小动作,犯了错照样罚的狠,从前是没有缘由的打骂下人,现在是赏罚分明,院子人也变少了,很清净。   鸦是两年前郑之南刚从手术台上下来,郑重安派给他的,那个时候他很多事情都不能做,时常要戴氧气罩,整日躺在床上修养,身边围着的佣人也都是女孩,上厕所洗漱这些在他看来都很不方便,虽然原主早就用惯了,可他还是有些别扭,同性看到身体都会别扭,更何况异性在身边坦然自若的帮他擦身体,处理污秽,郑之南很抗拒,郑重安知道后就派了一个随从过来,便是鸦。   鸦不多话,身体高大有力,眉目硬朗坚毅,只比原主大两岁但很沉稳,办事干脆利落,从不拖泥带水,也不推诿偷懒,两年的相处让郑之南颇为信任他。   鸦闻言没有再说什么,走过去,垂眸伸出手将郑之南抱起来,让他坐好,给郑之南洗手净面后去拿衣服,然后给他解睡衣的扣子,换上布料柔软舒服的白衬衫,外面套了一件薄毛坎肩,下身穿一条宽松的长裤,而后鸦单膝跪地拿起袜子给郑之南穿上,套上舒适的鞋子,扶他下床,拿起外套抖了一下为他套上。   等都穿好后,郑之南才走了一步身体就晃了一晃,不等郑之南说话,鸦就拦腰将他抱了起来,抱起后大步往外走。   郑之南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   等走出卧室,鸦把郑之南放到了轮椅里推着向电梯的方向走,从前家里是没有电梯的,但为了郑之南出行方便,郑重安特意叫人将家里改造了一番,按了电梯。   耽搁了一会儿,天已蒙蒙亮,不似之前的昏暗,天空仿佛笼着一层薄纱,有朦胧的光芒柔软的铺洒在地面上,连带的仿佛给花草树木都镀了一层银光,此刻,花园有一种不同于白日里阳光下的另一种美。   鸦推着郑之南来到了楼下的花园,花园有一处种了一簇簇的蔷薇花,此时才刚到五月,花朵已经开得非常明艳,几支交叠在一起从围栏上垂下来,仿佛不堪花朵重负,地上都是细碎的刚落下来的花瓣,路过时还能闻到一阵淡淡的芳香。   郑之南伸出手去摸蔷薇花,鸦停下了动作。   因为一阵风的到来,郑之南面前的蔷薇花一阵颤抖,花瓣纷纷扬扬落下来,他抚摸其中一朵,拿起花茎伸头闭上眼睛去闻那花蕊的香甜。   鸦将手里的薄毯打开,盖在郑之南的身上,生怕这微小的风让少爷又病上一场。   “少爷,起风了。”   郑之南不想回楼上,他松开拿花的手,收回视线望着前方说:“无妨,不碍事,继续往前走。”然后深深吸了口气,又缓缓吐出来。   房间里待久了真的闷。   鸦折断一枝蔷薇花,剥掉多余的地方后递给郑之南才继续推着轮椅,一边推一边说:“既然喜欢就拿在手里把玩。”   郑之南拿着被突然放到手里的蔷薇花,听到鸦的话,拿着花闻了闻,轻轻笑道:“可我更喜欢它挂在围栏上的样子,比放在我手里美上几分。”   鸦耿直地回了一句:“在你手里更美。”   郑之南逸出一声笑,没有再纠结这个问题。   可能是早晨着了风,吃过早饭后郑之南就开始发烧,然后把吃的早餐全部都吐了出来,整个人都泛着不正常的红,鸦抿着嘴看着他被扎上针,戴上呼吸罩,看他闭上眼睛时微微颤抖的睫毛。   等病情缓和下来后,郑之南睁开眼看到笔直站在一边的鸦,看他沉默的脸,摇了摇头。   想告诉他,他没有事儿,只是又发烧了而已。   虽然鸦大多数的时候都很听话,但在他身体健康这一块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坚持,像今天凌晨四五点推他下楼算是比较好说话的了,平时但凡天气不好,不论他怎么说都不会答应。   不过自己中午病这一场,估计这段日子都别想任性贪凉出来吹吹风什么了。   郑之南睡了一会儿,忙完的郑重安过来看他,看他睡着便没有叫醒他,看了一会儿,什么都没说,只是眼睛里有一抹忧虑,起身去外面和医生聊了下,听到只是普通的发烧,不会迸发其他症状,休息一下,晚上可能就恢复了,郑重安才放下心来。   郑重安又坐了一会儿才起身继续去处理城中之事。   到了晚上,郑重安吃了一点东西就又过来看郑之南。   这个时候郑之南脸上的呼吸罩已经取下来,人也精神了一些,正坐在病床上,拿着勺子独自喝粥。   其实本来鸦要喂的,郑之南拒绝,僵持之下,鸦怕粥凉了,才放弃要喂郑之南,让他自己动手喝。   人一生病就变瘦不是没有道理的,反正他一生病,根本没胃口吃东西,完全不觉得饿,久而久之,不强迫自己吃点,根本就不想动,自热而然就瘦了。   郑之南现在看上去没从前瘦还是他强迫自己每餐都要吃,不想吃也要吃,不然哪里可能恢复,越不吃越虚弱,多多少少吃些才能有点元气。   郑重安说:“你这样子,到时候怎么参加7月7的节庆,宴会还能参加吗?”他知道儿子喜欢热闹,因为身体的缘故,能出去透透气最是开心,也最不愿错过这样的节庆,想激励一下他。   郑之南因为生病的缘故,很多娱乐活动都没办法参加,7月7的活动是郑之南很早就开始期待的一个可以参加的节庆,全城欢庆过佳节不说,府中也会办宴,有不少节目,舞蹈,唱歌,杂技表演,还有乐器演奏,可比对着电脑手机有意思多了,而且他眼睛也不能长时间对着电脑,平日大多数都是看书,这段时间病得昏昏沉沉的,练字和画画基本上都搁置了,再不能去参加宴会,郑之南真的要觉得这日子也太难熬了。   这两年里,他问过很多次系统,攻略对象是谁,系统都告知时机未到,所以郑之南格外想去热闹的地方,因为他觉得,攻略对象应该不是自己府上的,那么去热闹的地方,碰到的概率会比天天缩在自己房间里要多,只是这身体太不争气,一年出去个两三次已经是顶顶厉害了。   闻言立即便说:“这才5月初而已,7月为了参加宴会,凑个热闹,我也一定会好起来。”信誓旦旦,仿佛真的会好起来。   郑重安闻言笑道:“好,你要是7月能自己走动,爸就让你参加。”   7月7是传统节日,那天会穿古服,郑之南去年有幸目睹了什么是古服,就是改良版易走动的汉服和民国时期的那种旗袍长衫,可自行选择着装。   看来作者对这些衣服还是挺有执念的,就算写个异世大陆,传统服装也是熟悉的样式,只是换个名字罢了。   郑之南点头答应。   为了7月7的庆典,郑之南整个5月和6月都积极配合医生,还有配合食用药膳,不再任性不分时间点的想出去浪,这里的浪是指去花园里吹吹风或者坚持要练字以及画画啥的。   可能是乖了两个月,加上愉悦和激动的心情,6月份的时候郑之南就开始觉得身体愈发有力气,精神也没之前那么萎靡了。   待7月时,已经可以独自下楼在花园里走动,也能坐在花园里画画草草花花当乐子。   其实郑之南今年3月份之前还可以自如走动的,只是4月初淋了一点雨,就又开始缠绵病榻,折腾了一个月,现在为了能赶上7月的庆典,可能心中有期待,病情渐渐好转,恢复了从前的状态。   7月7那天,郑之南穿上月白色的长衫,白中带了一点蓝色,不过分素净看起来又雅致,为了能看清楚舞台上每个人的演出,郑之南还戴了一副眼镜,眼睛上挂着镜链,银色的链子上还夹着一粒小小的白色珍珠,看起来贵气又精致。   鸦穿了一身黑,高大挺拔的身材站在郑之南旁边把郑之南衬的更加瘦削,好在鸦比较闷,没什么存在感,每次郑之南出现,大家的目光都是在他身上,并不会多看一眼他身后的随从是什么样子,反正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个随从而已。   郑之南不需要迎客,所以第一个节目演了一半的时候,郑之南才出现。   然而节目表演的再好,也不及郑之南夺目耀眼,郑之南来到郑重安身边的位置坐下,鸦站在他的身后。   因着身体原因,没有人让郑之南喝酒,下人只备了果汁,茶水这些都没有给,怕喝了晚上醒神睡不着。   来的宾客里,许多人都回头看向郑之南,郑之南按照原主一部分的人设,谁都没理,目不转睛的看着舞台中央,第一个节目已经落幕,接下来是唱歌的部分。   有些人看完了也就识趣的移开目光看向别处或者舞台,有一人却握着酒杯仍看着郑之南。   郑之南再无动于衷也被对方似笑非笑的神情吸引,他本来是撑着头斜靠在椅子上,看向那人时放下了手。   这人郑之南在城中两年,从未见过,十分眼生,年纪看上去应比他大个两三岁,笑容大方从容,看到他看过去,举起杯子在虚空中碰了碰以示敬意,然后全部喝光,十分爽快,也不管郑之南有没有举起杯子。   郑重安也看到对方的举动,侧过脸看向儿子,对他说:“这是月裳城城主的义子秦鹤,这次过来是与我谈合作的,这几日都会在城中游玩。”郑家所在的城叫云凤城,盛产铁矿、玉石等矿物质。   这月裳城看上的就是云凤城的铁矿。   郑之南闻言嗯了一声,颇给面子的冲对方微微颔首,然后看到了右侧席位上的陈汐,陈汐便是他的义兄,因为原主得罪过对方,郑之南虽然穿过来了,但一直没和对方修复关系,他不动声色的收集了一些信息后知道自己修复是没用了,原主曾经让陈汐给他下跪,其他的把戏也是琳琅满目,郑之南觉得自己能还对方安静的生活就不错了,想获得原谅然后重修旧好,简直是天方夜谭,反正如果他是陈汐,不管对方道不道歉,他都绝不会原谅对方,因此郑之南虽然知道这个义兄的存在,但从未接触过,此时看到陈汐面无表情的看过来,他装作没在意的继续将视线转向台上的节目,听得津津有味,看得目不斜视。   这种事儿就别装模作样去讨好,没准对方以为又使怪招要来折腾人家,安安静静不去叨扰就行了,免得对方看着心烦。   一共十几个节目,各有各的精彩,郑之南除了第一个剩下的全部都看完了。   若不是郑重安催促,郑之南还想带鸦去外面的夜市逛一逛,今日节庆,外面的民众大部分都会通宵达旦欢度节日,店铺会24小时营业,有游行,然后一起看露天表演。   但他不能熬夜,听到郑重安说明日允他出去游玩,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宴会。   宴会结束,秦鹤带着随从告辞,回公馆的车上,秦鹤转着手中的一串珠子,珠子是一粒粒莹润光泽的玉石穿成的,声音清脆悦耳,识货的人一看就知道这玉石是出自云凤城上好的玉石,珠子饱满通透,色泽清润,等闲人是买不到如此粒粒通透清润的玉石,因为极难产出。   一阵寂静中,秦鹤对副驾驶的幽说:“那就是郑重安的儿子郑之南?”   幽回过头去看秦鹤回答:“是。”   秦鹤语调平平地说:“怎么和传闻中的不太一样。”不是说骄横跋扈,目中无人吗?今日一见,气质出众,芝兰玉树,人群中尤为显眼,根本不像传闻中的那么残暴蛮横,就算静静地看着舞台一句话不说,也没人能忽略他的存在,骄横半分没看到,倒看到了弱不禁风,弱不胜衣,只是斜斜的撑着头看着前方,竟然觉得自成一格,宛如一幅水墨画,写意潇洒随性。   幽道:“人不可貌相,青曾亲眼所见他将城中一富商的儿子打得半死,城主郑重安后面也没说什么,那富商举家迁走才算救回儿子半条命,郑之南出门还爱拿着鞭子,看谁不顺眼根本不给辩驳的机会就下重手,不仅在外折腾人,在府里也没少折腾下人。”   “那现在怎么转性了?”秦鹤语气玩味,颇觉有趣。   “大概和两年前的那场手术有关,听人说死里逃生,想积点德吧。”幽语气嘲讽。   “有什么爱好?”   “喜怒无常,之前没听说有什么特别的爱好,但近两年好像在练习书法,也画画。”   “果然是大少爷。”秦鹤以此为结束语,不再讨论关于郑之南的事情。   郑之南回到卧室,鸦为他脱衣的时候,他问鸦:“那人你见过吗?”说的是秦鹤。   鸦回:“没,我很少出府。”   郑之南点点头,其实这两年里他见过不少生人,也有很多出色的人物,有些他甚至以为可能是攻略对象,但都不了了之,最后发现只是自己的以为。   秦岭除了一双眼睛看着特别一点,其他的地方郑之南没觉得特别的吸引他,虽然不可否认对方容貌出众,英姿挺拔,可小说的世界,出众的人太多,作者寥寥几笔就能构绘出一个绝世美人,颜控一点的作者,遍地都是高颜值路人,见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因此并不觉得是攻略对象,可他每次要让自己不要想太多,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就会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难道攻略对象终于出现了?   不急,明天出去,看看能不能碰上,如果还碰上就再观望观望。   一想到有可能是攻略对象,郑之南换了睡衣躺在床上仍觉得热血沸腾。   怎么能叫他不热血沸腾,他来到新世界已经两年了,他经历过三个世界,每个世界都是快刀斩乱麻的结束了任务,而且一开始就与攻略对象在一起,就算没在一起,很快也就出现了,到了第四个世界,没有剧情提醒也就罢了,一待就是折磨人一样的两年,吃吃喝喝睡睡,无所事事,因为身体原因,没有牢笼禁锢也似无形中有个笼子将他困在里面,见不到攻略对象,做不了任务,身体还动不动就大病一场,昏迷个几次,叫人无语的很。   郑重安说到做到,答应郑之南翌日可以出去游玩,父子俩一起用过早餐,郑重安便让郑之南休息休息后可以去外面逛一逛。   “但别惹是生非,免得动了气,又病上一阵,躺在床上又要发脾气。”郑重安不怕郑之南给他找事儿,只怕郑之南因此动气,伤了身体。   郑之南擦完嘴角站起来说:“为了能多玩一会儿,也不会随随便便给自己找事儿,爸你放心。”   郑重安看到儿子如此听话懂事,感慨道:“果然是长大了,你妈要是看到你这样,一定很开心欣慰。”   郑之南笑着点头带着鸦离开,先回房见换了一套便于出行的衣服,便一身轻松的出了门。   街上还有昨夜狂欢的痕迹,不少门店都挂着彩条。   只是郑之南不过待到在外面吃了午餐,下午还想继续游玩,顺便看场电影什么的,鸦那边就收到讯息说城主遇刺了,要郑之南立即回府。   一想到郑重安可能受伤,郑之南便没有心思再待下去。   不再步行,而是让隐在暗处跟随的保镖招来车立即回府。   回到府上,直接去了郑重安的住所,还没进卧室,就看到一楼会客厅有不少人,郑重安、陈汐、秦鹤,以及秦鹤带来的随从和助理。   而郑重安好端端的站在一旁看着医生给秦鹤的手臂包扎。   郑之南微皱着眉头说:“爸,你没事吧?”   郑重安挥挥手说:“多亏了秦侄为我挡了一下,我没事儿,他的手被子弹擦伤了。”   秦鹤另一只手摊了摊说:“我能不能说我不是想要帮忙挡枪,而是听到动静下意识推了一把,没想到伤了自己。”坦诚的所有人都忍俊不禁,郑之南也勾起了嘴角。   郑之南走过去对秦鹤说:“不管怎么样先谢谢秦大哥了。”   郑之南说完,陈汐为之侧目。   这两年郑之南没来找他麻烦,陈汐乐得自在,没去关注过这个弟弟,今日一见,没想到还能从他嘴里听到谢谢,怎叫他不意外,毕竟从前这个混世魔王可是从不说谢谢,也从不会为自己做的事情感到抱歉,想到这里,陈汐面上无甚表情,心里冷笑连连,看来混世魔王也学会披着面皮示人了。   决不能被他的假象蒙骗。   秦鹤挥挥手说:“没事儿,只是一点擦伤,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郑重安虽然刚刚被秦鹤的坦然逗笑,但内心深处还在想着刚刚的枪击事件,满腹疑窦。   作为城主,郑重安上位的并不顺利,也是历经波折才坐到这个位置,有几个仇人在所难免,只是他现在理不出头绪是哪家的仇人派过来的。   为了早点解决秦鹤这边的合作去调查枪击事件,郑重安之前还想抬抬价端几天,现在因为秦鹤的好意之举,决定不再拿桥,就按之前秦鹤和他谈得价位敲定了数目庞大的铁矿合作,顺便也理通了几个贸易合作。   因为合作愉快,郑重安特意宴请秦鹤一行人,随后因为郑之南身体愈见好转,郑重安开始想象儿子未来或许有机会继任城主,想到秦鹤是秦老大唯一的义子,月裳城未来城主的不二人选,便让郑之南做东在城中会所宴请秦鹤,陈汐当陪客。   郑重安对郑之南说:“秦鹤处事圆滑,你未来也是要继任我的位置的,趁此机会多和他结交一番,顺便学学他的手段,与月裳城交好对彼此都有好处,多叫几个人,玩点你们年轻人爱玩的,喝喝酒唱唱歌都可以,我让陈汐和你一起,以后他会辅佐你,你一个人是无法坐稳这个位置的,不要欺负他。”想到自己随着年龄的增加,身体大不如前,而儿子的身体又时好时坏,也不知道自己离去时,儿子能不能挑起这个重担?   想到这里,郑重安越发觉得是时候该让儿子明白怎么做好一城之主,统领好云凤城。   从前郑重安觉得依照儿子的身体情况,他走了他这个当爸的都未必会嗝屁,那么只要他在,就能保证儿子生活无忧自在,作天作地任他怎么开心怎么来,可那天枪击事件的发生让郑重安不得不考虑一些其他的突发情况,万一他突然离开呢?   郑之南看到郑重安严肃的神情就能稍微猜测出来一些东西,听了他的吩咐,也明白这是郑重安决定正式把他带到人前的征兆。   看来以后终于不会那么无聊了。   宴请秦鹤?   没问题,反正他还想继续会会他。 第51章   郑重安虽然说让郑之南做东宴请秦鹤, 但郑之南并没有真的把宴请搞得乌烟瘴气,没有去唱歌喝酒, 他把聚会的地方安排在云凤城最负盛名的酒店,品尝云凤城比较闻名的菜品, 吃完之后稍作休息, 又带着秦鹤去了郑家的玉厂参观,玉厂内设有专门会客的地方,一行人在里面一边品茗一边赏玩玉件。   郑之南安排在玉厂是因为看到秦鹤手腕上有一串玉石珠串,看色泽和玉料就应该看得出来,这是盛产于云凤城的玉料制作而成, 想必秦鹤应该挺喜欢云凤城的玉。   看到秦鹤脸上露出的轻松愉快的神情,郑之南知道自己安排对了地方, 这也算投其所好吧。   他看秦鹤不像是个喜欢在烟雾缭绕的会所左拥右抱的人,才想了这么一处。   离开玉厂前, 郑之南还送了秦鹤一件可以放在手中把玩的玉雕,一条鱼玉, 造型小巧雅致, 雕刻精美, 放在手中也能感觉到玉质莹润,十分适宜舒服。   翌日, 秦鹤是下午离开的车, 上午郑之南又带着秦鹤去了熔铁厂, 他所要的钢铁也在炼制中, 让他安个心, 收了定金,货一定对版。   郑之南如此积极主动,但很遗憾,秦鹤的神情举止都很正常平平,和郑重安送秦鹤离开时,郑之南眼神落寞的望了望远方。   这落寞的眼神让车内的秦鹤沉默半晌忍不住问了问随从幽。   “这郑家大少爷是不是舍不得我?”语气调侃。   幽想了想说:“毕竟今年的钢铁份额都被咱们月裳城买了,大客户,总得表现的殷勤点。”   秦鹤嗤之以鼻道:“这钢铁云凤城总是不愁卖的,因为这点对我殷勤几分,才叫想太多,没了我们月裳城,也有其他城主会想要购买。”   而后秦鹤话锋一转,问幽了一句:“事情准备的怎么样了?”   幽和秦鹤对视一眼,没说话,点点头,表示一切都在计划中。   秦鹤随后合上眼靠在椅背上休息。   他等这一天等了很久,而这一天终于要来了。   秦鹤的离开让郑之南别提多失落了,攻略对象到底是谁啊,到底什么时候出现啊,我要做任务啊,让我做任务啊,我不想混吃等死啊。   很烦。   发牢骚归发牢骚,随着郑重安想开后,郑之南也开始在人前走动,跟着郑重安熟悉城主日常事物,处理政务,观察郑重安的所言所行,以及处事手法。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夏天来的缘故,郑之南的身体恢复的越来越好,虽然时有小病小痛,但再没有像之前整日缠绵病榻。   随着见的人越来越多,郑之南忽然开始思索,难道说契机就是开始跟着郑重安做事?或者说等他当上城主后才有可能和攻略对象碰到?   如果这是以城主为尊的世界,攻会不会是其他城市的城主?   当然也不排除攻是什么身怀绝世武功或者绝世兵器的倔强坚强穷小子什么的,概率都一半一半吧。   没有剧情提示,纯靠自己推测的郑之南推测到这里觉得极有可能,更觉得转机就要来了,越发积极的参与到城市政务中去,不管是穷小子还是尊贵的城主,我都得多创造和他们遇到的几率啊。   老待家里不是个办法。   而郑重安的部下们本来还担心这位不学无术的大少爷会任性添乱,但意外的在许多事情上都既有想法,提出的建议也颇为有用,郑之南的表现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优秀,连郑重安都觉得儿子脑袋瓜子特别好使,而且看到他身体越来越好也非常欣慰,因为郑之南的表现,郑重安便将政务一点点的交给郑之南来处理,实践才能出真章,光纸上谈兵终觉浅   不仅郑重安欣慰,郑之南自己也对自己的身体感到欣慰,从前想早起打套拳健身,才两个招式就气喘吁吁,现在已经可以打完一整套拳还不觉得疲惫,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虽然还虚弱,可比以前好的不是一星半天,为了维持住身体不倒下,郑之南坚持锻炼,坚持没胃口也要吃东西。   只是随着郑之南身体的好转,不知道郑重安是不是年纪上来,8月的时候有次喝的忘形,喝到胃出血,躺在床上了一周才起来,也是从那次开始,他的身体情况每况愈下,从前乌黑油亮的头发也出现了几缕白发。   郑之南想郑重安好好休养一段时间,但郑重安是个极有主意的掌权人,就算是儿子的劝阻也挥挥手表示没关系,身体还没废到什么事儿都干不了,让郑之南不必挂牵,郑之南知道劝下去也没用,只让郑重安的随从督促他按时吃调理的膳食,不要熬夜和嗜酒。   郑重安卧病在床的那一周,二夫人边箐被接到了府里伺候郑重安。   郑之南这是第三次见到二夫人,郑重安在府外有别院,二夫人就被安排在别院里住着,有时候处理政务比较晚的话,郑重安就会宿在别院,一些公众场合,需要郑重安带着女伴出席,他一般就带边箐。   郑之南对郑重安有多少情人不清楚,据他所知,他只知道郑重安身边有个叫边箐的女人,大家都叫她二夫人,边箐算是个比较知情识趣的女人,从不招惹郑之南这个大少爷,见面也都是温柔浅笑,气质温雅,不卑不亢,内宅的应酬也都是她在做,虽然一直没有孩子,却也本本分分,从未闹过幺蛾子。   对于这样比较识时务的人,郑之南都不会有坏印象,那次来府里,郑之南也没为难她。   在郑之南的眼里,寡妇可以另嫁,鳏夫也可以另娶。   长辈的感情生活他不掺和,也不会去发表意见,何况这仅仅只是书中的世界,懒得搭理与攻略无关的事情。   就这样,日子有条不紊地滑到了12月底,云凤城下了第一场雪,也是在那一天郑重安收到了一份讣告,月裳城的城主秦峰因病去世了。   郑重安收到信息很感慨,因为1月份的时候,他去明雪城参加博览会,还遇到了秦峰,与对方相谈甚欢,由此才有了后来7月份的合作。   郑之南听完说:“是不是需要过去参加葬礼?”云凤城到月裳城并没有飞机航线,不过已经准备明年设立,目前只能开车过去,开车需要8个小时,虽然道路通畅可长途也会疲惫。   郑重安放下手里的平板,点了点头。   郑之南看郑重安神色惆帐,估计是到达这个年纪,想到曾经还把酒言欢的人说走就走,有些伤怀吧,郑之南想起来郑重安前段日子感染了肺炎,这才刚刚好转又要前往月裳城……   他走到郑重安的桌子前,提议道:“虽然是你的朋友,但爸你身体欠安,到时候去了月裳城见到一些旧友肯定又要忍不住通宵达旦的喝酒,不如我代你去,派其他人未免有些不给面子,作为城主之子,未来云凤城的城主,一定不会让对方觉得被看轻,况且我们和秦鹤的合作保持的一向良好,他应该不会太挑理。”一个是关心郑重安的身体,二个是郑之南想借这个机会看看其他来参加的城主里有没有他要的攻略对象。   郑重安闻言看着郑之南笑道:“你去可以吗?我倒不怕月裳城挑理,我怕你见了那么多人,不知道怎么应对。”   郑之南也忍不住笑了,微微扬着下巴说:“这半年来,我难道表现的不够好?”语气里有一丝不曾遮掩的骄傲。   郑重安闻言笑了,想了想,把和月裳城来往的那些城主们一一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没发现有与云凤城不太对盘的城主后才有所松动的说:“爸考虑考虑。”没有给郑之南准确的答复。   郑之南说:“秦峰城主可没有多少时间给爸你考虑啊。”意思是停尸也停不了那么久就要下葬。   郑重安沉吟一声说:“鸦的身手保护你没有问题,只是……只他一个肯定不行,如果你带足10个人随行,我就让你去。”   10个人……   郑之南捏了捏额角,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应下了,毕竟为了保护他的安危,多带点人没有错,只是郑之南没想到郑重安会把他最信赖的手下派给他。   郑之南说:“有鸦跟着我,泊叔就不用派给我吧。”泊叔跟了郑重安20年,从十几岁就跟在郑重安身边,是郑重安最信赖的部下。   郑重安道:“我在云凤城又用不上他,让他跟着你出去我放心。”   郑之南无奈,最终还是同意了。   前往月裳城的路上,郑之南对旁边的鸦说:“你怎么对着你师父也这么闷?”鸦的师父就是泊叔,鸦是泊叔在福利院带过来的,一身本事也是泊叔教授。   四辆车浩浩荡荡前往月裳城,路上又起风雪,余晖在雪的映衬下尤为壮丽美好,这是郑之南来到异世后第一次出远门,即新奇又期待。   彼时月裳城,秦府内,秦鹤手中拿着那串玉石手串在手里一颗颗的转动。   他一身黑,神情平平,不悲不喜的跪在灵堂内,看着宾客手拿白色花束走来对着遗像鞠躬然后放下花束,接着彼此见礼。   秦峰待秦鹤不薄,秦峰的离世他不是不悲伤,只是早就经历过生死离别的秦鹤已经做不出悲伤的表情,就算心里为此伤怀,面上也还是平静的。   郑之南是上午10点出发的,到达月裳城时已经晚上七点多,从车上下来,郑之南忍不住抖了下,这月裳城比起云凤城又要冷冽一些,寒风入怀,颇有些受不住。   鸦从另一边走过来,为郑之南扣上大衣的第一枚扣子,戴上皮草帽和用银狐皮做的围脖这才放郑之南往秦府走。   闻讯而来的秦鹤已经从里面走了出来。   郑之南本来以为秦鹤看到是他过来会意外一下,结果并没有。   “秦公子节哀。”郑之南对秦鹤道。   秦鹤微微颔首,伸出手让郑之南往里面走,边走边说:“先进屋,里面暖和一些,前天就开始下雪,断断续续下了两三天,今天格外冷,你身体本就需要多注意,不要多在寒风里待着。”   秦鹤说完领着郑之南一行人来到灵堂,此时还有其他人在灵堂内未离开。   其中就包含了明雪城的周礼,周礼曾经去过云凤城,见过郑之南,虽只有一面之缘但见之忘俗,从此就没有忘怀过,没想到今天会在秦家再次碰到,他的心险些因为他的一个侧目而漏跳了一拍。   郑之南一进来就发现有个人一直盯着他看,郑之南扫了一眼并不认识,在门口拿了一束白菊后径自跟着秦鹤往里面走,而后对遗像上的人鞠躬见礼,放下花束后,便没有再打扰秦鹤,跟着秦府的随从前往宾客留宿的地方稍作休整。   郑之南住的地方是一栋独栋小院,建造的十分雅致,屋内有暖气,郑之南脱下帽子和大衣靠在沙发上才觉得活了过来。   外面太冷了,他本身身体就不好,又在车上待了七八个小时,下车的时候他都觉得自己仿佛还在车上坐着,走路都有点飘,大衣又厚又重,现在脱掉后,仿佛身上的枷锁也少了许多,人也轻省了。   稍作休息后,秦府的佣人就送来了晚餐,郑之南用了一些后刚准备上楼洗澡好好睡一觉,便来了客人。   这客人不是别人,正是在灵堂里与他擦肩而过的明雪城城主周礼。   郑之南因为到现在都没有遇到攻略对象,现在看谁都觉得像攻略对象,因此周礼过来,他虽然身子疲乏,还是充满期待的决定见见他。   周礼进来就看到郑之南穿着高领毛衣坐在会客厅的沙发上,手中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红茶,看到他进来,放下茶杯站了起来,然后露出个浅淡的笑容。   “周城主幸会。”   “郑公子才是幸会——”周礼看到郑之南站起来,加快步子走了过去,然后在郑之南的示意下,两人都坐到了沙发上。   “周城主喜欢红茶还是其他的?咖啡?”   “也跟郑公子一样,来杯红茶就好。”   等茶上来后,周礼喝了一口,笑着说:“不知道郑公子还记不记得我?曾经有幸和父亲去过一次云凤城。”   郑之南这两年里,也就今年见的人比较多,在他的记忆里,郑之南没见过周礼,那么一定是两年之前原主见过周礼。   郑之南笑着摇摇头说:“不好意思,可能时间太久,有些不大记得了。”   周礼看了一眼郑之南身后的两人,郑之南会意,看来是有话不方便说,郑之南挥挥手,让泊叔和鸦退下,他比较想听听周礼想和他说什么。   等人都退下后,客厅内只有郑之南和周礼,就在郑之南静静等候的时候,周礼眼神忽然露出灼人的光芒说:“郑公子忘了吗?五年前,我去云凤城,你拿鞭子抽过我,我到现在还记得你气红的脸——”不知道周礼想到了什么,脸上出现了意味深长的神情,颇为嘚瑟的样子。   郑之南看着周礼,眨眨眼,他一开始有些不明白为什么原主抽过周礼,周礼却一点都不见怒容,反倒还回味无穷,然后想到了一个可能。   这个周礼,该不会是个抖M吧?   郑之南在心里叹了口气,将周礼在攻略对象预备名单里剔除,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成为主角的。   郑之南语气淡淡地说:“五年前的事情早就忘记了,那时年纪尚小不懂事,既然不小心抽过周城主,之南在这里说声抱歉。”   这样理智从容的郑之南,与印象里眼神癫狂对什么都不屑的大少爷相差甚远,手中那条听说从不离手的鞭子也不见踪迹,周礼忽然就冷静了下来,他轻咳了一声说:“无妨无妨,的确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听闻郑公子身体一直在调理,我明雪城什么不多,各种名贵药材最是不缺——”说到这里,周礼拍拍手,在外面候着的随从便将准备好的上等补品拿了过来。   周礼的人进来后,泊叔和鸦也回到了郑之南的身边。   等周礼离开后,郑之南对鸦说:“查一查这个周礼的信息。”   应付完周礼后,一脸莫名的郑之南回了楼上洗澡睡觉。   可能是舟车劳顿,一觉睡到9点才起来,好在宴席是中午才开始,郑之南睡个懒觉也没人挑理。   第二天,鸦把从云凤城那边传来的关于周礼的信息拿给郑之南看。   郑之南一边吃早餐一边看,看到周礼已婚已有一子一女时,彻底的把他抛到了脑后,这种有家室有孩子的人怎么可能是攻略对象。   结果郑之南刚放下资料,准备专心吃粥,顺便想点别的事儿时,系统发布了一条任务指令。   系统:中午宴席结束后创造机会与周礼独处。   郑之南接收到这个信息后打了个嗝。   郑之南心中颤抖地问了系统一句:他……是攻略对象吗?   系统:不是。   郑之南第一次觉得系统是如此的干脆利落,让人喜欢。   不是攻略对象就好,不然真是三观炸裂。   不过呢,就算不是攻略对象,看来也是个有重要戏份的配角啊。   中午郑之南以云凤城继承人的身份亮相,入座时,对面就坐着周礼,因为等会儿宴席结束,还要制造独处机会,郑之南没有像昨天那么冷淡,冲周礼笑了一下。   郑之南不知道,秦鹤将他和周礼的举动看了个正着。   “他与周礼认识?”   “五年前,周礼好像和他父亲去过云凤城,应该是那个时候认识的。”   “喔……”秦鹤半年没见郑之南,不知道是不是衣服的缘故,看起来没有从前那么苍白瘦弱,较之以前要明亮健康一些,少了病容。   周礼没想到郑之南会冲他笑,这一笑让他颇有些心猿意马,忍不住多喝了两杯。   待宴会结束时,他看到郑之南起身似乎要去洗手间,走之前又回头冲他笑了笑。   周礼总觉得这像某种暗示,看来那天晚上对他冷淡只是伪装的,他心里是有他的。   他到现在还记得15岁的少年,手里拿着鞭子抽在他身上,不屑地说:“你真恶心,滚远点。”   周礼活了20多年,从未碰到过这么牵动他心弦的人,云凤城里的贵族子弟只想着把郑之南拉到被窝里翻云覆雨,而周礼想的可丰富多了,他想被郑之南踩在脚下,想舔他的脚趾,脚踝,想承受他的鞭子,然后把他压在身下……   想到这里,周礼再无法忍耐,跟在郑之南的身后去了洗手间。   因为要制造独处的机会,郑之南去厕所的时候特意没让鸦跟着,泊叔上午被派出去做别的事情,因此郑之南轻轻松松的把周礼引到了洗手间。   周礼推门进来的时候,郑之南正站在洗手台前洗手,听到动静没有回头,他从镜子里看周礼,然后露出个勾魂摄魄的笑容,狡黠又灵秀,颇有些小狐狸般古灵精怪的感觉。   周礼下腹一热,直接扑了过去。   郑之南想过周礼会把持不住,只是没想到会这么经不住,他就是笑了一下啊……   要不要这么激动?   在周礼从背后抱住郑之南的那一刻,郑之南犹豫了下,他总觉得系统似乎不是想看他把周礼三下五除二的用巧劲撂倒在地,没准是在等谁来个英雄救美男,所以他犹疑了下……大概默念了五秒,没有人出来,正准备后踢踹向周礼的膝盖,然后洗手间的门被推开。   因为角度的问题,加上注意着周礼的一举一动,郑之南看不到是谁走进来,但还是先伪装成剧烈挣扎却挣脱不开的脆弱样子等那个人为他解围。   本以为是个新出场的角色,当周礼被对方三下五除二的给控制住后,郑之南才发现,这人竟然是秦鹤。   此时郑之南在秦鹤的眼里,双眼湿润,衣衫凌乱,因为挣扎而面色绯红,嘴唇煞白,胸口剧烈起伏,一副不堪蹂躏的无助模样,要多惹人怜就多惹人怜。   然后,郑之南晕了过去……   晕之前,郑之南一脑袋问号:???   我怎么晕了?   所以,这是气晕了吗?   郑之南原定计划是在月裳城带足一周,参加葬礼的同时再利用最后几天参观一下月裳城,考察一番。   但因为他的晕倒,身体忽然就不堪重负迸发了一些老毛病,发烧,咳嗽。   因为郑之南在自己没看到的地方突然晕倒,似乎还发生了他不知道的其他事情,鸦非常自责,就算郑之南躺在床上睡觉也寸步不离。   三天后,郑之南才精神了一些,但还是不能下床,这三天秦鹤每天都来看望郑之南,郑之南默默地跟秦鹤说感谢的话。   秦鹤离开后,泊叔拧着眉走过来对郑之南说:“发回去的信息云凤城那边都没有回复,这期间也没有发什么信息过来。”泊叔在担心郑重安的身体,怕云凤城那边有什么变数。   对于郑之南那天发生的具体事情,泊叔也不知情,他回来的晚,回来的时候,郑之南已经躺在床上接受医生的治疗,泊叔只以为是老毛病犯了。   郑之南闻言斟酌片刻后对泊叔说:“我现在身体好多了,最多三天我就可以出发回去,不如泊叔你先回云凤城看看我爸那边有什么情况,留在我这里也没其他事。”   泊叔犹豫片刻,看向了鸦。   鸦道:“我会寸步不离守在少爷身边,师父放心。”   泊叔思前想后,最终听从了郑之南的建议和安排,带了两个人连夜往云凤城。   郑重安那边除了郑之南来到月裳城时通过信息,伺候再没回过信息,本以为是太过忙碌便没有在意,可少爷生病的信息发过去,城主也没回复,泊叔这才忧虑起来。   就这样当来吊唁的所有宾客都陆陆续续离开,郑之南又修养了两天后,觉得身体没有之前难受,熬8个小时的路程应该不打紧,便让人去通知秦鹤,他准备带人离开月裳城。   父亲一直没有音信,让郑之南根本没心思继续住在这月裳城,不管云凤城现在怎么样,他都要回去。   只不过,事情远没有郑之南想的那么简单,他以为此次外出只是代表郑重安参加一场普普通通的葬礼,却没想到是一次有去无回的不归路。   当郑之南换了衣服从床上下来,秦鹤也踏进了一楼的客厅。   郑之南因为这几天生病的缘故,吃不进东西,面容又消瘦了几分,嘴唇更是毫无血色,他从卧室走出来后往楼下走,鸦跟在他身后。   站在楼梯上看到站在一楼客厅的秦鹤,郑之南接过鸦递过来的手帕捂住嘴咳嗽了几声,这才跟秦鹤说话。   “多谢秦公子的款待,因为家中有事,不能再叨扰下去,我已经决定一会儿便启程,那天的事情谢谢了。”郑之南再次为洗手间的事情表示感谢。   郑之南第一次在云凤城见到秦鹤的时候以为他是攻略对象,但没待两天,什么都没发生,对方就走了,他就放弃了他可能是攻略对象的想法,但那天在洗手间当看到是秦鹤走进来将周礼控制住让他解除危机时,他又开始疑惑秦鹤难道是攻略对象?可这几天他生病,秦鹤来略坐一坐就会离开,根本没有产生任何的火花,郑之南也没从他脸上看到任何的异样,一如既往神情淡淡,就像现在,也是礼貌有加,不亲热也不冷待,非常正常的言行举止。   然后郑之南听到秦鹤说了一句话。   他说:“以后郑少怕是要常住下去了。”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郑之南心中一沉,那是一种石头落入深潭,不知道底在哪里的不安。   你看,就算是现在,他依旧还是那副不冷不热的神情,该客气的时候客气,该寒暄的时候寒暄,这种根本不知道对方想干什么的感觉让郑之南感到烦躁。   郑之南露出不解的神情,嘴角扯了扯说:“秦公子是什么意思?”郑之南暗暗告诉自己,不管发生什么有鸦在,不要慌,若是秦鹤要将他拘在月裳城,泊叔那边也会发现异样前来救援。   秦鹤看到郑之南此时此刻仍平静镇定的神情,心里暗赞了一句,面上露出个笑容,回答道:“因为郑少已经没家了。”   郑之南从楼梯上走下来,走向站在客厅双手背在身后的秦鹤面前,冷冷道:“我的家在云凤城,难不成秦城主刚离世,秦公子就准备有违你义父的心愿与我们云凤城交恶?”   秦鹤笑得更明显了,这笑让他的脸上露出了几分邪气和懒散,从前郑之南觉得秦鹤是平静无波的湖水,但现在他的身上流露出了一种让郑之南完全陌生的气息,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也或者曾经郑之南看到的只是他的假象。   现在的秦鹤,才是真正的秦鹤。   秦鹤笑完了说:“不,你的家已经没了,云凤城现在已经被我的人接管,你的父亲两天前已经死了,现在应该已经被扔到了乱葬岗。”风轻云淡的语气像是在说今天的天气不太好似的。   闻言,郑之南猛地睁大眼睛,然后剧烈的咳嗽了几声,咳得面色潮红,仿佛要咳出血来一样,好不容易稳定下来,厉声对秦鹤说:“秦鹤,你什么意思?什么叫我父亲已经死了,云凤城已经被你的人接管?”   秦鹤抬起手不好意思地说:“抱歉,应该说,云凤城本来就是我秦鹤的,当年你父亲从我父母手里抢走了它,现在只不过是物归原主。”一句话,信息量爆炸。   这一变故来的太快,郑之南根本回不过神来,他来之前,郑重安还告诉他要注意身体,早去早回,现在有人却告诉他,他死了。   而他郑家的云凤城也已经易主。   而那个举止有度的青年是他郑家的仇人。   郑之南脑子一团乱的后退了一步,他告诉自己,不能自乱阵脚,不能被对方几句话就唬住。   他凝神正色道:“不管你说什么,我都要回云凤城——鸦,我们走。”郑之南要亲眼看看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郑之南说完,秦鹤那种意味不明的笑容再次出现,他看向鸦,神情意味深长。   郑之南不由跟着他的视线侧过脸看向旁边的鸦,然后看到鸦平静的脸上出现了一丝动容,似乎想对他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接着……郑之南看到鸦仿佛要与他拉开距离一般走到了秦鹤身边。   那一刻,郑之南觉得自己的心脏被人捅了一刀,不仅捅了一刀还在里面搅弄。   秦鹤对郑之南说:“郑公子还是安心住在这里养病吧,不要想什么云凤城了。”   郑之南这一刻才明白一点,秦鹤这个人太可怕,深不可测,不露声色,表面人畜无害,笑吟吟的,手段却如此狠厉干脆。   早在很久之前,在他还没穿过来之前就在云凤城里布局,两年前还将鸦送到了他的身边,获得他的信任。   郑之南第一次认识到,在去新世界之前获得剧情简介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   如果他知道一部分内容,就不会如此被动,落得个孤立无援,城失爹死的局面,还被人困在这异城,未来的日子根本无法想象。   按照秦鹤的说话,当年郑重安杀了他父母得到了云凤城,如今又轻描淡写的了结了郑重安,大仇得报之后把他拘禁在月裳城。   那秦鹤这个笑面狐狸准备怎么处置他这个仇人之子?   难不成这次是个相爱相杀剧本?   系统你让我这么被动真的好吗?   你别告诉我我要攻略的是秦鹤,这他妈怎么攻略?郑重安杀了他父母,他又杀了原主的父亲,怎么攻略怎么爱啊?不互相捅刀子就不错了。   郑之南胡思乱想的时候看向鸦,而鸦根本不与他对视,看到鸦这样,郑之南一肚子火气无处发。   秦鹤看到郑之南脸色铁青,眼神冷冰冰的盯着鸦,笑了笑说:“鸦你还留在这里陪着郑少吧,你跟在他身边两年,他应该用的比较称手。”说完,在郑之南心上又捅了一刀的秦鹤转身从容优雅的离开了这栋小楼。   整个客厅里,只有郑之南和鸦。   郑之南原本想揍一顿辜负他信任的鸦一顿,但想想,他也是听命行事,揍他有个屁用。   郑之南嘲讽的看一眼鸦,丢下一句:“你行。”便什么话都没再说半句,转身向楼上走。   他现在没空费力气生气发飙,他要好好回房间理理思绪,脑袋太乱了。 第52章   郑之南回到楼上的房间后躺在床上, 根据他摸索出来的规律,一般好感度这种东西, 基本上都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才会被激活。   为什么一直没激活好感度提醒,郑之南有两个想法。   一, 秦鹤不是他的攻略对象。   二, 秦鹤对他的好感度根本没有达到可以激活系统提示的地步。   仇深似海,有好感度才叫怪了,没准好感度还是负数。   除了秦鹤,郑之南还把鸦也纳入到了攻略预备名单里,之前他没有这个想法, 因为他以为鸦对他忠心耿耿,如果是攻略对象, 好感度不可能达不到五十以上,现在么……都毫不犹豫的背叛他了, 达不到五十也没什么稀奇的了。   而且鸦和他的剧情发展下去应该也挺有看头,信任与背叛, 主子与仆人, 没有激活系统提醒, 和他推测秦鹤的想法一样。   要么不是攻略对象,要么鸦对他的好感度还没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百分之五十好像是个水平线, 线下无波无澜, 一旦超过了这个水平线, 就会不同。   所以, 郑之南不仅不能生气, 还得想办法让鸦或者秦鹤对他的好感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这样,到底谁是攻略对象,到时候看看谁的好感度能破五十就够了。   但是……鸦还好办一点,毕竟是背叛他的那个,利用他的愧疚,好感度好升一些应该比较容易,但秦鹤就……   他现在是宁愿鸦是他的攻略对象,也比是秦鹤强。   秦鹤啊,光从他的嘴里知道的信息就够爆炸了,他完全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让秦鹤爱上他这个杀父仇人的儿子……太难了……   难度太大了……   想到这里,郑之南在心里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云凤城现在是个什么样子。   几十年前云凤城可以易主,那么现在再次易主估计也不会有太大的波澜,镇压下去也是分分钟的事情,毕竟秦鹤早就筹谋已久,而郑重安都死了,不易主都不行。   当郑之南在想着云凤城的时候,云凤城里倒戈到秦鹤这边的那些贵族家庭里的公子哥们心思活泛了起来。   私下里悄悄聚在一起讨论了一番。   “也不知道这落难的凤凰在月裳城怎么样?在咱云凤城的时候,有城主护着,他可以无法无天,现在云凤城城主已易主,没个人护着,只怕日子不会太好过。”言语唏嘘。   另外一个也道:“他那个脾气,不改一改的话,早晚是个死,万万没想到秦鹤竟然是当年老城主的儿子。”   “在月裳城隐姓埋名蛰伏这么久,一出手就将郑重安置于死地,不过瞬息,云凤城就被收入囊中,谋略手段不可小觑。”   “郑重安杀伐果断了一辈子,没想到最后被个女人杀死了。”说的是边箐,郑重安的二夫人。   “郑少怕是凶多吉少,秦鹤与郑重安仇深似海,又怎么会放过他。”   “哎,只是可惜了……”可惜什么,没有说出来,但部分人都心有戚戚。   毕竟谁都没吃到嘴里,一想到死了,就更没机会了。   郑之南躺在床上躺到天黑都没下楼,期间鸦上来看了看他,然后又下去了,接着就是现在,到了该吃晚餐的时间。   鸦一如平常,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那样,走过来要给郑之南更衣,去楼下用餐。   “少爷,该用晚餐了。”鸦的语气一如既往,带着尊敬。   郑之南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看着天花板,闻言语气嘲讽道:“我已经不是你的少爷了,不要叫我少爷。”   鸦抿着嘴,没再多说一句。   静默了片刻,郑之南问鸦:“你就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鸦依旧沉默。   郑之南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然后一阵眩晕,险些再重新倒回去,还好他撑着床缓了缓,那股发晕的感觉才消失。   他缓过来后,从床上下来,走到鸦的跟前,与他对视说:“我那么信任你,你却这样对我。”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其实很平静,但该表现愤怒的时候也得装装样子,演戏嘛,老是一副古井无波的样子不符合人设。   鸦垂眸不看郑之南,一脸我有苦衷的样子。   郑之南抓住他胸前的衣服说:“你怎么不敢看我的眼睛?嗯?”   “少爷。”   郑之南松开鸦,下楼吃东西。   本来想装装样子不吃,但想想明天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形,不吃东西怎么应付秦鹤。   吃东西的时候,郑之南又回想到了秦鹤当时去云凤城一直拿在手里的珠串,当时他看到珠串知道是云凤城的玉石制作而成,还以为是他喜欢云凤城的玉石,结果原来云凤城就是他秦鹤的。   当时还傻不拉几的带秦鹤去玉厂参观,本是好意,但现在回想起来,估计会觉得荒唐吧,仇人之子带着他介绍本应该属于他的一切,愤怒值一定在暗暗的飙升吧,面上还要一副从容惊叹的样子应付他。   吃完一扭头就看到了鸦,郑之南冷冷的瞅一眼,他现在还没想好要怎么获得鸦的好感,不过暂时决定要生气一阵才好软化自己的态度,不然被背叛了还嬉皮笑脸的凑过去,也太奇怪了。   郑之南完全这样没头绪的过了两天,在他终于决定要给鸦一点好脸色时,事情又起了变化,其实这变化郑之南有所预料,不过他预料的是秦鹤不会一直这么把他拘禁在这小楼里,没想到是要他去当下人,还是秦鹤身边的下人。   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血海深仇,大仇得报也不能解恨,肯定要借机会好好羞辱仇人之子一番。   通知他的人是鸦,他从外面拿着衣服走进来对靠在椅子上发呆的郑之南说:“公子说让少爷你换上随从的衣服去他身边伺候。”   郑之南看着鸦,心里有点苦。   大概这就叫从云端跌落,两天之前还是少爷,现在就成了别人身边的随从了。   要想活着,不听话又不行。   只能说造化弄人啊,越发后悔当初不做任务了,反正都是假的,生个孩子怎么了,如果上天愿意给他个机会,他下次一定干脆的答应说:“这任务我接了!”   悔不当初悔不当初。   心里百转千回的郑之南默默接过衣服后问鸦:“那你呢?我还能再看到你吗?”本来端了几天,耍耍性子准备软化了,结果秦鹤没给他这个机会,但一想到要去秦鹤身边了,鸦肯定不可能再跟在他身边,只好趁离开前,说一些不安的话,勾起一点他的愧疚,万一以后还有用的上的时候呢?   鸦:“你休息的时候我会去看你。”   郑之南在心里松了口气,有你这句话就行,然后拿着衣服沉默的上楼换衣服,而后两手空空的走下来,他从前身边都有人伺候,什么都不需要操心,现在没人伺候了,他一时都不知道要带点什么,当随从肯定不能住这里,要住下人住的地方吧?那从前的东西就更派不上用场了。   因为秦鹤的义父去世不过半个月,府里的下人穿得都还是黑色或者灰色的衣服,以示敬重。   只是什么样的衣服穿在郑之南的身上都有别样的味道,那是一种旁人穿不出来的清丽,黑色更是将他的肤色衬的白皙如玉。   这是郑之南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穿这样的衣服,对襟的棉衣和加绒的黑色裤子,还有一双防水的皮靴。   鸦看到郑之南这样下来,让他等一下,自己上楼将郑之南的一些贴身衣服还有常备药都打包用一个小箱子拎了下来,还拿了一件大衣,提溜过来后对郑之南说:“平时穿不了这件大衣,但拿着,到时候下人房间里后半夜是没有暖气的,披在被子上暖和一些。”   郑之南垂眸接了过来,等他抬眸看向鸦的时候,眼眶里聚满了泪水,神色凄楚又可怜,他眨眨眼睛,眼泪从眼眶里流出来。   郑之南在卖可怜。   鸦看到郑之南流眼泪,拿起为郑之南常备着的手帕,给他擦眼泪,然后说:“别怕,不会有事的,我会常去看你,不要惹公子生气,其实……公子人很好。”   听到人很好这点,郑之南在心里扯了扯嘴角,面上点点头,对鸦说:“走吧。”   路上,郑之南问鸦:“他说我父亲死了,是真的吗?我到现在都觉得是他在骗我。”也解释了他这几天没有怎么太悲伤的原因,因为他要表现的秦鹤说的都是假的,郑重安还没死。   鸦没有回答郑之南。   郑之南知道他什么意思。   根据郑之南对鸦的了解,他的沉默就是默认,秦鹤说的是真的,郑之南立即站住,面对面看着鸦说:“他说的是真的?”声音颤抖。   鸦可能是怕郑之南情绪太激动,对郑之南说:“少爷不要做傻事。”   但郑之南并没有暴走或者发狂,他深深地吸了口气,非常冷静地对鸦说:“我没事,我知道现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仿佛在极力忍耐那悲伤和无助。   郑重安出了事儿,泊叔大概也凶多吉少。   鸦从未被一个人如此牵动情绪,怕他发狂惹怒公子,看他冷静下来又怕他憋在心里伤心伤神。   他那么脆弱。   想到只会侍弄花草,画画弹琴的少爷以后要做的事情,鸦第一次有了一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少爷就应该一直过着从前的生活,被人护在羽翼下。   可现实是残酷的。   鸦将郑之南交给内务管家,看着他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他的视线,鸦这才缓缓吐出口浊气。   他转身大步超自己住的地方去。   他和幽住的同一间房,这个时候天色已经黑了,幽应该不在房间里,还没被安排事情做的鸦坐在屋里,第一次有了想要一醉方休的感觉。   仿佛醉了后就不用再被那些纷乱的情绪困扰。   他想照顾郑之南,像从前一样陪在他的身边,为他处理任何事情。   但这是不可能的,自从陪着少爷来到月裳城的那一刻他就知道,什么都变了。   幽回来的时候,鸦已经躺下。   幽知道他没睡,笑着走过去,把秦鹤赏给他的一瓶酒放在桌子上,另一只手里拿了两个酒杯,对鸦说:“知道你还没睡,来,庆祝你完美完成任务,咱们喝两杯。”   “明天还要去见公子,不饮酒。”   幽说:“喝个两杯而已,又不喝多。”   或许是幽的话让鸦心动了,他掀开被子坐了起来,从床上走下来,接过幽递过来的酒杯,一饮而尽,幽看到鸦这么痛快,愣了一下,眼睛一转,想起来今天公子让鸦做的事情,笑呵呵道:“你那大少爷怎么样?恼了没?有没有发脾气?”   鸦一句话没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幽一杯酒慢悠悠的喝着,看到鸦不说话,催促道:“两年了,怎么还是这么闷,你倒是说几句啊,我知道那大少爷可不好伺候,你这两年够呛吧,现在好不容易回来了,就等着公子给你安排个轻生差事,缓缓劲儿。”   然后鸦吐出来一句。   “我还想留在他身边,他一个人肯定不行。”也不知道这一晚上,他怎么度过的。   这句话让幽一下子愣住了。   什么?   鸦说什么?   郑之南的确不知道自己这一夜是怎么度过的。   跟着内务总管走进一座院子,一个院子里有6个房间,每个房间住四个人。   进到房间里,挺整齐干净,看到是四张床的时候,他松了口气。   分配了柜子和剩下的一个床位后,内务管家交代他明天要做什么事便出去了,并没有因为他是秦鹤的仇人之子就刻意为难,这让他没有那么的觉得难熬,东西都摆放好,锁进柜子里。   下人有专门的餐厅,郑之南其实不想去,但是这具身体又经不得一点任性,他去了餐厅喝了一碗粥,吃了一个馒头就立即离开了,留下其他人讨论这个之前还坐在上座,是公子客人的男孩。   有些没有在前院伺候的下人并不知道郑之南,只觉得这人长得真好看,一点都不像个会干粗活的人,怎么看都像是个玉人,该坐在温暖的地方喝着茶看着书,还是其他人说了才知道,只觉得这八卦够劲爆,特别是知道对方之前是一城之主的大少爷,如今却沦落到和他们同吃同住,聊得不亦乐乎。   至于什么仇不仇人,因为涉及到秦鹤,没有人敢讨论,也就把重点放在郑之南的身上。   郑之南没和室友说话,因为室友们也不怎么理会他,权当他不存在,郑之南也乐得清静,径自睡下。   翌日因为要去伺候秦鹤,郑之南五点就从床上爬起来,去外面的洗手间洗漱,然后去餐厅吃早餐,这个时候不是要去伺候主人早起的下人,人并不多。   郑之南五点半来到了内务总管所说的秦鹤的房间。   庄严气派,一进去就觉得身体里仿佛快要凝固的血夜再次流通了起来,有暖气的地方就是天堂啊。   进去后,郑之南先去了值班下人休息的偏间,让里面的人给他吩咐一会儿要做的事情。   绯是夜里值班的下人,看到来接班的是个新人并不意外,估计是有人特意吩咐过,她一一对郑之南说:“洗漱这些公子自己就做了,你进去了只需要守在门口,等着他醒来后唤人你就进去为他更衣穿袜穿鞋,然后净手后伺候公子用餐,其他的听公子吩咐就行。”   绯说的这些其实都是从前鸦为他做的,郑之南并不陌生,点头应允便用温水洗手,免得冰到秦鹤,这是绯交代的。   等绯离开后,郑之南轻手轻脚的来到秦鹤的卧室,站在门口,等着里面的秦鹤醒来后唤人。   好在屋里有暖气,郑之南并不觉得冷,就是觉得挺搞笑的。   从前是别人伺候他,现在风水轮流转,改他伺候别人了。   命运啊,就是这么多变。   秦鹤本以为郑之南在发现自己身份巨变后会崩溃,会发脾气,会歇斯底里,但意外的,郑之南很快就接受了现实,就像真的只是个刚进府的下人那样为他穿衣服,扣扣子。   秦鹤翘起嘴角故意刺激郑之南说:“郑少昨夜睡得可好?”   郑之南听得出来他的意图,故意露出个笑容说:“很好,什么少爷,公子叫我之南就好。”   能屈能伸,可以的,秦鹤在心里表示了欣赏。   秦鹤接着说:“不难过吗?你父亲死了,我好像没有看到你为他哭。”恶意满满。   郑之南面色平静地给秦鹤穿上外套,然后回答道:“人各有命。”   秦鹤终于生出了一点趣味,这个小少爷似乎比他想象中的要有趣。   在郑之南给他扣上衣的最后一颗扣子时,秦鹤看到郑之南维维垂首时露出的一节优美洁白的颈脖,他恶作剧地伸出手攥住了郑之南的腰,下巴抵在他的颈部,声音仿佛贴着郑之南的耳朵说:“我想看到你哭的样子。”   郑之南知道秦鹤在作弄他,但他还是决定不刻意的去讨好他,讨好未必让他喜欢,他可是要刷好感度的啊。   “现在哭不出来。”   “你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死了,还是被我杀的,你不恨我吗?不想杀了我为你父亲报仇吗?”   郑之南自嘲地回答道:“你觉得我做得到吗?”我这随时都有可能嗝屁的体质。   秦鹤看郑之南就算被这么作弄也神情平静,颇觉无趣的松开手说:“你倒是看得通透。”   果然,他只是想作弄我,其实光看他眼神中露出的神情,郑之南就知道,他在故意作弄他,因为那里面没有情欲之色,所以他才特别镇定的任他抱着,任他故意蹭他的颈脖。   他就是想看他慌张,无助,不安,崩溃,甚至流眼泪的样子。   秦鹤用餐到一半的时候,幽和鸦走了进来,两人齐齐向秦鹤问好,然后退到一旁等待秦鹤用完早餐,而鸦的眼神则状似无意的扫了一眼郑之南。   看到他脸色雪白雪白,嘴唇也泛着白时,就觉得他肯定没睡好,大概也没怎么吃东西,鸦这一番心理活动完全是习惯使然,等看到他那身下人的衣服时才猛然回过神。   郑之南也看了一眼鸦。   秦鹤用过早餐后略坐片刻,给鸦安排了新的工作内容,侍卫队的总队长,今天就去报道,然后让幽发内部通知。   等鸦离开后,秦鹤带着幽和临时被叫上的郑之南去了政务中心,处理这段日子堆积上来的工作。   秦鹤接下来要怎么处置郑之南,所有人都不知道,包括郑之南也不清楚。   虽然他觉得秦鹤对待他这个杀父仇人的儿子怎么样都不奇怪。   然而秦鹤并没有特意的去想法子折腾郑之南,或者是给他难堪,秦鹤一连半个月都忙于政务,甚至常常熬夜处理事情,做下一年的工作安排。   郑之南在这半个月里跟在秦鹤的身边见了不少月裳城的重要人员。   只是自从那天早上鸦被分派到了侍卫队后,就再也没见到过,说好的他休息后去看他,也没有出现过。   郑之南有些沮丧,但想想本来承诺这种东西就是缥缈的存在。   就这样,郑之南一直跟在秦鹤身边,待到了第二年的春天,开春后,府上忽然就忙碌了起来,郑之南在绯那边打听了下才知道3月份秦鹤要宴请和月裳城有最大生意往来的北境城的城主。   而郑之南也知道了去年月裳城要云凤城那么多钢铁是用来做什么的,做枪支弹药,月裳城竟然在做军火生意,而北境城就是这些军火的购买对象,同时北境城也会提供月裳城需要的东西。   郑之南知道这事儿不简单,可还没理出头绪来。   关于北境城,郑之南知道的信息不多,因为离中部大陆太过遥远,没怎么接触过,因为远,隔山隔水,自然也没有起过冲突,只知道是北部大陆最大的城市,也是各个城市的交通要道,而北境城的赫连烈行事作风颇为乖张残暴,除此之外,郑之南再没有其他的信息了。   3月的宴会如期举行。   宴会当天,郑之南一如既往跟在秦鹤的身边入场,这是郑之南自参加葬礼后第二次在公众场合出现。   两次出现,两次身份。   而随着他的出现,本来只是闲闲斜靠在自己位置上的赫连烈挑起了眉头,生出了兴味。   这秦鹤人无趣了点,但身边的这个随从看着不错,白白嫩嫩,看着很好推倒的样子,神情却又带了一抹矜贵自持,怎么看都不像是简单的随从。   赫连烈让手下去打听了一下,便结合之前知道的事情了解了个大概。   原来,这就是云凤城曾经的继承人,难怪看着就不似其他下人那么粗糙平庸。   郑重安那个大老粗,竟然有这么个儿子,他怎么从来不知道?   既然是仇人之子,那么要过来应该更简单了。   打定主意的赫连烈端起了酒杯。   郑之南进来后,第一眼也注意到了右边首座上的男人,丝质的衬衫,3月还带着冬日未散尽的寒意,外面竟然只罩了一件薄风衣,虽然是长发却并不女气,眼神懒散,邪魅又让人心中不安,因为虽然对方什么也没做,散漫的气质却给人一种下一秒就能给你一枪的感觉。   秦鹤给郑之南的感觉是深不可测,猜不透,而这个男人则有种看似懒散,实则阴森,脊背发凉的感觉,那是毫不遮掩的庞大气场。   郑之南看了一眼便立即收回了视线,这人一定就是北境城城主赫连烈,不再做其他人选。   在这场宴会里,郑之南是个倒酒端盘子的角色,节目一边演着,大家一边喝着酒闲聊,酒过三巡,不知道是哪位酒意上头,笑嘻嘻的盯着秦鹤旁边乖乖扮演随从的郑之南对秦鹤说:“舞台上这人的琴哪里有城主身边的那位随从来的好?”这人是另外一位曾经和郑重安有过合作的小城主,跟在像云凤城或者月裳城这样的大城身边讨生活,估计是日子过得太好,酒喝得有点多,心思有些没压制住,将心理的话说了出来。   赫连烈本来就对郑之南颇感兴趣,闻言就知道那人是在指郑之南,哪里放过这机会,立即假意好奇实则起哄的问秦鹤说:“秦城主身边还有这样的人才?是因为弹得太好,舍不得给我们在座的听吗?”   舞台上那位正在演奏的钢琴家诚惶诚恐,要不是业务足够熟练,弹错几个音都是轻的。   秦鹤端着酒杯,闻言故作不知的样子侧过脸去问垂眸没看大家的郑之南。   “你会弹琴?”   郑之南闻言嗯了一声。   赫连烈闻言闲适无比的喝了一口酒笑着道:“这随从是什么来路,怎么秦城主都不知道,你这个来当陪客的人却知道的这么清楚?”故意调笑。   那一开始提议的人闻言立即朗声道:“北境城城主大概不知,这位是曾经云凤城郑重安的儿子,如今秦城主大仇得报,这曾经的大少爷现在只不过是秦城主身边的倒酒下人,虽然是下人,但这双手弹出来的曲子是真的好听。”殷勤解释。   赫连烈再次看向秦鹤说:“这倒有趣了,不知有没有这个荣幸?”   这样的事情,秦鹤怎么会拂了对方的面子,侧过脸吩咐郑之南过去演奏一曲。   郑之南的确会弹琴,不过他练得曲子都是现实社会里的曲子,和这个异世大陆里的钢琴曲完全不一样,风格也多有不同。   不过反正是架空世界,为了不出错,弹个拿手的吧。   虽然这种被当成猴子一样耍把戏的感觉并不好受,但郑之南倒挺会安慰自己,不就是弹首曲子,凭良心说,这事儿真没啥。   沉默着走到舞台上的郑之南没看到被外派到云凤城处理事务的鸦今日也刚好回来,他看着郑之南挺直着脊背走上舞台,坐在钢琴椅上,让两只素白如玉,从来都是拿笔拿书的手放在了黑白色的琴键上,为他人助兴。   他看他沉默的眉眼,看他平静的举止。   当悦耳动听的音乐从舞台上传来时,鸦那颗躁动甚至有些气恼的心忽然就被抚平了。   悠扬动人,婉约温柔,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抚慰每个人的心房,如此特别,如此吸引人,连带的让穿着下人服的郑之南变得夺目起来。   秦鹤也不由愣了一下,他听过不少钢琴曲,却从来没听过这样特别的曲子,没有炫技,没有激烈的节点,有的是温柔如水,如风如月,让人仿佛置身在鸟语花香的树林中,地面上的鲜花一朵朵盛开,树枝上的树叶被吹动,上一秒还颇为浮躁的气氛忽然就变得平静祥和起来。   赫连烈手指敲击桌面,一下两下,看着郑之南专注的神情,看他的一点侧脸,看他莹润的唇,挺直的鼻,还有优雅的颈部,还有那双骨节分明的双手。   真想看看他的另一番模样,一定别有一番风情。   当一首曲子终了,当所有人都还没回过神来时,赫连烈慢慢的拍了拍掌。   “原以为刚刚是吴城主夸大其词,现在看来是真的有过人之处”随后话锋一转,非常直截了当的对上首的秦鹤说,“既然秦城主与他有些仇怨,不如秦城主把这美人赠与我,由我来替你解解恨,岂不是一举两得。”最后几句话说的尤为露骨暧昧。   郑之南没想到这人如此无所顾忌,在这样的场合就说出这样的话,他告诉自己要冷静,不能慌,但脸色还是因为赫连烈的话而绯红一片,是气得,他想给对方竖中指,虽然对方并不知道什么意思。   其他宾客闻言心中哑然,面上还强装着平静,目光来来回回看赫连烈、郑之南、秦鹤。   没有人说话,都在等秦鹤的反应,想知道他会不会如了赫连烈的愿。   郑之南也怕秦鹤为了解恨而把他随手丢给这么一个一看就知道他想对他做什么的家伙。   看在老子伺候你这么久的份上,别把我随便的送给一个人渣啊!送给这个百无禁忌的家伙,还不如把我送给周礼,好歹还能混个S当当。   就在郑之南心中紧张不已的时候,他看到上首的秦鹤忽然露出个笑容,是冲他笑得,郑之南心里咯噔了一下,以为秦鹤一开口就是:“好啊,你喜欢就送给你……”   但事实上,秦鹤笑着开口说的话是:“之南,你过来。”   郑之南与秦鹤对视,然后走下舞台,一步步走上上首的秦鹤身边,就在他小心翼翼靠近时,秦鹤忽然伸出手将郑之南拉到了怀里,完全不避讳的半抱着躺在他怀里一脸诧异的郑之南,当然因为这个姿势,郑之南的诧异其他人并不能看到,他们只看得到秦鹤凑近了郑之南的脸,脸上是宠溺的笑容。   他说:“北境城主的话你听到了吗?你告诉我,你想不想去他的身边?”   郑之南立即斩钉截铁地说:“不愿意。”   赫连烈倒没有穷追不舍,一脸遗憾的端着酒杯说:“那还真是可惜啊……”   而其他人也从秦鹤抱住了郑之南的震惊中回过神来。   虽然刚刚几乎所有人的脑袋里都在想如下几个问题。   “怎么回事,秦鹤怎么和杀父仇人的儿子勾搭到一起了!”   “这个郑之南以前真是小瞧他了,这么快就爬上了秦鹤的床。”   “看来秦城主也是难过美人关,虽然这郑少爷的确挺让人心里痒痒的。”   “羡慕。”   “也不知道秦城主以后玩腻了,他们有没有机会常常滋味……”   在所有人都各怀鬼胎的时候,郑之南还一直被秦鹤抱在怀里,不仅如此,秦鹤还喂他喝酒,给他夹菜,就像他真的已经和秦鹤搅在了一起。   不过郑之南也知道这个时候不是矫情的时候,赫连烈作为秦鹤的合作对象,不能明着得罪,为了圆的过去,他也得配合下去,免得真的走上另外一条不归路。   秦鹤则看到郑之南僵硬的表情和动作时,忍不住笑了。   难得看到他被吓到。 第53章   直到宴会结束, 郑之南伺候完秦鹤回到住所,才松了口气。   那个赫连烈一看就不是个善茬, 根据一般小说的节奏,这个赫连烈肯定和他还有后续的冲突, 不然就没有出现的意义了。   至于秦鹤, 郑之南要先获得他的好感,然后再演为父报仇的剧情,不然根本不合情理,就算原主干不过秦鹤,也绝对不会一直这么沉默下去, 总要寻找一个契机,干一波, 不管成不成功,都得干!   什么时候干, 慢慢找机会吧,现在时机还不成熟, 先装会儿鹌鹑。   最近这段时间他一直反反复复的思考一件事, 那就是他不能一直这么依赖系统下去, 他要证明自己就算没有预知剧情提要也可以把一切都做好。   当然,有时候做点他能接受的任务然后获得下一个世界的梗概剧情提示什么的, 他也不会排斥, 能走不费事儿的捷径, 他也不会迂腐的一概拒绝。   就在郑之南洗完脸擦脸的时候, 他看到了三四个月都没见过的人——鸦。   看到鸦, 郑之南就冷下了脸。   背过身,装作没看到他准备回房间里,鸦跟上来,对郑之南说:“少爷。”   郑之南说:“别叫我少爷,你这样会让我觉得你在嘲讽我,和他们所有人一样,我知道,他故意让我跟在他的身边,让其他人看到,然后羞辱我。”这段日子,嘲讽他的人不在少数,其实他一直没觉得有什么好生气的,剧情需要,总有人来演绎聒噪的角色,但现在他决定要爆发一下,演一下,要有点原主的味道来。   “之南,现在方便吗?”鸦语气不习惯的改口。   郑之南头都没回说:“天黑了,我要睡觉了。”语气敷衍,懒得交谈。   就在郑之南准备推开门走进去的时候,鸦直接走过来,将郑之南扛了出去。   郑之南剧烈挣扎,又捶又打,还上嘴咬,鸦纹丝不动,一意孤行的把郑之南带到了外面偏僻的一角,这个地方不常有人来,有些荒凉,郑之南被放下后,直接上脚踹鸦,鸦被踹的后退了一步,不是承受不住力道,而是怕自己伤到他,郑之南踹完对他说:“你干什么!我不想见你!你滚。”一脸的愤怒。   鸦为自己消失了这么久解释道:“自我接下总队长的职位后就被派去云凤城处理事情,今天我刚回月裳城,抱歉,之前答应你休息来看你,没有做到。”   这是鸦无法决定的,郑之南假装气得脸红眼睛也红,闻言一副不相信他的样子说:“反正我已经不是你的少爷了,你爱去哪去哪,不用跟我说,你们都走吧,让我一个人自生自灭。”凄苦悲凉的音调。   鸦看到郑之南还在生气,小心翼翼的把一直拎在手里的礼物拿出来,是一盒从云凤城带回来的点心,郑之南最喜欢吃的一家点心店做的。   他说:“你最喜欢吃的点心,一直放在保温盒里,来见你的时候才拿出来,今天刚做好的。”   其实郑之南站在局外人的角度,他对鸦根本生不起气,特别是就算现在这个境地,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尊敬他,听他的话,当然是不违逆秦鹤的那种听话,没有把他当成一个可以任意欺负的对象。   但是站在原主的角度,鸦所做的一切都绝对不会得到原主的原谅,他本就易恼易怒,将所有黑色的情绪都放大,就算鸦给出了解释,在秦鹤那里受得气,也找到了一个发泄的出口。   所以,郑之南一抬手把鸦递过来的东西都打翻在地,还用脚踩上去,他说:“不要假惺惺的对我好,你要真的对我好,就帮我逃出这里。”这是一个鸦不可能做到的要求。   郑之南说完,看鸦不说话,冷笑一声。   鸦做不到,所以给不了郑之南回复。   郑之南说:“是你背叛了我,让我落到了如今任人欺凌的地步,在你陪我来月裳城的时候,你就知道我会遭遇现在的一切,被人当成一个乐子,一个可以随便送人的玩意儿,是你辜负了我对你的信任,也辜负了泊叔对你的信任。”无比的凄楚悲伤。   鸦说:“不论是来月裳城,还是在云凤城,公子已经决定的事情,谁都无法改变。”   郑之南靠近鸦,握住他的手说:“可以改变的,你可以帮我逃出这里吗?”   鸦看着被郑之南握住的手,摇了摇头说:“我不会背叛公子。”   郑之南松开手说:“可你背叛了我。”   “对不起。”   “你滚吧。”   郑之南说完,决绝离开。   留下宛如一颗劲松屹立在山崖上的郑之南,身影孤独。   是的,少爷说的没错,他背叛了他。   虽然从一开始,他来到他的身边,就开始了欺骗,可是在这两年多的相处中,他早就变了心,一半是对他有救命之恩的公子,一半是对他信任有加,在最后一刻仍把他当做最信任的下属依靠的少爷。   所以在秦鹤安排事务时,他主动申请前往云凤城,一待就是三个多月,仿佛这样不闻不问,不去理会,就能做到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可是当他走在云凤城的大街上时,常常会回想起少爷在这里走动时的一瞥一笑,心就像针扎一样难受。   然后他回来了,他想看看他好不好,接着就看到了今天他在舞台上为人弹琴助兴,被公子拉进怀里亲密依偎。   鸦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难受的滋味。   他的少爷,如果时间能回到过去该多好。   如果不是他去执行任务该多少……不……倘若是那样,他就遇不到少爷了……   人生难道就是选择题吗?只能拥有和选择其中一种,而不是同时都得到。   比如,没有什么公子,没有什么卧底,没有什么背叛,从一开始他就是少爷的随从,然后可以为他浴血奋战。   郑之南背对着鸦离开后,脸上的悲伤、凄凉、失望全部都消失了。   目前的进度是,放大了鸦对他的愧疚之情,那么现在开始进行下一步,怜惜,让鸦怜惜他。   他陪了他两年,郑之南不相信鸦会面对他被羞辱欺凌时无动于衷,只要他出手,好感度就绝对不可能没超过50,如果出手了,还没有提示,就可以把鸦排除在外。   赫连烈……   可以利用一下赫连烈来刺激鸦。   秦鹤这个人,郑之南倒现在都没有头绪要怎么对付,太难了,他到现在都猜不透秦鹤的心思。   契机只能是他决定要跟秦鹤干一波的时候期待有别的反应吧。   先把鸦搞定了。   翌日,郑之南照常去秦鹤身边。   在郑之南为秦鹤穿衣服的时候,秦鹤轻描淡写的问了一句。   “昨晚鸦去见你了。”   郑之南心惊了一下,这个老狐狸,心眼可真多,还深不可测,偷偷见个面都被你知道了,面上保持着镇定,嗯了一声。   然后郑之南的下巴被挑起,被迫与秦鹤对视。   秦鹤审视着郑之南波澜不惊的神情,问他:“昨天的你,比现在的你要可爱几分。”故意戳郑之南的痛楚,昨天那么窘迫,可爱个狗屎啊?   郑之南浮起了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就当公子是在夸我了。”大丈夫能屈能伸,不要气,这个时候气才是给对方找茬的借口,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淡定淡定。   “你倒是会捡好听话。”秦鹤松开了手,对郑之南说,“昨天也辛苦你为大家助兴了,一会儿陪我用过早餐,你可以回去休息休息,明天再过来我这里。”又捅了郑之南这个前贵公子一刀。   “谢谢公子。”老狐狸,假惺惺,不过有懒可以偷,不偷白不偷,不气不气。   郑之南味同嚼蜡的和秦鹤一起吃了一顿早餐就迅速开溜了。   头也没回。   并不知道秦鹤盯着他离开的背影直到看不到为止。   郑之南刚溜出秦鹤所在的院子,就看到了一直待他不错的绯,绯抱着两个大花瓶,还蛮重的样子,似乎要送东西,郑之南想着自己今天又没什么事,回去的时候顺便帮绯一把,就走了过去。   “绯姐,我今天休息,你要去哪里?要我帮你吗?”   “是之南啊,这两件摆件是从库房里拿出来的,要送去南苑边老板那里。”   “我来帮你吧,我刚好同一个方向,也用不着你跑了。”郑之南伸出手接花瓶。   绯想着既然郑之南顺路,就递给了郑之南,反正举手之劳的事情,“那就谢谢你了,去了南苑,教给边老板身边的随从橙就可以了。”   “好,我知道了,你去忙吧,公子身边现在没人。”   “好的。”   郑之南抱着两个花瓶往南苑而去。   从秦鹤这里到南苑要穿过一片竹林,秦府很大,绿植也特别多,郑之南一开始不熟悉,有好几次都迷路了,不过待了这么久后,现在该认识的都认识了,就没有再出现过像之前那么迷茫的时候,熟门熟路的走出东苑,走进竹林。   竹林很深,也很密,叶子最多的时候,走在这条路上又凉爽又适宜,阳光根本照不进来。   然后,郑之南走着走着,还没走出竹林小道,就看到了狭路相逢迎面走来的赫连烈。   郑之南下意识顿住了脚步。   赫连烈看到后忍不住笑了,没有跟郑之南那样停下脚步,而是径自走到了郑之南的面前,看到他抱了两个花瓶说:“美人这是要去哪里?”   郑之南垂眸回答:“去南苑,边老板处。”   不紧不慢的对郑之南说:“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了,谢谢赫连城主。”郑之南说完,看到赫连烈没有为难他,而是侧过身,让郑之南从他旁边走过。   郑之南这个时候还不敢彻底的松口气,凝神静气的往前走。   然后,在郑之南走到赫连烈身前时,赫连烈伸出手将郑之南攥进怀里,郑之南就知道他不会轻易放过他,也一直在防着赫连烈,看到赫连烈伸手就立即将手里的花瓶砸向赫连烈。   赫连烈早有防备,用手臂一挡,花瓶应声而碎,在一地碎片中,郑之南的双手被赫连烈反扣到身后,完全动弹不得。   赫连烈比他高,力气比他大,有句话叫一力降十会,郑之南的双手在被对方扣住后,上半身根本动弹不得,他抬腿去踢,也被赫连烈直接缠住腿像被钳子牢牢夹住一般,无法动弹。   他这身板真的太废了,在对方强大的力量之下根本毫无反手之力,再多的花招都不如人家一身力气好使。   郑之南大声道:“放开我!我是公子的人,你要想清楚!”他现在只能用秦鹤的身份来威吓对方,让他有所顾忌,故意大声是想吸引外人的注意,能引来一个是一个啊,没准就能救命呢。   赫连烈闻言露出个不以为然的笑容说:“那刚好,我和秦鹤谁更让你舒服,你可以比较比较。”说完,毫不犹豫吻上了郑之南的唇,在里面堂而皇之的搅弄风雨,郑之南瞪大眼睛看着这个臭不要脸的大贱人。   他知道不是秦鹤不顶用,而是他的身份根本让人重视不起来,在赫连烈的眼里,他这个阶下囚,根本没有什么好忌惮的,就算玩死了,估计在两人的生意面前也不过是个随时可以忽略的存在。   当郑之南感觉到赫连烈的手在肆无忌惮的乱动时,挣扎的更加剧烈。   鸦就是这个时候冲过来的,他毫不犹豫的去袭击赫连烈,危险来临让赫连烈也不得不放开郑之南去挡鸦的攻势。   郑之南衣衫凌乱的被甩开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喘气,手按在破碎的花瓶碎片上,也不觉得疼。   他看着鸦与赫连烈过招,拉了拉被扯乱的衣服,恨不得给鸦递一把剑,一刀捅死这个不分时间地点发情的家伙。   郑之南从地上爬起来跳着说:“打死这个乱发情的大垃圾!”   赫连烈被郑之南的行为气笑,看着鸦说:“谁打死谁还不一定。”   郑之南就像个啦啦队的队长一样继续鼓舞士气:“鸦,弄死他!把他手给打折了!”郑之南仗着这里没人来,各种放肆,一点都没有在秦鹤身边时束手束脚,安静本分,十分嚣张,让赫连烈忍不住侧目。   似乎是被郑之南给鼓励了,鸦越打越勇,本来还游刃有余的赫连烈立时也有些吃力。   看到赫连烈和鸦打的不相上下,郑之南想帮忙,捡起地上的花瓶碎片往赫连烈的身上扔,只是不凑巧,扔过去的时候,两人已经换了地方过招,而他扔出去的碎片砸在了带着人寻来的秦鹤额角上。   秦鹤一脸肃穆,碎片砸在上面,立时渗出了血珠,郑之南胆子再大,再见多识广也被吓了一跳,真他妈的叫屋漏偏逢连夜雨。   刚刚被禁锢住的时候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郑之南刚刚那会儿是真的起了杀心,想和鸦一起把赫连烈给弄死,不过现在想想,这个想法太不可取,因为后患无穷。   秦鹤扫一眼一身狼狈,手里还拿着碎片的郑之南,喝道:“放肆。”眼神看向的则是鸦。   鸦看到秦鹤来了,立时停下动作,赫连烈却没停下,直接抬起脚将鸦踹飞出去,鸦砸在竹林上,立时有竹叶从树上被震落,他艰难的撑住地,想要爬起来。   郑之南冲过去扶起鸦的身体,有些心疼。   也是在这一刻,郑之南否定了鸦是攻略对象的想法。   能不顾秦鹤的怒气,毫不犹豫冲过来将他从赫连烈的身边拯救出来,说明鸦已经做不到只顾自己,在意他已经超过了自身,甚至愤怒到连秦鹤的存在都忘了顾及,做到这个份上还不能激活系统提示,只能说明,鸦不是他的攻略对象,不然无法解释鸦的行为。   那么极有可能攻略对象就是秦鹤,而为什么秦鹤到现在还没激活系统好感度提醒,郑之南有百分之八十的信心认定是因为秦鹤对他的好感度根本没超过五十,所以系统迟迟无法激活好感度提醒。   就在郑之南扶起鸦,陷入沉思的时候,秦鹤的声音再次响起。   “向赫连城主道歉。”根本没有问缘由。   郑之南知道,解释无用,权力凌驾一切,就算你是无辜的,你也是错的,因为位高着决定所有。   在秦鹤处置郑之南和鸦的时候,一旁的赫连烈用手擦了一下嘴角,他的右脸被鸦打了一拳,嘴角破了,不过鸦也不占便宜,肚子被打了两拳,刚刚还被狠狠踹了一脚。   赫连烈刚想张嘴发难,就听到秦鹤对郑之南说:“你过来。”   郑之南看一眼鸦,鸦将郑之南推了出去,不想他违逆公子而受到惩罚。   郑之南顿了一下,抬脚向秦鹤走去。   然后秦鹤拿着随从递过来的帕子擦着额头对身后的下人说:“带他回澄湘小楼,这几天玩的是越发没有个样子了。”轻描淡写的将郑之南从这件事里摘了出来。   听到澄湘小楼时,郑之南心里愣了一下,因为这小楼是他刚来秦府的时候住的地方,但是他知道这个时候不是表达疑惑的时刻,老老实实跟着来抓着他手臂的两人走,转身的时候看了一眼鸦,鸦回了一个别担心的眼神,郑之南这才离开。   等郑之南离开后,秦鹤对赫连烈说:“下人莽撞,昨天刚从云凤城回来,估计是没认出来赫连城主,以为是什么盗贼”说完吩咐人将鸦关进刑房,“冒犯客人,抽20鞭以儆效尤。”   秦鹤干脆利落的敲定一切,根本不给赫连烈说话的机会,最开始赫连烈没机会说,现在再说就有些不给面子了。   毕竟的确是他在这府中闹出的事情,传出去对谁都不好,虽然他赫连烈从来不顾及这个,但生意还没敲定,他虽然百无禁忌,可还分得出来孰轻孰重。   想到刚刚的滋味,赫连烈看到秦鹤额角的伤口,说了一句:“秦城主这小猫还真是烈啊。”够味这句,他没说出来。   秦鹤则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是欠调教,等忙完这阵就好好整治一番,免得没大没小,不知天高地厚。”   等郑之南被送到澄湘小楼后,先是被处理了手上的伤口,然后有下人拿来质地柔软舒服华贵的衣服,还要服侍他洗澡,郑之南说:“为什么要换衣服?我是下人,这些衣服我不能穿。”   “请公子洗澡更衣。”   “我不是公子,我是下人。”郑之南强调,心里有些怪异,其实他已经猜到事情有变,只是有些死鸭子嘴硬,不想承认。   这些人依旧重复:“水已放好,请公子洗澡更衣。”   “我不去,我要去回外勤院。”外勤院就是他们下人住的地方。   “公子以后不用再去外勤院了,城主吩咐过,您以后就是公子。”   “什么意思。”   郑之南这么问的时候,下人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回复。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秦鹤冷着脸走了进来,一个眼神示意所有人都出去。   郑之南看着他的脸,然后看到他额角被他砸出来的伤口,有点尴尬。   想问疼不疼,没事儿吧,又觉得太过没规矩和亲密。   郑之南抿了抿嘴,最终什么都没说。   秦鹤则静静的打量郑之南红肿的唇,还有下颚出被咬出来的红痕,眼神又看向他的颈脖,那里也有一些红痕,不过看起来不像是吻得。   秦鹤又想到鸦的所作所为,神情更冷。   “去汤池。”   郑之南转身乖乖去里面的汤池。   等到了一楼修砌出来的汤池后,秦鹤说:“把衣服脱掉。”   郑之南没听清楚,啊了一声:“?”   “把衣服脱掉,要我说第三遍吗?”   郑之南看向秦鹤的神情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而是真的要他把衣服脱掉。   郑之南没再问东问西说些废话,单手解扣子,有些费力,但也解开了,等全部都脱光后,秦鹤说:“左手套上隔水袋,自己下去。”让他自己进汤池内。   弄好一切后郑之南面无表情走进汤池,没过一会,穿着里衣的秦鹤也走进了汤池,他靠近浑身僵硬的郑之南,手如铁钳一般将他捞入怀里,从背后抱着他,在他耳边淡淡地说:“他亲你了?”   郑之南僵硬着身体,点了点头。   秦鹤说:“以后你不用再去外勤院。”   郑之南急急转身,脱口而出:“为什么,我想去外勤院。”郑之南现在的一切情绪有百分之九十都是装出来的,在他知道鸦不是攻略对象后,他就已经开始了布局,剩下的百分之十就是……秦鹤挨得他有点近,特别是他光着的时候,对方还穿着里衣,有种羞耻的感觉,没有了衣服的遮掩,让他很没安全感,因为离得近,秦鹤呼出的热气喷在他的脸上,更添暧昧。   秦鹤捏住郑之南的下巴,用手揉搓他的颈脖、下颚、唇,仿佛要洗掉什么东西一样,搓的郑之南有点微微的刺痛。   然后在郑之南等待回答的时候,秦鹤扣住郑之南的后颈,吻了上去。   比起赫连烈充满占有欲和霸道的气息,秦鹤的吻要温柔很多,但也带着掠夺,细密又炽热,郑之南抵住秦鹤的胸口,完全被动的承受秦鹤的亲密。   他没有反抗,因为他在等。   等一个熟悉的声音出现。   在这个长吻结束的时候,郑之南眼里布满水汽,不是泪水,而是汤池里的水汽氤氲到了眉眼之间,看起来有一种湿漉漉的可口,让人想继续随心所欲下去。   系统:好感度已达51。   这屋子里除了他和秦鹤没有第二个人,那么这个好感度是谁的,显而易见。   郑之南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险些激动的跳起来,当然,同时他也有些想吐血,因为秦鹤的好感度!是所有攻略对象里最低的!   别人一出来都是六十几,他竟然才比水平线高出一分!   这也昭示了一点,刷好感度的日子还长着呢,任重道远哦小伙子。   不过这也掩盖不了郑之南激动兴奋的心情,终于,终于搞定谁是攻略对象了!   太好了,太好了!   有了目标,一切就简单多了,之前是瞎子过河心里没底,现在有了底,舒畅多了。   当然,心里高兴归高兴,兴奋归兴奋,面上还是维持着茫然无措,还有挣扎的神情,他可不想秦鹤刚亲完就一脸兴奋的看着他,搞得好像他多喜欢他亲似的。   人啊,是个复杂的生物,而有些人就是贱,你越讨好他,他越不把你当回事,你对他冷淡点儿,反倒对你饶有兴趣,不时来撩拨两下。   所以现在郑之南刷好感度都特别谨慎,轻易不表露出一副感恩戴德,欢喜不已的样子出来。   暴露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出来是最不明智的举动。   他现在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务什么的,有一颗冷漠无情的心才是最重要的,不会迷失,不会彷徨,只追求任务结果,那么,便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打倒他的。   比如现下,郑之南恢复清明的眼神后又露出一丝不解的神情看着秦鹤。   秦鹤说:“因为……你以后就是我秦鹤的人,不再是下人,而是”他的唇凑近郑之南的侧脸,接着道:“枕边人。”   郑之南闻言,心里并不意外,虽然秦鹤的话半真半假,但外有赫连烈这个威胁在,秦鹤这个想法,他觉得比较正常。   一,可以免于他被赫连烈骚扰。   二,可以捉弄他这个仇人之子。   或许还有点对他的好感,虽然只超过水平线了一点,但这一点谁知道是增加了多少好感才累积出来的。   不过他还是表现出了不想多说什么的神情,沉默,沉默,此时适合沉默。   秦鹤冷哼一声说:“刚刚不是挺能说的吗?怎么这会儿哑巴了?”说的是郑之南在竹林里起哄的事情,他还没走到的时候就听到了郑之南不同于以往沉闷的性格,欢脱活泼的声音。   郑之南露出倔强的神情说:“那个人那么坏,我说的也没错。”起哄让鸦往死里打赫连烈的话。   秦鹤看着郑之南,帮他清洗身体,说:“这几天你就待在楼中不要出去,免得惹祸上身。”   郑之南虽然不情愿,但也点头应下了。   秦鹤看到郑之南还不是很方便的手,除了吻了吻郑之南,其他的都没做,泡了会儿后还帮郑之南擦身体,穿衣服,不考虑其他因素,秦鹤其实挺礼貌的。   奈何,这并不能改变两人有血海深仇的事实。   郑之南很久没有穿这种面料顺滑舒服的衣服,他刚穿那种粗布棉衣的时候,身上都被磨红了,特别矫情,作者创造的这个角色,真是除了一张脸,其他的都做不了,打个架都得喘两口气,还跟只猫一样,出拳如挠痒。   这种特别被动的感觉郑之南并不喜欢。   秦鹤让郑之南好好养伤便出了澄湘楼,其实秦鹤能看出来郑之南眼里的倔强,虽然对他的话逆来顺受,没有明着违逆,但指不定心里早就把他骂了八百遍了。   倒是个挺能忍的性子,就看你能忍到什么时候。   呵。   其实秦鹤临走前,郑之南想问他,鸦怎么样了,但怕自己多嘴一问,反倒惹得秦鹤对鸦更加生气,硬生生压制住了那份关心。   在攻略对象面前表达对另一个人的关心,这个人还是个背叛者,其实也挺奇怪的。   虽然背叛者刚刚还奋不顾身的拯救了他。   可作为病娇属性的原主是绝对不会如此轻易的原谅鸦。   对于秦鹤……也绝不是真心的顺从。   等达到了某个临界点,不管好感是多少,会不会减少,两人之间的关系都会在某个时间爆发出来。   就这样过了几日,关于郑之南爬上了秦鹤的床的事儿传到了云凤城,也传到了陈汐的耳里。   在秦鹤的这次行动中,陈汐也贡献了不少信息,所以这场哗变里,陈汐全身而退,并没有因为郑重安而波及到自身。   哗变发生后已经过去了四个月,陈汐原以为那个神经病已经被处死,却没想到竟然叫他爬上了秦鹤的床,简直是不知羞耻,郑重安要是活着,知道了一定活活气死。   不过就算是爬上了又怎样,总有一天会被厌弃,不过是个玩意儿一样的存在,等秦鹤玩腻了后不过是个被丢弃的下场。   想到曾经被羞辱的点点滴滴,陈汐只觉得现在郑之南的下场太让人痛快。   为了给郑之南添堵,陈汐吩咐随从准备礼物。   “去,准备一份贺礼,送往月裳城,就说是我送给郑之南的贺礼。”至于是什么贺礼,不用言明,想必他也知道。   陈汐为了羞辱郑之南,特意将郑之南爬上了秦鹤的床这件事在贵族子弟中渲染开。   他就要让那个曾经高高在上,对他不屑一顾的家伙好好体验一把被众人唾弃鄙视的滋味儿。   接下来的一周,郑之南安安分分的在澄湘楼扮演小情的身份,听闻赫连烈终于离开后就立即撒丫子往鸦的住处去。   鸦受了20鞭后就被送回了住所,一直待在房间里养伤,之前赫连烈还在,他不敢乱跑,现在他走了,秦鹤这会儿也顾不上他,他就拿着自己常用的效果比较好的药去看鸦。   到了住所后,看到鸦还趴在床上养伤,郑之南心软了一下,跟鸦说了谢谢,但还是加了一句:“不过我还是不会原谅你背叛我的事情。”这可不是随便帮帮小忙就能原谅的。   而鸦则问了一句:“你住回了澄湘楼。”   郑之南一脸无所谓地说:“住哪里都一样,都是囚徒而已,只不过从待遇不好的囚徒,变成了待遇还行的囚徒。”露出落寞的神情,然后不动声色的打量鸦。   他仍然没有放弃,想从鸦这里获得一些信息。   比如说,泊叔有没有消息。   郑之南看鸦不说话,继续说了一句。   “也不知道泊叔现在怎么样,我真的很想离开这里……再这么下去,真不如死了算了,活着有什么意义。”   “少爷。”   “嗯?”   “我只能告诉你,泊叔没死。”   郑之南欣喜若狂,泊叔没死!那就是逃了,如果成功逃走了,那么一定会为了父亲也要把他救出去,很好,获得了一条重要的线索,有了这条线索,后面的剧情郑之南觉得自己有一定的把握了。   而鸦透露出这条信息,郑之南认为,鸦是想让他有活下去的信念,而不是想着自杀一了百了。 第54章   郑之南没有勉强鸦说出更多的信息, 因为这一条已经给了他太多线索。   让鸦说出更多,无异于让他送死, 郑之南懂得适可而止。   一周的时间,鸦的伤口已经结痂, 没有第一天那么惨烈, 郑之南怕秦鹤搞事情,没有多待就离开了。   走的时候还特意看了看周围,生怕有什么人躲在附近,把他们说的话听了去,他这个阶下囚听了也就听了, 鸦的问题就大了。   翌日,郑之南就收到了陈汐送来了的贺礼, 郑之南“大发脾气”把东西都扔了,然后让所有人都滚出去。   晚上秦鹤就来了郑之南这里。   秦鹤进来的时候, 郑之南正躺在床上用被子蒙着头,秦鹤走过去坐到床边, 拉开郑之南的被子, 才拉了一点, 背朝外的郑之南就冷冷的说:“不是说了我不吃晚饭了吗?不要再来烦我。”   “你再说一次。”秦鹤的声音自郑之南的背后响起,郑之南身体一僵, 知道来人是秦鹤便再没说一句话。   秦鹤并不知道郑之南这是在做戏, 以为他真的因为陈汐的贺礼而感到被羞辱, 因此大发脾气。   秦鹤饶有兴趣的拉开被子, 就看到郑之南被闷的红扑扑的脸颊, 睫毛一颤一颤的,似乎还在生气,不过这幅样子挺可爱。   见郑之南不说话,他去握郑之南的手说:“陪我用餐。”不容拒绝。   郑之南语气没之前那么盛气凌人,淡淡的说:“我没胃口,还是不要影响公子用餐了。”   然后郑之南就被秦鹤直接从被子里捞了出来,抱着他去了外间,走出去的时候还顺手拿了一件外套,把郑之南放到椅子上后,细心的给他披上。   秦鹤很喜欢看到郑之南这种想发脾气又生生忍住的样子,像只攒着劲儿的小白兔,让人想伸出手去摸他毛茸茸的皮毛,看他红着眼睛隐忍的样子。   吃东西的时候,秦鹤一句话都没说,郑之南也在表演索然无味、难受、伤感,自然也没说什么。   吃完后,秦鹤喝着清茶对郑之南说了一句话。   “今晚我睡这里。”   郑之南有想过秦鹤早晚要睡他,但没想到这么快,而且还在他表演“被羞辱”的时候,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   郑之南说:“我今天不舒服……”委婉的表达拒绝。   秦鹤放下茶杯,挑眉道:“不舒服?那我更应该陪在你身边,好帮你递个水什么的。”   郑之南觉得自己也算是反应机敏的那种人,但此时此刻,他竟然有些语塞,想了想才说:“会打扰公子睡眠,毕竟您白天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该忙的的我都忙完了,我的事情你不用操心。”   被全部堵回来的郑之南决定不挣扎了,露出个笑容说:“好的,您是要我陪你走一走呢,还是我们直接洗澡睡觉?”   这么积极?秦鹤上下打量一副破罐子破摔的郑之南,想了想说:“今天风大,你这身子骨还是不要乱走动了。”意思就是直接洗洗睡吧。   而且郑之南总觉得最后一句仿佛在说他今天跑去见鸦,告诫他呢,别再生事,郑之南装糊涂,假装没听出来,乖乖去浴室。   那边鸦还趴在床上,开着灯看书,就看到幽比平时要早回来。   随口问了一句:“今天怎么这么早休班。”   幽脱掉外套说:“公子今天宿在澄湘楼,晚餐也是在那里吃的,没我什么事儿,我就先回来了,你吃了没?我叫厨房准备了宵夜,要不要来点?”   当幽说完第一句的时候,鸦就怔在了那里。   幽这句话意味着什么,鸦怎么可能不知道,宿在澄湘楼,就是要少爷陪床了。   鸦满脑子都是少爷高洁如玉的脸,曾经在他没有见到少爷之前,所有的资料都显示这个人偏执跋扈傲慢,不把人当人,可当他见到他的时候,他病得几乎动弹不得,苍白削瘦,他陪在他身边,看着他一点点的有起色,看他能坐起来看会书,看到他能下床走几步,看到他安静的弹琴、画画、种花弄草还有练字,看他央求他,让他出去吹吹风,看看花,眼神里有俏皮,有慧黠。   和资料里显示的属性完全不同,他不会打骂下人,也不会不把人当人,更不会随便发脾气,准确的说,他陪在他身边的这两年,根本没见过他发脾气,就像一个玉人,优雅高贵,高高的坐在自己的王座上,看着自己的子民,他亦是那子民中的一员,被他举手抬足的魅力所吸引所沉迷。   可现在,这个如玉一般的人被自己亲手拉下了王座,他看到他眼角的泪,他的心就跟针扎一样。   其实鸦一直很希望郑之南能发脾气,所以像上次他从云凤城回来,他打他,踹他,他并不生气,也不反感,他甚至想让郑之南打的狠一点,这样他的心仿佛能够得到救赎。   他怕他不理他,一直恨着他。   所以宁愿被打被骂,也不要少爷一直恨他,不理他。   之前他告诉自己,不要去想他的泪,不要去想他的难过和悲伤。   可现在,当听到幽的话,鸦的内心仿佛有一颗炸弹,将他的身体内部炸的四分五裂,满目苍夷。   他高贵无暇的少爷啊!   幽说完没多久,下人就送来了宵夜,他没有在意鸦的平静,走出去吃宵夜。   “你不吃?不吃我就不给你留了。”   离开的幽没有看到鸦紧握的拳头,手背上的青筋凸起。   鸦不敢去想此时此刻,少爷在经历什么。   他满脑子都是他的眼泪,都是在求他:“帮我逃出去,我不想在这里,你可以帮我的……”   我做不到。   少爷,我做不到。   我该怎么做。   鸦摸了一把脸,放下手中的书,流下了成为孤儿后的第一次眼泪。   在此之前,只有父母死去的时候,他哭过,从此以后,便如没有感情的机器,冷血做着各种任务。   他的血早就被郑之南捂热了。   他从不知道,一颗心可以疼成这样,仿佛有万剑射来,疼到撕心裂肺。   当幽进来的时候,鸦已经恢复了平常神情,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澄湘楼内,洗完澡的郑之南躺到了被子里,等秦鹤洗完出来的时候,郑之南已经有些倦意,不过当秦鹤的手伸过来的时候,他就清醒了一些。   秦鹤本以为郑之南会挣扎一下,以为他所有的镇定都是装出来的。   毕竟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怎么样都该紧张才对,可郑之南没有挣扎没有崩溃,他顺从的被他抱在怀里。   秦鹤可以肯定,郑之南从前从未和哪个男人或者女人在一起。   “害怕吗?”   郑之南摇摇头,他现在把所有的床笫活动都当成前列腺按摩,不然还想咋的?让他一哭二闹满地打滚?   反正是虚幻的,又不是现实。   难不成处子做了个春梦,梦里和人上了床,醒来就以为自己真的破处了?   之前是他搞不清楚这些到底是什么地方,在知道了是虚幻的世界,加上现实的自己只是睡着了,就没刚做任务时候那么崩溃和不安。   恐惧是因为无知,当你知道它的边界在哪里,那种恐惧的思想便自动土崩瓦解。   加上经历的世界多了后,他甚至会在做的时候比较这些人,谁让他更舒服。   但是他发现个问题,作者会把下面的一方设定成敏感体质,所以可耻的每次他都能感觉到快感,也会很快就到达那个点,而且第二天几乎都是他腰酸背痛,而另一方都是生龙活虎,精神烁烁。   这让郑之南不禁开始思索,什么时候让他穿一篇他是上面的那个人?   这样大概第二天就不会腰酸背痛了。   郑之南知道自己装不出来害怕的样子,就摇了摇头。   秦鹤以为郑之南是因为不懂这里面的东西所以无知者无畏,才敢这么平静。   所以当郑之南露出感到疼的神情时,他觉得他猜对了,他的平静的确是因为不懂,秦鹤不由怜惜的拥住郑之南,越发的温柔。   郑之南只是忘了自己这具身体是第一次,所以疼的特别真实,颤抖的也特别真实。   发现秦鹤怜惜的举动后,郑之南就顺水推舟饰演了不懂所以无畏,了解真相后所以颤抖。   第一次是真的疼啊,郑之南不得不对秦鹤说了一句。   “轻点——我疼。”   秦鹤闻言亲吻郑之南的嘴唇,停下了动作,然后对郑之南说:“好,反正我们有一整夜的时间。”语气温柔又暧昧。   郑之南没忍住翻了个白眼,那抹不屑被秦鹤看了个正着,秦鹤忍不住浮起笑容,故意挤进去了一些,他其实挺喜欢郑之南撕下伪装的样子,不刻意伪装平静,将自己真正的小心思表现出来。   在他刻意的捉弄之下,郑之南脸上那一抹不以为然随之消失了,因为他的动作而满面潮红,死死咬住嘴角。   秦鹤以为郑之南撕掉了伪装,所以表现了不屑,其实不管是平静还是不屑,还是疼痛,一切都是假的。   这一夜对于郑之南来说颇为漫长,虽然秦鹤说他们有一整夜的时间,但其实两三个小时后他就没出息的晕了过去,后面怎么样他就不知道了。   但第二天醒来,那种熟悉的腰酸背痛浑身乏力再次出现,不过好在身上被清理过,很清爽,被褥床单什么的也都换过,看来他真的晕的挺沉,这么大动作都没醒过来。   不过郑之南挺开心的,因为在他昏过去之前,他听到了好感度上升的消息。   虽然只上升到了60,但每一个数字都代表了秦鹤对他的兴趣和好感越来越多,郑之南越战越勇,根本没把上床这件事当回事了。   似乎是为了哄郑之南开心,晚上又过来的秦鹤对郑之南说了一件事。   他说过几天要去云凤城,问郑之南想不想去,还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刚好你可以亲手给你的义兄回礼。”这句话说的意味深长。   但郑之南完全明白了秦鹤的意思。   他生气,可以不用憋着。   毕竟是他先挑衅,憋在心里多不自在。   郑之南明白了秦鹤的意思后,立即表示要一起去云凤城。   凭着直觉,郑之南觉得这次去云凤城,或许会出现什么转机。   “一周后出发,这期间你可以准备一下。”   郑之南难得在秦鹤面前率性了一下说:“我一无所有,能有什么准备的。”   郑之南刚说完,郑之南给了他一张卡。   “想买什么,刷我的卡。”   郑之南看了看卡对秦鹤露出个人畜无害的笑容说:“你是不是以为我会拒绝?NO,我不会拒绝。”说完把卡收下了。   “NO?”   因为是异世大陆的设定,这里并没有外国人,所以没有所谓的英语。   郑之南不小心顺嘴说了不是这个世界的话,但并没有慌,很平静的解释道:“就是‘不’的意思,小地方的语言,不用在意,卡我收下了,谢谢公子。”然后露出真诚的笑脸。   这晚秦鹤仍宿在澄湘院,不过什么都没做,体谅郑之南昨天第一次,没有操之过急要吃第二次。   两个各怀心事的人同睡一张床,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同床异梦。   而秦鹤再次宿在澄湘楼的举动让渐渐好转的鸦再次体验了一把锥心之痛,谁都不知道他现在所承受的事情,整个人仿佛一根弦,绷得紧紧的。   一周后,两人如期前往云凤城,鸦也随同,被秦鹤安排到了郑之南的身边。   “他的生活起居你最了解,在云凤城的这段时间还是由你在他身边伺候。”   鸦应下。   郑之南知道后很平静的接受了,平静是做给秦鹤看的,其实心里早就乐开了花。   那种强烈的直觉越来越重了。   云凤城,云凤城里一定有什么事情在等着他。   好激动。   在车上的时候,秦鹤能看出来郑之南是有一些激动的,他说:“这么期待吗?”   郑之南手肘支在车窗上,手撑着侧脸懒懒的说:“不管云凤城怎么变也是我自小长大的地方,当然仍然期待。”   “你不喜欢月裳城?”   “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真话。”   “大概是我最讨厌的地方。”   秦鹤被郑之南的坦率取悦,并不生气,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颊说:“我也喜欢云凤城。”   郑之南没说话。   秦鹤接着说:“我很小的时候就在云凤城的玉厂玩,我母亲是玉雕世家出身,我刚满周岁,她就经常带我去玉厂,那里所有的地方我都很熟悉,后来我离开了云凤城,没有人比我更想回到那个地方,回到玉厂,我可以从早坐到晚,一直看玉雕师雕刻玉件,只是这样的时光太短暂,以至于到现在就算真的回到了那个地方,我仍然觉得只是一个梦。”   郑之南问:“你离开是因为我父亲?”他一直没和秦鹤聊过这个问题。   秦鹤并避讳,嗯了一声。   郑之南说:“我对上一辈的事情完全不知情,可以说说吗?”   秦鹤手依旧温柔的抚摸郑之南的脸,闻言他看了看郑之南的眼睛,慢慢道:“你父亲和我父亲是好兄弟,在我记忆里,他就一直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豪爽大方重情义,只是谁能想到,是这位重情义的兄弟亲手杀了我的父亲,我母亲自杀了,那时她肚子里还有一个孩子,我就藏在柜子里。”   所以秦鹤看到了一切。   本来郑之南还在想会不会有狗血的误会梗,比如秦鹤以为是郑重安杀了他父母,到最后为了突出曲折程度又揭露是个误会,真正的凶手另有他人。   如果是秦鹤亲眼所见,那就可以不用考虑这一点了。   是他把事情想的太复杂了。   看来就是单纯的复仇文,加上相爱相杀文。   郑之南和秦鹤是上午出发的,晚上才到云凤城,宴会举办在第二天晚上,这是秦鹤拿下云凤城后第一次正式亮相。   可笑的是,他这个前城主儿子也会出现。   也是在知道宴会的时候,郑之南才忽然明白过来,秦鹤其实在问他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会带他回云凤城,不管他想回还是不想回。   不为别的,就是要让死去的郑重安更加痛,因为秦鹤在为父母泄愤,所以不管郑之南怎么努力,好感度依旧涨的非常缓慢。   发现这一点的郑之南心中苦笑,就算他不是原主,可想一想第二天要面对的人群,也真情实感的感受到了什么叫羞辱。   秦鹤羞辱他,是透过他在羞辱郑重安。   这天夜里,郑之南回到了自己从前的住所,而秦鹤回到了他父母曾经住的地方。   夜很深,很静。   鸦走进来的时候,郑之南还没睡着,他能感觉到鸦在靠近他,郑之南不知道鸦要做什么,他一动不动的装睡。   在等待中,鸦吻上了他的唇。   郑之南睁开了眼,月光透过窗户撒进屋内,适应黑暗的两人,能够看清楚彼此的面部轮廓,郑之南看到鸦没有停下来,仍旧亲吻他的唇。   郑之南想了想后,伸出了手腕,圈住鸦的脖子。   在发现秦鹤的真实想法后,郑之南觉得,原主不会拒绝鸦的靠近,所以他也没有推开。   当一个吻结束后,鸦没有再进一步,他抚摸郑之南瘦下来的脸说:“少爷,对不起。”   他在为秦鹤占有了他而道歉,而这个吻是情难自禁,令他意外的是郑之南竟然回应了他,这让他更加心疼无所依靠的少爷。   郑之南露出一个牵强的笑容说:“有什么用呢?”   鸦握住郑之南的手说:“我会帮你。”   “你怎么帮我。”郑之南面上无动于衷,内心则起了波澜。   “泊叔应该还潜伏在城内,公子一直没找到他,他应该在等你。”   郑之南的眼睛闪烁了下。   鸦接着说:“如果泊叔来救你,我不会阻拦,我这一关,你可以放心。”   郑之南从床上坐起来,扑到了鸦的怀里,紧紧圈住鸦的脖子,眼泪流了出来,炽热滚烫的泪水滴在鸦的颈脖。   怕惊动楼下的人,郑之南只是无声的流泪,没有哭出来。   但这仍然将鸦心疼的不行,一直抱着郑之南说对不起。   鸦安抚住了“情绪激动”的郑之南后便离开了,等鸦离开后,郑之南开始筹谋下一步。   如何与泊叔接上。   或许,不需要他主动去寻找机会,泊叔也会想尽办法?   这样想的郑之南慢慢的睡着了。   第二天,郑之南百无聊赖,表现出一种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当晚礼服被送上来的时候,郑之南也没有去看,更没有接。   秦鹤是换过衣服过来的,那个时候夜幕降临,宴会还没正式开始,而郑之南则不愿意配合下人换衣服。   秦鹤走进来的时候,让所有人都出去。   他看到郑之南神情落寞,还有抗拒,走过去拿起衣服说:“不好看吗?”   郑之南眼神冷冷的说:“我不想去参加什么宴会。”参加晚宴,是一个爆发点。   秦鹤不容拒绝道:“你没有拒绝的权利。”   郑之南背过身,仍然抗拒,“你在给我难堪。”   秦鹤嗤笑一声说:“你在掩耳盗铃吗?这云凤城的贵族中,谁不知道你已经爬上了我的床?所以,在人前出现不出现有什么关系?”   这真的是毫不留情的捅刀子了。   郑之南也笑了,他说:“你以为谁都稀罕爬你的床?正如你所说,我没有拒绝的权利,所以,你难道以为我是喜欢上你了才没有反抗吗?换成任何一个人,我都不会拒绝,毕竟我的命捏在你的手里。”来啊,互相伤害啊。   秦鹤敛去笑容,整张脸不笑的时候锐利无比。   郑之南知道自己的话是切实的捅进了秦鹤的身体里,因为好感度已经不知不觉达到68的秦鹤,是喜欢他的,虽然达不到爱,可喜欢他,所以他说不喜欢他,不稀罕他,一定会戳痛他。   但郑之南知道,秦鹤是不会承认对他有好感,喜欢他这件事。   “既然你知道你不能拒绝,还在等什么?换衣服,和我出席宴会。”语气冷硬。   “如果我说不呢?”   “看来你是想去北境城。”秦鹤慢条斯理的说完这句,看到郑之南脸上露出了厌恶。   大厅在水晶灯的照应下有一种旖旎的美,灯光交错下大家端着酒杯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当音乐更换后,秦鹤牵着郑之南的手走入了厅内。   没有意外,所有人都看向他们,半年未见,许多见过郑之南的人都发现他长高了一些,脸上没有了笑意,不知是不是灯光的关系,让他看起来没有从前那么病态,只是神情淡淡的,有些厌烦的样子。   可尽管如此,也无法掩盖他如风如月的气质,一半的人都在不解,为什么明明是恶魔般的人却长了一张天使般的容貌,光看外表,所有人都会心生好感,想要与这样的人结交,但了解他的真实性格,就会恐惧害怕。   不过,现在这种恐惧和害怕已经随着郑重安的去世而消失殆尽,没有了依仗,再跋扈的人也会变得乖巧。   比如现在,被秦鹤牵着手,犹如抱着一只慵懒优雅的猫,供人取乐。   看来这秦鹤就算是和郑重安有血海深仇,也无法做到对郑之南无动于衷,不过总有一天会腻的吧?   那个时候就是郑之南彻底凋落,跌入深渊的时候。   所有人的眼神在看向秦鹤的时候都充满恭敬,但看向郑之南的时候都存着玩味,甚至在郑之南看不到的时候,言谈中布满了恶意和下流。   当宴会举办到一半的时候,郑之南看到了陈汐。   陈汐也看到了郑之南,他走上来,表里不一的跟郑之南问好:“弟弟,好久不见,在月裳城过的怎么样?”   按照原主的性格,在知道郑重安的死和陈汐也有关系后,怎么可能忍得下去。   所以,郑之南端起酒杯后,毫不犹豫的泼到了陈汐的脸上,同时还对陈汐说了一句:“滚。”   陈汐被当众羞辱,抹了一把脸就要出手,也就是在这时,秦鹤的眼神扫了过来,陈汐最终忍了下来,但心中火气蒸腾。   永远的看不起他,就算落入泥潭也还是假清高,当不知道已经被秦鹤睡了吗?   现在仗着秦鹤的那点喜欢作威作福,等着吧,早晚有一天会被当成个玩意儿丢开,那个时候,我一定叫你生不如死。   宴会结束后,那些之前还不相信郑之南会爬上秦鹤床的人现在也信了。   “看到没?郑之南羞辱陈汐的时候,秦鹤在旁边给撑着腰呢,陈汐屁都没放。”   “看来秦鹤还挺喜欢郑之南的。”   “一时的罢了。”   而郑之南当时忽然发怒是会因为他收到了一张纸条,纸条很小,收到后就塞到了袖口里,他到现在心脏还在砰砰跳,为了缓解这种情绪,当陈汐过来的时候他就毫不犹豫的泼了他,同时也是为了不让秦鹤发现,把注意力放在陈汐身上。   这张纸条不出意外,一定是泊叔找机会让别人塞过来的。   可能是郑之南一直表现的很抗拒,宴会结束后,秦鹤就让鸦送他回住所,没有打算今晚睡一起的意思。   这让郑之南松了一口气。   回到住所后,郑之南屏退所有人后,打开了纸条。   纸条上写了一句话。   ——三日后,晚8点,书房外荷塘假山内等待,泊。   看完纸条郑之南第一时间撕得粉碎,冲进马桶,第二个念头就是,有密道!   而且这密道是在郑重安成为城主后修出来的,秦鹤不知道这个地方。   可书房……   虽然在月裳城的时候,秦鹤并不避讳他,会带他去书房。   可是在书房里,两人就没分开过,他要怎么不让秦鹤起疑的离开书房去假山?   ……   天……真刺激。   为了三日后做准备,郑之南这三天都在“闹别扭”,秦鹤为了冷冷郑之南,对于他的闹别扭不理不睬。   第四天的时候,郑之南开始表演悔悟,认错,领着鸦去书房找秦鹤。   他没有和鸦说离开的事情,只是让鸦在他进书房找秦鹤的时候,把门外的幽骗走,这样他骗过了秦鹤也不怕走出来还要应付幽。   幽可也不好糊弄,不过有鸦在,那么就事半功倍了。   在得到秦鹤的准许后,幽放郑之南走进书房。   鸦则和幽站在了一起。   鸦在答应郑之南帮他的时候,只要求了一点,不能伤害公子的性命。   郑之南为了离开,忍了,当然,也为了在事情败露时,鸦不要受太大的牵连,比如说生命之忧。   本来他还在想,骗不过就直接动手,反正肯定要逃出去先。   虽然逃不逃的掉是另外一回事。   可根据剧情的需要,还是要上演一场生死大逃亡。   来一场你追我赶的戏码才刺激。   郑之南走进书房后,秦鹤还在电脑前处理公务,其实他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没有起身离开是因为刚好郑之南来了,他就仍坐在书桌前。   他想看看反省了三日的郑之南会有什么变化,想做什么。   当书房的门合上后,秦鹤抬眸去看郑之南。   他看到郑之南在走向他时,脱掉了外套,然后开始解衬衫的扣子,每一个举动都充满了魅惑。   清淡的人一个眼神可能就让你觉得意味悠长,可当一个清淡的人露出魅惑时,便如毒药,让人不由自主迷失心智,想要侵犯的想法便如跗骨之蛆,根本无法甩脱。   秦鹤看着郑之南,只有一个想法,看来这几天反省的不错。   不等郑之南把衬衫的最后一粒扣子解开,秦鹤就站了起来,迎过去,拦腰抱起郑之南,将他放在了书桌上。   秦鹤从未在书房与人做过,郑之南是第一个。   他们在书桌上留下痕迹,然后又去了里间的休息室,那里有一张床。   郑之南被放在上面,他的一条长腿被放在了对方的肩上,休息室没有开灯,只有书房的灯照影进来一些。   郑之南的声音时低时高,充满诱人的味道。   秦鹤说:“知道错了吗?”   郑之南轻声回应:“嗯。”   “哪里错了?”   说话间,郑之南被翻了个身。   “啊——不该——惹公子生气。”郑之南趴在床上回答。   “还有呢?”   “应该早点认错。”   说完后,房间里只留下了粗重的呼吸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秦鹤再次抱住了郑之南,两人面对面,浑身的汗,郑之南看着秦鹤,双手捧着他的脸颊,审视打量后语气透出一丝丝幽怨。   “我以为你永远都不会再理我了。”   秦鹤闻言,笑着亲了亲郑之南的唇,刚要说什么,郑之南便主动吻住了他的唇,第一次主动伸出那香软可口的舌在他的口中搅弄,两人津液交换,亲密的不分彼此。   这个吻,只吻了20秒,秦鹤便失去了意识,当他意识渐渐迷离的时候就发现了不对,手握住郑之南的手腕,还来不及说话便闭上了眼睛。   郑之南松开秦鹤,从床上走下来,拎起桌子上的水壶倒了杯水,漱漱口后喝了半杯开始穿衣服。   他的口中有迷药,在主动吻上秦鹤的唇时便用舌尖顶破了药丸,他提前吃了解毒丸,所以没有事。   扣扣子的时候,郑之南又看了一样床上像睡着一样的秦鹤,不由松了口气,刚刚亲他的时候,他真怕秦鹤发现异样。   看来这迷药还是挺管用的,说无色无味就无色无味,不过也就虚幻的书中世界才能创造出这种根本不科学的药物。   这药是他之前,在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为了新奇,搜罗了一些奇奇怪怪又好玩的东西时准备的,当时只是为了好玩,他把那些收集来的东西五花八门的放在家中的一些地方,有的在花园里,有的在树洞里,有的在椅子下面。   想着以备不时之需,果然今天就派上了用场,其实一开始他都没想起来这茬,只是在想着,万一勾引失败,弄迷药就是以防万一,没想到还真让他用上了。   本来是想着直接做的让秦鹤睡着,这样他就有机会了,结果这货又一次证明了作者对上面的那个的偏爱,根本不会累,不会困,除非他自己想睡,反正做了一个小时,秦鹤都还是很有精力,他没办法,所以只能直接用药了。   郑之南穿好衣服后还洗了把脸,这才从从容容的走出书房。   幽已经被鸦支走。   郑之南头也不回的往荷塘附近的那片假山走去。 第55章   月朗星稀的夜晚, 郑之南走在桥上,甚至能看到地面上自己的影子, 虽然很浅,但这还是让他有些紧张, 仿佛下一秒秦鹤就会醒来。   虽然这个时候不会有人能从外面进入院内, 外面的安保足够密集和全面,因此书房这个院子内反倒没什么人来打扰秦鹤,自然也给了同为内部人的郑之南空隙。   郑之南按照泊叔说的来到他熟悉的假山内,按照布局和位置,郑之南停在了最中间。   时间只过去了两分钟, 可郑之南觉得这两分钟漫长到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站了一个小时。   他用手在周围的假山上拍打,不敢太大声, 怕引来其他人,虽然假山与住房隔着一条荷塘, 水流声可以完全遮挡他的拍打声传出去,但他还是担心会被人发现。   已经在假山内等了许久的泊叔听到动静后, 慢慢用力的推开掩体, 当石头移动的声音响起后, 郑之南轻声说了一句。   “泊叔?”   “少爷,来——”推开的假山内伸出一只手, 是郑之南熟悉的声音。   郑之南难掩喜悦, 迅速爬了进去, 的确是一条密道, 郑之南进去后, 泊叔把密道再次堵住,从外面看完全看不出来缝隙在哪里。   泊叔在郑之南的身后,指引他往前爬。   他们要爬到城外,一直这样爬,爬了有一个小时,才从云凤城爬出来。   等爬上去后,郑之南的双手和膝盖都已经磨破,虽然疼,可一想到重新获得了自由,就算是短暂的自由,他也觉得开心。   泊叔爬出来后,将旁边早就准备好的石头一个个推进去。   “泊叔你做什么?”   “把通道堵上,这样就算他们找到了密道,一时半会也钻不出来,得费些力气才能知道我们从什么地方爬出来,可以为我们拖延时间。”   十几个刚好能推进去的石头在泊叔和郑之南的努力下全部都推了进去,然后泊叔将最大的一块石头借助杠杆原理,与郑之南一起用力滚到了出口,彻底的将它封住。   “现在我们要去哪里?”郑之南跟在泊叔的后面。   泊叔说:“我准备了换的衣服,换好衣服后去另一个地方坐船离开。”   泊叔准备的很充分缜密,郑之南跟着泊叔跑了很久,来到一处密林中,到了密林中后,泊叔在一个大树下扒开上面的枯叶,找出来一个袋子,交给郑之南,都是很普通的暗色调粗布衣裤,平凡大众的款式,郑之南接过后去树后面换上。   泊叔拿过郑之南原本的衣服,没有扔掉,而是塞到袋子里,又装上一些石头,对郑之南说:“不能扔在这里,我们到下一个地方再丢,丢到河底。”   看到郑之南手上的伤口,泊叔领着郑之南去附近的小溪上冲洗了下后给他涂了药膏,很清凉,虽然涂上去的时候挺疼的,但后面就觉得舒服很多,膝盖上也涂了药,为了不让药被蹭掉,郑之南挽起裤腿跟着泊叔赶路。   泊叔边走边和郑之南说具体的目的地:“我们去南部大陆,清灵城,走水路。”走着走着扒出来一辆折叠自行车。   “清灵城有认识的人?”郑之南问。   “我师弟在清灵城,留在中部大陆已经不安全,我们先去清灵城避避风头,南部大陆的城市和中部大陆的城市还未建交,就算是来找人,也会收敛许多,不会像在中部大陆那样肆无忌惮。”   “好。”   为了遮挡郑之南出众的容貌,泊叔还为郑之南准备了一副眼镜,厚重黑框,架在脸上果然隐去一部分灵气,皮肤太白,又擦了一层贴近肤色的黄粉,手臂和手,还有腿也都擦了不宜清除的遮瑕黄粉,肤色一暗淡下来,整个人就完全变了,那种清丽脱俗的气质也荡然无存,不过还是能看出来那嘴角的形状和鼻梁都非常精致。   不过比刚开始要平凡了许多。   车子行到一半,郑之南腿上的药膏已经风干,他才放下裤管,不得不说,泊叔一路上准备的东西都很充分,好像不只是水路这边准备了代步工具和衣服。   看来这半年来,他一直在慢慢筹谋着如何救走郑之南。   郑之南听到他一共准备了三条路线,但并不是为了随机出逃准备的路,而是为了模糊秦鹤的人的视线,让他们不会那么快速的追捕出准确的逃走路线。   郑之南跟在泊叔身边,终于有了一种松口气的感觉,泊叔的一举一动都让他很有安全感。   骑车到河边,将衣服扔进河里,然后把车子也推进去,直到看不见没入河底,才带着郑之南去前方一个小码头。   给钱,上船,这条船并不能直接驶向南部大陆,中间要换乘三次不同型号的船。   这条码头虽小,却是方圆百里唯一的渡口,因此24小时都有船只停留和驶往各个渡口的客船,也有中途在这附近修整的货船。   等到了自己休息的座位上,当船驶离码头时,天越发的黑了,看时间,现在是凌晨1点,用了五个小时,辗转奔波才来到这个地方,郑之南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   紧绷的心情暂时有了松懈的空隙。   泊叔对郑之南说:“少爷靠在我肩上睡会儿吧,到下一个码头要6个小时,还早。”   郑之南没有睁开眼,闻言笑了笑说:“泊叔,叫我阿南吧,没有什么少爷了。”   泊叔没有拒绝,轻轻嗯了一声,声音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伤感。   郑之南觉得自己对郑重安的死,恐怕还没有泊叔来的强烈,毕竟守护了那么多年,从少年到中年,时间让虽是主仆的两人变得犹如一家人,而他不过在这个世界两年,能有什么感情可言。   郑之南伸出手拍了拍泊叔的肩膀说:“别难过,不用为他的死而自责,这不是你的错。”郑之南怕他以为是他当初随他去月裳城才让人趁虚而入,害死了郑重安。   其实不管泊叔在不在月裳城,根据他对秦鹤的了解,他也绝对会按照原计划执行报复,而且泊叔在云凤城也未必能带着郑重安反杀,那个时候泊叔绝对没有刚回云凤城时的警惕性,在秦鹤看来,只能说是一箭双雕。   反倒是因为跟他去了月裳城,才发现了不对劲,提起了警戒心,然后蛰伏至今。   当郑之南和泊叔乘上船后,幽才发现异样,郑之南不见了,公子一直在昏睡,他试着叫了叫,没有醒。   这是不正常的,平时倘若叫公子,只叫一声,不管多累,都会有所回应。   幽问鸦郑之南去了哪里,同时吩咐人去唤住家医师。   这才发现公子果然是被人迷晕的。   而迷晕的人是谁,不作他想,除了消失的郑之南还有谁。   当秦鹤被催醒后,就看到跪在床前的鸦,秦鹤眸色阴沉,面部铁青,幽也跪在一旁,为自己的玩忽职守而认错。   在秦鹤的沉默中,幽将自己在郑之南进去之后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秦鹤,而鸦自始至终只说了五个字。   “请公子降罪。”   秦鹤坐在书房的椅子上,看着面前的桌子,这桌子在几个小时之前还被某个人躺过,他把他压在上面为所欲。   他以为他是诚心认错,其实是从他踏进书房,他就在算计他。   在他们为数不多的情事中,郑之南从未主动吻过他,所以他被那一个主动的献吻而弄昏了头。   他还真是低估了他。   秦鹤看着还跪在地上的鸦,手里拿着一件玉雕,是一条小鱼,这是郑之南曾经送给他的那条。   秦鹤说:“鸦,之前我没想过这个问题,但现在,我不得不怀疑一件事,你是不是喜欢上了他。”不然秦鹤无法理解鸦的举动,如果不是极其喜欢一个人,鸦不可能背叛他,为那个人牺牲自己。   看来,两年的时间,郑之南改变了他太多,以至于都忘了曾经他的所有作为,选择违背他。   一旁的幽虽然垂着首,但眼睛已经因为秦鹤的话睁的很大,怎么都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话,更没想到鸦会喜欢上那个家伙。   他知道鸦一开始回到月裳城还有些不习惯,但想一想在一个人身边两年,一时半会谁都不可能习惯,所以他没有当一回事,肯定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而在竹林里,鸦的所作所为,在幽的眼里,也是维护秦鹤的脸面,毕竟名义上,郑之南是公子的人。   万万没想到鸦会喜欢上公子的仇人之子,还违背公子,助他离开。   这是死罪啊!   立时幽额头渗出了冷汗。   他和鸦十几岁就认识,到如今十年多,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可也和亲兄弟没两样。   鸦坦坦荡荡的回答了一句:“是。”   秦鹤语气玩味地问了一句:“他有那么好吗?好到你忘了你自己真正的身份,以为自己还在他身边当贴身随从?”   鸦双手扶地,头磕在地面。   “他很好很好,请公子降罪。”   秦鹤溢出一声笑说:“他再好,也是我的——”语气顿了顿,眼神陡然锐利起来,对鸦说,“自去刑房领罪。”   幽听到这句话心里不由松了口气,去刑房领罪,那就还有活命的机会,只要不死,只要不死就好。   等鸦离开后,幽忍不住道:“公子不问问鸦郑之南怎么离开的吗?”   “鸦不知道。”   幽露出不解的神情看向秦鹤。   秦鹤握住手中的鱼,然后摊开掌心,看着那游鱼说:“以他对鸦的了解,不会告诉鸦他要去哪里,怎么离开,鸦在他的眼里,最大的作用就是吸引开你的视线,这对他来说就够了。”   秦鹤在醒来后就洞悉了一切,所以他不问鸦,现在不问,以后也不会问,因为鸦已经失去了他的忠诚,也没有了他的价值。   秦鹤了解鸦,郑之南也了解鸦,所以他知道,郑之南不会蠢到把自己去哪里,怎么离开也告诉鸦,一可以为鸦保命,二可以更安全妥善的离开。   幽不禁道:“他的走每一步都好缜密。”   秦鹤站起来说:“这个院子里有密道通往外面,派人查,同时派出队伍去不同的方向搜查,各个关口也发送追捕通缉,除了云凤城和月裳城,其他中部大陆的城市都不要声张,暗地里查。”秦鹤不想声张是因为不想北部城市的赫连烈发现郑之南逃走的事情。   不然,事情只会更复杂。   他和赫连烈合作,足够了解他的脾性,没有得到的东西,有足够强大的人护着也就罢了,倘若那人失了庇护,绝对会参与到追查的行列里,得到了才算完事儿。   得不到,就会一直惦记着。   没了他秦鹤护着,郑之南他就真的一点都不害怕被其他掠走吗?   他是不了解自己的魅力吗?稍微有一点权力的人,都不会放过这样一个无依无靠的尤物。   想到这里,秦鹤再次握住手中的游鱼,挥挥手让幽退下了。   用了六个小时,郑之南和泊叔来到了第一个转乘点,在岸上随便吃了点东西,又打包了一些在路上吃的和喝得,没有多停留,立即换上了一艘更大一点的客船。   这一次要乘12个小时,长途漫长,不过好在有独立的休息室,一张上下铺,郑之南在泊叔的强烈要求下睡在下铺,他很疲惫,在岸上也一直紧绷着身体,回到船上,当船驶离了码头,郑之南才再一次松懈下来。   这一松懈郑之南就陷入了深度睡眠,不管路上有多颠簸,仍睡的很沉。   郑之南睡了整整9个小时才醒过来,因为饥饿。   泊叔只睡了五个小时,看到郑之南黑眼圈很重,便没有叫醒他,准备了水和面包。   看到他醒了,督促他先喝点水,吃点东西。   这个时候是晚上,船外面就是海面,黑乎乎的,除了船上的灯照到一些海,其他地方都看不到。   郑之南吃着东西,问泊叔:“下一个换乘点是哪里?”   “北境码头,只有在那里才有去南部大陆的客船,北境城四通八达,河运海运都很繁盛,不论是中部大陆的船只还是南部大陆的船只都可以进入,北境不仅和中部大陆有生意往来,和南部大陆也维持着良好的贸易关系,其他地方没有前往清灵城的航线。”   郑之南听到北境俩字,差点噎住。   北境码头,该不会要自动送上门给赫连烈那个家伙抓吧?   要不要这么戏剧?   我才刚跑出来,让我好歹浪几天再继续战斗也行啊。   跑了半天,竟然是去北境,可耻的是不去北境就去不了清灵城。   郑之南还不能跟泊叔说不能去北境。   淡定淡定,如果剧情需要他被抓,就算不去北境城也会被抓,那么去了对方抓不抓只能听天由命,不要紧张。   走一步看一步。   反正不会那么快被秦鹤那个家伙抓。   估计这会儿那家伙已经快气死了。   想到这里郑之南又笑了。   泊叔看到郑之南笑,也不由放松了一些。   可能是气氛太好,郑之南吃完东西,又喝了一些水后,问泊叔。   “泊叔,当年的事情,你知道多少?可以和我说说吗?这段日子,什么事情都来的太快,我根本来不及反应,一切都变了。”郑之南说完适时的叹了口气,眼神迷茫。   泊叔沉默了半晌,似乎是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郑之南看着泊叔问了一句:“父亲真的杀了秦鹤的父亲吗?”   大概过了有两分钟,泊叔才从沉默和回忆中抽离出来,他点头说:“是。”   郑之南本来听秦鹤的话就打消了误会梗的疑虑,但还是想再次确认一下,没想到泊叔的回答也是如此肯定。   郑之南不由说了一句:“父亲就那么想要当上城主?”   郑之南说完这句,泊叔摇了摇头说:“你父亲并不是为了当上城主才把他父亲杀了。”   郑之南心里咯噔了一下,瞪大了眼睛看着泊叔,静静等待他下一句话。   靠,果然有内情!   “秦鹤的父亲和你父亲是至交好友,一起扛过枪的矫情,想必秦鹤也有跟你提过。”当然,在秦鹤的嘴里,应该是用嘲讽的语气。   郑之南嗯了一声。   “杀他是真,可并不是因为权力而杀他,你大概不知道,你还有一个姑姑。”   这个郑之南真不知道,他来这个世界真的是两眼一抹黑来的。   “你姑姑19岁的时候死了,自杀,那个时候城主还没结婚,更不会有你。”   “和他有关系?”   “一开始不知道和他有关系,是姑娘自杀留的那封遗书知道的真相,你姑姑在你父亲不知道的时候被秦鹤的父亲占有了,那个时候,他刚刚成婚一年多,姑娘被玷污后,一直不敢说出真相,因为她觉得不会有人相信她,那是她哥哥最好最信任的朋友,也是高高在上的城主,这件事一直折磨着她,坚持了四年,最后选择以死证清白,把真相说了出来,你父亲只有你姑姑这么一个唯一的亲人,你爷爷奶奶去世的早,几乎是他一手带大的,这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从小呵护的妹妹就这么被最好的兄弟玷污,然后选择自尽,他整个人都崩溃了。”   郑之南听完整个人都怔住了。   他没想到这段仇恨里竟然还有更深的一层仇恨。   老郑家真是上辈子欠了秦鹤他们家,原主的姑姑被秦鹤的父亲侵犯了,父亲被秦鹤杀了,原主,也就是他被秦鹤上了。   什么运气,太点儿背了。   原主太惨了。   真的惨。   不过这个时候郑之南觉得自己应该愤怒和难过,所以他红了眼眶,握紧了拳头说了一句话。   “秦鹤,该死。”有了这段渊源,郑之南知道后面必定还会和秦鹤有一段激烈的对手戏,比如说你死我活啥的。   这段真相也让他有了反击的底气,之前真他妈憋屈。   然而,就在郑之南说完后,泊叔按住郑之南的手,摇了摇头说:“少爷,不要再与他们家纠缠下去了,城主也绝对不愿意看到你再回到他身边,只是为了复仇,这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结果,泊叔也不愿意这件事再纠缠下去,我现在的心愿就是希望你好好的。”   郑之南抽出手,苦笑了一下说:“泊叔,你觉得我能活多久?没了以前的生活环境,我这身体活不长的,还不如把最后的生命用在有用的地方,我不想这么窝窝囊囊的去见父亲。”   泊叔红了眼眶,声音颤抖的说:“少爷不要胡说,少爷一定可以长命百岁,城主会保佑着你,泊叔也会陪在你身边,守护你。”   郑之南被泊叔的这一席话彻底感动,他没有继续对泊叔说自己的想法,因为他知道,不论他答应不答应泊叔不去复仇,接下来的剧情也不可能就让他从此隐居下去,所以他没有多说。   剧情会推着他,最终将他推回秦鹤的身边。   互相折磨,看他们相爱相杀,最后就看谁死谁活。   这样的恩怨仇恨,他和秦鹤,又怎么可能是HE,他代表原主都不答应。   当客船在航行了12个小时后,终于停靠在了北境城外的渡口,那时天已经亮了起来,码头上人声鼎沸,人流如织。   郑之南戴着帽子、眼镜,垂着首跟在泊叔的后面,从现在开始,他称呼泊叔叔叔,而泊叔则称呼他为阿南。   从北境城航行到清灵城的最近一班航线是晚上6点才出发,所以他们还有几个小时在码头附近活动的时间。   郑之南很谨慎,生怕狗血的在大街上就和赫连烈偶遇了,他们二人没有去繁华餐厅或者餐馆,找了一家看起来很小的面店坐进去稍作休息,吃东西,吃完东西去储备要在海上吃的东西。   从北境城到清灵城要坐一天一夜的船才会到,中间会到码头休息一个小时,再继续出发,所以准备的东西有点多,两个人一天要喝的水,还有食物,买了新的粗布衣服,松松垮垮穿在身上,让他看起来很不起眼。   在面馆吃面的时候,郑之南听到有人在小声交谈,关于赫连烈的事情。   “城主都离开北境城一个月了,估计也快回来了。”   “等城主回来,一定会再次举办庆祝活动。”   “说的我都迫不及待了。”   “最早也得下周把,反正6月的节庆,城主肯定会出席,他最喜欢热闹,到时候我们就又能看到那些头牌争奇斗艳,也就在节庆日的时候能看到那些天仙。”   说完,几个人哄堂大笑,纷纷说他:“看你那点儿出息。”   郑之南听到赫连烈不在北境城,背都没之前缩了,挺直着背,舒服自在的喝起了面汤。   这个大贱人原来没在,那最起码此时此刻的他是可以放松的。   郑之南吃完面后,和泊叔去买东西,一人背了一个双肩包,就像所有长途旅行的背包客那样。   弄完这些,随便找了一个休息椅,休息了两个小时就赶往码头,等候登船。   这次的客船比前两次的客船都要大上许多,一个客舱里有两张双人床,也就是说除了他们两个,还有两个陌生乘客。   郑之南没有多去在意,等上了船后他就脱了外套躺进了床上,他头有点疼,不知道是不是吹了海风的缘故。   肺部也不舒服,久病成医,身体里那点有问题,郑之南自己就能推断出来可能是哪里又不舒服了,或者是老毛病。   从前生活优渥,有个头疼脑热,随时都有名贵药物续着命,就算是当了阶下囚,秦鹤也没有在药物上面为难他,或者说刻意不给他看病,所以他这段时间一直都还活蹦乱跳的。   结果才出来没多久,勉强24个小时,头脑就发昏,身体也软绵绵的。   防止他这种情况,上船之前特意备了之前他常吃的一些药物,不过是便宜的那种版本,但聊胜于是。   发现不舒服,郑之南就吃了药躺下了。   不想病倒,会连累泊叔,也会耽误行程。   前10几个小时,郑之南几乎就是在昏睡中度过,中间醒来吃了点东西,还有一点消炎药,又继续躺下了,除了头昏脑涨,没有更不好的反应,郑之南觉得睡觉还是挺有用的,就又继续躺下了。   中间客船停靠过,停了一个小时,因为刮风的缘故,郑之南没出舱门,怕加重不舒服的感觉。   在这一个小时里,下了不少乘客,他们这个房间里就下去了一个,剩下一个大汉,也是吃完了就睡,睡醒了就吃。   郑之南是等船开到清灵城外的码头才第一次踏出客船,因为一直飘飘荡荡的过了24个小时,郑之南下船的时候都还觉得自己一晃一晃的在水上飘着。   刚想庆幸竟然靠着睡觉和吃药挺过了24小时,没有出现什么必须急诊的剧情,郑之南就冲到岸边狂吐一通,整个胃里的东西都吐没了,虚弱的不成样子,面部不擦粉都是蜡黄的,别说还擦了一层粉。   郑之南吐的时候也只觉得,好在到了清灵城,也不怕病倒了碍事儿,虽然依旧碍事儿,但没有在客船上那么让人操心,下了船还能去医生那里看诊。   而且离秦鹤和赫连烈都十万八千里那么远,在这里怎么折腾都不怕了。   也可能是因为这种心理,郑之南那种顽强的意志在上岸后没能继续坚持下去,这才整个人都垮了。   泊叔不敢耽误,让他漱口擦嘴后就背着他去找医院。   码头附近有一家医院,泊叔来过清灵城,对这里还是蛮有印象的,大概背着郑之南走了20多分钟才找到地方。   到了地方后,医生是中西医,什么都会,先是观面,号脉,看着看着,用手去戳郑之南脸上,一刮,挂下来薄薄的一层黄色粉状物,医生皱着眉头说:“这是什么东西?涂这个,我怎么看面色?擦掉!”因为医院在码头,人来人往,非常忙,何况现在是晚上,白天忙了一天,晚上更是不耐烦。   说是医院,其实就是个大一点的三间门面房组建出来的门诊。   泊叔知道看病要紧,现在到了清灵城,也就不用继续那么刻意的伪装,拿出毛巾打湿后帮郑之南擦掉脸上的污垢。   擦掉污垢后,露出一张精致夺目的丽容来,只是面色看起来微微发黄,但这并不能掩盖他的清丽美好,睫毛纤长的以为上面有一把小刷子,因为难受而呼吸微微有些粗重,嘴唇白中带青,让人心生怜惜。   刚刚还不耐烦的医生看清楚郑之南的面容后立即换了一张神情,似乎也提起了一些劲头。   看了看瞳孔,又看了看舌头,接着号脉。   “你这侄子是娘胎里就带出来的病,脾胃虚弱,气血不足,又营养不良,肺部也应该有问题,他现在这个情况还在加重,我这里设备比较少,他应该去大一些的医院挂号住院,好好做个检查才行,我暂时只能给他打一针抑制剂,缓解一下他的症状,还是尽快去大一点的医院吧。”也就是说,他也没有办法,设备不全,能力有限。   医生给郑之南打了一针医用抑制剂,抑制疼痛,治标不治本,所以现在泊叔给郑之南买了一碗粥,让他胃里存点东西后就叫来了一辆车,直接前往清灵城最大的医院,因为太晚了,泊叔没有立即联系师弟,想等今晚过去,稳定下来,明天再联系。   去医院的路上,郑之南又吐了,不过泊叔提前准备了袋子,没有吐到车上。   司机因为看到了郑之南的长相,看他这么难受,也生出了怜惜,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倒也没有什么意外的,没有因为车厢里有异味而发脾气,反倒颇为同情地说:“这孩子是怎么了?怎么病成这样了?是不是胃炎?”   泊叔随口编了一句说:“可能是吃坏了东西,肠胃炎吧,大兄弟你开快一点。”然后用帽子盖在郑之南的脸上,不想他引起陌生人的注意。   司机没想那么多,闻言应下。   而此时,郑之南已经难受到没一点力气,整个人都是泊叔撑着才没倒到一边儿去。   好不容易到了医院附近,泊叔立即将郑之南从车里拉出来,弄到自己背上,因为郑之南呼吸越来越重,仿佛快要呼吸不过来,下车的时候根本来不及给他戴帽子就冲向马路对面的医院。   郑之南侧着脸趴在泊叔的背上,灯光下,那张脸仿佛会发光,只是一个侧脸,也无法阻挡他的美好,清秀俊逸不足以形容,想要看到更多,不仅仅是侧脸,他吸引着望过来的人想要去看他抬起头,睁开眼望过来的模样。   一定很美好吧。   赫连烈坐在车上望着窗外,现在对于赫连烈说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他正要去清灵城最大的会所,路过医院,因为灯光的关系,往外面看了一眼,就看到了趴在泊叔后背,皱着眉头一脸痛苦的郑之南,他们正走在斑马线上,过马路。   赫连烈从未忘记过这张脸,就算离开了月裳城,他也还牢牢记着,一开始赫连烈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因为清灵城离月裳城比他北境城离清灵城还远,郑之南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应该在秦鹤的身边吗?   所以他不由眨了眨眼又看了两眼,虽然那人背着郑之南越行越远,可他还是看到了那张脸,确确实实就是郑之南。   秦鹤放他走了?   不可能,秦鹤如果玩腻了,怎么可能不顺水推舟送给他?   想到另外一个可能的赫连烈露出了兴奋的表情,让司机直接将车开到医院停车场。   简直天意。   他两天后就要出发回北境城,竟然在最后两天里与对方狭路相逢。   难道不是命运的安排吗?难道不是天意吗?   赫连烈想到这里忍不住将脸上的笑意扩大。   当踏进医院,赫连烈根本不需要安排人去问,急诊室就那么几个,随便在外面看一看,背着郑之南的人等在哪一间急诊室外面就猜得到他在哪里。   结果,赫连烈带着人将四个急诊室全部看完,都没有看到他要找的人。   人了? 第56章   感觉到不对的泊叔在赫连烈追过来的时候就背着郑之南往医院的南门跑。   他只察觉到有人追过来, 但不知道是什么人,他觉得秦鹤不可能这么快就找到他们。   那这人是谁?   在他留在云凤城筹谋的时候, 又出现了什么新的状况?   还是清灵城有秦鹤的人?   不会这么巧吧?   心中焦急的泊叔想着背上已经陷入半昏迷的少爷,如果不立即救治就会出现生命危险, 但是留在这里也是前路不明。   终于知道走投无路是怎么滋味的泊叔背着郑之南继续往南门跑。   当南门越来越近, 他的脚刚踏出去,准备随便找一个巷子跑进去,再重新找医院,就看到一辆车急急驶来,猛然停在了他们的面前, 挡住了他的去路。   泊叔眼神凝重,后退了一步。   赫连烈从车上下来。   看到赫连烈, 泊叔睁大了眼,他见过赫连烈, 但只是见过,这是北境城的城主, 行事作风从来随性而为, 对合作对象以外的人又毒又狠。   他为什么要拦着他们的去路?   “赫连城主有什么事吗?”   能被人认出来, 赫连烈并不意外,双手插在口袋里, 闻言看向面色因为病情加重而变得潮红的郑之南。   “我要他。”简单直接, 带着势在必得。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 郑之南迷迷糊糊听到一个最不想听到的声音, 他的手抓住泊叔的肩膀, 费力的抬起头,努力睁开眼去看对面的人,想确定自己是不是病糊涂了。   赫连烈看到郑之南抬头看过来,伸出手挥了挥说:“嗨,想我了吗美人?”说话的时候还勾起了嘴角,就像从地狱里钻出来的恶魔,周身散发着地狱火般。   赫连烈话音刚落,郑之南直接喷出一口血,嘴角渗出血珠,然后眼一闭昏了过去。   赫连烈拧着眉走过去,与此同时他的手下们围过去将泊叔控制住,泊叔被郑之南牵制着,无法冲出重围,眼睁睁看着少爷被赫连烈抱在怀里却无能为力。   少爷啊,你一定不要有事。   泊叔看着赫连烈抱着郑之南去医院,安慰自己,最起码赫连烈还没丧失人性,知道先给少爷看医生。   想到这里,泊叔就被捆了起来推到了车上。   赫连烈亲手将郑之南交给医生,然后让随从查一查秦鹤那边怎么回事。   为什么人会出现在清灵城,还病成这样。   “不要暴露行踪。”   “明白。”   云凤城内,郑之南逃走的消息还没泄露出去,一切都是隐在暗处进行的。   秦鹤看着幽站在一旁汇报进展。   “当时在酒会上和郑之南有过接触的仆从是年初进来的,宴会结束后不久就离开了,对方早有预谋,没有留下一点痕迹,我们找到确切的密道出口后,有两个推测,一,吴泊带着郑之南还藏在城里,那些线索可能是故意误导我们,让我们以为他们已经离开,二,走水路乘船去了北境城,北境城交通四通八达,到了北境城,不论是去哪里都很方便,对于我们来说,一旦离开北境城,就如大海捞针。”   “如果是去了北境城,他们现在应该早就离开北境了。”秦鹤知道赫连烈最近不在北境城,但心情也说不上有多好,毕竟人在自己的眼前溜走了。   这种愚蠢的事情,他从未犯过,却栽在了这个小东西身上。   是他把他想得太简单,以为只是个被宠大,有一点脾气,没有多少心机手段的人,看来还真是低估他了。   幽没说话,因为秦鹤说的话,是对的,如果是去北境城,这个时候绝对已经不在中部大陆,泊叔那个人,有手段也不笨,怎么可能留在中部大陆的城市,中部大陆的城市,有哪个大城是没有和月裳城建交的,要个人简直易如反掌。   “兵分三路,城内继续加重搜查和警戒,北境城也要留着人,尤其关注医院方面,他的身体离了药物根本不行,不管是去哪里,药店和医院都是需要格外注意的,然后再分散一部分人在北境城以外的城市搜查,拿着他常用药物的单子,看看什么药店在昨天和今天以后有购买记录,客船也不要松懈,既然要逃,总有蛛丝马迹可寻。”   “是。”   “准备一下,两天后,去北境城。”   “公子要亲自去?”   “嗯。”   当秦鹤决定两日后出发北境城的时候,郑之南翌日早上经过抢救后已经稳定了下来。   他睁开眼谁都没看到,关于昨夜遇到赫连烈的事情,他不知道是自己出现了幻觉还是真实发生的。   他现在还有些迷糊,可能是因为药效的缘故,脑袋也仍昏昏沉沉的。   郑之南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泊叔呢?   在他想伸手按铃的时候,有人从外面推门走了进来。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郑之南以为自己昨夜看到的人只是幻觉的赫连烈。   郑之南虽然知道会有这么一出戏,但表情上还是要表现的震惊一点,然后一脸厌恶的说:“你怎么会在这里,泊叔呢?”   “你的老仆人?放心,好吃好喝供着呢,为了不让美人伤心,也不会对他怎么着,至于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大概是因为天意,在大街上就能碰到你,你说我们是不是很有缘?”赫连烈说着走到郑之南的床前,坐下来后直接握住了没扎针的手,手还在手背上摩挲,只觉得这手柔弱无骨,十分好捏,不由就多捏了几下。   郑之南想抽出手,奈何根本没力气,只好作罢。   好在还有力气说话,直接怼道:“缘分个屁,你现在滚出去,也是天意。”   赫连烈并不气恼,因为郑之南怎么样,任何神情语气在他眼里都是可爱的,毕竟这会儿正新鲜呢。   “滚出去哪儿有和美人待在一起舒坦是不是?”   郑之南被赫连烈油盐不进的调笑弄得一句话都不想再说,闭上眼睛任赫连烈在那儿捏他的手。   就在郑之南闭着眼睛不去看赫连烈的时候,赫连烈松开手站起来,附身去挑郑之南的下巴,想要再次一亲芳泽。   郑之南侧过脸,怒瞪赫连烈:“别碰我!”   结果赫连烈眉一挑,捏住郑之南的下巴就直接吻上了。   郑之南面无表情的看着赫连烈,然后挥手抽在了他的脸颊上。   “啪——”特别清脆,特别响。   赫连烈被打到也没停下来,不过这下记得握住郑之南的手不要他乱动,然后继续进行自己的。   郑之南好几次因为想去咬赫连烈都被对方给躲开,亲的他都快要窒息了。   不仅亲,手还不老实。   有那么一会儿,郑之南生怕他在病房里就要乱来,好在对方还知道他刚醒过来,身体很虚弱。   这个吻持续了很久,吻到最后郑之南都不挣扎了,像一条死鱼一样让赫连烈自己折腾。   后来郑之南想着想着,觉得赫连烈就像是一条狗在啃骨头,还是那种不知道多久没吃啃过骨头的狗,浑身都散发着一股兴冲冲的贱劲儿。   似乎是发现了郑之南眼中的嘲讽,赫连烈终于停了下来,吻完还得意洋洋的说:“和秦鹤的比起来,我的吻技好,还是他的好?”   郑之南抬起手擦嘴,边擦边冷冷地说:“那么在意,不如你去和秦鹤接吻,你们两个可以直观的彼此感受一下吻技。”一脸的我对这个不感兴趣,你们可以亲自切磋。   赫连烈被郑之南的提议给逗笑,很好,第一次有人敢这么跟他说话。   “哈哈……你,有意思。”   有你妈那个头,郑之南翻了个白眼。   因为知道自己早晚会离开赫连烈再次回到秦鹤的身边,郑之南完全没有像之前在秦鹤面前那么隐忍。   看到郑之南翻白眼,赫连烈啧啧道:“明明在秦鹤跟前还乖得跟只兔子一样,怎么在我面前就变了一副模样,难道是我比他更让你放松随意?”   真会给自己脸上贴金,很强。   郑之南怎么可能告诉他为什么他在他面前这么嚣张,因为根本不care他,反正过不了多久,按照狗血文的尿性,秦鹤就会重新把他弄回去。   与其压抑自己跟对方虚与委蛇,还不如怎么舒服怎么来。   就看秦鹤这个家伙什么时候能出现了。   唉,不过本来是想着可以在清灵城躲一阵清净再继续与这些人周旋,看来现在是容不得他一丝一毫的偷懒啊。   郑之南在医院住了两天,便被赫连烈安排到了回北境城的飞机上。   原本赫连烈是准备乘船离开,但因为郑之南的缘故,加上他的身体不易在继续在海上漂12个小时,所以赫连烈让清灵城城主安排了飞机,与郑之南飞回北境城。   泊叔则和其他人一起乘船回北境城,的确如赫连烈和郑之南说的那样,没有人为难他,但他内心却并不轻松,反倒十分煎熬。   同为男人,他怎么可能看不出来赫连烈对他家少爷怀揣的是什么想法。   想着想着,泊叔深深地叹了口气。   他只想少爷不要做傻事,不论遇到什么事,都要活下去。   他不想看到郑家家破人亡,一个不留。   然后泊叔又想到了师弟,忽然庆幸那晚没有联系师弟,不然师弟也要受他牵连。   坐船需要12个小时,飞机只需要飞3个半小时就到达北境城城中心赫连烈的府邸,与月裳城和云凤城的府邸完全不同,月裳城和云凤城都偏复古风,雕梁画栋,而赫连烈是一座高楼,飞机停在天台上设立的停机坪上,等人员都下来后,便又重新飞了回去。   同一时刻,因为是悄悄前来北境城,秦鹤还在乘船中,未兴师动众的坐飞机或者是让其他人知道他要前往北境城。   虽然没有乘船那么疲劳,但在天上飞了三个小时的郑之南还是觉得疲惫,他的身体其实没有做什么大手术,检查后也都无可奈何,只让用精贵的药物续着就好,继续做手术才会更伤元气。   意思是,这具身体已经虚弱不堪,根本承受不住手术带来的后果。   用名贵的药物续着,注意保养调理,倒还能活得久一些。   不过郑之南自从被赫连烈囚在了他的住所里后,吃药就不是很乖,有时候还会偷偷把药含在嘴里,等人走了后再吐出来,这样如此反复,病情总是时好时坏,反正没有下得了床的时候。   他这样是为了不让赫连烈得手,他有病在身,赫连烈还顾及一点,若是等他吃了一阵药好了起来,能下床了,可就要换一种卧床方式了,那还不如一直这么病下去。   一开始赫连烈没有想过郑之南会在吃药上面动手脚,但这么弄了两三天后,还是被赫连烈发现了端倪,从此以后,郑之南吃药,赫连烈都陪着,盯着他,看他把药咽进去,还要张嘴给他看。   如此反复,郑之南在北境城住了五天,已经可以下床,也没有经常咳或者是其他症状,面色也变得红润起来。   这天夕阳西下,云上泛起粉中带紫的云霞,或许是北境城非常多现代的建筑,让郑之南觉得这一刻美好的像是在现实世界,而不是在虚拟的世界里执行任务。   也是在这个时候,处理完公事和一些需要下属去做的事情的赫连烈无声的走进来,偷偷的从背后圈住了郑之南的身体,下巴抵在郑之南的颈窝,和他一起看着远处的云霞,喟叹了一声。   “真自在。”   郑之南被赫连烈抱住不奇怪,因为就算是他生病这段时间,赫连烈也有事儿没事儿的像只大金毛狗一样的围在他身边,不时亲一口,咬一口,抱一会。   搞得他现在一点都不奇怪赫连烈这个举动,因为白眼都翻累了,赫连烈还是跟个狗皮膏药一样黏在他身边,怎么嘲讽,怎么讽刺,怎么扇巴掌,怎么踹,都还是一如既往,甚至还握着他的手或者脚问疼不疼,当初在月裳城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郑之南以为赫连烈是个什么凶残暴徒,就是杀人不眨眼,生活又淫乱的那种,结果没想到还有点人性,就是重欲了一点,一天到晚都在想着怎么把他弄上床,不过到现在还一直没逼他这样那样,但郑之南估计,也就这两天了,不是今天就是明天,赫连烈憋了这么久,肯定憋不住了。   这个秦鹤真是个垃圾,都过去这么久了,还没找上门来,是不是要等他跟赫连烈睡够七七四十九天才出现?   郑之南虽然天天被赫连烈这么又亲又抱,但没有一次是好脸色,现在也是。   他干脆利落的吐出一句:“松开。”   赫连烈也一如既往的干脆说:“不松。”   郑之南翻个身,从他怀里挣脱,只是没挣脱成功。   赫连烈笑眯眯地说:“你知道吗?我就喜欢你在我面前本真纯粹的样子,不笑好看,笑也好看,挥手也好看,抬脚也好看,说句话喘口气也好看,亲久了露出眩晕的表情也好看,冷冷的斜睨我的时候让我更是爱的不行,我从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可爱?之前我爱你皮囊好看,现在我爱你性格可爱,爱得我一想到你这身体的情况,心肝脾胃肾都在疼。”坦诚的让郑之南都哑然了一阵,玩什么招数呢我的哥。   不过听到最后一句心肝脾胃肾,郑之南无情嘲讽道:“肾疼应该和我没关系,不如你去问问医生,是不是晚上活动太多,忙得了。”   话音刚落,嘴又一次被吻住,这一次比以往都激烈,把他推到落地窗上,然后又从落地窗亲到那架三角琴上,从嘴唇移到耳边,声音低沉富有磁性,深情的仿佛他们是多年恋人。   但知道赫连烈本性的郑之南只觉得这家伙可真会演戏。   当赫连烈开始解郑之南扣子的时候,郑之南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不让他更进一步。   赫连烈垂眸看着郑之南的眼睛。   “我要你。”   郑之南虽然被亲的嘴唇水润泛红可还是保持着自己的平静对赫连烈说:“我要见泊叔。”   “他很好。”   “我没见到,不会相信你的话。”   赫连烈伸出手去抚摸郑之南的脸颊,吻了吻他的额头说:“好,吃完晚餐,我让你去见他。”   赫连烈以为这样就能和郑之南进行下去,但他话刚说完,人就被推开了。   郑之南坐在钢琴椅上,掀开琴盖,修长的手指在上面拨弄弹出悦耳的声音,郑之南轻笑了一声说:“只是让我看一眼他,就觉得能把我睡了?是你太天真,还是你把我想的太天真?”   赫连烈喜欢死了郑之南这种不以为然,明明脆弱到根本构成不了任何的威胁,明明寄人篱下,可那苍白的脸上,黑如黑曜石般的眼眸,却总是带着一种高贵,仿佛一切都不屑一顾,又可以随意由他决定。   所以,赫连烈听到他的话,并没有觉得对方不自量力,反倒很想容忍他的这一性格。   很带劲儿。   对,就是带劲儿。   在所有人都臣服他,畏惧他,爱慕他的时候,郑之南就像是冰山上的一朵冰凌花,美好脆弱易消融,赫连烈愿意将他的这份脆弱好好保护起来,所以容忍他的这些不敬,因为他觉得有趣,新鲜。   赫连烈站在郑之南的身后,双手放在他的肩膀上,弯腰再一次贴着他的侧脸,亲昵地说:“那你想怎样?”   “放了他。”   赫连烈没想到郑之南会提出这样的要求,逸出一声笑说:“那你是真的天真。”   郑之南也笑,并不在意赫连烈的话,一边弹着优美的曲子,一边说:“那你就不要觉得我会心甘情愿让你睡,在睡之前,请把我药倒,然后随便睡,想怎么折腾,都随你。”一副,你爱睡就睡,反正我不会配合你,不会理你,也对你不感兴趣。   赫连烈这样的存在,哪种情调没体验过,除了“奸尸”,他对这种行为不感兴趣,也不喜欢没有互动的床上活动。   所以赫连烈因为郑之南的话有所松动,如果将人放走,就能得到一颗心甘情愿的心,似乎并不吃亏。   郑之南没有理会,当两人沉默时,曲调优美舒缓的钢琴曲变得激烈又刺激,仿佛有万马奔来,也亦如奔腾的河流正在撞击岩石,海水拍打礁石,雨后的嫩苗疯狂生长。   “好,我答应你。”   似乎是为了奖励赫连烈的识趣,郑之南双手放在琴键上,没有继续弹下去,而是站起来,转身,捧住赫连烈的脸颊,在他的唇上亲了亲说:“你会得到你想要的。”   赫连烈立即伸出手去攥住郑之南的身体,说了一句:“最好如你所说。”然后回以激烈的拥吻,直吻得还没吃晚餐的郑之南饥肠辘辘,肚子咕咕叫才停下。   赫连烈说到做到,郑之南看过泊叔后,当天晚上,赫连烈就放了他,郑之南叫他不要担心他,他会好好的,怕泊叔会再次以身犯险,郑之南对泊叔说:“你的出现,只会让别人牵制我,威胁我,泊叔,你是我唯一的家人了,想抓到我的人,知道你的重要性,我不想失去你,你要好好的在外面,不要再找我,不然我会失去生活的信心,只要你不出现,我就会好好的面对一切。”   泊叔是含着泪离开的,等他离开北境城时,对着海面痛哭出声。   泊叔离开的那天晚上,赫连烈来找已经洗完澡,身上只穿了一件丝质睡袍的郑之南。   赫连烈说到做到,郑之南也说到做到,没有抗拒,没有挣扎,甚至还回应赫连烈。   这让赫连烈很惊喜,虽然不想早早结束,但赫连烈考虑到郑之南的身体情况,不过到了半夜就放了怀中人沉沉睡去。   一开始赫连烈遇到郑之南只是想留在身边一阵,他觉得,只要睡到了这个人,总有腻的时候。   可是他发现,这个家伙就是来勾他的魂摄他的魄,让他心里想的都是他。   他不知道未来他会不会腻,可现在他只想好好的把他保护起来,让他永远的留在他身边。   而郑之南也在运筹着自己的计划。   一直待在屋里,肯定不可能给秦鹤机会来抓他回去,所以他在放松赫连烈的警惕心,找机会带他出去游玩。   出去的次数多了,秦鹤和他再重逢的机会也就大大增加。   而不是一直呆在屋里等着剧情自然发展,剧情要一两年,难不成他真要在这北境城一两年?   速战速决结束这个世界才是正经事儿,他又不是来养老的。   郑之南的顺从也的确取悦了赫连烈,当郑之南表现出对什么都兴趣缺缺,想去外面逛一逛的时候,赫连烈本来还有所顾忌,怕引起秦鹤那边的注意,所以一开始没有答应,其实是根本没回答这个问题。   后来他让手下查的结果送上来发现秦鹤那边并没有什么大动静,就算郑之南逃走当天也还依旧在忙自己的事情。   这让赫连烈有了一种,或许秦鹤对郑之南已经失去了兴趣,也没想过要大动干戈的来寻人。   当然,也不排除秦鹤派了人在暗地里查,可现在心里都是郑之南的赫连烈,更愿意相信是秦鹤不在意郑之南了,因此愿意相信慢慢的就变成了真的信了。   最后,当郑之南再一次表现出对北境城很感兴趣,想去北境城逛一逛的时候,赫连烈给予了回应。   当时郑之南正静静地喝着汤,喝完后才又对赫连烈说:“我被你带回来这么久,从未逛过这城里城外,你天天把我闷在家里,是想让我一辈子都不见人吗?我就那么见不得人?”虽然言语并不娇俏,可别有一番清冷的滋味,明明是埋怨的话,也说的这般风情万种,赫连烈见过许多人,但也只有郑之南给了他特别的感觉,这种感觉越接触越强烈,简直让人舍不得撒开手,完全没有再想过腻不腻的问题。   赫连烈说:“等我明天把事情处理完就带你去外面转转,这段日子为了城内活动的事情,一直没什么时间。”给之前的沉默找借口。   睡我就有时间,去外面玩就没时间,垃圾。   心里这么想的郑之南自然不会表达出来,只是自己在心里叨叨两句过过瘾,毕竟还要糊弄人,不能再不合时宜的发脾气。   发脾气也得看环境,时间,地点。   郑之南虽然心里吐槽,但面上还是表达了欣喜,伸出手去握赫连烈说:“真的吗?”   赫连烈看向被郑之南握住的手,翘起嘴角说:“真的。”   郑之南说:“其实你忙的话,不用陪着我,我可以带着人自己转转,北境城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   赫连烈怎么可能放任这么一个随时都有可能被别人觊觎的家伙独自在外面晃荡,自然是没有答应。   这个时候已经五月中旬,天气渐渐转热,北境城靠海,本就比其他地区要热得早一些,翌日,赫连烈上午处理完自己的事情后,10点钟的时候,出现在郑之南的面前,要带他出去逛逛。   郑之南露出雀跃的眼神,来表达自己对外面的向往,让赫连烈觉得带他出来的想法是对的。   潜移默化的去影响赫连烈。   赫连烈带郑之南逛了内城,因为赫连烈的身份,没有人敢随意去打扰这一波人,更不敢去看赫连烈跟心肝宝贝一样对待的人的脸,生怕被注意到就治罪,但眼角余光还是能瞄到一些那人的侧脸,仅仅只是个侧脸就叫人明白了为什么城主会这么在意。   长得太好看了,跟仙子一样,又不是那种腻腻歪歪不男不女的气质,清淡高雅,和城主是完全不同的风格。   可能是因为肤色太白,总让人有一种想要小心翼翼对待的感觉,不然就是怠慢了一般。   从10点半逛到12点半,到了吃饭的地方,一行人才休息,准备用餐。   酒楼内的服务生详细周全的介绍店里的招牌和新推出的菜品。   秦鹤就是这个时候从对面的楼上看到郑之南的。   郑之南和赫连烈坐在靠窗的位置,因为他们是复古建筑,二楼是露天的,而坐在钢筋水泥铸造的餐厅内,隔着玻璃往下望的秦鹤就看到了郑之南。   他知道赫连烈今天出来了,所以特意提前到达了一家能看到他们所在用餐的地方。   一旁的幽也看到了,幽有想过可能被赫连烈掳走了,但也只是觉得有这个可能。   他们前几天才顺藤摸瓜凭着那点蛛丝马迹找到清灵城,然后两天前又顺着线索回到了北境城。   所有的线索都最终指向赫连烈,所以他们一直留守到现在,终于等到了答案。   果然。   幽不由去看秦鹤的神情。   秦鹤看到后,过了片刻就收回了视线,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   他看到赫连烈对郑之南的珍爱,小心,还有眼神里流露出来的霸道和温柔。   霸道是因为占有欲,温柔是因为喜欢。   短短几日,还不足半个月,就已经将北境城的城主俘获,好手段。   他还以为他会被人欺负,看来是他想多了。   不论是到哪里,所面对的人多放浪形骸,似乎他都不会害怕,所以毅然决然的逃离。   而他,为什么要去在意一个杀父仇人的儿子?   留他在身边是为了折磨他,羞辱他,为什么要不远万里亲自过来寻人?   担心他?   在意他?   这个发现让秦鹤觉得可笑,想嘲笑自己,怎么可能,而紧紧握住茶杯的手暴露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同一时刻,郑之南露出了怪异的神情。   因为在他正准备品尝这家酒楼所谓的招牌菜时,秦鹤的好感度竟然上升了,上升到了82,天啊,他离开的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秦鹤竟然在他没在的时候对他提升了好感度。   为什么?   难不成是发现了杀父背后的更深原因,所以心生愧疚转化成了好感?   不能够吧。   这个招他可是放着准备等见到秦鹤了再好好用。   可不能让他自己发现了,自己发现哪里有他亲自告诉秦鹤来的刺激。   会不会是秦鹤就在他的周围,看到了他和赫连烈“卿卿我我”,所以受刺激,发现了他的重要,所以好感度增加了。   这般思索的郑之南不由四处看了看,装作欣赏周围的模样,但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对象。   而且郑之南真的怀疑秦鹤会不会亲自过来抓回他,他一开始想的是秦鹤会派人来抓。   但现在看到好感度82了,他忽然觉得,没准就是秦鹤亲自来抓。   这样才够波折,够有趣,让手下来抓,多没意思,如果是手下,估计作者就一笔带过了,没必要浪费笔墨。   赫连烈一直从上午陪郑之南逛到下午,因为看出来他累了,在赫连烈的强烈要求下,才半抱着不想走又疲乏的郑之南回去,拉锯途中,郑之南又成功获得了下次还要出来玩的许可。   晚上赫连烈睡在郑之南这里,什么都没做,睡觉之前还盯着他吃药,怕他嫌苦吐掉,哄着他说身体好一些才能出去,不然就不可能再让他出去什么的。   翌日,赫连烈去办公,郑之南一觉睡到10点才起床,因为昨天走了一天,身体到现在懒懒的,没劲儿,自己在大厅侧躺着看电视,找了一部这个世界的恐怖片来看。   本来打算今天就这么浪费掉,结果却有不速之客登门,来人有男有女,各个花枝招展,光彩照人,足有十来个,真是兴师动众啊。   对比这群人斗志盎然,郑之南整个人怏怏的不说,下身是宽松的居家裤,上身是收腰线的宽松T恤,手里拿着杯白开水,面无表情的看着涌进来的这群人。   守在门口的仆从一脸焦急的对郑之南说:“我拦不住他们,他们非要进来。”都快哭出来了,生怕被责罚。   郑之南挥挥手让他别紧张,然后喝口白开水,放下杯子换了个姿势,好整以暇的看着这群人说:“有事吗?”   有个男的声音尖利,带着浓浓的不屑。   “你就是城主新带回来的家伙?”   “长得也就一般般嘛,有什么了不起的!”另外一个人接腔,嘴上这么说,在看到郑之南的真容时,早就酸死了。   有个年纪比郑之南看着大一点的女人拨开站在自己面前的两个男的,冷哼一声说:“恬不知耻,你昨天让城主陪着你去逛街了?你知不知道城主很忙的,忙完应该多休息,你怎么敢让他陪你出去逛一天?”听到消息的时候,她都快气死了。   其他人也是纷纷附和。   “不体恤城主。”   “没规矩。”   “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货色,瞧瞧他那一脸的得意,拽什么。”   立时好好的大厅就像个菜市场,郑之南露出不耐烦的神情,随手把桌子上的插花花瓶扔到了那群人的面前,瓶子立时四分五裂,里面的水撒了一地,花枝也在碎片里。   巨响让这群人成功闭上了嘴,安静下来后,郑之南一个个扫过,冷冷的说:“给你们三秒钟的时间离开这里。” 第57章   一阵安静过后, 有人毫不畏惧的说:“你算个什么东西!”   有第一个打头,后面的人也纷纷附和道:“就是, 你以为你是谁啊!我跟你说,不要得意, 早晚有你被冷落的时候, 那个时候你就惨了!”说完还侧过脸看了看自己的队友,仿佛郑之南下一刻就会被打入冷落的阵营。   “不知好歹!”   “我们不走的话,你又能怎样?   他们话音刚落,郑之南从抱枕后面抽出了一把枪,慢条斯理的上膛, 接着指向对面的人,一个个挥过。   有人吓得忍不住尖叫, 被枪指着的人则都不由连连后退。   郑之南笑着说:“现在觉得我能怎么样了吗?”语气淡然,脸上含笑, 不知道还以为在问大家,这酒真好喝, 要喝一点吗?   除了有个人还算镇定, 其他人都大惊失色, 生怕子弹射过来,还算镇定的那个人握着拳头给自己鼓励, 对郑之南说:“我们是城主的人, 你动我们, 会被处罚的!”觉得郑之南没有这个胆子, 而城主一向对他的枕边人们不曾在意过, 那么拿枪的那个肯定会被严惩。   郑之南笑出一声说:“正如你们刚刚所说,总有我被冷落的一天,但你们要想清楚,我现在可没有被冷落,在我与你们的取舍之中,你们觉得,会被放弃的人是哪个呢?”说完便开是了读秒。   “3——”   “2——”   大家看郑之南冷峻从容的语气,不敢跟他赌,生怕念到“1”的时候自己就成了那个倒霉鬼,这么想的家伙们,来的时候气势汹汹,走的时候用屁滚尿流也不为过,一窝蜂的跑了出去。   等人都跑出去后,郑之南扣动了扳机。   “咔哒——”   这枪没子弹。   他就是吓唬吓唬这群傻鸟。   郑之南放下枪,摇摇头说:“一群傻子。”   赫连烈怎么可能放一把有子弹的枪给他玩。   不过空枪也挺能唬人的。   郑之南想着想着笑了,因为刚刚的剧情真是他经历的最狗血的画面。   赫连烈的后院们竟然这么没水平的跑来找他晦气,如此的堂而皇之,理直气壮,这平时得多无聊。   什么鸟剧情,也太狗血俗套了,不过比起背后放冷箭,郑之南还是挺喜欢这种直白的对峙。   有意思。   哈哈哈哈。   本来心情一般般的郑之南因为这个小插曲而被愉悦了,甚至还有点后悔为什么要那么快就让这群人离开,应该多陪他们周旋一会儿,也算是给自己解闷子了。   下午,赫连烈比以往要早一点过来。   赫连烈来的时候,郑之南刚睡完午觉,一边喝着下午茶,一边看赫连烈要做什么。   不过他猜测,大概就是讲中午那波人来找他晦气的事儿。   赫连烈一直没说话,等着郑之南吃完东西,喝完调理身体的补汤才伸出手对他说:“吃好了吗?”   郑之南点点头,手放在赫连烈的手上,看着他。   赫连烈拉着郑之南站起来,对他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郑之南有些好奇。   “到了你就知道了。”   郑之南住在顶层,赫连烈带着郑之南坐了电梯,直接去了第12层,郑之南来到北境城,除了在顶层活动过,其他层他都没去过,也没兴趣。   看到电梯在12层停下来,赫连烈继续拉着郑之南的手,走出电梯,穿过走廊,来到了一扇大门外,赫连烈推开大门,宽大的大厅里,站了一些人,仔细看的话,有些郑之南有印象,是中午的时候去找他麻烦的那伙人?   所有人头都不敢抬,整整齐齐分成两排六列站在一起。   干什么这是,来开后宫大会?   郑之南扫一眼这群人,跟着赫连烈来到了他们的面前,赫连烈让郑之南坐在他们面前正中的那把椅子上,站在他身后对郑之南说:“一个不少,都在这里。”   郑之南一脸疑惑的看向赫连烈。   干什么?要提拔他,当后宫头头?   赫连烈看一眼郑之南,回了一个安抚的眼神便抬眸看向前面站着的人,眼神凌厉,一改之前对郑之南的温柔。   一共12个人,其中有人抬眸偷看,看到了赫连烈移过来的目光,直接腿一软跪在了地方,其他人也纷纷跪在地上。   “城主饶命。”有的人还带着哭音。   赫连烈一只手搭在郑之南的肩头,另一只手看了看自己的手,仿佛上面有东西,想要弹掉,他说:“求我没用,你们去招惹的又不是我。”意思很明显,指的是坐在椅子上看着这一切的郑之南。   立时,这群人心领神会,纷纷磕头对郑之南认错。   “请您原谅我们,我们再也不打扰您休息。”   “请您原谅我们!”   “对不起,我们知道错了。”   仿佛他们的命都捏在郑之南的手里,是死是活,全凭他来决定。   但郑之南实在是对这种事儿不感兴趣,他靠在椅子上,手肘放在椅子扶手上,手撑着脸颊,对赫连烈说:“是你嫌弃他们了,所以用我来当借口要处置他们吗?”不过是骚扰了他一下,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喊打喊杀的。   赫连烈冷哼一声说:“没一个有眼力见。”   郑之南挤兑道:“哪里,各个都是心疼你昨天陪我去逛北境城,你怎么这么不识好歹,人家都是关心你。”   不过这么粗暴直接,也很符合赫连烈的手段。   赫连烈理直气壮的说:“这些人我都忘了谁叫谁了,早知道全部都打发走了省事儿,没事儿找事儿,净给我添乱。”   郑之南直接道:“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处理,我没兴趣。”说完,站起来往外走,他可不想背黑锅,让这些人恨他,要处置也是赫连烈来,反正都是因他而起。   赫连烈看郑之南起身走了,抬步跟过去,揽住他的肩膀说:“怎么,吃醋了?”   郑之南心里冷哼,自作多情,没说话。   赫连烈揽住郑之南的肩膀,和他一起走出去,那群人就这么被晾在了大厅里。   赫连烈只顾着和郑之南解释:“这些人我真的大部分都忘记他们是怎么来的,有的是别人送的,有的是自己自荐要爬我的床,你也知道的,我的魅力太大了。”   郑之南伸出大拇指说:“城主大人就是魅力大,这么多人,也不知道忙不忙得过来。”   赫连烈立即表清白说:“自从有了你,我从来没有去见过他们,一会我就叫管家将他们全打发了,以后我有你就够了。”   郑之南可不想那群人走,因为他不想天天都对着赫连烈,有了那些人,好歹也有个喘息的空间是不是。   但是他不知道赫连烈到底是怎么想的,也不好直接表达出来他的想法,耸了耸肩说:“你怎么开心怎么来,反正以后别有人再去打扰我就行。”   赫连烈看到郑之南不以为然的神情,颇有些不爽,因为他想看到的是吃醋,还有因为这些人而生他的气。   但这些郑之南的脸上都没有。   回到顶层,郑之南住的地方,赫连烈就把他推到了门上,然后问他:“你是不是心里很不爽。”   “……”被突然壁咚的郑之南眨眨眼睛。   赫连烈接着说:“你是不是吃醋了,不要再装若无其事了。”   “……”大哥,你是不是缺爱?这句话郑之南没说,确切的说,郑之南一直没说过话。   “小宝贝儿,下次绝对不会再出现这种状况,我保证。”   “我——”郑之南想说点什么让赫连烈清醒清醒。   赫连烈却直接用嘴堵住了他的嘴,吻之前还说了一句:“好了,你别说了,我都懂。”   大哥,你之前不还挺聪明的吗?为什么这个时候表现的这么恋爱脑?不要在这场不对等的感情里寻找爱啊情啊,那是不存在的大哥,请你理智一点思考问题。   你把我拘在这里,还妄想有一天我能爱上你?   我没有斯德哥尔摩症。   更不会爱上这些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   之前没有,往后也没有,现在亦没有。   在这个吻结束后,郑之南对赫连烈说:“你别杀他们,也不要送走他们,你这里这么无聊,有他们,我还能打发打发时间,其实他们挺可爱的。”   赫连烈一脸狐疑的看着郑之南。   “你确定?”   “我确定在这里很无聊,所以这些人不要处理掉,况且,有些还是其他城主送得,处理了,多扫别人面子是不是。”   赫连烈毫不在乎的嗤笑一声说:“我的后院,用不着看别人脸色,不过既然你喜欢,那就先留着他们的命,给你逗逗也行。”   那天晚上,赫连烈弄的郑之南好几次都压抑不住的叫出来,完全就是永动机,好像不会累。   郑之南知道对方是没从自己这里得到想要的回答所以有些不开心,想从床上找补回来,好几次都逼得郑之南说喜欢他,爱他。   真的是,索爱的样子蠢得要死。   果然,什么小说都改变不了,人一恋爱,就犯蠢,掉智商的命运。   思想迟钝,想法单一。   当然,这些蠢样子只在郑之南面前,人前的赫连烈依旧是之前睥睨众生的高傲跋扈形象。   6月的第一天,是北境城一年一度的庆典,一如云凤城7月7的庆典,赫连烈会出席,在城楼上与万民同贺,这样的节日,平时威名远扬手段狠厉的城主赫连烈都会比平常看起来平和许多。   因为不想郑之南在这样的场合里出现而引起别人的注意,赫连烈并没有叫郑之南参加,他还不想那么快的引起秦鹤的注意,这是最重要的一点。   他不是很放心秦鹤真的对郑之南的逃离而无动于衷。   除此之外他还想把郑之南藏到所有人都见不到的地方,只属于他,不会被别人觊觎,但他知道,这样做,他的小宝贝儿并不会开心,所以也只能想想。   站在城楼上,俯瞰城中子民的赫连烈想着还在家中的郑之南。   却不知道,隐在暗处的某股力量终于行动了。   郑之南知道外面在搞庆典,当烟花绽放在空中的时候,他喝了一些酒,他已经很久没有喝过酒了,当然是因为身体的原因,碰不得。   但身体渐渐好转,加上这样孤独寂寥的夜晚,他也不免想放肆一点。   处处都是现代建筑的北境城,让他格外想念现实里的一切。   所以就更加迫切的想要快点做完每一个任务,这样梦就可以早一点结束,他就能早一点回到自己的世界,过一个正常人的普通生活。   从前上学的时候也有过觉得生活很平淡乏味的念头,想要寻找一些刺激,现在就……很向往平淡,因为太刺激了,体验过刺激才终于明白平淡多么可贵。   郑之南穿着丝质的睡袍,端着酒杯走到了天台,看着远处的天空,虽然黑黑的,看不到什么东西,但看一看烟花,还是能看到一些的。   烟花真美,虽然短暂,但最起码璀璨过。   变化也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当烟花越来越璀璨和频繁,声音也越来越大的时候,一架直升飞机从远处与烟花绽放的地方完全相反的方向飞来,接着在郑之南的头顶上盘旋,郑之南后退一步想看个究竟,然后绳梯从飞机上掉下,一身劲装的秦鹤从绳梯上下来,不等郑之南反应,与他对视两秒便伸出一只手牢牢攥住了他的腰,郑之南手中的高脚杯从手中滑落,砸在地面,碎了一地,然后他便腾空而起,被突然出现的秦鹤给抱走了。   这什么骚操作?   赫连烈站在城楼上,这城楼保留着古代的建筑风格,最多三层,看着不远处的烟花绽放,他仍想着郑之南。   也是在这个时候,手下跑过来对他报告有一架不明来路的直升机在大厦顶层盘旋片刻后离开。   大厦顶层。   郑之南!   赫连烈猛然转身,一边大步离开,一边吩咐手下追踪直升机离开的方向。   当他回到大厦的顶层,屋里没有郑之南,又跑去天台,只看到地上破碎的高脚杯,半杯红酒也撒了一地,现在还散发着淡淡的葡萄酒的芬芳。   而人已经无影无踪。   被弄到直升机上的郑之南想过很多种被秦鹤再次抓回去的方式,五月他一共出去了四次,四次都是在大街上晃荡来晃荡去,并没有人出现。   结果,刚刚这个男人,从天而降,把他掳走了,太装逼。   太装逼了。   操作真的骚。   偌大个北境城竟然没有设置个天空拦截措施,或者说监控措施,就让人家大刺刺的飞进来把他弄走了?   太不合理了,完全无法细究这里面的东西。   作者这是只追求狗血效果,逻辑都不要了吗?   真是,千算万算,算不到操作这么骚,毫无防备。   就这么和秦鹤面对面了。   郑之南穿着睡衣坐在位置上,一直没说话,秦鹤把一件外套扔在郑之南的怀里。   “穿上。”   郑之南没有逞能,默默穿上衣服。   他到现在还在消化这一剧情,没空跟秦鹤张牙舞爪的对峙。   郑之南想着想着觉得,大概异世大陆还没发达到有拦截设定,以及设定一些有不明飞行物就锁定击毁的设备,因此出现了,别人堂而皇之飞进来飞出去。   这样想的话,就合理多了。   毕竟这个世界,并不是谁都能有一架直升飞机,然后跑到别人家底盘挑衅。   飞了大概两个小时,郑之南就再次踏上了云凤城的土地。   等郑之南回到那间熟悉的房子里时,已经夜里11点,仿佛之前看到的烟花,站在天台上喝酒都是他的幻觉,他一直没离开过云凤城,没离开过秦鹤,那些都是梦境。   直到挽着袖子的秦鹤走进来,郑之南才从恍惚中清醒过来。   然后露出了一脸的厌恶,毫不遮掩。   如果说之前在秦鹤面前还可以隐忍压抑,在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后,郑之南知道,这一次,他不需要再隐忍,不需要再压抑,完全可以表现出对秦鹤的厌恶和不屑。   毕竟,当年的事情,并不是因为郑重安要抢夺城主之位才起的杀心。   如果说之前秦鹤的所作所为郑之南还能理解一点,毕竟杀父仇人嘛,给他个好脸就不错了,还想怎样?   可他大概到现在还不知道事实的真相。   他的父亲,本来就该杀。   他母亲的死和郑重安没有直接的关系,是因为知道了在她眼里高大坦荡的丈夫竟然做出了这样的行径而感到难堪,无法接受,那是她的全部,她的天,郑重安告诉她的一切,无异于将她心中的伟岸之人击得粉碎,自尊心极强的她怎么容忍得了这样的打击,崩溃之下自杀了。   秦鹤只看到了父亲被杀,以为郑重安是为了城主之位,其实这里面的缘由纠葛,他根本不清楚。   所以他报复郑重安,囚禁他的儿子,不愧疚,甚至理所应当,在外人看来,他做的没错,甚至会拍手称快,毕竟是杀父仇人的儿子,不需要在意他的心情。   大概还觉得让郑之南当他的枕边人是郑之南的荣幸,不然的话估计早死了,但他现在愿意留下他的一条命,而郑之南该感恩戴德才对。   秦鹤走到郑之南的面前,像从前那样挑起他的下巴,但郑之南并没有像从前那样乖乖顺从,他直接打掉秦鹤的手。   “别碰我。”   秦鹤看了看自己被打开的手,似乎是没想到之前在他面前乖得跟只兔子一样的家伙竟然在违逆他。   他又伸手去抚摸郑之南的脸颊,郑之南再次躲开,甚至起身往后退了一步。   秦鹤不在意,并且走近一步对郑之南说:“欢迎回来。”   郑之南厌恶的看着秦鹤说:“你真恶心。”   秦鹤眸色淡淡的看着郑之南说:“你变得很放肆,难道是在北境城被别人养坏了吗?还是你舍不得离开他?”秦鹤不觉得郑之南会喜欢上赫连烈,毕竟从前他那么厌恶对方。   结果,秦鹤没想到郑之南抱着臂,高高在上的说:“那是我不了解他,了解后我发现他可比有些人坦荡多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虽然都是矮子里面拔将军。   “有些人?”   “他比你可爱,比你讨我喜欢。”郑之南说完,挑衅的看着秦鹤,还笑了笑。   “很可惜,你现在在我身边,不是他身边。”   秦鹤握住郑之南挥过来的手腕,让他不能打到他,然后对他说:“在外面玩了那么久,一回来就挥爪子?”   郑之南继续挑衅秦鹤:“真后悔当初在他向你要我的时候没有答应他,我宁愿和他在一起,也不想留在你的身边,看到你我就嫌恶心。”   秦鹤将郑之南的双手牢牢禁锢在背后,逼他与他对视,然后吻他的脸,他的唇。   郑子楠猛地用头砸向秦鹤,秦鹤的另一只手没入郑之南的发根,抓住他的头发,让他不能继续放肆。   “郑之南,难道你对你父亲的所作所为都不感到羞愧吗?你们郑家有负与我,你的父亲杀了我的父亲,害得我家破人亡,颠沛流离,你现在竟然还敢理直气壮的说我恶心?最恶心的人难道不是你的父亲吗?他才是真的恶心,背信弃义,杀人夺财,风光了大半辈子,还真是后悔让他死的那么痛快,就应该让他活着,看着你被我一点点的折磨,父债子偿对吗?”   郑之南露出个笑容说:“那是因为,你父亲——该杀!”   秦鹤眼神一暗,杀气蓬勃,松开郑之南的手,直接掐住了他的脖子,阴沉冰冷地说:“你再说一遍。”   郑之南毫不畏惧,继续回应:“你父亲该杀!所以我为什么要愧疚?”他话音刚落,被激怒的秦鹤额角青筋凸起,死死掐住郑之南的颈脖。   他知道自己只要再用点力就能将他掐死。   他怎么敢这么跟他说话?   他怎么敢?   看到郑之南面色发红,眼睛充血,双手握住他的手腕一脸的痛苦时,秦鹤回过神来,将郑之南甩到了床上,然后自己也走了过去,边走边解扣子。   然后冷冷的对床上被甩的头晕目眩的郑之南说:“我还可以让你更恶心。”   郑之南看到逼近过来的秦鹤,往床的另一边爬,但并没有起什么作用,他被秦鹤拉了回来,然后手腕被捆住,完全动弹不得。   郑之南知道自己刚刚说的话会激怒秦鹤,也对现在的情况有所预料。   毕竟是好感度已经82的家伙,喜欢的人对他说出那样戳心捅肺的话,是个人都要气疯,秦鹤能保持面部依旧冷冰冰的,已经是很好的定力了。   虽然有预料,但他还是下意识表示出了恐惧。   而接下来要面对的事情可不是有心理准备就能挺过去的。   ……   当他的腿被抬起来的时候,郑之南完全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他的嗓子已经喊哑,混合着咒骂和呻吟。   有那么一个瞬间,郑之南觉得秦鹤是要把他干死。   当秦鹤还在动作的时候,郑之南仍然在骂他。   “你会后悔今天对我做的事情,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永远都不会。”郑之南说完后再不挣扎,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弧度,眼睛望着天花板。   他知道自己把真相说出来,秦鹤就算不信,也会犹疑,那么怒气也会消散,他也不必承受这些。   但他不能这个时候说,他要让秦鹤为他今天做的事情后悔,那么当知道真相的那一刻才会达到他想达到的效果。   秦鹤这个时候一定因为杀父仇人这道紧箍咒压抑着自己,当真相大白时,便如洪水滔天,直接飙到百分百都有可能。   毕竟支撑秦鹤到现在的信念就是夺回云凤城,杀死郑重安,囚禁郑重安的血脉。   知道真相也意味着信念崩塌。   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秦鹤抱住郑之南,在他的耳边说:“你怎么敢说这种话?最该杀的难道不是你的父亲?你见财起意,想要权力的父亲?还是说他踩着一地鲜血走到这个位置,给了你优渥的生活,所以你完全分不清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你觉得你父亲做的对?你觉得他没有错?如果是这样,我也不觉得我现在对你做的事情有错,毕竟你好坏不分。”回击郑之南刚刚的话。   郑之南呵呵笑道:“你只看到了他杀了你父亲,却不知道为什么杀了他。”   秦鹤打断道:“我知道,除了为了云凤城,除了城主之位,还能是为什么?”说完,从郑之南的身上起来。   “你的父亲该杀,因为他玷污了我的姑姑,而他贵为城主,有妻有子,又是她哥哥的好兄弟,她怕没人信,不敢说,四年多后自杀了,你见过我姑姑吗?你见过的吧,她很美对吗?但是她死了,是死后留下的遗书才让我父亲知道真相,你说,你父亲该不该杀?杀的好不好?哈哈哈哈哈——”郑之南说完开始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秦鹤厉声道:“你胡说!”   “我胡说?你知道你母亲为什么自杀吗?因为她最爱的丈夫竟然背着他看上了别的姑娘,那个口口声声最爱她的男人,竟然干了这种龌龊事,对象还是他最好兄弟的妹妹,简直泯灭人性,禽兽不如,她接受不了,所以自杀了,你可以回忆一下,她死的时候,手里是不是拿了一张纸,那张纸就是我父亲扔给她看的遗书,我姑姑的遗书,上面还有她的泪,我父亲唯一的妹妹,几乎是他一手带大的妹妹,死了。”   “不可能……”秦鹤不愿意相信郑之南的话,认为他在说谎,可是信,信……秦鹤回想当年那一幕,母亲手里,是不是有一张纸?   好像……真的有……   一定是幻觉,这不是真的。   “呵呵……你母亲大概想不到,老公禽兽不如,儿子也是个禽兽,你母亲走的好啊,不然得被你活活气死,所以,你觉得你父亲该不该杀?你觉得是谁好坏不分?是谁该死?你父亲该死,你也该死!”郑之南连续插刀,不带停的,看着秦鹤本来还从容的脸上青青白白,眼神里都是挣扎,忍不住笑出了声,“真可笑,太可笑了。”   或许是被郑之南的笑声影响,秦鹤眼神恢复了清明和从容,他将郑之南抱起来往浴室走,一边走一边否决刚刚郑之南说的所有话。   “你的谎话编的不错,不过我不相信,别妄想推翻我所有的付出。”   郑之南只是冷笑,没有再辩驳什么。   因为他知道,秦鹤此时只是在伪装镇定,他的心已经乱了。   当水从头冲下来的时候,郑之南看着镇定自若的秦鹤,伸出手去摸他苍白的脸,这张脸很精致,坚毅又英俊,可是这一刻,郑之南有点同情这个男人。   他刚刚的话已经将他动摇,而他接下来的话可以直接摧毁他。   伴随着水流的哗啦啦声,郑之南对秦鹤说:“你想看看那封遗书吗?我父亲一直没丢过,你认识泊叔吧?是他告诉我的真相,在此之前,我的确愧疚不安,以为我的父亲真的为了夺权可以做到如此狠毒,所以在我没有离开你之前,我都一直压抑着自己,就当自己所承受的只是在赎罪,或许有过不甘,却从未违抗过你,但现在我知道真相了,你也应该知道,因为你得为你的所作所为感到羞耻,你得接受良心的拷问,那封遗书在书房的暗格里,我父亲一直很好的保存着,时刻告诉自己,有些人的确该死,他无须感到愧疚和难过,该难过的是他在妹妹这件事上没能好好保护好她才对,不过他最后还是帮她报仇了,真好对吗?书架左边第三个暗格,很窄,只容纳的下一封信,所以你们的人应该到现在都没有发现这封信的存在,你可以去看看。”   秦鹤与郑之南对视,看着微微含笑,眼中带着冷意的郑之南,听着他说的每一句话。   他告诉自己不要去听,不要去信,可对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如此的动摇着他。   水流冲刷着郑之南的身体,还有腿上的血迹和污迹。   冷冷的看着秦鹤披上浴袍走出去。   他不知道秦鹤会不会去书房找那封信。   但他知道,总有一天,秦鹤会去看那封信。   真好玩。   真刺激。   好期待他看完那封遗书后的神情,是悲是喜亦或者是痛苦。   当郑之南在与秦鹤交锋的时候,赫连烈手下查出来的所有信息都指向一个方向。   云凤城,秦鹤。   郑之南是被秦鹤掳走的。   一脸阴沉的赫连烈心情从未如此糟糕过。   如果是其他人,他可以堂而皇之的过去抢人。   可云凤城秦鹤,他却不能这么做,因为郑之南本来就是他的,原来秦鹤竟然布局到如此地步,甚至从未声张一丝一毫,更没有向外界透出来郑之南已经逃走,为的就是让想要得到郑之南的人无法找到借口去抢过来。   其他人,赫连烈可以藐视对方,竟然敢抢他的人,然后毫不犹豫的夺回来。   可秦鹤……   从前赫连烈从未想过要得罪秦鹤,他有手段有谋略,短短一年就将云凤城和月裳城合并管辖,下面投靠他的小城更是不知凡几,手中掌握着各种硬通货,以及诱人的兵工厂,之前还忌惮云凤城的铁矿,现在直接收入囊中,简直如虎添翼。   赫连烈也很欣赏这样的存在,只有这样的人才配与他平起平坐。   他不仅没想过要得罪秦鹤,更没有想过要为了一个情人而得罪这样的人。   可现在,想象着被秦鹤如何对待的郑之南,想象着他被别人抱在怀里,压在身下,他的心就像是有人扔了一把火,还浇上了汽油。   整个人都非常狂躁,暴戾。   想杀人。   想把郑之南再夺回来。 第58章   秦鹤去了书房, 在郑之南的提示下,他轻松的找到了暗格所在位置, 他看着那暗格,慢慢从里面抽出来一封被封存起来的信件。   他没有打开。   把信平平整整的放在书桌上, 他坐在椅子上, 看着信封,一句话都没说,过了片刻从抽屉里拿出一盒烟,抽出一根烟,点燃, 吸了一口。   白色的烟雾在脸前萦绕。   秦鹤久久凝视信封,就是没有勇气打开这封信。   郑之南充满嘲讽的语气在他耳边时时回响。   “呵呵……你母亲大概想不到, 老公禽兽不如,儿子也是个禽兽, 你母亲走的好啊,不然得被你活活气死, 所以, 你觉得你父亲该不该杀?你觉得是谁好坏不分?是谁该死?你父亲该死, 你也该死!”   那语气不狰狞,甚至神情一如既往的好看, 可却让秦鹤根本做不到足够镇定。   外表镇定也掩盖不了他已经开始纷乱的心。   他开始回忆, 那个女孩。   他还记得, 她很恬静, 比起郑重安的大大咧咧, 她是一个很安静的女孩,不过她从未抱过他,也从未和他说过几句话。   太久远的记忆他已经记不得了。   那个时候他觉得她不喜欢他,也没去想过为什么不喜欢,毕竟他那时只是个孩子。   想不通这里面的弯弯绕绕。   现在结合郑之南的话,再看看这封摆在面前的信。   秦鹤的心都是疼的。   然后开始疯狂的咳嗽,仿佛要把肺都咳出来。   郑之南一遍又一遍的冲刷自己的身体,直到身体都搓得通红,并开始微微感到刺痛才停下来,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可能是因为睡眠不足,眼窝有些发黑,眼睛也有红血丝。   郑之南擦干净身体,穿上干净的睡衣,他现在只想好好睡一觉,刚刚真的身心俱疲,演戏真的不容易。   他以后要对明星们宽容一点。   郑之南想休息,想睡觉,但他不想睡到那张床上,那张充满了情欲气息的床。   郑之南走出这个院落,两名守卫没有阻拦他离开,沉默的跟在他身后,没有在意守卫存在的郑之南找到自己曾经住的院子,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了那张熟悉的床上,拉上被子闭上眼。   他要好好睡一觉,迎接第二天的秦鹤。   郑之南闭上眼睛的时候,嘴角是向上的,他很开心。   因为,秦鹤的好感度已经达到了95。   他赌秦鹤现在还没看那封遗书,他不敢。   但他的心已经动摇,所以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愧疚。   或许不会对杀死郑重安愧疚,但会对他感到愧疚。   毕竟他什么都没做,他是个纯粹的受害者。   被迫的承受着上一辈遗留下来的恩怨仇杀。   秦鹤可以告诉自己,杀郑重安是为了父亲报仇,不管是不是父亲的错,总要夺回云凤城,所以郑重安必须死。   而他郑之南呢?   在此之前,秦鹤把伤害他,对他的掠夺,占有都当成理所当然。   但现在,不是了。   秦鹤没有了理由,甚至要回头去审视自己加注在他身上的伤痕。   同时,对他的那份喜欢再也不用克制。   不用因为是杀父仇人的儿子而压制自己,抗拒这份喜欢。   以至于爱意和愧疚泛滥,有彷徨,有崩溃。   怀疑自己,甚至怀疑人生。   他靠着复仇的想法坚持到现在,走到了这样的位置,大仇得报,可源头却不是他想的那样。   一开始就是错的。   他父亲的错,造成了如今的局面,他继续错,导致了喜欢的人永远不可能喜欢他。   不仅不会喜欢他,还会一辈子恨他。   睡着的郑之南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从现实世界醒来,天空还是那样蓝,他照常工作,陪伴家人,过着平凡的生活。   很安宁,很幸福。   他不再去限制妹妹看任何书,人啊,能有几个爱好,维持自己的爱好,让自己快乐,没有什么错。   他只要家人健康快乐的生活。   然后梦醒了,他看到了坐在他床边的秦鹤。   秦鹤似乎一宿没睡,脸上仍然白白的,双眼泛着血丝,怔怔的看着郑之南。   郑之南慢慢从床上坐起来,拥着被子,看着秦鹤,勾起一个嘴角说:“你不敢看那封信对吗?”   “之南。”   “你不要叫我的名字,你不配。”郑之南收起笑意,冷冷的看着秦鹤。   “我要怎么做……”   郑之南无动于衷的掀开被子,不让秦鹤继续说下去,下床走向洗手间。   秦鹤闭上嘴一语不发仍旧坐在床上,看着在浴室里洗漱的郑之南。   郑之南看到秦鹤沉默就知道他不敢看信封里的内容,但他已经彻底的动摇了那颗心,他开始相信父亲的所作所为。   是他的父亲先背信弃义,伤害了好兄弟的家人,害得一个姑娘背负着压力,最后香消玉损,这是仇恨的开始。   一开始就是错的,他的所作所为又怎么可能是对的。   错的是他们。   是他。   郑之南从洗手间出来,看着秦鹤说:“放我离开。”   面前站着的是秦鹤深深在意和曾经在午夜梦回极力压抑自己不要去爱上他的人,他知道郑之南不会原谅他,所以更知道一旦放他离开,自己就再也别想拥有他。   秦鹤的脑海里再次回想在北境城的那家餐厅里,望着窗外时,赫连烈对他的温柔眼眸,那里面有珍惜爱护。   秦鹤知道没了他,他也可以很好的生活,仍有人如珠如玉的待他。   但秦鹤不愿意放手。   站在高位的人,谁愿意将得到的人或者物轻易放开?   人的野心是不断膨胀的。   就算他有错,也会想尽办法掩盖,而不是大大方方的说,好,我答应你,弥补会弥补,可不会用这种割肉般的放手来弥补。   他已经一无所有,心爱之人,怎么可能轻易放手。   他已经沉沦。   他要他与他共沉沦。   说他卑鄙也好,自私也好。   他不要一个人继续的走下去。   不论他爱他也好,恨他也好,总归是得牢牢记着他的。   “我做不到。”秦鹤站起来,现在的他已经恢复了上位者该有的气度,从容矜贵,仿佛昨夜的彷徨,不安,愧疚都是一个梦。   而现在,面对想离开的郑之南,他彻底的清醒了。   他爱他。   再也不用压抑这满腔的爱。   怎么会愚蠢到放他离开。   秦鹤在心里摇了摇头。   他不会同意,更做不到。   郑之南对秦鹤说:“你就是一个混蛋,一个卑鄙的混蛋。”没有愤怒,平静的道出他对秦鹤的看法。   秦鹤走过去,仿佛根本没听到郑之南的这句话,他顺了下郑之南的刘海说:“去换衣服,陪我用早餐。”   就在这时,郑之南忽然感觉到一阵剧痛,身体内部仿佛有什么东西被割开,接着他开始猛烈的咳嗽,他用手捂住嘴,咳着咳着感受到了一丝腥甜,再然后像上次在清灵城那样喷出了一口血,手上的血一滴两滴的往下砸,有的顺着手心往下滑落。   秦鹤叫着郑之南的名字,冲过去抱住要晕倒在地的郑之南。   “之南!”   “之南!别害怕,我们去看医生!”   秦鹤亲自送郑之南去云凤城的私家医院,那里有最先进的设备,最好的仪器。   秦鹤知道郑之南从娘胎里就带着病根,打小就身体不怎么好,成长中也好几次从鬼门关里走过。   明明告诉自己这次也能挺过来,可秦鹤的心仍然在不受控制的颤抖。   秦鹤自父母去世后再也没体会过什么是恐惧。   可这一刻,他再次真切的感受到了恐惧。   他害怕郑之南出事。   害怕以后又是他一个人面对这个世界。   郑之南被抢救了一天一夜才从死亡线上拉回来,他的器官正在衰歇,能够被抢救回来,已经是奇迹。   在医院住了三天后,郑之南才从昏迷中苏醒。   他脸上戴着呼吸罩,费力的睁开眼就看到了胡子拉碴,双眼发红,眼窝发青的秦鹤。   他穿着隔离服,戴着手套坐在他的病床前,透过护目镜看着郑之南。   眼神里都是沉沉的担忧和欣喜。   欣喜郑之南醒了过来。   郑之南看到是秦鹤,重新闭上了眼睛,似乎很不愿意见到他。   秦鹤的心再一次被锋利的刀划了一下。   他担心郑之南的情绪会影响病情,最终还是起身出去了。   等他走出去后,回头透过窗户看郑之南,看到他再次睁开了眼,看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怕郑之南看到他在看他,秦鹤错开了一些,摘掉面罩眼镜,取下手套,坐在走廊的休息椅上,抽出一根烟想点燃,想起来这里是医院,郑之南还躺在病床上,最终只是拿在手里捏了捏,没有点燃。   郑之南生病住院的这段时间,秦鹤来的并不频繁,不是他不想,他只是想郑之南能好好的养病,而他的存在并不能让他的心情变得美好,只会影响病情,如果再次恶化,秦鹤怕他挺不过去,所以就算是来看郑之南,也是悄悄半夜过来,趁他睡着后。   看着病床上仿佛玻璃娃娃一般,碰都不敢碰的人,秦鹤不知道多少次在为他祈祷。   可是他知道,郑之南求生的欲望并不强烈。   所以他不敢刺激他。   因此也不敢出现的频繁。   正因为他的不频繁,给了一个人机会。   这个人不是别人,而是亲自伪装成医护人员的赫连烈。   在他知道郑之南生病住院后就一直心急如焚,恨不得将人带回去。   北境城人才济济,论医术,谁有他北境城的医生医术高,设备新,所有大陆的医生最想来实习的地方就是北境城的第一医院,第一医院不知道为其他大陆的城市培养了多少医生。   在其他大陆还固守从前陈旧的思想时,是北境城的医院最先改革,在医学之路上狂甩其他大陆。   但他知道,秦鹤不会同意让羊入虎口,好不容易带回去的人,怎么可能再亲手送回去。   秦鹤懂,赫连烈也知道,郑之南一旦再次踏入北境城,秦鹤再想带回去就难了。   所以抑制不住思念之情还有担忧的赫连烈趁秦鹤来的并不频繁,守卫松懈的时候,伪装成医生来到了已经送入普通病房的郑之南面前。   赫连烈进来的时候,已经摸出换药频率的郑之南正在疑惑,好像换药时间还没到,医生不是刚走吗?怎么没过多久又进来一个?   然后就看到了拉上帘子,摘下面罩的男人。   赫连烈。   郑之南额角抽了抽,但并不讨厌这个时候赫连烈的出现。   赫连烈既然出现,自有剧情的用意。   没准不等赫连烈再待多久,秦鹤就忽然出现了。   想想就刺激。   而且,完全有可能啊。   赫连烈看到郑之南看过来,笑嘻嘻的走过去,吻了吻已经不需要氧气罩的郑之南的脸颊说:“美人儿,想我了吗?怎么没我在身边,瘦了这么多?一定是想我想得了对吗?”   郑之南故意说着蠢蠢的台词问:“你怎么来了。”   赫连烈理所当然的回答:“当然是想你了,就来了啊,开心吗?”说完,很自然的拉住郑之南的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   他干燥温暖的手心贴在郑之南的手背上,而郑之南的手心则贴着他的脸颊,冰冷的手被温暖。   虽然郑之南心里无波无澜,但面上还是给面子的笑了笑。   一个甜甜的笑容,让赫连烈也不由笑容灿烂了起来,在进来之前,他一直是拧着眉头的,现在因为郑之南的一个笑容,眉头舒展,神情轻松。   他拉拉郑之南的被子说:“冷吗?”明明是夏天,他的手却冰的像冰棍,想到这里,赫连烈的心再次沉甸甸的。   他很想带郑之南去北境,可他如此脆弱,根本经不起折腾和颠簸。   所以他只能偷偷过来看看他。   握着他的手,告诉他,他想他。   郑之南摇摇头说:“不冷。”   赫连烈拿下郑之南的手,搓了搓手:“说谎,明明手这么冰。”   郑之南又笑了一下,他发现了,这家伙此时此刻又是恋爱脑,说话都带着一股蠢劲儿,他慢条斯理的回答说:“手冰不代表冷,血液循环慢吧。”   “那你想我了吗?”赫连烈握着郑之南的手,眼神深情的看着他。   郑之南没回答这个问题,他看着赫连烈说了一句。   “可以带我走吗?”   赫连烈一怔,他因为担心郑之南的身体,这次过来就是为了看看他,完全没想到郑之南会对他说:“可以带我走吗?”   天知道,他有多想带他走。   “我很想带你离开,但是你的身体根本经不起折腾,我怕你——”   郑之南打断他的话:“没关系,带我离开这里可以吗?”眼神里都是想要离开的渴望。   赫连烈直觉有些不对劲,他紧紧握住郑之南,眉头再次蹙起,问道:“怎么了?是不是他伤你了?你生病和他有关系吗?”   郑之南不回答他的问题,只是一直在说:“我不想在这里,带我走。”说完就一脸“凄苦”的闭上了眼,仿佛有什么不可承受之痛正在折磨着他。   赫连烈看到郑之南这么痛苦,根本忍不了,心一横,按了下无线耳麦,对里面说了一句话,就将郑之南抱了起来。   “好,我带你走。”   郑之南闻言,睁开眼看着赫连烈,主动伸出了手。   他在搞事情。   既然人都来了,不搞事情怎么行。   赫连烈肯定不可能那么顺利的带走他,甚至带不带的走都玄乎,但这不妨碍他故意搞事情。   刺激秦鹤。   只剩下最后的5点好感度了,不刺激刺激他,怎么刷好感度。   有时候好感度不是你对一个人好才能刷出来,你虐他,扎他的心,可能比你对他笑十次刷出来的好感度都多。   郑之南现在已经摸出一定的经验了。   所以非常期待接下来秦鹤的反应,就是要搞事情。   因为郑之南而头脑发热的赫连烈脱掉外套裹在他的身上,然后从床上抱起他就这么往外走。   他敢这么嚣张是因为已经通知人把门外面休息椅上的两个人弄晕过去了。   不过虽然弄晕了门口的两个,走廊外面,电梯,甚至地下车库还有医院四个大门,都有秦鹤安排的守卫。   要出去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不过,赫连烈在郑之南的恳求下,还是不管不顾的要带他走。   在此之前,郑之南没有这个要求还好,可现在他既然提出来想跟他走,赫连烈怎么还忍受得了这种念头,如果说之前的想法只是有一粒种子,那么现在这粒种子在郑之南的催发下,疯狂生长。   赫连烈根本控制不住,也压抑不了。   然而,在云凤城的地盘上,赫连烈怎么可能做得到无声无息就能带走郑之南。   当他走到走廊上,走廊上的两个人也成功被他的人弄倒时,身后传来了秦鹤的声音。   “放下他。”   赫连烈抱着还没什么力气的郑之南转身去看秦鹤,嘴角勾起一个邪气的笑容说:“他不想在这里,我带他出去透透气。”   秦鹤眼神凌厉,语气冷冷道:“你是想让他死吗?他才刚抢救回来没几天,你这么折腾他?”深深的不悦,隐忍的怒气。   赫连烈说:“他在这里这么痛苦,难道不是因为你的原因?”赫连烈只知道郑之南的父亲杀了秦鹤的父亲,并不知道郑之南杀秦鹤父亲的真正原因,但在他眼里,他喜欢的人,就算是杀人放火,他都会拍拍手,问一声手疼吗?不用他亲自来,让他的人去办就行了。   在赫连烈的世界里,只有他喜不喜欢,没有所谓的善恶好坏,他就是北境城的王,生杀大权,由他主宰,哪里管的了别人喜欢还是不喜欢。   一时之间,秦鹤的人和赫连烈的人僵持不下,彼此都虎视眈眈的看着彼此,而为首的两人都面无表情,似乎非常看不上对方。   秦鹤走过去,边走边淡淡的说:“我和他的事情,不需要外人来插手,大概赫连城主忘了,他是我的人。”用不着你这个外人来操心。   秦鹤刚说完,郑之南声音虚弱的嘲讽道:“秦鹤,你们家做龌龊事儿还不够多吗?非要我也死在你手里才会放过我们郑家吗?”   “之南,你病了,需要休息,不易奔波,如果以后你想去其他地方玩,等你病好了,我陪你去。”   “在你身边,我永远都不会好。”眼神里不仅有厌恶,也有痛苦,仿佛他也备受折磨。   赫连烈看到郑之南怼秦鹤,心里爽歪歪,脸上笑嘻嘻,故意气秦鹤的去用额头蹭郑之南的脸颊。   “宝贝儿,别跟他废话,既然你讨厌这里,我现在就带你离开。”他听完郑之南说的那句龌龊事儿,就知道秦鹤在郑家这件事上还有内情,绝对不是外人知道的那样,郑重安为了城主之位杀了秦鹤的父亲,而内情是什么,因为太私密,赫连烈并不知晓,但他并不笨。   已经能猜出来,秦鹤在这件事上,并不是完全占理的那一方。   秦鹤走到两人两米外的地方停下来,听到赫连烈的话,对他说:“外面都是我的人,赫连城主要怎么带他离开?”   赫连烈对秦鹤说:“你舍得伤他分毫吗?”意思是说,有我怀中的人,你也不敢对我怎么着。   但出乎赫连烈的意料,秦鹤笑着说:“我不会让他离开我,就算死,也应该死在云凤城,和我在一起。”说话的时候看着郑之南,眼神中有疯狂和偏执。   赫连烈一下冷了脸。   “秦城主还真是出乎意料的心狠手辣,对枕边人都可以这么狠,难怪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   郑之南在听到秦鹤的话时,心中狂喜,因为在秦鹤说出那句话后,好感度直接飙升到了98,现在只差2点了!怎么能不叫他欢喜,但面上仍旧保持着痛苦,最后还落了泪下来。   秦鹤说:“之南,你若喜欢他,忍心让他在这里被我的人乱枪射死吗?嗯?”语气该死的温柔,就像一只黑豹正轻嗅着自己跟前的猎物。   赫连烈若是只来看看郑之南,完全可以做到全身而退,就算后面秦鹤察觉到了也不能对他怎么样。   但现在,为了郑之南,他想要全身而退是不可能了。   正因为大家都明白这一点,秦鹤才说出了威胁的话,他的目的只是不想赫连烈带走郑之南。   郑之南笑出了声,一脸的被秦鹤的无耻逗笑,笑得眼泪顺着脸颊滑落,他对赫连烈说:“放我下来。”   赫连烈紧紧抱住郑之南说:“我不放。”仿佛放下了,便再也见不到。   郑之南看向赫连烈说:“我还想以后见到你,不想你这么没水平的死掉。”   郑之南的话让赫连烈动摇了。   他不是怕死,而是被郑之南的话所感动,他说他以后还想见到他。   而他也想以后再见到他。   “放我下来,赫连。”   “叫我烈。”   听到这个要求,郑之南在心里顿了顿,应下道:“好,烈,放我下来。”   两人旁若无人的亲密,秦鹤一语不发的站在他们对面。   谁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赫连烈松开手,慢慢将郑之南放在地上,郑之南披着赫连烈的外套,一步步艰难的走向秦鹤。   秦鹤主动走过去攥住郑之南的腰。   就在秦鹤要抱起郑之南转身离开的时候,他看到赫连烈的眼睛猛然睁大,透出惊恐,接着他大喊一声:“之南!”   天啊,怎么会这样!   秦鹤垂眸去看,同时感觉到攥着郑之南身体的手黏黏的。   他抽出手去看,看到一手的鲜血。   赫连烈冲过去想要去抱郑之南,可是生怕碰到那里会让血流的更多,他双手颤抖着说:“别怕,别怕,医生马上就来!”   秦鹤抱着软下身体的郑之南,脸色煞白,毫无血色,他面部颤抖,看到了郑之南插在腹部的手术刀。   郑之南断断续续对秦鹤说:“你说……我死也要死在云凤城……现在我真的要死了,你开心了吗?”   秦鹤慢慢放下郑之南的身体,他甚至不敢再碰他一下,只想按住那流血不止的伤口,却不敢碰那把刀,他对郑之南摇着头说:“我不要你死,你想去北境,我答应你,你喜欢那里,我都答应。”声音暗哑,眼圈发红。   郑之南露出个牵强的笑容说:“可是,晚了,我早就……早就不想活了……这样的生活让我很痛苦,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被抢救回来了,为什么那一晚我没有死……还要活着让你折磨……你让我好痛……我好痛……”说完这长长的几句话,仿佛耗费了郑之南全部的力气,血从他的嘴巴和鼻子里流出来。   赫连烈跪在他的旁边,咬着牙不让自己喊出来,他伸出手去擦郑之南的嘴巴。   不要再流了。   不要再流了。   为什么这么多血。   “医生!医生!来人,来人,再不来人,我他妈把你们全部宰了!”   秦鹤对郑之南说:“不要说了,留点力气,医生过来了,你要坚持住,我答应你,只要你醒过来,你想去哪里我都不拦着,你喜欢谁我也不拦着,只要你开心,我都不会说任何话,求求你,不要死!”   郑之南被自己的血呛住,开始咳血,脸上,脖子上,还有腹部的伤口,让他大量失血。   不等医生护士跑过来,便没了气息。   在离开的那一刻,他不仅听到了系统的提示音,还听到了赫连烈和秦鹤的喊叫。   不知道什么原因,郑之南发现自己没有立刻回到虚无之地,而是从那具肉身脱离了出来。   他看到赫连烈满手是血的推开秦鹤,小心翼翼的将他抱起来,亲吻他的嘴唇。   “宝贝儿,不要闹,醒一醒,醒一醒,你不是说以后还想见到我吗?为什么骗我?不要睡了,快醒过来,我带你离开这里,我再也不松开手,求求你了。”   飘在一旁的郑之南看到了他眼角滑落的眼泪,他看到赫连烈甚至不敢紧紧抱住他,仿佛他是易碎品。   一旁的医生和护士们噤若寒蝉的站在一旁,连病人已经没有生命气息这句话都不敢说出来,生怕被两个已经癫狂的人直接弄死,虽然他们也对死去的人感到惋惜,他是如此的美好。   秦鹤站起来去拉医生。   “救救他,救救他!一定还有救!不要只站着不动!”秦鹤眼神怒气蓬勃,仿佛郑之南不是自杀,而是这些医生杀的。   医生和护士连忙将人抬到担架上,再放到病床上推到急诊室,开始进行电击,以及输血还有其他救助措施。   虽然这些措施都没有用了,但迫于威严,他们只得一遍又一遍的进行电击。   秦鹤和赫连烈看着郑之南的身体一次又一次的弹起,医生一次又一次的说增加电力。   可那双明媚的眼眸再也没有睁开看向他们。   他永远的闭上了眼睛,他的脸如雪一般的白,衬的身上和脸上的血更加触目惊心,宛如一朵朵盛开的红玫瑰,那玫瑰上的刺正扎着他们的心。   不要走。   快点睁开眼看看我们。   当医生和护士停下动作看过来的时候,赫连烈满腔的怒意全部爆发出来,他冲过去向秦鹤挥起拳头。   秦鹤的人想要涌过来,但被他制止了。   他伸出手不让手下靠过来,甚至不让任何人靠过来,任赫连烈向他挥拳。   仿佛看穿了秦鹤的想法,赫连烈在挥了三次拳头后停下了动作。   秦鹤抓住他的手说:“打我啊,继续打我啊!为什么不打我?!来啊!快点啊!”眼神癫狂,状似疯子。   赫连烈挥开秦鹤的手,冷冷的说:“不,我不打你,我要让你永远记着今天的一切,不让你得到一丝一毫的救赎,我不会打你,我还会祝福你身体健康,长命百岁,一生孤独。”   一生孤独。   一生孤独。   说完这句话,赫连烈拉了拉衣服,将病床上已经没有生命迹象的郑之南抱起来,转身离开,他面容肃杀,所到之处,所有人都不由向后退去。   赫连烈说:“他不喜欢你,也不喜欢这个地方,我要带他离开,你要拦便拦,这一次,我绝不放手,再也不会。”再也不会松手。   赫连烈说完眼角发红的走出急救室。   秦鹤没有动。   秦鹤身边的人也没有动。   没有人阻拦。   他转身,跟在赫连烈的身后,看着他抱着垂着手,头歪在一边的郑之南。   他闭上眼睛的样子就像睡着了一样。   他的脑海里全部是从前郑之南在他身边的模样,有笑,有沉默,有柔软,有坚韧,有高傲也有隐忍。   一瞥一笑都是美好的画面。   然而,从今往后,再也没有一个叫郑之南的人如此刺痛他的心,成为他心中永远无法触碰的伤。   郑之南飘在他们身后,冷眼旁观这一切。   他不悲不喜,无波无澜,就像一个真正的看客那样看着眼前的画面都消失,接着眼前一黑。   沉入了柔软舒服的环境中。   破碎疼痛的身体在这一层柔软的水流中得到舒缓和修复。   那种因为病体原因呼吸困难的感觉消失。   手术刀刺进腹部的疼感记忆在减弱。   在藏在袖中的手术刀刺进身体,秦鹤发现他的举动时,他就收到了系统提示。   最后的2点直接点亮了百分百成就。   在陷入睡眠时,郑之南伸了个懒腰,想着一件事。   “终于结束了这个糟糕的世界,接下来,好好面对新的世界吧。”   这次应该有剧情提醒了吧?   毕竟他完美的达成了成就,也完成了任务,而系统也没有说需要他做个什么小任务才能拿到剧情提要。 第59章   郑之南坐在书房露台的摇椅上, 享受着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的感觉,初春的太阳最是惹人爱, 如果没有手机滴滴滴的信息声,他会觉得这个午后很惬意。   郑之南打开手机, 看到了新闻客户端推送的信息, 微信上也有人不停在发消息问他新闻上的事情是真的还是假的。   信息的主题是:新晋视帝与神秘男子牵手在东京街头散步,疑似出轨。   点开主要内容,就是视帝范青逸和一个男孩的背影,根据报道上所说,男孩叫杜奥霖, 是美大地产的公子,也是范青逸的粉丝, 曾在公开场合说过喜欢范青逸,十几岁就喜欢了, 每部电视剧都追,也跟过宣传, 还为范青逸拉过投资。   新闻里还配了两人手牵着手走在街头的视频, 虽然很模糊, 还加了水印,可看视频截图, 不用放大就能看出来, 高大一些的那个是最近春风得意的范青逸, 就算戴了口罩, 也是被慧眼如炬的记者们认了出来, 没戴口罩的那个是杜奥霖,不过23岁,身姿挺拔,一身低调的奢侈品,拉着范青逸,侧过脸抬眸看向范青逸,就像是一对普通的情侣在逛街那样,据新闻里说,两人这是刚从电影院出来。   因为范青逸刚获得金视奖,而且接连两部电视剧收视率都非常高,国民好感度今年直接冲进了前三,网友好感度也是居高不下,因此范青逸出轨的消息一放出来,网络上,各种社交平台都炸锅了。   直接刷爆了微博热搜,三个热搜分别是范青逸、杜奥霖、郑之南。   点开范青逸的热搜,率先出来的就是那些营销号的转发微博,原发博主几万,跟风发的轻轻松松也能蹭到几千的转发,后面几乎都是范青逸的死忠粉在控评,诸如请专注艺人的作品,不要过度关注艺人私生活,以及艺人没有正面回应,我家不约谢谢。   点开杜奥霖的热搜,一半以上都是在科普杜奥霖的身世背景,家里如何有钱,学历如何牛逼,如何喜欢范青逸,另外一半自然是说他当小三,一半是羡慕,一半是咒骂。   而点开郑之南呢,大部分都是同情,以及无语。   “郑之南是我见过当代男艺人里最帅的明星了,本来觉得范青逸和他结婚,范青逸虽然演技过关,但也不亏,光郑之南那张脸,我是范青逸都得笑醒,人怎么就那么不知足呢?”   “要我说啊,肯定是范青逸得了视帝,飘了呗。”   有一个明显是范青逸粉丝的人说:“万一两人早就协议离婚,只是没告诉大众呢?有些事儿不要太早下定论,范青逸拿视帝是靠实力,从前谦逊,现在也会一如既往。”   有脑残一点的粉丝则会说:“郑之南光好看有什么用,演技那么烂,自从结婚了后就没有复出过,不是在买奢侈品就是在买奢侈品的路上,我要是范青逸,肯定早就厌烦他这种不思进取的另一半。”   有路人粉看不下去,发了个冷笑的表情说:“郑之南再不好,他出轨了吗?出轨的是谁?小三是谁?不骂出轨的,不骂当小三的,反倒来骂原配,真是牛逼,这范青逸是真飘了,粉丝都这么社会了。”   “脑残。”   “我觉得那个网友没说错啊,郑之南有什么优点?不就是个花瓶,出演过什么有份量的电视剧?电影?和范青逸结婚后,才有了一些为奢侈品站台的机会,还不都是范青逸牵线的,我估计两人早就离婚了,也不知道你们这些人瞎操心个什么,郑之南是你们的儿子啊?管的真宽。”   “当初两人结婚的时候,多少粉丝都说范青逸占了便宜,毕竟郑之南可是进入过亚洲最帅男艺人前10的,夏国前5,他这个年龄段的男艺人,排前5,谁质疑过?娱乐圈公认的高颜值男明星,是多少少男少女的梦中情人,在鼎盛时期结婚,让多少将他视为梦中情人的粉丝梦碎?范青逸虽然不丑,甚至说的上有点帅,但粉丝能不能说话的时候摘掉偶像滤镜,好好正视一下自己偶像的颜值?和郑之南比,他的脸根本不够看,前两年还和清秀沾的上边,现在越看越油腻。”   “暴殄天物。”   “刀在手,杀青狗。”   “杜奥霖论长相根本比不了郑之南啊,完全想不通为什么范青逸会放着家里的美男去找那个男的,只因为家里有钱吗?范青逸缺钱?”   “楼上在说什么,范青逸怎么可能为了钱和那个人在一起?肯定是因为对方比郑之南有情趣吧,学历又高,共同语言肯定比郑之南那个空有模样的人有意思。”   “所以这件事告诉我们,人啊,有颜值也不得学着做个有情趣高情商的人,平时多充实自己,不然另一半总有一天会被比他还优秀有趣的人勾搭走。”   其实这些评论里,范青逸的有些粉丝一直揪着视频模糊,可能只是长得像,不是范青逸本人。   直到八卦工作室把另外几张照片发了出来,照片里,范青逸和杜奥霖身后几米远,跟着范青逸的助理还有经纪人,范青逸的经纪人圈内人称琪哥,还是挺有辨识度的。   路人可能不认识,但在圈子里混的粉丝,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人是范青逸的经纪人,这再辩驳已经显得苍白了。   板上钉钉,范青逸出轨了。   但结果事情从昨天晚上开始发酵,到现在,三位当事人都没有发表声明。   郑之南看完了新闻,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什么话都没说,也没给任何人回信息,关机,继续用书本盖着脸躺在摇椅上晒太阳。   真舒服。   不能被一些垃圾新闻和信息影响了。   他来这个世界不过两天,但因为有剧情提要,所以并不会觉得很不习惯或者陌生。   这是一本重生娱乐圈文,原主已婚,23岁时和同为圈内人的演技出众的范青逸结婚,如今结婚三年,在原主眼里,一切都很美好,一如既往,但在他26岁时,也就是今年,昨夜,他的男人出轨了,出轨对象是个比他学历高,比他家世好,比他有钱,甚至比他年轻的男孩,虽然颜值不如他,但这一刻,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原主愤怒的同时又感到自卑,因为他觉得自己除了颜值,一点优点都找不出来。   因为他很爱范青逸,在这件事爆出来后,原主无法接受,自杀了。   郑之南是在他自杀之前穿过来的,但这一次,他不会按照原主的选择自杀,而是直面暴风雨。   不过是渣男出轨,不过是个有点钱的小三,有什么好怕的?   有什么迈不过去的?   就算是孤儿,没有父母需要你去担心,也不能走极端啊。   郑之南想到这里,放下书,走到有镜子的地方,细细打量原主的容貌,不出意外,每个世界的原主都与他本人有一些相似,但各有各的风格和不同,不过郑之南可以肯定,这个世界的原主,是所有他经历过的世界里最美貌帅气的男人,完完全全将每一个五官,每一部分的身体都美化到极致,真真的如刀削般雕刻出来的绝美容颜,肌理虽然不是经常锻炼出来的那种紧绷感,可也很紧实富有弹性,双腿修长笔直,双手握住,挥出去也有拳风。   真是让人喜欢的健康的身体,上一个世界成为一个肩不能提的病秧子,难受坏了。   深邃的五官,仿佛天生含情,只是一个眼神你便有种被他深深爱恋的感觉,一瞥一笑都是风情,而这种风情区别于女性的柔美,是男性的坚毅,英挺,明明是成年人的模样,眼神里却有水光般,干净透彻如世界上最漂亮的珠宝,嘴唇不薄不厚,眼角微微斜挑,这眼睛是与郑之南最相似的地方,凤眸,微微垂眸的时候,安静又显得高贵,如水墨画里坐在华丽宫宇中的皇子,笑时又如油画里最清朗的美少年,温暖,带着夏日的微风,给人凉爽美好的感觉,一动一静,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   郑之南是美术生出身,毕业后又是从事设计行业,对美有自己的定义,也比寻常人苛刻,但面对这样的男人,他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绝对,称得上绝世美男的存在。   从前他在现实里,一旦看到网上或者电视里说哪个男明星有多帅多帅,他其实都不是很苟同,甚至颇为挑剔,可现在他在镜子里看到的男人,他是真的觉得,绝世无双,美好的想让人供起来。   如果只是看书上的描述,或许他还不会这么觉得,可照着镜子,他都有种可以一直看下去,就这么看着这个男人。   看着这个是他,又不是他的男人。   这么美好的存在,竟然为了一个渣男自杀了。   原著里他自杀了,而他是两天前穿进来的,虽然不会如原主那样自杀,但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重生。   他要替原主大刀阔斧的解决所有问题。   面对不顾他的心情想法,旁若无人的与别的男人牵着手的范青逸,郑之南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   回到椅子上坐下来,郑之南靠在上面,思索着接下来的事情。   范青逸的经纪人也有在剧情里出现过,系统给了他一部分人的人设,这个琪哥对范青逸来说很重要,而琪哥在圈子里也蛮有分量,头脑手段都不一般,所以把手里的两个艺人经营的越来越好,曾经经过他手的艺人如今差不多都在一二三线,没有说多差劲。   原主之前做过模特,也客串过一些电影,但都是演一些花瓶的角色,其他原主因为演技的问题一直撑不起来,所以在电影方面没什么成绩,电视剧是后来认识了范青逸后接触了一两部,但仍旧演一些花瓶角色,看起来很美好,很无法企及的男神,台词都没多少,后来和范青逸结婚后,范青逸直接让原主回归家庭,彻底的与圈子里的事情隔绝开了。   就像今天,那些给他发信息的人,都是在打听如今事业如日中天的范青逸如何如何,没有什么人是在真心关心他好不好,还有些人哄他说,青逸可能只是逢场作戏,不要太当真,他现在事业上升期,各方面都拔尖,肯定被人盯着,你这个贤内助可不能给青逸拖后腿云云,要协助他稳下这件事。   按照原著走向,范青逸会在今天晚上8点发布一条声明。   声明的内容大致就解释一下在日本的事情。   “我和杜奥霖是朋友,他喜欢我的剧,刚好在日本参加完活动后,碰上了,就朋友们一起吃个饭,当时聚会还有我的两位好友,程立和九一,我的经纪人和助理,以及他们的经纪人和助理,大家当时还拍了合照,所谓的拉手是因为当时奥霖聚会的时候喝了几杯酒,有些晕,我就让他扶着,后面记者没拍到,很快就松开了,这是个误会,给大家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和误会很抱歉,我在这里向大家郑重的道歉,对不起。”   这条简短的声明还附赠了两张聚会的合照,的确有他说的程立和九一,以及其他人,这两位都是范青逸圈内的好友。   随后程立和九一都转发了微博证明确实是个误会,看电影的时候他们也在,只是不顺路就没一起走。   愿意相信的人因为这份声明立即就相信这是个误会,是狗仔捕风捉影,纷纷骂狗仔看图说话,添油加醋,脑补能力很强。   “现在的所谓记者简直恶臭,拍点视频,就那么几秒钟,截图下来就开始自己瞎编,恶心死了。”   “根本不配叫记者,应该是狗才对。”   不相信的人仍然在寻找蛛丝马迹,不过范青逸的声明虽然牵强,却也还算说得过去,毕竟更有力的证据并没有出现,拉个手,喝醉了对方拉一下,好像也的确没什么,只能说有些没分寸,没抱,没搂,更没亲嘴,声明还算中规中矩。   而看热闹的路人们就默默吃瓜,看到有些人在吵架还进去皮一下。   而此时此刻的郑之南在做什么呢?   下午的时候他直接叫来了搬家公司,联系了精装房出租的高级公寓,租好直接可以拎包入住的那种,搬家公司预约的是晚上7点多,那个时候范青逸的工作室正在热火朝天的商讨晚上的公关稿,后来为了提高可信度,也为了达到真诚的感觉,就让范青逸以个人的名义发表了声明。   没有人问过郑之南,这个消息爆出来后,范青逸根本没和郑之南联系。   可见范青逸仗着郑之南对他的喜欢有多肆无忌惮,不把他当回事儿,这还是一种完全不掩饰的漠不关心,以及不尊重。   而范青逸的不尊重皆来自于这三年来原主对他的唯命是从,事事依从,没有主见,没有自我,范青逸决定的事情,他不会反抗,就算不喜欢也还是会默默接受。   长久下来,范青逸习惯了自己做决定,而且他觉得就算和郑之南说这件事,他也不会给出一个很好的办法来,与其浪费时间,不如继续和他工作室的工作人员沟通处理。   就像现在,声明发出去后,因为没有拍到其他过于亲密的视频或者照片,网络上百分之九十关注此事的网友都选择相信范青逸,这和他塑造的许多好男人的形象有关系,大家会潜意识里把剧中的好男人与现实里的演员融合到一起,特别是这个角色是正面的形象,更是给演绎这个角色的演员添加分数,也增加人格魅力,无形中会让大家把他当成剧中的人物。   与此同时,随着范青逸发表声明,在网上也有一定人气的杜奥霖也发表了声明。   “对不起,那天多喝了几杯,高估了自己的酒量,大家约着去看电影,看完后因为我们两个方向一致就一起走回去,走了一段,可能是酒劲儿,有些晕,不小心与@范青逸,青逸哥有了肢体上的接触,这件事给大家带来的误会,以及给关心我和青逸哥的人说声抱歉,下次我一定会多多注意,不会再犯这种分寸上的错误。”   当网上这件事还在发酵的时候,无人问津的郑之南就这么悄无声息的搬到了新租的高级公寓,还好原主不仅有美貌,还有钱,所以不会让他因为没有钱就让他在这里多待上哪怕一秒。   所以啊,不管在什么境地,人都得努力赚钱,那么哪天就算失去了所谓的爱人,你还有钱,钱可比爱人重要多了。   搬完离开之前,他问物业要了搬家的视频,以备不时之需,现在用不上,不代表未来用不上。   等郑之南搬到新公寓后,东西没空整理,只整理出来了卧室,洗完澡躺在床上已经10点多,因为体验过病秧子的生活,郑之南特别在意身体的健康,因此并没有因为范青逸的事情而倒胃口不吃饭,汤足饭饱洗完澡躺在床上的郑之南此时才有了搞渣男的心情。   他登上原主的微博,将本就不多的微博全部删除,没有说一句话,但这种反常的行为还是让时刻关注着郑之南的粉丝以及一些好事之徒发现了猫腻。   对于郑之南大晚上的,删微博,虽然一句话没说,可也足够人脑补了。   郑之南的行为无声的给范青逸和杜奥霖的声明添上了一抹阴影。   有营销号立即不怕搞事情的截图发在了微博。   “刚刚发现郑之南把微博清空了,是巧合吗?刚好在另外两位当事人发表完声明不久后清空了微博?这件事是不是还有内情?大家可以聊一聊。”   而普通网友找到郑之南微博,发现过全部删除了,连之前的情头都换了。   关心着范青逸形象的粉丝因为郑之南的行为怒火中烧,他们觉得郑之南在给范青逸拖后腿。   有的人还私信郑之南,语气十分恶毒。   “你这个花瓶男,知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你这个时候删微博干什么?早不删晚不删,偏偏这个时候删,不知道你老公现在在风口浪尖上,刚平息下来一点,你就不分场合的乱发疯,真贱,范青逸当初真是眼瞎了才和你这个草包男结婚!”   有所谓的理智粉语气看起来比较好,但意思也很清楚,希望郑之南不要这个时候做一些让别人想歪的举动,觉得他在犯蠢。   “郑之南,你考虑一下青逸现在的情况,这个时候删微博非常的不理智,也对青逸的声明有影响,会让那些媒体和营销号带节奏,声明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而有些人直接用恶毒的话骂郑之南:“神经病啊,果然就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也不看看现在什么情况,没事儿删什么微博啊,完全不考虑青逸面临的危机,真是够了,贱死了!早看你不顺眼了!”   郑之南看了几条私信就不看了,下了微博,关机,戴上耳罩和耳塞,早睡早起身体好,熬夜伤身哦。   郑之南搬走的事情是家里的阿姨打电话告诉的范青逸。   当时范青逸正在办公室和杜奥霖打电话,两人在讨论声明的事情,反响还不错,两人都松了口气。   范青逸是为自己的公众形象得到了挽回生气,杜奥霖则在庆幸热度终于有所下降,骂声也少了,更多的是安抚,因为他们相信了这是个误会。   然后有人从外面敲了敲门,范青逸跟杜奥霖说了几句话后挂断,让人进来,发现是助理拿着他私人的手机走进来。   助理说:“是青逸哥你家里的阿姨打来的。”   家里的阿姨?   这个时候打给他干什么?   范青逸迟疑着接过手机,让助理出去关上门后和电话里的阿姨说话。   “喂,阿姨有什么事吗?”   “范先生,晚上的时候,郑先生叫来了搬家公司,搬走了他的行李离开了,我一直在给你打电话想告诉你,只是手机打不通。”   “什么?搬走了,什么意思?”   “我也不知道,你要不要给郑先生打个电话问一问?”   阿姨不上网,并不知道网上的事情,所以也不了解为什么住的好好的,忽然就搬走了,有点云里雾里,之前打不通电话,生怕有什么事儿,现在打通了,交代清楚了,她也可以放心的去休息了。   范青逸知道问阿姨,阿姨也不会了解多少,便安抚了几句,让她不用担心,早点休息,然后挂上电话,皱着眉头给郑之南打电话,结果对方竟然关机。   他什么意思?   在范青逸的认知里,郑之南一直是个没有主见的人,什么事儿都要听他的,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上,一开始因为他长得好看,想法又单纯就有了好感,也愿意给他在工作上或者生活上出主意,提意见,后来结婚了后,他越来越忙,没空搞这些,就直接让他不用再工作,就在家里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就行,他省事儿,大家都省事儿,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圈子越来越不同,他因为拍戏的缘故,随着饰演的角色一个比一个好,剧大部分都很火,也认识了更多人,而郑之南因为待在家里的缘故,朋友要忙工作,没空陪他,他就更加依赖他这个另一半,再后来,他们共同话题也没几个了。   后来直接不怎么沟通,所谓的家不过是两三个月可能才回去的地方,大多数见面都是郑之南坐飞机去剧组探班,有时候剧组是封闭的,连探班都不能。   感情也慢慢的淡了,从前范青逸在他身上能看到一些与别人不同的感觉,但现在随着时间,越来越熟悉,反倒没有那种特别的味道,郑之南对他的吸引没从前大了,他也不是很在意他的想法,因为他是个根本没想法的人,唯一让他觉得还不错的地方就是每次带出去,他的脸上都很有面子。   因为郑之南是真的很好看,好看到光凭着他这张脸,就会收获大家的好感,不论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的,见到他,都会想要与他亲近,和他认识。   所以出席颁奖礼或者晚宴,范青逸的不二人选就是自己的男人,带着他,不熟悉的人都能走过来和他打招呼,为他扩展了不知道多少人脉。   这是范青逸唯一没有和郑之南分开的最大原因,虽然他一直也没想过要离婚。   所以,范青逸怎么都没想到,郑之南的手机有一天会打不通。   这在他的世界里是绝对没有出现过的问题。   他在干什么?   就在他不解的时候,范青逸的经纪人琪哥走了出来。   徐琪告诉范青逸。   “你和郑之南有联系吗?他那边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范青逸一脸的不解,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忽然把微博全部清空了,这个时候清空微博,会给网友们多大的想象空间你知道吗?这对你来说并不是好的变数,东京的事儿你和他说了吗?解释过没?”   范青逸的重点都在微博全部删了这件事,立即掏出手机登录微博去看郑之南的微博。   真的删了,不仅如此……   范青逸语气喃喃地说:“他把我取关移除了……”   徐琪瞪大眼睛说:“什么?为什么要取关移除?你没跟他解释?”   “我以为不用解释的,他一直很信任我,也知道我比较忙,就算解释也是忙完这阵再,这点他还是分得清的。”   徐琪拧着眉头说:“不管怎么样你也应该给他发个短信知会一声,他身边现在不知道有没有别人,这不像他的风格,是不是别人在你们中间作梗?”   “他自从和我结婚后,身边没什么朋友,应该没有故意要找事儿的人,他的朋友我都认识,几乎没什么交集了,不会忽然来这么一出。”   “你联系一下他,我估计是他误会了,之前相信你,是因为新闻里捕风捉影没石锤,这次是有视频,他肯定也不好受,你最好是解释一下。”   范青逸默默道:“他手机关机了。”   不仅范青逸他们发现郑之南取关了他,网友们也发现删除微博后,郑之南还把范青逸取关了,杜奥霖也取关了。   太刺激了!   感觉大戏才刚开始!   刚刚的声明一下子就显得特别假。   一直默默喜欢着郑之南的颜粉们看到郑之南这样,已经脑补出郑之南被背叛,伤心欲绝的情形,在他们的眼里,郑之南一直性格很单纯,虽然演技不好,可从不做作,很是获得了一批粉丝,今天本来就热闹,这会儿又出了这样的事情。   粉丝们都觉得自家偶像受了天大的委屈,纷纷发评安慰。   “南南,不要为了不值得的人伤心,你要坚强,你还有我们。”   “南南,振作起来,有些事情看开点,想想生活中其他的美好。”   “南南,有什么事儿别憋在心里,我们都在这里陪着你。”   “宝宝,别难过,不管有什么事,我们都陪你到底。”   营销号发现连微博都取关了后,又发了微博,完全是在微博上搞直播,实况介绍现在剧情走到哪一步了。   当郑之南的粉丝在安慰自家爱豆的时候,范青逸的粉丝则不满了,开始找一些蛛丝马迹给自己的偶像洗白。   “删微博是大家想多了,之南哥从前也爱删微博的,至于取关这件事,完全有理由怀疑是助理手滑导致的,没准明天就粉回去了,希望大家不要想太多,让人家自己解决自己的家事,不要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   当然也有不和谐的声音。   “神经病,脑壳进水了!蹭自己老公的热度,很开心吗?”   “真心机男,自己老公的热度都蹭,这个时候刷什么存在感?知不知道沉默才是你目前要做的?”   有些路人看不下去发评论说:“我去,你们的偶像是人家的老公,人家俩是一起的,怎么你们粉丝这么恶毒?这种话都说的出来?”夫妻也有蹭热度这种说法,真是搞笑。   “郑之南的粉丝真是佛系,这都心平气和的回评,反观范青逸家的粉丝,啧啧,太败好感,完全是疯狗,恶臭,得了视帝立马就飘了?你家主子是不是出轨,现在还不明白吗?”   网上因为郑之南的举动而闹翻天的时候,郑之南正在甜甜的梦乡和周公下棋。   范青逸的工作室也因为这一变故而开始连夜加班想对策,做公关,组织水军带节奏。   曾经是带郑之南的经纪人李云也围观了网上的八卦。   郑之南是她签的第一个艺人,两人说是合作伙伴,更像是一起创业的朋友,她了解郑之南的性格,比较和善单纯,没有什么主见,自从认识了范青逸这个老油条,她家的宝宝被迷得晕头转向,完全不是那个情商高的男人的对手,合约期满后在范青逸的鼓动下没有再和她续约,而是选择退出娱乐圈和范青逸结婚,完全是让珠玉蒙尘,李云对于范青逸给郑之南这样的意见非常生气,觉得范青逸完全不为郑之南考虑,太自私,在毁郑之南的艺人路,李云因为这事儿甚至还找他吵过一架,但因为两人当时已经订婚,是一对,显得她特别瞎操心,多管闲事,最后不欢而散。   自从解约后,她就再也没见到过他,两人聊天的次数也随着他的宅和她的忙而减少。   本来这件事爆出来的时候,李云对郑之南的反应并没有什么期待,觉得依照范青逸的手段,肯定能把郑之南哄过去,毕竟徐琪公关处理的经验更是丰富,手底下也有一票的人才可用。   虽然范青逸这事儿在许多圈内人的眼里是板上钉钉的出轨,可谁叫人家徐琪手段高,请的水军又特别给力,还真别说,这声明还真让他把网友们给安抚住了。   李云以为这事儿就结束了,没想到临睡前刷出来了这样的猛料。   激动的李云在床上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拍着大腿大喊了一声:“郑之南啊,你这是终于开窍了?干得漂亮!这个自私又臭不要脸的男人,出轨还想洗白,垃圾!” 第60章   只是李云比较担心的是, 怕郑之南最后还是会被范青逸这个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家伙给哄回去,想到这里, 李云翻找手机通讯录,想打电话过去, 结果却显示关机。   本来自从郑之南和范青逸结婚后, 李云就告诉自己不要去插手人家夫夫之间的家务事,所以这事儿爆出来后,李云也没有给郑之南打个安慰电话什么的,因为她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说出来,最后郑之南不一定相信她, 还是会回归那个臭男人的身边,继续做一只忘了飞翔只供人观赏的鸟儿, 与其好意被辜负,李云直接打消了掺和进去的想法, 她到现在还记得知道郑之南要退圈专心陪在范青逸身边时的心情,怒气冲冲, 直接冲到了范青逸身边, 和他说这个决定很自私, 希望他能和之南好好沟通一下,不要他退圈, 退圈只会埋没他, 然而范青逸还没说什么, 郑之南已经开始不安, 眼神求助的看着她, 希望她不要这么跟范青逸说话,更不要吵架。   因为当他是朋友,所以李云特别无法容忍范青逸撺掇郑之南退圈的事情,可是当事人都同意了,她跳脚有什么用?   况且郑之南当时合约期满,已经解约了,不再归她管,她根本没有任何立场去谴责这件事,最后心灰意冷的离开。   原本这次是不想介入,但今晚郑之南无声对峙,让李云重新激动起来,激动过后就是深深的担忧。   怕这是范青逸利用郑之南趁机炒热度的一种手段。   等大家都以为有内情的时候再带着郑之南出来秀秀恩爱,热度有了,误会也解除了,人气更高了。   什么都没失去。   为什么会关机?   是范青逸策划的一切吗?   打不通的电话的李云看看时间,明天还要早起,刷了一会儿微博就睡了,打算等睡醒了再说。   而范青逸和徐琪则还在为郑之南这神来一笔而焦头烂额。   杜奥霖那边因为声明的关系骂声少了,安慰他的多了,还没高兴多久,发现郑之南取关了他,还将他移除了,郑之南取关移除他后,一波看热闹的网友再次涌入了他的社交平台,冷嘲热讽,有明着骂的,也有暗地里阴阳怪气的。   “没想到有钱人也喜欢倒贴啊。”   “追星族有你这样的存在简直是对追星儿们的侮辱,追星可以,插足别人家庭就恶心了点吧。”   “喜欢范青逸,但人家范青逸都结婚了,你为什么还要介入进去?你连给郑之南提鞋都不配,你真丑。”   虽然郑之南和范青逸各自都有唯粉,可也有两人的夫夫粉,在夫夫粉的眼里,两人都是他们喜欢的明星,也是嗑得非常开心的cp粉,所以就特别不能容忍杜奥霖的存在。   特别是打着范青逸是他偶像的旗号夹带私货,有的人扒出来了很多细节。   “刚刚去扒了一下,发现范青逸出现的地方,都有这个杜奥霖,有钱就是任性啊,比郑之南这个原配都频繁的出现在范青逸身边,而且有范青逸主演的几部电视剧都有美大集团的资金注入,前期还不明显,后期杜奥霖直接成为制片人了,再反观郑之南今晚的表现,忽然觉得,没准所谓的声明只是安抚大众,而……你们懂得我的意思吧?我就不明说了,免得被起诉233。”   “你们说会不会是之前郑之南把杜奥霖当朋友,发生了这件事后,接受不了,觉得被当成傻子一样耍,所以才一气之下取关移除两人,或许范青逸和杜奥霖也觉得网友们挺好骗的。”   “杜奥霖去年就跟在范青逸身边认识了郑之南,然后互粉了,看微博内容,杜奥霖还留着几个人一起出海玩的照片,之前我记得郑之南也有的,不过现在都删了。”   “你们看合照,总觉得范青逸和杜奥霖有猫腻,不要关注郑之南的盛世美颜啊,分析分析,是不是早就搭上了?”   “我要是有这么一个老公,我什么都不让他做,就天天供着他,他开心,我也开心,他不开心,我得难受死,而惹他不开心的,我帮他打走!拥有这么帅的一个人,每天做梦都得笑醒吧。”   “越扒越觉得杜奥霖是个小三,范青逸出轨了……难受,我可怜的南南,这么好的南南为什么要辜负我们南!范青逸个大贱人!”   “娱乐圈都这么乱的吗?越看越气,所有小三都该死!”   “为什么都骂杜奥霖啊,范青逸也该骂,有家庭的人了,还勾三搭四,郑之南比他小三岁,杜奥霖都比他小六岁,他还真是专挑嫩的下手,太恶心了。”   杜奥霖和郑之南接触的机会并不多,接触郑之南大多数也是因为范青逸在,当初知道范青逸结婚的时候,他万念俱焚,有种爱人被偷走的感觉,对郑之南特别抵触,而且他还那么好看,好看到所有人都对他特别好,连陌生人也会主动亲近他,向他抛出橄榄枝,说光看外表就知道他是个很好的人,后来接触范青逸的机会多了,他也接触了几次,发现虽然郑之南颜值很高,但心思并不复杂,是个很好猜的人,虽然每次看到郑之南眼神里对范青逸的爱意,他就觉得很扎心,也很羡慕郑之南可以正大光明的挽着范青逸的手,而他只能远远地看着,保持着距离,也就只有他和范青逸私下里在一起时,那一刻才完完全全属于他。   杜奥霖被骂懵了,立即打范青逸的手机,想知道什么情况,郑之南那里出了什么问题。   但电话打通后,范青逸没接,杜奥霖也有自己的工作人员和助理,也在为这事儿做着工作,请了水军,刷一些杜奥霖是国外名牌大学的学生,喜欢电影和电视剧方面的东西,所以才参与到了制片人的行列里去,而作为范青逸的粉丝是一方面,投资电视剧也是看好这部剧的潜力云云。   反正侧重事业方面的能力,弱化生活上的问题。   那边还在焦头烂额的范青逸一直在打电话,但就是打不通,他想去找郑之南,但是脚还没迈出去,脑袋就卡壳了,因为他不知道郑之南会去哪里,郑之南是个孤儿,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靠社会福利金生活,上中学的时候拍一些青春风的照片和广告,后来上高中了,认识了李云,跟着李云干到上大学,大学刚毕业就答应了他的求婚,郑之南有什么朋友,他没关心过,也没见过,也没想过要去了解。   一时之间,范青逸又呆住了,因为他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   不得不去给李云打电话,万一郑之南去求助那个女人了呢?   除了李云,他也不知道该给谁联系了。   李云本来已经迷迷糊糊睡着了,没想到范青逸给他拨了个微信电话,他们加过微信,但没存过彼此的手机号,李云有点莫名其妙,范青逸怎么会给她打电话?   虽然不知道范青逸干什么,李云还是接了,顺便探探虚实也好。   电话接通后,范青逸很客气的跟李云问好,李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打了个哈欠说:“这么晚了青逸哥怎么会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吗?”   范青逸知道李云是装得,圈子就这么些人,出点事儿,比本人可能都知道的早,但也没戳破,而是配合道:“之南跟你联系了吗?他手机关机,我担心他,所以打个电话问问你,打扰李小姐了。”   之南?范青逸竟然打不通郑之南的电话?   这真是破天荒的事儿,这让李云心里暗自高兴,懂得拒绝和反抗就是好的兆头。   李云说:“不清楚,你打电话的时候我已经睡着了,他没跟我联系,我们俩都一年多没聊过了,你问问之南其他朋友吧,或许是因为要睡觉就关机了呢?”   如果在没有微博取关移除换头像这一处,范青逸或许会真的以为是怕被打扰所以关机了。   但现在郑之南搞了这么一处,他完全无法用这个借口说服自己,但他也相信李云说的,毕竟,他之前和郑之南说过,不要没事儿和李云联系。   他私心里是怕李云带坏郑之南,把郑之南带的不那么乖了,也不想李云再和郑之南说什么复出的事情。   他觉得有个人在家里挺好的,这样他父母有个什么事儿,他不在身边,郑之南可以跟前跟后,他也能少操点心。   挂上电话后,范青逸彻底没折了,他只能去给郑之南留言,微博留言,微信留言,期望他手机开机后,会给他回个电话。   徐琪想了想说:“网上的事情,暂时冷一冷,不去回应,好在他还没发什么不好的微博,到时候你把他哄好了,我再给你们两个安排个一起露面的活动,秀秀恩爱,一切都迎刃而解,先不要太着急,我去让大家休息一下,你也先睡一会儿,明天还有活动要出席,如果联系上他了,你知道该怎么做,平时你不在意他的想法就算了,这档口,务必要保证他肯听你的,删微博什么的也不要去谴责或者是发脾气,要哄。”   范青逸情商不低,这事儿,他懂,也明白轻重缓急,什么时候发脾气,都不该是现在。   这一夜对于范青逸来说是非常煎熬的,杜奥霖亦如此。   他本来以为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足够强大,可当真正面对责骂和恶毒的诅咒还是有些崩溃,好在后面范青逸给他发了信息安抚了他,不然他都想开车亲自去找范青逸问问怎么回事。   郑之南这一觉一直睡到9点才醒过来,刚搬家,冰箱里什么都没有,直接叫了外卖,他这样子也不方便出去吃东西。   郑之南想到这里就叹气,原主竟然连个个人助理都没有,真是愁人。   郑之南烧水喝的时候,范青逸的电话打了过来。   郑之南挂掉了,过了一会儿,李云的电话打了进来。   郑之南对李云有印象,如果没记错应该是郑之南从前的经纪人,把郑之南当朋友。   郑之南想了想,接了。   “喂,云姐。”   好久没和郑之南说话,但李云还保持着那股爽利劲儿,很直接了当的问郑之南:“需要帮忙吗?”   郑之南也没客气,回了一句:“能给我安排个助理吗云姐?”   “没问题,下午我让他过去见你,你看你有什么帮忙的,是直接去范青逸那里找你吗?”   郑之南语气平静道:“不,我搬家了,我把新地址告诉你,你让他来我这里,刚搬进,东西比较多。”   李云在办公室里,闻言直接愣住了。   搬家?   郑之南竟然搬家了?什么意思?   难道,他要离婚?   李云压抑不住激动的说:“网上的事儿,你准备怎么和范青逸解决?你的打算是?”   “离婚。”   李云差点把手机摔了。   她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听到郑之南这么干脆利落的决定。   离婚,没有一点点犹豫和不安,更听不出来不舍和难过,这三年,这个家伙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不再变得柔软,连说话都有了棱角。   这种变化李云有喜也有忧,喜的是她一直希望郑之南有主见一点 ,忧的是,担心从前那个单纯柔软的大男孩不复存在。   不过目前来看,范青逸这件事,郑之南就该像现在一样,果断的决定一切,不能拖泥带水,不然只会被伤的更深。   最起码这一刻李云是喜的。   “你确定?”   郑之南闻言逸出一声笑说:“不确定就不会搬出来了。”   “昨天晚上范青逸打不通你电话,也找不到你,打给我了。”   “他刚刚还在给我打电话,不过我没接。”   “ok,你把地址发过来,我安排你的新助理过去。”   “云姐,我准备复出了,有活吗?”   李云闻言绽放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虽然办公室里没有人,郑之南也看不到她的笑容,可她还是笑得很肆意很开心。   “当然,只要你复出,一堆活儿等着你。”   “老艺人续约有优惠吗?”郑之南跟李云调侃道。   “必须的。”李云听完已经激动的控制不住自己了。   不仅派助理过去,她要亲自过去见见郑之南。   当李云和郑之南商量好一切后,郑之南的早午餐也送到了。   手机放在桌子上,一边响个不停,一边淡定吃东西,吃好后,开始收拾房子。   郑之南搬过来的东西不多,衣服什么的好多都没带走,只带了一部分,不过他也不会再回去取了,不想再和范青逸有接触。   有什么话好说,给他机会说谎话糊弄他吗?   原主单纯好骗,不代表他郑之南也好骗。   李云安排好自己手里的两个艺人,亲自带着人去了郑之南现在住的地方。   来之前还去了一趟超市,帮郑之南填满冰箱,水果蔬菜果汁牛奶鸡蛋都有,还体贴的买了一提纸巾。   郑之南只带了了一卷纸,纸巾的确还没买,看到李云,果然和他想象里的差不多,干练爽利,精英气质,漂亮大方,助理是个刚毕业不久在公司实习的实习生,之前只是在公司里给李云打打下手,今天忽然说给他安排了新工作,成为郑之南的助理。   把他激动坏了,这是他第一个跟的艺人,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而且他只在电视上,网上看到过郑之南的照片和视频,照片和视频里的确帅的不要不要,可是今天见到真人,他只觉得头晕目眩,除了看着郑之南,啥事儿都干不成,因为本人比照片和视频还要好看灵动,一瞥一笑都能闪瞎人,他可以指天发誓,这是他在现实里见到过的最帅的男人!   看看人家这鼻子眼睛,这耳朵下巴,都是人,为什么别人就长得这么好看,自己就……一对比就想哭。   “啪——”李云一手拍在发呆的小霍背上,“嗨,让你来是干活来的,怎么发起呆了,知道他帅,但你别忘了你是个男的。”   “云姐,这你就不对了,男的也会欣赏美好的人或者事,这不是太美好了有些走神,现在就开工。”说完,吭哧吭哧开始搬东西,做整理。   郑之南被这俩人逗笑。   李云听着手机还在嗡嗡嗡响说:“真不打算接他电话?”   “没啥意思,还是先把自己顾好是正经。”   范青逸打不通电话,用别人手机也打不通,最后无可奈何,只好发微信给郑之南。   “之南,我和杜奥霖的事儿就是个误会,我们在一起这么久,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因为这事儿我被人黑,昨天一直在处理这件事,就没来得及和你解释,我原以为你会选择相信我……结果,唉……”光从文字就可以看出来,范青逸想要表达出对郑之南的珍惜以及……失望。   是的,失望,都这个时候了,范青逸还把责任推给郑之南,觉得是郑之南不信任他。   郑之南看了后没回复。   范青逸继续发信息。   “阿姨跟我说了,说你昨天晚上就搬走了,之南,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冲动了?从前你什么事都愿意和我说,愿意让我给你拿主意,杜奥霖的事儿你生气,我以后都不和他联系了,你看行吗?这次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渡过难关,你知道的,我这事儿要是被人家认为是出轨,以后我的身上就有了一个无法抹去的黑点,我爱你之南,不要像外人那样信不过我。”   “回个信息好吗之南?我一直在等你回复。”   “好,不回复也好,但不要再在网上有什么动作了,会影响到评论走向。”   “琪哥安排了三天后的慈善晚会,你会陪我去对吗?你最喜欢做慈善了,这种活动,错过了多遗憾,我们这次多募集一些善款,多盖几栋希望小学,之南,你理理我。”   在范青逸都快绝望,肚子里火气越积越多,但还得低声下气的给郑之南发信息,安抚他的时候。   郑之南终于回复他了。   “我们离婚吧,你和杜奥霖的事儿我早就知道了,你们在酒店里偷情我也知道,我原以为你会回心转意,结果你跟我说你去日本参加活动,却是和他看电影,在日本街头看樱花,还让你的朋友一起瞒着我,我已经彻底的心灰意冷,既然你不爱我,何必还做表面功夫,不如好聚好散,放过你也放过我,过两天我会让律师去见你,你的钱我不要,你的房子和车我也不需要,毕竟你也不容易,辛辛苦苦陪人家上床赚了点,我不好意思要,也嫌脏。”   把范青逸比作卖身的牛郎,极尽嘲讽和贬低。   范青逸怎么都没想到有一天,一个爱他爱得失去自我,无比盲目的人会和他这样说话,还会用这样毒的词来贬低他。   范青逸还在做垂死挣扎,他说:“这些话是谁和你说的?我和杜奥霖根本不是你想的那样,他就是喜欢我的电视剧,投资了由我参演的剧,之前你也见过他,你看到他和我有什么超出朋友界限的接触吗?那么多人喜欢我,你是不是都以为跟我上床了。”   郑之南看到他的回复,冷哼一声。   “我有你们的开房记录,还有你们在剧组亲热的照片,你是要我发出来给大家看看的意思吗?”其实郑之南刚穿过来,哪里有这种东西,不过是诈诈范青逸,他是因为有剧情提要才敢这么说,要是没提要,他也不会说的这么笃定。   范青逸毕竟是个情商高的人,虽然没否认,但也没正面承认,而是对郑之南说:“你不要冲动,接一下我电话。”   范青逸知道电话可以录音,所以没有在电话里说容易给别人留下把柄的话,只是约郑之南见个面,当面说。   当面最起码可以控制一下,不让他身上带东西。   电话接通后,范青逸对郑之南说:“你对我的误会很大,约个地方见一面,我们可以好好沟通一下,我之前工作忙,经常在剧组,我知道这不是理由,但我希望我们能当面聊一下。”   郑之南接这通电话不是为了跟范青逸纠缠不清,还见面聊什么的,他就是要范青逸知道,他态度坚决。   现在离婚就是他首要完成的事情,不然等他复出后遇到攻略对象怎么攻略?婚都没离,攻略对象能对他有什么好感,他不会冒这个险,也不想冒这个险。   所以暂时不打算跟范青逸扯来扯去,简单点,离婚的方式简单点,他要速战速决。   “范青逸,以后你打电话我不会再接,一会儿我会把我助理的手机号发到你的微信上,关于律师的事情,他会告诉你怎么弄,早点签字,我们早点划清界限,你继续你的青云路,我继续做我的小艺人。”   “真的不给我个机会弥补你吗?”   “不需要,我是个男人,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脆弱,我一个人也可以很好的生活。”   范青逸忽然就觉得跟他讲电话的这个人特别陌生,陌生到他根本不能像平常那样对待他,他语气里的决绝让他不安。   郑之南挂了电话后,范青逸就去找了徐琪,把郑之南和他说的事情告诉了他,然后开始想解决的办法。   “他要离婚?”   “嗯。”范青逸靠在沙发上,整个人都虚脱一般,有些空荡荡的,心里有些难受。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难受,明明觉得对方并不是那么重要,可心里为什么要难受呢?   难道真的是失去后才知道珍惜?   “那你怎么想的?”   范青逸苦笑一声说:“就算我和杜奥霖在一起了这么久,我也从未想过和他离婚,可他心意已决,不能更改,这件事我伤他太深。”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范青逸不知道他的身上有郑之南通过系统的协助,放了一枚录音器,将他和有关杜奥霖的话都录了下来。   这些都是郑之南虐渣的有力证据。   亲口承认什么的,有什么比这个更劲爆的证据?剧组亲热,酒店开房这些系统虽然可以搞定,但郑之南觉得太假了,也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录音已经很可以了,其他的暂时用不上,有时候太直白并不会达到他想要的效果,反倒一点点披露出来比较刺激。   最重要的是,那些证据,他付出的代价有点高,所以他也不会去考虑。   有录音留一手就够了,能解决掉大部分问题。   徐琪给的意见是,同意离婚,但要低调离,还不能现在这个风口浪尖离,最起码半年后才行,然后要尽最大的限度给郑之南分割财产,不能在这上面小气,免得以后事情爆出来,说他舍不得钱,对郑之南不好,同时也算是封郑之南的口,这些事情商量妥了后,网上的事情也就只能暂时冷处理。   虽然上面热度还在增加,因为郑之南的突然删博,三家粉都闹得不成样子了,不过大部分是杜奥霖的粉丝和范青逸的粉丝跑去骂郑之南,说他蹭热度,极尽恶毒,然后有些路人说出轨啊什么的,粉丝就说没锤别逼逼,网友就皮了一下说:万一求锤得锤呢?这种事儿不是没发生过,粉丝们最好积点口德,免得到时候打脸啪啪,谁疼谁知道,我先截个图,感觉以后有用。   说完,那位网友果然把那些要锤的评论还有发评的人都截图了。   本来徐琪还想让郑之南和范青逸参加活动秀恩爱,但现在听范青逸的话,郑之南是不可能再配合范青逸秀秀恩爱什么的。   徐琪想到这里,也觉得自己也有责任,应该督促范青逸对郑之南态度好一些,最起码不要太敷衍,如果在发布公告之前和他先通个气,可能就是另外一番局面。   这件事在徐琪的眼里,对郑之南来说,可能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看似轻飘飘,可也绝对有重量。   徐琪给范青逸建议这个时候不能离婚,最起码要拖到半年后。   而李云那里给郑之南的意见也是不要在风口浪尖上说离婚的事儿,虽然可以给渣男好看,可对郑之南来说也是一种负面影响,会说他落井下石,炒热度,毕竟没有过硬的证据,弄不好就砸自己的脚,这些负面新闻对郑之南并没好处,最好的办法就是冷处理。   同时李云也问了郑之南最近有没有做什么影响不太好的事情,怕到时候闹出来,范青逸为了洗白自己,故意抹黑郑之南,她好有个应对办法。   郑之南摇了摇头,表示没有。   这确实是事实,大部分时间都宅在家里的原主,除了偶尔参加一些自己代言的奢侈品活动,基本上已经很少出现了,更别说出去玩什么的,他要玩也是和有假期的范青逸出去旅游,虽然三年来,次数少的可怜。   因此原主可以说是干干净净,没有给别人留下任何黑点。   李云闻言放下一半心。   一直忙了一个下午,公寓才收拾好,李云让自己的助理给郑之南安排个钟点工,定点过来打扫卫生就可以了。   该弄的都弄了,剩下的就是和郑之南签订续约合同,因为这事儿比较麻烦,李云暂时没给郑之南安排新工作,让他趁这个时候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然后用新形象和大家见面。   晚餐是在郑之南这里吃的,加上半途够来的李云助理,一共四个人,郑之南亲自下厨做了家常小菜,弄了个滚汤,还叫了几分外卖小菜,看起来也很丰盛,吃完晚餐后,郑之南送他们出去。   等郑之南洗完澡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拿出手机,看了看那些恶毒的私信,还有评论,笑眯眯的把系统发送给他的录音分享到了微博。   很平静,悄无声息的发了一段录音。   录音的内容就是范青逸和徐琪说的那句话。   “就算我和杜奥霖在一起了这么久,我也从未想过和他离婚,可他心意已决,不能更改,这件事我伤他太深。”   短短15秒的语音,犹如一枚炸弹,把本就不平静,暗潮涌动的网络世界炸得四面开花。   本来被两家粉合起伙来喷的郑之南的粉立时腰杆挺得直直的开始狂反击,铁证如山啊,看到录音了吗?要我再开个扩音器给你听吗?   对于范青逸的粉丝来说,只觉得心中苦,连叫的最凶的脑残粉都消停了一些,但仍有战斗力很强悍的在自己微博说:肯定是郑之南有问题,这里面绝对有我们不知道的内情。   杜奥霖不是艺人,粉丝凝聚力本就不够,忠诚度也没有追星族那么高,这录音一出来,百分之八十的都脱粉了,剩下的在装鹌鹑。   但其实更开心的是路人,那叫个兴奋,那叫个激动。   太刺激了!   艺人亲自下场开撕,有什么比这个更刺激的?   果真是求锤得锤,刺激的根本睡不着觉,明天可还要上班啊!   “我的天啊,太刺激了吧,忽然很喜欢郑之南这样的性格!果断!决绝!不留后路!”   “难道就我一个人觉得很心疼吗?听录音好像很早就和那个杜奥霖在一起了!好过分啊,心疼。”   “录音肯定是伪造的!我不相信范青逸会做这种事儿!等声明!其他青粉不要着急!我们等声明,不要再和别人吵架。”   “到底是谁说郑之南是个单纯小白兔的性格啊?虽然盛世美颜加小白兔属性也很带感,但我更喜欢美艳女王范有勇有谋的人设啊!就是这个范儿!这可是范青逸亲口承认的出轨啊,娱乐圈可从来没出现过明星亲口自己承认出轨的,连名字都念出来了,还不承认的吗?”   “郑之南是个干大事儿的人啊……这事儿越来越刺激,兴奋的我感觉明天要顶着俩熊猫眼去上班了,下次明星撕逼能不能挑个周五晚或者周末?通宵都没在怕的。”   “好酷,真的是求锤得锤,打脸啪啪啪,我记得那个博主之前还截图了,我要去转一发。”   “太爽了,就喜欢这种出轨了直接离婚的人,之前圈子里有几对,出轨实锤啊,照片都全网发了,竟然原谅了对方,呕死了,好气。”   “郑之南的回击真的出乎意料的爽快,真的想不通为什么那个谁和那个谁的老公出轨,俩人都选择了原谅,简直是怒其不争,通过这件事大爱之南,粉了。” 第61章   当一部人都在说剧情反转的太爽了, 郑之南如何如何酷时,又一波人开始在评论里发这样的言论。   “明星身边这么容易录音的吗?感觉是伪造的, 好假。”   “先不说录音真伪,你们在称赞郑之南的时候都不觉得他心机好深, 而且好毒啊, 三年夫夫,离婚就离婚,倒头来在老公最风光的时候坑对方,录音一出来,完全是要将范青逸的星途置于死地, 想想都害怕。”   “好唏嘘啊,当初结婚的时候, 多少人羡慕,并送上祝福, 不过三年,物是人非。”   “热评那几个是范青逸的水军吗?说这些话的时候都不觉得可耻吗?如果不是出轨, 人家郑之南会这么决绝?而且, 我觉得如果网友不骂人家骂的那么狠, 录音出不出都不一定,倒是范青逸的粉丝叫的最凶, 跳着脚要证据, 现在证据出来了又说人家如何如何狠毒, 不讲旧情, 真是可笑。”   “一看就是水军洗地, 把重心都放在郑之南身上,人家不吭声说人家蹭热度,人家甩证据,说人家恶毒,反正总有杠精跳出来逼逼个不停。”   因为有人值班,时刻盯着网上的动向,虽然范青逸去休息了,但很快就有人来叫他换套衣服去徐琪那里,不要去办公室,等范青逸照做后,来到徐琪的办公室,徐琪把网上郑之南的微博打开,点开那段音频给范青逸听。   “你被录音了,他给你按了录音器。”   范青逸一下子懵了,这种无法掌控的感觉太过糟糕,让他总是猝不及防的去接受这些变化,他脑子一团乱,但还是很坚持的说:“不可能,我们已经一个月没见面了,他怎么给我按录音器?”   “或许是在你办公室按的,我已经让人去检查你办公室,你这段时间不要回你的休息室,搬到另外的休息室,办公室也换地方。”徐琪叱咤娱乐圈这么久,从来没遇到过这么糟糕的情况,说话的时候一直拧着眉。   在他的印象里,郑之南一直是个很安静,没心机又单纯的男孩,范青逸是在他大二的时候认识的这个跑些通告的男孩,因为长得好,气质也很独特,不同于其他小模特,很快就拿到了一些平常明星都不一定能拿到的代言,虽然在影视圈没什么成绩,但在时尚圈,一直是被热议的一位艺人,被评选为亚洲前10最帅男艺人后,人气更是如日中天,有着偶像级的流量,迷妹迷弟无数,在国外,韩国日本这两个国家,也有许多粉丝。   但范青逸又有自己的主见,感情生活他这个经纪人不好插手,只能尽量帮着隐瞒。   徐琪不知道郑之南是什么时候发现范青逸出轨的,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在办公室按了录音器,到现在录音器都没找到,只能换地方谈事情,搞得他自己都觉得工作室有些不安全,生怕某个地方也被按了录音器。   不过他仔细回想过,郑之南就算来工作室,去的也是范青逸的办公室,从未来过他办公室,所以他办公室应该是安全的。   其实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他们得想出解决的办法。   范青逸的粉丝们还有网上的网友都在等着他们发出新的声明。   公关部给出的对策是,对方已经上了实锤,再挣扎下去,网友们也不会信,粉丝信已经没用了,现在得获取路人的好感。   所以,让范青逸提个合适的时间,发一封道歉声明,坦荡的承认自己犯了一部分男人都会犯的错,辜负了家人的期望,背弃了与爱人的承诺等等,反正是尽量把责任拦在自己身上,然后息影两年,态度诚恳或许还有一线转机,一味抵抗很可能万劫不复。   公关部给出的对策让范青逸无法接受,他才刚达到新的高度,就要他息影两年,他觉得这对他来说太难了。   范青逸更想不通,为什么上周还打电话跟他说我爱你,最爱你的人转身就给了他最狠的一刀。   他就那么可恨吗?   他们的感情简直就是个笑话。   这么想的范青逸却没想过,他也曾对郑之南说我爱你,可一边说爱的时候,身边躺着的却是另一个人,还手牵着手在动静街头散步看樱花,还闹得满城皆知。   不过那句,他们的感情简直就是个笑话并没有说错,的确是个笑话。   “我以为你已经稳住他了。”徐琪抽出一根烟,说完点燃烟,吸了一口。   范青逸撑着额头说:“我也以为我稳住他了,明明打电话的时候说的好好的。”   说好了什么,范青逸又找不到头,好像根本没有什么说好不说话,他只是在通知他,离婚,没说不离婚会怎样,而他没有给出正面回应,也没有去联系郑之南的所谓助理,他潜意识里还以为郑之南只是在发脾气,需要他去哄。   没想到,晚上就给了他致命一击。   他是在警告他不要拖拖拉拉,立即离婚吗?   范青逸搓了搓脸,听到徐琪说了一句话。   “你不是一直想申请休假吗?刚好趁这件事,好好去国外散散心。”徐琪的意思也是接受公关部的提议,认错,息影一段时间,两年只是个标准,到时候会看风向来决定什么时候复出。   “琪哥,就不能有别的办法吗?我不想这个时候息影。”范青逸一脸的痛苦,还有恨,浓浓的恨。   如果说这件事在被狗仔爆出来之前,他还对郑之南心存愧意的话,现在郑之南对他这么狠,他已经没有任何的愧疚或者不安,只有满腔的恨。   他都没想过他会报复回去吗?   比起在这个圈子里,郑之南的人脉有他范青逸多?   看这个样子,郑之南是准备复出?为了复出所以拉他当垫背炒热度?制造新的人设?   当范青逸在猜测郑之南的真正用意时,郑之南正在泡澡,他搬出来之前还带了两瓶酒过来,一瓶红酒,一瓶香槟,他泡在浴缸里,听着音乐,旁边放着高脚杯,里面是香槟,好不惬意。   三人里,郑之南是最心态平和的人,范青逸在抓狂,痛苦,杜奥霖那里也不好受。   他知道郑之南放出录音后,就知道自己没有可能洗白小三这个词儿了,社交平台被各种骂,从前光鲜亮丽,因为是富二代,谁都不会下他面子,一直都春风得意,没想到这事儿最终还是爆出来了,他知道范青逸这个时候自顾不暇,哪里顾得上他,他也不想去烦他,为了逃避这次的事情,杜奥霖连夜买了飞法国的机票,在再国内待下去,他怕自己会窒息,会得抑郁症。   郑之南,太狠了。   太狠了。   杜奥霖的心里也有怨气。   如果一个人心狠惯了,那么周围的人会觉得习以为常,毕竟他一直这样,没什么奇怪的,可一个老好人忽然心狠起来,虽然那是他应该行使的权利,但被狠心对待的人的怨气会成倍的增长。   社会就是这样子。   恶人放下屠刀可以立地成佛,好人哪怕有一点不好的时候,来自四面八方的恶意可能会将他吞噬。   郑之南还没想那么快开工,他要先把这件事处理完,等拿到离婚证后才是他真正复出的时刻。   在微博上发语音是给范青逸敲个警钟,让他知道,再拖拖拉拉下去,可能会有更多招让他万劫不复。   他不是在等着他哄回头。   他们没可能了,他说没就没。   原谅所谓的浪子回头,出轨的渣男,这从不在郑之南的字典里,他恶心一切容忍渣男的窝囊废,还有渣男。   虽然个人有个人的选择,他管不住,但对方也管不着他觉得恶心,原谅之后,躺在同一张床上,不会呕出来吗?   不过随便啦,还是那句话,个人有个人的选择,冷暖自知,他可没那么多心思管别人的事儿。   等郑之南洗完澡出来,果然收到了范青逸同意离婚的消息。   “我同意离婚,明天我会人让人联系你的助理和律师。”   “不用了,现在吧,我让律师过去找你。”他昨天就让李云联系了律师来他那里,自己已经签好了离婚协议书,就差范青逸了。   “几个小时都等不了?”   “等不了。”   “好,那你让律师过来吧,我现在的状况,你满意了吗?”指的是网上的责骂。   “一般,如果你早点答应签字离婚,或许就不会有这么一出了。”   范青逸想回一个冷笑,可他知道,这个时候不能再招惹郑之南,他一想到追踪器的事儿就胸中冒火,整个人都要爆炸,可他还得压抑着怒火,好言好语的和对方说话。   范青逸怎么也没想到,郑之南会这么对他,他真的太意外了。   人果然都是会变得。   范青逸没有办法,只能立即让助理安排律师和郑之南那边的人联系。   当网上都在热火朝天的讨论和吃瓜的时候,郑之南的律师和范青逸的律师见了面,很快就签好了协议书,范青逸那边还是想给郑之南多分割点财产,但郑之南一分都没要。   他是真的嫌脏。   离婚证的事儿交给律师办就可以了,不需要他们亲自过去。   看着签好的离婚协议书,郑之南只有一个感觉,爽。   没有牵绊的自由身,休息几天,就可以开始干活了。   翌日,李云拿来了续约合同,再次成为了郑之南的经纪人。   郑之南和李云建立起合作关系后,第一句话就是对李云说:“给我安排点拍电影的通告,综艺节目也接,什么都可以,我现在没有有钱老公,什么都得靠自己了,不然总有一天要坐吃山空了。”   “你要拍电影?”李云有些诧异,因为从前郑之南因为演技的缘故,很抗拒拍戏这些通告,她也不想难为他,不然去了剧组不配合,导演他们也难做,没想到有一天郑之南会自己和他说要拍戏,还是高难度的电影行业。   郑之南嗯了一声:“在此之前,先请个老师给我培训一下,好久没复出,怕什么都不懂,到时候闹笑话。”   “你能想通,多尝试这很好,等你休息几天,我就给你安排老师。”   郑之南想到自己学的那些音乐方面的技能,对李云说:“我觉得我的嗓子挺好的,你顺便也请一些声乐老师,钢琴老师给我练着,我想什么圈子都发展一下,能不能成不重要,多发展总没错。”   郑之南的声音是好没错,从前还有音乐公司想给他写歌,但当时他专注在时尚圈发展,忽然跑去音乐圈子,他觉得很怪,就说等以后再说,后来等着等着就结婚退圈了。   李云很开心郑之南现在的态度,积极配合,绝不打击。   “好好,都会安排,只是你刚复出就什么都学,会不会有些适应不了?”   “没关系,我可以,不用担心。”   “行,那就说一说声明的事儿吧,既然你已经快刀斩乱麻的跟范青逸离婚了,总要发个通告给等待事情发展的大众一个交代。”   “你找人想想声明怎么写吧,写好后发给我看,我再润色一下,到时候由我的账号发布。”   “ok,那这段时间你就好好处理一下自己的私事,调整一下心情,三天后,去公司开始正式培训,培训一个月后,再正式对外接通告和代言,你看ok吗?”   “没问题。”   郑之南这么肯定的提出要音乐区电影圈都混是因为简介上说了,重生后的原主凭借着得天独厚的嗓音,在微博上上传了和朋友玩闹时翻唱的欧美歌曲,因为空灵干净的声音惊艳了音乐圈,许多人都调侃他说:“不要像之前那样子拍什么电影拍什么电视剧了,进音乐圈,发唱片吧,这声音我可以循环几个月都不腻,真的好听,出乎意料的那种好听!有没有音乐公司接触一下?”   “太意外了,声音特别清澈干净,气息悠远空灵,那个调调,美死了。”   先是在自己的微博发音乐翻唱作品,后与抛来橄榄枝的音乐公司合作,出了一张音乐公司为他精心设计量身打造的EP,因为旋律悠扬,歌词动人,嗓子是让所有人都惊艳的美好,三者合一,迅速成为黑马登顶音乐排行榜前三,上架一个月后,直接窜到了第一名,让所有知道郑之南的人都大吃一惊,在音乐圈有了一定知名度,也扩大了粉丝圈,歌喉也被许多专业人士认可后,开始重新拍电影,涅槃重生后的原主因为被更多人认可,也更加有勇气,不再像之前那么在意形象放不下身段演一些毁形象的角色,豁得出去的原主竟然在拍戏方面也起到了不错的表现,慢慢的也出现了一些出色的作品。   所以知道这些的郑之南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一步步让大众知道,郑之南不再只是帅的代名词,不再只是个用来观赏的花瓶。   他可以多栖发展,还能做到新的高度,甚至比他们想象中还要优秀。   当一个人足够优秀,那么攻略的对象也会好攻略一点。   当时看内容提要,还有人设,郑之南就知道,这是一篇纯粹的苏文爽文,为苏而苏,为爽而爽,觉醒后的主角可以说是神来挡神佛来挡佛,不知道多少人为他神魂颠倒。   反正就是很牛逼的存在就是了。   看系统的描述,似乎当时连载的时候,觉醒后的原主太厉害了,太优秀了,好多读者都说不要另外一个主角了,不要攻了,觉得谁都配不上这么好的原主,不过毕竟是爱情故事,总得有一个给原主爱的存在,抚慰原主曾经在渣男那里受到的伤害,让他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美好的感情,再次相信爱情,只是从前他太孤独,然后在需要人爱的时候所遇非人。   很快,李云就把声明稿子发给了郑之南,让他修改添加然后发布,主要是给大家说一下,他和范青逸已经正式离婚,从此桥归桥路归路。   声明不像其他人那样长篇大论,很简短的交代了一下他和范青逸之间的感情经历,什么时候发现出轨,什么时候开始真正的调查,当心冷后除了想离婚,再无其他想法,当然也说了会痛,难过的时候,毕竟如果真的爱对方,肯定要痛一痛的,不痛网友都会怀疑郑之南到底爱不爱范青逸。   声明发出来后,大家更是被郑之南雷厉风行的处事方式给震到。   “郑之南是我见过娱乐圈里最酷的男艺人没有之一,发现出轨,开始搜集证据,在狗仔发现并跟拍爆料出来后,他耐心等狗男男发了糊弄大众的声明才放出录音,出了一直压抑在胸口里的恶气,啪啪啪打两人的脸,那俩人脸都不要了,南南也没必要留情,紧接着就是签字离婚,迅速到完全回不过来神,酷倒没有朋友,我爱这样的男人,如果我没记错,郑之南曾经公开说过自己是个双?没结婚的时候对吗?南南,你要不要重新投入到我们女孩的怀里来?嘿嘿嘿。”   “是的,南南之前是单身,参加访谈节目的时候,回答过主持人的问题,说过自己是双,男女感觉对了都可以试一试!”   “好啦,不要闹了,看似平静自持,但当年毕竟爱的轰轰烈烈,没想到最后爱人给了他这样的打击,心里肯定不好受,私底下还不知道哭过几次,不然也不可能像现在这么从容镇定,让他休息休息吧,期待他复出。”   “复出吧南南,等你的新写真。”   “期待复出 1,南南为了那个渣男牺牲太多了,就这么便宜对方签字离婚,总觉得太可惜,应该分割财产,让渣男净身出户,太不要脸。”   “从这件事上来看,南南是个心气高的人,眼睛里揉不得沙子,就算渣男要赔偿,估计南南都不愿意要,就这样吧,遇到这样对感情不忠的人,除了要尽快远离,已经不想再纠缠下去。”   “以前很喜欢范青逸,觉得他就和电视剧里的主角一样正直善良坚毅有担当,现在看来,真的讽刺,已经脱粉,喜欢南南,南南加油,会好起来的,让小三和渣男滚远一点吧。”   “我跟我妈说这件事,我妈一开始都不相信,听了录音才信,已经不看电视剧了,觉得很假。”   郑之南的声明一出就迅速被范青逸知道了,工作室那边时刻关注着郑之南的动向,看到只是离婚声明后,他们松了口气,生怕是什么其他实锤。   之前范青逸还想着要利用自己的人脉不让郑之南那么顺利的复出,但他想起来郑之南手里还有其他实锤,便歇了这个心思,就这样吧。   随他去。   如果说离婚这事儿谁最开心,莫过于杜奥霖了。   他怎么都没想到当初爱范青逸爱的那么深的郑之南会这么痛快的和范青逸离婚。   离婚,竟然真的离了,他看了声明后才相信。   太好了!   完全忽略了当时听到那条录音,范青逸说过的话,什么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就从来没想过和郑之南离婚,虽然他的确被这句话伤到了,可在知道他们已经离婚的事儿后,还是压抑不住心里的开心。   他们再也没有阻碍了。   至于杜奥霖和范青逸有没有阻碍,郑之南不关心,他现在就等着开始复出的事儿。   通告还没开始接,李云的意思是把前期工作做好,该训练的都训练的差不多,到时候也能惊艳一把,重新搞个热度来。   值得一提的事儿,郑之南这番操作让他涨了两百多万的粉丝,从前有八百万,现在直接破千万了,目前来说娱乐圈有千万粉丝的艺人并不多,除了几个偶像艺人和一些当红演员,以及被大众熟知的一些主持人,十个手指头都数的过来,郑之南恰好是破千万粉的前十中的最后一名。   郑之南的目标并不仅仅只是千万粉丝,他要的是两千万,三千万,要更火,成为更厉害的存在。   随着郑之南发完声明不久后,范青逸也发表了道歉信,而杜奥霖则删除了微博所有内容,注销了微博账号,不过国际账号没注销,但是关了评论,网友们把知道这件事后的暴躁情绪全部用来转发辱骂杜奥霖,当然还有已经发了道歉信的范青逸,总之什么骂声都有,最后范青逸也不得不关闭了评论。   一些代言和站台的活动都被取消了,宣传也不能参与,怕影响不好,综艺节目也不能上,就算他不想隐退,这些环境带来的变化,也促使着他隐退。   虽有不甘心,可也无可奈何。   当范青逸沉寂下来,杜奥霖跑到国外,郑之南在三天后开始进行培训。   上午声乐,下午表演,周六日进行翻唱活动,等一个月后制作完毕就发到网上进行前期的复出准备。   一切都在有条不絮的进行下去。   郑之南这具身体的声音的确很出色,他自己都忍不住称赞,看视频也会沉醉进去,或许作者只是寥寥几笔设定这么几个金手指,可在他切身的感受下,也觉得很棒。   没有渣男的存在,郑之南觉得这个角色真的很完美。   一个月后,郑之南发了自己的翻唱视频,视频中他穿着休闲,旁边是一位从事音乐工作的朋友,为他弹着吉他,而郑之南则随意的盘腿坐在沙发上,随着音乐轻轻点头,不时微笑一下,唱出第一声就让听众起了鸡皮疙瘩,因为从未听过郑之南唱歌,所以在给大家的感觉里,这种奇特感会翻倍,头皮发麻,忍不住安静下来,仔细聆听。   本来所有人都觉得如郑之南微博内容那样“娱乐一下”就是随便唱唱,大家也都是随便听听才点进来,结果声音如此好听特别,是难得一见的干净通透的嗓音,唱着欧美乡村民谣,好听的简直要炸了。   “南南,真的不考虑进军音乐圈吗?这嗓子不唱歌真的太浪费了!”   “从前没见到过南南唱歌,竟然这么好听的吗?QQ音乐里能上架这首歌吗?我想每天循环听,太有味道了。”   当网上一波好评的时候,郑之南已经接了电影的通告。   在这一个月里,郑之南了解了关于演戏方面的知识,知道了一些专业术语,也了解了一些演技技巧。   作为郑之南的培训老师,本来再来之前,他是对郑之南有过了解的,也看过他演的作品,很流于表面,没有感情,就是很空洞的在饰演自己的角色,挺一般的,感觉就像是在闹着玩。   结果在培训的时候,他发现郑之南虽然缺乏专业知识,可在实践上有着常人很难拥有的角色共情能力。   所谓的共情就是他在演绎这个角色的时候是完全进入这个角色,仿佛没有所谓的演员,就是角色本人在与他说话,对戏,未经雕琢,却让人忍不住愣神。   培训老师看完郑之南的演绎,喃喃地说:“为什么你之前的那些作品都很……”没说透,但给了郑之南一个眼神,接着说,“明明你现在演得很好啊,你要是按照你现在的能力去演绎你之前演绎的角色,在别人眼里绝对不会再只是花瓶的形象,他们会记住你,不仅仅只是记住脸,而是记住你演绎的这个角色,从你的身上体验到角色的喜怒哀乐。”   郑之南说了谢谢,他不会说,他之前虽然是普通人,没演过戏,可在来到这些世界里后,就不得不开始进行伪装,如何演的逼真,他也一直在琢磨,当演戏能能让他把任务完成的更好,当知道不演戏会威胁到生命甚至无法完成任务,这种感觉就是身后有一把刀顶着你的后背,让你去演,所以,不演怎么行?   但他没有什么技巧,所以只能笨拙的让自己融入到角色中,成为这个角色,根据角色的经历和要面对的事情还原。   培训老师知道这叫共情,郑之南连共情是什么都不知道。   所以在这一个月里,培训老师除了让郑之南实践,和他对戏,就是传授一些专业知识,完善自己的认知,了解更多技巧。   郑之南学得很认真,因为未来到其他世界,他还要继续演下去,现在学这个,未来还是用得上的,当然学得很认真。   难得有这样的学习机会,当然要把握住。   郑之南进组的时候,剧组已经拍了一周了,男主是新晋影帝裴成祖。   裴成祖只比郑之南大一岁,是目前娱乐圈里最年轻的影帝,科班出身,当初还没毕业就名声在外,因为他少年之时就参与了一些影视作品,演技一直是那一拨小生里最优秀,也罪无可争议的存在。   去年凭借一部爱情文艺片获得了影帝头衔,范青逸本来是与裴成祖并驾齐驱的人气高涨,一个是新晋视帝,一个是新晋影帝,演技都无可挑剔,自从得奖后就一直被拿来比较,范青逸的营销也一直捆绑着裴成祖,发生了范青逸出轨这事儿,裴成祖的粉丝之前还因为他是视帝而容忍下来了他的捆绑,现在形象这么差,再被拿来和自己的偶像比,谁受得了。   “请范青逸的水军还有粉丝们自重,我家爱豆洁身自好,在圈里这么久,从未传过绯闻,可不想和你们这种污点艺人排在一起。”   之前还有范青逸和裴成祖比肩,现在范青逸因为个人感情问题,迅速被大众厌弃鄙视,衬的裴成祖越发品格端正,优秀到没朋友,人气已经是绝对拔尖的存在,几乎没什么同层次的男艺人能和他比肩。   郑之南进组的时候,不少人都忍不住去看他,有些人是第一次见到真人,虽然是工作人员也忍不住心情激动,纷纷表示:“照片就够好看了,真人简直是仙子一样的存在。”   “人间仙子啊,真的是人间仙子,太好看了,像画里才会出现的人物!”   裴成祖虽然是影帝,可也有好奇心,郑之南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过来和各位主演打招呼的时候,裴成祖大大方方的打量了郑之南。   他从前见过郑之南,但当时给他的感觉和现在给他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如果说之前是一轮月,收敛了本该有的锐气,现在则是光,耀目的人快要睁不开眼,气势全开,从容优雅,褪去了男孩才有的天真神情,眼神里都是毫不遮掩的自信。   当一个美人不自信的时候你会想要怜惜他。   当一个美人自信的面对一切的时候,你会忍不住被他吸引。   从前郑之南美则美矣,却不吸引裴成祖,但现在气质猝变的郑之南莫名带了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如一把开过刃的寒冰利器,让人想要拥有。   这种感觉很奇怪,对于裴成祖来说很奇怪,也很意外。   一个人会有如此大的变化吗?   从前像只乖巧可爱的小白兔,现在则如林深处神秘莫测的麋鹿,高贵冷冽。   心里有些波动的裴成祖面上还是一如既往的从容,和郑之南问好后,工作人员带着郑之南去化妆换衣服。   郑之南这次进的剧组是一部讲述朝堂的古代电影,他饰演的角色是太子,高贵优雅,因为体弱多病,性格阴翳,是电影里最帅气的一个角色,很符合他的形象,正是因为郑之南现在气质大变,李云才安排了几个和他比较符合的角色,戏份不多,但挺亮眼,什么都一口吃不成个胖子,一步步来,最稳妥。   郑之南饰演大皇子,皇后所出的嫡子,也是太子,裴成祖是六皇子,也是本片的男主,侧妃所出,导演是获得过奥斯卡的名导,不论是服装还是妆容都很考究,挑演员也比较任性。   郑之南根本没有试镜,导演看过工作室寄给他的训练小样,还有一些照片就敲定了他。   然后他就进组了,他今天来,虽然立即就要拍,但暂时不用念台词,只需要拍几个比较有意境的镜头,这让郑之南颇为轻松,没那么紧绷,虽然台词他早就背的滚瓜烂熟了。 第62章   故事背景在汉代, 在画了两个小时的妆后,郑之南穿着黑色暗纹红金两色勾边的交颈宽袖衣衫从化妆间出来, 黑色为衣服的主色调,红色的边加上金色的勾线, 衬得他肤白如雪, 气质高贵,头套很讲究,一点都看不出来是假的,很干净,戴着镶着玉石的发冠, 就像他本来就是这般发型,因为五官立体, 除了稍微修了修眉,让眉形看起来更加剑眉入鬓, 其他的没有大的改动,连修容粉都不需要。   当他一步步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走到场地内的休息椅旁等待拍摄时, 刚刚为之惊叹的众人再次被郑之南的容貌所折服。   有种剧本里的那个高贵又优雅的太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活了。   这个人设真的不是为他量身打造的吗?   太好看了, 因为眼神幽暗,所以无形中就把阴翳的性格带了出来, 不苟言笑的模样给人冷冽, 不可靠近的尊贵感, 但当你刚觉得怎么这么好看, 这么有气质的时候, 他一笑,又如冰雪消融,春暖花开,那一抹冷消失了,有的是和善美好,让人想要亲近。   反正看着这么美好的存在,会让你的心情也变得飞扬起来,甚至觉得生活有了很多期待和向往。   因为剧组里郑之南一个都不认识,在等待拍摄的时候,郑之南拿着剧本,乖乖坐在椅子上看,平时一些剧组为了赶进度,会分AB两个组,分开拍,但这位导演每一个场景都自己扣,也没有分组来赶工,有时候不满意还会推翻重拍,但是演员们没有一个会抱怨,因为能进入这样的名导剧组,机会难得,当然要珍惜,容不得你轧戏而追求进度,你要是档期不充裕,那就退出,换档期充裕的演员。   演员那么多,你人气再高,不配合我的进度,不配合我的节奏,不听我的指导,耍大牌,该不要你,还是不要你。   裴成祖和郑之南不在一个场景拍,休息的地方也不一样,所以他并没有看到郑之南的古装扮相,但听路过的工作人员交口称赞,让裴成祖不由也想看看郑之南古装的模样,人都有好奇心,他自然也不例外,不过他不急,总会再看到,裴成祖刚拍完两组剧情,这会儿是他的休息时间,现在是女主的戏份。   他拿起手机,准备听会儿歌。   旁边的助理神神秘秘的对裴成祖说:“哥,你最近看微博了吗,有人翻唱了你最喜欢的一位歌手的歌。”   “什么歌?”   裴成祖问完,助理就拿出手机,插上耳机,让裴成祖戴上,没给裴成祖看手机。   “你先别看是谁唱的,先听听,我觉得你肯定会喜欢这歌声还有这嗓子。”   裴成祖虽然爱听歌,但对歌手以及音乐都很挑剔,戴上耳机,也没去看助理的手机屏幕,只说了一句:“这么肯定?万一我说不好听,你岂不是很没面子?”   “我觉得你肯定会喜欢!”   裴成祖没说话,因为音乐响了起来。   前奏过后,熟悉的一首歌,可声音却有另一种清新的味道,能把这首歌唱得如此空灵特别,这是他第一次听到。   虽然不知道这个歌手是谁,这个嗓音又属于哪个歌手,但裴成祖可以肯定,他的条件,足以在音乐圈有一席之地,发音也很标准,是国外的歌手,还是国内的歌手?裴成祖一时有些猜不出来。   乐坛新人吗?还没出道?应该没出过唱片,因为他没听过这个嗓音唱的歌。   这个嗓子很特别,如果他听过,一定不会忘记嗓子的主人是谁。   听完后,就在裴成祖看向助理的时候,助理把手机屏幕递给他。   视频里的人是郑之南。   与今天见到的完全不同风格的感觉,视频里更放松自在,也很随意,歌声里也有一股漫不经心,而正是这种漫不经心让他的歌声显得更加特别,带着一种慵懒,完全是在玩音乐,而不是被音乐带着走。   裴成祖对郑之南的事情有所耳闻,但他没有过度关注,也就是听了身边人说过一些,比如说郑之南和范青逸离婚了,因为范青逸和一个富二代粉丝好上了,石锤都出来了,但也仅此而已,这件事毕竟已经过去一个月了,该降得热度已经降下来,而他很忙,拍戏之外也不是个喜欢关注八卦的人,比较喜欢宅在家里听听歌看看书,练练字,好好放松休息一下。   裴成祖虽然才27岁,但一直以来,都喜欢比较安静的活动,不喜欢凑热闹,工作之外很喜欢宅在家里,安安静静的待着,最近他喜欢上了练软笔字,有请家教在家里教,了解裴成祖的粉丝都知道他喜欢的东西非常老派,当初还是少年的时候就喜欢宅,拍完戏哪儿也不去,就在家里待着,把拍戏完完全全当成工作,只是工作,拍戏结束后就完全脱离了那种在圈子里的状态,像个普通人那样生活。   而他最喜欢的活动是听歌,他对音乐有着近乎痴迷的追求,但他并不是要去唱,主要是听,他很喜欢享受听歌的时刻,对欧美一些歌手如数家珍,他参与的最热闹的活动大概就是去听喜欢的歌手的演唱会。   裴成祖的朋友还有亲戚给他起了个外号,音痴。   因为他对音乐太痴迷了,特别是有一把好嗓子的人,曾经有个贫困人家的孩子唱歌被人拍下来视频发到网上,但因为没钱,并没有继续发展音乐方面的爱好,裴成祖知道后,专程让经纪人联系了那户人家,改变了那个孩子的未来,当年孩子只有七八岁,现在五年过去了,孩子的唱歌天赋因为裴成祖的关系被发掘,如今被安排在专门的音乐学校学习,资助人就是裴成祖,孩子没让裴成祖失望,知道机会难能可贵,非常努力,有时候老师会把训练的记录发给他,听完之后,裴成祖只觉得,这孩子未来可期。   而裴成祖让人找到孩子,只是不想这么美好的嗓子被埋没,如果这个孩子能在音乐方面有所建树,也是给听众们的一种回馈。   华语音乐圈,人才青黄不接,能发现一个是一个,总觉得放任璞玉消失在时间的河流里,有些可惜。   裴成祖看到视频里是郑之南的时候,诧异了一下,因为他没想到会是他。   更没想到一开嗓就如此令人惊艳。   知道是郑之南后第二个念头就是:为什么他不去唱歌呢?嗓子这么好,对音乐的把握也很自如,他应该去唱歌,而不是当什么模特,混时尚圈实在是对他嗓子的一种浪费。   裴成祖看完视频,很直接的对助理说:“他应该唱歌,出唱片,我一定会买。”不可否认,很好听。   助理跟了裴成祖很多年,了解他的喜好,点点头说:“而且是那种,你在任何地方听到这首歌,就想找到歌手是谁,对吧?”   裴成祖点了点头,忍不住又重播了一次。   真的很好听。   为了能够早点听到郑之南发新的翻唱歌曲,其实他更希望能听到对方出EP,但他知道,比起等出EP,不如蹲守微博,等到发布翻唱的新歌还容易一点。   他拿出手机,登录微博,关注了郑之南,还转发了这首歌。   转发就俩字:好听。   耿直又坦诚。   裴成祖是个音痴的事儿,一开始是朋友之间叫,后来粉的时间久了,粉丝也知道他对音乐的执着,看到裴成祖转发郑之南的微博,先是惊奇了一下,但是一想到裴成祖的爱好,就明白为什么会转发。   因为这首翻唱,是真的好听,歌声空灵干净,难得一遇的动人歌喉。   不管是专业的音乐人还是普通路人,都会忍不住想要多听几次,当然,也会有杠精和黑粉出来刷存在感,但这只是少数人,大部分人都是称赞的。   这首翻唱,许多音乐博主都忍不住转发,或者直接拿走视频发在自己的微博,加以点评。   郑之南这首歌也就刚发不久,目前还没音乐公司和李云联系,那是还没反应过来,等到这件事再发酵一下,郑之南出EP只是早晚的事儿,就看看小说里怎么安排了。   助理看到裴成祖的动作,咽了咽唾沫时说:“你就这么直接的粉了对方?”   “有什么不可以吗?”   “你就不怕对方不回粉你,不怕尴尬?”   裴成祖顿了顿,用奇怪的眼神看向助理说:“我只是想听歌,他回不回粉我有什么关系?”能听歌就好了。   “那你就没想过,你关注了他,又要被猜测来猜测去了。”   “那就当是在给电影做宣传。”裴成祖倒看得很开。   早该知道的,自家艺人对音乐就是这么耿直,关注郑之南不是因为他是明星,不是因为他也进组了,而纯粹是为了听歌方便。   很强。   在分享这首歌给自家艺人的时候,他不是早该想到会有这个结果吗?   不过现在基本上都应该知道他家艺人对音乐的喜爱,不会觉得关注郑之南奇怪吧。   裴成祖的粉丝看到自家偶像不仅转发说好听,还关注了对方,确实没啥奇怪的,毕竟郑之南听说也进《回宫》剧组了。   自家偶像可是为了保护美好的嗓子,还资助了一个孩子上了音乐学校啊,这事儿外界不知道,死忠粉早就知道了,只是自家偶像低调,她们就也没声张,免得说是拉着孩子炒作,炒作?她们偶像根本不需要,凭实力说话的好吗,所以也不会主动去跟别人说这事儿。   粉丝不多想,但一些路人看到裴成祖的一系列动作就要脑补的多一点,比如说都是同一个年龄段的一线艺人,一个获得了影帝,一个同年获得了视帝,而和视帝刚离婚的郑之南却被影帝给粉上了,怎么看怎么耐人寻味啊。   “你们说,会不会是裴影帝也知道了范青逸出轨的事儿,有些看不上,所以故意粉郑之南去气范青逸?”   “有可能哦,不然还能真的是因为喜欢歌啊?感觉两个人一直在较劲啊从前,常常捆绑在一起,两家粉丝早就不对盘了”说这话的网友完全不知道裴成祖有多喜欢音乐。   裴成祖的粉丝看到后就开始狂科普。   “不是的啊,我家偶像只是太喜欢唱歌好听的人了,外号音痴,听歌到疯狂,家里有一整个房间都是摆着唱片和专业的音响设备,大家了解一下,不会做那么无聊的事情。”什么故意气范青逸,也太把范青逸当盘菜了。   那个渣男,拥有那样好看的老公都不珍惜,出轨一个长得那么丑的男人,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其实所有人都不知道,裴成祖不仅听歌,也自己写歌,他给圈子里许多歌手都写过歌,但是用另外一个名字出现,他没告诉过外人,粉丝也不知道这事儿,一开始裴成祖是写着玩,但是写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有些歌被谱曲后流行度并不低。   有民谣,有情歌,还有简单的叙述故事般的歌词,都很有意思。   听完郑之南的歌后,裴成祖一直在脑海里思考一个问题。   “为什么他不当歌手呢?”外形固然优秀,在时尚圈也混得很不错,可他觉得,按照郑之南的形象和嗓子,不仅仅只是混个时尚圈那么简单。   这事儿一直让裴成祖思考个不停。   晚上收工回到酒店,还在想,总觉得不唱歌真的太暴殄天物,但是如果直接走上前问对方为什么不唱歌什么的又显得太过奇怪,所以在和对方不是很熟悉的时候,裴成祖还是知道分寸,不能太唐突。   因此一直压制自己这种想劝对方唱歌的念头,其实他不仅想劝对方当歌手,还想给对方写歌。   最美好的歌词,让最美好的声音唱。   一定很美。   也是一场视觉与听觉的盛宴。   因为了解了郑之南的歌声,裴成祖终于有了和大众一样的想法。   “郑之南这么优秀,范青逸为什么如此不懂得珍惜?”如果他是郑之南的老公,绝对不会做如此没品的事情,而且还会很珍惜他。   郑之南拍完自己需要拍的场景后就回酒店休息了,他明天早上要早起,也正式开始剧组生活,等他拍完场景,回酒店的路上,助理把裴成祖关注他的事儿告诉了他。   “要回关吗?”助理知道会回关,但是没有自作主张,而是等郑之南做最终的决定。   郑之南想都没想说:“当然要回粉,不然被说心高气傲多影响形象。”其实影响形象这件事郑之南不在意,他这么果断的说回粉是因为他已经知道这个世界谁是他的攻略对象了。   就是这个新晋影帝,裴成祖。   系统说他处理渣男的手段非常好,甚至超过原著的表达水准,反正就是足够劲爆狗血啥的,达成了一项什么任务成就,获得了奖励,有三个选项,任选其一,他就选择了本世界谁是攻略对象。   因为知道了攻略对象,人设也发了一部分给他,知道了他是个音痴,现在关注他,不是要跟他有什么感情上的事儿,纯粹是因为他的歌吸引了对方。   郑之南和这位文中的另外一位主角裴成祖就是因为音乐结缘的,一开始谁都没想过会在一起,就纯粹是一个被渣有些失意胸中又攒着一股劲儿想证明自己,另一个奔着他的歌声来的,阴差阳错日久生情。   算是一本甜文好像,有波折,但大体就是谈谈恋爱啥的。   重生是第一金手指,天籁般的歌喉是第二金手指,演戏是郑之南带过来的金手指,三金合一再加盛世美颜,不苏破天都不合理。   虽然知道了攻略对象是谁,但郑之南还没有那么积极的与对方接触,需要一个过程,突兀的凑过去,会影响一些事情的发展,就像蝴蝶煽动翅膀有可能会引起龙卷风一样。   郑之南还知道,不捅破窗户纸的感情才最吸引人,等到捅破了那层窗户纸,神秘感就会消失。   郑之南不仅亲自回关了裴成祖还给他的转发点了一个赞。   收到赞的裴成祖觉得两人的关系比只是点头之交要好一点了,等到可以聚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大概就是他可以给对方提议要不要试着出EP,当歌手什么的。   一个在想着循环渐进的攻略对方。   另外一个在想着熟悉之后劝对方当歌手,也算是各怀心事。   郑之南在剧组这段时间,戏感很不错,除了偶尔NG一下,几乎差不多都能顺利通过,郑之南觉得这和他台词比较少,发挥的地方不多有关系,发挥的地方多了,可能出错率也会上升。   为了知己知彼,郑之南一般休息的时候,会在酒店里看裴成祖的电影,一个平板里都是裴成祖拍的作品,还有参与过的一些电视剧,没事儿了就看。   还别说,裴成祖这演技真不含一点水分,郑之南现实里就喜欢看电影,裴成祖的演技自然真实,看他不像是在看裴成祖,就是角色本身,演绎的非常到位,目前看了三部,一次都没出过戏,难怪年纪轻轻就成为了影帝。   郑之南还搜索了裴成祖的资料,大致了解了一些比较表面的情况,心里也有个大概。   不过郑之南参演《回宫》的消息放出后,许多网友都在调侃,他们对郑之南的印象还停留在花瓶时期,有了翻唱歌曲做对比,纷纷表示:“做歌手吧,演戏真的只是个花瓶,无论怎么演,都是个精美的花瓶,没有灵魂,何必为难自己。”   粉丝虽然没说的这么直白,但也忧心忡忡,怕又演砸了一个角色,这次可是名导李濂的作品,如果在李导这里还是一团糟,粉丝们都不知道打哪儿开始吹,之前夸都是觉得还需要雕琢,可如果李濂都雕琢不好,这的怎么夸?   郑之南对于这些暗含嘲讽和粉丝的担心都没放在心上,因为这个时候的嘲讽到了未来播放出来后,只会是一种反差,才有逆袭的感觉。   外人不清楚郑之南,可剧组里真切地感受到郑之南演技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恍惚。   这还是网上那个被传演技尴尬,精致花瓶符号的郑之南吗?   为什么没有台词的戏份也可以如此让人动容心颤,当看到太子之位被废,他披头散发穿着亵衣站在大厅内,一脸苍白的浮起一个惊心动魄带着致命吸引力的笑容时,仿佛周围的工作人员,摄像机,导演副导演什么都不存在了。   他就是宫里的王,一个被废了的未来之君王,让人惋惜,又让人不忍,想要把一切都拱手相让,毕竟他是那样的高贵。   特别是被废了太子,拘禁在宫里后,心爱的女人也成为了别人的怀中人时,那种寂寥,悲凉,阴翳越来越浓郁。   他穿着宽松的墨色长袍,长发如瀑,抬起手时袖子滑落在手肘处,露出精致的手臂和骨节分明的手,拨弄瓶中花对侍从说:“庆林,你说,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会结束?”彼时的他已经没有了外人看到的风光威严,有的是无望后的平静,就像是一个千帆过尽的老人,明明姿态年轻,可心已经衰老。   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微微垂眸,睫毛轻微的颤动,并轻轻地笑了一下,斯人如画。   摄像机记录下这美好的一刻,然后让他重复这个动作,再从另一个角度拍下来,供剪辑所用。   这种感觉郑之南再清楚不过,当他出现在第一个世界的时候,他就知道了什么是失望,什么是前路不明的落寞,什么是无谓挣扎,什么是压抑。   拍郑之南这场戏的时候裴成祖也在旁边观看,这是他第一次过来看郑之南拍戏,因为下一场就是他和郑之南的对手戏,拍戏并不是按顺序拍的,他们的对手戏是故事上半部分,而太子被废则是下半部分的事儿。   因为要等着拍接下来的一场对手戏,他就提前来熟悉一下郑之南的戏感。   完全出乎意料。   他从前没看过郑之南的作品,但也略有耳闻,圈内对他的演技评价不高。   但他刚刚看了后,只觉得……圈内人的要求都这么高了吗?   郑之南的演技差劲?   他不知道他认识的那些人对郑之南是用什么标准评价的,反正他刚刚在看的时候,一点也不觉得突兀甚至做作,他只有一个感觉,仿佛真的置身在宫中,看着废太子从一举一动中表达自己的心情和平静下面隐藏着的压抑和绝望。   裴成祖看完扭头对女主说:“你觉得他演得怎么样?”   女主是新人,被影帝这么问还没从郑之南的演技中回过神,裴成祖问了她第二遍时,她才听清楚,然后捧着红红的脸说:“很好,我觉得很好,我有时候会看一些小说,我觉得他的形象,一举一动都是我想象中的太子模样,太好看了,我一会儿要和他拍合照。”   看女主的神情,裴成祖就知道,她和他的感觉一样,他们都觉得很赞,那就不会是他的问题了,肯定是那些朋友对郑之南有成见。   他觉得他很棒。   那些人说郑之南是花瓶,演技差,大概是因为人们常常会对一些自己企及不到的人高要求,觉得长得这么出众,那么演技一定也要出众,或者某方面必须等到一个恐怖的地步,当对方没做到的时候,就觉得他在这方面的能力在其他人那里格外的差。   因为让他们失望了。   裴成祖这么想是因为没看过之前郑之南的作品,所以这么认为,但生活中的确有一些人是这样的心态,对一些人高要求高期待,等期待落空时也会比对待寻常人还要严苛。   等郑之南结束拍摄后,裴成祖对走过来和他们打招呼的郑之南说:“演的很棒,我感觉是不是从前他们误解你了,角色将你局限,所以才有一些不好的评价。”   郑之南坦诚道:“之前没开窍,的确演得不是很好,现在大概是经历了一些事,有了一些感悟,也更能找到感觉,不过谢谢鼓励。”   裴成祖摇摇头,耿直地回答:“不是鼓励,是真的很不错。”之前没看过郑之南演戏的时候,裴成祖老想着让郑之南出唱片,当歌手,可是今天看到了他的演绎,他只有一个想法。   他演戏一点都不差,不用只当歌手,可以演戏和当歌手都发展。   像一个经纪人一样为郑之南谋划未来的星途。   郑之南笑着说谢谢,没有因为被影帝夸赞就得意忘形或者说高兴的喜形于色什么的,他很淡定,女主看他们聊完了后,拿着手机跑过来求合照,女孩只有19岁,比较跳脱的性格,但演戏的时候就会换一副样子,很有灵气的女艺人。   郑之南没有拒绝对方,拍了合照,在女主的提议下,还拍了三个人的合照,可能是想着既然拍了他们两个的,不如和导演啊什么的也拍一些合照,也算是以后有个念想。   接下来的一场对手戏时,郑之南还没被废,六皇子裴成祖与走在回廊里的太子迎面相遇。   那个时候太子还仍旧位置稳固,皇后也没有剑走偏锋心生恶念,一切都趋于平静。   六皇子知道太子不是个爱把情绪挂在脸上的人,他威严高贵,不是他这个妃子所处的皇子所比拟的,他恭恭敬敬的抬手弯腰垂首向尊贵无匹的太子殿下请安。   “太子殿下安好。”   这时的太子刚从皇后处回来,心情不佳,因为现在都在传他这个太子不会当太久,这让他很烦躁,他站得直直的,眼尾轻扫态度恭敬但气势并不弱的六弟。   他没有立即让六皇子起身,而是顿了片刻才嗯了一声,表示准他抬头。   太子对这个六弟是复杂的,因为皇子中,这个六弟从小就健康,连病都少生,这让经常会感到身体不适对政务力不从心的太子内心羡慕,有时候甚至会思索,为什么别人的身体都好好的,而他的身体却这么虚弱不堪。   这是剧中的一个微小的插曲,却也呼应了后面身份的转变。   被废的太子再次见到他时,这位曾经对他垂首弯腰的六皇子已经是这个帝国的王,威严比之从前的他更盛,而他站在王座下,看着王座上的裴成祖。   叫他一声:“陛下。”巍峨庄严的王宫中,两旁是曾经唤他一声太子的臣子,他以为,他会坐上那个王座,接收臣子们的叩首跪拜。   会听到那一声:“陛下。”   但现在,跪在地上的是他,坐在王座上的是他从前不屑一顾的六弟。   他得了王座,还得了他放在心上的女子。   不过朝夕,一切都变了。   这两场戏分开不同的时间拍摄,可两次都给了郑之南很大的震撼。   没有与裴成祖对戏的时候他还不觉得,可对戏后就能感觉到那种暗潮流涌以及强大的气势,这气势不是指他被裴成祖压制,而是激发,裴成祖激发了他更多的演技,终于知道同台飙戏的感觉原来是这种舒爽的一件事,只觉得痛快酣畅。   剧组拍摄了两个月后,剪出了一部预告片,画面的开始就是穿着墨色长衫的郑之南头戴发冠,面容如玉,带着太子的威严走在长廊内,身后是脚步匆匆跟着他的两列侍从。   随着郑之南的步伐,他的衣袖飘动,被股进了风,微微阴翳冷峻的眼神让他气势惊人,扑面的肃杀之气。   镜头随着他的走来而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前面的配乐是鼓点的声音,紧凑又激烈。   当镜头穿过他的墨色衣衫,来到了花园里,女主进宫,太子和六皇子一前一后与她碰上了面。   再然后就是其他人的镜头,中间还有一点是他被废后,在殿内拨弄花瓶中的花枝,就是那个动作,说完台词后微微垂眸,轻轻逸出一声笑意,带着令人撼动的惆帐和寂寥。   “庆林,你说,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会结束?”   当短短两分钟的预告片结束,网友们被这精美的画面吸引,还有这考究的服装和色调,但最震撼的莫过于一出场就气势惊人的郑之南。   交颈长衫束腰宽袖,如玉的发冠,都将他衬托的面如冠玉,剑眉入鬓让他看起来有些冷峻,衣袖翻飞时,脑海里会响起两句诗: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还有那种深入骨髓的贵气万千,有时候贵气是靠精美的服装堆积出来的东西,可看着墨色衣衫,简单发冠的郑之南迎面走来,仿佛下一秒他就会从视频里穿出来,站在你的面前负手而立眼神凉凉的看着你,那种从眼神里迸发的不屑一顾和一人之上的气质,所有人都相信,哪怕他穿着粗布麻衣,也掩盖不了他的高贵,他就是太子,赵熙。   因为知道曾经的郑之南演技有多寻常,有多流于表面,所以看完预告片,几乎是炸翻了大家。   “感觉好不一样啊……和我记忆力的郑之南完全大变样,不是说容貌,容貌还是那个容貌,可气质完全不一样了,看完预告片,我只想说,这就是太子啊,太子就是他这样的!”   “好赞啊,制作好精良,好有质感,好喜欢太子!南南进步好大!我的心被击中了!”   “说实话,我感觉他的形象可以带入任何一本朝堂文中的太子角色,太棒了!”   “明明预告片里郑之南也没说几句台词,可为什么我光从眼神里就看到了演技?”   “裴影帝的演技我不奇怪,一如既往的高水准,没毛病,可郑之南真的太出乎意料了,之前给我惊喜是他的歌声,可现在看了这部预告片,我对他大为改观,我更加期待李濂导演会给我们呈现出怎么样的一部作品。”   “李濂不亏是名导,在别的导演手里,之南是被大家熟悉的花瓶,在他这里,他就是角色里的人,一点都没有出戏,很自然,好帅啊,感觉被击中了少女心,想恋爱了。”   当郑之南多栖发展,全面开花,风光越来越盛时,已经没有通告可接的范青逸也看到了预告片。   还有郑之南的翻唱作品。   看到热评里所有人都在夸奖他,再想想现在的自己,范青逸只觉得心像被一把钝刀狠狠的划拉一样,疼得钻心,那种落差感让他好几次都崩溃不已。 第63章   范青逸到现在都想不通, 为什么在事情爆发之前还说爱他的人,会对他这么决绝。   而且他变得比从前还优秀, 唱歌令人惊艳,连他都不得不承认, 很棒, 其实他一直知道他嗓音很好,他们在一起那么久,郑之南不是没给他唱过歌,但他当时没想过要让郑之南在网上翻唱给别人听,他没有这个念头, 甚至觉得要把他的优秀给隐藏起来,他不想让郑之南觉得他除了一张脸之外还有别的特长可以发掘。   在郑之南说想继续拍戏的时候, 他还打击过他。   “你觉得你的演技很好吗?之前拍戏,都是我给你托人塞你进去, 人家看在我的面子上也不好拒绝,现在都知道我们结婚了, 你再去丢人现眼, 都会觉得是我范青逸仗着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 让别人敢怒不敢言,你这样让我很难做之南。”其实根本没有这回事儿, 别人让郑之南演戏是看重他的容貌, 本来就选的一些比较符合他形象的角色, 大多数都是男神人设, 没有什么看在面子上才答应让郑之南进组。   难道还有人比郑之南更适合演男神?让这样一个被大众所公认的帅哥演男神还要靠他范青逸?说出去都觉得是个笑话。   他就是想打压郑之南, 让他只能依赖他生存,而不是去展现更多的特长,获得更多人的爱。   久而久之,郑之南已经习惯了依赖他,事事依从他,觉得范青逸的标准,就是大家对他的标准,觉得他演技很烂,不好意思拒绝他。   因此范青逸和杜奥霖的事儿爆出来后,他没有在意郑之南。   结果郑之南后面的手段接二连三完全让他反应不过来,那不是他熟悉的郑之南,他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徐琪说:“可能是受了刺激,有时候人在受了刺激后会大变样,他从前很喜欢你,结果发现你出轨杜奥霖,无异于将他的信任击碎。”   “可他对我太狠了,根本么没有给我留后路。”   “他是心狠手辣。”可你也对不起他啊,徐琪说到这里叹了口气,他的心情不比范青逸好多少,也极其复杂,他们到现在都没查出来录音器按在哪里,怀疑过是伪造的,可不可能伪造的一字不差吧?拿给专业人士鉴定,也说了不是伪造的,的确是录的范青逸本人。   如果说安装录音器,那么最起码郑之南要比狗仔早知道范青逸和杜奥霖的事情,不然也不会这么早就布局,然后步步为营,最终给了范青逸致命一击。   在他们以为对方做这些是为了获得更多财产分割的时候,郑之南一分未要,好像爆出来也不过是为了出一口恶气。   范青逸现在除了隐退,结束一切通告活动和代言的拍摄,别无他法,因为不是他要结束,是商家和赞助商不敢在这个风口浪尖上邀请他们过去。   不仅要隐退,还要看郑之南越来越强劲的势头。   这种感觉太扎心,也让他特别崩溃。   然而范青逸崩溃的太早,因为郑之南现在的一切才只是刚刚开始。   当拍摄进入到尾声,郑之南和裴成祖交流的次数多了后,午休时,两人坐在有空调的休息室闲聊,郑之南在喝奶茶,他从前不喜欢吃甜食还有喝奶茶,但不知道是不是这个身体的原因,莫名开始对奶茶啊甜美之类的东西很感兴趣。   身体原因让他心里也觉得奶茶挺好喝的。   喝着喝着就听到裴成祖对他说:“我听了你的翻唱,新翻唱的那首我也听了,你的声线很动听,演唱的也很棒,翻唱的曲子应该改编过一些地方。”   郑之南知道这个音痴想要他唱歌,但还是装作什么都不明白,笑着说谢谢。   “谢谢,就是因为第一次翻唱听了很多夸奖,才发了第二首翻唱,第二首歌的曲子的确被改动过,这样会更适合我的声音,第二首是中间回公司的时候录得”说完还露出了颇为羞涩的表情,然后又不自信的说:“不过我老觉得别人是为了哄我开心才说我唱歌好听,因为从前根本没人说我唱歌好听。”   裴成祖认认真真的回复郑之南说:“不是哄你,是确实很好听,你适合当歌手。”   郑之南露出个诧异脸,说:“当歌手?我觉得我还不够格,我那么业余的水平。”   “不业余,你唱得比很多现在所谓的专业歌手还要厉害,声线也很特别,我觉得就算你不想当歌手,也可以参与到一些音乐歌曲的创作中,尝试一下也没什么,当然,前提是你的确喜欢唱歌。”   郑之南点点头说:“我是挺喜欢唱歌的,嘿嘿,只是总觉得我要是去当歌手了,会不会被人嘲讽越界了?”   “越界?为什么要在意别人的评价?人活着,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多难得,为了别人而压抑自己,没有必要,当艺人就够累了,再不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岂不是每天都很痛苦?”   郑之南装作若有所思的样子,久久后,像是被说动了那样说:“你说的有道理,好像的确如此,而且……在经历了和他的事情后,我也没那么在乎别人怎么想我了,的确,人活在世上,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才最棒。”   裴成祖知道郑之南说的那个他是范青逸,但并没有在意,继续道:“我因为喜欢听歌的缘故,认识了一些音乐圈的朋友,我可以帮你留意,如果有什么好歌好曲,可以推荐给你,你如果喜欢,不妨试一试。”   “谢谢你给了我勇气,也说了这些肯定的话,你说的对,我决定试一试,如果有好的歌,帮我留意。”   裴成祖在心里松了口气,他还生怕说不动郑之南,都已经做好了长期劝说,直到他答应为止的准备。   “不用这么客气,我会帮你留意的,到时候可不能退缩,我可是已经做好了一饱耳福的准备,反悔的话,我肯定会很失落。”   裴成祖认真的说出这番话,逗笑了郑之南。   心里忍着笑意,面上继续装腼腆:“好的,绝不退缩,听你的,一定尝试一下。”   郑之南在预告片里的改变让大家都把功劳归功于李濂,直到夏天的时候,一切拍摄和后期剪辑制作都结束,开始宣传期,李濂在参加节目的时候,被主持人问到这个问题。   “关于郑之南的演技有大幅度提升,请问李导用了什么办法?如何让一个演员有如此大的变化?完全是脱胎换骨般,网友观众们都说你培养艺人很有方法。”   “培养?他的变化不是来自于我,我让他进组之前,看过他公司寄过来的训练小样,小样里他的表现我很满意,然后就进组了,拍摄的过程很顺利,但凡我提出想要什么效果,他都能呈现出来,大概是他自己经历了什么重大的事情,心境变了,也成熟了,每个人都有一个成熟期,他在演技方面开窍的比旁人晚一些吧,其实现在也不晚,所以,脱胎换骨这事儿真不在我,他比我想象中还要优秀。”在让郑之南进组之前,李濂不是很关注这些娱乐圈八卦,也对郑之南整个人不了解,真正开始了解,是进组之后,也是拍到一半才听说了他的事情,但也没在意,人嘛,不经历波折怎么成长,能挺过去就行。   主持人没想到郑之南不是因为李濂导演才改变,担心是客气,然后又去问裴成祖。   “成祖也是我们节目的老熟人了,郑之南现在的演技提升,真的不是李濂导演在跟我们谦虚吗?这可是很多网友在关心的事情,我得帮他们问清楚哈哈哈。”用幽默的话引到裴成祖这里。   裴成祖在大家的印象里,从不说虚话,是个比较坦诚内敛,人格魅力极强的人。   他拿起话筒说:“李濂导演的话确实是事实,最起码在我看来,郑之南从进组就发挥的很稳定,在他没进组之前,我也听说过一些传言,说他演技不好什么的,当时围观了一下他拍戏时的样子,看完我还纳闷了一下,难道是现在对演技的标准都这么高了吗?明明很不错,却说演技不好,我还反省了一下自己,是不是大众对我太宽容了,才一直对我演技给予肯定,因为对郑之南要求高,所以一直打击他。”这短话说完,引得观众哈哈大笑,觉得他说的很幽默风趣。   李濂和主持人也笑了出来   主持人接着问:“你没看过郑之南之前的作品吗?”   “我私底下很少看电视剧或者电影,大部分都是在做自己的事情,听听歌,放松放松。”完美的解释了不是我不看他的作品,而是很多人的作品我都没看。   主持人点点头,对着台下的观众一脸遗憾的说:“很可惜,这次因为之南有点私事要处理,没能请到他和大家一起来节目做客,下次希望有机会能与他见面畅聊,也预祝《回宫》8月上映大卖。”   “谢谢。”   这次的访谈持续了挺长时间,节目上架日期是8月8号,录制的时候是7月份,等电影上映,节目也发了出来,大家看到访谈节目,听到李濂和裴成祖的话,非常吃惊。   “竟然不是因为李濂导演吗?”   “感觉范青逸出轨这事儿给之南带来的伤害太大了,也激发了他的韧性,就像是在证明自己,别人说我不行,那我就偏要更加努力的挖掘自己的潜力,然后打那些人的脸。”   “之前和范青逸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他只适合当个模特,但现在离开了范青逸,我觉得他太优秀了,感觉那么早结婚,遇到渣男,真是耽误了他美好的三年,唱歌好听,演技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不再是个只是被别人当成花瓶的存在,不再仅仅是有被人称赞的那张脸,也不再仅仅只是范青逸的老公的存在。”   “希望之南越来越好,期待他给我们更多惊喜。”   “期待电影上映!”   不仅网友们期待,郑之南也期待大家看到他的变化会有什么期待。   与此同时,他利用这段时间,把裴成祖的所有相关视频和电影都看完了。   看完后觉得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的挺有趣,内敛成熟的同时也有可爱耿直的一种属性,低调不爱生事,长得也很好,剑眉星目,戴上眼镜可以演斯文败类,不戴眼镜,可以演一切,从不把自己定位在其中一个角色里,演员就是要演什么像什么,而不是演什么都是自己。   郑之南从前给观众们的感觉就是演什么都是他自己,就是帅,就是美好,就是翩翩贵公子。   首映那天,在看完了《回宫》后,有专业影评人发表了自己的点评。   ——这部电影给我最大的惊喜是郑之南的演技,与我从前看到的感觉完全不同,他突破了自己,不再是只能演绎傻白甜偶像剧里男神的角色,在李濂导演描绘的电影世界,郑之南呈现出来的就是一个王朝的太子,被废时,那种阴翳加深,孤独寂寥和悲凉,刻画的丝丝入扣,第一次有一种,原来一个人可以有如此的一面,他不再是之前别人设计出来的形象,而是一个从王宫中走出来的太子,有意气风发,有失意萧瑟,完全超出了从前的水准,这部电影我打9分的话,郑之南的表现我可以打10分。当然也不能不说一下我们的影帝,裴成祖的演技一如既往精湛出色,一个演员,可以十年如一日的保持清爽的演戏之路,没有因为如日中天而给人一种膨胀油腻的感觉,大概裴成祖是唯一一个让我很喜欢的男演员,为了不剧透,我尽量不涉及太多内容,但我必须要说一下,喜欢裴成祖的,你们看过这部电影会更加喜欢他,因为他从不让对他有期待的人落空。   至于李濂导演,拿过奥斯卡的导演,果然讲故事的功夫是一流的,一段宫廷故事,不是没有人讲过这类故事,可他切入的点太妙,不论是场景的设计,还是剪辑的方式,音乐的插入,每一帧都诚意满满,这是一场视觉盛宴,亦是听觉上的声音。   ……   这条影评很长,对每个演员都点评的很到位,看完影评,会让人更有一探究竟的感觉,《回宫》的官方微博还特意转发到了首页。   当《回宫》在热映,网络上所有人都在讨论郑之南、裴成祖、李濂等主要演员的时候,郑之南正式开始踏入音乐圈。   6月份的时候,裴成祖就发过来三份歌词,让他选一首,歌词意境幽远,文采斐然,寥寥几句就让郑之南感受到了扑面的才情,三份歌词都很好,他都很喜欢。   “只能选一首吗?三首歌都很棒,很喜欢。”   “好,那都给你留着,但你先选出一首你过段时间要学的。”   郑之南知道裴成祖会写歌,这项技能都包含在了系统给他的人设里,越是接触,郑之南越是觉得这个角色是他经历过的世界里最有趣也最让他放松的一个角色了。   不愧是一本甜文,果然没有那么多乱遭事儿,他之前就纳闷,总不能妹妹一本轻松的小说都没有,全是剧情激烈的?   现在终于让他碰上了一本,这种感觉太好了,因为不用每天都紧绷着勾心斗角,表演千面,连睡觉都要想着怎么走剧情。   在这个世界,睡觉都没那么痛苦了,每天都一夜好眠。   系统终于让他喘口气了。   6月份他们敲定了是哪首歌词,7月份敲定了曲子的小样,选了一个郑之南和裴成祖都很满意的曲子,郑之南因为裴成祖的缘故,认识了不少作曲家,各个都是才华横溢,而那些通过裴成祖认识的音乐人,都表示最近有听过他的翻唱作品,很喜欢他的声音,知道他要唱歌这事儿,都很高兴。   郑之南没想到大家这么捧场,其实主要是这个世界的角色太优秀了,优秀到他选了那个作曲人的曲子,他都激动的不行了,好像很荣幸似的,搞得他都有些不好意思。   为了吸引裴成祖,郑之南一直没暴露自己会弹钢琴的事儿,在一个特别的场合,特别的氛围里,展露出另一面,肯定会让对方心动的。   8月8号,电影上映,一周后票房过亿,一片赞誉和好评。   尤其是郑之南的改变太大,对他的赞誉多到数不过来,好几次李云都担心,怕大家捧得太高,会让一些路人反感,毕竟网上不少人可能根本不了解,但因为你出现在首页的频率太高了,都会化身为黑粉,对你无比的厌恶,天知道,你什么事儿都没干,只是喜欢的人太多了。   因为这部电影,郑之南的粉丝已经达到了1300万,当然涨到1300万不仅仅是电影的缘故,还有他发布了两首翻唱的缘故。   9月份,《回宫》达到了30亿的票房成绩,电影还在韩国和日本上映,反响也是非常不错,郑之南的ins粉丝因为在日韩两国上架的原因猛增,尤其是日韩的粉丝,因为这部电影,他们认识了美丽高贵的太子,为他在局里的身份落差和遭遇心疼,最后被赐死,吐血的画面绝美的同时也让许多观众都哭了。   《回宫》让郑之南的ins粉丝数量跻身到了亚洲男星前三的第三位,数量还在增加,成为第二或者第一似乎也是时间的问题。   国外的粉丝在推特里各种安利这位夏国的男艺人。   “夏国最帅的男艺人,电影好看到哭,本人也好看到哭,请大家吃下这口安利!”   “超级好看的男艺人啊,长得太精致清爽了,完全的漫画中才存在的人物,好喜欢好喜欢!”   “什么时候来我们国家宣传?好想见到本人。”   “哇,刚刚发现之南翻唱了女王的歌曲,好好听!”女王是原唱的外号,因为外型美艳,气场御姐,大家都叫她女王。   “完全是两种味道啊,女王的更有她的个人特色,之南演唱的更清新一些,但都非常的好听。”   当票房突破30亿的时候,郑之南把在裴成祖一手安排下促成的歌曲发布了,没有任何宣传,没有任何预告。   ——庆祝票房破30亿,录了一首歌,希望大家喜欢,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会继续努力下去的,这个夏天有你们,让我觉得生活很美好,也谢谢成祖哥,如果不是他对我的认可和鼓励,大概也没有这首歌的出现,谢谢所有参与制作这首歌的朋友。   这是微博内容,同时附赠了一条3分钟的视频,视频郑之南坐在走廊的摇椅上,远处时蔚蓝的天空和湛蓝的海水,他手里拿着一根逗猫棒,脚边是一只眼睛圆圆的肥猫,在他的逗猫棒下不停转圈抓挠。   而郑之南正闭着眼睛,身下的摇椅轻轻摇动,好不惬意。   然后,音乐响起,他慢慢睁开眼,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赤着脚走向沙滩,边走边随着前奏轻轻哼唱。   前20秒没有歌声,只有音乐和他的哼喃,清澈的就像是海水里遨游的一尾鱼,自在无比,然后他开口唱了第一句。   独特空灵的干净嗓音,就像是炎热的夏天终于饮到的一杯冰水,舒爽的同时还让你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震撼。   如果说之前的两首翻唱歌曲只是玩玩,就像桌子上的配菜,那么这首原创歌曲就是正餐,听完第一遍,就忍不住想要听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   有人觉得视频听着不方便,立即上各大音乐软件上搜。   结果,竟然没有!   怎么回事!   各大音乐软件的官方社交平台全部被这些听完音乐的网友们占领。   “为什么找不到郑之南的新歌《饮夏》?什么时候能上架?”   “怎么回事,怎么根本没这首歌!”   弄得各大平台云里雾里去找郑之南的微博,然后听完这首歌就心急火燎的和郑之南的公司联系,希望得到音乐平台的首发权。   首发权郑之南是不准备给的,但同步上架是可以的,郑之南想让任何平台想听他歌的粉丝都能很方便的搜索到他的歌,首发权什么的当然是不存在的,所以最后当所有平台谈好版权事宜,已经是第二天下午的事儿了,在他们去谈版权,还没谈成之前,制作组就开始制作封面,宣传栏,各种信息推送。   下午上架,当天晚上就登陆了日听量的第一名,评论热度也是榜首,分享数量也狂甩身后的所有歌曲。   华语音乐圈好久没有出现这种势头的歌曲,不管是老牌歌手还是新晋歌手,都被郑之南这个模特出身,兼职演戏的艺人给按在地上摩擦。   作为作曲人的施意也听了郑之南的歌,这首歌的确很好,作词是裴成祖,但作曲并不是他。   因为郑之南没选中他的曲子,而是选择了一个名不经传大学都没上过的新人。   其实这都没关系,只是他知道这首歌的歌词是裴成祖亲自为他创作的时候,心里五味杂陈。 第64章   其实施意知道, 裴成祖是个音痴,对音乐的痴迷已经超过了很多事情, 其实裴成祖不仅会作词,他的钢琴也弹得很好, 偶尔心血来潮也会自己作曲, 但除了圈内一些极个别的人知道裴成祖会写歌,那个著名的神秘作词家是裴成祖本人外,根本不知道他的钢琴和作曲能力也是一流的。   这事儿施意也是无意间知道的,这让施意觉得自己是很特别的那个,因为裴成祖没声张过, 他也就没对任何人说过。   他比较复杂的心情来源于,他以为自己对裴成祖来说是特别的, 其实看到郑之南,他就知道, 自己并不是最特别的那个,只是因为裴成祖喜欢音乐, 所以给他创造了机会, 进入音乐圈, 让他从街头艺人成为了比较有名气的作曲家。   就像裴成祖因为那个孩子的歌喉而资助他上音乐学校,学习唱歌一样。   他并不特别。   但从前他不会为此紧张和不安, 他这次紧张和不安完全来自于郑之南。   他知道自己不应该乱想郑之南和裴成祖的关系, 他明明清楚裴成祖喜欢的是音乐本身, 所以才帮郑之南牵线, 促成他的原创歌曲。   郑之南甚至根本不了解裴成祖, 可他就是不安,也感觉到了威胁。   因为这个男人太过出色,光是外貌这一点,他施意就根本无法匹敌,他只不过是个清秀,但清秀放在这个圈子里算什么?根本不值得一提。   而郑之南呢?   所到之处,无不夺目闪耀,他是真正的明星,天生当艺人的料子,什么事情不做就能得到大家的好感和喜欢。   他好怕郑之南会成为一个例外。   施意喜欢裴成祖,他从第一次遇到裴成祖就对他心生好感,但他知道,自己并不足够优秀到能和他比肩而立,所以这些年他一直在努力,努力成为一个优秀到可以与他比肩的存在。   可是不论他怎么追赶,他的脚步永远都比他快上许多,追不上,就是追不上。   直到有一次似乎裴成祖发现了他情绪有些不对劲,特意在来见朋友的时候,和他聊了聊,两人还喝了一点酒。   裴成祖以为他是因为做不出满意的作品而低落。   施意不敢说自己是为什么低落,可耻的享受着裴成祖的开解,和误会。   也是从那时起,施意振作了起来,从此后一曲又一曲让人难以忘怀的歌曲出现在了各个艺人的手里,随后是各个音乐排行榜。   他成为了他想要成为的那种人,喜欢音乐的人,都知道他的存在。   更知道他所谓的传奇经历,一个街头艺人,经过自己的努力,最终站在了夏国音乐圈作曲家的行列里,为许多唱片公司服务,履历光鲜夺目。   只有他知道,他不是经过努力才在音乐圈有了一席之地,而是因为曾经裴成祖的无意提携,帮他递了一张作曲小样给他的音乐公司朋友,他才被联系,有了给艺人作曲的机会。   而随着他日渐强大,喜欢裴成祖的心越发难以压制,他想和裴成祖在一起。   于是,无法忍受裴成祖为另一个人鞍前马后,为他创作歌词,为他牵线选择曲子,给他自己听后的感想,连郑之南录歌,他都在录歌室里盯着,为他把关,给他指导。   在郑之南拒绝了他的曲子,选择了别人后,裴成祖也没有跟他说过什么,只一句:“他没选上。”   施意不得不承认,裴成祖对郑之南太好。   事事亲力亲为,好像生怕他忽然对唱歌失去了兴趣。   他就那么喜欢他的声音吗?   虽然对郑之南喜欢不起来,可施意还是在那次郑之南来录歌的时候和郑之南交换了联系方式,还很热情的对他说,希望有机会合作。   施意要接近郑之南,这样他才有更多机会和裴成祖接触。   也能更加了解裴成祖对郑之南的感觉。   除此之外,施意还安慰自己,郑之南是个离过婚的人,刚刚经历了一段糟糕的感情,肯定不会那么快就投入新的恋情,爱上一个人哪里有那么容易。   而且,裴成祖未必会看上一个离过婚的人。   再优秀的人,离过婚都会失去一些色彩。   这么认为的施意并不知道,离过婚在郑之南的眼里并不足为惧,因为他知道,真正优秀的人,从不会被这点所谓的枷锁困扰。   这不会成为他攻略裴成祖的障碍,反倒是获得裴成祖怜惜的一个点。   因为音乐让郑之南和裴成祖的关系日渐熟络,30亿的庆功宴上,两人坐在一起,施意也在,他是这部电影的音乐总监。   郑之南发歌的事儿,剧组里大部分人都知道了,见到他本人后也纷纷表示很好听,年纪大一些的说不仅他喜欢听,老婆孩子都喜欢的不行,说是今年听到的最好听的歌。   当然关心完了歌的事儿,这次庆功宴的重点还是电影本身,所有人都很开心。   当所有人都在畅饮畅聊的时候,裴成祖和郑之南正在说下一首歌的事情。   施意选的位置离裴成祖只隔了一个女主,他能听到裴成祖的声音,虽然那声音不高不低,但还是让他一字不漏的听到了。   他听到裴成祖说:“下一首歌就选你上次看过的那三首中的第二个,你看怎么样?”   “好啊,这些歌词真的很棒,有机会的话一定要见见作词的人,肯定是个很有意思的存在。”   施意听到郑之南的回复就知道他还不知道裴成祖就是作词的人,但他看到郑之南说完后,裴成祖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虽未说破,可似乎心情也很愉悦,然后他听到裴成祖说:“为什么会觉得是个有意思的人,不过是几首歌词罢了。”   知道裴成祖是这三首歌词作者的郑之南只是在装不知道,听到裴成祖的问题,笑着说:“因为歌词写得很有趣,有情有趣,能写出这样的歌词,人当然也不会多乏味,乏味的人写不出这么有意思的歌词,一句话就描绘出一个画面,一个景致。”毫不遮掩的夸赞。   郑之南这么夸是因为裴成祖还不知道他知道,那么这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的赞美,让对方高兴的情绪是会翻倍的。   郑之南说完听到裴成祖说:“你们会见面的。”   施意也听到了。   这在裴成祖看来只是闲聊的几句话,落在施意的耳朵里,就像是在暗地里调情,带着撩拨。   这让他心中苦涩。   认识裴成祖这么多年,他们一直没有多深入的交流过,见到彼此也不过是平平的打个招呼,没聊几句,对方就可能脚步匆匆的离开。   裴成祖从未特意为他驻足过。   施意压下心中的苦涩,笑着对两人说:“这次没能让之南选上我的曲子,不知道你的第二首歌我有没有这个荣幸参与进去。”   郑之南知道施意是《回宫》的音乐总监,是个作曲很厉害的人,这次没选中是因为风格不符合,但第二首就不一定了,尽管如此,他也没有一口答应,而是留有三分余地的说:“施总监这么厉害,一定有机会合作的。”   施意笑着说:“我要摩拳擦掌的拿出更多本事才行,上次没被选上,还挺失落的。”   “别失落,只是稍微有些风格不符,你那首曲子很棒,肯定会遇到很切合曲风的歌词。”   “谢谢肯定,其实作词作曲都需要缘分,就像当初我在广场上唱歌,遇到了隐藏身份在街上闲逛的成祖,这就是一种缘分,没有他当时的驻足,还有为我引荐,大概就没有今天的我。”施意一直把自己现在的一切都归结于是因为裴成祖。   但裴成祖并不喜欢施意这么说。   他能驻足是因为他的音乐,他的原创歌曲,但每次见到已经大变样的施意,他都会说,他的一切都是因为他。   怎么会是他呢?   不是因为他自己的才华,自己的能力,他又怎么会驻足听了片刻,然后买了一张他的原创唱片。   施意总是用这样的话将他们紧紧捆绑在一起。   裴成祖不喜欢。   不喜欢一个人否定自己那样的去说自己的成功是因为另外一个人,他这样很看轻自己的能力。   裴成祖听完,蹙着眉摇摇头说:“不,你的成功并不是因为我,是你自己,你的优秀成就了现在的你,和我并没有多大关系,就算那天不是我,你的才华也总有一天会被许多人知道。”   为了说话方便,施意已经和女主换了位置,坐在了裴成祖的左边。   他听到裴成祖这么说,眼神有些黯淡,心里更不是滋味。   因为他喜欢把自己和裴成祖联系起来,他常常把裴成祖比作他的伯乐,而他就是那匹千里马。   郑之南听完裴成祖的话,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说:“成祖哥说的对,是你的优秀成就了你。”   才不是。   是裴成祖成就了我。   没有裴成祖就没有现在的我。   我的成就离不开他,从前离不开,现在也离不开。   但施意并没有继续坚持自己的想法,他笑着说:“总之感谢缘分,也希望我和之南你是有缘分的。”   庆功宴过去不久后,郑之南收到了金曲奖的邀请函,不是邀请他去领奖,而是作为表演嘉宾出席金曲奖,在金曲奖上演唱自己的歌。   郑之南的歌发的太晚,要参加也是参加明年的金曲奖,所以今年只能是表演嘉宾。   因为他的这首歌实在是一匹强劲的黑马,邀请到郑之南,也会提高金曲奖的收视率,也不会偏离音乐的主题,毕竟郑之南已经不仅仅只是模特和演员,他是出过EP的多栖明星。   郑之南没有拒绝,因为他知道,裴成祖也会看金曲奖,依照他对音乐的关注,这样的音乐盛会,他怎么可能不关注,记得之前他好像还出席过金曲奖,是颁奖嘉宾。   他要在金曲奖上,给裴成祖一个足以击中他心房的表演。   皮一下,用一句网络用语来概括,那就是: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 第65章   金曲奖在11月份举办, 郑之南有一个月的时间排练。   施意是金曲奖的评委,自然知道郑之南被作为表演嘉宾邀请了, 在郑之南收到邀请不久后,他在微信上和郑之南说话。   施意:金曲奖的表演准备的怎么样了?要不要帮忙?   郑之南:还可以, 反正就是唱歌嘛, 完全可以搞定,当然心理上还是有些紧张的,但多彩排几场,大概就能克服。   施意:好的,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不要客气, 成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郑之南:遇到你们真的让我觉得自己很幸运,谢谢。   和施意结束聊天后, 郑之南开始注意到施意这个人。   自从上上次苏燕丰的事情后,郑之南对任何在他身边出现, 或者说在主角身边出现的男人女人都会格外留意。   有时候看似是朋友,没准就是情敌, 恶毒男配或者恶毒女配。   当然, 这是必然的交集, 也不能因为对方是反派就得远离,远离还怎么有爆点, 就是要摩擦摩擦, 产生摩擦。   之前在没有遇到苏燕丰那个世界的时候, 他都不是很关注攻略之外的角色, 但后来就开始知道, 每一个角色都有每个角色需要履行的剧情,恶毒的角色必然和他这个主角有碰撞,躲开不符合剧情需要,所以他得保持着正常的社交,看看在他和裴成祖感情升温后,这些角色会有什么动静,然后再看情况伺机而动。   他的直觉告诉他,施意大概就是当初苏燕丰的那个角色,估计也是暗恋,不然不会忽然接近他,对他这么好,虽然也不是说多热情,但郑之南还是能看出来对方在不卑不亢的表达自己的好意,想博得他的好感。   要么施意是暗恋裴成祖,要么是暗恋他,不然他不知道这个角色写出来有什么意义。   本来么,为了和这样的角色有摩擦,他应该也给对方创造机会给自己使绊子,但他为了给裴成祖惊喜,不想让施意给破坏掉了,他不会忘了他主要的目的是攻略裴成祖,而不是虐渣打脸啥的,这些都是其次,不慌。   虐渣打脸当然也要,但事情总有个轻重缓急。   郑之南整个10月当然不可能只为了排练金曲奖的节目,他还有其他事情做,因为《回宫》的缘故,他之前的奢侈品代言到期后,重新挑选了一个更有质量和市场率的奢侈品,除此之外郑之南还成为了华伦天奴在亚洲区的形象大使。   这些品牌向他伸出橄榄枝是看中了他在亚洲地区的影响力,还有他的形象的确是最优的选择。   之前没有选择郑之南是因为他除了容貌和气质上佳,其他都比较弱,难以让受众特别的认可,但现在不一样了,他出了EP,成为这个夏季音乐圈最大的黑马,虽然不是很正式的发宣,只是为电影破30亿给粉丝的回馈,可也经验了这个夏天,以及在李濂的作品《回宫》中演技与从前大有不同,整个人都变得更加有质感,也更加让大家喜欢和接受。   从《回宫》开始,郑之南已经不再是从前的那个空有美貌的花瓶男。   郑之南不知道裴成祖会不会出现在金曲奖的嘉宾席,他没问过,裴成祖也没和他说过,不过不管他是在电视机前还是在颁奖典礼现场,他都会让裴成祖发现他的更多优点。   可能是因为有期待也有紧张,毕竟郑之南再厉害,再见过大场面,甚至比这种场合更刺激的剧情,但面对那么多的观众和各位歌手的粉丝,甚至自己的粉丝,郑之南这个假明星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的小紧张的,演戏不觉得困难,面对成山成海的观众,他还是挺不适应的,毕竟没当过明星。   因为郑之南参加金曲奖的事儿,没有透露给外界,许多粉丝都不知道,网友们也是知之甚少,因此当镜头里,主持人介绍完下一个出场嘉宾后,画面一转,穿着白色衬衫和西装裤的郑之南正坐在钢琴前演奏那熟悉的前奏。   “郑之南会弹琴?”   “作为专业学钢琴的学生表示,这手法,这熟练度,怎么看都不像是现学的,但是我作为郑之南的粉丝从来不知道他会弹钢琴啊啊啊啊啊啊感觉好棒啊!”   “镜头给了郑之南双手一个特写,天啊,从前就觉得这双手很适合弹钢琴,之南猝不及防就满足了我对这双手的所有幻想!完美!”   “弹得好好听啊!”   “我们之南原来这么优秀的吗?为什么之前都不知道,感觉他好厉害,从前别人说他花瓶,我都不敢反驳,现在我可以理直气壮的回击,你花瓶一个给我看看!这叫花瓶?!”   “跪地,郑之南当初为什么是模特出道,他的经纪人怎么会没发现他在音乐方面这么厉害?”   李云如果看到这些评论,肯定也无言以对,因为当初郑之南根本没说过他会弹琴,更没表示过对唱歌感兴趣,所以从未想过往这方面发展,况且艺人在没有一定人气之前,不太建议多栖发展,先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再去做其他的,不容易受人诟病,有点成绩还好,没成绩很容易被说不务正业,野心太大。   裴成祖知道郑之南接收到了金曲奖的邀请,如果是以往,他会选择在家里看就可以了,但因为有所期待,还是作为颁奖嘉宾,出席了金曲奖,他坐在第一排,为了收视率,位置比较正中,看舞台也可以看得很清楚。   清楚到他甚至能看到郑之南弹琴时,因为垂眸而被灯光照得非常明显的睫毛,仿佛撒了一层金粉,闪闪发亮。   然后美妙的歌声透过话筒,再透过音箱从四面八方立体环绕在他的耳边。   这是一种享受。   周围的灯光很暗,只有舞台中央有一束灯光自上而下照耀在郑之南的身上,手上,让他的发顶,肩膀仿佛也闪闪发亮,好看的就像是人间仙子,美如画。   在网络断的粉丝们不知道多少人狂戳视频截图,然后在微博上狂吼。   有比较会剪辑的博主还制作了一些小动图,调了滤镜,让画面更如梦似幻,美好的像是不存在世间,像个梦境。   裴成祖的确被郑之南击中了心房,他从不知道一个人可以给他这么多的惊喜,一次比一次让他的心脏不受控制。   这种感觉让裴成祖很陌生。   心动,裴成祖对心动很陌生,因为他长到27岁,人生里从未出现过一个让他心动的人。   他只知道在听到郑之南开口唱第一句的时候,他的心房开始剧烈跳动,他看着他安静的眉眼,黑白键上灵活的双手,心跳一下又一下,仿佛不是他的一般。   因为没有对谁心动过,所以裴成祖把这误会为是因为这个表演太出色,所以他激动导致的心跳加速。   当演唱结束后,全场雷动,所有人都鼓掌,还有人激动的吹了口哨,后排,上面的一些粉丝更是尖叫不已,叫声可以说是此起披伏,叫着叫着变成齐齐叫着郑之南的名字,热情程度可见一斑。   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唱歌还弹琴的郑之南也有些小激动,当然面上还是保持着从容不迫的神情,看到大家反应这么给力,笑着弯腰鞠躬后离开,离开之前还与坐在第一排的裴成祖对视了一眼,很快速的一瞥,大概只停留了两秒就转过脸走下了舞台,但郑之南想要达到的目的也达到了,因为他收到了系统的提示。   系统:好感度已达突破59。   郑之南在收回视线之前,冲裴成祖甜甜的笑了下,不知情的人以为他是对镜头里的粉丝们笑,其实他是对裴成祖笑。   裴成祖在郑之南走下舞台后,两只手不由自主交握在一起,不然他怕自己会控制不住的去按自己心房的位置,这样会太奇怪。   是的,奇怪。   虽然好感度出现了,但郑之南并不是很愉快,因为好感度连60都没窜上去,怎么回事,他以为裴成祖完全明白他的意思。   眼神只盯着他,用甜白的笑容去刺激裴成祖,最后却只有59的好感度,那之前得多低?   看来虽然是本甜文,攻略对象也没有想象中的好攻略。   不过没事儿,反正环境轻松,就当来度假,慢慢来吧。   其实是郑之南把裴成祖想复杂了,他可能怎么都没想到裴成祖在圈子里混了这么久,根本没谈过恋爱,不是遇到他,可能根本不会开窍。   现在的好感度对于裴成祖本人来说已经是破天荒的表现了。   下台后的郑之南接过助理递过来的水喝了一口,拿着毛巾擦额头上渗出的薄汗。   他下来的时候,一路上都有不少歌手和他打招呼,说他刚刚的表演很精彩。   郑之南一一谢过。   因为金曲奖所在的城市离帝都比较远,所以晚上他会和许多明星一样留在这座城市一晚,因为这几天为了调整金曲奖的通告,郑之南其实并不着急赶下一个通告,心情相对来说比较轻松,准备晚一点还要去吃夜宵。   多亏了作者的设定,让他拥有了狂吃不胖和狂晒不黑的技能,因此吃东西从来不用太忌口或者节食什么的。   一想到晚上可以吃当地小吃夜宵,郑之南还挺期待的。   为了晚上有精神,郑之南没有去前面的观众席观看颁奖礼,而是去了金曲奖安排的休息室休息。   “小周你不用陪着我了,我卸完妆换好衣服就去休息室睡一会儿,等快要结束的时候你来叫我就行,你可以趁着这会儿去前面看看节目。”   小周的偶像是曾经的小天王,现在的天王,咖位很高,难得一见,这次能有幸过来金曲奖也多亏了郑之南,他听到郑之南批准他去前台看,心早就飞到外面去了,但还是有些忐忑,因为他的职责就是陪在郑之南的身边,他说:“真的不用我陪吗?云姐说要我24小时都得跟着你。”   “不用,反正门外有保镖们在,怕什么,有些粉丝再恐怖,保镖还能让他们进来不成。”因为郑之南现在的人气越来越高,每次出行都人山人海,没有保镖是不行的,很容易被推挤或者产生踩踏事件,为了安全,李云给郑之南安排了两个保镖,一开始想安排四个,但郑之南觉得太夸张了,后来四个变成两两半月交替一次这样,也可以有个休息的空间。   郑之南回到宽敞的休息间,让小周安心去看节目,自己去了趟厕所后喝了两口水就披了件外套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金曲奖才刚刚开始,最起码要三个多小时才结束,昨天他因为今天的表演一宿没睡好,这会儿刚好补补觉,晚上也好去寻找些好吃好玩的地方。   他没立刻离开是因为一会儿还要出席晚宴。   郑之南足足睡了有两个小时才被小周叫醒,洗了把脸,换了套衣服就去了举办晚宴的酒店。   酒店很大,会场内可以说是众星云集,星光璀璨,郑之南和认识的不认识的,过来和他问好的一一打招呼,满足所有人拍合照的请求。   因为大家都知道郑之南出EP的事儿,由裴成祖促成,见到两人站在一起聊天并不奇怪。   晚宴内,助理和保镖都不在内场,守在外场,等待和休息,顺便吃点东西。   郑之南喝了一点酒,不然一个个过来都不回应一下,也蛮不识趣的。   裴成祖看到郑之南微红的脸颊,叫来服务生,交代了他一句,过了片刻,服务生端来一杯颜色清透的樱花色果汁,裴成祖把郑之南手中的酒杯拿走,把装着果汁充酒液的高脚杯递给郑之南,然后对他说:“你的嗓子不能频繁饮酒,喝这个吧,不会有人怀疑的,这是勾兑过的蜜桃汁,带着酒味儿但并不是酒。”   裴成祖的体贴郑之南自然没有拒绝,他对酒这个东西没多讨厌但也没多喜欢,但他唯一不喜欢的就是不喜欢醉酒的感觉,所以欣然接过果汁,顺便对裴成祖表达谢意。   “谢谢你”说话的时候故意装出一脸感激的表情,然后笑得坦然,语气调侃道:“你比嗓子的主人还操心。”   郑之南的“无心之语”让裴成祖又是一怔,他忽然迷茫起来,他不知道自己是在担心主人才格外担心他喝酒破坏了他美好的嗓音,还是因为太过在意嗓音的质量而做出这一切。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后,郑之南已经喝了两杯蜜桃汁,加上之前也喝了两杯红酒,他对旁边的裴成祖说:“我去趟洗手间,一会儿就回来。”   刚刚那个问题只困扰了裴成祖一会儿,他没琢磨明白,但他想当然的觉得两种原因都有吧,毕竟郑之南是他的朋友,加上他也的确在意他的嗓子,所以他没有否认自己的内心,承认两种都在意,在意嗓子的同时,也担心他喝醉。   裴成祖闻言点点头。   “你去吧,带上手机,有事儿可以发短信。”   “好的。”   郑之南拿着手机起身走出会场大门,来到走廊一侧的厕所,人满为患,郑之南不得不乘电梯去楼上的厕所。   到了楼上后,人的确少了一些,但还是有,怕引起骚动,郑之南直接按了更上面几层,走出来后这里几乎看不到有人走动。   意外是在他上完厕所洗完手正在擦手的时候发生的。   有人走进来,他本来以为对方是普通人,看了一眼,然后就看到对方手里拿着一块布,他下意识想给靠过来的这人一个过肩摔,但是想想可能剧情走到这里就是要他受点波折,也就没伸出手去反击,让对方得逞,将他弄的浑身无力,眼睛也变得沉重。   是谁忽然要这么对他?   施意?   总觉得按照施意的人设,他是不可能犯这种愚蠢的错误。   范青逸,他现在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就算他想做,徐琪都不会答应他犯这种蠢事情。   只是还不及他想下去,就彻底的昏了过去。   在他昏过去之前,一个念头划过他的脑海——希望我的犹豫不是个错误的选择。   等他再次睁开眼,看到的就是一个人半跪在床上,正在解他的衣服扣子。   油头粉面的一个公子哥,一看衣着和手上戴的就知道是有钱人,年龄看起来不大,但也不小,估计有个30来岁,甚至能看到一点肚腩的形状,同时郑之南可以肯定他没有见过对方,因为药效的缘故,他虽然醒了过来,但身体还是没有力气,动动手指头都费力,更别说推开对方了。   对方了解药效,看到郑之南醒过来也没有觉得有什么,还调笑着说:“宝贝儿,一会儿让我疼疼你,一定让你爽翻天。”说完露出个淫笑,完全是教科书级别的淫笑,很恶心。   说完后把他衬衣的最后一粒扣子解开了,光滑白皙紧致的上身袒露在人前,不仅如此,对方还上手抚摸,让郑之南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给恶心的,但对方摸了两下就松开了,这并没有人让郑之南放松心情,以为你对方笑呵呵的拿起桌子上的水杯,还有一粒红色的药丸,当着郑之南的面他把药丸丢进了水杯里。   药丸在水杯中迅速溶解,水迅速变成了粉红色,他把郑之南的上半身抱起来,用枕头垫在他的身后,然后一手捏住他的下巴,一手拿着杯子将粉水灌进他的嘴巴里。   郑之南想挣扎,因为他不知道对方给他喝得是什么,但他别说挣扎了,连合上嘴都做不到,只能唔唔的表示抗拒。   那人边喂郑之南,撒了也没在意,笑着说:“没关系,杯子里还有很多,多喝一点,一会儿就让你欲仙欲死,主动求我干你。”   “唔唔——”郑之南的力气回复了一点点,但也是一点点,又被迫灌进去几口后,他断断续续的吐出一句:“你不怕我报警吗?”   那人没回复郑之南,而是把杯子里的水都灌干净后,拿出毛巾给他擦脸上还有脖子上的水珠,边擦边说:“不怕啊,等完事儿后我会把你淫乱的样子拍下来,你如果不想当明星,就去报警,反正我会说是我们两情相悦,你想让我潜规则你,我答应了,反倒倒打一耙,我家里有的是钱——也有人!”后面一句话他自觉说的很霸气,因为家里有人,又有钱,让他无所畏惧。   郑之南心里冷哼,面上露出个退缩和担忧的表情。   “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我并不认识你。”   “我这么对你……”那人把郑之南的衬衫褪下来扔到地上,开始舔郑之南的脸颊还有脖子。   郑之南恶心的想把刚刚喝得东西都吐出来,头无力的外在一边,心里那叫一个操蛋。   最好是他想的那样,裴成祖会发现不对劲过来找他,然后把他救出去,不然等他恢复力气,他要直接捅死这个渣子。   “是因为,你对我表弟的所作所为。”   “表弟?”郑之南下意识接话问了一句,“谁?”   “杜奥霖啊,他是我表弟,你的粉丝把他骂的也太惨了吧,我看不下去,就想找你晦气,谁叫你粉丝那么嚣张?”其实这都只是他的借口,他在知道表弟被骂小三的时候心里还挺高兴的,捡了个笑话,可是在知道郑之南是谁,长什么样子后,就心里痒痒,一直在找机会接近郑之南,苦于大半年过去了,也没找到机会,然后就是这个月,金曲奖结束后的晚宴在他家旗下的酒店举行,这完全是有人把小白羊送上门给他宰啊,他怎么可能错过?   这一个月他一直在布局,还让监控室今天不许开启监控,这样就拍不到郑之南出现在酒店的画面,等到事后再拍他的裸照,还怕他不从?还敢闹事儿?除非他以后都不想在演艺圈混了。   “他是咎由自取。”郑之南断断续续说完这一句,就察觉到了身体的异样,开始发热,额头也在冒汗。   “你给我吃的是什么。”他问对方。   那人嘿嘿笑着说了一句:“让你快乐的药,求我操你的药。”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郑之南又怎么会不明白这是什么药。   那人说完,看到郑之南脸上的汗,伸出手去摸他的脸,迷恋地说:“你长得真好看。”然后去亲郑之南的嘴,有一些力气的郑之南张嘴咬住他的嘴唇,狠狠咬住,疼的对方大叫一声,迅速捏住郑之南的下巴卸掉他的力,然后捂住嘴巴跳开,疼得乱转。   缓了好一会儿,赤着脚站在一旁的萧励,怒火中烧的说:“擦,流血了!”不仅流血还肿了起来。   郑之南冷冷的看着怒瞪着他的家伙,心里冷哼了一声,就是要让你流血,不然我他妈忍着恶心咬你干什么?   傻逼。 第66章   郑之南看萧励刚刚说杜奥霖的眼神和表情就猜得出来, 这家伙不过是打着表弟的借口行歹念而已,杜奥霖知不知道都还不一定。   如果按照他猜想的剧情走向, 这个时候估计裴成祖也快出现了。   于是,郑之南努力让眼眶发红, 然后聚满泪水。   他得表现的被欺辱的脆弱不堪, 无助可怜的面对裴成祖,必须要想尽办法刺激裴成祖。   虽然他这会儿感觉自己浑身酥麻躁动的快疯掉,可还是要用楚楚可怜的模样去获得裴成祖的怜惜和怒火,这样才有意思嘛。   裴家可也不是一般人家。   得让裴成祖生气到把这货好好折磨一通。   一想到刚刚对方摸他的脸,还亲的脖子和嘴, 他都想亲自把他踹死。   郑之南推测的的确没错,在他离开了10分钟还没回来的时候, 裴成祖就给郑之南发了短信,奈何郑之南的手机还放在厕所的洗手台上, 不可能给裴成祖回应。   裴成祖又发了几条,郑之南还是没回复, 他坐不下去, 拿着手机, 不得不起身去卫生间找郑之南,他希望是自己想多了, 郑之南只是忽然肚子疼, 可能还在厕所里。   但是为什么不回短信?这一点就是让裴成祖无法安下心来的地方。   难道是遇到了粉丝?被拦住了?不可能啊, 因为要举办晚宴, 这几层都不会允许无关人等出入才对, 更不可能有没眼色的粉丝将郑之南拦住不走。   他顺着郑之南的路线,从1楼找到了8楼的洗手间,然后看到了郑之南的手机,他还担心是别人的,为了测试这是不是郑之南的,他拨打手机,那洗手台上的手机果然响了起来。   “之南?”   每个格子间都找过后,裴成祖的心开始下沉。   也是在这一刻,裴成祖发现自己并没有自己想的那样对郑之南没有绮念,不仅仅只是朋友之情。   他在担心他,这种担心已经超出了找不到朋友的程度,他甚至感到恐惧。   娱乐圈不是没有出现过明星被绑票甚至被强暴的经历。   然后他走出洗手间,仿佛有人牵引着他一般,他胡乱的在8楼所有房间外面查看,在走到拐弯处最后的一间总统套房时,他竟然看到了郑之南的鞋子,确切的说,这鞋子并不是在门口,而是有一段距离。   裴成祖捡起鞋子,告诉自己要冷静,不要胡思乱想,这样安慰自己的裴成祖还是走了过去,刻意压低声线,不让对方奇疑。   不管这房间里有没有郑之南,是不是他想的那样,他都要进去看一看,如果没有,他会去监控室,调取录像,或者报警,如果有……   裴成祖不禁将手里的鞋放在了一旁的地上,握紧了拳头。   他深呼吸了一下后,调整了下情绪,敲敲门,说:“你好,刚刚工作人员说电脑上显示你这间房的电路有问题,怕出意外,特意叫我来检查一下,只会打扰你三分钟。”   这个理由足够真实,也带着一种不得不让人打开的暗示。   被暗示的萧励捂着嘴巴看了看床上一脸凄楚眼眶发红,格外诱人的郑之南,想着反正一会儿粉水的药效散发了他就没力气搞事情了,就没有立时对郑之南付之暴行,而是走出内卧室,关上门,来到外间的客厅,走到门口,注意力都在自己嘴巴上的萧励就这么打开了门,猪脑子的他根本没想过有可能是假冒的电工。   想当然,门一开,裴成祖两个动作就把萧励给控制住,然后用脚关上房间门,毫不犹豫开始搜查房间。   萧励只觉得某个地方被裴成祖捏了一下,半个身子都酸麻到不能用力,然后麻利将他的双手反剪到身后,萧励是背对着裴成祖的,他根本没看到裴成祖的样子,他连叫都没叫就眼睁睁看着门被关上,这房间的隔音效果有多好,他再清楚不过。   没看到脸的萧励以为是遇到了歹徒,立即说:“不要冲动,你要钱我可以给你钱,给你钱。”   裴成祖没有理萧励,他只希望是自己想多了,可结合洗手间的手机,走廊外的鞋子,他已经百分之九十确定,郑之南一定在这个房间——想到这里的裴成祖在外间一无所获后,打开了内室的门,猝不及防,看到了床上衣衫凌乱,眼眶发红含泪,正痛苦不已的郑之南。   那一刻,裴成祖心中压抑住的那抹怒气全部释放了出来,他毫不犹豫把萧励的胳膊给拽脱臼,然后狠踹他的膝盖,让他疼得没有力气离开,最后把他随手丢开,萧励因为双手脱臼惨叫几声后整个人都砸在墙上又掉到地板上。   那种失而复得的感觉完全压制不住那一抹仿佛要永远失去他的恐惧,他不敢想自己再晚一点上来会发生什么。   之南竟然差点被对方……   想到这里的裴成祖不敢再想下去,冷着脸给不停扭动最后眼泪忍不住掉下来的郑之南穿衣服,将他的衬衫一粒粒的扣上,然后为他披上外套,将他的头脸都盖住,做完这一切,他才拿起郑之南另外一只鞋,伸出手将他抱在怀里,转身离开的时候,裴成祖冷冷的看一眼疼得啊啊叫的萧励说:“你死定了。”   萧励知道裴成祖,裴家的幺孙,不知道底细的人都没有把裴成祖和那个裴家联系到一起,以为裴成祖只是个演技不错普通家庭出身,可只有接触到上层社会的人才知道,裴成祖的身世背景有多吓人,所以他十几岁在娱乐圈,到现在都没有人敢惹他麻烦。   萧励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惹到裴成祖的人。   郑之南原来是裴成祖的人吗?   他怎么会惹上裴成祖!   想到这里虽然双臂疼得钻心蚀骨,可他还是紧闭着嘴巴,一句话都不敢再发出来,冷汗从他的身上脑袋上渗出来。   “你给他吃了什么。”抱起郑之南的裴成祖气质是从前截然不同的冷厉,那个温润的影帝就像根本不存在,仿佛《回宫》里那个杀伐果断的六皇子又出现了。   萧励犹疑了一下,吞吞吐吐吐出俩字,然后就看到裴成祖大步走过去,狠狠抬脚踹在了他的心窝上,没有一点留情。   萧励一点都不怀疑裴成祖是想踹死他,但他更担心怀里的人,踹完他后就脚步匆匆的离开了。   那一刻他一边趴在地上一边疼得轻轻哀嚎。   裴成祖把郑之南抱在怀里,乘电梯直接找到自己的车,把郑之南的安全带扣好后就风驰电掣的开往自己在这座城市的房子。   考虑到郑之南的身份和形象,决不能送到普通医院,但裴家能用的私立医院和医生都在帝都,远水解不了近渴,他只能先把郑之南送到自己的房子里去。   到了家后,裴成祖把郑之南放到床上,然后在浴缸里放冷水。   打开水龙头后把毛巾打湿拧干拿出去给郑之南擦脸,同时掏出手机准备给李云打电话,说一下他的情况。   但他这个举动被郑之南看穿,郑之南费力的抬起手搭在裴成祖的手腕上,裴成祖看向脸颊和身上都绯红一片的郑之南,看到他眼神里的请求。   “不……要告诉……别人……”   裴成祖用毛巾擦他脸上的汗珠,轻声安抚他说:“我告诉李云,不然他们会担心你。”   郑之南摇摇头说:“别,你用我手机给她发个短信,告诉她我在你这里,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现在的狼狈样子,也不要送我去医院。”说完,他的泪再也没有忍住从脸颊滑落,那泪仿佛滚烫的火,将裴成祖烧的心肝肺都都是疼得,他用自己冰凉的额头去蹭郑之南的额头说:“好,我帮你发。”   裴成祖用郑之南的手机给李云发了信息后,李云就打来了电话。   郑之南虽然难受的快要爆炸,可还是咬了咬唇让自己镇定不少后接通了李云的电话。   李云确定是郑之南本人给他发的信息后,也跟裴成祖说了两句话,他没有问为什么郑之南和他在一起,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些话不需要多言语。   她只要确保郑之南没有出现什么意外就好,挂上电话后给还在会场外面等待的保镖和小周说了郑之南已经离开的消息,让他们早点回去休息,明天再联系他们,她也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李云能这么放心郑之南在裴成祖这里是因为了解裴成祖的为人,不是谁说和郑之南在一起她都会这么宽松的放下,也分人。   等电话挂了后,郑之南紧绷的情绪彻底的松懈下来,随之而来的就是犹如山洪暴发版的躁动,他开始扯自己的衣服,觉得这是束缚,这是累赘。   “我热——脱掉!”郑之南一只手紧紧抓住裴成祖的手,让他帮自己脱衣服。   裴成祖抿着嘴顿了顿,依言开始给他脱衣服。   反正一会儿还要给他跑冷水澡,衣服总是要脱得。   当裴成祖把郑之南的衣服脱掉后,郑之南开始扭动自己的双腿,时而紧紧夹在一起还去靠近裴成祖的身体。   “帮……我……”郑之南一把将裴成祖拉近,呼出来的热气喷薄在他的颈脖处,裴成祖立时感觉到一阵酥麻在周围穿到四肢。   裴成祖手里还拿着湿毛巾,他擦着郑之南的身体,声音低沉富有磁性地问郑之南:“你想我怎么帮你?嗯?”   然后郑之南把裴成祖的手放在了自己的……眼神里都是渴求。   裴成祖声音暗哑的说:“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他目光直直盯着郑之南的神色,如果看到哪怕一点迟疑他都不会再进行下去。   郑之南难受的呻吟一声,然后直接翻身滚到了裴成祖的怀里,他说:“我知。”欲火焚身的郑之南迫切的想要得到解脱,这种感觉太痛苦了,就像是有一万只蚂蚁在你的皮肤下面爬动,又痒又疼还胀的难受。   他需要释放,需要解脱,他不想压制自己。   裴成祖沉默片刻后,开始脱郑之南身上剩下的衣服,随后帮他拉上被子,与他躺在一处。   他伸出手,将郑之南揽在怀里。 第67章   郑之南以为裴成祖会借此机会毫不犹豫和他来一场……翻云覆雨什么的, 结果……又一次出乎意料,裴成祖只是用手帮他释放出来后就把他抱到了浴室, 放到了加了一点热水,不那么冰, 但也还是凉水的浴缸里。   裴成祖不敢放太冷的水, 怕郑之南身体吃不消。   燥热的身体在冷冷的水里似乎得到了缓解,郑之南因为药效的缘故浑身软绵绵的被裴成祖揽着肩膀,他怕他滑下去,或许是裴成祖在浴缸外面这么伸出手揽着郑之南让他不是很舒服,最后裴成祖脱掉鞋子, 穿着衣服踩到浴缸里陪赤裸的郑之南一起泡冷水,郑之南半躺着靠在裴成祖的怀里, 裴成祖则坐的直直的揽着郑之南。   他抹了一把他脸上的水,问郑之南:“好一些了吗?”   郑之南不死心, 伸出手去揽裴成祖的脖子。   他的脸色仍旧酡红,带着一抹艳色, 但已经没有之前那么难耐, 可他没有告诉裴成祖他好一些了, 而是与裴成祖贴得更近。   “难受……”说话的时候眉头微微皱起,眼睛是闭着的, 感觉依旧被深深困扰着。   其实在裴成祖打开卧室的门看到床上的他时, 系统就已经提示好感度达到了78, 但78完全不够, 郑之南还想要更多。   像今天这样的场合, 清醒状态的他是绝对做不出来,也无法做出来,毕竟人设在那里摆着,可是因为药的缘故,怎么耍赖撩拨都情有可原,这是一个完美的借口,也是一个刷好感度的好机会。   郑之南借着情有可原,使劲儿的撩拨蹭裴成祖。   他不知道自己的撩拨没有得到想要的反应,结果让裴成祖更加的心疼,然后就是恼怒。   心疼被下药的郑之南,恼怒那个渣滓萧励。   裴成祖甚至记不清萧励的全名,但他依稀记得那个家伙是萧家的人。   萧家和杜家是亲戚关系,杜奥霖的母亲是萧家的人。   为了转移郑之南的注意力,裴成祖用下巴蹭了蹭郑之南的发旋,安抚他几下后对他说:“给你下药的那个人是萧家的,应该是杜奥霖的表哥。”   郑之南嗯了一声,这一声嗯与平时的语气大不相同。   带着缠绵,带着勾人。   郑之南语气轻轻地说:“我知道,他和我说了。”说完郑之南冷笑了一声。   裴成祖的手在水里冰了冰后才去摸郑之南的脸,想让他舒服一点,继续转移他的注意力,聊着这个话题。   “他怎么和你说的?”   “他说因为我的粉丝骂他表弟,他要给他表弟报仇,其实……”郑之南没说完,裴成祖就接道,“其实他就是打着杜奥霖的旗号故意对你行非分之想。”   郑之南点点头。   看到郑之南点头,裴成祖又说了一句。   “可你并不能确定,杜奥霖到底知不知道,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裴成祖说完,郑之南瑟缩了一下,虽然屋里有暖气,可在冰冷的水中久了,也会觉得身体发木发麻。   “你说的对,就算杜奥霖不知道萧励这么下作,玩下药这一套,万一这件事他是默许的呢?”这都是不能排除的可能。   察觉到郑之南的瑟缩,裴成祖从水里站起来,脱掉身上的衣服,将郑之南从水里捞起来用浴巾裹住,重新把他放回了床上,把郑之南放回床上后,他去穿衣服,还给郑之南也拿了一套睡衣和洗过没穿过的内裤。   “这是我的衣服,洗过没穿过,放心。”郑之南接过衣服,穿上后,他有些无语,不是因为衣服,而是因为裴成祖。   他发现,裴成祖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品格端方,就算是这样的境地也没有趁人之外或者是趁他神志不清的时候对他做出一些占便宜的举动,虽然他并不介意,但对方还是保持着一个度。   正经的人,原来比不正经的人还要难攻略。   这要是放在之前几个世界,他主动投怀送抱,那些主角早把他吃干抹净了,结果在这个世界,就算他被下了药,裴成祖都没有哪怕亲他一口,顶多是用脸颊蹭蹭他的额头安抚他,然后还聊那个渣滓来转移话题,他能看出来这一点,其实这是个很好的方式,可以用愤怒来代替欲火焚身,当然少不了浇灭浴火的冷水。   郑之南心里百转千回,面上则恢复了平静,因为在双重的刺激下,他的身体已经恢复了正常,那么也没有必要再装难耐和苛求。   而裴成祖看到郑之南恢复了平静,在心里松了口气,对他说:“我去给你烧水喝,你先休息一会儿。”   “好,谢谢你。”郑之南垂眸没有看裴成祖,佯装纠结不安,毕竟刚刚两人还赤裸相见了,而他这个角色还对裴成祖各种撩拨,不管怎么样恢复了平静也得适时的表达一下不安和觉得难堪。   毕竟他平时并不是这样的人,这样都是药物的原因。   裴成祖离开后,心思也是有些波动,其实他并不是郑之南看到的那么淡定,面对有好感的人的撩拨和难耐的表情,他不是不心猿意马,他不是圣人,七情六欲样样不缺,可是想到怀中人并不是发自内心的因为喜欢他而这么做,他只是因为药物作用才做出撩拨他,求他帮他的神情,他怕他们做了之后,郑之南会后悔,会永远都不想再看到他,看到他就像是在审视自己那段不堪的经历。   所以他不敢踏出那一步,他是个人,不是神,怎么可能连想都不曾想过。   他想过,只是他掩盖的足够好,不想让郑之南在事后感到后悔,毕竟这不是因为爱意而结合的性事,是被迫的结合,这不会是美好的回忆,只会成为心中的一处阴影。   裴成祖还想和郑之南走下去,不想今夜过后连做朋友的机会都没了。   而且在郑之南经历了上一段感情后,他不想郑之南再受到更多伤害,更不想给郑之南留下乘人之危的印象。   既然他察觉到了自己的心意,那为什么不堂堂正正的追求,乘人之危并不可取,他也不想有其他办法而故意用这样的方式去与郑之南亲密。   其实那会儿他因为郑之南的情态而起了反应,所以才选择跳进水里与郑之南一起泡冷水,接触到冷水后,一切都平静下来。   裴成祖烧好水后,还熬了一些粥,他知道郑之南现在没胃口,但一会儿饿了,就可以直接吃,他会一直用小火炖着。   端着水的同时拿了一些消炎药,怕郑之南坐在冷水里太久,感冒发烧,提前吃点消炎药,有备无患。   郑之南因为药物的关系,其实已经昏昏欲睡了,但听到动静立即又睁开了眼。   不知道是不是药效还没散尽,他总有些分不清自己是在裴成祖的家还是在酒店的那张床上,所以有些心悸和恍惚。   说实话,在厕所里没有反抗,让他颇有些觉得自己太冒险了,虽然这次冒险成功,和他推测的基本吻合,可下次难道就能不出纰漏?   算了,事情已经过去了,想一些多余的也没什么用,反倒束手束脚的施展不开。   就算他真的被萧励得逞了,那也是剧情的安排,到时候会反击的更加激烈吧。   “你泡了那么久的凉水,喝点热水,吃点消炎药再睡。”   郑之南睁开眼,想使力坐起来却发现身体比之前粉水发作还软绵,而且这次还带着酸痛。   看到郑之南一脸痛苦,裴成祖放下水杯和药,坐在床上将他扶起来,身后垫上枕头,让他靠得舒服一些才把水杯和药递给郑之南。   郑之南吃完药后坐了一会儿,裴成祖问他要不要吃点东西,如他所想,郑之南拒绝了。   “那你睡吧。”   “你呢?”   “我还要去打几个电话。”   “那……一会儿你忙完了可以过来陪我睡吗?”眼神里有些踌躇,说这话的时候带着羞赧,好像这个要去非常的匪夷所思似的,这是郑之南故意表现出来的。   啥不做,睡在一起,假装做个噩梦抱抱亲亲,不增加好感度才怪。   既然裴成祖是纯情派,那他就走纯情派,不动声色的撩。   裴成祖听到郑之南的话,看到他瑟缩的神情,仿佛还在心有余悸,知道他为什么提出这个要求,酒店的事情仍让他很不安,没有犹豫,颔首道:“好,你睡吧,我会陪在你身边。”   “谢谢你成祖。”郑之南眼神感激。   “不用谢。”裴成祖说完,看着郑之南躺下来,给他拉了拉被子才走出卧室。   裴成祖去了书房。   他给他弟弟裴成耀打了个电话。   裴家在帝都的圈子里,只要是接触了上流社会的人都知道裴成耀,而没有人会把在娱乐圈发展的裴成祖联系在一起,就算他们姓一样,中间的字也一样,因为他们觉得,裴家这样的地位,根本不需要小辈的人去混娱乐圈,长辈也不会允许。   但裴成祖是一个例外,他一开始只是觉得好玩,后来发现很有意思,就一直将这个爱好保留到现在,因为经常出去拍戏,拍戏之外又很宅,除非是和裴家关系特别瓷实的人家,不然大部分还真不知道裴家还有个大儿子,大多数都把裴成耀当成裴家唯一的儿子。   裴成祖在裴家是出了名的内敛沉稳,而裴成耀则就无法无天了一些,在帝都的圈子里,因为身份背景的原因,基本没把其他人放在眼里,也没几个人能让他放在眼里。   但其他人他可以不放在眼里,哥哥当然不包含在列。   裴成耀虽然傲了一些,但有钱有势,与生俱来给了他傲的资本,虽然矜傲不羁,但他和裴成祖的感情还是很好的。   因为哥哥比较忙,裴成耀很少能接到哥哥的电话,笑嘻嘻的说:“哥,今天你不是去参加金曲奖了吗?怎么有闲心给我打电话了?”裴成耀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会所里搂着貌美如花的姑娘喝酒,周围坐着的都是他的发小和好朋友,一听到裴成耀叫哥,就知道是裴成祖,有一个是裴成祖的粉丝,立即在旁边嚷嚷说:“成祖哥,我是游游啊,你还记不记得我,上次我们还见过!”   裴成耀听到游游俩字差点想抬脚踹过去,笑骂道:“滚一边儿去,你恶不恶心,还游游,我还飘飘呢!”   旁边的人哄堂大笑把吴游拖到一边儿,让裴成耀和裴成祖说话。   裴成祖等那边闹完了,一只手从抽屉里拿出一盒烟,抽出一根捏在手里,把手机放在肩膀上,让肩膀顶着手机,拿出打火机点燃香烟,抽了一口吐出来,这才一手拿手机一手拿着烟说话。   裴成祖很少抽烟,几乎不抽,但今天他安抚住郑之南后,那股怒气和毫不遮掩的冷厉便从脸上蔓延起来。   裴成祖毕竟是大家少爷,就算少年之时就开始混娱乐圈,在公众面前内敛和煦,从不傲慢甩脸子,可毕竟骨子里还是个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大少爷,大少爷的脾气还是有的。   他说:“杜奥霖你认识吗?”   裴成耀怎么不认识,就算之前不熟悉,可自从发生了他勾搭有夫之夫的事儿后,圈子里谁不知道啊,都当成个笑话来听,立即说:“知道啊,怎么了?他惹你了?”裴成耀倒不担心是他哥看上杜奥霖了,因为他知道他哥还没有跌到这个份上,看上一个小三。   估计裴成耀这一刻怎么都没想到,他哥没看上小三,但是看上原配了。   “他有个表哥你认识吗?姓萧,在圈子里好像玩得挺乱,知道叫什么吗?”   听到裴成祖的描述,裴成耀眼神立时一沉,微微眯起说:“萧励?这货可不是个东西,玩得脏得很,他没那么不长眼吧?”他以为萧励竟然还敢招惹他哥,不能够吧,这得胆子多肥才敢自己伸脖子让他们砍?   裴成祖抽了一口烟,吐出来说:“不用问那么多,他现在在X城的他们家的酒店里,把他弄回帝都看起来,等我忙完手里的事儿要见他,把杜奥霖也找出来,两个人我都要。”   裴成祖不让裴成耀问,裴成耀就真的不问了,很爽脆的应下:“好。”一个字,一点废话都没有。   裴成祖挂上电话后又给助理打了个电话,安排好一切后,按灭了手里的烟,他在书房里坐了一会儿才去洗漱。   水汽将身上淡淡的烟草味冲淡,裴成祖吹干头发才走进卧室,轻手轻脚的走到床边掀开被子躺进去。   郑之南比他想象中睡得还要沉,也是,那药非常烈,就算劲儿过去了,身体肯定也是疲惫的。   郑之南似乎听到了动静,翻了个身,伸出手搭在了裴成祖的身上。   一开始裴成祖以为是自己的动静吵醒了郑之南,他翻身的时候身体一动不动,生怕把郑之南彻底吵醒,结果郑之南只是翻个身抱住了他就继续睡了。   裴成祖伸出手摸了摸郑之南的额头,没有发烧,一切正常这才睡下。   郑之南这一觉睡得非常香甜,连个梦都没有做。   但是下一秒,还没睁开眼就觉得浑身酸疼的仿佛要散架了。   他侧过脸去看旁边,裴成祖已经起来,手摸过他睡过的位置,还有余温。   昨天晚上郑之南没睡着,他是装睡,裴成祖刚躺下来他就故意翻个身抱住了对方,本来还担心被推开,结果还好,不仅没推开他,还摸了摸他的额头,想看看他有没有发烧。   天啊,为什么会遇到这么纯情的主角,郑之南那会儿差点笑出来,原来甜文是这样的啊,哈哈哈。   如果真的这么纯情的话,应该没有过性经历?   会不会连恋爱都没谈过?   甜文的主角就算年纪不小了,也要保持着处子之身吗?这个人设上没有写,郑之南只能从他的行为上去猜。   这让一直没有贞操观,也不在意女孩子有没有膜,是不是第一次,甚至不怎么相信世上有爱情的郑之南越想越觉得挺无言的,果然是小女生喜欢的东西。   27岁马上就28岁的男人没恋爱经历,甚至没性经历的确是存在的,但在现实,很少。   而小说果然和童话故事差不多,不仅0经历,还这么绅士,这么柳下惠。   很好,很可爱。   虽然书里很可爱,但劝一句喜欢这类小说的读者,看看小说就算了,千万不要以为当你真的和一个男的躺在一起的时候他会尊重你的想法不去碰你,在你决定和他躺在一起的那刻,他已经默认你可以给他睡,前半夜不碰你,没准下半夜你内裤都被他扒下来了。   总之,不要犯傻,爱自己没错。   当然,说到贞操观,没有贞操观可不代表喜欢被动发生关系,两情相悦,来点男欢女爱,在郑之南眼里再正常不过,就算不是两情相悦只是约定好解决一下生理需求,他都不在意,现代社会,发展迅速,年轻人的压力已经那么大了,再不能随心所欲点,岂不是很痛苦。   他虽然对约炮不感兴趣,一个是他不喜欢和陌生人上床,二是不知根知底,有什么病就太恶心了,但并不会去在意别人有没有炮友,这都是极个人的事情和选择,和他无关,他也不会去太过关注,约炮带来的风险,自己能承担就行,反正得病了,遭罪的是自己。   郑之南和裴成祖是下午X城下雪后离开的。   没坐飞机,开得车,两辆房车一前一后行驶在高速上。   在分开的时候,裴成祖对郑之南说了一句话。   “两天后挪出个时间给我,我带你去个地方。”   经过那件事后,郑之南觉得原主绝对会十分信赖裴成祖,所以他很直接的点头应下:“好。”什么都没问。   裴成祖看到郑之南问都不问就应下,忍不住翘起嘴角说:“也不问一下去哪里?”   郑之南眼神亮亮的看着裴成祖说:“不用问,我相信你。”睡了一觉起来好感度都破80了,你还能坑我不成,当然,心里怎么想的,面上肯定不会表现出来。   裴成祖被郑之南那闪亮亮的眼神击中,压抑着又一次不由自主狂跳的心脏,他保持着镇定和一如既往的内敛说:“谢谢认可。”说完两人相视而笑。   裴成祖看到郑之南心情没有之前那么沉重,也放松了不少,他还真怕郑之南一直沉浸在酒店里的事情,看到他笑,这才没之前那么担忧了,转身之前,裴成祖又说了一句话。   “我带你去的地方,你会很开心,保持期待,好好工作。”   郑之南直直的与裴成祖对视,然后颔首,这一刻无声胜有声。   杜奥霖是从巴黎被带回来的,他在这快一年的时间里原来国内的纷扰一直在国外旅游散心,刚到巴黎没多久,就被裴成耀的人找到,并让他回国,说是裴成耀要见他。   杜奥霖是网络红人,因为模样不错,加上家境殷实,网上不少他的粉丝,虽然他不是圈子里最有钱的,但绝对是网上最活跃的,虽然如此,杜奥霖可也知道裴成耀是谁。   也知道裴家是什么样的存在,他不敢不从,毕竟他家的根在国内,不从意味着什么,他根本不敢去细想。   但他实在不知道为什么裴成耀要找他。   在飞机上,他终于想起来了一件事,这事儿是关于萧励的,萧励一两个月前就跟他说要为他出气,寻郑之南的晦气,杜奥霖虽然不想再生事端,但看到十几万条的辱骂也有些心情烦躁和抑郁,加上是萧励找郑之南的晦气又不是他,他装模作样的劝了几句,发现没劝动表哥后也就放手不管了,也没有去关注过,而且他就算劝也绝对劝不住表哥,他表哥家比他家有钱,从事酒店行业,玩得很乱,就算面上答应他了,背地里还不知道在搞动作。   可表哥和郑之南的事儿,为什么会涉及到裴家的裴成耀,难道郑之南和对方认识?   越想心情越沉重的杜奥霖好几次都想联系范青逸,让范青逸向郑之南求求情,可这一切都是他的猜测,而且万一让范青逸求情是雪上加霜呢?   不敢冒险的杜奥霖坐卧不宁,七八个小时过去后,他从飞机里下来,一脸的苍白,双眼还有红血丝,已经是紧张得不行了。   而那边的萧励呢?他的手刚找人给复位,裴成耀的人就过来把他带走了,路上因为他不知道这帮人是干什么的,挣扎了几下,一只手又脱臼了,然后就到了一家会所,一路上除了不让他离开,也没怎么为难他,到了会所就被守在一间房里,有吃有喝,但就是不让他走,却也没人来见他。   其实他到了会所就猜出来是谁把他弄了过来,这会所是裴家的地方,除了裴成祖还能是谁?   那句“你死定了”萧励到现在还记忆犹新,一路上都寝食难安,惶惶不可终日,总觉得自己下一秒就被丢在了某个深山老林里喂狼。   这种事儿,萧励觉得裴成祖或许干不出来,他弟弟裴成耀却觉得做得出来。 第68章   萧励不好受, 杜奥霖同样,特别是他拨打萧励的电话一直没人接听的时候, 整颗心都在往下沉。   坐在车上,杜奥霖从裴成耀想到了裴成祖, 裴成祖, 这个名字一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仿佛灵光一闪,一切都有了联系。   关于郑之南在国内发生的事情,杜奥霖怎么会不知道,就算他不想知道, 身边人也会提起他。   郑之南已经不是从前的郑之南了。   他拍戏,不再只是别人眼中的花瓶, 他也是有演技可以给别人讨论的人了,不仅如此, 还在裴成祖的促成下出了一张EP,准确的说, 只是发了一首歌, 然后迅速登顶榜首, 就算是现在,也还在年榜上挂着。   杜奥霖不否认郑之南长得好看, 可他只是个花瓶啊, 他怎么会忽然之间就起来了?凭的还是他从前最不擅长演戏和从未涉及过的领域唱歌, 还都有了很厉害的成绩。   唱歌?那真的是他唱的吗?杜奥霖总觉得是不是签了合约后, 公司为了给他创造人设, 特意请了人假唱,可当裴成祖都站出来为郑之南忙前忙后,这个假设就不复存在了。   郑之南造假他可以信,可让影帝,裴家的大少爷去协助对方造假,那得多大的本事?   这一条也自动不告而破。   何况裴成祖是出了名的喜欢音乐,喜欢好听的声音,他帮郑之南只有一个可能,喜欢他的嗓音,喜欢他的歌声。   可就算如此,裴成祖会帮郑之南这么大动干戈吗?   这才过了多久,他们就成了莫逆之交?   郑之南可以让裴成祖为他做到这种地步?不惜费时费力的将他和萧励都带回帝都?   当杜奥霖满脑子想法的时候,车子停到了一家会所的车库里。   这是什么车库,如萧励想的那样,杜奥霖也第一眼就认了出来。   裴家的产业。   所以真的是因为郑之南吗?   他郑之南何德何能,杜奥霖心情越发的复杂。   在离开了范青逸之后,当他和范青逸都被万人辱骂鄙视的时候,郑之南仿佛鱼儿入海,自由自在,成绩更是夺目到让大家更加喜欢他。   为什么会这样?   他以为郑之南离开范青逸后会一蹶不振,会郁郁不得,这完全和他想象中的不一样。   郑之南和裴成祖回到帝都后各自忙碌了两天,如答应好的那样,郑之南抽出了半天的时间,中午吃完东西睡了片刻后,去了预定好的裴家会馆。   裴成祖比郑之南来早了半个小时,但他并没有去见已经被拘在会所里的杜奥霖和萧励,他要等着郑之南一起。   就像是送的一份礼物,已经打包好,自然是需要礼物的主人亲自打开,不然就失去了礼物的意义。   郑之南来到会所,在来之前他猜测这次过来和萧励有关,然后等见到裴成祖,和他来到一间房间后,看到萧励和杜奥霖时,挑了挑眉,看向旁边的裴成祖。   房间里,裴成耀像个没骨头的人一样半躺在沙发上,看到裴成祖他不一样,但看到郑之南倒有点小意外。   他哥音痴的外号还是他给取的,也知道网上最近都在说的《饮夏》这歌的确好听,一看作词就知道是谁写得,而且他猜,一定是他哥非要人家出EP,毕竟是音痴,音痴对音乐的迷恋一般人是无法想象的。   看到来人,裴成耀从沙发上起来,走了过去。   然后笑着和郑之南打了个招呼,对裴成祖说:“人都在这里了。”说完也没要走的意思,这种热闹他怎么可能错过。   没眼力见就没眼力见,八卦还是要看的。   杜奥霖看到郑之南和裴成祖一起走进来,沉默了这么久,终于没忍住,他开口问了一句:“郑之南,你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里。”没提萧励。   而郑之南瞥了一眼杜奥霖,根本没理他,慢条斯理的脱掉外套,裴成祖自然的接过外套,帮他拿在手里,而郑之南也自然的让他接过去,没有受宠若惊,一脸平淡的走到沙发旁坐了下来,坐下来后,郑之南开始解袖口,解开后接着挽袖子。   动作不疾不徐却把苦苦等待的萧励吓得双腿都忍不住发抖,郑之南越是不说话他越害怕。   其实他不是怕郑之南,而是怕裴成耀和裴成祖,有他们在,郑之南对他做什么,他都不会有半点反抗,他也不敢反抗。   不知道是不是特意为郑之南准备的,他挽好袖子站起来后,眼神一扫就扫到了墙角放着的棒球棍。   棒球棍他喜欢。   他冲萧励淡淡的笑了笑,径自走过去拿起了棒球棍放在了肩头。   从前看到别人拿棒球棍都是穿着休闲,可郑之南这次拿棒球棍确实西装革履,外套没有穿,白衬衫尤其精致白皙,干净的就像个正在加班的办公室精英,但却奇异的,棒球棍放在这样一身衣着的人身上,竟然一点都不突兀,甚至还有一种别样的味道。   生猛与内敛的结合。   明明优雅,手中却透露出内心的暴戾,脸上带笑,神情冷漠。   郑之南在想,或许让裴成祖来帮原主教训萧励会更好,也更符合剧情走向和原主的人设,可现在这个人物是他来掌控,不再是作者,那么就要由他来亲自教训这个对他生出歹意的渣滓。   他是男人,面对想要伤害你的人却是躲在别人身后,这不是他的风格。   郑之南笑着走到萧励的面前,什么话都还没说,萧励就直接直挺挺的跪下了。   萧励的这一反应让一旁靠着墙壁抱着臂看热闹的裴成耀直接噗嗤笑出了声。   裴成祖看一眼弟弟,没说话,也没阻止,他在看郑之南接下来要怎么做。   郑之南本来是看着萧励的,但是可能是被裴成耀的笑声提醒了,他扭头笑眯眯的对一旁的裴成祖说:“不介意我亲自来吧?”   裴成祖看到郑之南调皮的笑容和慧黠的神情,忍不住浮起笑容,微微颔首后伸出手做了个轻便的手势。   如果说之前是被郑之南的歌声、能力所吸引,那么这一刻,他被郑之南外露的矜傲所吸引。   这不是一个外表看上去有些脆弱的男人,他是个可以自己去面对一切的男人,不矫情不做作,甚至不会因为一些挫折就依赖别人,虽然他并不介意被喜欢的人依赖,可看着他举手抬足散发出来的魅力,心脏会不受控制的剧烈跳动。   萧励跪下后连连求饶和道歉。   “是我瞎了眼,鬼迷了心窍才敢做那种事,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求求你们放过我,给我个机会。”   郑之南不为所动的看着萧励畏畏缩缩的行为,勾起嘴角拿下棒球棍撑在地上,半蹲着看着痛哭流涕怕得要死的萧励,慢悠悠地说:“从前或许有人因为你的权或者钱放过了你,或者敢怒不敢言只能放过你,可这一次,不会有人再放过你,我的脾气其实没有网上粉丝看到的那么好,不然……”他说到这里看了一眼旁边不敢说话的杜奥霖一样又对萧励说,“我大概会直接放过范青逸,但我没有,我斤斤计较,睚眦必报,谁对不起我,我整他,就这么简单。”   “求求你给我个机会!”   他话音刚落,郑之南对杜奥霖说:“拉住他的胳膊。”   杜奥霖惊恐的看向郑之南不停摇头。“不……不……我不行……”   “那我就让人拉住你的胳膊,你选一个,其实很好选对吗?”   郑之南说完,杜奥霖眼泪直接流了出来,他哭着抓住萧励想躲却最终没有躲的手臂。   郑之南没有再废话,站起来抬起棒球棍毫不犹豫砸在了萧励的手臂上,他的力气并不小,只听咔嚓一声,有什么断掉了,接着是萧励凄厉又痛苦的惨叫。   杜奥霖的哭声再也压抑不住,松开手就去抱郑之南的腿。   他说:“求求你,不要再折磨我表哥了,给他个机会,原谅他好不好,我保证他下次再也不敢了。”   这话说完,郑之南直接冷着脸将杜奥霖当胸踹开。   不仅冷着脸,说话也格外的冷漠:“现在来求情不觉得晚了吗?你和范青逸在一起的时候,我收拾了他放过了你,但看来你并不珍惜,还让你表哥来招惹我,以为我很好欺负吗?“说完伸脚踩在了萧励的手上,踩得正是断了胳膊的那只手。   十指连心,加上手臂已经骨折,萧励疼得面色煞白,满头满脸的冒冷汗。   杜奥霖从未见到过这样犹如凶兽的郑之南,在他眼里,郑之南一直是安安静静,很听范青逸话的那个郑之南,他原来是这么的凶残吗?   他苍白的解释道:“我劝过的,我以为他听了,我不知道他对你做了什么,但我真的劝过他的。”   郑之南不想听他瞎嚷嚷,一个字:“滚。”   无比彷徨害怕的杜奥霖闻言捂着胸口连连后退,不敢再多嘴一句,他一只手捂胸口,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生怕再泄露出哪怕一句不安的叫声从而触怒郑之南。   此时此刻,郑之南才不管旁人是怎么想的,他就是要怎么爽怎么来,被人差点强奸还要给好脸色,甚至憋屈着不报复回去?美的他。   让杜奥霖滚一边后,郑之南又毫不犹豫的抬起棒球棍狠狠砸在了躺在地上轻轻抽搐哀嚎的萧励小腿上。   小腿比大腿脆弱,一棒子可能砸不断萧励的大腿,还费劲儿,不如直接砸在小腿上。   咔嚓一声,小腿断掉的萧励又一次痛苦的嚎叫,尖利到郑之南都想把他的嘴堵上,但想到他痛苦的样子,他又不想堵了,就叫他叫。   一旁的裴成耀没想到郑之南会这么下得去手,本来看外表以为是个小白兔,原来是个小猎豹?出手这么快准狠?还一点都不胆怯,眼都没眨一下。   裴成耀瞥向旁边的哥哥,发现哥哥一点不悦的神情都没露出来,知道哥哥并不介意郑之南这么搞。   虽然裴成祖没跟他裴成耀说萧励怎么招惹了郑之南,看郑之南冷厉的表情就知道肯定是下药那点事儿,不过看样子应该没叫萧励得逞,这种人之前没人理他,现在碰到个硬茬子,看到他被收拾,裴成耀看得还是挺得劲儿的。   就在裴成耀这样想的时候,他看到郑之南一棒子狠狠戳在了萧励的两腿之间,瞬间仿佛感同身受一样,感觉到了下身一凉,不仅站直了一些,想把那种奇怪的感同身受给扫走。   牛逼,这萧励不是遇到了硬茬子,是遇到了要命的啊。   废了废了,肯定废了。   不过,喜闻乐见。 第69章   看到这一幕, 杜奥霖直接吓得快要昏厥过去,脑子里乱糟糟的根本无法有具体的思维来说点什么, 他也不敢说什么,生怕郑之南的怒火蔓延到自己身上, 把他也废了。   然后他听到郑之南说:“有胆子招惹, 就要有胆子挨打。”说完这话,他把手里的棒球棍扔到一边。   裴成祖让人准备了干净的毛巾,看到郑之南发泄完了,把毛巾递给他,让他擦手。   杜奥霖看到裴成祖这么体贴入微, 忽然就了解了为什么郑之南可以这么疯狂。   因为他有裴成祖给他撑腰,所以他才这么肆无忌惮。   杜奥霖根本不知道, 就算没有裴成祖,郑之南也这么疯狂,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形成了软弱的印象,那这个软弱的人一旦疯狂起来, 大家不会觉得是这个软弱的人突然强势起来, 而是觉得肯定有人帮助他, 给他壮胆,所以他才忽然有了反击的想法。   他大概一辈子都想不到, 郑之南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郑之南了。   后面杜奥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度过的, 他不知道为什么郑之南只收拾了萧励, 却将他轻轻放下, 除了觉得他烦, 当胸踹了他一下,再没有动他一根手指头,更别说打骨折什么了。   更让他匪夷所思的是,郑之南还特别贴心的让人将萧励送到医院,没有随便丢到哪个地方自生自灭。   杜奥霖和萧励一同上了车,然后看着裴成耀的人把萧励交给医生才离开。   他茫然的跟在萧励的身边,就算已经坐在了宽敞明亮的医院内,也还觉得恍惚和不安。   郑之南本来就没打算像对待萧励那样对待杜奥霖,有些人你可以折磨他的肉体,而有些人比起折磨他的肉体,其实折磨他的内心更刺激。   杜奥霖在这里面扮演的什么角色他不管,但他就是要用折磨萧励来折磨杜奥霖的内心,让他从此吓破胆,再也不敢哪怕有一点点对他不敬,就算心里不敬也得永远憋到心里去,不然像收拾萧励那样收拾你不过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杜奥霖要比萧励聪明多了,他现在不明白郑之南为什么不收拾他,想想也就知道了。   杜奥霖一开始的确是不明白,但是当病房里传来萧励的惨叫时,他忽然就明白了郑之南为什么会放过他。   他在用萧励震慑他,藐视他。   告诉他,他郑之南他惹不起看,而且还不屑与弄他。   当萧励在医院里惨叫,杜奥霖惶惶不安的时候,郑之南正和裴成祖还有裴成耀坐在一起喝茶,今天他特意抽出来一下午的时间,所以这会儿不用着急回去。   裴成耀没有久坐,看两人似乎还有话说,便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等茶室内只剩下两人的时候,郑之南亲自洗茶泡茶为裴成祖斟茶。   裴成祖看到郑之南专业且熟练的泡茶手法,颇为意外的说:“你对茶道也有研究?”   郑之南不在意地端起茶杯饮了一口,放下杯子说:“有一阵子感兴趣,就学了一点,懂一点皮毛而已。”   裴成祖轻轻地叹了口气,郑之南看他这样问道:“怎么忽然叹气?”   “之南,我有时候觉得你就像个宝藏,总有让我出乎意料的东西从宝藏里绽放出来。”   “那是你还不了解我。”郑之南笑了笑。   裴成祖深以为然的说:“是的,我还不够了解你。”   郑之南说:“刚刚没吓到你吧?”指的是对萧励的凶狠。   裴成祖闻言,眼神诧异地说:“怎么会?我有那么脆弱吗?”然后轻轻笑着说,“我觉得像是在观赏一件艺术品,你的力道,你的手法,以及你的神情,都让我觉得坏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整个过程让我酣畅淋漓。”   “恶有恶报。”所以酣畅淋漓。   “是的,恶有恶报,他那样的人,今天不是你收拾他,总有一天会得到报应。”   郑之南摇摇头,语气笃定的说:“后面有没有人收拾他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一定会收拾他,谢谢今天你帮我把他们弄过来。”虽然裴成祖不帮这个忙,郑之南也会自己想办法,只是想对来说会麻烦一些。   裴成祖看着这样眼神坚定气场惊人的郑之南,总觉得他和平时略有不同,如果说在被下了药的时候他是脆弱的需要人去保护的存在,但现在清醒状态下的他就是充满了人格魅力的一个人。   他在告诉所有人,他不脆弱,不需要保护,是独立的个体。   裴成祖已经无法再否定自己的内心,他越来越在意郑之南,越来越喜欢他,喜欢他展露出的一切,冷傲也好,温柔也好,他都该死的喜欢,甚至欣赏他的所作所为,甚至午夜梦回还念念在怀,虽然才分开了两天,可躺在床上时,裴成祖还时常回忆他在自己怀里的样子,那种感感觉比他想象中还要难以挥去,也不想挥去。   之前他以为自己只是纯粹的欣赏,所以把心跳当成因为听到他的歌声而激动导致的,但现在呢?   不是激动,是喜欢。   他喜欢郑之南,在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事儿是怎么发生的,但现在他已经察觉到了。   他喜欢这个就算是被伤害也活得向上有自己态度的男人,他自信,他美好,让他想要守护,虽然对方并不需要,可他还是想要守护在他身边,这是他的内心,不管喜欢的人有多独立强大,自信,他都想要守在他的身边,为他建立起遮风挡雨,免去忧愁的地方。   审视自己内心的裴成祖说:“我觉得你刚刚很酷,充满了魅力。”把自己真实的想法说给郑之南,一点也不怕郑之南会乱想或者说觉得他说的是恭维话。   郑之南刚刚看到裴成祖在微微怔住,然后回过神抬眸对他说了这番话,他能感觉到裴成祖的真诚,甚至可以说是真挚。   因为好感度再一点点的上升,虽然缓慢,但刚刚他出神的时候,好感度在增加,所以刚刚怔住是因为在想他吗?   郑之南装作什么也没看出来的样子,笑了笑说:“谢谢,期待第二首歌。”   他们最近在筹划出第二首歌,这次要比之前紧张一些,因为郑之南想2月就发布,不过好在歌词都是现成的,只需要再弄一下合适的曲子。   裴成祖说:“好,等施意把创作好的曲子发过来,我会再跟你聊这件事。”   两人聊完后,晚上裴成祖带着郑之南和弟弟和弟弟的朋友一起吃了晚餐,聊了一些歌的事情,吃完晚餐这才各自离开。   只是几人离开的画面被记者拍了下来。   虽然这个世界对同性恋都习以为常,甚至一切都是合法化的,但现实里,甚至娱乐圈里并不会把两个男人的出现当成是桃色新闻,大多数还是以朋友的身份来写。   所以两人吃过饭,从餐厅里出来这事儿,每天也就是当成个趣闻写。   ——郑之南走出被三阴影,和裴影帝与朋友聚餐,酒足饭饱,看心情似乎都不错,看来传闻裴影帝和郑之南关系很好并不是假的,郑之南自从离婚后事业越来越出色,也认识了很多新朋友,可喜可贺。   微博内容写完了郑之南和裴成祖相关的后还配了三张郑之南和裴成祖从餐厅里出来的模糊照片,虽然看不清具体的表情,可看身材就知道与众不同,非常出众,然后从车牌还有衣服分析,最后敲定就是影帝和郑之南。   但后面三张照片却是戴着口罩和帽子身影孤单失意的范青逸,前面写的几句是关于郑之南的,后面几句则是这样写范青逸的,一个春风得意,一个失意孤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视帝范青逸出轨事件爆发后,阔别大半年终于低调出现,和朋友在酒吧借酒消愁,凌晨三点才被送回在明玉山的别墅。   关于郑之南和裴成祖的新闻,网友们大多数都是恭喜郑之南走出离婚阴影甩脱渣男,以及说和影帝的关系真好啊,有的则猜测郑之南这么快走出阴影,肯定是影帝在身边安慰了什么的,毕竟他们是很好的朋友。   而关于范青逸的评论,除了脑残粉还在洗地和心疼,大多数都是骂声。   “之前还不觉得他长得丑,现在怎么看怎么都不如从前,一点人样都没有了,畏畏缩缩的。”   “看范青逸现在的气质,只想说,一个人的气运真的很重要,曾经爱情事业双丰收,人看着也精神抖擞,有气质,现在事业搁浅,婚姻也破碎了,整个人的气质都大变样了,一点从前的意气风发也找不到,老相很明显。”   这条推送新闻,当事人看到了,施意也看到了。   施意觉得扎心,却无可奈何,然后安慰自己,两人只是和朋友吃饭,并不是多大的事儿,不要想东想西。   范青逸看到也觉得扎心,虽然表面上装得风轻云淡,可他知道,他有多后悔。   当愤怒消散后,剩下的就是美好的记忆,范青逸时常怀念从前郑之南对他的好。   他开始思索为什么自己要和杜奥霖在一起,然后伤害了自己喜欢的人。   最终落得个现在的局面,尤其是范青逸看到郑之南事业还有朋友圈子都非常不错后,心里更是煎熬和后悔。   郑之南的所有好,原本只属于他一个人,可是现在不是了。   从前他以为郑之南离开他不行,连和杜奥霖在一起时都会怜悯他,觉得他那么脆弱,怎么接受的了和他离婚?所以为了这份脆弱,他也没想过要离婚。   结果郑之南并不屑,在知道他和杜奥霖的事儿后就非常果断的开始布局,然后干脆利落的让他签下名字,从此彻底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当郑之南回到自己的住所已经是夜里9点多,他今天难得收工早,平时1点睡都是很正常的事儿。   萧励这事儿可够恶心他的,这两天他就在琢磨着怎么收拾他,当然他也在等,剧情肯定会让裴成祖为他安排好一切,就等着他磨刀霍霍向萧励,然后果然和他猜的一样。   裴成祖果然动用关系将萧励还有杜奥霖都带了回来。   机会摆在他跟前,他还有什么犹豫的?   恶心了他那么久,不好好泄泄愤,简直不科学。   而现在,收拾完萧励回到家的郑之南只想好好泡个澡然后睡一觉,明天六点还得爬起来去录制节目呢。   范青逸就是这个时候打来的电话,彼时郑之南已经脱光了衣服,听到电话响,怕是工作上的事情,穿上浴袍系上带子就出来了。   拿起电话一看,是范青逸打来的电话,一开始郑之南下意识想按掉,但又觉得没准是什么重要剧情,还是接了吧。   接通,郑之南没说话。   范青逸本以为郑之南会挂掉,毕竟之前他给他发了那么多条信息,郑之南一条都没回。   没想到会接通的范青逸声音激动的叫郑之南的名字:“之南,是我,青逸。”   郑之南语气淡淡的说:“有事儿吗?”   往常范青逸也是个要面子的人,但今夜仿佛是喝了一些酒的缘故,听到久违的熟悉声音,他声音哽咽地说:“之南,我想你,你呢?”   “不想。”郑之南冷冰冰的甩出来俩字。   这俩字像是打在范青逸的脸上,让他不仅脸疼,心也疼,但他并没有气馁,而是对郑之南回忆往昔。   “你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过了一会儿走过来对我说,你是我的粉丝,很喜欢我拍得电视剧……”   “不记得。”他说的是实话,他根本没有关于原主和范青逸之前的记忆。   范青逸抹了一把脸继续说:“没关系,我记得,我会永远记得那一天,你就像个天使,和我说话的时候我甚至觉得你浑身都散发着光芒。”   郑之南打断范青逸的回忆说:“说这些有意思吗?我们已经离婚了,我没有多余的时间和你说这点无关紧要的破事儿,从前你不珍惜,现在已经晚了,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不会再拥有。”   “给我个机会好吗之南?我不会再因为任何人而做对不起你的事情,我们那三年其实很很快乐对吗?你还需要我对吗?”   “我不否认,从前我需要你,依赖你,在意你,可是范青逸,心冷了,这些都是浮云,我可以一个人面对一切,因为我不爱你了,所以不想再依赖你,也不需要你,哪怕还有一点爱,我都不会把你和杜奥霖的事儿抖落出来,这些你不是不懂对吗?”说完这句话,郑之南挂断了电话。   他一开始觉得不理会范青逸,他一个人唱独角戏唱久了总会累,但现在这通电话让郑之南理解了,还得演一波拒绝后悔不已的渣男,其实这也的话想想也挺爽的,我不爱渣男,渣男却还沉浸在从前的感情里,想要得到复合的机会,而我已经有了新的要发展的对象,比他更优秀,更帅,更有权有势。   这大概就是爽点吧。   已经完全摸清楚套路的郑之南终于明白,这通电话还是很重要的,因为要让渣男表演追悔莫及的桥段,这个桥段需要他的配合,那就是讽刺和不屑。   翌日,郑之南去录节目。   裴成祖则因为目前没有接拍新的电影,时间上比较充裕,专心忙郑之南新歌。   施意因为想和裴成祖还有郑之南拉近关系,非常努力的创作曲子,最终得到了满意的答案,虽然郑之南还没听到,可裴成祖在听完了他的作曲后就给予了肯定。   “之南听到后一定会喜欢,这是他会喜欢的曲风。”裴成祖对待事情一直都是好就是好,不理想就是不理想,不会因为是认识的就说一些虚伪客套的话。   “真的吗?”虽然提到郑之南,施意心里还是有点难受,但他将重点都放在了裴成祖对他的肯定上,因为这样,他的心里会好受很多。   裴成祖又重新点开,听了一遍,确定道:“我觉得很棒,这就是你一贯的水准,这首歌会证明你们有多优秀。”说的是郑之南和施意。   施意的才华是有的,不然也不会有现在的成就。   被有好感的人如此肯定,施意很激动,刚想说什么,就听到裴成祖说:“我发个短信给之南,告诉他一声,一会儿你把音乐发给我一份,我发给他听一听,然后到时候约个时间练歌。”   裴成祖垂眸编辑信息所以没看到施意在听到他的话后有些沮丧的神情,虽然一闪而逝,可还是难过的。   当裴成祖发完信息抬眸看施意,施意已经恢复了笑吟吟的模样,他的手无意识的敲击面前的电子琴,问裴成祖。   “看到新闻上说你和郑之南去聚餐了?”   裴成祖摇摇头说:“其实不是特意聚餐,而是有点事儿要处理,顺便吃了个饭。”   “原来如此。”施意非常想问什么事儿,但知道有些事情不是他问就有答案的,他们其实除了音乐之外,并不熟络,是音乐将他们拉扯在一起,没有音乐就没有他们,施意经常感激自己能够有东西让裴成祖看得上,可他还想要获得更多关注。   比如说像郑之南这样和裴成祖私底下也走的很近,可这种要求怎么说得出口?   多么奇怪啊。   裴成祖接收到施意发送过来的音乐后就离开了。   施意没有心情继续埋首在工作室创作,他从工作室走出来,坐在电脑前打开了电脑。   鬼使神差的在搜索软件上输入了郑之南的名字。   关于郑之南的新闻,最多的词汇就是最帅男艺人,以及今年最热的一首歌和最热的一部电影,都是关于郑之南的。   新闻里将郑之南渲染成逆袭王子,痛快甩掉渣男,藐视小三,努力敬业的做自己的工作,演技有进步,不是一点点,是非常大,歌声独特,曲风抒情,那歌声仿佛唱到了人心里,舒服又自在。   真好,连施意都忍不住想赞美郑之南。   他真的很厉害,有勇有谋,干脆利落。   难怪惹人爱,还长了一张得天独厚的容貌。   谁会不喜欢他呢?   施意甚至怀疑,只要郑之南愿意,他勾勾手指头,裴成祖大概也无法拒绝吧?   郑之南在休息的时候,听了裴成祖发来的音乐,是施意为他新歌创作的曲子,不得不承认,曲子很棒,他只听了前奏就爱上了,等听完了全部,甚至对施意的好感没有之前那么谨慎,但仍有,只是对于有才华的人,郑之南都讨厌不起来。   如果施意没有对裴成祖有什么想法的话,郑之南甚至觉得他和施意是可以成为朋友的。   他喜欢有才华的人。   不过一本书里,每一个着重描写的人都有他的用意,这首歌既然如此优秀,不用就太不符合剧情发展,他会用,既然用,施意的出镜率就会提高,提高之后呢?   肯定是有故事的。   至于是什么样的故事,郑之南现在还猜不出来具体的,只能走一步是一步。   敲定了曲子后,郑之南安排了12月中旬去施意所在的公司录歌,施意所在的公司就是裴成祖朋友开的。   因为这首曲子,加上施意的刻意接近,郑之南也佯装与施意关系近了很多,音乐让他们无话不说。   当郑之南完美的演绎了歌曲的情感,也把自己想表达的唱出来了后,施意又一次看着裴成祖和郑之南双双离开。   这种感觉是很煎熬的。   他忽然想起来,前几天他又搜关于郑之南的消息,搜到了一个论坛,论坛有个人专门建立了关于郑之南的许多行程和有关于他的新闻的帖子。   这个粉丝几乎喜欢郑之南到不能自拔,关光看他天天跟着郑之南跑到各个城市就能看出来。   所有郑之南出现过的地方,他都去了,还详细的记录了他见到他时的场景和心情,以及为什么郑之南会出现在哪里,有的是因为代言,为品牌站台,有的则是参加电影宣传,或者是拍摄节目,不论在哪里出现过,他都有跟过去。   这一看就是死忠粉,甚至比死忠还要爱的热烈的存在,帖子里有他拍得郑之南,无论什么角度都很好看,可能是因为他的执着,有许多小粉丝会在帖子里回帖,帖子热度还不低,甚至论坛里很多人都认识他,亲切的叫他北叔。   施意把他发的记录帖收藏起来,然后换了个虚拟ip在论坛里注册了个小号。   他给这个叫北叔的人发了一条私信。 第70章   南北收到信息的时候, 正坐在某档访谈节目的观众席里,这次的嘉宾是郑之南, 他前几天就得到的了消息,特意早早买了内场的票, 就等着郑之南从后台走出来。   南北是郑之南多年的粉丝, 在郑之南还没和范青逸结婚的时候就喜欢他,甚至是迷恋。   后来知道郑之南和范青逸结婚,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这事儿折磨了他很久,让他很痛苦。   因为在南北的眼里, 郑之南就是他的爱人,情人, 他经常做有关郑之南的梦。   梦里郑之南叫他老公,而他叫他亲爱的, 他们是一对。   他喜欢这些梦,因为在梦里他可以对郑之南做任何事, 而梦里的郑之南也深爱着他, 不再是现实世界里的单恋。   时间久了, 他经常分不清现实和梦境,把梦境当成现实, 把现实当成梦境, 时而清醒时而沉迷。   后来知道范青逸背叛郑之南, 南北比郑之南还要愤怒。   他那么好的南南, 他竟然一点都不珍惜!   然后就看到了郑之南毫不犹豫和范青逸离婚了, 那天他开心疯了,喝了很多酒,然后又做了一个梦。   梦里郑之南对他说:“我不爱他,我爱的是你,对不起,我知道的太晚,如果你早点告诉我,我就不会和范青逸在一起,我会早一点离开他,和你在一起。”   他在梦里哭着抱住郑之南说了很多话。   “我知道你爱的是我,我也爱你,没关系,你和范青逸都是做戏,我知道,娱乐圈就是这样,现在回来了就好,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   “你真好。”   南北在郑之南和范青逸结婚后,其实消沉过一段时间,特别是因为结婚的关系,郑之南几乎已经隐退,没有外出活动,他见到郑之南的机会就更少了。   那段时间,他非常恨范青逸,好几次都想去收拾他,但范青逸太火了,比郑之南的人气都高,身边里外都是人,他无法接近。   虽然就算去见郑之南,他也是戴着帽子和口罩,生怕被别人发现。   他最怕的是别人发现他和郑之南的关系,从而给郑之南带来麻烦。   后来郑之南和范青逸离婚了,开始重新活动,但这次,南北没有像从前那样戴帽子和戴口罩,他希望郑之南能看到他,认出他。   这个时候的南北已经分不清什么是现实,什么是梦境,根深蒂固的认为他和郑之南有约定。   但人气越来越高的郑之南身边粉丝自然也越来越多,就算他坐在前排,郑之南的眼神也从未落在过他的身上。   这让分不清现实和梦境的南北时常恍惚,甚至胡思乱想。   “是不是他忘记了和我的约定?”   “他不是说会来见我吗?”   “为什么他不敢看我的?”   “为什么?为什么?”   胡思乱想的南北一直想找个机会单独和郑之南见一面,聊一聊他们的事情,他们的约定。   不是说好了,和范青逸分开后,过几个月就宣布和他的事情给大家吗?不再把他藏在暗处。   为什么他和范青逸分开已经大半年了,之南却一直不肯给我个与他独处的机会?   想到这里,南北的眼神阴郁沉重。   施意的信息就是这个时候发来的。   内容提要里写着郑之南的名字。   一切关于郑之南的东西都牵动着南北的身心,他毫不犹豫,直接点开了内容。   ——看到你的帖子,你对郑之南好好啊,好感动。   南北看到这样的私信,心情好了一些,他对郑之南当然没话说,那是他的爱人,他不对他好,对谁好?   ——应该的,毕竟我们是恋人关系,我不喜欢他,又能去喜欢谁呢。   施意看到南北的回信,虽然有些诧异,但也没有觉得太出乎意料,因为有些粉丝就是这样,追星的同时伴随着妄想症,以为偶像正在和他谈恋爱,是他的恋人,爱人,甚至地下情人。   之前不还有个人说某歌手是他老公,和他还生了个孩子,结果被家人找到,说是太喜欢那个歌手,孩子得了妄想症,才追着说那个歌手是他老公,其实她连恋爱都没谈过,哪里能跑出来一个孩子。   ——你是他的恋人?为什么大家都不知道?   ——嘘,不要告诉别人,这是个秘密,以后有机会了,他会告诉大家的,现在时机还不成熟。   ——你真体贴,之南那么好,值得更好的你陪在他身边。   ——谢谢,你是唯一一个相信我的话的人,之前也有人私信我,都说我妄想症,说谎话。   ——我相信你,你那么爱他,这感情不是没来由的。   后来施意断断续续又和南北聊了一段时间,虽然并不频繁,但也算是了解到了一点南北的情况。   这个人已经喜欢郑之南喜欢的魔怔了,有些话说的颠三倒四,子虚乌有的事儿也说的有模有样,比如和郑之南去瑞士滑雪,去看电影。   随着交流的加深,施意也知道了南北在焦虑的事情。   他在等郑之南宣布和他的关系。   这完全是他幻想的,怎么可能等来这一天?   “我一直很想去见之南,问问他为什么迟迟不宣布我和他的关系。”   “那怎么不去呢?”   “我每次见他,他身边都围了很多人,我怕打扰他,一直在找机会单独和他见个面聊一聊。”   “唉,你真的好好的,想的真得很周到。”   “他是明星,是艺人,本来就很辛苦了,我不体贴他,他会更累。”   “你这样我都替你心疼,你为什么不直接去他家等他呢?”   “我不知道他家的地址。”   “我可以告诉你。”   “你怎么会知道?”   “我其实和郑之南住一个小区,竟然能看到他进进出出,指的是拍完戏,休息阶段的时候。”   南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他毫不怀疑,觉得这是老天再给他接近郑之南的机会。   “谢谢你!”   施意把郑之南的住址发过去后就注销了账号,重装了电脑,清空了一切。   那一刻他的呼吸变得急促,因为紧张。   他告诉自己,他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做。   而且,就算是对方找到了那个地方,也不一定能进得去屋,顶多是给郑之南一点惊吓。   构不成什么伤害。   1月底,练好歌的郑之南终于有空来公司录歌,裴成祖因为进剧组的关系,没能陪在他身边。   所以郑之南到了公司,直接和施意联系,这首歌的曲子是施意创作,他负责跟进很正常。   录歌是其次,到时候还要拍MV,不过这次郑之南准备把MV弄的简单一些,不要人物,请的专业团队,去日本拍了一些雪景和樱花,还有许多符合歌曲风格的元素。   郑之南把听到歌时,想象的画面都让团队拍摄了出来。   这首歌全部制作好,已经到2月初了,依旧是之前的风格,没有和音乐平台合作,自己在微博上发布。   算是2月14的情人节礼物。   ——去年就在想的情人节礼物,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谢谢你们的陪伴。   上佳的歌词,绝对有诚意的作曲,还有现今娱乐圈最受瞩目的歌喉,三者合一,威力自然可以想象。   这次比上次还要夸张。   已经一千五百万粉丝的郑之南,瞬间就因为这首歌而上了热搜,而各大音乐平台再次后知后觉的去和负责郑之南这首歌的公司接洽,还有郑之南的所属公司。   这次微博比之前还夸张是因为之前郑之南就吸引了一批关注他歌的粉丝,所以才一发布就引爆了网络。   不过两个小时,国外也有了郑之南在国内平台发歌的新闻。   “夏国最帅气的男人之南君再次展现天籁之音,新歌《风雪》才发布一个小时就上了热搜——”用词比较夸张,却也表达了新歌的惊喜。   新歌的热议和被人喜欢,让郑之南也十分开心,当然也没忘了和这首歌的其他主创们说一声谢谢。   “粉丝很喜欢,谢谢大家的帮助,辛苦是值得的,下周六如果大家都有时间的话,就在巷羽会馆聚个餐,庆祝一下吧,我做东。”   郑之南做东,亲自邀请大家聚餐,谁会拒绝,连裴成祖都冒了泡说:“需要蹭吃蹭喝的人吗?”   看到裴成祖,其他主创们纷纷欢呼起哄。   “成祖哥一定要来!”   “一定要来!”   郑之南在群里问了下裴成祖的拍摄情况:“如果抽不出时间的话不用勉强,改天单独请你搓一顿,这都不是事儿。”   裴成祖的确还不能确定能不能去,所以在群里回答道:“到时候看吧,能不能去现在还真不确定,不过心是向往的。”最后俏皮了一下。   也在群里的施意发个笑眯眯的表情说:“那天刚好有空的表示兴奋ing。”   其他人也纷纷排列队形说:“那天刚好有空的表示兴奋!”   聚会的那天刚好是大年26,离放年假也没多久了,除了娱乐圈的一些公司还在忙碌着,大部分工作党这个时候都已经在家里享受咸鱼的滋味儿。   本来郑之南以为裴成祖赶不过来,没想到剧组提前放了年假给大家,裴成祖也就刚好赶上了队伍。   走进包厢的时候,摘下手套说:“看来还没错过多少。”他是今天放的假,赶过来的有些晚,但还是赶了过来,可以说是诚意十足。   郑之南因为没有什么烦恼事儿,加上新歌成绩出色,身边还有这么多人坐在一起,大家欢声笑语,好不热闹,放松之下便多喝了几杯。   但他也知道喝多误事,觉得脸上有些燥热后就放下了杯子,聚会结束时,已经12点半。   也已经深了,本来好久没见郑之南,裴成祖还想和他说说话,但看看时间,也就没有继续留在会馆,与郑之南送走了所有人后,裴成祖是最后一个离开的,走之前他和郑之南约定了下次见面的时间。   裴成祖穿着黑色的风衣,手里拿着进包厢时摘掉的手套,与郑之南对视,语气平静中透着一种令人安心的味道:“明天有空吗?”   郑之南微醺,闻言伸出手握住了裴成祖的手,坦然又直接的看着望着他的裴成祖说:“有空。”   当郑之南主动握住他的手时,裴成祖心漏跳了一拍,他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郑之南竟然主动握住了他的手?   然后他立即反握住郑之南。   虽然郑之南喝醉了,可就算明天起来这一切他都忘记了,裴成祖都不会忘记郑之南干燥温暖的手握住他时的感觉。   然后他又听到郑之南语气轻轻的,仿佛喝了蜜桃水一样说了一句:“好久没见,我有点想你,所以,明天有空。”因为想你,所以明天有空,这话就像是冬日里的火焰,温暖的他根本无法思考,也甜得他心跳加速,脸开始感觉到了燥热。   裴成祖以为郑之南是因为喝醉才拉他的手,因为喝醉才说想他,可这足以让他无法维持住镇定。   其实郑之南只是借着酒劲儿猛刷好感度,这么久没见,好感度几乎停止不动了,正经的主角刷起好感度来真的艰难,还不如他主动出击,不然等着好感度自己涨上去简直是白日做梦。   这不,停止不动的好感度终于有了动静,开心。 第71章   因为好感度涨到了85, 郑之南坐上车离开的时候嘴角还是翘着的,前段时间因为裴成祖去拍戏, 他们除了聊音乐的事情就没聊过其他的,而且还是在微信上, 更别说碰面了。   其实聚餐, 他的确是想请大家吃个饭,另外一个就是希望能借此机会和裴成祖见一面。   见一面干什么,当然是撩这个纯情男主,只是拉个小手说一句甜甜的话,好感度就涨了, 郑之南怎么会不开心,要知道之前他虽然在操心音乐, 可也在操心一直没啥动静的好感度。   看来等着裴成祖主动,还不如他主动点来的效率高, 这么慢下去,这个世界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虽然这个世界并不复杂, 人物关系也很简单, 可以当成是来度假修整, 但他可没忘了他是有任务在身的人,这么久了, 休息的够可以了。   虽然是度假, 但其实也不是一无所获, 比如说在这个世界点亮了唱歌技能, 还提升了演技, 巩固了更多专业知识,这对他来说,就像是度假的同时又上了演技进修学校。   郑之南离开的时候是笑着的,裴成祖亦如此。   就算赶了一天的路,到了帝都还没回去休息,可当郑之南说想他,还拉着他的手时,他一点都不觉得旅途让人疲劳,反倒精神奕奕,恨不得再跑个一万米。   裴成祖高兴的同时也在提醒自己,不要太较真,他说的只是醉话,没准第二天睡醒就一切都忘了。   可还是控制不住嘴角上扬,开心的像个得到了糖果的孩子。   当郑之南和裴成祖之间暗潮涌动时,施意的内心却正遭受着煎熬。   当他把郑之南的住址告诉南北时,他其实有那么几秒种是很痛快的,因为嫉妒,所以想要看到他被吓到,甚至受到一点点伤害,可是他从未干过这种事,当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后,那种快感渐渐消失,他的内心备受折磨。   施意你真的要这么做吗?   你真的就那么离不开裴成祖的目光,只想让他围着你转吗?   你为什么可以为了另一个人而失去自己的想法,甚至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郑之南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情吗?   感情这种事,郑之南无法控制,裴成祖在意他,是裴成祖的事情,为什么要去迁怒另外一个人?   为什么要因为自己得不到裴成祖的关注,就去迁怒。   悲剧煎熬的施意其实看到这么久对方都没有动静,一开始还安慰自己,或许对方并没有这个胆子。   可是有没有胆子,其实也应该跟对方说一声才对吧?虽然这样做很艰难,可比起压抑着,怕自己的泄露危机到郑之南的生命,他就有些踹不过气,因为这后果太重。   施意从聚会的地方离开,他没有坐车,而是夹裹着大衣走在冬夜的寒风里,刺骨的寒风让他越来越清醒,前段时间着魔般的那个施意消失了,他不知道是不是这冷风吹醒了他。   就算对方不付诸行动,自己也应该给当事人一个提醒。   施意知道,这一坦白,从此以后,不论是郑之南,还是裴成祖,他都没有机会再合作,甚至像今天这样与他们坐在一起谈天说地,喝酒玩游戏。   将不再是朋友,连普通朋友都做不成。   带着一丝不甘心和最后的倔强,施意选择通知的人是裴成祖。   他怕跟郑之南说完后不久,裴成祖知道这件事,连让他说声对不起的机会都不给。   他对不起郑之南,也对不起裴成祖,因为郑之南是裴成祖的朋友,而他伤害了郑之南,间接也伤害了裴成祖。   心中苦涩的施意拿出手机,拨打了正在车上闭目养神,回味刚刚和郑之南站在一起的画面,还有他的一瞥一笑。   看到是刚刚和他们分开的施意打来的,裴成祖没有多犹豫就接通了电话。   与此同时,手机在聚会的时候就没什么电的郑之南在他刷了几下微博后终于宣告关机,懒得在车上充电的郑之南决定清净一下,明天再开机,靠在椅背上准备睡一会儿。   因为手机关机,郑之南没有看到裴成祖发来的短信,也没有接到对方的电话。   当裴成祖决定赶过来的时候,郑之南已经回到住所,准备洗澡然后睡觉,一切都很平静,连寒风似乎都没有之前刮的猛烈了。   南北是晚上8点进入的小区,他准备了半个月,所以进入小区进入的很顺利,还准备了一张经过他改造的万能消磁卡,可以把很多门禁都打开,让他很轻松的伪装成了住户。   按照施意给的地址,准确的找到了郑之南所住的公寓大楼,楼下有密码锁,他进不去,这种锁消磁卡用不上,不过他伪装在一旁打电话,有住户进出的时候,他就顺势跟了进去。   到了郑之南所住的门前时,南北废了很多力气才把门打开,他学的是计算机还学过密码学,在这个行业是拔尖的人才,刚刚在楼下大门口不易操作,但是在门外就不担心引起别人的怀疑了。   他打开门后,脚上套上鞋套开始浏览郑之南的住所,很宽敞干净,他走到卧室,打开衣柜,看到衣架上的衣服就知道这确实是郑之南的家。   那个人没有骗他。   有些衣服南北大概比郑之南还如数家珍,他小心翼翼的抚摸过那些曾经被郑之南穿出去过的衣服,有的他曾经还摸到过,虽然只是个衣袖,可反复也能想象到他的体温。   南北在心里把这次自己的出现想象成了要给郑之南制造惊喜。   所以一切都是静悄悄的,他用郑之南的厨具为自己做了一碗面,然后又用郑之南的碗筷将这碗面吃的干干净净,吃东西的时候,仿佛郑之南就坐在他的对面,他听到郑之南笑着说:“好吃吗?我不经常做。”他的脸上带着羞涩。   而南北对着虚空的地方说:“好吃,你看,我把汤都喝完了。”语气温柔的像是他们真的是多年的恋人。   吃完面,南北清洗完,按照原来的位置一一放好。   然后还去了书房,随手拿起郑之南没看完放在沙发上的书翻看,到了9点的时候,南北才离开书房,回到郑之南的卧室。   他在等郑之南回来。   这个独处的机会他等了很久很久,没想到在网络上认识的朋友会给他地址,这会不会是郑之南在通过这个人暗示他主动过来找他呢?   郑之南回到家,先把手机插上充电器充电,然后去卧室拿衣服,洗了个澡,对于不速之客的造访,他并没有想到这一层,但不知道是不是直觉的问题,他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可是却找不出来到底是哪里不对劲。   出于对自己直觉的信任,本来要躺到床上的郑之南重新回到了客厅,他坐在沙发上,拿起手机,开机,开机后一连串的信息声袭击着他的手机。   “之南,有个追了你很多年的粉丝可能最近会去你家蹲守你,你小心一点。”   “之南,打不通你电话,看到后速度回电。”   信息是裴成祖发来的。   他先是纳闷了一下,为什么这个粉丝会知道他的新住址,还要来蹲守他,然后就准备给裴成祖回个电话。   在卧室里左等右等的南北就是没等到郑之南再次回到卧室,他不知道被什么绊到了,无可奈何的南北从床下爬出来,因为穿着一身黑,走到卧室门口的时候,郑之南甚至没有注意到这个人。   当他拿起手机按了拨打时,眼角余光看到一个人从卧室里走出来,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带着一种仿佛吃错药的迷醉神情朝他走来。   结合刚刚裴成祖发给他的信息内容,郑之南很快就有了大致的情况,这个人,难道就是裴成祖口中的那个郑之南的粉丝?   他慢慢把手机放下,从沙发上站起来,从容不迫,惊人理智的对南北说:“你是?”   南北脸上的笑容更明显了,他语气非常激动的快步朝郑之南走,边走边说:“我是南北啊!你是不是太累了,忘了我?”   南北?   郑之南看对方的神情就觉得不太像个正常人,因为眼神里带着一种正常人不会有的癫狂,说话的时候眼睛会忍不住的睁大,颇为狰狞,虽然他在努力的笑。   “我不认识你,你为什么会在我家?”郑之南伸出手,示意对方不要再靠近他。   而南北期待的画面没有出现,却被郑之南制止了,他的脸上不再有热情的笑容,眼神落寞悲伤的看着郑之南,停下了脚步。   “你……真的忘了吗?你忘了我们的约定吗?”   南北认真的神情让郑之南都有些动摇,难道原主和对方认识?   然后他想起来裴成祖的信息。   喜欢郑之南多年的粉丝。   随即脑海里就有了关于名人被粉丝跟踪,有的躲进了床下,有的躲在柜子里,甚至半夜敲偶像的门。   所以这个人,是个患有妄想症的脑残粉?   电话那一头的裴成祖眉头紧紧皱着,他没想到对方竟然已经在郑之南的公寓里,在施意和他说这件事的时候,他只是想赶快和郑之南说清楚这件事,然后让他换一个地方住,最好是今晚就不要再留在那套公寓里,先去公司住一阵,然后重新找一处住所,最好是保安措施更周全的高档别墅区。   在郑之南与那个人周旋的时候,裴成祖冷静的让助理通知那块辖区的警察局,为了节省时间,最后直接开车去了警察局,亲自为四名警察带路直奔郑之南的公寓。   因为涉及到名人的人身安全,影帝还亲自来报警,大家哪里敢把这事儿当成玩笑,生怕引起不好的反响,连枪都带上了。   电话一直接通着,里面的人说话的声音隐约可以听到一些,怕触怒闯入者,警察和裴成祖都没有说话,一边赶路,一边听着里面的动静。   当一群人带着物业的人在电梯里时,电话里传来一声巨响,裴成祖恨不得自己有瞬移的能力,立即出现在郑之南面前,挡在的面前。   当这栋公寓不平静的时候,有路人亲眼看到了裴成祖走到警察局的画面,还用手机拍了下来,只是因为拍摄者是在家里往外拍,又是晚上拍得很模糊,但看他身边的助理,就能确定大步往警察局走的人就是裴成祖,不仅拍到了往里面走,还拍到了和几个警察往外面出,随后就是一辆房车和一辆警车风驰电掣的驶向了远方。   从走路的姿势和开车的架势,事情很严重,很可怕。   拍进去的时候只拍到了照片,但是出来的时候,这位博主机智的开了录像,所以还是被他拍到了一点。   第一次看到明显,还是去警察局,疑似报警,这位博主立即激动的在微博上写了这样一番话,还把自己拍到的照片和视频发到了微博。   ——第一次见到明星,虽然离得很远,但是看助理就知道那确实是裴成祖裴影帝,只是不知道急匆匆的去警察局做什么?好像有很紧急的事情,因为在家里,小区离警局虽然不远,但楼层高,拍的不是很清楚,凑活看吧。   裴成祖本来就是同期生里面的拔尖,不论是容貌还是演技都是一等一的,人气自然不能和普通艺人比,这条微博带着裴成祖的名字,立即在微博上被他的粉丝发现,还进了裴成祖的超级话题,这样吸引来的粉丝就更多了。   大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纷纷问:“为什么去警察局?有什么事儿吗?”言词里都是担心。   然后有一部分知道郑之南住在那块的人发评论说:“如果我没记错,郑之南离开范青逸后,搬到的地方就是这附近的高档公寓,报警的话,是不是和郑之南有关?”   “该不会是郑之南想自杀吧?”   这一猜测也有可能,很多人表面走出了被背叛的阴影,但是过段时间后想不开可能就轻生了。   立时,网上有了两个热门话题,一个是裴成祖报警,一个是郑之南疑似自杀。   记者们立即闻风而动,一部分去警察局想得到更多的信息,一部分立即前往郑之南所住的小区外面蹲守,还有一部分通过各种七拐八拐的手段去问门卫啊保安啊,还有警察局的朋友啊,而网络世界上的粉丝们则全部都涌到了帝都警察的官博,发私信的发私信,发评论的发评论,想要知道事情的进展,还有具体的事件原因。   另一边,裴成祖拿着手机站在了郑之南的门外,警察和物业的人正在商量着把门弄开,然后就在这时,郑之南的声音从电话里响了起来。   他说:“好了,那个人已经被我控制住了,帮我叫一下保安上来,有没有帮我报警?”   裴成祖听到人被控制住了,立即拍门,同时在电话里对郑之南说:“你没事儿吧?我带着警察在你门外,开下门,需不需要去医院?”   话音刚落,门从里面被打开了,穿着睡衣的郑之南手里拿着电话,看到门外一群人,立即说:“人已经被我控制住了,打扰大家这么晚还要过来。”   就算素颜,发型也是乱乱的,可依然不改盛世美颜的滤镜,不论是警察还是跟随而来一脸紧张的保安和物业,在他说完露出个笑容时,大家就被那美好的笑容闪到了。   几乎是同时,他们的内心都冒出来一句话:世界上怎么有这么美好的存在,太帅了,太好看了,不论是什么角度都很完美。   警察的定力还是比普通人要高一点的,立即回过神和郑之南走向客厅,一边走一边询问情况。   等走到客厅看到的就是南北趴在地上,双手被捆住了,脸上流着泪,哭得十分伤心,同时大喊着郑之南是个骗子,然后对警察说:“我是他的男朋友!我们是恋人关系!我只是来看看他,他说过会和我一起去旅游,却一直没有再联系我!我们的关系只是没公开!”   南北长的普通,个子还比郑之南矮半个头,加上表情疯狂,一看就精神不太正常,不用郑之南多解释一句,大家都不会相信他的话。   “老实点!”警察凶着脸走过去,解开南北的绳子,用手铐扣起来,“现在不用你说话,等回到局里,好好交代。”   而裴成祖则走到郑之南身边,好好的打量了郑之南一番,确定的确没事儿后说:“电话接通,听到你和他的对话,我的心都快从嗓子眼跳出来了,幸好没事儿。”那一刻他是真的紧张到头皮都在发麻,想让自己镇定一点 ,可以想到郑之南正身处险境就无法做到平静,去警察局的时候,恨不得直接拖两个警察跟他走,但该说的还是要说,只能叫自己稳住,不要慌,慌只会让事情越来越乱。   而见到郑之南后,他也在极力克制自己不要在人前给郑之南引来麻烦和误会,天知道,在门打开的那一刻,他有多想将这个男人紧紧抱在怀里!   郑之南抬手拍拍裴成祖的手臂说:“我会一点防身术,加上他比我矮,趁他不备就控制住他了,我长成这样,不学点防身术是不行的。”被迷药袭击的话就没办法了。   旁边的物业经理在旁边说:“想想就紧张,还好有惊无险,我们会配合警察,积极调查他是怎么进来的,实在是抱歉,给郑先生带来了不便。”   郑之南已经不想多说什么,摆摆手说:“按警察的流程走吧,大家一起配合警察的工作。”   等把南北控制住,扣上了手铐后,警察走过来对郑之南说:“需要郑先生和我们回去做个笔录,早点回局里,早点录完,耽搁大概30分钟就可以了。”细细解释。   郑之南和裴成祖都理解他们的工作,郑之南说:“好的,没问题,我去换身衣服穿个外套就和你们走。”   “好的好的。”警察没想到明星这么好说话。   等郑之南进去换衣服的时候,其中一个警察接到了一通电话,是他的同事,说了局里里面外面围了很多记者,事情弄完后,直接让郑之南在家里录个笔录,就不要回局里了,免得带来不好的影响从而引起纷乱。   警察应下,随后郑之南在自己家里录了笔录,同时警察也和郑之南说了现在外面的情况,表示到时候会让官博发个通告,解释一下,免得大众一直在担心。   郑之南没有异议。   等事情都处理完,警察的意思是,先去别的地方住,尽量换住所,现在已经闹得满城风雨,谁能保证未来不会有人效仿南北,也来这一招?   李云接到信息也赶了过来,直接拍板让郑之南先去公司住一段时间,然后公司会尽快安排好新的住所,同时也在让公司公关部做解释信,这事儿已经闹得很大了,还上了热门,都以为是郑之南想轻生什么的,未免人心惶惶,解释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只是得警察发布了通告后,他们再发。   事情发酵到凌晨两点,关心着郑之南的粉丝们终于等到了官博的通告。   官方简单的说了这件事,并通报了南北的个人信息,年龄和籍贯,还有作案动机。   看完解释,大家才知道,竟然是脑残粉太喜欢郑之南得了妄想症,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郑之南的住所,并偷偷潜了进去,等郑之南回家。   “我靠,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   “是啊,我光想想回到家,家里跳出来一个陌生人,说是我老公,我爱人,我就得吓得尿裤子。”   “好崩溃啊,追星要适度啊!这个人真的是疯了。”   警察那边说的比较简单,但也知道了郑之南没有生命危险,只是受到了一点惊吓。   惊吓很正常,大多数人都会被突然冒出来的陌生人给吓到。   随后郑之南的工作室微博也发了事情前因后果,还提了裴成祖帮忙报警的举动,说了感谢的话。   然后大家这才知道,竟然在警察去之前,他们的爱豆就自己制服了闯入者。   “我的天啊,也太酷了吧?竟然是自己制服的!”   “万万没想到,我家爱豆这么厉害系列???”   “怎么办,在我以为郑之南是个很酷的boy时,他竟然比我想象中还酷??为什么有这么酷的艺人啊!太牛了吧!”   “除了当初眼瞎看上了范青逸这个渣男,我觉得郑之南真的是完美的存在,有勇有谋,有身高有样子!他不火天理难容!”   “难怪当初知道范青逸出轨就果断离婚了,原来本体是个这么厉害的存在!我现在一点都不奇怪为什么他可以那么快的和范青逸离婚,还不留恋!因为他很强!不屑这种渣男的忏悔!”   当然郑之南的粉丝也没有忘记感谢发现不对劲报警的裴成祖。   “谢谢裴影帝,太感谢了,我家南南有你这样的朋友,真的很幸运!”   “对不起,我忽然很想站南南和影帝这对……别打我!”   “我也……想……”   “我……举个手!” 第72章   虽然尽量躲避记者, 但郑之南的身影还是被拍到了一些,只是他们没有给这些记者采访他的机会就乘车离开。   到了公司也是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李云的手机都快被打爆了,但一些相熟的, 关系比较好的媒体, 李云还是回复了一些内容,毕竟以后还要来往。   郑之南带着裴成祖来到休息室,让其他人去休息后,看着裴成祖,正准备说点什么, 身体就被对方整个拥住,下巴还在他的脸颊一侧蹭了蹭。   郑之南知道裴成祖这是在担心他, 仍然心有余悸,但为了剧情, 还是问了一句废话。   “怎么了?”   而裴成祖一直没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回答郑之南说:“想确定你是不是真的没事儿。”   郑之南轻笑一声, 回抱住不舍得松开手的裴成祖, 下巴放在他宽阔的肩膀处, 安抚他说:“我没事儿。”   “原本只是想和你说一下,让你先回公司住, 没想到对方竟然今天就去了你那里。”裴成祖说完这句话, 郑之南松开手, 假装茫然的看着裴成祖。   “我怎么听不懂你的话, 还有那些短信, 为什么你那么快就知道有人回来我家?”郑之南适时的表现出疑惑的神情看着裴成祖。   裴成祖知道,该来的总会来,他也不准备为施意包庇什么,做错了挨打要站稳这条道理,裴成祖还是知道的。   无论施意做了什么,后来又想要补救,原不原谅的话都不该是他裴成祖来说,而是被伤害到的受害人来决定的,唯一庆幸的事情是还好没有酿成大祸。   随后,裴成祖松开郑之南,和他坐在沙发上,说了聚会离开后的事情,也就是施意给他打了一通电话后的一系列情况。   “所以,简单的来说,我的住址是施意告诉那个人的。”   “是的,这件事是我遇人不淑,带累了你。”在知道施意做了什么后,裴成祖也没想到,印象里那个比较安静的人,竟然会做出这种事情,且是因为他的关系才让郑之南有了威胁。   “他……喜欢你?觉得你对我太好了?”   裴成祖语气顿了顿,想了想说:“我觉得他不是喜欢我,我并没有在他的身上看到一丝一毫的喜欢我,与其说是喜欢,不如说是独占欲,希望我这个在他眼中是伯乐的存在,目光更多的放在他身上,当我有了其他在意的人后,他有些心态失衡。”认真的分析给郑之南,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郑之南很自然的接了一句:“那你从我的身上看到对你的喜欢了吗?”说完笑吟吟的看着裴成祖。   裴成祖猝不及防被撩了一下,直直的与郑之南对视,气氛有一种奇妙的感觉,裴成祖伸出手握住郑之南的一只手,比刚刚还要认真的说:“有。”   然后郑之南主动凑过去亲了亲裴成祖的唇,蜻蜓点水,足以点燃火焰。   下一秒郑之南的身体就被一直压抑着真实内心的裴成祖一把捞进怀里,他覆盖上郑之南的唇,温柔亲吻,不同于刚刚郑之南的蜻蜓点水,这一次要更加缠绵细致,每个地方都不放过。   好感度在郑之南说完那句话,并主动吻了裴成祖后,直接窜升到了91。   这不得不让郑之南感慨,他妈的,这真的是唯一一个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个位数上升的攻略对象了。   他这次不会再像之前那么以为需要一个什么刺激点就能直接蹿升到百分百,这个攻略对象绝对不是一个刺激点就能达到百分百的。   还需要契机。   甜文果然不如其他世界刺激,相应的增加好感度也不如其他世界来的迅速。   钝刀子割肉没那么利索。   不能着急,就在郑之南想事情的时候,裴成祖结束了这一长吻,他摸了摸郑之南的脸颊说:“在想什么?”   郑之南敛下眉眼说:“想施意的事情。”如果说什么都没想显得很不真诚,但要告诉他他在想怎么攻略他肯定是不行的,只好拿施意来当挡箭牌了。   其实按照他的性格,谁搞他,他就要搞谁,但施意这个角色呢,感觉挺复杂,他不像苏燕丰那样有个反派的样子,黑的彻底,是个不黑不白的人物,所以他就不能像对萧励甚至是威胁杜奥霖那样对施意。   郑之南知道,这个世界并不是黑白分明的世界,更何况是人,施意妙就妙在,他的悬崖勒马,这一点难能可贵,因此郑之南并不讨厌施意,甚至对他一点点愤怒的情绪都没有,大概是他知道早晚施意会闹一出,就看他怎么闹。   其实施意这一推波助澜,也算是让他涨了好感度,没有这一茬,还不一定什么时候能破90,现在不仅破了90,还多1分。   而且连带的让他又一次上了热门,粉丝已经涨到了1800万。   每上一次热门就要涨一波粉。   离他心理预期的2000万粉越来越近了,希望2000万分的时候,好感度也能达到百分百。   “你……准备怎么做?”裴成祖心里斟酌了下自己说话的语气,怕自己会影响到郑之南的决定。   郑之南说:“如果他没有让你告诉我这一切,我或许会和警察如实说他参与的这一茬,但现在,我不准备这么做,但是也不会去为他求情,那个变态会不会把他供出来,警察能不能查到他那里就不是我操心的事情了,关于施意,他的命运就交给老天吧,从此以后,就当没有过他这一个朋友。”   “好。”裴成祖认同了郑之南的决定。   说完了施意的事情,郑之南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坐在沙发上的裴成祖,眼波流转都是风情,似笑非笑的对裴成祖说:“说完了施意的事情,你就没有其他话要和我说吗?”虽然都是男人,谁先表白并没有什么不同,且看着好感度就知道裴成祖的内心真实想法,但在小说里,郑之南知道,很多人还是喜欢看另一个主角主动的承认自己的内心,而不是他。   裴成祖极其喜欢郑之南这样气定神闲,风情万种的模样,这种风情不同于女人的妩媚,郑之南给他的是男人才有的那种清冽,不过一句话,就将他的目光牢牢吸引。   裴成祖也站了起来,这一刻,他是有些紧张的。   他从未对一个人说这样的话,喜欢你的话。   被你深深吸引的话。   他再一次握住了郑之南的手,仿佛想通过交握的手来传递什么。   握住后,裴成祖看着郑之南的眼睛,仿佛那里面有他心之神往的宝藏。   他说:“之南,你不是说希望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不知我是不是你的有情人,但我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可以和我在一起吗?”虽然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像往常那样从容淡定,可第一次像个人坦白自己的内心,还是喜欢的人,这种感觉很奇妙,因此他不得不承认,他紧张了。   他甚至害怕郑之南给他的回复是,对不起……   然后他听到郑之南露出个笑容,眼睛弯弯的,笑容似乎也比平时格外的甜,像一颗糖,让他想吞吃入腹。   “好啊,有情人当然要在一起。”虽然没有直接表明他也是喜欢他的,但这句话就说明了一切。   也算是与裴成祖刚刚的话有了一个联系。   我们是有情人,所以我们会在一起。   同时也告诉了裴成祖,他们是相互喜欢,互相吸引,不是他单恋。   裴成祖的眼睛不由睁大了一些,神情颤抖,是因为激动,他紧紧抱住郑之南说:“这是真的吗?”   “真的。”郑之南也拦住裴成祖的身体。   “我觉得自己在做梦。”   “要我掐你一下吗?”说完这句话,两人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虽然裴成祖依依不舍,可今晚的事情太疯狂了,他想郑之南能好好休息一下,而且他也不宜久留,外面很多人在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他也不方便一直逗留在郑之南的公司,没准一会儿李云还要过来和郑之南商量事情。   因为这件事,他和郑之南约定明天见面的事情也暂时搁浅了。   裴成祖回去的路上,心脏还在扑通扑通的跳,激动的。   有什么比喜欢的人也喜欢你更让人开心的事情了。   回去的路上,裴成祖接到了母亲的电话。   看到电话他才想起来,本来已经答应母亲今天晚上聚餐结束回家的,因为中途出了这件事,还没给家里回个电话。   “成祖,不是说今天晚上回来吗?怎么这么晚还没到家?是路上出了什么事儿吗?”裴成祖的母亲姓聂,叫聂文熙,是个性格比较严谨的人。   电话接起后,还坐在家里沙发上等儿子的聂文熙这样问。   裴成祖语气抱歉道:“朋友这里出了点麻烦,我过来帮下忙,忘记给你打电话说一声,今晚不回去了,我就在市中心这边的住所住一晚,明天早上再回老宅,你和爸爸早点休息。”   “麻烦吗?”   “已经解决了,现在太晚了,就不过去老宅了先。”   既然儿子是有事耽搁了,聂文熙也就没有继续在意。   聂文熙挂上电话后,因为回来的晚,看到堂姐还没休息,就顺便陪在堂姐身边等裴成祖的聂文桥打着哈欠说:“怎么了,成祖今晚不回来了?”   聂文熙点点头准备上楼休息,然后就听到聂文桥说:“什么有事儿耽搁了,没准就是去女朋友那里,肯定是谈恋爱了,舍不得女朋友,想多跟女朋友待一会儿。”说完,聂文桥还嘿嘿笑了一下。   “成祖是个什么性格还要我说吗?就算是谈朋友了也会堂堂正正的跟我说是在女朋友那里才不回来,你赶紧早点睡吧,都这么大年纪了,别老是去酒吧胡混,老大不小,没个正形。”因为快过年了,聂家就剩下聂文桥这么一个人,聂文熙就让他来裴家和他们一起过年。   想到堂弟,结了两次婚都离了,到现在连个孩子都没有,马上40岁的人了还形单影只的一个人,聂文熙就头疼,比起操心儿子有没有对象,她更操心弟弟的事情。 第73章   聂文熙上楼后, 聂文桥也起身回了自己的卧室,他原本是想着今晚侄子回来的话, 刚好和他聊聊天。   聂文桥一直有个想法,那就是让外甥给他牵牵线, 介绍点明星朋友, 不是那种三四线的不知名小艺人,而是真正的大咖位,一线不行二线的也可以嘛。   不过他最近有个关注的明星就觉得很不错,盘靓条顺,十分惹眼, 而且关系和侄子好像还很好的样子,多好的机会。   不过既然今晚回不来, 那就明天回来了再聊。   翌日,裴成祖起来的很早, 本来想给郑之南打电话,但又担心影响他休息, 毕竟昨天晚上闹出了那样的事情, 肯定很晚才睡下, 也不知道睡得好不好。   裴成祖决定等中午了再给郑之南发信息,问问他住的地方有没有搞定。   其实裴成祖很想把这事儿接过来, 但知道这样有些越权, 毕竟郑之南是有公司也有经纪人的艺人, 他来操办, 有些不大合适, 特别是关系还没公开就想把一切都包揽过来,会惹人讨厌。   裴成祖在想着郑之南,同时也在想着快过年了,孤零零一个人的郑之南在举家团圆的日子一个人,怎么都显得让人心疼。   他想大年二十九的时候,带郑之南来他家过年,当然,前提是他没有行程安排的话。   裴成祖到家的时候已经10点,聂文熙看到他,先是拉着他的袖子看了看他说:“是不是瘦了?我就觉得一年拍一部戏就可以了,怎么今年要拍第二部 ,还拍到这么晚才回来。”   裴成祖脱掉外套笑着说:“有时候好剧本难遇,刚好这个点碰上了,哪里还管今年的目标已经完成了之类的事情。”说的阴历的那个年,阳历年现在都2月份了。   聂文熙被说服,无奈的笑着说:“总有借口来堵我,你坐下来休息一下,你舅舅比你早几天过来,一会儿下来了你们好好聊聊,你弟弟也不知道野哪里去了,都年底最后几天了也不早点回来陪陪我,一年到头都见不到什么人,你也是。”聂文熙边说边去厨房,看看都准备的怎么样,然后端着吃的喝的出来,把裴成祖当成小孩子一样,什么都放在他面前让他挑。   聂文桥下来的时候,裴成祖正在和聂文熙说带朋友回来一起过年的事情。   “妈,我有个朋友,你应该知道的,他父母很早就不在了,也没什么亲戚,我想过两天,大年二十九的时候,让他来我们家和我们一起过年。”   聂文熙叉起一块苹果粒说:“谁啊?”   “郑之南。”   这个人聂文熙的确知道,当初他和范青逸的事儿闹得那么大,她怎么可能不知道,特别是儿子身在娱乐圈,作为影帝,她这个当母亲的就格外关注这个圈子,小事不怎么注意,但大事儿也是有所耳闻的。   当然也知道儿子的爱好,对音乐的痴迷,她听了郑之南的歌后,觉得那声音的确值得儿子喜欢,从而把他发展成朋友,儿子的交友情况,甚至是对事业的规划,她都不会随便插手,以为你儿子自小就是个有自己想法的孩子,很少让她操心过什么,她在网上搜过郑之南的资料,知道他父母去世的早,那么过年这种阖家团圆,一个人的时候肯定不好受,再怎么无所谓,大概也会感到孤独吧。   只是聂文熙不知道儿子这么积极,对方会不会觉得尴尬,毕竟除了儿子是他的朋友,其他人他都没有见过,年轻人好像不是很喜欢和长辈们待在一起,在她犹豫的时候,聂文桥已经走近了。   他走过去对聂文熙说:“当然可以啊,姐,这是成祖的朋友,你难道这么不给他面子?要拒绝啊?” 聂文桥以为堂姐不怎么愿意家里来个对于他来说的陌生人。   聂文熙白一眼弟弟说:“我都还没回答呢,怎么就知道我是拒绝?”   聂文桥打了个哈欠,他昨晚凌晨两点多才睡,虽然睡到10点,可还是有些精神不济,毕竟也不是小年轻的时候可以通宵达旦的玩闹,现在轻易不能熬夜,不然白天就没精神。   裴成祖跟聂文桥问好。   “舅舅什么时候过来的?”   聂文桥坐到裴成祖旁边,端起佣人拿过来的海鲜粥,喝了一口说:“比你早个三天,你妈非要我早点过来,估计是怕我一个人孤单寂寞冷吧。”说完,聂文桥先笑了。   裴成祖也笑了笑,他这个舅舅,虽然是长辈,年纪也不小了,但一直没个定性,和年轻人一样,什么新鲜玩什么,爱热闹,什么都不当回事,游戏人间的性格,因为是长辈,裴成祖虽然对他这样的生活态度有那么一点点的不赞同,但也不会表达出来,这事儿是他母亲该去说的事情,他这个小辈去教长辈该如何生活,没道理的,容易产生嫌隙,他并不想因为生活态度的不同而让长辈觉得他自大,不尊重他。   聂文熙对聂文桥说:“说了多少遍了,不要在客厅用餐。”   聂文桥无所谓道:“懒得专门坐在那么大的餐厅用餐啊,你就当我是在喝果汁。”   聂文熙懒得再说聂文桥,转而继续和儿子说:“你的朋友我们当然是欢迎的,仔细想想,成祖你很少带朋友过来,你爸知道了肯定也会很高兴,他前几天还在操心你的婚事儿,过了年你就28了,该操心了,你觉得呢?”   裴成祖不想擅自决定公开他谈恋爱的事情,他会和郑之南在这件事上商量过后再给亲近的甚至是粉丝们一个答复,自然父母这边也要先瞒着点,喝口茶说:“妈,你应该说我才28才对,婚姻大事怎么可以着急?”   聂文桥一心想着郑之南要来裴家过年的事儿,为裴成祖开脱道:“对啊,婚姻这事儿急什么,难道要跟我一样随意的结婚,最后发现不合适,然后再离婚?”   聂文熙瞪了一眼聂文桥说:“说什么呢,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都不知道你脑子里在想些什么,第二个弟弟对你多好,你不知足,非说什么没意思要离婚。”这个第二个弟弟指的是聂文桥的第二个结婚对象。   聂文桥一副不想继续这个话题的样子摆摆手说:“不要再说他了,都过去了,本来就是不合适,当初非要暗示我想跟我结婚,那个时候我的确喜欢他,但现在不喜欢了,我有什么办法,感情的事情,我能左右吗?”   裴成祖看两人在说话,起身说:“我去楼上洗个澡换身衣服。”   聂文熙点了点头。   聂文桥看到外甥要走,督促了一句:“你那个朋友怪可怜的,记得过年带他过来玩。”   聂文桥说完这句,聂文熙沉默了一下,因为她想到了聂家的四位长辈,她的父母,还有堂弟的父母,本来是出国玩,高高兴兴的事情,结果直升机坠落在了峡谷里,四人,包括机长都无一生还。   她那个时候已经成家多年,堂弟是独子,当时还是学生,上大学,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   聂文熙以为聂文桥这么督促儿子是因为想到了自己也是父母过世的早,身边也没个知冷知热的人才这么说。   哪里会想到,聂文桥是看上了郑之南,想让裴成祖多给他制造点机会。   只要人见到了,总有他接近对方的机会。   真的是想什么来什么。   网上还在为郑之南遇到变态粉丝潜入到家里的事情而热议的时候,郑之南在公司的处理下很快就选择好了新的住所,选择了安保措施比较高的地方,不少明星艺人都选择住在那里,巧的是连裴成祖也有房产在那里。   用了一天的时间,快速的把东西都搬到了新居,又用了一天的时间把除了私人物品外的家具啊,衣服啊这些都让人整理好,本来这两天是有一个商业代言的活动要出席,但代言商那边可能是考虑到很多粉丝都在担心郑之南刚出了事情,怕说商家没人性,也担心到时候去的粉丝超过了预期而引起混乱和踩踏事件,最终决定让郑之南休息一下,拍个小视频,表达一下就可以了。   在忙这些事情的时候,裴成祖也和郑之南说了明天二十九去他家,过了年开工后再回自己的住所。   郑之南在电话里说:“我去你家过年?合适吗?”   “有什么不合适的?人多了热闹,我难得带朋友回去,我父母家人巴不得我多带几个,怕我太独了。”   太安静的孩子,父母有些是挺担心孩子这样交不到朋友,太孤独。   其实郑之南一个人待着挺自在的,他对过年过节这种事儿并不在意,一群人过也好,一个人过也可以很舒适,但想想还有剧情要走,好感度要刷,完全不允许他一个人待着,便用踌躇的语气说:“真的不打扰叔叔阿姨吗?”   “如果他们觉得打扰,我会和你说这些吗?不用担心,一切都有我在,其实就是一起吃饭,聊天,看看春晚,你就当聚会了,我不想你一个人在大大的房间里过年。”过年这样的日子,不是赶过年通告,经纪人和助理都不可能陪在身边,大家都是要回家与家人团聚的。   郑之南用一种隐隐感动的语气说:“好。”   “明天我去接你,你就在公司等我吧,我这边没什么事情。”裴成祖除了对拍戏有兴趣外,其他商业活动还有代言都很少参与,他在娱乐圈不是为了求财,有人说他是正经的演员,不是明星,这话其实没错。   所以开年后才开机的裴成祖,过年这段时间最闲。   二十九那天,裴成祖让司机直接把车开到公司地下车库,然后去接郑之南下来,过年的帝都格外冷清,大街上都看不到什么人,更别说公司了,除了值班的,基本上都回家过年了。   在车上,郑之南还拿了几本剧本,他对裴成祖说:“你演戏是专业的,这里面是我新的一年的工作,你从中帮我挑出来两个不错的剧本,我一时有些拿不定主意接拍哪一个。”说完递给裴成祖。   裴成祖接过剧本,大致扫了几眼,然后合起来对郑之南说:“现在是休假时间,这个不急,我会帮你筛选,你只要好好享受假期就可以了。”裴成祖没有推却,在演戏方面,和郑之南比,他的确可以给他一些自己的建议,这个没有什么好谦虚的。   郑之南路上又表现出一种“紧张”“纠结”的情绪来,毕竟他们两个已经确定关系,除了彼此的经纪人和助理知道,其他人都不知道,他这次虽然是以裴成祖朋友的身份和裴家的人一起过年,可只有他自己知道,还有类似于,第一次见家长的那种不安,郑之南觉得太冷静不太好,所以表现表现紧张。   裴成祖说了一些话安抚郑之南,也把家人的性格和个人特点告诉他,让他心里有个谱,这样大概会自在很多,他其实不擅长安慰人,但在面对喜欢的人时,仿佛迅速拥有了这个技能,只想让自己在意的人别太给自己压力。   “除了我父母还有弟弟,我还有个舅舅也在我家过年,他比较爱玩,不是那种严肃的长辈,我妈比我爸要严谨一点,但也不是个挑剔的人,所以不用担心这些。”   “嗯,看到你,我就觉得你家里人肯定也很好,只是第一次去别人家过年,难免会有些紧张。”郑之南这样解释。   裴成祖表示理解,说话的时候,两人的手握在一起,偶尔眉眼对视,都是心照不宣的神情,有傻里傻气,有甜蜜。   郑之南过滤了一边裴成祖的话后露出一副好奇的神情说:“舅舅?那你表弟什么的也在吗?你们是两家人一起过年吗?”   裴成祖坦诚地说:“不是,我舅舅现在是单身,之前结过,一直没要孩子,后来离婚了,所以现在是一个人。”   “原来是这样。”   两人一路说着话,不知不觉就到了裴家。   因为裴成祖交代过,裴家的父母都在家等着儿子第一次带朋友回家,连裴成耀都回来了,虽然裴成祖还没对家人说,可裴成耀结合上次裴成祖的举动,加上现在带郑之南来家里过年这茬,他觉得八成两人已经确定关系,只是还没对外说而已。   裴成耀因为这个别人不知道而自己早就看穿一切的心情笑眯眯的等待未来的新成员。   除此之外,沙发上还有另外一个人,那就是早在两天前就开始期待的聂文桥。   当看到裴成祖旁边和他一起进来的郑之南时,聂文桥只觉得真人比网上看到的还要耀眼,完全感觉像是在发光的存在,布灵布灵那种发着光,整个人好看到闪亮夺目,聂文桥要不是定力够深,会忘记呼吸的。   裴成祖的父亲裴靖宇和聂文熙一起站起来,随后是聂文桥和斜靠在沙发的裴成耀,对郑之南露出友好的笑容,表达善意。   “欢迎之南来我家,你是成祖第一个带回家来做客的朋友,我和他妈都特别开心。”这是父亲裴靖宇在说话。   郑之南跟三位在场的长辈一一问好,然后和裴成耀打招呼,这个见过,就随意了一些。   聂文桥听出来郑之南对裴成耀不陌生,笑着说:“成耀,你们之前见过?”   裴成耀点点头说:“之前哥去会所,之南哥也在。”郑之南比裴成耀大,如果是旁人,就算比他大10岁他都不会在意,但郑之南是他哥的人,就算是看在他哥的面子上,也不会不搭理,何况他还挺喜欢郑之南干脆利落的性格。   因为时间还早,大家就聚在客厅聊天喝茶,聊着聊着就说到了变态粉丝的事情,郑之南说:“事情已经结案了,对方患有妄想症,认为我和他是恋爱关系,因为一直见不到我,所以找到我的地址后就偷偷藏了进来。”   聂文熙说:“这种事儿之前香港那边不是也有个什么天王的粉丝,也是闹得不得了,这些粉丝真的是追星都追得失去自我了。”   裴靖宇说:“主要是本身精神就有问题,正常人追星,哪里能到这个地步,这是犯法。”说的是郑之南这件事。   通过聊天,仿佛大家之间的关系也没刚坐下来的时候那么生疏,郑之南表现的很大方得体,因为郑之南和裴成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维持着只是朋友的身份,裴靖宇和聂文熙都没看出来猫腻,而聂文桥则是在努力展现自己的幽默风趣博学多闻,根本没注意到外甥和郑之南是一对的事情。   聂文桥在感情上不是个冲动的人,也知道才认识第一天,不可能让对方一下子就喜欢上他,或者说对他感兴趣,所以郑之南在裴家的这三四天,他都没表现出“我想和你好”的意思,就是走那种成熟中又不失风趣幽默的路线,努力不动声色的展现成熟大叔的魅力,准备在最后一天,郑之南离开之前,透露出那点想深入认识的意思。   郑之南能察觉到聂文桥比较热情,这种热情不是油腻的热情,而是比起裴家父母那种稳重的长辈,这位舅舅还是比较热情的那种状态。   因为年龄的原因,郑之南有想过可能触发其他剧情,但都是在往其他裴家的亲戚朋友,完全没想到是聂文桥。   但事情还是发生了,在过完年,郑之南准备离开裴家的前一天晚上,当时,裴成祖去洗澡,他坐在二楼的书房里,其实也没干啥,手里拿着几本剧本,准备一会儿裴成祖洗完澡后,他们两个聊聊剧本的事情,然后他就看到聂文桥笑着走进来。   郑之南跟着裴成祖叫人,所以也叫聂文桥舅舅,他看到聂文桥,立即站起来问好。   “舅舅,这么晚了还没睡?”   聂文桥让郑之南坐下来,自己也坐下来说:“你不也没睡,手里拿着剧本?准备背台词?”   “没,挑剧本。”   “原来是挑剧本,要是对台词我还能硬着头皮充个数,挑剧本我就不凑热闹了,到时候让成祖帮你挑挑,他是专业的。”   郑之南点头,心里有些奇怪,是的,奇怪,他能感觉到聂文桥的热情,但是一开始他觉得这个热情是比较正常的热情,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以为聂文桥就是这种性格,但现在看到聂文桥坐在对面看着他的眼神,他忽然就有了另外一种念头。   只是他不是很确定,毕竟聂文桥怎么也算是长辈。   聂文桥是准备长远攻陷郑之南的,所以没说一些很奇怪的话,只是对郑之南说:“咱们好像还没加个什么微信,你那个电影《回宫》我也看了,很喜欢,你下次拍电影,首映的时候我一定去捧场。”说完后掏出手机,准备加郑之南。   长辈要加微信,小辈怎么好意思直接拒绝,何况还是男朋友的长辈,还看过他的电影。   郑之南掏出手机,加了聂文桥的微信,虽然他怀疑聂文桥会不会是重要配角,但并没表现出了,不动声色的观察着聂文桥。   加了微信后,聂文桥对郑之南说:“你的歌我也都听了,难得一见的好声音。”一直在夸郑之南,没有夸他的颜值,因为他知道这样显得刻意,他是情场老手,自然懂得循环渐进。   “谢谢舅舅。”   “之南,你太客气了,直接叫我文桥就行,我很喜欢你的性格,以后常联系。”没有点透,但这句话也表明了聂文桥想要传达给郑之南的意思。   听到这句,郑之南在心里“哈”了一声。   哈?   文桥?   所以,舅舅该不会是准备对外甥的朋友发起进攻?舅舅其实这几天一直在攻略他?   郑之南在心里忍不住笑了,妈的,搞事情啊。   不亏是最高颜值的人设,人见人爱果然不是浪得虚名。 第74章   郑之南合上剧本, 露出个为难的表情说:“不好吧,我还是跟着成祖一起叫您舅舅比较好。”   聂文桥看郑之南不好意思, 笑着无所谓道:“都随你,看你喜欢叫什么, 那我不打扰你看剧本了。”他来的目的主要是加微信, 加了微信就能以后常联系,慢慢来。   看到郑之南站起来要送他,聂文桥摆摆手说:“你看剧本吧,我先去睡了。”   郑之南站起来也就是意思意思,发现聂文桥似乎对他很感兴趣后他就没有想过要真的把他送出去, 脚都懒得抬。   等聂文桥出去后,郑之南又重新坐了下来。   他在想, 裴成祖应该还不知道聂文桥的心思,要是知道了, 也不知道会是个怎么精彩的表情,会不会后悔带他回来过年了?   想到这里, 郑之南又笑了。   他笑着摇摇头, 继续看手里的剧本。   裴成祖的确不知道自己的舅舅在寻思着怎么挖自己的墙角, 不过他马上就知道了。   聂文桥从书房走出来后就哼着歌去了裴成祖的卧室,裴成祖刚洗完头, 换好衣服正在吹头发, 聂文桥进来的时候, 他头发已经吹得半干, 看到舅舅以为他有事找他, 就关掉了吹风机,拿起毛巾擦了一下手和脸,放回浴室的架子上对聂文桥说:“有事吗舅舅?”   “你明天和之南就回去了是吧。”   “恩,他要回公司拍新电影的定妆照,我也要准备一下回剧组。”裴成祖说完,坐到了聂文桥的对面,端起桌子上的杯子喝了一口水。   然后就听到聂文桥笑着对他说:“我挺喜欢之南这个孩子的。”   虽然聂文桥还没说什么,但裴成祖心里咯噔了一下,拿着杯子,神色沉沉的看着聂文桥说:“所以?”   “我觉得我们应该挺合适的,他性格比较稳重一点,他离过婚,我也离过婚,你说,我追他,他会同意吗?”   裴成祖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舅舅会和他看上同一个人,而且对方已经是他的恋人。   郑之南猜得没错,这一刻,裴成祖忽然就后悔带郑之南回来过年,他应该去郑之南那里陪他,两人世界岂不是更自在。   或者他应该在带郑之南回来之前先擅自决定把他和郑之南的事情告诉家里所有人,包括舅舅聂文桥,也许就不会听到这么刺耳,甚至让他忍不住想要回击的话。   聂文桥等了半天,等到外甥的回答,却是一句很不给面子的话。   他说:“你配不上他。”言简意赅,语气还一点不像是开玩笑,很认真,这是让聂文桥最不可思议的地方。   聂文桥怎么都没想到外甥会这么不给面子,立即皱着眉头说:“我配不上?我配不上谁配得上?”他哪里配不上了?虽然郑之南颜值比他高,可也不代表他颜值很差劲好吗?何况他还有成熟大叔这项魅力加成,追求和暗恋他的人并不少。   然后就听到裴成祖直接粗暴的说了一个字。   “我——”   什么?   什么意思?   聂文桥有些懵,一时无法把这个“我”字和郑之南联系起来,等他回过神不由睁大了几分。   “你?”   裴成祖放下杯子,慢条斯理地说:“忘了和舅舅说,之南是我恋人。”那句不要打他的注意他忍住没说,不想一直刺激他。   然后裴成祖就听到聂文桥很直接的扔了一句:“你们是不可能的。”   裴成祖挑眉看着聂文桥,聂文桥接着说:“你妈不可能同意你和他在一起。”   裴成祖说:“因为他离过婚?”他猜得出来聂文桥在想什么。   “对,你明知道他离过婚,你们不可能在一起,你还和他谈恋爱?”眼神里写着“你这个渣男,肯定是玩玩人家”。   “你说不可能,就不可能?在我眼里,他离过婚又有什么关系。”裴成祖对此风轻云淡,甚至非常不屑去在意这个问题。   “可你没结过婚,他却已经是个有过婚姻关系的人,你妈怎么可能让你和一个离过婚的男人在一起,你又不是找不到对象了。”   “这是我的事情,我把我们的关系告诉你,只是不想你继续注意之南,其他的事情,我自己可以解决。”裴成祖语气淡淡的。   说实话,聂文桥的心里有些生气,一是外甥太不给面子,二是被裴成祖那胸有成竹的样子刺激到了。   他站起来说:“你准备什么时候告诉你爸妈你和他的事情?”   “我会征求之南的意见再告诉我爸妈。”   “看来你很喜欢他。”聂文桥语气有些唏嘘,没想到吧,没想到外甥和之南是一对,因为在他眼里,他外甥是个配得上任何人的存在,又怎么会找一个离过婚的人,他又不是也离过婚。   聂文桥想得比较现实,觉得离过婚的配不上没结过婚的人,除非是真的找不到对象的人才会去和二婚的凑活,却没想过爱情这种事情是没有道理可言的,更没有条条框框把你框在这个框架里,让你不能选这样的人,不能选那样的人,他只随心,哪管你是不是有过几段感情,爱过几个人。   爱上了就是爱上了,爱情从不跟你讲道理。   裴成祖坦率大方地回答:“是,我很喜欢他,第一次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想每天每时每分每秒和他在一起,就算什么都不做,都觉得世界原来这么美好,我确信,他是对的人,属于我的那个人。”   聂文桥心里难受,面上也要保持长辈该有的气度,最终什么都没说,转身走了,心有不甘他也做不出挖墙脚的事情来,别说对方还是自己的外甥,他现在的心情非常复杂,各种情绪都在往外涌。   聂文桥走后,裴成祖想要立刻见到郑之南,他几乎是快步走的样子冲到了书房,看到郑之南坐在温暖的灯光下看剧本,在某一刻有些不安的心才再次得到了安慰,他放轻脚步,慢慢走到郑之南的身边,当郑之南看向他的时候,将他揽进怀里,仿佛差点就要失去他了。   “怎么了?”郑之南能看出来裴成祖的脸色不对,毕竟跟他说去洗澡的时候还挺轻松的,这会儿怎么感觉好像身后有人拿着刀追他似的,难不成是聂文桥找裴成祖说了什么?这般猜测的郑之南没说出来,装傻充愣。   “之南,我想把你介绍给我的爸妈。”   “来的那天不就介绍了?”郑之南故意用诧异的语气回答。   裴成祖道:“是把我们的关系告诉他们的那种介绍。”   郑之南叹口气,语气里有担忧:“你父母真的会接受我吗?我离过婚,在他们眼里,你肯定值得更好的人,而我这样的身份,在他们的眼里,配不上你吧。”   裴成祖忽然有些生气,他不是生气郑之南,而是生气那些老是揪着离过婚这事儿的人,更多的是心疼郑之南自贬身份,在他眼里郑之南是绝对优秀的人,离过婚又怎样,那是他的错吗?谁年轻的时候没爱过一两个人渣,这和之南有什么关系?要错就错也是范青逸太渣。   裴成祖甚至有点自责,自责自己为什么不早点遇到郑之南,为什么不比范青逸更早和他认识,他早该注意到这个男人,或许就没有范青逸这茬。   人生常常有许多遗憾,与其纠结这些,不如坦然的面对新的人生。   裴成祖吻了吻郑之南的额头和唇说:“为什么要去纠结离过婚,离过婚的人和大家有什么不一样?我不想你去在意这个,如果我真的在意你离过婚,为什么要和你成为朋友甚至想要和你永远在一起,我喜欢的是你的人,不是你身上诸多的所谓的别人给你贴上去的标签,他们怎么想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不能被他们左右。”   “谢谢你成祖”郑之南露出被裴成祖感动到的神情,然后回抱住裴成祖,“过段时间吧,过段时间再说,这个时候说总觉得不对劲,而且我们才在一起没多久。”太着急了并不是好现象。   “好,听你的。”裴成祖不想给郑之南压力,其实原本他也是想过段时间再说,但今晚被舅舅刺激到了,他冲动之下就想立即和家里所有人都宣布他有了恋人这件事。   想到舅舅,裴成祖心里就一阵焦躁,这种感觉很复杂,一边是亲人,一边是恋人,他怎么都没想到,舅舅会看上自己的恋人,还想让他给他牵线搭桥,想想裴成祖都觉得好气又好笑。   其实裴成祖也知道,就算聂文桥不说,他也知道他妈肯定会有微词,他父亲应该会更尊重他的选择,到不担心父亲会多抗拒,他唯一要担心的就是怎么去说服他妈尊重他的选择,虽然他已经成年很久,甚至已经28,可在父母的眼里,永远都是个孩子吧。   不过尽管如此,裴成祖也不觉得这会是他和郑之南爱情道路上的阻碍,他选择的人,甚至决定的事,一旦心意已决,谁都撼动不了。   系统:好感度上升至94。 第75章   看到94, 郑之南可以说是颇为感动了,还差6分, 最后6分。   但他知道,这最后的6分也不简单。   晚上, 两人在书房讨论剧本, 最后裴成祖为郑之南敲定了一个古装电影,还有一个是民国题材的电影,古装电影里他演的是反派,比较妖孽暗黑的那一种,而民国题材里, 他在里面演一个戏子,演戏子对于郑之南说有难度, 因为要学习关于唱戏方面的东西,但这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到时候会提前请专业老师指导,剧组那边也会安排人, 两个角色都比较出彩, 也有亮点, 当然也考验演技,裴成祖为郑之南挑选这两个剧本, 就是相信郑之南的演技是可以做到最优。   敲定剧本后,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便各自睡下, 翌日裴成祖和郑之南吃过早饭稍作休息后就一起离开了裴家, 走的时候没看到聂文桥, 听说早上没吃早餐就离开了。   网上关于郑之南在裴成祖家过年的事儿,有人在传,都说裴成祖是很好很好的哥哥,很照顾郑之南这个弟弟,因为郑之南的资料上就写着他父母去世的很早,过年这样的节日一个人的话,粉丝们想想也会很难受,但是知道被裴成祖带去裴家过年,大家就都放心了不少。   “果然是遇到了真朋友,希望这份友谊可以长存。”   “谢谢裴哥照顾南南,好感动啊!希望两家的粉也好好相处!”   “虽然一开始影帝是冲着南南的歌声去的,毕竟音痴嘛,但因歌结缘,成为朋友,看到他们很合拍,替他们高兴。”   这个时候除了暗暗凑在一起的cp粉会为了两人站在一起的照片,或者是坐在一起聊天喝茶的报道而兴奋,大部分的粉丝都不会把两人想在一处去,都觉得是朋友而已,毕竟一直以来,裴影帝给他们的感觉就是很直男很宅的那种性格,不炒作不接代言,不是宣传期基本不上综艺,拍完戏杀青后迅速消失,回家宅着,怎么看都不像是个会喜欢男生的男人。   所以大部分不会往哪方面想,就算是两人聚会,去国外玩,都觉得很正常的朋友互动。   裴成祖进剧组后,过了元宵郑之南也进了剧组,是那部古装剧,导演是一位青年导演,两年前因为一部文艺片获得最佳导演,后来拍摄了纪录片,获得了国际大奖,这是他首次拍摄自己的古装电影,同时也是裴成祖的大学同学,编导系,裴成祖是表演专业,当年还一起创作过毕设,一部毕业作品,小短片,交情一直很好,圈内外皆知,裴成祖的粉丝也知道这位导演。   正是因为接拍这部剧的导演是裴成祖的朋友,裴成祖来探班看郑之南的时候,好多人都以为裴成祖是特意来和回国的刘导叙旧的,毕竟刘导在国外待了挺久的,近期因为接拍这部电影才回国。   而只有刘尧知道,这家伙来和他打个招呼就去找郑之南了。   不过看到好友这个万年光棍终于铁树开花,有了喜欢的人,而郑之南进组这两个月,他接触下来觉得挺好的,和善有礼貌,不卑不亢,布置的任务,还有想要达到的要求,他几乎都不会出什么差错,有好几次都是完美完成拍摄任务,真的是天生的演员料子,他看过一点郑之南之前拍的一些剧,完全是两个人的感觉,也不知道是经历了什么,脱胎换骨,风格大变。   总之,郑之南这个人给他的感觉比之前传闻中的要好很多,是个很有气质的人,在刘尧看来,两人很般配,不论是内在还是外在,都是极其养眼的一对,也不知道到时候公开后,网络上要炸成什么样。   这样频繁的互动,其实根本藏不住的,何况两人根本没有怎么遮掩,一直秉承着顺其自然的态度,正常的接触。   一切的开始是因为有人上传了两张偷拍,其中一张是裴成祖在给躺在沙滩椅上休息的郑之南披了件衣服,郑之南似乎是睡着了,微微侧着脸闭着眼睛,第二张是裴成祖盖完衣服吻了一下郑之南的额头,这是一个很亲密的举动,放在同为同性的两人身上的那种亲密,毕竟一般男人们在一起是不可能忽然亲吻对方,这已经超越了友谊,完全是恋人才有的状态。   这两张照片应该是在很高的地方拍摄,有人推测是飞行器拍得,毕竟周围又没什么高楼大厦,像素质量不高,可还是能清晰辨认两位主角分别是谁。   拍摄的地方是郑之南今年第一部 电影杀青后去国外某个小岛度假,裴成祖当时也在那个国家,拍一段央视要用的节目素材,介绍人文风景,拍摄完成后,裴成祖就飞过去陪郑之南。   两人在那里待了一周。   去小岛是6月底,照片爆出来是7月初,之间相差了一周左右。   没有一点悬念,新闻爆出来就迅速登顶了热门,一开始两家粉丝都没想到,怀疑是恶搞ps出来惹人眼球,但有网友核对了裴成祖和郑之南那段时间的行程,确实都去了那个国家。   在当事人还不知道的时候,网友们纷纷发表自己的感想。   郑之南的黑说:“郑之南这个离过婚的男人怎么配得上裴影帝?裴影帝你要想清楚啊,你值得更好的,郑之南配不上你。”   裴成祖的黑说:“郑之南这么好看的人,唱歌也好听,怎么想不开要和裴成祖这种人在一起。”   裴成祖的粉:“对不起……我觉得有点甜……感动,我影帝终于脱单了。”画面太美好了,像漫画里才会出现的画面,温暖又亲密,有种不经意的温柔从裴成祖的身上流露出来,虽然看不到眼神,可从角度就能猜到,他吻郑之南的时候,裴成祖的眼神是望着郑之南的。   郑之南的粉:“天啊恭喜恭喜,希望南南幸福!好喜欢裴成祖啊,希望好好对南南!”   普通网友:“我喜欢这对……都不是爱作妖的性格,养眼,且都是有实力的人,有种强强联合的感觉,已脑补10万字谢谢。”   四个小时后,裴成祖在自己的社交平台发了一张合照,照片里,两人并没有站在一起,甚至只是裴成祖的一张偷拍,画面里,郑之南穿着随意,白体恤,黑色宽腿裤,一条腿放在沙发上,手里拿着笔正在看剧本,眉头攒着,认真的样子格外的可爱,而裴成祖则在照片的右边用自拍的姿势,拍下了这一画面,他冲镜头里笑,眼神则瞥向郑之南的方向,似乎是告诉镜头外的人某人正在愁眉苦脸哦。   有点调皮,还有温馨。   裴成祖的微博内容:谢谢大家的关心,我和之南是2月之南出事的那天晚上确定关系的,也是那件事让我彻底的明白自己在意和喜欢着之南,被他深深地吸引,主动告白,获得了他的交往许可,到现在交往快半年啦,本来想找个合适的时机再公布,比如说一周年什么的,但,嗯……谢谢大家对我们的关注,会继续拍出更好的作品,不会因为恋爱而耽误本职工作。   微博内容幽默轻松中又透着诚意十足的真挚,还有对郑之南的珍惜,另外一个画外音就是,嗯,那就是没想到会被无良狗仔偷拍,所以只好仓促的对外公布。   裴成祖发完后,郑之南转发到自己的首页也说了一句话:我也喜欢你。   这句话后面还有一颗闪闪发亮的红心,仿佛能从这句话还有这个表情里就感受到两人彼此之间的爱意。   甜的路人都忍不住要双手交握大呼好可爱啊!   意外的,大众对于裴成祖喜欢郑之南,两人交往这件事非常容易接受,就算有人觉得不合适那也只是一小部分,并不会引起什么人的注意,许许多多的人都送上祝福,不管是粉丝还是网友。   但终究还是有人反对,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裴成祖的妈妈聂文熙。   聂文熙怎么都没想到儿子恋爱了,本来这件事对于她来说是好事,毕竟儿子也这么大了,肯定是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可是对方竟然是郑之南。   在她眼里,郑之南只能和裴成祖做朋友,因为他离过婚,离婚的事情还闹得满城皆知。   她让裴成祖回老宅,但裴成祖因为有事情抽不开身,一直没回去给她一个解释。   聂文熙气得饭都吃不下,最后不顾丈夫的阻拦,亲自去了一趟裴成祖的公司。   裴成祖知道母亲会有所反对,但不知道她已经可以生气到一刻都等不得,亲自过来公司和他谈这件事。   裴成祖刚开完一场剧本研讨会,走进办公室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母亲。   不用问就知道是为了什么。   聂文熙看到儿子走进来,坐到自己面前,直接开口道:“我不反对你和郑之南成为朋友,这一点从我愿意他过年在我们家过的时候你应该也看得出来,可我不希望你和他成为恋人,你们不合适。”   “合不合适不应该只有本人才知道,妈你为什么这么笃定我们不合适?”   “你们两人的经历不一样,家世也不一样,我希望你找个跟你一样没有过婚史的人,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我都不会说什么,可他离过婚,这一点,我无法接受。”   “妈,我是成年人,我有自己的想法和选择,之南是我喜欢的人,我主动追求,向他告白,这也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有没有过婚史在我眼里并不会影响他的才华和优秀,比我好的人一大把,你的儿子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独一无二,比我优秀的人也有很多喜欢他的,而他选择了我,是我的荣幸,并不是你儿子有多了不起,他有没有过婚史在我眼里并不是一个让我与他分开的理由,至于家世,这从来不是我选择恋人的条件。”   “你就一点不在意裴家的面子,你当初要演戏,哪位长辈,甚至你父亲都不愿意,如果不是我想尊重你的爱好,你又怎么会一直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现在好了,你不仅要在娱乐圈,还要找一个离过婚的艺人,认识裴家的人有多少,你这样,会有多少人在背地里笑我和你父亲,你都一点不为我们考虑一下?”   裴成祖一丝动摇都没,神情严肃正经,眸色淡淡的说:“少年时,你尊重了我的选择和爱好,我很感谢你的支持,可这不是你绑架我的选择,要我选择你满意的群体成为恋人的条件,而所谓的认识裴家的人因为他们家的大儿子找了在他们眼里一个离过婚的艺人当恋人就瞧不起或者有其他歧视的想法,在我看来,这些人不值得结交,自大而不自知,我并不在意这样一群人的想法,如果一个人或者要看这个人的脸色,那个人的喜好,不觉得很累吗?而且,我不觉得我们裴家要看别人的脸色选择怎样的生活,当然,我和之南在一起也不代表就是不爱你和父亲。”   聂文熙捏着自己的手包,被堵得心口疼,站起来看着裴成祖说:“你这是铁了心要和他在一起?”   裴成祖没有动,嗯了一声,看着越想越气的聂文熙。   “我喜欢他,从未这样喜欢过一个人,让我离开他,无异于挖我的肉,我做不到,也不会这么做。”   “那你和他过一辈子去吧!”聂文熙失望透顶,这一刻,她忽然就开始讨厌那个笑容淡淡,举手抬足都非常得体大方的男孩。   让她从来都尊重他们意见的儿子变得执拗和无法沟通。   而在裴成祖眼里,聂文熙的要求非常的不可理喻,干涉成年子女的婚姻和择偶权,是非常非常霸道的行为。   聂文熙去找裴成祖的事情郑之南不知道,但在这件事爆出来后,他觉得聂文熙肯定要和裴成祖谈一谈的。   至于怎么谈,就看裴成祖的了。   就在他犹豫要不要问问裴成祖的时候,在微信通讯录里沉寂很久的聂文桥忽然给郑之南发了一条信息。   聂文桥:刚刚我姐去找成祖了。   郑之南看到这句话没有回复,过了片刻,聂文桥又回了一句。   聂文桥:你们不合适,我姐不会同意你和成祖在一起。   郑之南明知故问:为什么。   聂文桥:你离过婚这一点她就无法接受。   郑之南:我觉得这并不是什么阻碍,成祖也不觉得。   聂文桥:你会让这对母子产生隔阂,因为你而家宅不宁。   按照一般的套路,大概会是主角心怀愧疚,忍不住想要为了男友着想而冷落男友,不想他和家人闹得不可开交什么的。   但在郑之南这里,他直接把和聂文桥的对话截图发给了裴成祖。   裴成祖直接回了俩字:删掉他。   郑之南回了一个字:好。   聂文桥还想劝一句你们不合适,发过去却发现郑之南把他删除了,他们不是好友了,气得他差点吐血。   这是聂文桥情史里面第一次遭遇到的事情,他竟然被对方主动删除了,向来无往不利的聂文桥可以说是非常抑郁了。   本来过年那次之后,他的心思已经淡了,但最近爆出来这件事,让他又有点心痒痒,忍不住想再说点什么,特别是知道姐姐去找裴成祖谈郑之南的事情后,就以这个为话题和郑之南套套近乎。   接二连三碰壁让聂文桥忍不住在这个档口跟姐姐说点扯外甥后腿的话,特意选聂文熙找过裴成祖那天去裴家吃晚餐,吃饭的时候问聊的怎么样,然后说自己也觉得两人不合适的话给聂文熙听。   聂文熙听了后,本来就不满意,现在就更不满了。   本来她以为儿子或多或少过几天也会给他服个软,结果根本没联系过她,倒是和他爸打了一两次电话,聊一些工作上的事情,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把他爸爸给说服了,从一开始的颇有微词变成了孩子的选择,随他去了,日子是他过得,又不是你过。   在网上大家都对裴成祖和郑之南持支持祝福的态度时,裴家只有聂文熙还在僵持不下,坚持自己的想法,不同意儿子和郑之南在一起,之前是觉得不合适,现在纯粹是为了争一口气,证明儿子的选择是错的,甚至在想没准两人不到年底就分手了。   她就看看儿子分手后怎么面对她,她作为他的妈妈,还能害他不成?   而在裴成祖的眼里,他并不觉得自己有错,所以也不会出现所谓的服软低头认错什么的,反倒觉得母亲偏见太深,固执又无法沟通。   当然,有着强大内心的裴成祖并不觉得聂文熙的态度会困扰他和郑之南的关系。   自从公开了两人的关系后,两人接触起来就更轻松了,偶尔是他去探班看郑之南,有时候郑之南也会特意过来探他的班。   11月份的时候,郑之南有两天假期,两天假期结束后,他就要开始宣传期跑新电影的宣传,他利用这两天假,特意去见了还在剧组里的裴成祖,裴成祖在拍新戏,警匪动作片,去的时候,裴成祖正在拍戏,身上吊着威亚,穿着一身修身的深色西装,没穿外套,身上穿着枪套,别着一把仿真枪,英姿飒爽,眸中带着往日没有的锐利,这是他饰演的角色所表现出来的气场,与悍匪对峙,自然要严肃锐利。   虽然裴成祖是郑之南的攻略对象,可作为围观者来说,他不得不承认,裴成祖的演技真的无可挑剔,演什么像什么,就算是动作片也没有找替身,和武术指导一个动作一个动作抠,直到做满意为止。   随着一声宣布收工的通知,吊着威亚的裴成祖从三楼那么高的地方被放了下来。   掉威亚很辛苦,郑之南深有体会,看到裴成祖下来,他就迎了过去。   裴成祖已经一个多月没见郑之南了,解开身上的东西后也大步走向郑之南,周围的工作人员看到他们这样,脸上都带着笑容,仿佛追的CP当面发糖一样,结结实实的塞了一嘴的狗粮。   当郑之南和裴成祖走到一起的时候,意外随之而来。   可能是拆除一些设备的时候没有拿稳,两根被绑在架子上类似于脚手架支架的钢管朝裴成祖的方向袭来,郑之南看个正着。   他下意识就推开了走过来的裴成祖,在一片尖叫声中,他一脚踹开了其中一根钢管,但另外一根却分身乏术,也来不及挡开,他除了用手去护住自己的头努力错开一点身体别无其他办法。   钢管结结实实的砸在郑之南的后背还有头部,只听“咣当”一声,郑之南只觉眼前一黑,便没有了意识,耳边隐约能听到一些尖叫还有叫救护车的声音,以及有人叫他的名字,只是这声音听上去很遥远,遥远到他已经集中不了注意力去分辨这些都是谁的声音。   意外来的太突然,当郑之南的助理听到尖叫看过来的时候差点跪在地上,他看到郑之南被狠狠砸中然后鲜血顺着后脑勺流下来,随后倒在了飞扑过去接住郑之南的裴成祖怀里。   裴成祖双手都在颤抖,他眼眶立即因为紧张的情绪而发红,瞪的大大的看着昏过去的郑之南。   他根本控住不住自己颤抖的双手,他叫郑之南的名字,但郑之南没有回应他。   有人迅速去打急救电话,也有人在安排车,还有人把剧组的常驻医生叫了过来。   医生用纱布按住郑之南的出血口,一边吩咐人把围在这里的人疏散。   “必须要送医院。”医生检查了郑之南的瞳孔后让裴成祖轻轻抱起郑之南往外面安排的车上走。   血还在流,呼吸声随着不停流血而变得虚弱。   一开始外界还不知道郑之南受伤昏迷的消息,是有人把拍到的视频发到了网上大家才知道。   是一个特意追到剧组看偶像拍戏的女孩,一开始只是想拍裴成祖,看到郑之南来就激动的放下了手机,当两人快走到一起的时候才又拿起手机准备拍点两人互动的视频,结果恰好拍到了郑之南推开裴成祖踢开其中一根钢管被另外一根砸中的画面,光是看着就觉得砸过来的时候很疼很疼。   虽然是来剧组看偶像拍戏,但剧组的工作人员也不会让你站的多近,所以女孩并不是规规矩矩在楼下看,她是在对面的四楼咖啡厅往外拍,然后就拍到了这惊险的一幕。   女孩把视频上传到微博,发了个哭得表情写下自己想说的话:听说附近有明星拍戏,去见客户的时候顺便围观了一下,结果现场出了意外,工作人员在演员没有离场就拆除架子,没拿稳,钢管掉了下来,希望之南没事儿。   本来看微博内容还有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什么拆除架子,什么之南没事儿,等打开了视频,看完那惊险的18秒,所有人都惊呆了。   “我的天啊!感觉好疼啊!”   “希望南南没事儿!太可怕了!”   “怎么会发生这种意外!”   “本来看前面几秒的时候露出了姨母笑,后面几秒意外发生,瞬间急哭了,我的南南没事儿吧!”   “我南南得多喜欢裴成祖啊,这种危及生命的时刻竟然下意识的动作是推开他,让自己置身险境,又感动又难受,太让人心疼了。”   “裴成祖这会儿肯定也不好受,亲眼看到爱人倒在怀里失去知觉还满身的血。”   视频发布不过十几分钟迅速被几千人转发,随后上万,再接着网上出现了裴成祖满怀满手血跟在病床后面和医生护士一起往医院里跑,一脸的紧绷。   看到照片,许多人都说:“好多血啊,好恐怖!”   “希望南南没事儿!”   “平生第一次嗑cp嗑到官方发糖,今年本来因为这件事每天都好开心,看到照片笑不出来了,不想我嗑的cp有任何的事情,希望都好好的QAQ!”   “这么美好的一对,一定要平安无事啊!”   “我妈在这家医院当护工,亲眼看到影帝手还在流血,他自己也受伤了,现在一个在做缝合手术,一个在急诊室。”   裴成祖进了医院的事情是裴成祖的经纪人给裴靖宇打的电话,一开始听到儿子出了点事儿在医院的时候,裴靖宇差点被吓到,听到只是跌倒的时候手臂被尖锐物给割伤才松了口气。   裴靖宇问经纪人:“多久的事儿了,是刚刚发生的吗?”   “下午发生的事情,一开始成祖都不让我和你们打电话,但成祖守在急诊室到现在一口水都没喝,别说吃东西了,我们怕他有个什么,希望你们来劝劝他。”   “急诊室,什么意思?”   “您大概还不知道吧,剧组拆卸架子的时候没处理好,掉了两根下来,本来是要砸中成祖的,但刚好之南来探班,在他身边,看到后把成祖推开了,但其中一根砸到了自己身上,背部和头部都被砸伤了,之南现在还在急诊室没出来,他就一直在急诊室外面守着,已经8个小时了,不吃不喝不动。”语气里都是担心。   生怕急诊室里的人挺不过去,外面的裴成祖也出个什么意外。   “我明白了,我现在就和他妈去医院,你把地址发过来。”   裴靖宇接到电话的时候都已经睡着了,毕竟已经凌晨一点,但现在他一点睡意都没有。   出这么大的事情,他一点都不知道,加上裴成祖不让他身边的人和他说,他竟然被瞒到现在。   他起身换衣服,边换衣服边和也从床上起来的聂文熙说这件事。   “你打开手机,搜搜儿子的新闻,看看网上有没有什么内容。”   “怎么了?忽然要搜儿子的新闻?是他出了什么事吗?怎么忽然提到了医院?”她刚刚听到医院俩字就有些狐疑和不解,还有一丝不安。   “你先搜。”   聂文熙因为和儿子置气,最近都避开了一些娱乐新闻,不去关注他们的事情,这会儿打开手机一搜,铺天盖地都是报道裴成祖和郑之南去医院的报道,还有一些照片,照片里裴成祖满手满怀的血,触目惊心。   聂文熙以为儿子出了什么事儿,但看内容,好像是郑之南的情况比较危急,到现在还在手术中,然后就是一段18秒的视频。   看完视频,聂文熙那颗因为担心儿子悬着的心放下了,可下一秒又提了起来。   她有些沉默,也有些心情复杂。   视频里郑之南的举动已经证明了他们之间的感情有多么坚固和真挚。   显得她之前的阻扰多么可笑和无法理喻。   其实,是个好孩子啊。   聂文熙叹了口气去换衣服,然后和裴靖宇一起前往被记者层层包围的医院。   看到医院里手臂上的纱布还在渗血的儿子,看到他眼窝发青,脸色白的毫无血色,整个人都失去了往日的神采,聂文熙心疼的想要说点什么安慰儿子,可她知道,这个时候很多话都显得很多余。   但她还是想说点什么。   她走过去,面对着双眼呆滞的儿子,想要他恢复一些人气儿。   “成祖,爸爸和妈妈来陪你了,之南不会有事的。”   聂文熙的语气很低很轻,温柔的像是小时候给裴成祖念故事那样,裴成祖忍了许久的泪水终于从眼眶里落了下来,他虽然落了泪却还维持着镇定,因为他告诉自己不能崩溃,不能崩溃,之南一定不会有事儿。   他对聂文熙说:“他会没事儿的。”仿佛他这样说后,郑之南就真的没事儿似的。   聂文熙给予肯定说:“嗯,一定会没事,但我担心你这样不吃不喝下去,到时候他从里面出来了会担心你,之南是个好孩子,妈妈不会再说他一点不好,他很好,你们很合适。”她想让儿子心里宽慰一些。   看到儿子哭,聂文熙也忍不住红了眼眶,一半是心疼儿子,一半是被郑之南的举动感动,人生无常,在生命面前才能明白其他的都是鸿毛般无足轻重,没必要固执已见。   如果不是郑之南推开儿子,现在坐在这里崩溃难过的人大概会是她和丈夫才对。   裴靖宇递给儿子一瓶水和一块面包说:“好歹吃点,有点力气才能继续守着,不然等他出来,他最想见到的人是你,你却也躺到病床上去了算怎么回事。”   裴成祖被说服,虽然他一点胃口都没有,可还是勉强自己把面包吃掉,然后喝掉半瓶水。   他在心里对郑之南说:“一定要好好的,我们说好的一起到白头,不可以失约,我会一直等你,永远等你。”   郑之南的手术一直做到凌晨三点才结束,手术很成功,接下来就是危险期,度过危险期,一切都会好起来,这消息一放出去,不管是现实里还是网络上,甚至医院的所有人都为之一振,兴奋的。   激动人心。   为他们的感情而激动,为郑之南的坚强而激动,为全网都在为他祈福而激动。   看到新闻推送郑之南手术很成功的消息时,聂文桥正在和外甥裴成耀喝酒。   他彻底的放弃了也释然了,这俩人都生死与共过了,他还能撼动个屁,本来就只是有点不服气才找茬,现在彻底的放下了。   臭小子,算你有本事。   郑之南整整昏睡了三天才睁开眼,睁开眼看到裴成祖的那一刻他就露出了一个足以让人为之动容的笑容。   他是在笑好感度终于百分百了,裴成祖也在笑,他是因为郑之南终于醒过来了,医生说他今天有望醒过来,然后就真的醒过来了,虽然他从早上等到了晚上,这个过程有多煎熬,只有他知道。   他想去握郑之南的手,却不敢碰他,仿佛他是易碎品,碰一下就会出现什么破损般。   郑之南嗓子干哑,但还是不忘撩一下为他担心了这么久的裴成祖,谁叫他心情好。   “想我了吗?”断断续续,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扔。   裴成祖把带有吸管的水杯递到郑之南的嘴边,让他喝水润喉。   然后看着他的眼睛对他说:“每分每秒。”   ——每时每分每秒都在想你。 第76章   刘晴看着坐在沙发上沉默不语的儿子, 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瞪了他一眼。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进荣家三个月了, 到现在肚子都没有一点动静,要不是荣家的独子喜欢的是男人, 恰好你爷爷和他爷爷是曾经的战友, 有点交情,不然哪里轮的上你嫁进荣家。”   郑之南在心里冷笑了一声,难道不是因为原主性格乖巧听话不会违逆你们的话,荣家给的聘礼丰厚的缘故吗?   几乎和卖给荣家没什么区别。   当郑之南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看到人物设定和背景介绍, 在心里深深地叹了口气,该来的还是来了。   生子世界, 这次可比维维带给他的冲击大,因为他得亲自怀和生。   世界观是这样的, 这个世界有两种性别,男人和女人, 四种人, 会生孩子的男人和女人, 不会生孩子的男人和女人。   男人可以和男人结合,女人可以和女人结合, 当然异性也可以和异性结合。   这是一本先婚后爱, 仗着霸道总裁的宠爱打脸极品亲戚、插刀朋友、恶毒配角的故事。   霸道总裁和胆小乖巧的媳妇, 傻白蠢的那种。   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 已经和霸道总裁荣知渊结婚了, 只是两个人纯粹是父母之命,虽然他觉得霸道总裁就这么听从了家里的安排有些不合理,但他们就是结婚了,设定就是这样,他来的时候已经结婚两个月了,但是听佣人的意思,原主除了结婚那天见过新郎,这两个月,两人都没再碰过面。   然后就是两个半月后,他终于见到了一次荣知渊,但是只匆匆打了个照面,他洗个澡换了套衣服就又走了。   他们连话都没说!   接着就是结婚三个月后被叫回了所谓的“娘家”,接受来自母亲的暗示,也就是现在。   灌输给他类似于父凭子贵这样的思想,用孩子牢牢拴住这位一米九,脱衣有肉穿衣显瘦,财富多到无法估算的霸道总裁冷漠面瘫男。   可恨的是他在这个世界只有179,好歹让他上180,最起码说出来也好看。   整整比那货矮了半个头,矮半个头,气势就差了半截好吗?   更可气的是,这个世界可能是设定的原因,虽然不是盛世美颜,但也不是锐利或者英挺的模样,白白净净的脸上有一双小鹿斑比般澄净无辜可以抚慰人心的眼睛,笑的时候很甜很傻,就……很白……很符合人设……嗯……   怎么说呢,就是整个人看起来就是比较软,很好欺负的那种。   拥有了这样的眼睛,就算你想做个冷漠的表情都像是在撒娇,似嗔似怨。   反正就是需要人保护的那种感觉。   “我跟你说话呢,你在想什么呢?有没有听我说话?”刘晴不满的看着小儿子。   这个小儿子是她意外怀上的,当初不想要,但发现的时候月份已经不小了,她那个时候身体又不是很好,流产的话怕出什么意外,最后不情不愿的生了下来,生下来后就丢给了孩子的爷爷奶奶,一直养到十几岁,才被他们从爷爷奶奶那里接过来,因为要上高中了,不过也没跟他们住多久,来到身边后就安排了住宿学校,一两个月才会回来一趟。   说实话,虽然都说家里如果有个小儿子或者小女儿最娇,但他们家就不这样,可能是他们夫妻的态度影响了大儿子,大儿子对这个弟弟也是不怎么在意,当初刚接回来的时候,大儿子正是叛逆期,对小儿子敌意很大,后来让他去住校后,大儿子才没有继续埋怨他们为什么要生二胎。   两个儿子,第一胎的老大是最得他们夫妻喜欢的,小儿子几乎就没怎么疼过,他们这种心态导致小儿子每次放假回来,老大基本上都是把他当成个佣人来使唤。   五个手指头还不一般齐,小的被大的使唤几下在他们眼里也没啥,也就没管过。   再后来就是大儿子工作几年了,和女友准备结婚,想买个大房子做婚房,他们两个手里有钱,但买个大房子就会把他们手里的继续掏空,实在是舍不得全掏出去。   然后就有了把刚大学毕业的小儿子许给了荣家当儿媳妇,荣家给的聘礼足以买一套比大房子还要好的复式,地段也能选个满意的。   而且小儿子嫁进荣家对他们家也是有好处的,笼络住了荣知渊,小儿子再从手指头缝里给他们漏一点,也够他们潇洒了。   只是小儿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爷爷奶奶身边待久了,性子实在是木,又呆又木,没个眼力见,都结婚三个月了,肚子还没动静。   这结婚了,有了孩子两个人才算真的定下来,不然对方有钱有势,随时都有比儿子更出色的人出现把荣知渊给勾搭走。   有了孩子,就算身被勾搭走了,心最起码还是在孩子这里,连带的也对孩子的爹厚待几分。   就算以后要离婚,有了孩子,就有了个纽带,纽带就方便要钱。   所以孩子是关键!   刘晴心里在想什么,郑之南完全猜得出来。   不就是想他早点有荣知渊的孩子,然后有了孩子就不怕荣知渊厌弃他,离开他。   “听到了。”郑之南没精打采的回了一句。   刘晴拍了下桌子说:“你看看你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你别以为你结婚了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我是你妈!你得听我的!费点心思,好好想想怎么怀上。”   “他都不回家,除了结婚那次,我这三个月才见了他一次。”怎么生?请你告诉我怎么生。   刘晴大惊失色:“怎么会?你这样什么时候才能怀上孩子。”   郑之南一脸无辜的看着刘晴说:“不知道啊,难不成要我去给他戴绿帽。”   刘晴立即瞪着眼睛说:“你敢!想死是不是!”给荣知渊戴绿帽?是想把他们一家老小全部都坑死吗?这种事想都不准想!   郑之南垂眸看自己的手心,另一只手的手指划拉手心的生命线,怕忍不住笑出声,他就是皮一下而已,瞧把刘晴吓得,哈哈哈。   刘晴觉得自己儿子这榆木脑袋也不可能想到什么好办法,只好帮他出主意。   “他贵人事忙,不回来,你就不会去找他吗?你是他男人,带点午餐啊炖汤啊什么的去见他,多见几次不就有话题了,你得有多笨才会他不回家你就待在家里什么事儿都不做?”   “我有做事啊,陪老太太种花除草。”听佣人说的,他没来之前,原主就是每周去老宅陪老太太种花除草,打理花圃。   刘晴语气顿了顿说:“在老太太面前卖好是个办法,可也不能三个月你都没一点主动的想法,你得主动点,他是大少爷,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大少爷,想想都不可能去主动对你好,你先对他好,把他捂热了,才能对你好,不要光等,等是没用的。”   郑之南被叫过来听了这么一通早点怀上孩子,不要等,要主动,听了足足一个小时才被放走,连口水都没给他喝。   他真的很怀疑原主到底是不是刘晴亲生的,怎么差距这么大。   郑之南不想跟刘晴扯掰太多,所以没多反驳什么,反正人设是这样,前期肯定不能太张狂,得慢慢改变,此时不宜生事端。   就在他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刘晴的孙子伟伟冲出来撞上郑之南的腿,然后整个人都挂在他的腿上嚷嚷:“叔叔给伟伟买车车,买大飞机!”   郑之南因为是背靠着刘晴,他看伟伟的时候,刘晴看不懂他的眼神。   伟伟这个小孩有点胖,刚刚冲过来的时候撞得他骨头都是疼的,这会儿又抱着他不撒手嚷嚷着买什么车车,什么大飞机,郑之南想着只是个小孩,没大没小,不需要太在意,毕竟他是个成年人,但伟伟下一句话就让郑之南的神情复杂了起来。   伟伟说:“奶奶说叔叔嫁给了有钱人,将来会给伟伟买汽车,买房子,连飞机都能买!”   按说郑之南的大哥郑之旺还没结婚,不应该有这么一个胖小子,其实这胖小子是郑之旺的私生子,当初上大学的时候,女友未婚生子,拿了一笔钱,孩子留下来走了,然后刘晴一直当眼珠子一样宠着。   也不知道他不在家的时候,刘晴是怎么教育这熊孩子的。   看样子,这熊孩子以后连娶媳妇钱,买房子钱都准备让他这个小叔叔来操办啊……   原主的大哥结婚买房子都是靠“卖”了他来凑齐全款的,现在看来,这仅仅只是开始,呵呵。   刘晴被孙子当场戳破真面目,颇有些尴尬,走过去把伟伟抱起来。   “你小叔叔还有事儿,什么飞机和汽车,下次来了会给你买的,家里的飞机和玩具还不够多吗?别捣乱。”   伟伟本来还不撒手,并且大叫着说:“我要真车!大车!”   郑之南掰开他的手,对刘晴风轻云淡的说了一句:“我先回去了,也不知道今晚荣知渊是不是要回来。”对于伟伟的大喊大叫又蹦又跳根本不在意。   反正头痛的是刘晴,又不是他。 第77章   刘晴本来没听到郑之南的回复还有些不乐意, 想着最起码得跟伟伟说以后买别着急什么的,没想到客气都不客气一下, 果然是没养在身边,不跟她贴心, 但一听到他提荣知渊, 立即对他说:“没事儿,这小子就是皮,你回去吧,记得啊,别老是缩在家里, 要多去找荣知渊,知道吗?”   “知道了。”郑之南敷衍一声头都没回的走了。   他提荣知渊就是一个借口, 并不是真的期待荣知渊回来跟他面对面。   郑之南从郑家出来,到了楼下的车库, 司机开着一辆低调奢华的宾利等在那里。   看到郑之南坐上来之后恭敬地问郑之南:“先生现在准备去哪里?”   “星空广场,我去见个朋友。”司机和车都是荣家给郑之南安排的, 自从结婚后, 他不仅有了车和司机和保镖, 还有家族基金,每个月都可以领取生活费, 目前是每个月50万, 在郑之南看来这其实挺多了, 但是好像一年后, 生活费会提高到百分之多少, 他没仔细问,反正就是结婚越久,生活费越多,根本不需要问荣知渊要钱花就衣食无忧了。   “好的。”   郑之南话音刚落,手机上备注周澄的人就打来了电话。   电话一接起,周澄埋怨的话就从听筒里涌出来。   “不是说好了今天聚会的吗?怎么你还没来,我们都等你呢。”   “还有半个小时。”郑之南语气淡淡的回复,他刚从刘晴那里吸收了一肚子垃圾出来,要想好好说话是不可能了。   “可是我们都到了,就差你了,你快点吧,我们好不容易趁着周末回来一趟想一起聚一聚的。”周澄说完挂了电话,心里有些犯嘀咕,平时要是他催郑之南,郑之南绝对会先认错,然后加快速度赶过来,现在却完全没这种感觉了,果然是嫁给了有钱人,性格都变了一些。   他的好友团有四个人,包含了郑之南,毕业之后各自在不同的城市实习,只是郑之南实习还没结束就跟他们说要结婚了,那个时候几个人刚好在实习,抽不开身跑来参加婚礼,就给了礼金没去现场,本来想着郑之南会发朋友圈或者是发点结婚照在群里,但什么都没有,除了他们几个他玩的不错的人知道他结婚了,其他同学到现在都不知道,也没听说过,因为郑之南根本没透露出来。   因为郑之南不主动发照片,他们也不好意思要,虽然心里痒痒的不行。   对方得多丑才能让郑之南这么嫌弃啊?   果然大多数有钱的都好看不到哪里去,不过他朋友奔着钱去的,对方样子不好看就不好看吧,有钱就行了。   周澄挂上电话后,另外两个一左一右的跟周澄说郑之南。   “怎么还没到,我今天特意提前,平时聚会他一定是第一个到的,今天是怎么了。”   “就是啊,我新买的机械表,想秀一下给他看,他也太晚了。”   “可能是因为成为阔先生了,架子足了呗。”   周澄这么一说,另外两人本来也就是催几句,现在也开始心生埋怨。   “一会儿一定让他买单!我要再点一份水果拼盘和慕斯还有黑森林蛋糕。”   “对,谁来的最晚谁买单!”然后三个人又点了一些东西。   15分钟后,郑之南来到了几人约定好的咖啡厅,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心里先笑了一下。   是猪吗?   赵巍和郑之南是高中同学,后来跟着郑之南认识了周澄,反倒和周澄玩的最好,按周澄的话就是,郑之南太闷了,周澄比较时尚,懂得也多。   另外一个叫陈友宇,是周澄从初中就玩得很好的朋友,四个人就这么混到了一起,周澄和郑之南考上了同一所大学,赵巍和陈友宇考上了D市的大学,上大学的时候,因为两所大学的城市比较近,经常隔三差五就聚一聚。   仔细想想的话,这还是自从毕业后,四人第一次聚会,除了陈友宇是单身,周澄和赵巍都有了恋人,只有郑之南是毕业即结婚,搞得神神秘秘,除了他们几个,其他人都不知道。   郑之南来的时候,三个人正在打游戏,谁都没空理他,还是周澄会做人,抽空说了一句:“你先喝点东西,等我们打完这局再聊天,等等啊,马上!”然后就继续打游戏。   等他们打完游戏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郑之南正好发呆理思绪理了半个小时。   三人打完游戏看到郑之南发呆,忽然对视了一眼,仿佛都在用眼神交流说:感觉婚姻很不幸福。   看到他情绪萎靡的样子,大家面上没表露出来,心里因为他嫁给了一个有钱人而不平衡的感觉跟着消散了那么一点。   周澄语气关心道:“之南,你是不是有什么不开心的啊?什么时候带你先生一起和我们聚聚?”   赵巍也兴致勃勃的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啊?结婚照也不发我们看看,朋友圈也没动静,难道是你先生太帅了,怕周澄抢过去啊。”赵巍喜欢的是女孩,有个有钱的女友,周澄和郑之南一样,都喜欢的是男生,而且周澄比郑之南长得帅气一点,郑之南则是可爱白嫩软那一卦的,所以他才这么开玩笑。   郑之南大概猜得出来原主为什么这么不愿意透露自己的老公是谁,第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父母之命才跟对方结婚,有些不情愿,但又没胆子明着反抗,只能隐隐的表达自己的难过,就是不承认对方,在朋友圈假装自己还没结婚,二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结婚的对象是荣家,怕什么人都冒出来套近乎让他不得安生,毕竟家里人都够难缠的了。   书中是包子最终获得了幸福,因为嫁对了人,可现实里如果包子听了父母的话去和不喜欢的人结婚,未必就是幸福,因为你不知道自己嫁的是对的人,还是垃圾,所以,还是那句话,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包子不改变,到哪里都还是包子。   郑之南说:“其实我们还没来得及拍婚纱照,等拍了就发给你们看,他太忙了,等有时间了,一定会带他和你们见见。”言语坦诚大方,让人挑不出错。   周澄明显感觉到了郑之南的不同,光从说话方式就能感觉到,他变得更有气质,也更自信了。   “原来是这样,果然忙,那我们就等着你先生有空了,你带他来和我们聚餐,说定了哦。”   “好啊。”郑之南笑着回答,一点难为情的样子都没有。   郑之南的反应让赵巍和陈友宇有些觉得自己猜测错了,难道真的是太忙了?   赵巍催促道:“你还没说你和你先生是怎么认识的呢!”   “相亲,我爷爷和他爷爷是战友,相亲后,觉得可以就结婚了。”   “原来是这样啊,那他对你好吗?”   “好啊,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不会有一点意见,很支持我。”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我在干什么,自然不会有反对意见,至于有没有支持,不反对不就是支持吗?   本来三个人还想听点八卦,结果被郑之南秀了一脸。   周澄最后用一句:“那我们就更期待和你的先生聚会了,记得拍了婚纱照一定要给我们看哦!好期待!”   “没问题。”郑之南很爽快。   大概东拉西扯聊了一个多小时后,另外三人开始玩手机,意思不言而喻,让郑之南结账,然后去吃饭。   看手机的微信聊天记录就知道原主收下了他们发来的礼金,且还没请他们吃饭,这顿下午茶郑之南倒没想推掉,反正现在包子一点,才能衬托出后面的反差,何况收了礼金本来就该回请对方吃饭。   虽然下午茶也让他买单就有些故意占便宜。   结账后,周澄和赵巍还有陈友宇一一收起了手机,拿着东西跟郑之南勾肩搭背,问他准备请他们去哪里吃饭,四星级的还是五星级的,现在是个有钱人了,不会这点钱都舍不得吧?   “你们想吃什么?”   陈友宇举手说:“我想吃牛排,去莱西吃吧?”莱西可是A市最有名的西餐厅,价格自然也不便宜。   “咱们坐靠窗的位置吧,能看看夜景,拍照。”赵巍一听眼睛也直了。   周澄则为难地看着郑之南说:“莱西不行的话,去别的地方也行,没必要去那么贵的地方。”   赵巍立即眼巴巴的看着郑之南说:“我和友宇好不容易来一趟A市,你不会连我这点小愿望都不满足吧,我可是专程过来的。”   郑之南说:“可以啊,就去莱西,你们喜欢就行。”   周澄站在店门口对大家说:“我们是叫个的士还是预约个专车?”   话音刚落,一辆黑色流线型宾利停在了四人面前,副驾驶的车窗打开后,里面的司机微微笑着问郑之南。   “先生,是要去吃饭的地方吗?”   郑之南点点头打开副驾驶,坐进去之前对另外三人说:“不用叫的了,我有车,上来吧。”语气很平常。   但却把另外三个人弄得一震,看到车的标志又是一震。   这车没个几百万别想拿下来!   还是周澄定力高,晃了下神就立即扯了下另外两人,匆匆坐进了车后座。   看来郑之南的老公不是一般的有钱,从前他们去聚餐,郑之南永远都是一脸的为难,生怕他们去一些贵的地方,扣扣索索,身上的衣服都洗的发白,还是那么几套。   难怪刚刚说去莱西竟然一口应下,本来他们就是开开玩笑,郑之南就算拒绝也在他们的意料之中,但意料之外的对方却答应了,既然郑之南没拒绝,他们傻了才为他省钱,自然也就没说什么。   三人坐在后座都被震的一句话没说,整个气氛都很安静,郑之南很享受着这份安静,也就没理他们,跟司机说了去哪里后就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20分钟后,车子停在了莱西所在的大楼车库,等进了电梯,赵巍才亲热的勾住郑之南的脖子说:“好啊你,现在真是不一样了,一出手就是几百万的车!你这衣服我看着也眼熟,不会是LV出的那个衬衫吧!”   郑之南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说:“我也不知道,都是管家让人准备的,量了尺寸后,定期会有人送新款上门。”   让奢侈品牌送货上门,这可不是一般客户享有的待遇,郑之南到底进了什么人家啊。   赵巍和陈友宇忽然就不想和周澄一起坑郑之南这顿饭了,因小失大。   有个这么有钱的朋友,打好关系才是王道,现在得罪了,以后还怎么联系。   赵巍和陈友宇这么想,周澄也不笨,一开始他只是以为郑之南嫁了个一般身价的土豪,虽然比他们有钱,但也应该没有那么离谱,现在看来,是他想的太简单了。   这就是有钱的离谱啊!   到了顶层莱西后,四个人挑了个靠窗的位置。   郑之南把菜单递给周澄。   “你们看你们喜欢吃什么,随便点,不用跟我客气。”说完端起柠檬水喝了几口。   越接触,周澄越觉得郑之南给他的感觉太不一样了。   举手抬足都从容不迫,还有一种气定神闲的优雅,这大概就是金钱给人的底气?   看着架势,莱西在他眼里也只是很寻常的一家餐厅吧。   等几个人点了自己想吃的后,一点多余的都没点,随后一前一后说去厕所,留下郑之南一个人坐在位置上。   郑之南猜几个人可能是去商量关于他的事儿去了。   比如说,这顿晚餐不需要他来请,毕竟这会儿狠宰一顿哪儿有未来经常宰来的有意思。   想到这里,郑之南又点了几个招牌菜品,专拣贵的点。   郑之南没猜错,三个人到了洗手间,先是“卧槽卧槽——”了一通后开始商量。   “今晚这顿我们AA算了,毕竟虽然说我们给了礼金,之南该请我们搓一顿,可是下午茶就已经让他请了,晚餐就没必要了是不是。”   周澄道:“我赞成赵巍的,毕竟我们好不容易聚一次,老是借着礼金的事儿让之南一直请我们,怪不好意思的,友宇你的意思呢?”   陈友宇:“好啊,AA吧。”都不想得罪郑之南这么一个有钱人,毕竟维持住关系,以后才能常来常往。   等三人商量好了回来,看到一桌子丰盛的晚餐脸一下子就绿了。   如果说是郑之南埋单,这会儿他们肯定是高兴多过脸绿,但他们已经决定AA,那么点这么多东西就代表要多掏钱,自然有些不自在,可是都已经决定好的事情,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下去。   坐下来后,周澄立即对郑之南说:“之南,今晚这顿,其实我们早就打算好了,不用你请我们。”   郑之南露出诧异的神情说:“为什么?你们的礼金我都收了,不请你们搓一顿,我心里会过意不去了,你们不用给我省钱,随便吃吧。”   陈友宇也立即刷个存在感说:“那怎么行,下午茶你都已经请过我们了,晚餐不能再继续你掏钱了,没道理的事情。”   周澄补充道:“对啊,下午茶如果不是你埋单,这顿晚餐你请了也就请了,但下午茶已经是你请了,晚餐就没必要了,我们AA,AA。”   赵巍点头阻止郑之南继续说下去。   “之南不用跟我们客气了,我们都认识这么多年了,AA自在点。”   郑之南就假装勉为其难的接受了这个提议。   “好吧,那就……按照以前那样,AA。”   听到郑之南同意了,大家也就放下心来。   晚餐上来后,周澄边切牛排边对郑之南说:“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去你家做客?”   郑之南说:“好啊,等大家都有时间了,我们约个时间,到时候来我家玩。”   赵巍和陈友宇兴冲冲的说:“真的?你先生喜不喜欢家里来客人?”   “没事儿啊,家又不是他一个人的,我做的了主。”   郑之南这话一说出来,三人立时就羡慕了,赵巍和陈友宇不仅心里羡慕,面上也表露出来了,周澄要面子,心里羡慕,脸上也还是保持着镇定。   这顿晚餐一直吃到九点半才结束,结账的时候,看到价格,除了郑之南,所有人心里都在滴血,8000多啊,均摊下来一人也出了2000多。   周澄结的账,完事儿所有人把剩下的钱转到他的微信上。   塑料兄弟情,还让服务员给他们拍了合照,走的时候另外三人都发了朋友圈,无一例外都炫了一把在莱西吃的东西,还有郑之南那辆几百万的宾利。   周澄再比另外两人有定力,也不过是个二十几岁的小年轻,不过会做人的他,着重感谢了车主郑之南。   ——今天我们四个好基友又聚会了,感谢之南的车接车送,终于去了大名鼎鼎的莱西感受了一把,味道还可以,酒是真的不错。   两张四人合照,一张自己端着酒杯的侧脸,还有一张是坐在车里的合照。   郑之南懒得看他们的朋友圈,也懒得发朋友圈,把三个人送回酒店后就回家了。   回到家,郑之南以为还是只有他一个人,到了楼上卧室,关上门就开始脱衣服,准备去洗澡。   甩了脚上的拖鞋,解衬衫扣子,脱裤子。   裤子拉链刚拉开,浴室的门就被人打开了。   从里面走出来一个一米九的男人,光着膀子,下身只围着浴巾,手里拿着毛巾在擦头,迎面看到了站在卧室中间面无表情脱裤子的郑之南。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郑之南的老公荣知渊。   郑之南冷着脸,荣知渊也冷着脸,虽然有些猝不及防,但都没有什么大的反应。   只是郑之南想到浴室有人用了,扔了一句:“我去隔壁洗,你继续。”转过身穿上拖鞋准备离开。   去隔壁洗这句话让荣知渊的脸上起了变化,他是在……嫌弃他吗?   他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颇为新鲜的说了一句:“我洗完了。”意思是不用去隔壁。   荣知渊猜得没错,郑之南是嫌弃他用了浴室,他想泡个澡,但已经有人用过了,他无论如何也不想继续坐在刚刚别人坐过的浴缸里泡澡。   但现在荣知渊这么说了,他又不好继续坚持去隔壁洗,只好退而求其次说:“好的,那我让佣人进来把浴室整理一下我再去洗。”   荣知渊嘴角的笑意隐起,语气淡淡的说:“你在嫌弃我刚刚用了浴室?”如果刚刚只是在怀疑郑之南嫌弃他用了浴室,现在他就完全确定自己被嫌弃了。   郑之南知道自己不能由着性子来,所以不能说什么,是啊,我嫌弃你。   他现在是个包子,后期强势起来也是因为荣知渊的宠爱才强势起来,现在不能强势啊!   只好转身看着荣知渊说:“怎么会这么想?只是里面湿淋淋的,想让佣人整理一下。”一脸的无辜纯洁,好像刚刚的冷漠和下意识转身只是荣知渊的错觉。   荣知渊对郑之南的印象就是相亲那天束手束脚,喝水都要看他一眼才敢喝,还有结婚那天亦步亦趋的跟在他的旁边敬酒和各位亲朋问好,小鹿一样的眼神,无比依赖他,也很听话。   而今天,郑之南的表情就新鲜多了。   与他对视,没有像从前那样躲闪逃避甚至瑟缩。他面无表情,冷冷的,语气还很平静,没有颤抖,也不再怕他。   虽然现在那股冷冽的气质消失不见了,可却让荣知渊有了想要挖出他更多情绪的冲动。   或许是因为谈成了一笔大生意,心情有些松散,才有这种无聊的念头。   荣知渊拿着毛巾,眼神淡淡的扫一眼郑之南说:“现在这么晚了,阿姨也要休息,我不想因为阿姨进来就要换套衣服,你自己随便冲一下算了,反正我们是夫夫,以后没准还要一起泡在浴缸里洗澡。”   郑之南在心里对荣知渊竖了个中指,脸上笑吟吟地说:“好的。”   荣知渊转身走向衣橱间,郑之南这才伸出手比了个“凸”,担心荣知渊忽然回头,伸完又立即收了回来。 第78章   郑之南走进去后, 轻轻关上浴室的门,锁上, 然后开始打扫浴室,把浴缸最起码清洗了三遍, 还倒了不伤皮肤的消毒液, 然后又用清水冲了三遍,这才放好水,用花洒冲了一遍身上的汗,舒舒服服的泡进了浴缸,惬意。   泡进去之前他还从小架子上拿了瓶精油倒了两滴进去。   超惬意。   舒服啊。   水温热热的, 带着薄荷精油的淡淡香气,浴缸的造型设计的很适合靠在上面, 郑之南用毛巾盖着脸,舒舒服服的靠在与刚上, 舒缓白天被污染的精神。   一直泡了20多分钟,郑之南都没有要起来的打算, 中间还添了热水进去, 继续泡。   有钱真好, 什么东西都是最好的,好到普通人根本难以想象, 原来人可以达到这种享受的程度。   比如说家里的按摩椅, 高级感炸裂, 特别像未来世界出现的东西, 再比如说这个浴缸, 大到三四个人都可以同时泡澡还不嫌挤,再比如说那个衣橱间,简直就是他现实中房间的三倍,什么东西都分门别类的整齐放好。   佣人都不是只会做饭打扫卫生的那种,每个人都会三门外语,不多嘴多舌,干活利索,管家还定期安排防身术课程让她们学,简单的安全知识等等,感觉来当佣人还多学了几门技术,薪水高到你根本不敢想,厨娘出门买个菜都要带个拎菜小弟,管家安排买菜的车最次的也是奔驰。   至于房子有多大,花园有多宽敞,就不详细说了,自己想想吧。   也难怪了,有个这么有钱的夫家,自己家那一大群如狼似虎等着啃肉的亲戚,不盯着才怪,何况原主还是个包子,任人搓圆揉扁,谁不想分一杯羹,抽点油水啊。   郑之南自以为自己打扫浴室的动作很轻,但外面太安静了,又没人走动又没人说话,换上睡衣躺在床上的荣知渊没听得一清二楚也听了个七七八八。   里面的人在干什么,他又不傻,听那动静就不像是在洗澡,光收拾就用了十几分钟,等到安静下来又是二十几分钟,合在一起最起码有四十多分钟了。   那么嫌弃他吗?   还是在生他的气?结婚那天是仓促了点,酒又喝得有点多,什么都没干,第二天就飞走了,结婚两个月回来了一趟,赶飞机,洗个澡换套衣服,招呼也没来得及打又走了。   好像的确是该生气。   就在郑之南想,再泡下去皮都要泡皱了,起来吧起来吧……脸上的毛巾就被人拿走了,他维持着躺在浴缸里的姿势,睁着那双大眼睛看着站在浴缸面前,微微弯腰,一只手撑着缸沿看着他的荣知渊。   想问一句,你怎么进来的,门我可是锁着的,但转念一想,这是人家的家,门锁住了又怎样,肯定有钥匙打开啊。   而且为了剧情,只要荣知渊想进来,系统可能也会提前给他打开锁吧。   对视了片刻,郑之南慢慢浮起一个羞赧的表情对荣知渊笑了一下后坐起来,坐起来后垂下头不去看荣知渊。   心里吐槽了一万遍。   人家在洗澡的时候不要随便进进出出的好吗?没礼貌。   就在他心里吐槽没礼貌的时候,随着哗啦一声,他被荣知渊直接抱了起来,他猝不及防,身体一僵,接着荣知渊把他放到台阶上,用浴巾擦了一遍,最后裹上了干净的浴巾,又不顾郑之南的心情把他重新抱起来,往外走。   郑之南看向自己架子上放得睡衣伸出手说:“睡衣!”   荣知渊似笑非笑地说:“反正一会儿还得脱,就不穿了罢。”   什么一会儿还得脱!   什么意思!   你刚回家就要干?!   你不好好休息一下吗?!   其实干是没问题,问题是干了就有可能怀上孩子啊!我还没做好准备!   家里有安全套吗?!   就在郑之南胡思乱想的时候,身体被放到了丝滑的被子里,随后荣知渊也躺了进来,还把他紧紧勒进怀里,炽热的胸膛贴着他的身体。   就在荣知渊伸出手想要……那什么的时候,郑之南故意瑟缩着躲避着说了一句话。   “我……还没准备好……”   荣知渊挑眉说:“你要什么准备?”   郑之南垂眸声音轻轻地说了一声:“和你……那个的准备。”   “我只是想亲你一下,你在想什么?”   “哦……”日你全家,谢谢。   原来是故意耍我,那你他妈的刚刚说什么穿上还要脱?给你贱的。   荣知渊故意逗郑之南,本来想着他会害羞或者不安,没想到竟然直接给他甩脸子了,好玩。   很好。   哈哈哈。   荣知渊心里笑了,面上还保持着平静,然后就真的亲了一下郑之南就把他松开了。   其实他确实也想今天就把事情办了,但看到郑之南神情抗拒,甚至也直接说了没准备好,那他就顺其自然逗了下郑之南,准备放了他。   结果逗出了惊喜,有趣。   就在荣知渊以为亲一下就结束了,可以睡觉的时候,他听到身边的人语气没有之前那么冷淡,脸颊靠近他的肩膀说:“荣先生可以帮我把睡衣拿进来吗?”带着一点腼腆,意外的可爱。   郑之南自己也觉得刚刚自己的那个“哦”有些冷淡,这会儿想弥补回来,故意凑近了荣知渊。   荣知渊本来已经躺下,闻言侧过身体看向郑之南,用富有磁性的声音,故意压低声音凑近郑之南的耳侧说:“你叫我帮你拿衣服?”   “你不把我抱进来……我就可以自己拿衣服了。”去他妈的包子,什么包子不包子,可他妈玩蛋去吧,不想装了谢谢,心里这么想的郑之南还是耐着性子装了下去,语气特别软的说道:“都怪你。”先吐为敬。   “也是”荣知渊说完语气顿了顿,继续看着郑之南说,“那有奖励吗?”   郑之南很懂的主动亲了一口荣知渊的唇,然后露出个浅浅的笑容说:“这样可以吗?”双眼像是有碎钻一样,一闪一闪的。   不是郑之南要闪,是人设自己的功能,就是闪,就是萌,就是可爱,就是软。   “不可以。”荣知渊话音刚落,就直接把郑之南按在床上来了个非常热情的深吻,只把郑之南亲的头晕眼花。   其实他的灵魂是没有这么容易头晕眼花的,但可能是人设的缘故,随便亲了下就身体发软,头晕眼花……根本控制不住。   不过,应该蒙混过关了。   毕竟包子虽然是个包子,但也不能一点脾气都没有是不是,何况他只是“哦”了那么一下,“哦”不仅仅代表了冷淡,也可能是无语。   对,无语。   等郑之南不头晕眼花了,荣知渊也把衣服给他拿过来了,等荣知渊躺回床上后,郑之南把灯关上,抹黑穿衣服。   穿着穿着,荣知渊忽然把灯打开了,郑之南下意识拉起被子盖住了自己的身体,包括脑袋,整个人都缩在被子里。   这一反应让荣知渊笑出了声。   毫不遮掩的笑声。   他伸手去拉被子,然后对当期鸵鸟的郑之南说:“好了,你开着灯穿吧,我不看你。”边说变笑。   郑之南知道自己刚刚的举动让荣知渊心情不错,便顺杆子爬,轻轻哼了一声说:“那你……转过身,别骗我。”我是包子,我是包子,继续保持这个怂怂的态度,这个恳求的态度,这个软到不可思议的态度。   随后郑之南听到荣知渊翻身的动静,这才从被子里伸出了头,开始正正经经穿衣服。   只是等他穿好衣服下意识去看旁边的荣知渊时,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平躺着,且眼神落在他的身上。   荣知渊抬起手伸进郑之南的睡衣里,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说:“睡吧。”眼神里有淡淡的温柔,不仔细去看,根本不易察觉的那一种。   郑之南通过前几个世界,格外关注攻略对象的一举一动,因此这个温柔的眼神还是被他发现了。   看来荣知渊并不讨厌他。   不过也是,如果讨厌的话就不会结婚了。   而对于荣知渊来说,除了那天晚上的那个淡淡的“哦”之后,郑之南都表现的和从前一样对任何事情都没有意见,永远半垂着眼眸,不敢看他,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仿佛那一闪而逝的倔强只是他的错觉。   或许真的是错觉也说不定,毕竟从他见到他到时候,他就是这幅样子,又乖又软,很好欺负的样子。   虽然多多少少有些意兴阑珊,可荣知渊又觉得,在那样的家庭里,经历的又是那样的成长,如果性子但凡倔强点也不会如此好欺负,连婚姻大事都被人随意决定。   他要好好的培养他的自信心,帮他建立起新的对待事物的标准,以及对待人和事应有的态度。   被欺负的时候要懂得反击,有人提出无理要求的时候要懂得拒绝。   就像那天晚上不想做的时候,对他说,他还没准备好。   其实拒绝的话没有那么难说出口,不想就是不想,不开心就要表露出来。   郑之南不是个笨人,荣知渊休息的这段时间,对他的引导他其实能够感觉到,也是在这一刻,他隐隐地察觉到,原来荣知渊那天晚上接受了他的拒绝,就是在让原主懂得说不,从那个时候就在帮原主建立拒绝人的勇气。   本来那天晚上还残存一些怨气的郑之南忽然就释然了。   是他把这个世界想复杂了,大概作者设定的是,外面有一群如狼似虎的人想把原主分食,但因为嫁对了人,所以这个新建立起的两人世界是原主的避风港,可以依靠。   对其他人唯唯诺诺不敢拒绝,但在两人世界里,荣知渊的细心引导,让原主慢慢的开始对外界的其他人,在提出无理要求的时候说不。   所以,其实他可以放心的对荣知渊表露真实的想法,不愿意就是不愿意,不开心就是不开心。   当然也需要一个改变的过程,但他已经知道了荣知渊这个攻略人物是他完全可以放心依靠的存在。   毕竟是港湾,是引导者,是怜惜他想要呵护他的人。   荣知渊休息了三天,这三天哪里都没去,郑之南也哪里都没去,俩人就在家宅着,看看电影,打打网球,游游泳,靠在书房的躺椅上看看书听听音乐,偶尔讨论一些事情,各自说自己的一些见解。   一开始郑之南不发表见解,就是听荣知渊说,后来当荣知渊想引导他说的时候,他才简单的说两句,说完就用一种求鼓励的眼神,眨巴着那双纯洁无辜仿佛带着水光的眼睛看着荣知渊,然后荣知渊会给一个“不错”的眼神鼓励,然后他就顺其自然的来一个“开心”的羞涩表情继续低头看自己的书。   荣知渊结束休假后就又投入到了繁忙的工作中,忙到又是一个月见不到人影,中间晚上很晚的时候回来了三次,因为晚,所以郑之南都睡了,虽然荣知渊回来的时候他醒来了,但装睡没懂。   因为原主之前定期去荣家老宅陪老太太,郑之南也定期去老太太那里,他学过栽培种植这方面的知识,尤其是花啊这些,所以做起来比之前要利索很多。   老太太很和蔼的一个人,看到郑之南坐在小椅子上拿着小铲子认真的松土施肥浇水,然后手很巧的修剪枝丫叶子什么的。   “越来越娴熟了,修的也很漂亮精致。”老太太戴着太阳帽,身上围着围裙,不去想她的身价,其实和普通的老太太没什么两样,有点架子都没有。   难怪胆小怕事的原主喜欢和老太太待在一起,因为她和蔼可亲吧。   荣家老宅这边,人员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简单是因为荣知渊的父母不住在这里,老宅只有老爷子和老太太,还有一个老太太女儿的孩子,也就是她的外孙明喻,荣知渊的表弟。   这个表弟不喜欢住在自己家,所以几乎算是长年驻守在老太太老爷子的宅子,按照荣知渊姑姑的意思是,怕老人家寂寞孤单,就让孩子住在这里,其实这都没啥。   这明喻也没啥大毛病,唯一的毛病可能就是觉得郑之南配不上他表哥,一直想撮合自己的好朋友郎然和他哥凑成一对,带着郎然不知道去了公司多少次了,最后没想到他哥和他完全不知道是谁的人结婚了。   给他和郎然都来了一个措手不及,毫无防备。   明喻一开始还想,没准对方比郎然好一百倍,那么不如对方也就算了,可是知道了郑之南是什么身份,什么性格,什么学历,什么年龄,什么长相后,肺都快气炸了。   他哥那么好的人!那么帅!那么有钱!那么有能力!   竟然找了一个样样不如郎然的,那何止是不如,那简直是一点都没有如的,站在一边也毫无存在感,结婚那天看到他垂着眸跟在哥哥身边敬酒就更气了。   好在郎然很坚强,什么也没说,更没有掉一滴眼泪。   他哥真是过分,为什么要娶一个不如郎然的来侮辱郎然。   因为这层关系,明喻看郑之南怎么看都不顺眼,之前在面对原主的时候,不使唤佣人,就爱对原主颐指气使,原主包子也就真的被他使唤了几次,后来郑之南穿过来,恰好明喻去国外陪郎然散心,俩人没撞上。   但今天嘛,明喻昨天已经回国了,今天郑之南来的时候明喻还在睡觉,这会儿起床了听到佣人说郑先生来了,嘴角就浮起了个嘲讽的笑容,然后冷哼了一声,心里想着一会儿怎么给郑之南难堪。   郑之南弄花弄了一个多小时,老太太让他不要弄了去洗洗手休息一下,吃点水果喝点茶。   郑之南也没有推辞,他的确坐在那小板凳上也有些累了,就起身回屋里,准备换套衣服。   虽然荣知渊不怎么在老宅住,但家里还是有他卧室的,自从郑之南和荣知渊结婚后,也备了几套衣服放在他们的卧室里。   他洗完手上楼,洗澡换衣服,刚走出卧室,就看到了他初次碰面的明喻,不过大概原主碰过几次面吧。   郑之南还不知道原主被这货使唤过,但看明喻的眼神,他敏锐的直觉告诉他,这货跟原主不对付,所以心里先谨慎了起来。   明喻看到郑之南,微微扬起了下巴,脸斜斜的,眼神也微微斜睨着郑之南,抱着臂对郑之南说:“哥,你来我卧室,帮我提个东西。”其实也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就是一袋子准备带回自己家的礼物,他在国外买的。   只是他话说完,准备转身回卧室的时候发现郑之南一动不动,立即蹙起眉头说:“你怎么不动,进来啊。”   郑之南依旧没动,然后说:“刚刚给奶奶弄花弄草,手有点累,还是你自己提吧,我休息一下。”说完准备离开。   在要与明喻擦肩而过的时候,郑之南的手臂被明喻拉住了。   明喻微微生气的对郑之南说:“你怎么这么小气,你下去的时候顺便帮我提一下怎么了。”   “你怎么那么懒,自己的东西不会自己提吗?再不济你手如果废了,不会叫佣人过来帮你提?我像是个给你提包的人吗?”   明喻被说的一愣一愣的,回过神后瞪大眼睛看着郑之南,仿佛不认识他一样,更生气了,放下手对郑之南说:“你什么态度!不提就不提!等见到表哥,我一定对他说你态度有多恶劣,之前的好脾气都是装得!”   略略略,我的攻略对象是不会帮你来欺负我的,傻子,你去啊你去啊,心里这么想的郑之南露出个客气的微笑说:“那我就对你哥说你欺负我,让我帮你提东西,有佣人不叫,偏要我来提,把我当你们荣家的佣人啊。”说话的语气还特别的让人生气,阴阳怪气的。   把明喻这个大少爷气得脸红脖子粗,愣是找不出来反驳的话,后来想了很久才憋出来一句:“你别以为你和我哥结婚了就万无一失了,你这样的,要样子没样子,要才华没才华,家世也一般的人,早晚我哥都会爱上比你优秀的人!单郎然就比你好一百倍!”暗示郑之南留不住人。   好的,郎然是吧,关键人物,我先记住了。   解锁新人物,   在郑之南的眼里,他可以对荣知渊装包子,对荣知渊的长辈也装会儿包子,但对同龄,还对他颐指气使的同辈人就没必要装包子了。   而且据他的了解,荣知渊不是因为喜欢包子的性格才和包子在一起,他应该是对包子有好感,他甚至猜测荣知渊或许早就和原主认识,只是原主不记得了,然后荣知渊想改造他,让他变得不再包子,就是自信强大起来。   没准荣知渊知道他反击明喻还会给他鼓鼓掌,这么想的郑之南甚至翘起嘴角看着明喻。   这神情在明喻看来就是挑衅,他怎么都没想到,郑之南竟然会不听他的话。   以他的了解,郑之南很怕他表哥,只要他说告诉表哥什么的,立即就乖乖听话,任他驱使,怎么他出国一趟回来,人就完全变了?   表哥给他的底气?表哥教他这么做的?   就在明喻想东想西的时候,郑之南没再理会他,抬脚下楼,吃东西。   郑之南去了厨房,帮佣人把果盘还有红茶之类的东西端到外面的花园里,放到桌子上之后叫老太太一起过来吃。   “奶奶,休息一下吧,我们一起喝茶聊会天。”   老太太戴着一副眼镜,加了镜链,怕掉下来,闻言从花圃里走出来,在外面的水龙头洗了洗手,管家把毛巾递给老太太,老太太擦了擦手说:“是该休息一下了,站久了腿就不行了。”   郑之南走过去扶着解下围裙递给管家后的老太太往休息椅的方向走。   “这些花有奶奶照顾着,各个都长得特别好看。”   “之前长得一般,多亏了你这段时间一直帮我侍弄,都越来越支棱了。”   就在两人边吃水果和点心,喝着茶聊着天的时候,明喻也下来了,并且往他们这边走。   郑之南看到明喻过来,端着花纹精致的茶杯,微微垂眸看着杯中的红茶,不想理会明喻。   明喻在人前倒不会给郑之南难堪,也就私底下没有长辈的时候发发大少爷脾气,在老太太面前乖得跟只兔子似的,有礼貌又会说话,要是郑之南没经历楼上那一处,没准就还真信了明喻这张这会儿比他还人畜无害的脸。   人啊,怎么这么厉害,可以有很多张脸,分人来展示。   明喻对老太太撒娇说:“外婆,过两天家宴的时候我想请郎然来家里可以吗?”   老太太端着茶杯冲明喻笑了笑说:“怎么忽然想家宴的时候请郎然过来?家宴前或者家宴后不行吗?”老太太倒也拎得清,没有胡乱应下。   明喻在心里反驳,除了家宴,什么时候都不行,因为荣知渊也就家宴的时候才会回老宅一趟,其他时间哪里会来老宅啊!总不能让他带着郎然去哥哥的婚房!   虽然他不介意,郎然肯定不会答应,他自尊心那么强,哪里受得了这种侮辱。   想到这里,明喻暗暗的看了一眼郑之南,心里哼了一声。   早晚表哥都会知道郎然有多好。   他其实到现在都想不通,为什么那么优秀的表哥会看上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家伙,他承认,这家伙还是有优点的,眼睛很好看,好看到让人移不开眼睛,可也仅此而已啊。   难道就因为他爷爷和外公认识就得和他结婚吗?真是想不通。   “因为刚好郎然就那天有空啊,但我那天要参加家宴嘛。”   老太太语气顿了顿说:“这的确难办。”   “对吧对吧!”明喻看着外婆,眼神期待。   老太太看到外孙的眼神,心里无奈又不想拒绝,最后想了想说:“那你叫他来吧,只要他不会觉得不自在就行。”语气轻描淡写的。   这话落在郑之南耳里,就是在说,只要他有脸来别人家的家宴,那你就让他来。   但好像明喻没听出来这话里的意思,特别开心的亲了一下老太太就起身离开了。   离开之前还对郑之南耀武扬威的,好像打了胜仗一样。   郑之南在心里吐槽了一句:傻帽。   不过既然是明喻的朋友,明喻跟对方说可以参加家宴见到荣知渊,估计也真的会觍着脸来。   郑之南是陪着老太太吃过午餐才回自己和荣知渊的住所。   回到家后,就收到了刘晴的电话,她在电话里问郑之南:“怎么样了,你们上了几次床?不要避孕哦,他让你避孕也不要避,要早点要孩子。”   郑之南额角抽抽了下说:“妈,你问这个不好吧……”床事都问,还行不行了。   刘晴啧了一声说:“我是你妈,用得着跟我装脸嫩说不得吗?”   郑之南不说话,反正他在刘晴眼里是个半天憋不出一句屁话的性格,不说话也没毛病。   刘晴看郑之南不说,只好问别的:“他回家几次?”   “两次。”   “才两次?!”   “嗯。”   “那你有没有按我说的做,去找他?”   “他前几天比较忙,这两天我准备去。”   “去,对,一定要去!你们是夫夫,不能害羞!他忙,没办法,你不忙你就多多体贴他,亲手做羹汤给他送去,也让他知道你的好。”   “好。”   对于郑之南的态度,刘晴很满意。   挂掉之前,还特意嘱咐了一句:“一定要去啊,不要端着。”   “对了,过两天你过来陪我去买点东西。”   “哪天?”   刘晴说了个日期,郑之南心里想笑,面上为难的说:“过两天是荣家的家宴,所有荣家的人都要到场,我刚和荣知渊结婚不久,这种场合不能缺席的,会被说的。”   刘晴一听是要参加家宴,心里羡慕了下,嘴上则矜持了下,但也没有再让郑之南必须那天过来,而是改口说:“家宴重要,先参加家宴,等参加完了家宴后你再抽空回来陪我去买东西。”   说了这个之后,刘晴才挂掉电话。   郑之南听到最后知道了刘晴打这通电话的真正目的,其实问他床事只是顺带,主要的目的是引出后面陪她去买东西。   真是把小儿子当成提款机了啊。   先让你嘚瑟一段时间,以后就让你知道,小儿子有钱,就是不给你乱花的感觉。   这边郑之南在想着对策,另一边明喻到了外婆的回复后就去找了郎然。   跟郎然说了家宴的事情。   郎然本来听说过两天荣知渊回老宅还高兴了下,可是听到说是因为要参加家宴,立时又有些踌躇。   荣家的家宴,必定都是荣家的人,他去算是个怎么回事,不能去。   心里告诉自己不能去,可身体却有些想点头应下。   明喻看到郎然神情犹豫,立即下猛药说:“我哥结婚你没参加,你不是一直想看看他长得什么样子吗?他那天也在!”   明喻觉得拖郎然去家宴就是对郑之南的一种示威,所以他无论如何都想让郎然参加荣家的家宴,不想让他因为一点规矩就退缩。   “等你看到他,就知道我哥多无奈了,肯定是因为我爷爷和他爷爷的关系,我哥才被迫应下的,他每次来老宅陪我外婆,我哥都从来没送过他,也没接过他,可见我哥其实心里是不愿意的。”   如果说之前因为这是荣家的家宴,郎然还犹豫,但听到说他也在,也能见到他,郎然慢慢的平复了心情,想了想说:“我去真的没问题吗?你外公外婆会不会讨厌我?”   “我外婆都应下了,又怎么会讨厌你,他们都知道你是我朋友,我爸妈也都很喜欢你,他们更不会讨厌你了,至于我舅舅和舅妈,他们俩向来不在意这些,他们感情不好,我也不是没和你说过,他们不会在意这些的。”荣家直系也就这么一些人,所以说,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简单的是人数,复杂的是人心。   明喻的一再撺掇让郎然终于下定了决心。   “好,我去,其实我们去了,也热闹一点,你舅舅舅妈感情不和,话肯定不多,你外公外婆年纪大了,应该会喜欢热闹一点,你爸爸妈妈我就更不用担心了。”他和明喻多年友谊,明喻的父母都是知道他的。   明喻听到郎然说去,心里松了口气,立即开心的搭住好友的肩头说:“等你见了他就会更加有信心和我哥在一起,你别老是端着自己,你要主动和我哥接触,别我推你一把你动一下,你要是早点对我哥主动一点,没准现在婚房的另一个男主人就是你了。”明喻越说越难过,因为他自己也觉得是因为郎然不够主动,太清高了。   明喻难过,郎然哪里不难过,明喻的话让郎然也开始难受起来,甚至觉得,难道真的是自己从前太端着,太清高,所以和荣知渊失之交臂?   想到这里,郎然越发心有不甘,想要见到郑之南的心就更迫切了。   他要好好看看那个男人有多大的魅力,能让知渊将他娶进荣家。   家宴那天是周六,郑之南被荣知渊牵着手踏进荣家老宅的花园。   花园里早就坐了一群人,有荣知渊的姑姑和姑父,还有老太太和荣知渊的妈妈,以及明喻和郎然。   郎然远远望过去,只看到高大英俊,眼眸深邃神情淡淡却仍充满无边魅力的荣知渊,至于他身边的男人立时被虚化。   这个男人,从他少年之时就开始爱慕,却一直没有主动说过什么,每次都是跟在明喻身边远远地看着,远远地看着,最后看着他娶了别人,和别人手牵手走向他。   立时有些情绪低落的郎然垂下了眼眸,接着明喻用肩膀推了一下郎然,然后轻声对他说:“看他,看到了吗?是不是很一般?”   郎然这才回过神想起来他今天来的目的就是看被他牵着手的男人,他抬眸看过去,此时荣知渊和郑之南已经走到了这群人的跟前。   明喻第一个跳起来,凑过去对荣知渊说:“表哥你来了,怎么来的这么慢,是不是之南哥耽搁你了。”   荣知渊看一眼明喻,回眸扫一眼默不作声的郑之南对明喻说:“这倒不是,是我想和他多躺一会儿,他怎么催我我都不想松开手。”   郑之南假装脸红,垂眸不说话。   老太太笑着说:“明喻别胡闹,这会儿还早着呢,一点都不晚。”似乎巴不得他们夫夫多躺一会儿。   旁边的郎然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差点都要红了眼眶。 第79章   说实话, 郎然在知道荣知渊要结婚的时候死了一次心,但看到荣知渊的另一半是个什么样子, 又听了好友说他是个什么家世,什么学历后, 心里难过又不甘。   一颗心死灰复燃。   知渊哥真的不是因为长辈之命才和这个人结婚吗?   现在对他好, 大概也是因为新鲜,毕竟虽然长得不如他精致,但那一双眼睛还是很吸引人的。   想到这里,郎然不甘心的同时仍旧低落。   明喻被表哥的话弄得也很尴尬,早知道不问了, 结果害得好朋友心情更抑郁了,他拉着郎然去另一边, 离大家远远地才站定,他拍着郎然的肩膀说:“你不会是又要退缩吧?”   “我觉得你哥和他感情很好的样子。”郎然说话的时候看着面前的花枝。   “一时新鲜, 谁刚结婚不新鲜一下,过段时间就不是这样了, 他有什么好的, 早晚会腻的。”如果说之前明喻不甘心哥哥和郑之南结婚是因为心疼好友, 但经历那天郑之南嚣张的样子后,他就觉得, 不管怎么样, 也不能让郑之南把日子过的痛快了。   现在这两种情绪交织在一起, 就巴不得郎然赶紧把郑之南挤走, 他想看到郑之南难过伤心的样子, 这才解恨。   那天真是把他气死了,仗着他哥,嚣张成那个样子。   明喻开解郎然半个小时后,明喻的母亲荣绣叫他们。   “明喻啊,准备吃午餐了,过来,扶着你外婆,我们回餐厅去。”   明喻朗声应下,领着郎然和大家汇合,走到老太太身边扶着他的右手,郑之南则扶着老太太的左手,荣知渊被荣绣拉着落后几步,和他聊天。   而郎然则站在明喻的旁边,颇有些羡慕的看了一眼有资格扶着老太太的郑之南,他没有这个资格,所以只能站在明喻的旁边。   郑之南在扶着老太太的时候,发现了个问题,从一见到大家开始,荣知渊都没怎么和他的母亲说过话。   仔细想想,真的一句话都没说过,如果不是老太太提了一句,郑之南险些没看出来这个女人是荣知渊的母亲。   她很安静,表情淡淡的,不冷不热,就很平常,不如明喻的母亲荣绣能说会道。   在老太太的提点下,郑之南主动和秦若悠问好,虽然荣知渊和母亲的感情淡,但他这个刚结婚的姑爷可不能当没看到。   等到了餐厅,楼上的父子俩也下来后,正式的家宴开始,家宴自然是很丰盛,吃饭的时候倒没有不可以说话的规矩,气氛还是挺轻松的,看老爷子爽朗的性格就知道,不是个把规矩扣死扣严的人,该松松该紧紧。   问了郑之南他爷爷最近身体怎么样,什么时候再去疗养院。   荣斓和郑之南的爷爷郑海是当年出生入死的战友,虽然郑海没有荣斓现在的地位,但也享受着老兵应有的福利,比如说可以申请军区疗养院,当年俩人就是在疗养院重逢的,一别几十年,大家都老了。   “爷爷身体还可以,一直保持着锻炼的习惯。”   荣斓点点头说:“我准备明天春天去疗养院,到时候也不知道你爷爷去不去。”   “我月底去看他,到时候问问看,你们认识,在疗养院也有个伴儿。”   荣斓和郑之南聊天的时候,其他人也各自聊着天,声音都不大,并不会觉得聒噪。   荣绣在和秦若悠闲聊,问她最近都在忙什么,好久不见了什么的,颇为客套。   本来郑之南以为秦若悠只是和荣知渊的母子感情生疏,但是到餐厅后,他发现荣知渊的父亲荣笙和秦若悠也没啥聊的,几乎没有眼神对视,虽然是坐在一起的。   有种彼此都是陌生人的感觉,特别别扭。   郑之南拿到的只是主要任务人设信息,像这些边缘人物,父辈爷爷辈的人设几乎都是没有的,所以他今天才发现,荣知渊的父母似乎感情不好,而且母子父子之间的感情也很一般客套。   不过父辈之间的问题,他可管不着,他管好荣知渊就行了。   想到这里,郑之南拿起筷子,特意选择了公筷给旁边的荣知渊夹了一块鸡翅,然后像只小松鼠一样抬眸去看荣知渊,荣知渊看向他的时候,他就傻兮兮的笑了笑。   一副“看,我很关心你吧,快夸我”的傻样子。   荣知渊抿着嘴淡淡的笑了笑,然后凑过去在郑之南的耳朵旁说:“你嫌弃我用了浴室,我不会嫌弃你用你自己的筷子给我夹菜。”说的是郑之南刚刚特意用公筷给他夹菜有些多此一举。   两人如此旁若无人的亲密互动,在老爷子和老太太眼里,只觉得赏心悦目,乐见其成,可在明喻和郎然的眼里,一个觉得扎眼,一个觉得扎心,可都无可奈何。   而荣知渊的话让郑之南的嘴角抽了抽,看来他打扫浴室的举动让他记在了心里。   但他不能承认是嫌弃他,心里百转千回的郑之南面上回了一个“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的笑模样,继续淡定又专心的吃自己的鲜虾。   这虾真鲜,真好吃,认真的样子让看到的人也不由自主想去吃点虾,看看是不是真的那么香甜可口。   荣知渊和郑之南互动的时候,明喻一直在安慰郎然。   “别在意,都是很表面的东西,你看,他现在都没怀孩子就看出来,我哥并不是很在意他,不然看这个亲密劲儿,早就通知大家怀孕了才对。”明喻用只有郎然能听到的声音悄咪咪的安抚郎然,生怕他打退堂鼓。   朗然看着自己面前的一碗靓汤,心情继续复杂着。   而明喻则继续道:“只要没孩子,挤走他就简单多了,等以后有了孩子,你的机会就比较难了,事情也会变得复杂。”毕竟中间多了一个孩子,那意义就太不一样了。   明喻觉得郑之南配不上自己的表哥,所以理所当然的觉得应该把他挤走,却没有想过他这完全是在破坏别人的家庭,甚至让朋友当别人感情的介入者,也就是第三者。   他不在意郑之南,甚至讨厌郑之南,所以不认为他这么做有什么问题。   郎然被说动,妥协的回了一句:“好吧。”表达自己并没有放弃。   郑之南自然看到那两个人亲亲热热的说着话,不时还瞥他几眼,但他现在懒得理他们,毕竟对方还没做出实质性让他指摘的事情,他也暂时没立场说什么。   家宴吃完了后,大家坐在客厅谈天说地,然后稍坐片刻后各自回房休息,下午又去打了高尔夫,中间还发生了个小插曲,那就是明喻以为郑之南普通家庭的孩子,肯定不会打高尔夫,就算有机会去玩一两把,也没他玩得好,就表面上想和郑之南切磋,其实就是想嘚瑟一下,把郑之南踩在脚底,还带上了郎然,因为郎然的技术比他更厉害。   但他低估了郑之南,郑之南经历了那么多世界,该会的富家子弟才经常接触的高端游戏基本上都会了,尤其是在维维那个世界,和费毓在一起的那几十年,什么没接触过。   高尔夫?就算是开飞机他都不怵的好吗?   郑之南知道这个时候不能装傻充愣任这俩傻小子踩他,他得谦虚又低调的应下比赛,让他们觉得他一定会输的时候再来个赌约,然后等两人都觉得自己要赢的时候,狠狠把他们反踩在脚下,这就叫反转。   明喻拿着球杆和郎然笑得一脸真诚对站在荣知渊身边,连球杆都拿的不是很标准的郑之南。   “之南哥,要不要和我还有郎然一起打几局。”   郑之南装装样子,一脸为难的去看荣知渊,荣知渊冲他笑了一下说:“你要和明喻他们玩两局吗?”眼神鼓励郑之南想拒绝就拒绝,并没有为他大包大揽,直接对明喻说,他不会玩,就不凑热闹了。   他想让郑之南自己拒绝,不想玩,就大胆点说不想玩。   然而出乎意料,郑之南露出个淡淡的笑容转过脸对一脸从容的明喻和郎然说:“我打的一般。”   听到这句,荣知渊挑了挑眉,没吱声。   明喻热情的走过去挽住郑之南的胳膊就带着他往里面走,边走边对郎然点头,意思是跟上他。   三人走在一起,明喻开始下套。   “一般也没事儿啊,我们都很一般。”   “好吧,那就打两局。”   “刚刚我看到外公和舅舅还在比谁的差点少,我们来个简单的,不来标准版的,也不用新新贝利亚的计算方式,直接看谁能用最少的次数就把球挥进洞,一人挥球五次,去掉一个最高的分数,再去掉一个最低的分数,得出三个进洞的平均分,你看怎么样?这样的话,对你也公平点。”   这完全就是娱乐局自己搞出来的赛制,如果真按照标准赛制,耗时太久了,郑之南也不想陪他们耗那么久,欣然应允。   不过答应的同时,郑之南摆摆手说:“不用那么复杂,直接一人三次机会,谁打进洞的次数最少谁赢。”什么最高分什么最低分完全不需要。   郑之南说的这个三次不是说一次挥一杆,而是一次看你挥了几杆才进洞算一局。   明喻和郎然都能看出来郑之南想节省时间,速战速决,他们把他这种心态定义为,不会玩,所以想早点结束,只是不好意思拒绝他们才陪着他们玩。   就在郑之南假装看不出来明喻准备下套时说:“那我们开始吧?”他们说比赛玩法的时候,已经离荣知渊比较远了,正在往开球区走。   明喻说:“别急啊,要是光打也挺没意思的,不如我们来打个赌。”   “什么赌。”郑之南假装谨慎的神情看向明喻。   明喻给郑之南一个“放轻松”的神情说:“其实赌注都是为了打的更有劲头才设立的,这样吧,你输了,我和郎然就挑个时间去哥哥家做客,你要亲自给我们烧菜煮汤,可以吗?”   郑之南用一副,果然赌注不大的样子点点头,然后对明喻说:“那你们输了呢?”   “我们输了,你说?”   “你们输了就今晚给我和你哥做夜宵吧。”今晚郑之南和荣知渊会住在这里一晚,第二天才回去,语气轻松平常。   让他们做夜宵是以牙还牙,还想让他亲自伺候他们,美得你们,你们做夜宵我吃不吃是一回事,反正你们得给我做。   明喻答应的很爽快,因为他不觉得自己会输。   然而现实是打脸的。   郑之南三局,除了第一局为了做个反转的效果,打了三次才进洞,后面两局都是很精准的一杆进洞,而明喻和郎然呢。   明喻三局,每一局都用了三次才进洞,而郎然好一点,第一局打了两次进洞,后面一局用了一次,第三局最差劲,用了三次。   胜负显而易见。   郑之南打完还谦虚的笑着说:“没想到我会赢,其实我技术很一般的,今天真是运气好,那晚上的夜宵就拜托两位弟弟了,我和你哥会在一楼等着你们做好夜宵,吃完再上楼休息的,绝不会辜负你们的心意。”   这话说的,虽然不嚣张不跋扈,甚至连傲慢都说不上,可总感觉笑里隐含嘲讽。   明喻脸上看似平静,心里已经呕死了。   他完全不明白,为什么郑之南这个不经常打高尔夫的人会打的这么厉害,可看他的神情又似乎是真的运气好罢了,每次开始打之前都还特别不安和紧张,不像是装得。   明喻还半信半疑,郎然就完全不相信郑之南是靠运气,高尔夫可不是靠运气就能做到他那种一杆进洞,还两局都是,高尔夫的技巧性可没那么简单就能练成。   等郑之南转身离开去找荣知渊的时候,郎然对明喻说:“他肯定练过高尔夫。”   明喻一口否决说:“他那家庭怎么可能天天接触高尔夫,不可能练过,工作后陪客户打倒可以理解,可他根本没上几天班就和我哥结婚了,哪里有客户需要他陪着打。”   本来郎然还觉得郑之南是装的,但明喻斩钉截铁的说郑之南没这么机会,搞得他也觉得或许真的是他想多了。   没准有些人就是有天赋,再加上运气,就好比对方有运气靠着家里的关系和荣知渊结婚,而他却没有这份运气。   明喻看着郑之南越来越小的背影对郎然说:“咱们不会真的要给他做夜宵吧?”完全没想到要输的明喻特别接受不了自己输了的事实。   郎然则看得很开,他说:“就当是给你哥做夜宵,他只是顺带。”也算是给他创造机会了。   只是两人想的挺好的,但郑之南没给郎然和明喻这个机会。   为了让他们亲手做,郑之南和荣知渊特意坐在了客厅,假装等他们做夜宵。   但是在他们做的途中就回卧室了,让佣人对两人带一句话。   “郑先生和荣先生下午玩的太久,有些累,坚持不住上楼休息了,说夜宵你们自己吃,心意领了,辛苦你们了。”   这顿夜宵,完全是郎然亲手做的,没有让佣人帮一点忙,就是想着荣知渊能吃到他做的夜宵,结果,和明喻在厨房准备了那么久,对方轻飘飘的说太累了就回了卧室休息。   别提有多打击人,多让郎然沮丧了。   等佣人回了厨房收拾东西的时候,明喻愤愤然对郎然说:“他肯定是故意的!”   郎然说:“或许是你哥真的累了,算了,我们自己吃吧。”虽然他一点胃口都没有,特别是想到两人已经躺在了同一张床上的时候,心里更不是滋味。   郑之南其实根本没和荣知渊说打赌的事儿,郎然和明喻做夜宵的时候,郑之南就找了个借口和荣知渊在客厅坐了一会儿,确定两人在热火朝天做夜宵后就主动拉着荣知渊的手说回楼上吧。   “我困了,想睡觉。”   等和佣人交代了一句后,到了卧室才轻描淡写的和荣知渊说了一句:“他们跟我比赛的时候打赌输了,说是要做夜宵给我吃,不过我太困了,不想吃,咱们洗洗睡吧。”   当时郑之南和明喻他们打完回来的时候,表情淡淡的,他还以为输了,所以就没问,还手把手教郑之南打。   这会儿他忽然说他赢了,还有赌注,怎么不叫荣知渊刮目相看。   “你赢了?”   郑之南闻言不好意思的笑着说:“运气好罢了,他们玩的比较简单,说是照顾我。”言语感动,就像真的被明喻给感动了似的。   荣知渊冲郑之南露出了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但他只是笑了笑,什么都没说。   他越发觉得郑之南并不是表面上那么容易被人欺负的存在,或许他有一套自己躲避麻烦的处世之道?但是不想招惹过多的麻烦,才一直适当的表现出委曲求全?   虽然对方极力掩饰眼中的慧黠,扮无辜,可有时候,这一抹慧黠真的能从眼神里感觉到,就算只是一闪而逝,也足够吸引人,让人想要继续捕捉。   而且荣知渊乐于看到郑之南的慧黠的一面   当然,没准是他的引导有了效果也不一定,把他性格里的另一面激发了出来?   郑之南一点点的显露出自己的改变,一是知道荣知渊并不喜欢他当包子,所以要慢慢的表现出机灵的一面,就像今天,现在跟荣知渊说下午发生的事情,就能让他感觉到自己的特别来。   也算是刷好感度的一种方式吧。   当两人洗完澡躺在床上时,荣知渊揽住了郑之南,说起白天见到父母的事情,与他谈心。   荣知渊闭着眼睛,声音淡淡的。   “你看到我父母了吧。”   郑之南嗯了一声,没想到荣知渊会主动说起那对古怪的夫妻,巴不得他多说点。   努力的做好一个听众的蹭了蹭荣知渊的颈脖,表达自己的依赖和喜欢。   荣知渊被他蹭的颈脖痒痒的,笑了笑,风轻云淡的说:“他们感情不合,我还没出生就这样了,出生后依旧这样。”   郑之南问:“为什么?”难道是狗血的商业联姻,所以没有感情,但为了家族还是结合在一起?   “商业联姻是一个,但两人一开始不是没感情的,只是后来因为一些事情,感情出现了裂痕,一直到现在都心有芥蒂。”   “什么。”   “我父亲有个初恋,其实也没什么,但是当年他新婚一年后,初恋找上了门,还领着一个小女孩,当年初恋意外怀孕,孩子是她的,生孩子没和我爸说,孩子大了找上门,我妈接受不了,差点把我流掉,是我奶奶劝住了,月份大了,引产会有生命危险,因为我爸的关系,我生下来她就不喜欢我,所以我们的母子感情也很淡。”   “所以你有个同父异母的姐姐?”   荣知渊像是在说别人家的事情一样平淡,用下巴蹭了蹭郑之南的发顶嗯了一声。   郑之南觉得自己被当成了一个抱枕,不过因为着急想知道更多信息,也没去在意,追问了一句:“那他们感情不合,为什么不离婚呢。”   “本来她是要离的,律师都找好了,只是秦家这个档口生意上出了很大的窟窿,外公外婆和她大哥大嫂知道后都求她不要离,想让她去求我爸和爷爷帮忙把这个天大的窟窿填上。”   “你妈被娘家人牵制着。”既然为了利益答应了娘家不离,大概也不会做出窟窿填上了就立即申请离婚的亏心事来,她做不到,所以就一直这么僵持着。   郑之南听完颇为唏嘘。   “妈也……不容易……”生活上虽然富足无忧,可心大概已经破碎不堪。   这声妈,郑之南其实一开始有点叫出来,但这个世界来都来了,有什么叫不出口的。   “上辈子的事儿,由他们自己去,我告诉你这些,只是不想你把这事儿压在心里,摸不着头绪。”   “所以,你也是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的吗?”郑之南捋顺思绪后,抓到了一个对他来说比较有用的重点。   荣知渊没有否认,嗯了一声。   郑之南假装好巧的语气说:“我也是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的。”原主和荣知渊该不会就是因为两个爷爷的战友情,所以那个时候就有交集?   这是郑之南的猜测。   荣知渊轻轻叹了口气对郑之南说:“我知道。”   这三个字让郑之南确定了一部分可能,那就是原主大概和荣知渊在小时候就有交集。   不然这个设定就不合理,毕竟荣知渊这个位置,这个身份,不可能因为听了爷爷的话就娶一个完全不了解,甚至和他身份不匹配的人当爱人,肯定有原因的。   现在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一点原因。 第80章   荣知渊对他说的关于父辈的事情, 郑之南一开始的确摸不着头绪,但现在听了他平静的叙述后, 就没之前那么迷茫了,当然, 他听归听, 自然不会掺和进去,自己的事儿都没理清楚呢,长辈的情感问题,他听听就行了,心里有个谱, 不会在这上面他捅娄子。   郑之南假装犯困,安慰性的抱抱荣知渊说:“谢谢你跟我说这些。”毕竟能对他说父辈的这些事情, 也算是比较信任他了,并不是谁都能听到当事人的孩子亲自说这件事。   说完, 翻个身背对着荣知渊,闭上眼睛准备睡觉了。   对于郑之南爱的抱抱之后立即翻身背对着他睡的行为, 荣知渊哭笑不得, 他要收回说他可能有点小机灵的想法, 大概只是大智若愚的属性?   之前真是想太多了。   荣知渊捏了下郑之南的脸颊,笑着搂住他的肩膀, 没说什么。   困了就睡。   翌日, 荣知渊和郑之南早早起来, 荣知渊要去公司, 郑之南要回家陪刘晴购物。   郎然为了能多见几面荣知渊, 起的比这俩人还早,等在客厅,看到荣知渊就露出笑容,看到郑之南笑容立即就淡了,但仍旧笑着。   “早啊,知渊哥,之南哥。”   郑之南故意说了一句:“早啊,昨晚的夜宵好吃吗?那会儿太困了就先上楼去了。”一脸的抱歉。   荣知渊微微颔首,说:“早。”   郎然刚要说:“要不要一起——”吃早餐。   就听到荣知渊扣着西装外套的扣子侧过脸对郑之南说:“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外面的茶餐厅吃早餐?”   郑之南看向荣知渊说:“好啊!”   然后荣知渊抬眸对郎然说:“我们还有点事要出去,就不在家里吃早餐了,先走了。”说着牵起郑之南的手往外走。   看到这样的荣知渊,郑之南猜测荣知渊不是个笨人,又怎么看不出来郎然似乎对他特别在意,只是对方没有说对他有好感的话,他也不好自作多情说什么你别喜欢我,没这个立场,但可以做一些让他死心的举动,希望他自重,比如说,不和他一起吃早餐,带着自家爱人出去吃。   不动声色的反击,厉害,不亏是在商场运筹帷幄,让这个金钱帝国越来越庞大的大总裁,能坐到这个位置的人,怎么可能是个笨人。   在车上的时候,荣知渊对郑之南说:“你一会儿要去妈那里,要我送你过去吗?”   郑之南可不想让刘晴和荣知渊碰面,碰面的话,没准刘晴会当着他的面跟荣知渊说孩子的事儿。   想想都觉得很可怕。   所以他主动说:“不用啦,先送你去公司,然后再让司机送我去我妈那里就行了”接着岔开话题说,“我还没去过你公司,好歹让我知道地址在哪里,哪天下雨没带伞,我送伞也好找的准地方。”   荣知渊知道郑之南可爱,毕竟他们小时候见到过,当时就觉得这个小包子傻的可爱,现在两人都长大了,虽然对方不记得他,可他的可爱依旧在,甚至比小时候更可爱了。   荣知渊还知道郑之南是在故意开玩笑,毕竟就算下雨,他不送伞,身边的工作人员也不会让他淋到雨。   荣知渊也很配合,点点头说:“好,为了下雨天能等来郑先生给我送伞。”语气调侃。   成功岔开话题的郑之南和荣知渊先去吃了早餐,然后他送荣知渊去公司,看着他走进公司大门,消失在通道拐角才让司机去海月中心。   车子刚调头,刘晴的电话就打进来了。   “怎么回事,这么久还没到,我和你哥都等了很久了。”   郑之南最近接电话,每次都是别人催他,明明约定的时间还没到,也不知道心急什么,跟催命一样。   郑之南耐着性子说:“马上到了,你们先去咖啡厅休息一会儿。”   一直在咖啡厅坐着的刘晴看一眼对面的大儿子说:“嗯,那你快一点,你哥今天特意请了假陪我来商场的,就差你没到了。”   是特意请个假陪你去商场吗?明明是特意请个假让我来给你们买买买。   “好的好的。”郑之南心里这么吐槽,嘴上则抱歉的承诺会快点。   到了海月中心后,郑之南走到刘晴定位给他咖啡厅,水还没喝一口,刘晴就把账单递给他说:“你去买单吧,我和你哥在门口等你,然后我们直接去海月。”   刘晴给的特别顺手,郑之南没说什么,乖乖去买单。   今天就让你买个痛快,过段时间,就叫你体会一下什么是“不孝”。   郑之南有想过刘晴比较舍得,但没想到她这么舍得,对小儿子真是下得去手的黑。   郑之南一个月50万的生活费,而刘晴呢?买的东西都是五位数走起,一点都不心疼,眼睛都不眨一下。   先是让郑之南给她买了一条项链,还有一个玉镯子。   给刘晴买还说得过去,毕竟是原主的妈,就当尽尽孝心了。   但是经典的来了,戴着新项链和新玉镯的刘晴说他哥看中了一辆车,让他先帮忙付个首付。   首付也不贵,30万,一百万的车。   母子俩是算计好的啊,前面那个花了十来万,后面这个直接是要把他掏空啊。   郑之南眨眨眼睛看着郑之旺说:“哥。”   郑之旺一直盯着自己看中的那辆车,已经在想开着它上班的画面了。   听到郑之南叫他,他回过头说:“怎么了?”   郑之南支支吾吾地对郑之旺说:“哥你是……把欠条已经打好了吗?”   郑之旺根本没想过要借钱,因为他觉得这车几乎是弟弟送给他的,听完有些懵,回过神后,脸一黑,眼一沉说:“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刘晴本来在看自己的镯子,闻言抬手就拍了郑之南手臂一下,冷着脸说:“你这孩子,说什么呢,你们是亲兄弟,什么欠条不欠条的。”   郑之南捂着自己的手臂一脸踌躇和不安的说:“我才刚和知渊结婚没多久,就拿着荣家给的钱给家里买车买房还买首饰,我们的基金都是有专业理财人为我们打理,这些数据支出都是要报告给老爷子的,老爷子看了我的支出会怎么想我?”眼神里写得都是“你们一点都不为我考虑一下,让我很难办”。   如果有点头脑,放长远一点,自然是不会非得今天把什么东西都买齐了。   但是刘晴听到那个买房就炸了,立即怒气冲冲的说:“什么买房?什么时候叫你买房了?”   郑之南说的这个买房是她拿着荣家给的聘礼,一般情况,现在这个社会,所谓的彩礼聘礼都是给两个孩子小家庭的启动资金,但刘晴是怎么做的呢?她和原主的父亲看这么大一笔钱,直接攥到了自己手里,郑之南刚去荣家的第二天,一家三口就全款把房子买下来了,这房子肯定是看了很久,就差钱了。   郑之南后退一步,他担心刘晴一会儿要跳起来打他。   郑之南语气淡淡的,眼神依旧懵懂无辜,仿佛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不是用荣家给的聘礼钱买的吗?”只是在实事求是。   刘晴彻底的生气了。   “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我和你爸养你到这么大,给你吃给你喝,你却惦记着那点钱,这是荣家给我们郑家的,你现在已经是荣家的人了,是不是觉得这点钱给我们是你吃亏了?没想到你刚结婚翅膀就硬了。”   “那你们为什么给哥买房,没给我买房?”郑之南简单粗暴的问了这么一句。   刘晴瞪圆眼睛说:“你要什么房?你现在住的穿的还不够好?你哥和你比不了,我们只能贴补一些。”   “我住的穿的都是荣家的,不是我的,你给了哥房子,车子,给过我什么?你说你养大我,抱歉,我没感觉到过,我是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的。”既然刘晴要跟她讲事实摆道理,那他就讲事实摆道理。   郑之旺一看郑之南的神情冷了下来,仿佛对他们很心寒一样,想到这会儿闹僵了,以后不来往了才叫亏大了,立即拦住被气得脸上青青白白的刘晴,眼神示意她不要冲动,冷静一下,嘴上则打圆场。   “大家都冷静一下,都是一家人,不要这么动火,之南,你也是,跟妈吵什么,不就是一辆车,不买就不买……”郑之旺拉拉杂杂和稀泥打圆场的时候,郑之南顺势不再故意刺激刘晴,但面上表现的还是那副“被至亲之人伤透心”的模样。   刘晴冷静下来,虽然不忿,对郑之南的态度很生气,可仔细想想,让小儿子冷了心,对他们有什么好处,立即开始说软话。   “之南啊,当年爸爸妈妈工作忙,你又小,只能让你去爷爷奶奶那里,这不代表我们不爱你,不然当初为什么要生下你?现在你有了好的归宿,什么那些都是荣家的,你现在进了荣家,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要把自己和荣家分的那么清,你现在所享受的,你哥享受得了吗?而且你进了荣家,你哥以后就得肩负起找个我和你爸的重担,我们只能趁着还能动,多帮帮你哥,我们不用操心你,可不就多操心了点你哥,你也知道你未来嫂子那个人,她家比咱们家要好一些,不想让她看不起你哥,看不起我们家——”刘晴一副“妈这都是跟你说的掏心窝子的话,你根本不知道爸妈的难处。”   而郑之南听了这些软言软语,面上装作动容,心里只有一句话:忽悠,接着忽悠。 第81章   郑之南看他们演了一会儿戏就退一步说:“其实买车也可以, 但是得打个欠条,这样老爷子问起来, 或者知渊问起来,我总不能说是送给你们的, 说借就好看一点, 也说得过去,你们觉得呢?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交代,毕竟我没上班,钱也不是我赚得,我怎么好意思真的拿着钱随便撒。”   郑之旺本来听到买车也可以的时候, 心中一喜,想着弟弟的性格还是那样, 容易妥协,但是听到还是要打欠条又有点踌躇, 不过他深思熟虑之后觉得,就算打了欠条, 弟弟还能真的拿着欠条让他还钱?都是一家人, 弟弟在那样的家庭, 又不缺钱,不缺钱让他还什么钱?   刘晴毕竟是过来人, 知道打了欠条就是走个过场, 小儿子有个话头可以回复, 大儿子这边也能顺利提车, 刚刚那么激动是根本没想到郑之南会主动提打欠条的事儿, 颇有些被违逆的感觉,自然心里不爽,但这会儿为了稳住小儿子,立即对郑之旺说:“打,你要是想要车,就得呗。”说完看向郑之南,没有了怒容,算是主动和郑之南和好。   郑之南佯装松了一口气的样子,问售车人员要来了纸和笔还有印泥,让郑之旺写。   郑之旺写了字据又按了手印后,郑之南收好欠条,这才拿出了一张副卡。   这张卡有消费限额,每个月可以透支100万,虽然可以透支这么多,但郑之南不会真的每个月都消费这么多,毕竟说了生活费50万就是50万,这个月真刷100万,下个月就没生活费了。   他可不能让这对母子知道这卡的透支额度,不然真是要敲骨吸髓,让他永无宁日了。   买了新车,还要办一些手续,郑之南怕再待下去,这母子俩再借口给原主的爸买东西,立即找了个由头,说是还有别的事情,先撤了,留母子俩在那里摸新车。   想买的都买到手了,郑之南要走,两人也没拦着,特别亲热的让他去忙。   郑之南坐上车,开始想事情,刚刚说了他没工作,这个事儿呢,不能一直这么没工作下去,他得找个事儿做,不然真的让别人以为他就靠荣家过日子了。   不管工作的收益是不是不如在家当全职先生,也得有自己的圈子,自己的生活,不能只依赖另一半。   现在或许感情不错,你也觉得当全职先生或者太太很好啊,很自在,他不介意,可万一呢,万一赋予你全部好处,让你享受的那个人要离开你,你有能力能让自己过的一如既往的好吗?确定可以一辈子都享受这种生活?   世间万物都可变,人的心更是瞬息万变,凡是没有绝对,给自己一个只属于自己的小世界,而不是全身心的依赖某个人。   可是做什么的,原主的专业是师范方面的,而他学的所有东西都和老师这方面不沾边,他对当老师也没兴趣,可是要做别的吧,又没有这方面的专业证件,现在这个社会,还是看证件的。   其实走个后门,让荣家出面,他还是很轻松找到工作的,可让荣家出面,和依靠荣知渊有什么区别。   他得自己来。   要不就先在家里假装学ps啊设计啊之类的,然后过段时间再依靠自己的“业余设计”水平,在网上接单子?有了一定的作品后,再去一些设计公司应聘,就合情合理,不会觉得突兀。   这个办法好像还行。   暂时这么决定的郑之南立即让司机开去了书店,买了一堆入门PS书籍和高级设计相关的书籍,又去了数码城,买了专门用于设计的电子工具,比如说数位板啊,还有别的东西,东西可以说是很齐全了。   到家后,立即收拾整理出了一个自己的小工作台,小工作间在荣知渊的书房某一角,两人面对面,不过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中间隔着一块空间,做到了在一起,又做到了互不干扰。   特意把工作间弄在一起是为了刷存在感,顺便增加好感度。   晚上荣知渊回来,郑之南臊眉耷眼装不好意思地跟他说了想学设计的事儿,还说自己弄了个小工作台在书房。   “如果碍事儿的话,我就换个地方。”   荣知渊没在意,脱下外套很自然的递给郑之南说:“书房那么大,你弄两个工作台在里面都没问题,你喜欢怎么弄就怎么弄吧。”   郑之南接过外套,挂起来继续说:“我以前上学的时候就挺喜欢设计的,但是因为我妈觉得我笨学不会,让我报了师范专业。”睁眼说瞎话的功夫越来越炉火纯青,连他自己都被自己骗到了。   提到刘晴,荣知渊解开袖口的扣子说:“今天和妈见面怎么样,去了哪里?”   郑之南不是很想提刘晴这茬,随口道:“去了海月,给他买了一些首饰。”没提买车的事儿。   只不过,郑之南没提,荣知渊倒是提了。   “助理告诉我,你中午提了一辆车。”   郑之南这才想起来,他那张副卡的主卡就是荣知渊的卡,他助理看到账面上划出来30多万,还是首付,就算荣知渊自己不在意,助理肯定为了工作做的更加细致,也会主动和老板说一声。   郑之南轻轻的嗯了一声,没说为什么提车。   不能说的太痛快,要为难,支支吾吾。   荣知渊看郑之南的头垂得更低了,揉了揉他的头发,语气温柔低沉,捧起他的脸说:“怎么了?家里人想换车?”   郑之南虽然被捧起了脸,眼睛还是垂着的,继续装不安。   “嗯。”   “没关系啊,你每个月有家族基金拨下来的50万生活费,想怎么用怎么用,这钱是你的,不是我的,只是我更希望这些生活费是用在你的身上,而不是给别人浪费掉。”荣知渊想象了下丈母娘和大舅子一左一右把郑之南拎到售车中心的画面,在心里摇了摇头。   他已经在心里把郑之南想象中了没人疼没人爱的小白菜,心里越发的柔软,语气也越发的温柔,生怕让郑之南心里更加不安。   郑之南在荣知渊的温柔安抚中“鼓起勇气”说:“哥哥说是借我的钱,到时候会还我。”   荣知渊听到这句,心里就笑了,面上没有打击郑之南。   他笑是因为这钱八成是不会还了,但没关系,最多两次,两次后,这个家伙还是傻乎乎的被当成提款机,他就会帮他处理,比如说,暂时停用郑之南的基金,并不是为了给郑之南好看,而是让郑之南背后的娘家人知道,荣家已经对他们的行为感到不悦,所以把郑之南的生活费停了。   荣知渊心里这般想着,脸上催促郑之南先去洗澡,因为一会儿他也要洗。   洗完澡,两人去书房看书,郑之南看自己的专业书,顺便在工作台假装摸索学习PS,而荣知渊则戴着眼镜看自己上次没看完的那本原文书。   放着轻缓的音乐,气氛很好,彼此都很安静。   郑之南看似在搞ps,其实是在搞微博账号,准备搞个发作品和接单子的账号,等一周后,他就要开始发自己的“业余作品”到网上。   就在郑之南想自己的计划时,好久没和他联系过的周澄在微信上跟他问好。   无事不登三宝殿,这货绝对有事儿找。   果然,客套了几句后,周澄跟郑之南说11月份,同学聚会,就在A市举办,毕竟母校A大就在这里。   霸道总裁最常见桥段终于出现了,同学聚会,哈哈哈哈。   真是送上门来给他装逼的机会。   似乎周澄很担心郑之南不去,特意说了很多。   “宿舍的龙龙和小罗,还有黑皮,阿胜,都会到,我也去,你要是不去,咱们毕业一年了,下次咱们六个再碰面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了。”言语努力引诱郑之南参加同学聚会。   郑之南沉吟一声说:“错过了是可惜,参加同学聚会其实我没兴趣,但能再见到宿舍的大家,还是挺期待的。”   “那你来吗?我可是跟小罗还有黑皮打包票,说一定能请到你的。”周澄笑得淡然,其实心里可担心郑之南说不去。   当听到郑之南说:“好啊。”   周澄彻底的放下了一颗心。   他觉得郑之南之前说婚纱照没拍都是托词,因为一直不给他们看婚纱照,他们三个私底下聊了很久,都猜测是对方的样子太上不得台面,郑之南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和这么一个丑人在一起。   一想到郑之南坐的车,一出手就是奢侈品,想想他从前那么拘谨的生活。   说句心里话,谁心里会不难受,肯定也会不平衡,但是如果让别人知道郑之南的另一半是个丑八怪,就算是有钱,那颗不平衡的心也稍微平衡了。   就好比他的男朋友,虽然没钱,可却十分帅气。   人生就是这样,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第82章   郑之南怎么可能猜不出来周澄的那点心思, 这种场合,小说里一般都是这种跳梁小丑想让他出丑, 但其实是给主角一个装逼的机会,他肯定要去啊!必须去!   距离同学会还有一个多月, 时间很充分。   这中间就好好搞一下自己网上的身份, 他本身就是设计专业出身,当年毕业就开了自己的工作室,年收入更是可观,能力可见一斑,在业界也是很有名气的一位设计师。   虽然在现实生活里他设计很牛逼, 但在这个世界,就要制造出他是自学成才, 因为爱好才选择了设计,不能一下子就好像得到了一个技能那样。   郑之南一开始是假装看书, 后面就看网络教程,让荣知渊觉得他纯粹就是因为爱好才学这个东西的。   再一点点的给荣知渊一种“咦, 设计的不错哦”, “好像还可以”再到后面“在设计方面很有天赋嘛”, 果然爱好才是最棒的老师,最大的推动力诸如此类的一个过程。   其实郑之南刚学了两三天, 荣知渊就提出, 要不要请个专业的老师教他, 反正他感兴趣, 但郑之南拒绝了, 表示:“我只是有点兴趣,先自己了解了解,等了解一些了后,再说请老师的事情吧。”   荣知渊也没勉强他,看他日子也挺充实的,就没多去注意,有个事情做,也免得觉得无聊,挺好的。   郑之南一边跟荣知渊装小白,一边在网上发一些自己曾经上学的时候搞的一些作品,重新设计出来,当成例图发到微博上,还有一个专门发布图片作品的网站上。   他上学的时候会做兼职,用自己的特长给一些书籍设计封面,还有杂志这类,虽然毕业后开工作室就不做这些了,都是大单子,但是技术这种东西,学会了很难丢掉,又不是钢琴,时间久了不弹,就容易忘记。   这个圈子就是这样,有真材实料的,永远不缺单子做。   郑之南也不求一下子就做很大的单子,其实就是让别人知道他并不是完全什么都不做的当全职先生,他也有自己的爱好和自己的事业,虽然这点事业比不上荣家,甚至每个月也赚不到荣家给的生活费,大概就几千块,甚至好点有个一两万,但想想清楚,身单力薄的一个人,如何做到荣家这样的水准?他傻了才要那么拼,为了证明自己去开公司,把生意做大做强,那样的话,这篇文就不是霸道总裁和包子的故事,大概是强强文了,属于崩文范畴。   他不能这么干,所以就是给自己找点事儿做,和别人聊起来,自己也不是什么都不干就行了。   而且,他可以肯定,不管他做什么,只要做的没荣家的生意大,别人也只是觉得,他是在打发时间,闹着玩。与其拼死拼活搞事业,不如就轻松一点,以爱好发展事业,有个由头,不是闲人一个就行了。   郑之南是假装了半个月小白后,终于做出了自己的两部作品,这个半月在荣知渊眼里,他可谓是专心致志,废寝忘食了。   反正就是,我家先生真的很喜欢设计,喜欢到有时候比他还忙碌的感觉。   所以当郑之南做了几个简单的封面设计给荣知渊看的时候,荣知渊觉得对于一个新手来说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是很棒的了,当然是要鼓励和夸奖。   “虽然看似简单,但不论是整体还是你的设计风格,都是我喜欢的简约风,很有质感。”   郑之南解释说:“上学的时候有跟这方面的学长们请教过,所以也不算是完全的新手,有一点点的基础,这段时间专心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上手还是挺快的。”   “我觉得不错,当初你家里人要是同意你学设计,没准现在已经是专业的设计师了。”荣知渊看到他的作品,的确是这么想的。   郑之南腼腆的笑了笑说:“我会继续努力的。”   又过了一周,郑之南兴高采烈的跟下班回来的荣知渊说:“有人微博私信我让我帮她做本子的封面。”虽然才200元一个单子,但毕竟是“新手”,有单子做就不错了。   “就当是增加经验了,不用在意金钱多少,能用自己的爱好赚钱,已经很厉害了。”   随后一传十十传百,因为物美价廉,质量上佳,出图快,找郑之南来做本子的人越来越多。   把圈子和人脉打开了后,郑之南就换了价格,因为做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也是为了限流,免得做不过来,也影响别人的进度。   从200翻了4倍,这是针对个人的价格,如果是出版封,或者是杂志相关的封面设计,1500走起。   郑之南这个只能是个例,不是所有新手能走的路,他本来就是设计专业,业界大拿,佼佼者,大拿装新手做点封面,能有多难,比起做公司那种对接的大单子,简单太多了。   当然,提高了价格后,郑之南的对象大部分都换成了出版社方面的单子,因为也就出版社能给这么高的费用,个人的话,除非人气比较高,或者书比较赚钱的那种大神,因为他们出得起钱,像人气不怎么样的,出不起钱,自然就退而求其次去了。   不过来找郑之南做设计的人还是觉得物有所值,因为郑之南本身就有后来学得绘画功底,不论是水彩画还是工笔画,他都擅长,他不仅仅只是用ps软件设计,他还会自己用数位板绘画,设计与绘画相结合,设计的质感就又上了一个档次。   不过他不敢画得太专业,就是在设计中结合一点绘画方面的东西,让作品看起来更有格调。   看似这个价位是设计的钱,但也有绘画的成本,结合两者,还是蛮值的。   因为这一个多月郑之南都在创作中度过,同学聚会眼看着也要到了。   同学聚会定在下周六,郑之南一直还没和荣知渊说,他还没想好要怎么和荣知渊说这件事。   这样想的郑之南从工作台起身,端着杯水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外面。   看着看着外面忽然下起了雨,雨水砸在枝叶上,滴滴答答的。   喝了两口水的郑之南发现,一开始只是小雨,眨个眼喝口水的功夫,雨越下越大。   因为下雨的关系,郑之南想到了上次雨伞的那个梗,一开始只是开玩笑,说下雨去给他送伞,但他也知道他身边的工作人员不会蠢到让他淋雨。   但他发现个问题,就是这一个半月他一直在苦心经营自己的小白身份,然后沉浸在各种创作和设计中,都没有好好的刷好感度,而且因为他不想面对生孩子这件事,结婚都快大半年了,他们俩……还……没……那个……   好像这样是不行的……   光想着走剧情,都没有专心刷好感度,好感度的提醒也一直没出现。   这样子是不行的,走剧情重要,刷好感度也重要啊。   为了弥补一下这一个多月对荣知渊的“冷落”。   郑之南决定浪漫一下,明知君有伞仍给君送伞。   目的不是送伞,是刷好感度,然后顺便一脸压抑着兴奋的请他吃大餐,庆祝他在设计方面有了突出的表现,还有了可观的收入。   过二人世界的时候呢,就顺便提一下同学聚会的事情。   郑之南本来想拿两把伞,都拿上准备走了,想起来,两把伞好像不够浪漫,还是一起撑一把伞走在雨中比较甜。   郑之南穿的一点都不奢侈,就很普通的黑色丝质衬衫,外面罩了一件普通款的连帽防风衣,一条黑色的九分裤,加一双中筒的皮鞋。   看起来精神健气,因为刮风而偶尔露出来的锁骨又给他添上了一抹风流。   郑之南拿着一把伞走下楼对已经等在门口的司机说:“北叔,下雨了。”   “是的,先生这个时候要去哪里?要买东西的话,可以让工作人员去买。”   郑之南嘴角噙着笑,摇摇头说:“不,我去接他下班。”   这个他不用明说,北叔也听明白了,是接荣先生下班,北叔闻言,立即也露出个笑容,很开心的样子。   “好,我们从这里到车库,免得溅到雨水。”   这个点离下班还早,郑之南是知道荣知渊这段时间没有去国外出差的行程,如果知道是不会来的。   郑之南的预想是,如果荣知渊没有直接从车库里坐车离开,是从正门走出来乘车,他就瞅着这个空档撑着伞走过去,问他:“这位帅哥,我看你长得眉清目秀,想请你喝一杯,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就是假装路人,其实俩人认识的那种段子。   他不知道能不能逗笑荣知渊,甚至不知道荣知渊今天是直接从车库乘车离开,还是从正门走出来乘车离开。   听天由命吧!哈哈,不过呢,他推测剧情不可能写荣知渊在车库乘车离开,毕竟他都来送伞了,肯定要给他创造个机会,让他们俩互动一下。 第83章   事实证明, 郑之南的推测永远都是这么在线,这么好的机会, 又怎么会去写两人错过,那多无聊。   郑之南靠在大门附近, 装作躲雨的路人, 拉上帽子,帽子很宽松也很大,遮住了半张脸,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这个人, 因为躲雨的人有点多,保安也注意不到他。   先是一群刚下班的工作党涌出来, 等拿伞的都走了,剩下几个形单影只等送伞, 或者等雨停的人时,郑之南要等的那个人终于出来了, 身后跟着几个高级主管, 身形殷勤的在荣知渊左右。   荣知渊一走出来, 就是人群中的焦点,所有躲雨的人都不由自主看向他, 然后眼神或兴奋或激动, 捂着嘴和旁边的同伴窃窃私语。   毕竟他们的老板是真的超级大帅哥, 有型又有气质。   当荣知渊站在廊下, 一辆黑色的豪车停在他面前不远处时, 郑之南“啪”一声撑开伞,一套动作行云流水,风把他的防风衣吹动,也吹乱了他的发,他走向荣知渊的身边,此时荣知渊一只脚已经踩在了下面的一个台阶上,而郑之南还站在最上面,所以本来荣知渊比郑之南高十厘米,变成了郑之南比荣知渊还高一点。   如果不是荣知渊的眼神及时制止,其实郑之南差点就要被不远处的保镖给撂倒在地。   还好荣知渊发现的及时,微微挥了挥手,让他们不要轻举妄动。   郑之南撑着伞,不顾众人诧异的目光,垂眸笑着对侧过脸看他的荣知渊说:“这位帅哥,我看你长得眉清目秀,想请你喝一杯,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   荣知渊看着一本正经嘴角噙着笑的郑之南,忍不住笑了,本来大家看到有人靠近总裁就够诧异的,一听这人说话,怎么看怎么像是在调戏总裁,也太大胆了吧,这谁啊?本来想着会被当成神经病给拖到一边,结果更诧异的一幕出现了,总裁闻言不生气就罢了,反倒逸出一声笑,还伸出手紧紧地攥住了这个黑衣男人的腰!   攥住了!   俩人贴得很近!都在笑!   角度该死的帅到让人想捧脸尖叫。   有什么比看到两个帅哥站在一起更刺激的了?   荣知渊攥住郑之南的腰说:“好啊。”   郑之南本来还想继续装下去,最后实在是忍不住破功了,拍了一下荣知渊的肩膀说:“下雨了,特意过来给荣先生送伞,不知道来的是时候吗?”   郑之南恢复了平常的举止,但荣知渊并没有松开手,回道:“刚刚好。”   说完这句话,郑之南收到了系统的好感度提醒。   他猜荣知渊本身就对他有好感,毕竟有儿时记忆,所以这一次好感度提醒肯定不低,毕竟加上了之前的好感基础。   看到好感度是多少时,和他猜测的差不多。   75,之前应该不低于60,然后加上这段时间的相处,还有今天这一出,最少能加个十几分吧。   看来雨中送伞这一招还是挺好使的。   “那走吧,今晚我请你吃顿好的。”郑之南心情不错,笑吟吟的往后退了一步,让荣知渊走上来,两人从另一边走。   看到两人有说有笑的样子,大家这才明白,原来两人是认识啊。   而且看举止这么亲密,是恋人吧!   对于荣知渊结婚的事情,职位比较高的,参加婚礼的职员是知道的,那些比较普通的员工则并不知道这件事,所以还不知道荣知渊身边站的人是总裁的老公,不是普通人,以为只是恋人。   不过一举一动都好甜啊,感觉很恩爱,看互动那股劲儿就让人忍不住想大呼一声:“让狗粮来的更猛烈一点吧!”   等荣知渊和郑之南离开后,那几个知道荣知渊结婚的高管这才聊起来。   “荣总和他家先生的感情真好。”语气感慨。   其中一个对另外一个新来的同事说:“是啊,之前婚礼我去参加了,你刚入职还不知道吧,刚刚那位是荣总的先生,新婚不久。”   “看情形就知道是新婚。”新来的同事这样回答。   几个人聊天的声音不高不低,但其他竖着耳朵听的人还是听了个正着,不约而同在心里高呼:原来刚刚那个帅气的小哥哥是Boss的老公啊!难怪那么甜!   如果不说,还以为是还在上学的明朗大男孩,眼睛里仿佛有光芒。   反正就是好养眼啊!   刚刚撑伞互相对望的画面,真的好浪漫,如果可以拍照,她们都忍不住想拍下来了,但是想到附近的保镖,还是歇了这份心。   郑之南主动握住荣知渊的手,伞因为身高的缘故,已经被荣知渊接过去了,他们紧紧挨在一起,走在一把黑色的伞下面,郑之南则笑嘻嘻的说:“最近找我设计封面的人越来越多,刚刚出版社把最大的那笔钱结算给我了,我想请你去吃好吃的,庆祝一下,然后刚好下了雨,就兴冲冲拿把伞来找你了,你晚上没有应酬吧?”说完,语气里有一抹小心翼翼,生怕打扰他应酬似的。   其实到了荣知渊这个位置,能让他去应酬的人能有几个,除非他自己想去,不然没人能随意把他叫到酒桌上,所以荣知渊看到郑之南神情小心翼翼的,微微歪了一下头看着郑之南说:“除了回家和你吃晚餐,我能有什么应酬?”   荣知渊这么一说,郑之南回想了一下,好像除了去国外出差,荣知渊在国内的时候,几乎天天下班都回来和他一起吃晚餐哦。   早餐有时候他赖床,或许还不一定能凑在一起吃,但晚餐是经常在一起吃的。   郑之南装作懵懵懂懂的样子,露出个释然的笑容说:“没打扰你就好。”   这里是市中心,除了写字楼,还有很多商场,有档次的餐厅自然也很多。   郑之南问荣知渊想吃什么。   荣知渊说:“吃什么都可以。”似乎此时此刻,吃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只有两个人,而且意义不凡,毕竟是他家郑先生结婚后拿到的第一份收入可观的稿费。   而且还是用爱好赚到的钱,有多少人是可以用爱好赚钱的呢?   因为荣知渊的眼神很深邃,说这句话的时候也富有情感,郑之南觉得如果自己不是攻略者,大概真的就被撩到了。   郑之南说:“既然是二人世界,那就去吃西餐好了,安静,氛围也好。”如果是去吃中餐两个人,总觉得太冷清。   因为在他眼里,吃中餐适合聚会。   而搞浪漫和情调,两人世界自然首选西餐。   没有去别的地方,去的是莱西,A市最有名的西餐厅,之前和周澄他们来过。   这是郑之南第二次踏进这家店,心情和之前可大不相同。   上次是在战斗,这次是享受。   两人边聊天边用餐,气氛格外的好,吃的差不多的时候,郑之南和荣知渊说:“下周六是我大学同学聚会,因为一年没见了,想和大家聚一聚。”   荣知渊微微颔首,端起红酒喝了一口说:“要我一起吗?”   其实周澄打电话的时候特意跟他交代过,可以带家属,言语里也特别希望他带家属过来,还说自己会带男朋友过去什么的。   电话里,郑之南没拒绝,但也没有答应,含糊其辞的,其实呢,他是不准备让荣知渊陪他去。   郑之南摇摇头说:“不用了,你谁都不认识,去了多尴尬,我自己去就可以了,叙叙旧就回来了。”   荣知渊看郑之南这么坚持,点点头说:“你们聚会的地方在哪里?”就像是闲聊那样问了一句。   郑之南也闲聊那样随口回了一句。   就在市中心的海鲜酒楼,老字号,包厢已经预定好了什么的。   “在海粤酒楼?哪里的海鲜挺新鲜的,不错。”   “是啊,因为有些在隔壁市上班,要中午才能到,所以定的晚上,我可能会晚一点才回去,那天晚上你就不用等我吃晚餐了。”   “好,我知道了。”   郑之南这边做好了准备工作,该交代的也都交代了,周澄那边呢,生怕郑之南忘记同学聚会的事儿,免得他找借口,临近聚会的日子就天天找郑之南闲聊,说工作上的事儿,还问郑之南什么时候上班,是准备当全职先生吗?什么时候要孩子什么的,话题结束之前,就交代一句,可别忘了同学聚会啊。   郑之南完全看穿了周澄的心思,看似是在关心他,其实就是想看荣知渊的真面目,然后看他出丑。   有时候人心就是这么复杂,他忽然想起来他妹妹有个所谓的好朋友,妹妹把她当知心好友,而这个好朋友又是怎么做的呢?   他妹妹明明已经很瘦了,有段时间忽然开始说要减肥,莫名其妙的,他问了才知道,是她在朋友圈发照片,不论发什么照片,是自拍还是全身照,那个所谓的好朋友就会非常挑刺地说:“你脸是不是又圆了,腿好粗啊,胳膊好壮啊,你不减肥吗?你几斤了?为什么不减肥?你该减肥了”全部都是诸如此类的嫌弃。   久而久之,丫头看的多了,心情沮丧,也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很胖。   后来他主动和妹妹聊了这个事情,分析了下这个人的心理,告诉妹妹,这个人并不把你当朋友,而且很自私,就是以打击你取乐,见不得你好。   你胖吗?她比你矮五厘米,体重比你胖五斤,说你要减肥,说这话的时候没想过自己吗?   为什么要和这种说话ky的人做朋友?   明明他妹妹很可爱,胖一点瘦一点有那么重要吗?正在青春期长个子的时候,多吃才对,减什么肥,那么瘦。   后来让妹妹疏远那个女孩后,妹妹再也没有因为这个人而消沉和不开心。   周澄这个人呢,因为曾经原主比较逆来顺受,大学的时候几乎对他言听计从,周澄决定的事情,原主绝对不会有异议,久而久之,周澄就觉得原主比他矮一头,所以毕业后,发现从前比他矮一头,不如他的人现在坐的是豪车,用的是奢侈品,心里哪里能平衡。   肯定想借着同学聚会这样的社交活动,彰显一下自己的恋人有多帅,他才不是那种为了钱就和别人结婚的人,再暗示一下原主嫁给了金钱而不是爱情,同时也做到了不动声色的打压原主,免得以为有钱了就能怎么着他们了。 第84章   周五那天, 周澄走出了总公司的大门,他前两天从隔壁市的分公司调回来了总公司, 因为能力突出,还升了职, 成为了部门副经理。   这和他预想中的道路一样, 当初他去隔壁市的分公司,目标就是一年之内调进总公司。   他在A市上的大学,一直也想留在A市工作,但他想进的公司不招人,后来他想出来了一个曲线救国的办法, 那就是去隔壁市的分公司应聘,然后再找机会调进总公司, 经过一年的努力,终于得偿所愿, 也顺利落户在了A市。   能进荣氏,是多少A大这个专业的学生们的梦想, 靠关系内招进去的他就不提了, 但同专业去分公司的也不少, 只有他顺利升职还被调到了总公司,这足以证明他的优秀, 当然向上爬的道路上难免要用点小手段, 这是无法避免的, 名额就那么多, 他不争取, 怎么能确保来到总公司呢。   周澄相信自己可以走的更高。   也相信除了个别富二代同学,他绝对是班里的佼佼者。   对于郑之南为了钱和丑男人结婚这种事儿,周澄心里非常不屑,所以很想看到郑之南在大家面前出丑。   这样才更显得他的的努力难能可贵。   周澄回到租住的公寓,整颗心都是飘得,因为他刚刚从大门走出来的时候,看到了总裁,虽然只是坐在车里的一个侧脸,可也足以让人移不开眼睛。   高大,英俊,气质出众,用人中龙凤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也不知道谁这么有福气,和这样的人走在一起,一定是如他一样的优秀,甚至更加英俊的存在,家世也是相当的那种才行。   周澄打车回到家,洗完澡后就如前两天那样和郑之南聊天。   言语关心。   “之南,我下班了,明天见面了,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   “现在不能说吗?”   “现在说了就不够惊喜了,明天见到你了,我亲自告诉你。”周澄着重提到了见面亲自告诉你这一点。   郑之南正在看书,今天他休息,因为明天要去聚会的缘故,他提前赶工把要做的单子做完了。   “好,期待明天见面,我要去洗澡睡觉了,晚安。”面无表情的打完这句话,为了不给对方继续说下去的机会,率先结束了话题。   以前这句话都是周澄说的,每次话题都是由他来结束。   郑之南朋友很少,大学更是只和他玩的好,也最依赖他,就算是毕业了,实习那段时间,郑之南也经常和他聊一些有的没的,他有时候工作回来很累,就会觉得烦,没聊几句就结束话题,用洗澡或者要睡觉了当借口。   自从他结婚,周澄越来越发现,郑之南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   内心更坚定,也更加有主见,不会有什么事儿都来问他,或者跟他倾诉,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这种感觉,周澄其实挺失落的,就像一个追了你十几年的人忽然告诉你他喜欢上了别人。   你使唤了这么多年的人,忽然就长大了,你再也指使不动了。   周澄不喜欢这种感觉。   从前高高在上的是他,现在因为郑之南过上了有钱人的生活,身份就变了,郑之南变成了高高在上的人,而他变成了没事儿就要找他聊天的那个。   本来还想说点什么的周澄忽然就意兴阑珊,放下手机,决定不这么在意郑之南。   从前他就不在意,现在为什么要在意。   有钱又怎样,男人还不是个丑八怪。   带这种坚持,周澄心情好了许多,特别是看到男朋友的头像时,心里更开心了。   周六那天,周澄巴不得时间过得快一点,这样就能到约定好的时间,和郑之南碰面了。   周澄上午去机场接到了男朋友,两人恩恩爱爱的来到公寓,忍不住亲热了一番,然后中午叫了外卖,洗完澡,周澄亲自给男朋友挑衣服,就是为了惊艳所有人。   他男朋友可是职业模特,在时尚界小有名气,网络上也有一定的粉丝,不论是身高还是外形绝对是所有同学的家属里最出众的那个。   两人可以说是盛装打扮,剪切合身的休闲款西装,还一起去修了下头发和眉毛。   周澄很看重这次的同学聚会,还特意拿了几张提前叫人印好的名片。   炫耀自己事业爱情双丰收的同时,也可以顺便打开一下人脉。   同学聚会这种地方,除了炫耀自己事业有成,以及打开人脉,难道还真的是聊校园时光?上学的时候不见得有多要好,毕业了反倒唏嘘起来了?   怕错过,周澄和男朋友到了酒楼后,特意在楼下等了等,想等到郑之南来了后,和他们一起进去。   对比于周澄的盛装出席,郑之南又是怎么对待呢?   衣着休闲,宽松的西装裤,衬衫加薄开衫,除了手机,什么都没带,老公也没带。   郑之南出发之前,荣知渊都还没回家,说是今天要加班。   既然是加班,郑之南还想着一会儿参加完了同学聚会,没准还能去接他下班,可以的话,再打包一份夜宵过去,吃了夜宵再回家也可以。   反正海粤离市中心很近,十几分钟就到了。   当看到郑之南一个人来的时候,周澄有那么一瞬间的失望,但是转念一想,这样的场合,郑之南能把那个男人叫来才叫勇气可嘉,这样一想,又生起了怜悯之心,当郑之南快走到门口时,周澄就迎了上去,勾着脖子拍着背,仿佛真的很想念这个上次还在莱西跟他们几个聚餐的郑之南。   “终于来了,我来了之后就一直没上去,想等你一起,我旁边这个是我男朋友……咦,你一个人来的吗?”   郑之南看了一眼周澄的男朋友,帅是帅的,但是见过顶级帅哥后,他就觉得没什么人能让他惊艳了。   顶级是指上个世界的郑之南,这个世界他目前见到的最英俊有气质的男人就是荣知渊了。   当然,为了剧情效果,郑之南还是露出了失神的神情,似乎对比之下,自己家里那个更不堪入目了。   而周澄呢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假装没看出来郑之南的失神,搭着他肩膀往里面走,边走边聊。   “怎么不说话,你们俩吵架了?”   郑之南吞吞吐吐地说:“没有,他今天加班,没办法过来。”   “哦哦哦,原来是加班,那也实在没办法,工作要紧。”   等到了预定好的包厢后,三张桌子,坐得满满当当,有的工作实在抽不开身,没来,但郑之南宿舍的几个人全部来了。   宿舍里有的和周澄玩的不错,有的则挺喜欢郑之南的性格,相处的都还行。   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社会上历练了一年的关系,大家的脸上都褪去了在学校时的青涩,成熟了不少。   不过郑之南给大家的感觉则好像和学校的时候差不多,清爽明朗,而且似乎这种气质在脱离了学校后,更加明显了。   在学校的时候,可不是常常都这么明朗自信,那个时候老爱垂着头,胆小软弱,谁说话,都说好,不会特意的去表达自己,也不爱表现。   像需要保护的小动物。   偶尔才露出那种明亮灿烂的笑容,比如说打篮球的时候,或者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候。   黑皮是郑之南的下铺,与郑之南的交流就格外多一点,看着郑之南感慨一句说:“我们都变了,之南还是老样子,跟在学校的时候一样嫩。”说这句话的时候,手还搭在郑之南的肩头,趁人不注意还抹了一把。   郑之南被这一下摸得有些怪怪的,因为黑皮看他的眼神,像是有什么内涵。   潜藏了某种只有两人才懂的讯息。   但遗憾的是,郑之南不是原主,也没有收到过关于黑皮的人设信息,所以他虽然觉得有问题,但并不知道有什么问题,除了尽量避免和黑皮有过多的接触外,只能静观其变。   听到黑皮这么说,周澄和男朋友挨在一起,佯装无意地说:“是啊,之南一点没变,如果不说,谁能知道我们之南是最早结婚的那个?另一半家里可有钱了,来的时候,坐的可是保时捷。”   本来并不是人群焦点的郑之南,被周澄这句话弄得吸引了全部人的注视,纷纷惊呼然后就是恭喜啊,以及没想到。   “之南结婚了?”   “什么时候的事儿,去怎么从来不知道?”   “结婚了?对象是干什么的?”   “怎么朋友圈也没个动静?”   “是A市本地的吗?之南是A市人,对象也应该是A市的吧?”   “怎么认识的?”   一句接一句把郑之南弄得耳朵都疼了。   “是,结婚了。”   “今天他加班,来不了,所以我一个人来的。”   “因为他工作一直很忙,婚纱还没拍。”   “是相亲认识,本地人。”   “我去上个厕所,水喝多了,哈哈。”郑之南被问得回不过来,只好尿遁。   到了厕所才算有了一点自己的空间。   他坐在马桶上点了一根烟,其实他没抽烟的爱好,但这会儿坐在马桶上,忽然就想抽,他来厕所之前从桌子上拿了一根,还拿了打火机。   抽了几口后,郑之南站起来把烟头扔进马桶里,按下冲水键。   刚打开隔间的门,从外面挤进来了一个人,完全猝不及防,等他反应过来,对方已经把门顶上了。   来的人不是别人,是那会儿让他觉得不舒服的黑皮。   黑皮看着因为喝了点酒而脸蛋红扑扑的郑之南说:“之南,你真的一点都没变。”   黑皮的身高和郑之南不相上下,但黑皮要壮一点,这会儿站在他面前,堵着门,跟面前站了一座山似的。   郑之南想听听黑皮要说点什么,没有立即动手。   “黑皮,你这样不好吧?”郑之南指的是他把他堵在厕所隔间里的行为不好。   黑皮轻轻的笑了笑,他本来就黑,一笑整个人有点让郑之南反胃,因为这笑怎么看怎么不怀好意。   他伸出手去摸郑之南的脸颊,被郑之南躲开。   他像是要回忆从前,眼神望着虚空的地方,舔了舔嘴角说:“我现在还记得你哭的样子,被我拉着手,帮我……”   黑皮说到这里,郑之南想到了一种可能,立即恶心的抬起膝盖,毫不犹豫的顶在了黑皮的双腿之间,不想他的叫声引起动静,抬膝的同时伸出手捂住黑皮的嘴,当他疼得抽搐的时候,把他推开,打开隔间的门,往地上一推,伸出脚死死踩在黑皮的胸口。   黑皮根本没反应过来就被收拾的毫无还手之力。   郑之南怎么身手这么好了?   郑之南冷着脸看着地上一只手捂着下面,满脸痛苦的黑皮说:“我有些事儿记不得了,你帮我回忆一下,你刚刚说?我哭?帮你?还有呢?”   黑皮看着郑之南,满脑子都是,这是他认识的那个胆小怯弱的郑之南吗?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就是大三那年,有次周末,除了他和郑之南在宿舍,其他人都回家了,鬼迷心窍看到穿着背心和睡裤躺在床上的郑之南,可能是刚看完一些让人心猿意马的东西,看到皮肤白皙正在睡午觉的郑之南,立即就有了反应。   他当时趁郑之南不注意把宿舍门锁上后,就把人叫醒了。   让他帮他弄出来。   一开始郑之南不愿意,也不肯,他就吓唬他,如果不肯就上了他。   最后他被吓哭了,黑皮把他给拖下了床,连哄带骗还有威胁,最后还是帮他弄了出来。   这事儿后来他一直回味,只是很可惜,后来郑之南再也没有给他和他独处的机会,看到他跟老鼠看到了猫一样。   现在毕业了,再次看到郑之南,他就又想起了当年胁迫他帮他的事儿,再一次心猿意马,想来哄哄他,再帮他一次。   难得见一面,总不能什么事儿都不干是不是。   郑之南听的是简略版,但足以让他生气,真的是直接忍不住狠狠踹在了黑皮的裆部。   真他妈的是,人善被人欺,当包子就是让人捏的。   郑之南知道黑皮这个时候跳出来,绝对还有后续的事儿,所以也没说什么狠话,就是踹了黑皮几脚后,冷着脸洗了把脸才离开厕所。   没理会黑皮。   而在郑之南让黑皮回忆的时候,外面站了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来找郑之南的周澄。   在郑之南听完踹黑皮的时候他就转身离开了。   回到位置上还在因为听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而兴奋。   回忆一下大三的事情,似乎那个夏天过后,郑之南瘦了,也变的消沉起来,比从前更胆小了,也更粘着他,他去哪儿,郑之南就要跟在哪,如果他放假要回家,郑之南也会回家,曾经郑之南是能不回家就不回家的人啊。   郑之南跟他说过,他不喜欢回家,不喜欢见到父母,但大三以后,他好想就经常回家,绝不单独留在宿舍里。   原来是因为被黑皮猥亵了吗?   周澄有那么一丢丢的心疼,但只是一闪而逝的心情。   他知道了这个秘密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要公布与众。   他在大家的眼里是郑之南的好朋友,如果告诉周围的人,不是在告诉大家,他是一个连好朋友都能背叛的人?   这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   直到见到荣知渊的那一刻,周澄动摇了。   他怎么都没想到,郑之南的老公是自己的顶头boss荣知渊!   荣氏集团的总裁荣知渊!   怎么会?   怎么可能?!   荣知渊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半了,他的确在加班,不过是自愿加班,这样就可以顺便来接小可爱回家。   荣知渊从公司出来就给郑之南打了个电话。   接电话的时候,郑之南正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想事情,脸上淡淡的,而被揍了一顿的黑皮则早早的离开了,他已经感觉到自己打不过郑之南,怕郑之南鱼死网破,不顾面子在众人面前跟他撕扯,借口有事儿先走了。   其实荣知渊不给郑之南打电话,他也准备离开了。   黑皮这事儿让他瞬间装逼的心情都没了。   结果剧情还是要让他装逼,安排了荣知渊主动给他打电话,要来接他。   周澄看到郑之南接起电话,回答什么,海粤酒楼,吃的差不多了,你要来,喔,那你来吧,我就不叫北叔过来了。   等郑之南挂上电话,周澄问郑之南说:“怎么?你要回去了?”   郑之南说:“嗯,刚好他加完班了,顺路,就不用让司机再特意过来跑一趟。”   “你脸有点白。”周澄看着郑之南,小心翼翼的说了一句。   郑之南垂着眸不去看周澄,起身拿起外套和手机说:“他应该快到了,我先去外面等一下,免得看不到我。”   “我送你。”   “不用了,你和大家继续聊,我自己出去就行了。”   宿舍其他人看郑之南要走,纷纷起身要送,因为周澄的带动,都跟着郑之南走了出来。   郑之南知道这是情节需要的装逼时刻,假装客套了一下就随他们去了。   几人站在台阶上,等着郑之南传说中的那个有钱老公出现,一半的心情是送郑之南,一半的心情是冲着郑之南那个有钱老公才出来的。   如果不是周澄透露出郑之南的另一半很有钱,要是平常,他这种学校的小人物,没什么存在感的人要走,除了玩的还可以的人,谁会出来送他。   现在不仅是宿舍的人送他连班上的一些人慕名而来,跟在旁边,眼睛都盯着路边,看看对方是何方神圣。   一开始,看到荣知渊从那辆宾利车上下来的时候,周澄还觉得这么巧,总裁也来海粤用餐,心里还在思索,要不要主动去打个招呼,混个眼熟,毕竟在外面碰见,不是在公司,不用那么拘束。   想着想着,就看到总裁的长腿迈向了他们。   周澄心里因为荣知渊的这几步路百转千回,甚至以为是自己在公司里太显眼,总裁注意到过他,所以主动过来打招呼,只要差一点点,诚惶诚恐的周澄就要越过人群主动走出去和荣知渊说话。   就在他犹豫不定时,大家所有人都看到这么一个人群中无法忽略的焦点走向了垂眸不知道在想什么的郑之南身边。   荣知渊很帅,五官立体深邃,特别是看向郑之南的时候,深情的仿佛被大海包裹在一起,温柔的让人快要窒息。   “在想什么呢?”   郑之南闻言抬头看向站在自己面前的荣知渊,直接躲进了他的怀抱里,他想,原主在受到了黑皮的骚扰后,内心一定很脆弱,那么这个时候出现的荣知渊肯定是他想要依靠的对象,所以他毫不犹豫的主动撞进了荣知渊的怀抱。   荣知渊被抱住后,他也回拥郑之南,把他裹在怀里说:“不和你的同学们打声招呼吗?我们要走了。”他察觉到郑之南有点不对劲,猜测可能是同学聚会不是很愉快,但该有的礼貌还是要有的。   郑之南这才勉强松开荣知渊,站好对身后的大家说:“喝多了,头有点晕,我和我先生先回去了,你们继续吃,有时间了再聚,今天很高兴。”说话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   这就是应酬,就算不想,不愿意,也要笑着交流。   周澄则一直僵硬的站在台阶上,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不是旁边的男朋友拉了他一下,他或许会一直僵着不动,他机械的挥了挥手,看着郑之南被荣知渊拉着手,看着荣知渊让郑之南坐进去,随后他也坐进去关上了车门。   因为荣知渊的出现而气氛火热,同学们讨论不断的喧闹声似乎和周澄隔绝开了。   “我怎么觉得郑之南的老公我看看着有点眼熟?”   “看来是真的有钱啊,连做风投的老李都觉得眼熟,那能是一般人吗?”   “有钱就算了,还长得那么帅,天理不容啊!”   “以前不知道郑之南家里人脉这么广,以为只是普通家庭,没想到还能相亲认识这么高端的一个人,啧啧啧。”语气里都是艳羡。   周澄在一个完全真空的世界,脑袋像炸了一样,完全无法梳理出一个想法来。   满脑子都是,总裁是郑之南的老公。   郑之南的老公是他的顶头老板。 第85章   在车上, 郑之南一直没说话,荣知渊伸出手揽住他的肩头, 让他可以靠在自己的怀里,吻了吻他的额头说:“怎么了?同学聚会不开心吗?”他想让郑之南知道, 他是可以依赖的, 是他的先生,准备执手一生的人。   郑之南闭着眼睛,脸色煞白,说开心的话就真的是违心了。   煞白是他演得,可不爽却是真的。   本来以为今天只是单纯的主角装逼时刻, 结果还来了这么一出隐藏剧情。   这就算了,回到包厢后, 他能感觉到周澄一直在偷偷看他,观察他的神情。   大概在厕所里的一幕, 八成周澄就在外面站着,听到了一些吧。   不然也不会跟有心事一样一直打量他的神情。   想要小心翼翼的又带着点兴奋。   小心翼翼是怕被他看出来他知道了, 兴奋是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以及把柄吧。   对于周澄这种人的心理, 郑之南把握的很准。   虽然他知道这算是促进剧情的一种手段,可是想想, 有时候真的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怒其不争是都被逼到那种时候了也不敢反抗, 哀其不幸是因为原主这种心理是因为家庭给他造成的, 除了爷爷奶奶, 父母和哥哥都把他当成一个多余的人, 在家里就使唤他打压他,让他无法建立起完全自信的状态,在面对其他人的时候又怎么自信,怎么反抗?   投生到什么样的家庭,真的是看运气,运气不好,一生都有可能极其悲哀。   好在不敢反抗,还学得会逃避,没有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对方钻空子。   还算是有点小聪明。   这个时候的原主,应该是不安和惶恐的,不会主动和荣知渊提当年的事情,这在他眼里难以启齿。   而且他提了,周澄那边就发展不起来了。   让周澄知道这件事就是为了让周澄受不了刺激主动和荣知渊说,从而让荣知渊心疼原主,达到感情激化。   所以他现在除了演心情不好,其他的都不用做。   毕竟周澄已经知道荣知渊的不一般。   毕竟周澄告诉他了好消息,他进了荣氏的总公司,也就是说,荣知渊是他的顶头上司,在他眼里很高贵的总裁,成了自己当初小跟班的老公,怎么想怎么不平衡吧。   剧情走向会按照周澄告诉荣知渊,让荣知渊心疼郑之南。   但郑之南想,周澄告诉荣知渊不是为了让荣知渊心疼他,而是想让荣知渊嫌弃他,抛弃他,和他产生隔阂,让感情出现裂缝。   有些人就是见不得你好,更别说比他好。   况且周澄现在的心理落差有多大,郑之南完全想象得到。   郑之南说:“没,就是喝了点酒,不经常喝,有点头晕。”   为了逗郑之南,荣知渊说:“不会是因为我去接你,你不开心吧?”   郑之南抬眸去看荣知渊含笑的眼睛,翘起了嘴角。   “瞎说。”然后紧紧地抱住了荣知渊。   荣知渊看到郑之南重新开心起来,放下心来。   晚上,两人洗漱完,郑之南主动亲近荣知渊,亲吻他的唇,与他接吻。   这是结婚以来,或者说是郑之南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主动和荣知渊做亲密事。   荣知渊觉得可能是郑之南喝了一些酒,所以没有之前那么拘谨了,对于郑之南的亲近,他自然不会拒绝。   之前他能感觉到郑之南的抗拒,所以也没有勉强他,因为在他眼里,与其说把郑之南当成爱人,更像是一个需要照顾的弟弟,想要保护他,让他能够自信起来,也想他坚强的面对任何事。   房间里放着轻柔的音乐,被子下的两人交叠在一起,亲密无间。   在此之前,郑之南和荣知渊讨论过关于孩子的问题,他对荣知渊说不想那么早要孩子,所以这一次的亲密,自然也是做好了安全措施。   荣知渊按住郑之南的手,五指与他交握在一起,亲吻他渗出汗珠的鼻尖和额头。   “疼吗?”   郑之南是疼得,毕竟是这具身体的第一次,虽然做足了前期工作,可该疼还是会疼。   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不是他要流眼泪,是这具身体似乎特别的脆弱敏感,被动的就流泪了。   “要我停下来吗?”荣知渊在郑之南的耳边这样问,他看到了他的泪,问这句话的时候其实已经停下来了,他以为是他弄疼了他。   郑之南摇摇头说:“不用,不要。”不用停也不要停。   郑之南说完这句话挣脱荣知渊的手,主动抱住了他,就像是荣知渊去接他,他冲到他怀里时那样,紧紧地抱住荣知渊。   对于原主来说,人生出现荣知渊一定是他最幸福的时候,珍惜的同时又深深地依赖着对方,而正因为珍惜所以害怕失去,因为黑皮的话而惶恐。   所以会更加想要被荣知渊进入。   想要融合在一起,永远都可以待在这样的避风港里,得到片刻的宁静。   因为这是第一次,荣知渊并没有索求无度,只来了两次就结束了,把郑之南放到浴缸里放松身体的时候,荣知渊亲自换了被罩床单,然后把昏昏欲睡疲惫不堪的郑之南擦干净身体放进被子里才去处理自己。   他冲了个澡,擦干净后吹干头发才躺进被子里,然后将郑之南揽入怀里。   灯光下可以清晰的看到虽然闭着眼睛睡着了,但他的眼眶还隐隐泛着红,似乎有很伤心的事情。   荣知渊此时还不知道怀中的人经历了什么,只以为是自己让他不舒服了,而为了不让他不开心,所以忍耐了下来。   荣知渊吻了吻他的额头,心里因为郑之南而变得柔软。   因为同学聚会的事情,郑之南假装消沉了几天就慢慢的恢复了。   好感度也在缓慢的提高,虽然不会一下涨十几分,但也在稳步涨着。   而荣知渊因为到了年尾,稍微忙碌了一些,汇报都集中在了12月,加上也快到了年会,会议不断,各种工作都要有个交代,也要搞出下个季度的工作计划。   对于周澄来说,不经常见到荣知渊就算了,可是开主管会议的时候,虽然他坐在不起眼的位置,荣知渊或许注意不到他,可他却是能真切的感觉到荣知渊的光芒万丈。   他一直搞不懂,想不通,郑之南怎么会和荣知渊结婚,而荣知渊为什么选择了郑之南。   郑之南有什么好的?听说现在在家里只搞搞自己的小爱好,给一些出版社设计点封面,有什么技术含量?   有他外形好,能力高吗?   郑之南不如他,却因为结婚而有了另外一番人生,这是周澄最为难受的一个地方。   看着从前不如自己的人,出门豪车,身边有常人根本拥有不了的爱人,还有怎么样都挥霍不完的财富。   周澄越想越难受,特别是,年会的到来,他看到了荣知渊携手和郑之南进入会场,两人都着正装,西装革履,褶褶生辉。   周澄不得不承认郑之南已经与从前大不相同,他变得从容自信,举手抬足都和从前的畏畏缩缩没有一点关系。   他们是人群里的焦点,几乎所有人的眼神里都是对郑之南的羡慕。   毕竟他只是因为家里人的关系才拥有了总裁这样优质的伴侣。   明明总裁值得更好的啊。   郑之南不配得到这样的爱人,他甚至都不是清白的,他被人猥亵过。   想到这里的周澄在经受了两个月的心理折磨后,终于再也压制不住心里的阴暗情绪,他实在是过不了心里那道坎。   他端着酒杯,主动走向郑之南和荣知渊。   他不卑不亢的和郑之南打招呼,然后在荣知渊的跟前透露出他和郑之南是好朋友,没有对荣知渊特意献媚,重点都在和郑之南叙旧。   郑之南对旁边的荣知渊介绍走过来的周澄。   眼神里都是真诚和喜悦。   “这就是我和你提到过的大学好友周澄,上次我同学聚会,你们应该见过。”   荣知渊露出一个抱歉的神情说:“抱歉,当时周围都是人,没有什么印象了。”说完,伸出手和周澄握了握,他听郑之南的语气,以为真的是极好的朋友,自然要给爱人一个面子。   这是周澄第一次与总裁站得如此近,也是第一次和总裁有互动,他面上保持镇定,心里已经感到了受宠若惊。   虽然这份殊荣来自于他的朋友郑之南。   “没关系,当时人的确多,加上之南喝了酒头有些晕,没有怎么说上话,但今天不就有机会了?”周澄笑着说完松开了手。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郑之南放下酒杯对两人说:“你们俩先聊,我去一趟厕所。”   周澄只觉得天意如此,天意让他决定把郑之南和黑皮的事情告诉荣知渊。   他看着渐行渐远消失在走廊上的郑之南调转回视线,看着荣知渊。   “荣总,我和之南虽然是朋友,但有件关于他的事情,我不得不告诉您一声,不想您被欺骗。”他的声音很低,只有他们两人能够听到。   周澄内心颤抖,还有一丝激动,他已经在幻想因为这件事,自己会升职加薪,郑之南会被打回原形,回到曾经落魄的状态。 第86章   郑之南知道周澄今天在看到他和荣知渊走进宴会大厅后心情有多复杂, 所以怀揣着秘密的周澄一定会在这个时刻和荣知渊道出他心中的隐秘之事。   所以为了剧情快点发展,不需要周澄引导, 他就自己主动离开,给周澄创造机会, 大概再没有比他还配合的角色了吧。   郑之南其实没有去厕所, 他站在一处露台里,躲在帘子后面看着外面的夜空,他戴了一块手表,和荣知渊是一对的,荣知渊送给他的, 一个戴在左手,一个戴在右手。   他看了看时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大概过了十几分钟, 他猜,周澄应该已经说完了。   的确, 在这十几分钟里, 周澄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诉了荣知渊, 还模糊了一些地方。   类似于当年郑之南和黑皮有染,黑皮捉弄过郑之南。   “他大学的时候比较胆小, 可能心里害怕, 不敢反抗, 这件事其实一开始我不知道, 是在同学聚会的时候, 我发现之南对黑皮有些不对劲,然后黑皮纠缠之南,被我听到了,我不知道他告诉您这件事了没,但想着你们是夫夫,您也有知情权,所以才对您说这些事情”周澄说完这些,打量了下蹙起眉头的荣知渊说,“看荣总的神情,您大概还不知道?”着重渲染郑之南对他有所隐瞒,郑之南欺骗了他。   这样家庭的人,这样的出身,应该更看重另一半是不是清清白白。   然后他就听到荣知渊声音是前所未有的低沉严谨,他说:“周先生是以什么身份和我说这件事的?以之南的朋友?还是员工对上司递报告的身份?”   因为这声音听不出喜怒,周澄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说,他稍微斟酌了一下说:“之南的朋友。”毕竟是因为郑之南他才有机会和其他同事不一样只是远远看着荣知渊,而是站在他面前,与他谈笑说话。   然后他就听到荣知渊冷冷的说:“朋友?为什么我没有从你的语气里听到一丝一毫的关心?你居心不良。”荣知渊一点面子都没有给周澄,直接说出对他说这番话的周澄居心不良,没安好心。   这几句话完全是打在周澄的脸上,让他瞬间懵了,脸白得像是擦了粉,有些难看,还有几分疑惑。   而荣知渊的内心在想些什么?一开始他听到郑之南介绍周澄的时候,还觉得,原来他也是有知心的朋友,并不是孤孤单单一个人,结果,这个所谓的大学最好的朋友,并不把他当成真朋友。   只是在利用他,还妄想破坏他和之南的感情,甚至想要依靠对他讲这种事情来得到他的青睐,难道还想因为告诉了他这些就升职加薪,从此平步青云吗?   简直可笑,甚至可恨。   荣知渊除了心疼郑之南大学时的遭遇,更心疼他遇人不淑。   家人不睦,朋友不义,他却满心满肺的向他介绍这个人,他在家里有听到他说过这个周澄,说他是他在大学最好的朋友,关系很好,前段时间还聚会了。   他的这20多年到底是怎么过来的,事情竟然比他想象中的还要令人难过。   荣知渊看到周澄张张嘴想为自己辩解一下,他不想看他再演戏,放下酒杯,说了一句:“告辞。”转身去找去厕所十几分钟都还没出来的郑之南。   郑之南从露台的帘子后面走出来,掐着点呢,刚走出几步就看到准备往厕所去的荣知渊。   荣知渊人高马大,郑之南伸出手挥了挥,好让他知道他在这里。   荣知渊看到他如玉般的手在余光里挥动,他回过头,越过人群,不管不顾的将冲他微微笑着的郑之南拥入怀里,那里面包含了心疼、怜惜和各种情绪,还有浓浓的感情。   毕竟是公众场合,荣知渊克制住没有去亲吻怀中的人。   语气轻轻地问他:“怎么去了这么久?”   郑之南伸出手挽住他的脖子,这个时候音乐响起,大家各自拉住自己的舞伴进入舞池。   荣知渊也带着郑之南在舞池中轻轻摆动。   他说:“有点闷,就在露台这里透透气。”   “可我想你了。”荣知渊目光定定的看着眸中带着恬静笑意的郑之南,他并不想说起周澄来破坏他的好心情。   郑之南故意轻轻斜了斜眼睛说:“拜托,我才离开十几分钟而已。”他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也猜不出来他们都聊过什么。   “十几分钟也想。”在舞池中随着音乐摆动的两人旁若无人的拥抱在一起,不时有人露出艳羡的目光看着他们,然后讨论这两人真是恩爱甜蜜。   郑之南听到系统的好感提示音一直在增加,叮叮叮的响,十分悦耳。   郑之南装作害羞的垂下眸说:“明明之前没有发现你这么会说甜言蜜语啊。”   荣知渊用下巴蹭着郑之南的颈窝,言语认真又真诚地说:“我没有说甜言,也没有说密语,只是在说我的真实想法,我想你,满脑子都是你。”   郑之南“感动”的紧紧攥住荣知渊的身体,脸靠在荣知渊的怀里说:“我们回家吧。”   现在郑之南就算是说要天上的星星,荣知渊都会应下,然后说:“好。”   荣知渊松开郑之南,转而握住他的手,两人大步离开,眼神不时互望一眼。   那眼神交汇的地方都是浓情蜜意,如潮水一般溢了出来,彭拜热烈。   快要走到车旁边的时候,郑之南装作无意地提了一句。   “周澄呢?我给他打个电话,跟他说一声改天再聚吧。”   荣知渊压抑着胸中的心疼和不爽,声音淡淡地说:“他这会儿应该正在和同事在一起聊天,现在你的时间,可以交给我吗?”最后一句话有一点幽怨。   郑之南被荣知渊最后一句逗笑,他笑着点头说:“好吧,我会专心一点。”   “谢谢你亲爱的。”   冬日的夜晚明明十分寒冷,可是郑之南的手被荣知渊炽热的手包裹着,他一点都不觉得冷。   而荣知渊也不觉得冷,他让郑之南先坐进车里,然后坐在他的旁边,将郑之南揽进怀里说:“为什么我不早点去找你。”   “什么?”郑之南歪头看向忽然这么感慨的荣知渊。   他知道这不是忽然,但是他得装作疑惑他为什么忽然这么感慨。   大概是想早点去找他,这样在他受到欺负的时候可以立即出现,将他从黑色的世界里带出来,而不是将那件事压在心里。   在同学聚会上看到那个人的时候心情抑郁。   原来那天不开心是因为被人渣纠缠。   他为什么不告诉他呢?   是不相信他会站在他这一边,而不是嫌弃他?   怕失去他吗?   这样想的荣知渊将郑之南抱得更紧了。   回到家后,卧室的门一关上,郑之南就主动揽住了荣知渊的脖子,微微踮脚亲吻荣知渊的唇。   郑之南得表现的是被荣知渊的情话所感染,而荣知渊的热情则是因为在知道了郑之南的经历后心生怜惜和难过。   连个可以依赖和求助的朋友都没有,朋友和血亲都无法依靠的人生,无法想象有多么的孤独和寂寥。   当一个甜蜜的吻结束后,荣知渊在郑之南的耳边说:“之南,我是你可以依赖和信任的爱人。”   郑之南懵懵懂懂的嗯了一声,点着头,有点傻气,有点可爱。   让人的心柔软的一塌糊涂,荣知渊轻轻叹了一口气。   当两人坐在浴缸里时,荣知渊从背后拥住他的身体,听着他的喘息说:“之南。”   “我……在!”郑之南手抓在浴缸边沿,头微微仰后扬起,露出优美的颈脖,还有完美的锁骨。   “我爱你——”   郑之南侧过脸蹭着荣知渊的侧脸说:“我也爱你。”   那天晚上两人做了很多次,直到彼此都精疲力尽才相拥而眠。   好几次荣知渊都想告诉郑之南。   “不要把周澄当朋友。”   “我知道你当初的无助和难过,我会帮你教训欺负过你的人。”   可气氛太好,郑之南的心情也是一眼能看出来的柔软甜蜜,他不想因为这件事而影响他的心情,最起码不是今时今夜。   因为第二天休息,荣知渊陪着郑之南赖床了。   荣知渊听到郑之南嗓子嘶哑,坐起来给他倒水喝,润了润喉咙后问他。   “难受吗?要不要再睡一会?”   郑之南睁开眼摇摇头,整个人都陷在被子里,除了头,只露出一只纤细素白的手臂在外面。   他用手弄了一下刘海对荣知渊说:“现在几点了?”   荣知渊趴回床上对郑之南说:“9点,饿了吗?”他趴在被子外面,手隔着被子将郑之南搂在怀里。   郑之南用那只放在外面的手揽住荣知渊的肩膀说:“我不饿,但是不能再躺了,昨天晚上在年会的时候,周澄不是还说今天晚上想约我去……”郑之南还没说完,荣知渊就打断了他的话。   “不要去了。”有点生硬。   郑之南不解的看着荣知渊说:“怎么了?他惹你不开心了?”   郑之南这话倒说的没错,周澄的确惹到他了。   他嗯了一声说:“是。”   郑之南不安的说:“出了什么事?是我离开那会儿,他说了什么让你不开心的话吗?”   荣知渊看到郑之南小心翼翼的看着他的样子,心都快碎了。   他忍了又忍,最终没有忍住,吻着他的唇,脸颊说:“周澄不值得你这么在意,他并不像你在意他那样在意你。”   这话让郑之南更加忐忑不安了,他眼神紧张的看着荣知渊说:“到底怎么了?可以告诉我吗?”   “他……”荣知渊很担心自己说出来后让郑之南无法承受,心里难过。   可是看着他这么在意周澄,荣知渊又实在不想他这样被蒙骗下去。   虽然他在郑之南还没醒来的时候,已经通知了助理,解决周澄的事情。   荣氏是不可能再留他了,不仅仅是总公司,分公司也绝对不会留下这样心机狡诈的人,更不愿意他在这个城市让他在意的人受到一丝一毫的困扰。   而周澄口中提到的大学室友黑皮,也着专人去查了。   “我接下来告诉你的事情,只有一点,你要知道,这件事不会让我心里哪怕有一点点的嫌弃你,我告诉你,只是想让你远离周澄,甚至不想这件事再压在你的心里,让你不开心,让你惶惶不可终日,我想你能够明白,我是可以让你敞开心扉的爱人,我们将携手一生”   郑之南慢慢松开手,看着荣知渊,眨了眨那双明媚如皓月的双眸。   荣知渊还没说出来,但郑之南的眼角已经饱含了泪水,湿了眼眶,睫毛轻轻颤抖。   仿佛已经知道,荣知渊将要说什么。   “别哭”他亲吻郑之南的眼角,将那泪水舔抵干净,“我从周澄那里知道了你同学聚会那天为什么不开心,我知道有人在你大三的时候欺负了你,我知道你被在你眼里最好的朋友背叛了,他嫉妒你现在拥有的生活,甚至嫉妒他的顶头上司成为了你的爱人,他想让我厌恶你,可他想错了我对你的感情,虽然他们不好,虽然你要失去这个所谓的朋友,可你还有我,未来也有新的值得结交的朋友出现,甚至爱你的家人,我,还有未来我们的孩子,父母待你不好没关系,朋友待你不真也没关系,你还有我。”   郑之南听完这些话,眼角的泪如断了线的珍珠一样淌下,他伸出手捂住了自己的脸。   从小都是隐忍不敢哭出声的人,第一次如此放声哭泣,因为他有了可以放肆宣泄的人,所以他终于敢大声的哭出来。   而不是在被父母嫌弃,哥哥欺负时,偷偷躲起来哭,也不是被同学欺负不敢被爷爷奶奶知道,躲在无人的地方哭完了才回到家。   郑之南的哭声像一把剑一样插进了荣知渊的心脏,他声音哽塞地抱住双手捧着脸哭的郑之南。   “对不起。”对不起,那么晚才找到你。   郑之南抽抽噎噎的哭着说:“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早点来找我。”   “对不起……”荣知渊听到这句话心更疼了。   郑之南刚进大学的时候,荣知渊才回国接手荣氏,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疲于奔命,想着当年的小孩大概也在为了自己的学习而努力。   那个时候,他还在国外,只想到了等他毕业后,他没有那么忙了,就可以在爷爷奶奶的联络下创造两人见面的机会。   想到了等他毕业后他们的相亲,甚至想到了他们的婚姻生活。   所以没有不管不顾的去见他,去陪在他的身边。   他从不知道他的这二十几年过得如此让人心疼,甚至连一个交心的朋友都没有。   郑之南是真哭了,他想象了一下原主的前20多年的经历,再想到荣知渊对他的珍之重之,就感到心疼,仿佛感同身受便真的不需要借助外力因素就落下了泪。   虽然知道这些都是写出来的,都是虚构的,只是作者创造出来的一个世界。   可是此时此刻,在面对有血有肉的每一个人时,仿佛那些虚构出来的经历成了真的发生的事情。   他为此感到了难受。   终于知道了什么叫感同身受。   原主的软弱固然叫他气愤,可是想到他的成长环境,那一抹气愤就成了难过和同情,归根结底,是家庭造成了他的不幸。   还好,故事的美好就在于,他遇到了将他当成宝贝另一半。   这样一想,真好啊。   故事里的主人公可以遇到待他真挚的另一半。   希望现实里有这样遭遇的人们也能振作起来,勇敢面对人生,而不是一味的压抑和逃避。   其实只要反抗,一点点的抗争,你终会发现,一切都会不一样。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欺软怕硬。   郑之南的泪水被荣知渊擦干净,他伸出手主动抱住荣知渊说:“谢谢你”   “谢谢你的出现,谢谢遇到你。”   “我记得你那天见到我的时候还很怕我的样子。”荣知渊想让郑之南开心一点,与他一起回想那天的相亲。   他看起来很从容自若,其实内心还是有一点忐忑的,忐忑郑之南会不喜欢他,拒绝和他有后面的接触。   “其实是有点怕你,但我妈说让我要讨好你,怕我错过你。”   “那我应该感谢她?”   “如果不是她一直强迫我和你见面,和你接触,大概也不会有现在的惊喜。”遇到你是最大的惊喜。   相亲是强迫去的,结婚是不敢违逆的妥协。   可喜欢你是真的。   “虽然该谢谢她的坚持,但我还是无法喜欢她。”   “为什么?”   “因为她对你一点都不好,我不喜欢她,对你太不公平。”   郑之南轻轻笑出声,他靠近荣知渊的耳朵,调皮地说了一句话:“其实……我也不喜欢她,孩子可以不喜欢父母吗?”   荣知渊非常坚定地说:“当然可以,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值得尊敬,也不是因为是子女就要不管对错都支持自己的父母,错了就是错了。”   有些人不配为人母为人父。   比如对待孩子非常不公平的父母,如果不愿意,为什么要勉强生下来,太自私。   生下来为什么要如此差别的对待,太自利。   “你准备怎么对周澄?”眼眶还红着的郑之南从床上拥着被子坐起来。   “辞退他,你不要为他说好话。”   “我不会这么拎不清。”   荣知渊把他抱起来,走到洗漱间说:“还有那个黑皮,你怕不怕再见到他?”   郑之南被放到洗漱台上,他双腿夹住荣知渊靠过来的身体说:“不怕。”   “我帮你报仇好不好?”   “怎么报仇?”郑之南垂眸看着神情认真的荣知渊。   “找到他,揍他。”   郑之南噗嗤一声笑出声说:“我也可以吗?”   “求之不得。”   半个月后,周澄听同学们都在说黑皮出了意外,住院了,似乎是下楼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腿和手都骨折了不说,还有些别的毛病,反正挺惨的。   这件事儿在别人嘴里是意外,可听到周澄这里就不是意外了。   他本来被辞退了后就在a市找了其他工作,可是发生了黑皮的事情后他现在总觉得有人在暗处跟着他,犹如惊弓之鸟,最后匆匆搬离了A市,去了哪里,郑之南不知道,也不关心。   他删除了周澄以及和他相关的人。   本来以为可以清净一段时间的郑之南发现自己错了。   刘晴再次让郑之南回家,说是未来嫂子明天要来做客,需要家里人都到。   “如果能把知渊请来就更好了,他公司是不是放年假了?你哥和你嫂子可都放年假了。”   郑之南直接回了一句:“他要去伦敦一趟,刚好错过。”虽然的确也放了年假,但就是不想让荣知渊出现,不想给她脸上贴金。   刘晴一听荣知渊很忙,并没有勉强,只说:“那你那天一定要回来,你又没什么事儿。”   郑之南说:“不是说了吗?我现在也有事情要做,怎么是没什么事儿?”   “你那点事儿算个什么事儿?不就是对着电脑画画图,有什么可忙的,我叫你回来就回来,记得给你未来嫂子带份见面礼,免得说我们不大方。” 第87章   什么不大方, 其实就是让他去充场面吧,刘晴看重的是他背后的荣家, 不是他郑之南。   郑之南怀疑再这么下去,以后哥哥嫂子未来孩子的满月宴都要由他来操办承包。   说到孩子, 郑之南就头疼。   一是头疼自己, 而是又要碰到那个熊孩子。   伟伟。   这孩子是被刘晴养得真的熊。   就在郑之南捏眉心的时候,刘晴声音压低了一些问郑之南。   “你哥5月1结婚,你准备送多少礼金?少了可不好看。”   郑之南松开手,翘起嘴角,语气淡淡的说:“礼金?我结婚的时候, 哥好像没有给礼金吧。”别说礼金了,结婚礼物都没有。   刘晴嫌弃的啧了一声说:“你怎么这么不懂事, 你结婚的时候,你哥还没成家, 和我跟你爸就是一起的,给什么礼金, 你现在的情况不一样啊, 你结婚了, 有了自己的家,就和父母是两个家庭了, 怎么能和你哥的情况比?”   虽然刘晴说的是事实, 可是作为亲兄弟, 没有礼金好歹送个结婚礼物, 随便一个摆件也行啊, 但据他所知,郑之旺可是什么都没送。   郑之南哦了一声说:“现在才1月份,离他结婚还早,礼金会给的,放心吧,只是一开始我想送结婚礼物来着。”   刘晴立即说:“结婚礼物哪里有礼金来的实在,现在都不流行送结婚礼物。”谁稀罕啊,刘晴生怕儿子用随便一个挂件或者摆件打发了,立即劝阻。   郑之南说:“好的,我明白了。”   那天郑之南去了那个所谓的家,当然也带了见面礼,其实未来嫂子还行吧,除了高傲一点外,并没有什么别的问题,但是想想来未来老公家里,还要面对老公的私生子,高傲一点也没有什么问题,谁能看到私生子也高兴的起来啊。   郑之南送的见面礼是香奈儿的一个包,很给面子了。   刘晴见了很开心,甚至有点羡慕,因为那个包是限量款,不是有钱就能买的到。   私底下刘晴言语中表示出“我也缺这么一个限量款的包包”,郑之南装作听不懂没接茬。   过了1月,刘晴有一阵子没来招惹郑之南,这样的日子就过得格外的快。   5月1那天,是郑之旺和白秋的婚礼,这样的日子,郑之南也找不到借口说荣知渊不能参加,按照礼数,怎么着都该出现的,不然在亲朋好友那边看来也是郑之南没面子,毕竟那是他老公。   所以就算郑之南不愿意,荣知渊也是要陪在他身边和他一起出席。   礼金递了18万8,算是亲戚里面头一份,刘晴觉得很有面子,也很开心。   但是郑之南哪里会让他们这么开心,他得给他们的心里扎根刺儿。   当时周围没什么人,只有刘晴母子和郑之南。   郑之南说:“原本是想送一辆车当结婚礼物送给哥的,但是妈你非说现在不流行送结婚礼物,我只好递上礼金,不过你们开心就好,毕竟哥现在开得这辆车也挺好的。”语气轻描淡写。   说完这句话郑之南就潇潇洒洒的去找坐在位置上的荣知渊。   郑之南这句话跟一根刺儿一样扎在了刘晴和郑之旺的心里。   因为他们俩都没想到郑之南会想要送给他一辆车。   这可不是普通的车,荣家送的车能是普通车吗?想想都不可能。   刘晴已经不会去想,郑之南是不是会送车,郑之旺也不会去想这茬。   他只想到了他和一辆豪车擦肩而过,因为母亲多嘴多舌。   他皱着眉头说:“之南说送结婚礼物给我,你怎么阻止了?”   刘晴也是痛心疾首的模样,回答道:“我是担心他小气送点便宜货打发了你。”   郑之旺不悦道:“他现在是荣家的人,能送什么便宜货?那可是荣家送的车!”   “其实礼金也很厚了,不要纠结那个了。”刘晴拍了拍郑之旺的背,催促他去外面见客。   郑之旺推开刘晴的手说:“礼金再厚,有一辆豪车的价格厚吗?”   刘晴被儿子的态度激怒,生气道:“你怎么知道他不是随便说说而已?”   “他的性格是那种会随便说说的人吗?他哪里有那个胆子跟我们开这种玩笑?也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难道是心疼他?”郑之旺一想到自己和几百万的车就这么错过了,心一抽一抽的,很烦躁。   郑之旺对郑之南的印象还停留在以前木讷老实的状态,完全没想到,郑之南真就是故意扎根刺,说着玩而已。   郑之南说完就溜了,留下这母子俩生闷气,还不知道两人已经吵的一脸怒容了。   后来郑之旺对刘晴的怒气,刘晴选择迁怒到郑之南身上。   因为荣知渊在,她没好直接训斥郑之南,但是等宾客散尽,一切都尘埃落定后,到了晚上,刘晴就气冲冲的给郑之南打了个电话。   当时荣知渊在书房看书,郑之南则走到外面的阳台,撑着扶手接她的电话。   刘晴上来就劈头盖脸把郑之南一顿谴责。   “你要是早点告诉我结婚礼物送的是一辆车,我会不同意你送吗?”   郑之南装傻:“啊?”   “因为你白天说的这件事,你哥到现在还在生我的气,说我管得太多。”刘晴除了生气,语气里还有幽怨郁闷。   “其实送什么都行,心意到了就好,你让我哥平常心,又不是什么大事儿,结婚这么喜庆的事儿,就不要被其他事儿干扰了。”   “那你未来侄子的满月宴,你可以把那个车的事情履行一下。”刘晴想要弥补这件事情。   郑之南语气尴尬地说:“满月宴的事儿肯定是明年的事情了,现在说太早了吧。”满月宴送那么重的礼物,也不怕小孩子受不住,况且,有些事情就是这样,过了这村就没了这个店。   特别是,他们的母子情分能不能坚持到明年还是个问题呢。   “早什么早,现在你哥和你嫂子结婚了,明年一准就要生孩子了”说到孩子,刘晴话锋一转,因为她想起来郑之南都结婚这么久了还没怀孕的动静,立即说:“你怎么回事,你和知渊结婚这么久,怎么还没怀上?难道你不能生?”   “我们暂时不打算要孩子。”   “你是不是傻?!”刘晴一听更生气了,“你现在没工作,全靠荣家养着,这样久了,肯定会腻,你一定要在他腻了你之前把孩子生下来啊,不然你以后被甩了,不就只能当二手货了!”   呸,真的要怀疑是不是亲生了,最自己的孩子说二手货?   郑之南冷下神情说:“我有工作,我是设计师,就算没了荣家,我也照样可以生活的很好,我们是因为感情在一起,而不是因为我需要钱才在一起。”就算需要钱,大概也是因为你们郑家需要钱。   “你太天真了,这个世界很现实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你现在的生活不够滋润吗?你想想你要是离开了荣家还怎么过现在的生活?”   “我现在是宅男,离开荣家也是宅男,对我来说没什么变化啊……”郑之南故意这么说,虽然说的是事实。   “你可别忘了,我当初让你进荣家,可是想着你未来能帮衬咱们家,你不能自私的只想着自己,你也要想想咱们郑家!”   郑之南毫不留情的反击:“你不是说我已经是荣家的人了吗?为什么还要我想着郑家?”   “你在说什么混账话!”刘晴本来是为了泄愤才来和郑之南打这通电话,顺便在未来小孙子的满月宴上为儿子弥补以下,看看能不能把车要回来,结果才说了几句就火上加火,气得她脑仁疼。   郑之南假装发怒,扔下一句电话几挂了。   “你总是想着你们自己,从来没有想过我!呵呵!”   刘晴被挂了电话后,好一会都回不过来神。   因为和小儿子没有什么感情,她的确从未在意过这个小儿子的想法。   但是现在被当事人用这么谴责的话说了一通,她忽然有些张不开嘴再去教训他。   比起大儿子,她的确没怎么关心过小儿子,如果说人的心是偏的,她早就不知道偏到哪里去了。   其实郑之南说这话只是开始,等过段时间,他会告诉又来安抚他的刘晴,荣家把他的生活费停了,问她或者郑之旺借钱。   还要表现出一副被荣知渊厌弃的样子找她想办法。   想办法加上借钱,他要好好看看郑家的人要怎么对他,是帮他还是把他当成个累赘抛弃了。   这种父母,想必绝对不会借钱给他,连那打了欠条的三十万估计都会装聋作哑,被荣知渊厌弃也代表着他没了靠山,郑家那一家三口指不定要新仇旧恨算在一起嘲讽他。   想想都精彩。 第88章   一边与郑家一家三口斗智斗勇的时候, 郑之南把自己现实里获过奖的作品再次创作了出来,投给了这个世界这个国家最好的设计大赛。   当年他这个作品获得了金奖, 名声大噪,成为业界数一数二的设计师。   他对自己的作品还是比较有信心的。   毫不意外, 3月份的投稿, 6月份出了结果,这一次他依旧获得了金奖。   而且他在原有的基础上改进完善了一些地方,也加入了新的想法,比起他在大学时参加的那场比赛,经过时间沉淀和经验累积的郑之南的这幅作品只会更加出色, 令人难忘。   因为他的作品实在是令人惊艳,微博现在也不仅仅是之前几百个粉的状态, 经过这大半年的努力,也算是有六七万粉的圈内大大了, 本来只是圈内大大,现在获了奖, 立即火到了圈外, 粉丝小涨了一波。   客户也不再局限在出版界, 而是更广阔的天地。   不过这都没能让郑之南多激动,毕竟上个世界, 他可是拥有了2000多万粉丝的大佬, 有前面的基础, 涨个几万粉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有些曾经用200块钱就买到了郑之南的设计作品的小粉红作者们激动的跟自己得奖了一样。   “哇, 好厉害的大大!当初摸到微博, 看到作品的时候就知道大大不一般!果然是大触啊!希望大大越来越好。”   “会画画会设计还会自己写字的大佬受我一拜!”   “大佬,求平时设计的过程啊!想学习一下!”   “大大,期待你新的作品!”   “不……你们不觉得除了设计以为,大大的绘画功底也很厉害吗?虽然不显山不露水,只在设计作品里有一点点的点缀,可也行云流水,线条美好的让人忍不住屏住呼吸。”   刚得奖,被夸耀一阵也是正常的。   郑之南没有去颁奖典礼,只让圈子里相熟的一位朋友领奖的时候代为领奖。   都说郑之南如何低调,如何内敛,其实郑之南是不想太扎眼了。   何况他还要铺垫一下自己败家的形象。   不然无缘无故被断了生活费有些不合理。   要断生活费就得和荣知渊说,郑之南跟荣知渊说了结婚礼物的事情,说的比较简单,就是因为这事儿,刘晴那天晚上打电话把他训了一顿,他心里很不舒服,想再给他们一个机会,想要证明一下,他们心里是不是真的把我当成一家人,如果失望了,也正好死了心不再来往。   所以需要他的配合。   荣知渊又怎么会不配合。   “你说怎么弄就怎么弄,我听你差遣。”荣知渊看着认真征求他意见的郑之南,心里的爱意藏都藏不住,说完就忍不住把他抱进了怀里,因为他一想到郑之南曾经生活的家庭就心疼他。   还好之南的爷爷奶奶很关心他,不至于一个疼他的人都没有,过年的时候他们还特意去看望了两位老人,因为经常锻炼,作息和饮食也很规律和清淡,两位老人的身体没什么大问题。   “那下个月的生活费和下下个月的生活费都不要给我了,7月和8月。”   “好。”   “把透支额度也取消了。”   “好。”   “我申请一个人去旅游一圈。”去旅游是为了塑造败家奢侈的印象,不仅旅游,还要使劲儿挥霍,让郑家觉得他把之前存下来的生活费都挥霍光了,又因为没有孩子被荣家讨厌了。   “好。”   “你怎么什么都说好。”郑之南笑。   荣知渊用脸颊蹭郑之南的脸颊说:“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太喜欢你了,所以你说什么都想说好,都想答应。”明明是一本正经的神情和语气,可却撩人于无形,郑之南心里佩服的同时也给予回应。   圈住荣知渊的脖子,一步步的把他推到床上。   偶尔的主动也有助于感情升温。   ……   郑之南获奖后,就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他给郑家人单独弄了个朋友圈分组,每次买了什么,去哪里玩都发在朋友圈,几乎周周都在游玩和购物,以及与一些“狐朋狗友”厮混,其实这些朋友是刚好郑之南圈子里的基友来A市玩,其中一个就是帮他领奖的朋友,他们送奖杯的同时也在A市旅游,他就特意请他们吃吃喝喝,包吃包住还有奢侈品拿。   把几个网上的基友震惊的根本说不出话,都挺不好意思拿,毕竟吃的住的都是顶顶好的,吃了还拿,多那个,但郑之南实在是豪爽热情,他们根本拒绝不了,可以说是感动的眼泪都快留下来了。   “之南,我从前就梦想有一个土豪的朋友,土豪朋友请吃请喝,但我一直以为那只是不切实际瞎扯淡的梦,但遇到了你……猝不及防就实现了……虽然只是短暂的一下下。”一个圈内非常有才华但也非常咸鱼的男孩子感动的眼泪汪汪。   有个女孩子激动的红着脸说:“这是我目前的人生里第一次拥有属于自己的奢侈品……”万万没想到会是整日里和他们在群里嘻嘻哈哈的基友送给他她的。   郑之南笑着说:“你很棒,未来会拥有更多想要的包包。”好像他认识的设计师里面,都没有废柴,都是很有才华的人啊。   那位专门来A市给郑之南送奖杯的男孩子故意用调侃的语气说:“之南,以后你不想出席的颁奖典礼,我都可以帮你出席。”   说完其他人包括郑之南都噗嗤笑出了声。   “出息。”   这帮人玩了一周就回去了,郑之南在朋友圈渲染成了一帮败家子和他这个败家子一起鬼混的画风,其实他什么都没说,就是发了几张聚在一起的图而已,剩下的请郑家人自己脑补。   就这样郑之南按照这个频率玩了一个多月。   7月的时候,表面上和刘晴和好的郑之南在被她叫出去购物的时候,出现了尴尬的一幕。   按照刘晴的要求,刷卡帮他付账的时候,被售货员说卡里没有钱可以付账,郑之南佯装不解。   “不可能啊,我这卡里每个月都有50万的生活费怎么可能刷不出来,也到了发生活费的时候了啊”语气纳闷的郑之南拿出了另外一张可以透支100万的副卡说,“那用这张卡吧。”   在售货员本来还惶恐是不是自己机器出错了,结果刷了第二张卡,告诉他依旧无法支付,后来她们员工自己试了试,能支付的……   刘晴坐在沙发上看着郑之南说:“怎么回事?”   郑之南摊摊手说:“不知道,这个月的生活费没有到账,另外一张可以透支的卡被冻结了……”   “你问问知渊?”   “那我们先出去找个地方坐一下,顺便给他打个电话问一问。”   虽然不舍得到手的东西就这么溜走了,可刘晴也没有办法,毕竟卡里没钱,又不能付款,留在这里继续丢人吗?她站起来说:“好,你先问问,可能是帮你打理基金的人疏忽了。”刘晴到现在还妄想着一会儿就能处理好,然后就还能过来买。   虽然这次没买,但售货员的态度也没有变,毕竟两人身上穿的戴得可都不是一般货,出错的几率还是挺大的,为了回头客,殷勤的送两位走出店内。   只是送出去后,这两人再也没回来过。   到了外面,两人去了3楼的休闲区,找了一家饮品店坐了进去。   刘晴催促郑之南:“快给知渊打电话,问问是怎么回事,如果是工作人员的失误,一定得好好说说这些只会吃白饭的人。”   然后郑之南就当着刘晴的面给荣知渊打电话了。   还开了免提,不过把声音降到了只有两个人能听到,这样的话,可信度更高一点,免得刘晴怀疑他做戏。   今天郑之南和荣知渊说过被刘晴叫走的事情,所以这会儿郑之南一脸茫然的给荣知渊打电话问卡的问题,那边荣知渊就接收到了信息,明白自己该用什么态度什么语气回答郑之南。   荣知渊站在落地窗前,看着郑之南所在的区域,他们现在应该在星空广场吧?哪里的奢侈品专柜最全,刘晴想买什么大概都会去那里买。   他语气冷冷的说:“我把两张卡都停了。”像寒冰射来,不仅让郑之南抿起了嘴,对面目不转睛盯着电话的刘晴也面容一僵。   怎么回事。   郑之南语气喃喃的问了一句:“为什么……”   荣知渊语气淡淡地说:“为什么?你好好想想你这段时间都做了什么。”说完这句话,似乎很反感和他说话似的,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这一动静吓了刘晴一跳,她拍着胸口一脸责怪的对郑之南说:“肯定是你这段时间太放肆了,让他不悦了。”   “我也没做什么啊……现在要怎么办……”郑之南眼神求助地看着刘晴。   而刘晴则在想,如果郑之南被荣知渊厌弃了,郑之南岂不是又要回到郑家了?   看他现在那个挥霍劲儿,郑家可受不了!   刘晴絮絮叨叨的谴责郑之南说:“就说了让你早点怀上孩子,偏要说什么不会那么快要孩子,现在可好了,说不喜欢你了就不喜欢你了,之前还每个月都固定给生活费,现在不喜欢你了,立即就把卡停了!真是没有良心!你说你要是有个孩子,现在就算他荣知渊不喜欢你了,还能亏待了孩子?!你真是个傻子!他说什么就听什么!就不会反对一下吗?!再不济不会把安全套给藏起来?扎破会不会?”刘晴越说越烦躁,说完拎着包站起来说,“看到你就烦!”颇有些恨铁不成钢。   摔下这句话,刘晴转身就走。   郑之南看着她的背影翘起了嘴角。   让你烦的还在后面呢。   等刘晴回去了,肯定会把今天听到的看到的告诉郑富以及郑之旺,没准嫂子白秋也不会放过。   说他如何如何没有用,天天待在家里画什么画,人家说不要孩子就真的暂时不要孩子,现在好了,被厌弃了,一没孩子傍身,二没什么积蓄,都被他挥霍干净了。   刘晴回去的确是极尽渲染,把郑之南说的多么无用,荣知渊的态度多么冷淡,一点感情都没有。   郑之旺说:“俩人该不会要离婚吧?”   郑富一向不关心这个小儿子,但听完刘晴的话,也皱起眉头说:“看他朋友圈那么奢靡就知道总有一天会被厌弃,太蠢。”   刘晴心情复杂地说:“离婚也不是没可能,他之前仗着刚结婚对我什么态度?现在遭了报应吧。”   郑富吐出一口烟说:“你也是,那段时间他那么放肆的时候怎么不教教他收敛一点,他离婚了对我们有什么好处?你幸灾乐祸个什么劲儿?”   郑之旺也附和道:“妈,你要不再和之南说说,让他跟荣知渊好好认个错,毕竟他也就是这段时间放肆了点,之前还是蛮乖的。”   父子俩的话让刘晴认真了那么一点,虽然想着当初那小子那么对她,有点解恨,可冷静下来一想,他被荣知渊讨厌了,对她有什么好处?   没有好处不说,反倒后患无穷。   只是还不等刘晴去教郑之南如何求得原谅,郑之南便先打来了电话。   他带着哭腔对刘晴说:“妈,知渊有可能和我离婚。”   郑之南来打电话已经是两天后了。   刘晴怎么都没想到事情真的会严重到这个地步。   她连忙问:“那你最近有没有想办法和他上床?”   “其实……他已经半个月没碰我了。”   “一定是外面有人了!”刘晴气急败坏,“真不是个东西,家里有人了,还跑去打野食!”   “我该怎么办……就算离婚,我也什么都不会有,因为那都是他的婚前财产。”   “你这一年里,什么都没给自己置办?”   “我的钱能有多少?而且妈,你从我这里拿走了多少,你想想,我能有什么积蓄?”   刘晴本来就心肝烧得慌,郑之南的话无异于火上浇油,立即怒道:“什么叫我拿你多少?难道不是你送给我的?!送给我的就不叫我的拿的!这是你孝敬我的。”   “妈,我想趁着他还没和我说离婚的事情,把我之前和朋友开的那家店开起来,只是现在手头没钱,之前哥买车借的30万能不能还给我?还有,妈,你能再借我20万吗?刚好凑个50万整数,朋友说了,最少也要50万才能入股。”   “你哥的事儿我不清楚,你得问你哥,至于我,我哪里有20万,你也知道,妈又没上班,手里能有几个钱?给个几千块,我倒可以给你应应急,20万我可拿不出来,你也知道,你爸没事儿就要赌几把,拦都拦不住,家里看着挺气派,其实就是个空壳子。”   “那……”   “你还是去问问你哥吧。”她不能帮郑之旺拒绝,但是可以提前告诉郑之旺不要借给他。   这个笨蛋能做什么生意,保不齐是对方看他傻故意骗他的钱,这钱还回去就是打了水漂,还不是装傻说没钱。   而且借什么借,马上就被荣知渊抛弃了,这可是有借无还啊,鬼才愿意借。   郑之南语气失落地说:“好。”   电话挂了之后,过了一会儿郑之南给郑之旺打电话,显示电话在通话中。   谁和郑之旺在说话,不用猜都知道。   过了两个小时后,郑之南才打通电话,一开始就是说要那30万,想做生意。   而郑之旺没有那么生硬,只是也一脸为难的说:“你也知道,自从跟你嫂子结婚后,我们俩就准备开个公司,车都卖了,就是为了凑够前期的注册资金,还有后续的费用,跟个无底洞一样,我还问好哥们借了50万,哪里有30万拿给你啊?哥也是没办法,要不你问问你那些有钱的朋友里看看谁能挪出来30万给你?他们都不缺钱,不像你哥我,就是个穷人,手头里能周转的不过一两万,你要是要个一万,我还真能挪出来给你。”   真的是打发要饭的,当初买车借了他30万,婚礼给他送了18万8,现在他明显有困难,却一毛不拔。   哦不,最起码拔了一根。   至于刘晴,前前后后也从他这里搞走了几十万。   现在他需要钱,一个给力的都没有。   这还不是最奇葩的,在郑之南透露出需要钱没几天,他听说刘晴带着孙子伟伟去娘家了,然后和娘家他大姨二姨跟了一个旅行团,出国玩去了。   联系不上了。   而郑之旺除了最初接了他一次电话后,彻底的打不通电话了。   去家里找,只看到的嫂子白秋,刚刚怀孕没几个月,挺着个肚子,倒是让他进来了,但就是见不到郑之旺。   郑之南装了几天找他们的情形后,还给郑之旺和刘晴都发了信息。   “我以为我们是家人,你们却让我觉得很失望。”   “以后我一个人过,不会再打扰你们了。”   说完这些话后就直接把刘晴还有郑之旺等等所有和郑家相关的人,除了爷爷奶奶的联系方式还留着,其他的都删除了。   当删除这些人后,郑之南觉得世界都清净了。   满月宴也不用参加了。   也不用再装包子被剥削了。   包子被这么众叛亲离也是要有脾气的好吗?   再惦着脸找过来,他可只剩下打脸的状态来面对他们了。   关于郑之南对郑家的一举一动,荣知渊都看在眼里,也寒在心里。   这真的是一场直观的表演,他看到了郑家的无情无义,冷血可耻。   从前没有直面这种局面,只是心疼郑之南的成长环境太糟糕,可这段时间,荣知渊看着他一次次打电话给家里,不是忙音就是打通了接起来又挂断了。   微信发信息也不回,就像他是什么洪水猛兽,瘟疫病菌。   虽然知道是演戏,可每一次打回去都是带着希望的吧?   那么当希望落空的时候该有多失望,多心寒,多难过?   怎么不叫人心疼和难过。   这是他当成宝贝一样的爱人,却被家人亲手推开,和将他遗弃有什么区别?   发出去的信息没有人回复。   多么可笑。   郑之南把联系方式都删除拉黑,做完这些后他站起来对在一旁看着他的荣知渊说:“我想换个手机号,这样他们就永远联系不到我了。”   荣知渊伸手去抚摸他的脸,那脸上明明带着轻松的笑容,可却让他的心隐隐作痛。   他将他小心翼翼的揽入怀里,在他耳边说:“之南,我们要个孩子吧。”   郑之南没说话。   “要个属于我们的孩子,拥有属于你的至亲之人,爱他护他,让他无忧无虑快乐的成长,永远陪伴在他的身边,也陪在你和我的身边,告诉他什么是爱,什么是美好的人和事。”而不是薄情寡义,冷血无情。   郑之南紧紧抱住荣知渊的身体,脸颊靠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说:“好。”嘴上说着好,其实心里郑之南是拒绝的,但他知道,拒绝是没有用的。   自从好感度到达了某个点后,也如从前某个世界一样仿佛达到了一个瓶颈期,再也没有突破了。   郑之南知道事情就出在孩子身上。   生子文完全没有孩子的戏份,怎么可能让他没有孩子就达成好感度。   想想都不可能。   可是,真的好艰难啊,想想就觉得好艰难。   当初在维维那个世界的时候,因为不是他亲自生,他们算是半路父子,他去的时候维维都老大了,又很乖,知道后心里上有些诧异,但过了那个时间也就适应了。   毕竟没亲自怀孕生产,感觉自然不同。   可这个世界就不一样了。   他来的时候他们刚刚新婚,甚至两人都还不太熟悉,现在获得了荣知渊的爱。   就肯定要生孩子啊。   这是生子文,没有孩子算个屁的生子文。   想到这里郑之南都快要窒息了。   一脸的苍白。   荣知渊放开郑之南,看到他神色不安,仿佛还在伤怀,不由更加心疼。   “你这几天就好好休息一下,不要想这些有的没的,他们不仁不义,你也没有必要再留情面,纠纠缠缠不是好事。”对那种人,一切的纠缠都是在浪费时间和生命。   “我明白,不会再给他们机会的,这次断了,就永远的断了。”说到郑家的事情,郑之南振作了起来,比起生孩子,还是虐渣打脸更符合他的兴趣。   荣知渊以为郑之南难受是因为郑家的事情,哪里会知道郑之南是在愁生孩子的事儿。   他现在只想骂脏话。   骂脏话的同时又安抚自己,没事儿,反正都是假的,只是在做梦,不要为了梦里的人和事真情实感,孩子怎么了,孩子也是假的!   爱都是假的,还有什么不是假的!   这么一安慰,好似也舒服多了。   郑之南发给刘晴和郑之旺甚至郑富的话,他们都收到了,一开始觉得吧,这样也好,别来麻烦他们就行,管他在荣家是什么下场,自己顾好自己就行了,哪里管得了别人。   但到了9月,认识的亲戚里有人看到郑之南和荣知渊亲密的走在一起。   其实所谓的亲密就是并肩而行,没有亲亲甚至没有手拉手,但到了刘晴的耳朵里就是在告诉他。   你儿子和荣家那大少爷好好的啊,到底是谁在传你儿子要被荣家那大少爷抛弃了?   现在的人啊怎么这么缺德,好好的夫夫愣是编排成马上要离婚,真是奇了怪了。   一开始刘晴还不相信,但是那人说还拍了照片,虽然模糊,可照片上看出来也的确似乎感情好好的。   两人复合了?   这么想的刘晴立即就要联系郑之南,但结果打电话打不通,用儿子的手机打也不通,用老公的打也不行。   让儿子用儿媳妇白秋的打,也是打不通,发短信问候也不回。   最后刘晴让郑之旺发信息说可以还钱了,周转的开了什么的,发现微信已经不是好友。   看着以前的聊天记录,里面有郑之南最后给他们发的信息,再看看自己答应借钱的信息,怎么看怎么讽刺。   郑之南还不知道刘晴他们又要来和他重修旧好。   毕竟电话也换了,早就断联系了。   在他做了一个月的心理建设后才建设好生孩子的心情。   他想了想西游记里,到了女儿国的师徒四人里,猪八戒和唐僧不也怀过孕。   没什么好担心的。   这个世界男人生子已是普遍之事,医疗设施也很先进。   没什么好担心的,就当做手术了,反正他到时候他要打全麻,一点也不去体会生产过程。   怀着这种忐忑纠结的心情,郑之南后来和荣知渊亲密行为都没有做安全措施,同时也都在吃一些有助于备孕的东西。   吃这些东西的时候,没有人能体会郑之南的心情。   在这个世界,大部分能怀孕的男人都一点不意外自己要吃这些备孕的东西,就算是不能生育的人也觉得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所以郑之南成为了那个能生孩子的男人里非常纠结和惆帐的男人。   这样的调理,在完全没有身体毛病的情况下,怀上孩子是那么的自然,甚至正常的事情。   而刘晴那边呢?自己的号码都打不通后用了别人的号码,结果还是联系不上,又过了一阵再去联系,发现号码注销了。   注销意味着号码不要了,对方换号了。   郑富说:“真是养了个白眼狼。”   “竟然换号了。”刘晴一脸的不可思议。   郑之旺也有些无法接受。   就真断绝关系了?   一家三口这么讨论的时候,并未避讳白秋,白秋接了一句:“你们当初在他最需要家人的时候那么对他,他没有骂人和你们吵架就不错了,换号什么的,我竟然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因为家境不如妻子,郑之旺虽然不满妻子这么说,但也不好反驳,只是嘟囔了一句:“当时的确周转不开。”   白秋看不上郑家这副做派,要不是看上了郑之旺这张脸,还有对她殷勤备至的份上,她都不一定会嫁给这个男人,要说也是这男的演得好,没嫁过来之前以为对方彬彬有礼,家庭和睦,兄友弟恭,结果完全不是那回事儿。   对她算是不错,可是对其他人就真的是只剩下一副自私自利的嘴脸,好几次她都有些齿冷。   其他事儿上还不明显,但在郑家对老二这态度上,她就觉得很不舒服,但不关乎她,她也不是个爱管闲事儿的,一直也没发表过什么意见。   本来因为需要家人的时候没有帮对方,对方和他们断了也就断了,没想到郑家这拨人又开始想要利用对方,和对方修复关系。   真是无语。   因为怀孕,月份越来越大,白秋有些困倦,加上不耐烦就起身回卧室去了。   刘晴对白秋是敢怒不敢言,毕竟人家也不靠她生活,家境又好,她要是怼儿媳妇几句,没准老公骂她,儿子也要生他的气。   郑家这边联系不上郑之南有些怏怏的时候,郑之南已经在感受什么是孕吐,什么是妊娠反应。   吃不好睡不好,腿爱抽筋,还老做稀奇古怪的梦,前期把他折腾的够呛。   郑之南是9月底怀上的,10月肚子还不明显,11月就微微有些隆起了,他老觉得自己肚子里藏着个异形,里面那个小东西会把他肚子划拉开,然后从里面蹦出来个怪物。   这种天马行空的幻想让郑之南本来就因为睡眠质量不佳的黑眼圈都开始发青了。   荣知渊也感觉到了郑之南格外敏感的心理情况,似乎因为怀孕的关系,那种惊弓之鸟般的状态就非常明显。   半夜还要默默的流眼泪,真是把他的心肝都快摧碎了,他知道怀孕不易,要遭受常人无法体会的痛苦,而且每个人的妊娠反应都有许多不同。   荣知渊太担心生个孩子把人都折磨坏了,又是请心理医生,又是请孕期调理师、家庭医生,都是24小时随时观察。   过了头三个月后,郑之南的妊娠反应消失了,崩溃的状态才好了一些,因为吃得好睡得也好了,腿也不抽筋了,除了行动不便,没有其他不便的郑之南自然什么烦恼都没了。   虽然偶尔还是会觉得肚子里怪怪的。   有时候晚上荣知渊搂着郑之南,会听到他不自觉的喃喃说:“好恐怖啊。”   荣知渊问他什么好恐怖,他的回答是:“生孩子好恐怖。”他是真的觉得恐怖,以前在普通世界,没有办法体会女人的艰辛,不能体会所以无法感同身受,甚至觉得生孩子没别人说的那么辛苦和恐怖吧,有些人太夸张了。   可是现在自己亲自上阵,一点都不觉得轻松了。   真的恐怖,也真的辛苦,头三个月都快把他折磨的没个人样了。   吃不进去东西,本来就不胖,现在更瘦了,好像营养都被肚子里的小东西给吸走了,整个人都看着很沧桑灰暗。   然后就是失眠多梦,还经常上厕所。   不仅仅是身体上备受折磨,心理上也是各种折磨。   怕孩子不健康,怕孩子在肚子里有个不好,怕得唐氏综合征,过了唐筛的时候就像是中了彩票一样。   荣知渊闻言帮他按摩酸软的身体说:“以后再也不生了,就生这一个。”头三个月郑之南备受折磨,看着郑之南被摧残的荣知渊也是焦虑不安。   太揪心了。   虽然无法感同身受,可看着心爱的人为了孩子而这么辛苦,他都有些后悔这么早提孩子的事情。   太令人不安,生怕孩子没什么,大人倒先有个什么好歹,他想都不敢想下去。   希望之南肚子里那个小家伙能心疼一点怀着他的爸爸,别再欺负他,他已经被家人欺负了那么久,要和爸爸一起保护他才对。   系统:好感度上升至93。   收到这条提醒的时候郑之南正在午睡,系统的这条提醒大概是他这三个月以来收到的最好的消息了。 第89章   郑之南怀孕的事情, 老太太那边也知道了,特意亲自过来看了几次郑之南, 看他一脸蜡黄,眼窝发黑也是一脸的心疼, 老人们看到比自己小的的年轻人, 总有一股柔软爱护的情绪,何况郑之南还是她的“孙媳妇”,加上本身就很喜欢这孩子,那怜惜之情就更明显了。   回去和老爷子商量了下后送了一堆好东西,什么股票基金房产车子这些都是标配, 还送了一座荣氏之前竞标拍下的海外小岛,附赠了一架私人飞机。   囧的郑之南只在心里说, 不愧是霸道总裁文,真霸道, 一言不合就送小岛,车子房子什么的真弱爆了。   他在各个世界待久了, 已经不去计较什么逻辑不逻辑, 夸张不夸张了, 反正还有比这更夸张的,毕竟连男人能生孩子都出来了, 还有什么是不能发生的。   他现在想想荣家给他的, 他就想笑, 他不是笑荣家, 而是笑“因小失大”的郑家。   可不就是眼皮浅, 本来按照一般情况,子女里面有个嫁了豪门,不应该是搞好关系吗?   不说让他们殷勤点了,最起码要看重一些,或者给予最起码的尊重。   可刘晴是怎么做的呢?仗着从小使唤惯了小儿子,不把他当回事,就算是结婚了也以为能够像从前那样掌握住他,把他攥在手心里,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结果现在鸡飞蛋打。   听荣知渊说,前两天刘晴还想来荣家见他,被拦下来了。   拦得好,这种人,就不应该多和她废话,让她自讨没趣是最好的。   不过郑之南觉得,没准过段时间就会和刘晴不期而遇,因为他获得了这么多东西,不让刘晴知道,多浪费。   这些财富在郑之南的眼里就是做剧情用的,比如说刺激刘晴,刺激郑家那父子俩。   郑之南怀孕的消息不仅老爷子和老太太知道了,荣知渊的父母也走个过场的来看了看他,算是尽到了礼仪,当然也送了很昂贵的礼物,这些人知道了,荣知渊的姑姑和姑父还有那个让郑之南有些无语的表弟明喻自然也知道了。   一家三口齐上门,送礼物的同时,嘘寒问暖一番,也算是正常的亲戚往来。   明喻跟在父母身后,虽然脸上带着笑,心里已经在盘算着怎么把这事儿告诉郎然。   真的不能再坐以待毙了,郑之南怀孕对于郎然来说是个坏消息,可也伴随着一个好消息,那就是怀孕了,肯定就不能行房了,空虚一两个月还好,空虚将近十个月,是个男人都要难受吧。   这个时候不就是郎然的机会。   只要他们努努力,没准表哥就能发现郎然的好。   他可看到了,自从怀孕,那家伙又黄又黑,瘦得跟鬼一样,从前尚有姿色,现在完全就不值一提。   看久了肯定会腻。   明喻来的那天,郑之南怎么会忽略他眼中的闪烁,估计又在想招对付他呢。   不过他这次懒得主动出击,就看看这俩人能想出什么办法来。   自从度过了头三个月的妊娠反应后,郑之南慢慢长了一些肉,气色也恢复了不少,到了四个月的时候,不仅气色恢复了,从前的白嫩也回来了,甚至因为饭量的增加,短短一个月就涨了四斤。   能吃能睡后不会再像之前那样虚弱无力头晕恶心,郑之南又开始继续做自己的设计。   他接了一个app界面设计的活,前几个月什么都干不成,把他憋坏了,现在恢复了精力,干点自己喜欢干的事儿,也能愉悦一下心情。   不过呢,荣知渊并不希望他都这样了还要整日对着电脑,最后在郑之南软磨硬泡之下,荣知渊答应让他做完这个app界面设计的活,然后就彻底的开始孕夫的生活。   孕夫其实比孕妇要好一点,身体素质毕竟还是有差别的,但郑之南也在调理身体,医生吩咐尽量不要坐着不动或者躺着,吃完饭下楼散散步,然后营养要均衡,不要挑食。   日子有点枯燥,但郑之南是个耐得住寂寞的人,倒也不会情绪再次崩溃,自我安抚一下也就没事了。   圣诞节那天荣知渊带着郑之南出门了,两人乘飞机去了巴黎,这是郑之南自怀孕后第一次出门,还是远门。   不过有钱就是任性,全程都很舒适,服务也好到你根本感受不到长途的颠簸劳累,就像是打个盹而已,然后就到了巴黎。   郑之南和荣知渊在巴黎过圣诞节的时候,明喻见到了刘晴。   在见到刘晴之前,他给郎然牵线搭桥,见到了荣知渊,他们去的荣氏,其他地方根本见不到他,而他家又不能去,当着人家老公的面,要怎么撩啊,想想都不可能。   只是表哥跟个铜墙铁壁一样,看到郎然无动于衷,连郎然特意带去的靓汤都一口没碰,真的是一点空隙都找不出来,更别说钻进去了。   把郎然臊的好几天都闷在家里,他怎么说都不肯再去接近他哥,明喻又气又急。   然后就在明喻和郎然都无计可施的时候,明喻发现了怎么都进不去荣家的刘晴。   明喻了解了来龙去脉后,嘴上安慰刘晴,其实是在撩起刘晴的火气。   “之南哥毕竟是你的儿子,父母再有不是,也不应该不和你联系的,哪儿能说断就断,太不应该了。”   刘晴像是找到了知己一样,轻轻拍打面前的桌子说:“就是这个道理啊,之前的确是他哥哥周转不开,现在周转开了就连忙过来看他还需不需要帮忙,结果竟然联系不上了,他换了号码也没和我们说,我去你表哥那里找他,保安一直不让我进,说是荣先生交代过的,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又惹你表哥不开心了,牵连了我,真是担心他。”   明喻说:“哪里惹我表哥不开心了,我表哥把他当眼珠子一样,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不知道多在乎呢……我一直没听说过表哥不喜欢之南哥,会不会是他……”骗了你们这句话,明喻没说出口,但他想,刘晴又不是傻子,应该听得出来他真正的意思。   刘晴本来因为这段时间一直联系郑之南都没有答复,亲自去赔礼道歉也不给她个机会而一肚子火气,现在听了明喻的话,跟着就说了明喻没说出来的那句。   “难道他故意骗了我?骗我说被你哥讨厌,其实是不想和我们再联系?”   明喻无奈的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呢,你们有什么矛盾吗?有矛盾的话,还是要解释清楚。”   “母子哪里有隔夜仇,再说了父母说的话,不也都是为了孩子好,可能之前的确是说重了,他有些生气,可也要给我们一个当面道歉的机会不是。”   “是这样的。”   “只是一直没机会见到这孩子……”   “我可以帮你。”明喻露出一脸不忍母子一直这么有心结下去的样子。   有人帮,刘晴哪里会拒绝,“那真是谢谢明少爷了。”他以为明喻是个心善的人,却不知道明喻只是在利用她给郑之南添点乱。   “叫什么少爷啊,叫我明喻就可以了。”   “唉,我家之南有你一半懂事就好了。”   明喻在和刘晴的聊天中,特意提了郑之南这次怀孕收到了多少好处,他外公外婆可是毫不吝啬的给了诸多股票基金房子车子,甚至还有度假小岛以及私人飞机。   听得刘晴眼睛都直了,抑制不住的兴奋,仿佛那些好处都是给她的。   明喻和刘晴建立起了联络后,同时收买了荣知渊家里的佣人,其实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只是让佣人把郑之南出门的信息告诉他,最好是能打听到他出门准备去哪里。   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找出弱点再施以恩惠,自有人甘愿冒险。   明喻当然是想刘晴和郑之南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不然也不会当什么中间人给刘晴递消息了。   只是郑之南和荣知渊从巴黎回来后,郑之南除了平日里在小区里散散步,几乎都不怎么出门的,而这段日子刘晴也消停下来了,没有再去郑之南所在的小区,毕竟她又进不去,安保那么严格,闯是闯不进去的。   但现在有了明喻的帮助,她就可以安下心来等郑之南了,不信他不出门。   本来刘晴想着过年前后总能和郑之南见一面。   还特意想去把郑之南的爷爷奶奶接到家里来,这样想见爷爷奶奶,郑之南只能回郑家,只是被郑之南捷足先登,过小年的时候就把两位老人接到了荣家。   刘晴是大年二十七八去公公婆婆家接两位老人才知道被郑之南接走的。   郑之南这么做又将她气了一回。   郑家一家三口怎么都没想到小儿子会这么心狠,说不来往就真的不来往了。   再怎么着,他们都是一家人,接走老人,招呼也不打一声,把爷爷奶奶接走的时候就没想过他还有爸爸妈妈吗?   真是养了一头白眼狼!   这个年因为郑之南的无视,可以说是让郑家很不舒服,但也无可奈何。   郑之南有荣知渊罩着,他们哪里敢找荣家的麻烦,所以只敢埋怨埋怨郑之南没良心。   就这样到了4月下旬,郑之南已经有8个月的身孕了,肚子倒也没有大的离谱,但在郑之南的眼里也算很大了,毕竟人生头一次有这么奇怪的体验。   其实这个感觉满奇妙的,度过了惶恐不安的阶段,后面小家伙甚至会在肚子里和他们交流,当然,所谓的交流仅限这小子踢我了,你感受一下,是不是又踢了?咦,真的又故意踢我耶。   而挺着8个月肚子的郑之南终于鼓足勇气要出门了。   之前他不主动出门去玩,一是怀孕辛苦,二是男人挺着个肚子出门真的让他很不适应,实在是不想动啊不想动!像个怪物!看着都难受。   为什么肚子比之前大了反倒要出门,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预产期越来越近了,再不出去,就要躺床上好久,剖腹产啊,可不是像女孩子那样顺产,虽然都一样的痛苦,可剖腹产的修养期久多了。   也算是生产之前的一次狂欢吧。   早上荣知渊去上班之前,郑之南拉着他的手笑眯眯的说:“下午我去接你下班怎么样。”   对于郑之南愿意出门的决定,荣知渊自然是乐意见到的,立即吻了下郑之南的唇说:“期待。”然后捏了捏他比之前柔软的脸颊才离开,坐在车上的荣知渊不由想起了那天的雨,郑之南来给他送伞,至今记忆犹新,每次想起来还会怦然心动。   郑之南不是一个人,他约了荣知渊发小的先生袁奕一起,荣知渊的发小和他先生是去年年底举办的婚礼,因为荣知渊的关系,两家关系比较近,偶尔会组织点露天烧烤或者聚在一起打打游戏啥的。   对方性格比较开朗,郑之南性格也随和,所以蛮合得来。   袁奕一听郑之南终于肯出来了,立即兴冲冲的说:“去看电影吧,最近有部科幻片上映,听说超好看,他去温哥华了,正愁没人陪我一起看,你就送上门了。”   郑之南笑出声说:“所以我这叫自投罗网?”   郑之南说完,电话另一头的袁奕立即跟着笑了起来。   看电影是个不错的选择,两人敲定了今天出门的第一个行程,第二个行程自然是中午在一起吃吃喝喝啦,接着下午找个地方喝下午茶顺便一起埋头打打游戏,接着他就可以去接荣知渊下班了。   这是郑之南的安排,对方觉得很Ok,约定10点在电影院汇合。   电影是10点半开场,两个小时,看完刚好吃午餐。   郑之南穿了宽松的衣服出门,自己开车,到电影院的时候刚好10点。   他前脚走,后脚佣人就把听到的信息告诉了明喻。   她觉得自己没有说什么严重的信息,明少爷也说了,想给郑先生一个惊喜,所以才叫她把他出门的时间告诉他。   他们都是一个家族的,告诉明少爷应该没事儿吧?   有些不安的佣人想到一大笔丰厚的奖励,慢慢安下心来。   明喻收到信息后,这几个月来一直皱着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他把收到的信息转手发给了刘晴,并打了个电话过去,和她聊了几句,让她千万不要心急,毕竟之南哥已经有8个月的身孕了,出了什么好歹就糟糕了。   反正特意提了好几次怀孕,八个月什么的。   明喻越来越在意郑之南是因为过年的时候,他发现好像因为怀孕的关系,对方越发不把他放在眼里,甚至还似笑非笑的打量他,仿佛已经把他看穿,这让他很不舒服。   为了看到精彩的画面,明喻撺掇了刘晴后亲自驱车去了郑之南所在的电影院商场,就守在出口附近,他躲在暗处,看到了另外一边坐在角落里等着郑之南的刘晴。   刘晴其实收到郑之南外出的信息时是开心的,想着终于要和这个家伙碰面了。   可是路上想了很多,忽然不知道该和他说什么。   刘晴是想和郑之南的关系缓和下来的,毕竟关系缓和才有好处,真的断了,还是郑家吃亏。   想想以前郑之南给他买的东西,想想现在,鞋子还是那些,包包也好久没还新的了,没有新的东西怎么好在那些老姐妹们面前抬起头,她都好久没去和她们打麻将了,就是怕穿以前穿得鞋子,拎以前拎过的包被看不起。   还是以前那个唯命是从的儿子好啊。   为什么要改变呢?   就因为有人宠着他,就不把父母哥哥放在眼里了吗?   其实明喻当时说郑之南可能根本没和荣知渊感情不合,刘晴是不能认同的,毕竟电话里荣知渊的态度她都听出来了。   刘晴觉得荣知渊是因为郑之南怀了孩子才和他关系缓和,也是为了孩子才又看重他。   刘晴完全想不到荣知渊也在演戏。   因此,刘晴推断,郑之南肯定会很看重肚子里的孩子。   她记下了在这点,静静地等待郑之南和袁奕走出电影院。   她没打算等郑之南出了电影院就去找他聊。   她想等等,等到周围人不是那么多,或者郑之南去了人少一点的地方后再去和他当面谈谈之前借钱的事情。   为了和郑之南修复关系,大儿子已经答应,可以把当初打了欠条的30万还给小儿子。   这样的话,小儿子应该会满意吧?   在刘晴早外面守株待兔,郑之南并不知道。   这段时间没怎么出门,也见不到刘晴,甚至留情也联系不上他,导致他多快把郑家的人给忘干净了。   满脑子都是最后的好感度和肚子里的小家伙,当然也不会忘了仿佛还有什么计划没用出来的明喻。   光这些事儿就够他忙的了,哪里还会想刘晴。   他一直在等明喻出招,结果都这么久了,一点动静都没有,怪无趣的。   郑之南目前还没想到刘晴会和明喻搭上线,他一直以为恶毒配角都是分批出现,之间没有交集的。   但这次就出乎他的意料了。   因为恶毒配角已经联手了。   到了12点半郑之南和袁奕从电影院里出来的时候,明喻以为刘晴会冲上去和他说话,结果郑之南和愿意进了餐厅后,刘晴也没冲出去。   现在是用餐高峰期,人来人往,刘晴哪里会冲过去,她随便找了对面一家靠窗的店坐下来,吃着东西,时刻关注着对面一家店的情况。   郑之南这顿饭吃到两点半才离开。   离开后,刘晴一直不远不近的跟在后面。   其实这个时候郑之南已经发现了鬼鬼祟祟的刘晴,只是一直装不知道,也没声张。   他想看看刘晴要干什么,或许对剧情有用。   结果直到他们逛了会儿街,招一家店喝下午茶,刘晴也没冲出来。   后来郑之南猜测,可能是因为他身边有袁奕,所以刘晴不想出现?   是要下午茶喝完,袁奕离开才出现吗?   这么想的郑之南慢悠悠的和愿意坐在茶室和袁奕玩游戏。   比耐性,他郑之南还真没在怕的。   大概到了下午四点,袁奕知道郑之南一会儿要去荣氏找荣知渊就先去了车库,离开。   而郑之南则在愿意离开五分钟后才施施然的起身。   他走出茶室,刻意放慢脚步,结果没看到刘晴。   转念一下,大概是提前去车库等他去了。   这么想的郑之南去乘电梯到车库。   还没走到车子附近就看到了从角落走出来的刘晴。   刘晴脸上带着求和的笑容,少见的低眉顺眼,没有之前那么强势。   郑之南佯装诧异的对忽然出现的刘晴说:“你怎么在这里?”说完露出个厌恶的眼神,似乎很不悦。   被儿子这么对待,刘晴脸上颇为尴尬,但没有生气,反倒低声下气的跟郑之南说:“妈一直想见见你,和你说说之前你借钱的事情,之前你哥……”刘晴话还没说完,郑之南就打断了她。   “行了,我们没什么好说的,你让开,我要去荣氏接知渊。”   刘晴仍旧没生气,走过去想要拉住郑之南的手腕,但被郑之南甩开了。   她说:“之南,不要和妈置气了,那个时候是真的周转不开,现在挪出来了30万,准备给你,只是这半年来,一直没机会见到你。”   郑之南嘴角浮起一抹嘲讽的笑容说:“那为什么打电话打不通,发信息也不回?你不觉得你的解释很苍白吗?你以为我会信?说了不会再联系就不会再联系,我说到做到,在我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没有伸出援手,现在我不需要了,不要觉得低声下气说几句甜言蜜语我就会和你们恢复关系,我们没有关系了,哪里来的恢复,异想天开。” 第90章   郑之南可以说是非常不给面子, 也没有留情面,刘晴从未被这么对待过, 更别说还是从前在她面前唯唯诺诺的小儿子了。   刘晴本来脾气就大,不是为了利益哪里会忍这么久, 现在被这么说了一通, 看郑之南的神情就知道修复关系是没可能了,火气早就窜上来了,她露出个冷笑说:“你别以为你现在找到了靠山就可以不把我们当回事儿。”   郑之南抱着臂说:“不好意思,从未把你们当回事过,不只是现在。”极尽讽刺。   虽然一直在讽刺刘晴, 但郑之南并不觉得自己恶毒,因为对比刘晴和郑富这对不负责任的父母, 他觉得喷几句已经很仁慈了,毕竟他可没有报复回去, 也没有伤害别人,只是想断了联系而已。   但刘晴却受不了这个刺激, 猛地窜到郑之南身边就要去扯他的手:“你仗着孩子又被看重起来, 等你孩子没了, 我看你怎么得意!”说完就要去推搡郑之南。   郑之南再怎么说也是男的,就算怀孕了, 也没有说立即较弱的倒在地上, 他不仅没倒在地上, 还伸出手把刘晴挡住了, 刘晴根本没推动他。   但是郑之南怕她乱脚乱手弄到他的肚子, 腰特意侧开了一点。   他这个意图被推不动的刘晴看了个正着,一下子就满脑子,打他的肚子。   其实在来之前刘晴根本没想过会走到这一步,可是在郑之南讽刺她,刺激她的时候,她就什么都不管不顾,只想让郑之南拥有的再失去,想看到他沦落到当初求他们的时候。   其实就是我得不到的好处,你也别想再拥有。   刘晴在郑之南双手都挡住她的时候,另一只手猛地锤在了郑之南的肚子上。   一阵剧痛让郑之南不仅肚子疼,腰椎也仿佛被震到了一样酸软无力,接着他感觉血气上涌,脸瞬间发白冒冷汗。   头晕目眩,肚子仍然疼得钻心的郑之南没有力气再挡住刘晴,他使出最后的力气把刘晴推开,自己顺着柱子坐了下来,因为没有力气,靠都靠不住,缓缓倒在地上。   在倒在地上之前,郑之南一只手已经摸索出来了手机,他设置了紧急联系人,手没力气,但还能说几句话,他喊了几个关键词,语音系统激活后,立即把他所在的定位信息发送给了荣知渊。   这条信息是特制的,发送过去也意味着郑之南出现了危险,荣知渊看到手机提醒,加上发送过来的位置,立即从办公室冲了出来。   打开蓝牙耳机,开始让保镖先出发,两辆车,一前一后往郑之南晕倒的地方去。   刘晴看到郑之南浑身冒冷汗,一下子愣住了,她刚刚冲动之下不管不顾的想要让郑之南失去这个孩子,可是现在看到郑之南倒在地上,又开始害怕起来。   她害怕郑之南死了,那她不就是杀人犯了?   刘晴忽然想起来,八九个月的孕夫好像很少有保全下来的。   她手忙脚乱的开始掏手机想要打120。   只是老天没有给她这个机会,电话还没接通,同在市中心的荣知渊就迅速的赶到了地下车库。   看到的就是郑之南倒在地上满脸的虚汗,嘴唇白的毫无血色,而刘晴则浑身颤抖的拨打着120,但里面一直显示正忙,无法接通,让稍后再拨。   荣知渊此时此刻根本没兴趣搭理刘晴,也知道郑之南倒在地上绝对和她有关系,可他更在意的是郑之南的安危,他大步过去,轻轻地抱起郑之南到车上,然后司机不用说就开往了最近的中心医院。   原本他们预约的是最好的私立医院,预产期在一个月后,可是现在……荣知渊想到这里,眼角流出了一滴泪,他现在已经不敢去想孩子的问题,只想保住爱人。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会优先考虑郑之南的安危,而不是他肚子的孩子,所以他感到抱歉,也感到愧疚。   如果留不下你,爸爸不会强求,对不起。   那种剧痛缓和一点后,郑之南意识恢复了一些,看到荣知渊一脸阴沉,抿着嘴不发一语,还安慰他。   “别担心,不会有事的。”   又不是虐文,估计有这么一处就是为了解决刘晴吧……但是他总觉得还少了点什么,难道不是解决明喻吗?   为什么是刘晴出现了?   如果单单是解决刘晴的话,总觉得太浪费他承受这一击的代价,那疼可是真的。   浑身冒冷汗也是真的。   荣知渊其实连抱都不敢,只是轻轻地揽着他,因为他怕稍一用力就让他不舒服。   荣知渊用手抹去他脸上渗出的汗,虽然郑之南恢复了一些精力,可他的脸已经白到发青,他生怕此时郑之南的一举一动都只是回光返照。   他的心脏从前因为爱他而猛烈跳动,现在则因为怕失去他而不受控制的狂跳。   他腮帮酸涩,笑容也带着牵强和难受,声音哽咽地说:“恩,一定不会有事的。”虽然极力保持镇定,可说话的语气还是暴露了他真实的情绪,他的担忧,他的紧绷。   郑之南一想,也是,安慰太苍白了,毕竟对荣知渊来说,他是他的挚爱,就算只是一个头晕都会焦心不安,更别说看到他无力地躺在地上浑身冒冷汗,脸这会儿肯定也不好看,很白或者说发青吧。   虽然知道安慰苍白,可郑之南还是费力的抬起手握住他的手,给予他力量。   “会没事儿的。”说完这句话,郑之南的意识再次混沌起来,握住荣知渊的手也松开了。   荣知渊的心忍不住颤抖,特别是在看到郑之南的头歪到一侧,手也垂落下去时。   当刘晴锤向郑之南的肚子,郑之南滑坐在地上时,明喻就离开了,他有些激动。   激动的同时也有些惶恐,毕竟刘晴能和郑之南遇到,也是因为他递了消息。   他想来想去都觉得这事儿牵连不到自己身上,毕竟都是刘晴自己弄的,又不是他要刘晴这么对郑之南的。   他也没做什么。   压抑着激动和一丝忐忑的明喻回了家,等待着后续的发展,如果郑之南住院了,他妈那边肯定也会收到消息,这样他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和他妈一起去医院看郑之南,顺便看看郑之南的情况乐不乐观。   郑之南其实觉得自己的问题不大,所以孩子应该也没那么脆弱,但他低估了剧情想要呈现的结果。   就是,孩子早产了。   不然就有生命危险。   好在俩人都平安,只是都受了罪。   这个过程,郑之南内心犹如老僧入定,毫无波澜,当然,看到好感度的提升,稍微有了那么一点起伏,虽然都在意料之中,但荣知渊的心可以说是坐了好几趟过山车,如何曲折,不用细说。   郑之南遭了罪,为什么遭罪,刘晴跑不脱,虽然荣知渊没空理刘晴,但保镖还是把她控制住了,也叫了警察,毕竟她的伤害罪还是跑不了的。   当刘晴被关在拘留所的时候,荣知渊有一件事情还没想明白。   那就是刘晴为什么知道郑之南那天出门,还精准的等在了那个地方,看警察发过来的视频,她可以说是跟了郑之南一个下午。   她怎么获得的消息?   这一看就是有人给刘晴递了消息才对。   明喻和母亲去看望了郑之南,当知道大小都好好的,其实挺失望的,他想,最起码小的那个是保不住的。   明喻承认,他有些嫉妒被表哥保护的很好的郑之南,也嫉妒表哥这么在意他。   他们明家看起来花团锦簇,其实他妈早出轨了,连他是不是父亲的亲生子,他都不敢确定,他妈出轨,还毫不避讳他,他父亲也养小三,每次看到他们在长辈面前装恩爱夫妻,他都觉得恶心。   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让明喻根本没有什么爱情观,甚至觉得所有的夫妻甚至家庭都是表面上看着好看,比如说他的舅舅和舅妈,不也是一对怨偶?而身边的朋友,哪个父母身边没个小三或者情人?   因此看到荣知渊对郑之南好,他就觉得刺眼,他觉得是假的,甚至觉得,稍微挑拨一下,这对夫夫的感情就不复从前的恩爱,和大家就都一样了。   所以在郑之南触怒了他后,明喻就一而再再而三的想要破坏他的婚姻。   在医院的时候,明喻看到荣知渊一心盯着郑之南,也没表露出其他的,以为他没事儿。   但荣知渊和郑之南又岂是好糊弄的。   刘晴好解决,但谁递消息给她,也得查出来。   荣知渊没问刘晴,也没去找明喻,这个时候荣知渊还没想到会是自己的表弟,他知道表弟有些拎不清,他早就想好好和他谈一谈,只是现在有了更重要的事情要处理,就没去安排和他谈郎然的事情。   所以在听到家里的佣人说出是明喻问的,荣知渊有那么一瞬间的怔愣。   他完全没想到明喻已经到了这个地步。   这已经完全不是拎不清,而是歹毒了。   这完全是谋杀。   他绝不会因为是亲人就姑息,如果有了恻隐之心,那他的爱人和孩子该情何以堪?   一开始以为只是伤害罪的荣知渊直接请了最好的律师,把这件事定性为了谋杀。   刘晴和明喻都跑不脱法律的制裁。   至于郑家那对父子,也会受到来自荣知渊的商业报复。 第91章   刘晴被拘留的事儿, 郑富接到了电话,立即和儿子前往拘留所问怎么回事, 明明是去见小儿子,怎么就进了拘留所?   郑之旺和郑富去了拘留所, 一开始了解了情况后知道是推搡了郑之南, 导致他出现意外,住院了,孩子早产,他们觉得问题不大,就是荣家肯定会怪罪。   从拘留所出来后, 父子俩就立即去医院道歉,生怕被荣知渊报复。   但是去医院根本不让见到郑之南和荣知渊, 也没有机会当面道歉。   刘晴在拘留所里虽然难受,可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事儿, 反正听他们回来说只是早产了而已,顶多拘留几个月, 赔偿点钱。   在确定孩子和大人都没生命危险后, 刘晴彻底的松了口气。   然而还没高兴几天, 事情忽然有了新的变化,这个变化导致刘晴大概不仅仅只是几个月的拘留而已。   因为已经上升到了谋杀。   有预谋的谋杀。   荣知渊没有去见明喻, 在从佣人那里知道了这件事的关联后就请了律师, 警察那边也发现了这一疑点。   明喻被传唤审讯。   明家因为明喻被警察带走而乱了套, 明喻的父母在知道儿子和郑之南早产的事儿有关系后就立即回了老宅向老太太和老爷子求情。   希望能用老太太和老爷子的身份来让荣知渊不要继续追究责任。   想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但他们低估了郑之南在荣知渊心里的位置, 他在乎郑之南,又怎么允许别人随意的欺负陷害自己的爱人?   如果他可以因为亲人的几句话就放过了明喻,爱岂不是显得太表面了?   而他的爱绝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如果不是明喻,如果不是刘晴,他的孩子本该好好的足月出生,他在乎的人也不会在病床上一脸苍白,痛苦不堪,他们不仅不应该让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应该请求他继续追究明喻胆大妄为的举动,顺便还应该庆幸他的孩子除了不足月,身体有些弱外没有什么大碍,不然就不仅仅只是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了。   不管明喻是不是要谋杀郑之南,荣知渊也已经让律师往谋杀方面告。   这样的心思,这样的举动,不是谋杀又是什么?   只是现在没出人命,可想想自己再去晚一点会有什么后果,荣知渊到现在还会惊出一身冷汗。   明喻若是明知后果严重还要这么做,该被拘捕,受到制裁,如果不知后果却还是要做伤害别人的事情,那就更应该受到惩罚,让他知道人命关天,儿戏不得。   然而让明家夫妇失望了,老爷子是军人出身,一向雷厉风行,错就是错,对就是对,知道明喻犯的错后,老爷子就知道这可不是说说情就能应下的事情,正如孙子荣知渊想的那样,老爷子也想到了人命关天。   关乎人命,怎么可以轻描淡写?   而老太太虽然温柔,可也坚毅,女儿自小乖巧,可是成年后有了自己的想法,更别说嫁了人,心早就和她离了,特别是她在感情上糊涂的时候,她规劝她,面上答应她会斩断乱麻,可暗地里还是一意孤行,且一心想着如何让自己在明家更有地位,如何让明喻讨他们的欢心然后获得更多的好处,其实所谓的好处不好处,该是这些小辈的就是这些小辈的,不用争抢,也都不会少他们一丁点。   其实荣家并不是一开始就如此有钱,当初荣老爷子不过是个殷实人家,有一定的产业这不假,但荣家有现在的规模是大儿子的付出和孙子荣知渊的决策有方,这才逐步有了如今的地位。   基础是大儿子打下的,扩大版图是孙子付出的心血,荣家有如今显赫的地位和用之不竭的财富,都不是老爷子变出来的,这是积累了三代人的努力。   当初两个孩子毕业后,给两人的东西都是公平的,一模一样,哥哥有什么,妹妹就有什么。   哥哥拿着分到的东西去投资去发展,女儿拿着钱买衣服、包包、鞋子,甚至包养颜色好的情人。   一样的起点,带来的是两种结果,有的想法长远,有的注重现在,境遇自然不一样。   老太太想到这一路来女儿的所作所为,再想想明喻的胆大妄为,叹了口气。   虽然不忍,可也知道原则性的东西绝对不能心软,不然这个家早晚有一天要乱的不成样子。   荣知绣在父母这里得不到支持,只得含着泪去求侄子。   她没有去求哥哥嫂子是知道侄子和哥哥嫂子不亲,求他们也没有用,老爷子和老太太都不愿意从中缓和,哥哥嫂子又能帮上什么忙。   荣知绣以为自己作为长辈,流流泪,求求情,侄子怎么也会饶过明喻,可她低估了荣知渊的决心。   荣知渊对于姑姑和姑父的求情不为所动。   “如果我将这件事轻轻揭过,你有没有想过我的先生和我的孩子要如何自处?我爱他们胜过我自己,何况明喻胆子太大了,不摔倒一次,又怎么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这件事还是交给法律来决定,你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他请个好一点的律师,我们法庭上彼此争取。”各凭本事,仁至义尽。   荣知绣彻底的崩溃了,她对荣知渊说:“知渊,你的心太狠了!我可是你的姑姑,明喻是你的表弟啊!”   “你为什么不想一想是谁的心先狠的?你是我的姑姑,他是我的表弟,可床上躺着的是我的爱人,保温箱里插着氧气的是我的儿子。”是明喻先心狠,不是明喻,我怎么会这么做?   当警察局里的明喻还在期待被父母救出去的时候,他只见到了律师,而律师告诉他,这件事非常不乐观,他有可能面临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   怎么会。   他只是递了一个消息给刘晴,怎么就无期徒刑了?   “对方的律师是业界闻名的刑事方面的律师,从出道以来,从未败诉过,黑的能说成白的,白的能说成黑的,我只能尽力而为。”   “怎么可能!我只是递了一个消息而已!”   律师看到抓狂的明喻,在心里叹了口气。   你轻轻巧巧的一句递消息可是让人家险些一尸两命啊。   而刘晴比明喻的情况还不乐观,毕竟她是直接伤人者,荣知渊根本没给她机会辩解,直接就从普通的拘留改成了刑事拘留,等待法律制裁,如果败诉,最高可能要在牢里服刑20年。   在得知自己的下场后,刘晴和明喻都崩溃了。   牢里的刘晴崩溃的时候,想为她奔波的郑家父子也不好过。   先是郑之旺的妻子要和他离婚,招呼也没打就带着孩子回了娘家,接着是知道刘晴的案子改成了刑事案件,涉嫌谋杀,雪上加霜的同时他刚办起来的公司也遭到了重点打击,几乎不可能再起来,除非能贷到款周转,可这个时候谁会给沾染刑事案件的家庭随意借款,信誉方面就不可能通过。   郑家可以说是瞬间被瓦解,人没亡,家已经破了。   明家和郑家面对只是走走法律途径的荣家,依旧是无计可施,只能吃下这恶果,晓得因果报应一向如此。   一个月后,郑之南和宝宝都出院了,从保温箱里出来的宝宝慢慢健壮起来,在医院的时候,郑之南知道荣知渊不会放过郑家和明喻,但具体怎么实施的他没问,他是出来之后才知道,荣知渊把这事儿上升到了谋杀,而且马上就要开庭了。   虽然还没开庭,但郑之南已经猜测到了结果。   毕竟书中的世界常常都是恶人有恶报,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而恶人是会得到惩罚的。   开庭那天距离郑之南出院已经过了两个月,这算是比较快的一起案子,完全恢复过来的郑之南没有出庭,荣知渊也没去,由律师全权代理。   他在陪孩子和郑之南。   孩子三个月了,已经会露出笑容,对着两人无声的傻乐,有时候蹬蹬腿,有时候伸伸手。   郑之南对有时候想起那天在车库的事情还会怔住的荣知渊说:“在肚子里的时候就知道这小子皮,不会有大碍,你看现在不也一身的精力,大晚上不睡觉,净折腾人。”说到后面都带了点幽怨了,故意安抚荣知渊。   荣知渊听到郑之南的话,一把将坐在垫子上的郑之南给抱在了怀里,旁边躺在垫子上看着树叶晃动的宝宝似乎想用手去抓叶子,然而看得到却摸不得,根本没注意抱在一起的两人。   荣知渊声音闷闷的说:“还好你们都没事儿。”他每次回想当初的画面都还心有余悸,心跳也会不由自主的加速。   总觉得差一点点就要失去现在拥有的幸福。   一家三口坐在铺了垫子的花园里,下午的风带来了一丝凉爽,两人说完话后看向刚刚还不停伸手的儿子,看到他打了个哈欠,慢慢闭上了眼睛。   荣知渊说:“他困了。”   郑之南逸出一声笑说:“可不困了,晚上那么精神,白天肯定要犯困,让他睡吧。”   微风习习,树叶沙沙作响,一切都是那样的安宁美好。   荣知渊只希望这样的宁静时刻多一点,再多一点。   郑之南抬眸看去,发现荣知渊定定的看着他,刚想说什么就听到他说:“我爱你之南。”   郑之南眨眨眼睛,伸出手握住荣知渊说:“我也爱你。”   “永远爱你。”   郑之南主动抱住荣知渊,下巴抵在他肩头,语气轻轻的在他耳边笑着说:“没有期限。”我的爱没有期限,比永远更远。 第92章   庄谨坐在轮椅上, 看着露台外面的茂盛大树,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 仔细看的话,甚至能发现他眼中的阴沉, 给人冰冷的不敢靠近的感觉。   露台下面有人说话, 还有几声虚弱的喵喵叫声。   没过几分钟,管家海叔走到了书房,来到庄谨的身边,对庄谨说:“少爷,花园爬进来一只流浪猫。”   庄谨手撑着下巴, 手里拿了一本书,头都没抬, 也没去看海叔怀里的小黑猫。   只说了一句话:“喂点东西,它想留就留, 想走就走,来了就给吃的, 走了也不拦着。”   “要不要给它起个名字……”海叔点点头应下, 然后问庄谨。   庄谨这才侧过脸去看一眼海叔眼里的小黑猫, 黑猫很小,看起来像是不足月的样子, 连海叔的手掌都卧不满, 但眼睛很好看, 很亮, 黑猫竟然有一双海蓝色的像宝石一眼的双眸, 少见,别说还是一只流浪猫了。   庄谨语气淡淡的问了一句:“它从哪个门进来的。”   “南门。”   “就叫南吧。”   “是。”虽然很随意,但海叔并没有多说什么,抱着黑猫离开。   黑猫不是别人,正是郑之南。   庄谨没有怎么看他,郑之南却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庄谨,看起来20出头的年轻人,本来应该是朝气蓬勃的状态,但他的身上只有暮霭沉沉,眼神更是无波无澜,看似沉静,其实阴沉,眼神扫过来的时候,郑之南甚至瑟缩了一下,那双眼太冰冷了。   但不能否认一点,庄谨极好看,并不长的发型衬得五官深邃又锐利,加上阴霾之色,自然略微刺骨吓人了一些,形状极好的薄唇透出来他这个人的凉薄。   郑之南看不透这个人,这次的攻略对象似乎并不好攻略的样子。   明明年纪尚轻却这么的难以琢磨,难道是因为病体的原因,所以性格阴沉?   还以为只要他努力跑进庄家的花园,就会被顺利的收养,结果只是可怜他,暂时养着。   不过这样也好,不拘束的感觉更方便进进出出。   海叔把郑之南抱到楼下后,摸了一下他的脑袋说:“家里没猫喝的奶,厨房里还剩些白粥,凑合一下,下午叫人买一些猫粮和小猫喝得奶粉和羊奶。”海叔这么说,甚至要为郑之南准备吃的是因为其实这不是郑之南第一次爬进来。   第一次爬进来给它喂了点吃的没管它,待了一会儿就自己溜了,第二次过来就是今天,因为觉得又跑过来还挺有缘的,加上看它小小只,很瘦弱,下次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有命寻过来,就起了恻隐之心,加上少爷的心情一直没有恢复过来,他也想养个宠物,这样有宠物陪着或许少爷的情绪会缓和一点,但没想到,少爷并没打算把它养在身边,名字都起的那么随意。   就先这样散养着吧,有没有机会被少爷真正收留,就看它的造化了。   “要想活着,就别乱跑,有的吃,有的地方躲雨挡风,不比你在外面玩要好?”海叔这是怕小家伙跑出去就被其他流浪猫狗欺负,受了伤再想回来这里就难说了,回不来那就很可能死掉,毕竟这么小,哪里有什么自保能力。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海叔叹了口气。   郑之南吃了东西,又被佣人抱去洗了澡,吹干,这才放他在楼上楼下随意逛。   郑之南吃饱后,又洗了个澡,浑身舒坦。   上次他跑进来没看到这家的主人,所以吃了点东西后就又跑了,今天跑进来是因为这家的主人终于回来了,所以凑了过来。   庄谨就是他这次的攻略对象。   三个月前庄家的庄氏母子出了车祸,庄母当场身亡,庄谨陷入昏迷,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才醒过来,而身体也不如从前,右腿似乎出了问题,因此回到家里也是坐在轮椅上。   在爬进来之前,郑之南观察了几天,这大少爷上周回的家,回到家后就一直没出去过,天天待在书房里不是看书就是发呆,他爬到树上看的很清楚。   郑之南是半个月前才来到这个世界,具体庄氏母子是什么个情形,他并不知道,只是看简介上带了几句,庄谨的母亲当场身亡,他也在医院待了很久才出来。   年纪轻轻母亲就死了,还是在自己的身边死去,作为人子不好受是正常的,一般人谁受得了,肯定要慢慢的调节。   需要一个恢复期。   庄家除了庄谨,其他人分别是庄谨的父亲庄弘笙,以及庄谨的姑姑庄弘兰和表弟庄谌,小他一岁。   这个庄谌是私生子,是庄谨的姑姑19岁的时候生下来的,生父至今成谜,她没吐露出过,所以连逝去的父母都没问出来过。   就在郑之南梳理这个世界的人设信息时,他一边想一边往二楼爬,奈何身子小爪子也没多大力气,爬了有十几分钟了,还没爬上去。   最后郑之南用了半个小时终于爬到了二楼,累得气喘吁吁,到了二楼没去别的地方,直奔半掩着的书房。   作为动物来说,也是有一种便利的,比如说很轻易的就能接近人类。   作为人的话,郑之南觉得自己这个时候肯定接近不了庄谨,所以先用猫的身份好好培养培养感情,看能不能让这位备受挫折的大少爷露出笑颜。   一边担心会不会被直接扔出去的郑之南,迈着从容的猫步来到了仍旧坐在落地窗前看着书的庄谨脚边。   已经可以自如应对任何情况的郑之南披着猫皮蹲立在庄谨脚边想与庄谨来个对视,结果因为凑的太近,抬头的时候根本看不到庄谨,他只好往后退了几步,这样抬头的时候就能看到已经放下手中书,正在发呆的庄谨。   庄谨发呆的时候,仍旧是没有什么表情的,比看书的时候还要冷漠上几分,一般人看到都会识趣的离开,知道这个时候对方并不想被打扰。   但因为这是郑之南的攻略对象,加上又是幼猫身躯,郑之南无所顾忌的就靠近了庄谨,看到他在发呆,估计又是在回忆从前的事情,甚至车祸的事情吧。   郑之南仰着头叫一声。   “喵——”   “喵——”   叫了两声,庄谨才回过神,他把怀里放着的书本合起来放到旁边的茶几上,垂眸看向脚边不远处的郑之南。   郑之南的蓝色眼睛很好看,像璀璨的星空,仿佛藏着整个宇宙,又像是蔚蓝的的大海,澄明纯净,让浮躁的心似乎都得到了片刻的宁静和一丝丝安抚。   庄谨没有动,更没有伸手去抱郑之南,他们就这么静静地望着彼此。   在互望了片刻后,郑之南放软了声音又叫了一声,带着一点柔软和懵懂,一脸的无辜和好奇。   若是常人看到这样一只娇小软萌的小猫早就忍不住围上去给它顺毛,与它互动。   但庄谨不是常人,他不为所动,就这么静静的看着郑之南,久久后他眼神古怪的说了一句,似乎因为对着一只猫说话,让他觉得有些怪异。   “你不怕我?”自从他醒过来后就没有笑过,平时就有些冷淡,经历了这样的事情后,性子更是阴沉,除了看着他长大的海叔和同他一样沉浸在悲伤里的父亲,没有人不怕他,看到他会眼神躲闪,不敢和他对视,仿佛怕触怒了他。   其实他什么都没做,就是静静的坐在自己的轮椅里。   郑之南刚刚其实看到眼神冷冽阴沉的庄谨的时候,心情是有一点忐忑的,但现在适应了后,他已经不觉得庄谨有什么好怕的。   又不会吃了他,所以有什么可怕的。   庄谨话音刚落,像是给与回应一样,郑之南凑过去在庄谨的左脚边,抬起上半身趴在脚踏上蹭了蹭他的脚背。   带着亲近。   庄谨对于郑之南的反应有些出乎意料,他轻呵了一声,弯腰伸手,终于让郑之南如愿以偿,来到了他的臂弯上。   郑之南被庄谨放在臂弯里,没有捣乱没有乱动,乖乖的卧在他的怀里,扮演乖巧。   郑之南在心里默数。   “1”   “2”   “3”他在默数庄谨什么时候抬手给他顺毛。   当他数到“3”的时候,背部感受到了那双手的温度,很轻柔的动作,一下一下的顺着他的背部。   庄谨也感觉到了郑之南的乖顺听话,其实他从前不喜欢用宠物,对猫对狗都不甚喜欢,当然也达不到讨厌的地步,就是平平的感觉。   嫌弃狗太粘人,嫌弃猫太挑剔。   但郑之南的一举一动倒是让庄谨对猫的性格有了改观。   也或许是因为这小猫自出生以来就在外面风餐露宿,知道疾苦,所以格外感恩现在的生活?   思绪不由被郑之南成功带走的庄谨没有注意到那一直蹙着的眉头在一下又一下的顺毛中慢慢舒展开。   阴沉的眉眼似乎也有了复苏的感觉,变得明亮起来,虽然光芒微小,可也有了细微的变化。   庄谨没察觉,闭着眼睛感受顺毛的郑之南也没有去注意。 第93章   在轻轻地一下又一下的顺毛中郑之南睡着了。   他因为有着人类的灵魂, 在外面这几天轻巧的躲过危险还是蛮简单的,但食不果腹的日子却也过了几天, 在外面流浪自然要保持时刻警惕,在进入庄家的花园时, 他都仍然保持着紧绷的情绪, 但现在来到了攻略对象的身边,郑之南有了那么一丝放松,因此没多久就睡着了,他的确也会觉得累,毕竟这具身体还是幼猫, 不说人类可以轻易弄死他,就算是一只流浪狗也可以一爪子拍死他。   但现在不用担心这些了, 终于可以好好的睡一觉。   庄谨没想到怀里这只猫竟然这么没有警惕心的睡着了。   这份依赖和信任来的莫名其妙。   庄谨心里不禁感慨,果然天真懵懂, 不知危险随时可以降临,这小家伙就不担心他伤害它吗?   他原以为流浪猫的警惕心会比一般家猫来的高一些。   庄谨轻轻摇了摇头, 抱着郑之南, 没有再顺毛, 让怀里的小猫可以睡得更自在一些,他看了一眼小猫后语气惆帐地说了一句话。   “妈妈一直想养一只猫来着……”似是回忆, 也像是感慨, 颇多唏嘘。   这是郑之南来到这个世界睡得第一个香甜的觉, 睡得很沉, 从下午直接睡到了晚上。   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张床上的一角, 这是一间卧室。   从半掩着的卧室门可以看到外面灯火透亮,竟然睡了这么久,天都黑了……   郑之南懒懒的伸了个懒腰,身体柔软,让他伸成了一个微微的不那么标准的“C”形状。   因为这样才舒坦,伸完懒腰郑之南也没有立即走出卧室,而是趴在床上醒了醒神。   醒完神,郑之南才跳下床。   他的弹跳能力很好,一般小猫的弹跳能力是做不到像成年猫那样自如且轻松的,但他虽然才一个月,大概一个月吧,具体他也不清楚,已经可以做到自如的跳跃,上树也上得快,前提是吃饱喝足。   这大概是给角色的金手指,免于在流浪的时候死翘翘,逃跑技能?   卧室的门没有关上,很贴心,郑之南走出卧室的时候这样想。   刚说自己弹跳能力好的郑之南看到楼梯,从人类视角里看楼梯也没有什么好惊奇的,但从郑之南现在的这具幼猫身体里看楼梯,又陡又险,上来的时候就费了一番功夫,下去也颇有些不好把握。   毕竟不像树干那样直直的就上去,这一个没跳好就是要摔跟头的啊,铁定疼死猫那种。   最后郑之南选择用折射的角度跳下去,从左边跳到下两层楼梯的右边,比直接跳要安全一点。   等他跳到一楼,客厅没有人,应该在餐厅,郑之南嗅着香味来到了客厅。   客厅里除了庄谨还有他的父亲庄弘笙以及姑姑庄弘兰。   庄谨的表弟庄谌应该还在留学中。   庄谨面色平静的用餐,庄弘笙眸中则还有一丝沉郁,这次的车祸给庄谨的打击很大,作为痛失妻子的庄弘笙同样也不好过。   庄弘兰气质温婉,她其实不住在这栋宅子里,另有住处,只是因为家里出了这样的事故,怕父子俩整日沉浸在伤痛里,半个月前住了回来。   不时聊一些公司里的事情转移庄弘笙的注意力。   然后给庄谨添添菜。   “最近觉得怎么样?腿还疼吗?”庄弘兰问庄谨。   庄谨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醒过来,又在医院住了三个月才出院。   庄谨放下筷子擦擦嘴说:“没之前那么疼,还受得住。”   听到儿子的话,庄弘笙将视线调转到他身上,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不要想车祸的事情了,你要振作起来,你妈肯定不希望看到你现在这个状态。”   庄谨嗯了一声,眼角余光看到了闯入餐厅的郑之南,郑之南睁着大眼睛看着他,庄谨看了看他后冲他招了招手。   意思不言而喻,让他过去,郑之南扮演乖巧,自然乖乖的走到庄谨身边,当庄谨伸出手时,跳到他的手心里。   庄弘笙看到他手里的猫,终于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说:“你养了一只猫?”有心情养猫,说明真的在恢复了,这让他很欣慰,也是他乐于见到的。   庄弘兰也吃的差不多了,看到庄谨怀里的猫,放下筷子说:“眼睛真好看。”   庄谨说:“海叔说是一只流浪猫,自己爬进花园的,看它小小的,就收留一阵。”   听到是流浪猫,庄弘笙微微蹙起眉头说:“原来是一只流浪猫,记得让佣人带去打针,检查一下。”   郑之南听得出来,自己是被嫌弃了,不过这也正常,流浪猫,谁知道有没有什么病菌,何况这家的少爷还是病体,自然要谨慎一点。   庄谨回复说:“明日让海叔安排人去宠物医院,我先上楼了。”   庄弘笙和庄弘兰都颔首说:“好。”   因为庄谨还坐着轮椅的缘故,家里特意按了电梯,他的轮椅是电轮椅,自己控制,不需要别人推。   他控制轮椅来到电梯的位置,抱着郑之南一起进入电梯。   一般情况下,很多人都受不了原本是正常人,忽然变成了不能走路的人,应该会崩溃会暴躁什么的,但是郑之南发现这家的少爷对自己成为残疾好像接受的很快,从从容容的,一点都不暴躁。   这点让郑之南很佩服。   如果是他,他不觉得自己能像这个20出头的年轻人这样平静。   不过作为这个世界的主角,这个角色应该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意志力,那么坚强点也很正常了,对于主角来说。   郑之南和庄谨一起来到了书房,原以为庄谨会和从前一样发呆或者看书,但是这次他没有,他来到书桌前,打开电脑,然后用电脑拨通某个人的电话,电话号码不是固定的,而是类似于广告号码。   电话拨通后,里面传出来一声:“喂。”   庄谨把郑之南放到书桌上,让他自己玩,自己则戴上了耳机。   “怎么样?”   郑之南只能听到庄谨的话,听不到另一边的回复。   “继续跟着。”   寥寥数语,有些让郑之南摸不着头脑,但是他可以确定,这个大少爷有什么计划在进行中,举止和说话的方式都很谨慎。   最后庄谨嗯了一声切断了联络,取下了耳机。   关上电脑,抱起郑之南,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书,继续坐在落地窗前看手中的书,就像从前郑之南在树上看到的一样。   刚刚一切就像是郑之南的一个梦。   这不寻常。   但初来乍到,实在不清楚这里面的东西,郑之南除了静观其变,目前没有其他的想法。   除此之外呢,他应该抓紧时间让庄谨喜欢上他,在意他,不然一切都是屁。   没卖过萌的郑之南卖起萌里也没什么拘谨的,大概是因为不是人身而是猫身,做这些亲密的求顺毛的动作没有什么心理障碍。   庄谨拿着书,感觉到手臂上的小猫伸出爪子在扒拉他的衣服,他垂眸看过去,放下书,伸出手挠了挠他的下颚说:“你想做什么?”   郑之南翻个身,背靠在他的臂弯里,眨着大眼睛看着庄谨,然后用脑袋去蹭他,还伸出爪子去抓庄谨的手指。   庄谨看出来这是小猫想让他陪他玩。   “喵呜——”郑之南叫一声,蹭一下,喜爱之情从蹭来蹭去就可以看得出来。   郑之南蹭着蹭着发现庄谨看他的神情透出来一丝奇怪,像是有些困惑的样子。   弄的郑之南总觉得自己是不是被看穿了,不可能啊,谁看猫能想到这里面是一个人类的灵魂?   不能够的吧……除非对方是个神经病。   最后不知道庄谨想到了什么,仿佛释然了一样,神情恢复自然,继续逗弄郑之南的下巴和爪子。   看到他释然了,郑之南也暂时压下了心中的疑惑,继续逗庄谨开心。   庄谨觉得他在逗一只猫。   作为猫的郑之南则认为是自己在逗一个人。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海叔让佣人端进来一个泡脚的桶,里面放了药草,不用看就能闻得到。   海叔看到小猫肆无忌惮的在庄谨的怀里扒拉,有时候还放肆的爬到了他的肩膀上时,心里诧异,面上维持镇定。   这才一下午,这小猫都已经和少爷混得这么熟了吗?   海叔不由露出笑容,觉得自己把这只小猫带给少爷带对了。   “少爷,来泡脚,医生说还要继续泡一个月,活络筋骨,舒缓神经。”   调整轮椅后,庄谨的双脚伸进了泡脚桶里。   海叔这才擦着手说:“这小猫好像不怕生。”   庄谨说:“的确不怕。”才不过一下午的时间就粘他粘的紧,怕生就怪了。   “看着像是和少爷有缘分,他在我面前就不这样。”海叔言谈之间非常想撮合这一猫一人。   庄谨没说要养郑之南,只说:“明天让人带他去检查身体,顺便把该打的针都打了。”   “刚刚老爷跟我提过,明天早上就让人带着他过去。” 第94章   泡脚泡了半个小时, 然后还有专人给庄谨按摩腿和脚,按了一个小时。   郑之南因为睡过觉了, 这会儿精神的很,庄谨在按摩的时候, 郑之南不想打扰他, 就顺着腿滑下去,准备四处转转。   他一心想着在庄谨面前露露脸,让彼此的感情升升温,还没来得及看看这房子的内部具体是什么样子的。   现在正好是个机会。   这套房子挺大的,一楼有厨房、客厅、餐厅、休息室, 还有棋牌室,二楼七八个房间还有健身房, 三楼好像是家庭影院之类的地方,外面有花园游泳池之类的也不用细说了。   郑之南上下观看了一番, 摸清楚了地形和布局后回到了庄谨的卧室。   按摩师刚离开,庄谨靠坐在床上, 他现在已经洗过澡了, 身上穿着睡衣。   在郑之南想直接跳上床的时候, 拿着毛巾的海叔从外面走进来,对郑之南说:“擦擦爪子再上床。”   郑之南闻言停下准备起跳的姿势, 等着海叔给他擦爪子。   海叔对床上的庄谨啧啧道:“我怎么感觉它听得懂我说话, 我说擦爪子, 它就停下来等着我。”   郑之南心里尴尬了下, 作为人类的老毛病, 有人叫,肯定会下意识停下动作看过去。   不过他安慰自己,他是只猫,是只猫,不是人,不怕被怀疑。   然后他听到庄谨说:“看着挺机灵的,但有时候其实有点呆。”   什么啊……   我什么时候呆了?   海叔不解道:“哪里呆了?我觉得这眼睛古灵精怪的,像是会说话一样,你看你看,现在看我的眼神都带了亲近,像是知道我在夸它一样。”郑之南下意识垂眸,不让海叔再看他的眼睛。   眼睛里情绪太多,也是个问题   庄谨风轻云淡地说:“聪明的猫不会傻兮兮的对一个人类袒露肚皮,何况还是第一面。”   海叔给郑之南打圆场说:“哪里呀,那是跟少爷你有缘。”海叔擦完后拎起郑之南,把他放到了床上,还推了一下他的屁股,让他去庄谨的身边。   海叔做完自己的事情,拿着东西离开。   被擦干净脸和四只爪子的郑之南一摇一晃的往庄谨的身边凑。   庄谨看看时间说:“我要休息了,没时间陪你玩。”说着掀开一点被子让自己的身体滑进去,躺下后,看着来到了他脸前附近看着他的郑之南。   郑之南一听要睡觉了,也打了个哈欠,默默盘起尾巴卧在旁边,并没有打扰庄谨。   庄谨看到郑之南如此有眼色,没再理会他,而是关上了床头灯,闭上眼睛真的睡下了。   郑之南一开始不困,但闭着眼睛卧在一边,过了一会儿也开始迷迷瞪瞪起来。   大概正在长身体,安静下来就困了。   郑之南作为一只猫,其实很浅眠,何况白天还睡了一会儿,所以他能感觉到庄谨这一晚睡得不踏实,到了后半夜才算勉勉强强陷入深度睡眠。   庄谨醒过来的时候床上的小家伙已经不在原位。   想想它睡了那么多觉,比他早醒来也没什么。   不过,应该还在卧室里?   郑之南的确还在卧室里,门窗都关着,他插翅也难飞,只是他无聊,就在房间里转悠,现在在阳台上扒着窗户看着楼下。   听到床上有动静立即跳下窗台穿过窗帘跑出来看庄谨,和庄谨来了个视线相撞。   “喵——”声音轻轻柔柔的,带着小奶猫独有的软萌。   庄谨收回视线没说话,开始脱衣服,先是上衣,然后是裤子,接着穿昨天晚上就放好在床边的衣服,艰难的弄完这些后挪动右腿,床旁边就放着电动轮椅,他扶着旁边特意安装的扶手左腿使力站了起来,然后扶着轮椅坐进去。   弄完这一切,海叔敲了敲门后打开门走了进来,看到庄谨已经自己穿好衣服坐进了轮椅里准备去洗漱,立即说:“怎么不叫一下佣人。”眼里有担忧。   庄谨无所谓道:“只是一条腿有问题,又不是两条腿都废了。”意思是这些事情我自己可以弄。   “还是要小心一点,毕竟才出院没多久。”   海叔走过去,推着庄谨来到洗手间,帮他挤牙膏拿水杯,看着他刷牙,调水温打湿毛巾拧干,等在一旁。   等待的过程中,看到了旁边看得目不转睛的郑之南,露出个笑容说:“它也醒了。”跟庄谨说话。   庄谨拿着电动牙刷刷牙,闻言点了点头。   等庄谨弄完后,海叔走过来把郑之南放到庄谨的怀里,推着轮椅边走边说:“先去楼下吃饭,老爷和大姑娘已经在楼下了。”   到了楼下,庄弘笙和庄弘兰正在边吃边聊,聊得依旧是公司里的事情,只是庄弘笙听得多说的少。   从郑之南的观察来看,这对庄氏兄妹都在庄氏,庄弘兰的级别应该也不低。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庄弘兰是庄家收养的养女,并不是庄弘笙的亲妹,两人其实没有什么血缘关系。   介于在其他世界积攒的经验,郑之南把庄弘兰这个女配作为重点关注对象,主角身边的配角作妖的几率要比其他配角高,他昨天晚上特意找了找她的房间,以后好听墙角,没准就听到什么内幕了。   还有一件事,那就是在郑之南看到的简介里,庄弘笙也活得不久。   反正就是,这个主角挺惨的,系统给的简介不是全文大纲,就算是大纲也不可能都给他看,所以郑之南并不知道庄弘笙死后主角怎么样了。   反正想想妈妈死了,爸爸也因为抑郁伤情而出了意外,主角还腿上有疾,若不是有钱,怕是主角就算不抑郁也要难过一生了。   有钱虽然也难过,但最起码生活上不会太困难。   正胡思乱想的郑之南就被海叔抱走了。   海叔把他抱离餐厅,放在他的专用碗旁边说:“乖乖吃饭,一会儿带你去检查身体。”   郑之南被这么一打断,没有继续想,专心吃东西。   等郑之南吃完东西,还没来得及和庄谨见一面就被装到了宠物笼里面带上了车。   去哪里,当然是宠物医院。   郑之南到了宠物医院,先是做了详细的检查,还抽了血,然后就是打了几个预防针,有的是分时间段打的,交代了时间,下次什么时候过来接种,用了两个小时而已就完事儿了。   回到家后,庄弘笙和庄弘兰已经离开,只剩下庄谨在家里。   因为打了针的缘故,郑之南有点困倦,到了家,被海叔放到庄谨的怀里。   到了主角的怀抱里,郑之南立即卸下绷着的神经开始昏昏欲睡。   他哪里都不敢睡死,只有在主角的怀里才敢睡,因为他知道,就算主角现在还和他不熟,主角也不会对他怎么样,所以他在庄谨身边是最放松的时刻。   他这样在庄谨看来,就是莫名其妙的全心依赖,在别人身边的时候还算警惕,到了他身边一眼就能看出来他有多放松和信赖他。   上一世,他的身边并没有出现一只猫。   这只猫在庄谨的眼里,来的莫名其妙,对他的信赖也莫名其妙。   不过莫名其妙又怎样,反正只是一只猫而已。   连他都重新活了一次,有些事情也早已与上一世的轨迹不一样,多一只猫说奇怪也奇怪,可说不奇怪,也真的没什么好奇怪的。   他的一些心思,大概也只能对一只猫不用遮掩。   对于庄谨是重生人士这一点,郑之南并不知道,因为系统发放给他的简介和人设是庄谨第一世的事情,也只是故事的一部分。   第一世里,庄谨的母亲出了意外,父亲看似比庄谨坚强,管理着偌大的公司,每日该怎么样,其实和从前无二,可到了夜里,便深陷到从前的回忆里,庄谨出院没多久,年底的时候,庄弘笙就因为喝醉后出了意外。   父母接连离世,给了庄谨沉痛的打击,本来就崩溃过一次的心理,因为父亲的离开而差点也想轻生。   只是,后来虽然他没有再想过自杀,但命运还是趁他不备给了他沉痛的一击。   他还是死了。   带着不敢置信和不甘回到了从前,只是回来的时候,母亲已经离开,仍旧没来得及挽救母亲的命运。   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尽量先不动声色的布局,同时让父亲不再如上一世那样早早的离开他。   每每想起他都觉得真可笑。   真恶心。   从未想过,会是那个人步步谋划,让他家破人亡。   上一世他顾不上父亲,没有多和他交流,疏导他的情绪,这一世就不同了。   他会利用这几个月的时间,好好的和父亲交流,引导他舒缓心中的抑郁。   庄谨有事要做,郑之南也不是什么都不干,只为了增加好感度。   他来这个世界之前就领了剧情任务的。   当然这个剧情任务是为了更好的让庄谨和他建立起感情。   不过现在他还太小了,得过两个月之后才能去完成任务。   他得利用这两个月吃好睡好多锻炼,长得快一点,出门不出意外的几率才会更多一点。   那这一个月就专心卖萌刷猫咪好感度吧。   虽然猫咪没有好感度提示,但是猫咪好感度不刷好,以后如果变成人了,不又得重头开始了。   有了猫咪好感度作为基础,变成人也好歹容易接近一些。   虽然简介没说他会变成人,但是不变成人怎么发展感情,怎么刷好感度,除非他不是这个世界的另一个主角,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有什么契机可以变成人的。   两个月的时间比郑之南想象中过得还要快。   他利用这两个月的时间成功在庄谨的身边有了一定的位置,吃饭的时候没看到他,他可是听到了,庄谨在问海叔。   “南跑去哪里了?”   当询问一个“人”的时候,就是开始在意对方了啊。   等庄谨问完没多久,郑之南心里翘着嘴角施施然迈着优雅的步子从楼上三两下顺着楼梯扶手溜到了地板上。   郑之南这两个多月的时间已经换了一副模样,从前是惹人怜爱的小奶猫,现在是威风凛凛的猫主子,一举一动无不透着慵懒优雅,明明是猫的外形,可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位贵公子,如果面对大少爷的时候不缠人了点的话……就更像了……嗯。   优雅的贵公子在大少爷面前就会变身成为午夜小野猫,又甜又软,不在大少爷身边就又恢复了贵公子,自带贵气,请勿触碰,只给看不给摸。   啊啊啊啊看的人手痒痒,但是却不敢上前触摸,因为感觉会被抓得满脸伤痕,就是……会被猫揍吧?   庄谨问完海叔,海叔说在楼上没下来,他就准备拿起勺子喝汤,接着看到了旁若无人走过来的郑之南,眉毛一挑,庄谨伸出手,屈指在桌子上点了点。   郑之南会意,跳到椅子上,再从椅子上跳到了桌子上。   郑之南跳上来后,庄谨示意旁边的佣人将郑之南的汤也端过来。   自从讨了大少爷的欢心,郑之南觉得自己的地位越来越高,吃饭都可以和大少爷同桌了,当然,前提是家里没有长辈的时候。   郑之南喝完吃完蹲立在旁边等着庄谨用完餐,然后去陪他午休。   等到庄谨午休后,他就要出门了。   自从这个月开始,他就隔三差五往外溜达,也没人管他,一是他来无影去无踪,等被发现他不见的时候,他又出现了。   到了楼上,庄谨睡着后,郑之南就轻手轻脚的从开着的窗户上跳到了外面的树上。   然后再从树枝与其他树枝的交叉点跳到其他树上离开。   他要去做一只英雄猫去解救其他猫猫啦。   他的剧情任务是这样的,这块区域有其他的小区,在其他小区里有一个爱吃猫肉的门卫,这个门卫不管家猫还是流浪猫,见到了就会偷偷带走,关到家里,然后看情况宰猫吃。   在这个世界,在他成为庄家的家猫之前,有过一个猫咪朋友,这只猫咪朋友在和它来往中忽然消失了,就是出去觅食的时候被这个爱吃猫肉偷猫的门卫给抓走了。   他这两天出去就是见它那个猫咪朋友,偶尔会给它带点吃的,昨天他去看它,它不见了。   同时系统也提醒他,剧情任务已启动。   在做这个任务的同时,因为这个契机,他彻底的被庄谨正式收养,成为了一只家猫,而不是之散养的状态。   也是这次他的消失让庄谨意识到,这几个月来,他为他创造的快乐,以及帮他驱散的阴霾情绪。   郑之南离开庄家后就开始寻找猫咪朋友花花。   花花是比郑之南大一点,对人类很警惕,轻易不会跑进人类的家里,经常在绿化带和垃圾桶附近活动。   说来汗颜,郑之南作为一只猫,并不能听懂猫咪说的话,反正什么猫叫,叫的什么他听的都是“喵呜”。   因此想要找到那个门卫,找到花花,还是需要时间的。   庄谨醒过来的时候,郑之南还奔波在去其他小区的路上,这附近除了这块别墅区,其他的基本上都是高档小区,也有几个普通小区穿插在里面,找起来其实还是很麻烦的。   庄谨没看到郑之南,看到开着的窗户,想着他已经下去了吧,便没有多想。   因为郑之南每次出去都能找回来,庄谨一直没有意识到,其实再怎么厉害的猫,它始终是一只猫,在外面很可能遇到危险。   但此刻散养惯了的庄谨并没有在意,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的表弟庄谌今天下午回国。   庄谨22岁,表弟庄谌21岁。   庄谨在上一世从未想过表弟庄谌会是自己的亲弟弟,只不过同父异母,姑姑的私生子其实是父亲的。   而父亲一无所觉,因为这位和庄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姑姑单恋他的父亲,直到父亲结婚后才压抑不住内心疯狂了一次,将与她感情很好的母亲支走,将父亲灌醉,拥有了一个属于父亲血脉的孩子,却隐藏了这个惊天隐秘,谁都没有告诉。   那个时候母亲已经怀了他,多么可笑啊。   表面上和母亲情同姐妹,关系不分彼此,暗地里背叛了姐妹的信任,甚至也辜负了父亲的信任,偷怀了连父亲都不知道的私生子 ,一瞒就是20多年,若不是他死,大概这个秘密一直不会被人知晓,到现在,父亲都不知道表弟是他的孩子,母亲也不知道那个对她看似交心交肺的女人其实暗恋着她的男人。   连老天都愿意帮她遮掩,表弟长得并不像父亲,越长越和姑姑像似,谁又能想到,这个孩子竟然是父亲的呢?   如果说这个女人不知廉耻,恶心,令人作呕,而从他母亲那里知道真相的庄谌简直是其心可诛。   他到现在还记得他死之前,庄谌说的话。   “我嫉妒你,嫉妒你可以正大光明的得到爸爸的爱护,可以被他照顾,甚至一件微小的事情都可以得到夸奖,可以叫他爸爸,而我呢?他甚至不知道我的存在。”他脸上带着嘲讽,带着疯狂的嫉妒。   因为是从小到大的情分,加上这对母子戏演得实在是真,实在是好。   父母都无法看出来他们包藏祸心,而当时,失去父母的他,剩下的唯一两位亲人,就是姑姑和表弟。   怎么也没想到,他们为了得到庄氏可以做到这种地步。   “其实那场车祸该死去的人是你,如果不是你妈挡在了你的身前,你早死了。”   “你这个废物,其实你不死,庄氏也已经在我手里了,只是我不想看到你身上还有一丁点庄氏的股份,我要这全部都是我的,你已经拥有了爸爸全部的爱,我没享受过一丁点爸爸的爱,那就只能来拿庄氏了。”   然后他把他从楼梯上推了下来。   这一幕幕,仿佛昨日才发生的事情。   “少爷,二少回来了。”海叔说完,往旁边一站,从外面走进来一个笑容灿烂的青年,背着双肩包,一脸的人畜无害,眼神澄明,如水洗过一般。   跟他一起进来的是庄弘兰。   庄谌大步跑过去,弯腰抱了抱坐在轮椅里的庄谨说:“哥,你好一点了吗?好不容易挨到学校放大假,可憋死我了。”   庄谨看着庄谌,露出个笑容说:“爸没去接你?”   庄谌闻言神情顿了顿,刚想说什么,庄弘兰换了鞋子打岔道:“庄谌,你去换鞋,一会儿地板都被你弄脏了。”   庄谌去换鞋子的时候,庄弘兰接过佣人端过来的水杯对庄谨说:“庄谨,小谌放假回来就可以陪你玩了,一个人待久了会无聊,没事了你们就一起玩玩游戏。”   庄谨嗯了一声,没有拒绝。   两人说话的时候,庄谌问庄弘兰说:“舅舅什么时候回来?现在快下班了吧?”   从前庄谨没有在意过庄谌在这方面的举止,这一世,怎么看,怎么听都觉得庄谌果然很在意父亲。   呵。   有些东西强求不来,该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庄氏你可以拿走,父亲只能是我的。   上辈子你没机会,这辈子你还不会有这个机会。   因为庄谌的回国,让庄谨一心想着复仇的事情,根本无暇顾及已经吃过晚餐了,郑之南还没回来。   晚上庆祝完,庄弘笙回到书房,庄谨来书房和他谈事情。   其实也没什么事情谈。   他只是不想给庄谌和父亲独处的机会。   他就是要让他嫉妒,让他抓狂,让他露出更多马脚。   只是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总觉得腿上少了点什么东西,手上也少了点可以抚摸的柔软之物。   当他和庄弘笙说完话时,手不自觉就抬了起来,可是却发现那只柔软乖巧的猫咪并没有在他的腿上。   仔细回想一下的话,好像从午休起来,南就不见了?   “庄谨”庄弘笙叫了一声发呆的儿子,看到他抬眸看过来说,“是不是困了?困了就回房间休息。”   “我想9月份你空出几天假期来,一起去国外转转。”   “你想出去转转?”庄弘笙慈爱地看着儿子,语气温和。   庄谨点了点头。   庄弘笙摘下鼻梁上的眼镜说:“我尽量挪出时间,不如就去日本走走,你妈很喜欢去那里玩,说干净漂亮。”   “好。” 第95章   庄谌原本有很多学校的所见所闻想和庄弘笙分享, 但是等他从母亲那里说完话出来,正准备去书房找庄弘笙, 管家海叔就说大少爷和老爷在书房谈事情。   他的眼神瞬时黯淡了一下,但那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并没有人能发现。   接着他笑着点了点头说:“好, 等哥哥说完话我再去。”   海叔和蔼的看着庄谌说:“少爷进去的时候吩咐过,可能要谈很晚,不如明天二少再和老爷聊?”语气关怀,在他眼里,这俩孩子都是他看着长大的。   庄谌闻言点点头, 脸上仍旧带着笑容,没说什么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他躺在床上, 其实这里并不是他的家,他和母亲住在同一小区的另外一套房子里。   和这个一样大, 但是很空,除了两个佣人, 就只有他和妈妈住。   因为那个女人出了事, 母亲才又住了回来, 因为她担心父亲。   原以为住回来就可以和父亲多多接触,但好像还是有所不同的。   那个人可以自由的和父亲在一起, 想聊什么聊什么, 聊多久都没有问题。   而他只能等待, 等他不想聊了, 聊完了, 自己才能走过去和他说几句话。   他多想告诉他,我也是你的儿子。   我也有很多的事情要和你说,有很多的故事要和你分享。   可是我不能。   我根本没有这个资格。   没关系,他还有时间,总有机会站在他的身边,告诉他,他不比庄谨差,他也可以很优秀,可以让你很骄傲。   这一夜,庄谌辗转反侧很久才睡下,怀着愤懑和不甘。   而和庄弘笙聊完事情的庄谨从书房出来,看到海叔,终于把感觉缺了点什么的疑惑问了出来。   “南了?怎么一下午,到现在也没有见到它?”   海叔因为庄谌回来的缘故,一下午都在张罗,忙得脚不沾地,不是庄谨问起来,他都还没想到这茬。   犹疑不确定地说:“大概是家里来了陌生人,它躲起来了?没准明天就跑出来了,它那么粘你。”   “它这几天都经常会出去吗?”   “是啊,不过每次都很快就回来了,有时候看到它在树上跑来跑去的,像是去找朋友玩了。”   “嗯。”庄谨问完,知道它这段时间也都经常出去后,暂时放下了一颗心,或许是他太在意了,没准明天就回来了。   正如海叔说的,它那么粘他。   它的确是很粘他的。   现在晚上睡觉都会主动钻进他的怀里,在他做噩梦的时候还会去蹭他,仿佛知道他心里痛苦,想要抚慰他的痛。   他甚至能从它的眼睛里看到柔软,温柔,同时那双眼睛又那么的清澈,像沙漠旅人终于找到了甘泉。   上一世他没有捡到这样的一只猫,那些出院后的日子,回想起来都是黑暗的痛苦的压抑的,但现在,有了它的陪伴,仿佛与从前越来越不同,心境也不同。   不知道该感谢的是老天又给了他重新来过的机会,还是该感谢这个柔软的小东西给予的陪伴。   都有吧。   感谢一切。   上一世对身边的亲人完全没有防备,根本没有想过母亲和他的意外其实是有预谋的,更想不到一起长大的表弟会是自己的弟弟,他常常嫉妒他,而他一无所觉。   在庄谌没有告诉他一切的时候,他常常自责,如果当时母亲没有挡在他身前,或许活下来的就是母亲,而不是他。   是他害了母亲。   结果,庄谌告诉他,车祸其实是他买通了司机,故意而为的意外。   庄谌说:“有钱真好,钱可以让人疯狂。”   也是在那一刻他彻底的释然了,因为错的不是他,该责备的人也不是他,而是庄谌。   只是上一世知道的太晚,没有机会反击就死了。   从前幸福的一家三口被庄谌亲自摧毁。   他厌恶庄弘兰这个藏得极深的女人。   他鄙夷看不起得不到父爱就痛下杀手的庄谌。   这对母子简直是狼心狗肺。   当年爷爷奶奶看她可怜将10岁的她接到庄家生活,改了名,便是庄家的大小姐,过着寻常人过不上的优渥生活。   然而她是怎么回报的?   成年后喜欢上了父亲,那个时候父亲已经和母亲相恋多年,而后顺其自然的结婚。   她藏下心事获得了母亲的信任,结果她利用这份信任背叛了姐妹情谊,还窥觊她的男人,甚至卑鄙无耻的将这一切都掩盖了下来。   怀孕生子,绝不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气得爷爷奶奶好几次想到她就忍不住叹气,甚至难过。   他是不是该庆幸不论当年爷爷奶奶如何逼问她都没说出来?毕竟这种丑事,说出来,两位老人哪里承受得住。   母亲又如何承受得住?   翌日,庄谌早早起床,他知道庄弘笙有晨练的习惯,但当他去庄弘笙的卧室外面等待的时候,看到了上来拿东西的佣人。   佣人看到他说:“二少爷,老爷已经带着大少出去了,走了有10分钟了。”   “出去了?”他不是坐着轮椅吗?怎么和父亲出去?   “对啊,老爷说推着大少去山上吹吹风,就和大少出门了。”   他们住的地方是在半山腰,往上走就是山顶,风景很好,这块别墅区的人如果想要出去晨练,大多数都是往山上跑,上山的路并不陡,修的很好,不论是散步或者晨练,夜跑,都是住户们的好去处。   一连两次都扑了个空让庄谌心里说不出的憋闷,还有浓浓的沮丧。   然而还有更糟糕的事情等着他,他刚下楼,还没走出花园,就看到坐在花园喝茶的母亲。   庄弘兰看到一身运动装的儿子,招招手让他走过来。   等庄谌走来后,庄弘兰说:“你舅舅和哥哥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过两天我们就搬回去。”   “搬回去?”庄谌惊讶脱口而出。   庄弘兰一直很后悔将当年的事情告诉儿子,但那段时间这孩子处于青春叛逆期,对于想要知道父亲是谁十分坚持,已经到了想离家出走的阶段,她只有这么一个孩子,从未想过结婚或者与别人再生一个,庄谌是她的全部,她不想看到他有一点点的伤害,哪里会让他真的离家出走,几经斟酌,最终在他16岁的时候,告诉了他,他的父亲是谁。   虽然这里面有很多不堪的事情,可她从不后悔这么做。   也很感谢老天让她顺利怀上这个孩子,他是她的全部。   她深爱着孩子的父亲,原本以为此生没有机会,但好歹有一点血脉让他们彼此建立起联系。   但现在她的嫂子,同时也是她的好友出了车祸,她爱着的男人成了单身,让她颇有些蠢蠢欲动。   然而在这几个月的观察里,她已经可以肯定,就算她离开了,她也没有机会进入到他的生活,他仍然爱着那个女人。   就像自己深爱着他一样,他也爱着那个离去的女人。   “对,搬回去,他们的情绪已经稳定下来,以后会越来越好,我们还住在这里干什么?”庄弘兰到现在还不知道儿子的所作所为,但她知道,儿子一直很在意庄弘笙对他的评价,也很在意他在庄弘笙心里的印象。   可是,她并不打算告诉庄弘笙关于庄谌的事情,她不想庄弘笙厌恶她,然后远离她。   就这样,当一个妹妹就好,还可以时时见到他。   以亲人的身份靠近他。   庄弘兰是自私的,不然当年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所以她知道儿子会因为没有父爱,甚至看着庄谨庄弘笙面前而痛苦,但她也不想因为儿子波及到自己。   她小心翼翼的留在哥哥的身边,努力了这么久,绝对不能被破坏了。   所以对于儿子的渴求,她视若无睹,只顾自己在庄弘笙面前是不是最美好的一面。   “妈,我们就留在这里不好吗?这样人多一点也热闹一些。”庄谌神情不悦,提出自己的想法。   庄弘兰扫一眼庄谌说:“你要想留下来就留,我不会住这里。”反正白天还会在公司里见到哥哥。   如果妈妈回到自己的家,他留下来也有些牵强,可是不留下来,和父亲相处的机会就更少了。   “那我再住几天。”庄谌这样回答。   庄弘兰端起清茶喝了一口说:“看着他们,你不觉得难受吗?为什么要自虐?”她的语气有些凉薄。   庄谌一直觉得母亲是个很怪的人,有时候他觉得她很爱他,可是有时候他又觉得,她更爱的人是自己。   就像现在,明明知道他很难受,还要说这样的话刺激他。   庄谌蹙起眉头说:“舅舅爱他,但也爱着我。”   庄弘兰轻轻摇摇头,看向山顶的方向说:“不一样的。”真是个傻孩子。 第96章   庄谨这边在想着郑之南的时候, 郑之南没空想庄谨,因为他终于找到了那个门卫。   其实不是找到的, 算是狭路相逢碰上的。   那个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   他拿着一个捕网兜,郑之南在树上, 伸着脑袋朝下嗅了嗅, 是鱼干的味道,郑之南在四处看了看,这附近好几个地方都有鱼干的味道。   这个人用鱼干引诱流浪猫,等到猫嗅到鱼干去吃的时候,他就会用手里的捕网兜将猫套住, 再装到他带来的麻布袋里。   一开始郑之南还担心是自己认错了人。   为了不让这个人得逞,一旦有猫咪想过来, 他就去将这些猫赶走,有的猫比较油滑老练, 且个头也比郑之南大,这些郑之南赶不走, 只好随它们便了。   还好大部分都被赶走, 这老头一晚上也就抓了一只猫, 有的猫溜得快,他手慢一点, 猫只是被打到, 没有被捕网兜罩住就跑了。   那老头一脸的扫兴, 平时来抓猫都能抓到几个, 今天却很费劲儿才抓到一只。   在等待中, 费了一两个小时才捉到一只的老头收拾东西要走了。   老头的确是郑之南要找到的剧情任务的主角,吃猫人。   他不值夜班,一般下了班吃完饭就拎着自己的东西出来抓猫,有时候是下班的路上在附近转转,如果抓到猫了,他就骑个自行车回去,不乘坐地铁,怕被人看到,有次他抓猫,被人发现了,就谴责他,他不敢声张,放了猫后灰溜溜的揍了。   老头拎着袋子,另一只手拿着捕网兜往家走。   他住的地方离他上班的地方要坐40多分钟的地铁,比较偏僻,是一个巷子里的小矮房子,老头进屋后,郑之南跳到房顶,然后又顺着房顶跳到了有窗户的对面那棵树上。   透过橙色的灯光,他看到里面有一个铁笼子,猝不及防看到了笼子里面的花花。   花花的皮毛大部分是白的,但两只前爪和眼睛那块有棕色和黑色,所以郑之南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花花。   看到花花,郑之南就确定了这个人的身份。   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深入虎穴,救下猫猫们,然后受伤,接着被庄谨的人找到,或者他自己带着伤跑回去。   好啦,他得先想想要怎么救它们。   其实办法还是有的。   比如说,等这个老头睡着后,偷偷潜进去,打开笼子,让猫猫们出来。   猫不会开,他拥有人类灵魂,开个笼子的门还是会开的。   他估算了一下大概,笼子分了三层,每层有三个格子,格子里都有一只或者两只猫,本来其中一个是空的,但是老头把他新抓到的猫塞进去就凑够了12只。   本来郑之南并没有注意到院子里的情况,等老头走到院子里,打开院子的灯,郑之南看清楚院子里的东西后,瞳孔猛地一缩。   饶是他再见多识广也被这院子里的猫肉和猫皮震惊了。   院子的绳子上挂着两只已经被扒了皮的猫,头和四只爪子都不见了,几张猫皮被他钉在墙上,已经干掉,其中一张的毛色非常漂亮,就算已经干硬,可毛色还是在灯光下令人移不开眼,这怎么看都不像是是流浪猫,这毛色,这尾巴的蓬松度,像极了一只被照顾的很好的家猫,而且还是品种很好的那种。   郑之南忽然觉得无形中有一股令人欲吐的血腥气冲他扑来,让他险些就弄出响动惊动了老头。   还好他跳到了更高的地方,没有让抬起头的老头看到树顶上的他。   他平复了一下心情,开始等待。   现在是夏天,这房子没有空调,晚上睡觉必定是要开着窗户的,不然就算开了风扇也是又闷又热。   当老头在院子里搭出来的案板上拿了一些食物进屋后,郑之南才从树顶跳下来了一点,跳下来的位置刚好可以看到他拿着东西去干什么。   老头在喂这些猫吃东西。   还没个格子里都添了水。   大概是他身上的属于猫的血腥气让这些猫都十分畏惧,在老头靠过去的时候都纷纷缩到了角落里,细弱的喵呜声透露出它们的恐惧和不安。   等老头去了里面的房间后,这些猫才走到食物旁吃东西。   郑之南看到花花在喝水,它的一条前爪似乎有些问题,走路一瘸一拐的。   老头喂完了猫后,走到院子里把那两个早就处理干净的猫肉放到案板上剁成块,分成两份放在小铁盆里腌制,腌制好后用保鲜膜包裹其中一份放到放盐下面放着的小冰箱,小冰箱看着很破旧,但应该还能制冷,收拾好这一份后,另一份放到了烧开的铁锅里翻炒。   香味混合着血腥味再次来到了郑之南的鼻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是一只猫咪,更能感同身受,所以也更加难受。   他原本是想等老头睡着后就行动,但为了猫咪们走的更顺利一点,他决定等到第二天这个人去上班后再行动。   反正这个时候不让他发现,等到猫咪们走了再和他搏斗也是可以的。   反正剧情任务达到了就行。   是夜,郑之南一直缩在树顶上,自从去了庄谨的身边后,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外面生活。   因此这一夜尤其难熬,不是身体,而是心。   他作为一只猫,已经习惯了他的怀抱,这会儿没卧在他身边,老实说,挺不适应的。   白天那会没空想庄谨,郑之南闭上眼睛四肢蹲立在一起挨着树枝的时候便开始想那个腿脚不便的孩子。   是的,孩子,庄谨虽然已经22了,可是在经历了许多世界的郑之南眼里,他还是个大男孩。   明明是个大男孩,可一举一动都透着沉稳,轻易不表露出真正的想法。   听海叔说庄弘兰的那个私生子,庄谨的表弟今天下午回来了,他还没见到他。   也不知道是个什么角色。   反派?   没有见到人之前,郑之南无从得知庄谌的为人。   何况有些角色,比他还会演戏,看着是正派可不一定就是正派。   胡思乱想的郑之南就这么缩在树上睡着了。   老头早上六点就爬了起来,把昨天晚上腌制过的猫肉拿出来炒了炒,吃了早饭,又装了一份饭把剩下的菜打包带上,脚步匆匆的拎着便当离开了住处。   看到老头离开,郑之南支起了身体。   何辉关上门就朝地铁口的方向走。   从他家到地铁口要走十分钟的路,然后再坐三十分钟的地铁才能到他上班的小区。   好不容易走到了地铁里,正准备过安检的时候,同时老李头给他打了个电话。   “何辉啊,我想跟你换个班,我今天帮你值白班,今天晚上你过来帮我值个晚班吧,我晚上要回老家一趟,已经请了明天的假,不想耽搁,晚上我就不值班了,赶晚班车回去。”   何辉在大家面前是个老好人,这样突然要换班的事儿,搁别人身上可能觉得有些为难,毕竟根本没适应的过程就忽然要替晚班了,但何辉没有生气,他从安检的队伍里撤出来,一边往外走一边对老李头说:“你家里有事儿要忙?要忙你就去忙,我晚上就晚上。”   “我是知道你明天调休的,今晚帮我值晚班,明天刚好休息。”老李头这样说。   “我明白。”   “谢谢了辉哥,等我回来请你喝酒。”   “小事情,你值班吧,我回去继续睡个回笼觉。”   说完话,何辉挂上了电话。   当何辉往回走的时候郑之南已经打开了三个格子门,三个格子里一共有四只猫,脱困后急于离开这里,完全是慌不择路的往外冲。   这些猫不通人性,被拘禁这么久想要离开,郑之南是理解的,也没有在意被撞到,继续用牙齿和爪子去摆弄扣上的插锁。   还好那个老头没有一个个给用钥匙锁上,不然他都不知道要怎么打开这些笼子。   花花见过郑之南,看到他出现,立即喵喵叫着伸出爪子,想去触摸郑之南。   郑之南用脑袋蹭了蹭它的爪子,安抚它,同时立即开始为花花的格子门开锁。   花花脚有伤,得先走,因为它可能走不快。   花了两分钟把花花的插锁抽出来,顶了顶他的脑袋,催促它快点离开。   等花花离开后,郑之南继续为其他格子门开锁。   因为一直很专注的开门,爪子和嘴巴都已经磨破,火辣辣的疼,但这点小伤郑之南并不在意,他只想快点让这些被困的猫咪们离开魔窟。   万一那个老头忽然回来了呢?   就在他开始摆弄最后一个格子门的时候,眼角余光发现了异样。   本来已经离开去上班的人竟然又回来了。   虽然还没进屋,但他已经感觉到了他的脚步声,还有粗重的呼吸声。   忽然,他听到了一声尖叫,是猫的叫声。   花花的。   郑之南猛地抽开插锁,让最后两只猫离开,自己也紧跟着窜了出去。   他看到花花被老头捏在手里,老头知道花花的前爪受伤了,加上虚弱,花花几乎没有反抗之力。   郑之南与老头对视。   老头一脸恼怒,他还没踏进门就听到了奔跑的动静,是猫落在某些东西上的闷声。   花花是他刚走进巷子就发现的猫,直接用手里的便当袋砸了过去,把它砸懵后拎着踏进了家门。   门刚一打开就看到几只猫从窗户里跳出来,窜到了院子里的大树上,一眨眼就跑不见了。   怎么回事?   他难道没有关好笼子?   就在他茫然的时候,捏疼了手里的猫,猫凄厉的尖叫引来了一只通体乌黑发亮的黑猫,他的眼睛漂亮到让何辉忘记刚刚自己在想些什么。   脑海里只有一句:“它真好看。”   然后便是另外一句:“想把它的眼睛挖出来仔仔细细的看一遍。”   郑之南冷着双眼看着对面发出嘿嘿笑声的何辉。   不等何辉回过神,他猛地跳起来,三两下朝着何辉的面部抓去,血淋淋的猫爪印让何辉一阵剧痛,随即丢开了手里的花花,后退了几步。   郑之南大叫一声:“喵——”让花花离开这里,刚叫完,吓走花花后就被感到剧痛的何辉一巴掌从脸上拍飞,郑之南被拍飞后撞在旁边的墙壁上。   好一会儿都撑不起身子。   脊椎很疼,下半身几乎没有知觉,好在没有知觉只是几秒钟的事情,在何辉赶到之前,郑之南终于撑起了身体。   只是还是不够快,何辉已经抓起了靠在墙边的捕网兜。   庄谨和庄弘笙从山上下来,一路上两人聊着许多从前的美好回忆。   庄谨斟酌了下对庄弘笙说:“总感觉妈妈还没离开。”   庄弘笙一怔,看了一眼山脚下的树丛说:“我也觉得,就像是……”   庄谨接话道:“就像是去和朋友出国玩,只是回来的晚一点。”   想起妻子,庄弘笙面容就不禁放柔,他笑着说:“对,总感觉她只是去外面旅游,所以才没有在家里。”   庄谨慢慢地说了一句:“爸,你会一直陪在我身边吗?”他怕庄弘笙依旧压抑着痛苦,然后出了意外,所以想要用自己来引起庄弘笙的理智。   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你还有亲人需要陪伴,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孩子。   今年之前庄弘笙从未怎样流过泪,就算是小时候,听母亲说他也不是个还哭的孩子,长大了就更是坚强到一滴泪都不曾流过。   可是今年年初发生的事情让他仿佛把从前没流过的泪都还了回来,午夜梦回,枕头也湿了好几回,不是摸到那湿润的地方,他都不知道自己梦里竟然也在哭过。   白天,外人看到他依旧维持着理性镇定,从容的处理各种事物,跟进各个项目。   可是夜里那层理智的外衣,坚强的神情就不复存在。   他太痛了。   痛到好几次都觉得生命忽然失去了意义。   可是这段时间,儿子的陪伴和引导让他渐渐知道,他不是一个人啊,他还有和妻子的孩子需要他来照顾。   他行动不便,没有他的陪伴,以后要如何生活?   他已经失去了母亲,难道还要他失去父亲吗?   那样太自私。   妻子也会责备他吧?   红了眼眶的庄弘笙维持着之前的声音说:“当然,爸爸还有你,我们父子俩要好好的,不然妈妈发现了,肯定会责怪我的。”说完逸出一声笑,仿佛妻子就在旁边。   从前他晨练,妻子也会陪着的,但是她跑得不多,老是偷懒,经常坐在休息椅上说:“你先跑上去,我一会儿就追上你了。”   听到庄弘笙的回复,庄谨的心里先松了口气。   他能感觉到父亲和从前也有些不同了,上周开始,在他的提议下恢复了晨练的习惯,现在眉间的愁绪已经少了许多,虽然有时仍旧会萦绕眉间,可已经没有上一世那样双眸黯淡,仿佛失去了生活的信心。   而现在,那种对生活的热爱又回来了。   他能感觉到。   父子俩回到家,各自回房间冲了个凉,换完衣服去楼下用早餐。   来到餐厅的时候,庄谌已经坐在了餐厅里,他放下牛奶对庄弘笙说:“舅舅去晨练了。”   庄弘笙笑着坐下来说:“是啊,再不锻炼,这把老骨头就要锈掉了。”   庄谌笑了笑又去问庄谨。   “哥哥也去了。”   庄谨冲庄谌笑了笑,然后他听到庄谌对庄弘笙说:“下次也叫上我一起吧,我两个月的假期正愁不知道干点什么呢。”   庄弘笙诧异道:“我以为你好不容易放了假回来会去和好友们聚会,比如说彻夜狂欢?竟然不知道干什么?”   庄谌笑嘻嘻地说:“朋友要聚会,家人也要陪啊”然后收起笑脸,正色道,“对了舅舅,我想下周去公司见习,可以吗?”   庄弘笙又露出了诧异的神情说:“你也要去见习?”说完看向儿子,忍不住露出个笑说:“你们表兄弟是怎么了,一个二个都要进公司见习”然后又对庄谌说,“你哥是在家里一个人无聊,去公司看看也好,你正是玩的时候,怎么也要去公司。”   庄谌完全不知道庄谨要去公司的事情,闻言也是一脸的错愕,接着挠了挠头说:“虽然还有两年才毕业,但先去感受一下氛围,了解一下管理方面的知识,也有助于写论文嘛。”   庄谌说话的时候,庄谨专心喝自己面前的这碗粥。   上一世庄谌就是这个时候提出来要去公司见习,那个时候他正因为腿不能走路,以及母亲去世的悲伤里,根本无暇顾及其他,虽然后来知道庄谌去了公司,也没有过多的在意。   他那个时候很暴躁,也很抑郁,整个人阴沉到所有人都不敢靠近他,皆是因为这条腿。   他以为自己永远的废掉了。   因为当时被庄谌收买的医生对他说他的腿已经没救了,没有可能再恢复站立,通过这种暗示,加上当时他试了无数次就是没能站起来,后面直接自暴自弃,自我放逐。   这一世,他表面上在庄谌面前演不能再次行走的戏码,其实在医院,拆了石膏后就积极地开始做复建,当然,这些都是在暗地里进行的,那个时候庄谌已经回学校,并不知道他的所作所为。   然后他又请了中医师和按摩推拿师来调理,效果显著。   其实从上个月开始他的腿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但为了演戏,他仍然装不能动的样子。   为的就是放松庄谌的警惕。   庄弘笙说:“好啊,刚好你和你哥一起。”   庄谌和庄谨闻言都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庄弘笙吃好离开后,庄谌也没有留下来的劲头,和庄谨说了几句话就也起身离开了。   等庄谌离开,庄谨看着庄谌的背影,嘴角勾起了一抹嘲讽的弧度。   再怎么努力,你都不可能和我一样。   我就算什么也不做,也不会被你取代。   就算我被你陷害和背叛,死去之时,你仍旧不是庄弘笙的儿子,也不是庄家的正统接班人。   没有人认可你,肯定你。   你就是下水道里的臭虫,老鼠,惹人厌恶。   安抚好了父亲,看着庄谌离开后,庄谨回到了自己的书房。   从昨天下午到今天上午,那个家伙都没有回来。   庄谨不得不考虑一个可能,它是不是被什么人抱走了?   想到这里,庄谨打开了电脑,联系了自己的下属,发去了一条指令。   通常每次收到的指令都是一些比较关键的事情。   结果这次收到的却是查看这座小区的每一个监控摄像,然后从这些监控里找找图片上的猫往哪里跑了。   找猫?   大少爷,我身价很贵的好吗?你花大价钱雇用我,结果让我找猫?   “额……”   看到屏幕上出现的回复,庄谨挑眉打下一句话。   “有什么问题吗?”   “找猫?”   “嗯。”   “和他有关系吗?”   “没,是我的猫,找到它。”   不等他回复,看到那头大少爷已经下线了。   要不要这么干脆利落!   你的猫也只是一只猫啊!   算了……   找猫就找猫吧,反正大少爷都不心疼他的钱,他这个被雇佣的人为什么要心疼?!   负责信息收集方面的天佑花了一个小时,终于整理出了一条黑猫离开的路线和停留的地点,分析完了后就发送到了庄谨的手机上。   庄谨收到信息后查看完,蹙起了眉头。   “吃猫人什么意思?”   “我收集了它消失的这条巷子里所有住户的个人信息,比对了这些住户的性格爱好和癖好,以及一周内的网络发送信息,发现了一个叫何辉的吃猫人,你的猫就是跟着这个吃猫人跑了的,顾名思义,就是爱吃猫的人啦,吃猫人是周围邻居给他的绰号。” 第97章   它为什么要跟吃猫人回家?   傻了吗?   还是有什么事情要做?   在庄谨的心里, 虽然这只猫在他面前懒了点迟钝了点,可面对其他人的时候可一点都不笨, 他不相信它察觉不出来这个吃猫人对于它来说是危险人士。   当庄谨的人赶过去的时候,何辉已经不在家里, 他受伤严重去了医院, 而家里面也没有庄谨要寻找的那只猫。   天佑比对了周围的摄像头后,捕捉到了那只猫离开的方向。   他走的方向好像是……   只看到画面上一只黑猫一瘸一拐的走向躲在草丛里的另外一只猫,这个地方离庄家不远了,一开始他原以为这只猫是晓得回家求助,却没想到先去看望自己的朋友。   郑之南觉得自己的半张脸肿了, 眼睛应该也被伤到,一只眼视线模糊, 后肢被扭到。   虽然挺凄惨的,但是那个打他的老头也不好过, 他抓伤了他的脸,咬破了他的手腕。   不然还真逃不出来。   郑之南找到花花后就没啥力气了, 两只猫卷缩在一起, 郑之南昏过去后, 花花一直在舔他眼角的伤口,那里已经渗血了。   被找到的时候, 天佑都忍不住啧了一下, 看着挺惨的。   然后把两只猫都带走, 送往宠物医院。   同时把自己发现的情况都报告给庄谨, 连同何辉偷家猫出来的视频也拼凑在了一起。   何辉虽然大多数猫肉都来源于流浪猫, 可也不局限与这一点,家猫他会特意偷来带走,天佑将大街小巷,公园小区有他出现的视频全部拼接在一起。   流浪猫的消失与存在无人在意,或者说路人也无权说他吃流浪猫这一点,但偷家猫来吃这一点就引起了众怒。   庄谨让把一些可能会引起怀疑的视频剪掉,保留不容易留下话柄的视频,发到网上。   这种人没必要动用他的人来收拾,光谴责这一块就够他吃够教训的了。   天佑还拍了他院子里的各种猫皮,以普通网友的身份发给了某些大v。   这种能够聚集起热度的爆料和私信,大v是不会放过的,就看谁先看到发出来。   当让天佑处理这些的时候,庄谨在海叔的陪同下也来到了宠物医院。   庄谨已经很久没出来过,今天算是破了好几次例,又是陪父亲上山散步,又是不嫌麻烦的亲自过来宠物医院。   处理何辉的事情或许会引起庄谌的注意,那么来看自己养的宠物就无可指摘了。   比庄谨想象中的要严重一些,还好腿没有骨折,不然更遭罪,眼睛有些严重,需要休养。   本来庄谨以为看了病后就可以接它回去,但因为眼睛还需要观察,最起码要住两天才能出院。   庄谨没办法留在这里,但郑之南在医院的这两天,他每天白天都来医院陪着小家伙。   一是怕它在陌生的地方害怕,二是刚刚经历过波折,他想陪在它身边,让它安心。   花花在庄谨的安排下有了主人,它的伤不严重,腿仅仅是挤压到了,加上好几天没吃饱过,有些营养不良,在医院住了一天就被新主人接走了。   郑之南在医院的这几天,庄谨除了安抚他,对于他偷溜出去,甚至为了救自己的同伴而做危险的事情,只字未提,什么也没说。   本来郑之南以为庄谨是心疼他,所以不忍心说他,也就把这事儿抛到脑后了。   还觉得虽然大少爷面冷了点,可心底还是很温柔的。   结果他刚出院没两天回到家,庄谨就给他来了一场严肃的对话。   当然,准确的说是郑之南单方面被训。   庄谨把郑之南放到书桌上,郑之南下意识趴在上面准备被顺毛,他现在当猫都当的有一些奇怪的习惯了,比如说被放在某个地方时候就会卧好,总觉得下一秒对方就要伸出手给他顺毛来着。   结果他刚趴下,庄谨就让他继续蹲立着。   “站好。”   “喵。”郑之南都忘了算账这茬了,所以不知道庄谨神情严肃的看着他干什么。   庄谨把郑之南放到桌子上后,伸出手指点了点他的脑袋。   “虽然知道你去那里是找你的小伙伴,但是就没有想过,家里的我和海叔吗?”   “喵——”虽然不知道说什么,但还是喵一下好了。   总不能告诉你,我这是在走剧情任务,就算知道危险,也是要一往无前的。   说着说着,庄谨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条项圈。   庄谨边拿着项圈边和郑之南说:“这个以后除了洗澡都要戴在脖子上,不会痛,就算哪天跑出去了,看到项圈上的铭牌,也会有人送你回家。”铭牌里面还装了定位器,有人看到铭牌上的奖励都不送它回来,他可以自己去找,算是两手准备,这个项圈是自动伸缩大小的,不管以后小家伙吃多胖,都不会勒到脖子。   哇喔,这是正式收养他了吗?   郑之南被戴上项圈后,主动去蹭庄谨的手背,表达亲昵。   在两人说话的时候,书房的门被敲了敲。   庄谨本来是笑着看郑之南的,听到动静,笑容隐去,表情淡淡地看着门的方向说来一句:“请进。”   进来的人是庄谌,他看到桌子上的郑之南,眼睛含笑地走过来说:“这就是哥那宝贝猫?长得真可爱。”庄谌知道这几天哥哥的猫丢了,被找到后受了一些伤,在医院待了两天,这两天庄谨白天都在医院。   这是郑之南第一次看到庄谌,说实话,第一印象觉得对方长得挺明朗,性格应该比较外放。   本来感官还行,但是看到在他进来之前庄谨神色淡了下来,他就知道这里有猫腻。   他到现在还不知道庄谨的另一层身份,也无从得知庄谌就是曾经害得庄谨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   虽然第一印象还行,但郑之南谨慎的性格也不会断定对方没有其他嫌疑。   万一是未来的情敌呢?   他得多观察观察。   “是,受了一些伤,不过还好大毛病没有。”   庄谌走过去,伸出手摸了摸郑之南的脑袋。   原本庄谨以为郑之南会躲开庄谌的抚摸,却没想到这家伙平时不让生人摸的毛病忽然好了。   他心里有些不悦,但并没有说实话。   郑之南被摸了几下才跳进庄谨的怀里。   其实他原本是不想被庄谌摸的,但想着晚点还要去庄谌的身边看看,总不能刚表现的很嫌弃,转身就跑过去套近乎了。   庄谌成功摸到郑之南后笑容更盛,对庄谨说:“这只猫竟然给我摸,看来它不讨厌我,真是越看越可爱。”   庄谨从前的语气都是偏从容平淡,但因为刚刚的画面,他难得语气没有了平淡,因为比之前还要冷上几分。   他慢条斯理地说:“可爱也只能看看。”说完手抚摸上郑之南的背,笑了笑。   庄谌没想到庄谨对一只猫这么看重,微微诧异了下就笑道:“看来哥你真的特别喜欢这只猫。”   庄谨没有否认。   庄谌过来不仅仅是为了看看这只猫真的有那么讨人喜欢,而是要问一点别的。   庄谌转移话题说:“对了,我是想来问问你,请的那个中医推拿师按的怎么样了?腿好点了吗?”这才是他过来的主题。   庄谨面不改色地说:“还是没有什么知觉。”说完才闪现一抹失落沮丧的神情。   庄谌闻言,心里暗喜,面上不动神色个道:“我刚好有个同学,他家是中医世家,要不要我重新给哥介绍个推拿师?没准换了医生就有了起色。”言语关心。   提到腿的问题,庄谨便越来越不舒服,眉头紧蹙,垂眸看着怀里的郑之南对庄谌说:“不用了,这个医生也很有经验,他按都没有用,其他人是一样,不用折腾了,就这样吧。”   就这样吧,废了就废了。   反正也无计可施。   庄谌露出难过的神情说:“真的不再坚持坚持吗?或许换了医师会有转机。”   “我知道你替我忧愁,但强求不来,其实能活下来已经不容易了,何必执着已经失去的,自寻烦恼。”   庄谨说完,庄谌叹了口气,没待多久,说是去他妈那里就起身离开了。   庄谨和庄谌说话的时候,郑之南怕自己看来看去会被人怀疑,所以只竖着耳朵听,没有去看两人说话的神情,也没能看出来两人各自心里的意味深长。   他听完就只一个感觉。   好遗憾啊,竟然真的不能再走路了。   他刚想跳到庄谨的肩膀上安慰安慰他,结果庄谌前脚没走几分钟,坐在轮椅上的庄谨竟然站了起来。   郑之南瞪大猫眼看着庄谨的腿。   什么鬼?   不是说没知觉,不能动,废了吗?!   怎么忽然站起来了?!   不仅站了起来,庄谨甚至一手抱着他,一手扶着书桌走了下来。   郑之南一跃而起,跳到了书桌上,上下左右去看慢慢行走的庄谨。   “喵?”   庄谨嘴角勾起来看着“一脸惊讶”的郑之南说,“你也很惊讶吗?”   对于郑之南的诧异神情,庄谨觉得是自己忽然站起来,吓到了这个小家伙,毕竟在它的印象里,自己应该是一直坐在轮椅上,忽然站起来,应该会觉得怪怪的。   所以他理解郑之南的神情。 第98章   郑之南觉得自己的演技够厉害的了, 完全没想到身边有一个更厉害的。   他真的被他骗到了。   不过,他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腿快好了的事情?   和庄谌有什么关系吗?   郑之南当时看到的简介, 里面都是关于萌宠方面的,具体说的都是主人和宠物之间的日常生活, 萌啊, 甜啊什么的,对于庄谨的描述除了说他出了车祸,坐在轮椅上什么的,父母出了问题外没提别的。   其实如果不是因为简介的误导,郑之南可能不会一点犹疑都没有。   正因为是简介上说了主角不能站立, 腿出了问题,他才毫不怀疑, 因此对于庄谨忽然站起来还走了几步,虽然不像正常人那么自如, 可慢慢行走的感觉并不觉得有什么大问题,就是慢了一点。   庄谨的腿应该是真的出了问题, 只是这段时间在慢慢恢复, 然后他将这件事隐瞒了下来。   在没有庄谌之前, 郑之南或许还不清楚他为什么隐瞒,但是有了庄谌刚刚的那番话, 郑之南便觉得, 这事儿不寻常。   他阴谋论一下, 该不会庄谌是庄谨和他母亲车祸的罪魁祸首?   其实按照一般文章的定律来, 是不是反派, 或者说恶毒配角,光从主角身边人里挑,准能挑出来一个。   如果说庄谌是这场车祸的幕后主使,那他的目的就是……得到庄氏吗?   豪门戏码里,不外乎就是这些财产继承权之类的问题。   就在郑之南胡思乱想的时候,庄谨已经回到了轮椅上,仿佛刚刚的一切都只是郑之南的一个梦而已。   而现在,梦醒了。   他依旧是优雅安静的大少爷,看看书,给猫顺顺毛。   看到郑之南仍旧有些回不过神来的表情,庄谨都被他的反应逗笑了。   “怎么了?这么惊讶的看着我?是不是以为换人了?”庄谨是个话不多,平日里比较沉默的人,但此时此刻,因为郑之南的反应,他说不少了已经。   说完后,庄谨揉了揉郑之南的脑袋。   郑之南蹭了蹭庄谨,神情也恢复了正常,为了不让庄谨一直关注他的眼神,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庄谨的手心。   不疼,痒痒的,同时也湿湿的。   如果是从前的庄谨,他会立即用带有消毒作用的洗手液清洗自己的手,打那这次他没有。   或许不养宠物的时候觉得什么都有距离感,但当真正的接触后会发现,他并没有从前那么嫌弃,也没有想过要保持距离感。   他甚至喜欢这种亲密,也喜欢看到郑之南依赖他。   庄谨把郑之南抱到脸前,用自己的脸颊蹭了蹭郑之南的脸颊,用一句话结束了这次对话。   “好了,我没有变成别人,还是你的主人。”语气一如既往的平平,但却带着某种踏实的力量。   “喵——”好的主人,郑之南很配合。   庄谨拉了拉郑之南颈部的项圈,帮他弄的宽松了一些,一边弄,一边发现郑之南在盯着他看,他忍不住笑了。   “海叔一直说,万物有灵,从前不觉得,但现在看着你,总觉得你这双眼睛仿佛通人性,有灵气。”   郑之南慢慢垂眸,暗道,其实演一只猫真的挺不容易的,之前他还觉得成为一只猫或许是一种放松,但现在已经没有这种想法了。   猫的眼睛里没有像人那样多的情绪变化,但他有,因为他本来就是人,所以他懂得人类在说什么,也想要表达什么。   这一次,郑之南没回应庄谨,庄谨并没有在意。   等到推拿师过来给庄谨做腿部按摩的时候,郑之南趁机跑了出去。   他要去找庄谌。   虽然当猫有些事情做起来不方便,可听墙角可方便的很,还不会被人察觉。   郑之南从庄谨那里出来后就去了庄谌住的地方,不过庄谌不在。   他随意查看了下,发现庄谌去找庄弘兰了。   庄谌在郑之南眼里有问题,因为庄谌的缘故,他连庄弘兰也怀疑上了。   所以当这俩人进入房间后,他从二楼大厅的露台那里跳出去,跳到另外一个房间的阳台,跳了两个阳台后,终于来到了庄弘兰的卧室阳台。   猫走路可以达到绝对的无声无息,加上的的黑色外表,隐在阴影处几乎不会被人发现,除非他自己主动走出来。   卧室里,庄弘兰正在收拾东西,看样子是要离开,要回自己的住所吗?郑之南在心里这样想。   然后他听到庄谌说:“真的要搬出去吗?”   庄弘兰一边叠衣服一边回道:“为什么不搬?”   “住这里不好吗?反正家里就爸爸和大哥。”   “不要叫爸爸,你只能叫舅舅。”   “可是他就是我爸爸啊”对于这个称呼,庄谌非常执拗,“人前我不能叫,人后,甚至是只在你面前叫都不行吗?”他说话的时候双拳紧握,压抑着某种情绪。   庄弘兰淡淡的说:“那又怎样呢,他根本不知道你的身份,何必执着他爱哪个孩子?在他眼里,他爱的只有你哥庄谨,那是他唯一的孩子,你只是他的外甥。”   “为什么不告诉他呢?不告诉他你和他有了孩子?”   “不是我和他有了孩子,是我有了孩子,我用卑鄙的手段把他的基因偷走了,结合我的后才有了你。”   “可那也不代表我不能和他相认!”   “相认后他会厌恶我,还有你,我们连庄家都不能待了,如果你愿意付出这个代价,那你就去说,虽然我不赞成你这么做。”庄弘兰知道他不会去说,因为他那么在意那个男人对他的评价,又怎么容忍的了自己被欺骗甚至盗走了基因从而有了一个私生子。   会很生气吧,气到发疯。   然后他们会被剥离出庄家。   “不用,等到我接手庄氏,再告诉爸爸真相,这样,我们还会留在这里,但也可以相认。”   “为什么要对一个不爱你的父亲这么执着?你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庄弘兰不觉得自己给儿子的爱少了,也不觉得一个人活在世上必须得拥有父亲这个角色,所以她无法理解儿子对父亲的缺憾。   庄弘兰从小失去父母,寄人篱下造就了她独立敏感的性格,以及敢拼敢干,所以才会在18岁的时候干那么疯狂离经叛道的事情,也敢坚持到现在从不吐露孩子的父亲是谁。   她只想到了自己,没想过孩子并不是都可以做到独立坚强。   有的孩子或许可以做到不渴求父爱,而庄谌则恰好是那种需要父爱的人。   从小他就知道自己没有父亲,所以尤其羡慕表哥拥有恩爱的父母,疼他爱他。   而他只能眼巴巴的看着。   他很羡慕表哥,也很喜欢舅舅,他风趣幽默,高大挺拔,像一座山。   他小时候就常常想,为什么那不是我的爸爸呢?   我的爸爸是不是也可以这么高大挺拔?   然后,他的向往成了真。   他真的是他的爸爸。   只是他完全不知道他的存在。   他是不被祝福着出生的。   除了母亲,连爷爷奶奶都对他不是很在意,他们对庄谨和对他是完全不同的态度。   或许是因为母亲的态度激怒了他们,让他们无法消除隔阂,与他这个来路不明的外孙接触。   郑之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他本来只是随便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料可以挖掘,却没想到挖掘出了这么一个猛料。   庄弘兰的私生子是庄弘笙的!   她偷偷怀的孩子,庄弘笙根本不知道!   庄谌嫉妒庄谨有父亲。   太狗血了吧!   所以庄谌真的在谋划如何得到庄氏?   虽然庄谌说这句话的时候,庄弘兰嘴角勾起了一个嘲讽的弧度,似乎觉得他很异想天开。   也是,庄弘笙还在,庄谨也不是死的,庄氏怎么可能到庄谌的手里。   除非他把庄谨弄死。   弄死……   一瞬间福至心灵的郑之南就想到了一种可能。   然后遍体生寒。   难道……庄谨和他母亲的那场车祸是因为庄谌?   庄谌比庄谨还小一岁,已经心机深沉到这种地步了吗?   不寒而栗的郑之南迅速离开了阳台。   他现在只想守在庄谨的身边,总感觉暗处有一双手,随时会来要庄谨的命。   庄谨可不能死啊。   死了他还怎么刷好感度?   郑之南没头没脑的冲进庄谨的卧室,看到庄谨正在让推拿师按摩双腿,没有人要来害他,心里的大石头才落了地。   到了房间后,郑之南加快脚步跳上了坐在床上的庄谨怀里,使劲儿蹭了好几下才彻底的松了口气。   他要是能早点变成人就好了,这样就能隐在暗处保护这个家伙。   不过看他防备庄谌的样子,大概也有自己的计划。   不是坐以待毙就行。   庄谨看到郑之南冲进来,仿佛一枚炮弹噌的一下就跳到了他的怀里,沉甸甸的重量。   好像又胖了一点?   郑之南在担心庄谨的安危时,庄谨则在寻思,是不是又长大了一些,毕竟重量好像增加了。   这样想着,抱起郑之南的身体掂了掂,掂完评价了一句:“果然……胖了……”   郑之南:………… 第99章   不要在这么严肃紧张的时刻说这种搞笑的话题好吗?   而且什么叫胖了。   明明是又长个子了, 长个子肯定会比之前重一点啊,他现在可是之前的三倍还要大呢。   郑之南被庄谨带偏后, 忽然不觉得刚刚的事情太过沉重,沉重到让他心里有些不安。   不安来源于他现在仅仅只是一只猫, 什么都不能做, 也无法帮助庄谨什么,他不喜欢这种被动的感觉。   但现在他回过神来了,因为他想起来庄谨是主角,他在这个世界只需要乖乖的卖萌,然后成为人类刷好感度就好。   其他事情, 大概庄谨心里都有谱,比如说隐瞒下来自己腿已经在恢复的事情, 毕竟是主角,出事情, 也会化险为夷。   果然还是希望当人,最起码什么事情都有自己的规划和对策, 当猫真的好多事情不可以做。   郑之南这样想着用尾巴甩了下, 假装什么都没听懂的喵呜了几声。   对于郑之南刚刚冲进来的行为, 庄谨没有多想,毕竟紧张的时候还晓得回来找他, 他很满意。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 推拿师离开, 房间里只有庄谨和郑之南。   庄谨抬了抬腿, 感觉不错, 然后自己走下床,坐到了轮椅里,抱着郑之南调控电动轮椅离开房间。   “走,送送那个女人。”关于庄弘兰要搬回自己房子住的事情,庄谨已经知道,她早上吃早餐的时候和他们说了。   庄谨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郑之南知道他在说谁,毕竟庄家目前只有这一个女人。   郑之南目前还不能肯定庄弘兰知不知道庄谌的所作所为,所以也不排除两人可能是共谋。   从当时两人的闲谈来看,庄谌应该很在意庄弘笙这个父亲对他的印象。   但很可惜,他知道庄弘笙是他的父亲,但庄弘笙并不知道他的存在。   其实仔细想想,这个庄弘兰真是心狠,为了自己所谓的“爱”,牺牲了自己的孩子,导致孩子在这种畸形的环境里生活,甚至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庄弘兰收拾好行李,庄谌帮她提着行李走到楼下,就看到了早就等在一楼客厅里的庄谨。   庄弘兰道:“你怎么下来了?腿按摩完了?”   “已经按完了,我下来送送姑姑。”庄谨露出笑容。   他当然要笑,毕竟谁都没撕破脸,他们也不知道他已经全部都知道了。   不仅要笑,还要继续叫她姑姑。   庄弘兰说:“其实就这几步路,又不是要出远门”说完,接过庄谌手里自己的行李,对两人摆了摆手说,“庄谌你留下来陪你哥吧,明天你们俩不是要去公司吗?聊聊准备先从哪方面入手,我回去放个行李就回公司了,不用跟过来了。”   庄谌哦了一声说好。   庄弘兰离开后,庄谌正准备坐下来和庄谨聊聊天,庄谨对他说:“头有点晕,我想去睡一会儿,其实我就是无聊明天去公司看看,没打算学习什么。”表现的对什么事情都兴趣缺缺,这样应该是庄谌愿意看到的。   庄谨都说头晕想去睡一会儿,庄谌扮演好弟弟的角色又怎么会硬拉着庄谨聊天,站起来说:“要我陪你上去吗?晕的厉害吗?要不要叫家庭医生过来?”   庄谨说:“不用,只是一点点,可能是早上起来早了,睡一会儿就没什么问题。”   “好。”   庄谌看着庄谨摸着膝上的黑猫去乘电梯。   当庄谨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后,庄谌才收回目光。   晚上,庄弘兰没有过来这边吃晚餐,庄谨看着在餐桌上和庄弘笙有说有笑的庄谌,没说什么。   现在就叫你觉得自己越来越被看重。   等你回了学校,就叫你看看什么叫诛心。   洗完澡,庄谨躺在床上想事情。   郑之南一如既往的跳上床,卧到庄谨的臂弯里。   似乎和从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   是夜,床上的一人一猫都陷入了沉睡。   不知道是不是梦境太过甜蜜,睡得太过深沉,也或者说变化来的太过突然,谁都没发觉到异常。   这异常来自于庄谨怀里的郑之南。   他变了模样,从一只体型趋于成年的猫变成了少年人的样子,皮肤白皙,仿佛刚刚剥了壳的鸡蛋,泛着莹莹的光芒,当他的身体变化完成后,能够借着从窗户透进来的月光看到他卷翘的睫毛,并不是那种特别浓密的类型,但卷翘纤长,是那种连睫毛都给人很精致感觉的类型。   因为是侧躺在庄谨的怀里,只能看到一个侧脸,但足以看出来,这是一个极好看的少年人,带着清新的气息,有种醉人的感觉。   那光芒随着他身体变幻完成后渐渐消失。   似乎是姿势有些不舒服,他动了一下,被子下的手好像搭在了旁边人的身上,脸颊忍不住习惯性的蹭了蹭对方,然后便接着睡了。   这些异常之处都发生在夜里,当天光亮起,那少年人慢慢的再次变成了一只通体皮毛乌黑发亮的黑猫。   如果有人看到了昨夜的画面,再看到今天早上的画面,大概会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才会看到一只猫变成了一个如玉一般美好的少年。   这异常郑之南一无所觉,庄谨也没有发现。   随后的半个月里,郑之南又在夜晚熟睡后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加上半个月前,这个月他一共出现了三次。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不知不觉庄谌的假期就结束了。   庄谌离开后没多久,看到了朋友圈里,庄弘笙和庄谨去了日本。   随行的还有生活助理和海叔。   庄谌知道庄谨想出去散散心,但在公司的这段时间,他发现庄弘笙很忙,所以他一直以为庄弘笙抽不出时间陪庄谨出去散心,就算能抽出来也应该是年底了。   而年底的时候,他应该也有时间回国和他们一起出去。   结果怎么也没想到百忙之中,庄弘笙还是抽出了时间陪庄谨前往日本游玩。   其实庄谌只看到了庄弘笙很忙,却不知道忙了这么久的庄弘笙就是为了能在约定好的时间和儿子去往妻子爱去的国家转转。   而庄谨之前说的诛庄谌的心就是让他好好看看,有些事情,强求不来,该不是你的不管你怎么想尽办法和手段,也不会是你的。   譬如父爱,譬如庄氏。   其实庄谌在国内的这段时间,他能感觉出来庄谨不像从前那样和他交心,甚至也没有从前那样与他互动,不仅如此,他好想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顶多对身边的那只猫颜色好点,但他想象了下庄谨经历的挫折,还有那双腿再也不能站立,性情变了也实属正常,毕竟庄谨一直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   所以他没有太在意,只是他还是想早点解决掉庄谨。   不然他会一直是他心中的那根刺儿。   庄弘笙和庄谨在日本转了半个月。   这半个月让庄谨意识到自己竟然最惦记的是家里的那只猫,不知道有没有乖乖吃饭,会不会半个月的时间就让它忘了他?   毕竟猫没有狗那么长情,和狗比起来,猫要凉薄的多。   不过,他家的南和其他猫似乎有些不同,要更聪明一些,大概不会那么轻易的就忘了他?   回国的路上,庄谨知道自己的这一举动会让庄谌心如百爪挠,但是现在已经完全和上一世的轨迹不同。   上一世的这个时候,父亲早已显露出了崩溃的征兆,给随后的意外带来了预告,但现在父亲在他的开解和引导之下慢慢的转移了心里的抑郁,有了新的动力。   父亲没有崩溃,更没有离开,考虑到这一层庄谌应该不会轻易再对他动手。   但他并不希望庄谌一直压抑着心里真正的想法,他要激发出他的恨意,这样他才有机会将他的所作所为揭露出来,才能给母亲的死报仇雪恨,同时也能让庄弘兰被庄家放逐。   庄家当年收留这个女人,简直是将祸害带了回来。   不是她,大概也就没有了现在这些事情。   庄家因为她,他和父亲母亲都没有善终。   他恨罪魁祸首庄谌,可也恨这个给庄家带来不幸的女人。   如果不是她,他们家本可以继续过着简单幸福的生活,他母亲一定还活着,他父亲也不会崩溃抑郁,而他也不会整日坐在轮椅里度日,甚至最后被庄谌推下了楼梯。   想着这些事情的庄谨不敢睁开眼,他怕自己的恨意被父亲看到,他不想他担心。   回到家后,与预想中的一样,郑之南的反应没有让庄谨失望。   庄谨看到跳到他怀里一边扒拉一边蹭他的郑之南,调侃道:“看来半个月没见,你并没有把我忘了。”   郑之南心里好笑,不过他乐于见到庄谨这样轻松愉悦的神情。   就让他开心开心,整日面无表情多无趣。   回到家后,刚好到了吃晚餐的时间,庄弘笙和庄谨都想早点洗洗躺下休息,晚餐草草吃了一些就各自上楼了。   庄谨抱着郑之南去了书房,他先把这半个月没处理的事情处理好,发了新的任务后才打算去洗澡。   庄谨把郑之南放到桌子上说:“我去洗澡,你在这里呆着吧,我一会儿还过来。”   他一会儿回来还要看一些资料,关于庄谌在国内这段时间都做了什么,见了什么人,内容比较详细,一时半会是看不完的。   听到庄谨要去洗澡,郑之南并没有追过去。   反正庄谨一会儿还过来,他就在这里等着他吧。   这样想的郑之南从书桌上跳下来,三两下去了中间的沙发上,转了个圈,找了个位置卧了下来。   庄谨看到郑之南跳到了沙发上没有跟过来,便没有再管它,而是转身出去,回卧室洗澡。   郑之南本来想借这会儿没事儿眯一会儿,但是他刚把眼睛闭上,睡意还没过来,就觉得身上一冷,觉得不对劲的郑之南立即睁开了眼,然后他就看到了面前的一切都变了。   之前是只猫的时候,不论是沙发还是桌子,甚至台灯他都觉得巨大无比,可是现在这些东西都变了,变小了,接着他伸出爪子,发现自己的爪子变成了手。   不……不对,不是爪子变成了手,而是他从猫变成了人!   他变成人了!   这变化对于郑之南来说太突然了,虽然之前也变过几次,可之前那几次都是在睡梦中完成,他不知道,也就觉得今天的这次变身太过突然。   除了颈脖上的项圈还在,不着寸缕的郑之南瞬时有些茫然,还有一丝不知所措。   这个时候再聪明的人也会感到无措,毕竟要和对方解释自己的出现。   庄谨那么聪明的人,应该不会相信什么“我是你的猫”这种话吧?   他一定以为自己把他的猫藏了起来,脖子上的项圈也不能证明什么,没准以为是他藏了猫后偷来的。   这要让对方怎么相信啊?   不过他变成人也还有机会变成猫的吧?   如果当着面变成猫就不用多解释什么,毕竟眼见为实嘛。   想到这里的郑之南觉得自己的当务之急是先找点东西遮一下,他可不想光溜溜的去见攻略对象,这印象也太奇葩了。   还好这里面还有一件之前扔到沙发上的薄外套。   郑之南走过去拿起那件外套套在了身上,套衣服的时候他看了看自己,大概是十八岁左右的少年人外形,身形不够高挺,毕竟还保留着少年人才有的削弱和纤细,庄谨的那件外套本来就是休闲风的,比较宽松,穿在郑之南身上更是大的出奇,刚好遮住了屁股。   不过比之前什么都没穿要好太多了,该遮的地方都遮住了,虽然两条腿还暴露在空气里,让他觉得怪怪的。   这样想着,郑之南跑到了帘子后面。   他要假装害怕无助不安,总不能大咧咧的手搭在沙发上靠着等庄谨?   无助和不安才适用于一会儿的相见。   当帘子把郑之南完全遮住后,郑之南才觉得没有之前那么不自在了。   此时的庄谨还在洗澡,并不知道书房里发生的事情。   当郑之南在酝酿情绪的时候,20分钟很快就过去了。   吹头发又耽搁了几分钟的庄谨终于推开了书房的门。   原本以为推开门就能看到老老实实卧在沙发上的郑之南,结果小家伙并不在沙发上。   庄谨下意识笑了下,关上门,走到书桌前嘀咕了句:“藏哪里了?我都回来了也不出来吗?”   仿佛以为郑之南在和他玩捉迷藏。   当庄谨说完坐下来打开笔记本电脑,握住鼠标的时候,他发现平时叫一声就很快出现的家伙到现在还没出现。   他忍不住叫了一声:“南?”   没动静。   庄谨看了看关的好好的门窗,断定它还在这里,只是,为什么要藏起来?   觉得奇怪的庄谨松开手重新站了起来,他打量四周,终于看到了微微抖动的窗帘。   躲在帘子里做什么?   心里下意识冒出这个念头的庄谨推开椅子慢慢走向窗帘的方向。   随着他的靠近,帘子晃动的更厉害了,仿佛里面有个人,很紧张似的。   有个人?   怎么会有个人,这里只有一只猫才对。   这样想的庄谨凑过去刚想安抚的说几句话让郑之南走出来就发现了异常。   这里面哪里有猫,分明藏了一个人!   他都看到了帘子下面露出的粉白脚趾了!   “谁!”厉声说完,庄谨掀开了帘子,然后看到了里面缩着肩膀不安的抓着帘子边的少年。   少年的眼睛仿佛有水光,湿漉漉的带着楚楚可怜,从他的眼神里,庄谨看到了浓浓的不安和无助。   但他现在没空想这个陌生少年为什么无助,为什么不安,当看到他颈脖里的项圈时,庄谨微微眯起眼,伸出手去摸他脖子里的项圈,一边摸一边用不耐的语气说了一句话。   “我的猫呢?”微微眯起的眼透露出了他的不悦和一丝快要压制不住的戾气。   郑之南觉得自己如果真的是个什么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人的猫,大概真的会被对方的戾气吓到。   虽然他并没有被吓到,但他还是得表演有些收到了惊吓的样子,身体往后缩,眼神躲闪。   庄谨没有听到回答,伸出手捏住郑之南的下巴,阻止他垂下头。   “我问你话呢,我的猫呢?为什么我给它订做的项圈会在你的脖子上?嗯?”语气越来越冷,如淬了冰霜的利器,让人寒毛直竖。   郑之南期待自己这会儿忽然变成猫的样子,那么什么都不用多说。   但很遗憾,大概这本书的作者并不想让他这个角色那么顺利的度过这关,变身并没有。   对面的庄谨已经皱起眉头,一脸的耐心全无,想要教训他了。   庄谨的确耐心全无,他本来心情不错,家里也没有外人,可以自如的走动,洗完澡推开书房的门,没有看到爱猫,不仅如此房间里还多了一个陌生的少年,穿的还是他的衣服,所以他进来的时候没有穿衣服?   是庄谌安排的人?   想到这里,庄谨彻底的失去了耐心,握住郑之南的手腕将他从角落里扯了出来。   用一个反剪的姿势禁锢住郑之南的两只手,从他的身后在他的耳边说:“还不说吗?”   郑之南被这个姿势弄的很不舒服,反剪着双手就罢了,还看不到庄谨的神情,彻底的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也无法猜测。   同时郑之南也觉得时机差不多了,语气喃喃的对身后的庄谨说:“我是……南……”肯定不相信吧。   庄谨觉得可笑的轻笑了一声:“呵……”这个少年是当他很蠢,很好骗吗?   “哦,那又怎样,难不成你要告诉我,你和我猫的名字一样,带着我猫的项圈就想让我认为你是我的猫?”   郑之南说:“你这样,我很不舒服。”   郑之南这样让庄谨越发认为他是被庄谌安排过来的。   既然对方已经看到了他能走路的样子,他就不能轻易的放这个少年离开。   他半抱着将郑之南从书房带到了卧室。   然后抽出一条领带将郑之南的双手从他的背后捆住。   将郑之南捆住后,庄谨把他推到了沙发上。   因为这个动作,郑之南的衣服险些遮不住他的下身,郑之南想说句实话,那就是现在真的是他遇到的最尴尬的时刻。   衣不遮体,被人怀疑,双手被绑。   想到这里,郑之南眨着已经含了水光的双眸看着面容冷峻的庄谨。   “我是南,真的是南。”   庄谨闻言好气又好笑,勾起嘴角说:“怎么证明?我劝你最好告诉我你把我的猫藏在了哪里,不然它出了事,你也得给它陪葬。”虽然是平静的语气,可隐含的力量绝对不是开开玩笑。   郑之南默默的说了一句话:“我既然能变成人的样子,也一定还会再变回猫的样子,等你看到我变成猫,自然就相信我的话了。”他的声音很好听,像山间流淌的泉水砸在水流中迸发的水珠,悦耳动听,有一股凉凉的,仿佛能抚慰人心的感觉,听着很舒服。   庄谨抱着臂,仿佛是想陪郑之南玩到底的样子。   “好,那你现在变给我看。”   郑之南心里一囧,从沙发上起来,定定的看着庄谨说:“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变成了人,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变回猫,我控制不了。”或许以后能控制自如,但现在还不行。   “呵呵。”庄谨冷笑连连,再次抽出一条领带,这次不是要给郑之南的手加固,而是要去绑他的双脚。   他要去找猫,但又不想让郑之南有机会逃跑,所以他只得将他先困在这间卧室。 第100章   当庄谨低头给他绑脚的时候, 郑之南那个不自在啊。   没穿裤子真的尴尬爆了。   快点让我变回猫,这样一切就都游刃而解, 还不费力气。   但是他越期待,似乎老天越不愿意如了他的意。   他怀疑今天庄谨要是找不到猫, 真的会把他咔嚓了。   那这样的话……这本书就是神作了……   官方cp, 其中一方被另一方给咔嚓了。   想到这里郑之南笑了,而且还一不留神笑出了声。   庄谨刚绑完就听到了郑之南的笑声,眼神扫过去,虽然这个少年立即就收住了,但还是被他看到了一点笑容。   庄谨拍了拍手上根本没有的灰尘, 挑眉道:“你不害怕了?”刚刚还怕得要死,这会儿忽然不怕了还笑出了声, 果然有猫腻,还好没有相信他的鬼话。   等他找到猫, 看他怎么收拾他。   这样想的庄谨抬步准备去外面找猫。   因为双手被绑在身后的缘故,郑之南是趴在沙发上的, 他下巴抵在沙发靠枕上。   不知道为什么, 明明是猫的时候还不是很疲惫困倦, 这会儿变成了人倒是想睡觉了。   想到这里,郑之南侧着脸打了个哈欠, 不知不觉闭上了眼睛。   其实他还不想睡, 毕竟今夜太复杂了, 都还没有完全的证明自己的身份, 怎么可以睡觉呢。   但是身不由己啊, 眼皮根本不受控制。   等庄谨一无所获的回到卧室准备兴师问罪,已经想好,如果对方嘴硬拒不交代,看情况动点刑什么的,结果回来后,看到的却是这小子没心没肺的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因为姿势有些难受,侧着脸睡,所以脸被压变形了不说,嘴巴也是微微张着的,不仅如此,加上身上的衣服比较短的缘故,导致他姿势微微的曲起,屁股侧着撅起了一点,下半身完全没有遮掩,就这么光明正大的袒露在他的眼前。   简直让他不知道说点什么。   这样想的庄谨下意识走到衣帽间抽出一条薄毯拿出来,抖开扔到了郑之南的身上,刚好把屁股和两条笔直纤细的长腿盖住。   这都能睡着,是作戏的吧?   如果是真的,那就太没心没肺了。   还有些蠢。   庄谌会派这么蠢的人来接近他?   那未免把他想得太天真了点。   庄谌心机那么深,会派这样一个人来接近他?这句话一直在庄谨的心里回荡。   那如果不是庄谌,这个少年又是怎么回事?   他记得走之前,书房的窗户都是关着的,楼下也有保镖和佣人,怎么可能放一个没穿衣服的小孩随意的走到他的书房来?   冷静下来的庄谨结合他的话,又想了想下面的关卡,越发觉得这个小孩像是平地冒出来的。   如果是平地冒出来的……   庄谨叫自己打住,不能被这个小子带偏了。   虽然他是重活一回的人,可也不代表这个世界是有妖的存在。   不能被他的言行举止给误导了。   想到这里,庄谨肃着脸走近郑之南,捏住了他的脸,然后拍了拍说:“醒一醒。”他要问他话,又怎么会让他继续这么睡下去。   但被他又捏又轻轻拍的家伙就是不睁开眼,仍旧睡得很沉,庄谨只觉得骗人的吧,他都这么叫他了,他都不醒?   庄谨忍不住去掀开郑之南的眼皮,想看看他的眼球有没有动。   看了一下,没有动。   真的睡着了?   还是晕过去了?   庄谨这样想着准备给郑之南松绑。   然后惊奇的一幕发生了,手里的少年仿佛一个充大了的气球忽然放了气一样缩小,一眨眼就变成了一只卷缩在沙发上睡着的黑猫。   它的头在衣服外面,身体还在衣服里面。   这不是他的南,又能是谁?   饶是重活一世,平时再镇定从容,眼前发生的一幕还是让庄谨站起来,瞪大了眼睛。   他看着卷缩在沙发上的郑之南。   不敢置信自己看到了什么。   他伸出手在自己的眼前挥了挥,还扣了下手心。   能感觉到疼。   不是梦。   这是真的。   刚刚的少年竟真是他的猫变得。   他没有说谎。   庄谨诧异于自己没有感到害怕,同时还有些心疼,因为对方在告诉他实话的时候,他选择了拒绝相信,甚至还对他动了粗,将他的手脚都绑了起来,甚至说了很不好的话。   庄谨眼含歉意的走过去将卷缩在沙发上像一个没人疼没人爱的小可怜一样的郑之南给抱了起来,一如既往。   庄谨并没有感到害怕,在他发现自己重生了那一刻起,他就没有什么怕的了。   因为他知道,这世上,没有什么比人心更可怕。   他有的只是诧异,当诧异消失后便是深深的歉意。   虽然他不知道他的猫为什么会变成人的模样,可不管怎样,他没有伤害他,甚至选择将实话告诉他,虽然他当时没有相信。   单凭这一点,庄谨就根本无暇想其他的。   庄谨将郑之南抱回床上放好,给他盖上被子,像从前那样躺在他的旁边,将他揽在自己的怀里。   “抱歉,抱歉。”希望刚刚没有弄疼你。   希望你不要生我的气。   其实……生我的气也没关系,毕竟我那么对你。   庄谨虽然接受了自己的猫变成了人事情,但他仍旧觉得这件事不可思议。   怎么可能真正的平静下来?   不害怕可不代表不觉得奇妙。   世界上原来真的存在猫妖?   庄谨满脑子都是从前和郑之南在一起的互动回忆。   仿佛一切都有了解释。   难怪他的一举一动动充满了灵气,因为他听得懂他们对他说的话。   知道是什么意思。   本以为这一夜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事情,但半夜的时候没怎么陷入沉睡的庄谨发现了怀里的异样,他睁开眼,看到怀里的猫再一次变成了那个少年。   只是他好像很累,睡得很沉,这点动静根本没有弄醒他。   看到他裸露在外的肩膀,庄谨打开床头灯翻身下床,找了一件比较大的T恤,裤子没有合身的,那就先套一件T恤当睡衣吧,总不能就这样让他睡,晚上开着冷气,还是会觉得有一丝凉意的。   庄谨给郑之南套好衣服后才再一次躺在旁边。   这一次庄谨没有搂住郑之南,因为他不是猫的外形,不是他的所有物,现在拥有人类外形的他是独立的个体。   不再和他是主宠的关系。   庄谨刚闭上眼睛没多久,他虽然没伸出手搂着旁边的人,但旁边的人却习惯性的往他的怀里钻,手脚并用的把他抱着,就像抱一个大抱枕一样。   虽然庄谨什么都没说,虽然他闭着眼睛。   可嘴角却翘了起来,他希望这种被在意的人或事依赖的样子。   不管是人也好,是猫也好。   这种被需要的感觉,他很喜欢。   这一次睡下,彻底的陷入了梦境。   等郑之南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天已经大亮,而他在庄谨的床上,是猫的样子。   当他发现自己在庄谨的床上时他就知道,庄谨一定看到了,看到他变成了一只猫!   太好了,这样一切都有了解释!   郑之南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庄谨了。   现在是什么时间呢?   不管是什么时间,不在卧室,就一定在书房吧!   郑之南这么兴奋的原因是,只要让庄谨知道他有独立的思维,有人类的模样,那么好感度就可以刷起来了。   如果一直是一只猫的话,庄谨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爱上一只猫的!   所以之前他特别迫切的想变成人!   现在终于美梦成真了!   刷好感度才是正经事。   郑之南从半掩着的房门里跑出去,来到书房,书房的门也是半掩着的,这是庄谨特意为他养成的习惯,随手留门。   不过最近庄谨已经让海叔联系了装修工,准备把门的下面安装上猫门,就是那张种推拉小门,猫可以钻进钻出,还不用来来回回给他关门开门的那种出入口。   郑之南来到书房,庄谨果然在里面,看到郑之南进来,他露出了一个笑容。   那是释然的欣喜的笑容。   郑之南喵呜着快如闪电般跳上了书桌,然后来到了庄谨的脸前,他蹲立在书桌上,与庄谨对视,尾巴慢悠悠的甩着,透着一股子优雅。   “喵呜——”看,我没有骗你吧,你知道的吧“喵呜!”   听到郑之南的叫声,庄谨就知道他想说什么,他伸出手去摸郑之南的后脑勺,一边顺毛一边抱歉道,“是的,我知道了,我也看到了,对不起。”   他是在为昨天晚上那样对他而抱歉,以及没有相信他的话而抱歉。   他坦诚的态度让本来准备装“兴师问罪”的郑之南颇有些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   好吧,看你态度还挺好,就原谅你好啦。   其实他原本也没真的想生庄谨的气,换位思考一下,他是庄谨,面对昨夜的情况,未必有他做的好。   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但不妨碍他趁机撒撒娇,刷点好感度。   “喵呜”郑之南叫完,一跃而起,跳进了庄谨的怀里,庄谨下意识伸出手去接他。   郑之南眼中闪过一抹狡黠,对于他的反应很满意,看来自己昨夜的变身没吓到他,那就好,不然多影响他刷好感度。 第101章   郑之南跳到庄谨的怀里后就使劲儿的蹭来蹭去, 以此来表达自己对他的亲呢和信任。   “喵呜——”   庄谨不得不说,有些感动, 可能是因为自己伤害了他,而他却不计前嫌, 他忍不住道:“你不生我的气吗?”   郑之南抬起头看着庄谨, 眼睛眯成月牙,摇了摇头,十分的大度。   “那……你是妖吗?”语气迟疑。   郑之南装作怔住的样子呆了呆,先是摇头,又是点头, 似乎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   郑之南的确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因为简介上, 人设里都没说,只提到他某一天会变成人, 可以在猫与人之间随意转换。   “喵……”不知道。   庄谨从他的神情里看到了迟疑,他试着猜测说:“你也不知道?”   “喵!”是的。   “你来自哪里?你还记得吗?”   郑之南一醒来就在这片小区里, 是一只流浪猫, 没有家人, 没有朋友,又怎么知道自己来自哪里。   “喵……”不知道。   “是了, 遇到你的时候, 你还是只巴掌大的小猫, 还在流浪, 又怎么知道自己来自哪里。”庄谨想到刚遇到郑之南的时候, 颇为唏嘘,眼神里还有一丝怜惜。   为了应和庄谨的唏嘘,郑之南用爪子拍了拍庄谨的手心,仿佛是在安慰他。   不要为我难过。   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   庄谨看着郑之南说:“我本来想说谢谢你陪伴我这么久,但是想了想,其实是我们彼此陪伴才对,我陪伴你,你陪伴我。”   “喵——”是这样的。   “你知道我的很多秘密。”   “喵……”郑之南歪头看向忽然说这件事的庄谨,然后就听到庄谨说,“现在,我也知道了你的秘密,两清。”说完他笑了笑。   郑之南也咧开嘴笑了笑。   庄谨说话的时候,海叔带来茶点,还有一小份猫粮,他敲了敲门,庄谨让海叔进来,海叔放下东西后就出去了。   庄谨把一小碟猫粮端出来,放在还没吃早餐的郑之南面前,然后拿起叉子叉起水果递给郑之南。   郑之南吃了两块庄谨喂得水果后才开始吃猫粮。   其实一开始他吃这玩意儿真的有些吃不下,也吃不习惯,毕竟灵魂深处烙印着中华美食的美好。   但吃着吃着也习惯了,现在也就没之前那么抗拒了。   毕竟吃这个对猫是真的比较好,营养均衡,也不容易闹肚子。   但现在他能变身了,是不是就有机会吃人类吃的食物了呢?   想到这里,郑之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想美食的同时,也还想着庄谌的事情,等到变成人的时候,就要把他听到的都告诉庄谨。   之前他只是猜庄谨在防备庄谌,或者说怀疑庄谌。   但现在,他就要告诉庄谨他听到了那些话,让庄谨彻底的对庄谌防备起来。   然而郑之南等了一天,一心想着变成人变成人,可是就是变不了。   怎么搞得,他想做什么的时候,老天爷偏不让他如意。   他想变回猫的时候,也没有答应他。   真是的。   后来郑之南都自暴自弃,你爱让我什么时候变成人就什么时候变成人吧,接着就跳到床上,准备睡觉了。   迷迷糊糊的时候,身上一冷,郑之南一个激灵,然后就是狂喜。   哇!   又变成人了!   庄谨本来睡得就不沉,郑之南激动的伸出手抓住他的时候,他就伸出了手去摸他,想知道他怎么了,当他的手抚摸到郑之南光滑的颈脖时立即收回了手,同时睁开眼说:“你又变成人了!”   郑之南笑嘻嘻地说:“对啊!”然后旁若无人的搂住已经支起身体坐起来的庄谨,两条纤细的手臂圈住庄谨,像猫那样脸颊蹭了蹭庄谨的胸口。   “我有事情和你说,早就想和你说的,白天的时候一直不给我变回来,现在趁着是人的模样,终于可以说了。”   庄谨被郑之南抱得有些不自在,毕竟怀中的少年不是猫的模样了,人与人之间这样亲密的依偎在一起,忽然就觉得有些奇怪,但是看到郑之南天真无邪的神情,他怎么都不忍心将怀里的少年推开,生怕伤害到他那颗纯粹的心。   或许是他想得太多了。   他毕竟是一只猫,而非有健全三观的人类,他得一点点的教他怎样做一个人类,人类有人类的样子,可不能当人的时候还跟做猫的时候一样。   还是等他说完话再让他与自己保持距离,告诉他,不可以随便和任何人如此亲密的靠在一起,这是不对的。   只能和自己喜欢的也喜欢他的人相拥,也就是恋人。   庄谨声音温柔轻缓,垂眸看着一脸笑意的郑之南。   “什么事?你说?”说完这句,看到了郑之南颈脖里的项圈,这项圈本来是怕郑之南再次不见,方便他寻找,但现在,知道他已经不是一只普通猫,而是有着独立灵魂和思考能力的存在,那这项圈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特别是他皮肤本来就白,红棕色的项圈衬的这具身体仿佛朝奉用的贡品,有一种圣洁感,带着一股想要让人在那身躯上染上印记的欲念。   这样想的庄谨,眼睛发暗,一点点的解开他脖子里的项圈准备拿走,但他刚解开,还没拿走,手就被人按住了。   “你……为什么要拿走……”郑之南一脸的楚楚动人,眼含泪光,还有一股忧伤,仿佛被人舍弃的小动物。   庄谨看到他快要哭了一样,立即解释道:“从前是担心你跑丢了找不到你,但现在你可以变成人,不是普通猫,就不用再戴这个多余的东西,身上多戴个东西肯定让你不舒服。”   庄谨解释完,郑之南破涕为笑,但仍旧没有丢开,他说:“我不,我喜欢这个项圈。”眼神透露出珍惜。   “喜欢?”   郑之南拿着项圈,仔仔细细的看了下说:“因为是你送我的。”言语真挚,纯粹,让一旁的庄谨心中一暖,然后便是柔软的感觉。   真是个小傻子。   这又不是礼物,但他没有扫郑之南的兴。   “你喜欢,就留着吧。”以后会送他更多更多的东西,让他知道,什么是礼物。   郑之南攥住项圈点了点头,将项圈递给庄谨说:“请在这里面按上窃听器。”   庄谨闻言挑眉看着郑之南。   “嗯?”为什么?   “我接下来告诉你的事情,你听完了,就知道为什么要带窃听器了。   “好,你先说。”   “之前我还是猫的身体时,你在房间里按摩腿,我出去转了转,去了庄弘兰的房间,庄谌也在。我听到他说的话,他说,你的爸爸,是他的爸爸。”   “他在和庄弘兰聊这件事?”   “是,他不想让庄弘兰搬走,想留下来,但庄弘兰没答应,还是走了,他说了一些话。”   “你是不是在奇怪我为什么不惊讶?”庄谨看到郑之南的眼神里有不解,这么问他。   郑之南嗯了一声。   庄谨说:“因为我早就知道他是父亲的私生子了,他的出生并不被祝福,因为是庄弘兰偷来的,然后又偷偷生了下来,他嫉妒我拥有爱我的父亲和母亲,尤其是父亲。”   郑之南慢慢的问了一句:“你的腿……和他有关吗?”   庄谨面色淡淡的嗯了一声,特别轻的一声,不仔细听,郑之南感觉这一声会被自己忽略。   无法想象,庄谌竟然为了得到庄弘笙的重视,不惜伤害庄谨来衬托自己的优秀。   虽然郑之南很好奇庄谨是怎么知道的,但他也知道,当一个人不想说的时候,他最好不要去问,太为难对方了。   所以庄谨嗯了一声后,郑之南什么都没问,只是靠过去,再次拥抱着了庄谨,仿佛想传达一些力量给他。   郑之南用“笨拙”的方式来安慰庄谨,他说:“不要怕。”透着不谙世事的天真和可爱。   他这个角色“涉世未深”所以绝对不能表现的对所有事情都运筹帷幄,老练从容,他得表现的笨笨的,又透着可爱和天真。   然后慢慢地从笨笨的可爱转变成冷静独立,需要一个过程。   庄谨听到这句安慰,噗嗤笑出了声。   “我不怕。”   然后郑之南咧嘴笑了笑,不等他接着说,庄谨就把郑之南用被子裹了起来,自己走下床说:“坐着别动,我给你拿睡衣。”   他早上的时候告诉海叔,朋友的弟弟会过来借住几天,让人准备好睡衣居家服之类的东西,尺寸M的就可以,如果穿上大了,也不会大多少。   早上买回来,中午洗完,下午就晾干了,刚好现在可以穿。   只是佣人晾晒完毕后收到了特意整理出来的客房里,他需要过去给他拿。   郑之南被裹成了一个小雪人,坐在床上。   庄谨走的时候他是什么样子,回来的时候他还是什么样子。   看到他走进来,大大的眼睛眨了眨。   庄谨有一次被郑之南这种呆萌的神情给逗笑。   “你这么坐着不累吗?”   “你不是说别动吗?”   庄谨忍俊不禁,拿着衣服走过去说:“坐着别动,不是让你一点都不动,只是怕你光溜溜的乱动被冷风吹到了,只要不光着跑来跑去,其他的没什么的。”   庄谨一说完,郑之南做了一个垮肩的动作,一脸的“好累啊刚刚”。   庄谨忍不住捏了捏郑之南的脸颊,“你个小傻子。”   郑之南接过庄谨递过来的衣服,庄谨看到他穿衣服的时候侧过脸不去看他,免得他尴尬。   庄谨还在用人类的思维去对待郑之南,但郑之南则不这样,他作为一只猫除了好恶之外没有人类的三观,又怎么会知道羞耻心,平时作为猫的时候就走的坦然,现在也得坦然。   昨天他没衣服穿窘迫是自己没转换过来的问题,但面对庄谨就不能这样了。   “穿好啦。”   郑之南说完,庄谨转过来对郑之南说:“其实我一直想问一句,你的眼睛不是蓝色的吗?”而现在的郑之南,眼睛是黑色的。   郑之南伸出手想去摸自己的眼睛,不过最终也只是在虚空出摸了一下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睛变成了黑色。”当然,作为猫的时候还是蓝色的。   看到郑之南不解的神情,庄谨说:“没关系,一样的漂亮好看。”   郑之南换好了衣服也仍旧拿着项圈,然后对庄谨说:“装窃听器,下次我变回猫的时候,可以把他们的聊天内容录下来。”   “你不是一只猫吗?怎么知道要装窃听器?”庄谨好笑的说着,拿走了郑之南手里的项圈。   庄谨的一句无心之言让郑之南心里突了一下,好在他反应快,像是没了骨头一样软软的抱着庄谨说,“我看电视上,有人这么做。”指的是电视剧里有人这么演。   被郑之南这么一提,庄谨似乎也有印象,有一段时间这小家伙特别爱看电视剧。   当时想,也不知道看不看得懂,就一副无比专注的神情,现在看来,是看得懂的。   庄谨感慨一句说:“真聪明的南。”   “嘻嘻。”郑之南被庄谨轻轻的放到床上,他躺在他的旁边说:“窃听器的事情明天我再让人去弄,夜深了,早点睡,有些事情我们可以慢慢的聊,不急在一时。”平时这个时候,郑之南基本就早早的卧在床上睡着了,不管他有没有睡,小家伙是特别爱犯困的。   郑之南乖乖的没有抗拒,钻到被子里后双手捏着被子边,眼睛亮亮的看着庄谨说:“我可以像从前那样靠着你吗?”   如果郑之南提出来我可以像从前那样钻在你的怀里吗,庄谨会拒绝,但如果只是靠着的话,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这样想着,庄谨掀开被子躺了进去,然后说:“当然可以。”   大家都规规矩矩,没有做什么不对劲的举止。   只是睡着了后,那个少年就习惯性的钻入到了庄谨的怀里,而睡梦中的庄谨也习惯性的揽住了郑之南的身体,两人紧密相连,不分彼此。   郑之南的侧脸贴着庄谨的胸口,脸蛋因为温暖的怀抱而红扑扑的,像是擦了一层薄薄的胭脂一样可爱诱人。   只是这一切无人知晓,此时他的诱人还不被察觉。   庄谨知道庄谌会派人盯着他的出行以及访友会客,因此郑之南不能就这么平白无故的冒出来,会引人瞩目,也容易打草惊蛇。   为此他特意布置了一套房子,假装是安置郑之南的。   让天佑给郑之南注册了户口信息和居住码,居住码就像郑之南现实世界的身份证,有了这个,在国内什么地方都很方便。   等到郑之南人形稳定的时候,再带着他回到主宅这边,那么如果忽然变身,在主宅居住也不容易引起怀疑,毕竟是他带回来的。   这样打算的庄谨和郑之南说了说自己的计划,征得郑之南的同意后,便开始准备。   三天后,庄谨出门了,等到了新的居所后,才让一直藏起来的郑之南出来。   把郑之南安排到了新居所后,新的身份也准备好了。   以后就是庄谨的生活助理,从山里来的孩子,没见过世面,辍学早,所以早早的就出来找工作,机缘巧合被庄谨聘用在身边。   翌日晚上,郑之南变成了人形后,又随庄谨回了主宅。   回到主宅后,和海叔提前交代过,当时海叔还问了一句:“你那个朋友的弟弟还来吗?”   庄谨说:“临时出国了,不过来了,那间房就给之南住吧,有个人在身边,做事情也方便点。”比佣人方便,佣人毕竟都是女性,有些事还是同性处理比较方便。   庄谨给郑之南取得人类名字就是郑之南,郑之南听到的时候一点都不意外。   晚上庄弘笙回到家看到庄谨身边的郑之南,问了下他的身份,知道是庄谨请来的生活助理,也没有什么怀疑。   “这孩子长得这么白,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从山里来的孩子。”穷人家的孩子吃饭都成问题,大部分刚出来的时候都面黄肌瘦。   庄弘笙的一句感慨让庄谨为郑之南解了围,他说:“之南说他家里人都白,所以可能是遗传的问题,有些人就是不管怎么晒都晒不黑。”   “说的也是。”庄弘笙也就随口感慨一下,不过一个生活助理,没有什么值得他大惊小怪的。   顺利度过家人这关后,后面就是等待年底庄谌放假回来。   就这样,郑之南偶尔是猫的状态活动,偶尔是人的状态活动,因为经常跟在庄谨身边,成为人的时候不怎么出去玩,佣人见不到他,也就没有察觉到,郑之南是家里的那只猫。   当成为猫的时候,他才会出去走动,活动筋骨。   这几个月的时间里,郑之南用装笨的形象获得了很多来自庄谨的教导,比如说他虽然会说话,认得一些字,可不会写。   而庄谨就会手把手的指导郑之南如何写字,还会教他认字,而郑之南,这个时候就表现的一点就通,一学就会,所以进步那叫个神速。   好感度就是在这几个月的互动中慢慢突破到70的。   大概这就叫日久生情,同时这好感度里应该也有当猫时的好感基础,毕竟虽然是猫,可也是有感情的,虽然那个时候还不是爱情。   而郑之南的变化也是明显的,从前他的眼里大部分都是懵懂和不解,但随着庄谨的指点和教导,他的眼神越来越清明,吸取了知识后对许多事情也有了自己的见解和想法,不再一味地去“相信”任何人,懂得明辨是非。   除了思维外,郑之南也长高了,猫的状态时吃猫粮,人的状态是就和大家一起用餐,所以个头猛蹿,之前大概只有166,现在足有175了,不过五个月的时间而已,已经从青涩少年脱变成了一个大男孩,神采张扬,如竹林里最挺拔的青竹,柔韧的同时又带着青春的气息。   郑之南的转变是庄谨乐于看到的,是欣喜的,仿佛这孩子是自己一手拉拨大的,颇有些与有荣焉。   为了让庄谨熟悉他的存在,郑之南基本上和庄谨独处的时候都会自然的与庄谨亲近,有时候是拉拉手,有时候是勾住脖子,有时候是脸对脸嬉笑。   不知不觉中让庄谨开始注意他。   在意他的一瞥一笑,甚至用人的身体做出猫的举动,就像现在。   庄谨靠坐在沙发上,本来是躺在沙发上的郑之南翻了个身,用趴的姿势接近庄谨,然后用头去蹭庄谨的身体。   庄谨没看郑之南,但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说:“现在你是人,不是猫,不要这样子,被人看到,会笑你的。”   郑之南慢慢侧躺下来,头枕着庄谨的腿说:“那你会笑我吗?”   庄谨哂然一笑,放下手里的东西,垂眸看着枕在自己腿上抬眸仰望自己的郑之南说:“怎么会?我只是怕别人笑你,到时候你会觉得难为情。”   郑之南听到庄谨说不会笑他,露出笑容,从庄谨的腿上起来,跪坐在沙发上伸出手去抱庄谨说:“我好喜欢你。”   庄谨的心像是被什么用力击了一下似得,猛烈跳动。   他告诉自己,不要多想。   之南口中的喜欢,不是他想的那个喜欢,只是单纯的表达对他的好感。   郑之南是第一次对庄谨说:“我喜欢你。”他因为是猫的关系,听力尤其厉害,所以轻易的听到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庄谨的心跳开始加速,就像鼓声那样一下又一下。   接着他听到系统提示:好感度上升至73。   郑之南决定乘胜追击,毫不犹豫的抬腿跨坐在庄谨的腿上,然后手搭在他的肩膀处,凑过去蜻蜓点水的吻了下他的唇。   很清淡的一个吻。   然后他听到系统的提示:好感度上升至79。   哇喔,一个吻的威力,这么大的吗?   其实郑之南知道,这不是一个吻的威力,而是庄谨因为这个吻,被引诱出了心里压制着的爱意。 第102章   这爱意可能并不强烈, 但压制了久了,难免带着醉意, 会让人的神智都不清醒。   庄谨定定的看着亲完他笑着望着他的郑之南,他的笑容纯粹的就像是只是用手指轻轻点了他一下。   可是他知道, 他还没晕, 还没醉,知道他用唇吻了他的。   他一定不知道亲吻的意思……   庄谨虽然心底像是有只猫一样在抓挠,但面上仍旧保持镇定,对郑之南轻轻地说:“喜欢一个人不代表就可以亲他。”   郑之南仍旧坐在他的腿上,一脸无措地说:“不可以吗?你不喜欢我吗?”   庄谨看到郑之南有些不安的神情, 手不自觉扶住了他的腰,对他说:“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 而是能不能亲的问题,你喜欢家里的佣人, 喜欢海叔,难道都要亲一遍吗?”庄谨想让他知道这之间的区别。   郑之南握紧庄谨的肩膀, 摇摇头说:“不是的, 我只想亲你。”说完鼓起了脸。   我只想亲你。   多么真挚带着可爱淳朴的话啊。   系统:好感度已上升至81。   郑之南说完看着庄谨, 在与他对视的时候,郑之南再次凑过去, 亲了亲庄谨的唇, 仍旧是个没有防备的吻。   亲完后脸上带着羞涩的笑容, 抱住庄谨, 双臂圈住他的脖子痴痴的笑, 带着一抹毫不遮掩的窃喜。   “我好喜欢你,看到电视里说,喜欢一个人,就是想和他亲亲抱抱,天天在一起,我也好想亲亲抱抱你和你在一起。”   庄谨闻言把郑之南放在沙发上,俯首问他:“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此时他的声音就像是金石般,带着重量,眼神幽暗地看着仍旧眼含天真笑意的郑之南。   郑之南闻言,神情极认真的说:“我知道啊,我喜欢你,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庄谨滑动喉结,抿了抿嘴松开了郑之南。   他担心郑之南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个时候给予他回应,以后他会告诉他,对不起,之前是我没明白什么是爱,只是因为你的陪伴才让我产生了那是爱情的错觉。   那时候该如何自处,如何……   一想到未来可能郑之南会跟他说是误会,庄谨内心有些烦躁,不管不顾起来,他俯下身,主动吻住郑之南的唇。   不管怎样,他只要一个吻,以后就算他对他说,这一切都是他的不明白,不了解,他也绝对不会生气。   这一次不同于郑之南前两次的吻,这是真正的带着情意的吻,包含眷恋和爱意,深深地彼此纠缠,唾液交换。   郑之南闭着眼睛,圈住附身亲吻他的庄谨的脖子,他要这样抱着他。   让他觉得他如此的想要与他贴近。   当这个长长的吻结束,郑之南睁开眼去看望着他的庄谨,庄谨眼睛眨了眨,像是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事情。   郑之南不动声色地问了一句:“怎么了?”眼神里有迷茫。   庄谨露出笑容,手指腹抚摸他的眼皮说:“你的眼睛变成了蓝色。”   “嗯?”   就在郑之南疑惑的时候,庄谨将他轻轻抱起说:“看镜子。”将他带到镜子前。   眼睛真的从黑色变成了蓝色。   郑之南看着镜子对镜子里看着他的庄谨说:“为什么会变色,是因为太喜欢你了吗?”他用说笑的语气。   庄谨却被这句话打动,在两人说话间,郑之南的蓝色眼睛慢慢恢复了黑色。   像是为了证明似的,庄谨站在镜子前,挑起郑之南的下巴,再次吻住了他的唇,这次比之前还要激烈。   他没有闭上眼睛,郑之南也没有,所以他清楚的看到那双眼睛再次变成了蓝色,绚烂到夺目的色彩,像是被温暖的海水包裹住。   当庄谨为这双眼眸沉醉时,郑之南在心里轻轻地笑了笑。   其实,自从他变身逐步稳定后,一周前他就发现自己可以变换眼睛的颜色,私底下练了练后就掌握住了窍门,只要他想,他就可以变,但一直没有告诉庄谨,因为他就想让庄谨以为这是因为他太喜欢他了,所以在和他亲密的时候,眼睛的颜色会转变成蓝色。   代表他发自肺腑的喜欢,同时也想庄谨为此感到快乐。   庄谨的第二个吻结束后,那眼睛的颜色在慢慢的变淡,最后又变深,停留到黑色才不再有任何的变化。   如果说庄谨一开始还担心郑之南只是分不清喜欢的种类才对他那样做,那现在有了眼睛的变化,还有郑之南的那句话,他的心逐渐安定了下来。   不再浮躁,有的只是满满的快要溢出来的爱意和欢喜。   他抱住郑之南的身体说:“我也喜欢你。”   我知道,郑之南在心里这么说,面上则因为这句话而露出狂喜的神情,他从庄谨的怀里后退出来,握住他的手,蹦蹦跳跳的甩着庄谨的手说:“真的吗?真的吗?你真的也喜欢我?”就像个得到糖果的小孩一样。   庄谨看到郑之南雀跃欢呼的神情,眼眸里都是温柔。   在郑之南等待他回复的时候,他郑重的点了点头。   庄谌是1月回国的。   他不在国内的时候就知道郑之南有了一个生活助理,18岁,山里来的孩子,但是他知道的更多。   比如说庄谨特意为这个孩子安置了一处房产,说是山里来的,但却更像是平地冒出来的,当然这都不是关键。   关键是庄谨为了这个孩子,特意弄了一套房子给他住,随后就带回了庄家,留在身边。   在别人看来,这个孩子只是生活助理,但在庄谌的眼里,更像是养了一个小情。   庄谌看着资料心里不住轻笑,腿废了后,人也跟着性情大变,从前他可是从不屑学别的富家子弟在外面养情人那一套。   没想到现在自己竟然也玩这处。   还是说,他知道他腿废了后,没有那个人会真心喜欢这样的他,所以索性自己养一个?   庄谌心里不屑一顾,回家后则保持着彬彬有礼的举止。   他想试试,在于庄谨的对比下,那个所谓的生活助理会继续一心留在庄谨的身边吗?   只是见第一面,庄谌没想到这孩子给他的震撼这么大,看照片的时候还不觉得,毕竟无神,可见到真人后,他就被那双纯粹清透的双眸深深地吸引住,他用那好奇的眼神瞅着他,就像是用小爪子挠着他的心。   这孩子长得好看是一方面,气质也十分特别,虽然什么话还没说,可那双眼睛古灵精怪仿佛有千言万语。   难怪……   难怪他会把他带在身边。   之前若是庄谌以为庄谨找不到真心待他的人才养了小情,那么现在看到郑之南后,他就不确定了。   因为他觉得,这样一个特别的男孩,谁见到了会不喜欢呢?   本来在没见到之前,庄谌还抱着戏弄做游戏的想法,要把郑之南撩到自己身边。   那么现在他就留了几分真心想把郑之南从庄谨的身边夺过来。   不过要叫庄谨失望了。   翌日,郑之南端着空盘子和碗筷出来,准备亲自送回厨房的时候,在楼梯转角处遇到了庄谌。   庄谌保持着亲切又有礼貌的态度和郑之南说话。   “怎么没陪在哥哥身边?”   郑之南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托盘,不言而喻,送盘子啊。   “送下去。”   “不是有佣人吗?哥哥身边离不得人,以后这样的事情,你不用做。”庄谨言语关心。   庄谨一开始觉得庄谌是为了接近庄谨才跟他套近乎,背着庄谨对他态度好的不像是上位者,倒像是想和他当朋友。   但是后面次数多了之后,他发现,庄谌这是有了非分之想。   有这个念头时有一次他去花园剪几支花,想插到书房里,屋里开着暖气,太干,虽然放了加湿器,总觉得缺少点什么,就想到了花园里的几支冬花。   然后就碰到了庄谌,他刚从外面回来,带了一份礼物,是掌上游戏机。   似乎怕郑之南不收,特意说了一句:“家里每个人都有,是新年礼物。”今天是大年二十九,离新年不远了。   郑之南一手拿着包好的花,一手接过庄谌递过来的礼物,眼含笑意地说:“谢谢二少。”   “不知道你喜不喜欢,买的最新款的。”   “二少买的,当然喜欢啦。”郑之南没有表现的冷淡,因为他的人设就不是这种冷淡的脾气,况且他还要迷惑庄谌,又怎么会对他冷淡,虽然心里很想笑罢了。   庄谌看着郑之南拿着礼物看了又看,心里在计划着,多送几次礼物,对他再好一点,不怕他倒戈,被他所用。   “喜欢就好。”   等郑之南回到卧室,随手把礼物扔到了桌子上就回了书房。   然后一边插花,一边对坐在书房里的庄谨随口提到。   “刚刚二少送了我一份礼物,说是家里每个人都有。”   庄谨闻言眉头蹙起。 第103章   庄谨蹙起眉头不久后, 轻笑出声,对郑之南说:“他在拉拢你。”其实他不应该感到奇怪, 毕竟当初他对海叔也非常在意,就算是现在, 也还是会比较注重自己在大家心中的形象。   郑之南佯装不解, 回头去看庄谨说:“为什么?我不是你的人吗?他不是讨厌你吗?”   庄谨无奈的摇摇头说:“有时觉得你聪明,有时候又觉得你对某些事迟钝的很,正因为他讨厌我,所以才要拉拢我身边的人,他想让我孤立无援, 甚至感受被背叛的滋味。”   郑之南瞪大眼睛看着庄谨,走到他的面前摇着头说:“我永远都不会背叛你, 我才不会和庄谌合作,我讨厌他, 因为他坏。”坦率的言辞让庄谨知道庄谌想做什么时升起的不悦被融化。   越是和他的南待在一起,越是会发现, 他真的是无时无刻都可爱的让人想咬一口。   特别是他爱恋的望着他时, 他会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就在这时, 郑之南的耳朵动了动,然后拿出放在庄谨书桌抽屉里已经弄好的项圈, 他亲自戴上, 对庄谨说:“他在打电话, 我去去就来。”说完, 身形一变, 一只漂亮的黑猫从一堆衣服里钻出来,快速的朝阳台走去,接着消失在阳台。   快到庄谨根本来不及说什么,就不见影了。   庄谌在家时一向谨慎,何况来的家还不是他和庄弘兰的家,而是庄谨的家。   因为过年的关系,这对母子回到了主宅,与庄家父子一起过年。   当郑之南隐在暗处听墙角的时候,庄谨正在和别人说郑之南的事情。   他原本是来听庄谌会不会暴露出什么信息,结果没想到听的是关于自己的话。   “查到些什么?”   “户口信息的确显示父母早逝,因为十来岁就出来谋生,老家很多人都不记得他了,其他的并没有什么异常。”   看来果然是养得情人,什么生活助理,他可是看到过,有一次早上郑之南是从庄谨的房间出来的,明明有自己的房间不住却睡在庄谨那里,不是那种关系,还能是什么?   “嗯,就这样吧。”   等庄谌挂了电话后,郑之南等了等,没听到其他动静就准备起身回去,结果听到庄谌说了一句话。   “忽然就想你快点去死了,呵呵。”   他说的是谁,不用猜就知道,自然是让他觉得碍眼的庄谨了。   嫉妒心真可怕,可以让一个人疯狂到冷血无情。   郑之南一想到庄谌和庄谨是从小到大的情谊,就觉得有些人,无论生活在什么样美好的环境,都不一定能变成美好的性格。   这大概就是劣根性,以及,欲望无法被满足。   等郑之南离开后,那边庄谨也听完了从郑之南项圈上的窃听器收录到的话。   如果不是上一世庄谌为了故意刺激他对他说的话,庄谨其实一直都是把他当一个弟弟,所以他从未去怀疑过所谓的车祸,甚至公司的一切。   上一世庄谌那么轻易的获得父亲的信任,得到公司的管理权,甚至后来的所有权利,都是他在庄弘笙面前为他说过好话。   他说:“我现在已经是这样了,就让阿谌接手庄氏吧。”是他亲手把庄氏送到了庄谌的手里,送到了这个杀人犯的手里。   儿时的一切也清晰的仿佛昨日才发生过的。   可庄谌早已忘记这些,他一心只想弄死他。   上一世这个时候父亲已经因为抑郁加过度饮酒离开,但这一世父亲积极地面对生活,从事慈善。   他说,他要多做善事,那样你母亲应该会过得更好,我想她等我的时候,不那么孤单,我想更多人念着她。   为了母亲,他仿佛有了无穷无尽的动力,以母亲的名字做了许多对社会和大众有意义的事情。   因为这半年父亲的无心之举,让庄氏的股票和口碑都频频上升,给公司带来了更多收益。   这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父亲的转变,让庄谨的内心仿佛有了一个精神支柱,他恢复的也越来越好,不在人前时更是频繁活动锻炼,现在已经完全恢复到了行走自如的状态。   只是为了降低庄谌的防备心理,一直没有对外说。   庄谌一直想找机会请医生给庄谨再检查一下腿,他想确认一下庄谨的腿是不是真的废掉了,毕竟当初也只是他和医生的一场阴谋。   但庄谨“心灰意冷”已经放弃了治疗,不愿意被再去看医生甚至做检查。   庄谨坚持,让庄谌也无可奈何,毕竟庄谨这样的态度他觉得很正常,因庄谨的坚持,庄谌也就将这件事放下了。   随着庄家父子越来越好,甚至公司也越来越好,庄谌自然会焦躁。   这些越辣越好让他没办法趁虚而入,给庄谨致命一击。   庄谨能猜出来庄谌很浮躁,这是他乐于见到的,因为当一个人越急躁的时候,越容易出纰漏。   只是他总还记着从前的情分,那些相处都不是假的,所以他被庄谌的那句“忽然就想你快点去死了”伤到了。   虽然只是有一点刺痛,可还是会感到难受。   真可笑。   人啊……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郑之南回到了书房,他看到庄谨微微垂着眸,不知道在想什么。   大概是刚刚那句庄谌的话?   脆弱的主角,这个时候特别适合刷好感度。   郑之南变成人的样子,将沙发上庄谨放好的衣服重新穿在身上。   然后一步步走到仍坐在书桌前发呆的庄谨身旁,他从背后拥抱住庄谨。   “我会好好保护你的,别怕。”娇憨的话让庄谨眉头一松。   他倒没有怕,只是有些伤怀而已,所以着实被郑之南这句话给逗笑了。   他伸出手将人直接拖到了怀里。   郑之南坐在他的腿上,靠在他结实的臂弯里,看到庄谨笑,自己也跟着笑。   “你不难过了吗?”   “有你在,怎么会难过。”   “我是你的开心果吗?”郑之南傻笑。   庄谨吻了吻他的唇说:“你是我的心肝。”   郑之南伸出手去摸他心房的位置问:“是这个吗?”   庄谨握住他的手,吻了吻他的手背说:“是。”   “嘻嘻。”郑之南的眼睛因为这句话而慢慢变成了蓝色。   这在庄谨的眼里就是一个讯号,代表他又爱上他一点点,他感到欣喜,感到愉悦。   忍不住俯首吻在了他的唇上。   他们自从在一起后就时常亲吻彼此,但这一次要格外的缠绵。   吻到最后,庄谨将他抱起,走到了书房里间的休息室,里面有一张非常柔软舒适的大床。   郑之南有时候困了会在里面睡一会儿,有时候是两个人一起。   但以前仅仅只是休息而已。   当庄谨把他放在那张大床上时,郑之南的眼睛已经完全变成了宝石蓝的样子,他说:“现在要休息吗?”他假装庄谨困了。   虽然他已经听到庄谨的好感度在急剧提升。   系统:好感度提升至89。   庄谨摇了摇头,俯身过去挨着郑之南说:“不休息。”   “那要做什么?”郑之南仿佛想到了什么,一张脸粉扑扑的,最后不知道怎么回事,猫耳朵都冒了出来,不时抖动一下,像是在害羞。   庄谨看到他露出来的耳朵,伸出手喜爱的摸了一下说:“我想摸摸你的尾巴,可以吗?”说完这句话,庄谨喉结滚动,仿佛想到了什么让他身心发烫的画面。   郑之南按住自己的耳朵,想把耳朵按进去似的。   他说:“怎么跑出来了”可是耳朵刚按进去,要去按另一只的时候,又弹了出来。   接着他的屁股一抬,屁股后面的裤子里鼓了起来,有一部分还从裤子边冒了出来,是一条蓬松顺滑的猫尾巴。   庄谨伸出手将那根委委屈屈塞在裤子里的长尾巴拿出来,一下一下的顺着那长尾巴,然后他看到郑之南脸上露出舒服的神情,甚至还闭上了眼睛。   郑之南的确感觉到舒服,然后借着这个劲儿躲到了庄谨的怀里,脸已经不是粉色,而是喝醉了一般的酡红色,可爱到像是一只熟透的蜜果,让然想要去咬一口。   庄谨也的确这么做了,他一边握着那条猫尾巴给他顺毛,一边去亲吻郑之南的脸颊,烫烫的,然后他咬了一下。   果然听到怀里的人抬眸看向他说:“你干嘛咬我,我的肉一点都不好吃。”   庄谨一本正经地说:“好吃极了。”   郑之南鼓着脸,噘着嘴,气哼哼地两只手捂着脸颊说:“不好吃不好吃!”   “帮我把衣服解开好吗?”庄谨这样请求郑之南,他要给他找点事做,才方便做接下来的事情。   郑之南欣然同意,伸出手去给庄谨解扣子,先是衣服扣子。   就在郑之南忙碌的时候,庄谨咬住了郑之南那毛茸茸的可爱猫耳。   郑之南分不出手去制止庄谨,嘟囔了一句说:“干嘛啦,为什么又咬我,刚刚都咬过了。”   “因为你好吃。”庄谨还是那句话,嘴角含着笑意。   两人就这样痴缠着搅在一处,一会儿咬一口,一会儿亲一口,不时揉一揉捏一捏,逗得不顾外面的天色,仿佛此时此刻只有两人。   什么仇恨恩怨全都烟消云散,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第104章   虽然早有预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但前期还是有些抵触,毕竟对于这具身体来说, 做那事儿,还是第一次, 难免青涩感觉到结合的有些困难。   不过书中世界就是与现实不一样, 前期就算再疼再难受,后面也会越来越舒服,爽,爽到精疲力尽,四肢酥麻, 眼前金花四溅,仿佛飘在云端, 又像是在一叶小舟中随着随波摇晃。   郑之南懒懒的被庄谨抱在怀里,这个时候他头上的猫耳和尾部的猫尾因为碍事儿已经消失, 他一身疲乏,连手指头都懒得动。   庄谨看看时间, 已经六点了, 离吃晚餐也就剩下一个小时的时间了。   但是想到刚刚他因为受不住而落泪的样子, 就不忍心他跟他下楼用餐,破天荒的, 海叔第一次听到大少爷要在书房里和郑之南一起吃, 虽然没说是什么事儿, 但还是让海叔诧异了下, 毕竟就算是腿最难受的时候, 少爷也是要下楼陪老爷用餐的。   然后海叔就想到了那个天真烂漫的大男孩郑之南。   或许和他有关?   其实海叔很喜欢这个男孩子,因为他的到来让少爷的心情越来越好,笑容也越来越多,人也开朗了。   海叔忍不住问了一句:“之南也在楼上吃?”   “嗯,我们两个一起。”   “是不舒服吗?要不要请医生?”   庄谨很坦诚地对海叔了一句:“我想单独和他用餐。”这话的另一层意思就是并不是生病。   只这一句,海叔一切都明了。   然后忍不住露出了老父亲一般的神情,太好了,少爷有了喜欢的人!   海叔已经不在意郑之南是男孩子,和少爷在一起不合适什么的。   他现在只觉得,谁能让少爷开心,感到快乐,男人女人,有什么关系。   只要他们开心。   何况之南那个孩子性格多好,多开朗。   晚上庄弘笙回来,没看到庄谨,随口问了海叔一句。   就听到海叔喜气洋洋地说:“少爷说要和之南单独在书房里用餐,今天就没下来,让你们吃,不用等他。”   庄弘笙只挑了挑眉,嘴角勾起一抹笑容,别的什么都没说。   因为他早就觉得儿子带这么一个男孩回来,肯定有其他的企图,这不,最后还是没忍住,露出了狐狸尾巴。   其实庄弘笙对郑之南的印象也不错,所以不管是管家,还是他作为父亲,都没有觉得这两人在一起有什么问题。   谁都没有注意到,一旁的庄谌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眼神暗了暗。   而庄弘兰是洗完澡才下来用餐,没听到海叔和庄弘笙说的话。   但她看到佣人端着饭菜去书房,所以知道庄谨今晚没下楼吃饭,就没有多嘴一问。   庄家除了庄弘笙她在意,其他人她都不关心,也不在意。   而书房里的两人呢?   郑之南是真的没力气了,被抱着去洗澡清理,换了衣服后就被放在沙发上,本来是靠着坐在沙发上,但当郑之南把托盘放在桌子上时,他已经躺在了上面,然后可怜巴巴地对庄谨说:“我没力气了。”   庄谨只是笑没说话,放下东西后,一样样端出来,然后坐到郑之南旁边,把他从沙发上捞进怀里,一手揽着他,同时端着碗,另一只手拿着勺子搅了搅,不那么烫后,舀起一勺吹了吹对怀里眨着眼睛看他的郑之南说。   “你没力气,我有,我来喂你。”   郑之南幽怨地说:“都怪你,如果你不是一直……我……肯定不会一点力气都没有!”   “对不起,谁叫你……实在美味到不想停下来。”   郑之南被说得脸蛋再次染上一抹红,抬手要挣扎着从庄谨的怀里出来。   庄谨端着碗仍然牢牢禁锢住他说:“乖,吃完这碗粥我再让你自己玩。”   “我要自己吃。”   “你不是没力气吗?”   “我有!”   “那你现在握紧我的这根手指,如果你握得紧,我就给你勺子让你自己吃。”说着,庄谨伸出食指在郑之南的面前,要让郑之南握住。   看到这个,郑之南立即想到了刚刚他……握住的地方……   他看一眼庄谨,就像是看一只大灰狼一样,委委屈屈地说:“我不……”   看到郑之南的神情,庄谨忍不住脸上的笑意,凑近他的耳边说:“嗯?你在想什么?”   “什么都没想!”   “好啦,不逗你了,乖乖喝粥,不然一会儿都凉了。”庄谨不再逗他。   “哼哼……”   翌日是大年三十,家里处处都挂着喜气的装饰,每个人的脸上都有笑脸,看着这些笑脸,郑之南总有种,什么仇恨都像是假的,不存在的。   可只有他和庄谨知道,这一切的美好才是假的。   晚上庄谨和郑之南躺在床上,因为庄谨的“身体原因”早早的就带着郑之南上了楼,也没人说什么。   这一晚两人什么都没做,庄谨搂着他,与他说话。   “刚刚吃年夜饭的时候,总有种虚幻的感觉。”   “是啊,明明恨你恨得要死,还跟你勾肩搭背,说说笑笑。”他看着也觉得好虚幻,人心好可怕。   “这大概是我们在一起吃最后一顿年夜饭。”   “为什么这么说?”关于庄谨的布局和筹划,郑之南并不了解,他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用猫的身份窃听庄谌透露出的信息。   “因为过了这个年,下次他只能在牢里吃年夜饭,那个康复后消失的司机天佑已经找到了,并关了起来。”找到司机,意味着什么,庄谨就算不说,也都明白。   他高兴地说:“太好了!”   是啊,太好了,庄谨吻了吻郑之南的额头说:“还有那个被他安排的医生也找人盯了起来。”   现在就差庄谌对他行凶了。   庄谨预计这一天不会太远,按照上一世的时间,庄谌是夏天动的手,而这一世,改变的地方太多了,早已与上一世大不相同。   而且因为他的越来越好,庄氏的越来越好。   庄谨敢断定,到不了新年的夏天,庄谌就会耐心全无。   庄谌在等时机,他也在等。   “我一边希望他露出马脚又担心你被他伤害到。”郑之南搂紧了他。   “不会的。”   “真的吗?我心里很不安。”其实郑之南一点不安都没有,还有些期待,期待庄谌露出马脚,期待剧情加快,这样就又搞定了一个世界。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对于庄谨忽然要讲故事,郑之南虽然不解,但还是乖乖地洗耳恭听。   “好。”   庄谨讲的故事不是别人的,正是他自己的。   只不过讲的是上一世他的故事,他的结局。   一开始郑之南真的当成故事来听。   当说到一半的时候,郑之南忽然觉得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虽然在听到故事的主角也是腿有问题时,他就有这种感觉了,但只以为是让庄谨感同身受的一个与他有类似经历的故事。   当讲到故事里的主角被推下楼梯,本以为已经死去却再次睁开了眼时……   郑之南身体一震,脑袋一懵,想到了一个可能。   或者说,并不是可能,而就是真实的。   郑之南语气轻轻地问道:“故事里的那个被推下楼梯的人……是你吗?”   庄谨语气淡淡的,不悲不喜地说:“是。”   “你……”   “你相信吗?睁开眼后,我又回到了从前,刚刚出车祸不久的时候。”当他在医院里睁开眼,看到父亲的时候,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甚至不管不顾的落了泪。   他以为永远的失去了他们,但父亲此时此刻还陪在他的身边。   只是,还是晚了一步,为什么不让他早一点,再早一点回到从前呢?   这样或许母亲就不会死。   是他太贪心了吗?   庄谨第一次给他带来震撼是他站起来走路,但那次最多是惊讶,但这一次却是实实在在的震惊。   而郑之南因为这个故事到现在才知道,这是一篇重生文的世界!   庄谨其实已经死过一次,只是又重生了!   难怪,难怪。   一切郑之南之前不解的地方,终于有了解释。   原来,庄谨是重生的。   难怪他有所防备,布局严谨,一直在庄谌面前演戏,虚与委蛇,不过是想诱他出洞,将他绳之于法。   “所以,我告诉你的事情,你其实一直都知道,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尤其是庄谌。”也知道他是你的亲弟弟。   “嗯”庄谨点点头苦笑一声,“怎么会不知道,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对我做的事情,对庄家做的事情,对我母亲做的事情。”那语气里有苦涩,有悲痛,有无法触摸的难过,以及深深的恨意。 第105章   与庄谨猜测的差不多, 庄谌的确内心浮躁,紧绷, 甚至感到痛苦。   他一天天的看着庄谨从阴沉的神情转变成了现在的淡淡笑容,眼神会追逐那个明亮的少年。   那少年时而跳脱, 时而安静, 美好的像是山崖上的白色花朵,纯洁又特别。   而庄谨的变化,并不是他想看到的。   可他又不想迁怒到那个少年身上。   他想看到庄谨痛苦,可他却一天天的恢复了正常。   这导致庄谌越来越压抑。   2月下旬,庄弘笙和庄弘兰一起前往巴黎参观重要的展览, 家里只有即将回校的庄谌和庄谨。   这是一个很好的时机,庄谨知道, 庄谌一定会有所行动。   庄弘笙和庄弘兰离开的第一天,一切都如常。   庄谌甚至邀请庄谨一起去山上散散步, 当然是他推着庄谨。   庄谨没有拒绝,但那天庄谌并没有行动, 大概是为了降低身边人的怀疑, 以及庄谨的防备心理。   虽然他看不出来庄谨对他有防备, 但还是不想第一次推他出门就发生不好的事情。   还有一点是第一次的时候,郑之南跟在身边, 庄谌更不好动手了。   第二天庄谌再次和庄谨一起去山上, 郑之南这次没跟着, 因为他幻化成了猫的样子, 卧在庄谨的膝头。   出门的时候, 两人还和海叔打了声招呼。   边走边聊。   庄谌看一眼庄谨膝上百无聊赖的黑猫对庄谨说:“之南呢?这次怎么没和你一起?”稀松平常的语气。   庄谨顺着怀里的猫对庄谌说:“他昨晚太累了,今天起不来,我就让他继续睡了。”他话音刚落,庄谌看到那黑猫甩了下尾巴,蛮有力度的。   庄谌看到了,庄谨是直接感受到了那一抹力度,他嘴角的笑意若隐若现,不去看郑之南听到后的神情。   这些互动,站在庄谨背后扮演好弟弟的庄谌并不能看到,也无从知晓。   郑之南听到庄谨的话只想翻白眼,干嘛在这么紧张的时刻说这种话,真的很讨厌。   什么太累了,昨晚明明什么都没干。   郑之南想着想着又甩了下尾巴。   庄谌虽然被庄谨膝上的黑猫吸引了下,但更多的还是被那句“太累了”所影响。   百爪挠心足以形容他内心在听到这句话时的复杂。   但没关系,等庄谨离开了,所有的所有都是他的。   父亲,公司,甚至毫无背景的爱人。   都是他的。   所以庄谨必须离开,他也必须这么做,因为诱惑太大了。   想要的都在庄谨那里,他又怎么不付诸行动。   如果这次回学校之前不解决了庄谨,后面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这样好的机会。   现在的束缚太多,多到他根本不敢去想未来还有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机会。   所以,今日今时,就是他的机会。   他早就伪造好了一切,只剩下他这轻轻一推。   临近三月的早上六点其实人并不多,但时而还是有人路过的,庄谌知道,山顶的人要比半山腰的人还多,所以他推着庄谨来到了山腰与山顶之间的一处平台。   这个地方一般晨练的人不会过来,何况就算有人来,路上也有他的人阻挡一下。   庄谨和郑之南都察觉到了路线不对劲。   不过都没声张,在快要到平台,还未到平台时,庄谨用疑惑的声音问庄谌。   “阿谌,怎么来这里?不是要去山顶转转吗?”   “这里人少清静,风景也不错,你还没来过这里吧?”   庄谨说:“的确没来过,来看看也好。”   到了平台,可以看到一处山梯,梯子曲曲折折直接通往山下,因为曲折,加上这条小路没修什么路灯,因此早上和晚上并不会有人出现,大多数晨练的人都会往去更宽敞明亮的山顶而去。   到了平台,庄谌有意无意的将庄谨推到了距离山梯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两人聊山上的风景,聊家里的人和事。   忽然,庄谌话锋一转,问了庄谨一个问题。   “哥,你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   庄谨不动声色的反问:“为什么这么问。”   “只是好奇。”   “你的心愿又是什么呢?”庄谨问这句话的时候,庄谌把电动轮椅的主开关关闭,杜绝了最后一点庄谨自救的可能,当然,前提是庄谨真的残废了。   庄谌做完这一切后推着庄谨来到山梯,比刚刚还要近,近到只需要庄谌轻轻一推,庄谨就可以万劫不复。   庄谌慢条斯理地说:“我的心愿就是……送你去黄泉……”   庄谨一动不动,连头都没有回,他故意握紧轮椅的扶手,握到手指发白,庄谌看到庄谨强作镇定,露出笑眯眯的神情。   他说:“怎么不说话了?”   “你要杀了我?”   “不,是你自杀的啊,你愧疚死的是你妈而不是你,所以最终选择自杀,而我是那个没能阻拦这场悲剧的人而已。”   “你要伪造自杀现场?”   “不然呢?我会傻到要把自己弄得一身遭吗?”   “你不怕一会儿有人来看到这一幕吗?”   “这些你不要担心,什么我都布置的妥妥当当,家庭医生还伪造了你要安眠药的证据,让大家误会你早就想自杀。”   “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我是你的表哥,我不明白。”   “什么表哥,就让你死个明白,虽然这些我早就想告诉你了。”   “什么……”   “我是你的亲弟弟,我也是庄弘笙的儿子。”   庄谨回头看向旁边的庄谌说:“这不可能!我爸不可能做背叛我妈的事情!”   庄谌轻笑一声说:“怎么不可能?”他走过去,将庄谨怀里的猫抱到自己怀里。   郑之南没有挣扎,因为离庄谌这么近,一会儿如果庄谌想行凶,他也可以帮庄谨一把,给庄谌制造点麻烦。   “不可能!”   “爸爸的确没有背叛你妈,是我妈用了手段,骗来的孩子,所以他一直都不知道我的存在,所以我就一直生活在你的阴影里,看着他对你好,看着你们父慈子孝,而我只能当一个外人,被人指指点点,当别人问起我父亲是做什么的时候,我甚至都不知道要怎么回复别人!”   “你和你妈真恶心!”庄谨早就想说这句话,从前一直没机会说,但现在,他不用再伪装,可以坦坦荡荡的对庄谌说出这句话。   好痛快。   原来骂人这么痛快。   像是有一口浊气终于吐了出来,身心舒畅。   庄谌不以为然地说:“哦,对了,你不知道吧,其实你的腿如果得到妥善的治疗,是可以恢复的,是我让医生告诉你,你的腿没救了,你废了,所以你放弃了治疗,最终真的废了,开心吗?”态度恶劣到郑之南都快装不下去想跳起来给他几爪子,但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的腿……你……难道我和我妈的车祸……是你一手策划的?”   或许是觉得庄谨马上就要死了,庄谌特别的从容坦诚,很直接的说:“对啊,是我,本来没想过要舅妈死的,我的目的只是想你去死,可惜她太爱你了,将你牢牢地保护住了。”   庄谨双手紧握,几次都差点要站起来将庄谌按在地上暴打一顿,或者说将他从这里扔下去,但为了给母亲报仇,他不能这么做,不仅不能做,还要继续套话。   “庄谌,你不感到愧疚吗?”   “为什么要愧疚?你当了这么多年的大少爷,想到我这个弟弟过的什么样的生活,才应该愧疚才对。”   “我们庄家当年就不应该收留你母亲,如果不收留,就不会有你这个孽种。”   是的,孽种。   “随便骂,反正以后我就是庄家的唯一继承人,父亲唯一的儿子,之南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之南……你喜欢之南?”   “是,我喜欢他,我不仅喜欢他,以后还要和他做你和他做过的事情,开心吗?”庄谌故意气庄谨。   庄谨语气淡淡地说:“你做梦,就算我死了,你永远也不可能得到父亲的爱,之南的心。”   “我会告诉之南,你自杀就是放弃了他,你觉得他还会继续爱你吗?等你离开后,我会对他好,比你对他还要好一万倍,让你从他的脑海里被清除,让他彻底的忘掉你。”   庄谌说完这句话,一手抱着猫,一手轻轻地推动轮椅。   “再见——”   庄谨扬一个嘲讽的笑容站起来,从容到像是刚刚的愤怒都是庄谌做的一个梦。   他用富有磁性的嗓音语气冷冷地说:“的确要再见了,只是不是在这里。”   庄谌看到庄谨忽然从轮椅里走出来,站着冲他笑,骇的连连后退,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   他甚至眨了好几次眼睛。   这不可能。   不可能。   庄谨怎么可能能走! 第106章   “这不可能!”说这句话的时候, 庄谌手不自觉用力,捏疼了郑之南的身体, 而郑之南早就忍得不耐烦了,这下直接爆发出来, 跳起来给庄谌脸上来了一爪子就快速的跳到轮椅上, 又从轮椅上跳到了山梯旁边的扶手。   原本他想跳到庄谨的怀里,但想了想,怕一会儿庄谌要使坏,庄谨抱着他施展不开,还不如远远地站在一边, 不给庄谨添麻烦,同时又时刻注意庄谌。   庄谨看了一眼安全无虞的郑之南, 这才继续看着庄谌,同时眼神依旧透着嘲讽。   “你说的是你串通医生告诉我, 我的腿废了,让我失去复健的信心?我不可能站起来这事儿吗?”   “你怎么知道……”捂着被抓伤的脸, 神情迷茫, 不甘。   “我——”庄谨话还没说完, 庄谌就忽然冲了过来,颇有些想把庄谨硬推下去的样子。   “不管你废没废, 你今天都必须死!”他三两步来到庄谨面前, 只是他还没把庄谨推下去, 接收到讯息的海叔就带着早就等在一旁的警察冲了进来。   海叔那里有一个警报装置, 而按钮就在郑之南颈脖的项圈铭牌里, 当庄谌把说的都说了后,郑之南就用爪子按了按钮。   因此海叔直接带着人跟着定位指引,来到了这里。   看到警察的那一刻,庄谌忽然冷静了下来,他松开手,不再和庄谨扭打,后退两步说:“警察来了又怎样,你说的那些事情,我不承认,他们拿我也没办法。”洋洋得意,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庄谨看到他还在垂死挣扎,一脸的傲慢样子,风轻云淡地走过去抱住郑之南的身体说:“大概又要让你失望了。”他把郑之南颈脖上的项圈解下来,打开,一边播放录音,一边递给走过来的警察。   另外有两名警察则走过去要控制庄谌。   庄谌万万没想到,他一直以为只有自己万事俱备,只欠将庄谨推下去的东风,却没想到,庄谨早就发现了端倪,一步步的布局,引他上钩。   他输得彻底,输的万劫不复。   听到录音里自己的声音,已经没有回头路的庄谌忽然挣脱警察的束缚,朝庄谨撞去,仿佛要和他同归于尽。   郑之南在庄谌冲过来之前就跳出去,咬到了庄谌的手臂,剧痛之下,庄谌迟疑给了旁边的警察空隙,再次将他控制住,郑之南被庄谌甩脱,砸到了旁边的石头上。   庄谌被按在地上对庄谨大吼大叫。   “我死都不会放过你的!”   “我恨你!”   “我恨你!”   郑之南则被跑过去的庄谨小心翼翼的抱了起来,不顾别人目光,一直问:“有没有不舒服?头疼不疼?”一边说一边往外走,根本不理会庄谌的叫嚣。   比起庄谌,郑之南对他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庄谨要带郑之南去检查身体。   其实郑之南没什么大碍,只是被撞到了头,一开始有些眩晕,但庄谨不放心,去检查了身体后,听到医生的话,才彻底的放下心来。   海叔看到歹人是庄谌后直接懵了。   他听少爷说今天有事,所以要他带着少爷安排的警察守株待兔,但他以为是有人想绑架少爷,结果接到讯息,带人过来后,看到的却是想对少爷动手的二少。   发生了什么事?   海叔不明白,心里沉甸甸的。   庄谌最后被直接带到了警局,而其他协同作案人员也被早就埋伏好的警察给抓捕归案。   现在唯一剩下的嫌疑人就是还在国外的庄弘兰。   她是庄谌的母亲,就算真的没参与到案件里,也需要接受询问和调查。   但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并没有跨国追捕,而是静静等待庄弘兰回国。   一周后,庄弘兰和庄弘笙一同回国,刚到家,还没踏进屋里,就从里面走出来两位神情严肃庄重的警察,让她跟他们走一趟。   一旁的庄弘笙都愣了,他到现在还不知道那些背后发生的事情,也不理解,怎么警察忽然要带走庄弘兰。   他出言道:“你们有逮捕令吗?为什么要带走她?”   在庄弘笙的眼里,这个妹妹一直很乖巧听话,他做的决定,她几乎不会去反对,工作方面也做的很认真,对待事情也很专业,生活中也懂得给彼此距离,也是妻子的好朋友。   他刚想询问一下怎么回事,就看到儿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走了出来……   他下意识瞪大眼睛大步跨过去说:“你可以走路了?”然后握着儿子的手对他说:“这些警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带走你姑姑?”边说边去看庄弘兰。   庄谨扫一眼也有些茫然的庄弘兰对庄弘笙说:“庄谌想杀我,被发现了,车祸的事情也是庄谌一手策划,说来话长,警察要带走她是正常程序,我们先进屋,我再跟你说具体的。”   “什么?”   庄弘笙一下子怔住了,他怎么都不敢相信听到的内容。   庄谌想杀自己的儿子,车祸是庄谌一手策划。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庄家对他不够好吗?   “你的意思是……你母亲的死,和庄谌和庄弘兰有关?”   庄谨点了点头。   庄弘笙转过身,看向被警察带走,不时回头看他的庄弘兰。   庄弘兰也听到了庄谨的话,她同庄弘笙一样惊讶,同时也很沉默。   她没有为自己辩解什么,因为她知道,她没有做过这些,警察也不会对她怎么样,她的沉默是因为,她隐瞒了这么久的秘密要被哥哥知道了。   就算她从警局里出来,一切也都不一样了,再也回不到从起了。   她不可能再留在庄家,甚至庄氏。   眼泪从庄弘兰的眼中落了下来。   当看到庄弘兰的眼泪时,庄谨一点都不触动,他唯一感到可笑的是,这眼泪不是为了庄谌流,而是为了自己的父亲流。   这对母子简直让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愚蠢偏执的母亲教出愚蠢偏执的儿子,注定要产生悲剧。   而他的家人还有他,曾经都成为了这对母子悲剧的衍生品,还好,还好这一世,他阻拦住了更多的悲剧,也为母亲的死报了仇。   父亲安在,爱人在侧,他也不再是那个沉浸在悲伤抑郁中的男人。   ——妈,你看到了吗?   当庄弘兰被警察带走后,庄谨和庄弘笙回到了书房,庄谨将自己知道的关于庄谌和庄弘兰的事情一点点的告诉了庄弘笙。   若不是庄弘笙的身体一向健朗,庄谨还真不想一下子都告诉他,怕他承受不住。   还好,痛苦只是一时的,毕竟让杀人犯和卑鄙者得到报应,才能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   父亲此时痛苦,过了那个坎,想通了也就好了。   郑之南这次世界的攻略对象好感度增加的很顺利,原本已经达到了98,什么时候突破也只是时间问题,不过也算是庄谌给了他机会,最后那两点在他跳起来帮庄谨阻挡袭击的时候就直接完成积累。   接下来他应该会在这个世界陪庄谨到老,毕竟是所谓的萌宠文,也算是甜文,或许未来会有波澜,但好感度的完成已经了却了他一桩心事,接下来他会学习新的技能,以迎接未来的其他世界。   三个月后,所有流程都走完,庄谌的判决也下来了。   因为手段恶劣,心思歹毒,证据确凿,被判处死刑。   在现实世界里,郑之南觉得庄谌顶多也就判个死缓,不不大可能最后会被执行死刑,因为现实里死刑差不多都被废了。   虚幻的世界就是这点好,坏人永远会被伏诛,得到应有的惩罚。   所以他被判了死刑,两周后执行。   而庄弘兰的所作所为被庄弘笙知道后,已经剥夺了她在庄氏的职位还有股份,也被驱逐出庄家,不论是房子车子还是任何庄家曾给予她的东西都将被收回。   庄弘笙到现在都不敢相信,妹妹会拿着他对她的信任对自己做出这种事情来,他感到恶心,想一想就快要吐出来。   而对于庄谌的出生,知道他是他的孩子后,庄弘笙则完全没有一点感觉,因为他的出生并不是被他期待的存在,想到庄谌就只能想到庄弘兰的所作所为。   肮脏无耻,令人作呕。   特别是在知道庄谌的所作所为,对儿子和妻子造成的伤害,他就恨不得亲手杀了他。   听到判决下来是死刑的时候,他甚至感到快意。   他为什么不感到快意?庄谌这个刽子手让他失去了心爱的妻子,还想杀他的儿子。   什么这些都是为了得到他的关注和在意。   不过是自私和嫉妒罢了。   庄弘兰一无所有,享受了三十多年的财富、喜欢的人、孩子,都不再拥有,庄谌被判死刑,这就是他们作恶的结局。   听到判决书的内容是什么后,郑之南一点都不同情,作恶遭天谴,在虚拟的世界里可不是说笑。   他还挺痛快的。 第107章   “已激活进度条。”随着这话响起, 站在虚无之地的郑之南看到自己的面前出现了一条类似于玩网游时,出现的经验进度条。   不过他这个进度条不是经验进度条, 而是任务进度条。   他看到进度条上显示他已完成了230的进度点,而最终点数显示的是10000点。   这个是关于什么的进度条, 郑之南不是很明白。   “这个进度条对应的是什么?”   “当点数满格后, 便有机会回到现实世界。”   郑之南微微怔住,然后脸上涌出狂喜的神情,他眼神激动的说:“真的吗?”他已经好久没有像现在这样情绪流于表面,之前完全是盲目的做任务,并不知道何时才能完成这些任务, 现在看到进度条,虽然距离最终点数相差甚远, 可看着这个进度条,仿佛就看到了家在什么地方, 有了奔头,也有了目标。   “是。”   “可我明明已经走完了7个世界, 为什么任务点才只有230点?这个要怎么计算?”   “任务点的获取是根据世界的难易度来获得, 困难世界的点数要比简单世界的点数多, 比如说第一个世界和第四个世界,因为难度系数较大, 分别获得了85点, 共计170点, 而其他世界较为简单, 则分别只有十几点。”   听完系统的话, 郑之南说:“甜文世界的点数普遍比较少吗?”   “甜文代表在这个世界不会有太大的波澜,比较平和,自然不会有太多的点数。”   郑之南接道:“而虐文世界对攻略者来说要艰难许多,所以奖励就多?”   “是这样的。”   “那我下个世界要走难一点的任务。”   “确定吗?”   “确定。”   “这里有三种类别选择,请自己决定。”系统用机械音说完这句话,郑之南的面前出现了三个面板。   分别是简单模式、困难模式、疯狂模式。   本来要选择困难模式的郑之南看到还有一个疯狂模式,不禁问道:“疯狂模式的点数要比前两个都多吗?”   “翻倍。”   听到这个回复,郑之南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疯狂模式。   能有多疯狂。   总要尝试一下才知道,何况点数翻倍。   “这三种模式分别每次最高获得的点数是多少?”   “30、120、600。”   疯狂模式真的很疯狂,这不仅仅是翻倍啊,他以为翻倍是指翻一倍,不过看似最高奖励点数600,但做完任务不一定能拿到这600点,应该是根据表现来获得奖励,完成的好,点数就高,完成的一般,点数也就相对一般。   但疯狂模式的点数再一般,感觉也比其他两个模式高啊,忽然觉得前两个模式很没前途。   “疯狂模式全部都是虐文吗?”   “不局限,并不是说是虐文就疯狂,疯狂模式是根据世界设计,人物设计,环境设计,剧情设计来筛选出的任务。”   也就是说,剧情不一定需要虐,环境和遇到的对手以及所处的世界也有一定的比例在里面,综合评定后才得出的等级。   选择疯狂模式就像投资,你想要高额回报,自然要付出更多。   他大部分的世界都是简单模式,只有两个世界称得上是困难模式。   而疯狂模式似乎一次都没有进去过。   之前进不去是需要他自己来决定吗?   既然有了选择,那他当然要试一试深浅。   “请再次确定。”系统再次发出指令。   郑之南又按了一次虚拟面板上的疯狂模式。   “选择完成——恭喜你即将进入疯狂模式,原始社会,兽人世界。”   机械声一字一顿的说完,郑之南的脑海里有了简单的讯息。   简单到只有几句话。   什么兽人,朱雀玄武青龙白虎部落什么什么的,是架空世界,有一点华夏的影子,比如一些部落名字。   最详细的大概就是,这个世界没有纯粹的人类,都是兽人,能从兽变成人,看到的人其实就是兽,只是以人身行走。   以及这个世界只分雄性和雌性,没有男女之分,准确的说,连女人都没有。   即是兽人世界,又是纯粹的男人世界,然后再从男人里分雌性和雄性,也是男人生子世界,这么一综合,忽然就理解了疯狂模式,这还不够疯狂吗?原始社会加全部是男人加都是兽人,没有纯粹的人类,哦不,他去了之后就有一个人类了。   环境因素有了,世界观因素有了,面对的非人类因素有了,剩下的就看是什么疯狂剧情了……   估计对他不会很友好。   友好就不是疯狂模式了,微笑,没在怕的。   我,照单全收。   除此之外郑之南还知道了兽人平时是人形状态,当战斗的时候则会进入兽形态。   更多的讯息却没有了。   架空的原始社会,郑之南头皮一麻,麻的同时又觉得,既然选择了疯狂模式,来到这样的世界,难道不是很正常的吗?   不是应该有心理准备的吗?   不过他作为现代人,一想到去的地方连古代都不算,且可能根本没有文明的存在就忍不住会头皮发麻,特别是,原始社会的话是不是要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   没有厕所,没有手机,没有网络。   好吧,他愿意搞个好听点的名字,比如说,他这是回归自然……   就当体验生活了。   这样胡思乱想的郑之南渐渐地陷入了黑暗中,睡了过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其实在虚拟世界,他已经没有了时间的概念,他现在顶多会记一下自己做了多少个任务。   之前他不知道要做多少任务回家,但现在有了进度条可以自行查看任务点,他就觉得有了目标和方向,而回到现实世界似乎不再遥远,只要多做几个疯狂世界,离回去就更近了。   郑之南这样乐观的想。   当郑之南再次睁开眼,看到的就是一片翠绿和墨绿,盘根错节的树木互相交织在一起,他扶着身后的一棵巨树站起来,想要四处看一看,但是灌木丛太多太浓密,有的甚至比他还高,站在树旁边根本什么都看不到。   天气很热,能听到虫鸣的声音,他看了下身体,穿得是一条皮裙,可以感觉到皮裙里面什么都没穿,真空。   没穿上衣,赤脚。   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原始社会,原始形态,除了兽人外,肯定还有许多其他普通兽类出没,郑之南想了想,踩着老树根准备爬到高的地方四处望一望。   郑之南除了穿成病秧子外,其他世界都一直很注重身体锻炼,也学过攀爬,所以爬树并没有费多少力气。   这具身体的身体素质他觉得还不错,很矫健。   不需要爬到树顶,这棵树很高,到达三分之二的高度就可以一览全景了。   他不知道现在是早上的太阳还是即将落下的太阳,所以分不清楚东南西北,只能靠猜,这么热,应该是刚刚升起没多久的太阳。   晚上会冷一点?   这么推测的郑之南垫着脚又望了望远处,并不是全部都是森林,似乎正前方再走两千米就有平原,地势要宽广一点,而左侧则有连绵起伏的山川,有山就有水。   他要去有水的地方才行,不然还没饿死,这么热的天就得先渴死。   大致用地理特点标注了一些位置后,郑之南着手开始进行下一个工作。   做捕猎用的工具,同时也可以用来防身。   在这样的地方,当然是弓箭更方便一些。   郑之南在上一个世界,学得新技能就是射击,还学过几节制作弓箭的课程,野外生存课程在其他世界就有涉及,所以郑之南来到这个世界后,一直还算镇定,没有慌乱,一切都有条不絮的进行着。   郑之南一开始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么热的天要穿皮裙,就不能穿别的吗?太热了,找适合做弓箭的材料时,郑之南出了一身汗,而且因为下面穿着皮裙,又痒又热,后来他不得不找了那种不容易烂的有韧性的大树叶来做个短裙,瞬间就凉快了许多,因为不习惯裸着,还用树叶搞了个马甲,做了个原谅色套装。   但那块皮裙他也没丢,用根草绳串起来挂在腰上。   找到了材料后,没有刀,郑之南又找比较薄的石头,等全部都找齐了后才找到一处大树,爬上去,坐在树杈上开始做工具,他要先做好工具再下去溜达。   反正天黑之前到达有水源的地方就可以了。   不管这个原始世界的兽人吃不吃熟食,反正他不准备生吃,想想都吃不下去。   所以他要打猎,生火。   郑之南找的工具和材料都很简陋也很一般,做这些本来就费劲儿,别说工具还很差劲,他捡了三块适合当刀片来削弓的石头,用到最后只剩下一块还没烂,手也磨破了。   这具身体细皮嫩肉的,磨破手才仅仅是开始,后面肯定还有的受,没有嫌疼的郑之南这么想着拿起旁边的草叶子缠在手上,继续削。 第108章   没有表可以计算时间, 郑之南就从树叶的影子位置来判断大概过了多久。   估摸用了2个小时才把弓削好,然后用韧劲儿十足的细藤条, 这种藤条虽然很细,但韧劲很大, 郑之南用石头划了10来分钟才把这玩意儿弄下来。   把弓绑好后, 试了试弹性,郑之南拿出收集来的小木棍,削箭。   一共削了10根,弄好这些东西后,郑之南并不饿, 倒是有些困。   他用绳子把自己绑在树上,这样睡着了也不怕掉下来。   等他醒过来的时候, 天气更热了,还好树丛茂密, 遮挡了不少阳光,郑之南把箭都别在腰间的绳子里, 拿着弓往山的方向走。   大约艰难的走了一个多小时, 终于听到了水流声, 比起之前在树上的时候,下面要凉快一些。   出发之前郑之南特意编了一双草鞋, 里面垫了光滑的树叶在里面, 走起来就没那么疼了, 不过毕竟皮肤娇嫩, 脚底板虽然没事儿, 脚脖和脚背则都被磨破了皮,火辣辣疼,但这点疼在郑之南看来,不算什么。   他经历过比这个更疼的伤,又怎么会在意破了点皮。   又走了20几分钟后,终于看到了一处清澈的河流,不宽的河道加上不深的河水让郑之南看着颇有安全感,清澈见底,藏不了什么怪物,就算藏了也能很快发现。   而且这么清澈的水,郑之南在现实世界几乎很少看到了。   郑之南虽然很想洗澡,但决定还是先满足嘴巴,他太渴了。   又热又闷,汗流浃背,一直没喝过水,倒是吃过几个野果子,这野果子他看到有鸟啄过才敢吃,不然怕有毒,因为贪吃而一命呜呼然后任务失败,那就太丢人了。   当人渴到一定地步的时候,根本不会在意水是否干净,有没有消过毒。   一开始郑之南其他的倒不怕,就怕在现实世界里养成的习惯,会在这里不适应,的确担心过这个问题,但事实上,渴了这么久之后,他看到水第一反应是,终于可以喝饱了,一点也不会去想,这水没消过毒,没过滤过不能喝。   原始社会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   郑之南趴在河边捧起水喝了好一会儿,河水清凉,似乎是从山上流下来的,带着一点点甘甜,像矿泉水的感觉。   郑之南喝够了,不觉得渴了后才开始洗脸洗手,其实他还想泡泡脚,不过现在还是要先找个地方用来晚上睡觉,离太阳落山应该也没多久了。   不找个安全的地方,哪里有心思做别的。   其实睡树上是郑之南暂时觉得可靠的地方,找到离水源不远的一棵大树后,郑之南开始捡枯树枝,最起码要烧半晚上,柴火得提前准备好,夜里离开火堆去捡柴不是明智之举。   一边捡柴,一边找野果子,弄这些又花去了30分钟,等干柴都捡的差不多后,郑之南才开始钻木取火。   把枯草放在木头上,再拿一根比较适合转动的木棍。   成功点好火堆后,郑之南才开始去河里抓鱼。   用削好的箭成功插好两条鱼,清理干净,架在简易木架上开始烤,当烤的两面金黄的时候,又用野果的汁淋在上面调味。   可能是饿得太久,第一次吃没有放调料品的烤鱼,竟然也觉得香甜无比,带着一点野果酱的酸甜。   两条肥美的烤鱼郑之南吃的一点不剩,又把几颗剩下的野果吃干净。   此时天已经没有之前那么明亮,染着粉红色的晚霞,像是披了一层轻纱。   看似漂亮醉人,可郑之南知道,真正的危险要来了。   夜里的森林比起白日来要可怖的多。   在夜晚来临之前,郑之南爬到树上,把自己的工具都放好,免得被什么野兽给叼走了。   这才滑下来,先是把脚泡在河水里,然后躺在河边看天上的大多被映照成粉色的云朵。   天空真漂亮,如果有相机,真想把这一幕拍下来。   泡了一会儿后,郑之南脱掉身上的原谅色套装,来到了河里,这块河水不湍急,很温柔,他观察过,除了一些伤不了人的鱼类,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出没,本来就忙活了一天出了一身汗,现在泡在河水里,郑之南都快舒服的叫出声了。   真爽。   郑之南在河里小范围的游了一个来回,然后双臂趴在岸上,头枕在手臂上,身体在水里被河水包裹。   他闭着眼睛,感觉到有游鱼在贴近他,他觉得有点痒,抬了一下腿,那些游鱼就游开了。   再次获得了清净的郑之南笑着继续闭着眼睛趴在手臂上休息。   他想,我再泡一会儿就上岸。   这样的时候,觉得后背再次有痒痒的感觉。   他以为那些小鱼又游了过来,这次他没有动,懒得动了。   但接着他就发现了不对,就在他没回过神来时,身体就被人捞进了一个滚烫的怀抱里,然后那人的下巴放在他的颈窝处,舌头舔了下的他的耳后,手如游蛇。   郑之南没有尖叫,没有反抗,因为他现在这个姿势反抗是徒劳,对方只是一只手轻轻环抱住他的身体,他就能感觉到那周身传来的力量,他抵抗不了。   而尖叫更是无用的东西。   他深呼吸了几次,一直没有说话,也没有回头。   他在等待这个人说话。   其实他还知道一点这个世界的地方。   因为是原始社会,这世界的雌性都是依附在雄性身边才能获得保护和食物。   所以这个世界的雄性,理所当然的拥有绝对的权利,他们霸道桀骜,可以说,在雌性面前是绝对说一不二的角色。   像他现在的身份,应该是雌性吧?   这个人的手臂都快有他腿那么粗了,爆发力不用想就惊人,一拳估计就能把他砸扁了。   郑之南告诉自己不要慌。   就在这时,抱着他的兽人用纳闷的语气说了一句话:“为什么会有这么瘦弱的雌性独自在野外生存?你没有雄性吗?”声音敦厚,带着不解,还有一丝喜悦。   郑之南抿着嘴没说话。   对方说完,紧紧抱住郑之南又接着说:“我来做你的雄性吧,不会让你饿肚子,会保护你不被欺负。”   “你可以先放开我吗?”郑之南语气轻轻地发出请求。   原始社会的兽人大概都这么热情吧?就像动物世界的雄性大部分看到雌性也都非常激动热情,恨不得立马交配。   所以他不能太在意这个拥抱。   他话音刚落,对方就急急地说:“你的声音是我听到过的最动听的声音。”说完就把郑之南的身体掰了过来,两人面对面。   郑之南看到了这人的真面目,而对方也看清楚了郑之南的真容。   他仿佛忘记了呼吸,大睁着眼睛,有些呆滞的看着郑之南。   既然是兽人世界,这个世界的人普遍比较高郑之南还是有心理准备的,但这个人不仅高大,还很壮硕,他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小鸡儿被一只熊给抱在怀里。   如果让面前的人来形容,会把郑之南形容成白天鹅,前提是他如果见过白天鹅的话。   “你……太美了……”那人将郑之南挤在岸边。   他们身体因为这个举动而紧紧靠在一起。   郑之南能感觉到某种微妙的变化。   反正打不过,不如索性装柔弱。   非常识时务的郑之南慢慢垂眸,双手撑在他的胸口,瑟瑟发抖。   亥本来立即就想和郑之南在这水中行好事,完全迫不及待,这是他遇到过的最漂亮,最吸引他的雌性,他的皮肤光滑的像剥了壳的鸡蛋一样,软软的滑滑的,他甚至不敢太用力的抱他,生怕一不小心就把他弄伤了。   而他的眼睛也很好看,鼻子嘴巴更是巧夺天工,无与伦比的诱人,他边看边忍不住滚动喉结。   他真的太美了,难道其他部落的雌性都是这么美丽的吗?   自己部落的雌性和他遇到这位一比,瞬间就有了差距,而这差距简直无法追赶。   没看到他之前,他还不觉得,看到他之后,从前的都成了过眼云烟。   亥这次出来是因为已经18岁,每个部落的雄性在年满18岁后就要出去历练,为期一年。   主要目的是增加实战经验和野外生存能力,以及让他们明白,适者生存。   他不过出来半年,因为力大无穷,到现在都没遇到什么能伤的了他的猛兽或者兽人。   每天都自在快乐的过着自己的历练阶段,本来这次只是想拔一棵树抱回山洞当枕头,结果就看到了河里面白的仿佛发光的雌性。   身体纤细,皮肤白皙,头发细软,透彻的水光让他的身体被一览无余,诱人至极。   兽人18岁就开始发情,如今已经19岁的亥早就有过几个雌性,只是还没遇到想要结为伴侣的那一个。   但现在,看到这河水里的雌性,光看这曼妙的背影,他就有了想和他结为伴侣的冲动。   另外一个念头就是无论如何也要把他带会部落。   最好是落单的雌性,当然,这个雌性有雄性在他身边守护,亥也不担心,他会向他发起挑战,只要将他身边的雄性打败,他就有权利将这个美丽的雌性带走。   这是个强者为尊的世界。   只要你足够强大,想要的都可以拥有。   但他没想到这个雌性如此美丽,超乎想象,美丽到他察觉到怀里的人在颤抖时,立即松开了一些,他以为是自己弄疼了他。   “你没事吧?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   郑之南仍旧双手撑着他的胸口垂着头不看亥,而是问:“真的吗?” 第109章   亥就差拍着胸口说:“当然!”我们部落的雄性从不伤害自己的雌性!   “那你可以……放开我吗?”   亥一听颇有些舍不得, 但是想着反正这么瘦弱的雌性也跑不掉,胆子这么小, 遇到他肯定很高兴吧,毕竟从此之后他就有了保护者, 他得表现的好一点, 让他喜欢上他。   亥松开手说:“好啊。”   然后郑之南说:“你可以转过去吗?”   “你要做什么?”   “我想穿衣服。”郑之南特别柔顺,态度软软的。   “嘿嘿嘿!”十分受用的亥乖乖转身。   看到亥这么配合,一方面郑之南知道对方是笃定自己跑不掉,所以没有担忧,但另一方面, 他完全也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拒绝自己的要求,能强势还保留一分尊重, 这一点让郑之南心里稍微松了口气。   最起码不会被强迫那啥吧?   原始世界,强者为尊, 弱者只有听从的份儿,就算对方想那个, 估计也觉得是理所当然, 没有所谓的强不强迫。   雌性属于所有物, 在他们眼里不是独立的个体,霸道一点的那种估计根本不会听雌性说什么。   郑之南爬上岸, 穿上叶子做的衣服, 对亥说:“我好了。”   郑之南上岸后, 他也上了岸, 闻言转身去看。   他身形很魁梧高大, 足有两米五那么高,这是郑之南来到这个世界见到的第一个兽人,以至于好长时间他都以为这个世界的兽人都是这么粗狂高大壮硕。   隔着皮裙就能感觉到这个兽人胯间的雄壮狰狞。   这尺寸太不匹配了吧……   做一次,他不死也要去半条命,不可能是他的攻略对象。   这气质,这形象,会是他的攻略对象?   所以他目前要做的就是稳住这个看起来有些憨厚的兽人,然后再想办法离开。   亥走到郑之南面前,手牵住郑之南的手,这手真小,真软,他痴痴的对郑之南说:“你真美。”   郑之南扯开话题说:“你叫什么?”   “亥!”   咳!该不会兽身是猪吧?!   兽人世界有猪的兽人?郑之南有些不相信,迟疑地问了一句:“那你是什么兽人?”   亥诧异地说:“你没有在部落里生活过吗?怎么会连我们玄武部落都不知道!我的兽人是巨象!”   哦哦哦,原来是象,用这个名字,还以为是猪呢,心里有点小尴尬的郑之南摸了摸鼻子。   亥看到他抬起手,这才注意到他身上穿得竟然是叶子做的衣服,蹙起眉头说:“你怎么连一身皮衣皮裙都没有?穿成这样,当夜晚来临时,你会被冻死的。”   郑之南道:“我……有火堆。”   郑之南一说完,亥一抬手将郑之南举起来放在了自己的肩头,让他扶着自己的颈脖说:“你难不成要睡在这树下?你会被活活冻死,跟我来。”   “去哪里?”郑之南揽住亥的脖子这样问。   “去我那里,离这里不远,很快就到。”说完,亥迈开步子,准备跑起来。   郑之南立即道:“别,我还有东西没拿。”   “在哪儿?”   郑之南指了指树上,然后在亥的示意下,踩着他的肩头,摇晃树枝,把自己的东西给摇晃了下来。”   亥一只手扶着重新坐回来的郑之南,弯腰把掉在地上的东西捡起来递给他。   “这个是什么?”指的是弓箭。   从亥的眼神里,郑之南知道了一条讯息,这里的兽人还没有弓箭,也或者是因为太强了,打猎根本不需要这些东西,所以才没有出现弓箭。   郑之南随口扯道:“捕鱼用的东西。”   拿到了东西后,亥这才跑起来。   按照亥的脚程的确不远,不过五分钟就到了。   但郑之南推断,如果按照他的脚程,最起码要走个十几分钟才能到这里。   路人亥问郑之南叫什么,郑之南随便编了一个。   “安。”   亥虽然奔跑但并不会让郑之南觉得颠簸,稳稳地扛着他来到了一处山洞。   山洞里面并不潮湿,借着洞口的光亮,能看到洞内大致的样子,亥把郑之南放到一处铺着干草的石床上,对他说:“我去生火。”然后丢下郑之南就风风火火的跑了出去,没一会儿抱了一大堆干柴进来。   升好火后,对郑之南说:“晚上会很冷,我去给你打一条兽皮来,给你当被子。”   亥走到门口扭头安抚郑之南说:“这里很安全,不会有不识趣的人来找你麻烦,你不用担心,我去去就回。”   嘱咐完了后亥才大步离开。   等亥离开,郑之南才开始思索一些事情。   比如说他的外貌,说实话,这个世界的外貌和其他世界的比起来,算不上有多美或者多帅,皮肤确实是比较不错,又白又嫩,他自己看自己的胳膊就看得出来。   但亥的赞美他可以看得出来是发自肺腑。   他猜测有两个可能,亥的部落里没有像他这么白的雌性,要么就是这个世界的雌性普遍比较平常,就是比他还寻常的那种。   衬的他就比较出众了。   想到这里,郑之南怕自己这只算得上中上之姿的外表给自己招惹来麻烦。   等到离开亥的时候,他要想办法把自己给弄黑一点。   根据人设,他肯定是晒不黑的那种皮肤,所以只能靠其他办法来遮一遮了。   亥大概过了半个钟头就回来了。   手里拿着一张清洗过的兽皮,还有一些鱼和果子,两只兔子,一只羚羊。   亥看到郑之南果然乖乖的等着他,心里美滋滋的,其实把郑之南独自放在洞里,也是对他的一种试探,想看看他会不会离开他,但结果令他很满意。   “你不用管,我来弄就好,这个皮子要烘烤一下才能给你用,我先把这些架起来烤,你吃点果子吧。”   刚吃过没多久的郑之南其实不饿,但是没拒绝亥的好意。   他得先让亥对他降低戒备,所以一开始的顺从只是为了后面好离开亥。   把清理过的羚羊肉和鱼还有兔子都架起来后,亥开始给郑之南烤兽皮。   主要是烤兽皮的里面,烤干透,变得凝实后亥把兽皮扔到郑之南的身上说:“晚上冷的时候盖上这个就不冷了。”   兔子肉和鱼肉先烤好,烤好后直接递给了郑之南。   郑之南这才告诉亥说:“在你遇到我之前,我已经吃过东西了。”   亥问:“吃的什么?”   “鱼,两条。”   亥一个人可以吃下一整头羚羊,在亥的眼里,两条鱼根本喂不饱雌性的,他听完只有一个想法,这个美丽的雌性没有雄性的保护,日子过得太可怜了,竟然只抓到了两条鱼果脯。   他把兔子肉塞到郑之南的手里说:“肯定没吃饱吧!这个你拿着先吃,另外的那些我给你放到一旁热着,吃了再来,你要不要吃羊肉?”   郑之南哭笑不得的拿着兔子肉说:“我吃饱了,不饿。”   “真的?”亥保持怀疑。   就算他认识的最瘦弱的雌性也最少能吃五条鱼,三只兔子。   两条鱼在亥的概念里根本就只是尝个味。   “你是担心吃完这些,我找不到吃的,还是真的吃饱了?”   郑之南拿着果子和兔子肉站起来走到亥身边说:“我真的吃饱了,你吃吧,我吃这几个果子就可以,看到你这么雄壮,我一点也不担心你打不到猎物,并不是在质疑你的打猎能力,是真的吃饱了。”他知道,夸奖一个兽人雄壮高大,肯定能挠到痒处,特别是他喜欢的雌性这么说。   郑之南不吃,亥也不能强制郑之南吃,将信将疑的接过兔子肉,从木棍里抽出来,同时因为郑之南的赞美而心里美滋滋,嘿嘿笑着三两口把那只烤的流油的兔子给吞进了肚。   然后郑之南拿着果子,看着亥把一只羚羊吃完,以及全部的鱼和兔子消灭干净。   郑之南默默的看完,贴心的把最后两个野果递给亥说:“吃点果子解解腻。”   ……   果然,到了晚上,夜幕降临后,气温开始变冷,冷到郑之南盖着兽皮才觉得好点。   绿叶裙也换成了兽裙。   而亥则并不需要兽皮御寒,他揽着郑之南四仰八叉的睡在一旁,身上什么也没盖,竟不觉得冷。   这让郑之南颇为羡慕。   一连三天,郑之南都和亥待在一起,因为郑之南比较顺从,慢慢的亥也放他去采一些果子或者捡一些柴,这些活都是郑之南要求的。   他想多观察一下周围,以及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东西。   他想把亥弄晕。   还真叫他找到了一种有毒性,但毒性并不高的果子。   长得和之前他吃的野果很像,他摘完立即吃了一个,瞬间就觉得有些眩晕,后来才发现,摘得果子和之前的果子不一样,之前的果子的叶子是心形的,这次遇到的野果,叶子是椭圆形的,纹路也有所不同。   如果不看叶子的样子,果子几乎分不出区别来。   当眩晕的劲儿过去了后,郑之南等了一会儿,没发现什么副作用,郑之南又试吃了一下,果然是因为吃了果子的原因才眩晕的。   想到亥的体型,量必须得大到能把他迷晕过去,于是郑之南把这颗小树上成熟后的野果全部摘了下来。 第110章   虽然亥没对他做什么过分的事情, 但是郑之南实在不想和他回他的部落,等回到他的部落, 那不结合在一起都是不可能的,肯定会被按头结合啊。   而且这几天的相处, 从亥对他的在乎来看, 他也看出来亥不是他的攻略对象。   留下来只会让他更难发展别的剧情。   郑之南只得想办法在不伤害亥性命的前提下,将他弄晕过去,然后逃离他的身边。   他不敢说他要走,如果说了,亥肯定不会再对他放松戒备, 甚至可能会立即要把他给办了。   这种风险郑之南不想尝试。   所以为今之计就是在亥还没对他生出防备心理的时候,离开他, 不靠这种手段的话,他根本不可能离开亥, 不是迫不得已,他真的不喜欢干这种事。   只能在心里说声抱歉了。   郑之南摘好果子后, 把两种果子都混在一起拿到河边清洗, 随后才用叶子裹住抱回山洞。   现在他们已经换了地方, 亥似乎要回到平原去,那么他离开的时候就得朝着相反的方向走。   不然总有一天会被亥追上。   这么思索着, 郑之南回到了山洞, 这个时候亥还没回来。   他守在火堆前, 颇有些心绪不宁。   因为他不知道这个野果对不对兽人有用, 万一只是对他有眩晕的感觉, 对兽人无效,那就尴尬了。   左思右想的时候,亥拿着今日弄到的猎物回到了山洞。   这次亥准备的很丰盛,丰盛到足够他们待在山洞里一天一夜不出去还有富余。   他弄这么多东西是想今晚就和郑之南结合。   郑之南一看到他带回来快跟小山差不多的猎物心里就一沉,面上白白的。   因为他隐约猜到了一些可能。   难不成亥想今晚就……   如果说之前想把亥弄晕,郑之南还有些小愧疚和不安,现在看到亥的神情和食物的数量,他就不这么觉得了。   现在只有庆幸。   还好他最终还是决定将亥搞晕过去。   等亥把肉烤好,两人吃完肉的时候,亥已经迫不及待想把郑之南往里面的石床上带,郑之南看着还没动的野果说:“这些果子都熟透了,不吃完的话,明天肯定会坏掉,我刚刚已经吃了一些,吃不下了,你把这些全部吃了吧。”   亥不疑有他,寻思着吃点野果,嘴巴也好闻点,当郑之南把全部的野果用叶子包着递给亥。   亥直接倒进嘴里嚼吧嚼吧咽了。   然后不由分说的把郑之南扛起来放到床上,脸上都是不言而喻的激动。   “我要你!”亥忍了这么久,早就忍不住了,忍到今天,已经算他自制力很强了。   说完就贴上去亲吻郑之南的嘴,把郑之南吸的都快窒息了。   当这吻结束的时候,郑之南眼冒金星,眨了好几下眼睛才看清楚亥正在做什么。   他把他身上新的兽衣给扯了下来扔到一边,开始摆弄他的手和腿。   郑之南万念俱焚,以为自己要慷慨就义,野果对兽人无用的时候,情绪激动的亥忽然身体一软倒在了他的身上,差点没把他压死。   这个毒性也太慢了吧!   差点以为今天就要栽在这里又忽然成功了。   大起大落的心塞。   郑之南不敢耽搁,费力的把亥推开,穿好衣服跳下床,本来想立即拿着东西跑掉,想了想还是伸手探了探亥的鼻息,想确认一下是微弱还是正常的。   还好,呼吸正常,就是睡着了而已。   他吃了那些野果到现在都没问题,也算是以身试毒。   也不知道毒性多久,郑之南不敢再耽搁,生怕那点野果的量并不能维持多久。   背着弓箭,其他什么都没拿。   逃也似的往外跑。   他没有朝相反的方向跑,亥这几天一直走的方向是朝东,他改朝北,免得亥往回找他,他的脚程,怎么着也费不了多久。   所以北或者南是个不错的选择。   如果亥不走寻常路朝北的方向找他,那只能算他点背了。   郑之南就这么毫不停歇的跑了一天一夜,翻了一座山后才停下来,路上吃一些野果和根茎类的食物果腹,都不敢停下来。   翻了一座山后,郑之南才没有那么着急。   现在天大地大,如果亥朝北找他,那么不论他怎么走,都会被追上,如果亥先朝其他方向找,等折回重新选择方向找他,也得费几天功夫。   所以现在不用太着急了。   他现在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找到一种草或者野果,提取里面的汁,看看什么染色比较持久。   在比对了三种草的汁液和五种野果后,郑之南怎么都没想到会在一种黄色的花上找到自己满意的颜色,而且持久度也比其他几种要好。   就算洗澡后,皮肤的颜色也只会比最初涂抹上的颜色淡一个度,不多洗几次是洗不掉所有颜色的。   而且多涂几层还会加深肤色,如果说之前是只是黄色,他多擦了几层后,就是黑黄色了。   肤色一变,人的样貌甚至气质或多或少会被拉低一些,没有之前那么亮眼,何况郑之南还用自己制作的骨刀把眉毛给剃的稀疏凌乱,这样脸看上去更是逊色很多。   虽然皮肤还是那么光滑,但肤色看起来脏脏的后,也没之前那么吸引人了。   郑之南采摘了大量的黄色花朵,把全身都涂抹了两遍,连脚趾缝都没放过。   一度郑之南还担心这些花只有这座山上才有,等第二座山爬完,这些花还是会频繁的出现,他才放下心来。   就这样,郑之南走了六天五夜,终于来到了新的环境,这里的树林没有之前那么茂密,树木也小了几圈。   这几天的生活锻炼了他的打猎能力,还有野外生存能力。   自己给自己制作了一个兽皮披风,晚上冷的时候就盖上。   夜晚休息的时候尽量找避风的地方。   这么折腾下来,他身上的肌肉都变的比之前更紧实有力了。   郑之南找到今天的落脚点后,照例背着弓箭出去打猎,也是在这次的打猎行为中遇到了清峰部落的兽人。   一开始郑之南并不知道他们就在附近。   当他使用弓箭射杀了两只兔子和一只鹿时,那些兽人才手持长矛走出来。   五六个人,和他一样穿着兽皮,只是每个人脸上都有两道画上去的蓝色的痕迹,一看就是来自同一个部落。   这些人一脸感兴趣的看着郑之南手里的弓和箭。   他们本来是在狩猎一只进入视野的鹿,正是郑之南射杀的那只。   只是刚举起手中的长矛,郑之南的利箭就射了过去,直接将鹿颈钉在了树上。   这种东西他们第一次见,看着不起眼,没想到力量这么强大,速度也超乎想象。   郑之南一开始被这么多人吓的后退了几步,他完全没注意到周围有人,不是他们自己走出来,他可能拎着东西就回去了。   不过在看到为首的人眼神挺友善,并没有戾气时,恢复了镇定。   “我们是清峰部落的,不知道这位小哥是来自哪个部落?你手中用的东西叫什么?怎么制作?”   郑之南闻言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弓,又看了看他们手里的长矛,说道:“这是弓”又扬了扬从鹿身上拔下来的箭,“这是箭。”他杀鹿是准备吃一点,另外一部分做成肉干。   这些兽人都比郑之南高大,他说完,又接着说了一句:“制作起来很简单。”   清峰部落此次外出的队长立即欣喜地说:“可以教我们吗?你应该是在外历练的……”雄性?其实他不确定郑之南是个雄性还是雌性,如果是雌性,雌性是不可能有这样的能力和胆量独自在外生活,可是如果是雄性,又没有见到过这么瘦削的雄性。   一时有些踌躇。   只是在他犹豫的时候,郑之南说:“我因为能力不够强被驱离了原来的部落,现在是独自一人,如果你们需要我的话,我可以教你们。”   听到对方愿意教他们制作这个东西,其他的队长已经不在意了。   其他随队成员都没有意见,虽然对方看着瘦瘦小小的,但刚刚的一举一动大家也都领略到了,学习一项技能,就是多一种保命的手段,能够提高狩猎效率,为什么不学?   “只是你要等等我们,我们狩猎到一定数量的食物后才会回去,你可以拿着你的东西跟在我们身边,到时候回到部落会安排你住的地方。”虽然对方是陌生人,但看那外型,就没什么好担忧的,所以队长应的很痛快。   等到这些兽人狩猎,露出一部分兽体的时候,郑之南才知道他们是禽类部落,看翅膀似乎有的是鹰,有的则是白色的翅膀,不太能猜得到是什么,难怪并没有暴戾的气息,说话也相对随和很多。   当然这种随和是和亥比起来,最起码没有霸道傲慢的感觉。   郑之南一开始以为所有兽人都比他高大,结果回到部落后,看到有些兽人和他差不多的时候,心里平衡不少。   虽然他在这个世界足有182左右,算很高了,可是这些兽人普遍都高大许多,这才衬的他有些矮。   好在发现不是所有兽人都这么强壮高大,没之前那么担忧了。 第111章   郑之南这种对于雌性来说又瘦小又丑的“雄性”, 一点都不吸引他们,所以没有人对郑之南有太大的好奇心。   直到他让那些被队长安排的部落成员去收集材料, 开始制作弓和箭,将箭射在20米外的靶子上, 直中红心时, 当然,这一幕纯粹只是改变了他们对郑之南不好的印象,从看起来很弱到没有想象中弱,还是有一定能力的。   但大部分崇尚强者的雌性还是对郑之南没有兴趣,因为他不够强壮。   他们担心生下来的孩子会和他一样很瘦弱。   大多数雌性都希望强壮高大的雄性, 这一点没有什么雌性反驳。   强壮意味着在任何事件中活下来的概率会提升。   为了自己的后代着想,他们几乎不会去考虑郑之南。   虽然郑之南也对他们不感兴趣。   郑之南留在清峰部落教他们制作弓箭, 和使用弓箭的同时,有一个目的就是熟悉一下这个世界的地理分布和都有哪些部落。   他自己只知道玄武、朱雀、青龙、白虎这四个大的部落, 一开始他以为这个原始世界也就四个部落,但知道有清峰部落后, 他就有些迷茫, 也推翻了之前只有四个部落的想法。   脱离人群不可能熟悉环境, 所以他要和这些人待在一起一段时间,了解了解环境。   有兽人和郑之南平时闲聊的时候会问他是什么兽身, 他就坦然地说:“我也不知道, 因为很小就出来流浪, 也没去特意的变过, 也不知道怎么变。”算是卖可怜。   卖可怜博同情, 最是省事儿,你了了几句话,他可能给你脑补出一部连续剧来,然后就把你想得各种惨,也省去你特意编故事了。   果然,郑之南说完,一些心软的兽人就非常同情他。   也理解他为什么知道这么多他们不会的东西。   生活所迫嘛。   郑之南教了弓箭后,还尝试找了一些调料品,大概人在不愁吃喝的时候,难免会想提高生活品质。   还真被他找到一些,比如说不像辣椒,但味道可以当辣椒的植物,晒干磨碎,洒在肉上,喜欢吃辣的就会觉得贼刺激,盐他就不需要特意去找,部落里就有,不过他们这里不生产盐,一般会和其他部落以物换物,比如说他们有奇珍异果,其他部落生活环境原因,吃果子这些东西比较难,他们就会相互交换彼此需要的东西。   换盐就是其中之一。   郑之南用了一周的时间教了方法,以及制作弓箭的方式后,有些和郑之南差不多身材的雌性跃跃欲试,觉得郑之南都能用这个打猎,他们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   郑之南对于他们想要学习的心情是完全支持的,他一直很不喜欢另一方过分依赖另一半,如果太依赖就永远只是附属品。   郑之南先教两个上手快的雌性,把他们教会后再让这两个雌性有空的时候教其他想学的雌性。   而郑之南则和其他已经学会使用弓箭但还没有实战过的雄性们去打猎,实战中教学。   在部落里学习时,靶子是不会移动的,但打猎则不然,兽类会一直移动,不是绝对静止的,所以在碰到不停移动的兽类时,你要学会预判。   郑之南在清峰部落待了一个月,终于了解了一些信息。   比如说虽然有四大部落,但是四大部落下面有一些依附着他们的小部落。   而清峰部落依附的部落是朱雀部落。   朱雀部落的边界线,离得最近的是玄武部落,也就是亥所在的部落。   当然这种离得最近是对于清峰部落会飞的兽人来说的快,对于他的话,半个月才能到玄武部落的边界线。   朝东北方向走的话是玄武部落的地盘,郑之南自然不会去玄武部落的地盘找刺激,然后他知道了青龙部落和白虎部落地盘分布,也知道了目前这个时期,四大部落相处比较和谐。   同时也了解了一些部落兽人的性格。   比如说玄武部落大多比一般兽人要雄壮魁梧,蛮劲儿大。   青龙部落的兽人多狡诈阴险。   白虎部落的兽人普遍凶残暴躁。   至于他们朱雀部落的人呢,大多数都很友好的,当然这是清峰部落自己说的。   郑之南要在友好方面再加一条,那就是朱雀部落大概也很爱美,在意外表,喜欢装饰品。   大概住了两个月,郑之南把他们想学的,还有自己发现的可以调味的东西都教给了清峰部落,然后整装待发,继续开始他的“流浪”,虽然清峰部落表示他们可以一直收留他在清峰部落里生活,毕竟他们觉得郑之南是个很有智慧的人。   甚至给了很高的评价,连部落的长老都觉得他是个智者,搞得郑之南还挺不好意思的。   他是因为有一些现代的经验和知识,算不得什么智者。   而且他有任务在身,都来这里两个月了还没发现疑似攻略对象,他心里还是挺着急的。   所以住了两个月就住不下去了。   但因为在清峰部落待了这么久,再次出发的时候,身上就多了一个兽皮包裹,里面装了一些肉干,腰上挂了一个兽皮小包,里面是自己收集的一些调料品,有盐,有辣椒粉,有类似于柠檬味道的柠檬粉。   然后就是更结实好用的弓箭。   郑之南信心满满。   他现在伪装了一段时间的雄性后就发现了一个迷惑人的方式,那就是雄性一般都比雌性要粗狂一点,所以之前他细皮嫩肉的时候才被当成了雌性,而现在,他比之前还要黑了!眉毛直接用那种类似于炭笔的石头给画粗了。   这还算了,等和送了他一程的清峰部落的人分开后,他还在脸上画了几个黑痣。   瞬间就觉得,要是有雄性扑过来,那他就敬他是条汉子。   郑之南这次准备的比之前更加充分,草鞋都变成皮靴了,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仿佛下一秒就能和攻略对象来个狭路相逢。   然而乐极生悲,在山上打猎的时候被一只比他大三倍的野猪追,皮粗肉厚,箭只能伤他表皮,根本刺不穿,反倒激怒了这家伙,为了逃命郑之南慌不择路乱窜。   最后被追到了悬崖边上,也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在被野猪咬死和自己跳下去或许有一线生机,郑之南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跳崖。   没准能获得个什么神奇果子,增加神奇技能也说不定。   而且作为主角的话,应该不会那么容易死吧?   抱着这种可能有奇遇的心态,郑之南捏着鼻子在野猪拱上来的前两秒跳了下去。   希望不要摔的断胳膊断腿!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当砸入睡眠的时候,郑之南觉得自己的胳膊好像骨折了,声音很清脆,伴随着水花声,他如果没听错,那就是骨折了。   好像是右胳膊撞在了礁石上还是啥的,反正有点硬。   郑之南不仅被砸断了胳膊,还被砸晕了。   当身体沉入海里时,他只有一个念头。   “卧槽……不会真的要我死了吧?”难道这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   系统不要这么不给面子啊!   第一次做疯狂任务!   不要死啊!   接下来如何疯狂我都不会哔哔的!   玦本来闭着眼睛在海里闭目养神,他最近刚刚蜕完皮,比较虚弱,然后就被不知道什么东西给砸了脑袋,还在他的脸前滑进海里,他直接张嘴含在嘴里准备嚼吧嚼吧咽了。   结果刚含进去,舌头才碰上那么一秒,苦涩的滋味就沾满了味蕾,瞬间把他恶心的将嘴里的东西合着唾液吐了出来。   然后就看到刚刚还黑不溜秋的东西在他唾液的包裹下变成了如玉一样的白色,脸上黑乎乎的乱成一团,他用尾巴顶住他的身体,将他顶到眼前,似乎是什么颜料在脸上化开了,他伸出舌头将他脸上的东西全部抹去,就看到一张他从未见到过的美丽脸庞。   给人脆弱,娇嫩的感觉。   是一个瘦弱又美丽的雌性。   玦身形一变,成为了一个肌理匀称高大俊美的男人,单看外表大约身高两米,他眼尾上挑,自带一抹邪气,薄唇因为怀里的雌性而扬起一抹兴味。   虽然雌性的手臂因为骨折而扭曲,但他却并不在意,而是先闻了闻他身上的味道,在海里洗了两遍后才将人抱到岸上,走过沙滩,来到了一处半山腰的山洞里。   本来在他眼里已经够白皙的家伙,在洗了两次后,皮肤更是吹弹可破,摸起来也是细滑的不可思议。   到了山洞后,玦将怀里的人的胳膊接好用木棍和草绳绑起来,做完这些就迫不及待的将人揽在了怀里……   反正不管醒不醒过来这个雌性都是他的了,那为什么不直接就吃掉呢? 第112章   郑之南只觉得浑身的骨头像是被拆开又拼在了一起一样, 脑袋昏沉沉的,连睁开眼皮都费劲儿。   左臂他有印象在昏迷之前好像是骨折了, 疼痛也理所当然,可是双腿为什么也这么酸软难受, 就像是被折在一起很久才放开, 又像是被按在地上摩擦又摩擦……尤其是某个部位,更是隐隐作痛,里面还有一丝清凉的感觉,像是涂抹了什么。   不过……看样子是没死?   那就好……不然真的是要呕死了。   只要不死,其他的他都可以接受, 想到这里,嘴巴很干的郑之南终于睁开了眼睛。   是在一个山洞, 山洞内部的上方还有一个洞,顶部的洞透进来的光可以看到洞内的情况, 能听到海水拍在礁石的声音,但洞内并不湿润, 还蛮适中的, 凉爽舒适。   “嘶……”郑之南稍微想曲起腿一点, 隐秘的部位就有种撕裂的疼痛。   妈的,肯定被某个垃圾兽人给上了。   郑之南又不是没经历过这种感觉, 但还是第一次他妈的在骨折的情况下被上。   不过考虑到这个社会的特殊性, 没有文明, 没有平等, 他也不觉得奇怪了。   不过他还是要在心里骂一骂这个傻叉。   就在他嘶个不停的时候, 洞口投来一个被拉长的身影,然后走进来一个裸男。   背着光,他看不到他的样子,等走到他面前,他才看到对方长得挺人摸狗样的。   算是他目前见到的长得最好,最有气质的一个吧,气质就是虽然什么玩意儿都没穿,仍然觉得像端着酒杯在酒会上的贵公子。   不过也没资格说别人,他自己也啥玩意儿没穿。   原始社会,习惯一下赤裸裸吧,反正在清峰部落也有不少赤裸裸的画面,比如说一起在河里光着屁股洗澡,坦然的像是在聚会一样……   还好他当年经历过北方的大澡堂,对于一群人光着屁股洗澡什么的,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玦来到郑之南面前后,他的脑袋也清醒了不少,没有了之前的昏昏沉沉,只是身上还是疼。   郑之南沉默着不说话。   本来以为玦会先开口,结果对方什么话都没说,坐到他旁边,将他扶起来后,直接嘴对嘴和他贴在了一起。   他一开始以为对方这么没人性,又开始发情,结果对方竟然只是在给他喂水。   当喂了好几口后,对方才停下来,然后挑起郑之南的下巴,看了看他,凑过去用湿热的舌头将郑之南干干的嘴唇弄的湿润。   “嘴巴好点了吗?”玦的声音淡淡的,没有特别亲密,但问题也算是在关心他了。   郑之南闻言迟疑了下点了点头,本来他以为自己会觉得对方给自己嘴对嘴的喂水会恶心,但说实话,这水挺甜的,比他第一次在河边喝的水还要好喝,也没有异味。   所以他觉得自己还ok,果然人的下限是被不断突破的。   然后玦接着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我叫玦,以后就是你的雄性了。”不是在获得郑之南的认可,只是通知一下他。   郑之南的内心:emmmm   脸上仿佛在说:你是大佬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郑之南虽然面上没有反对,但其实心里是不屑一顾的。   不管你有多大佬,当老子发现你不是攻略对象的时候照样抛弃你,呵呵。   现在先稳住你,让你沉醉一段时间。   玦看到郑之南表现的很柔顺,心里很满意,其实这都在他的意料之中。   他这么受欢迎的雄性,会有雌性不喜欢吗?   看到郑之南白白的脸,作为雌性的玦说:“我去给你弄点东西吃。”   郑之南这下终于开口说话了,因为他想起来自己的装备……   “那个,你看到我身上的东西了吗?我说的是那个弓箭和包裹。”   玦说:“因为都湿了,放在外面的石头上晾晒,一会儿我给你拿进来,你继续躺着休息吧,现在不休息,晚上可就更没空给你时间休息了。”最后几句意味深长。   但在郑之南的眼里,只有一个感觉,这么直接真的好吗?   虽然心里忍不住吐槽,但听到自己的装备都还在,郑之南心里松了口气,在清峰部落吃了几天有盐的食物把嘴巴养叼了,现在让他继续吃没放盐的东西,他都怕自己吃不下。   郑之南闻言冷淡的哦了一声躺回了石床上。   识时务者为俊杰,因为他知道,这人说的晚上不休息,肯定不是开玩笑的,看神情就不像只是说说而已,一点玩笑的影子都没有。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擦了药的关系,他现在觉得那个部位不是很疼了。   等郑之南重新躺下来,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皮肤变回了原来的样子,甚至比之前颜色更透白,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摸上去好像也比之前更滑嫩有手感,郑之南左看右看,恨不得这里有一面镜子,让他能看看他现在的脸。   不可能啊,明明洗好几次才会掉色的,怎么泡了下海水就全部洗干净了?   难怪这个雄性这么迫不及待,伪装全部下线,能不急色吗?   估计没见过我这么白嫩柔软又可口的“雌性”吧,郑之南到现在都不知道雌性和雄性怎么区分,看能不能生孩子吗?   那他暂时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生孩子,是不是不能断定自己就是个雌性啊?   郑之南颇有些不想认定自己就是雌性。   因为他不想生孩子。   但是估计他这个想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然就不叫疯狂世界了。   等等,孩子!   我还不想生孩子!   如果他和那个人已经做了,那是不是说他现在就有可能已经被种上了那个什么!   而且他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兽人啊。   想到这里,郑之南整个身体都在颤抖,因为惶恐。   他不想在连攻略对象还没确定的时候就生孩子,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照顾孩子,对自己不公平,对孩子也不公平,又不是在父母的祝福之下出生的。   这样胡思乱想的时候,没过多久,玦就回来了,这次他穿了一条兽皮做的裙子,但依旧袒露着精壮的胸膛。   一个手里拎着猎物,另外一个手里拿着郑之南在找的东西,把郑之南的东西丢到石床的旁边就开始生火烤东西。   把郑之南喂饱了后,天开始变暗,太阳落山了。   玦来到了床上,昨天虽然在郑之南睡着的时候他来了一发,但实在是没什么滋味,他喜欢有点互动的,就像现在。   被郑之南盯着,能从他的眼神里看到畏惧。   畏惧,他喜欢这个眼神。   因为他足够强大,所以雌性才畏惧,与此同时,他的强大足以护他周全,他不觉得这个眼神有什么问题。   在玦准备那什么的时候,郑之南把自己的担忧说了出来。   “那个,可不可以拒绝?”郑之南语气轻轻地对玦这么说。   从来都是雌性巴不得和他上床的玦第一次听到有人竟然要拒绝,他可不是和谁都上床的。   玦不悦的挑眉说:“为什么?”   “我不想……那么早……要孩子……”如果有避孕套就随便你咯。   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玦说:“哦,我可能还没告诉你我来自什么部落,青龙部落,听说过吧?”   郑之南乖乖点头,表示听过。   “我们青龙部落虽然很强大,但在孕育后代这方面一直比较艰难,就算你想怀,也不可能让你随便和我做几次就怀上了,要知道我们部落,在一起睡了三年能怀上孩子都是早的了。”   一开始郑之南听到他们的子嗣孕育困难的时候,也算松了口气,可是他转念一想,他可是主角啊主角,主角能和他们部落的雌性比吗?别人可能只有百分之零点几的怀孕几率,那他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啊!   郑之南说:“可我还是怕……生下孩子……”所以不做了好吗?   玦不由分说的压了过去说:“怀上孩子更好,你这雌性真是少见,多少兽人,多少雌性都想多生下几个,壮大族群,你却不想生?呵呵,不会是因为不想和我结合故意找的借口吧?”比起觉得对方找借口,玦刚愿意相信是郑之南真的不想生,因为他才不会承认是自己的魅力不够打动对方。   “我不是……”郑之南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就被吻住了口舌,玦大概是他遇到的舌头最灵巧的家伙了,让他连津液都无法控制,一缕银丝顺着嘴角流出来,带着淫靡的气息。   然而郑之南到了后面只想说,这家伙不只是舌头灵巧,全身上下都灵巧,只弄得他不能自己。   连胳膊的疼痛都忘得一干二净,完全沉浸在某种快意中不可自拔。   “现在告诉我,要不要生下我的孩子?”可以压低的声音就像是低沉的大提琴声,格外的诱人富有磁性。   “不……”郑之南一开始还算倔强,就算是在意乱情迷的时候也表示拒绝。   但越到后面,对方越过分,最后郑之南不得不妥协。   “生,我生。”   “呵,你想生都未必生的出来。”玦没想过郑之南会不会怀孕,他就是想占点口舌便宜,毕竟他们青龙部落想多要几个后代,简直让全部落上下都头疼。   虽然巨像部落生的也不多,一胎可能就一个,可人家稳定啊,只要想生就有机会,而朱雀部落就很过分了,能生还一次多胎,而白虎虽然也不是很频繁的生,可是每次生也是一窝窝的,虽然这个部落的幼崽普遍夭折率高,可在青龙部落看来,他们幼崽夭折率高不是身体不够强壮,而是不会照顾幼崽,这年头还散养,怎么养得活?   只有他们青龙部落,三四年才能有族人诞下孩子的消息,一次也就一个到两个,不可能再多了。   想到这里,玦不由多来了几次。   万一呢?   万一就怀上了呢?   万一就当了爸爸呢?   已经一百多岁的玦越想越兴奋,越兴奋就越卖力,他早就想有自己的幼崽了,奈何之前不论他和床伴多努力,一个都没怀上,久而久之就佛系了。   玦卖力到郑之南最后直接疯狂骂人,什么畏惧,什么装鸵鸟都不来了。   还上手打。   “有完没完了!从我身上滚下来!”真他妈的是几辈子没干过这事儿了,停不下来了是不是?以为自己是永动机啊?   玦第一次被一个雌性大吼大叫还拳打脚踢,但是很可惜,对方力量实在太弱了,他只需要轻轻按住他的手,压住他的腿,他就只剩下那张叫嚣的嘴,然后他再吻上去,立即就奈何不了他了。   看到对方气红的脸,最后一次结束后玦才没有继续,主要是怕万一这肚子里已经有了……自己这么来劲儿,伤到孩子怎么办?   这么想着,玦不由露出了发自肺腑的笑容。   他搂住已经精疲力尽,一点点力气都没有的郑之南,手摸着他的肚子说:“希望可以怀上。”仿佛寄予了厚望。   郑之南虽然不能动,但听力还在,听到玦眼巴巴的说怀上什么的,立即怼回去了一句:“怀你个大头鬼。”明天我就去洗冷水澡,肚子贴着石头睡,怀上也给弄流产了。   玦还不知道郑之南的性格其实本来就比较直爽,以为他是因为孩子的事情才这么暴躁,完全忘了畏惧他。   虽然他并不在意,但他仿佛是故意刺激郑之南,继续在他耳边说:“崽崽别怕,姆爸不喜欢你,爸爸喜欢你。”   郑之南之前被亲嘴没有觉得恶心,被喂水也没有觉得恶心,可是现在听到玦说什么崽崽,什么爸爸,他就不爽了。   想到青龙部落子嗣困难,呵呵道:“想当爸爸?做梦去吧。”   玦从前对当爸爸也不感冒,但一百年过去了,曾经的朋友都当了爷爷了,他还一个崽都没有,虽然他曾经也有努力过,可依旧一个崽没有,本来都告诉自己不要在意了,类似于已经是佛系的存在了。   结果今天被郑之南这么一提醒就又燃起了爸爸之魂。   或许和其他种类的雌性上床就能当爸爸了呢。   他和颜悦色的问郑之南:“你是什么兽人?狐狸?鹿?兔子?鸟?”   郑之南冷哼了一声说:“不知道。”   郑之南说不知道,玦忽然想起来,他是孤身一人,这么漂亮好看惹人爱的雌性不可能没有雄性保护的,难道一直是一个人在外面流浪?   想到这里,玦又想到了郑之南把自己弄得黑不溜秋,一脸乌七八糟的样子。   “难道你是流浪兽人?”   这片大陆上的确有流浪兽人的存在,有些是被部落遗弃,有些是因为部落被收复,不复存在了,因为不想和其他部落的人在一起,因此开始了流浪。   而有些则是强大到根本不想留在部落里,为了挑战自我才流浪。   郑之南自动被他排除在“强大”这一栏。   那么就剩下了两个选项。   一个是被遗弃,一个是部落被其他大部落收复,从此不复存在,为了逃命或者为了不当奴隶然后开始伪装自己,踏上流浪的道路。   “你为什么会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兽人?”   “因为我脑袋受过一次伤,恢复过来后,有些事情就忘了,也忘了自己是什么兽人。”   郑之南瞎编,虽然他的确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兽人。   玦抚摸着郑之南的脸颊笑吟吟地问他说:“那你想知道你是什么兽人吗?”   郑之南其实挺想的,但又怕玦拿别的事儿要挟他,比如说给他生个孩子。   鬼才愿意给他生孩子。   “不说话是想还是不想?”   “想……”郑之南踌躇了下之后还是说了真实想法,因为他考虑到,万一自己的兽人还是蛮牛逼的,没准就有了逃走的契机。   在这个不是很了解的世界,自然是知道的越多对自己越有利。   “那你叫我一声——玦。”   郑之南从未叫过他的名字,这一点让他微微有些介意。   郑之南听到玦这么说,没那么紧绷了,因为他怕对方提一些无力的要求,叫个名字而已,又不会少块肉。   “玦——”郑之南这次表现的很顺从。   玦与郑之南贴得更近,嘴唇就差吻着他的耳朵了。   “然后,告诉我你的名字。”   “安。”继续用假名保险。   “我要给你上药了。”   “哦……”郑之南淡淡的应了一声。   然后躺在他旁边的人坐了起来,将他翻了个身,背朝他就算了,还以一个羞耻的姿势趴在床上,ok,人家只是上个药,不这样趴着怎么上药?   当知道对方是怎么上药的时候,郑之南整个三观都炸裂了。   “你这叫上药??”你他妈的是上我吧???   “不论是我的唾液还是我对你的爱液,都有修复伤口的作用,青龙族人的津液一小瓶不知道有少部落,多少兽人想要拥有,一年也就售出10瓶,关键时刻可以保命,你不感到欢喜就算了,为什么要一副嫌弃的样子?”   这货肯定是骗我的,骗我的,不听不信,不听不信。   郑之南语气冷冷的说:“我不用你上药了,我没事儿。”说完就要重新翻身躺下,但身体被牢牢固定住。   玦没有松开,不容置疑地说:“乖,一会儿就好了。”   这个上药的过程让郑之南一言难尽,可是上完药后的确觉得冰冰凉凉舒服很多,然后玦就开始给他舔受伤的手臂,缓解疼痛,又痒又麻,就像是里面的骨头正在生长恢复一样。   或许刚刚他真的只是在上药吧……   等一切都弄好后,郑之南才对玦说:“你不是说要告诉我怎么知道自己是什么兽人吗?”   玦说:“其实只要化出原形后就知道自己是什么兽人了,只是每个兽人化形的方式都不一样,我化形只要在心里想一下就能变成原形,而有些兽人需要喊点什么,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在你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的时候,等待一些时机的出现,比如说雌性在怀孕后,大部分睡觉时都会幻化成原形,这样身体会比较舒服,对孩子的生长也好,不需要你念什么想什么,身体自己就幻化出来了。”   比起生个孩子才能知道自己是什么兽人,郑之南宁愿选择继续不知道这茬。   生孩子在接受现代文明教育的他看来是一件非常非常慎重的事情,是绝对不可以嘴巴上说,好了,我要生孩子就生了。   不能给孩子绝对幸福的家庭氛围,甚至无法承诺可以给予孩子永远的陪伴,他怎么都不愿意去生个孩子。   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除非玦是他的攻略对象,那么他可以勉强接受生孩子,毕竟在攻略对象身边总比在陌生兽人身边生崽强吧?   郑之南想到这里,默默地说了一句:“那还是算了吧……”系统最好不要给他扯后腿让他立即怀上孩子。   不然他绝对会痛下杀手每天锤肚子喝凉水吃生食,疯狂搞事情把孩子搞掉。   就看谁比谁狠。   与其生出来不被祝福,还不如在肚子里就扼杀掉。   听到郑之南的话,玦冷哼了一声,心里想的正好和郑之南相反。   最好快点怀上孩子,怀了就别想给我搞事情,难道怀我青龙部落玦大人的孩子很让你丢脸吗?不知好歹的雌性。   真是让人火大。 第113章   可能是为了郑之南喝水方便, 玦用手给郑之南用石头掏出来两个碗,一大一小, 大的盛水,小的用来端在手里喝。   一开始玦并不知道郑之南说的碗是什么, 在他的形容下才搞出来的, 发现这个“碗”还真的挺方便的。   他们只有罐,大罐小罐,没有这么精细可以拿在手里的碗。   “这是你自己想出来的,还是你们部落里的东西?”   “无意中看到一种花的形状,以形化形想出来的。”如果这个世界还没有碗, 那的确是他想出来的,说什么部落都不合适吧。   要是到时候穿帮了就尴尬了, 何况他就认识一个部落,清峰部落, 而清峰部落基本上就是用双手来吃吃喝喝。   想到这里,郑之南忽然很想喝一碗蔬菜汤。   最近天天吃肉, 补充其他维生素都是吃野果和野瓜, 基本上不管是巨象兽人还是鸟兽人, 他们都以肉食为主,似乎野菜这些东西在他们眼里都是纯兽吃的。   他们作为兽人是不屑吃野菜菌类的。   郑之南想着想着口水都留下来了。   等离开这里, 他要看看有没有熟悉的野菜可以吃, 没有也可以找点能吃的菌类。   好想好想喝蔬菜汤啊!   菌加鱼肉煮成汤, 肯定非常鲜美。   不行了不行了, 不能再想了。   接下来几天, 玦都留在这个地方,白天泡在海里,然后就是到点吃饭的时候玦就会打猎回来,吃饱喝足就和郑之南在床上……进行运动。   郑之南在床上都快运动出抑郁症了,因为担心怀上孩子,特别特别担心。   不过在这个地方呆了半个月后,肚子依旧是平平的,也没有出现之前在霸道总裁那里出现过的妊娠反应,他慢慢的就安下心来了。   果然,玦说的没错,他们青龙部落还真是……难有孩子。   当时要是被亥给上了,估计这会儿肚子都大了,想想郑之南都有些后怕,还好跑得快。   放下心来的郑之南忍不住问玦:“我们要在这里待多久?待这里干什么?”   玦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郑之南说:“如果不是你胳膊还没好,你以为我想待在这里这么久?”   靠,什么态度,就不会好好说是因为照顾我的胳膊才滞留到现在的?   说话是门艺术哥们,好好学学好吗?   郑之南翻了个白眼,反正玦虽然毒舌了点,并不会打他,所以他还是蛮放飞自我的。   人们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郑之南以为自己要在这破山洞住三个月,有点发愁,结果第三周的时候,胳膊就彻底的好了,玦给他拆棍子的时候,他还担心又碰伤了,毕竟石膏都没打,这要是留个残疾多蛋疼。   结果拆掉后,玦上下抬他的手,他都不觉得疼,虽然玦告诉他,骨头完全长好了,不用担心什么的,他还是不敢一下子就用左手拿东西或者做的事情。   郑之南拆了胳膊上的棍子后的第二天,玦就跟郑之南出发回青龙部落。   郑之南知道自己的胳膊和隐秘位置的伤口都是因为玦的关系才好这么快的,而且玦也懂一些医术相关的,他如果想故技重施像对待亥那样对待玦,那肯定是非常冒险的。   而且他听玦随口提了一下怎么遇到他的,说差点把他嚼了,因为当时他是原形待着,不像是人形的时候那么不方便,然后就被他身上的花汁给苦的吐出来了。   一开始郑之南以为自己身上的颜色是海水的原因,但听了玦的话后,他就推测估计就是他那个津液的缘故,这玩意儿这么神奇,那野果能迷倒亥,可不一定能迷倒玦。   迷不倒就真的是找死啊,郑之南比较谨慎,因此没有再像上次那样搞事情,一路上乖乖和玦一块赶路。   路上玦也在努力播种,奈何在路上行了半个月,郑之南的肚子依旧没有动静。   郑之南慢慢的越来越安心,只要不生孩子,什么都好说。   玦则是心灰意冷。   当爸爸这么难的吗?   不开心了。   自暴自弃的玦带着郑之南顺利回到了部落。   玦已经一两年没有过伴侣,这次带了一个漂亮的雌性,纷纷送上祝福。   “恭喜进化顺利。”   “恭喜玦大人!”   “玦大人终于回来了,太好了!”   “这是大人的雌性吗?”   玦带着郑之南回到了属于他的房子,两层木楼,有仆从,和其他兽人的房子比起来比较高大,也更整洁一些,还自带个院子,后面还有一些圈养的活物,类似家禽那种。   郑之南听到进化顺利的时候,发现自己好像一直没有问过或者说见过玦的兽形态。   就连路上遇到和玦要pk,想把他抢过去的兽人,玦也是以兽人形态和对方打的。   晚上两人躺在一起的时候,郑之南问玦,玦才风轻云淡的提了一句:“蛇。”   郑之南默默的汗了一下,他以为是龙来着……不过小龙也勉强算是龙吧……   玦一直没告诉郑之南自己的兽身是因为其他兽人普遍对青龙部落的兽人比较畏惧,觉得他们的兽身阴森冰冷不好接近,光从外形就能把一些兽人给吓走。   他不想吓自己的雌性。   所以一直没主动说。   但郑之南问的话他也不会隐瞒,本来以为自己说了后对方会有所惶恐,结果很平淡么。   不亏是他看上的雌性,胆子还是比一般兽人大一些的。   在部落里修整了两天后,郑之南被玦安排到了部落里的“幼儿园”,一共七八个小豆丁,看样子大概有个两三岁,四五岁的也有,雌性头上两个揪揪,雄性一个揪揪,看到郑之南纷纷眼睛晶晶亮的抱住郑之南的腿要抱抱。   玦把郑之南送到这里之前跟他说的是:“你要和部落里的宝宝多待待,这样没准很快也能当姆爸了。”我也就能很快当爸爸了。   其实和这些小豆丁在一起也没做什么,他们都对郑之南的弓箭很感兴趣,郑之南就给这几个小豆丁做了儿童玩具弓箭,每人身上背一个,跟在郑之南的屁股后面,力气小的就背着装样子,力气稍微大一点的,郑之南教他们用弓箭。   本来都是雄性宝宝围着郑之南要弓箭,后来看雌性宝宝眼巴巴的看着,怯生生的不敢过来,郑之南心一软就都做了一把。   有个大一点的雄性宝宝哼哼道:“给他们做干嘛啊,又不会用!笨手笨脚的,弄伤了还要叫姆爸担心。”   郑之南敲了一下他的头说:“这话说的太满了吧,万一雌性比你射的还好,你不觉得害臊吗?”   似乎是被郑之南这句话给鼓励了,雌性宝宝们都特别认真,雄性宝宝们还真没有把他们比下去,有几个雌性宝宝,几乎次次都能击中野果,有的雄性宝宝射三次,还有一次是不准的呢。   郑之南这么配合主要是在降低玦的警惕心,以及在部落里拉好感度,万一还有其他不错的雄性是他的攻略对象呢?   这事儿也说不准的嘛。   反正把这些小豆丁们照顾好准没错。   郑之南不仅教小豆丁们射箭,还会教他们唱儿歌,比较简单的曲子,虽然简单,但这些孩子们都没听过,所以特别新鲜,加上朗朗上口,学得都还挺快的。   郑之南照顾的那些小豆丁里有个雌性宝宝叫坂,当其他打猎回来或者说做完家务过来接孩子的姆爸或者爸爸们接走孩子,只剩下他的时候,他靠在郑之南的怀里,闻着淡淡的清香问郑之南:“安叔叔会去集市吗?”   “集市?”   “每三个月在交汇市场会举办集市,各个部落的人都会拿着自己的东西在市场上以物换物,或者卖掉后购买自己需要的物品。”   “哦哦哦,你要去吗?”   “姆爸说两个月后的集市会带我去!”语气很兴奋的样子。   “我到时候看看吧。”如果玦去的话,他就可以跟着去,玦不去,他也别想踏出部落。   “恩啊。”   等到郑之南把所有小豆丁都交给孩子的家长手里后,他才起身离开,小皮袋里放的是小豆丁们上午来找他时送给他的野果啊,或者肉干啊。   路上一直在想着集市的事情,既然是许多部落的人都去,那么没准就能碰到更多疑似的攻略对象,所以他得撺掇着玦带他去集市才行。   郑之南想着任务的时候,玦则一心扑在生孩子身上,眼看郑之南和孩子们待了那么久还是没动静,不得不迷信一把,比如说,部落的山顶,灵气充沛,在上面待一阵子,没准就能怀上。   回到家听到玦要带他去山上住一阵子时,郑之南实在是佩服玦要孩子的毅力了。   他不得不拍着玦的肩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顺其自然不好吗?越急越不容易心想事成,你晓得吧?”委婉的告诉玦别瞎折腾了。   玦冷冷的哼了一声说:“不试试怎么知道有没有!”   行,你大佬,听你的,去去去,可以了吧? 第114章   翌日, 玦领着郑之南前往部落后面的山上,走了四五个小时才到达山顶, 路上郑之南看到不少新鲜的菌类,因为玦在这方面比较有见识, 每见到一种菌类, 郑之南都问他有没有毒,能不能吃。   玦一一告知,比如说,有些虽然可以吃,但因为是我们青龙部落的族人, 所以吃了没事儿,你是其他族的兽人, 未必吃了和我们一样没事儿。   然后终于找到了一种,不管是什么兽人都可以吃的菌类, 虽然没什么兽人吃,不过目前有一只了。   “你要吃这些东西?”玦呵呵了一声,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兽人都有, 头一次见到要吃菌的兽人。   然后郑之南到了山顶开始问一些关于野菜的问题。   “这个草能吃吗?”   “这个呢?”   “味道闻起来好清新啊, 能吃吗?”   “你问完了菌,又来问这些草, 你难道要吃草不成?”玦声音都不禁提高了。   郑之南爽快的嗯了一声说:“对啊, 这些能吃的话, 就可以称之为菜了, 草是给纯兽吃的, 菜就是给我们兽人吃的,菜很好吃的。”   山上的确非常不错,有温泉,也有修建的很好的木楼,似乎定期会有兽人上来居住,当然,是那种地位比较高的。   到了地方,玦去打猎捕鱼的时候,郑之南就去摘能吃的菌类和野菜,有些看起来是他认识的野菜,基本上都能吃,大概作者在设置的时候,想象的野菜也都是现实世界的,所以找起来还蛮方便。   郑之南这次跟玦上山来,别的什么都没带,就带了一口锅几个大小不一的碗和五花八门的调料品,还有一罐荤油。   锅是用坚硬的石头掏出来的,他让玦给他弄的。   然后就地取材,自己削了一个木头铲子。   等玦清理好肉回来,就看到郑之南锅都架起来了,正在煮菌菇和那些野草。   本来他以为郑之南是开玩笑的,没想到他真的煮起来了。   “你干什么……不会真的要吃吧?”   郑之南嗯哼了一声,让玦先把鱼肉给他。   玦非常不情愿,但还是给了郑之南。   “你要干嘛,你要用你的野草玷污我的鱼吗?”   郑之南把鱼肉放在干净的石头上切成一片片的,然后丢进已经烧开的锅里面。   这些野菜和菌菇他在煮之前都轻轻用荤油炒了一遍,所以会比单纯的水煮要好吃有滋味,把鱼肉放进去后,郑之南开始细细的切玦带回来的一只山羊。   羊腿留下来烤着吃,其他部位的羊肉则加野菜一起炒着吃。   等郑之南麻利的把这些东西都处理完后,鱼肉菌菇野菜汤也做好了,郑之南让玦把这半锅汤倒进汤盆里,继续烧锅,把锅上的水烧干后放荤油,烧热,再把类似于葱的东西丢进去,这个主要是用来除羊膻味。   一共两个火堆,一个用来烤羊腿,另外一个郑之南一脸严肃的炒羊肉,还有羊排骨。   郑之南的厨艺放在现代很一般,但到了这原始社会还是挺能唬人的。   反正看到郑之南这一举一动,把一边默不作声的玦给唬住了。   这些兽人虽然吃熟食,但除了盐几乎不放其他东西调味,更别说在野外的话,有时候没盐了就直接烤完了吃。   本来玦已经打定主意,那锅有菌菇和野草的鱼汤他是绝对不会碰一下的,虽然他闻到了一次味道,觉得还不错。   但一想到一锅的野菜和菌菇就不想吃了。   烤肉的地方,除了四个羊腿,还有半扇羊身肉,郑之南只用了另外半扇炒菜。   等全部都弄好了后,玦对炒羊肉和炒羊排骨非常感兴趣。   郑之南让玦先尝尝炒羊肉的味道,自己去给烤羊肉刷调料翻面。   玦是第一次吃炒羊肉,虽然被切得很碎,其实这个碎是在玦的眼里的碎,不是整只的都叫碎,但按照郑之南的标准,这些羊肉切的都挺大块了。   郑之南边刷酱料边问玦:“味道怎么样?是不是还不错?”   玦第一次吃这种味道的羊肉,和烤羊肉完全不一样的口感,感觉嘴巴里多了许多的滋味,有辣,有香,有清新,还有其他的说不出来的感觉,之前吃羊肉身上有怪怪的味道,但吃这一盘的时候,没有了那个怪怪的味道。   他吃的根本没空理会郑之南。   郑之南看他一直在吃,把烤羊肉刷完酱后,去给玦盛了碗鱼汤,笑眯眯地对他说:“再尝尝这个,保准鲜掉你的舌头。”   “喝这个舌头会掉?”玦拿着郑之南交给他用的筷子,他一开始不怎么会用,但聪明,没办法,学一会儿就会了,所以这会用的也有模有样了。   “只是形容很好喝,很鲜美,舌头不会掉,就怕你自己把自己舌头咬掉了。”   玦看了一眼碗里面白白绿绿的东西,一脸嫌恶地说:“我不吃。”   “你就喝一口!不好喝我把这锅鱼汤包圆了。”   玦看郑之南兴冲冲的,继续一脸嫌恶,但头还是靠过去了,他愿意给郑之南一个面子,虽然他连端都不想端,就着郑之南的手喝了一口,然后皱起了眉头。   郑之南看到他咽了,看表情以为真的难以下咽,就不准备为难他,那就自己喝吧,反正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喝鱼汤了!   “我要再尝一口。”   “啊?”   “我刚刚没尝出来具体的味道。”   “哦。”郑之南把碗又凑到玦的嘴巴,一开始他真以为是玦没尝出来味道,直到玦第二次要求再喝一口尝尝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这家伙是面上“我给你面子才喝的”,其实身体很诚实。   郑之南想了想语气央求地说:“其实这半锅我喝不完,你也知道的,我饭量不大……要不,你帮我喝一半吧?”哥真是对你太好了,主动给你台阶下。   玦轻咳了一声说:“好吧,看在你喝不完的份上,我勉强帮你喝一点。”说完把手里剩下的半碗菌菇野菜鱼片汤给喝了个精光,鱼片也吃的一点不剩,刺儿都没吐出来。   玦从未喝过这么鲜美,味道奇妙的“汤”?   没喝之前他对汤没有概念,但现在喝了之后……完全被俘虏了,但因为之前信誓旦旦的说不喝,还嘲讽郑之南吃草,所以他为了面子,在喝了一口后找了个借口要喝第二口,然后从郑之南那里听到了想听的话。   “那可真是谢谢你了。”郑之南背对着玦去盛汤,嘴里说着感谢的话,脸上则是一阵无语。   第一次见到一百多岁的人还这么傲娇,服了。   在玦吃饱喝足,两人泡在温泉里舒缓身心的时候,郑之南提了两个月后的集市。   “听坂说,部落之间有集市,是什么样子的啊?”   玦靠在郑之南的对面,双臂搭在上面,头枕在池边上,闻言抬眸看过去说:“你想去?”   “我从没见识过什么是集市……热闹吗?”郑之南言语之中表达出向往,并没有直截了当的说我要去。   玦说:“你们的族群是有多与世隔绝,连朱雀部落和青龙部落举办的集市盛会都没有见过。”语气嘲讽。   郑之南没说话。   可能是因为郑之南没说话的缘故,玦看了一会儿郑之南说:“刚好两个月后我有时间,到时候带你去看看,不准乱跑。”   郑之南立即露出惊喜的样子说:“真的,我可以去?!”   “我什么时候说过假话了?”玦看着被温泉泡的脸蛋红红的郑之南,冲他勾起手指,慢条斯理地说:“过来,该干正经事儿了,我们来这里可不是为了玩。”说到不是为了玩时,玦一脸的认真。   从郑之南这个角度看,颇有些凌云壮志的样子。   不知道的还以为要去炸碉堡,知道的……尼玛,不就是又要开始演动作了吗?   郑之南心里狂吐槽,面上露出个羞涩的笑容靠了过去。   或许是求子心切的缘故,旁人来这里放松身心,祈福求子,顶多待个两三天就回去了,玦可厉害了,一住就是一个月,整整一个月,除了中间休息了两天,还说什么观察一下,其他时间天天没闲着,是天天哦。   有一次弄的狠了,郑之南刚下床就直接跪地上了。   玦立即抱起郑之南,本来郑之南还挺感动,觉得还算是个人,结果玦第一句就是:“可别把宝宝们摔出来了,好好的躺着,腰上垫上枕头,你别可乱动了!”诚惶诚恐的样子仿佛郑之南现在已经怀上了。   我可去你……大爷吧!   你他妈才摔出来呢!   恶不恶心!   这个时候什么宝不宝宝的。   连住一个月,下山的时候郑之南是被玦抱下去的。   抱下去的……   他实在是没力气了……   要不是玦这个家伙自带治愈技能,每次弄完了都会给他来一套大保健,舒缓身体疲劳度,他觉得自己都要废掉了。   不过为了能顺利去外面放风,郑之南都忍了。   下山后,离去集市之前的那一个月,玦就没有像在山上那么肆无忌惮了,一周就碰了郑之南一次,看似是给郑之南休息,其实是在观察。   怕郑之南已经怀上了。   结果到了去集市那天,郑之南依旧没动静。   郑之南看着沉默的玦,都觉得好残忍哦,这么喜欢宝宝却一直没有宝宝,如果玦的雌性是别人,郑之南会为他诚心祈福,但奈何,抱歉哦,你的雌性是我,我第一个反对你要孩子! 第115章   比起非常努力耕了一个月田却什么都没收获而心灰意冷的玦, 郑之南就开心多了。   可以去集市了!   可以发现其他疑似攻略对象了,哈哈!   集市的地点在靠近青龙部落的地方, 本来一开始是折中,两个部落的交汇点, 但是朱雀部落会飞, 很快就能到,青龙部落得两三天才能到,最后为了大家都能早点换新鲜的物资,就把地点改在了离青龙部落较近的地方,从青龙部落到集市要走一上午, 那种早上很早起来,中午才会达到的一上午。   到了集市, 大家都刚刚到达,货物都是刚摆上去的, 有些新鲜的兽皮新鲜到像是来之前才剥出来的。   看似是只有青龙部落和朱雀部落的兽人搞的,但因为是最早开设的集市, 其他兽人或者其他部落也会来蹭个人气, 除此之外, 那些依附在这两大部落身边的其他兽人族也会过来以物换物。   后来就变成了所有部落的兽人都可以过来参加集市,集市只有一条, 不能闹事打架, 不然会被群起攻之。   所以安全的集市带来了更多兽人和市场。   热闹到郑之南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兽人, 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琳琅满目的物品, 什么人鱼的鳞片都有得卖, 虽然不知真假。   郑之南兴致勃勃的和玦一起在集市上逛,玦给他买了一些东西,他则一直在看人。   其实不仅仅是他在看人,有人也在看他。   毕竟这是一只少见的娇弱雌性,他们的雌性虽然比他们弱,可并不给人娇嫩怜惜的感觉,而这个雌性就像是喝着花露才成长的这么白皙美丽,让人移不开眼睛。   自己的雌性被人偷看,玦不生气,反倒很骄傲,我的雌性,就是这么美丽,这么好看,而且这个美丽的雌性还是我的。   郑之南当过明星,体验过被疯狂的追逐,甚至成千上百的人围堵,也站在过朋友的演唱会上唱歌给几万人听。   这么点人的驻足对于他来说,根本没啥感觉,也完全不在意,继续自顾自的看自己的玩自己的。   郑之南可是打定主意下次三个月后的集市也要来,所以借着玦让他来见世面,各种殷勤嘴甜,甜言蜜语跟不要钱一样的往玦身上砸。   “真是越来越喜欢玦大人了,好想和你有个孩子哦。”孩子是他的软肋,郑之南知道,也懂得利用。   “玦大人真是对我太好了,谢谢你给我买的东西!”   “真想快点和玦大人有一个宝宝,一定要长得像玦大人这么英挺帅气。”   被现代社会洗礼过,还体验过了那么多世界,甜言蜜语信手捏来,自然的就像是在喝水一样。   从没听过这类话的玦被郑之南说的一愣一愣的,等回过神来自然是非常受用的,一路上都揽着郑之南的腰,恨不得立即找个地方来一发,速度造个孩子出来。   之前对于孩子的问题,他的雌性都比较抗拒,他想过了,大概是流浪太久,所以怕保护不了孩子,但现在在自己身边,被自己感化,也想要孩子了。   还有就是被自己给彻彻底底的征服了。   爱上了自己。   无法自拔的那种,光从他的眼睛里就能看出来,他深深地爱上了他。   郑之南不是那种会直接说自己要干嘛的人,他是根据攻略对象的性格来做出一些调整。   比如说玦这个人呢,也就是在孩子的事情上比较疯狂,没有那么理智,所以他就以孩子为切入点,让他对他放低警戒心。   他可是听说了,几天后,玦会是这次孩子出门历练的导师。   其他部落都是随便放孩子出去历练,是死是活听天由命。   但只有青龙部落是每次有孩子们到了时间要去历练,就会安排一到两名导师陪伴在侧,亲自指导,毕竟每一个孩子的降临都是他们千求万盼得来的,这要是放出去,出个事儿,心得痛死。   所以每次有孩子到了历练的时间,族里必定会派富有经验的族人带领他们。   而玦就是这次孩子们的导师,指导半年,孩子们适应野外生活后,剩下半年才是给孩子们自由发挥的,然后他就会回到部落。   半年啊!   他这个时候不软化他,他走的时候告诉部落里其他人,他不能去集市,岂不是惨兮兮?   所以他要在玦走之前,让他应下,下次可以和其他兽人一起去参加集市!   盘算着这一点的郑之南,特别的主动,比之前乖顺多了,从他的话里,仿佛俩人下一秒孩子就能出生了似的,说的本来心灰意冷的玦又一次燃起了斗志。   当郑之南和玦离开集市,与其他族人一起回部落的时候。   一直注意这郑之南的一伙人也在往回走。   他们训练有素,跟在为首的人的后面。   为首人不是别人,正是千里迢迢过来参加集市的白虎部落的首领诃。   他的下属幻垂眸落后诃一步说:“为什么找到他了,却不带他回部落?”语气里有不解。   诃眉目坚毅,蕴藏着生人勿近的气场,只是走路就能看出来他浑身的戾气有多重,令人生畏。   他声音沉沉地说:“不是时候,你还不知道他身边的雄性是青龙部落的玦吧?明着抢,无异于跟青龙部落宣战。”   幻立即明白了,他知道玦,但从未见过,玦属于长老级别的存在,和他对峙起来,可不是单单与他个人对峙。   这事儿比较棘手。   但那个雌性他势在必得。   “属下明白了。”   诃嗯了一声说:“三个月后,再来一次。”   关于诃,郑之南还一无所知。   他和玦回到部落后,还在给他灌迷魂汤,床上也难得主动了一次。   然后完事就开始吹枕头风。   “集市好好玩啊,下次我可以再去吗?”郑之南语气可怜巴巴的,如果他的性格是爱撒娇爱哭的,那么可能给人习以为常的感觉,可是他平时不这样,忽然这么可怜兮兮的求他,一般人哪里受得了。   但玦还是理智的,本来想一口拒绝,因为他马上就要带着族里已经成年的孩子们去历练,这也代表了三个月后的第二次集市,他无法陪在郑之南的身边。   他陪在郑之南身边,可以无惧郑之南的美貌随便给人看,但不在身边,哪里放心的下。   郑之南看玦不说话,就又加了一把火。   “那里好热闹啊,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么热闹,那么多东西的地方,大家都好友善,好羡慕啊……”一脸的向往。   郑之南很少对什么东西感兴趣,这是第一次露出这样的神情。   玦忍了忍,最终还是没忍住说:“可以给你去,只是不能一个人乱跑,而且……你还要把自己涂成我第一次见到你的那个样子我才准你去。”   “没问题!”傻孩子,我是主角,不论我多丑,该走的剧情一个都不会落下。   就好比和你第一次相遇,那么丑的我都被你发现了不一样,别人也能发现啊。   所以郑之南没有任何担忧,很爽快的答应了。   对于郑之南配合的态度,玦很满意,越发觉得是这个雌性终于被自己征服了。   玦和部落里这一拨8个成年的孩子们开始了为期半年的历练。   玦走之前把郑之南安排的妥妥当当,千叮咛万嘱咐,还吩咐仆从要看着那天去集市的郑之南变了模样再带他去,不然就不行。   “六个月很快的,等你从集市回来,到下一个集市,我就又能陪你一起了。”   “好啊,期待!”郑之南表演眼睛晶晶亮,一脸的崇拜和喜欢。   玦三天后离开。   三个月后,郑之南把自己涂上色,变得黑黄黑黄的和部落里的其他兽人们一起前往集市。   和上次没有什么区别,人流如织,市场上的物品依旧琳琅满目,数不胜数。   他们这次也带来了东西过来换。   青龙部落的药品最为紧俏,基本上刚去就能售空,所以卖了东西后,大家就会去买自己想买的东西。   郑之南没什么想买的,别人去买东西的时候,他借口去方便,然后去了相反的方向。   虽然如此,玦的仆从还是亦步亦趋的跟在郑之南的身边,非常尽责。   但本着来消遣游玩的一群人又怎么比得上别人有备而来。   郑之南虽然是借口去方便,只是想方便完了单独逛逛,一群人怎么发展剧情,碍事儿还给别人添麻烦,所以他的确准备去人少的地方方便。   然后就自己转转。   他的这一个决定,给那群有备而来的人制造了机会。   一群人和两个人,结局是怎么样的,不用猜。   郑之南方便完准备回到集市,就被忽然跳出来的两个人给拖到了密林深处,他的嘴巴被捂住,眼睁睁看着被寡不敌众打倒在地的仆从。   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希望他没事儿。   好在对方只是把他打昏过去,并没有要置于死地的架势。 第116章   当郑之南看到那个人的时候, 系统自动出现了一句提醒。   系统:触发前景提要。   然后关于和这个人的恩怨自动在郑之南的脑海里出现,那些嗜血的画面像是从黑暗里伸出了一双手, 牢牢地掐着他的脖子,快要让他喘不过气来。   血海深仇, 灭族之仇。   我操, 这个白虎部落的首领这么变态的吗?   竟然为了一己私利就把一个族群给杀光了,现在还把他这个好不容易逃走的最后的幸存者给抓了回去?   最好这个人不要是攻略对象,不然他可能要崩。   这种人怎么可能攻略?   当然,也可以攻略,但是单方面攻略, 让对方喜欢上他,但他不喜欢对方, 这个是ok的。   但私心里郑之南还是不希望和这样的人有感情纠葛。   灭族啊,虽然他们部落不跟其他部落那样繁荣兴旺, 加他也才30几个人,八户人家, 但低调谨慎, 与世隔绝, 就这么点人都不放过,除了他, 全部都被抓走, 死的死残的残, 被抓回去也肯定没有活头。   这逼放在古代帝王家, 就是个残暴君王啊。   所以这些人是要抓他回去处决了吗   因为这些前景提要, 郑之南终于知道了自己是什么兽人。   蝴蝶……   他们是蝴蝶兽人,没想到这么野蛮的原始社会,蝴蝶也能幻化出兽人形态来。   虽然族群少,甚至有些兽人根本不知道这个部落的存在,但各个都长得貌美如花,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族人普遍比其他部落的兽人皮肤要白要细腻一些,然后雌性格外娇弱,还真是喝着花露花蜜长大的。   虽然也吃肉食什么的,但基本上喝花露比较多。   而被白虎部落发现他们的存在,还是因为一个贪玩的兽人跑出去玩,被白虎兽人发现,因为惊为天人,没有惊动这个雌性兽人就跟着这个雌性兽人找到了这个部落的地址,随后才通知白虎部落的首领。   不仅雌性美好,他们还擅长一种任何兽人都无法做到的能力。   他们会吞云吐雾而形成以假乱真的蜃楼,从而迷惑敌人,强者的蜃气更是能迷人心智。   诃想让这些部落的人被他所用,他的野心从来不仅仅只是当白虎部落的首领,而是这片大陆的主人。   所以有蜃楼这项能力的蝴蝶兽人,不仅美貌还有他欣赏的技能,又怎么会放任之?这绝对会在未来成为他的一大助力。   只是这不过30几个兽人组成的神秘部落被发现后竟然一点都不屈服,无论他是敬酒罚酒都用了,还是一意孤行负隅顽抗。   那他就只好全部杀掉,然后把部落首领尚未成年的儿子带回去监禁。   只是一个没注意,被他跑掉了。   一跑就是两年,没想到两年后再次见到他,已经褪去了当年的青涩稚嫩,变得成熟,也比从前爱笑了,他知道,他一直很有魅力,不论是任何雄性见到他,都会被他吸引,特别是他的蜃气是举族上下最厉害的。   而随着他的成年,这种魅力越来越大,也越来越让人念念不忘。   只是诃怎么都没想到,他竟然与青龙部落的玦凑在了一处。   他以为找到一个其他部落位高权重的雄性就能保他无忧吗?   呵,天真。   青龙部落从不爱掺和外务,甚至达成一致一切以幼崽为重,雌性也会被排在后面。   所以,丢失一个雌性,不会有人在意他的。   何况这个雌性,本就是他白虎部落的。   郑之南装傻,被松开捂着的嘴,第一句就是:“你是谁?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放开我!”他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陌生,就像是看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   他的眼里没有仇恨,更没有厌恶,只有被陌生兽人禁锢的恐惧。   诃对演戏这门技术还没有深入的接触过,本来他觉得郑之南在骗他,但看到他迷茫的双眼后,又觉得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所以忘了他?   他竟敢忘了他。   诃走过去,直接亲自扛起了郑之南,他什么话都没说。   为了不生意外,全部闷头赶路。   无论郑之南叫多大声,多拼命的挣扎,都没有人理会他。   “你们要带我去哪里?!”   “我是玦大人的人,青龙部落的玦大人,他知道你们抓了我,一定会很生气!”郑之南故意狐假虎威。   但这群人仍旧不说话。   要像从青龙部落的地盘回到白虎部落的地盘,要先穿过朱雀部落。   他们在路上除了吃东西和休息几乎就没停下来过,休息也多数是怕郑之南承受不住连夜赶路的状态才停下来的。   就这样也用了10天的时间才回到白虎部落。   郑之南装失忆装得很像,因为他的确对白虎部落很陌生。   比起青龙部落的随性,清峰部落的温和,白虎部落从上到下都有一种肃杀之气,外面更是设有观察楼和值班区,竟然还有训练场,他们进去的时候,一群白虎部落的兽人正在接受训练,光着膀子。   郑之南因为赶路的缘故,没怎么好好休息,回到白虎部落就病了。   整个人都怏怏的没有精神。   给他弄的药也不喝。   诃高大威武,站在床前的时候,只有一层压力,其实这已经是很轻的压力了,他若真的发怒,胆小一点的能直接吓死。   诃说:“喝药。”   “我不喝,你是谁,为什么要把我掳到这里。”   诃虽然感觉或许郑之南真的忘了他,但还是从容的走过去对郑之南说:“你在装傻。”他要炸一炸郑之南。   郑之南皱起眉头,依旧是看陌生人那样看着他。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这个人真的很奇怪。”郑之南一脸的崩溃。   诃坐在床头,捏住郑之南的下巴说:“真的忘了吗?”   “什么忘了,我们认识?”   “呵……”说完,诃俯身吻住了郑之南的唇,带着掠夺,特别用力,用力到让郑之南觉得刺痛。   吻着吻着直接将郑之南从床上捞了起来,抱在怀里,郑之南剧烈的挣扎和反抗。   “放开我!”嘴唇肿起来的郑之南不知道此时此刻气红了脸的他有多么诱人可口。   “记起来了吗?”诃紧紧抱住郑之南,眼神淡淡地问他。   郑之南依旧装不知道。   诃的吻再次袭来,只是还没碰到郑之南的唇时,郑之南就一扭身吐了起来。   诃看到郑之南呕吐不止,脸色铁青。   因为郑之南一直呕吐,诃从最开始的脸色铁青转为了担忧,招来族内医师诊断,对方说出了病因后,直接让诃砸烂了一张桌子。   “南子已有3个月的孕相,再过3个月便可生产,呕吐是正常的孕期反应,加上长途疲劳才导致格外虚弱,最近吃几天素食,观察两天,应该无恙。”这位医师从前就为南子看过病,知道南子对首领的重要性。   但南子离开两年后昨天才返回部落,那么肚子里的孩子自然不可能是首领的。   因此回话的时候,医师战战兢兢,生怕被迁怒,当桌子被砸碎的时候,他直接跪在了地上。   别说诃怒,郑之南也是一脸的崩溃,还有茫然。   他怀孕了?   是玦的。   没想到离开了他,竟然查出了孕相,通过医师的话,郑之南还知道了一个信息,那就是这里的幼崽似乎是六个月就可以生产。   郑之南趁机说了一句话。   “放我走吧,求求你了,这孩子是青龙部落玦大人的,我不能留在这里,我需要回去。”郑之南其实真的有了一丝担忧,不是为自己,而是为这个突然造访的小生命。   他倘若在这里出生,该多么悲哀啊。   本来诃就在盛怒之中,郑之南这句话彻底的点爆了他。   他冷冷的看着郑之南说:“做梦。”而后转身离开。   等诃离开后,又找来了医师,在郑之南不知道的时候询问了扼杀郑之南肚中孩子的方式。   医师为难地说:“雌性孕育孩子本就不容易,扼杀只会一尸两命。”   “你的意思是,孕期中扼杀腹中幼崽,大人也会有生命危险。”   “是的。”   诃挥退了所有人,坐在堂中久久不语,随后郑之南的饮食格外精细,食物多以最养蝴蝶兽人的花露为主。   郑之南吃不下其他东西,但花露却有种吸引力,那段时间就是靠吃这个才恢复了身体情况。   本来他是准备和诃抗争到底,拒不配合,结果因为怀孕的关系,想到玦对孩子的看重,就觉得,玦这个家伙好不容易有了个崽儿,他怎么能虐待呢。   自己就算了,但为了孩子忍忍吧。   郑之南是为了不为诃使用蜃气所以装失忆,用失忆逃避关于蜃楼的问题。   因为怀孕的关系,郑之南吃了花露后,常常会自动幻化出原形,原形足有一辆汽车那么大,翅膀是黑金色,纹路漂亮璀璨,这是他见过最漂亮的蝴蝶,是郑之南都不得不感慨的那种好看。   玦说的没错呢,怀孕后自己就能幻化出来兽身。 第117章   不仅如此, 郑之南在幻化成蝴蝶后自动点亮了蜃气的能力,当自己使用这个能力的时候, 才意识到这是个多么可怕的东西,以假乱真。   只是也需要环境的衬托。   或许是情节需要, 郑之南只是尝试一下, 只使用了这第一次就被诃发现了。   他意志力惊人,何况早有心里防备,就算足以乱真,他也没有沉迷进去。   彼时郑之南的肚子已经五个多月,离生产越来越近。   随着适应, 身体也没有之前那么不适。   郑之南能感觉到诃的态度随着他肚子越来越大而情绪越来越紧绷,脸也越来越阴沉。   当肚子有五个半月后, 系统发布了一项任务。   为诃制作蜃楼。   时间在生产三天后。   制造什么蜃楼,郑之南还不知道, 他也在静静等待。   生产那天,郑之南是人身生产, 原本三个月的时候郑之南还在怀疑怎么生产, 现代社会还可以用剖腹产手术取出, 那原始社会没有手术这回事要怎么生产。   结果怀孕四个月的时候,小腹的位置就长出了生产口, 从生产口来估算预产期。   生产口最初有一层薄薄的膜堵着, 如果膜破了, 也意味着到了生产的时间。   等到生产完毕, 生产口就会自动合上, 为了加快愈合,也会使用一些药物外敷。   说来让郑之南觉得可笑。   涂在他身上的药不是别人的,正是出自青龙部落,甚至他能嗅到一丝丝来自玦身上的气息。   或许所有青龙部落的兽人都有这样的气息吧,郑之南并不确定。   诃抱着刚出生就已经长得玉雪可爱的婴儿,不同于其他雌性兽人生下来的孩子那么皱巴,十分可爱。   郑之南看到孩子被交到诃的手里,一脸警惕。   对于诃的喜怒无常,冷血残暴,他其实很担心孩子会受到什么伤害。   同时他也知道,诃一定会用孩子来牵制他。   他可以不在乎强迫他成为他身边雌性的玦,但孩子却不可能一丝一毫都做到不在意,毕竟他是那么的幼小又纯真。   诃一手抱着孩子,另一只手去摸他的眉眼,他走到床边坐下,让所有人都退下,然后对郑之南说:“很可爱对吗?”   郑之南轻轻地嗯了一声。   诃接着说:“你想看到他从这二楼掉下去吗?”说话的语气仿佛在问郑之南,今晚你想吃点什么?   郑之南坐直身体,皱着眉头说:“你想做什么,不要乱来。”   “为我制造蜃楼。”   郑之南一阵沉默,虽然已经接受了系统给予的任务,但也不能答应的那么爽快吧,所以他没有说话。   诃知道郑之南会是这个反应,他抱着孩子站起来,来到了窗户前,虽然没有把孩子伸出去却也透着隐隐的威胁。   “我没有时间给你考虑,现在,立刻告诉我,你做还是不做。”冷意森森。   “我做可以,但是你能把这个不属于这里的孩子送回青龙部落吗?”郑之南给出条件。   诃冷笑一声说:“你应该知道,你没有资格跟我讲条件。”   郑之南抿了抿嘴,看到诃的态度就知道这事儿行不通,他说:“那你先说要做什么蜃楼。”   “迷惑玦的蜃楼,让他在蜃气中看到你。”   “你要杀了玦?”郑之南瞪圆眼睛看着诃。   诃看到他的神情,语气淡淡地说:“怎么?和他睡了几天就舍不得了?”明晃晃的嘲讽。   作为生活在文明社会的现代人,从未想过杀人的郑之南自然会不自在,他可以自杀N次都不眨一下眼睛,但若是去杀别人,总会有些难以克服。   虽然执行者并不是他,可也算是从犯吧?   但若是把玦当成罪人,比如说对方强迫他成为他的雌性,似乎会得到一丝安慰。   在长久的沉默中,诃越发的不耐烦,他这次直接捏着包着婴儿的兽皮伸到了外面。   孩子还太稚嫩幼小,诃的动作让他很不舒服,啼哭起来。   “我没有什么耐性,你应该是知道的。”诃的声音越来越冷。   郑之南看到诃这样,立即绷着脸说:“好。”   郑之南原以为做蜃楼,意味着他也要去参与到对玦的行动中,没准能亲自透露出一些信息给玦。   但等郑之南答应后,诃把孩子交给仆从,拿出一颗珠子对郑之南说:“你制造出的蜃楼会被吸收到蜃珠里,三天后我要看到我想看的。”说完,拿着蜃珠离开。   郑之南的设想被诃粉碎。   诃从未想过要郑之南亲自前去,他什么都准备好了,连孩子能够顺利出生也是为了这一天,为了牵制他,威胁他。   两天后,郑之南在诃眼皮子底下制作蜃楼,一片迷雾里,有他的身影出现,叫着玦的名字,一路引着玦来到危险的地方,让他迷失自己,沉溺其中,放松戒备。   郑之南一边制造蜃气,诃一边说:“幼崽是青龙部落的软肋,也是玦的软肋,在蜃气里制造你和他的孩子。”这样会让他更加无法走出这蜃楼,沉溺其中。   郑之南按照诃的指示,做了所有他要他制造的东西。   当蜃气全部被蜃珠吸收完毕后,郑之南问诃:“现在我可以见见孩子了吗?”自从他生产完见过孩子一面,后面就一直没见过孩子。   诃拿着蜃珠准备离开的时候跟旁边的仆从点了点头,然后诃离开,仆从带着郑之南去了另外一栋木楼。   当走出这栋楼,前往另外一栋楼时,郑之南又一次听到了白虎部落兽人训练的声音。   慷锵有力,也透出了野心勃勃。   见到孩子的时候,看到他好端端的,郑之南心里松了口气。   然后想到即将面临危险的玦,心又不由提了起来。   人都是感情动物,与玦接触的那段时间,虽然在某些观念上不太合适,比如说孩子的问题,以及上床的问题,但除此之外,玦还算体贴,毕竟任何一个雄性兽人都是这么对待想要的雌性,直截了当,简单粗暴,这个世界观就是这样,也迁怒不到玦身上。   雄性都是自大霸道的,尤其是面对想要得到的雌性时。   不过他又告诉自己,这只是虚拟的世界,每个人的命运都有早已规划好的路线,是生是死他阻止不了。   就像系统要求他接下诃让他制造蜃楼的事情一样。   虚幻的世界,每个人都是提线木偶,做着早就写好的故事。   郑之南给孩子取了个小名叫念念,他想,玦如果知道了,一定会时时刻刻的想着他。   兽人幼崽可以说是一天一个样,何况郑之南好几天都没见到过他了,孩子本就玉雪可爱,现在比之前又大了一点,眼睛滴溜溜的转着,看到郑之南不觉陌生,反倒咯咯笑了起来。   这才几天啊,竟然已经会笑了,这笑容让郑之南心里的那一抹不安烟消云散。   孩子是唯一能牵制住郑之南的存在。   相聚是短暂的,郑之南陪了孩子三个多小时就被带走。   诃似乎不想两人多接触,或许是为了让他们父子有所隔阂。   回去的路上,郑之南思忖着接下来的对策。   *   玦和孩子们分别后便原路返回。   离开部落将近六个月,没有和那人分开之前,他还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但分开后却格外的想念,一开始没有这种情绪,走了一周,老是做梦梦到这个不知好歹的雌性。   走之前使劲儿给他灌迷魂汤,别以为他没看出来,不就是想去逛集市,这个时候倒是嘴甜了起来。   不过他还是挺受用的。   毕竟这家伙并不常说这种话。   玦几乎没怎么停歇,赶了半个月的路才终于停下来休息了一次。   他靠在树杈上休息,然后林中忽然开始起雾。   雾并不浓厚,一开始玦没有在意,毕竟像这种深林,时有雾气,有些甚至有毒,都是正常现象。   不过他并不惧怕。   仍旧靠在树上休息,没准等他睡醒了,这雾也就散了。   睡得迷迷糊糊之时,他听到了一道声音。   这声音很熟悉。   软软的甜甜的,十分悦耳。   有那么一瞬间玦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在做什么。   然后他睁开眼,寻声望去,就看到正前方出现了那个人的身影。   是他的雌性。   “玦大人,你回来了?”   玦跟着他走了一段后,对方终于停了下来,然后这样问他。   玦只想快点走过去抱住他,但是对方好像和他总有一段距离,无论他怎么靠近,都碰不到。   他嗯了一声说:“我回来了,你怎么出来了?来接我?鸿呢?”鸿是玦的仆从,看到郑之南,他就立即想到了照顾郑之南的鸿。   郑之南不答反问道:“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   “你走后不久,我被诊出来怀孕了,我们终于有幼崽了。”   “怀孕?!”听到这两个字,玦最后残存的那一份理智消失殆尽,完全没有注意到雾越来越浓,越来越浓,而他的脚步也越来越沉,沉到明明马上就走到他的身边了,最终却跪在了地上。   在他合上眼皮时,他看到郑之南终于转过了身,然后抽出一把刀,一脸冷漠的直接刺在了他的心口上,然而他却不觉得疼,甚至一点知觉都没有。   ……   郑之南休养了半个月后,白虎部落忽然举办了宴会,是诃亲自下令举办的。   他情绪很高,似乎很开心。   郑之南被他带到了宴会里,就坐在他的旁边,不时有人扫向他。   那些眼神看他时并不陌生。   就像是和他认识一样。   郑之南起初还不知道为什么诃要举办宴会,他坐了几分钟,甚至能感觉到他们都特别的兴奋。   或许是郑之南在这场庆功宴上太过安静,而诃则不想他这么不悲不喜,太扫兴。   他拿着酒杯,凑近郑之南,语气含笑地说:“你想知道我们在庆祝什么吗?”   郑之南很不给面子的说了一句:“不想。” 毕竟他问的是想知道吗?那他回复不想也没什么毛病。   诃没有被郑之南的态度激怒,他继续摇晃着手中用兽骨做的酒杯说:“拜你所赐,在你蜃楼的帮助下,这次的任务,他们办的很漂亮,他连反击的机会都没有,完全沉溺在了你的蜃楼中走不出来,在他神志不清的时候,用刀刺穿了他的心脏。”刺穿心脏意味着什么,郑之南当然明白。   郑之南桌子下的手紧紧握住。   他知道诃故意把玦的遇害推到他身上,想让他痛苦,但他其实没有多么痛苦,只是有些唏嘘,更多的是对诃的厌恶。   一篇文里总有那么几个让人厌恶的角色,而这个世界,诃绝对是最让他讨厌的存在。   最重要的是,对方还是个很强大的角色,他还轻易撼动不了,他非常非常不喜欢这种感觉。   你想一统天下,做你的春秋大梦。   等老子哪天逃出去了,立即就揭穿你的真实嘴脸,联合其他部落讨伐你。   只是心里这么想的郑之南,忽然get到了文章的一丝走向。   难道说,他来这个世界的其中一个任务就是联合其他部落将想要当老大的诃给整死?   很有可能啊!   看来在诃这里只是一时的。   所以玦和诃都不是攻略对象的话,剩下的只有一个还存在可能性。   就是他一直还没见到的朱雀部落的首领。   既然是四大部落,亥他接触过了,都过去这么久了,都没有再次出现,黄花菜都凉了,肯定不会是亥,诃这么恶劣,不符合一篇文的价值观,主角如果和这样的人在一起,也太恶心了吧,也先放一边儿,玦相处了那么久,要是攻略对象,好感度早就触发了,他不信玦和他在一起那么久,连60的好感度都没有。   随着剧情的发展,郑之南越发觉得,似乎这个世界才刚刚揭开疯狂的面纱。   之前都只是开胃小菜。   在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的时候,郑之南准备静观其变。   随着时间的推移,郑之南中间又要求见了几次孩子,当他在白虎部落足有6个月之久后,他等待的变化终于来了。   他被幽禁在这栋楼里,外面有侍卫,他若是想出去,没有诃的命令是出不去的。   他虽然出不去,但有人却潜了进来。   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在诃嘴里本应该死去的玦。   他以一条非常小非常小的小蛇的身份钻了进来,然后在郑之南的面前变成了人身。   一切都悄无声息,没有惊动外面的侍卫。   郑之南看着玦,玦走到他面前,握住他的手说:“我来救你。”   郑之南没说话,因为他看到了玦心口处狰狞的刀疤,伤口还很粉嫩,痂应该刚刚掉下来不久,郑之南说:“他们内外守卫森严,若是要出去,本就困难,何况还要带一个孩子。”   玦不知道郑之南怀孕,当他醒过来,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可能是有人制造了迷障,迷障他不是没见过,但从未见过像那次那样逼真的迷障,真真假假让人迷失,甚至里面还夹裹着毒气,他返回事发地点,再结合鸿在集市上发生的事情,推测到郑之南可能和白虎部落的诃有纠葛。   然后他便只身前往了白虎部落。   如诃所说,青龙部落一向以幼崽为重,若是雌性不幸出现了意外,不会去考虑救援,这是青龙部落的所有兽人,不论是雌性还是雄性都达成的意见,何况郑之南并不是青龙部落的雌性,他们甚至还没有来得及举办结合庆典。   所以玦根本没把自己要求白虎部落的事情告诉部落里的人。   在没有想到孩子的时候,玦有信心自己有能力带着郑之南全身而退,但现在因为孩子,他只能确保郑之南和孩子先离开。   他甚至来不及感受喜悦几立即想接下来要怎么做。   他将主动吸引白虎部落所有人的注意,从而给郑之南和孩子制造机会。   玦很快想到了办法,他握住郑之南的手说:“我去转移他们的注意力,我先把外面守着你的两个兽人弄死,一会儿如果你听到什么响动,去找孩子,诃不在部落里你就不用害怕,找到孩子后就立即离开。”   “那你呢?”   “你带着孩子回青龙部落,如果是我们有问题,或许部落会选择放弃,但知道有部落的幼崽,一定会帮你。”   “好。”郑之南认真的听玦的安排。   当玦准备离开之前,郑之南给了他一个拥抱。   “你没事儿真好,希望这次你仍旧没事儿。”其实郑之南知道,上次没事儿是因为有他要走的剧情,而接下来就未必能全身而退了。   玦抱住郑之南,没有说话。   凶多吉少,未必会像上次那样化险为夷,他也明白的。   玦将外面的两个侍卫悄无声息的弄死后,趁还没人发现,立即去制造事端。   不过一分钟而已,巨响便回荡在四周,郑之南听到大量往外涌的脚步声,急促又沉重。   随后这里就变得格外的安静。   郑之南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他从正门走出来,楼下的两个侍卫看似是站着的,其实只是维持了个样子,郑之南轻轻碰了他们一下,人就倒在了地上。   他不敢再停留,快速朝孩子所在的楼里跑去。   之前郑之南一直没有反抗是因为寡不敌众,而现在,守在孩子身边的人并不是经过训练的兽人,而是普普通通的雌性,他将他们都击倒后,将床上仿佛睡着的孩子轻轻盖住脸,用兽皮裹在背上,迅速朝巨响相反的地方跑。   他知道自己一定可以离开这里。   因为玦拼死也会为他和幼崽战到最后一刻。   不知是不是为了给郑之南制造困难,当他灵巧的穿过部落的所有房子和草屋,离开部落时,天空下起了雨。   他回头去看部落的方向,看到了一条巨蟒正在和一只巨大的老虎缠斗。   那些动作都是实打实的挥在彼此的身上,血肉横飞,惨烈无比。   不知道玦用了什么办法,此时缠斗的只有一虎一蛇,其他白虎部落的兽人并没有参与到其中。   郑之南不敢再停留,现在每一分每一秒都很珍贵,他疯狂的朝密林深处,这是郑之南第一次这样不要命的疯跑,用尽全身力气。   雨越下越大,起初因为着急逃命,郑之南并没有发现异常。   但当他磕到石头摔了一跤后,他终于意识到了什么。   他连滚带爬钻到不知道有没有危险的山洞里,然后将身上的兽皮解开,把孩子抱到跟前,孩子依旧跟睡着了一样,他那么好看,睫毛纤长浓密,嘴角粉嫩仿佛带着笑,脸蛋白皙红润,不论他是奔跑还是摔跤,都没有一点点的声响。   这是不正常的。   不应该的……   郑之南眨了眨眼睛,一脸木然的伸出手去探孩子的鼻息。   这不可能,不可能。   怎么会这样。   郑之南一开始以为是自己跑得太快,颠到了孩子,让他昏厥了过去。   他将孩子从兽皮里抱出来,放在自己的面前,给他做人工呼吸,一边轻轻按压他的心口。   然后他从孩子的口中呼吸到了一丝苦涩。   他竟然给……这么小的孩子……下毒……   这是郑之南来到虚拟世界后第二次崩溃,第一次是在第一个世界,他无法接受。   第二次是现在,发现诃给这么幼小的孩子下毒,给他的念念下毒,他从未想到过这种可能,从未,他想到玦或许会死,自己有可能会被抓回去。   他的念念,越长越乖,甚至还没有开口叫一声爸爸。   甚至玦还没有看他一眼。   郑之南愤怒的浑身颤抖,他想骂诃却不敢制造出任何有可能引起追赶者的声音。   郑之南含着泪看着仿佛睡着的念念,在他的额头上轻轻吻了吻。   “对不起……” 第118章   其实早该想到的, 白虎部落连自己的幼崽都不看重,又怎么会在意其他兽人的孩子呢?   他早该想到的。   但他却老是觉得, 这种小孩死掉的剧情绝对不会出现,大人再怎么备受折磨, 是残是死都早有心理准备。   所以在发现念念没有呼吸后, 郑之南整个人都木了,这种事情完全超出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   这些一个个的世界,虽然他一直告诉自己都只是故事,可这些人,都是他接触过的, 在他眼里都是活生生的人啊。   虽然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命运,可都是有血有肉的和他接触过, 生活过的人啊。   孩子何其无辜。   过了片刻,郑之南想起来青龙部落的兽人擅医术, 可以解毒,没准能救念念, 郑之南顾不得悲伤, 立即重新把孩子抱起来, 当他再次走出山洞,雨已经停了。   他不敢耽搁, 立即再次背好孩子往青龙部落的方向走。   可是他边走边落泪。   当初白虎部落一行人那么马不停蹄的往回赶, 也用了10天的时间, 他一个人, 变成蝴蝶就不能带着孩子飞, 而且目标太大,会引起注意,也会有其他危险,这样耽搁下去,最少也要一个月才能到青龙部落,到时候孩子就算真的有活的可能,这么长时间,也早没了命。   郑之南越想越崩溃。   他实在是憋得太难受,忍不住哭出了声。   或许是他的声音太过悲伤,最终还是惊动了别人。   来人是从天上飞下来的,郑之南看到他就像是看到神仙一样,根本不管认不认识,是好是坏,他现在只想让这个长着翅膀的兽人带他去青龙部落。   那人还没落下来,郑之南就跑过去跪在了地上。   “拜托你带我去青龙部落好吗?我的孩子中毒了,他需要救治!”   凤本来是听到声音,寻声而来,那声音让人不由跟着悲伤,所以他才调转方向飞了过来。   然后就看到一个泪人在看到他后,眼睛发亮的扑过来。   他很悲伤,也很无助。   凤将他扶起来说:“你要去青龙部落?孩子中的什么毒?”   郑之南摇头说:“我不知道,可以送我们过去吗?我怕时间再拖下去,孩子的救治希望越来越小。”   凤点了点头,让郑之南把孩子抱在自己的怀里,然后他用有力的双臂将郑之南拦腰抱起,翅膀展开,振动起来,便如箭一般飞向青龙部落。   其实郑之南走到现在也还没走出白虎部落,本来他已经失去了信心,觉得自己可能还没走出去就会被抓回去,却没想到会在白虎部落遇到朱雀部落的人。   郑之南沉默了片刻后问凤:“多久能到青龙部落?”   凤说:“旁的朱雀族兽人可能两天才能飞到,我一天就可以了。”说罢,再次用力。   郑之南闻言松了口气,他紧紧抱着念念在心里告诉他,马上就能看医生了,一定要争点气,要坚持住。   想到这里,郑之南翘起一个勉强的笑容说:“你是朱雀部落的兽人,那你知道清峰部落吗?我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他们人都很好。”   凤挑眉说:“其实我们朱雀部落的人都挺好的,不然我也不会帮你了。”   “是的,你们都是很好很好的兽人,谢谢你们。”   说一天就一天,凤果然说到做到,没有一点大话。   看到郑之南从天而降,还有朱雀部落的首领凤,听到动静出来的青龙部落首领走了出来。   他一脸凝重看着抱着孩子的郑之南。   郑之南根本没有功夫想其他的。   他对首领说:“这是玦大人的孩子,中了毒,请首领大人救救他。”   听到是玦的孩子,首领立即接过孩子往屋里面去。   这个时候他不会去想什么真假,有百分之二十的可能是青龙部落的幼崽,他们也会试一试,反正等治好了发现是骗他们的,也有整治他的方法。   凤和郑之南虽然一路上没说什么话,但也想看到这个孩子被救治成功,简单的和青龙部落的首领打过招呼后,就跟着郑之南进了屋。   只是很遗憾。   首领亲自诊断,确认,任何药都没有用就对郑之南说了自己的诊断结果。   “孩子早就死了,呼吸心跳,都没有了。”   郑之南握着念念的手说:“可是他的身体还是热的!”   “这一路上,你都紧紧地抱着他吧,你把他暖热了,不信你过两分钟再碰他,就会知道,他已经早就离开了。”对于幼崽,青龙部落一向谨慎,虽然说孩子死了,但也面露不忍。   何况这还是玦的孩子,他盼了多少年啊,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却不过几个月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郑之南的眼泪早在从遇到凤的时候就流尽了,因为他知道,眼泪是最没用的东西,他想尽快让孩子得到治疗,哭只会耽搁更多时间,浪费更多经历,所以飞行的过程中,乃至现在他都没有再掉一滴泪,他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念念……”郑之南靠近孩子,用脸颊贴着他的心房。   他多想再听到他的心跳,感受到他的呼吸啊。   当郑之南闭上眼睛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是他太难过了,其实他正在问系统。   “可不可以让我做任务来换孩子的再生机会?”   系统没有回音。   这一刻郑之南体会到了什么叫孤立无援,入地无门。   他知道系统为什么不说话不回复。   因为念念的寿命就这几个月,他的存在也就是为了烘托出主角的愤怒,崩溃,还有再添一笔的仇恨。   是要与诃抗争。   这一刻,郑之南终于明白了疼痛的滋味,也知道了疯狂模式是怎样的存在,他会让你身不由己的被激发出那残存的人性和软弱,让你再也无法冷静的对待所有事情。   郑之南睁开眼,看向青龙部落的首领,因为他想起来了一件事。   他走到首领的面前说:“玦还在白虎部落,不知生死,首领能不能看在玦为部落做出的付出,救一救他。”   首领抿着嘴看着郑之南,久久后说:“只身前往白虎部落是他自己的选择,是生是死看他造化。”意思是,自己的选择自己负责,不会为了一个人而与另外一个部落发生纷争,他们青龙部落一向独善其身。   郑之南闻言,颇觉可笑的看着他说:“愚蠢……白虎部落的诃已经在训练族人,因为他野心勃勃想要统领所有部落,成为独一无二的王,你们现在独善其身,放弃玦,将来也会被白虎部落侵略。”郑之南知道自己就算把诃的野心告诉首领,首领在没有发现白虎的异常时,绝对不会被蛊惑,每个首领都是理性的,他甚至可以放弃自己亲自教导出来的学生,又怎么会因为几句话而新生动摇。   首领转身对郑之南说:“不用再说了。”意思是没有转圜的可能,他们是不会贸然前去。   郑之南默默的抱着孩子准备离开。   但首领阻止了他。   “这是玦的幼崽,就算已经死去,也要安葬在青龙部落的墓地。”   郑之南知道,与其把孩子葬在一个可能被人遗忘的地方,还不如安葬在青龙部落的地盘,玦如果知道,也一定希望孩子在这里。   所以他没有强求,而是对首领说:“我要亲自来。”   首领我微微颔首,招来侍从,叫了几个兽人,拿了工具带着抱着孩子的郑之南前往安葬幼崽的墓地。   墓地很快挖好,郑之南把换好衣服的念念放到用石头做成的石棺里,盖上盖子,一点点的将土洒在上面。   不是没经历过虚拟世界的死别,但这次郑之南毫无心理准备,是让他最痛苦的一次。   太痛了。   更多的是自责,怪自己愚蠢,低估了诃的兽性。   做完这一切,郑之南毅然决然的选择离开青龙部落。   只是在他踏出部落时,没想到会看到凤。   他身上的翅膀已经收起,肩膀上落了一只通体乌黑的鸟,他看到郑之南走出来,迎过去对他说:“你现在要去哪里。”   郑之南脑袋空空的,他现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去救玦,当时离开,完全是为了孩子,但现在孩子已经离开,再也无法被牵制,他只想去把玦救出来 ,只是他还没有什么头绪,他可以制造蜃楼转移视线,但还是需要一个或者两个伙伴一起,这样胜算更多。   “去白虎部落。”   “是要去救玦吗?”青龙部落和朱雀部落一直相处和睦,凤作为首领,自然知道玦。   郑之南嗯了一声,忽然看向会飞且强大的凤。   只是他还没有说自己无理的要求,就听到了最不想听的消息。   “关于玦和诃,我的知知鸟围观了整个过程,玦和白虎缠斗了一天一夜,白虎被戳瞎了一只眼睛,其他部位也伤势严重,而玦则因为身体原因没能在最后绞杀掉白虎,白虎最终反杀,知知鸟……亲眼看到他被丢进了火焰涯,融进了涯底。”   “那是……什么地方?”   “火焰涯的下面是经久不息的岩浆。” 第119章   郑之南昏了过去。   接二连三的噩耗让他根本没有太多的精力应付, 加上连日来为了孩子的事情顾不上吃喝,紧绷着身心, 他早就无法再透支身体下去,刚忙完念念的事情, 就听到了这样的结果……他本来就很虚弱的身体哪里承受得住。   等他再次醒来, 目之所及都是陌生的事物,还有陌生的气息,能听到外面有悦耳的鸟鸣声,还有一些人似乎在快乐的交谈,做着游戏。   这是个让人会不由放松的地方。   可是再放松的地方, 郑之南仍旧绷着一根弦。   凤进来的时候,郑之南还躺在床上, 双眼无神,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醒了, 好点了吗?”   郑之南从床上坐起来,对凤说:“你收留我, 会给你带来麻烦。”诃绝对不会就这么放弃他, 对于其他兽人来说, 他也的确是个麻烦。   而他也不会放弃杀了他。   至于攻略对象,他要暂时放一放, 该出现的时候自会出现, 不用他去找, 不用他去寻, 他现在有了更重要的事情。   凤说:“你是指白虎部落吗?”   郑之南点点头。   凤浑不在意地说:“比起因为怕和白虎部落起纷争而让你离开, 我更想让你再教教我们朱雀部落关于弓箭的事情。”当初清峰部落在掌握了弓箭的制作方法和操作手法后就将这越来越好用的东西报给了朱雀部落的首领。   也就是凤。   作为耳目众多的部落,任何消息都无法逃过凤的耳朵,他早已知晓了白虎部落对这片大陆的野心。   凤不是个爱坐以待毙的领袖,也不像青龙部落那样独善其身,他喜欢未雨绸缪,什么事情都做万全的准备,不然等事情到来再去忙碌,又有什么用呢。   一开始凤并不知道弓箭的制作者就是当时他抱回青龙部落的郑之南,是他晕倒后,玦的仆从鸿跑出来递给他一包东西以及一把弓和一袋箭,说这些都是他的东西,结合之前他和他说过在清峰部落住过一段时间……那个时候他就隐约猜到了一些,现在听到郑之南怔住的样子,就更加确定了。   所谓未雨绸缪,就像现在,他需要郑之南来做关于“武器”相关的东西。   武器这个词是郑之南告诉他的,弓箭也是武器的一种。   而且,武器可以分很多种类型,不仅仅只有弓箭。   他们会飞,虽然别的部落的人轻易伤害不到他们部落,可陆地对战能力太过薄弱,没能力反击,总不能敌人来犯,就飞在天上看他们在地上破坏自己的部落吗?然后用手里的长矛去杀敌,那太笨拙了。   现在有了弓箭,就算是在天上,也可以一箭将敌人射杀。   有自保的能力,也有了反击的能力。   凤愿意主动想办法对抗白虎部落,开始做训练准备,郑之南自然求之不得。   他把自己了解的知道的,全部都说了出来。   本来还因为内心崩溃而无神的双眼再次明亮起来,因为他有了新的目标和追求。   几乎没有停歇,郑之南拿着那把弓看了很久,立即想到了改进它的办法。   他不仅想改进弓箭,他还想要制作出元戎弩。   元戎驽是诸葛亮根据连弩制作出来的,可以连发10支箭,后来元戎驽又被明朝的一个机械发明家马均进行了改造,做到了连发50支箭。   这些信息都是他当初学习弓箭以及了解弓箭制作和相关历史时知道的,但连发50支的元戎驽对于郑之南来说制作太过复杂,其实如果不是他学过这方面的,也不会记得这么清楚,本身他对机械学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好在比起50支,连发10支的元戎驽要好制作的多,但还是要费一些时间。   凤特意为郑之南安排了一间工作室,就是用来研发元戎驽和改进弓箭的。   郑之南制作这些的动力就是希望有一天,这些东西可以给白虎部落,甚至给诃带来痛苦。   他还记得灭族之仇,也记得杀子之痛,还有因他而死的玦。   诃必须死。   白虎部落必须受到制裁。   弓箭好改进,找到适合的材料,就能开始制作。   但要制作经得起长时间使用和作战的弓箭,就需要一定时间来完成。   比如说,寒冷的季节需要把弓身放在弓匣里定型,极寒季节就是整理外表。   在《考工记》记里有这样的记载,冬天剖析弓干木理自然平滑细密;春天治角,自然润泽和柔;夏天治筋,自然不会纠结;秋天合拢诸材,白然紧密;寒冬定弓体,张弓就不会变形;严冬极寒时胶、漆完全干固,故可修治外表。春天装上弓弦,再藏置一年,方可使用。(注①)   资料里对弓箭很考究,但郑之南不需要弓长得漂亮,他只需要结实有力,耐用就可以。   加上这片大陆的温差,对于制作弓箭就更方便了,郑之南晚上最冷的时候定弓身,中午最热的时候治筋,筋用的是牛筋,古代弓箭多用牛筋,稍微凉爽的时辰则上弦。   他把这个方式交给心灵手巧的朱雀部落的兽人,再让朱雀部落的兽人教其他兽人,就这样,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朱雀部落就拥有了100张经过改良和加固的弓,这仅仅只是开始,除了朱雀部落,依附在朱雀部落的兽人也将开始和主部落一样全副武装。   同时箭羽也得到了改良,换了更加结实有韧劲儿的材料,之前东西粗糙,顶多射中猎物,但经过改良的弓箭可以直接将猎物的身体刺穿,头骨都能轻易粉碎。   这才是真正的武器,一开始郑之南制作弓箭只是为了打猎和防身,但现在,这些即将在战场上发挥作用的弓箭已经成为了真正的武器。   当朱雀部落的兽人掌握了这一制作技术后,郑之南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制作元戎驽的工作里。   凤的弟弟羽就是这个时候回来的,他十八岁出门历练,如今一年的历练结束,再次回到部落,却发现部落许多地方都有了不小的改变。   比如说他出去的时候,大家手上根本没有那个弯弯的东西,等他看到这小小的玩意儿创造出的威力后立即瞪大眼睛问是谁制作出来的,他对制作出这种东西的家伙非常感兴趣!   他以为是什么高大魁梧的兽人,结果来到工作室,看到那个埋头画图纸的家伙瘦削又苍白,看起来他只需要轻轻一推,对方就能一命呜呼的感觉,然而脆弱的身体竟然藏着这么威力无穷的东西。   他问旁边的哥哥说:“真的是他制作的?”那么厉害的东西,竟然是这么一个雌性制作出来的。   当然,他不是歧视雌性,他只是觉得,制作这种暴力武器,怎么也应该是个脾气暴躁的雄性兽人。   结果看到制作者,反差有点大。   但这种反差让羽产生了奇怪的感觉,如果他懂得现代词汇,会用一个字来形容。   那就是“酷”。   对,他觉得看起来需要人保护的小小雌性竟然能制作出这种暴力武器,有一种反差萌,很酷,很赞。   但是他不懂现代词汇,所以只用了两个字来形容。   “厉害!”   凤拍了一下弟弟的头说:“别乱说话。”语气里已经带上了对郑之南的尊敬。   对于郑之南所做的东西,值得凤尊敬他。   他已经改变了朱雀部落被动的局面,如何不让人尊敬?   所以他不希望弟弟用这么不尊敬的语气讨论郑之南。   “他叫什么啊?”   “南。”   凤带着弟弟走进去,把专心致志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郑之南叫回了神。   “南,休息一下吧,我听族人说,你除了吃了早餐,中餐到现在都没吃,你这样下去身体会垮下去的。”   郑之南抬头,听到关心的话才想起来自己在工作台已经坐了一上午加半个下午,之前还不觉得,现在却腰酸背痛,忍不住转了下脑袋。   看向旁边的陌生人。   这个陌生人已经有了青年的轮廓,但神情中还有一抹少年意气,以及少年人独有的清亮。   与凤有几分相似。   凤在郑之南看过来时,对他们做起介绍。   “这是我弟弟羽,之前在外面历练,今天上午才回来,看到部落里的弓箭就一直嚷嚷着要来看看是谁制作的,加上你还没吃午餐,我就带他过来了,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再继续,你不是说,身体是本钱吗?没了本钱,怎么走的更远。”怎么亲手杀了诃。   其实凤说的对,只是有时候沉溺在一件事里时,过渡专注是很难轻易的抽离出来。   但现在既然已经回过神来了,自然要去吃点东西。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身体,哪里能继续。   郑之南站起来对羽说:“你好,我是南。”   “你好你好。”羽身上戴着兽骨制作出的项链,左耳上挂着羽毛耳环,一头蓝色的头发怎么看怎么像是正在参加主题时装周的模特。   非常有型。   特别是这个蓝色的头发,真的太潮了。   看到羽,郑之南想到了许多轻松的事情,不由露出了个笑容,这是他自从来到朱雀部落后,第一次笑。   羽看到郑之南冲他笑,咧着嘴也傻乐道:“你笑我干嘛。”搞得我怪不好意思的,这么想着,羽低头看自己的衣服还有身上,没有什么问题啊。   郑之南看到羽茫然的神情,走过去说:“你的发色我很喜欢,羡慕的笑了。”   “……”骗人……他肯定是在骗我…… 第120章   看到郑之南笑, 等郑之南先走出去的时候,凤落后几步对弟弟悄声说:“你以后就负责叫南吃三餐。”这样没准弟弟能多逗笑几次南, 也能让他放松放松心情,不用那么紧绷。   “我刚回来你就给我安排活儿。”羽抱着臂脑袋里想的是刚刚郑之南的笑。   让他说实话哦, 虽然那个笑总觉得有别的意思, 可真的很好看,而且南是他见到的最特别的雌性,其实说漂亮精致,族人里未必没比得过他的,可是就是很特别, 大概这就是气场的问题?   其实那是从容,内敛, 温润,还有一丝不容易让人察觉的脆弱揉和在一起的气息。   凤说:“这叫趁热打铁, 免得你休息几天再忙起来更痛苦。”   “我想去学习弓箭。”   “南这么厉害的大师,你不让他教你, 你还想请教谁?”   凤这句话可以说是醍醐灌顶, 瞬间让羽不是那么抗拒了。   他要好好跟南聊聊弓箭的事情。   凤和羽陪着郑之南吃了午餐, 然后凤在离开之前对羽说:“你带南去附近转一转,老在工作间待着, 挺枯燥的, 散散步, 换个心情。”之前凤就想让郑之南劳逸结合, 奈何没人督促, 他自己也有一堆事情要处理,南不配合他也没办法,但现在弟弟回来了,碍于面子,估计也会陪着走一走。   羽闻言,大大方方地说:“好啊,听我哥说你来了我们朱雀部落后就一直在部落里待着,附近都没逛过,不能这么下去,你得熟悉熟悉地形,什么时候要偷懒也能躲在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羽这完全就是经验之谈。   凤用手敲了一下羽的头,摇着头对郑之南说:“别看他成年也有一段时间了,其实还很孩子气,如果说错了话,做错了事儿,不用看在我的面子上,直接打就可以了。”说完,凤果断的转身离开。   留下羽瞪大眼睛看着自家哥哥。   喂,到底是不是你弟弟啊?   郑之南也的确有些累了,因为图纸已经画好,今天出去走走也好,的确也需要放松一下。   郑之南脸上浮起一个淡淡的笑容,开玩笑道:“走吧,去看看你平时偷懒都在哪里躲着。”   羽手里拿着刚刚让族人拿过来的弓箭,背在身上,等两人走出部落后,羽忽然抖出了翅膀,用有力的双臂抱住郑之南。   公主抱。   突如其来的举动让郑之南也不由僵硬了一下,但想到羽不会有恶意,就慢慢的放松下来了。   飞到空中后,羽对郑之南说:“喏,看到前面那座山了吗?哪里有一棵巨树,我在里面搞了个秘密基地,带你去看一看。”语气洒脱,并不计较自己即将把秘密基地告诉怀里的雌性。   郑之南只是随口那么一说,没想到羽会这么大方的把秘密基地的地址告诉他,还要带他去。   他说:“秘密基地不是应该只有自己知道吗?”   “你又不会告诉我哥,告诉你了也没事儿。”   郑之南听到他语气这么笃定,在心里笑了,然后一本正经的问:“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告诉你哥?”   羽一愣,要不是抱着郑之南,他都想伸出手挠挠头了,他沉吟了一下说:“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觉得你不会告诉我哥,对吧?”率真的让郑之南彻底的忍俊不禁了。   “那我就要让你知道,有时候直觉并不是准确的。”   羽闻言,一脸警惕地说:“什么意思!”   “等回去了就告诉你哥啊。”   “!”   羽好一会儿没说话,郑之南等了等,让他放轻松说 :“逗你的,别担心。”   “我才没担心,我就知道你不会告诉我哥!”   郑之南心里想的是,我虽然不告诉你哥,但你哥未必就不知道你这秘密基地。   飞了大概20分钟,就来到了他说的秘密基地。   那是一棵非常非常巨大的树,里面有一部分是中空的,一开始郑之南没看出来里面有猫腻,当羽把他放在树杈上,他推开门,打开后才发现原来这里还有一扇门,而里面竟然大的像一套复式。   果然只有在这种奇怪的原始世界,才能看到如此夸张巨大的大树,里面简单的装饰了一下,有柔软铺着干草和兽皮的床,有桌子椅子,瓶瓶罐罐,还有一个用各色羽毛做成的吊坠,果然是个秘密基地。   很有点感觉啊。   羽看郑之南转来转去,非常骄傲的扬着下巴说:“怎么样?”   郑之南意味深长的点点头说:“很棒,像是你的爱巢。”不管是椅子还是杯子罐子,甚至是枕头都是成双成对的。   羽闻言憋红了一张脸,没想到自己的这点心思竟然这么轻易的被对方给看穿了。   他这个秘密基地,确实是他偷懒放空的地方,但还有一层意思,创造一个和他未来的雌性约会的地方。   但是这事儿他谁都没说,连他哥都不知道!   他也没想过要告诉任何人,比起自己主动告诉,这种自己的小心思被别人看穿,他本来就刚刚成年不久,在同龄人面前装得再成熟稳重,面对这样的情思被发现,也忍不住俊脸一红。   支支吾吾地否认道:“什么爱巢啊,才不是,就是我的秘密基地。”他才不要表现的像是很在意自己未来的雌性一样!   爱巢什么的绝对是不存在的。   看到羽的神情,郑之南才恍然大悟,这个年纪的男孩似乎特别的爱面子,把面子看做天,所以对于自己表现出这么少年情怀的一面肯定是要允以否认的。   郑之南为了让羽恢复自然说:“哦哦哦,那是我想岔了。”说完郑之南看着羽的一头蓝发,再一次感慨好新潮啊,颜色自然漂亮,感觉是蓝色,却又是现实生活里染不出来的那种蓝色。   阳光下甚至会有细碎的光芒,轻轻地闪耀。   羽看到郑之南神色如常,没有嘲笑他什么的,慢慢的松了口气,然后就听到郑之南说:“你头发是蓝色的,是不是你的兽身也是蓝色的羽毛呢?”他刚刚来的时候看到他的翅膀,是蓝白色的,渐变的颜色,那点蓝不似头发那么篮,但同样的好看。   真是个精致的兽人男孩。   羽闻言说:“是啊,我的羽毛是蓝色的,尾部是淡蓝色,尾巴尖则是白色的。   “头部和上身是蓝色?”   “对,从头到尾,从蓝到白的渐变色。”   “感觉会很美。”   “什么美,是帅!美是形容雌性的。”   郑之南摇摇头认真地说:“美可以形容任何事物,包括你,并不是只有柔弱的美才叫美,有时候坚毅也是美的。”   羽似懂非懂,眨眨眼睛,没有反驳。   因为他觉得郑之南的话似乎有点道理。   让他无从反驳。   特别是,他想到了一个相反的词,比如说帅,明明郑之南给他很脆弱的印象,但是在知道他制作了那样的武器后就觉得他很帅。   其实帅和美都一样,并不是某一个特定的人群才可以使用。   它们可以用来形容任何他们想形容的人和事。   两人在秘密基地待了一会儿,然后走出秘密基地后,羽站在一旁对郑之南说:“你想看看我的原形吗?”   郑之南问:“可以吗?”他的确想看看。   羽跳下树,还没落地,身形一变,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漂亮夺目到移不开眼的鸟,他的周身像是被镀了一层银光,闪闪发亮,如梦似幻,这种颜色,实在是形容不出来的美好,原身比一辆路虎车还要大,当然也比他这只蝴蝶大,就在他欣赏羽的原形时,他飞过来,靠近树,然后对郑之南说:“来吧,我们回部落,一会儿太阳下山,温度就会下降,你的身体会受不了的。”   郑之南从树上跳到羽结实强壮的背上,双手轻轻抓住他的颈部,羽毛柔软到像是摸着羽绒被的感觉。   想到羽绒被,郑之南就想到了枕头。   这些兽人睡觉的枕头不是石头就是木头做的,让他分外想念柔软的可以陷入到枕头里的羽毛枕。   羽专心飞翔的时候,郑之南默默的迎着风,费力的问羽说:“你们是不是定期掉毛?”   羽不假思索地嗯了一声说:“对啊。”   “那……多久换一次?”   “一季换一次。”   “嗯,我可以收集你的羽毛吗?”郑之南默默的说出自己的请求。   然后……羽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往下坠了一下,虽然很快就恢复了飞行状态,还是有些懵。   他……他……这个雌性要我的毛干什么。   他……好奇怪啊!   这是他见到过的最奇怪的雌性!   就在羽胡思乱想的时候,郑之南安抚他说:“如果你的羽毛你还有用的话就算了。”   “你要用来干什么啊?”羽语气忐忑,不想拒绝,但又担心郑之南拿他的羽毛做奇怪的事情。   郑之南沉吟了一声说:“这里的枕头太硬了,我想给自己做个软一点的枕头。”   “哦……”羽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正常,怎么回事,他为什么觉得有些失落,好像还蛮期待这个雌性做什么奇怪的事情……   他肯定是病了。   他一会儿回去要去找医师拿点药吃。 第121章   “福伯, 我觉得我最近有点不正常,你给我看看是不是病了, 要不要开点什么药?”   “具体表现在什么地方不正常?”   “呃……”羽陷入了沉思。   福伯看了看羽特别健康的面色,然后又把了把脉, 心里想着, 这孩子强壮的不要不要的,能有什么不正常的?   该不会是到了年纪,想雌性了吧?   想雌性是好事儿,彻底的长大了。   一般情况下,只有想雌性了, 才会在身体健健康康的时候觉得自己不正常了。   羽想了想,满脑子都是郑之南的样子, 把郑之南努力的从脑海里挥去,说:“就是觉得怪怪的。”   “你是想雌性了吧。”少年怀春, 很正常。   羽闻言,瞪大眼睛看着福伯, 摇着头说:“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他怎么知道我在想那个雌性?!   我只是单纯的想了想他, 并没有不单纯的想, 真的。   “哈哈哈。”福伯摸着自己的胡子笑眯眯的看着涨红了脸的羽。   羽匆匆忙忙站起来,随便找了个借口就跑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 冷静下来的羽躺在床上, 想着过几天把身上掉的羽毛整理一下送去给郑之南。   为了表达诚意, 羽那天特意挑了最大最漂亮的羽毛带过去给郑之南, 在此之前他刚训练完, 顺便洗了个澡,还换了一个耳环戴,这次的羽毛耳环颜色是白色的。   到了地方后看到郑之南桌子上摆着一小摞淡蓝色的羽毛,这个颜色不是他的,但部落里只有他们两个是蓝色的羽毛,所以一定是哥哥的。   本来兴高采烈的来,看到桌子上哥哥的羽毛,羽有些懵,他以为郑之南只要了他一个人的羽毛。   他站在原地,没有走过去,郑之南眼角余光发现了他,对他招招手说:“羽,过来。”   羽这才回过神依言走过去,他的羽毛用兽皮包着,鼓鼓囊囊,充满诚意。   然而对于想做枕头的郑之南来说,这些又粗又长又硬的羽毛一点用都没有。   用这个做枕头是要咯死他吗?不过也怪他没说清楚,不怪这傻小子,他一定是以为越大越好。   虽然不能用,但郑之南没有那么直接,他拿着羽毛看了看,然后眼神递向羽说:“这些羽毛很漂亮,可以用来做箭尾,但如果想要做枕头的话……”郑之南用羽毛指了指羽的胸口和肚子,“得用这个部位和这个部位的羽毛,要又轻又小又柔软的羽毛,这样做出来的枕头枕上去才舒服。   郑之南只是虚空里指了指羽的胸口和腹部,根本没碰到他,可他却觉得那羽毛的尖儿正随着他的动作一下一下的拨弄着他的身体,痒痒的,热热的,羽不由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胸口,故作镇定的看向那袋子羽毛说:“所以这些羽毛没用吗?”   “也不是没用,可以留下来给你做箭尾。”   “给我做?”   “你的羽毛,不给你做,给谁做?这么漂亮,扔了可惜了。”   羽听到那句“给你做箭尾”嘴角咧起来,一脸的开心,“好啊,那我下次换羽毛的时候,就专门给你留又小又软又轻的那种!”   郑之南指了指桌子上摆着的羽毛说,“像你哥这样的就行了,这是我昨天问你哥要的,我还要了其他人的羽毛,到时候洗一下晒一晒就可以开始做了。”语气很随意。   “那你等等我啊,我的马上就又可以有了,我房间里还有一些没处理的,只是有些少,其他的我都扔了,下次我一起带过来。”原来不是专门要了哥哥的,还有其他人的,羽忽然就不失落了,只是生怕郑之南找的人太多,就不需要他的羽毛了。   “好,没事儿的,这么点羽毛还远远不够,所以会等你们下次换毛后再弄。”郑之南把这些羽毛都收好放在柜子里。   对于心思浮动的羽,郑之南并没有注意。   他已经决定把攻略对象放一放,和诃对着干,就专心在做这件事,至于羽,他只是看做一个弟弟,毕竟他朝气蓬勃的样子,怎么看也只是个弟弟。   根本没有一丝绮念,他现在手头要做的事情就是元戎驽。   自从图纸画出来后,郑之南就一直在做样品,目前做出了四个,前两个都失败了,他从失败品里找原因,又加以改进,继续改。   元戎驽设计到机械学方面的东西,郑之南不精通,就只能笨拙的一点点根据失败的地方进行修改。   光元戎驽就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才终于出现了成品。   做好成品那天,郑之南心情很好,刚好羽过来叫他吃饭,这个时候郑之南那里会去吃饭,只想着快点到射击场去实验经过10次修改后的元戎驽,如果这次还不成功,他就真的没有更多的办法了。   羽走过来说:“南,吃——”话还没说完,就被郑之南拽住手腕往楼下走,边走边说:“不急,先随我来。”   “去哪里?”   “去射击场,你帮我试用一下这成品。”元戎驽需要力量,他去使用的话,发挥不出元戎驽的真正威力,而有力高大的雄性是最佳的人选。   装在元戎驽里的箭羽比较细,但也更加锋利尖锐,射程也会更远。   来到射击场后,郑之南把元戎驽交给他,然后摆了10个不大不小的野果在50米处的石头上。   他对羽说:“使用的时候,要依次移动自己的手臂到你想射的目标物上。”他语气小心翼翼的,说完后屏息静气地等待着羽的射击。   看到郑之南郑重无比的神情,羽也更加严肃的对待这次的试验。   因为已经不是第一次使用元戎驽,之前几次测试,他也用过,方法还是知道的。   一发,两发,三发……十次射击,每次都没有飘或者出现没能射到自己理想中的射程,虽然只射中了八个目标物,可这是准确度的问题,只需要多练习就可以。   这次实验意味着元戎驽终于制造了出来!   郑之南等羽射击完了后就立即取下了元戎驽开始查看,里面没有像之前那样承受不住力道损坏,箭道也好好的,什么都好好的!   在更换了无数种材料,修改了无数次后,元戎驽终于制作成功!   接下来就是在原有的基础上 ,开始成批制作元戎驽,训练使用元戎驽的轻兵队。   元戎驽虽然威力无穷,但操作上比弓箭难一些,所以郑之南会亲自指导和训练这批兽人,而一直参与到测试中的羽因为最早掌握了使用元戎驽,所以会和郑之南一起训练兽人。   因为元戎驽的成功,凤在知道了后,亲自见证了他的威力,晚上特意举办了全部落的庆祝会,大家载歌载舞,比起之前的凝重,不知疲倦的训练,这一刻大家是放松的,而朱雀部落的兽人从一开始只是对郑之南的好奇,逐渐转变成了尊敬,能够制造出这样威力的武器,郑之南已经超越了所谓的雄性和雌性身份,不论是哪一种身份,他都是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强者,强者不一定要很能打,头脑强大,也是强者。   聚会结束的时候,喝了一点酒的郑之南微醺着对凤说:“接下来,我们最要紧的就是联合其他部落。”白虎部落的确是四大部落里平均战斗力最高的族群,玄武部落虽然也力大无穷,有句话叫做一力降十会,但灵巧性和作战性都不如白虎部落,单挑还有胜算,群攻就不一定了。   如果白虎吞并了玄武部落,对于朱雀部落来说并不是好事儿,所以他需要提前去和玄武联盟,只是这种说服的过程,也非常考验人,因为你不知道对方领不领这个情,愿不愿意招惹是非,因为人的劣根性,总觉得事儿还没发生,想这么多都是徒劳,就像青龙部落总是用独善其身来保全自己。   羽扶着郑之南,听到哥哥说:“玄武部落生活在最东的地方,白虎是他的邻居,两个部落时有合作,就像我们朱雀和青龙也格外的要好一样。”   “老虎住在隔壁,合作很寻常,可知道老虎心里在想些什么还能继续维持表面的和平,就是自己的选择了,我们要做的目的就是给玄武部落心里扎根刺。”   凤斟酌了一番说:“你说的没错,我会物色几个人手去玄武部落……”   郑之南打断他道:“我去是最佳的人选,同时也会送一份礼物给玄武部落。”   羽闻言立即急急道:“我和你一起!”怎么可以放任雌性独自外出,羽光想一想就要窒息了。   凤还没说话。   郑之南又接着说:“如果我没猜错,白虎的耐性也有限,我继续在部落里待着,只会让他有借口发难,这个时候正是训练的关键时刻,不宜发生波折,加上要去说服玄武部落,刚好可以趁机出门一趟,免得白虎部落扰乱我们的计划。”说完看向凤。   郑之南说的非常有道理,加上关于礼物的事情,也只有郑之南最懂,最了解这份礼物,换旁人未必有郑之南了解的那么透彻,这个提议,凤其实无法拒绝。   因此他看向要一起去的弟弟,对郑之南说:“原本没有道理放雌性在外面独自活动,这很危险,但事情特殊,你去是最佳的人选这没错,不过你要带上羽才可以,他是部落里最出色的武士,也是学弓箭和元戎驽最快的兽人,有他在,我会很放心。”凤知道郑之南的价值,所以非常看重他的安危,不想他出一点差错,除了羽之外,还会另外派6个侍卫跟着。   郑之南点了点头:“恩,一周后出发,我先去睡了。”   羽说:“我送你上去!”   挥别了凤之后,羽扶着脚步有些凌乱的郑之南回他的住所。   他现在已经在想着和郑之南出去的事情了。   等扶着郑之南到了床上,郑之南直接翻身枕在了刚制作好的枕头上,很柔软,很舒服,让他直接沉入到了梦乡。   羽去打水,用柔软吸水的兽皮给郑之南擦脸和手还有脚。   等收拾完了后,羽准备离开,这个时候郑之南忽然翻过来,嘴里喃喃了一句:“念念……”   羽一怔,他知道念念,他之前对郑之南很好奇,就去问凤许多关于郑之南的事情。   知道他曾经有过一个雄性,被白虎部落的诃杀死,为了救他,而念念是他和那个雄性的孩子,被诃下了药毒死。   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来,诃的兽性太重,这不是一个部落首领该有的性格,这是危险的。   想到他曾经的遭遇,看到他现在这么坚强,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那样做着一切,他的心就会隐隐作痛,感到心疼。   郑之南没提过那些往事,谁也没有去碰他的伤口。   原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伤口已经愈合,却没想到,午夜梦回,仍旧会被那些痛苦的记忆所折磨。   羽靠过去,看着他的睡颜,在那红润的脸上看到了从眼角滑落下来的泪,默默无声。   让人心疼。   羽伸出手,握住他的手,情不自禁吻了吻郑之南的额头。   他想给此时脆弱不堪的郑之南一点力量,想让他知道,有人会一直陪在他身边。   此时,郑之南的仇人就是他的仇人。   在睡梦中的郑之南并不知道系统提示出现了。   系统:好感度已激活,已达80。   不论是梦呢还是好感度,郑之南都不知道,更不知道羽的心意,他满脑子都是杀了诃,给念念还有玦报仇雪恨,然后将白虎部落踩在脚下给蝴蝶兽人一个交代。   什么疯狂模式,什么进度点,郑之南已经完全顾不上了。   虽然梦呢不记得,但郑之南还记得自己回去的路上说过要给玄武部落送一份礼物。   早上起来后,随便吃了点东西,他就开始做准备,其实材料是有的。   他为玄武部落准备的是护盾,玄武部落虽然兽身高大,但比起兽人身躯,他们还是喜欢用兽人身躯作战,因为兽人身躯要比原身灵活的多。   但这样的话,身体的防护能力就没有原身要强大。   护盾就是为他们准备的。   其实比起护盾,郑之南更想做的是护甲,但护甲比护盾更强大,也更方便行动,作战,只是这个时候还不知道玄武部落的态度,贸然送护甲,有些不合适,因为你不知道对方是敌是友,给自己制造个强大的对手,多尴尬。   护甲当然是偷偷做好留给自己人啦。   不过在天上飞的朱雀部落,要不要护甲都一样,反正长矛扔的再高也没有弓箭有效率,威力大,扔长矛,长矛能有多少根,白虎部落要想吞并朱雀部落,还早呢,未必谁吞并谁。   一周后,郑之南拿着成品护盾,和羽以及6个侍卫前往玄武部落,为了早点去早点回,他们都变成兽身,郑之南爬坐在羽的背上,感受着疾风。   玄武部落离朱雀部落最远,不像去青龙和朱雀,最多一天就到了,去玄武不仅要跨过平原,还有河流和山川。   三天都是快的,但这指的是不吃不喝只顾飞的情况下,如果每天飞下去休息一次,最少四天才能到。   不过这已经是快的了,郑之南并不想大家一身疲倦的去玄武部落,毕竟气场这个东西也是很重要的,你一脸萎靡的去见“客户”,客户肯定得无语一阵,没准你还没开口说话,对方已经把你否定了。   到达玄武部落的边界时,一队人找到一处山洞,飞下来休整。   郑之南光坐在羽的身上,飞那么久都觉得累,下来就得躺在床上休息一会儿才有力气。   结果那几个兽人,尤其是羽,竟然一点疲惫都没有,精神抖擞的让他羡慕。   总觉得,说是休整,其实是给他时间恢复体力。   就他最废了。   没办法,这是雄性和雌性天生的身体差异,雌性再强大,在体力方面也永远赶不上雄性。   大概是这样设定,才能衬托出雄性的高大威武吧,郑之南躺在石床上闭上了眼睛。   他太累了,维持一个姿势趴在上面飞那么久,坐飞机,比这个舒服多了,但飞几个小时也会觉得疲惫,别说这次坐的是毫无遮掩物,直面疾风的鸟背上,被疾风吹得脸发干,嘴唇更是翘皮的厉害。   侍卫一部分去打猎准备晚餐,一部分去找水和点火堆。   羽则给郑之南捏腿还有手臂,刚刚落地的时候,郑之南差点跪地上,腿估计维持久了一个姿势太酸,难受也不说,也太能忍了,羽有些心疼,却又明白他的坚持。   当羽一行人在休整的时候,在各个地方跑了大半年的亥也一无所获的回到了玄武部落。   他作为首领之子,本应该历练结束后就开始逐步参与到部落事物中,但自从与那个雌性相遇后,他的心思就全部变了,一觉醒来发现山洞里只有他,那个他喜欢的不得了的雌性早已不见。   一开始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睡着,根本没想过是郑之南用野果迷昏了他。   担心是什么卑鄙的兽人想要他的雌性,却不敢挑战他,因此用了卑鄙的手段弄昏了他,把自己的雌性带走了。   后来回到部落后,看到医师手里相似的果子,就问这个是干什么用的。   才知道他的作用,可以让人镇静下来,量大能让兽人陷入昏迷,一般情况下是药用,给狂躁的病人使用,以及给受伤的病人镇痛的。   不过就算发现了是果子的问题,亥也没想过是郑之南故意把他弄昏的,毕竟两种果子长得一样,没准他只是不懂,无意间把他迷晕了,然后以为他死了,就离开了。   所以他一直在寻找那个独自流浪的雌性,希望快点找到他,然后庇护他不被欺负,但大半年过去了,什么都没找到,一无所获的亥最终放弃了寻找,回到了部落,他的时间有限,大半年的时间是父亲给出的极限,再这么执迷不悟下去,只会让父亲对他失望,他该肩负起自己的责任了。   刚回到部落不久,父亲就说朱雀部落派人过来和他们谈事情,知知鸟带来的讯息,四天后到达,现在三天过去了,明天一行人应该就到了。   “我要出席吗?”   “当然,你是未来的首领,该接触接触这方面的事物。”   “可我刚回来,想好好休息休息。”   看儿子那一脸的落寞,最终心里还是泛起一丝柔软,叹了口气说:“好吧,到时候你想来就来,不想来就好好休息休息,问起来,我就说你还没回来。”   “谢谢父亲。”失魂落魄的亥转身回自己的住所。   他该一点点忘了那个雌性。   他也必须要忘了那个雌性。   虽然很痛苦。 第122章   经过一晚上的休息, 郑之南恢复了体力,接下来就是进入玄武部落的地盘, 需要谨慎一点。   羽之前在郑之南面前还表现的少年气了一些,但此时此刻, 他神情严肃, 露出了成年雄性应有的态度,他可以独当一面,凤知道,郑之南也知道,不然凤也不会排他来。   在这段时间的相处里他就发现了羽是非常出色的兽人, 任何东西都是一点就通。   性格也很可爱。   看到羽平静的脸,他不觉得好笑, 反倒觉得,真是长大了。   若是之前还觉得他是个弟弟般的存在, 现在在郑之南的眼里,羽已经是个成年雄性的存在。   其实郑之南比羽还要严肃, 因为他之前和玄武部落的一个雄性兽人接触过, 不知道对方是普通兽人, 还是哪家高层的孩子。   如果是高层的孩子,就有些棘手了, 希望到时候不要生出什么波折。   为了避免生出事端, 再次出发之前, 郑之南跟羽说了一件事, 同时也想了一个对策。   “之前玄武部落有个叫亥的雄性追求过我, 我担心他位置不一般,到时候发现了我,可能会产生一些变化,为了不让事情变得很糟糕,到时候进去的时候,我们的身份就是一对夫夫。”   夫夫……   一开始听到玄武部落有人追求过郑之南,羽是皱着眉头的,有一瞬间他都想把郑之南连夜送回朱雀部落了,但后面听到他说话,又舒展了眉头,忍不住翘起了嘴角。   因为部落与部落之间有事相商的时候,像你看中我的雌性想单挑我,在这样的场合是不知轻重的举动,也是不被允许的,私下里单独遇到想发起挑战,那是私人的事情,但部落与部落之间会晤的时候,这种情况是不能出现的。   所以如果郑之南和羽是以结合的身份进入玄武部落,那么就算碰到了亥,他也拿郑之南没办法,更不会去挑战一个部落的颜面。   他敢挑战,看似是挑战羽,可羽此次来是代表了部落,所以亥也同时在对一个部落挑衅,这种事情,愚蠢的人都不会犯。   羽听完就立即答应了。   “好啊好啊。”不仅能保护南,还占了个夫夫的便宜,他求之不得。   如果郑之南不知道羽是朱雀部落的兽人的话,他会以为羽变身成为了狗狗,说这句话的时候,仿佛能看到隐形的大尾巴一晃一晃的。   郑之南以为羽只是猎奇心理,觉得好玩,随口说了句:“有那么好玩吗?看你笑得跟偷到了糖似的。”   羽好奇地问:“糖是什么?”   糖是什么,郑之南听到这句才想起来,这个地方还没有糖,只有蜜,而蜜是甜的,所以他们知道有蜜,也知道甜,而糖还没有出现,所以不明白。   郑之南说:“感觉到甜的东西就是糖,比如说蜜。”   郑之南的无心之语却让羽感到了思索。   感觉到甜,他天天看得到南,每次看到他的笑容就觉得很甜,那就是吃到了糖吗?”那我天天在吃糖啊,刚刚就吃了一次!   “原来是这样,那我吃过糖了,很甜!”   郑之南用“你四不四傻”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两人牛头不对马嘴竟然也说得很和谐,在郑之南的催促下,大家起飞,出发。   早上起飞,到了下午才到达玄武部落的大门,因为凤派知知鸟提前通知过玄武部落,所以他们到的时候,验明身份便顺利进入到了玄武部落内部。   玄武部落的首领琥,亲自出来迎接,看到郑之南手里的盾牌,露出了兴味的眼神。   因为这东西是第一次见,难免会好奇。   不过,没等他疑惑多久,到了大厅,郑之南就将这手中的盾牌赠与了琥。   “这是用最坚硬的材料制作的盾牌,可以抵挡长矛的袭击,同时拿在手里也不妨碍另一只手。”之前玄武部落都是赤手空拳搞事情,现在有了盾牌,虽然看起来多此一举,但其实的确能阻挡不少来自外界的伤害,当然,不是拿起来就能用,也需要练习,熟练后,会更趁手。   这件礼物绝对称得上诚意满满。   琥颇为高兴,对羽说:“这都是你的雌性想出来的吗?”   羽被那句“你的雌性”弄的飘飘然,骄傲的笑了笑说:“是的。”   等大家都客套完了后,坐下来开始聊白虎部落的事情。   郑之南端起手边的杯子样式的东西喝了一口说:“玄武部落和白虎部落毗邻而居,应该关系会很亲密。”说完,看向琥。   比起青龙部落和朱雀部落,白虎部落的确和玄武部落要亲密那么一丢丢。   琥点了点头。   郑之南接着说:“那你知不知道,白虎部落将蝴蝶兽人灭族的事情?”   琥瞪圆了眼睛,他知道有蝴蝶兽人的存在,也知道他们擅长什么,但蝴蝶兽人与世隔绝,从不出师,至今没有人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生活,就更无从得知蝴蝶兽人被白虎部落给残杀了的事情。   “你有何凭证?”琥闻言将信将疑。   郑之南在他问完这句话后,将背后的翅膀振开,黑金色的花纹绚丽夺目,又透着庄重和神秘,出现了10秒后,郑之南就收了回去。   琥看到郑之南的变化,立即站了起来说:“你是蝴蝶兽人?!”   “是,我以蝴蝶兽人唯一的幸存者,部落首领之子的身份做凭证,你看可以吗?”   “诃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作为首领,琥隐约猜到一些,只是不能肯定。   “想要得到蝴蝶兽人为他所用,还能是为了什么,他想要做这片大陆的王,将其他三大部落收归统一。”   郑之南很坦然的说自己被诃囚禁的那段日子所看到的一幕幕。   “因为族灭,我被抓回了白虎部落,在那里生活过一段时间,看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比如说,白虎部落内外都戒备森严,仿佛被发现他们正在做的事情……训练兽人,就像即将上战场的士兵那样。”语气轻描淡写,仿佛在说别人的经历。   他没有提玦,没有提自己的孩子,只说了自己看到的画面。   琥慢慢坐回椅子上,神色怔然。   就在他出神的时候,郑之南说:“我们此次前来,一是送上礼物,以及盾牌的制作方法,另外一点就是想给玄武部落一个警示,就算不与朱雀部落联盟,也要有戒备之心,毕竟……”你们是邻居。   当议事厅里大家聊着重要之事的时候,消沉无比的亥躺在床上发呆,侍从端着吃食走进来,为了给自家大人解闷儿,说了说客人们的情况。   “大人,下午的时候,客人们已经来了,朱雀部落真是四大部落最英俊的存在,这话一点都不假,但他旁边的雌性却更加亮眼,皮肤白皙如刚剥壳的水煮蛋,眼睛又大又黑,像宝石,真是难得好看到让人移不开眼睛的雌性呢。”   本来亥没怎么听侍从说话,但是那些对雌性的描述却又和他心中的那个人完全吻合,这些话就不由自主的进入了脑海。   心里想着,不可能的,不可能是他的雌性,但还是坐了起来,追问道:“来了?那雌性叫什么?”如果对方是朱雀部落的,对于他的轻薄似乎也理解了,毕竟朱雀部落的雌性相对来说要比白虎和玄武部落瘦小美丽一些。   “听说叫南,和他一起的雄性叫羽,两人是夫夫,非常般配呢。”   他的雌性叫安,不是南,可亥想了想,没准对方和自己的雌性认识呢?   毕竟体态和外表都那么相似,他还是先去看看比较好。   亥想到这里,非常郑重的换了一条兽裙,净面洗手,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去相亲。   弄完这一切,亥一边问一边朝议事厅走:“他们聊完了吗?是不是准备用晚餐了?”   “听荞说,已经到了尾声,现在首领应该在领他们去就餐的地方,是直接去餐厅吗?”   “不,还是先去议事厅,没准他们还没走。”担心扑了个空的亥这么回复。   亥出现的时候,和琥相谈甚欢的一群人正准备走出议事厅。   猝不及防,两人打了个照面。   这不是他的安,又是谁?   亥差点控制不住就要走过去,但羽已经揽住了郑之南的腰,默默宣布主权。   亥颤抖了一下,张了张嘴巴说:“安,是你吗?”   琥奇怪的看一眼向来莽撞的儿子,怎么说话这么小心翼翼?   郑之南笑了笑对亥说:“大人认错人了吧,我叫南,旁边这为是我的雄性。”   羽咧嘴笑了笑对亥说:“你好”然后对旁边的琥说,“这就是首领之子吗?果然高大雄伟,一表人才。”   琥与有荣焉地说:“有老夫当年的风采。”   亥听到“南”这个字的时候,就知道了,一切都是假的。   当初和他一起也不过是暂时的委曲求全,他知道自己撼动不了这段被动的关系,所以和他演了一场戏,当他在戏里无法自拔的时候,对方已经在想着离开。   所以一开始名字就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   不知道失恋为何物的亥已经在失恋里沉溺了。   但他并没有一般人那么脆弱,他想通了后,最多心痛一下,然后就是嫉妒站在他旁边的那个雄性。   好想挑战他啊!   如果打败对方,不管南愿不愿意和他在一起,也必须得和他在一起!   可是,他知道,这种场合是不可以的。   琥走过去拉住儿子的手说:“还以为你不过来了,既然来了,走吧,和我一起陪贵客们用餐——”后面琥说了什么,亥一直没听进去,内心崩溃的和琥一起向就餐的地方走。   看到亥没有暴怒什么的,郑之南松了口气,看来还知道点分寸。 第123章   就餐的时候, 亥时不时的朝郑之南那里望。   羽知道亥看郑之南,一直贴心细致的分肉, 递菜,还有果酒。   果酒度数不高, 稍微喝几杯不会醉。   郑之南没有拒绝羽的贴心之举, 因为他也看到亥频频望着他,他和羽自然要亲密一点,也好让亥死了这条心。   不仅羽主动,郑之南也给予了回应,还亲自拿起酒杯喂羽喝果酒, 因为他自己也喝了酒的缘故,脸微微泛着红, 看起来越发的诱人可口。   亥被一次次刺痛,最终收回了视线, 一杯接一杯的喝酒。   琥看出来儿子有些心不在焉,也没有去引着他说话。   酒会很和谐, 什么事儿都没发生。   只是到了晚上, 尴尬的来了。   因为两人的身份是夫夫, 人家安排的房间是他们俩个睡一起,里面只有一张床。   本来羽想说我拿张兽皮铺地板上, 睡地上, 但郑之南一直觉得自己是哥哥的身份, 自然要让着弟弟, 说的是, 他睡地上,让羽睡床上。   羽坚持不要,后来郑之南看床蛮大的,也怕万一有人进来看到他们没睡在一起怀疑他们是不是在搞什么诡计,最终拍板。   “算了,我们一起睡在床上吧,这床够大又不是睡不下。”他一个雌性都不介意,雄性应该更不介意吧?而且在他眼里,其实没什么雄性雌性之分,都是男人,男人睡一起咋啦。   羽平时大大方方的,但一听到要睡一张床上,难免心猿意马,脸红扑扑的,还好有喝多了可以当借口,这可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没问题吗?”羽这么说的时候已经走到了床边,扭头去看郑之南。   郑之南说:“有什么问题?这样最安全也最方便,谁都不受罪。”   他们要在这里待几天,指导一下如何制作盾牌。   所以当羽躺床上的时候,心里乐开了花。   待几天意味着可以睡在同一张床上很久!   羽忽然就很想待他个十天半个月,单纯的想跟郑之南躺在一起,什么都不做,只是听他的心跳声,感受他在身边,就很开心了。   因为担心亥去找郑之南,郑之南去哪里,羽就亦步亦趋的跟着他。   要知道,这个世界,雄性看上一个雌性,如果那个雌性落单了,那就很危险了,睡了你,都不会眨一下眼睛,心里愧疚啥的更不可能,甚至觉得我这么牛逼的人睡你,你得开心才对。   所以羽那叫个不放心啊,干什么都跟着。   亥的确也想单独见见郑之南,但就是一直没有机会,其实他也没想做什么过分的事情。   之前他想对郑之南行好事,是觉得,郑之南已经是他的了,那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现在郑之南有了自己的雄性,他肯定是不会乱来的。   就是心里憋得慌。   忍啊忍,到了最后一天,郑之南快要离开的时候,终于去了他面前。   也不管羽在不在旁边虎视眈眈的看着他,就瓮声瓮气地跟他说:“你是他对吗?”问的是之前的安。   郑之南看着他执拗的眼睛,笑了笑说:“其实你心里已经有答案了不是吗?”   “那你……”   “你会找到一个和你心意相通的雌性,而不是强迫一个雌性和你在一起。”郑之南慢慢的说出自己的想法。   这个世界一直都是,强者为尊,在雌性方面也大多数是掠夺的关系,但如果想要找到喜欢的雌性,你不是要用武力或者身份去征服他,而是爱爱他,追求他。   不然不会有真心给你。   就算是已经离开的玦,郑之南也没有真正的喜欢过他,指的是爱情方面,但是对玦这个人,他还是保留着一份愧疚的。   他不指责玦对待他的方式,毕竟这个世界实在是让人无从说起,几乎遇到的所有兽人,从不把雌性当回事。   这个社会不存在感情上的道德,也就无法说他在感情上对他做的事情。   但他历尽万难,甚至在他的协助下受到来自白虎部落的偷袭,却没有计较他在里面扮演的身份,仍旧为他和念念拖延时间,直至殉命。   不埋怨玦在感情方面的霸道,自然也不会去谴责亥当初的鲁莽和自大。   他们所学到的关于雌性,就是霸道,就是用武力镇压,他们还有兽人的血液,自然保留着一部分兽类才有的强制。   就连最让他恶心的诃,他更多的都是他对孩子和对部落做出的一切。   他就是个魔鬼,这样的独裁者,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强迫?   亥知道强迫的意思,但在他的世界观里,雌性的强迫不是强迫,他的强大,只会让雌性喜欢他,所以他会更加的霸道。   但现在郑之南就是一个明晃晃的例子。   他再强大,这个雌性也不喜欢他。   然后对他说,不能强迫一个雌性留在他的身边。   强迫的爱意,是爱吗?   亥第一次思考这个问题。   那一瞬间他怔住了。   琥送郑之南一行离开。   当郑之南和羽一行人返回时。   白虎部落已经知道了朱雀部落派人去了玄武部落的事情。   诃上次与玦的缠斗中受了重伤,不仅一只眼睛瞎了,连尾巴都断了一节,这些变化让他变得越来越残暴。   那个孩子的确是他让人下药毒死的。   他从来没想要他活下去,在肚子里的时候就想弄死他,毕竟那又不是他的幼崽。   但医师说会对孕体带来伤害,才没有执意弄死他。   但他一直给照顾那个孩子的仆从交代过,如果部落里有什么异常,第一时间将孩子毒死。   他绝对不会让南为别人剩下幼崽。   南只能是他的。   当初屠杀蝴蝶兽人是为了一己私利,可在掠回他的这两年里,还有后来找回他的那几个月里,他早就不知不觉的被他吸引,想要彻底的拥有他。   他知道,这辈子都不会得到南的爱,可那又怎样,恨也可以啊,都是彼此纠缠一辈子,他不介意,只要他在他身边就好。   几近疯狂的白虎部落突袭了朱雀部落。   本来想彻底的重创朱雀部落,却没想到在这短短的几个月里,朱雀部落竟然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诃本来是想突袭朱雀部落,从而威胁郑之南回到他的身边。   但他却不知道,郑之南早就对他有所防备,走之前也和凤商量过这种可能,让他们家中戒备,同时也要保全自身。   所以当诃以为他们是突袭的时候,凤那边就已经知道了他们的靠近。   论耳目,谁能和耳目遍布各个部落的朱雀部落比呢?   所以诃的偷袭变成了被教训,朱雀部落用无数支箭羽射向白虎部落的兽人。   成百支或许只能伤他们,成千支则可以杀他们,任他们再强大,扑棱不到他们,也无可奈何。   从前扑棱不到,也受不到什么损失,但现在不一样了。   朱雀部落有了反击的武器。   这一次突袭,白虎部落损失惨重,这是诃没有想到的。   他原以为,想要威胁郑之南离开朱雀部落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却没想到向来与众部落交好的朱雀部落竟然也有了这样无法让人小瞧的武器。   因为早有准备,白虎部落虽然损失惨重,死伤无数,但朱雀部落无一死亡,只有几个受了伤,但并不致命。   这次的回击让朱雀部落上下激动不已。   从前很被动,如今却并没有这种忧愁了。   想到这里,他们就更加感谢帮助他们的郑之南。   朱雀部落试验成功,振奋了人心,也开始依次给依附着他们的其他部落普及这种自保的武器。   这一次的袭击也代表了这个世界不再太平。   而白虎部落袭击朱雀部落的事情因为朱雀部落的胜利穿遍各个地方。   诃没有抓到人,害死了不少部落成员,心情自然不舒服。   但他现在对朱雀部落使用的武器更感兴趣。   朱雀部落是拿不到样品,但小部落,随便威胁几个,拿到弓箭还是很简单的。   对于诃来说,这东西小小的,拉起来也不费劲儿,却没想到那天竟然威力十足。   他让部落里的工匠去研究,并且要知道怎么做出来的。   有用的东西,他一向看重,何况还是这么厉害的东西。   半路上,郑之南就从知知鸟那里知道了白虎部落的事情,和他预想的一样,诃发难了朱雀部落,这也算是撕破了脸,但没想到有了武器后,效果那么好,部落里一个人都没死,至多受到了一些伤,无一死亡,反倒是白虎部落突袭不成反被虐。   这让郑之南信心大增。   不过他也知道,诃是不会那么容易罢手的。   当朱雀部落开始庆祝的时候,诃则带人去了玄武部落。   他的目的很明确,要和玄武部落结盟,讨伐朱雀部落。   用的借口就是朱雀部落藏匿他的雌性,拘不送回,那天他们去救人,反倒被早有准备的朱雀部落弄了个损失惨重。   诃在面对玄武部落的首领时,态度很好,完全没有了平日里的嚣张跋扈。   因为他知道,再不与玄武部落搞好关系,没准玄武部落扭头就去和朱雀部落联盟了。   这对他并不算好事,他要的是依次攻破,而不是反被联手对付。 第124章   当诃在和玄武部落会面的时候, 郑之南一行人也顺利回到了朱雀部落。   郑之南和羽见到凤的时候,他满脸带笑。   关于安全度过偷袭的事情, 他们都知道了,也明白凤现在的好心情。   这一次没成功, 白虎部落有轻敌的成分在里面, 也有没想到他们早有准备的心理。   下一次就未必能这么完全的躲过。   郑之南回来后就开始和凤讨论接下来的事情。   其实现在诃已经不仅仅是为了他才偷袭朱雀部落,这只是一个借口而已。   他的目的是将朱雀部落吞并,只是恰好他也在这里,所以想要一举两得,只是落了空。   原本郑之南以为白虎部落会稍作休整, 调整方案,便再次攻过来, 但出乎意料。   白虎部落直接攻向了青龙部落。   一开始郑之南有些微愣,但是想一想青龙部落一直是以独善其身, 也就是自扫门前雪自居,白虎部落肯定是看准这一点, 觉得青龙部落除了自己人, 不会有旁人帮他。   面对一个孤立无援又傲慢的部落, 怎么看也比玄武部落和大变样的朱雀部落好啃一些。   玄武部落态度不明,就先认定他是中立, 而朱雀部落现在更多的是忙着自身, 加上他这个半吊子军事曾经在青龙部落那里因为玦的事情有所隔阂, 一定以为不会有部落愿意伸出援手, 两大部落不帮忙, 那些小部落又有什么可忌惮的。   一开始也的确是这样,但青龙部落也不是善茬,论计谋,白虎部落还真不一定是青龙部落的对手,奈何青龙部落人数是四大部落最少的,还要分出一批人专门看护幼崽,能够对抗的兽人就更少了。   一开始还勉强占了胜机,但长时间的对抗后就显露出了疲态,白虎部落此次前来的人数是青龙部落的两三倍还有余。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青龙部落渐渐落了下风。   比起朱雀部落那次,青龙部落死伤惨重,甚至再不投降,有可能被灭族。   青龙部落的首领不喜欢去招惹是非,同时也从不爱麻烦别人。   所以当族人和亲信一个个的被咬死踩在脚下的时候,首领有那么一瞬间感到迷茫,甚至绝望。   然后他看到天上乌压压的飞来一群朱雀部落的兽人,他们手中有弓箭,而另一个人则坐在一只蓝色鸟的背上,他姿势庄重,眉头紧缩,随着他的发号施令,一排排一队队有条不紊的放箭,然后换位置,整齐划一。   这是这个世界第一次有了“士兵”以及“部队”的概念。   这就是士兵,这就是部队。   在战场上,便是战争机器,只听从指挥者的号令。   一开始郑之南的确有些想要冷眼旁观,毕竟当初玦就是这样在孤立无援的时候被诃杀死,甚至尸骨无存。   他想让青龙部落体会一次,这种感觉是多么的令人崩溃绝望,更想让他们知道,他们的所谓独善其身是多么的愚蠢。   你生存在这样一个世界,又怎么可能做得到独善其身?   你以为你不招惹是非,是非就不会来招惹你,可是怀璧其罪,当你这里有别人想要的东西时,就算你不招惹,也会成为被掠夺的对象。   最后郑之南跟凤说了白虎部落倘若吞并了青龙部落的后果,这才派出兽人支援。   凤一半是为了自己的部落,一半才是为了支援。   支援青龙,也是在帮助自己。   这样才能得到更多的联盟。   只有大家团结起来,才能将白虎部落真正的击败。   不仅青龙部落的人看到了朱雀部落的志愿队伍,白虎部落的人也看到了。   本来白虎部落这次出击是做了完全的准备,在朱雀部落没出现之前,他们绝对可以将青龙部落吞并,从容让青龙部落的兽人为他们所用。   但这一切都因为朱雀部落的加入而变成了一个笑话。   诃这次也在。   他看着半空中端坐在飞鸟背上的郑之南,用在场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你帮青龙部落?难道你忘了你的雄性玦是怎么死的吗?”这话不是在威胁郑之南,而是让他记清楚,当初孤立无援的玦是没有得到部落里的兽人支持才死去的。   他想用攻心计。   然而熟练攻心计的郑之南又怎么会猜不透诃的想法,他想用诛心的话来扰乱他的心智。   但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诃死。   所以诃的话没用,但却刺痛了青龙部落的首领。   一开始他一直很坚持独善其身,隐世处事,但现在郑之南的出现无异于给他好好上了一刻。   或许真的是他的错,而玦如果当初得到族人的支持甚至帮助,也不至于死去。   当时他不认为自己有错,现在在经历了这场浩劫后,他切切实实的体会到了,想要独自安好是不可能的。   你需要强大起来,也要让别人明白,你对族人的支持,是他们的后盾,这样才不会有人肆意的践踏欺负他们。   自己的族人都不保护,大家又有多少信心能守住这片属于青龙部落的大陆。   郑之南露出个淡淡的笑容说:“玦并不会去责怪自己的族人,毕竟那是他们早就约定俗成的规则,没有抱怨,也没有痛恨,玦去了也好,这样就能遇到我的念念,诃大人还记得我的念念吗?就是那个被你下毒毒死的孩子,他那么可爱,你应当是不会忘记的。”郑之南说到这里站了起来,他举起手中的元戎驽,10连发,利箭朝地上的诃飞去,诃的旁边飞扑过来两只兽身老虎,用肉身挡住利箭。   郑之南知道他这么做并不会真正伤到诃,他本来就没想过诃会那么轻易的被自己射杀,他就是想给他一个下马威,一个厉害,让他知道,谁都不是任人宰割。   他们会反击。   会报复。   不是一直被欺辱的对象。   郑之南气定神闲地说:“趁白虎部落现在死亡人数还不多,劝你们早点撤退,不然我朱雀部落的兽人手里的弓箭可不是摆设。”想多死点人,你就继续钢。   被郑之南踩在脚下的羽此时不仅不生气还乐的眼睛都快看不到了。   因为他听到了“我朱雀部落的兽人”,他说的“我朱雀部落的兽人”!   郑之南不知道羽的小心思,目光冷冷地看着诃。   他在心里想,玦弄瞎了他的一只眼,他要把诃的另一只眼也弄瞎。   他不会让诃死得那么痛快。   他要一点点的折磨他。   白虎部落最终在诃的发号施令下全部撤退。   虽然不甘,却也只能离开,不然朱雀兽人手里的玩意儿还真不是摆设,上次他们就体验过,这次才先找青龙部落的麻烦,结果朱雀部落也冒出来了,真是越想越火大。   不少白虎部落的兽人一路上都十分暴躁,窝火。   当白虎部落全队撤离,郑之南仍旧没有下去,他重新坐在羽结实有力的背上,看着青龙部落被摧毁的家园默默不语。   自由其他朱雀部落的兽人留下来帮助青龙部落善后,但不需要他留下来。   他语气轻轻地对羽说:“回去吧。”   羽调转方向,朝着朱雀部落而飞。   路上羽问郑之南。   “为什么不下去看看?”   郑之南说:“不想,其实都不熟。”我最熟悉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然后那些人就又变得陌生了。   羽没有勉强,但因为郑之南的话,心里变得沉甸甸的,还有一点心疼。   诃的那些话他也听到了,而郑之南的话,他自然也听得一清二楚。   对方撕他伤疤,南就自己撕的更狠一点。   南表现的越是从容,他就越是心疼。   连带的对诃也越来越厌恶。   都是这个无人性的家伙才让他的南这么痛苦。   ……   系统:好感度已突破90。   这突兀的提示让郑之南在风中彻底的凌乱了。   怎么突然就提示他好感度,没有激活提醒,还直接显示的是90?   这会儿这天上就只有他和羽,他的攻略对象是谁,不用去想的事情啊。   竟然是羽?   他一直忙着制作弓箭和元戎驽,以及去应对玄武部落,还有接二连三来自白虎部落的袭击,这些事情长时间占据他的生活和大脑,让他无暇思考其他,这会儿终于可以休息一下,忽然就收到了这样的提醒。   郑之南都快晕掉了。   用一个网络表情包就是:怎么肥四!   怎么就90了!   不会是出了岔子吧!比如说系统漏洞了,莫名其妙让别人爱上了他。   他明明什么都没做过,连攻略都没有认真的去跟攻略对象搞过。 第125章   也是这一刻郑之南才发现, 羽竟然是他的攻略对象。   要不是羽的身体够大,郑之南觉得自己那会儿可能会从天上掉下去, 个震惊的了。   他是真的完全都没有注意到羽对他的喜欢,也不知道这份喜欢竟然已经到了90的地步。   他什么都没做, 怎么就90了。   郑之南手不自觉抓住羽背部的羽毛, 在心里问系统。   “确定没搞错?不会是出了什么bug吧?我跟你说,你系统出了bug这事儿,我是不会去承担的。”   系统没回复。   系统的不回复让郑之南暂时可以认定为,不是bug,是正常的剧情走向。   所以这个故事该不会是喜欢我的男人都一个个死掉了这样?   羽会因我而死吗?   郑之南想到这里有些不忍。   可是他觉得既然是疯狂世界, 没准就是这么疯狂,毕竟疯狂世界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想到这里, 郑之南就会想起念念那张小脸。   现在不弄死诃,他是真的没心思去攻略别人, 而且根据他的经验,但凡攻略对象的好感值超过90, 往后就算他什么都不做, 那份好感也会慢慢的增加, 只看他是着急达成百分百还是不着急。   而现在他就属于不着急达成好感度的,他现在已经把重心完全放在了打压白虎部落的事情上。   情啊爱的这些, 没时间, 等收拾完了诃, 他才有精力去想其他的事情。   想到这里, 郑之南轻轻地抚摸羽的后背, 什么都没说破。   既然羽可以悄默默的喜欢他这么久也没说破,那就继续把这事儿放在暗地里吧。   当郑之南在想着羽的事情,以及未来的计划时,白虎部落也终于制作好了想要的东西。   其实弓箭不普及还好,朱雀部落一旦普及开后,白虎部落想找到一个模型或者找到一个朱雀附属小部落里的工匠师,再简单不过。   所以制作出同样可以使用的弓箭就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但是诃知道,自己的部落仍旧差朱雀部落一截,随着他的调查,他也知道不论是弓箭还是玄武部落的盾牌,以及那天郑之南在空中使用的东西,都是他的南制作出来的。   他从来不知道他的南竟然有这样的本事,这些东西他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显露出来。   其实他一直知道他很聪慧,不然当年也不会想尽办法从他的手中逃离出去。   一想到他可以对一些认识不到一年的人付出这么多,对他却吝啬一个微笑,诃就怒火中烧。   虽然知道他们还有别的武器,可那又怎样,现在他们有了弓箭,同样如虎添翼。   依附在他白虎部落的其他部落可并不都是陆地兽人,有的同样能飞。   比如说蝙蝠部落。   诃招来蝙蝠部落训练的事情,朱雀部落很快就知道了。   蝙蝠部落因为手黑的缘故,曾经想要依附在朱雀部落这里,只是因为他们的品行不端,被凤的父亲拒绝了,许多年过去了,凤也还记得这事情,也知道蝙蝠部落肯定不会错过这个报复的机会。   毕竟他们已经有了更强大的靠山。   当初没有报复是因为大部落之间没有撕破脸,他们这些小部落自然不会自作主张去搞事情。   但现在不一样了,他们可以正大光明的搞事情。   而羽就是这个时候受伤的。   蝙蝠部落擅长隐匿,他们躲过朱雀部落的眼线,成功潜入到朱雀部落,进行偷袭,射死了几名雄性和一个雌性,制造混乱,羽受伤是因为当时他陪在郑之南身边,而那些蝙蝠刺客偷袭郑之南想迷晕他,将他带走的时候,被羽发现制止,然后手臂受了一些轻伤。   只是皮开肉绽的样子看起来有些严重,郑之南当时心脏都快停止了,他不是担心自己,他是看到羽推开他,箭朝着羽射过去的时候,心不由自主的提了起来。   他生怕自己身边的人再受到伤害,念念的事情让他到现在还在后怕。   当看到羽机敏的躲过,箭只是擦过他的胳膊时,郑之南直接扑了过去,将抱住他。   “没事儿,只是擦伤了胳膊而已。”羽被郑之南抱住,心里虽然已经激动的不行了,但面上还保持着镇定,拿起身边的弓和箭,精准的射向躲在暗处的刺客。   行刺风波让凤意识到不能再坐以待毙。   他们必须反击。   郑之南之前就想要主动反击,只是凤总觉得,只要白虎部落现在收手,他们就愿意继续和平相处。   但显然,白虎部落的野心并没有被浇灭。   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进行藐视。   稍作休整,一个星期后,在羽的带领下,朱雀部落第一次主动出击。   只是这一次的出击让他们没有想到,一直在他们眼里是中立态度的玄武部落竟然也参与到了这场战争中。   但他选择的是和白虎部落联盟。   而主掌大权的人是亥,琥的身影并没有出现。   因为有盾牌作为抵挡,羽这一次的攻击并没有给白虎部落造成多大的损失。   当然,有护甲的朱雀部落也没受到丝毫伤害,只是这种状况却胶在了一起。   谁都没想到玄武部落最终会选择和白虎部落联盟。   连郑之南都没想到。   那次去玄武部落,和琥相谈甚欢,从他的言谈中,他也是个不愿意轻易下场的人。   这次为什么是亥带着玄武部落,郑之南陷入了思索中。   他总觉得这件事有些不寻常。   为了搞清楚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郑之南亲自带着人悄悄地去了一趟玄武部落。   一点都不怕有白虎部落的人埋伏在那里。   郑之南的出现让亥愣了半晌。   郑之南看出来亥的眼圈发黑,面有愁绪,特意提了一句。   “怎么没看到首领琥大人?”他来之前隐隐约约猜到了一些,但不确定,现在看到亥的样子,已经认定了一部分。   仿佛一夜长大的亥已经完全褪去了青涩和锐气,有的只是成熟和……沉默。   是的,沉默。   当郑之南问道琥大人的时候,亥久久没说话。   这个时候郑之南就更加确定了这一点,玄武部落与白虎部落联盟,问题一定出在琥大人这里。   而且他可以肯定,琥大人不在玄武部落。   不然他不会不出现。   郑之南轻描淡写地说来一句:“他在白虎部落?”是被囚禁了吗?   作为威胁玄武部落的筹码。   诃最爱玩的一套。   亥一脸震惊地看着郑之南,嘴唇颤抖了几下说:“你怎么……知道。”   “猜的,毕竟诃最爱玩这一套。”郑之南冷笑了一声。   “诃那个卑鄙的家伙说是与我父亲有要事相商,然后我父亲就一去不复返,连同侍从也一个都没回来,在你们想要进攻白虎部落的前两天,他派人告诉我,如果不联盟,就杀了我父亲……”   郑之南说:“好了,现在我们有了共同的敌人。”   亥拒绝道:“我不可能和你们联盟,我得听诃的才能保全我父亲。”   “你父亲,若活着,我们来营救。”郑之南这样跟亥说。   亥看着郑之南,眼里都是悲苦和自责。   其实郑之南觉得白虎没准根本没有囚禁住琥。   在他的接触中,琥虽然莽,但性子也直,他绝对不会希望自己成为儿子的拖累,让他来威胁整个部落,所以,就算诃不杀琥,琥也会自杀。   但亥不愿意去想父亲是不是已经遇难,他宁愿去信诃的话,期待父亲还有机会站在他的面前。   试问哪个孩子会愿意去想,我的父亲已经不在人世?他宁愿握住那微小的机会,也要紧紧抓住。   亥说:“不能冒这个险,他说,只要跟他联盟,就不会伤害我父亲,我要他好好的。”   郑之南用一种看“傻孩子”的眼神看着亥说:“你父亲自从去了白虎部落后,你见过他吗?”   亥摇头。   郑之南说:“以琥大人那样的正直兽人,我觉得,他会为了你和部落做出自己的选择。”他没有说死这个字。   亥手握成拳头,郑之南的话,他听懂了。   他当然能听懂。   父亲不管做什么都是以部落为最,就算是他这个儿子,也绝对要排在部落的后面。   父亲怎么也不会愿意看到自己成为人质,被白虎部落要挟让自己的部落陷入绝境。   当郑之南离开的时候,亥的眼角落下一滴泪。   临走时郑之南对亥说:“你需要向诃证实你父亲还在不在这件事,如果他给你看到了,你再做决定,我留一只知知鸟在玄武部落,随时可以派它联络我们。” 第126章   郑之南回到朱雀部落的第三天, 亥就率领全部兽人逼向白虎部落,不是为了打仗, 而是为了知道琥现在的真实情况。   在出发去白虎部落之前,亥让知知鸟传讯给朱雀部落。   朱雀部落在收到讯号后, 就集结了青龙部落的兽人齐齐向白虎部落而去。   当他们赶到的时候, 白虎部落仍然没有将琥是死是活的情况告知亥。   诃这样的态度对于亥来说无异于已经明晃晃的告诉了他,他的父亲已经不在人世。   而他在上次战役上还协助了白虎部落。   亥的怒火难以抑制。   诃站在高台上,看着白虎部落外面乌压压的兽人,不论是天上还是地上,都虎视眈眈的望着他。   虽然如此, 诃还是气定神闲的样子,他看着站在下面看着他的郑之南, 笑了笑说:“我照顾了你那么多年,你就是这样回报我的吗?”   郑之南也露出个笑容说:“卑鄙无耻的人果然不要b脸, 你说这话的时候就没想过,你屠杀了我整个部落吗?”   诃慢慢走下高台, 站在部落的大门处, 看着郑之南摇摇手指说:“所以你一点都不感恩我没有杀你, 让你有了活下来的荣幸吗?”   亥不耐烦地说:“我父亲到底在不在里面!你再不说出实情,别怪我们玄武部落下手狠!”   诃没有看亥, 而是对郑之南说:“你猜出来了对吗?”猜出来琥已经自尽, 所以他要挟不了玄武部落了。   而让亥如此急急赶来证实的, 肯定和面前的这个人脱不了关系。   郑之南没说话, 他已经不准备说那么多, 想要直接下令群起攻之,结果诃又说了一句。   “他虽然不在了,但我这里有你想要见到的人。”   郑之南眼神猛地睁大,他心里划过一个念头,难道……   “什么意思?”   话音刚落,从里面走出来一个雌性兽人,他手里抱着一个孩子,不足一岁,但看着唇红齿白,皮肤是少见的白皙,眼睛透着清亮。   不仅是郑之南怔住,旁边的羽也怔住,乃至亥也抿起了嘴。   因为则孩子太像郑之南了。   肤色,还有眼睛,结合那个孩子的出生,如果他还活着,一定也和对面那个孩子一般大。   郑之南手指颤抖,为了保持镇定,对抱着孩子逗弄的诃说:“他是谁。”说话时,慢慢握紧了拳头。   诃说:“你那么聪明,难道猜不到吗?”   “当初我抱走的那个孩子又是怎么回事?”   诃只是笑,不回答郑之南的问题。   仿佛拿住了郑之南的命脉。   过了片刻,诃对郑之南说:“想要他,你就自己过来。”   他话音刚落,孩子就看着郑之南哭,哭得很伤心,还伸着手,似乎想要去他身边。   郑之南情不自禁抬脚想要过去,旁边的羽眼疾手快,拉住了郑之南的手,郑之南回头看他。   羽对他摇摇头说:“他在骗你,那一定不是你的孩子,我哥说,当时你亲自把念念埋葬在青龙部落的,你忘了吗?”   郑之南眼眶发红地说:“万一呢,万一他掉了包,那个孩子不是我的念念呢?”   羽紧紧握住郑之南,不想他去。   可是孩子的哭声越发可怜难过。   郑之南一点点的挣脱开羽的禁锢,然后靠近他,在他的耳边说:“我知道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语气轻轻的,像是在告别。   这话一说完,系统就发送了提示。   那提示很悦耳,但现在郑之南顾不了这些。   他要走到诃的面前。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郑之南决绝的背影上。   没有人看到同样红了眼眶的羽,他的神情饱含爱意和深情。   原来他知道了。   他喜欢他,他爱他。   可是,他好像要失去他了。   郑之南一步一步的走向诃。   诃将孩子递给郑之南的同时,躲在暗处的兽人射出了手中的利箭,不是朝着郑之南,也不是朝着凤甚至也不是逼逼紧逼亥,而是……郑之南身后一直看着他的羽。   毫无防备的一箭穿心。   与此同时,郑之南也拿出了腰间磨的锋利的匕首,在利箭射出的同一时刻,刺进了诃的心口,第一下只进了半寸,第二下全部没入。   郑之南丢开孩子,这孩子是假的,在他丢开的时候便化成了一缕蜃气,这是诃用蜃珠凝结出来的幻想,以假乱真。   他用一种暗示心理,暗示这一切是真的。   因为唯一的蝴蝶兽人已经不在白虎部落,他不可能有蜃气幻想出现,给出了这样的暗示,所以这一抹脆弱的蜃气凝结出来的幻想便尤为真实,让人一时无法分辨。   但在接近孩子的时候,郑之南就发现了异样。   其实他多希望这一切是真的,念念还活着,被掉包了。   可这不是真的。   当刀没入诃的身体时,诃仍然笑着看向郑之南,同时还伸出手紧紧地将郑之南揽在怀里。   他说:“喜欢你的人,你在意的人,我都要杀掉,很痛吧?”他指的是郑之南根本不敢看的羽,还有曾经为他而死的玦。   郑之南一怒之下抽出匕首插进了诃的另一只眼睛,他说到做到,他要让他的另一只眼睛也瞎掉,他要让诃生不如死……   郑之南刺进去之后笑着轻轻道:“那又怎样,你就算死也得不到我的心,他永远不属于你,我爱上任何一个人,都不会爱上你。”这句话让诃故作轻松的脸瞬间扭曲起来,他想做到那什么,但力量随着血液的流失跟着消散。   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当羽中箭的时候,朱雀部落和青龙部落已经发起了攻势,玄武部落也参与到了里面。   白虎部落并没有束手就擒,他们在负隅顽抗。   仿佛诃和郑之南这一部分被世界隔绝开了。   郑之南说完这些话,一点点的推开诃,他知道兽人就算身中数箭也不会立刻死去,但他不想面对诃了。   郑之南推开诃后转身奔向已经倒在哥哥怀里的羽。   羽一脸苍白,嘴角渗出血来。   他看到落下泪来的郑之南,勉强扯出一个笑容,伸出手去擦他的眼泪。   他说:“不要哭,我原本想,就这样一辈子守护你,喜欢着你的,没想到你知道了,我好开心啊,对不起,我的承诺没做到,不能一直守护你了,我好想好想陪着你,想带你去我的秘密基地,想和你躺在柔软的兽皮床上,枕着用我的羽毛做的枕头。”说着些话的时候,他还是有一些力气的,只是声音越说越小,小到郑之南必须要耳朵贴着他的唇才能听到,多么稚气带着笨拙和小心翼翼的话啊。   他的泪水一滴一滴的砸在羽的脸上。   羽眨着眼睛,红着眼眶说:“我原本想着,等打败了白虎部落后就跟你说出我的心意,就算被你拒绝,我也做好了一直追求你的准备,我想,只要我努力的表现自己,表达我的对你的喜欢,你一定会爱上我,对不对?”   郑之南笑着说:“对,我一定会爱上你。”这个傻里傻气,有着一头蓝色头发的男孩。   我根本没为你做过什么,你却默默守护着我。   我真无能啊,好像……一个在意的人都没有保护好呢。   羽慢慢合上眼睛,周边是震天响的厮杀之声,可这厮杀之声已经影响不到这里的任何人。   郑之南将他抱在怀里,他对羽说:“不要睡,我陪你说说话,你不是老爱让我跟你聊聊天吗?现在怎么不跟我闹了?”   第一次知道了“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的郑之南,虽然说着违心的“我也喜欢你”这样的话,可他真真切切的为这个不求回报只默默付出的男孩感到心疼了。   这无关爱情,感动之余更多的是心疼。   他的爱意是坚韧的纯净的,不包含任何一丝掠夺甚至强迫,他尊重自己喜欢的人,不会以自己强大的身份索爱,这份难能可贵,这份真挚是如此的动人。   他虽然之前有想过羽会死,但只是一个念头,没有往心里去。   当看到诃,听到他说的话,郑之南便顾念不了那么多,他想,这里这么多人,只要羽不靠近诃,就不会有事。   却没想到诃的心思这么深沉,他将他骗过去,然后对羽下手。   不为别的,只是让他一生孤独,无人可爱,无人敢爱。   他虽然虐杀了诃,甚至白虎部落也眼见的即将虚陨落在这片大陆上,可他一点都不感到快乐。   甚至觉得痛苦。   无辜之人皆因我而死,我怎么可以继续留恋这个世界。   郑之南用手抹去脸上的眼泪,拿出兽布擦羽嘴角的血迹,然后抬眸对旁边同样一脸撼动,痛苦不已的凤说:“你是朱雀部落的首领,这个战场需要你来守护,快去吧,他们需要你。”   “你……”郑之南说的没错,这个战场需要他,但他的弟弟……他唯一的弟弟……   郑之南说:“我在这里守着他,你去吧,羽也一定期待你们将白虎部落踩在脚下,记得把俘虏的皮都剥了做成虎皮大衣哦。”虎皮大衣,是他和羽在闲暇之余调侃白虎部落的话。   当凤带着一部分人前去支援,郑之南抱起羽,慢慢离开。   侍卫不知道郑之南要带着羽去哪里,但也不敢制止,就这样默默的跟着他。   白虎部落五千米外就是火焰涯,在路上,郑之南支开了其余的侍卫,带着羽来到了火焰涯。   当发现不对的侍从们追赶过来,看到就是郑之南抱着羽纵身一跃,那身影决绝而带着一种艳丽的光芒。   ——不能相伴一生但可共死一处,这样就又能在一起了,傻小子。 第127章   郑之南躺在虚无之地建立起来的休息之所, 他平躺在床上,就算已经从那个世界回来了很久, 他都无法很快的走出那个世界带给他的阴影。   其实在那个世界,剧情已经强过了做任务, 好感度成了附庸品, 侧重于走剧情。   剧情的一波三折让他好几次都频临崩溃,给他最大虐点的地方就是念念的死,谁他都不意外,最意外的是念念,玦的死有些猝不及防, 但最终也接受了,而羽, 其实在他的意料之中。   明明穿了护甲,还是一箭穿心, 郑之南除了想冷笑外,无话可说。   故事里让一个人死, 你就算穿了十层护甲也可以让你一箭穿心。   羽的离开没有让他崩溃, 更多的是对这个孩子真挚感情而触动。   这么多世界里, 这是郑之南唯一没有做过什么,攻略对象却默默的爱上了他。   这也让郑之南想通了一件事, 好感度这种东西, 不是说非得他也付出同等的爱才能达成。   当然特定剧情下或许需要, 但着重于剧情的小说, 似乎并不需要他必须和攻略者在一起才能达成。   郑之南想到这里慢慢吁出口气, 他告诉自己,都是假的,都是假的,不要为了剧情里的世界而心情起伏,缓一缓,一切都会过去。   不要为了缥缈虚无的世界而自我伤感……   想点开心的事情。   比如说在这个世界收获了570点成就点,进度条从230,直接增加到了800点。   虽然离10000点还很遥远,可是有了清晰的目标就觉得有了奔头,有了奋斗的方向。   不过刚经历一次疯狂模式,他要缓一缓,下个世界再来点刺激的他怕自己承受不住,来个还算能接受的困难模式缓冲一下吧。   平复下心情的郑之南在选项上点击了困难模式。   因为上个世界表现优异,获得了新世界的人设和大纲信息。   主角是酒店里的大堂经理,盘靓条顺脑子活,刚毕业的大学生,来酒店上班也算是对口专业,然后遇到了攻。   郑之南很仔细的看了两位主角的人设还有这篇故事的大纲以及前期可以知道的剧情路线,其他主要配角也看了,后面一些戏份不重的配角就粗略浏览了一下。   自觉没什么压力,郑之南点了确定,眼睛闭上后,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他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入目皆是华美又透着精致简约的装潢。   郑之南有那么一秒钟的愣神,因为他当时看了受的家庭背景,普通家庭,甚至比普通家庭还差点,他上大学的时候,父亲生病,一直在做兼职,后来毕业了,父亲去世,现在母亲在老家和外婆住在一起,他在大城市打拼。   这样的人设,怎么可能住得起这么好的房子。   难道在他来之前,已经和攻勾搭上了?   所以这里是攻的家?   郑之南觉得嘴巴里很干有古怪味儿不说,还浑身酒气,或许只是受出了什么事儿,被善良的男配给带了回来?   一般的套路是攻受不会太早的遇到,应该节奏不会这么快就攻受见面才对。   他现在不知道自己穿到了那个阶段,所以有些懵,从床上爬起来,发现身上穿得是真丝的睡衣,一看就不是便宜货,然后走到洗手间。   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   怎么说呢,还是有他郑之南的影子,可是和文中受的人设似乎有些出入,不是说受的眼睛很清亮,就算人生艰难,父亲去世,也保持着向上朝气的状态,可他为什么觉得自己的眼神里只有阴沉黝黑,气质怎么看怎么不符合人设啊。   难道受是个双重人格?   更重要的是,受似乎只有25?这个镜子里的男人要成熟高挺的多,得有个28或者29?   郑之南脑袋仍旧是懵的,洗把脸才清醒了点,然后刷牙,上厕所,再洗手才走出去。   走进衣柜,这些衣服穿到身上很合身,完全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不对啊。   这感觉越来越不对了。   郑之南稳住心神走出卧室,这套房子是一栋复式楼,看窗户外面应该是别墅区,风景很好。   等郑之南走到楼下,有佣人走过来,叫了他一声:“郑先生。”   这三个字让郑之南直接怔在原地。   他记得很清楚,这个世界的受叫萧乐,他当时还在想,终于有一个世界的角色名字和他的名字不一样了。   当时也没多想。   但现在郑之南不得不多想了。   他合理怀疑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就像第一个世界那样,只是什么前传之类的?   但是第一个世界就算是前传,他也还是用着他的名字。   郑之南一时有些想不通。   他看的所有剧情都是关于萧乐的线,现在他不是萧乐,那他该怎么走剧情?   不是萧乐,那个叫游奕的攻应该也不是他的攻略对象吧?   第一次,郑之南的脑袋乱了。   他坐在餐桌前,慢条斯理的用着早餐,一边吃早餐,一边在心里和系统扯掰。   “这个世界,我不是主角?”   “嗯。”   “又是白月光?”   “不是。”   “直说吧,怎么样我才能获得我这条线的剧情,做什么任务。”   “去华府酒店,找萧乐麻烦。”   哈?和主角作对?   你怕不是想我死?   可是不这么做的话,又不得到相关剧情,除了硬着头皮搞,还能怎么办。   郑之南眨了眨眼,企图把系统眨出自己的世界。   吃饱喝足的郑之南终于有了力气搞事情。   好的,系统说要搞萧乐,那就搞吧。   反正困难模式也不会舒坦到哪里去。   郑之南擦擦嘴站起来,手机就响了。   电话上的备注叫帅豪。   接通。   帅豪在电话里打着哈欠说:“南哥,起了没?昨晚的酒喝太多了,我到现在头还疼,不过咱今儿晚上去华府,听说来了几个新人。”说到后面自己都兴奋起来,嘿嘿直笑。   真是瞌睡来了有人递枕头,郑之南立即和颜悦色的回答道:“去,当然去。”   “我就知道南哥最感兴趣,好了,我要起来了,晚上在华府门口见啊。”   “嗯。”   帅豪挂上电话,有点纳闷,怎么感觉今天南哥心情不大好的样子,平时来新人了一定很感兴趣,今天倒像兴趣缺缺,难道是还没醒过来神?   没事儿,等见到那批新人了,肯定就开心起来了。   郑之南估摸着这具身体昨夜是真的喝太多酒了,本来喝了醒酒汤觉得好一点了,这会儿吃了东西又觉得胃里难受,跑到洗手间吐了一通才好点。   刷牙漱口后郑之南担心胃里空空的对自己晚上的表演状态有影响,又勉强自己喝了一碗清粥。   收拾完,也没别的事儿,去了书房,实地搜查一些有用的信息,免得到时候见到原主的朋友聊崩了。   看了书房,实在话,书架上的书好多都是崭新未开封的,感觉就是摆摆样子,电脑倒是时常用的样子,只是打开后,看到的也大多数是游戏,难怪装备挺齐全,耳机,键盘,鼠标都是顶配。   书房没看出来是个什么成功人士,去了卧室重新检查了一下角角落落,初步判定是个纨绔子弟,年纪看着不小,家里一点为事业拼搏的样子都没有,一看就不是正经人设。   不是主角的话,不是正经人设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光那一通来自朋友帅豪的电话郑之南就知道这个角色不简单,什么新人不新人……   把家里能搜的信息都搜到了后,郑之南睡了个午觉,又回想了一遍俩主角的人设和前期的信息,他明明记得人设栏里没有一个叫郑之南的配角啊。   真是让人头大。   算了,先按照系统说的去找萧乐麻烦,然后拿到任务信息后再看看究竟是个什么世界。   到了晚上,郑之南准备出门,发现门口有个人,郑之南不知道对方是什么身份,司机?保镖?   对方高大沉默,长得也不差,只是穿的普通了点。   他看到郑之南就站了起来说:“郑先生要去哪里?”   郑之南打量他一眼说:“你在这里干什么?”因为不知道对方身份,郑之南只能模棱两可的回一句,好故弄玄虚。   那人说:“昨天郑先生不是说今天还要出门吗?我就在这里等着你。”   听语气应该是保镖或者司机了。   郑之南把车钥匙扔给他说:“嗯,去开车。”   “开哪辆?”   “保时捷吧。”   “银色那辆?”   “嗯。”   那人去开车,郑之南走到花园外面。   其实这房子不夸张,所以门口离大门口也不远,几步路就到了。   郑之南刚走到大门口,车就开到了他面前。   郑之南坐到后面,对他说:“到华府酒店。”   “好。”   “你……”   那人习以为常地说:“我是阿彪,陈叔年纪大了,就介绍我过来顶他的位置帮您开车。”估计介绍过很多次,语气么有不耐烦,只是有些无奈罢了。   听语气,原主也没怎么记住这个司机。   郑之南嗯了一声,闭着眼睛问阿彪。   “你看着不像是给人开车的,怎么想起来要当司机,做个销售也比当司机有赚头吧。”   “我退伍没多久,对现在这些行业什么都不懂,连高中文凭都没有,除了工地搬砖的要我,就是当保安了,还不如过来给人开车。”语气洒脱。   “你在部队里学的开车?”   “恩。”   “你家是哪里的?”   “市郊下面很偏僻的一个镇子上的。”   郑之南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对方闲聊着到了华府酒店的门前,门童为郑之南打开车门,郑之南拿出小费递给他,同时对阿彪说:“你在周围逛逛,回去的时候我会通知你,车钥匙你拿着吧。”   “好的。”   阿彪把车子开进地下车库后,郑之南走到了酒店大厅。   不亏是主角,光芒闪耀,就算是酒店内璀璨的水晶灯也不能掩盖他的耀眼。   直接粗暴的找麻烦是最蠢的方式。   郑之南看了一眼西装笔挺和服务员交代事情的萧乐,没有过去,而是跟坐在大厅沙发上等他的帅豪碰面。   帅豪走过去就搭在郑之南的肩膀上说:“南哥来了。”除了他以外,还有两个人,也热情的跟郑之南打招呼。   郑之南不是很习惯被人搭肩膀,笑着转个身,错开一些后问帅豪。   “怎么没进去?坐在这里干什么。”   “想等你一起进去,我们也没来多久。”帅豪语气随意。   “好,走吧。”郑之南瞥一眼萧乐对帅豪几人这么说。   说着一行人去了里面三楼的包厢。   到了包厢后,很快就有专人服务,熟练地跟帅豪还有郑之南几个公子哥打招呼。   “终于来了,我可是昨天听说豪公子去了风林那里了。”绣姐撩了撩头发假意埋怨的样子说了一句,说完自己就笑了。   帅豪摸了一下绣姐的手,拍了拍说:“朋友聚会定在风林,我也没办法,其实我最想来华府了,快点,听说来了几个新人,带上来吧。”   “看你急的样子,学学人家南少,多稳。”打趣了一下,绣姐就转身走了出去,拿着对讲机叫人过来。   来的一行人里有男有女,各个都很清纯可爱,也有故作冷漠,顶着冷漠人设吸引人的那种。   这些人的脸上一点不情愿都没出现,要是深度剖析就会发现,不少人来这里都是为了赚点外快好给自己买奢侈品还有最新款的数码产品,男的女的都有,能走到这一步的,哪一个不是为了钱或者虚荣心,虚荣心归根结底还是钱的问题。   冷漠人设那个被帅豪拉到了怀里。   另外两个男的,一个留了个女孩,一个要了个男孩,郑之南一个都没点。   等其他落选的人离开后,帅豪搂着自己看中的人对郑之南说:“怎么南哥,一个你都没看中?”   郑之南闻言轻轻笑道:“那倒不是,只是看上了一个不是少爷的人,你说该怎么办?”   帅豪嘿嘿笑着说:“当然是硬来了,谁啊,看上谁了?”   “想知道?”   其他人都异口同声的说了句:“想!”一脸的兴奋,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郑之南抽出一根烟,帅豪熟练的拿出手机给郑之南点燃,郑之南吸了一口说:“那就叫来给你们看看。”   郑之南吐出口烟,叫来负责这层的绣姐对他说:“把你们哪个姓萧的大堂经理叫过来。”   “萧经理?”绣姐愣了一下。   “他刚刚把我衣服弄脏了,让他过来给我道个歉。”郑之南语气冷厉,透着不悦。   这种有钱少爷最不好惹,说是道歉,没准就是看不顺眼给人点难堪,但是这种情况,也不能说什么,绣姐只好去跟自己的上司说,然后负责包厢这块的经理就叫人把萧乐叫到了郑之南的包厢。   路上富有经验的绣姐对有些茫然的萧乐说:“刚刚南少说你弄脏了他的衣服,有这回事儿吗?”   一直在大厅巡视的萧乐有些郁闷,因为他搜刮了半天记忆,都没有搜出来他和别人近距离接触,甚至弄脏人家衣服的事情,他摇摇头说:“没这个印象。”   绣姐说:“那估计是心里不痛快,故意找个人撒撒气,一会儿你进去了不管对方说什么都受着,然后认错,扛过去也就没事儿了,如果你还想要这份工作的话。”   这份工作是他能找到的工资最高的地方,父亲虽然去世了,外婆和妈妈的生活费还得他来出,外婆身体不好,妈妈种菜,拉到镇上卖,很累,卖的钱也只够日常开销,家里父亲生病借了不少亲戚的钱,也需要还,萧乐每天睁开眼都在想怎么样才能多赚点钱,好让外婆和妈妈也能来到这个城市生活,这份工作对他来说很重要。   因此,绣姐的话,萧乐听进去了。   到了包厢后,本来绣姐想陪在一旁,但郑之南一个眼神就让她退了出去。   郑之南还没说什么。   萧乐就主动认错,虽然这错是莫须有的,但有权有势的人压着你的时候,错的你也的说是对的,对的你也得说是错的。   他弯下腰对郑之南说:“南少,如果之前有冒犯到你,我先说声抱歉。”   郑之南端起面前的酒杯,抬起来对萧乐说:“过来,喝了这三杯酒,我就原谅你。”   萧乐看着桌子上那三杯倒得满满的人头马,顿了顿,最终走过去,接过了郑之南手里的酒杯,第一杯,一饮而尽。   旁边的帅豪等人都不由自主给他鼓起了掌,还纷纷叫好。   “好,是个男人!”   第二杯,郑之南在他放下酒杯的时候就抬了起来,只是还没交给萧乐,杯子就脱了手,砸在了桌子上,碎掉了,酒自然也撒了一地。   郑之南说:“刚给你鼓了掌,就对我不满了?不想喝就直说。”   萧乐从未被这么为难过,一时有些不知所措,最后定了定神,又一次弯腰认错。   “南少请再给我个机会,刚刚是我没拿稳。”明明是他故意掉在桌子上,这个时候萧乐也只得咬牙认下。   “你要我再给你个机会?”   “嗯。”   郑之南看向桌子上那半瓶人头马说:“喝了这半瓶,今天这事儿就揭过去。”   萧乐知道自己不喝,对方绝对不会轻易的放过他,也明白对方就是闲得无聊,故意耍他玩。   可是不喝是不行的,他明白。   这样的客人,连酒店高层都可能不敢轻易得罪,他又算得了什么。   萧乐拿起酒瓶,仰头咕咚咕咚直接灌下去。   当半瓶酒全部喝光后,他稳稳地把酒瓶放在桌子上,然后趁着酒精还没发挥作用,对郑之南说:“南少,这样可以吗?”   郑之南气定神闲的点点头说:“可以,给我点跟烟,你就出去吧。”郑之南刚刚的烟在萧乐喝完酒的时候就按灭了,此时拿了一根新的香烟。   萧乐拿起打火机,走到郑之南的身边,想要去给郑之南点烟,只是打火机打开后,怎么也对不准烟头,他的眼前渐渐开始模糊,然后看到郑之南从一个变成了两个,三个。   最后天旋地转,他被郑之南拉到了怀里。   就在这时,包厢的门忽然一阵巨响,有人踹门而入。   当为首的人带着人进来的时候,郑之南感慨,反派好像也挺带感的。 第128章   郑之南一点都不意外, 和男主抢男人,不挨打是不可能的了。   只是他稍微反击了一下, 所以也没受什么伤,当然有谁能干的过男主啊?肚子上难免挨了一脚。   反正系统只说让他给萧乐难堪, 又没说让他只挨打不能反击。   其实当大反派最爽了, 除了最后会有点惨,其他时间一直都是很强大的状态,最不好当的就是那种不上不下的反派,总有人比你更叼更牛逼,你这会儿欺负别人, 别人转头找个比你更牛逼的人来欺负你,那才叫蛋疼。   所以郑之南在还手的时候或多或少的放了水, 因为男主的背景绝对比他厉害啊,在他这里吃了瘪, 回头找人收拾他不是分分钟的事儿?   郑之南捂着肚子站起来,看着被游奕搂在怀里的萧乐, 擦了擦脸颊, 刚刚酒瓶砸地上, 有一小片从他脸上划过去,渗出了点血。   虽然游奕踹了他, 他也打了游奕一拳, 算是谁也不占便宜, 当然, 气势上, 男主自然更胜一筹。   游奕看着毫不畏惧,甚至眼神里带着一抹平淡的郑之南,挑了挑眉,继续把自己想说的话说出来。   “萧乐,我的人,以后少在他面前碍眼。”   本来他以为郑之南多多少少要畏惧一下,毕竟郑家再怎么有钱,也比不得他们游家根基深,权势大,想和他游奕抢人,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   结果郑之南特别平静,没有刻意的冷厉,也没有畏惧和慌张,就是平淡。   平淡到好像他刚刚说的话只是在说:吃饭了吗?   这个念头在游奕的脑海里跳出来,他就有种,什么鬼,莫名其妙的,不欲多理会的游奕皱起眉头,说完便扶着萧乐走了。   浩浩荡荡的来,又浩浩荡荡的带着人离开。   帅豪也是个富二代,家里有钱,但没有郑家有钱,他们这个小圈子,就数郑家最富。   但和上流圈的那些公子哥们比起来又差了一大截,人家那拨人不仅有钱还有雄厚的背景。   不是他们这些普通富二代能招惹的起的。   尤其是为首的那个游奕,游家的大少爷,他一直都很想挤进去,在游奕面前露个脸,但是之前参加派对,倒是见过一面,只是他看到了游奕,游奕身边人太多,没看到他,看到了也不认识他。   帅豪怎么都没想到会在这里和游奕见面,还抢了游大少爷看上的人,甚至和他南哥起了冲突。   心里苦的帅豪扶着郑之南坐下来,寻思着说:“南哥,得罪了游奕,以后咱们在这个圈子里不好混啊。”   郑之南接过另一个小跟班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脸颊,笑道:“什么时候混进去过?”   帅豪没想到他南哥这么稳,竟然一点都不怵,也不害怕。   “那之前好歹还能进去蹭蹭光,现在可不就连蹭光的机会都没了,今儿这事儿,要是有人传出去,以后谁还敢和咱们一道玩啊。”   郑之南擦干净脸后站起来说:“放心吧,不会有人这么没眼力见传出去。”   “你怎么这么肯定?”   “因为那是游少的真爱啊”郑之南打趣一句,准备离开,“我先走了,今天的帐算我的。”   郑之南走到大门口,接到消息的阿彪已经将车开在了他面前。   “郑先生是去其他地方还是回家?”   “回家。”郑之南坐上车后就闭着眼睛休息。   现在除了回家,他哪儿都不想去,他要赶紧回家捋顺这个世界关于他这个人物的信息。   回到家后,郑之南洗澡换上睡衣,给自己倒了杯水才开始兑换奖励。   系统让他做的他都做了,接下来就是看给出的信息了。   这个角色呢,的确是个炮灰配角,不长眼的小反派一个。   自己家里是开厂子的,厂子搞得挺大,也涉足了房地产和其他行业,家产足以几辈子不愁吃喝,还能供他挥霍无度,就是除了有钱,没啥让人忌惮的背景,不过有个开赌场的舅舅,算是有点小混混可以支配。   这就造成了他的自我感觉良好和无法无天,谁都不放眼里的错觉。   在游奕那里因为萧乐的事儿吃瘪后就一直想找办法找萧乐麻烦,最后在两个男主的剧情里,他就是那个为了衬托他们的爱的炮灰,游奕为了给萧乐出气,后面狠狠收拾了一顿他,看描述伤的挺狠,同时家里的生意也或多或少被波及到了。   而要死不死,郑之南开赌场的舅舅因为受外甥牵连,直接被游奕搞得开不下去,后来知道厉害的郑之南被舅舅逼着去游家给游奕和萧乐道歉。   后面还有线索,只是郑之南获得的信息也就这么多了,后面想获得更多信息,估计还得做任务。   不过郑之南知道,剧情没走到那一步,可以先不用着急,得先把现在要走的剧情给走了。   郑之南问了系统几个问题。   “就算是这个世界的炮灰,也有必须要攻略的对象吧?”不然他来这个世界的意义就没了,但他还是要确定一下,毕竟第一次当炮灰,第一个世界的时候好歹还是个白月光。   “是。”   “攻略对象绝对不是游奕对吧?”游奕和萧乐是这个世界里的最强cp,俩人无论是谁都不可能是他的攻略对象,所以他要先排除。   只是系统让他失望了。   “无可奉告。”   啥意思,又要做任务?   “这俩是不是我的攻略对象,也要我去做任务来确定?”郑之南无语地问。   “是的。”   “做什么任务。”   “假装追求萧乐。”   “……”   我他妈的刚挨打完,你让我继续去找刺激?   男主不是说了,他不要他去萧乐面前碍眼了,你就不让我休息一下就继续去找刺激?   很强,这人设很无脑炮灰。   不亏是炮灰!   追求萧乐,人家游奕都说了别去萧乐那里碍眼了,还追求,明眼人一看就是在给人家游奕添堵。   招惹什么不好,非要去男主跟前刷存在感。   没有一点脑子!   就是要去当炮灰!   就是要让人家游奕来揍你!   虽然系统已经告知了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但郑之南并没有那么着急。   他得缓一缓。   需要调整规划一下,毕竟第一次当炮灰二世祖。   其实还有一岔,郑之南没提,那就是这本小说是一本古早风的强取豪夺出真爱的题材。   一开始萧乐是个直男,后来遇到游奕,被游奕给掰弯了,前期故事很惨烈,准确的说这个故事里萧乐前期很惨烈,虽然故事的后面无一例外是俩人最终走在了一起,萧乐也爱上了游奕,但他在看着萧乐时,有一种看到自己的感觉。   他能演绎出让萧乐觉得油腻又讨厌的人,同时,他也有些怜惜萧乐这个人设。   有权有势就能祸害直男啊?   你要是正儿八经的追求,被拒绝了不死缠烂打也就算了,毕竟每个人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但你强来是个什么傻逼操作?   最让他反感的是,这种强取豪夺的故事,最后俩人肯定在一起了。   不过还好是故事,故事本来就是用来YY的,想到只是故事,郑之南也就没有觉得那么反感了。   经过这么多次世界,积攒了这么多人生经验的郑之南已经对很多事情都看淡了。   毕竟有比这种故事更奇葩的,想想那种突破下限和人性的题材,现在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也只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好嘞,炮灰就要有炮灰的自觉,等他睡一觉,休息两天,就要开始当炮灰找刺激了。   在确定这俩主角不是自己的攻略对象之前,郑之南其实不敢太强硬了,因为到时候发现其中一个就是攻略对象,那岂不是给自己增加难度。   所以他虽然按照系统的要求去找萧乐。   但没有用非常讨人厌的姿态去。   特别和善,特别识趣。   到了华府后,郑之南没见到萧乐,后来花钱问了问其他工作人员才知道萧乐因为胃病住院了。   他又拿着花还有果篮去了医院。   到了医院的时候,游奕不在,大白天,作为攻的男主肯定要去搞自己的事业,所以他这个游手好闲的二世祖就有了接近萧乐的机会。   病房是vip病房,除了萧乐,里面还有护工。   郑之南走进去的时候,萧乐看到了他,下意识皱起了眉头,因为想到了不好的记忆。   如果不是被强迫喝酒,他也不会胃病发作,住院,请假又要扣钱,一想到钱,萧乐就更加不舒服了。   “郑先生来干什么。”因为有了靠山,加上郑之南之前的确讨厌,他态度已经没有之前那么谦卑了。   郑之南把花还有水果放下说:“之前是我有眼无珠,给萧小弟添麻烦了,你也知道,喝醉了什么混账事儿都干得出来,希望萧小弟大人不记小人过,给个道歉的机会。”   可能是郑之南的语气很诚恳,萧乐的脸上没有那么直白的表现出反感,毕竟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人设,还有一丝不谙世事的天真。   以为当一个人表现的真诚时,那就是真的真诚。   郑之南在心里摇了摇头,他也知道,归根结底是因为他那天没做什么更过分的事情,只是让他喝酒,如果是轻薄萧乐,萧乐估计早让护工赶他出去了。   他拉萧乐那一下的时候,萧乐已经醉了,估计记不得他拉过他。   这么想的郑之南风度翩翩的拿起果篮里的水果说:“我给你削个苹果就走,不碍你的眼。”语气坦荡。   萧乐年轻,面皮尚薄,就没有拒绝。 第129章   郑之南说到做到, 削完苹果就起身离开了,这样的郑之南让萧乐完全无法把别人口中听到的那个跋扈放浪的郑之南合在一起。   不是说这个人非常渣, 目中无人,仗着自己有钱干了很多缺德事吗?   怎么现在表现的一点都不让人反感。   萧乐这样思索的时候, 郑之南已经离开医院。   对于郑之南去找萧乐的事儿, 游奕也知道了。   本来他都打算去教训郑之南了,结果萧乐淡淡地说:“他没有骚扰我,只是送个果篮就走了。”   游奕不相信说:“他没有?”   “对啊,给我道歉,说那天晚上喝醉了, 就有些放肆,人喝醉了好像真的喜欢干疯狂的事情吧。”语气有些深意。   这里面的深意只有游奕知道。   虽然那天是游奕给他解围, 但比起游奕当初对他做的事情,被郑之南灌酒又算个什么。   虽然事情过去了很久, 可萧乐对游奕还是不冷不热。   虽然郑之南只是来看了看萧乐,但游奕在萧乐这里碰壁的憋闷还是撒在了郑之南的身上。   这个碍眼的家伙, 不是说了不让他出现在萧乐面前吗?   可是又没有什么理由把人抓出来打一顿。   想到这里的游奕愣了一下, 因为他从前看谁不顺眼, 可不会专门找个借口去收拾对方。   光“不顺眼”这三个字就够了。   不过他看不上的人,连让他收拾的机会都没有。   郑之南他听说过, 好像是个什么家里有点小钱的富二代, 有个舅舅是搞地下生意的。   游奕想到这里决定给郑之南一个机会, 只要他以后安分守己, 不找萧乐麻烦, 他就不理会他。   要是发现对方有一丁点的挑衅就立即带人收拾他一顿。   只是游奕万万没想到,不过一周的时间,萧乐竟然开始为郑之南说好话了。   这天晚上游奕带着人来华府,还没进大厅就看到郑之南站在萧乐的旁边和他说着什么,立即蹙起眉头不悦的走过去,把萧乐拉到自己怀里,非常霸道,用姿态宣布主权。   旁边游奕的朋友陈颉微微扬着下巴藐视地看着郑之南。   游奕说:“不是跟你说过了别出现在萧乐面前碍眼吗?故意找事?”   郑之南还没说话,萧乐就甩开游奕的胳膊,冷冷地对他说:“郑先生是我朋友,也是我们华府的顾客,难道华府你能来,他就不能来吗?”   短短几日,萧乐已经开始给郑之南说话,这是游奕没想到的。   也让游奕更不满了。   他里都不再理郑之南,而是搂着萧乐往自己定的包厢里走。   萧乐一直挣扎,但就是挣扎不开。   郑之南看着他们的背影,没说什么。   而萧乐帮郑之南并不是因为短短几天就喜欢上了他,他是在利用郑之南激怒游奕。   郑之南看萧乐的反应就知道游奕估计是已经吃到嘴里了,这个时期属于波折期,而他这也算是趁虚而入了。   他作为一个炮灰的觉悟还是挺高的,很配合。   这样才有更多接近萧乐的机会。   在包厢里游奕和萧乐在干什么,郑之南无从得知。   他今天该做的戏份已经做完了。   原以为可以交差回家了,刚刚和游奕一起进去的陈颉走了出来,他拦下郑之南说:“游奕要见你,你在旁边的包厢等一下吧。”   郑之南没说话,默默的跟在陈颉的身后去了游奕和萧乐所在的隔壁包厢。   陈颉点了根烟,在缭绕的烟雾里打量郑之南,似乎觉得他很不自量力,淡淡的笑了笑,他说:“你还真是我见过最不知死活的人,上次招惹了游奕的人,没怎么弄你,让你滚了,现在这是在跟游奕唱对台戏?”游奕打郑之南的时候他也在。   郑之南特别虚假地说:“不知道陈少什么意思,我只是想跟萧乐做个朋友而已,怎么,游少还管萧乐交什么朋友?”   陈颉不屑地说:“朋友?你也不看看你从前干得那些脏烂事儿,你弄残了多少个男孩,自己心里没点数?非得让人抖落出来,扔你脸上,然后给萧乐看?”   “杀人犯还有放下屠刀的时候,我又没杀人放火,怎么就人人喊打了?”郑之南一脸的油盐不进,颇有些泼皮无赖的样子。   仿佛要把自己之前做的事情都一笔勾销。   这样的郑之南,陈颉没见过,他只是稍微在圈子里了解了下郑之南这个人就有点恶心。   听说之前强上了一个还在上学的大学生,然后玩腻了后把对方甩了,那人自杀了。   那家人本来要闹,最后被郑家用钱摆平了。   这还只是其中之一,之前玩的更脏,听说还还办过群party,这种人,你跟我说放下屠刀?开这种玩笑,自己都不觉得恶心吗?   陈颉冷笑了一声,不想再和他多说什么,转身走了。   他刚离开,游奕就踹了下门,手插在口袋里走了进来。   衣领子解开两粒扣子,姿态虽然随意,但眼神很冷,这个冷让郑之南很熟悉,就是各种主角发怒或者说不悦的标配表情。   游奕发怒是他把郑之南这个人掰开了揉碎了跟萧乐说让他远离,但萧乐却用他来举例子反驳他。   游奕说:“他这个人玩的很脏,毁了不知道多少个学生仔,死的死疯的疯,都是家里用钱搞定的,还办过群party,群party你知道是什么吗?”   “这都你听来的吧,没有证据的事情还是不要随便给人贴上标签,就像是有些人别人传的他多好多好,还不是披着人皮的禽兽?”   游奕一时还不明白萧乐是为了故意气他才拉郑之南当挡箭牌,他就是要激怒游奕。   而游奕也成功被他这样为郑之南说好话的样子给弄的内心烦躁,冷冷的让萧乐走了。   等萧乐毫不留恋的离开后,游奕就来到了郑之南所在的包厢。   他走到郑之南面前,一只脚踩在桌子上,伸出手拿起桌子上放着的白兰地,看似是欣赏瓶身上的介绍,其实是表达对郑之南这个人的厌恶。   “我是不是跟你说过,让你少碍眼?”   郑之南看向游奕,一脸无辜地说:“我做什么了吗?上次是喝醉了发酒疯,已经和萧小哥道过谦,他也原谅我了,我们现在只是朋友,我们不能做朋友吗?”   游奕彻底的被激怒,怒火中烧的一脚踹在郑之南的肩膀,将他踩在沙发上,砸了手中的酒瓶,然后拿着剩下的一部分指着郑之南说:“做朋友?你也配?我把话撂这儿,你要是敢动萧乐一根毫毛,我让你生不如死。”说完,游奕不屑亲手揍他,扔了手中的碎酒瓶,踩着一地玻璃渣走了出去。   郑之南弹了弹胸口上那个脚印,无所谓的站了起来。   他前身劣迹斑斑,被这么对待也在他的想象之中。   从酒店里走出来后,郑之南没有立即叫阿彪开车过来,他点了根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慢慢的走在路边,路灯将他的身影拉长,浅灰色的丝质衬衫让他看起来魅力无边。   郑之南虽然是个炮灰,但长得不差,黑暗将他的阴沉双眸遮挡了几分,五官就没有之前那么阴翳。   一个高挺又气质出众的男人站在路灯下面咬着一根烟,姿态随意慵懒,不像是站在路边,倒像是正在参加什么重要的晚宴。   不知道他的内里,大家可能以为这是哪家的翩翩公子。   正是因为有着一张骗人心的脸,才让那么多被他糟蹋了的男孩最后都爱上了他,所以被抛弃的时候就格外的无法接受。   游驰就是这个时候注意到的郑之南。   游驰是游奕的叔叔,游家现在的掌权人,因为游奕的父亲工作比较忙,游奕从小几乎是在游驰身边长大,得他教导,是游驰最敬重的长辈。   游奕听到叔叔路过华府,知道他在里面,就立即走了出来。   当游奕坐上车随叔叔离开的时候,他看到叔叔似乎在往车窗外看,他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没发现有什么特别的。   “小叔,你在看什么?”   游驰收回视线,对游奕说:“你爸这几天回来,你收敛一点。”轻描淡写的提点。   游奕嗯了一声。   游驰随口道:“听说你最近看上了一个酒店经理?”语气里有调侃。   游奕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轻咳了一声说:“只是玩玩而已。”就算心里再在意,在朋友和长辈面前,游奕都是下意识的否认,然后用玩玩这句话来揭过这个话题。   游驰想着别的事情,没有在意侄子的话,微微颔首后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他刚回国,七个小时的航行让他有些疲惫。 第130章   当游驰和游奕两人乘车离开的时候, 郑之南也已经坐到了车上,对于有人注意到他, 他并不知道。   他手里夹着那根还没有吸完的烟。   郑之南从前不怎么抽烟,但随着一个又一个任务, 他慢慢喜欢上了抽烟, 一个人的时候点上一根,可以抽上好一会儿,那是独属于他的时刻,寂静,自在。   刚刚他在路灯下面抽了几口, 不知道是不是这具身体的缘故,从前他觉得烟没什么好抽的, 也不喜欢烟味,但这具身体让他觉得烟闻着真舒服, 抽完一口就想再抽第二口,烟气在他的呼吸之间转换, 每个世界的烟都存在于现实世界, 所以味道也和现实世界差不多, 抽烟的时候有种风平浪静,什么都没发生的感觉。   他知道在这一刻, 已经有一部分有害物质附着在了他的肺部, 侵蚀着他的身体。   可那又怎样, 反正是虚幻的世界, 怎样沉沦, 怎样放肆都不会有人管,也不用去在意亲朋好友的目光,家人的担忧。   可以做任何曾经想做不敢做,被道德束缚,被社会关系束缚的事情。   这一刻郑之南忽然意识到,自己其实可以利用这些虚拟的事情做一些更为放肆的事情,不仅仅只是学习各项技能,而且还不用去担心被人发现,因为这些世界里没有他的亲戚朋友甚至是同事同学。   人在这个世界,可以在不影响任务的情况下做更多让自己感到恣意的事情。   没有了枷锁,没有了束缚。   这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袭击着郑之南,让他忽然就觉得在刚来到这个虚幻之境时自己的坚持多么可笑。   都是假的,有什么好坚持的。   享受就可以了啊。   他本来就不是个喜欢按照社会规则做事的人,每个人都有劣根性,这些劣根性被道德囚禁,被社会规则控制,被法律压制,被家人的爱包裹,然后有了一个为事业拼搏,爱学习爱工作的好儿子好哥哥。   如果角色是好人的时候可以按照人设办事。   但现在是反派人设,为什么不更疯狂一点呢?   郑之南越想越敞亮,仿佛顷刻之间,身上就没有了任何压力。   当他回到家的时候,洗完澡躺在床上。   他想好好睡一觉。   但很遗憾,系统再次发布了新的任务。   “制造圈套,迷奸萧乐,以此报复游奕。”   这几句话让郑之南瞬间清醒了不少,困意全消。   这个任务的代价有多高,郑之南完全猜得出来,也知道。   毕竟是去动主角的人,他这个配角肯定会被炮灰掉。   郑之南是这样想的,既然是炮灰,那攻略对象肯定也不是个一般人,一般人会喜欢他这种人渣变态?   有话叫恶人还需恶人磨。   肯定是个更变态的人收拾他。   但是想到经历过的兽人世界,郑之南有些复杂的心情就慢慢平复下来了。   反正什么疯狂的兽人都见识到了,变态的人能有多让人害怕?   不外呼,比我有点钱,比我权利大,敢怒不敢言而已。   只是没干过迷奸这事儿的郑之南还是需要一点心理准备。   说到迷奸,郑之南就想到了在视帝那个世界里自己遭遇到的经历,当时差点被迷奸……   果然很多书中的主角,受那一方都要经历一次迷奸?   什么时候迷奸一下攻?然后让受去拯救一下攻?   到时候我拍手称快,谢谢啦。   老是穿到一些攻很强,受很弱,需要攻保护的世界,就不能来个受很强,攻很弱,然后被受保护,当他在被人欺负的时候,受立即出现英雄救帅哥?   当郑之南在心里吐槽的时候,系统接了一句。   “你想穿到弱攻强受的世界?”   “呃……”我吐槽的时候你就不能假装不在吗?   “你想的话,其实是可以安排的。”系统用冰冷冷的机械音说这句话的时候,郑之南有点想笑。   就好比一个面无表情的人站在天桥上跟你说:“什么片都有,欧美日韩……”   要多怪就有多怪。   郑之南说:“不了吧,我还是专注于现在这个世界就好。”免得你跟我说这是我的心愿,去了后发现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我才不随便入圈套。   这样想的郑之南开始思考,如何设下圈套,如何……迷……奸……萧乐。   其实第一个世界假装被那个二少给上了挺容易的,但是假装上了别人就麻烦一点。   因为那里有没有被那个,真的能感觉得到啊。   刚刚还准备放荡一下的郑之南发现,当坏人其实也需要心理素质。   不过在想这个之前,郑之南问系统。   “我已经把你之前要我做的任务做了,是不是该告诉我那俩人是不是我的攻略对象了?”   “只能选一个问。”   郑之南早就排除萧乐了,只是自己排除是自己排除,问系统更能确保一点,却没想到系统这么抠,只让问一个。   郑之南说:“那就游奕吧,他是我的攻略对象吗?”   “不是。”   言简意赅。   郑之南说:“我的下场是不是比大纲上写的还惨?”   “自己体会。”   “哦。”你可以退下了,要你何用。   郑之南其实也知道萧乐在利用自己,但其实萧乐在和自己的接触中,似乎也已经动摇了他的那些传言。   估计觉得真人和传言有些合不上,所以他会怀疑传言的真实性。   郑之南就是借着他还在动摇的时候对萧乐说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睡了一觉起来的郑之南一边喝着粥,一边给萧乐回短信。   “昨晚没什么事儿,只是喝多了怕自己闹事儿就回来了。”   萧乐今天白天休息,昨天知道游奕去找郑之南麻烦后就想着给他发个信息问问。   “真的没事儿吗?我听说游奕去找你了。”   郑之南发语音消息过去说:“真没什么事儿,不过今天晚上我可能不去华府了。”   “为什么?”   “有点发烧。”语气刻意弄的很虚弱的样子。   “那你去看医生了吗?”   “家里有退烧药,吃一片看看。”郑之南风轻云淡的回答。   “你家里有人照顾你吧?”   “呃……有人。”   “你之前不是说你家里就你一个人,父母工作很忙,常常见不到面吗?阿姨在家吗?你别骗我。”萧乐从郑之南的态度里,总觉得游奕昨天晚上打了郑之南,以为是自己连累他受伤了,心里有些愧疚,然后更加生气游奕自以为是。   一想到他说不让他去和郑之南做朋友,自己就必须去听他的,萧乐更不舒服了。   然后就听到郑之南说:“是,我父母是不在。”   “那阿姨呢?!”   “阿姨昨天回老家了,跟我请了假,明天才回来。”郑之南用一种不想骗你才跟你坦白的真诚语气。   “所以你家里就你一个人。”   “嗯。”   “你发地址过来,我去看看你,我会煮粥,也会炖汤,等你退烧了我就走。”   郑之南纳闷道:“你今天不上班吗?”   “我白天休息,夜班。”   “不耽搁你工作就行,不想你扣钱。”   “你发地址吧。”   郑之南发了地址之后就让阿姨一会儿刷完碗去休假,明天再回来。   阿姨开心的去收拾餐桌,在厨房刷碗,郑之南则走上了楼。   他要去睡一会儿,这样萧乐来的时候,他刚从睡梦中起来的状态会给人虚弱的感觉。   免得对方来了发现他面色红润精神抖擞。   迷药已经找到了,这个炮灰被设定的是真的渣,迷药都家中常备,佩服佩服。   其实郑之南知道,就算自己不说那些自己生病的话,按照剧情,萧乐肯定也会因为别的事情来他这里,或者他把萧乐骗到某个地方。   但是来家里的话就方便多了。   等他干完这件事儿,好日子就到头了啊……   为了祭奠自己即将逝去的好日子,郑之南迅速沉入了梦乡,因为没准这将是他最后一次安眠,后面就是无眠之夜了。   真可笑,都到现在了,他还不知道谁是攻略对象!   现在排除了游奕……   如果是萧乐,他不是主角的前提下还迷奸了萧乐,萧乐这都能爱上他,未来对他好感度百分百,那他只能说,这本书崩的牛逼。   如果达不到好感度百分百,说明这是一场让他注定失败的世界。   反正他想象不出来要攻略萧乐的画面。   所以,是谁都好,请千万别是萧乐。   为了气游奕的萧乐跟谁都没打招呼,悄悄的打车去了郑之南所在的别墅区。   因为郑之南提前交代过,萧乐输入了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后就顺利进到了小区里。 第131章   按照郑之南的猜想, 萧乐按响门铃的时候,他从睡梦中醒来, 然后保持着睡眼惺忪,一脸虚弱地接通了视频, 看到萧乐站在大门口, 按了下开关说:“你来了。”语气也没了之前的精气神。   萧乐通过视频看到郑之南这样就立即走进去,然后去了里面。   郑之南把房门也打开了,萧乐进来后,郑之南也已经走下了楼,穿着居家服, 像是刚换的衣服。   萧乐看着郑之南说:“你要是不舒服就不要下楼了。”   郑之南搓了搓脸说:“已经吃药了,现在感觉好多了。”   “你还没吃东西吧?”萧乐走进厨房, 看到厨具都很干净,像是没人动过, 以为郑之南连早饭都还没吃,现在都快中午了。   萧乐是乡镇上的孩子, 上小学就会自己做饭, 帮家里打个下手, 这么说的时候就麻利的卷起袖子打开冰箱,准备先把粥炖上, 然后找了几样蔬菜, 准备炒几个素菜。   郑之南去给萧乐倒水, 萧乐原本要自己来, 但郑之南阻止他说:“看你那架势就知道做饭一定很好吃, 你还是忙你的吧,我还不至于倒个水都倒不了。”被郑之南这么一说,萧乐就围上围裙专心洗菜切姜。   郑之南倒了两杯,其中一杯加了迷药,然后两杯都加了蜂蜜水,这样可以压过里面的苦味儿,药再怎么淡,也终究有个苦涩的味道,不加蜂蜜水肯定会被发现。   郑之南搅拌后,端起两杯水,一杯自己拿起来喝,边喝边和正在切菜的萧乐说:“可能是因为生病的缘故,嘴巴里有点苦,我加了蜂蜜,你喝的惯蜂蜜水吧?要喝果汁的话我再给你倒。”   萧乐生怕郑之南又要来回折腾给他倒果汁,立即接过蜂蜜水喝了两口说:“我挺喜欢喝蜂蜜水的。”   郑之南笑着说:“你把这杯喝了再做吧,大老远过来,肯定渴了。”   “好。”   萧乐没有想那么多,果真就一口气喝完了,还把杯子放在了旁边的桌子上,对郑之南说:“不用再给我倒了,我先忙,等忙完了再喝也来得及。”   “好。”   萧乐拿起刀准备继续切菜,他以为郑之南已经离开了,但发现他似乎在靠近自己,萧乐刚想说什么,眼发昏,手脚也软绵无力,接着就倒入到了一个结实的怀抱里。   郑之南没有走就是在等药效发作。   郑之南在把萧乐放到床上的时候,忽然就忍不住感慨了。   发现当彻头彻尾的坏人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他从前发狠,都是有理由有立场的去反击去复仇,就算打残打废对方也不觉得心有不安,只会觉得恶人有恶报,可是当一个只凭自己卑劣的心去干坏事儿,对于他这种人来说好像还是蛮难的。   他以为干坏事儿很简单,甚至觉得自己其实也很没底线,可以扮演好坏人,炮灰,反派这些角色。   但当真正去面对一些无良的事情,还是与这些人有区别的,最起码心理上还是有些抗拒的。   他喜欢有理由的去做任性的事情,而不是因为自己被男主打击了就爆发恶意,做恶事,伤害无辜的人。   郑之南对上男人没兴趣,所以这个迷奸到了最紧要的关头忽然有些进行不下去。   可是他是一个反派,是一个炮灰,这事儿他必须得干啊,还得让萧乐真的以为自己被迷奸了,这样才能瞒天过海,让游奕怒气勃发,对他进行打击报复。   当初第一个世界的时候,假装被人上了,很简单易操作,让对方泄出来,然后自己掐自己,搞出来点青青紫紫的痕迹,房间里弥漫点欢爱后的味道,太好制造假现场了。   可是让被迷奸的人如何感觉到自己真的被迷奸了,这对郑之南确实有些难办。   不过最后还是让郑之南想到了一个法子。   他在原主的卧室,某个柜子里发现了一套工具。   假X什么的都很齐全。   他就硬着头皮去弄了下萧乐,弄的时候,郑之南头皮都是炸的,太怪了。   不是真恶人,真干不出来这种事,这种剧情,让他多来几次,他得疯。   说句傻逼一点的话,他宁愿是被动承受的那个,也不想去主动欺辱。   有点恶心,不是萧乐让他恶心,是干这种事让他恶心。   等把工具用上了后,郑之南把萧乐剩下的衣服脱掉,自己也脱了衣服和他躺在一起。   迷药是有时效性的,只是弄工具制造那种感觉,还不够逼真,得躺在一起搂搂抱抱几次才能更真实。   最后郑之南扎破自己的手指在床上搞了点血。   他喜欢做完全的准备,所以细枝末节也要照顾到。   当时间差不多后,郑之南把工具取出来扔到床下边,然后做出一副“事后”表情,抽出一根烟开始等着萧乐彻底的醒过来。   萧乐刚有一点直觉就发现身体有异样,那种撕扯的感觉太熟悉了。   他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因为他经历过。   因为药物的作用,他迷茫的看着四周,有些不清楚自己在哪里,怎么了。   然后他侧过脸去看旁边,看到了抽着烟,一脸不怀好意笑容的郑之南。   萧乐没有力气坐起来,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他来的时候才刚刚中午,现在天竟然已经有了晚霞……   萧乐哑着嗓子说:“你做了什么……”   郑之南拿着烟去抬萧乐的下巴说:“我做了什么,你感觉不到吗?”   萧乐瞬间脸色苍白,嘴唇更是白到毫无血色,他瞪着眼睛,犹自不敢相信自己经历了什么,更不敢相信郑之南对他做了这种事。   他气红了眼说:“你这个畜生!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仿佛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一样,绝望而痛苦。   郑之南吐出一口烟,喷在萧乐的脸上,似笑非笑地说着刺激萧乐的话。   “要怪就怪你是游奕的人咯,如果不是他三番两次的搞我,在那么多人面前给我难堪,我会这么对你?”说完这句话,郑之南掀开被子,按灭烟头,拿起地上的裤子边穿边无赖地对恢复了点力气坐起来的萧乐说,“放心,反正你又不是个雏,被谁上不是上?喏,这里有两万块钱”郑之南穿好裤子后,打开床头柜的抽屉,拿起两摞钞票放在桌子上这么对萧乐接着说,“这个价格打一炮够不够?不够我再给你添?”笑容恶劣。   萧乐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愤怒的恨不得拿刀捅了郑之南,可是他知道,自己捅不了他,这里是他的地盘。   他肯定早就设下了圈套等着他入套,床上星星点点的血迹刺痛了萧乐的心,他不哭反笑,笑得悲凉又让人撼动。   郑之南怕自己被萧乐的情感给触动了,说完这句话后就拿着上衣走出了房间。   郑之南没有去管萧乐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因为他自己也有事情要做。   他要跑路了。   不跑路难道等着游奕找上门来把他腿敲断或者手敲断?   他得做出一副“避风头”的姿态跑出去浪几天。   到时候估计游奕找不到他,会先把郑家的生意,还有郑之南舅舅的赌场给搞一遍。   最后就算郑之南不回来,估计舅舅那边也会派人把他压回国内,然后让他亲自上门道歉……   道歉之后会经历什么,就……再说吧……反正不会是什么好事儿,就看坏到什么地步了。   因为达成了系统发布的任务,郑之南得到了萧乐是不是攻略对象的准确信息。   那就是,这对cp很稳,他们俩都不是他的攻略对象。   郑之南想到这里,心里松了口气。   如果萧乐是他的攻略对象,那他真的觉得这个世界要完成任务难咯。   刚让人家以为被他迷奸了,自己就去献殷勤,萧乐不拿刀捅了他就不错了,还爱上他,对他好感度百分百,开什么玩笑。   郑之南跑到国外后,回到出租屋的萧乐自杀了。   当然没自杀成功,被来找他的游奕发现后送到了医院,检查身体的时候发现萧乐身上有很多被青紫痕迹,当医生告诉游奕,萧乐……   游奕想杀人的心都有了。   他一时没想到郑之南身上,因为在他眼里,他觉得郑之南没这个胆子。   虽然萧乐被医生救回来了,但人都没魂似的,了无生气,游奕让人去查最近萧乐去了哪里,谁又和萧乐待在一起。   所有消息都指向郑之南。   游奕不敢问萧乐郑之南都对他做了什么,甚至不敢问是不是郑之南做的。   他怕刺激萧乐。   游奕在知道了是郑之南后就迅速回家。   回到家的游奕来到书房,把放在桌子抽屉里的枪拿出来,然后按上子弹,现在的他已经出离了愤怒。   只想一枪崩了那个狗娘养的垃圾。   只是他刚走出书房,迎面就碰到了游驰,与游驰面对面站在一起,游奕下意识想把枪藏在身后,但被游驰三两下就捏住了手腕,接着手一麻,枪就被游驰拿走了。   游驰把玩着手中的枪,一颗颗卸掉子弹,慢条斯理地问游奕。   “怎么?要去杀人?”表情似笑非笑,眼神里带着一丝冷冽。 第132章   情绪激动的游奕看到叔叔的那一刻就像是整个人被泡在了冰桶里, 瞬间就清醒了过来。   他不能杀人。   游驰把手枪和子弹都交给游奕说:“在你爸这么关键的时刻,你去给别人送上把柄吗?真是游家的好孩子。”语气里是毫不遮掩的嘲讽。   “我……”游奕想解释点什么。   游驰说:“你什么?你刚刚想让整个游家给你陪葬。”   游奕听到这句话, 立即就跪在地上。   “对不起,我错了小叔。”   看到游奕跪在地上认错, 游驰后退一步, 看着他叹了口气,转身去书房。   “把东西收好,来吧台找我。”说完这句话,游驰去了三楼设立的酒吧。   游奕把枪和子弹都放好后,上了三楼。   游驰此时已经倒好了两杯威士忌。   当游驰在和游奕说话的时候, 郑之南正在享受着阳光沙滩。   他知道这种好日子马上就要到头了,难免就更放肆了一些。   与他预想中的没什么差别。   其实这些路线也写在了简略大纲里。   郑家的几个厂子接连被封, 被封停的日子里造成多少损失是无法估计的,然后就是郑之南舅舅徐亚那里被突击检查, 查出来不少违禁品和一些违法活动,因为不是直接提供人, 徐亚只是被拘留了一阵就放出来了。   然后想到姐夫那里也是不停出事儿, 自己也受了牵连, 徐亚就开始托关系,打听到底是怎么回事, 得罪了哪路神仙。   打听来打听去, 真叫他给打听出来了。   然后就直接吓得腿一软坐在了地上。   这个死小子, 竟然得罪了游家, 和游家的小祖宗抢人, 是想让他们郑家和徐家都送死吗?   徐亚跑到郑家去找郑国弘,让郑国弘把郑之南给叫回来,立即去游家赔礼道歉!   郑国弘一听妹夫打听到的信息也是脑门冒虚汗,立即停了郑之南的所有卡,只留了飞机票的钱给他,逼着他自己回来。   做完这一切后又打电话过去,苦口婆心的劝说。   “你再不回来,你爸和你舅舅都要完了,厂子到时候倒闭了,你吃什么喝什么,还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挥霍!从前你乱来,没闹出事儿来,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现在看看你!太岁头上动土,谁保得了你,连累的家里也受了牵连,你知道我这工厂停工一天,损失多少钱吗?!”郑国弘越说越气。   他这几天着急上火,血压蹭蹭往上窜,要不是有护工随时跟着,他都不知道倒下去多少次了。   徐亚接过电话对郑之南说了利害关系。   说完后才放柔语气说:“你回来,舅舅跟你保证,只要赔礼给的足,你至多就断个腿或者胳膊,不会出人命的。”   郑之南当然知道不会出人命。   该唱的戏都唱了,该听的话也听了,郑之南最终沉着声妥协了。   在他现在的人设里,虽然原主干尽坏事,仗着有钱毁了不少人,但遇到厉害的人也会害怕胆怯,毕竟也才20多岁,见过的狠手段能有多少。   他知道游家有权有势,但不知道已经到了这种只不过动动手指头,就可以让他家的公司快要倒闭破产。   比起让他以后身无分文,看着昔日的兄弟们继续潇洒,他宁愿断条腿或者胳膊。   有钱的人更恐惧一无所有,光想一想就感到痛苦。   所以原主虽然纠结,挣扎,也会害怕,可还是妥协了。   为了以后还有钱挥霍,他飞回了国内。   在徐亚的陪同下前往游家。   下飞机后郑之南见到徐亚问:“爸爸呢?”   “你还有脸问?就因为你,你家厂子关了那么多天,损失了好几个亿,你爸愁的都住院了,还有违约金和赔偿款要处理,哪儿有空来接你。”徐亚这几天也是急的饭都吃不下,他可不想再去那拘留所,真他妈不是人待的地方。   养尊处优的人去了那种地方最是受罪,点头哈腰不说还得夹着尾巴,当惯了大爷,哪里受得了这份罪。   郑之南和徐亚在去游家的路上。   游奕听说郑之南要过来赔礼道歉,带着已经长好伤口还在休养的萧乐直接从医院开车回到了游家,他要让这个垃圾跪下来给萧乐认错。   当然,就算他跪下来认错,他们也绝不会原谅他。   哪儿有那么容易的事情?   游奕要带萧乐去见郑之南的事情,萧乐并不知道。   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后,他整个人都没了生气,游奕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不会反对也不会说自己的想法,像个木偶一样被人提着走。   游奕想让萧乐亲自折磨郑之南,他觉得这样或许萧乐会好一点。   郑之南和徐亚到了游家所住的小区外面,在保安通报给了游家的人后,那边给他的回复是:“游先生说只郑之南一个人进去就行了,其他人不能进。”   郑之南假装胆怯的看了眼徐亚。   徐亚把手里的古董珍藏礼盒还有古画礼盒让郑之南拿着,除了古董,自然还有一张卡,然后交代了许多要注意的地方。   “别怕,我在外面等你,去了一定好好认错,挨打还是什么都忍住,挺过来就好了,到时候舅舅给你找最好的医院!”徐亚说完叹了口气。   郑之南差点没笑出声,神他妈找最好的医院。   心里想笑,面上还维持着胆怯不安的心情,做出一副硬着头皮上的姿态踏入了这家小区。   按照保安说的,郑之南来到了游家的大门外。   此时,游奕和萧乐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他在给萧乐剥葡萄。   那天他和小叔谈完后就更冷静了,知道杀人不过一颗子弹的事情,但让一个人生不如死却可以有很多种办法。   杀了他,哪里有折磨他更愉悦身心的?   随后不用游驰教,游奕就想了几个简单的办法,先是折腾郑家的生意,让他三天两头被检查,找几个理由就可以封他一个星期,这里面扔进去的钱可不仅仅是罚金那么简单,客户那边可不好交代。   这一两个星期搞得事儿,郑家最起码损失了十来个亿,这怎么也不是个小数目。   然后就是郑之南一直仗着他舅舅那点背景作威作福……开赌场是不是?   呵呵。   这么来回折腾,郑家和徐亚那边果然先受不了了,不用他多说什么,就主动把郑之南送上了门。   只是游奕怎么也没想到萧乐见到郑之南的反应会这么大。   当郑之南踏入到游家,站在玄关处还没走进来的时候,萧乐看到了郑之南,然后双手抓着头发,一脸崩溃和激动的说:“你干什么!”   游奕放下手中的东西想去抱住萧乐给他安慰,“别怕,我在这里,他过来只是给你出气的!”   萧乐气极反笑,他笑着站起来看向游奕说:“用不着你这样,你和他有什么不一样!你们都滚!”   “萧乐!”游奕一脸心痛的死死抱住几近癫狂的萧乐,他知道他这样是因为看到了郑之南被刺激的,立即将他抱起来往楼上走。   “你放开我!放开我!”萧乐拼命挣扎,只是他的力量在游奕面前是徒劳的。   游奕抱着萧乐上楼的时候看到了从书房走出来的叔叔。   不等他说什么,游驰就给他一个安抚的眼神,游奕就知道楼下郑之南不用他管了,叔叔会接手。   游驰今天戴着眼镜,无边框的眼镜遮住了他有些锐利的神情,让整个人斯斯文文带着一抹温润之气。   给人人畜无害的感觉。   当游驰走在楼梯上,郑之南看过去的时候,游驰就给他这样的感觉,人畜无害。   游驰边走边把脸上的眼镜拿下来合上,交给走过来的佣人。   只不过是一副眼镜,戴上和摘下来竟然判若两人。   如果刚刚是医院里的医生,学校里的教授,现在就是寒山上的劲松,又如夜间的猛兽,冒着绿油油的双眸,带着一丝毫不遮掩的掠夺。   郑之南第一次见到游驰,完全不知道他是谁。   也无法和他看到的人设里任何一个人合在一起。   这个人是谁?   此时郑之南站在客厅里,手里的东西已经被佣人接过去放在一旁。   游驰走下来后,直接走到了沙发旁坐下,但他并没有叫郑之南坐下来。   郑之南知道此时不是自己愣怔的时候,立即进入角色,走到游驰跟前,点头哈腰的认错。   “之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动了游少看上的人,希望能给我个认错的机会。”   游驰似乎觉得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他端起佣人送过来的清茶,喝了一口,笑着说:“给你个认错的机会?”   郑之南继续保持着不安的神情点着头说:“是的,之前是我眼瞎,混账。”说着就抬手抽了自己两巴掌,一点都不含水分。   郑之南本来就是富贵之人,皮薄肉嫩,结结实实的打了两巴掌,脸迅速微微肿起发红。   这样倒让游驰觉得面前这人比之前看上去又可爱了几分。 第133章   虽然游奕为了安抚萧乐上了楼, 但郑之南并不会天真的以为这事儿快要翻篇了。   绝对不会这么轻易的翻篇。   他在这个故事里是个人渣,人渣会得到报复, 没有报复就不会翻篇。   郑之南见自己这么做,对方都没有反应, 虽然猜出来对方是游奕的长辈, 但其实他不清楚对方知不知道他干得事情。   颇有些无从下手的感觉。   就在他停下动作思索解决办法时候,游驰让佣人之前就准备的东西端出来给郑之南。   “先喝口水吧。”语气淡淡的。   郑之南看一眼水杯,因为游驰没有碰过这杯水,游奕又去楼上陪萧乐,他就没有想那么多, 给面子的喝了两口,然后水杯拿在手里。   游驰放下自己手中的清茶对郑之南说:“喝啊。”   郑之南眨眨眼睛, 与游驰对视片刻,依言喝下了杯子里全部的水。   其实就算杯子里真的下药了, 此时此刻,他也得全部喝光, 对方让他做什么, 他就得做什么。   他没得挑。   结果, 那杯子里真就下了药。   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游驰知道郑之南干的那些事儿后, 接下来对郑之南要做的事情, 他一点都不会像郑之南对萧乐那样纠结, 他安逸的很。   对付一个好人, 哪里有调教一个人渣更有意思, 更具有挑战性。   当郑之南喝完杯子里的水后,游驰站了起来,慢慢往郑之南的身边走,闲庭信步犹如在花园里散步,当他走到时,郑之南的身体开始往后倒。   倒下去的时候,游驰恰巧走到了他的身边。   因此郑之南是直接倒在游驰怀里的。   游驰攥住郑之南的腰说:“郑先生是准备色诱我吗?”语气里带着一抹调侃。   听到游驰凉凉的话,郑之南非常客观的意识到了,其实接下来就是一个变态遇到了一个大变态的剧情吧?   郑之南做出一脸惊恐的神情说:“不要杀我!”   游驰被郑之南吓破胆的蠢样子逗笑,微微勾起嘴角,什么都没说,拦腰将郑之南抱到了三楼。   当二楼的游奕安抚住了萧乐,给他打了一针镇定剂,看着他睡下后才想起郑之南来。   他走出卧室,站在二楼,还没走下去,就看到客厅里什么人都没有,郑之南不见了,小叔也不见了。   游奕问在收拾桌子的佣人说:“那个人呢?”   能被游奕这么问的除了今天来的客人不作他想,所以佣人很准确地回答道:“被先生带到三楼了。”   听到是被小叔带走了,游奕浮起一抹冷笑,小叔的手段可比他狠多了,想来不需要他太操心,游奕闻言嗯了一声就回到房间,专心陪萧乐去了。   而被带进房间里的郑之南呢?   他把萧乐之前经历的事情也经历了一遍。   被下药,被脱光衣服,被……   郑之南用虚弱无力的声音对游驰说:“你要做什么……”语气里仍旧有浮夸的惊恐。   游驰挑眉看着郑之南说:“怎么?这些套路,郑大少难道不是最熟悉吗?”语带讽刺和玩味。   当郑之南被塞了某样东西时,他差点以为自己对萧乐做的事情被对方知道了。   最后他才发现,只是这个人的恶趣味,他在故意整他。   随着电动嗡嗡声音越来越大……   郑之南的身体起了变化。   那个人没有靠近他,他远远的坐在高脚椅上,拿着手机姿态随意地拍下了床上不停扭动的郑之南。   连郑之南这种平时不看小说的人都知道这种剧情真的是很古早,古早到80年代那会儿才流行的套路,只是他没想到自己竟然也经历了一次。   真他妈的……羞耻……   羞耻度还在一次次的被提高。   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的郑之南根本没有力气反抗,也没有力气将玩具扔掉。   药效让他身体无力,却又让他脑袋格外清醒。   他知道游驰的一举一动,却无法反抗,其实就算他有力气,大概也不能反抗吧。   看到郑之南面色潮红,游驰站起来,继续录着郑之南,只是这次他靠近了一些,伸手去抚摸他的脸颊,然后是鼻子,眉眼。   伴随着嗡嗡嗡的声音,游驰语气淡淡的像是在欣赏艺术品一样说:“你知道吗?你的脸很吸引我。”不暴露出他猥琐的气质时,挺像一副用水墨画出的人物,带着一抹风流写意。   真奇怪,一个人为什么会有这样复杂的气质?   说话的时候让人恶心,猥琐又下贱,像一条狗一样,不说话,露出崩溃无助的样子时又叫人怜惜,想好好的疼爱一番。   只是在知道了郑之南做的那些事情后,游驰不会被他的表象所迷惑,也不会心疼他,只想折磨他。   这样的垃圾,有什么好心疼的?怜惜?更是笑话。   他一边抚摸郑之南的脸,一边说:“这些事情你是不是觉得很熟悉?你应该对很多人做过对吗?你那么喜欢对别人做,应该也在期待别人这么对你吧?”游驰说完,露出恶劣的神情,将手里的按钮按到了最大的那一档。   郑之南之前还在压抑,当速度被调到最大那一档后,他完全承受不住这种折磨叫出了声。   ……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渐渐黑了,衣冠楚楚的游驰没有弄脏身上任何地方也把郑之南折磨的气若游丝,郑之南叫到最后嗓子都哑了。   这些淫靡的画面被游驰全部拍了下来。   几个小时的折磨让郑之南就算药效过去了后也没有了力气。   游驰把手机放到一边,走过去将赤身裸体的郑之南抱到浴室里,他语气轻柔的对郑之南说:“你真脏,需要好好洗洗。”他说完把郑之南放到一旁,打开淋浴,用冷水冲刷郑之南的身体。   浑身炽热的郑之南被冷水一喷,激的他泛着不正常潮红的脸颊开始发白发青,他双手抱住自己,牙齿不停打颤。   为什么会这么冷。   因为游驰把房间里的冷气开到了最低,加上又用冷水冲洗他的身体,就更冷了。   其实这仅仅只是开始。   游驰把水流开到最大,那水流像是棍子一样戳在郑之南的身上,水柱冲刷郑之南的胸口,肚子,身上每一个地方都没有放过,又疼又冷。   当把郑之南的身体全部清洗了一遍,那个地方也洗了很多遍后,游驰才关掉花洒,手里拿着毛巾却不给郑之南披上。   他明知故问道:“你冷吗?”   郑之南瑟瑟发抖,根本控制不住。   他双眼清亮到不可思议,像是被水洗过一样,那种刚刚在楼下见到的猥琐和下贱的感觉烟消云散,这让游驰想到了那个夜晚,他站在路灯下静静地抽烟的样子。   “冷吗?”游驰看着郑之南,没有露出一丝一毫的怜惜,像个旁观者那样问他。   郑之南点点头。   这样的反应并不能让游驰满意,他面容冷冷的又问了一次,“冷吗?告诉我。”   郑之南瑟缩着身体,他恨不得卷缩成一个团,企图让自己暖和一点,他说:“冷,我冷。”   “想要我抱住你吗?”游驰的笑就像恶魔的笑容,勾着的嘴角透露出不怀好意。   郑之南本来已经垂下的眼帘在听到游驰的话后又抬了起来,他用迟疑的神情慢慢点了点头。   不管是他伪装也好,真实的反应也吧,他真的太冷了。   冷到什么都不想管,只想得到一点温暖。   “过来。”游驰打开宽大的浴巾对郑之南这么说。   郑之南乖顺的靠近游驰,游驰将他裹起来往卧室里走,在他给郑之南洗澡的时候,被叫上来的佣人已经麻利的换好了新的干净被褥,还透着一股淡淡的清香。   游驰把郑之南身上的水珠擦干,将他塞在被子里,用干毛巾把他的头发包起来,没有立即给郑之南吹头发,而是去浴室自己洗了个澡换了一套衣服才出来,刚刚的衣服已经被弄湿了。   等游驰走出来的时候,饱受折磨的郑之南已经得偿所愿在被子里卷缩成了一个团,就算屋内的温度已经变得正常起来,他仍旧还在打着颤。   仿佛那种冰冷的感觉已经渗入骨髓,就算在温暖的被子里也还觉得身体发冷。   等游驰坐在床上看着他的时候,郑之南抬头去看他,从游驰的角度看过去,那双眼湿漉漉的还带着水汽,有点可怜。   游驰不为所动的捏住郑之南的下巴,与他对视。   郑之南其实到现在还算镇定,虽然身体各种频临崩溃,内心最起码是稳的,但他知道作为原主,在被这么对待后绝对不能这么冷静,所以他痛哭起来。   一边痛哭一边对游驰说:“求求你,放过我吧,我知道错了,不要再折磨我了!你打断我的腿或者手都可以!”一脸的恐惧,怂的样子让游驰皱起了眉头。   他甩开郑之南,冷冷地说:“谁要打断你的手。”打断了就不好玩了不是吗?   这样多好玩。   游驰将郑之南从被子里拽出来,让他坐在床上,他说:“抱住我。”   郑之南没有动,他露出不知所措的神情,似乎是不敢这么做。   游驰说:“最后一次机会,抱住我。”   郑之南这才抱住游驰,游驰拿起毛巾给郑之南擦了擦脸上的泪,拿起刚刚出来的时候插好电的风筒给郑之南吹头发。   他的动作很温柔,仿佛刚刚折辱他的人和他不是同一个人。   等郑之南的头发被吹干后,游驰放下东西,一边解扣子,一边对郑之南说:“我不喜欢有人哭,以后,掉一次泪就饿你一天,还要经历一次刚刚的事情,今天是第一次,就放过你,以后就不会对你这么好了,知道吗?“   以后?   什么意思?   对于游驰对郑之南做的事情,游奕一无所觉,并不知晓。   萧乐到了晚上醒过来后,他就带着萧乐离开了。   他不想让萧乐再看到郑之南,不想他受刺激。   等游奕和萧乐离开后,郑之南正在剧烈的挣扎。   “放开我!”   游驰知道郑之南会反抗,毕竟从前他做的一直是操别人的事儿,哪想过自己也会被操?   倒不是郑之南想反抗,他只是觉得作为原主的话,一直是攻的身份,被玩具那个就算了,还要亲自被操,肯定会剧烈挣扎吧?   而且他这种反应,应该也会让这个变态觉得更有征服欲才对。   所以他刚刚还“恐惧”游驰,在知道他要对他做什么后就开始非常认真的表演“你他妈别碰我,我跟你拼了,草你妈——”这种剧情。   游驰的确觉得比起刚刚一脸恐惧畏畏缩缩的郑之南,这会儿不管不顾反抗的郑之南就有趣多了。   游驰将郑之南的双手绑起来,边绑边对着他的耳朵笑着说:“是不是这个画面让你也觉得很眼熟?这难道不是你经常对别人做的事情吗?你不是很喜欢玩这套吗?”仍旧是嘲讽的语气。 第134章   徐亚一直从下午两点多等到晚上十来点, 郑之南都没有出来,他不敢打电话, 怕惊扰了游家的贵人,免得迁怒还在游家的郑之南, 虽然徐亚怕对方真的下手……但总觉得光天化日之下, 在家里杀人是不可能的,可郑之南一直不出来也没个电话过来,搞得他心里也是没着没落的。   这得多惨啊?从下午两点多一直到晚上都没有一点音信,是不打算放人吗?   最后徐亚实在是等不下去了,硬着头皮拨了个电话过去, 他没别的要求,只求郑之南还有一口气, 反正人活着就行,就算打废了, 吃饭都有人喂,他们也会受着, 可没个音信是怎么回事啊。   当时郑之南已经被治的服服帖帖, 动也不能动, 游驰是真的一点都不手软,狠到一点人性都看不到, 郑之南觉得自己太强硬也不好, 所以适当的挣扎后就闷头挨X了。   郑之南的手机一响, 游驰看了眼备注就知道这人是谁。   关于郑之南的任何情况, 他早就查的一清二楚。   郑之南看到游驰拿起他的手机, 立即道:“别接!”他怕一会儿游驰故意狠狠弄他,然后让徐亚听出来他正在被游驰压着。   但郑之南不让的事情,游驰偏要做。   他在接起电话之前对郑之南说:“你家里人担心你,怎么能不接呢?我帮你拿着电话,你好好跟家里人说你要在这里这几天。”说完,还开了免提。   住几天是想多折磨我吧,早就看透了的郑之南内心呵呵。   不过也没办法,谁叫他这个角色是反派,干了太多缺德事,现在被更大的恶人磨,也没啥可说的,受着呗。   郑之南刚吁出口气想稳一稳情绪,就被游驰狠狠一撞。   郑之南立时吸了口气。   徐亚那边听到电话被接通后刚有点开心就听到了郑之南吸气的声音,似乎很难受的样子。   看样子……这小子没少挨打,没准现在还在挨打呢,徐亚小心翼翼地问郑之南道:“你怎么样了?游家的人说了什么时候放你走吗?”   游驰闻言嘴角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看着郑之南满脸潮红的对电话里的徐亚说:“我没事儿,你不用等我了,游先生很热情,我在这里住几天就回去。”   热情?游驰的笑容扩大,动作也跟着变大变快。   “住几天……”徐亚愣了一下默默念出来了,他听到这句话忽然有点晕。   一时分不清这话里的含义,不过接通电话,听到外甥的声音,徐亚就放心了,他的目标就一个,只要之南还有一口气没死就行。   既然要住几天,徐亚就说:“那我就回去了,到时候要人接,给我打电话。”   “好。”   “那我……走了……”语气犹豫。   “嗯。”郑之南被绑着的手死死抓住枕头的一角,衬的双手更加骨节分明修长如玉,他稳了好久才嗯出声。   等那头徐亚把电话挂了后他彻底的卸掉了身上的力气,整个人都趴在了床上。   随着电话挂断,游驰也放慢了动作,他看郑之南安分下来,就把绑着他手腕的绳子给解开,那上面已经出现了红色的淤痕。   从中午到晚上,郑之南除了喝过水,一粒米都没吃过,早就没什么力气了,真的是凭着人设在演戏,后面游驰要怎样他都无所谓了,他是真的累了。   好歹也让他吃口饭再折腾他吧?   或许是郑之南的心声被游驰感应到了,晚上十一点的时候,游驰终于放过了郑之南,这一次把他抱到浴室,泡在了温暖的浴缸里,不再是冷水伺候,两个人在宽大的浴缸里,游驰亲自给他清理身体。   刚刚在床上的时候,郑之南觉得这个人真他妈变态,但这会儿在浴缸里又温柔的像是他们俩相爱多年了似的,更变态了。   等洗完澡换了衣服,游驰霸道的搂住郑之南的腰,和他一起下楼吃饭,下楼的时候,有佣人进去收拾房间,训练有素,不言不语的干活。   说是搂腰,其实郑之南几乎都没什么力气了,应该叫游驰半扶着郑之南去楼下用餐。   郑之南是真的饿了,也不管这是在别人家,也不管旁边坐着的是一条大尾巴狼,只想吃饱,吃饱了脑袋才能清醒点。   结果吃完了之后郑之南没有清醒点,反倒非常想趴在某个地方睡一会儿。   当游驰起身去洗手间的时候,郑之南紧绷的神经瞬间松懈了下来,慢慢的趴在了餐桌上睡着了,侧脸的肉被压出来了一点,闭上眼睛的郑之南没有了那种刻意表现出来的有钱公子哥的跋扈和油腻。   游驰从洗手间回来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幅画面。   没有油腻感,也没有压抑着的不满,只有一个安静的不像人渣的人渣。   游驰越观察郑之南就越觉得这个人真是奇妙,闭上眼睛和睁开眼睛完全是两个人。   当时他在车里往外看,看到路灯下抽烟的郑之南时,想的是,这孩子还挺惹眼的,没想到查完信息,出乎意料,竟然看走了眼。   坏事儿干了不少,也糟蹋了不少人,别的和这些事儿比起来完全不值得一提。   本来当时看外表和散发出来的气质,以为是个不屑干这种下流手段的人,可资料上却显示上高中就开始玩这套了,真没想到竟然干了这么多下流事儿,这是第一次游驰看走了眼。   但他并不觉得让人惋惜,反倒更加兴奋了。   因为这样的话,他就可以肆无忌惮对他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还不用同情他。   反正这些事情他都对别人做过了,那些人可比他这个渣滓无辜干净多了。   所以游驰对郑之南做了那么多事儿都不觉得过分。   徐亚挂了电话就开车离开了。   徐亚本身也是个自私自利的狠人,只是没上位者那么狠,主要是没有那么大权利跟人家比狠,徐亚最看重的是自己的生意,其次才是外甥,然后其他人他就更无所谓了。   他姐去世后,他唯一剩下能在意两眼的就是这个外甥,但外甥和自己的生意比起来又稍微排后了一点,所以知道郑之南还有口气,徐亚慢慢放下郑之南,哼着歌回了自己的地盘。   他原以为要好几天才能开业,没想到那些找茬的人当天晚上就消失无踪了。   这让徐亚越发觉得,把郑之南从国外叫回来带到游家去认错是个明智的选择。   那句给郑之南找最好的医院,徐亚可没开玩笑,他是真的觉得对方最起码得打断外甥一条腿,这都是轻的。   像一般有人招惹他,他都是叫人挑断手筋脚劲扔到马路牙子上任他自生自灭。   所以三天后,听说郑之南从游家回来了,看到他完好无损,只是脸白了一点的时候,一脸的震惊。   “你没事儿吧?!”徐亚把烟叼嘴里,开始摸郑之南的胳膊,去拍他的腿。   啪啪啪,劲儿还挺大。   好好的,都没断。   不可能啊,游家那大少爷可不好惹,外甥都把他的人给上了,能让他完好无损的出来?难不成住三天就真的只是住几天?   郑之南推开徐亚,揉着太阳穴说:“我没事儿,就是有点累,想睡一会儿。”   在那样的地方,紧绷着神经,可不就累嘛,徐亚摆摆手说:“行吧,你去睡吧,你没事儿就好,那我就回去了。”   是徐亚交代郑之南家里的佣人,等郑之南回来就给他打电话,结果来了后发现嘛事儿没有,只好又稀里糊涂的回去了。   虽然对于郑之南的事儿有些糊涂,但姐夫的生意,和他的场子都恢复正常,这事儿也就算翻篇了。   徐亚以为翻篇了。   可对于郑之南来说,这仅仅只是开始。   主角们的故事还在继续,他这个道德败坏强奸迷奸都干过的反派自然也要继续受到报复。   在这个故事里,他这么被以牙还牙应该说是大快人心,所以他肯定还会被虐。   这些郑之南都是有心理准备的。   模式是他选择的,他也没有什么后悔不后悔,只是想做完任务,多攒点任务点,不过连续两个世界都挺考验人的,他决定下个世界一定要来个简单模式缓冲一下。   简单模式大多数是比较简单的甜文故事,适合洗涤心灵,放松身心。   打发走了徐亚后,郑之南上楼,洗澡,睡觉。   上午10点回来,没吃午饭,一觉睡到了下午3点多才醒过来。   因为昨天晚上做的太久,郑之南到现在还觉得某个地方有种被撑开的感觉,应该是肿了。   被上郑之南还有心理准备,但是被上完了还要被上药,这就让郑之南不能接受了。   上药比上他还让他觉得真他妈的羞耻,因为他觉得对方好像在仔细的打量他的每一个地方,有时候还要故意捉弄他几下。   说句实话哦,这个困难世界里的攻,是他遇到最变态恶劣的攻。   是那种骨子里的冷和狠让他格外的变态,没有把他当个人,仿佛是一件随便他摆弄的物件,想怎么折腾摔打玩弄都不会心疼的那种存在。   好几次郑之南默念自己是个无恶不作的反派,炮灰才撑过去。   接受了炮灰的身份,自然也要接受炮灰曾经做的恶心事儿。 第135章   郑之南躺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才起床, 可能是那几天在游家被折腾的够呛,现在回到家整个人放松下来后, 身体像是快散架了一样,酸痛无力, 在游家紧绷着神经不敢松懈, 注意力都不在身上,也不觉得酸疼,没想到回来了倒矫情起来了。   郑之南回来的时候佣人特意煲了汤,这会儿他起来刚好煲好,郑之南坐在餐桌前喝汤, 厨房里传来炒菜的声音。   吃东西的时候郑之南想起来郑国弘还在医院里待着,决定吃过晚饭带份靓汤过去看看他, 想到这里,郑之南让阿姨把汤装一份到保温桶里。   “A姐, 把汤装一份到保温桶里,一会儿我去医院看我爸。”   “好。”   吩咐了A姐后, 郑之南又给阿彪发了个信息, 让他吃过饭等着一会儿出门。   阿彪前段时间刚过来, 家里暂时没给他安排房间,郑之南不在的这两天, A姐已经整理好了他住的地方, 一楼后面的储物室隔壁, 房间不大, 一般都是给家里的司机和保姆住的, 虽然房间不大但该有的都有。   阿彪接到信息后就穿好衣服去车库开车,然后在大门口等郑之南。   郑之南没给郑国弘打电话,一是不知道他现在是休息呢还是在干什么,反正去看自己老爹,不打电话也不怎么影响。   吃完迟来的午餐,郑之南活动了下身体,游了一圈泳才换衣服出门。   在车上他和系统求证:“给下个任务吧,我要知道游驰是不是攻略对象。”   “盗取郑国弘保险箱的重要文件,联系律师篡改遗嘱,让郑国弘厌恶你。”   听完这个任务,郑之南只想说一句,真的要玩这么大吗?   但是呢,按照套路他这种无恶不作的炮灰不过的凄凄惨惨戚戚,读者们是不会满意的,所以他的下场肯定是众叛亲离,最后穷困潦倒之类的。   “ok,我接。”   等郑之南从虚幻之地抽离出来后,车子也刚好停到了医院的车库。   郑之南按照徐亚发给他的信息来到了郑国弘住的病房。   只是他还没有敲门,就从门窗上看到了床头有一个20来岁的青年在给郑国弘削梨,从侧脸看和郑国弘有几分相似,甚至和他的脸也有些相似。   除了青年外,还有一个正在给郑国弘夹菜的40岁左右的妇人,看姿态说他俩没一腿,郑之南是不信的。   不过比起那个夫人的关心姿态,男孩的表情要寡淡的多,像是很不情愿才过来一样。   忽略男孩的平淡表情,这怎么看都是一家三口,郑之南忽然就有些踌躇要不要进去了。   果然有钱人,没个小三小四都不叫有钱。   郑之南调整好了表情后推开了病房的门,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的弧度。   郑国弘本来神色还算轻松,看到郑之南走进来,脑仁立即开始突突突的跳,血压似乎也升高了。   因为他看到郑之南就会想起自己损失的那几个亿,他可是卖了好多东西才周转的开,哪个开公司的口袋里有那么多的现金?都是放在市场上流通,然后利滚利,这小子倒好,猝不及防,让他差点拿不出钱来把这次危机度过去。   这损失可不仅仅是几个亿那么简单!   郑国弘平时再疼郑之南,此时也没有好脸色。   他说:“你怎么来了,游家那边怎么说的?原谅你了吗?要是没原谅,你明天继续给我去,你看看你搞得这一堆烂摊子!”   郑之南不答反问,走过去把坐在旁边的青年给挤走,打开保温桶对郑国弘说:“这俩人谁啊,该不会是你的小三和你的私生子吧?”   郑国弘脸一僵,而后觉得自己不管做什么,郑之南都没资格指手画脚,这个败家子,除了吃货玩乐还会干什么?都不知道败掉他多少钱了。   “你先管好你自己吧,我的事情不用你操心。”   “私生子都这么大了,我妈才死了几年?六年?你对得起他吗?”郑之南说完,郑国弘还没说什么,那个20多岁的青年就放下东西拿着自己的背包走了。   走的人叫郑宝,的确是郑国弘的私生子,但他一直不是很待见郑国弘,也很不舒服自己的妈妈原来是小三,他还不懂事的时候只知道爸爸经常出差,很忙,到了上大学后才知道妈妈原来是小三,爸爸则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也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   这事儿导致他很久都没和妈妈说话,但是想想妈妈一直很细心的照顾他,作为母亲,在他这里妈妈没有错,可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妈妈和很多妈妈都一样,很善良,不会做这种不道德的事情。   他知道这事儿后就一直很矛盾,对郑国弘不冷不热,对母亲还算好点,没有对郑国弘那么冷。   之前他有个好朋友,也是父亲找了小三,后来他妈受不了自杀了,朋友很痛恨小三这个存在,连带的他也一直厌恶,却没想到自己的妈妈就是小三,因为这事儿,他已经不好意思和那个朋友再做朋友,也害怕被朋友知道他的妈妈就是小三,而他是个私生子。   这事儿让他痛苦了很久,甚至怀疑人生,那个伟岸高大的爸爸竟然不是他一个人的爸爸,甚至不算是他的爸爸,只有那个人才可以叫他爸爸。   如果不是郑国弘生病住院,他可能会继续不见郑国弘。   只是没想到来到医院没多久,就和那个他一直知道有这么一个哥哥存在的人碰了个面。   对方比他高,气势也比他足。   当然足,对方是原配生的,而他只是个私生子。   郑宝待不下去了,于是,一走了之。   郑国弘叫郑宝,郑宝没有理会。   郑之南看了一眼离开的郑宝,没说什么,拿眼睛扫苏雨,苏雨还算镇定,说了一句:“我去洗碗筷,你们聊。”然后把桌子上的碗啊盘子什么的都收走了。   等人都走光了后,郑之南把汤盛出来,原本是给郑国弘送来的汤,但现在他不准备给郑国弘喝了,自己端着碗喝干净后对郑国弘说:“你就没什么跟我解释的吗?”   郑国弘虎着脸说:“我和你解释什么?我这个当老子的干什么事儿还要和你说一声?你也不看看你自己干了多少缺德事儿,我养个小三,有个私生子和你干得那点事儿比不了。”最后无情向自己的儿子开嘲讽。   郑国弘的确没眼看郑之南,第一个孩子出生的时候是他事业的起步阶段,忙得根本没时间抱他一下,只有多多的给家用,满足他的任何物质需求,后面长大了一些,就更忙了,因为生意越做越大,然后等他回过神来,大儿子已经被养废了,反倒是小儿子出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脚步,开始享受生活,陪伴小儿子的时间就多了起来,小儿子也争气,学习认真,脑袋聪明,干什么都很快上手,高考填志愿的时候特意在他的安排下选了金融,郑国弘已经想好了,公司是不会交给大儿子的,全都留给小儿子,然后给大儿子一笔足够他到老的基金分红,还有一些固定资产,比如说房子车子,这些就够了。   把公司交给大儿子才叫送入火坑,这公司的一点一滴都是他亲手看着建立起来的,和他半个儿子的存在差不多了,怎么舍得交给大儿子这种败家子?   连遗嘱都想好的郑国弘越想越没好气,自从小儿子知道他和他妈的关系是情人关系后就没理他了,足有大半年,今天好不容易过来,又被大儿子搅黄了。   郑国弘掀开被子躺进去对郑之南说:“我要休息了,你回去吧,没把游家安抚住了,你别来见我,出院那天也不用过来了,你的卡我都给你停了,好好给我老实几个月,不然别想再从我这里拿到一分钱。”对郑之南,郑国弘难得强硬,之前郑之南问他要钱,他都不会多说什么,就是给,反正别来打扰他就行,所以父子俩也没怎么吵过架,因为钱的存在,关系还算和睦。   但因为郑之南招惹了游家,才导致了这一系列事情,想想损失的钱,还有自己因为这事儿还住了院,郑国弘就心口疼,不想看到郑之南。   俩儿子,不放在一起对比还好,一旦放在一起,郑国弘越发不喜大儿子的所作所为,怎么就养出来这么一个败类。   郑之南闻言,看了看郑国弘的背影,没说什么,语气平静地说:“那你休息,我先回去了。”   郑国弘有个聪明又听话的儿子,自然就不需要他这个败家子惹事精在身边尽孝,没准还嫌弃他刚刚把小儿子逼走了。   郑之南两手空空的走出医院,从口袋里摸出来烟盒,刚准备抽上一根就发现刚刚离开的郑宝从树下面走了出来。   像是在等他。   郑之南拿着烟没点燃,眼神玩味地看着向他走来的郑宝。 第136章   郑宝看着姿态随意, 一点都不care他的郑之南,心情也说不上复杂, 只是有一些愧疚。   毕竟是他的妈妈破坏了他父母的家庭,虽然在此之前, 他大概并不知道他和他妈妈的存在。   他对郑之南说:“我不会和你抢爸爸的公司, 如果爸爸把那些东西给我,我也会还给你。”   郑宝的话让郑之南对这个家庭关系还有人物属性有了更透彻的了解。   看来私生子的存在就是为了衬托他这个原配生的孩子有多垃圾。   而私生子被设计的则是坚强有傲骨,不屑那些金钱的好孩子。   郑之南按照自己的人设点燃嘴里的香烟,抽了一口笑了一下说:“那些本来就是我的,什么叫你会给我?”语气嘲讽。   郑宝抿了抿嘴说:“我妈妈的事情, 我要和你说声对不起。”郑宝说完弯了弯腰,转身离开。   让郑之南说实话的话, 他其实不讨厌郑宝这个人物,挺好的, 不卑不亢,也勇于为长辈所做的事情感到抱歉, 其实说到了, 孩子没办法选择出生, 这不是他的错。   但他作为原配的子女是不会那么轻易的原谅这些人的,当然, 或许这些做错事的长辈也没想过要让他原谅, 就像他不care郑国弘的所作所为, 郑国弘应该也不care他的心情。   财政大权掌握在谁的手里, 谁就有这样目中无人的底气。   何况作为一篇文的反派, 他也不会去原谅他们,甚至会一直搞事情,直到自己没能力再扑棱起水花大概才算完。   郑之南离开医院,就联系了郑国弘的律师。   几乎没有多费劲儿,用许诺的蛋糕,还有带给他的一些好处,郑之南就将律师拽上了船,接着就是搞保险箱里的重要文件了。   趁着郑国弘没在家,郑之南去了郑家的老别墅,那地方是郑之南小时候和父母住在一起的地方,后来他长大了就自己住在外面。   郑之南回去并没有直奔保险箱,他知道像保险箱这种地方,郑国弘应该会安装一点针孔摄像头之类的东西,所以郑之南假装回去拿点东西,实则是去收买佣人,让佣人在打扫卫生的时候把他给她的针孔摄像头按在能看到保险箱的地方。   外面郑国弘再固若金汤,大概也没想到有人会从他的内部渗透进来。   亲儿子坑老爹,他听过,但没想过自己会遇到吧。   反派做坏事儿总是特别轻松,郑之南搞完这些东西,只剩下郑国弘出院,然后让他搞到密码,接着把重要文件卖给敌对的公司,把郑国弘气倒,在他立遗嘱的时候他带着律师再把他气一次。   完美。   在郑之南的计划里,事情的确是这么进行下去的。   三天后,郑国弘出院,这样风平浪静的过了半个月,郑之南成功拿到了那份重要文件,用高价卖给了和郑家一起竞标的另一家公司,也算是郑式的老对手。   拿到钱的郑之南迅速从手头拮据的大少爷变成了阔少,阔别圈子一个多月,郑之南再次和帅豪他们鬼混在了一起。   萧乐这事儿在游奕的安排下,圈子里并没有什么人知道,知道的人也不会背叛游奕去乱说,所以几乎没有人知道郑之南被游家收拾过,但一直知道游奕看郑之南不顺眼。   看不顺眼也只是传言,大家没亲眼见过就当没存在,反正谁的场,有酒喝,不去白不去。   当郑之南左拥右抱的时候,郑氏的老对头唐家的二少爷跟郑之南来了个狭路相逢,唐二少爷也是仪表堂堂,比起郑之南来说更加的气质出众,一看就是那种商业经营范儿,而郑之南则被比成了浪荡子,看他左右拥抱的架势就知道。   唐安端着酒杯笑着走到郑之南所在的卡座,非常真诚地对郑之南说:“这次唐氏能顺利招标,多谢了郑少帮忙啊。”   帅豪其他人都知道唐氏和郑氏可一直是商业死对头,因为从事的行业都差不多,都死胶着十几年了,怎么唐安会说郑之南帮了唐氏?   总不能在他们不知道的时候,唐氏和郑氏已经握手言和,开始合作了吧?   然后他们就听到唐安说:“大家还不知道吧,我们唐氏这次要不是郑少把他们郑氏的招标企划卖给我们,我们唐氏可能都没有那么大的把握拿下这个大项目,谢谢郑少啊。”   傻子都听得出来唐安这是在嘲讽郑之南愚不可及,为了那点钱竟然连自己老子都坑。   而郑国弘呢?   他一开始并不知道郑氏的企划案和在这次的招标上有哪些胜算早就被唐氏知道的一清二楚,当时唐氏说出他们的条件时,他瞬间就懵了。   因为唐氏把郑氏所准备的优点结合到了他们的身上,同时也保留了唐氏能提供的强项,所以他们郑氏的准备完全就没有任何的吸引力了。   这一看就是文件被人拷贝了一份卖给了唐氏,郑氏这边一定有唐氏的人。   但是是谁,郑国弘一时没查出来,他知道是从好友的身边听到的,当时好友是用劝阻的话对他说:“老郑啊,你那儿子可得好好管管,我可是听说了,你们公司这次没招标成功,那个内鬼是你儿子,他把你的文件偷出来,卖给了唐氏,我儿子亲耳听到的。”   郑国弘当时就气得昏过去了。   这当然是后话了,在郑国弘知道这事儿之前,也就是唐安讽刺完郑之南后,郑之南无所谓地说:“就当小爷我赏你根骨头吃,用不着那么客气,好好啃你的骨头,多品品。”   本来大家都在想郑之南真是够蠢的,就听到他这么直接的把唐氏还有唐安比作狗,一时之间都忍不住笑出了声。   “噗——”   “哈……”   “嘴真毒,哈哈哈。”   “估计是郑氏真的不在意那点东西吧?”   “谁知道呢,咱们就看个笑话就行。”   当别人在窃窃私语的时候,郑之南搂着怀里的清秀男孩站了起来,他说:“我就不影响唐少啃骨头了,我要去享受这孩子的新招数”说完还拍了一下对方的屁股,怎么看怎么浪荡不羁,从骨子里散发出一种欲气来。   搂着男孩刚跨出酒吧的大门,就看到了靠在车旁手里点了根烟的游驰来。   游驰自从上次放了郑之南后就去了一趟英国,昨天才回来,没想到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很好,小野猫没有听话,可以好好的惩罚了。   郑之南下意识松开了怀中的人,还将他很不留情的推到了一边,然后转身往灯光找不到的巷子里拔足狂奔。   似乎是错觉,郑之南在逃跑的时候,仿佛听到一声觉得这一幕很好玩的笑声。   后来……   后来自然是被抓回来扔到了车里,郑之南靠在一旁一句话都不说。   游驰把吸了一半的烟从车窗里扔出去,一只手把玩郑之南的五根手指头,慢慢揉捏,就像是真的在把玩一件玉器似的。   郑之南好几次都想抽出来,当然他的这些反应也是装出来的,难不成还想让他被睡了那么几天就装出顺从的样子来?   这炮灰之前可是个攻,就算被睡了几天也不可能那么快就把自己当成个受了,他肯定会下意识的反抗和挣扎,就算之前被狠狠地收拾过,也还是会抗拒。   在郑之南想东想西的时候,游驰忽然将郑之南扯到了自己的怀里,他的手臂从他的腋下圈住他的身体,唇贴着他的耳朵对他说:“我不在的这几天,你睡了几个人?还硬的起来吗?操别人的时候有没有想起你被我操的样子?”说着,游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因为车里有隔音板,所以就算开了外放,司机也是听不到的。   郑之南的眼睛被迫看着手机屏幕,听着那视频里传来他羞耻的叫声,挥手想去打掉面前的手机,但两只手被游驰轻松的禁锢住。   郑之南闭着眼睛说:“你真恶心,变态——”露出一脸的嫌恶。   “嗯?我只是学你而已,你从前不是经常拍这些去威胁别人?你拿这些东西去威胁别人,我可没有用来威胁你,只是想欣赏一下而已,你看,床上的你多让人喜欢,是不是比你操过的那些人还有味道?”说着,游驰伸出舌头在郑之南的耳后舔了两下,然后含住那耳垂的软肉开始吸吮。   虽然郑之南闭着眼睛,但耳朵却无法闭合,听着视频里自己难耐的声音,他的脸火烧火燎的红成一片,因为羞耻,还有游驰肆无忌惮的靠近。   这将是个不眠之夜。   郑之南猜的没错,这的确是个不眠之夜,游驰根本没想过只是咬一下他的耳朵就放了他。   郑之南被带回游驰的住所,这一次他们没有在卧室,游驰把郑之南带到了私设的酒吧里,将郑之南剥了个干净,名贵的酒液倒在郑之南的身上,将浴缸里倒满了酒后把他放在里面,被灌了很多酒的郑之南泡在充满酒液的浴缸里,没过多久就晕晕乎乎没有了理智。   这个时刻,郑之南是郑之南,不再是炮灰,也不再是反派,而是郑之南自身。   他红着眼眶看着游驰说:“我难受。”   穿着白衬衫挽着袖子的游驰永远都从容不迫,而郑之南在他面前永远的狼狈不堪,他喜欢这种感觉,仿佛把一个渣滓踩在泥地里,而他身上一点泥水都没有被溅到。   他看着郑之南语气淡淡地说:“哪里难受?”   郑之南双臂趴在浴缸的边缘,侧脸靠在上面说:“哪里都难受,你别这样对我好不好?”   游驰单膝跪地半蹲在浴缸边,看着忽然变得安静。   如果说之前郑之南给游驰的感觉还是一只不服管教的小兽,现在则像一只猫一样等着人去给他顺毛,拥抱他,爱抚他。   游驰挑起郑之南的下巴,强迫他看着他,然后对眼神迷茫的郑之南说:“那你亲亲我,我就让你变得舒服。”   郑之南眨了眨眼睛,看着游驰说:“真的吗?”   游驰伸出拇指去摩擦郑之南的唇,将那泛白的唇揉上一点粉色,甚至还微微肿了起来,就像那个被自己折腾过的地方,让他口干舌燥。   “嗯。”   然后郑之南探身过去,乖乖的亲了一口游驰,只是在他想要回去的时候被游驰阻拦了,游驰直接将他从浴缸里捞了出来,凶猛如野兽一样亲吻他的唇,又如狂风骤雨,让郑之南快要喘不过气。   后来郑之南被放在床上,游驰没有再故意折腾他,他们正常的纠缠,像一对情到深处的情侣那样拥抱。   郑之南迷迷糊糊之际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好像湖中的一叶小舟,不能自己的被摇摆被波浪带起一阵又一阵的晃动。   他忍不住发了句牢骚。   “怎么这么晃啊,我想睡觉了……” 第137章   当郑之南说完那句话后没多久, 游驰没有再来第二次,连他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 竟然就这么放过了他。   但是把这么一个喝醉了意外可爱度爆表的人搂在怀里什么也不做,似乎也不错。   游驰是个喜欢遵从自己感觉的人, 现在他的感觉告诉他, 饶过他。   看到他就算是在睡梦里也皱着眉头,游驰伸出手一点点把那稍显倔强的眉头给抚平,让他舒展开,看他安静的睡颜,因为酒精作祟而红扑扑的脸蛋, 游驰忍不住吻了吻那热乎乎的脸颊,很软很嫩, 不过动作太大的话,会让怀里的人睡得不踏实, 最终游驰只是吻了两下就放过了他。   郑之南翻个身抱着游驰,就像是在抱一个大抱枕那样, 脸颊才蹭了蹭, 这个动作让游驰觉得很微妙。   因为就像是他这样抱过别人很多次, 所以这个动作颇有些像是个下意识的动作,带着点充满了信任的依赖感。   他这样坏事干尽的败类渣滓, 还会信赖别人, 对别人产生依赖?   这种感觉让游驰有些不悦, 想到他从前糜烂甚至荒唐的夜生活, 游驰的眉头皱了起来。   甚至手臂都不由自主的收紧了, 听到郑之南不舒服的哼咛声,游驰才回过神松开了一些。   游驰在心里冷哼了一声,不管他从前如何荒唐,有过多少男人,从今往后,他也只能是他的。   而那个地方,也只能由他一个人细细感受。   当郑之南醒过来的时候,除了觉得宿醉让胃里有些难受外,身体没有其他不适,当然某个地方不适已经习以为常了,所以那个地方不在思考范围内。   昨天他被灌了很多酒,最后的意识就是在浴缸里好像睡着了,再然后他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其实他不想被灌酒,可是游驰的一举一动他又改变不了,越挣扎越被粗暴的对待,后来他就放之任之,随便他了。   反正又对抗不过,意思意思抗拒一两下就算了,惹怒了游驰,代价可是很高的,现在搞酒浴感觉已经是很小意思的事情,他可不想被天天困在一个小房间里等操。   不过昨天晚上游驰没像之前那么折腾他吗?为什么身体没有那种酸疼的感觉,也没有疲惫的感觉,只有点反胃。   郑之南这样想着,掀开被子下床,赤着身体去洗手间。   不赤着也没办法,他那几天就算穿了衣服也会被游驰给撕个精光。   郑之南去洗手间漱口,刷牙洗脸,从洗手间里走出来才发现床头的长凳上放着衣服,看样式和颜色都应该是给他的。   如果郑之南没记错,游驰喜欢穿银灰白这三种颜色,而摆在那里的居家服是淡蓝色的上衣,裤子是黑色的,布料摸起来很舒服。   郑之南穿好衣服打开门,还是觉得胃里泛酸,感觉里面都是发酵的酒液。   可能是郑之南脸色太差,端着咖啡看着手中杂志的游驰叫佣人给郑之南端来一碗早就炖好的醒酒汤,喝完醒酒汤后,又给他端来一碗清粥,早餐的菜品也都是以清淡爽口为主。   不说游驰对他做的那些事儿,郑之南觉得,离开床后的游驰还是比较正常的,一点也不霸道,没有那种独占欲,更没有那种变态的感觉,然后就是方方面面都很体贴。   郑之南知道这都是假象,这个人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变态,喜欢干一些变态的事儿。   上次强弄他,还冻他,昨晚又灌他酒,用酒淋他。   下次郑之南都不敢想这个变态会玩出什么花样来。   郑之南胡思乱想的时候根本没想过这个下次竟然来的这么快。   郑之南知道,一旦来到游驰这里,肯定要待个三四天才能被放出去。   所以也没有因为要继续待在这里就大惊小怪,一脸的“经历多了自然就平常心”的架势,结果还是败给游驰这个变态了。   这次是在家庭影院的宽大沙发上,大屏幕上播放的是他各种狂乱的状态,也有他们两个在一起做的淫靡画面,伴随着浪荡的声音,郑之南被游驰抱在怀里。   他的腿被抬起来,手只能抓住他的手臂。   郑之南说:“你把那个关了好吗?”一脸的厌弃,眼睛紧紧的闭着。   之前用手机还好一点,现在这么大的屏幕,睫毛都根根分明清晰可见,那画面怎么说呢,太有冲击力了。   游驰说:“昨天晚上放过你了,今天还放过你的话,我可能会越来越疯狂,至于屏幕上的东西,我觉得这个当背景音乐会让我和你都很兴奋。”说着拍了一下郑之南,让郑之南不要紧绷着身体。   身体那么僵硬,到时候难受的还是他。   “我不觉得兴奋,觉得很恶心。”   “看着自己,你会恶心?”   “看着你恶心。”   郑之南冲出口的话让游驰轻笑出了声。   明明这个男人大了他七八岁,本应该一身虚肉,被酒色掏空身体才对,可是该死的作者对他不薄,身体结实有力,爆发力还比他好,轻轻松松就能把他控制住,更重要的是还比他高。   没天理,就没有一个比他矮的攻略者吗?   所有的承受方都得比攻矮?什么臭毛病。   在郑之南疯狂吐槽的时候,游驰点了点头说:“你,很好。”   然后,郑之南两天没下来过床。   离开游家的时候,身体发虚,年纪轻轻就被酒色掏空了身体……作者对他不公……   所有的作者都偏爱文里的攻,都是攻的亲妈,从不是他的亲妈。   他一定是捡来的。   郑之南刚被游驰的人送回家,洗完澡躺在床上准备蒙头大睡的时候,徐亚打电话过来将郑之南大骂一顿。   “你脑袋是不是进屎了,你把你爸的重要文件卖给郑氏的死对头?你要是没钱不会问我要?!”   郑之南在心里回:不是没钱的问题,看似是没钱才卖,其实就是为了卖才假装需要钱,为了钱干了混账事儿。   徐亚看郑之南不说话,继续喷道:“你这两天死哪里去了?你爸昨天脑淤血住院了,我看日子是要到头了,你爸要死了,就是被你活活气死的!”   “舅舅,我爸养小三有私生子的事情你知道吗?”郑之南忽然问道。   徐亚说:“知道啊,怎么了?你难道还在意这个?哪个男人有点钱不找小情的?你别看我对你舅妈百依百顺的,我小三小四不也一堆?”徐亚作为中年男子组的一员,完全理解同为中年男子组的郑国弘。   郑之南无话可说,在徐亚说让他去病房里尽尽孝的时候,郑之南用自嘲的语气说:“你确定是尽孝不是去把他早点气死?”郑国弘现在肯定不想见到他。   如果郑国弘好好的,估计这会儿已经用棍子打断了郑之南的腿。   不过郑之南还是得去见郑国弘。   不仅要见还要通知律师,按计划进行。   但不是现在,现在他只想蒙头大睡一觉,不然没精力上战场。   休息了一整天,第二天郑之南收拾的光鲜帅气去了医院。   到了医院,郑之南刚好看到郑国弘在遗嘱上签上了名字。   签完名字,郑国弘眼角余光看到了郑之南。   郑之南冲看过来的郑国弘灿烂一笑,直接激的郑国弘血压升高不少,只是他现在除了脑子清醒,双手能动,身体已经动不了。   脑淤血,没有偏瘫就不错了。   其实郑国弘修养修养,做做复健没准还能重新走起来。   只是他觉得有郑之南这么一个儿子在,他是活不长的。   郑国弘对郑之南冷笑了一声说:“公司是不会给你的,留了点基金给你,我也算是仁至义尽,你自己好自为之。”   郑之南说:“只给我点基金分红,那其他东西你准备给谁?给那个贱货和那个贱货的儿子吗?”   “你给我滚!”听不下去的郑国弘血压一直在往上飙,心跳也开始加速。   郑之南对律师使了个眼色说:“那我就和张律师先走了,你等着你的好儿子过来给你端茶送水吧。”   看到张律师合上文件走到郑之南身边,郑国弘什么都懂了,刚刚的文件绝对有问题,只是他已经没有力气去挣扎去阻止。   当郑之南和律师走出病房的时候,听到警报响的医生和护士都冲进了郑国弘的病房。   “送到急救室!立即,马上!病人快不行了!”   “……”纷杂的脚步声并不影响郑之南的心情。   做完这一切的郑之南也获得了自己想知道的,比如说,攻略对象是游驰。   其实和他猜得差不多,毕竟游驰都把他据为己有,算作是他的物件,这要是其他人物,不就又是一场恶战?   好咯,最大的挑战来咯,让一个对他知根知底的变态对他产生好感。   很强。   很棒。   如何让一个把他誉为渣滓,败类的男人对他产生好感,想一想还真是让人颇为跃跃欲试。   之前觉得难的事情,和面对要攻略游驰比起来,他忽然就觉得都不算事儿了。   这个世界,不成功便成仁。   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他不喜欢失败。   所以要下点功夫对游驰了。   也不知道游驰喜欢他什么?   为什么会盯上他?   这些在郑之南不知道的地方发生的事情让他还没理出头绪来。   只是游驰对他的占有欲他还是能看出来的。   就在郑之南边走边想事情的时候,系统再次发出了下一个剧情的走向。   找人绑架苏雨,刺激郑宝,让郑宝对你的那点愧疚烟消云散,和你争夺郑氏。   “有什么奖励吗?不能光叫牛干活不叫牛吃草吧?”   “可获得游驰的信息与你对他的盲区。”   “盲区?”   “比如说他是为什么看上你,你什么地方触动了他。”   “接了。”   郑之南接了这个任务后就去找徐亚要人,全权指挥策划了绑架计划,还有如何威胁郑宝,让他愤怒。   一开始,郑宝只觉得郑国弘病床前连个亲人都没有有些可怜,可又体谅郑之南的心情,不来也符合郑之南给他的印象。   懂得换位思考的他挺体谅郑之南的心情,这些当然是建立在他不了解郑之南的所作所为前提下。   当接收到苏雨崩溃的哭喊电话时,郑宝第一次清晰的认识到了自己的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有多心狠手辣,丧心病狂。   当郑宝在营救自己的母亲时,郑之南被游驰叫到了游家。   因为知道了游驰是攻略对象,郑之南对他态度好了点,没有之前那么散漫。   结果,他刚决定对游驰好一点,游驰就又给他来了一套骚操作。   “这是什么东西?”   “给你的礼物。”   “礼物?”郑之南看着床上摆着的吊带红裙,还有地板上的黑色高跟鞋。   呵,果然是变态。   够变态。   郑之南冷下脸说:“我不穿。”   “你怎么知道这是让你穿的?”游驰坐在沙发上,好整以暇的打量全身心透露出抗拒的郑之南。   郑之南的确抗拒,根据人设他需要抗拒,就算不考虑人设,他也抗拒。   在他眼里,他是男人,又没有女装癖,为什么要穿这种东西。   “我又不是女人!”郑之南一脸的拒绝,说完往后退了几步。   “没有人规定只有女人才能穿。”   “你既然喜欢这些,何必勉强自己操个男人?你怎么不去找个给你穿这些的女人?”郑之南说完就想走出卧室,只是被游驰给扯了回来。   游驰贴着郑之南的耳朵说:“你是不是还想像第一天那样被我对待?嗯?用电动玩具看你情难自禁抓床单的无助样子?还是被冷水击打到激凸的样子?我只给你一次机会,走到床边,脱光,穿上我给你准备的衣服和鞋子。”语气淡淡的透着不容置喙。   郑之南虽然被制住,但还是抗拒,可是和游驰说的那些事情比起来,穿裙子好像变得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   如果穿裙子就能避免被那样对待……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游驰说完后就松开了郑之南,让他自己选择。   郑之南沉默着走到了床边,骨节分明的双手开始解衣服扣子,脱掉,然后是裤子,和袜子,还有鞋子。   他拿起那件L码的吊带红裙,男人的骨架要比女人大,所以就算是大码的裙子,穿在郑之南身上也紧紧地勾勒出他的身形,前后的曲线在他的拉扯中更加明显。   郑之南穿好裙子后又去穿那双高跟鞋。   这是他第一次穿高跟鞋,像是踩了双高跷一样,不敢乱走动。   等郑之南穿好后,游驰依旧坐在那里没动,他拿着单反,直接地对郑之南说:“趴在床上,屁股对着我。”   郑之南握了握拳头,依言做出游驰发出的指令。   这个姿势真的羞耻到郑之南想把自己埋起来,听着咔嚓咔嚓按快门的声音,还有闪光灯的声音,郑之南在游驰的一次又一次吩咐声中变换着姿势。   有些姿势让郑之南好几次都想闭着眼睛,他也真的这么做了。   到最后,郑之南撑着身体的双臂都开始发颤,游驰终于放下了单反,走到郑之南身边,一把扯下他的吊带,撕烂了衣服的一部分,对郑之南说:“你真性感。”然后捧住郑之南的脸颊,亲吻他的唇,深入的品味那里面甜美的津液。   因为这件裙子,那天,游驰性趣特别高,只把郑之南折腾的精疲力尽,两股颤颤,好几次都承受不住昏了过去。   但并不是白干,悄无声息的游驰的好感度突破了60。   这是郑之南没想到的。   看来游驰在这次之前就对他有一些好感了。   难道越变态的事情,这个变态就对他越有好感?   难怪会有喜欢他这个“渣滓”,不变态的人,怎么会喜欢他?   事后,游驰拿过单反让郑之南看他刚刚的照片。   郑之南侧过脸不去看。   “我不看。”只是气息微弱的拒绝让人直接忽略了,只好眼珠子向上翻,表示拒绝。   对于郑之南的倔强,游驰搂着他的身体,一边看着相片一边低声说了一句:“还是喝醉的时候可爱一点。”   郑之南因为靠的挤近,听到了游驰的话,然后心里咯噔了一下。   喝醉后的自己可不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他下次一定要多注意,不然发了酒疯,说了醉话影响了游驰的好感度,对他来说才叫凄凄惨惨戚戚。   郑之南装作犯困的样子往被子里缩了缩,用困倦的声音说:“我好累,想睡一会儿,可以吗?”语气里带着妥协后的央求。   像极了那天晚上醉后憨态可掬的模样,语气都差不多。   游驰心情大好的放下单反说:“叫我游驰,就可以。”   “……”   “叫。”   “游……驰……”语气迟疑。   “睡吧。”游驰说到做到,听到郑之南叫他的名字,真的让郑之南休息了。   郑之南云里雾里的闭上眼睛,他是真的有点累了,既然对方都答应了,那他没有拒绝这好事儿的理由。   能躲会儿清静就躲会儿。 第138章   游奕最近有些烦躁, 心绪不宁,萧乐虽然情绪平复了很多, 但是对他更加沉默了,他要去上班, 游奕给他换了个图书管理员的工作, 他曾经听他说过,他很喜欢看书,当时毕业了一度很想去应聘学校图书管理员的工作,只是这个工作虽然稳定,但是并不赚钱, 而他需要钱。   但现在萧乐不需要了……   游奕自作主张的将他的外婆接到了最好的疗养院,而妈妈则住在了更繁华的隔壁镇上, 开了一家小超市,这些都是游奕做的, 以他的名义做的,看着外婆和妈妈欢喜又欣慰的神情, 他怎么都说不出请收回这一切的话。   何况外婆的病不能再拖了, 在设施完善的疗养院可以得到很好的治疗和护理, 这是他没办法做到的,如果接回家, 没有好的药, 只有等死的份儿。   他的至亲之人, 他怎么忍心看着她离开他和妈妈。   这种生活让萧乐怎么都说不出强硬的话, 但是这种被左右拉扯的心情让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游奕。   这个男人霸道的闯入他的生活, 占有他,又以救世主的姿态挽救他频临破碎的家,他该怎么做?又能怎么做?   只有一天天的沉默来压制矛盾的内心,无声的抗拒。   这样的萧乐让游奕有气无处撒,喝酒后不想去萧乐那里看到他对他露出厌恶的神情,游奕让司机送他去小叔那里。   结果还没走到屋里,就在花园里和郑之南狭路相逢了。   郑之南走路有些别扭,一脸的苍白,游奕看到郑之南就气不打一处来,特别是看到他完整无缺的站在他的面前,心情更不爽了。   他还以为这家伙早就断胳膊断腿,废掉了,结果嘛事儿没有,那他的萧乐受的苦不就白受了?   他抬脚想去踹郑之南,问他怎么会在这里碍他的眼,站在二楼露台看着这一切的游驰叫了一声游奕的名字,隐含警告。   游奕瞬时顿住了,他收回脚抬眸去看二楼的游驰,不明白小叔为什么这么叫他。   郑之南则理都不理游奕,马不停蹄的溜了。   他可不想一会儿叔侄讨论他为什么在这里,干了什么事儿……   眼不见为净。   郑之南想的没错,等他走了后,游奕跑到二楼,问游驰为什么郑之南在这里。   游驰没有隐瞒,大大方方的表示对郑之南有兴趣。   游奕一脸纠结地看着游驰说:“他就是个垃圾,人渣!你怎么会对他有兴趣!”仿佛郑之南玷污了他的小叔似的。   游驰微微笑着说:“这样很有意思啊,玩弄一个人渣,可比你玩一个好孩子有趣多了。”意味深长的一句话。   游奕脸一黑说:“不要拿这个蠢货和萧乐比,他配吗?而且我是真心喜欢萧乐,并不是玩弄。”后面越说越认真。   对于游奕贬低郑之南的行为,游驰并不觉得过分,所以也没有阻止,郑之南的所作所为的确就是个垃圾,蠢货,他大概是他认识的第一个学电视剧里那样和父亲对抗的人了,蠢到没治,游驰淡淡笑着说,“我的事情你不用管。”   游奕知道小叔不是认真的,只是在玩郑之南,也就没那么生气了,想到郑之南最后被当成垃圾丢到,他就忍不住笑了。   好像这样玩他,比仅仅只是打断他的手脚要痛快的多。   想到刚刚郑之南离开时的胆怯神情和别扭姿势,游奕就更不在意了。   郑之南离开游家的时候,郑宝成功将自己的母亲救了回来,并不是一己之力,而是拜托了有些手段的朋友。   郑宝本就聪明,一开始律师找到他说遗嘱如何分配时他就觉得奇怪,但是毕竟说过,关于遗产方面,他不会和郑之南争抢,这些都是他的,遗嘱上面就算大部分都是郑之南的,他也没有什么意见,虽然郑国弘不止一次跟他说过,郑氏以后是他的,他的很多股票和重要的东西都会是他的。   本来这些都无所谓,他不计较,因为觉得这的确属于那个人的。   但现在,自己意味的忍让,表达歉意,对方却得寸进尺,甚至威胁到了自己的母亲,让她受尽折磨,甚至还想找人轮奸她,还好他营救的及时,可是想想这一切,郑宝就无法继续忍受。   他可以不要钱,不要郑氏,可是伤害他的亲人,是他无法退让的。   你既然这么狠毒,那我就比你更狠。   郑宝开始查线索,将郑国弘转移到更让人信任的医院,帮助他恢复身体,而不是再被郑之南气的血压升高,险些丧命,郑国弘恢复健康,才是对他的最大帮助,在朋友的协助下,郑宝控制了帮郑之南作假的律师。   郑宝做的事情,都是剧情早就设定好的,郑之南没在意,反正他把自己该做的任务都做了后,拿到任务奖励就行了。   当联系不到律师,以及去医院没找到郑国弘后,郑之南就知道郑宝在谋划了。   达成了任务,郑之南也拿到了关于游驰的人设还有他如何注意到他的那些信息。   原来是那天在华府外面抽烟等车的时候被注意到的,看着面前出现的虚拟画面,还别说,这画面被营造的很有感觉,不去查这个画面上的人的所作所为,任何人都会被这副画面里的男人所吸引,连他也觉得某个瞬间让人怦然心动。   难怪那个变态会看上他,估计查到他的信息后就更兴奋了,毕竟遇到个渣滓可以随便虐也不用心疼了。   如果他是游驰的这个人设,对于干惯坏事儿无恶不作的原主,虐起来也是不会眨下眼睛的,当初搞萧乐他犹豫是因为萧乐什么坏事儿都没干过,勤奋努力,积极向上,他没有办法毫不愧疚的搞对方,但是如果他是游驰,对于原主这样的人设,他也可以做到冷血无情的折磨,不需要有一丝一毫的怜悯和同情。   报复他这种人,只会让人拍手叫好。   看了游驰的人设,郑之南知道对方是不折不扣的贵公子,出身显赫,背景一般人还真没办法怎么他,而原主就是他手中的一只蚂蚁,想捏死就捏死,想玩弄就玩弄。   抽离出这个身体,看游驰这种牛逼的人物虐原主,郑之南也乐见其成,但是他现在就是这个家伙啊,所以想想攻略的问题,就真的觉得太难了太难了。   就算是看了游驰的人设信息,郑之南也觉得难度还是有些大。   主要是自己的这个角色太没人权了。   还有一个让他蛋疼的一点,他看到游驰的名字下面还有个附属信息,未来的爱人某某某,也就是说他要在那个他命中注定的爱人出现之前达到好感度,不然那人出现后,他就彻底的凉了啊,就真的成了对方脚下的泥,低到尘埃里。   郑之南无比庆幸自己接了这个任务,拿到了这份信息,不然拖拉下去就更没机会刷好感度了,时间太紧迫了。   而且他马上就要面临被同父异母的弟弟和亲生父亲联手扫地出门的下场。   这还不算完,系统说只是到这个地步,看这本书的读者并不能得到满足,他们觉得他应该更惨。   所以连最关心他的舅舅也在郑宝那边的朋友协助下被揭发拐卖良家妇女,强迫卖淫,赌场彻底被封,所有非法资金也被冻结,直接被带到了警局,这种重罪,死缓都是轻的。   这也意味着郑之南唯一的依靠没了。   雪上加霜之际,郑国弘在郑宝的帮助下,成功再次站了起来,身体情况恢复良好,有了行动能力后,字节解雇了律师,同时举报这位律师行为不端,让他在业界犹如过街老鼠,谁都不会再聘用他。   然后就是收回郑之南名下所有的固定资产,这些一开始就是让专业理财师帮郑之南搭理,所以想要收回也很轻松,车子和奢侈品也一样没给郑之南留。   接着就是冻结了郑之南所有的卡,在郑之南想让郑国弘死的时候,郑国弘就和郑之南的父子情分尽了。   短短半个月,瞬息万变,曾经在圈子里人人道一声郑少的郑之南迅速被同父异母的弟弟踢出郑家,娘家那边唯一在意他的舅舅也锒铛入狱。   郑之南成了身无分文的穷光蛋,谁都能来踩一脚的那种。   郑之南坐在被搬走家具的家里,佣人也已经离开了。   只剩下他,还有阿彪。   郑之南坐在地上,对阿彪说:“你什么时候走?”神情淡淡的,似乎早就预料到自己会有这一天一样。   阿彪看到这样的郑之南心里有些奇怪。   不是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吗?为什么这个大少爷失去了一切还这么淡定?这太不正常了。   但阿彪不在意这些。   阿彪走到厨房,把冰箱里剩下的两罐啤酒打开,拿给郑之南,对郑之南说:“喝完这灌酒就离开。”语气惆帐唏嘘,似乎是在心疼郑之南的遭遇。   郑之南接过啤酒,他和阿彪接触的不多,但是对他性格还是蛮喜欢的,爽直,特别是能在他失去一切的时候,没有直接势力的躲瘟神一样躲开他,愿意多和他说两句话,阿彪对他也算是仁至义尽了,不过这建立在阿彪对他干的事儿一无所知的情况下。   两人碰了下,一边聊天一边说话。   “你接下来去哪里?”阿彪喝着酒问郑之南,“我在郊区租了个房子,你要是没地方去,可以暂时去我哪里住,等找到工作再想办法租个工作附近的房子。”阿彪为郑之南筹划接下来的事情。   郑之南说:“物业说我还可以在这里住一晚,所以等我明天睡醒了再想接下来的事情。”颇有些任性和无所谓。   阿彪笑了笑,和郑之南最后碰了下,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说:“我得走了,下午就要开工。”   郑之南也把剩下的都喝完,然后说:“一路顺风。”   “好。”   接着郑之南发现自己身体开始发软,眼前也变得模糊,最后直接昏了过去。   原来有药,难怪那会儿他犹豫要不要接啤酒的时候系统提示他接下,喝光。   ……   似乎过了很久,郑之南渐渐有了些知觉,迷迷糊糊之际,郑之南听到阿彪的声音,又冷又硬。   他说:“你们不是喜欢玩男人吗?给你们带来个好货,喜欢吗?”   “喜欢喜欢,皮真白,从哪儿弄来的?弄完了不会出事儿吧?”语气有些犹豫。   “我会坑你们吗?这家伙得罪了自己的老爷子和弟弟,被俩人联手扫出家门了,一个落魄公子,你们想怎么玩怎么玩,唯一能依靠的舅舅也进了监狱,不用担心,他现在就算死在外面也不会有人能想起来,我去外面抽根烟,完事儿了叫我。”   “好嘞好嘞。”兴奋异常的声音。   ……   郑之南被系统抽离出原主的身体,他冷漠的看着三个男人对那具身体极尽糟蹋折腾和羞辱,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看到那脏乱的木板上沾染上斑斑血迹和污秽……   “阿彪为什么要这么做?”郑之南对阿彪的事情一无所知,也没有注意过这个人,不由问起系统来。   “三年前原主强奸了一个男孩,那个男孩是阿彪喜欢的人,也是他的青梅竹马,他原本打算退伍后就跟他表白,结果回来后只能去坟前说出自己想说的话,男孩当时经历了那种事后,还被拍了照片,不堪折辱,最后跳楼自杀,阿彪是侦察兵出身,将一切都调查清楚后就潜伏到了原主身边,寻机报复。”   “所以有了现在这一幕……”郑之南语气有些唏嘘。   当漫长的折磨过去后,郑之南以为这一切的一切终于结束,但这并不算完,郑之南被重新放置到那具备受折磨的身体里,被阿彪带到了山上。   郑之南虽然没有体会到被轮奸,但却体会到了这种事后的感觉,这感觉太差劲了。   可又觉得原主真他妈的活该,真就还是那句话,一切皆有因有果,自作虐,被报复也理所应当。   阿彪把郑之南带到山上,现在已经10月底,山上的夜晚本就比城市里要冷,他没有把郑之南丢下山崖,只需要放在这山上一晚,郑之南不冻死,也会被夜晚出现的野兽给啃个干净。   阿彪点了根烟,吸了一口,吸完烟之后,搬起石头砸向郑之南,干脆利落,恨意滔天。   郑之南昏昏沉沉,然后便是一阵剧痛,最后直接昏死过去。   阿彪看着血从郑之南的头上渗出来,看着他慢慢变凉的身体,这才起身离开。   ——想杀你很久了,今天终于得偿所愿。   一周后   游驰看着面前的男人,眼角眉梢都透出冷冽,这样冷峻的表情,郑之南从未见过。   游驰面前被打的头破血流,鼻青脸肿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将郑之南丢到山上让他自生自灭的阿彪。   阿彪是个硬汉,就算被打成这样也露出个得意的笑容,他说:“想知道他在哪里?呵呵,我就不告诉你。”   “哦,那等一会儿你就看看你的小竹马是怎么被拌成猪食被一群猪吞个干净。”   被如何严刑拷打,阿彪都没说出一个字来,但是听到对方淡淡地说要把他心爱的人从坟里扒出来,拌成猪食……他整个人都开始挣扎。   “你敢!你敢!”   “我没有什么事情是不敢的,你除了配合,就是配合,不然我拿他喂猪,还要你眼睁睁的看着却无能为力。”语气平淡中透着冷血。   阿彪眼睛血红血红,最终一身硬骨也被游驰一点点的敲碎。   他说:“在姣云山,我把他扔在了姣云山。”   不等游驰做出下一个反应,阿彪就笑呵呵地说:“不都过去这么久了,他肯定已经死了,我走之前用石头砸破了他的头,在拉他上山的时候还找人轮了他,他早就死了,呵呵,早就死了。” 第139章   游驰不仅找到了阿彪, 自然也知道阿彪让人把郑之南轮了的事儿,那几个人已经被他弄死了, 哦,死之前给他们每个人都灌了让人兴奋的药, 关了三天, 这三天给的水和食物也都是掺了东西,三个人出来的时候已经不成样子,最后回到家没几天就自杀的自杀,跳河的跳河,发疯的发疯。   最后都死的很干净, 他很满意。   从阿彪那里得到确切的信息后,一个月, 两个月,三个月……游驰一直找了郑之南大半年。   誓要活要见人, 死要见尸。   后来没有找到郑之南,但是找到了一个跟郑之南长得很像的男人。   叫陆渊, 他和一个山下的赤脚医生在一起, 老头60多岁, 身体健康,精神烁烁。   虽然赤脚医生给他取了个名字叫陆渊, 但经常叫他傻子。   是的, 傻子, 因为傻。   陆渊很多事情都不记得, 还呆头呆脑的, 头上有个疤,应该是这个伤口造成的脑部重创,赤脚医生捡到他的时候给他用针线简单的缝合了一下撒上了消炎药粉,本以为活不长,没想到慢慢的喂些吃的还有一些消炎的药,竟然挺过来了。   好了后就什么都一问三不知,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不知道自己家在哪来,不知道自己几岁了为什么那么多伤,隐秘的伤更是惨不忍睹,每天晚上用药石滋养了半个月才好。   陆渊能下地活动,好了后,赤脚医生让他干一些喂猪喂羊喂鸡儿的活儿。   “不然白养着他啊,干个活儿都不会,笨的要死,学了一个月才知道怎么拌猪食,怎么赶鸭放羊”虽然嘴上说着嫌弃的话,但赤脚医生脸上并没有多反感,说完自己笑了起来,“你们再不来,我都快养不起他了,天天惦记着我那几只鸡,要吃鸡,我看他是想上天,我这地方是容不下他这个大少爷了。”赤脚医生看了他们带来的照片就没多问什么。   只是一想到这傻子从前是个大少爷,竟然被人糟蹋成那样,就有些心疼和唏嘘。   陆渊跟他非亲非故,对方家人竟然找来了,他也没理由和义务去更深入的核对具体的信息,反正对方大老远的能找到他这里来,也不容易。   找到陆渊那天游驰没亲自去,他见到陆渊时,他已经脱掉了粗布旧衣,换上了质地柔软的居家服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脸上的那股令人厌烦的油腻感,想要反抗时的胆怯和彷徨都烟消云散,有的只有懵懂,还有一丝丝的迟缓,更多的是清爽了许多,整个人仿佛被重新洗涤了一遍,所有讨人厌的气质都不复存在。   模样似乎也有了许多不同,比之前要瘦许多,棱角更加分明,可眼神看他时,是完全陌生的。   就像他们之前的那些纠缠只有他一个人记得,可这也不见得是件坏事,比如说,那些关于他干得那些垃圾事儿,他受到的折磨和伤害不记得也罢,似乎更易于他将他改造成一个不做坏事儿,让人喜欢的人。   陆渊看着走向他的男人,好奇的打量他。   “你是我的什么人?他们送我过来,说我家里人在等我回来。”问题问的很直白,透着好奇。   游驰坐在陆渊的左边,打量着他的神情,闻言,点点头,一本正经地说:“对,我是你的家里人,你的未婚夫。”   “未婚夫?”   “对。”   “可我是个蓝孩子。”郑之南说“男”的时候念得有点快,念成了“蓝”,透出了几丝笨拙的可爱。   游驰故意学着郑之南的话说:“蓝孩子怎么了?蓝孩子就不能有未婚夫了吗?”嘴角噙着笑,看起来人畜无害,让人放低警惕性。   陆渊思维迟缓,被游驰几句话就带偏了,摇摇头说:“可以的吧……”说话的时候,手里拿着遥控器,语气有些犹疑和不确定。   游驰微微颔首说:“可以的,所以我是你的未婚夫,知道未婚夫是什么吗?”   “知道。”   “是什么?”   “就是要住在一起,做什么都在一起。”   游驰被这个质朴烂漫的回答取悦,闻言勾起嘴角朝陆渊勾了勾手指头说:“对——你过来。”   陆渊听话的放下遥控器站起来朝游驰走过去。   游驰拍了拍自己的大腿说:“坐上来。”   “我很重的。”陆渊特别认真的跟游驰说自己重,坐上去他会累。   游驰伸出手,握住郑之南递过来的手说:“我不嫌累。”   听到游驰的话,陆渊顺从地坐在了游驰的腿上。圈住游驰的脖子说:“累吗?我重吧?伯伯说我就知道吃,都吃肥了,床都要睡塌了。”说完有些不好意思的垂下了眼眸。   游驰搂住陆渊的身体,说:“不重,比从前轻了许多。”是真的轻了许多,腰线都窄了一点,他能感觉到。   说到从前,陆渊好奇的问游驰道:“我以前叫什么啊?我现在的这个名字是伯伯给起的。”陆渊嘴里的伯伯就是那个捡他回去的赤脚医生。   “你从前一直说你不喜欢你的名字,想换个名字,现在有了新的名字,不如就继续叫这个吧,你喜欢现在这个吗?”   陆渊恍然大悟道说:“好啊,那我有其他家人吗?我有爸爸妈妈吗?”   “你是孤儿,在福利院长大,你出事是因为有人想抢你的钱,后来抢到了钱就起了杀心,所以才这样,这么久才找到你,怪我吗?”   陆渊摇摇头说:“不怪的,谢谢你来接我,阿姨说晚上有鸡吃,是真的吗?我好久没吃过肉了,想吃肉。”说着说着嘴馋起来。   “以后天天都有肉。”游驰闻言啼笑皆非地这么回答他。   陆渊闻言开心的主动亲了一口游驰的脸,表达自己的心情。   当一个人在没有任何记忆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认识你的人,知道你从前的事情,甚至这个人是你极其亲密的,你们俩还有亲密的合照,依赖对方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就像雏鸟见到的第一个活物会被他当成妈妈。   游驰是一个对他了若指掌的人,知道他的任何事,也有很有利的证据证明他这个人曾经真实的存在过这个房子里,和他在一起过。   陆渊对游驰说的话深信不疑,全身心的信任他。   特别是看到他们做了那些羞羞的事情,陆渊就更加相信游驰的话。   不是很亲密的人,怎么会做这么亲密的事呢。   他们一定很相爱,才会这样。   吃过饭之后,游驰带陆渊去洗澡,洗着洗着就抱着陆渊不撒手了。   这大半年,游驰很多次都在想,如果他真的死了,自己会是什么心情,然而每次让自己去想,都会发自内心的抗拒这个想法。   他一开始的确只是想玩玩他,因为他也的确渣的让人恶心,只是把一个渣,一个从未被人干过的渣按在身下的滋味却让人舍不得那么快撒手。   明明对方什么也没做,有时候甚至是会抗拒他,做一些无畏的挣扎,却让他一下子就兴奋了,所有的感官都被他那倔强的神情给点燃。   他就像他的春药,药性浓烈,只是舔一口就能让他热血沸腾,无法自控。   只要是在床上,他就能忘掉他干得那些恶心事儿,有时候还能用这些恶心事儿来恶心他,让他也体验一下这种命脉被人完全掌握的滋味儿。   他常常告诉自己不要沉迷,可根本做不到,他有一段时间很抗拒这样的自己,所以在郑之南被郑家扫地出门的时候,刚好错过了,然后酿成了那样惨不忍睹的后果,这件事让他到现在都十分后悔,为什么要刚好在那个时候远离他,将他屏蔽掉,以至于失去了他那么久那么久。   但现在他不会这么做了,也不会再像从前那样对他。   他变成了一张白纸,可以让人重新为他填满内容,帮他剔除那些肮脏的经历,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那样重新开始。   该受的他都受了,他可以对他好一点了。   这样想着的游驰眉眼都温柔了不少,咬着陆渊的耳朵说:“我好想你,今晚我们做吧。”就像你现在看的视频里那样。   陆渊虽然有些迟钝,可看了那些照片和视频后,他也明白游驰在说些什么,他双手交握在一起,垂着睫毛语气轻轻地问:“疼不疼?我怕疼。”   “不疼,爽哭你。”   陆渊被游驰说得满脸透红,不知所措。   在陆渊回来的第二天,游驰就亲自叫家庭医生过来给他检查身体,同时也验了血,和郑之南的基因一模一样。   陆渊就是郑之南,就算没有检查,看到他的那一刻,游驰也已经确定陆渊就是他。   虽然他的神情和从前完全不一样了,可那模样,还有抱在怀里的感觉,都一如既往。   既然已经决定了让陆渊重新开始,那么什么爸爸和弟弟,什么仇人情人都要被屏蔽出去。   从此以后,他就只属于他一个人。   所以,陆渊是个孤儿,而他是他唯一的爱人。   晚上游驰极尽温柔,让陆渊颤抖颤栗。   陆渊无法承受,哭求慢一点,轻一点,然后那泪被一点点舔干净。   游驰曾经说,不喜欢有人在他面前掉眼泪,但这一刻,这眼泪游驰喜欢。   仿佛是对他的嘉奖。   游奕知道这大半年小叔找郑之南快找疯了,有许多大动作,从前那么从容的小叔,为了一个蠢货大动干戈,这让游奕很意外。   但想想郑之南已经那么惨了,也算是罪有应得,游奕对他的讨厌也因为他的经历而慢慢殆尽,当然,也不会重新喜欢上这么一个人。   毕竟那些事儿还在他的脑海里。   只是游奕怎么都没想到郑之南会把什么都忘掉。   听小叔说,检查了,是脑部遭遇过重创,损伤了神经才导致的,能不能恢复不一定。   但看小叔的意思是,不恢复过来,就现在这样也挺好。   当游奕见到过忘记一切的郑之南后,已经无法把现在的陆渊将曾经的郑之南结合在一起。   这完全是两个人。   游奕对陆渊的冷淡,陆渊能感觉到。   私底下,游奕不在的时候,陆渊悄悄地问游驰:“小奕是不是不喜欢我?”不喜欢他也应该,他一点都不优秀,也没有良好的家庭背景,是个孤儿,好像根本配不上自己的未婚夫啊。   他的未婚夫温柔体贴,什么都愿意教他,太好了。   游驰揽住陆渊的肩膀,一边看着手中的书一边对他说:“他嫉妒你长得比他好看,所以不喜欢你,不过我喜欢你就好了,不用管他。”   陆渊靠在游驰的肩膀上,和他一起看书,他看的很慢,游驰就等着他看完才翻页。   这个时候郑之南已经调养休息了一个多月,身体越来越好,也不会忽然这里痛哪里痛。   等最后几页看完后,游驰把陆渊抱在怀里,问他说:“你喜欢做什么?”   陆渊羞涩的笑了下说:“喜欢看着你。”   游驰忍不住逸出一声笑说:“我问的是你有没有什么喜欢的事情想去做,比如说学钢琴,画画,或者当个鉴赏师,或者有没有什么想玩的游戏。”   陆渊露出茫然的神情说:“我不知道耶,我好笨,什么都不懂,也不会,不知道该选哪一个。”   “那我帮你选吧。”   “好啊。”陆渊崇拜的看着游驰。   游驰拉着他的手说:“那就去学画画,等会画了,给我画一幅人像,为了这个努力的话,应该会有趣很多,当然如果你学了后发现不喜欢,我们就选其他的,反正时间还有很多,可以慢慢挑出自己喜欢的事情来做。”   “恩啊!”陆渊露出期待的神情,这个神情让游驰勾住他的脖子将他抱着换个姿势,两人贴的更近,然后细细亲吻他的唇。   当夜晚降临,游驰沉沉睡去后,郑之南那蠢笨迟钝的神情被另一抹清亮的眼神所取代。   装傻子还真是个好办法,可以让人降低防备心理,甚至态度都180度的大转变。   再次见到游驰,发现他的态度变得温柔缱绻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从前的他的种种变态行径就像是自己的一场梦。   原来不同的人设遇到一个人,会有这么不同的对待。   如果原主一开始就是清清白白的遇到游驰,可能根本不会遭受那种只有在对待人渣才会下得去手的态度。   因此在他变成一张白纸后,游驰也不再计较原主曾经做的那些烂事儿,不再针对郑之南,真的把他当成一个崭新的人来看。   什么恶事都没干过,所以也不会用恶劣的态度对待他。   可见一个人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已经注定好会被怎样对待。   好感度已经破80了。   最重要的一点是,那个所谓的爱人的名字就是赤脚医生给他取的名字。   原来是洗掉从前的污点,再次回到他的身边,改头换面的和他在一起。   在外人看来,郑之南早就死了,两年后他就会真的被销户。   从此以后就叫陆渊待在游驰的身边,做一个仿佛从蜜罐里长大的人。   其实也能理解,毕竟前身都那样了,要想洗白重新开始,除了失忆变傻,没有别的路可走了。   原来在系统发给他游驰的人设时,一切都安排好了。   当时他看到那个什么爱人,还十分紧张,生怕好感度还没达成,游驰的命中爱人就会出现,然后他就要经历任务失败的挫折,如果失败了,这绝对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现在就没有这种担心了。   他可以完完全全的放心刷好感度了。   现在他是陆渊。   不再是别人眼中无恶不作的郑之南。   是游驰命中的爱人。   郑之南侧过身,背对着游驰露出个意味深长的淡笑,等刷满游驰的好感度,他将重新一点点的带给游驰惊喜。   刺激的事情怎么只能他来做呢?   渣攻变渣受应该不仅仅只是标题而已,现在是个蠢笨的甜心。   等好感度一刷满,甜心就要变成黑心了。   郑之南越想越兴奋,已经迫不及待等待那天的到来。   先一点点攻陷游驰的心,然后再给他沉痛的一击,他喜欢这种感觉。   妄想把狼养成小白兔,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理好思绪的郑之南重新转向游驰,这个时候那一抹清亮再次回归到了单纯的样子,他用脸颊蹭了蹭游驰,抱住他,闭上了眼睛。 第140章   让游驰意外的是, 随口选了个特长让郑之南学,但郑之南表现出来的天赋却很惊人。   不过一个星期, 他已经可以画出很好的作品来,线条流畅, 画面清透干净优美。   这让游驰总有一种, 曾经的郑之南只是被那个不负责任的父亲给养歪了,才造成了后来的一系列连锁反应。   他的天赋这样好,却没有被挖掘出来,他失忆后这样可爱是他从未想过的。   他一直以为,一个人坏是骨子里就带着的坏, 就算失忆了,本性还在。   但现在他开始怀疑自己的想当然。   其实, 如果不是他了解郑之南这个人的生平经历,差点就以为他本身就有画画的基础。   但他知道, 他从未接触过画画,所以这只能是郑之南在这方面表现出的天赋。   看着他一点点的进步, 一点点的完善自己, 将自己的变得更好。   游驰颇有些自己将一块顽石雕刻出了美好的样子。   郑之南的确没有刻意掩盖自己的画画水平, 反正游驰对他知根知底,知道原主以前没学过画画, 那么他表现出来的水平就会被认为是天赋。   这对游驰来说是一个惊喜。   或许会为他感到可惜, 毕竟这样的天赋曾经并不被人所发现, 在被所有人抛弃之后才渐渐显露出来。   怜惜常常和爱交织在一起, 因为当你在意一个人的时候, 才会被他的遭遇所感到遗憾,怜惜他,其实是可以变得优秀起来,而不是个一无是处只沉迷酒色的浪荡子。   因为喜欢,所以会去思考那个人更深层次的东西。   半个月后,郑之南架着画板,用铅笔画游驰的人像。   游驰靠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阳光洒下来照在他的身上,将他英俊疏朗的五官衬的更加好看深邃,闭上眼睛的游驰没有了那种矜傲疏离的感觉。   郑之南一点点勾画出游驰的轮廓。   一开始游驰只是在闭目养神,后来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他就真的睡着了。   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也让人昏昏欲睡。   当半梦半醒之间,游驰闻到了从楼下厨房飘出来的一丝淡淡的香味,然后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他睁开眼,看到郑之南拿着一张画纸,笑眯眯的对他说:“我画好了,你睡着了吗?”   游驰坐直,接过郑之南用了一个下午细细打磨的铅笔人像。   其实郑之南画人像根本不需要这么久的时间。   他故意用这样长的时间来表示他的认真和珍重。   他要让游驰觉得他从一举一动中透着对他的在意和认真。   人像画得很好,游驰虽然不会画画,但懂得鉴赏,分得出好还是坏,郑之南的人像很细致,不是那种凑合的画出来应付一下,而是认认真真,一笔一画能看得出来的流畅。   游驰说:“看来给你选个画画,是选对了,画得很好。”游驰看了又看,给了很高的评价。   郑之南一脸不能这么说的样子道:“只是画个人像而已,这都是最基础的。”   郑之南不用去画室学,游驰专门给他请了一个美术学院专业的老师过来,一三五过来教郑之南。   白天游驰去公司,郑之南就在家里学画画。   老师和一般书中的那种艺术老师不一样,没有留着长头发,也没有胡子拉碴,头发很短,浓眉大眼高高大大,穿着白衬衫,就算是围着围裙,也像是个走在T台上的模特。   看着蛮年轻,好像是研究生毕业后就被聘请为了学校的老师,作为青年画家在圈子里也有不错的评价,举办过不少画展。   周长平看着模样认真但透出几分痴的郑之南,心情复杂。   一开始见到这个学生的时候,他没想到并不是个孩子,而是个成年人,成年人学画画的也有,但毕竟是少数,但这就算了,没想到还是个脑袋有些问题的学生。   然而交了半个多月后,这看着有些痴傻,反应迟钝的学生在这上面的确有些天赋,说其他的可能慢半拍,但是对画画的理解还是很快很准的,有时候就算画错了,他指导后,也能很快就改正过来。   乖巧听话,长得也好看,对待画画也很认真,这样的学生,没有哪个老师不喜欢。   其实认真来讲,这个似乎遭受过重创导致现在行为迟缓的学生,年龄应该和他差不多。   郑之南画画的时候,周长平站在郑之南的身后,看到了他头上的那块疤痕,不算大,但比较长,当时应该流了很多血,虽然被浓密柔顺的头发覆盖着,从上往下看,看是能看到那一抹淡淡的白色疤痕。   周长平问郑之南说:“陆渊,这里是怎么弄的?”   郑之南说:“被坏人砸的。”   “坏人?”   “恩啊。”   “陆渊,我每次过来,你都在家里没出去过吗?”   “是。”   “你这样多久了?”   “一直都是这样呀。”回答的非常随意,似乎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而郑之南的话却让周长平陷入了沉思,本来画家的思维就很丰富,结合郑之南的情况,周长平都快以为郑之南是被囚禁在这座金丝牢笼里。   “那你不想出去玩吗?”   “不出去,外面太多坏人了,在家里安全。”   周长平暗自摇了摇头,这话怎么听怎么像是别人灌输给他的,欺骗他,然后继续生活在这个金丝笼里,周长平想到这里告诉自己不要打听太多,免得知道了不该知道的。   他接这份工作,一是薪金非常高,而他需要钱,二是自己的师兄是这位游家的亲戚,沾亲带故,更不好得罪。   可能是因为可怜这么一个有些痴的人,周长平格外照顾郑之南,也会多和他沟通,想挖掘出他更多的天赋,因此师徒俩的感情越来越好。   这天游驰回来,推开画室就看到郑之南手拉着周长平的胳膊,似乎正在和他说着什么,笑眯眯的,心情很好的样子,在他这个表情的衬托中举止似乎也格外的亲密。   游驰觉得这个画面很刺眼。   在他的心里,能让郑之南这么亲密对待的,只有他。   看到游驰,周长平拿着画站了起来,颔首问好,举止没有什么问题。   郑之南则高兴的走过去,双手抱住游驰说:“你回来了!”一如既往的充满期待。   游驰则表现的像是没有多在意刚刚郑之南靠周长平有些近,还拉对方手臂这件事。   游驰打量了下周长平的神情,对郑之南说:“还有半个小时下课?”   “对啊。”   “那你们继续,我先去洗个澡换套衣服。”这话则是对周长平说。   周长平点点头,看着游驰走出去后,继续和郑之南聊刚刚他画的画,然后指出哪里需要下次改进或者加强。   等周长平上完课,郑之南把东西收拾好,却发现本来说是去洗澡的人仍旧西装革履。   郑之南疑惑的看了一眼游驰,走过去,只是他还没走过去,游驰就抱起他,把他放在了长桌上。   长桌一半放着一些颜料和不同画笔,另一半则放着画纸。   郑之南被放在桌子上,手搭在游驰的肩膀上。   游驰这个时候已经把外套脱了,领带也抽了出来,只是没有把领带扔到一边,而是将郑之南的手捆在了一起,郑之南被捆也没有抗拒,只是好奇的看着这么做的游驰。   他微微歪头问:“我们是要玩游戏了吗?”   游驰把郑之南的手捆住后,头从他的手臂里传出来,这样郑之南的双手就好像在圈着游驰的颈脖一样,两人很亲密,也贴的很紧,游驰说:“是的,玩游戏,想玩吗?”   “想。”   “那你告诉我,你喜欢我吗?”   “喜欢啊。”   “有多喜欢?”   “很喜欢很喜欢。”   “那他呢?”   “谁?”   “周老师。”   “也喜欢周老师!”郑之南语气坦然,然后笑着看着将他双腿抬起来然后示意他勾住他的腿,郑之南照做了。   游驰闻言,眼神暗了暗。   结合的时候,那里有些干涩。   而且这个姿势让郑之南有些微微的难受。   “我有点难受。”郑之南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将他慢慢抱到画室一角的游驰,他的背被游驰推在墙壁上。   身后是墙壁,身前是游驰,哪一面都亲密无间。   郑之南知道游驰在吃醋,只是装作什么都不懂的陪他玩。   让他的醋味越来越大,当然,这个过程他可能会不好受,但付出也是值得的。   最后郑之南哭了两次,手腕因为被绑着挂在游驰的脖子上,不能使力,长时间这样导致手腕已经红成一片了,大概明天起来会变成红紫色。   套子用掉了三个,灌了不少东西扔在地上。   衣服也零零散散的丢在地板上,画面一度淫靡到让郑之南怀疑游驰今天吃了药,不然怎么会这么疯狂。   游驰听到了满意的答案才放了郑之南。   他让郑之南说了很多遍:“只喜欢游驰一个人,其他人都不能喜欢,谁都不可以。”霸道又幼稚。   后来两人一起洗了澡,郑之南因为病过一场,身体素质不如游驰,其实就算不病这一场,身体素质也没有游驰好,所以游驰换好衣服等着郑之南一起下楼用餐时,郑之南坐在衣柜里睡着了,衣服都没扣上。   游驰走进衣帽间看到的就是他靠在衣柜里睡的正香。   虽然困,但饭还是要按时吃,因此游驰蹲下来帮郑之南扣好衣服,直接将郑之南抱了起来。   到了楼下,把他放在椅子上才叫醒他。   郑之南被叫醒后就红着眼睛像个小兔子似的吃自己碗里的饭,都不敢看游驰。   游驰看到郑之南这样,其实也有点懊悔,因为这是他在郑之南失忆后第一次玩的这么狠,这么重,虽然和从前比就是小巫见大巫,可对于从来都是被小心温柔对待的陆渊来说,今天下午的游驰是很可怕的。   霸道,蛮横,充满了独占欲,还有不满。   郑之南的表现很正常,因为这是他作为失忆的陆渊第一次见到游驰对他这么狠,害怕才对,表现的习以为常才叫奇怪。   游驰也知道自己对郑之南狠了一点,吃饭的时候恢复到之前的温和体贴,就像那会儿发生的事情只是郑之南的一个错觉。   郑之南也慢慢的表现成刚刚的那个游驰只是他的一个幻觉,毕竟现在的游驰还是对他很好很好的那个游驰。   从抗拒到软化再到恢复信任,这是一个渐变的过程。   游驰看到自己成功洗白了自己,在心里松了口气,同时他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他越来越在意自己在郑之南心里的想法,甚至担心刚刚自己那样对他,虽然很爽,可却让他很害怕。   如果以后他都用很害怕的眼神望着他,游驰觉得自己会受不了,他喜欢看到郑之南对他充满信任和依赖的眼神,而不是恐惧不安想要逃避。   从前他没有那么在意郑之南的时候,甚至喜欢看到郑之南露出胆怯惶恐不安的神情,可以随便玩弄。   但现在他做不到像之前那样对待郑之南。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越来越在意这个人,越来越喜欢这个人,开始计较他看别人的眼神,说那些无心之语的话让他嫉妒,甚至后怕那会儿对他的狠。   想到这里的游驰抬眸去看郑之南。   并不知道游驰内心在想什么的郑之南拿起筷子给游驰夹了一块鸡翅说:“特别好吃哦,你吃。”语气里都是要给自己喜欢的人分享好吃东西的单纯。   游驰夹起鸡翅说了声谢谢。   然后郑之南听到系统提示音。   系统:好感度上升至89。   大概是懊恼加心疼让这一波好感度又有了提升。   郑之南听到数字后笑得更开心了。   晚上可能是为了弥补那会儿在画室的狂乱,游驰什么都没做,两人只是躺在床上聊着天。   翌日,不知道是不是游驰特意交代过的,当周长平和郑之南走到画室,开始上课,郑之南发现画室没有被收拾过,那些套子还在地上。   而坐在画板前,慢慢脱下外套,穿着短袖T恤的郑之南手上的红红紫紫落在周长平的眼里就格外的让人浮想联翩。   郑之南像是没看到那些套子一样,拿起铅笔继续画底稿。   周长平则因为地板上的奇怪东西还有郑之南的手腕而心生疑窦。   郑之南仿佛对什么事都一无所知,也没有像周长平那样一直看地板上的东西,还有乱乱的桌子。   周长平没有忍住,问了一句。   “陆渊,游先生对你好吗?”   “好啊。”郑之南不假思索的点着头说。   “那,你的手腕是怎么回事?”   “是做游戏弄的。”   “怎么做游戏?”   “他用领带绑住我,让后把我放在桌子上,推到墙上撞我,做羞羞的事情。”说到这里,郑之南露出个羞涩的神情,有些不好意思。   难道这样纯净美好的人只是游驰的养得玩物吗?   周长平心情越来越复杂,可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帮助被“囚禁”在这里的郑之南。   如果郑之南能恢复到正常人的阶段该多好,那样就能辨是非,知道自己的生活状态是不正常的。   正常的人应该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有自己的社交圈,甚至在被那样对待的时候懂得拒绝,而不是意味承受。   这样看来,那个游驰就是个阴险狡诈的卑鄙小人,骗一个痴傻的人,什么做游戏!   简直让人气愤!   周长平一边教郑之南画画,一边给郑之南灌输一些想法。   “这样是不对的,下次如果有人要这样粗暴的对你,你要说不,而且当一个人一直非常不平等的对待你,那就不是喜欢,是欺负。”   “欺负?”   “是的,让你受伤,就是欺负,爱是呵护,是温柔的。”   郑之南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点了点头。   然后为游驰说好话。   “他对我很好的,只是那一次有一点点的欺负我,但是是做游戏啦。”   周长平在心里叹了口气,因为郑之南的言行举止,他甚至怀疑他头上的伤也是游驰弄的。   可是他除了能给郑之南说一些正确的三观,其他的也无能为力。   “他真的对我很好,不信我给你看一些照片!”郑之南神神秘秘的拉着周长平走出画室,来到他和游驰的卧室,从抽屉里找出一些照片。   拿出来给周长平看。   “你看,他给我拍了好多好多照片,还给我买了很多很多东西。”   而拿着照片的周长平手都是颤抖的。 第141章   周长平看到这些照片, 不仅仅是手在颤抖,整颗心也在颤抖, 仿佛被人攥在手里随意的揉捏。   这个游驰是个魔鬼吗?   竟然这么对待一个好好的人。   这完全是不把对方当成人的对待!   周长平一张张的看,当看到郑之南穿着红裙在照片里一脸隐忍压抑的神情, 从照片上看, 陆渊的眼神还是清明的,一看就是个知道险恶的正常人,但现在那种清明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迟钝单纯,不知道黑白, 把坏人当爱人。   一个恶魔把一个正常人活生生的折磨成了一个神经出现问题的傻子。   这是周长平看到这些照片,再结合陆渊给他的感觉得出的结论。   如果说之前他的心情只是复杂的话, 现在就是隐痛了。   因为从他的接触里,陆渊很好, 除了迟钝外,几乎没有什么缺点。   就像个小天使, 眼神特别清澈纯洁, 对人也没有那种防备心理, 也或许是对熟人没有防备心理,其实这不算是个好事儿。   周长平把照片都放回去, 拉着郑之南的手沉默地走回画室。   这一整天, 周长平都很沉默。   因为他发现自己就算心痛, 为陆渊感到难受, 也不能做些什么。   他甚至想辞掉这份工作, 远远地离开这个让他压抑的地方。   想到这里,周长平叹了口气,让自己振作,最后他在郑之南画完后,和他坐在一起聊天。   他想改变郑之南,他问郑之南。   “陆渊,你想出去转转吗?”   “为什么要出去?”郑之南问完,语气迟疑,最后抗拒的摇了摇头。   “外面很美的,如果画画,就要去感受万物,亲自去感受,才能画出更好的作品,所以学美术的孩子们经常会在老师的组织下去写生,画自然之物。”   郑之南的眼神在周长平的话里渐渐软化,甚至带上了一丝向往,然后说了句:“我喜欢画画。”所以我也想出去画,出去写生。   周长平露出个欣慰的眼神,然后接着问:“你的家人呢?有父母或者兄弟姐妹吗?你们常见面吗?”   “我是孤儿。”   “啊……”周长平听到这个有些失落。   他看郑之南的手很细嫩,一点都不粗糙,不像平常人家的孩子,没想到竟然是个孤儿。   周长平心情很郁闷,可以说是压抑了。   他问郑之南说:“那些照片,你觉得上面的你开心吗?”   “和亲爱的人做这样的事情不是很正常的吗?”郑之南用古怪的语气不解地反问周长平,仿佛有人一直在给他灌输这种理所当然的话。   “可我只看到了强迫,你喜欢做那样的事情吗?如果不喜欢,你会拒绝他吗?”   郑之南凑近周长平的耳朵,悄悄地说:“其实我不喜欢,只是他喜欢啊。”所以我就不觉得有什么了 。   那天周长平下班回去的路上,是他觉得最漫长苦闷的一天。   他想帮助郑之南,却又不知道该做什么。   他拿着郑之南新画出来的两幅画到朋友的画廊装裱,他想,如果有一天郑之南就算离开了游驰,最起码也可以靠画画卖画为生,他要把这两幅画寄售在朋友的画店。   当周长平在为郑之南谋出路,想让他脱离游驰的时候。   其实郑之南并没有想着怎么离开,他对周长平这样,只是在引起周长平的注意,让周长平协助他气死游驰。   因为周长平是游驰亲戚的朋友,就算他和周长平闹出什么事儿,游驰也不会随便动周长平,顶多是把他辞退。   因此他要假装喜欢上周长平。   当然,是在游驰爱上他,爱到不能自拔,失去自我的时候。   给他的心口来一刀致命的。   像游驰这种有钱有地位的大佬,你撼动不了他这个人,所以你只能用在他心上捅刀子来虐他。   虐的他刻骨铭心,却又舍不得放开你。   你爱我,而我并不爱你,从前只是雏鸟心理,想一想就刺激。   游驰的确是故意不叫人收拾画室,就算周长平和郑之南没什么,他也要暗示他和郑之南多么激烈,他有多用力的干他。   宣布主权,好让一些人明白,有些人是不能碰的。   当然,宣布主权的同时也警告了郑之南。   所以游驰觉得自己该做的都做了,当郑之南提出来想出去写生的时候,他没有多想,欣然应允,只是呢他周末没事儿,也会和郑之南还有周长平一起。   虽然有游驰陪着,但周长平觉得这是一个好的开始,最起码游驰愿意郑之南出来了。   这是郑之南自从回到游驰的身边后,第一次出门。   他坐在山脚下的小溪旁,看着小溪另一面的花丛和树木,一点点的在画板上画上他看到的一切。   清新温柔的笔触,独特的视角和色调。   郑之南没想到学了画画后,画画的特长帮他助攻了这么多次。   虽然其他技能也有帮助到他,但是画画的确是贯穿了许多世界在帮助他,大概是这个技能最能装逼吧,也最能让人对他产生好感,因为大部分人都觉得,从画风就能看透一个人的内在。   可以帮他很好的伪装起真正的内心。   三个人,每个人都各怀心事。   游驰坐在河边钓鱼看书,郑之南画画,周长平也在画板前涂涂画画,只是更多的是看郑之南画,然后点评几句,指导一下用什么色和什么色能调出他想要的那个颜色,达到他想要的效果。   “周老师,你好厉害啊。”郑之南在周长平的指导下,调出自己喜欢的颜色后这样对他说。   周长平笑了笑,继续画自己的。   游驰虽然在看书,但耳朵也听到郑之南说的话。   那语气里都是崇拜。   其实他挺不喜欢郑之南崇拜别人的。   但画画这种事,他和郑之南还真搭不上边,而同行之间的赞美,在他看来其实应该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可是游驰总是忍不住往别的地方想。   他其实已经想换掉周长平了,但是又担心突然换人会让郑之南不适应,他其实对陌生人很抵触,要相处很久才会熟络,建立起信任。   这个周老师有耐性,专业也很强,并没有什么错处,换掉的话,总觉得是自己小题大做了。   所以他一直压着这点情绪没有表现出来。   后来很多次,游驰都问自己,是不是早点换人,就不会有后来的事情。   只是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隐藏的东西总有一天会被发现。   比如说,他们的开始并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单方面的压榨和欺辱。   他们也不是原本相爱,他扯了一个谎,以为这个谎足以瞒天过海,却没想到最后被事主亲手撕破。   当然,这些都是后来的事情了。   那天郑之南不仅画了画,还在河里摸鱼抓螃蟹,去山上摘野果,开心的像个第一次春游的孩子,就算是晚上回到家,也还是个游驰说着白天发生的事情。   “你好开心啊。”游驰揽住郑之南的身体,听着他喋喋不休的说着那些一点一滴,语气里有点无奈。   “是啊,好好玩啊,下次可以再去吗?”   “当然。”   “你真好。”   “那你最喜欢谁。”   “游驰啊!”郑之南理所当然的这么说。   当游驰听完这句话想做点什么的时候,郑之南按照周长平说的那样,不喜欢的时候就说拒绝。   因此他拒绝了游驰的索要。   游驰第一次被拒绝,一时竟然愣住了。   他看着郑之南,打量他的神情说:“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做,周老师说,喜欢一个人的话,是不会强迫那个人做不喜欢的事情的。”   “为什么你们会聊到这个呢?”游驰不动声色的询问。   郑之南打了个哈欠说:“就是画画的时候聊到了啊。”风轻云淡的语气。   有种让游驰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周长平跟郑之南聊这些事情,一定不是画画的时候随口一提。   一定是有缘由的。   难道是因为那次手腕上的红痕吗?   仅仅只是红痕的话,浮想联翩一下也就算了,怎么会逾越的聊起这个?   游驰不喜欢这种感觉,所以三天后,郑之南见到的是另一个陌生的老师,周长平不见了。   那天郑之南表现的对新老师很抗拒,不配合,宁愿自己一个人面对着窗户画,也不去理会老师。   后来直接扔了画笔趴在床上生闷气。   这些都是游驰回来后听佣人说的。   说郑之南如何不配合,如何不开心。   游驰想着哄一下就好了,反正只是老师。   只是他没想到周长平在郑之南的心里这样重要。   重要到郑之南难过的掉了眼泪。   “我不想换老师,为什么要换老师。”   这眼泪不是为他流的,游驰很生气,但他告诉自己不可以对郑之南发脾气,所以他压抑着怒火,继续好言好语的跟他解释,哄他开心。   “周老师家里有事情,不能继续留在这里教你,所以我就重新给你找了个老师。”   “你骗人。”郑之南言之凿凿。   这样气势惊人,甚至十分肯定他骗人的郑之南让游驰愣了几秒。   他蹙起眉头说:“为什么这么说?”   “昨天周老师还跟我说周六要带我去写生,才不是家里有事,他答应了我的,就一定会做到!”   “但他就是没有做到。”游驰冷下语调,有些生硬的回答。   郑之南用手抹了抹眼泪说:“肯定是你让周老师走了,你是不是不喜欢周老师!你太坏了!周老师那么好!”   郑之南的每一句话都在点火,而游驰则一次又一次的压制自己胸内的火焰。   郑之南竟然为了另外一个人跟他哭,还反驳他,对他说这样的话。   游驰捏住他的下巴,眼神里都是冷冽的气息,郑之南瞪着大大的眼睛,一脸的倔强。   他说:“你放开我,你捏疼我了!”   游驰冷哼一声说:“对,我不喜欢他,我把他换掉了,那又怎样呢?”   对啊,那又怎样呢。   我换掉了,又能怎样?   郑之南一脸崩溃地用力推开游驰,他说:“你不是好人!我不要和你在一起了!我要离开这里!”说完从床上爬起来就要往卧室门走。   只是刚离开床,还没走几步就被游驰给强拉了回来。   游驰重新把郑之南禁锢在双臂之间,眼神阴沉的看着郑之南。   当他听到“我不要和你在一起了,我要离开这里”时,那些强自克制的怒火再也压制不住。   郑之南一边激怒游驰,一边听着系统一次又一次的对他宣布好感度的提升。   果然是变态,这种时候,竟然还在对他提升好感度。   看来争吵的时候才开始正视自己的内心,发现爱他已经爱到无法自拔。   “你刚刚……说什么?”这是游驰在接回郑之南后第一次发这么大的火气。   郑之南露出惊恐的神情看着游驰,他没有重复刚刚的话,但他一直在说:“你放开我,你根本不喜欢我,周老师说了,喜欢一个人是温柔爱护,不是欺负!你在欺负我!你让我不开心了!你弄疼我了!”   周老师,周老师,又是周老师。   游驰彻底的愤怒了,他把之前不想对现在郑之南做的又做了一遍。   他把他的衣服撕碎,用冷水冲他,然后把屋内的冷气开到最低,把玩具开到最大那一档,看着他在浴缸里挣扎哭泣求饶。   他冷冷的看着他,他要让他从此之后都怕他。   游驰做这些的时候手都是抖的。   他不是在害怕,他只是在克制自己不要心软。   因为他发现,当你将柔软的一面呈现给别人的时候,别人有时候并不领情,远远没有用威逼利诱来得到自己想要的更痛快。   “你是个混蛋,你这个大骗子,你根本不是喜欢我,我永远都不会喜欢你,你不是我的未婚夫!”郑之南已经开始语无伦次,一会儿求饶,一会儿痛骂,眼睛都哭红了。   “看来还是不够刺激,不然怎么还有力气大吼大叫?”   游驰没有做任何润滑。   就这么直接与郑之南滚在一处。   在沙发上,桌子上,靠着墙壁上,抱着他。   将他的身体折成扭曲的弧度。   让他冷到只能贴着他取暖,与他亲密无间。   让他不能自己的只能难受的求着他给他。   让他低头认错,不准再说关于周长平的任何一个字。   让他的眼泪只为他流。   当郑之南彻底昏过去的时候,他听到好感度达到了百分百。   虽然一身狼狈,虽然眼红的像是得了红眼病,虽然手腕和脚腕都肿了起来。   但他的心里却开心的快要笑出了声,但是他知道,这个时候不能笑,他得难过,得哭泣。   当疯狂过后,看着萎靡成一团躺在床上昏睡过去的郑之南,游驰拥抱着他,就像是珍宝失而复得。   他在他耳边说:“不准离开我,不准喜欢上别人。”   当天渐渐亮起来的时候,游驰的理智回笼。   他一夜未睡,从刚开始愤怒到中间的平静,再到现在……   他开始担心。   担心等郑之南醒过来后,那眼神里只有害怕和恐惧。   依赖和对他的喜欢会消失。   只是他的担心暂时落了空,因为郑之南凌晨五点的时候突然发起了高烧,游驰直接将人裹在毯子里亲自送到了医院。   中间时而清醒时而昏迷,还会说胡话。   那些胡话里都是尖叫和抗拒。   “不要碰我,别碰我!”   “滚开!”   “我讨厌你。”   “我恨你。”   “不喜欢你了。”   每一句都像是刀子一样划在游驰的心上,扎心的疼。   他从不知道,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说的那些讨厌你的话会这么难受,难受到他想打自己,为什么那晚要那么冲动。   他什么都不明白,对他做那样的事情,除了发泄自己,有的只是伤害。   为什么要那样对待他!   三天后,郑之南彻底的清醒了过来,只是当游驰在他身边的时候,他的身体会不由自主的颤抖,眼神躲闪,不敢去看他,游驰让他感到恐惧,眼神里的依赖再也没有了。   游驰步履从容的走出病房,手里夹着一根未点燃的烟,来到寂静的走廊尽头的露台,拿着打火机,烟点了好几次都没有点着,这个动作彻底的暴露了他在人前时的冷静克制。 第142章   周长平被辞退后坐立难安。   整个人都不在状态, 非常不好。   因为他总觉得是陆渊和游驰出了什么事儿,他才被辞退的。   或许是游驰发现了他察觉到他和陆渊不是正常的关系, 所以为了掩人耳目把他辞退了?   他不是个爱惹事的人,但是刚好画室那边说有人买走了陆渊的作品, 很喜欢, 问下次还会不会出新作,还会买。   两幅画一个卖了两万,一个卖了一万多。   周长平收到钱后,就借着这个由头联系了自己和游家是亲戚的那个师兄,也是他的朋友。   “师兄, 你能帮我打听一下,陆渊最近怎么样了吗?”   周长平的师兄是游驰的表弟, 虽然成年后不怎么联络,但感情还在, 有时候也会聊一聊近况,偶尔聚个餐什么的, 虽然频率不高。   傅彦知道陆渊, 游驰对他很宝贝, 只是他不怎么在圈子里混,所以不知道陆渊的真实来历, 也不认识郑之南, 只知道这人脑袋有一点点的问题, 对周长平说:“好啊, 你有什么事找他吗?”   “他上次的两幅画我帮忙寄售到画廊, 卖出去了,想把钱交给他,顺便说说新作品的事情。”   “我只是听说他住院了,要不我直接带你过去见他吧。”   “他住院了,严重吗?”   “好像是高烧不退,不过已经快好了,见见他,说点好消息,应该会好的更快。”游家一般看病都是在私立医院,而那家私立医院傅彦知道在哪里,副院长还是他朋友。   傅彦特意挑了个游驰工作的时间带着周长平去见郑之南。   郑之南确实好的差不多了,游驰不在的时候,整个人都很放松的在床上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说看看书,玩玩游戏,浏览浏览新闻。   享受为数不多独属于自己的安静时刻。   周长平过来的时候,先注意到的是郑之南脖子上快要消退的淤青和红痕,手腕上也有,病号服有些宽大,露出的锁骨上也有紫红色的痕迹。   整个人看起来都像是被虐打过一样,周长平告诉自己保持冷静,虽然他特别煎熬。   他露出个牵强的笑意坐在郑之南的旁边说:“听说你生病了,我过来看看你。”   周长平和郑之南说话的时候,傅彦则站在走廊里和游驰说他过来找朋友顺便看看“未来的表哥”,游驰嘱咐了一句不要聊太久,如果他累了就让他休息,也没有多想,他最近都不太敢过来看郑之南,因为自己在的时候,他整个人都不好,会影响他的情绪。   对于周长平的平静,郑之南则表现的兴奋多了,他放下手中的画册,拉住周长平的手腕说:“周老师!”特别激动。   周长平说:“是我,我是来告诉你个好消息,你的画卖出去了,顾客很喜欢,以后有新作品了还可以寄售在画廊,你要好好画画,你很有天赋,不要放弃这个爱好,知道吗?”   “我知道啦,周老师,你忙完事情还会回来吗?”   周长平喉间苦涩,他知道,这一定是游驰随便找的借口,说他有事情忙,所以不能继续留在游家,他点点头说:“忙完了就来看你。”   “你还能当我的老师吗?”   “就算不能当老师,我们也可以经常见面,对了,你的账号是多少,我把钱转给你。”   “我没有手机。”   郑之南的话让周长平愣在了原地。   这种无力的感觉再次出现。   因为病房里没有其他人,周长平鼓足勇气问郑之南说:“他是不是打你了?是我连累的你吗?”   “他欺负我了,我不想和待在一起,可是我又走不了。”语气很平常,但却透出了让人心酸的事实。   周长平真希望自己能帮助郑之南,可是他的力量和游驰比起来,简直是蜉蝣撼树,没有屁用。   周长平说:“会好起来的,有一天或许他厌倦了,你们就能分开。”   最后钱没有给郑之南,周长平想,就算取出现金给郑之南,没准游驰限制他的自由,会把钱拿走,还不如放在他这里,等到哪天他需要了,就给他。   “好。”   “坚持画画,有作品了可以联系我,我号码你记住了吗?”   “记住了,不会忘记的。”   虽然没手机,但郑之南可以用家里的电话打,有时候也可以用游驰的手机什么的。   周长平和傅彦离开了。   晚上游驰过来了。   郑之南用被子盖住头,不去看游驰,十分抵触。   游驰已经在认错了,他决定认错,因为他知道,继续执迷不悟下去的伤害他,对他和他都不是好的事情。   他以为只要他足够真诚,多努力认错就能重新得回郑之南的心。   但却不知道,郑之南已经打定主意让他一辈子痛苦。   游驰拎着郑之南平时爱吃的餐点还有爱喝的靓汤。   他没有拉开被子,而是隔着被子对郑之南说:“陆渊,我知道我那天晚上很冲动,伤害了你,对不起。”   郑之南没说话。   游驰继续道歉。   “给我个机会,让我弥补你好吗?”   郑之南在被子里闷声闷气地说:“我不相信你,你是个大骗子。”   游驰知道今天傅彦过来的时候还带着周长平。   虽然一想到周长平就让他脑仁疼,但是他现在最要紧的事情就是弥补之前的冲动。   让郑之南不再害怕和抗拒他。   “我知道我那天很过分,你要怎么样才肯原谅我。”   “你别关着我,我要出去玩,要去找周老师。”   游驰听到这话沉默了很久。   他安慰自己,最起码他要去找谁,要见谁,会告诉自己,而不是偷偷摸摸去见。   自己为什么要那么紧张?   就算怕失去,难道拦着就能做到不让他去想那个人吗?   他说:“好,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见谁都可以。”   郑之南这才掀开被子,露出一双眼睛看着游驰,犹疑地问了一句:“真的吗?”   “真的。”   “那我什么时候出院。”   “明天就可以。”   “我可以自己赚钱了。”   “哦?”游驰心里高兴郑之南愿意重新和他分享自己的事情,同时给郑之南身后垫枕头,让他坐起来,然后把准备的靓汤倒出来递给他喝。   郑之南接过碗说:“周老师说我上次的两幅画卖出去了,我要再多画几幅拿给周老师,让他帮我寄售,这样我就有钱了,就不用花你的钱了,我以后想自己一个人住,住在外面,不是你家。”   如果这话要是放在以前让游驰听到了,他一定会狠狠地教训他,可是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游驰,所以他听到后,虽然心里憋闷难受,甚至苦涩,也没有说任何不答应的话。   他露出个浅浅的笑容说:“好,等你赚到了钱,就找个自己喜欢的房子住。”   “嘿嘿。”郑之南彻底的拉开被子,对游驰笑了笑,傻傻的。   看起来两人都很开心。   但其实天真的话更容易让人受伤。   因为那些话对于在意他的人来说就跟刀子一样,而说这番话的人却一脸坦诚和单纯,就像我没有插刀你,只是用羽毛轻轻触碰了你一下,你为什么要难过呢?   看似好像郑之南原谅了游驰,但两人之间还是有隔阂的。   比如说回到家后,郑之南要求有自己的房间。   不再和游驰睡在同一张床上。   比如说郑之南越来越独立,画完画后不需要游驰陪着,自己拿着硬币出门坐地铁去找周长平。   周长平看到越来越开朗,甚至可以自由出入任何地方的郑之南,心里为他高兴。   每幅画都能感受到他的好心情。   他的作品越来越多,只是再也看不到有关于游驰的一点一滴,从前刚学话的时候,郑之南最爱画的人就是游驰。   但随着他的独立,游驰在他世界里变得渺小起来。   是的,渺小,游驰觉得自己再也不是那个被郑之南依赖的人,他成长了许多,也更独立了,只是他没想到独立后,他会离自己越来越远。   而游驰就算内心紧绷着一根弦,也不敢说什么,因为他不想看到郑之南露出恐惧害怕的眼神看着他。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郑之南有了自己的手机,有了自己的账户,钱越存越多,终于攒够了房租和生活费,他让周长平帮他找房子,要和周老师在一个小区!   这些事情,他没有让游驰插手,一丁点都没有。   周长平在接到这份委托的时候,小心翼翼的问郑之南说:“游先生答应了吗?”   “他上次和我道歉了,说我以后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说住到外面,他也答应了。”   因为郑之南的话,周长平稍微对游驰改观了一下,或许只是霸道了点,对郑之南还是很好的,或许之前是不放心他一个人,毕竟没有那么独立。   但现在有了自己的专长,也能用自己的专长赚取生活费,也有了想要独立的心思,所以游驰就放手让他去做了?   这样想的周长平才觉得安慰不少。   或许之前真的是他想歪了。   周长平给郑之南找到了隔壁一栋楼的房子,因为是认识的,所以房租格外公道,以郑之南这样的收入,完全绰绰有余。   郑之南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游驰都知道,甚至郑之南都会一一告诉他。   但是就在郑之南搬家的前一天,其实也没什么东西搬,很多游驰给他买的东西,他都没有要拿走的意思,他只准备带走自己的颜料和画画工具,还有几套衣服。   只是收拾这些东西的时候,游驰跟郑之南求婚了。   他想跟郑之南结婚。   仿佛结婚就能把郑之南重新绑回自己的身边。   只是让游驰失望了,郑之南在怔住片刻后,犹犹豫豫的对游驰说:“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在一起。”   游驰拿着戒指问郑之南说:“为什么?”游驰现在完全没有了曾经高高在上的姿态,也没有了上位者的那种矜傲和从容。   因为在感情的世界里,人人平等,爱这种东西,不是有权有势可以强求的来的。   他可以威逼利诱一个人留在他的身边,可无法让他的心也留下来。   而他想要的就是郑之南的心。   只是郑之南不愿意给他。   郑之南说:“因为以前我不知道,但现在我知道了,结婚是要两个互相喜欢的人在一起,可是我们不能在一起。”   “我喜欢你。”   “可我不喜欢你。”郑之南拉好自己的行李箱,很真诚的对游驰说了这句话。   游驰从地上站起来,捏着戒指说:“可你以前还说喜欢我。”   “以前是把依赖和信任当成了喜欢,其实只是因为你是唯一一个认识我的人,让我觉得很安心,但是现在我知道了,那仅仅只是依赖感而已,不是喜欢,我不想和你做你要和我你做的事情,也不喜欢被你当成个附属品,更不喜欢待在你的身边。”郑之南随着学习,说话越来越有条理,逻辑也越来越清晰,不再像从前那样混乱。   “所以,你要和我彻底的分开对吗?”   “是的。”   “我不答应。”   “你答应过我,可以让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我后悔了”游驰看着郑之南,他又说了一遍,“我后悔了。”   “你别这样。”郑之南拿着自己的行李往外走。   游驰想拦住要走的郑之南,可是他知道,拦住他又能怎样。   他当初拦住了,后来呢?后来一步步看着他变得越来越好,开始了新的生活,将自己推开。   难道拦住他,他就会真的留下来吗   游驰的心很痛,他从未体验过这种感觉,痛到整个人都抑制不住的紧绷着身体。   他走在郑之南的身后,看着他踏出卧室,走下楼梯,走出玄关,走出花园,毫不留恋的离开了这里。   真的就这样放他离开吗?   游驰不甘心,可是每次冲动过后就后悔,所以他不敢再做那些事情对他。   他不想看到他的眼神里都是抗拒。   或许放他走,安静的送他离开,他还有机会重新得到他。   拉着行李的郑之南在走出游家,走出这片别墅区的时候,嘴里哼着歌。   其实一开始,他还在犹豫要不要表露出自己已经什么都想起来了,和游驰来一波相爱相杀,互相折磨。   可是他实在不想和游驰继续折腾,所以他保持这种什么都不知道,也不了解前情的样子离开,游驰就不敢乱来。   他已经让游驰怕了,怕冲动过后,看到他惊恐的神情。   所以郑之南仗着游驰对他的爱和在乎,肆无忌惮的践踏他的心,毫不犹豫的甩掉他。   但这仅仅只是开始。   离开只是开始。   你爱我,我不爱你,我还要离开你,然后和别人在一起,而你只能看着。   看着我逍遥快活,却什么都不能做。   这一生,游驰都没能得到自己所爱,甚至看着所爱之人爱上别人和别人在一起嬉笑快乐,看他的朋友越来越多,看他越来越懂得享受生活,感知一切。   越来越想不起来曾经有一个叫游驰的人和他做过很多亲密的事情,也和他一样在夜晚里相拥而眠。   他有能力让他失去一切,再次回到他的身边,只是他不愿意这么做。   所以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越来越好,而这份好他却拥有不了。   郑之南故意游戏人间,故意纵情欢乐,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一切都是做给游驰看。   他就要他痛,就要他无能为力。   谁叫他曾经那样对他,虽然是失忆的人设,可也可以冷血的报复回去。   你让我难受,我让你难受一百倍。   而且失忆的人设报复回去更爽啊。   伤人于无形。   当这个世界终于结束,郑之南回到虚幻之境,一点都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把游驰抛到脑后,开始新的征途。   连续两个模式下来,让他也感到了一丝疲惫,所以这一次郑之南选择了简单模式。   虽然两个模式的任务做的都蛮漂亮,这一次困难模式直接获得了满格的任务点,进度条上面显示已经获得了920。   能让郑之南感到满足的就是看进度条上加任务点了。   好了,他要去简单任务度假了。   劳逸结合才能走的更远,将任务做的更好。 第143章   “今天天气太热了, 不能这个时候出去,出去我们就要被烧没了。”嫌热的波波缩在房檐下, 对旁边的郑之南喋喋不休。   郑之南嗯了一声,表示不会这个时候出去的。   “我们去商场里转转吧, 里面凉快。”   “还是别去了吧, 你忘记你上次吹空调吹得太嗨,把人家店里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吓坏了好多人。”   想到上次发生的事情,波波吐了吐舌头,最后老老实实和郑之南缩在屋檐下的阴影里。   不多会儿, 太阳被乌云遮住,接着下起了雨, 风轻轻地刮进来,送来一丝凉爽。   自然之光让他们觉得晒, 不舒服,自然之风也会让他们感觉到一丝凉爽, 他们喜欢所在阴暗的地方, 因为会觉得很舒服。   波波从屋檐下溜出来转了两圈。   “真舒服啊, 刚刚快热死了。”其实鬼是不会觉得热,只会觉得自然之光太强, 强到让鬼很不舒服, 也不敢轻易去太阳底下。   郑之南则还在里面呆着没动, 他在整理思绪。   因为上个任务做的蛮漂亮, 所以这次也获得了一些信息, 知道自己的攻略对象是谁。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不是人。   也不是动物。   是鬼。   想到这里他低头看了看自己透明只有一个虚影的身体,幽幽地叹了口气。   不是人,怎么和攻略对象汇合啊,哦不对,不是汇合,是互动。   不过这种让人头疼的事情,或许作者自有安排?   这样想着的郑之南靠在一个柱子上睡觉。   他们白天用来睡觉,晚上就可以自由自在的去玩了,因为没太阳,而月亮让他们觉得舒服。   当太阳下山,天还没黑,郑之南和波波就从里面钻了出来。   “你今天要去哪里?”   “去A大转转。”   “去看美女吗?A大的美女还是挺多的。”   “不是,我是A大的学生。”所以就去逛逛A大。   波波摸了摸鼻子有点不好意思,以为郑之南在缅怀自己已经不是A大的学生,毕竟成鬼了嘛。   郑之南问波波。   “你呢?你今天晚上准备做什么?”   “我找到了一个搞盗文的工作室,准备去吓唬他们。”   郑之南点了点头,没觉得波波无聊,虽然大家的确是无聊才找事情做,但波波捉弄对方是因为波波生前是个作者,主攻实体,偶尔写点网文,但因为波波名气响,盗文也多,侵犯了他的权益,损失了不少收益,他的盗版书多,网上的盗版也很多,死了没事儿干,以前奈何不了盗文狗,死后就天天找搞盗文的人泄愤。   “不要弄太大的动静”郑之南说完后,本来都准备离开了,但是怕波波一时冲动又弄太大动静,想了想又说了一句,“我和你一起去看一眼吧,然后我再去A大。”   “好啊。”波波跟郑之南一起飘向他找到的目的地。   在小区里租的房子,有几台电脑,和一些拷贝和处理文字的设备,五个人,其中有三个看着好像是学生,另外两个年纪大一点。   其实大部分时间,有了机器和研究出来拷贝最新章节的软件后,他们并不需要时时刻刻的待在电脑前,但是有些事情还是需要大家处理,比如说和来盗文网插广告的金主聊合作的事情,处理一些看盗文的读者发来的出错邮件等等事情。   一般搞盗文的都是在这种小作坊里搞,看着一般,但收益可并不少,一个月十几万都是少的。   只要他们能盗到那些最火小说的最新章节,就不愁没人来点击网站,因此广告商也会越来越多,点击多就能要价高,只要达到广告商的点击要求,就有丰厚的收入,而且广告商还不只是一个,一个网站可以搞许多,同时他们不仅仅只搞一个盗文网。   有三四个,免得一次性被查封了,这样最起码能有几个逃出一劫,到时候罚点钱出来,换个地方继续干。   屋里的桌子上有些没处理的外卖盒和易拉罐,有些处理完了事情在玩游戏,有些则还在电脑前查看运营情况。   波波在每个人的身后看了看,然后看着屋里装外卖的塑料袋,嘿嘿嘿笑起来了。   他在塑料袋旁边一直煽动风,让塑料袋在“没有风”的情况下舞动。   一开始响动很小,机器的运作声盖过了塑料袋的声音。   波波一挥手把桌子上的易拉罐扫到了地上。   这一响动让六个人齐齐回头去看客厅的桌子,然后就看到塑料袋在没有风的情况下不停抖动。   一时之间说笑声都没有了,大家目瞪口呆的看着桌子上无风自动的塑料袋,年纪大一点的颇为沉得住气,对大家说:“可能是客厅的空调风速开的太大,我去关小一点。”   这个说法很合理,让大家本来有些紧张的情绪获得了松懈。   只是效果有些不太理想,因为就算把风速关了,那些东西也忽然掉在了地上,比如说另外一个空的易拉罐。   这下所有人都开始寒毛直竖,头皮发麻。   年纪最大的那个也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搓了搓胳膊,好像这破旧的立式空调忽然好了,降温效果特别好。   然而这只是开始,灯一会儿灭一会儿亮,机器突然关机然后又突然开机。   几个大老爷们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再不怕死也有了恐惧的心里,更何况他们干得也不是什么可以拿到台面上说的事儿,更疑神疑鬼了,想到这里,冒着冷汗的几个人哗啦啦都往外跑。   波波大笑着和郑之南飘出去,跟在他们身后。   “哈哈哈,太好玩了,一群傻子!”其实他们伤不了人,也就只能搞点小动作捉弄捉弄他们,吓一吓。   但只是这样,波波已经很开心了。   “你别看他们就跑出去这一会儿,但让他们停工几天,许多作者的收益就能挽回一些,有些看盗文的读者就是贱,有盗文看,他们就不会舍得为作者贡献一毛钱,但是没有盗文了,又想看,才会跑回去补订最新那几章没看过的,还有些更贱,盗文网看不到了,跑去骂作者搞防盗,害得他们看得都是乱码,哼,看盗文的是傻逼,盗文狗更他妈贱。”在这方面颇有经验的波波愤愤然的聊完,想到把盗文工作室捉弄跑了又笑了起来。   郑之南被他逗笑说:“你都当鬼了,也没办法释然这些事情啊。”   “感同身受嘛,看到这些傻逼们,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是挺傻逼的,这种舍不得几块钱买正版的人注定没什么出息,早晚都是别人脚下的泥,不气了不气了。”不想花钱又要看,和白吃白喝有什么区别,就是小偷嘛。   郑之南看到波波很有分寸,安抚了他几句后就放心和他分开,前往A大。   他这次的攻略对象是一个大三的学生,建筑系,有颜有才,为人低调,算是少年老成的一个性格。   飘了十几分钟,来到A大,前往建筑系找这个叫宋遇的攻略者。   关于宋遇的信息郑之南了解一些,比如说宋遇是本地人,家就在A大五站外的一小区里,父亲是教授,不过不是A大的,而是隔壁市的T大,同时也在一家研究院负责研究工作,妈妈以前是老师,之前生了场大病,就辞职了,痊愈后就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养养花,做点布艺手工,当当义工。   算是比较简单的家庭背景,也没有其他世界那么复杂,果然是轻松文的节奏。   郑之南飘到建筑系,围观这些同学,打听消息。   不能主动问,那就安静的听听他们会不会聊起宋遇。   他在教室里看了一圈,没看到一个像男主的。   宋遇不住校,去宿舍也没用。   所以,郑之南已经做好了连续N天就在建筑系晃荡的心理准备。   但果然是男主,就算人不在江湖,江湖也有他的消息。   “今天宋遇过来吗?”   “过来吧,今天是姚教授的课,姚教授一周也就给咱们上两节课,星期三一节上午的,星期四一节晚课。”   “感觉自从上了大三后,就不经常见到他了。”   “参加比赛,有时候会比较忙吧,听说来了学校就直接去教授那里沟通参赛的作品。”   “学分早就修满的人就是任性。”   听到一些人的讨论,郑之南满意的坐在了最后一排,等待着宋遇来上晚课。   后来郑之南想了想,怕万一主角是个阴阳眼,书中不都这么写么,能看到另一个主角的人,看似是普通人,但作者都会给按一个阴阳眼什么的,如果主角一进来就看到一只阿飘坐在最后一排,肯定观感不好,毕竟经常看到阿飘的话,他这个阿飘也不会显得有什么特别的,他就寻思着先去外面,等到上课后再从后门飘进来,悄悄的靠近,这样或许会好一点。   郑之南想的很好,反正知道了上课的地方,在附近晃荡一下好了。   这个时候离上晚课还有几分钟,大部分学生吃过晚餐后就三三两两的结伴而行来上晚自习。   然后就看到一个帅哥从楼梯拐角出上来,这个时候人已经少了,走廊上人多一些,但拐角处已经没啥人了。   接着郑之南就看到一个女孩拿着一份礼物,一脸紧张雀跃的伸出手拍了拍那个帅哥的肩膀,帅哥回头去看她。   女孩拿着礼物,递给帅哥说:“宋遇学长,这是我亲手做的巧克力,送给你。”   郑之南的雷达听到宋遇学长的时候,立即稳重中透着些许的激动飘到了宋遇的面前。   他先观察了一番宋遇,没发现他有阴阳眼,从他凑近他,他眼皮都没眨一下,还有表情也还是看着那个女孩的情况,郑之南判断他应该没一般小说里的阴阳眼,毕竟人设里也没提。   可能是因为是简单模式,郑之南有些放松,也没平时那么谨慎,因此宋遇还没回复的时候,郑之南就对女孩说了一句。   “抱歉啦小妹妹,他是我命中注定的男人,你没机会了。”郑之南当了几天的阿飘,在没有遇到波波之前,几乎没跟人甚至鬼讲过话,当然他也没遇到过几个鬼,所以这会儿遇到这种有趣的告白现场,忍不住自娱自乐起来。   还有一层关系是,他这个世界的人设是比较活泼的那一种,所以就更放松自己,告诉自己不要那么绷着。   背对着宋遇的郑之南没注意到宋遇的表情在听到他说的这话时有了一丝变化,只是那变化一闪而逝,快到郑之南就算说完回过身去看他,也没发现异样。 第144章   皮一下很开心的郑之南对自己顺利找到宋遇很满意, 只是这一遇到就看到这么粉红的场景,总觉得怪怪的。   有种“我可是他命中注定的cp, 结果要站在一边看别人跟我的cp告白?而我什么都不能做”的感觉。   就是这种想笑又觉得怪怪的情绪。   皮完的郑之南站在宋遇的后面,静静等待攻略对象怎么回应。   然后就听到这个家伙语气平静地对姑娘说:“抱歉, 我不喜欢吃巧克力。”   女孩有些粉红的脸在听到这句委婉的拒绝后变得苍白, 但是给自己鼓鼓气后又说了一句:“那我下次做马蹄糕送给学长好不好?”语气十分小心翼翼。   这次宋遇说的是,“我对马蹄过敏。”仍旧表示了拒绝。   连续两次回答,不管怎么迟钝的人都应该能听出来里面的拒绝,女孩最后低低头说了句,“打扰学长上课了抱歉。”然后拿着巧克力转身离开。   女孩离开的时候, 宋遇也转身继续上楼去往教室。   郑之南飘在宋遇的身后啧啧了一句:“真是无情啊,女孩多可爱啊, 不过很可惜,我们是命中注定的夫夫, 再美丽可爱的女孩都只能成为配角,当然还有其他男孩, 也是配角。”   郑之南说完这句话后发现自己怎么变得这么话唠。   有些话想都没想就蹦出来了。   原来话多才能显得活泼吗?   郑之南飘到宋遇的前面观察了一下他, 也是, 这么安静的主角,搭配一个话多的cp才是常规操作。   那他就话唠一点, 衬托一下对方的安静吧。   到了教室后, 宋遇拿出笔记还有一些专业方面的书出来, 一边整理一边等待上课。   宋遇来的比较晚, 许多位置都有人了, 但他似乎不太喜欢去人多的地方,最终挑了一个人最少的角落坐下来,位置比较偏。   郑之南很自然的坐在了宋遇前面的位置,然后反着坐,面对面看着宋遇。   他要好好观察攻略对象,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嘛。   当鬼就这点好,你无论做什么鬼动作,都不会有人觉得怪异奇葩,因为根本没人看得见。   郑之南看了宋遇一会儿,嘀咕了一句:“他看不到我,我可怎么跟他发展感情?”   “肯定有什么特别的方法能让他看到我,不然这恋爱是谈不成的啊。”   “什么办法呢。”   郑之南认真的思考可行性谈恋爱方式时,宋遇拿起放在旁边的水杯拧开准备喝水。   然后就听到低头想办法的郑之南说了一句,“会不会是吻他一下,就像睡美人那样有神奇效果,睡美人睡醒了,他是眼睛被洗过了,所以能看到我了?”   “噗——咳——”宋遇一口水差点喷出来,然后就拼命咳嗽。   郑之南想的办法想的太入迷,虽然听到了动静但下意识飘远了一些,没理会宋遇。   继续嘀咕,“这个办法好像有些太梦幻了,还是算了吧,反正总有一天他会看到我的。”   等郑之南回过神再次来到宋遇的身边,宋遇已经恢复过来,正在记笔记,听姚教授上课了。   郑之南没打扰他,趴在旁边补眠。   白天太阳太晒,睡得不是很好,刚好趁宋遇上课的这个机会睡一会儿。   既然找到宋遇了,他肯定要跟着宋遇回家,和他日夜相处。   这种文,又没有大波浪,不日夜相处,怎么攻略,肯定要天天呆一起,在生活中发现他的好。   虽然郑之南现在还没发现自己有什么好值得宋遇这个有才有颜的帅哥不喜欢人来喜欢他这个鬼。   反正按照正常人,如果他是宋遇,他是不会去喜欢鬼的。   为什么不挑个正常人,正常的谈恋爱,要去和鬼谈,神经哦。   如果对方缠着他,他就给对方烧点纸钱,请个法师来超度他,让他赶紧去投胎,正常人都应该是他这个操作吧?   这篇文应该叫《男主敢和鬼恋爱》,郑之南想到这里噗嗤笑出了声。   宋遇不动声色的瞄了一眼趴在他旁边睡觉,睡着睡着笑出声的郑之南,表情都是:“………………”   神经……鬼……   第一次见这种鬼。   宋遇继续装看不到郑之南,上完课后就装好东西不理会还在睡觉的郑之南,背上背包脚步匆匆的离开。   不快点肯定会被一些人拦下来问他要不要去唱歌,要不要去聚餐,要不要去看电影。   很烦。   当宋遇走到学校大门的时候,郑之南才悠悠的醒过来,然后发现教室的灯都关了,人早走光了。   他急急飘到高的地方搜索四周,还好有主角光环,太帅了,气质太出众了就是光环,因为在人群中你根本看不到别人,只会看到这个气质出众的帅哥。   郑之南锁定登上自行车,准备离开的宋遇,当自行车开始启动时,他飘到了宋遇的自行车横杠上坐着。   这个姿势仿佛是宋遇用双臂圈住了他。   郑之南坐在上面,故意拿腔拿调怪模怪样地说:“你好坏坏,都不等人家就跑了。”说完他自己先呕了一遍。   不过他还是蛮享受这种干奇葩事儿别人不知道,听不到也看不到的状况。   挺刺激的。   人也很放松,甚至放肆。   就像现在,说些让他自己都恶心反胃的话。   宋遇额角抽了抽,继续若无其事的蹬着车子往家赶。   到家后已经9点多了,宋遇的母亲乔湘已经睡下,宋遇轻手轻脚的回到自己房间,郑之南轻飘飘的跟着进去。   宋遇放下背包,去衣帽间拿衣服和浴巾,去浴室洗澡。   郑之南站在浴室外面在犹豫要不要飘进去。   后来想了想,还是要有点节操,在两个人没有确定关系之前,还是不要随便看人家的赤裸画面了。   这么想的郑之南对着浴室门说:“现在我还没有名分,就不进去观赏小宋遇了,有缘一定能相见。”   说完这句话,郑之南觉得自己不应该叫郑之南,叫“皮一下”或许更合适。   这什么智障剧情,他为什么要说这种智障的话?肯定是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的台词,所以不经大脑就从嘴巴里蹦出来了,郑之南这么自我开解,安慰自己,刚刚的智障绝非他本意。   里面的宋遇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没吱声。   郑之南则非常自觉地躺在了床的左边。   等宋遇穿好睡衣擦着头发走出来的时候,他用一种仿佛宋遇能听到,可以和他互动的语气说:“我喜欢睡左边,所以你以后睡右边,就这么说定了。”   宋遇继续装作没听到没看到的样子去拿吹风机吹头发。   等弄完一切躺回床上的时候,宋遇根本不理会刚刚郑之南说什么你睡右边我睡左边,直接大刺刺的睡在了中间,压到了郑之南的手臂还有半条腿,虽然郑之南没有知觉,也不会有“被压到”的感觉,但他看到的就是对方压到他了。   郑之南立即坐起来怒气冲冲的对宋遇说:“都说好了,我睡左边,你睡右边,你干什么故意睡中间!”   宋遇拉上被子,闭上眼睛,不理会戏精上身的郑之南。   郑之南演完了生气的部分又来演放软话的部分。   “好啦,我知道你是想和我挨得近一点,那我抱着你睡总行了吧?想我抱着你就直说,干嘛压我!”   当郑之南贱兮兮的抱住宋遇的时候,宋遇翻个身,背朝着郑之南,让出了左边的部分。   郑之南这才放过宋遇,躺在左边继续养魂。   别人是养神,他是养魂。   第二天宋遇睡醒后没看到郑之南,等他洗漱完换了衣服出来才发现,原来这个家伙没走,而是在厨房里转悠。   宋遇坐在餐桌上拿起筷子,刚准备夹包子,就看到郑之南飘着身体闭着眼睛跟在一盘冒着香气的菜后面,嗅着味道,仿佛他真的能嗅到似的。   端着菜的乔湘走到桌前把菜放在桌子上说:“快点吃,今天怎么比平时晚起了半个小时?是昨天太忙累的了?”   “没,可能是因为想着今天星期五,就放松了一点。”   乔湘擦了擦手摘下围裙走进厨房挂在挂钩上,洗完手走出来坐下和宋遇一起吃早餐,她笑着说:“今晚你爸回来,约了明天和我们一起去踏青钓鱼,你周六日没事儿吧?到时候我们在山上住一晚。”   “好。”   母子俩聊天的时候,郑之南假装自己手里有筷子,也坐在餐桌前,假装夹菜,假装吃早餐。   当人的习惯,虽然当鬼了,但是到点没吃东西,总觉得缺点什么,还会莫名其妙觉得饿,想吃点什么。   所以母子俩聊天的时候,他就假装自己也在吃早餐,手穿过包子,什么都没拿到,但又用一种拿到了的样子开始吃。   宋遇垂眸不去看一脸享受的郑之南,自顾自吃自己的。   宋遇从始至终就能看到郑之南,只是他看过的鬼多了去了,早就养成了无视的习惯。   看到和没看到都一个样。   因为他的这一行为,让本来挺机灵但因为觉得自己到了一个轻松世界就完全松懈下来的郑之南忽略了攻略者能看到鬼所以早就习以为常不当回事。   因此戏精的画面被对方全部听到也看到了。   宋遇可以肯定,这是他见到过的最活泼戏精的一个鬼,虽然他能看到这些阿飘,但大多数的阿飘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比较抑郁低落甚至像个精神病患者那样爱骂骂咧咧,有戾气。   但郑之南就完全没有这种阿飘才有的戾气,颜色也比其他阿飘要透亮一些,雾体清透偏白。   不论是说话还是眼神都很正常,没有露出偏执的一面,能感觉到他的和善以及理智。   这让宋遇觉得很意外,同时也很好奇这个阿飘要做什么。   所以就一装装到了现在,目前为止,他没有打算透露出自己能看到他的蠢样子的打算。   怎么会有这么戏精的阿飘?   生前是相声演员吗?   比相声演员还厉害,因为不需要捧哏,自己就演满全场。   就像现在,相声演员化身默剧演员,表演节目为《吃早餐》。   郑之南和宋遇一起用完早餐,只能眼睁睁看着宋遇离开,因为现在太阳出来了,让他走在太阳底下好比手伸进沸水里找刺激。   他站在门口,看着换鞋子的宋遇说:“安心上课,有我在家里照顾妈妈,你专心学习,不用太想我。”   宋遇坐在换鞋子的椅子上默默系鞋带,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种好像他们是新婚夫妇,妻子一脸羞涩中透着甜蜜的语气送他出门是想干什么。   这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戏精?   什么命中注定的爱人,这种傻子一样的话,好像小说里的台词。   关上门,宋遇去乘电梯。   虽然郑之南没跟过来,留在家里,但他并不担心,因为据他的观察,阿飘除了吓吓人外,并没有能力伤害人,而郑之南除了戏精一点外,他看出来他有吓人的爱好。   而阿飘并不是都爱吓人,十个里面可能会碰到一个调皮捣蛋的。   所以宋遇走的很从容。   也觉得世界清净了。   而郑之南则留在宋遇的卧室里东看看西瞅瞅,争取多了解宋遇几分,等过段时间宋遇能看到他了,就扮演一个活泼有爱心又善良的Boy来和他谈生活谈理想,争取散发出自己的气质吸引对方对他产生好感。   宋遇的房间挺大,有一个大柜子,柜子上放着一些奖杯还有一些模型,大部分模型好像都是他自己做的,小学的时候标签上会写上爸爸的名字,说明这是父子俩一起做的模型,到了初中后就全部都是宋遇自己做的。   有一个足球,磨的上面的颜色都掉了一些,看来有踢球的爱好。   了解的很透彻的郑之南可能怎么都没想到,本来打算扮演活泼善良可爱Boy吸引宋遇,而宋遇其实早就看透了一切。   宋遇上午有两节课,上完后就继续去做自己的参赛作品,完事儿在学校吃了午餐就回家了。   回到家的时候,郑之南趴在宋遇的床上睡觉。   白天本来就是他休息的时间,宋遇回来的时候他睡得很沉。   晚上八点的时候,宋遇的父亲宋历回来了,因为明天是周末,乔湘平时八点就睡了,但今晚和父子俩聊聊天打打牌,直到九点半才各自回房见休息。   等一家三口都睡下后,郑之南则睡饱了,飘到窗户外面准备吸收一点阳光,结果却看到了一个惊人的画面。   宋家住在五楼,并不矮,所以窗户外面并没有安装安全网,这就给了小偷机会。   大概小偷没想到家里的两个男丁都在,以为这么晚了,除了一个女人,剩下一个小年轻,他完全搞的定就从空调外机上往上爬,准备从窗户上翻进阳台。   其实如果不是郑之南看到了,小偷已经成功了一半,因为他已经翻到了阳台里,正准备从大厅那里的阳台打开玻璃门溜进去。   郑之南立即飘回卧室,看到宋遇正在熟睡,决定去客厅弄点动静出来,可是又担心弄点动静出来,小偷拿着刀之类的,让出来查看的人受到伤害。   最后左右为难之下,郑之南觉得主角有主角光环,应该不会随随便便的死掉,就在客厅把放在桌子上的糖盒给扫到了地上。   哐当一声,惊醒了宋遇,也惊醒了宋历和乔湘。   同时吓坏了小偷,他本来在弄玻璃门,听到动静立即缩到了旁边的角落里,当看到里面有灯亮起来,还有谈话声,呼吸都放慢下来。   生怕被发现有人在阳台外面。   宋遇确实睡着了,听到动静醒过来后,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果然是他看错了,这并不是只是一个戏精阿飘,还是个准备捉弄人的阿飘,想到这里,宋遇神情有些冷。   因为大晚上的,鬼不睡觉,人却需要休息,何况他妈妈乔湘两年前生了一场大病,痊愈后本来就要休息,如果一直有个阿飘在家里闹腾,他没关系,母亲却会休息不好。   走到客厅后,乔湘握着老公的手,看着儿子说:“是不是家里有老鼠了?怎么糖罐掉地板上了?”明明睡着之前还好好盖着放在桌子上。   宋历说:“明天早上去超市买几张捕鼠贴,走的时候放家里,没准能抓到一只。”也没当回事。   宋遇站在房门口,没去看急急飘到阳台旁边的郑之南。   郑之南晃动帘子。   急的都忘了自己能说话,主要是觉得说了对方也听不到,还不如专心搞动静让一家三口知道家里有个贼。   宋遇捏了捏太阳穴,不想理会郑之南,准备回去睡觉,刚转过身就听到郑之南崩溃地说:“怎么回事,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小偷就在外面躲着,怎么只想到了有老鼠,想不到有小偷啊!”说完话郑之南一脸郁闷的飘到小偷面前,准备亲自想办法搞小偷。   而这个时候,已经听到郑之南说什么的宋遇立即去卧室里拿了一根棒球棍,给了个眼色给父亲就走向了阳台。   同时,宋历把乔湘推到卧室里,让她锁上门并且对他说报警,然后自己去厨房拿了一把菜刀。   郑之南看了一会儿躲在阴影里的小偷,同时看到了拿着棒球棍往这边走的宋遇,脸上立时露出了开心的神情。   哇,终于发现不对劲了!   太好了!   宋遇作为主角,武力值自然不是一个小偷能比的。   等小偷听到动静想站起来的时候,宋遇已经一棒球棍打在了小偷的后背上,然后三两下把他制服在了地上。   随后听到动静打完电话的乔湘也因为担心而跑了出来。   就看到老公和儿子把一个陌生男人按在阳台那里,吓得捂住了嘴。   “真的是小偷?”   宋历伸了伸手让她放心,“别怕,已经控制住了,电话打了吗?”   “打了,警察说马上就过来。”虽然小区隔壁就是警察局,但接警台还要联系片区警察过去,所以还是会耽搁一会儿。   乔湘说完跑去储物室拿了根绳子出来。   宋历和宋遇两个把小偷捆起来后,父子俩坐在客厅喝水,顺便等警察过来。   乔湘则也安下心来,回卧室去睡了,吃了一颗安神丸才睡下。   等一切都尘埃落定,小偷被警察带走后,宋遇看向了在房子里飘来飘去以为谁都看不到他的郑之南。   他眼神里有些别扭,因为刚刚自己的想当然错怪了他,只是他还装作没看到他,也就没多说什么,只是神色在看向郑之南的时候变得柔和许多。   第二天,原本一家三口计划的是早上八点吃完早餐就出门,但因为昨天晚上折腾抓小偷,三个人都不约而同睡到了9点才起来。   郑之南原本是没办法和他们一起出门的。   但是宋遇忽然换了个很大的背包,这个背包足以让郑之南缩进去,跟着一起出门。   他就临时改变主意在宋遇换衣服的时候,跳进了背包里待着,还愉快的哼起了歌。   “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我对你用情极深……”   里面换衣服的宋遇无奈的闭了闭眼睛,什么鬼。   等宋遇换好衣服出来,因为能一起出门儿心情大好的郑之南冒出个头看着宋遇说:“哇,不亏是我的男人,随便一套衣服都穿出模特般的感觉!”   宋遇觉得自己的忍耐力总有一天会被这只骚话满天飞的鬼给弄得土崩瓦解。 第145章   目前宋遇觉得自己还稳得住, 所以神色如常的拎起背包戴上棒球帽出门。   而郑之南就有些凌乱了,他缩回背包里, 对这段时间老是说一些骚话的自己感到迷茫,他问系统。   “我怎么回事, 是这个人设的缘故吗?”   “因为这个人设比较鲜明, 说骚话是他的人设特定,所以也会影响一点你。”   “所以刚刚是你控制我又是唱歌又是说骚话的吗?”   系统依旧用机械冰冷的声音说:“这些都是比较突出的台词和亮点。”表示这都是剧本,不关我的事儿。   原来是这样,郑之南听完系统的话放心了一点,他还以为他接受不了自己当鬼, 神经错乱,抽风了。   “Ok, 我明白了,不就是骚话?你不用控制我, 我自己来。”   既然人设需要我说骚话,那我就不客气了。   当然, 也是为了不被控制, 所以要努力的当个骚话boy。   以为我不会吗?   我骚话说起来比作者塑造的人设还骚, 反正又不是没演过戏,演戏他可是受过专业培训的好吗?   系统估计是听到了郑之南话, 默默说了一句:“也不要太骚。”   “你走吧, 别管我了, 我有分寸。”不想让系统还留在身边的郑之南开始驱赶系统。   在背包里休息的郑之南顺便调整了一下心态, 然后从稳重的男人切换到活泼可爱骚话满天飞人设, 毕竟这个时候他的人设也才21岁,正是好动的年纪,他仔细想想,好像自己在20来岁的时候,也是什么话都敢说,稳重起来是从大四才开始,因为要正式进入社会了,人自然而然就知道轻重,知道看场合说话,见什么人说什么话,那些不稳重的因素也慢慢的剔除到了人生履历上。   切换好后,郑之南有一种身上那种无形的重担都消失了一样,整个人都轻松放飞起来。   果然放下所有,无忧无虑的时候才能神采飞扬,想太多只会变得安静内敛。   车子行驶了一个多小时,到了A城附近的山下,那里有一些农家乐,宋历的朋友辞职后在这里搞了个度假山庄,比较接地气的那种,他们住的地方就是这个朋友的度假山庄。   去山上也方便。   到了住的地方后,一家三口先是吃了中午饭,然后回房间洗澡午休,这个天太热,不适合大中午的出去,睡到两点多醒来后,在大厅里吃西瓜喝茶下下象棋,到了四点左右,父子俩才戴着帽子,拎着钓鱼的工具前往湖边。   乔湘戴着渔夫帽拿着野餐用的垫子,还有在家里就准备好的水果和点心跟着父子俩的后面。   到了湖边,父子俩坐在湖边安静等待鱼儿上钩。   乔湘则坐在大树下的野餐垫上,一边吃水果一边看手中的书。   气氛特别好,这个时候因为有一座大山给他们遮阴避日,所以很凉爽。   太阳晒不到,郑之南也不用呆在背包里,飘出来后就四处看了看,然后坐在了大树上吹风。   这种感觉太好了,忍不住想偷偷懒。   其实也有一定原因白天会让郑之南没那么有精神,他躺在树上睡觉。   宋遇钓上来鱼,扔进鱼篓里,扭头去看妈妈乔湘,然后就看到了靠在树上睡得很香甜的郑之南,他下意识摇了摇头,脸上的神情已经没有之前那么冷淡了。   到了晚上,满载而归的一家三口又在院子里搞烧烤,鱼和虾都是父子俩自己钓上来的,很新鲜肥美,蔬菜肉类这些是山庄提供的。   郑之南养足了精神,这会儿乖乖的坐在烧烤架旁边嗅着香气。   没想到鬼也有嗅觉,白天还不明显,晚上可能比较适宜鬼出来晃荡,嗅觉也提高了。   但这并不是好事儿,因为你只闻得到,却吃不到。   真是煎熬啊。   可是闻到香味又忍不住被美食吸引。   郑之南用一种仿佛宋遇能听到看到的语气对他说:“这个鸡翅和鱿鱼是给我准备的吗?已经知道我是你命中注定的男人,所以开始接受这个事实了吗?”   郑之南话刚说完,宋遇就把鱿鱼和鸡翅拿起来刷上酱,弄到盘子里开始吃。   郑之南默默地说:“你知道我吃不了,所以在帮我吃吗?那你多吃一点。”郑之南自从话多了以后也慢慢发觉了为什么这个人设这么话唠。   第一个可能是因为当鬼当久了,总会觉得寂寞,遇到一个有眼缘的人就忍不住多粘一会儿说说骚话自娱自乐。   第二个可能就是这个鬼生前就是个比较乐观向上的人,所以就算当了鬼也依旧比较乐观向上,心态比较好。   想到这两个可能,郑之南也没之前那么随意,认真的说起骚话来。   宋遇吃完了犹豫和烤翅后,继续翻烤玉米。   郑之南一本正经地说:“玉米我也很喜欢的,烤茄子也是!”   因为宋遇表现的太不把他当回事儿,郑之南完全没有想过宋遇是听得到也看得到的。   依旧自顾自的说。   “妈妈好漂亮哦,爸爸真是好有福气,不过你不用羡慕爸爸,因为你以后就有我这个帅气boy当老公啦,是不是想一想就很开心?毕竟我长得可是本世界第二帅的人,你问第一帅?第一帅当然是我男人你啦!”   宋遇起身去洗手间,这才开始hold不住的咳咳咳,刚刚吃东西的时候好几次都差点被呛死。   他是不是应该感谢对方把第一帅的座椅交给了他?   这到底是个什么鬼啊。   和其他鬼一点都不一样。   洗完手,用冷水拍了拍脸才冷静下来的宋遇走了出来。   只是这个时候除了一家三口,还多了一个人,一开始郑之南不知道这个人的来历,但是从宋历跟对方聊天的时候,了解到了对方的一点信息。   比如说这个人叫赵乾,是这家度假山庄老板的儿子,两家认识,也算是宋遇的朋友,不过赵乾之前都是在国外上学,两人不是那种很熟的朋友,就是暑假或者两家人聚餐的时候见见,同龄人能聊到一块去,赵乾是到了大学才回来,因为爷爷奶奶想孩子,想孩子以后回国发展,回国后就去了隔壁市的T大上的大学,和宋遇一样大三。   看到一个疑似情敌的男配出现,郑之南从那个被赵乾坐了的椅子来到宋遇的旁边。   郑之南挤在宋遇旁边对和宋历侃侃而谈举止有度的赵乾说:“虽然你长得也不差,但和我比还是差了那么一点,在爱情的这条路上,你是没有机会的,你一定要早点看清楚,宋遇不会喜欢你,他会喜欢我,祝你找到属于你的幸福!”   跟赵乾说完,虽然他听不到,但郑之南不管那些,反正是戏精,戏精就是对方不理你,你一个人也能演完全场。   然后又跟宋遇嘀嘀咕咕道:“我跟你说哦,他肯定喜欢你,你要和他保持距离,他现在的一切都是伪装,听我的,他就是喜欢你!他要和我抢你!虽然他抢不过我!因为你注定是我的!”   宋遇已经不止一次听到“我们是命中注定的一对”,“你是我命中注定的男人”,听得他都觉得自己要被催眠真的和他是命中注定的一对了。   不过虽然听了当没听,但宋遇还是忍不住瞥了一眼对面和宋历聊天的赵乾。   赵乾刚好这个时候接过乔湘递过来的烧烤,就对宋遇说:“你要吃吗?”   宋遇摇摇头笑着说:“我刚刚吃了一碟了,你吃吧。”   赵乾怎么可能会喜欢他?   宋遇回想了一下,似乎赵乾有喜欢的女孩子,也谈过女朋友,应该不会喜欢男的。   这个鬼果然是胡言乱语,不能被他影响了。   完全掌握住大部分世界套路的郑之南的确没猜错,何况这个世界还如此简单,赵乾是喜欢宋遇,只是宋遇没有上帝视角,在他的接触里,以及对赵乾的认知里,赵乾都是有过正经女朋友的人,也没有和他有特别的接触,他们私底下很少见面,大部分都是两个家庭聚会,一起见一见。   因此宋遇把郑之南说的话归类为鬼说鬼话,胡扯八道。   不相信郑之南说的话,对此一笑置之。   而郑之南其实也是瞎猜的,因为他虽然被奖励了关于这个世界的主线大纲,有了主要人物的人设,一些配角的人设信息他是没有的。   所以他瞎猜了一下赵乾可能是暗恋男主的这个男配角色,他自己也不知道被自己瞎猫遇到死耗子,蒙对了。   郑之南说了半天,一想到宋遇根本听不到,又有些蛋疼,他很想问系统,什么时候男主才能看到他,但是按照系统的尿性,一定不会告诉他。   告诉他也一定是要做点任务的。   在做任务和等待剧情慢慢发展之中,不喜欢坐以待毙的郑之南决定还是做任务吧。   询问了系统后,郑之南接了一个任务。   任务的内容是:和波波一起恶作剧。 第146章   恶作剧啊, 鬼又伤不到人,那这个任务很简单, 郑之南接了。   果然是简单模式,连任务都比其他世界的要轻松简单的多, so easy。   不过就算是去恶作剧也是和宋遇一起回A市后的事情了。   现在的当务之急呢, 就是留在宋遇身边,虎视眈眈的看着赵乾。   免得趁他不注意,对方就和宋遇看对眼了,那他的刷好感度之旅就会很艰难啊。   好在赵乾也没做什么,就是以好久不见的朋友身份和宋遇聊一些学校的事情, 以及他参加比赛的事情。   “作品设计的怎么样了?”   “差不多已经定稿了。”   “期待有好消息,到时候可一定要叫上我一起庆祝啊。”赵乾笑着跟宋遇这么说, 似乎对宋遇夺奖很有信心。   宋遇比较内敛,事情还没有结果之前, 他不会表现出一定会得奖,他不是那种自满的性格, 他说:“希望有好消息。”   宋遇这次参加的是未来城市概念设计国际竞赛, 难度还是挺大的, 比较着重想象力和前瞻性,毕竟是国际赛事, 不过他对此有一定的把握, 虽然教授让他参加这个比赛也只是为了让他多一些这方面的经验, 也希望能让他在这些比赛里得到更多的启发, 当然, 能顺便为学校争光也是一点。   对于孩子们的聊天话题,宋历听到后,表示随缘,他不是很看重名次这种东西,他把烤玉米弄好递给乔湘,跟赵乾还有宋遇说:“名次不是重点,重点是参加比赛可以和很多同专业的人交流,积累更多经验,主要是学习。”   赵乾接话道:“的确,能从中学到东西最重要,叔叔说的是。”   宋遇也很给老爹面子的嗯了声。   “是这样的。”   郑之南学着宋遇,故意一脸内敛老成地说:“是的,爸爸说的对。”   宋遇闻言,继续面不改色帮忙烤东西,听父亲和赵乾聊,不时发表点自己的想法,一时之间,一家三口加赵乾倒也其乐融融,非常和谐。   只是除了宋遇没有人知道,除了这四个人,还有一个鬼在里面。   到了休息时间,收拾完后,乔湘和宋历回了自己的房间,赵乾和宋遇去了宋遇所在的房间。   因为时间还早,赵乾提议玩游戏。   玩的是最近比较流行的一款手游。   宋遇玩过,只是不经常玩,技术还行,男孩子对这种枪械类型的东西都比较感兴趣,他也不例外,就算不常玩,对枪械的类型甚至是哪个更好用都比较清楚。   赵乾和宋遇坐在沙发上拿着手机玩游戏。   郑之南在旁边看,这个游戏他知道,除了古早类型的小说里没有,一些比较紧跟潮流的现代架空小说世界,都会有这个游戏的出现,其次就是王者之类的,他这个游戏他不说是大神了,玩了没有几千次也有几百次了,绝对老手。   所以作为游戏老手的郑之南在宋遇开车的时候在旁边念叨:“这游戏我玩的可溜了,看你刚刚架枪的方法就知道你玩的不熟悉,没事儿,等我活过来了,我教你,我跟你说哦,我不是真的鬼,我肯定还会活过来,到时候我活过来后会去找你的。”   有什么比一个鬼说自己不是鬼,还要活过来找你更让人无法注意力集中的。   宋遇被打死的时候,赵乾笑着说:“没关系,我带你吃鸡,反正还有六个人,等会儿,你看着。”赵乾是计算机系的,这不是关键,关键是他喜欢玩游戏,对很多比较新的游戏都非常了解,尤其是吃鸡游戏,他说吃鸡,还是有把握的。   郑之南听到赵乾这么说,立即也表示自己很厉害说:“他能吃鸡,我也能,到时候我也天天带你吃鸡,不是我吹,我肯定比他强。”   宋遇:…………   你连手机都没有就不要吹牛了,太能吹了。   最后赵乾的确成功吃鸡,这一把玩了30多分钟,等到打完已经10点了,赵乾也知道该走了,没多流连,拿起手机说:“你休息吧,明天再玩,我也去睡了。”   宋遇送走赵乾后,转了转脖子,晃了晃肩膀躺到床上,下意识让出了左边给郑之南。   郑之南满脑子都在想明天回A市后去哪里找波波,接着自然地躺在左边,没有多想宋遇怎么给他让位置了。   不过就算想到了,也会觉得是巧合吧,毕竟在他眼里,宋遇是看不到也听不到的。   当一个人一旦认定了一个事实,那么这个人很可能就会一条道走到黑,好比不容易发生地壳运动的地方某天忽然发生轻微的地震,那么大家的第一反应不是要地震了,而是“我头怎么这么晕?低血糖?早餐吃的少了?”会觉得是自己的问题,而不是地震了。   除非把事实摆在眼前,他才会真的醒悟过来。   所以,现在还没有人摆事实给郑之南,郑之南就一直还以为宋遇是听不到看不到阿飘的,所以就更加肆无忌惮当戏精和话唠了。   郑之南躺在左边,没有睡得那么快,白天他睡了一阵,所以没那么疲惫,加上山脚下多阴凉,让他觉得很舒服,也比在城市里有精神一些。   宋遇睡着后,想了几个波波常去的地方,等到回了A市就去找他。   他成为鬼后,见到的第一个阿飘就是波波,一开始被吓了一跳,因为他没遇到波波之前愣是没想起来自己也是阿飘,着实凌乱了一阵,被波波提醒了下才发现,哦我也是阿飘。   同行遇同行,就没什么好凌乱的了。   波波有三个据点,一个是C小区的小树林,喜欢呆在树洞里,第二个据点是在B酒吧的厕所,心情好的时候去蹦迪,第三个地方是T高中的旧仓库,听说偶尔会过来怀念和初恋晚自习在操场打啵的粉红记忆。   想好了去处后,郑之南也闭上了眼睛假寐。   第二天依旧是很悠闲的度过,钓鱼看书下象棋,和过来找宋遇的赵乾打打游戏,然后和终于忙完的赵家一家三口吃顿午餐,两天的周末就这么愉快的过去了。   睡了午觉后,下午四点左右,宋遇驱车载着爸爸妈妈还有一只鬼回A市。   这个时候宋遇还不知道郑之南要走了。   所以当他回到家,晚上吃过晚餐,在电脑上整理毕设的时候才惊觉,咦……那只自恋鬼好像不见了。   下意识的,宋遇默默的松了口气。   只是当他洗完澡,吹干头发,躺在床上就不这么觉得了。   甚至还有点不习惯。   明明也没在一起几天啊。   满打满算也才两三天而已。   两三天他就习惯了一只满嘴骚话的自恋鬼在自己耳边说个不停?   宋遇觉得自己可能是有点想太多,暂时把郑之南的出现和消失都压在心底,不去想他。   不过话也说回来,他好像还不知道对方叫什么?   连个称呼都不知道。   而郑之南呢?   当宋遇在忙自己毕设的事情时,他就踏着月色离开了。   他先去了C小区,在小树林里找了许久,叫了许久波波的名字也没找到他。   又去了B酒吧,还没去厕所就看到正在大厅舞池蹦迪的波波。   波波看到郑之南立即飘过去,拍着他的肩膀说:“你跑哪里去了,都找你找了两三天了,还以为你换地方生活了。”说着勾着郑之南的脖子往酒吧外面走,里面太吵了,就算是鬼聊天也费劲儿。   到了外面后郑之南说:“随便逛了逛,遇到个小偷在学长家偷东西,就帮了点小忙,就耽搁了几天,你呢,这几天忙什么呢?还有去给盗文的添乱吗?”   波波摊摊手说:“我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天天蹲守在那破地方,他们停工了几天,后来讨论觉得是房东隐瞒他们情况,估计是个凶宅,就搬走了,搬哪里我没在意。”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要去干什么。”   “去T高中!”   “去哪里干什么?难道让我和你一起回忆你和你初恋在学校操场打啵的记忆?”郑之南打趣波波。   波波推开郑之南说:“去去去,这个记忆是独属于我的,你不准想那个画面!我们去T高中,当然是去抓弄人啦!”   郑之南等的就是这个环节,立即笑着说:“捉弄谁?为什么要捉弄对方?总有个理由吧?”虽然任务是恶作剧,但详细原因他还是要了解一下的。   “边走边说。”   两人说着飘起来往还在上晚自习的T高中而去。   波波这次捉弄的对象是个叫小香的女孩,不专心学习,天天想着无本万利怎么给自己赚零花钱,买衣服买化妆品,因为喜欢看盗文,在论坛上学到个方法,积攒盗文txt,然后用便宜价格卖给想看全文的人。   正版要花个七八块,她用两三块的价格卖给贪便宜的盗文读者。   手机里收藏了大量的盗文txt,高二开始做这个,现在高三,每个月少的时候也有个几百块,多的时候有八九百,还搞了微商那一套,发展代理,现在一个月能有一千多,因为代理会扩大客户群。   “你说说,小小年纪不学好,不捉弄捉弄她,我怎么咽的下这口恶气!我都死了这么多年了,那收藏夹里还有我三四本盗文txt,想想就生气!”   “的确是挺那什么的。”郑之南一时不知道怎么形容,按照不怎么在意版权问题的普通人心思,估计觉得女孩还挺有生意头脑的。   但是当这份头脑建立在盗取别人劳动成果上就显得令人恶心了。   “不仅如此啊,她宿舍的一个姑娘,叫小爱,也喜欢看小说,不过挺有正版意识,有钱的时候就充点零花钱看正版,没钱的时候宁愿去看免费小说也不看盗文,对搞盗文的也挺看不上的,就因为知道了室友小香是搞这个的,两个人就有些不对盘,但是小香人缘好,毕竟赚了不少钱,出手也大方,老带着自己的小团体找小爱的麻烦。”   “这就过分了。”   “那是相当的过分!所以今天,咱们就去捉弄抓弄小香!帮助一下小爱。”   “没问题。”只要有缘由,不是无缘无故捉弄好人,给好人添麻烦,郑之南都没什么心理负担。   到了学校后,早就观察很久的波波熟门熟路的带着郑之南来到了快要结束晚自习的高三三班的教室。   波波指着前面第二排中间的小爱说:“那个就是小爱,是不是一看就让人很喜欢?我跟你说,我的所有正版读者都这么可爱的”说话的时候一脸老父亲的和蔼笑意,然后换了一副冷冷的神情指着最后一排中间那个比小爱高半个头的女孩说,“那个就是小香,是不是很丑,一脸油腻的痘痘,眯缝眼,天天吃零食,都胖成什么样了,猪一样。”语气里都是愤愤然。   郑之南被波波鲜明的对待给逗笑了。   不过他看到小爱的时候有些诧异,因为小爱让他有一种很眼熟的感觉。   他飘过去看小爱的全名,学生卡上写着:乔小爱。   看到乔这个姓,郑之南又去打量小爱的五官,发现为什么觉得眼熟了,因为这个眼睛和鼻子,还有这个脸型,和乔湘很像。   这个乔小爱会不会和乔湘有一点关联?   就在两只阿飘在教室里飘来飘去的时候,晚自习结束音乐响了起来,早就迫不急的想回宿舍的学生们一窝蜂的往外走。   乔小爱则没有那么着急,因为着急也没用,有人想找她麻烦,早走晚走都一样。   找小爱麻烦的不是别人,正是一个宿舍的小香朱香香。   等人都走的差不多后,朱香香带着自己的两个小姐妹来到乔小爱的面前,一脸不耐烦的对乔小爱说:“晚上你给我打水。”   乔小爱冷漠脸地说:“没空。”把东西都装好,放进抽屉后,走出位置,准备离开教室。   朱香香本来就是为了找茬才故意找了个借口难为乔小爱,听到她没同意后就跟在乔小爱的身后一起走出教室,两个小姐妹一左一右架住乔小爱,往操场最黑的地方走。   乔小爱一时没挣脱开,毕竟一个人的力量有限,没找到空隙。   郑之南和波波都跟在后面。   波波生气地说:“果然能拿别人劳动成果当自己东西卖的人都不是什么好鸟,还搞小团体,校园霸凌这一套,真恶心。”   郑之南安抚波波说:“我们先跟着,看她想干什么。”   到了操场比较荒凉的角落,两人推开乔小爱堵着不让她走。   朱香香站在乔小爱面前说:“乔小爱,你什么意思?”   乔小爱一点都不怵,依旧表情冷冷的说:“什么什么意思?”   “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还跟班里人说什么支持正版,把我客户都给弄没了。”   “我科普支持正版是我的事情,你卖盗文txt还要管我科普不科普?”   “当然要管,你这样把我客户都弄没了 ,都去看正版,我赚什么钱?”   乔小爱语气嘲讽说:“真是有意思,偷别人的东西卖还理直气壮了。”   朱香香说:“知道你家有钱,不像我,我想要零花钱得自己赚,你现在把我客户弄没了,我怎么赚零花钱?”   波波听到后说:“真不要脸,她真的是我见过最不要脸的人了。”   “有些人偷东西我管不着,但我想科普就科普,你也别想管我。”乔小爱说完就准备推开旁边的人回寝室。   郑之南说:“这女孩这么钢怕是要吃亏。”   波波煽动风帮助乔小爱,对郑之南说:“所以我们来了!绝不能让可爱的正版读者受到盗文狗一丝一毫的伤害!”   波波搅动周围风向的时候,郑之南也抬手帮忙,两个鬼把朱香香的两个小跟班给掀翻在地。   一脸懵的两个小跟班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乔小爱也被这一变化给震惊了,她学过跆拳道,因为小时候长得可爱,爸爸怕遇到坏人,从幼儿园就给她报了跆拳道班,一直学到了高二才结束,因为高三就很忙了,在空旷的地方对付几个小姑娘她还是有把握的,只要找到空隙,一个个对付没什么难度,但是她刚刚还没抬手啊,怎么这俩人像是被推开了一样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朱香香也懵了,黑灯瞎火看不到啥,但也能模模糊糊看到轮廓啊,她眼睁睁看着两个小姐妹被无形之手给推到了地上。   朱香香去扶她们,一边扶一边问怎么回事。   “怎么了,你们俩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   “莫名其妙的就坐到地上了!”说话的时候因为觉得冷,下意识搓了搓胳膊。   朱香香觉得是乔小爱在搞鬼,怒气冲冲的走过去准备把乔小爱狠狠地推倒在地,“你刚刚干什么了!”说着伸出手去拉扯乔小爱。   然而这次也是碰到没碰到,直接一个前滚翻趴在了地上啃了一嘴草和泥。   乔小爱觉得这仨人是故意这么搞想吓唬她,冷笑了一声谁也没理会,回宿舍去了。   而真切经历到一股无形之力的朱香香则开始瑟瑟发抖。   撞……撞鬼了?   三个小姑娘吓得尖叫着往灯火透明的寝室楼跑。   “啊啊啊啊——”   “等等啊别让我最后啊——”   “我好害怕啊——”   看着三个屁滚尿流惊声尖叫的女孩往宿舍楼跑,波波抱着肚子哈哈大笑。   “太蠢了,好蠢啊!”   深以为然的郑之南也跟着点了点头。   恶作剧完的波波和郑之南回去的路上还在聊这个事情。   “其实吧,我也不是对所有看盗文的都这么反感,只要他知道自己看盗版是错的,以后会改正做一个正版读者,就算他以前是看盗版的,我也不会纠结,毕竟能醒悟过来支持正版已经很不容易的,最讨厌的就是那种理直气壮看盗文的还挑三拣四骂作者,甚至觉得这是在给作者增加人气,鬼要他增加人气哦,宁愿不要这点人气,也不想多一个盗文读者,这伙人死不要脸,简直垃圾死了。”   “现在国家开始慢慢关注这方面的事情了,以后版权方面只会越来越好,这才是大势所趋,等严抓的时候,这些让你讨厌的人就会变少。”   “嗯嗯!”被郑之南开解的波波露出了开心的表情。   郑之南和波波连续三天都去T高中,想跟踪一下后续会不会还找小爱麻烦,发现那仨人连和小爱眼神对视都不敢,这才没有继续纠结留在T高。   郑之南踏着月色离开宋遇,回来的时候也是踏着月色。   郑之南一回到宋家,就开始在宋家的角角落落看照片,想看看乔小爱是不是宋遇的亲戚,真的越看越像啊。   果然让他在一张出游照里看到了疑似上初中的乔小爱,照片里是宋家和另外小爱一家三口,应该是一起去旅游的照片。   看样子,乔小爱的爸爸应该是宋遇的舅舅,因为乔小爱的爸爸和乔湘也有几分相似。   确定乔小爱和宋遇是亲戚关系后,郑之南还没来得及要任务奖励就去和宋遇炫耀了。   “喂,我回来了!好几天没见,肯定想我了吧!晚上没有我陪你睡,肯定很寂寞吧!嘿嘿嘿。”   “……”宋遇从书架上拿资料书的动作轻微的顿了顿,这熟悉的语气一响起,他就知道是谁来了。   “不过你放心,我不是去找外面的野男人去了,我和朋友去T高玩,看到一个和你妈妈长得有几分相似的女孩!有几个女孩想欺负她,被我和我的朋友教训了,本来以为只是长得有几分像,没想到刚刚看你家客厅摆放的照片,真的和你们家是亲戚啊,那个女孩叫乔小爱!”   宋遇翻书的动作彻底静止,他精准的看向自说自话显摆自己多厉害的郑之南说:“什么?”   一个人说得很嗨的郑之南连飘的身影都僵住了,他看着与他对视的宋遇。   “哈?”什么鬼? 第147章   神情凝固在脸上的郑之南默默的从卧室穿墙而过退到无人的客厅。   他需要冷静一下。   为了剧情和人设像个傻逼一样自说自话了那么多天, 本以为另一个主角并不能看到,就预热一下, 练习一阵热热身,好等他们正式见面后, 他可以做到自然的活泼。   结果嗨的不行的时候对方忽然和他对视还和他说话。   他整个人都有些僵硬。   不能接受。   感觉到了被骗。   郑之南默默的索要系统的任务奖励。   而奖励的内容是一句话:宋遇有阴阳眼, 从始至终就看得到听得到。   我日你个先人板板!   忍不住爆粗的郑之南在心里爆了一句粗口。   话音刚落,宋遇就打开卧室门让郑之南进去。   “你进来,把话说完,小爱怎么了,有人欺负她?”   大哥, 你不要在我浪了那么久,听我说了那么多自恋狂, 戏精的话后一脸从容坦然的叫我进你的卧室好吗?   郑之南一脸面无表情,语气正经地说:“我家里人告诉我说, 不可以随便进别人的卧室,还是不了吧。”郑之南觉得这个世界是轻松了, 但是智商好像也被调低了, 一些平时感觉完全不是自己会做的事情, 还是做了,不面对主角的时候还好, 一面对主角就真的智商下降的厉害。   宋遇听到这句话, 额角抽了抽。   如果你没跟我进来过, 我就信了你的鬼话。   你都进进出出多少回了, 我要信了你的鬼话就邪门了。   “不要装相了, 进来,免得我妈看到我奇奇怪怪的对空气说话。”宋遇淡淡地说完就回到卧室关上了门。   郑之南知道这不是幻觉,对方的确看到听到也发现了,垂死挣扎之后脑子浑浑噩噩的回到卧室。   郑之南坐在沙发上,宋遇坐在他对面。   两人一时之间都很沉默,过了一会儿,宋遇去外面倒了一杯果汁放在郑之南面前说:“你喝不到,应该闻得到,就随便闻闻吧。”   郑之南看了一眼果汁,更加印证了一件事,那就是宋遇真的从始至终就看得到听得到,因为对方连他爱闻饭菜和水果的香味儿之类的都知道,郑之南想到这里一脸尴尬无所适从,故作镇定地垂下眸等待宋遇的问题。   宋遇看他有些不能面对自己的沉默样子,心里想笑,面上还是收敛着,毕竟还有事儿要做。   “我刚刚听到你提T高,还有小爱,她怎么了?”   “就是和朋友去T高玩,看到一个和阿姨很像的女孩,被宿舍的其他女孩子找茬,然后我们就帮了她一把。”   “为了什么事儿你知道吗?”这个表妹一向独立有想法,也比较理智,所以宋遇觉得应该不会是表妹主动惹事的,但还是想问一问,了解一个大概,虽然当他听到郑之南叫阿姨而不是妈妈的时候,差点没忍住笑出声。   “其实是一些小事情,就是围绕“我支持正版,她不支持正版”,那个找小爱麻烦的是个卖盗文txt的,因为小爱在班里和看文的同学科普这方面的东西,对方觉得她故意找事儿,害她客户少了很多,为了这点事儿而已。”   “她们是一个宿舍的?”   “嗯啊。”   “谢谢你帮小爱。”宋遇非常正式的跟郑之南说谢谢。   郑之南左顾右盼就是不看宋遇,听到说谢谢,非常不符合他平时一贯作风的轻轻嗯了一声,非常非常的……含蓄。   看到反差极大,完全判若两人的郑之南,宋遇这个时候彻底的绷不住了。   他笑出了声。   虽然笑得很克制,可这份克制却让郑之南整个鬼都不好了。   “你别笑了……”   宋遇很好说话回答说:“好,我不笑。”   虽然宋遇没笑出声了,可脸上还带着笑。   郑之南看着他的笑,抬起手捂住了脸,或许这样会比较可爱?   不是人设里也有可爱这一项吗?   在宋遇眼里,这样因为不好意思捂脸的郑之南的确很可爱,所以他又笑了,还打趣郑之南说:“不是说我是你命中注定的男人吗?不是说你天下第二帅吗?”   “我开玩笑的……你不会当真了吧。”郑之南努力挽回颜面。   “傻子才会当真吧。”   “我说得所有话,你都听到了?”一顿尬聊的郑之南蹲到了桌子前去闻果汁的香气。   宋遇想了想还是承认了。   “嗯,一字不漏。”   “从始至终?”   “嗯。”   “你不是个好人。”郑之南听完后这样评价宋遇。   宋遇嘴角翘起,他没有生气,因为他知道,郑之南是在说他故意装作看不到他也听不到他说的话,让他有种被作弄的感觉。   但是他还是比较坦诚地跟郑之南解释了自己的行为。   “因为我能看到阿飘,所以习惯了你们的存在,多年习惯让我学会无视你们,因此一开始没有理会你,后来有几次想跟你说话,比如说家里进小偷那次,但是想到你一直以为我看不到你,忽然说话怕你尴尬,就一直伪装到了刚刚,你说小爱的事情,不清楚发生了什么,所以想立即了解……没吓到你吧?”   这个解释合情合理,郑之南哼哼了两声说:“看在你这么真诚的份上,就……原谅你好了,当然,也有我比较大度的缘故。”   “谢谢谅解,的确是我见到的最大度的阿飘。”   “嘿嘿嘿。”   “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我叫郑之南。”   “我叫宋遇。”   “我知道。”郑之南聊着聊着没有那么不自在了笑眯眯的和宋遇聊天。   聊着聊天就到了睡觉的时间,郑之南熟门熟路的躺到床上拍着被子对宋遇说:“你明天还要去上课,快休息吧。”   宋遇被这个诡异的画面再一次逗笑,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默默躺在了右边。   别说郑之南习惯了,宋遇其实也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习惯成自然,你就不会觉得这不对劲。   等宋遇睡着后,郑之南才开始找系统算账。   “他明明早就知道,你还装相让我去做任务!”   “你想要的答案和做任务不冲突,我给的答案也符合你的问题。”   “你行。”被系统噎住的郑之南最终败下阵来。   系统的确没义务清清楚楚的把本来就明面上他没看出来的东西告诉他。   就是郑之南觉得系统有点死板,有点小气,让他有点小不爽。   虽然系统一直都是这鸟样。   第二天,宋遇和舅舅打了个电话,既然小爱的事情已经解决了麻烦,但是有那样几个室友,对于正在高三阶段的表妹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宋遇的意思是让舅舅给小爱办个走读,之前住校是为了方便上课,不用早起上学那么累,但现在明显住校比走读更麻烦,之前舅妈就说怕在学校吃不好,想走读,现在宋遇打电话给舅舅这么建议,夫妻俩就不再犹豫,拍板这么定了,当然也会询问女儿的意思。   宋遇没把具体的事情告诉舅舅和舅妈,因为大人的想法和孩子不一样,孩子觉得这事儿自从那天晚上就揭过去了,但大人会发散思维,想的更多,甚至想的更严重,所以宋遇只是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给舅舅和舅妈建议走读,高三想吃点好的,搞点营养餐再好不过。   给舅舅打完电话后,宋遇和表妹在微信上也聊了一些,嘱咐她有什么事情需要处理可以找他帮忙,然后约她周日上午去吃冰,顺便和她聊一聊高三的解压方式,或者疑点难点需要他解答,也可以拿着书本过来,他顺便给她讲讲。   因为郑之南帮助过小爱,所以周日那天宋遇和表妹去吃冰的时候,也带上了郑之南,背了个大包,郑之南就缩小身体藏在背包里,到了店里才飘出来。   小爱来的比较晚一点,宋遇知道表妹喜欢吃草莓味的就直接点了,点的时候还问过郑之南喜欢吃什么味道的冰淇淋。   郑之南就算不做鬼也很多年没去吃冰淇淋,被宋遇这么一提,他就想了想,兴致勃勃的让宋遇给他点了个香草味的。   等小爱来了后,冰淇淋送上来,四个人的位置,宋遇的面前有一杯巧克力的冰淇淋,但是他旁边的空位放着一杯香草味的,小爱放下书包,拿出课本放旁边,等弄完了才拿着勺子挖着冰淇淋对宋遇说:“哥,还有人吗?怎么点多了一份?”小爱下意识以为哥哥还带了朋友过来。   宋遇这样解释道:“有个朋友要过来,所以就先点了。”   小爱不疑有他,点着头专心吃冰淇淋,顺便和哥哥聊一聊学校的事情。   宋遇说:“有没有什么烦心事?”   小爱随意道:“之前有点吧,不过都解决了,没什么大问题”语气里是少年人常有的意气风发,说完后面还俏皮的追加了一句,“一切尽在掌握。”小爱是个比较聪慧自信的女孩。   郑之南很欣赏这样的女孩,忍不住在旁边对宋遇说:“你妹妹真可爱哎!”   宋遇下意识回了一句:“我知道。”   小爱不知道有郑之南的存在,听到表哥冷不丁的来这么一句,迷茫的问了一句:“什么?”说什么呢?   宋遇不厉害旁边偷笑的郑之南,摸了摸鼻子说:“我说,我知道你要走读了。” 第148章   其实郑之南当时跟系统说完, 还问了系统一个问题,   他问系统, 你不提醒我他看得到听得到,就不怕我剧透给他了吗?   系统:一切尽在掌握。   郑之南闻言翻了个白眼不再理会系统。   后来郑之南自己仔细想想没有透露出不该透露的才放下一颗心。   他只透露了几个信息, 但宋遇应该都是当玩笑话听听。   比如说, 命中注定的男人之类的,以及我以后还会活过来的,都是很中二,像个醉汉喝醉了说的胡话。   他当时说的时候其实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过来,只是他猜测吧, 既然是轻松文,他肯定会活过来的, 就看是怎么个活法,是重生呢, 还是借尸还魂呢,还是……投胎?这个有点不是太肯定, 随便, 反正会活过来的, 所以他当时就那么絮絮叨叨的念出来了。   作为人的宋遇就算听到了,也不会太当回事, 毕竟他见得多了。   郑之南成功开解自己, 甚至找出理由说服自己后就继续坦然的在宋遇身边蹭吃蹭喝蹭睡, 这个蹭吃蹭喝可以替换为:闻味道。   只是像那种你是我命中注定的男人这种中二的骚话, 郑之南再没有说过。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宋遇却一直拿这个打趣他。   特别是他一本正经的跟宋遇说:“叔叔阿姨什么什么”的时候, 这个家伙就莫名其妙的笑。   没有全知全能的郑之南自然不知道是因为他之前坦然的叫宋遇的爸爸妈妈为爸爸妈妈,这会儿翻车后改口叫叔叔阿姨让宋遇觉得好笑。   后来宋遇总在他每次说叔叔阿姨的时候就笑,他慢慢也明白是因为称呼的问题,但为了表现出呆萌,就故意问宋遇说:“你为什么每次都笑我?”语气里带了一抹幽怨。   他现在是个可爱的阿飘,他要装得可爱一点。   “你可爱到我了啊。”这句话其实可以翻译成,你好笑,所以我就笑了,当时宋遇已经交了参赛的作品,在准备毕设的东西,没有之前那么忙,所以心情也会放松很多,不过现在俩人身份变了变,变成了宋遇逗郑之南,而不是郑之南撩宋遇。   “肯定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才笑我。”郑之南白了一眼在宋遇面前装傻。   郑之南的演技那是经历过多个世界磨练的,所以宋遇并没有看出来郑之南的装傻。   宋遇依旧笑着说:“好吧,被你看出来了。”   “是什么?”   “我说出来,你别生气。”   “你说。”   “嗯……你之前都叫我父母是爸爸妈妈,自从知道我看得到听得到后,自动改口叫叔叔阿姨了,每次听到我就想起来你叫爸爸妈妈的样子,所以就忍不住笑了。”   郑之南就知道宋遇是为了这个才一直笑他,听完立即假装害羞爆了,飘到了宋遇的柜子里,在柜子里说:“你——你——”你了半天什么都没你出来。   宋遇被郑之南这么大反应再次逗笑,好几次都忍俊不禁,明知道越笑对方越生气,他却就是忍不住。   他刚刚甚至诡异的看到了一个脸颊发红的阿飘。   他见过那么多阿飘,第一次看到双颊透出淡粉色的阿飘,他想会不会是反光,某个地方又淡粉色刚好照在了他脸上,不然怎么会脸红?太神奇了。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宋遇忍着笑装平静地走到衣柜旁想打开衣柜的门,边拉边说:“好啦,我不笑了,你出来吧,里面那么黑,那么小,会让你不舒服的。”   在柜子里的郑之南在心里吐槽一句,瞎扯,鬼怎么会嫌弃又黑又小的地方,不会不舒服,反倒觉得很安全好吗?   不过他还是给面子的让宋遇顺利的打开了柜子门。   宋遇伸出手,想拉郑之南出来,郑之南配合的伸出手给他拉住,然后从里面飘出来。   然后宋遇真的看到了脸颊微微泛着粉色的郑之南,眼神里都是惊奇。   只是他没说出来,怕郑之南又害羞到藏到角落里不出来。   郑之南到了柜子外面冷哼了一声说:“看在你态度比较好的份上,原谅你,但是明天早上我想‘吃’糖醋排骨!”   宋遇说:“作为你命中注定的男人,一会儿我就跟咱妈说你明天要吃的糖醋排骨。”他最终还是没忍住再次揶揄郑之南。   郑之南则顺势扑向宋遇,作势要跟宋遇打一架。   “你完了,你又惹我生气了。”   宋遇的身后就是床,郑之南扑到宋遇身上,宋遇腿抵着床,身体没着力点,直接倒在了床上,但宋遇力气也不小,郑之南刚把他推床上,宋遇就翻个身把郑之南制住了。   只是外人怎么看这画面怎么诡异,毕竟宋遇看似压制住了郑之南,但给人的感觉就是抓着空气什么的……   乔湘端着牛奶敲了下门就打开了房门,宋遇下意识搂住郑之南的腰躺在床上,在喘气,他也知道刚刚自己的那个姿势有些怪异。   “妈……有事吗?”   “你在干什么?”   “做运动,刚刚在做俯卧撑。”宋遇一本正经的找借口,旁边的郑之南放肆的大笑,“在做俯卧撑,明明是在欺负鬼!”   “晚上就不要那么多运动了,好好休息,把牛奶喝了吧。”乔湘没怎么怀疑。   只是宋遇在说是运动的时候,郑之南刚刚吃瘪,这会儿笑完趁着乔湘在这里,各种给宋遇捣乱。   比如说乔湘端着牛奶走到床边,准备放牛奶的时候他故意去挠宋遇的肚子还有胸膛,发现宋遇没动静,很能忍的时候就去弄他痒痒肉。   就想看他在他妈妈面前怎么解释。   挠肚子和胸口宋遇还能忍得住,挠痒痒肉,宋遇就有些不稳,忍无可忍只好伸手去压制郑之南的手。   想对郑之南说一声别闹,但是因为乔湘还在,宋遇只好坐起来,用手的同时也用眼神制止他。   郑之南怎么会放过这么好的反击机会,一只手被压制,立即伸出另一个手去捣乱,最后宋遇在乔湘看过来的时候直接将郑之南拘在了怀里,两只手玩都牢牢的控制住,同时还得勉强让自己的姿势看起来自然不做作。   郑之南发现宋遇可以随心所欲的仿若有实物般的控制住他,一般人好像只需要他轻轻一挣脱就可以如一阵烟雾一般逃脱束缚。   所以仿佛有挂的宋遇把郑之南拘在怀里后,郑之南也奈何不了他。   乔湘放下牛奶转身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让他趁热喝,一会儿凉了就不好了什么的。   宋遇和乔湘说话的时候,郑之南嘟囔了一句:挂逼……   等乔湘离开后,门关上,宋遇才问他说:“你刚刚说什么?”   “什么都没说!”我怎么可能告诉你,作为主角的你是个挂逼的事情?!   凭什么别人奈何不了阿飘,你不仅能看得到还能轻轻松松把一个阿飘拘在怀里让其一动也不能动?!   这一点都不科学!   虽然有阿飘题材的世界本身就是不科学的……   但,主角就是挂逼的存在,这是不争的事实。   等郑之南回过来神的时候,卧室已经再次变成自己主场的宋遇已经把郑之南再次压制住了。   “刚刚不是很嘚瑟吗?现在怎么动不了了?嗯?”宋遇从小就能看到奇奇怪怪的阿飘,小时候不明白也哭闹过一阵,后来习以为常就见怪不怪,当那些阿飘不存在了,但是因为他小时候的一些行为,乔湘当初受到过惊吓,生怕他是真的沾了什么脏东西才天天哭闹,如果他现在再表现的有一丝不同寻常,大概会再次让乔湘回忆到小时候的事情,觉得他身边有不干净的东西,然后折腾出什么道士和尚来。   当然主要是不想父母担心,因此不想被乔湘发现异样。   完全不是对手的郑之南的一切招式都在宋遇面前使不出来,所以被挠痒痒就只能笑着求饶。   “哎哟,痒痒痒!”什么鬼啊,为什么鬼的痒痒肉还起作用!   “知道错了吗?”   “我错了!我就是跟你闹着玩的嘛!”双手被控制住的郑之南两条腿在床上乱扑腾,身体扭来扭去不想被挠痒痒。   越玩越上瘾的宋遇一时半会没想过要松开郑之南,以牙还牙地继续挠痒痒说:“哪里错了?”   “我——哈哈哈——不该——哈哈哈哈好痒!”   “不该什么?”   “不该故意在阿姨面前挠你痒痒!啊哈哈哈哈我错了!我错了!”白白的脸上再次出现粉红色,笑得眼泪都出来,一脸的楚楚可怜。   宋遇看着他粉色的脸颊忍不住伸手去掐了一下,然后问郑之南说:“看来给你闻那么多吃的,还是有点用的,我怎么觉得你胖了?”   没有继续被挠痒痒的郑之南气喘吁吁的瘫在床上没力气动了,闻言理直气壮地说:“鬼是不会胖的!不要污蔑我!”   “可我真的觉得你的脸圆了一点。”   “那是你的错觉,你见过长胖的阿飘吗?”   “你不就是?”   郑之南被松开后,默默的飘到了镜子前,只是他照镜子,镜子照不到他,所以他在镜子面前什么都看不到。   嘴里嘟囔着:“骗人,鬼才不会胖。”   宋遇开玩笑道:“没准你不是鬼呢。”   这话郑之南就不能保证了,只好装作“你可真会开玩笑”的样子默默飘到了床上。   晚上要下雨的事情郑之南知道,因为那会儿陪乔湘看完新闻联播,上面有播会下雨,只是没想到下雨还伴随着打雷和闪电。   作为人的时候郑之南对于打雷闪电都无所谓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作为阿飘后,他在听到一声雷声后就惊醒了,他睡觉从来不需要改宋遇的被子,就平躺在旁边,但听到雷声后郑之南特别想找个什么东西缩进去。   那种后脊梁骨都因为雷声而感到颤抖的感觉实在是很不妙。   难道是因为成为了鬼魂,对这种天威会不自觉的感到害怕和惶恐?   对,郑之南现在就感觉害怕,以及惶恐不安。   郑之南默默的掀开一点被子缩进去,挨着宋遇。   随着雷声越来越大,郑之南的身体完全无法自控的瑟瑟发抖。   他紧闭着眼睛,当第三道雷打下来的时候,有种雷劈在了他的头上。   是的,雷仿佛隔着房子劈在了他的身上,这种感觉很难说描述,但却让他浑身僵硬。   宋遇在郑之南瑟瑟发抖的时候察觉到了异样,他翻个身,打开了床头灯,然后去看郑之南,看到的就是他紧闭着双眼,浑身颤抖,连睫毛都在轻颤。   宋遇第一次看到这样惊惧惶恐的郑之南,就像一只在暴风雨中无处避风的小狗一样,浑身湿哒哒的十分可怜无助,他拍着郑之南的肩膀问他:“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郑之南对于这种来自身心的畏惧,根本无法克制,这不是他能演出来的,他是真的感觉到了天威的恐怖,有种下一秒就会灰飞烟灭的感觉,他白着一张近乎透明的脸,钻到宋遇的怀抱里说:“我害怕……”话音刚落,一道比之前还要巨响的天雷再次响起。   宋遇察觉到这一声雷让郑之南的身体颤抖的更加猛烈。   宋遇看了一眼窗外因为打雷而明明灭灭的天空,收紧双臂,将郑之南抱在怀里,给予他力量,并且在他耳边安抚他。   “不要怕,只是打雷而已,很快就过去了。”   “我感觉我要死了。”郑之南被这种压抑的感觉折磨。   不说鬼了,稍微心智不坚的人在这样的雷声下也会感到恐惧,但是作为鬼的话,可能更加畏惧这种打雷的情况。   宋遇轻声安抚他,并没有吝啬自己的怀抱。   到了后半夜,雷声渐渐消失,郑之南颤抖的身影才渐渐稳定下来,他像是被抽去了筋骨一样整个魂魄都软绵绵的趴在床上。   身体若隐若现,好几次宋遇都觉得会不会下一秒就魂飞魄散了?   那种透明的感觉让他感到了一阵不安。   这种不安是因为什么,他还不知道。   而因为疲惫和天威而精疲力尽的郑之南也并没有发现好感度有了动静。   他太累了。   不过那点好感度在郑之南看来也不算什么,作为一个稍微在意一点朋友的人,也会有这样的好感度。   不到80以上,郑之南都不觉得那是真正的喜欢。   因为很好的朋友也可以达到80以下的好感度。   当郑之南睡得久了一些后,那近乎透明的身体才变得凝实了一些。   本来上午宋遇还有课,但他担心郑之南,特意请了假,除了吃饭,几乎没离开过卧室。   看到郑之南慢慢恢复正常,宋遇才放下一颗心。   这么久的相处,早就让宋遇把郑之南当成特别的存在,此时此刻,他觉得他们是很好的朋友。   因此并不觉得自己的过度担忧有什么不正常。   郑之南一觉睡到晚上才醒转过来,那种害怕不安惶恐畏惧的感觉烟消云散,就像没有出现过一样,他先是谢谢宋遇的陪伴,但是他没多做停留,跑去找波波了。   他当鬼的时间还很少,经验自然没多少,对于为什么打雷的时候会出现这种情况,他需要咨询一下波波。   宋遇看到他醒来就跑了,还说是去见什么朋友。   这让宋遇忽然就有些吃味,毕竟陪在他身边的是他,结果对方好了后就立即去找另外一个他的朋友,而那个朋友是谁,做什么的他一无所知。   总之心情有些复杂,但他没有过分的在意这件事。   暂时压在了心底。   郑之南感谢了宋遇后就跑去找波波。   外面还有有些水迹,树木花草犹如被仔仔细细的清洗过一遍一样,干净漂亮。   郑之南无暇观赏路灯下绿化带里的美丽花草。   他要问清楚是怎么回事。   毫不意外,又一次在酒吧找到了波波。   波波闻多了酒气,有些上头,和郑之南靠在巷子里聊天。   “你说打雷?”   “嗯,昨天打雷,我感觉我的身体很不对劲。”   “安啦,我一开始当鬼的时候也怕雷,怕到要死,总以为雷会劈下来把我弄的魂飞魄散,一点在这个世界存在过的影子都没有,而且也会生病,比如萎靡不振,身体变轻变透明。”   “为什么会这样啊?”   “毕竟是鬼嘛,不容于世,所以就更加脆弱,人类能不畏惧的自然现象,我们会格外脆弱一点,就像我们不敢走在太阳底下,走在上面就像是把手伸进沸水里,那么雷也一样,让我们感到不舒服,所以后来我就学聪明了,一旦有要打雷的架势,我都会躲到听不到外面动静的地方,比如说酒吧。”   “你喜欢来酒吧,是因为怕雷啊?”郑之南语气恍然大悟,他一直以为是因为波波喜欢蹦迪才爱在酒吧蹲着的。   波波晕晕乎乎地说:“都有一点因素吧,这里热闹,不会觉得日子过得太寂寞。”语气幽幽的,带了一点寂寥。   “你想投胎吗?”   “什么投胎不投胎啊,投胎这一说都是人说的,当了鬼后你会发现,看似消失的鬼,你以为是去投胎了,就真的是去投胎了吗?我总觉得消失的鬼,不一定是投胎了,也可能是真的泯灭世间了……”   郑之南一怔,这个回答让他有些陷入了思考。   好像真的是这样,难道消失的鬼就一定是去投胎了吗?   他成为鬼这么久,就没看到人类世界里所说的什么黑白无常,也没有鬼使者。   而且其实鬼很少见,并不是满大街都是。   就好比他飘了这么久,也就看到过两个鬼,一个是波波,另外一个是过路鬼,其他的并不知道在哪里。   真的是当了鬼之后才发现,你所处的世界,和你认知里想象中的那个鬼世界是不一样的。   当鬼真的很寂寞。   人类看不到你,听不到你的话。   如果不是因为宋遇是主角,他在波波的这个角度,当鬼当久了,也会觉得寂寞吧。   毕竟很孤独。   所以就会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捉弄捉弄人,搞搞那些让他不顺眼的家伙。   郑之南拍拍波波的肩膀,乐观地说:“没准我们根本不是所谓的鬼,只是身体出了什么问题,没办法回去而已,等身体好一点了,或许我们就能重新回到人间了。”   波波被郑之南的这个说辞安慰了,他笑着说:“你这个解释我喜欢。”因为会让鬼产生希望。   会觉得前途并不是灰暗的,甚至再次明亮起来。   郑之南闻言笑了笑,能够安抚住波波就后。   波波振作不少后问郑之南说:“你最近好像很忙,在做什么?”   “我比较喜欢A大,就经常在A大转悠,就像你老是来酒吧缩着一样。”他的确常在A大,有了大背包后,郑之南经常和宋遇一起去A大上课,他没说宋遇的事情,因为他不知道宋遇愿不愿意他把他是阴阳眼的事情告诉别的鬼,所以就没提。   了解了打雷的事情后,郑之南就跟波波分开,再次去宋遇那里。   路过一处路边的花丛时,郑之南特意摘了几支花,用手臂和身体挡住花的身体,免得被突然出现的路人发现了不对劲。   花是普通的月季,黄色和粉色的都有,虽然是普通的品种,也没什么值钱不值钱的,但却很漂亮,还带着雨水,光闻就觉得清香扑鼻。   郑之南小心翼翼的带着三枝花回到了宋遇的卧室。   轻手轻脚的放进宋遇书桌上的空花瓶里。   他想,早上宋遇醒过来的时候,看到花,应该会想起他。   虽然是小心意,但却撩汉于无形。   郑之南现在已经深切的明白,为之感动的点不在于对方为你付出了什么,也可能是一句话,甚至是早上醒来看到的你送的一枝花,这都是会让人触动的点。   细微之处,将温柔揉碎到时光的长河。 第149章   宋遇醒过来的时候郑之南并不在房间里, 他在厨房里闻着人间味儿,当鬼虽然自由了一点点, 但人能做的许多事情他都不能做,比如说作为人的其中一大乐事, 吃美食。   还有一点就是, 留主角一个人发现花,对方会更加触动一点,他在里面会抑制住对方想的更多。   而他要的就是“想的更多”,因为这样对他有利,会不自觉把他美化。   当郑之南在闻人间味儿时, 宋遇从床上坐起来,一开始他没有立即去看书桌的方向, 而是捏了捏眉心,然后掀开被子下床洗漱, 洗漱完准备去衣帽间换衣服,眼角余光就瞥到了书桌上一抹亮眼的存在。   实在是他的房间不大经常出现这种颜色, 所以那一抹粉和淡黄就格外的显眼, 他停下步伐不自觉调转方向走向书桌, 伸手拿起了其中一枝花,他认识的花不多, 但比较普遍的月季他还是认识的, 他外婆家的小菜园里, 某个小小的角落就种过几株, 开花的时候很漂亮, 连花瓣掉落在地上也十分像一副画卷。   如果是妈妈插花,一定会选择她最喜欢的百合或者玫瑰,甚至是满天星,而且不会在他还在睡觉的时候走进他的房间插花,他妈一向比较尊重他的个人隐私,进来之前也会敲门,但月季,这花宋遇不作他想,只有可能是那只鬼。   让宋遇说实话吧,其实他猜得到是在路边的绿化带甚至是不知名的地方采来的,可是重点不是花多么名贵多么罕有,而是一只鬼,冒着被人发现的风险,为他折了几枝花,这才是意义不凡的地方。   想到他那天晚上瑟瑟发抖还需要他来安抚的可怜样,宋遇拿着花笑了笑,重新放了回去。   他是感动的。   也知道这是他在感谢他那天晚上给予他支撑,一份看似小小的心意,其实蕴含了不凡的意义。   宋遇用手指摩挲了下花枝的叶子才走进衣帽间换衣服。   当宋遇在换衣服的时候,正在厨房的郑之南收到了系统提醒。   系统:好感度已提升至70。   已提升,看到这三个字,郑之南就发现了一点,因为如果是初次突破的话,系统一般不会用已提升,应该是突破才对。   所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宋遇就突破了60这个大关。   他想了想,他唯一不清醒没意识的时刻就是那天晚上打雷,他吓得缩在宋遇的怀里,无助的像只小动物。   果然,大部分的人都会对无助的人活着动物产生怜惜的情绪,大概是这一抹情绪结合了从前的相处情分,好感度就得到了突破。   突破不是关键,关键是在以后的想处中怎么激发宋遇爱上他。   70远远不够。   宋遇刚打开门就听到了在厨房和餐桌前来回飘的郑之南嘴里嘀嘀咕咕的。   “好香啊,今天有我最爱吃的糖醋排骨耶!”   “好好闻哦,可是只能看不能吃,绝望boy上线。”虽然是遗憾的话,但语气却带着一抹顽皮。   宋遇闻言无奈的摇了摇头,走到厨房帮妈妈端菜端粥。   母子俩吃早餐的时候,郑之南因为没有吃东西的位置,眼巴巴的挨着宋遇,想凑在他身边蹭点食儿。   虽然郑之南为了吃东西,挨得极近,但宋遇脸上依旧面不改色和乔湘聊着天。   乔湘剥开一半的咸鸭蛋递给宋遇说:“这周六我们家和你赵叔叔家还有周叔叔家组织了聚餐,在周叔叔的别墅,泳池派对,人不多,就我们三家人。”   既然是家庭聚会,宋遇怎么会扫兴,微微颔首,吃了口流油的蛋黄说:“好啊。”   “那你的毕设和论文?”   “论文的事情不急,还早呢,我只是提前准备一个方向而已。”   “没打扰你就行,那就定下来是周六那天,你爸周五就回来了。”   “嗯。”宋遇说话的时候,把拿着咸鸭蛋的手放在了桌子下,因为郑之南眼馋嘴馋的不行,想吸一口,宋遇就把手放在桌子下,腿上面,然后就看到郑之南钻到他的胳膊下面,手撑在他的腿上,在舔自己手上的咸鸭蛋。   这个画面……   宋遇一只手放在下面,那只空着的手端起粥喝了两口才平复下来。   而吸完流油蛋黄的郑之南也坐直了身体,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仿佛刚刚吸一口就真的吃到了似的。   宋遇被他这个表情逗笑,又盛了一碗粥的乔湘从厨房出来,刚好看到宋遇在笑,也跟着笑了起来说:“你笑什么?大早上的这么开心?”   其实也没有多开心,只是因为平时早上都很平静,忽然看到儿子露出笑容,乔湘就用了夸张一点的词汇。   宋遇保持淡笑的神情解释说:“一想到马上就放暑假了,就忍不住有些高兴。”   乔湘坐下来喝了一口粥说:“我还以为有什么别的事情呢,原来是放暑假啊,等到暑假结束,你可都要大四了,时间过得真快。”乔湘说完,陷入到了回忆中,眼角眉梢都是笑意。   宋遇则在心里松了一口气,刚刚真是大意了,自从这个家伙在他身边晃来晃去后,他好像越来越大意,总是情不自禁就露出对他的真实想法,不顾场合的与他互动。   当然,多数都是情不自禁。   宋遇扯开一个话题说:“马上6月了,表妹就要高考了。”   “是啊,最近听说周末也不过了,学校天天在补课,你舅舅舅妈也特紧张,虽然小爱自己挺有把握考上A大的。”   “我也对小爱有信心”宋遇吃完早餐后擦着嘴站起来说:“我去学校了。”   “路上骑车小心。”   “嗯。”   回到卧室,宋遇拿上背包,郑之南熟门熟路的飘进去。   到了外面,谁也不认识,宋遇就放松多了。   郑之南和宋遇聊天。   等红灯的时候,郑之南看宋遇停了下来,他对宋遇说:“你还不知道吧,我也是A大的学生。”   “你也是A大的?”宋遇还是第一次听郑之南提,语气惊讶。   “对啊。”   “那你是哪一届的?”宋遇一开始以为郑之南是个比他小的阿飘,但是如果他是A大的,看着又比他小,郑之南应该是认识他的才对,毕竟他在学校还算有一些知名度,但郑之南遇到他的时候,他并没有特别惊讶,或者对他说我是你的学弟。   难不成是比他高几届的学长,只是去世的比较早才保留了现在的状态,这是宋遇的一点猜测。   “29届的。”   29届的不就是现在大一那一届吗?   的确是比他小,难道说,还没熟悉学校就离开了这个世界?那不认识他也正常,想到这里,宋遇的心有些隐痛,为郑之南感到惋惜。   因为,能考上门槛高到离谱的A大,说明他本身也足够优秀。   “29届就是现在的大一,你……是怎么离开的?”宋遇尽量把自己的话说的婉转。   郑之南听出来宋遇话中的小心,笑着说:“不用那么紧张啦,死就死了,有什么好怕戳我痛楚,该痛的时候早就痛过了,现在怎么提都不觉得有啥,怎么死的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叫郑之南,对A大有印象,其他的也不是很了解,记忆太模糊了,想不起来。”波波也是,知道自己是作家,出过书,当过网络写手,可是家是哪里的,怎么死的完全记不得,好像鬼会自动屏蔽掉死掉的记忆,以及家在哪里的记忆。   而且好多鬼其实不如他和波波这么清醒,听波波说大部分的阿飘都神志不清,甚至智商好像有点低,几乎都在漫无目的的飘荡。   听到这里,宋遇说:“那你也不记得你的爸爸妈妈是谁吗?”   “是啊,不记得了。”   “你想见见他们吗?”   “还好吧……只是我连我爸爸妈妈的名字样子,我家在哪里,做什么的一概不知,所以也没有去强求。”反正已经死了,那就做一个快乐的阿飘吧,按照这个世界的人设,就算知道自己的父母家人,见到的了也只是徒增伤心,毕竟触景生情,难免会伤怀。   “没事儿,你知道你是哪一届的,叫什么名字,这些都告诉我了,等过段时间我问一问学校管理档案的学长还有老师,会帮你找出来的,有蛛丝马迹就不怕找不到。”   “好。”郑之南语气轻轻的应下,就像是不敢碰触有关于家人的记忆似的。   这样柔软带着一丝低落的语气让宋遇的眼眸不自觉变得温柔,当绿灯亮起时,他微微侧过脸,看了一眼身后的背包。   其实宋遇不知道,他在讲话的时候,旁边有一辆,车窗只打开了一点点,似乎原本是想全部打开,但最后因为什么而停下了。   车里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周末会参加家庭聚餐的赵乾,他原本是想摇开车窗和无意间碰到的宋遇打声招呼,只是他刚摇下来一点车窗就发现宋遇似乎在和谁讲话,但耳朵上也没有耳机,他一开始怀疑或许是左边的耳朵上戴有耳机,就想着先不妨碍他讲电话,等他讲完再打招呼,只是当绿灯亮起,他启动车子看到前面的宋遇左耳上并没有耳机,这一发现让赵乾有些怔愣。   他这次回来A市是因为这两天没课,加上有些不舒服就请假回来了,自己开车去医院的时候,就看到了要去A大的宋遇。   但看到宋遇对着空气自言自语,甚至眼神是他从未见到过的温柔缱绻,仿佛他的车后座坐了一个无形的人在于他交流…… 第150章   赵乾觉得这个画面莫名的诡异, 可是想到平时宋遇理智的性格就觉得,或许是自己想多了, 没准只是在做什么……实验?   或者练舞台剧的台词?A大不是有个舞台剧社团挺厉害的,也一直想让宋遇去演个男主角什么的, 只是宋遇之前一直不感兴趣。   这样想就觉得合理多的赵乾没有追上去打招呼, 既然已经错过了,就等着周末再见吧,他预约了医生,时间快到了。   宋遇带着郑之南到了上课的地方,郑之南从背包里飘出来, 四处看了看。   在路上,宋遇还问了郑之南是什么系的, 这样找起来会方便很多。   他准备一会儿上完课就去联系学长,然后再问问一些给郑之南上过课的教授。   郑之南说:“金融系。”人设当时写的是金融系。   “那很巧, 我准备读研的教授和金融系的程教授是同学,两人比较相熟, 我也和程教授说过几次话。”听到是金融系, 宋遇心情更轻松了。   宋遇上课的时候, 郑之南在教室里闲逛,偶尔还会去隔壁的教室转悠。   然后他就发现了上次和宋遇告白的那个女孩。   本着曾经这个女孩和宋遇告过白, 郑之南格外关注对方, 飘过去准备看看女孩和自己的闺蜜在做什么, 好奇心作祟。   因为正在上课, 两人没有交头接耳, 而是在桌子下用手机发信息聊天。   女孩发信息的时候,闺蜜看黑板,等闺蜜回信息的时候,女孩就看着黑板,这样不容易暴露,虽然大学后学习靠自觉,但在课堂上公然偷懒,总归会给老师不好的观感。   印象分也是很重要的哦。   郑之南本来只是想随便看一眼就走,结果看到了聊天框里出现了宋遇的名字,他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当看到聊天内容的时候,系统出现了一句提醒。   系统:人鬼殊途,当主角看到女孩们热烈勇敢的追求自己喜欢的人时,主角想起来自己已经没有了爱人的资格,陷入了自我纠结和痛苦中……开始逃避。   其实女孩和闺蜜的对话不外乎虽然被拒绝了,但总要试一试,再试一次,如果再被拒绝了,就放弃。   没有要继续死缠烂打,只是想最后再试一次,勇敢的去爱,毕竟学长马上就大四了,也不知道是读研还是毕业,如果毕业了就彻底的消失在自己的世界里了,如果不努力一把的话,会觉得很遗憾。   正是这样坦然勇敢的心态感染了郑之南,从而让郑之南想到自己就算勇敢追逐喜欢的人,可人鬼殊途,只会害了自己喜欢的人。   看到系统的提示,郑之南就知道这个剧本提示想要表达什么,越是喜欢一个人,越是会为对方考虑许多,也会越发小心翼翼,生怕为对方带来伤害。   这是一个慢慢转变的过程。   从欣喜的情感转换为患得患失,到最后觉得会给对方带来麻烦和不好的未来,从而生出想要逃避的心思。   作为人的话,面对喜欢的人可以勇敢去追,可成为了无处可依的鬼呢?   就算追上了,要喜欢的人和一个鬼共度一生吗?这样真的好自私。   如果真的爱对方,就不会自私的说,我不管,我就要和他共度一生。   而喜欢上宋遇的主角,一定会越来越纠结,越来越难受,最终逃避。   郑之南想了想那个氛围,以及心情后,脸上的笑意渐渐隐藏,他变得平静,不再是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   如果想让一个人快速成长起来,可以让他去恋爱,当爱上一个人就会明白许多事情不再只是一个人就可以去完成的。   不是一个人说我们相爱吧就能走下去的。   虽然主角这个时候还没和宋遇说任何喜欢的话,可已经被宋遇的一举一动吸引,他开始认识到自己的心,正视自己,他喜欢宋遇,因此陷入了自我否定和自我厌弃中,因为没有资格喜欢啊。   是那两个女孩的话让他开窍了,懂得了许多从前没去在意过的东西,也明白了他爱上了宋遇。   而另一边宋遇则陷入到了极大的热情中。   他想为郑之南做一点什么,甚至为他做更多,他愿意去付出自己的精力和时间。   一心想着去找程教授聊郑之南的事情,以至于一向心思慎密细腻的宋遇并没注意到郑之南那微妙的转变,他变得没有之前那么活泼开朗了,这是一个需要发现的过程。   不过目前宋遇还没有发现。   只是当宋遇下课后要去找程教授的时候,郑之南拦住了宋遇。   他对宋遇说:“暂时不要去打听了吧,我有些不安,等我想好了,可以去面对他们了,你再帮我,好吗?”   看到郑之南低落的神情,宋遇以为他纯粹是想到要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会忆起那些关于父母的往事,心情变得低落是很正常的,毕竟他所处的境地并不是想父母就能买张票回到家去陪伴他们的那么简单。   宋遇不想勉强郑之南,也很尊重他的决定。   他握住郑之南的手,然后两只交握的手被他放在口袋里,他语气安慰郑之南道:“好,等你想好了,我就去帮你打听你的父母在哪里,到时候你不敢去,我就陪你一起,我们可以远远的看看他们,不去打扰他。”   “嗯。”   宋遇看到郑之南的情绪没有之前那么低落后才松开手,在无人的地方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对郑之南说:“我得去买个蓝牙耳机,免得和你聊天的时候被人看到了以为我脑子有坑,对着空气说话”说完这句后故意变了个嗓音用轻松的语气又道,“这个人是不是刚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啊。好奇怪哦。”   宋遇是在故意逗郑之南开心,郑之南也的确被他逗笑了,虽然有另一层强颜欢笑的情绪在里面。   “好,那下午你上完最后一节课了,下课后我陪你去买。”郑之南演绎失意boy还是蛮轻松的,失意的同时还要故作轻松的样子,佯装坚强只是不想宋遇为他担心,所以要故作轻松,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好。”宋遇看郑之南眼神没之前那么沉重低落了,心里莫名松了口气。   虽然还不清楚自己的心,可宋遇的心更多的是希望看到郑之南的笑容,他希望他的嘴角可以一直上扬,而不是垂下去,变得萎靡不振。   他并不想因为帮助郑之南找父母就忽略了郑之南的感受,他这么做的目的是让郑之南更快乐一点,并不是想他沉浸在往事的痛苦中。   所以他不想他这么快就去调查,那就先放一放。   他尊重他。   到了下午,太阳落山后,郑之南可以不用在背包里待着,他坐在宋遇单车的单杠上,这个姿势让两人显得很亲密,因为咋一看很像是宋遇将他圈在了怀里。   这是唯一可以坐的地方,因为宋遇的单车是山地车,后面是没有座位的,所以唯一的选择,让宋遇并没有想一些有的没的,两人都觉得是很自然的选择。   而郑之南还有好感度的任务,所以他趁此机会向后靠了一点,用后背贴着宋遇的胸膛,那里结实滚烫,仿佛再近一点就能听到心跳声。   宋遇感受到郑之南的靠近,那一丝丝轻轻的靠近让他的心不由自主的砰砰跳动,就像里面有一只小鹿在左冲右撞。   让他感到奇妙,这是人生第一次,因为一个人的靠近而产生小鹿乱撞的变化。   但为什么会这样呢?奇妙的同时也感到陌生。   宋遇告诉自己,一定是自己想得太多了,因为从不曾这样与一个人在单车上靠的这么近,所以才会产生这种奇妙的身体变化。   说服自己的宋遇不想让别的心思扰乱两个人的亲密关系。   宋遇带着郑之南去了数码城,买了一款音质比较好,戴在耳朵上也比较舒适的蓝牙耳机,戴着耳机,怎么说话都不会被路人用看神经病的眼神注目了。   宋遇虽然说话不疾不徐,但自有一股让人镇定的感觉在里面,仔细去感受的话甚至能感觉到那话里的一丝温柔。   看似平淡,待人也不是很热情,可却很有安全感,也让人有种忍不住去听从和信服的感觉。   郑之南虽然在演绎纠结和痛苦,但当与宋遇互动的时候,他可以暂时不去想一些让他这个主角烦恼的事情,主角大概也会忍不住被这样的男人所吸引。   这种吸引让他不由放下心里的担忧,跟随他的脚步嬉笑怒骂,随心所欲。   周末的家庭聚会,宋遇带着郑之南一起去了。   帮助长辈们把东西都摆好,只剩下烤了后,赵乾和宋遇还有周叔叔家的女儿在泳池里游泳。   宋遇带着泳镜游泳的时候,郑之南坐在岸边,脚伸到水里,虽然没有真的碰到水,但插进去后还是能感觉到来自水的微微凉意,很舒服。   宋遇很久没有游过泳,游了两圈才停下来,他本来想去郑之南坐的地方,但是赵乾游完后看到他停下来,给他递毛巾,他就顺势扶着扶手上去了,赵乾给宋遇递了毛巾后又拿了杯果汁给他,接着两人坐在休息椅上闲聊起来。   周叔叔的女儿今年16岁,还在上高中,比较爱玩,跟两个哥哥说完话后就继续泡在水里,游了一会儿就躺在水上气垫椅上玩手机。   赵乾则和宋遇坐在休息椅上聊着近况,还有一些学校里的事情。   因为赵乾的关系,宋遇一时走不开,所以最后郑之南泡了会后就自己跑到了宋遇旁边,喝宋遇的果汁,虽然郑之南的喝就是闻。   等赵乾被赵阿姨叫走后,宋遇才放松下来,然后听到郑之南对他说:“我也想和你游泳,我们来比赛看看谁游得快吧!”   “会让别人看出来吗?”宋遇怕到时候有水花,会让长辈们留下心理阴影。   郑之南拍着胸口说:“放心吧,我会控制好水花的,游泳我是专业的。”最后一句完全是吹牛,不过水花他是可以控制的,这倒不是吹牛。   宋遇说:“来吧,陪你游两圈,游两圈我就去换衣服。”   “输了的人要怎么办呢?”   “嗯……”宋遇想了想说,“可以向对方提一个条件。”   “一言为定。”   “来吧。”   赵乾帮妈妈弄完排骨后就看到刚从水里出来不久的宋遇再次跳到了泳池里。   他在水中如游鱼,矫健迅猛,两个来回,姿势漂亮,动作完美。   赵乾远远地看着没有走近,本来想他游完再过去,可是却看到游完两圈的宋遇对着虚空的方向笑了笑,那笑里有一丝得意。   如果旁边站了一个人,赵乾不会觉得这画面怪异。   可是宋遇的旁边什么人都没有,面对的甚至是围栏的方向,那里没有任何一个人。   为什么他要对那里笑呢?仿佛那里站了一个人。   那种在等红灯时的怪异感觉让赵乾再次感到微微的不安。   他想起初中的时候,奶奶带他去道观里上香,听里面的道士讲的事情,还有奶奶讲得事情,心里更不安了。   宋遇会不会是被鬼迷惑了呢?   不然他的一举一动完全无法解释。   对着虚空讲话,对着无人的地方微笑,那笑不带任何一点傻气,不是神经有问题的笑容,也不是陷入到幻觉里的对话,是非常正常的和某个人在交流。   他看得到他?   听说鬼如果想让一个人看到他,是可以做到的,所以宋遇看得到,而他们都看不到?   赵乾告诉自己要稳住,不要这么笃定,毕竟当初奶奶告诉他的事情,他也只是当成奇闻异事来听,没有当过真。   为什么因为朋友一点点怪异的举止就觉得他被鬼迷了心智呢?   宋遇只顾着和郑之南互动,虽然因为有人没有什么大幅度的动作甚至表情,但笑容这些并没有刻意隐去,上岸后,他对郑之南说:“我去换衣服。”语气轻轻的,不想远处的人听到。   “我也去。”输了的郑之南并没有不好意思。   “我去换衣服你跟着干什么。”   “这里的人我都不认识,我想跟你待在一起。”   本来宋遇以为郑之南会跟他互开玩笑,但没想到是这么认真的语气,他只好不再说什么,随他去了。   不过郑之南也自觉,到了里面,宋遇去冲凉的时候,他没有进去,站在外面,然后因为更衣室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宋遇说话就没有像在外面那么顾及,比较随意。   郑之南站在外面靠着墙壁说:“本来我能赢的,只是不想你输的太难看才让你赢得。”   宋遇闻言轻笑出声说:“不要再给自己找借口了,输了就是输了,不过你要是用你的力量去跟我比,我肯定追不上你,但你刚刚应该是收敛了力量,像普通人那样跟我比赛,所以赢你没有悬念,就算你真人站在我勉强跟我比,也赢不了我。”   “哼,你怎么知道,哪天有机会了,我真人跟你重新比。”   “好啊。”宋遇答应完才想起来,没有什么重新比的机会,更没有真人,因为作为阿飘的郑之南早就死了,身体可能已经被烧成了灰,又如何和他真人比呢?他刚刚无意间竟然戳到了他的痛楚,宋遇的神情上带了一丝不忍和内疚。   似乎郑之南说完也想起来自己的阿飘身份,气氛一时有些沉默。   赵乾靠近更衣室的时候郑之南故意装作没有注意到,继续和宋遇说话。   他知道赵乾的靠近,一定会诱发新的剧情,所以他装作没有发现,任他把在人看来,宋遇正在自言自语的话听了去。   当他们聊完后,赵乾离开了。   赵乾听不到郑之南的声音,因此只听到了宋遇仿佛在和人交谈的话。   那些话里有亲密和随意,就像是在和老朋友聊天。   可是赵叔叔家并没有其他宋遇相熟的人在更衣室,除了宋遇和他,其他人都在外面弄烧烤,一边弄一边聊天。   他靠近更衣室,宋遇根本就不知道,不可能是和他说话。   所以宋遇在和谁说话?   一次两次赵乾告诉自己是巧合,不要多想,第三次呢?   赵乾不敢不多想。   他喜欢宋遇,很早就喜欢了,他在意宋遇,怕他出了什么自己无法想象的意外,他不愿意见到这样的可怕事情。   他担心宋遇遇到什么危险,更怕如奶奶所说,鬼会无形中将人类迷惑,从而吸取他的生气巩固自己,让那个给他供养的人变得虚弱,甚至重病离世。   这一晚,因为担心宋遇,赵乾陷入到了煎熬里。   当派对结束,赵乾和宋遇道了晚安,各自回赵叔叔安排的房间休息,明天上午再聚在一起吃顿饭,家庭聚会就结束了。   宋遇并不知道赵乾听到了他和郑之南说话,也并不知道赵乾做了一个决定。   这一晚赵乾备受煎熬,辗转反侧。   宋遇和郑之南则聊了许多事情。   甚至还聊到了波波。   宋遇听到波波是作家的时候,笑着说:“以前有个有名的作者,外号也叫波波,该不会就是你的朋友吧。”   “那个波波叫什么名字啊?现在怎么样了?”   “笔名叫齐沣,因为有个小马甲叫波波,大家都叫他波波,其实本来不认识也不了解,只是对方出了事故,这事儿上了新闻,就略知一二。”   “什么新闻?”   “七年前有一场大雪,大雪的那天晚上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场连环车祸,其中就有刚参加完签售会回A市的波波,当时报道的是生命垂危,后来怎么样了不记得,只隐约有印象好像网上有一阵在吊唁他,好多年的事儿了,现在几乎没什么人提他,我也不是很了解。”这话的意思就是对方已经去世很久了,毕竟都在网上进行了吊唁。   郑之南唏嘘道:“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当时在网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郑之南还没有什么感触,当他扔了书来到这个虚幻之地,甚至想到波波的事情,就忍不住想起这句话来,而只有经历了才会真切的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宋遇说:“是啊。”宋遇没有想到波波,毕竟这个名字只是从郑之南的口中提起过几次,并不是个和他有过接触的人,但语气里的萧瑟是因为想到了郑之南。   明明正是意气风发的年龄却经历了意外,早早的离开了人世,成为了孤魂。   在不了解,甚至没有和郑之南接触的时候,宋遇不会如此感慨,正是接触后,知道了他的优秀,他的可爱,他的少年意气,才会为他感到惋惜,甚至恨相逢太晚。   如果……如果……他还活着该多好。   他就可以带他去吃真正的冰淇淋,而不是只能闻一闻。   他还可以和他一起骑着单车在A大转悠,在外面的夜市吃夜宵大排档,甚至可以一起排位上分玩游戏。   有好多好多事情可以做。   郑之南惆帐,宋遇也在惆帐,两人各自无言,静静的躺在床上。   翌日,三家人坐在一起吃早餐,乔湘没看到赵乾,询问赵乾的妈妈。   “李姐,乾乾还没起来吗?不下来一起吃早餐?”   “不用管他了,他早上六点多就起来,说是要去见他奶奶,想他奶奶了,直接走了,早餐都没吃,说是去外面随便吃点,也不知道急什么。”语气里有无奈。   乔湘抿着嘴笑道:“孩子有这个孝心是好事,只是要嘱咐他开车慢一点,哎,我还说下周末带着宋遇去他外婆那里看看,等放暑假了直接让他去他奶奶家住一阵,他爷爷奶奶也是惦记着呢,但又想着孩子上学忙,周末就两天假,来回跑怕孩子没精神,快放暑假了,暑假就能多陪老人几天。”   “多回去看看是好事儿。”   赵乾离开的事儿,宋遇虽然没在意,但郑之南却记在了心上,听到他默默离开的那一刻,他的心里只有一句话:噢耶,剧情要有大突破了。 第151章   其实郑之南能理解赵乾的心情, 如果是他喜欢的人,变得奇奇怪怪, 仿佛身边有“不干净”的东西,甚至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也会忧虑担心, 甚至怕他执迷不悟下去。   毕竟人对“不干净”的东西总有一种恐惧心理,觉得会伤害人本身。   如果不是他掌握了一点前期大纲,是这个世界的一个普通人,看到宋遇这样也会远离吧,如果是亲近在乎他的人就会变得忧心忡忡。   所以他明白赵乾的不安, 也明白他想做点什么,想要拯救宋遇, 让他清醒,而想到的办法大抵就是驱赶他离开宋遇。   虽然赵乾所做的事情与他是对立的。   但他站在整个世界的角度看赵乾, 并不讨厌他。   只是各自站的角度不同,做的事情也会有所不同。   在普通人的角度, 鬼不该留恋人间, 跟不该长期滞留在某个人的身边, 他们坚信这样会给他带来不好的厄运,甚至会伤害他的身体。   就算不是赵乾, 单说宋遇的父母如果知道的话, 也会和赵乾做一样的事情, 请一些能人来将他剥离开宋遇的身边, 甚至是让他消失, 或者超度他。   所以郑之南并不讨厌赵乾,甚至觉得每一步都是合情合理的。   现在在等待赵乾做出变化的时候,郑之南要抓紧和宋遇做更多的事情,增长好感度。   不知不觉中,好感度已经获得了80,这种变化是细微的,郑之南看着数字就知道,宋遇已经在慢慢的对他倾心了,虽然并不强烈,甚至他自己都还没察觉,但郑之南已经知道了。   周末过完,郑之南陪宋遇去A大。   郑之南知道那个告白的女孩这次会放手一搏,只是相比较郑之南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的活泼和没心没肺,宋遇第二次被女孩拦住表示她喜欢他时,郑之南就安静的多了。   喜欢宋遇的那个女孩叫吴媛,长得比较清秀甜美,眼睛里也透露出了对宋遇的喜欢之情。   当下了课的宋遇戴着蓝牙耳机和郑之南说话的时候,吴媛在拐角的树林中拦住了宋遇,紧紧握住礼物袋的双手透露出了她的紧张,她看着宋遇说:“学长,我是29届的吴媛,这是我亲手做的小礼物,希望你能喜欢。”   宋遇看着吴媛,心里叹了口气,他以为他上次说的已经够直接了。   没想到吴媛又做了东西送过来,其实他这三年陆陆续续有不少女孩子跟他告白,他不是一个对方说喜欢他,他看对方长得漂亮可爱就答应交往的人,他喜欢在彼此都了解的情况下,又有好感之后才会想要和对方交往,像这种之前都没有接触过,忽然跳出来说喜欢他,让他不能接受,也不会草率的说好啊,那我们交往吧,恋爱是建立在双方都互有好感的情况下,所以走在路上莫名其妙有个人对你说喜欢,真的会觉得很苦恼,而不是欣喜。   只是除此之外,宋遇有些微微的失落,因为第一次的时候,他记得郑之南在听完吴媛的话后说“我们是命中注定……”这类宣布主权的话,但这次他很安静,什么都没说,像是挣脱出了他们的世界,成为了一个观众,而不是融入其中。   宋遇看着吴媛,没有接礼物,而是仿佛在和电话里的人说话一样,他说了一句话:“嗯,你听到了?是有个学妹说要送礼物给我。”   郑之南知道这是宋遇在跟他演戏,但还是很配合的跟他互动,虽然对方并不能听到,但这也算是一种情趣吧。   “有了对象的人就不要乱收别人礼物了。”   在吴媛的眼里,宋遇和电话里的人说完后静默了片刻,像是在听对方说话,眼神温柔,然后过了片刻宋遇抬眸看向她说:“抱歉,他说有了对象的人就不要收别人礼物了。”这个他虽然没有说是谁,但吴媛还是感觉到了他们关系的不同寻常。   也是在这一刻,吴媛彻底的死了心,因为她说过,这是最后一次,失败了就不会再执迷不悟。   已经拒绝两次了,再纠缠下去只会让人感觉到厌恶,她不想被喜欢的人讨厌。   总之,已经努力过了,不管怎样也不会觉得人生有遗憾。   吴媛手垂下来,看着宋遇说:“原来学长有恋人了,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礼物不方便收,就祝学长和恋人和和美美,每天快乐。”   “谢谢。”宋遇没有解释对方不是他的恋人,他那样说就是想让吴媛误会,然后让她彻底的死心。   等吴媛离开后,宋遇故作轻松的对郑之南说:“怎么这次不说什么命中注定了?”语气照例是揶揄的调调。   郑之南则用理直气壮的语气说:“不是已经成为恋人了吗?人家都祝我们和和美美每天快乐了!”说完飘到宋遇面前,笑嘻嘻的。   听到郑之南这样说,宋遇那一丢丢的失落奇迹般的消失了,眼角眉梢都是淡淡的笑意。   因为他觉得沉默不是郑之南的风格,这个感觉才是对的。   郑之南说完这句话不久就听到了系统的提示音,虽然只加了3,但只要是提升的就好。   当郑之南在攻略宋遇的时候,赵乾也已经在奶奶那里寻求办法了。   他一开始没有那么直接,只是婉转的提了一些事情。   比如说感觉一个朋友变得怪怪的,常常在无人的时候和空气说话,仿佛旁边有人似的……言行举止都特别诡异。   赵乾的奶奶已经八十多岁,从十几岁就和家里人信奉道教,对这些鬼怪之说比较有经验,听得多,而且也亲眼目睹过鬼魂,虽然那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因为几十年前的事情,本来只是普通信众的赵奶奶更加信道,也因为她的关系,赵乾从小身上就会有赵奶奶给请来的护身符之类的东西。   一开始赵乾并不相信这些,但护身符什么的也是老人的一份心意,就常带在身边。   如今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会为了当初不信的东西来求助奶奶,想从奶奶这里找到帮助朋友的办法。   他甚至在想,如果奶奶这边也没有办法,他就只能跟宋家的叔叔阿姨说说他的发现,再看看是不是宋遇自身的问题。   结果赵乾说了特征后,赵奶奶就对赵乾说:“那他身边一定是有不干净的东西,你看你说他条理清晰,并没有胡言乱语,倒像是真的和旁边的人在交流,可是面对你们的时候又没有这样的状态,真的只是精神问题,他会这么控制自如吗?精神病和身边有了不干净东西是不同的,精神问题的出现频率是不可控的,他自己都控制不了,又如何能做到这么收放自如,知道人前要伪装。”他这么做只是怕被别人发现异常,想要保护对方。   “那该怎么办。”   “最好是不要招惹麻烦,远离你这个朋友。”这是赵奶奶给出的第一个建议,不想他惹麻烦。   但赵乾要是愿意远离就不会过来求助奶奶,所以赵乾的回答自然是拒绝。   “他是我很好的朋友,我不想他身边留下这些不好的东西,更不想看到他被伤害。”而且感觉他那熟稔的语气,像是和对方关系不一般,已经超过了他们这种从小就认识的人程度,有种待对方很特别的感觉,语气也带着淡淡的宠溺,他能感觉到。   对于宋遇的事情,赵乾很敏感。   “那你要插手,会被记恨上。”   “这种存在,能和他说得通吗?”赵乾甚至想和对方聊一聊,尽量不惹出事端来。   “他们啊,一般情况下都是因为寂寞,所以想勾走一个人陪着他,是自私的,你和他说不通,他反倒会怨恨你多管闲事,给你找麻烦。”   一直以来,在大方向之外都有一种说法,就是说鬼伤不了人,可当一个鬼被激发出恨意时,就会变得疯狂,伤人不伤人就不是人能控制的,所以赵奶奶对鬼伤不了人这一点嗤之以鼻。   所以在赵奶奶的心里,所有滞留在人间的鬼都应该被超度,让他离开人间,去他该去的地方。   她不会对鬼生出恻隐之心,因为她知道,鬼本就不应该迷惑人,迷惑人的鬼都不是好鬼。   好鬼就不应该纠缠人,与他产生感情。   而赵乾朋友的那个鬼,当然也是个应该被超度甚至扼杀的存在。   “那现在该怎么办?我怕他们越来越纠缠下去会对我朋友不利。”赵乾被奶奶的说辞镇住,只想快点解决这件事,让沉迷的宋遇恢复清醒。   赵奶奶拿着拐杖说:“要解决自然是要解决的彻底,免得后患无穷,下午奶奶陪你去青云观里见一见张天师,让他给你写几张符文,然后带一些驱鬼的镇魂符,有这些东西在可以保护你和你朋友,如果张天师愿意的话,你带他去藏在暗处,把那鬼除掉。”只有除掉才能彻底的解决这件事。 第152章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逝去, 郑之南知道自己作为魂体待在宋遇身边的时间不多了。   越是如此,他越是缠着宋遇, 连波波都很少去看了。   毕竟什么都没有攻略对象重要。   还有一点担心是,郑之南怕自己想的太美好, 万一就真的死了呢?他一直觉得简单世界轻松文居多, 所以不担心自己会彻底的在这个世界魂飞魄散,可他后来仔细想了想,简单模式只能说剧情或许是比较简单的,人设也相对来说比较好掌握和攻略,但未必就是HE的结局, 也可能是简单的剧情但是BE呢?   所以想到这一点,虽然是很微小的可能, 但喜欢什么事都准备妥当的郑之南自然不想让自己莫名其妙的死翘翘。   趁此机会,他肯定要和宋遇多培养培养感情, 猛刷一波好感度。   当告白事件结束后,郑之南和宋遇一起回了家。   路上两人没多说什么告白的事情, 只是聊一些旁的, 比如说关于郑之南的家庭信息, 他的父母是谁,家在哪里。   郑之南照例坐在宋遇的自行车单杠上, 双手握住扶手对宋遇说:“我想通了, 下个星期, 下个星期五, 你再帮我去问程教授吧, 快端午节了,我想去看看他们。”语气里是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让听得人有点心疼。   宋遇抬起手揉了揉郑之南的头说:“好,我答应你,下周五就帮你去问,然后端午节的时候你就去看看他们,和他们一起过。”   郑之南用那种十分飘忽的语气说:“宋遇,你怎么这么好。”语气里有感动。   宋遇专心骑着车,沉吟了一声说:“我并不是对所有人都这么好。”   因为那个人是你,所以想要为你做很多很多事情,想让你快乐,再快乐一点。   宋遇从前没有在意过鬼的存在,也没有心思和他们交流甚至接触,所以永远都是无视他们的存在,当然鬼也不一定想和他接触,甚至和他交流。   郑之南是他第一个深入接触,一起做了很多事情的鬼,他有独立的思维,一举一动都吸引着他。   他有勇敢坚韧的一面,也有无助让人心疼的一面,这样的他不像鬼,就像是活生生的一个人在和他相处。   当他越来越了解郑之南,就会慢慢的忘记他只是一个飘忽的存在,甚至随时都有可能离开,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也不知道离开之后还会不会再出现,可他就是愿意和他这样待在一起,就算什么也不做,只是坐在沙发上一起看看电影,他查资料做设计的时候他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也会觉得很满足。   随着感情的加深,他也渐渐地不再去思考什么消失不消失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不了解郑之南,甚至和他不熟悉的时候他会偶尔想一下,但现在他不敢去想。   因为他害怕他真的消失。   他不敢想他消失后,他该如何自处。   不过他应该不会消失吧,会一直陪着他吗?   波波不是也一直在吗?听之南说,波波已经好几年这样了。   他们应该会在一起很久很久。   这样想的宋遇又觉得自己很自私,如果之南该去开展新的人生,比如说投胎转世?他怎么好拦着他?   这是个让他纠结又痛苦的问题。   因为痛苦,所以想要忽略这件事,这样就能获得更多的快乐。   晚上乔湘不在家,她去宋遇的外婆家了,今晚只有宋遇一个人。   晚餐宋遇随便煮了西红柿鸡蛋面,但是郑之南忽然想喝酒。   宋遇就给他倒了一杯宋历珍藏的茅台,只一小杯,就能闻到那种醇香清冽的感觉。   郑之南闻着酒液的香气时,问旁边吃面的宋遇。   “你明天有课吗?”   “没有,明天不用早起。”   “那这杯酒就不会浪费了。”郑之南说完这句话,宋遇就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了。   原本这杯酒是给郑之南闻的,但是闻完没人喝就浪费了,但如果宋遇明天不用早起去学校,喝了这杯也没什么关系。   宋遇闻言笑了一声说:“你闻你的吧,不会浪费的。”也就是说,我会帮你收尾。   郑之南闻言冲宋遇灿烂一笑。   “因为我不只是想喝酒,而是想和你一起醉一场。”他坐在桌前,手撑着脸颊,闭着眼睛闻着酒香,就像已经醉了一样。   明明没有多么情意绵绵,甚至不见得多认真,可是那一句轻飘飘的“一起醉一场”还是让宋遇的心房剧烈跳动,这句话触动到了他。   他也多想和他一起醉一场,然后依偎在一起谈天说地。   宋遇渐渐地意识到自己的心不再属于自己。   因为他会因为不能与他一起醉一场而感到沮丧和痛,那种痛就像是有一把刀在轻轻地扎着他的心,让他无奈,让他痛苦。   不如醉一场,忘掉所有忧愁。   那天晚上,宋遇不仅仅只喝了一杯酒,他喝了两杯,三杯,喝到微醺。   他清醒的时候向来克制,就算发现了对郑之南的那份心意,也知道不会有美好的结果而压抑在心里。   尚且还能控制。   但喝醉的他就无法做到这份克制,他醉了,他只想和喜欢的人做快乐事。   不顾后果的那一种。   他把同样因为闻了太多酒气,有些微醺的郑之南抱在怀里,他们轻轻靠在沙发上,郑之南在他的耳边用气声对宋遇说:“你喝醉了。”   宋遇知道自己醉了,因为他的手脚已经不听他指挥,自己都去揽住旁边的人,与他脸贴着脸。   他们亲密无比,也是第一次这样亲密。   谁都没有推开彼此,就这样依偎在一起说着醉话。   宋遇说:“之南,我好像有点喜欢你。”   “只是有点吗?”郑之南轻轻地笑了,没有一点嘲笑的意思,也没有埋怨的意思,就是笑了一下,仿佛觉得,不应该只是一点才对。   听到郑之南的笑声,宋遇也笑了,他摇摇头说:“不对,不是有点,是非常喜欢你。”语气真挚的就像是想把他得到的珍宝送给郑之南。   郑之南当然知道宋遇喜欢他,这样20几岁的男孩子,对感情纯粹到不可思议,以为爱上一个人就能爱一辈子,那股热烈他感觉的到。   不看年纪,只看好感度已经达到90,他就知道,宋遇再超乎年龄的冷静克制,也无法在醉酒的情况下将那份喜欢隐藏完美。   而他引诱他喝酒,就是想要他们的关系得到一个突破,这样离开的时候才会让他痛啊,郑之南想让他痛,要他刻骨铭心,无法忘怀。   郑之南靠在宋遇的肩头,闻言抬起脸,看着垂眸望着他的宋遇说:“我也喜欢你。”   他的这句回应让宋遇的眼睛亮了凉,像是有钻石在里面发着光一样。   两人默默对视,然后彼此靠近,宋遇抚着郑之南红红的脸颊,亲吻他的唇,凉凉的触感,明明应该什么滋味都没有,可宋遇却觉得像是品尝到了一丝带着酒香的甜蜜,那份甜蜜加了冰,更加诱人深入。   宋遇的脑海里只有一句话:“他真美味。”因为美味,便忍不住想要品尝更多。   那天晚上发生了很多事情,也将蒙着一层纱的关系摆在了明面上,戳破了那层纸。   让宋遇完全沉浸在了这种确定关系后的巨大欢喜里,无暇思考其他。   而赵乾在消失了两周后,终于出现在了宋遇的面前。   他特意挑了宋家叔叔阿姨不在的时候来找宋遇的。   这样也不会让长辈们知道了太担忧。   当宋遇骑着单车从学校里出来的时候,赵乾迎了上去,他也骑着车子,这样好接近一些宋遇,也好把护身符还有用朱砂写的符文放进宋遇的背包里。   他的眼睛擦过牛的眼泪,能够看到那些人看不到的存在,他是确定那个鬼不在宋遇的身边才过来的,他担心被他看到,发现他的举动后会恼羞成怒。   赵乾来的这天,郑之南的确没有在宋遇的身边,他去找波波了,他们好久没见面了,而且郑之南有些事情想和波波说,比如说,他是不是齐沣。   宋遇看到赵乾过来和他打招呼,也停下自行车说:“好久不见,那天你没吃早餐就走了。”   “是啊,想我奶奶了,就顺便在回学校之前去看看她。”   “奶奶怎么样?”   “身体还不错,准备下个月再回去一趟,我们好久没碰面了,一起喝杯东西吧。”   宋遇蹬上车子说:“好啊,那就去前面拐角处的咖啡店吧。”他以为赵乾有什么事情对他说。   在去的路上,赵乾就把该放在宋遇身上的东西塞进了宋遇的背包,这是一点。   到了喝咖啡的地方,赵乾拿出奶奶求来的好运符,外表看起来是三角形的好运符,其实里面折进去了一张镇魂符,威力大到足以让比较弱的鬼直接魂飞魄散,但以防宋遇有恻隐之心,所以特意包成普通的求好运护身符,这样戴在身上,他也不会起疑。   “这是上次去我奶奶那里,她帮我求来的好运符,没什么别的作用,只是有个好兆头,比如说碰到个好姻缘啊,想要达成的愿望能够顺利达成啊,我是想着你那个比赛8月份才有消息,现在还早,就顺便给你拿来了一个,我自己也有。”赵乾语气平常地说完后拿出和宋遇一模一样的好运符,表示是很普通的符,但是我的一点心意。   一开始宋遇听到符之类的有些抵触,因为他想到了他身边的之南,毕竟长这么大,也看过不少关于道士捉鬼之类的电影,但是他想起来前两天,郑之南和他说过,道士写的符文什么的,根本伤害不到他们,其实普通人去求符镇宅只是求个好兆头,让人心里觉得安慰一些而已,加上这个好运符还有一层好兆头是求姻缘顺利,以及这是赵乾的一份心意,也不好直接拒绝。   关于比赛的事情,得奖不得奖什么的宋遇对这方面看的很淡,而现在,宋遇最在意的就是姻缘方面的东西。   他看着那枚好运符,鬼使神差的接了过来。   因为他想让他和郑之南有好的结果。   他甚至已经打算好了,就算不能真正的和郑之南结婚,那这样生活一辈子他也不会在意,只要能一辈子在一起就好。   和郑之南在一起意味着什么,甚至要失去什么,他都不会在意,他只想要郑之南和他平平淡淡的在一起。   而忽然出现的好运符让宋遇觉得这是一个好兆头,他现在就需要这样一点小小的信心。   当然,他敢接下这枚好运符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郑之南和他说过,这些符都只是摆设,对他们没用的,不然道士看到他们不早把他们抓个精光了。   信了鬼话的宋遇对赵乾说了谢谢,然后把符放进了上衣口袋里。   “心意我收下了,不如一起去吃晚餐?”昨天乔湘和宋历出门旅游了,要四天后才会回来,所以这几天宋遇除了在家自己做就是随便在外面吃一点。   赵乾没有应下,摆摆手说:“一会儿可能要下雨,我得回去了,没带伞。”他不能和宋遇待在一起,因为张天师还等着他带他去宋家的小区里等待时机。   因为赵乾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情,宋遇更不可能想到赵乾在布局想要除去郑之南,和赵乾告别后,他就回了家。   而郑之南得到确切信息,那个齐沣就是波波,聊到这个事情,波波和郑之南又待在一起唏嘘了一阵。   等到天暗下来后,郑之南才往宋家回。   这几天乔湘和宋历不在,他们俩在一起跟度蜜月似的,刚确定关系的二人世界实在是甜到郑之南有那么一丝丝招架不住,特别缠绵,几乎一有空就腻在床上,宋遇精力旺盛到他这个鬼都怕,所以跑到波波那里喘了口气才回来。   郑之南刚到家,外面就下起了雨。   他假装拍着莫须有的雨水对听到动静从书桌前站起来的宋遇说:“外面的雨真大啊!差点都把我的发型给淋湿了!”   宋遇也十分配合的去拿毛巾走到郑之南面前给他擦头发说:“淋湿了都不帅了,来,我给你擦干净。”然后把郑之南的发型弄的更乱。   郑之南嗷嗷叫着退到一边说:“你一定是看我太帅了,所以故意借机搞乱我的头发!”   宋遇忍俊不禁,拿起毛巾扣到他的脖子上把推出去的郑之南又给拉了过来,只是在他们身体相碰的那一瞬间,宋遇的胸口金光一闪,郑之南就身影一轻被镇到了墙上。   宋遇没觉得有什么,但郑之南却觉得身体像是被万蚁噬骨般的难受,他的身体本来就是半透明的,这一下就让他的身体快要虚无。   脸色白到连虚影都快看不到的郑之南躺在地板上想爬起来,但是他怎么都使不上力气。   更糟糕的是,天空开始电闪雷鸣,雷声一道高过一道。   宋遇看到郑之南这个样子就知道是自己胸口里的好运符在作怪,他把好运符从衣服里拿出来,直接跑到卫生间,将他扔到马桶里冲走,然后就跑向郑之南,想要扶起他,他的手都是颤抖的。   他解释说:“今天赵乾给我送过来一个好运符,说是可以求姻缘,然后我就放在了身上,本来还想等你回来和你说一下,没想到会对你伤害这么大。”   他的手刚放在郑之南的肩膀,郑之南就疼得大叫一声,就像是那手是烙铁一样。   宋遇立即松开手不敢去碰郑之南,他长这么大,从来都是成竹在胸,什么事情都没有如此惊慌过,他只是想把心爱的人抱在怀里,让他好受一点,可是他的一点触碰就让他痛不欲生。   他该怎么做?   为什么会这样?   宋遇脸白如纸,他说:“你不是说,这些符文对你们没有任何作用吗?为什么会这样……”我只是刚刚摸了符文就不能碰他了吗?   郑之南疼得在地上打滚,听到宋遇的话摇着头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其实他知道,他是故意误导宋遇接下赵乾的符文,这样剧情才能走下去,而且根据人设,是主角以为那些符文都没有用,但真正的天师的符文是有用的,主角从前遇到过一些假的天师,就以为所有的道士都是假的,而那些假道士的符文,只是普通人求个安心,所以当触碰到真正的天师写出来的镇魂符,郑之南才如此痛苦。   如此痛苦的状态还遇到雷雨天,这让郑之南更加痛苦压抑,甚至崩溃。   那是一种即将魂飞魄散的恐惧和身体带来的万蚁噬骨般的疼,疼到你根本不知道该去抚摸那个地方能够缓解那种痛苦。   面对备受折磨痛苦不堪的郑之南,宋遇跪地板上,第一次有了手足无措的感觉,他像是刚回过神来,起身冲去洗手间疯狂的洗自己的手,然后脱下那件衬衫,只穿着背心又返回郑之南的面前。   他不敢直接去碰郑之南,他怕他又伤害到他,小心翼翼的伸出手,先是一个手指碰到他的胳膊上,发现没有让他痛苦加倍后,宋遇才紧紧的抱起郑之南给他安慰。   “我现在该怎么做?告诉我你不会有事!”宋遇最害怕的就是自己的一时大意,会永远的失去他。   当一声雷过去后,仿佛痛苦小了一些,郑之南勉强扯出一个笑乐天地说:“放心,我不会有事,我说过,会一直和一在一起的啊。”   会一直和你在一起的啊。   明明是轻松的语气,可是宋遇却觉得这句话沉重到他想扇自己。   为什么要去接那张符。   为什么要去信之南说不会有事的。   郑之南缓和一点后说:“那个符,不是普通的符……死诸魂符,镇魂符的一种。”语气微弱到宋遇不凑近他的唇根本听不清楚。   “为什么要这样,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赵乾要把镇魂符伪装成好运符送给他,他知道之南的存在。   他要让之南魂飞魄散?   为什么?   郑之南知道赵乾是因为有多个角度,还有剧情大纲,但在宋遇面前,他不应该知道赵乾太多事情,也不能说出赵乾这么做的行为,所以他也表示出不解。   “去找波波,波波或许可以帮我。”郑之南接到系统的提示后这样和宋遇说。   宋遇听到郑之南说波波,立即去拿外套还有背包。   结果刚拿起背包走到郑之南勉强,郑之南就翻滚到地上。   宋遇这才发现,他的背包里也被放了符文。   不用想,一定是赵乾做的!   宋遇此时此刻对赵乾恨之入骨,他扔了背包,直接用大衣裹住郑之南,抱起他就往外走。   他经常听郑之南提起波波的根据地,对那个酒吧在什么地方了若指掌,他的记忆力本来就好。   只是当他把之南抱到楼下,准备去外面打车的时候,打着伞的赵乾从凉亭中走了出来。   他的身边还有一个穿着道袍的道士,道士面色平静,手里也没有特别的东西,但却下意识让宋遇后退了一步,一脸的警惕。   宋遇冷冷的看了一眼赵乾说:“你们不要靠过来,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赵乾忧心忡忡地对深陷其中的宋遇说:“他这样留在你身边,只会害了你。”   “害不害我,跟你又有什么关系?”   赵乾神色一暗,但还是镇定地对宋遇说:“你不为自己想一想,也想一想宋叔叔和宋阿姨,他们知道你这样会担心的。”   赵乾一开始以为是个女鬼,因为宋遇把郑之南包的很严实,他根本看不到里面的人是怎样的,当郑之南的声音响起时,他神情更是灰暗。   因为宋遇宁愿和一个男鬼在一起,也没有在意过他身边的人,这让他感到沮丧。   宋遇想要越过他们,扔了一句话给赵乾,“赵乾,你管的太宽了,我要怎样,是我的事情,你没有权利这么做。”   “我是为了你好!”赵乾往前走了一步,怕雨声压过他的声音,特意放大了一些。   但宋遇并不领情,当郑之南的身体开始瑟瑟发抖时,他对赵乾的耐性就没了。   甚至一想到如果不是他从中作梗,他的之南也不会如此痛苦。 第153章   宋遇警惕的看着那道士还有赵乾, 他眼神是从未有过的冷,还有没爆发出来的愤怒, 他为了郑之南在压制。   他不想和他们过多纠缠。   宋遇的不配合在赵乾的眼里就是被迷惑了,他已经深陷其中, 如果他再不拉他一把, 宋遇可能会走不出来,人和鬼终究不是正道!   “他不是人,人鬼殊途你难道不知道吗?!”   “我不介意。”依旧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   “那他呢?他就没想过会给你带来伤害?他这样很自私!”赵乾越说越激动气愤,他气愤的不是宋遇,宋遇毕竟是人, 他气迷惑宋遇的鬼,太自私了。   宋遇直接道:“他伤害了我什么?他一丝一毫都没有伤害过我, 我和他在一起很快乐,反倒是你, 自作主张,伤害了他, 也伤害了我, 我不想再和你们废话下去, 你赶紧带着你的人离开。”说完这句话,宋遇用雨衣把郑之南裹的更紧, 不让他被雨水打到, 虽然他知道雨水淋不到他, 可他还是固执的用衣服和羽衣将他裹了起来, 仿佛这样他会好受一些。   只是宋遇想赵乾和那个张天师离开, 张天师却不会乖乖离开。   在他听到“我和他在一起很快乐”时,他就皱起了眉头。   这鬼不能留。   依旧是那句话“人鬼殊途”,鬼滞留在人身边迷惑人心,该诛。   当宋遇想要越过他们离开的时候,张天师动作利率的拿起符文朝宋遇走起,他的目标是郑之南,而此时郑之南被宋遇抱在怀里。   察觉到危险的郑之南挣脱衣服,也挣脱了宋遇的怀抱。   宋遇也发现了张天师,在郑之南离开他的怀抱,他就立即冲到了张天师身边,阻拦张天师去接近郑之南。   “快走!”在这一刻,只是一名学生的宋遇忽然觉得自己很没用,除了阻拦张天师的脚步为他拖延时间,根本不能为他的恋人做点什么。   只是张天师虽然被宋遇一时绊住,但赵乾还在,而张天师手中的符也飞了出去。   张天师的符飞向的是郑之南,同时赵乾也拿着张天师事先准备好的符文扔向想要飘走的郑之南。   符文砸在郑之南的身上,就像是将他放在火上烧一样痛到他从半空中跌落在地上,不停翻滚挣扎,然后真的有火烧起,先是符文自燃,然后是郑之南的身体。   他知道自己不能去找波波了,他已经深陷泥沼,去波波那里,也只会给他带来麻烦。   看来今天他是真的必死无疑了。   他现在只祈祷一件事情,不是BE的结局,因为好感度还没有百分百,他比较担心真的BE了,他就等于任务失败了。   希望这次消失,代表的是新生。   宋遇看到郑之南的身体被幽幽的蓝火笼罩,推开张天师,想跑向郑之南,他说:“不会有事的,一定不会有事的!”   明明着火了,但雨水却浇不灭蓝火,宋遇走到一半就被赵乾拉住了身体,不让他靠近一步。   他眼睁睁的看着在火中痛苦挣扎的郑之南身体越来越透明,他痛苦的去踹阻拦住他的赵乾。   “你他妈放开我!”宋遇从不说粗口,但这一刻仿佛只有粗口能表达他的愤怒。   他第一次这么厌恶一个人,想宰了他。   他一拳打在赵乾的脸上,赵乾在这股大力之下踉跄后退,等挣脱了赵乾后,宋遇转身朝张天师走去,然后跪在了他的面前。   他知道,他就算走到郑之南面前也救不了他,现在能救他的只有张天师。   “求求你,放过他,只要你放过他,我就不会再和他在一起,我们会分开,你放过他!”宋遇现在不怕和郑之南分开,他怕的是郑之南魂飞魄散,从此一点痕迹都没有留在这人间。   比起分开,他更怕永远的失去他。   是他害了郑之南,害了他,如果他一开始就和他保持距离,或许他就不用经受这样的痛苦。   他恨赵乾,恨这道士,可还要请求对方放过郑之南。   然而,他还是太天真,张天师来的目的就是驱鬼,又怎么会被在他眼里“被迷惑的人”几句话而心软。   只有驱鬼后,这迷失的人才能根除魔障,恢复清醒。   火越烧越旺,郑之南的声音也越来越弱,身体已经没有轮廓,当雨停下来后,夜灯下的蓝火消失了,蓝火消失的同时,郑之南的虚影也像一缕烟一样开始消散。   求情无望的宋遇扑向郑之南,想要将他抓回来,但只是让那一缕轻烟消散的更加迅速,直至什么都没有存在。   身上已经湿透的宋遇还跪在地上看着郑之南消失的地方。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流过泪了,但现在他控制不住的泪流满面,他的身体无力的趴伏在地上,整个人都频临崩溃边缘。   赵乾扔了伞,想要去搀扶宋遇,但是当他走近宋遇,宋遇站起来向后退去,他眼神厌恶地看着赵乾说:“别靠近我,你让我觉得恶心”说这句话的时候他还看向了旁边已经驱鬼完毕的张天师,“你们都让我觉得恶心,自大又可恶,诛杀恶鬼我不管,但他比你们善良,在我眼里,你们根本不如他,他做了什么伤人的事情,你们要他魂飞魄散,这么容不下他,就因为我们在一起,你们就要把我们分开?觉得我作为人,应该和人在一起才是正道?错了,就算他不在了,我也不会和你——”他冷笑着看向赵乾,“在一起,就算他离开了,我的心永远也属于他,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么做的目的,其实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但现在,我知道你才是居心不良的那一个,打着为朋友着想的旗号,做恶人才会做的事情,自以为是,令人作呕。”从前没在意的细节,此时此刻,因为郑之南的离开,仿佛摆在了明面上,是赵乾流露出的眼神让他明白了这其中的联系。   宋遇说完这句话,转身离开,头也没回。   他不想留在这里看到这两个让他恶心的人。   他的胸中有火焰,有悲伤,他怕他再和他们多呆一秒就忍不住行凶。   如果他是孤身一人,或许真的会不管不顾的杀了他们为郑之南泄愤,可是他还有父母家人,因为这一点,他克制住了疯狂的念头。   之南也绝对不想看到他为了他做恶人。   可是,是他们先对他们行恶的啊。   他们什么都没做,就这样被迫分离,他希望之南只是太虚弱,飘在某个地方疗伤,并不是彻底的消失。   他一想到之南从此消失了,他的心就疼的不能自己,他的眼泪仍然在流。   他恨自己,恨赵乾,恨诛杀郑之南的张天师。   但最恨的人是莫名其妙掺和进来的赵乾。   如果不是他,他们根本不会遭遇这些。   宋遇说完已经抬步离开,但赵乾担心他,忍不住想要跟在他的后面。   宋遇发现后,直接回身给了赵乾胸口一拳,然后抬膝顶在他的腹部,当赵乾倒在地上后,他发泄般的将赵乾一顿狂打,只打的赵乾鼻青脸肿,痛苦不堪,眼青了,嘴破了,脸也肿了,这都是其次,赵乾的肚子也被重击,仿佛五脏六腑都移了位。   宋遇打完赵乾后,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地上抱着肚子的赵乾说:“我再说一次,别靠近我,你让我恶心,从今天开始,我们不再是朋友,我没有你这种不顾他人意愿决定生死的朋友。”   “宋遇!”赵乾也开始流泪。   “怎么,这难道不是你想要的?你想要的不就是这样?让他死,让我生不如死吗?”   “这不是我想要的!”赵乾痛苦的大吼着反驳。   “但这就是你得到的结果。”宋遇说完这句话,冷酷的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回过头。   当宋遇离开后,停下来的雨再次开始出现,他不关心赵乾他们的离开。   那种钻心蚀骨的疼让他无暇顾及其他。   他回到自己的卧室,在回来的电梯里,他甚至希望,消散的画面只是郑之南表演给张天师看的,或许打开门,他就能看到他调皮的笑。   所以他脚步匆匆的回到家,来到卧室,在角落里寻找郑之南。   “之南,你还在对吗?你是怕他们还没走才没出现的对吗?我知道你还在,你好好藏起来,等他们离开了再出来。”   “我去洗澡,洗完澡他们应该就走了,你别乱跑知道吗?”   “之南,我洗完了,你在哪里?”   “你没有离开对吗?你不是说过段时间要带我去见波波吗?你不是想介绍你的朋友跟我认识吗?”   “之南,你回我一句好吗?”   宋遇坐在床上拿着毛巾说,“你不是最喜欢给我擦头发了吗?你出来啊。”   宋遇在空荡荡的卧室里自言自语,他希望得到回应,但再也不会有熟悉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也不会有人扑到他的怀里对他说:“我们是命中注定的恋人啊。” 第154章   宋遇躺在床上, 双眼无神, 他到现在都不敢相信之南真的离开了。   如果之南还活着,一定会回来见他,但现在三天过去了,他没有出现。   乔湘和宋历回来看到儿子死气沉沉, 都吓了一跳, 但又不敢随便问,怕让他更加难受, 儿子不说, 他们也不好问。   只是有些担心,两天过去了,儿子还是这样,话都变少了, 每天从学校回来就把自己关到卧室里。   这让乔湘特别不安, 儿子一向坚强理性,很少出现这种低落沉默的状态, 如果儿子这样,一定是已经非常难受, 难受到已经没有力气去伪装自己。   乔湘怕有些事儿不方便和妈妈说,就让宋历和儿子好好聊聊,他们也的确很久没谈心了。   主要是儿子做事一向独立, 什么事都是自己来处理和决定, 自从上了高中就很少向父母请教问题, 完全可以独当一面。   宋历也知道该和儿子好好谈谈心, 只是他担心孩子有自己的想法,自己过多插手,只会让他觉得被冒犯。   宋历和乔湘一直秉承着,儿子虽然是儿子,但也有独立的人格,是和他们平等的,他们不会去因为宋遇是他们的儿子就得让他事事听从他们两个的。   宋历来到宋遇的卧室,看到的就是躺在床上发呆的儿子。   这个状态,怎么看都像是失恋的感觉。   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儿子什么时候谈恋爱了,所以失恋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这样猜测的宋历坐到了床边,看着还在发呆没有和他打招呼的宋遇。   “宋遇啊。”宋历不怎么叫宋遇儿子或者小名,一般都是直呼其名,就像朋友那样。   宋遇听到声音眼睛眨了眨,这才慢吞吞的从床上坐起来,用手捏了捏眉心。   这几天,宋遇觉得自己就像是行尸走肉。   宋历看他这样,有些心疼,想了想,语气斟酌地说道:“如果有什么不开心的需要我和你妈妈分担,甚至和你一起想办法,你就和我们说,不要自己憋在心里,我们是一家人,虽然年纪大了,但也不老,没你想象的那么脆弱。”   宋遇松开手看着宋历说:“我没事儿。”   “你这几天都失落成这样了,还说没事儿?你当我们两个眼瞎?”宋历没好气的看着宋遇。   宋遇说:“是遇到了一些事情,失落也是正常的,人都有一个过渡的时间,或许过段时间我就会振作起来。”他的语气很冷静理智,就像是一个旁观者看自己现在的状态后得出的分析。   宋遇这话是没说错,再痛苦的事情也会有被时间治愈的时候,可是宋历还是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让儿子这么痛苦。   “那你到底是为了什么在难受。”   “喜欢的人走了。”   “什么意思。”失恋了还是搬家了,还是怎么呢。   “他离开A市了。”他怎么也说不出离开这个世界的话,那样就像是在拿刀捅自己的心。   宋历拍了下儿子的腿说:“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儿呢,不就是搬走了吗?他搬走了,等你放假了就可以去看他!不要搞得好像生死离别那么恐怖,关于你恋爱甚至是以后的家庭,我和你妈早就决定了,不管对方是什么人,家世如何,只要你们俩真心相爱,我和你妈都祝福你们,不会有任何的不满意,你也不要担心搬走了就不能在一起了,只要想见面,坐个飞机还不快,你啊,一直觉得你早熟,但遇到感情的事儿,终于露出了少年意气。”语气说到后面还有点开心。   宋遇心里苦笑了一下。   宋历说:“你要还是难受,就去和朋友多聚聚,玩玩会好受点,但不能放纵自己,容易出事儿,就算再难受也要保护好自己。”   听到和朋友多聚聚,宋遇本来沉寂的心因为朋友这两个字又激动了起来。   他到现在还没有去见波波,或许波波知道之南在哪里!   想到这里,宋遇眼睛发亮,整个人都振作了起来。   这在宋历的眼里,让他误以为是自己的话起了作用,露出了欣慰的眼神,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说:“那你继续休息,反正快放暑假了,到时候去你奶奶那里玩一阵,也可以放松放松,住一两个星期,你想去见他,坐个飞机就过去了,不用为这点事难过。”   “嗯。”宋遇想到接下来要做什么,心情也平复不少,宋历离开后,他就开始换衣服。   他换了外出的衣服后,姿态轻松的打开卧室的门,和宋历说了一声就出门了。   “爸,我去见个朋友,可能要晚一点才回来,你们不用等我。”   “你注意安全,不要喝太多酒,喝酒就不要开车,宁愿你在外面开个房住一晚清醒了再回来。”   “我明白。”   乔湘跟在后面加了一句:“安全最重要。”   等宋遇走了后,乔湘埋怨地看一眼宋历说:“你跟他说了半天说的什么啊,为什么这么晚了还要出去,这个时候,他心情不好,出去多容易出事儿。”   “你儿子有分寸,其实就是半失恋了,喜欢的人搬家了,他难受,去和朋友聚聚也好,不会有事的。”   一听只是失恋了,乔湘松了口气。   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不过这个年纪的孩子,失恋的话,也算是很大很大的事儿了。   两人聊了几句后就洗漱睡下了。   而宋遇则开着家里的车前往郑之南和他说过的酒吧。   他知道这里是波波的根据地,喜欢在这里待着。   虽然没有见过波波,但看到酒吧里舞池中随着音乐扭动的阿飘,宋遇走了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拍肩膀这种事情,除了同类,波波几乎不会感受到人类的体温,但现在,却有人拍了他的肩膀,这种感觉太突兀了。   阿飘直接是没温度的,所以他知道是有人拍他,而不是有鬼。   他转过头去看,一开始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觉,但看到宋遇定定的眼神,就知道不是错觉,的确有人拍了他。   虽然宋遇没见过他,但其实波波认识宋遇,加上郑之南和他提过,他就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人是之南经常向他提起的男孩。   他知道宋遇是因为去了几次A大,经常有人聊起这个风云人物,长得帅,性格酷,又有才华,喜欢他的人也很多,常去A大的人不认识就怪了。   波波没说话,和宋遇往外走。   一人一鬼来到了昏暗无人的小巷里。   波波不知道郑之南出事的事情,只是他也在奇怪为什么这么久了之南也没过来看他,他们会定期聚一聚聊一聊近况和遇到的新鲜事儿。   所以宋遇过来和他说之南出事了,遇到了道士,虽然这道士是宋遇的朋友招惹来的。   波波很震惊,但他当了幽魂这么久,什么事儿没经历过,他都死了多少年了,早把很多事儿都看淡了。   缘起缘灭,向来不由人,哪里又由得了鬼。   他沉默了很久对眼神充满希冀,仿佛是他把之南藏了起来一样。   “你不过来找我,我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之南出事的事情,我们这种存在,哪天消失了,是很正常的,没什么好奇怪。”虽然波波的话很理智,但他说完后似乎身体都萎靡了许多,也比之前更加透明。   虽然看淡了,可心里总归会觉得难过啊。   毕竟是相谈甚欢的朋友。   波波的脑海里全部是郑之南跟他说过的话。   “原来你就是齐沣啊,之前还以为你吹牛,没想到这么厉害!”   “我叫之南啊,是新来的,死了没多久,以后跟你混啊。”   “又蹦迪,你可真无聊。”   “……”   波波的回复让宋遇的心生疼生疼,他充满了希望而来,想象过会得到一个失望的回复,可这答案让他失望的同时又一次揭开了伤疤。   他们因为之南而站在一起,可是之南却早已不在。   宋遇蹙起眉心说:“打扰了。”微微颔首后转身离开。   这一刻,宋遇知道自己要面对现实了,他的之南真的不在了。   波波看着身影萧瑟孤寂的宋遇朗声问他:“你要去哪儿?”   “我去见他。”   “去哪里见?”   “坟前。”   宋遇还有最后一件事要做,他要去程教授那里打听之南的家庭信息,他要找到之南被葬在哪里,带着他爱喝的酒,和他醉一场。   我答应你的事情还没做完,你却已经离开了。   但答应你的事情,我会完成。   找到你的父母,对他们说你的事情,告诉他们,你对他们的惦记,只是我可能要说一些谎话。   比如说,不会告诉他你离开了,我会说成是去投胎了。   我想,你不会怪我的对吗?   也或者……我不去亲自见他们,只是默默的在远处帮你看看他们是否还好,然后去你的坟前告诉你,他们的近况。   之南,这样好吗?   还是远远地看一看他们吧,免得他们想起你难过,我一个人痛就好。 第155章   晚上宋遇神色平常地回到家, 他没有让父母过分担心, 有条不絮的做着自己的事情。   翌日,他去学校问程教授关于郑之南的事情。   程教授听到他问郑之南,神色一愣,因为这个名字从宋遇的嘴里听到, 太奇怪了。   据他所知, 宋遇和那个学生应该没有过交集吧。   “你怎么忽然问起他来了?”   “因为我妹妹和他一个高中,是他的学妹, 今年高考, 报的就是A大,想让我帮忙要个联系方式。”   程教授闻言,神色有些说出不来的滋味道:“怕是没机会了。”   宋遇当然知道没机会了,虽然这仅仅只是一个借口。   “怎么了?”语气轻轻地, 适时地表现不解。   “你这个学弟, 开学没多久出了事故,成了植物人, 能不能醒过来都是个问题,你说有没有机会?”语气唏嘘。   程教授这句话让宋遇身体僵硬, 眼睛不自觉睁大了一些,他伸出手握住程教授的胳膊说:“你说什么?植物人?”   “是啊,都躺在病床上快9个多月了, 前几天他爸爸还来帮他处理学籍的事情, 从他爸的神情里能看出来, 这孩子怕是坚持不住了, 没之前稳定,唉,多好的孩子啊,家世好,学习好,人也开朗。”   宋遇完全没想到会问出这样的结果来。   之南从一开始就没有死!   他一直是活着的,只是成了植物人,所以他的魂魄并不是死去的人的魂魄,而是生魂?   因为身体的缘故,魂魄意外离体,加上记忆模糊,不知道自己还活着,生魂就开始了流浪。   想到这里,宋遇又记起来程教授说最近病情有了波动,支撑不住……   宋遇问程教授说:“可以告诉一下他在什么医院吗?他以前帮助过我妹妹,我想带她去见见他的父母,还有他。”   “在市里最好的那家医院,我把他爸爸的电话告诉你吧,都这么久了,能有个认识的人去见见那孩子也好,他爸看到也会高兴一些。”   因为信得过宋遇的人品,加上怜惜躺在病床上的郑之南,程教授没有怀疑宋遇说的话,给了郑之南父亲的联系方式,甚至还为宋遇发了个短信过去,解释一下电话号码给了对方的事情。   郑之南的父亲果然没有抗拒,对于有人在这个时候能去看看儿子,他是很乐意的,特别是之南的朋友能过来。   坐在去医院的地铁上,宋遇到现在都回不过神来。   他怎么都不敢相信,他的之南竟然还活着,并没有死去。   这一刻他终于体会了什么叫沙漠中行走的旅人渴了很久终于见到绿洲时的心情。   激动和欢喜,还有不敢置信。   他不敢太高兴,他怕失望,在没有见到之南之前,他要按捺住胸中的激动。   一个小时的地铁,是宋遇从未感觉到的漫长,他的心情非常煎熬,可适当他真的站在医院的大门口了又生出了怯意。   他太害怕了。   害怕见到的人不是他要找的那一个。   他怕自己彻底的崩溃,甚至不管不顾的做出傻事来。   郑之南走向住院部,给郑之南的父亲郑叶打电话。   电话接通,郑叶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宋遇向郑叶问好道:“叔叔好,我是宋遇,程教授告诉我之南在这家医院,所以我过来看看他。”   “我知道,你们教授和我说过了,我现在不在医院,护工在那里,等下班后我才能过去看他,你自己进去吧,我和护工说一声,叔叔谢谢你能来看之南,他知道了一定很高兴,他最喜欢热闹了。”说到后面,语气里有一丝惆帐。   “好,谢谢叔叔,给叔叔添麻烦了。”   挂了电话后,宋遇按照郑叶给出的病房号来到了3楼的vip病房。   这里设施完善,处处都很干净,消毒水的味道很淡,夹杂着鲜花的味道。   他站在病房门口,久久不敢推开门。   还是有人从外面打开门,他才恢复了一些精神。   他看着打开门的护工说:“你好,我是之南的朋友,和郑叔叔说过今天过来看之南。”   接到过电话的护工看着拿着一束粉色的玫瑰花宋遇,和善地笑着说:“我知道,郑先生和我交代过,花我帮你插起来吧,之南就在里面。”   宋遇机械的把花递出去,又机械的走进病房,走进去几步,来到里间才看到病床上安静躺着的人。   不是他的之南又会是谁呢?   宋遇看着带着呼吸罩,身材消瘦的郑之南,眼眶发红,慢慢靠近他。   虽然比他印象里的之南瘦了很多,可眼角眉梢就是他的之南。   唯一有所不同的大概就是魂体的郑之南会睁着那双亮亮的眼睛看着他,而病床上的之南双眼闭在一起,仿佛睡着了一眼。   护工对宋遇说:“这两天身体特征稳定了不少,前几天真是吓死我了,好几次都没了心跳,还好发现的及时,抢救的也及时,这才救了回来。”   按照护工说的时间,刚好是之南被张天师和赵乾折磨的那一天。   越想越恨的宋遇不想被这两个人影响了心情。   他坐在床头旁的椅子上,静静地看着郑之南,给他拉了拉被子,当护工出去倒垃圾的时候,悄悄握住他的手摩挲自己的脸颊,对他说:“之南,我来看你了,没想到吧,我竟然找到了你”语气里有欢喜。   宋遇红着眼眶微微垂眸轻轻地说:“我都来看你了,是不是该醒醒了?”   只是没有人回应他。   沉睡的人依旧在沉睡。   痛苦的人依旧在痛苦。   好在,终于有了可以寄托的方向。   晚上郑叶从公司赶到医院,本以为他加班到这么晚,那个男孩已经走了,没想到他去的时候,男孩还在。   这让郑叶有些感动,没想到过去了这么久,之南还有朋友愿意来看看他。   他从前最喜欢热闹,但因为意外,又因为漫长的时间,一开始还有人来看望他,后来就再也没有人过来看看他,和他说说话。   郑叶拍了拍宋遇的肩膀说:“谢谢你能来看之南,他知道了一定很高兴。”   “因为他答应和我一起喝酒,所以我是来找他兑现承诺的。”   连这小子喜欢喝酒都知道,郑叶就更加确认儿子和宋遇认识,不知不觉说了许多给宋遇听。   “之南的妈去的早,虽然家里只有我们父子俩,但之南也争气,从不招惹是非,性格也开朗,本想着考上了他最喜欢的大学,就等着他毕业后来公司继承家业,没想到就出了这样的事故,不过就算如此,我也坚信我孩子会挺过来,他总有一天会醒来。”心态很积极的郑叶这样和宋遇说。   虽然很多人都不看好,但郑叶一直坚信郑之南很坚强能挺过来。   宋遇和郑叶想的一样,他眼神坚定地对郑叶说:“之南一定会醒过来,他那么喜欢玩,肯定早就躺的无聊了。”   郑叶本以为会看到宋遇眼中的怜悯,因为很多人听到他这么说都会用怜悯的眼神看他,仿佛他在说一些天方夜谭。   “对,他一定能醒过来!”郑叶因为宋遇和他一样坚定,心情特别好,叫来外卖和宋遇一起在病房里吃。   宋遇说:“我们在这里吃不好吧,要不要出去吃?”   郑叶挥挥手说:“就在这里吃,这小子不仅爱喝点小酒,嘴也馋,咱们多在这里吃几次,没准这小子受不了诱惑就睁开眼了哈哈。”   郑叶的心态让宋遇原本有些沉重的心情都变得轻松了不少。   晚上吃了东西,郑叶听到宋遇想在这里陪之南,立即挥挥手说:“不能因为之南的事儿耽误你学习,反正快放假了,你白天没课了再过来就行,其他时间你该做什么还做什么,不能因为之南咱们该工作的也不工作了,该上学的也有理由逃课吧?留这里有什么用,有空看一看,和他说说就行,不用一天24小时守着,这小子知道也不会赞同。”   被郑叶说服的宋遇从此之后一旦没课了就往医院跑,不做别的,就和郑之南说说话,知道他喜欢喝酒,有时候会在不伤害他身体的前提下用棉签给他嘴唇上沾点酒引诱他。   或者和他说一些他们两个之前在一起做的事情。   特意买了月季花插在病房里。   一来二去,郑叶就越来越觉得之南的这个朋友真是没话说,是真把他家之南当朋友对待。   不过郑叶对宋遇实在是没印象,他后来仔仔细细搜刮脑海里的记忆,都没找到关于宋遇和儿子是朋友的记忆,但是他又想着吧,可能认识的时间不多,还没来得及跟他介绍,也就没有强求。   反正能看出来对儿子很上心,有时候赶上了,活动身体都是宋遇帮儿子在做。   郑叶虽然一直坚信儿子会醒过来却从没想过什么时候会想过来,他已经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一年两年,甚至三年四年,只要儿子有心跳有生命特征,他都不会拔掉氧气罩。   做好了打持久战的郑叶在宋遇来到郑之南身边一个月后收到了一段宋遇拍得视频。   视频上是郑之南的手,画面一开始是静止的,但是五秒后,那安静的手动了动,只是食指轻轻地伸了伸。   这画面对别人来说没有什么惊奇,可对于等待了将近10个月的郑叶来说就像是中了一亿大奖一样激动。   他儿子要醒了!   他的手动了! 第156章   郑叶怎么都没想到会这么快, 这种超乎意料的惊喜是非常非常巨大的。   正在开会的郑叶连会议都顾不上了,立即让助理接手, 自己亲自开车往医院奔。   不仅郑叶激动,去看郑之南的宋遇也激动的不行,不过当郑叶激动的时候, 宋遇已经平复下来了些, 因为在拍给郑叶视频之前, 他发现了郑之南手指在动后就疯狂了一回, 然后不等他继续疯狂,郑之南的手指又动了。   为了让郑叶也高兴高兴, 他就拿出手机拍下了这幅画面, 发给郑叶。   这绝对是个好兆头。   等郑叶赶来后, 郑之南非常给面子的两只手都有起伏, 看检测仪上面显示的生命特征也在增强,没有之前那么微弱。   郑叶看着10个月来第一次有了反应的儿子,他觉得这里面宋遇的功劳最大, 一定是因为他的到来才让儿子渐渐好转。   他很感谢宋遇,拍着宋遇的肩膀说:“等之南醒过来后,我们仨一定要好好喝一杯,我到时候让之南认你当哥哥, 你就是他的救命恩人!”   宋遇本来还一脸笑意, 听到说让郑之南认他当哥哥, 脸立即一僵, 慢慢地说:“不了吧, 我们这样就挺好的,什么哥哥不哥哥,不用那么多此一举。”   郑叶看宋遇没有因为能当郑之南的哥哥和他们扯上关系,心里就更欣赏宋遇了,当然,也不是说宋遇答应了他就不欣赏了,这是两种不同的心情。   愿意当之南的哥哥,那就亲上加亲,感情更深。   不愿意当之南的哥哥,想和从前一样,那说明他品行澄明,在意的是这份友情。   随着时间的流逝,郑之南从一开始手指偶尔动一下变成了给他翻身活动身体的时候也有了反应,半个月后他已经不需要呼吸机来维持生命,可以自主呼吸。   一个月后郑之南终于睁开了眼睛。   那一天宋遇陪在郑之南身边,郑叶这个点依旧在公司忙得脚不沾地,但是郑之南醒来后,宋遇握住郑之南的手给郑叶发了一条信息。   他想,之南醒来一定也想看到自己的家人。   只是宋遇想到当初郑之南忘记自己的家人,甚至家在的什么地方,那个时候说的是爸爸妈妈,不想爸爸妈妈再想起他难过,但其实郑家的女主人早在郑之南十来岁的时候就去世了,郑之南几乎是郑叶一手带大的,因为不想孩子受委屈,郑叶也一直没有再婚,虽然谈过女朋友,但后来都不了了之了。   那个时候,在忘记自己家人,甚至自己的家在哪里的之南一定是也想妈妈的吧。   所以才会说不要爸爸妈妈再因为他难过。   想到这里,宋遇有些心疼郑之南。   关于宋遇三天两头跑的不见踪影,连奶奶那里都没时间去的事情,宋历和乔湘想着他都半失恋了,就随他去放松心情,不然心情抑郁的去见奶奶,也会让老人忧心,还不如心情变得好一些再去看望老人。   只要孩子能想通,乔湘和宋历对任何事情都看得很开,从不庸人自扰,为了点小事就陷入无止境的忧虑中,两人都是乐天派。   这天,整个暑假都在往外跑的宋遇回到家终于是笑着的。   乔湘和宋历好久没看到儿子真心实意的笑容,还如此放松,两人也彻底的松了口气。   看来是走出来了,想通了。   乔湘看着坐在餐桌前吃夜宵的儿子,总觉得这段时间儿子憔悴了很多,但是精神头挺足的,所以也没太担心,现在看到他神情放松,眼角眉梢都透露出淡淡的喜悦,她和他爸心情就更放松了。   “看你终于恢复了,心情不错的样子,下周去看看奶奶和外婆吧,等你开学了就有的忙了,下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空过去。”   想到郑之南已经醒过来,积极地配合医生和护工做复健,宋遇点了点头说:“好,星期二就过去。”   他为郑之南感到高兴的同时,也因为免去了一丝忧虑,他一直很担心某天郑之南醒过来后不认的他,将他们曾经的交往因为从肉身醒来而一笔勾销,记不得他。   但幸运的是,他握住郑之南的手是,之南没有挣脱开,还叫了他的名字。   那一刻他没有忍住,忍了一个多月的眼泪没出息的落了下来。   他自从成年后,两次落泪都是因为郑之南。   第一次是因为他的离开,第二次是因为他的苏醒。   一个是痛苦的泪水,一个是喜悦的泪水。   可是喜悦大过当初的痛苦,只要之南能醒过来,他觉得之前的一切都只是对他的一个考验,一场磨难。   风雨过后,见到了彩虹。   翌日,宋遇去见了郑之南,顺便和他说要去看望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的事情。   宋遇要去看望长辈,郑之南也要见亲戚朋友。   自己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也要过来看他。   宋遇走的时候,郑之南笑着跟宋遇说:“我们学校见。”的确是学校见,因为等宋遇看完老人,也要开学了。   而郑之南也会争取早点恢复身体,重新回到宋遇的身边。   好在郑之南虽然成为了植物人,但郑叶请了专业人员,为了防止他肌肉萎缩,天天都在给他按摩身体,不让他的身体僵硬,所以恢复起来也很快。   就是太长时间躺着,反应有些慢,所以需要积极地配合做复健。   宋遇不在郑之南身边的时候,郑叶和郑之南讲了之前说要宋遇当他哥哥的事情。   “本来我是想着,要不是他天天陪着你,跟你说话聊天读小说,你应该不可能醒的这么快,想让你认他当个哥哥,只是他拒绝了。”   郑之南听到郑叶的话笑出了声。   什么鬼啊,宋遇能答应当他哥哥才怪。   郑叶性格算是粗中有细,但是再细心大概也没猜出来宋遇和他是那种超乎友情的关系,大概以为他们是好哥们吧。   郑叶说完看到郑之南笑出了声,丈二摸不着头脑说:“怎么了,我这个要去很傻吗?”   郑之南结合郑叶的性格,对郑叶说:“爸,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喜欢男的。”   “啊?”这个郑叶还真没听郑之南说过。   “惊讶吗?”   “是有点惊讶……不过倒也不觉得有多奇怪。”虽然他身边认识的同性恋不多,但也有一些,只是他惊讶的点在于,没想到儿子喜欢的是男人。   郑之南一边扶着扶手走路,一边对郑叶竖起大拇指说:“不亏是高端人士,见多识广,你不惊讶就好,我还以为你要拿出棍棒把我给打直呢。”语气调侃。   郑叶从小和儿子就是以兄弟相城,郑之南没大没小的样子他都习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   闻言拍了下桌子对郑之南说:“我的小祖宗啊,你能醒过来就不错了,我还管你喜欢男的女的,你喜欢鬼我都不管,只要你往后的日子过得开心,一生平安我就放心了。”让儿子的命和他的性向比,郑叶自然分得出哪个最重要。   如果不是儿子经历过这次的生死大关,他可能会苦口婆心劝一劝儿子,毕竟当个同性恋,在这个社会上要遭受很多非议,不过好在他家有钱,外面再有人叨叨,能把他儿子怎么着了?他这么努力就是为了让儿子过得开心快乐,所以,性向不是主流也没关系,他开心就好。   只是郑叶没想到儿子下一句就是:“我喜欢宋遇。”   郑叶手里的水杯差点掉地上。   立即急急道:“你可不能乱撩,人家是个好孩子,对你那么好,你弯了就算了,可别把人家往沟里带。”这个社会,同性恋日子苦啊,得不到大众认可,法律也没有通过同性恋婚姻法,他儿子不愁吃喝,就算不务正业也能逍遥一辈子,宋遇好好的一个孩子,家里未必支持,可不能轻易坑人家啊。   郑之南但笑不语,但他还是挺喜欢郑叶这个人设的,爽利大气,也不会因为他是他的儿子就让他胡来。   郑之南说:“我有分寸。”没说我们早就在一起了,因为不好解释。   而且他现在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他想,既然他能醒过来,那波波呢?波波会不会也是生魂,也有醒来的一天?   他要去确定一下波波的身体是否还在。   然后想办法让波波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去。   当时和宋遇了解关于波波的事情也只是道听途说。   郑之南做完复健后洗了个澡,躺在床上用手机查找关于作家齐沣的新闻。   搜索了所有关于齐沣的新闻后,他发现,没有任何一个新闻媒体有报道过关于齐沣不治身亡的消息,也没有说他抢救失败如何,大多数都说他陷入昏迷。   出事的头一两个月关于他的新闻还比较多,后面几乎就没有了,现在六七年过去了,社会上几乎没有人再提过有关于齐沣的事情。   搜索微博和一些社交平台,大多数都是读者单方面在纪念齐沣,为他祈福什么的。   没有爆出他已经死亡的新闻那说明齐沣很有可能和他一样是植物人的状态。   他现在只想确认齐沣是不是植物人,然后和宋遇一起引导波波回到肉身的身边。   他结合之前的了解,甚至有一个大胆的猜想。   那就是所谓的鬼魂其实是陷入昏迷的人的魂魄,只是因为身体遭受了重创而迷失了自己,开始了孤魂野鬼的飘荡。   而波波说有些鬼魂没有自主意识,甚至痴痴傻傻,也说明脑部重创后,智力和神经都受到了伤害所致。   而有些智商在线的鬼魂则可能是脑部伤害过小,所以能和其他鬼交流。   其实用一些植物人曾经喜欢的事物唤醒他们是有用的。   因为他们在听到熟悉的事物后会被这些对于他们来说来自天外的声音指引着回到身体里。   而消失的鬼很有可能根本不是投胎,而是家人放弃了他们,觉得他们没有了苏醒的可能,让医生停止了对他们身体的供养,从而彻底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也就是真正的死去。   当然,这都是郑之南自己的一点猜想,要真正的印证还需要宋遇和他一起行动起来。   首先就是帮助波波回到他的身体里。   这是第一正事,还有一件事就是,他得多和宋遇一起晃荡,他可不能让赵乾以为他胜利了。   哎呀,一想到等他恢复了行动能力,和宋遇出双入对,让赵乾心如刀割,难以接受,他就觉得暗爽。   他什么事儿都不用对赵乾做,就和宋遇形影不离就足以叫赵乾痛苦。   他妈的,他到现在还记的被火烧的滋味儿。   轻松世界没有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剧情,所以这种老子什么都不敢也能叫你痛不欲生的剧情最爽了。   你费尽心机铲除异己,结果最后还是只能眼睁睁看着爱的人和别人在一起。   真刺激。   不许一兵一卒,郑之南最喜欢这种反转。   开学那天,已经销假的郑之南阔别了校园一年之久,终于又脚踏实地的站在了A大的校园里。   虽然阔别了这么久,但郑之南有信心把落下的课程补回来。   因为他的情况特殊,学校也给了补考的机会,只要他补考合格就可以继续跟随同专业的同学们一起进入大二。   郑之南早有准备,他当时在做复健的时候就让郑叶请了家教亲自给他补课。   所以学习方面的问题都无须太担忧。   而且波波的事情因为郑叶的关系,也有了一些眉目。   比如说虽然波波家只是中产家庭,但因为他写书有不少版权费用,支付他平顺的待在医院里还是够用的。   医院虽然没有郑之南这么豪华,但该有的护工和定期的按摩还是有的。   郑之南确定了波波的肉身在什么医院什么病房后,开学两天后就和宋遇一起去找波波。   因为他已经不是鬼的缘故,加上没有宋遇的能力,他看不到波波。   波波看到人类状态出现的郑之南,又惊又喜,惊是不解郑之南为什么会变成了人,喜是他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好好的站在他的面前。   宋遇把郑之南推测出来的事情告诉了波波。   波波听完非常兴奋,有什么比当了孤魂野鬼这么久后有人告诉你其实你还可以变成人更兴奋的?   “所以鬼其实不是鬼,只是魂魄离体……”   郑之南听到宋遇复述波波的话后说:“不要太高兴,这些只是我的推测,因为我的例子,才想要帮你试一试,成不成功先放一边儿。”   波波闻言一摆手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和波波商量好了后,9月底,郑之南和宋遇一起带着波波来到了他的肉体所在的医院。   和他说清楚了时间地点后,两人陪着波波来到了住院部,他们见不到波波的身体,毕竟虽然和鬼魂状态的波波认识,可并不认识现实中的波波,波波好歹也是知名人士,出了意外后有不少居心叵测想要大爆新闻的记者潜入过,还有一些疯魔的读者想强闯,因此齐家对波波的看护特别严格,一般人,不是齐家的亲戚是见不到齐沣的。   因此送到住院部后,剩下的路只有波波自己来面对了。   波波这么多年都没有去见自己的肉体,一是在郑之南没和他确认齐沣这个人的时候,他都想不起来齐沣具体是死了还是怎么了。   加上他已经成了鬼就想当然的以为自己早死透了,就没有执着见一见自己的坟啊,或者见一见自己的家人,他想不起来自己的家人。   然后在他以为自己死了六七年的时候,忽然有人告诉他,他可能还活着,只是生魂离体,以为自己成为了孤魂野鬼,加上找不到家,迷失了自己,才这么久都没有苏醒。   波波在去自己的病房时,心里也不由开始忐忑。   和郑之南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还是挺想得开的。   可是他担心病房里的那个人不是他,也担心自己就算去了也是失望而归。   当波波即将面对自己时,郑之南和宋遇回到了车上。   车是郑之南的,其实自从郑之南醒来后,他和宋遇都没有好好的独处一阵,也没有好好的说过话。   从醒过来两个人都一直很忙,后来就是开学,再后来就是帮助波波回到自己的身体。   两人坐在车上,郑之南坐在副驾驶对驾驶位的宋遇说:“希望能成功。”   “一定能成功。”   “希望有一天能和波波面对面坐在一起喝酒。”而不是凑在一起闻酒。   宋遇握住郑之南的手说:“一定可以的。”   “宋遇”郑之南反握住宋遇的手,笑看着他说:“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   “什么?”   “当初我和你说过的,我想和你……醉一场。”说这句话的时候,郑之南的手指剐蹭了一下宋遇的手心。   宋遇揽住郑之南的身体,吻了吻他的唇说:“记得。”这是郑之南醒来后,宋遇第一次吻他,之前有郑叶在,他们都一直保持着距离,也没有什么过分的举止,后来就一直各自忙碌,今天把波波的事情解决了,两人都有些松懈,宋遇不免有些心猿意马。   当一个吻结束后,宋遇抚摸着郑之南的脸颊说:“我们把车开回去,然后一醉方休。”   宋遇给郑之南扣上安全带,开着车向郑之南所住的地方驶去。   郑之南和郑叶住在一起,但那天郑叶不在家,他出差了。   因此回到家后两个人都有些放肆,白兰地和人头马全都拿了出来,干红和香槟也混着喝。   最后醉成什么样自然可以想象。   第二天两个人光溜溜的从被子里醒了过来。   宋遇第一次早上醒来后不想立即起床,他懒懒的拥着郑之南,咬着他的耳朵和他亲热。   他说:“我想今天和我爸妈说我们的事情。”   “为什么?”郑之南睡得浑身都是酸软的,加上喝了酒,虽然洗了澡刷了牙,但还是觉得自己一身酒气,他从床上坐起来,拿起扔在床上的浴巾裹住下半身,走向厕所。   宋遇用手支着头,靠在床上看着郑之南光裸的背影,还有好看的蝴蝶骨,说:“因为我想正大光明的和你牵着手走在路上,站在亲戚朋友的跟前,而不是佯装只是好朋友彼此笑一笑。”   郑之南拿着电动牙刷刷着牙,闻言笑眯眯的探出头对宋遇比个ok的手势。   既然他当初没有死,郑之南就更加确信这个世界是轻松文的世界,那么就算有一点困难,也会游刃而解,依照他了解过的宋家夫妇,宋遇告诉他们,他们应该也只是诧异一下,并不会激烈的反对,让他必须喜欢个女生什么的。   而他这个世界的老爹就更不用担心了,他能活得健健康康的他就很开心了,至于他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他一点都不在意。   何况,在宋遇还没出柜的时候,他已经和郑叶出过柜了。   等双方父母都知道了后,接下来就是秀恩爱,气傻子。   傻子当然是赵乾了。   至于张天师什么的,他也要去道观里装逼一波,气气他。   ——你看你看,你以为你灭了我,但我还是活蹦乱跳,仍旧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你能拿我怎么办,怎么办,略略略。 第157章   宋遇说到做到, 和郑之南住了两天后回了家。   虽然他知道自己的父母通情达理,很多事情都说得通, 但未必就对他的性向也通情达理,为了不给郑之南一个烂摊子看,也不想让父母给他难堪。   他想一切解决了后再带郑之南来家里见父母。   对于儿子近来的变化, 乔湘和宋历都看在眼里, 他们就知道儿子能调整过来。   只是还没放下心多久, 儿子就一脸严肃的要和他们说一件事情。   弄的他们也挺忐忑的。   因为儿子很少露出这种凝重的神情和他们聊天, 一般都比较平和从容。   让他们夫妻俩总觉得这事儿特别严重。   因为宋遇的关系,乔湘和宋历也都一脸严肃的坐在宋遇对面的沙发。   宋历说:“什么事儿?严重吗?问题大不大?”   宋历说完, 乔湘握住他的手, 睁着美目看儿子, 眼里都是担忧。   看到父母这么紧张, 宋遇神情一松,觉得自己弄的气氛太僵了。   宋遇神情一松,宋历和乔湘也就慢慢放松了一点, 但还是催促着他赶紧说。   磨的人手心都要出汗了。   “其实也不是特别大的事儿,只是这事儿是关于我的,我是很真诚对待这件事的,所以就有些紧张了点, 是感情方面的, 你们不要乱想。”   一听是感情方面的事情, 宋历和乔湘彻底的放松了。   只要别跟他说什么迷恋赌博和借贷, 欠了一屁股债, 或者被人坑了吸了毒,其他的宋历觉得都不是大事儿,更别说感情问题了,那更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儿。   “你真是,之前不都和你说过了吗?你喜欢谁都行,只要你们真心相爱,我和你妈都不会有任何反对意见,毕竟日子是你们俩过的,肯定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才能幸福,你刚刚搞得那么严肃,害得我和你妈心都提起来了。”   “那喜欢的人是男生也不会反对吗?”宋历话音刚落,宋遇紧接着就说了一句。   宋历说话的时候手里拿着水杯,说完刚准备喝,听到儿子的话就被呛到了。   呛的还挺厉害,乔湘一个劲儿拍他的后背。   宋历和乔湘也都是比较优渥的家庭出来的,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当年他们那一代的时候就各种发起请愿,希望能够同性恋合法化,但到他们年纪大了,孩子都快到了年纪结婚了,国家也没有要把同性恋合法化的意思,说这些不是说他们当初支持这项请愿,现在年纪大了就不支持了,只是说这个大环境对同性恋还是很不好,不管怎样,同性恋都比异性恋要艰难许多。   他们是支持的,也希望能减少同妻的悲剧,同时也给同性恋有相伴到老,生病住院的时候自己的另一半有权利给自己签名。   年轻的时候想过,未来自己的孩子如果喜欢同性,他们会怎么做。   宋历那个时候还在上学,和乔湘还是恋爱关系,聊到这个事情,俩人都一致表示支持孩子的选择,孩子能跟他们说,是对他们的信任,社会都这么压抑同性恋了,难道作为父母的还要去排挤伤害自己的孩子?   喜欢上同性难道是什么大罪,这么不容于世吗?   只是他们一直没了解过孩子的性向,宋遇这么一摊牌,他们俩确实有些措手不及,但不是愤怒,也不是不安,更多是心疼,因为同性恋在国内连婚都结不了啊,想想未来,他们怎么能不心疼?   虽然他们有移民的能力,但要舍弃国内的一切去国外生活,也是需要慎重考虑的。   总之,心疼大过诧异。   “我和你妈都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也年轻过,热血过,身边也不乏同性性向的朋友,知道你们一旦确定,就没可能再喜欢上异性,你早就成年,我们也相信你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告知我们,不是儿戏,既然你这么郑重的和我跟你妈说,也说明你对我们的重视,也会希望得到我们的支持,我和你妈在你还没出生的时候,就有想过这个问题,虽然当时只是刚好在热议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当成一个问题来讨论,但我们从前到现在,都一直是尊重这个性向的,同性恋与异性恋是有同等权利的,我们支持同性恋,不是因为你是我们的儿子才支持,这是人权问题,我们相信同性恋是和异性恋一样应该得到基本的权益,也应该得到尊重和祝福。”   宋遇知道自己的父母一向明事理,但一直觉得当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有些难受。   但没有想到父母会这么理解他们的选择,并且给予了极大的支持,而且这份支持不是因为他是他们的儿子才支持,而是一直就很宽容甚至尊重这个群体。   现在,刚好他的儿子也是,所以更加给与了强力后盾。   宋遇从前没和父母聊过这个话题,也无从知晓他们的态度,所以这次的聊天出乎意料的顺利和谐,也让宋遇有些触动。   触动的点在于父母的支持和鼓励。   “你是已经有了交往的对象,想带回来给我们看,所以今天和我们说的吗?”宋历和乔湘又不愚钝,怎么会想象不到这两者之间的关联。   “下周不是要和赵叔叔和周叔叔家例行聚会吗?我想带上他一起,在此之前,就想带他来和你们正式见面。”   “那不如就明天让他来我们家做客吧,你这大学三年没谈恋爱,没想到临到最后一年给了我们这么大一个惊喜,他是哪个大学的?”   “是A大的,我的学弟,也是A市的。”   “那你之前怎么说他搬家了?”   “其实不是搬家,是生病了,我不想你们担心,就借口搬家。”   难怪儿子那段时间那么难受,一点都不想只是对方搬家了那么简单,但因为是感情的事情,所以他们也没过多插手。   “现在好了吗?”   “好了,然后也确定了关系,所以就想和你们说这件事。”因此也就有了今天的对话。   “说到生病,赵乾暑假之前那段时间我听他爸妈说也病了一场,我和你妈还想去看看,但赵乾心情不好,他妈就没让他多见人,现在应该好多了。”   “哦,没别的事情我先回学校了,然后和他说明天来家里做客的事情。”一说到赵乾,宋遇就敛下神情,起身离开。   这种微妙的变化,宋历和乔湘也察觉到了。   “俩人是不是闹什么矛盾了?”   “我也感觉有点,不过年轻人闹矛盾很正常,过不了两天也就好了,咱们长辈掺和进去小辈才尴尬,不要管了。”   “嗯,有点期待明天见到那孩子,也不知道长得什么样。”   “长得什么样都是儿子自己挑的,他开心就行。”乔湘比宋历更平和,也不在意美丑,但她心里是觉得,儿子挑的,眼光准没差。   有这样的父母,见家长有多顺利,宋历和乔湘看到郑之南有多喜欢,完全不用细说,他们都很喜欢郑之南活泼开朗的性格,觉得和儿子特别配。   “宋遇的性格有点闷,你可别嫌弃他没情趣。”宋历看到郑之南后,觉得人家这孩子不比儿子差啊,而且儿子的性格其实有点闷了,颇有些担心儿子到时候会被嫌弃。   郑之南忍不住笑,拿着筷子说:“我就是个话唠,他闷就闷点,不然都是话唠,日子得多聒噪啊,这样就好。”   乔湘听完,立即给郑之南又添了一碗汤,越发喜欢这个孩子。   “这汤养身体,多喝一点,阿姨特意提前煲上,足足两个小时,味道特别正。”   “谢谢阿姨。”   宋遇其实不算闷,只是没郑之南这么长袖善舞,人见人爱,特别是两人私底下可不是只有郑之南一个人说,有时候宋遇可比郑之南这个心里稳如泰山的家伙热情多了,毕竟宋遇是20出头的小伙子,郑之南这心理都成熟的不能再成熟了。   然后吃着吃着,就聊到了周末聚餐的事儿。   “你那天没事儿吧?我都已经和我那两个老朋友说了,到时候我们宋遇的男朋友也会去。”   “去的,有好吃的一定去。”   “当然有好吃的,到时候叔叔给你露一手。”   “没问题。”   宋遇对郑之南说:“开吃吧,吃完再聊,不然一会儿都凉了。”他没想到父母这么喜欢郑之南,喜欢到平时三个人吃饭也没这么能聊,今天聊的都快停不下来了,菜都要凉了。   “吃饭吃饭。”   见完家长后日子飞逝,很快就到了家庭聚餐的日子。   依旧是三家人,全都在,只是今天有了新的成员,宋家添人了。   宋历也没藏着掖着,直接表明儿子的对象是男孩子,宋历的这两个朋友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也不是没见过这种情况,都表现的很宽和。   尤其是赵家的父母,他们家儿子早就跟他们出柜了,一听宋历的孩子也是,还交了男朋友,颇有些激动,因为感觉到了一个阵营里。   只是在一片祝福声中,见到郑之南的赵乾则是一脸苍白,眼神里都是不敢置信。   怎么会这样? 第158章   赵乾再怎么样也是成年人,加上马上就要进入社会, 定力还是有一些的, 可是看到郑之南的脸, 赵乾就愣住了。   一开始他觉得对方没准只是宋遇痛苦时期的一个替代品,可是依照他对宋遇的了解,他就算痛苦死, 也不会去找一个替代品慰藉自己,他不会那么无耻。   但这个人又是怎么回事?   一瞥一笑, 五官身高都和死去的那个鬼魂一模一样。   这不是替代品,这就是他!   想到这里, 起了鸡皮疙瘩的赵乾想起来自己身上随身带着的符纸。   当郑之南起身离开要去洗手间的时候,赵乾趁宋遇不注意的时候也去了洗手间。   赵乾刚走进去,站在洗手间内左侧的郑之南把只顾着查看格子间没注意到他的赵乾的背拍了拍。   赵乾因为心里想着事情,忽然被拍了一下,猛地转身后退了几步。   看到是郑之南, 惊慌的神情换上了凝重。   他说:“是你。”他没有问郑之南是谁,而是用肯定的语气说他就是那天雨夜被宋遇抱在怀里的鬼。   虽然只有两个字,但郑之南能听出来真正的意思   郑之南把手背在身后, 笑吟吟的看着赵乾, 微微颔首说:“对, 是我。”   他话音刚落, 赵乾就把手中的符往他的身上扔。   如果放在从前, 这符一定能叫郑之南痛不欲生, 但现在, 那符不仅没作用还“啪——”的一声很没面子的掉在了地上,像是打在了赵乾的脸上。   他看到郑之南的时候心里响起了“怎么可能”,符文掉在地上的时候,他心中又一次响起了这句“怎么可能”。   郑之南垂眸看了一眼掉在地上的符文,保持着淡笑的样子弯腰伸手十足挑衅的拿在手上转了转,眼尾扫向赵乾说:“是不是很震惊,以为我还是鬼?”   “你就是鬼!”赵乾眼里有崩溃,也有不甘。   明明那天张天师也说他已经被驱走,甚至魂飞魄散了,怎么会好端端的站在他面前?   “我是鬼的话,你的符怎么对我没用了?我是人,你看——”他走近赵乾,拿起他的手按在他的手背上,让他感受他的体温,感受他与常人无异的一举一动。   赵乾惊慌失措的挣脱他,摇着头说:“你是鬼!你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会在这里!”他就算触碰到了郑之南,也感受到了体温,也不相信郑之南。   “赵乾,我就算是鬼,你毁了我,就是对的吗?我做了什么伤害你的事情,你要毁了我?”郑之南说完这句话低低的笑了一声接着说,“你不过是因为宋遇爱上了我,和我在一起,心里不平,不甘心,所以借着这个名头找道士来杀我,但抱歉啦,我本来就没死,你们的努力促使我又从我的身体里醒转了过来,谢谢你。”最后三个字特别真诚。   真诚到让赵乾觉得刺耳,难受的整个人都在颤抖。   郑之南说完后把手里的符重新放到赵乾的手里,接着施施然离开,脸上从始至终都带着不把他放在眼里的笑容。   仿佛把他当成猴耍一样。   不是仿佛,就是把他当成猴一样的耍弄。   只是刺激刺激他,和赵乾对他做的事情比起来,应该不过分吧?   郑之南转身离开,刚踏出洗手间就看到了靠在墙壁上抱着臂等他的宋遇。   郑之南看到宋遇时,笑容真诚多了,他走过去说:“你都听到了?”   “嗯。”   “过分吗?”   “不过分。 ”宋遇这么说完,离开墙壁站直伸出手握住郑之南的手准备离开。   他站在这里不是随时等着郑之南说的过分了去阻止他,而是不想郑之南觉得扫兴,还有一层意思就是防止郑之南吃亏好赶进去帮助他。   这时赵乾刚好神情恍惚的走出来。   宋遇拉着郑之南的手和郑之南一起回头去看他。   赵乾看着宋遇说:“宋遇,你就不害怕吗?”   宋遇闻言松开手直接揽住了郑之南的腰,然后对赵乾说:“不论是人是鬼,都是我爱的人,面对爱人,又怎么会害怕?”简直无从说起的一个问题,这是一场非常滑稽还有自以为是的闹剧,让他每次想起来都觉得恶心。   “可是他是鬼!”   “你之前说他是鬼的时候,带着道士杀了他,现在他是人了,你还说他是鬼,就算他是鬼,又怎样呢?我的选择,我自己承担,你过好你自己就行了,不要掺和别人的感情事。”   宋遇的话一点问题都没有,但字字戳心,让赵乾泪流满面。   他之前一直不承认自己带了私心,所以想让迷惑宋遇的郑之南消失,他以为这样他就有机会,或者就算没机会,也不会让任何人拥有宋遇。   但现实总是打的他晕头转向,无比绝望。   这一次,他再没有立场去做什么,难道还能杀人吗?他做不到。   正因为做不到,他就更觉得痛苦。   从未如此绝望过的赵乾什么都没有做,眼睁睁看着回到餐桌前的宋遇和郑之南头碰头聊天互动,所有的长辈都透着祝福,周家的妹妹也是一脸笑意,还有兴奋。   只有他,一脸的落寞。   赵家夫妇自然看出来儿子情绪不多,其实早在几个月前他们就觉得儿子有些不对劲,整个人都没精打采,而且上次回来一身伤,明明是被打的却说是摔得,但怎么问都问不出来是谁打的,但又怕逼孩子逼得太紧他不开心,他们也就只好忍着,也会暑假带着孩子去外面旅游了一圈,回来才好些。   但现在这种毫不掩饰的痛苦让他们有些紧张。   如果仔细想想儿子的变化,好像是从去奶奶那里回来就整个人都不对劲。   赵家夫妇越想越不安,而且他们渐渐发现儿子的目光一直在追随着宋遇的男朋友郑之南。   那不是爱慕的眼光,也不是羡慕,他的眼神很平静,甚至带着一丝怨恨。   为了不让儿子做什么冲动的事情,一顿饭匆匆吃完,赵家夫妇就以临时有事为借口带着赵乾回了家。   将赵乾带回家后,夫妻俩就准备和赵乾谈心,但是儿子表示累了想休息,非常不配合。   到了第二天甚至说还要去奶奶那里。   等儿子一意孤行的离开后,赵女士哭着催促老公说:“你赶紧跟上,看看他干什么,为什么去了你妈那边一趟,儿子就完全变了一个人,以前多好的一孩子,现在父母的话也不听了,老是往你妈那边。”以前都叫咱妈的赵女士因为赵乾的变化妈都不叫了,直接对老公说你妈。   赵乾他爸也不敢这个节骨眼上挑刺,只好开着车尾随在儿子身后,想看看他要做什么。   一边开车一边和耳机里的老婆汇报情况。   结果什么去他奶奶那里,是去他奶奶那里的道观。   去了后就直奔道观里面。   赵乾他爸怒气冲冲的开车折返到了母亲那里,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赵乾迷恋上信道教来了。   在赵乾父母的眼里,这些都是求个安慰,他们是绝对的无神论者,任何宗教都不信,也从来不让儿子信这个,结果现在儿子却直奔道观,这不是他妈妈的原因,还能是什么原因。   为了儿子,赵乾的父亲直接跪在了母亲面前,让她把前因后果全部说出来。   “他说他朋友身边有鬼,你就相信他的话真的让他去请道士驱鬼?”   “这世界上本来就有鬼。”赵奶奶语气十分笃定,闭着眼睛不想理一脸不屑的儿子。   赵乾的爸爸赵华彻底的生气了。   “你信就信,你拉着他凑什么热闹,他现在变得特别怪,阴沉压抑,我和他妈都快疯了,今天他说要来找你,我跟在他后面发现他去了道观。”语气忧心忡忡还有埋怨。   赵奶奶一听也有些担心,和赵华一起去道观找赵乾。   说来也巧,不仅赵乾去了道观,宋遇和郑之南也去了,加上赵华和赵奶奶,那可真是一出好戏登台。   先是赵乾和郑之南还有宋遇狭路相逢,当时赵乾正和张天师说话。   一转身就看到了冷着脸的宋遇还有笑吟吟无所谓的郑之南。   宋遇冷脸是因为他听到了赵乾的话。   赵乾说:“张天师,他的确活了,还是人的身份活着,你一定要再去看看!”   “你必须除掉他!”   “他没准只是还魂,身体是人的,但也很有可能是个尸体,只是被鬼利用了!”   说着说着,他就顺着张天师的眼神看到了旁边走来的宋遇和郑之南。   他立即拉住张天师的手臂说:“就是他!就是他!”   张天师一看郑之南就知道他是人不是鬼,他上次驱鬼不是因为赵乾让他驱鬼,而是这样留恋人间和诱惑人类的鬼他应该抹杀,但现在看到郑之南,他能确定对方是人不是鬼,所以根本不可能听赵乾的不管不顾就去写符文对付郑之南。   “他是人。”张天师甩开赵乾的手,说了还这么一句话准备离开。   赵乾却死死扯住张天师的袖子不让他走,说:“你没看出来吗张天师,他就是那天的鬼啊,就是那个被你烧死的鬼啊!”   “就算他之前是鬼,打你现在是人,我就不会在对他做驱鬼的事情。”   他们还在纠缠这些,赵华和赵奶奶就来到了道观,看到了对张天师拉拉扯扯的赵乾。   赵乾眼里已经疯魔,这是赵华最害怕看到的,他觉得儿子的精神已经不正常了。   只是他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宋遇和郑之南。   赵华叫到儿子的名字。   “赵乾,你在干什么,别这么没礼貌,跟我回家。”   宋遇和赵华问好,郑之南则点了点头。   他今天过来的目的是嘲讽张天师,虽然他将人鬼分得很清,甚至有些古板,但他还是会来讽刺他。   他要让张天师知道,他抹杀的鬼可能也是一条生命。   如果抹杀作恶多端的鬼,他没有任何意见,甚至还会拍手叫好,可是他所谓的“迷惑人类”就该被弄到魂飞魄散的下场吗?   事主还没怎样,他们这些所谓的正义之士就开始赶尽杀绝,不觉得很恶心吗?   你有什么权利?   你们有什么权利?   赵华去拉赵乾,赵乾却挣脱开,并指着宋遇旁边的郑之南对父亲说:“爸,他该死,他是鬼,现在借尸还魂来害宋遇,他应该被张天师抓走!”   赵华一脸抱歉的对郑之南点了点头,然后说:“对不起,他可能受了什么刺激,说话才这么不对劲,你一定不要放心里去,我们现在就带他回去。”   赵奶奶看到孙子这样也十分不安,因为她也不相信孙子的话,鬼怎么敢跑道观里来?还站在张天师面前?不是自寻死路吗?   这孩子难道是被之前驱走的那个鬼伤害了,所以遭到了反噬?   想到这里,赵奶奶就催促儿子快点带孙子回去。   “带他回去,快点。”生怕接下来再闹出什么事端。   她早就说了,这种事儿碰不得。   想到这里赵奶奶叹了口气,跟张天师说着抱歉就和赵华一起将眼神无力的赵乾带走了。   张天师以为赵乾一走,郑之南和宋遇也会离开,但是当他转身准备去内殿时,郑之南拦住了他。   他直截了当地说:“张天师别来无恙啊。”   张天师一开始以为郑之南只是和那个鬼长得像,没准是双胞胎,但他的语气让他顿住了,也没有之前那么笃定了。   “……”   “怎么不认识我了?不就是那个被你用蓝火烧死的鬼吗?你不认识我,还不认识我旁边的人吗?”郑之南说着拉住了宋遇的手。   张天师有些不敢相信真的是郑之南。   “你怎么会……”张天师惊讶的地方在于,本应该魂飞魄散的人此时是人身面对他的。   “我为什么不会,我本来就没死,只是遭遇意外成为了植物人,然后生魂离体,本来就是活着的,然后被你们这种恶心的人当成鬼怪诛杀。”   “不可能。”   “不可能?我都站在你面前了你还觉得不可能?不信的话你可以看看我的住院记录,不过也多谢了张天师的举动,或许我能成功从植物人的状态醒过来也有你的原因。”   张天师一张脸苍白如纸,因为郑之南这话的意思是在告诉他,他曾经诛杀的鬼也可能是活着的人,而诛杀之后能不能有命活着或者苏醒,很有可能和他有关。   而且,他的符咒是能让鬼魂飞魄散的,郑之南能醒过来或许是凑巧,但其他鬼呢?   只是不等他细想,郑之南就把石锤摆在了张天师的面前。   “或许你不相信我说的鬼魂的存在是因为肉身遭受重创,不相信他们的身体还是活着的,那么你应该知道作家齐沣吧,他也没死,我和他认识,做鬼的时候认识,但他成为鬼后和我一样,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不知道自己的家人是谁,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身体还在,只是成为了植物人,我上周和我恋人一起帮助他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你最近可以多关注关注社会新闻,我们一起来看看成为植物人七年多的齐沣会不会醒过来。”   郑之南说的特别仔细认真,一点空隙都不给张天师去思索和反驳。   甚至连齐沣的很多认识细节都告诉了张天师。   “你稍微了解一下我和宋遇的人生轨迹就能查出来我们从前是不是和齐沣接触过,到时候他醒过来我们会见一面,我们会把照片发给你,你就知道……你这么多年来杀了多少人。”   是人,不是鬼。   抹杀鬼,就是在杀人。   郑之南想要告诉张天师的就是这个。   让他背负沉重的枷锁,从此活在压抑和忏悔中。   他不需要打他骂他,只需要把事情掰开了揉碎了放在他的面前,让他自己去感受。   赵乾和张天师,两个人他都要让他们痛苦。   就算他们打的旗号多么光明磊落站的主角,可作为受害者的他也绝对不会心慈手软,轻轻拿起再轻轻放下。   他就要他们永远痛苦。   轻松文可不代表不能反击,他本身和赵乾还有张天师就是对立面,不管他们以为自己干了多好的事儿,为民除害,拯救苍生。   在他看来,不了解真相,随意决定任何物种生死都是恶心的存在。   郑之南把自己该说的都说了后就和宋遇离开了道观。   他们现在就在等待波波的苏醒。   让还在怀疑阶段的张天师得到最后的“一锤定音”。   在离开之前,宋遇停下了脚步,郑之南看着他转身对张天师说:“不要以为你会驱鬼之术就觉得自己有责任有义务帮助你所谓的被诱惑着驱鬼,特别是不顾本人意愿自作主张决定一切,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这句话套用在现实世界也可以套用在有鬼的世界,是人选择了甘愿,他没有向你们这群人求救,你们就根本没有资格去扼杀,当然,就算他们求救了,你们不想管也可以拒绝,这都是双向的,从始至终,我都觉得你很让人恶心,你是杀人犯,鬼也是人,只是遭遇了意外,你可以当鬼世界的警察,但鬼在做恶事的时候,你这个鬼使者可以出手,但鬼分明没有,你凭什么决定他的生死?你以为是鬼诱惑了人,难道就不能是人诱惑了鬼?呵——”说完这句,宋遇转身拉着郑之南的手就离开了。   当最后一句话说完时,郑之南觉得那一刻转身的宋遇太帅了。   ——你以为是鬼诱惑了人,难道就不能是人诱惑了鬼吗?   张天师的确是这么以为的,不管最开始是不是鬼,他都会认定是鬼错了,在他眼里,鬼没有任何辩驳的权利,接近人,不论是被动还是主动,都该死。   这是让郑之南最不能忍受的。   所以他得清楚的让张天师知道,他抹杀的不仅仅只是鬼,而是活生生的人。   谁让他难受,他就让谁难受。   一个月后,网络出现了一条震惊众人的新闻。   著名作家齐沣,在沉睡了七年之久后奇迹苏醒,甚至在消息传出去之前,齐沣已经在做复健,身体良好,恢复的也很快,因为沉睡而瘦下去的体重也在稳步恢复,精神状态十分活跃,和记者交流时妙语连珠,一点都没有迟钝甚至是行动迟缓的行为,非常喜人。   不过更让人们啼笑皆非的时,齐沣的妈妈说齐沣苏醒都是因为给他播放辱骂看盗文的和盗文的人才醒过来的。   为此记者特意采访了齐沣的母亲。   “您是怎么想的,想出来了这么一个办法?”   “他以前写小说的时候就不待见看盗文的人和盗文的那些坏货,我就想着,他那么在意这个,有没有谈恋爱有个恋人天天呼喊他,我就给他弄了个录音机,天天播放两个小时骂盗文的,希望他听到后,情绪有点波动。”   “那效果怎样呢?”   “好啊,这个办法是两年前才想到的,其他办法也都试过了,没什么用,就用了这个办法,十天半个月检测仪还能检测出来他的情绪有波动,应该是能听到一点,后来我就撒了慌,重新录了一段,说的是国家开始搞盗文狗了,不是我喜欢叫盗文狗,是他当初写小说的时候爱这么叫,为了让他觉得熟悉,有反应,我就这么录下来,终于醒来了。”齐沣的母亲越说越骄傲,觉得是自己的办法奏了效,齐沣也没有去戳破,毕竟检测仪也的确检测出来他听这些录音的时候身体有些一些变化,虽然微弱,但其实应该算是有点用的吧?   这个报道一传出去,网友们都爆笑不已,一边祝福齐沣早点恢复健康,一边说波波的母亲真可爱,不亏是作家的母亲,脑洞和儿子不相上下。   波波醒来后没立即联系宋遇和郑之南,那个时候他就是睁开眼,还没办法用手机这些东西,后来有行动能力后,闻讯而来的助理让他处理了一堆因为他成为植物人后没办法处理的事情,等全部搞完都一个月以后了,这才有闲心和郑之南联系。   当鬼的时候记下来的,竟然没忘记。   波波的顺利苏醒伴随而来的还有另外一个消息。   赵乾被父母送到了精神病院,因为他们实在和儿子说不通,他已经入魔了,为了赵乾的身体和精神着想,他们不得不含泪把赵乾送到了精神病院。   郑之南听到的时候只是冷笑了一声,没有过多理会。   这个消息是郑之南和宋遇在宋家的时候,乔湘和他们说起来的。   乔湘不知道赵乾和宋遇还有郑之南之间的事情,也没联想到一起去,所以不明事情真相的乔湘听闻了这个消息时语气里都是惋惜。   “多好的孩子啊,再过半年就毕业了,竟然想不开神经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压力大,我跟你们说啊,学习虽然重要,但也要适度的放松,毕业了也什么的,自己的心情和身体最重要,也不要刚毕业就给自己定太高的目标,慢慢来,不怕在底层,有能力总有一天能起来。”乔湘更多的以为是赵乾自尊心太高,即将毕业找不到心意的公司才有点想不开,陷入到了死胡同,又从赵乾身上联想到自己的孩子,立即就语重心长的给两个小的做解压工作。   郑之南和宋遇当时特别乖的表示明白,不会想不开的,一定会脚踏实地,一步步来,不好高骛远。   齐沣苏醒后,郑之南和宋遇再次来到了道观,他们不仅仅是要让张天师痛苦。   他要张天师和他那些不分青红皂白就驱鬼诛杀,让鬼魂飞魄散的所有人都做一件事情。   那就是帮助那些成为鬼的人找到家的方向,回到自己的身边。   这是张天师唯一能够救赎自己的方式。   其实一开始郑之南不想让他得到救赎,但想想成为鬼后的可怜情形,又觉得还不如让张天师那群人为鬼做点好事。   当鬼太可怜了,如果有能力的天师愿意帮助他们,那将会给很多人带来生还苏醒的希望。   如果是执迷不悟作恶多端的鬼,除掉了也就除掉了。   郑之南这样指派工作给张天师,没有让张天师愤怒,反倒觉得得到了拯救。   在看到齐沣苏醒的新闻时,张天师就知道自己从前大错特错,的确干了刽子手的事情。   这事儿有六成的可能,他都不会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做的对,当日宋遇和郑之南的话振聋发聩,让他反省自身,当新闻出来后他就彻底的清醒了,也开始忏悔自己的所作所为。   本来已经痛苦的想要死去,然后就收到了救赎的机会。   全部都尘埃落定后,这个学期也告一段落,学校放了寒假。   郑之南带着宋遇回家见郑叶。   郑叶对于郑之南和宋遇混在一起的事儿知道,但没想到这才半年不到,这小子已经和宋遇在一起了。   动作够快啊?   “你说什么?你刚开学那会儿就去见了宋遇的爸爸妈妈?”郑叶一点都不知道儿子去见家长的事儿,语气特别激动,不是兴奋,是惊讶,还有一丝作为老父亲的幽怨。   行啊,都到见家长那一步了,也没和我这个老父亲通个气。   然后过了大半年才来见我。   郑之南笑眯眯地说:“最厉害的人都是要压轴的嘛。”一句话成功把郑叶安抚住,哄得眉开眼笑。   随后的人生中,郑之南和宋遇恩爱白头,同时也在继续学习新的技能,他从未止步不前,学习新技能的同时也在温习其他早已掌握的技能。   这样的郑之南给了宋遇特别的感动。   在他眼里,郑之南的性格是活泼开朗有点小懒的,但没想到他做其他事情,他感兴趣的事情,样样都非常拿手,出色到让他刮目相看。   他刮目相看不是因为郑之南之前不优秀,而是比他想象中还要优秀,他甚至还会武术,跆拳道自由搏击这些都非常厉害,还会做设计和画画,从商也有生意头脑,毕业之后进入郑家的公司,在很多新兴产业上大刀阔斧的进行投资和开发,将知识一般富有的郑家带入到了更高的阶层,同时宋遇也读研结束后也开始了自己的人生。   短短两年时间就成为了亚洲知名的华人建筑师,拿到了他这个年纪本来绝对拿不到的建筑奖项,成为了A大知名的风云学长,从前是风云学长,毕业后仍然是风云学长。   后来为了得到婚姻身份,郑之南和宋遇移民海外,领证后举行了低调的婚礼,过了五年的二人世界后,觉得准备充足,也调整好了心态接纳新的家庭成员,收养了国内一个被家人抛弃的孩子。   当漫长的一生结束后,度假完毕的郑之南再次站在了虚幻之境。   这一次他得到了没有任何克扣的任务点。   本来以为这就结束了,但是系统又一次响起了提示音,而且这次的提示音比起之前的来说要悦耳舒服很多。   系统:恭喜你达成十世界任务,获得额外任务点奖励1000点。   收到这条提示后,郑之南面前的进度条从920直接来到了1950,其中30点是阿飘世界的奖励。   这对郑之南来说绝对是意外之喜了。   头一次郑之南有了一种,系统真大方。   这可是1000点的奖励啊,他做了十个世界的任务才得到950的任务点,然后系统因为他做够了一个阶段的十世任务就直接奖励了1000点。   怎么能不叫他激动?   郑之南简直开心的要飞起来。   差点都要对冷冰冰的系统说谢谢了,还好他忍住了。   虽然他手贱被发配到了系统里做任务,可不代表他就会习惯系统的一切,甚至对他的一点奖励激动到忘记自己所处的环境,然后原谅这个垃圾系统还对说谢谢什么的。   哼,不仅不会说谢谢,还觉得这是他应得的,仔细想想他还觉得刚刚为了1000激动真不应该,1000点太少了,怎么不来个5000点?   整理好心情后,郑之南决定结束休假,这次选择了困难模式。   他对疯狂模式还有些畏惧,一想到连小孩子都不放过,他就无法理智的去面对。   还是来个困难模式缓冲一下比较好。   当他点击完了困难模式后,收到了系统发来的任务奖励。   这次所要前往的世界是90年代,人物的设定比较普通,甚至悲催,重生文。   主角年纪轻轻当了未婚爸爸,毫不例外是自己生的,这不是关键,和之前的未婚爸爸世界比起来,要艰辛的多。   他所去的年代智能手机还没有出现,大多数都是大哥大和刚刚出现的黑白屏的手机,在一些落后的地方可不是所有人都有手机,连电话都是代销点和商店里才有,像主角这种小镇,一般家庭连电话都没有,需要打电话就去商店打,然后一分钟几毛钱,电脑就更不用说了,一线城市或许还算常见,但偏远落后的地方几乎听都没听说过那种东西。   就是这样一个蔽塞落后的地方,开始了主角的未婚爸爸生活。   原本主角是个大学生,上了四年学,本来应该是好好工作为家里做贡献,结果带了个刚满月的娃回来,怎么也不说孩子妈妈是谁,而且让孩子留家里他们看着,让主角去工作,主角死活都不愿意踏出小镇,更不愿意去大城市里打工,爸妈气的不行,看不顺眼就非打即骂,觉得他没出息,上了四年学什么用都没有,还不是做着苦工的活儿,孩子也因为主角的不配合有些不受待见,当然,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主角的这个孩子是个女孩。   物质匮乏,民风愚昧,重男轻女,父母粗俗,未婚有孩。   要怎么面对,郑之南其实都没有头绪,但看到了人设和部分大纲后,他的心情还是比较平稳的,毕竟已经是经验丰富的攻略者了。 第159章   一岁半的俏俏眼里包着泪坐在床上,两只小手紧紧握住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郑之南的手。   “爸爸——”   此时隐隐约约从堂屋传来讨论的声音。   “之南要是出了事, 就把俏俏送人吧。”在青霖镇如果说把孩子送人, 就不仅仅是送, 基本上都是卖掉,卖给不能生育或者说想有个女儿的家庭,只是说的好听的叫送, 然后对方给所谓的红包,少则一两万, 多则五六万,这是女孩的价格。   一岁半的俏俏还很小, 并不懂什么送人不送人,她只知道爸爸一直在睡觉,奶奶喂东西也喂不进去几口,她很害怕。   说话的人是郑之南的父亲郑大福,母亲刘银雪坐在抽着烟的郑大福旁边, 没多说什么,家里的大事儿从来轮不到她来决定,挣钱的人是郑大福, 他决定的事情, 没有人会去改变, 她此时的沉默就是认同, 这种事儿她从小就见多了, 小时候她也差点就被送掉, 因为女孩多了, 后来家里决定把她小妹送人,她大了可以帮家里干活,小妹还小,吃喝都要钱,还得有个人看着,麻烦,送走小妹后,她妈生了个弟弟。   郑之南是家里唯一的孩子,他要是病倒了,多了俏俏这张嘴,就得多花一分钱。   当初儿子把这个孙女抱回来的时候,他们就主张趁孩子还小,给她送个好人家,还能有点额外的收入,往后给儿子相媳妇对方也不会嫌弃儿子有个拖油瓶。   只是儿子强烈抗拒,他们想着以后这个家还是儿子的,就没有继续提这事儿,但现在儿子出了意外,能不能挺过来还是个问题,俏俏自然由他们两个做主,想送人就送人。   郑大福说完又道:“我过两天让葛大嫂帮忙问一问,看看十里八村有哪家想养个女儿的——”   郑之南就是这个时候醒来的,他眼睛还没睁开,伸出手将俏俏拉在怀里对外面的郑大福说:“我不同意。”语气虽然虚弱却透着不容置疑和冰冷。   刘银雪听到郑之南的声音,立即惊喜的放下手中的东西擦着手走进内屋,一边给郑之南倒水一边说:“你可算醒了,再不醒妈都不知道怎么办了!”一句不再提送走俏俏的事儿。   俏俏看到郑之南睁开眼,小小的胳膊主动抱住郑之南,靠在他怀里。   虽然她有爷爷奶奶和爸爸,但是爷爷奶奶都不喜欢她,对她不怎么理会,只有爸爸喜欢她,所以她也喜欢爸爸。   小孩子还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代表着什么,但她能敏感的察觉出来谁对她是和颜悦色,谁对她是冷若冰霜。   郑之南这具身体是被蛇咬了,在地里浇水,咬到后,还好老乡发现了不对,直接给扛回来了,后来送到医院打了血清之类的东西,本来应该休息一下就醒来了,但是郑之南两天都没睁开眼,喂东西也喂不进去,好多人都说怕是不行了,医生也没辙,后来夫妻俩就把郑之南给弄了回来,也是伤心的不行,但他们的伤心更多的是好不容易培养出来一个大学生,钱没挣来多少就算了,都还没有好好享享儿子的福,就要白发人送黑发人,然后才是养育他这些年的感情,难受也难受,但比起失去的利益,他们更难受。   郑之南来之前看过资料了。   他不是郑家夫妇的亲儿子,郑大福不能生育,他是从中介人那里买来的,为了买他,郑大福可是花了大钱啊,借钱凑够五万多,在80年代,可不是小数目。   不过原主是不知道的,他因为拿到了人设信息才知道这事儿,估计后面原主的身世也是个重要的伏笔。   目前这些隐藏人物的人设他是没有的,所以对于郑之南真正的身世他不了解。   而且看似是中介人,这应该只是个好听的说法。   其实,他就是被人贩子拐来的吧?   至于郑家夫妇知不知道他是拐来的还是亲生父母卖了他这事儿,他也无从得知,但不管怎么样,买卖孩子在他眼里都是垃圾。   但可悲事情是,高知家庭可以去福利院领养,像这种农村更多的普遍方式就是私下里买卖孩子。   谁家的孩子不想要,就通过中介人介绍给想要孩子却生不了的家庭。   不需要走任何程序,政府不会去管,也没有人会去在意,太普遍是一个,太多人参与到里面也是一个。   乡风如此,法不责众。   郑之南的确口渴了,也知道因为他是个男孩,郑家夫妻再不喜欢俏俏,也不会对他真的讨厌。   毕竟是唯一的儿子,郑家未来的顶梁柱。   顶多对他不去发挥自己的本领在外面赚大钱反倒回来做苦工有些怨言。   原主是为了逃避某个人而选择窝在乡野里,这让他觉得安逸,也没有那么痛苦。   但重生后的他将重新开始,扬帆起航,带着俏俏离开这个地方,发挥原主的所学,开始奋斗。   不过,先要稳住郑家夫妇,还要顺利把俏俏也带走。   免得他不在家,这俩夫妻自作主张把俏俏给送走了。   看到郑之南似乎有了精气神,刘银雪眉间的愁绪消失,风风火火的去给他热饭炒菜馏馒头。   郑大福把烟灭了后走进来,看郑之南的确脸色比之前红润了,对俏俏说:“爸爸要休息,你出去玩,爷爷和爸爸说话。”   俏俏虽然才一岁半,话都说不利索但还是明白郑大福的意思,慢慢自己从郑之南的怀里坐起来,顺着床沿趴下来,郑大福看她下床费劲儿,随手提了一下,让她顺利站在地上。   俏俏一摇一摆往外走,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家里的狗凑到俏俏身边,用舌头舔她的手,俏俏拍了它一下,不要它乱舔,狗没有继续舔后乖乖窝在了俏俏旁边。   狗几乎和俏俏一起长大,俏俏被抱回来的时候,它也刚被刘银雪从乡下抱回来。   狗是刘银雪弟弟家的母狗下的,一窝六个,送了四个出去,其中一个就送给了刘银雪。   养狗没别的,就是看家护院。   基本上这种土狗,家里吃什么,剩下的就是它吃的。   在他们眼里,城里人养狗是玩,他们才没那么心情花钱养狗把狗供起来,他们养狗就一个目的,守家,有贼什么的知道叫就行。   大概是因为同时出现在郑家,狗狗很喜欢追着俏俏屁股后面玩,也比较听她的话,虽然她还不怎么会说话,但一个手势,一个咿呀,狗狗就能明白意思。   过了十来分钟,刘银雪把饭菜馒头都弄好了,一脸笑意的端到了郑之南的面前。   郑之南也的确觉得饿了。   郑大福其实没跟他说什么,就是让他好好养身体,身体很重要什么的,然后就是这段时间不用去地里干活了,他已经请了人帮忙弄,让他安心。   郑大福看儿子要吃饭了,就没继续念叨,说了句你先吃吧,就和刘银雪一前一后出去了。   刘银雪去收拾厨房,郑大福去叫医生过来给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后遗症。   郑之南吃东西的时候,俏俏又偷偷来到了郑之南的门外。   郑之南看到她的小脑袋,招招手让她走过来,然后伸出手把他捞在床上。   他看到俏俏拿眼偷偷看桌子上的馒头和菜,菜是随便炒的,五花肉和萝卜丝,因为是用荤油炒的,闻着很香。   郑之南夹了块肉说:“你也饿了?”   俏俏跪坐在在床上,小手放在小桌子上,眼巴巴的看着肉点了点头。   这两天郑之南生病,没有人喂她,她吃的慢了点,刘银雪就等得不耐烦会把碗筷都收走,菜也撤桌,小孩子本来就吃的少,消化快,不加餐就会饿肚子,但在农村这种地方是没有辅食这种说法的,除了还要喝奶的,能吃饭的就一顿三餐,所以她早就饿了,就算不给她吃肉,光吃馒头,她也觉得香。   郑之南问完,俏俏点了点头。   郑之南把肉夹到悄悄嘴里,然后掰了一小块馒头给她,俏俏吃口肉就立即咬了一口馒头,肉香混合着馒头的香味,好吃的她都快把舌头咬掉了。   就这样,郑之南吃一口菜,就给俏俏架一口,喝着稀饭,父女俩很快就把东西都吃干净了。   郑之南担心俏俏围在这里会被刘银雪骂,看她吃饱了就把她放到地上,让她去院子里玩。   这么小的娃还不会干活,除了让她去玩,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刘银雪不待见俏俏,郑之南也不会让俏俏去她面前讨嫌。   俏俏依言去了院子,没过多久郑大福骑着摩托车把门诊里医生带来了。   医生看过后说郑之南没什么大问题了,好好休息几天就能痊愈,开了点解毒消炎的药就走了。 第160章   医生不算是正规医院里的坐班医生, 只是自己开个门诊里的私人医生, 如果是坐班医生是不可能出门问诊的。   像这样的地方,能找到个门诊医生都不错了, 一个镇,开诊所的也就三四个而已。   医生看完开了药, 拿了钱就走了。   郑大福在镇上开了个五金铺,从前郑家住在镇下面的村里,虽然小学都没毕业,但十里八村有些连学都没上过,他上个小学都不错了, 加上有点生意头脑,结婚后就想着来镇上发展, 虽然中间也费了一些功夫, 但给人打工还是攒下来一些, 打工攒下来的一些用来买郑之南, 给了中介,后来把欠的钱还上, 有了几万块积蓄后就带着老婆孩子在镇上租了房子开了这家店, 一开就是十几年, 生意还可以,现在陆陆续续也有一些积蓄, 郑之南上初中的时候, 郑大福和其他人一样买了地皮在镇上盖了一栋三层的门面房, 二楼三楼当住所, 一楼前面是门面房开店摆摊,后面是厨房和一个院子,压水井就在院子里,上面搭了个葡萄架。   只是这点积蓄要给郑之南娶媳妇还是太少了,本来之前或许用不上这么多,毕竟他们家孩子是大学生,不用陪多少礼金就有人嫁,但现在带着一个拖油瓶,有愿意嫁到郑家的好姑娘肯定不多。   他们家之南个子高高的,长得周正不说,人也老实,可这些之前虽然都是优点,但现在带着个孩子,什么优点都不值一提了。   哪家的好姑娘会愿意一来就当后妈?   就算女儿愿意,要点脸的家庭都不会愿意女儿嫁过来,剩下的要么就是为了钱过来,要么就是家里揭不开锅,人本身有问题有缺陷。   他郑家怎么都不可能要一个有缺陷的儿媳妇。   郑大福一想到好好的儿子连个好姑娘都找不到,脑袋都是疼的。   因为这茬,越发不待见俏俏,他不会去想是儿子没管好自己才有了孙女,儿子是儿子,不太舍得太狠的埋怨,孙女就不用顾忌那么多,他不在意,他只在意未来的孙子。   既然不想去大城市发展,又在家里呆了一年半了,郑大福准备等郑之南身体好点后就开始让媒婆张罗着相亲,早点成家,到时候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家庭就知道做什么都需要钱,留在这里能赚多少钱。   一想到相亲,到时候女方来看家,看到俏俏,郑大福的头更疼了。   他得和儿子再商量商量,留着这个孙女也不知道干什么,孩子妈都不稀罕,他们留着干什么?养闲人?   想到这里,迁怒完俏俏,郑大福在心里把俏俏的那个没见过的妈妈骂了一顿,真是不检点,未婚就给别人生孩子,得多没家教才会养出这么一个女儿,丢人现眼,他要是有这么个女儿,直接打死,免得传出去丢人。   就这样过了一天,翌日刘银雪抱着俏俏去串门,郑大福跟下床活动的郑之南商量俏俏的事情。   郑大福有事情说的时候就会忍不住抽烟,他抽着烟蹲在院子里跟旁边的郑之南说:“之南啊。”叫了一声后抽了一口。   郑之南停下脚步去看他,他知道郑大福想说什么,但没出声阻止,毕竟有了郑大福这个话题,他才能顺利说出他的决定。   郑大福看郑之南看过来,吐出口烟说:“你年纪也到了,现在都26了,回来这么久,也该找媳妇了,相看相看,有了合适的连相带接,今年就能成家了。”   郑之南不咸不淡的嗯了一声,原主性格比较老实,能吃苦,说不上笨但也说不上特别聪明,能考上大学,完全靠他的韧劲和拼劲儿,是班里最努力的那个,加上不笨的头脑,考上个一本对他来说不难,但对于父母,他就是个闷嘴葫芦,话不多,因为父母管制惯了,他也习惯被管制了。   重生文嘛,总要有些改变,但改变也是一点点来的,太冒进不是好办法。   “嗯。”没说不想去相亲,也没说想快点找个老婆结婚。   郑大福听到郑之南没拒绝就接着说:“结婚是关键,但是呢,结婚就要有聘礼,还要礼金,咱们这里礼金是十一万,图个好意头,意思是万里挑一,但是呢别人是万里挑一,咱家可能不止这个数,因为你带着个孩子,哪家的好姑娘会嫁过来,能嫁过来,那也得咱们礼金给的足,爸这里只有五万块,根本不够礼金,我是这么想的,咱家也给不了俏俏什么好生活,到时候你结婚了,和你老婆有了娃,娃要吃要喝要穿,未来还要上学,俏俏哪里顾得上?”这个意思就是要把俏俏卖了,顺便卖的钱就够给郑之南娶媳妇了。   如果郑之南真的很想要媳妇,就得把俏俏卖了。   郑之南再窝囊一点,松了口,或许俏俏就真的就此跟他断了父女缘分。   但郑之南没有这么做,他看着郑大福说:“爸,你说的对,但我想了想,不想卖掉俏俏,至于礼金,我自己打工赚,顺便我会把俏俏还给她妈妈,你看这样可以吗?”   郑大福一听郑之南说打工赚钱,眼睛一亮,直接站了起来走到郑之南面前说:“你想通了?”   郑之南声音踌躇地说:“本来之前刚毕业的时候觉得竞争压力太大了,同学们又都很优秀,担心自己找不到工作,加上孩子的事情,就回来了,现在想想,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自己不行,没准还能找个城里姑娘结婚,其实乡下女的我都看不上。”郑之南说完嫌弃的皱起了眉头,他这么说只是为了降低郑大福的疑心,让他更放心放他离开。   他要表现的对现有环境很不屑,誓要在大城市站稳脚跟。   这样郑大福才会开心,哪个穷乡僻壤的父母不希望儿子能在大城市站稳脚跟,在大城市找媳妇生孩子,然后接他们去享福?   郑大福自然不例外。   他扔了烟头踩灭后拍着郑之南的肩膀说:“你这样想就对了!不然你学了四年不都白学了,我花在你身上的学费生活费不也都白搭了?行行行,你只要肯上进,比什么都强,等你到了大城市,把孩子还给女方家,女方家要是不要,你到时候和我说,我联系人把俏俏送别家去,一定不会给送个差人家里,让她去当千金小姐,不然留在咱家,留在你身边受苦吗?”   郑之南故意表现出一副被说动的样子,松口道:“好,我会把孩子送回去。”   “这就对了,你相亲的事情我就暂时不给你安排了,以你的条件,只要不带着个拖油瓶,想找到一个城里姑娘绝对不难,一定要把俏俏送回去。”郑大福这么自信,一是郑之南是大学生,镇上满打满算也就两个大学生,他们村也就他们郑家这一个,第二个原因就是郑之南长得很周正,眉眼是乡里甚至是这个镇上都少见的俊秀,之前还在上大学,就有不少媒婆来说亲,当时因为想着儿子还在上学,万一在学校谈了一个,家里这些就完全不够看了,他就没点头。   后来他万万没想到郑之南会把人家肚子搞大还把孩子生下来了,最后直接抱着孩子回了老家,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表现出对外面的世界很抗拒的样子。   郑大福能答应的这么痛快是郑之南没想到的,不过通过郑大福的反应,让郑之南知道了郑大福对原主寄予厚望,但奈何大城市像是有狼一样让原主不敢踏足半步,现在他为了俏俏也要必须离开这里了。   郑之南和郑大福说完这事儿,郑大福就高兴的去叫刘银雪回来,夫妻俩一沟通,刘银雪也是喜出望外,对俏俏也和颜悦色了起来,特意给她拿了根香蕉吃。   俏俏长这么大,很少吃水果,别说零食了,外面一分钱一个的糖她就吃过两次,都是郑之南给她买的。   拿到完整的一根香蕉,俏俏不知道受宠若惊这个词,小小的人已经切身体会了一把,不过她没有立即拿在手里吃,而是走到郑之南面前,依偎在他怀里,要郑之南吃。   不会说话,但会表达。   这是想着郑之南刚好,想郑之南吃点好的。   在她眼里,香蕉就是很好很好的东西,因为不常见,也不常吃。   她想把最好的都给爸爸。   郑之南看到她这样,心底柔软,但他现在不敢付出太多真心,他怕……怕再出什么意外,那种滋味太难受了,他不想再体会一次。   他可以对俏俏好,但不敢再付出太多感情了。   俏俏还太小,并不知道怎么去细化这种感情。   但有之前的感情基础,所以就算郑之南没有过多的付出感情,俏俏也毫不保留的对郑之南好,信任着郑之南。 第161章   说离开自然不是立即就走, 郑大福的意思是一个月之后再走, 他想郑之南再养养身体,毕竟刚经历了一场病灾, 调理一下免得有什么后遗症。   郑之南没有反对,他知道越是这个时候越要配合郑大福, 免得郑大福发现端倪拦住他不让他走。   他可以很轻巧的离开,但俏俏还在这里,想走就不那么容易了。   所以最后关头,郑之南表现的很配合。   不想生出意外,力求稳妥, 反正只要走出去了,天大地大任他施展。   现在是九十年代中期, 别看很多大城市都有开放的心态, 这种小地方的人, 大多数都世代而居, 都是熟人,可以说是振臂一呼都有一群人来帮你, 郑之南的人脉比起郑大福来说, 算什么?   只要郑大福愿意, 就可以一辈子不让这个儿子走出青霖镇。   好在郑大福的野心比较大,知道在这里, 儿子一辈子都跟他一样, 只能种种田, 开个赚不了大钱的五金店。   他可以这么过下去, 但他的下一代还要这么过下去,他就觉得不舒服,特别是郑之南是镇上唯二的大学生。   当初郑之南考出去的时候,所有人都说他要享福了,儿子有出息了。   他对郑之南寄予厚望,结果儿子毕业后甩了他这么一个大耳瓜子,有了孩子就算了,还打死也不去大城市找个体面的工作。   他当时都快气出心脏病了,狠狠地打了这小子一顿,但这小子虽然老实,骨头却硬,怎么都不答应他去大城市,死也要留在家里。   他最后实在是没办法,硬得软的都来了,这小子就是不服软,不答应他回去找工作的事情。   后来邻居葛大哥想了个办法,就是慢慢来,慢慢说,可能是在学校受到了什么挫折,毕竟里面都是好人家的孩子,天之骄子,他们家之南只是个普通家庭,肯定是自尊心受挫了之类的,让安抚一阵,等他想开了,你硬留着他,他都要飞出去。   一开始他由着郑之南干了半年苦活,去地里犁地除草,没农活的时候就去帮人搬砖盖房子,没外头的活计就留在家里帮忙看店卖杂货。   结果一点要软化的苗头都没有,和平常一样,还是那副老样子。   他心里都快窝出火来了,但是想想上火也没用,他又不是没用过别的办法,只好由着郑之南继续丧下去。   没想到过了一年半,前几天被蛇咬伤后,忽然就想开了。   还说看不上家里的女孩。   其实他也看不上,觉得这些村姑都配不上儿子,儿子可是大学生!那些初中都没毕业,出去打工的女孩子,怎么配得上儿子?   对于儿子是大学生这件事,郑大福可以再吹20年。   除此之外他还想让儿子做出更多成绩,好让他能继续吹下去。   比如说在大城市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郑之南这具身体这一年里经常干活,加上年轻,身体素质非常好,一周左右就恢复好了,但刘银雪和郑大福不放心,硬是留了一个月,好好补了补。   因为刘银雪想着俏俏是要被送走的,加上俏俏也没多少衣服,一些小的了衣服也没必要带走,剩下的有些是亲戚邻居给的衣服,带了几套而已,然后就是路上的干粮。   有喝的有八宝粥,还有卤蛋方便面,拎了个大水杯,刘银雪还烙了几个大饼子。   郑大福说:“水咱不用买,拿个大水杯,火车上可以接水喝。”   郑之南拎着水杯说:“知道,不会乱花钱的。”他这次离开,郑大福给了他两万块钱,其中一万九千多存在了农行卡里,农行卡藏在背包的内袋里,另外几百块,其中两百块放在上衣的内袋里,其他缝在内裤的内袋里。   现在已经10月份了,俏俏什么都不懂也不明白,她只要知道自己是和爸爸在一起的就不担心,也不会害怕。   郑之南背了个背包,还有一条折好用塑料袋裹好的被子,另外还有一个大蛇皮袋,里面装着他和俏俏的衣服,还有两个碗,一个他的,一个俏俏的。   刘银雪一辈子没出过华市,外面的世界对于她来说就是洪水猛兽,总担心儿子在外面遇到什么事儿,所以什么都想准备点,恨不得多带点,但是儿子不仅要拿行李还要抱孩子,她只好收敛了下来,因为这茬,当时又埋怨了一次俏俏这个拖油瓶,太多余了。   这次郑之南离开,不是独自出门,还有一个同样去京都的老乡。   老乡在京都当厨师,上个月请假回来处理家人的丧事,他妈妈去世了。   郑大福知道后就特意请对方喝了酒,希望到时候带着儿子,两人路上也能做个伴,有事情也能互相帮把手。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担心儿子太老实遇到人勒索他。   加上带着孩子,他都恨不得和郑之南一起去京都,然后把郑之南安顿好了再回来。   但郑之南表示京都他很熟悉,而且出发之前已经打电话给同学去接他,郑之南这么一说,郑大福才放下心,加上有老乡一起,就没有之前那么忧愁了。   郑之南打电话的人不是别人,是当年给原主接生的学长,学长学医,医术精湛,家里就是开医院的。   这场手术是学长一个人全权处理的,任何护士和医生都没有参与进去,只有他们两个。   虽然很累,但为了照顾郑之南的情绪,他还是成功的应对下来了。   原主很信任学长,那个时候也只有学长可以信任了。   原主遭遇了那样的身体变化,普通医院根本不敢去,怕被当成怪物关起来研究。   毕竟他长这么大,从来没听说过男人会怀孕。   他一度以为是机器出了问题,可是学长检查了一次又一次,还是告诉他,他肚子里有一个正在成长的宝宝,很健康。   那一刻他是崩溃和茫然的。   他无法接受自己竟然怀孕了。   而孩子还是那个人的。   他一想到那个人就忍不住流泪。   那是他第一次爱一个人,却没想到对方只是图新鲜,故意玩弄他,临近毕业,觉得没有必要再演下去,迅速甩了他。   多可笑啊,他躺在床上养身体的时候,有人知道他住院了,特意过来看他时,告诉他,看到他和一个女孩走在学校里,似乎是在给那个女孩介绍学校的一点一滴,两人有说有笑,关系非同一般。   他早该知道的,当他准备和对方在一起的时候就有人说这个人是花花公子,很花心,之前已经甩了好几个了,男女都有。   但是别人眼中的花花公子对他特别真诚,给了他无数惊喜,在京都孤独的求学生活里,他就像是光一样点亮了他的生活,明明是贵公子却一点都没有高傲的姿态。   他和他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去外面看海,一起吃街边巷尾的小吃,一起看电影。   那是他第一次去电影院看电影。   他对电影的记忆大多数是在镇上,儿时的黑白幕布,大家搬着椅子围坐在幕布前欣赏黑白电影里斑驳的画面。   他太多的第一次都给予了他。   而那个人也给了他太多感动,对于他来说,是会记一辈子的感动。   他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美好的过每一天。   直到他去找他,亲耳听到他对他的朋友说:“只是玩玩而已,一个长得还可以的乡下小子,没花多少钱就让我睡了,怎么都是我值了,别说,滋味儿真不错,你要是有兴趣,等我把他甩了,你去追,特好上手。”那充满了鄙夷和嘲讽的话让站在门外的郑之南浑身颤抖,无地自容,倔强的没有当场落下泪来,可是当离开那里,泪便止不住了。   他觉得羞辱,愤怒,更多是心痛到无法呼吸,他第一次知道爱情的滋味,也在离开的那一刻知道了什么是心痛到快要走不动路的滋味儿。   真疼啊。   原来爱一个人,这么疼。   郑之南知道前情,所以也知道这就是一个没见过世面,没有被真正的了解过的单纯小子被花花小子骗心骗身,最后还给对方偷偷生了个孩子的俗套故事。   原主固然可怜,可贪恋包着玻璃渣的糖果,总要体会割裂的疼。   郑之南其实一点都不怕和原主的前男友纠缠,他就怕攻略对象是他,然后一番彼此折磨后,要他和这个渣男和好,就像前尘往事什么都没发生过,和这个玩弄感情的畜生演原谅的戏码。   他真的非常非常非常恶心这种自以为是,以为自己魅力无边,想怎么欺骗想怎么玩弄就可以,甚至还以为只要他挥挥手,当初被伤害的包子就会屁颠屁颠的和他和好,回去继续被他玩弄的渣滓。   想想都恶心。   剧情要是敢这么写,他刷满好感度就立即出轨,你恶心我,我他妈也要恶心你。   比谁更渣,他还真没有在怕的,以为他没有干过吗?   比渣他没在怕的,虐渣他更没有在怕的。   郑之南和那位老乡坐了28个小时的火车才来到京都。   老乡很负责,看着郑之南和前来接他的学长碰面才离开,郑之南说了感谢的话才和学长往外走。   学长叫吴宴,看到一年多没见过的郑之南,还没说什么就先接过了他手里的行李,还有俏俏。   吴宴一只手抱着睡着的俏俏,另一只手提着蛇皮袋,问郑之南说:“孩子都这么大了,鼻子眼睛都像你,很可爱。”   “麻烦学长过来接我,这么晚了。”   “欢迎回来。”吴宴边走边说这句话,仿佛郑之南之前只是去旅行了一样。   郑之南捶着有些酸痛的胳膊,闻言看向吴宴,露出个真诚的笑容的说:“谢谢,等我找到工作请学长吃饭。”   “好。” 第162章   到了京都后, 郑之南暂时住到了吴宴这里,同时他拿着电话卡去公用电话机给五金店旁边的代销点的座机拨了个电话过去, 给郑大福报平安。   郑大福没接到电话就一直在惦记着郑之南, 接到电话后,知道他和当地的朋友在一起才放下一颗心。   “等你稳定下来了,记得请你王叔吃顿饭, 只身在外, 有个老乡能平时聚聚是很好的,多来往。”   “晓得, 刚下火车没多久,我去吃点东西睡一觉就开始找房子找工作。”   “在上班之前把俏俏安顿了, 送回去, 别耽误你工作。”虽然儿子已经到了京都,但郑大福不想任何人耽误儿子赚钱, 俏俏他自然还记得。   郑之南应得很干脆, 挂上电话后就该怎样怎样, 反正山高皇帝远, 郑大福不可能扔下店大老远跑到京都来帮他送走孩子。   孩子以后怎样, 他郑之南说的算。   想到这里, 郑之南抽出电话卡戴上帽子回到吴宴所住的小区。   他不敢多耽误,怕俏俏醒来没看到他害怕。   俏俏在火车上没休息好,到了京都就睡得特别沉, 郑之南和吴宴吃过饭了, 俏俏还没醒, 到了晚上六点多,俏俏才醒过来,当时郑之南在客厅看招聘广告,这个时候的广告都是印在报纸上,然后一个个看,符合条件的就画个圈,听到俏俏猫叫似的哭声,郑之南放下笔就去里面抱她出来。   俏俏看到郑之南立即就不哼哼了,乖巧的依偎在郑之南怀里。   俏俏其实蛮活泼的,但现在在陌生的地方,有些拘谨,见到不郑之南就害怕不安,怕找不到爸爸,怕一个人被丢下。   “肚子饿了吧?”郑之南给俏俏把外套穿好,还有袜子,给她擦脸擦手,然后把她放在沙发上说,“我去把菜给你热一下。”除此之外郑之南还特意给俏俏做了鸡蛋羹。   鸡蛋羹简单易做,孩子也喜欢吃,他曾经给小小的维维做过很多次。   俏俏他是第一次做给她吃,也是俏俏第一次吃鸡蛋羹。   郑之南先把蒸好的鸡蛋羹端给俏俏,让她坐在桌子前的小板凳上趴在桌子上小口先吃鸡蛋羹垫垫肚子。   然后亲自炒了个青菜,把特意留下来的一份荤菜烧锅热了后端着包子什么的一起拿了出来。   包子是肉包子,上楼之前吴宴特意在楼下的早餐铺子买的。   这会儿吴宴还在医院,家里只有他们父女俩。   俏俏第一次吃鸡蛋羹,咸口的,加了一点香油,还放了两个虾仁,鲜美留香。   拿着包子吃着菜,又吃了一碗鸡蛋羹,小包子有俏俏握成拳那么大,因为太好吃了,虽然剩下几口吃不下,俏俏还是吃完了。   俏俏不挑食,特别爱吃蔬菜这些,肥肉不经常吃,瘦肉吃的多一些。   郑之南也是小时候喜欢吃蔬菜多过吃肉,有时候他不想太关注俏俏,他真的怕了,但是看到她小小的一个人,那么乖,一点都不熊,他就没办法让自己狠下心。   如果是个熊孩子,他给这孩子一日三餐,给她衣服穿,有学上,尽到义务就可以了,但俏俏真的乖到让他有些心疼。   维维最起码还有外婆疼他,俏俏的爷爷奶奶几乎比没有还差劲,老想着把她送人,重男轻女到让人无话可说,因为说不通的,这种封建思想已经深入骨髓,跟他们讲有什么用?你讲他们重男轻女,没准他们还会说,没把她扔到尿盆里溺死就不错了,是啊。   他们那个年代,有些家庭生了女孩,是直接扔到尿盆里溺死,也有扔到河里的,完全不在意女孩的生命,仿佛她们只是一个随手可以丢弃的物件。   唯一在意她的原主又给不了她好的生活,奶粉都没喝过几次,听刘银雪言语里,好像这女娃是喝米糊米汤稀饭这些长大的,难怪马上就满两岁了还跟一岁多一点的孩子差不多。   营养什么的完全跟不上啊。   光想想这么小就遭遇了这么多,郑之南哪里还硬的下心。   他可以对任何人狠厉无情,唯独在孩子这里无法做到绝对的无视,或许是他还不够强,或许再经历的多一点,不想受伤的话,就会越来越无情无义,只看重任务本身。   郑之南给俏俏擦了擦嘴,想到这里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看着吃饱的俏俏说:“好吃吗?”   俏俏小手指点了点鸡蛋羹的碗笑了笑,说:“好吃。”鸡蛋羹最让她记忆犹新。   “喜欢吃鸡蛋羹,明天就还做鸡蛋羹给你吃好不好?”   “好。”   “明天爸爸给你买豆浆和油条。”豆浆青霖镇有买,但郑家不会给俏俏买豆浆喝,所以这也是俏俏第一次喝豆浆,她甚至不知道豆浆是什么。   “好!”   其实就算不是豆浆,郑之南说吃什么,俏俏也会回个好。   郑之南揉了揉她软软的头发。   这么乖的小孩,真想把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送给她。   给她吃最好的,穿最好的,住最漂亮的房子,想她拥有一切。   或许这篇重生文一开始,主角也是为了孩子才重新开始奋斗,愿意面对从前,带着再不做点什么就有可能被卖掉的女儿逃离那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其实一开始知道是年代文,他有些怵,心里对年代文的世界怵,特别是五六十年代,还有七十年代,总觉得那个时期会很压抑,每个人都被按在一个框框里,好像你的一言一行都被人监督着,吃个东西都要记录你吃了几口,想一想他就觉得很压抑。   结果上面说是九十年代,他瞬间就松了口气。   九十年代还好,各种文化大爆发,不用再吃大锅饭,更不需要买什么东西都要拿各种票去换,这个时期进入商界的话也是一个界点,因为知道九十年代很多赚钱的商机,郑之南也算是拥有了一个最大的金手指。   总之只要他想,就不会发愁赚不到钱。   只不过主角当初选的是文科,郑大福挺想让郑之南考个在编的老师,因为在郑大福眼里,只有有编制的才是铁饭碗,不会被下岗,以前都说当工人好,结果呢,下岗的人海了去了,当老师最好,福利好,工资也比一般人高,还不怕被下岗。   所以当郑大福以为郑之南去了京都是准备找个老师,然后好好复习考编制的时候,郑之南开始搜索各种关于网络和编程方面的工作室。   之所以是工作室,现在很多人还不是很支持所谓的网络,所谓的互联网新兴产业,没有投资,因为一些爱好凑在一起的年轻人只好自己组建工作室,自然称不上是公司,这个时候互联网还不发达,如果一家网络工作室没有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就很不错了。   郑之南的目的很简单粗暴,确定一些有发展前景的工作室后,他要资金入股。   当然,在此之前,他会先去想办法赚一笔钱。   如何赚钱,他瞄准了股市。   他知道什么时候股市会崩盘,也知道什么时候股市有大爆发。   他只要卡准这个点,现在的一万多过不了一年就可以滚成十几万,再从十几万滚成几十万,到后面几百万都是小数目。   只要他想,就可以将手里的钱做到最大化的成倍增长。   等股市里赚到钱后,他会拿一部分买地皮,不是用来建房子,而是转手卖掉,他是屯地皮,建房子对他虽然说也是暴利,可是周期太长,他没有那么多精力去搞这些。   他对金融方面的敏感度还是从上个世界锻炼来的,毕竟是金融系的学生,家里也是搞商业的,一年两年还不显,一弄就是大半辈子,直到六十多岁没精力搞了才卸下担子,全权交给下面的小辈。   他了解金融行业,也了解这个时候,这个年代的股市在大多数刚刚能吃饱肚子的人们眼里,就是让人头发懵的东西,看不明白,也不理解,没有头绪,有点钱大部分人都是捏在手里,哪里会去买什么股票,脑壳有病的人才会拿钱买那些纸。   郑之南就是瞅准这个时期,发一笔横财。   他知道这个时候股市虽然不是90年代处时那么没头绪,也有一部分人在玩这些,但没有哪个人有他清楚每个阶段的情况,他有金手指,清楚的知道什么时期该抛,时候时候该入。   郑之南决定好了后,把目光先盯在了找房子上,虽然是同学,关系也不浅,但长时间住在别人家总归是不好的,他要先安顿下来。   这样想着郑之南又画了了几个圈在出租房子的广告上。   晚上俏俏精神头还算足,吴宴加完班回来的时候,俏俏吃饱喝足也睡足了,主动跟吴宴打招呼。   吴宴看到郑之南放在桌子上的报纸,看了一眼,看到他上面画的圈,就知道他想搬出去。   吴宴皱起眉头说:“反正我一个人住,也有空房间,何必再出去找,不用找了。”说着把郑之南找房子的那张报纸给拿起来折在一起。 第163章   郑之南看着吴宴说:“你收房租我就不找了, 不收房租,报纸拿走了我还可以买第二张。”   吴宴知道郑之南有一股倔劲儿, 虽然有些不赞同, 但想想与其让他带着孩子出去住,还不如让他留在这里,既然他要给个房租才能住的安心, 他收一点也没有什么。   郑之南和吴宴的关系在从前是单纯的学长和学弟, 但因为他怀孕的事情,郑之南已经把吴宴当成了哥哥般的存在, 很信任他。   但是就算是很信任的存在,他也不好意思白吃白住。   因此郑之南结合人设的性格, 一定会给房租, 而且早上还会起来很早做早餐给吴宴吃,以感谢他的照顾。   两人商量好了租金后, 郑之南直接付了三个月的租金, 他决定季付, 原本吴宴只想收一个月, 意思意思, 但是郑之南坚持, 他只好也就作罢了,不想因为这点事儿跟郑之南拉拉扯扯。   他已经打定主意,如果找工作的时候郑之南遇到什么困难需要他出钱出力, 他都会帮, 反正他会帮助郑之南留在京都。   这个学弟很优秀, 虽然他们俩不是一个专业,但因为有共同的爱好,一来二去就熟悉了,经常一起在图书馆自习,各自查找各自需要的资料。   不仅郑大福以为郑之南来京都是为了留在京都考上在编,连吴宴也以为郑之南是准备当老师的。   郑之南在没有做出来成绩之前,没准备说自己要投身到商界。   不做出来一点成绩,他敢这么说,肯定以为他疯了。   毕竟术业有专攻,特别是他学文的,一下子跳到了商界,跨度有点大,加上他之前的性格,不认为他抽风了才怪。   所以他要低调,慢慢来,等到有了成绩之后,一切才更有说服力。   有了能力,你做什么,别人也只是惊叹你原来还有这方面的“天赋”,而不会质疑你说你异想天开,白日做梦。   用实力说话总没有错。   吴宴和跟他打招呼的俏俏说了两句话,把特意给俏俏买的牛奶倒在牛奶锅里煮,这瓶牛奶是从牛奶厂直接送出来的牛奶,他今天看到牛奶工就顺便订了一个月的,然后先拿了一瓶回来,和俏俏说完话后就没有打扰她看动画片,放下东西去洗澡。   去洗澡后穿着居家服坐在沙发上喝着水和郑之南说工作的事情。   旁边是郑之南倒出来的热牛奶,有一点烫,不过现在已经放了一会儿,没那么烫了。   牛奶是纯牛奶,俏俏没喝过,尝了一口很不习惯,觉得腥。   郑之南跟她讲道理说牛奶的各种好处,虽然不好喝,但也不苦,比起药来说,俏俏勉强自己喝还是可以喝的。   虽然他对那些什么长得更白更高还不是很清楚,但听爸爸的话没有错,不喜欢喝,她也勉强自己慢慢抱着杯子小口小口的喝牛奶。   郑之南看到俏俏喝个牛奶皱着眉头,虽然她不喜欢,郑之南也没有松口,牛奶对她来说是个好东西。   现在适合小孩子吃的营养品很少,不一定就适合俏俏,喝牛奶就不容易出错,她没有乳糖不耐就不怕。   第一次喝的确喝不习惯,慢慢的就也会接受的。   因此,俏俏皱着眉头喝牛奶,郑之南只当没看到她一脸的勉强,继续和吴宴说话。   “是啊,明天准备去人才市场看看。”其实只是借口,他是准备去证券公司看看。   “那要不要把俏俏放在隔壁林婶那边?”隔壁的林婶五十多岁,平时做完家务没事情做,现在做了一个帮忙看孩子的活计,不过也不是谁都帮忙,也就帮帮这栋楼里相熟的,给点红包就行,也不贵。   因为是去证劵公司又不是去应聘,没有必要把俏俏放在林婶那里,才刚来,他准备好好陪俏俏一段时间,让她熟悉熟悉了再把她放在托儿所或者幼稚园,刚来就丢一边,换位思考下,是他也会伤心害怕吧。   郑之南摇摇头说:“不用,这两天我先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工作,不急着应聘,等俏俏熟悉这里一段时间后我再正式应聘。”   吴宴看到郑之南考虑的这么周全,加上他不疾不徐的态度,便也没有催促什么。   他挺喜欢这种平稳的心态,不骄不躁。   “好。”   吴宴喝了点水站起来说:“我先去睡了,杯子你来洗吧。”这个举动是没把郑之南当外人。   郑之南点点头,俏俏起来的晚,现在应该还不困,和吴宴说了晚安后,郑之南拿起遥控器特意把电视机的音量调小了一些,然后把俏俏的牛奶杯和吴宴的杯子一起拿到厨房清洗。   到晚上11点,俏俏才开始犯困,郑之南给她洗了个澡用浴巾抱起来,然后教俏俏自己穿内裤和睡衣还有睡裤。   现在俏俏还小,不懂这么多,也不介意他,等大一点知道,他一个男人就不能再帮她洗澡穿衣服,这些都要她自己来了。   虽然俏俏小,但早一点教她也没关系。   一边指导她怎么样穿睡衣,一边和她说一些安全知识,比如说什么地方都不准给人碰,不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肚子以下,膝盖以上,还有肚子上面都是需要自己牢牢保护好的地方,谁碰到了都不行。   懵懵懂懂的俏俏一一应下。   俏俏穿好后躺在被子里,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郑之南说:“爸爸。”   “嗯?”郑之南把俏俏安顿好了后,打开折叠床,铺好被子睡在折叠床上。   俏俏其实没有什么事情,只是想叫一叫郑之南。   郑之南铺好床之后,摸了摸俏俏的额头让他睡觉,然后自己去洗澡。   等洗完澡回来,郑之南以为俏俏已经睡了,结果一进来就看到她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他。   一瞬不瞬的看着他。   郑之南躺在折叠床上,抖开被子说:“睡吧,爸爸就在这里。”其实那张床够大,足够他和俏俏睡在一起。   但郑之南还是想分开睡。   虽然文里他和俏俏是父女,但心理上,他知道自己并不是俏俏的父亲,也无法像亲生父亲那样对待俏俏。   原本他可以去隔壁的空房间睡,但俏俏夜里醒过来看不到他会害怕,这才弄了个折叠床睡在旁边,她会没办法安心的睡觉。   等俏俏熟悉这里的一切,再大一点,他就可以彻底的放手。   孩子真的太小了。   下个月才满两岁。   郑之南躺倒床上,关了灯后和俏俏说了几句话。   “不用怕,爸爸一直在身边,你一睁开眼就能看到我,好好睡,明天醒了,爸爸带你出去玩,给你买糖葫芦。”   “嗯啊。”俏俏听到这话才闭上眼睛睡觉。   郑之南听了听她没有翻来覆去,也跟着闭上了眼睛。   他要早点睡了,明天早上还要早起做早餐。   毕竟人设是个老实孩子,喜欢多干活,不怎么爱用语言去表达,干活最实际。   郑之南早上六点悄悄爬起来去洗手间换好衣服后炒菜,一荤一素,然后去楼下买昨天答应好的豆浆油条,还有吴宴喜欢吃的那家包子和卤蛋,还带了两份酱菜。   简单的早餐却很美味。   等郑之南弄好早餐的时候,一般都是七点起床的吴宴已经在洗手间刷牙洗脸了。   郑之南把东西都放好,端到餐桌上,跟吴宴说了一声就去卧室里叫俏俏。   今天要出门转转,所以郑之南想俏俏早点起来,还有一个原因是,豆浆油条当然是热的时候吃着更美味。   郑之南叫醒俏俏后,俏俏一个骨碌就爬起来了,郑之南借着这个时间又教她怎么脱衣服,然后把轻薄的里衣给她穿,厚一点的毛衣什么的,俏俏太小了,不会穿,都是由他来完成。   最后是一双不需要扣子的棉鞋,手工制作,保暖厚实,刘银雪虽然不喜欢俏俏,但为了省钱,除了鞋子,给俏俏做的衣服也是自己手工做的,棉衣棉裤同样是她自己裁布挑棉花做出来的。   这些现在看起来家家的老人都会,没人稀罕,但到了新世纪,越是手工制作的越珍贵一些。   还有一些店专门搞这种手工制作的棉衣棉裤棉鞋。   所以郑之南倒不嫌弃,只是布的颜色再鲜亮一点就更好了,毕竟女孩子,穿黑色还有藏蓝色总显得沉闷了一些。   给小家伙收拾妥当后,抱着她去洗手间洗漱刷牙洗脸。   父女俩忙活洗脸刷牙的时候,吴宴没有先开动,而是拿着晨报坐在沙发上喝茶,看到郑之南和俏俏一起出来了才放下东西和他们一起去餐桌钱前。   郑之南说:“你怎么不先吃?不用等我们。”   “反正不急着上班,干什么我先吃。”   “那也得趁热吃。”   “现在也热着。”   两人说着说着坐了下来,俏俏坐在郑之南旁边,现在没有儿童椅,所以俏俏屁股下的椅子是大椅子上叠放了一个小板凳,这样刚刚好能趴在餐桌上自己拿勺子喝豆浆。   郑之南给她挽了一下袖子,把油条撕开给了她一半,用个小碟子专门给她拨拉出来一点酱菜。   别看孩子小,也喜欢吃有味的,不过也不会多给她吃,尝尝就行了。   毕竟是腌制品。   两人闲聊着就到了七点四十,吴宴吃完早餐擦擦嘴和郑之南打了声招呼先走了。   其实他原本是想等一等,然后顺便送郑之南和俏俏去他们要去的地方。   但郑之南看出来了,他不想那么快就让吴宴知道他准备做什么,如果让吴宴送他到人才市场,还要再坐半个小时的公交车去证劵公司,来回太折腾,他就故意当没看出来,喂俏俏吃东西,自己也一直在吃,放慢动作的吃。   最后吴宴看郑之南还不着急,只好自己先走了,他今天还有两场预定好的手术要做,再晚一点就要迟到了。   等吴宴离开了后,郑之南才开始收拾东西,把家里的东西都收拾完,厨房也清理好后,给俏俏戴着帽子,抱着她离开小区。   小区交通比较方便,外面就是公交车,到证劵公司只需要6个站,他特意买了张地图查过了。   郑之南抱着俏俏,先去了一趟商场,给俏俏买了帽子和手套,还有围脖,天气越来越冷,京都的冬天又冷又干,有时候刮风能刮的像是被刀子划,俏俏这么小,皮薄肉嫩,这罪郑之南可不想她受。   给她买了这些东西后也来不及洗,先凑合一天,下午回去了洗完第二天就能干。   因为刚吃饱肚子,郑之南没给俏俏立刻买糖葫芦,准备等下午回来的路上给她买。   郑之南到证劵公司的时候刚好9点,一般情况下证劵公司都是9点才开门营业,他去的时间刚刚好。   这个时候证劵公司没什么人,因为买股票的市民完全没有几十年后多,大部分人对股票也不了解,特别是现在,这么早,人更少。   虽然这本书的剧情是架空的,但大部分内容还是结合了现实世界的九十年代,所以郑之南清楚的看到了熟悉的股票。   有些现在看似很有前景,其实根本是虚势,而有些现在无人问津,过几个月就会疯狂飙升。   因为国家的政策而被人看好,很多人都说买股票就是坐过山车,有时候看似跌的很厉害,感觉再这样下去要配得血本无归,可是第二天没准又出现了新的转机。   郑之南作为有金手指的人,毫不犹豫的买了几支他看好的股票。   这个年代,能花几千块钱买股票的普通人并不多,因为在普通人眼里,这个他们搞不懂的东西让他们不敢随便进入,用钱买纸?还是算了,存银行更保险,郑之南一次性扔出来一万块,分门别类的选择注入资金,对于工作人员来说,也算是个大客户,特别是刚开门就毫不犹豫的下注,有点开门红的意思,工作人员对待郑之南特别和颜悦色,还专门叫人给郑之南端了两杯水,其中一杯给了俏俏,贴心的插了根吸管。   其实虽然买股票的人不多,但也有一些比较豪爽的,郑之南不算最豪爽的那个,但是毕竟是今天开门来的第一个客户,长得又白白净净的,对孩子也温和体贴,实在是让人无法讨厌。   或许是因为无法让人讨厌,加上设备不是那么高端,没有摄像头什么的,管理也没后世那么严格的缘故,工作人员比起后世里的要有人性点,特意提醒了郑之南有几支是新股,不建议立即购入,可以观望一下,当然说的比较婉转,声音比较轻。   这要是在后世敢这么说,上司是要谈话的。   郑之南上一个世界,认识的证劵公司上班的员工,从上到下,手机里都会被公司安装一个监控软件,你接打电话,发信息都会被收录到里面。   更别说跟客户说这些了,这么做是想干什么?   郑之南轻声说了谢谢,但还是买了自己要买的股票。   郑大福只给了他两万块,花了一点还有一万多,他直接拿出来一万,其实他原本是想把剩下的几千块钱也拿出来,但想了想,拿出一份投资,一份留在身边比较稳妥。   有时候虽然有金手指,也不能太相信金手指,这么做是想给自己留个周转的资金,而且他不想太依赖,因为他觉得,虚幻之境,什么都不靠谱,一切还得看自己。   毕竟股市这种东西,并不是立即就有效果出来,到时候钱提不出来,都扔进去,又急用钱,难道去借?   郑之南不喜欢借钱。   在证劵公司转了一上午后,郑之南带着俏俏去吃了烤鸭,走之前还特意打包了一份给吴宴,都是片好的,回去可以直接卷起来吃。   郑之南拎着烤鸭,抱着悄悄又去周围转了转,下午在公园附近给俏俏买了根冰糖葫芦。   俏俏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来京都,第一次吃太多太多她之前没吃过的东西。   这里是俏俏所有美好回忆的地方,后来很多年以后,俏俏还能记起来第一次吃冰糖葫芦的味道,酸酸甜甜,被爸爸抱在怀里,仿佛吃到了世界上最甜的东西。   俏俏咬一口后把冰糖葫芦递到郑之南嘴边。   郑之南歪歪脸,不吃。   “你吃,爸爸不吃。”   “爸爸——”俏俏念叨了一句爸爸,意思是爸爸吃,非常坚持。   郑之南只好把那一颗俏俏咬了一小口的山楂咬下来。   味道很正,山楂煮的很好,糖衣很脆,不粘牙,咬在嘴里沙甜沙甜透着酸。   “好了,爸爸吃了,剩下的俏俏吃,这是爸爸买给俏俏的。”   俏俏这才继续吃冰炭葫芦。   其实俏俏吃不完一整个冰糖葫芦,最后两个俏俏吃不下,郑之南没有扔,帮俏俏消灭了。   俏俏不仅吃了冰糖葫芦,在买冰糖葫芦之前,郑之南还带她去公园里看一些退休的老年人玩抖空竹还有抽陀螺,各种各样的,俏俏蹲在旁边看的可稀奇了。   这一天是极其轻松美好的一天。   晚上不仅郑之南买了烤鸭回来,吴宴也拎了两份从老字号酒楼打包回来的菜。   晚上大家吃的很丰盛,吴宴问了郑之南感觉怎么样,语气比较小心,似乎怕郑之南受到挫折,自己这么问会让他不开心,但郑之南笑得特别轻松,透出信心。   吴宴看到郑之南这样,慢慢的放下一颗心。   他就知道,郑之南不会因为曾经的情伤就振作不起来,他相信他可以的。   “找了几个学校?不要一下子就定下来,要多比对一下,多去公立学校应聘,然后一边上班一边复习考编,积攒经验的同时,过了笔试,去面试的时候会轻松很多。”   “好,你今天做了几台手术?很累吧?”郑之南听完点头,然后转移话题。   “两台,还好。”吴宴的爷爷奶奶都是医生,爸爸妈妈也是,他当初选择专业的时候自然而然就选择了医科,毕业后就顺势留在了自家的医院。   他现在在前线,累点,但不在前线怎么掌握更多实践经验,医生这个行业,不是读完了书就以为什么都不用再学习了,活到老学到老,用在医生身上特别准确。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后,一起把碗筷都收拾干净,各自洗漱休息。   日子就这样一溜烟的来到了俏俏的生日,过了两周岁的生日,也宣布着俏俏即将进入到幼稚园,感受属于她的新生活。   而郑之南也不动声色的得到了第一桶金。   为了以后方便,郑之南决定离开吴宴这里,搬出去住。   找的借口是看上的那家幼稚园离这里有点远,加上俏俏喜欢,所以准备搬过去,方便接俏俏上下学。   这个借口完美到吴宴根本找不出拒绝的理由。   一切为了孩子,他如果一再坚持就不对了,特别是郑之南也要开始工作了。   既然都稳定下来了,郑之南要搬走,而已在他的意料之中。   吴宴没有拒绝,好在都在一个区,隔着两条街而已。   生活在慢慢变好。   另一头,混迹在股票圈里的人们也渐渐注意到了一个新来的。   刚来就狠狠赚了一笔,怎么不叫人不注意。   虽然现在网络还不发达,甚至连聊天工具还没被发明出来,顶多是一些小论坛里聚集的一些同好。   关于郑之南买的几只股也被人拿来讨论。   “这个人的眼光太精准了,很多选择都具有前瞻性,他对股票的价值综合性计算的很好,感觉不像是新人。”   说这话的人在股票公司有朋友,透露出不少信息给他,当然,还没有离谱到连名字都透露出去了。   现在这个时候,手机不用监控,公司没有摄像头,想要透露出点内部消息太简单了,虽然这些都是明令禁止的。 第164章   其实更可怕的一点大家都心照不宣, 没有说出来。   那就是,他选的几支股,没有一个是不赚钱的, 就算跌了,他也可以做到很快抽身,理智冷静, 绝不昏头贪婪。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   大家都没有去明说。   而郑之南现在则并没有时间理会内部人的内部讨论,他要做的就是搬家,给俏俏找比较好的幼儿园,然后开始继续忙自己的事情。   搬家那天吴宴休息,其实郑之南也没多少东西, 两套床上用品, 被子被罩被褥什么的, 一个蛇皮袋的衣服, 还有一些来到京都后买的洗漱用品,生活用具。   吴宴的那辆红旗车刚好都装上了。   吴宴给俏俏买了一身衣服,上衣是飞行员制式的小皮衣,穿上特别可爱。   这些都安顿下来后, 郑之南特意请吴宴吃饭。   郑之南给俏俏夹菜,放到她的小碗里, 然后和对面的吴宴说:“反正小区离得也不远, 没事儿了可以经常聚一聚。”   吴宴点着头说:“你过年应该不回去了吧?”   “刚来, 今年过年不回去, 会在这里过。”10月份才来, 不过呆了两个多月,不足3个月,1月份过年,回去过年的话来回太折腾,来之前就和郑大福说过今年不会回去。   “那今年你带着俏俏来我家过,我爸妈在国外进修,家里只有爷爷奶奶还有我,你们过来会热闹一些,不那么冷清。”   郑之南想了想说:“行。”其实现在讨论这个有点早,毕竟才12月中旬而已。   但吴宴一片好意,郑之南不想拒绝。   炒股的事情,他准备一直瞒下去,现在稳定住了,要搞点明面上的事情做。   他这几天会走访几个从事互联网软件开发的工作室。   吴宴相信郑之南,郑之南说他在做什么,他没有怀疑,也没有去多想。   其实郑之南就算和吴宴说了炒股甚至不准备当老师的事情,吴宴也不会多说什么,顶多会担心他不懂,赔的血本无归,会劝阻一下。   和吴宴分开后,郑之南去楼下小区外的文具店给俏俏买了一个画画的本子,让她装在书包里,不论是在学校或者在家里,想画画了就随便画几笔。   俏俏现在才2岁,去了幼稚园也不会立即学写字,太小了,去了就是唱唱歌跳跳舞,中班才开始学写字。   其实在郑之南的想法里,上了小学再写字都不晚。   但国家这个时候对于幼儿教育还在摸索中,很多东西都是走一步看一步,再结合问题慢慢调整。   环境如此,他就算不想孩子这么做,未来孩子和别人太不一样,怕她无法合群。   当特立独行的人需要强大的心理素质,他并不希望俏俏特立独行,他想她健康快乐就好。   成长的路上有两三好友会轻松许多,因为烦恼和快乐都有人分享。   他为了俏俏只会越来越忙,没办法做到全身心的和她分享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郑之南找到的那家幼儿园是机关幼儿园,也收不是公职人员的幼儿,但价格比较贵,郑之南了解了以后,觉得环境最好,贵一点也无妨,他负担的起。   不管他怎样,他只想先把孩子安顿好。   便宜点的他看不上,因为便宜点的就真的只是托儿所,把孩子留在那里,就看个动画片,一个班才一个老师,担心孩子出什么事,基本院子里的滑滑梯都是摆设,郑之南就没看到孩子们出来玩过,放孩子在这里像是把孩子们关在了笼子里。   而机关幼儿园要正规许多,一系列的流程也接近后现代的幼儿园流程,听说之前还专门请了外籍老师过来指导,交流教学经验。   总之一分价钱一分货。   第一天送俏俏过去的时候,俏俏上面穿得粉色的小猫图案的毛衣,然后是一条背带裤,当然裤子里还穿了加绒的保暖绒裤,然后是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头发修剪成了学生头,长度保留在下巴上面一点。   因为毛衣里面也穿了秋衣和保暖衣,郑之南就没有再多加一件外套,这两天太阳挺好,另外一个就是孩子跑跑跳跳很快就热了,穿太多出汗了又不能脱衣服,风一吹就得感冒,但是不脱这样出了汗会闷出病来的,所以才没给俏俏再多拿一件外套。   大眼睛小嘴巴小挺鼻子,仿佛就是她毛衣上的那只小白猫,乖巧可爱,让看到的人都想冲她笑,揉揉她柔软的发。   这小孩也太乖了。   俏俏第一天上学有点害怕和紧张,郑之南第一次送俏俏去幼儿园也有些紧张。   他紧张是担心俏俏不在自己眼皮子低下,不安心。   而且第一天,也不知道会哭多久。   他知道第一天上学都肯定会哭,不管多乖,多听话的孩子,第一次离开父母,怎么可能不哭呢,俏俏还那么依赖他。   就看会哭多久了。   如果是个男孩子,他可能就没这么多细腻的心思,找个好幼儿园,丢给老师,到点来接就行,哭得实在伤心,晚上多买点好吃的也就哄好了。   但对女孩子,郑之南实在是没什么经验,特别是俏俏还跟只小猫一样,还不太会说话,也没那么会表达,想象那个画面,默不作声的哭起来眼睛湿漉漉的看着你,真怕一个心软说,好的,咱们不上学了。   那怎样行。   怕俏俏哭的郑之南送她去幼儿园的路上一直在给她做思想工作。   “俏俏要上学了,爸爸也要去上班,俏俏会认识很多小伙伴,老师对小朋友都很好,有什么事情想让人帮你,找老师就对了,扎麻花辫的那个是张老师,短头发的是李老师,卷头发的是生活老师周老师,中午睡觉吃饭都是周老师陪着小朋友们。”   俏俏似懂非懂的点着头嗯,两只手紧紧圈着郑之南的脖子。   看似不紧张,其实还是紧张的。   她从来没和爸爸分开过。   不仅紧张,她还感到害怕,更多是惶恐不安,只是因为郑之南充满鼓励的眼神让她没有立即哭出来,另外一个就是她还太小,很多东西都无法表达出来。   当郑之南来到幼儿园,把她交给老师的时候,俏俏低着头不去看郑之南,眼圈发红,眼眶里慢慢聚满了眼泪。   郑之南看到了也只能假装没看到,挺难受的。   和俏俏处了这么久,这孩子被塑造的太让人心疼了,明明有家人,却没什么人真正的爱护过她,唯一在意她的人又没有话语权,给不了她这个年龄该有的爱。   “爸爸走了,听老师的话。”郑之南不敢说太多,怕越说俏俏越伤心。   准备离开的时候,被老师抱着往教室里走的俏俏忽然抬起头含着泪对郑之南伸着手说:“爸爸要来接俏俏。”这是俏俏第一次说这么长的话,有些字她说的有些含糊不清,但郑之南还是挺明白了。   俏俏让他记得来接她。   这孩子是担心他不要她了啊。   怕他丢下她就再也不出现了。   郑之南挥着手说:“爸爸第一个来接俏俏,不哭,要乖。”   俏俏伸出一根手指头说:“第一个!”   “嗯,第一个!”   郑之南不敢再留下来,说完就大步离开了。   太难受了。   只是送孩子上个幼儿园,怎么弄的他心里这么难受。   郑之南离开幼儿园后,俏俏眼泪流的更厉害了。   陌生的一切,一个熟悉的人都没有,还不理解什么是上学。   只知道爸爸把她留在这里了。   她不知道爸爸还会不会来。   所以她眼泪根本止不住,哭着哭着开始抽噎起来。   俏俏是妥妥的插班生,小班一共有24个小朋友,加上她刚好25个。   14个男生,11个女生。   大部分都是公职人员的孩子,每个都好奇的看着红着眼眶跟只小猫咪一样不敢大声哭,抽抽噎噎的俏俏。   主班老师抱着俏俏坐在前面,看着围成半圆排排坐的小朋友们,一边给俏俏擦眼泪,一边介绍俏俏。   “这是我们班新来的小妹妹,比你们都小呢,你们是她的哥哥姐姐,要照顾小妹妹知道吗?小妹妹叫郑惟宜,小名叫俏俏,大家可以叫她俏俏。”说班里的都是哥哥姐姐这话也没错,因为班里最小的两岁半,普遍都是3岁左右的小宝宝。   老师的话说完,班里平时最调皮捣蛋的那个小家伙,也算是男生里的孩子王,鼓着脸不屑地说了一句:“我才不跟爱哭的女孩子玩呢。”   或许是他说话的缘故,俏俏闻言望了过去,她看了一眼对方,睫毛被打湿了有些痒,她揉着眼睛,另外一只眼睛还是望着他。   老师听到那个臭屁孩这么说,笑着批评了他一句:“舟舟你怎么当哥哥的,可不能对小妹妹这么不友好。”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   只是谁都没想到,俏俏真的没继续哭了。   而且不论是喝水还是吃午餐,去外面玩滑滑梯。   俏俏都跟在舟舟的身后。   别人猜不到为什么,其实俏俏跟着舟舟的目的很简单。   因为舟舟和郑之南有那么几分相似,她看着舟舟就不那么难受了,算是一个能让她平复下来的存在。   她不见得多喜欢舟舟,跟着舟舟也是因为和爸爸长得像,心里有一丝安慰。   一开始舟舟表现的很不耐烦,俏俏第一次跟在他旁边拿着水杯喝水的时候,他还傲娇的哼了一声,转过身不去看她。   俏俏抱着杯子默默的走到他面前,继续看着他喝水。   一来二去,舟舟似乎是习惯有了这么一个小尾巴。   他去外面玩滑滑梯的时候,俏俏比较小,没有爬上去,就站在滑滑梯下面跟个小媳妇一样看着舟舟滑下来。   其实看到俏俏这样,舟舟有那么几分想拉着俏俏去玩滑滑梯的意思,但想到他刚刚说过不喜欢她,就忍住了没去拉俏俏。   虽然小,但也很在意小小男子汉的面子问题。   似乎是因为舟舟的存在让俏俏越来越安心,渐渐的不需要一直跟在舟舟身边,也能和班里其他小女孩玩在一处了,一起抱着玩具过家家,坐跷跷板,排队坐秋千。   一上午都跟在舟舟后面,舟舟都习惯了,中午午休的时候甚至还和他睡在一处,头对头,男生一排,女生一排,俩人刚好排在一起,可不就头对头吗?   结果到了下午,那个小丫头就不跟着他了,舟舟抱着臂坐在木马上,远远地看着走廊下和其他玩的俏俏。   舟舟不习惯啊。   特别是班里其他小男孩还都挺喜欢俏俏的,俏俏一离开舟舟,就立即围了上去,一口一个妹妹,叫的别提多亲热了。   “俏俏妹妹,老师刚刚奖励我的糖果,分给你。”   “俏俏,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坐旋转椅,可好玩了。”   “俏俏——”   舟舟忍不下去了,走过去一把拉住俏俏的手就走。   一句话没说,俏俏也一句话没说。   舟舟看俏俏没有挣脱开,耀武扬威的看一眼其他人说:“她是我的妹妹,她最喜欢跟我玩。”说完就领着俏俏去坐秋千。   俏俏坐在上面,他在后面给俏俏推。   都没人了,舟舟才问悄悄说:“你怎么午休起来不跟着我了。”语气里有不满。   三岁的舟舟比俏俏足足大一岁,语言发展能力比俏俏强太多,条理清晰,基本的逻辑都明白,跟个小大人似的。   俏俏就不一样了,她现在还说不了太长的句子,都是一个字两个字的崩,偶尔着急了才会说出一长串别人未必能听懂的话,不会像舟舟这样字正腔圆的表达自己的想法。   所以也没办法说,因为你长得像我爸,也还好她没说,不然舟舟小小的心脏可能要受到重击。   什么爸。   爸什么爸。   舟舟看俏俏握着秋千的绳子不说话,换了个话题说:“你叫我哥哥,你叫我哥哥我就跟你玩。”仿佛俏俏不叫哥哥,舟舟就不跟她玩了似的。   俏俏这个能表达出来,轻轻的叫了一声:“哥哥。”称呼类的话俏俏已经可以说的很清楚了。   舟舟听到叫哥哥,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刚准备狠狠把俏俏荡的更高一点,从右边杀过来一个女孩。   女孩是舟舟的青梅竹马,小名叫宝宝,俩人都是在同一个医院出生的,熟得不能再熟了。   宝宝是家里独生女,宠着长大的,性格有点娇蛮任性,其他的倒没有什么大毛病。   她对俏俏并不感冒,而且因为家庭原因,她对一些不是在大院里的孩子有一种排外心里,从来不主动和他们玩。   就算是一个班的,她也只跟固定的认识的几个大院孩子们玩在一起。   一开始她看到俏俏围在舟舟跟前,舟舟没怎么理她的时候,心里挺满意的,觉得舟舟和她是一个阵营的,就不应该和其他不是一个阵营的人玩。   但现在却看到舟舟主动牵着俏俏,甚至还带她玩秋千,给她荡秋千。   宝宝不见得多喜欢舟舟,但有种自己这边的人被另外一边的人抢走了似的。   心里挺不得劲的。   她走过去就要拉走舟舟。   平时舟舟挺让着宝宝的,因为他妈老让他让着宝宝,说宝宝是女孩子,他要绅士。   但现在他正忙着呢,忽然过来拽他,干嘛呀。   舟舟有点烦。   挣脱开宝宝的手,舟舟站在秋千旁边说:“拽我干什么。”   “我们要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你还当老鹰。”宝宝虽然娇蛮,但并不笨,她不会说我不喜欢你跟别人玩,所以把你拉走,而是找个理由。   不要以为小孩子天性纯真就一点心机都没有,有些聪明着呢。   舟舟目前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老鹰抓小鸡,闻言眼睛一亮,走过去拉住俏俏的手说:“走,玩老鹰抓小鸡,我当老鹰!”   宝宝闻言,眉头就皱起来了,有点不情愿,但是舟舟都决定了,还拉着人就走,她也不会做出“你别带着她”的举动来。   因为舟舟的变化,宝宝彻底的放弃“拯救”舟舟的计划,让他自生自灭去了。   而俏俏呢,因为有舟舟的陪伴,第一天没有那么痛苦的平顺度过了。   只是她还是觉得这一天好漫长好漫长啊,感觉过去了很久很久,爸爸还没有来。   中午那会儿午睡的时候,其实她蒙着被子偷偷掉了一会儿眼泪,后来睡着了才没有继续。   老师后来发现了,也没有多说什么,怕越说越让孩子难过,她们对孩子这样的情况有丰富的经验。   上学有几个不哭的,等过了新鲜劲儿也要哭起来。   比如说舟舟这个家伙,刚开学的头一个星期,比谁都想来幼儿园,后来一个星期过去了,蹦跳着哭着不想上幼儿园,来回折腾一个月才彻底的适应了幼儿园生活。   俏俏性子比较怕生,但老师们也发现了,只要熟了,就活泼一些,不是绝对内向的性格。   当老师的最怕遇到内向的孩子,因为不好沟通,你不知道他想要什么,想做什么,有时候你主动跟他说话,他未必会给你个回应。   如果是活泼的孩子,相对来说可以让老师没那么辛苦。   这边俏俏适应的还可以,郑之南则也在忙自己的事情,但他也在看着时间,现在的幼儿园不分时间放学,小中大全部一个时间放学,都是五点半。   郑之南记得在现实世界,现代社会,很多幼儿园都是分阶段然后排不同的时间来分流。   现实生活里,小班好像是4点半左右就放学了。   郑之南今天只走访参观了三家工作室,看看时间快到5点了,立即找公交车往小区的放学走。   幼儿园离郑之南住的地方不远。   郑之南不喜欢失望的感觉,自然也不想俏俏去体验失望,答应了第一个去接他,他就要第一个到幼儿园。   郑之南有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习惯,等他到了幼儿园发现,接孩子的家长并不多,一开始以为是他来的太早的缘故,结果到点,也还是那么几个人。   大部分是接小班孩子的家长,中班和大班的小朋友竟然自己背着书包就走了。   等到他抱着看到他露出笑容的俏俏往外走,走在回小区的路上时,他忽然想通了。   这个时期,因为经济原因,发展原因,风气相对来说比较淳朴,单纯,大部分人都不富裕,不是那个家家户户都有车的时代,大街上没有什么车来车往,条件好一点的基本上都是骑自行车,也没有什么公然抢孩子拐走孩子的事件。   加上都是周边的居民,大家还没有必须来接孩子上学放学的意识,基本上刚开学送一阵,孩子知道路了,就让他们自己回家了。   而且在这一辈的家长眼里,大概觉得只是上下学,又不是多重要的事情,让孩子自己上学放学,不需要太担心,就当锻炼他了。   虽然是时代原因,但郑之南并不会随大流真的等俏俏熟悉了后让她自己去上学放学。   他的危机意识要比现在的家长大多了,现在这个时期,消息闭塞,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也不了解,他却是个见多了许多恶心案列的现代人。   虽然大多数都没有坏心思,可也不能保证一个坏心眼的都没有。   俏俏这么小,他不管什么思想单纯,为人淳朴,亲眼看着她走进幼儿园,他才能放下心来。 第165章   俏俏看到郑之南站在班门口的时候立即从椅子上站起来往郑之南身边跑。   他的小丫头啊, 连路都走的不稳当呢,跑这么快也不怕摔倒了,   老师笑着跟在她身后走到郑之南面前和他说俏俏今天在幼儿园的情况。   “你走的时候哭了一会儿, 后来和小朋友玩在一处就好多了,中午午休的时候估计是又想起来你了,自己偷偷掉了会儿眼泪, 下午比上午适应的更好,彻底的玩在一起了,也有了小伙伴,不过呢,这才是第一天, 估计这段时间早上来都会哭, 这是正常现象, 不用担心, 慢慢就会适应的。”   听到老师这么说,郑之南特别开心,本以为会哭一天,没想到只是掉了两次眼泪, 俏俏看着柔弱,其实还蛮坚强的。   郑之南拎着装有裤子和衣服的书包, 装衣服是因为怕俏俏不敢和老师说上厕所的事情, 一不留神尿裤子了, 这样不用他过来, 老师也可以给俏俏换衣服。   但是俏俏出乎意料的话不多, 但该明白的都明白,想上厕所也会和老师主动说。   有时候郑之南常在想,如果俏俏从小泡在蜜罐里长大,是不是也会撒娇,会因为觉得不如意而发脾气,而不是现在这样,什么事情都说好,什么事情都听他的。   所以俏俏这样乖巧听话,郑之南其实开心不起来,他总觉得是因为过得不如意,太小心才会这样小心翼翼的面对他人。   像郑家隔壁葛大叔家的小孙子,和俏俏差不多大,一有什么不如意的就哭嚎着不依,敢摔摔打打,这样固然不好,但他这样也说明一个问题,家里把他当成一个宝贝蛋子,无法无天的宠着。   而俏俏呢?   他从这具身体里醒过来,就没见到过她撒过娇,也没有主动问他要一样东西,除了上幼儿园这次看到了她的眼泪,第一次见到她眼中有泪是他刚从床上醒过来,她的眼神中都是无助和惊恐,眼眶里的泪水甚至都没敢掉下来。   大抵是知道,掉眼泪也没有人哄一下她,甚至可能会被嫌弃,所以才不会去哭着表达自己的不愿意,不开心,不舒服。   所以养成了不轻易流泪。   而上学让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泪水,所以才难过的哭了。   想到这里,郑之南觉得自己平时还要注意培养一下孩子的自信心,让她知道,她是很棒的,而不是会被嫌弃的对象。   如果连家人都对她无法重视起来,她自己都会看轻自己,觉得自己是卑微的,在与人交往之中也无法建立起平等的关系。   家人不重视她,造成她自己看不起自己,那么别人会如何在意?   不爱自己的人,怎么会有人真心相待。   他希望俏俏能够自信活泼起来,知道她是他郑之南的宝贝女儿,他会力所能及的满足她的所有愿望。   郑之南抱着俏俏走路回去,幼儿园离他住的地方很近。   回去的路上,郑之南还给她买了一根棉花糖,然后细细的和她说今天他都做了什么事情。   他也不管俏俏能听懂多少,但和她说说话,她总是开心的。   “爸爸今天去见了几个叔叔,他们都很好,过段时间爸爸就会和他们一起合作,你呢?在幼儿园有没有认识新朋友?”   俏俏闻言拿着棉花糖歪头想了想说:“哥哥。”意思是认识了一个哥哥。   “哥哥?”   俏俏舔了一口棉花糖点点头。   郑之南说:“哥哥?”   “是。”特别坚定的一个回答,郑之南看她的眼神就知道,那个哥哥应该就是俏俏认识的新朋友,和她一起玩的小朋友。   “明天我们带一盒糖果和班里的小朋友分享好吗?还有那个哥哥。”   “恩啊!”   两人聊着聊着就回到了家。   把俏俏安顿下来,等她适应后,郑之南也正式决定了投资哪家工作室。   他对未来的互联网发展有太多想法,能够清晰地甄别出什么研究方向是可持续发展,能够得到国家支持的开发,投资这样的工作室,现在不赚,未来也是会有赚头的。   只是近两年大概只有投进去给他们开发的钱,想要获利还太早,这是个长远规划,前期就是烧钱的玩意儿。   不过没关系,郑之南还在继续炒股,然后用炒股的钱经营自己投资的工作室。   因为他的加入,工作室已经正式提高注册资金,成为了一家公司。   郑之南是资金入股的头号大股东。   他的出现对于这些急需资金搞研发的创业者来说,就是沙漠旅人遇到的甘泉,他们很感激郑之南。   如果不是因为郑之南,他们其实都在想,拉不到投资就只能解散。   没想到这个时候出现了资金支持者,要加入他们的行列,资金入股,成为他们的大股东。   忙忙碌碌中,不知不觉时间就滑向了1月。   临近过年之前,郑之南给家里转账了两万块。   其实他可以转更多,但在郑大福的眼里,郑之南只是去当老师,老师福利再好,也不可能短短几个月就积攒下来比两万还要多的钱。   为了不让家里怀疑,郑之南打电话的时候说了一部分是工资,一部分是之前没用完的钱,留在身边用不上,就都和一部分工资转回去了。   郑大福了解郑之南的性格,知道他比较实诚,因此没想到他是在说谎,也就接受了这个借口。   “工作稳定了吧?”聊完钱的事儿,郑大福跟郑之南聊工作的事儿。   郑之南面不改色地说:“这个月才稳定下来,之前要忙的事情太多了。”   “你刚到京都,肯定要忙的事情比较多,俏俏呢?”   “送走了。”的确送走了,送到幼儿园了啊,他刚送过去的。   郑大福听到送走了,大大的松了口气说:“那你不缺钱吧?缺钱了跟家里说,好好考在编是正经事,在编我问了,好像是过完年的7月份?暑假?”   “是的。”   “你有几分信心?”   “其实没想那么多,顺其自然吧。”   郑大福闻言皱起了眉头,但想到他好不容易放下心结去了京都,不能太急躁,反正还有时间,就和气地说:“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好好干,争取留在京都。”   郑之南说:“好。”   过年的时候,按照吴宴之前说的,郑之南带着俏俏去了吴家和吴宴的爷爷奶奶一起过。   吴宴的爷爷奶奶很喜欢小孩,但是吴宴一心扑在工作上,都毕业多少年了,到现在还不着急成家,家里都好久没有见到像俏俏这么小的宝宝了。   看到俏俏的第一眼就喜欢的不行,吴宴的奶奶更是抱着不撒手。   因为临近过年的缘故,因为家里还却几样装饰用的年货,吴宴的奶奶就叫吴宴去买。   郑之南不好意思干坐着,就和俏俏交代了两句,和吴宴一起往小区外面走。   吴宴和爷爷奶奶住的不是一个地方,他爷爷奶奶住的是老小区,但并不旧,修建风格挺像洋房,应该是蛮久之前的老房子,不过被保养的很好。   郑之南问了吴宴的父母什么时候回国,然后两人又聊了聊彼此的工作,因为已经稳定下来在,郑之南就没再瞒着吴宴,坦白了他加入了一家互联网公司,是里面的大股东。   “其实也没花多少钱,钱是我炒股赚得,你没想到我还会炒股吧?”   这个吴宴倒真没想到。   他说:“虽然没想到,但看你现在的状态,应该一切都在你的掌握中?”   “被你看出来了,是啊,都挺好的,你不用担心,之前没和你说就是怕你操心,现在稳定了就不怕你说了。”   “你心里有主意,我就不多说什么了,你能重振旗鼓,我就很开心了。”   “谢谢学长。”   就是在这个时候,走到商场门口的时候,郑之南和渣男陆知易狭路相逢了。   陆知易和一个女人走在一起。   应该是刚从车里下来,身上穿着呢子大衣,一看就价值不菲,风度翩翩的领着面容姣好的女人准备往商场里走,一抬眸就看到了郑之南。   这个时候的郑之南已经和在学校时期的郑之南大不相同。   褪去在学校时的青涩拘谨和腼腆,气度从容的站在旁边一个男人的旁边,眼神淡淡的,不冷,正因为不冷淡,带上了一丝藐视。   就像是不认识他一样。   从前陆知易就贪郑之南颜色好,如今的颜色和气质更是千差万别,怎么会心里不突突几下。   只是陆知易还没做出什么,郑之南就收回了淡淡的眼神,继续和旁边的轻声说着什么,率先走进了商场。   旁边的女人是陆知易的未婚妻,看到陆知易没动静了,扭头看着他说:“知易,怎么了?不舒服吗?” 第166章   陆知易已经两年没见过郑之南了,准确的说两年半, 大四和他分开后就再也没见过了。   有的说他毕业后回了老家, 而他毕业后忙着自家公司的事情, 其他时间又忙着笼络白毓,没多去在意那个乡下小子。   白毓就是陆知易现在的未婚妻。   和陆知易门当户对,家里都是开公司,也有生意往来。   白毓没有在国内上大学, 在外留学,毕业后才回来,那个时候陆知易得知消息后,听了家里的建议, 就甩了郑之南, 迅速对刚回国什么都还不了解的白毓展开追求, 用了一年的时间, 成功将白毓追到了手,两人已经订了婚, 婚礼就定在过完年后的10月。   两年多没见郑之南,他没想到对方变化这么大,令人惊艳。   和从前那个眼神里常常有不自信的人完全是两个人,他目光从容,甚至带着一丝冷若冰霜, 按说给人冷若冰霜的人称不上有多优雅, 大多数会觉得没礼貌, 但他就是觉得郑之南淡淡的从容步伐特别优雅, 就像是湖水中最漂亮的那只白天鹅,不自觉吸引了人们的目光。   短短两年,发生了什么,会让你一个人变化这么大?   事业有成?   郑之南现在在做什么?他的好奇心像是一颗种子种在了心上,开始生根发芽,疯狂生长。   陆知易记得很清楚,郑之南是学文的,他当初为了把他骗到手,特意装了几天离不开他,去听了他几节课。   学文的,毕业后大多数都是从事文化方面的工作,就算转行也和文化事业沾边,不会转的多离谱,郑之南当初和他说,他想当老师,如果当老师,工资又不高,没有钱的衬托,日子苦哈哈的有这么好的仪态气度?   这种仪态和自若的气度倒像是用金钱堆起来的,因为有权有势,才有底气对所有人都不屑一顾,。   可是郑之南只是个乡下小子,难道是他旁边的人将他培养成了现在的模样?   正胡思乱想的陆知易就听到白毓的声音,他下意识露出个完美无瑕的温柔笑容,不假思索地拉起她的手说:“像是看到了老同学,所以愣了一下。”   白毓刚刚没注意看周围,所以并没有看到郑之南,就算看到了她也不会去在意。   因为她根本不知道郑之南的存在。   当初陆知易和她说过,他谈过两次恋爱,不过已经因为性格原因分开了,白毓被他的坦率感动,为了表示信任,并没有过多追问细节,而陆知易的朋友自然是帮着他遮掩,为陆知易打掩护,塑造温柔好男人的人设。   所以陆知易说遇到了老同学,她就以为真的只是单纯的遇到了老同学,没有去想,那个人会不会是陆知易的旧情人什么的。   虽然在国外待了四年,但白毓并没有养成奔放的性格,她是大家闺秀,骨子里就带着保守,一旦喜欢上了一个人,就会付出全身心的信任,还有依赖。   她是传统的女人,不然也不会听家里的安排去相亲,她的好多同学在国外待了几年后,回来就说什么想要自由恋爱,不听家里的安排,甚至有些表现的特别激烈,她听到的时候十分不赞同。   因为她觉得,是父母花钱花精力送你出过,你学了一身本事,回来就跟父母玩叛逆,这怎么对得起父母对你的培养?   你现在学成归来,难道不是应该为家里多多付出吗?为什么要这么违逆父母的意愿?   他们安排的人难道还会害你吗?   当然,白毓也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心里不赞同,面上也不会说出来。   白毓闻言贴心地说:“老同学?那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   “算了,不一定就是,我们去买东西吧。”陆知易不想白毓知道郑之南的存在,不想他们有接触。   陆知易从小家境殷实,爷爷曾经是参加过战争的军人,身居要职,虽然后来退休了,但他小时候的许多记忆都是在大院里发生的,他在那里看到的都是衣着精致的人们,吃的是进口的巧克力,玩的是进口的玩具,少年时,大院里的孩子们总能搞到最新的进口唱片,这种优渥的生活让他从来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一般人根本不放在眼里。   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他都是不在意的,就像郑之南,他知道他长得好,性格也好,但那又怎样,他想要玩,稍微用点手段,说几句甜言蜜语就弄到了手,玩腻了说丢也就丢了,如果郑之南身份也不一般,他大概会真心相待一些。   就像对白毓,他虽然觉得对方无趣,但因为她的家境,她的门第,他会尊重她,不会像对待郑之南那样态度轻浮随意。   身份的不同,得到的待遇也是不同的。   无权无势的人,想要得到尊重,在任何时代都阶级分明的世界,又怎么可能像苏文里那样,谁看到他都能透过身份看出来他可贵的内心呢?   书中的世界其实也是现实世界的一个缩影。   陆知易这边因为郑之南的变化而翻江倒海,心绪一时无法平静。   郑之南则心如止水,甚至觉得可笑,然后有些同情陆知易身边的那个温柔的女人。   因为时代因素,这个时代的许多女性都带着一丝丝的天真和单纯。   他能看出来这个女人有着良好的家世,被培养的单纯温柔,这是家长甚至是未来夫家愿意看到的温柔娴淑气质。   很多精明的男人就喜欢这样的女人,曾经的原主也单纯,其实单纯的人更加容易遇到渣滓。   渣滓不会去骗聪明懂得分辨人的对象,因为他们知道这样的人难对付,搞不好就是两败俱伤,你不让我痛快,我也不让你痛快,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专挑好揉捏好忽悠的。   这就是为什么总有好人被渣骗,因为单纯的人群是渣滓们的主要目标。   只不过可能白毓的结果好一点,因为家世的原因不会被主动的抛弃。   但不抛弃不代表不会被渣。   要知道狗永远都改不了吃屎。   他光看到渣男的眼神就知道,陆知易后面绝对还有很多戏份,眼神闪烁,天生的浪荡子。   他不会是个安分的人,就算白毓家世和他一样又怎样,他该去偷吃还是会去偷吃,只不过会顾忌她这个原配,然后隐秘一点而已。   虽然郑之南觉得白毓有些可怜,但也不会为了这份可怜就去提醒或者是帮她离开渣男。   因为搞不好对方会觉得他想去破坏他们的感情,没准还要给陆知易助攻一波,他才懒得去给陆知易那个渣滓送人头。   还有一点就是,郑之南不想牵扯太深,从而让陆知易知道了俏俏的存在。   俏俏不知道有这么一个渣爹在,应该会比知道开心一点。   郑之南想想俏俏也是陆知易的孩子,就不爽。   这么垃圾的人,就不配拥有像俏俏这么乖巧可爱的女儿!   陆知易和白毓买完东西出去的时候,陆知易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商场门口。   猜想,郑之南现在应该过的不错,毕竟能在这家商场买东西的人,大抵都是附近的住户,而附近的房子,普通人哪里能买得起。   陆知易不会傻到被白毓看出他的走神,只看了一眼就迅速收回了视线。   没有急着去和郑之南碰面。   只要在京都,想碰到是很容易的事情。   陆知易和白毓离开不久后,郑之南和吴宴也走了出来。   吴宴也认识陆知易,但他和郑之南一样没有什么反应。   他本以为郑之南会有一些波动,但看到他一直神情淡淡的,心里有些惊讶。   他记得当初郑之南和陆知易分开后常常难受的掉眼泪,情绪糟糕到根本控制不住不去流眼泪。   大概是真的很喜欢的人啊。   结果一颗真心错付了人。   吴宴对郑之南没有爱慕之心,更多是怜惜,他挺喜欢郑之南的性格,虽然出身实在一般,但为人真诚和善,加上努力勤奋,这样的人,做朋友的话,没有人会不喜欢。   加上知道了郑之南不为外人道的秘密,将彼此只是朋友的身份又拉近了一些,各种原因结合在一起,他就更加怜惜这个学弟,还带了一丝好奇。   还有一点就是,吴宴看不上陆知易这样的人,就想学弟能够振作起来,然后变得比从前更加优秀。   当初学弟抱着孩子逃回家,他其实不赞成,有些恨铁不成钢,所以两年后,他再次来到京都,他就想他留下来,好好发展。   他想让学弟知道,好的爱人有很多,遇到一个渣不算什么,未来还有更好的人在等待着你,在没有遇到之前,要让自己更加优秀起来,这样你才不会因为爱人的优秀而自卑,更坦然从容的面对新的生活。 第167章   吴宴虽然诧异于郑之南理性的表现,但这是他乐于见到的。   为这种渣男丢掉自我太不值得。   与其整日缅怀曾经, 不如攒起一股劲儿, 变得更强。   缅怀渣男哪里有把渣男踩在脚下更自在呢?   两人买了红色贴着金纸福字的灯笼, 还有一些红包纸,到时候一定会有小辈过来给爷爷奶奶拜年,这些是让爷爷奶奶用来给拜年的小辈们发红包用的,其他装饰品也有一些。   路上, 郑之南看一眼吴宴说:“刚刚的是陆知易,你见过他吧?”   “见过。”吴宴拿着一部分东西回答郑之南。   郑之南轻笑一声说:“我以前是不是特别可笑。”为了一个渣男哭泣什么的,还生下了孩子。   郑之南不是不喜欢俏俏,只是按照他的想法, 感情已经破裂, 还让孩子降生, 孩子大一点, 得多难受啊,有些不负责任, 说的不好听,就是自私,为了个渣男生孩子,想想都呕。   特别是你生下了孩子,却不能给她好的生活, 你痛苦, 孩子难道不更痛苦?   感情劈裂分开后发现怀孕了, 郑之南最想劝一句这样的人, 怀了孩子不要以为自己很厉害,能把孩子照顾的很好,所以想生下来,请打掉,因为孩子未必就想来到这样的家庭,成为一个私生子。   哪个孩子会想成为私生子?   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孩子考虑。   打掉是对双方都好的一个结果,当然,如果打掉孩子会危及自身生命,就视情况而定吧,比如说真的条件特别好,以后能够给孩子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感情回馈,那样的话,是个人选择,孩子也不会受苦,就随意了。   吴宴说:“可以理解,毕竟付出了真心,难过也是正常的。”正常的发泄情绪还是可以理解的。   郑之南赞同的点点头。   能够什么都做到理性,就不是纯粹的人了,甚至可能是感情缺乏症。   既然付出真心,受到伤害然后感到痛苦是正常的反应,只是意味的沉浸在悲伤里就太脆弱不堪了。   允许感到痛苦,发泄自己的情绪。   但请不要一味沉浸在过往里。   人活在世上,比你痛苦的人多着呢。   “是啊,看透了就好。”如果当初,他能看透该多好。   没有了爱人,还有朋友和家人。   为什么要自杀。   还是太稚嫩了,而他也不够细心,没有发现他的异样。   郑之南捏了捏眉心,不让自己去回忆一些往事。   到家后,俏俏正坐在奶奶的怀里,她小小的一只,并不重,吴奶奶抱在怀里时还心疼的亲了亲她的额头说:“怎么这么轻?要多吃点哦。”   俏俏稚声稚气地说:“每天都吃很多的!”   这会儿看到吴宴和郑之南回来,俏俏想滑下来,但是又怕奶奶想继续抱着她,就没敢动。   郑之南看到她那样,伸出手招他过来。   俏俏这才鼓起勇气从吴奶奶的怀里滑下来,吴奶奶笑眯眯的看着她跟只小鸟似的飞到郑之南的身边。   郑之南把东西放到桌子上,和俏俏说:“我们和吴叔叔来挂灯笼好不好?”   “好!”   他们不仅买了两个挂门口的灯笼,还给俏俏也买了一只小灯笼,是小兔子造型的,灯笼是按小电池的那种,按了开关后就会出现柔和的光晕。   吴宴和郑之南在门口挂灯笼的时候,俏俏穿着红色双排扣呢子大衣,黑色的绒裤,脚上是一双小皮靴,手里拎着灯笼仰着头看站在椅子上挂灯笼的爸爸。   挂完,收拾完东西,刚好开始吃年夜饭了。   张妈是家里的老人了,无儿无女,因此过年也在吴家和吴家二老一起过。   平时张妈不喜欢和雇主家一起吃饭,但今天特殊,大过年,年夜饭,不在一起吃,不热闹,在大家的挽留下,几个人热热闹闹的坐在一起吃年夜饭。   一个年就这么热热闹闹的过完了。   郑之南在吴家住了三天回到了自己家。   吴宴知道郑之南的脾气,没有过多的挽留,何况这两天家里回来亲戚,郑之南带着孩子,留在这里也不自在。   郑之南带着俏俏回家后就专心带着俏俏逛街买东西。   把俏俏光秃秃的卧室添置上了书桌,书柜,还有一些毛绒玩具。   俏俏不怎么喜欢粉色的东西,添置的物品大多数都是蓝白色的。   书柜上放着很多未来俏俏会看的图画书,童话故事,还有绘画本。   年假到初八结束,幼儿园过完元宵才开学。   郑之南初八之前带着俏俏在市区里逛,初八之后,直到元宵的前一天,带着俏俏去了郊外的一些风景区。   过年其实人不多,但也蛮热闹的。   通过这段时间的外出游玩,加上郑之南的鼓励和培养,俏俏整个人可见的变得活泼不少,没有之前那么怕生,笑容也多了起来。   看到这样的俏俏,郑之南心里是欣慰的。   元宵节一过,早上送俏俏去幼儿园,郑之南就会骑自行车去上班的地方。   其实他现在大部分的现金流都是通过股市得来的,之前大部分都投到了支持公司工作人员的软件开发中,新的一年,他会把另外一部分的资金投入到了房产中。   购入现在大部分人都看不上的地皮,郑之南拿着当初那张来京都买的地图,现在许多地方还没有被开发,他作为一个设计师,对城市规划方面的设计也有一点点经验,这点经验放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会里其实排不上什么用。   但在现在,他可以看出来未来城市规划的方向,结合现在还没对外开放的古城区,就能简单的猜想未来10年的发展方向。   他用非常便宜的价格买了一批地皮,还有一些老房子。   这些房子现在看来便宜的不得了,但对当时的普通人来说并不能像郑之南这样随随便便的购入,毕竟城市的消费水平都是和物价还有工资挂钩的。   这个时候,工资几百块,怎么去买六七万一套的房子?六七万放在21世纪不算什么,放在现在,可还是很惊人的。   郑之南能这么大手笔完全是因为去年结结实实赚了几笔。   当大家稀奇万元户,十万元户的时候,他已经是几十万,算上固定资产,挤进百万资产都轻轻松松,虽然说实话,他手里没啥钱了现在。   诚然他骑自行车上班给人一种和普通的办公人员没什么区别的样子。   不过购入了地皮,剩下的资金大部分都投入到了软件开发中。   他现在购入的地皮,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个傻佬冒、冤大头,谁会去买那么偏僻的地皮?   这完全是赔本的买卖,要买就买市中心,中心区域。   郑之南没买中心区域是因为,中心区域没有什么开发价值,而且中心区的房产买一套就够他在古城区那边购买7套了,这七套等政府开始规划起来可比在市中心买的一套还要值钱。   他傻了买一套不会去住的房子,留着供神啊?   现在要努力赚钱,不是守财。   还没到守财的地步。   按部就班的搞着自己的事业,俏俏的状态也越来越好。   虽然他现在买的地皮在很多人眼里有点犯傻,毕竟那边很破旧,政府也不管,买了等于白买。   但郑之南还是有信心的,他买不是光综合了景区的问题,而是结合了各种线路的发展,还有景区的历史底蕴。   有些就是清末的建筑,地段挺好的,但不够有底蕴,就没有什么投资的价值。   他买的那几个地皮,有故宫,有皇陵,随便拎出来一个也是几百年的历史,现在不被看重,政府不一定是不管,也可能是暂时没有个详细的章程。   通过综合的测评后,郑之南才选定了几块地皮。   钱是花出去了,等回报还需要一些时间。   所以,没有什么现金的郑之南需要继续赚钱了。   同时软件开发在郑之南的帮助下也有了一个大跨步。   本应该在五年后才出现的即时聊天软件提前了五年被开发出来。   之前有测试版,只是不理想,加上资金链断了,没办法再继续开发,也就是这个时候,郑之南出现了。   他们其实招股东,已经发出去了意向书有两三个月了,一直不被人看好,觉得他们是在儿戏,搞不懂他们在做什么,也不理解。   就在他们痛苦的决定在坚持一周,不行就原地解散,把该卖的卖了,转行。   然后郑之南解救了他们。   甚至还帮助他们进行了软件开发,有不少好点子。   本来应该是等着验收就可以的角色,甚至还为他们提供宣传方案,亲自做设计!在软件开发上的一些点子更是让人觉得新鲜,甚至醍醐灌顶。   做设计用的软件是国外,他们都根本不了解的东西,整个人完全是那种在国外留学多年,获得了很多先进思想的人士,而且家境一定很好,不过感觉有本事的同时,人特别低调,穿的也不是那种一看就很贵的衣服,就是普通的西装,说话也不高高在上,不像是大股东,更像是一起工作的普通员工。   郑之南做设计,做广告宣传,也叫术业有专攻了,这本来就是他的强项。   他越发觉得,现代社会的世界,设计真的特别有用,还有广告宣传,除了等级森严的古代有些麻烦,只要是有文明的地方,到哪都需要宣传的存在。   好的宣传,真的不愁找不到吃的。   郑之南加快了即时通讯软件的出现,甚至开发了很多只此一家的想法。   接下来就是扩大使用群,而这个使用群体如何扩大,郑之南瞄准的是一些需要即时通讯的大公司,还有高校。   另外一个方式就是在现在的一些比较有流量的论坛中投入广告。   了解现在营销学的郑之南,称不上多精通,但了解的那些方式,用到这个时期,绰绰有余。   工作室自从注册成为公司后,员工也从一开始的十个扩大到了30个,分门别类,郑之南将这些人设立了部门。   一开始的10个人毫无疑问是研发组,开发部,另外有行政部,还有宣传部。   人数不多,但都经过层层筛选,选的都是有想法的年轻人。   这个公司是个年轻的公司,员工也都是一些刚刚大学毕业20出头的年轻人。   大家凭着一腔热血投身到了互联网的大潮中。   虽然这个时候的潮水并不蓬勃,但未来这一行业只会越来越庞大。   当郑之南带领着公司走到了新的阶段时,陆知易也组建了自己的互联网公司。   与郑之南的想法一直,陆知易也非常看好现在的互联网开发,他看不上国内的大学生,聘请了不少海外留学归来的人,还有一些外籍员工。   比起郑之南临时注册起来的公司,其实陆知易比郑之南开的那家公司要早起步,但一直没找到方向,做过论坛方面的开发,但是获得的收益没有想象的高,后来就想到了即时通讯,他的目标很直接,就是瞄准了大公司,为大公司开发办公软件。   几乎是同时,两人都开始了销售工作。   郑之南为了表达诚意,为了让现在的人群迅速了解和掌握即时通讯软件,特意写了建议书等详细的计划。   比起中规中矩,按部就班来的郑之南,陆知易呢,毫无疑问他的起点要比郑之南高。   他们陆家的人脉在那里摆着,加上白家,头一个月就有了盈利,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还是那几家,比如说大院里的贺兰家,他家的在其他家没有进入商界之前就有人在国外有公司,几个大家长也各自有自己的方向,每一个拎出来都是不得了的人物。   年轻一辈要属贺兰棠,其他因为工作的缘故,为人比较低调,陆知易对贺兰棠的记忆比较清晰,因为他小时候跟在贺兰棠的屁股后面围观过不少他的英雄事迹,是他小时候的偶像。   虽然贺兰棠也就比他大三岁,但是他们家是个大家庭,从政,从商,从军的都有,他们陆家,他爷爷当年还是贺兰棠太爷的副将呢,虽然现在关系有些远。   而贺兰棠这一支就是从商的,他爸爸那一代就是有名的商界名人,海内外都是知名人物。   而贺兰棠高中毕业后就飞到了国外留学,也是高中后,陆知易才和贺兰家的那几个孩子减少了联系。   其实说情分也没多少情分,就是儿时有几次是玩在一处,算是一起长大的而已。   少年时或许觉得还算能跟人家沾上边,成熟之后就真的只有个边儿了。   现在陆知易准备去贺兰棠跟前宣传一下自己公司研发出来的即时通讯办公软件。   有些公司,看着还行,公司里只有那么几台电脑,陆知易都不屑这种的。   他要整就想整那种跨国公司,公司里几乎人手一台电脑的。   所以他瞅准了贺兰棠在京都的华夏分部,听说贺兰棠今年准备把公司的重心从纽约转移到国内,人过年的时候就回来了。   中间其实也回来过几次,他还在上大学那会儿,大院的孩子们还特意搞了个派对,他当时还带着郑之南也去了。   不过当时他为了跟贺兰家的人联络感情,没怎么在意郑之南后来怎么也了,回想起来,竟然已经是三年前的事儿了。   其实那个时候他已经在准备跟郑之南说分手的事情,所以也算是故意在冷落他,然后带他去也不是为了给他长见识,就是想让他知道,什么叫身份有别,阶级不同是做不了朋友的。   不过仔细想想的话,他当初冷落郑之南的时候,郑之南好像就变得淡淡的,有些不对劲,大概是已经看出来他有些想和他分开吧。   这样想的陆知易托中间人跟贺兰棠约了个时间,他要亲自和贺兰棠说软件的事情。   与此同时,另一边的郑之南也顺利见到了贺兰棠。   其实一开始并不是贺兰棠见他,他预约的是贺兰公司的行政部,但好像是行政部的主管把他提交上去的建议书递给了董事长贺兰棠,贺兰棠表示有些兴趣,就跟下面的人说要亲自听他说这个办公软件。   郑之南没把自己的软件定位为办公软件,他跟陆知易不同,陆知易只看得上公司里能用的起电脑的,而郑之南是面向大众,不论是公司还是普通人,只要家里有电脑的,都可以用这款软件来和朋友即时通讯。   只是陆知易觉得现在很多家庭都用不起电脑,所以瞧不上这点市场,选择主攻各行各业的大公司。   郑之南在秘书的带领下走进了贺兰棠的办公室。   他就有些怪怪的,因为贺兰棠的眼神不像是第一次见他,倒像是之前就见过。   难道他和贺兰棠认识?   他认识陆知易是因为有陆知易的人设还有描述,所以认出来了,但是他收到的人设信息里可没有贺兰棠这个人。   当然,每个世界都有隐藏人物,隐藏人物一般不轻易开放给他。   在不知道攻略对象之前,郑之南对所有长相俊美,身份不一般,实力不一般的角色都会着重关注一下,纳入到“疑似攻略对象”栏里,然后再用排除法来确定到底谁是。   现在他的疑似攻略栏里有陆知易,现在多了一个人,就是目前的贺兰棠,吴宴他不想了,因为吴宴,当初他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就有人设信息,关系就是他的朋友,绝对纯粹的朋友。   比起陆知易,郑之南当然希望攻略对象是贺兰棠。   就算不是贺兰棠,他攻略了陆知易,也要给他戴一顶绿帽子!怎么戴,不一定上床才叫戴,也可以用别的方法嘛。   贺兰棠看着郑之南,并没有掩盖自己记得他的神情,给刚刚助理递过来的文件签上字,钢笔合上钢笔帽,让助理出去后,对郑之南说:“好久不见。”   “……”真的认识?   对方这么落落大方,这让郑之南有些出乎意料。   但是因为信息的缺乏,让他一不小心就暴露了不认识对方的眼神,露出了疑惑。   不过贺兰棠并不意外,他双手交握在一起,对郑之南说:“忘了?”   看到贺兰棠并不意外的神情,郑之南顺其自然的嗯了一声说:“我们之前见过?”语气比较谦和。   贺兰棠语气淡淡地说:“三年前,会所里的派对上。”   郑之南用抱歉的语气说:“不好意思,时间太久了,有些没想起来。”   贺兰棠轻笑了一声,带着一丝漫不经心的嘲讽。   “的确,我们也只是上过一次床的身份,你记不起来也正常。”   郑之南被这个信息给炸到了。   在他眼里,原主是个比较老实的人,所以他以为顶多和陆知易发生过关系。   没想到这个贺兰棠直接给爆出来这么一个大秘密。   真的假的?   郑之南甚至觉得会不会是贺兰棠胡扯,难道是陆知易的朋友,所以贺兰棠见到他后,因为陆知易的关系,这个贺兰棠故意羞辱他?   各种推测的郑之南沉默了。   沉默的同时他又扫向贺兰棠的神情。   除了嘲讽,好像还看到了一丝怨气?   为什么怨气?   总不能是被原主给耍了?   好晕。 第168章   贺兰棠怎么可能不觉得可笑, 都过去这么久了, 他想起来仍觉得心情烦躁, 像是被郑之南利用了。   准确的说,他就是被郑之南利用了。   一开始他并不知道郑之南和陆知易有什么关系。   他看到郑之南的时候,郑之南独自坐着, 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他也不觉得怎样, 反倒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心事重重的。   是个长得不错的新面孔, 散发出来的气息也不令人讨厌,他就主动走了过去。   本来只是想认识一下。   但出乎意料, 简单的聊完后郑之南十分主动, 勾引他。   对, 就是勾引。   贺兰棠从不觉得自己是什么道德标杆, 虽然不是什么人都来者不拒,但有人投怀送抱,而自己又不讨厌,为什么要拒绝呢?   这里还是他的主场。   或许是都喝了点酒,气氛也正好,总之,向来对另一半比较挑剔的贺兰棠没有拒绝郑之南。   他们一起离开,去了房间。   说实话, 那场欢爱他自我感觉很满意, 也看到了郑之南的情动, 让他觉得是个不错的,可以继续深入发展的对象。   原本一切都很美好,最起码他觉得很舒服,很惬意,想和郑之南有第二次,第三次。   然后,翌日当郑之南离开,他去和朋友们继续聚会。   听到有人聊天,说起了陆知易的对象,听到是他的时候,贺兰棠现在回忆起来,也能想象到当时自己的脸有多黑。   他在心里直接说了一句:操。   有男人还乱撩。   这让贺兰棠直接恶心的当天晚上就回纽约了。   他原本是明天的飞机,但他怕自己再待一秒会忍不住去打一顿郑之南。   什么意思?   他明明有男人,还来撩拨他?   贺兰棠想一次就加深一层烦躁感。   这是贺兰棠第一次马失前蹄。   被动的成了一次小三。   还是一个他完全看不上的人的小三。   当陆知易这个当初是他跟屁虫,现在也是个对他们这帮人溜须拍马存在的家伙的小三。   贺兰棠实名恶心,反感,烦躁,就像是被人联手坑了一样。   而现在,当他还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想要趁机羞辱对方一番时,对方却完全把他忘了。   贺兰棠觉得自己幼稚的举动就是在给自己添堵。   憋躁的情绪没有得到缓解,反倒更加烦躁了。   郑之南发晕的时候注意到贺兰棠的脸越来越黑,眉心紧蹙,就像是他不仅和他上床了,还欠了他五百万。   该不会是想打他吧?   这个世界应该不会是家暴攻,如果贺兰棠打了他,那他就把贺兰棠排除到攻略对象名单里。   这么想的郑之南不知道怎么回答贺兰棠的话,硬生生的换了个话题说:“不如我们先来聊一聊我们的产品。”   贺兰棠闻言硬生生掰断了手里刚合起来的钢笔,墨水斑斑点点撒了一桌子不说,手上也有,白衬衫上也有。   郑之南看着贺兰棠眨了眨眼睛。   气氛陷入到了一种奇怪的僵局里。   “所以,你真的忘了我?”虽然称不上咬牙切齿,可也没差多少了,语气冷到可以掉冰渣。   郑之南拿着文件,脚步顿住,默默地说:“像贺兰董事长这样的存在,应该不会去过多在意几年前的一夜情事件吧。”说完,语气还有点奇怪。   他觉得贺兰棠这么斤斤计较一次一夜情有些奇怪,其实是他还没有想清楚里面的关联。   贺兰棠无法忍受的点其实不是一夜情的问题,而是被当成利用的对象。   因为他是后来才知道,那个时候陆知易已经不想和郑之南在一起,而郑之南对他那样,估计也是感觉到了陆知易的想法,所以为了报复陆知易,才和他上床。   他不觉得是郑之南意乱情迷喝多了,因为他太主动了,虽然在床上很被动,但在撩拨他的时候,热情的要死。   而他一开始以为郑之南和他上床,只是因为对他有好感。   但结合他后来知道的东西,他发现自己只是对方报复陆知易的利用品而已。   他,贺兰棠,被利用了?   说出去不知道要笑掉多少人的大牙。   贺兰棠把手上的钢笔扔进垃圾桶,站起来抽出纸巾一边擦手一边表情冷冷地说:“对多年前的一夜情或许可以不在意……”他边说边走向站在办公桌面前的郑之南,“但如果被对方当成利用品的话,你说该不该在意呢?”这句话是来到郑之南面前,凑着他的耳朵说出来的。   富有磁性的低沉嗓音像是能感觉到声波的震动一样,让他感到耳朵痒痒的。   郑之南忍住没有去揉耳朵,听到贺兰棠这句话后,郑之南一切都明白了。   原来如此。   那么贺兰棠刚刚的态度,他一点都不觉得奇怪了。   毕竟坐在这么高的位置上,身世背景肯定很厉害,一看就不是一般人,自尊心也很强吧。   像这样的贵公子,以为是对方迷恋他本人,结果到头来只是被利用了。   换位思考一下,贺兰棠耿耿于怀,觉得不舒服,也是正常的。   不过比起贺兰棠的事情,郑之南第一次佩服了一下原主。   终于不窝囊了那么一次,虽然这种为了报复渣男去和别人一夜情的行为他并不赞成,因为这叫自我堕落和自我伤害,但在小说世界里,还别说,这种和陆知易有关系的人上床,报复陆知易,还是挺爽的。   特别是对方身份比陆知易高,长得比陆知易帅,处处都盖过陆知易的存在。   小说嘛,怎么让自己爽怎么来。   郑之南第一次敬原主是条汉子。   不过下次原主这么干的时候,尽量还是做好安全措施吧。   按照现在这个节奏,他是不是可以推测,孩子也不是陆知易的,而是贺兰棠的?   不然不够爽啊。   只有孩子也不是渣男的,才叫爽。   重生不都是走爽文路线?   如果这个推测不成真,只能说作者是个智障,摸不清读者的爽点。   贺兰棠真的是被郑之南的沉默给搞得定力锐减。   一向运筹帷幄,定力超强的贺兰棠眉头再一次紧紧蹙起,天知道他有多想去握住这个家伙的肩膀,让他好好回答问题,不要发呆了。   贺兰棠觉得自己得去冷静冷静,不然他怕自己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来。   想到这里,他默不作声的起身去休息室洗手,换衣服。   当贺兰棠去换衣服的时候,秘书敲了敲门走进来把茶水放到桌子上。   并没有对贺兰棠起身去休息室的行为产生好奇,放好后就起身离开了。   十分钟后,贺兰棠换了一件白衬衫,等他走出来时,看到桌子上也被收拾干净了。   桌子是郑之南收拾的,秘书进来放了茶就走,他就顺手拿了纸巾去擦。   当贺兰棠的眼神透露出冷淡的时候,郑之南就知道自己这次的合作可能谈不成了。   但想着对方有百分八十的可能是攻略对象,没准不到最后,不能确定就不和他合作了。   所以他就等到了现在,想争取一下。   结果贺兰棠似乎是用那10分钟冷静了下来,重新回到办公桌前坐下后,看都没看郑之南,抽出另一根钢笔拿在手里翻看旁边的文件。   郑之南走上前继续说自己的即时通讯软件。   只是情况不太乐观,贺兰棠直接叫郑之南离开了。   “我对你的办公软件没有兴趣,你还是去其他公司问问吧。”语气是公事公办,一点都没有之前的隐忍和不悦,脸上淡淡的,就像是并不认识郑之南,他们俩也没有发生过什么。   郑之南看他的态度就知道自己过多纠缠下去,对方也不会跟他合作,只会惹人生厌。   所以他也没有继续纠结这个事儿。   反正他对自己公司开发出来的软件很有信心,就算贺兰棠这里不要,也有其他家公司要。   所以郑之南在听到贺兰棠说没兴趣的时候,很痛快的转身走了。   等郑之南爽快的离开,办公室的门合上有10秒后,贺兰棠握紧了拳头,想砸办公桌,最后还是忍下来了。   “操!”   当郑之南转战其他公司时,下午下班后,陆知易约了中间人,去和贺兰棠赴约。   一起用餐的人有四个人,陆知易知道按照自己和贺兰棠的情分,贺兰棠未必会拒绝见他,但是关系不是多亲厚,说话也有些拘谨,所以特意请了两三个认识他,也认识贺兰棠,其中一个还是贺兰棠的发小,他其实和贺兰棠的发小也是点头之交,但他朋友和贺兰棠的发小熟。   除了自己朋友,还有贺兰棠的发小,另外两个是特意来当陪客,超气氛的,都是长袖善舞的酒友,会来事儿,不冷场。   比起郑之南一切按照流程来,陆知易的许多合作都是在酒桌上谈妥的。   酒过三巡后,气氛颇好。   陆知易慢慢把话题引到自己公司开发出来的办公软件上来,只是还没多说几句,就听到贺兰棠端着酒杯,语气风轻云淡的地说:“实在是不巧,今天有人过来跟你说的差不多,也是推销办公软件,我看软件还可以,直接签了合同。”   陆知易听到这话,在心里蹙起了眉头,面上当然不会那么不识趣的表露出来。   他蹙眉头不是因为贺兰棠,而是因为贺兰棠口里说的那个和他一样在做软件开发的公司。   “哪个公司啊?” 第169章   作为同行, 其实陆知易手底下也都是高薪聘请的能人, 那么又怎么能不对其他同行有所了解呢?   当贺兰棠随口说了对方的公司名字时, 陆知易就有一丝丝的印象。   仿佛听下属说过其他互联网公司的情况,而这个轻风公司,好像之前不是公司, 只是几个人合伙搞的工作室吧?   闹着玩一样的存在。   像工作室这种, 陆知易是没放在眼里的, 凭着一腔热血加入这个行业,没有资金支持, 吃了今天没明天,没准过不了几个月就解散了。   没想到短短几个月, 对方没解散, 竟然已经从工作室的形式成立了公司。   还研究出了和他们差不多的办公软件, 甚至捷足先登, 啃下了一块大肥肉。   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陆知易知道,既然已经签了合约,也算是在委婉的和他说,他的这款即时通讯办公软件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吸引力。   毕竟已经签约了,还能为了他这点感情就毁约?有权势的人,也不是这么滥用权势,不把合约精神当回事儿,做生意又不是搞黑社会, 都是正儿八经的商人。   其实越是有权势, 站在一定地位的人, 越是不会轻易乱用权势为所欲为。   权势是一棵大树,能让你乘凉,不代表可以让你随意的利用权势去仗势欺人,没那个必要。   不到万不得已,也不是气急了,谁会去动用关系搞这么大动静?   听到贺兰棠说了对方的公司名字后,陆知易笑着说:“没关系,办公软件以后还会出,并不仅仅只有即时通讯,有机会再合作。”   贺兰棠也浮起个淡淡的笑容说:“有机会再合作。”   陆知易在酒桌上表现的大方得体,浑不在意被人抢了生意,酒足饭饱,各自离开后,陆知易才冷着脸让助理去查轻风公司具体的信息,还有现在的主要负责人是谁。   真是好本事,连贺兰棠的公司都能被他签到手,能拿下贺兰的公司,一定有过人之处。   陆知易决定会会对方。   当陆知易在派人去调查轻风公司的时候,郑之南的宣传工作初见成效。   通过和学校负责管理计算机这方面的主任聊这款即时通讯软件,免费让上计算机课的同学们体验,以及老师们也可以在办公中更加快速的得到工作消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效率。   不过免费版的都是普通版本,并不是需要收费购买的办公软件。   和办公软件想必,普通版本的即时通讯增加了一些互动性,还有表情包这些。   表情包是郑之南自己设计的一套简约标准版表情包。   这些都只是点缀,其实即时通讯只要达到沟通的要求就行,后续的一些更新再根据情况添加不同的新功能。   而办公软件就简洁的多,能够让员工们更加心无旁骛的进行办公。   郑之南在高校宣传的同时也在各个论坛进行了适度的营销,就是找比较有人气的用户发帖子提一提最近用了一款软件,蛮好玩的什么的。   然后这种东西就会一传十十传百,发现真的还不错,慢慢的就像投入湖中的石子一波波的荡漾开,后续不需要他再紧跟着宣传,。   某论坛内。   关注度比较高的用户【上汤白菜】,因为经常发一些比较有质量的帖子,他一发帖子,肯定是热帖,稳定飘首页的那种。   本来上汤白菜像往常那样打开论坛准备看看帖子,发现一条比较不同的私信。   一般私信他的人要么是请教问题的,要么是表达对他的欣赏,觉得帖子写得很好,有些观点很能感同身受什么什么的。   但这个私信却说的是,问他接不接推广。   推广这个词儿其实不陌生,但是对他这个论坛老用户说推广,他还是挺陌生的。   不仅有推广还有广告费可以支付给他。   他看了下大致的推广内容,就是让他下载一款即时通讯软件,然后发一个关于这款即时通讯软件的使用感觉,推荐给论坛里的其他人,好坏都可以说,但重点还是要点出即时通讯的优点,然后优点在推广里也帮他点出来了。   上汤白菜第一次接触这样的东西,颇有兴趣,虽然他更多的感觉是,会不会是跟他闹着玩的。   就开玩笑似得跟对方回复说:“接,但是要付定金。”想用这句话吓退对方。   但结果很意外,那边直接询问了推广的价格,说可以付定金,然后会根据帖子的热度给予提成。   上汤白菜到这个时候还觉得对方肯定是经常忽悠人,所以没有被他这样的回复吓到,所以他直接甩出了自己的农行卡号和名字给对方,让对方打定金。   他一个月工资才800,直接跟对方说:“全款900,定金付一半,450,尾款等发了帖子再结,提成你准备怎么算?”他打完就笑了,傻子才会答应他这个离谱的要求。   但结果出乎意料。   “一个用户回帖加一块。”一般论坛里的帖子最多也就四五百的回帖率,而他的忒子平均下来可以达到三百条回复,所以说,如果这个帖子有三百个用户回帖,他就可以再拿三百?   那这样一共就是1200啊。   上汤白菜其实现实里就是一个普通的教师,工资已经算高的了,但还是被这个推广价格给震惊了,他有些心动,想到女儿一直想要的电子琴,还有老婆的那款春装,他自己想买的一辆自行车。   “好,我接,等确定了定金到账后,我会开始构思推广的内容。”上汤白菜虽然想当成玩闹的回复,可还是不禁认真了起来。   “好的。”   在等待打款的时间里,上汤白菜如坐针毡,他一边觉得对方是骗子,一边又希望这是真的。   30分钟后,那边告诉他,已经让人去银行转账成功。   上汤白菜又坐了一个小时起身离开小区,去楼下附近的农行查看存款信息。   当看到上面多出来的四百五时,上汤白菜手都是抖的,不是害怕或者惶恐,而是激动。   竟然是真的?   等他回到电脑前,那边给他留了言就下线了。   留言内容是确认他收款与否,然后就是指导他如何下载那款即时聊天的软件。   郑之南的宣传部,并不是只找了像论坛里如上汤白菜这样的人气用户,还找了其他论坛的高人气用户,分不同时间来做宣传。   宣传的词汇并不官方,大多都是用户们一贯的发帖风格,就像是他们本身的感受,不是因为接了推广的原因。   郑之南一开始把软件的定位定在高校群体,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家里也有电脑可以支撑他们操作下载这款软件。   从这个群体流行开后,其他群体也会闻风而动。   人就是这样的群体。   大多数人都喜欢跟风,况且即时通讯是切切实实给大众带来便利的东西,用得着的人就会下载,前期是跟风觉得好玩,后期是觉得有用方便。   郑之南就是要让大家用着方便,这样才能迅速推广开。   有了即时通讯,郑之南就开始搞娱乐方面的东西。   比如说网络游戏。   比如说那些比较容易接受的小游戏,斗地主,打麻将,连连看,消消乐,象棋和飞行棋等棋牌类的游戏。   一边开发,一边做相关的推广。   公司的群体随着软件的使用率也跟着扩大。   当陆知易知道轻风公司的负责任是谁后,距离他找贺兰棠已经过去一天了。   那个时候,郑之南也才让员工联系到各个论坛高人气用户。   陆知易本来就惦记着郑之南,一听负责人是郑之南,他一下子就没有那股子不耐烦的感觉了。   甚至还笑了起来,觉得就算是把贺兰棠这块肥肉给了郑之南,他也没那么生气了。   仿佛这块肥肉是他送给郑之南似的。   他准备借着这层关系约郑之南见面。   多好的见面机会啊,白毓不会起疑,因为郑之南和他是一个圈子里的,谈公事嘛,见个同行有什么了?   而郑之南则会因为贺兰的这层关系和他见面。   只要他说出,是他把这份合同让给他的就行。   他知道郑之南的性格,不喜欢欠别人的。   完全可以利用这曾和贺兰棠的关系,和郑之南发生点什么。   这样一向,陆知易整个人都轻松了起来。   郑之南在接收到陆知易的信息时,的确没有拒绝他,虽然他并不知道陆知易是从哪里知道的他的手机号。   他这个黑白屏的诺基亚手机还是在来到京都后的两个月才买的,这个时候的手机绝对是奢侈品,一般人还真不是人手一部。   大多数还是座机用的比较多,一线城市,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部座机,而手机,大多数一家之主的角色才能拥有。   不过在普通人那里不常见,在他们这种经常需要联系客户的人手里,就常见多了。   说实话,用惯了触屏的智能手机,再拿起这种黑白屏的按键手机,真的挺不习惯的,一开始他老觉得费劲儿,但用了几个月后,现在已经可以一只手发短信不耽搁另一只手的事儿。   陆知易一开始发的短信,郑之南没空回复。   一个小时后,陆知易给郑之南打了一通电话。   语气并不冷淡,但也不过分热情,情场老手的陆知易知道把持好那个度,所以郑之南在听到陆知易和他说话的时候,并不讨厌。   他只是讨厌陆知易的这个人。   陆知易言语之中没说什么客套话,直接用比较温柔的语气说:“好久没联系了,明天有空吗?一起去喝杯茶。”他情商不会低到开门见山就说贺兰棠的事儿,他会根据郑之南的反应来一点点的引出。   没有让他失望的,他听到郑之南很爽快的答应了。   陆知易心中窃喜,看来郑之南并还记着跟他的旧情,他以为后面还得引出贺兰棠才能让他动身来见他,省了这中间的功夫。   讲道理,这两年多来,他为了追到白毓,收敛了从前的花花心思,现在和白毓定下了亲事,加上年底见到了郑之南,现在又从别人那里知道他现在的身份,本性难移的陆知易早就心猿意马了。   不见郑之南他还仅仅只是觉得日子有些无聊,而白毓又比较传统,不到结婚那天不准备和他亲热,而他其实对白毓也没有那么大的冲动,所以无聊是无聊,但没有现在这么激动。   仿佛一见面就能和郑之南滚上床似的。   他甚至现在回想当初他们在学校的禁忌时刻就身体躁动,恨不得立即就和郑之南来一发。   还真是越想越痒痒。   迫不及待的陆知易完全不知道心如止水的郑之南接受邀请只是想知道他要搞毛线,走走剧情而已。   等到见完陆知易,看看时间,应该刚好可以去接女儿放学,这样想的郑之南听到了地址后就挂了电话。   翌日,郑之南忙完工作的事情,吃完午饭,在办公室稍微休息了下起身前往陆知易所在咖啡厅。   陆知易开车过去的,把自己收拾的特别干净利落,车也是进口的,清理的程亮。   对比陆知易的认真。   郑之南呢?   他就还是穿着工作服,普通合身的西装,骑着自行车。   其实他已经可以买辆车了,只是觉得现在没必要,不如花这个钱再继续让这笔钱在股市里翻倍增长收益。   而且他好多年没骑自行车了,正好感受一下90年代的凤凰牌自行车的魅力。   陆知易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他提前了20分钟,一直盯着店门口的方向,就是想看着郑之南走进这家店,走到他面前。   当看到郑之南骑得是自行车的时候,陆知易端起面前的咖啡露出了一个笑容。   果然还是老样子,明明长得一张洋气脸,老是搞一些土了吧唧的东西,这年头,开公司的哪个会去骑自行车外出?   多影响客户对公司的评价,还可能会质疑他的能力问题。   其实陆知易这点想的没错,现在很多合作方,会先看你给人的感觉,是不是那种有信心的状态,也会看你衣着和出行工具来看推测你的实力,人都是感官动物。   但郑之南这么随意是因为他对自己的产品有信心,不惧任何眼光,所以依旧保持自然随性的状态。   陆知易光看郑之南这样就觉得他的公司肯定资金周转苦难,没准贺兰棠是他唯一拉来的单子。   不过,他其实挺好奇,郑之南是怎么从文科转行来到了互联网行业?   这简直是180度的转变。   机缘巧合?   被忽悠了,所以攒了点钱就全投进去骑虎难下了?   陆知易想到这里,忽然想到了一个和郑之南继续接触的机会。   那就是收购郑之南的小公司。   这样思索的陆知易看到郑之南从二楼的楼梯口往他这边看,他笑着伸手向郑之南招手。   郑之南神情淡淡的走到陆知易的面前,在他对面的位置坐了下来。   “喝什么?”   “柠檬水就可以。”   “不喝咖啡?”   “没兴趣。”   陆知易也没在这点上纠结,招来侍应生给郑之南叫了一杯柠檬水。   “好久不见。”   “直接说事情吧。”郑之南没有跟陆知易废话。   陆知易神情一顿,慢慢把手里的咖啡放回去,声音轻轻地说:“你还在怨恨我当初和你分开吗?”   “我看到你和她一起逛商场了。”意思是,你都有女人了,还跟我说这点逼事儿干什么?歇歇吧,聊正事。   陆知易再装深情也被郑之南的态度给弄得脸上有些尴尬,但他转念一想,这样对郑之南说:“你在意她。”   郑之南听到陆知易这句自作多情的话,忍不住轻笑出声,他喝了一口柠檬水才屈指敲了敲桌面说:“陆先生约我过来,不是和我说公事的?如果不是我就先走一步,还有一堆事等着我处理。”头等大事当然是去接俏俏放学。   陆知易知道自己再继续念叨从前的事情可能会让郑之南越来越不耐烦,只好轻咳了一声说:“贺兰棠你应该知道的吧。”   “嗯。”   “我们是从小到大的朋友。”   “哦。”   “你和他合作的事情,你是不是觉得很顺利?”陆知易这句话饱含深意。   “……”   陆知易以为自己这样说,郑之南的神情会多少会有所动容,但郑之南的反应特别平静,就像是在听员工给他报告最近的业绩似的。   其实郑之南只是表面平静,心里则因为陆知易这句话犯起了嘀咕。   陆知易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和贺兰棠的合作特别顺利?   他要不要告诉陆知易他去见了贺兰棠,然后被对方直接赶了出来吗?   当然这也只是他想想而已,他才不会蠢到把这点说出来。   陆知易能这么误会他和贺兰棠合作了,肯定有什么人和他透露了什么。   这个人他完全有理由怀疑是贺兰棠。   不然难道要再安排一个新人物吗?多费劲儿。   陆知易决定先把郑之南的态度归纳到“没想到”,他接着说:“因为我和贺兰棠的关系,本来这单他应该给我的,后来他为什么给了你,其实是我放弃了,我想着我们的曾经,怎么都不愿意和你成为竞争关系。”他想让郑之南为此感动。   郑之南听到这里,抬眸对陆知易说:“不愿意和我成为竞争关系?那不如陆先生明天就转行吧?这样就可以彻底解决这个让你苦恼的事情。”语气嘲讽。   陆知易三番五次被郑之南不软不硬的态度给顶回来,心里早就觉得不舒服了,觉得郑之南实在是不知好歹。   他神情也淡了下来说:“既然之南你这么不乐意见到我,我也不碍你的眼了。”他想故擒欲纵一下,激一激郑之南,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一点都不留恋从前的美好。   说完,陆知易起身离开,本以为郑之南会挽留一下他,结果就这么看着他往楼下走。   下楼的陆知易颇有些不是滋味的坐在自己的车内。   过了片刻,喝完柠檬水的郑之南心情不错的骑着自行车头也不会的走了。   这次见面,虽然无聊。   但是了解到了一个讯息,和贺兰棠再次接触的讯息。   这个贺兰棠,有点傲娇啊……   明明拒绝了他,却和陆知易说和他合作了。   这是在给他一个继续去找他的台阶吗?   郑之南骑着自行车前往回去的路,今天他选择提前下班。   好久没有提前去接俏俏,几乎都是踩着着点去的,这段时间太忙了。   忙到有时候一回头才想起来放学了,要去接孩子了。   幼儿园有晚托服务,只要付晚托费就行,虽然郑之南付了晚托费用,但还是想能早点去接孩子就早点接。   不然别小朋友都回去了,俏俏也太可怜了。   这个晚托服务是给家里没人给孩子做晚餐的家庭准备的,有些孩子虽然可以不用接,自己回家,但是两个大人要上班,没办法给孩子按时做饭,这个时候幼儿园的晚托服务就派上用场了,可以在幼儿园吃了晚餐。   但是留在幼儿园吃晚餐的小朋友就不能再独自回去了,得等家里大人接,因为这个时候天都很晚了,不像天光大亮的时候让人放松。   郑之南有时候加班太晚会让俏俏在幼儿园吃晚餐,但大多数都会尽量赶过去,然后接俏俏回家亲自给她做。   在幼儿园吃,哪里有在家吃的自在,在家想吃什么给她做什么,在幼儿园吃的东西,也就那几样菜,吃多了总会腻的。 第170章   其实俏俏倒不会觉得幼儿园的饭不好吃。   她在没和郑之南来京都之前, 吃的用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在青霖镇,她最喜欢吃的就是馒头,因为吃了不饿,而饿的时候吃馒头, 会觉得馒头很香很甜。   吃过苦的孩子,又怎么会觉得有荤有素有汤的食物不好吃呢?   她现在吃的任何东西都比在青霖镇吃到的好吃一万倍。   所以她对吃喝这方面的事情, 从来没有任何的挑剔,不仅仅是吃喝, 是衣食住行,没有任何的不满意。   她在幼儿园唯一期待的就是郑之南来接她回家。   她小小的心里不对吃喝住行有任何的想法, 只想和爸爸在一起。   只要和爸爸在一起, 露宿街头,白水馒头她都不会流一滴眼泪。   因为在她眼里, 没什么比得上和爸爸在一起重要。   今天舟舟也在幼儿园没回去, 他前两天和家里人说要在幼儿园吃晚餐。   本来家里没人搭理他,不同意。   舟舟坚持要在幼儿园吃晚餐!还交代他们晚上七点半再来接他。   他这么做是因为他前两天就发现了, 俏俏这两天走的可晚了,因为舟舟记得俏俏刚来幼儿园的时候, 她爸爸经常早早的来接她, 所以好几次都是大家看着俏俏第一个被爸爸接走。   但现在, 俏俏都是看着他们被一个个接走。   后来舟舟问老师了很多问题, 比如说, 俏俏为什么这么晚还没人来接。   老师就和他说, 俏俏是晚托生,吃了晚饭,家里人才会来接。   舟舟很聪慧,比一般同龄人懂得多,见识也多,别看他才三岁,一岁就出国玩,每年出过两次是常态,英语什么的不需要请老师教,家里人已经将他熏陶的说话自如,语言发展能力特别强。   小孩子,语言发展能力提升了,理解能力也会提升,理解能力提升了,也会在学习上受益。   班里最会说话,逻辑最好的舟舟已经能像个小大人一样和老师交流了。   所以他很轻松的就知道俏俏现在是晚托生,会留在幼儿园吃了晚餐再回家。   哎呀,他的小妹妹也太可怜了,现在班里也就四个晚托生,有一个见俏俏可爱,还老爱捏俏俏的脸,他不能留俏俏一个人在这里!   当班里的其他小朋友还在为一块糖表现自己的时候,我们舟舟靠在椅子上露出不屑的眼神,早已看穿一切。   绝不会为了一块糖就露出渴望的眼神。   为了陪妹妹,舟舟才忽然要求这段时间在幼儿园吃晚餐。   家里长辈问起来,他是这么说。   “我要留在幼儿园吃了晚餐再回去。”   傅杭是舟舟的二爷爷,五十岁的人看着像是将将四十岁,气度温润,听到家里这个最小的成员说的话,笑着说:“为什么忽然想留在幼儿园吃晚餐?”   “幼儿园的饭菜好吃!”   “哦,比家里的还好吃?”   “嗯!”舟舟当时刚被接回家,书包放到玄关处的柜子上后走到客厅的沙发前和傅杭说话。   听到舟舟这么有力度的回应,傅杭笑而不语。   也不知道前段时间是谁说中午不想在幼儿园吃饭,要回家吃,家里的饭菜比幼儿园的好吃,还要在家里睡午觉。   今天一回来就要求在幼儿园吃晚餐。   舟舟说完偷偷打量傅杭,看傅杭不说话,靠在傅杭的旁边,手搭在他的膝盖上说:“二爷爷,等我爸爸妈妈回来,你帮我和我爸爸妈妈说一说好吗?”   傅杭端着茶,放下手里的报纸说:“那你和我说实话,为什么要留在幼儿园吃晚餐。”   舟舟对于傅杭的直接表现出了难得的一丝害羞,扭扭捏捏地说:“还不是我的那个好朋友,她爸爸太晚接她,她一个人在幼儿园吃晚餐,太可怜了,我想陪陪她。”故意把俏俏说的多么多么可怜,其实俏俏本人一点都不觉得吃幼儿园的晚餐有什么可怜的。   这个回复,傅杭觉得可信度高多了,毕竟小孩子就是这样,同情心泛滥,完全可以理解,而傅杭对舟舟看得更透,同情心泛滥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不如解读成想和好朋友多待一会儿,看来舟舟很喜欢他的那个好朋友啊,都能为了好朋友吃他不喜欢吃的食物,能不是和你喜欢吗?   “你准备这个学期都在幼儿园吃晚餐吗?”   舟舟迟疑了下对傅杭说:“先陪她几天,不想吃的时候,你们就早点来接我。”虽然班里很多孩子都是和邻居的哥哥姐姐结伴而回,但舟舟其实还是家里的保姆接送,偶尔爸爸妈妈早下班了,就亲自过来接送。   傅杭揉了揉舟舟的头说:“二爷爷才回来没多久,就要给你当说客了。”   舟舟嘿嘿笑了起来。   晚上有傅杭当说客,舟舟成功达成了在幼儿园吃晚餐的请求。   所以郑之南来接俏俏的按天,是舟舟开始在幼儿园吃晚餐的第一天。   结果,这次郑之南比平时还要早来接俏俏。   舟舟眼睁睁看着俏俏被接走了。   心里塞塞的,他早上来的时候还和俏俏说了晚上会和她一起在幼儿园吃晚餐。   结果,下午还没放学,俏俏就被接走了。   因为看到郑之南太高兴,俏俏甚至都来不及回头看一眼瞪圆眼睛的舟舟。   最后舟舟和来接宝宝的宝宝妈妈一起回了家。   傅杭看到被保姆领进来的舟舟挑起了眉毛。   保姆对傅杭说:“是宝宝妈妈看到舟舟在幼儿园,说是也要回来,就一起给接回来了。”   保姆说完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留下傅杭和舟舟大眼瞪小眼。   傅杭问舟舟:“你不是说你今天晚上在幼儿园吃晚餐吗?怎么和宝宝妈妈一起回来了?”   舟舟一身颓废气息的来到沙发上用一个葛优躺的姿势对傅杭说:“今天她爸爸提前来接她,她不在幼儿园吃晚餐,我就回来了。”   “那你明天还要继续在幼儿园吃晚餐吗?”   “要啊,今天只是她爸爸下班早,老师说的,她是晚托班的,所以肯定还在幼儿园啊,他爸爸又不是天天很早过来接她。”   “好的。”傅杭点了点头。   这边舟舟回到家了。   郑之南也带这俏俏回到了家,回家之前两人特意去了一趟超市,买了俏俏喜欢吃的鸡翅,买了俩鱼头,准备做鱼头豆腐汤,另外还买了一些瘦肉和蔬菜。   晚上炒了一个肉菜,两个素菜。   一个西蓝花,一个蒜蓉小白菜,另外一个是芹菜炒肉,汤是鱼头豆腐汤。   家常菜郑之南早就在各个世界历练出来了,随便做几个,好吃又爽口。   郑之南给俏俏盛好饭,才盛自己的。   盛好饭后,郑之南坐下来和俏俏一边吃一边聊天。   “今天开心吗?”指的是那么早就去接她的事情。   俏俏虽然会说的话不多,但明白意思,拿着勺子露出个笑容,嗯了一声。   郑之南也笑了笑,看着俏俏这几个月养起来的肉,他更满意了。   郑之南说:“下个月也要在幼儿园吃完晚餐,爸爸才能去接你,因为工作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忙了。”   “好的啊。”俏俏能听懂这句话,干脆的回了一句好。   “俏俏,等下个周末,爸爸提前下班,带你去商场,给你买新衣服好不好?”   “也给爸爸买。”   “好,一起买。”   “俏俏给爸爸买。”   郑之南一愣,然后就想明白了,俏俏这么说是因为郑之南会定期给俏俏零花钱,她有一个存钱罐,新年收到的压岁钱和平时的零花钱她都放在存钱罐里,抱起来沉甸甸的,因此俏俏觉得自己的钱很多,也想给郑之南买衣服,他朗声笑道:“那是你的零花钱,零花钱是给俏俏买零食买故事书用的,爸爸的衣服,爸爸自己买,以后等俏俏上班了,你再给爸爸买,好吗?”   郑之南不管说什么,俏俏都会答应,虽然这句话让她有些懵懂,但她还是呆萌的点点头应下了。   第二天,郑之南因为要忙事情,他进了一批国外引进的服务器,搞安装的时候,他也要留在机房看着,所以晚上俏俏照例留在了幼儿园吃晚餐。   而舟舟也成功和俏俏一起在晚托班了。   当大部分小朋友都离开后,舟舟拉着俏俏的手在滑滑梯上玩,一边玩,一边等六点吃晚餐。   还有20几分钟。   俏俏在幼儿园玩的最好的小朋友就是舟舟了,舟舟虽然有时候嘴上傲娇了一点,但其实特别绅士,也很照顾俏俏。   俏俏分得清好坏,所以也很喜欢和舟舟在一起玩。   除了舟舟外,俏俏还有一个小伙伴,年龄和她差不多,比较胖,个头也比俏俏高半个头,但是说话比俏俏还晚,但两个人都比较安静,常常会坐在一起玩积木看看图画书之类的。   小胖子不是晚托生,所以在腕托班的俏俏和舟舟自然而然更好一点。   到了晚上7点,舟舟的爸爸亲自过来接舟舟。   只是舟舟不大愿意走,在园子里抱着滑滑梯的栏杆对爸爸说:“妹妹还没走,我想等妹妹走了再走!”   舟舟爸爸好奇的看向坐在滑滑梯滑道上抱着皮球的俏俏。   看着是小,叫妹妹也没问题。   不过说来有趣,这个妹妹还真的挺像舟舟的妹妹,俩人的眼睛一模一样不说,脸型也差不离,俏俏的要更秀气精致一些,站在一处,说是亲兄妹都有人信。 第171章   既然舟舟想等小妹妹的爸爸来接她才走, 没什么事情的傅诚也不想让儿子因为这点小事伤心, 就点点头说:“那你们玩吧,我和你一起等,等小妹妹的爸爸来接她了,我们再回去。”   “谢谢爸爸!”舟舟听到爸爸答应了, 开心的跑过去抱了抱傅诚,r然后继续跑过去拉着俏俏去玩滑滑梯。   傅诚则坐在走廊下的椅子上看着两个小家伙, 同时和旁边看着其他小朋友的老师闲聊几句,问舟舟在学校有没有调皮捣蛋。   “舟舟不会乱发脾气, 有时候还会帮老师忙,很乖的。”   “没给老师添麻烦就好。”   “哪里话, 没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都是我们该做的,小孩子嘛。”   到了七点半的时候, 郑之南骑着自行车匆匆而来, 刚把车子停在园子门口。   俏俏光听自行车的声音就能听出来是郑之南来了。   立即放下皮球,拎着书包往门口走, 一边走一边对老师说:“爸爸!”意思是爸爸来了,是爸爸。   老师也跟过去, 对走路都有些不稳当的俏俏说:“慢慢走, 不着急。”   然后郑之南打开园门走了进来。   傅诚则起身去牵儿子的手, 和舟舟一起往俏俏那边走。   走着走着, 看到郑之南的脸后, 傅诚有些愣。   太像了。   和他叔叔傅杭太像了, 完全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这个像不是指现在,虽然现在也像,可最像的还是叔叔年轻时候的样子,如果现在傅杭手头有家里的相册,他就会立即拿出来翻看一下,想确定是不是真的记忆没有偏差,如他想的那样像。   然后他就听到郑之南跟老师说话的声音。   他说:“抱歉来晚了。”   老师摆摆手说:“不晚的,俏俏蛮乖的,适应幼儿园的生活后就没有再哭过,你放心。”晚托的最晚来接时间是8点,七点半赶过来的确是不晚的。   傅诚听到郑之南的声音后,彻底的不淡定了。   他已为人父,不是20岁的愣头青,什么场面没见过,但这次他有些心绪不宁,因为之前仅仅只是觉得像叔叔傅杭,但现在听到郑之南的声音,如果背过身不去看郑之南,他敢肯定,听到这个声音,他会以为听到了叔叔的声音。   连声音都如此相似,这……怎么回事?   其实傅杭并不是傅诚的亲叔叔,傅杭是傅家当年收养的养子,虽然是养子,但其实和傅家的人有几分相似,因此傅杭来到傅家后,好多人都以为这是傅家,他父亲的亲弟弟,虽然鼻子眼睛脸型颇为相像,但的确是没有血缘关系的。   然而,这些傅家人都知道的事情,并不能影响傅杭在傅家的地位,傅杭不说多才多艺,但在艺术上的确是有造诣的,琴棋书画都非常精通,钢琴连国内最负盛名的钢琴家也称赞过,只是叔叔志不在此,对于钢琴绘画这些都是用来抒发情感的爱好而已。   当年大学毕业后就进入到了外交部,会多国语言,是驻美大使,连领导人都肯定过的优秀外交官。   他风度翩翩温文尔雅,是很多名媛都心生仰慕的存在,只是很遗憾,似乎是因为早年的情感问题,导致叔叔至今未婚,就算到了现在也志不在此,可以说是为了国家奉献了大半辈子。   傅诚难得露出了迷茫的神情。   关于叔叔的感情问题,傅诚其实不了解,毕竟那个时候他还很小,什么都不懂,就算是知道叔叔有感情问题,也只是父亲略提了那么一两次,没详细聊过,毕竟是隐私。   他牵着舟舟走过去和郑之南打招呼。   郑之南认识舟舟,但这次是第一次见舟舟的父亲,客气的和对方打招呼,然后都朝着右边走。   郑之南推着自行车,俏俏坐在单杠上按的婴儿椅上。   傅诚有车,在不远处停着,司机看到他们出来,本来是要开过来的,傅诚暗暗挥挥手,让司机在后面不远不近的跟着,没有靠近。   其实两人只有一小段路是同路线的,但就这一小段路,傅诚也想和对方简单的聊一聊。   想了解对方,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孩子入手。   傅诚对郑之南说:“舟舟很喜欢俏俏这个小妹妹。”   恒之南和傅诚走在一起,两人是并排的,这样显得有礼貌。   闻言笑着说:“我知道,俏俏跟我说了,说幼儿园有个哥哥对她很好。”   傅诚自然地说:“我姓傅,叫傅诚。”   “我姓郑,叫之南,你叫我之南就好了。”   “我应该比你大,不过你直接叫我傅诚吧。”   “我还以为我们差不多年龄。”   “之南是哪里人?之前没见过你,很眼生,开学的家长会你来了吗?”   “我去年年底刚来的京都,不过之前在这里上的大学,后来回家了两年,上个学期,10月左右过来的京都。”   “原来如此,我家在右边的分叉口,有时间了,来家里喝茶。”   “好的,我从左边这条路走,有时间再聊。”   “好的好的。”   郑之南说完话就骑着自行车带着俏俏往家赶。   傅诚弯腰抱起舟舟,目光久久停留在郑之南的背影上。   好奇怪啊,真的有那么巧的巧合?   真的只是相似?   会不会是早年舅舅和女孩未婚先孕,女孩生下了舅舅的私生子?   舅舅知道吗?   如果光是相貌相似的话,傅诚还不会想的这么多,问题是不仅仅是相貌像,是连声音都如出一辙,虽然现在舅舅的声音变得比年轻的时候低沉了一点,但想想当初的清润嗓音,就能从郑之南的声音里回忆到舅舅年轻时的语气。   听父亲说,当年叔叔来傅家的时候已经记事,他是家里的独子,没有兄弟姐妹,这样的话,也就排除了郑之南是舅舅兄弟姐妹家的孩子。   傅诚抱着舟舟坐进轿车里。   舟舟是个小人精,能感觉到傅诚心事重重,没有像往常那样又是撒娇又是跟傅诚闹着玩,乖乖的坐在旁边看着窗外的事物。   傅诚回到傅家,没有立即和休假回国的傅杭说见到郑之南的事情。   他对傅杭的事情实在不了解,也怕贸贸然过去说这些话,冒犯叔叔,甚至让叔叔觉得难过。   他决定吃过晚餐后去和父亲聊聊今天的所见所闻。   傅诚打定了主意。   郑之南则没有多在意傅诚和舟舟。   舟舟他早就见过,而第一次见到的傅诚也没有给他留太多的印象,对方的言行举止都中规中矩,没什么特别之处,和俏俏在一起的时候,他关注更多的还是孩子。   因此没把这只交谈了几分钟的情景放在心里。   他现在要忙的事情太多了。   股市也快到了爆炸的时期,这是一点,然后就是即时通讯的事情,各大网站也隐隐约约有了冒头的情况,接受了广告费的用户有的已经写出了探路贴和分享贴。   其中就有上汤白菜的帖子。   他一贯的发帖风格都是带着一点幽默风的,写这个即时通讯的帖子也自然语调轻松,就像是普通人发现个新兴事物那样,想和好友分享一下。   “前段时间从朋友那发现个新东西,是一款软件,即时通讯,顾名思义,就是你发的信息对方可以很快接收到。一开始就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下载了,其实我玩的不算早,因为在此之前,已经有人在用,听说是很多年轻人在用的东西,比如说我刚上大一的侄子,他已经用半个月了,属于内测时期就在用的网友,我下载完后就加了他之前给我留的网络账号,加上号码后,就像发短信那样,在聊天框里发送信息,当时为了测试,我特意周末让他过来我家,我在卧室,他在客厅,几乎只用了一秒钟的时间,他就收到了信息,一开始我想,是不是因为离得近,所以收信息这么快,晚上他回到学校,又试了下,真的如软件的名字那样,即时通讯,非常迅速的就能相互聊天,很方便,比在论坛里回帖还方便……就像网络手机那样,里面有好友栏,有了这个网络账号,就算离开了这个论坛,这个软件上,你的网络好友也还在里面,随时可以联系。”后面介绍的比较详细,说了简洁的面板,还推荐了表情栏,增加了沟通的趣味性,末尾把下载地址直接附带了上去。   几乎是看完帖子的同一时间,许多网友都带着好奇心下载了这个款软件,还有人直接把申请好的账号发在跟帖里,让大家加在一起,方便实验,有的则趁机把之前不想留现实信息和手机号,但又想在网络上继续互动的网友给加上了账号。   这样好像的确方便了很多,既然是虚拟的网友,就应该有个虚拟的账号来联络彼此。   这个帖子三天后统计回帖数量,达到了400左右,重复跟帖用户不算,只算初始跟帖用户,一共是401个,也就是说提成是401块,加上尾款,那边的人要付851。   拿到这笔钱,想要的就都有了。   女儿的电子琴,想送给媳妇的春装,还有自己的自行车。   在忐忑等待打款时,上汤白菜又一次感觉很煎熬。   因为他总怕对方赖账,如果对方赖账,他顶多删掉帖子,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能做,他不会跑去报警,因为闹大了会说他贪财,也不会去发帖揭露被骗了,因为这样那些从前信任他的网友会觉得被忽悠了,原来不是他觉得好玩想分享,而是为了钱才分享。   依旧是在联系到对方后的半个小时,对方告诉他转账成功。   上汤白菜这次没有等一个多小时,而是立即换了鞋子拿着存折往楼下跑。   到了银行就直接让查账,确认了金额后,上汤白菜全部取了出来。   从此以后,上汤白菜明白了,在网络上有影响力,有人气,是可以变现的。   也对推广和商品营销有了初步的认识。   对比网友们的津津乐道,学校其实也重视起来了即时通讯的应用问题。   如果这些即时通讯软件会运用在各个公司里,那么学校的确不能仅仅只是让学生们当成玩一样用,他们得教学生完全掌握如何使用即时通讯,这样在未来的就职公司,岂不是更有胜算?   这个时期的很多学生并不能人人都拥有计算机,更别说私下里去学习上如何使用,只能在上计算机课的时候了解一些相关的计算机知识,何况即时通讯是新软件,的确需要掌握和学习如何使用,毕竟未来工作是用得上的。   所以学生们慢慢发现,计算机老师在上课的时候,加了一个新课程,特意搞了个幻灯片来播放使用说明。   这么做,其实都是环境因素,如果放在未来,什么即时通讯,根本不是个事儿。   作为第一批感受到互联网新兴事物的大家,则还是完全小白的存在,自然想要使用说明来了解一番。   不过年轻人,天性喜欢新鲜事物,学起来其实很快,慢慢的,这节课就完全用不上了。   在进行推广的同时,郑之南决定去见一见贺兰棠。   其实郑之南之前猜的没错,贺兰棠这么做,的确是为了让郑之南主动过来见他。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不想和陆知易做生意,见到他就烦躁,会常常想起被郑之南利用的事情,怎么可能让陆知易有机会和他频繁接触。   当郑之南再次带着资料来到贺兰棠的面前时,贺兰棠已经没有之前那么烦躁了,那天因为没想到郑之南竟然表现的很茫然,所以没绷住,这次他情绪十分平稳,毕竟没有什么让他觉得暴躁的事情。   郑之南公事公办的将自己的建议书,计划都递给了同样公事公办的贺兰棠面前。   贺兰棠看了郑之南递上来的资料,还有这款办公软件的方便之处,挑起了眉。   “这是你设计出来的?”   “是公司里的员工们一起合作开发出来的。”   “没有你这个领头人出力我是不信的。”   “谢谢夸奖。”郑之南没有多说什么,这种场合,没必要一直说谁的功劳大,他已经表达了是公司员工们的努力就够了。   “想要不计前嫌和你合作,似乎有点费力。”贺兰棠放下手中的文件,语气淡淡地,不包含任何情绪的对郑之南说自己有情绪。   郑之南说:“那要怎样,贺兰总才会不计前嫌,放下心结呢?”他以为顶多是多请他吃几次饭,他能感觉出来,贺兰棠还是想和他多来几次接触的,目的大概就是想找回场子,毕竟之前在他这里吃了暗亏,是个人都得呕死了。   结果贺兰棠很不走寻常路,操作非常骚。   他说:“我回国不久,现在一个人住,缺个保姆。”   郑之南说:“我大概没空。”   “也就周末过来做做家务,给我做几顿早餐就行。”   “周六那一天的话,可以。”其他时间免谈。   本来贺兰棠是像让周末两天都来的,但郑之南语气强硬地说就周六,似乎不同意就散伙,为了达到自己找回面子,顺便“羞辱”一番郑之南,其实只要目的达到就行了,多一天少一天没什么。   这样想的贺兰棠拿起钢笔,一边签字一边说:“那就周六,不过早上过来,到下午五点半才能离开。”   “多久?”   “三个月”说完这句,贺兰棠说,“其实也不久,一个月也就来四次,三个月才12次。”   郑之南犹疑了一下,但想了想刚好可以借此机会,试试贺兰棠是不是攻略对象,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答应了条件后,合同进行的特别顺利,几乎是上午来的公司,下午就搞定所有需要签字的东西了,合同也只是让公司里的律师检查了一遍,修改了一些小条款,就签了!   顺利拿下合同的郑之南则在想着俏俏周六那天要怎么办。   其实他没打算完全待在贺兰棠身边那么久,等到发现贺兰棠不是攻略对象他就会直接撤退,反正合同已经签了,他赖掉做保姆的事儿,贺兰棠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原主可能比较信守诺言,但他郑之南则没这么墨守成规,没有利用价值的人,对他来说都是浪费时间。   完全没有心理负担的郑之南已经想好,让邻居的崔姐帮忙看一天孩子,崔姐跟吴宴那边的那个邻居阿姨一样,帮邻居临时看看孩子,不过也是人数不多,最多一次也就带4个。   平时则基本上就一两个家里实在忙得抽不开身的人会让崔姐帮忙看一下,也是发红包意思意思。   崔姐不是正式看孩子的,没有敲定固定的价格,就是家长看着给,在这里吃饭就多给点,不在这里吃饭就少给点。   晚托那边吃顿饭,加上晚托费,一天是三块钱,郑之南给崔姐一天10块钱。   这个时候的钱很当钱,10块钱可以买很多东西,很多人三天都未必能赚到10块,毕竟去外面喝碗粥也才几毛钱,买根油条才五毛。   顺利搞定了贺兰棠的这个大单子后,郑之南下班回到家,俏俏在屋里看电视的时候,郑之南先付了两个月的托儿费给崔姐,也说了每周六要加班的事情。   崔姐人很温柔,她是家庭主妇,之前孩子高三,专门辞职照顾孩子,现在孩子上了大学,她一时不好找工作,家里其实也不缺她那点钱,她就没有继续去上班,但是一个人平时在家也有点无聊,最后就热情的帮邻居们照顾一下孩子,这样就不觉得那么无聊了,还能有一点进账,一开始根本没想到这也能赚到钱。   已经稳定帮忙照顾了大半年,专门买了玩具和糖果,这样更加放心,孩子也不会觉得无聊,还弄了个小书柜,放着图书,家里关于孩子的东西都是一点点丰富起来的。   郑之南是她楼上的住户,其实这栋楼也就这么点人,一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一来二去就熟络了起来,过节的时候,崔姐还给楼上楼下,邻居们都送了自己做的饺子。   这个时期,大家都很热情,没有像未来世界里那样各自关起门来互不接触,住了一两年也只是个点头之交。   所以崔姐认识郑之南,知道他周六那天比较忙,需要她帮忙看孩子后就接下了这事儿。   “反正我也闲着,你有事儿就去忙你的,到时候记得把关于俏俏的信息告诉我就行,比如说喜欢吃什么,爱不爱睡午觉,都可以告诉我。”   “好的,我会写个便签,麻烦崔姐了。”郑之南和崔姐说好后,把提前准备好的红包递给了崔姐。   崔姐也没谦让,很自然的接了过来,也没去看里面多少钱,不管多少,是一份心意。   “你们闺女乖,放心吧,有什么事儿,我打电话联系你。”   “好的好的。”   和崔姐说好了,郑之南也要去和他的宝贝闺女说说周六有事儿不能陪她的事情,随着时间的流逝,俏俏长高了一些,眼神也少了一丝迷茫和懵懂,变得更加明亮聪慧,话也能完完整整的说几句。   成长就是不知不觉中发生的,它是每一分每一秒的改变,所以让人难以注意,然后在某个瞬间会忽然感慨,时间过的好快啊,竟然比之前长高了这么多,感慨时光,感慨从不停止的时间。 第172章   郑之南回到家后, 俏俏还乖乖盘腿靠坐在沙发上看动画片,怀里抱着一小份郑之南给她做的酸奶水果沙拉, 怕给她做太多,吃的太撑,晚上睡不着,就真的只是一小份。   俏俏很喜欢吃酸奶, 然后裹着酸奶的水果似乎比从前更美味了几分。   郑之南回来后,俏俏扭头去看他,然后抱着小碗跪在沙发上,手臂则趴在沙发背上对郑之南说:“爸爸吃。”   郑之南换好写字凑过去吃了一口说:“真好吃。”说完就直接把俏俏从沙发上捞起来抱在怀里。   走到沙发前坐好, 对怀里抱着碗的俏俏说:“俏俏,星期六, 爸爸要去加班, 那天会把你放在崔阿姨那过一天,可以吗?”   “星期六?”   “是。”   “好啊。”   “俏俏知道星期六是什么日子吗?”   “幼儿园过周末!”俏俏在幼儿园待久了, 语言发展能力稳步提升, 理解能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 不再是说什么只会懵懵懂懂点头说好的状态了。   而周末意味着不用去上学, 这一点她还是能分出差别的。   周六就是周末里的一天,她懂。   “对。”   “好啊。”俏俏干脆的应下,她不仅知道周末, 他也知道爸爸要上班, 家里吃的用的, 都是爸爸上班才能有的, 老师给他们上过课,说爸爸妈妈白天上班很辛苦,上班才能赚到钱给他们交学费,买书本,买衣服,买吃的用的。   她都记着呢。   爸爸很辛苦。   至于妈妈,她没有,也没见过,不会去在意,她只在意陪在她身边的人,而陪在她身边的人是爸爸啊。   郑之南真的从没有遇到过这么乖巧懂事的小孩,就是他妹妹小时候去幼儿园也是闹过的,虽然后来适应了,在幼儿园也很开心,可是每次他妈送她去幼儿园,她也是不情不愿,甚至想撒娇说不去幼儿园,不上学。   不仅仅是妹妹,亲戚家,邻居家的小孩子都是这样,这是现实世界里很普遍的现象,毕竟那么多人疼爱着。   之前世界里的维维,也很乖,但对幼儿园其实也不喜欢,不是讨厌老师,也不是讨厌同学,就是想在家里和家人待在一起,上学一周有两次也是需要外婆哄着去的。   俏俏却从来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抗拒,不管他说什么,都说好。   郑之南甚至怀疑,这孩子会有什么事情拒绝他吗?   郑之南虽然知道这是虚幻的世界,可还是忍不住心生怜爱,这样的小孩,要人怎么去讨厌,怎么去漠视?   他对小孩子真的做不到像对成人那样冷硬无情。   原本自己说好的给她吃饱穿暖就行,别的绝对不搀和过多,但现在他发现俏俏的方方面面他都很关注,想要给她最好的生活。   人有时候啊,就是这么奇怪,口不对心,身心不一。   顺其自然吧。   越是抗拒,其实越是在意。   想通的郑之南不再去克制自己。   “俏俏啊,等到爸爸忙完了,暑假带你去旅游好吗?”   “好!”   “去那个有米老鼠,米妮和唐老鸭的地方,想去吗?”   “爸爸去,我就去。”外出的话,俏俏只想和爸爸形影不离。   “爸爸当然要陪着我家的小公主一起了。”   听到小公主,俏俏觉得很好笑,咯咯笑了起来,脸上都是纯真的笑容。   郑之南看她把最后一块水果也吃完了,酸奶也吃干净了,帮她放下碗和勺子,然后挠她痒痒,把俏俏逗得左躲右闪在沙发上乱滚。   郑之南逗她一会儿就停下了,怕玩的太兴奋,晚上睡不着。   郑之南平时晚上没给俏俏讲故事的习惯。   今天晚上可能是想通了,特意拿着故事书给躺在被子里眼神充满期待的俏俏讲故事。   故事只讲到一半,郑之南的小公主就睡着了,她睫毛纤长浓密,像小扇子一样在眼窝下透出淡淡的阴影。   这样看俏俏,就真的是公主的模样。   郑之南希望她能一路顺遂,快乐的成长,不要有任何的烦恼,如果有,也希望可以很快如过眼云烟,消失无踪。   周六那天,郑之南把俏俏的东西都装到书包里,然后让俏俏抱着她的新宠玩偶,一个小熊,小孩子在去新的环境时,如果身边有一个她常玩的东西,心情会安定许多,有安全感。   书包里有万一弄脏衣服可以换的衣服,还有一些小零食,以及盒装的牛奶,还有个小玩具,蛮丰富的。   俏俏也认识崔姐,见过几次,还吃过崔姐的饺子和一些她自己做的东西,是认识的,所以更加自如的融入到崔姐的军团里。   俏俏是第一个来的,郑之南让俏俏叫崔姐崔姨姨后和崔姐说了俏俏的个人习惯,把该说的都说了后和俏俏抱了抱才离开。   郑之南去贺兰棠的住所。   而陆知易自从和郑之南那次见面后就一直压抑着躁动的心,他能感觉到郑之南似乎真的不在乎他了。   明明当初爱他爱的不能自己,怎么才两年多的功夫就对他这么绝情了?   肯定是装的,毕竟当初和他分开是他提出来的,男人都要面子,大概是想让他多去找他几次。   陆知易怎么都放不下已经变得如此优秀的郑之南,这和他认识的那个郑之南是完全不一样的,让他的心更加痒痒。   白毓对于陆知易的想法一无所知,她只知道陆知易最近想收购一家势头不错的小公司,既然未婚夫这么忙,她则会自觉的减少去打扰陆知易,选择和母亲去参加慈善活动,偶尔会去参加一些社交。   对于白毓的识大体,陆知易很满意,也给了他空隙去接近郑之南。   陆知易打定主意星期一的时候去郑之南的公司和他近距离接触。   这样的陆知易并不知道他心心念念的人正在贺兰棠的家里做家务。   郑之南做家务的机会不多,但也不至于笨手笨脚做不好。   大概是因为知道郑之南今天会过来,贺兰棠周六会睡到八点才起床,但今天如工作日那样,六点半就起来了,郑之南是七点到的,当时贺兰棠已经坐在沙发上拿着报纸翻看了很久。   听到门铃响就立即走了过去。   贺兰棠住的是复式,独门独户,打开门,就看到衣着休闲的郑之南。   贺兰棠其实对郑之南印象只有那么几次,一次是早年派对上,他穿着白色的衬衫和卡其裤,朴素又透着清秀可爱,然后就是今年,在办公室里看到西装革履的郑之南,褪去了学生时期的青涩,眼眸清明,举手抬足都是自信优雅,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郑之南在他眼里太过耀眼,让他已经将多年之前的那次纠缠变得记忆模糊,回想起来也只是记着他当时的情绪应该是随波逐流,无欲无求的状态。   不过不管是怎样的,贺兰棠也已经不在意了,他现在只想看着这个曾经利用了他的男人给他洗衣拖地,炒菜煮粥。   郑之南看到贺兰棠,嘴唇抿了抿,走到玄关处,看着他说:“换哪双拖鞋?”   贺兰棠指了指白色的那双。   郑之南换好鞋子,走向厨房时,边挽袖子边问贺兰棠想吃什么早餐。   贺兰棠说:“你随便做吧,我不挑食。”   越是这种没有具体喜欢吃什么的人,其实越挑剔,因为你不知道他爱吃什么,很大概率上会做出他不爱吃的东西来。   但是郑之南没惯他的臭毛病,他又不是没问过,所以一会儿他随便做,做出什么来,他不喜欢,他也不会管,反正只答应他来做家务做饭,可没保证餐餐得好吃。   按照原主的人设,其实原主也不是个逆来顺受的主,对父母他无法强硬起来,有一部分是因为孩子的事情在逃避,但是除了父母之外的人,他可没有那么软。   好比陆知易的事情,陆知易那么对他,他还是毅然决然,也不管自己会在这件事上受伤给陆知易带了绿帽就能看出来,也有坚韧决绝的一面。   而俏俏的到来,他估计也没想到。   如果他知道自己会生孩子,大概也就没有俏俏了。   所以他对贺兰棠不那么顺从,也并没有崩人设,不过崩不崩人设,他已经不在意了,反正别太崩就行,崩一点也没关系,反正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是攻略任务对象获得好感度,只要他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天崩地裂都行啊,还管他那么多。   所以贺兰棠四十分钟后坐在餐桌前,看到的就是一荤一素和一碗瑶柱粥。   粥很鲜美,加了点虾仁,菜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盘青菜和一盘小炒肉。   贺兰棠自从回国后,已经很久没有像这样正儿八经的吃顿早餐了,大多数他为了省事,直接烤两块面包加个煎蛋和两片火腿,也就凑合了。   家里没保姆是因为不喜欢有生人,也一直没选到合适的人选。   本来他是想挑剔一下,但是奈何太久没吃中式早餐,嘴巴和胃告诉他,这都挑剔,也太不是东西了。   因此贺兰棠格外安静的用早餐,郑之南则继续不发一语的去干活儿。   做完早餐,该做家务了。   一边做家务,一边偶尔有电话接进来,是一些在家里也不忘忙工作,在网上进行作业的员工,向郑之南请教问题。   通过这小半年的认识,所有轻风公司和郑之南有过接触的员工都觉得老板就是百科全书啊,内行外行的东西都能搔到痒处,让人总是想到之前想不到的盲点。   最近公司的即时通讯正在快速扩大下载量,覆盖面基也在稳定扩大。   所以公司建立了游戏开发部,招了一批新人,开发的都是一些小游戏,老板的意思是一步步慢慢来,毕竟是小公司,一下子迈的太大,很容易跌倒。   郑之南喜欢稳扎稳打。   对于郑之南公司的动静,贺兰棠也在关注,他发现这个男人,看似平静,其实想法很多,当然,都是既新颖又有有趣的想法,弄的他都想掺一脚,赞助一波,当个股东什么的。   郑之南不想步子迈太大,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资金完全不能让他们快速发展起来,无法支撑运转,如果走的太快,很容易崩盘,现金流实在是个问题。   玩互联网,就算他对股市的行情非常了解,也无法源源不断的投入进去,地皮那边还没有动静,即时通讯软件除了卖出去几个单子,另外一半的市场完全被陆知易挤压着。   陆知易有资金,有人脉,随便请几顿饭,那边就算个人情签给陆知易了,既然在这方面有熟人,何必得罪人,签他这个名不经传的小公司。   陆知易一家公司就吞掉一半的京都市场,隐隐有往外扩散的势头,而另一半可不是郑之南一个人占有,还有其他公司和他们瓜分市场。   郑之南唯一有先机的地方可能就是瞄准了市场,做了公测版,免费让网友们下载。   他的这个行为让不少同行都觉得他这是在扔钱。   毕竟大家做软件,肯定都是想赚钱的,哪里有人会去做免费版,做免费版,就算他们想,公司那么多人要吃要喝,这钱怎么来?服务器可也是要维护的,用在公测上,办公软件不就被挤压了。   所以暂时还没尝到甜头的人没去学郑之南。   而作为在国外生活多年,对金融以及营销都有涉猎的贺兰棠虽然不知道未来世界的营销有多疯狂,但一通百通,聪慧过人的他又怎么看不出来郑之南其实并不是傻子,故意烧钱买口碑。   他只是在温水煮青蛙,让大众接受轻风的软件,从而再从其他方面把在这上面花费的金钱赚回来,现在没赚头,未来也有赚头,抓住了大众,其实就是抓住了他们的钱袋子。   人口红利,有些人眼皮子浅没看透,贺兰棠则看穿了郑之南。   所以他从想要找回场子,慢慢转变成了想要了解他更多。   早些年,他和郑之南上床,不见得对郑之南有多喜欢,只不过是互有好感的阶段,然后还没好感超过一天,就从别人那里知道自己被利用了,好感变恶感。   但现在,贺兰棠发现自己那本来被压下去的好感,随着和郑之南接触又在慢慢复苏。   那种感觉很奇妙,不是马上就坠入爱河,爱的无法自拔,而是可以很冷静的察觉到自己的心意,没有那种想要冲动的立即占有对方,欣赏的意味更多一些。   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这种新奇感觉的贺兰棠不打算刻意压制,他想随便他慢慢变化。   他不会去否认他对郑之南起了兴趣,再次有了好感。   真可笑,明明知道对方当年利用了他,应该羞辱对方一番后就一刀两断,从此不再来往,自己却忽然改变了注意,想和对方多接触。   人啊,真是奇怪的生物,   想着事情的贺兰棠暗自摇了摇头,对自己有些无奈的吃着早餐。   郑之南则拿着拖把在拖地。   其实今年第二季度开始,股市就有些低迷,他也已经抽出来了大部分的投资,留下了两支老品牌比较顽强的股票,其他的全部都撤了。   银行卡里的资金满打满算也就够维持今年的开发。   其实公司一直在招新的股东,光靠他自己是不可能开着这艘船在大海里航行,主要还是资金问题,他要是家境殷实,有个几千万,估计够他随便折腾,做各种有意思的开发,充盈现在相对匮乏单调的市场。   正因为市场匮乏单调,才是他们赚钱的时机。   奈何资金实在是无法支撑他做更大的项目。   现在他的行为在很多业界眼里都觉得是在烧钱,是个坑,就算他把资料做的再漂亮,一时半会也融不到资,这个时期的资本家都特别谨慎,因为还不太了解市场,所以谨慎。   想到这里,郑之南看了一眼贺兰棠的背影。   其实他的这份早餐,做的挺普通的,粥把食材扔进去煮就行,菜也是随便炒的家常菜,本来会让这大少爷嫌弃,没想到吃东西的时候倒安静,也没找茬。   这让郑之南对贺兰棠有了那么一点好印象,之前更多的大概是……同情?   毕竟的确被原主利用了,成了发泄的工具。   虽然让他来家里打扫卫生折腾他挺骚操作,准确的说挺霸道总裁智障风的。   毕竟正常人哪里会想到让一个曾经利用过他的人来家里?   如果他是贺兰棠,只会冷嘲热讽一番就从此划清界限。   不划清界限就算了,还把人带到自己的私人地盘,这操作不骚?   他一想到有讨人厌的人出现在自己的私人地盘就浑身不自在。   正想事情的郑之南没看到贺兰棠吃完了东西走向他,一拖把拖到了贺兰棠的鞋面上,还有一部分脚脖子,拖把有些湿润。   贺兰棠皱起眉头看着站起来望向他的郑之南。   “你故意的?”   郑之南这下没不给面子,认认真真的说了抱歉。   “有点走神,没看到,抱歉。”   贺兰棠看了看脚,把脚上的拖鞋扔到一边,赤着脚往洗手间走。   郑之南看一眼地上只是有些被打湿的拖鞋,正准备拿起来帮他擦一下,就听到身后的人说了一句:“扔了吧。”   郑之南在心里嘀咕了一句败家子,依言扔到了垃圾桶。   等贺兰棠洗完脚,穿上新的拖鞋后,郑之南已经在擦桌子了。   这种气氛其实挺怪的。   一个人想羞辱利用他的人,但迟迟没有更多动作。   一个利用过对方的人竟然心甘情愿的做着家务。   越想越怪,但两个人都没有戳破这种奇怪的氛围。   郑之南是想忽悠贺兰棠给轻风公司注资,所以留着劲儿。   因为他觉得,与其找那种四十多岁,并不懂这个市场的资本家,还不如找年轻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的人来加入到这个行列,而贺兰棠实在是个不错的人选。   至于贺兰棠是想怎样,他还不太清楚。   就这样在贺兰棠这里待了一天,晚上做了晚餐后,郑之南又骑着自行车回去了。   等郑之南一走,贺兰棠开始反思,自己就算对郑之南有好奇心,有那么一丝好感,难道就可以轻轻放过对方利用他的事儿?不羞辱他了?毕竟他以前可是个以牙还牙的主,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心慈手软了?   所以,这样想的贺兰棠决定下次郑之南来的时候,一定要为难为难郑之南。   而郑之南回到家后,就忘掉了贺兰棠,开开心心和俏俏在一起,过了个愉快的周末。   忙于工作的郑之南更加想不起来贺兰棠来。   只是他没想到,上次给了陆知易难堪,陆知易竟然迎难而上,亲自来了公司。   陆知易是个重要的角色,就算郑之南不喜他,也不会太阻拦他。   因此陆知易虽然等了一会儿,但还是成功来到了郑之南的面前。   故作优雅的姿态让郑之南有些……嗯……无法形容。   郑之南的内心大概是这样的:要不是要走剧情,我他妈都不想多看你一眼,你的价值也就是让我留着走走剧情了。   这样一番心理活动让郑之南在面对陆知易的时候越发平静了。   陆知易到了郑之南的办公室后先表达了一下歉意,说上次那样没礼貌的起身离开是因为一想到郑之南和他的曾经,再看到现在冷淡的他就有些无法平静。   然后又说了听说轻风公司在招投资。   “比起成为你们轻风的股东,我更想收购轻风,你也看出来了,我们易安公司的实力,是现在互联网行业的领头羊一点都不为过,而你们轻风公司现在弄出来的窟窿,也只有我们易安有这个实力填补,你们现在做的事情,也只有我们易安有这个实力为你们续航。”   窟窿,在同行的眼里,这么搞免费的版本,不仅是窟窿,还是在拉同样搞即时通讯办公软件同行们的后腿。   轻风公司是在自掘坟墓。   当然也在领头羊易安公司的总裁眼里是个需要填补的窟窿。   陆知易以为郑之南正在为填补窟窿发愁。   所以他觉得自己的这次登门,是在给郑之南支援,想要重新获得郑之南的好感。   然而,郑之南并不觉得,让大家误会他这么做是在自掘坟墓也好。   免得他这边还没发布新的动向,那边就搞出了同款。   郑之南故意用不屑陆知易施舍的姿态来麻痹陆知易。   “陆总的好意心领了,既然你已经是有婚约的人,就不要老是往旧情人这里跑,免得未婚妻知道了误会你我,给彼此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陆知易一次两次都被郑之南不软不硬的给顶回来,他是真的一腔热血想和郑之南再欢好,奈何郑之南一直不给他机会。   可正因为郑之南这个态度,他就是没办法放下,总觉得得把现在这样的郑之南给吃到嘴里才算彻底的释怀。   为了能吃到嘴,陆知易一点都不生气他这么做。   其实他知道郑之南是清高的,当初追郑之南,也破费了一番功夫,但摸到了门道后,也真的很轻松。   一开始他想用钱吸引到郑之南,但郑之南不屑一顾,反倒被他的一些小心思,小手段给感动了,所以他觉得当初追郑之南很轻松。   他不知道郑之南这两年发生了什么,有了这样的境遇和这样的变化。   他现在就想再吃上郑之南这块肉。   所以他已经打定主意要频繁的来见郑之南,念在旧情,多来几次,郑之南总会心软的。   为了骗到手,陆知易甚至说出了这样的话。   “我见到你的那一刻,终于明白,我放不下的人一直是你,关于她的事情,我和家里已经在交涉,我会退婚。”这句话说的特别坚定。   郑之南想,如果是原主,可能真的会念旧情,也会被陆知易这大骗子说的话给震住吧。   如果陆知易真的和未婚妻分开了,没准就真的能把原主再次骗到手,毕竟在原主眼里,孩子他更倾向于是陆知易的。   毕竟和贺兰棠也就那一次,比起陆知易,陆知易的可能性应该更高一点。   所以因为孩子,加上旧情,加上现在陆知易的表态。   没立刻信,大概也会心生动摇。   所以想到这里的郑之南,故意配合的露出了恍惚的表情。   这个表情让陆知易大喜过望,觉得自己有戏。   然后郑之南迅速醒过神,露出不为所动的神情说:“不要再演戏了。”   “什么演戏?这就是我的真心!”   郑之南垂眸不再看双手撑在办公桌上的陆知易,闻言冷笑一声,把之前知道的线索在此刻引了出来。   “真心?还以为我是当年那个很好上手的乡下小子,三言两语就能把我骗的像个傻子吗?”   陆知易在郑之南没说出这番话之前,一直都不知道郑之南当初听到了和他朋友胡吹的话。   不过还好他心思活泛,立即露出一脸茫然的神情对郑之南说:“之南,你在说什么?我怎么不懂?”   “只是玩玩而已,一个长得还可以的乡下小子,没花多少钱就让我睡了,怎么都是我值了,别说,滋味儿真不错,你要是有兴趣,等我把他甩了,你去追,特好上手。”郑之南一字一顿,一字不漏的把当年陆知易说给朋友的话又奉还给了陆知易。   已经猜到的陆知易刚刚只是装个样子,早在郑之南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就想到了对策。   他一巴掌扇在自己的脸上,特别响,特别重,然后语气真诚的来到办公桌后面,对坐在椅子上的郑之南说:“这话我的确说过,我不否认,但当年年少无知,为了一点面子,跟朋友吹牛,这并不是我的真实想法,我那个时候爱你爱的要死,可年龄终是浅,觉得再怎么喜欢一个人也不能掉面子,所以在朋友问起来的时候,我就这样跟对方回复,原谅我当年的无知和死要面子好吗?我们本来就应该在一起,我们是天生一对。”   “可你不还是和我分开了吗?”分手可不是原主说的。   陆知易露出伤感的眼神垂眸说:“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你的消沉是因为听到了我的话,我以为是你不爱我了,所以对我不理不睬,为了最后的一点尊严,我主动跟你说了分手,其实是想让别人觉得,不是你不爱我了,是我先和你分开,多可笑啊,为了面子,我竟然伤害了我最爱的人。”一脸的悔恨。   “可你现在已经有了新的爱人。”   陆知易感觉到了郑之南的一丝松动,立即伸手握住郑之南的一只手说:“实话告诉你,当初你应该也听到我和她在一起的事情,我能那么快找到新的恋人,也多亏了你,为了让你生气,我故意去追别人,你别看我们已经订婚了,但我和她从未做过任何亲密的事情,也没上过床。”陆知易这叫偷换概念,明明是白毓不想婚前性行为,反倒让他借此机会理直气壮的说和白毓没有过亲密行为。   郑之南听完了后,抽回手,语气落寞的说:“已经回不去了,一切都晚了,我已经不是当年你可以随意摆布的傻小子,也没有了再倾心爱一个人的念头,我们不可能的。”   陆知易觉得自己今天做了这么多,说了这么多,郑之南却还是告诉他回不去了,他决定想个折中的办法和郑之南慢慢来培养感情。   他说:“对不起,当年的事情对不起。”   郑之南站起来,离开办公桌,走到了窗前,没回复。   接着他听到陆知易说:“如果不可能,那可以答应陪我几天吗?不做别的事情,就是随便走一走,算是告别一下曾经的美好回忆,等这件事过去,我再也不会来纠缠你。”   沉寂了很久的系统忽然发来了一条推进剧情的提示。   系统:答应陆知易的请求,可推进剧情发展。   按照郑之南的想法,都断了,何必和旧情人纠纠缠缠,什么陪几天,走走看看,但既然系统说了,答应了是在推进剧情,郑之南也就没有拒绝。   沉默许久后,淡淡的应下了陆知易的请求。   陆知易听到郑之南答应,心里松了口气。   没有再继续死缠烂打,聊表了自己的心意,说如果轻风公司未来有什么困难,他郑之南随时都可以来找他陆知易,就潇洒的离开了轻风公司。   郑之南等陆知易离开后彻底的卸下了伪装,在办公室里翻了个白眼。   郑之南不知道的是,陆知易刚走出轻风公司,白毓的哥哥,也就是陆知易的未来大舅子白羌看了个正着。   只是陆知易因为郑之南应下了他的请求正喜形于色,坐进车里时,根本没注意到对面和朋友站在一起抽烟的白羌。   白羌是来参加朋友的婚礼,酒店里面人太多,就出来抽根烟。   没想到就看到了从大厦里走出来,一脸笑意的陆知易。   白羌对白家的姑爷有过接触,一般情况下陆知易是比较从容的一个人,虽然对白毓温柔体贴,但从来没有像今天他看到的这样笑得像是中了五百万的彩票,走路都带着风。   白家有钱,白羌上学的时候也是个花钱如流水的主,什么场面没见过,人脉不比陆知易差,所以在妹子和陆知易在一起后,他就拜托朋友打听过陆知易的风评。   知道他跟男人好过,但有钱人,哪个不爱猎奇,就连他也玩过男人,不过就是尝尝鲜,上男人的确比上女人更刺激,有种满足了征服欲的感觉,但他并不迷恋,尝鲜后,过了那个劲儿就彻底的不在意了。   但是他这个姑爷可不一样,不是玩,是跟人家正正经经的搞对象,虽然也就是学校几个跟他熟的人知道,大部分人只以为陆知易和那个人是好朋友,他们这种圈里什么花样没见过的,能瞒得住?   但是他也知道,陆知易早就跟对方分了,那人好像也没留在京都。   再后来他看陆知易的确是正正经经跟妹妹交往,也就一直没提这茬,不想妹妹心里不舒服,毕竟都是些从前的事情。   现在他们过得好就行了。   毕竟陆知易是真的对妹子很上心,不只是嘴上说说而已,他看得出来。   所以知道陆知易玩过男人的白羌则多了个心眼。   他觉得陆知易这样有问题,不免就想到了陆知易曾经的那点子事儿。   上了心的白羌直接联系了两个人,让跟着陆知易,看看他最近都做什么了。   陆知易对此一无所知,郑之南也无从知晓。   当陆知易被白羌找人跟上的时候,傅诚则找到个机会,特意挑叔叔傅杭不在家去会友的时候来到书房和父亲聊郑之南的事儿。   傅诚的父亲傅盛正在看一本之前没空看的书,看到儿子走进来,他合上书,看着他说:“怎么,有事?”   傅诚也没扭捏,点了点头,一脸凝重的说:“我前两天去接舟舟,看到一个和叔叔年轻时候长得特别像的人,这其实没什么奇怪的,毕竟世界这么大,长得像也正常,但怪就怪在,他不仅长得像,说话的声音也特别像,我如果不去看他,光听到他的声音,我会觉得是叔叔在旁边。”   傅盛眼眸微微垂下,认真听着傅诚说完,闻言道:“你接着说。”   “我就是想问问你,我叔叔……当年有没有什么……私生子?有可能是我叔叔的孩子吗?”   “没可能。”傅盛回答的很确定。   “为什么?”   “因为你叔叔当年的恋爱对象是男的,是他的学弟,他也就谈过那一次,本来你叔叔想把他接到国外去生活,但他刚毕业需要外派到非洲那边两年,就让那个男孩好好上大学,等他回来,他不想那个男孩跟着他去吃苦,只是等两年后你叔叔回来,那个男孩去世了,生了挺严重的病,这些事儿我也都是后来才从你叔叔那里知道的,他也不愿意多提。”语气唏嘘。   傅诚听到父亲这么说,也就歇了那点心思。   既然是男孩,那就没可能了。   或许真的是巧合,有长得像的,声音自然也有相似的。 第173章   傅诚听了父亲的话后, 感慨说:“还好提前来问了你,不然贸贸然去找叔叔, 肯定又让叔叔想起往事伤怀。”   “这事儿就不要和你叔叔提了,他现在慢慢也没之前那么难过,兴许是走出来了,你去提, 又忆起来,肯定要难受,他能回国看看,已经是好现象了。”想到弟弟的事情, 傅盛忍不住叹了口气。   弟弟很优秀,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在感情事上太情深, 竟然这么多年都没走出来,也没想过再婚。   “叔叔真的打算独身一辈子吗?”   “他还年轻的时候我说过, 他态度很坚持, 加上常年在国外, 不怎么回来, 我和你妈再怎么为他着急,他也不配合,一坚持就是这么多年, 他要是想找个恋人, 还不快?他就是不想。”   父子俩聊到这里都是一阵唏嘘。   总觉得优秀如傅杭, 不应该孤独终老, 他应该有恋人相伴,孩子在侧,他的晚年应该很热闹幸福,甚至快乐才对,却因为年轻时的一段恋情从此没有再找个新的恋人,不知道该说深情太过还是执念太深。   但作为小辈的傅诚没资格说叔叔的个人问题,父亲也已经放弃为了找个对象的事儿和叔叔有什么不愉快,爸爸怕叔叔刚回国没几天就被他气走了吧。   当年叔叔谈恋爱的事儿,没告诉家里是想保护对方,也怕傅家其他长辈有意见,毕竟对方是男孩子,老一辈思想比较守旧执拗,叔叔想等他回国之后再和家里说,结果回国后却只能在坟前祭奠。   就算无法感同身受,可想想那个情景,也叫人心里难过。   太遗憾了,离开的最后一面都没见上,因为地处偏僻,也无法联络上,不仅没见到,除了通过信,连个最后的声音也没听到。   傅诚和傅盛聊过之后就没再提这个事儿。   而傅杭对傅诚的所见所闻并不知晓,傅诚和傅盛聊天的时候,他坐在当初和恋人走过的草坪上。   4月的太阳并不毒辣,带着一丝暖意,他慢慢躺下来,闭着眼睛,感受着风。   仿佛闭着眼睛,曾经的一幕幕都是昨日发生的,而他还是当年那个没有毕业,和他走在一起的学长。   虽然快30年了,可怎么都忘不掉,而他也不想忘。   更多的是恨。   恨自己就这样让他孤独的离开了。   如果他在,他的病一定不会严重到离世吧。   但说什么都晚了。   这个地方,让他伤心,让他痛,可他也喜欢这种感觉,因为这能让他永远都忘不掉。   与此同时,郑之南按照陆知易的要求出现在了当初上大学时的地方。   原本陆知易想去公司接郑之南,但被郑之南拒绝了,只好两人分头来到约定的地方。   陆知易穿得很考究,虽然衣着不再是坐在办公室里时的派头十足西装革履,偏休闲,可依旧能看出来价值不菲。   郑之南则还是老样子,白衬衫,加了一个薄风衣,干净利落。   陆知易约郑之南来这里是因为想和郑之南回忆一下当初的美好,来软化郑之南,让他重新对他有好感。   当郑之南和陆知易走在操场上时,傅杭已经起身离开,他出来的够久了,和家里人说是会友,其实是跑来这里走走。   回国的这段时间里,他很少过来,总想着要在确定心静,也没有什么事情困扰他的时候来才算安心,不想被其他时间打扰。   明天他会去他的坟前。   A大有南门北门,郑之南和陆知易从北门进来的时候,傅杭从南门离开,身边跟着秘书和警卫员。   陆知易和郑之南聊当初在学校的事情,其实他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因为没用心记过,但为了让郑之南升起好感,他还是努力的想了想,最后让他想起来,他们上学的时候经常去图书馆,这个地方是郑之南爱拉着他去的,然后就是在操场上散步,而他带郑之南最常去的地方是酒店。   他现在就想带郑之南去酒店,奈何这事儿不能操之过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陆知易假装感慨地说:“还记得当初每次吃完晚餐,没上晚自习之前,你都会带着我,在操场上走几圈。”   郑之南没说话。   陆知易没气馁,继续说:“我们去图书馆坐坐吧,如果有位置的话。”这个时代的图书馆没有那么多科技用品,也不是非得用学生证才能进去,更没有检测学生证的电子门,只要陆知易想进,还是可以进的。   郑之南说:“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何必再流恋,还是不要进去,多给其他想查资料,想自学的学生一个机会吧。”不想多占一个位置。   这个时期的学生,渴望学习的态度是未来的孩子们无法想象的,自觉性也更高涨。   陆知易也没强求,而是双手插在口袋里说:“你还是老样子,一切都以学习为重,我当初有一点松懈,你就忍不住督促我,当初觉得你是个管家公,现在想你管,你大概也没这个想法了。”   郑之南看一眼旁边做作的陆知易,非常想对他说,别白费功夫了,老子看不上你。   奈何剧情啊剧情,还是要忍受陆知易的演戏。   “你毕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不愁吃喝,不知道像我这样的人能走出蔽塞的地方来到这里,那种想要抓住一切留在这里的想法有多强烈。”郑之南说完摇了摇头。   所以我的努力是因为怕一不留神机会就溜走了。   那样就太难过了。   陆知易本来是想约郑之南周六日出来的,但郑之南说周六日想休息没空,就定在了工作日。   陆知易一想,工作日也好,反正周末还可以去见见白毓,虽然白毓体谅他忙,但他也不能一直仗着人家的体谅就真的把人晾在一边。   当陆知易在和郑之南待在一处的时候,白毓的哥哥白羌也知道了陆知易在做什么。   而郑之南就是陆知易的前男友,他还是有印象的,不过两年,加上是未来姑爷的前男友,名字又比较容易记,一说就都想起来了。   他不查还不知道,在他看到陆知易去郑之南公司的时候,陆知易竟然已经和郑之南有过几次接触,而且看陆知易表露出的举止就知道他想和郑之南旧情复燃,就算不是旧情复燃,也想和郑之南有点什么。   都是过来人,能看不出来陆知易那点弯弯绕绕?   白羌就这一个妹妹,一想到妹妹前几天还说陆知易要收购一家公司,最近有些忙才没怎么约她出去玩,他当时还没在意,现在看来,什么收购公司,收购是假,勾搭旧情人是真吧。   想到这里白羌就忍不住黑了脸,据他所知,妹妹可是很喜欢这个男人的,一心配合忙于工作的陆知易,从不提什么无礼的要求,结果旧情人不知道从哪个旮旯角冒出来,陆知易就跟只哈巴狗一样跑了过去?   陆知易他会收拾,但这个叫郑之南的,他会先收拾一顿。   陆知易在白家一直扮演的是好好先生角色,和大舅子也相处的不错,怎么都没想到他那点心思和动向,大舅子全看在眼里不说,已经打定主意要收拾他们一顿。   白羌顾忌着妹妹,只准备口头警告陆知易一顿,免得妹妹起疑心,而郑之南,他可没准备就这么轻轻揭过。   不过现在他不准备打草惊蛇。   郑之南和陆知易从学校出来后,一起去吃了午餐才分开。   郑之南按照系统所提示的那样表现出似乎被陆知易激发了很多回忆的模样和他分开。   让陆知易觉得两人越来越有戏。   周六那天,郑之南把俏俏交给崔姐,然后去了贺兰棠那里。   这次贺兰棠打定主意要为难一番郑之南。   结果等郑之南来了后,他吃完饭,准备去为难,发现郑之南帮他洗衣服,虽然是丢到洗衣机洗,可挽着裤腿和袖子站在洗衣机旁的样子,还是让他动容了。   其实就是被利用了一下,有什么了。   为什么要故意羞辱人家?   他要是认认真真给自己道个歉,其实也没什么过不去的。   郑之南当时穿着白色的长袖,可能是弄水的时候不小心弄湿了胸口,白色的布料沾水后变得有些透明,能够看到肉色偏粉的胸口,虽然并不是很清晰,可依旧耀人眼。   洗衣机摆放在离窗户很近的地方,阳光从窗户里投进来,仿佛能看到薄薄一层光芒将他笼罩住。   真像一幅画,笔触柔软暖色调的油画。   郑之南眼角余光看到贺兰棠站在门口,转过脸去看他。   贺兰棠看到郑之南的眼神投过来,立即回过神准备离开。   什么羞辱,什么为难,完全无法控制的烟消云散了。   郑之南叫住贺兰棠说:“你别走。”   贺兰棠有些不自在的转过身去看郑之南,挑着眉说:“怎么了?”   “帮我拧一下床单,太大了,一个人拧不动。”现在的洗衣机没有脱水的功能,洗完还是湿哒哒的,床单又很大,不在这里拧一下,挂到阳台上,阳台都要弄得一地水。   其实郑之南本来是不想叫贺兰棠的,但是刚刚这家伙莫名其妙站在门口一会儿,他就收到了系统的好感度提示,和他预计的一样,贺兰棠的确是他的攻略对象。   他就故意叫住贺兰棠,想自己制造一点机会,刷刷好感度。   之前郑之南其实对贺兰棠有些爱搭不理的,但现在确定了贺兰棠是攻略对象后,郑之南变得热情了那么一丢丢,热情的点主要凸显在,本来他一个人就可以搞定的事儿,想要贺兰棠一起参与进来。   毕竟好感度才他妈55,也太低了吧,而且还是刚刚复苏,说明之前是真的挺烦他的。   他必须要猛刷一阵好感度才行。   贺兰棠没有拒绝,沉默的走到郑之南身边,洗了洗手,帮郑之南把床单从洗衣机里拎出来,然后帮他拧干水。   一边拧,贺兰棠为了打破沉默,主动和郑之南说话。   “你今天没有骑车子过来?”   “车子轮胎被扎了,送到修车铺修,还没修好。”   “喔,那晚上我没什么事,送你回去吧。”   “有公交车。”郑之南点出这点,欲擒故纵。   贺兰棠风轻云淡地说:“我又没什么事儿,送你回去也快一些。”   本来就没准备多坚持,加上早点回去还能早点接俏俏回家,郑之南也就应下了。   搞完家务,郑之南坐在沙发上休息,想着中午要露一手,好感度不仅仅只有做亲密事情才涨,得从方方面面,比如说这个美食。   之前都是随随便便做的郑之南露一手后,效果很明显。   贺兰棠明显感觉到今天这顿饭和以往的比起来,格外好吃,之前的也好吃,但现在更好吃。   贺兰棠以往是郑之南在感谢自己要送他回家,所以感动的为他做了这么丰盛的一桌。   一时之间两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贺兰棠根本控制不住嘴角上扬。   郑之南发现自己做这么一桌子好菜还是有用的,比如说,好感度从55涨到了57……   什么鬼啊。   明明都上过床了,怎么好感度长得这么慢。   根据之前世界的经验,郑之南以为上过床和没上过床是两个画风,可这个贺兰棠怎么和没上过床似的。   想到这里,郑之南就想到了那个没和他做特别亲密行为就达到超高好感度的裴成祖裴影帝,像这样好攻略的人物大概是不常见的。   这次的困难模式,目前他唯一觉得困难的地方就是好感度涨幅太慢,然后就是其中一部分原因应该是时代的问题,毕竟不是特别先进的时期。   然后他应该还会有一些身体上的波折,毕竟文虽然是爽文套路,但困难模式就应该是让他吃点苦头的,参见渣攻变渣受世界。   不过应该没渣攻变渣受那么凄惨吧,毕竟设定已经定好了这个世界的基调。   惨也应该惨不到哪里去。   这样想的郑之南听到系统在贺兰棠吃完东西后又涨了一点好感度。   真的是只有一点。   比较难攻略的攻略对象他又不是没见过,郑之南的心还是蛮平静的。   反正这个世界肯定还长着呢,走一步看一步吧。   到了下午,贺兰棠依言开车送郑之南回去。   一路上他心情都挺好的,虽然才来了两次,但贺兰棠已经决定对郑之南宽容点。   反正让他来给他做家务,已经算是在抵消之前利用他的事情。   他对他真是善良。   这样想的贺兰棠把郑之南送到他所在的小区后,暗暗记下地址,放着最新的磁带,听着歌离开了郑之南所在的街道。   到了新的月份,郑之南成功挺过了前四次,且好感度在他的有意维护下荣升到了62……   对,没错,就是62。   这个人物真的好鸡儿难攻略!   进度真的慢炸了!   好在情场失意,生意场上得意,虽然好感度进展缓慢,但在他的努力下,贺兰棠已经答应入股轻风公司,给予一定的支援。   股份现在划分为郑之南占比百分之四十八,贺兰棠占比百分之十六,其他的是工作室的初期成员,零零碎碎。   贺兰棠的加入让公司的研发工作更加迅速,当郑之南第五次去贺兰棠的住所时,轻风公司正式发布了游戏端,类似于现实世界的QQ游戏,里面有一些可以用来打发时间的小游戏,还可以和游戏好友互动,也可以邀请账号里的好友一起玩游戏。   网络游戏郑之南也准备弄,只是弄这个所需要的资金就更多了,还需要引进国外技术支持,暂时真的搞不起,先把小游戏搞起来,人群培养出来就不错了。   按照现在的社会发展,就算真的做起来网络游戏,也没有受众。   毕竟发展还很缓慢,连网吧都少见,网络游戏固然是好的,但在现在这个时期,这个互联网氛围,能有什么赚头。   不过光小游戏运转起来,没过一个月,郑之南之前投入进去的收益已经回来了百分之六十,未来只会越来越赚,收回成本也是迟早的事情。   郑之南第五次在贺兰棠家忙完出来,贺兰棠已经养成了送郑之南的习惯。   自从贺兰棠坚持要送他回家,郑之南就没再骑自行车过来。   只是这次贺兰棠送郑之南回来,发生了一点突发状况。   这个突发状态让郑之南获得的好感度竟然减少了。   原本在他的攻略下,好感度已经达到了72。   但贺兰棠见到了俏俏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立即冷了下来。   当时郑之南从车里下来,看到崔姐牵着俏俏的手从超市里出来,看样子这个点只剩下俏俏还在崔姐家,然后好巧不巧,俏俏看到了从车里下来的郑之南,就欢呼雀跃的叫着爸爸冲郑之南跑过来。   崔姐也是一脸惊喜,没想到会在小区外面就和郑之南碰上了。   贺兰棠在听到俏俏叫郑之南爸爸的时候,本来不错的心情瞬间就起了变化,变得冷淡,甚至隐隐透着青。   他双拳紧握,最后慢慢松开,看着郑之南将小女孩抱起来,听着小女孩一口一个甜甜的爸爸。   贺兰棠觉得自己蠢到没治了。   他以为郑之南是单身。   他以为这段时间的相处让两个人都有一些奇妙的感觉。   结果今天送郑之南回来,听到女孩叫他爸爸,仿佛当头棒喝,把贺兰棠敲的眼冒金星,胸中火焰升腾。   然后郑之南还没说什么,贺兰棠就直接开车离开了。   接着郑之南发现系统发来了提示。   系统:好感度-10。   这个系统提示,仿佛一下子就把郑之南这一个月的努力给弄到了解放前。   这可真叫辛辛苦苦这么久,一朝回到解放前。   而且,郑之南第一次碰到好感度减少的情况。   整个人都有点不淡定。   他抱着俏俏也顾不上跟贺兰棠解释什么,他都还没想贺兰棠为什么减少了。   一边往家走,一边问系统。   “为什么会减少?”   “能增加就能减少。”还是老样子的冰冷机械官方。   “可之前从来没有减少过!”   “之前没减少,是因为攻略对象没对你减少,现在攻略对象对你有恶感,自然就减少了。”   什么鬼啊。   好感度可以减少,那他稍微做点什么,让对方不喜欢了,不就全白搭了?   这操作太骚了吧?   郑之南一时有些接收不了。   都走完十个世界了,来到第十一个世界你告诉我好感度可以减少?   逗我呢?   可能是感觉到了郑之南的低气压,俏俏靠在郑之南怀里一句话都没再说。   回到家后,郑之南把俏俏放在沙发上,给自己倒了一杯冰水,喝完一杯冰水才冷静下来。   给俏俏喂了温水后让她去玩玩具,看图画书,自己开始整理思绪。   其实贺兰棠忽然一语不发的离开,还好感度减少,都是见到俏俏后才发生的。   所以问题出在俏俏身上。   结果很显而易见。   对他有一定好感的贺兰棠以为他已婚还有孩子,然后还和他暧昧。   这一点很好猜,除此之外,郑之南没有其他的推测。   贺兰棠其实算是个蛮高傲的人。   从他发现有好感的对象和他上床不是因为对他有好感,只是利用他,就能看出来,他的高傲。   然而本来已经有原谅他的苗头,心情美滋滋的贺兰棠发现了俏俏。   以为又被郑之南坑了一把。 第174章   这样推测, 完全合情合理。   贺兰棠对他有好感,而好感度肯定不是他冷冰冰的情况下让对方涨起来的。   他也表现的似乎对贺兰棠有些好感。   正因为是这样,有回应贺兰棠,让贺兰棠觉得两人心照不宣,只剩下捅破那层窗户纸。   其实贺兰棠的确准备捅破窗户纸,不然他也不会入股轻风公司。   虽然轻风公司现在势头迅猛, 看似和陆知易的公司没办法比。   可那是之前,现在有了游戏加成, 获得了市场占有率的轻风公司已经可以轻松和陆知易的易安公司抗衡。   这可不是陆知易请请熟人吃吃饭就能做到的。   如何笼络住大众的心,看的完全是你软件的有趣程度和用心程度, 是使用这款软件的客户满意度。   陆知易难不成还能请所有网友都吃饭?   贺兰棠注资轻风公司是看好他的势头, 同时也想有更多的机会和郑之南相处。   本来是好事,结果在他准备捅破窗户纸的时候, 贺兰棠发现郑之南已婚有孩。   无异于晴天霹雳。   加上有前车之鉴,他以为他又愚蠢的被郑之南戏弄了。   上次有男朋友利用他, 借他给陆知易戴绿帽。   现在有孩子老婆了还利用他来注资他的公司, 让他的公司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   贺兰棠能不脸色铁青,神情抑郁吗?   他现在只觉得郑之南看着清高, 心太狠毒了!一点良心都没有。   贺兰棠会这么误会也没办法,毕竟男人能生孩子,不是亲眼看到, 又怎么可能相信。   他作为一个普通人当然会觉得是郑之南已经结婚了, 还有了孩子。   从而降低了好感度。   按照贺兰棠现在的心情, 只降低了10点好感度, 已经是少的了。   郑之南觉得,如果是他站在贺兰棠的角度,没有掌握很多资料,也没有一部分的视角,可能直接降到底都有可能。   这样一想的话,其实贺兰棠对他已经很仁慈了。   可是这10点真的是用了很久才积攒出来的,一下子就降到底了,别提多难受了。   但他现在不能贸贸然去跟贺兰棠解释什么,毕竟按照他的人设,他应该还没发现是俏俏的问题,毕竟贺兰棠快要捅破窗户纸,按照人设,他应该还是在懵懂状态,不了解自己的心。   哪里能想那么多,甚至猜得出贺兰棠的想法。   这中间肯定有一个过渡。   而贺兰棠的举动,也会引出后面的剧情,郑之南有预感,这一定会是一个小高潮剧情。   他现在打电话说前因后果,肯定会让剧情有种一泻千里的感觉。   所以他不能因为掉了10点就冲过去说,你听我解释,孩子是你的,我没结婚,我也没老婆。   需要贺兰棠受不了的再次出现,然后质问他才对!   郑之南成功安抚住自己后,整颗心都稳住了。   不能冲动。   只是掉了10点好感度而已,还会涨回来的!   等真相大白,伏笔揭晓,他“沉冤得雪”不涨个二三十点都对不起他这么辛苦的身世和经历!   说到身世,郑之南觉得自己的身世是不是也该一步步引出来了?   怎么都这么久了,还没有一点家人相见的苗头?   难道找亲生父母也得他自己想办法?   心累。   心累的郑之南在给俏俏做晚餐。   翌日,傅杭来到了恋人的墓前。   当年他回国就立即去找恋人江霈,然而找到他曾经住的地方,那里已经人去楼空。   傅杭知道江霈还有个姐姐,叫江媛。   江霈是福利院里长大的,江媛是他在福利院认识的姐姐,比他大4岁,江媛学习不行,18岁以后就离开福利院在外面打工,而江霈18岁那年则考上了京都最有名的大学,得到了好心人的资助,前途是可以预见的光明平坦,他的专业很稀缺,他又是专业能力很拔尖的存在,未来不愁找不到工作,甚至会被很多公司高薪聘请。   偶尔江霈会和傅杭说福利院的事情,也会提到江媛。   傅杭其实见过一两次江媛,也从江霈那里知道江媛开了个水果摊,在某个菜市场卖水果,也卖蔬菜。   江霈上大学的时候,江媛结婚了,对方也是买菜的,俩人摆摊的时候认识。   傅杭见到江媛是因为江媛来学校给江霈送水果,江媛对江霈很照顾。   不过言谈之间,让傅杭有些不喜,因为江媛给他的感觉太有目的性。   但这也不是什么大错,无外乎让江霈好好发展,言语之间也让江霈以后有了好工作不要忘记她这个曾经在福利院照顾过他的姐姐,江媛有两个儿子,江霈还在上大二的时候,江媛就说,以后俩孩子就靠这个叔叔资助了,说自己有多穷。   因为江媛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看她说话的方式,其实挺拘谨的,仿佛说完也有些不好意思。   傅杭多么剔透的人,瞬时就想到了可能是江媛的丈夫让江媛跟江霈不要断了联系,搞好关系,未来他们也能跟着发达。   傅杭虽然心内有些微微的别扭,但毕竟这是江霈在福利院唯一信任的人,也蛮看重的,对此,傅杭没有对江霈表现出一丝一毫的真实想法,他该对江霈好,就还是一如既往的好,也会因为江霈的原因对江媛保留尊重。   人去楼空,傅杭就立即寻找江媛。   江媛是找到了,江霈却再也见不到了。   他到现在还记得,他拿着东西去江媛一家,本以为会听到有关于江霈现在的去向,结果去向是听到了,却是永别。   “原来是傅杭啊,你什么时候回国的?”两年多不见,江媛变得富态了不少,脸吃圆了,腰也变粗了,没有之前那么干瘦。   傅杭来的时候,江媛的丈夫没在家,等傅杭听到江媛说江霈因病去世正恍恍惚惚时,江媛的丈夫回来了,脖子上戴着金链子,手上还有金戒指,看到傅杭来,有些拘谨的干笑了几声,想招呼傅杭喝茶。   仔细看的话,江家似乎生活变好了不少,还铺了地板砖,从前江霈带着他来江媛这里帮忙,好像还是水泥地。   傅杭记住了江霈被葬在什么地方就神思恍惚的离开了,江媛和丈夫也没有阻止,送了傅杭一段路才折回来。   傅杭的大脑已经无法思考更多问题。   当他坐在车上时,眼泪就下来了。   他怎么都没办法相信,他心心念念的人此时已经躺在黄土中,永远的沉睡了。   傅杭不知道的是,等他离开后,江媛的双手紧张的交握在一起,问也有些紧张的丈夫说:“他应该没发现吧。”   “发现什么?”   “江霈背着他有了私生子啊,我可记得江霈说过要等傅杭回来的。”   江媛的丈夫当时挥挥手说:“说明江霈知道俩男的不是长久之计,找个女人才是正经,俩人当初都是学生,玩闹在了一处,早晚有一天会想通,只要我们瞒住了,不让这个大少爷知道江霈欺骗了他,就不会迁怒到我们身上,毕竟是江霈背着他有了孩子,又不是我们撺掇的,再说了,孩子已经卖了,江霈也去了,傅杭还想怎么样。”当初江霈一出现就抱着孩子,弄的他们特别震惊,那个时候江霈还在上学啊,怎么就有了孩子,他们连孩子妈都没见过,太荒唐了。   江媛没见到傅杭的时候,也早就忘了那个被弟弟抱回来的孩子,长得粉雕玉琢,才不过刚满月就能看出来未来得多招人喜欢,可是自从有了这个孩子,弟弟的身体似乎就变差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压力变大,频繁出入医院,最后病得连床都起不来,一检查,竟然是身体里长了瘤子,得做手术,可他们夫妻俩要养两个孩子,怎么都凑不出来高昂的手术费,因为之前丈夫老向亲朋好友借钱,就算临时借,也借不出来,没人愿意借给他们,最后弟弟自动放弃了做手术,生生熬死了,临死之前只托了她一件事,让他们把孩子养到傅杭回来,交给傅杭,说是傅杭会给他们一笔钱作为辛苦费。   他们自己家里就俩孩子在嗷嗷待哺,还有外债要还,哪里能养得起一个还要喝奶的娃娃。   虽然为了让弟弟去的安心,江媛应下了,可是处理完了弟弟的后事,她就开始发愁了。   最后在丈夫的提议下,他们托人把孩子卖了,只希望孩子能找到个好人家,总比待在他们身边喝西北风强。   而且江媛怎么都不理解弟弟为什么要把孩子交给傅杭,傅杭再喜欢弟弟,知道弟弟有了私生子,背叛了他,这种大家少爷会饶过他们?   江媛想想都害怕,她可还记得,她的菜摊子有混混来找茬,傅杭帮他们打人的狠劲儿,跟头吃人的狼似的。   因为孩子长得好,也乖巧,价格卖的挺不错,他们一下子就把外债还清了不说,还借着剩下的钱开了一家小超市,傅杭没在国内的这两年,江媛夫妻的生活因为有了一家小超市而越来越好。 第175章   傅杭拿着一瓶酒, 坟前摆了两个酒杯,他把杯子倒满,放下酒瓶拿起其中一杯酒,碰了碰坟前那杯给江霈的酒,然后看着照片里还是青年模样的江霈。   江霈一直是个很自持的人,努力, 聪明,要强, 什么都要做到最好。   在别人面前,他是优秀清高的江霈, 在他面前, 是温柔,是可爱, 全身心依赖他,对他露出柔软一面的恋人。   从见江霈的第一面, 傅杭就被江霈吸引, 他关注他,最后追逐他, 两人是知己,是最懂彼此的人。   在知道江霈是孤儿后,傅杭也说了他自己的身世, 虽然他在养父母家是被当成亲儿子对待的人, 他也很感恩, 但毕竟去傅家的时候, 早已记事,虽然现在很好,可也会时常想念离世的父母,那种孤独感就算身处热闹的环境中也无法压制下去。   他们像两个互相取暖的人,对彼此坦然,真诚,是心照不宣决定相伴到老的人。   那杯酒,傅杭一饮而尽,他摸了摸那张似乎是从学生证上撕下来的照片说:“再等等我,到时候我们一起走。”你的心愿,我一直记着。   说完这句话,一向坚强,很少流泪的傅杭眼眶发红,变得湿润,他垂首,把那杯属于江霈的酒端起来,一点点倒在墓碑前,然后抬手抹了一把眼角。   当酒液渗入土中时,傅杭就像从未红过眼眶那样从地上坐了起来。   *   贺兰棠风驰电掣地行驶在路上,平时要30分钟的路程,他勉强20分钟就开到了家。   一打开门,他就愤怒的把桌子上东西全部都扫在了地上。   “操——”   随即,让人心烦意乱的电话响起,贺兰棠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立即就拿起来看,却发现并不是那个人打来的,而是他的发小。   他皱着眉头接通电话。   是发小叫他去喝酒的。   “贺兰,你怎么回事,工作日不出来,就当你太忙太累,周六日也缩在家里,干嘛啊,在家念经呢?”   “有屁快放。”贺兰棠语气烦躁。   发小呵呵笑了起来,颇觉有趣地说:“怎么回事啊,我以为我们贺兰老大早就练出来了,再不是上学时那个把情绪都透露出来的人,怎么着,谁惹你生气了?来,喝酒,跟我说说。”   贺兰棠一口郁气无处发泄,此时有人提议喝酒,的确是个不错的发泄方式。   没想那么多,贺兰棠拿着还没放下的车钥匙,拿着手机掉头就走。   贺兰棠去了酒吧,靠在卡座里,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推开想靠近他的少爷。   “滚一边儿去。”他现在可没心思干这事儿。   他怎么都没想到,他贺兰棠,蠢到在一个人身上栽倒两次。   可是仔细想想,对方也没骗他什么啊。   他又没问人家结婚没,更没问家人有没有小孩。   一开始让他来家里,也是他的注意。   他发什么牢骚?   可明明。   明明他也在意他的啊。   作为成年人,贺兰棠怎么可能看不出来,郑之南也在回应他,主动的做一些让他开心的事情。   他能感觉到,那不是他的错觉。   他甚至为此感到兴奋,虽然他极力克制,不想表现的太激动,担心吓到对方。   贺兰棠的发小问了半天,贺兰棠都一个字没崩出来,让他很是无趣的喝完手中的酒说:“到底什么事儿啊,要是不爽,就带人收拾他一顿,谁叫他这么没眼色招惹你?”   与其这样生闷气,贺兰棠准备让自己死个痛快。   如果郑之南明明和男人在一起过,还和女人结婚,并且有了孩子,那他就唾弃这种怂货。   接受过国外教育的贺兰棠一直不屑那些明明喜欢男的,甚至都不知道和多少男的谈过恋爱上过床,却为了父母之命,甚至有个孩子去欺骗女人,和女人结婚,让人家给他生孩子。   如果郑之南也是这样的,那他就当之前的一切都是自己眼瞎,看错了人。   贺兰棠想到这里,把酒杯放在桌子上对发小说:“帮我查个人。”   “谁。”   “轻风公司的老板,郑之南。”   “哪方面?公司方面,还是?”   “他的个人信息。”   “好。”   *   郑之南陪俏俏过了周日后,周一把俏俏送到幼儿园,然后给吴宴打了个电话。   他过两天要亲自出差去临海的城市,那些城市比京都接受度更高,也是国家重点的开发城市,他要去谈一桩生意。   大概要三天,所以俏俏这三天得有人去接和住。   崔姐虽然可以白天照顾,但晚上是不留宿孩子的。   所以郑之南就想到了吴宴,想让吴宴帮忙接三天。   郑之南说回来请吴宴吃饭,顺便聚聚,自从过完年后,俩人已经好几个月没见过了。   吴宴这几天刚好调了白班,所以接孩子没什么麻烦的。   郑之南在送俏俏的时候,也和老师说了他要出差三天,这三天都是俏俏的叔叔来接孩子,还给老师看了吴宴的照片,以及留下了联系方式。   周日的时候,郑之南就和俏俏说了周一到周三要住在吴叔叔家,周四他就回来了。   俏俏一如既往的没有闹脾气,也没有不答应。   她只说了一句话:“爸爸要早点回来。”   “爸爸一定早点回来。”郑之南答应俏俏。   一切都办妥后,郑之南回家去拿行李,他要拿着行李先去一趟公司,助理和副经理会和他一起去。   郑之南管理公司的方式其实和现在很多老板的管理方式不一样,他喜欢放权给下面,一层层的放出去,绝不什么都包揽到自己身上,既然都是自己亲自聘请来的员工,自然要交付出信任,而且作为最高领导,把大大小小的决策权都揽在自己身上,早晚得累死。   理智的管理者,不会这样做。   所以就算郑之南带和副经理一起出去谈合作,公司也照样在运转。   宽松和信任的氛围让员工们更加干劲十足,不想辜负这份薪水还有这份来自最高决策者的信任。   而且福利也是业界公认的好,从不随便要求人加班,就算需要加班加点也不会让员工白干,按照规定发放加班费,还会准备吃的给大家加班的时候吃。   公司在一步步扩大,管理制度也在一步步完善,这让大家更加有劲头去奋斗,因为大家完全可以预见,只要继续坚持下去,美好的未来在等着大家。   在出发去机场的路上,本来一切都按部就班,但是车子却被拦住了。   道路上忽然出现几辆车,把他们逼停后,穿着便服的一群人围拢过来,司机还有助理,以及副经理都有些诧异和不安。   毕竟对方来意不明,还逼停了他们的车。   只有郑之南心里放下了一块石头,该来的终于来了。   他以为会一直让他这么平顺的发展下去。   果然,剧情从来没有让他失望。   在那群人走近之前,郑之南交代了助理和副经理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然后对他们说:“我可能和你们不能一起过去了,我不在的话,你们两个有信心把合同拿下来吗?”   副经理虽然忐忑,但问到工作方面的事情就恢复了状态,点着头说:“可以,请董事长放心。”   “好,那我就放心了。”原本他过去,只是想让这次的合同更加顺利保险的拿下,但现在他肯定去不了,自然把该交代的交代,不过就算没拿下,他也不会怪他们,尽力而为吧。   当那群人走近敲了敲车窗后,郑之南抿着嘴摇下车窗,想听听他们要说些什么。   那些人拿出证件,对郑之南说:“有人举报,说你骚扰他人,我们需要你跟我们回去配合调查。”   郑之南淡定地说:“可以给我看一下你们的证件吗?”   对方很坦然,把证件递给郑之南,看到郑之南翻看了两眼,眼神藐视,嗤笑着说:“是真的吧?”   证件的确是真的,这年头想造假,一般人也不敢随便造这种警官证。   对方笑,郑之南也笑,说:“真的。”   可能郑之南笑得太从容了,为首递证件的人眼神微微错愕,然后冷下面,没再多说什么。   郑之南自己打开车门走出来,跟着这一行人坐上车。   临上车之前,和两个下属摆了摆手,让他们不用担心,然后才坐进车里离开。   郑之南有信心就算自己不在公司个把月,公司也能照常运转,再不济还能去求助同为大股东的贺兰棠。   他这种情况太特殊了,若是平常,贺兰棠在公司没什么决策权,但他都进去了,就另当别论了。   他最担心的还是俏俏,不过俏俏在吴宴那里,他对她的安全不会有什么担心,唯一就是怕孩子想他,而他迟迟没回去。   郑之南虽然知道自己会有磨难,但他不知道这个磨难是谁带给他的。   有些没头绪。   隐在暗处的白羌,郑之南从未见过,也从未听过。   所以没想到是白羌。   但是在被审讯的时候,他从那些人的口里知道了一些举报情况。   比如说,有人说他犯了流氓罪,和一个男的亲亲我我。   他最近就和两个人“亲亲我我”,走的比较近。   一个是贺兰棠,一个是陆知易。   按照攻略人物的设定,贺兰棠应该不会这么傻逼的把他折腾到牢里。   不然等他出去了,剧情里的原主能原谅这个傻逼,他郑之南都不会原谅他这个傻逼。   他如果独自一个人还好说,可他还有个孩子啊。   不为了他考虑,也得想想孩子,这事儿能不能这么干。   所以贺兰棠自动被郑之南排除到了疑似人员中。   他把目标锁定到了陆知易身上。   陆知易最近也还是对他很殷勤啊,三天两天跑他公司,弄的公司里不少人都觉得他们关系特别好。   虽然他也没和陆知易走的多近。   自从答应陆知易陪他走了几个地方后,郑之南就恢复了从前的状态,不怎么理会陆知易,现在都是陆知易单方面往轻风跑。   想到这里,郑之南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   会不会是因为陆知易跑这里跑的太频繁,惊动了他那个未婚妻。   所以未婚妻发现他们俩之前的事情,再联想现在陆知易的行为,以为他们俩勾搭在了一起。   所以举报他犯了流氓罪?   郑之南因为不知道白羌,所以下意识想到的是白毓。   虽然这个结果很接近了。   想到从别人嘴里听到的流氓罪。   郑之南苦笑了。   他当初在现实世界,为了排挤同性恋群体,特意了解了一些关于同性恋的法律条文和一些相关的知识。   知道在60到90初期这个阶段,有一项特意针对同性恋的罪名。   那就是流氓罪,强奸犯和坏分子。   甚至在那个时期,有一批便衣专门去抓这种群体,抓去劳改,甚至有的还会被判刑,流氓罪有的能被判2年,最高还有7年的。   有的便衣还会钓鱼执法,故意做一些暧昧的举止,引同性恋靠近,然后再以流氓罪抓回去,当时有个暗语叫搂草打兔子。   而同性恋就是兔子。   当时他查到后觉得现在没这个罪名就特别可惜,觉得这些人就应该进去待着,被隔离,不应该在社会上祸害人。   怎么都没想到,来到虚幻之境的世界,竟然自己体验了一把没有伤害任何一个人,却只因为是性向的问题就被盖上了一个流氓罪。   通过简单的审讯后,郑之南被拘留了。   拘留其实不可怕。   比较让人不自在的地方在于,关于他性向的问题被随意的说给其他同为拘留的人,然后那些人用嬉笑鄙夷的眼神看他,然后大肆说一些侮辱他的话。   比如说,兔爷,兔子,这些外号还算能承受。   但有些说的更加扎心捅肺。   “恶心人,你这种人活着浪费粮食,怎么不去死。”   “看到都显脏,听说大白天和一个男的走在一起。”   “嘿嘿,你说俩男的怎么干啊?”   “捅p眼呗。”   郑之南靠在墙角坐着,任他们说话讽刺他。   其实他现在不难受,只是感慨和唏嘘。   因为看到这些人,就想到了当初的自己。   他甚至能理会这些人为什么这么说他。   因为觉得同性恋很脏,让人厌恶,所以歧视,鄙夷,欺辱。   同时也恐惧这种人的靠近。   仿佛一旦靠近,就会像沾染了瘟疫一样被同化了。   当初的自己,大概做梦都没想到现在的他会经历现在的情况。   现实世界里经历过这个时期的人,该有多么绝望呢。   甚至会被判刑,会被送去劳改。   以前不觉得这些行为过分的郑之南第一次深刻的意识到,有时候漠视也是有罪的。   漠视就像在助涨这种鄙夷歧视行为的发生。   或许是郑之南淡漠的样子让这帮人觉得不够痛快。   也或许是郑之南和其他来到这里的流氓犯不同,一点都不惶恐胆怯,让这些人想杀杀他的锐气。   他们觉得淡漠的郑之南是在藐视他们,让他们很不爽。   怎么打起来的,可能是有人推搡他,把他往其中一个人的胯下推,所以郑之南毫不犹豫的反击了。   嬉笑声也因此中断,有的是数不尽的脏话。   “真是给脸不要脸!”有人骂了句脏话后这样说。   虽然这具身体没有任何的格斗经历,也没有肌肉反应,但那些动作,那些招数,他经历了那么多世界,巩固训练,早已刻入灵魂,又怎么会因为换了个身体就都尽数忘掉。   郑之南抬手挥开旁边的人,然后又抬脚向面前的人踹去,一脚把他踹到了墙上,然后那人一屁股坐在地上。   郑之南冷笑一声,觉得很可笑。   这么大的动静都没有任何一个看管的人过来查看一下。   所以郑之南开始和四五个人对打,擅长街头斗殴的人,没那么容易被郑之南控制,所以郑之南也没有多轻松。   最后终于有人过来,拿着电棍朝起争执的人群走来,电棍开始一个个的抽在这些人的身上,包括郑之南。   郑之南被又打又电了四次,仿佛还能闻到皮肤被电裂的糊味儿和血腥气。   很疼,当和旁边呻吟不断的其他人比起来,郑之南除了被电时闷哼了几声,再没有发出其他声音。   “要造反啊?都给我老实点!再惹事儿全部关禁闭!”关禁闭就是单独关在小房间里,还要饿肚子。   听说禁闭室窄小到坐都觉得痛苦。   电击的伤口很小,也不致命,只是被击中的那一刻疼到整个人都不受控制的痉挛,缓过那个劲儿也就好了,然后只剩下刺痛。   郑之南没劲了,其他找茬的人也没劲儿了,各自相安无事的缩在一边儿。   只是没有人靠近郑之南,他就像是被隔离开了一样。   无所谓的郑之南吸着气坐起来,靠在栏杆上,慢慢闭上眼睛休息。   以为只有自己受罪的郑之南怎么都没想到在幼儿园的俏俏也被他波及。   周二那天,对郑之南被抓走一事毫不知情的吴宴把俏俏送到幼儿园后,中午本来应该是小朋友的午休时间。   忽然来一了一群京都福利院的人,除了福利院的人外还有几个协助妇幼协会的工作人员,直接找了幼儿园的院长,说了郑之南的情况,以及郑之南即将面临判刑,所以在郑之南被审讯等待审判这个阶段,孩子会被安排在福利院生活,等到结果下来,会再依照郑之南的家庭情况,安置孩子。   因为对方证件齐全,院长除了配合,没有其他办法,想联系孩子家长,也联系不上,最后找老师给家长委托的吴宴打了个电话,奈何对方一直不接,听说是医生,也不知道还不是在手术台上。   最后实在没办法,院长留下了福利院的地址,还有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后去了俏俏所在的班级。   当俏俏和舟舟坐在一起捏橡皮泥的时候,老师一脸愁绪的走到俏俏面前,把俏俏抱起来往外走。   舟舟转身看着一脸茫然的俏俏,追在老师后面问她:“老师,你要带俏俏去哪里啊!”   老师让舟舟继续玩,舟舟没得到回答,本来想转身回教室,最后还是跟了上去,偷偷躲在后面看老师要干什么。   然后就看到俏俏被递给了四五个人里面的其中一个30多岁的女人,俏俏不想被她抱着,伸着手要老师抱。   但老师眼神不安的安抚了几句俏俏就转身想走。   俏俏最不喜欢和不熟悉的人待在一起,光和老师还有舟舟也是熟悉了好久才交付信任,忽然被老师递给一群陌生人,还被其中一个人抱着,俏俏当下就用哭音要老师抱。   “老师抱抱俏俏!”   老师充耳不闻,有些难受的往回走,只留下院长和那群人说话。   看着离开的老师,俏俏哭了起来。   “老师!”语气里满是依赖和崩溃。   但老师没理会她,老师除了配合这些大人物,也别无他法。   俏俏开始挣脱,想要离开这群人。   “我要下来,我要回去。”   “放我下来!”   那群人为首的一个说:“那刘院长,我们先回去了,孩子的事情,我们会随时跟你跟进,实在是这个案子太特殊的,他爸爸是被拐去那个地方的,他父母已经被当地的派出所给拘留了,他现在自己也因为犯了事儿在拘留所,孩子现在那边的人也怀疑是他们一家三口给拐来的,所以只能暂时收容在京都福利院,有什么最新的情况,我会跟你说,你放心。”   这事儿太复杂了,刘院长第一次碰到,只能看着孩子被这一群人往外抱,警察都陪同着,她也没办法啊。   舟舟看到俏俏哭,眉毛一皱,跟个小火箭一样冲了过去,把抱着俏俏的人撞了一个趔趄,好在最后还是稳住了。   舟舟皱着眉头,大声道:“你们要带俏俏去哪儿!放开她,她不想和你们走!”   俏俏看到舟舟,仿佛见到了救命稻草,大哭着叫哥哥。   “哥哥!”   “俏俏你别怕!”舟舟去拉俏俏的手。   抱着俏俏的人皱着眉头给旁边的人使了个眼色,让人把舟舟给牵制住。   舟舟剧烈的挣扎,却无法撼动大人的身躯,只能眼睁睁看着俏俏被一群人抱出幼儿园,然后被抱到那辆汽车里。   闻讯而来的老师从院长那里拉住舟舟,不让他胡闹。   “舟舟,不许这样!”   “你们都是坏人!你们凭什么把俏俏给别人抱走!”   老师心里也苦涩,她很喜欢俏俏,但是她也无能为力,她抱着舟舟,舟舟气的拍打老师的后背。   “你放我下来,我不叫坏老师抱我!坏院长奶奶,坏老师!”   舟舟不知道情况,他只知道俏俏被一群陌生人抱走了,还是老师交给对方的。   不是她爸爸,也不是她叔叔,是一群俏俏不认识的人。   舟舟已经对人贩子,还有拐卖儿童的事情有了概念,家里也有人和他说这个事情,所以他下意识觉得俏俏被老师给送走了。   他特别气,但是又没办法阻止,整个人都气的乱颤,最后还崩出了金豆子,哭的跟头失去了庇护的小狼似的。   老师安抚舟舟说:“俏俏是有几针预防针没打,卫生院的过来接她去打针的。”   这种借口骗骗一般小孩子是有用的,但偏舟舟这个小人精是没有用的,他直接识破了老师的话说:“你胡说!你骗人!打针都是爸爸妈妈带着去打的,才没有卫生院的人过来抱孩子去打!你个大骗子!”越说越难受,却又没有办法。   小小年纪,舟舟就体验了什么叫无能为力。   下午傅诚来接舟舟的时候,舟舟直接委屈的大哭了起来。   一路哭,一路告状。   “今天老师把俏俏给了别人,俏俏都哭了,她都不怎么哭的,那些人把她都吓哭了,呜呜呜,怎么办啊,俏俏被抱走了。”这句话舟舟抽抽噎噎的说,说的断断续续的,傅诚听了好几遍才听清楚是怎么回事。   “你说俏俏被老师给了几个叔叔阿姨?”   “嗯!”舟舟的眼泪被傅诚用他的小手绢给擦干净,然后叠好还给舟舟说,“你肯定是误会了,老师不会这么干的。”   机关单位的幼儿园,老师公然把孩子送给人贩子,除非她不想干了,想坐牢,没有哪个老师傻到这个地步,一定是舟舟误会了。   傅诚继续安抚舟舟说:“不会的,你放心,老师是不会把俏俏卖掉的,肯定有什么是咱们不知道的,这样吧,一会儿爸爸帮你问问老师,行吗?”   “好。”   “好了,不哭了,俏俏不会有事的。”   “呜呜呜……”说到俏俏,舟舟又想起来俏俏伸着手要他救的画面,伤心的眼泪大滴大滴的往下掉,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再次断了线。   “俏俏怎么办啊,你快点问老师好不好。”舟舟觉得自己一分钟都等不下去了。   傅诚没办法,想到舟舟的父亲,和叔叔那么像,总觉得就算是安抚舟舟也应该问问老师。   傅诚给老师打电话,老师没手机,打到了幼儿园了解情况。   本来傅诚没想那么多,结果听到了刘院长的话,傅诚眼眸都变深了。   虽然刘院长尽量说的轻松,仿佛俏俏的爸爸明天就出来了,孩子只是暂时被安排在福利院什么的,刘院长愿意相信俏俏的爸爸不是那种人,俏俏应该是亲生的,不是他拐卖的,只要做个亲子鉴定就能确定什么什么的。   傅诚挂了电话,舟舟立即问傅诚怎么样了。   傅诚笑着对舟舟说:“那些人是俏俏爸爸的朋友,俏俏爸爸有点事要忙走不开,就叫他们去接俏俏,过几天俏俏就被他爸爸送回来了,你放心吧。”   老师的话,舟舟不相信,爸爸的话,舟舟还是相信的。   傅诚安抚住了舟舟,回到家却还是有些忧虑。   明明对方和叔叔没什么关系,傅诚还是觉得心里沉甸甸的。   傅盛和傅杭看到抽噎着进来的舟舟都一脸惊奇的看过去。   “怎么了这是?”   不外呼他们不惊奇,舟舟是个比较坚强的孩子,从不轻易掉眼泪,他觉得自己是小小男子汉,男子汉是不会随便掉眼泪的。   所以傅杭看到舟舟走到冲他招手的傅盛怀里,依偎着,一脸的难过时,拍拍他的肩膀说:“怎么了?跟爷爷和二爷爷说说?”   “呜呜呜……”舟舟想起来又仰着脸开始哭,闭着眼睛,别提多难过了。   傅盛心疼的抱起舟舟,让他坐自己腿上,然后问傅诚。   “孩子怎么了?跟幼儿园的小朋友打架了?”   “不是,是有个小女孩被家里人接走的时候哭了,他跟那小女孩玩的好,以为是被老师卖了,就担心的哭了起来。”傅诚面不改色的说完,但眼里的丝丝担忧还是让作为过来人的傅杭和傅盛看出来了里面有不对劲。   两人对视了一眼没有拆穿,他们猜出来傅诚是为了安抚舟舟,所以才没有继续问。   等吃了晚餐,把舟舟哄睡后,傅盛担心舟舟有什么事儿,所以把傅诚叫到了书房,傅杭也在。   “什么事儿,说吧,问题大不大,不是打架了吧?”   “不是。”傅诚说完看了一眼旁边的傅杭。   傅杭看傅诚看他,笑着说:“怎么,这事儿和我还有关系?”   傅盛看一眼傅杭又转向傅诚说:“说啊,你是要急死我。”   “其实和我跟舟舟说的没什么区别,就是我上次和你说的那个学生家长,俏俏的爸爸,被人举报,拘留了,然后那个俏俏的爸爸是被拐卖到了青霖镇,被拘留后,派出所那边怀疑俏俏也是被拐卖的,就联系了妇幼协会的人,妇幼协会的人带着福利院的人去幼儿园把俏俏接走了,估计是俏俏不认识那些人,就哭了,舟舟刚好看到了,以为俏俏被老师和那群人怎么了,就着急,难过,估计是又没帮上忙,着急的同时又委屈,所以想起来就难受。”   傅盛听到上次那个学生家长,就懂了,他忍住没去看傅杭。   傅杭听父子俩说什么拐卖不拐卖,又是舟舟又是俏俏,笑着说:“怎么感觉这么乱,俏俏是个小女孩,和舟舟玩的好,被一群人接走了,他爸爸犯了事儿被拘留了,因为他是被拐卖到青霖镇的,所以那些人怀疑俏俏也是拐卖的,他爸的事儿和小孩子也能扯上关系?”什么混账玩意儿,这不是故意折腾人吗?   怎么感觉像是得罪人,有人故意找茬整他?   傅诚闻言点点头。   傅杭放下手里的东西,好奇地问:“说说看,他爸爸犯了什么事儿?”   “流氓罪。”   听到流氓罪,傅杭就微微眯起了眼,神情猝然一冷。   流氓罪是什么罪,他再清楚不过,当年他和江霈在一起,江霈就怕别人举报他们是流氓犯,白天基本和他没交流,私底下无人的时候才会在一起亲密。   为此,傅杭这么多年,一直在奔走,想让国家把这项根本妨碍不到他人的莫须有罪名给剔除。   快30年了,终于要迎来这一天。   却没想到在新刑法公布之前,还有人因为这个罪被折腾。   简直可笑。   傅杭冷着脸说:“不用担心,过两天新刑法公布时,那些人就得无罪释放他,新刑法上已经剔除了这项罪名。”这代表着,同性恋行为终于实现了非罪化。   未来同性恋与恋人走在街上或许会被歧视,但却不会再有人冒出来,将他们抓起来,判他们的罪,不会坐牢,也不会被送去劳改。   这不是他一个人的努力,虽然他的确一直在为此努力,但也有其他人的支持,固然有守旧派的反对,可同性恋非罪化是大势所趋。   文明的国家,从不会把人们按上可笑的罪名进行惩罚,刑法是对伤害他人的人进行制裁,没有伤害他人,为何要被判刑?   傅杭相信,1997年的现在,国家可以取消同性恋非罪化,未来的某一天也会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中取消。   或许他等不到,但他知道,同性恋从来不是精神疾病。   爱上一个人,不分性别,爱就是爱了,它不是疾病,也不是犯罪。   道路或许布满荆棘,或常觉寒冷,但太阳会升起,道路上的荆棘也终有一天会被踏平。   关于新刑法的事情,傅盛也知道,他和傅诚点了点头说:“你叔叔说的没错,只是孩子太无辜了,那么小,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真是遭罪。”   或许是因为郑之南的事情让傅杭想到了许多往事,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说:“真是越来越不像话。”傅杭胸中烦躁,一边拿出手机,一边往外走。   傅诚和傅盛问他去做什么。   傅诚冷笑着说:“我去看看那个犯了流氓罪被关起来的年轻人。”虽然素未谋面,但因为这个让他觉得可笑的罪名,他想要去看看他。   他听闻过,因为同性恋而被关押进去的人,常常心理崩溃,很容易想不开。   他也是同性恋,难道因为他是同性恋,就可以抹杀他为这个国家做出的贡献,他被领导人称为国家栋梁,难道就因为同性恋,这一点也会被抹去?   呵呵。   傅诚急急跟上说:“叔叔,我陪你。”他还没把郑之南像他的事情告诉他,他得告诉他。   傅杭一语不发往外走,接收到消息的警卫员和助理早就等在了大门外。 第176章   相比较心性坚韧的郑之南, 被送到福利院的俏俏则难过的多。   她从未独自一个人被带到陌生的地方, 还是和陌生人在一起, 没有一个是她熟悉的。   这个地方不熟悉, 身边的所有人都不认识。   她是一路哭着被送到了福利院。   福利院有一两百个孩子, 就像一个小学那么大,大一点的照顾小一点的。   俏俏因为太小了,所以由福利院的员工来亲自安抚照顾。   只是对于俏俏来说, 就算是慈眉善目和蔼可亲的福利院员工也让她惶恐不安, 她只想和爸爸待在一起。   “不要哭了好不好,姐姐给你拿牛奶喝。”福利院的员工去架子上拿下来一盒牛奶, 拆开吸管, 递给俏俏。   俏俏抽噎着转过身不喝。   晚上吃饭, 把饭菜放在她的面前, 她也一口都没动。   福利院的人没想到这么一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竟然气性这么大, 明明到了饿的时候, 竟然一口吃的都不动。   福利院的主任见多了这种情况, 对照顾安抚俏俏的员工说:“有些刚来这里的小孩都这样, 明天饿了,自己就吃了, 饿个一两顿是没事儿的, 水给充足一点。”   结果, 俏俏不仅不吃, 连水也拒绝喝。   而她也从一开始的嚎啕大哭变成了无声的落泪和细细的抽泣, 拒绝和任何人交流。   或许是员工小莉态度特别好, 让俏俏有了一丝软化的态度,在小莉说了很久后,俏俏伸出手拍了拍小莉的手背说:“姐姐,我想回家,我要爸爸。”说这样一句话,还哽咽了好几次,带着小心翼翼。   小莉看到这么一个小可爱一脸楚楚可怜的样子,颇为心疼,哄骗她说:“你爸爸出差了,忙工作,暂时把你放在我们这里,等到爸爸回来了,就来接你了。”   听到这句话,俏俏的脸上没有了光彩,因为爸爸跟她说要忙,但是把她交给的是吴宴叔叔,不是这里,不是这里,才不是这里。   等小莉以为俏俏的情绪平复后,去给她倒水,同时找了几个比俏俏大一点的小朋友陪着她,和她一起玩。   俏俏坐在桌子前,双眼无神,不知道在想什么。   然后有个年纪比俏俏大两三岁的小男孩坐在俏俏的对面,看到眼睛红肿还在流泪的俏俏,嫌弃地说:“有什么好哭的,不就是爸爸妈妈不要你了呗。”   俏俏哭得嗓子都哑了,这会儿听到他的话,立即不顾疼痛的嗓子,瞪起眼睛说:“才不是,爸爸要俏俏!”   小男孩婴儿时期就在福利院了,算是福利院的小油条,也很清楚的知道,为什么大家会在福利院生活。   有的是因为孩子残疾遗弃,有些是因为生的是女孩遗弃,有的则像他这种,生下来就是多余的,被遗弃。   俏俏是女孩,肯定是家里有人嫌弃她是女孩,就被家里扔在了外面。   他嗤笑了一声说:“你等吧,你会等到一个新爸爸和新妈妈,也不会等到你亲爸爸妈妈来接你,这里是福利院,是被父母丢掉的小孩才会生活的地方。”   俏俏本来就没有什么光彩的神情彻底的变得灰暗,她的身边像是被投射了一道黑白色的光晕,让她的小小身影变得突出又孤独。   那双明亮的眼睛也像是被蒙上了一层阴影,变得低落,无神。   一开始离开幼儿园时的崩溃和慌张消失不见。   剩下的是无尽的难过。   满脑子都是“你爸爸不要你了,所以你才会出现在这里。”   ——爸爸不要俏俏了。   小小的俏俏想起了在青霖镇时,奶奶和爷爷说的话。   他们说,要把俏俏送走。   那个时候俏俏虽然小,许多事情还不明白。   可是她记得很清楚这句有俏俏名字的话,现在大一点了,她记起这句话,已经明白了是什么意思。   就是不能和爸爸在一起了啊。   爸爸真的不要俏俏了吗?   想到这里,俏俏趴在桌子上,眼泪流的更汹涌了。   *   下午,吴宴上完班,7点赶到幼儿园,先对老师表示了道歉。   “抱歉,之前给我打电话,我正在做手术,电话没有接到,后来我回拨过去,你们好像在忙,应该是放学了,我就直接过来了,是有什么事情吗?俏俏……”说到俏俏,吴宴四处张望了一眼,没有看到俏俏。   老师一脸为难地把今天中午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俏俏暂时的监护人吴宴。   不管怎么样,吴宴也是郑之南信任的人,老师肯定得把孩子的去向说清楚。   吴宴听完后,更多的是担心郑之南。   俏俏在福利院,会担惊受怕,但郑之南可一定会被狠狠地磋磨一顿。   当年他们学校有个学生,被发现和一个男孩走得很近,被便衣抓个正着,判了流氓罪,根本没有给他辩驳的机会就被判了死刑。   而真实的情况是什么呢?那个男孩怕对方抢了他的名额,故意跟警察说对方喜欢他,骚扰他,其实是男孩主动接近对方,让警察误会的。   只不过是因为性向不同而已,有了这个流氓罪,一个年轻的,本来未来是一片美好的年轻人就这样逝去了。   流氓罪这个罪,根本不给嫌疑人什么辩驳的机会,他说你是你就是了,何况还被看到了。   那个时候,学校许多人都人人自危,总担心靠近自己的人不怀好意,想耍阴招。   判了流氓罪,好一点的去劳改,差一点的被判刑,在牢里过个几年,严重一点的就直接被枪毙了,虽然不多,但的确是存在因为这个罪被判死刑的。   有权有势的人,甚至可以用这个罪名把对手整进去,不费吹灰之力,被折腾的人就得在里面把牢底坐穿。   郑之南被抓进去,吴宴不作他想,一定是有人在故意整郑之南。   敌对的公司?   会不会是陆知易?   对于陆知易这段时间经常去找郑之南的事情,吴宴和郑之南偶尔聊天的时候,了解了一点,但并不具体,那毕竟是郑之南的私事。   他相信现在的郑之南可以处理好,也能看清陆知易这个人。   吴宴感谢了老师的高知,在得到了京都福利院的地址后,迅速开车前往福利院。   虽然不能接走俏俏,他也没有这个权利妨碍司法决定。   但见一见,安抚俏俏还是可以的。   郑之南的事情要怎么解决,吴宴只能等从福利院回来后问一问家里的长辈了。   吴宴想到俏俏的脾气,估计去了陌生的地方,吃的喝的都不会碰吧。   俏俏虽然看似柔软,其实心性如她爸爸一样很坚韧,甚至在某一方面比较固执。   吴宴买了面包牛奶,还有一份粥,如果俏俏不喝牛奶,可以喝粥。   到了福利院,和工作人员说明了来意后,工作人员也没有故意为难吴宴,毕竟是小女孩认识的人,有他们在,应该也不敢硬抢,虽然这样想,但是放吴宴进去后,还是找了一个男性工作人员不远不近的守着。   俏俏本来整个人都非常抑郁,工作人员要给她洗澡换睡衣,准备休息,她也不配合,远远地躲开。   就是在这个时候,俏俏被牵出来,看到了吴宴。   本来止住的泪水再一次决堤,她的眼睛依旧是红肿的,声音也沙哑,看到吴宴,像是小鸡看到了鸡妈妈。   郑之南不在,吴宴是俏俏唯一能够去交付信任的人,她自然忍不住又流泪了。   才两岁半,走路或许稳当了,奔跑起来则还没那么稳,摇摇晃晃的扑到吴宴的怀里,呜呜哭着说要回家。   “吴叔叔,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不想留在这里。”不过半天的功夫,俏俏的语言发展能力再一次有了质的飞跃,其实这没有什么值得开心的,因为这是受了刺激,在陌生的环境迅速成长了的结果。   这种刺激,倘若孩子的家人知道,大概只会心疼死。   “俏俏别怕,会回家的。”吴宴听到俏俏柔软娇嫩的嗓音变得沙哑,仿佛被磨砂纸摩擦过一样,忍不住心疼。   “俏俏要回家,俏俏想爸爸……爸爸是不是不要俏俏了?俏俏会乖的,俏俏不惹爸爸生气,俏俏乖。”俏俏最后那几句说的特别小心翼翼,带着不安。   吴宴拍了拍她的头说:“爸爸最喜欢的人就是俏俏,怎么会不要俏俏,只是爸爸有事情来不了,等爸爸处理完了事情,就会立即来接俏俏。”   俏俏靠在吴宴的怀里抽噎,没有说话。   吴宴抱起他把她放在椅子上对她说:“俏俏相信叔叔吗?”边说边打开面包,还有打包的那份粥。   俏俏看着面前的东西,看一眼吴宴,在吴宴真诚的神情中迟疑的点了点头。   吴宴故意用轻松的语气说:“吃点东西,不然等爸爸来接你,爸爸发现俏俏瘦了,要责怪叔叔没照顾好俏俏了。”   俏俏拿起面包,咬了一口。   她吃了两口面包说:“俏俏一会儿能和叔叔一起走吗?”   吴宴听到这句充满稚气和依赖的话,脸颊酸涩,他努力维持着镇定,不让自己露出憾然的神情,和俏俏解释:“俏俏还需要住在这里几天,等爸爸忙完,叔叔和爸爸一起来接俏俏,叔叔从不骗人,说到做到,好吗?”   俏俏勉强同意了,也没有再说回家的事情,但眼眶里还含着泪,滚动了几下才在她低头的时候砸在了手臂上。   她没有再哭出声。   可她还是会忍不住感到难过。   俏俏面包没有吃下去,吃了几口就放下了,吴宴把粥推给她,俏俏勉强喝了几口青菜瘦肉粥,可也只是一点。   吴宴待到8点,就被请出去了。   吴宴走之前说:“明天叔叔还过来看你,不要难过,叔叔说到做到,爸爸会回来接你的,就算叔叔没到,爸爸也会过来接俏俏。”   俏俏被工作人员牵着手,一步三回头的看着吴宴离开福利院。   吴宴心情沉重的回到车上,他不喜欢抽烟,但有时候人情往来,给对方递根烟的礼节还是懂的,所以车上一般都会放一盒烟。   他从里面抽出来一根,其实他根本没多少底气,和俏俏那么说,也只是想安抚她,不让她太伤心。   他深知这个罪名,有轻有重,就看想要整郑之南的人是想整死他,还是只想给他个教训。   吴宴开着车窗,抽了半根烟后,踩灭烟头,往家驶去。   他知道,这样的事情麻烦家里人帮忙打听,其实有些难为亲戚了。   毕竟是他的朋友,并不是亲戚的朋友。   只是一想到严重的后果,吴宴就不能坐以待毙。   吴宴心情沉重的去了伯伯家。   伯伯是政府人员,了解一些这方面的事情。   吴宴的伯伯本来以为是什么大事,一听是关于流氓罪的,神情一松,拍着吴宴的肩膀说:“放心,等新刑法公布了,你的朋友就会被释放出来。”   如果这个时期有比较开放的互动平台,新闻媒体大概早就会连着三天推送关于新刑法的改动,那么关注网络的人也会知道新刑法有什么地方改动了。   吴宴平时很忙,也不怎么关注这方面的事情,加上上面其实还没对外公布,不过在政府工作的相关人士大多都有所耳闻。   吴宴听到伯伯这么说,也跟着松了口气。   他没想到,这个罪竟然被剔除了。   他倍觉压力的心情此时别提多轻快了。   太好了。   伯伯安抚了吴宴后,吴宴就离开了伯伯家,回到了自己的住所。   拘留期间是见不到人的。   吴宴见不到人,可不代表傅杭见不到人。   他的身份有多大份量,直接惊动了局里的一把手跟在一旁,错后一步不停拿手绢擦额角的汗。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回国休假的傅先生怎么会忽然造访这里。   傅先生在国外为国家做了多少实事儿,是领导人都亲自称赞的榜样,为国为民,为了国家一直没怎么回过国,与家人分离这么多年,依旧兢兢业业,谁不敬佩。   他这个小小的局长,实在想不通,有什么地方值得这位大佬亲自过来。   局长的内心很惶恐。   傅杭一路上都沉着脸,当侄子跟他说,那个年轻人与他年轻时十分相像不说,声音也极其相似,之前想和他说,又想着没必要什么事儿都叨扰他,就没提,毕竟世界之大,相似之人不是没有。   傅杭闻言后说了一句话。   “看来是我们真的有缘,不然也不会想着要帮帮他。”直到此时此刻,傅杭都没想过那个年轻人会是他的血缘至亲。   只觉得是缘分。   那为了这份缘分,他也得帮一帮那个年轻人。   傅杭已经知道了郑之南的个人信息,知道他努力好学,虽然是从农村出来的孩子,却凭着自己的力量开了公司,生活越来越好。   这样的好孩子,让傅杭又忍不住想起了当年还在学校里的江霈。   他也是个努力的人。   只是他连毕业去大展拳脚的机会都没有……   傅杭自从回国就常常想起恋人来。   在国外工作的时候,他可以连轴转的忙于公事,以此来让自己不那么痛苦。   一开始是痛苦的,后来随着时间,那份痛苦变得没那么苦,像是刻在了心房上,想起的时候会一阵抽疼,可却又觉得安心。   前面是痛苦,后面是害怕忘记。   虽然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忘,这辈子都不可能忘。   傅杭坐在一把手的办公室里。   比起来时的不悦,现在的傅杭面上带着淡淡的笑。   他轻轻勾着嘴角对没有坐在办公桌后面,而是与他面对面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陈局长竟然还记得傅某……”   陈局长把秘书端进来的茶水递给傅杭,闻言连忙道:“傅先生哪里话。”陈局长知道自己再怎么会说,也不如傅杭这个外交官出身的男人,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和打惯了机锋的傅杭比起来,他可真是虾兵蟹将,只有任他碾压的份。   傅杭没有直接说郑之南的事情,而是说了新刑法的问题。   “关于新刑法,陈局长是否有所了解。”   “了解了解。”陈局长一句废话,多余的话都不敢说,生怕被抓住什么话头,就在上头记了名。   “那你知道不知道,关于流氓罪的事情?”   陈局长知道傅杭忽然说新刑法,不会是单纯的跟他聊这个,但还是硬着头皮回答说:“知道,现在内部都在传,说是明天新刑法会全国公布,红头文件也会同时下发下来,而流氓罪将会被剔除出新刑法。”   傅杭并不是立即就要带人走,他知道,在红头文件没有下来之前,任何因这个罪被拘留的人都不可能被放出去,只能等红头文件正式下发,除非有什么特殊情况,他的能力再大,其实也查手不到国内的司法事务中。   他过来,主要是为了敲打他一番,让他知道,郑之南是有人护着的。   真是可笑。   明明是无罪的,只因为是同性恋,就成了罪人。   傅杭没有在陈局长面前说郑之南的名字,他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留下话柄给别人捏着。   三两句就让陈局长心里犯起了嘀咕。   傅杭和陈局长聊完后就离开了。   他没有去看郑之南。   但他知道,陈局长会去。   傅杭原本是要去见郑之南的,但是听了侄子的话,说郑之南与他十分肖像,甚至连声音都很像,他就觉得自己不需要过去见郑之南,郑之南就因为和他像这件事,也会被特殊对待,就算没有特殊对待,也不会刻意的为难,这里面的弯弯绕绕,他哪里会不清楚。   等到那个年轻人出来的时候他会再去见他。   没准不需要他去见,这个年轻人就会自己来见他。   傅杭和傅诚从里面出来后就乘车离开。   留下了依旧忐忑的陈局长在擦虚汗。   他能坐到这个位置,就不是个蠢人。   或者说一旦达到某个高度,可能不是个智商上能碾压一切的人,但情商上也绝对高出大众一大截。   因此,情商不低的陈局长立即起身去关押着最近收进来的几个流氓犯。   这个月陆陆续续抓了10个人,有老有少,年轻的有刚刚二十岁的,老的有四十多的。   10个人,要想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一点都不费劲儿。   他先是要了这10个人的个人信息,一般进来的人都会拍照贴在资料上,他才翻了三张就看到了郑之南的照片。   看完后倒吸了口凉气。   生怕照片不够真,他立即去看这个今天才抓进来的流氓犯。   看到真人后,陈局长差点瘫坐在地上。   虽然不知道郑之南为什么和傅杭的姓不一样,可这脸是骗不了人的。   这完全就是傅杭的儿子啊。   不然怎么可能这么像?   当然也有可能是亲戚家的,舅家姑家都有可能,毕竟今天陪傅杭来的那个年轻人也挺像傅杭的,但是和郑之南比起来,还是郑之南更像一些。   绝对有点血缘关系的存在啊。   这帮人怎么这么不会办事儿,怎么什么人都敢抓,完全是胡闹!   陈局长冷着脸拿着资料回了办公室。   “把小刘给我叫进办公室。”小刘在局里,大家都叫他刘队,也就局长敢叫刘队小刘。   都说刘队在下次的推举中很有可能被提拔到科级,因为这事儿,刘队最近越发卯足了劲的干业绩。   本以为局长会越来越看好刘队,不过刚刚怎么感觉神情特别不好。   心里犯嘀咕的员工虽然不解,还是立即去叫了刘队到办公室。   刘队就是负责郑之南这个案子的人。   白羌就是和这样的人通过气了。   所以郑之南才被趁机收拾了两次,距离他上次被电没过多久后,又有人来找茬,他又被电了几次。   身上前前后后少说也有十来个电伤的痕迹。   本来郑之南是咬着牙在撑。   结果不知道为什么,晚上9点的时候,忽然把他叫出去,单独安排了个地方,这个地方要比之前的地方好太多。   那个地方只有椅子,还就两条固定长椅,没有睡觉的地方。   但他被重新安置的地方却有床有被,还有独立的简易厕所,甚至还有医生过来给他检查身体,擦药。   对于被这样对待,郑之南有些迷茫。   但是他太累了,只想倒头就睡,情绪紧绷了一天,到了夜晚,难免有些松懈,加上困倦,他现在只想睡上一觉,好养足精神面对明天。   刘队在局长那里被训完了后就立即面色苍白的去安置郑之南。   刘队怎么都没想到,这个看似普通的乡下小子,背后竟然有这么大的牌面。   本以为安置好了郑之南后,就等着明天下发了红头文件就可以送人出去。   陈局长刚悬着的一颗心放下来了一半,结果还没等他喝口水,桌子上的电话响了。   *   同一天的晚上,贺兰棠从发小那里拿到了郑之南的个人信息。   同时也知道了一件事,就是有人在整郑之南。   知道郑之南被人使绊子后,贺兰棠把郑之南的信息放在了一边,立即去调查郑之南现在的情况,还有背后是谁在搞事情。   他都还没怎么着郑之南,旁人有什么资格给他搞事情?   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连他的人都敢乱动。   特别是在知道郑之南是什么原因被关进去的时候,贺兰棠直接气笑了。   “可去他妈的流氓犯,真他妈恶心。”   贺兰棠拿着东西,直接开车回了家。   直接了当,让老头子给那边的人打了个电话。   郑之南的事情,本来就是污蔑。   现在审讯完了,应该也发现是污蔑了,既然是污蔑,哪儿有不放人的道理?   不是吗?   简单粗暴的贺兰棠和家里的大家长说完后,亲自看着他给对方打电话才转身liking。   不论是姓刘的,还是姓白的,他都记住了。   还有这个陆知易,就这么阴魂不散,缠上了郑之南吗?   以前不珍惜,现在就不可能再给你机会了。   想左拥右抱,家里红旗不得外面彩旗飘飘?   真是光想着美事了,呵呵。   贺兰家的大家长电话刚打完,这个小侄子就跑没影了。   对方是他的谁他还没问,跑那么快干什么?   不过就算不知道对方的具体信息,贺兰家的这个大家长也知道,贺兰棠是个极有分寸的人,从来不拿闲扯淡的事儿来坑他这个伯伯。   一旦贺兰棠过来找他,那肯定这里面有很多弯弯绕绕,经不起推敲的地方。   加上新刑法马上就下来了,既然是举报者污蔑,那现在这个点了,自然该把人早早的放出来才对。   合情合理嘛。   不然还等着对方到时候找律师,告这个陈局长和别人狼狈为奸,故意陷害民众,以达到扩大业绩和罚款额度吗?   这些一线的人,越来越不像话了。   陈局长接到电话的时候,差点吓尿了。   怎么会是,一会儿是傅杭傅先生,一会儿又是贺……   这个小刘是怎么回事,看他快任期满了,故意给他扯后腿,不让他顺利的往上走?   陈局长挂上电话,腿就开始发软。   缓了好一会儿才恢复力气,立即去调笔录,还有举报信息。   本来还没细看,现在细细问过后,陈局长直接把笔录的本子砸在小刘的脸上,气红了一张脸怒视小刘。   “好你个小刘,你是故意不让我好过,原来这里面藏着这么多事情是我不知道的,你一个小小的大队长,竟然已经可以在局里只手遮天,为了一己私欲,竟然陷害普通市民,你知道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来历,就合着你那兄弟,故意整人家,你是整他,还是来整我的?你是想我死!”   陈局长气得血压不停升高,他都不敢细想下去,总觉得明天可能自己就得被检举揭发,头上的帽子不保。   陈局长在对刘队咆哮的时候,已经让人去安排郑之南出去的事情。   郑之南半梦半醒之间,忽然有人靠近他,对他说,他的事情调查清楚了,证据不足,直接释放。   态度和他进来时的完全不一样,特别好。   进来时,大部分人的脸上都是冷漠和嫌恶。   现在对方则露出了柔和的笑容。   这不禁让郑之南有些感慨。   一个人原来可以有这么多张面孔。   郑之南边走边问。   “白天不是说还需要继续调查再定夺,怎么忽然就把我放了?”郑之南的嘴角轻轻上扬。   旁边的人觉得郑之南在嘲笑他们。   但是回头看他,又觉得他脸上的笑容特别单纯,就像是字面的意思,询问为什么,而不是“有种把我继续关着啊”。   郑之南的确是讽刺,是嘲笑,只是他更喜欢别人以为他只是单纯的问了一个问题,没有在嘲笑。   这样他会觉得这个笑点翻了倍。   对方支支吾吾地说:“之前的确是在查,但刚刚大家确定后,发现并不是举报人所说的那样,你和对方只是朋友关系……”   郑之南闻言,打断他说:“不,我和他并不是朋友,只是以前的同学,想收购我的公司,才老是去我公司,这的确是你们证据不足,轻易的听信了举报人的话,希望你们能给我一个交代,这个事情,我不会就这么算了,我需要你们追究举报人报假警的事情。”   明明是用很轻巧的语气说出的几句话,但却又透着让人脊背发凉的阴冷。   就像是被一条毒蛇盯上了。   郑之南说完踏出公安局。   虽然身心俱疲,可他心情明朗,是从未有过的坦荡。   他往外走了几步,立即发现了靠在车门旁边抽着烟的贺兰棠。   贺兰棠穿着薄薄的风衣,手里的烟明明灭灭,看到郑之南走出来,他把烟踩灭,大步走过去,不由分说的将郑之南拉进了怀里。没有多说什么,也没有什么其他之外的动作。   在公安局门口,十分嚣张的将郑之南抱在怀里。   怎么不嚣张。   但没有人过来说,他们犯了罪,犯了法,更没有人过来将他们拉进去拘留。   郑之南身上有伤,贺兰棠抱得太紧,他忍不住轻轻吸了口气。   他很能忍,不代表在任何人面前都要装出能忍的样子。   在牢房里,他可以在那些偷鸡摸狗自以为是是个爷的人面前忍住不叫出一声。   可在面对身边的人,该觉得痛,他还是会表现出来的。   不然老是端着,太累了。   贺兰棠发现异样后立即松开了郑之南。   “怎么了,他们打你了?”语气森冷。   郑之南摆摆手,走向贺兰棠的车。   他知道,他出来肯定和贺兰棠有关系,也没有扭扭捏捏,直接拉开副驾驶坐了进去。   就在贺兰棠准备开着车子离开时,负责郑之南这个案子的其中一个警官从里面快步走了出来,叫住了郑之南。   郑之南打开窗户看向对方,没有下车。   他很坦然,也不曾畏惧。   警官没对他的行为有什么微词,尽量用缓和的语气对郑之南说:“因为您的事情,您的女儿目前被京都福利院的工作人员照顾,我们已经给院长打了电话,您随时可以过去接孩子回家。”   本来坦然自若的郑之南在听到他说俏俏被接到了福利院时,拳头紧紧握住,脸上冰冷的连贺兰棠都不由有些诧异。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如此冷冽,犹如一把锋利的刀般的郑之南。   想到那个孩子,贺兰棠神色慢慢的有些暗淡。   这几天,他备受煎熬,一开始他没有去在意,为什么会这么难受,痛苦,崩溃,更觉得难堪。   除了觉得被郑之南耍了外,他无法否认,自己喜欢上了这个男人。   明明对方只是冲他笑了笑,给他做了几顿好吃的,为什么自己就这样轻易的喜欢上了他?   真的紧紧只是几顿饭,几个笑容那么简单吗?   郑之南没有再和对方说任何多余的废话,拿到了院长的联系方式和福利院的地址后就让贺兰棠立即开往福利院。   他的俏俏一定吓坏了。   第一次和他分开,还被带到了陌生的地方,像个没人疼爱的小可怜。   想到俏俏可能此时此刻还缩在某个角落哭泣,郑之南不觉得这次拘留对自己有多大伤害的心立即抽痛起来,他忍不住在心里爆了一句粗口。   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   最后是贺兰棠打破沉默,他说:“我知道你有女儿的事情。”   “这有什么奇怪的吗?”郑之南反问贺兰棠,他从不藏着掖着,正大光明的带着俏俏生活,所以他知道又怎样?   贺兰棠顿了顿说:“一开始我不知道你有女儿,那天看到你抱她,我的脑子一片空白,以为你有家有室有妻有女,以为又被你骗了,所以那天没和你打招呼就离开了,但现在我知道俏俏是你的未婚子,虽然如此,但这不会减少我对你的喜欢,郑之南,我喜欢你,就算你曾经和其他女孩子在一起,还有了孩子,我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介意。”他从不是介意孩子,他是介意郑之南有家有室,但结果是他想歪了,郑之南虽然有个女儿,但还是单身,他不可否认他嫉妒曾经让郑之南喜欢的那个人,但那些错失的时间,他没有办法参与,只能霸占郑之南的现在乃至未来的时间。   然后贺兰棠听到郑之南语气平静地说:“俏俏不仅是我的孩子,也是你的孩子。”   贺兰棠听到这句话的一瞬间有些不明白,他露出了迷茫的神情说:“之南,你说什么?” 第177章   郑之南说完这句话, 没有回复贺兰棠, 而是拿起电话给吴宴打了个报平安电话。   吴宴本来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为了郑之南的事儿, 有些心绪不宁, 生怕明天发了文件下来,那边也不饶人。   然后郑之南的电话就打了过来,知道郑之南出来了, 还有别的朋友在身边, 吴宴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听到郑之南要去接俏俏,就没有再耽误他的时间。   当然是越早接孩子越好。   郑之南给吴宴打完电话后, 又给还在临海城市的副经理和助理打了个电话, 也好叫他们安下心。   等一切都处理完了后,才扭头去看神情恍惚看着路的贺兰棠。   郑之南打电话的时候, 贺兰棠没打扰他,他脑子里一团乱。   整个人都有点蒙。   郑之南想,像贺兰棠这样有着普通思维的普通人,想破脑袋都不可能想到孩子是他生下来的, 应该比较能接受,他当初是不是偷了他的精子去拿到国外找代孕了这种假想。   如果郑之南是家境富裕的人, 贺兰棠没准真会这么想。   但是郑之南是乡下小子, 当年上学一个月生活费才那么一点, 有时候从家里回来, 还要自带几罐酱和腌菜来学校配饭和馒头吃, 这样就剩下了菜钱。   你叫他如何去找代孕?甚至出国?   所以贺兰棠脑袋跟浆糊一样,想不明白这里面有什么联系。   他甚至怀疑是不是郑之南在里面受了刺激,精神有些恍惚才说了梦话。   郑之南坦率直接的很,他知道贺兰棠在蒙圈状态,语气平静地说:“到时候,有空你和俏俏做个亲子鉴定,别的我就先不废话了,我和你,一起和俏俏做个亲子鉴定后我们再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聊当年的事情。”   郑之南太冷静了,贺兰棠无法再想郑之南是不是说梦话,甚至下意识点了个头说:“好。”   他的确需要冷静冷静。   他再家境殷实,见多识广,聪慧过人,这种非常态的行为,也让他脑袋混沌。   而且他下意识觉得,郑之南不会骗他。   如果这是真的。   那俏俏……   想到那个小女孩,贺兰棠的心里是觉得,就算俏俏不是他的孩子,为了郑之南,他也会爱屋及乌,将俏俏纳入羽翼下。   他不禁加快了车速。   虽然这个点了,福利院上下早已休息,但接到公安局电话的院长则立即又开车赶到了福利院,因为她知道,郑之南在来的路上。   等郑之南来的时候,俏俏已经穿戴整齐,被老师牵着手等着他。   因着福利院也是配合公安局来处理俏俏的事情,郑之南也迁怒不到福利院。   分得清谁是罪魁祸首的郑之南没多说什么,更没为难对方,在俏俏含着泪扑倒他怀里的时候,安抚着俏俏同时抱起她往回走。   贺兰棠默默跟在郑之南的身边,看着他抱着俏俏轻声温柔的安抚怀中的小女孩。   这是他第二次见俏俏,毕竟从未接触过,就算前面郑之南给了他一个暴击,倒也没有那么快就凭着这两眼就对俏俏产生许多慈父情绪,更多的是复杂是遗憾。   毕竟他从前从不知道自己已经当了父亲。   也不清楚这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这不妨碍他心疼这个小孩今天的这番遭遇。   俏俏还是个不足三岁的孩子啊。   而且贺兰棠一想到这是他的孩子,他的怒火就成倍的增长。   心里对白羌和刘队那种为了钱折腰的人十分厌恶。   总有收拾他们的时候。   贺兰棠看着在郑之南怀里睡着的俏俏,语气放轻后跟郑之南说:“不仅你被抓了,你养父母那边也被当地派出所给拘留了,说是怀疑你父母是人贩子,你知道他们只是你的养父母吧?”贺兰棠说话没顾忌,因为他不觉得郑之南会是因为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就无法承受的存在,而且他甚至觉得没准依照郑之南的机敏,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世。   就算不知道,他已为人父,为了孩子,也会让自己坚强。   郑之南知道郑家夫妇不是人贩子,被派出所拘留起来,也是因为他的关系,被连累了。   不仅是现在,就算是未来的21世纪,买孩子也不受法律制裁,因此那对夫妻肯定会被放出来,没准他被放出来的时候,郑家夫妇也被放出来了。   让郑之南说句实话,虽然他是郑家夫妇买来的,但郑家夫妇却尽心尽力的培养他,有多少给多少,只想让他上进,让他成才,这里面固然有为人父母希望孩子成龙成凤,让他们也能过上好日子,可这是人之常情,能有多少父母是为了所谓的爱要孩子,这个时候,大部分人的思维都留在,要个孩子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实在是风气如此,环境造就人人如此。   他虽然不喜郑家夫妇,但也不讨厌郑家夫妇,在他不了解自己身世的具体情况时,郑家夫妇除了重男轻女这一点让他无法有好感外,其他并没有什么非生即死才能泄愤的大错,特别是自己这具身体在得到了郑家夫妇全心全力的照顾和培养时,如果嫌弃郑家夫妇,就像是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有些狼心狗肺,不是东西。   郑家夫妇在他眼里,最大的问题大概就是不喜欢俏俏,嫌弃俏俏是女孩。   可偌大个青霖镇,能有多少夫妇是不重男轻女,不把儿子当个宝,女儿当根草?更有甚者冒着被罚款也要一个接一个生,生到儿子为止的。   这是封建余毒,需要时代的进步,和教育的普及来改变。   他们接受的思想和知识告诉他们,女孩是赔钱货,男孩才是个宝。   这种根深蒂固的思想无法一两句就改变就扭转,所以郑之南不想和他们多费口舌,蒙骗他们一阵是一阵,反正俏俏他会好好的培养照顾。   郑之南接受了新时代的思想和教育,并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他眼里,女孩和男孩一样,只要是自己的孩子,何必执着与性别,难道就因为性别,孩子就不是你的了?   他虽然对郑家夫妇不讨厌,但其实在现实世界时他曾经是希望卖方和买方都同罪处理的。   因为遏制了买家,也就能控制人贩子,没有市场就会减少人贩子的出现。   但这里面有太多需要考量的,他这个普通市民无法左右,也就只能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提提意见。   但是站在旁人的角度他可以这么理性对待郑家夫妇,可站在原主的角度,在得到全力支持和培养还有爱护还要让郑家夫妇去坐牢,就太一言难尽了。   生活就是这样,并不是什么都非黑即白,有时候你根本不能去界定对和错,也不是任何事都有确凿的答案。   他未来虽然无法和郑家夫妇亲厚起来,但已经想好了,他会把这对夫妇养老送终,让他们住到心心念念的县城,该置备的都会置备。   郑之南抱着俏俏回答贺兰棠说:“我知道,还在上学时,他们以为我睡了,说漏了嘴,不过他们还不知道我知道。”   “你是怎么想的?”   “暂时先不管他们,等这边的事情处理完,我会联系他们。”郑家夫妇那边没什么大问题,既然知道证据不足,还不把人家俩人放了,是想他一并追究吗?如果继续关着,只会给他更多把柄。   郑之南现在最要紧的是把京都这边的一团乱给处理完。   “好。”   “你知道我被关进去,应该也知道是谁在搞鬼?是不是白家?”到这个时候,郑之南还不知道白羌的存在,他猜到是白家,但更倾向于是白毓,因为白家,他也就知道一个白毓。   贺兰棠对此了若指掌,嗯了一声说:“知道,是白家,白毓的哥哥白羌一手弄出来的。”   “白毓的哥哥?”这个时候,郑之南才知道,原来后面还有这一号人物。   郑之南无权无势,白羌这事儿,其实他弄不了,毕竟他对白羌一无所知,但白羌如此下力气,估计也是十分看他不顺眼了,想想白毓,郑之南也能理解白羌的心情。   不过他也知道,白羌这事儿,他不用上手,剧情肯定是让贺兰棠来处理。   贺兰棠走暗路,那他就走明路,他说到做到,追究举报人,那么肯定要追究,就得治治这种随便一个举报电话就能把人关起来的现象。   待安抚了俏俏,明天他就会联系律师。   叫白家知道什么是焦头烂额和一团糟。   当贺兰棠送郑之南和俏俏回家的时候,白羌还不知道这个动静,他知道郑之南进了拘留所后,就把郑之南的事儿暂时放下了,开始准备去敲打敲打白家的未来姑爷。   他对陆知易留情面是因为妹妹喜欢他,不想给妹妹难堪。   不能把陆知易怎么样,火自然都迁怒到了郑之南的身上。   这会儿白羌正坐在陆知易的对面。   陆知易到现在还不知道未来大舅子忽然要约他聚聚是出于什么目的,虽然如此,但还是给面子的如约而至。 第178章   再此之前, 陆知易和大舅子相处的还行, 虽说大舅子的做派有些张扬,但因着白毓这层关系, 俩人还算和谐, 没有过什么冲突。   只是,陆知易在坐下来后,就发现大舅子的脸色有些寡淡。   甚至眼神里能看到几丝戾气。   但就算这样, 陆知易也以为是大舅子不痛快, 想找他喝酒。   包厢里,就他们俩。   酒过三巡,陆知易本来正在夹菜, 白羌却忽然把酒杯重重的放在了桌子上。   陆知易被吓了一跳, 手顿住,看着白羌。   “怎么了, 有什么不痛快的,不方便和毓妹说,不如跟我说道说道。”   白羌放下酒杯,露出个笑容说:“的确是有些事儿要和你说。”   陆知易放下筷子, 一脸正经地准备洗耳恭听,顺便在心里想着安慰大舅子的措辞。   白羌直接了得地对陆知易说:“我妹妹知道你和郑之南的事情吗?”   陆知易怎么都没想到竟然是关于他的事情, 更不知道白羌竟然知道了他和郑之南的事情。   当下脸色刷的变得苍白, 他舔了舔嘴唇, 努力克制住不露出慌乱的神情, 对白羌干笑道:“哥,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那都是上学的时候的事情了。”他边说边回忆是哪里出了纰漏,让白羌知道了郑之南的存在。   既然白羌都知道了,陆知易一味的掩盖是不可能掩盖住的,他也不笨,所以真假掺半的说,不否认和郑之南的事情,但也不承认他们现在还有点什么。   白羌闻言,冷笑了一声对陆知易说:“跟我妹妹这么说,她没准就全信了,跟我你还玩这招虚的?”眼神里都是嘲讽。   陆知易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也真的没再说话。   白羌说:“我跟你说这些,不是想拆散你和我妹子,毕竟她真的喜欢你,只是想奉劝你一句,倘若以后再叫我知道你背着她勾三搭四,别怪我手狠。”白羌是公子哥,陆知易也是,他倒不怕白羌能把他怎么着,顶多是跟他打一架,毕竟两家的家境半斤八两,又不是一强一弱,得靠白家才能活下去。   但和白家结亲是好上加好,再找不到像白毓这样柔顺保守的女孩,就算是为了家族事业,也不可能就这么和白毓分开。   与其说他看重白毓,不如说他看重的是的白家。   陆知易说:“这次真的是哥你误会了,我和郑之南固然从前在一起过,我不否认,但那也是从前,是在和白毓在一起之前,现在我和他绝对没有任何不当的行为,可能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最近走的近了,哥放心,以后绝不会再出现这样的事情,让你担心了。”陆知易说话要比白羌好听的多,他为人也圆滑。   白羌看陆知易这一番表态,心里也满意,然后放缓神情,语气淡淡地说:“那就看你的表现了,不过就算你和他划清界限,他也不会来找你了,等着去劳改吧。”   听到这话,陆知易心里一惊。   什么意思?   他有心想问,但又怕这脑子轴的大舅子被挑起怒火。   等着去劳改,意思是现在郑之南被拘留了?   白羌说完这句话就盯着陆知易看,陆知易也知道,但最后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   “哥,你别弄的过火了,现在正是换届的时期,别的就算了,别沾染上了麻烦。”   看似是在为白羌着想,其实是不想郑之南太受罪。   郑之南的事儿,他不好插手,毕竟白羌在盯着,也就只能为他在这事儿上说几句话。   白羌没陆知易那么多弯弯绕绕,他主要的目的就是敲打陆知易,其他的也没准备怎么着他,挥挥手站起来,语气淡淡地说:“这事儿你不用管了,早点回去陪我妹妹吧,明天约她去喝早茶。”   “明白。”   等白羌和陆知易分开时,贺兰棠也将郑之南和俏俏送回了他们的住所。   这是贺兰棠第一次来郑之南住的地方。   房子虽然不大,不过两室一厅,和他的房子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但胜在温馨干净,而且一点都不会给人空荡荡的感觉。   不知道是不是郑之南懂一点空间设计,家里的摆设看似多,但都有各自的位置,并不拥挤,非常舒适。   让人看到沙发就像靠在上面眯上一会儿。   郑之南去给俏俏洗澡的时候,贺兰棠不忘郑之南身体有异样的事情,他问郑之南家里的药箱在哪里。   其实原本他是想带郑之南去医院检查一下,但因为俏俏的关系,没去成,就先回来了。   他不知道郑之南伤到了哪里,但先找好药,一会儿他给俏俏放到被子里,哄她睡着后,他好立即就给他擦上药。   郑之南指了指柜子,就把忽然惊醒的俏俏抱在了怀里。   本来已经睡着的俏俏被郑之南抱回家后忽然惊醒了,眼神里都是惊魂未定的恐惧和不安。   看到是郑之南在抱着她后,立即小声缀泣,手紧紧抱住郑之南。   “爸爸。”   郑之南看到本来已经成长许多,变得开朗自信的女儿在受了这样的伤害后变得胆怯惶恐,甚至不安,心都快碎了。   他心里难受,却不能表现出来,手在俏俏的后背上轻轻拍打,慢慢的安抚俏俏说:“爸爸在,不要怕,爸爸会一直在。”语气让人安心,有着抚慰的力量。   “爸爸,俏俏乖,别不要俏俏。”俏俏睁开透红的眼睛,看着郑之南,眼神紧张焦急。   郑之南被这样小心翼翼的俏俏弄得鼻子发酸,他努力挤出个笑容,用脸颊去蹭俏俏的小脸说:“爸爸永远都不会不要俏俏,会一直和俏俏在一起,除非……俏俏有一天不要爸爸了。”   俏俏闻言,立即急急地说:“俏俏要爸爸!”眼里还包着泪,眨了下眼睛,泪水才缓缓地滑下来。   郑之南用额头蹭着俏俏的额头说:“等你长大了就不会这么想了。”露出笑容看着她,然后抽出手,揩去她眼角的泪水。   这样的聊天让俏俏的神情不再紧绷忧愁,也破涕为笑说:“长大也要爸爸!”   郑之南抱着俏俏去洗手间,把她放在洗手台上,一边在她的洗澡盆里放水一边对俏俏说:“是吗?那爸爸老了,走不动了,得俏俏喂饭,俏俏也不嫌弃吗?”故意岔开话题,不让俏俏去想不开心的事情。   “爸爸不会老,俏俏永远和爸爸在一起。”俏俏伸出手要郑之南抱她下来。   郑之南打开花洒,调好温度后把俏俏从洗手台上抱下来放在地上。   俏俏落了地,抱住郑之南的腿,扬起脸看着郑之南说:“爸爸。”她不是要抱,也不是要继续哭,就是想叫一叫郑之南。   郑之南应一声,她就露出个笑容,甜甜的,带着安心。   她的想法很简单,只是想确认,爸爸在她的身边。   她没有在那个陌生的地方,身边不是一群陌生的人,而是和爸爸在一起。   郑之南鼻子泛酸,看到俏俏这样,心里也不是滋味儿。   大概需要好长时间,这种让俏俏不安的感觉才能被剔除。   给俏俏洗完澡,换上睡衣后,郑之南亲自把她哄睡,看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才轻手轻脚的离开她的房间。   把女儿安顿好,郑之南才觉出身上的疼来。   贺兰棠听到关门的动静,从厨房里走出来。   他煮了面条,鸡蛋番茄面,看到郑之南出来,把两碗面端出来,郑之南这里没有单独的餐厅,所以吃饭都在客厅吃。   贺兰棠也不拘束,走到客厅后叫郑之南先吃点东西。   已经晚上10点多了,就算吃了晚餐,这个点,忙来忙去,也该想吃点夜宵了。   郑之南忍着刺痛,来到客厅,看着桌子上的面说:“你还会煮面。”语气调侃。   贺兰棠说:“别的不怎么会,但煮个面还是可以的。”   贺兰棠吃的很快,他不是平时就吃的很快,他只是想早点吃完了,好给郑之南查看身体上的伤。   他吃完后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走到郑之南身边说:“你在里面是不是挨打了,让我看看。”   郑之南吃着面随便他掀衣服,听到贺兰棠的话说:“和里面的人起了争执,然后都被收拾了,被电棍电了几下。”   “疼吗?”贺兰棠掀开衣服,看到有些地方是红肿着,没破皮,但有两三个地方是破了皮的,还渗出了一点血,不过好像都上过药了,只是有些被衣服给擦掉了。   贺兰棠拿出之前找出来的药一边给郑之南上药一边说:“先擦点药,今晚就别洗澡了,明天你起来了,伤口不肿了,凝住了再洗。”   郑之南也是这么想的。   他吃碗面后,直接把衣服脱了让贺兰棠擦药。   有几处是背上的,肚子上的,他自己擦了。   郑之南的身材很好,可能是之前在青霖镇时经常干一些力气活,不仅有腹肌,站起来时,人鱼线也是格外耀眼,他的身材比例是极好的。   一点都不输于贺兰棠长期锻炼的身材,不过贺兰棠因为个头的原因,看起来要比郑之南的更结实一些。 第179章   青霖镇。   郑大福披星戴月地回到家, 回到家跟刘银雪说了两句话, 洗了个澡倒头就睡。   本来是他和刘银雪一起被警察叫过去问话,刘银雪做完了笔录就回去了, 郑大福则被留在了拘留所, 等待进一步的核实。   本来郑大福以为自己要在拘留所待个三四天才出来。   其实他惊恐虽惊恐,但也知道他这构不成犯罪,所以也没有多惊恐, 但总归来到派出所, 肯定要惶恐一番的。   而且被锁在椅子上审讯的时候,那感觉真是难受。   到了家,郑大福和刘银雪说了一句:“那地方真不是人待的。”   青霖镇的派出所一向清闲, 虽然里面没什么人, 就他一个,也没人为难他, 可缩在角落里等待的滋味实在是不好受。   和刘银雪说完话,郑大福在院子里压了净水,冲了个澡擦干净穿上睡衣就睡了个昏天暗地。   刘银雪担心了一下午,郑家最有学问的是儿子, 可她又不想打给京都的儿子,让他操心, 而且打给儿子有什么用, 他又不认识局里的人, 反倒给他添麻烦。   何况这事儿, 她怎么好意思和儿子说, 儿子可还不知道他们不是他的亲生父母,如果知道了,会不会跟他们隔心?刘银雪不敢说,就顾忌着这层关系。   郑家进去的事儿,街坊邻居都听说了,隔壁葛大婶和葛大哥知道刘银雪回来了后,都安抚她,相熟的人一个二个登门,宽慰她不安的心。   “别担心,你们又没有犯罪,顶多拘留几天,教育教育,肯定明天或者后天就回来了。”   在大家的安抚下,刘银雪放下一半的心来,然后到了晚上,都十点多了,派出所那边忽然就放人回来了。   刘银雪是又惊又喜,立即想给丈夫做点吃的,在里面肯定吃不踏实,但他太困了,只想先睡一觉。   刘银雪只好先把东西放在锅台上,等到他睡醒了再热一热烧给他吃。   既然人没什么事儿被放出来了,就更不用和儿子说了。   这样想着的刘银雪也收拾完东西,洗完澡躺下了,这一番波折,让郑家夫妇身心俱疲。   第二天,和郑家相熟的人再次登门,李银雪特意摆了两桌,大家喝喝酒,一起帮着郑大福去去晦气。   酒桌上,气氛十分好,郑大福心里的那点子不爽瞬时烟消云散,不再去想,为什么派出所那边怎么忽然就发难了。   毕竟这十里八乡,可不是紧紧就他郑大福抱养了孩子,买了孩子。   要抓,也不能只抓他一个啊。   不过派出所不追究了,他也不会去想更深层次的东西去给自己找麻烦。   当青霖镇的郑家夫妇在宴请朋友时,郑之南洗完澡,重新让昨天晚上睡在沙发上的贺兰棠给自己擦药。   贺兰棠虽然和郑之南表了白,但郑之南一直没表过态,更没正面回复过他,他也不好死皮赖脸的去和郑之南睡一张床,所以自动自发的睡在了沙发上,好在现在已经到了五月,晚上并不阴冷,睡得还算踏实。   大人累,煎熬了一天的俏俏也累,当两人都醒了后,俏俏还在睡,郑之南也没有去叫她,想让她多睡一会儿。   贺兰棠给郑之南擦了药后,洗完手,陪着郑之南一起在厨房里,洗个菜,切个菜什么的还是帮得上的。   其实贺兰棠很想让郑之南正面回应他昨夜的突然表白,可怎么都说不出口,生怕郑之南给他的回复是自己不想听到的。   其实他原本没想过要那么突然的像郑之南表白,只是发生了郑之南被人整了后,他就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疯狂滋长的保护欲。   他本来前头还在生气郑之南耍了他,可是后头忽然听到郑之南被人整进了拘留所,火气一下子就窜的老高,在他还没查清楚郑之南到底有没有结婚之前,竟然有人在他眼皮子底下整他的人,怎么不叫他火大?   更别说在让家里帮忙捞郑之南出来的时候,他看了郑之南的资料,就更生气了。   郑之南虽然有个女儿,但是单身。   他不对孩子有什么意见,他就是有点嫉妒曾经有个女孩和郑之南那么亲密。   但后来郑之南又告诉他孩子是他的,总之他从昨天到现在心情就像坐了一次云霄飞车,忽上忽下的。   想了又想,他没有问出口,心里想着,反正俏俏也是他女儿,虽然还没鉴定真伪,但未来有更多的机会相处,现在郑之南就算不喜欢他,未来也会被自己感动的,他这么优秀!还是俏俏的爸爸!机会总是比旁人多一些的。   当郑之南在炒菜的时候,贺兰棠说下楼买点油条包子,拿着手机去了楼下。   他到了楼下,没有立即去买包子油条,而是站在花坛边点了根烟,一边抽烟,一边和电话里的人说白羌的事情。   “嗯,看看他玩的脏不脏,有什么把柄都找出来。”既然要弄,就要弄的漂亮,让他看看,什么叫狠,什么叫整的你生不如死。   电话里的人说:“白羌什么不玩,样样俱全,别人或许整不死他,你要是想整死他,简单的很。”证据随便一抓一大把,等知道他吸毒的时候,一个举报电话都能把他关进去几年。   “他吸毒?”   “听乔三他们提过,经常聚会吸,可乱了。”他们这种人家的人,从不碰这玩意儿,所以对吸毒的人,一向是敬而远之,不屑为伍,但这点事儿,还是能听到一些的,毕竟圈子就这么大,有钱的年轻人也就那么一些,虽然不一块玩,还是能听到一些消息的。   聚会吸是什么意思,吸嗨了就是群p现场了解一下。   “哦,那就是自己作死了,希望不是几年,最好是在里面待一辈子。”贺兰棠慢条斯理的这样说。   贺兰棠这话是什么意思,里面的人立即会意,也没问怎么得罪了贺兰棠,直接应下了。   “那你就瞧好吧,他自己给咱们送上证据,不做一回热心群众,就太对不起国家对咱们的培养了。”   等处理好了白羌的事情后,贺兰棠掐灭了烟扔进垃圾桶,这才去买油条和包子,还买了一些爽口的开胃小菜。   就像什么都没发生那样,姿态轻松的回到了郑之南的住所。   等回到家,俏俏竟然醒了过来。   站在端着粥出来的郑之南的身后,看到贺兰棠这个陌生人下意识向郑之南的身后躲了躲,还伸出手攥住郑之南的衣角。   贺兰棠看到俏俏这样,努力挤出个从前从没有过的温和笑容,拎着包子油条来到客厅,一样样摆上去,打开对俏俏说:“俏俏不认识叔叔了?叔叔是昨天晚上陪着爸爸去接你的那个呀。”   郑之南把粥放下来后,将俏俏拉到怀里,让她靠着自己的腿,然后对她介绍贺兰棠说:“怎么,我们俏俏睡一觉就忘了贺兰叔叔了?这是爸爸的朋友。”   在郑之南的解释下,俏俏才慢慢放松下来,然后轻轻的叫了一句:“叔叔好。”   贺兰棠这下,笑容更加柔和了,是不自觉变得柔和,没有最初有些拘谨而刻意挤出来的笑容,发自肺腑的柔软。   这么可爱的小姑娘,让人怎么忍心用僵硬的神情对待。   贺兰棠把东西都摆好后,听到俏俏叫叔叔,应了一声跑去洗手,然后自己盛了碗粥坐在父女俩的对面,拿起一个卤蛋给俏俏剥鸡蛋。   “这个卤蛋特别香,叔叔给俏俏剥一个。”   郑之南对俏俏说:“说谢谢叔叔。”   俏俏露出个羞涩的笑容,稚声稚气地说:“谢谢叔叔。”   贺兰棠本家也有几个小崽子,但无一不是让人闹心的顽皮,他一个都不待见,第一次接触小女孩,发现又乖又可人,越接触越喜欢,因此想到昨天事情,就越发的心疼和不爽。   他妈的,那个白羌真不是个东西。   就算看不顺眼郑之南,大人之间的事情,就不能别波及家人?   贺兰棠把卤蛋剥干净后放到郑之南端着的小碗里,让郑之南喂她吃。   其实俏俏在幼儿园已经学会自己吃东西了。   但是因为俏俏昨天遭了罪,郑之南想亲自喂小丫头,也让她开心开心。   他已经决定了,这几天要好好陪小丫头,学也不去上了,这个时候小丫头需要的是他的陪伴,而不是他冷漠的推开,送她去学校,自己去上班。   如果是这样的话,俏俏的心理阴影绝对会被拉长,他昨天晚上睡得不踏实,半夜起来去俏俏的房间,发现这孩子做梦都在掉眼泪。   摸到她脸上的泪水时,他的心真跟被人用刀子划一样难受。 第180章   贺兰棠看着对面的父女俩, 他夹着一根油条,吃了一口,慢慢的嚼, 心情说不上来。   就觉得很奇妙。   其实在和郑之南为数不多的接触中,他觉得他挺冷淡的,所以一旦释放出一点好意来,贺兰棠就算心里不承认,其实也是有点诧异和受宠若惊的。   但现在, 面对俏俏的郑之南, 让他发现了不一样的郑之南。   之前像不会起波澜的湖水, 平静无波, 现在像一缕微风, 给人凉爽温柔的感觉。   略微冷漠的眉眼变得柔和。   而他怀里的俏俏虽然表现出对郑之南很强烈的依赖,但自从和他在一起后,俏俏昨天受到的惊恐仿佛就被郑之南给予她的安全感覆盖了。   弱化了她的恐惧, 消除了一部分难过。   仿佛只要和爸爸在一起, 她就会止住眼泪, 按下不安。   俏俏很乖, 一开始的时候, 他觉得俏俏和郑之南长得挺像的, 但不知道是不是近距离接触后, 发现俏俏的某个角度, 让他觉得和他很像。   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因为听了郑之南的话, 就觉得孩子和他也长得像。   他恨不得拿个相机拍下来, 然后拿回家比对自己儿时的照片,看看是不是自己的臆想。   贺兰棠再怎么喜欢郑之南,他还保持着一份理性对待俏俏,特别是郑之南和他说过关于俏俏也是他的孩子这件事。   其实他特别想听郑之南说清楚来龙去脉。   但是郑之南在没有做亲子鉴定之前,不准备和他聊这个。   或许是怕他不相信吧。   贺兰棠是个理性的人,从接触中他知道,郑之南比他更理性。   那是一种置身事外的理智。   明明还没有确凿的证据摆在眼前,但眼神里的笃定却让人不由开始去信服。   就算违背科学,可脑海里会出现“他好像不是个说假话的人”这样的话,为他背书。   贺兰棠发现自己的思维越来越飘忽,当听到俏俏拿包子递给他的时候才终于回过神。   俏俏不是主动要给贺兰棠的,是在郑之南的示意下,拿了一个小笼包递给对面还在吃油条的贺兰棠。   贺兰棠恍惚了一下后回过神看着俏俏,放下油条,去用手拿俏俏递过来的包子。   俏俏看着贺兰棠说:“叔叔吃。”声音软软的。   虽然这个时候,贺兰棠并不知道什么是萌,也对萌这个字没有概念,但他已经提前感受了“萌”。   贺兰棠心里一暖,对俏俏说:“谢谢俏俏。”然后故意大口咬掉一半,逗俏俏。   俏俏被贺兰棠故意夸张的吃包子模样逗笑,咯咯笑了起来。   一顿早饭在两个大人的安抚中,俏俏胃口大开,这也和她昨天没吃什么东西有关。   难过的时候不想吃,现在回到了爸爸身边,自然察觉到了什么是饿。   两顿都没怎么吃,心情恢复了一些,可不就觉得五脏庙闹翻天了。   可能是因为这顿早饭的缘故,俏俏对贺兰棠没有那么防备了。   本来这种变化让贺兰棠挺开心的。   但是中午来了一个他不认识的人,他看到俏俏很惊喜的抱住了对方,就,感觉到了深深的落差。   特别是,俏俏似乎和对方很熟悉,也不怕他,主动牵着那人的手去叫郑之南。   郑之南给那人开完门,介绍了他们两个后,就去厨房倒水了。   现在俏俏又牵着吴宴的手去厨房。   贺兰棠忽然觉得自己像个孤寡老人,没有人理会。   而厨房里的三个人才是一体的。   难受。   难受也得好好观察一下,这个人是郑之南的谁。   他怎么从来没听郑之南说过。   不仅郑之南没和贺兰棠说过吴宴。   吴宴也没听郑之南说过贺兰棠。   所以贺兰棠诧异吴宴,吴宴也有些摸不清贺兰棠是郑之南的什么人。   他作为郑之南的朋友,从大学就相识,再到现在。   可从来没见过贺兰棠,看贺兰棠衣服皱巴巴的,应该昨天晚上就宿在这里,关系非同一般。   郑之南端了两杯水,看到吴宴疑惑的眼神,很坦然地说了一句。   “俏俏的爸爸。”郑之南说这句话的时候,俏俏仰着脸看他们,她的雷达听到了“爸爸”和“俏俏”这两个词,就扭过来扭过去的看吴宴和郑之南,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意思。   吴宴这才恍然大悟。   不过他也不会去指责贺兰棠什么。   毕竟郑之南会怀孕的事情,他本人都不知道,又怎么指望贺兰棠清楚,他个旁观者指责贺兰棠,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   或许他连自己有个女儿都不知道。   刚刚郑之南为了去倒水,只是介绍了名字之类的。   现在三个人都坐了下来。   郑之南正式介绍彼此。   对贺兰棠介绍吴宴和他是在大学就认识的朋友,他最好的朋友。   然后对吴宴介绍贺兰棠,上学时在派对上认识,近段时间,因为工作的事情又联系上了,能顺利从拘留所里出来,也多亏了他帮忙什么的。   郑之南话音刚落,贺兰棠自己加了一句。   “我是俏俏另一个爸爸。”这个时候俏俏不在客厅,她回房间拿画画的工具去了。   吴宴听到贺兰棠这句话,眼神里都是笑意。   忍俊不禁。   他又不是傻子,又怎么看不出来贺兰棠突然间崩出来这一句是什么意思。   把他当成情敌了?   贺兰棠看到吴宴垂眸低笑,微微疑惑地看向郑之南。   郑之南把水杯推到贺兰棠的面前说:“俏俏是他接生的,他知道你是她爸爸。”   贺兰棠不窘迫,反倒露出了一脸的释然,然后用一种抱歉的语气说:“谢谢你这些年来对之南的照顾,也谢谢你对俏俏的爱护。”听了郑之南的话,贺兰棠理解为什么俏俏对吴宴很信任,毕竟吴宴和郑之南认识这么多年,甚至俏俏都是他接生的。   这关系,自然非同一般,比朋友还要更真挚一些,而且知道自己都不知道的郑之南的秘密。   贺兰棠是羡慕的,但更多是觉得,郑之南能拥有这样值得信任的朋友是一件好事,他并不希望喜欢的人孤身一人,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   那种“他只属于我”的变态霸占欲,他没有,甚至觉得太奇葩。   喜欢一个人,怎么会希望他失去所有社交关系,成为一个只有爱人的人。   这种爱恋是不健康的,也是病态的,说是独占欲,其实就是自私,想要控制另一个人的人生。   成熟的人,就算爱,也会希望,爱人拥有自己的圈子和爱好。   而不是只围着一个人转悠。   如果恋爱意味着要舍弃亲人朋友,那太可悲了。   吴宴从不是个靠脑补决定思想的人,在他不清楚事情全貌的时候,他不会轻易的去下判断贺兰棠是个怎么样的人。   最起码,现在贺兰棠没有给他不好的印象。   他今天过来就是确定一下郑之南和俏俏安全到家,没有什么问题的,见到贺兰棠,算是意外之外的事情。   因为下午还有手术,吴宴是干着中午休息的时间过来看郑之南和俏俏的。   他们三个人带着孩子去了楼下附近的餐厅用了午餐,吴宴就离开了。   贺兰棠不讨厌吴宴,吴宴也不因郑之南和他的往事厌恶贺兰棠。   都是平平的感觉,毕竟只是第一次见面,说不上有多大的好感,如果之南和这个男人有缘,那他祝福他。   反正别是和陆知易那个渣男在一起就行了。   虽然一开始,他还以为,俏俏是陆知易的孩子,现在发现俏俏不是陆知易的孩子,就凭这一点,贺兰棠就可以高兴许久。   他的想法和郑之南的想法差不多,毕竟陆知易真的太倒胃口。   吴宴离开后,贺兰棠接了一个电话,也得走。   走之前,郑之南把能做亲子鉴定的带有毛囊的头发,还有刚剪下来的指甲都给了贺兰棠。   由他亲自找人鉴定。   不仅有俏俏的,也有他的。   不然不够有说服力。   虽然他肚子上有伤疤,可这能代表什么,现在做什么都是拿数据说话。   肚子上的伤疤也没多大的说服力。   所以,要想让我跟你谈俏俏,那么先把鉴定结果弄出来后,我们再坐下来慢慢说。   免得以为我设套想骗你点什么。   贺兰棠心情复杂的拿着他看着郑之南收集出来的东西离开。   其实他已经想好了,不管俏俏是不是他的孩子,他都会一如既往的喜欢郑之南。   他是个随心的人。   但他也能感觉到郑之南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不喜欢模糊不清的做事情。   其实他也不喜欢,所以他们为了这份坦荡清明,也会做这份鉴定。   求的是心安,不想在未来留下任何瑕疵。   贺兰棠离开后,郑之南哄俏俏午睡,等俏俏睡下后,联系了负责处理商业合作方面的律师,让他推荐了一个擅长司法方面的律师。   他要开始着手处理白羌这个傻逼。   他不会去管贺兰棠要怎么整白羌,有明路整他自然是不放过。 第181章   律师的效率很快, 联系完,整理证据后就立即前往了公安局。   陈局长本来就关注郑之南的后续动向,所以郑之南的律师到了公安局后, 陈局长就立即知道了。   他也知道是白羌和刘队的事儿,其实白羌还好处理,但是刘队要是被扯出来的话,他这个局长也会被发现失职。   要是平常,这种事儿自然是能拖就拖, 反正只要他们否认失职, 也能拖的对方拿他们没办法, 刘队顶多休假一段时间, 等风声过去了, 也就回来了   可郑之南背后的势力强大,他不好轻易搞拖延术。   律师是第二天去的公安局,从公安局回来, 陈局长就给郑之南打了个电话。   接到陈局长的电话, 郑之南有些意外。   因为他其实没怎么见过陈局长, 就那一面, 陈局长看了他两眼就露出了惊讶的眼神, 然后沉着脸走了。   当然, 他还是能感觉到陈局长脸黑不是因为他的关系。   所以也没在意陈局长这是干什么。   但现在……   “喂, 你好。”   “你好, 我是京都分局的陈涛陈局长, 前天的事情实在是不好意思, 因为举报人的误导,导致您受到了伤害,我给您道个歉,也在为您申请赔偿金,希望看在傅杭傅先生与陈某相熟的份上,能够体谅一下基层警员任务重,有时候难免会有一些疏忽。”陈局长想让郑之南撤销这件事。   这事儿怎么着都会拔出萝卜带上泥。   舍去一个刘队容易,他可不想因此也受到波及。   所以想让郑之南息事宁人。   郑之南在听到傅杭这个陌生的名字时,顿了顿,没有立即明说他不认识他嘴里的傅杭。   怕一不小心说错话,影响了自己的剧情。   所以他只能风轻云淡的说了一句:“傅先生知道我出来了吗?”   “知道知道,您出来的第二天就是新刑法的公布,新刑法公布后,拘留所里所有等待被审讯的疑似流氓犯都被无罪释放了。”   “哦……”郑之南回来后就一直陪着俏俏,没怎么关注时事新闻,如果陈局长不说,他还没想到,那天是新刑法的公布日。   “傅先生刚回国不久,为了您的事儿亲自来了一趟局里,不管怎么说,这都是我们警员缺少思虑,产生了误会,还好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希望你在和傅先生见面时,能够帮我跟他问个好。”   郑之南从对话里,找出了他需要的几点。   比如说傅先生的名字,比如说傅先生刚回国不久,比如说,傅先生应该地位很高,最起码比陈局长高,不然他也不会说话这么恭敬,要知道,现实里的局长,看似对民众和蔼,实则高傲,能对他这么好言好语,实在是让他挺一言难尽的。   这个时候没有百科这样的搜索软件,如果傅杭是个名人,他不用去托人打听,只需要在网上搜一下就能知道大致的的身份信息,有一个了解。   奈何这个时代实在是太匮乏了,不论是物质,还是互联网,都只有一个雏形,需要慢慢的成长,急都急不来。   想到这里,郑之南想到了一个人,贺兰棠。   一开始他以为只有贺兰棠在他的事情上出力了,看来还有另外一个人也帮了他。   就在郑之南想要去给贺兰棠打电话,问一下他知不知道傅杭这个人。   他的手机又响了。   这次打电话的人是傅诚,实在不是他想这么冒昧的给郑之南打电话。   是舟舟这个家伙,他跟舟舟说,俏俏在家里和爸爸在一起,舟舟因为俏俏一直没来上幼儿园,一直郁郁寡欢,闷闷不乐,每次放学都一脸难受。   为了让儿子放宽心,他只好硬着头皮给郑之南打电话。   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你好,我是舟舟的爸爸傅诚,上次我们顺路走过一段,电话是我从老师那里要来的,自从俏俏那天被接走后,舟舟就一直惦记着俏俏,想和俏俏说几句话,这几天俏俏一直没来,他从那天俏俏被接走,就十分担心他。”   郑之南冲正趴在餐厅桌子上画画的俏俏招了招手,对电话里的傅诚说:“谢谢舟舟的关心,俏俏在我身边,我叫她过来。”   傅诚听到郑之南这样说,立即把电话给了趴在自己腿边眼巴巴瞅着他的舟舟。   这孩子,说了多少次,俏俏和他爸爸在一起,就是不信,非要自己听到声音才行。   他只好硬着头皮打过来。   当俏俏用软软的带着一点小兴奋的神情和电话里兴高采烈的舟舟讲电话时。   郑之南的脑袋里突然有一束光一样。   傅杭,傅诚。   这之间会不会有什么关联呢?   按照套路应该是有关联的,就怕是反套路,郑之南想一会儿和傅诚聊傅杭,但又担心冒昧的说傅杭的事情,会让傅诚觉得奇怪,万一傅诚不了解傅杭呢?甚至不认识他呢?   傅诚如果和傅杭没联络,知道他回来了也有可能是从老师那里知道的。   他决定好好陪俏俏几天,不让她那么快回复上学,所以和老师请了几天假。   当俏俏和舟舟叽里呱啦说了几分钟后,郑之南听到俏俏说:“好,电话给爸爸。”然后一手拿着画笔,一手把手机递给郑之南。   郑之南接过,听到里面也换成了傅诚。   傅诚用松了口气的语气说:“终于可以让这小子放下一颗心了,他可担心坏了这几天,闹得我不得安生。”   对于小孩子的这份友谊,郑之南也感到心中温暖,笑着说:“俏俏有这么一个照顾他的哥哥,我很开心,对了,我想问一下诚哥,你和傅杭傅先生……”   傅诚不意外郑之南知道叔叔,嗯了一声说:“是我叔叔,那天因为舟舟担心俏俏,我跟老师了解了下俏俏的情况,知道了你的事情,然后叔叔一直在为剔除流氓罪呼吁奔走了近30年,所以对流氓罪这个罪名非常不认同,从我这里听说了你的事情后,当晚就去了公安局,恰好翌日是新刑法,和陈局长聊了聊,不让你在里面难过。”   原来是这样。   当郑之南单纯的以为这只是一起巧合,傅杭和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时,傅诚随口说了一句话。   他说:“说来也是缘分,你和我叔叔长得非常像,其实见到你的第一面我就觉得像了,后来因为这件事,就觉得挺有缘分的。”   郑之南心里打了个突,立即把这个点记下来了,然后对傅诚说:“实在是感谢傅先生为我做的一切,想改日登门感谢,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机会,也谢谢舟舟对俏俏的爱护和关心。”   其实如果郑之南说要感谢傅杭,傅诚会直接帮傅杭说,不用了,举手之劳,不用那么兴师动众。   但是郑之南说了有没有荣幸,如果拒绝的话,显得太不近人情,而且想到郑之南和叔叔那么像,两人见一见也好。   自从发生了这件事后,傅诚也觉得叔叔和郑之南实在是很有缘分。   傅诚说:“当然——”然后就把家中地址告诉了郑之南,还约了时间。   按照套路,能和他这个主角长得像的人,除了有血缘关系的人,还能有谁?   就看是生他的那个,还是另外一个了。   他的身世之谜,终于要有一点苗头了吗?   如果那个傅杭真的和他有血缘关系,那说明很早之前线索都摆在了他的面前,只是他没注意到傅诚的一举一动。   实在是大意了。   当郑之南和傅诚敲定时间的时候,那天离开的贺兰棠也已经有了对于白羌新的线索。   不仅仅是对白羌,他还要对想要坐享其成的陆知易使绊子。   也不算是使绊子。   而是给他的未婚妻敲个警钟。   毕竟当陆知易在和郑之南表现深情不悔,和白毓装至死不渝时,身边可还有个床伴呢。   贺兰棠在找白羌麻烦的时候,自然也不会忘了陆知易。   当白羌敲打完陆知易看,陆知易不能再接近郑之南,心里憋闷,为了发泄,跑去和床伴翻云覆雨,自然是小心谨慎再小心谨慎。   这个床伴不是别人,正是陆知易的秘书。   白天一本正经保持距离,晚上可就……   呵呵。   如果不是贺兰棠盯得紧,其实他也没发现,陆知易和自己的秘书还有尾首,陆知易这个人其实很圆滑,而且也谨慎,不然白羌也不会没发现。   而对郑之南,陆知易应该算是昏了头,粗心大意到忘了白羌的存在,以为只要安抚住了白毓,一切都万事大吉。   结果栽在了这上面,还连累郑之南进了局子。   贺兰棠让人把拍到的照片洗出来后,合并着从秘书那里收买到的床上录音,一并寄给了在家忙着社交,准备婚礼事宜事情的白毓。   10月是他们的婚礼,现在已经5月,是该准备起来了,下周他们就要去巴黎拍婚纱照,想到这里,白毓就心里止不住的泛甜。   特别是昨天陆知易说公司的事情处理的差不多了,到时候他们可以提前去巴黎,在那里多玩几天。   怀抱着对未来的憧憬,白毓收到了一分厚厚的包裹。   一开始他以为是陆知易送给他的小惊喜,羞红着脸躲过父母的打趣,匆匆上楼到自己的房间去拆。   拿着剪刀,小心翼翼的打开被胶带密封住的地方。   打开包裹,里面是一个厚信封,还有一个录音笔。   录音笔?   难道是有什么话不方便和她说,特意录音寄给她听吗?   真的是越来越浪漫了。   这样想的白毓没记着听录音,而是拆开了那封厚信封。   是照片。   她翻过来看,第一张就让她的手不由自主的颤抖了起来。   照片里,在自己家别墅露台上的陆知易和白毓也认识的那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搂抱在一起。   两人都穿的睡衣,不薄不厚,似乎在凑着耳朵说什么话,态度不色情,但很亲密,像一对在一起很久的情人。   那是陆知易的秘书,白毓去过他的公司几次,也见到过这个清秀爱笑的男孩子,男孩子见到她的时候,会笑着叫她一声:“毓姐。”   她对他印象蛮深,觉得这孩子会来事儿,有眼色。   照片一张张的看,从站在露台看风景到搂着腰回到房间去。   没有多激烈,可走进去干什么,白毓又不是小女孩,怎么会不知道他们进去干什么。   白毓以为自己会崩溃,但她只是眨了眨眼睛,放下照片,拿起了录音笔。   打开录音笔,点击播放按钮。   没有画面感的叫床声,其实比有画面还要有冲击力。   这里面的两个声音,她都不陌生,其中一个是他未婚夫,即将与她在10月份举行婚礼,他们的请帖还没发,婚纱还没拍。   而另一个人是照片上那个男孩子,陆知易的秘书。   那一声声淫荡恶心的呻吟声,让白毓眼眶发红,立时控制不住的聚满了泪水。   她无法接受。   无法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   照片从桌子上滑落到地毯上,录音笔也从手中脱离,掉在了地上,铺有地毯的地面并不会让录音笔粉碎失去声音,里面的呻吟声此起彼伏,让他恶心欲吐。   他喜欢男人?   为什么还要和她在一起?   没有只言片语的包裹仍旧击垮了白毓。   她不否认自己喜欢陆知易,他温柔贴心,对她很好,长得也英俊,他们家世相当,她怎么会不喜欢呢?   可是他好脏啊。   金玉般的外表,里面竟然已经脏到发浓流出恶臭的脏水。   好恶心。   白毓一向比较内秀,从未对谁发过脾气,不论是同学,朋友,父母家人。   可这一次,她失声痛哭,泣不成声。   悲伤的仿佛失去了全世界。   楼下听到微弱动静的白母迟疑地走到二楼,那异样的声音渐渐被她确定是女儿的哭声。   女儿一向乖巧听话。   这样痛哭的时刻,从未见过,白母吓得门都不敲就打开了门,快步跑到跌坐在地板上哭泣的女儿。   “宝宝怎么了,跟妈妈说说,怎么了。”说完这句话,她也听到了地板上的录音笔。   还有散落一地的照片。   卧室的门一打开后,楼下的白父也听到了动静,脚步匆匆的走上来,就看到妻子抱着痛哭的女儿,和她一起垂泪。   “你们这是怎么了!”白父说着走到跟前,录音笔依旧在播放。   掉了一地的照片,谁会看不见呢?   白父看到后气的面皮紫涨,拿起地上的录音笔就准备扔到墙上,可是转念一想,不能只叫他们家被恶心。   关了录音笔,白父把照片全部都捡起来,重新装进信封里,然后对母女俩说:“哭什么哭,不就是个男人!不要也罢!未来爸爸给你找一个更好的丈夫!”   之前就算白家夫妇对陆知易再满意,但他这样打白家的脸,肆无忌惮的和别人亲亲我我,还被人抓包拍了下来,那就只能解除婚约,从此桥归桥路归路。   白父拿着东西扭头就走,对于女儿的崩溃,白父还算理智,但也气恼,觉得没面子,更觉得陆知易真是个小人,伪君子,装得一本正经,骨子里真是脏到家了。   “这陆家的家教真是让我大开眼界,我去和你哥打电话,让你哥来处理这件事,我们什么都不用做,直接把这些东西扔到陆家人的脸上,婚约就此解除。”   什么合作,什么商业联盟,从此不会再有。   白毓想伸出手做点什么,但被白母拍掉了。   “你还不知道吗?他喜欢的是男人,你就算原谅他这一次,未来也有你苦头吃的!”女儿虽然对他们言听计从,可他们并不想随随便便把女儿嫁掉,让她从此成为怨妇,作为过来人,有生活经验的白母,可不想女儿掉进火坑。   毕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是她的心肝啊!   然而白家夫妇再也等不到儿子回来了。   那天晚上白羌搞了个聚会,请了几个男生,请了几个漂亮的女孩子,大家唱唱歌喝喝酒,跳跳舞,坐在沙发上吞云吐雾。   聚会的地方是白羌在外面买的别墅,空间够大,环境够好。   每个来到这里的人都感到荣幸。   有的是初次过来,有的是来过一两次,从此念念不忘,他们喜欢这种混乱的刺激,够劲儿。   白羌搞定郑之南的事情后就再也没有去注意过,又敲打了陆知易,为妹妹出了口气,心情不错的把聚会提前了。   吞云吐雾再加上酒精的的作用,这帮人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   男女混战,男男也有,还有女女,更有3p、4p,画面不堪入目,色情无比,有些人还是第一次见面因为吸了毒,晕头晕脑的直接凑在了一起,一点都不拘谨,狂乱的很。   当接到报警的警察们穿着防弹衣持枪冲进来一楼的时候,在二楼的这群年轻人都没有被吵到,依旧继续做着自己的事情,一个个脱光了在地板上,桌子上,甚至厕所里,有两个竟然滚到了厨房里,走廊里也不乏人才。   管理这片区域的分局,第一次见到这样淫乱的让人窒息的画面,有不少人都一脸的震惊,然后便是严肃,他们一个个将脑袋混沌只凭着欲望来行事的人分开,这些人根本不知道警察已经控制了这里,拼命挣扎咆哮咒骂,一部分警察把这些人扣到一边,控制起来,一部分人开始搜查房子的角角落落,任何地方都不放过。   负责这次突袭的吴队怎么都没想到事情竟然比他想象的还要严重。   本来接到举报的时候,对方只是透露出隔壁有奇怪的声音,似乎有枪声什么的,他们以为是歹徒,结果荷枪实弹穿着防弹衣冲进来,发现还有吸毒和涉黄。   最后在白羌的卧室里搜出来了枪和几袋疑似毒品的东西,还有大麻。   这些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东西,查出来就是重罪,别说这人私藏枪支,举办色情聚会。   这些综合起来,死刑都有可能。   他们是晚上8点冲进来的,等一切尘埃落定,一个个都穿上衣服,有的清醒了过来开始哭泣,这些他们都不多理会,冷漠地将这些人带上警车。   足足五辆车才把人带走,一辆车有两个嫌疑犯,又配两个带枪的警察跟着。   搞到11点才把所有人都拉到局里审讯,审讯到凌晨3点才结束。   翌日报社的人闻讯而来,采访了这些警察还有负责这次案件的吴队。   白天采访完,中午社会新闻上就出现了这次震惊京都的社会新闻,标题也足够吸引眼球。   有知道白羌的,一点都不意外白羌有这样的结果。   “这小子玩的黑又脏,这次看来只能认栽了,毕竟证据确凿。”白羌的事儿,圈里都在议论。   “早晚得出事儿,我家老头子都不叫我跟他一道玩,真是明智。”   不认识白羌,也不知道报纸里那个白某某是谁的普通市民,只觉得这帮年轻人真是胆大妄为,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   不仅吸毒,竟然还搞色情聚会,甚至持枪。   胆大妄为啊。   这要是哪天吸毒吸的精神错乱,拿着枪去了大街上,遭殃的不还是普通人。   “干得好!这种人就该绳之于法!”   “警察同志辛苦了!太厉害了!” 第182章   白羌的事儿闹了这么大动静, 郑之南自然也听说了,报纸头条啊。   和他要起诉举报人的事情比起来,郑之南忽然就觉得自己这完全是小巫见大巫。   不过他还是决定了, 不管自己这个事儿和贺兰棠搞出来的事情比起来有多不痛不痒。   可说实话, 的确是陈局长治下不严, 在他管理期间,作为大队长的刘队竟然为了给朋友出头, 干出这种事儿,如果他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得罪了白羌, 岂不是要真的在牢里度过了,他其实一点都不感到庆幸自己是有比刘队更厉害的人帮他,因为这意味着,其他普通人的日子要难熬多了。   他因为傅杭的原因给陈局长面子, 纵容了刘队继续大摇大摆的留在公安局,和纵容他的气焰有什么关系?   他不会因为陈局长可能会受到处分,就放过刘队。   刘队这种蛀虫留在公安局, 只会让这个国家系统越来越产生更多的蛀虫, 到最后还是普通人日子越过越艰难。   这些理由固然高大上, 可郑之南并不掩盖自己更多的是想让刘队从此离开警察这个行列, 因为他是个贱骨头, 为了点钱就向有钱人点头哈腰, 也不同情可能因为他的起诉而遭受处分的陈局长, 陈局长但凡用心一点, 会看不出来刘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就真的是无辜的那个吗?   一切都是因果循环,种了什么样的因,便结出什么样的果,这个道理应该许多人都明白。   刘队和陈局长又怎么想不明白。   所以郑之南继续让律师起诉,追根究底,要他们给自己一个交代。   在普通民众里,不乏他是同性恋,就觉得刘队做的没错,但高知人士,接受过良好教育的阶层,特别是年轻人里,对郑之南的包容度还是有的。   就算如此,为了俏俏,郑之南也没有为了把事情闹大就去找报社记者,把自己的经历写出去。   傅杭知道郑之南找了律师的事情后,并没有为陈局长说什么。   他和郑之南的想法差不离。   不过比起为了报复,傅杭侧重的是为了民众的生活考虑。   这样的管理系统,不会只出现郑之南这件事,纵容下去,只会出现更多“郑之南”,所以他知道后,不生气,反倒很赞扬郑之南百折不挠的心性。   很有韧劲儿,不畏前路。   比起郑之南现在的从容,陆知易要震惊的多。   他没想到会被自己的情人兼秘书坑,秘书在那天和他上过床后就迅速离开了京都,似乎是去了国外。   他哪里有钱移民海外?   一定是有人收买了他,给自己下了这么大一个绊子。   他却奈何不了他,因为他现在是一团乱,等到乱子处理好,估计对方早没影子了。   本来还在为白家要退婚而焦头烂额,就听到了白羌锒铛入狱的消息,接着白家的家族企业受到了波及。   陆家一开始还想挽留,知道了白羌的事情后,很快速的和白家解除了婚约,两家该退还的东西都特别利索的退了。   本来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   紧接着陆知易的公司也遭到了重创。   先是本来快要洽谈成功的一项重要合作忽然选择了另外一家公司。   这个公司不是别人的,正是郑之南的轻风公司。   陆知易之前因为想追郑之南而昏头了,很多郑之南的公司动作,都被他给忽略,现在他因为这件事,对比下去,发现轻风公司已经不是他印象里那个小作坊。   他的市场占有率从曾经的百分之十几左右达到了惊人的七十多。   这中变化有多惊人,是大家根本不敢想象的。   怎么会。   怎么可能?   这才多久?   百分之七十意味着陆知易曾经占据了百分之五十的市场率已经被挤压到根本无法和郑之南的轻风公司抗衡。   其实本来郑之南,按照他自己的步伐,根本不可能这么快就挤压陆知易的市场。   这还要多亏了贺兰棠当初的加入,有了充盈的资金,自然可以大刀阔斧的搞从前不能搞的网络游戏。   短短半年,能想象吗?公司搬了两次,从一开始的全公司20几个人,到现在200多个人,不见混乱,所有人都各司其职,有条不紊。   网络游戏,郑之南先从网页版本的开始,先让网友们适应这个款游戏,再在某个合适的时机,进行游戏更新,让大家下载到电脑上。   这些游戏都是和即时通讯的账号链接的,只要登陆即时通讯的账号和密码就能登陆游戏注册人物。   很方便,一点方便所带来的就是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在大家都在搞办公软件,和各种各样即时通讯的时候,郑之南已经在同步搞网页搜索功能和网页游戏,以及网络游戏也在研发中。   掌握住了游戏,就掌握住了大部分网友们,因为市场打开了,好处是数之不尽的。   陆知易的市场占有率就是这样被不知不觉挤压的。   陆知易从前没在意,现在再醒悟过来,想要赶超,一时半会也是不可能的。   他之前不屑,现在来不及。   而且这次的合作忽然就黄了,给他的打击太大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白家受到了这样的打击,总归还有些意难平,就把陆知易和秘书的照片还有那些录音都提供给了报社。   这事儿,陆知易还不知道。   他以为照片和录音白家已经还给了陆家。   但白父是商人,又怎么不会留一手。   儿子遭了罪,女儿也因为情伤郁郁不振,本来想安排女儿出国散散心,但因为儿子的事,他们全家都被禁止出国,也冻结了他们一部分的资金。   抬眼却看到陆知易还潇洒自在,心里怎么会不气。   就这么轻轻放过他,真是太便宜他了。   想想女儿,想想儿子,白父一点都不犹豫。   这么劲爆的爆料,报社怎么会拒绝?   立即刊登在了娱乐八卦上,财经新闻也不放过,毕竟陆家和白家也算是知名企业,一个儿子聚众吸毒搞淫乱派对被抓了,另外一个是白家的姻亲,原本是商界联姻,虽然听闻解除了婚约,可怎么都没想到陆家的大少爷竟然是同性恋,有婚约在身还和身边的秘书勾搭在一起,啧啧啧。   由此,前面白羌的事情让报纸大卖,杂志用写爆料的语气写了白羌各种有的没的事迹,有事实,也有虚构,各种添油加醋,杂志是出一本火爆一本。   紧接着就出了陆知易的事情。   又能热卖半个月。   连省外都知道了陆知易和他大舅子的“光荣事迹”,闹得全国上下人尽皆知。   陆知易的公司虽然失去了一个大单子,但还有机会奋斗,可怎么都没想到会被曾经的未来岳父给坑了一把。   自此陆家的所有产业都一落千丈,一蹶不振。   这个时候,大家还是很在意名誉的。   不是那种名誉毁了,还能照样赚钱。   所以失去了信誉的公司谈不下来合作,自然而然就会入不敷出,连银行贷款都不再那么容易的批复下来。   开公司,最忌讳的就是资金周转不灵。   有句话叫,墙倒众人推,仿佛眨眼的功夫,本来是业界领头羊的易安公司就这么沉寂了下来。   员工们眼看着这艘船前路飘渺,跳槽的跳槽,收集资料的收集资料,毕竟这样也能卖一笔。   郑之南看着陆知易一步步倒下去,陆家一步步没落下去。   无动于衷,毫无波澜。   除了说活该,他并不会怜悯一个富家公子哥的没落。   人渣啊。   有这样的连锁效应,作为被渣了的对象,他怎么可能会唏嘘会怜悯?   不存在的。   他没有那么好心。   他就喜欢看到恶心的人得到恶果。   白羌的案子重大,一时半会是结不了案的,吴队想要揪出来提供给白羌毒品的人。   这后面隐藏的可是一个毒品供应链啊。   他们还和缉毒大队的展开了合作。   京都分局刘队的事情也在郑之南律师的起诉下,被同行们注意到了。   本来白羌就是重点看护对象,和白羌有一丁点关系的人,他们都会着重注意。   因此刘队和白羌私底下竟然是朋友的事情被吴队和缉毒大队的人知道了后,这事儿直接惊动了警厅。   陈局长这段时间一直辗转反侧,他能感觉到郑之南的决心,特意想去见见傅杭。   可是傅杭的助理拒绝了他,说是傅杭正在休养中,不方便见客。   然后刘队就被缉毒大队的人过来带走了,逮捕令时直接从总警厅申请下来的。   直接越过了陈局长还有其他人。   这事儿已经不仅仅是刘队为朋友出气那么简单,很有可能发展成怀疑他是恶势力保护伞。   要严重的多。   当知道刘队被缉毒大队的带走后,郑之南彻底撒手不管这茬了。   反正后续肯定会越来越有意思,不用他再推波助澜,只需要看好戏就可以。   现在他要带着俏俏去见那个与他相似的傅先生了。   这段时间真的是忙到没空去想这件事。 第183章   郑之南的想法是, 等见完了对方,明天就送俏俏去幼儿园了。   大半个月都和他形影不离,还带她去了几次公司。   在去傅家的路上, 郑之南对俏俏说了明天要去幼儿园的事情。   俏俏这大半个月可把她美死了, 她就喜欢和郑之南待在一起。   就算是去公司, 郑之南在忙事情,她只要坐在沙发上, 抱着画板画画,也不会去哭闹说要郑之南陪她玩。   她只需要和郑之南待在一处就好,就觉得很开心, 也不会感到害怕。   所以郑之南突然说要送她去幼儿园,她还挺不愿意的。   伸着手要郑之南抱抱。   郑之南从右侧把俏俏抱在怀里。   他最近买了车,配了司机,这样方便一些, 京都夏天可热了,坐在车里吹着空调比较舒服,孩子也不遭罪。   垂眸看到俏俏一语不发, 低垂着脑袋的样子, 嘴角噙着笑, 捏了捏她的小脸说:“怎么了?想继续和爸爸在一起?”   俏俏轻轻嗯了一声, 然后靠在郑之南的胸口, 小手抱着郑之南的胳膊说:“不想去幼儿园。”这让她想起了那个中午, 她被一群陌生的人抱走……   郑之南不用想就知道, 俏俏还对那天的事情心有余悸。   他揉了揉俏俏的头, 用轻缓的语气说:“俏俏,爸爸想你知道,无论未来我们被分开多少次,只要你呆在原地,爸爸会破除万难,再次回到你的身边,无论是谁,也不会把我们分开,爸爸永远都会在你的身边,那天的确是爸爸有点事情,托那几个阿姨和小姐姐帮爸爸照顾你,现在你没有手机,等你有手机了,爸爸会提前通知你,意外太多了,现在你还不懂,但你只需要记住,爸爸一直都会陪在你的身边就好。”为了让俏俏不再对那件事惶恐,郑之南决定配合那个谎言。   现在孩子小,懂不了太多事情,那么就先用谎言安抚她。   等她大一点,想要知道更多,他会坦然的告诉她一切。   俏俏还太小了,只要明白一件事就好。   那就是,他会陪在小丫头身边一辈子。   只要小丫头还会需要他。   这种安抚的话,郑之南不止是今天说了,这段时间也在想办法让俏俏不那么恐惧那一天的事情。   一想到她红肿的眼睛,沙哑的嗓音,郑之南就觉得心肝都被人紧紧的攥住。   所以他没有放过任何一个参与到这件事上,让俏俏受到了惊吓的人。   人啊,他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   但他是极其护短,可以为了在意的人丢掉所有理智和三观。   旁人的生死,和他有什么关系。   伤害了一丁点,也要付出成倍的代价。   郑之南的声音很温柔,一字一字的落在俏俏的耳朵里。   她虽然还无法吸收所有的意思,可还是沉浸在了郑之南的嗓音里,那是一种让她觉得很安全的声音。   她轻轻地点点头。   郑之南说:“你在幼儿园,爸爸也放心,爸爸不能天天带你去公司,你看公司里,其他员工带小朋友去了吗?如果公司里全部是小朋友,爸爸的公司算是要完,而且可不是每个小朋友都像我们俏俏这么乖,俏俏想看到爸爸焦头烂额,公司一团乱的样子吗?”   俏俏闻言,露出个笑容,抬起头去看郑之南,觉得好笑的摇摇头说:“俏俏明天去幼儿园。”   “这就对了。”   “明天就能见到舟舟哥哥了。”   “对啊,舟舟都在盼着你,什么时候能去幼儿园和他玩。”   “俏俏明天就去!”提到舟舟,俏俏回答的更有力了。   郑之南亲了亲俏俏的额头说:“真乖,就知道俏俏最勇敢了,一会儿见到叔叔阿姨要记得问好,知道吗?”   “嗯啊。”   车子又行驶了十几分钟,终于来到了傅家所住的宅院。   傅家的宅子有些年头了,是曾经的法租界,被保护的很好,里面不富贵,看起来清爽优雅,透着别致。   车子停在大门口后,看到来人,自动锁自动打开,驶进去后,傅诚已经牵着舟舟来到了院子中,旁边还有傅诚的妻子唐婉怡。   看举止就觉得有礼有度。   郑之南把俏俏先抱出去,自己才走出来关上车门。   郑之南拎着买好的礼物,牵着俏俏走向走过来的傅诚。   傅诚看到礼品是茶叶和一些特产后,心里松了口气,他就担心郑之南破费,毕竟当初郑之南的事儿,他觉得自己挺多管闲事的,就算不告诉父亲和叔叔,郑之南也应该第二天就被放出来了。   他后来想了想,总觉得自己是不是太多此一举,给郑之南困扰了。   不过看到郑之南的神情,他觉得是自己想太多了。   虽然交谈的次数不多,但并不觉得郑之南有什么地方让他觉得不妥,挺坦荡的一个人。   舟舟好久没见俏俏,俩人一见面就乐的拉着手面对面蹦。   边蹦边耶耶耶的叫,唐婉怡和郑之南打完招呼后就牵着两个小朋友去里面吃水果。   傅诚和郑之南落后他们几步。   “我父亲和叔叔都在里面,听到动静估计也从楼上的书房下来了。”傅诚越看郑之南也觉得像叔叔,但有些角度又和叔叔不太相似。   比如说右边的侧脸,微微垂眸的时候,就没有那么像叔叔了。   正面看起来,就和叔叔很相似了,尤其是鼻子和那灿若星辰的双眸,再加上和叔叔年轻时相似的嗓音。   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和郑之南站在一起的心情了。   仿佛让他回到了小时候,站在叔叔旁边的那种充满期待的心情。   总之挺复杂的。   不过他绝对不是最复杂的那一个,因为一会儿父亲和叔叔看到了,肯定和他一样的心情。   妻子没见过年轻时候的叔叔,所以不如他这么激动。   傅杭见到郑之南的时候,比傅诚想象的要复杂的多。   他直接怔在了原地。   不是因为郑之南和他长得很像,而是这个年轻人身上不仅仅有他的样子,还有另外一个人的影子。   特别是侧脸。   而那个人是他心心念念到至今都没有忘怀的人。   他的爱人江霈。   如果紧紧和他像是巧合,那为什么他的身上还会有江霈的影子?   这种巧合未免有些让人无所适从。   是的,无所适从。   让他有一种荒谬的觉得这个年轻人是他和江霈的孩子。   可是这怎么可能?   当傅杭觉得恍惚,甚至脑海里都是江霈的一瞥一笑时,傅诚笑着对傅杭说:“叔叔,你是不是也震惊了?真的很像啊。”然后走过去和父亲说郑之南。   这个时候大家已经陆陆续续的坐到了沙发上。   俏俏和舟舟坐在舟舟的玩具区,一起玩玩具,笑声不时咯咯的传来。   郑之南看到傅杭恍惚的眼神,就知道,傅杭极有可能就是他这个世界的父亲。   只是现在还不能挑破,需要一个过渡。   所以他也微微诧异地说:“果然有些相似呢。”   傅盛之前只听儿子说过,这个人像,却没想到像到这个地步。   连声音也是极像的。   傅盛震惊完笑着对傅杭说:“傅诚竟然真的不是在侃我们,太像了。”   傅杭一脸苍白,定定的看着郑之南说:“你家是哪里的?”   郑之南风轻云淡的说:“我是养父母养大的,养父母家是x省的x市的青霖镇,离这里要20多个小时的火车才能到x市。”   “以前来过京都吗?”   “大学是在京都读的,毕业后回家待了两年,去年来的京都创业。”   “那是你的女儿吗?”   “是啊。”   “你成家的挺早。”   “不,我没结婚。”郑之南说这句话的时候轻描淡写。   傅家也不是没见过认识的人里有未婚子的,倒也没有多在意。   傅杭却越来越有些茫然。   他想从郑之南的话里找到一些和江霈和他有关的联系,可是这些话,让他更迷茫了。   完全和他还有江霈是完全没有交际的人生轨迹。   傅杭的脑袋一团乱,他时不时的就看一会儿郑之南的一举一动。   郑之南和傅诚说话的时候,傅杭端着茶杯,眼神瞥向郑之南的笑容。   之前觉得侧脸像,可现在看到了郑之南的笑容,郑之南又觉得这笑更像他的江霈了。   对了,江霈是孤儿,没准这是江霈流落在外的亲人的骨血,所以和江霈有些像。   可是……   可是怎么解释和他也像吗?   难道也是他亲戚的孩子吗?   江霈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亲人,他却是知道,他们家只有他一个孩子,父亲和母亲更是独生子,没有任何的其他近亲亲属,一些远的早没联系的人,也和他家的人长得不像。   这太奇怪了。   他直觉觉得对面这个年轻人和他还有江霈有一些联系。   可怎么都理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关系。   难道长得如此相似,真的仅仅只是缘分? 第184章   傅杭从不相信世界上有这样的巧合。   虽然他保持着自己的长辈身份,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可心里已经起了疑心。   为了和郑之南拉近关系, 傅杭从刚刚淡漠的态度一下子释放了出来。   他笑着跟郑之南像傅盛那样随意的和他聊天, 谈事业,谈现在的互联网, 他作为在国外生活了那么多年的人, 怎么可能不了解这些新兴事物,他甚至了解的更全面。   傅盛或许还有些不太了解,他可是完全明白这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傅诚和傅盛也明显感觉到虽然傅杭一开始诧异了下,但一直很平静, 还以为傅杭没有那么喜欢郑之南, 现在似乎没有之前那么绷着了。   其实他们没必要担心傅杭不喜欢这个年轻人, 傅杭的心胸远比他们想象中还要宽大。   他只是因为郑之南,想起了自己的爱人。   想起了太多往事。   然后就被郑之南为什么像他和江霈这一点给困惑住了。   他想不通,所以他想要知道更多。   郑之南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和傅家人聊天。   愉快的吃了午饭后,才带着俏俏离开, 当然不会忘记感谢傅杭在他这件事上出的力。   当时是吃完饭, 傅杭和郑之南在花园的树荫下散步。   郑之南对傅杭表达感谢。   傅杭听到郑之南提这个事情,摇了摇头说:“一开始我并不是因为你才想要去帮你,我是因为这个流氓罪的事情才想要帮你,我为了将这个流氓一样存在的罪名剔除刑法, 奔走呼吁了近30年, 新刑法发布那一天, 我一个人喝了很多酒, 我想到了我的爱人,我大概没有和你说过,你其实不仅仅和我有些像,再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觉得你和我的爱人也很像,尤其是你笑的样子,这让我更加觉得,废除这个罪名是多么有必要的事情。”   “你的爱人?”   “嗯”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傅杭笑了一下说,“说句你可能不爱听的话,看着你,让我有种,你是我和我爱人的孩子,这句话你可能以为我在开玩笑,等下次有机会了,我拿我爱人的照片给你看。”   “我理解你的心情,没事,你不用在意,既然这样有缘分,我还挺期待见见那位叔叔的,看照片哪里有看真人更直观。”   郑之南这句话像是一把冰刀,刺入了傅杭的心脏,让他又冷又痛。   他用一种自嘲的语气说:“真人是见不到了,也就只能见见照片。”说完,笑了笑。   郑之南的确没想到另外一个可能和他有血缘关系的人竟然已经不在人世。   不过想想也对,如果那位还在的话,怎么会让他被卖到那样偏远的地方,被郑家夫妇收养。   这样想的话,也理解为什么他会如此坎坷,没准另外一个人,比他还要坎坷。   “抱歉。”   “没什么抱歉的,他去的早,如果是刚知道他去世的时候,你这么说,我可能真的受不了,现在好多了,想起他只会想他比较多。”痛苦什么的,适合自己独自咀嚼。   郑之南简单的和傅杭聊了一些后,就带着俏俏离开了。   舟舟站在大门口对大门外的俏俏说:“俏俏,明天幼儿园见哦!”   俏俏奶声奶气地嗯了一声说:“好!”   回去的路上,郑之南问俏俏开不开心,因为和舟舟玩了一中午,俏俏更加不排斥去幼儿园了。   高兴的点点头。   问完话不久后,俏俏就靠在郑之南的身边睡着了,郑之南把她抱在怀里,看着窗外的风景,心里想着傅杭的事情。   这里面一定有很多阴差阳错,才在这么多年后,再次相逢。   他不用去细究这个过程有多少错过,也能猜得到这里面有多少悲苦和难过。   当郑之南离开后,傅杭久久无法平静自己的心。   他想了解郑之南更多事情,却又觉得冒昧的让人去将他差个底儿朝天,非常的不尊重人。   就在他犹豫不决时,翌日秘书拿了一个小箱子,对他说:“前段时间去外交部,那边的工作人员说,前段时间他们整理仓库,发现了一些因为你当初工作调动无法送达的信封,信封不多,还有一些个人物品,您看一下。”   当时傅杭没有太在意。   让助理把东西放到了桌子上。   他本来想去楼下走走再来看这箱子里的东西,但他顿了顿,想到信封,会不会也有几封江霈没寄到他那里的信封呢?   想到这个可能,傅杭心里一热,也不戴手套,不嫌弃会弄脏手,直接去拿那一摞已经被整理好的信封。   他一封封的找,真的让他找到了两封来自他们学校外寄出的信。   正是江霈的。   他看了看时间,那个时候他刚好被派去了一些比非洲还要偏僻的地区,他在国外,不仅仅要处理外交事宜,还要协助政府,帮助在海外的华人免于受到伤害。   那个时候有些国家并不太平。   人手也很缺,他当时年轻力壮,正是需要他的时候,常常被调配到各个地方,配合大使馆处理事情。   多则待一两年,短则待三四个月,都是很经常的事情。   有时候不确定他的地址,国内的信封都寄不出去。   流转来流转去,就直接留在了他国内的办公室。   他很少回国,回国了也不会去那个他根本用不上的地方,竟然耽搁了这么多年才重新交到他的手里。   但是这也算是一份来自时光的惊喜。   想到能够再次看到从未看的江霈来信,傅杭眼眶竟然有些湿润。   他找出眼镜,戴上后才小心翼翼的用小刀拆开了其中一封信,这封信比另一封早。   这封信,大部分是问他最近怎么样,在国外如何,然后透露出很想念他。   看到那句话的时候,傅杭忍不住对着信封说了一句:“我也想你。”   然后接着往下看。   只有一页,却让傅杭重温了很多回忆。   他拿出第二封信。   第二封信比较厚,有三页纸,甚至还有一张江霈穿着西装的黑白照,头发剪得很利落,不是在学校时的温润,眼眸中带了一些锐利,成熟了一些。   照片的背面写了拍摄日期。   照片看了又看,傅杭最后把照片放入到胸口那里的口袋里才认认真真的看这封信。   信的开头是——傅杭,我想你,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大概已经不在了,我原本想等你回来接我,可是身体出了一点问题,大概熬不住了,本来有件事想当着你的面亲口和你说,但因为身体原因,我想现在就告诉你。   我怀孕了,你相信我吗?是啊,我好奇怪,我竟然可以怀孕,如果不是孩子亲自从我的肚子里被取出来,我都不敢相信这件事。   但我知道,我说的话,你一定会信,对吗?   他长得和你很像,特别是鼻子和眼睛,看到他,你就会相信我的话。   没能带着他一起去接你回国,大概会是我最遗憾的事情。   孩子我交给了姐姐江媛,我告诉他们,如果照顾到你回国,你会给他们一笔钱。   帮我完成这个心愿,然后好好照顾他。   从一开始的震惊,到后来他的出生,你无法想象我是怎么度过的,但我很庆幸,我们有了他。   他是我们的孩子,我和你的孩子。   ……   信封很长,长到傅杭多少年没流过泪,瞬间泪流满面,他想到了郑之南,想到了因为无钱治病而离世的爱人,想到了这封信竟然在过去了几十年后才来到他的手里。   他想抽自己一顿,想冲过去质问江媛,为什么,为什么不告诉他,孩子的事情。   孩子……   傅杭拿着照片,想到他在信里说——这张照片是给你也是给他拍的,我怕他不知道我长什么样,你知道的,我没有什么照片,我也怕你不知道现在我的是什么样子,本来这身衣服是为了找到工作后穿着上班的,没想到只在拍照这一天派上了用场,拍照片真的好贵啊,本来也想拍一张他的照片给你看,但是囊中羞涩,思量来思量去,想着你们还能再见面,而我就没有这个机会了,就选择拍一张自己的照片,你见到他,多为他拍几张,帮我弥补一下。   帮我跟孩子说,我爱他。   也爱你。   字里行间没有一丝一毫的埋怨,就像是对傅杭说明天我们就可以见面了,去哪里玩,去哪里吃好吃的东西,不如去买一张磁带,一起听歌。   平静中透出看透生死的从容。   不畏生死,只是遗憾没能见到最爱的人。   “我好想再抱一抱你。”   “抱不了你,让孩子帮我抱一抱你,也帮我抱一抱孩子。”   “我爱你们。”   “傅杭,你是我此生最爱的人,我爱你,我爱你。”   傅杭泣不成声,他从椅子上滑落,跪在地上,哭得像个失去一切的孩子。   他想念他的爱人,他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与他错过。 第185章   小孩子往往是前面和你讲得好好的,真到需要他履行承诺的时候, 就忍不住想退缩, 毕竟是小孩子啊。   俏俏在上幼儿园之前和郑之南也聊得好好的, 去上幼儿园。   但郑之南送她去的时候,她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的不安和抵触, 最后舟舟跳了出来, 他今天早上特别早的就来幼儿园了。   看到舟舟,俏俏才勉强从郑之南的怀里下来了。   然后一步三回头的和舟舟走向自己的班级。   郑之南已经转身准备离开,忽然听到俏俏说:“爸爸,早点来接我!”她睁着大大的眼睛, 不让自己的泪水掉下来。   郑之南挥挥手, 对她说:“好, 今天爸爸第一个来接你。”这几天,为了让俏俏适应,他都会早点来接她的。   他的闺女还是很坚强的。   等郑之南坐上车离开,俏俏才回过身和舟舟去幼儿园吃早餐。   坐在桌子前, 俏俏揉了揉眼睛。   爸爸, 俏俏没有掉眼泪哦。   爸爸说,要做一个勇敢的人。   俏俏很勇敢。   郑之南去公司的路上,贺兰棠给郑之南打了个电话。   他语气有些不稳,虽然他极力想要稳住自己。   他说:“我们谈谈。”   郑之南猜到做亲子鉴定也该是时候有结果了, 所以不意外今天贺兰棠会和他打这个电话。   说实话, 虽然他有百分之六十的想法是, 俏俏一定是贺兰棠的。   但是他真的挺担心作者搞一个神来之笔, 不是贺兰棠的。   那他到时候见面可就不好收拾局面了。   毕竟他信誓旦旦的告诉对方,俏俏也是你的女儿。   有些文出现神展开的情况,他也不是没听说过,什么天上下陨石全部都死了,什么第二天世界末日,死光光了,什么,啊,作者成太监了,文没办法更了,也太监了。   他这已经是第十一个世界了,保不齐就遇到了一个神展开的是不是,他是比较未雨绸缪的性格,喜欢把事情的走向多想几个可能,然后提前想好对策。   如果中午和贺兰棠见面的时候,贺兰棠告诉他,俏俏和他没有血缘关系,那他就只能用失忆大法来含糊过去。   不然还能有更好的办法?   不然还能换个攻略对象?   反正好感度已经因为他进了拘留所的事情飙回到了比之前还高的程度。   85了都。   贺兰棠跟他表白,他还没正面回复。   只是……   如果在以前,郑之南还是挺有信心能继续攻略贺兰棠,可出来了一个奇葩的好感度可以降下来的玩意儿,弄的他心烦意乱的。   如果因为亲子鉴定的事儿,贺兰棠的好感度又下降了,他就日了系统。   用思想日。   结束了上午的工作后,郑之南去了和贺兰棠约好的会所。   会所也是贺家旗下的产业,会员制,很安静私密。   郑之南在服务员的带领下来到了贺兰棠所在的包厢。   仿古风,比较雅致写意的装潢,让人的心随着小型流水池而慢慢平复下来。   小水池里还有小小的荷花荷叶,很美观。   贺兰棠坐在中间的茶座上。   说是茶座,设计的够大,另一部分是用来放餐点的。   正值用餐时间,贺兰棠看到郑之南后,伸手示意他坐,然后把菜单递给他。   “我们先吃饭,吃过饭再聊。”   郑之南也是这个意思,他可不想聊完了没胃口吃饭。   他打量贺兰棠的神情,想获得一点信息,但贺兰棠这会儿看起来还算稳,没有透露出其他信息给他。   他默念一句,随遇而安,顺其自然,点了几个菜,贺兰棠接过菜单后,加了几道。   整个用餐的过程其实比较安静,聊也是聊公司的事情。   贺兰棠公司郑之南的公司发展的越来越好。   郑之南说:“也有你的一份力,不然也不会蹿升的这么快,还这么稳。”   “上次的事情谢谢你。”贺兰棠说的是股市的事情。   之前股市迎来了低潮,不是郑之南提醒他,让他提前抛,少说也要亏个一两百万。   虽然这点钱他也不是很看得上,但能减少一些损失,这份心意他还是领。   对于郑之南在股市上的天赋,他只有佩服的份儿。   郑之南擦擦嘴说:“举手之劳,不用这么客气。”他除了告诉贺兰棠他对股市是自学成才,也没有别的办法解释,毕竟文科生,上学的时候根本没接触过这方面的知识,忽然就在股市里运筹帷幄起来,只能用离开的这两年,在家看了很多这方面的书来解释了。   茶足饭饱,郑之南知道正事儿要来了。   贺兰棠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亲子鉴定,放到被收拾干净的桌子上。   刚刚内敛的神情不复存在,眼眸里都是迷茫和不解。   他对郑之南说:“这是鉴定报告,我分别在两家鉴定机构做了,显示的结果是我和俏俏有血缘关系,是父女,但也和你有血缘关系,我们都是他的父亲,这是……为什么?”贺兰棠搞不懂,他甚至觉得自己这段时间是不是精神出现了问题,一度怀疑检测结果是自己看错了,出现了幻觉,不然正常来说,怎么会是这样的?   而且他可以肯定自己没和女人上过床。   更不可能是他和郑之南同时和一个女人睡过,就算他们俩和某个女人一起睡过,要生也该是生个双胞胎,一个他的,一个郑之南的,这还算能解释一点,怎么可能一胎里有他和郑之南两个基因在里面?   这太奇怪了。   难不成孩子是郑之南生的?   可能吗?   不可能的事情。   郑之南放下茶杯说:“因为俏俏是我生的。”   贺兰棠整个人都呆滞在原地。   “?”   郑之南点着头说:“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俏俏的确是我生的,由吴宴亲自操刀。”郑之南说完,从包里面拿出来一部DV。   把里面的一部摄于他做剖腹时的视频放给贺兰棠。   视频没有拍的那么血腥,只拍到了吴宴做整个手术的全过程,没有对着伤口拍。   这个视频一开始是原主要求吴宴拍的,他怕自己出现人身意外,到时候吴宴不好和产生疑问的人们解释这是为什么,万一他死了的话,视频的内容可以为吴宴洗脱罪名。   贺兰棠看着视频里,穿着手术服,戴着帽子口罩手套的吴宴一脸严肃的做麻醉,经过一阵等待后,吴宴拿起手术刀,一个划开肚皮的动作后不久,他从郑之南的身体里掏出了一个哭声响亮的婴儿。   因为是局部麻醉,躺在床上的原主神情还算清明,他很平静,吴宴没时间给孩子做清洗,取出来后就放到了一旁准备好的保温箱里,戴上呼吸机,然后继续开始给郑之南做缝合工作。   整个过程都是吴宴一个人在做,等到忙完了郑之南的缝合工作,给他换上准备好的吊瓶,才开始把保温箱里的婴儿抱出来做清洗工作,洗掉身上的血黏黏的液体,包裹好后抱给郑之南。   视频里,吴宴说:“是个女儿,很可爱。”   其实画面里的婴儿因为刚生出来,脸皱皱的,说不上多好看,但大概在大人的眼里,只要孩子身体健康来到这个世界就好,好不好看也只能排在健康之后。   看到这个,贺兰棠直接怔在了原地。   他就算看到了整个过程,也有些发懵。   毕竟男人生孩子,这种事从未出现在过他的人生里。   “这是……什么……原因?”   郑之南说:“不用怀疑我是双性人,我的身体各项检查都是男性身体,没有任何异样的,至于你问我什么原因,大概只能问问我的亲生父母,他们或许知道,但你也知道的,我只有养父母,我的亲生父母是谁,我也不清楚。”郑之南说话从不拖泥带水,非常干脆,语气也非常的平静。   虽然郑之南知道自己为什么能生,因为遗传啊,但这个时候也只能装不知道。   毕竟傅杭那边还没有和他相认,他贸然剧透,用一种什么都知道的样子和贺兰棠说一些他本该不知道的,会显得很怪。   贺兰棠端起茶杯说:“这太不可思议了。”   “你不觉得我像个怪物吗?”郑之南轻笑了一声。   贺兰棠喝了一口茶后,放下杯子,闻言眨眨眼睛说:“为什么会觉得你是怪物?我觉得你很厉害……对,就是厉害!”太厉害了,也太神奇了。   贺兰棠这么接地气的回答,还有眼神里并不是嘲讽,而是真的觉得神奇和牛掰的样子,郑之南语气淡淡地说:“因为我刚知道自己怀了孩子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一个怪物。”   贺兰棠伸出手去握住郑之南放在桌子上的手说:“不,我并不觉得你是怪物,其实在我确定了我的性向后,我就已经想好了,我这辈子都不可能为了要自己的孩子去找个无辜的女人结婚,更不会去找代孕,既然不结婚不代孕,也不会有自己的亲生子,所以早就想好了,就这样在这个充满枷锁的国家过自己的独身生活,与你相识是个意外,俏俏的到来更是一个意外中的意外,我很庆幸你当初没有抹杀掉这个孩子,毕竟……我们那个时候……”并不熟,甚至也并不美好,带了一些别的性质,没有那么纯粹。   郑之南垂眸笑了笑说:“其实一开始我也不是很愿意生下俏俏,当时没有想那么多,但吴宴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担心贸然流产会对我的身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因此一来二去,才走到了剖腹生下她这个地步,在这个过程中,我能感觉到她的变化,从没有动静到后面会踢我,这个过程奇妙到我从抗拒到后面也开始接受她的到来。”   贺兰棠不会去指责郑之南一开始想打掉俏俏的想法。   毕竟他不是郑之南,又怎么知道他当时的心情。   那一定不会是个很愉快的过程。   他带入了一下自己,就觉得,会疯的吧,正是因为贺兰棠自我代入了下,他就更加觉得郑之南当初的不容易。   那个时候生完孩子,应该是刚毕业吧,绝对是最艰难的时候。   而他却一无所知。   甚至还在气恼被他耍了。   贺兰棠想到从前,语气不由有些感慨和惆怅说:“如果时间可以倒流,真想从头到尾都陪在你的身边。”和你一起度过每一个艰难的,让你觉得痛苦的时刻。   相逢恨晚,太多遗憾和错过。   郑之南想,那个时候并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原主沉浸在和陆知易分手的痛苦里,还有身体的异样让他神经敏感,变得压抑崩溃。   那个时候就算贺兰棠出现在那样的原主身边,可能故事就是另一个方向了。   现在其实一切都刚刚好。   不早不晚的重逢,不好不坏的接触。   “现在看着俏俏一点一点的成长,我也会庆幸,还好当初没有继续坚持,不然就无法拥有像小天使一样的女儿了。”郑之南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都是满足的神情。   贺兰棠握着郑之南的手,看着微微垂眸感慨的郑之南,他说:“之南,我们在一起吧,让我留在你和俏俏的身边,和你们成为真正的家人。”   郑之南听到系统的提示音,好感度在这个过程中一点点突破到了90。   他知道他需要加把火。   反握住贺兰棠的手说:“当一个丈夫容易,当一个父亲可没有那么容易。”眼神里都是调侃。   贺兰棠眼神坚定地看着郑之南,然后逸出一声笑说:“那还请当了父亲的某人多多指导。”   “有个实习期,实习期间表现不好,会被毫不犹豫的辞退。”郑之南一本正经的对贺兰棠这样说。   当他说完,看到贺兰棠的笑容时,系统的提示音再次响了起来。   系统:好感度 5,目前95。 第186章   这个DV是吴宴交给郑之南的, 说是现在用不上了, 毕竟一开始是为了保全他,郑之南才让拍的, 现在可以作为一份纪念礼物, 还给郑之南, 郑之南看了后觉得对于如何跟贺兰棠如何解释,这个更为直观。   加上亲子鉴定和DV,解释起来会轻松很多。   和贺兰棠说清楚讲明白这件事后, 郑之南和贺兰棠一起待到2点才离开,各自回各自的公司, 处理正事。   故事常常到这里就差不多要结束了,可对于郑之南来说,这只是他在每一个世界的开始。   毕竟故事虽然到某个点就可以结束了,可他是要在每个世界生活到死的。   有老死。   有病死。   有意外而亡。   不死不休。   贺兰棠在离开之前, 主动提出周末可不可以去郑之南和俏俏那里。   他是想趁休息时间,多多和“老婆”孩子培养培养感情。   哪一个都是宝,哪一个都很重要。   郑之南欣然同意。   当然要给贺兰棠制造机会, 让俏俏可以接纳他。   美满的故事,自然是要有一个皆大欢喜, 俏俏如果不能接纳贺兰棠, 又怎么算得上是皆大欢喜。   约定好了周末一起聚会后,贺兰棠高高兴兴的离开了。   郑之南下午提前结束工作, 前往幼儿园去接俏俏。   他答应的事情, 是一定要做到的。   说早一点就早一点。   其实郑之南的事业越做越大后, 能抽出来的时间越来越有限。   太多事情需要他来操控,指引。   他是一艘船的领航人。   有些合作和项目,他不到场会显得不重视对方。   随着郑之南公司的越做越大,易安这个本来刚刚冉起的新星就这么陨落了。   陆氏破产了后,易安也是风雨飘摇,郑之南为了达到一个讽刺的效果,弄了一个收购小组,前往易安谈判,决定收购易安。   当初陆知易可是带着人去了轻风,信心满满地表示,可以收购轻风,打的旗号是为了帮轻风有更好的发展。   不知道自己的人去易安的时候,陆知易是什么心情。   陆知易应该不会拒绝,因为没有人愿意收购易安,而他是陆知易唯一的救命稻草。   不,不算是救命稻草。   他并不会给陆知易一个让他满意的价格。   他只是为了嘲讽他,羞辱他才让人去收购那破公司的。   不去想陆知易这个渣男,郑之南现在更多的是想傅杭那边的情况。   而傅杭呢?   他跪倒在地上,哭得整个身体佝偻在一起,慢慢趴伏在地上,惊动了傅诚。   傅诚回来,本来准备上楼去洗澡换衣服,结果就听到了来自叔叔书房里传来的声音。   那声音悲伤到他头皮发麻,感到无措。   因为他能听出来这是叔叔的声音。   他连门都没敲就直接打开了书房的门,看到的就是一向睿智从容,甚至优雅的叔叔狼狈的跪倒在地,他的脸趴伏在双手上。   失声痛哭。   那哭声是如此的绝望,让他感到阵阵心惊。   “叔叔!”傅诚伸手扶住傅杭的肩膀,然后冲着门外叫佣人。   “云姨,让小张把车开出来!”   他话音刚落,被扶起来的傅杭就吐出了口血。   傅诚从未因为什么事情而感到害怕,看到地板上的血时,他知道了什么是恐惧。   他搀扶着傅杭往外走。   生怕再晚一步去医院,叔叔就要出个什么好歹。   傅盛听到动静,刚从花园里走上来,就看到情绪崩溃,一脸泪水,嘴角还有血的弟弟,狼狈到让他整个人都呆滞在原地,然后立即就走过去帮着傅诚扶着傅杭。   “你叔叔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忽然就咯血了?”   这个时候,接到通知的司机,还有就在傅家的傅杭的助理也闻讯而来。   看到傅杭咯血,立即说:“肯定是胃溃疡又犯了,之前有次在国外的时候,也是熬到没时间吃东西,饮食不规律得了胃溃疡,还咯了血,需要立即送往医院!”   几个人开了两辆车,没再多说什么,去了医院。   去的是公立医院。   到了医院的时候,傅杭已经有些昏迷,嘴里一直念叨一个名字。   别人不知道是在念叨谁,但傅盛却知道。   他念的是江霈的名字。   “江霈……我回来了。”   “江霈,对不起。”   “江霈……你还在吗?”   “江霈……”   傅盛看到弟弟这样,心就跟针扎的一样。   他想到他曾经看过的一本书,书里的一句话,让他记到现在。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所谓情深不寿,便是说,爱一个人爱到深处必会损伤自己,爱太深,思太切,命不长。   正因为这句话,在傅杭刚刚失去江霈两年后,他就和妻子一起安排了几次相亲,但傅杭都不配合,没有参加,甚至因为他们的举动,本来就甚少回国,后来几乎就定居在了国外。   因为傅杭的态度太坚持,也不想让女孩感到难堪,他们就不再为傅杭张罗,然后就到了现在。   他一直以为,愿意回国的傅杭,是渐渐地走出了江霈的阴影,愿意面对国内的一切。   却没想到,他竟然到了现在,还在惦念着那个年轻人。   是的,年轻人……   在他的眼里,江霈的离开,让他永远成为了一个年轻人,他的容颜不再衰老,永远都是二十几岁的模样。   傅盛看着弟弟被推进急诊室,看着还仍在心惊的儿子。   缓缓坐在了走廊里的休息椅上。   他捏了捏眉心说:“你叔叔为什么哭,发生了什么事?”   “我回来的时候,他就在哭,旁边是一些信,我太着急了,没来得及注意信的内容。”   傅盛坐在椅子上说:“你回去,帮他整理一下,顺便看看信封上是谁的名字,就不要看信的内容了,那是属于你叔叔的东西,你只要告诉我信是谁寄得就可以。”   等傅诚离开后,旁边傅杭的助理回想刚刚傅盛说的话,迟疑地说:“是因为今天那箱子我送过来的东西吗?里面有一些书和一些之前没有送到傅先生手里的信。”   傅盛挥挥手说:“不是你的问题,是他的问题。”说的是正在急救室的傅杭。   傅杭的确是因为上消化道性溃疡才咯血的,是突然恶化,才导致了咯血。   看傅杭的情绪,应该就是崩溃的状态,引起了恶化,导致了这一结果。   等傅杭推出急诊室后,挂着吊瓶的傅杭已经陷入了睡眠中。   药物作用,让他强制进行休息,进行身体机能的恢复。   好在傅杭除了胃溃疡这个毛病,其他器官都好好的,身体也因为保持锻炼,很健康,恢复起来虽然没有年轻人快,但也绝对比同龄人快。   知道没什么大碍后,傅盛整颗心才算放下来。   傅诚整理完,果然看到信封上写得是叔叔念叨的那个名字。   这应该就是叔叔当年的爱人写给叔叔的信吧。   难怪叔叔会那么痛苦悲伤。   忽然就理解了的傅诚没多说什么,整理好信封,放在抽屉里,拿了几套叔叔换洗的衣服后,再次回到了医院。   傅杭是第二天醒过来的。   傅杭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出院。   傅盛不同意。   他说:“我知道你惦记着他,但你也不能不要命啊,你怎么就这么犟呢?他知道了难道就不难过?”这个他,自然是江霈。   提到江霈,傅杭才算冷静下来。   傅盛说的对,他得保证自己身体没问题,不然怎么去质问江媛,怎么和孩子相认。   他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孩子是怎么度过这么多年的。   为什么小小年纪就有了孩子?   当时他没有在意郑之南的未婚子,以为是和女孩恋爱没有做好错时,但现在看来,的确是没做好措施,可孩子不一定就是女孩的,也极有可能是郑之南生的。   他可是江霈生下来的,有极大的可能遗传江霈的能力。   那么,作为单亲爸爸的郑之南,他的另一半呢?   俏俏的另外一个父亲呢?   想到这里,傅杭就觉得自己的心被弯刀刨开了血窟窿,凉飕飕的灌着冷风。   太疼了。   想一想就觉得疼。   他从不是个爱流泪的男人,可想到他的爱人,他的孩子,他们所遭遇的一切,傅杭就觉得痛不欲生,悔恨,愧意似海。   可他得养好身体,才能不再半途倒下。   想到这里,傅杭坐起来的身体慢慢靠了回去,他闭上发红的眼睛。   傅盛已经从儿子那里知道,弟弟这样是因为江霈。   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江霈还能这样让弟弟痛苦。   这种痛苦,就像是忽然被激发了出来。   原来,从前弟弟的风轻云淡,只是将那份痛压制起来了吗?   因为两封信,再次将尘封的一切挑了起来。   就在傅盛猜测,两封信的威力这么大吗?   傅杭对傅盛说:“哥,我和江霈有个孩子。”   傅盛觉得自己耳朵有问题。   什么叫他和江霈有个孩子?   “什么意思?”傅盛脸色平静。   “上次那个来我们家的年轻人,可能是我和江霈的孩子。”   “你是不是病糊涂了,你和江霈怎么可能有孩子?江霈又不是你女的。”   傅杭睁开眼,轻笑了一声说:“等我处理好这件事,你看到鉴定报告就会知道,这个世界上也有男人可以生。”   “你真的是——”   “哥,我的话,你不信吗?”他信江霈。   “我一向都信你的话,可你现在说的事情,实在是荒谬。”除非江霈是双性人,这倒是有可能的。   “那到时候就拿检测结果说话。”   傅盛看到弟弟这样,眼神忧虑,可是郑之南的确和弟弟很像,而且依稀能从郑之南的某些角度,看到江霈的影子。   没准还真就是弟弟的孩子。   “你的意思是,信里江霈和你说,你们有个孩子?”   “嗯。”   “那孩子呢?为什么你这么多年都一直不知道?”   “这份信没有寄到我手里,江霈的姐姐江媛隐瞒了这件事……”   “他姐姐……”   “我怀疑她姐姐根本不知道,那是我和江霈的孩子,所以才这么胆大妄为,把孩子送人了,对我隐瞒了这件事。”这个时候,傅杭想的还是,江媛有可能把孩子送人了,他怎么都没想到,江媛和他的丈夫会把孩子转手卖了出去。   他低估了人性。   等傅杭出院已经是一周后的事情了。   他直接去了江媛的家。   当时是白天,孩子们在学校,江媛看店,丈夫去打牌了。   看到突然出现的傅杭,江媛立即站起来说:“傅杭怎么来了,也不提前打个招呼。”傅杭不是一个人来的。   他身边加上助理,还有另外四个人,虽然穿着便服,但一看就是保护傅杭的军人。   傅杭挥了挥手,让其他人守在外面,走进小超市。   他气势逼人,从前因为江霈,他收敛了锐气,但现在,他不需要再收敛。   江媛看到一脸冷峻的傅杭,不怒自威,心里有些惶恐,嘴唇张了张,不知道该继续说点什么。   傅杭背着手,站在隔着柜台的江媛说:“江女士没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吗?”   “什……什么话……”江媛紧张的开始整理柜台上的零食。   傅杭笑了笑说:“一些你忘了告诉我的事情。”   江媛听到这句话,吓得一屁股坐回到了椅子上,双眼瞪的大大的,像是见到了鬼一样。   傅杭看到江媛这样,心里暗恨,当初为什么要被表象迷惑,为什么要因为她是江霈的姐姐就优待她,没有多想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如果不是那封信,他可能这辈子都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孩子。   这事儿过去太久了,就算要查,也要先从江媛这里得到一些线索才好开始调查,不然也就只能像个无头苍蝇那样乱转。   孩子是江媛送出去的,那么多年,早已物是人非,又如何知道交给了谁。   傅杭只有亲自过来问江媛。   当江媛再次站起来的时候,傅杭冷笑了一声说:“请原原本本的将所有事情都告诉我,不然……江霈的面子我大概也不能给了。”就算不给江霈面子,他也不会怪我。   涉及孩子,他会原谅他的。   江媛知道傅杭神通广大,再挣扎也只会让傅杭越来越厌恶他们。   可是孩子又不是傅杭的,他也不能过多迁怒他们吧。   抱着这种心情,江媛把当年的事情一点点的告诉傅杭。   傅杭在听到江媛说:“因为孩子长得乖巧漂亮,对方特别满意,给了我们一点红包,不多,只有五万块。”另外一些钱由中间人扣下了。   但那个时候的几万块,已经不是小数目了。   傅杭听到红包,还有五万块这几个字的时候,气得浑身颤抖,眉头紧紧蹙起,他握紧拳头,几乎是一个字一个的问出来。   “孩子被你们卖到了哪里。”   “你也要体谅我们的家庭情况,我们家本来就穷,还要养两个孩子,加上江霈的孩子,家里根本养不起,与其让他们跟着我们受苦,还不如为他找一个吃得饱穿得暖的好人家。”   “我问你,孩子在哪里。”   “在x省x市的什么镇!”   “青霖镇?”   “对对对,青霖镇。”江媛没想到傅杭早就知道,心里更不安了。   想到外面的人,她真担心一会儿冲进来把她的店砸了。   傅杭不会让人砸了他的店。   他要收拾一个人,不会用这么粗暴的方式,他会用文明的方式,一点点让他们知道什么是绝望。   也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后悔的滋味。   不知道是他傅杭的孩子,就不能考虑一下这是她弟弟的孩子?   拿着钱的时候,就真的没想过江霈的音容相貌吗?   午夜梦回,不会感到害怕吗?   你可是江霈唯一的亲人,除了我以外,他唯一信任的人,我真的为他感到齿冷。   体谅你们的家庭,无法养育第三个孩子,可为什么要卖掉,宁愿你找个近一点的人家,也不愿意你拿孩子去换钱。   仿佛害怕看到他一样,将他卖得远远的。   就真的没有私心吗?   傅杭问到了中间人的信息后,一语不发的转身离开。   头都没有回,根本不屑再看一样被男人操控的失去自我的女人。   “其实原本我是不愿意送人的,只是你以前也看到了,我男人他脾气很差,留着孩子,只会害了孩子,我无能为力啊……”   傅杭坐在车内,想起这句话,忍不住叹了口气,这声叹气里有无奈,也有怜悯。 第187章   得到了中间人的资料, 想要查证准确的信息就简单的多, 虽然中间人早就搬家去了外省,可这并不妨碍他们深入调查。   不出一天的功夫, 晚上傅杭就得到了完整的转手过程, 其实转手的过程并不复杂, 也没有出现很多其他中间人。   也与他想的十分吻合,中间人20多年前脱手的那个孩子,就是被转手到了青霖镇郑家。   看到这里, 傅杭靠在椅子上,久久不语。   他甚至都不敢想象, 曾经那个来道谢的年轻人是自己的孩子。   他当时去了拘留所,以普通人的身份对陈局长那里敲打了他一番。   确保他不会被故意折腾,却没有去亲眼见一见他。   甚至带他出来。   他一想到自己错过了多少次,就腮帮酸涩到想要打自己的脸。   明明可以早点与他相认, 却一次又一次的擦肩而过。   傅杭揉了揉眉心,对助理说:“搜集证据,举报那个中间人, 依法处理。”如果中间人只是顺手帮了江媛和她男人一次,从此不再干这种事儿, 傅杭或许就不会过多纠结他在里面起到的身份, 但都过去了这么多年,这人竟然还有记录显示在暗箱操作, 买卖孩子。   虽然有的是孩子的父母亲自交给中间人转手。   可这样是违法的。   冒着锒铛入狱的风险也要干这种不义之财, 傅杭作为公职人员, 又怎么可能让他继续活得潇洒自在。   中间人只是第一步。   江媛以为卖掉孩子,就可以拿着钱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守着老公和孩子。   简直天真。   能撺掇她干这种背信弃义事情的男人,以为是可以值得交付一生的人吗?   你天天在家守店,进货,做家务带孩子,对他唯命是从,你男人除了打牌之外,可对你有过什么助力?没有助力罢了,拿着家里的钱,养着另外一个女人。   江媛啊江媛,如果你当初帮了你的弟弟,就算自己养不了,早点将孩子的事情告诉我,或许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我还会看在江霈的面子上帮衬你一二。   但现在,除了要为你揭开那层看似美满生活的外衣外,就是让你知道,孤立无援的滋味。   江媛的男人隐瞒的好,但有人故意挑拨出来,一切都会翻天覆地。   是个人都会护短。   你让我的孩子,与我分离,我便以牙还牙,让你尝尝这种滋味儿。   所有事情都有条不紊的安排了下去后,房间空空的,天渐渐暗下来,傅杭没有去开灯。   他坐在黑暗的房间里,看着窗外暗蓝色的天空,因为太阳已经落下,刚刚还是粉紫色的天空已经转变成了幽幽的暗蓝。   正如傅杭现在的心情。   他可以理智,甚至无情的安排任何事情,可当这些事情处理完之后,他却不敢去想关于郑之南的任何事。   他更不敢就这样走到郑之南的身边,告诉他,我是你的父亲。   他怎么有脸说得出来。   他不敢,也不能。   要他如何解释,他这么多年之后才出现在他的身边,与他相识,让他经历了坎坷,有了美好的未来后,才出现呢?他甚至都不需要他也可以过得很好。   傅杭手里有一份关于郑之南的资料。   里面收集到了他这二十多年,都经历了什么大事件。   傅杭希望他是快乐的,可是打开资料,看到郑之南走出那个偏远的小镇,来到大学后,他本该为他感到开心,甚至欣慰他的努力得到了回报。   可是这份资料里接下来就出现了一个让他不悦的名字。   陆知易,虽然从前他没注意过这个人,但近来可是名声大噪,臭不可闻,竟是儿子的初恋?   其实资料上并没有写两人可能是恋人,只是说大学期间,郑之南和陆知易关系比较好,是很好的朋友什么的。   但是傅杭看完后面的资料,不禁握紧了拳头。   越看越皱眉。   资料只是找到了大致的资料,傅杭并不知道俏俏是贺兰棠的。   他看到郑之南和陆知易分开后,儿子毕业后就抱了个婴儿回了老家。   这一待就是两年多才回到京都,至于在老家发生了什么,因为消息闭塞,不得而知。   然而就是在京都这近一年的转变。   随后郑之南的信息里也出现了贺兰棠的名字。   贺兰棠参与到了轻风公司的投资,成为了第二大股东。   并且进来和郑之南来往频繁。   这个贺兰棠是儿子的新恋人吗?   傅杭并不关心贺兰棠这个人,他现在在意的是儿子早早就怀了孩子,这一看就是遗传了江霈的基因,不然没有女友,孩子难道是从石头里崩出来的?   由此他猜测,陆知易和儿子在大学时恋爱交往,然后陆知易辜负了儿子,这个念头刚在他的脑海里出现,他就看到了轻风公司最近的动向是去收购易安公司,傅杭紧绷的情绪终于有了一丝缓和。   看来他的脾气,和江霈没差,和他也没差。   睚眦必报,以牙还牙。   这样很好。   傅杭一点都不觉得这样有什么问题,被人欺负了,一味忍受并不会显得你善良,是窝囊,比起窝窝囊囊的看着别人潇洒,自然是把对方踩在脚下更舒心。   虽然看着这孩子过得很好,可以完美的调和事业和孩子的问题,可傅杭不管怎样还是会觉得遗憾。   特别是他还没有和儿子相认,儿子的身边就出现了新的男人。   虽然看简略的资料,贺兰棠很在意儿子,甚至在陆家的事情上也动了手脚。   可傅杭这位忽然成为老父亲的男人,则更想在儿子的心里有一席之地,但现在不仅没有一席之地,那地儿已经有了别人。   他就对贺兰棠有些微词。   这大概是因为,他怎么看,都觉得儿子如此优秀,配得上任何人,贺兰棠算什么。   还有一层原因是,他不保证,自己和郑之南相认,郑之南就会原谅他,与他相认。   这是双向选择,不是单项的。   他没有决定权。   所以他不安,他惶恐。   他闭着眼睛在心里问江霈。   “接下来我该怎么做?我要不要去打扰他现在美好的生活。”傅杭怕自己的出现,是给郑之南添堵。   一想到这里,傅杭就难受的脑袋隐隐作痛。   一时竟想不出来该怎么做。   傅杭这边调查的清清楚楚,却近亲情怯,不知该怎么做,另一边的贺兰棠则终于等来了周末。   其实他和俏俏虽然是父女,可除了血缘关系外,父女俩并没有真正的好好相处过。   傅杭在不安,贺兰棠也在不安。   他知道所有的感情都不可能来的无缘无故。   俏俏也不会因为他是他的父亲就对他热络起来。   小孩子懂什么亲人不亲人,他们只会在生活的点滴中,感受那个谁是对他最好的人。   俏俏的小小世界里,郑之南便是她的全部,因为郑之南陪她最久,带她最好,这种长久的相伴,自然会成为她最依赖的人。   对于家里突然多了一个叔叔,俏俏还是有些好奇的,除了好奇,便没有其他情绪了。   贺兰棠第一次主动亲近小孩,还是这么小的孩子,颇有些无从下手,跟在郑之南身后问东问西。   “你在给她做什么?”   “辅食,不然一会儿要饿了。”   “不是吃过午餐了吗?”   “小孩子吃的少,饿得快,有时候要加餐的,而且在长身体,需要更多营养补充。”   “我来帮你吧。”不知道该怎么和专注画画的俏俏相处,贺兰棠来到厨房准备越俎代庖。   贺兰棠无语的看一眼说是要来和女儿培养感情的贺兰棠。   把切菜的活交给他说:“那你把这个切了,我来把白贝蒸蛋放到蒸锅里。”   白贝蒸蛋是俏俏最近的新宠,之前郑之南给她做过一次后,从此念念不忘,隔三差五就要吃上一碗。   在搅匀后的鸡蛋里加上白贝提鲜,再来一点葱花和酱油去腥,蒸个几分钟,一碗美味又软嫩的白贝蒸蛋就出来了。   贺兰棠看到郑之南在弄蒸蛋,忍不住说了一句:“我也挺喜欢吃蒸蛋的,你给我也弄一碗吧。”   听到贺兰棠尽量风轻云淡的话,郑之南忍不住笑出了声,然后点着头说:“好。”   贺兰棠看郑之南一直在笑,停下切菜的动作说:“你别笑,在家我都不说我喜欢吃蒸蛋,这不是看见你在这里做,又没有外人,我就没忍住……”   郑之南想象了下贺家的家庭聚餐上,几个小侄子吃着美味的蒸蛋,贺兰棠凝住眼神深深地望着蒸蛋,但又为了表现自己成熟冷峻的一面,绝不对他们说,我也想吃,隐忍的同时,心里又馋到不行,笑得更厉害了。   他笑就是没想到,贺兰棠看着挺成熟,举手投足也非常符合文中的霸道总裁形象,竟然喜欢吃蒸蛋。   吃蒸蛋也没什么,竟然不好意思在人前表现出来。   偶像包袱还是蛮重的啊。 第188章   郑之南和贺兰棠确定了关系后, 好感度就卡在了95这个地方,他来了这么多世界, 一直都知道,好感度每次到了最后, 是最难往上升的, 因为感情已经是最好的状态了,两人的感情都是最充沛的时候, 等过了那个确定关系的激动劲儿,感情或许还会平淡下来,所以要想让好感度再往上升,需要一个契机。   这个契机是什么。   郑之南暂时想不到,也没有为难自己。   因为比起贺兰棠的好感度, 他知道他还有另外一个线要走。   就是傅杭这条线。   他等傅杭了半个月, 那边终于出现了动静。   舟舟周六过生日, 傅诚邀请他和俏俏参加舟舟的庆生会。   俏俏比郑之南还早一步知道,因为舟舟提前三天就开始跟俏俏念叨,说周六要来我的生日会。   俏俏就记住了。   郑之南知道时, 那天是周四。   郑之南跟贺兰棠说了周六有活动,要带俏俏去参加她同学的生日聚会,让贺兰棠不用往这边跑。   贺兰棠本来星期三就开始盼了,结果却被突然告知要待家里, 周日才去,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毕竟是俏俏的同学, 学校里的小伙伴, 对方都邀请了,总不能为了他谢绝对方的好意。   周四和周五的晚上,郑之南带着俏俏去商场里给舟舟挑选生日礼物。   最后敲定了一个非常梦幻的水晶球,华丽漂亮,里面有一个骑着独角兽的小王子,红红的脸,微微垂下的眉眼,天真纯净。   确定好了礼物后,郑之南让包装好,周六那天,俏俏起床就跑去看那份礼物。   似乎很喜欢的样子。   他把这个信息透露给了贺兰棠。   贺兰棠会意。   当郑之南10点半带着俏俏和礼物前往傅家的时候,贺兰棠则跑去商场,给俏俏挑选水晶球。   俏俏的水晶球,和她的小脸差不多大小,贺兰棠则很大气,直接挑了一个比俏俏选得礼物更大更漂亮的,也非常的少女心,是一个穿着粉色裙子,和俏俏一样的学生头,坐在一只大大的充满灵气的鹿身上,摇晃一下,还有亮亮的小星星。   打包好,贺兰棠心情不错的回了家。   贺兰棠自从回国后,就一直是每天忙得见不到人影的状态。   但现在倒是变了。   上次他跑去让他大伯责问流氓犯的事情后就隔三差五回老宅这边。   从一开始的一周七天见不到人影,变成了,工作日回家吃晚餐,周六日不见人影。   今天周六也是早早的出去了一趟,以为要星期一才回来,结果上午出去,下午就拎着一样东西回了家。   看颜色,不像是给男孩子的,倒像是给女生的。   贺兰棠已经28了,像他这个随时的年轻人,大多数都结婚了,甚至孩子都上幼儿园了也一大把。   贺兰棠的母亲乔林芝看到儿子拎着打包好的粉色包装的礼物,满眼都是笑,迎过去问:“这是给谁准备的礼物?那个姑娘?”   贺兰棠但笑不语,含糊了几下,抱着礼物就上了楼,把礼物放好了,洗完澡才下楼。   乔林芝不死心,继续追问,“怎么神神秘秘的。”   贺兰棠挠了挠头发靠坐在沙发上说:“不是给哪个姑娘,是给一个小宝宝的。”   这一听,乔林芝的笑意消失不见,眼神幽怨。   贺兰棠浑不在意,说:“不是早和你跟我爸说过了,我不喜欢女人,喜欢的是男人,我爸这个老古董都接受了,你怎么还不死心想给我安排女孩子,你是想把人家女孩推入火坑是不是?让我取个不会碰的女人,你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那是你不知道女孩子的好,相处相处就会喜欢上的。”乔林芝思想守旧,比之贺兰棠的父亲更甚,自从儿子坦坦荡荡的在家里出了柜后,年轻一辈的都支持他,年纪大的,那些叔叔阿姨,伯伯伯母也不好说什么,她是吵了闹了,他父亲也说了他,可这家伙直接直接飞到国外,好久都不不回国。   最后还是他父亲先软了下来,想把儿子安抚住,再慢慢调整。   结果调整着调整着,孩子爸反倒被儿子给调整的不那么抗拒儿子找个男孩子过日子,只剩下她孤军奋战。   “你怎么都这么大了,还这么不成熟。”   “妈,你可别再提了,再提我敢现在就飞到国外,再也不回来。”   贺兰棠从小就是孩子王,说一不二,父母的话,也只是听一听,该怎么处理自己的事情还是怎么处理,从小到大都非常有主见,上了初中后,他就基本上自己解决自己的事情,不让他们两个插手。   所以,贺兰棠说这话,乔林芝是信的。   闻言也就不再提了。   她可不想儿子再一出去就是那么多年。   就算心里颇有怨念,也只能由着贺兰棠“胡来”。   比起乔林芝的软反抗,贺兰棠的父亲贺兰清就淡然的多了。   他本来就比较淡漠的性格,也不爱关太多年轻人的事情,贺兰棠喜欢什么,只要不杀人放火干些犯法的事儿,他都随他去,既然他喜欢同性更开心,那就喜欢吧,反正是他的事儿,他怎么舒服怎么来。   贺兰棠去书房想和一向通情达理,不爱“管太宽”的父亲说一说自己的恋爱情况,进去就看到父亲拿着报纸在看,他本来没在意。   刚坐到父亲所坐的单人沙发对面的沙发上,就看到他拿起的报纸背面,正对着他的版面上有一张黑白照片,有几个字。   介绍了照片上的人。   外交官傅杭,那块版面上也写了傅杭的履历表,非常的漂亮,让人敬佩,几乎每次外媒富有心机的回复,他都能化解,甚至暗讽回去,这都是小事,是锦上添花,他其他大事件上也办得很漂亮,是新生代登场的年轻外交官们学习的榜样。   新闻内容并不能引起他太多注意。   吸引他的是照片上的傅杭。   太像了。   和郑之南太像了。   贺兰棠忍不住站起来,一言不合就把正在看最后一个豆腐块版面的贺兰清手里的报纸给抽走了。   “爸,让我先看一下。”   “……”贺兰清保持着拿报纸的姿势看着对面抽走报纸,翻个面,重新坐在沙发上的日子。   贺兰棠看着照片上的贺兰棠,想到了那份郑之南的资料。   上面说,郑之南现在的父母只是他的养父母。   和郑之南如此相似的傅杭,会不会和郑之南有点血缘关系呢?   就算不是父亲,也绝对是近亲吧。   毕竟如此相似,郑之南的父母只是养父母,这不能不叫贺兰棠多想。   有些人,看到可能觉得只是巧合。   不是普通人,如贺兰棠,立即就想到无数种可能。   这太有可能了。   他看完报纸后,立即折起来,拿在手里说:“这报纸太好看了,给我吧。”   “……”贺兰清放下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没说话。   贺兰棠看父亲淡淡的神情,知道他不在意,这才说自己的正事。   “我谈恋爱了。”俏俏的事情,他准备等他和俏俏熟络一些后再慢慢告诉家里。   “哦。”贺兰清对于儿子谈不谈恋爱,并不关心,又不是给他谈,操心孩子的婚姻大事,不如自己找点事儿干,喝喝茶下下棋不比去操心孩子的感情问题要自在的多?   贺兰清从不爱给自己寻麻烦。   贺兰棠笑嘻嘻地说:“你不反对吧?”   “你恋爱了,你自己做主,我反对不反对重要吗?”   “那你帮我开导开导妈,你老婆,别让她老是操心我对象是男的还是女的。”   “她也就念叨念叨,又不会真的去做什么,就算真的反对,你会去听她的?”   “那你是她老公,你安慰安慰她,我不是日子过得更舒心?”   贺兰清起身,背着手走到书桌前,端起旁边放着的茶杯,喝了一口说:“我要是不帮你呢。”   “那我就告诉她,你偷喝酒的事情,咱俩就一起不痛快呗。”   贺兰清瞥了一眼贺兰棠,抿抿嘴没说话,仿佛这茶特别好喝的样子。   贺兰棠说完后,优哉游哉地站起来说:“那我就不打扰你喝酒了,我回我房间了。”他进来看到他爸一本正经的坐在沙发前看报纸就知道肯定有猫腻。   他在书房里有什么猫腻,他从小就知道。   那茶杯看似是保温茶杯,其实是两层的,上面他冲泡的茶叶茶,下面一层装得是酒。   翌日,贺兰棠抱着礼物,拿着报纸风风火火的去找郑之南。   因为有郑之南的指点,俏俏看到大大的水晶球,特别喜欢,还主动冲贺兰棠绽放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   当俏俏抱着贺兰棠送的礼物回房间玩的时候,贺兰棠神神秘秘的对郑之南招招手。   郑之南给他倒了一杯水,坐到他旁边。   “干什么?”   贺兰棠没立即拿出报纸,而是问郑之南:“之南,你好不好奇你的亲生父母是谁?”   “怎么忽然这么问?”   “大概是想更加了解你?”贺兰棠皮了一下。   郑之南被逗笑了,虽然他昨天去傅家就知道了一些事情,但还是配合着贺兰棠说:“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所以才这么问?”   贺兰棠搂住郑之南说:“果然我的之南是世界上最聪慧的人,嗯,的确是知道了一点点线索,所以想问问你,你要是不想知道的话,我就不说了,反正你现在一切都很好,有我,还有俏俏,知不知道亲生父母也并不是那么重要。”   “你说吧,我听听。”自始至终,郑之南都很平平,不急着要知道内容,也没有多抗拒,就像是这件事和他并没有什么关系似的。   贺兰棠用头蹭了蹭郑之南的脸颊说:“好。”   他蹭完,郑之南往旁边挪了挪。   他不是要表现抗拒啊什么的,主要是因为家里还有个小朋友,这么肆无忌惮的搂搂抱抱,怕影响到孩子,要是只有两个人,就没什么可担心的。   贺兰棠也知道郑之南在考虑什么,其实他也是看俏俏没在客厅才敢这样,所以郑之南往旁边挪了挪后,他也就保持着距离。   在没有和俏俏介绍他真正的身份时,他会保持适当的距离,不让孩子不安。   毕竟孩子那么小,许多事情都不明白,解释的话,也解释不清,反倒会让孩子觉得混乱。   与其这样,还不如暂时什么都不说,就让孩子以为是普通的叔叔就好。   贺兰棠看了看郑之南不像是佯装坚强,这才拿出特意带过来的报纸。   他没插手到这件事上,深入的去调查郑之南的身世,毕竟这是郑之南的事情,他贸贸然插手进去,总有些太不尊重郑之南的意愿,就算要查,也应该是征得郑之南的同意,才会去查。   所以他才先来问问郑之南。   他是把郑之南当成平等的个体,而不是自己的下属,完全不管他的意愿,自顾自做决定。   恋爱中如果发现变成了上下属,只能一方必须得听从另一方的,那这恋爱百分之九十都是有问题的。   当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当他没说。   贺兰棠拿出报纸,递给郑之南,指了指报纸上的傅杭说:“你看,他叫傅杭,之前一直在国外,去年年底才回来,我随便估算了一下你的年龄和他出国的时间,觉得对的上,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你看他的容貌,是不是和你很像?虽说光靠外表像就说你们可能是父子有些牵强,但如果从这上面调查一下的话,没准会有一些收获。”如果郑之南想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的话。   就在贺兰棠琢磨的时候,郑之南看了看报纸抬眸对旁边的贺兰棠说:“不用了。”   “啊?”不用了?是不想找父母,还是有别的意思?   贺兰棠有些没明白。   然后就听到郑之南把报纸叠好放在桌子上。   “我已经知道我的亲生父亲是谁了。”   “知道了?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你最近有见什么人吗?”这段时间周末他都陪在郑之南身边,没见什么人啊。   郑之南拍了拍贺兰棠的腿说:“昨天,我去了傅家,傅杭的家。”   “你……”   “傅杭是舟舟的二爷爷,之前我被拘留的时候,舟舟的爷爷也有帮忙疏通,那个时候他还没见过我,只是因为他这些年来一直对流氓犯这个罪名非常反感不满,从舟舟爸爸那里知道我的事情后就去帮了我一把,后来我就带着俏俏去感谢他,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可能是那个时候见到我,让他起了疑心,调查了一些当年的事情,昨天我带着俏俏去为舟舟庆生,在宾客都散了后,他与我说出了当年的真相,过程之曲折,事情之复杂,如果说我在没有见到他之前,还对他们有所埋怨的话,在知道了那些阴差阳错后,便没办法叫自己继续埋怨他们,比起我,他更加苦,让我不忍苛责,他与我另一个父亲相恋后,因为要出国公干,需要两三年才回来,在此期间发生了一些事情,我还在上学的父亲有了我,后来生下我生了病去世了,他回来的时候,见到的只有一座坟,而我被父亲的姐姐转手卖到了青霖镇,在郑家夫妇身边长大……而他从此孤身到现在,也未有过任何爱人……”几句话把当年的曲折简简单单的束缚了出来。   如果傅杭在他旁边,听到他这淡淡的语调,大概会再次想到江霈。   他们太像了,为人处世,一言一行,融于血脉。   贺兰棠却怔在原地,这看似平静的话语里却是数不尽的心酸和困苦。   如郑之南所说,活着的人要比离开的人更加痛苦。   更何况,傅杭到现在都孤身,此生只爱郑之南的另一个父亲。   而亲生子却被人专卖到了离他十万八千里远的地方,如果郑之南不考到京都来,很有可能一辈子父子都不的相认相见。   造成这一切的人,简直可恨。   昨天听到所有真相的郑之南不知道该是怎样的心情,贺兰棠好几次都差点忍不住想去将郑之南揽在怀里,但又顾忌还在卧室玩的俏俏忽然出现。   “你一点都不恨他们吗?”   “要怎么恨?他们比我苦多了,我虽然被转手卖到了养父母身边,但他们并没有苛待我,反倒尽心尽力的培养我,想我成才,这里面固然有私心,可我的确是被他们竭尽所能呵护着长大的。   除了在感情路上坎坷了一些,可谁年轻的时候没爱过人渣呢?那都是过客。   说到这里,郑之南慢慢握住贺兰棠的手,看着他说:“如果不是他,我又怎么遇得到你。”仿佛陆知易是他们之间的红娘。   系统:好感度 1,目前好感度为96。   郑之南说这些话的时候,想到了傅杭发红的眼眶,愧疚的神情,还有无法言表的悲伤。   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头发还都是全黑的,非常精神,第二次见到,已经布满了丝丝银发,不足一个月,这里面的变化让他瞬间苍老了许多。   要说恨,不如去恨贪财忘义的江霈的姐姐,江媛。   但那是上一辈的恩怨,用不着他插手,傅杭就处理的妥妥当当。   其实郑之南这样淡然,不如说他还没有那种深切的代入感,他在这件事上更像是一个旁观者,他听了傅杭和江霈的故事,以及原主儿时遭遇的故事,然后对比哪个更惨后。   还真不是他更惨。   在他眼里,注定痛失所爱和孩子的傅杭才是最惨的那一个。   既然他不是最惨的,要怎么去恨一个老人。   他甚至都快要忍不住同情傅杭。   所以他不忍心为难傅杭,何况在两人素不相识的时候,他还帮过他。   这事儿复杂,也复杂,简单也简单。   端看他是个什么态度。   他的态度就是,不必执着,看淡一点,毕竟有更好的生活在等待着他,沉浸在不甘中,传递负能量,有什么好处?   只会让爱他的人感到难受,甚至不安。   他不想俏俏不安,不想让身边的人成为他的垃圾桶。   后来,郑之南从傅杭那里知道江媛被丈夫抛弃了,她的丈夫带着小三生活在一起。   但这不是结束,只是开始。   没多久,小三卷上他所有的家当跑路了,而因为赌博把房产证抵押的江媛丈夫因为没钱还债,最后把唯一的房子给卖了出去。   孩子被送到了乡下的爷爷奶奶家,从“城里人”过上了“乡下仔”的生活。   江媛年纪大了,轻松的地方不招她这样的,最后去当了保姆。   她老公则一无所有,在一个冬日的夜晚,醉倒在路边,从此没有再醒过来。   当了保姆的江媛为了给闹着要好玩具好书包的孩子买礼物,铤而走险偷了雇主家的东西,最终被雇主发现,报了警。   江媛坐了牢,因为偷的东西太贵重,已经达到了刑事犯罪。   那个中间人也在傅杭的人和警方的配合下,获得了应有的罪名,无期徒刑。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郑之南知道书中的世界,恶人坏人都会得到应有的报应,所以这些结果,他一点都不意外。   他唯一比较操心的事情只剩下好感度。   只剩下4点好感度,竟然怎么都没动静。 第189章   一开始, 郑之南以为是自己没和贺兰棠“正式”在一起,所以这4点比较难, 这是他当时唯一能想到的。   7月初,俏俏放了暑假, 他们俩一起带着她飞到国外, 去迪士尼玩,这是之前郑之南答应俏俏的事情, 本来之前只有父女俩,现在有了贺兰棠加入,拎包拍照,更省心了。   三人不仅逛了迪士尼,还去了其他地方, 整整玩了一个月才回来, 回来的时候这仨人都黑了一层。   郑之南说这叫美黑, 挺健康的,俏俏还小,还没到在意皮肤黑不黑白不白什么的, 就是全程下来都特别开心。   感情都是处出来的,贺兰棠对她百依百顺,有这么一个叔叔在身边常常刷存在感,爸爸还在旁边支持, 俏俏这块小冰山也慢慢的融化了。   经常会叔叔叔叔的叫, 为了给贺兰棠制造机会, 郑之南现在慢慢的会叫贺兰棠有机会了去接俏俏放学, 和老师交代过的。   等暑假结束,俏俏就要上大班了,时间真的是匆匆而过,让人抓不住,只能跟着往前走。   中间郑家一家三口还去傅家聚过餐,虽然不是那种一相认就特别热情的互动什么的,但一起坐下来吃吃饭,闲聊一下,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   只是傅杭稍微不那么爱搭理贺兰棠。   因为他知道了俏俏的另一个爸爸不是陆知易,而是贺兰棠。   这中间有多曲折,傅杭没问过儿子,这毕竟是他的私事,但总归当初是意外怀孕。   而孙女当初的到来也应该不是被人期待着出现的。   其实比起知道俏俏是贺兰棠的,傅杭觉得……比是陆知易的要宽心那么一点点。   但总归还是有一丝隔阂,碍于在他和郑之南没相认的时候,人家俩人就在一起了,他更不好说什么讨人嫌的话。   但他性格也直,不感冒就是不感冒,一个劲儿的对孙女和儿子好,没有刻意去冷待贺兰棠,但这样区别对待,自然还是透着点冷淡。   贺兰棠理解这种心情,就好比他们从美国回来,他带着之南去家里,他妈妈当时也挺别扭的,当时俏俏在傅家和舟舟一起玩,也刚好陪陪傅杭。   他就和家里说了要带男朋友回去吃饭什么的,其实意思就是见个面。   忘了说,贺兰棠的妈妈是傅杭的粉丝,非常喜欢他,每次新闻上出现傅杭的身影都要坐在电视机前目不转睛的看完每一秒。   然后就会忍不住双手握在一起说:“好英俊哦”当然,每次说完,还会再加一句,对旁边的老公说,“当然,我老公最俊了。”那个时候还不太流行说“帅”,形容一个人长得好看,男的大部分是用“英俊”或者“周正”这样的词儿来形容。   所以本来还纠结儿子竟然都带男朋友回家了,老公不说就算了,还表示了支持,她就挺难受的,但看到的却是和偶像年轻时一模一样的脸,懵了。   特别是,贺兰棠说他父亲就是她的偶像傅杭时,更懵了。   然后就……出乎意料的变得热情起来。   还把贺兰棠给推到了一边儿。   不禁让人感慨一句,偶像力量大啊。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她今天一整天都因为这事儿特别难受,要是早知道,儿子对象是偶像的儿子,她说什么都要亲自做两个菜,而不是只让阿姨来做!   贺兰棠被拍了一肩膀,然后就看到和郑之南打完招呼,匆匆忙忙走去厨房的母亲背影,对旁边的郑之南说,“我妈性格比较多变,你不用觉得奇怪。”   “没,伯母挺可爱的。”   “哈哈,你是除了我爸第一个说我妈可爱的哈哈哈哈。”   乔林芝一开始的确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个男孩,准确的说,男人,但是看到和偶像一模一样的脸,还这么年轻,她就一点都不觉得难以接受。   甚至还觉得,挺好的。   反正要找个男朋友,那这个男朋友她觉得顺眼多了。   不仅仅是顺眼,乔林芝的内心是极其满意的。   后来郑之南见完家长,乔林芝还撺掇贺兰棠凑个时间,两方父母见一见,想把日子定下来什么的。   很积极。   贺兰棠和贺兰清都无情的戳破她的真面目。   “你就是想见你偶像。”   乔林芝端起面前的果汁,没否认。   一举两得嘛。   有什么问题吗?   其实见家长是过了暑假后的回去,他们当时从国外回来后,郑之南就把也渐渐开始依赖贺兰棠的俏俏交给了贺兰棠,自己孤身回了一次青霖镇。   他之前说要给家里在县城买房子,自然要履行承诺。   郑家夫妇以为儿子还在当老师,估摸着暑假是要回来的,所以并不意外儿子回来了。   只是回来后,竟然告诉他们,没有在当老师,和同学一起开了个公司,现在公司运转的不错,回来给他们在县城买房子什么的。   俩人受宠若惊。   其实郑之南要是在开公司之前和郑大福说和同学一起开公司什么的,郑大福会第一时间阻止,甚至说一些,当老师有编制,才是铁饭碗,而且稳定,找对象也有优势。   但儿子是先斩后奏,且有了大出息,他就无法再说什么,毕竟能赚到钱,谁会拒绝钱到口袋里?   “好,你有信心,我们就支持你,你要是急用钱,就不用给我们买房子。”   “买一个吧,就算你们现在还想住在青霖镇,但是过夏过冬想去城里住,也可以去住一阵子,再给你们买个车。”车不用太好,代步工具而已,主要是怕买的太好了,有点关系的人都以为郑家发了横财,来借钱,或者骚扰他们,郑之南不想他们被骚扰。   俩人都被郑之南说服,毕竟这是儿子的一份心意,想对父母好,父母不会多强硬的拒绝。   主要是他们从儿子的眼神里看得出来,儿子不缺这点钱,那他们就放心了。   郑之南买的是精装的二手房,新房还得装修折腾很久,精装的二手房早就晾晒完毕,和新的没什么区别,而且他挑的这地段,左边是广场,右边是商场,是城里的中心地段,中心地段一般很难重新开发出新房子,要买新房,位置就偏了。   买好后,只换了个木地板和新的墙纸,家具买了套新的,就齐活了。   买好,装好,就请俩人去看了看,然后离开之前,把钥匙给他们了。   拿着钥匙,郑大福心情那叫个激动。   他当初从农村出来,跑到镇上,就是不甘心一辈子在地里当个农民,靠天吃饭,太累了,也不想下一代当农民,就来到了镇上,到了镇上,他就想有一天能住到城里,当城里人,出门就是百货商场和超市,道路平坦,没有泥泞。   没想到老了老了,儿子帮着实现了。   郑之南走之前,给郑家夫妇买了代步车,类似于车中的老人车,方便操作,自动档,和骑电动摩托车没啥大区别。   车买了,就得学车考驾照,郑大福年轻的时候就敢拼敢干,老了也自然不服老,为了学车,请忙完农活的子侄辈过来看店,他和老婆去城里,一呆就是大半年,终于把驾照拿到了手。   郑之南把该安顿的安顿好后,就回了京都。   要两位老人远离故土,远离熟悉的人和事去外地陌生的地方,对他们来说挺难的,他也不强求,俩人怎么开心怎么来。   家里安顿好,就得安顿自己的事情。   都这么久了,床早上了,好感度也不过只增加了1点。   还剩下3点。   死活就是涨不上去。   郑之南到了年底的时候,公司放了年假,他某天清晨从床上醒过来,终于想到了一种可能。   会不会是他没生孩子的缘故?   毕竟是生子文,当初生俏俏他没体验过,贺兰棠也没亲自感受过,在旁边陪着。   所以无法感动到他,所以最后这3点是他得再生个二胎吗?   贺兰棠虽然没说过,甚至从前也已经表示过做好了永远都当不成爸爸的想法。   可他是因为性向的缘故,才觉得没必要去骗女孩子给自己生孩子。   但现在他能生,如果再来个二胎,肯定能刺激到他。   越想越觉得有可能是这个原因的郑之南调整心态了很久才接受了这一现实。   虽然想通了,但不代表就要立即实施。   反正每个世界都是一生,未来时间长着呢。   生孩子急什么。   等到他30岁的时候,再说吧。   郑之南30岁之前也做了其他的实验,还真就不长那最后三点,他不得不实施之前的想法,在30时生第二个属于他和贺兰棠的宝宝。   这个时候,两人都是成熟的个体,也有完全的心里准备。   所以不似之前那么意外的有了一个小宝宝,这第二个宝宝是在他们都有意识的结合下才出生的。   在生下宝宝的那一刻,郑之南听到了垃圾系统的提示音。   系统:好感度已达百分百。   郑之南在心里鄙视的说了一句,垃圾系统,够鸡贼。   当孩子满月的时候,郑之南把自己曾经买的几处地皮,当然现在已经翻了几番,赠予了郑惟宜小朋友,待她成年后,这价值无法估计的几处地皮,都将是郑惟宜小朋友的成年礼物。   爱一个人,当然是想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予对方。   他可不会做那种,有了儿子,就把女儿当成泼出去的水,什么房子车子全部都是儿子的,然后对女儿说:“爸爸爱你,这还不够吗?”所以你问我要东西,说为什么都只有弟弟的,就是不孝顺,贪财,白眼狼。   够个屁,就是重男轻女,垃圾。 第190章   江霈从医院里出来, 看着化验单, 慢慢吁出口气。   本来想在医院的长椅上多坐一会儿,却想起来家里的孩子来。   他毕业后自己租了个单间,很狭小,放得下一张单人床, 还有一个小桌子,做饭在走廊, 上厕所有公厕。   本来拿到毕业证该找正式的工作了,却在去面试的路上昏了过去, 被人送到医院,身上本就不多钱, 垫付了药费, 想想奶粉钱和房租钱, 江霈没敢继续在医院,醒过来后,江霈就离开了医院, 拿着缴费单,医生告诉他两天后要记得来医院拿化验单。   所以今天他把孩子再一次托付给了隔壁的林姐,林姐上晚班,下班回来睡到中午, 然后晚上9点再去值班,郑之南恰巧利用这个时间来拿化验单。   本来没在意, 结果医生告诉他是肿瘤, 最好是做手术, 做手术要花好几万,他身上满打满算也就几千块钱的应急钱,哪里敢做手术,何况做了手术,孩子这段时间该怎么办,又能问谁借这么多钱。   医生看出来江霈为难,想了想说,先药物治疗,看看情况。   药物治疗比做手术便宜很多,但拿了两期的药,也用去了两百多块。   他当初做兼职,一个月也才300块钱,,两期药就花去了他快一个月的薪水。   江霈肉疼,安慰自己,和做手术比起来,其实已经很好了。   江霈不想花钱做公交车,慢跑着回到了那破旧的筒子楼,先回去把药放下,江霈才去敲林姐的门。   林姐很喜欢小孩子,把宝宝照顾的很好,听到是江霈回来了,抱着小宝宝去给江霈开门。   知道他是去医院,在把孩子给江霈的时候随口问了一句。   “医生怎么说?严不严重?”   江霈不喜欢让人担心,笑着说:“没什么大问题,按时吃药就好。”   “那行,我也要收拾一下出去吃点东西了。”   “好。”   挥别了林姐后,江霈回了自己的房间。   虽然窄小,但也被他收拾的很干净,旁边放了个摇床,很简易,是在二手市场买到的,放在桌子旁边,挨着床。   把不怎么爱哭的宝宝放到摇床上,江霈关上门,脱掉外套,把暖水瓶里的水倒出来半杯,一边冲奶粉,一边逗床上的小宝宝。   “爸爸回来了,饿了吧?这就给你冲奶粉。”   孩子虽然是个意外,可既然已经决定生下来,他就做好了照顾他的准备。   当初意气风发,觉得自己有这个能力将他照顾的很好,可那天的晕倒,让江霈知道了什么叫做残酷。   他有能力可以把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可身体却不允许他这么做。   而孩子的未来又该如何,他竟然无从得知。   已经很久没有收到傅杭的信了,告诉了他新地址,也没有收到回信,江霈一度以为是不是信件漏了,傅杭的信还是寄回学校了,导致他毕业了还隔三差五跑去学校的收发室,收发室的大爷都和他很熟了。   想到这里,江霈告诉自己不要沮丧,既然有药可以治疗,就先吃药看情况,他这么年轻,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绝对不会这么轻易的被打到。   至于傅杭,一定是有什么事情绊住了,没关系,没准过几天就收到回信了。   这样想的江霈重新露出笑容,把冲好的奶粉放在一旁,晾一下再给宝宝喝。   然后自己坐到床边,轻轻摇着小床,看着里面儿子明亮如宝石般的眼睛。   他真想当面跟他说:“你看,这是我生的,厉害吧?我们的孩子,是我们的。”   从最初的震惊,到后来的接受,这个过程,虽然艰难,但他很庆幸,他坚持下来了。   孩子无辜纯净的眼神望过来的时候,他有一种赎罪感,仿佛曾经的抗拒被他的眼眸消融了,孩子救赎了他。   你是我的意外,却成了我的最爱。   天真的以为按时吃药,一定会有好的结果,在江霈找到新工作,拿到第一笔1000块钱工资的时候,再一次给了他沉痛一击。   他以为肿瘤会被控制住,新生活马上就来了。   复查后,医生不乐观的告诉他,最好是立即做手术。   这个时候,物资匮乏,大家的口袋里都不见得有几万块,他又怎么可能有,又怎么可能去问身边人借到这几万块。   他问医生:“能不能再药物控制一段时间,我刚找到新工作,如果让我工作的久一点,涨工资后,没准能凑够手术的前期费用。”   医生点着片子说:“再拖下去,手术能做,但也没了成功率,浪费钱。”越拖越浪费。   这个时候,脸上已经透着青白的江霈第一次有了万念俱灰的感觉。   原来万念俱灰是这种滋味。   你以为要开始新生活,结果生活轻轻摇了摇头,你的一切就都毁了。   我有爱人,有孩子。   可爱人不在身边,孩子年龄尚小。   我不能死。   可我怎么也才能不死?   姐姐生活本就艰难,怎么好意思对她说借钱。   想到他刚毕业的时候,姐姐殷切的眼神,江霈闭了闭眼。   他是孤儿,没错,他从不觉得自己就比别人差了。   可这个时候,江霈也开始羡慕有家人可以依靠的人。   孤儿代表了孤独。   因为身体一如不如一日,工作效率大大降低,在拿到第二个月的薪水后,公司方面提出了解聘,因为还在实习期,没有赔偿金这一说法。   拿着薪水,越来越瘦的江霈路过了一家时光照相馆。   他想起来,自己除了一学生照,还没有照过一张照片。   看看身上的西服,江霈走到了照相馆,照了平生第一张照片。   他想,他不能亲口告诉傅杭孩子的事情了。   他该再写一封信,告诉傅杭一切。   照片不能第一时间拿到,照完相后,江霈回到了出租屋。   放下东西,去楼下孙奶奶那里接孩子回来。   孙奶奶平日除了给家人做一日三餐,没有旁的事情,能赚点外快,家里人也支持。   何况楼上的年轻人一表人才,多与对方接触接触,也不是坏事儿。   接了孩子后,郑之南抱着孩子回到出租屋。   因为回来之前,孙奶奶喂过一次,江霈温柔的将孩子放到摇床上,抽出抽屉里的信纸,开始写信。   一边写,一边抽空摇一摇摇床,听到儿子的笑声。   江霈继续在橙色的台灯中,一笔一划的将自己的近况,还有一些遗言交代清楚。   仿佛不是要离开这个世界,只是在交代即将出远门的事宜。   谁都不知道江霈真正的内心是怎样的。   他甚至写完了以后还自己审视了一番,看完后露出个满意的神情,将信封折好,装进信封里,贴上邮票,写好地址。   第二天,江霈去取照片,然后把照片上写下赠言和日期,装入信封。   拿着信封的江霈,抱着孩子,将孩子的东西都收拾好,一个大包裹,里面有奶粉,奶瓶,衣服鞋袜,还有尿布片。   出去后,把信封投入到邮筒里,坐上了一辆公交车。   他独自一人的时候可以走路,带着孩子,自然是想他舒服一点。   把孩子托付给姐姐后,江霈把身上的2000块钱交给姐姐。   然后也将自己的病情告诉了她。   做好这一切后,他去医院买了止痛药。   虽然身体行将就木,但江霈打算利用最后的日子,只要自己没彻底的倒下,他准备先找个短工来做,能为孩子攒点奶粉钱,就多攒点奶粉钱。   他如最坚韧的藤,就算身体正在被侵蚀,可还是努力的把枝条伸向阳光。   他没有掉一滴眼泪。   因为他知道,眼泪没有用。   眼前的事情最要紧。   在人生最后的一个月里,靠着止痛药的江霈工作了27天才倒下。   这27天,他赚到了足足600多块,打两份短工,超出负荷,却也做到了。   他把身上所有的钱,包括这600块全部交给姐姐江媛,他知道之前的给的钱支撑不到傅杭回来见宝宝,也担心姐姐被自己的孩子拖累,所以被解聘后,拖着病体坚持了最后一个月,又赚到了600块,然后把身上剩下的所有积蓄都交给姐姐,只希望她能坚持一下,傅杭还有一年回国,只要坚持一下,傅杭会回来补偿你们。   听到姐姐的应声,江霈才放心的离开。   似乎有感应,当江霈离开的时候,江媛怀中一直很乖,只要吃饱就不会乱哭的宝宝,忽然就哭了起来,焦躁不安的哭声,让人心中疼惜。   ——傅杭,你是我此生最爱的人。   ——我先去,我等你,不要着急,过好这一生再来见我。 第191章   从前郑之南觉得每个世界都很漫长, 但是似乎现在习惯了, 只要不是太差劲的世界,让人不那么难过,时间就会过得很快,快到眨眼睛, 就重新来到了虚幻之境。   郑之南看着进度条又加了120点,离目标越来越近, 心情越来越好。   恨不得立即做到第二十个任务,然后再奖励1000点。   做齐10个任务, 就能获得1000点,平均下来差不多跟做9个困难任务差不多了。   怎么能不叫人期待。   郑之南在选择模式的时候, 这次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疯狂模式。   休息够了。   该做点高奖励的任务了。   这次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世界, 什么样的故事。   在选择了疯狂模式后, 郑之南在等待接收任务奖励时,系统说了这样一句话。   系统:如果不要任何信息进入疯狂模式,则疯狂模式的任务点可从600点, 上升至1000点。   不要任何的人物信息,不要任何的大纲内容,然后任务完成,获得1000点的任务点。   这个力度大到郑之南根本无法拒绝。   可他总觉得会不会是个套, 钻进去了就万劫不复。   万一完不成任务呢?   其实任务失败,大不了是从头再来, 这个从头是指, 重新来一遍疯狂模式。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勇气重头再来, 毕竟任务失败的话,肯定是在任务里某个地方,受到了极大的刺激和压力,所以受不了,做了什么选择,从而任务失败,重新再来一遍,岂不是是揭伤疤,更痛吧?   可是,1000点啊,那可是1000点,加了400点,对郑之南来说,就超级吸引人。   郑之南思量来思量去,想到自己做了这么多世界,其实早就掌握了一定的规律。   其实他蛮有信心不需要任何东西去任务世界,也能把任务做好。   最终,郑之南没有经受住诱惑,什么东西都没有要,前往第十二个世界,也是疯狂世界。   为了任务点,什么都无所畏惧。   来吧。   他受得了。   系统:请确认。   郑之南:确认。   当黑暗来袭,郑之南再次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辆正在行驶中的车后座上。   前面有一男一女,男的是司机,女的听到动静扭头去看他。   然后对他说:“南南,饿了吗?先吃点面包喝点水。”说着把之前在服务站买的东西递给儿子。   郑之南听她的语气,再从后视镜里看到自己的脸,大概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推测这个女人是原主的母亲,那么司机应该是原主的爸爸了。   现在他们在车上,似乎要去某个地方,应该开了蛮久,郑之南听到司机都打哈气了,应该开了蛮久的车。   郑之南是很突然的来到新世界,他观察周围,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也不像是末世丧尸文,毕竟周围的车辆都很正常,大家的神情都很平静。   ok,排除第一个可能,不是末世文。   郑之南接过面包,咬了一口后,喝口水,随意地问了一句:“到哪儿了?”   虽然一无所知,但还是要旁敲侧击地了解一点信息,慢慢规整出一个大框来。   原主的父亲,也就是兼职司机说:“H市,还有2个小时就到了。”语气有些刻意,郑之南觉得自己活了这么多世界,已经是个老油条的存在,所以很轻易的就能听出来,这故作平静的语气里有一丝紧张。   这一刻让郑之南开始怀疑,这是不是原主的父母?   是自己想的太简单了?   不然为什么原主的父亲要紧张。   就在他想东想西的时候,副驾驶的陈秀对郑之南说:“吃饱了,觉得无聊,你就打打游戏,手机还有电吗?”   郑之南拿过旁边的背包,从里面找出手机,指纹解锁,然后假装玩手机。   这对夫妻有些怪。   一开始郑之南以为是去旅游的途中。   但现在他觉得不像是去旅游,倒像是有什么事情瞒着原主。   郑之南想到这个世界是疯狂模式,就没有掉以轻心,假装玩手机,其实耳朵在听着前面两人的动静,偶尔抬眸去看一下两人。   路上陈秀偶尔会回几条信息。   偶尔接几个电话。   其中有一通电话让郑之南收敛气息,想要听得更清楚。   因为接这通电话的时候,生意不自然,会刻意压低,仿佛怕被后座的他发现似的。   如果这夫妻俩不是原主的父亲,他是被拐卖的话,俩人应该不会心大到给他玩手机,让他坦坦荡荡的坐在后座,过了那么多次收费站,也没见俩人紧张起来。   因为这层关系,郑之南排除了俩人是人贩子的可能。   看五官,其实郑之南更愿意相信和他们是父子母子的关系。   但是两个人为什么要这么拘谨,这是他想不通的地方。   也让郑之南陷入到了思考中。   同时留了个心眼,往车门的旁边挪了挪,挨近一点,一有什么不对,就立即下车开溜。   原主的父亲叫郑海,母亲叫陈秀,他们这样谨慎,其实有他们的目的。   而两个小时候,郑之南终于知道为什么这对夫妻要这么谨慎,对他又哄又骗。   就算他如何机警,也不如父母和来接他们的人们早有防备。   车停下来之后,郑海叫儿子不用拿背包,现在只是去和他的几个朋友们吃饭,吃完了饭再去拿。   郑海说:“我们是来玩的,拿着那么重的东西跑来跑去干什么。”   郑之南照做了,他跟着走出轿车。   但下一刻,本来是郑海朋友的人忽然将他团团围住,一边一个架住他的胳膊,控制住了他。   郑之南抿着嘴看向对面的郑海和陈秀,并没有剧烈的挣扎。   郑之南问:“这是做什么。”   陈秀和郑海坐在一起,看一眼儿子,确定他被控制住了后,露出个放松下来的神情,和老公一起走向为首的那人。   “吴教官,辛苦你亲自过来一趟。”   “也辛苦你们这么远,亲自送过来。”   郑海摆摆手说:“这不是怕路途远,你们送他回来的路上出什么意外,他滑着呢,不好对付,以后就麻烦你们了。”   “这是我们学校应该做的,帮助孩子们摆脱网瘾,帮助父母找回乖巧听话的孩子。”熟练的念着广告词的吴教官摇摇头,表示不抽烟,郑海这才把烟收回来,没有继续让。   郑之南听到这句广告词,就想通了这一路上的不解。   以及所谓的疯狂,是什么地方疯狂。   他即将要进入的学校,一定不是普通的学校。   而疯狂,大概,正是指,即将开始的新学校生活。   大概是不同于以往的表现,郑海和陈秀都不由多看了两眼儿子。   陈秀想到和儿子因为上网的问题产生的争吵,虽然有些不舍,但想到孩子在这里会有新的成长,最终没有说太多可能会引起他反抗的话。   吴教官接了这么多学生,哪个不是看到他们就跑,虽然被他们和父母一起抓回来了,但总是要抗拒挣扎一番。   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他们都习惯了。   所以一见面,就会去控制住新生。   结果对方一点抗拒的意识都没有。   大概这是一个性格比较懦弱的孩子?   这样想的吴教官和父母简单的说了一些事情后,就拿着学费条准备带着人上另外一辆车。   可能是郑之南的顺从让大家放下了一点戒心。   在上车的时候,郑之南忽然用力撞开右边那个因为他准备抬脚上车而松开了他的人。   郑之南不知道这具身体的身体情况,但十六七岁的少年,正是精力旺盛的时候,跑起来应该比成年人还快,毕竟比起身轻如燕,还是少年人更加快。   但如果这个少年是个刚打完通宵,只睡了三个小时就被叫到车上,说是去旅游,大概就不会想着要反抗了。   因为身体根本没休息好,谈何身轻如燕。   不过跑出去了一百米,就被三四个围追堵截的人给重新提溜了回来。   坐在扯上的郑海和陈秀,看到儿子被重新抓回来,才驱车离开。   他们期待再次见到儿子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沉迷网络的男孩,而是当初对他们百依百顺的乖乖仔。   在他们眼里,网络就是毒品,让自己的乖儿子变得不再事事听从他们,学会了反抗,甚至叛逆到让他们彻夜失眠。   给他班里住校,竟然偷偷和同学翻墙出去打通宵。   想一想这些情况,郑海和陈秀就都皱起了眉头。   郑海和陈秀离开后,郑之南的肚子就肿了一拳,是吴教官亲自打的,疼得他仿佛肠子都绞在了一起,疼得钻心,身体冒起冷汗。   坐到车上30分钟后,车子开到了郊区的戒网学校。   吴教官下车的时候丢下了一句话。   “先关两天禁闭。”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肚子还在隐隐作痛的郑之南只觉得这禁闭室内阴暗寒冷,还有尿骚味和屎臭味。   没有灯,也没有窗户,渐黑的禁闭室看不到里面具体的情况。   郑之南的心一点点的沉了下来。   他能够感觉得到,父母不信任孩子,听信学校。   这是对他最不利的地方。   有什么比你说的话没人会信,更让人绝望的事情,以后遭遇任何事,可能都会被否定,质疑。   慢慢的就会丧失掉倾诉的欲望,什么都咽进肚子里。 第192章   郑之南在现实中也看到过不少这类学校的报道, 杨永信的电击治疗, 还有他的学校, 不还一直存在着?   如此不合理的地方,教育局还是纵容着他,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郑之南在现实里看了报道后, 虽然鄙夷这种人, 却也知道, 自己的日子都还没过明白,惩奸除恶的事情还轮不到他来做。   现实世界依靠的是法律, 是官方的态度。   他们这种升斗小民,除了发表意见, 没有任何用处, 抗议也抗议了, 谴责也谴责了, 但杨永信还是好好的,学校也还是照常开办。   除了杨永信, 还有在他来到虚幻之境发生的一起事件,他记得叫豫章书院。   他来的时候,网上闹得很大,至于后来怎样,他无从得知。   却没想到, 当初看到过的报道, 竟然让他也体会了一把。   既然是疯狂模式, 这学校自然有他的疯狂和阴暗之处。   绝对不是来送他享福的。   看他现在的禁闭室就知道。   有作者把这样的现实世界,写到了书中,从而让他也体验了一把,被关到这样的环境中是什么滋味。   他当初其实看到报道的时候,也想象过,如果是自己被关到里面,被这样殴打虐待,会如何反抗?   能反抗吗?   都是少年人,被持有凶器的成年人看管,稍有不顺就像训狗一样凌辱教训,如何反抗?   意志力大概在被关到禁闭室的时候就消耗掉了一大半。   他当时想,一开始不要太激烈的反抗,可以观察一段时间,再伺机而动。   这是他在现实中,看到报道后发散思维想象的计划。   他当时还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在无路可走时,鱼死网破,毕竟在这种地方活着还不如死了,那么死之前为什么不带走一个垃圾呢?   这是他作为成年人当时设想的最坏打算。   不过设想完,他就想到了自己不可能去那样的学校,因为他不会有那样的父母。   能被送进去的少年,哪个不是父母把他们送进去的?   他也知道,那些十六七岁的少年,做的最叛逆的事情,可能也只是打架斗殴,干点少年人会干的叛逆事,和父母争吵,抗拒被管束,真要他们玉石俱焚,估计也做不出来,毕竟都是孩子。   现在他不是成年人,而是个十六七岁的叛逆少年。   他不知道自己在即将开始的校园生活能坚持到哪一步,有太多未知了。   郑之南在禁闭室被关了两天,喝的不过是一点凉水,可能直接是自来水接的,还有一块硬馒头。   这大概就是给他的一点下马威。   让他知道,不听话的,有他受的。   两天,一天只有一顿吃的,郑之南半大小伙子,怎么受得了,没吃的,就没什么力气。   被叫出去的时候,他觉得走路都累的要死。   叫出去后,直接在一个小院子里被剃成了寸头,然后勒令他脱光衣服,光着身体用凉水清洗身体,最后发了一套类似于军训服的衣服让他穿上。   陈秀给郑之南整理了一个行李箱,行李箱被看管他的人粗暴的打开,把里面的几百块拿走,看到有文具盒之类的东西,也被拿走了。   这里面的学生,上的都是思想方面的课程,笔这些用不上,反倒会让孩子们拿来自残,甚至反抗教官。   衣服都被抖落开,看了又看才让郑之南自己整理好合上箱子,端着洗漱盆和洗漱用具,拉着行李箱,跟着仿佛是学长的少年往自己的寝室走。   走到男生寝室楼后,郑之南发现,其实男女宿舍都在一栋楼里。   右边是女生,只有两层,左边是男生宿舍,三层半,左右都有楼梯。   明明宿舍是学生最放松的地方,但郑之南一路走来,没有听到任何动静。   带着他回宿舍的人也一语不发,到了地方后,指了指宿舍,让他进去。   郑之南睡得是下铺,他上铺还没来人,宿舍一共住8个人,现在只有7个,包括他。   另外六个人,两个在轻手轻脚的洗漱,另外四个都已经坐在了桌子前,手里拿着本有注释的弟子规看。   带着来的那人对宿舍长说了郑之南的情况,让郑之南今天不用看弟子规,先把寝室的规章制度背下来。   那人走后,郑之南把自己的东西放进小小的四方框衣柜里,柜子是嵌入式,一人只有一个小方柜。   虽然宿舍来了新人,但所有人都没有过多注意,除了宿舍长,其他人该干嘛还是在干嘛。   每个人都神情麻木,仿佛对这个世界已经失去了兴趣,只是机械的在做一些事情。   郑之南把东西整理好后,面无表情的宿舍长指着门后面贴着的规章制度给郑之南看。   “一共28条,每一条都要熟记于心,楼长会定期抽查各个宿舍的背诵情况,我也会定期抽查舍员们的情况。”交代完该交代的事情后。   郑之南去洗漱,顺便喝了一肚子的水,他太饿了。   他的韧性再强,身体的抗议却无法控制。   好在喝了一肚子的自来水后,那种饥饿感被暂时控制住。   不过就在他刷完牙,准备洗脸的时候,宿舍长走到简陋的洗手间门口说:“每个人只有5分钟的洗漱时间,你已经超过30秒了,出来。”没有任何余地。   郑之南勉强用水拍了下脸,混乱擦了擦就放好自己的东西走了出来。   洗手间是没有门的。   里面的人在做什么,外面的人看得一清二楚。   等郑之南出来后,宿舍长就叫郑之南站在门后去看规章制度,并告诉他宿舍晚上10点就熄灯。   他们9点结束晚自习,洗漱完回来,还要利用没熄灯之前的时间看书学习。   达到思想觉悟。   郑之南背对着那六个看书的人,独自默记门后的28条规章制度。   他记性很好,虽然很快就记住了,但并没有表示出来,他不想表现的太突出。   直到熄灯,郑之南才被允许躺回床上。   这整个过程,郑之南都听不到其他人说话的声音,连门外也没有任何的喧哗声。   大家就像是被缝上了嘴,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为了养精蓄锐,郑之南躺在硬硬的床上就立即进入了睡眠。   凌晨五点,宿舍外面有铃声响起,宿舍没开灯,大家借着操场外的灯光开始穿衣服。   五点半需要在操场上集合,所以是俩俩一起洗漱。   郑之南是最后一个。   然后以寝室为单位,拍成小队有序的下楼,来到空旷的操场。   说是操场,不过是个水泥平台,像模像样的弄了个篮球架。   男生大概有一百五十个,女生有六十几个好像,男女分开站,泾渭分明。   郑之南和其他室友来到3队,寝室长则去1队,郑之南推测寝室长和他们不是一个班。   应该是每个宿舍配一个老生,老生带新生,然后记录和管理他们的一言一行。   男生分三队,女生是一队,一共四个教官。   一个教官管理一个队。   抓他来的吴教官管理的是男生2队,有点黑胖的那个教官管理的是他们3队。   到现在,郑之南都没有看到什么殴打学生的事情,除了一开始给了他个下马威,打了他一拳。   他还没有发现什么突破底线的事情,但他也不敢掉以轻心,他知道,事情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这里太安静了。   就像一个坟墓。   因为郑之南是新生,他被叫出来做自我介绍。   郑之南平静地说了自己的年龄,名字,是哪里人。   然后他就看到,所有人,除了教官们的脸上神情松散一点,学生们的脸上没有一点起伏,没有笑脸,双眼是看着他的却很空洞,明明在教官的示意下都在鼓掌,可脸上却没有任何的表情。   这种感觉是很压抑的。   在教官的指导下,郑之南开始学舌,学教官的话。   “我可以戒掉网瘾!不再打游戏!”   “我会听爸爸妈妈的话!”   “服从命令!不懒惰!好好学习!”   吴教官看向旁边的陈教官,两人对视了一眼。   他们原本以为这个新生会抗拒,不会听从他们的命令,结果很自然的全部都答应了。   这让他们有些出乎意料。   毕竟每个来学校的新生,在班里甚至在家里,哪个不是硬骨头,来这里都要被磋磨磋磨才会像现在一样听话。   郑之南的配合让两人都有些无聊,挥挥手,让他们开始跑步。   晨训一般是一个小时,然后再去班里晨读40分钟,接着就是早饭时间。   所有人都不说话,也没有人交头接耳,这让郑之南想获取更多信息都找不到切入口。   但他也知道,这个时候不能急,越急越容易被针对。   因为没吃什么东西,郑之南完全是硬撑着在跑步,前面两圈还能撑得住,后面是勉强跟上队伍。   跑着跑着,女生队伍那边出现了骚动。   似乎是有人晕倒了。   男生队伍没有被骚动影响,依旧在按照自己的频率跑着步。   郑之南用眼角余光去看女生队伍,似乎是个十几岁的女孩,侧躺在地上。   负责带队的队长和教官说明情况。   郑之南不会天真到以为对方会带孩子去看医生,却怎么都没想到,教官会直接一脚踹在女孩的后背上。   女生痛苦的大叫,郑之南的心跟着颤了颤。   他还听到教官说:“别装了,赶紧给我跑,跑不完,今天你也别想吃东西。”   女孩声音微弱地说:“我没力气跑了,林教官,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和其他人说话,你放过我一回可以吗?”声音断断续续的,后面再说什么,郑之南就听不到了。   等郑之南再看到那个女孩,她已经在做原地蛙跳。   可能是那个女孩掉了眼泪,等队伍再次离得近了一些后,郑之南听到那个林教官说了一句话:“加跳50次,跳完才能回教室。”   加跳50次,那么50次之前要跳多少次?   郑之南无从得知,他只知道,他们跑完,做了操后就离开了操场,而那个女孩还在做机械的蛙跳和其他动作,比如说高抬腿,能从她的姿势看出来,她完全没什么力气了,每个动作都很费力,缓慢。   女孩看着比他小个两三岁,晕倒时脸上毫无血色,而在他们离开的时候,她的脸泛着不正常的红晕。   没有人为她求情。   郑之南于心不忍,可也知道,自己都自身难保的情况下,多说多错。   在没有搞清楚这些人的特点和这个学校的具体情况时,他除了明哲保身,也无能为力。   因为交头接耳,所以被罚。   这才是大家不敢说话的原因吧。   不允许除了背课文外,说任何闲话,更不许交头接耳。   连没有教官在也不敢说话,这说明了一个问题。   队伍里,班级里,宿舍里,都有人会把他们做的事情,仔仔细细的报告给教官,老师。   不然,怎么可能在没有热你管束的情况下,大家也一句话都不敢说。   就像现在,食堂的没个人都有序的排列成一条队伍,没有教官在身边,教官们去了另外一个方向,教师餐厅。   没有人管束,大家依旧没人说话。   这种感觉让郑之南越来越压抑。   早餐是一碗稀粥加一个馒头,和一份汤多菜少的素菜。   虽然简单,但是吃过禁闭室里的东西后,再看这些,就觉得馒头真软,稀饭真香甜,菜明明只是放了点盐,却觉得好吃极了。   他太饿了。   虽然不是狼吞虎咽,可也提高了不少进食速度。   吃饭的时间只有15分钟,等到他们吃了10分钟的时候,女孩才被一个学姐搀扶着来到餐厅,拿着餐盘去打饭。   脚上像是被灌了铅,异常的沉重。   郑之南不时回头看那个女孩。   看到她还能进餐,吃着面前的食物,莫名的放下了一颗心。   食堂里面应该是两对夫妻在弄,两男两女,另外还有四个值日生在帮忙打饭打汤。   没个人的餐盘都由自己清洗摆放。   餐厅内的餐桌和板凳则有专门的值日生来打扫。   郑之南把自己的餐盘和筷子清洗干净后放到架子上。   他跟着舍友来到了3班,班里有53个男生,看到郑之南,都兴趣不高。   郑之南在一张空桌子前坐下,没过一会儿,有人给他发了几本书。   一本弟子规,一本思想品德,还有一本音乐课本。   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东西,没有纸笔,没有作业本,没有数学语文英语这些最基本的主课。   郑之南看着这些书本,说了第一句话。   “不用写作业吗?”   教室内太安静了,他的声音就像投入湖中的石子,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有些人一脸的幸灾乐祸,有些人神情瑟缩,仿佛想到了什么不好的回忆。   发书的那人抿抿嘴说:“这里不用写作业,只需要把老师教的背下来就行。”   郑之南听完,没再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就在他点完头,翻书本的时候,发书的那人再转身之前对他说了一句话:“这个月实行了禁言,没个人除了上课,不许过多交流。”言语里透出警告。   郑之南听完,在说好的同时,心里松了口气。   原来是碰上了禁言月,那是不是说明,过了这个月,大家就有机会交头接耳了?   才待了第三天,郑之南已经觉得这里压抑的他快喘不过来气了。   郑之南知道自己说话的事情,一定会被人记录下来,发给上面的人看。   可他总不能一句话都不说,该说的时候还是要说。   就像刚刚,他说话了,所以才知道禁言的事情。   如果一直不说话,怎么推动剧情,怎么了解更多信息。   别人可以不说,他作为主角也隐在后面,太平凡了。   主角一定有他发亮的时刻。   虽然这个学校把大家都变成了卧底,互相猜疑,互相监督,所以一言一行都无所遁形。   可他知道,总会遇到和他有一样想法的人。   一样的想法就是——逃离这里。   上午上完课,背弟子规,学了一节音乐,上了两节思想品德课,郑之南被叫到了办公室。   去的是教官办公室,而不是老师的办公室。   惩戒学生是教官的事情,老师只负责上课,当然,他们也可以随意的打骂学生,如果学生不听话,可以再交给教官处理。   但郑之南是个例外,他触犯的是禁言规定,所以直接由教官来处理。   负责他们这个班的教官是早上的那个陈教官。   他正在吃饭,这个时候正是饭点,其他学生放学后也去了食堂,只有郑之南被叫到了办公室。   陈教官吃着排骨,满嘴油地上下打量了一眼神色平静的郑之南。   陈教官不喜欢这种平静的眼神。   或者说所有教官都不喜欢这种平静的眼神。   他们喜欢看到学生露出害怕的神情,臣服的神情。   平静意味着他并不害怕他们。   陈教官吐出嘴里的骨头,没有吐到垃圾桶,而是地上,然后指示郑之南说:“捡起来,扔到垃圾桶。”   郑之南看一眼骨头,没反抗,走过去弯腰捡起来,扔进垃圾桶。   然后陈教官说:“你知道我叫你过来是因为什么吗?”   郑之南假装不知道的摇头。   陈教官又吐出新一块刚啃完的骨头,郑之南会意,自己去捡骨头,然后扔进垃圾桶。   他说:“因为这个月实行禁言,你没遵守,所以要受到惩罚。”   郑之南说:“我是新生,并没有人和我说有禁言。”   “狡辩,加罚。”   郑之南闭上嘴,不再说话,等待惩罚。   陈教官说:“先去跑5000米。”   楼下的篮球场一圈不过200多米,围着操场跑25圈才能跑完5000米。   郑之南没说话,没反抗,在陈教官挥手后,去了篮球场。   也是他们早上晨跑的地方。   每一世,郑之南都非常勤于锻炼,一有空就会巩固之前的技能,但是这个世界,他刚过来,还没熟悉环境,就被送到了这个学校。   身体素质在第一天的时候,他已经领教过了。   没多差,但也没有多好,看身材就知道平时并不怎么爱锻炼。   跑完5000米会怎么样,郑之南已经想象到了。   一手油腻的郑之南开始跑5000米。   等他跑完5000米,所有学生已经吃过午饭,陆陆续续有人上楼回教室,看到了正在跑步的郑之南。   没有人觉得奇怪。   都知道,一旦出现在操场,一定是犯错了,所以正在被惩罚。   等过了午休时间后,郑之南才跑完。   他累到虚脱,虽然跑完了但还是觉得两条腿在跑动一样,整个人都是飘着的,浑身是汗,手臂都快抬不起来。   前期没人看着郑之南,陈教官吃完后就坐到了一楼的走廊下,看着郑之南跑。   郑之南跑完后,向陈教官走来。   他知道,5000米只是初罚,陈教官说过了,还要加罚,因为他“狡辩”了。   当看到陈教官拿起旁边的棍子后,郑之南知道加罚是什么了。   陈教官让走到跟前的做跪爬在地上的姿势,然后朝他的后背和屁股打了10下,棍棍到肉,郑之南指甲扣在水泥地上,疼到钻心,牙齿紧紧咬在一起才挺过来。   陈教官可能也怕闹出人命,背部没多打,只要打在了郑之南的屁股上。   就这样,郑之南还是疼得趴在地上起不来。   打完了后,陈教官才放下棍子,拍了拍手说:“我让食堂给你留饭了,你要知道,平时受到惩罚的男生是不会有饭的,因为你是新生,才让食堂给你留了饭,下次再犯错,错过饭点就错过了,不会特意留饭给你们。”   郑之南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佝偻着背对陈教官点头,然后向厨房的放下走。   陈教官叫住准备离开的郑之南说。   “下次要记得说‘谢谢教官的教导’,不说也是会加罚的。”   郑之南闻言,转过身,垂着头,对陈教官弯弯腰说:“谢谢教官的教导。”身体疼到,他只能一字一顿的说出这句话。 第193章   这句话是郑之南说过的最恶心的话。   谢谢教官的教导。   谢你个狗屁。   当郑之南离开后, 陈教官回到教官们的办公室。   说是办公室, 只是他们闲聊的地方。   林教官性格沉闷, 没参与到其中,低头玩着手机。   吴教官看到陈教官进来,立即笑嘻嘻地问道:“怎么样, 是不是害怕了?”   “没, 我看他挺能忍的, 没哭没嚎, 弄的我心里挺不踏实的。”这种不踏实不是指,打的狠了自己不踏实, 而是觉得没把人驯服了,所以不踏实。   “没哭, 那肯定是你罚的不够重。”   “还不重?没吃东西, 跑了5000米, 完事儿我又打了10棍, 寻常人,谁受得了我的10棍, 别说还先跑了5000米,就是你,你敢确定你不会嗷嗷叫?”   吴教官耸耸肩说:“反正我的班,都被我驯服了。”   这话让陈教官心里极不舒服,不是对吴教官不舒服, 而是对似乎没驯服的郑之南不舒服。   陈教官说:“急什么, 才刚开始, 让他适应适应,免得说我们训的太狠了。”   “早训早好,下个月可是要月检的,万一出个什么篓子,咱们可要扣工资了。”   对于这些教官们来说,最牵动他们心的不过是那几千块的工资。   没把这些垃圾们驯服,怎么交差?   交不了差,扣的钱谁给补上。   是的,垃圾,这些学生,在教官们的眼里,都是垃圾,废物,连自己父母都放弃的对象,他们这些人又怎么可能在意他们疼不疼,苦不苦,他们只在意自己的工资还有自己爽不爽,谁让他们不痛快了,他们就要叫谁吃点好果子。   陈教官一听到要月检,而且他记得上次主任开会说了,下个月月底好像教育局那边的领导们还要过来视察。   想到这里,陈教官决定多叫人关注着郑之南,一旦出错就立即逮到他面前来。   郑之南拖着沉重疼痛的身体,他疼得根本坐不下去,站在桌子前把已经冷掉的午餐一点点吃干净。   就算没胃口,就算疼得指头都是疼得,还是把东西都吃了。   他早就明白一个道理。   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保持精力。   不吃东西,哪里来的精力。   他看的那些报道里,不是没看到过有孩子绝食,甚至有的还自残,可自残有什么用?去医院包扎好了,不还是被关在里面,这在教官们的眼里就是不服管教。   甚至有人还喝肥皂水自杀,企图让家里人知道后能带走他。   可学校带他去洗胃的事情,根本不告诉家里人,而他的家里人又怎么可能来接他?   学校会封锁一切消息。   这种不痛不痒的事情,值不得他们告诉那些学生家长。   郑之南在想,如果原主的父母知道自己的孩子被打成这样,被教官们随意侮辱,还会留着孩子在这里吗?   那些家长送这些孩子来这样的地方,真的没想过自己的孩子会被虐待吗?   还是说,他们觉得,只要不出人命,打打他们,只是在教育他们?   怎么会有这样想自己省事儿,不舍得打,交给别人来打的家长?   太愚蠢了。   妄图让这样的魔鬼集中营来塑造出他们眼中的天使宝宝。   魔鬼怎么训练的出天使,这个道理,家长不明白吗?   这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笑话。   多可笑,为人父母不用考试。   郑之南的屁股肿胀疼痛,那种火烧火燎的感觉从一开始的麻木已经疼到他额头不停冒汗。   其实陈教官打他的时候,他是疼的,他也想喊出来,可是他实在是不愿意在这样的面前求饶,呼痛。   太恶心。   所以他咬牙忍了下来。   身体的疼痛让他的眼泪不由自主自己就流了下来。   这是身体机能自己做出的反应,他相忍都忍不住。   他平静的擦了擦眼泪,红着眼眶,一步步走到了自己的教室。   教师每个人都要坐在自己的椅子上。   就算他疼到像是坐在针毡上,他还是要坐下来。   他坐下来后,有书法老师走进来,班长给每个人发放毛笔,发毛笔的时候,似乎是得到过吩咐,特意叫刚刚被处罚过的郑之南来和他一起发笔。   郑之南看一眼班长,默默的扶着桌子站起来。   他每走一步都牵动身上的肿胀,那里一定早就红肿成发面馒头了,他不用去看就猜得出来。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拒绝,拒绝只会有更多惩罚。   虽然艰难,郑之南还是缓慢的把毛笔发放给了每个人,然后是每个人的大字本。   这堂课是临时加的,因为教育局下个月会来人来视察,会作为特色课程展示给领导们看。   郑之南的毛笔字很好,连来上课的老师都称赞了一句。   所谓的书法老师,其实就是拿着各种放大的字帖让他们看,然后用找来的网络教材,讲给他听,再临摹就可以了。   当郑之南忍着疼在教室里努力让自己的手不发抖继续写毛笔字的时候,网络中的另一头,一个叫郎屿的人却皱起了眉头。   郎屿是新晋的电竞大神,虽然才加入俱乐部一年,但在他的带领下,不温不火的俱乐部这一次竟然获得了新赛季的总冠军。   郎屿在游戏里有个朋友,与他玩游戏的日子里,他能感觉到这个孩子很有天赋,他知道对方还在上高中,所以希望他考上大学后,可以来俱乐部发展,然后希望放暑假的时候,先来俱乐部参加集训,感受一下。   当时他们在网上说好了,他会和父母说,然后再给他消息。   但郎屿却从此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上线。   已经三天了,三天前和他说,父母带他去旅游了,旅游回来,他会和父母说。   然而,从此没了音信。   别说游戏没上线过,连从前常挂着的Q也没有亮过。   因为答应了他暑假去集训的事情,而郎屿又惦念着这棵好苗子,双方是留了手机号的。   原本郎屿是想着,能在网络上联络就在网络上联络,不轻易去打扰网友们的现实生活。   但因为三天没回过信,他想了想,最终忍不住拨了电话。   毕竟马上就放暑假了。   结果,手机关机了。   郎屿和副队长谈起这事儿,忍不住叹了口气,他说:“你说,他是不是以为我是骗子?”   副队长林昭拍拍他的肩说:“你不是用认证的微博和他的微博联系过了,应该不会觉得你是骗子,咱们可是拿了冠军的队伍!估计只是有事儿才没回复你,等忙完了就回复了。”   “他是真的很有天赋,到时候国家队征召,我有信心他可以在下一届世界赛事上为国家争得荣誉!我不想让他浪费了天赋。”郎屿在游戏里观察了他半年,又用了半年来说服对方,才让对方点头和父母说集训的事情。   “万一是他家里知道这事儿不同意,给他断网还收了手机呢,你也知道,许多家长不明白,把网游当成洪水猛兽,觉得玩游戏就是不务正业,不是正经事。”   “我看这孩子挺规律的,很少在上课时间出来玩游戏,家里应该不会这么粗暴吧?而且我们也只是提出暑假来集训体验,不是要他休学,不上学来当电竞选手是不对的,以后电竞这一行只会越来越规范,俱乐部不会让选手休学参加训练和比赛,未成年只能利用假期时间训练,不想还在上学的学生因为被俱乐部招揽就受不住诱惑退学了。”郎屿为好苗子的家长开脱,觉得应该不会遇到这么态度强硬的家长。   然而那棵好苗子,也就是郑之南的父母,恰巧就是这样强硬的父母。   郑之南的父亲工作很忙,母亲也有自己的公司,两人白手起家,孩子十五岁之前都是爷爷奶奶带大的,过了十五岁生日后被他们接到身边,送到了市里最好的学校,然后他们就发现,孩子非常喜欢去网吧上网。   起初是放学或者只有周末才会去上网,用的借口是去同学家,结果是和同学一起去网吧。   后来他们克扣他的零花钱,他没钱上网,竟然问朋友借钱去。   他们把他送到寄宿学校,一个月才能回家一次,以为这样会好一点。   结果老师说孩子翻墙出去。   出去干嘛,他们不用猜就知道。   这让他们头疼不已,当老师跟他们打完电话说他翻墙出去后,他们打电话给他,还撒谎说在学校。   亲戚都知道他们郑家是有钱了,但孩子却沉迷网络,有网瘾,怕是以后家业都要毁在这个孩子手里了。   知道戒网学校的事情,也是从郑之南的姑父那里知道的,说是邻居的孩子就被送过去了,去了两年,回来的时候特别听父母的话,父母要做什么就做什么,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从前可叛逆了,还和父母对打,现在根本不敢这么干,要是敢再不听话,一说把他再送进去,就立马跪下来哭着认错。   听到这些话,郑家夫妇当时就正在发愁怎么教育孩子。   特别是他们听到儿子说有什么游戏俱乐部想让他暑假去参加集训,他们就更头疼了。   什么游戏俱乐部,分明是茶毒青少年。   立即听从郑之南姑父海冉的建议,联系了戒网学校,交了一学期3万多的学费后,他们俩就骗儿子说是周末带他出去玩,将他送到了戒网学校所在的城市。   回到家里的郑家夫妇期待着儿子回来的时候会变得像小时候那样乖巧听话,不再是个沉迷网络的叛逆儿子。 第194章   郑海和陈秀有这样的想法, 一部分是不了解网络, 他们只知道年轻人, 特别是还在上学的孩子们都很喜欢这些东西,大多数都沉迷其中,总结来说, 这俩人就是愚昧, 虽然开了厂子, 开了公司, 可归根结底就是不了解,想法浅薄, 还有一个就是被亲戚朋友们的闲言碎语所影响。   让他们有一种危机感。   总觉得再这样放纵儿子下去,他就会万劫不复, 变得和他们陌生, 更加的叛逆, 而逃课和撒谎只是一开始, 后面会越来越不受他们控制。   却没想过,当孩子被他们亲手送到那样犹如集中营的地方时, 已经和孩子变得陌生起来了。   准确的说,他们一开始就没有熟悉过,没有真正的交过心。   郑海脾气比陈秀暴躁一些,在厂子里说一不二,谁都得听他的, 家里的亲戚们, 因为他们家有钱, 什么主意也让他们两口子给拿,每逢过年回家,他都是和长辈们坐在一起,长辈不在,同辈里,他就是主位。   被人这么尊重,奉承,郑海怎么允许儿子这么不听话,甚至堕落。   在他眼里,不听话,撒花,逃课,都是堕落,这让他很没面子。   而陈秀虽然性格比郑海好一点,可她学历不高,对网络也仅限于用个QQ和客户聊一下产品,和员工聊一下工作上的事情,两口子都忙,从没关心过孩子真正需要的东西。   当初出来奋斗说是为了孩子奋斗,所以等稳定下来,在市里有房有车后,就把儿子接了过来,平时三天两头见不到人,一见面除了给钱,生活费,零花钱,几乎没有怎么沟通过。   在他们眼里,问一下学习,也算沟通了。   没有陪伴,没有疏导,没有心贴心的了解孩子。   和同住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有什么区别呢?   是了,他们一开始就是陌生人。   强行将孩子带离熟悉的环境,不顾他的意愿在他学会上网后又把他送到寄宿学校,一个月才能回家一次。   全部都是单方面粗暴的改变,没有商量,没有通知,只有执行。   所以孩子沉迷和网络世界上的小伙伴聊天,玩游戏,有什么意外的吗?   他需要伙伴,需要能够交心的朋友。   他们不了解孩子转校后,因为是插班生,没什么朋友,甚至被人排挤。   孩子提了一下想回去,立即就说孩子太懦弱,适应不了环境,未来也没什么出息,强行让他去适应。   和同学产生冲突,回来看到脸上的伤,问了原因,也只冷眼说一句:“你不招惹别人,别人怎么会招惹你?肯定是你先惹事的。”   说这样话的父母,孩子沉迷网络上的人和事,甚至游戏,多正常啊。   不了解真正的原因,然后送到了听说能把孩子教育的很好的地方,能让孩子变成小时候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地方。   孩子心凉,和他们变得陌生,很正常啊。   郑海和陈秀把郑之南送到学校后,很快就继续投入到了工作中。   等忙完已经过了一个月。   这一个月,郑之南被有意无意折腾教训了很多次,打其实不会打的很明显,主要是让你做各种超过极限的运动方式来折腾自己。   5000米,10000米,然后用棍子打,没地方打了,就让你在极度疲惫的情况下倒立,甚至整晚都只能站着不许睡觉。   后来郑之南知道了,他的眼神太突出了,所以对方觉得他不服管教,想让他露出胆怯恐惧的神情。   他如教官们所期待的那样,在这一次次的折腾中,从淡漠的神情调整成了和大家一样的麻木神情,而胆怯则是在看到教官们时才会露出来。   郑之南的表现终于让陈教官满意了。   他觉得自己又驯服了一个硬骨头。   陈秀打电话打到学校的时候,电话是开着外放的,他们的每一句话,旁边监督的人都会一字不漏的听完。   郑之南在想,自己要不要和陈秀说自己在这里的遭遇呢?   说了之后,他知道会迎来暴风雨般的教训,可他还是想说一下。   他对陈秀说:“妈,我想回家。”   在旁边的陈教官在旁边皱了皱眉,直接劈手夺过郑之南的电话,把电话挂断了。   挂了电话后,陈教官对郑之南说:“该怎么说话,不是教过你了吗?”   郑之南说:“连想回家都不可以说吗?”眼神胆怯。   陈教官心里冷哼,你想回家了,我就要扣工资了,你要是真回家了,我就少了个人头钱,学校就少了一笔进账,万一家长也想孩子,孩子退学了怎么弄?   郑之南话音刚落,陈教官就直接抽了郑之南两巴掌,打的郑之南眼冒金星,头晕目眩。   这是郑之南第一次接家里的电话,陈教官打定主意给郑之南一个教训。   然后郑之南听到陈教官说:“去做100下蛙跳,100下俯卧撑,然后把他关禁闭室去,只给水,其他不要给。”   然后郑之南就被两个比他高的学长给强行架了出去。   等陈秀再打过来的时候,是陈教官接的。   他用抱歉的语气说:“之南妈妈不好意思,刚刚突然断电了,这会儿孩子们到了睡觉的时间,已经回去了,之南的表现?虽然刚开始很抗拒,但是经过一个月我们老师的安抚,教官们的开导,同学们的帮助,他已经改了一些,但还是有些坏脾气,偶尔还和老师犟嘴,不过你放心,我们有信心将他培养的更好,年底的家长会您一定要来看看孩子们的表现。”学校每学期都有一次家长报告会,那个时候,学校会营造一种特别和谐美好的氛围给家长们看,每个孩子都跟小白兔一样乖巧可爱,甚至还有孩子痛哭诉说自己当初的叛逆行为是多么的不好,以后会如何如何的听话。   现在在电话里保留一点他的坏毛病,或者是捏造一点他的坏习惯等到开家长报告会的时候,家长才能从中看到差别,会更加信任学校。   郑之南被打了两巴掌,两张脸立即就肿了起来,在老生的看管下,做了一百次蛙跳,又做了一百次俯卧撑,等做完这些,郑之南两条腿已经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酸胀疼痛。   这些没有人理会,他被人拖着扔到了禁闭室。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禁闭室,郑之南忍不住想。   倘若真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被这样一次次的殴打,超出负荷的惩罚,甚至没有吃的,只有一碗水关在这样充满腐朽和恶臭味道的地方,会如何?   他庆幸自己是个意志力坚定,有成熟心智的人,虽然肉体备受摧残,可他心里还是能够让自己不至于崩溃。   回到禁闭室后,他稍微躺了一下就站起来活动身体,剧烈运动后,不易立即就躺下来,这样高强度的运动,非常伤身体,需要做一些缓冲,放松一下四肢,他知道,第二天自己的腿一定会比现在还要痛。   他甚至还打了一套拳,这套拳不是加重身体负荷,而是缓和身体的。   虽然脸上红肿,火辣辣的疼,郑之南也神情清明。   他向系统提出了一个申请。   录下他这段时间在戒网学校的生活,老师和教官们都做了什么。   还有之前那些领导们来检查,教官们对每个孩子说的话。   “不许说平时没有肉菜,不许说要回家——那些领导们问问题的时候,乱说话会有什么后果,你们可要想清楚了,只不过是走个过场,可不会真的就能把你送回家。”说话的时候,还把手里的教鞭甩得啪啪响,从头到脚都透露出威胁。   被教过该怎么说怎么做的孩子,想一想乱说话的后果就缩起了脑袋,什么都不敢再做。   所以郑之南眼睁睁的看着写衣着光鲜的领导们看着被重新妆点过的学校,看着食堂丰富的餐点,看着老师温和的眉眼,看着孩子们脸上的笑容,心满意足的离开。   送上一面奖励下来的奖牌,上买你写着:某某区优秀学校……以资鼓励。   提出申请,自然是要做任务的。   而这个任务系统说会随着剧情触发,到时候会提示郑之南。   既然郑之南已经主动发出了申请,那么到时候的任务肯定是要做的,虽然还不知道是什么,郑之南也接了下来。   第二天,郑之南只获得了一碗水。   学校知道饿一两天,靠着水,也不会死人,而且孩子说的话,家长不信,这让学校更加肆无忌惮的折腾惩戒学生。   也或者是家长觉得,只要学校不让孩子断胳膊断腿甚至闹出人命,学校想怎么打怎么打,想怎么虐怎么虐。   这才是最让郑之南难怪的地方。   怕就怕,这种行为是被家长默许的,他们只要成品,而成品是怎么出炉的,他们不会去在意,不会去关心。   饶是郑之南是个活了很多世界,经历了很多事的人,也感觉到了心凉和深深的难过。   被孩子们最信任最亲密的人背叛的滋味是什么样的?   没有体会过的人,大概永远也无法感同身受。 第195章   陈秀挂上电话后, 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   当初送儿子来这个学校之前, 她特意过来看了看学校的环境还有设施。   因为人不多, 不像普通学校那么大,但图书室,心理辅导室都有, 食堂里的东西都还不错。   孩子们课外活动也丰富, 打球的打球, 跳绳的跳绳, 还有在图书室看书,以及自习室练字的, 氛围真的特别好,让她整个人都觉得特别静, 也想让儿子来体验体验, 没准能明白父母想让他好好学习的心。   她还记得学校的宣传册上写着, 主要是从孩子心理方面来辅导, 然后结合思想教育和国外的先进理念来帮助孩子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走出网络, 消除网瘾。   她就想着让儿子来学校一个季度试试,如果有效果,就把这一学期上完,她不想太耽误儿子正常上学和高考。   毕竟高二了,学习任务也重。   一直上那种纠正叛逆行为的学校, 并不是长久之计。   儿子除了爱上网, 学习是很不错的, 也没多让他们操心。   特别是孩子的姑父特别推崇这个学校,说是非常好,让他们可以先试试。   加上他们工作实在是忙,怕再耽搁下去,孩子会越来越沉迷,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把孩子骗过去了。   骗过去,是担心孩子不愿意去,然后有了警惕心,不跟他们来。   试了一个月,打电话过去,听到儿子想回来,陈秀有点心软。   晚上躺在床上,陈秀和老公商量。   “我给孩子打电话,孩子说想回来,要不,我们就接他回来吧,他离开了我们,就应该知道在我们身边多好,会好好学习的。”   郑海考虑的更多,他说:“万一他是骗我们的,等我们心软把他带回来,他又犯了网瘾,再想把他弄过去,你知道有多难吗?”   郑海的考虑,让陈秀再一次犹豫了。   “而且,这学期的钱咱们已经交了,总要把这学期上完吧,上一个学期也就有效果了,到时候落下的课程咱们再给他请几个家教,全给补上。”郑海又加了一句,陈秀彻底的不再说接回来了。   她只希望儿子好好表现,这样他们就能早点把他接回来了。   陈秀闭上眼睛说:“你说,他们会体罚孩子吗?”   “吴教官不是说了,能送来这里的孩子,多多少少都很顽皮,犯了错,顶多打个屁股,打个手心教训一下,除此之外并不会做出格的事情。”当时和吴教官聊的时候,听到只是打个屁股和手心,郑海就觉得,吴教官挺坦诚的,给人的印象不错。   “也是,一点不打,也不好教育,并不是所有孩子都像我们南南这样只是撒个谎,逃课,有的我听说还和爸妈打架,后来在学校锻炼了一个学期后,开家长会那天给家长磕头认错,哭得跟什么一样。”   “对啊,这种和父母打架的孩子,不离开父母,不挨顿揍,怎么知道父母对他们的好?那种反骨仔挨揍咱不管,咱南南应该不会那么钢,教官们也不会无缘无故打孩子吧。”   被表象所迷惑的父母并不止郑家夫妇。   他们觉得现在的社会,只要孩子随随便便告诉家里人,学校的老师打人,不是只打屁股或者手心,肯定有人会不满,把这事儿爆出来,既然一切风平浪静,说明这学校并不是那种靠着体罚来教育孩子。   他们却不知道,在里面的孩子并不是自由的个体,他们做什么都有人监视。   打个电话,也有教官带着人跟着,但凡说点真话,也会被教官立即接手,然后说孩子在说谎,就是不服管教,想骗你们接他回来,与劣迹斑斑的孩子比起来,教官的话,自然更让大部分的家长信服。   学校的教官并不止三个,还有另外三个,因为教官没有什么假期,需要24小时都住在学校,一有风吹草动就要立即出现,所以是轮班制,而学校食堂里做饭的两对夫妻都是校长的亲戚,守门的保安是主任的大舅子。   更别说老师们了,正规的老师不会出现在这种灭绝人性的学校,也都是招来的杂牌军,教师证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是和校长沾亲带故,就是和主任沾亲带故。   这整座学校的工作人员都是校长的人,为了拿到更多好处,大家自然是一条心。   陈教官把郑之南关了禁闭后,就回到了宿舍。   他和吴教官是一个宿舍的。   他骂骂咧咧的说了今天郑之南接电话,跟父母说的话。   吴教官靠在床上,看着手机说:“这就是你训出来的成果。”语气里有嘲讽。   陈教官说:“你那边不也有个犟皮。”意思是咱俩半斤八两。   吴教官闻言,露出意味不明的笑,哼着说:“我那个早就教育了,她妈不是说她是拉拉吗?跟家里出柜,说要和女孩子在一起,觉得她是脑子有问题,就送她过来纠正,想让她变回正常人,我让她尝尝做女人的滋味,她才知道女孩和女孩子在一起没什么意思。”   “你……”陈教官说完,露出个古怪的笑容说,“你得手了?”   “什么得不得手啊,我这是在教育她,走正道。”吴教官立即眼神制止陈教官不要乱说话。   陈教官给了他一个“我懂”的眼神,说:“这种教育女生的好事儿,老林怎么没叫我?”知道老林最近在让老吴帮忙训女生,他心生羡慕。   吴教官随意的摆摆手说:“下次,下次有机会的。”   仿佛侵犯他人,在他们眼里就像是喝水吃饭那么简单随意。   他们长时间的在学校唯吾独尊,学校就像是他们的王国,他们就是这个学校的王,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这样的环境麻痹了他们,渐渐地做出了更多出格,犯法的事情,而他们不觉得这是在犯罪,在犯法。   甚至觉得不会有人敢说出去。   只要有人不想下次还进来,就永远不会说出去。   只要这个学校还存在,他们就永远是他们无法反抗的存在。   学校与外界隔绝,成了一座逃不出去的孤岛。   郑之南再顽强,饿两天也得头晕眼花,四肢无力。   回到宿舍,发现宿舍的上铺来了个新学生。   新学生显然也已经被教训过,他不像郑之南,被整了一次就怕了,宿舍长要干什么就干什么。   看到被拖回宿舍的郑之南,新学生更害怕了。   郑之南瘫在床上,宿舍长把从食堂里拿来的馒头扔给他,让他吃。   郑之南吃了馒头,自己走过去喝了自来水。   这才觉得恢复了一些力气。   自从度过了禁言月后,他们就可以说一些话。   当然,因为有老生监视着,大家说的话,不能出格,这种出格自然是不能说学校的坏话,老师的坏话,甚至教官的坏话。   一旦说了,就会被老生报告到教官那里,说坏话的受惩罚,报告的老生则会获得一些特权。   为什么会实行禁言,是因为在郑之南来之前,有个姑娘自杀了,用折断的牙刷柄割腕。   姑娘不是想死,她只是想用自杀让学校害怕,然后告诉父母她在学校遭受的一切,从而回到自己的家。   但学校并没有害怕,送她去医院经过抢救后,住了几天医院,就把她重新带回了学校,并没有通知她的父母。   家里打电话过来,也没有再让她接听,教官和父母说是女孩不愿意接,家长没有怀疑。   而女孩则在恢复健康后,被疯狂折磨教训。   学校没有放纵这种行为,他们这么成倍的折磨,就是杀鸡儆猴,给那些还想自杀的学生知道,自杀是没用的,只要还活着,就还是得被折磨,甚至比自杀之前还要恐怖的体罚和精神折磨。   也是这件事,让那些想要用死来威胁学校的学生知道,不要白费力气了。   没用的。   没用。   成为木偶吧,反正只能承受,无法挣脱。   巴结所有管制他们的人,老生,教官,老师。   只想能够不被无缘无故的叫下去挨打。   郑之南只待了一个月就觉得精神紧绷,就这样,也要坚持将任务走下去。   他恢复了一些力气后,系统告知他,他的柜子里已经被放进去了一种针孔摄像仪。   以后就算解释起来,也可以说是学校没有检查干净,让他带了进来,从而拍下了这些事情。   郑之南知道了后,找了个机会,把摄像仪拿出来,别在了衣服下面,只露出一点点的头部。   为了达到隐蔽的作用,主要是用来录音,录像就随缘。   其实光录音就可以达到毁灭这所学校的目的。   录像的话太困难了,只得随缘。   有了这个东西,郑之南整个人都放松不少,当然是心里放松,面上还是要保持对教官们的敬畏和害怕。   翌日,郑之南照常跟着训练,同时也知道了新来的同学叫什么。   陈益,和他来自同一个市,年龄和他差不多,所以跟他一样在3班。   只是陈益看起来白白净净,眼神胆怯,郑之南想不出来他是因为什么被送进来的。   后来才从其他人嘴里知道了一点,而其他人也是从老生嘴里知道的,老生有特权,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很正常。   陈益太娘了,老是和女孩子在一起玩,父母怕他不正常,让他来这里锻炼一下,像个男孩子一点。 第196章   一有新人物出现, 郑之南就有种感觉, 他觉得陈益可能是他的支线任务, 比如说之前申请系统录下这些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没准系统让他做的任务, 就是和陈益有关。   不然不会突然增加一个人物吧。   光看陈益的外形和性格, 郑之南就排除他是自己的攻略对象。   一般疯狂模式的侧重点都不在攻略对象身上了, 这他是能感觉到的, 所以也没强求快点让攻略对象出现。   反正该出现的时候就出现了。   这个学校太恶心了。   他现在最要紧的事情就是把学校的事情解决了。   这会儿要是真的出现攻略对象,他觉得他也没有兴趣去攻略他。   学校的事情就够让他糟心的, 在这样的环境下,还让他去撩人, 那真的是够丧心病狂了。   郑之南有两个针孔摄像仪, 有一个他需要放到教官们的宿舍。   教官们的宿舍是他们最放松的地方, 一定会比在外人面前能够录下来更多东西。   要如何去教官的宿舍, 他就需要找个机会过去了。   通过电话的事情,郑之南表现的更加胆怯畏畏缩缩, 陈教官看到这样的郑之南,彻底的满意了。   在吴教官那里炫耀。   吴教官全名叫吴宇,陈教官全名叫陈远。   吴宇则问起了陈益的事情。   “你们班新来的那个怎么看着跟个姑娘似的,娘了吧唧的。”   陈远皱皱眉说:“不娘他家里人也不会把他送过来训练了,咱不是还有个定期军训的项目吗?他家里就想让他锻炼锻炼。”他不喜欢这种娘了吧唧的男生, 懒得多接触。   吴宇听完则摸了摸下巴, 看向旁边的陈远。   他对陈远说:“你找个由头, 把他叫过来,叫到宿舍来。”   陈远语气纳闷道:“叫宿舍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   就这一句话,陈远就懂了。   一脸厌恶地看着吴宇说:“你够了啊,太恶心了吧。”   吴宇说:“你懂个屁,我就是想试试。”   “去去去!”陈远拿着自己的手机离开了宿舍。   虽然嘴上拒绝了吴宇。   但作为同事,两人又玩的比较好。   陈远虽然不喜欢这档子事儿,可想了想陈益的性格,就觉得,就算做个顺水人情,也没啥,反正给他十个胆子,他大概也不会说出去。   没准这个家伙就是喜欢同性呢?   这样想着,陈远背着手去了外面的操场。   这个点,其实也没啥事儿。   学生们正排着队在进行下午第二节 课的训练。   通常除了每天早上训练外,下午第二节 课也是训练时间。   不过这个时候就算教官不过来,老生们也会自觉带着新生跑步和锻炼其他项目。   因为陈益的性格问题,虽然没有教官在,也没人和他站在一处,仿佛他是什么细菌,一旦站在一起,就会被传染成他那样。   陈益来到学校好几天了,也就郑之南跟他一起聊聊天,偶尔坐在一起用餐。   其他男孩子是不会主动和陈益坐在一起的。   之前没有陈益的时候,郑之南身边还有一两个其他同班同学。   自从陈益来了,郑之南和陈益同进同出,郑之南也回归到了孤家寡人状态。   陈益看着自动规避他们两个,三三两两组合在一起做训练的其他同学,对旁边压着他脚的郑之南说:“谢谢你愿意和我说话。”陈益说这句话的时候正在做仰卧起坐。   他们能单独说话的机会不多,没有教官还没有老生在旁边盯着,说话的机会就多了。   郑之南本来垂着眸没说话,闻言,抬眸看了一眼陈益,看到他的眼睛很干净,神情带着一丝羞赧。   其实多好的一个孩子啊,性格就算像个女孩子,又怎样了。   父母为什么就因为这一点不满意,就把他送到这样的地方?   来之前仔细查过了吗?   想到这一点,郑之南忽然想起来,这学校惯会做表面功夫。   就算学生家长真的来看了,看到的也是花团锦簇,和谐美好的一面。   哪里看得到那些学校不会给他们看到的地方?   家长固然有错,错在愚昧,错在无知,错在不会教育孩子,让孩子熊到自己都管不住,期望让第三方来介入帮忙管教,可这份管教也不代表就是让学校随意践踏凌辱折磨自己的孩子,家长是错了,可如果学校一意欺瞒诱骗,所有父母都能看得出真假来吗?   就算是他,在不知道任何这方面信息的情况下,单单只看到陈益这样柔弱的行为,作为父母,大概也希望男孩子有担当,强壮一点,或许也会有一种把他送到夏令营里锻炼锻炼的想法。   不见得会送到这样的魔窟,但会有这种想要锻炼他的想法。   这是以前的他。   经历了那么多世界,他知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选择。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方式。   在不妨碍别人,甚至没有给别人带来困扰的时候,为什么要去把他从自己的世界里强横的拎出来,去经历黑暗,虽然父母并不知道他们做了什么蠢事情。   陈益无辜,这里面的所有孩子都是无辜的。   父母有错,学校有错,然后让孩子经历折磨。   郑之南不想再看陈益那双属于少年人的单纯眼眸,他觉得太疼了。   心疼。   他不心疼自己,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个成年人。   而陈益还是个尚不知事,懵懵懂懂的少年,或许性格柔弱了点,可又不熊,怎么就不能让父母容忍了?   他真的很想揍一顿陈益的父母,让他们知道有些事儿,后悔都晚了。   他其实已经在犹豫,要不要继续和陈益走近一点,他怕陈益到时候出了什么事儿,他承受不了。   他很害怕,这里的孩子经历了他不知道的更黑暗的事情,他怕知道。   更怕是自己认识的,甚至接触过的孩子。   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在这样的环境,为了更好的生存,人都会变的。   这不是孩子们的错,是环境,是这个变态的地方。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陈远背着手走了过来。   看到地上的陈益,想了想说:“郑之南,陈益,你们俩去教官宿舍,帮吴教官把衣服和鞋子清理,洗干净。”   像给教官洗衣服刷鞋这种事儿,对于一些老生来说,都是露脸的机会,有露脸的机会,就有被特殊对待的机会,在班里也会被人捧着。   毕竟和教官那么近,教官自然会对干活干的勤快的学生好一点,他们懂得这个道理,就越发喜欢给教官做事情。   都没想到班里两个最不显眼的人会有这样的好事,眼神越发的羡慕。   郑之南听到和陈益一起,心里先松了口气。   他怕就怕,是陈益一个人被叫过去。   现在陈益是他的重点关注对象。   他不太想和他分开,也害怕和他太近。   人都是自私的,当你有预感到接近对方,会带给你痛苦的时候,人会下意识的想要远离。   郑之南不否认自己的自私。   他向来自私。   但他同时也是备受挣扎的。   每个世界,一旦涉及到“失去”,他都会感觉到深深的痛苦。   郑之南吁出口气,和陈益一起从地上站起来,对陈教官说了声“好的”然后两人并肩离开。   只是去洗衣服刷鞋,并不会有其他事。   也算是给自己放针孔摄像仪一个机会,郑之南这样思索。   陈远让郑之南和陈益去洗衣服,并不是现在就给吴宇制造机会,立马就让吴宇把事儿办了。   只是想让陈益慢慢习惯去宿舍。   毕竟温水煮青蛙最不容易出事儿。   谁喜欢用强硬的态度对人啊。   慢慢来。   他现在让郑之南和陈益一起去,去个一两次,以后就让陈益自己去。   慢慢的一来二去,陈益不就会对吴宇放松戒备,这个时候,也就是吴宇的机会了。   最起码得半个月才能把这事儿给办圆乎了。   吴宇带的人都是老生,不用他去训练,自己就乖乖训练了,所以陈远走了后,他还在屋里躺着。   心里痒痒。   然后发现,陈远没走多久,他们班的俩学生竟然过来了。   还对他说,是老陈让他们俩来给他洗衣服刷鞋的。   吴宇脸上露出个笑,立即就明白了陈远的意思。   这是在给他和对方熟络的机会啊。   吴宇难得露出平和的神情,笑着从床上站起来,对走进来的两个人说:“那呢,衣服在桶里,鞋子在床下面,你们自己拿。”   郑之南主动走过去拿桶,然后让陈益先拿着桶出去,去外面的公共洗手间,自己则留下来走过去拿鞋。   吴宇本来眼神追着陈益的背影看,上下各种扫视,等陈益跟见到猫的老鼠一样溜走了后,他一扭头就看到了弯下腰拿鞋子的郑之南。   那长腿,那不妖娆却依旧吸引人的曲线,清爽的感觉迎面而来。   然后郑之南忽然站起来回过头看向吴宇。   吴宇脸上的情绪完完全全被郑之南看个正着,但他立即就垂眸像什么都没发现那样拿着两双吴宇的球鞋往外走。   走过吴宇的旁边时,吴宇忽然抓住了郑之南的手腕,把他扯的一个趔趄…… 第197章   郑之南下意识一紧, 他什么都还没准备好, 这个吴宇不会这个时候, 青天白日的为所欲为吧。   应该不可能。   郑之南稍稍心定了下来,垂着首问吴宇说:“吴教官有什么事吗?”声音胆颤心惊,仿佛生怕吴宇把他吃了一样。   吴宇慢慢松开手, 轻轻笑着揉了揉郑之南的发顶说:“没事儿, 我就是告诉你, 把我那双皮鞋也拿去擦一擦, 不用洗,擦一下就行了。”他以前就知道郑之南长得好看, 很周正,很惹眼, 但一直考虑到他家里的情况, 不是普通家庭, 要是知道后, 闹起来,可不好摘干净, 所以就没想过要去真的怎么着郑之南。   别看他染指了那么多,可不是不挑的,有些家庭,看似把孩子送过来,可并不是他能随便搞的。   有些家里没什么背景, 不过是打工的, 但为了孩子好, 被他们一忽悠,又看了在校孩子们的表现,咬咬牙把钱交了,想让孩子纠正那些坏毛病,父母老实巴交的,孩子脱离了父母,就横不起来,被打怕了,也就老实巴交的,这样欺负起来才不会随随便便声张。   因为这种老实巴交的父母最听他们这些老师啊教官的话,叛逆不听话的孩子的话,哪里有老师们的话管用?   他们随便说一说,哄哄父母,就能把黑的说成白的,甚至让孩子直面他与他们父母说话的画面。   让他们亲耳听到,孩子说的话,在老师嘴里成了谎言,父母不满的让孩子不要闹,继续乖乖在学校呆着,老师什么时候说你们变好了,什么时候来接你。   所以,老师不松口,你就永远都出不去。   这所学校可不仅仅只接受有网瘾的孩子,什么“疑难杂症”,父母无法接受孩子所表现的行为,都会被送过来。   有成年班,但不在这个校区,成年班的人更多,老师和校工还有助教也更多,那里铜墙铁壁,像是看管精神病患者那样把他们关起来。   是比这里更黑暗的地方。   其实……他们这里松散多了,对孩子也“温柔”多了。   只要听话,他们都不会特别让他们太难过。   郑之南把两双鞋子用一个手捏着,腾出一只手去拿地上的皮鞋,然后不再看吴宇,像陈益那样快速离开。   吴宇没有在意。   孩子怕他们正常。   他也喜欢这种感觉,怕他就对了。   怕才容易成事儿。   吴宇也不会蠢到还没怎么和他们熟络就火急火燎的把人拢过来。   放两人去洗衣服刷鞋子。   自己又靠回床上。   然后给在楼下看女孩子们跳绳的陈远发了条信息。   吴宇:“谢谢了。”   陈远收到信息回复:“你懂得。”   “我懂。”   吴宇说完就闭上眼睛哼起了歌。   他当然懂陈远想干什么。   他会和老林说的。   老林能管理女孩子,不还是仗着是校长的表侄。   不然能让他这么肆无忌惮的把女孩们当成自己的后宫?   这家伙俨然把自己当成皇宫里唯一的皇上了。   整天跟个闷葫芦一样,不爱和他们混在一起,其实比他们都过得自在。   郑之南拿着鞋子到了公共洗手间,他去的时候,陈益正在乖乖的洗衣服。   郑之南看到那些衣服就气不打一处来,两双鞋子被他随手扔在洗手池里。   他这个随意的动作把陈益吓得瞪大了眼睛,立即帮郑之南拿起来摆好,同时扭头去看周围有没有人,生怕郑之南这样子被人看到。   郑之南看到陈益这样小心谨慎的样子,有点暖又有点心酸。   走过去把皮鞋放在长长的洗手台上,拿起架子上的抹布,一边擦皮鞋一边安抚陈益说:“放心,没人。”   “下次不要这样子,万一被看到,又要被揍了。”   “不能说揍,要说又要被他们批评教育了。”郑之南嘴角浮起一抹嘲讽的冷笑。   “对。”陈益点着头,继续去用手搓衣服上的污迹。   两人都不是话多的人,就算这里只有两个人。   他们也没有一直聊天交流彼此的想法。   郑之南把鞋子刷干净后,拿卫生纸贴在吴宇的两双球鞋上,放在阳台,然后把皮鞋放在一边儿,准备走的时候再给吴宇放进房间里。   然后帮陈益洗那桶衣服。   吴宇这个垃圾,竟然连内裤都不自己洗。   真恶心。   在恶心的气氛里,两人终于把该弄的都弄完了。   把衣服晾起来,郑之南进去送皮鞋的时候,把摄像仪放在了一个令他满意的角落,还好教官的房间里也没有多整洁,桌子上一堆东西,桌子下面被粘了针孔摄像仪,不蹲下来去看,根本看不到。   就这样,郑之南在陈远的指示下,陪着陈益去了两三次吴宇和陈远住的宿舍。   帮他们打扫卫生,洗衣服拎水,做各种各样的杂事。   到了第二周的时候,陈宇觉得时机成熟,开始培养陈益独自去给吴宇洗衣服拎水什么的。   而郑之南,陈远则没有再让他跟着陈益。   本来就是用郑之南来降低陈益的抵触心理。   现在他习惯了去做杂事,就算一个人会胆怯,那么多去几次,慢慢也会习惯。   等到他习惯的时候,也就是吴宇动手的时候。   第一次陈益独自离开的时候,郑之南心里很焦急,生怕在自己不在的时候发生点什么。   但系统也没有给他要做任务的提示。   他只好继续忙自己的事情。   他收集了一支旧牙刷,掰断牙刷头后,天天偷偷的去磨那个尖端。   他要把这个牙刷柄磨成一把锋利的小刀。   因为足够小,藏在袖子里一点问题都没有,一有空,他就从袖子里探出头,磨那个地方。   当陈益被第三次叫道宿舍去做杂事时。   系统上次给他派发的任务提醒终于响了起来。   系统:前往职工宿舍,查看陈益的情况。   其实不用系统提醒,他今天也是要去看看陈益的情况。   因为他昨天去了回来后,整个人的状态都不是很好。   就像是被吓到了一样,一脸的苍白。   不过他在陈益洗澡的时候,偷偷的看了看他的身体,没发现什么异样,而陈益的惊吓来源于受到了某种心理上的刺激,而不是身体上的。   他担心是吴宇吓唬到了陈益。   吴宇不喜欢陈益,故意捉弄陈益吗?   这是郑之南一开始的想法。   抱着这种心态,在陈益被叫走后。   郑之南过了片刻,坦然地找了个借口,离开了教室。   他用的借口是吴教官叫他去水房把他的水壶拎回宿舍。   这个借口可以骗过班里的同学,也可以骗过来视察的老师和陈远。   毕竟他和陈益有段时间经常被派去做事情。   郑之南说完后,班里的人果然没有怀疑,放他离开。   郑之南离开教室就去了水房,果然看到了吴宇的水壶,他主动给水壶打满水。   这样就算他去了吴宇那里,陈益没事儿的话,他也可以用陈远叫他帮忙把他的水壶拎回来当借口。   两头骗,这种小事儿,不会特意去问是谁吩咐的。   郑之南拎着水壶快步前往老师们的宿舍楼。   他一路上生怕碰到陈远,结果并没有,陈远和吴宇难道都在宿舍里?   这是郑之南唯一担忧的地方。   如果都在,他这个借口就有点不好解释了。   如果说主动看到送过来,又显得刻意。   这样想着,郑之南还是走了过去。   一边走,一边心里就像压了一块大石头,让他非常非常的不舒服,甚至手都不自觉的握紧了一些。   他摸了摸袖子里的牙刷柄,拎着水壶脚步匆匆的来到了宿舍。   平时他们来的时候,宿舍的门都是开着。   但这次,宿舍的门紧紧的关着。   似乎能听到里面“呜呜——”的细微声音,像是被堵住了嘴的挣扎声和哭泣声,其实不仔细去听,一般人或许根本注意不到,但郑之南不是一般人,他特别注意每一丝变化,和每一处的不同。   郑之南深吸一口气,压抑住心里想要杀人的冲动,平心静气的敲了敲门。   过了片刻,里面的人才走近门口,没开门,问外面的人。   “谁?”这语气里有谨慎。   郑之南用怯怯的声音降低对方的防备心理说:“食堂那边的阿姨说您的水给打好了,让我送过来,我是郑之南。”   吴宇和陈远对视了一眼,陈远刚想张嘴让郑之南放下水壶离开。   俩人根本没想过郑之南敢骗他们。   脑子里想的是床上用被子盖着的人。   但吴宇制止了陈远的动作,冲他挥挥手,这会儿欲念上头的吴宇根本顾不上什么家庭条件的问题。   只想着,既然羊入虎口,哪儿有放走的道理?   他把床上掩盖了一番,用眼神威逼他们不许出声。   然后吴宇走到门后,把门打开,让郑之南进来。   郑之南站在打开的门前,什么都没看到,吴宇站在门后面,不让郑之南看到他现在的样子。   而陈远则躺在床上,似乎睡着了一样背对着郑之南。   郑之南知道有异。   此时床上被绑着的陈益为了让郑之南发现不对,用尽力气从被子里翻滚出来两腿,同时大声在被子里“呜呜呜”,仔细辨认的话,会听到,他似乎想说:“快走。”   他没有说,救我,他说的是快走。   郑之南一下子眼泪都快下来了。   这个傻孩子。 第198章   郑之南假装要退出去,他身后的吴宇把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郑之南猛然回头去看, 看到了只穿了上衣没穿裤子的吴宇, 他瞪大眼睛看着吴宇的脸, 吴宇整个人都让他感到恶心欲吐。   吴宇一边脱上衣, 一边对郑之南说:“还拎着水呢,放一边去吧。”   郑之南一边往后退一边假装害怕的问吴宇说:“被子里的人……是谁……”他看着吴宇脸上慢慢升起的笑容,忽然就想到了那部韩国电影里那个从上往下望着小女孩的男人。   一样的惊悚, 一样的变态。   “还能是谁, 你的好朋友, 陈益啊。”   “为什么……”郑之南露出一脸的疑惑和茫然,仿佛无法把吴宇的床和陈益联系起来。   吴宇看到陈远想下来帮忙,摆摆手, 让他继续忙自己的,他有信心把郑之南也拢过来, 胆子那么小,他敢反抗?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   不仅吴宇的床上有人,陈远的床上也有人。   是个女孩。   女孩被堵着嘴,手和脚都被绑了起来。   郑之南敲门的时候,陈远刚把人绑起来, 生怕叫出声引起别人的注意, 立即又塞了布进去, 堵住了嘴。   女孩身上盖着一部分被子, 眼睛大滴大滴的掉着眼泪, 脸憋得通红,身上是粉色T恤,蓝色的牛仔裤像是被洗过很多次,有些泛白,因为郑之南来得及时,衣服还穿得很整齐。   郑之南听到其他人的声音,扭头去看陈远,看到了陈远的手正在摸女孩的头,他看不到陈远的神情,只看到了女孩惊恐的眼神。   吴宇就是在郑之南扭头看陈远的时候扑了过去。   他抱住郑之南,嘴巴啃在他的颈脖上。   陈远没有去管吴宇,毕竟吴宇也说了,他搞的定,就没在意,他正准备下手。   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他心中一惊,立即翻身坐了起来,扭头看到地上扔了一坨带着血的东西,看到那地上的是什么东西后,陈远一脸的骇然,震惊的反应不过来该做点什么。   随着惨叫,吴宇痛苦的躺在地上,疼得大声的嚎叫,然后有血顺着他的腿渗到地上。   陈远顺着吴宇又看到了郑之南,只看到他一脸的默然,两只手都是血。   右手拿着什么尖尖的东西,他应该就是用这个东西,趁吴宇不备,将吴宇的那团肉给划了下来。   想到这里,陈远觉得身体一凉,然后瞪大眼睛,愤怒的跳下床想去制服郑之南。   郑之南已经拍到了自己想拍的,他让系统把摄像头全部关闭后。   两个视频最后的画面就是陈远大喝一声朝郑之南扑去,因为走的太急,带动了旁边的桌子,把桌子带歪了,视频画面一黑,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视频被关闭后,郑之南再不伪装柔弱胆小,灵巧的躲过陈远,直接将手中尖利的牙刷头刺进他的腹部。   他学过身体构造,知道刺在哪里不会要命,却又疼得到让人生不如死,还不会被判重伤。   把陈远刺伤后,郑之南把他已经解开的裤子轻轻扒下来,将他的那团肉也毫不留情的割了下来。   两团肉都扔到了地上后,郑之南身上手上全部都是血。   陈益和陈远床上的那个女孩都一脸绝望的看着郑之南。   除了绝望外,那里面还有更多的情绪,有惶恐,有不安,有茫然……   他们还太小了,根本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现在这样混乱的情况。   郑之南走过去给陈益解开身上的束缚,确认他没事儿后,立即去给旁边的女孩也解开绳子,拿下布团。   陈益红着眼睛,满脸泪的看着郑之南说:“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办。”耳边是疼得只剩下躺在地上细细呻吟声的两个人。   割了那里,和要了他们的命一样,哪里还有力气站起来收拾郑之南。   陈远更是动都不敢动,一个手捂着下面防止继续流血,另一个手则捂住被刺伤的腹部,他一脸的苍白,生怕自己动作大点,血就流的更快。   他哀求郑之南说:“叫救护车……”声音断断续续的。   “叫救护车。”郑之南没理他,陈远就继续重复这句话。   郑之南抱了下陈益,安抚他的情绪,然后看一眼女孩,让她不要害怕,自己走过去拿起手机,手机是陈远的。   蹲在陈远和吴宇的面前,拿着手机扬了扬说:“你要我打120?”   陈远气急败坏的威胁郑之南道:“你最好快打,不然你们三个都要坐牢!”   郑之南露出害怕的神情,说:“好,我打。”   说完,郑之南站了起来,他走到那两团肉跟前,抬脚踩上去,然后拨打了110。   陈远眼睁睁看到郑之南踩在了自己的那块血团上,瞬间压呲目裂,整个人都崩溃了。   “不——”挣扎想去接近郑之南,推开他的脚。   郑之南踩完后,瞥一眼挪蹭过来的陈远,没有管他,是时候让外界知道,这个学校的黑暗,肮脏,变态。   让孩子们的父母后悔,让孩子们重新回到有阳光的地方。   而不是被逼着尔虞我诈,就像在玩卧底游戏一样谁都无法信任,看谁都像是卧底,压抑的活在这个魔窟一般的地方。   孩子们,世界并不全都是这样的。   生活其实可以很美好。   在拨打之前,郑之南指挥女孩和陈益去用衣服塞住陈远呜呜呜哭泣的嘴和吴宇的嘴。   不让他们发出声音。   吴宇身体还不如陈远,失去了男人最宝贝的东西,他整个人都被疼痛支配,根本没什么力气反抗,加上失血的缘故,身体更虚了。   把地上的两个人控制住后,郑之南把两团肉都踩的根本无法修复,无法修需也意味着想要再移植到身体上已经是不可能了。   电话接通,郑之南背对着所有人,用慌乱不安的语气对接线员说:“我……杀人了……杀人了……”满满的崩溃和不知所措。   接线员一听到这句话就知道问题严重。   “现在是什么情况,伤者怎么样?已经失去生命特征了吗?”   “没……但是很多血,很多血,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是不是要坐牢。”   “你慢慢和我说,不要着急,不会有事的,告诉我们,你现在在什么地方?你的地址,这是你的手机吗?”   “不是,是老师的……”   “老师?”   “对,老师把我们叫到房间里,把我的同学绑在床上……我来送水……老师把我也叫进去后关上了门,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语气挣扎,彷徨。   接警员开始定位手机的位置,同时要郑之南的详细地址。   定位系统定位手机所在位置需要时间,问详细地址是必不可少的。   只是电话里那个少年似乎沉浸在了巨大的不安中,一直没有正面回复接警员具体的地址是什么。   但应该可以肯定是学校。   而……那个区……排除小学,不过三所中学和两所高中。   离手机信号所提示的地方最近的学校……叫什么戒网瘾学校,全称比较长。   会是这里吗?   接警员怕电话里似乎是伤了人的少年持续崩溃,语气尽量放柔,继续问地址。   郑之南把一些内容断断续续的提出来了一点后才告诉接警员地址。   他想让接警员录下他的这些话。   到时候民众要求公布接警录音也会给他们带来一些助力。   接警员一边安抚郑之南,一边不要他挂电话,同时让旁边的同事立即打120。   而另一边,接到接警员发送过来的报警信息的辖区出警人员也准备好了。   听少年的话,有两个老师参与到了这场事件中。   两位老师好像做了什么让孩子们崩溃的事情,所以这个少年才伤了人。   问到伤了哪里也不说。   最后郑之南把电话挂断了。   郑之南把电话挂了后,立即和上级报备更详细的接警内容。   同时五六个出警人员和三四个协警已经在楼下集合,准备前往学校。   郑之南挂了电话后,就让陈益和那个女孩把堵着他们嘴的东西拿开了。   郑之南没有去碰,是因为他手上有血。   不想留下造成疑点的地方。   陈远流的血比吴宇多多了,而且因为他情绪激动,血流的更快了,所以他身体素质比吴宇好也受不了这么个流法,因此也开始头晕眼花。   特别是身体的剧痛让他的精神开始混乱。   20分钟后,三辆警车风驰电掣的来到了网瘾学校。   保安本来在值班室看电影,听到敲铁门的声音,回头一看,就看到一群警察站在值班室外面,还有铁门外面。   此时正是上课的时间,操场上很安静,没有一个人,班里也很安静,不是上自习,就是在练字,没有人听到来自职工宿舍的声音,因为窗户和门都关的很严实,而职工宿舍离上课的地方也有一段时间,所以保安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会惊动警察。   保安室听到值班人员打的电话就立即赶了过来。   这个时候,警察也陆陆续续的走了进来。   他们询问了教职工的宿舍后,就直接让保安领着他们往职工楼走去。 第199章   职工楼是个四层小楼,每层有六个房间。   一楼和二楼是保安和食堂的两对夫妻住的, 三楼和四楼是教官还有授课的老师们住的, 。   在保安室的人出来带他们去职工楼的时候, 保安队副队长示意门口的值班保安打电话给领导。   这个时候已经晚上7点了, 主任早就回家去了。   校长基本不怎么过来,但惊动了警察的事情,自然还是要校长去做。   毕竟校长认识上头的人。   这次带队的是新调任过来的支队长, 网瘾学校校长认识的那个队长早在一个星期前就调走了。   本来调走之前和校长说了, 校长想让认识的人搭个线, 请一下现在的支队长。   但新来的支队长从不接受任何宴请,也不会私底下和想要和他搭关系的人见面。   他从警五年多,深知一旦牵上线, 办起案件来只会束手束脚,考虑这个考虑那个, 认识的那些警员们,最后哪一个不是因为这些人而万劫不复?   他不是来搭关系的,他是来办案子,帮助群众的。   他没有那个闲心和所谓的有钱人勾肩搭背。   所以就算是保安递根烟给他,他也没有收。   大家肃着脸朝着二楼走。   郑之南和陈益还有那个女孩都一起缩在了门后的角落里。   假装害怕。   郑之南是假装的。   陈益和女孩则不是,他们靠在郑之南的身边, 脸上都是越来越害怕而产生的泪水, 陈益红着眼对郑之南说:“之南, 我们要坐牢吗?”   郑之南语气平静地说:“不会的, 你们不会的。”要坐, 也是我坐。   “真的吗?”   “你们不会有事的,相信我。”   “我会被我爸妈打死吗?”陈益满脑子都是父母知道后,会不会生他的气,觉得净给他们惹麻烦。   “你没有做错事情,该打死的人正躺在地上呢。”   或许是郑之南平静的语气让两个人的情绪稳定了下来,陈益不再落泪,谁也不知道这三个孩子,是怎么熬过这对于他们来说漫长的20分钟。   警察前脚踏上二楼,接到电话的医院也派来了救护车。   救护人员抬着两个担架朝学校的教职工宿舍楼走去。   而此时,警察们已经推开了还来不及锁上,只是关上的房门。   看到的就是一地脏乱的画面,有两个人躺在血迹斑斑的地面上正在有气无力的哼哼。   队长立即询问旁边的警员说:“救护车到哪里了?”   当戴着鞋套和手套的警察进入到房间内,迅速发现了三个依靠在一起,一动不敢动的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手上身上都是血。   那一刻,警察们的心都揪在了一起。   这血腥的画面,光扫一眼,他们就能猜到一个大概。   更别说这两人,一个没穿裤子,一个穿了倒是穿了,却已经掉到了大腿旁边。   两个成年人光着屁股,能被三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给扒掉裤子?   如果说在他们不防备的时候刺伤了他们,他们还觉得比较合理,脱裤子这种事情,孩子能是他们的对手?光扫一眼吴宇扔在床上的裤子就知道,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队长让三名警察将孩子们带到警车上去,看到其中一个满手是血,询问他有没有受伤,问这句话的时候,他看到了那满手是血的孩子颈脖处有一处明晃晃的牙印。   牙印很深,虽然没有出血,可这会儿已经变得红紫红紫,在雪白的皮肤上尤为明显。   这个牙印是谁咬的,一目了然。   队长深吸一口气,压下自己的主观念头,让随后到来的医护人员先将地上的两个伤者抬上担架。   然后让郑之南也上了救护车,就算没有受伤,也需要做一个简单的消毒。   剩下的警员开始搜查房间,不留过任何一个可疑的地方,在他们进来的时候就一直有记录的工作人员在拍照存档,同时还有工作人员在搜集有用的信息和证据。   但这只是一开始。   今夜将是一个不眠之夜。   当事情处理到晚上9点多的时候,下了晚自习的同学里,看到校园里的警察,有的人心一横,挣脱老师还有其他教官的束缚冲到了警察面前。   从前他们抗争过,被镇压了,但那不是警察。   现在警察就在他们的面前。   他们为什么不尝试自救一下呢?   先是被惩罚过,身上还有严重殴打痕迹的男孩子冲了出去。   然后是被侵犯过的女孩子哭着抱住了警察们的腿。   最后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冲到了警察身边,他们痛哭流涕,声音里到现在还隐藏着害怕和不安。   那个来镇压的林教官看到势头不对,立即就要从后门溜走。   但在队长要求支援后,后门和前门早就被警察给控制住了。   所以林教官一往后门溜,就立即被控制住了。   队长看到这一片震天动地的哭海,就知道这件事的性质远远比他想的还要严重。   他从楼下下来,看到孩子们身上的伤,女孩们的哭诉。   心都快碎了。   他已经三十多,有个正在上小学四年级的女孩,而哭诉中的女孩有个甚至比他女儿还小。   有些警察听到女孩们的声音,甚至还有男孩们的诉说,一米八的大个头都忍不住掉下泪来,哭的握紧了拳头。   还是人吗?   这里面的老师还是人吗?   闻讯而来的校长看到情势完全控制不住直接冒了一脑门的汗,差点瘫坐在地上,他知道,这件事,恐怕不是自己能控制住的,就算是找有关系的人,对方大概也不敢接手,但只要不传到网上,还是希望的……   队长直接下令,将学校从上到下所有的老师还有工作人员全部都看压了起来。   一开始是三辆车,后来又来了两辆,最后又来了三辆。   这个学校实在是太偏僻了,周围都很荒凉,没有什么居民,只有一些零零散散的散户。   夜深了,偏僻的地方没有什么夜生活,基本上晚上八点左右就入睡了。   就算听到了警车声也只会翻个身继续睡,有人起来一探究竟,也只会看到学校灯火透明的画面,外面停着几辆车,但具体发生了什么,无从得知。   “发生了什么事?”   “估计是学生们打架打出了事儿吧?”   “感觉警察来的挺多,不管了,明天肯定有新闻说这个事儿,刷刷手机就知道了。”   随后,伤者被送到医院后,听说是两个老师被学生给咔嚓了。   这个时间点,该休息的病人都休息了,没有急诊的情况下,有护士借着查房的空闲,查完房就溜到了相熟的朋友跟前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为什么那两个人都是光着的啊?”   “发生了什么事儿?”   “那个学生看着瘦瘦的,无缘无故不会和老师发生这么大的冲突吧?”   有听到一些学校动静回来的接诊人员悄悄说:“好像是老师想侵犯学生,学生就把他们给咔嚓了,还把那团肉给踩坏死了,根本不想让他们再移植回去。”   “这得多大的仇啊?”   “我感觉这事儿不简单。”   就在医院里有人在热络讨论的时候,消完毒的郑之南提出请求。   “警察叔叔,我可以上个厕所吗?”垂着眸,瑟缩着肩膀。   “好。”因为学校里有同事发来了一些情况,警察对这帮孩子特别柔和,他们知道了这帮孩子活的有多苦,哪里还会去故意冷着脸像对待真正的烦人那样,他们做不到那么冷血无情。   带着郑之南来到卫生间,有一个警察先去检查了里面的环境,确定不可能趁机逃跑后,让郑之南独自进去了。   两个警察都站在厕所门口守着。   郑之南也没有故意为难警察,上完厕所就出来了。   当警察带着郑之南回警局的时候,郑之南上过的卫生间,陆陆续续来了几个人。   有个二十来岁的男孩子,应该是个大学生,本来只是想上个大号,刚蹲下来,就看到了旁边角落里有个黑黑的细小东西,他捡起来看了看,直觉觉得,这有点像是个针孔摄像仪?   男孩立即擦干净提上裤子,拿着摄像头骂骂咧咧的走出卫生间。   “卧槽,连医院都有变态?太恶心了吧。”   本着不能让别人看到我裸露的身姿,一定要看看里面拍了什么,然后销毁掉,情节恶劣就报警!   陪着男孩的是女孩的女朋友,是个实习记者,男孩上大三,女朋友是学姐,大四,刚实习。   看到男朋友这么快就回来了,把接好的热水递给他说:“多喝点水。”男孩是肠胃炎。   说完,就听到男朋友说什么有变态。   “什么变态?”   “我在厕所发现了一个针孔摄像头,把我笔记本拿来,我要导出来看看里面都有什么,不行就报警一会儿。”   “太恶心了吧!”   男朋友扶着肚子坐到床上后,女孩就立即把笔记本递给了男朋友。   接下来,他们看到了让他们恶心欲吐的画面。   “太恶心了,太恶心了,那个男孩子会不会出事啊!”   “我们发到网上吧!”   “我们俩根本帮不上忙,报警也要报,但警察看到视频,一时半会肯定也找不到人的,先给孩子打个码,问问有没有眼熟这两个变态的人,把这俩人找出来!”   俩人没有把血腥的画面也发出来,而是截取了一部分,只放到吴宇扑上去抱住男孩子的画面就没有再继续。   随后女孩编辑微博内容,放上了这段灭绝人性经过处理打码的视频。   视频里把床上的两个孩子都打了码,单独把两个人渣给暴露出来,询问网友。   微博的全文内容是这样的——男朋友上厕所的时候在厕所里捡到了个微型摄像头,本来以为是个变态在偷拍上厕所的人,结果发现了很恶心的事情,有谁知道这两个畜生是谁吗?是做什么的?想快点找到这几个孩子,不想他们继续被人渣折磨。   本来大家是抱着“能有多变态”的心情进来了的,甚至有些人只是因为好奇。   结果看了后,有的人直接惊恐到浑身颤抖。   因为他们不敢想象,这视频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最后三个孩子是不是真的被糟蹋了!   孩子叫他们两个畜生老师,这个是哪个学校的老师?   父母知道吗?   “大家扩一下!让父母发现这两个老师是谁!赶紧拯救孩子!”   “请大家扩一下,一定要把孩子解救出来!”   “太可怕了,为什么会有还这么恐怖的事情发生在我们国家?”   有人问女孩,这个是哪个地方的洗手间。   女孩说了是医院的。   有人看到立即说:“该不会是两个变态弄伤了孩子,带孩子来医院,孩子自己把摄像头扔到了厕所,期望有人看到,来救他们?”   “我觉得很有可能!太可怕了,我想到我自己的孩子,再想想视频里那两个孩子,包括身上有摄像头的那个孩子,天啊,我真的不敢想,想一想眼泪都要出来了,得多绝望啊。”   “我现在怀孕六个月,之前当女孩的时候没什么感觉,现在当了母亲,就特别看不得这样的事情,整个人都特别难受,太可怕了,希望孩子的父母快点看到,把孩子救出来!”   晚上10点多发的微博,等到凌晨两点的时候,已经转发到了两万,好多人看完根本睡不着。   这条微博内容被转发到了各大论坛。   几大媒体纷纷出动。   等警察发现网上的事情时,已经是凌晨四点钟了,还是官博被艾特后发现的,官博立即联系了女孩的微博,询问具体的情况,然后联系辖区警察主动和女孩联系。   同时迅速发了微博,表示已经和女孩联系上,会继续跟进。   这就是默认了,这视频不是伪造,不是影视截图,不是某种活动下恶作剧般的私拍。   而是真实的现实犯罪情况。   有些人希望这是假的,这就意味着孩子们不是真的受伤,而是影视资料。   现在看到官博的信息,希望破灭,之前忍住的泪意,彻底的崩溃了。   “好难受啊。”   “好希望是假的,真的现在想到视频的画面,还觉得不寒而栗,根本睡不着了。”   被警方接手后,视频就被屏蔽了。   不过有人已经在电脑上备份。   就算官方想要遏制继续转发,也无法完全的掌控了,大家现在只想快点把那两个人渣找出来,将他们绳之于法。   “这种人为什么不实施阉割?”   “阉割都便宜他们了,应该千刀万剐!我现在气的手都还是抖得,太恐怖了,如果是老师,受伤害的真的只有这三个人吗?我不相信,更不敢继续想下去。”   那一晚,所有知道这件事的网友都是彻夜无眠,有的更是哭得停不下来。   晚上网上爆炸,到了白天,新闻媒体也开始出动,各大卫视都报道了这件事,只希望孩子的父母们能看清楚禽兽的样子,早点把孩子找出来。   因为铺天盖地的传播,很快就有认识吴宇和陈远的人跳了出来。   他们在网上发言。   “我认识开门的那个,他叫吴宇,是我初中同学,初中都没上完,只知道辍学后去打工了,怎么会成了老师?”   “床上那个好像是我以前的同事啊,高中文凭,叫陈远,家里是x省农村的,跟我一起干过销售,不过那都是三年前的事情了,他有教师资格证吗?怎么成了老师?”   随着认识这两人的发言,越来越多关于这个学校的事情都浮出水面。   还有校长是谁,学校里的职工都有谁。   网越织越大,而大家的心也越来越寒。   “我不敢再继续看下去了,我感觉我的抑郁症都要犯了。”   “这个时候,深扒的前线人员才是最痛苦的吧,明明已经很崩溃了,可是越扒越难以让人接受,只希望这个地方,快点被取缔,这些网瘾学校,根本就不应该存在。”   “简直难以想象,这哪里是学校,这就是地狱吧。”   “而且还是父母亲手把孩子送到了地狱。”   “我当初也去过啊,这个地方都是很多人为了钱介绍亲戚朋友的孩子过去上的,介绍一个,就能获得500块的提成,我当初去是我表姨介绍我妈的,亲人嘛,谁能想到竟然为了钱就骗孩子过去的,虽然介绍人也不知道具体的事情,可的确是为了钱啊,好在我妈送我去了半个月,就和我爸去看我,发现我身上有伤,就立即带我回去了,学校怕事情闹大,还退了一半学费,感谢我妈来的及时,不然我真的要被那个傻逼教官整死了,有个林教官最恶心,带的女班,都传他就是女班的皇帝,女班都是他的妃子,真假不知,但应该不是空穴来风,看新闻吧,闹得这么大,肯定会爆出来更多内幕的,我待得时间短,只知道会殴打学生,其他的并不是很清楚。”   当网上越闹越大的时候,郑之南的父母,接到了警方打来的电话。   一开始以为是骗子,他们没听完就挂了,警方又打电话,让他们看新闻,然后这夫妻俩才跌跌撞撞的立即收拾了一点东西,取出现金,匆匆忙忙的开车前往儿子所在城市的警察局。   这件事惊动了太多人。   而不怎么爱上网的夫妻俩虽然不是最晚知道的,可绝对算不上提前。   他们只知道孩子出了事,刺伤了人。   他们的孩子怎么可能动刀子呢?   不可能的事情。   这里面一定是有什么误会。   然后他们发现了那个视频。   虽然视频里儿子的声音被处理了,可就算如此,他们也能听出来,这是儿子的声音啊。   可他们多么希望那不是儿子,越想越难受,陈秀的眼泪跟断了线的珍珠一样不停落。   下了车,他们就直奔警察局。   当看到面无表情眼神空洞坐在角落里的儿子时,陈秀痛哭出声,特别是看到儿子肿起来的脖子上那个牙印。   “妈妈对不起你——”隔着一道门,陈秀抱不到儿子,只能贴着透明的窗户看着里面仿佛没了魂魄的儿子。   然后她转身抽了郑海一耳光。   “都是你的好妹妹和好妹夫撺掇的!毁了我们全家!”陈秀说完,双手握成拳疯狂的捶打自己的胸口,用的劲儿不比打郑海的轻。   郑海再急脾气,也绝对不希望看到儿子发生这样的事情,那个视频他也看了,到现在都不敢闭眼睛,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整个人都是绷着的状态。   被妻子扇了一巴掌后,郑海自己也疯狂的打自己的脸。   “都是我的错!我不该去听那些人的话!”可后悔来得及吗?   儿子心理上造成的伤害能挽回吗?还有,他的身体有没有问题?他们都还不知道。   虽然郑海不觉得儿子刺伤那些人有什么错,可法律是不管这些的。   刺伤了人,造成了伤害,你就得承担法律责任。   这个时候陈秀比郑海要理智的多,她立即转身到一旁打电话,让助理联系最好的律师过来为儿子辩护。   她坚决认为自己的儿子是正当防卫,根本没有任何错误!   要错也是他们错了,他们不该因为亲人的撺掇,不该被学校伪装出来的花团锦簇给欺骗了。   是他们亲手推开了儿子。   让儿子落到了这样的泥潭里。   他们要把儿子亲手捞出来。   “之南,给我们一个机会弥补这一切的错误。”陈秀语气喃喃地这样说,对自己说,对郑海说。   陈秀挂上电话,抹着眼泪靠坐在旁边的休息椅上,旁边有两个记笔录的警员将他们夫妻分开,一一询问他们当初如何把孩子送到这个地方的。   这就不得不提到郑之南的姑父海冉。   海冉是介绍人,他们知道的这个学校,就是在家庭聚餐的酒桌上,海冉提到了这个学校,说是专业的戒网瘾学校。   他已经推荐了好几个孩子去了学校,半年就脱胎换骨。   海冉作为嫌疑人,也被逮捕到了警局。   不是传唤,而是当地派出所,亲自将海冉抓到了警车上,送到了这里。   网上因为那个视频引发的海啸还未停下,越来越多的信息都让人不寒而栗,瞬间想到了各个地方还存在的所谓戒网瘾学校,不仅仅是戒网瘾,还有什么治疗同性恋,治疗叛逆,宣传语无不漂亮好看。   但现在那好看的宣传语下面隐藏的东西只会让人不寒而栗。   “这样的学校,当地教育局,到底是怎么通过他们的资格证的?”   “这里面真的没有猫腻吗?” 第200章   被严格看管起来的吴宇和陈远根本不知道外界已经翻天覆地, 两人已经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准确的说是人人喊杀。   为了保护好孩子们的个人信息, 官方并没有披露太多关于这件事的信息,更没有说两人的那里已经被咔嚓了。   有一部分网友也是担心孩子的消息被暴露出来,会对他们有影响, 所以觉得消息模糊也不一定是坏事。   况且能把孩子送到这里的父母, 非蠢即傻, 能给孩子多好的帮助?   大家现在就特别希望官方能派人给各个受到严重伤害的孩子做心理疏导, 同时跟踪到家庭, 了解孩子未来的具体情况。   但大部分网友觉得消息更新慢, 是不是有内幕,是不是校长找了关系,想把这事儿压下去。   网上有好人, 但也有坏人。   官方还没有发布更多信息的时候, 已经有一些公众号为了热度而开始造谣各种各样更恐怖的消息出来, 恐吓大众,造成恐慌。   事件还在进展中,就拘留了几个恶意造谣的网友。   然后在这件事过去了一周后,官方发了一个最新的进展通知,以及希望大家理解,为了孩子的隐私着想, 具体细节将不会对外公布, 但所有嫌疑人都已经被拘捕, 包括校长和主人,还有失职的教育局等人,这一点,也告知了大众,也算是暂时让大众安下了心。   大众知道教育局被问责,所有关于这件事的工作人员被拘捕审讯,浮躁的心这才安抚下来。   同时对于那些为了热度不择手段,发布虚假消息的网友进行强烈谴责,怼到他主动注销账号。   很多时候大家都并不喜欢人肉搜索这种行为,但对于一小部分情况下,大家也会觉得人肉搜索的存在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坏人不能伏法,恶人还在生事,这种人,只是人肉搜索他们,网友们觉得太便宜他们了。   人血馒头都吃,还有什么事儿干不出来的?   既然敢做恶,就请承担一切你该承担的下场。   没有人会去同情吴宇和陈远。   关于学校里的学生,政府也阻止了小组,全程跟进,务必将每一个孩子都交到父母的孩子手里,同时也会给孩子做心理疏导,当然,也不会忘了对父母进行教育。   “这些家长是不是脑子进屎了?自己教不好,就妄图让别人用暴力镇压,让孩子改过,说到了,还是关心不够,教育不足,都21世纪了,我完全想不到,这个世界,这个国家,还有这么多所谓的戒网学校?网有什么好戒的?现在谁不上网,谁离得开手机?孩子爱上网,逃避现实,家长就不想想是不是自己的问题?戒你爹菊花的网?”这位网友下面有很多跟评和点赞。   “又蠢又毒,自私的不得了,生而不养,算什么父母,太恶心了,心疼那些被父母放弃的孩子,对,就是被自己的亲生父母放弃了!”   网络上关于这件事的讨论还在扩大,很多人都开始思考一些问题。   这些孩子未来该怎么办?   这件事给了大众什么样的警示?   “大家忘了吗?这不仅仅是个少年学校,还有分校,里面都是成年人,成年的人,也被父母送过来,当时这事儿刚爆出来的时候很多人轻飘飘的说,那么多人为什么不反抗,你们再看看?连成年人进去了都没办法出来,你让少年的他们又如何能反抗?他们有棍棒,孩子们有什么?被打怕了啊……连自杀都用过,要怎么办,只能被打断骨头,跪在地上才能继续活着。”   “请施行阉割。”   “请施行阉割。”   “听说……进医院的不是只有那个有摄像头的小孩,还有吴宇和陈远,好像是小孩用磨尖的牙刷刺伤了两人,陈远的伤严重点,如果是这样,不知道孩子会不会坐牢?”   “视频都显示了,是吴宇先动手的,就算小孩真的伤了他们,难道这不叫正当防卫吗?”   “三个孩子并没有被性侵,了解一下。”   “当然没有被性侵,因为被那个勇敢的孩子阻止了!难道你想他们被性侵?!”   “不能因为没有被性侵就放过这两个人,然后让正义的孩子去坐牢?呵呵。”这句话说的特别无力。   但这个国家的法律就是这样的。   已经满16岁的郑之南,已经具备了成年人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拘留所里的郑之南是很多人关注的焦点,大家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根据官方发布的讯息,孩子很安全,除了精神上受到了刺激,身体上并没有受到伤害,而视频里另外两个被绑着,还被打了码的孩子,多亏了他的帮助,及时出手,才没有让吴宇和陈远得手。   大家叫他男子汉。   可大家还知道,这位男子汉,也将背负法律责任,得到审判。   这种大家都无力的感觉特别不好受。   有些人难过到哭了很久。   当郑海和陈秀申请和郑之南见面的时候,网上出现了□□活动。   活动的内容就是希望让郑之南获得更高的关注——是正当防卫,不是故意逞凶,请求法律酌情轻判。   大家知道不可能无罪释放,国情如此,法律如此,只寄希望于,法官有一点良心,明白这件事的复杂,明白孩子没有办法,只能铤而走险,不然床上的两个孩子可就真的万劫不复了。   是他阻止了这件事。   网上的事情还在发酵。   而现实里,郑之南拒绝和郑海还有陈秀见面。   “确定吗?”警员眼神温和地再次询问确定郑之南是不是真的不准备见自己的父母。   “确定。”   站在见面室内不停走动的郑海和陈秀听到门从外面被推开,立即看过去,却只看到了警员进来,并没有看到身后还有其他人。   南南呢?   “他拒绝和你们见面……”警员语气尽量委婉,不想太僵硬。   现在这件事闹得全国都非常关注,他们作为一线警员,处理这件事,每个细节都要把控好,不能有任何差池。   郑海和陈秀齐齐露出失落的神情。   他们后悔,可也知道,有些事情,说再多的对不起都没用了。   孩子这是已经将他们隔绝在了他的世界之外,他不再信任他们,更别说见他们。   是啊,是他们亲自把孩子送进去的,又如何让孩子在经历这么黑暗的事情后,对他们说:“我没有怪你们。”   就算孩子不怪他们,他们就能彻底的放下吗?   陈秀捂着脸再一次忍不住流了泪。   为什么那天打了电话后不去把孩子接回来,为什么要听老公的话,说再让孩子待一段时间?   其实都是他们的错。   他们太忙,没有精力去和孩子一对一的沟通,了解他内心真正渴望的,想当甩手掌柜,寄希望于这些所谓的学校帮他们教育出听话的孩子。   是他们蠢,是他们无知。   网上的网友说的太对了。   孩子没有错。   都是他们这些傻子一样的父母的错。   可谁能来教教她,她现在该做些什么才能让孩子好受点?   陈秀和郑海走出见面室,刚走出来,就看到了被放出来的海冉。   海冉是郑之南的姑父,也是郑海妹妹的老公。   海冉一出来,妹妹就走过去看海冉,仿佛海冉在里面受了很多苦一样。   陈秀本来就精神紧绷,看到海冉走出去,立即跟了过去。   海冉和妻子郑慧并没有看到从后面走出来的陈秀和跟在陈秀后面的郑海。   虽然他们知道这对夫妻还在这里,但他们并不想和他们见面。   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怎么敢去和他们面对面?   正当两人脚步匆匆准备去开车离开。   陈秀冲了过去,一把推开郑慧,抬手抽了海冉一巴掌。   郑慧脾气和哥哥郑海一样,比较急躁,看到老公吃亏,立即就大叫着要去给老公出气,被哥哥郑海给拉住了。   陈秀狠狠瞪着海冉说:“那是你和慧子的亲侄子,你们就是这么对你们的亲侄子,对你哥哥嫂嫂的?!为了500块钱的推荐费,你们还要不要一点良心了?!”   海冉也知道自己理亏,可他也并不知道那学校内部那么乱,但是他的确是知道里面会打孩子,但那帮不听话的熊孩子,打两顿怎么了,他不觉得算是个事儿,所以就想着,能赚一点是一点,反正哥哥嫂子的孩子,本来就有网瘾,帮了哥哥嫂嫂,自己还能赚个外快……   谁知道会这样啊!   他真的没想那么多!   如果知道那学校的教官如此禽兽变态,他还把他和慧子的亲侄子推进去,他们就真的丧良心了!   “嫂子,我也不知道里面会是那样啊!真不是故意的!” 第201章   郑慧看到老公被来回扇了好几巴掌, 但是又挣脱不开哥哥的手气得只能打郑海出气。   “你松手!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们夫妻俩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海冉他只是推荐, 你愿意去就去, 不愿意去谁还拉着你非让你去了?!我们丧良心,你们就不黑心了吗?自己儿子都坑!关我们屁事儿?!”其实郑慧说这话的时候,心里也是虚的, 他们两口子不止推荐了侄子这一个学生, 他们这一两年陆陆续续撺掇了不少父母把孩子送到那所寄宿学校, 有时候还会经常回老家, 对那些常年打工不在家, 爷爷奶奶又无力照顾的家庭, 让他们把孩子送过去。   他们知道里面的教官很严厉,会打孩子,但不觉得会出什么事, 犯错了挨打多正常, 有些孩子熊的不得了, 就是该打。   因为推荐的多,他们的推荐费其实比其他推荐人的还要高,这事儿他们不能说,说出来就要被戳脊梁骨,所以只能把责任全推给哥哥嫂嫂。   心里不安,也不能面上被看出来, 免得被要求承担更多责任。   郑海一巴掌扇在郑慧的脸上, 这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打郑慧。   他听到那些话, 只觉得扎心扎肺,骨头都是冷的,他更怕听到这些话的陈秀会想不开,他看着捂着脸一脸不敢相信看着他的郑慧。   “慧子,你给我闭嘴!”   被这一声喝弄得怔住的郑慧立即反应过来自己刚刚说的话有多毒。   而已经听到这些话的陈秀终于停了下来。   她蹲在地上,第一次露出了不知所措的无助神情。   她不知道自己该做点什么,能做点什么。   是啊,是他们坑了自己的孩子。   是他们。   想到孩子看到他们时,冷漠的脸。   想到警察说,孩子不愿意见他们时的淡漠神情。   陈秀失声痛哭。   警察局外面,不仅仅只有陈秀一个人在哭,还有其他家长。   虽然被侵犯的孩子并没有网上传言的那十几个那么多,可一只手也有了。   五个孩子,如果不是郑之南阻止的及时,还会有七个甚至八个。   有蹲守的记者把家长们哭泣的样子拍下来。   打上码后发到了官方微博上。   ——图片上是被侵犯了的孩子的家长。   这两张照片打了码的同时还模糊化处理了,现在网友们非常讲究这个,特别在这件事上,会更加注重,他们打码和模糊化处理,只要把气氛渲染到了就行。   可就这样也还是让人感到心酸,甚至心痛的。   有的网友冷冷地说:“现在哭有什么用?当初不是他们自己送孩子去那样的学校的吗?”   “其实……我觉得父母的出发点并是不是为了害孩子,有些话太恶毒,其实是让遭遇了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而已,本来就不好受了,出发点是为了让孩子专心学习,说实话,很多在外打工没空亲自照顾孩子的家庭,你让他们怎么去亲力亲为,亲力亲为就得继续受穷,不亲力亲为,孩子爷爷奶奶管不住,本以为送到一个看到后觉得不错的学校,谁能想到这学校这么恶心?哪儿有父母明知道恶心还送孩子去的,你没看到有些没去成的人说,父母去考察的时候,学校可美好了,一片和谐,孩子们脸上都是灿烂的笑容,不论是教室,还是学校的设施,看起来都很好,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学校里的人身上,校长刘盛疏这个畜生,还有那些都知情却隐瞒不报的人!”   “更恶心的难道不是学校是按照家庭条件收费的?一般家庭是一万左右的学费加生活费,家里有钱的就是两三万,完全就是奔着钱去的,明知道家长着急孩子的问题才送过来,却让他们这么对待,那些孩子被打的后背和屁股,我看着都心疼,我要是孩子的妈,我心都要碎了。”   “楼上几位说的对,除此之外,我们更应该做的是,问责各地教育局,这种没有人权的所谓寄宿学校,戒网瘾学校,包括电击学校到底是怎么成立的,有什么资质建立在我们的国家,如此横行霸道,目无王法,我们应该借着这次的事件,好好扒一扒这些学校的背后都是怎样的,能取缔就取缔!为了其他孩子的安全!”   不知道外面闹翻天的吴宇和陈远在被审讯的时候,还嚷嚷着要告郑之南谋杀。   他们俩现在对郑之南是恨之入骨。   对于学校发生的事情只能算知道一点点,但俩人见识少,平时刘盛疏爱在教职工面前吹牛,说自己背后有人,多厉害多厉害,这种酒桌上的牛皮被俩人当了真。   他们觉得这事儿,刘盛疏绝对搞的定,毕竟他们可是受害人,孩子反正他们没碰到,也还好他们没碰到,俩人都很庆幸。   他们两个是完全被隔离在病房中的人。   在不知真实情况下,时不时的都要嚷嚷几句,不让郑家赔个一两百万,决不罢休。   虽然被分别看压,住在不同的病房,可两人的念头都是差不多。   赔钱,让郑之南坐牢,两三百万?太少了!他们以后都不能人道了,得拿个五百万才行。   等到两人恢复的差不多,已经可以经受得住长时间的审讯后,才了解到事情早已天翻地覆,和他们想的根本不一样。   他们侵犯孩子的事情,已经暴露了。   似乎是有人在他们房间安装了摄像头。   所以摄像头把他们的犯罪经过以及平日暴露出的讯息全部都记录在了里面。   他们在没有看到视频的时候还想狡辩,抵死不认。   可看到视频后,两个人的心理防线全部都崩溃了。   痛哭着忏悔,认错,说自己不是人,只是一时鬼迷心窍,才做了猪狗不如的事情。   面对立即翻脸认错的吴宇和陈远,负责他们审讯工作的警察同志神情冷漠,根本没有为此产生任何的波动。   这样两张面孔的罪犯他们见得太多了,有的不仅有两张面孔,三张四张,各种花样都有。   见得多了,也就不为所动了。   而且,这种人,有什么好心疼的?   心疼他们,还不如去关注关注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   他们在搜到那个摄像头,有的女同志看完出来后,全部都是泪流满面,双拳紧握。   “畜生不如的东西。”无一例外,这是所有看到那些让人心碎画面的人的心声。   随着案件的审理,越来越多人被问责,也有越来也多的人情绪崩溃。   只有郑之南,越来越冷漠,如果说最初报警的时候,他给大家的印象是彷徨无助,现在就是渐渐冷了心,除了配合警方回答问题,更多时候是一个人待着。   郑之南一点大纲和人设都没有,他不知道郑家的父母是怎样的,是好是坏,他根本没怎么接触过,又怎么去下定论,这是两个好的父母呢?   之前在豪门生子世界,他又不是没遇到过垃圾父母。   所以在不知道底细之前,他只能叫自己冷心冷肺,拒绝和郑家父母多接触。   在没有去学校之前,那一段路程里,他的冷淡,并没有让郑家父母感到奇怪,那么说明父母和孩子之间的感情并不深厚,所以他冷淡一点,也没有什么大碍。   何况,还是这么大的事情而冷淡?   他不觉得自己的行为过分。   还有一点就是,他渐渐从一些讨论,虽然很少能听到有人讨论这个,但还是知道了一些信息,就是网上因为这事儿闹翻天了。   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原本,他可以把东西交给警察。   但他怕。   他怕万一这里面有什么暗箱操作,有什么见不得光的权财交易,那这些孩子就永远别想有出头之日了。   所以,他主动把摄像头扔到洗手间,只希望有爱心人士能够帮助这些孩子。   现在看来,一切都还在他的计划中。   坏人会伏法。   但这已经不是最关键的了。   最关键的是,他想看到这世界,在这片土地上,所有所谓的电击学校,戒网瘾学校,训练叛逆少年的学校都被取缔。   现实生活里,拿那些人没有办法。   虚幻之境,书中世界,为什么不痛痛快快,干出一番爽快的事儿来?   这里面绝对还可以再挖。   但他知道,在吴宇和陈远这事儿上,他站得住脚,可也依旧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但没关系。   他承受得起。   他在大众眼里越苦,那些人就会一直被谴责。   他就要所有人都不那么轻松的忘记这件事,在这件事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和落实,请千万千万不要让热度降下去。   很多孩子都做了体检,里里外外,仔仔细细。   郑之南屁股上还有疤痕,虽然不明显,可也能看出来,当初被打的有的狠。   很多孩子身上背上都是如郑之南身上这样的痕迹。   有些还是新鲜出炉的,在他们接到报警出现在学校,有的孩子身上还是乌黑紫红一片,触目惊心,十分骇人。   这仅仅只是皮外伤,那几个受到侵犯的孩子才是真的让人无法保持镇定。   “这些人,该死。” 第202章   该死就真的会被判死刑吗?   事情到现在还没有披露更多细节, 大家都不知道这件事儿的结局是怎样的。   他们当然是希望这种人渣被判死刑。   为什么不呢?   有懂法律的人专门讨论,发布在了微博。   他们并不知道另外还有视频可以证明他们的侵犯行为, 所以也只能是连猜带蒙加上网上知道的讯息来判定郑之南会怎样, 那两个罪犯会怎样。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这条的大致内容就是说,如果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陈远和吴宇的犯罪行为,性侵未成年, 甚至两人以上有轮奸行为, 甚至暴力胁迫导致被害人重伤等, 达到五项其中的一项甚至两项, 就足以判处死刑。   他们不知道的是, 吴宇和陈远早就达到了, 特别是他们还不清楚,这里面的其他人有没有违法犯罪行为。   而林教官要感谢吴宇和陈远,不是他们两个吸引了所有的炮火, 大家也不会把他给暂时忽略掉了。   但林教官林强的罪名也不小, 甚至会比吴宇和陈远还要严重。   皆因三个人共同胁迫过同一名女学生。   本来林强没有视频资料, 如果他一口否认,警察其实一时也拿他没办法,但是这也多亏了陈远和吴宇,两人知道自己的情节严重,为了减轻罪责,不用警察说, 他们就把林强的事情全部倒干净了。   “林强比我们的性质严重多了, 他是带的女班, 当初刘盛疏让他带几个女学生出去过,出去干什么就不知道了,但你们也应该清楚,带出去还能干什么?刘盛疏认识几个‘人’,就我所知,林强带女孩出去过两次,一次是3月,一次是6月,你们可以查查林强和刘盛疏的开房记录,一定会有收获。”   让人不寒而栗的一段话。   这件案子,越深入挖掘,越来越黑暗,从开始是辖区公安局处理,后来公安厅直接成立了特别小组单独将这个案子安排给重新组织出来的班子。   就是怕有些人为了把自己摘干净,动用所拥有的关系和权利销毁证据,不择手段。   因为网络上对这件事非常关注,就更容不得一点差错。   本身民众的信任就很难建立,这件事办不好,这将是对公信力的一次重大质疑。   特别是这里面还牵扯到了腐败和行贿。   郑之南从嫌疑犯变成了重点保护对象。   生怕有人铤而走险,买通关系,让郑之南出现生命危险。   因为这件事,加上郑之南也不愿意见父母,他彻底的被隔离在了独立的地方,除了律师,外人谁都见不到他,他也不想见。   网上的人,分析完了吴宇和陈远,还有嫌疑人林强和刘盛疏后,开始为郑之南想办法。   制定出来的办法大多数是从他们获得的信息里再结合自己的假设。   “那短短的视频里就能看出来,是吴宇先扑向了孩子,后面才爆出来吴宇和陈远都因此成了太监。完整视频在警方手里,这一点不用假设,光凭吴宇这一犯罪行为,那个孩子就是正当防卫,毕竟他当着孩子的面,光着那里,意图还不够明显?孩子虽然已满16岁,但根据现有的情况,我觉得完全有证据证明他是正当防卫,但凡法官脑子清醒点,就不会让孩子承担任何的责任。”   郑之南也了解过一些法律知识,他其实觉得自己就算判伤人罪,顶多是几个月或者一年,然后缓刑的话就根本不用坐牢了,只是需要有警局的人随时跟他联系,了解他的动向。   廉家淇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他是负责郑之南这起案件的半个负责人,这个案子不是由一个人来带头,而是三个责任人,为的是什么,大家心里都清楚。   关于这件案子,廉家淇越了解越敬佩郑之南的勇敢。   如果不是他出手,就会增加两名,甚至三名受害者,包括他自己。   他去过现场,也看了很多证据和资料。   这事儿,也知道案件的严肃和严重。   一点都没有马虎。   关于对郑之南的审讯,大家都尽量的柔和。   也会安排心理医生和他聊天,缓解他的压力和紧张。   但是最近心理医生给他们的反馈都不太好。   因为案件还在审理中,作为最重要的证人和吴宇和陈远案的嫌疑人,大家自然是不希望他出事的。   在心理医生都不起作用的时候,廉家淇决定和郑之南敞开心扉的聊一聊。   他想,能够步步为营,做好一切工作,甚至报复了吴宇和陈远两个人渣的孩子,绝对不是个懦弱逃避现实的人。   他只是需要一个支点。   一般情况下,这个支点都是父母亲人给予受害者的。   但现在,所有孩子的父母都心有余悸,有的已成定局也表示了后悔和悲伤,孩子们毕竟还小,在没有自己的独立人格之前,能够再次见到父母,听到他们说一句对不起,已经是很感动的事情了。   只有郑之南。   很坚决的表示不愿意和父母见面。   或许有些人觉得天下无不是的父母,郑之南不应该这么绝情。   可廉家淇自己换位思考了一下,在被父母骗去那里,经历了地狱一般的生活后,就算是他这个成年人都无法做到绝对的原谅。   其实,越是有自己三观和独立人格的个体,都不会那么轻易的说原谅。   如何说?说不出口。   就算身体想说原谅,内心深处还是做不到绝对的坦然接受。   所以他的冷漠,廉家淇并不觉得无情。   这是一个经历了常人不能承受之重的人的正常反应。   郑之南所在的牢房是独立的地方,环境也比一般犯人要好,一是因为他是重要的证人,二是他还是个刚满16岁不久的孩子,三是因为他并不是已经被判刑的犯人,只是嫌疑人,四是这个案件太特殊了。   所以他被独立看压起来。   也相对来说比其他犯人要自由,可以看看书,除了不能和外界建立起联系以及离开这里,并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但据廉家淇收到的资料,郑之南这段时间,除了和律师见了一面,没怎么开口说过话,也不和心理医生沟通,整天就躺在床上发呆。   整个人像是没了魂魄一样,有一种,任务完成的释放感,找不到新的生活方向。   其实廉家淇并没有把握自己能把这孩子的心结打开。   但总要试一试。   他不想案子在终于有了眉目的时候,孩子撑不住,想不开了。   因为郑之南已经16,加上思想也比较早熟,廉家淇没有像对孩子那样对待郑之南,而是平等的两个成年人的身份。   当牢房的门被打开时,郑之南看着天花板的眼睛眨了眨。   眨眼是因为他听出来这个人的脚步声和心理医生是不一样的,也不是狱警的脚步声。   这是一个不常过来的人,所以他觉得脚步声有些陌生。   然后人未到语先到,他说:“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这个地方只有一个椅子。   郑之南闭上眼睛说:“嗯。”   “案子有了新的进展,你想不想了解一下?”其实关于案子的进展,警员是不可以乱说的,但廉家淇有分寸,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比如说,他现在所说的,郑之南的律师也会告诉他。   所以不会有什么违规的。   郑之南听到声音就知道是谁了,他见过这个人。   三个负责人中的其中一个。   这三个人他都见过。   而对廉家淇也有比较深的印象。   因为廉家淇个头格外高,站在人群中也十分出众。   寸头,坚毅的眉眼,一身警服穿出了T台的效果,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攻略对象。   但也绝对占有很高的戏份,毕竟塑造的这么亮眼。   郑之南从见到廉家淇的第一眼,就把廉家淇划到了攻略者候选名单里。   但他自己觉得,既然他是因为打游戏进来的,那么有没有可能他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电竞方面?然后和电竞圈里的谁是cp,某个电竞大神才是他的攻略对象?   他保留着这一点想法,所以没有立即就说廉家淇就是攻略对象。   毕竟他对于攻略对象一点头绪都没有。   真的是完全两眼一抹黑,只能把觉得可能是的人先划到名单里,然后再用排除法。   目前就一个廉家淇。   后来见了几次后,没有怎么接触,郑之南都快放弃这个家伙了。   没想到今天竟然主动过来跟他聊天。   郑之南仍旧闭着眼睛,语气里透出感兴趣道:“什么?”   “我们已经和户籍科准备联合为那些受到侵犯的孩子们改户口和名字,远离本市,去其他城市生活,等案子结了后就会开始处理,这样可以更好的保护这些受伤害的孩子和家庭,利于孩子们的身心发展,未来也不会因为这些事情被人指指点点。”   这件事直接让郑之南睁开眼的同时坐了起来,他目光直直的看着廉家淇说:“真的吗?” 第203章   这是廉家淇第一次看到郑之南如此明亮璀璨的眼神。   他见郑之南的次数不多, 在此之前, 郑之南的神情都很平淡,听说最初是很彷徨不安的, 后来似乎是隔着窗户见到了父母, 就变得越来越沉默了。   其实说来说去,再早熟,再看似沉静,也是经过了被撕裂般的成长才变成了今天的模样。   所谓早熟, 难道不是因为那个几个畜生才导致的吗?   或许在被送到那所学校之前, 他只是爱打游戏了一点,不乏天真单纯。   然后见到了丑恶的人性, 被迫成长,利用了牙刷来保护自己, 那么脆弱的东西,要怎么样才能想到也可以变成防身用的?   想到这里,廉家淇更庆幸郑之南当初去学校的时候,那两个针孔摄像仪太小,放在行李箱里没有被搜走, 不然也不能拍到这么有力的,可以让所有牵连进来的人都被拘捕。   法律也会做出公平的审判。   听到郑之南询问是不是真的,廉家淇特别认真的点头说:“是的,如果你也有这个需要, 我们也会帮你处理。”   郑之南摇摇头说:“我不用, 帮助他们就好了。”桌子下的摄像头被警方搜走了, 他身上的那个摄像头没有拍到他,虽然知道有第三个孩子,也就是网上说的那个冷静理智的处理完这些的他,并没有暴露在镜头下,准确的说,暴露在网络上。   他不需要。   他就是郑之南,从来都是,并不需要改名字。   郑之南没有要求,廉家淇也没有意外,因为网络上到现在都不知道那个孩子具体是谁,一旦有人想扒,就会被网友们齐齐阻止。   因为这件事,网络上大家万众一心,只想让这些孩子得到好的归处,而不是被逼的无处躲藏。   廉家淇叹了口气说:“你好像只有在说到他们的事情时才会有一点精神头。”   郑之南没说话。   廉家淇没有在意,转移了一个话题。   “你喜欢打游戏?”   “嗯。”因为廉家淇透露给他的信息,郑之南觉得凭着这一点,他这个世界的人设就不会对廉家淇太冷淡。   他不是个冷淡的人,他只是沉默,沉默是没有话说,没有事情能够引起他的注意。   所以,一旦有事情让他感兴趣了,他就会露出自己的情绪,他不介意被看出来他在意的事情。   “我也喜欢打游戏,其实这没什么不好的,就像有的人喜欢打篮球,有的人喜欢踢足球,我表弟还是职业玩家,从事电竞方面的工作。”廉家淇从郑之南感兴趣的地方和他聊天。   希望他不那么沉浸在自己的世界。   郑之南闻言,眼睛亮了亮,然后又慢慢熄灭了,他微微垂眸说:“可是……他们因为我打游戏,把我送到了那里。”郑之南想着一个16岁的孩子,真正的内心,会如何表达,自然而然的说了这句话。   廉家淇说:“大概是你父母不了解这一行,现在游戏业很发达,国家还成立了电竞队,是国家队哦,可以为祖国争光,因为他们不了解,以为你不学好,他们大概觉得,正常的孩子,都应该按部就班的成为一个上班族,而不是什么电竞选手,所谓的电竞选手,在他们眼里,估计就是不学无术的代名词。”   “那是他们错了,对吗?”郑之南这样问廉家淇。   他忽然想起来,自己在这个世界只有16岁,就算要攻略对象,也应该是18岁的时候,所以这两年,应该只是让他和攻略者建立起联系,不用他特别主动的去撩拨,这个世界也不适合刻意的撩拨。   感觉整个文风应该是偏细腻和成长的风格。   想到这里,郑之南慢慢放下紧绷着的弦,告诉自己自然一点,就像交一个朋友那样和对方聊天,不要表现出要撩拨对方,不用着急。   他因为心理不是未成年,就没想起来自己的原身还是个过了16周岁几个月的少年,离18岁还有一年半,不急在一时。   疯狂世界,没必要太在意攻略者。   这样想的郑之南,彻底的放松了。   动作和语气,以及神情都自然了许多。   听到郑之南的话,廉家淇沉吟了片刻说:“都有错,你不该逃课去打游戏,作为学生,就算喜欢玩游戏,也应该做完自己作为学生该做的事情再做一些业余喜欢的事情,比如说我是警察,但能因为我喜欢打游戏,就上班时间也打吗?但这不是你的父母把你送到那所学校的理由,他们有错,不该不和你面对面的好好沟通,我想,你只是太孤独了,所以喜欢在网络上和朋友们聊聊天,打打游戏,对吗?”廉家淇也是十六七岁这个年纪过来的,他上学也爱打游戏,也沉迷过一段网络,觉得和游戏里的朋友志趣相投,能聊到一起,和父母的沟通都变少了。   但他的父母懂得和他谈心,明白他真正需要的是陪伴。   很多家庭,父母太忙的话,许多孩子都会寄希望于在网络中的朋友,和他们谈天说地,诉说烦恼,一起打游戏,从而忘记了学业的重要性。   “你父母的错,错在没有和你好好的沟通,不了解你内心深处真正想要的,我说的对吗?”   郑之南看着廉家淇,抿了抿嘴,眼眶慢慢发红,只是倔强的没有掉下泪来。   廉家淇抽出纸巾递给郑之南说:“可你们的错,并不是最大的问题,这不是你们受到伤害的理由,是那所学校导致了这场悲剧,你知道吗?我到现在都觉得,你就是太平盛世里少有的英雄,真正的英雄,你揭露了丑恶的事情,拯救了很多如你一样的少年们,我希望你不要因为自己的爱好就感到沮丧,只是以后要懂得合理安排时间,通过我这段时间的观察,你的内心因为这件事煎熬的时候,你的父母也在备受煎熬,其实许多孩子是受害者,但父母们其实也是受害者,他们更多的是在心灵上,你的父母是爱你的,只是用错了方法,我知道这个时候,你很难原谅他们,我也不是来劝你给他们个机会,我是希望你不要给自己压力,不管未来如何,我都希望你要振作,那样的阶段都挺过来了,一定要继续相信生活,相信正义,相信人性不止是有黑暗,还有正能胜邪的光明。”   郑之南听到最后两句话,手里拿着纸巾,郑重的跟廉家淇说了一声谢谢。   “谢谢你廉警官,我明白了,我不会做傻事的,我要看到恶人受到惩罚,我也相信正义可以战胜邪恶。”郑之南没有提郑家夫妇。   其实廉家淇说的很对,他们固然有错,但不是他们被学校那样欺骗欺辱的理由。   重点是在学校,并不在父母。   但终究是孩子,想到更多的还是……是被他们亲自送过去的,一想到经历那些事情都是因为父母把他送了过去。   无论如何都做不到轻飘飘的一句:“我原谅你们了。”   对不起,需要时间的。   他的这个人设不是圣人,做不到那么宽宏大量。   看到郑之南振作起来,廉家淇彻底的放松了下来,和郑之南聊了很多关于游戏方面的事情。   还问他以后大学想学什么专业,有没有兴趣暑假的时候去俱乐部参加集训。   好像明天郑之南就能出去一样。   这种轻松的交流方式,让两人的关系从普通的警察和嫌疑人变成了可以说点私事的朋友。   郑之南想了想说:“其实,有俱乐部对我发出了邀请,说来也是因为我和父母说了这些事情,才触怒了他们,被送到了学校。”   廉家淇闻言,沉默了片刻,伸手拍了拍坐在床上的郑之南的肩膀说:“其实现在很多家长都还不了解换这个,大概以为所谓的集训就是一群孩子坐在放了很多电脑的地方玩游戏,意味在荒废学业。”   郑之南点点头,轻笑了一声说:“我对当电竞玩家并没有兴趣,我只是偶尔爱和网上的朋友们在一起,我有几个网上的朋友也准备申请俱乐部的集训,我就想着去了,和他们见见面也好,只是没想到,面没见成就算了,还到了一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方。”他这样稀松平常的说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话时,廉家淇忍耐了很久的心疼终于还是没忍住。   鼻子有些泛酸,他努力扯出一个笑容,最终还是拉过郑之南,给了他一个结实的拥抱。   “对不起。”这句对不起是在说,对不起没有早一点发现这个地方,没有早一点解救你们。   不仅没有早一点解救你们,还是你们自己想出的办法逃离了那里。   成为警察是廉家淇在少年之时就定下的目标,他的目标从始至终都没有改变过,让坏人全部被抓起来,不让坏人伤害任何人。   这是儿时的想法。   成年后就是让所有坏人绳之于法,帮助人民群众,守护他们的安危。   可想而知,他在听到那句“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心得有多酸涩难受。   郑之南无法对父母说没关系,但在听到廉家淇声音低沉带着涩意的“对不起”时,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背说:“没关系。”   一个拥抱,不超过3秒,廉家淇松开,将那一抹涩意生生忍了回去。   “之南,相信我们,所有人,都会受到制裁,法律的存在,就在于此,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当廉家淇起身离开的时候,郑之南轻轻靠在墙壁上想。   或许他一开始就想错了。   这不是一个关于电竞的世界,而是一个揭露人性丑恶和发现人性美好一面的世界。 第204章   郑之南躺在床上, 他知道, 自己该因为廉家淇的话振作起来了。   主角可以有沉沦迷茫的时候,但是有期限的。   故事还在进行中, 不可一味的表演颓废。   其实不仅仅是原主的状态需要他来表演颓废, 他自己也因为这件事而备受煎熬。   虽然他一直告诉自己,这些都只是小说。   可他看过的现实的那些新闻报告里,并不是没有被禽兽侵犯的孩子们。   这个世界就像是现实的缩影。   现实里的无力,只能在故事里达成心愿。   五个月后, 这件案子从头至尾一共历时了半年, 所有涉案人员全部伏法,郑之南是正当防卫, 无罪释放。   刘盛疏、陈远、林强、吴宇证据确凿,性质恶劣,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四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另有收受贿赂的官员已经落马,还有教育局现任局长,虽然现在已经被卸任,但同样收受贿赂, 他们的案子另外审讯,没有合并执行。   郑之南的这起案子的审判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网上网下都是一片欢呼。   也是官方公布了案件进展,大家才知道有视频记录下了这几个罪人的犯罪过程, 以及郑之南的确是正当防卫, 吴宇和陈远先扑向的郑之南, 郑之南才利用手中的防身工具进行反击。   刘盛疏虽然一开始并不明显,给人的感觉是只有失职职责,监管不力,但警方根据其他三人的口供,还有其他证人的证明,通过查找开房记录,看到了当天的视频,再联系受害人,这一搜查,最初嘴硬的刘盛疏彻底的溃不成军,无力抵抗。   他知道,再抵抗,只会被罚的更重。   然而,他以为他态度良好的认罪,最严重也不过是个死缓。   只要不是死刑立即执行,他就有活下来的希望。   但法律给出的结果是死刑,与其他三人一样,立即执行。   刘盛疏听到法官冰冷的说完这段话,落槌的那一刻,万念俱灰,想要家里用钱疏通关系。   也立即提起了上诉。   但这件案子本来就提到了最高法院审判,就算上诉也是被驳回。   这半年来,所有跟进的警员都精疲力尽,廉家淇都瘦了有10来斤。   为了鼓励郑之南,他常常去看郑之南,和郑之南聊一些外面的东西,还有一些网友们给他的鼓励,以及案件的进展。   当案子了结后,那些被侵犯的几位少年少女就在官方的帮助下,换了地方,换了身份,换了学校重新开始。   当然,在去学校之前,他们这半年来,一直也在和心理医生互动。   毕竟年少,许多事情除了给予他们痛苦外,他们还不了解更多的情绪,但现在不了解,不代表未来在明白了许多事后不了解,所以心理医生是很有必要来帮助他们的。   当知道那些孩子都被妥善安置,甚至官方给了很多帮助,郑之南走出拘留所的时候,心里才是踏实的。   郑海和陈秀在跟进案子的同时,就在其他城市买了房子,多亏了当初官方公布进度的时候,一直用化名,没有提出受害人的信息,甚至受害人的家庭信息也没提,他们才没有被打扰。   也特别感谢网友,一旦有人想去人肉受害者,就会被及时的劝阻,一些网站的管理员也会立即处理这类信息。   因为无人知晓受害者是谁,而那个勇敢的少年是谁,大家也都不知道,他们才能如此顺利的搬家离开。   这半年来,郑之南没有一直不去见郑海还有陈秀。   他已经能感受到郑海和陈秀的态度。   他们一开始不了解原主,而他也不了解这对夫妻。   但这半年,他对这对夫妻有了一些改观。   其实他们只是愚昧,加上为了赚钱而没空和原主交心。   并不是一开始就想用暴力去改变孩子。   更不是要让别人侵犯自己的孩子。   了解到这一点后,他就适时的表现出了一丝软化,这软化不是即刻就能和这对夫妻冰释前嫌,谈笑风生。   而是可以和他们聊一聊一些事情了。   他的态度导致这对夫妻对他很小心翼翼,生怕刺激到他,让他再次把他们推开。   其实这样挺累的,他不觉得累,他觉得这个保持距离的感觉挺好,就是觉得紧绷着神经的郑海和陈秀累。   但这点累和他在学校经历的事情比起来又算什么呢?   什么样的因,结什么样的果,自己慢慢受着吧。   郑之南并不同情他们。   郑海和陈秀知道郑之南比较信任廉家淇,也对廉家淇帮助郑之南的事情非常感谢。   因为对廉家淇的信任,他们也会虚心请教如何和郑之南正确的相处。   廉家淇没有刻意去为难郑海和陈秀。   作为一个成年人,他明白郑之南的痛苦,但也体谅作为父母的期望,他们的确是不负责任的,想着用钱去解决孩子的“叛逆”问题,但心里绝对不是要把孩子往火坑里推。   所以虽然郑之南对郑海和陈秀还有隔阂,但他没有这样。   也会说出自己的一些建议给郑海和陈秀。   夫妻俩在这半年里也看了不少网络上关于这件事的评价,这里面自然也有谴责送孩子去这所学校的父母。   说他们愚昧无知,说他们不负责任。   说他们生了孩子就当甩手掌柜。   这些谴责他们都接受,毕竟是事实,但他们并不是不想改变。   所以也有人为他们辩解,同时希望这些父母吃到教训,不要再那样对待自己的孩子,多和他们沟通。   可是,一切都没有那么简单。   以前孩子想和他们沟通,他们因为忙而忽略了。   现在他们想主动和孩子沟通,孩子却把心门关上了。   如何再次走近他的世界,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他们并不怕。   陈秀花了大价钱请了专业的经理人,之前她因为觉得这个钱不划算,一直不想让别人代劳,而是亲力亲为。   但现在为了陪伴孩子,加上这件事让她明白,钱并不是万能的,一味追求金钱而忘了孩子,其实才是最大的损失。   郑海也请了经理人,只是偶尔他还是需要亲自过去一趟,这半年来他们为孩子的事情奔波,当知道孩子无罪释放的时候,陈秀和郑海两个人分别瘦了十几斤,看着也苍老了不少。   再次见到这两人,已经是郑之南出了拘留所之后的事情了。   他没想到短短几个月,正当壮年的两人,头发上竟然有几丝白头发,面容也没有之前那么从容。   这件事应该对他们两个打击很大。   郑之南心里叹了口气,拿着自己的东西,挥别出来送行的警官们,以及为首的廉家淇,坐上了回家的车。   开车的人是郑海。   一路上两人都在和郑之南说这半年他们都做了什么。   比如说去了更好的城市,在官方的帮助下,顺利进入了新的学校。   为他请了家教,给他补课,他们也会陪在他的身边。   给他买了新的电脑还有新的手机。   “虽然买了新电脑和新手机,但并不是说支持你没日没夜的玩游戏,还是要合理安排时间,健康是第一位,然后才是学习,其次是业余时间你自己安排,我们以后不会再阻止你在业余时间玩游戏,廉警官也和我们说了,你们这个年纪,玩游戏是正常的,不过爸爸妈妈还是希望有时间能陪你多出去转转,我们好像一直都没怎么去旅游过——你说的那个俱乐部集训,我们不会再反对了,我们特意查过资料,那是个正规的电竞俱乐部,只是这次好像错过了……”   等郑海说完这段话的时候,久久沉默的郑之南说:“如果你们早一点明白你们的错误,或许我就不用经历这些……”说到这里,郑之南顿了顿,他就是为了刺痛郑海和陈秀才这么说的。   后面没继续说,是因为他知道,不管怎样,他都会去那所学校,剧情发展就是这样。   也因为剧情发展需要,他会说话刺激郑海和陈秀。   郑之南这句话的确刺痛了这对夫妻。   陈秀早就哭干了眼泪,所以这会儿她就算因为儿子这几句轻飘飘的话而疼得肝胆俱裂,她也没再掉一滴眼泪,她坐在副驾驶上,手不自觉抓紧了胸前的衣服,紧紧攥在手里,竭力保持镇定,不让自己的难过表现出来。   她说:“之南,对不起。”   那天陈秀说完对不起后,郑之南便没有继续说话,也没有说原不原谅的话。   轻描淡写的揭过这个小插曲。   来到了新的城市,新的家。   不知道是不是郑海和陈秀特意为他准备的,新的家就在俱乐部所在的城市。   也算是蛮有心了。   到了新家后,郑之南吃了东西就回了房间,他给廉家淇发信息。   “我到家了。”   “那就好,改天我去A市,带你去见我那个在电竞俱乐部工作的表弟,你爱玩游戏,应该认识他,他叫郎屿。” 第205章   郑之南如果有大纲和人设, 就会认识郎屿, 但他没有这些东西,所以听到廉家淇说郎屿的时候, 他有那么一瞬间是恍惚的, 还好隔着短信,对方看不到他的表情,他也很快就反应过来。   既然原主喜欢打游戏,应该是认识郎屿的, 毕竟是游戏圈的事情。   郑之南打开电脑, 搜索了郎屿的资料。   知道他是凤翼俱乐部的后,猜测这个人物估计也有不少戏份。   网上一搜郎屿的资料, 身高生日长相这些都是最基本的,郑之南在看到他的模样, 就自动把他和廉家淇归类到了攻略者候选名单。   经过这么多世界,他已经看明白了。   妹妹是个颜控。   不管攻受,虚幻世界的主角再普通也要比现实世界的普通人好看一百倍。   所以他从这个规律里可以基本圈定一个范围,只要是长得好的,能够有机会接触的, 他都会把他们列为目标。   不是A就是B,就这么简单。   虽然他从那所魔窟里出来了,可他知道,疯狂世界从来不会这么简单的就结束, 现在看似平静, 不一定就是真的平静。   郑之南十分谨慎。   自从离开了拘留所, 郑之南就一直很想联系陈益,那个小女孩还好,听廉家淇说,女孩的父母是因为工作太忙了,爷爷奶奶又年迈,怕照顾不好孩子,还让老人吃不消,在朋友的推荐下才送过来的,完全不知道这里面竟然是这样的,知道女儿有惊无险后就想来见见郑之南,但郑之南因为身份特殊的缘故,一直没见成,后来就在官方的帮助下,改名换了地址,离开了原本生活的地方,重新展开生活,自此也没了见面的机会,倒是在郑之南出狱的时候给他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   小女孩不担心了,他就有点担心陈益。   看陈益平时表达出来的内容,父母似乎很嫌弃他的性格,他知道有些父母不管怎么和他说,他都会觉得是孩子的错。   没准陈益被老师绑起来,他们还觉得是陈益做了什么事儿才让老师这么对他。   他跟廉家淇说了这件事后,廉家淇询问了陈益后,把陈益的Q发给了郑之南。   “他没手机,只有个Q,这段时间,心理医生会定期上门,他偶尔可以上上网,你可以加他Q,和他聊聊,不一定每天都在线。”   能有Q,郑之南就已经很满意了。   毕竟陈益性格比较软,还真担心他一点可以联系外界的东西都没有,有个Q也好,留个言,看到能给个回复就不错了。   其实郑之南在现实世界也不喜欢男不男女不女的人,总觉得女人就该有个女人的样子,男人也应该像个男人。   这种娘炮,他几乎和对同性恋一样是厌恶的态度,因为他觉得这些娘炮肯定就是隐藏的同性恋。   但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后,他早明白了。   男人可以像女人,女人也可以像男人,在不妨碍他人的情况下,怎么开心都行。   把人钉死在一个框架里才是最愚蠢的。   男人不可以哭?   女人才会动不动就哭?   女人应该温柔,不应该强硬?   谁规定的?   人家想怎么样,关你我屁事儿?   人活在这世上,本来就不容易,难道不是怎么开心怎么来?   当然,这份开心请在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进行。   因此,在遇到陈益后,或许是对以前那些“娘炮”的不礼貌让郑之南总想在陈益身上弥补一二,所以格外的关注陈益的近况。   陈益家里条件也还不错,也有电脑,但并不是像现在这样可以天天玩。   他父母对他管的比较严,每天顶多可以玩一个小时,周末写完作业就可以玩三四个小时,周末的晚上也可以玩一会儿,仅限周五晚上和周六晚上。   当时送陈益去学校,主要是被学校的军训环节给吸引了,就想着暑假让陈益去锻炼锻炼。   结果发生了这么糟心的事儿。   因为这事儿,他们也重新搬了家,去了隔壁的城市,是陈益的姨妈所在的城市。   买了新的房子,旧房子一时没那么快卖出去,新房子是二手房,借款买下来的。   不过能让儿子重新开始生活,他们倒也不觉得奔波了。   平时陈妈妈性格比较粗暴直接,加上思想比较守旧古板,对陈益的性格一直挺介意的,但因为这件事,她对陈益就没有像之前那么爱发牢骚。   当然对陈益的性格还是有些微词,但经历了这次的事情,她明白了一个道理,儿子好端端的在身边比嫌弃他性格从而送到以为是不错的学校,结果是非常变态垃圾的地方好多了。   加上心理医生给孩子疏导的时候,也会抽空开导父母,和他们讲一些关于性格养成的事情,明白了,有些孩子就是这样,粗暴的改变没有用,不如培养他独立,鼓励他做一个有担当的男人,而不是说什么你不男不女,那么软弱,说这样的话,没有用,反倒还打击孩子的自信心,造成心里上的伤害。   这个点,很多受害人在结束了审理后,还没立即开始上学,比较悠闲,所以郑之南加陈益的时候,那头陈益立即就通过了,知道是郑之南,特别激动的给他发信息。   “之南哥,你出来了!我妈一直念叨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想抽空去你们家跟你当面道谢!”   郑之南看到后,就觉得其实陈妈妈还不错,这事儿上糊涂了,她估计心里也十分后悔。   他回复陈益说:“不用计较这么多,与其说是救你,不如说是自救。”   “我不管啊,反正你是我的救命恩人,知道你无罪释放的时候,我开心死了!太开心了,好担心你因为这件事被关进牢里,那样我会难受死。”   “我还担心你看我那么对吴宇和陈远会害怕我。”毕竟他当时可以说是手段很残忍了。   “我不怕!他们本来就该死!”   简单的和陈益聊了聊后,郑之南开始处理在登陆Q后,收到的那些来不及看和回复的留言。   Q密码他用手机重新换了一个,很顺利的就登陆了,这个时候,换密码还没那么繁琐,只要凭着手机验证码就能换号,游戏账号的密码亦如此,还好原主有整理账号的习惯,也会写区什么的。   郑之南处理着一条条的信息,有些是同学,问他为什么忽然转学了,以后还会不会回来,有的则是邀请他上线打副本,还有在原来城市的好朋友。   零零总总,没有一个人知道他被送到了那所学校,经历了那么多的挫折。   也不知道网上的那个小英雄是他郑之南。   一个是他去的突然,来不及和同学交代,同学们只知道他和父母出去玩了。   转学手续还是他从戒网瘾学校出来后,郑海亲自去给办的,办理的时候自然也不会说这事儿。   处理完这些,他看到了最后一个人的信息。   备注是郎屿。   郑之南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想到了廉家淇说的话。   郎屿原来就和原主认识吗?   还是说,只是同名同姓?   这样想的郑之南,忽然想到一个可能,郎屿,凤翼电竞俱乐部。   这两者一结合,郑之南猜到了一个可能。   会不会是在游戏里,郎屿和郑之南认识了,然后郎屿看原主有游戏天赋,然后邀请他暑假去参加集训,算是个夏令营方式的。   然后原主和父母说,触怒了父母,从而被送到了那所学校。   想到这里,郑之南仔仔细细看到郎屿发送过来不同时段的信息,看完后一阵唏嘘。   竟然是真的。   在他消失的这段时间,郎屿一直在询问他的情况,问他有没有考虑好,要不要过来。   一开始是询问,后来暑假已经过去后,开始问他的近况,让他给他报个平安。   如果郎屿知道,因为他的关系,郑之南经历了魔鬼般的几个月的生活,还被拘留了半年,可能会自责死。   所以郑之南不打算告诉郎屿这件事。   有些事自己压在心里就好,没有必要每个人都高知。   想到这里,郑之南就十分唏嘘,认识郎屿的时候原主应该刚刚16岁,而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后,再过不久就要过17岁生日了。   时间过的好快啊。   心境也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   他已经不准备朝着电竞方面发展,但还是要回复一下郎屿,给他报个平安。   虽说不准备朝着电竞选手发展,但为了剧情,他以后可能还是会在廉家淇的推荐下,甚至是郎屿的邀请下,去凤翼俱乐部度度假。   父母当初不愿意他去做的事情,现在他从一个魔窟里出来了,为什么不去帮助原主完成一下他的心愿呢?   他为了去参加集训,遭受了太多。   郎屿除了做体能训练和睡觉几乎全天在线,收到郑之南的回信后,当时就瞪大了眼睛。   郑之南消失了快一年了,终于又一次出现了!   在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后悔当初没要一个郑之南的手机号存起来,联系纯粹靠网络上的通讯工具,一旦下线,就像泥牛入海,没有了消息。   如果有手机,他就可以直接打个电话过去询问一下他的情况。   说句不好听的话,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好多时候都怀疑,郑之南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已经不在人世了。   现在看到郑之南出现,还回复他的信息,郎屿第一时间提出了一个要求。   “方不方便把手机号发我一下?这么久联系不上你,可把我难受坏了,以后方便联系。”同时也把自己的手机号留给了郑之南。 第206章   郑之南没有刻意为难郎屿, 加上郎屿还是廉家淇的表弟。   他更没有必要将他推开。   两人互相留了手机号后, 郎屿问他最近怎么这么忙,好久没见他上线什么的。   郑之南用借口敷衍了过去, 没有跟郎屿详谈, 这样的事情, 怎么好跟旁人讲,就算讲,也不知该怎么去讲, 虽然郎屿应该看过社会新闻,知道这件事。   但他不知道,是他认识的人, 经历了那些事情。   告诉他, 也只会给他造成心理负担而已。   郎屿能感觉到郑之南不想聊这近一年发生的事情,猜想他家里可能有了什么变故,因为是私事,郎屿也没有追问。   只是不死心的又问了关于郑之南要不要来集训的事儿, 爱才心切。   郑之南说:“不是已经过了集训吗?”马上都要过年了。   “虽然寒假不集训,但是可以预约明年暑假的集训啊。”郎屿特别希望郑之南能在电竞上发光发热,毕竟在竞技场上为国争光的事情, 没有点能力,还真不是人人都能做的。   同时他也想亲自感受郑之南的操作, 毕竟隔着网络还是有一些出入的, 如果当面感受了对方的操作, 发现真的有出入, 郎屿也不会强行让郑之南加入电竞这一行,没有一定的天赋,在电竞上抛头颅洒热血,只会害了这些孩子。   郑之南说:“明年集训的事情明年再说,毕竟有句话说的好,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郎屿被这句话说服。   郑之南虽然出来了,但还是很关注这件事后续的事情。   比如说这些网瘾学校,各种各样只求财不在意孩子生死的戒五花八门瘾的学校。   救得两个孩子,一个陈益,一个小女孩,从他们给他的感觉来说,其实家庭氛围并不差,父母也是真心爱着孩子,只是方法用错了,加上信任相熟的亲戚朋友而被蒙骗了。   但其他受害者的父母就不一定还是爱孩子的。   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爱孩子的。   有的父母为了面子,极度自私。   比如说那个因为女儿喜欢的是同性,竟然将他送到了戒网瘾学校,希望老师和教官们能纠正女儿的性向。   本以为父母知道了女儿被侵犯的事情后,会自责,会反省,可郑之南怎么也忘不了从廉家淇那里知道的一些碎片式的信息。   他将这些碎片式的信息拼凑在一起,得到了一个不寒而栗的结果。   那就是,那个女孩的父母好像觉得就算女儿被侵犯了,只要她能摆正自己的性向,就不是问题。   这无异于是给那个女孩的第二次伤害。   郑之南知道这件事,却不知道该怎么去帮助女孩。   那样的父母,女孩一定很痛苦。   想到这里,郑之南第二天补完课后就在休息时间和廉家淇联系了。   “小雨现在怎么样了?她回家了吗?”   “她的心理状态非常不好,正在接受治疗。”其实关于受害者的信息,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对外随便说的。   但因为郑之南身份特殊,加上因为他,那些孩子才获救,那个女孩对父母很抗拒,但很感激郑之南。   所以便没有特意的去隐瞒什么。   廉家淇将这帮孩子看做是一体的,他们彼此知根知底,了解彼此的伤。   没有经历的人无法感同身受,因此会忍不住聚在一起互相安慰。   郑之南对廉家淇说:“你帮我跟小雨说一下,就说我想和她加个Q,如果她愿意就加,不愿意我也不勉强。”   “好,我会帮你问一问。”廉家淇在这次的案件中获得了嘉奖,虽然有功,可这份心理压力也是非常人能忍受的。   为了缓解这份压力,他也一直在关注这些受到伤害的孩子,希望他们振作起来。   对每一个孩子都像邻家大哥哥那样,给予他们帮助。   不希望他们逃出魔窟,又沉沦到那种压抑的环境中去。   虽然刘盛疏的网瘾学校这件案子结束了,可网上关于网瘾学校的相关讨论还在进心中。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刘盛疏行贿教育局局长的关系,有些城市的网瘾学校也被勒令整改或者关闭。   虽然关闭了一批,可整顿的那些,以及不为所动的那些学校还是存在着。   大家就用这些还在运行的学校来问责官方,想看相关办学资质和证件。   这对于郑之南来说,是一个好现象,不怕闹大,只怕沉寂。   过年那天,郑之南看到了关于刘盛疏等人即将被执行死刑的新闻报道。   网上网下都在为这件事欢呼。   元宵节的第二天,郑之南17岁生日,一家三口,加上姨妈一家,过了一个简单但温馨的生日会,三天后,刘盛疏和陈远以及吴宇、林强被执行死刑。   郑之南因为高兴,在郎屿再次询问他时,答应了暑假过去集训。   网瘾学校的事儿尘埃落定,他现在就自然而然开始操心攻略对象的事情。   他不知道廉家淇和郎屿,这两个人其中的哪一个是攻略者。   如果他一直不去训练基地,要怎么和郎屿培养感情?所以他虽然因为那几个人被执行了死刑开心,但还是经过考量的。   不是非得见了面就立即激发好感度,最起码得先在两个人面前混个脸熟。   廉家淇经常接触,暂时不担心没机会刷好感度,郎屿可就只是在网上聊过天,面都没见过,如果不是廉家淇,反而是郎屿,那就又得耽误功夫,重新去制造机会。   目前就这两个人长得非常出众,才能也很优秀,一个是警界新星,能力出众,沉稳真诚,一个是电竞大神,英俊明朗,开朗坦诚,带着队伍在上个赛季夺得了冠军,网上人气爆棚。   都是非常惹眼的人设。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年龄的缘故,这个世界除了剧情线比较快,感情戏特别慢,之前操心孩子们的事儿时,还不觉得,现在稳定下来,犯人该判的都判了,准备要上学了,竟然两个人都没有任何互动的动静。   好在不用等到暑假去俱乐部,廉家淇忙了一整年,过年也在执勤,因此等大家都过完年后,他有了一些休息时间,所以准备兑现自己的承诺,带郑之南去凤翼俱乐部体验一下,和自己的表弟认识认识。   当然是周末时间。   郑之南在家补习了很多落下的课程,还好有家教帮忙整理进度,紧赶慢赶,也算把之前落下的东西都补回来了。   陈益和郑之南一样是高二,明年高三,他就是暑假那会儿过去了,倒没落下什么课程,有时候还会和郑之南沟通一些学习上的东西,跟他说说进度什么的。   郑之南也会给他一些生活上的建议,比如说寄宿学校什么的不用再让家里考虑,不过可以去报个跆拳道班,学习一些自保的东西。   “就算你不喜欢,但学学的话,不仅可以自保,也可以保护你想保护的人,自己不强大,又怎么去保护你想保护的人?”这是个非常浅显的道理。   性格女气和软弱还是有区别的,女气不代表软弱。   比如说,女人不等于软弱。   就算是女人,也可以强大,自信。   更别说陈益还是个男孩,他就算喜欢一些女孩子才会喜欢的爱好,也不代表他可以被随意的欺负。   郑之南让他学这个不是想改变他的性格,性格是什么样,由他自己决定,他想让他有个自保的手段,作为成年人,他非常清楚陈益这样的性格会在都是青春期的少年少女中备受歧视,他不是没见过学校里出现这种因为男孩子太娘气而遭到霸凌的。   他担心陈益,所以希望他就算喜欢这样,也要做个有担当的男孩子,可以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甚至敢于说不。   陈益很听郑之南的话,郑之南说让他报个班,他立即就主动和父母说要学跆拳道。   父母巴不得他学点男孩子才感兴趣的,陈益当天说,陈益的父母当天就去报名了,一交就是一个学期的费用,要不是陈益拦着,怕这家教的不好,陈妈妈可能要一次性交个一年半,刚好是剩下的高中生活。   为了让陈益变得更加开朗,郑之南周末的时候还会叫上陈益去打游戏,和他聊聊天,在游戏里,边玩边说说彼此的近况。   关于俱乐部的事情,郑之南没瞒着陈益,也有和他说,陈益就一如既往的用崇拜的语气和郑之南说话。   “太厉害了!你打游戏那么厉害,被选上去俱乐部集训我一点都不意外!”   看着陈益一天天的走出阴影,变得越发开朗,郑之南很高兴。   但也有一些担忧,比如说,上次让廉家淇帮忙,想和小雨加个联系方式,但那天廉家淇带他去俱乐部的时候,和他说,小雨不想和从前的人还有事有任何的联系,因此没有加郑之南。   对于小雨的心情,郑之南是理解的,所以也没有强求。   他只希望小雨不要走入死胡同,想不开。   其实未来还有很多可能,她会遇到自己喜欢的那个女孩,未来的社会也会更加多元化,大众的接受度也会越来越高。   虽然两人没加Q,但小雨让廉家淇对郑之南传达了对他的感谢。   “谢谢你,我以为这辈子除了死,永远都走不出那个地方。”这句话轻飘飘的,却带着沉重的疼痛。 第207章   廉家淇带郑之南去凤翼俱乐部的时候, 是新年开学后的第二个周末。   廉家淇跟郑海和陈秀打了个招呼就接上郑之南去了俱乐部。   郑海和陈秀没有不愿意的, 因为孩子自从出了那事儿后,就算回到了家, 除了上学, 也不怎么出门, 孩子不愿意,他们也不好逼他,之前带他去附近的景点转转, 好像也有些勉强,去了一次,看他兴趣缺缺, 他们就没有再提这事儿。   这次孩子愿意出门, 他们当然不会阻拦。   郑之南在路上也没和廉家淇说他认识郎屿的事情。   算是卖个关子,到时候也能让廉家淇对他有个新的记忆点。   那边郎屿知道表哥休假,会过来看他,他们两兄弟相差不过三四岁, 打小感情就好,直到廉家淇上了警校后才没什么时间联系,特别是从警校毕业, 进入到公安系统工作,那更是忙得脚不沾地, 有时候过年都见不到人。   所以廉家淇休假能过来和他见见面, 郎屿是挺开心的。   别看他好像在俱乐部地位挺高的, 也是队长, 网上迷妹和粉丝众多,但其实还在上大学,只是在本地大学,周末就能过来训练,不用大老远飞过来,加上快毕业了,平时也比较悠闲。   郎屿不知道廉家淇会带个小朋友过来。   更不知道这个小朋友是郑之南。   所以当廉家淇带着郑之南站在郎屿面前的时候,彼此都很客套。   “你不是一直想物色一点有天赋的苗子吗?我今天过来,特意给你带了一个,你看看适不适合朝着电竞方面发展。”廉家淇笑着给郎屿介绍郑之南,因为是玩笑的态度,如果郑之南一会儿不是很适合,也不用太尴尬。   这个情况下说一些太正式,甚至是打包票的话,到时候看操作不是很理想,表弟和之南都会尴尬,廉家淇留了几分余地。   “好啊,求之不得,新学期了,离暑假也不远了,这个时候能物色一点苗子,也好提前给这些孩子们准备训练计划。”郎屿爽朗地伸出手和郑之南握了握。   郑之南看到郎屿,就发现这人比照片看起来还要好看几分,可能是因为照片终归是照片,无法和真人相比的缘故。   但是廉家淇也没有被比下去。   两人站在一起的时候,郑之南根本分不出来这两个人,谁是最终的攻略对象。   因为是周末,加上陈益也知道郑之南今天会来凤翼俱乐部,他上午去学了两节跆拳道课回来就问郑之南什么感觉,见没见到郎屿。   陈益之前对游戏不感兴趣,当然也不讨厌,但自从认识了郑之南,知道他喜欢玩游戏后,慢慢的也会和班里的同学聊一聊这个话题,偶尔郑之南玩游戏,也会叫他一起去,从别人的口中就这么认识了现在人气很高的郎屿。   知道郎屿是上一届联赛的总冠军,很厉害的职业选手。   终究是男孩子,以前性格再柔软,更多的是因为父母太过强势,家人包办的太多,成为了一个没有主见的男孩子,但有了新的朋友后,慢慢的也会因为身边人的兴趣而被潜移默化,对一些从前不涉猎的东西产生兴趣。   比如说跆拳道,比如说游戏,比如说从郑之南那里感受到的人格魅力。   那是一种独立又坚强的品格,让陈益既新奇又向往。   从前陈益有些自卑,但他自从开始和郑之南混在一起,性格变得开朗的不少,然后又学了跆拳道,虽然学的时间还不算长,但他学的很努力,也认识了新的朋友,有了新的圈子,渐渐的越来越自信了,最重要的是,父母在心理医生的指导下,没有对他再像从前那样完全的掌控,什么都给他决定好,会询问他的建议,不像从前那样直接帮他决定好一切。   他也如郑之南希望的那样懂得在感到不舒服的时候说不,会拒绝人,不是一味的压在心中,不敢反抗,也变得敢和父母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   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在旁人提出无理要求的时候,一定要学会拒绝,不然对方会以为你很好欺负,进而得寸进尺。   不要怕做恶人,懂得拒绝不是一件坏事,也不会因为拒绝就被人贴上恶人的标签。   陈益在和郑之南的相处下,明白了这些为人处世的道理。   是郑之南教会了他勇敢的表达自己,这些是父母没有教给他的,郑之南对他很有耐心,是比父母还要有耐心的存在,虽然父母已经在改变了,可郑之南作为他的同龄人,意义还是不一样的。   对于已经很久没有见到陈益的郑之南来说,他其实光从网络中,和陈益聊天啊,玩游戏啊,这些方面就能感觉到他说话的态度和气场都有所改变。   从前是畏畏缩缩,喜欢垂着眸,不敢看旁边的人,或者说不好意思看旁边的人。   上周两人视频聊天,他看到陈益精神了不少,可能是因为练跆拳道的关系,把头发剃成了板寸,眼神也不躲躲闪闪,肩膀也不缩着了,特别舒展,这些是外形方面的,说话也没有之前那么细声细气,笑声也变多了。   这些变化让郑之南很开心。   看来陈益不是天生就喜欢做一个柔弱的人,他大概也曾渴望过独立,但因为父母强势的关系,习惯性去服从,去听从他们。   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他大概这一生都活在父母的羽翼下,所有的事情,包括人生大事,都会被父母安排的妥妥当当,朝着那条安排好的路朝前走,不敢说自己真实的兴趣和爱好,还有向往怎样的未来。   郎屿一开始以为表哥说什么苗子,真的就只是打趣一下。   但是几个人坐在一起娱乐性的玩对战的时候。   他就坐在郑之南旁边。   那精准快速的操作,让他感到了惊讶。   因为他们上的不是官方服务器,而是模拟器,账号也都是俱乐部提供的,所以郎屿并不知道郑之南就是他在网上发现的那个好苗子。   两局玩下来,郎屿特别激动的对郑之南说:“你操作的非常好啊,暑假要不要来俱乐部参加集训?有很多跟你这个年龄差不多的孩子过来,可以认识不少新朋友,每天也不是只对着电脑,还有其他活动,体能方面,野外体验方面。”   郑之南笑着说:“好啊。”他在维维那个世界的时候就了解过游戏方面的知识,好在每个世界的游戏都大同小异,操作对他这个早有实战经验和很多理论知识的老手来说,并不难。   加上需要和郎屿增加接触机会,他就算以后不想往电竞方面发展,也会因为交集方面的问题而选择参加暑假的集训,不然真不知道该怎么和郎屿建立起更多的联系。   对于郑之南的表现,廉家淇也刮目相看了。   他一开始对郑之南对于郑之南的印象就是喜欢玩游戏,倒没想到他竟然玩的这么好,让表弟这个职业玩家,专业的电竞选手都眼冒绿光。   看到郑之南在游戏方面的从容,廉家淇很欣慰。   他像担心小雨那样担心这件事对郑之南造成太大的阴影,听他的父母说,这孩子越来越喜欢待在家里,不爱出去玩,虽然从前也喜欢宅在家里,可也不是谁都不去理会。   廉家淇就特别操心这批孩子们的心理状况。   虽然案子早就结束了,那些贪官也早就落马被判刑了,可他还是常常会去关注这些孩子们的近况。   郑之南接受了郎屿的邀请后,准备等暑假那天再把这个关子卖出来。   所以到他和廉家淇一起离开,郎屿都不知道郑之南是网上的那个少年。   郎屿那天晚上还和郑之南说了这件事,没指名点姓,但透露出了最近俱乐部又招了一个好苗子。   用他们是同龄人,和他的厉害程度不相上下来引诱郑之南,郎屿和郑之南保持联系,是不想郑之南中途变卦,他是真的求才若渴,不想错失任何一个未来可期的好苗子。   郑之南一边回复陈益见到了郎屿,人很好,真人比照片里还帅,玩的也如网上说的那样厉害,一点都不水,一边和郎屿说:“那很期待和对方好好切磋切磋了。”   郎屿要的就是这句话。   郑之南从俱乐部那里离开后,时间如流水,不知不觉就来到了暑假。   郑之南这段时间,除了平日里要上学外,就是和郎屿还有廉家淇保持联系,再然后就是随时关注网上对于没有资质的学校的取缔工作。   这半年,因为网上网下大家的努力,不少非法无证经营的所谓寄宿学校都被取缔了,特别是什么电击学校,还有类似于戒网瘾的学校。   各个省市的教育局也获得了文件,文件里明令禁止这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学校创立,特别是教育方式不透明,禁锢孩子的人身自由等等。   看到这个文件的下发,郑之南彻底的松了口气。   太好了。 第208章   放暑假后, 郑之南拉着自己的行李, 从郑海的车里下来。   因为就在本市,虽然凤翼俱乐部在另一个区, 但也没有远到要坐动车之类的才能到, 郑海和陈秀一直记着这事儿, 暑假的第二个周末,亲自送郑之南来到凤翼俱乐部。   他们知道郎屿是廉家淇的表弟,就没什么不放心的, 让郑之南注意身体就看着他和走过来打招呼的郎屿一起离开。   郎屿和郑海还有陈秀打完招呼后,带着郑之南去了宿舍。   一个宿舍住八个人,上下铺, 都是和郑之南差不多的少年。   一共三个宿舍, 两个宿舍的男生,另外还有一个宿舍是三四个女生。   十六七岁的男孩子聚在一起,不是玩游戏就是聊妹子。   特别是和他们这一个班的女生,少还精, 都长得蛮可爱,各有特色。   男生聚在一起嘻嘻哈哈的点评了一阵后看到郑之南不感兴趣,觉得他最公正, 就让他评选出这4个女生里,谁最好看。   别看现实里郑之南也算是成功人士, 高端人才, 但他整个校园生涯, 都对感情这回事没什么兴趣, 什么美丑,什么女朋友,他都不感冒。   上班后工作忙没有时间谈恋爱,上学的时候可没有那么忙,但高中和大学这七年都没有谈过恋爱,有人告白,也是直接拒绝。   告白的有女生,也有男生。   女生他拒绝的态度好一些,男生的话直接冷嘲热讽将人贬低一顿,说人家是变态,令人作呕。   想到从前,郑之南的心情尤其复杂。   郑之南听到他们让他来点评,停下挂衣服的动作,回头去看宿舍里的其他人说:“说的好像评了第一就能当你们女朋友似的,我们是来学习更多专业知识的。”意思是,不要把心思放在别的地方。   大家听到他这话,纷纷摆着手抱怨道:“之南你也太无趣了吧!”说完其他几个人凑在一起开始投票。   郑之南摇摇头,把东西收拾好,躺在自己的床上。   陈益知道郑之南今天来俱乐部,他们俩自从出来后就经常在网上聊天,每周打两三次游戏,自然关系越来越熟络。   对于陈益来说,郑之南已经是他最好的朋友了,他从前没有什么知心的朋友,郑之南温柔对他,有耐心,他就很喜欢和郑之南待在一起,在陈益的眼里,郑之南像朋友,又像兄长。   郑之南也在有意的培养陈益变得开朗自信。   郑之南和陈益聊了聊在俱乐部的情况后,打开廉家淇发来的信息。   廉家淇也知道今天郑之南过来俱乐部,特意休息的时候给他发了个信息。   郑之南顺便问了他小雨的情况。   “小雨已经考上心仪的大学,去读大学了,不用担心。”小雨比他们大一岁,今年6月参加的高考。   廉家淇说的那个大学的名字,郑之南知道,离小雨所在的城市非常远,从当初填报的志愿来看,小雨也想离父母远远的。   这样也好。   那样的父母,愚昧到冷血无情,自私自利,只把孩子当成附属品,稍有不满意就强制孩子必须听话,要么就送去改造。   离开是好事。   说完了小雨的事情后,廉家淇问开学后就要上高三的郑之南。   “你准备去哪个大学?”   “还没开学呢,就问大学了。”郑之南笑着回复,笑是因为陈益前两天也问了。   陈益学习不差,问郑之南考哪里,肯定也是想和郑之南一个大学。   郑之南的想法是,既然郎屿在本市,加上本市的大学也非常好,不如就考在本市,以后俱乐部有什么活动,他也可以随传随到。   更重要的是,当时只是作为借调警员的廉家淇也将回到本市,官升两级。   告诉廉家淇之前,郑之南就告诉陈益他准备考什么学校,陈益笑嘻嘻地对郑之南说:“那我也和你考一个学校行吗?”   “有什么行不行的,学校不是我家开的,当然是你想考就考。”对于陈益的小心翼翼,郑之南这样调侃陈益,让他卸掉那份不安。   陈益得到应允后,开心的对郑之南说,跆拳道他才学了半年,已经升黄带了。   早就是资深跆拳道的郑之南鼓励了陈益一番。   学习这个挺好的,不想陈益半途而废。   说来,他也有挺长时间没有在现实里见过陈益了。   自从他在法庭上见到过陈益,出了拘留所就和父母来到了这个城市,见面也只是偶尔视频一下。   郑之南在这个世界除了疑似攻略对象的廉家淇和郎屿外,几乎没有什么朋友。   认识陈益,帮助陈益让郑之南也不觉得日子那么枯燥。   当郑之南合上手机准备出去转转的时候,看到了从办公楼走出来的郎屿。   郎屿瞭望着大门口,似乎想把大门看出个花来。   看完就不停发信息过去,然后郑之南这边就收到了郎屿的消息。   “你不是说你要来吗?我床位都给你空好了。”   郑之南看到这一条,笑出了声,他都快忘了郎屿还不知道他就是网上那个他很开好的苗子。   “我来了啊。”   “你来了?怎么来的时候不给我打个电话?我午休都没休,一直在办公室和同事聊天,怎么没看到你。”   “我就站在你面前啊。”说完,郑之南冲对面望过来的郎屿咧嘴笑。   郎屿一阵茫然。   脑子有些转不过弯来。   他对面没别人啊,这么热的天,这个时间点,不是在办公室待着就是在宿舍待着。   郑之南拿着手机对郎屿晃了晃说:“是我啊。”   “什么?”郎屿大步走过去,他到现在还蒙着呢。   他认识郑之南是通过表哥认识的,表哥没详细介绍,他就以为是表哥同事家的孩子,因为喜欢打游戏,就带他过来转转。   发现操作很惊艳后就邀请了对方,结果,这个小孩,就是自己网上认识的那个吗?   郑之南把郎屿给他发的信息给郎屿看说:“就是我啊,想逗逗你,就一直没告诉你。”   郎屿拍着脑袋,看着神情慧黠的郑之南说:“难怪我说了两次加Q加Q你都扯开了话题,是怕我发现你就是他!”   郑之南露出少年人的神情,嘿嘿笑了笑。   郎屿伸着手指指着他无奈道:“你这家伙。”   郑之南解释道:“当初听到家淇哥说要带我来凤翼俱乐部的时候,我就想着,反正你还不知道是我,就想等来集训的时候逗逗你,所以没跟你说。”   “那你家淇哥知道你和我本来就认识吗?”   郑之南摇摇头说:“我没说,所以他不知道我们本来就在网上是朋友了。”   “什么朋友,现在是师哥了,要叫师哥,你都这么骗我了,考虑考虑等高考完了,来为凤翼俱乐部效力吧,除了全国联赛外,等到你大一暑假的时候,还会有世界联赛,那可是能为国家争光的啊。”   郑之南听到这个犹豫了,因为他之前说过了,专注于和两个人制造互动的机会,什么为国争光,成为电竞新秀,他其实兴趣不大。   但是现在看到郎屿期待的神情,他知道,这个青年是真的充满了对未来的期许和抱负。   最重要的一点是,等到他大一暑假的时候,已经开始工作的郎屿,那次世界联赛,应该是他的退役之战,打完比赛他就要退役了,那对于他来说,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一战。   应该也想要有个漂亮的转身吧。   郑之南看着郎屿说:“看情况吧,我并不知道现在的我走不走得到那一天,能不能走上那个台阶,万一在集训的过程中,你遇到了更好的选手呢?”   郎屿在心里叹了口气,知道勉强下去也不是办法,那就看情况吧。   他越接触郑之南,越喜欢他的这份淡定劲儿,玩什么游戏,什么战术都能很从容,心态特别稳,这是一名职业玩家最需要具备的条件,加上他还有很大上升空间的操作和出众的天赋,他不知道还有谁会比郑之南更适合迎战后年的世界之战。   不过,不着急。   他相信,随着时间,终有一天之南会想明白的。   随着集训,郑之南给郎屿带来了很多惊喜,他发现,郑之南不仅仅是刺客这个角色能玩的很好,其他角色,不论是辅助还是坦克或者是战士,样样都出色。   像郑之南这种全能型职业选手,一直是俱乐部想要聘请的队员,打配合也会很容易磨合出适合的节奏。   郎屿是越看越喜欢。   集训结束的时候,回到本市的廉家淇还特意过来看郑之南,带着好久没见的陈益,他们四个一起去吃了夜宵,唱了歌,廉家淇送郑之南回郑家,带着陈益,陈益在郑之南这里玩了两天,郑之南把他送到车上,嘱咐他好好学习,在H大等他。   H大就是本市的大学,对于陈益来说其实H大也不容易,但好在他成绩不差,虽然稍微有些吃力,努努力还是能进的。   整个高三阶段,郑之南都非常认真,虽然他会很多技能,专业知识也很强,但说实话,不是每个世界都要上高中,都要经历高考,好多知识他都快忘了,不努力的话,作为主角考不上H大才叫丢人,这种事儿还找系统帮忙,对他来说更丢人。   只是随着高考的来临,郑之南有点焦虑。   不是为了高考焦虑,这个他通过学习,还是可以控制的,他焦虑的地方是,都这么久了。   不论是廉家淇还是郎屿,都没有好感度的提醒。   廉家淇还可以理解,他们俩其实见面的机会不多,偶尔也只是用手机联系一下,了解一下彼此的近况。   但郎屿就不同了,他周末几乎都是在俱乐部度过的,郎屿也经常和他一起训练,指导他,当他的陪练。   但就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第209章   难道并不是郎屿?   因为天时地利人和都很便于郑之南和郎屿培养感情, 刷好感度。   可好感度提醒一直没有出现, 明明郎屿的神情已经不像从前那样一眼被看透,现在他多了一点心事, 会趁他没看他的时候, 长时间的注视他, 郎屿以为他没发现,其实他早就察觉到了。   他想起之前有几次是他在睡着的时候激活的好感度,所以还以为这次也是在他不知道的时候激活了好感度。   但是他都高考完了, 也成年了,好感度也没有出现。   这就让郑之南开始怀疑了。   不是郎屿,那极有可能是廉家淇了。   想到这里, 郑之南吁出口气。   没关系, 可以借着成功被录取借机和廉家淇热络起来。   郎屿那边……估计就是个喜欢上主角的深情男配了。   唉,没有大纲和人设这种东西,想要刷个好感度真难啊,不, 准确的说是找到对的攻略对象好难啊。   看在超多的任务点的份上,忍了。   廉家淇看着那些逃出魔窟的孩子们渐渐有了很好的未来,比他自己考上心仪的大学还高兴, 不用郑之南主动去说,就张罗着要请陈益和郑之南吃饭, 庆祝他们心想事成。   陈益和郑之南感情特别好, 放了暑假后, 没有去外地旅游, 反倒跑来郑之南这里,准备和他一起商量着去哪里转转,两家父母因为两家的孩子互动频繁,也经常联系,因为那件事的关系,粗线条的陈妈妈对郑之南是非常感谢的,因此对郑家的两口子也很尊重,经常邮寄一些特产还有自己做的腊肉腊肠寄给他们。   这次陈益过来,他拎着家里让带来的特产给郑家。   郑海和陈秀看到儿子有朋友,还是认识的,特别乐意他们来往。   廉家淇邀请两个孩子去玩的事情,陈家和郑家都知道,都巴不得两个爱宅在家的孩子出去溜达。   廉家淇的这次邀请对于郑之南来说也是一个机会,他基本已经放弃郎屿了,弄了半天,郎屿并不是攻略对象,郑之南特心累,他在俱乐部耗费了那么久的时间,几乎假期的时光都用在电竞上了。   三个人见面后,廉家淇带他们俩去的是自助烤肉店。   廉家淇和郑之南在一个城市,偶尔还能和郎屿一起,三个人聚一聚,陈益廉家淇其实并不经常见。   然后他发现,这小子大半年没见,越来越精神了,之前唯唯诺诺说话轻轻的,看都不敢看他们,动不动还掉眼泪。   现在爱笑不说,眼神也自信了,不再躲躲闪闪,刚刚见面的时候,还主动跟他打招呼。   这种进步让廉家淇特别开心。   他拉开椅子对旁边站着的两个人说:“之南啊,你看看陈益,是不是都比你高了?我记得之前你们俩是差不多的。”   郑之南看到廉家淇坐下来了,看向旁边和他一样准备坐下来的陈益说:“没有吧,我觉得我们一直都差不多。”   陈益笑着说:“我昨天刚量过身高,我已经178了。”说完看向郑之南。   郑之南上周体检的时候量了一次身高,176。   廉家淇听到郑之南176,对他说:“没事儿,你们才18,19岁都不到,等到了大学还要窜一窜,到底谁最后是赢家,那可说不准,总之你们俩还有的长。”安慰郑之南,现在矮三厘米不是要紧的,要看最后那一窜才行。   郑之南其实不在意身高什么的,外貌他都不在意,他一心就想着攻略对象的事儿。   倒是陈益听到郑之南的身高和自己比起来还差两厘米,露着白牙傻乐。   “来来来,都坐下来,你们看你们想吃什么。”廉家淇把桌子上的菜单递给俩人,让俩人一起看看。   年轻人在一起吃饭没有那么讲究,边吃边聊很正常。   聊着聊着就聊到了郑之南今年暑假要不要参加凤翼俱乐部这次的电竞联赛。   郑之南其实都不打算再去俱乐部了,但是想想郎屿付出了那么多,这一年多,可是尽心尽力在培养自己。   为了有个很好的结束,就算郎屿不是自己的攻略对象,郑之南也想让郎屿开心开心。   准备参加7月份的比赛。   他点着头说:“会参加。”   廉家淇一听郑之南点头,露出个笑容说:“那我就好跟那家伙交差了,他知道咱们今天来吃饭,他来不了,但是特意跟我打了个招呼,让我问问你,要不要参加这次的联赛。”如果不参加,还想让他帮忙劝劝。   郑之南喝了口果汁,抿着嘴笑了笑。   陈益说:“那我有内部票可以买吗?”不是问郑之南要票,而是要买,他知道现在市面上,这票挺难买的,7月开始的比赛,现在都6月底了,售票通道早结束了,但是又想看郑之南现场的比赛情况。   郑之南直接说:“有内部票,我送你,反正除了我爸妈,也没其他人可以给。”   廉家淇说:“估计你比赛的时候,我还得执勤。”   郑之南无所谓地说:“没事儿,下班了,回家看视频重播。”   “有信心吗?”   “当然有。”   三人都是当年那件事的当事人,不自觉就又聊到了小雨,知道小雨越来越好后,各自都很宽慰。   比赛那天下着雨,陈益坐在观众席,因为是前排,看得还是挺清楚的,郑之南戴着耳机,穿着黑色的队服,有一些红色的设计在衣服上,比如说衣边,比如说队徽。   郎屿带队,郑之南是队伍里年龄最小的队员。   候补里有几个当初一起参加集训的少年少女,如果有什么人员意外,他们就会顶上去,没意外的话,他们也可以近距离感受比赛的气氛。   郎屿看着一脸镇静的郑之南,忍不住对他说:“你这神情跟久经沙场似的。”像老将,不像是新加入的队员。   郑之南长得好,加上是郎屿带出来的,在公布队员的时候,网上有些喜欢凑cp的妹子就各种脑补,毕竟一大一小都很养眼,又是大的亲手教出来的,喜欢yy的妹子早就脑补十万字了。   有的画手也创作了很多同人插画出来让喜欢这个小圈子的嗑。   郑之南有个临时申请的队员微博,没发过一条,但是粉丝已经十多万了。   全部是从郎屿那溜过来的。   郑之南没怎么上微博,对自己的粉丝还停留在个位数,毕竟他都没怎么宣传,刚申请的号,个位数十分正常。   当观众席的粉丝们看到郎屿的师弟就坐在郎屿旁边的时候,纷纷拿着相机和手机狂拍,然后在网上图透。   这是郑之南的第一次正式亮相,加上外貌的加成,很多人都很期待。   当然也有一些唱衰的,说什么长得好有什么用,中看不中用的人多了去了。   “我相信郎屿教出来的师弟是绝对不会差的。”   “郎屿对自己的团队那么负责,对每一场比赛都极度认真,怎么可能因为关系好就把中看不中用的带上比赛?真是太小看郎屿的专业能力了。”   郑之南听到郎屿笑着说他久经沙场,后面紧接着问他一句,紧张吗?   他摇摇头说:“不紧张。”   郎屿觉得郑之南是在伪装淡定,毕竟这是郑之南第一次面对这么多观众,网络直播后面有多少观众就不说了,才几岁啊,怎么可能不紧张呢?   郑之南说:“紧张是对自己能力的不自信,我对我操作很有信心,所以不紧张。”   这个理由把郎屿彻底说服,把水递给他说:“先喝点水,马上就开始了。”   对于郑之南的淡定,其他队员都非常佩服,可不么,他们当初第一次登上这个地方,坐在这个位置的时候,正是不知道自己的水平能不能拿下对面的队伍,紧张的不得了。   他们不反感郑之南的自信,因为他们见识过郑之南的能力,他担得起这份霸气。   作为新秀的郑之南,甚至是郎屿亲自培养的下一代队长,在万众瞩目中,第一场比赛终于展开。   郑之南的操作没有让任何一个到场的观众甚至是粉丝们感到失望。   连之前不看好郑之南的网友们也都被他的操作惊艳。   这操作,这意识,和郎屿完全不相上下啊!   其实在他们眼里,他们觉得郑之南更胜一筹,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郑之南才18岁,不到19岁,这个年纪的郎屿可达不到郑之南现在的水平,虽然现在的郎屿足够优秀,是队魂的存在。   因为郑之南的出现让大家对世界联赛产生了强烈的憧憬。   他们到现在还记得上一届世界联赛,他们输得有多惨!   但是也心服口服,毕竟上一届世界联赛的美国队实在是太强劲,他们能挺进四强已经不容易了,他们可是亚洲组里唯一挺进四强的队伍。   当为期半个月的比赛结束后,再一次蝉联第一的凤翼俱乐部登上了微博热搜。   当全场欢呼声响起时,郑之南第一次体会到了电竞带来的快乐。   虽然说这种感觉挺虚荣的,但那么多人齐齐叫着“凤翼”的时候,那种因为他们的队伍而带来的殊荣,让人精神振奋,甚至亢奋。   这次的电竞比赛,无疑郎屿和郑之南这两位最有看点,几乎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路犹如爽文小说一样碾压一切。   郑之南的微博粉丝直接从十几万,在那半个月的时间里达到了一百五十万,微博的热度碾压很多明星。   郑之南唯一发的那条感谢微博,从刚发出来就达到几千到后来直接转发达到了二十万。   这是什么概念,完全是粉丝自发的,不掺杂任何水分,当然也少不了网友们的围观。   夺冠的那天晚上,郎屿和郑之南的名字就上了热搜前三,在二和三之间来回转换。   郎屿看着面前的少年,犹记当初他第一次站在自己面前时的样子。   更记得他扬着手机俏皮地对他说:“是我啊。” 第210章   郎屿看着郑之南。   郑之南站在人声鼎沸的领奖台, 扫视几眼观众,然后和队友们一起将奖杯高高的举起,全场因为这个举动而再次沸腾。   陈益和所有人一样站起来欢呼,当大家叫凤翼的时候,他叫的是之南。   “凤翼!凤翼!”   “之南!”笑容灿烂的挥着手,欢呼。   郑之南眼神扫向前排的陈益,冲他微笑,然后看向郎屿, 两人相视而笑。   接着他听到了一声好感度破70的提示。   那个时候刚好是他和郎屿对视。   郑之南听到这一声提示, 心中诧异。   因为是和郎屿一起站在这个地方,刚刚还并肩作战过,他下意识就觉得, 这个提示音是郎屿的。   连问系统都没有问,诧异之后先是松了口气。   但却并没有完全的放松下来。   真的是郎屿吗?   他在心里反问自己, 不是郎屿还能是谁?   这里没有廉家淇。   他这个时候应该是彻彻底底的放下心中的那块大石头才对。   可是为什么是今天才提示?   明明前几天他就能感觉到郎屿似有若无的感情线。   要突破的话, 应该早点突破才对?   想到这是疯狂世界, 郑之南怎么都不能放下心。   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被自己忽略了。   他知道就算问系统, 系统也绝对不会告诉他,毕竟早就说过了,不获取任何信息才有高额任务点的奖励。   自己问了, 知道了答案岂不是前功尽弃。   就在这时, 郑之南眼角余光看到了依旧在和大家一起会这书看着他们的陈益。   陈益的笑容是从未有过的明亮, 像雨后的田野, 清透美好, 带着光芒一样。   那一刻郑之南有一种被点击到的感觉。   很多线索都串联在了一起。   因为未成年,所以感情线迟迟不出现,大概不仅仅是因为他那个时候没成年,另外一个人也没有成年吧?   好感度没有出现,是不是因为那个人自己的新房上还笼着一层薄纱,没有看透自己。   加上两个人还异地,见面的次数真不算多。   网络上接触,除了学习问题就是一起打几把游戏就各自忙各自了。   这些杂七杂八的线索一瞬间全部涌向郑之南的脑袋,让他连自己怎么走下领奖台的都不知道。   一群人前往庆功的地方,然后踏着月色回到俱乐部洗澡睡觉。   郑之南作为战队成员后就有了自己的个人卧室,他躺在床上,戴着耳机听歌,脑海里还在捋着思绪。   真的是陈益吗?   他承认,陈益在这段时间里变化很大,这是潜移默化变得,不注意的时候根本没发现有什么大的不同,但当你猛然回想起来从前的样子,再看看他现在的样子。   就会有一个很清晰的对比。   从前的陈益胆小怯弱什么都不敢做,但从那天看到他,慌里慌张的挣扎着告诉他快离开,也能看出来,他的内心住着一个勇敢的小男孩。   只是小男孩被他隐藏了起来,平时看不到,但那个勇敢的小男孩在看到自己在意的人时就会拼了命的跳出来保护他。   虽然力量微薄,可还是不怕任何危险的跳了出来,为他抵挡那怕只有一点点的危险。   从前的陈益在郑之南面前甚至比他还要矮,因为不敢和别人对视,头发长的快要遮住眼睛了也不去剪,现在则留着精短的发型。   因为练跆拳道的缘故,皮肤被之前黑了一点,将将要19岁的年纪,身上已经肉眼可见的发型肌肉的线条,结实有力。   现在呢?   比他结实,比他高,阳光了,自信了,虽然偶尔还是很羞赧,但在外人看来,大概怎么也没想到当初那个喜欢跟在他身后的少年如今的样子和现在有多大的变化。   陈益的成长如此的明显,自己竟然从未想过攻略对象也可能是陈益。   虽然郑之南现在发现陈益也有可能,但这也不能排除郎屿就不是了。   不过现在应该可以先排除掉廉家淇了。   毕竟提示音响起来时候,这里根本没有廉家淇的戏份。   剧情写那一刻突破,一定有他的道理,攻略对象不是郎屿就是陈益。   就这么简单。   虽然不能一次确定到底是谁,但郑之南心里的天秤已经倾向了陈益。   他的情况太符合这段时间的毫无动静了。   陈益是完完全全的少年人,估计连恋爱都没有谈过,又怎么能知道自己的喜欢是关乎友谊还是想要成为对方的恋人。   所以在那一刻,压抑了很久,矛盾了很久的心,才终于释放了出来,直接70突破。   这也让郑之南发现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如果当事人自己都搞不明白自己是什么样的喜欢时,系统也不会贸贸然就突破好感度,系统是根据对方的心来确定好感度的。   正视自己,才能让系统发出指令。   这样想的郑之南关掉音乐,闭上眼睛,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随着比赛的结束,郑之南彻底成为了红人。   不论是网上,还是他即将进入的大学,都知道了这么一号人。   少年天才。   其实这个年纪在电竞行业里并不少见,少见的是长得好看还操作炸裂。   别人是优秀,他是炸裂,让人觉得惊艳,快准狠,根本不给对手反击的机会,生死就在一瞬间。   这种炸裂的操作,加上高颜值,正中粉丝们的下怀,这在电竞圈就是凤毛麟角啊。   要知道电竞圈里哪怕在普通人里只是个清秀,在这个行业都能被吹成高颜值,更别说郑之南这媲美艺人的外貌了。   自从夺冠后,商业合作就如雪花飘一样飞到俱乐部。   郑之南志不在此,他参加这次的比赛,也是为了弥补这段时间郎屿对他的培养,虽然他不需要郎屿培养就已经有了之前世界里的电竞知识和实战操作,但郎屿的确是付出了,而他不过是配合演出而已。   现在……   他是时候离开了。   又怎么会去接商业合同。   郎屿也知道郑之南不打算在电竞上发展,虽然觉得可惜,但都以郑之南要上学一一婉拒了。   郑之南在俱乐部了两天后就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回了家。   陈益还在家等着他,跟他一起去外面旅游。   两人原本是不准备去太远的地方玩,但是因为电竞之夜迅速走红,在国内就有些太招眼了。   郑之南最后拍板,带陈益去国外玩,去新马泰那些签证不麻烦的地方。   陈益哪里会拒绝,郑之南就算是带着他去原始森林探险,他都会傻乎乎的点着头说好啊好啊。   郑之南看到陈益眼睛晶晶亮的看着他,心里忍不住笑了。   这个叫什么攻啊?   成长型小攻吗?   这还是他第一次遇到。   因为对陈益一直保留着最初小鸡仔一样的印象,他怎么都没把目光从廉家淇和郎屿的身上移开,然后移到他身上。   准确的说,他完全忽略了陈益,而那个时候和他一样是未成年的陈益怎么可能比得过光芒万丈的廉家淇和郎屿?   这件事让郑之南知道了,虚幻之境,什么可能都有,不要把之前想的那一套当成所有世界的模板,然后干什么都按模板来,保不齐哪天就马失前蹄,来个任务失败了。   郑之南和陈益商量好了路线后,7月底飞去了泰国,还去了新加坡,玩了大半个月才回国。   郑之南到现在还清晰的记得回国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因为一些原因,他带着陈益提前回国,加上是凌晨两点到机场,从机场到市区要一个小时,到家就得两个小时,所以郑之南没和家里说,准备在市里住一晚,休整一下,第二天再回家,这样不打扰郑海和陈秀休息,他们也不会为了赶路那么奔波。   下飞机的时候,天很热,加上是凌晨了,不论是他们两个刚经历过长途飞行的人还是开夜车的司机,其实都特别疲惫。   一行车,俩人就靠在一起闭着眼睛,外面发生什么事,郑之南都不关心,他只想睡一会。   然后就是一阵巨响还有天翻地覆,接着就是疼痛和痛苦的大叫声,各种声音混合在一起,郑之南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车祸了,他被陈益推开了……   后来……   后来他因为头部受到撞击昏了过去。   再后来呢?   郑之南痛苦的睁开眼,看着白色的天花板,脑袋像是浆糊一样,什么都想不起来,但是他知道,陈益是和他一起的。   郑之南轻轻扭头去看因为他醒过来而一脸惊喜的陈秀,她红着眼眶看着郑之南。   郑之南问陈秀道:“陈益呢?”这个病房是双人间,但隔壁的病床上并没有人。   所以,陈益呢? 第211章   当看到陈秀神情一顿, 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时, 郑之南的心开始往下沉。   他下意识想要坐起来,但是刚用力,头部就传来一阵刺痛,让他下一秒就再次躺了回去, 不敢用力,也用不了多少力。   陈秀站起来扶住他的胳膊让他别乱动。   “脑震荡,要静养,不要乱动!”除了脑震荡外, 郑之南的右胳膊也受了伤, 玻璃飞过来, 刺进了他的胳膊, 缝了十来针, 索性没伤到骨头, 也没伤到动脉, 其他伤就是一些擦伤,看着可怖, 但并不严重。   “陈益呢?”郑之南没力气, 身体也各种的不舒服, 可还是一直在问陈益的情况。   陈秀用纸巾擦了擦眼泪,让郑之南躺回床上。   “我跟你说,你躺好, 别乱动。”语气安抚。   郑之南看着陈秀伤痛的神情, 已经开始胡思乱想了, 眼神催促陈秀。   他知道出了车祸,慢慢的也记起来似乎半梦半醒之间,陈益推开了他。   陈益呢?   为什么没有和他在一起?   这里明明空了一个床位。   陈秀看着郑之南担心的神情,还有那张毫无血色的脸庞,嘴巴动了动,怎么都说不出来那句话。   她要怎么和儿子说和他同行的陈益……   陈益他……   监护病房内陈益眼神呆滞的躺在床上,距离出事已经过去了三天,这三天他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痛苦折磨。   麻药已经失效,他的腿正扎心扎肺的疼。   比起肉体的疼,他的心更加痛苦,难受,这种感觉如影随形,折磨着他的每一根神经。   他到现在还记得他醒过来后看到自己空荡荡的左腿时的心情,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下来。   自从离开戒网瘾学校后,他就没有再掉过泪了。   南哥跟他说,要坚强,要勇敢,不要怕,他也一直记着南哥跟他说过的话。   可是那天醒过来发现自己的腿,膝盖以下变得空荡荡的,眼泪便汹涌而出,不争气的哭了出来。   陈益想到那天的事情,慢慢把被子拉起来盖住脸。   他哭泣的时候,陈家夫妇站在玻璃窗外看着痛不可抑的儿子也流下了眼泪。   儿子还在观察期,病房里不能随便进入外人,怕感染。   两人想进去安慰孩子,但想到孩子的伤口还在观察期,只能忍着站在外面抹眼泪。   陈妈妈擦干净眼泪后拿起旁边的电话,对病房里的儿子说:“小益,别害怕,妈妈和爸爸会一直陪在你身边!”什么不就是一条腿这样的话,她不敢说,怕刺激到孩子,对于他们两口子来说,儿子还活着比什么都强。   本来陈家夫妻看到儿子经历了那件事后在郑之南的帮助下慢慢成长,变得更加优秀,高考超常发挥,考上了心仪的大学,非常开心。   可是怎么都没想到,本来是高高兴兴的事情竟然让他们家经历了这样的重创。   在腿和儿子的命面前,陈家夫妻当然是选择了儿子的命。   那个时候因为失血过多和受到撞击的陈益正陷入昏迷中,什么事情都不知道。   打了麻药后就更加不知道昏迷中的自己遭遇了截肢。   睁开眼已经天翻地覆,一切都变得让他痛苦绝望。   他成了一个他眼中的废物。   一个没有腿的人。   陈益头闷在被子里,嚎啕大哭。   因为他知道,自己在失去了左腿的同时,也失去了爱一个人的能力。   他好不容易鼓足勇气,想要回国后的第二天和之南说他的心事。   但现在,他怎么敢说那样的话?   他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已经成了一个废物,根本保护不了他,给不了他幸福。   最重要的是,他配不上那样优秀的南哥。   陈益一边痛苦自己失去了一条腿,另一边更痛苦即将失去的郑之南。   郑之南在陈益的心中一直是闪闪发亮的存在,他光是想着告白都鼓励了自己很久,从高考完,在竞技场上,他看到他的种种令人惊艳的操作,心房里的那头小鹿便不受控制的冲了出来,那个时候,他已经想清楚了,要对之南说他的心事,他想让南哥看到他的勇敢,也是因为看到了那一刻被光芒笼罩的郑之南时,陈益彻底的明白了自己的心。   明白自己为什么老是做梦梦到他,明白为什么每天都很期待和他聊天,周末和他打游戏,甚至假期和他一起出去玩。   只要有他在的地方,他都期待,向往。   他想了很多种情况,想到了回国后说,开学后说,最终选择回国后就和郑之南说自己对他的心事。   他在游玩的路上也想过了,或许自己会临时改变主意,想珍惜在学校的四年,不让郑之南远离他而选择未来的某个时间再说。   为了他们的大学生活还能形影不离,陈益其实是纠结的,所以觉得自己可能会临时改变主意,为了大学四年还能在一起,而不是被郑之南躲着,他纠结,他犹豫,然后告诉自己要勇敢。   结果,这一切都来不及了。   也不用再告诉他。   自己这样的人,如何好意思去索求对方的爱。   那不是在为难他吗?   陈益闭着眼睛,紧紧咬着牙关,不让自己的哭声从被子里透出来。   那天的嚎啕大哭已经让父母操碎了心。   他不想惊动任何人。   他的痛苦,他的难过,他的悲伤,没有人能明白。   他不是只失去了一条腿啊,他还失去了一个向喜欢的人告白的机会。   郑之南看着陈秀说:“你说什么?”他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这孩子伤势严重,其他地方还好,主要是左腿……伤得太重,救援来的太慢,压迫太久,坏死……截肢了……”虽然陈秀说的断断续续,但郑之南还是听明白了。   郑之南无法想象一个19岁还不到的孩子,如何去接受自己失去了一条腿。   陈益的确无法接受。   当无畏的推开郑之南时,他什么都没想,只有一个念头,南哥不能出事,完全忘了自己的安危。   然后就是醒来,发现自己失去了一条腿。   其实就算是失去了,他也不后悔那下意识的一推,但这并不妨碍他痛苦自己的腿就这么没了。   有很多事情,除了本人,旁人都很难感同身受,不是亲历者,如何能明白他的心情。   知道的也只是心疼而已。   郑之南现在就是心疼这孩子。   他感动,当然是感动的,如果是他18岁的时候遇到这样的事情,未必有陈益这么直接的反应。   那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   所以这让他更加心疼这个孩子。   以至于,许久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因为什么话在这件事上都显得无比的苍白。   郑之南久久后才对陈秀说:“我要去看他。”   陈秀给他拉了拉被子说:“他现在还在监护病房,不方便见人。”   其实就算这会儿郑之南能去见陈益,陈益也不会想要见郑之南。   他怕郑之南看到他的样子。   所以在陈益好不容易脱离危险期,准备转入普通病房时,他要求转院。   这事儿是提前和陈家夫妇说的。   对于儿子的要求,陈妈妈一开始有些不理解,她不想儿子这么动荡。   并不知道陈益只是害怕让郑之南见到他现在的样子。   但陈益找了个借口,还是成功说服了陈家夫夫。   他们现在住的地方是靠近市中心区的第一人民医院,虽然很多设备都很先进,医护人员也很好,可其实并不利于休养,因为这里白天其实挺吵的。   陈益用一句,太吵了,根本休息不好,想去利于养病的医院。   想到儿子的情况,夫妻俩怎么可能拒绝,在咨询了医生后就乘坐新医院的救护车前往新的地方。   因为儿子要求过,先不要告诉郑家的人,所以他们是安顿在了新医院后才告诉的郑家夫妇。   等郑之南知道陈益度过危险期,准备去见陈益的时候,陈秀告诉他,陈益已经转院了。   郑之南闻言一愣。   他没想到陈益连见他一面都没有就转院了。   他敏锐的察觉到陈益的转院可能和自己有关系,虽然他不确定,但这种直觉太强烈了。   当知道陈益转院时,郑之南脑海里第一时间出现了一句话。   “为什么?”   当郑之南在纠结陈益转院的事情时,郎屿在看望过郑之南离开医院后,去见了廉家淇。   当知道郑之南住院的时候,他的心脏里像是有一块大石头,直直往下沉,也是在那一刻,他发现他并不了解郑之南。   他对他的了解仅限于电竞还有他们两个作为网友的那段时刻。   之前因为忙于俱乐部的事情,他没有怎么在意过的一些细节全部都在郑之南出车祸这件事后冲击到了他的脑海里。   比如说他在聊天中知道,郑家以前不是H市的。   郑之南也不是表哥同事家的孩子,郑家是做生意的。   比如说郑之南消失了很久,然后就是和表哥一起出现。   而表哥那段时间在做什么呢?   他被调到了那个城市,处理那件闻名全国,人人崩溃和愤怒的案子。   他知道表哥一直在和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们联系,给他们温暖,想让他们渡过难关,重新振作起来。 第212章   郑之南出车祸的事儿不仅是现实里的朋友知道了, 网上也发了新闻。   毕竟旅游之前郑之南才和队伍一起得了总冠军,热度还是在的。   虽然知道郑之南身边有同性友人一起, 但大家的目光还是盯在郑之南身上,看到微博新闻上推送的内容说郑之南有轻微脑震荡需要静养,手臂刺伤缝了针,然后没有其他大碍后,大家才放心, 同时也为那个同行的小伙伴感到惋惜, 毕竟截肢,那么年轻啊,但也仅此而已了。   网上大家心心念念郑之南可以发个报平安的微博, 但郑之南的心思可不在网络上。   他的一颗心都放在陈益身上。   知道陈益转院了后, 他心情很复杂。   一是他能感觉到陈益转移多半是因为他的关系。   二是他想去看陈益, 可一想到陈益并不想见他,他就有些踌躇。   因为他换位思考了一下, 觉得自己是陈益,不想去见一个人, 而那个人还要过去碍眼,一定会很不舒服吧。   这种事情, 怎么叫人家彻底的放下心结?   总需要一个过程。   当郑之南在为陈益的事情操心的时候, 网上很多郑之南的粉丝都跑到了郎屿的微博下面, 询问这段时间郑之南的恢复情况。   郎屿那天去见了廉家淇。   问了很多关于郑之南的事情, 廉家淇没有多说什么, 他不喜欢把工作上的事情告诉其他人, 就算那个人是表弟他也不会随便说,他跟郑之南说小雨的事情是因为他们是一体的,都是从那个地方出来的。   但郎屿不是,所以他不想多谈,要谈也应该是在郑之南知道的情况下谈这件事。   郎屿见廉家淇不愿意多说,心里就更沉重了。   他搓了搓眼睛,吸口气对廉家淇说:“我和之南本来就认识,你大概不知道吧。”   廉家淇闻言看向他,挑眉露出疑惑的神情。   郎屿靠在椅子上,看着窗外的天空,语气低低地对廉家淇说:“在他被送到那所学校之前,我就跟他认识了,不过是在网上认识的,但我并不知道他现实的信息,也不知道他的名字,更不知道他的联系方式,我只是在游戏里认识了他,接触之后觉得他很有天赋,想要让他参加俱乐部的集训,我……我说了这件事后,他说他会考虑一下,之后就消失了,等他再回我,就是新闻里,宣布他被无罪释放后的那段时间,应该是他刚来到H市,我在想……他被送去那样的地方,是不是因为我……因为我对他说要集训,他和父母说,然后他才被怀疑不好好学习,被送到了那样的地方。”说到这里,郎屿的声音有些哽咽。   廉家淇听到他说完这段,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情绪有些激动,原来他已经猜出来了前因后果。   然后他把郑之南出事儿的事情揽到了自己的身上。   廉家淇走过去拍了拍表弟的肩膀说:“当初之南走不开父母送他进去的这个心结,是年纪小,我如果是他那个年纪,未必有他做的好,但你都已经工作了,为什么也要陷入这个死胡同?你的建议是好的,错就错在办学校的那些人,是他们坏到了骨头里,你们都没有错,你这样自责,未必是之南想要见到的,他现在对他的父母已经好很多了,最起码愿意住在一个屋檐下,因为他知道,这件事,元凶是刘盛疏他们,父母的初衷并不是要让他经受那样的折磨。”这么说也算是印证了郎屿的推断,那个男孩,就是郑之南。   听到这里,郎屿的心跟针扎一样难受,其实他还存着一丝希望,希望表哥能否定他的推断,仿佛那样,心情就不会那么沉重,难受。   其实道理都懂,可间接上,大家总会认为,这些人也起到一份推波助澜的力量,从而导致了这样的恶果。   虽然他们是无意的,可恶果还是产生了。   郑之南出事后的第二天廉家淇才知道他出车祸了,他先去看的郑之南,知道他没大碍后,又去看了看陈益,当然是在监护病房外面,透过窗户看了看他,这才离开,继续去忙自己的事情。   郎屿是第三天才知道这件事,他那个时候也和队友们去旅游刚回来,没有想到郑之南竟然出了车祸。   当下就立即去了医院,那一刻,在知道郑之南出车祸的时候,郎屿发现了自己心中的那点绮思,从而把郑之南所有相关的和未知的事情串连到了一起。   从廉家淇这里得到了自己的猜测后,郎屿就离开了。   郎屿走后,廉家淇久久没说话。   他没有告诉郎屿,他那天去看郑之南时,郑之南和他说的话。   郑之南怀疑车祸的事情并不是单纯的双方司机疲劳驾驶。   当时廉家淇下意识问了一句:“你怀疑是有人想要谋杀你?”   郑之南点了点头。   他只是想确认一下,是不是谋杀,还是他想多了。   如果是谋杀,那陈益就真的是帮他挡灾的那个人,是他连累了陈益。   那就更不能让幕后的人逍遥法外,所以才和来看他的廉家淇说了自己的猜想。   廉家淇想到那天郑之南平静的说出那几句话时,他的心情,其实挺复杂的。   明明是个刚考上大学的孩子,却已经有了成年人才有的成熟冷静。   仿佛不是在怀疑有人要谋杀他,而是度他说今天吃的午餐还不错。   廉家淇知道这一定是因为当年的事情,才迫使这孩子迅速成长蜕变。   变得无所畏惧,最痛苦的事情都经历过了,不过是谋杀,何惧之?   想到这里,廉家淇皱着眉头,握紧了拳头。   他就要好好看看,这些是是有多嚣张。   目无法纪,为所欲为。   如果真的是谋杀,他一定会揪出幕后的主事者。   陈益转院后,郑之南没有立即去找陈益。   他想等自己完全康复后,再去看陈益,这段时间是给他休养生息,也是给陈益调整自己心情的一段时间。   郎屿还在休假中,所以可以天天过来看郑之南。   对于郎屿的跟前跟后,郑之南其实并不想他这样。   在确定了攻略对象是谁后,他就不想和郎屿有除了工作以外的牵扯。   这样对他好,也是对郎屿好。   而且他也能感觉出来,比起郎屿可能喜欢他,他从郎屿的眼中看到更多的是弥补。   想要弥补他。   有时候很多人都会把怜惜同情再加上那一点朋友之间的在意揉搓到一起,误会成喜欢。   当然,郎屿应该对他是有一点好感的,但这点好感还不足以称之为爱意。   一段感情如果是从同情和怜惜开始的,那绝对不是个好的征兆。   这让郑之南有了一个警惕心,告诫自己不要在面对陈益的时候露出像郎屿这样的神情来。   陈益绝对不希望喜欢的人对他露出怜悯和同情。   看到这样的郎屿,郑之南已经猜到,郎屿大概知道了那件事,也没有和郎屿拐弯抹角。   他希望直接一点,什么事儿都快刀斩乱麻。   “你是不是已经知道了?”   郎屿推着郑之南在医院的花园里散步,听到郑之南这么说,他停下了脚步,这个地方刚好有一棵大树,他们一个坐在轮椅上,一个站在旁边。   郑之南虽然最严重的伤都在头部和胳膊上,但他的脚踝其实也扭伤了,短时间内还不能自由行走。   郎屿嗯了嗯,解释说:“不是表哥告诉我的。”   “我知道,他不会把那件事告诉不相干的人。”   “是我自己推测出来,然后和他说了我们之前就认识。”   郑之南说:“你是不是觉得,不是你当初提出要让我去集训,我也不会去那个地方,发生那样的事情?”   郎屿闻言,沉默了下来。   郑之南笑了笑,他没有看郎屿,只是伸出手撑着下巴,看着不远处的荷塘,看着里面郁郁葱葱的荷叶和粉嫩的荷花说:“如果是以前的我,可能真的会把所有有关联的人都怨恨一遍,但现在的我,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后,早就明白了,不是你们导致我经历了这样的事情,就算不是我,也有其他人在那个地方遭殃,譬如陈益,譬如另外一些孩子,归根结底,我没错,你们也没错,错的是刘盛疏那帮人,你不用自责,我也没有怪你,你更不需要有任何负担,想要补偿我。”   等到补偿这句话,郎屿立刻急急地说:“不是补偿,是我喜欢你。”急于摆脱是因为自责所以来弥补郑之南,其实他自己都不明白自己的心,但他知道,他是对郑之南有好感的,只是知道真相后,加剧了这种情绪。   郑之南依旧很坦荡诚恳,他故意用俏皮又遗憾的语气说:“那你可能要自己去解决这份喜欢了,因为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怕是不能给你回应了。”   郎屿一呆,没想到郑之南竟这样从容坦诚,让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但他知道,郑之南正视了他,然后拒绝了他。   没有任何犹豫,忐忑,甚至是震惊。 第213章   郑之南这么快刀斩乱麻就是不想到时候让他和陈益的事情因为郎屿而节外生枝。   所以想要早点让郎屿看清自己真正的心。   怕单纯的拒绝还是不能让郑之南死心, 因此又加了一句,自己有了喜欢的人。   这个世界还没有同性恋合法化,喜欢同性在大多数人的眼里还不是可以拿出来堂堂正正表达的事情。   所以郑之南借着这个心理还有这个社会环境, 让郎屿死心。   郎屿听到郑之南说有了喜欢的人,果然没有再说什么, 动了动嘴角, 最后还是抿起嘴, 把到嘴的话咽了回去。   如果郑之南只拒绝了他, 没有说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郎屿还会再争取一下,但现在对方已经有了喜欢的人,叫他如何继续表白心意。   他做不出来这样的事情, 对已经有喜欢的人纠缠不休。   何况他都还不知道郑之南是不是和他一样也喜欢的是同性,万一是异性, 他就更不可以这样胡搅蛮缠, 给别人带来烦恼和困扰。   过了片刻, 郎屿说了一句话。   他说:“我可不可以提一个请求。”   “什么?”   “参加明年的世界联赛。”   郑之南看向郎屿。   郎屿神情肃穆地说:“无关乎退役之战的荣耀,也无关乎情爱, 我只是想让我们的国旗也飘在世界的舞台上, 让他们知道,我们不比他们差,更想让我们的同胞知道, 游戏不仅仅只是长辈眼中玩物丧志的存在, 也可以为国争光——”   这段话没有用多大的声音, 很平静,但足以震撼人心。   郑之南不由自主点了点头,回应郎屿说:“好。”   郎屿露出个笑容松了口气说:“我还真怕你会继续拒绝我。”之前郎屿不是没提过,但没有像今天这样把自己心里的想法告诉郑之南,所以郑之南在考虑到他自己要做的事情还没完成后,觉得麻烦,不想出风头,拒绝了。   郑之南说:“人都是会变得,那个时候我的确没有那么大的心思想要站在世界的舞台上,但现在,如你所说的那样,或许等我们站在世界的舞台上,和我们一样热爱电子竞技的少年少女们,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展现自己的理由,当他们投身到这项事业中时,不会被人鄙夷,甚至可以骄傲地说,电子竞技不比其他竞技项目差,一样可以为国争光。”   半个月后郑之南出院,这样又过了一个月,郑之南可以自由行走,手上的伤也结痂脱落,虽然还会疼,但已经好过之前了。   郑之南虽然这段时间没有去见陈益,但郑海和陈秀则隔三差五都会去看看陈益,然后回来和郑之南说陈益的恢复情况。   郑海和陈秀这样频繁去看望陈益,皆是因为郑之南告诉了他们,当时陈益推开了郑之南,不然截肢甚至身死都有可能的会是郑之南。   郑之南的这个人情,郑家一辈子都不可能还完,他们心疼陈益这孩子,也没有故意隐瞒这件事,和陈家的父母也说了陈益当初的举动。   陈益一直没和父母说过这件事,就是不想父母怨恨郑之南。   其实是陈益想岔了,陈家夫妇会生气,但也仅此而已,因为他们想想当初不是郑之南救了他们家孩子,他们陈益现在还不知道会怎样。   其实说来说去,都是因果,他们不会去恨郑之南。   毕竟谁都不想发生这样的意外。   儿子既然当初选择推开,一定是因为念着郑之南对他的好。   如果郑之南对他不好,他又怎么会傻乎乎的去推开呢?   陈益和郑之南这件事其实让陈家夫妇和郑家夫妇的关系更好了。   毕竟孩子之间发生的事情太多了,你帮我,我帮你,感情怎么可能会不好。   郑之南去见陈益的那天,只有陈妈妈在陪着儿子做复健,   陈益的恢复情况良好,在医生的建议下,刀口无渗出,无红肿后就安装了义肢,避免了肌肉萎缩情况。   但安装归安装,如何使用义肢行走,还需要做更多的准备工作。   这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   不过短短两个月而已,陈益瘦了20斤,几乎快脱形了,他本来就不胖,加上长得快,又出了这事儿,吃不进去东西,可不就瘦的没样了,特别是想到自己已经是个残废,心中的那份喜欢也得靠自己去压制。   这短短两个月陈益经受了多大的痛苦,非常人能承受的。   郑之南提前和陈妈妈打了电话。   陈妈妈能感觉到儿子有些抗拒郑之南见他,她思前想后想两个孩子自己谈谈,不想儿子因为这件事就走不出来。   也不希望儿子和郑之南产生隔阂。   都是好孩子,有什么事情是不能解释清楚的。   没有必要把心事儿都藏在心里。   加上这两天儿子的复健终于有了进步,心情不错,陈妈妈就偷偷在陈益休息的时候让郑之南来看儿子,自己则借口去餐厅用餐避了出去。   孩子们的事情就让孩子们自己去解决。   其实这个时候早开学了,但因为两个人除了车祸,就休了假,郑之南10月底入学,陈益则直接休学了,延期入学。   痊愈快,可做复健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用假肢自如行走,也需要长长的适应期。   当郑之南敲敲门进来的时候,陈益正在用平板上网,看关于郑之南的新闻。   他现在也只能在郎屿的微博里知道郑之南的近况。   看到他越来越好,他心里很开心,然后就是难过。   心情很复杂,酸酸的带着一点刺痛。   不是嫉妒郑之南已经康复了,而是难受自己不能和郑之南一样10月份就入学,站在他的身边,和他做任何事情。   猝不及防抬眸看到了郑之南站在打开门的房门口,他下意识把摘下义肢的腿用被子掩盖住,然后把平板扣在桌子上。   接着就是翻个身,背对着郑之南,瓮声瓮气地说:“你怎么来了……”   郑之南走过去,看着背对着他不愿意看他的陈益说:“我来看看你。”   “我好好的,不用你来看我。”语气有些生硬。   “我给你发信息,你怎么都不回。”郑之南并不生气。   “我每天做完复健太累了,没什么时间看信息的。”   “但我看到你刚刚在用平板。”   陈益被步步紧逼,直至无法反驳才沉默不语。   郑之南在心里叹了口气,走过去,来到陈益的正面,坐在他的床头,看着紧闭着眼睛不愿意看他的陈益。   他故意说:“是不是后悔推开我了。”   他成功用这一句话激的陈益睁大了眼睛,撑着身体坐起来看着眼神不安的郑之南。   是的,郑之南露出了不安的神情,似乎非常的痛苦。   而这痛苦来自于推开他的陈益。   陈益晃着手说:“不,我从不后悔!我每次都很庆幸早早的把你推开了,不然……”不然可能不仅仅是他的半条腿能拯救的,比起他的腿,他更怕郑之南永远的离开他,离开这个世界。   郑之南一把我握住陈益的手,两只手握住陈益的手后,对他说:“真的吗?我以为你在后悔当初推开我,所以才一直不回我的信息,不让我来见你。”   陈益看到郑之南难过的神情,眨了眨眼睛,忍不住红了眼眶。   他吸了吸鼻子,摇着头说:“不是这样的。”是我自己,是我怕被你嫌弃,怕你对我露出同情的眼神,更怕你以后和别人在一起,而我只能看着你和别人在一起。   “我们还是好朋友吗?”郑之南看着陈益这样说。   陈益没有从郑之南的眼里看到怜悯和同情,有的都是怕失去他这个好朋友的难过,这让陈益好受了不少,他坐起来后,另一只手也握住郑之南说:“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他的喉间涌起的苦涩。   “我下次还能来见你吗?你以后回学校了,愿意和我一起玩吗?”   “愿意!之南哥,你做什么,我都愿意和你一起,陪在你身边。”陈益在没有见到郑之南之前,已经想好了要和郑之南慢慢疏远。   可是这些念头在见到垂着眉眼不安的郑之南时,全部都荡然无存,成了一个笑话。   他根本做不到他预想中的那样和郑之南划清界限,连疏远都做不到。   那些故作冷漠的姿态忽然就成了一个笑话。   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想要靠近他的心。   那怕只是像现在这样握住手说:“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他不想只是当他的朋友。   他想和他永远在一起。   郑之南闻言,松开手,直接抱住了陈益说:“陈益,谢谢你救我。”   “之南哥,是你先救得我。”他说的是当年在学校里,郑之南像个大英雄一样的出现,把他和那个女孩从魔掌里救出来的事情。   郑之南露出个笑容,松开陈益,握着他的肩膀说:“那我们两清了。”   陈益郑重的点头说:“恩,两清了。”   “谁也不欠谁。”   “谁也不欠谁。” 第214章   系统提示:好感度上升至78。   郑之南来见陈益就是奔着好感度来的, 以他对陈益的了解, 今天他过来,绝对可以增加好感度。   只要不让他觉得自己是在同情他。   其实郑之南并不会同情陈益, 他的内心更多的是愧疚, 这份愧疚不是因为他腿断了,而是因为, 陈益的腿是因为他的缘故才断的。   谁都有权利去同情陈益, 唯独只有他没这个资格和权利的。   陈益是为了他啊,他怎么可以去同情陈益?那样真的太伤陈益的心了。   所以郑之南只要不让陈益觉得他在可怜他和同情他才和他在一起就好。   其实现在主导权已经变了, 其他世界都是攻追受, 郑之南基本上只要保持住自己的人设, 表达一些闪光点给攻看, 然后再做一些顺应剧情的事情, 形象变得高大一些之类的,好感度就比较稳。   但这次因陈益本身就有一些自卑,本来因为和他成为朋友后,开朗多了,却不想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腿断了这件事, 一定给他的打击很大,以至于都不敢回他的信息, 甚至不敢让他来看他。   这是最难办的地方。   郑之南要追求陈益, 而且还得让陈益觉得, 他不是因为怜悯才和陈益在一起的。   所以他不能等到陈益跟他告白, 这样太冒险了,而且……他估计,陈益应该也不会和他告白了,怕他嫌恶他,怜悯他,甚至因为这告白而感到困扰。   自己稍微有一点其他心情,陈益就会觉得受伤然后退却。   他要表现的积极自然,然后在某个合适的时间,主动和陈益告白,让他知道,他爱上了他。   陈益很敏感,演得不够真,一切就得玩完。   好在,陈益已经喜欢上了他。   他只需要继续刷好感度,不着急,慢慢来。   除了刷好感度外,还要一件正事需要解决。   查证车祸是否是人为。   如果真的只是意外,那这个世界的正事儿估计到这里差不多也快要结束了。   如果是人为的,就得把幕后的那个人给揪出来。   郑之南能猜测到谋杀这一点可能,是因为他想到了刘盛疏,其实不仅仅是刘盛疏,那些被判了死刑的人里,任何一个人的亲人都有可能。   只是刘盛疏的概率更大一点,毕竟刘家要比其他几个被判死刑的人有钱有势。   这种落差,刘家的亲属能接受吗?   他和廉家淇接触了还这么久,隐隐约约知道了一些刘盛疏的背景,反正早期也不是什么好鸟,后面发达了,竟然想起了开学校这种事儿,发丧良心的钱。   之前郑之南有过忧虑,等这件事尘埃落定后会不会被报复,但一直没出现古怪的地方,他也就慢慢松懈了,毕竟人不可能一直绷着一根弦,以为绳之于法后,只剩下找攻略对象,刷好感度这件事。   结果在最没有防备,最松懈的时候,对方给了还这么大一个反转。   这让他的心再次提了起来。   所以在廉家淇来看他的时候,他就把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   他这么直接跟廉家淇说是因为他不想再磨叽来磨叽去,抓个犯人都要抓一年两年三年,甚至更久。   更担心警方没查出来什么,对方继续制造事端,已经害了陈益,他不想再害更多人。   所以他把自己的猜测告诉廉家淇,能查出来最好,不能查出来,真的没问题,是他多想了,那更好。   只求安心。   对于敏感的陈益,拥有丰富人生经历的郑之南还不觉得攻略他困难,只要小心一点,还是很轻松的。   虽然他们还没有真正在一起,但其实不在一起也能刷好感度。   等到好感度停止不动的时候,再进行下一步来推动好感度继续刷新。   犹豫郑之南和陈益推心置腹的交流了一番,本来就喜欢郑之南的陈益那里控制得住再去拒绝他。   他可以隔着网络不理郑之南,但见到郑之南本人后,什么都说不出口了。   特别是郑之南说:“我们还还可以继续做朋友吗?你不会恨我吧。”   他怎么会恨呢。   他喜欢都来不及。   毕竟是19岁的孩子,郑之南趁着请假的这段时间,频繁的去看望陈益,还和陈妈妈一起帮助陈益做复健,训练肢体还有适应假肢。   陈妈妈看到两个人和好,担忧俩人关系的心终于放了下来,私底下也和陈秀说了两个孩子的情况。   陈秀之前也担心陈益会怨恨儿子,毕竟是心性不定,当时头脑一热推开了,但经历了截肢后,后悔也是正常的。   但没想到陈益并没有如他们想的那样,走不出来。   两家人都非常开心   郑之南没有忽略陈益的腿,但也没有刻意的去表现出来陈益截肢了,还是和从前那样对陈益,只是比之前更加细心了。   后来郑之南虽然去上学了,但周末还是会抽出时间来陪陈益,帮助他。   因为陪伴,陈益那颗少男心哪里把持得住,好感度嗖嗖嗖的就上升到了80多。   寒假的时候,郑之南去俱乐部集训,还带上了陈益,反正陈益在家也无聊。   因为定期要去体检的缘故,陈益虽然出院了,但现在住在郑之南家,两家也约定好了,过年在一起过,所以陈益出院这段时间刚好是寒假,就没回去,大年二十九那天,陈家夫妇会开车过来郑家。   大年二十九那天,陈家夫妇如约而至。   陈益好久没见父亲,父亲要上班,他在H市这半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妈妈陪在身边,所以好不容易见面了,自然有很多话要说。   郑之南则下楼去小超市买几罐饮料,顺便把之前忘记取的快递带上来。   小超市在小区对面,他手里晃着钥匙,姿态闲适地走到街对面还在营业的小超市,买了饮料出来后,郑之南把羽绒服的拉链网上拉了拉。   刚从有暖气的超市出来,不拉上还挺冷的。   意外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的。   他穿过马路,还没有走到错对面的小区时,忽然从旁边的巷子里开出来一辆面包车,手里持着刀就往郑之南身边走。   但为首那人却发现,虽然他举着刀,但郑之南竟然不害怕,他只是慢慢后退了两步。   接着在车上的两人要来拉郑之南的时候,他们发现了忽然从各个角落里涌出来的便衣警察。   有人举着枪,有人拿着DV,还有人拿着对讲机。   发生了什么事?   郑之南看到廉家淇拿着对讲机从阴影里走出来,冲他笑了笑说:“辛苦你们了,大过年的还在执勤。”   廉家淇抹了一把脸说:“抓完这一波,我们这些也能正经的过个年假了。”虽然是抓犯人现场,但因为当场抓获行凶三人组,三人里面当然也包括了开车的那一个。   心情不可谓不高兴。   毕竟守株待兔了好几个月,怎么不叫他们开心。   如果不是对方没忍住,他们可能过年还要继续守着,更熬人。   等了这么久,刘洋的狐狸尾巴终于露了出来。   刘洋是刘盛疏的儿子,在父亲出钱出力的大力安排下成为了公务员,有个财大势大的未婚妻,但因为刘盛疏这件事,他的公务员来历自然受到了追查,在公务员里被除名了不说,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家里的钱也被冻结,先是冻结,后来自然要赔偿受害人,除了他名下的一些东西,刘盛疏名下的几乎都被赔完了,接着未婚妻怕被牵连也因为这件事和他退婚了。   在刘盛疏被判了死刑后的这段时间,他一直备受煎熬和折磨,对把这件事抖落出来的郑之南恨之入骨,让他从天之骄子变成了圈内笑柄,父亲更是因为他而送命。   筹谋了大半年后联系了一些不怕死只求财的狠人,想要弄死郑之南。   本以为车被撞成那样,郑之南那晚肯定要凉,结果出事的是旁人,郑之南只是一点擦伤和脑震荡。   刘洋花了那么多钱,人也折进去了,却没能让郑之南受到惩罚。   刘洋不怕对方供出他,因为那人根本不敢供出他,那人的儿子得了白血病,为了儿子的救命钱,他豁的出去。   而且刘洋很细心,他是从捐助页面给那人打款进去的,先预付一半,另外一半等他弄完后再付款。   虽然最后没有事成,但刘洋还是承诺会把剩下的钱打过去,只是要避过风头后再打,这样那人的媳妇去看他,把打款的事儿告诉他了,那人就懂得该怎么做了。   在刘洋的眼里世界上很多事情都可以用钱来解决。   虽然没能把郑之南弄死,但刘洋并没有放弃。 第215章   他冷静了一段时间, 重新通过父亲的那些人脉, 又物色了几个人。   准备用抢劫这一招失手杀人,失手杀人顶多判个十来年, 十来年换一百万,缺钱的人谁不心动。   刘洋就是要泄愤,因此不惜把自己手里的钱全部花光, 他就是要郑之南死, 况且他就算花光了存款,还有几套房子和铺面,他不缺钱, 所以才有底气搞出这么多事情。   郑之南不死不能解他心头只恨。   虽然仇恨蒙蔽了他, 但他也清楚, 不会傻到亲自上阵, 他还没有要把自己折进去的想法。   不论是第一起谋杀, 还是第二起谋杀,他都是隐在幕后的。   只是他忽略了有人比他想的更加长远。   虽然拘留所里那个一直否定有人指示, 是疲劳驾驶没有看清楚就撞过去了, 但廉家淇还是留了个心眼,直接从死刑犯的那些亲属们开始查。   当然不是明目张胆的查, 一开始这个案子上头还觉得是他多虑了,廉家淇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去查找线索, 分析过后, 廉家淇认为这个案子如果是谋杀, 不是意外, 那么刘洋绝对是最大嫌疑人。   买凶杀人当然最重要的是钱。   而那个人正好缺钱,虽然疲劳驾驶可以解释为他为了孩子的事情劳心劳力不停奔波导致没有时间休息,可也能够解释成他为了帮助幕后主使报仇而故意为之。   虽然现在没有证据,但是从刘洋那里还是让廉家淇查出了一些线索。虽然他本来并没有太当真,只是想查清楚,给郑之南一个交代,让他安心,却没想到,查着查着,竟然真的发现了不对劲。   因此就有了后面,也就是今晚他们的逮捕活动。   廉家淇一度有一段时间都想放弃了,但他申请了搜查令后,查了刘洋的转账信息,终于发现了更有力的证据,虽然这些大额转账并不是直接赚到嫌疑人的账户里,可这些转账信息的最终归属的确能和嫌疑人的账户产生一些联系。   三个被抓住的人也是第一次干这事儿,开车的那个人甚至根本不知道领头的是来杀人的,那俩人只说了是来干一笔,也就是年底抢一波,忽然之间涌出来这么多人,有的人还拿着枪,一看就是警察,他直接懵了,举着手从车里出来趴在地上。   另外两个就算有心奋力一搏,可看到枪口还是怂了。   他们可以为了求财被关个十来年,可并不想送死。   最后手里的刀哐当一声掉在地上,主动举起手蹲在地上任警察逮捕他们。   郑之南和所有人参与这件案件的警察们提前说了新年快乐,这才拎着东西去收发室旁边的自动取快递机那里取快递。   抓到了这三个人就等于抓到了幕后主事,郑之南唯一不放心的事情也可以放下来了。   他哼着歌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回到了充满欢声笑语的家里。   沙发上陈益和父亲在看电视,边看电视边聊天。   陈秀和陈妈妈在包饺子,郑海在厨房炒菜。   虽然今天才二十九,但因为陈家夫妇过来,陈秀今天中午就开始和馅儿了,晚上刚好可以包饺子吃,这馅儿很多,连吃三天绝对没问题。   听到开门的声音,所有人都望过去,不论是坐在餐桌旁边的陈秀和陈妈妈,还是坐在沙发上陪儿子的陈爸爸。   看到是郑之南,陈爸爸起身去帮忙拿东西。   陈秀笑着问他说:“怎么买个饮料这么久,还以为你迷路了。”   一听就知道是在打趣郑之南。   所有人都笑了。   郑之南没有说刚刚外面发生的事情,一笑而过,放下东西后,陈爸爸挽起袖子说:“你回来就陪陈益聊聊天,我去帮你爸爸打个下手。”   陈秀说:“本来是邀请你们过来和我们一起过年的,是客人,你们一个两个都要来帮忙。”   陈爸爸和陈妈妈都笑眯眯地说:“干坐着我们可坐不住,手里忙点啥也不耽误我们唠嗑不是。”   大人们各自忙各自的,郑之南脱了外套走到沙发旁一屁股坐到陈益的旁边,拿起桌子上放着的瓜子,笑着对陈益说:“要我给你嗑瓜子吗?”   陈益在郑之南的熏陶下也学会了自嘲,他锤了郑之南肩头一下说:“我是腿断了又不是手断了,用得着你给我嗑。”   郑之南故意用搞笑的动作和语气说:“哎哟,我这不是当哥哥的想给弟弟一点疼爱吗?”   “去去去——”陈益拿起瓜子,嗑了一粒瓜子后把壳往郑之南的身上砸,故意表现一副“什么语气,真恶心人”。   俩人嘻嘻哈哈的等着开饭。   看到越来越胸怀坦荡的陈益,郑之南知道,自己的告白也快来临了。   其实早该来了,自从好感度到达92后,已经两个月没动静了。   一般情况下,他只要和陈益待得久一点,就看看电影,散散步,聊聊近况,这家伙就能默默的涨上一两点,有一段时间,郑之南甚至怀疑这家伙会不会根本不要自己去告白,就光日常里和他聊聊天互动一下,就能自己涨到百分百去。   不过这两个月停滞不前,也让郑之南知道,想不在一起就升到百分百,还是太梦幻了一点。   但是郑之南并没有急功近利,才培养好了孩子的自信心就立即去告白。   他觉得现在时机还不够成熟,更担心自己的告白没有起到好的效果,反倒会吓到陈益,从而让他退缩。   考虑到这一点,郑之南没有那么着急。   过完了年,也过完了寒假后,陈益和郑之南一起回了学校。   考虑到儿子的情况,原本陈妈妈是想租个房子在学校附近好照顾儿子,但被陈益拒绝了。   他很坦然的表示:“又不是不能活动了,你们这段时间也很累了,我现在假肢适应的很好,学校又有之南哥陪着我,你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我又用不着你们给我天天做饭,断个腿而已,从前你们怎么待我的,现在还怎么待我呗。”如果是从前的陈益,可不敢这么和陈妈妈说这样的话。   自从截肢后,陈益在郑之南的帮助下越来越淡定从容,会把自己心里最直观的想法表达出来,不想父母小心翼翼的对自己。   之南哥说了,你不想让人可怜你同情你,更不想父母对你小心翼翼,生怕伤到你,那你就要成长,要给人看到,你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可怜,腿断了,又不是真的成了什么事儿都干不了的残废,你很坚强,从前想要做的事情,现在依旧可以做到。   他套着假肢可以像正常人一样行走,甚至跑步都可以,其他事情有什么不能做的?   穿着长裤的时候,甚至别人根本看不出来他腿有问题。   夏天的时候,郑之南甚至鼓励陈益穿运动短裤和他一起去学校跑步。   坦然接受别人的目光,不去在意别人的议论,过自己的生活,不需要为了别人的一言一行而生活。   郑之南教会了陈益如何去面对生活,面对人群。   刘洋的事情,郑家是在他被判刑了后才知道这件事,俩人都很茫然,然后就是心有余悸。   接着就是埋怨郑之南为什么那天晚上不说被袭击的事情,问了很多细节上的事情才松了口气。   被询问的时候郑之南嘻嘻哈哈的把这事儿带过去了。   “反正又没受伤,加上大过年的,没必要让你们跟着担心,何况陈阿姨和叔叔都在,多个人多份担心,何必呢,反正人已经抓到了。”   对于儿子的独立自主,甚至有些决定不需要他们参与就能搞定,陈秀和郑海既欣慰又有点难受,毕竟当初为了生意,孩子都是丢给爷爷奶奶带的,现在孩子大了,也不需要他们了,怎么不叫他们心里难受。   但这一抹难受只是一点小情绪,更多的还是觉得孩子果然是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和主见挺好的。   就是挺唏嘘的吧。   大一暑假的时候,郑之南随队伍前往美国纽约代表国家参加世界联赛。   陈益也一同前往。   依旧是前排的位子,可以清晰的看到郑之南甚至是整个队伍的操作状态。   陈益原本想着就这样默默的陪伴他的之南四年大学生活也不错,他不想因为自己的那份喜欢被察觉后,郑之南开始远离他。   但当看到世界舞台上的闪闪发亮的郑之南,陈益知道自己的那份喜欢已经快要压制不住了。   他非常非常想现在就和郑之南说:“我喜欢你,我喜欢你的不得了。”   可是他不敢,真可笑。   陈益觉得自己可笑是因为明明很多事情在郑之南的帮助下,他已经可以做到无所畏惧,但唯独感情这件事,他无论如何都做不到勇敢。   他太怕了。   他怕郑之南露出厌恶的神情,害怕失去他。 第216章   既然是以主角开展的世界, 郑之南对于自己的队伍夺冠一点压力和悬念都没有, 当然, 他对自己的能力也很有信心。   所以这次的世界冠军, 一定是他们凤翼战队,属于他们国家。   当赛场上响起国歌时,他们夺冠的消息已经上了热搜,席卷国内网络各个平台。   报道上用的最多的两张照片分别是一张全队抱在一起欢呼的画面,色调特意调暗了, 突出了制服的明亮, 暗红色, 夺目, 光明, 第二张就是郎屿和郑之南的拳头碰在一起笑的画面,英气勃发, 仿佛一切都成了虚影,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陈益拍了很多郑之南的个人照, 还有团队的集体照, 也录了夺冠的瞬间, 他虽然是中文系, 但业余也有拍照的爱好,照片拍得还不错。   比赛结束后,郑之南带着陈益和队友们一起在国外玩了一圈才回国。   回国的飞机上, 陈益和郑之南坐在一起, 有些魂不守舍。   郑之南假装没看出来陈益的魂不守舍。   他不着急是因为他知道陈益为什么会变得恍恍惚惚。   还不是因为有人采访他的时候, 问他有没有想过在大学期间谈恋爱啊,有没有喜欢的人之类的。   他当时很坦荡地表示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本来夺冠就正在被热议,这么霸气地直截了当说自己有喜欢的人,可想而知,网络得有多爆炸了。   陈益事后刷微博的时候自然看到了这条采访。   当时就愣住了。   他没想到郑之南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也没想过郑之南说的那个人会是自己,所以他魂不守舍,恍恍惚惚,心中苦涩。   毕竟喜欢了那么久的人。   一直逃避的他,从未想过,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以至于他根本来不及细想,郑之南那个喜欢的人是谁。   为什么他和他日夜相处,却没有看到过那个女孩,或者男孩?   甚至连郑之南用电脑,除了训练,也和他聊得最多。   业余时间也都是和他在一起,这些统统都被他抛之脑后。   满脑子都是他有了喜欢的人。   对于陈益的恍恍惚惚,郑之南一开始还以为自己故弄玄虚为了刺激陈益,在所有人面前坦坦荡荡的表示自己有了喜欢的人时,陈益知道这事儿后,好感度会掉一点,结果陈益很稳,一点都没掉。   这份爱很坚挺啊。   果然少年人的爱意要比成年人纯粹澄澈的多,也好攻略的多,就算他心有所爱,那份爱也不会立即就减少。   回国后,陈益和郑之南一起回了郑家。   陈益也不是天天都腻在郑之南身边,他准备休息一下,回自己家看看爸爸妈妈。   本来在回国之前,陈益是想在郑家多住个几天再回去,但因为采访这件事,陈益临时决定只休息个两天,第三天就回去。   他觉得自己需要冷静一点。   回国后,他休息了一个晚上,开始理思绪,想来想去,都觉得身边不可能有他不认识的人,那么郑之南喜欢的那个人,一定是他也认识的。   陈益紧接着就想到了郎屿。   他们训练的时候经常能在一起,郎屿也和郑之南有许多互动,虽然大多数都是训练期间。   郑之南喜欢的是郎屿?   陈益自嘲一笑,在心里说,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郎屿那么优秀。   第二天晚上陈秀看出来陈益有些不舒服的样子,问他是不是生病了,陈益用倒时差来搪塞。   的确没有生病,只是为情所困而已,但长辈问起来还能说自己失恋了吗?只能找借口搪塞过去。   晚上的时候,因为中午刚下过一场雨,又刮了一阵风,晚上很凉爽。   郑之南邀请吃过饭的陈益去附近的公园散步。   陈益没有拒绝。   他已经打包好了行李,明天就回家,这一回去,再见面就是回学校了。   虽然知道这样不应该,可陈益还是想要抓住一点,想要多拥有一些和他有关的记忆。   他知道他该做个了断,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妨碍他的恋情。   所以更加想要拥有了断关系之前的这点温存,哪怕只是一起在公园里散散步。   胡思乱想的陈益就这么和郑之南一起去走向附近的公园。   微风习习,吹拂过脸颊,让陈益的心平稳了不少。   两人走上了公园里那座小山,一般跑步或者散步的人晚上是不会来公园只有夜灯的小山上,毕竟除了山中小路,谁知道其他地方黑乎乎的有什么。   但因为是郑之南带的路,陈益根本你没在意周围有什么不对劲的,   或许是气氛很安静,陈益憋了很久,终于没有憋住。   他故作轻松的对郑之南说:“看你采访才知道你有了喜欢的人,怎么也没和我说一声。”一边说,一边心脏砰砰跳,生怕被郑之南发现自己心里的事情。   郑之南逸出一声笑,停下步伐,转过身去看陈益说:“我当你都不在意,这么久了都没问我。”   陈益也笑着说:“你都没有主动和我提过,瞒的够深啊,我一点风声都不知道,其他同学还悄悄问我是谁,我都回答不上来。”他生怕自己因为太紧张而泄露出一丝一毫的异样来,还好黑暗让他能够很好的遮掩自己眼中真正的情绪。   他告诉自己,就这样,轻松一点,自然一点,不会怎样的。   郑之南嘻嘻笑着握住了猝不及防的陈益。   陈益猛地瞪大了眼睛看着被郑之南握住的地方。   他的心跳开始加速,身体不受控制的开始颤抖。   他脑袋本来就有些发懵,现在直接凌乱了。   为什么?   握住我的手?   不是手腕,而是手,还一点点五指交握在一起。   然后他听到郑之南说:“你讨厌我这样做吗?”   他怎么会讨厌呢?   他只是有些搞不清楚撞开,他下意识想要挣脱,因为他想到了郑之南说他有喜欢的人了。   但他还理不清为什么有喜欢的人的郑之南会握住他的手,以这么亲密无间的交握方式,他就像脑袋停止运行了一样,理不清这之间的关系,就像拢了一层薄纱,让人想要掀开,但又不敢去触碰真相。   郑之南心里一直在笑,但不是嘲笑,是觉得被温柔对待的暖暖的笑。   因为当他握住陈益的手时,陈益的好感度就一直在一点点的增加。   已经到达95了。   郑之南怀疑自己说“我喜欢的人是你”时,好感度会不会直接飙升到100。   如果真的直接到达百分百,他也一点都不奇怪。   这个纯情的大男孩,真的很可爱。   又乖又可爱,努力上进,郑之南能感觉到他想变得越来越好,他想和自己站在一起。   虽然这个家伙已经比自己高了,身体也比自己结实,成绩也很优异出色,但性格真的出奇的可爱,不浮躁比骄傲,从前是羞涩,现在是内敛。   虽然刚截肢的时候丧过一阵子,可在自己的开导下迅速就振作了起来,一点都没有沉溺到那种丧气的状态。   其实遇到挫折可以丧气,但长期丧谁都受不了。   郑之南自己都不敢保证自己遇到这样的事情会立即振作,所以他理解那一阵想要逃避的陈益,也就更加佩服他迅速调整自己振作起来。   郑之南没有继续逗陈益,握住他的手,笑着说:“你想知道吗?”   回过神来的陈益开始挣脱,想要把手收回来,他的心跳不自觉开始加速。   他甚至都觉得这一刻有点让他喘不过来气。   他想要知道答案。   也害怕知道答案。   然后他就听到郑之南说:“我喜欢你,陈益,你喜不喜欢我?”   仿佛周围所有喧嚣,广场上能够穿透一切的音乐也都不见了。   他说什么?   “我喜欢你,陈益,你喜欢不喜欢我?”   陈益觉得自己的脑袋像是有烟花在绽放,迅速炸开,让他的手臂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身体有些颤栗。   他的眼睛再一次睁的大大的,颤抖着嘴唇问郑之南说:“之南哥,你说什么?”   郑之南在这段关系里一直都比较主动,所以在陈益僵住的时候,他搂住了他的身体说:“我说我喜欢你。”淡定从容的表达自己的内心。   郑之南知道陈益很少哭,他唯一见过陈益流眼泪就是当初在学校,他救下他时,他因为害怕而哭了。   第二次就是现在,他知道这眼泪是开心的泪水。   因为好感度如他所料的那样直接跳到了满点,百分百。   陈益一把抱住郑之南,又哭又笑的说:“你没有骗我吧?”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郑之南拍了拍陈益的后背。   “你采访里说的那个喜欢的人,是我?”陈益紧紧抱着郑之南,一次又一次的求证。   他觉得自己像在做梦,唯有用力抱着郑之南才能确定自己并不是在梦里。   “对。”郑之南毫不犹疑的回答陈益所有的问题和欢喜。 第217章   当漫长的一世结束后, 郑之南如愿收到了系统奖励的1000点。   看着进度条上的2070变成3070, 郑之南慢慢吁出口气, 他告诉自己不要得意,不要兴奋,未来的路还长,一点岔子都不能出,不然还不知道会出现什么自己无法接受的事实。   他要每一步都稳扎稳打。   不知道是不是系统有强迫症,在3070的基础上又给了他30点加分。   从3070的基础上变成了3100。   郑之南本来想说谢谢,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把他弄到这个系统里就是原罪,不论系统后来有什么弥补或者额外的奖励,他都不想对这个人说谢谢。   好比有人绑架了你,然后送了一杯水给你,你就要对他说谢谢?   反正他不会。   在虚幻之境休息调整了一番后, 郑之南没有继续选择疯狂模式。   他现在为了稳妥,不会连续选择疯狂模式,所以这次准备选择困难模式。   他现在几乎是放弃了简单模式, 在选择任务模式的时候, 根本不会去看一眼简单模式。   在选择困难模式之前,郑之南询问系统。   “如果这个世界我也不要任何信息,有任务点奖励吗?”   系统很干脆的应道:有。   郑之南说:“好,我不要任何信息,点数是多少。”   “不要任何信息的奖励会从120点直接上升到500点。”   虽然和疯狂模式的奖励比起来很少, 但和基础积分比起来, 已经很高了, 要知道疯狂模式加额外奖励也才加了400点,而困难模式从原来的基础上直接加了380,也就和疯狂模式错了20点而已。   郑之南已经学会开解和安慰自己。   在接受了奖励后,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立即开始新的征途。   其实在陷入黑暗中的时候,郑之南的脑海里想起了上一世的陈益。   其实这么多世界过来,郑之南挺喜欢这个家伙的。   当然,也仅仅只是喜欢而已,郑之南最爱的人永远是自己,他会有一点心动,有一点好感,会对这个人的一举一动感动,但并不会迷失自己。   按道理来说,他已经经历了这么多世界,和那么多人有过感情纠葛,心应该越来越硬才对。   但他对陈益并没有内心里抗拒,他喜欢这个大男孩的真挚朴实,全身心的投注爱给他。   从不怀疑他的道出口的爱,还有任何一句话。   百分百的爱和百分百的信任,以及百分百的珍惜。   他虽然最爱自己,也是个自私,有时候也有阴暗情绪的人,但这并不能说他可以永远冷血无情从不为别人的付出感到动容。   对陈益,他是有所动容的,也给予过真心的回应,但也就是喜欢而已,没有到爱。   喜欢加上一点心疼,再没有旁的心思。   在这个世上,郑之南最在意的人不过四个。   三个亲人,一个他。   一个他,让他从此再也不敢和谁走得近,因为怕失去的痛。   太痛了,以至于害怕那些往事袭来。   郑之南不敢去回忆往事,情绪走到了这里,立即就握紧了拳头不让自己去回想。   就像是有无数的针在轻轻的刺着脆弱的心房,倘若再细想下去,必然是要刺穿心房,从一倍的疼变成百倍千倍的疼。   当郑之南失去意识的时候,他对着心里白发苍苍的陈益说:“再见。”   这一声再见是永别。   虽然是书中的人,可也是真实陪伴了一生的人啊,他到现在仍然能想起来他躺在病床上被陈益握着手的画面,他们都老了,陈益哭得像他们初次抱在一起那样,那个无助的抱着他问怎么办的男孩。   缘分就到这里了。   等郑之南再次醒来听到了聒噪的谩骂声,头疼得像是要裂开了一样。   声音从外面的院子里传来。   “也不知道装什么病,不就是从树上摔下来,这都躺了两天了,光哼哼不下床干活,怎么的,还想我们养着这么一个只吃不干活的废人?”   当外面的女人用刺耳的声音谩骂的时候,郑之南打量四周的环境,还有身上穿的盖得。   从房屋设计和身上的衣着,还有屋里简陋的陈设来看,这不像是现代社会,其实别说陈设了,郑之南住的这屋子只有一张床和一张凳子,除此之外在没有其他,房子不像是用土盖起来的,像是用木头搭成,然后围了基层干草,非常简陋。   也不像是原始社会,看衣着就知道已经有了一定的文明,郑之南从床上坐起来,一边揉着脑袋,一边看自己的袖子。   里衣里裤,床下一双打了补丁的鞋子,都是古代样式。   穿到了一本古代小说里?   应该是了。   只是不知道是架空的古代社会还是现实中的朝代。   既然是困难模式,穿到了这么一个地方,那么已经体现了困难,郑之南大胆的猜测一下,环境如此艰难,剧情方面应该不会太让他头疼。   按照古代的封建制度,作为男丁的自己没有被当成命根子也不应该被那个女人这么对待吧?   初步推断,要么是寄人篱下,和对方是亲戚关系,要么是继母之类的角色。   这样想的郑之南艰难的拿起床上扔着的衣服套在身上。   听那女人骂的内容,自己应该是摔坏了脑袋,他摸了摸脑袋,果然在左边那个地方摸到了一个痂,很粗糙,应该是用烧火灰止血的。   光看这家的环境就知道是穷人家的孩子。   摊上个继母,这次不死,只能说是因为他穿过来的缘故,真身估计早呜呼了。   郑之南只是暂时推测是继母,也有其他可能,但继母的可能更大一点。   这样想着,郑之南已经把衣服给系好了,短打,没有绸缎衣衫那么繁复,打个结就好了,裤管扎进短靴里。   把头发重新梳起来扎个道簪。   这才往外走。   本来鞋子上就好多补丁了,看衣服才知道什么叫补丁打补丁,袖子也是从小改成大的,袖子和裤腿是一圈加了一圈缝上去的。   这家看来挺穷的啊。   这样想的郑之南垂着眸走到了院子里,眼角余光看到了正在院子里叉着腰骂骂咧咧的女人,大概三十上下,面皮略黑,身形颇为壮硕,眼眸透着凶悍,她身后的房檐下蹲着一个干干瘦瘦的男人。   郑之南一走出来,全都看向他。   男人立即站起来对郑之南说:“醒了,醒了就赶紧去放羊割草,回来了把草剁了喂鸡喂鸭,别碍你娘亲的眼。”也不管郑之南是刚醒过来,身体还在虚着。   似乎是听到了外面的动静,从无里面走出来一个小郑之南这具身体几岁的男孩,穿得衣服一个补丁都没有,梳着童子双髻,比起郑之南的瘦削,这孩子可壮实多了。   走出堂屋,站在房檐下,和他娘一样叉着腰对郑之南说:“装病!”   男人叫郑北,郑之南是他先夫人跟他的孩子,现在院子里站着的是他的继室,身边的男孩则是他的第二个孩子。   俗话说的好,没娘的孩子像根草,别说这郑家都是郑娘子把持着,郑之南就是这草中草,弟弟吃肉他喝汤,有时候连口肉汤都不会给他,清汤寡水的稀饭也就对付过去了。   人口简单,郑之南觉得自己猜得没错,这一看就是后娘和后娘生的弟弟,有了后娘这爹应该也成了后爹。   不然怎么解释的通两个儿子,一个穿补丁瘦的被风吹下就要倒下似的,另一个新衣服新鞋子,比他矮但身体比他宽多了。   不这么想,完全解释不通啊。   古代应该是物资贫乏才对,特别是这村子里面种田的民户,很少有吃的这么壮实的,这一看就是光吃不干活,不然也养不出来这一身膘。   郑之南心内唏嘘,手上也没停,依言去拿大大的背篓和磨的尚算锋利的镰刀,然后去羊圈牵羊。   郑娘子看到郑之南那阴不死阳不活的样子就来气,走上去用指头狠狠戳着郑之南的头说:“我看你今天是不是也要再摔一次,这次要摔就直接摔死别回来了,摔不死别再想我们管你一口饭,直接滚出郑家当乞丐去!郑家的脸都要被你丢尽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连口饭都不给你这个继子吃!”   郑之南本来头就还在疼,被戳了好几下,头更疼了。   奈何什么情况都还不是很了解,贸然反抗未必有好下场。   还是先去外面散散心再从长计议。   郑之南牵着一只羊走出了郑家的院子,走出了院子也不敢回头去看,走的远一些了才侧过脸去瞄两眼,这才发现,其实郑家的房子还行,土房,看着也结实,一开始他以为所有的房子都和他的一样是木屋草房,但其实他们这个家,只有他一个人是住在用干草围起来的木屋中。   屋旁边就是一个草棚,草棚下面放着干柴。 第218章   因为不熟悉地界, 郑之南考虑再三,选择往有山的地方去,山脚下凉快一些。   这个点太阳挺毒辣的, 大多数人都应该在歇晌,等太阳不那么大的时候才会出来干农活。   郑之南快步走到了一处有阴凉的大树下,这个地方离村子挺远的,不怕被家里人看到他的一举一动。   确认没什么问题后郑之南才敢放下背篓靠坐在树下的石头上休息。   刚刚那女人吵吵的脑仁现在都还在疼。   既然是摔下来,肯定是脑震荡, 上个世界就脑震荡了一次, 这个世界又脑震荡, 郑之南有些唏嘘。   他真是跟脑震荡干上了。   靠坐在石头上, 郑之南把绳子系在一棵手臂粗的树上, 让羊在树周围吃草, 自己摘了一片大叶子盖在脸上, 枕着手臂靠在树旁边理思绪。   无能无情的父亲加一个彪悍的继母, 还有一个弟弟, 而他就是那个没人疼没人爱的草, 哦不,是大哥。   这是初步的人物关系。   看了下自己的身形, 应当有个十五六岁了, 这年纪在古代大部分都成亲了,有的甚至都当爹了, 而他呢?   应该是多吃一口饭都被嫌弃的存在吧。   休息了一阵后, 郑之南腹中翻滚, 想起来自己醒过来后东西也没吃就被赶出来割草放羊了。   他掀开面上的叶子四处打量,背着背篓牵着羊往山上走。   这是他去了这么多世界后,第一次来到古代世界,他之前也考虑过或许某一天会到古代生活,因此学了很多适合在古代发挥的技能。   上山打猎经历过兽人世界自然不在话下,但种田,务农知识也是一点不虚。   当然了,制作肥皂,酿酒,食谱这些他都靠着在其他世界的时候有所涉猎,这些技能其实都是烂大街的穿越必备技能,简单易学,更重要的是好上手,材料也好找,除此之外,其他的他也学了不少,好在他脑袋瓜子还不错,记性挺好,加上他对很多东西也时常温习,自然刻在了灵魂里,轻易是忘不了的。   不过现在想这些还太早,先找点东西吃才行。   家里不给吃,这山上还没点东西可以吃了?   郑之南牵着羊往山上走,边走边捡了个粗细合适的木棍,用镰刀把顶部削尖,把突出的地方削平整顺手,背着背篓牵着羊到一处有山间溪水的地方停下来,把羊拴在一旁吃东西,扔下背篓就去抓兔子。   不费多大一会儿功夫,就抓了一只兔子,还从鸟窝里摸了几颗鸟蛋。   升起火后,把鸟蛋扔到火堆里,接着去溪水旁边处理兔子,最后又叉了两只鱼,全部处理干净,插到准备好的树枝上,放在火堆上翻烤。   虽然什么作料都没有,但郑之南正是饥饿的时候,光是烤的流油就足以让他觉得满足了。   饿的时候,吃口馒头都觉得是甜的,何况是吃肉了。   郑之南把摘来的两颗紫红色的野果子咬开,将酸甜的汁水挤到肉上。   一只兔子,两条鱼全部被郑之南吃完了。   怕猛地吃这么多油腻的受不住,郑之南又去摘了一些助消化的成熟果子。   这种在山上行云流水的一番动作,让郑之南又想起了兽人世界的事情。   忍不住有些怅然。   怅然着也不耽误他从熄灭的火堆里扒拉出鸟蛋来吃。   真香。   饿久了,吃多少都不嫌多。   郑之南吃完了鸟蛋告诉自己不要再吃了,不然晚上该肚子疼了。   稍作休息,郑之南开始割草。   动作利落,一点都不娇气,从他的肌肉反应来看,割草什么的,应该是经常做,所以一点都不觉得别扭甚至是生疏,很顺手。   等郑之南弄完这些,太阳西斜,背着满满一篓草,牵着吃得肚儿圆的羊往家走。   他不仅在山上吃饱喝足,还找了一株草药,准备晾晒后泡水喝。   对身体有好处。   既然早就做好了会去古代,他又怎么不恶补中医方面的知识。   回到家时,郑之南在门口恭敬的喊了一声:“父亲,母亲,弟弟,我回来了。”   他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两三个扛着锄头出来除草干农活的村民,有的没怎么理他,有的则跟他打声招呼,或者点头致意。   一个仿佛与他相熟的人都没有出现。   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有个和原主相熟的人,好从他的口中了解一些这个世界的信息。   郑之南在门口喊完话没人理他,他就自己推开门,把羊赶入羊圈休息,开始剁草。   剁完草加上一些鸡食儿拌在一起,喂鸡喂鸭。   等一切都忙完了,郑之南的腰都快直不起来了,这身体可真够虚的。   正在他抬手擦汗的时候,从身后冲过来一个人。   这人正是郑之南的后娘给他生的小弟郑裕,郑裕像个放了气的气球一样往郑之南身上撞。   郑之南在他还没挨到他时就感觉到了身后的动静,直接一闪身,郑裕一时没刹住车,直接栽进了旁边的背篓里,折腾了好一会儿才从里面钻出来。   不等郑裕说什么,拿着棍子的郑娘子就冲过来朝着刚做完活儿的郑之南一通乱打,边打边骂:“你躲什么,故意躲开让你阿弟摔进去?他要撞你,你就给他撞,躲什么?下次再躲,我打断你的腿!”   木棍打在后背,肩膀,胳膊,说到打断腿的时候,还有一棍子狠狠打在了大腿上。   郑之南忍着痛低着头说了一声“是”。   看这女人的态度,原主估计一直没有反抗过,自小被后娘这么对待,自然养不出反抗的脾气来,没有反抗也正常。   郑之南没有反抗是因为现在反抗还不是时候,刚过来就冲动的反击,并未是好事。   何况古代社会,尊崇孝道,一个弄不好,可就给他冠上了大罪名,一不留神就此一命呜呼更是滑稽。   所以郑之南现在也只能先忍下来这股气,任郑娘子打他如打猪狗。   待郑娘子消气后扔了棍子立即把十来岁的儿子揽到怀里这里看看那里摸摸,生怕磕着碰着。   看郑之南握着胳膊站在那里,郑娘子立即横眉冷对道:“杵在哪里干什么?还不去灶火做晚食?!还想再挨顿打?!”   郑之南立即垂着头转身去灶火。   灶火也就是厨房的意思。   郑之南去了厨房,看着简陋的摆设,洗菜切馍馍,馍馍有点干,应该是没死面做的,等都处理好了后开始烧火,洗了下锅后烧干,炒菜。   在炒菜之前用猪皮擦了一层锅底,这才放菜,接着放盐。   等把菜炒好了后,煮粥馏馍,下面煮粥,上面放着馏馍的蒸笼,所谓馏馍就是用锅里升起来的热气把馍热一热,这样吃着不干,也热乎。   米不是什么好米,当然是和现代的精米比起来不怎么样,但也不是一般的粳米。   大概是因为依山傍水,水田很多,这个村子并不缺对于这个时代来说的好米吧。   不过就算是不错的米,也没多少了,郑之南没敢多放,生怕放多了又揪他错处。   大概放了三个人的量后加了好多水。   郑之南这么做是对的,本来家里就是,那几个喝稠的,他喝稀的,不然怎么可能他那么瘦,弟弟那么壮实。   估计晕倒把头上砸了个血窟窿也是因为没吃饱才搞出来的吧,郑之南这般猜测。   这世界,不是谁都能当猎户,也不是谁上山都能抓到野物。   他了解技巧,也懂得辨别,看得清地势,不是身材矫健之徒,一般也不敢私自上山。   而且大部分猎户猎的东西也不舍得自己吃,趁着新鲜肯定是要拿到镇上去卖掉换钱,再买点米面粮油,给家里人扯点布之类的。   综合各种原因原主才没得办法像郑之南这样轻轻松松从山里猎来吃得,因此饿得面黄肌瘦,乃至晕倒。   等郑之南处理好晚食后,干完农活的郑北扛着锄头回来了。   郑之南不被允许在堂屋用晚食,郑之南端着碗稀饭,不用看郑娘子的脸色吃馍馍喝稀饭,其实挺自在的。   反正他已经吃了许多肉,现在喝点稀饭也挺好的。   自得其乐的郑之南吃完了自己那份后就开始收拾厨房,待差不多后就去收拾堂屋里的碗筷碟子。   待到郑之南把里里外外所有要做的事情都做完后,那亲亲热热的一家三口已经洗完澡躺在了床上呼呼大睡。   郑之南揉着腰还有肩膀回到自己的草屋,睡到那张硬的咯背的木板床上。   说是床,不过是几张木板而已,木板上面什么都没铺,然后就是一个填充着干草的枕头。   这日子,也忒惨了点……   可惜啊,古代应该没有还未娶媳妇就和老爹分家的例子,除非老爹先提出来,不然他提出来就是不孝不敬。   封建制度真是有够恶心的。 第219章   翌日,郑之南早早从床上爬起来, 开始围着这座院落的外面慢跑, 这个时候公鸡都还没有打鸣, 天只是微微有点亮, 是暗蓝色的。   郑之南身上跑出汗后, 躲得远远的冲了个凉才穿上衣服回到厨房开始做早食, 他躲得远远的冲凉是怕洗澡的声音惊动了正在里面睡觉的一家三口。   这个继母肯定就是那种一有点小不顺就会打原主的人,为了少挨打, 郑之南只能越发谨慎小心。   早食准备的比晚上多, 毕竟吃完就要去上地干活了。   饼子和馍馍都有, 还有一些对于郑之南来说很难吃的腌菜, 炒了两盘菜,然后煮了一锅稀粥。   做好后,稠的都是一家三口的,郑之南照例只有一碗最稀的米汤, 配着腌菜吃馍馍。   馍馍又干又黑, 虽然馏了馏,可该硬还是硬。   吃惯了精细白面和晶莹的大米,对于郑之南来说, 在这里吃什么都不怎么样,只是果腹而已。   何况昨天还吃了烤肉, 一对比, 自然是味同嚼蜡。   吃完了早饭, 郑之南用陶罐泡了一壶竹叶茶, 扣上一个粗糙的茶碗,拎着茶罐和郑北一样扛着锄头往地里去。   早早的去地里,赶在太阳还不怎么热的时候去地里干活,松土除草杀虫。   去芝麻地里除草摘虫后,两人又去了水田里看水稻,水稻也是需要除草的。   郑之南干过许多事儿,唯独没有干过农活,什么农活都没干过,之前只是学习一些理论知识的时候还不觉得,这真的亲自上阵发现,单单只是除个草,摘虫子,这腰和手就像是废了一样,又酸又痛。   一罐水,郑北喝了大半,郑之南只喝了三碗,等他想再去喝一碗,郑北已经把罐子里的水全部喝完了。   此时的郑之南手发红,胳膊发酸,腰更是快要直不起来,汗流浃背自不必说,脸也被晒的透红。   一开始郑之南只是觉得继母姚雪芝是个反派角色,但看这郑北也不怎么疼大儿子,就看出来了。   没有郑北的无视和默许,姚雪芝怎么可能这么嚣张。   所以啊,自己只记着姚雪芝的仇是不对的,这郑北,他也得好好的记着。   一对儿狗男女。   虽然水被喝完了,郑之南也没说什么,因为抱怨是没用的,还有可能被毒打一顿,用手抹了下脸上的汗,看了看高高挂着的太阳,他轻声对郑北说:“父亲,要回去吗?”   坐在树荫下的郑北掀起衣服擦了擦脸上的汗说:“我先回去,你再干一会儿,反正中午不用你做饭,你半个时辰后再回去。”   郑之南看郑北的态度,大概经常这样,郑北回家,原主留下来多干一会儿,所以郑北说的特别自然顺溜。   “好。”郑之南应声。   郑北扛着锄头起身就走,空空的茶罐也没拎回去。   郑之南看着他的背影,继续赤着脚到水田里干活。   当郑之南在干活的时候,家里此时是个什么光景呢?   郑娘子今早上吃过饭,看着爷俩走了后,带着儿子去张屠夫那里切了点肉,郑裕看到猪尾巴,要吃炒猪尾,郑娘子管着家里的钱盒,想着前两个月刚把三亩地的花生给卖了,交了税,家里尚有盈余,郑娘子咬咬牙把除了带着肥油的肉条买了外,又买了一根猪尾巴,特意让张屠夫把猪尾巴给剁了,买了这么多东西,让张屠夫添了一小块猪皮,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带着肥油的肉条,郑娘子回到家把肥油给片下来,炼成荤油放进罐子里,然后把瘦肉切成块,从前院那片菜园子里摘了一把豆角。   到了快中午的时候,郑娘子炒了个豆角炒肉,然后把猪尾巴单独炒了。   等菜炒好后,闷了半锅米饭。   最后又做了一个蛋汤。   等这些都做好,郑北从地里也回来了。   他冲了个澡,换了套宽松的衣服,和媳妇孩子美滋滋的吃午饭,特意拿了半壶酒出来,喝着酒,吃着肉,快乐似神仙。   两盘菜,肉全部都进了三人的肚子,尤其是郑裕,吃的最多,一盘猪尾巴,几乎都是郑裕吃完的。   一块肉都没有给郑之南留。   郑之南多干了半个时辰后,在一旁的小溪水旁洗了把脸,扛着锄头和水罐回家。   刚刚他做农活的时候,有村民看到他还在忙活,跟他打招呼,问他日头都这么毒了,怎么还不回去。   郑之南腼腆的笑了笑回了一句敷衍了过去。   本来想搭个话问几句,但在不知道对方是好是坏的时候,郑之南还真不想问一些奇奇怪怪的话,惹人嫌疑。   等他往家走,小径上已经一个人都没有了。   头上盖了一片荷叶才觉得好受点。   周连义就是这个时候窜出来的。   他从旁边的芝麻地里窜出来,把想着事情的郑之南吓了一跳。   周连义看到郑之南后退了几步,哈哈大笑着说:“喏,我这里有刚摘下来的莲蓬,里面的莲子很好吃,你还没吃饭吧,先吃点这个垫垫肚子。”   周连义是镇上秀才家的孩子,郑之南穿着短打,他还穿着长衫,衣服干净,布料一看就不是一般人穿得,身上戴着玉佩和放着草药的香囊。   郑之南不认识他,但看周连义的一举一动,两人应该是相熟的,他把茶罐换个手拎,一只手接周连义手里的莲蓬,正待去拿,周连义忽然摆摆手说:“算了,你不方便剥莲子,我给你剥吧。”说着直接掰开莲蓬,边走边和郑之南说话。   “听说你生病了,我之前在学堂上课,一直没空来外公外婆这里,昨日学堂放了三天假,今日我就赶回来看望外公外婆,还有你,你好点了吗?”说着把手里剥好的莲子全部放到郑之南的手里,看到郑之南在吃莲子,他把放在袖口的药瓶拿出来说:“这是我家里常用的药,对伤很好。”   郑之南把莲蓬塞在嘴里,吃完后摆摆手对周连义说:“我的伤已经结痂了,不用上药了。”   周连义停下脚步对郑之南说:“结痂了也要涂,这样好得快,还淡化疤痕,总之是顶顶好的药。”生怕郑之南再拒绝。   郑之南看他的神情,想了想接受了,放在了衣服内里的口袋中。   “这么热的天你还跑出来。”   周连义说:“我不是想来看看你吗?可又不敢去你家,去你家两次,你母亲就要给我介绍她娘家侄女外甥女,太麻烦了。”   听到这话,郑之南在心里吐槽,是太吓人了吧,可以想象郑娘子看到这富家小公子的谄媚样。   “你吃了吗?”   “我吃过出来的,知道你这个时候应该还在地里干活,吃完就跑出来了。”   “谢谢小公子特意过来看我。”   听到郑之南叫他公子,周连义神色一呆,立即拉着郑之南的手臂说:“怎么忽然叫我公子,是不是生我气,怪我过年的时候没有回郑家村,你以前都是叫我连义的,肯定是生我气了。”   很好,知道了他的名,连义。   “不是,只是母亲交代过,不能直呼其名,得叫你小公子。”郑之南为了激出周连义的名才这么说的,所以现在也只能用郑娘子的名头揭过这事儿。   “又是你母亲,我们打小就认识,叫我名字怎么了,你不要去管你母亲,你若是怕她,当着她的面可以叫我公子,但是我们私下里见面的时候就不用这么叫了,我还当你是生我气这么久才来见你。”   郑之南点点头说了声好。   两人聊着聊着已经到了村口,周连义又陪郑之南走了一会儿才和他分开。   郑之南往北边走,周连义去了南边。   等走了几步后,郑之南回头,看到不远处冲出来一个书童打扮的男孩,愁眉苦脸的叫着周连义公子,说的什么,郑之南没听到。   一看就是家境殷实的人家,连书童都有。   关系匪浅,家境殷实,长得周正,老规矩,列为攻略者预备役成员。   郑之南回到家后,看到的就是只有几根豆角的菜碟,以及锅底的锅巴。   郑之南放下东西,把药放到自己的床上用枕头盖上。   这才去收拾残羹剩饭,把菜汤还有几根豆角倒进锅里,加了水,把锅巴用铲子铲下来,烧火煮成了粥。   煮粥的时候,加了点洗干净的青菜,然后把其他碗筷盘子都洗干净收起来。   有他们吃剩下的菜汤拌在锅巴里,其实味道好多了,能吃出来这菜汤里有荤油,这一家三口中午大概吃了肉。   吃个肉而已,还躲着他吃,他稀罕啊?一会儿就去山上抓鱼逮兔子吃。   把一碗煮好的剩饭吃完后,郑之南知道自己根本没有权利午休,自觉地背起背篓,牵着羊和镰刀往外走。   其实一个人在外面可比在家里自在多了。   这次出来,郑之南还特意用树叶包了点盐巴,等烤肉的时候撒上去,美滋滋。 第220章   周连义带着书童回到家, 立即洗了脸, 让书童给他那一套利落点的衣服换上。   书童友礼愁眉苦脸地说:“老妇人说了, 叫我看着公子你午睡,不许您往外跑, 您睡了午觉, 等日头不那么毒辣的时候再出去不成吗?”   周连义只能在外家两天,后日就回去了,怎么舍得把时间浪费在午觉上。   “你懂个什么, 速去把我要的衣服拿过来。”   等周连义把衣服换好了后,让书童换上自己刚刚换下来的衣服,指挥着他去床上躺着。   “对,就这样, 背对着,不许转过来,我没回来, 你就不准起来。”   “公子,被老妇人发现,非打断我的腿不可!”   “放心,本公子会拦住的,你好好躺着吧。”   哄住了书童后, 周连义立即偷偷摸摸从后门溜了出去。   他知道中午郑之南就会出来放羊。   平时都是去山坡那里放, 但是今天他跑到山坡那里去没看到人, 问一个头上顶着帕子的老婆婆才知道, 郑之南去了后山。   等到了后山, 也没有见到郑之南。   连羊都没有见到。   看看四下无人,周连义手握成喇叭形状对着山喊:“之南,之南,你在不在?”边喊边转圈。   接着从山下窸窸窣窣传来声响,周连义走近一些,才看到拿着镰刀的郑之南站在山脚下。   周连义说:“你怎么跑到这山上了?”   郑之南没有遮掩,毕竟东西都烤上了,这会儿不说,一会儿跟着上山了,也会看到烤兔子,他还抓了一条蛇。   “这里凉快,我逮了兔子,正在烤兔子,你要不要吃?”   周连义眼睛一亮,立即往郑之南身边跑。   跟着郑之南,走了大概五分钟,终于走到了一条山间溪水旁,果然看到溪水旁的空地上,有一个周围被挖出来一个隔离圈的火堆。   还没走到就闻到了烤肉的香气。   “之南,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除了烤兔子,周连义还看到了一条被串起来的蛇,剥光洗净,已经被烤的在滴油了。   郑之南说:“之前有人教我,捏住蛇头,按住嘴巴,用镰刀一割就好了。”   “好香啊。”周连义坐在郑之南搬来的一块感觉的石头上,帮忙放柴。   一边等着烤肉,一边环顾四周。   “这个地方挺好的,凉快,静谧,真舒服。”   “你不午睡吗?”郑之南看肉烤的差不多了,把洗干净的果子的汁水挤上去,撕下来一块兔腿递给周连义。   周连义说:“我就回来两天而已,后天就走了,自然想和你多玩一会儿,嘶——真烫。”他话音刚落,郑之南就把刚刚包着果子的树叶递给周连义。   “用这个包住下面,就不烫手了。”   周连义接过树叶把烤干的地方包起来,一边包,一边打量郑之南。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郑之南和从前不一样了。   从前见到他有些害羞,基本不敢和他直视,像只好看的小兔子,想让人逗他,和他处在一起,看他脸红的样子。   如果说之前像朵娇弱的花,现在的郑之南给他一种如青竹一般的感觉,不卑不亢,坦然处之。   不一样的风格,都一样的吸引人。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郑之南的时候,他们应该都只是不到十岁的样子,他带着书童在村子里闲逛,逛着逛着就看到有个女人拿着棍子在门口打他。   每一棍都很结实,看着都疼。   不像自己的母亲,如若自己犯错,顶多是打打他的手心让他长长记性,哪里会这样往死里打。   待那人打完后,郑之南背着背篓拿着镰刀往山坡那里走。   他就跟在他后面,看到他脸上的青紫痕迹,想想他的后背,主动走过去,把书童带在身上的药送给了他。   他一开始不敢要,后来还是他强硬地要他收下,还主动给他脸上擦药,他才收下。   从此以后,他每次回郑家村,他都会偷偷的躲在他外家的院子外面那棵大树下,等到他出来,再从树后面探出头来冲他笑。   那笑容可甜了。   就这样,他每次回来,都会见面,躲着那个母老虎偷偷去摘莲蓬上树掏鸟蛋,下河摸鱼,当然,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郑之南都是有活要干的,有时候他也会帮他,只是郑之南不愿意他去帮忙,说是怕他的衣服被弄脏了,更担心他的手被刮伤。   去年夏天他回来了一趟,过年没回来,然后就是今年的夏天,他们得有一年没见了。   他比从前瘦了,想到这里,周连义把揣在怀里用油纸包起来的糕点打开,递给郑之南。   “这是永芳斋做出来的点心,特别好吃,我外公外婆吃了一半,剩下的都给了我,我特意包起来今日带给你吃的。”   糕点足有四块,每块都是梅花样式的,带着一点淡粉色,还能看到一些碎碎的果仁。   郑之南说:“你吃吧,我吃这些肉就吃饱了。”   “之南,你怎么了,从前你不是答应我,我让你做什么,你都就做什么吗?”   听到这话,郑之南默了默,这才一只手拿烤肉,一只手去捏糕点,捏起一块说:“那我们一起吃,你吃两块,我吃两块。”   周连义说:“我不吃,我想吃可以以后会镇上了再吃,这些都是我特意给你留的。”   郑之南说:“那我不吃了。”   看到郑之南态度坚持,周连义只好妥协。   “那好吧,我陪你一起吃。”   吃了肉还有糕点,两人又把摘来的野果全部都吃完了,然后找了一棵大树,爬到大树上休息。   周连义说:“你一会儿就得回去了吧。”   郑之南说:“等羊吃饱了,我就得回去。”   “那明日我在山脚下等你。”   “好。”   休息了片刻后,郑之南开始割草,周连义则在郑之南的指挥下拔草药。   周连义一边拔一边问:“之南,你怎么认识这些,谁教你的?你可不要认错了,也不能乱吃。”   郑之南说:“都是一些常见的草药,村子里的老人教的,不会乱吃的。”   “那就好。”   等都弄完了,郑之南和周连义这才下山。   到了分叉口,周连义把手里牵着羊交给郑之南说:“明日再见。”   “好。”   和周连义分开后,郑之南踏着晚霞回到了家中。   正当郑之南在剁草准备拌鸡食的时候,郑娘子拎着一个针线筐从外面走了进来,身后跟着吃着枣子的郑裕。   看到郑娘子,郑之南什么都没说,继续低头干活。   郑娘子这次脸色特别和蔼,路过郑之南的时候对他说:“之南啊,听说周家的小公子回来了,怎么没见他来家里玩。”   郑之南说:“兴许是有别的事情。”   郑娘子笑眯眯地说:“能有什么事儿,回他外家,不就是来玩的,你们一向玩的好,明日带小公子过来玩,我特意叫你父亲今晚去打枣子,明日请他来吃茶吃枣子。”   “见到了就对他说。”郑之南也没有拒绝。   郑娘子继续和蔼可亲地说:“见得到,明日母亲准你午休,午休罢了就去请周小公子过来玩。”   “好。”郑之南知道这个时候不答应,只有苦头吃,还不如先答应了,等明天再用别的借口搪塞。   郑娘子知道郑之南不敢拒绝,仰着下巴往屋里走。   郑裕把吃完的枣核砸在郑之南的身上,头上。   郑娘子进屋没看到。   郑之南没有理会郑裕,继续干自己的活儿。   郑娘子放下东西出来,看到郑裕在用枣核打郑之南,立即阻止道:“乖儿,不许这样,哥哥一会儿还要做饭呢。”   郑裕可理解不了为什么郑娘子忽然对郑之南这么好了,立即道:“我不!”说着又啃完一个枣子,将枣核再一次砸在了郑之南的脸上。   郑娘子说:“娘说了不许就是不许。”   郑裕砸完了郑之南,立即又塞一个到嘴里,听到郑娘子依旧叫他不许砸,那里管得了,待嘴里的枣子啃完,正准备把枣核吐到郑之南身上,忽然看到郑之南往他这里看来,眼神冷冷的,像是淬着雪一样,让人心里发寒。   对于这个哥哥,郑裕一直以来都是非打即骂,常常作弄他,那里见过他这样子。   下意识后退了一步,吸了口气,这一吸气可不得了。   枣核卡在了里面,捂着脖子瞪大眼睛露出惊恐的眼神。   郑之南当时震慑住郑裕后就旁若无人的继续剁草了,加上是背对着郑娘子,郑娘子根本没看到郑之南的动作,只以为是郑裕自己不小心卡住了喉咙。   立即顾不得旁的,跑到儿子的身旁去猛拍他的后背。   郑之南站起来露出惶惶的神情对郑娘子说:“母亲,我去给弟弟倒水!”   “快去!”   等郑之南的水端出来,郑裕已经憋红了脸,眼开始翻白眼。 第221章   郑娘子接过水让郑裕喝。   当郑娘子在喂水的时候, 郑之南悄悄用手顶住郑裕背后的一个穴位, 不多一会儿,郑裕打了个嗝,枣核被吞进了肚子, 脸不红了,眼睛也不翻了。   郑裕惊魂未定,过了好一会儿才大叫着对郑娘子说:“母亲, 是这个家伙!是这个家伙害我卡住了!”他只顾着自己喉咙里的枣核, 根本没注意到后背被按了一下。   郑娘子一直看着儿子, 根本没看到继子站起来过, 甚至是靠近过儿子, 以为儿子是像往常那样迁怒继子,想到明日还需要郑之南牵线,拍了他一巴掌说:“不许给我吃了,你是想吓死你娘吗?!”根本不相信郑裕的话。   “娘,真的是他害得我卡住的,他刚刚瞪我!我被吓到了。”   “再说昏话, 娘明天就禁你的足, 哪儿都不能去。”什么被继子吓到了,你不把他吓死就不错了, 他还能吓死你。   听到要被禁足,郑裕这才抿起嘴不说话, 然后恶狠狠地瞪了一眼旁边拽着衣角的郑之南。   哼, 以后有的是法子收拾他。   晚上郑北打了一筐枣, 郑之南细细挑出来最大最好的枣子用碗装起来,倒上水泡着。   然后郑之南被郑娘子吩咐着去菜地里担水浇菜地。   他不在的时候,郑娘子给郑裕说明天的事情。   “明天周家的小公子要来咱们家作客,你给我规矩点,娘可是在给你表姐说媒,不许给我捣乱,坏了你舅舅的好事儿,信不信他来揍你?”说到舅舅,郑裕立即老实了。   他虽然在郑家无法无天,可到了舅舅家,舅舅就是外公外婆的宝贝疙瘩,也是母亲的宝贝疙瘩,谁都宠着舅舅,舅舅想揍他,没有人会给他帮忙。   看到儿子老实了,郑娘子露出和蔼的神情摸了摸儿子的脸,让他赶紧吃饭。   “给你哥哥留一点菜,不许全都吃完了,你哥哥是周小公子的朋友,看在周小公子的份上,这两天对他好点。”   郑裕嘟了嘟嘴,虽然不情愿,但还是按照郑娘子的吩咐留了一点菜。   等郑之南满头大汗的挑着担子回来,如往常那样,所有人都吃完了饭,洗完澡歇息了。   他匆匆吃过饭,也去冲了个澡才歇下。   第二日早早起来跑步然后打了一套拳,洗完澡开始做饭。   吃过东西,收拾厨房的时候,郑之南在干干净净的锅底上用一种草药擦了擦,草药挤出来的汁水是透白色的,擦在锅底上并不能看出来有颜色。   做完这些事情,才拎着泡好的竹叶茶扛着锄头和郑北去地里干活。   那种草药是昨天在山上的时候找到的,掺了这种汁水做饭,吃下后会导致腹泻。   他不想让周连义过来,也不想平白因为这事儿挨一顿打,只好让这爱吃独食的一家三口肚子难受一阵。   看把家里弄得臭烘烘的还不停上茅厕怎么好意思请人家周小公子过来。   这样想的郑之南一脸平静地和郑北去了地里。   中午不是他做饭,吃了拉肚子也不关他的事儿。   到了中午,郑之南照例是那个晚半个时辰回来的人,所以当他回去的时候,一家三口已经歇晌了。   只是郑之南还没开始吃,在洗手的时候,郑裕先跑出来了,急匆匆的往茅厕的方向去。   过了片刻,郑裕回来的时候,郑北也从屋里跑了出来,捂着肚子往茅厕去。   这次不等郑北回来,郑娘子也出来了。   郑之南洗着手,一脸担忧地说:“母亲,你们怎么了?”   郑娘子满头汗,哪里有空回复郑之南的话。   等郑之南洗完脸和脖子还有胳膊,三人全聚集在茅厕门口,一个在里面蹲着,两个在外面捂着肚子跳脚。   郑裕最后忍不住直接去了旁边的小树林里拉。   郑之南走到院子外面,远远看着外面一脸痛苦的郑北说:“父亲,你们是不是吃坏了肚子?要不要去请大夫过来看看?”大夫就是医生。   郑北闻言对茅厕里面的郑娘子说:“肯定是你那弟弟送来的东西不新鲜,又拿陈物当礼物,我们两个就算了,郑裕可还小着呢,真拉坏了,这怎么得了?”   里面的郑娘子被说得一时不知道怎么还口,毕竟去年弟弟也送了东西过来,也是一些不怎么新鲜的东西,因为发现的及时,没有吃,这次是一些腊肠,本不应该坏啊,怎么会这样?   想到这里,郑娘子岔开话题对郑北说:“你速去让之南到大夫那里抓两服治拉肚子的药,煎给我们喝!”   郑北刚要吩咐郑之南,想起来他没钱,忍着肚子疼从郑娘子手里拿过钥匙,去给郑之南拿钱。   五六个铜板交给郑之南后说:“去村西头刘大夫那里抓两幅治拉肚子的药,快去快回,回来后立即开始煎。”也不管郑之南还没有吃饭这件事。   郑之南也不在意,反正他已经想好了晚一点去山上自己叉鱼,做烤鱼吃。   前前后后等郑之南从村西头大夫那里回来,煎药给那一家三口喝,晌午这两个小时也已经过去了。   只是喝了药并不会立即有效,所以三个人还是在拉。   这样下去,什么周小公子,哪儿有空接待。   郑娘子气不打一处来,让郑之南去放羊割草,不用叫什么周连义了。   总感觉院子里还有一股臭味,怎么好意思叫人家过来。   郑之南恭敬地应下,背着背篓拿着镰刀,牵着羊去了山脚下。   晌午都没休息的周连义在山脚下等了两个小时,差点都忍不住要去郑家找人了,就看到郑之南牵着羊背着背篓姿态闲适地向他走来。   周连义迎过去说:“今日你怎么这么晚才过来,是有什么事儿耽搁了吗?”   郑之南不准备把这么私密的事儿跟周连义说,只说了一家三口吃独食儿,吃坏了肚子,正躺家里哼哼呢。   听到郑之南说那仨人吃坏了肚子,周连义拍着手说:“这可真是老天有眼,活该。”   郑之南闻言轻轻一笑,没多说什么,心里倒是回了一句。   什么老天有眼,这叫自力更生。   不是他想的办法,今天怎么着也得挨顿打,反正他是不准备叫周连义去郑家。   郑娘子早上起来就拿着荷包念叨,什么秀兰的绣工是越来越好了,这荷包绣的多巧啊,还有这鞋垫,也不知道合不合适。   自然是在说合不合周连义的脚。   可真是不知羞耻。   到了山上,郑之南叉了鱼清理好,看到摘了野果的周连义洗完过来,随口问道:“现在是什么年月,整日待在家里,没什么人和我聊天,我都忘了。”语气幽幽的,带着怅然。   “昭宜五十四年八月二十八啊。”周连义并没有起疑,只是心疼郑之南。   他每日在学堂读书,很多同龄的学堂朋友,就算不来见郑之南,他也不会觉得寂寞孤独,而郑之南就不一样了。   他好像就自己一个朋友。   周连义把果子用树叶包起来放在地上,从怀里掏出来一个油纸包,打开递给郑之南。   这油纸包里的东西同样是吃的。   周连义从前不是没送过别的东西,只是送好一点的东西给他,都会被郑娘子拿走,要么卖了,要么自己留着用。   他知道后,再也没有给过郑之南能放在身边的东西,现在放在身边了,等他走了,就又被拿走了。   所以他现在只要是来见郑之南,带过来的都是吃的,这次是盐酥鸡,酥脆好吃,还有余温。   “我来翻烤烤鱼,你吃盐酥鸡,我这次是吃了过来的,你不用给我吃。”   郑之南没有扭捏,看周连义的架势,估计每次来和原主玩,都会带东西过来给他。   和和善的人吃吃喝喝聊聊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下山回去的路上,周连义说:“我明日就走了,下次回来应该是初二的时候。”说的是过年的那几天。   郑之南嗯了一声。   周连义悄悄拉住郑之南的手说:“等冬日我回来,我们一起去河道滑冰好吗?”   周连义握住郑之南手的这个动作特别自然,就像是曾经很多次都这么握住过,以至于郑之南没有甩开。   更重要的是,他担心周连义真的是攻略对象,自己这么一甩开,肯定会让明日就离开的周连义胡思乱想。   因此也就默许了周连义这么握着他的手。   周连义看到郑之南低着头没说话,轻轻笑着凑近郑之南,在他脸上亲了亲说:“今年过年,我一定回来,你要等我。”   郑之南轻轻嗯了一声,算是应下了。   等到了山下,周连义才恋恋不舍的松开手,和郑之南分开一点距离。   他不想让郑之南被别人乱说。   看到周连义松开手,郑之南暗道这人还算分得清轻重,没有自私的要给原主添麻烦。   这要是被看到他们手牵手,还不定被怎么念叨呢。   在分叉口和周连义分开后,郑之南满脑子都是昭宜昭宜五十四年……   他想了很久历史上都没有一个叫昭宜的朝代。   初步可以断定,这是个架空的世界。   既然是架空的,很多东西就不一定是自己查过的历史上那么写得。   比如说玉米西红柿这些,也有可能早就出现了。   毕竟是架空,想怎么写怎么写,反正架空也可以出海,出海就能带回来新物种。   看自己出现的地方,这世界应该不用宅斗也不用去朝堂,有两个可能。   一个是可能会乱世,一个是种田文。   种田文他听说过,大多数都是和田地接触,然后做点小买卖,找个不错的对象结婚,和垃圾父母斗智斗勇。   郑之南想了关于种田方面的事情是因为他私心里是抗拒乱世的。   如果是乱世,累心啊。   指不定遇到啥玩意儿,自然是种种田做做小买卖,捉弄捉弄垃圾父母来的舒坦。   最起码不用流离失所,也不用担心吃不到东西,更不用担心缺胳膊断腿。 第222章   其实大概率猜到是架空的时候, 郑之南心里松了口气。   因为他觉得架空施展的空间会比较大一些,而且残酷性应该也比有迹可循的那些现实向的朝代要好混。   他不喜欢穿到清朝,梳着大辫子头,怎么都别扭, 也对其他朝代没兴趣, 太迂腐,而且看到有三寸金莲的世界, 他会觉得很恐怖压抑, 而且那些朝代, 在很多事情上都比较考据, 他搞起事情来会比较拘谨。   架空就没有这种烦恼了, 他初步了解过,暂时没发现这里的女人需要裹小脚,也没有那种要把脚藏在衣服里的姿态。   这个世界完全是作者杜撰出来的一个结合了很多东西的世界, 只要不太出格,其实会好生活的多。   郑之南回去的时候, 虽然屋里还有一股淡淡的酸臭味, 但仍保持着面不改色开始剁草拌鸡食, 接着就是打水烧火做饭炒菜, 像个不会停下来的陀螺。   今日与以往不同, 以往郑之南看到厨房有什么做的就看着做, 但想到这夫妻俩还有那熊孩子拉了那么久, 估计也没什么胃口, 就特意问他们想吃什么。   那菜园子有许多新鲜蔬菜, 连秋葵和空心菜都有,只是秋葵这些,他不常做,都是中午的时候,郑娘子摘几个凉拌一下,他们吃,郑之南没吃到过。   郑北和郑娘子的确没什么胃口,虽然喝了药,但也不是立即见效,下午又拉了几次才止住。   不然屋里也不可能弥漫着那淡淡的味道。   郑之南过来问他们吃什么的时候,郑娘子让郑之南去摘几个秋葵凉拌一下,再炒一盘青菜就可以了。   “最后煮锅稀饭就行。”   “那我这就去做。”   “药煎上了吗?”   “回来的时候就煎上了,等吃完晚食,刚好可以喝药。”郑之南说的滴水不漏,让向来爱挑刺的郑娘子完全找不到理由磋磨郑之南,张了张嘴,最后作罢,不想费力气。   等郑之南去厨房后,留在堂屋的郑娘子坐在椅子上看着坐在对面喝茶的郑北说:“我怎么感觉你儿子好像近来开窍了。”   郑北没关心过儿子开不开窍,只觉得比从前更听话,办事儿也活套了一些。   “怎么说?”   “本以为他摔坏了脑袋,要比从前更是笨上不少,但现在感觉怎么像是比从前看着会来事儿了?像这煎药,从前我不说,不吩咐下去,他会主动干吗?呆傻蠢笨,非得让人一遍又一遍的去提醒。”   郑北嘿嘿一笑说:“没准就是摔了下脑袋给摔的懂事儿了,这还不好?你使唤着也舒心。”   “就你有张嘴。”郑娘子嗔道。   郑北看把娘子逗笑了,也跟着乐,似乎肚子都没有那么疼了。   堂屋的父母优哉游哉,在偏房肚子还在疼的郑裕则心情非常不舒服。   昨天晚上因为周连义的事儿他没有报复郑之南已经够难受的了,没想到今天自己准备实施报复,就忽然吃坏了肚子,现在还在难受中。   而父母还在堂屋说他变聪明了。   变聪明个屁!   郑裕自小对郑之南都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母亲不将郑之南放在眼里,他自然也不把他放在眼里。   反正他无论做什么,郑之南都不会反抗,也不敢反抗。   所以郑之南那天忽然瞪他一眼这种事儿,是从来不会发生的,郑裕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气。   郑之南也知道郑裕咽不下这口气,早就有所防备。   翌日,郑裕喝了三次药后,除了嘴巴有些干裂外,精神恢复的差不多了。   精神恢复了,自然也就准备捉弄郑之南了。   特别是他娘也不准备再因为周连义的事儿不让他对郑之南做出格的事情后,他已经迫不及待要把郑之南弄的一身狼狈,最好是直接把他踹到茅厕里。   哼。   这样想着的郑裕早上吃过饭就跑出去了。   他知道郑之南上午要和父亲去地里干活,也不急在一时,就先跑出去找伙伴们玩去了。   等中午郑北照例先回家时,郑裕从树后面跳了出来。   看到郑之南,叉着腰对他说:“你,给我过来。”   郑之南听到声音,头都没抬起来,语气悠闲地说:“父亲交代过,这块草都要除干净。”   郑裕哪管这个,立即声音怒气冲冲地道:“我管你那么多,我让你过来,你就得给我过来!”   郑之南不理他。   郑裕说:“你信不信我揍你?!”   郑之南继续挽着裤脚在田里干活。   郑裕哪里被这么无视过,他从前的话可比这个管用多了,只要他叫郑之南过来,郑之南就会过来,他打他揍他,他也不会还手,根本不敢还手。   当下就冲过去拉扯郑之南。   郑之南直接用了暗劲儿将刚靠过来的郑裕给顶出去了。   郑裕猝不及防一屁股坐到了地里,不过这几日天气炎热,地里干崩崩的,除了有一些土坷垃外,不会弄脏裤子。   郑裕直接懵了。   他之前还怀疑是不是自己产生了错觉,虽然不管是不是错觉,反正都是郑之南导致他被枣核噎住,总要找回一点面子。   但现在他看到郑之南这个硬骨头的样子,就不觉得是自己的错觉了。   那次一定是真的,郑之南冷冷的瞪了他一眼。   郑裕气红了脸,矮胖的身材立时从地上弹起来,对郑之南拳打脚踢。   郑之南抬起锄头,作势要给郑裕一下,郑裕看到锋利的锄头底部,立时吓得连连后退,一边后退一边瞪大眼睛对郑之南说:“你敢,你敢!”   等郑裕跑到了小路上,才大着胆子说:“你等着吧,我回家就和娘说你今天的事情,你看她怎么收拾你!”   郑之南倒不是真要用锄头打郑裕,就是吓唬吓唬他。   看他快速离开后,也不着急,继续干活,等到半个时辰后才慢悠悠的往家走。   此时的郑裕吃过午食就继续说刚刚回来的事情。   “真的,娘,郑之南他刚刚想打死我!”   郑北看一眼儿子,心里叹了口气,真是谎话连篇,给郑之南十个胆子,他都不敢这么干,他敢这么干,会不知道是什么下场?   郑娘子虽然宠爱儿子,但也不是个心里没成算的,对于郑之南,根据她的了解,郑之南会想打死儿子?   定是儿子还在起上次吞枣的事情,迁怒了郑之南,所以找这种完全沾不上边的借口,想要她狠狠责罚教训郑之南。   周连义走了,郑娘子用不着拜托郑之南,倒也可以装糊涂听儿子的话狠狠收拾一顿郑之南,给儿子出出气。   可是她是怎么都不会信儿子的话,而且她最近发现儿子谎话越说越不心慌,特自然,这种毛病其实可养不得。   郑娘子一边想帮儿子教训郑之南,一边儿又不想让儿子养成谎话成性的习惯。   一时有些犹豫。   郑裕看到他娘一动不动,甚至连眼皮子都没撩起来看看他,着急的只想拉扯郑娘子,让她回过神来。   “裕儿啊,娘知道你素来不喜你兄长,可你也不能找这样敷衍的借口,你以为娘会信吗?你完全可以告诉我你不喜欢他,想教训他,用得着专门编个瞎话告诉我?说谎是不好的,特别是跟你爹还有你娘这么说,尤其是你娘我,你竟然也编瞎话?”郑娘子这么对郑裕说,还是郑北离开后她才说的。   毕竟郑之南虽然是郑北前一个妻子生的,但那也是郑家的骨肉,她使唤使唤,责罚责罚,谁都不会挑理,毕竟本朝看重孝道,母亲教训孩子,不论是亲骨肉还是继子继女,都是很正常的举止,她其实打的还算轻的,郑北惩罚儿子那才叫个恨,有时候都能打出血来,和郑北的一比,郑北自然觉得她责罚的不过是毛毛雨,不算什么。   郑娘子趁着郑北走出去说也是为了自己的形象着想。   郑裕涨红了脸说:“我真没有说谎,是真的,他今天推了我,还想拿锄头打我,要不是我跑的快,他没准已经把我打死在地里了。”   “说谎都不会,你今早离开的时候还说去找赵家二狗子玩,怎的又跑去地里找他?”郑娘子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母子俩说着说着,郑之南扛着锄头回来了。   郑娘子给儿子使个眼色,让他站在一旁,挽起袖子,拿起棍子就走了出去。   一副看娘给你出气。   “你看,用不着你特意编瞎话给娘,娘也能帮你收拾他,谁叫他让你不顺眼了?”   郑娘子轻轻对屋里的儿子这番说完,便冷着脸走了出去。   看着刚放下锄头,一脸茫然的郑之南说:“混账东西,你可知错?!”   郑之南立即跪下说:“儿子不知犯了什么错,惹得母亲大动肝火。”   郑娘子那句“还不跪下”生生憋了回去,跪的真够麻利。   “犯了什么错,你都不知,该打!转过身来!”   听到郑娘子要打郑之南,郑裕立即从屋里跳出来,哈哈大笑着看郑之南跪在地上,还学着郑娘子说:“混账东西!” 第223章   郑之南垂着头, 默默的问了一句:“能否告诉儿子, 儿子犯了什么错?”   郑娘子淡淡地说:“身为你的母亲, 想要教训你,还需要什么理由?转过身去。”   郑之南跪在地上, 慢慢转过身。   在郑之南转过身后, 郑娘子看了一眼郑裕,将手中的棍子交给儿子说:“裕儿,娘的胳膊没力气, 你来带娘教过。”   “是!”郑裕语气兴奋。   晚上, 郑之南趴在自己的木板床上, 忍着入骨的疼。   对于郑娘子这种不讲理的人, 郑之南还真有些无奈。   不过好在这段时间也在锻炼身体,没有之前那么虚, 被打了四五棍子,倒没大出血来, 骨头也不碍事,郑之南把这笔账记在了心里。   其实原本郑之南有一个办法可以震慑住郑娘子。   他衡量了一番, 想把这件事说出来,可是在他要说的时候,系统没有让他说,封住了他打开口。   看来这个时候说,时机不对。   应该还要再羞辱折磨他一番, 才能有机会说出来。   这件事儿其实他因为有一些上帝视角, 所以才发现的。   而且是他乱猜的。   本来想糊弄一下试试, 没想到没开口,倒先把系统给激活了,看来这件事儿八九不离十是真的。   那这就是郑之南反击的一个大招。   这个大招现在还不能用,的确不能用,很多事儿都还没有开始发展,忽然就把这个大招放了,太浪费。   寻思一番,郑之南也没有气恼,他懂得审时度势,也明白大招应该什么时候用,之前不确定是不是个能用的大招,本来想着虚晃一枪,现在既然把系统都激活了,把他封口,不让他说,那么现在还不是机会,就不说了。   以后有机会了再说。   有机会的。   郑之南虽然背在疼,但心里在笑。   他慢悠悠把藏在墙缝里的药拿出来,给自己涂伤口。   这瓶药就是当初周连义给他的那瓶,担心被郑裕那个死猪看到,他拿回来就藏到了一个隐秘的地方。   他给郑裕起了个名字叫死猪。   因为他发现郑裕长得越来越胖了。   这才几天啊。   不过胖的同时也长高了不少,果然是好肉好菜供着的家伙。   他比郑裕大了六岁,今年郑裕才将将要满十一岁,个头就快要和自己齐平了。   没关系,他中午去山里给自己加餐。   反正不能让郑裕的个头超过自己。   郑之南擦了药,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早上准时起来,忍着痛也坚持跑了几圈,简单的擦洗了几下,就开始做早饭。   他现在天天不是在地里干活就是围着灶台做饭,真的够够的。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分家。   早上吃过饭,郑之南和郑北扛着锄头去地里干活。   走在路上的时候,忽然看到两个男人手拉着手从他们身边走过。   郑北看到那两人的举止,嘿嘿笑了起来,竟没有露出厌恶的神情。   郑之南心里觉得古怪,待两人走的远一些后装作懵懂的样子问郑北。   “爹,那两人为何挨得那么近?有点怪怪的。”   郑北见怪不怪地说:“这俩人是契兄弟的关系。”   “就是说书里写得拜把子兄弟吗?”   “不,契兄契弟在这里就是一起搭伙过日子的意思,跟夫妻一样那种过日子。”郑北似乎因为见到了这样的人,心里存着看笑话的心思,说话的时候都和蔼了不少。   郑之南当然能看出来那俩人是古代版的特殊婚姻关系,但他想看看郑北对这件事的态度。   没想到连郑北都习以为常,似乎不觉得有什么。   难怪这俩人能手挽着手有说有笑的走过。   郑之南小小的诧异了一下。   然后震惊地问郑北说:“大家不会觉得他们这样是不对的吗?”   “有什么不对的?你看到那秀气一些的那个吗?是他父母亲像嫁女儿那样将他们的小儿子送予了林家,又不是偷偷摸摸在一起的,有什么好不对的,听说那刘家因为将小儿子送去了林家,可得了不少好处呢。”   郑之南查到过古代早有特殊婚姻关系,只是那毕竟只是资料上写得部分地区的风俗,他当时看到了也就没在意,却没想到来到了古代,立即就见识了这书中所写的契兄弟婚姻关系,太有直观性了,他有些被震住了。   但想想自己都到了古代了,肯定到时候也是和男人结为契兄弟关系,见到别人这样,也没什么好踌躇的。   常规操作吧?   只是毕竟是古代,不过……好像古代有些地区的观念比后世的现代社会还要开放随意,倒是现代社会越发开始束手束脚,歧视这个,看低哪个。   而他当初也是歧视行列里的一员。   算了,以前的事情就不提了。   待中午郑北回去,看小儿子不在家里,立即将这件早上看到的事儿当成个稀罕事儿说给郑娘子。   郑娘子本来也是随意的听着,但听着听着眼珠子一转。   特别是郑北的那句:“是那刘家的父母亲将小儿子送到了林家,现在两家关系好的很,林家也时常接济刘家,已经是正经的姻亲关系……”   郑娘子自己的村子里也有契兄弟关系过日子的,她懂事一点后就了解了,一开始也有些奇怪,但见得多了也就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毕竟自己村里就有,其他村也有这样的。   虽然大多数都是找不到老婆的光棍汉组合在一起,有的甚至是亲兄弟就这么一直住在一起,娶不到媳妇是一方面,穷也是一方面,谁家会把女儿送到这样两手空空的人家来,男的娶不到媳妇,可不就凑在一起,搭伙过日子。   郑娘子听完郑北的话,就又想起来上次族长夫人问她何时给郑之南说门亲事的事儿来。   虽然族长夫人只不过随口一说,并不见得就要插手他们家里的事情,可郑娘子听在耳里也有写不舒服。   的确郑之南的年纪到了,村里但凡父母操心点,十二三岁就订了亲,待到了十四五岁就结亲,到郑之南现在将将十七岁这个年纪,儿子都大概能跑能走了。   郑娘子知道村里有些闲货爱嚼舌头根,说她这个后娘如何苛待郑之南,把他当成一头牛一样使唤磋磨,到了年纪,还不给他说亲。   这些人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说亲不要钱的吗?   而且他那屋子,谁家父母会让女儿嫁过来跟他一起住草屋?   再说了,她攒的钱,可是给她的裕儿娶媳妇用的,半分钱都不会给郑之南花用。   之前她还有些顶不住压力,犹豫着要不要随便给郑之南找个媳妇算了,到时候找个好拿捏的,这夫妻俩不就一直得伺候他们,但始终是舍不得那点钱。   也就拖到了现在。   而郑北今天跟她说的事儿,忽然就让她转过来了弯。   未必就必须得说媳妇不是吗?   也可以把他送到别家当“女婿”,将他嫁出去也不是不可以。   之前真是她想的太浅了。   当郑娘子心里寻思合适的人选时,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郑之南中午出去放羊割草的时候,郑娘子和郑北躺在床上午休的时候,她就迫不及待和郑北说起这事儿来。   当然她自然是有一些其他为难的地方。   她先是叹了口气,然后才在郑北询问时,说了出来。   “眼看着裕儿都大了,再过个一两年,也该给他定亲了。”   “裕儿是该定亲了,这是好事儿,你叹什么气?”   “我是担心家里的情况,毕竟之南这孩子还没有说到合适的媳妇,我之前不是和你说会和我弟弟说,让跟着帮忙物色一下,可你也知道,许多人家是不喜欢将女儿嫁到他这样有后娘的家里来,加上之南也不太讨人喜欢,你也知道他的性格,闷头闷脑,不够活套,人家都不乐意,这之南不娶亲,裕儿怎么好意思在兄长之前定亲呢?再说了,家里的钱,也就仅够裕儿定亲,姐姐也没给之南留下点什么,这实在是个难办的事情啊。”所以我才叹气啊。   郑之南这事儿的确难办,郑北心里也有些尴尬,毕竟当初前夫人留下来的那点嫁妆都让他用来娶媳妇用了,哪里还有什么东西给大儿子,可他又总不能说出实情来,只能对外说,之南的母亲没有给他留下任何东西……   正在郑北尴尬的时候,郑娘子贴着郑北的耳朵这样道:“不过,我倒是今天想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来,只是不知掌柜的同不同意,若不同意,我也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郑北下意识问道:“什么办法?” 第224章   当郑娘子在和郑北嘀嘀咕咕的时候, 郑之南正咬着狗尾巴草靠在树下等着自己的烤兔子。   他寻思着, 今天上午见到的那对契兄弟不是平白无故被他们看到。   一定是有什么原由在里面。   虽然不知道具体的原由,但绝对和他有那么一层关系吧?   这是剧情正常的发展, 作者想让初入异世不久的主角知道他未来就是这种契兄弟的特殊婚姻关系?适应一下这个世界?   完全不知道主角的人设,所以郑之南摸不清剧情的发展脉络,目前只知道原主的爹和后娘还有弟弟都不是好鸟, 就是炮灰的命,现在虐不了他们, 后面也要好好收拾一番, 不着急。   这般猜想着,郑之南想都自己的兔子肉也差不多了, 睁开眼, 吐掉狗尾巴草,将偷偷拿出来的盐洒在烤肉上。   就在郑之南撕下一条兔子腿准备塞到嘴里时, 听到了不远处的树丛里传出来一阵响动。   郑之南立即把肉放到一旁, 拿起镰刀站了起来,望着听到动静的地方说:“谁!”率先虚张声势。   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一身粗布麻衣的精壮汉子,满脸络腮胡, 背着弓箭, 扛着一头鹿, 似乎是从这处路过,听到郑之南的声音, 转过脸看向他。   郑之南被那人冷冷的眼神看过来, 不自觉后退了一步, 有些冷不防,对方气势太盛。   那人似乎也发现自己有些过分冷硬,收回视线,默不作声的离开了。   因为胡子的缘故看不清楚容貌,不知道信息,郑之南也不知道对方是好人设还是坏人设,所以没有贸然上前搭话,看那人默不作声离开了,就又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吃东西。   边吃边将刚刚那人的容貌在心里慢慢描绘了一番。   虽然不知道这人是谁,但看装扮应该是个猎户,且先记住他的模样,以后或许会再碰面。   下午郑之南回到家里,家里似乎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没看出来有什么不对劲的郑之南按照平时要做的事情开始剁草干活。   待到了晚上,他才隐隐发现了一丝不对劲。   当然,这点不对劲放在别人身上就没什么不对劲了。   主要是放在郑娘子的脸上就有些不对劲。   郑娘子……冲他笑,笑得特别和蔼可亲,就像是一位真正的为孩子打算的母亲那样,让郑之南忍不住心里有些寒颤。   太吓人了……明明是心肠歹毒的后娘却笑得这样和蔼,绝对是有了什么他不知道的谋划。   至于是什么谋划,一时半会郑之南看不出来,只能慢慢从未来的日子里寻出蛛丝马迹来。   当天晚上,半夜忽然下起了大雨,这场大雨是很多人都在等的。   不用担着水浇地,不用担水浇地就不用多交一分钱给公家,不用花钱,地里的庄稼也能得到灌溉,谁不欣喜。   日子就这样来到了10月,天气开始慢慢转凉,大家把成熟的庄稼收割完后播种新的种子。   秋收结束后,连着下了好几场雨,因为这几场雨,天气越发冷,晚上郑之南那床破破烂烂的被子根本挡不了寒,他本来想在放羊的时候顺便用干草扎个垫子铺在身下,还有一个盖在身上的草垫,这样最起码能挡一些寒气。   结果,郑北忽然将他的那床旧被子抱给了他,就算是郑北的旧被子,也比郑之南的厚实,有两个补丁但也被处理的好好的,哪里像郑之南,活像天桥底下的乞讨者。   郑之南虽然心理差异,但这好几个月来,郑娘子和郑北都没有什么动静,他就也快把这事儿给暂时放下了,但是这晚郑北忽然把被子给他,让郑之南再次警惕了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郑娘子的缘故,郑之南觉得郑裕好像都没有再找过他麻烦。   他有些焦躁其实,因为过去了这么几个月,明明应该有些什么的郑家夫妻好像什么事儿都没有那样,除了态度上对他有些软和,其他一丁点让他可以记恨的新问题都没有。   竟然可以忍这么久?   其实不是郑娘子想忍,主要是这事儿不好说,毕竟不是真的弱气,一般男孩子都不会愿意去给人家当“媳妇”,总要有个诱骗的过程,加上当时快要秋收,还要务农,就没有急于一时。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秋收结束,冬日来临,忙完农活,正是大家休息过冬的日子,哪里有多的事情要做。   郑之南现在几天的确也没有再和郑北出去干活,因为地里的活早就干完了,这几天郑北想带着郑之南去山里逮点野物,存着过冬。   这个季节,离过年也不远了,是该整理年货了,他们靠着山,有把子力气的农人,干完农活后,闲下来就会结伴去山上打打野物,当然不敢去深林里,也就在几处大家常去,确定没什么危险的地方,去深林里,可都是有真本事的人。   村里谁有真本事敢去深林里打猎,还能活着出来的?   除了那个凌崇,再没有旁人了。   忙完农活后,郑北允许郑之南除了做家务外可以休息几天,等休息几天后会带他去山里打猎。   郑裕也要去,郑北没有答应,让他在家里准备明年开春要去入学的东西。   本来家里是没准备让孩子入学的,村里的孩子要想入学,得去镇上,而且束脩不轻,一般家庭可负担不起,但在族长和几位家境殷实的乡绅商量下,为村里请来了一位先生,说是明年开春就会过来,族长特意给村里的人说了这件事。   本来请先生只是几位乡绅筹划的,为了方便自己的孩子不用来回奔波,可以放心在家里的学堂学习,才和族长商量几家合请一位想来乡间生活一段时间的先生来郑家村,但是族长后来觉得,既然郑家村有了先生,教三四个也是教,教一群也是教,如果哪家村民愿意孩子过来,随便给一些束脩就一起入学,这对郑家村来说是个好事儿。   给不起肉,给一些桂圆红枣,鸡蛋花生什么的都可以。   因为这件事,这入冬后,打猎的人都多了。   打猎自然是想送与先生做束脩,好让自家的孩子也能学点东西。   没想着能让自家这孩子考个童生或者秀才,只是听说,学几个字,孩子大点去镇上找工也比不识字的容易一些。   这是好事儿,大家都知道,自然争先恐后。   郑北回来和郑娘子一说,郑娘子就开始为儿子准备纸笔,还有给先生的束脩,担心给的鸡蛋还有大枣有些单薄,便催促郑北冬日里也多去山上走动,打一些野味回来腌制,到时候一起送给先生。   除了郑裕入学的事情以外,郑娘子也在给郑之南物色合适的男人。   郑娘子并不打算给郑之南找年纪相仿的男子结为契兄弟。   她担心年纪相仿,会让两人的感情太好,到时候郑之南因为对方的喜欢而报复她,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所以不仅不能是年纪相仿,家里还不能太过殷实,免得有了钱就起了坏心思。   这样一来,人选就不大好选,好人品的人家她不考虑,她又不是让郑之南去享福的,自然不会在好人家这方面想太多,太差劲的也怕招惹上是非,到时候沾上一身腥岂不是闹心,更是不作考虑。   郑娘子不想郑之南好过,也不想自己不好过,这一来二去,可不就磨蹭了一些。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待到了年底,郑娘子终于从哥哥那里打听到了一个合适的人家。   有了目标后,为郑裕做新衣的时候,也将郑之南带上了。   喜欢结为契兄弟的男人,听说大多数都比较看重容貌,郑娘子自然不会让郑之南再像从前那样穿得破破烂烂,补丁上面是补丁。   这换上了新衣服,扎上头巾,郑娘子这才开始审视郑之南的样貌。   不错。   定能说个好价钱。   她这继子,可比楚楼里的小倌还俊秀上几分,从前衣服破烂,每天忙得一身汗,灰头土脸的,还真没发现这张脸这般上的了台面。   郑娘子越看越满意。   郑之南越来越不舒服。   郑之南虽然不知道郑娘子的打算,但是看着郑娘子一日日的变化,还有那神情,他这几天常想,如果自己是个女娃,保不齐就要被这郑娘子给诓骗到青楼里卖掉……   虽然现在这一举一动都不是什么好征兆。   直到郑之南听到一些风声,才彻彻底底的明白了郑娘子和郑北为何忽然对他这般好,这好早就让他怀疑,但怎么都没怀疑到这上面来。   呵呵。   实在是让他出乎意料,又觉得情理之中。   人间真实。 第225章   一开始郑之南只是在去干活的路上听到一些村民在嘀咕,但并不是当着他的面嘀咕。   嘀咕的大致内容就是说:“郑娘子这次真是转了性子, 那郑家大小子我可见他有了一套新衣服。”   另一人呸了一声说:“什么转了性子, 就是没安好心罢了, 你以为是买新衣服要对他好, 却不知道这好可不见得是真的好。”   “什么意思?”那人语气茫然,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说。   “你还没听说?”   “什么?快说快说。”   “你也知道我堂姐嫁到了郑娘子的娘家姚家庄, 那郑娘子还没过年就已经跑回娘家两次了, 你猜是干什么?”   “会不会是要给郑家大小子说亲?毕竟他这年纪已经”   “呵呵, 倒被你说中了, 但并不是给他相看个女孩儿。”   “你倒是一鼓作气都给我说完了, 急死我了快。”   “郑娘子要给郑家大小子找个男人过日子。”   “契兄弟??”   “正是。”   “唉,这要不是家里揭不开锅的人家,怎么会把好端端的男娃去给别人当媳妇?想那郑北前头那个夫人, 也是个要强的人……”若是活着,断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去和别的男人过日子。   “是啊,若是前头的夫人在, 怎会给儿子结契兄弟?这郑娘子怕是为了省下一笔钱。”省下什么钱,大家不说也知道。   “郑北又不是穷得揭不开锅, 我听说来年开春, 要给小儿子张罗着进学呢。”   “真是同人不同命, 明明都是自己的孩子,竟然如此差别对待。”   “所以说, 没娘的孩子, 有了后娘后, 很快也就有了后爹。”   两人都是唏嘘,挖完了野菜和一些常见的冬季草药后,边说边结伴离开。   郑之南躲在树后面,轻轻抿了抿嘴,没有多在意。   毕竟,这种操作,放在郑北和郑娘子身上,实在是太正常了。   如果是这样,给他买新衣服,这段时间不让他干重活,对他和颜悦色,一切也都说得通了。   果然是无事献殷勤,定有所图。   郑之南不动声色的把逮到的兔子用绳子拴起来搭在肩膀上,追上了远处还在和其他村民说话的郑北。   郑北看到郑之南,笑着对他说:“你娘今天烤了红薯,你先回去吃,我跟你山叔再蹲一会儿,看能不能蹲个獐子什么的。”   若是从前,郑北一定是先走的那个。   郑之南压下心里的冷笑,一脸感动的和郑北说了句话转身离开。   转身后,脸上的感动之情立即被冷笑取代。   到了家,郑娘子兴许是去串门了,家里只有郑裕在烤炉前吃红薯。   烤炉上还放着两个红薯,以及一些花生之类的零嘴。   郑裕看到郑之南放下东西洗了手走进来,翻了个白眼。   如果说这个家里谁还保持本心,只有郑裕了。   郑北和郑娘子因为有所图,对他态度越发和蔼,只有郑裕,毕竟年纪尚轻,对于父母的交代听是听了,可还是遏制不在心里的不爽和不屑。   平时有郑北和郑娘子看着,他倒也收敛着不找郑之南麻烦。   但现在,郑北不在,郑娘子又去了前头与她交好的王婶婶家,郑裕可不就无法克制心里的不悦了。   看到郑之南施施然坐到了旁边,眼神里一点从前的胆怯都不复存在,郑裕心里不舒服极了。   明明以前对他非常遵从,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打他骂他都不敢说什么。   现在不仅敢无视他,还敢回击他。   虽然那次他娘让他狠狠的揍了他,可他还是能感觉到郑之南不把他当回事。   比如说,就像现在。   不跟他打招呼,不询问他同不同意就自己坐下来,也不问问他让不让他吃红薯,皮已经拨开了。   郑裕忍耐力不怎么样,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大声对郑之南道:“谁让你吃了?你干嘛吃我的东西?!”   郑之南咬了一口说:“父亲让我回来吃香甜美味的烤红薯,你有什么意见,可以去和父亲说。”   郑裕被郑之南顶的一噎,愤愤然说:“你信不信我跟我娘说,让她狠狠地教训你!”   郑之南知道郑娘子这段时间一定告诫过郑裕不要招惹他,所以郑裕这几天除了翻翻白眼,基本不惹他,所以郑之南听到这话不怒反笑,耸耸肩说:“那你去吧。”郑裕根本不会去和郑娘子说,毕竟他现在可是个郑家的摇钱树,要卖大价钱的,弄伤了,可就麻烦了。   郑裕的确也是虚张声势,本以为能吓到郑之南,让他忐忑不安,向他求饶。   却怎么都没想到郑之南一点都不当一回事,还刺激他,让他去和母亲说。   郑裕哪里敢真的去说。   于是,胸中的火焰越来越大,只让他憋红了一张脸,不知道该怎么反击。   想打他,但母亲和父亲都交代过。   想骂他,却又每次被反驳,反倒是自己越来越气。   左思右想,郑裕脱口而出道:“你就得意吧,等你到了赵家,看人家怎么折腾你!那赵家老爷子可不是个慈善人,你去了一个不听话,人家把你卖到楚楼里都是轻的!”   郑之南微微眯着眼看向口无遮拦的郑裕,然后语气淡淡地说:“风言风语罢了,我才不会信。”想要刺激的郑裕说的更多。   郑裕看郑之南说不信,立即言之凿凿地说:“你以为我在骗你?哼,我娘下个月就会带着你去赵家给人相看,对方相看上了,你以后就是赵家的人,明年开春就把你送过去!”   赵老爷子,看来年纪不轻。   郑之南说:“你说你没骗我,你就说说赵老爷子是谁,干嘛的,你说不出个一二三来,我可还是不会信你的,你就是想让我和母亲还有父亲离心。”语气义正言辞。   “哈,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那赵老爷子是我舅家,也就是姚家庄赵家,五十多岁,妻子已逝,有两子一女,本来家里想给他续弦,但是因为他不喜,点名要结契兄弟,你随便打听打听就知道姚家庄的赵家,我绝不是在说假话诓骗你!”   既然五十多岁了,那么孩子估计基本上都成家了,当爷爷了吧应该?虽然去了不是当“第三者”,但成年的子女会如何看待父亲的契兄弟,想一想就知道。   古代男人的平均寿命并不长。   等老头死了,他这个老头的契兄弟要如何自处?   成年的子女肯定是各过各的。   就算家里有点钱,那也一定都是给子女留着,他这个所谓的契兄弟过去,估计也就是个被人玩的命,老头死后,他的日子才最是难熬。   一般情况下,就算穷苦人家要给孩子找契兄弟,也会找年纪相当,这样才算般配,相携一生的可能远远大过跟拖家带口的老爷子在一起要强。   郑娘子为何挑来挑去给他挑了这么一个人家,郑之南完全看得出来。   郑北为什么没阻止,甚至欣然应允,大抵逃不脱钱给的足这一点。   郑之南把嘴巴里甜甜的红薯咽进肚里,用舌头舔了舔嘴角的粘到的红薯慢悠悠地说:“既然是父母亲决定的,作为子女自然要听从,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你和我说这么多,难道是舍不得我去赵家?”   郑裕目瞪口呆的看着不为所动的郑之南。   “你竟然甘愿去当男人的契兄弟!”在郑裕的认知里,只有那种兔子爷才会乐意去和别的男人搭伙过日子,正常一点的家庭,男孩子都是正经娶妻生子,哪里会愿意和男人一起生活。   所以他觉得郑之南不正常,另外一点就是,他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让郑之南生气,甚至觉得羞耻,崩溃。   结果他想到的一样都没有看到。   “咦……弟弟这是在为兄长打抱不平吗?谢谢弟弟了,为兄很感动,但父母之命,实在不敢违抗。”明着不能反抗,暗里还是可以的。   从郑裕这个蠢货这里获得了不少有用的信息让郑之南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格外的可亲。   然而郑裕只觉得这样的郑之南充满了挑衅,气的脸慢慢变成了猪肝色,却无可奈何。   就在郑之南要起身离开的时候,郑裕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抽风,拿起捅烤炉的火钳去烫郑之南的手。   插在烤炉中的火钳被烧的火红滚烫,要不是郑之南闪的快,手都要烫出血来,虽然没出血,但仍旧迅速起了一层水亮亮的水泡。   十指连心,别说还是被烫到,更是双倍的折磨。   郑之南立即跑到水缸前将手插进去。   这一幕被串门回来的郑娘子看了个正着。   现在郑之南在她眼里就是财神爷,郑裕就算是她亲儿子,看到他这个举动,她也是额头青筋直冒,气得冲过去就夺过儿子手里的火钳扔进烤炉,狠狠锤了郑裕身体几下,暴怒道:“我是怎么交代你,你是疯了吗?!” 第226章   打完了郑裕,郑娘子立即推开郑裕去看郑之南的手。   “怎么样怎么样, 会不会留疤?严不严重?”说着郑娘子走到后去看郑之南的手, 看到只是起了一层水泡, 虽然是一条长痕, 手指和手背都烫到了,但是看着不是很严重,应该不会留疤。   就算如此, 郑娘子也迅速去屋里找药,那药是托妹妹姚雪梅带回来的,消除疤痕还是很有用的,自然也消肿润肤。   若是平时, 郑之南就算是手烫烂了,她也舍不得把这瓶药拿出来给他用。   但现在今时不同往日,比起这瓶药, 当然是郑之南的手更重要一些。   眼看着一个月后就要带去相看了,自然不能出任何差错, 手带着伤可怎么去相看?   那老头人归老, 可挑剔着呢,听说之前相看几个都不满意, 皮肤黑点就直接不见了。   郑之南看出来郑娘子很紧张他, 没有点破,感激地说:“母亲, 不用给我用这么好的药, 用水冰一冰就好, 弟弟就是不小心,你不要责怪他。”不动声色的火上浇油。   郑娘子现在还一肚子火,听到郑之南说郑裕是不小心,立即说:“什么不小心,他就是故意的!我还不知道他那点小心思!”   亲娘当然知道亲儿子的小心思,但从前视若无睹,现在倒是不耳聋眼瞎装不知道了,郑之南在心里冷笑了一声没有说话。   郑裕很少看到母亲对他发火,因为本来就是他的错,母亲也跟他交代过,所以这会儿被训斥被捶,他都没有说什么,他知道,母亲真的生气了,还是火气很大的那种。   恰巧这个时候扛着一头獐子的郑北回来了,走到门口就看到了手上起着泡涂了药的郑之南,还有旁边拿着药瓶的郑娘子。   “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样?”   郑娘子一点都不包庇儿子,纯粹因为她现在在气头上。   “还不是你那个好儿子,我回来就看到他拿着火钳烫之南,愚蠢之极。”郑之南的事情,他们早就千叮咛万嘱咐,和儿子交代过,就是怕他又乱使坏,让郑之南身上留个疤,出现点伤什么的,这个档口当然是不能被这些事儿给耽误了。   能注意点就注意点。   所以该说的基本上都和郑裕交代的很清楚。   郑裕也知道他上学,娶媳妇,家里购置田地盖房子的钱可都要靠郑之南这个金疙瘩。   可刚刚被郑之南那么无视挑衅,最终没有忍住,心里告诉自己要忍住,手上已经行动了。   郑北看重儿子,但更在意钱,这两个不相上下,所以听到儿子这么不知轻重。   如果他们没跟儿子交代郑之南的事儿,郑北也不会这么气,明明该说的都说了,让他收敛,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给他们惹麻烦,竟然还是这么不懂事。   这次轻轻放过了,难保下次不继续重蹈覆辙,大儿子现在可不能出一点差池。   郑北放下东西,怒气冲冲的拿起放在墙边的木棍就朝郑裕一顿打,打的郑裕满院子乱窜嗷嗷叫。   “儿子知错了,儿子再也不会这样了!”   “别打我!别打我了!娘,娘!”   “娘!”   这次郑裕被打的很重,后背纵横交错的肉条,肿的很高。   郑娘子和郑北的想法是差不多的,这次打狠点,免得后面又出什么幺蛾子。   因此郑娘子也没有怎么去拦,但看到后背肿起来,心里多多少少都有些心疼,擦药的时候,郑娘子一边骂他一边说他活该。   “下次再这样惹你爹和我生气,你爹可就不是几棍子了事儿!”   “我知道错了,再也不会了。”   待晚上吃过饭,郑之南回到自己的房间,郑娘子给郑裕换药的时候才没有继续骂他,因为郑之南不在了,郑娘子也不用为了笼络郑之南就继续骂骂咧咧对儿子。   她语气柔和地跟郑裕说:“刚刚他在咱们面前,娘不好纵容你,不然他心里不舒服,怎么当我们的摇钱树?之前爹和娘跟你交代的你是不是全都忘光了,你要不是那么冲动,娘那瓶药就不用给他用了。”   “我又不是故意的。”   “娘那会儿骂你,你没有恨娘吧?不骂你,他心里那口气怎么泄出来,这个时候我们不能让他跟我们离了心,不然这到手的好处可都得飞走了,你能明白吗?”   郑裕虽然不开心,身体也难受,可郑娘子说的这些,他是明白的。   这个时候对郑之南好,他们家才有好处,而他是最大获益人,如果他再一意孤行招惹郑之南,才叫鸡飞蛋打,什么都成空。   刚刚那会儿他完全是被愤怒给冲昏了脑袋,现在想想还在后悔。   的确是自己冲动了。   “儿子明白的,儿子这段时间不会再找他事儿。”   “那就好,不然你这顿打可就白挨了。”郑娘子亲亲热热的跟儿子打趣。   “娘……”   “好了,你睡吧,明儿一准就消肿了。”   等郑娘子回到自己的房间,看到床上躺着的郑北,露出个笑容。   郑北问:“儿子怎么样?有没有告诫他以后不许这样了?”   “咱们裕儿最乖,你这顿打可不轻,他怎会还继续招惹之南,放心吧。”   看到郑娘子和郑北的态度,郑之南知道自己的价格一定非常让这对狗男女满意,不然也不会因为他烫了手就暴打郑裕。   郑裕还敢怒不敢言,只能忍气吞声。   想要怎么摆脱这件事,郑之南已经想到了对策,其实很简单。   只是现在他不打算立即就执行,他要好好享受这一个月当皇帝的日子,到最后那几天再搞事情,让他们知道什么叫鸡飞蛋打,一场梦一场空。   还有一点就是,下雪了,周连义大概也要回来了。   他要看一看,在这件事上,周连义是什么举动。   光从这件事上就能知道,周连义会不会是最终的攻略对象。   其实按照条路来说,郑之南总觉得这个周连义有些虚头巴脑,看似好像和他很亲近,对他也很好。   但说到了,不过是一些小恩小惠,能有什么实质性的举动吗?   没准只是原主想要获得一点温暖,所以才让周连义对他为所欲为,拉个小手,亲个小嘴什么的。   三天后,大雪终于停了,郑之南手上的伤也结了痂,不痛不痒,不碍事儿了。   村外的那处浅河结了冰,厚厚的一层,雪停了后,村里的孩子们结伴去滑冰。   有的带着雪橇,有的拿着棍子,雪橇是用来推着玩的,棍子是三五人聚在一起拉着玩,两个拉着棍子两头,三个握着棍子柄在冰河上跑。   周连义是半个月后回来的,回来后就立即来了郑家,要带郑之南去滑雪。   半年不见,都拔高了不少,不论是郑裕,还是周连义,以及郑之南,看着已经快要褪去少年之姿,有了青年的姿态。   郑娘子本来就对周连义这小公子有好感,加上郑之南马上就要去相看了,也不想他这个时候觉得他们关着他,不让他出门,就爽快的应下了,只是让郑之南带着郑裕一起。   看似是一起,其实就是让郑裕看着郑之南,免得出了什么岔子。   周连义上午才回来,中午吃了饭就带着书童跑了过来,根本不知道郑之南要结契兄弟的事儿,兴冲冲的带着郑之南就往外跑,根本不等郑裕。   郑裕是个胖子,气喘吁吁的跟在他们后面跑。   周连义拽着郑之南,回头看到郑裕哈着热气苦哈哈的追着他们,笑着对郑之南说:“我们别等他,快点去!免得去晚了,越发的冷。”   郑之南身上穿得是新做的棉袄,外面套着秋天买的那套新衣服,怕他冻烂了手,郑娘子特意给他做了个棉筒,套着手,棉靴也是新的,特别暖和,虽然不及郑裕的布料好,可也是难得的能穿得出门的好衣服了。   这一身穿在郑之南身上清清爽爽,衬得他越发清秀,不知道是不是太冷的缘故,郑之南鼻头和脸蛋还有嘴唇都红红的,像是擦了胭脂似的,带着一抹并不阴柔的艳丽,好看的像一幅画。   要不是冰河上人多,周连义都想把郑之南抱在怀里好好亲热一番。   他的之南越来越好看了。   周连义想把郑之南领回自己家,每天什么都不让他做,就和他待一处。   等郑裕赶到的时候,看到周连义拽着郑之南的胳膊,走过去就分开两人,瞪了一眼郑之南转身对周连义还算客气地说:“你不要跟我哥拉拉扯扯的,他开了春就要去别人家与那人结为契兄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与周公子勾肩搭背了。”   听到这话,周连义一脸呆滞,眼睛不由睁圆了看向对面神情平平的郑之南。   “什么?” 第227章   郑之南双手套在袖筒里,打量着周连义。   周连义见郑之南不说话, 不由想走近他拉住他的胳膊问清楚。   郑裕站在两人中间像一块大石头一样堵着周连义, 本来要说什么, 却一把被周连义给推开了。   书童看到周连义的眼神, 立即假装去扶一屁股坐在冰河上的郑裕,实则是将他牵制住,给周连义制造时间。   周连义趁着这个功夫, 立即拉住郑之南的手往另一边跑。   所跑的方向正是他们从前爱去的那座山上。   不过这次他们没有跑上山,下了雪,不太好上,周连义带着郑之南躲在了两块大石头的后面。   两人都跑的气喘吁吁, 周连义紧紧握住郑之南手,两人彼此对视。   周连义一把将郑之南拉进了怀里。   他说:“是不是你母亲的主意。”其实不用问就猜得到,哪里有好端端的男孩子被送去跟人结契兄弟, 虽然大家见到契兄弟的存在不觉得奇怪,可对于一些家庭来说, 明明不缺那几个钱, 孩子也不是喜欢男孩子,真的没必要去这么做。   郑之南靠在周连义的肩头, 轻轻嗯了一声, 这一声很淡,就像是已经尘埃落定, 不会有什么变化, 他注定是要被送到那样的地方, 和那样的人生活。   郑之南的性格一直很柔软,所以听到这一声嗯,周连义只觉得心痛不已。   他紧紧抱住郑之南说:“我去跟我母亲说,将你带回我家!”   郑之南说:“怎么带。”   周连义松开郑之南,两只手都握住他的手说:“与我结为契兄弟可好?”   郑之南看着周连义,心里只觉得这人读书读傻了。   周家这样的书香门第,如何会让孩子不走正经的娶妻生子之路,而是去与男子结为契兄弟,何况据郑之南所知,周连义是要走科举之路的,周家必不会让儿子的名声有任何的污点。   所以说,十七八岁的男孩总是太过天真。   就算是早熟的古代少年,也依旧脱不掉那层单纯和天真。   郑之南虽然心里知道这个举动并不会改变什么,但他知道现在自己也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如果原主喜欢周连义,这个时候一定是非常开心的,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那样点头应允。   他露出欣喜的神情,看着周连义,眼睛像是天上最明亮的星辰,问周连义说:“真的吗?真的可以吗?”之前平静暗淡的眼眸瞬间被点亮。   “我娘最疼我,我去和她说,如果娘不同意,就找爷爷奶奶。”   郑之南紧紧握住周连义的手说:“可我半个月后就要和那个女人去姚家庄了。”那个女人指的是郑娘子,在人前需要叫母亲,不然就是不孝,但在周连义面前,郑之南知道,自己不用这样做。   周连义说:“我一会儿回去就和母亲说!”   那天周连义和郑之南躲在大石头下面说了好一会儿的话,周连义为了让郑之南放松情绪,把自己在学堂里发生的趣事一一告诉了他。   待了大半个时辰,两人的手脚都冻得发麻才从里面出来。   郑裕差点就要回去叫郑娘子,就看到两人一前一后平静地来到了冰河。   郑裕走过去问郑之南:“你跑哪里去了,小心我告诉娘,让娘抽你!”   郑之南说:“许久没有和周公子见面,我们说说话,有什么不可以的吗?”   的确没有什么不可以,如果郑裕说不可以,那他这见天还老和自己的朋友见面,算怎么会是,这话他站不住脚。   只好张张嘴,忍下了这口气,然后怒视周连义说:“你别仗着你有个书童就了不起,把你告到族长那里,也会说你们周家的不是!”郑裕也就是虚张声势,就算他敢去告族长,郑娘子知道了也会拦着他,打他一顿就是轻的。   周连义最是不喜这对母子,不论是郑娘子还是郑裕,所以郑裕张牙舞爪的时候,周连义看都未看他一眼。   只让书童拿来雪橇,要推着郑之南在冰河上玩。   他让郑之南坐在上面说:“夏天答应你的,陪你滑冰。”   郑之南坐在上面,头上戴着周连义取下来给他戴的皮帽,因为穿得厚,除了手脚因为血气不足有些冰凉外,并不觉得冻得受不了。   郑裕比郑之南小那么多,正是贪玩的年纪,虽然说是郑娘子派他来看着郑之南的,但是冰河就这么大,两人已经玩起来的,他肯定也就放松了,去找自己的朋友玩。   郑之南坐了一会儿后,为了活动手脚,改让周连义坐在雪橇上,他推着周连义在冰河上跑。   玩了大概一个时辰才分道扬镳。   周连义带着书童回到家,果然如答应郑之南的那样,和母亲说起了要和郑之南结为契兄弟的事情。   周母听完,心里大为震惊,她从不知晓儿子竟然有这样的念头,虽然心里震惊,但面上并没有给儿子难堪,甚至也没有直接拒绝。   她去年夏天就已经暗暗相看了几位适龄优秀,门当户对的姑娘,但是因为老爷觉得现在学业为主,应先参加完科举,有了功名之后再挑选儿媳妇,便作罢了。   没想到她这边才不再纠结儿子的婚事,儿子竟给他送了这么一个惊雷。   但周母何其聪慧,怎会在这个档口直接拒绝儿子的要求。   她安抚住儿子,没有应下,直说与他父亲商量一下,这件事关乎你的婚姻大事,她一个人是不能决定的。   周连义毕竟经事不多,看到母亲神情柔和,便以为这事儿并不难办。   周母平静的吃完了晚餐,晚上歇息后,躺在床上与周老爷说了此事。   周老爷比起周母要不悦的多,他一直对儿子管束严格,觉得儿子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是醉心课业,竟然忽然跟他说了还这么一件事,怎么不叫他震怒。   周母则考虑的比较多,安抚了周老爷后,两人想出了不让儿子太难过的办法。   到了第二日,周连义被叫到了父亲的书房。   周连义知道父亲这一关不好过,所以看到父亲脸上神情淡淡,并不支持他,他都想象得到。   “你母亲昨夜与我说了你的事情。”   周连义垂着首听着周老爷的话。   “我原本是要直接拒绝这件事,但你母亲多方劝我,你也知道,我们周家,世代耕读,最重名声,结契兄弟这样的事情,是从未有过的。”   “父亲……”周连义有些不安。   “我可以答应你,但有条件。”   “父亲请说。”周连义抬眸看向周老爷。   周老爷转身背对着周连义说:“明日收拾东西前往京城。”   周连义说:“不是说过了年之后再启程去京城参加秋闱?”   “这件事若是被你爷爷知道,你当你还能站在这里和我商量什么会后去京城?”周老爷用为你遮掩和考虑,才出此下策。   周连义一番考量,爷爷虽然疼他,可在学业方面,和父亲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是更加的严厉。   当时冲动之下直接去和母亲说契兄弟的事情,其实这个时候说并不是良机,若是被爷爷知道,大概会非常生气,但是一想到半个月后,郑之南就要被带到姚家庄,周连义根本没办法考虑其他。   所以现在周父跟周连义说了这件事后,周连义便没有什么怀疑的。   不怀疑还有一层原因是他对父亲和母亲一直是信任有加的,在这件事之前,只要是答应他的事情,都会一一兑现。   “好,明日就启程前往京城,只是之南哪里……”   周父语气平稳地说:“我们会帮你把他安排妥当,等你会试传来好消息,没准我们还会差人将他也送到京城。”   听到父亲的应承,周连义彻底松了口气。   周连义是今秋参加的乡试,顺利考得秀才,这事儿村里都是知晓的,那天周家二老还在村里摆了宴席庆祝。   现在周连义在村里走动,旁人见了,也得叫一声周秀才了,虽然他并不在意。   同龄人也没有身份有别这样的念头,大多数还是嘻嘻哈哈的,不然郑裕也不敢对着周连义横眉冷眼,他也就敢背着郑娘子这么干。   为了郑之南,周连义从书房里出来就开始收拾东西。   他原本是想去见一见郑之南,和郑之南说这件事,但周母特意交代书童去通知,让他专心整理书籍,免得让父亲看到,改了主意。   周母周父两人唱双簧,就这么把周连义哄上了早就准备好的马车,一共两辆马车,除了丫鬟外,十几个人跟着,浩浩荡荡的直接从老家出发,到了镇子上后又添加了一些用品衣物,还有管家早就准备好的箱笼。   待周连义离开后,周母就直接将周连义的书童关进了柴房。 第228章   周母知道儿子认识了一个村里的孩子,似乎玩的还算可以, 但是一年她也就带孩子回来两次, 一次是夏天, 一次是冬天, 只不过一年见这两回而已,她怎么都没有想到,一年里就见这两回, 也能见出来祸事。   儿子天资聪颖,若不是他们拘着,早就能考上秀才,只是不想他那么快获得殊荣, 骄傲自满,因此才让他今年秋季参加乡试。   若是早一年参加,直接送往京城他舅舅家备考会试, 是否就没有这档子事?   周母从未见过那男孩,只觉得是儿子鬼迷心窍, 不然怎会这么冲动, 直接跑来跟他说要与男孩结为契兄弟。   像他们这样的人家,结为契兄弟是万不能做的, 只有娶不到媳妇, 甚至没有体统的人才会找男人过日子。   他们就算允许儿子收用一个男人,也该先娶正室之后, 那样不管他是否要纳妾还是养男宠, 都可以悄悄地来。   结契兄弟在民间可是与对方结为夫妻无二致, 虽说也有结为契兄弟的二人后来分别娶妻生子,两人就真的是兄弟般的生活着,但那是民间的做法,像他们这样的人家是不可能允许发生这样荒唐的事情。   等他会试结束,有了功名,站在另一个台阶上,或许就会庆幸,他们们没有为他做这件事。   送走儿子后,周母将书童关在柴房,也不是要让他自生自灭,不过是问更多详情,同时惩罚这个什么事情都帮他的少爷瞒着的家伙,叫他知道,有些事情不是少爷不让说,就真的不能与他们说。   若不是孩子信任他们,这事儿还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   将书童打了一顿后,问了许多细枝末节,周母头疼了好几天。   过了年,周家夫妇就立即回了镇上。   他们没有刻意去为难郑之南,因为他们已经调查的很清楚,这男孩过不了多久就要去相看未来的夫家,根本不用他们做什么手脚,他们也不屑为了这么一个人做手脚,顶多会在儿子面前遮掩一下这件事。   毕竟没有他们从旁介入,那男孩也应该会与其他人结为契兄弟。   周连义回家的那天晚上,郑之南躺在床上,想着事情。   他其实挺好奇周连义回去后会有什么出乎他意料的剧情发展。   而他意料之中的发展,有两种,一,周家不同意,把他拘了起来,二是周家同意,愿意让他去周家当书童,但不会结为契兄弟。   出乎意料的就只能看事情发展了。   第二天,村里人都在说周家那个考了秀才的周公子连夜赶往京城,听说要去京城舅家过年,顺便备考来年的秋闱。   还好扶风镇离京城快马加鞭不过三五日的路程。   郑之南把手上快要掉的痂揭掉,看着新生的比其他皮肤看起来要粉一点的部位,用冷水洗了洗手。   离去姚家庄还要五天的时间,他差不多可以行动了。   周连义是不用考虑了。   或许周连义只是身不由己,被动的被带离了郑家村,但原主不知真相的话一定是失望伤心的。   原主需要伤心和失望来缓冲,他则不需要,因为他完全猜测的出来。   其实这个结果并不奇怪,书香门第,最重礼仪教养,怎会允许寄予厚望的孩子去与其他男孩结为契兄弟。   这本来就不是即将准备会试的周连义应该考虑的。   他家里一定很愤怒吧。   希望周家夫妇能够明白,这种事儿,别找他这个小村民的麻烦,。   聪明人应该都不会为了以绝后患就让他死吧?   应该不会。   不然周连义也不会养得还行。   暂时把周家的事儿放一边,郑之南专心思索姚家庄的事儿。   他根本不考虑和郑娘子去姚家庄。   从郑裕那里知道那人很看重外貌,连肤色稍微黑了点就直接不见了。   所以他会让自己失去见对方的资格。   这样的话,或许连去和人结为契兄弟的资格都没有了,直接以绝后患,然后因为自己的身体原因,郑娘子也不用为他考虑娶妻生子,男人看不上他,女人更看不上他,郑娘子这层顾虑和压力就直接没有了,就算当恶人,被戳脊梁骨久了,也会有所顾虑不敢过分。   不过呢,他要是出了事儿,提分家的话,不想有负担的郑家夫妇大概会比较爽快的答应,毕竟没了利用价值。   郑之南比较简单粗暴,只有成了废物,才会被郑家夫妇舍弃。   因此,他要做的就是在忙事情的时候出点意外。   比起被当成货物论斤卖,当然是把自己搞“废”更合他心意。   原本冬天,还马上就过年了,家里没什么事儿干了,但是冬天费柴,刚好家里的柴快用完了,这几天太阳很好,去山上砍点枯树枝,正合适,免得快过年的时候,没柴了。   郑之南计算着呢,所以吃过早饭,和郑娘子还有郑北说木柴的事儿。   木柴这个活计,一直是郑之南在做,他这段时间手受伤,这事儿就暂时没做了,现在他手好了,要去上山砍柴,郑娘子和郑北也没有多想。   只是郑娘子怕越是临近去姚家庄,越是要出点什么事儿,比如说郑之南心里不愿意,只是没表达出来,借此机会想逃走。   因此郑娘子让窝在家里的郑裕也跟着去,没让他去帮郑之南干活,就是说去山上看看,没准能捉个兔子回来,实则是监督郑之南,别让他跑了。   若是敢跑一定要第一时间赶回来,他们就叫人去抓他回来,在郑娘子和郑北的眼里,郑之南身体素质并不怎么样,他们找点壮丁去抓,脚程一定跑得过郑之南的。   所以只要有个人看着就行。   郑之南能看出来郑娘子的那点小心思,并没有拒绝,郑裕跟上,对他来说是好事儿。   郑之南背着大背篓,拿着砍刀往外走。   郑裕拎着零嘴包跟在郑之南的身后,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在后面发牢骚。   到了山脚下,郑裕说:“我才不抓兔子,你砍完柴了抓。”   郑之南离了郑娘子的视线就不怎么搭理郑裕,郑裕就是个蠢货,随便几句话就能把他激怒。   他现在就在酝酿郑裕的怒气。   到时候让郑裕对他动手,他再顺势摔下去,完美。   因为担心摔倒滚几圈,身体条件反射会做出保护措施,郑之南准备先把自己的腿骨敲断,然后再去激怒郑裕,等郑裕推搡他的时候再顺势滚下去。   走到了半山腰,郑之南开始砍枯树。   郑裕坐在附近的石头上吃着零嘴,百无聊赖的看着周围的风景,其实郑娘子让他来,他是不愿意的,但是又不好违逆母亲的意思,他是带着气来的。   郑之南不惹他就罢了,若是招惹他,他是必定会失去理智冲过去跟郑之南厮打起来。   郑裕本身就长得壮,现在个子也拔高了,越发的不把郑之南放在眼里。   但他也知道,不能随便和郑之南打架,更不能把他那张脸给弄花了,郑之南现在就是个财神爷,得供着。   心里这样想,可当失去理智的时候就不会这么理智了。   等把柴砍得差不多了,在郑之南有意离开距离后,他和郑裕相差大概有个六七十米,郑裕只要保证能看到郑之南就行,他还挺不乐意和郑之南挨得太紧,所以郑之南用砍刀的背面敲向自己的腿骨时,他对此一无所知。   然而郑裕一无所知,不代表其他人也一无所知。   凌崇本来是从山顶上下来准备从小路回去,结果可能是对方太专心打量自己的腿,没有像上次那样注意到他,就这么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咬着牙敲向了自己的腿骨。   凌崇往大树下站了站,只露出一只眼去看这家伙。   为什么要敲断自己的腿骨?   敲完了竟然忍着疼把脸上的汗擦了擦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凌崇想起来几次见到这个家伙,和从别人嘴里知道的完全是两个人。   别人对他的评价明明是呆笨瘦削不受待见没有存在感的长子,独自一人的时候却眼神慧黠悠然自得,将一直欺辱自己的继弟耍得团团转。   凌崇这半年来,总是不自觉的注意这个有两张面孔的少年,看着他越发灵动的眉眼,看着他在被欺负后不动声色的反击。   看着他在人前恢复老实本分不敢违抗父母之命的茫然神情。   真是想不注意都不行。   凌崇看着忍着痛装作若无其事的少年慢慢站起来对几丈开外的郑裕说:“我砍完了,走吧。”面色平静的就像自己的骨头根本没有断一样。   郑裕扔了瓜子壳站起来皱着眉头对郑之南说:“不是说了,砍完了抓只兔子吗?娘想吃兔子肉。”   根本没发现有人躲在一旁看着这一幕的郑之南神色淡淡地说:“母亲让你抓,不是我,你不抓就下山吧。” 第229章   郑裕冲到郑之南面前,指着郑之南的鼻子说:“你别以为上次母亲教训了我, 这次我就不敢收拾你!”郑裕比郑之南壮许多, 虽然个头还跟郑之南差了些许, 但力气他自认为绝不输郑之南。   郑之南照例不鸟郑裕, 闷头越过郑裕往山下走,虽然走的跌跌撞撞,但伪装成了是山路颠簸, 才走的有些不稳,其实是腿被敲断后开始肿起,疼痛感也在迅速增加,从而影响了走路的步伐。   郑裕最恨改变后的郑之南无视他, 他毕竟年纪尚小,定力不足,追在郑之南身后, 拉住他的手腕,不让郑之南下山。   “我说了, 要抓了兔子再回去, 爹不是说你抓兔子挺厉害的吗?”   郑之南回头看向郑裕说:“母亲让你抓,不是让我, 你管爹说我厉害不厉害, 和你也没什么关系。”   郑裕紧紧握住郑之南的手,仿佛要把他的手给折断似的。   “今天不抓兔子, 你就别想回去了!”郑裕受不了这种与日俱增的落差感, 他每次想起来从前的郑之南, 再看现在的郑之南就觉得一肚子火。   而这股火还不能发出来。   他其实自己也在天人交战,一边是母亲交代过,不许再这个档口招惹郑之南,一边是忍不下这口气。   他在心里想,只要不把他的脸弄伤,应该就没事儿吧?   所以郑裕一点点的放开心中的枷锁,松开手,一拳打在郑之南的肚子上。   郑之南其实完全可以躲开这一拳,但他没有。   他怎么会去躲开这一拳呢?   躲开了,腿骨骨折可怎么解释?   所以他被打的卷缩起身体跪伏在地上,背上的背篓掉在一旁,手里的砍刀也从手中滑落。   其实这一拳头打在身上挺结实的,所以疼痛感还是很强烈的。   郑裕打完这一拳问郑之南说:“现在能抓了吗?”以为可以用拳头让郑之南屈服。   郑之南忍着疼,额角冒着汗说:“要抓你自己抓,我——不——抓!”一脸的倔强。   他就是在激怒郑裕,生怕刺激的不够很,说完还瞪向郑裕。   郑裕看到郑之南的神情,血液只往脑门上冲,到这个时候他还在想,不能打脸不能打脸,然后一脚踹向了郑之南的肚子。   本来就是个斜坡,躺在地上的郑之南被这么一踹,顺势翻身往下滚。   本来他已经预演过翻滚时的画面,也准备控制下速度,稍微撞几下就行了,但他低估了郑裕这一脚,这一脚仿佛有魔力,让他滚动的速度越来越快,根本无法控制住。   这山上本来就许多树木和石头,郑之南只觉得在翻滚中撞到了石头,头疼欲裂,脸也火辣辣的疼,应该是剐蹭到了地上的枯枝。   天旋地转,只撞的郑之南眼发黑,最终身体撞在了一棵大树根上才停下来,虽然停了下来,但他已经因为这一阵剧烈的磕绊昏了过去。   郑之南在昏迷之前想,看来“天”要他撞得狠一点,就算他想控制,也控制不了。   既然如此,那就彻底的不管了,看看醒来后会是个什么样子。   反正脸上肯定也有伤,加上腿还有撞到的头,姚家庄是去不了了。   郑娘子和郑北的计划泡汤,什么都鸡飞蛋打,还得照顾断了腿的“废物”一定气炸了吧?   想到这里,郑之南昏的还算开心。   郑裕瞪大眼睛看着砸在树上才终于停下来的郑之南,他瞬时冒了一身白毛汗,脑海里不是郑之南会不会死了,而是要被爹和娘打死了。   然后便迅速跑到郑之南昏倒的地方,扒开他的身体就看到了那张脸,他吓得迅速又把他推回去,假装什么都没看到。   周围很安静,他听到自己的心砰砰砰狂跳,然后便狂奔向家跑。   等郑裕离开后,凌崇才离开,他知道这家伙古灵精怪,主意极多,看到他自己敲断腿骨,便知道这又是有了新的计谋,虽然有些许担忧,但最终没有站出来帮他。   此时郑裕离开,郑之南昏倒,他才走出来,来到郑之南身边,探了探他的鼻息,又摸了摸他的脉搏,确定没有大碍,又看了看他肿的跟发面馒头一样的小腿,摇了摇头把他按照刚刚郑裕看到的样子摆好,默默离开。   既然他能连自己的腿骨都敲断,一定是有什么事情必须完成。   他有他的筹谋,他贸然插手,兴许会让他的计划出现意外也未可知,这般想的凌崇躲到了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准备等有人过来将他救走后再离开,若是无人来救,他便再抱他离开。   当郑娘子和郑北闻讯而来,的确是气炸了,他们两个都怨毒的看着郑裕,因为随行的还有其他人以及请来的大夫,两人压着火气没有对郑裕发脾气,连忙让大夫看看有没有伤到哪里,严不严重。   大夫将人翻开,郑娘子看到郑之南血淋淋的脸,倒抽了一口凉气。   心里只有一句话:完了。   姚家庄之行彻底的完了。   如果只是断胳膊断腿,郑娘子倒是觉得还能糊弄过去,毕竟越看,继子这张脸也足以让对方满意的。   但现在这张脸上血淋淋的,应该是翻滚的过程中被尖锐之物划破了。   这脸破了,就什么都不可能了。   郑娘子怒火中烧,回去的路上整张脸都是青的,郑裕跟在郑娘子身边,根本不敢去看父亲的脸。   郑娘子落后前面几人,和郑裕走在后面。   郑裕忐忑地对郑娘子说:“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就是踹了他一脚,没想到他那么不经踹。”   话音刚落,郑娘子就抬手给了郑裕一巴掌。   这一巴掌结结实实,是郑裕长这么大,第一次挨巴掌,整个人都是懵的。   但是他也知道,当看到郑之南那张脸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事儿爹和娘绝对不会轻易的绕过他。   财神爷不是财神爷了,成了包袱,娘和爹一定会很生气。   郑裕捂着脸说:“娘,我错了……我真的不是故意要把他弄成那样的。”   郑娘子打完后,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对他说,我带你去找你堂叔,让你堂叔送你去姚家庄你舅舅家。   “为什么?”   “你不去是想被你爹打死吗?现在就走!”郑娘子自己打归打,可不想看到儿子真的被郑北打的半死。   听到是为他着想,郑裕立即点头应下。   “好好!”郑裕其实也不敢回家,郑娘子要送他去舅舅家,他巴不得立刻就去。   郑娘子安排好了儿子,看着他坐上他堂叔的牛车前往姚家庄这才回到家。   昏迷不醒的郑之南躺在他自己屋子里那张床上,脸上敷了草药,骨折的地方绑了板子,头上的伤只是一个小口,也不深,清理了伤口后,涂了药膏就没什么大碍了。   待大夫处理完走到院子里,郑北连忙问大夫道:“大夫,他这脸严重吗?会留疤吗?”   “个人体质不同,留不留疤看命,兴许……兴许是要留的……”   旁边的郑娘子抿住了嘴,把诊费给了大夫后将人送出去。   郑北仍然站在院子里,满脑子都是到手的钱就这么从手中飞走了。   他阴沉着脸问郑娘子说:“那逆子呢?”   郑娘子说:“事已至此,你收拾他又有何用,他已经废了,你要咱们的儿子也废掉吗?”   郑北说:“这逆子如此不听话,长此以往,还得了?今天必定要好好教训他一顿,叫他长长记性,你把他藏在哪里了,叫他给我滚出来!”说着,郑北已经拿起了棍子。   郑娘子也气郑裕,打一巴掌虽然出了一部分气,可她没有昏了头,真要把儿子打的下不来床,也知道郑北一定比自己还气,便立即托儿子堂叔将他送到了娘家躲躲,等掌柜的过了气头,再将他接回来。   “不用找了,我知道你这会儿气极了,怕你做出来什么后悔的事情,让弟弟送他去了我娘家。”   郑北听完,凶狠的将木棍扔在地上,指着郑娘子说:“都是你教的好儿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就不该叫他跟在之南身后捣乱,若是没有他在后面捣乱,这会儿他怎么会一身伤的躺在床上”姚家庄的赵家已是无望,那厚厚的聘礼也成了空。   钱还没到手的时候,郑北就已经开始合计这笔钱要如何花销,买良田,盖大屋,再置办一辆牛车,留些余钱在手里,以后的日子岂不是美哉。   但现在因为郑裕的混账,他的美梦破了。   郑娘子说:“赵家是不用想了,但未必其他人就不能去见了,总归是能有些用的,你看那凌崇,平日里独来独往,年岁看着也大了,但这么久以来都没哪家姑娘看得上他,都说他凶神恶煞,以后定是三天两头打媳妇,孤身到现在,他娶不到媳妇,兴许可以和他商量一下,让他与我们大兄结为契兄弟,凌崇虽然独来独往,可打猎是一把好手,一定攒了不少银钱,有钱无处使,这个时候不就派上了用处?”郑娘子会这么说,不过是想安抚一下郑北,但说着说着,竟也觉得这主意不错,似乎可以试一试。   郑北说:“那凌崇不过是一个打猎的,再有钱,还能比赵家有钱?”这落差让郑北无法适应,皱着眉头拿起旱烟点燃抽了一口。   郑娘子说:“大兄烂了脸还断了腿,头又伤了,醒不醒的过来是一说,就算醒过来了,还能顶上一个壮丁?他这身体定是不中用的,不然也不会被郑裕推了一把就摔成这样,不给他找个能干的,以后吃喝都是问题,难不成你想养他一辈子?你若是想养他一辈子,我便带这郑裕在我娘家过后半辈子算了,你且与你这好儿子一起过日子吧。”意思是,能给他找个人家,不用他们养他找个废物后半辈子就不错了,还和人家赵家比什么钱不钱的,意思意思收一部分就成,反正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被郑娘子这么一说,郑北也觉得,的确是这个理。   大儿子实在是不中用的很,光看着都单薄,现在伤了腿,没准是要瘸腿的,脸也给划破了,不论是契兄弟和媳妇都难找,若是那凌崇愿意,的确是一件好事。   他是不可能养这个儿子一辈子的。   现在已经不是他们挑拣的时候,能被人看上就不错了。   那凌崇若是不愿意,也不知道这十里八村,还能找到谁来接下这个儿子。   若是找不到,只能在儿子能下地后就开始与他分家,各过各的,免得耽误了小儿子未来的婚事。   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孩子久病也无慈父啊。   郑之南大概怎么都没想到,他其实只差一步就能与郑家这一家三口分家,然而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某个人看到了,并对他产生了兴趣。   因此当郑娘子托媒人找到凌崇说契兄弟的事情后,便没什么犹豫的就答应了。   不知道是不是天意如此,郑之南昏迷了整整五天,除了能喂些汤水,其他的都喂不进去。   就算这样,郑娘子也不管能不能醒来,先托了媒人去说契兄弟事情,竟没想到会如此顺利,生怕凌崇改了主意,立即就将郑之南的生辰八字交给凌崇,然后收了聘金。   聘金虽然不如赵家丰厚,可也和普通人家嫁娶的聘金无甚差别,不仅如此,还送了两张兽皮,该有的其他聘礼物件竟都凑齐了。   既然这些都办妥了,凌崇便提了第一个意见。   “听闻他一直在昏迷中没有醒过来,实不相瞒,我懂一些医术,没准能够将他调理好。”为什么昏迷,凌崇也纳闷,之前看伤势和身体的情况,并无生命危险,为什么这么久都没醒过来,让他也不仅开始心生担忧。   正是担忧的时候,郑家托人来说媒,他一怔,脑海里便涌现了那人慧黠的神情,鬼使神差的答应了。   他在心里告诉自己,因为担忧他的身体,知道他父母的狠心,既然来寻他,想结契兄弟,定是不想再养这个对于他们来说是累赘的儿子。   关于村子里前几日说郑家的大儿子将要与姚家庄的某个年过半百的人结为契兄弟的事情,他略有耳闻。   结合这个消息,在想想那日他在山上做的举动,凌崇便已经知晓,这家伙大概是不想被父母当成货物送到那姚家庄赵家,才对自己如此狠心,亲手敲断腿骨,激怒郑裕,从而逃脱进入赵家的命运。   只是他大概怎么都没想到自己最终会伤的这么重,竟然五天了还没醒过来。   郑娘子不敢正视说话冷冰冰的凌崇,她原本是想和凌崇说等大兄醒来后就立即操办婚事,却没想到对方在走完了一切流程后竟要主动承担调理大兄的担子。   立即客气地说:“其实并不是什么大病,兴许过两天便能醒来,倒是……”倒是再送过来也不迟。   “我独门独户,照顾人方便一些,马上就要过年了,到时候你们家还要招待亲戚,怎么也不及我孤身来的方便。”虽然与郑家结了亲,凌崇也没有多恭敬客气,仍旧是用“你们家”来称呼郑家。   郑娘子对于凌崇的强硬冰冷并无愤懑,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凌崇的性格一直都是这样子,待人疏离,冷冰冰的,所以在凌崇一再提起要接郑之南过去后,她便顺水推舟的同意了。   比起凌崇说是要调理郑之南的身体才要接郑之南去他那里,郑娘子觉得,大概是孤身太久,没有媳妇也没有契兄弟,这次终于有了愿意与他结亲的人家,莫不是也管不得是不是醒着昏着就要办事儿泻火。   这样想着,郑娘子回去便和郑北说了这件事。   的确马上就过年了,他们可没有时间照顾,万一没照顾到,人断了气,还得把东西原样还回去,与其留在家里成了隐患,还不如交给那急不可耐要人的凌崇,到时候人真的不行了,也是在他那里不行的,东西要还,也不用全部还,没准耍个无赖还能全部都不还了。   在交人之前,郑娘子与凌崇交代的很清楚,明说了若是到时候照顾不周,人不行了,那些东西也是不会换汇去的,假惺惺的让来接人的凌崇想清楚。   凌崇对于郑家夫妇的所作所为感到厌恶,冷硬的应下了后就将不过五六日便瘦削的仿佛只剩下一把骨头的郑之南接到了自己家中。   郑之南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昏迷中就被郑家给卖了。   他梦中已经梦到了自己成功分了家,开始独自生活。   然而当他醒过来却发现自己在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床,陌生的家具。   东西简单,却各个都比自家的东西好。   郑之南好几日没吃下过食物,都是喝的流食,就算睁开了眼,身上也没有什么力气。   脑子更像是变成了浆糊一样想不通许多事情。   满脑子只有一句话:这里是什么地方?   然后他就看到一个人端着一个碗向他走来。   因为饿了好多天,郑之南敏锐的嗅到了那应该是一碗肉粥。   这是凌崇将人接回来的第二日,大年三十,他煮了肉糜,方便消化,能够补充体力。   这几日都是清粥和肉糜交替着喂,脸色才比刚从郑家抱回来的时候好看一些。   之前是白的毫无血色,现在勉强有了一些红润的气息。   郑之南看到满脸络腮胡的凌崇,眼神里都是戒备。   他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在凌崇这里。   这个人他见得次数屈指可数。   见多了两次后,就直接如见到其他村民那样抛之脑后,不再注意。   没想到醒来就看到了这个人,怎叫他不惊异。   凌崇端着粥走到床头,把粥放在一旁,抱起郑之南,给他身后放上用兽皮制作成的两个枕头,让他靠坐在床上,面无表情地说:“你父亲母亲已经将你与我结为了契兄弟,从此以后就是我凌崇的人,不用奇怪为什么你会在这里。”一句话说的平白直接,让郑之南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这在他看来简直太魔幻了。   他前期做了那么多准备,以为可以分家了,却在昏迷中就被郑家夫妇给迅速卖了。   天啊。   这夫妇俩是有多丧心病狂?连个年都不让他过完?   郑之南声音虚弱地问凌崇道:“我昏迷了多久,今日是二十几?”   “大年三十,明日初一。”   郑之南闻言溢出了一声含有嘲讽的笑意,神情看着面前的墙壁,他不是在嘲讽凌崇。   凌崇也能看出来这一声笑并不是对自己,而是对那对丧尽天良的夫妇。   对于郑之南的情绪,凌崇没说话,而是端起肉糜对他说:“喝了吧,喝了才有力气。”   郑之南当然知道,只有吃饱了才有力气。   他绝不会就这么轻易的放过郑家夫妇,被人如此轻贱,他怎会咽下这口气。   等吃完了肉糜后,郑之南才正正经经的打量凌崇。   在他看来,这个凌崇就是个冤大头。   有谁会与一个还在昏迷中的人结为契兄弟,这万一醒不过来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他问凌崇说:“我昏迷不醒,你就这么不挑食?”他觉得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内情。   不然怎会有如此傻缺的人?有钱没地方使?   凌崇看一眼仿佛看穿一切的郑之南,没理他,起身出去了。   郑之南:…… 第230章   对于愿意当冤大头的凌崇, 郑之南看不透他,从言谈中也无法确定这个人的性格到底是怎么样的。   想到刚刚见到对方时说的那句话, 郑之南有些后悔这么冲动。   不应该那样和对方说话, 实在是大意了。   就算心里觉得对方是冤大头, 也不应该那么冷淡的说对方。   为了补救自己在对方眼里的形象, 郑之南决定一会儿再见到那个人, 一定要摆正态度, 好好说话。   摸不清的时候,自然是要用保护色把自己藏起来,这是最保险的办法。   就让他以为自己是个软弱胆小的人好了。   郑之南没注意过凌崇,自然也没有防备对方早就知道自己有两副面孔。   所以等凌崇收拾完东西,进来抱郑之南出去晒太阳的时候,发现这个家伙对着自己也用上了那副面孔。   那副纯善无辜的面孔。   当看到郑之南露出甜甜的笑容时,凌崇面上没有反应, 心里则溢出了一声笑。   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在郑娘子提出要郑之南与他结为契兄弟的时候鬼使神差的应下了。   他应该就是在期待等他醒过来, 会用哪张面孔对自己。   凌崇有预感, 未来的日子一定比现在有意思。   郑之南被凌崇有力的臂膀抱在怀里, 刚走出来就看到院子里放着的软榻, 上面铺了兽皮,兽皮是非常夸张的虎皮, 这虎皮要是拿去卖, 一定能卖个极好的价格, 这人竟然只是用来铺椅子。   这个椅子像是这段时间才赶工出来的, 比较新。   凌崇将郑之南轻轻的放在软榻上, 进屋拿了一块薄一点的兽皮拼成的毯子,盖在郑之南的身上说:“你的腿骨折了,晒晒太阳会好一些。”   郑之南垂眸捏着毯子的边缘说:“谢谢你。”   而凌崇只有一个念头,刚刚抱在怀里的重量实在是太轻了,之前昏迷不醒,进食不便,现在醒过来了,一定要好好调理一番,养得不说胖一点,最起码得摸起来有肉吧?   他对郑之南说:“中午想吃什么。”完全不去问郑之南要不要把他醒过来这件事告诉郑家。   郑之南看着凌崇说:“你决定吧,我吃什么都可以。”一脸的逆来顺受,乖的不行。   凌崇也没有一再要求郑之南必须说点爱吃的,点点头说:“好。”   等凌崇去厨房准备的时候,郑之南舒服的晒着太阳给凌崇贴了第一个标签。   “闷——”这人真的闷。   似乎不爱说话。   不说话怎么交流,不交流怎么获得更多信息?   这个世界到底是要讲一个怎样的故事?另一个主角是周连义还是已经和他开始过日子的凌崇?   虽然和凌崇算是得到村里认证的夫夫了,可是依照他以往的经验,就算结婚了,就算是生子文中的生孩子了也是可以分开的,而且周连义一看就是被父母给诓骗走的,被动渣其实是可以原谅的,只要有补救的办法。   所以郑之南不知道凌崇是最终的攻吗?   也无法下定论周连义就和他无缘了。   他有两条推测的剧情线,第一条就是和凌崇开始夫夫的农家生活,与郑家夫妇斗智斗勇,直到把他们都斗趴下。   第二条是凌崇忽然死了,然后周连义忽然回来了,开始周连义的追夫生活。   这些都是有可能的嘛。   所以,不确定让郑之南颇有些束手束脚。   且先混过这一年,等周连义参加完会试后再从长计议。   目前在不确定的时候就好好和凌崇过日子好了,如果凌崇是个家暴男,那他也不会客气,刚出了郑家的狼窝,又进了虎穴,他非得杀杀人泄愤不可。   现在就先装乖探虚实吧。   想到这里,郑之南越发庆幸自己的腿断了,不然没准等自己醒过来不久凌崇就要和他行房。   想到这里,郑之南下意识去摸了摸自己的脸。   他醒过来就觉得脸有些不舒服,但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思索就没在意,现在躺在院中晒着太阳,想完了事情就想起了这茬。   他用手一摸,摸到了一层软软的东西贴在自己的脸上,应该是药膏快干的触感。   凌崇挽起袖子准备去拿挂在房梁上的腊肉做菜,就看到郑之南在摸自己的脸,他语气平平地说:“不要碰,你的脸之前刮破了,我给你擦了药膏,敷几日好得快。”凌崇没有说敷几日淡疤,担心这个家伙为了逃避故意做伤害自己的事情,腿都可以狠心的敲断,脸肯定也不在乎有没有疤。   其实有没有疤,凌崇也不在意,他这么做,纯粹是不想让郑之南继续用伤害自己来达到目的。   郑之南看着凌崇放下手说:“谢谢你,你真好。”   凌崇看到他笑得腼腆,故意说了一句。   “已经是一家人了,不用这么客气。”   一句话把郑之南给噎到了。   看着走进去剁肉的凌崇,郑之南在心里腹诽。   “难怪年纪一大把还没有老婆孩子,估计根本没有人能看得上他。”   想到这,郑之南觉得,难不成是娶不到媳妇,所以准备碰碰运气从郑娘子那里买个回来,救活了就有了搭伙过日子的人,救不活也不缺那个钱,再不济还能去郑家把聘金讨回来。   这般想着,郑之南觉得,很有可能啊。   但接触下来呢,虽然就这么半天的时间,郑之南目前来说,感觉还不算差,这人应该是个话不多只闷头干活的类型。   外表看着粗狂凶狠了一些,不代表内心也粗暴可怕。   作为过来人的郑之南对于人不可貌相这句话可是深有体会,不能因为外貌看低任何一个人,也不会因为外貌而对任何一个人都另眼相待。   有的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有的人看着凶,但却有一颗宝石一般的心。   其实现在做饭尚早,但是郑之南其实没吃什么,过一会儿肯定是要饿的,不像之前只躺在床上也没消耗什么体力,现在醒了,动一动,说说话,慢慢的就要饿了。   所以凌崇在里面专心做饭,先炒肉,再焖饭,然后是两盘素菜,萝卜丝,大白菜。   考虑到郑之南的肠胃,凌崇把肉和菜都切的细细的,饭也没有闷的那么干,方便消化。   闻着饭菜的清香,郑之南安慰自己。   总比醒来还待在郑家吃不饱肚子强,虽然换了个地方,虽然已经和对方结为夫夫,日子过得还行就过,过不好就分道扬镳,不用慌。   顺其自然。   到了中午,饭菜都端上桌,他们就坐在院子里吃,冬日的太阳暖暖的,比在屋里暖和。   吃饭的时候,郑之南被凌崇小心翼翼的放在四方桌前的椅子上,等郑之南被安顿好后,他手放在桌子上对也坐下来的凌崇说:“怎么炒了这么多菜。”在郑家,每天最多两个菜,而且这些他都吃不上的,就是吃剩饭剩菜。   “平日都是这样吃的。”   闻言,为了表现的可怜一点,郑之南就只小心翼翼的吃面前的这晚饭。   凌崇看到郑之南一筷子的菜都不夹。   皱起眉头问郑之南说:“你怎么不吃菜?”   “我吃?”   “对。”   “呃……我在家都是不能上桌,也不能吃菜的。”   “那你平时都吃什么?”   “菜汤可以吃点,吃馒头的时候沾菜汤吃,吃饭的时候拌饭吃。”   凌崇知道郑之南在郑家的日子不好过,不然也不会被父母给说到五六十岁的老头子当暖床的。   村子里的人就算是要给儿子找男人,也是年纪相仿,两人可以扶持着过日子,哪儿有找年纪相差四十多的,这一看就是为了钱,父子之情也不顾了。   却没想到平日里的吃食也不给够,难怪那么瘦。   凌崇一脸寒霜地端起菜,一一给郑之南的碗里扒一些说:“以后我的就是你的,我吃什么,你吃什么,我穿什么你也穿什么。”绝不会叫你饿着或者冻着,简单粗暴。   说到这个,郑之南才想起来,身上的衣服早就换了,原以为是郑娘子看不下去,把他送过来之前给他又买了一套,现在看来,这应该是凌崇置办的吧?难怪比从前的那套还要暖和。   郑之南一脸感动的说:“真的吗?”语气里还有些不敢置信。   装怯弱,肯定要表达一下不敢置信,一脸坦然的接受了才奇怪咧。   凌崇本来还在生气郑家夫妇的所作所为,可是看到这个家伙行云流水的演技,忽然那股恼怒就被他那忐忑的模样给化解了。   心里好气又好笑,还有一丝疼惜。   在郑家的日子不好过,才让这小家伙对谁都戴上一副面具吧? 第231章   不用郑之南多说, 凌崇已经帮他找好了借口,所以他对于郑之南的两张面孔,一点都不抵触, 甚至还挺喜欢看他这样,除了喜欢之外,还有心疼, 毕竟如果是被父母疼爱着长大的孩子, 又怎么会用这样的面孔来伪装自己, 不过是为了自保。   “吃吧。”凌崇让郑之南别光顾着演,也要吃饭。   郑之南慢慢解释刚刚醒过来时自己的态度不是针对他,说:“刚刚我醒过来那会儿, 冷笑不是对你笑的……”   凌崇说:“我知道。”我对你这么好, 怎么也不可能是对我, 定是对那对狗男女失望了。   “我父亲……”   “你不用担忧我会去介意你刚刚的冷淡, 我知道的,他们能干出来这件事, 那些外面传得话, 大抵也有八分真, 你父亲和你继母对你很不好, 对吗?”   “嗯……”   “那你还想继续和他们来往吗?”   郑之南闻言立即摇摇头,露出厌恶的神情。   凌崇点头说:“好,那我们以后就不与他们来往, 如果他们来纠缠你, 我会帮你教训他们。”   郑之南看着凌崇这个只不过和他第一次正式见面, 第一次说上话的男人,心中唏嘘。   亲生父亲都不见得对他这么好,不过一个没见多少次面的男人竟如此坦诚相待。   郑之南对凌崇的印象越发的好。   虽然他知道这些都是作者塑造出来的人物,可接触后,就根本不会去思考什么纸片人,虚幻人,毕竟日夜相处,很多细节是书中不曾存在的,只有当事人能感觉到。   毕竟书中省略的事情,他这个生活在书中世界的人还真切的感受着。   郑之南看向凌崇,眼神认真地说:“谢谢你。”   凌崇没有在意,说:“吃吧,你太瘦了。”   郑之南露出笑容,眼睛眯在一起像弯弯的月牙,然后开始吃饭。   为了表达善意,郑之南还主动给凌崇夹了菜。   吃完后,凌崇说:“味道尚可吗?”   郑之南很捧场地说:“非常好吃!”像这样正儿八经坐下来很久没有感受过了,必须是非常好吃,虽然和他做的菜比起来,还是有些逊色的,逊色的地方主要体现在材料和作料上。   看到郑之南吃的满意,凌崇心中也很满意,让郑之南好好晒太阳,不要乱动。   郑之南半靠在软榻上,晒太阳到下午四点就回屋了,现在正是冬季,太阳一降落到半山腰,温暖的感觉就烟消云散,外面就会格外的冷。   但其实到了屋中也不见得有多热,郑之南本来想去坐在床上,但想到床上冰冷冷的就又裹紧了皮毯子,没有跟凌崇说要去被窝里。   待凌崇端了个烤炉走进来后,郑之南惊奇的发现凌崇竟然用的是炭,炭烧的不错,一点烟气都没有。   郑之南好奇地说:“这炭……”话说一半看向坐在他对面的凌崇。   凌崇说:“我自己在后山弄了一个烧炭的窑,不大,秋季的时候烧一些备在家里,尽够从冬天用到开春。”   郑之南听到凌崇自己在山上弄了个烧炭的窑,佩服之情油然而生,脸上也立即呈现出敬佩的神情看着凌崇。   他知道,男人嘛,肯定都喜欢看别人露出“你好厉害”的眼神,所以郑之南大大方方的表达自己的情绪。   然后才说自己的一点想法,他今天几次上厕所都是凌崇抱着他,给他脱裤子,扶着他解决的,说实话,方便的时候旁边有个人站着,真的很尴尬。   所以他想了个办法,今天在聊天的时候,他知道这个软榻是凌崇自己做的,就装作有些不好意思的对凌崇说:“凌大哥,你木工那么好,不知道可不可以帮我做一个座椅。”   “什么座椅?”今天是大年三十,凌崇没有出去打猎,家里该置备的年货和吃食很充足,这几日不出门都没关系。   郑之南把兽皮从腰那里拉到自己的肩膀上,和他说了具体的样式。   其实就是和一个椅子差不多,只是没有坐板,中间是空的,这样把便桶放在椅子下面,他不论是小便大便,都不用凌崇站在一旁守着,也免去了尴尬。   “方便的话就做一个,不方便的话就不麻烦了。”故意用诚惶诚恐的语气说话。   接触这一天下来,郑之南初步摸到了凌崇的性格,比较大方,这个大方不是说出手阔绰,而是说为人随性,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虽然话不多,但办事儿牢靠,看着粗狂,其实粗中有细。   他知道自己这个提议,凌崇多半不会拒绝。   大概是看自己没人疼没人爱,现在成了他的人,就有一种“既然是我的人了,我当然要好好待”的单纯想法。   果然如他所料,凌崇没有拒绝。   很爽快地应道说:“小事一桩,不麻烦,明天就能给你做出来,家柴房本来就储存着一些木材,做起来很简单。”   郑之南立即夸赞道:“凌大哥好厉害,感觉什么都会。”   或许是这会儿没什么事儿做,凌崇放了几块新碳后,给郑之南拿来几本话本说:“你看会儿书,我去外面一趟,有事叫我,我在外面听得到。”   因为不知道凌崇要做什么,郑之南也不好贸然询问,只是茫然的点点头看着他走出去。   不一会儿,郑之南似乎听到了削木头的声音。   难道这个家伙,已经在做椅子了?   行动力好快……   对于这种话不多就是干的人,郑之南一向都比较有好感,不论是现实的生活中还是工作中,他都比较喜欢这种类型的人,最讨厌那种光说不练,虚头巴脑的家伙。   虽然这个凌崇长得凶神恶煞,满脸胡子,不站在自己旁边还好,站在自己旁边就会衬得他黑黑的,看着应该有个三十来岁了吧?   认为凌崇有三十多岁的郑之南并不知道人家其实才二十多岁,只不过是因为胡子的缘故,才显得有些老成。   郑之南看着面前的炭炉,忽然又想到了自己睡觉的那张床,琢磨着,什么时候把这床拆了,盖一个炕,反正连着厨房,厨房在烧水,睡觉的床也会变得暖烘烘的,不论是晚上还是白天都不担心床上冰冰凉。   其实郑之南以前是不怕冷的,但因为这个世界原主的体质问题,夏天还好,冬季几乎手脚多没有热乎过,总觉得身上冷飕飕的。   看看自己枯瘦如柴的手腕,郑之南叹了口气,这才半个月,竟然都瘦成这样了,之前训练的成果全白搭了。   郑之南挺想和凌崇说盖个炕的事儿,他学设计的,对于房屋设计也略有涉猎,虽然不是专业的,但他向来喜欢把事情都学的全面一些,南北方的民间建筑,还有特色设计,他都有看过,所以对于如何盖一个炕,或者盖一座房子,他都能画出图纸,农村里平民百姓家不可能有纸,但口述,他也能给人讲清楚每一步,虽不是专业,但一通百通,难不倒他。   他能设计出这些他需要的东西,身边又有一个能干的人,其实很快就能盖好,只是吧,刚让人家给自己搞个便椅,完事儿又要人家拆床盖个暖烘烘的炕,炕可不是一天半天就能盖好的,大过年的,暂且先忍忍。   过两天年味稍去一些后,招待完了凌家的亲戚,再说也不迟。   分得清轻重的郑之南并没有提完一个要求又来一个,床上冷就冷吧,梦里什么都有。   不用梦里,晚上吃了丰盛的晚饭,郑之南躺在被烘烤的暖暖的被窝里,舒服的差点立即闭上眼睡过去,这家伙可真是够体贴的,被子还特意在他给自己擦洗身体的时候特意烘烤过,应该是抱到了炭炉旁边特意烤了烤,不然不会这么暖烘烘的。   因为家里只有这一张床,另外一个房间他没去,但就算有床,看那清冷劲儿,也应该是没住人,只是放放杂物。   所以对于晚上两人会睡在一起这事儿,郑之南表现了适当的羞涩就随他去了。   反正他觉得,已经搭伙过日子了,还那么讲究干什么。   何况他腿脚不舒服,旁边有个人在,上个厕所也方便。   郑之南舒舒服服的拥着被子对正在脱衣服的凌崇说:“谢谢你。”   凌崇终于忍不住轻轻笑出了声,他说:“你今天……嗯,粗略估计,对我说了五六次谢谢你。”   郑之南假装羞赧地垂眸,表现不好意思。   凌崇的眼睛很好看,这是郑之南注意到的,而且他还发现,这个人很高,看着看着,他就看到了那碍眼的大胡子,忽然就想到了一件事。   不论是小说中,还是电视剧里,不都是爱写爱演什么刮掉胡子其实不是粗汉子,而是俊公子吗?   该不会这招也适用于这个世界?   这样想着,郑之南定定的看着凌崇的胡子,陷入了沉思。 第232章   凌崇放好衣服,一扭头就看到郑之南在看着自己发呆, 不知道在想什么。   虽然眼睛是朝着自己的方向, 其实心思并不在自己身上,这一点凌崇还是看得到的。   他一转身, 那发散的眼神就收了回来,然后冲自己露出个淡淡的笑容, 缩到了被子里。   凌崇掀开被子躺进去,吹灭蜡烛说:“等过几天,镇上开集了,我拿兽皮请人给你做一件皮大衣,那个比棉袄暖和, 你怕冷吧。”这么瘦,身上肯定没有什么火力, 有时候递东西给他,不小心碰到就能感觉到那手有多冰凉。   郑之南闻言拒绝道:“不用了,棉袄就很好了,你的那些皮子得来不易,卖了换钱更划算, 我不用穿什么皮大衣。”   凌崇说:“没有什么得来不易,只要我想猎, 就能猎到。”   郑之南知道这话的意思, 哥不差皮, 也不差钱。   好的, 那就不继续客套了, 反正你这架势一看就是,这都是小意思,那我再继续客套,就不像是要一起过日子,生分。   “谢谢凌大哥。”   凌崇给郑之南压了压被角,让他早点睡。   在凌崇的眼里,郑之南比他小好多,有兄长想要爱护弟弟之情,也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在里面,虽然还称不上爱,可的确是已经把这个与他捆绑在一起的小人纳入到了自己的羽翼下。   既然已经认为是自己人了,他就会毫不吝啬的给他最好的,把他养得胖胖的。   等第二天醒来,郑之南发现自己的枕头下有个红纸包着的东西,打开一看,竟然是压岁钱,虽然不多,但放在郑家,可比郑娘子给郑裕的压岁钱多了足足三倍,在郑家,他可没收到过压岁钱。   拿着钱,看着空荡荡的另一边被窝,郑之南心里美滋滋的。   好久没见钱,这见了钱,心情自然是说不出的愉悦。   手里有钱心不慌。   特别是自己赚的钱,别人给的也是得看人脸色啊,既然脱离了郑家,等腿好了后,终于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其实昨天晚上他还挺忐忑的,怕自己刚醒过来凌崇就不顾他腿还在骨折强行那啥,毕竟老光棍了,终于有个同床的,难免心猿意马控制不住。   又不能确定是攻略人物,除了攻略人物以外的人,郑之南都不能保证其他人的人品是可靠的。   当然,有的攻略人物的人品也不咋样。   但他昨天晚上确实小瞧了凌崇,人家端正的很,除了帮他压压被子,什么都没干,所以,郑之南稍微有些惭愧,寻思着以后赚到钱了,好好补偿一下这个老光棍。   心里以为人家是老光棍的郑之南把钱装好,然后放到了桌子上,然后就看到凌崇抱了一个小箱子过来,一开始不知道这个小箱子是什么,等凌崇把小箱子放到桌子上,对他说:“这是家里的钱箱,以后就放你那里,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不用担心花光了。”说完,把钥匙放在了箱子上,一并推给了郑之南,大方豪爽的很。   郑之南直接惊了。   这男人得多粗枝大叶,刚结婚,就把认识不到几天的人当成了真正的家人,连钱箱都放他这里了。   脑子里在想什么呢?   凌崇想的很简单,因为知道郑之南曾经生活在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没人把他当回事的家中,所以,在他和郑之南结合后,想要快速给他建立起自信心和家庭地位。   怎样能让一个人迅速建立起觉得自己是被需要的,被看重的。   掌管家里的财政大权还能自由花销,自然是最快速的,其他就慢慢调整就可以了。   郑之南醒来后接二连三被凌崇不分你我的举动给弄的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进行下一步,但是他慢慢的也摸到了凌崇的性格。   认定了一个人,就全心全意的待他,所以他神情真挚地看着凌崇说:“这些钱都是你挣来的,还是由你自己掌管吧,我以后若是要花销,会自己赚来。”   凌崇说:“我有两把钥匙,你一把,我一把,我们既然已经是一起生活的亲人,何必那么生分。”   听到这话,郑之南已经确定,凌崇不是在跟他客套,是真的要他掌管家里的财政大权,他给衣服扣上扣子,半真半假地说:“你就不怕我乱花钱,然后给你花完了?”   “钱交给你,就是让你花的,花完了,我再赚就是了。”说完,不等郑之南多说什么,转身就走。   不过刚转身又扭头回来了,因为他还没帮郑之南穿裤子。   郑之南看向走过来的凌崇,故意用迟疑的语气说:“好吧……那我就暂时帮你保管,嗯——谢谢你的压岁钱。”答应掌管财政大权没有真的要拿着钱去乱花,但是凌崇既然已经让他来管了,他就接下这个事儿吧,反正肯定以后家里洗衣做饭估计也是他来做,等他好了,凌崇就应该不会再洗衣做饭了吧?那么倒时候去集市,采买的活儿应该也是他,与其到时候问凌崇要钱买东西,还不如自己拿着方便,不过除了家用,他不会私自用凌崇的钱买自己的私物。   凌崇嗯了一声,帮郑之南穿好裤子,还有袜子和棉靴,然后给穿着棉袄的他穿上自己的皮马甲。   这皮马甲穿在郑之南身上有些大,凌崇可是高郑之南一个头,块头也大,抱郑之南跟抱小鸡仔似的,轻轻松松,衣服自然也大上好几号。   郑之南被抱到了堂屋的桌子前说:“这段时间就麻烦你了,等我腿好了,就能分担家务和农活了。”   凌崇没说话,他正在回味郑之南刚刚说话的语气,软软的低低的,并没有刻意戴着面具说话的感觉,就是很寻常,颇有些让人心痒痒,只是看到郑之南微垂首时露出来的耳垂还有侧脸,有些心疼,太瘦了,还是多养养吧。   伤筋动骨一百天,有的是时间。   凌崇自顾自忙自己的,他虽然没回复郑之南,郑之南也没有特别在意他有没有回复,他都习惯凌崇闷葫芦的性格了。   说实话,留着胡子的凌崇根本无法让他将他放入攻略对象栏里,怎么说呢,这个胡子太显老了,他感觉他和凌崇站在一起不像夫夫,倒像父子。   但是呢,他看凌崇的鼻子眼睛还有上半边脸,怎么看都越发和电视剧里演的那种剧情很像。   看来得找个机会让凌崇把他那宝贝胡子给剃了才行。   如果真是个美男子,郑之南就放心多了,因为攻略人物就在自己身边的几率大啊,这样他就不用左右摇摆,无法分辨到底谁是谁。   吃早饭的时候,郑之南问凌崇说:“凌家的亲戚是初三过来还是初二?或者我们要去看望长辈吗?”   凌崇闻言,顿了顿,看向郑之南说:“我没有家人。”   郑之南之前没关注过凌崇,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家人,所以才会问一些比较随意的问题,以为凌崇和家里早分家独自生活,虽然独自生活,但过年还是要回去走动走动,竟没想到真是个老光棍。   为了圆过来,郑之南很自然地接道:“喔,以后我就是你的家人。”   凌崇看着郑之南,眼睛露出一丝笑意,给他夹了一块肥肥的鸡腿说:“好。”   郑之南也露出个傻乎乎的笑容回应。   你笑我也笑。   多说多错,少说少错,笑准没错。   凌崇给郑之南夹了鸡腿,郑之南也给凌崇夹了一鸡肉。   然后对他说:“新年快乐。”   凌崇说:“新年快乐?”   说完这句话,郑之南才想起来,这里是古代,没人时兴说新年快乐,都是万事如意,恭喜发财之类的。   郑之南立即说:“就是新的一年来了,要高高兴兴的。”   凌崇点点头说:“这个寓意不错。”虽然这句话在过年的时候听到,挺新鲜的。   郑之南看糊弄过去了,心里吁了口气,边吃边问道:“那凌大哥可有什么朋友要过来走动,或者招待?”   凌崇想了想说:“村西的顾大夫是我的救命恩人,每年过年,初二那天都会过去看望,不过这次因着你腿脚不便,不准备过去,他们会过来,顾大夫和顾夫人那天特意过来看过你,你腿上的板子他也重新给你调整过,还重新正了一次骨。”   听到最后一句,郑之南才寻思过来,郑家那俩贱人竟然没请人给他正骨……不然怎么可能需要重新正骨?   忽然就庆幸自己还好被凌崇给接收了,不然这腿长歪了他才醒过来,那可是得重新把腿打断,然后再接才行,断骨之痛当初咬牙忍着才下得去手,且因为不得不如此,还要在同一个地方经历第二次断骨之痛,他觉得自己不一定有当时的勇气。   还好还好。 第233章   因为初一没什么事儿,两人就一直在聊天喝茶, 主要是郑之南问的多, 凌崇不怎么说话,但是郑之南只要问他问题, 他就会回答,并不会不理不睬。   “你说顾大夫是你的救命恩人?”   “是。”   “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具体什么事我也不清楚, 我醒过来就在顾大夫的家里,据他说是在山上发现我的,身上有伤,头上也有,可能是头上的伤导致我在来到郑家庄之前的记忆都没了, 因为不知道是谁,家在哪里, 一边养伤一边给顾大夫帮忙,后来就慢慢在这里定居下来。”凌崇对郑之南知无不言。   这个桥段一看就有内情,郑之南先把这个点标记起来,然后用松了口气的神情说:“可能是被歹人所害,幸好无事, 多亏了顾大夫医者仁心。”   “嗯。”   郑之南端起茶杯随意地问凌崇道:“还不知道凌大哥年方几何?”   “二十六。”   然后郑之南就被茶水呛到了,拼命咳嗽, 就像是要把肺咳出来似的。   二十六?   怎么才二十六, 郑之南一直以为凌崇应该有个三十六……为此还叫人家老光棍。   嗯, 这胡子可真够加龄的。   郑之南在和凌崇的交流中慢慢感觉到凌崇十分的包容他。   不论他提什么要求和意见, 凌崇都会一一满足。   一开始郑之南寻思着是不是对方觉得比他大好多, 所以会不由自主的想要包容他,宠着他。   但他又深思熟虑了一番,觉得天上不会有这么掉馅饼的事情,这里面一定有自己不知道的内情。   他得谨慎一点,不能因为一个人表现出对他无条件的宠爱就以为这个人是无理由的,就算是无理由的,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得提高警惕,把他想成有理由有内情,不然到时候真的是有内情,岂不是毫无心理准备。   这样想的郑之南接过凌崇递过来的布巾擦了擦嘴。   凌崇看到郑之南的反应,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已经猜到是郑之南以为自己不像是二十六的吧,但也没说什么。   他留胡子是为了避免被小姑娘少寡妇们给骚扰,之前没留胡子的时候,竟然还有寡妇敲门,烦不胜烦,为了省事,也为了吓唬人,故意搞得十分粗犷可怖,待人也越来越冷淡。   当然,那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知道他真面目的人少,现在大多数人都对他停留在满脸络腮胡的模样。   胡子也确   给当时单身的他带来了便利。   郑之南擦完嘴本来想调侃一下凌崇,但觉得自己在凌崇的面前比较胆怯,问问题已经表达出了好奇,再姿态随意的去调侃是不是太俊了才弄成这样,岂不是和自己现在的形象出入太大,因此生生忍下了到口的:“是不是因为长得太俊,怕被骚扰。”   初二那天,顾大夫和顾夫人相携而来,还带着年货,是一些草药和一些腊味。   一进来顾夫人爽朗的笑声就传了进来。   “往常都是凌崇过年去我们那里做客,这次终于到我们来尝尝凌崇的厨艺了。   凌崇挽着袖子从厨房里走出来,端出茶水放到桌子上,还有一些瓜子和小果子。   看到院中晒太阳的郑之南,顾夫人立时和顾大夫一起走过去询问他的腿怎么样了。   郑之南坐直身体和两位长辈说话。   “多谢顾大夫,腿已经好多了,药也喝完了,身体恢复的还不错。”郑之南态度恭敬,眼神感激,毕竟没有顾大夫,他的腿可要遭大罪了。   顾大夫笑着摸摸胡子说:“那就好,那就好,多喝大骨汤,好的快些,这个时候正在愈合的阶段,切勿乱动,你好好躺着便好。”从前顾大夫就和夫人操心迟迟不肯娶媳妇的凌崇的婚事,如今他有了个知冷知热的人,不管是男是女,他们都不在意,能有人陪着便比什么都强。   初二一般是回娘家走亲戚,顾大夫的儿子陪着媳妇回了媳妇的娘家,顾大夫和顾夫人这才能抽空过来和凌崇还有郑之南一起吃茶聊天。   对于郑之南的家庭,顾大夫和顾夫人也略有耳闻,因此也没有多谈郑之南的父母什么的。   毕竟真的爱孩子,也不会在他还昏迷不醒的时候就着急把他脱手扔给别人,好在凌崇是个好孩子,而之南的病其实并不严重,主要是家里没照顾好,饮食不精心,整个人都太虚了,他看到郑之南的时候,完全没想到那腿竟然也没人给好好弄一弄,这样的父母,不来往也不稀奇。   他们不去多聊,是不想郑之南露出尴尬的神情。   对比顾大夫和顾夫人,郑之南与两位长辈相处的很好,另一边的郑家又是个什么光景呢?   郑娘子初二带着儿子与丈夫一起回了娘家,因为把郑之南送走,有了聘礼,手头就更宽裕了。   特意买了一支银簪子和一对缠丝儿银镯子,明亮的颜色,虽然比不得金饰,可像他们这样的家庭,有银饰就不错了,毕竟大多数人还在用木簪子之类的。   在娘家炫了一把,晚上回到家,一切都很平静,郑娘子也觉得很舒服,没有了碍眼的继子,怎能不舒服呢?   然而翌日有人和他们说看到凌崇院内的郑之南在晒太阳,已经从昏迷中醒了过来。   还调侃郑娘子和郑北,大儿子有没有回来给他们拜年。   想到郑之南既然已经醒了过来却没有过来跟他们拜年,郑娘子便有些不悦。   果然是个没良心的,家里白养了他那么多年,陪别人睡了,有了男人,就忘了自家的人。   为这事儿,郑娘子中午吃饭的时候特意和郑北念叨了几句。   “一个村的,能有多远,既然醒过来了,大过年的也不过来跟我们拜个年,果然是有了男人,翅膀硬了。”   郑北抽了口旱烟说:“怎么过来?就算过来,也应该是腿好了后再来,我看你是太闲了。”   郑娘子不是太闲了,她只是想起来家里有人做饭,喂鸡喂羊担水的生活来了。   这家里缺了一个劳动力,什么事儿就都到她肩上来了。   不仅要做饭,还要操心鸡和羊,一天不去剁草回来都不行,总不能把好不容易养肥的羊和鸡都饿死吧?   这几天还有郑北帮她,等过完年开春了,郑北要忙农活,岂不是都要让他来弄?   郑娘子越想越不是滋味。   人啊一旦习惯了某些事,很难适应过来,郑娘子自从嫁入这个家,因为有这个继子的关系,基本上没怎么干过活,除了做几顿饭,管管家里的钱,其他的都不需要太操心,自有郑北和继子去忙活。   郑娘子寻思着,郑之南那个性子,就算去了凌家,到时候让郑北去把他叫回来给家里帮忙,应该也不敢拒绝。   看他腿不好,就先不去管他,且等他腿好了再去叫他过来给家里帮忙干活,做饭不劳烦,放个羊割割草,帮他爹干干农活总行吧?   如此想当然的郑娘子收拾碗筷的时候说:“那他腿脚不便,凌崇总该过来看看我们吧。”既然要过来,定然是要带年货的,哪儿有不带年货的,那凌崇带来的东西,可都是好东西,村里也就凌崇这么一个正经的猎户,其他人打猎也基本上没人家厉害,凌崇虽然在郑家庄没地,也不买地,光靠打猎就盖了房子,衣食无忧,年货肯定也不简单。   惦记着年货的郑娘子刚说完,就听到郑北说:“爱来不来,不来咱们还能去把他拽过来?”我可不敢,这句话郑北作为一家之主留在了心里,没说出来。   自从儿子在郑之南的事情上搞糟了很多事情,郑北便有些不复从前的软和,时不时的都要顶自己几句,若是放在从前,郑娘子肯定要闹起来。   毕竟郑北死了老婆还带着个继子,一般人家轻易不会给女儿选择这样的夫家,她仗着这一点在郑北面前做什么,郑北都不敢说什么。   但现在因为郑裕搞砸事情,少了一大半的礼金,加上本来是郑北累赘的继子给了别人家,郑北颇有些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的感觉。   是,这事儿是郑裕搞砸的,害得他们本来期待的许多事情都落空了。   可她打也打了,郑北还想怎样?   想到这里郑娘子的脑海里便浮现了一个人,看着郑北的神情便慢慢冷了下来。   哼。   郑之南知道郑娘子不会那么轻易的从自己的世界里消失,但没想到郑娘子那么异想天开。   比起郑娘子日子难过,郑之南除了腿脚不便,就轻松多了。   过完年,初十后,镇上开集,凌崇说到做到,去镇上给郑之南加工了一件皮大衣,合身又暖和,颜色是银灰色,特别称郑之南的肤色。   郑之南因为不怎么动,没有太阳的时候身上常常发冷,有了皮大衣,果然比棉袄舒服多了。   除了皮大衣,凌崇还给郑之南买了许多其他东西,衣服鞋子都是必备的,还给他买了糖人和糖葫芦。   郑之南看到糖人和糖葫芦的时候心里忍不住笑了。   这是把他当儿子养吗?   糖葫芦都出来了。 第234章   拿着糖葫芦的郑之南趁着这会儿下起雪的天和凌崇说了要给家里盖个炕的建议。   炕这东西, 凌崇是知道的, 郑家庄有些家里,也会盘炕, 这个东西费柴,加上有些房子使用的房屋材料不好, 比如说用木材建房子就不适合盘炕, 村里只有少数人家才盘炕,他不畏寒, 所以没弄这东西, 但现在郑之南如此怕冷, 他自然没有不应的。   郑之南听到凌崇应下,说是要去请会做这个的工匠过来弄,郑之南便拦了下来。   “我会,你要是会干工匠的活儿, 我就给你说,你来盖。”其他人家的炕他知道,太简陋, 他想加工一下, 到时候和厨房通着, 厨房里晚上做完饭, 家里的炕就热乎乎的,不用一天到晚的热, 晚上回家不冷就行, 这样不用特意单独再用一份柴火。   凌崇看一眼神郑之南说:“好。”   凌崇倒没有怀疑郑之南怎么会工匠才会的活计, 因为在他眼里,郑之南很机灵聪明,有些东西别人不会,他可能看一眼就会了,在他眼里,郑之南不仅仅是机灵聪明。   何况盖个炕其实很简单,又不是盖房子,复杂一点。   既然要盖炕,凌崇就去买了材料回来,郑之南让凌崇特意砸碎了一块大石头,把碎石掺到里面拌泥浆,这样会更牢固一些。   一般的炕都是洞炕和花炕,郑之南要做的炕是空心炕。   这个时候的炕,但并不完美。   郑之南的这个空心炕是从洞炕和花炕上优化的设计,这样内部空间会比另外两种大,不容易被烟火灰这种东西堵住炕道。   如果郑之南这会儿有百度,查一下后就会知道,空心炕这种炕已经在现代某些习惯用炕的农村普及了,另外两种炕早已被淘汰掉。   本来郑之南没想过凌崇有纸笔,特意拿来一根棍在地上画给凌崇看设计图案,然后画到一半,凌崇回屋里,再出来,手里就拿来了纸笔。   郑之南在这个世界因为家庭原因是不会识字的,但画画图不碍事。   郑之南看到凌崇将纸张放在自己面前,还给自己研磨,对他说:“你会写字?”   凌崇说:“虽然除了名字,家在何方,家人是谁,已经不记得了,但日常一些东西还是记得的,字也是看顾大夫写方子时慢慢想起来,拿着笔,想写时,自然就出现在了脑海里,知道怎么写,怎么念。”   郑之南一脸羡慕的说了句真厉害,接过凌崇递来的笔开始画图。   兴许是看到郑之南很向往读书写字,凌崇心里有了一个打算。   虽然这个打算是郑之南故意表露出来,让凌崇往“他想读书写字”这方面想。   郑之南把图纸画给凌崇,凌崇会做木工的活计,图纸上的东西不用郑之南多讲,他就看得懂。   有了图纸就开始干活。   因为这个时候还没有砖头,做炕主要的材料是土坯和黄土泥,郑之南在这个基础上让凌崇加入了碎石子还有水泥,水泥是郑之南用土办法,用石灰石和粘土作为原料,然后磨细作成生料,烧制成熟料加入石膏,磨成细粉而成。   虽然土,也没有现代社会的水泥种类多,制作精细,但也比纯粹的土坯和黄土泥要好。   这个时候大部分都过完了年,也都闲了下来,搞好材料后,凌崇特意青睐顾大夫的儿子顾易来帮忙盘炕。   顾易郑之南是第一次见,和顾大夫差不多高,有些黑,为人比较憨厚,盘炕看似比盖房子简单,但是活儿也不少。   凌崇和顾易做了十来天才盘好,这十来天顾易除了要做农活,就是来给凌崇盘炕。   凌崇自然不是让人家白来帮忙,送了几张上好的兽皮还有新鲜打来的猎物,他知道给钱,按照他和顾家的关系,顾易肯定不会要,要了顾大夫也会让顾易送回来,索性给最实际的,这样顾大夫也不会说什么。   炕的一头连着烟囱,一头连着厨房的灶台,这样不用单独搞一个灶台烧,做饭的时候把炕烧暖了,可比晚上躺到冷冰冰的床上舒坦多了。   这事儿忙完后,郑之南已经和凌崇在一起一月有余,这一个月,吃得好睡得好,之前瘦回去的肉也渐渐长了回来,加上晒太阳的缘故,皮肤也没之前那么苍白无血色了。   整个人都肉眼可见的变得精神健康。   盘炕的事儿忙完,凌崇买了许多草纸和纸笔,还有一些基础的书本,把这些放到郑之南面前,才对他说打算教他读书写字。   “你要教我识字写字?”语气故意表现出惊喜。   “嗯,你想学吗?”   当然想学,不学的话,往后表现出自己会认识字,要怎么解释?   郑之南立即就点头应下,此时,外面光秃秃的树枝上终于有了嫩芽,春天了。   窗户的里面暖暖的炕上,郑之南和凌崇的面前多了一张小长桌,桌子上放着纸笔,虽然纸不是什么好纸,但练字刚刚好。   凌崇说:“练字不需要太好的纸。”   “我明白。”郑之南不是那种胡搅蛮缠分不清状况非要什么都用最好的人。   现在是在农村,是农家子,不是古代大少爷,有纸就不错了,还分好坏。   铺好东西后,凌崇坐到了郑之南的右手边,手把手教他怎么握笔,怎么写这些笔画。   郑之南的毛笔字其实写得很好,正因为会,所以更清楚如何装傻,仿佛真的从零开始。   不过当郑之南看到凌崇那一手字后,就不敢说自己的字写得好。   凌崇的字才叫好,铁画银钩落笔如云烟,怎么看怎么让郑之南喜欢。   喜欢这手字。   郑之南要认真写,也不过是个端正飘逸,没有凌崇这么苍劲有力。   从这些细枝末节观察可见,凌崇的身份绝对不一般,这后面的事情肯定还有的笔墨要写,但现在他只需要装傻就行了。   越来越觉得这么神秘的人物,像自己的攻略对象。   想到这里,郑之南抬头冲旁边的凌崇笑了笑。   他可不会忘了还有攻略的任务要做。   凌崇看到郑之南笑,不由也勾起了嘴角,不过因为胡子太多,弧度不太明显。   他问郑之南说:“笑什么?”   郑之南捧凌崇说:“我觉得你好厉害啊,会打猎还识字,而且如果不是当初你从我父亲那里收下了我,现在我没准已经死了都未可知。”简单点说,潜台词就是遇到你真好,你特别棒,我真喜欢你。   凌崇分不清郑之南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毕竟这家伙的另一张面孔可还没有展露出来,一直像个胆小又顺从的小兔子,眼神看你的时候乖乖的,是个没脾气的人。   若是没见过另一张面孔的郑之南,凌崇大概真的会以为这个家伙是现在的样子。   凌崇现在每天最期待的就是看郑之南要什么时候在他面前撕下小兔子的面孔,露出小狐狸的神情。   这边凌崇和郑之南岁月静好,另一边郑娘子则苦不堪言。   自从开春后,大家就渐渐开始要准备农活的事情,郑北也不复从前的清闲,每天都要去地里看庄稼,还要去买苗,选苗,忙得很。   家里的家务基本上都落在了郑娘子的手里,剁草放羊,喂鸡喂猪,还要担水浇草地,本来之前家里没养猪,但是过年之前卖了两头羊,又买了两个小猪仔和小羊羔,比之前更忙了。   自从嫁人就没做过重活的郑娘子越发的心浮气躁,特别是过完年凌崇也没有意思意思过来看望他们。   被村子里许多人看在眼里,背后笑话他们干了缺德事,儿子现在笼络住了男人,男人自然向着自己的“媳妇”。   好似凌崇不来,都是郑之南指示的。   郑娘子的怨气就更大了。   郑北对郑之南的男人凌崇过年不看他们,也颇有微词,但凌崇凶神恶煞不好惹,不来他也没计较,顶多心里嘀咕嘀咕。   还有一点就是,虽然没了郑之南帮助,干农活比之前累了一点,但郑北正当壮年,还是干的动的。   郑娘子就不一样了,越来越累,看到手都糙了,心里怨念横生。   不过一想到儿子马上就要进学了,心情又好了些许。   郑北知道儿子不是读书的料,让他来也不是就要考个功名来,就多认识点字,以后去镇上找个活计也比干苦力轻松。   所以两口子千叮咛万嘱咐,不许郑裕在学堂上不乖,听先生的话云云。   郑裕虽然过了年,长大了一岁,也长高了些许,可毕竟才十二三岁,比小时候还能玩,之前把郑之南推到了山下,把家里的事儿搞砸了,打的他老实了一阵,但现在郑之南也已经去了别人家生活,听说还醒过来了,他就慢慢的松懈下来。   头两天去学堂还算老实,可是见到村里那些小伙伴,又记吃不记打,在课堂上说小话,不认真听讲不说,还捉弄同学,先生气的直接把这事儿捅到了族长跟前,想走人。   让郑北弄的老没脸面,学没上几天,花费了他们不少精力,给儿子添了不少识字用的东西,最后还被退了学。   这次不仅郑北生气,对儿子寄予厚望,还跟不少人炫耀的郑娘子也是脾气上来,两人把郑裕狠狠地打了一顿,关在家里一个多月才把人放出来。   上学是2月份的事情,退学是3月初的事情。   这事儿闹腾完,郑之南的腿终于好了,拆了板子,开始在院子里慢慢行走。 第235章   郑之南不仅腿好了, 他还长高了不少,因为从郑家带来的一些衣服穿上都短了,加上在凌崇这里吃得饱穿得暖,再也不是那个瘦削的家伙了, 高挺有型, 肤色红润,单看脸怎么看都像个养尊处优的小公子, 就算穿的粗布棉衣, 可穿在人家身上就是比旁人要好看几分,这大概就是主角的闪光加成吧,总要与普通人不同一些。   郑之南最后半个月的时候, 没拆板子也在慢慢的走动锻炼,所以拆完板子后,只休息了一个星期就蹦跳自如了。   然后凌崇就带着郑之南去了集市,给他买了好几套成衣,把之前的打了好多处补丁的衣服都扔了, 甚至还提前让布店做几套轻薄一些的夏装, 当然是要做大一点, 免得等到夏天穿上的时候又短了。   说实话, 虽然凌崇对他很好,他也很欣赏这个人,可这钱不是自己挣的, 怎么花都觉得不得劲。   虽然在一起后, 严格意义上来说, 这都算是夫夫财产,可心里总会觉得占了便宜似的,腰板挺不直,说话心里虚。   如果自己也能挣钱,那花起“共同财产”来就没啥问题,毕竟花了他的,也可以给他钱花,给他买买买,不是只有一方在买买买,这样才舒服嘛。   可能是自从跟了凌崇,吃的太好了,之前长得比较慢,这段时间则飞速往上窜,之前只到凌崇下巴,现在都快到凌崇的耳朵了,已经有了少年介于青年之间的身姿与眉眼,举手抬足之间仿若清风一般明朗,让人觉得那哪儿都看着舒服自在。   两人买好东西,拎着大包小包坐在凌崇的牛车上,这牛车是顾大夫家的,借来用用。   回到村里后,还牛车时,还给顾家夫妇和顾易夫妇带了礼物。   两人肩并肩回家的路上,郑之南拎着东西跟凌崇说:“你到时候教我打猎吧,我也想去山里打猎。”   凌崇蹙起眉头摇摇头说:“深山内太危险,你在家就好。”   郑之南看凌崇神情坚决,就知道自己再继续提下去,他也不会答应,就没有继续坚持。   既然不答应一起打猎赚钱,那郑之南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其他生财之道了。   他准备酿酒,而且是纯度非常高的白酒,不是现在喝得那种,口感不好不说,还有一些混浊物,纯度也不够高,喝着就辣辣嗓子,热热血,虽然也有更好一些的酒,但这种酒也只能是真正的富贵人家才喝得到。   酒这东西永远不缺销路,当然,得是好酒。   郑之南也不怕凌崇怀疑他为什么知道酿酒的方子,因为好巧不巧原主的爷爷和太爷爷都是酿酒的,只不过在郑北这里断了而已。   其实一开始也没断,原主的爷爷看郑北扶不上墙,给郑北讨了一房媳妇,媳妇也就是原主的母亲,是个能干的,长得也标致,郑北太懒,学不会罢了,郑北的媳妇倒是学得快。   这些郑之南一开始不知道,也是生活的久了,东拼西凑从一些人的嘴巴里知道的,酿酒的工具有一些还堆在柴房里。   所以郑之南会酿酒也不奇怪,原主的娘是在原主六七岁才去世的。   那个时候凌崇似乎还没来郑家村,不知内情,加上和郑家村里,除了顾大夫外,都不熟悉,郑之南有信心几句话就把凌崇给敷衍过去了。   凌崇不太清楚郑家爷爷辈以上的事情,但是郑之南和他说酿酒的事情,甚至爷爷太爷爷还有他母亲的事情后,他就一点怀疑也没有,他本身就知道郑之南有多聪慧,能小小年纪就记住爷爷奶奶还有母亲所做的事情,郑家的酿酒方子,想重振郑家从前的事业,他相信他,也支持他。   他没有把郑之南想象中瘦弱的必须关在家里洗衣做饭的存在,他把郑之南当成一个男人来相处。   没有答应郑之南和他一起去打猎,是因为这的确是个危险的工作,需要一定的技巧和身手,甚至经验,在凌崇的眼里,郑之南虽然现在身体素质提升了,但和他这种皮糙肉厚经验丰富的猎手比起来,他是完全的小白,真的答应了才是置他危险与不顾。   所以他没答应郑之南打猎,但当郑之南提出来想酿酒来卖的时候,他就直接应下了,准确的说不是应下了,而是赞同,他不认为自己有权利去决定郑之南能不能酿酒,所以他在这上面只是提出了自己的赞同票。   因为这不是个危险的事儿,他能体谅郑之南想和他一起为家里操劳,一起奋斗,但也分做什么。   他会打猎,所以干这个,身手好,躲得过去危险,可郑之南就不一样了,他只是个普通人,没干过这个,抓个兔子,叉个鱼,玩闹一下就行了。   郑之南一开始跟凌崇说这个的时候,还担心他觉得自己从前没弄过是瞎胡闹,会拒绝,没想到直接就点头应下了。   颇有些“你随便整,有事我给你兜着”的感觉。   也没问他关于酿酒的事情。   虽然凌崇没说,但郑之南主动提了那么几下关于酿酒的事情,提了爷爷奶奶,提了母亲。   凌崇听完握了握他的手,表达了支持,也知道他母亲死后他的生活有多艰难了。   “你想做就做,你说的那些东西,图纸画出来后,能做的我做,做不来的我请人做,会争取早点做出来,让你早点开始弄。”   “你就不怕我浪费粮食,做的不够好,卖不出去?”   “什么事情都要试一试,不是有句话叫万事开头难?何况你家里从前有这个基础,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要做这个,那我肯定会先说让你去学一学再来做,既然你会,我就只剩下从旁协助,然后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因为凌崇的支持,郑之南决定给凌崇做点自己会做的东西,奖励他一下。   同时也是在改善自己的生活。   在古代其他都还好吧,茅厕简陋了点,丑了点,没有现代设备,权且都忍了,只有这吃喝太痛苦了,除了盐和油还有蒜,基本没有其他作料可以用,能用的实在太少,光盐和油做出来的东西,吃的多了,别人习惯了也不觉得,他这个吃过无数美食的人怎么受得了日日三顿这么吃。   肯定要给自己找点乐子。   头一个就是做酸菜,酸菜其实好做,比做辣椒酱还简单,就是腌制的火候问题。   酸菜需要时间,辣椒的材料就简单多了。   他之前在顾大夫那里看到过辣椒,也认出来了,但是奇怪的是,顾大夫只是把它当一味药材来用,其他人也不知道他的吃法。   郑之南知道后就要了一些种子,还有一些干辣椒,当药材收来的一些,能够做个半锅,然后分装成几瓶。   他看凌崇平时的饮食偏重口,想必也一定会喜欢吃辣椒酱。   辣椒种子这个时候适合育苗,现在种上,夏天就刚好可以采摘。   在房子附近开辟的菜地里种好辣椒还有其他蔬菜,郑之南把让顾大夫收集来的干辣椒从麻袋里倒出来,开始清理,去头。   辣椒在这个世界不叫辣椒,叫番椒,一直以来都是用来观赏和作为药物。   当郑之南在顾大夫那里看到辣椒的时候,可以说是很激动了。   其实他没有嗜辣的爱好,但也不讨厌吃辣。   但这是在物资丰富的现代的时候,现在物资这么匮乏,尤其是吃的用的,吃久了,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能有一些辣椒酱拌饭,肯定还能多吃一碗饭。   瞬间不嗜辣的人,也想天天吃点辣调剂一下饮食。   一开始顾大夫听郑之南要一袋子干辣椒还有些疑惑,等郑之南把辣椒酱带给他的时候,他给夫人尝了下,便觉得有滋味的紧。   顾大夫口味平时较为清淡,顾夫人则重口一些,尝一口便喜欢上了,而顾大夫尝一口还不觉得,待到晚上吃饭的时候拌着饭吃,平时一碗半便足以,那天晚上不知不觉竟然吃了两碗半,越吃越有滋味。   他也是第一次知道这干辣椒作为药物之余,竟然还有这样的作用。   因为材料有限,郑之南做的辣椒酱没有加肉粒,用的芝麻油,除了干辣椒,还准备了炸过的花生,以及姜沫和蒜蓉。   除了放盐之外还放了寻常人家不舍得用的糖。   辣椒酱分两种,一种是油制,一种是水制,油制更容易保存,因为这里没冰箱,郑之南选择的是油制,这个味道更美味一些。   虽然是第一次做,但材料就是那些,除了每个人的火候不同外,其实大部分都是这么些东西做成的。   特意买了几个小罐子,成人拳头那么大一点,装大罐的怕放久了坏掉,所以一次小小的一份,吃完了再开另一份,免得一大罐天长日久,会发霉的。   郑之南自家留了三罐,给顾大夫送去了四罐,然后给凌崇四罐拿去送人。   凌崇虽然不怎么和村里的人来往,但是镇上还是有几个朋友,卖兽皮认识的。   该给的都给了,唯独没有给自己的父亲还有继母,就当两人不存在似的。   郑娘子早就听闻郑之南腿脚恢复了从前的利落,然后凌崇带着继子又是买衣服,又是逛集市,日子过得可比在她这里痛快多了,就因为这事儿,没少被村子里爱嚼舌头根的人奚落,说她苛责继子,导致继子与凌崇在一起后便与他们断了往来。   弄的她越发没脸,刚好正逢要春种,马上就要插秧,郑娘子不好去两个男人住的地方,撺掇郑北去叫郑之南插秧的时候来帮忙做农活。   “大兄虽不是我亲生的,但好歹是你的儿子,你一个人插秧,裕儿又是个生手,哪里能给你帮什么忙,总不如大兄这个熟手麻利,虽然大兄和凌崇在一起了,可也不能不把你这个老子抛在脑后吧?”自从郑裕退了学,郑北便带上郑裕去地里干农活,看着亲儿子被郑北磋磨的脸都瘦了黑了,郑之南却穿着新衣与那煞神招摇过市,郑娘子就气不打一处来。   郑北沉吟了一声,觉得妻子说得有道理。   “明日我便去叫上他一起去地里干活。”   “这就对了,你倒是顺便问问,怎的送顾大夫家东西,却独独忘了自家老子和亲弟弟呢?送的什么,也叫我们尝一尝,是不是?” 第236章   一开始郑北没有亲自去凌家叫郑之南, 而是让最近一说要去地里干活就愁眉苦脸的小儿子去叫郑之南。   郑裕一听要去叫郑之南回来上地干活,立即忘了之前推郑之南的事儿。   只要不叫他去地里干活,叫他去叫谁来都行,满脸笑容的去村边住着的凌家。   郑之南那天送辣椒酱故意从村中穿过, 他就是想让别人对郑娘子说, 你那继子送了东西去顾大夫那里,他有没有去看你?   有没有呢?   当然没有。   为什么没有呢?自己心里有点数。   郑之南知道一些炮灰配角都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肯定后面看自己吃得好穿得好, 故意找他的事儿,给他不痛快。   只是,郑之南怎么都没想到会是郑裕打头阵过来。   郑裕来之前, 郑北特意交代过他,让他给郑之南赔礼道歉。   “你们是亲兄弟,虽然不是同胞,可都是父亲的儿子,你好好跟他认个错, 看在你年幼的份上, 他也不会真的怪罪你, 你也看到了, 这凌崇对你哥有多好,对你哥好,不就是对咱们家好?你可得懂点眼色, 再像以前那样不分轻重, 可别怪我又揍你, 不仅揍你,以后地里的活全都你来干,别想任何人来帮你,不上学,就得上地干活,哪里有你躲懒的份儿?”你老子我都来不及躲懒,有你什么份儿。   为了多抓这一个壮丁去地里干活,没准还会连凌崇都一并抓来,郑裕脸上可以说是十分愉快。   到了凌家,凌崇去了山上,现在天气晴好,正是动物过了冬季出来觅食的阶段,比冬天打猎好太多了。   所以家里只有郑之南在整理刚制作出来的酿酒工具。   他画出来的那些图纸,凌崇多半都能自己做,有些工艺复杂的,就去镇上专门请了老手艺人来制作,东西多,到现在没弄齐整,不过也差不多了。   他在院子里晾晒干辣椒,准备多做几份,因为凌崇把辣椒送给两个朋友后,其中一个特别爱吃,出去干活都要将辣椒酱带去干活的地方,吃饭的时候挖出来拌一点,香辣下饭,别提了,比吃肉都有滋味,工友们看到了都抢着吃,没多久就完了。   郑之南弄着弄着就看到院落外有个人探头探脑,其实不看脸,光看身形和衣着,他就知道这人是谁。   只是他没想到会是郑裕过来。   郑裕看到郑之南抬眸看向他,立即露出个笑容,推开木门对郑之南说:“哥,父亲叫我来看看你。”   郑之南转身去看另一边篮子,上面晒了一些别的物事,是一些种子,五花八门,颜色不一。   郑裕看郑之南不理他,也没生气,继续微笑着对郑之南说话。   “哥,年前是弟弟的不对,脾气太急,不小心将你推倒在山下,看你现在恢复过来,弟弟心里特别开心,父亲叫我来,想让你过去见一见,中午顺便在家吃顿饭,你自从过来凌大哥这里后,可还没时间回去过,之前快过年,想着你们忙,现在总该有空了吧?”郑裕长进了不少,已经会找借口,说表面话了。   郑之南走到廊下摆放工具的区域,拿起锄头扛在肩上,径自往外走。   走到院外后对站在原地愣住的郑裕说:“我要去干活了,你还不出来?”不出来我怎么锁门?   郑裕这才醒过神,急急走出来对锁门的郑之南说:“哥要去哪里干活?有什么活不能今天先去见见父亲和母亲?父亲还等着你回去呢。”   “地里的活一大堆,没人帮我弄,你要是现在帮我去干活,早干完就能过去见父亲,干不完,为了庄稼,也不能随意跑动,这个时候挨家挨户都在春种,我可不像你这么闲。”   郑裕看郑之南面不改色继续往前走,立即说:“你们家不是没有地吗?你莫不是在骗我?”他来之前可不知道凌家有地,他记得那凌崇是猎户,没有地,光打猎就吃喝不愁了。   郑之南说:“以前没有不代表现在没有,别挡路。”语气非常不善。   郑裕之前被郑之南这么对待过,但也没有这么直接,好歹也忌惮他的母亲,之前是冷淡,现在是不耐烦。   “你怎么说话呢?父亲叫你回去,你竟然也敢不听?就不怕父亲告到族长那里,说你不孝,让你去跪郑家祠堂?”   “他好意思去族长面前告状,那你可以问问他,我为什么不想回去。”在我昏迷的时候都没有放过我,将我几乎是卖给了凌崇,若买我的人不是凌崇,是一个丧心病狂没有良知的人,我这会儿未必过的如意,甚至成了白骨都有可能,郑之南说着,眼神阴冷的看着郑裕,吓得郑裕往后连退几步。   从前郑之南对他有过冷淡的时候,可从来没有出现像今天这么骇人的神情,让他心里发寒,竟忍不住出了一层薄汗。   可能是郑之南气势太盛,加上现在他有了靠山,靠山光看样子就知道不好惹,郑裕竟然不敢像从前那样对郑之南张牙舞爪,连反击的念头都不敢有,就这么让郑之南堂而皇之的离开了。   虽然郑之南离开了,但回过神来的郑裕却长了个心眼,悄悄尾随在郑之南身后,想看看他到底是真的要去干活,还是为了骗骗他扯的慌。   就算有地,也绝对比不上他们家的地,他们家的地可是中等田地,这些地都是当初爷爷攒出来的田,虽比不得土地肥沃的良田,可也比那下等田地,荒地要好太多太多。   然而,郑裕没想到,郑之南去的地方,正是郑家村有名的良田区域,这区域的良田向来肥沃的很。   郑之南没钱,郑裕是知道的,所以这良田一定是凌崇为郑之南买的,这让郑裕生出了羡慕,也生出了嫉妒。   因为凌家住在村边,离地很近,走过一条小桥再走五百米就到达了目的地。   看到郑之南拿起锄头开始锄地,郑裕立即转身离开。   他要赶紧把这事儿告诉父亲和母亲,狠狠地告他一状,让他们好好的教训教训这个家伙。   回到家,郑裕添油加醋的说了郑之南拒绝回来见父亲,理都不理自己不说,连杯水都没给他喝。   “你可跟他道歉认错了?”   “我当然认错了,我一进去就跟他说了,只是他似乎还耿耿于怀,并没有给我好脸色,我说要他回来中午一起吃顿饭,他直接说自己要去地里干活,本来以为是骗人,毕竟当初父亲说过,凌崇是猎户,没有买地,然后就尾随过去一探究竟,竟然是真的,而且那地不是荒地,也不是中等或者下等田地,而是上等良田!”   “当真?”   “当真!”   郑北听完只觉得这凌崇不显山不露水,竟然一出手就是几亩良田,早知道凌崇这么厉害,就应该过年的时候主动走动走动,与他交好,定然对他们郑家是有益处的。   想到这里,郑北直接拍板,要带着郑娘子晚上拎着礼物去见凌崇,然后让郑裕重新认错,他们也会从旁说好话,缓和彼此的关系。   一开始郑娘子听了这个主意还不愿意,但是听到良田,听到凌崇多厉害多厉害便有些动摇,最终在郑北软硬兼施下最准还是同意了。   郑娘子挑了挑礼物,把过年见的年礼拿出来一些,凑了一份礼物,一筐鸡蛋,一捆干货,还有菜地里摘的瓜果,不值钱,但也算拿得出手。   郑娘子怎么都没想到终于把那碍眼的继子给送出去了,却为了和他男人处好关系,巴巴的拿着礼物全家过去看人脸色。   心里说不出的堵,却又无可奈何。   他们是没吃午饭,落日黄昏时去的凌家,那个时候郑之南正准备做晚饭,他现在还没挣来钱,凌崇去外面打猎,他就主动担起了做家务的活计。   听到轻咳声,从厨房里走出来就看到那一家三口站在院子里,脸上都浮着假笑。   郑之南自从离开了郑家,不再在郑家屋檐下讨饭吃,脸上的表情都吝啬给个好看的。   他眼神淡淡地看着他们,微微挑眉,不主动说话,等着他们自己开口。   看到郑之南这样,郑北脸上有些挂不住,之前还觉得是不是郑裕添油加醋,因为不喜欢郑之南故意挑不好的说,现在看来,竟然是真的。   郑娘子倒是个能屈能伸的,之前不愿意来,但已经来了,自然要做戏做全套。   立即嘘寒问暖道:“之前想和你父亲一起过来看看你,但你也知道年前和年初是最忙的时候,一直没得空,现在虽然是春种,但不用招待亲戚朋友,便腾出了时间过来看看你,看你现在过的这样好,我就知道这门亲事答应对了,还好当时没有因为舍不得就给你拒了,不然你的福气都要被为娘给赶跑了。”说着一只手还拍了拍胸口,一脸的庆幸,仿佛当初为他操碎了心般。   “这种虚伪的话,就不用对我说了吧?我光听着就快恶心的隔夜饭都吐出来了。”你是不是真心待我,当我以前是个眼瞎耳聋的人吗?   还是想因为你送的这点东西就和我一笔勾销?   别说是一筐鸡蛋,一捆干货,就算是送来的是金子银子,我们的帐也不可能一笔勾销。   郑北和郑娘子从未见到过态度这么冷淡,语气这么放肆的郑之南,一时竟然怔住了。   郑裕更是不敢想象的瞪大了眼睛。   他以为父母在跟前,郑之南定然不敢像对他那样和父母说话。   郑北回过神来后一脸怒容,大声训斥郑之南道:“逆子,你怎么敢这么跟我们说话?!”一脸你是活腻了的样子。   郑之南冷笑了一声说:“我这头,脸,背上的痕迹,还有断掉的腿,都拜你们所赐,平日你们有多无耻,我以为已经是底线了,却怎么都没想到你们会在我昏迷不醒,有可能一睡不起的时候把我送给了别人,根本没问过我的意见,生怕我离开的晚一点就要多照顾我一会儿,我以为当我醒来后,你们一辈子都不敢面对我,不,不是不敢,是不好意思,但现在看来,是我低估了你们脸皮的厚度,比我想象中还要厚,宛如铁皮,如果今日凌大哥待我不好,你们还会拿着这些东西来看我吗?”   郑之南在他们眼里就像是疯了一样,这些话,他怎么敢说?   他竟然敢这么跟他这个父亲说话?郑北一脸的无法置信,然后便是无边的恼怒,看到院墙上放着的木棍,立即走过去拿起来就要去抽郑之南。 第237章   郑之南这么硬着来, 放在这个世界, 这个时期, 的确是惊世骇俗的。   毕竟这里尊崇孝道, 父亲的话, 错的也是对的,孩子做什么,都得听老子的。   所以不论是郑娘子还是郑裕, 乃至郑北, 都觉得郑之南是疯了。   他怎么敢还这么对至亲, 甚至他的父亲说这样的话?   而郑北想都没想就拿起棍子准备去抽郑之南。   只是他的木棍刚举起来, 从院子外面大步走进来一人,挡在了郑之南面前, 然后用手握住了郑北的木棍。   凌崇眼神冷冷的看着, 然后依次扫视三人,最后对郑北说:“如果我没记错,这是我家, 你要打的人, 是我的人?”   郑北看到高他一个头多的凌崇垂眸神色不善的看着他,心虚地后退了两步,似乎觉得没面子, 硬着头皮对凌崇说:“我是他父亲!父亲教训儿子有什么不妥?!”   凌崇没听郑之南和这些人说了什么,他回来就看到郑北咆哮着拿起棍子要去打郑之南。   闻言, 凌崇皱起眉头说:“我是他男人, 在他来到我家, 和我在一起后,难道不是已经和你们分家了吗?还是说,哪家结契兄弟,送孩子过来后,是和父母吃住开销都一起的?”眼神看向郑北顿了顿接着说,“既然吃住开销都不在一起了,我的人,你有什么资格喊打喊杀?拿了我的钱,我的聘礼,以为还和从前一样可以随意打骂他?有这个道理吗?”说完,凌崇冷笑了一声,将棍子夺过来,扔在了地上。   “就算分家了,我还是他父亲!”   “我当你当初……呵,既然愿意你儿子过来和我结契兄弟就是没这个儿子了,原来不是这样的?”   的确是这样,他们家主动将孩子以“闺女”的角色,与另外一户人家结亲,要了聘礼和钱,就算是把这个儿子卖给人家了,因为没有“陪嫁”,这本身就是不对等的关系,对方好说话的还允许你们互相来往,不好说话,一辈子不让你跟家里人来往,你也得听从,别人也置喙不得。   所以打人这件事,郑北是吃亏的,因为本身就不占理。   他是想着,当初两家结亲还算顺利,他们没和凌崇闹什么矛盾,还是同村,所以应是可以来往的,却没想到,凌崇竟然如此强硬不好相与。   郑北脸色发白,嘴唇抖了抖,不敢恶狠狠的看凌崇,只好恶狠狠的看了看郑之南,什么话都没说,怎么来的又怎么回去了。   郑北在前头走,郑娘子和郑裕跟在后面,三人都大步离开。   等人都走了,凌崇转身打量郑之南,摸他的肩膀和身体问他有没有受伤。   “有没有被打到?他们怎么会过来?”   “估计是春种,想叫我回去帮忙干活吧。”郑之南摇摇头表示没有事儿。   “不想去就不去,不用看他们脸色。”凌崇虽然知道郑之南也不喜欢他的父亲和继母还有弟弟,但他该说的话还是要跟他讲,免得他会错意。   有些事儿,不说就真的有可能会错意,没有什么比直接摊开说要简单明了,不容易出错。   郑之南笑了笑说:“我正是不愿意去,不听他的话,他才想打我。”   “别怕,他敢碰你一根手指头,我打断他的腿给你解气。”   郑之南忍俊不禁说:“你不觉得我这样很大逆不道,是个不孝子吗?”   “能在你昏迷不醒的时候把你等同于卖给我这一点,他就不配为人父,村子里谁不知道这件事,你也别怕别人说你,能说你什么?谁没见过你被他们磋磨殴打?他们胡搅蛮缠不要脸皮,你也不用给他们留脸。”   凌崇刚说完,郑之南就扑到了凌崇的怀里,圈住他的脖子靠在他的肩头,默默不语。   似乎这个时候很需要这样一个怀抱。   其实并不是郑之南需要怀抱,他只是觉得气氛太好,需要趁机抱一抱,刷刷好感度。   真的很奇怪,他们同在一个屋檐下,并且同床共枕了这么久,他感觉凌崇对他挺好的,不说无微不至,但也面面俱到,可这好感度就是没有动静。   真的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弄的郑之南心里没着没落,总担心是不是自己找错了对象。   或者说凌崇未来会和他分开,然后他再遇到真正的攻略者。   郑之南现在挺害怕一件事,那就是凌崇如果不是攻略对象,未来是不是会死掉?   想一想这个可能,郑之南就有些不安,怎么说呢,他觉得自己认识了一个不错的人,一想到未来这个不错的人会死掉,这事儿搁谁身上谁都会有所不安和难受。   只希望没有搞错,就算搞错了,也只是两人因为什么分开了,而不是凌崇死了。   困难模式没必要非得死人是不是?   来到古代就已经是困难的点了,人就……平平安安的吧?   凌崇没有推开郑之南,拍了拍他的背。   郑之南抱了一会儿,调整好情绪后松开凌崇,问他那些兽皮卖得怎么也了。   凌崇早上吃过饭,带上干粮,很早就去山里打猎了,下午回来把猎物清理后,带着兽皮去了镇上,镇上有一家皮料店,专门收新鲜的皮料,因为凌崇的皮料最完整的也最好,加上好几年的合作对象,大家都相熟,价格也给的很公道。   凌崇点点头说:“全部卖完了,带的两瓶辣椒酱也送过去了。”说着走到院子外面,把之前放在院子外面的东西拿进来。   这东西是特意去铁匠铺着人打出来的酿酒工具。   有些东西用木制的就可以,但最后一道工序就必须使用更加精密的器械。   这个器械可不便宜,几乎用掉了凌崇三分之一的家当,现在家里又种上了地,凌崇的钱箱子都快空了。   郑之南看到快空的钱箱子,虽然凌崇不说什么,但他挺不好意思的。   不好意思归不好意思,酿酒这事儿,不能急,一步步来才稳妥,越是急,越是不容易办成事儿。   东西都陆陆续续弄出来后,郑之南除了忙地里播种的事儿,就开始着手做实验,开始酿高纯度白酒。   材料都是收来的,因为都是去年的,所以价格不贵。   郑之南研究过一段时间,对步骤和方法都很清楚,不仅如此曾经还实地考察,去酿酒厂亲自参与过操作。   他就知道,必定未来会穿到古代,怎么会不做好完全的准备。   只是没想到会直接穿到无依无靠身无长物的农家子身上,一切都是从零开始。   因为操作过,了解过,郑之南虽然手生了点,但做着做着也就熟练起来了。   第一步选材料,第二步是选择水,有句话叫,水为酒之血,好水酿好酒,第三步是制曲,如果说水为酒之肉,曲就是酒之骨,然后就是发酵。   酱香白酒一般是三十天,浓香则时间久一些,比如说一百二十天,当然,也有四五十天的。   最后是取酒。   其实这个只是简化了步骤,往细里还有更多步骤,这些都是郑之南在操作,凌崇什么也不问,要帮忙就帮忙。   从开始到第一锅酒蒸馏出来,用了九十多天,整整三个月。   因为每一步都很谨慎,虽然是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酿酒,但效果非常好。   凌崇虽然没有嗜酒的爱好,但也喝酒,品酒,明白什么酒是佳酿。   当尝过郑之南这两三大罐中的其中一罐后,眼睛都明亮了不少。   因为这实在是他喝过的酒中少有的美酒,和其他他喝过的酒都不一样,更清澈透亮,颜色纯正,酒液甘冽浓香。   因为凌崇是原装古代人,没有喝过现代各种各样的酒品,和古代的酒比起来,郑之南这酒的确非常吸引人。   可在郑之南的眼里,这酒还不够好。   除了颜色上要透亮清澈,也称得上甘冽,可和他喝过的白酒中,实在比不得。   不过第一次就酿出这样的成果,郑之南还是满意的。   虽然不能拿去卖,但扔了太可惜,所以郑之南除了留一罐自己用外,另外两罐都拿去给了顾大夫,用来做消毒用。   这酒放在古代,可是很好的消毒方式,清理伤口好得很,就是滋味不太好受,除了清理伤口用,也可以清理医用工具。   反正不是浪费了。   凌崇没想到郑之南对自己的要求这么高。   明明很不错的酒,竟然只是拿来消消毒,完全入不了他的口。   他无法想象等真的入了郑之南的口后,这酒得多好喝,多甘美?   百年老店里卖的酒也未必有郑之南现在酿出来的清澈浓香。   郑之南留下的那一罐白酒分装成四个小罐,一罐拿来平时消毒用,两罐拿来泡果酒用。   现在是夏天,郑之南让凌崇去山上回来的时候摘一包青梅,青梅酒泡好后在院子的树下挖个坑埋起来,一个月后再取出来,喝一口又是另外一种滋味,可比纯正的白酒还有滋有味。 第238章   经过第一次的锻炼, 第二次郑之南细化了很多步骤, 这次的白酒比第一次酿出来的还要浓香甘冽,而且酒劲特别大,凌崇的酒量一向不错,喝个一坛, 还能清醒着做事情,只是有些微醺, 但是郑之南心酿出来的这批酒, 他喝个三碗, 竟然就觉得头晕, 开始是头晕,过了几分钟就有些控制不住身体,看什么都是斜着的, 这酒入喉一点都不涩,也不是纯粹的辣,具体的滋味他竟然形容不出来, 因为他从前从来没喝过这样的酒, 只觉得,就坐在这院中梨花树下喝着美酒赏着月是人间美事, 如果缺了这酒, 就觉得少了点什么。   郑之南对这次的酒很满意, 在凌崇镇上朋友的牵线下, 郑之南与镇上酒楼的老板坐在了酒桌上, 酒楼老板知道有生意要做, 但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生意,只说有人要在他的酒楼请他吃饭。   等菜都上齐了,他原想着,看在中间人是他朋友的面子上,这顿酒就他请了,结果还没叫来小二,旁边坐着的郑之南就从另一边拿出一小坛白酒。   郑之南给酒取名明月酒,意思是洁白清澈,还有一个意思是,酒酿成那天刚好是月圆之夜,银霜照满大地,十分美丽。   刘掌柜看到郑之南自带酒,还觉得这人真是会算计,这酒楼的生意,酒水最贵,为了省钱,连吃饭都自带酒过来,刘掌柜心里摇了摇头,便觉得这人有些小家子气,上不得台面。   郑之南看到刘掌柜的神色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轻轻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打开封泥,一一给大家满上。   刘掌柜自己就是开酒楼的,对于吃喝方面自然比普通人精通,这酒一倒出来,光看颜色,清透度,他就有些移不开眼。   如此透彻的酒,他见过,但那都是京城最好的酒楼才提供的,重若千金也是有的,平常人喝的酒,大多数是米酒,谁喝得起这种酒?   这酒不仅澄澈,味道光闻起来就让人沉醉,刘掌柜眼睛一下就发起了光,精亮精亮的。   他刚刚还觉得郑之南小家子气,现在看到酒,只觉得也太豪气了,这酒绝对不便宜。   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想到郑之南要和他做什么生意,竟值得用这样好的酒来请客。   他平时精明,但也不敢想是要和他做酒水生意,因为这酒他觉得太贵了,看郑之南和他那位同性的友人,两人衣着都普通,应该是小本买卖,比如说送菜啊,送柴啊,提供半加工品。   因为这酒值得放在京城最好的酒楼,而不是他这个镇上开的酒楼,虽然说去京城,必经他们这小镇做中转,临近科举,不少学子嫌京城内的酒楼太贵,也会在这里租住歇脚,其实生意并不冷清,反倒蒸蒸日上,已是京城外的四大镇之一。   虽然他想不通,这样衣着普通的两人,怎么舍得为了这点生意,拿这么好的酒来招待他?   这酒实在是让他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想快点端起来尝一尝。   着急之下,根本细想不了其他东西。   郑之南看差不多了,伸出手,端起酒杯对刘掌柜说:“刘掌柜请。”   刘掌柜闻言,立即撩起袖子,端起酒杯浅浅尝了一口。   这下眼睛更亮了,因为这酒不光看色泽是上品,连滋味都是上上品。   实在是好,好的没话说。   这酒比他酒楼里的所有酒水都要好。   果然没看走眼,好酒啊,这般想着,刘掌柜直接一饮而尽,喝了个爽。   喝完这一杯,便迫不及待的想要让郑之南倒第二杯。   郑之南看刘掌柜喝完了这杯酒,慢慢给他满上,才开始说合作的事情。   “刘掌柜觉得这酒如何?”   “好酒,没想到此生有幸喝道这般佳酿。”眼神里都是笑意。   然后郑之南便说出了此次合作的项目。   听到合作的正是他现在喝的酒,刘掌柜一愣,问道:“这酒竟是郑兄酿出来的?”语气里是不敢置信。   郑之南点头说:“不瞒刘掌柜,我祖辈就是酿酒的,在我爹这里断了,我分家出来过后,照着爷爷的方子经过改良,酿出来的新品。”   刘掌柜有些激动地说:“郑兄实在是高人!这酒就算是进宫到皇宫内,成为御酒都够标准。”   郑之南觉得刘掌柜这话有些夸张了,但夸张的言词也是在夸他的酒好,所以也没有说什么,谦虚了几句。   这才开始聊合作的事情,之前没说,是想让酒把刘掌柜给征服了,这样接下来的合作才会更加顺利。   事实上也的确如郑之南想的那样,喝了酒,知道了东西是好东西,合作自然就很顺畅。   凌崇陪在郑之南身边,虽然没说什么,但就这么静静的看着郑之南,心里越发觉得郑之南比想象中还要好。   同时也慢慢感觉到了,郑之南没有再像最初那样遮遮掩掩掩盖自己的真性情,像现在长袖善舞,什么事情都运筹帷幄,就很自然的表现了出来。   这大概是因为开始信任他了?   所以面孔慢慢的开始融合。   这让凌崇宽心不少。   能被防备心理很重的人信任,是件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   而他宽心是因为郑之南已经可以不用两张面孔来保护自己,也不再害怕郑家的那三口人对他施加迫害。   郑之南的确在慢慢恢复自己的本心,因为他在思索了很多可能后,想到了一个问题。   会不会是因为自己在与郑家人对抗的时候,凌崇看到过他做的事情?   比如说在郑裕面前是一副面容,在郑娘子和郑北面前又是一副娘子。   没准对他所做的事情也有所了解。   这让郑之南想起来有一次他在山里烤鱼吃,碰到过一次凌崇。   虽然他们没有接触,但凌崇应该知道就算郑家人要虐待他,他自己也可以跑到山上来自己叉鱼捉兔子吃,饿不着自己。   为了刺激好感度,郑之南这才慢慢的表露出自己真正的举止和性格。   想要凌崇认识真正的自己。   同时他决定在谈成这笔生意后,和凌崇完成那件事。   其实他们在一起这么久,虽然同床共枕,但凌崇从来没有主动碰过他,总和他保持着适当的距离。   最开始他觉得这个距离挺好的,但时间久了,他难免开始着急好感度事情。   晚上,两人谈完合作的事情,踏着月色往郑家村赶。   凌崇赶着牛车,郑之南坐在后座。   这牛车是顾家的。   他们原本也想买一辆牛车,只是现在为了酿酒,投进去了很多家底,要想买牛车,有些不合时宜。   想到凌崇的许多家底都快被自己给挥霍光了,郑之南就有些唏嘘,唏嘘钱真不经花,唏嘘一个男人对你这么好,钱给你随便花,对你细致入微,可竟然对你一点好感都没有?   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弄得郑之南心里都越来越发虚。   好在今日这笔生意谈的很顺利,付了定金,明日刘掌柜会亲自过来实地参观,检查剩下的几坛酒没问题,就会当天把酒带走,并且付剩下的尾款。   与此同时,刘掌柜生怕其他人跟他抢生意,抢先把下次的预付款给付了。   这两笔生意让郑之南把之前投进去的家底全部赚回来了。   回到家后,两人洗完澡躺在床上,郑之南把钱箱子打开,让凌崇看着他把手上的银子放进钱箱子,然后对他说:“满了,以后要换大箱子了,不然装不下。”说完,他自己先笑了。   因为他的语气听上去很膨胀,不仅膨胀,还很得意,像是在炫耀。   凌崇说:“是该换个箱子了”他这个箱子以前都是放碎银和铜钱的,现在郑之南只是收了一笔定金,但这定金很可观,放进去自然就有些放不下。   等到明日刘掌柜带着活计赶着牛车过来搬酒,付了剩下的尾款,以及预付款,肯定得换个箱子了。   就在这时,郑之南推倒了凌崇,凑过去,坐在他的身上,手撑着他的肩头,看了看凌崇,就准备亲手解开他的衣服。   郑之南想,你不主动,还我主动总可以吧?   但让他没意料到的是,凌崇把他推开了,推开后还给他拉上了单子,单子就是夏天用来搭肚子的被单,薄薄的盖在身上不热。   郑之南躺在床上,看着房梁,眨了眨眼睛,一时竟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只听旁边的凌崇说:“睡觉吧,我去院中的竹床睡。”睡在外面,一是凉快,二是可以看门,免得酒被偷了,村子里有人养得活鸭活鸡都有人偷,何况放在院子里这一坛坛酒了。   避免节外生枝,有个人睡在院中看着,最好不过。   凌崇说完,拿着枕头去了外面,留下屋里一脸茫然的郑之南。   他们不是“结婚”了吗?   之前没有做那事儿,一是他没提,凌崇也没有强迫他。   但现在他准备主动了,凌崇竟然直接拒绝了?   虽然嘴上没说拒绝的话,但身体很诚实,就是拒绝啊。 第239章   凌崇到了外面后, 用井水冲了个澡才躺在竹床上。   在郑之南的眼里,凌崇是他要攻略的对象, 所以做什么他都觉得理所当然,没有什么好矫情的。   但在凌崇的眼里……   他其实一直把郑之南当成儿子似的养着,最初他没想那么多,只是想将他从深火热中救出来,后来看他瘦削的身形, 求知若渴的神情,这种心情才开始渐渐具体化。   凌崇教他读书写字,看他将歪歪扭扭的字写得越来越规整,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就像是在玩一个通关游戏一样,变成了一件有趣的事情,看他拨高, 看他的脸色终于变得红润健康, 眼神也越来越自信,支持他大刀阔斧地干自己想干的事情,当他的靠山,帮他教训郑家的人。   之前睡一起是方便照顾骨折的郑之南, 现在他腿脚好了,加上今晚的事情,凌崇准备把东次间收拾出来, 以后他睡东次间, 郑之南睡在西次间。   之前凌崇没去想过这个问题, 他一个人的时候,生活过的比较糙,属于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没有去想那么细致的问题。   今晚上,郑之南主动靠近他,让他彻底的把“养儿子”的心思给具体细致化了。   除了他变得更好了以外,凌崇还觉得自己年纪比他大太多,看到他在弄郑裕时露出的小兽一般的神情,就有种想要给他顺毛的感觉。   凌崇的心思类似于,把郑之南当成了一个小辈,看着他从懵懂变得成熟,有种成就感。   凌崇没往情爱上想,郑之南的好感度是绝对无法无法增加一分一毫的,因为本身就长歪了。   郑之南心里急,但也得表面上先稳住。   他到现在怎么也没想到凌崇把他“娶”回家,竟然养“媳妇”养着养着,养成了“儿子”。   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寻思来寻思去,怎么都没寻思到这个死角里去。   第二天,眼窝发青起来做饭,发现凌崇起的更早,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凌崇做饭。   他们俩类似于分工合作,今天你做饭,明天我做饭,做饭的人那天不用刷碗,轮换着来。   凌崇做饭的时候,郑之南没有去帮忙,而是围着房子跑步,锻炼身体。   等跑完步,打了一套凌崇教他的拳,洗完澡换好衣服才进厨房帮忙端东西。   餐桌上有早上现摘的西红柿,还有茄子,加了牛肉烩在一起,又鲜又爽口,一点也不油腻,除了西红柿和茄子还有其他村里人没见过的,也就认识这些的郑之南敢吃,其他人见都没见过,见过的人也只说这是观赏用的,不是用来吃的番果。   这些东西都是郑之南每次和凌崇去镇上的时候在集市里收集来的,有些种出来不是能吃的,就扒掉种别的,种出来是认识的,那简直是大丰收。   现在物资太匮乏了,能吃的东西也很少。   有些种子他认识,比如说玉米,种了一小半,别人看到,还以为种了小树苗,后来才知道是吃的谷物。   有些人觉得稀罕,晚上会来偷,但是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是成熟期,偷回去,发现不能吃,不论是煮的还是炒的,都怪怪的,后来有人就说,这是郑之南不会种地,糟蹋好田,把良田当成花园来种花种草了。   这些闲言碎语也碍不着郑之南什么事儿,他该吃吃该喝喝。   郑之南夹了一块番茄烩牛腩,尝了一口对凌崇说:“炒得越来越好了。”第一次是郑之南做给凌崇吃的,然后凌崇知道郑之南喜欢吃这个后,就试着自己做,他第一次做的自然没郑之南做的好吃,但学了两次就掌握了,没有想象中的难。   郑之南态度自若,虽然心里苦,但不会强行给任务对象压力。   凌崇就更自在从容了,因为他根本没把昨天晚上的事情放在心里,一如平常那样对郑之南。   吃了早饭,大概是十点左右,刘掌柜就带着人赶着两辆牛车,来到了凌崇的家门口。   两人出门将他们迎进来,端茶递水,开始清点酒坛,尝味儿。   东西都没问题,刘掌柜看这东西就跟看见金山银山似的,态度特别好。   酒是金山银山,那郑之南在刘掌柜的眼里就是财神爷了。   有了财神爷,还怕没金山银山?   交了尾款,立即就递上了预付金,生怕郑之南的名声出去了,倒时候就没自己的份了。   刘掌柜知道,他是掩盖不下去的,这酒一旦推销出去,总会被有心人知道真正的提供者是谁,与其霸占着,还不如提前和郑之南打好关系,到时候看在老主顾的份上还能给他行个方便。   等酒都被搬空后,郑之南看着桌子上的银子,对凌崇说:“这次刘掌柜要的货多,我们两个人怕是做不出来那么多,要不请顾大哥和顾嫂子来帮忙?给月钱。”   顾大夫是大夫,顾易对这一行不感兴趣,干了农活就给父亲打个下手,所以干完农活后,顾易会再去找点短工,顾嫂子则做点绣活,定期让顾易拿去镇上卖,收入不多,但也够糊口。   郑之南缺人手,率先想到的就是凌崇那边的人,是一点都不考虑郑家的任何一个人。   刘掌柜浩浩荡荡的来,又满载而归,自然瞒不过郑家村的人。   郑之南在酿酒,这动静早就让村里的人知晓了,连郑北都知道,知道后也不过冷笑一声,觉得郑之南在异想天开。   他自己都不记得家里酿酒的事儿,方子更是一个没留,唯一知道的妻子也早逝了。   妻子去世的时候,孩子才那么大一点,能记得什么?   这酒肯定是酿不成的。   从第一次郑之南酿完没有动静,送人了,郑北就觉得果然是异想天开。   而且郑北一直看不上家里曾经酿酒这事儿,累死累活也赚不了什么大钱,他们能酿的酒,和别人的酒没什么不同,生意难做,还不如老老实实耕种,养养家畜,过年了卖了肥的,再买小的回来养。   可比酿酒从早干到晚清闲多了,赚的钱也没甚区别。   郑北却不知道,就算郑之南第一次酿成的酒也比他郑北喝道的都好喝,更别说这第二次酿成的了。   知道郑之南生意做成了,肯定赚不少钱。   但这个不少钱,也没想到刘掌柜给的那么多,而是刘掌柜给的十分之一。   毕竟从前他们家酿这酒,都是寻常老百姓喝得酒,卖得也不贵,自然收益也不高。   就这,郑北还把钱抬高了不少,皆是因为这次合作的对象是镇上最大酒楼的刘掌柜。   能入刘掌柜眼里的,能是一般货色?   要么就是凌崇的朋友太多太好,给郑之南牵的线,寻常酒在朋友的照顾下也能多卖一些。   想起上次被凌崇和郑之南狂怼,加上这次儿子酿酒酿出了大气候,郑北心里那个不舒服啊,导致他好几天都胃口不佳。   特别是知道郑之南要扩大规模,特意招了几个人去帮工,却独独没有想起来他们家任何一个人。   郑北就在这上面打起了注意。   他也只能在这上面打主意。   如果他继承父亲的能力,一直酿酒到现在,郑之南作为已经被“嫁”出去的孩子,没有经过他的同意,是绝对不可以擅自酿酒,也不能把酿酒的方子给外人看,凌崇就是外人,和凌崇结为契兄弟的郑之南也是外人。   但他自己都不记得方子的内容,也没和郑之南说过一丝一毫的关于酿酒的事情,家里虽然还有酿酒的一些工具,但都落灰了。   酿酒这事儿,到他这里就断了。   断了后,别人酿酒,关他什么事儿?   所以要找茬,还真站不住脚。   郑北心里寻思,郑娘子心里也犯嘀咕。   她原本是觉得将继子塞给一个凶神恶煞的人,天天过的生不如死,她才过得开心,儿子被郑北嫌弃那么久,都是因为郑之南。   结果人家不仅过得好,对方还把他疼到骨子里,给他买良田,给他盖大屋,还让他糟蹋良田,种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不仅如此,还让对方冷眼对他们。   本以为凌崇再多积蓄,这么被郑之南糟蹋下去,也总有败光的一天。   郑北通过上次那件事已经不准备亲自过来自讨没趣,所以他请了一位德高望重的人从中说和,想和郑之南还有凌崇重修旧好,父子哪里有隔夜仇是不是?   郑北想和郑之南重归于好,虽然这个好是他理解的好。   郑之南大概并不能认同这个好。   而郑娘子面上配合着郑北,心里还是存着怨气,这怨气不能对郑北发,只好回娘家的时候和母亲还有嫂子发,甚至还有在镇上员外家妾侍的妹妹说。   “不过是通过他男人认识了一些人,成了卖酒郎而已,便不把我这个继母放在眼里,毕竟不是从我肚子里出来,不把我放在眼里便算了,竟然连他亲生父亲都十分冷漠。”   “竟是这般不孝?”   “何止?上次差点还要和他父亲动起手来。”   “都这样了,你们怎么也没有将他告到族长那里?让他们给你们认错!”   “不是想着,好歹曾经一起生活过那么久,年龄还小……”郑娘子含含糊糊,没有说具体的细节,所有的问题都推给了郑之南。   看着姐姐一脸怨愤,作为弟弟的姚学林立时皱起了眉头,他从小被家里宠的不学无术,若不是姚家靠着两个女儿撑着,姚家早就捉襟见肘过不下去了,姚学林最喜欢这两个姐姐,毕竟家里的田,家里的房子,还有他的媳妇,可都是从两个姐姐这里得来的,尤其是成了妾侍的二姐,对娘家都颇为照拂。   姚学林哪里能看到姐姐被继子这样对待?   冷笑着说:“且叫他得意一阵,到时定给姐姐出气。”   看到弟弟如此护短,郑娘子笑得鱼尾纹都能夹死苍蝇。   “怎么给姐姐出气?”   “这还不简单?等他赚到几笔钱后,不管是老的那个,还是小的那个,招几个会吃会玩的捧着他们,把他们捧得飘飘然,再去那赌场妓院感受感受,那钱来的不易,花出去可容易的很,到时候不用咱们继续找人捧着,他们自己都分不清东南西北,什么人,什么身份,粘了赌后,败的还不快?” 第240章   郑北请族长出面, 郑之南就算不想理郑北,但生活在这个村子里,也得给族长面子。   古代就是这样, 群居生活, 大多都是同姓人互帮互助, 一个有难, 其他人也会出面帮忙,当然是对抗外人, 自家人和自家人闹矛盾,这是家事,旁人不会太过插手。   但族长出面,不想给面子,也得给面子, 一族之长在村里有多大权利, 郑之南不用去细数也知晓。   而且,按照剧情的进度,郑北和郑娘子没有得到恶果, 终究是要和他有来往的,不来往怎么激化矛盾, 从而把他们两个收拾的再也不敢找事儿?   所以呢, 既然族长主动出面要说和,他肯定是顺水推舟, 见就见吧。   见了才能继续推进剧情。   任何一个不起眼的对话, 甚至是与其他没有名字的人交流, 都有可能是进入下一个阶段的钥匙。   族长还算是个明事理的人,说话也掌握着大方向,没有一味的因为郑北是长辈,就让郑之南无条件听从。   而是多方规劝,毕竟郑之南这日子从前没结契兄弟的时候一直过的很艰难,有时候连他夫人都看不下去,忍不住念叨两句,但你说要帮,除了督促几句,还能把孩子接到自己身边来养吗?那以后谁都把孩子扔他们家来,他们自己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而且说那郑北的继室几句,换来的可能是对郑之南更加严厉的报复。   孩子在后妈屋檐下生活,你说这个后妈,她附和你几句,可不代表回去就真的按照你说的那样对孩子好上几分。   郑北这件事让村里不少女人都意识到一个问题。   不能死的比老公早,死的早,儿子女儿就得过上朝不保夕,被人虐待的生活,为了孩子也要好好活着。   也算是一种黑色幽默吧。   说和的地方,不是别的地方,在郑北的院中。   天气炎热,夏天晚上,坐在院中,要比屋里凉快,一张大四方桌,坐了郑家所有人还有族长和凌崇。   郑北带着郑裕,还有郑娘子和郑之南正正经经的道了个歉。   态度特别诚恳,族长不住摸自己的胡子表示认可。   郑之南看郑家这一家三口演戏演的还行,没有冷着脸。   在族长面前冷脸,只会给对方留下“不够大气”的印象,没准背地里说的更严重。   但其实所有人都明白,曾经被那样对待的郑之南,要怎么对郑家这一家三口小气,都是可以的。   虽然原谅了,也答应了郑北说的,让郑裕去给他的作坊帮忙。   “工钱就和别人一样就行。”郑北端着酒杯,笑呵呵地这样对郑之南说。   郑之南笑了笑,然后为难地说:“他年纪还太小,干的活也没有别人多,若是给他和别人的价格一样,估计其他人该有怨言了,暂时先试用半年,这半年工钱只有别人的一半,如果干的好,半年后就加工钱”说到这里,看向族长道,“这样别人也心服口服,不至于觉得不公平,族长觉得如何?”   族长放下筷子说:“之南说的有理,裕儿是还太小,自然比不得成年人身强力壮干得多,如果给一样的工钱,肯定无法服众,比如就按照之南说的,试用期,是试用期吧?过了后,干得好就加工钱。”至于干得不好,那就不用说了,自己走就行了,不用再说的那么直接吧?   郑北虽然心里不满,但想想,族长都赞同了,他也只好应下,想着儿子年纪小归小,但个子已经和郑之南差不多了,还比他壮,肯定能干好,况且他的目标也不是这个。   到了最后,郑北把试用期从半年磨到了三个月。   “试用期三个月吧,三个月后肯定能看出来我们裕儿能不能把这个活给干好。”郑北是知道郑裕上不进去学,在地里又爱偷懒,留在家里只能是个吃白食的,去了郑之南那里,好歹能混点日子,还有钱拿。   现在虽然是半价,可学会了他的技术,比什么都值钱。   郑北的真正目的可不是为了让儿子真的给郑之南打工,他是想让郑裕把郑之南的技术给学回来。   郑北已经打听过了,郑之南现在酿的酒和当初他爹酿的酒根本不是一回事,不论是口感还是色泽听说都有所不同,在酒楼里销路很好呢。   能这么快打开销路,还多亏了郑之南和刘掌柜商量过,一开始价格不用太高,他们求众,不求只有富贵人才能买得起。   当然也不是普通人能喝得起的,取了个中间值,只要不是太穷,手里有个花销,想喝两口,就能喝得到。   这样价格公道的好酒一出现,怎么会愁销路呢?   平时刘掌柜储藏的酒,卖个两月能卖完就不错了,郑之南这个酒,才运回去半个月,就有价无市了。   甚至有些人竟然特意打一壶回去再转卖。   把名气打开后,郑之南也没让刘掌柜加价,只不过改成了想要喝明月酒,得提前预约。   之前来酒楼吃饭,都是预约位子,现在来酒楼就是能喝这一口酒。   楼下的大厅不接受预定,楼上的包间接受预定,一桌只提供两壶酒,多的没有,毕竟僧多肉少,只能这样来稀释一下顾客。   虽然没涨价,但和以前比起来,喝酒就得提前预约,而且预约的还是包间,这也将条件提高了。   毕竟不是谁都有钱预定包间,然后就为了喝这一壶酒,得真正有钱的人才行。   口碑起来了,人多了,那么条件也会随之增加。   等所有人都走了后,晚上郑北躺在床上,郑娘子躺在一旁发牢骚。   “你难道真的要让裕儿去给那家伙当工人?工钱还那么少。”郑娘子还没想到学技术这一层面上去,越想越觉得儿子太亏了。   钱多了,她还可以考虑一下,又没多少钱。   郑北冷哼了一声说:“你懂个什么?妇人之见,目光短浅!你以为我就是让咱们儿子去给那个逆子当短工?”   “不然呢?”   “要不就说你目光短浅呢?我让他去,主要是为了让他把技术给我学回来,有了这酿酒技术,还怕赚不来钱?以前我家里就是做这个的,你看柴房里扔的那些工具也应该有点印象,这逆子估计是改良了方子,所以做出了这等有价无市的好酒,等我们学会了,也做,好酒不愁没人来买。”   郑娘子这才明白郑北的打算,立时喜笑颜开。   “果然还是掌柜的有法子!还以为你真的为了让裕儿给他当短工,逼着我们给他好脸,还给他道歉。”   “现在知道我的好了吧?”   “知道了知道了!”嬉笑着靠近了郑北。   郑北在想什么,郑之南稍微猜一下就能猜出来。   郑家以前就是酿酒的,因为没有什么新意,也没有什么销路,久而久之,严重滞货,虽然还到不了入不敷出的地步,可原主爷爷辈做的行当,郑北可看不上眼。   所以到他这一代,也就没落了。   郑北不乐意干这个是觉得赚不来钱,还累。   但是现在看到郑之南做这个,肯定会心痒痒。   就算他不心痒痒,剧情肯定也让他心痒痒。   所以给郑裕开那么低的工钱,郑北还要郑裕过来给他干活,郑之南就什么都明明白白了。   别说拦着郑裕不让他窥中内里玄机,就算他看个清清楚楚,也未必知道这酒如何酿出来的。   郑之南这个技术可是提前了几百年才发明出来的。   拿现在的酿酒技术和他这个现代人的酿酒技术比,那中间有多大的鸿沟,郑裕肯定参详不透。   但他还是要为难为难郑裕,不会让他刚开始干活就直接知晓里里外外的流程,也不会让他看到所有的工具,他要戏弄他们这一家三口。   这事儿解决了,郑之南专注事业归专注事业,攻略的事儿也没有忘。   晚上回到家,借着酒劲儿,政治那撒酒疯,黏着凌崇。   就想知道凌崇为什么不碰自己。   总不可能也是个阳痿。   其实阳痿还不可怕,他更惶恐的是,凌崇会不会是个直男?   当初买了他,也不过是因为他可怜,并不想和他真的搭伙过日子。   阳痿不妨碍好感度,就怕是个直男,根本不稀得和男人过日子。   其实当时和郑之南在一起,凌崇什么心情都有。   有怜悯,有同情,有好奇,有有趣,还有一丝对郑家人的不屑,以及想看到郑之南变得越来越好等等。   甚至期待,期待郑之南的另一张面孔。   现在看到他将两张面孔慢慢的融合在一起,凌崇知道,郑之南如他预料中的那样,在变好,甚至更好。   从少年蜕变成青年,如青竹,又如美玉,自信,聪慧,甚至可爱。   他有种老父亲般的欣慰。   觉得这样的郑之南值得有一份更好的姻缘。   他甚至想着是不是该给郑之南说一门亲事,给他娶个媳妇。   结契兄弟并不妨碍各自再次娶妻,所以作为古人的凌崇有这样的想法,实在是正常。   所以郑之南借着酒疯抱住他的时候,凌崇下意识要把郑之南给推开。   郑之南立即假哭起来,他是假哭,但表现给凌崇看,凌崇以为是真哭。   顿时让第一次见到郑之南哭的凌崇有些手足无措,停下了推开他的举止。   “别哭。”   郑之南用难过的声音说:“你不喜欢我。”黑暗里,他的眼眸里并没有眼泪,但声音足够凄苦难过,让人心中生怜。   “我没有。”凌崇直接反驳,想都没想。 第241章   郑之南靠在凌崇的怀里,用醉话说:“你……就是……是不喜欢我……”   “你怎么会这么觉得呢?”凌崇今日喝的没有郑之南多, 今日郑之南是主角, 其他人都敬他酒, 他喝醉了,凌崇并不怀疑。   郑之南靠在凌崇的怀里后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凌崇还把他推开, 就这样靠着说:“明明……明明我们已经在一起了,为什么你要和我分开?”这个分开指的是分床睡, 现在凌崇已经睡在东次间了, 郑之南睡在西间。   郑之南不用说的明白,凌崇也知道郑之南在说什么。   凌崇拍了拍他的背说:“夏天了, 分开睡凉快一些。”   这么坦荡的回答让郑之南差点喷出一口血来。   这才不是真正的原因, 当他真的是小孩子吗?   “你骗人。”郑之南深谙一个道理,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卖可怜绝对永不过时,百试不爽。   特别是对这种人设是硬汉, 糙汉的家伙。   “你就是讨厌我,才和我分开睡,别人搭伙过日子,都是在一起睡的。”郑之南说的头头是道。   凌崇抬手摸了下鼻子, 轻咳了一声, 他觉得郑之南应该还不知道搭伙过日子是什么意思。   他认为的搭伙过日子就是必须睡一起?应该不是非要和他做点什么。   凌崇就是把郑之南想的这么单纯。   他觉得自己没引导过郑之南,那么郑之南绝对不知道两个男人结为契兄弟, 可不是真的要做兄弟, 而是“夫夫”, 他大概紧紧是觉得,结为契兄弟就应该吃住同步,不应该分开。   分开就是不喜欢。   这样想的凌崇语重心长地说:“我们是两个男人,睡不睡一起都行,没必要因为搭伙过日子就非得同睡一张床。”   郑之南心里不知道凌崇把他想的那么单纯,所以以为凌崇真的是直男,对他这个男孩子不感兴趣。   可是……明明都和他过了明路,大家也都知道他们是契兄弟,以后都是要互相扶持着走过余生的。   应该不是直男,耽美文里,怎么可能有这么大一个份量的直男,就算现在是直男,早晚也得被他这个主角给勾弯,剧情都是这么发展的,前半段直男,后半段也得为受而弯,弯成蚊香那样的弯。   郑之南知道,大多数耽美文里的霸道总裁啊,攻啊,很多都是男女通吃,可男可女,无所谓,反正上男的也是上,上女的也是上。   所以倒不是很担心凌崇真的是直男怎么办,他之前担心是直男是因为攻略起来要比不是直男的攻要难啊。   是弯的话,就轻松一些,是直男,攻略起来肯定要比纯粹的攻要难上加难。   郑之南咬咬牙,圈住凌崇的脖子说:“可是我习惯了和你睡在一起,这几天你没有陪着我,我都睡不好了。”他这几天因为忧虑攻略的事儿,眼窝都青了,并不是不习惯凌崇不和他睡在一起才睡不好。   凌崇知道郑之南这几天没睡好,一开始还以为是因为操心酿酒的事儿,没想到竟然是因为自己和他分开睡,他不习惯导致的。   这个时候的凌崇已经忘了郑之南曾经有过两副面孔的事儿。   他先入为主的认为郑之南这会儿醉了。   所以醉话不是伪装的。   都是真的。   所以郑之南现在是个小可怜。   他有点心疼小可怜。   但还是没有因为郑之南看着可怜就继续和他睡在一起。   他笑了笑,把郑之南送到床上,给他端水泡脚,给他擦脸擦手,擦身。   喝醉了没办法洗澡,只能擦擦对付一下。   郑之南被伺候的很舒服,表现的也很乖。   按照以往的套路,他这么可怜兮兮,一般人都会心软,保准就应下了。   但他再一次低估了凌崇。   凌崇把他收拾好后,用单子搭在他的肚子上,起身去了外面。   郑之南闭着眼睛听到洗澡的声音,寻思着肯定洗完澡就过来了,就放下心来,只要同睡一张床,还怕没有擦枪走火的机会?   而凌崇呢?   他洗完澡就回了东次间。   他想的是,不习惯是因为刚开始,睡着睡着就习惯了。   郑之南怎么都没想到,凌崇根本不按套路来。   眼巴巴的等着,等着,等到了洗完澡的凌崇回到了东次间。   他心里那叫一个无言以对,再次茫然。   能不能按照套路来啊?   套路肯定不是这样的!   凌崇虽然回了东次间,郑之南却没有继续穷追不舍。   他现在装醉,刚刚还乖乖的任凌崇伺候他,这会儿因为凌崇没过来又跑去耍酒疯,怎么看怎么像假的。   为了不穿帮,郑之南只好叹口气翻个身睡觉。   今日不成,明日继续。   困难模式嘛……困难点也正常,郑之南微笑着这么告诉自己,但那笑意并没有显得很真诚,因为他心里苦。   翌日,郑裕得到了郑北和郑娘子的交代,承担着发家致富偷学技术的重担来到了郑之南这里。   目前工人有四人,顾家小夫妇,还有顾娘子的哥哥,最后那个就是郑裕了。   四个人加上郑之南和凌崇,六个人,目前来说够用。   分配了任务后,郑裕心不在焉干着手里运谷物的活计,然后和顾易还有顾易的大舅子套近乎。   只是顾易是个闷头干活不怎么说话的性子,他怎么套近乎,有三句里,顾易回复他一句,还是一个字“嗯”要么就是,“哦”。   对于郑裕来说,没有利用价值,从而转战顾易的大舅子。   顾易的大舅子倒是善谈,也能跟郑裕聊起来。   只不过大舅子善谈还擅长四两拨千斤,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蒸馏的屋子是什么样子,一句也没和郑裕说。   郑北和郑娘子吩咐过郑裕要好好干,混日子可得不来信任,也不能让人家多对他改观,想要靠近技术核心所在的地方,就得让人家觉得你勤劳能干。   连续三天,郑裕都埋头苦干,顺便东看西看,却一直受挫。   回到家发牢骚,说自己累,郑之南看的紧,根本不让他进去什么的。   越是这样,郑北越是觉得这里面肯定有猫腻,哄着郑裕必须继续干,直到看到里面的工具啊器具啊,然后描述给他。   郑北虽然不酿酒,但是从小到大几乎是在酒坊里长大的,还是很了解酿酒的东西有哪些。   他猜测郑之南肯定是研究出来了什么新的酿酒工具,所以才怕郑裕看到里面的东西,然后泄露出去。   越是这样,郑北越是心痒难耐,怎么可能让叫苦不迭的郑裕撒手不干。   “傻孩子,你现在受点苦,以后就享不完的富贵,把东西学到手了,咱们到时候自己酿酒,这样的酒不怕没人买,钱还不如流水的进咱们的口袋?你以后想不想取个美貌姑娘当媳妇了?想不想住大屋,穿绸缎,想不想也有丫鬟小厮伺候着?”   被郑北这么一说,郑裕翌日继续腰酸背疼的去。   他咬牙坚持下来,也不过是为了未来的自己能享受到父亲说的美貌媳妇,仆从环绕。   郑之南从屋里面出来,看着郑北任劳任怨运着谷物。   心里暗笑。   能让一个懒人迈这么大力气在仇人面前任劳任怨,心中所谋必定不止是这么一点工钱。   他还不了解这一家三口的算盘。   他会让郑裕看到里面真正的样子。   其实看到了又怎样,没有他所教授的技术,就算原样学了回去,也不过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干不成事儿的。   郑裕在郑之南这里干了一个月,拿工钱那天,郑之南特意在院中设宴,和凌崇亲自下厨,为所有在这里干活的人做了一桌子菜。   然后和大家一起做了一个月份总结,说了说这一个月大家如何如何辛苦,特别是夸了夸郑裕如何卖力,准备从明天开始让他和顾易一起搭着干,两人协作。   和顾易一起干活,这接触的东西可多了。   郑裕心里暗喜,觉得不枉自己辛苦了这么久,终于能够进入到真正的内部,而不仅仅是每天来运粮,收谷物,打下手。   他拿着工钱,回家就把这事儿告诉了郑北,郑北和郑娘子都如郑裕那样开心,觉得终于熬到郑之南交付信任。   那顿饭吃完,郑之南故意多喝了几杯,说了很多兄友弟恭,以后一起如何如何的话给郑裕听,因此也成功的“醉了”。   等人都散了后,郑之南故技重施,开始耍酒疯。   这次无论凌崇做什么,他都黏着凌崇。   这次不让凌崇给他擦身,而是直接拉着凌崇要一起洗澡冲凉,还不是在院中,而是去郑家村面前的那条河里。   凌崇一个大男人,从不觉得男人一起洗澡有什么了,村里一堆男人一起在河里洗澡游泳,太寻常了。   只是吧,他想得挺简单,可是真的裸裎相见,似乎就不是那个味了。 第242章   凌崇按照郑之南的要求, 拿着布巾还有睡衣和皂角, 抱着耍赖不要自己走的郑之南去河边。   因为临近十五号,天上的月亮比较明亮,虽是夜晚,但没有提着灯笼, 依旧能看清楚路况。   何况这路每天不走个五趟, 也得走个两趟,熟悉的很。   其实晚上来河里游泳洗澡的人不在少数,虽然都是一些男人和孩子。   为了不被其他晚上出来游泳洗澡的村民吵到, 也不吵到别人,凌崇抱着郑之南去了一处僻静的小河旁。   这里只有两人。   凌崇脱了衣服后,郑之南已经脱了衣服跳进了河里。   郑之南没有醉到必须凌崇扶着, 所以脱了衣服,跳进河里后, 郑之南也没有站不稳什么的,而是站在湖里笑嘻嘻的对凌崇说:“我们来比赛游泳吧,从这里到那里, 然后再折返回来。”游吧游吧, 不游怎么假装腿抽筋被抱住,不被抱住, 他怎么施展真正的技术。   想到这里, 郑之南略略唏嘘。   因为他想到了第一个世界的时候, 自己可不是这样的。   不过现在情况不同, 人物不同, 方式自然也有所改变。   再说了,凌崇可比雷翊有挑战多了。   凌崇看郑之南精神抖擞,虽然语气还带着醉意,但也不想扫了他的兴,加上这河水不过到他们的腰部,常规来说,是淹不死他们的。   认为淹不死的凌崇和郑之南开始比赛。   非常顺利的一起游到了对面,在折返回去的路上,郑之南忽然痛呼一声往下沉。   凌崇一直没有游快,和郑之南保持着平行的距离,就是以防万一。   所以郑之南刚往下沉,凌崇就靠过去伸出手将水里的郑之南给捞了上来。   然后带着郑之南往岸边游。   凌崇用有力的臂膀圈着郑之南的光滑的腰,防止他滑下去,而郑之南则像个八爪鱼一样紧紧抱着凌崇。   到了岸边,凌崇把郑之南抱上去,然后问抱着腿的郑之南说:“是不是腿抽筋了?”   郑之南轻声嗯了下,仿佛痛的说不出话来。   凌崇握住郑之南的脚踝,将他的腿拉直,好让抽筋的地方得到缓解。   假装抽筋的郑之南在凌崇拉了好几次后才不哼了,只是这个时候他靠在凌崇的腿上说:“刚刚差点以为我要死了。”语气里尽是心有余悸。   凌崇用布巾给郑之南擦头发,一边擦一边说:“今天晚上不适合来游泳,改天我们再过来一次。”   郑之南闭上眼睛,迷迷糊糊的翻个身对凌崇说:“我有点冷。”   凌崇闻言准备拿衣服的给他的时候,郑之南与凌崇贴在了一起。   这一次凌崇没能推开,因为郑之南抱的死紧。   郑之南趁机各种撒酒疯,不论凌崇怎么弄,他就是不松手。   最后凌崇无可奈何,自己勉强套好衣服,给郑之南披好衣服往家赶。   到了家里好,凌崇把郑之南放到西间,郑之南圈住凌崇的脖子不松手。   “我不要一个人睡。”   “听话,夜深了,别闹。”   “我不要一个人睡,我害怕。”郑之南说完自己心里都抖了一下,他一点都不怕,他就是装的,实在是没办法了,但是真说了这样的话,他自己都觉得受不了,太麻了。   但是,凌崇这样的性子,他只能自己主动出击了。   再不出击,这好感度怎么提升,怎么突破。   他得让凌崇喜欢上他,不是把他往外推。   清醒状态的时候因为人设的原因,无法做太出格的举止,但喝了酒就可以肆无忌惮了。   反正有发酒疯可以当借口。   最后郑之南为了达到目的,还哭了,无声的落泪,抽噎。   仿佛想起来刚刚在河里喝了好几口水的画面。   凌崇想想刚刚的确挺危险的,郑之南害怕不敢一个人,他应该理解。   所以在郑之南的撒泼打滚中,凌崇终于答应了郑之南。   反正就今晚,没准明天起来,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回自己房间睡去了。   这样想着,凌崇把郑之南安置到自己的床上,给郑之南擦头,也给自己擦了擦头才躺下。   凌崇睡的心无旁骛,只是旁边这个不是很安分。   不是腿搭到他腿上,就是手放在他的腰上,像个小动物一样。   不仅如此,嘴里还嘀嘀咕咕的说着醉话。   凌崇虽然心无旁骛,但此时也并没有多少睡意,大概是因为被郑之南闹腾的吧。   他这样想着,头凑近了一些,想要听听郑之南在嘀咕什么。   “凌大哥……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听到这句,忍不住笑了,这家伙怎么还在纠结这个问题?   没有不喜欢啊。   “没不喜欢你,别瞎想。”凌崇拍了拍他的背,语气安抚。   郑之南在听到这句的时候,依旧维持刚刚的姿势,但他慢慢睁开眼看着凌崇,因为是在黑暗中,神情并不能看得真切。   但凌崇还是能感觉从他的语气里感觉到那份朦朦胧胧。   郑之南说:“那你喜欢我吗?”   凌崇毫不犹豫地说:“当然喜欢。”   然后,郑之南抬起头,吻住了凌崇的唇。   彼时,凌崇侧过脸正看着郑之南。   所以郑之南只要凑近几分,就能吻上他的唇。   就在凌崇怔神时,郑之南的舌如灵巧的小蛇探入到了他的口中搅弄风雨。   凌崇被郑之南突如其来的举动弄的一时没有任何反应,甚至有些僵硬,眼睛都不由瞪大了几分。   过了好一会儿,凌崇才惊醒过来,然后一把将郑之南推到一边。   但他推开郑之南的时候,郑之南的手已经伸向了他。   ……   这一晚上凌崇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   他从未体验过这种让人仿佛即刻升天的感觉,但是回想起来又觉得不安,甚至觉得自己无耻。   弄完那事儿后,郑之南就嚷嚷着手疼翻身睡了,留下气喘吁吁的凌崇对着房梁干瞪眼。   他不是累的气喘吁吁,是太受刺激了,加上血脉喷张,才有些呼吸急促。   翌日,郑之南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揉着隐隐作痛的脑袋从房间里走出来对院子里搬东西的凌崇说:“凌大哥,我怎么睡在你房间里?”   凌崇背对着郑之南,顿了顿,面不改色地说:“你喝醉了,闹着要睡东次间。”   “喔,那没打扰你休息吧。”郑之南说话的时候打了个哈欠,一脸的对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没有印象。   发现郑之南语气从容自若,凌崇有些紧绷的身体也慢慢放松了下来,说:“没有,饭菜做好了,你快去吃吧。”   “你不吃?”   “我吃过了。”   “哦,我去换衣服就来。”郑之南说完,转过身回自己的房间,一边走一边翘起嘴角。   他光看凌崇僵硬的背影就知道昨夜自己的举动一定让他有些觉醒了。   但是呢,这个时候不适合表现的昨晚的一切我都记得,会给凌崇太大的压力。   虽然他们是正经的夫夫,这种事儿也无所谓。   但是凌崇应该还有其他打算,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如此对待他,肯定有其他安排。   就看自己这个举动会不会改变他的想法了。   郑之南想着事情,换好衣服去厨房吃饭,吃的差不多的时候,来上工的人都陆陆续续来了。   在干活的时候,或许是郑裕想跟郑之南套近乎。   告诉了郑之南一件都快让他遗忘的事情,从而想起了一个人。   周连义。   郑裕拿着铲子铲着大锅中的谷物,一边铲一边和同样在亲力亲为干活的郑之南道:“哥,你知道吗?周连义中了探花郎,明日周家老爷子会在村里摆三日流水席,只要是村里的,都可以去吃酒,讨个喜头。”   郑之南有那么一瞬间有些恍惚,他甚至想了下才想起来,哦,周连义,那个说要和他结为契兄弟但被父母送走的家伙。   过去了这么久,郑之南有太多事情要忙,竟然将这个太久没有出现的人忘到了脑后。   这个时间……刚好是秋闱结束,可不就该出现了。   竟然中了探花郎,他长得是挺好看的,能中探花郎,也没什么稀奇的。   郑之南闻言看一眼郑裕说:“的确是个喜事儿。”   郑裕说:“哥,你之前不是和他玩的好吗?你明日去不去,去的话,咱们和父亲母亲一起去。”   “你们去就可以了,我明日还要去镇上送货。”刘掌柜不仅看上了郑之南的白酒,还看中了他做的辣椒酱。   郑之南这几天特意熬制了几罐,算是赠品,如果未来想要大量的食用辣椒酱,他会再另外请人制作,他想让顾易的媳妇,顾娘子来接下这个活计,给村里的大媳妇小姑娘们找个工作做。   也算是带动村里的经济了。   虽然到了古代,能力有限,但既然来了,能尽一份力就尽一份力,男人在古代有很多特权,女人的生活完全是围绕着男人。   见多了现代女人们的独立自主,看到古代的女人如此艰辛,生活困苦,他颇有些不习惯。   虽然是古代,但他还是希望她们能像现代女性那样的生活,能够被重视,能够有自己的事业。   不论是做什么,有了钱才有话语权。   所以,别的做不了,但提供一份工作给女性,他还是做得到的。   想这些的郑之南并没有意识到他的思想,他的共情能力已经在他不知道的时候悄然改变。   他不再是那个自扫门前雪,只顾着自己的人。   他有了怜悯之心。 第243章   郑裕听到郑之南说不去, 有些诧异。   毕竟在他的认知里,周连义对他这个兄长可是非常关照的, 当初家里不待见郑之南的时候,每次这个周小公子回来郑家村, 都会顺便来看郑之南。   难道是终于意识到,人家是高高在上的公子哥, 书香门第,如今又是探花郎,主动保持距离,不敢再像少年之时那样没大没小?   郑裕想东想西的时候。   远在京城的周连义也在想着事情。   自从去年快过年的时候被家里送到了京城的舅舅家备考, 他就时常惦记着家里的郑之南。   他想到郑之南在家里等着他, 心里便有些说不出的欢喜。   因为担心他,周连义除了备考之余偶尔也会给家里取信, 有些给母亲的,也有给郑之南的,虽然郑之南看不懂, 但他已经告诉了母亲, 可以让通文墨的小厮给他念。   信也没有写什么出格的话, 所以不怕别人看。   周连义以为郑之南已经被母亲接到了家里, 所以信直接都寄到了周家。   后来他也收到了回信。   字写得并不好, 甚至有些简单,不过周连义也能够理解。   因为从前的郑之南是不会写字的, 信里的郑之南告诉他, 夫人和老爷待他很好, 请了人教他读书写字,之前没有回信是因为想亲手写信给他。   周连义全都信了。   他根本没有怀疑过自己的父母会欺骗他,糊弄他。   在他的眼里,他的父母为人坦荡正直,是绝对不会做出这种事情的人。   他更不知道在他走后,郑之南就经历了他没办法想象的事情。   忙完京城的事情,周连义有了时间回乡。   他已经迫不及待要见到郑之南,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周家的流水席办到第三天的时候,周连义出现在了酒席上,他给几位敬重长辈敬酒完毕后就一直在搜寻郑之南的身影。   他回来就问母亲郑之南在哪里,母亲没有正面回答他,加上酒席还在进行中,他也不好一直耽搁在母亲身边,就和父亲还有爷爷一起去大厅。   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越来越奇怪,因为郑之南没见到的同时,他的小厮也没有见到。   之前的贴身小厮,母亲说留在家里照顾郑之南,也好让他放心。   但这两人都没有见到。   不过虽然没有见到郑之南,却见到了当初碍眼的那个胖子郑裕。   郑裕端着酒像是没看到周连义身边还有许多人,硬是挤进去给周连义敬酒。   “周公子,恭喜恭喜啊。”别的话,他也不会说,只会这么几句,翻来覆去的祝贺周连义。   周连义立即拉住郑裕的衣领把他往旁边带,然后问他郑之南去了哪里。   如果郑之南没在周家,那极大可能是在郑家。   他想到这里,心里沉甸甸的。   郑裕看着周连义说:“我大兄?我大兄自然在凌家,估计现在还在作坊里酿酒呢。”   “凌家?什么凌家?”周连义有些发懵。   郑裕笑嘻嘻地说:“忘了周公子之前去了京城参加秋闱,大概还不知道吧,我大熊与那村里的猎户凌崇结为了契兄弟,现在日子过得好着呢,知道镇上的明月酒吗?就是我大兄酿出来的,有价无市啊!”语气里都是骄傲,仿佛已经忘了当初是如何作贱郑之南。   周连义见不得郑裕这一口“我们关系非常好”的语气,他可还记得郑裕和郑娘子如何折磨郑之南的。   那猎户……心里刺痛非常的周连义其实对他有一些印象。   但紧紧是粗狂的外表和沉默寡言的性格,再无其他。   现在让他回想对方具体的容貌,他甚至记不起来,印象里只觉得对方长得粗狂,眉眼透出凶相。   想到秀气羞赧的之南竟然与这样的人结为契兄弟,周连义就脸色煞白。   如果说,之前他还对父母抱有一丝幻想。   现在听到郑裕的话,他只有茫然和不安。   不安是因为在他不在的这半年里,郑之南的日子如何难过。   他对之南说,我去和家里说,我们结为契兄弟,他答应过他的。   却毁了约。   如今他与那样的男人生活。   不知道日子过得有多苦。   可是已经走了明路,他除了觉得痛苦,根本不能做什么,更不能走到他的面前将他带走。   他是圣上亲封的探花郎,是京中风头正盛的一甲第三,如何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脑子里浑浑噩噩的周连义松开郑裕的衣领,转身就朝后院走。   这个时候,他的母亲,应该正在后院休息。   周夫人刚换了一身衣服坐在椅子上喝茶休息,就看到儿子神情恍然的走进来,跪在了她的面前。   周夫人旁边的丫鬟立即去扶周连义。   周连义没有起来,他看着周夫人。   周夫人顿了顿,放下茶杯,让屋子里伺候的人全部去了外面。   等人都走了后,周连义问周夫人。   “母亲,他呢?”   周夫人明知故问道:“谁?”   “您知道的。”周连义虽然跪在地上,但他的脸上却没有任何的表情,甚至还有一些冷漠。   周夫人也面无表情的看着执迷不悟的儿子,冷笑了一声说:“你已是探花郎,我和你父亲都知道你的才学你的能力,知道你定然在三甲之列,又怎么会明知道你的前路坦荡,给你放一块绊脚石?”   “绊脚石?”   “难道不是吗?我以为这半年多,你在京城备考,所见所闻,会让你增长见识,却还是如此愚钝,你好好看看,你那些同僚,你那些朋友,谁敢与男人结为契兄弟,如果帮你做了这样的决定,你未来只会恨我们没有阻止你。”   “可你完全可以阻止他不与他人结为契兄弟,就不能等我回来?为何要欺骗我?”就算不能结为契兄弟,不能让他留在周家吗?将他保护起来,不被家里人随便欺辱糟蹋吗?   “他有他的命数,你有你的人生,你们是不一样的。”   “呵……”周连义给周夫人磕了一个头,站起来,头也没回的离开了。   他知道,当时的自己幼稚,冲动,可家里明明有能力将对方好好的保护起来,等他回来。   他可以为他选择更好的路走下去,而不是被家里当成牲口一样随意的赠人卖钱。   但偏偏不这样,甚至欺骗他,他在家里很好,他在读书写字,统统都是骗人的。   等周连义离开的时候,伺候周夫人很多年的管事娘子担忧地看着她说:“夫人要不要派人跟着公子?”   周夫人神情淡淡地说:“不用,他是探花郎,圣上亲封的一甲第三,不会做出格的事情,他想去散散心,让自己死心,就让他去,堵不如疏。”反正那人已经有了良人,日子听说过得不错,挺疼他的。   又不是过得不好。   若是过得不好,周夫人定然让人将他拦下,免得受刺激后做什么遭人诟病的事情来。   周连义带着贴身小厮走出郑家老宅,现在晚霞满天,犹如一层面纱笼罩在上面。   按照记忆里的路线,周连义一路走向凌家的大门。   此时的郑之南已经忙完了活计,准备去自己在门外开垦出来的菜地里看看新搞来的种子有没有发芽,顺便浇浇水,最近天气有些热。   虽然已经秋天,但秋老虎还是很厉害的。   自从郑之南开了酿酒作坊,凌崇就一直在帮忙,很久没去山上打猎了。   郑之南知道他手痒,让他中午休息完,吃过饭就去山上过过瘾。   周连义看到郑之南的时候,凌崇并不在家,工人们也已经回去了。   毕竟村里许多人家已经在准备晚餐,炊烟袅袅,晚霞也从橙红色转变成了蔚蓝色,太阳只剩下最后一点余光。   周连义站在离菜园子不远的地方,看着扛着锄头挥汗如雨的郑之南。   他们都长大了不少,个子变高了,之南的皮肤没有之前白皙,呈现出一种健康的肤色,脸可能是因为劳作而红红的。   周连义情不自禁走近菜园,站在栅栏外,张张嘴想要跟郑之南打招呼。   不等他打招呼,郑之南就察觉到了有人,他停下动作,抬头看去,就看到变得高挺,完全褪去了少年之气的周连义。   他的眼神满是哀伤和抱歉,仿佛做了对不起的事情,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郑之南抿了抿嘴,一时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他猜测,估计吧……接下来的剧情是凌崇刚好发现他们俩站在一处什么的。   一般套路不都是这样?   就是不知道这个撞见是要催化凌崇对他的真正想法,还是要误会他和周连义。   郑之南不仅不苦恼,甚至还有一丝丝期待。   这种修罗场,他还是蛮喜欢的。 第244章   郑之南的不言不语让周连义脸上更加愧疚, 他走近几步,手放在栅栏上, 张张嘴,终于说出了那三个字。   “对不起。”对不起, 我像个傻子一样以为你被我父母好好的照顾在周家,对不起,没能保护好你, 对不起。   郑之南笑了。   他说:“对不起什么?”   周连义看到郑之南面带笑容, 仿佛看透世事, 周连义不自觉握紧栅栏,对郑之南说:“我没有实现我的承诺。”如果要详细说, 说到天黑都说不完, 实在是一言难尽,他也担心一会儿那个猎户出现,自己站在这里会给他带来麻烦。   那人自然不敢怎么对他,可难保不对之南做什么事情。   周连义下意识觉得那猎户不是良人,不会对郑之南好。   猎户粗狂, 性格没准暴戾, 而之南单薄细腻。   郑之南垂眸看着菜园子里的瓜秧说:“一开始其实还是怨你的,但是后来想想,觉得我们根本不可能, 你是有功名的人, 就算你愿意, 你的父母也不会愿意, 所以那点怨也没了,你不欠我什么,不用对不起。”郑之南的确是这样想的,虽然他从头到尾就没有怨过,因为他一直知道,阶层不一样,他们是不可能的,何况周连义大概是个更加看重前程的人,这前程不仅仅关乎他一个人,还关乎了周家这个大家族。   但按照原主和周连义的情分,他们的过往,一定是怨的,毕竟他一定很信任周连义。   那是少年人特有的信任,不掺杂成人世界才有的念头。   正常来说,郑之南说这样的话,周连义应该觉得松了口气才对,但他听完反倒没有觉得卸下重担,竟还觉得空落落的,那种感情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原本这话不敢说,但周连义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仿佛说出来了,心里那一抹失落就会消失。   “如果他对你不好,你一定要告诉我。”   郑之南看一眼周连义,继续拿着锄头锄地,偶尔还会停下动作,弯腰把地里的野草拔出来,他一边干活一边说:“不知道周公子有没有听说过镇上的明月酒。”   “听过一些。”   “那酒是我酿出来的,你大抵应该也知道一些我们郑家的一些旧事,我们郑家以前是酿酒的,但在我父亲那一辈就丢掉了这份家业,我来到凌大哥这里后,他待我不薄,拿出所有家当让我研究新的酿酒技术,这才有了明月酒,如果不是他的支持,我不会有现在的生活。”所以,我说这么多,你懂我的意思吗?   周连义是读书人,又是钦点的探花郎,又怎会不懂这浅显的画外音。   郑之南在告诉他,凌崇对他很好。   好的可以拿出所有的东西对他。   这也让周连义心里非常难受。   难受自己答应的一样没做到,难受郑之南应该有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如女人那样委身在一个男人身边,与他搭伙过日子。   他如果也像凌崇那样,早早发现郑之南的才能,或许他只需要出钱出力,他就可以像真正的男人那样挺直脊背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是靠一个男人。   说完这些话的郑之南心里犯起了嘀咕。   凌崇怎么还没回来?   或者说还没出现?   其实凌崇早就回来了。   只是他发现了菜园这边的异常,出于本能,没有走出去,而是选择在一棵大树后面,靠在树后面,静静的听着郑之南和周连义叙旧。   他见过周连义,有印象似乎郑之南和这个周家的小公子从前交好。   郑裕在作坊里说周连义高中探花郎时,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但是看到周连义,他便全都想了起来。   他听到周连义说对不起,心里便觉得怪怪的。   没有生郑之南的气,也不是在怪郑之南。   他只是觉得与他无话不谈的郑之南似乎和周连义有什么他不知道的秘密。   而这个秘密是极为私人的事情。   倘若他不去问,或许此生都不会知道。   他知道每个人都会有秘密,他不应该知道那么多。   可是,郑之南明明已经与他生活……   脑海里出现这句话时,凌崇浑身一震,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脑中炸开。   或许是凌崇想事情想的太专心,竟不自觉起身准备回屋里去。   但是动作太多,走到一半就被周连义和郑之南发现。   看到他的背影,两人都以为是凌崇来找人,结果看到有人在,就调头回去了。   郑之南看到凌崇的时候,心里还期待了一下,果然出现了。   只是没他想象中的那么修罗场,他想象中的修罗场是凌崇一脸不善的走过来看着周连义。   结果只看到个背影,似乎并不准备打扰他们。   这让郑之南的内心颇为唏嘘。   他叫道凌崇:“凌大哥——”   说这句话的时候,还露出惊慌的神情,生怕不够乱似的。   凌崇听到郑之南的声音才惊醒过来,自己失态了。   他勉力镇定住,然后转身,扫一眼周连义,看着郑之南说:“我是想过来跟你说我回来了,没想到你在和旧友叙旧,本来不想打扰你,没想到还是……”   郑之南拿起锄头走出菜园子,对凌崇说:“这是周公子,哦,不,是周探花郎,周连义,我从小便相熟的朋友”然后扭头对周连义说,“这是凌大哥,我的契兄弟。”介绍的非常正式。   周连义对凌崇作揖道:“幸会。”   凌崇则拱了拱手,然后露出笑容道:“恭喜周公子。”不卑不亢,没有因为他是探花郎就卑躬屈膝,也没有态度傲慢。   周连义没想到一个小小的猎户竟然也有这样的气场,这感觉非常的奇怪。   按理说,除非是上层人士,受过正经的贵族教养,才能做到这般行止从容。   凌崇说完后,看着郑之南说:“你们可还要继续叙旧?”仿佛在说你们如果要继续叙旧,我便先退下了。   郑之南摇摇头说:“已经说完了,周公子还有事。”   凌崇嗯了一声,看向周连义点头致意,然后拉着郑之南的手,另一只手接过他手里的锄头扛在身上准备离开。   这时,周连义忽然朗声对凌崇的背影说:“望凌大哥务必好好待之南,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凌崇握紧郑之南的手腕,侧过脸看向眼神里似乎颇有些不舍和难言之隐的周连义,语气郑重地说:“那是自然。”话不多言,一字一顿都显看重。   周连义看凌崇神情不似作假,加上对郑之南极为爱护,主动接过锄头,此时还紧紧握住他的手腕,应当正如最他所说,对他极好吧。   看着渐行渐远,直至两人消失在院落内,周连义才转过身,他根本不介意凌崇连请他进去喝杯茶都没有。   心里,脑海里全都是郑之南乖顺站在凌崇身旁的模样。   若是那天他没有轻信父母的话,是不是就是他和之南站在一起?   不……   母亲一定不会好好对之南,就算是一时应允了他的要求,也会找由头将之南打发走。   以前周连义没去细究过母亲的手段,但现在因为郑之南这件事,他一点点的醒悟过来。   因为是她的孩子,母亲才对他展现慈祥和善一面,可其他人未必就有这样的待遇。   难道,之南和他,本来就不是命定之人?   早晚有一天会分开?   周连义一脸失意的往家走。   虽然他能看出来凌崇对郑之南很好,仿佛当成一个心肝一样的护着。   可是那般粗狂,也不知道合不合之南的心意,两口子在一起也难免不争吵,何况两个男人生活在一起,若是争吵后动起手来,之南一定打不过对方。   胡思乱想的周连义就这样满腹愁容的回了周家。   郑之南和凌崇回到家后,凌崇便去厨房做饭,郑之南把屋里的桌子搬出来,晚上凉快,在院中吃饭比较舒服。   直到吃完饭,凌崇都没有怎么说话,平时他就不多话,但今晚格外安静。   郑之南也静静的吃饭,没有多言,还特别听话的主动先洗完澡回自己房间睡了,不像从前还得闹一闹要跟凌崇睡一张床。   郑之南看凌崇想东想西,就知道他内心正天人交战,为了刺激他,故意这么泾渭分明。   郑之南洗完澡回了房间后,凌崇最起码洗了三次澡才擦干身上的水,回自己的房间。   他到现在脑子里还乱乱的,躺在东次间的这张床上后,脑海里竟然时时浮现那天晚上郑之南为他做的事情,还有他的醉态,他的吻。   他记得他当时还说了一句:“怎么这么扎……”喃喃的时候手摸着他的胡子,语气别提多可爱了,说完后还摸了摸自己的脸,像是扎疼他了。 第245章   那一晚凌崇辗转反侧, 几乎是彻夜未眠。   而另一头的郑之南睡得十分舒适。   果然,有时候有些人就是开窍晚, 非得用外力来刺激刺激才醒悟过来。   听到好感度被激活的提醒后,郑之南就彻底的进入了黑甜梦乡。   凌崇辗转反侧到天亮, 根本睡不着,精神莫名亢奋,还有一丝忧愁, 但这忧愁来自哪里, 他却说不清楚, 后来睡不着索性早早起来做早餐。   他昨天去山上打猎,打猎完了后就拿着猎物去了镇上, 肉卖了, 兽皮一部分卖了,一部分拿去制衣店给郑之南做皮帽皮袄还有皮靴,虽然现在还是秋天,但现在做,等到做好, 拿回来晒一晒, 冬天就可以直接穿了。   然后回来就看到了眼神复杂的周连义,复杂之中更多的是心疼,仿佛郑之南“嫁”给了一个多么糟糕的人一样。   凌崇从不怀疑自己的能力, 村里没有人能靠打猎吃饭生活, 只有他, 无往不利, 因为他会武功,比起只是用技巧来打猎的普通人来说,他躲避危险的能力要高很多。   他虽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来历,但却从日常生活中发现自己与普通村民的不同。   比如说普通村民根本不识字,而他不仅看得懂书籍,还写得一手不错的字,对很多事情也能一看便知,似乎从前也经常见这些东西,吃这些东西。   虽然不知道未来还有没有机会与家人重逢,或者说他有没有家人,但他会照常过自己现在的生活。   对于那些记不起来的事情,凌崇没有过分执着。   他一直以来都是看重当下的人。   所以当他做完早餐,看看天还早,没有打扰郑之南,而是自己兑了一盆温水,洗脸,拿出剃刀,开始一点点的剃胡子,他这胡子蓄了很久,很久没有剃过了,偶尔长了,就稍微修一下,不至于太张牙舞爪。   如今,他竟然要剃掉了。   郑之南起来洗脸的时候,凌崇把厨房里的饭菜都端出来,和站在院子里用布巾擦脸的郑之南眼神对上。   没有胡子的遮挡,凌崇觉得十分的不适应,仿佛只要自己的表情稍有不对劲就会被发现。   那是一种无所遁形的感觉。   郑之南猛地瞪大眼睛,看着忽然剃掉胡子的凌崇,竟说不出话来。   他其实看凌崇蓄须习惯了,这猛地没看到胡子,仿佛看到了一个陌生人,若不是衣着和身形没有差别,他差点就要说出一句:“谁——”   好在,他还没那么蠢,很快就镇定下来,但还是有一些惊讶的。   竟然刮掉胡子了。   难道胡子才是一层保护罩,剃掉后,保护罩自然消失,然后人就开窍了。   这么鬼马的念头让郑之南自己都忍不住在心里笑了。   这种文的世界果然没有让郑之南失望,剃掉胡子的凌崇如之前猜想的那样是非常非常耀眼的大帅哥。   这样一看,根本就不是什么乡野村夫,不论是气质,还是举止,以及面容,都应该是生在不一般家庭的男人。   长得这般俊朗,难怪之前听顾易说不少大姑娘小媳妇从前可爱往凌崇跟前凑。   或许是架空的世界,这里的女人不像他印象里历史中出现的女性,还是比较自由的,当然,是和真正的封建社会比起来的那种,没有那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惯例,女娃照样可以出来上地干活,去作坊当工人,虽然不如现代开放,但也不是历史书中出现的那么封建。   这大概就是架空的好处了。   怎么设定都没关系。   因此女孩子们看到俊俏郎君,扔朵花,掷颗果子的事儿还是蛮寻常的。   郑之南还没去过大一点的府县,不知道是不是大城市的女人也如田园里的女子这般自由,所以也就只能评估一下郑家村这边的女人。   凌崇看郑之南瞪大眼睛跟看到鬼了一样的神情,把东西放下后,站在一旁沉默的摸了摸脸颊说:“怎么,很不习惯吗?”   郑之南擦干净手和脸后把水倒了,走到凌崇面前,一点都不扭捏的去摸凌崇的脸颊说:“你刮胡子了,你真好看!”   “我是男子。”意思是好看这样词汇不要形容我。   郑之南嘻嘻笑着拉住凌崇的手说:“男子也可以用好看来形容的,但我觉得我比你还好看。”故意这么说,逗凌崇开心。   凌崇被郑之南逗笑,与郑之南一起坐下,他对郑之南说:“你最好看。”郑之南的确很好看,不然当初郑娘子也不会企图把郑之南卖个好价钱。   不过两个人的好看是不同的。   一个是俊朗坚毅,如冰霜寒山,特别是不苟言笑的时候。   而郑之南如青竹如暖玉,脸上常有笑容,笑时如冰雪消融,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生机盎然。   仿佛天生一对。   郑之南闻言,笑着说:“我们都好看。”   然后两人相视而笑。   虽然凌崇嘴上没说,但听到郑之南夸赞他,他还是比较开心的,只是习惯了不太爱把情绪流于表面。   等他们吃完了早饭,同样吃过早饭的工人们陆陆续续的过来。   因为量越来越大,郑之南的作坊现在已经有七八个人了,一部分干最粗糙的活,运东西,搬重物,看谷物的发酵情况。   不过都是通过顾家以及凌崇介绍的比较信得过的人。   至于郑裕,郑之南渐渐的让他进入到内部,看更核心的东西。   这东西,看了,没工具也搞不出来,而工具,嘻嘻,没图纸,工匠做了一次,他就把图纸收走了,不看图纸设计工具是设计不出来的,太复杂了。   所以他并不担心郑裕看。   工人们也都习惯了凌崇之前满脸胡子的粗犷形象,猛地看到他刮掉胡子,无一例外都傻愣了很久才反应过来这是凌崇。   “这凌大哥竟然长得这般俊?”不太了解凌崇的人忍不住称赞。   和凌崇认识的较早的人就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凌大哥一直都这么俊,他以前没留胡子的时候就是太俊了,不少女人都骚扰咱们凌大哥,凌大哥为了避免麻烦才开始蓄须的。”   “竟然还有这等好事儿,我父母怎么没给我生出这一张好脸来?有了这张脸,何愁找不到媳妇。”说话的时候语气十分的唏嘘。   “哈哈哈哈这得问问伯父伯母了!”   当大家在开玩笑调侃的时候,只有郑裕,虽然震惊凌崇竟然的真正样子这么俊,但更多的心思还是在酿酒方面。   自从明月酒名声大噪后,郑之南不仅在酿明月酒,还研究了另外一种酒,他给起名叫朝露,寓意如清晨的露珠般剔透晶莹,味道如何,没人知道,因为他们就是来干活的,品酒的活儿也不是他们来干的。   这酒如何,目前只有郑之南知道,看样子应该不错的。   郑之南的成功让郑北和郑娘子越来越心痒,每次郑裕回去,都会拉着郑裕讨论很久,把对他们有用的信息都收集起来,正悄悄秘密的在请人制作工具。   除了这件事外,因为扶风镇离京城不过两三日的路程,当初停留在这里准备秋闱的秀才去京城参加秋闱时,将这口感清冽,酒液清澈的明月酒在京城传扬开来。   因此自秋闱结束后便有人陆陆续续的结伴前来,想要尝一尝这明月酒的滋味。   有的人甚至觉得是夸大其词,京城都没有的好酒,这小镇怎么可能有?   定然是噱头,待品尝后一定好好的打脸,跟朋友们说说这酒名不副实。   然而无一例外,从未喝过如此清澈却滋味甘冽的人们瞬间忘了自己的目的,被这美酒所沉醉。   其中也有慕名而来的郑国公世子赵奕。   赵奕自来爱酒,虽然不嗜酒,但喜欢品酒,他也是抱着,这明月酒定然有夸大的程度,或许是好酒,可也称不上天上有地下无。   他坐在醉风酒楼的雅间,看着面前这杯中物。   还没品尝,单看色泽,还有若有似无的酒香,就能断定是好酒,但味道是不是如传言中说的那样就不一定了。   他端起酒杯,一边喝酒一边往熙熙攘攘的楼下望去。   这酒入口便绝浓香甘冽,果然是难得一见的好酒,而且后劲儿极大,毫不逊色宫中御酒。   在侍从为他满上第二杯的时候,赵奕看到了楼下走过一人。   那人身姿高挺,虽然只能看到一个侧脸,可那熟悉的感觉瞬间让他瞪大了眼睛。   那不是表哥吗?   是吗?   赵奕的表哥是燕王世子,几年前外出时遇害,十来名侍从无一生还,世子不见踪迹,都说早已殒命,为此燕王妃伤心过度,在家中设了佛堂,从此不关心世事,一心礼佛。   赵奕酒也顾不得喝,立即带人往楼下寻找。   虽然有可能只是长得相似,可赵奕也想亲眼看看,确认一下,不然心里不踏实。   他与表哥从小一起长大,如亲兄弟般,而燕王妃更是把他当成了亲儿子般对待,想到这里,赵奕便越发的心急如焚。 第246章   凌崇把上月送到制衣店的皮衣等物拿回来, 又买了一些郑之南会喜欢的零食,还有一些书本, 纸笔,这才往郑家村走。   通过这段时间的教习, 郑之南已经可以自己记账理帐,字也写得越发端正秀丽。   阅读量也越来越大,家里他收集的书本还有小说, 这家伙几乎都看完了, 虽然有些看的不是太懂, 但通过阅读后的识字量逐步增加,凌崇能感觉到他比从前要自信从容, 做事情不再束手束脚, 不再是那个看都不敢看他的少年。   这就是学识的魅力,你懂得越多,越能在一些事情面前从容,镇定。   越是不懂,越是裹足不前, 踌躇徘徊, 遇事畏畏缩缩。   只是买完东西走到镇的东街时,凌崇感觉到有人在跟踪他。   想到自己曾经身负重伤被顾大夫所救,凌崇没有托大, 开始与对方捉迷藏, 故意引到错误的街区, 甚至故意往另一个村的方向走。   彻底的甩脱对方后才往郑家村而行。   赵奕听闻那人甩脱了他的人后, 心中颇为遗憾,但也更加重了他的猜测。   那人如此机敏,绝非寻常人,因此他连夜派人去京城调派了更多的人手,开始在扶风镇排查寻访,期望获得更多关于那个人的线索。   奈何镇上认识凌崇的,大部分都是他大胡子时的样子,一说俊俏郎君,猎户装扮,均没有往凌崇身上想。   凌崇刚刮下胡子月余,这是他刮完胡子第一次来扶风镇,其他人就算照面了也认不出来,自然想不到一块儿去。   这无异于给赵奕的寻找带来了困难。   不过如果凌崇不刮胡子,他可能会就此错过。   凌崇甩脱了那些人后才往郑家村走去。   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三四点了,郑裕近来越发的积极,现在他可是郑之南的“心腹”不管是什么流程,他都可以参与。   顾易觉得这样不是办法,私下里还告诫凌崇,让凌崇给郑之南一点提醒,提防郑裕,因为顾易听说郑北正悄咪咪的请人做酿酒的工具,还把以前的工具拿出来清洗晾晒,且花了不少钱把从前的小作坊给重新整理了出来,那地方早就因为郑爷爷的去世就荒了起来,长满了杂草,但现在郑北和郑娘子亲手给整理了出来,干干净净不说,里面的东西也是分门别类,俨然马上就要开郑家村第二个酿酒作坊了。   凌崇知道郑之南的计划,郑之南也没避讳他,所以他倒没有顾易那么紧张,但因为顾易是在帮他们,凌崇就稍微透露了一点,让他不要担心,这都是小事儿。   表明一切尽在掌握。   待到新一批的明月酒酿出来,同时也出炉了新品朝露酒时,郑裕结算了当月的工资,并告知郑之南他不会再来了。   或许是因为马上就要开始自己的酿酒事业,郑裕拿着钱,露出从前才有的傲慢神情。   “这破地方小爷再也不来了。”一脸够够的腻烦神情。   其实在郑北他们还没酿出来想要的酒之前,不应该这么快翻脸无情,毕竟万一酿不出来,岂不是鸡飞蛋打?   但是郑北寻思着,一旦他们酿酒的事儿传扬出去,郑之南自然不会给他们好脸色,还不如先甩脸色给他。   因此郑裕才没有收敛住,不过因为凌崇在场,倒也没有说更多挑衅的话。   对于郑裕的小人得志神情,郑之南没理会。   反正没工具,你能酿酒是能酿酒,但绝对达不到我这个纯度还有清澈度。   他知道郑北会失败,所以越发淡定,不把郑北他们当回事。   而郑娘子待儿子回来后就安排弟弟姚学林去镇上物色人选,待郑之南和凌崇下次去扶风镇时,寻一些会玩的混子,引两人去赌场还有花巷。   镇上有钱人不少,但有些乍富之人,手里虽然有钱,但却不知道怎么花,这个时候这些会玩的混子就派上了用处,先给你带镇上最好玩,最好吃,最有趣的地方,获得你的信任,然后再慢慢的把你带到赌场,花楼,这些混子可都能从中拿到不少好处。   毕竟都是血气方刚的成年男子,俩男人搭伙过日子那是以前日子没现在阔绰的时候,现在两人都有钱了,自然会有别的心思。   只要稍微引导引导,郑娘子觉得一定会上钩。   她一点都见不得继子比自家过得好,尤其儿子还没娶到媳妇,更没有出色的事业时。   怎么看现在的郑之南,郑娘子都觉得刺眼,心里不痛快。   想想以前这继子不过是自己脚下的泥,让他往东不敢往西,现在却仗着凌崇就无法无天。   等着吧,待着凌崇知道女人的滋味,还会和你这个男人在一起过日子?   从前找不来媳妇,可不是现在。   现在大把的女人想接近凌崇,要钱有钱,要貌有貌,谁不想往上靠。   没准到时候让凌崇爱上女人,把郑之南给甩了,他们郑家还能和凌崇合作酿酒,岂不是双赢。   随着扶风镇的明月酒越来越响亮,来扶风镇的人也逐渐增加,自然也有人打听到了供应商,郑之南才是酿出明月酒的人。   从京城而来的管事们都带着任务来的,自然是谈合作。   吉祥酒楼毕竟是小地方,郑之南也没准备一辈子只给吉祥酒楼供酒,有更好的合作,他自然会选择更优质的客户。   不过作为初期客户,刘掌柜那里,郑之南也是留着货呢。   刘掌柜也是个眼明心亮的人精,自是知道留不住这样的人在身边,更不会傻到跟对方闹僵,能给个特例,留下一些货,他就觉得郑之南是对他比较看重了,所以也没有闹,和气生财嘛。   不过当刘掌柜知道他这次获得是新品朝露酒时,态度一点都不勉强,可以说是激动非常了。   当京城里来的人都在为获得明月酒的供货时,他刘掌柜可是获得了新品朝露啊!   目前他们是独家供应!   刘掌柜实在没想到郑之南获得了更好的资源后还念着他当初对他的那点交情。   这人未来一定大有作为,气度非凡啊。   绝非池中之物。   刘掌柜在品尝了新品朝露后就知道,他这酒楼从此以后都在四大镇站稳了脚跟。   如果说从前四大镇平起平坐,那么现在有了响彻京城,甚至未来还将名传四海,扶风镇绝对会坐上第一位,这酒世间少有,太独特了,名声是捂不住的。   当郑之南的名字越来越响亮时,赵奕的人仍旧留守在扶风镇。   郑之南和凌崇从吉祥酒楼里走出来,一早就接到消息的姚学林就花了点钱,请了最会玩的混子领着朋友守在吉祥酒楼门口。   看到郑之南和凌崇立即围了过去,好听话一个接一个,让人听着顺耳还舒服。   郑之南一看这群人的眼神就知道是干什么的。   也基本上能猜到这些人是谁派来的。   只是郑之南不知道是郑家的谁,或者说郑娘子的谁。   他也就和郑娘子有仇了,至于郑北,应该没这能力请来这样的人,听说郑娘子有个弟弟,远近闻名的败家子,偌大的家业基本上都是吸着姐姐妹妹的血长到现在,花天酒地是常事儿。   越推测越有可能。   为了让姚学林,姚雪芝也就是郑娘子先高兴高兴,郑之南和凌崇对视一眼,顺着这些混子的意,去了他们想带他们去的地方,毕竟按照常规操作,这些混子们头几天是会主动买单请客的,这便宜不占白不占,虽然这钱一定是混子们背后的人出钱,但依旧舒服极了。   混子们也知道不可能第一天就带人去赌场,肯定也先混熟了是不是?   郑之南故意让他们觉得他和凌崇好骗,好去糊弄姚学林和姚雪芝   姚学林听闻这俩人很好骗的就被那帮人给带去吃吃喝喝,直接就断定未来这凌崇和郑之南会把自己好不容易攒起来的家产给败干净,掏钱的时候可痛快了。   反正这钱到时候姐姐会补给他。   听闻姐姐也开始和姐夫酿酒了,似乎是拿到了郑之南酿酒的秘方。   郑裕的确知道了郑之南整个酿酒的流程,选用的材料,一样不漏的都说给了郑北。   郑北也都按原样选材料,只是郑裕所说的那个工具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去找郑之南请的木工还有铁匠来做,都要他提供图纸,没有图纸,他们也不知道具体的步骤。   “太精密了,大致能记住一点,但具体的早就忘光了,要做可以,得给我提供图纸,图纸有吗?”   郑北哪里来的图纸,问郑裕,也只能画出来个大概,胡乱的拿去给匠人制作,人家也只能依葫芦画瓢,按照记忆里再结合图纸里给设计出来个大概。   能不能用,谁都不知道。   郑北知道付出了这么多,可再耽误不得。   反正酿酒的工具也就那些,只要知道了酿酒的方子,还有材料和步骤,定然不会差太远。   收拾妥当后,郑北一家人开始了忙碌的酿酒工作,私下里还去和吉祥酒楼的对头,另一家酒楼谈合作。   那掌柜的知道郑北是郑之南的父亲,也会酿酒,立即就被糊弄住了。   还以为真的有真本事,生怕被抢了生意,直接付了预付金。   这郑之南的技术还不是父亲教的?   这父亲亲自出手,定然不比儿子差,现在不付定金,等别人知道了,有的是人付。   郑北没想到只不过去透露了点底细给对方,这预付金就直接交到了手里。   这生意可真好做啊。   人心不足蛇吞象,谈了一家酒楼后,郑北见钱眼开,又去谈了其余几家大大小小的酒楼。   晚上光清点预付金,都让郑北和郑娘子笑开了花。 第247章   混子们拿着姚学林给的钱请了两三次后, 已经和凌崇还有郑之南把酒言欢,有时候一个桌子吃饭, 凌崇去厕所,混子们就撺掇郑之南去喝花酒或者说女人的滋味有多美妙,等到郑之南去厕所的时候, 他们又一窝蜂的捧着不苟言笑的凌崇, 说这赌场小赌一番也无伤大雅, 意思很简单:“就差您单独出来跟我们聚聚了……”至于单独和混子们聚什么, 不言而喻嘛。   奈何两人吃归吃,对于去赌场,去花楼不为所动, 后来还直接翻了脸,尤其是凌崇剑眉一扬,用冷冷的语气警告混子们少动那点弯弯肠子, 你们想干什么,我们清楚的很。   这一翻脸, 算是划清界限, 若是以往,混子们被这么下了脸,肯定要撸起袖子将两人群殴一番,完事儿还得讹上一笔银子才能消气,但奈何碰上了凌崇, 一看那身材, 还有那神情, 加上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传言,便老老实实的四散了,这打起来,不断胳膊,也得断条腿,谁打的过?这帮人可从不会干那逞能的事儿。   姚学林的钱也跟着鸡飞蛋打,弄得里外都吃亏,但却无处诉说,说了他都嫌丢人,所以郑娘子没问,他就没主动去说这事儿。   朝露酒开始售卖后,因为量少,尤显珍贵,价格自然不能和明月酒一般无二,而且朝露酒的味道虽然不如明月酒甘冽,却唇齿留香,回味无穷,色泽更是纯净,无一丝杂色。   一亮相,关于朝露酒的消息便犹如长了翅膀一般飞到了京城各个会吃会喝的主子耳朵里。   两月后,天气越发的阴冷,自从郑裕离开后,郑之南才算彻底的松散下来。   加上酿酒很成功,一些流程,就算他不出面,工人们,还有凌崇也都能操办的妥妥当当,心就更放松了。   这天下午,开始下了今年第一场雪,到了晚上,雪已经铺满了地面,银装素裹,想来明天一定非常好看。   郑之南和凌崇坐在炕上,炕上摆着桌子,桌子上放着温着的热酒,还有几碟小菜和一盘炒花生,不用烤炉,两人坐在炕上便已经觉得十分暖和,皮袄子早被扔到了一边,除了外衣,外面只穿了一件滚边儿的马甲,两人盘腿坐在床上,郑之南亲自给凌崇倒酒,随后举杯道:“离过年越来越近了。”现在是11月,离过年也就剩下一个月的时间,等到11月底忙完,给大家结算了工钱,发了红包,就都可以休息了。   凌崇也拿起酒杯看着郑之南。   郑之南笑得眼睛眯了起来,似乎很开心的样子,他说:“这一年来,谢谢你的照顾,没有你,就没有现在的我们。”   凌崇听到第一句时,表情还没什么变化,听到最后一句的我们,平时不怎么有表情的脸上终于有了松动,两人的杯子碰了碰。   凌崇在喝之前,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郑之南,说:“这一年来,已经不知道对我说了多少次谢谢。”然后翘起了嘴角。   凌崇在调侃郑之南,这让郑之南想起了他醒过来那天,凌崇对他说,不用跟他说谢谢。   说说笑笑,回忆了这一年来的很多事情,比如说每次去集市,郑之南都要搜寻市面上寻得到的种子,越奇怪的越喜欢,那菜园子与其说是菜园子,在别人眼里,仿佛成了花园,完全是糟蹋地嘛。   还有那玉米,今年种的那一片地,除了煮了一锅,送了顾家一筐用来煮着吃,其他的全部都留下来做了种子。   似乎那几亩地,全部都要种上这种子。   凌崇虽然知道很多东西,其实对种地的学文并不了解,这算是他唯一的短板了。   但这短板被郑之南弥补了。   因为他的这方面知识可广多了。   他种这玉米是因为玉米同样能酿酒。   从前的酒为什么如此单一,除了工具比较落后,就是因为酿酒的材料单一。   其实除了高粱、大米、小麦,甘薯和玉米也能酿酒。   说着说着,不知不觉便喝了两壶酒,一壶明月酒,一壶朝露家。   然后郑之南又把夏天埋在树下的梅子酒给拿了出来,这酒是前天挖出来的,当时拿出来分装成了几小坛,现在郑之南给拿出来了一坛,说是坛,其实就是一壶的量。   拿出来后,郑之南得意洋洋地说:“这酒可珍贵的很。”毕竟是第一次酿出来的酒。   意义非凡,凌崇明白郑之南的意思。   郑之南看凌崇喝得脸也发红,笑嘻嘻地说:“前日品尝了一番,你就一直想再来喝一壶,明日咱们休息,今晚不如不醉不休。”   凌崇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一下说:“不醉不休便不休。”   揭开封泥,这次是凌崇给两人满上。   屋里因为冬日的原因,关的密不透风,加上喝了酒,本就闷热,这梅子酒一揭开,那味儿便如火炉里滴入的雪水,磁力帕拉的在鼻子间浮动起来。   明月酒和朝露酒都是后劲十足的白酒,纯度很高,喝完的时候还没发酵出酒劲儿,现在一边喝着梅子酒,那脑袋就越发的晕了。   待这壶梅子酒喝完,两人都有些晕,但凌崇比郑之南的身体素质好一些,看到郑之南躺在了床上,闭起了眼睛,他勉力下床,将床上的桌子搬到了一旁,还给郑之南整理了一番,给他脱了衣服,擦了手脚,这才自去洗脸洗手。   等他洗漱完回来,脑袋越发的昏沉,走路都歪歪扭扭的,没注意,脚踢在了凳子上,脚下一个趔趄,凌崇一头往旁边的桌子上撞。   哐当一声,凌崇的脑袋结结实实的撞到了桌子边,还好不是桌角,不然肯定要头破血流了,虽不是桌角,但额头上还是立时肿起了一块。   这一撞把凌崇装得既清醒又模糊。   清醒是因为他还知道往床上走,模糊是因为脑袋里像是忽然被撞进来了许多陌生的记忆。   那记忆对现在的凌崇来说很陌生,可当他躺倒床上,比起眼睛后,越发的觉得,仿佛那本来就是他的记忆……   这边郑之南和凌崇一脚好眠,睡得十分踏实。   另一边的郑北和郑娘子却陷入了煎熬。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本来按照父亲留下来的方子,加上从郑之南那里学来的技巧,按道理来说两个多月已经能制曲成功,甚至酿出他想要的酒,但是他酿出来的酒却和当年他的父亲酿出的酒没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可能是酿酒的材料多了,味道要比从前好一些。   可这浑浊的液体,虽然比从前清了那么一些,但完全比不得市面上现在销售的明月酒和朝露酒。   难道是因为他操之过急,时间太紧凑的缘故?   但他明明酿酒的时间已经延长了,他记忆里,父亲一个多月就能酿出酒来,虽然酒的酿制过程有长有短,但他这个绝对算不得短的。   他比郑之南加快了半个月是因为酒楼催的急,他便在每个环节上都加快了那么一两天。   但现在酿出的酒根本不符合酒楼要的标准。   而现在他们根本没时间再重新酿制,只有硬着头皮拿这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淡酒交差。   说是比上不足,自然是比不得郑之南酿出的酒,但和普通的酒比起来,他这酒的浑浊程度算得上清了。   在联系酒楼取货之前,郑北跑来找郑之南求救。   想要郑之南为他想想办法。   郑之南和凌崇昨夜喝的太多,早上起来宿醉严重,难得凌崇没郑之南起得早,郑之南醒来后穿了衣服去烧水煮饭,没有叫凌崇。   想让他多睡一会儿,把饭煮上后,郑之南还煮了俩鸡蛋,其中一个鸡蛋是给凌崇揉额头上的肿块,也不知道是怎么搞得,额头肿了老大一个包。   估计是昨晚喝醉后走路不稳当,撞到什么地方了,不是墙壁就是桌子。   等饭菜都做好后,郑之南才去叫凌崇,听到他还没睁眼就嗯了一声后,郑之南没有多想,再次回到了厨房去盛粥端菜,让凌崇起来洗漱。   凌崇睁开眼,他眼眸平时本就深沉,但此时便如那深潭,越发的看不透心思,躺了好一会儿才坐起来穿衣服,仿佛回忆了好久才想起来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   凌崇沉默的穿好衣服,站在院子里洗漱,坐到堂屋内的餐桌前,接过郑之南递过来的鸡蛋,让他揉脑袋上的包。   郑之南把另一个鸡蛋砸了一下后开始剥壳,边剥边对似乎还沉浸在宿醉中的凌崇说:“也不知道你昨天晚上怎么搞的,头上撞了那么大一包。”说完,鸡蛋也剥好了,剥好后没有放到自己碗里,而是放到了凌崇的粥碗里,态度十分自然,透露出早已熟络的不能再熟络后才有的亲昵。   凌崇闭了闭眼睛。   然后刚拿起筷子的郑之南听到了一声提示,整个人随后便呆滞住了,眼睛仿佛不敢置信的微微睁大。   怎么可能? 第248章   郑之南听到提示音后, 整个人都暴风凌乱了。   “好感度已关闭?”   “已关闭是个什么操作?”   “我就放了个鸡蛋放到凌崇的碗里,好感度就关闭了?逗我呢?”   郑之南知道自己没听错,为了挽救一下,缓缓吁出口气,端起自己没碰过的粥碗和放了一颗鸡蛋的凌崇的粥碗换了换。   换了后,系统没有动静。   显然,不是鸡蛋的问题。   那是什么问题?   为什么关闭了?   我好不容易激活了, 你冷不丁的就给我关闭了?关闭会不会清零?不会吧?   希望不会……   脑子里天马行空的郑之南心烦意乱的开始喝粥吃早餐。   看到郑之南忽然沉默地开始吃东西, 还把放了一颗鸡蛋的碗放到了自己的面前, 把没有鸡蛋的给了他,凌崇并不在意,也不关心。   他揉了一会儿额头,就把手里的鸡蛋剥开,毫无心理负担的放到了自己的碗里。   这更加刺激了郑之南。   他一度以为是自己放了一个鸡蛋的缘故, 但其实他自己清楚, 根本不是鸡蛋的问题,凌崇从前也吃鸡蛋的,不会是这个。   郑之南吃着吃着,看向了凌崇额头上的肿包, 又看向他与平时有些不同的周身,那是一种气质无形中聚变的感觉,从前凌崇虽然不爱说话, 但眼神里还是能看出来是温柔包容的, 但现在, 凌崇的眼神很平静,平静到一丝一毫情绪都看不出来,深沉的犹如一处深潭,毫无波澜。   额头,肿块,曾经受过伤,失去从前的记忆。   把这些东西串联在一起,郑之南瞬间想到了一个可能。   昨夜凌崇撞到了脑袋,会不会这一撞,让他想起了他真正的身份,因为真正人格的苏醒,从而淡化了对他这个农家子的好感,知道了尊卑,阶层,知道了他们是云泥之别,所以没有了所谓的好感度?   郑之南越想越觉得这才是真相,不然根本无法解释突然提示好感度已关闭的事情。   郑之南默默地在心内问系统:“好感度关闭是不是意味着我要重新激活好感度?”   系统一如既往的平静无波,直接的让人不知道该说点很么。   “是。”   郑之南在心里默默的给系统竖了个中指,这和好感度清零有什么区别?知不知道我每次激活好感度有多难?剧情这样一搞,老子之前的付出全部东流了,和从头开始有什么差别?   他深吸一口气,快速吃完,仔细审视打量对面慢条斯理用餐的凌崇。   不得不承认,凌崇就算穿着农人们都会穿得粗布麻衣,也难掩他身上的气场,以及流露出来的非凡气质。   从前这份气质因为他对郑之南的温柔,包容,并不是那么被郑之南注意。   但现在他打量,审视凌崇,便觉得这东西在屏蔽了对他的所有感情和情绪后变得是那么明显,那么突兀,就像此时此刻,他们只是萍水相逢的两个陌生人,吃了这顿饭便会各奔东西,从此不复相见。   郑之南的直觉一点都没有错。   吃了这顿早餐,恢复了记忆,淡化了在农家生活的记忆后,凌崇并不打算继续待在这里。   他有父母,有亲人,有自己的责任和身份,他必须回去。   让父母知道他安好,没有死。   同时,还要抓出幕后的主使,将追杀他的人揪出来,以牙还牙。   太多事情冲入脑海根本让凌崇无法去想郑之南这个人。   而且与郑之南的事情和他本身的身份还有处事是有所冲突的,在他眼里,郑之南现在不是他所谓的契兄弟,更不是他想要携手后半生的伴侣。   他们身份不同,正如郑之南所想的那样,他们是云泥之别。   他必须得离开。   凌崇也没有扭扭捏捏不跟郑之南说,或者是一声不响的默默离开,而是在两人吃过早餐后,光明磊落地说了自己的情况,还有自己准备离开的决定。   “我想起了从前的事情。”声音平平也遮掩不了他的低沉和富有磁性。   郑之南听到这话,在心里默念了一句果然如此,然后看向凌崇说:“恭喜你,这是好事。”   凌崇又道:“我准备回去,回到我父亲母亲的身边。”说到这里时,他语气沉吟了一声,最后没有再说什么。   郑之南又不是傻子,怎么听不出来凌崇这句话的意思。   他要回去,回到父母身边,应该是不会再和他有什么瓜葛的意思。   郑之南点点头说:“自然,既然有父亲有母亲,定然是要回去的。”   凌崇说:“今天便走,你有什么需要我帮你解决的?”   郑之南摇摇头说:“你走了,你的家,你的田怎么办?”   “自然都是你的,这些我都不会变卖,全部都是你的。”   “真大方。”郑之南笑嘻嘻的看着凌崇,眼睛里没有伤感。   这让凌崇感觉到了一丝诧异,因为在他的记忆里,郑之南与他感情极好,如果他要离开,这个人应该会无法接受才对。   毕竟在大家的眼里,他们是契兄弟,是准备搭伙过日子的伴侣。   凌崇手被在身后,目光直视郑之南,再次问道:“你有需要我帮你?”   郑之南摇摇头说:“我什么都不缺,也没什么需要帮的,你既然要走,便走吧,只是不知道你家在何方,走之前,我给你准备一些干粮,烙一些饼子,路上饿了吃。”那句吃了中午饭再走,郑之南咽了下去,赶路自然要早赶,哪儿有下午赶路的,按照凌崇现在的言行举止,家多半在京城,除此之外郑之南不作他想。   凌崇对于郑之南的平静虽然心中不解,面上依旧保持着距离和淡然,他嗯了一声,算是答应。   郑北就是他们两人交流完后过来的。   不早不晚,时间刚刚好。   一见面,郑北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跟郑之南求救,希望他能帮他度过难关。   郑之南坐在椅子上,看着站在堂屋内卖可怜的郑北,姿态闲适,一点也没有急躁或者是因为凌崇要走的事情不舒服。   他好整以暇地看着郑北说:“郑裕离开的时候不是很得意吗?怎么你都不嫌丢人,又来我这里了?”郑之南连父亲这两个字都懒得叫,语气里尽是嘲讽。   郑北根本顾不得什么父亲还是爹,只要郑之南能答应他,帮他的忙,他叫郑之南爹都行。   人性就是这样,在金钱面前,实在脆弱的很。   郑之南对于郑北也在酿酒的事情早就了若指掌,现在算算,也有两个半月了,他的酒兴许是没酿成功,但是已经拿了人家的预定金,交不出货,可不就要急得求爷爷告奶奶呢?   “你看在我们父子一场的份上,一定要帮帮我,我已经拿了五六家酒楼的预定金,答应人家过完年就把所有的货都交齐,可是我酿出来的酒却并不是清澈透明的明月酒,也只不过比你爷爷酿出来的清了那么几个度,和保证交给对方的货,是根本不相同的。”味道也不一样,郑北拉拉杂杂说了许多。   简而言之,想让郑之南出面解决这件事,也没说预付金他准备怎么处理。   郑之南又不是冤大头,怎么会同意?   他冷笑一声说:“之前你让郑裕来我这里干活,我看在族长的说和下,原谅了你们一次,这一次还想骗我?以为我很好骗,是个傻子吗?你的事情,你自己处理,我不会帮你一丝一毫,我们的父子情早在你只护着你的继室还有你那个蠢笨如猪的儿子就恩断义绝了”说完这些,郑之南语气顿了顿,生怕事情不够大似得,淡淡地笑着对郑北说,“哦,对了,看在你曾经是我父亲的面子上,告诉你一件事,你没发现,你的宝贝儿子和你妻子的婆家,姚家庄的屠夫大李很像?”   郑之南可还记得郑娘子合着娘家人撺掇镇子上的混子对他和凌崇做的事情。   想让他们败家,散尽家财,贪图享乐,这种心思何其歹毒?   但凡他们两个其中一个是个经不起诱惑的人,这好不容易积攒的家财可不就要散尽了。   有句话说的好,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有人不想让他好过,他也绝对不会叫对方好过。   关于郑娘子的事情,郑之南早在穿过来不久后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这还要多亏了郑娘子叫上他给他们娘俩提东西,一起去了镇上,看到了那姚家庄的大李。   如果说郑裕一部分的地方像郑娘子,那么更多的就是像这个大李,和郑北是无一处相似。   难怪姚家会把女儿许配给一个鳏夫,像姚家上下的德行,怎么也不可能看上一个鳏夫。   看到大李的那一刻,郑之南就想通了其中的关节。   郑裕是大李的,郑娘子和大李有私情,估计嫁给郑北的时候就怀了孕,听村子里的人说郑裕当年生产的时候是早产,原本应该再晚两个月出生。   郑北长得一般,看到儿子像妻子,心里还高兴。   但如果他知道了大李的存在,就应该高兴不起来了。   毕竟唯一的儿子被他的继室糟践了,留下的儿子却不是亲生的。   郑之南想想就要笑出声。   愚蠢之极的渣男,罪有应得。   郑北闻言问郑之南说:“你什么意思……”   郑之南摆摆手说:“字面意思,你快些回去吧,我还要干活,没空陪你消磨时间。”他还要给凌崇烙饼呢。 第249章   郑北此时此刻根本想不起来预定金的事情, 满脑子都是郑裕不是自己的的儿子, 姚雪芝和别人偷情, 爬了墙。   他心内翻江倒海, 面上故作镇定,颤着手,指着郑之南说:“你不要因为从前的事情怀恨在心,故意污蔑你母亲, 离间我们的夫妻感情, 还有我跟裕儿的父子感情!”郑北这话说的很用力,说郑之南的同时仿佛也在说服自己。   如果他不这么对郑之南说,就必须要接受他的家将不再是他的家,他的老婆孩子也都不是他的。   这个结果, 是个男人都无法接受, 所以他下意识就反驳郑之南,警告他不要乱说话,并在心里告诉自己, 这不是真的,一定是他在说谎。   郑之南笑眯眯地说:“我最近听说她今年已经第四次回娘家了, 你要是不相信,可以亲眼跟上去看看,她是回娘家还是去会情夫。”说完, 郑之南站起来, 不再理会郑北, 挽起袖子, 准备去厨房给凌崇烙饼。   凌崇虽然没有留在堂屋听那父子俩聊天,但站在院中,还是能听到两人的聊天内容,他们声音还是蛮大的,也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   听得七七八八。   对于郑之南的一言一行,凌崇颇有些意外。   没想到这人瘦削的样子,竟然这么强硬,还以为被这无良父亲说几句就要心软。   凌崇不喜欢软弱之人,看到郑之南态度直接强硬,并没有屈服,心里颇为认可。   看到郑之南说完话走出来,凌崇没有跟他对视,而是转身看向了他处。   郑之南瞥一眼凌崇的背影,没理会,径自去厨房做东西。   等郑之南去了厨房,凌崇像是想起来了什么,转身回了房间,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全部找了出来,比如说地契,还有一些良田的购买单子,这些都放在一个箱子里,摆在了郑之南的房间,旁边还放了钥匙。   这些他既然不带走,就全部整理好给他,免得他找起来不方便,像个无头苍蝇。   凌崇和郑之南都没理会郑北,郑北听完了郑之南最后一句话,失魂落魄的离开了,整个人有种说不出来的颓废和不安。   他现在满脑子的老婆红杏出墙,郑裕不是自己的儿子。   回到了家,郑娘子问起来他,他才想起来,今日是去求助郑之南怎么解决,然而事情没解决,自己还得了一个晴天霹雳。   他深深看一眼旁边的郑娘子,郑娘子被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两步,露出心虚的神情,不敢再多问郑北一句关于酒怎么解决的事情。   晚上吃过饭,郑娘子对郑北说:“明天我先带裕儿回娘家躲一阵,我们两个留在这里只会给你添麻烦,等你解决了预定金的事情,我们再回来。”   若是以往郑北肯定不会多想,还会觉得他的妻子想的妥帖,知道在这里只会给他添麻烦,直接带着孩子回娘家,但现在他满脑子都是,这个女人是去会野男人去了。   但他不能拒绝,因为他虽然害怕面对,但还是要去面对。   他不可能把这根刺一直扎在自己心里,闻言便点头同意了。   郑娘子倒没去想自己偷情的事儿被郑北发现了,他以为郑北脸色差是因为郑之南不愿意帮他,所以心情不好,自己在他耳边嗡嗡嗡,所以迁怒自己。   为了不被迁怒,郑娘子才决定明天带着郑裕回娘家。   翌日,郑娘子给郑北做完早饭,让他起来吃早饭,然后拎起包袱说:“我和裕儿先走了,你记得起来吃饭,我还摊了煎饼,中午不想做饭了,配着咸菜吃。”   郑北躺在床上,假装不想起床,闻言嗯了一声。   听到郑娘子和郑裕离开的声音,郑北这才坐起来。   他没有急着去追,郑娘子和郑裕这次回姚家庄是步行,没有搭车,并不难追,所以郑北慢悠悠吃了早餐后,才在怀里别了一把匕首往姚家庄走。   郑娘子对此一无所知。   另一边的郑之南坐在空荡荡的屋里,看着桌子上的箱子,脸上一阵唏嘘。   果然是大家公子,说走就走,对这些身外之物十分不屑,全都留给他了。   好感度关闭后,对我可真够绝情了。   他妈的,前段时间还接吻,还又亲又抱,还说未来要如何如何。   果然都是大猪蹄子。   郑之南昨天给要走的凌崇烙饼,今天也给自己烙了饼,抹上辣椒酱,一边吃,一边发泄心中怨气。   管你是什么家的公子,就算你是皇亲国戚,我都不在意。   身份有别?   我就让你看看,就算你走了,还是处处都有我的消息。   想到这里,郑之南咬了烙饼一大口。   凌崇想起记忆的同时,也记起了之前有一次有人跟踪他的事情。   他背着包袱,来到扶风镇。   想要观察一下,到底是什么人在找他。   不管是仇人,亦或是家人,都值得他在暗处观察。   凌崇没有隐藏自己的行踪,为了引那些人出来,还特意在扶风镇走了一圈。   赵奕的人这段时间,从未离开过扶风镇,每天都会在镇上搜索,上次无功而返后,赵奕虽然走了,但留下来的人还是不少的。   凌崇离开郑家村来到扶风镇的时候,赵奕也来了扶风镇,他是他今年第二次过来,一是想了解一下搜索表哥的进度,另外一个就是顺便品一下朝露酒,上次明月酒他花重金带回去了两坛,邀请朋友共饮,都说绝非凡品,喝得是有滋有味。   这次朝露酒一上架就在京城的上流圈子流传开了,说是比明月酒还要独特的一种酒,滋味难以言喻。   在他眼里,明月酒已经是极品,完全想不到朝露酒又能是怎样的味道。   于是便心痒难耐的过来了。   凌崇在镇上转了转后,终于引出了那些人,他随后躲在暗处,观察那些人的衣着言行,还有佩饰。   当看到他们腰间令他熟悉的花纹和字时,心里松了口气。   知道是郑国公府的人在找他,没猜错的话,应该是赵奕。   凌崇没有等对方走过来便从暗处走出去。   赵奕正坐在吉祥酒楼的二楼,喝着手中的朝露酒,厢房的门便响了,他让人进来,一抬眸便看到了下人身后高大挺拔的凌崇,赵奕立即激动的放下酒杯站起来对凌崇说:“表哥,真的是你!”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那么那次看到的人,一定是表哥。   凌崇走进去,赵奕让外人退出去后便急急询问他这么多年都在哪里我,什么不回去王府,为什么上次他的人明明看到了他,他却故意甩脱,不和他相见。   一连串的问题让凌崇神情顿了顿,言简意赅地回答赵奕。   “我受到重创后失忆了,多亏一位医师及时发现,救起了我,随后我便在他的村子里生活”说到这里摸了摸额头上的肿块说,“昨天才想起来从前的事情,便动身准备回京,想起来之前来镇上有人在找我,想看看是谁,发现是郑国公府的人我便知道是你,于是就主动过来和你回合。”   赵奕仍旧沉浸在激动中,端起酒壶给凌崇倒酒,边倒酒边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喝酒,喝酒。”一时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让凌崇喝酒。   闻到这酒香,凌崇便知道这是郑之南酿的朝露酒,下意识拒绝道:“我想即刻动身回京,安母亲的心。”父亲作为朝中大臣,一个上过沙场的男人,心性坚定,母亲一介柔弱女子,怎么受得了失子之痛,他现在根本坐在这里喝酒用餐。   赵奕拍了拍额头说:“是是是,应该先回去。”说完,立即起身,叫来随从,把朝露酒的事情安排了一番,便和凌崇动身前往京城。   扶风镇离京城不远,走路几天,坐马车一天便可以到。   凌崇谢绝了坐马车的提议,问赵奕要了一匹马,想要快马加鞭回京。   赵奕理解他的心情,借马的同时也另外安排了四个人同凌崇一起回去。   凌崇等不及带着人先走了,赵奕便没有那么着急了,看着随从将三坛朝露酒放入马车中时对亲信说:“你去查一下这酿酒的是什么人,把这个人的信息告诉我。”赵奕喜欢酒,京城最大的一家酿酒坊他是入了股的,喝了这朝露酒和明月酒后,他便觉得就算是京城最大的老字号酿酒坊在这两坛酒面前都逊色了许多。   这让他起了好奇之心,到底是怎样的师傅,能够有这样的匠心。   这让他起了好奇之心,到底是怎样的师傅,能够有这样的匠心。   凌崇走的事情,除了郑之南知道外,顾家也知道,凌崇特意去拜访了顾大夫,说了他想起来了从前的事情,需要回家一趟。   所以翌日顾易和妻子过来上工的时候并没有表现出诧异,因为当时凌崇说的是回家一趟,没有说不回来了,所以该干嘛还干嘛,还和郑之南有说有笑。   他们不了解郑之南在凌崇走后,心理波动有多大。 第250章   虽然凌崇走了, 但郑之南还是要照常做自己的事情。   十二月中旬, 把所有的货清空,郑之南看着来拿货的酒楼安排的人一坛坛的把酒都搬走,清点来年的各个酒楼交的预付金, 他把工钱还有过年的红包,以及给员工们买的年礼全部分发后,关上了门。   郑北家鸡飞狗跳的事儿他已经不关心了, 反正那个家散了,他的目的也达到了。   他的目的就是, 谁不叫他好过, 他就不叫对方好过。   他现在的主要目标就是怒刷存在感, 继续激活好感度, 如何怒刷存在感, 自然是打开金手指,所谓的金手指就是依靠现代的知识和技术搞事情,提高了名气, 他凌崇就算头也不回的走了, 也得天天听到他这个契兄弟的名字。   凌崇走后的那段时间他慢慢的也平复了下来,想了很多可能。   为什么本来已经激活的好感度会因为恢复记忆后关闭。   从前凌崇失忆后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也就安安分分的在这个村子里住了下来, 或许也想过就这样度过余生。   因为想不起亲朋好友,身份地位, 和他这个农家子过得也算自在。   但当记忆觉醒, 往昔的点点滴滴全部回笼, 按照设定,他的身份应该不低,那么谋害他的人是谁,他肯定要揪出来,这是头等大事,不可能再如当初安安分分的留在乡村一辈子。   凌崇是纯粹的古人,他的脑海里是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还有阶层的不同。   而他急着回去,一定是家人还不知道他还活着,想让家人心安,林林总总,他必须回去。   而对他冷淡,感情还不够深是其一,另外一个或许是结合自身的地位思考他们两个人的关系,男人和男人在一起,乡间或许常见,上层社会,就算与男人在一起,也是玩一玩便罢了,哪里会像农家子弟这样,可以做到搭伙过完下半生。   凌崇把他带回去,该怎么安排他?   就这样不清不楚的跟着凌崇回去,郑之南自己也会觉得是在侮辱他。   地位太不对等了。   他回去了在那样的大家庭里肯定也没有任何话语权,连个下人可能都会给他脸色,所有人都会觉得他只是一个床上的玩物。   就算凌崇此时理性压过了感性,对他这将近一年的相处,也不会一点情分就不讲。   这份感情既然存在过,那么必将是压不住的,现在关闭,不代表未来会一直关闭。   凌崇太着急了,对他平静,只是暂时的理性占了上风。   而且,就算现在凌崇的感性战胜了理性,真的要带他回去,郑之南也不会跟他走的。   就如之前想的,地位不对等,回去除了自卑,被人看不起,一点好处都没有。   他现在还不够强大,不够显眼,不够被人尊重。   他在这个世界生活了这么久,已经发现了,在他知道的古代,士农工商,商人最被人瞧不起,地位很低。   但在这个世界,没有士农工商这一说,商人也没有被瞧不起,顶多会觉得钻进钱眼里了,唯利是图,但国家也没有刻意去打压商人。   相对宽松一点。   既然这个世界依旧是向钱看齐,那么郑之南自然是要努力搞事情。   而且,他不觉得在自己有事情的时候,凌崇就真的会不闻不问。   这一年的相处,不是泡沫,会凭空消失。   他相信,一切都有迹可循。   凌崇虽然是攻略对象,但并不是非得围着他转,他还有家人,和自己的事情去处理。   郑之南在凌崇走的时候,看似气不平,但更多的不平是好感度的关闭,其他的,他还是蛮理解凌崇的,换位思考一下,他当下会做的,肯定也是立即回家,调查自己被谋杀的事情,而只是刚刚萌发感情的那个人,有能力,不会让自己落入陷阱,实在没什么好让他担心的。   和郑北断了来往后,恢复心情的郑之南独自一人过年,初二那天去了顾大夫家,与他中午喝酒,下午饮茶,也谈了谈凌崇。   “凌崇过年都没回来?有没有捎信回来?”顾大夫这样问郑之南。   郑之南笑着给顾大夫倒茶,对他说:“没,本来就是年底回去的,又阔别了这么多年,肯定有许多事情要处理,和家人有许多话要说。”   顾大夫端起茶杯说:“嗯,我也相信凌崇不会一去不回头,他不是那种性子。”顾大夫还是相信凌崇品性的。   郑之南点点头,笑了笑,表示认同。   与郑之南过年的冷清相比,在燕王府的凌崇,这次的年过的要热闹的多。   甚至比往年更热闹,因为燕王府的世子回来了。   没有死。   年三十那天,皇上听闻后还特意招凌崇去跟前问话,问了他这些年的经历。   知晓他是受伤后失忆了,回来之时的前一天才想起来从前的记忆,这才阔别了这么多年重新回到京城。   人前没有详聊,但人后,皇上还是问了不少,随后赏赐了很多东西,以示安慰。   在宫里过了除夕,初一那天,燕王府自家又大肆庆祝了一番,总之从前因为凌崇不在时的冷清,随着他的回来,便重回了往日的鲜活。   忙忙碌碌到了初六那天,此时的凌崇该见的人也见了,还陪着燕王妃去寺庙还愿。   许多人都问他的生活,他的一切,他这几年的经历,凌崇大致提了提,对于郑之南的事情,一个字都没有透露出来。   他不想让人去打扰郑之南,这是其一。   其二就是,幕后主使还没有找到,万一对方用郑之南牵制他,他无法做到万全的保护,毕竟他在明,敌在暗。   他不想任何人因为他而受到伤害,何况这个人还与他相处了近一年。   所以他对郑之南与他的事情,只字未提。   初七这天,赵奕约凌崇去喝酒。   酒桌上,赵奕喝着酒,眼中带着笑说:“哥觉得这酒如何?你在扶风镇,应该也听闻过这酒?”   凌崇知道赵奕喜欢酒,因为喝酒而跑到扶风镇这事儿,他并不觉得奇怪。   对于赵奕的这个问题,凌崇心情有些复杂。   他要怎么说?   他不仅听闻过,他还知道他的生产过程,是谁生产的,朝露酒和明月酒他都喝了不知道多少了。   这些全都在告诉他,他曾与一个人同床共枕,为了他剃掉胡须,只因为会扎到他。   还与他秉烛夜谈,对酒当歌。   他从前身份高贵,不是谁都能与他同坐一处,更别说秉烛夜谈,对酒当歌。   郑之南无疑是个特殊存在的人。   凌崇能感觉到从前的自己似乎是在意那个农家子的,但是他也知道对方的骄傲,如果他那天将他带回来,无异于是在羞辱他。   毕竟他们没有名分这一说,他们身份有别,带回来,以后就只能如女子一样住在深宅大院,等着他去见他。   凌崇深知郑之南的性格,他怎么可能受得了深宅大院的生活。   与其带他走,不如让他自由自在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凌崇让理性压制过感性,屏蔽所有杂念,所有可能动摇他的感情因素,冷漠的离开了。   只是他没有想到,他离开后,这么快就从身边人听到了他的名字。   赵奕没听到表哥的回复,没有在意,继续笑着说:“我年底叫身边的人去查酿酒的人,想知道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才,昨天我去了一趟扶风镇,约他见面商谈合作的事情,如今他的酿酒坊,我已经入了股,这么好的酒,实在是不应该如此少量的生产,他的作坊人太少,生产量太低,有了我的加入,美酒会越来越多,而且,与他吃了顿饭,简单的聊了聊后,发现他人还挺有意思的,完全想不到他只是个农家子,态度不卑不亢,说话极有分寸,也很有头脑,不仅要做酿酒的生意,还要做农业,以及造纸业的生意,造纸业我也入了一股……”赵奕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基本上都在夸郑之南大胆,有远见,敢说敢干,一点都不扭捏,也不会因为他是世子就惶恐不安,是个极有风度的男人,绝非池中之物。   凌崇听到“绝非池中之物”的评价时,看向赵奕的神情。   没从他脸上看到爱慕之情后,心里莫名平静了不少。   然后脑海里便是造纸,农业这些关键字。   他以后还要涉足这些领域?   凌崇并不知道他有这样的想法和安排,也不知道郑之南为什么会从一个酿酒的人转变成了一个要造纸的人。   郑之南的确要造纸,现在的纸,在他这个现代人眼里来说,再好的纸,也不过如此。   他有技术,就不怕没市场,要搞事情,怎么可能不从最有影响力的一些事情搞起来? 第251章   凌崇与赵奕喝完酒的第二天, 他就派心腹之人秘密潜回郑家村,为郑之南送上了银票。   是赵奕入股的两倍。   除了银票之外, 还有一封信。   信的内容很官方,没有客套, 也没有说自己这段时间过得如何,而是对郑之南说:“听闻你要造纸,开造纸厂, 不论是办什么厂都应该很缺钱银,这是给你救急所用, 预祝一切顺利。”简单粗暴直接, 没有任何一个字是多余的。   郑之南看了看信,并不奇怪凌崇竟然这么快就知道了。   虽然办造纸厂的事儿,他只和一个人说过。   在没有对外声张之时, 凌崇能知道这件事, 只有一个可能。   赵奕和凌崇认识,凌崇从赵奕的嘴里知道的。   不然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凌崇知道, 毕竟在此之前他没有任何行动。   看来赵奕的出现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节点。   两人是认识的?   想到赵奕也是京城的,而且还是世子, 郑之南便大约能猜到凌崇是处在一个什么样的阶层和位置。   果然云泥之别啊。   看来自己要更加努力才可以, 不然还攻略个屁。   至于凌崇送来的钱, 郑之南收下了,作为入股收下了, 凌崇不在意, 估计是想着自己闷不吭声什么也没多说的就走了, 现在回想起来有丝愧疚,知道他要搞事情,就送来了金钱支援,但郑之南不会心安理得的收下。   所以作为入股的初始基金就没什么问题。   郑之南在赵奕的加入下,扩大了酿酒坊,从之前的不足十人,扩大到了五六十人,大部分都是村里的壮劳力,还有周边村子过来的。   既然扩大了规模,自然不能再留在家里这小地方酿酒,郑之南初八就开始找人建厂子。   不用搞亭台楼阁,雕花之类的,就简单粗暴,盖大厂房,将各个流程的房间都规划好,他本身就是做设计的,对于这类的空间设计都有自己的想法,与其他人十分的不同,在扩大了空间的基础上还将每个地方都做到物尽其用。   建房子的时候还没有立即招人,族里有人看到郑之南生意蒸蒸日上,有些会做生意的便主动和郑之南沟通,想要入股。   郑之南其实这个时候要做的事情很多,如果原始资金没有到位,很可能就烂尾了,什么都得元气大伤。   有人想要入股,他是求之不得的。   但是也都讲好规则,入得多,得的多,入的少,自然分红也少。   有了原始资金,厂房不过三个月就盖好了,在厂房快盖好的前一个月,郑之南亲自把关,挑工人,依旧有试用期,好吃懒做,偷奸耍滑的,试用期内不满意,随时走人。   盖房子期间,也请人打量设计了酿酒工具,毕竟人多了,工具也得增多,不然都杵着当门神?   因为是春种阶段,其实一开始人并不多,但是知道了郑之南的工资待遇和工人福利后,有些还是想要来试一试,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待到四月,所有东西都到齐,到位。   一个人的能力毕竟有限,郑之南看顾易做事踏实,也不愚钝,便将他提拔成了总管,他不在的时候,就把很多事情交给顾易去统筹,处理,安排。   而郑之南在将酒厂的事情尘埃落定后,才开始研究造纸的事情。   他在没有来古代之前,就在各个世界学习各种技能,任何事情他都勇于尝试,毕竟每个世界的一生,对郑之南这个基于做任务的人来说是很漫长的,为了打发这份漫长,他便将自己的生活安排的很充实。   现代造纸的材料分植物纤维和非植物纤维。   古代东西有限,郑之南自然只能采用植物纤维作为材料。   还好郑家村就靠着山,山上一大片树木还有各种植物可以作为造纸材料。   造纸的材料简直太丰富了。   走流程,买下山上一大片没有人光临的山林,买完了材料后,郑之南没有急着办厂。   酿酒坊开始之前,他也是做了实验后才开始的。   造纸自然也要做前期的准备和实验。   按照脑海里记住的流程,还有每个流程需要做的事情。   当酿酒厂在如火如荼地生产时,郑之南除了每日巡视指导,调控,其余时间就回自己家,在院子里从获取的材料里分门别类的开始研究那种材料更适合造纸,造出耐用又低廉的纸张。   而且他还要造出卫生纸来,用草纸擦屁股的感觉真的,不是亲身经历,根本无法形容。   他从前造纸都是一些活动中心早就准备好材料开始造,现在要自己准备东西,这个过程还是蛮辛苦的。   造纸一般人知道的流程就是,制浆,散浆,打浆,最后加胶填充。   郑之南就是按照这个流程走的。   工具很重要。   光磨合工具就用了半个月的时间。   制造出合适的工具,再开始搞研究,用了一个月时间,分出了三种纸张。   材料都很常见,也不局限于只用松叶。   松叶是一种,黄麻和亚麻是一种。   然后就是蔗渣、芦苇等。   造纸的这个浆很重要,浆的效果不好,造出来的纸就很不对劲,太粗糙,根本用不成。   所以郑之南设计了一个打浆工具,手摇式的,比直接用东西砸要省力气,效果也比人工的要强。   等三种纸张研究出来后,郑之南就开了一个成果展示会,写了计划书,入股书,把之前加入过酿酒长的股东们召集过来,允许携带一位同伴。   股东会议非常简陋,就在他家的院子里,也不避讳有人经过。   赵奕没来,郑之南是直接把计划书,成品,以及入股书单独着人送去了一份。   他若有兴趣,自会派人过来处理。   本来股东们听到郑之南要搞造纸厂,心里还有些虚,觉得专供一样,专精就行,没必要一心两用,毕竟酿酒厂前途一片光明,好好的搞酿酒坊就醒了,搞什么造纸厂。   郑之南酿酒是专业的,可不代表造纸也是专业的。   虽然有些抗拒,可这帮人还是三三两两的过来参加。   看到郑之南拿出的三种纸张,又看了所需要的材料,还有他设计出来的工具后,无一例外,全部都心动了。   不心动才是傻子。   低成本,高质量,种类全,光这两点就能一炮而红,而且纸在很多人眼里,是如此奢侈的东西,想一想,从此以后,就算是平民百姓也可以买纸来用,带来的好处实在是无法想象吗,绝对是不缺市场的。   这个郑之南,果然是个匠才,不仅改良提高了酿酒技术,还研究出了新的的造纸技术。   这是突破性的,也是造福百姓的事情。   没准还会惊动京城里的那位,实在是太有可能了。   那天的股东大会,开的很成功,参加的人,几乎全部都愿意入股。   郑之南特意聘请了能写能算的账房先生,登记所有入股的名单,然后按手印,签名,发股东合同,当然这些都是有见证人的。   一套套流程走完,大家来的时候心里抗拒,走的时候可以说是喜笑颜开。   无一例外,感受了郑之南这位古代ceo风采的人,都被他折服,甚至收服。   郑之南从前不是个口才很好的人,但经历的多了,自然而然增长的阅历让他的语言越来越优秀,仿佛有抚慰人心的力量,每一个字都不多余,每一句话都能打动他想要打动的人的心,让人觉得他是值得信任,信赖和托付的人。   有句话说的好,世事洞达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把人情世故看得透彻和明白,能够从中总结出经验,积累自身,就是本事,更是一种学问。   郑之南便是如此,他最初并不善言辞,甚至不是个多话的人,喜欢用行动来表达,能做就不说,但经历了这么世界,世事通达,便什么都明白了,也看开了,自然任何事都能应付自如。   郑之南开了一场成果会,便一次性积累够了原始基金,加上赵奕送来的资金,之前赵奕就入了一股,看到他的成果后,又加了一股。   随后,凌崇也送来了资金。   没有什么话,就是给钱。   郑之南把凌崇的行为理解为:有钱,你随便干。   郑之南这次没有那么着急,他先把造纸厂的房子盖出来,同时也开始让工匠们制作出他需要的造纸工具,把这些处理妥当后,郑之南开始收集所有能造纸的材料。   当新酒厂酿出第一批酒时,造纸厂才刚刚建好,同时造纸的工具也都准备妥当。   这批酒,有一部分送往了京城,放在了赵奕的铺子里售卖。   另外一大部分则分别让交了预定金的酒楼过来提取。   这些事情顾易就可以搞定。   郑之南则开始着手培训造纸厂需要的工人,他亲自培训。   每一个程序,都有专人处理。   流水线操作,分成各个部门,设立组长,单独管理。   造纸厂的事情全部处理完时,时间已经不知不觉到了10月。   郑之南把酿酒厂还有造纸厂都安排好了后,带着人去了京城。   这是他第一次去京城,也是第一次离开扶风镇,去扶风镇以外的地方。   带着人和钱。 第252章   其实造纸厂这个时候刚搞起来, 按理说郑之南应该守在厂子里,随时跟进。   但他之前就培训了一批人, 把所有能预料到的情况也都写进了说明书里,这批人优秀的都被提拔成了组长, 算是技术组长,有他们管理, 他只要回来的时候, 和组长们开个会,了解了解进展就可以,有什么问题, 组长也会写工作日记, 把一些问题记录下来,他到时候看工作日记就能了解这些事儿,没必要天天守在厂子里。   真正的领导,可不会把自己搞的脚不沾地。   事必躬亲,还是领导吗?   早晚得累死。   郑之南是把现代的管理方式运用到了自己的厂子里。   他怎么都没想到有一天, 自己成了厂长。   一行人雇了一辆马车。   赵奕听闻郑之南要来京城,已经提前抽出时间来与郑之南会面,请他吃饭。   毕竟除了郑之南自己,他可算是他的大股东啊, 作为大股东,怎么能对方来京城, 连吃顿饭都没时间?也太不把对方放在眼里了。   郑之南的造纸厂开业后的第三天, 赵奕还亲自过去视察了一番, 真的是越看越觉得郑之南这个人像个谜团,怎么会这么多东西?   而且只要他想做,就一定做的很精,面面俱到。   赵奕很佩服郑之南,虽然他只是个农家子,但光凭他能酿出那种极品酒,他就会对他敬重几分。   在郑之南去京城的前一天,赵奕碰到凌崇,还提了一句,问他要不要一起见一见这个神人。   是的,神人,赵奕在心里觉得郑之南是个神人。   等纸张生产出来后,他绝对会被圣上注意到,这样一个农家子,如果做到惊动皇帝陛下,称得起一个神人般的存在了。   这个神人的意思不是说他是神仙,而是觉得他很神奇。   凌崇最近刚解决了谋杀一案,郑之南忙着办厂子的时候,他这大半年也是忙得脚不沾地。   他的事儿刚尘埃落定,赵奕也知道他的事儿处理完了,想带着表哥一起散散心,顺便把郑之南推荐给自己的表哥。   这么好的一个人才,他愿意给对方扩展客户。   要是表哥也愿意入股,就更好了。   有好生意肯定不能藏着掖着。   在没有解决幕后主使是谁的时候,凌崇除了从赵奕那里知道郑之南的近况,知道他办了造纸厂,赵奕还把产品给他看,三种纸张,的确各有各的优点。   但凌崇没想到这三种的价格都特别低廉,是他不能想象的那种低廉。   如此低廉又可以用来书写的纸张,大批量生产的话,未来绝对会影响现有的纸张价格,等到以后肯定会拉低全国的纸张价格,到哪时,可就是造福所有百姓的大好事。   纸张降下来,好处无限,平民百姓也可以用纸,书本的价格也会降下来……   还有手感柔软的那种看着很普通的纸,一开始凌崇不知道生产这样柔软的,根本写不了字的纸做什么,还是看了说明书上写得介绍,凌崇才知道,原来这个是用来替代草纸作为厕纸使用的……卫生纸?   说明书上特意介绍了卫生两个字。   用的实在是妙。   凌崇虽然忙,但也不自觉注意着郑之南的举动。   当赵奕那天提出来,想带他一起去跟郑之南见面,吃顿饭,原本凌崇并没有避讳,而且谋杀一案的事情已经解决妥当,就更没有必要故意回避,他也不是那种扭扭捏捏的性子。   所以便答应了。   只是他没有想到,在准备出门的那一天,被他的母妃,也就是燕王妃叫住了。   燕王妃知道儿子和郑国公世子约好了今日去酒楼会客,但她实在是有件事,忍了很久,想要和儿子好好聊聊。   这事儿,关乎凌崇的终身大事。   燕王妃想凌崇早日成家,毕竟不出那件事,凌崇当年顺利回京后,就应该开始相看合适的闺秀,若是那个时候结婚了,现在她应该早就有一俩孙儿环膝,之前儿子刚回来的时候,她只想着他平安就好,也没有想那么多,如今幕后主使已经抓了出来。   不过是有庶子和府中宠妾想要除掉他这个正室嫡子,现在一并揪了出来,宠妾被活活打死,其余人等,送官判刑,斩首的斩首,流放的流放,自有他们该去的地方。   一切尘埃落定,这娶妻之事自然也要提上日程,早日定下日子,最好是年底完婚,明年就能抱上孙子。   当燕王妃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凌崇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脑海里划过了一幕,那是郑之南昏迷不醒,穿着一身旧衣服被自己抱回家时的画面。   他面容削瘦,苍白,犹如一碰便碎的瓷娃娃,经不起任何的折腾。   然后便是他的笑容,亲密无间,不分彼此的叫他:“凌大哥。”语气里是完全的信任。   凌崇想都没想的拒绝了燕王妃。   “母妃,这件事,改日再说,我才回来不久,不想身边人又出现一波陌生人。”最后一句话颇有深意。   让人不仅心疼他这些年独自生活的艰难。   就算凌崇好端端的,燕王妃也觉得儿子过得艰难,毕竟从前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受伤失忆后在民间独自生活了那么久,她光想一想就心里难受,煎熬。   因此,凌崇拒绝后,燕王妃虽然有些失落,可也没有继续逼凌崇。   “你出门,多带一些人,可不要再像从前那样托大。”   为了让燕王妃安心,凌崇应下,这才带人前往约定好的酒楼。   郑之南去赵奕订好的酒楼时,并不知道凌崇也会在场。   而且他这次来,可没想过要来见凌崇,他是准备买一间商铺,售卖自己的产品。   比如说辣椒酱、纸张、酒品,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谷物。   类似于古代版生活超市。   虽然没想过来到京城就能见到凌崇,但当郑之南站在京城的地界上时,虽然感慨了古代城市的巍峨,大气,也还是不由自主想到了那个那个家伙。   也不知道这大半年过得如何,凶手抓到了没有。   到时候可以喝酒的时候和赵奕好好打听一下。   结果,坐下来和赵奕把酒言欢,正准备开口聊一聊这个燕王世子的事情,燕王世子本人就一脸从容的打开了包间的门。   郑之南那一刻有一种,我莫不是想他想的出现幻觉了?   不会没出息到这个地步吧?   所以当郑之南默默的掐了自己大腿一把时,赵奕笑着站起来对还愣着的郑之南说:“这位是我表哥,燕王世子凌崇,见到郑兄太开心,聊得忘形,忘记和你说这件事了。”   这个时候郑之南也已经站了起来,冲凌崇点头致意,一点“我们认识”的情绪都没有,就像是真的第一次见到似的,眼神陌生,保持距离。   凌崇看向郑之南,发现他神情平静,无波无澜,莫名心里有些难以名状的情绪。   这种情绪对他来说很陌生。   不过他还是忍不住对比了一下郑之南与从前有什么不同。   个子高了,越发的出众,不知道是不是这身衣服的缘故,整个人看起来如青竹,如暖玉,气质从乡下小子变得斯文秀气,犹如国子监里的学子。   别人不点破,一定猜不出来他的真实身份,就真的以为他是大家之子。   不论仪容,不论举止,抑或气质,都无可挑剔。   郑之南抬手作揖,像凌崇问好,规规矩矩的。   赵奕让两人坐下后,自己也坐下,因为是中间人,便亲自斟酒,调和气氛。   赵奕并不遮掩对郑之南的欣赏,仿佛两人已经是秦兄弟般,他大力向凌崇推荐郑之南。   说他的经商之才,如何如何优秀,造纸术和酿酒技术如何如何的非凡,了得。   也说了郑之南准备在京城买商铺的打算。   说到这,凌崇才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他看着郑之南说:“你要买铺子?”单刀直入,明明不是亲密的语气,可这话问得就感觉……让赵奕怎么说呢,就像是俩人认识很久很久,久到不用太客套,想说什么说什么,想问什么问什么。   郑之南嗯了一声,端起酒杯慢慢品尝。   郑之南在凌崇进来的那一刻就想了很多要如何与凌崇相处,是热情,还是寻常,亦或者故意冷淡?   郑之南寻思片刻,便当做第一次见面的那种朋友会面,不过分热情,也不刻意冷淡。   因为从前他们有多亲密,现在他的平常就已经显得很冷淡了。   当初这人走的那么迅速,除了钱箱这些玩意儿,什么话都没有嘱咐,拿着自己烙的饼就走了。   现在还想他因为知道了他是燕王世子就热情起来?   未免把我想的也太卑微了。   管你是什么燕王世子,就是皇子来了,老子也不怵。 第253章   赵奕觉得这感觉有点不对劲, 但也说不出来什么地方不对劲, 便张罗着大家吃好喝好。   凌崇见郑之南平静的模样, 也没有生气, 或者觉得放肆, 而是对他说:“我手里倒有两间闲置的铺子,你若是——”   话还没有说完, 郑之南便摆摆手说:“我今日上午随便逛了逛,心里已经有了大概的理想店铺, 等到时候去商谈一番先。”阻止了凌崇要说出口的话。   赵奕说:“我表哥手里的铺子可都不是一般的铺子, 你若是担心价格太高,我一定叫表哥给你个实诚的价位。”他蛮想郑之南能把这件事儿敲下来,以后就能经常来找郑之南玩。   郑之南说:“我刚到京城, 这事儿不用着急,我先看看再说。”   赵奕看郑之南似乎自有定夺, 便没有强求。   除了赵奕, 另外两人都若无其事的吃酒聊天, 或许是太高兴了, 赵奕喝醉了,最后还是凌崇安排人将赵奕送回去。   将赵奕送上马车, 看着他们离开,凌崇对旁边的郑之南说:“走吧, 我送你回客栈。”   郑之南住在东区的客栈, 刚刚吃酒的时候, 赵奕聊到过, 还说一会儿要亲自送郑之南回客栈。   郑之南说:“不用了,我自己回去。”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欲走,不想和凌崇多说的架势。   只是他想走,不代表凌崇想让他走,凌崇一把拉住郑之南的手腕,将他扯住说:“京城虽然夏秋两季不实行宵禁,但从中心区到东区,也要走好一阵,我送你。”说完,这才松开郑之南,然后不容置疑地先走一步,背影坚挺,如他坚持的内心。   郑之南没有再拉拉扯扯,默默跟在凌崇身后一步。   凌崇的人不远不近的跟着,没有妨碍两人。   凌崇看郑之南不与他并排,刻意落后了一步,与郑之南并肩而行,然后问他道:“一个人……忙得过来吗?”   郑之南顿了顿说:“忙不过来也要忙。”   一句话噎得凌崇一时半会竟然不知道回复什么,他说:“前两天,刚刚把当年想要谋害我的人揪出来。”他莫名地开始把自己这大半年干了什么说给郑之南听。   郑之南听凌崇说这些的时候,思索着,自己应该有一丝感动的才对,但感动归感动,也不能因为他屈尊降贵解释了那么几句,就热情起来。   毕竟当初一声不吭走人的那个是凌崇,并不是他。   “揪出来就好,不过,我怎么也没想到你是地位尊贵的燕王世子。”说这句时,郑之南语气有些些许的感慨,像是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梦。   当初结为契兄弟的人,成了燕王世子,怎么不叫他觉得梦幻?   凌崇说:“在记忆没有袭来时,我也没想到,我竟然是燕王世子。”手这句话的时候,带了一丝自嘲。   凌崇说完这句,郑之南忍不住笑了,他觉得凌崇这绝对是一句大实话。   谁能想到呢?   顾大夫到现在都不知道当初自己救得人是燕王世子。   “顾大夫还惦记着你。”   凌崇点点头说:“我原本就准备下个月回去看你们。”   听了凌崇的话,郑之南勉强有那么一丢丢原谅了凌崇,当然,只是一丢丢,还没有完全原谅。   要想完全的原谅,就把感情给我重新激活!   没激活就绝对不轻易原谅,我激活好感度容易吗?   凌崇将郑之南送回客栈后才离开。   凌崇回去后,久久不能入眠,他有些焦躁,还有一些烦躁,仿佛有什么东西压在自己的身体里,有一道枷锁,紧紧束缚着他,让他无法挣脱。   对比凌崇的焦躁。   郑之南翌日醒来,就按照原计划在京城各个地方巡视。   南区一般都是卖古董字画,笔墨书籍之类的文雅之地。   不太适合他这个生活超市运行。   东区又有些太富贵,西区是外区,太杂乱,北区倒是蛮适合。   郑之南随后两天就着重逛北区的店铺,当然其他区他也会去,不过不会考虑在那种地方开生活超市。   在北区逛了两天后,郑之南暂时敲定了几家店铺,准备慢慢商谈,哪个价格更合适,他会从中选出两间铺子来。   商谈的事情就交给跟着来的人先去忙,郑之南带着助手前往南区。   等他买了铺子留下人在京城搭理,他自己就要回去了。   所以想去南区买一些书本还有纸墨带回去。   西区走的时候他路过,也要去买点新种子回去,今年他买的田地大丰收,尤其是玉米,种了许多,可以酿酒,还能做玉米饼、玉米糊,是个很顶饿的存在。   安排人去商谈铺子的事儿后,郑之南去了南区。   逛完一家书店,买了几本书出来的时候,竟然碰到了许久没见的周连义。   周连义更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看到郑之南。   他带着小厮,直接不管不顾的跑到了郑之南的跟前。   他中秋的时候回了郑家村,陪爷爷奶奶过中秋,当时村里都在传,凌崇走了,抛下了郑之南之类的话。   还有一些说是凌崇对郑之南仁至义尽,走之前把许多东西都给了他,他才有本钱办现在的酒厂,纸厂,说什么话的都有。   还有人听闻凌崇走了后,上门要给郑之南说亲,毕竟郑之南越长越俊秀,又能干,过了门就是少奶奶,不用伺候公婆,因为郑之南早就和郑北断了,郑北现在应该很后悔把郑之南卖给凌崇吧?   毕竟都再传他们家老二不是亲儿子,那姚雪芝有个情夫,俩人闹得不可开交,姚雪芝直接带着儿子回了娘家,郑北家也被砸了,钱也没了,人也跑了,唯一的亲儿子当初也被他那继室给联手坑了。   想到这段时间郑之南经历的事情,周连义很多次都想去帮一帮郑之南,但他中秋那天去看望他,发现他像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没有为任何人的离开而伤怀,也没有为父亲的抛弃,继母的苛待而怨恨,他忙忙碌碌的干着自己正在干的事儿,大刀阔斧的开办了酒厂还有纸厂。   那一刻周连义知道,他的这个朋友,再也不是当初那个需要他保护的少年了。   周连义走到郑之南的跟前,眼神激动,但身体克制住了没有做逾越的举动,扬起一个笑容说:“你怎么来了京城?为什么不跟我打个招呼,是来谈生意的吗?”   郑之南看到周连义笑,也笑着说:“想着你现在在翰林院,比较忙,就没有特意通知你,我来京城也算是谈生意,准备买两间铺子。”   “你要在京城开店?”   “嗯。”   “那你以后岂不是要经常来京城了?”   “算不上经常,因为会特意安排一班人在京城,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来一次就可以了。”郑之南暂时这么打算,并不没有敲定具体细节。   不管是不是经常,能够一个月见一次,周连义已经觉得很开心了。   周连义说:“你来南区买什么?我经常来南区,我陪你一起吧,等到逛完了南区,今日我请客,千万不要拒绝,你不急着回去吧?”   “会在京城再待几日。”   “那太好了,刚好今天和明天我休沐,不用当值。”   听到周连义这样说,郑之南就知道,他这两天一定得和周连义一起同进同出。   这肯定是有意义的呀。   不然周连义不会忽然冒出来,还刚好这两天休沐。   “好啊,难得碰见,大家又都有时间,我住在凌风客栈,明日你若无事,可来东区凌风客栈找我,我对京城并不熟,这是第一次来,你这个东道主,一定要好好带我游览一番。”郑之南笑容加深,眼神坦诚。   听到郑之南答应,周连义心里舒口气,笑容满面地点头说:“甚好。”然后便带着郑之南在南区逛了起来,一边逛,一边介绍南区有什么地方比较有趣,哪家店铺最有特色,东西最齐全。   下午一起逛了南区,晚上周连义请客,和郑之南在酒桌上相谈甚欢,还聊了一些少时的趣事,甚至还提到了郑北,周连义狠狠地骂了郑北还有姚雪芝这一家三口,说了很多,唯独没有提过凌崇的名字,像是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第三个人,一直就只有他们两个。   对于周连义来说,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夜深了,街道外的热闹也消失了。   他虽然不舍,但也知道,不能再耽误郑之南,便亲自提着灯笼,与郑之南走在宽敞的大街上,送他回凌风酒楼。   凌崇从中午等到晚上,都都没有等到郑之南,出来不过走了几步,便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转身看去,便看到了与周连义并肩而行,笑容淡淡的郑之南。   这笑容凌崇自恢复记忆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郑之南的脸上出现过,从前,这笑容……   凌崇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没有见到郑之南后要等他等到晚上。   更不知道为什么在看到周连义伴在郑之南身侧时,自己的心像是被人狠狠地攥住了。   有些疼,有些涩,十分的不好受。 第254章   凌崇站在阴影处, 郑之南和周连义都没有看到他。   周连义穿着宽袖长衫, 一派文人风流的模样, 周连义比郑之南高那么一点, 亲自提着灯笼站在郑之南的面前, 光芒照耀在两人的脸上。   那画面有多好看,凌崇的心就有多酸, 多涩,他甚至不受控制的紧紧攥住了拳头, 似在极力克制着自己。   郑之南走到店门口,转身对周连义说:“你早点回去吧, 今天谢谢你陪我逛南区。”   周连义说:“你难得来京城,陪你逛也是应该的,那我明早来接你, 我们一起去吃早点。”   郑之南嗯了声,爽快的应道:“好啊。”   约定好了后, 郑之南目送着周连义的背影, 周连义走了一会儿, 回头去看客栈的门口。   看到郑之南还站在那里, 脸上绽放出笑容, 伸出手挥了挥。   郑之南也挥了挥,这才转身回楼上。   就在这时,回到房间伸了伸懒腰的郑之南收到了一条熟悉的, 让他觉得特别舒服的系统提醒。   明明声音还是那个声音, 冷冷的, 不包含任何感情,可听到提示的内容后,他便觉得这声音真是悦耳,十分痛快。   “好感度已激活。”   郑之南记得,激活后的那段时间,好感度是72,不高不低的分数。   离要达到的目标不近,可只要好感度激活了,才有干劲儿啊,毕竟目标很明确。   如果一直是关闭状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日子是个头。   郑之南看到熟悉的数字在信息旁边若隐若现,心里这块悬着的石头彻底的放下了。   这会儿好感度忽然重新激活了,郑之南十分肯定的猜测,刚刚他和周连义并肩而行,回到客栈时,面对面说话的画面,凌崇绝对看到了。   不然不会忽然默默的激活了,定然是受了点刺激。   没准……人现在还没走,就在楼下。   郑之南的确没猜错,凌崇还站在楼下,没有走,他脑子里混混沌沌的,心也浮躁的仿佛正有人在他的心海里兴风作浪,而他根本无济于事。   他呆站在那里了很久。   郑之南没有下楼去追,也没有要去和凌崇见面的打算,他只是走到窗户前,轻轻打开了窗户,对还未睡下的助手说:“小赵,把我们自己带来的明月酒拿来。”   “掌柜,这么晚了还要饮酒?”   郑之南说:“见到旧人,心情好,想喝两口。”   小赵闻言,看到郑之南脸上带着笑,也跟着笑起来,按照郑之南说的去拿明月酒。   因为开着窗户,刚好站在楼下黑暗中的凌崇全部都听到了。   这个旧人用的实在是妙,凌崇觉得郑之南说的是见到周连义,但却又觉得,没准是自己呢?   不一定就是那个书生,哦,不,是探花郎,七品编修。   但凌崇心里明白,是不是他,他根本不敢这么认定。   凌崇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去的。   脑海里一直回荡着郑之南的说话声,还有他和周连义站在一起的画面。   太刺眼了。   郑之南喝了三杯明月酒才洗洗睡下,这一觉是他这大半年来睡得最踏实,最舒服的一觉,没有做梦,一夜到天亮。   周连义早早就洗漱完,换了一身灰青色的新衣来到凌风客栈的一楼,等待郑之南下楼。   郑之南听到助理说周连义来了,换了一套利落的胡装,从楼上走下来。   他不是读书人,经常亲力亲为的在农田里干活,就算现在有钱了,也是大老板了,可从穿不惯宽袖长衫,还是胡装更适合他,走路没有累赘的感觉,想干什么也不用还要撩起长衫,麻烦。   周连义看到郑之南,立即站起来迎过去,对他说:“我想了很久,中心区有一家羊肉汤特别好喝,羊杂碎更是美味,你要是不忌口,我们就去喝羊肉汤。   已经10月低了,中午还好,早晚温差还是蛮大的,若是喝一口热热的羊肉汤暖暖胃,必然很恣意。   郑之南欣然应允。   不知道是不是凌崇派人跟着郑之南,郑之南和周连义坐在店里喝羊肉汤到一半,凌崇和赵奕就出现了。   赵奕一脸惊喜地看着郑之南说:“这么巧,郑兄也在?”   郑之南和周连义一起站起来,和赵奕还有凌崇问好。   周连义没有见过凌崇刮完胡子后的模样,并没有认出来凌崇,但他现在是皇帝陛下跟前的红人,他还是知道的,只是他没有把这个凌崇和郑之南的契兄弟凌崇联想到一起。   毕竟一个是农家汉,而凌崇身份尊贵,这俩人就算同名,他也想不到一块去。   郑之南对周连义说:“这二位不用我介绍,你作为朝中官员,应该很清楚吧?燕王世子,郑国公世子。”   周连义略略惶恐的作揖问好。   “二位世子殿下与之南认识?”   赵奕摆摆手说:“生意伙伴,生意伙伴,之南刚来京城那天,我们还一起吃过饭。”   听到生意伙伴,周连义便知道,大概是股东了。   便没有多想,大家纷纷入座。   周连义坐在郑之南的右边,凌崇没多说什么,默默的坐在了郑之南的左边。   在羊肉汤还有饼子以及小菜没有上来之前,凌崇看一眼周连义便直直盯着郑之南。   郑之南神色自若的该吃吃该喝喝。   倒是赵奕和周连义有些别扭。   赵奕看一眼表哥,又看一眼郑之南,怎么回事,为什么每次表哥在,都觉得气氛好奇怪。   总有种表哥早就和郑之南认识似的。   但是明明两个人没有交集才对啊。   也没听表哥说过他们认识。   而周连义别扭是因为他感觉到了一股压迫感,仿佛被一只老虎盯着,虽然对方的眼神并没有在他身上。   这个燕王世子,都说阔别多年回来后,性情大变,如无必要,几乎不怎么跟人说笑,一个眼神都欠奉。   他昨天还听说,有人在传这位燕王世子如今凶残无比,伤了好些人,手段狠厉。   好多本来因为他的身份想要与燕王府结亲的人家,都退散了,这送过去不是让孩子送死吗?   就算再想巴结上燕王,也没有必要把孩子置于死地。   郑之南没理凌崇,边吃边在心里数着自从凌崇坐下后,就一点点增加的好感度。   从72到75,从75到78……   哇哦,好刺激。   不理就一直在缓慢的增加,看来,这家伙面上平静,心里早掀起狂风巨浪,没准……还想把他拖到某个没人的角落里……   还好光天化日,人很多,他不会这么做。   他可以不顾及,但得顾忌他郑之南的名声。   凌崇的确心中酸浪醋海正在翻滚,特别是看到两人在他们进来之前有说有笑,但他坐下来后,郑之南却一语不发,什么都不说了。   连个眼神都不递过来。   明明,曾经还爬过他的床,主动亲亲抱抱说他胡子扎。   现在竟然一副前尘往事,都是过眼云烟了。   这种反差让凌崇想说什么,但知道自己现在没立场说什么,因为当初是他毫不犹豫的离开了。   难受,不爽,压抑,还有一丝即将失去什么的不安。   凌崇神情越来越紧绷,严肃,像是冰封的雪山,让人有种说不出的寒冷来。   周连义端起羊肉汤喝了一口才觉得活了过来。   赵奕把店小二端上来的羊肉汤放在凌崇的面前,终于把凌崇给拉回神。   赵奕敲了敲桌面说:“表哥,你先喝,看你馋的,直盯着郑兄碗里的肉,别看了,咱们有。”一句话把刚刚紧绷的气氛给缓解了。   郑之南这才看过来,冲凌崇笑了一下说:“原来世子是馋了,还以为什么时候得罪过世子,正寻思要把我暴打一顿。”   凌崇听到这句话,额角抽了抽。   他怎么可能打他?   他从来不会打他。   凌崇忍了忍,单刀直入问郑之南道:“你今天有什么安排?”   郑之南挑眉看向他,仿佛在说,你有事吗?   赵奕默默扶额,假装什么都没看到,拿起勺子挖一勺汤,喝了一口,他现在可以肯定,表哥绝对和郑之南认识,就算郑之南不认识表哥,表哥一定是认识郑之南的。   不管是从前的表哥,还是经历突变的表哥,他都不会是主动搭话的那个。   郑之南看凌崇这架势,仿佛在说,没安排,我安排。   有安排的话,加我一个。   郑之南顺势觉得,这男人果然还是从前的那个男人。   直接,简单粗暴。   不会拐弯抹角。   说走就走,明白了自己的内心后,立即就开始了奋起直追。   只是,从前或许有些事情由你主导,但现在,就不一定了。 第255章   郑之南没有再刻意去冷落凌崇, 毕竟赵奕还在, 既然他这么问了,肯定是四人同行, 便边吃边说了一会儿的安排,四处逛逛, 看看有趣的,好玩的,好吃的, 不固定某个场所。   赵奕笑着说:“那感情好,今日我俩正寻思着一会儿吃完了早餐去干什么, 既然这么巧, 咱们四个不如结个伴儿, 中午和晚上这两顿饭,就让我表哥来请, 你们可不能拒绝,我难得能吃上我表哥的酒。”   赵奕都这么说了, 郑之南和周连义肯定不会再拉拉扯扯,互相客套。   凌崇默默吃东西,算是默许了赵奕提出的要求。   他求之不得,他才不想让周连义有机会和郑之南表现。   这个时候的凌崇好感度已经默默的加到了80。   如果不是因为加到了80让郑之南心情颇好,他可能还真不会就这么轻易答应了。   奈何这家伙面上冷冷的, 内心其实正独自增加着这份喜欢。   这一现象让郑之南心情愉悦。   吃完了早餐, 一行人去了中心区, 上次去中心区, 郑之南没怎么逛。   这次因为他算是客人,毕竟第一次来京城,另外三个人主要是带他逛一逛。   中心区是四个区域里最繁华最热闹的地方,四人在中心区逛了一会儿后,凌崇包了一座游船,这条河贯穿整个中心区,可以沿河看两岸的风景,游船有厨房,有唱曲的,也有娱乐的地方,所以郑之南对这一安排很满意。   上了船,就让助手把准备的牌拿了出来。   本来他想让助手带上麻将出来的,但是有点重,而且一时半会想教会这些人没那么快,索性就只拿了纸牌。   纸牌就简单多了,随便指导一下就会了。   他做出来后,也就和顾家那一家子玩过,简单易上手,消磨时间的好东西,还有趣。   果然是古代娱乐项目太少,难怪书中很多穿越者都要搞麻将,搞纸牌出来。   他平时忙自己的事儿,忙的时候也算了,不忙的时候,没手机,没电脑,没网络,真的会觉得度日如年。   而劳作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很累,而劳作完了,能有个娱乐项目支撑自己消遣一下,其实也不错。   周连义看到郑之南拿出来一叠纸卡,问他这是什么。   这些纸卡是郑之南造纸的时候,特意选材硬一些光一些的纸张制作的。   当牌玩儿,手感很好。   人家不都说,感情想要保质,总要有些新鲜感。   这玩意儿在现代不新鲜,在古代应该很新鲜吧?   这么新鲜的东西,喜欢教会凌崇的时候,能再涨点好感度。   可别有上限啊,涨到某个临界点不涨了,那他太亏了。   周连义看到纸牌被郑之南换了换位置说:“这是什么东西?”   四个人坐在方桌前,另外三个都看向郑之南。   郑之南洗洗牌,对他们说:“研究出来一个小玩意儿,我先教教你们怎么玩,然后我们四个玩,很简单。”这帮人都是聪明人,一教就会。   郑之南只讲了一遍,然后给他们提问的解惑了几个问题后就开始了实战解说。   实战了两把后,另外三个人就完全会了。   三人脸上都是兴趣盎然,觉得十分有趣,凌崇看郑之南的眼神既欣慰又复杂。   然后好感度加了2点。   郑之南唏嘘了下,觉得2点也不错,不能嫌弃。   毕竟扑克牌这玩意儿,真的也……没难么稀奇,能加就行,不在乎多少了。   今天教扑克,下次教麻将,好感度眼看着就能百分百了。   当然,好感度也重要,为了以后的路能顺一点,郑之南更看重的还是自己的事业。   事业要发展起来,不能因为快要跟攻略对象在一起了,就荒废了正事儿。   爱情固然重要,但事业也是不可或缺的。   凌崇说:“这是你想出来的?”   郑之南摆摆手说:“不是我,是在扶风镇遇到的一个出过海的大叔教我的,说是在另外一个地方,和金色头发的人学到的,海的另一边,具体的我也不清楚,只是觉得好玩,就学过来了,想和朋友们一起喝喝茶打打牌,感觉很恣意。”   赵奕玩得正起劲儿,闻言道:“的确是个很恣意的事儿。”   四个人坐在船上,一边喝茶一边打牌,旁边还有唱小曲的,偶尔打盘洗牌的时候看几眼岸上的风景,怎叫人不觉得恣意?   简直太恣意了。   舒坦啊。   到了中午,既然也没下船,直接让船上的厨子做了一桌河鲜,配着朝露酒,那可真是绝了。   吃了东西后,三人都拉着郑之南还要继续玩,郑之南懒得陪他们,就告诉他们三个人的玩法,稍微修改了一些规则,自己去了船尾,坐在躺椅上晒太阳吹这风午休。   到了下午,三人才意犹未尽的领着睡醒正在喂鱼的郑之南下船,这副牌被赵奕给要走了。   “这真是个有趣的玩意儿,郑兄到时候还能自己做,这副牌就送给我做纪念吧?”赵奕因为太开心,说话的时候还伸手搭在了郑之南的肩膀上。   郑之南不觉得有什么,旁边的凌崇一语不发的把赵奕的胳膊甩了出去。   这个动作很大,赵奕都愣住了。   让郑之南直接笑出了声,因为这个动作大到有多魔性,就像是你在看小品,演小品的人才能做出来的动作。   要不是赵奕还算稳,他可能还要被甩的转个圈才能停下来。   赵奕被这一下子弄得给傻住了。   他来来回回看着凌崇和郑之南。   这一甩彻底的把他给甩明白了,甩出了之前为什么觉得茫然,不解。   然后他便忍不住悄咪咪的看向了周连义。   他就搭个胳膊在郑之南的肩上,他表哥就“痛下杀手”如此待他,这个周连义这么明目张胆的在郑之南身边献殷勤,表哥会忍得下去?   赵奕给了周连义一个唏嘘的神情便乖乖地收起纸牌,说起晚上去哪儿吃东西的事儿。   周连义那会儿只顾着看别处,并不知道三人的猫腻,也不知道凌崇反应那么大,听到赵奕说吃的,他还提了一个意见。   然后郑之南点头说:“就去连义说的地方吧,我挺想去尝一尝他说的那两道特色菜。”   凌崇原本想否定周连义的提议,但是听到郑之南说想吃那两道菜,他生生忍住,同意了。   他不会因为别人就忽略了郑之南的感受。   所以他就算心里有些微的不舒服,可还是应下了。   敲定了地方后,赵奕识趣的走在前面,还拉着周连义聊东聊西,甚至撩起了学识方面的问题,以及编修的情况什么什么的,可以说是很懂事了。   凌崇很满意赵奕的识趣,当后面只有他和郑之南的时候。   他问郑之南说:“你刚刚笑什么。”不是质问,是一丝疑惑,和一丝期待。   郑之南怎么可能告诉他,是因为想起了现代的小品?   自然说了别的。   郑之南说:“只是觉得你刚刚那个动作有点夸张,就算觉得他搭着我的肩膀,没个正形,你轻点就行了,何必那么大的力,摔倒了怎么办?”   凌崇说:“我控制着力道,他不会有事。”   郑之南嗯了一声。   凌崇接着说了一句:“我甩开他,不是因为他动作不雅,而是因为我不想你的肩膀被其他人搭。”语气轻轻的,带着坚定,凑他很近,仿佛就在他的耳边说完这句话。   带着浓浓的感情,郑之南能感觉到。   但他没有说话。   他很沉默。   他当然要沉默,不然还想他怎么样?   郑之南在等凌崇的一个正式的解释,还有一句对不起。   不能以为他自己想开了,就以为他会不计前嫌,继续像从前那样和他相处。   不可能的。   他这个人记仇。   郑之南在京城待了八天,把生活超市搞定了后,看着之前准备好的货物一点点的摆满超市,把工作交给留在这里的掌柜,他便坐着这次新订购的马车回了扶风镇。   到了扶风镇,住一晚休息一下,再回郑家村。   郑之南的纸大量出产后,没想到销量最好的竟然是卫生纸。   虽然这卫生纸在现代来说,还是糙了点,可比现在的厕纸强太多了。   便宜,不到穷得吃不上一口饭的家庭都能买上一摞拿回家用,和厕纸一般无二的价格,却比厕纸更舒服,要谁选,都会选择郑之南生产的卫生纸。   其他纸销量也比一般的店铺要便宜一些。   11月的时候,凌崇如约回到了郑家村。   他没有带着人声势浩大的回来,而是在扶风镇稍微停留,换了一身衣服,其他人留在扶风镇,他自己穿着粗布麻衣和一个随从回到了郑家村。   回到了那个他离开的家。 第256章   凌崇出发准备去扶风镇的前一天, 王妃忧心忡忡地与凌崇聊他的亲事。   “也不知哪个天煞的在传你是煞星的命,一般的女孩家压制不住你, 会被你克死,闹得所有贵族女子中的适龄女孩都退避三舍, 倒是有那不怕克的人家, 可这种人家,我一个都看不上,哪个都与你不般配,这可如何是好?”自从凌崇将那伙人伏法后,王妃便一直在操心凌崇的婚事, 同龄的男孩里, 孩子都开蒙入学了,只有自己的孩子还孤身一人,别说让她抱孙子,连个儿媳妇的影子都见不着。   操心儿子的王妃现在是经也不念了, 佛也不拜了, 天天与各路媒婆合计此事。   可就是遇不到一个合心意的。   小门小户为了钱不怕死,但入门也就是个侍妾的命,怎么可能扶她上枝头, 当世子妃?撑得起这个家吗?   以后他儿子可是要袭爵的。   看到王妃如此操心,凌崇于心不忍,透露了一句, 让王妃不用再操心这些俗事, 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 比如说约从前的闺中知己喝茶赏花,游湖采莲。   王妃看儿子神色淡淡,一点都不在意别人传什么天煞不天煞,疑惑地问道:“崇儿,你就不生气别人传你这天煞命格?或者是你已有了心仪之人?”   “不生气,嗯。”因为这天煞的命格,就是他差人传扬出去的。   母亲信佛,也信轮回,这事儿传得久了,她不信也得信了,会觉得谁都不能伴他长久,得到与之南在一起后,他便会将之南的命格说的十分硬,与他是非常合得来的命格。   这样慢慢潜移默化,母亲也就不会那么强硬。   这是凌崇自明确自己的心意后就开始做的事情,为与郑之南在一起开始铺路。   凌崇没有再和王妃多说,安抚了她的情绪才离开。   到了扶风镇,凌崇除了带一个随从去郑家村,其他人便都留在了扶风镇待命。   来到郑之南和他曾经的家时,郑之南正在午休,这个时候工人们也在吃午饭休息,周围很安静,大中午没什么人。   凌崇很轻松的打开院门走了进去。   就像是他还是这个家的主人,并没有离开很久。   当他走进院中时,发现房门被人从里面插上了。   知道郑之南在屋里午休,他想了想,没有敲门叫醒他,而是坐在院中等待郑之南睡醒后自己打开门。   他平日早出晚归,忙于公事,中午是一天里唯二可以休息的时刻。   郑之南睡到2点才起床,打开门就看到坐在院中椅子上的凌崇。   他背对着郑之南,郑之南看不到他的表情,不过当他把门打开后,凌崇就站起来看向了他。   “你睡好了?”   “你怎么回来了?”郑之南装作没猜到他今天回来的样子,挑了挑眉。   凌崇说:“提前了几天,昨天到的扶风镇,休息了一晚,就过来了。”   “怎么,过来亲自给我发请帖,让我喝喜酒吗?”郑之南故意调侃凌崇。   凌崇快步走到郑之南面前,微微皱着眉头说:“谁和你说我要娶亲了?”他本来想抬手去拉郑之南的手,但是最终还是忍住了。   他知道,他在没有表态之前,是不可以做一些逾越的举动,这样只会让郑之南觉得不被尊重。   他看着郑之南,轻轻握住拳头说:“我不会成亲。”   郑之南走到院子里,舀了一盆水,挽起袖子开始洗手洗脸,边洗边说道:“那怎么行,父母亲肯定会担心的,您身份尊贵,当初走的那么决绝,必定是明白,自己有责任要担,这责任,肯定是娶妻生子啦。”   凌崇一直都知道郑之南聪明慧黠,所以他成功的用这几句话将他挤兑的胸口发闷。   凌崇这次回来,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想和郑之南重修旧好,冰释前嫌。   他知道郑之南心中有气,有气是正常的,毕竟他当初刚刚记起以前的事情就马不停蹄的要回家,甚至觉得他们身份有别,终究是走不到最后的。   另外一个就是不想随随便便把郑之南带回家,让他永远待在深宅大院中,无法像现在施展自己的抱负。   但他习惯把什么事情都闷在心里,因此有了很大的一个心结摆在两人面前。   凌崇深呼吸一口气后,走到在正在擦手的郑之南面前,语气郑重的对他说:“你知道的,我这次回来,是因为你。”   郑之南继续跟他绕关子,就不正面和凌崇交流,他说:“因为我?怎么会是因为我,你走的时候,不是把该了断的都了断了吗?忒大方了,什么东西都给了我,这房子,这地,还有我们一起建立起来的酿酒坊,多亏了你的这些东西,才有了现在的酿酒厂和造纸厂,没有这些基础,我是走不到现在的。”   凌崇再也无法忍受郑之南的挤兑,伸手将郑之南拉到自己面前,然后去握住他的肩膀,迫使他与他对视。   “你做什么?”郑之南冷冷的看着凌崇。   凌崇心中有愧,定定的与他对视。   “之南,之前我不明白自己的心,亦或者是不敢面对这样的关系,加上我不愿意你与我回去后,从此以后就幽居深宅之中,便以为这样的结果是最好的,但现在我才知道,我一直是喜欢你的,从前我不明白这份心意,但随着时间的推进,我慢慢明白了,我们应该如从前那样生活。”说的不是在这样的生活环境生活,而是两人相处的状态,彼此信任,彼此努力做每一件事。   郑之南看着向他表白心意的凌崇,一点点推开他,对他说:“我们不可能在一起。”   凌崇瞪大眼睛看着他,不敢相信,郑之南会这样直接的拒绝,他本来以为……   凌崇再次靠近郑之南,他说:“你不要担心我父王和母妃会无法接纳你,在你去京城的那次,我已经在为我们的以后铺路,他们不会反对。”   “不是,不是你以为的那样。”   “那是什么?”   如果凌崇早一天来,郑之南听到凌崇这样剖白自己的内心,他或许会顺势应下,但这个狗系统在他午休之前,忽然跟他下了一个任务,这个任务就是要他一年后出海。   出海啊,不是去隔壁县一趟。   他如果这次答应了,然后一年后出海了,神经病啊?   哪儿有把另一个主角甩一边,自己跑去出海了?   所以他们现在不能在一起。   除非凌崇愿意和他一起出海。   可,可能吗?   他是燕王世子,怎么可能和他这个商人出海去其他国家浪?   但是他必须要把这种不可能化为可能,因为他一年后出海,归期不知道是多久,而这出海后发生的事情可就完全不受他控制了。   凌崇迫于家里的压力结婚生子纳妾都是有可能发生的,毕竟这家伙是个土著,这些事情他都无法掌握。所以,为了自己的好感度,郑之南现在必须想办法让凌崇也知道出海的事情,还要将他一起带上。   难度太大了。   凌崇要是个平民百姓就好了,从前是个糙汉子,还不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从前的凌崇没有这些身份的枷锁,肯定他说走,就一定跟着走了。   现在……压力好大啊。   这个世界的小说名是不是《拐个世子大人》或者《和世子的出海两三事》?   本来之前以为关闭系统就够困难的,原来在这里还等着他跳坑。   郑之南捏了捏眉心,对凌崇说:“我准备一年后出海,去寻找更多我们国家没有的,需要的东西,你是尊贵的燕王世子,有自己的重担,自己的责任,燕王和燕王妃又怎么可能答应你,与我一起出海?而出海的凶险不用我说,你应该也了解一二,快则一年,瞒着三四年,甚至永远不归都是正常的……”   凌崇怎么都没想到郑之南和他说的原因是这个。   “你……为什么忽然要出海?”   “我想去更远的地方看看,想获得更多的见识,为了自己,为了获得更多物资,让我朝子民能够永远吃得上饭,不至于因为饥荒而流离失所,背井离乡。”这话说的有些太空了,但古代的确物资匮乏,如果多带回来几种食物种子,自然是造福百姓的事情,他知道,系统让他出海,必定是有出海的任务,不是白去的,得有收获。   随着郑之南掷地有声的话,凌崇的好感度再次狂涨,从84,直接冲到了88。   但凌崇同时也是憋闷的,因为郑之南说的对,他作为燕王世子,有自己的责任和担当,郑之南要出海,他没办法阻拦,何况还是为了百姓,但他一时也无法对郑之南说:“我与你一起。”   这话虽然好说,可能不能做到还是两回事,所以,凌崇从不说不确定的事情,给一时无法兑现的承诺。   所以他憋闷,烦躁,甚至痛苦。   他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他以为只要他道歉,认错,他和郑之南还会回到从前。 第257章   所以, 凌崇这次来的最大目的因为郑之南的抗拒暂时搁浅在了一边。   凌崇本来过来的时候,心情还是蛮放松的, 甚至称得上高兴,但现在他一语不发, 郑之南以为凌崇因为这事儿心情不好,便没有太打扰他, 亲手给他泡了一壶茶, 让他坐在院子里喝茶, 自己去巡视厂子。   郑之南这叫该硬硬, 该软软, 给一棍子,也得给一个甜枣不是, 人心都是肉做的,冷落的时间久了,难保不打退堂鼓。   他得给凌崇这个家伙一点念想。   郑之南走后,凌崇坐在院子里久久不动。   郑之南以为他心情不悦,其实并不是,他只是在想对策。   既然郑之南准备一年后出海。   已经明白自己心意的凌崇怎么可能放任自己心爱的人独自冒险?   他知道自己贵为世子, 要陪伴郑之南出海不是易事,所以他在想对策。   想解决的办法,让父母不用太过牵挂。   他从一开始决定那个人是郑之南时就在想各种对策,为他们的未来铺路。   他已经有了郑之南, 便不会再和其他女人在一起, 更不会让父母以为他会娶妻生子。   所以他在陪伴郑之南出海之前的这一年内, 要物色一个合适的孩子,过继到他的身边,然后交给父母来照料,既可以瞒天过海,也可以让父母不那么忧心。   他越想越觉得这是一个办法,等郑之南巡视完厂子回来后,见到的就是重新舒展眉眼的凌崇。   郑之南走过去挑眉看着他说:“刚刚还愁眉不展,怎么现在笑呵呵的?”郑之南随意的一句话,说完正准备给自己倒杯茶,坐在椅子上的凌崇就直接一伸手,将他扯到了自己的怀里。   他这个样子像从前他们无忧无虑生活在这里的状态。   郑之南也被他这个动作给恍惚了。   然后凌崇凑过去将下巴放在他的颈窝处,脸颊贴着他的脸颊,用有点刺刺的胡茬蹭了蹭他说:“之南,我想你,你想不想我?”仿佛他这一将近一年的时间,只是出了趟远门,现在又回来了。   郑之南侧过脸,与凌崇对视,然后毫不畏惧现在是世子的凌崇,伸手扯住了他的耳朵,把他的头往旁边扯,然后松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对他说:“别以为我原谅你了!”他的胡子是真的扎。   凌崇像个赖皮鬼一样再次将郑之南拘在怀里,故意用胡茬蹭郑之南的脸,还声音低低的在他的耳边说:“我以为你会想我,毕竟你从前睡觉都离不开我,尤其是冬天,不愿意一个人睡,非要把我当成被子一样手脚并用的抱在怀里——”   郑之南知道凌崇这是在引起他从前的回忆,这些回忆对于凌崇来说,应该是极其美好的。   毕竟从前不珍惜,现在自己不乐意他了,肯定要后悔的。   郑之南用头撞击凌崇,利落的翻个身撑着他的身体站了起来。   然后用居高临下的神情看着凌崇说:“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现在,我已经习惯一个人睡,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忙事情——”说完,像是生气了一般,冷着脸转身便走。   凌崇立即收敛笑意,因为这话,心中刺痛,大步追向郑之南。   随后两人进了屋,凌崇各种认错,哄劝,郑之南才勉强暧昧地原谅了他。   其实书中所写得拿到现实中,并不是那么适用。   比如说在这一年里,他应该不会那么早和凌崇和好,但是这家伙似乎是想开了,忽然跟个狗皮膏药一样粘着他,他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拒绝,就太矫情了。   还不如趁机下个台阶,毕竟还有出海这件事儿要忙活。   不让凌崇觉得有奔头,怎么在这件事上使劲儿。   他还不是很清楚凌崇想什么想开了,心情又变好了?   俩人晚上是在顾家吃的晚餐,凌崇去顾家的时候特意握着郑之南的手。   顾大夫看到凌崇回来很高兴,看到凌崇走进来的时候是拉着郑之南的,更高兴。   看来这俩人好好的,凌崇并没有要抛下郑之南,从此不复相见的。   “好好好,你能记得之南,记得我这个老头子就行,还以为你知道自己的家后再也不回来了,我还寻思着给之南重新介绍一个伴儿,你不陪着,自有人愿意陪着之南。”这娃多俊俏,男女都不愁。   凌崇闻言,立即握紧了郑之南的手,仿佛自己再回来的晚一点,郑之南身边已经有了别人。   “我和之南很好,顾先生,您的这点心思还是趁早打消的好,不然我都不放心让之南继续留在郑家村了。”   “怎么,你还要回去?”顾大夫看向凌崇。   凌崇点点头说:“有些家事还需要处理,这次是特意回来看看你们,等家里的事情彻底处理好后,我就会和之南一起生活。”一起出海,去新的天地,不论生死。   顾大夫不知道出海的事情,更不知道这句“一起生活”的另一层意思。   但郑之南知道,所以还有些态度模糊的郑之南彻底的放下了心结,看向神情认真的凌崇,给你一个眼神,让你知道“我真正的原谅了你”。   凌崇看到郑之南的神情,眼里的笑意终于变得从容,不再像之前那样内敛,嘴角的笑意也在扩大。   凌崇在郑家村陪郑之南度过了五天农家生活,随后就马不停蹄回王府处理过继之事。   他希望什么事情都准备充分,就像一开始考虑那么多,决定不多说什么离开,现在既然要陪着郑之南,也要什么都准备好,免去后顾之忧。   凌崇回去后,郑之南也更加沉醉于事业。   他的造纸厂短短几个月,生意已经扩展到了各个省,当然不是他自己扩展,当好的纸张,且价格低廉的纸张传扬出去,自有嗅得商机的商人找上门来谈生意。   郑之南一开始就知道造纸厂会比酿酒厂传扬的更广,所以他的造纸厂规模比酿酒厂大多了,货物也准备的很充分。   虽然一开始有人担心受潮,下雪不好售卖,但郑之南还是成功让这些纸品销售一空。   十二的时候,郑之南将工钱和过年红包还有年货都派人发下去后,自己开始核对账目。   这一年忙碌又充实,但看到一笔笔金额的累积,其实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他预测着,宫里那位估计也该注意到他这里了,毕竟纸这种东西,关乎民生,酒这种东西,更多的是贵族子弟才能更多的享受到,而纸就不一样了。   越与民生靠拢,越会被注意到。   如果是他坐在那个位置,也会将目光投过来,不仅这样,还要亲自将人带到宫里,亲自问话。   甚至还要将这种造纸术的东西学习过来,然后扩散。   能够造福百姓,就能流芳百世。   皇帝不傻,就会行动起来。   郑之南这样想,作为皇帝的那位又怎么可能没有注意到呢?   其实他10月份就有耳闻,但当时动静还不大,他没有在意,然后11月份有人把制作成熟的三种纸张摆在他的面前时,他才真正的认识到,这造纸术,竟然真的有了新的改良,而这些纸也并不输同品种的纸,价格却比同品种的纸要便宜。   还有那个叫“卫生纸”的最低档品种,摸起来柔软,听说是厕纸。   而且价格低廉的和厕纸一般。   这种造纸术值得推广,值得各个造纸厂学习,当成本降低,价格降低,百姓也可早日享受到这种纸张。   只是皇帝想要把这个年过完再招人进宫,因此这个年,郑之南过得还算平静,这次依旧是和顾家一起过。   本来以为凌崇过年期间是绝对不会有时间回来的,但初二的晚上,这家伙就夜袭了他的炕,竟然都不知道他上次走的时候又把那把钥匙带走了。   为此郑之南还结结实实的踢打了夜袭热炕头的凌崇,被凌崇按住才发现是这个家伙……   后来发生了什么,从翌日郑之南红肿的唇,还有走路扶着的腰就能看出来。   大过年,很是激烈。   在床上,凌崇把宫里可能年后会差人过来请他入宫。   郑之南闻言假装惊讶地看向凌崇说:“为什么?”   凌崇捏了捏郑之南的脸说:“别跟我装,你知道为什么。”他可没有忘记鬼精灵一样的郑之南,他这么聪明,怎会不知道他这个造纸厂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其实宫里出面也好,不然以后其他造纸厂得恨上这家伙了。   有那心眼坏的,故意搞事情也不是没可能。   但如果宫里那位插手了,对之南其实是一种好事,所以他知道风声后就特意回来一趟,想嘱咐一下他,让他好好想清楚到时候入宫要如何应对。 第258章   凌崇回去后,元宵的第二天又来了一趟, 自从两人确认了关系, 也做了亲密的事情后,好感度直接飙升到了90多, 因此凌崇也越发的黏着郑之南, 时不时就要跑回来几天, 这次元宵第二天回来, 凌崇窝在郑家村四五天, 吃个“酒足饭饱”才回京, 随后当郑之南把年后的第一批货结清后,宣他进宫的宫人便来了郑家村。   在宣旨之前, 太监们将什么都收拾摆放好,这才让郑之南接旨。   好在郑家村离京城并不算远, 当天将这些公公太监们安顿好, 翌日大家才一起离开, 离开时,村子里所有人都放下手头上的事儿赶来围观,满面笑容的看着郑之南与一众太监离开, 有的人眼神里充满了羡慕,当然, 也嫉妒者亦有之。   郑之南被宣进宫这事儿, 自他走后, 郑家村可热闹了, 这十里八村有认识郑家村的人, 都一窝蜂跑来打听消息,听了一耳朵后回到家各种八卦讨论,都说这郑家的祖坟是冒了青烟,竟有如此好的福泽。   郑之南去京城面圣那天,并不是在朝堂上见到的皇帝,而是下朝后,私下里与几个相关的官员一起见了郑之南。   皇帝看到从容磕头见礼的郑之南,颇有些赞赏和惊奇。   作为平民百姓,他从前巡视民情,很少能见到如郑之南这样的平民,虽然他现在也算是个商人,见了不少大场面,可大场面和面圣还是有区别的。   那些大字不识的平民或者粗俗不堪的商人,哪个能做到如郑之南这样平静的站在案前?   这一印象让皇帝生出了一丝好感,便没有之前那样想要严厉震慑一番的想法。   “你便是郑之南?”   郑之南闻言低头道:“回陛下,正是草民。”   “那南纸便是由你研制出来的?”   “是。”   “抬起头来回话。”对于只能看到郑之南头发的皇帝,直接让郑之南站直了与他说话。   这小子长得竟然如此周正俊朗,皇帝笑眯眯地问了一句:“年方几何,可曾婚配?”仿佛只要郑之南说没有,他就可以立即指婚给他。   郑之南没有回答这两个问题,而是说:“草民已有心仪之人。”坦坦荡荡。   想做媒的皇帝笑脸渐渐消散,颇觉扫兴的样子,不过他还没有忘记正经事,同时制止了想要呵斥郑之南的宫人。   郑之南得到过凌崇的嘱咐,加上本身就是个聪明人,又怎么会不上道。   直接将造纸术献上来不说,还将造纸的机器图纸也一并交了上去,甚至细心的提出可以安排几名工人过去造纸厂当技术员,为他们培训,让他们学习如何操作机器,愿意倾囊相授。   对于郑之南的上道,皇帝很是舒心,大手一挥,给郑之南奖励良田百亩不说,黄金万两等等东西。   皇帝坐在这个位置上,又怎么会不知道这新的造纸术还有那些机器的图纸对于这个国家来说有多重要,这关乎民生,而他最看重的就是民生发展。   民生发展的蓬勃,这太平盛世才会更加长盛,他的王朝也会更稳固。   郑之南能够做到这个地步,不惜放弃这么大的利益,黄金万两,良田百亩算什么?   皇帝记着郑之南的功劳,所以这些奖赏不过是身外之物,有皇帝记着,谁还敢造次?   这已经是恩泽了。   郑之南从皇宫出来后,回到上次住过的酒楼,周连义和凌崇都坐在楼下等待他。   这次与上次不一样,上次凌崇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眼睁睁看着郑之南与周连义有说有笑,这次他可以理直气壮的站在郑之南的身后,握住他的手,宣布主权。   甚至还不忘刺一句周连义。   “周兄不是下个月就要大婚,这婚礼的事儿筹备好了吗?这么急着来见之南?”   周连义看到看到凌崇握住郑之南的手,久久都回不过神,尤其是郑之南并没有甩脱,心中苦涩。   他早该明白,就算郑之南没有和凌崇在一起,他们俩也断无可能。   何况他现在已经知道,凌崇就是郑家村的那个凌崇,猎户并不是猎户,而是燕王世子。   这些事儿是他过年回到郑家村,本来想想去见郑之南,却看到了和郑之南站在一起的燕王世子时明白过来的。   可是终归没有办法那么轻松的放下。   周连义没有回答凌崇的话,而是对郑之南说:“之南,可否借一步说话?”想与郑之南单独聊一聊。   郑之南看着周连义怅然的神情,点了点头。   凌崇虽然心中不愿,但也没有小气到不允许郑之南和别人见面,便也没有说什么,远远地站在一旁。   周连义看着面前的郑之南。   “他们是一个人对吗?”   “嗯。”   “他对你好吗?”   “你觉得呢?”   能够在恢复了身份还和郑之南在一起,前前后后如此紧张,就能看得出对方的真心。   周连义苦笑了一声说:“祝福你们,”   郑之南笑了笑说:“谢谢。”   聊的不多,但每一句都如重锤,敲在周连义的心上。   等他离去时,他脑海里只有一句话。   ——一旦错过,就什么都错过了。   但其实周连义没有去深想,就算他当了状元回来,就真的可以做到像凌崇这样,放弃娶妻生子而选择和郑之南携手一生吗?   他做不到,就算在一起,他也无法给郑之南幸福,只能获得一时的欢愉。   他的错过是对郑之南的成全。   有时,错过未必是一件坏事。   当京城派来官员筛选出来的学生,跟着郑之南的人学习造纸技术和机器的使用时,他开始着手改良船只,挑选有经验的船员和船长,筹备物资。   为一年后的出海做准备。   他忙着做出海前的准备,凌崇也已经安排好了过继之事。   半年后,凌崇为了让父母没有办法阻扰他与郑之南一同出海,直接在皇帝召见他时,说了出海的想法,这个想法是造福百姓的,皇帝本来就有意想派人出海,引进新的东西,只是一直没有挑选到合适的人选。   看到凌崇愿意主动请缨,哪儿有不愿意的,直接挑选了100“精兵良将”,让凌崇来训练和筹备,知道郑之南也有意出海,甚至正在改良船只,直接将两人担任了这次出海的使者,一个主使者,一个副使者。   燕王知道此时后,特意进宫面圣,想要将凌崇扯回来。   皇帝直接一句话“好男儿志在四方”加上一句家国方面的话给打发了。   燕王回去后不得不安慰妻子。   “这些年你努力了那么久,想要为他择一良妻,可他动心过吗?你一定如我一样看得出来,他志不在此,对娶妻生子之时没有一点兴趣,兴许是经历了那件事后,已经看开,人生在世,还有许多事情可以做,他想要去看看更辽阔的地方,我们何必拘束他,于他而言,活着回来,还能继续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本身就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将他拘在身边,你安心了,可他就会开心吗?”虽然燕王也不舍得,不愿意看到凌崇出海,可事已至此,说再多也无用,还不如尽力安抚妻子,让她的心情没有那么难受。   燕王妃又怎会看不出来儿子志不在此,从他特意从族中挑选出资质不错的孩童过继到他的名下,放在她的身边着人教养就能看出来一点苗头。   可燕王妃没有想到他会想出海。   海上凶险,很有可能凶多吉少,她纵然知道孩子大了,可担心这种情绪是不由己的。   凌崇心性坚定,亲自安抚了母亲,说了自己的想法,燕王妃才没有继续沉浸在离别的情绪中。   第二年秋天,郑之南与凌崇与三艘载满货物的船只离开了中土,向西而行。   出海那天,凌崇最后几点好感度也全部增加完成。   海域之辽阔,船只再庞大,到了海中央,也变得渺小,仿佛一个浪过来,大家都会被掩埋在这海水之下。   可郑之南并不畏惧,作为主角,他有恃无恐。   尤其是好感度已经完成的前提下,就算结局都死了,他也无所畏惧。   任务已经完成。   还怕什么生与死。   他不畏惧生死,他只担心成就点的多与少。   好在这一生,虽然有波折,他们终究是安全回归。   用了10年的时间,从东到西,又从到西,再次踏上了故土。   虽然物是人非,可却是个好的结局。   当郑之南结束这漫长又令他觉得新鲜的一生时,来自成就点的奖励就添加到了进度表上。   看着3100变成了3600,郑之南站在虚幻之境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脸上是愉快的笑容。   从最初的不安到现在的从容,看着成就点的增长,郑之南怎么可能不感到愉快?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这个世界似乎比其他任何一个世界都要漫长,难得的结束后觉得身体有些疲惫。   好在回到虚幻之境后,虚幻之力会调理他的情绪,洗涤他的身心,让他的疲劳渐渐消散。 第259章   就在郑之南放松身心的时候, 系统的声音再次响起。   “任务完成出色,激活高阶任务模式, 如进入新世界时,选择消除记忆进行任务,可获得高额成就点奖励。”   消除记忆?   郑之南顿了顿问道:“如果选择消除记忆进行任务,可以获得多少成就点?”   “三种任务模式, 三种奖励,简单、困难、疯狂对应的成就点是, 1500、2500、4000。”   看到“4000”这个数字的时候,郑之南的瞳孔都微微的收缩了一下, 那只是一瞬间的变化, 可他知道, 他的心跳的有多快,他有多想试一试这个奖励,如果挑战最疯狂的模式, 他就离回家更近一步了, 甚至回家只需要再往前踏一步。   但想到那句消除记忆,他便慢慢冷静了下来, 他告诉自己, 不要冲动。   “如果选择消除记忆进行任务, 任务失败会怎样?”   “会一直在那个世界轮回, 重复任务, 直到某一天你做到了你的任务, 才能再次站在虚幻之境。”   这句话轻飘飘的, 仿佛在告诉你,你只是在喝一碗汤,那碗汤滋味美妙,却蕴藏着非常可怕的陷阱。   一旦出错,再回到这个地方,再清晰的认识到自己,那将是很久很久以后,轮回这两个字足够恐怖。   郑之南经历了那么多世界,早已千帆过尽,对任何事情都保持着理性客观的想法,可在面对这一次来自系统的诱惑时,他只觉得手脚冰凉。   因为他已经想到了在疯狂世界,没有任何记忆的自己一遍又一遍的重复——重生,做着自己并不知道要做的任务,感受痛苦,看不到尽头。   越是临近回家,才越是应该谨慎又谨慎,虽然4000的成就点很诱人,可好不容易积攒了三千多的成就点,因为一次铤而走险就搁浅了,就算是失去了记忆,郑之南也无法原谅自己。   所以在高阶任务被激活后,郑之南考虑再三,直接把疯狂模式剔除出去。   其实最稳妥的就是选择一个相对安全又不是那么刺激的简单模式来进行高阶任务。   就算是消除了记忆进入到了简单世界,不知道要做任务,可也不会因为一次没有完成就痛苦的不想再次面对。   其实这么多世界过去了,郑之南也知道自己留存每个世界的记忆,其实和开挂没有什么区别。   而系统现在所谓的高阶任务,大概就是想把他的外挂收回去,让他在毫无记忆的情况下做任务。   想到这里,郑之南问系统:“那在没有记忆的情况下,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任务,那么好感度达到某个临界点的时候,还会再次提醒我吗?”   系统:“消除记忆后,所有关于任务的东西都不会有所提示,我也不会存在于你那个世界与你对话,当你再次站在虚幻之境时,就是你完成任务,恢复记忆后的事情。”   “那如果在那个世界度过了一生,并没有找到任务对象,也没有完成任务呢?”   “就会一直重复在那个世界重生,直到你找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让他爱上你,好感度达到百分百。”   郑之南听到这里轻笑了一声说:“我怎么感觉,你这样是存心想让我在虚幻的世界里轮回?”他说话的时候,眼神冷冷的看着黑黑的一片,他不知道自己在看谁,因为没有一个具象化的人物站在他的面前,可他就是执拗的站在那里,看着黑黑的地方。   他这么说其实有些无理取闹,因为他害怕的话,完全可以不进行高阶任务,就一次次的做基本模式里的三种,可是高阶任务的成就点却又如此的诱人,他又怎么可能完全拒绝?   他拒绝得了疯狂模式的4000点,可不代表能拒绝简单模式和困难模式。   系统明知道他有多渴望回家,却抛出了这样诱人的新任务。   系统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倒再次跟郑之南确认:“请问确定进行高阶任务吗?”   久久后,思前想去的郑之南牙一咬心一横,选择了确定。   “如果任务失败,我重生轮回的时候,在那一世的记忆,还会存在吗?”   “系统只消除你进入那个世界之前的原始记忆,进入新世界后,你就是崭新的一个人类,一个进入书中的人物,任务失败后,重生还会保留上一世的记忆。”   “我失败的话,在我没有任何头绪的时候,重生之时,系统是不是应该有一句提示?不然我就算重生了,也会按照上一世的一生走完又一个一生。”   “重生之时,系统会重复一句话两次。”   “什么话?”   “任务对象错误,请重新寻找任务对象。”   郑之南在虚幻之境休息了很久,比以往还要久才决定要进入简单模式的高阶任务。   他为什么鼓起了勇气,皆是因为他想到了一件事。   既然是书中的人物,或许在没有记忆的情况下,会按照书中的剧情被动的进行任务,作为主角来说,书中的人物本就是被命运之书所左右,自己何必彷徨?   难不成主角还会随便找个路人甲共度此生?   就算主角愿意,命运之书也不会愿意,毕竟每本书都是写好的,规定好了角色的翼一生。   虽然自己没了所有的记忆,也没有了外挂,可他想到这一层便不觉得前路恐惧。   就算有偏差,那偏差也可能是选择攻一还是攻二上,这是情感的偏差。   有所错误也是正常的。   而且作为简单模式来说,就算第一世任务失败了,重复简单模式的剧情,也没有什么好怕的。   又不是困难模式或者疯狂模式,会让人从身到心的痛苦。   在离开之前,郑之南问系统:“你觉得我能完成高阶任务吗?”   系统在郑之南闭上眼睛时回了一句:“不知。”   这是一句废话,但却让郑之南放松了身心。   因为他开导自己,其实失去外挂,失去记忆,或许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解脱。   毕竟不会再觉得身有枷锁,背负着沉重的包袱。   就按照书中的人生走一遭吧。   郑之南这一次来到的世界是一本关于萌宠的小说世界。   他是一只受了伤的鸟儿,白绶带鸟,白色长尾,飞舞时有文字记录,宛若游龙,优雅美好,栗色的白绶带鸟还好,白色的白绶带鸟则较为珍稀。   因为没有原始记忆,郑之南是直接从蛋壳破碎,钻出蛋壳才开始有记忆的。   当然,所拥有的记忆也不过是自己是一只鸟,成年后与父母分开,独自在山林中飞舞,过着简单快乐的日子。   然后就是现在受伤,被一个戴着渔夫帽拿着网兜的少年捡到。   少年叫赵元忆,他小心翼翼的捧起受了伤的郑之南回头对同样带着渔夫帽穿着工装马甲的舅舅说:“舅,你看我捡到了什么?这只鸟好漂亮,不过他受伤了。”   少年边说边捧着郑之南走到舅舅林宵的身边。   林宵是动物专家,一看到郑之南就知道他是什么品种,让赵元忆小心点把郑之南捧过来,对他说:“这就是我之前跟你说的白绶带鸟,尾长羽白,白色的特备珍稀,叫我看看是哪里受伤了……”说着走过去看郑之南翅膀上的伤口。   郑之南是被上山玩的小孩用弹弓打伤的,刚被打的时候他还能坚持飞一阵,后面翅膀就越来越痛,体力不支晕了过去。   他被赵元忆和林宵救起来的时候,他只是隐隐约约听到人类说话的声音。   并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凭着本能,猜测自己怕是要死了。   因为族群的朋友都说人类可怖,栽到他们手里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比如说他刚刚就是被人类所伤,如果不是人类,他就不会受伤,也不会被现在又碰到的人类被抓走。   是的,抓走。   昏昏沉沉之际,郑之南察觉到自己被放在了什么地方,然后一路颠簸。   等他再次醒来,就睡在一个大大的笼子里面,他虽然醒了,可身体还是不能动,太疼了。   钻心的疼。   好疼啊……   赵元忆听到动静,立即从卧室里跑到客厅的阳台,看到笼子里的白绶带鸟睁开了眼睛,惊喜地看着他道:“小白,你醒了?”   郑之南不会说话,只痛苦的叫了几声。   赵元忆说:“原本舅舅说你八成是活不了,但我坚持要把你带回来,想试一试,没想到你竟然醒了过来,你等一下,我去给你倒点水,你要多吃东西多喝水,这样才好得快。”   郑之南看到赵元忆说着拿起了一个瓶子,然后往他面前的水碟里加了粉末状的东西在里面,然后才倒了水,接着就是鸟食。   赵元忆看笼子里的小白不动,在旁边谆谆善诱道:“水里面我加了药,你要喝光哦,喝光了才能恢复的快,不然就要死了。”说死了两个字时,还做了一个手摊开翻白眼的姿势,仿佛马上就要死翘翘了。   郑之南虽然是一只鸟,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听得懂人言,甚至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他审视赵元忆的神情,想了想,总归不吃也是死,还不如听这个少年的话,试一试,不然要在这里等死吗?   这样想着,郑之南费力的抬起头去喝碟子里的水,水带着苦涩,但求生的本能让他告诉自己要喝干净。 第260章   赵元忆看到郑之南在喝水,还吃了他放进去的鸟食, 露出个灿烂的笑脸, 拿出手机拍下这个画面给舅舅看。   然后发语音给林宵说:“舅舅,小白醒了, 正在吃东西。”   不一会儿,正在制作昆虫标本的林宵就给赵元忆发来了信息。   “不错, 没准还真能挺过去, 你这几天就好好观察一下他,反正你放暑假了,等小白好了, 我们再进山, 把它放生,顺便再捕一些昆虫回来做标本。”   “好的。”   他们带着郑之南回家之前,特意带着郑之南去了一趟宠物医院,医生看过后, 给打了一针, 但能不能挺过去,也只说看情况, 似乎并不乐观。   毕竟太小只了, 随时都有可能死翘翘。   但看到这么美丽脆弱的生物即将消逝, 赵元忆实在是不忍心,虽然医生委婉表示没救了, 他还是拿着药回到了家, 准备观察观察。   看医生这个过程, 昏过去的郑之南并不知道。   他闭眼之前在山林里,再次睁开眼就来到了人类的住所里。   吃完东西后,郑之南得以仔细的打量周围的环境,他越看心里越发的迷茫。   按理说,他本该是第一次来到这样的环境,可他并不觉得陌生,甚至觉得很平常,就像曾经经常见到过那样。   但脑海里明明没有这些东西的记忆。   而且,还有更奇怪的地方,比如说那个方方大大的是电视机,那个长长的软软的是沙发,他也听得懂人类说的话,看得清人类的模样。   但明明,他只是一只鸟,一只生活在深林中的鸟啊。   为什么会觉得这些东西很寻常,不感到惊讶,甚至明白这些怎么用。   觉得自己很奇怪的郑之南想不通这些事情,但他也不会太给自己找麻烦。   既然想不通,那就顺其自然,不去想。   他这两三个月的鸟儿生涯让他学会了及时享乐,而不是沉浸在迷茫中。   把事情都看得很开。   毕竟我只是一只鸟,是的,鸟。   “小白——”   听到这个名字,郑之南下意识的扭头去看赵元忆。   小白,这是这个少年给他起的名字。   从前他没有名字,但现在他有了名字。   而且是这个人类少年救了他。   真是奇怪,有的人类伤害他们鸟儿,而有的人类又拯救鸟儿。   为什么人类这么矛盾?   有些事情郑之南想得通,有些需要深度思考的东西,郑之南便没有那么明白了。   不过好在他也并不是很在意,只是感慨了一下而已。   赵元忆看到郑之南听到自己叫他小白时扭头看他,心中为之欣喜。   “哇,小白,你知道我在叫你吗?”赵元忆上个月刚参加完高考,正是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放松时刻,没有什么压力,心情本来就好,现在看到郑之南越来越有精神,似乎还很通人性,心情就更加愉快了,笑脸大大的,十分灿烂,很感染人。   郑之南看到对方天真烂漫的样子,那份警惕更加的放松。   身体不再紧绷,精神也不再警惕。   按时吃药,及时用餐。   三天后,裴知意已经可以跳到吊棍上闭目养神,肉眼可见,他的伤口正在恢复,精神更是不错,连羽毛都看起来比之前昏迷不醒时要有光泽。   赵元忆每天都把郑之南的情况拍照记录下来。   一个小区的同学过来找赵元忆玩的时候,看到笼子里的郑之南,模样稀奇。   “这是什么鸟?太漂亮了吧,比我爷爷家的珍珠都好看,真美。”   赵元忆去厨房的冰箱给他拿果汁,一边走一边回答道:“我舅舅说这叫白绶带鸟,我上次跟他去山里捕昆虫的时候看到它的,受伤了,我们就带回来想救一下,现在已经在恢复中了。”语气里都是骄傲,有种做了大善事的那种光荣感。   赵元忆的同学叫王洋,王洋闻言忍不住凑到笼子前逗郑之南。   “你给它起名字没?叫什么?”   “你叫它小白就行,它好像特别通人性,我叫它小白,它好像知道我在叫它,不信你试试。”赵元忆拿着果汁走出来,放到桌子上,和王洋一起凑到笼子跟前。   王洋试着叫郑之南小白,但郑之南闭着眼睛,并不理会王洋。   王洋摊摊手说:“可能得你叫才会回应你,我这个陌生人,它不会鸟我的。”   赵元忆试着叫了郑之南的名字。   “小白?”   郑之南这才睁开眼看向赵元忆,还微微歪了歪脑袋,那模样别提多可爱了。   王洋被萌的拿着手机狂拍郑之南的照片。   “哇,真是越看越可爱。”   “我也觉得,它很可爱。”赵元忆颇为自豪的样子,仿佛与有荣焉,同时拿住水瓶给郑之南的水碟里挤了水进去。   郑之南低头喝水,虽然翅膀还在痛,但已经能感觉到力量,没有之前那么虚弱无力,身体也能移动,不会觉得随时都要晕过去。   王洋和赵元忆坐在电视机前玩了一阵任天堂的游戏才离开。   回到家后,王洋的堂弟王晓立即凑到哥哥面前。   “为什么出去玩不叫我!”   王洋揉了揉他的脑袋说:“我走的时候你正在午睡,难道要把你叫醒吗?”   “你去哪里玩了。”   “去你元忆哥哥家玩了。”   “你下次去,要记得叫我,我睡觉你也记得叫我。”   王晓家不在H市,暑假过来玩,因为都是男孩子,比较黏着王洋。   虽然堂弟偶尔调皮任性了点,但还是蛮听他这个堂哥的话,所以王洋闻言,点了点头说:“行啊,过两天我去找他玩,就把你带上。”   王晓上小学五年级,正是调皮捣蛋的时候,偶尔也比较任性,王洋答应他了后,他就一直记着这件事。   周三那天,王洋告诉他,要出去玩,还要带他去看一个漂亮的小东西,却没告诉他是什么。   到了赵元忆家,堂哥领着他走过去,他才知道,原来这个漂亮的小东西是一只鸟。   的确挺好看的。   和爷爷家的那只比起来,还要可爱美丽,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他说不出来的感觉,就是好看的让人心痒痒。   那种心痒痒,在哥哥和赵元忆专心打游戏的时候,他终于知道是什么了。   那是一种想要据为己有的感觉。   这样想的王晓趁赵元忆去上厕所,哥哥专心玩游戏的时候,打开了鸟笼子。   他把吃了药闭目养神,迷迷糊糊的郑之南从鸟笼子里拿了出来,然后捂住他的嘴巴塞进口袋里,对王洋说:“哥,我困了,想回去睡觉,我先回去了。”   因为两家离得不远,只是上下楼而已,王洋并不担心,闻言头都没回嗯了一声说:“都说了你不睡午觉会困,你偏要跟着我过来,困了就赶紧回去吧,知道密码吧?”   “知道的。”王晓回复完就走到门口,打开门出去了。   到了外面,他也没记着把鸟儿拿出来玩,他五年级了,已经知道监控这回事儿。   等到了自己,他才把郑之南从口袋里拿出来,然后把他捧在手里摸来摸去。   郑之南的翅膀伤口虽然结痂了,也慢慢掉了痂,但翅膀还是会隐隐作痛,特别是那个地方的肉特别嫩,碰一下都疼。   他本来吃了药就不舒服,没力气,但因为被粗暴的塞进口袋里让他感觉到了窒息和痛苦,立即就清醒了一些。   然后他就开始挣扎。   然而鸟儿的力量和人类比起来是如此的渺小,他的挣扎无济于事。   王晓依旧把它捏在手中把玩。   一会儿摸摸他的脑袋,一会儿捏捏他的尾巴。   这让郑之南苦不堪言,极不舒服。   但他也不敢去贸然叮啄王晓的手,担心这会让王晓暴怒,从而做出更可怕的举动。   好不容易活过来,郑之南还是很惜命的。   他现在只能等一个空隙,王晓总有玩累的时候,等到那个时候,他就逃走。   这样想的郑之南忍耐着被折腾,一声不吭的被王晓捏在掌中。   赵元忆是等王洋准备离开的时候才发现郑之南不见了。   他看着开着的笼子和开着的窗户,茫然了片刻说:“小白呢?”   王洋也看过去。   “咦?怎么不见了?”   “鸟笼子的门我记得我插上的。”赵元忆走过去,看了看笼子。   他还没有想到鸟是王晓带走的,因为他不知道鸟儿离开的具体时间。   也根本没想过王晓会把鸟带走,因为在他的印象里,这个王洋的堂弟在他家还是蛮乖的,挺听他和王洋的话。   王洋站在门口说:“会不会是王晓玩的时候没有关鸟笼,他走了后,鸟儿自己跳出来,顺着窗户飞走了?”   “有可能。”赵元忆语气犹疑。   王洋说:“不如我回家问问王晓。”   “行。”   “我问完了给你回个信息。”   “好,我也下楼去看看,如果真的是它自己飞了出去,我要去楼下看看,担心它飞的还不是很稳,万一摔了就糟了。”   “行,我问完了王晓,真是他忘记关笼子了,也下去帮你找。”   “好,你去吧,我先下去看看。”   王洋走后,赵元忆拿了一些鸟食,乘电梯去楼下的绿化带。 第261章   如果郑之南自己飞走了,赵元忆还不是很担心, 鸟儿本来就应该回归天空, 它要走,他一定不会因为他过分美丽就将它豢养在鸟笼里供人欣赏, 从此失去自由。   他只是担心它的身体恢复的如何,担心它不能长时间飞, 甚至忧虑它会不会刚飞起来不久就跌落在了草坪上。   当赵元忆下了楼在窗外的绿化带附近搜寻的时候, 王洋也回到了家。   王洋回到家就叫王晓的名字。   王晓此时已经回了自己的房间,听到动静立即把郑之南扔到了床底下,随后擦擦手从房间里走出来, 出来的时候还把门给带上了。   王晓已经11岁了,他知道他随便拿别人的鸟不对,但实在是太好看了, 所以没忍住,因此也不敢让王洋发现这件事, 才急匆匆把郑之南塞到了床底下,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那样。   他听他们说这鸟受过伤,所以扔到床底下也不怕它飞走。   王洋看到王晓从房间里走出来, 把他叫到客厅, 对他说:“你今天在你元忆哥哥家看那只鸟的时候, 有没有把笼门打开?”   王晓又不笨,这个时候说没打开, 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所以他用迷茫的表情说:“我也不知道, 忘了。”说话的时候挠了挠头。   王洋看他迷茫的神情,知道追问下去,也问不出个所以然,寻思着八成是他忍不住打开了笼门没关好,所以鸟才趁机飞走了,想到这里,王洋让王晓待在家里,自己准备下楼去帮赵元忆找鸟。   王洋离开后,王晓确定他没有返回,立即回到房间,准备把鸟抓出来。   但是他在房间里寻遍了都没有找到那只鸟。   不对呀,为什么不见了?   郑之南趁王晓开门的时候,躲在了门后面,等到王晓把门打开走向床的位置时,就趁机溜出去,到了客厅,看到客厅的落地窗开着,忍着痛展翅一跃而起,飞了出去。   等王晓听到动静追出来的时候,郑之南已经往树上飞去了。   此时下了楼的王洋也找到了赵元忆,对他说:“我问了,估计就是王晓那家伙把笼子打开忘了关上,抱歉,我陪你一起找吧,如果伤还没好全,应该飞不出小区。”   “好。”王晓是小孩子,忘了关笼子这事儿,王洋既然已经说了抱歉,他也不好责怪什么,只能下次王晓再来的时候,把一些不想被熊孩子碰到的东西都放起来,如果能找到小白,就把小白拎到自己的卧室,免得又被熊孩子看到,乱折腾。   就在两人各自分头在绿化带和大树周围搜查的时候,赵元忆心心念念的小白从天而降,落在了他的肩膀上。   赵元忆眼角余光刚好看到了郑之南从什么方向飞过来。   那个方向,不像是从自己家飞出来的啊,倒像是从王洋那边飞来的。   王洋听到动静,扭头去看,看到了郑之南,一脸惊喜地说:“竟然真的没飞远,而且它还记得你,真的很通人性啊。”   沉浸在喜悦中的赵元忆没有继续多想,或许是巧合吧,笑着说:“找到了就好,走吧,回去,也不知道从那么高的地方飞下来,受伤了没。”   王洋看到郑之南回归后,心里的石头也落了下来。   毕竟鸟儿是因为堂弟的原因不见的,现在找到了,自然是和赵元忆一样开心。   失而复得的赵元忆一边给郑之南喂东西吃,一边打开家门,将门窗都关好,这才把进来后被他放到笼子里的郑之南拿了出来。   “小白是不喜欢在笼子里呆着吗?现在你的翅膀还在恢复期,还不能长途飞,而且在城市这样的地方,并不适合你的生存,等你完全恢复后,我会和舅舅一起送你回家。”赵元忆虽然知道一只鸟并不能听懂他在说什么,但他还是想把自己的计划说给它。   希望自己的语气能够安抚一下这只美丽的白绶带鸟。   郑之南被赵元忆放到了沙发上,抬头看他一眼,算是回应。   赵元忆又接着道:“你身体比之前要好一些,所以现在不用笼子关着你,你在屋里面随便飞吧。”   赵元忆这么说的时候,还没有想到鸟屎的问题,等到晚上父母都回来,坐在餐桌前吃晚餐的时候,赵元忆才想起来,鸟儿都会拉粑粑,也不知道没有被关在笼子里的小白有没有乱拉,想到这里,赵元忆加快速度三两口把碗里的饭吃完,就去找郑之南。   郑之南并没有像赵元忆担忧的那样乱拉,他知道卫生间是解决卫生的问题,能在房子里自由自在飞的郑之南,想拉的时候都会自觉飞到洗手间,在马桶上解决个人卫生。   只是他的力气还按不动冲水按钮,所以当赵元忆在搜寻他的粑粑时,听到了母亲的声音。   “元忆,是你把鸟儿的粪便弄到马桶里的吗?怎么也不按一下冲水?”   听到动静,赵元忆立即过去查看,然后惊喜的对母亲说:“妈,不是我弄的,应该是小白自己飞过来拉的,它会自己飞到马桶这里拉耶!”   “真的不是你?”   “不是我!”   赵妈妈也稀奇地说:“之前听你说它很听你的话,会给你回应,现在看来,是真的很有灵性,不过这几天你还是多观察一下,如果乱拉,为了卫生问题,还是要把它关在笼子里才方便,不然妈妈就不同意你养它。”   赵元忆点着头说:“我会多注意的,一旦发现乱拉,就把小白放到笼子里。”关乎卫生问题,赵元忆还是有原则的。   随后几天,赵元忆在郑之南各个歇息的地方都搜查鸟粪,但并没有被他发现,倒是马桶里会出现鸟粪。   偶尔郑之南也会去花盆里解决卫生问题,施肥嘛,反正他知道不能在人类的家里乱拉,一是会给他们造成麻烦,二是他的心里还是很排斥乱拉的行为,就算赵家的人允许他在这个家里胡作非为,他也不会真的乱来。   王晓那天在家里找了很久的没找到那只鸟,王洋回来后,他听到那只鸟回到了赵元忆的身边,心里就又开始惦记起来。   一直希望王洋再带他去赵元忆家。   王晓过段时间就回自己家了,他想把那只鸟带回去给爷爷,反正是一直野外的鸟,他要走的话,元忆哥哥应该不会真的生气,把鸟给爷爷养,爷爷一定会把鸟照顾的很好。   王洋这几天都没去赵元忆家,就是不想带着王晓去,毕竟上次给人家添了麻烦,但事情过去了一周了,赵元忆周末的时候也叫他过去打游戏,他自己也蛮想去的,他看王晓态度还不错,千叮咛万嘱咐,不让他像上次那样毛手毛脚,不准碰鸟儿,不许乱开鸟笼,这才带着王晓一起去了赵元忆家。   赵元忆看到手机上王洋说他表弟也去,立即把郑之南叫过来,放到笼子里,拎着笼子去了自己的卧室,把他放在桌子上说:“那个熊孩子也来,避免他伤害到你,委屈你一下了,等他走了,我就放你出来,乖乖的哦。”说完后,放上鸟食还有饮用水才离开。   非常自我的王晓到了赵元忆家后,安分的坐在沙发上吃了会儿零食后就开始东看西看,没看到鸟儿,开口问道:“元忆哥,上次那只鸟呢?我想看看它。”   赵元忆面不改色地说:“它今天情绪不佳,我就放它出来,咱们就不打扰小白休息了,免得生病了。”   王洋拍拍弟弟的脑袋说:“听到你元忆哥说的话了吗?不许去碰小白,我手机给你玩一会儿游戏。”说着把手机递给王晓,接着和赵元忆一起玩任天堂。   王晓闻言,心内撇嘴,面上乖乖的嗯了一声,拿起手机的时候,眼睛骨碌碌乱转。   也不知道在打什么鬼主意。 第262章   王晓打的注意不过是偷偷溜进赵元忆的房间, 把鸟带走。   赵元忆和王洋玩游戏的时候, 门铃响了。   赵元忆放下游戏手柄去开门的时候,王晓就趁这个时候溜进里间, 扭开了赵元忆的房间门。   王晓从前过来玩的时候, 也会跑到赵元忆的房间, 看他的模型,玩他的玩具, 拿他暑假上的书看,所以并不觉得自己这样有什么问题。   赵元忆打开门,看到是出差在外,刚回来的舅舅林宵。   林宵先回的自己家, 洗了澡换了衣服才过来姐姐这里,他来之前和姐姐发短信说了今晚在这里吃晚餐, 看到外甥,林宵笑着伸手揉揉他的脑袋说:“在干什么呢?打游戏?”走进来后, 看到了客厅电视机前拿着游戏手柄的王洋。   王洋看到林宵也露出个笑容叫了一声:“叔叔好。”   赵元忆把门关上, 对走进来的林宵说:“对啊, 你要不要一起玩?”   林宵说:“你们玩, 我是来看看那只鸟怎么样了。”说到这里的时候, 神色如常的王晓从洗手间的方向走了出来。   林宵下意识看过去, 然后眼亮的发现王晓的右边口袋有些鼓鼓囊囊,像是放了什么东西进去, 不动声色的打量王晓。   王晓看到人也不虚, 笑呵呵地说:“我想回家了, 哥,我走了啊,元忆哥,我回去了。”   赵元忆的重心都放在了刚出差回来的舅舅身上,并没有注意到王晓的异常,扫了一眼王晓,点了点头说:“好。”   “等等——”林宵看着快走到门口的王晓,把他叫停。   他一开口,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赵元忆问:“舅舅,怎么了?”   王晓则下意识想打开门溜出去,但被大步跨过来的林宵给拎住了衣领子,“把你手里的东西拿出来。”   王洋一听弟弟可能偷了东西,立即放下游戏手柄,一脸尴尬的走过去,呵斥王晓。   “你拿了什么东西?拿出来!”   王晓这才不情不愿的把手里一直捂住郑之南脑袋的手伸出来,上面赫然握着快被捂死的郑之南,身体歪在王晓的手上,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   王洋大惊失色,一巴掌拍在王晓的后背上说:“你拿这只鸟干什么!”   林宵则小心翼翼的接过晕过去的郑之南走到客厅,把他放在客厅的桌子上,用手轻轻按压郑之南的胸口,另一只手则给他扇风。   过了片刻,缓过劲儿的郑之南重新站了起来,抖了抖翅膀,晃了晃脑袋。   看到郑之南恢复过来了,林宵才微微松了口气,同时给郑之南倒了杯水让他喝。   赵元忆一脸铁青的瞪着王晓,声音严肃地说:“请你离开我家,以后不要再来。”   王洋一直跟赵元忆道歉。   “对不起,我没有想到他会偷鸟。”   王晓理直气壮地说:“我只是想带回去玩一玩。”   看到鸟儿缓过劲儿了,林宵看向王晓,讥讽道:“玩一玩?我把你送到人贩子手里,让他们玩一玩你可以吗?”   王晓被大人这么一挤兑,脸上浮起羞恼的红色。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话。”   林宵冷冷的看他一眼,对他说:“真不知道你父母是怎么教你的,你竟然把偷窃行为说的这么随意,并且不以为耻,看你的神情,还很骄傲?”   “这鸟又不是你们的,不过是捡来的野鸟!”   赵元忆大声道:“我们捡的,就是我们的!”   林宵说:“你想要,你倒是去捡一个,拿我们家的做什么?”   王洋一直在他们面前说对不起,生怕王晓再丢人现眼,硬拽着王晓,把王晓给带走了。   等王洋和王晓出去后,赵元忆故意用力把门关上了。   然后气呼呼的走到客厅的桌子前看正在喝水的郑之南,问舅舅。   “他没事儿了吧?”   “看样子是恢复了,刚刚应该是被捂太久,有些晕。”   听到林宵的话,赵元忆才彻底的吁出口气。   林宵摸了摸郑之南的羽背问赵元忆。   “我看他的伤口已经彻底恢复了,不如我们过下个月就再去山上一趟,把他放飞了。”   赵元忆点了点头说:“好啊。”他们都很希望他能回到属于他的地方。   晚上林宵在姐姐家吃过饭,坐在客厅看电视的时候,赵元忆把郑之南放进鸟笼子里,放在林宵的面前说:“舅舅,你把小白带回去吧,他回家之前,就住你那里,放我这里,老给他带来麻烦,而且我同学多,王晓以后肯定不来了,但不代表我其他同学和朋友不来我家玩,我怕我一不留神,其他人就会伤害小白,你一个人住,别人哪里敢碰你的那些东西,你看可以吗?”   林宵想了想,觉得可行,便没有拒绝,对他说:“行啊,你说的也对,留在你这里,你马马虎虎一个没注意到,小白再受伤,就是我们的罪过了。”   “嗯嗯!”   “那这段时间就放在我家,我那里没你这里热闹,小白也自在一点。”   “我怀疑上次鸟不见,就是王晓抓走了,不知道小白是怎么逃出来的。”回想上一次的事情,赵元忆还心有余悸,很是后怕。   他后来看了资料,更加了解到了白绶带鸟的存在是多么的珍贵,本来是想带小白回来养伤,结果在他这里断了命,他得难过死。   还好一切都转危为安,但赵元忆已经不敢自己养了,所以提出让出差回来的舅舅来养。   最起码要在送他回家的这段时间,保证小白不受打扰,可以安心的养伤。   郑之南已经知道了自己要被另外一个人照顾的事情,刚刚在房间里,赵元忆已经全念叨给他听了。   他知道赵元忆是为了他着想,因此也没有抗拒或者折腾。   毕竟这个男人,下午的时候还救过他的命。   若不是他发现的及时,自己早就死翘翘了。   郑之南并不是个不知感恩的人,或者说鸟。   因为就住在隔壁的小区,林宵在姐姐家多坐了一会儿,8点才起身离开,拎着鸟笼子,还有半袋子鸟食和一瓶鸟儿专用营养液。   一路上都很安静,除了小区外面几家大排档还在喧闹,越往里面走,越安静。   风轻轻的垂在郑之南的羽毛上,十分凉爽,因为林宵控制着力度,没有晃到郑之南,他舒服的缩在鸟笼里闭着眼睛休息。   他现在差不多恢复好了,不用吃药,白天睡多了,晚上则不会那么困,但他习惯闭着眼睛发呆,看上去就好像睡着了一样。   大概走了十几分钟,林宵回到了自己的住所。   三室一厅,一个人住很宽敞。   到了家后,打开灯,林宵把鸟笼子的笼门打开,对郑之南说:“我把鸟笼子给你打开,你想睡在里面就睡在里面,不想睡里面你就在客厅随便找个地方休息。”林宵也不管这只鸟听不听得懂,径自把自己为什么这么做的目的说明白。   动物们虽然不会说人类的语音,保不齐就能听懂人类的话呢?   林宵的想法很乐观,也很通透,带着幽默和风趣。   做完这一切的林宵,开始解衣服扣子,边解边往自己的房间走。   只是还没能他走进去,就有一个穿着睡衣的人睡眼朦胧的从里面走出来,看到林宵,一把圈住林宵的脖子,跳起来,整个人都挂在他的身上。   客厅的灯开着,从鸟笼子里飞出来,落在落地灯的灯罩上的郑之南看的很清楚。   穿着睡衣走出来的人不是女人,是个男人,长得颇为清秀,笑容灿烂,抱住林宵后,主动吻住了他的唇。   两人开始了难分难舍的热吻。   郑之南微微歪头看着两人,此时林宵已经将人抵在了墙上。   大概过了几分钟,仿若连体婴的两人才分开。   林宵捏住男人的脸说:“你什么时候到的?我走到时候,家里可没人。”   男人勾起嘴角说:“吃过晚餐来的,睡了一会儿,听到动静就出来了。”   林宵吻了下他的额头说:“等我一下,我去冲个澡,刚从我姐那里过来。”   等林宵起身往洗手间走的时候,靠在墙上的男人抓了抓头发,看到了灯罩上歪头看着他们的郑之南。   郑之南与他对视。   男人看到郑之南时,眼上闪出惊艳,扭头对走进洗手间的林宵说:“这是什么鸟?也太漂亮了!”   林宵语气淡淡地说:“白绶带鸟。”带了一丝笑。   “你从哪里弄的?我怎么从来没见到过这种鸟?他的尾巴太漂亮了。”男人说着,走近郑之南。   在男人伸手要摸上郑之南的时候,郑之南展翅飞到了沙发上。   男人叫徐安然,是林宵的男友,见郑之南飞走了,也不生气,站在旁边远远的看着郑之南,和林宵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他刚刚飞的样子也好看,我要把他的样子画下来。”   “好啊。”浴室里出来水声。   郑之南的脑子里一直在回放这两人刚刚拥吻的画面。   男人和男人?   他们在接吻?   等林宵洗完澡出来,郑之南看着两人一起走进房间,关上了房门。   随后从房间里传来了毫不压抑的声音,其实仔细听的话那声音还带了一丝压抑,但更多的是愉悦和放纵。   郑之南展开翅膀,飞近了一些。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要靠近,想要听他们的声音。 第263章   那两人折腾到半夜才睡下, 郑之南开头听了一会就飞回了笼子里, 里面有赵元忆给他简单修建出来的一个鸟窝,很舒适。   郑之南缩在鸟窝里, 满脑子都是两个男人在一起的事情。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惊讶, 明明连深林中的动物都可以公和公在一起, 母和母的在一起,人类男和男在一起,有什么可惊讶的?   仿佛他潜意识里认为人类结合这种事, 必须是男女才可以做的。   可他作为一只鸟, 为什么要去在意人类如何结合?   不挨着他, 也管不着, 何必在意。   感情这种事儿,是极个人的事情, 外人无权干预,何况他还是个外鸟。   想开的郑之南从最初的诧异和震惊中回过神来后就坦然的接受了这个设定。   不必大惊小怪。   虽然如此, 但翌日两人起床后, 同样醒过来的郑之南仍旧默默的观察这对情侣的一举一动。   比如徐安然特别喜欢逗林宵, 连走出房间也要林宵背着, 还用手去捏他的脸, 用牙齿咬林宵的肩膀,故意在上面留下痕迹。   打打闹闹的从洗手间里走出来,两人身上的睡衣都有些湿, 然后郑之南看到他们两人相视一笑, 一边走一边脱衣服。   再见面, 两人都换好了衣服。   林宵走向厨房,热牛奶,烤面包,煎鸡蛋和香肠。   徐安然坐在沙发上,偶尔拍两张郑之南的照片,然后继续在手机上戳戳按按,脸上带着笑容,整个人都很放松。   郑之南鬼使神差的跳出鸟笼,飞到了徐安然沙发后面的立柜上,从他这个角度,可以清晰的看到他在和谁聊天,聊得什么。   郑之南发现自己看得懂内容,原来他不仅听得懂人类的声音,连人类做什么都明白,发什么信息也知道什么意思。   他真的是只鸟吗?   会不会上辈子是人,喝孟婆汤没喝多少,记忆洗的不是很干净?日常生活这些用得到的东西,行为,他都看得明白,了解意思。   觉得自己上辈子可能是人的郑之南,没头没脑的发散思维,大概过了几分钟才收起纷乱的思绪,看向这房子里的两人。   此时,林宵已经做好了早餐,徐安然也放下手机走过去给林宵帮忙。   徐安然对林宵说:“中午想吃什么?我去买菜给你做。”   “你昨晚不是跟我说,下午还有事情,要去画室?”   “下午的事儿,又不妨碍中午给你做午餐啊。”   “那就煲个汤,炒两个菜,简单一点,主要是想喝你煲的汤。”   “好,你想喝鸡汤,还是大骨汤,或者其他什么汤?”甜汤徐安然没说,因为林宵不喜欢吃甜食。   “鸡汤吧。”林宵知道徐安然下午要去忙,所以没有说特别复杂的菜让徐安然做。   两人一边吃早餐,一边聊中午的事情,还有彼此的近况。   林宵咬了一口三明治回徐安然说:“每年暑假都会去,这次去的是非洲,你明年想不想和我一起。”林宵是昆虫学家,在一些动植物杂志上开设有个人专栏,杂志社每年都会组织专栏作家们去各个地方,这些专栏作家,无不是各个专业领域的大拿。   别看林宵年纪轻轻,但对昆虫学研究颇深,学识渊博,算是昆虫学这个行业里的新秀,加上相貌出众,人气也很高,有他连载的杂志,销量基本没有什么担忧。   徐安然闻言,顿了顿,笑着说:“明年的事情,明年再说,现在我满脑子都是中午买什么菜来做。”   林宵没太在意徐安然的神情,点点头说:“好,明年再说。”   吃过早餐,两人坐在沙发上,一个看书,一个拿着电子画板写写画画,到10点的时候,徐安然拉着林宵去小区附近的超市。   他们走后,郑之南在房间里飞来飞去,独自参观房子的结构,有一间卧室似乎被林宵设计成了工作室,里面放的是他制作的昆虫标本,还有培养的昆虫,一般人是进不去的。   当然也包括他这只鸟。   哪只鸟儿不喜欢吃昆虫,林宵更不会随随便便打开工作室的门,让郑之南有机会溜进去。   其实郑之南对他的工作室也不感兴趣。   他虽然是只鸟,但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他并不会大量的吃昆虫,更多的是谷类,草粒,以及果子之类的,昆虫是他实在找不到吃的时候才会吃的,以及幼鸟时期被鸟妈妈喂虫子的那些日子,没有什么印象,就不去计较了。   从前生活在深林里时,郑之南从未有过“我是不是个人类?”这样的念头,但自从来到了人类的生活区域,看着琳琅满目的事物,他开始思考许多事情。   现在他把近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全部都串联在一起,越发觉得自己不是一只简单的鸟。   哪儿有鸟这么聪明?   他上辈子大抵真的是一只鸟儿吧。   大概睡了一个小时,买完菜的两人就回来了。   郑之南闭着眼睛,听着徐安然哼着歌洗菜切菜,林宵则回了自己的工作室,处理手上的工作,观察一番培养的昆虫,做记录,拍照,录像,写稿子,写论文,写研究报告。   就这样过了一个半小时,徐安然做好了午餐,他炒了四个菜,两荤两素。   鸡汤是他们走之前,徐安然煲上的,现在喝,味道刚刚好。   炒好菜,徐安然在叫林宵吃饭之前,手机响了。   手机放在沙发上,郑之南先看到的屏幕内容。   只能看到谁发了一条信息,但并不能看到信息内容。   不过看到名字,还有头像,郑之南就看出来了。   这个人就是上午徐安然和对方聊天的那个人。   两人的聊天内容和从林宵嘴里知道的不太一样。   比如,徐安然似乎告诉林宵下午他要去画室,但郑之南当时看到的聊天内容是,徐安然和这个人约好了在什么酒店见面。   郑之南当时看到后,除了抖了下翅膀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想法,也没有想要谴责徐安然骗林宵。   人啊,总有自己的秘密。   而且,他们的感情事,关他屁事?他没兴趣插手。   也没能力插手。   除了围观,什么都做不了。   他只是觉得很有趣。   不看短信事件的话,他觉得徐安然和林宵真的很恩爱,如所有热恋中的情侣那样,嬉笑打闹,亲密恩爱,彼此关心体贴。   但谁能想到,这看似恩爱的表象,另外一个人已经有了异心。   人啊,真是奇妙的生物。   郑之南也知道,这只是自己凭着信息内容猜测出来的,至于徐安然有没有异心,并不能下最终结论,万一人家只是去酒店谈公事呢?   吃过了午餐,两人一起打扫卫生,刷碗的刷碗,擦桌子的擦桌子。   徐安然走的时候,林宵把郑之南轻轻放到笼子里,对他说:“明天晚上我去接你回来。”   郑之南知道林宵这是做什么,昨天晚上徐安然说要画他,林宵同意了。   郑之南没有挣扎,很安静,看着林宵将笼子递给徐安然,并交代徐安然好好照顾他,不要让别人随便碰他。   “不,除了你以外,不要让任何人碰到他,只能看。”   徐安然接过笼子,笑出声,点点头说:“我知道了,一定不让他们碰,只能看,我不会对你的爱鸟不负责任的。”   林宵送徐安然到电梯门口,看着电梯门合上,才离开。   而徐安然则拎着郑之南来到了车库,将郑之南放到副驾驶的下面,防止刹车的时候笼子甩下去。   郑之南没有抗拒,就这么随徐安然离开,主要是想确认一下,徐安然是不是真的有了疑心,脚踏两只船什么的。   算是过来求证,只是不知道徐安然会先带着他去画室,还是直接带着他去酒店见那个人。 第264章   徐安然比郑之南想想中的要大胆, 他开着车直接去了酒店,拎着鸟笼子就这么去了约定好的房间。   房间是个套房, 明亮宽敞, 摆设也奢华,给徐安然开门的人穿着浴袍, 两人面对面, 都露出一个笑容。   男人将徐安然拉入房间, 关上门, 关门的时候才注意到到他手里拎的鸟笼子。   “怎么还带着鸟?”   “画画用的。”   男人闻言挑眉问道:“你一会儿还要回画室?”   徐安然点点头说:“明天就要把鸟送回去,晚上回去画一会儿。”   “我以为你今晚会留在这里陪我。”男人抬手摸了摸徐安然的发,然后停留在他的耳边, 轻轻捏他的耳垂。   徐安然任他做亲昵的动作,把鸟笼子放在桌子上, 语气郑重地对他说:“周岩,你真的要带我去英国?”   “你后悔了?”男人松开手。   徐安然摇摇头说:“没, 我只是觉得有些愧疚。”   周岩把徐安然拉到身边,拥住他说:“我以为你已经和他说了分手。”   “他对我很好。”徐安然语气踌躇。   “可你爱的是我。”周岩说完这句话,徐安然缄默不语。   因为他的确一直爱着的就是周岩, 周岩是他的初恋, 他们高中相恋,因为一些事情分开,而那个时候, 周家移民到了国外, 周岩也去, 从此两人就如陌路。   后来大二的时候,徐安然认识了林宵,是他主动去追求林宵的。   一开始林宵并不怎么理睬他,专心研究,后来凭着他的热情,穷追不舍,林宵终于一点点松动,与他确定了关系。   他们在一起已经快六年了。   徐安然以为未来会一直和林宵在一起,却怎么都没想到林宵去非洲的这段时间,碰到了因公回国的周岩。   那一瞬间,天雷勾动地火,徐安然知道,他原来一直没有忘记那个少年时就与他相恋的人,他以为他早就走了出来。   他后来想,或许接触几回,会发现,并不是当初的那个人了,但却越陷越深。   他原以为自己会更加看清对方,却从里面走不出来了。   原本昨天他去找林宵,是想说分手的事情,可是洗完澡,躺在熟悉味道的床上,淡淡的阳光沐浴过的被褥,加上一点点薄荷沐浴露的味道,仿佛和周岩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只是他做的一个梦。   他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等醒来,就听到了林宵回来的声音,那一刻,他就真的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梦,一如既往的和林宵做亲密的事情,只是心中多少带着一丝愧疚。   为了不被看出来,徐安然笑得比平时还要明亮,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分手的话,一直在他的心里转来转去。   明明觉得自己更爱周岩,甚至想和他无时无刻都待在一起,可在面对林宵的时候,徐安然又难以启齿,不舍说分手。   他很矛盾,也有一丝不安。   他知道自己是喜欢林宵的,可是初恋让他重燃了激情。   周岩看着出神的徐安然,捧住他的脸,吻了上去。   后来他们做了什么,郑之南只看到他们从门口吻到浴室,再从浴室到卧室门关上的那一刻,就什么都没看到了。   门其实没关的很严实,所以郑之南听得很清楚,里面在发生什么。   他听着声音,想到的是林宵眉眼。   心里说不出来的滋味,挺难受的,因为他觉得林宵是个很好的人,长得好,能力又出众,本来以为和恋人是一对恩爱的存在,结果转头就和别人亲上了。   这两人躺在床上,从两点躺到晚上八点才起来洗澡换衣服。   周岩看着拎着鸟笼子准离开的徐安然说:“我们下周离开,你的时间不多了。”他在催促徐安然和林宵说分手。   “我会的。”徐安然看着周岩,应允后,拎着鸟笼离开。   回到画室后,徐安然坐在画板前,眼睛虽然是盯着屋子里的郑之南,思绪则早就跑到别的地方去了。   郑之南觉得自己很奇怪,明明这是人类的事情,不管出轨不出轨,他都应该心如止水,当个看客就好。   可他却忍不住鄙夷徐安然,仿佛他的身边增加也发生过这种背叛的戏码,所以他格外的厌恶这类人。   因为对徐安然的第一印象蛮好,当确定徐安然出轨,脚踏两只船后,他的厌恶还算能忍耐得住。   但心里的那份厌恶仍旧存在,甚至已经快上升到痛恨了。   随着痛恨的加剧,面对即将被分手的林宵,他越发觉得为他心痛,甚至难受。   郑之南觉得自己很奇怪,明明在没确定徐安然脚踏两只船时,他猜测徐安然出轨还算淡定,现在确定了出轨,却一点都无法淡定了。   郑之南心里想:“我从前应该是个人类吧?”   而且,曾为人类时,身边也发生过被背叛的事情,感情被玩弄,但他没有感同身受,所以初步推算,或者是身边的人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如果这样想的话,就能解释他莫名其妙的情绪和心理转变。   郑之南安静的当了一阵模特,到了吃晚餐的时间,徐安然去外面,他飞过去看画板,画板上,除了勾描出他身体的局部,什么都没画。   看来徐安然心里也还在彷徨。   徐安然吃过晚餐后,没有继续画画,把郑之南放回鸟笼子里,带到了休息的地方,给他添水放鸟食,自己心事重重的洗澡睡觉。   第二天早早起来,仿佛下了决心,吃过早饭就开始画画。   从早上画到晚上,中间没有用餐。   一直沉浸在作画中,直到林宵带着晚餐来到徐安然所在的居所,他才停下来。   徐安然看着来接郑之南的林宵,默默的坐下来,和他一起打开外卖盒,一边闲聊着,一边拿起筷子用餐。   林宵虽然平时粗心了一些,可还是能够感觉到爱人态度的转变,偶尔浮起的笑容都变得有些勉强。   林宵问:“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说着,伸出手去摸徐安然的额头。   徐安然轻轻地推开林宵的手说:“我没事儿,可能是一直在画画,中午没吃饭的缘故,不用担心。”   听到是因为没吃午餐,林宵点点头说:“虽然知道你画起画来有些专注,但也要注意身体,胃饿坏了,吃什么都没滋味,还有好多东西也都不能吃了。”   林宵关心徐安然,不想他这么拼命。   “我想早点画完,不耽误你带他回去。”   “你没画完,可以多留两天给你画,反正现在还不急着送他回去,我看你把他照顾的挺好的。”   徐安然笑了笑没说话。   林宵知道徐安然已经收尾了,带着鸟回去的时候,原本想让徐安然和他一起去他那里。   但是徐安然拒绝了,同时松开他的手,站在摆满画的大厅,看着他说:“我有话跟你说。”   林宵没往分手方面的事情想,以为徐安然有什么事需要他帮忙。   “什么事儿?”   “我们分手吧。”   这句话对林宵来说,太突然,他还沉浸在之前徐安然为他煲汤做午餐的甜蜜中,无法理解为什么他忽然说分手。   林宵是个很骄傲的人,在学校的时候是专业第一,还没毕业,论文就发表在了权威杂志上,毕业后进入国内最顶尖的研究所,不过三四年,名声越来越大。   事业上的成功不代表他能在感情上也依旧骄傲。   虽然当初是徐安然追得他,可这六年的相处,林宵早就将徐安然视作最爱的人。   如今,他最爱的人对他说:“我们分手吧。”   林宵如何维持自己的骄傲?他轻轻放下鸟笼子,来到与他保持距离的徐安然面前,想要去拉他的手,但徐安然挣脱了。   他说:“我觉得我没那么喜欢你了,所以想和你分手。”根本不等林宵问为什么,就说出了自己的理由。   他说的很从容,也很轻松,显然已经度过了最纠结的时候。   林宵不是蠢人,怎么察觉不出来,这里面一定有其他原因,可是这句“没那么喜欢你了”还是刺痛了他的心。   林宵看着徐安然说:“可没那么喜欢你的我,前两天在床上还在对我说,你爱我?”   徐安然抿了抿嘴说:“床上的话,只是说说而已。”   林宵说:“你不如直接跟我说实话,为什么要分手,这借口,真的很拙劣。”   徐安然怎么会承认自己和初恋旧情复燃,更不会直接说自己出轨了。   徐安然说:“我下周就要去英国了。”这意味着不分手就是异国恋,语气仿佛在为林宵考虑。   林宵与徐安然在一起六年,又怎么会感觉不出来徐安然并没有说出全部的实情。   但他已经没必要问下去,因为即将去英国的徐安然是真的要和他分手,不是闹脾气,不是耍性子。   他对他要去英国的事情一无所知。   如果说林宵前几分钟要想要挽留,放下骄傲和自尊问清楚原由,如果是他的问题就认错改正,但现在,他知道,不是他的错。   是徐安然一心要走。   林宵眉眼恢复冷冽,仿佛刚刚放低姿态和徐安然说话的人另有其人,他拎起鸟笼,临走之前给徐安然留了一句话。   “那就祝你一切顺利。”他的背影洒脱从容。   徐安然看着他的背影,脸微微的泛白。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因为态度决然的林宵而心生一丝愤懑,明明该觉得解脱才对。   他以为,林宵应该继续挽留他,甚至纠缠他一段时间。   徐安然只看到了林宵背影洒脱决绝,却没有看到他的脸上都是仓惶,眼神冰冷中透着让人心痛的坚强。   林宵并没有徐安然看起来的那么洒脱,六年的感情,徐安然能放下,从未想过要和徐安然分手的林宵是绝对不可能这么轻易放下的。   他坚毅挺拔的背影只是他不愿意被对方看成弱者。   看着这一切的郑之南想要安慰林宵,可作为鸟儿的他,除了静静的看着,什么都没办法做。 第265章   林宵除了最开始的彷徨, 走到半路,神情已经恢复了平常的神情,仿佛从未受到过来自恋人的伤害。   表面看,现在林宵和平日里的林宵没有任何的不同,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的内心有多狂乱, 茫然,甚至是痛苦,更有不能接受。   路过超市时,林宵买了一箱酒。   他从前并不嗜酒, 与友人在一起,也是小酌几杯,可是他现在只想感受一下,醉酒的滋味,或许醉了那些烦恼人的事情就不会袭击他的大脑。   林宵犹如行尸走肉。   回到家后, 郑之南看到林宵就像是在制作标本那样认真的拆酒箱子,他拆开后, 坐在地板上, 拿着酒瓶靠着沙发, 一口一口的喝。   就算是喝酒, 失意,颓废, 林宵也没有做出丑态, 他安安静静的喝酒, 安安静静的躺在地板上睡着了,半夜被空调的温度冷醒,跌跌撞撞的回到卧室……   让郑之南更惊讶的是,就算如此痛苦的事情,林宵在清醒的时候也会给他准备好食物和水。   这种意志力,让郑之南惊叹的同时又觉得为他不值。   那样品行低劣的人,根本不值得交付真心。   但感情这种事儿,一旦开始,就没有什么值不值,只有开不开心,快不快乐。   但现在,很明显,这段感情让林宵不开心,也不再快乐。   整整一周,林宵都在酒瓶中度过。   郑之南没有办法阻止,飞来飞去也吸引不了林宵的注意力,最后喝到胃吐血,被一直没有看到弟弟的姐姐发现,打120,送到了医院。   林宵的姐姐林瑜不知道弟弟经历了什么,她只知道自己如果再来晚一点,发现的迟一点,弟弟可能早就不在了,所以她哭得很伤心,让醒过来的林宵不得不诅咒发誓,以后绝对不这样子了。   “那你答应我,不许喝酒了。”   “好。”   “虽然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但我和你姐夫,还有爸爸妈妈都愿意在你的身后,只要你需要,我们都会立即出现,你千万不要做傻事。”当初林宵和男孩子谈恋爱的事情被他们知道了,作为姐姐,她接受的新鲜事物比父母多,也很能理解感情这种事,没有多说什么,只要弟弟开心,她不会去给对方麻烦,更不会故意羞辱他们的关系,她是完全理解的。   父母那边早两年是疯狂的反对,后来看林宵执意如此,父母才渐渐松口,就当又多了一个儿子,无奈之下的妥协,到后来的习惯。   林瑜只比弟弟大那么几岁,两人从小到大,她这个做姐姐的最清楚不过弟弟的性格,做什么事情都有条不紊,从不让人过多操心,有自己的想法和主意,做事也很有分寸,唯一比较任性的事情就是选择和同性恋人徐安然在一起。   林瑜知道他很多事情都可以保持理性,所以能让弟弟这么颓废痛苦的人,除了那个男人,还有谁。   她想问林宵,你们分手了对吗?   想告诉他,分手也没关系,未来还会遇到更好的。   不要为了另一个人伤害自己,也伤家人的心。   但她最终什么都没说,只叫林宵保重自己的身体,千言万语都在她的眼中。   林宵看着神情隐忍的姐姐,握住了她的手,想要传达给她,让她不必担心。   “不要告诉爸妈。”   “我知道。”   “我会调整好自己。”   “我相信你。”   林宵看到姐姐信任的目光,嘴角勾了起来,说:“姐,谢谢你。”   “和姐姐说什么谢谢,你好好对自己,我就什么都放心了,你姐夫看到我哭得跟什么似的,都快吓死了,都是因为你。”当时敲门没人应,她拿出备用钥匙打开门就看到弟弟躺在地上,身边都是酒瓶子,她真是魂都去了一半。   “是我的错。”   林宵在医院住了两天,那几天郑之南被赵元忆接走。   等林宵出院后,赵元忆提着鸟笼子去找林宵。   本来赵元忆是想过两天再送鸟回家的,但是因为舅舅住院的缘故,妈妈说他心情不是很好,可以趁此机会去山里散散心,做点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捕捉昆虫,制作昆虫标本算是林宵喜欢做的事情之一。   林宵看着郑之南,微微颔首对赵元忆说:“那我们后天出发?”的确是时候该送这个小家伙回去了。   仔细想想,照顾小白的这段时间,这只鸟真的是出奇的乖顺,更十分听话。   是林宵所见过的鸟中,最富有灵性的存在,因为知道他通人性,林宵就更不能将他据为己有,留在身边。   他应该回归自然,回到自己熟悉的栖息地。   两天后,准备妥当的林宵和赵元忆一起去了当初捡到郑之南的那座山。   林宵从鸟笼子里把郑之南轻轻的捧出来,把他放在手心,摸了摸他身体,姿态内敛沉稳地对他说:“要好好保护自己,希望你能开心的度过每一天。”他神情真挚的模样不像是在对一只鸟儿说话,倒像是在对自己即将远行的朋友送上祝福。   赵元忆也摸了摸郑之南,语气颇有些依依不舍道:“我会想你的小白。”然后从林宵的手里接过郑之南,让林宵给他和郑之南拍一张合照。   林宵拿出相机,按下快门。   郑之南站在赵元忆的肩膀上,他的长羽垂在一旁,纯粹又美丽的个体。   然后林宵和赵元忆一起将郑之南的身体高高举起,送上天空,郑之南展翅高飞,停在空中垂首看他们。   林宵和赵元忆对郑之南挥了挥手,当郑之南转身离开的时候,他们再继续去做自己的事情。   林宵和赵元忆是下午离开的山林。   郑之南落在山中最高的一棵大树的树梢上,看着渐行渐远的汽车在盘山路上行驶,直到再也看不到。   郑之南觉得自己回到熟悉的地方应该感到开心才对,可是他的脑海里全部都是现代城市的画面,还有一些林宵落寞淡然的神情。   他觉得,林宵看似恢复了,可那眼神里还是有一抹挥之不去的沉默,那沉默不是因为他的伤在愈合,反倒是因为无法愈合而拼命装作不在意。   比起从小出生的地方,落在树中的郑之南竟然觉得,城市的生活才是让他觉得熟悉的地方,他刚回到这山中,竟然已经在怀念在城市里的一点一滴。   郑之南告诉自己,或许是因为刚回来,还不是很适应。   他决定适应几天再对比一下。   结果就是,没有可以围观的事情,没有可以对话的对象,虽然是人类单方面的行为,那种习惯了热闹,回到孤独的地方,面对漆黑的夜晚,随时担心从树上窜出来一条蛇,或者另外的天敌,郑之南竟然无法再睡一个踏实的觉。   坚持了三天,郑之南为了自己,也为了看一看林宵的近况,开车要一个小时的距离,他飞了一天,从白天到晚上,精疲力尽。   还好他的记性足够好,他飞回了熟悉的小区。   是林宵的。   比起赵元忆这个家伙,他更担心正逢失恋的林宵。   这个时候应该是晚上八点左右,他应该还没睡?   郑之南飞到阳台,看到是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的室内。   他不在家?   郑之南在阳台休息了一会儿,无聊的飞到空中,准备四处逛一逛,却在天台看到了坐在水泥围栏上拿着酒的林宵,他的腿伸在外面,一边喝酒,一边看着天空。   就算他的姿态很随意,可这一幕落在郑之南的眼里,仿佛有什么东西正在扎着他的心,让他疼得差点从空中跌落,他很慌张。   这个画面让郑之南感到恐惧,甚至窒息,他根本无法思考更多东西,只想冲过去,将林宵推回去,不要做这样危险的事情。   郑之南鸣叫一声,飞快的朝林宵的身上撞去。   他不知道自己的力量够不够,能不能让林宵回到围栏的里面,可是他还是想让他快些回到安全的地方。   坐在天台喝酒的林宵并不知道郑之南的所思所想,当他听到熟悉的鸣叫时,一团黑影扑闪着翅膀朝他飞过去,撞了他满怀,他被动之下几乎是半栽着回到了围栏的里面,摔得肩膀生疼。   “小白,是你吗?”怀中的鸟儿还在凄凉的鸣叫,声音并不刺耳,也不高昂,甚至听上去很无助可怜。   林宵拿起怀中的鸟儿,刚摸上他的身体,就感觉到了熟悉的触感。   是小白。   接着,林宵发现了热热的液体,滴在他的手上,被风一吹,很快变成凉凉的触感。   连郑之南自己都没发现,他哭了,眼泪从眼中落下,他觉得心中又涩又酸,还有快要把他淹没的无助感,他觉得很痛苦。   这种情感包围着他,让他越来越无法自持,眼泪扑簌簌的往下落,声音悲戚,仿佛有很痛苦的事情正在折磨着他。   太难过了。   为什么这么难过。   好痛苦啊。   林宵知道这鸟儿很通人性,却没想到他会如此惊慌失措还有不安,眼泪跟断了线的珍珠一样,一滴滴的落在他的手上。   他是在担心他吗?   还是受到了什么惊吓?   林宵并不能确定,但却不妨碍他心疼郑之南。   “别哭,我没事,你不要害怕。”   郑之南靠在林宵的手中,仿佛透过林宵看到了另外一个人。   这句话就像是那个人在对他说。   让他获得了一丝安心,像是有一双手在无形中安抚着他的身心。 第266章   当林宵把郑之南抱回家里后, 郑之南才稳定下来。   他自己都无法解释刚刚自己的行为。   为什么要那么慌张, 为什么要那么难受, 那么痛苦。   难道,他上一世是人的时候,是自杀死的吗?   他敢肯定自己一定经历过那样痛苦的事情, 才会如此感同身受, 就算喝了孟婆汤,心中依旧恐惧崩溃。   林宵看到郑之南的情绪稳定下来,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 安抚他道:“抱歉,让你担心了,我没有要做傻事……真的, 只是想吹吹风,喝点酒。”   林宵足够理智,虽然感情之事让他困扰,让他痛苦, 但他真的从未想过要死。   郑之南看着林宵,看他的眼神不似作假, 心中才更加安定。   “我不会为了感情之事就做冲动的事情,我知道, 最多痛苦几个月,我就会走出来, 虽然这几个月我会痛苦一点, 可只要熬过去, 一切都会海阔天空。”林宵靠在沙发上,慢慢仰起头看着天花板,这话看似是在安抚郑之南,其实也是在安抚他自己。   他一直以为,他们两个人足够相爱,相知相伴六年,怎么也没想到,当初对抗家人换来的感情却如此经不起考验。   原以为获得了家人的同意后,他们的故事就像小说中写得,是happy 第267章   林宵回来的时候, 郑之南已经睡着了。   他在等林宵的时候, 越来越困, 就靠在沙发上慢慢睡了过去,因此林宵回来发现自己的衣服跑到了沙发上时,先是以为自己家招贼了, 关上门, 下意识走过去拎起衣服,然后就从里面滚落一只一动不动的小肥鸟。   小肥鸟正是郑之南,他自从跟林宵同居后, 吃的好睡得好,定期补充营养,身材比最初的时候要圆润一些, 羽毛也变得愈发有光泽。   林宵看到睡着的郑之南,连从衣服里这么大动静都没有醒过来,心中一跳,以为郑之南出了什么问题, 一把捧起来就开始叫他的名字。   “小白,小白!”   郑之南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困, 平时他还是蛮警醒的。   林宵晃了郑之南两下,郑之南终于睁开了眼睛, 然后张张嘴,打了哈欠, 接着抖抖翅膀, 站在了林宵的手上, 接着一跳,来到了林宵的肩膀上。   林宵看到郑之南并没有什么大碍,刚刚好像只是睡着了,心中才松了口气。   一边说话一边拿起衣服说:“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我衣服怎么会出现在沙发上?”   这些衣服都放在衣柜里,一只鸟是绝对打不开衣柜的,所以林宵还是认定家里遭了贼。   拿着棍子在屋里各个地方搜寻线索,最后在厨房的垃圾桶里找到了一份吃过的泡面盒。   然后打开厨房的壁柜,果然少了一盒。   他最近都没有吃泡面,上个月因为在工作室加班制作标本,有点饿,才吃了一盒,加上壁柜里的泡面并不多,很容易看出来,少了一盒。   还是红烧牛肉味的。   接着林宵又去检查门窗,发现阳台的落地窗,还有房间的窗户都是关的好好的,毕竟最近会下雨,他走的时候都会关好了窗户才走,回来才会打开,到时候小白想飞出去玩也方便。   既然窗户全部都关的好好的,窗户和地板上也没有脚印,林宵穿上外套去了保安室,调监控。   以为是小偷从正门打开门锁进来的。   去保安室的路上,林宵还给姐姐发了个信息,问她今天有没有过来他这里。   看到姐姐的回复,林宵更加确信,家里是遭了贼,而且对方还是从正门进的。   他心里已经在计划着换门锁了。   结果看了全天的监控,来来回回看了两遍,除了他都没有任何人进过他的家,也没有人鬼鬼祟祟在走廊上出现。   林宵一头雾水的回到家里,看着站在小吊杆上晃悠的郑之南,一脸狐疑,语气带着不确定的问他。   “难道,衣服真的是你弄出来的?”   那泡面该怎么解释?   郑之南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这一点头把林宵震住了,他以为自己眼花,刚刚是小白在回应他吗?   “嗯?”   林宵走到郑之南的面前,半开玩笑的又问了一句:“难不成那泡面也是你吃的?”   郑之南叫了一声,然后用那无辜的眼睛瞅着林宵。   林宵沉默了。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最近忙晕了,出现了幻觉,竟然会觉得一只鸟再和他互动。   而且这只鸟仿佛真的能听懂他在说什么,甚至还给了他回应。   要么是幻觉,不然就一定是巧合。   不然还能怎么办。   林宵喃喃地说:“我大概是哪里出了问题,可能太累了。”喃喃着,拿着自己的衣服,走到了卧室。   他决定好好睡一觉,让自己清醒一下再面对小白。   郑之南看着林宵回到卧室,拿着衣服去浴室,然后浴室久久没有开花洒的声音,他飞过去就看到林宵沉默的站在架子旁边,架子上放着的浴巾被用过了……   被胡乱揉成一团放在脏衣篓里。   郑之南当时换好衣服后就随手就放进去了,也没有顾得上这条浴巾。   林宵听到郑之南飞过来的动静,默默的扭头看着停在洗手台上的郑之南说:“浴巾也是你用的吗?”这怎么可能?除非这只鸟大变活人,不然他真的不会去相信,这浴巾也是他弄的。   郑之南点着头承认自己的“罪行”然后还叫了一声,给予肯定。   林宵把浴巾拿起来,在郑之南的面前晃了晃说:“不可能,你一只鸟怎么用浴巾,你肯定是最近喜欢上了点头,根本不知道我在说什么。”这话看似是和郑之南说,其实是在和自己说。   觉得很荒谬的林宵把浴巾恶狠狠的扔到脏衣篓里,他这个动作不是在生气,而是让自己清醒。   千万别往鸟人这方面想,肯定是因为他最近看了一部玄幻的电影,被电影影响了。   他家的鸟,绝对是一只普通的鸟。   这世界上不会发生他想的那种事情。   肯定是太累了,太累了。   林宵把郑之南请出去后,洗了个澡就迅速钻进了被窝,准备好好睡一觉。   明天起来,绝对什么都恢复正常了。   如林宵想的那样,翌日,他家的小白,果然恢复了正常。   因为他问很多话,郑之南都是点头,然后叫一声。   “果然是你最近喜欢上了点头。”吓死了,昨晚他是真的有点慌,不是害怕,而是对于未知事物的茫然,还有对自己是不是生病了保持怀疑态度。   郑之南一开始是想慢慢的摊牌,但是看到林宵那么无法接受,甚至怀疑自己生病了,他就决定暂时不传达出他能听懂人话这件事。   虽然他知道林宵不是那种经不起风浪,担不起事儿的人,可从小接受科学教育,是位无神论者的林宵,首先想到的不是他的鸟能变成人,而是:“我是不是生病了?得了臆想症?”   还不如到时候来次狠的,大变活人,快刀斩乱麻,还刺激。   林宵虽然到现在也无法解释衣服和浴巾的问题,但还是换了门锁。   他更倾向于遇到了技术高超的小偷。   一定是这样的。   虽然家里的事情解决了,但林宵工作的时候偶尔还是会恍惚那么一下,这让他不得不重新开始审视白绶带鸟的存在。   他查资料,上网搜,终于搜到了一则古代描述。   里面记载,白绶带鸟在古代称之为仙鸟,比较接近神话故事里的存在。   这是一则古文里出现的简单描述,其实并不能让人信。   但林宵还是记住了这件事。   他自己的认知是,所谓的仙鸟可能是因为白绶带鸟比较通人性,聪明,所以在古代,无法解释的古人就把这种鸟比作了仙鸟?   对比林宵的纳闷,郑之南三天后又变成了人。   他这次变身没有第一次那么仓促突然,他觉得和自己的心理暗示有关。   不过他变成人后,第一件事也如林宵那样,拿起家里的平板,搜索白绶带鸟的信息。   林宵搜到的内容,郑之南也搜到了。   仙鸟?   这解释的很牵强啊。   与其说是仙鸟,还不如说是妖精。   其实郑之南穿到的是一本治愈系的萌物文小说,至于他为什么会变成人,连作者都没有去想,他想让主角从鸟变成人就变成人了,没有什么可解释的。   虽然这事儿让郑之南和林宵都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故事并没有让他们一直纠结这个事儿。   本来这一次郑之南准备坚持不碰家里的东西,光着就光着吧,免得又让林宵怀疑人生怀疑自己了。   但是奈何这肚子一直咕咕叫,而且看时间,离林宵要回来还有很久。   他饿得难受,当鸟的时候吃鸟食还能吃得下,可这变成了人,再去吃鸟食,总觉得食不下咽,味同嚼蜡,心一横,开火做饭。   给自己煮了碗面。   按照林宵的性格,他肯定能发觉家里的东西被碰过了。   为了弥补,郑之南艺高人胆大,直接给即将下班回来的林宵做了一顿晚餐。   古有田螺姑娘,他就当一只田螺小伙子吧。   然后还写了一张字条,写之前把窗户打开,伪造成,你家里是遭贼了,不过什么东西都没拿,只是太饿了,做了一顿饭,作为补偿,给你也做了一顿。   郑之南的字经历了那么多世界,早就历练出来了,记忆没有了,可写字的习惯还在。   一手好字,也会给人一个好的印象,虽然他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入室偷吃的小贼形象。   但这个小贼不偷钱,不偷物,只是给自己煮了个面,作为补偿,还给房主煮了一桌好吃的。   林宵回来看到桌子上用盖子盖着的晚餐。   饭菜都还热着,拿起桌子上压着的字条,那字鸾飘凤泊,颜筋柳骨,让人完全忽略了家里又遭贼的事儿。   林宵忍不住说了句:“这字真是好的没话说……”虽然内容让他无语了。   不过这事儿让他肯定了上一次的事情,家里果然是遭贼了。   林宵为此莫名的松了口气。 第268章   林宵放下字条, 起身去看门, 然后看窗户。   窗户果然是打开着的,可是那贼到底是怎么打开窗户进来的呢?   这事儿让林宵百思不得其解,可也比思考家里的田螺小伙子是自己家的鸟要来的实际一些。   反正小偷嘛, 技巧五花八门, 谁知道又有了什么黑科技。   接着林宵四处查看房间,还有放贵重物品的柜子, 抽屉里的现金,如纸条上写着的果然都没有碰,一件贵重物品, 甚至一张纸钞都没有少。   一开始林宵是不敢吃这桌菜的, 但是看着还挺好吃的样子,加上都是自己的食材,那贼穷得连饭都吃不起, 跑来他家做饭吃, 应该没有钱买毒药……   以防万一, 林宵给朋友打了个电话。   “两个小时后我没有给你打电话, 你就帮我打120。”   “你要干什么?”朋友一头雾水。   “试毒。”林宵一本正经对朋友这样说。   朋友更懵了。   “啥?”   “你就记得两个小时后, 看看我有没有给你打电话吧。”林宵挂了电话。   “???”   吃东西的时候, 颇有些死而后已。   这菜尝了几口后,越吃越觉得好吃。   林宵就寻思, 这小偷厨艺这么好, 为什么不去饭店或者酒楼当个厨师?当不了主厨, 好歹也能混个副手。   林宵边吃边这么思考着竟然把三盘菜, 一碗饭,两碗汤全部都消灭干净。   看着溜光干净的盘子还有碗,林宵拍着肚子“等死”,一边拍一边对自己说:“没死,说明这小偷是真的存着一点善心,死了就是自己命该绝。   非常看得开的林宵洗洗刷刷,难得放松心情的靠在沙发上等待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   两个小时后,不等那边打过来,林宵就主动打过去,让他朋友早点休息。   “没死。”   朋友自认为读懂了林宵的幽默说:“是不是你自己做菜太难吃,怕把自己毒死,才跟我知会一声?”   林宵没准备节外生枝,一副你可真聪明的语气说:“这都被你猜出来了,好了,还算成功,你早点睡吧。”   晚上躺在床上,林宵忽然忆起来下班回到家的时候,打开窗户往外看,并没有看到空调箱子上有脚印,空调箱在外面,经年累月肯定有灰尘,但那灰尘完好无损,并没有被人攀爬过。   林宵睁开眼喃喃了一句:“这小偷说谎了。”   这小偷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来他家,林宵觉得肯定还会来第三次第四次,他稳了稳心神,决定明天去买个摄像头放在家里。   有了计划的林宵这一觉睡得还算踏实,早上他早早起床,因为是周六,不用去上班,林宵特意去了附近的数码城,买了三个摄像头,分别安装在落地窗附近,客厅,还有走廊。   这样不论是他从门还是从窗户,一定都会被拍到。   这一幕被落在支架上荡秋千的郑之南看得一清二楚。   对于林宵的打算,他其实不反对,也没有特别的想法,只有一个念头,一切都顺其自然。   其实有了摄像头,对于他本人来说也算是一件证据,证明自己真的是青天白日大变活人的那只白绶带鸟,不是骗人,不是说谎。   挺好的。   安装了摄像头后,郑之南安分了一周多,心里再次出现了躁动感,这种躁动他再熟悉不过,就是即将变成人的感觉。   他现在慢慢的已经能察觉到一丝即将变身的气息,而且有时候还能控制住,比如说他不去理会这种躁动,可以坚持到晚上甚至是半夜才变成人,但他只要用心念稍微引导一下,就可以立即变成人类的模样。   看来是可以控制的嘛,能控制就好。   然而仿佛是为了打脸,郑之南刚觉得自己蛮厉害,竟然可以控制变身,只听砰地一声,身体一凉,从露台上面砸下来一个裸男。   此时此刻,还好林宵不在,不然就算他是个男人,也要被这裸男给唬一跳。   郑之南无奈的摸了摸自己的后背,这里刚刚与露台亲密接触,砸的生疼。   揉了会儿后他坦然的走进了林宵的房间,拿起上次穿过的那套衣服,变成人的头等大事,自然是去给自己做一顿好吃的。   他觉得自己没有控制住的主要原因就是他刚刚在想变成人的事情时,想了一下美食,就……   嗯,就这样了。   所以,当务之急,趁着林宵回来质问他,审判他之前,吃顿好吃的再上路。   等饭菜都做好后,郑之南一边慢条斯理的用餐,一边想着一会林宵回来,看到他,他要怎么解释。   他虽然能稍微控制一下变成人的时间,但变成鸟的时间他可没办法估算。   明明知道情况紧急,但郑之南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点都不着急,仿佛这种事情,寻常的很,简单的很,根本不需要去惊恐和太过在意。   其实他自己也知道自己身上有太多的无法解释。   比如说明明从小生活在深山里,是一只鸟,可来到城市后就不想离开,变成人后写得一手端正的字,会使用各种生活用品,还会做饭炒菜,甚至连一些外文都听得懂。   太奇怪了,也太神奇了。   不过在鸟能变成人这件事上,这些事儿又不那么奇怪了。   郑之南吃完后,看了一会电视,中间还把林宵没有收回去,放在桌子上的书拿起来看,看得还挺入迷。   在郑之南的想法里,估计在林宵回来之前,他就会变回鸟,为此在睡着之前想写张字条。   但是想了想,觉得说自己是小偷,又来了,没用了,因为有摄像头。   所以郑之南换了,直接写的是:“你看到的就是真实的。”   林宵应该能承受得住,毕竟是连死都不怕的人,说到这个连死都不怕,主要还是之前的那段感情,让郑之南想了很久,林宵绝对有过这个念头,虽然不知道后来怎么作罢了,但是有过。   其实很多人的一生,都会有过想要自杀的念头,就看能不能缓过那个劲儿。   缓过去了海阔天空,缓不过去,缓不过去只会给亲人朋友带去沉痛的伤。   这样想的郑之南照旧给林宵做了一顿晚餐,摆放好纸条,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他的确一如既往睡着了。   但是,当林宵进来的时候,看到的不仅仅是衣服,那个人还在……   林宵没想到这小偷这次这么大胆,竟然直接睡在家里,走都没走?   林宵想到这里莫名有些不悦,觉得这小偷得寸进尺,没把他放在眼里,以为他前两次没报警,这次就不会报警了吗?   郑之南睡得很沉,连林宵靠近的时候都没察觉,更奇葩的是,林宵找来绳子,把他的手捆住后,他才觉得不舒服的睁开眼。   睁开眼看到的是林宵冷若冰霜的神情。   原来这才是外人看到的林宵吗?   在郑之南的眼里,林宵是个对他很细致体贴的男人。   当郑之南打量林宵的时候,林宵也在打量郑之南。   看郑之南的身形,容貌,林宵推测是个高中生,也有可能是大学生,刚入学的那种。   绑好了手后,趁着郑之南还没有剧烈挣扎,林宵又把郑之南的腿脚绑住了。   免得挣扎的时候摔坏家里的东西,这样捆得结结实实比较方便,也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林宵拍拍手,坐在郑之南对面的沙发上,从容不迫的对他道:“说吧,你是怎么进来的,三番两次跑我这里,以为我不会报警吗?为什么隔三差五来我这里?”   说话的时候扫了一眼餐桌,果然又做了一顿饭。   以为做顿饭我就会原谅你登堂入室吗?   真把这里当成你家了。   郑之南说:“因为这里也是我家啊。”他说这话没毛病,因为曾经林宵就对郑之南说过这句话。   我的家就是你的家。   嗯,所以,这话真的没毛病。   林宵听到这话,沉默了。   他觉得自己可能遇到神经病了。 第269章   这种淡定被误认为是进进出出几百个房子也是正常的脑补思路, 毕竟郑之南真的是从容的过分了,仿佛一切都尽在掌握, 说实话,不知情的人看着会觉得这家伙欠教训,当小偷还当得这么骄傲?   对于林宵这种从未见过如此淡定“私闯民宅”的小偷,只能把他归结到,当小偷当习惯了, 连害怕的心情都没有了。   惯犯,肯定是个惯犯。   林宵没有着急看视频, 而是问郑之南道:“你是哪个学校的?大几了?大一, 大二?”他真的好奇这个家伙到底经历了什么,竟然会如此“身经百战”。   郑之南闻言一阵沉默,自己的确有些过分淡定了, 只是他不觉得这是个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 所以也做不出和心里想的不同的惊慌情绪。   林宵继续道:“呵呵, 你不说,等警察来了, 我就什么都知道了。”态度别提多冷淡了。   不过也是, 哪有房子主人对入室偷窃的小偷好脸色的?就算后期不冷淡, 前期也得冷淡点,好把小偷震住。   林宵见郑之南变得格外沉默, 这才稍微露出一些似乎要说服他的神情说:“你好好跟我说说你的事情, 我见你也没有动贵重物品, 也没偷钱, 知道你的内心是善良的,只是一时糊涂,没准我还能给你点帮助,只要你表现的好,我甚至不会报警,让你的档案里留案底。”   郑之南看到林宵谆谆善诱的样子,心中想笑,在他的印象里,林宵可没有这样的一面,或许真的是心生怜悯吧。   郑之南特别认真的对林宵说:“我把我的事情说给你听,你会觉得我是个神经病。”   “你先说是什么事情。”就算不说,林宵也觉得郑之南有神经病的倾向,真的太可疑了啊,所以他也没把话说的太满。   “你回来这么久,没发现你家的鸟不见了吗?”   林宵习以为常地说:“他经常自己飞出去玩,而且那不是我的鸟,他是自由的。”   林宵的回复让郑之南一噎,他也不想周旋了,直接道:“我是小白,就是那只白绶带鸟,你觉得我是神经病的话,就先看看摄像回放吧。”   林宵听到这话第一反应肯定是不相信,然后就是他果然是个神经病,但是他刚想说点你什么就被这小偷的最后一句给堵回来了。   呵呵,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一回儿他看了回放,一定要给这个疯子也看一看,这也算是确定他是个神经病的证据了。   林宵本着在为郑之南的神经病找证据的想法,打开了手机,查看app上的记录。   郑之南本来想贴心的告诉他,看什么时间段的,但是他想了想,还是少说话,免得林宵以为他神通广大到连记录都动了手脚。   林宵好整以暇的手臂放在膝盖上拿着手机开始浏览上午到他回来之前的记录,一开始没什么变化,也没有人出现,小白也在家里,他就开始快进,几乎前头几个小时一直在快进,等到时间到了中午,他直接快进到了下午,就看到了从卧室里出来的郑之南,林宵开始快退,在这中间放慢速度。   他要看看着这个人是从哪里蹦出来的……   郑之南看着林宵本来轻松的神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心里猜了一个大概。   林宵把那个画面来来回回的播放,然后一边看视频画面,一边抬眸去看沙发对面被捆住的人。   脑海里一直回荡着一句话。   “这怎么可能?”   “这不可能。”   “怎么会这样?”   “……”   最后变成长久的沉默。   直到天黑到外面什么都看不到,林宵才放下手机,看着又快睡着的郑之南。   “你是小白?”   郑之南嗯了一声说:“你如果不相信,觉得视频也有可能是假的,可以这段时间休假的时候留在家里陪着我,我总能当着你的面变成鸟或者变成人。”   林宵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郑之南从容的气场给说服了,险些就想说,我相信你了。   但他觉得作为一名科研人员,面对这样怪力乱神的怎么可以这么轻易的妥协?   所以他答应道:“好,不是亲眼所见,我是不会那么快就能被你说服的。”   郑之南轻声反驳了一句说:“不是我说服你,是证据在告诉你真相。”他还真的没有一直跟他说你要相信我呀,他知道,很多人类都是无神论者,在没有发生这件事之前,他自己也是个无神论者,但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除了坦然接受,自然就是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   比如说,鸟变成鸟人。   他应该就是鸟人吧?能变成鸟又能变成人,称呼鸟人也没错,郑之南一本正经的思索这个问题。   林宵被郑之南堵的心口有些疼,说了一句:“你要真是小白,那你口才挺好的。”简直是好的过分,而且更过分的是,明明也没说几句话,却觉得他说的有理有据,好多话都反驳不了。   林宵更没想到的是郑之南竟然坦然接受了赞美说:“谢谢夸奖。”   “???”他认识的小白,竟然这么自恋吗?   心态好的没法说。   “所以,你能把我解开了吗?”   对于要不要解开郑之南,林宵的内心是挣扎的。   但是他思来想去,这家伙真的是小白的话,肯定不会伤害他,如果真的要伤害他,他估计也没办法应对?   如果是骗局,大不了也就是骗点钱,还能怎么着。   思来想去后,林宵给郑之南松了绑。   郑之南知道林宵是个谨慎的人,对于他想了很久才给他松绑也没啥意见。   郑之南长时间维持一个姿势,被松绑后,整个人都有些松散,依旧躺在沙发,只不过从被绑的姿势改成了揉着手腕的姿势。   林宵拿着绳子看着慢慢坐起来的郑之南。   林瑜就是这个时候进来的。   屋里没开灯,林宵和郑之南能看到彼此,还是因为对面楼的灯照应进来。   所以林瑜进来后,顺手打开灯,就看到弟弟拿着绳子站在一个……面嫩的男生面前,男生的手腕红红的,垂着眸,这个画面,怎么看怎么给人暧昧的感觉。   林瑜颇有些诧异,她不知道现在自己是该出去,还是进来。   她犹豫着说:“我……看屋里没开灯,以为你不在家,就进来了,给你带了一点牛肉丸还有鱼丸,还有手撕鸡,还有这个——”说着,晃了晃手里的保温桶,里面应该是她炖的汤。   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自然,然后默默关上门走进来,她能鼓起勇气走进来,主要是因为这两人的衣服还算整齐。   林宵看到姐姐的神情就知道她肯定想歪了,立即把手里的绳子扔到一旁,走过去和林瑜说话。   “我们在聊一些事情,忘记开灯了。”   “嗯嗯,我知道。”嘴里说着我知道我理解,心里想着,还好没带儿子一起过来,不然真不好解释。   不过林瑜挺为弟弟高兴的,有新恋情啦,人看着都精神不少,这段时间打电话都有说有笑的,是不是因为那个男生呢?   年纪看着比弟弟小好几岁呢,是大学生?   林瑜看一眼郑之南,郑之南还垂着首揉手腕,没去回头看林瑜。   林瑜拉着林宵的胳膊,拎着东西到厨房,一边把东西放进冰箱,一边悄咪咪的对林宵说:“我看他比你小一些,你不要骗他做奇怪的事情,温柔一点,我刚刚看他手腕都红了,咱们家可都是正经人,你别学那些人做那种强迫人的事儿……”林瑜自觉说得很委婉。   林宵听得一头黑线,却也不能把什么事情都说给她听,难道告诉他姐姐,不是,他是小白,那只鸟?   只好很勉强的嗯了一声。   林瑜把东西放好,拍了林宵一下说:“我说的你可别当耳旁风,不准乱来。”   “我知道。”   “你保证。”   “我保证!”林宵就差举手发誓了。   等到林瑜匆匆忙忙走了后,林宵才反应过来,我为什么要承认我们是那种关系,而不直接说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林宵跟走到电梯里的林瑜挥了挥手,等电梯门合上后懊恼的拍了拍额头。   “什么乱七八糟的。”   林瑜从小区里出来就迫不及待的跟闺蜜说:“我弟弟终于走出来了。”   闺蜜也开心地说:“怎么说?”   “谈恋爱了呀,我看他还挺开心的。”   “果然要从上一段恋情走出来,就是迅速开展一段新恋情。”   “以前我对这种话都嗤之以鼻,现在看来,还真是。”   林瑜不仅和闺蜜说了这件事,回到家也俏俏和老公讨论了一下。   林瑜的老公是律师,对于妻弟的事情当然也都知道,也是支持态度,之前林宵失恋的阵仗那么大,妻子难过了很久,甚至担忧的晚上都睡不着觉,害怕妻弟做傻事,现在听妻子说妻弟走出来了,还谈了新男友,他们当然是高兴的。   “太好了,希望他们幸福。”   “我看那孩子很乖巧。”林瑜回想着郑之南的侧脸,露出满意的笑容。 第270章   林瑜已经脑补到弟弟和新男友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 而在林宵这里,林宵和郑之南相敬如宾, 井水不犯河水。   在没有亲眼见到郑之南变成鸟或者由鸟变成人之前,林宵是不可能完全相信这个来路不明的家伙。   这期间林宵几次想要说服郑之南,郑之南都表现的很坚决。   “我是小白。”   “你既然坚持,那我就拭目以待。”就怕这家伙明明没变成鸟,硬说自己变成了鸟, 那他一定毫不犹豫的打电话报警,把他交给警察!   监控视频又怎样, 现在什么东西伪造不了?   虽然林宵找不出来自己能被对方下这么大功夫的理由。   反正这事儿真是好乱。   特别是林宵这两天上班都在想郑之南的事儿,就是一种“好莫名其妙”“我怎么和个神经病这么较真?”“直接送警察局不好吗?”“这样等着, 他就真的能变成鸟了?”“绝对是假的,没准这个人是个计算机高手, 网上的东西他全都可以操纵”这种念头一个又一个冒出来。   本来近段时间, 林宵还偶尔去和同事或者朋友聚聚餐, 但是因为要围观郑之南从人变成鸟的过程,一下班就往家赶, 就怕这家伙又趁他不在变身, 然后继续糊弄他。   结果他紧赶慢赶, 回去的时候,那家伙已经变成了鸟,正是小白。   林宵沉默的站在郑之南跟前说:“你就是昨天的那个家伙?”   郑之南点头。   林宵说:“我的晚餐是你做的?”   郑之南点头。   问了好几个问题, 郑之南都点头回答, 给予确认, 但林宵默默说了一句:“小白只是习惯性点头而已,他不是在和我沟通,那个人绝对不是小白。”仿佛在说服自己,转身去做晚餐去了。   一周后,周六的那天,林宵哪儿都没去,老老实实在家等着郑之南变成人。   那是吃完午餐的时候,林宵拿着本书,看着从吊杆上飞到飘窗旁的郑之南说:“今天我哪儿都不去,你就今天变给我看吧,其他时间你又说你变得时候我都在上班,今天你再不变成人,下次我再看到你,就直接把你交给警察。”仿佛已经懒得在和郑之南纠缠下去。   他看似在和鸟说话,其实并不是针对小白,而是那个对他来说神出鬼没的裸男郑之南说话。   他到现在都不觉得自己的小白是那个裸男。   裸男郑之南表示有话要说——我真的是那只鸟,那只鸟真的是我。   林宵说完那句话后就低头翻书,今天阳光不错,难得的好天气。   一边喝茶一边看书,林宵的心情在明媚的天气的陪伴下越来越随和放松。   郑之南砰地一声出现在地板上时,是林宵最放松的时刻,小说看得正入迷,旁边砰地一声,让他这个凭什么没怕过什么的人也吓了一跳,他猛地站起来,看向眼角余光瞄到的地方。   就看到裸男出现了……   就在刚刚白绶带鸟落的地方。   林宵瞥过眼,看向天花板,看窗户,看周围……   郑之南不知道林宵在想些什么,但他现在真的感受到了窘迫,那种在人前没穿衣服的尴尬。   就在准备自己站起来去卧室找衣服的时候,林宵出声了,他拿起抱枕扔到郑之南的身边说:“你自己去卧室找一套衣服穿——”   话还没说完,门就响了——砰砰砰。   林宵皱着眉问:“谁?”   林瑜愉悦的声音在外面响起来:“是我呀,你在家的话就给我开下门。”她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屋里面的脚步声似乎变得特别慌乱,然后就是长时间的静默,等这一股奇怪的静默过去后,林宵给她开门。   林宵抓了抓头发说:“姐,你怎么来了?”他有过同性恋人,家里现在冒出来个男孩子,他知道自己怎么解释,姐姐也不一定会信,表面信了,心里怎么想的就难说,所以他也没多解释什么。   “怎么这么久才开门……”说到这里语气顿了顿说,“是不是……他在?”   “谁?”   “就是上次那个男孩。”   林宵总不能把一个大活人塞在屋里不出来,闻言嗯了一声说:“在呢。”   林瑜露出个笑容说:“在就好。”   “什么?”   “咳,是这样的,你们在一起也挺久了,你姐夫也想见见,今天晚上你们去我们那里吃饭吧,元忆也很久没见你了,不能因为谈恋爱就不和我们来往了吧?”林瑜打趣林宵。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郑之南穿了一身林宵的衣服从卧室里走了出来,其实他本来想待到林瑜离开后再出来,奈何忽然想上厕所,只好硬着头皮出来了。   本来以为两个人都坐在沙发上了,结果他一出来,就看到林瑜笑眯眯的看着他,一脸的和善温柔,那表情别提多姨母笑了。   郑之南冲林瑜点点头,乖乖的叫了一声:“姐姐好。”   林瑜答应的特别干脆,说:“你好!”   郑之南顶着林宵冷冰冰的眼神说:“我去洗手间,你们聊……”迅速闪身进了洗手间。   林瑜看她的背影转脸去看弟弟,就看到他眼神特别冷淡,像是对方不是恋人,而是什么仇人似的。   想到之前弟弟受的伤,林瑜生怕弟弟把当初分手的火气发在人家这个男孩子身上,看着多乖的男孩子啊。   林瑜拍了下弟弟的肩膀说:“你别那么凶的眼神看着他,他又没做错什么,你为什么对他没个好脸?”林瑜已经笃定这就是弟弟的新男友,看那一身明显不合身的衣服,一看就是弟弟的,还从弟弟的卧室出来,刚刚没准……咳,想到这里,林瑜让自己的脑补打住,再继续脑补就罪过了。   林宵眼神冷淡是因为压着火呢,明明刚刚把对方塞进卧室,让他不准出来,结果还大摇大摆的走出来,肯定是故意的!   林宵看着郑之南就无法把他联想到小白身上,他对小白可以说是很温柔很和气,甚至疼爱,可是看到郑之南,就把对小白的细心温柔都抛之脑后了,满脑子都是这个家伙是个入室小偷的印象。   林瑜这么一提醒,林宵的面部神情柔和下来,因为他也才想起来,这个不是什么来路不明的人,是小白……是小白变得……想到这里,他头都大了。   这家伙竟然真的是小白,心情一时完全转换不过来。   如果真的是小白,那么之前自己的行为就是在伤小白的心,他从前是很信任他,也很在意他的,连他喝酒都怕他寻思,千里迢迢从深山跑到城市找他,小白是个好鸟,不是来路不明的鸟……   他一定是想报恩,所以才留在自己的身边,自己却因为那段时间怀疑他而对他冷眼相待,还各种抨击,甚至威胁……虽然威胁的都是你哪个大学的,再不说出来,档案上要留底的云云。   林宵吁出口气,捏了捏眉心,对林瑜说:“我会对他好的。”这个好是弥补的意思,但落在林瑜的耳朵里就是终于会疼自己的小男友了。   不能因为前任的不好,就把自己消化不了的情绪转嫁给新的恋人吧   那弟弟也太渣了,就算是亲弟弟,在这么恶劣下去,林瑜也要劝那个男孩和弟弟分手的。   所以在还能挽救之前,林瑜想开导一下弟弟,不让他乱发脾气。   林瑜对弟弟说:“记得晚上过来吃饭哦,你不要因为徐安然对不起你,把你抛弃了,你就对他没个好脸,你这样根本就不是谈恋爱,人家也是父母的心肝宝贝,被你这么冷眼相待,父母知道了得多难受,你恶心徐安然就算了,别辜负了身边人的那份情,知道吗?”   听得非常无奈的林宵的点头应下。   “我知道了,之前是我不好,我会改正的。”不会再对小白没好气,毕竟已经真相大白,小白的确是裸男,裸男的确是小白。   林宵不是固执的人,他从来都是个理智大过情感的人,虽然六年感情被辜负,但挺过那个坎儿,一切也都可以恢复如初。   如果说徐安然突然移民英国,没有别人帮助,他是不会信的,他恢复情绪后就默默搜集了一些证据证明自己的猜测,他也已经知道,徐安然是和他之前的男友一起离开的。   这样的前任让看清楚的林宵非常不屑,如果因为不爱了分开,他无话可说,也愿意好聚好散,可对方明明是脚踏两只船,这只会让他觉得不齿,也感到恶心,从未想过相恋六年的人,会如此待他。   林宵难过也难过了,痛也痛过了,看清楚了,也看明白了。   为了这样的人作践自己,甚至无视家人的担忧,是最不应该也是最无能的。   徐安然让他觉得恶心,一想到下了自己的床立即被另一个男人压在身下,林宵就无比的恶心。   就当青春喂了狗,他会开启新的生活,迎接新的人生。   林瑜是顺路过来,在超市给弟弟买了一堆的生活用品,怕他不会照顾自己,姐弟俩说了几句话,她交代弟弟记得晚上带着人过去吃饭,就离开了。 第271章   看到姐姐那么开心,林宵心里更加无奈了。   这叫什么事儿啊。   如果解释的话根本解释不清, 就这么默认对方是他男友又很怪。   林瑜走后, 郑之南从洗手间出来, 拉了拉不是很合身的裤子,林宵的身形要宽阔挺拔,而他的身材略微单薄, 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所以衣服被郑之南穿得松松垮垮。   看着这样的小白,林宵嘀咕了一句:“怎么跟没吃过饱饭似的, 明明当鸟的时候也是只肥鸟来着。”   离得不远且听力不错的肥鸟本人心里略微尴尬了那么一下, 的确,他自从生活在林宵这里后,吃的好睡得好, 心情好, 体型一不留神也有了变化,就是……比在深林里时要圆润一些, 但也没有那么肥吧……叫什么肥鸟。   郑之南在心里默默的腹诽了一句,并没有去怼林宵, 因为他觉得林宵还需要平复一下心情。   毕竟他养的鸟成了精,哪个人摊上这件事儿,都要缓一缓吧。   林宵的确要平复一下心情, 他坐在沙发上, 撑着头, 脑子继续乱哄哄的。   郑之南则自己去厨房倒了杯水, 一边倒水,一边打开冰箱看看有什么可以吃。   林宵吃过中午饭了,他可还没吃呢,吃鸟食不算。   吃中餐才叫吃饭。   因为这个习惯,郑之南越发觉得自己上一辈子肯定是个人类,不然怎么会适应的这么顺利?就像是干过无数次一样。   郑之南最终觉得开火做饭还不如吃泡面,反正对他来说,只要是人类的食物,那就是美食呀美食。   所以他偷偷摸摸的在厨房烧热水,泡泡面。   林宵是闻到浓郁的泡面味才发现郑之南躲在厨房偷吃。   他走到厨房,就看到郑之南刚揭开盖子,拿着叉子准备开吃。   林宵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吃一次泡面,在他眼里,泡面没有任何营养价值,只能作为夜宵垫垫肚子,适合特别累又叫不到外卖的情况下食用。   明明现在厨房有一堆食材,还有一些半成品的食材,这家伙竟然还没出息的吃泡面。   吃泡面是能长肉还是能长个子?   林宵走过去,拿走郑之南手里的泡面,对他说:“这种东西不适合你吃,你以后少碰,你去客厅等着,我给你煮个饺子也比吃泡面强。”煮饺子的时候,林宵又炒了个腊肠加青菜,简单,但也有滋有味,比吃泡面强多了。   郑之南坐在餐桌前,看着面前摆的水饺,还有青菜炒腊肠,闻着味就觉得肚子要闹了,因为等不及了。   他看着林宵说:“谢谢你。”   “赶紧吃,吃完我带你去买几套衣服,穿成这样出去吃饭像什么样子。”林宵现在看郑之南就像是看个不懂事的弟弟。   郑之南虽然还不知道要去哪吃饭,但他也没急着问,他现在最紧急的事情就是吃饺子!   郑之南吃东西的时候,林宵坐在他对面,看到郑之南吃的差不多了才开始问他问题。   “你是鸟,为什么还会做饭?”明明之前在山里长大,对于现代工具也用的很熟练的样子。   郑之南很诚实地说了自己的想法。   “或许我上辈子是人吧,看到人类的东西就觉得很熟悉亲切,仿佛自己也经常用。”   “你在没有被我们救走之前,从来没有离开过山里吗?”   郑之南点了点头。   林宵看他眼神清澈,知道他并不是在骗自己。   本来这样的话,林宵应该不会信的,但是前有鸟变人,你说这鸟上一辈子是个人吧,也没什么不可信的。   不信又能怎样?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了。   林宵又问了许多问题后,郑之南吃完了东西,肚子饱饱的,心情也变得愉快起来。   林宵收拾完锅碗瓢盆,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对郑之南说:“走吧,我们去附近的商场转转,买回来洗一洗,趁着太阳好,晾干了就能穿。”   郑之南虽然对自己在林宵面前暴露真实身份很淡定,但其实其他时间上并没有自主的想法,现在是林宵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也不反抗也不提意见。   林宵看郑之南很顺从,心情很不错,在电梯里问郑之南。   “你现在变成人了,不会在外面忽然变成鸟吧?”   “不会,要变回去应该是凌晨了,现在变身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那就好,不然到时候有人发现你不对劲,把你抓走去研究,我可没有什么办法阻止。”   “我明白的。”郑之南也很惜命,明知道变身不稳定还出去,他就是傻了,愿意出去,就是能够保证自己不在人前忽然变身。   “你明白就行。”   搞清楚很多问题的林宵领着郑之南到了商场,刷卡眉头都不皱一下,也不觉得给郑之南花钱是浪费。   心情慢慢转换过来后,他少有的猎奇心理被勾出来了,觉得有个这样特别的小伙伴也不错,买衣服一点都不心疼。   在他眼里,反正买几件衣服而已,也花不了什么钱,自己挣的钱又花不完。   每年光研究院发的奖金都够他买套房子了,他现在住的房子还是研究院送给他的。   林宵能赚钱,且不爱乱花钱,但也不会因为花多了就心疼,因为在他眼里,钱花出去了还可以再挣,没什么的。   不仅给郑之南买了衣服,还有成套的生活用品,鞋子四五双的往车上搬。   林宵买的痛快,郑之南也接受的痛快,在他的眼里,他一点都不会不好意思,仿佛你给我,我接受,你不给我,我也不在意,比较随意,佛性,而且没有纯人类那么在意面子什么的,直接且纯粹。   因为当鸟当久了,虽然面对人类物品时,能够自如的使用,可人类很多复杂的情感和情绪,他还没有恢复过来,所以他没有不好意思,面对林宵的时候也乖顺的很。   这样的郑之南让林宵很满意,买东西的时候就更痛快了。   两人满载而归,回到家后,郑之南看着自动洗衣机愣住了,因为他看了好一会儿都没想起来这洗衣机要怎么用。   林宵洗完澡出来,擦着头准备去书房,就看到站在洗衣机旁发呆的郑之南。   “怎么了?洗衣机坏了?”   “没……”郑之南回答的时候,林宵已经走过来了。   林宵直接伸手按开关,然后又按了几个按钮,洗衣机就开始放水了。   林宵说:“忘了怎么用?先按开关键,然后启动,然后按这个,明白了吗?”   “嗯。”   “放洗衣液啊。”看着呆头呆脑的郑之南,林宵心里摇了摇头,看来不仅是只肥鸟,还是只偶尔犯傻的呆鸟。 第272章   没过多久, 郑之南把甩干后的衣服从洗衣机里拿出来搭在阳台晾晒。   郑之南做完这些事情回到客厅, 林宵已经在工作室待着,忙自己的事了, 他平时喜欢制作标本, 研究昆虫。   无所适从的郑之南先是坐在沙发上发了一会儿呆, 看到平板才想起来可以上上网。   等六点多林宵从工作室出来,看到靠在沙发上拿着平板看电影的郑之南时,捏着眉心稀奇道:“你还会上网啊?”毕竟在他的认知里, 郑之南首先是一只鸟,其次才是一个人。   郑之南点点头。   林宵说:“上网都记得, 那你记不记得你的家人?”如果能记得家人的话, 不知道是个好事儿还是个坏事儿?   郑之南摇摇头说:“没有这方面的印象,不过我既然死了, 我的近亲们应该也不可能在人世了吧,能投胎的话, 大部分都去投胎才对。”在郑之南的想法中,他觉得既然已经结束了上一个人生,就是和从前的人和事划开了界限,大家都成为了独立的个体, 没有谁再是谁的牵绊, 脱离了肉体,也没有血缘之说。   林宵倒是没想到这个男孩, 看着年纪不大, 想法倒是很成熟, 也看得很开,颇有些随波逐流,闲看庭前花开花落的境界。   不过也不能说是年纪不大,毕竟有着一部分上一世印象的精怪存在,有这样想法……好像也很正常?   林宵去厨房倒了两杯水,一杯递给郑之南,一杯自己喝。   郑之南看着面前的水杯,放下手里的平板,声音温和地道了一声谢。   林宵挥挥手并不在意,他喝了半杯水开始让郑之南去穿衣服,准备去姐姐家。   虽然离得近,但早点去是礼貌。   郑之南把晾干的衣服拿到卧室,换上后走出来。   林宵觉得这样顺眼多了,衣服就是要穿合身的,松松垮垮像什么样子。   “对了,你过来,我跟你说一下我姐姐他们家。”   “好。”郑之南走到沙发旁坐下来,看着林宵。   林宵重新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清了清嗓子说:“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出来,因为我姐两次看到你和我在一起,以为我们是恋人关系,你知道的吧,同性也是可以当恋人的?”   林宵说这句话的时候,郑之南的脑子里就浮现了那天徐安然和林宵带给他的震惊,如果说之前不知道,那天发生的事情就让他知道了,原来男人也可以和男人谈恋爱,准确的说,同性也可以和同性在一起。   他后来不时的思考这个问题,觉得没什么问题,又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谈个恋爱怎么了?   郑之南郑重的点头说:“我知道。”   “你知道就好,因为他以为我——”他说到这里,忽然就想起了一件事,猛地瞪大眼睛看着郑之南说,“等等,你……他那天过来的时候,你什么都看到了?!”一想到自己当初和前男友在一起的画面被郑之南看了个遍,林宵的脸都黑了。   他不是因为被看到了黑,而是被看到了黑历史而黑!一想到那个时候自己还觉得能和对方携手此时,现在却已经是……他觉得非常非常的尴尬,这种感觉直接造成了他的脸黑沉沉的。   郑之南慢慢握住杯子喝了一口说:“也没有看到什么,后来你们都进房间了,就什么都没看到了。”   郑之南语气非常直白朴实,没有任何的添油加醋或者夸张成分,不知道是不是他平静的语气的关系,林宵尴尬的心情竟然得到了缓解。   他默默地说了一句:“那就早点忘记吧,我们已经不在一起了。”   “我知道,你们分手的时候我在。”   “……”   “他和你在一起的那天,还在和那个男生发短信,讨论去酒店开房的事情,这个我也看到了。”   “……”   “那天他拎着我去见他的前男友的。”   “……”   “我……”   “停,打住,他的事情我都知道了。”其实林宵知道的并没有郑之南只么详细,他知道林宵出轨,脚踏两只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和前男友联系在了一起,但并不知道两个人去开房了!还是和他做完后的第二天!   本来就因为徐安然旧情复燃而恶心不已的林宵彻底的觉得徐安然和那个男人都十分恶臭。   他知道这个圈子没有节操的人很多,今天跟这个睡,明天就有可能跟另外一个人睡。   可是他并不是那样的人,也不会去做那样的事。   在他的思想里,如果不喜欢了,最起码要和正在交往的人先做个了结再去追求自己的“真爱”。   林宵是个责任感大过感情的人,不可否认这六年他们很好,很恩爱,不过分腻歪,但也保持这一段良好的恋人关系,所以在保留美好记忆的时候,他觉得分开很痛苦,消沉了一段时间。   却怎么都没想到,临到最后,给他弄了这么一个恶心的事情。   这让他觉得自己那段时间的消沉就像是一个笑话,一个可怜虫。   没准你难受的要死要活的时候,对方已经和其他人逍遥快活去了。   这样一想林宵就觉得更恶心了。   有些人觉得意难平或许会各种攻击前任,咒骂,报复,但林宵因为这些事情却格外的冷静自持。   因为他已经决定与对方划清界限,那他就绝对不会再给自己回头的机会。   说到做到。   所谓意难平,总有一天会随着时间而消散。   生活仍要继续,这只是自己的一段人生经历,或许真正美好的恋人在未来的路上等待着他。   何况,他最开始或许有些意难平,知道这林林总总的事情后,他再意难平就是个蠢货脓包。   林宵从不做脓包。   一刀两断便一刀两断。   郑之南没再继续说,看着沉默着脸的林宵。   其实他刚刚是故意的,他和林宵住了这么久,了解到他的性格,这件事他了解真相的越多,恢复的也就越快。   有句话叫快刀斩乱麻,这会儿黑脸,想开了就海阔天空了。   大概过了十分钟,林宵恢复了情绪,继续跟郑之南说话。   “我姐以为我们是那种关系,我也不想跟她解释那么多,免得他以为我在乱搞,你去了,就当是我新恋人,该吃吃该喝喝,说话的时候多笑笑,其他的也没啥,吃完晚饭咱们就回来。”   “好。”   “你确定你ok吧?”   “嗯。”   结果林宵怎么都没想到,本来安排的妥妥当当,去吃晚饭准备离开的时候外面电闪雷鸣狂风大作,属于打个伞都无法走出五米,非常可怕危险。   林瑜阻止执意要带人回去的弟弟说:“这么大的雨,为什么非要这会回去,今晚就住在我这里,我去给你们铺床!”然后交代老公看着林宵,不让他胡闹。   林宵看着郑之南,两人面面相觑,郑之南看得出来林宵非常的无奈,他扭头看向窗外的时候,好像还有些生气。   颇有些“这个老天怕是故意在跟我作对?”   郑之南当鸟当惯了,没有林宵那么无奈,也不觉得怎样,非常的随遇而安,许多人类才有的条条框框在他身上似乎都消失了,坦然随意。   而且在得知今晚两人要睡一张床时,直接洗个澡穿上林瑜给他拿的林宵的睡衣,穿好躺到床上,舒舒服服的闭上了眼睛。   “???”   林宵都被郑之南这随遇而安的状态震惊了,仿佛刚刚自己的无奈和与老天置气都是自己想不开。   “你……”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该说点什么来缓解这种仿佛只有他自己在尴尬的情绪。   郑之南听到动静侧过脸去看不知所措站在床前的林宵说:“睡吧,明天你不是还要上班吗?”   “我……”林宵想说一声我可以睡沙发和地板,但是姐姐家也没那么多被子被褥,又不是开酒店的,准备一套客人住的就不错了。   如果这会儿跑过去跟侄子睡,姐姐姐夫肯定会觉得奇怪,侄子也会觉得奇怪吧。   郑之南似乎是明白了林宵在顾虑什么,露出个笑容说:“我知道也了解你是个什么性格的人,我对你这么放心,你又在担心什么,而且,我也不觉得睡一觉就能怎么样,你早点睡吧。”说完翻个身背对着林宵重新闭上了眼睛。   林宵则呆愣地站在旁边,回想着郑之南的那句话。   我知道也了解你,对你很放心,那是一种绝对的信任才会说出口的话。   因为信任,所以不会有所担心,倒是他自己想太多了,这难道就是当同性恋当久了,以为所有男人都能和他谈恋爱啊?   林宵在心里自嘲了下,觉得自己活得还不如一只鸟明白,然后掀开被子躺了进去。   他没有说他刚刚因为郑之南的那句话心里暖呼呼的,像是在寒冷的冬季被人塞过来一个暖水袋,特别舒坦畅快。   这就是被信任和肯定的魅力。   林宵躺下来后嘴角轻轻勾起来说了一句。   “晚安。”   郑之南打了个哈欠,对他道:“晚安。”   任外面狂风大作,疾风怒雨,电闪雷鸣,两人仍一夜好眠。 第273章   郑之南能这么安心的睡在林宵姐姐家, 是因为他现在控制身体越来越好, 并不担心自己睡醒起来就变成了鸟。   不知道是不是自从吃了人类的食物, 控制能力越来越好, 如果只吃鸟食的话,应该不可能这么快掌握。   而且自从吃了人类的食物,再去吃鸟食,郑之南就觉得完全吃不饱, 必须得吃点人类的东西才行。   不论是肉类还是糖类都要来点, 这才能保持一个愉快的心情。   只是本来一切都很好才对, 但半夜郑之南发烧了。   不论是郑之南还是林宵, 都没想到会发烧。   郑之南是烧迷糊的说起了梦话还滚到了林宵的身边, 把林宵给热醒了, 他感觉到这个热度就不对劲,直接上手去摸嘴里嘟嘟囔囔的郑之南,一摸额头, 滚烫滚烫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夜里风大,他吃饭之前那会站在阳台那边站的久了,受不住凉, 所以发烧了?   这个时候肯定不能把人带出去, 外面还下着雨呢, 虽然雨势小了不少。   林宵先去卫生间弄了条湿毛巾, 拧干, 在里面放了退烧用的冰袋给郑之南敷在额头上, 还给他擦了手和胳膊, 这才去拿药箱。   他不知道人类的退烧药这只鸟能不能吃。   不过人类的食物都能吃,药应该也没问题,而且不吃也不代表就能熬过去。   还不如拼一把。   睡梦中的郑之南并不知道自己发烧,他只是觉得自己有些难受,反正怎么也都不舒服。   林宵找好药后,接了杯水,晾了晾,扶起郑之南,将药放进了郑之南的嘴里,结果这家伙竟然直接用舌头顶了出来,还一脸的痛苦,仿佛吃的不是药,而是有人要谋杀他。   在林宵的眼里,郑之南一直是很想得开且从容的一个人,他怎么都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对吃药这么难以接受,这样一看,一点都不从容了,多了点孩子气,林宵心里觉得好笑,觉得以后可以拿这事儿好好笑一笑这家伙。   为了让郑之南顺利吃下退烧药,林宵只得将郑之南从昏睡中叫醒,本来想着睡着了喂,没准会顺利一些,但这家伙的本能太厉害了,抗拒的很。   郑之南迷迷糊糊睁开眼,只听到林宵说:“把药吃了,吃了就不难受了。”   郑之南舌尖还停留着那苦涩的味道,立时撇过脸说:“不……吃。”   “你发烧了。”   “我没有发烧。”   “你自己摸摸你的额头。”林宵拿起他的手,让他摸自己的脸,还有额头。   “冰的。”   林宵差点气得一个后仰,明明脸蛋热的快成水煮蛋了,却只记得被冰过的额头,林宵拿着他的手放到他的肚子上说:“你再摸摸,是不是烫的,发烧了!”   郑之南睁着大大的眼睛说瞎话道:“冰的……不吃苦的。”   林宵直接被气笑了,什么冰的,真行,“不让你吃苦,就是吃颗药而已。”林宵温声低语,想让郑之南不要再犟了。   林宵没办法,看着郑之南的脸,盯着那嘴巴看了很久,最终选择——捏住郑之南的鼻子,让他只能用嘴呼吸,然后快恨准的把药塞进去,再倒水进去一冲!   这么想的林宵也这么做了,比他想的还顺利,只是最后郑之南竟然被苦的落了泪。   委屈的像是被人毒打了一顿一样,正在得意的林宵瞬间手足无措起来。   他蹲在窗前,双手抓着床边对侧躺着流眼泪的郑之南说:“别哭别哭,一会就好了。”   迷迷糊糊的郑之南完全没有理智可言,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只知道嘴巴里被人塞了很苦的东西,而且那个人还是他颇为信任的人。   他心里有些难受,加上嘴巴到现在还是哭的,身体脆弱加上心理脆弱,一下子就落了泪。   如果是清醒状态的郑之南,他是绝对不会如此放纵自己,甚至可能会乖乖拿起药,装作并不怕苦的样子直接吞了。   但现在是不清醒状态的郑之南,他把身体的真实想法表露了出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默默的滚落在枕头上。   其实所谓的真实反映,不过是系统根据书中人物自动设定的性格,不这么设定,不论是郑之南本人,还是系统,都知道,他不是这么脆弱的人,但这样一设定,人物便会越发丰满,性格则更可爱一些,也更加的吸引人。   林宵用毛巾去擦他的脸,凑近他说:“好了好了,怎么还委屈上了,只是吃颗药而已。”就那一颗!   郑之南只是哭,不说话,脸蛋仍旧潮红,药效还没有那么快生效,他仍旧是难受的。   林宵守着郑之南道天亮,他不哭了,身体也没那么烫后才躺下。   林宵倒是快累死了,他很少熬夜了,工作再忙,也不会熬一个通宵,毕竟不是热血冲动的少年人,可以精神抖擞的连着熬夜,成年人熬夜多了,猝死很寻常。   郑之南吃了药没那么早醒,林宵累了一个晚上,也没起来。   林瑜不好敲门,怕两人尴尬,就由着他们睡。   心里则想着,肯定是昨晚忙活了一晚上,这下才酣眠到大中午都不起来。   没吃早饭,林瑜没说什么,但到了中饭时间还没起来,林瑜也坐不住了,轻咳着敲了敲门,茫然坐起来抓着头发的林宵听到姐姐说:“林宵啊,早饭没吃,中饭也不吃了?你不吃别不让南南也跟着你不吃啊,人家正长身体呢。”昨晚上介绍的时候,林宵临时给郑之南起了个名字,郑之南,南南。   林宵听完这才知道,竟然已经中午了,郑之南听到动静也身子懒懒的撑着胳膊揉着额头坐起来,他脸上已经没有昨夜那么红,就是嘴巴有些干,想来是缺水。   林宵看到郑之南没有往日丰润的唇,这才想起来,昨晚上这家伙发烧了。   想到这里直接伸手去摸郑之南的额头,弄得郑之南一愣,转动眼珠往林宵那边瞅。   林宵说:“不烧了,你知不知道你昨晚上发烧了?忙活了我一晚上。”林宵说着从床上下来,打着哈欠拿着水杯去开门。   边走边说:“你洗漱,我去给你倒杯温水,你这几天多喝点水,估计是这段时间天气阴冷干燥,你又贪嘴,昨晚上吹了风,这才积了火。   林瑜听弟弟的话才知道昨天晚上郑之南发烧了,关心地问他现在怎么也了。   林宵摆摆手说:“年轻人,用不着去医院,我昨晚上找了退烧药给他吃,现在已经退烧了,这几天让他多喝点水就行了。”   林瑜听这话也没说什么,的确年轻小伙子,没必要头疼脑热都往医院跑,她儿子发烧,她都不给吃药的,猛灌水,多灌几杯发发汗,基本上就好了,如果还不好,再去医院也不迟。   郑之南洗漱完换好衣服出去,林宵刚好端着水走进来,看到他,让他把水全部喝了,还用命令的语气说今天必须喝够八杯水。   “不,这周都必须每天喝够八杯水,不然就别想出门了。”林宵上次带郑之南出去买东西,看到他见许多东西都很新鲜,想必是记忆太久远,有些记不清,所以看什么都细细打量,连女性用品都傻乎乎的站在那里看半天,跟个刚进城的二愣子似的。   林瑜端着菜从厨房里出来,听到林宵这么说,帮郑之南教训他道:“关心南南就关心南南,语气那么凶干什么?”说着走过去拉着郑之南去入座,告诉他,“你可别被他给唬住了,也就是欺负你年轻,不用太怕他。”   “谢谢姐姐。”   “别客气,你先吃,咱们不用等他。”   郑之南端着碗,露出个腼腆的笑容,这个笑容是林宵来的时候教他的,让他就这么对林瑜和林瑜的老公还有儿子这么小,反正不让多嘴。   吃了中午饭,林宵领着郑之南回家。   因为这两天没什么事儿,林宵想着也得让郑之南有个念头,乖乖喝水是不是。   “你这几天都多多的喝水,等你好全了,我带你去看电影,看电影还记得吗?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吗?不是对着平板看,是去电影院看。”   郑之南如实道:“有些印象。”   “嗯,那你这几天就好好喝水,不然就买很苦的药为你。”   郑之南下意识道:“我不怕吃药的。”   林宵听到这话,嗤笑出声,觉得郑之南只是在故作坚强,没准这会儿已经小心脏砰砰砰的狂跳,他可还记得清清楚楚这家伙有多畏惧吃药。   “行行行,你不怕吃药,但还是要多喝水。” 第274章   虽然林宵有时候说话凶了点, 可能是对他还留存着“小偷”的印象, 导致了这么一个后遗症, 但郑之南能感觉到林宵的柔软和温柔, 虽然这份柔软被凶巴巴的外表所掩盖,但从他发烧,而林宵不眠不休到很晚才躺下就知道。   其实郑之南并不知道林宵不眠不休的照顾他,他是推断的。   因为林宵是个生活极其有规律的人, 就算是放假也不怎么睡懒觉, 早上七点准时醒来。   但是那天中午他看到和他一样睡到中午12点的林宵, 加上他嘟嘟囔囔的嘱咐, 还有林瑜的话,想出来了一个大概。   不是昨夜累极了,是不可能睡到那么晚才起来。   郑之南认识他这么久, 林宵唯一起来晚的那一次, 也才睡到10点,而那天, 他足睡到了12点多才被叫醒, 仿佛没人叫他, 他还可以再继续睡一会儿。   这份照顾,郑之南记在心里。   他本就对林宵有一份好感,这份好感并不关情爱,只是单纯的觉得林宵是个不错的人, 很正, 正气的同时多了一抹圆滑, 却并不油腻。   有句话叫成熟而不世故,大概就是形容现在的林宵给他的感觉。   郑之南自在深林里破壳出生,有记忆以来,他渴望的情感,是鸟父母没办法给予的,他们也没办法真正的交流,成年后,鸟父母与他分开,他独自生活。   在没有接触俗世时,也觉得自己的生活虽然有些寂寥,却并不觉得太过孤独,寂寥只是有时候会产生的情绪。   但他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是渴望情感的。   当被人照顾,温柔对待的时候,心里空落落的地方就被温暖的东西包裹住了。   这种感觉很舒服,郑之南甚至傻傻的觉得,要是再生一次病就好了,就能又一次感觉到被细心的照顾,有人在耳边温柔的低语。   那是群居动物的人类都无法摒弃的渴望。   就算他现在是一只本来无忧无虑的鸟,也无法摆脱灵魂深处,想要得到一份感情的心。   郑之南在渴望感情。   他作为一只鸟,从未对任何一只鸟有过想要共度此生的念头,他对着他的族群,就像是个看客。   然而当他变成人,融入到人类的世界,才觉得事事都舒服自在,这就是他想要的感觉。   他喜欢这样与人类生活在一起。   虽然还有许多事情不明白,但他在学习中。   当林瑜亲切地打电话给他,仍将他误认为是弟弟的男友时,郑之南第一次有了主动应承的情绪,没有一点点的冷漠。   很自然的叫着姐姐,应下周末聚餐的邀约。   挂了电话,郑之南用平板上的微信给独自在工作室的林宵发信息,告诉他姐姐说周六去她家里聚餐。   郑之南接电话的手机是林宵的旧手机,郑之南第一次去林瑜家里之前,林宵给他的。   他说担心姐姐要跟她互换手机号方便联系,就拿上了。   虽然林瑜当时存号码的时候发现,郑之南现在用的号是弟弟以前的旧号,并没说什么,只觉得两个人感情深吧。   为了感谢林宵那天照顾他,郑之南和林宵回来后的这几天,天天给林宵做饭吃,自从知道了怎么去超市,很自觉的自己去抽屉里拿钞票去超市买生活用品,水果蔬菜肉,各种大展厨艺。   把林宵这肚子给喂的再也吃不下去外卖,林宵独自一个人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吃外卖,或者自己吃点素食,比如说煮碗面,煮个水饺。   但是自从郑之南的出现,他一个人的家终于有了个家的模样。   其实林宵自己也会做饭,只是他一个人的时候懒得做,随随便便煮个面就对付过去了。   林宵也不是什么都不做就等着吃,偶尔也会打打下手,甚至休息的时候也会主动做顿。   因着到了年底,事情越来越少,林宵看着控制能力越来越好的郑之南,寻思着给他找个什么特长学一学,好找工作。   当然,虽然郑之南做饭挺好的,但当厨师太累了,而且环境很多都不好,林宵商量着跟郑之南说这件事。   问郑之南对什么感兴趣,他看着林宵的眼睛说:“我可以学画画吗?”   林宵一愣,他盯着郑之南说:“你可以选择你喜欢的学。”   郑之南翘起嘴角,眼神澄澈率真,他说:“那我学画画,我喜欢画画。”   “你确定吗?”林宵在这一刻有些恍惚,不是因为前男友是画家,而是他有些犹疑,郑之南真的是因为喜欢画画才学这个特长吗?   郑之南仿佛看出来了林宵的担忧说:“你不要多想,我是因为感兴趣才学,而不是因为像学你的前男友而学,我一向顺心而为。”郑之南的确是对画画比较感兴趣。   当他说“我一向顺心而为”的时候,颇有点像道馆里的老道士说的话。   虽然他没有画过画,但是看到徐安然的画室时,他竟然有一种非常熟悉又特别的感觉。   其实林宵不提,他自己也没有往那方面想,但是当林宵这么提的时候,他便想到了画室,还有那画板和颜料以及画笔。   一想到这里他手就痒痒的,这种感觉很奇妙,他便想顺着这感觉继续走下去。   林宵听到郑之南在宽慰他,释然了,他相信郑之南是因为喜欢,他说:“好,那等过完年,我就给你报个班,你先学着,如果不想学了,就再学个其他专业,随你。”或许只是见到别人画画,觉得向往,所以才提出来,没必要就非得把画画和徐安然联系到一起。   难不成他以为郑之南是为了他学画画吗?   如果是这样,郑之南肯定会很坦然地说,我是为了你学画画。   接触这么久,他知道郑之南是个有一说一,十分坦然的性格,不会什么事情都压在心里。   林宵就喜欢他这一点,不拘谨,随性自然率真。   让人无论什么时候见到他都很放松。   所以除了最开始的诧异,林宵并没有多想,如果说最初分手的时候他还有些留恋,但看清楚那个人的真面目后他就清醒了,而事情过去了小半年,他早就释然了。   或许听到前男友的事情,神情会有所停顿和怔愣,但心里是一点别的想法都没有。   从前觉得会恨这个人一辈子,现在却觉得,竟然一点感觉都没有了。   人的心竟然这样复杂吗?   当你以为你们深爱时,你们分开了,当你以为你要恨他一辈子的时候,你释然了,甚至根本想不起来这个人。   林宵吁出口气,露出个笑容说:“快过年了,到时候我带你去海边放烟花吧,放了烟花我们再回来吃年夜饭。”   郑之南闻言,觉得是个很浪漫的想法,笑眯眯地说:“好啊。”   大年三十那天,郑之南下午被林宵带到了海边,等到了海边时候太阳已经完全落下,一点光芒都没有,天气并没有多冷,但海边风大,吹着风其实是有一点冷的,但郑之南看着林宵把后备箱里的烟花爆竹还有各种小玩意拿出来,和赵元忆都露出了笑嘻嘻的模样。   他们俩一模一样的笑脸,甚至郑之南笑得还要天真一些。   当大号的烟花接连被点燃后,正在学摄影的赵元忆抱着林宵当初给他买的生日礼物,疯狂拍照,一边拍一边嘟囔:好美啊。   就在这时候,林宵点燃了手里的烟花棒,烟花滋滋滋地响,闪着光芒,在夜晚的时候好看极了。   他点燃两根塞到郑之南的手里,然后把另外一根递给放下相机的侄子手里。   林宵问他们:“开心吗?”   “开心!”   “虽然是在海边,但是也不能玩太久。”   “好。”   赵元忆玩了一会就开始拍照,他的模特当然是林宵和郑之南。   他笑呵呵的拿着相机说:“舅舅,你牵着之南哥哥的手,我给你们拍一张。”   听到赵元忆叫自己舅舅,叫郑之南哥哥,他没有说什么,闻言看一眼郑之南,呲牙一笑,虽然没说话,但眼睛里仿佛正在说:“那我牵了啊。”   要是不牵手,赵元忆这个小人精回去不知道要怎么跟他姐姐叽里呱啦,林宵自然不会拒绝,也觉得他和郑之南认识这么久,不用在意这些。   郑之南也的确没有在意,他的手有点凉,被林宵干燥温热的手握住时,他觉得很舒服,甚至还反握住林宵的手,十分贪恋他那点温暖的样子。   林宵摩挲了两下说:“你手怎么这么凉?”眉头紧蹙。   郑之南笑着看向他说:“只是手凉而已,身上暖和着呢。”他怕冷,所以出门穿的很厚,并不觉得冷。   林宵说话的时候又去牵郑之南的另一只手。   赵元忆就是这个时候按下快门的,按了好几张,从林宵去牵手,到牵第二个手,把他们的情绪变化,一举一动都记录在了相机里。   那一晚上三人玩的很开心,林宵开车回去的时候,赵元忆和郑之南坐在后座一直看着相机里的照片。   回到爸爸妈妈那里吃了年夜饭,晚上林宵和郑之南睡在老宅的同一个卧室里,林宵去洗澡的时候,郑之南的手机里收到了一条信息。   ——我想你了。   这手机以前是林宵的,所以这条信息发给的是谁,并不难猜。 第275章   郑之南没有那么笨, 结合一下这部手机之前是谁的, 这条信息自然就是发给那个人的, 那个人正是林霄。   毕竟他自从用这个手机后,除了林家姐弟,几乎没有和其他人有过接触和来往, 对方也就不可能是发给他这个“天外来客”, 这信息是发给林霄的。   郑之南非常的肯定。   夜深人静,郑之南躺在已经洗完澡很快睡着的林霄旁边,这里是林家的父母家,因为是以林霄男友的身份过来过年, 两人自然是睡一个房间的。   不论是外面还是屋里,都很安静。   郑之南拿出枕头下的手机, 翻个身,看着屏幕上的信息, 他已经设置了静音, 但这并不妨碍他发现对方又发了第二条信息。   ——你把我拉黑了对吗?   这句话说的应该是林霄的那部手机, 看完这第二条信息后, 郑之南莫名有些开心。   仿佛正在追电视剧,男主对死缠烂打的前任一点都不动容,冷酷无情地与他划清界限,让他这个坐在电视机前的观众十分的过瘾, 甚至忍不住要配上心内弹幕:“对,就应该这么做,这种人不配拥有你。”   当“不配拥有你”从心内滑过时, 郑之南微微眨了眨眼,有些疑惑,有些不解,还有自问:他不配,哪谁配得上他呢?   刚想到这里,就想到之前和林霄聊过天,其中就有在爱情里有没有配不配这件事。   当时林霄笑着说,在爱情里不管你是怎样的身份,有着怎样的地位,也不一定能够得到爱情。   所以爱情从来没有配不配,只有喜不喜欢。   你喜欢,他也喜欢你,就够了。   什么配不配,那是外人才会去计较和在意的事情。   此时此刻,郑之南觉得……好像林霄说的没错。   哪儿有什么配不配,只有喜不喜欢。   现在林霄不喜欢他了,那个徐安然就不配再与他像从前那样依偎在一起。   郑之南翘起嘴角,不去理会徐安然的骚扰,放下手机从背对着林霄改成正对着林霄睡。   待翌日醒来后,郑之南才慢悠悠装作刚看到昨天晚上那人发来的信息,对林霄说:“有人给你发信息。”说罢,起身去洗手间洗漱,留下还没醒过神,正打哈欠的林霄。   林霄忽然一顿,因为他想到了一件事,前两天徐安然忽然给他手机发短信,说一些暧昧不清的话,他看了一眼,冷笑着把他的新手机号直接拉黑了。   太可笑了,背叛了你的人过了半年忽然对你说想你了,还念着从前……   林霄从来就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   何况还是背叛过他的人,他可以做到完全的无情无义。   拉黑,就当这个人从来没有出现在他的身边。   只是他没想到这个男人竟然在他拉黑他后,给他的旧手机发信息,这个号码是他之前上学的时候用的,换了手机后,手机卡懒得去注销,加上有些银行卡和账户都是旧手机号在绑定,懒得一一替换,就一直养着这个号,后来就送给了郑之南使用。   想到被郑之南看到了这些信息,林霄才出现了一丝别捏的情绪,立即把信息删除,把徐安然拉黑。   等他弄完这一切后,郑之南也已经洗完脸刷完牙走了出来。   林霄是个不喜欢过多去解释,更爱用行动来证明的人,但看到郑之南因为刚刚洗完脸还有些湿润的脸蛋,他别过脸,放下手机,装作漫不经心地说:“这个人你应该猜到是谁了吧,不用理他,我已经删了信息,把他手机号也拉黑了。”   郑之南心里有点小高兴,面上嗯了声说:“哦,知道了。”   林霄闻言瞅一眼面无表情,和平常没什么两样的神情,心里撇了撇嘴,什么也没说的走向洗手间。   林霄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为什么想要去看郑之南与平时不一样的神情?   郑之南觉得林霄这样做很棒。   林霄觉得郑之南什么表情都没有,略微有点点的心塞。   而且这心塞他一时还解释不了是为什么。   所以只能把这一点心塞放到一旁,然后做别的事情。   发信息的人的确是徐安然,他回国了。   在伦敦陪周岩这半年,在没有过圣诞节之前,他是无比的开心快乐,周岩几乎除了出差,几乎每天都和他在一起,他们去英国的许多地方游玩,还去附近的国家旅游,本来一切都很好,只是在临近圣诞节那段时间,周岩忽然就变得很忙。   明明对于国外的人来说,圣诞节是全民最大的节日,几乎所有的公司都放假了,周岩却说他还有公事要处理。   一开始他并没有觉得奇怪,很信任的让他去忙自己的事情。   但圣诞节的前一天,以及圣诞节当天,他打他的电话却显示关机,发信息不回,发邮件也没有回信,仿佛人间蒸发了。   过完了圣诞节后,周岩拎着行李便马不停蹄的回到了他的身边。   周岩解释,那天晚上手机没电了,和事业伙伴喝了点酒,第二天玩了很久的麻将,没有时间去看手机……   徐安然忽然就开始不安,因为他觉得这个理由太牵强了。   周岩国外的生意伙伴几乎都是外国人,华人特别少特别少,哪个外国人会在圣诞节这样重要的日子让周岩与他通宵达旦的打麻将赌钱?   不用陪家人?不用配孩子?不用陪父母吗?   从决定与周岩一起来到英国的徐安然第一次动摇了那份对他的信任。   他开始感到惶恐,不安,他想去看周岩的手机,他从来不看周岩的手机,但那一瞬间,他非常非常想知道,他手机是不是有他不知道的秘密。   事实上,周岩的手机里的确有秘密。   他甚至根本不去遮掩,当他输入他的生日,打开手机去看相册,就看到里面有大量的关于一个外国女人和两个孩子的相片,他们坐在丰盛的餐桌前,拿着刀叉,享用美食,还有一段视频,记录了其中一个孩子冲着镜头叫:“Dad!”   关于两个孩子的镜头非常多,那个女人的镜头只有一些侧影和背影,还都是为了拍摄孩子的一举一动而无意进入画面的,只有一张正面照,那就是孩子和女人的合照,就那么一张。   说实话,徐安然见过许多好看的外国女人,但这个女人只不过普通的长相,说不上多出众,胜在看着舒服,说话也轻轻的,似乎性格很好。   徐安然很聪明,所以他完全明白这是什么情况,这个男人已经有了家庭,还有了妻子和孩子,却把欺骗他,将他带到了英国,徐安然忽然觉得自己这半年以为的恩爱完全就是个笑话。   这个男人一如既往的自私,他就是自私,他根本不爱他!   他完全是为了自己!   为了孩子结婚,进入婚姻,为了私欲将他带到这举目无亲的大洋彼岸,只能依靠他的另一个国度。   徐安然在那一刻,他的信念完全崩塌,他无法再去相信周岩说的任何话。   他看到周岩跪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说什么:“我太爱你了,我太想你陪在我的身边,你根本不知道我和她过得有多痛苦,和你在一起才是我想要的生活!安然!就这样陪着我不好吗?我可以除了圣诞节那几天,其他世界都给你。”   太可笑了,这个男人。   竟然想让他当他的情人,他怎么敢这么羞辱他?   徐安然一怒之下拎着行李飞回了国。   什么初恋,什么周岩,什么狗屁的爱情,全部都在那一刻抛之脑后。   只是他还是无法走出周岩给予他的伤害,他回国后,在酒店从白天哭到深夜,他太难受了,崩溃,屈辱,恶心。   一想到那个男人进入他的身体时口口声声说的我爱你。   徐安然忆起来都差点吐出来。   太恶心了。   他拉黑周岩,删除关于他的一切,将那些素描,插画全部销毁。   可当这些都做完,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还是痛苦。   这个时候他看到了出现在电视上的林霄。   他参加了一档科普类综艺节目,作为里面的嘉宾,科普一些关于昆虫方面的冷知识。   电视里的林霄比平日里还要光彩夺目,西装笔挺,英俊潇洒,举手抬足之间都是从容自在,那是他对自己学识的一种自信,仿佛有光芒洒在他的周围。   徐安然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他想起了林霄对他的好,对他的温柔体贴百依百顺。   他想,或许林霄还记得他,还留着他们从前的美好回忆。   他想让林霄去救赎他。   可是他失策了。   他一脸给他发了好多天的信息,都没有回信,后来鼓起勇气打电话却显示在通话中,一直打一直打,不是通话中就是关机或者无法接通。   林霄看到了那些信息,然后拉黑了他。   意识到这一点的徐安然觉得自己的心口像是被插了一刀。   他没有死心,想到了他曾经的那个号码。   他知道,林霄已经很久不用那么号了,那部旧手机也一直沉睡在抽屉里。   虽然不知道林霄会不会看到,但徐安然还是执拗发着信息。   虽然林霄不会回应他,他却可以催眠自己,他没有去英国,他没有和周岩复合,也没有和林霄分手,或者他们还在上学……   他一条有一条的发,从大年三十发到元宵节,林霄仍旧一条信息都没有回复他。   徐安然走出朋友帮他介绍的公寓,他这两天刚刚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联系到以前的合作伙伴,继续为他们提供画作。   只是现在的他脑袋总是空空的,从前灵感很多,仿佛永不枯萎,可是在经历了这半年的起起伏伏后,他竟然不知道该如何下笔,更不知道该画些什么,只能一遍遍的描绘那个男人的眼角眉梢,还有温柔的注视。   “林霄,我可以去见你吗?”   “林霄,你真的不爱我了吗?”   “林霄,你为什么不回我一下。”   “林霄,林霄,林霄。”   “我想你,我爱你。”   “你还记得我们大学的时候,第一次接吻吗?你将我推在墙壁上,抬起我的下巴,粗暴的吻住我——”   满脑子都是林霄的徐安然终于没能坚持住,他打电话去旧手机发现那个男人又一次将他拉黑了。   那一刻他告诉自己,去见他。 第276章   他拉黑他, 不是不爱他了, 只是因爱生恨, 忘不了他,所以才不敢看他那些布满了回忆的信息,这样想的徐安然像是终于找到了借口一样,将自己收拾的干净整洁,穿那件曾经林霄很喜欢的白衬衫, 喷他最喜欢的淡淡气味的香水。   徐安然和林霄认识那么多年,他们两人虽然断了, 但他们共同认识着许多朋友, 其中不乏不知真实情况,只以为两人在一起太久从而失去了热情闹了分手, 但往日里看到他们那样恩爱, 还是不舍得他们就此分开, 因此听到徐安然想要见林霄, 便有人在其中递消息。   徐安然知道林霄不会想要见他,所以没有让朋友告诉他, 只是从朋友那里听一听他的近况,知道他最近爱去那里后,就去他出现的地方守株待兔。   只是谁都没有告诉徐安然,林霄身边现在有了一个小男孩,比他年轻, 比他好看, 比他乖巧听话。   因为他们觉得新人太小了, 还是学生,估计刚上的大学,又才和林霄在一起半年都不到,应该不到半年吧?   感情肯定很淡薄,林霄都没有带他来见过他们,那么这肯定不是恋人关系,没准只是床伴。   这样的圈子,没有固定伴侣,有床伴再正常不过,有时候可能一天一个的换,都传这圈子滥交风气很严重,不是没有道理的,的确有些人道德标准特别低,有低就有高,而林霄自然就是道德标准比较在线的那种,是把男友当成一辈子要过下去的人,从不会出去偷腥,更不会脚踩两只船,他人缘很好,当然不仅仅是因为他对另一半负责,他还有钱有颜有情趣,对另一半也绝对不扣扣索索,这些他们都看在眼里。   他们不在意林霄身边的小男孩,也没有特意去跟徐安然说,而且那孩子未必就是林霄的什么人,他们其实也不经常见到那人,只是有次见到林霄带着他去画室,林霄看他的眼神很温柔,从而这样猜测罢了。   徐安然听朋友说林霄这段时间隔三差五就会出现在木鱼画室。   这家画室他知道,是本市比较有人气的一家画室,有人气也意味着老师们专业能力很强。   除了画室外,旁边还有一家卖绘画材料和工具的店铺,是同一个老板开的。   朋友说林霄是去店里买东西,这让徐安然有一丝不解,从而猜测是不是因为他曾经也喜欢在那家店买颜料的缘故?   他连他去木鱼店买颜料的事情都知道?他好像没有跟林霄说过他偶尔会去木鱼文化店铺买东西。   或者说过,他忘了,但林霄记着。   凭着这一点希冀,徐安然就断定了林霄一定没有忘记他,他虽然对他不理不睬,但心里还是有他的,只是因为被伤了心,所以无法原谅他,更无法面对他。   那他就做主动的那一个。   徐安然在木鱼画室外面等待了三天,终于见到了林霄出现在木鱼画室的外面。   只是他好像在等人,什么都没有买,坐在走廊里的休息椅上,拿着手机玩,就像其他的学生家长一样,等待着某个人从里面走出来。   虽然徐安然奇怪了一下,但并没有在意,他鼓足勇气抬步朝林霄的方向走去。   林霄一开始并没有看到徐安然,他首先看到了背着背包的郑之南从画室里走出来,他冲郑之南一笑,郑之南也冲他笑了笑。   林霄自然的接过郑之南身上的背包说:“今天感觉怎么样?听老师说你在画画方面很有天赋。”   郑之南和林霄边走边说:“我觉得很熟悉,可能我上一辈子也学过画画,所以上手很快。”   “看来那些有天赋的人,在投胎的时候记忆力不够干净,所以才超乎常人的优秀,这也就理解了为什么两个智商超群的父母却生出来了一个智商普通的孩子,大概就是父母孟婆汤喝得少,儿子投胎的时候比较实诚,喝得太多了。”林霄开玩笑逗笑了郑之南。   就在这时,郑之南忽然一顿,因为话音刚落的林霄忽然伸手搂住了他的腰,紧紧地搂住,他眼神疑惑地扭头去看林霄,而林霄正在看走近他们,但因为林霄这个动作而停下脚步的徐安然。   徐安然盯着林霄的手臂,那手臂曾经也搂过他的腰,紧紧地搂在怀里,他也曾被那双手抚摸。   但这些都是从前的事情了。   徐安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过去的,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挤出笑容的。   他根本不去看郑之南,而是眼神执拗的去看林霄,但林霄瞥了一眼他后就不再过多的关注,而是搂着郑之南越过徐安然准备离开。   徐安然伸出手拉住林霄的胳膊,紧紧拉住,仿佛这一松开,就永远没有机会再像现在拉着他了。   但很快,徐安然就没办法继续回味,他的手被打开了。   林霄皱着眉头看着徐安然说:“请你自重。”说完,牵起郑之南的手头也不回的走了,冷漠无情到了极致,简直让徐安然觉得诛心,仿佛有人正在用小刀一点点的捅进他的心脏。   徐安然转身去看林霄和郑之南的背影。   他追过去,眼角落下泪来,他拽住林霄的衣角不让林霄再往前走。   林霄扭头用厌恶的眼神看着徐安然说:“你在发什么疯?”   徐安然说:“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林霄一点也不温柔,甚至是粗暴地再次拍开徐安然的手说:“你是不是把我当成了傻子?和你重新开始?电影看多了?以为谁都会在原地等着你?你想重新开始,也得看看自己是不是男主角。”语气嘲讽。   徐安然眼泪越来越汹涌,他声音哽咽着说:“你从前不是这样对我的,林霄,你不是说过会爱我一辈子吗?”这句话是控诉,是谴责,是埋怨,独独没有反省自身。   “是你先背叛我的,怎么有脸说出‘爱我一辈子’这句话,你会让我再次忆起自己像个傻瓜一样被你欺骗,别做梦了,回你的初恋身边,不要再来骚扰我,你看不到我已经有了新的恋人吗?”林霄冷冷的说完这句的时候,还拉着郑之南的手给徐安然看。   徐安然摇着头说:“我不信,他一定不是你的恋人。”书上都是这么写的,这只是他们爱情路上的绊脚石而已,随时可以用脚踢开。   林霄正准备张嘴反驳,郑之南声音笃定地对徐安然说:“我是——”然后抬眸看向扭头看着他的林霄,微微仰脸凑过去吻住他的唇。   这吻来的猝不及防,林霄压抑住诧异,回吻郑之南,他们旁若无人的拥抱和接吻,就像任何一对热恋中的情人一样。   徐安然的泪干了,他摇着头转身奔跑离去,他不敢看这个画面,他告诉自己这只是一个噩梦,噩梦只是梦。   随着徐安然的落荒而逃,林霄终于松开了郑之南,他看着郑之南的唇,那里已经被他吻的微微泛着红润的光泽,唇珠比往日更加饱满诱人。   诱人这两个字出现在林霄的脑海里时,他立即转过身,不去看郑之南,仿佛他是什么炸弹,一碰就让人感到害怕,甚至颤抖。   郑之南奇怪的看着林霄,林霄转过身后发现自己有些太不地道了,刚刚对方那么配合他,帮着他演戏给徐安然看,自己却这幅样子,立即回过身,看向郑之南,他挠了挠头发说:“刚刚……谢谢你陪我演戏给徐安然看。”   郑之南眼神越发的奇怪了,他伸出手握住林霄的手,五指交扣说:“我没有演戏。”   “?”林霄愣住。   郑之南摇摇头说:“我没有演戏”他手放在自己的心口,“刚刚他拉着你的衣角时,我这里很不舒服,我好像有点喜欢你,所以担心你原谅他,所以当他说我们是假的恋人时,有点小生气,所以……所以我不是在演戏,我是出于本心。”   这番表白来得十分突然,对于林霄来说很突然,完全不知道自己该说点什么,可是他却控制不住的反握住郑之南的手,紧紧的握住,想要说点什么,却忽然像是变结巴了一样,好半天组织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急的他脑门都冒出了几滴汗。   不知道是不是林霄难得露出手足无措的笨笨模样,郑之南忽然笑了,笑得特别坦然,开心。   他说:“你喜不喜欢我。”   林霄听到这句话,特别急切地说:“我——”他不知道,他觉得心脏闷闷的,还有点疼,其实很复杂,他无法一一描述自己的具体心情,只能怔怔的看着神情坦然的郑之南。   郑之南打断他说:“我知道,你们才分开半年而已,想要尽快走出来,其实对于你这样重情的人来说很难,但我不在意,只要你不讨厌我,我就先赖着你,等你开始讨厌我了,我再离开你,你看这样好不好?”   林霄听到那句“等你开始讨厌我了,我再离开你”时,心里酸酸的,像是被人迎面打了一拳,这个小孩太乖了,乖得让人心疼。   最终他什么话都没说,只说了一句。   一句也只有一字。   他语气轻轻地说:“好。”   听到林霄说好,郑之南晃了晃他们交握住的手说:“你说的,不能忘了。”   “嗯。”   “嘻嘻。”   看到郑之南的笑容,林霄紧绷着的心情慢慢的放松下来,他伸出手揉了揉郑之南的头发。   林霄回到家还觉得自己像是做了一个梦,感觉下午发生的事情很不真切。   当他洗完澡坐在沙发上选择电影的时候,郑之南穿着睡衣像猫一样坐在他的旁边,靠在他的身上,他才真切的感受到,那一切不是梦。   是真实发生过的,存在过的。   那一刻林霄根本想不起来徐安然,满脑子都是郑之南因为刚洗完澡而有些湿润的脸蛋,还有刚刚吹干的发,身上是薄荷沐浴露的气息……   郑之南拿过林霄手里的遥控器说:“我来选吧,我们看一部英国爱情片可以吗,我一直很想看那一部片子,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剧情,很甜很暖,适合这个季节看。”适合春天看,适合我们看。   因为是郑之南将林霄的手臂放在自己的肩膀上,所以此时此刻,林霄是搂着郑之南的,他的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触手可及那柔韧的身体,那一刻,林霄的脑海里不再记得郑之南是一只鸟,他开始幻想,或许他是一只猫。   毕竟现在他像猫一样依偎在他的怀里,香香的,暖暖的。 第277章   徐安然回去后就向朋友打听郑之南的信息。   “你说我离开不久后, 他身边就出现了这个人?”   “大概两三个月后吧, 好像就和林霄住一起了,对了, 你到底是为什么和林霄分开啊?他喜欢上了别人?还是你们那时候感情淡了?”   徐安然苦笑一声,不知道怎么回复, 找了个借口将朋友打发走,自己坐在租住的公寓里发呆到凌晨, “一定是他伤他太深, 所以才那么急切的找了新人”徐安然这样想。   他们一定只是肉体关系,这种关系没有感情可言。   反正他现在已经这样了, 他不介意等林霄玩腻那个人。   徐安然天真的以为要不了多久,林霄就会和郑之南分开, 然后忆起他们的从前。   事实上,发现自己有一些喜欢林霄就大胆表达心意的郑之南正乐在其中。   他没有再自己睡,而是夜里偷偷拿着枕头推开了林霄的门, 钻进被窝才被林霄发现, 把正在睡梦中的林霄惊醒, 吓了对方一下。   林霄发现是郑之南后整个人才放松下来, 躺在床上闭着眼睛, 还有些没回过神。   郑之南则抿着嘴笑, 觉得林霄刚刚诧异的样子很好笑。   一边笑一边手脚并用的像个树袋熊一样抱着林霄。   林霄说:“你怎么过来了。”   郑之南说:“我想和你睡。”   林霄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咳了好几下才明白过来, 郑之南的“我想和你睡”只是“我想和你睡”没有任何其他的意思, 就字面的意思。   林霄没有问为什么, 因为之前郑之南说过了,他喜欢他。   那么想和他时时刻刻在一起是正常的,只是不知道他的喜欢会维持多久?   一个月?两个月?半年?   度过了新鲜劲儿,会不会拍拍手说:“我不喜欢你了。”   因为有这样的一层顾虑,林霄虽然也对郑之南有一些好感,并不敢像现在全情投入的郑之南那样交付出自己的感情,他变得比从前还要谨慎,不会轻易说爱,甚至喜欢。   他现在更多的是陪郑之南玩,等待他不喜欢他的那一刻。   对于郑之南的坦荡说喜欢,林霄更担心的是未来某一天习惯了郑之南的存在后他的离开。   所以他显得很被动。   从前还会每周主动去接郑之南一次,自从郑之南说了喜欢,仿佛是为了逃避一般,林霄变得比从前忙碌了。   郑之南并不在意林霄后来不接他了,他现在对什么都很感兴趣,并不觉得被冷待,毕竟两人同住一个屋檐下,低头不见抬头见,晚上还同睡一张床,白天没见到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何况林霄是真的很忙。   自从年初上了一次综艺节目,林霄的人气越来越高,吸引了不少目光,编导又一次邀请了林霄去上节目,大家很喜欢他的风趣幽默,引经据典,有些确凿的理论和冷僻研究方向完全随口就来,不需要背稿子,从这些言行中就可以看得出来他的阅读面有多庞大浩瀚,节目里那么多人,没有任何一个问题能把他难倒,当然说的是关于他专业方面的知识。   郑之南看林霄的微博,发现已经有那么多人喜欢林霄,他就有一种“别人只能远远地看着,而我却可以拥有他”的心情,这是一种淡淡的甜蜜,一点可爱的小心思。   今日从木鱼画室出来,一如既往是郑之南一个人背着背包往家走,其实附近有公交车也有地铁,坐地铁两站就到,坐公交车三站后再走一点,步行20多分钟,郑之南选择步行,因为可以更加仔细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不论是街道还是巷子,亦或者高楼大厦和单车,全部都可以去细细的观察,而且他平日里很少出门,来画室画画是他唯一的外出行程,所以他想多走走。   意外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天色微暗,远处的天空还能看到一点晚霞,似乎更多人愿意选择坐车,因此人行道有些僻静,并没有什么人,一个穿着风衣的男人从旁边的绿化带里跳了出来,他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有一些油腻,因为头发一缕缕的,嘿嘿笑着靠近拿着一兜画纸的郑之南。   这是郑之南第一次遇到这样奇怪的人,但也保持了几分警惕,毕竟对方的行为太反常。   对方倒也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而是靠近郑之南说:“同学,刚放学吗?”   郑之南迟疑着点点头。   对方并肩和郑之南走在一起,一边走一边搭话,然后伸出手去钻进了郑之南的衣服,冰凉粗糙的手摸到了他细滑的皮肤,郑之南一个激灵,往旁边退开。   眼神警惕的看着他:“你干什么!”   “我喜欢你!我看到你好几天了,你就像是一束光照进了我的生活——”说着大力拉住郑之南的手腕往旁边的巷子里拖。   郑之南其实可以立即变成鸟儿飞走,但他不想在这样车来车往的地方变,因为他不想给林霄带来麻烦。   他知道自己是个麻烦,如果被这个国家的人知道他这样的存在,他就再也无法过上平静的生活。   这样美好的生活,郑之南一直很珍惜也很享受这样的生活,因此他就这么被对方拖到了巷子里。   这人力气出奇的大,郑之南自觉自己的力气也不小,可竟然抵抗不了他的拉扯。   到了巷子后,没看到有什么人,正要用意念幻出真身,对方竟然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小瓶喷雾,对着他的鼻子一阵猛喷。   他可以变身,却需要冥想一阵才可以变出来,并不是说变就变,然而对方好巧不巧正好抓住了这么一个空隙,将他迷晕了过去。   从这男人的一举一动可以看出,他不仅观察了他许久,还计划的很周祥,竟就这样顺利的把他迷晕了过去……   即将面对什么情况,郑之南脑海里还是有一些想象的。   林霄回到家的时候已经11点了,他最近都很晚才回来,但每次回来郑之南早就回来了,不仅给他留了夜宵,还把自己洗的香香的,他吃饭,他就撑着下巴看着他吃,还冲他笑,笑得还特别好看。   今晚不仅没有开灯,人也不在家,更别说夜宵了,屋里也没有沐浴过的味道,他换了鞋子去卧室,果然没有在床上。   人呢?   林霄给画室的老师打电话,问郑之南是什么时候走的。   老师告诉林霄,郑之南下午六点半就离开画室了,关心了几句,林霄挂了电话,心里沉甸甸的。   打郑之南的电话显示关机,林霄就更担心了。   他忽然就想起来,郑之南的身姿并不刚强,不过是少年人介于青年的身段,比他高一点壮一点的人就能轻松把他控制住,是不是跟人打架了?或者遇到了什么事儿?被车子剐蹭到了?   就在他准备换鞋子出去找郑之南的时候,忽然听到落地窗砰了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撞在了上面。   这声音很熟悉,是之南?   林霄鞋子都来不及穿,赤着脚快步跑到落地窗,打开,就看到灯光下,郑之南那身雪白的羽毛上有两道血痕,正在渗着血。   发生了什么?!   就在他跪在地上想要捧起郑之南时,他的身影一抖,从鸟儿的状态变成了一个赤裸的人身,他皮肤本来就白,因为白,那血痕就更明显了,不仅如此,连手腕和脖子都有痕迹,像是牙印和束缚住的痕迹……   林霄的脸色铁青,嘴唇泛白,紧紧抿在一起,他轻轻的扶起身体不断颤抖的郑之南。   语气是从来没有过的温柔,他问他,“是谁把你弄成这样子的?”他把他扶起来,却没想到胸前比背后还要严重,胸口好几处都被咬破皮了,红紫一片,还有一些揉搓的痕迹,他的额角暴起青筋,手不自觉用力,当听到肩膀被握疼的郑之南吸气的声音才发现自己竟然用了那么重的力气,他松开手,看到被他握住的地方,泛起了红色。   郑之南七点被对方弄晕拖走,带到了他的出租屋,那人竟然在出租屋里面搞了一个小隔间,弄了很多棉被,应该是用来隔音的。   他9点醒过来,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扒光了,双手被捆在墙壁上的木棍上,那人看到他醒过来,并没有停下动作,继续揉捏和亲吻郑之南。   郑之南看看四周,他面前只有一扇门,他可以变身,变身后却不能飞出去,因为唯一通向外间的门是关上的。   那人似乎想慢慢的玩弄他,并不急着将他彻底的占有,一会儿玩一下他的手,一会儿摩挲他的脸,偶尔也会抽出挂在墙上的皮鞭,抽他的后背。   对方好像很喜欢他痛苦的声音,他越是忍不住叫出来,对方的眼神就越疯狂,可他若是忍住,一声不叫,对方就会加重力道,甚至上嘴咬他。   那画面郑之南根本不想回忆,好在对方可能是看他没有剧烈的挣扎,对他还算温柔,中途把没什么力气的他松绑,让他坐到椅子上后才又把他的双手绑在一起。   郑之南就是趁他走出去拿吃的时候,那扇门只是虚掩着,趁此机会变成了鸟儿从门缝里飞出去,而后来到外间又顺着破旧不能运转的换风扇飞出去。   就这么跌跌撞撞飞回了家。   郑之南除了受了点皮肉之苦,其他的都还好,所以他除了疼便也没有如何精神方面的痛苦。   只觉得逃出生天真好,还活着真好。   能见到林霄真好。   所以在林霄问他的时候,他率先扯了一个笑容说:“我没事。”说完这句话才浑身脱力的倒进林霄的怀里,晕了过去。   不过短短几个小时,他的精神一直是高度紧绷着的,看到让他安心的存在,便放心的倒下了。   郑之南晕过去后,林霄双手颤抖,生怕他有个好歹,从未有过的恐惧将他的身心占领,他摸到他的脉搏还在,还有呼吸,才冷静下来,给他做人工呼吸,拿消炎药给他内服外敷,在他的太阳穴和人中部位抹薄荷油。   过了十来分钟,被折腾的没办法好好休息的郑之南醒过来,眼神好笑地说:“我想睡觉,你别怕,他没怎么着我,就是用鞭子打了我几下,皮外伤,我睡一会儿养养精神。”   听到郑之南这么说,林霄才彻底的冷静了,他刚刚真的是第一次这么六神无主,不知道该不该去医院,去医院是去哪个医院。   而且他也不敢随便送郑之南去医院,如果在人前变成鸟,那么郑之南怕是余生都得在实验室度过,这个险他不敢冒,作为科研人员,虽然不同领域,可光是想一想就知道郑之南的存在有多么大的研究价值。   可因为是以朋友的身份认识的,林霄并不想看到已经和他如此亲密的郑之南从此以后只在实验室生活。   他想他过得简单快乐,不需要承受他不该承受的。   所以才自己想办法做急救,却没想到郑之南只是太累了想睡一会儿。   将郑之南清洗好身体,消毒上药后给他盖上了被子。   虽然他愤怒,甚至是崩溃的想杀人,可他知道,不能急,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能等之南醒过来后才能进行下一步。   林霄深呼吸了好几次才平复住又烦躁起来的心情。   他发现了,就算冷静,也只是几秒钟,很快就会暴躁起来,整个人都处于想发疯的状态。   到底是谁!   想到这里,林霄扇了自己一巴掌,都怪你,天天不知道忙什么,为什么不去接他,你本来就想去接他,你如果今天去接他,他根本不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第278章   介于郑之南身份的特殊性, 林霄连报警都不能报,就算报也不能以郑之南的身份报,因为郑之南到现在还是个黑户, 警察来了,他怎么说?   行凶的人还没抓住, 先把郑之南给抓了。   林霄只得耐心等着郑之南恢复元气后再作打算。   郑之南是侧着睡的, 因为前胸后背都有伤,虽然只是一些皮肉伤, 但压着也会疼, 侧着睡还好一些。   虽然郑之南身份特殊, 不能去医院, 但林霄自己买了一次性用具, 给郑之南做了一个简单的身体检查, 还有血液检查, 检查器具都是一次性用品,比较快捷, 为了稳定不出错,林霄给郑之南检查两次,都显示正常。   那种失而复得的感觉让林霄彻底的认清了自己。   之前还倔强的觉得, 郑之南肯定会慢慢的不喜欢他, 然后离开他, 所以林霄就算再对郑之南动心, 也一直压抑着那份喜欢, 还有郑之南全心爱他时生出的感动, 表现的被动,只是配合他。   他回头看这段时间自己的行为,发现极其幼稚,甚至愚蠢。   像个傻子。   而且是那种因为别人伤害了我,我也无形中伤害了另外一个人的蠢和傻。   就算以后郑之南不喜欢他了又怎样?   最起码拥有过,也就不会有后悔的机会了。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现在,他只想如郑之南那样——从心。   他发现他这个人类远没有郑之南这只鸟儿要坦率,反倒把最纯粹的心理变化遮掩在最深的地方,仿佛生怕别人看到,然后再次被伤害,原来越成熟就是越胆小吗?   郑之南夜里三四点醒了过来,林霄一直守在一旁,生怕他身体受不住发烧什么的,药和水都准备好了放在一旁,随时给郑之南喂药喝水,趴在床边的林霄听到动静立即就醒了过来,他是2点左右趴到床边睡着的,只是睡得不是很沉,因此听到动静就睁开了眼。   他一直开着床头灯,所以看到面对着他的郑之南睁眼,立即去摸他的额头,然后问他。   “怎么样?难受吗?想不想喝水?饿了吧?”语气焦急,生怕有个好歹,自己却无能为力,因此想要提前拦截一切无法掌控苗头,从源头控制住。   “我想喝水。”口有些干的郑之南撑着床,吸着气慢慢坐起来。   其实刚刚被打伤的时候,郑之南还并不觉得有多么疼,但现在伤口渗出的液体慢慢凝结住,动作之间牵扯到了伤口,有一种重新撕裂的疼痛感。   林霄扶着郑之南坐起来后,给他拿水喝。   郑之南拿着杯子喝水的时候林霄拿着清凉止痛消炎的药膏给他重新上药,一边上药,一边问郑之南道:“我煲了粥,你要不要喝一点?还炖了一只鸡,可以吃点鸡腿。”都是1点炖上的,好了后就一直在保温状态,现在喝刚刚好。   郑之南晚上没吃东西,睡了这么久,这会儿自然饿了,闻言,点着头说:“好。”   林霄洗了手去盛粥,还端了一碗放着鸡腿和鸡翅还有一部分鸡胸肉的鸡汤。   让郑之南把鸡汤喝了后,才给他拿粥喝。   一边吃粥一边吃鸡。   林霄看他吃了一会儿,又起身给他盛了一碗鸡汤。   等郑之南吃饱喝足后,林霄才问他具体情况。   “大概是遇到了变态,听他说的话,应该是跟踪了一段时间,然后今天天气不好,路上也没什么人,他就把我给拖走了。”   林霄道:“你怎么不变身走呢?”   “我怕被人拍到或者看到我变成鸟的样子,给你带来麻烦,也怕给我带来不幸”所谓不幸,自然指的是惊动了政府,郑之南语气顿了顿说,“所以我想着等到了没人的地方再变,这样安全保险一点,没想到他还带来了迷药,不等我变身就把我迷晕了,等我醒过来发现自己已经被他绑起来,关在一个改造过的隔间里,看里面的东西,像是很早就有了,而且还能闻到血腥气和奇怪的味道,稍微推测一下的话,受害者应该不止我一个。”只是不知道有没有人被害了,希望只是一个性变态,而不是个杀人狂魔,想到这里,郑之南才隐隐有了后怕的情绪,他慢慢垂下了眼眸,长长的睫毛犹如鸟羽一般动人,带了一丝脆弱。   林霄听完郑之南的话,看到他的神情,知道他有些后怕,握紧他的手给他力量,然后紧皱着眉头,沉思了片刻说,“你还记得对方的样子,把你关在什么地方吗?”   郑之南学了这么久的画,素描人像早就会画了,他记忆力不错,所以记得很清楚,地址的话需要稍微回忆一下,但应该能画出来一个范围和街区。   林霄说:“既然你说这个人是个惯犯,不管怎么样,都要把这个人揪出来,惯犯肯定会再犯事儿,这事儿你不能出现,你把那人的样子画出来,然后你是从哪里被他拖走的,还有从哪里飞出来的,都画给我,我去找人把这个惯犯给揪出来。”林霄的表哥是公安局的,虽然这片区域不是他表哥的辖区,但总有认识的人,毕竟公安系统这些人或多或少都有过来往和合作。   而且他表哥以前实习的区就在这里,虽然后来被调走了,但总有一些用得着的关系。   林霄也如郑之南想的那样,希望没有人被杀害,不然那人真是罪该万死。   等林霄收拾好东西,看着郑之南把消炎药吃下,天已经亮了。   因为吃药的关系,郑之南还想睡,但因为总是想到那个男人脸,颇有些心神不宁,林霄一个晚上几乎没怎么睡,就之前在床边眯了一会儿,这会儿收拾好一切,看郑之南身体情况在恢复,整个人都松懈了下来,洗完澡后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本来林霄是准备在旁边的地板上打个地铺,不是他矫情,只是怕如往常那样和郑之南睡在一起碰到他的伤口,弄疼他了。   但郑之南睁着像小鹿一样无辜且可怜兮兮的样子看着他,他便有些摇摆,征求了下他的意见,确定他不会乱动,才面上矜持,心里怜惜的躺在了郑之南的旁边。   郑之南并不知道自己在其他世界如何厉害,如何应付自如,此时此刻,他只是小白,是一只莫名其妙会变成人类模样的鸟儿,没有人可以依靠,虽然平日里一个人可以搞定所有的事情,但发生了这件事后,无依无靠的小白也想要有个人可以获得一点心理上的安全感。   只要一点就可以。   而这一点自然是与他朝夕相处,并获得了他的信任和喜欢的林霄。   林霄面对着侧躺着的郑之南,让他能够依偎在自己的怀里。   他知道,他平时没心没肺,好像一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不需要人特意去照顾和关心,但此时此刻,他是需要一些安慰的,哪怕只是静静地陪着他,让他可以靠一靠,睡一个安稳觉。   这一刻,本来睡意很浓的林霄忽然就没有那么困了,更多的是后悔。   他一直在问自己,为什么要装矜持,为什么要克制自己不去给他回应,为什么要与他保持距离,对他的期待视若无睹。   如果那天去接他的话,会不会就能避免这件事?   那么他就不会受到伤害,可以一直保留对人类社会的美好记忆,现在这些记忆有了新的内容,却是给他带来伤害的东西。   林霄想了很久,自责了很久才慢慢睡着,两人足睡到下午三点才醒过来。   因为都是一些皮外伤,加上郑之南的恢复力比一般人要强一些,现在伤口看上去已经凝结住了,做了清理重新上药后,也在慢慢消肿。   本来林霄想等郑之南彻底消肿,伤口结痂后再去画那人的模样,但郑之南担心有更多的人被伤害,忍着疼,吃过东西后就拿出了画板,开始回忆那人的模样,同时记下被带走时的地址,还有飞走后的俯瞰图。   就这样就消磨到了晚上,晚上8点多,林霄做好晚餐,郑之南也刚好画完了所有该画的东西,还有写下来的地址。   郑之南拿着人像图还有写下来的地址走到正端菜到餐桌前的林霄跟前。   “你早一点跟警察说这件事,我怕更多人受到伤害。”   林霄放下手里的东西,接过画纸,点着头说:“你先吃东西,我现在把这些拍下来发给我表哥,让他来接手这件事,到时候有什么后续我再和你说,会实时跟进的。”   林霄说道做到,郑之南坐下来吃东西的时候,他坐在一旁,一边吃东西一边把刚刚拍下来的东西发给表哥,详细的说了那天下午发生的一些事情。   不过他用自己是目击者说了这样的话,没有提郑之南。   只说自己无意间看到,虽然那个差点被拖走的男孩子最后逃了出来,但还是受伤了,希望他能和这个辖区的警察沟通一下,了解了解这件事,还有这个人。   因为是表弟发过来的,林霄的表哥没有当成开玩笑,全部看完,接受了信息后,就发给了林霄所住辖区的同事。   这个点其实有些不值班的已经下班回家了,但事情似乎有些严重,加上去年年底快过年的时候,也发生过恶意猥亵他人的人出现,只是那人有些狡猾,一直没抓到,现在有人提供了这么清晰的线索,林霄表哥以前的同事立即就联想到了一起,有了大概的区域,就好排查多了。   这件事用了一周的时间,终于将断断续续作案两年多的性变态犯人给抓到了。   这个犯人没有杀过人,大部分都是被猥亵甚至强奸,没有被举报都是因为这个犯人很狡猾,每次被带进隔间都是昏迷状态下,事成之后也是蒙着眼被悄悄送出去,扔到郊区或者桥洞。   受害人多为男性,从十几岁到二十来岁,有的为了面子隐忍不发,有的则没发现什么线索,只能忍气离开,有的去报警却发现身体里没有精斑之类的证据,因为那人每次做完后会给对方做清理,里里外外都洗的干干净净,把能用的信息都给抹去了。   警察摸过去的时候,刚好有个受害人被绑在隔间里,可以说是证据确凿,还好去的及时,并没有得逞。   因为林霄的举报,警方还辗转他表哥,给林霄发了两千块钱奖金,还送了个光荣证书。   弄的林霄哭笑不得,但好在犯罪分子已经绳之以法,这一周郑之南因为担心还有人受害,辗转反侧睡不着觉,现在彻底的安心了。 第279章   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郑之南身体恢复,这两件事加在一起,林霄觉得值得庆祝一下。   自从发生了这件事后, 明白自己从前多么瞻前顾后的林霄彻底的敞开了心房,坦然的接受自己也对郑之南有好感这件事。   周六那天, 林霄提出来要带郑之南去吃火锅。   郑之南作为鸟后, 从未吃过火锅,但林霄提出来吃火锅的时候, 他是有一些印象的, 下意识点头应允道:“好。”   林霄这个刚收完盘子,他们刚吃完早餐, 他说:“你吃过火锅吗?”   “你说的是上一辈子吗?”   郑之南一本正经的说上一辈子的时候,林霄才想起来, 郑之南作为鸟,是认识他后才走进人类社会的,所以这辈子他没有带他去吃过火锅,那他这辈子应该是没吃过的, 难怪让郑之南觉得, 是在问他上一辈子的事情,他把东西放进水槽说:“不, 我说的是……这辈子, 不过看你的样子, 应该是没吃过。”   郑之南点点头说:“这辈子是没吃过, 不过当你提到火锅的时候, 我觉得我口腔在自动分泌口水,应该上辈子很喜欢吃吧。”   林霄不禁笑出声说:“看来我这个庆祝方式选的很好。”   本来到了下午六七点,坐到火锅店的靠窗位置吃火锅吃到一半时,两人还有说有笑,林霄还蛮开心的。   结果就有这么不识相的人过来……   当着他的面给郑之南递了个纸条!   一开始,林霄还没注意是什么,好奇的问了一句递的什么。   郑之南坦荡的递给林霄说:“是他的联系方式。”   林霄这下脸直接黑了,他不是黑郑之南,而是刚刚那个人,那个家伙刚刚来的时候,特别有礼貌,叫他哥哥,没想到转脸就扭头给郑之南递了联系方式。   这是什么意思,这是看上了之南,想和之南有点发展啊!   林霄想到那会儿自己出于礼貌还对对方笑了笑,结果竟然是对情敌笑的!   林霄看着郑之南说:“那……那你要加他吗?”虽然他很想撕掉这张纸条,但这纸条毕竟是给郑之南的,那只有郑之南有权利处置它。   林霄说这句话的时候眼巴巴的看着郑之南,眼神里难得的出现了一丝委屈。   郑之南撑着下巴说:“你带笔了吗?”   林霄想了想说:“好像背包里有。”然后去背包里找笔,找出来后递给郑之南。   郑之南接过笔,拿过纸条,埋首在纸条上写东西。   林霄伸着脖子问:“你要做什么?”   郑之南说:“给他写回信。”   林霄以为郑之南会直接撕掉,现在不撕掉就算了,竟然还要给对方写回信,林霄心里那叫一个郁闷,开始回忆刚刚那个人长得什么样。   其实他不否认,对方还是挺阳光的,看上去和郑之南同龄,清爽帅气,大胆。   不会吃顿火锅就把自己的小可爱吃丢了吧?   一瞬间林霄都有些紧张了。   直到郑之南写完,把笔递给林霄,把纸条压在杯子下说:“好了,一会我们吃完,我还给他。”   “你写的什么?”虽然林霄刚刚伸着脖子看,但没看到什么,也不想让郑之南看到他露出一点都不成熟的样子就收回了视线。   郑之南闻言把纸条往林霄的面前放了放说:“你自己看呀。”   林霄听到这句话,接过纸条,看到上面的内容时,眼睛猛地的瞪大,然后脸上绽放出大大的笑容,笑得像是得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时的,难得露出如此傻兮兮的模样。   只因郑之南在上面写了一句话——抱歉,你刚刚叫哥哥的人是我男朋友。   林霄差点就想说:“这张纸条可不可以我留着,裱起来。”   但是想了想,还是要让对方知道他的存在,不仅仅只是哥哥那么简单,忍痛放在了桌子上。   这个小插曲结局后,林霄后半程吃的是神采飞扬,给郑之南夹菜特别积极,生怕他吃不饱,吃不够,还叫了一盘串串。   “这个也好吃,你常常,你喜欢吃火锅,应该也会喜欢吃串串。”   郑之南尝了后,果然很喜欢。   看大郑之南吃东西时露出的满足神情,林霄对他说:“果然是个吃货,以后每周我们都出来吃好吃的吧,我带你去我从前最喜欢吃的地方,把我喜欢吃的吃一遍,再从中挑选出你最喜欢吃的,接着呢就吃一些你这辈子没吃过的,这样你就能知道,你上辈子喜欢的是什么了。”   郑之南对这个周末活动非常感兴趣,不过林霄不忘这个时候幽默一把说:“当然,能回忆起喜欢吃的就可以了,别连带的把自己上辈子喜欢过的人给记起来了。”   郑之南闻言果然认真的想了一会儿,然后用无比确定的声音说:“应该没有喜欢过哪个男生吧,因为完全没有这方面的任何记忆。”其实这都是每次做完任务后,在虚幻之境修养洗涤过心海,所以那些曾经和别人朝夕相处过的人生都淡化了,这样到了新的世界就会完全放下那些曾经的人与事,开始新的任务,可以做到心无旁骛。   林霄听到郑之南这样说,心里忍不住泛起欢喜。   果然不论是多成熟理智的人,在面对喜欢的人时,也无法保持永远的从容,甚至还会露出只有少年时才经常露出的傻气,毕竟喜欢的人说令人喜悦的话,自然会欢喜无比,自然而然地会露出最真的状态。   因为晚上发生的这件事,促使了林霄回到家后直接把郑之南的手举过了他的头顶将他压在墙上,亲吻他的唇。   其实他们自从在一起后,这是林霄第一次吻郑之南,而且是充满了爱意和冲动。   尤其是想到在火锅店发生的事情,虽然后面被郑之南稳住了,但他不得不承认,郑之南是很美好的存在,以后肯定还有更多人发现他的美好,追求他。   光想一想那个画面,他就忍不住嫉妒,忍不住想要亲吻郑之南,拥抱他,拥有他。   ……   那一晚,林霄得偿所愿,郑之南非常配合,积极尝试了许多……他们喜欢做的事情。   随着时间的流逝,两人的感情与日俱增,不知不觉时间就来到了7月。   这一次林霄仍旧要跟随编辑部的探索团队去国外进行野外之旅,林霄邀请郑之南和他一起,现在郑之南已经是个有身份的人了。   林霄托表哥走了内部流程,用流浪汉无户口人员给郑之南申请了户口,因为当时刚好是第六次人口大普查,所有人,就算你是乞丐也要有身份证明,郑之南就借此机会,有了新的身份,虽然流程麻烦了点,最终还是办下来了。   郑之南接受了林霄的邀请,这也是林霄在同事和朋友面前第一次向他们介绍郑之南,这一次用的不是男朋友,直接是爱人。   其实从去年开始,关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倡议就一直在进行中,林霄作为公众人物,今年卖了大力,一直在呼吁民众,进行签名和支持的活动。   很多人都有预感,可能今年的代表大会开启时,关于同性恋婚姻合法的草案应该就要通过了。   等到了那个时候,林霄就可以和郑之南真正的在一起。   其实林霄在邀请郑之南的时候,还是有些紧张的,怕郑之南不去,其实按照平常,不去也就算了,林霄不会去勉强别人。   但是他这次的野外之旅,策划了一场求婚。   他要在草原浩瀚的夜空下对郑之南求婚。   所以郑之南如果不去,那他这场求婚就直接泡汤了。   郑之南则没想到自己答应去,林霄会这么开心,他并不知道求婚的事情。   只是在知道要见到林霄的朋友和同事时有一些小小的紧张,毕竟之前并没有怎么见过,他比较宅,平日里除了画画,就是和林霄出去吃东西,探索生活,很少会见到其他人。   倒是在画室认识了两三个朋友。   他们七月底出发去的肯尼亚,八月份关于林霄求婚成功的消息就通过林霄和徐安然共同的朋友传到了徐安然的耳朵里。   他完全不敢相信,过了这么久,没有等来两人分手的消息,却等来了林霄求婚成功的消息。   他无法接受,光想一想那个画面就忍不住心酸,他与林霄在一起那么多年,都没有得到过一个求婚,对方却不过和对方认识一年而已,就获得了连他都不曾拥有的经历。   特别是在他想到了郑之南在学画这件事后,就更加不甘心了。   他认为林霄虽然厌恶他,逃避他,可却容忍郑之南模仿他,所以,林霄还一定念着他。   对,他认为郑之南学画是林霄让他学的,林霄他既然不能动摇,那么他也要想办法让郑之南认为自己是个替代品。   徐安然现在完全进入到了一个死胡同里,自己不愿意倒退,往前走却也走不出去。   他总想在这段关系里再扳回一局。   他认为林霄该在原地等他。   他自私,他贪恋太多东西,舍不得撒手,就算接受了自己和林霄不能复合,也不想看到他和别人共度余生,他想和林霄就算不在一起也要彼此折磨。   他已经知道林霄的那个旧手机号给郑之南用了,他直接用新号码给回国后的郑之南发了一条信息。   他说:“我想跟你谈谈,你知道我是谁。”   郑之南看到信息的时候回国不过一周,手上带着刻着彼此名字首字母的素戒,他看着信息,其实不想回复,但觉得,按照徐安然的性格,不和他见面聊一聊他想聊的,估计不会罢休。   就算拉黑了新号码,他还可以申请无数个新号码。   想了想,郑之南同意了,只是他没有背着林霄,而是主动和他说要去见徐安然。   自从上次发生了被尾随的事情,郑之南就特别注意安全问题。   谁知道徐安然会不会嫉妒的疯了,做什么疯事儿,这都是无法保证的。   因此徐安然以为郑之南是单枪匹马的过来,其实暗中林霄在一旁陪着,默默观察,只要徐安然一有异动,他就会冲过去,不仅郑之南特别注意安全问题了,他自己经历了郑之南被绑的事情,也非常注意这方面的事情。   他不想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让郑之南再次落入险境。   郑之南到了约定好的地方,徐安然已经坐在了位置上,神情淡淡的,穿着衬衫,面容有些憔悴,但似乎为了掩盖这一抹憔悴,嘴角紧紧抿着,有些故作姿态。   他看到郑之南走过来,让他自己点了一杯喝的后,开门见山地对郑之南说:“听说他跟你求婚了。”   郑之南闻言看一眼自己的手指,对徐安然说:“是。”   他看向戒指的时候,徐安然也不由看了过去,嘴角因此抿的更紧了,整个人都有些紧绷。 第280章   徐安然缓了几秒钟, 拿起水杯喝了一口看向郑之南说:“ 你是不是觉得他很爱你?”   郑之南知道徐安然是在故弄玄虚, 不过对于这个问题, 他还是很认真的回答了。   “他爱不爱我,我都会爱他。”的确是的,他不爱他也没关系, 只要他在这段感情上获得愉悦感,而现在, 不仅仅是他爱他,他也爱他啊。   他能感觉到那份爱意,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笃定, 但他就是能感觉到, 林霄喜欢他,甚至爱他。   郑之南的话让徐安然一噎, 他以为郑之南是故意在炫耀,因为他的语气太自信了。   其实并不是, 这只是郑之南的真实想法,有什么说什么。   徐安然没有忘记自己此行的目的, 他放下杯子对郑之南说:“你知道我的信息吗?我以前是学画的,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郑之南看着他, 等着他的下一句。   “你也画画,这是我们的共同点, 而且你不觉得你的鼻子和我的很像吗?”   郑之南在心里吐槽了一句, 难道不是大部分好看的鼻子都是这个造型?而且我管他什么共同点, 反正我和他在一起开心就好了。   心里吐槽完的郑之南保持着微笑说:“所以呢?”   “你还不明白吗?你只不过是我的替身。”   郑之南笑意扩大, 对徐安然说:“哦,原来我是替身,不过你有点失败,他都跟替身求婚了,却对你这个‘原主’不闻不问?”   徐安然因为这句话面容一僵,差点就想站起来指着郑之南说他犯贱了。   郑之南知道徐安然此时此刻很气,他慢条斯理地说:“你一直把替身挂在嘴边,那我就好好和你说一说,画画不是他让我学的,是我自己喜欢想学,当时和他说的时候,他因为你是个画家甚至不太乐意我学画,但我实在是喜欢,就学了,至于鼻子,其实我也注意到了,还特意问过林霄,我们的鼻子是不是有点像,但他说……你的鼻子是整出来的?抱歉啦,我的鼻子是天生如此,不信我揉下给你看——”说到这里,郑之南真的揉了揉鼻子,脸上依旧笑吟吟的,“还有一点,你说我是替身,其实就算是替身又怎么样呢?只要我开心,他把我当替身,甚至当成任何一个人,我都乐意,因为喜欢他,想让他开心,所以,我无所谓。”郑之南还有句话没有说。   那就是,我现在喜欢他,他可以把我当替身,但倘若我不喜欢他了,我随时可以因为这个理由分开,这段关系,不管是谁先喜欢谁,都是他在主导。   有些人就是这样,不论失去了记忆,还是失去了过往的一切,也永远最爱自己,因为郑之南从来就认为,在一段感情里,先爱自己,那个人才会爱你,若是你自己都不爱自己,别人又怎会尊重你,甚至爱上你?   爱自己不是自私,是让感情更加平等。同时也不至于迷失自己。   徐安然手握成拳头,他冷笑一声说:“所以你当替身还当的挺开心的?我爱他,他也爱还爱着我。”语气执拗坚持,就是不相信这不是关于替身的爱情故事,他就是要说成是替身,仿佛这样会好受一点。   郑之南叹了口气说:“你来找我,和我说这些,不就是想让我和他分开吗?”   徐安然沉默不语。   郑之南说:“你这个人很自私,其实你根本不是为了林霄要拆散我们,你只是咽不下这口气,你觉得你们相恋了那么多年,就算你一时迷失,背叛了他,但看在你们多年的感情上,他也应该包容你,原谅你,一直在原地等着你回头,但他没有,他度过最艰难的时期后,开展了新的生活,认识了新的朋友,找到了合拍的伴侣,你却过得凄凄惨惨,你不是去了国外吗?为什么回来?我听林霄的朋友说,你被背叛了,你不觉得这就是你的报应吗?被背叛的你看到他的美满幸福,便想让他跟你一样痛苦,同你一样沉落在这苦境中,你还说你爱他?爱他不是应该远离他的生活,让他继续这样快乐下去?”   “你就是自私。”   “你好好看看自己的样子,看看你的神情有多怨恨,明明是你先离开的,却不允许别人离开。”   “不要再做梦了,从你背叛他,和那个人上床的那一刻,你们就永远不可能了,你和他相恋那么多年,还不知道他的性格吗?他是不可能原谅背叛者的,他不是狗,从不爱吃屎。”你就是那坨屎,郑之南没有说出来,因为他知道,徐安然听得明白。   直接粗暴的郑之南用一段一段的话将徐安然说得眼眶发红,额角的青筋暴起,有那么一刻,郑之南以为他会跳起来和他打架。   但徐安然没有。   他捂住脸,痛哭起来,哭声让咖啡店的服务员赶过来问他需不需要帮助。   他哭是因为郑之南全都说对了。   他就是自私,就是无法接受现实,他原本有一个体贴甚至爱他的男友,却因为一时迷失背叛了他,原本这样其实也挺好的,徐安然怎么都没想到初恋会骗他。   他在英国的那段时间,一度以为自己是幸福的,也不会后悔和林霄分手。   可是他没想到那个男人会骗他,让他从此走不出这阴霾。   郑之南说的没错,他知道林霄的性格,不可能原谅他的,他每一句都说对了。   他是个失败者,背叛者,也是个懦夫,不去报复初恋,却来骚扰开始新生活的前男友。   郑之南走出咖啡店,林霄也悄悄离开,来到郑之南身边牵起他的手,他们两人走在人行道上,林霄说:“我以为他会和你打起来。”其实好几次他都觉得要打起来了。   郑之南故意开玩笑道:“那我们打起来,你是帮谁?”   林霄想都没想道:“当然是你了。”你是我的未婚夫,我们明年就要举行婚礼,还有注册,我怎么可能去帮另一个人。   关于同性婚姻合法化,已经越来越明朗了。   林霄只等着那天的到来,他要立即去预约排队,第一个和他注册成为合法夫夫。   其实林霄听不到他们聊了什么,只能看到一些神情和举止,其实这就够了,他来只是想保护郑之南不受伤,至于徐安然和他说了什么,林霄并不关心。   他相信郑之南的性格是可以完全分得清话的好坏。   他相信郑之南。   郑之南也相信他。   彼此什么都不用交代嘱咐,就什么都懂。   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情。   比如说徐安然在和郑之南聊过后黯然离开,而后给初恋的家庭寄了很多他和初恋的合照,亲密的照片,告诉她,这个男人骗婚。   他继续画画,没有再去骚扰林霄和郑之南,离开这个城市,和所有人断了联系。   再比如说,12月的代表大会顺利通过了同性恋婚姻的提议,关于同性恋婚姻的事情陆陆续续的在解决。   后来的后来,郑之南和林霄举行了婚礼,拿了结婚照,林霄在他的社交平台上放了郑之南靠在沙发上看电影,看着看着睡着的侧颜,还有结婚证。   五年后,在绘画上天赋惊人的郑之南顺利举办了他的个人画展,从此一炮而红,大众知道了这个从前籍籍无名的画师是如此的犀利,画风让人能够屏主呼吸陷入到画作中,色彩多变,却总能感觉到他想要表达的是什么,独特,个人风格惊人。   虽然画师的颜值很高,但这并不影响大家对他画作的认可。   有一种人,就算颜值高,但作品更加吸引人。   颜值高不过是锦上添花。   艺术家不靠颜值,靠的是作品。   两人在各自的领域开花结果,感情也一如既往的快乐和谐。   似乎快乐的时光总是过的很漫长。   当郑之南躺在病床上闭上眼睛的那一刻,他以为自己已经油尽灯枯,彻底的消失在这世界中。   他的确在这个世界油尽灯枯,甚至消失在这个世界。   只是等他再次睁开眼后,那些记忆回到他的脑海里时,他的脸色有些青白。   从前的他,因为友人的经历,痛恨同性恋,歧视同性恋,甚至给他们找麻烦使绊子,虽然后来经历了许多世界,他慢慢的理解了同性恋,学会尊重。   可他一直没承认他自己其实就是个同性恋。   不认为自己是同性恋的人,去了没有任何记忆的世界,爱上了一个男人,并和他白头偕老甚至山盟海誓。   不是别人逼的,也不是别人引诱的。   是他自己,主动喜欢上一个男人,甚至爱上他,追求他,回应他。   这一刻,他也终于明白了系统这么做的原因。   一开始他以为系统是想故意坑他,让他做不成任务,从而长期轮回,不能回家。   但现在他不这么认为了。   系统是让嘴硬心硬的他看清自己。   他抵制了那么久的同性恋,其实他自己也是个同性恋,真的……太可笑了,太可笑了。   更可笑的是,因为他认清了自己,还获得了系统的额外奖励,在原来的基础上加了400点。   虽然系统依旧用那机械音提示他任务成功。   他并没有找错对象,可郑之南却久久说不出话。   在经历了那么多世界后,郑之南在这一刻才彻底的认清自己的心。   关于书中世界的经历在他越来越清晰的头脑中渐渐淡化。   完全明白了系统的意图后,郑之南深吸了好几口气终于再次振作起来。   而这一次,了解系统想做什么的郑之南,再也不惧任何模式,只是担心选疯狂模式会消耗太多时间和心力,因此任务点已经5500的他选择了高阶困难模式,等做完这个高阶任务,下次再做一个困难模式便可以回家了。   终于……可以回家了。 第281章   郑之南穿着蓝灰色的太监服将食盒从御膳房临走, 不用去摸就知道已经有些温了, 加快了脚步往回走。   据管事太监说,他六岁就进宫了,现在他十六岁, 这十年无波无澜, 从普通的小太监到普通的冷宫洒扫处太监。   在郑之南离开御膳房后,有人和同伴缩在角落里,盯着他的背影说闲话, “听说这位没进宫之前,是富家子弟?看模样就知道和咱们这种穷苦人家进来的不一样。”就算穿着灰扑扑的衣服,但仍旧能看得出来他模样俊逸秀丽, 就算微微垂首也掩不住那绝色容颜, 反倒平添了几分别样颜色。   知道点内情的人压低声音说:“什么富豪子弟,是富可敌国”敌国俩字被他压的极低, 生怕被人听到一般, 然后接着说, “听说这郑家当初也是江南一带的世家,一部分子弟农耕,一部分子弟经商, 加上郑家家规严厉, 十年之前那叫一个人才辈出啊, 不仅如此, 他们许多子弟都有经商天赋, 还有人善于冒险, 敢闯海上贸易,据传言啊,当初抄家时,那墙壁里面包着的都是金砖,地面也是金砖铺地——啧啧啧”   “竟这般家世?那怎么落的如今地步?”刚来到此处当差的小李子一脸错愕,吸了口气,没想到那人家世竟然如此显赫,想到这里,眼神便越发的感慨唏嘘。   “还不是惹恼了上头那位,南巡时,发现郑家富丽堂皇,比皇宫还精致,压着气回了京,随后郑家便被人参了一本,那位派人彻查下去,果然查出了猫腻,不仅受贿,族中子弟还有人买官,可不就触了逆鳞,满门抄斩,罪名沉重,郑家不足八岁的男童全部净身进宫为奴,女童全部进入教坊司充为官妓,其余人等菜市口砍头示众,以儆效尤,郑家老夫人也是个烈妇,在被抄家之前就带着所有郑家女和郑家媳喝了毒酒。”   “那这宫里还有其他郑家子弟吗?”语气好奇。   “只一个他,因为当年郑家子弟只有他不足八岁,是郑家最小的儿子,正经的嫡子嫡孙,其他的全部砍头示众。”   竟是这样的惨烈。   虽然都说郑家是因为行贿买官,干尽坏事,可心里有数的人谁不知道,定是那财富滔天,被上头的人惦记上了,这便引来了杀身之祸,落得个下场凄惨。   被议论的正主并没有议论之人那么感慨,他六岁进宫,年纪尚小,就算那是记得一些事,后来在这宫里熬着日子,便也慢慢的淡忘了。   什么富家子弟,什么家世显赫,都早已与他无干,他现下要做的就是尽快把这食盒拎到如月宫去。   他在如月宫当差。   从前是如月宫的小太监,如今大太监到了年纪退了,他这个小太监就被动的升到了大太监,因为没人愿意到这冷宫当差。   虽然是如月宫的管事太监了,可这如月宫满打满算也不过两个太监,一个是他,另外是新来的小太监,跟当初无钱无人的他一样,没有门路,自然就进了这快要长草的冷宫来。   没有一点油水,连野猫都不爱过来晃荡。   郑之南弯着腰对里间云嫔的丫鬟庆儿道:“庆儿姐姐,午膳给您拿来了,请主子趁热吃,再过一会儿怕是要凉。”   庆儿掀开帘子笑着走出来说:“今日怎么是南公公亲自过来送午膳。”平日都是小豆子跑这个腿,不怪庆儿奇怪。   郑之南一脸抱歉地说:“小豆子今儿有点不舒服,厨房重地,怕被怪罪,我就代他这一回。”   “那就有劳南公公了。”庆儿双手藏在袖子里,下意识摸了摸,什么都没摸出来,也摸不出钱银来,一时神情尴尬,不是因为摸不出钱而尴尬,而是早就没钱了,却还保留着这样的动作。   云嫔刚入宫的时候也是风头无二,但近些年选秀改为两年一选,新人来的多,加上她硬要与另一宠妃争宠,最终从妃被贬为嫔,这冷宫一待就是两年,能用的钱早就用光了。   好在这如月宫的管事太监并不是个贪财的,也从不会因为她们没给钱就为难她们,相处这两年来,庆儿觉得这南公公颇为不错。   “那奴才先退下了。”郑之南垂着首退了出去。   郑之南出了主殿,来到奴才们住的地方,掀开帘子走了进去,小豆子正爬起来想喝水。   郑之南看到后,走过去,给他倒了杯热水,里面加了一块糖,只有这么一小块,放进去,茶水立即变得甜丝丝的。   小豆子脸色蜡黄,但因为喝了这甜丝丝的茶水后,眉眼舒展开,似乎脸色好多了。   “多谢哥哥。”小豆子十来岁,本来刚来的时候,准备认郑之南为师父,郑之南看两人也不差多少,便没有叫他这么做,当人师父责任可大多了,便让小豆子管他叫哥哥,当然只是私底下这么叫,明面上还是要按规矩来。   虽然这冷宫没什么人来,除了清苦了一些,关起门来,其实还是挺自在的。   郑之南摸了摸他的额头说:“今天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昨天小豆子有些发热,烧的晕晕乎乎的,半夜的时候,郑之南险些以为这孩子要保不住了,好在今早起来再一模,烧已经退了,现在看他精神也好了一些,心里才稍安。   “肚子饿了吧,我给你住个面片青菜汤,正好我也跟你一起吃一碗。”每次去用餐,他们这种没什么身份和地位的太监吃的都是剩菜剩饭,夏天还好,冬天则完全没办法咽下去,冷的都要结冰了。   郑之南当年净身后,发烧,烧了许久,差点就跟小豆子一样烧过去,后来挺过来,关于从前的记忆就没什么印象了,虽然能听到一些风声,说他是什么郑家的嫡子,从前有着显赫的家世,但他没有记忆,便也没有多在意,而且,就算在意了又能怎样?还是得先操心自己的吃喝。   这十年郑之南也不是全无收获,比如说,用积攒了好几年的钱托人带了菜种子进来,在这冷宫的偏殿花坛里种了两片青菜和两片蔬果,除了自己吃,还会定期给主殿那边送一些过去。   这米面则是另外给钱托人能来的。   一听有青菜面片汤,小豆子立时舔了舔嘴巴,眼睛里都是兴奋的光芒。   “好!”他昨晚没胃口,今早喝了一碗粥,中午也没怎么吃,这会儿恢复了精神,胃口也来了,一说吃的,当然就饿了。   冷宫没有灶,但有两个煎药烧水用的小炉子,一个在主殿庆儿那,另外一个本来应该已经扔掉的炉子被郑之南捡回来收拾了一番,偶尔在廊下煮个东西,烧的自然不是炭,是收拾储存的野草和树枝。   因着是非常偏僻的冷宫,加上偶尔才烧这么一次两次夜宵,倒也没人会特意跑来看看,特别是冬天,郑之南估计,这冷宫就算走水几个时辰,没人发现都太正常了。   就算看到了,跑来问也只说是主子煎药,没有炭,只能用一些木柴,也就糊弄过去了。   郑之南这借口也没用错,主店那位云嫔的确时不时的就要请医问诊,三五天就得煎药服用。   用这个借口,最不引人怀疑。   煮好了面片青菜汤,加了一点盐,就算没有一滴油,小豆子吃着这热乎的,身心都舒坦自在,不多一会儿就把一碗面片青菜汤给吃的干干净净。   吃了夜宵,小豆子舒舒服服的睡下了,第二天已经好全。   有了小豆子在宫里守着,郑之南按照约定来到了偏僻处,等着相熟的采买太监与他做一些交易。   交易不外呼一些糖和盐,以及米面,都是一小袋一小袋的给,不敢多给,怕到时候遇到侍卫巡视,解释不清。   这次竟然还获得了一瓶药和一小瓶香油。   郑之南将米面藏在衣服里,用绳子系在棉袍里面的腰间,他偏瘦,因此藏在里面也没人看出来,把药和香油都塞进袖子里,便天衣无缝了。   其实香油有没有都行,但这对于旁人来说普普通通的伤风感冒消炎药却难能可贵。   下次谁生病了,就不用硬熬着,有药吃,当然是吃药,好得快。   拿了东西后,郑之南把攒下来的家当递给对方说:“药钱和油钱下次再一并给你,这次不知道帮我买了这些,没带够钱。”   和郑之南交易的太监叫钱公公,比郑之南大两三岁,嘴甜会来事儿,加上跟了个有上进心的师父,如今混上了个采买的差事,当初钱公公和郑之南一起进的宫,两人还挤过一个大通铺,患难过一小段日子,再后来在御膳房碰到后,郑之南和钱公公搭上了线,从此这冷宫的日子便没有那么难熬了。   钱公公闻言道:“无妨,这药是我师傅不要的,不要钱,这香油也就这么一点,算的了什么,我想着扔了浪费,特意拿来给你,你就别多想了,收着吧。”说完拍了拍郑之南的肩膀迅速逃离了现场。   怕侍卫巡视过来,郑之南也没有再多说,干脆利落的跟着往如月宫走。 第282章   回到如月宫后, 郑之南把东西都分门别类的放好, 与其说是放好不如说是藏好,毕竟虽然冷宫没人来,该谨慎还是要谨慎, 能藏起来的绝对不随便摆在外面落人把柄。   小豆子守着宫门,他弄好后则去看那几片菜地, 适当的除除草, 浇浇水,这都是冬天用来救命的食物, 萝卜白菜在冬天好好保护着,也能吃点新鲜菜。   拿着小锄头蹲在菜地里除草的时候, 郑之南忽然想到了从前还在这如月宫和沅妃住在一起的六皇子,六皇子比他大两岁, 他还没来之前, 母子俩从未吃上过一口热乎的,他六岁, 六皇子当时八岁,看着却和六岁的他没有什么不一样,一样的高, 一样的瘦削, 甚至脸上的肉还没他多, 可见这冷宫的日子有多不好受, 有时候主子连奴才都不如。   那个时候花园里没人拾掇, 他主要是去打扫卫生, 整理花园,慢慢把花园拾掇出来,发现能吃的野菜就好好保护起来,竟然让他也留出了一小把野菜子,那个时候的如月宫管事大太监会疑惑他这个本来是贵公子的小子怎么知道关于野菜的知识。   其实有关于郑家的事情,他真的记不清了,他的记忆是从被关在牢里生了一场病后才开始的,他记得那牢房阴冷潮湿,看着一夜之间他的家人们,父亲,叔叔,哥哥们,还有伯伯,全部都被带走,再然后就是他,被带到了净房。   他也记得净身之痛,虽然用了麻沸散,可那种恐惧和疼痛让他就算现在想起来了也觉得痛入骨髓,不想回忆,也不愿意去回忆。   所以为什么他认得野菜,看到一些东西不用去仔细的回想便能知道能不能吃,是做什么的,他没兴趣回头思索,也不会去细究,因为谁知道那六年他经历过什么,如果真的含着金汤勺出生,还不如忘却那些锦衣玉食,免得心理落差太大。   后来还是管事太监自己琢磨出来的,想着郑家必然时常去农田装模作样让子弟去学习田间地头的农务,因此他这个家伙就也知道一些农务。   郑之南那时小,听到了,也不觉得被对方鄙夷了,甚至觉得,大概真的是这样吧。   前尘往事,早已灰飞烟灭,无所谓了。   现在他不是什么贵公子,只是一个冷宫里的小太监而已。   那时六皇子看起来和他一般大,冷宫也没有一个差不多年纪的玩伴,他身边甚至连一个小太监都没有,明明和他差不多,第一次见到他装得十分老成,小嘴紧紧抿着,站在沅妃的身边,眼里再是好奇,也不在母亲面前表现出那份好奇。   只是择日选了个沅妃休息的时辰走到他身边冷冷的问他在做什么。   当时他正蹲在花园里摘野菜,这个野菜不是炒菜吃的,只是揪下来含在嘴里嚼几下,会有一种酸酸的感觉,在这没滋没味的地方当差,这一份小小的酸,都让人觉得滋味美妙。   酸中还带着一丝丝甜,虽然这甜并不明显。   那时他还小,规矩学的不多,不知道有些东西,皇子是不能随便吃的,太监更是不能随便给皇子乱吃东西。   但这冷宫有谁在意这皇子的安慰,更别说去在意一个太监了。   六皇子自记事起就和母亲生活在这冷宫,若说规矩,别说郑之南了,他自己也没有想那么多,郑之南递给他,他自然的接过,学着对方的样子,尝了一下。   虽然滋味酸酸的,但并不涩,当真有一些好吃。   六皇子就算是吃东西,教养也是极好的,不像郑之南已经很快适应了太监的身份,蹲在地上,腿上和袍子上都是灰扑扑的,看到六皇子吃了,又揪一些递给他说:“洗洗再吃,那树下的桌子上有水盆,水是干净的,小主子您还是去桌子旁边坐着吧,奴才还要整理花园,这里脏。”   六皇子李耀没说什么,坐到了一旁,吃完了手里的酸酸菜后实在是无所事事,觉得郑之南拿着铲子挖挖铲铲的似乎挺好玩,便也跟着拿了一把去郑之南身边帮忙。   当李耀在和郑之南除草的时候,沅妃和身边的丫鬟巧儿站在殿门口远远地看了两眼,沅妃什么都没说,转身回了别间。   巧儿不解地问沅妃道:“娘娘,怎不叫小主子回来?待会儿衣服都弄脏了不说,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虫子,咬到了怎么办。”   “无妨,让他玩吧,难得有这么一个小太监过来,刚好跟他凑个伴,他平时除了跟在我身边,就是去上书房读书,宫里这些人,惯会捧高踩低,他是冷宫住着的皇子,谁会和他玩在一处。”   巧儿说:“娘娘特意要了这么一个小太监,为的就是让主子有个伴儿吗?”   沅妃笑了笑没说话,让巧儿扶着她进了别间的书房看书。   得过了两三个时辰后,巧儿才过来叫李耀回去。   看到巧儿,李耀才想起来自己竟然玩得忘形,忘记时辰,这个时候,母妃一定早就起来了吧,李耀脸上的笑容立即收敛起来,垂眉耷眼的从花园里走出来,仿佛刚刚那个笑容灿烂的小公子并不存在一样。   巧儿看到小主子平日里这样谨小慎微,连笑都不敢随意展露,心里酸涩,但也没说什么。   这吃人的皇宫,没有一颗谨慎的心,可要怎么活下来?   她没办法说,主子您玩的开心就多玩一会儿,不能够的。   虽然敛起了笑容,但离开的时候,李耀回头看了一眼跪在一旁低着头的郑之南,慢慢收回视线。   郑之南捏了捏眉心,从回忆里走出来,继续拿着铲子做自己的事儿。   自从两年前六皇子离宫开牙建府,这片菜园子,就再也没有人来帮把手。   想想沅妃两年半前亡故后,巧儿去守陵,六皇子离宫,云嫔没有来的时候,他一个人住在这冷宫,可终于知道什么叫冷宫了。   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仿佛被人遗忘了。   好在没过多久,如月宫来了“新人”,这如月宫才再次有了人气儿。   特别是来了小豆子陪着他,晚上烫脚的时候,还能说说话。   小豆子是个小人精,平时会借着去拎餐领东西的时候在能走动的地方都走动走动,加上年纪小,长得也可爱,宫女们看到了都忍不住逗逗他,给他点小果子什么的吃,就这样也能听几耳朵的闲话。   小豆子听到闲话后就会一五一十的告诉郑之南。   郑之南偶尔还能从小豆子的嘴里听到一些六皇子的近况。   六皇子自从离宫开府建牙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建了府的皇子是不得随意在后宫走动的,而如月宫则是深宫中的深宫,六皇子不能随意走动,他这个如月宫赶鸭子上架的管事太监去不了前面,这两年,竟是一面都没见到。   大夏国的冬天很冷,特别是京都这个地方,尤其冷,宫里的湖能冻两尺厚,踩在上面都不怕掉下去。   京都下第一场雪的早上,郑之南早早带着小豆子爬起来铲雪。   小豆子冻得手都缩在袖子里。   郑之南逗他说:“你这么缩在一边,耳朵一会儿给你冻掉了,你铲铲雪,动一动,身上热起来就不冷了。”   “骗人。”小豆子冻得鼻头发红,一点都不相信郑之南的话。   郑之南说:“你看我,帽子都不戴了,身上冒着热气,你呢?”说完拍了拍手,继续铲雪。   小豆子将信将疑的拿起铲子,开始和郑之南一起铲雪。   把如月宫主要使用的院子给铲完,其他不怎么用的院子没怎么管它,只铲出了一条小道。   当着两人刚铲完雪,郑之南告诉小豆子,不冷了吧,小豆子浑身上下,从头到脚都不再觉得冷,不过铲雪好累啊。   “是不冷了,但是好累啊。”   话音刚落,庆儿扶着一身胡服的云嫔走了出来,庆儿说:“南公公,收拾一下,随主子去前院的荷塘。”   听到这话,郑之南一愣,恭敬的走过去垂着首说:“主子要去荷花塘?那边这个时候应该没什么人,不知主子有何事,可以交代奴才去办。”   庆儿翘起嘴角说:“无事,主子要去滑冰,要你陪着。”   郑之南想了想,应声,回屋稍微收拾了下衣服,看起来整洁多了后立即走出去跟在云嫔的身后,交代小豆子守在宫里,不许乱走,冷了就在院子里跑跑步。   虽说是冷宫的妃子,但云嫔似乎没有被下禁足令不许去后花园或者去荷花塘,只是从前的冷宫妃子,就算没有被下禁令,也不会去后花园闲逛,碰到一两个死对头,上赶着让人家收拾,也不想碰到她们,没面子,更担心让上头觉得碍眼,怪罪下来更是讨不到好,只一日日的待在宫里。   郑之南微微瞥一眼前面的云嫔,似乎精神好了许多,眼里含笑,看着雪似乎很高兴。   依稀记得,云嫔似乎是东山王家女,若说京都的冬天冷,东山最冷的时候才叫冷得迈不动步子,只能缩在烧了炕的屋里。   作为东山王家女,喜欢雪的话,就没什么奇怪了。 第283章   去荷花塘的路上, 云嫔嘴角含笑地问一旁伺候着的郑之南道:“之南,你会滑冰吗?”原本应该叫郑之南, 但因为是罪人,进了宫后,这郑字就没人叫, 像云嫔不用跟庆儿一样叫他南公公,就直接叫之南了。   庆儿虽然是云嫔身边的宫女, 但在如月宫,庆儿身份并没有比郑之南高, 所以不能直呼其名, 需得尊称一声南公公, 虽然庆儿年龄比郑之南略长几岁。   到了荷花塘,冬日的荷花塘自然是没有荷花的, 而且因为荷花枯萎后,初秋时这湖就被清理过,此时虽然无荷花可赏, 但也没有枯萎的枝干影响湖面,不过光秃秃的湖面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多了一份萧瑟。   云嫔松开搭在郑之南手臂上的手,摸了摸头发 , 她今天不仅穿了一身胡服,头上也没有插任何珠宝首饰,扎起来盘在头上, 看起来多了几分英气, 刚来如月宫里时那份憔悴和病气。   庆儿把滑冰用的鞋子给云嫔换上。   看到这双鞋子, 郑之南想起来,这应该是前几个月,未下雨时,庆儿一直在做的那双,当时他看着还觉得眼生,不像是平常穿的鞋子,原来是滑雪用的。   当云嫔站在湖面上熟悉了一会儿后就如水上天鹅一般滑动了起来,自由自在,不一会儿面上便因为运动而泛起健康的红晕。   此后一连数天,云嫔的笑声都在荷花塘内回荡,她声如黄莺,悦耳好听,让不知情的人听了,也觉得心情似乎都舒展不少。   这一日,云嫔终于将她想吸引的人吸引来了。   正是当今圣上李擎,年满五十,因为沉迷酒色,眼神浑浊,背也微微的有些塌,郑之南在这宫中十年,这是第二次见到李掣,第一次是沅妃的葬礼上。   他站在沅妃的棺材前,面无伤怀之色,面无表情的站了许久,最后一语不发的离开了。   那个时候他的肩膀还是挺拔的,不过两年,竟然已经衰老成这个样子了。   郑之南当然知道,李掣不是因为沅妃而加速了衰老,他是因为那放浪形骸的生活习惯而变得如此衰老。   重色嗜酒,近年来越发的喜怒无常。   听说好几次早朝都不上了,皆因前一晚与妃嫔胡闹到半夜,早上起不来。   这样喜欢女人和享乐的皇帝,又怎么能不被云嫔的活泼健康所吸引。   近年来流行娇弱美人,宫里全部都是这种做派,妃嫔们走几步都要喘,云嫔能一进宫就获得盛宠,自然有她的本事,若不是当时有些没压住火,被人使了绊子,也不会被直接送到了冷宫,这一来就是一两年。   郑之南看着云嫔行云流水的动作,看到她被李掣叫到跟前,看着她垂首落下泪来倒入李掣的怀里,垂下了眼皮。   他还挺佩服云嫔的,有句话叫卧薪尝胆,能忍两年重新获得宠幸,云嫔大概过不了多久就是云妃了吧?   非一般女子,不过为了这样一个被酒色掏空身子的男人费尽心思,其实还挺委屈她的。   当晚,云嫔被接到了李掣常用来享乐的极乐殿,若是平常,嫔妃们乘宠,让皇帝留宿在自己宫里就不错了,很少有妃子能被皇帝带到极乐殿,就算去了极乐殿,事后就会被立即抬走,但云嫔不仅留宿在极乐殿,还睡到了第二天,且在李掣身边吃了早膳才离开。   离开后,赏赐就不断的涌来,同时也宣布了云嫔将回到她原来的湘云宫,直接成为了一宫之主,这一看就是获得了龙心,毕竟湘云宫原来的副宫主可也是个嫔,同样是嫔,从冷宫里回来的云嫔就直接成了宫主,不是蠢材都知道,这嫔,云嫔是当不了多久的。   或许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云嫔走之前那一晚,特意将郑之南叫到了跟前,问他想不想跟着她回湘云宫。   意思很明显了,让他跟着她这个嫔妃混。   郑之南想都没想就谢绝了云嫔的好意。   “奴才一入宫,没多久就来了这如月宫,一待就是十年,虽然说清苦了一些,但不用和那么多人打交道,其实是松了口气的,主子您也看出来了,奴才平日里没什么事儿就喜欢蹲在自己那片菜地里,去了帮不了主子,反倒还会给主子添麻烦。”这话说的很明显了。   云嫔倒也没有勉强,只是让郑之南退下后,又让人将小豆子叫了过去。   小豆子天天在如月宫跑腿,嘴甜心细,云嫔自然也会问问小豆子要不要跟她去湘云宫。   当郑之南知道小豆子应下了,并不觉得奇怪,毕竟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小豆子还那样小,想要离开这冷宫,是非常正常的。   郑之南倒是觉得自己挺不正常的,按理说他这个年纪更应该往外面跑,但他权衡利弊,光是想一想就觉得还是躲开是非,在这冷宫种种菜就好。   人各有志,小豆子要去便去。   小豆子走的那天,端着云嫔赏给郑之南的银子,抱着郑之南掉了一波眼泪才走,走之前说:“南哥哥,我会回来看你的!你有什么事儿也可以差人过去跟我说!”   郑之南摸摸他的头,让他照顾好自己,就看着热闹了没两天的如月宫又一次陷入到了寂静中。   好在他已经习惯了独自一个人,并不觉得无法适应。   过年那天,云嫔升了妃,连郑之南都得了云妃的赏赐,小豆子在湘云宫吃的好住得好,送赏赐过来的时候,个子抽条起来。脸上有了些肉,人也精神不少,过了年,小豆子九岁了。   因为云妃现在正得宠,小豆子虽然小,但职位比一般太监要高,这些太监也都叫他一声德公公,小豆子大名成德。   不过郑之南还是叫成德小豆子。   虽然现在两人职位齐平。   不仅得了赏赐,小豆子知道郑之南喜欢做东西吃,之前的炉子早就破的不行了,小豆子给郑之南送了个炉子来,还有云妃赏的炭,虽然炭是一般炭,但也比烧柴强。   因为郑之南被云妃看重,看似是冷宫,但大家对他的态度已经有了微妙的变化,每次去吃饭,东西不再是冷冰冰的剩菜剩饭,总有人给他留一份,领的东西也不再是新掺旧。   郑之南拿着新发的春装,站在院子里看着碧蓝的天空出神。   这如月宫怕是也待不了多久了。   果不其然,开春后,二月底,郑之南被调换了位置,从如月宫这个别人都觉得清苦但郑之南自得其乐的地方被安排到了御花园侍弄花草。   当然用不着郑之南亲自侍弄,他手底下有四个小太监,他主要负责的是安排和协调,以及监督。   这可是个好差事,不用去妃嫔面前当差伺候人,虽然不如在宫里当差有油水,但胜在舒坦,偶尔皇上要是去了御花园,那这管事儿的油水就来了。   自有人想要巴结着。   比郑之南预想的好很多,不用去嫔妃跟前伺候,就不用被迫站队,虽然现在旁人都以为他是云妃的人,但那也比直接在她跟前伺候要强很多。   六皇子李耀和三皇子李卿出现在御花园的时候,郑之南正协助他手下的四个人整理花圃,看到远远有着皇子服的人向这里走来,立即领着人跪在一旁。   李卿二十岁,去年年底刚刚大婚,比六皇子大两岁,其实平时两人并不走在一处,只是去给皇后请安的时候碰上了,便一起去上书房。   虽然李卿已经大婚,按理说应该被安排事儿去做,但作为皇帝的李掣并没有让李卿去各个部门学习,因此依旧需要每日和皇弟们去上书房,这让李卿心中有不满,然而作为皇子,心中不满,也不敢表达出来。   可能是心中本就郁闷,忽然有一堆人跪在一旁问安,吓了李卿一跳,直接抬脚踹向为首的郑之南,当胸一踹,将他踹到了一旁,郑之南疼得脸色煞白,嘴唇紧紧咬着没有呼疼,而是立即爬起来跪在地上,头贴着地请罪。   “奴才该死,冲撞了三皇子,还请三皇子饶命!”旁边几人被李卿暴怒的举动吓得趴伏在地上瑟瑟发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生怕多说一个字就也要被当胸一踹。   在李卿身后一步的李耀看到郑之南被踹在地上,看着他忍着疼爬回来磕头认错,垂下眸,敛起神情,装作漫不经心的挡住了李卿第二次抬脚。   “三皇兄何必和这些奴才置气,传扬出去,父皇怪罪下来,又要被责骂——”然后拉着李卿,仿佛有事要和他商量一般离开了。   等两人带着人离开后,郑之南才呼出口气。   然后笑了一下。   笑是因为,没想到两年没见的六皇子,在这个时候见到了。   长高了,身姿也更挺拔了,似乎也更加不苟言笑了,眼神黑沉沉的叫人猜不出真实的想法,在皇子里面,不起眼,也从不高调。   挺好的。   郑之南觉得自己真是奇怪,明明六皇子比他大,他却有一种老怀大慰的欣慰感。   难道是因为他们一起长大,所以才有这种情绪?   晚上郑之南的胸口就青乌一片,看上去触目惊心,他拿着万花油忍着疼给自己将淤青揉开,如果不揉,怕是第二天都起不来床。   当郑之南正庆幸还好不是在隆冬时节挨了这一脚时,不然身体弱一点,估计第二天就起不来被挪去后头,就等着死了扔到乱葬岗。   钱公公闻讯而来,还带了化瘀膏,光闻着那味就知道不是一般的药,应该是用了不少好药材的那种。   郑之南拿着药问钱公公道:“这药不像是普通的药,很珍贵吧?”   钱公公摆摆手说:“这药是我师父得的,有回我办事利索,他赏我的,我留着也没什么用,听说你今儿惹那位不高兴了,知道你肯定有苦头吃,就拿来给你用,我留着落灰,你收着吧,早点好了,也省得落了病根给别人也添麻烦。”这句到是大实话。   不疑有他,郑之南想到再推辞下去有些矫情,而他恰好也需要用这药,算是欠了钱公公一个人情,这药便也收下了。   钱公公也没多停留,送了药就回去了,翌日小豆子也过来看郑之南,同样拿了药。   郑之南有好药调理着,咳了一天,就恢复过来了,身上的淤青也只剩下发黄的痕迹,待第四天下豆子又过来的时候,带来了一条消息。   小豆子语气幸灾乐祸地跟郑之南说:“我听前殿那个小太监说,那位前两天去骑马,不慎从马上跌落,摔断了腿!”那位指的自然是伤了郑之南的三皇子。   郑之南道:“不是素闻三皇子骑马的技术是很好的吗?怎么会从马上跌落?”   小豆子道:“好像是因为想挑战还未驯服的蒙古马,然后被甩了下来。” 第284章   李耀站在案前, 拿着毛笔,另一只手挽着袖子,在宣纸上笔走龙蛇,他的字写的很好, 游云惊龙般的潇洒,这都是沅妃一笔一划将他训练出来的, 沅妃已经不在, 但他还保留了沅妃在世时写字的认真严谨。   如今的李耀不再是那个需要依靠在母亲身边的孩童, 他眉眼坚毅, 儿时眉宇还柔和一些,与沅妃颇为相似,但现在已经成年的李耀已经没了儿时的那一抹柔和, 他身姿挺拔, 神情沉沉, 坚毅, 准确的说低调, 外人觉得他不善言辞,平庸老实, 这都是他为自己制造的假象。   对面的许先生眼神有些忧虑地说:“王爷你这样太冲动了, 会引起注意的。”而且这事儿还是他们刚册封为王爷后发生的, 更会引人注意。   李耀语气淡淡地说:“我既然做了这件事,定然不会叫人发现端倪, 先生不必多虑。”没有一丝的忧愁, 完全是成竹在胸的气势。   许先生叹了口气, 知道王爷有自己的想法。   只是他完全不知道王爷为什么要设计三王爷,他们可是一起被册封,一起领了差事,然后三王爷就坠马了,就算当时王爷不在场,但多多少少肯定会被有心人注意到。   许先生现在是琢磨不透他们王爷为什么要这么做,完全没头没脑,忽然就这么做了。   如果真要细究的话,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前段时间三王爷,那个时候还是三皇子,在御花园发脾气,可这发脾气也只是对宫里的太监发,应该不是对着他们王爷发吧?那如果不是对着王爷发,王爷这么做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许先生回到亭内,坐在围了幔帐的亭内拿起书翻阅。   许岩是李耀出宫建府后才追随他的,对于李耀的许多事情,并不足够了解,他只能说欣赏和了解李耀这个人,但对他做的事情,现在每一件都知道和清楚,从前的就不得而知了,特别是宫里认识什么人,与谁结交,这些在他之前认识的人,他都无从知晓,当然也不会知道郑之南的存在。   虽然他知道十年前郑家的事情,毕竟这事儿在当年闹得很大,大到连贩夫走卒都能说个一二来。   但这件事他还没有联想到宫里那个被三王爷当出气筒对待的奴才是郑家唯一的孩子。   所以他颇为郁闷啊。   我们家王爷为什么要神来一笔呢?   许岩想不通,郑之南和小豆子也还在讨论中。   “竟然是想挑战未驯服的野马,这的确有些冒险了。”郑之南听到是这个理由,便也没有说什么。   小豆子凑近郑之南说:“所以他活该啊。”他还记恨着三皇子踹郑之南的事儿,虽然对方已经是三王爷了。   其实李耀也没使什么手段。   不过是和身边的侍从初唐讨论了下下次围猎的事情。   “父皇年轻时也很喜欢骑马打猎,听说早年间还驯服过不少野性难驯的蒙古马,这次宫里又得了几匹还未驯服的蒙古马,我刚好可以趁此机会亲自驯,到时候围猎时,就骑着蒙古马出现在父皇面前。”语气里尽是想到好办法得到父皇青睐和肯定。   初唐语气惊喜地说:“到时候陛下一定会注意到主子您的,没准分派差事时,也能去更适合您发挥的部门。”   “那就太好了,不如过几天,天气好一些就过去。”李耀的神情充满了期待。   “那奴才到时候提前和马场的人打招呼,让他们留下一匹蒙古马,您亲自驯。”   “嗯。”   两人仿佛没注意到从另一边走过来的李卿,不过没注意也正常,因为李卿在听到第一句的时候就躲到了一旁,一墙之隔,什么都听到了。   李卿的侍从洛羽等人走了后,立即跟李卿说:“主子,您看?”只等李卿吩咐。   李卿仔细思索了下,从隔墙走出来,看着已经走到走廊尽头的李耀背影,对旁边的侍从说:“那边送的蒙古马似乎没省几匹,你快些去马场,吩咐他们一定要给我留一匹,不管怎样都得留,我后日就过去。”虽说是亲自驯化,可肯定还是要带上经验丰富的老手在身边比较好,李卿并不会托大到自己独自上阵。   他对这件事感兴趣,完全是因为通过李耀的话,他也回想起来,听母妃身边的嬷嬷似乎的确说过父皇早年很喜欢骑马,自己也驯过马,尤其是经过配种的蒙古马,所以李耀的办法李卿知道行得通,便想捷足先登,拨个头筹,更重要的是,不想让李耀出这个风头。   万一真的是他出了风头,领了比他好的差事,母妃定要说他顶不上事儿。   却没想到,在他眼里一向老实本分的六弟是故意说给他听,故意让他心动,故意让他去驯化蒙古马。   李卿的人当天下午就去了马场,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竟然刚好剩下最后一匹还未驯化的蒙古马,并不是特意留着给谁,而是这匹马比较难驯化,还需要时间。   一开始洛羽过去说要让这匹马留给三王爷李卿时,马场的人考虑到安全问题,是婉言拒绝的,这一拒绝倒是让洛羽猜忌起来,觉得会不会李耀的人提前过来和马场的人说了留马的事儿。   威逼利诱,各种拿三王爷教训人后,马场的人才苦不堪言的答应将这匹马留给李卿。   李卿第三天果然如约而至,对于洛羽的能干,他很满意。   李卿进了马场后就屏退了马场的人,只留下自己的人,还有带来的马师。   一开始自然不是那么好容易驯服的,但马师也是个老手,很是有些办法,李卿看到那马终于表现出了几丝温顺后,就立即站了出来,登上了马镫,想要与这马熟悉熟悉。   结果这马刚刚在马师手里还有几丝温顺的模样,到了他手里,屁股还没坐稳就直接被摔到了地上,只听咔嚓一声,便疼得出了一身冷汗。   李卿虽然是为了讨皇帝的欢心,可他这一行为却并不能让李掣高兴,甚至直接骂了一句:“蠢材。”蒙古马如何刚烈,野性难驯,他再清楚不过,在他的印象里,这个三儿子,小时还算可爱机灵,越大越登不上台面,读书不行,理论不行,连骑马射箭都只是个勉强及格,这样的条件竟然还想亲自驯化蒙古马,岂不是找死?   这次不过是骨折,算他运气好,驯蒙古马死一两个马师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李卿有苦说不出,想迁怒李耀,却不能说是因为他偷听到李耀的话才去驯马的,左右都憋屈,只能忍着。   本来安排的差事也因为骨折的事情而鸡飞蛋打,未来三个月都要在府里待着,李卿心里苦的都快往外冒苦水了。   李耀略施手段,让李卿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而他这么做的确是因为护短。   虽然他两年多没见郑之南。   本以为从御花园过,总有一天能见到他,却不曾想两年后的第一次见面就看到他被随意打骂。   他与郑之南从小一起长大,看似是主仆的身份,其实在那如月宫里,无人管束,沅妃放任的环境下,早就把郑之南当成好兄弟,离宫后也一直惦记着宫里的郑之南。   他记着郑之南变着法的给他做好吃的,种好吃的,与别的宫人换好玩意儿送他。   他则带着他一起在母亲身边读书写字,甚至冬天炭火不足的夜里,两人为了取暖同床共枕,这样的情分,他怎么受得了郑之南被如此随意踢打对待。   他受不了,便也没有让自己继续忍着。   在所有外人眼里,六皇子李耀除了相貌出挑,性格木讷,不善言辞,却不曾知晓他其实是如此的睚眦必报,极度护短。   连郑之南本人都不知道六皇子李耀的这一面,在他的印象里,李耀是真的话不多,但对他是极好的,只不过好像那日见到他,像是与他生分了,除了一个眼神,再无其他。   郑之南擦了药躺在床上,幽幽地吁出口气。   他心里知觉三皇子落马的事儿似有蹊跷,可却想不通这蹊跷的地方在哪里。   在他的心里,阔别两年的六皇子与他已经是完全两个世界的人,当初在如月宫的经历,应该早已随着六皇子成年离宫建府后随着时间而淡化了。   所以他不曾想到,是李耀策划的落马,是李耀在给他出气。   本来事情随着李卿在家养病,应该一切都恢复到风平浪静才对。   但一个月后,如今正如日中天的云妃的劲敌惠妃进入到了郑之南的生活来。   准确的说是来御花园的惠妃派人将郑之南叫到了跟前。   惠妃便是当初将云妃送到冷宫的女人,也是云妃的死敌,自从云妃回到湘云宫后,惠妃的势头便因为皇帝对云妃的宠爱而削弱了下来。   听说上次围猎时,所有嫔妃都在帐篷里待着,只有云妃一身骑装,背着弓箭跟随在皇帝的身边,甚至还猎到了一头鹿。   若不是刚给云妃升了位份,当时大家都能看出来,龙心大悦的皇帝险些都想封云妃为贵妃了。   这让惠妃越来越焦灼,因为她知道,在这样下去,就是云妃找她清算的时候。 第285章   惠妃看到郑之南穿着四品孔雀服, 头戴深蓝色的四品宦官帽, 从前穿得灰不溜秋的时候, 只觉得是个长得比较端正的小太监, 没太注意更多, 毕竟那个时候是真的还小, 没有如今这般挺拔。   云妃刚去如月宫的时候, 她可是叫身边的人全天候的关注如月宫里的人和事,所以自然也晓得郑之南这个太监的存在, 她还知道云妃进了冷宫没多久就缠绵病榻,仿佛一蹶不振,时时需要服药续命,不然下一刻就要去世般,就这样监督了一年,云妃也一直是这个状态。就算惠妃没怎么见过郑之南, 也从身边的太监和宫女那里知道如月宫的管事太监是个长得颇为标致的小太监,别人不乐意去的地方,才让他顶了如月宫的缺,一直就干到了云妃被打入冷宫。   只是没想到, 沉寂了两年的贱人, 本来她都没再注意过她, 也撤回了之前盯着云妃的人,改为专盯着新进来的秀女。   云妃那个贱人就是这个档口, 忽然重新得了盛宠。   而且气势如虹, 过年后迅速封了妃, 惠妃甚至怀疑,这么多皇子忽然被册封为王爷郡王的,都是因为皇上想不落人口实的将云嫔提成妃位。   这得是多么喜欢一个女人,才能重新焕发出这么多精力,为一个妃子做到这样的地步。   惠妃越想心里越堵,尤其是看到郑之南年纪轻轻就长得如此俊逸,皮肤看着比她这个养尊处优的娘娘都好且嫩,仿佛能掐出水来,更堵了,这白嫩的肌肤仿佛正在嘲笑她已经不再年轻。   看着看着,惠妃忽然就想到了一个念头。   这郑之南长得如此出挑,若是放在其他宫里,得迷倒多少宫女想与他对食,若是拿郑之南和云妃做文章,说云妃在冷宫的这两年并不是甘于寂寞的女人,与郑之南有私情,就算此事是假的,皇上听到传言一定也会心里有疙瘩。   想到这里,惠妃看郑之南的眼神越发的柔和。   她招招手,让跪在地上的郑之南过来一些。   郑之南跪地前行,来到惠妃的面前,惠妃笑盈盈的打量郑之南说:“抬起头来,让本宫好好看看你。”   郑之南哪敢不从,抬起头看向惠妃。   惠妃伸出手抬起郑之南的下巴,十分满意的样子说:“之南公公如此容貌,本宫觉得十分顺眼,想不想来本宫的乐秀宫当差?本宫的乐秀宫也有一处花圃需要人来打理收拾。”她自然不是真的想让郑之南过去当差,不过是要拿他作筏子整云妃。   她也知道郑之南如今已经是云妃的人,若不是云妃,这在冷宫当差的小太监也不可能来到前头成了别人口中的南公公,在御花园当这个闲差,看似没什么油水,却是云妃的一个眼线,明白郑之南是不可能去她乐秀宫当差的。   惠妃自以为想的明明白白,却怎么都没想到郑之南听到她的话,一脸欣喜地说:“奴才当然愿意去娘娘的乐秀宫当差!求之不得呐。”   这话不仅让惠妃一愣,连惠妃身边的宫女太监都诧异了下。   估计没想到作为云妃的人,这家伙倒戈的这么快。   从惠妃的表情可以看出来,他被郑之南这神来一笔弄的一愣,但她以一个聪明人的角度思索的便是,事出反常必有妖,她不动声色地收回手,端起旁边的茶杯,撇了撇茶沫跟一脸期待的郑之南打太极道:“本宫看之南公公在这御花园当差当的挺好的,若是真的将你要走了,这御花园到时候弄的不美,怪罪下来,就是本宫的错了。”好坏歹话都让惠妃说尽了。   郑之南心里听到这话,略略松了口气,他刚刚就是故意应下,免得惠妃为了折腾他,故意为难他,还不如故弄玄虚一下,让惠妃心有忌惮,仔细掂量一番再来把他当靶子。   后面当靶子好过现在就当靶子。   郑之南知道自己从冷宫出来,在被当成是云妃的人后,肯定会被其他云妃的对手给盯上。   这个惠妃他早有耳闻,猜测着云妃这么下去,这个惠妃肯定要出手,今天就过来了。   想想上次的三皇子,郑之南感慨这也没消停多久啊。   以为有诈的惠妃带着一行人匆匆离开,回去就开始分析郑之南为什么要这么做,说的是真是假,云妃是不是已经有什么计谋要对她了。   因为惠妃的犹豫,郑之南获得了片刻的安宁。   惠妃自然会制作一点动作再让人传郑之南和云妃的谣言,不然严查下来,发现是有心人故意陷害云妃,她这边肯定会被牵连,平白损失自己的亲信。   既然要向云妃泼污水,自然要下死手,一击毙命。   郑之南虽然没有想到惠妃会设计他和云妃,但对方肯定人认为他已经和云妃系在了一起,便在小豆子过来看他的时候,偷偷传了个信息给云妃,让她堤防“有心人”。   有心人指的自然是惠妃。   既然已经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一直龟缩在自己的世界等着别人踩,还不如在困难来之前做一些准备工作。   云妃能卧薪尝胆两年,且一击即中,自然有她的能耐,但在不知道惠妃准备怎么做之前,云妃也只能多方派人了解,想看看惠妃的举动,同时自己也做留一手的准备。   宫里最常出现的手段就是偷别人的贴身物栽赃陷害,所以云妃的个人物品保管的都非常的谨慎,准确的说是宫里许多人都会把自己的贴身物保管好,免得被陷害或者栽赃,这种事儿近些年也就少了,但少了不代表老招数不能用,有句话叫历久弥新,看似老招数,现在拿出来却也不是没有用。   惠妃原本想派人去偷一件云妃的贴身衣物,最好是肚兜之类的,奈何现在这宫里,谁会没事把肚兜乱放,而能保管主子贴身衣物的可也不是那么好贿赂的。   因此惠妃只好退而求其次想要获得一件云妃的手帕或者玉佩之类的东西。   或许是云妃刚从冷宫出来,现在她走的每一步都很谨慎,惠妃是使劲浑身解数都没有找到云妃的东西,连约云妃出去逛花园,云妃都不去。   惠妃在宫里狠狠吐槽云妃胆小鬼,同时烦躁的不得了,毕竟云妃已经连着承宠五日了。   最后剑走偏锋,直接让手底下善于女红的宫女偷偷绣了一条一模一样的蓝色丝帕出来。   这蓝色丝帕正是要悄悄放入郑之南屋内的东西。   在放进去之前,传言也开始悄悄在宫中流传。   这些风言风语穿到云妃的耳朵里时,已经有人将证据放到了皇后面前。   是是有人举报郑之南,然后大太监派人在郑之南的床上找到的。   郑之南被秘密带过去的时候,云妃已经被叫了过去。   当郑之南听到拿着帕子的人质问他为什么私藏云妃的手帕时,郑之南当然是立即否认,说自己没有拿别人的帕子。   然后皇后的嬷嬷道:“你没拿,为什么行监司的人派去搜查,从你枕头下搜到了这样东西。”指着托盘里的帕子。   郑之南脸上摆出惶恐凄苦的样子,内心都快笑出来了,因为他明明记得自己出去当值时,枕头下什么都没有,他每天起来都会整理被褥和枕头,所以不会记错。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种无法融入到这些事情中,明明事情已经发生了,但他却觉得特别可笑。   这么烂的故事发展,他真的不是置身在一个故事中吗?好像话本子,小说。   小说这两个字蹦入到脑海里时,郑之南差点没僵在地上。   因为随着这两个字开始,脑子里一瞬间涌入了特别多的奇怪记忆和片段。   高楼大厦,自行车,车子,这些他明明觉得很奇怪才对,却又很熟悉,甚至能叫出他们的名字。   随后他回过神,看到这宫殿内站的人,垂下眼眸。   一个人的意志太过坚毅,已经到了系统都无法完全根除他所有记忆的地步。   不触及现代字眼还好,一旦涉及到现代的东西,比如说小说,就会勾起他在现实生活中的基本常识。   虽然还是记不起自己是谁,来这里是为什么,有什么事情要做,有什么人要找,但他在涌入了大量的现代知识后,整个人的气场都发生了变化,变得更加从容不迫。   虽然他一直都表现的非常理智。   郑之南否认,云妃自然也否认,这种事情是打死都不可能承认的。   但他们不承认已经没有用了,证据确凿,行监司的人都派人搜到了,他们否认也无济于事。   云妃暗暗气恼惠妃竟然能买通行监司的人,大太监或许还不知道,但手底下的虾兵蟹将收买一两个却是无妨。   就在皇后想要直接让云妃回冷宫,郑之南带入天牢时,李掣的声音在外间响起来。   笑容透着爽朗,似乎心情不错,他进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二王爷和六王爷,,二王爷和六王爷因为差事今天早上没有过来问安,刚好在皇上跟前汇报完事情,就一起过来请安之后回府,结果李掣身边的大内总管李公公忽然走过去和李掣说了一句什么,要和来皇后这里请安的二王爷还有六王爷一起过来。   李耀还没踏进门时就看到了被压跪在地上的郑之南,随后踏进殿内,收回视线,和二王爷一起向皇后问安。   皇后让他们免礼后便起身走过去对坐在正位上的李掣说:“嫔妾有要事相报。”   李掣看到爱妃还跪在地上,扫一眼云妃对皇后说:“这是在‘三堂会审’吗?出了什么大事儿,连云妃都还跪在地上。”然后扫了一眼仿佛因为他的到来有些如坐针毡的惠妃。   李掣虽然昏庸,人到中年开始贪恋美色和享乐,可也不是愚钝到连妃子之间的那点争斗都瞧不出来。   再瞧不出来,也还记得当初他的爱妃被罚入冷宫,可是惠妃引得头,当时他怒火中烧,加上云妃性子直,脾气上来,竟然还敢跟他顶嘴,当时便不管不顾的直接将云妃罚入到了冷宫,这一进去就是两年,直到去年冬天才又将爱妃请出来。   想到这两年云妃所受的委屈,李掣现在是越发的看不上惠妃,就算不去云妃那里住,也不回去惠妃那里。   皇后听到李掣问起来,便准备挥手让二王爷和六王爷回了。   刚准备张口,就听到向来请安能不多说一个字就不多说一个字的六王爷眼神新奇地看着托盘里的蓝色帕子。   “这帕子怎么这么眼熟。”   这话一出,全场一静,连云妃都不由抬眸看向这个向来不怎么起眼的六王爷,这好像是她见到六王爷说过最长的一句话。 第286章   惠妃心里一喜, 想着难不成这郑之南真的和云妃有染, 让她歪打正着了?   她可记得这六王爷曾经住在如月宫十年啊,这十年可都是和郑之南在一起, 两人或许还有联系, 而六王爷为了和皇后拉近关系, 故意将这个小太监给出卖了?   就在惠妃各种脑补,同时又期待和忐忑时,李掣将手臂放在桌案上, 拉了拉袖子,语气也好奇道:“耀儿,如何眼熟?难道你见过这帕子?”李掣能来的这么及时,皆是因为云妃在被叫到皇后这里时, 让宫里的宫女偷偷溜到了李掣的贴身侍从,也就是大内总管李公公跟前, 禀报了她被叫去皇后处问责, 李掣这个时候正是新鲜着, 觉得云妃颇为有趣,就喜欢看她神采飞扬的模样, 哪里想让自己的爱妃受委屈。   何况之前还误会过云妃一次, 这第二次怎么着也得护她周全。   因此李掣听到李耀的话,就制止了皇后让他们退下的动作,问李耀为什么觉得眼熟。   李耀对李掣说:“我想走过去仔细看看上面的花纹。”   李掣点头应允。   李耀走过去后, 拿起帕子, 仔细看了看, 问道:“这是谁的帕子?”   行监司的大太监恭敬地道:“从他的床上搜到的。”   然后他的话说完,皇后凑近李掣的耳边轻声说:“有宫人传,说是帕子是云妃娘娘送给之南公公的,今日说是搜了出来。”指着跪在地上的郑之南。   云妃当然是坚决否认,捏着帕子擦眼泪。   李耀听到大太监的话后转过身背对着所有人看了眼郑之南,表情没怎么变,然后对李掣说:“那这就对了。”他装作没听到皇后说的话,针对从郑之南床上搜到的这句作回复。   皇帝听了皇后问道:“怎么说?”   “这应该是我母妃身边的宫女巧儿绣的帕子,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巧儿给他的生辰礼物,巧儿当年认之南当弟弟,这事儿母妃是知道的,巧儿知道之南喜欢竹子,特意在上面绣的青竹,那个时候我也还住在如月宫。”装作完全不知道云妃也在此事中的样子,语气平静地说这帕子是在皇陵守陵的巧儿做的帕子,将云妃摘了出来。   看似是在帮云妃,实则是在救郑之南,不然这事儿一旦拍板,云妃还罢了,郑之南直接会被赐死。   一旁的惠妃看李耀有鼻子有眼的说这帕子是宫里旧人的帕子,立即急道:“六王爷可要仔细想好,这帕子当真是你母妃身边的宫女巧儿所绣?别认错了。”如果是新布做出来的,惠妃还能反驳一番,但为了像真的,惠妃特意命人找来的旧布做的,而那竹子是因为她此前听过云妃说喜欢青竹,这才绣的青竹。   但现在自己做的一番功夫,竟然被忽然出现的六王爷认领了。   她一时不知道六王爷是认错了还是在帮云妃,只能委婉的提醒再仔细看看。   一想到自己辛苦计划这么久,就要因为这个“程咬金”的出现而泡汤,惠妃都快把手里的帕子撕烂了。   心里翻江倒海,面上还要装作看戏的模样,惠妃有多抓狂可想而知。   皇后一听六王爷这么说,本来还想借着此事好好治一治云妃,整顿一番后宫,但她知道,机会已经错失了,如果她再继续追究,就是不给皇上面子。   看皇上的神情就知道,他很满意现在的情况。   皇上听完后,问跪在地上的郑之南道:“六王爷说的对吗?这帕子是巧儿给你的生辰礼物吗?”   郑之南知道这个时候不接六王爷的话茬只有死路一条,非常干脆的承认了,虽然他没想到李耀会为了这事撒谎,但总比坐以待毙等死要强,他选择相信李耀不是想让他死。   “是的,的确是巧儿姐姐为奴才做的帕子。”只能说惠妃挑的颜色好,若是粉色或者红色,这谎话就行不通,但偏偏是蓝色,男人手里有一两条帕子并不是奇怪的事情,这蓝色和青竹都符合男生的喜好。。   谁都不会想到一个沉默话少的王爷会说谎,还说的煞有其事,因此郑之南肯定了这谎言后,不知情的人便下意识听信了他的话。   李掣本来就不相信这事儿是真的,听了李耀的话后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台阶,转过脸笑看皇后说:“皇后怎么看?”   皇后哪里还敢说别的,立即识趣地说:“定然是那些爱嚼舌头根的宫人闲了故意生事,一会儿嫔妾就安排人将这后宫好好整顿一番,看来是误会云妃了,幸好有六王爷在。”语气淡淡的。   皇后倒没有生气六王爷,更多的是觉得惠妃故意给她添麻烦,本以为是证据确凿的事情,结果弄的这么不着调,皇帝若是追究起来,肯定说她管理后宫不严,让人这么乱传话,还大动干戈的将这么多人都弄来了。   皇后知道这里面惠妃有出手,但并不知道帕子是惠妃找人做出来的,心里因此发牢骚,明明是沅妃身边的丫鬟给做的,却偏说是云妃的,若不是,六王爷怎么会为这小小的太监说话?   六王爷总不能特意去帮云妃?俩人八竿子打不到的关系,顶多都在如月宫住过,可云妃去之前,六王爷就出宫建府了。   所以除了一手策划此事的惠妃外,所有人都信了。   只是苦了那个被惠妃的人收买,帮忙促成这件事的太监。   但那太监也不敢说不是他故意惹事生非,是惠妃指示他这么做的,指认惠妃只会让他更苦不堪言,只好吃了这“哑巴亏”,挨个50板子,不然还有可能掉脑袋,自然是嘴巴闭得紧紧的,对谁都好。   李掣看皇后让不少人都退下后,问李耀说:“这是你在如月宫时伺候你和沅妃的太监?”   李耀恭敬地回答道:“是。”   “他伺候的可好?”   李耀道:“十分尽心。”   李掣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说:“既然这样,念在他陪你在如月宫那么多年,不若直接赐你做贴身侍从。”发生这件事,不管是真是假,李掣都绝不会允许一个与云妃传过谣言的太监留在这皇宫里,但他更不能处死郑之南,处死了仿佛就坐实了他与云妃的事情,因此,看似是为了李耀特意赐给他,其实是他不想再看到这个太监罢了。   李耀弯腰低头谢恩时,轻轻勾起了嘴角,“谢父皇。”没有人注意到他这个神情。   当听到自己被赐给了李耀当侍从,郑之南整个人都有些恍惚,还有压抑着的兴奋。   他兴奋是因为……可以出宫了。   不用再在这宫里胆颤心惊的生活,怎能不叫人高兴?   更不用被这些宫里的女人当成靶子。   六王爷念着从前的情分,只要自己干事麻利,绝不会随意的打骂责罚,这是天大的好事,虽然李掣其实只是不想看到他在后宫里碍他的眼罢了,但总归对他这个小太监来说,是极好极好的事情。   等事情尘埃落定后,皇后看着皇帝带着一脸委屈的云妃离开,她挥退了除了惠妃以外的所有人。   惠妃自然不能把这件事是假的告诉皇后,不然就会知道,她被她当成了枪,所以惠妃也只能吃了这苦果,被皇后狠狠训斥了一番。   郑之南收拾包袱出宫的路上,跟随在六王爷身后,出了宫门,李耀与二王爷分开。   李耀坐进等在宫外的马车上,郑之南乖觉的拎着包袱跟在马车的左边。   却发现马车过了好一会儿还没有动,就在他奇怪的时候,李耀的声音从马车里传出来。   “还不上来?”语气沉沉,没有了在皇帝面前的木讷。   郑之南看一眼初唐,初唐示意郑之南上马车,同时帮郑之南接过包袱。   郑之南说了谢谢,爬上了马车,来到了马车内。   李耀坐在马车上,郑之南进去后坐在他的右手边的位置上,语气恭敬地对李耀说:“王爷有什么事情要吩咐奴才?”   李耀说:“把衣服解开。”   郑之南张开嘴啊了一声,疑惑的看向李耀。   李耀的神情并不是在开玩笑,郑之南只好按照他的吩咐开始解衣服扣子。   衣服解开后,李耀让郑之南靠近他。   郑之南跪到李耀的面前,低垂着头等待吩咐。   当他的下巴被抬起来,被迫与李耀对视后,郑之南才知道为什么李耀让他把衣服解开。   李耀抬起他的下巴后,松开手去拉他的衣服,胸口暴露在空气中,借着马车窗口的光,可以清晰的看到他的胸口一片白皙。   虽然事情过去挺久了,但李耀还是想亲眼看看才放心,他伸手去摸郑之南的胸膛。   并不带情欲色彩,抚摸也不过是想要确认这胸口的伤已经好全。   但郑之南的身体还是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弄的瑟缩一下。   李耀收回手,看着郑之南的眼睛说:“疼吗?”   郑之南摇摇头开始扣扣子,一边扣一边说:“谢谢王爷那次出手帮忙,这里早就不痛了。”若不是当时李耀将三王爷拉走,郑之南知道自己免不了还得再吃一番苦头。   其实这么多年了,郑之南早就发现了,李耀看似少言寡语,实则心细如发,虽然两年没有正经的交流过,但他知道,李耀肯定还记着当初他们在一起生活的情分。   当初的如月宫,只剩下他和他了。 第287章   等郑之南准备扣上最后两粒扣子的时候, 李耀轻轻拂开他的手, 亲自将那两粒扣子扣上,最后拉起他, 让他重新坐回旁边的位置上, 沉默却温柔。   那温柔不仔细察觉, 根本注意不到,首先就要被他冷淡的神情击退,还如何去感受那丝不易察觉的温柔。   李耀没有看他, 但问了一句:“这两年你在宫里……”只是话说到这里就顿住了,似是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又该说什么。   郑之南听到李耀说从前旧事,心里稍微松散了一些,知道李耀都还记得, 也念着往昔, 未来的日子定然比在宫里放松许多, 不用那么绷着。   郑之南道:“奴才这两年在宫里一向都好,不知王爷近来安否?”   李耀听到这话, 格外的沉默, 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过,这两年最惦念的人便是如月宫里的郑之南。   他知道他的全名,从前也会在私下里无人时叫他的全名, 虽然他经常告诉他, 不要叫全名, 怕因为他的名字而牵累他这个皇子, 甚至是他的母亲沅妃。   他对外面的人表演木讷老实,只有在郑之南面前时,才会偶尔松懈一下,所以听到这话后会故意逗他。   “我就叫,我不怕,我喜欢叫你的名字,郑之南。”李耀和郑之南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从不自称“本王”或者“本殿下”,都是说“我”。   郑之南生怕被旁人听到他叫他的全名,会声音低低的带着哀求说:“哥哥,我叫你哥哥,这样可以吗?”   这一招的确管用,因为李耀自知道他比郑之南大两岁后,就撺掇郑之南叫他哥哥,只是郑之南碍于身份有别,从不会做逾越的事情,郑之南这个人很有趣,该圆滑的时候圆滑,该古板的时候古板,这种乱叫皇子哥哥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开始会掉脑袋的,所以郑之南那个时候怎么也不愿意叫想当人哥哥的六皇子为哥哥。   但现在这种情况,他叫他的全名,他害怕出事,只能妥协,叫他哥哥,企图让他不再故意招惹。   也就在这种时候,比较一下是继续叫全名,还是哄李耀开心叫他哥哥,郑之南自然是面对高大的李耀垂着首乖乖的叫一声哥哥。   李耀听到郑之南的话,眼神得意,虽然垂着首的郑之南并不能看到。   李耀说:“我没听清,你再叫一次。”   “哥哥。”清雅平静的嗓音,每叫一次哥哥,李耀的心便比之前更柔软一些。   李耀伸出手对郑之南说:“过来,今天的字还没有练。”然后看着郑之南把手放在他的手上,他则紧紧握住,拉着他到书桌后面,手把手教他练字,故意找一些笔画繁复的字给他练,不这样的话,他就没机会握住他的手。   简单的字,郑之南自己就可以写的很好。   因为李耀就算是练字的态度也很严肃,郑之南从未想过,这手把手里有什么私心,只觉得,六皇子是个极好极好的人,虽然爱捉弄他。   有很多小心思,李耀从不说,郑之南也从不知晓这其中的温暖。   回到晋王府,李耀先下马车,没和郑之南多说什么就进了府,等郑之南下了马车后,管家亲自领着他,将他安排好住处,同时让他以后在李耀的书房当差。   这份工作对于郑之南来说,再轻松不过,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待在有书的地方,之前知道宫里有藏书阁,就极其羡慕在藏书阁当差的太监,那也是他在宫里唯一想待的地方,觉得会很安逸,也能远离是非。   现在记起现代的一些东西后,郑之南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向往去藏书阁,大概是想起了上学时,自己的一个梦想,那就是去当图书管理员。   藏书阁的太监和图书管理员也没什么差别了。   想到这里,晚上睡在床上的时候,郑之南忍不住笑了。   虽然是第一次来王府,但那一晚,是郑之南这十年来,睡得最踏实的一晚,什么都不用想,也不用时刻紧绷着情绪,整个人都很放松。   他甚至还做了一个梦。   当梦醒后,郑之南认为自己应该是个穿越者。   因为那个梦是完完全全的现代社会。   在梦里他和他最好的朋友走在去学校的路上,他们都穿着宽大的运动校服,凤君手里拿着一盒还没喝完的酸奶,因为听到他讲得一个笑话,忍不住笑起来。   可能是面包吃多了,凤君把酸奶递给郑之南。   “我实在喝不下了,之南,你帮我喝了吧。”凤君本来走的比郑之南快,但因为喝不完酸奶,为了让郑之南帮他喝,已经站在了原地等着郑之南走过来。   郑之南二话没说,甚至习以为常的接过酸奶,笑着说:“知道啦,不会浪费掉的。”   凤君看郑之南接住酸奶后,伸出手勾住他的脖子说:“我就知道你最够意思!”   凤君的全名叫林凤君,一般人知道凤君的名字时都会觉得,凤君这两个字也太像是女孩子的名字了。   最初郑之南也不理解,为什么要这样叫,还是凤君跟他解释了,郑之南才知道。   因为凤君生下来时身体就不大好,加上又是家里的小儿子,起名字就很慎重,特意请了算命先生,算命的说凤君命中有劫,才给起了一个女孩的名字,这样容易养活。   在不知道这件事的时候,郑之南还会开一开凤君的玩笑,说他是个姑娘,后来知道了这件事,郑之南再没用名字开过凤君的玩笑。   梦醒后,郑之南的心情比昨晚还要开心。   因为梦里他和凤君还在上初中,所以郑之南并没有想起来,他最好的朋友已经离开了他,他开心是因为想起了更多关于现代的记忆,还记起了朋友的名字。   已经把自己当成穿越者的郑之南睡醒后许了一个愿,他想,虽然我不知道什么原因离开了原来的世界,但希望我的朋友能长命百岁,永远快乐。   郑之南来到王府后,每日就做着侍书该做的工作,这份工作并不忙,除了李耀和他府上的先生还有门客谈诗论文的时候忙碌一些,其他的时候很清闲。   李耀和门客们从来不谈论实事,都是一些风花雪月和诗文,要么就是抚琴弄剑,和寻常的富贵子弟没有什么不同。   郑之南对于李耀的不务正业并没有什么想法,毕竟已经立储,李耀太上进对上头的太子可不是一件好事,所以郑之南挺乐意看到李耀“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当夏天来临时,新一届的秀女被接到了宫里,郑之南听“同事”们议论,才知道,这次的秀女有一部分是为适龄的王爷和皇子们选妃的。   太子和二王爷都早已成婚,三王爷去年成的婚,娶得是左侍郎刘义的嫡女,余下的几位已经册封的王爷和未册封的皇子都还未成婚。   本来这是一件好事,郑之南也挺为李耀高兴的。   因为李耀太孤独了,除了他能与他说说话,聊聊旧事,郑之南知道他根本没有一个体己人可以聊心事,而他不过是一个太监,并不是能陪李耀走在前头的存在。   只是当听到李耀的正妃是谁时,郑之南的脸唰得下变得苍白,手里用来扫灰的拂尘差点都没拿稳掉在地上。   除了正妃外,李耀还有一个侧妃和两位姨娘。   侧妃和姨娘倒没什么,这正妃才是让郑之南感到惊愕的存在。   他以为正妃会是太子的侧妃,太子还有一个侧妃的空位,而他明明记得,李耀的正妃曾经和太子在假山后面幽会。   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郑之南发现后,为了防止被他们注意到,一直等他们完事后先行离开,他才偷偷溜回去。   两人本就有私情,怎么样太子这次也应该用点手段把这位右侍郎之女给要走才对。   可怎么就成了李耀的正妃了?   郑之南在听到圣旨的内容后,整个人都浑浑噩噩,茫然中更多的是无措。   他和李耀的情分是非比寻常的,看似李耀喜欢让他叫哥哥,他也为了哄他,同意私底下叫他哥哥,可他更多的是把李耀当成一个需要呵护的弟弟。   毕竟他的心理年龄更加成熟,有许多事,他能不跟李耀去计较就不计较,只要他开心就好。   但现在,眼看着那个与太子有私情的女人成了李耀的正妃,郑之南就脑袋嗡嗡响。   他怎么可以眼睁睁看着李耀与一个这样的女孩在一起。   可是圣旨已经下来,李耀除了接受,根本不可能抗旨。   更不可能去质问太子,这是一个除了娶她进门就别无他法的死局。   郑之南在这一刻忽然就发现了权利的重要。   没有权利,就算高贵如皇子,也被人藐视,像对待粘板上的鱼,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虽然无法改变这种情况,但郑之南决定告诉李耀这件事。   他无法判定那个女孩是好是坏,就算心地不坏,他也要把这件事告诉李耀,亲疏有别,人的天性,总会为亲近的人考虑更多,他想让李耀有一个防备,至于李耀知道后会怎么处理,那就是他的事情了。   李耀与右侍郎之女赵怡宁的吉日定在七月,郑之南是六月中旬将这件事告诉李耀的。 第288章   那天的天气很好, 早上十分凉爽,可能是因为凌晨下过雨的缘故。   李耀上完早朝便回了府, 郑之南在书房里等着李耀用过午膳来书房处理公事。   李耀来书房的时候,郑之南正坐在廊下发呆,面前放了一些需要定期晾晒的书籍,防止发霉。   因为脑子里一直想着赵怡宁的事情,郑之南根本没注意到李耀已经走到了他的身边,还是李耀把一块冰冰凉的凉玉贴在他的右脸上, 激的他头下意识往后仰才发现站在一旁的李耀,立即起身给李耀行礼。   李耀能感觉郑之南有心事, 这段时间做什么都心不在焉的,时常魂不守舍。   虽然知道他有心事, 但郑之南不说, 他也不好强逼他说。   只是没想到他竟然恍惚了这么久,足有一两个月了。   李耀想了想,拿着玉对郑之南说:“最近怎么魂不守舍的,有心事?”   郑之南看着神情平静的李耀, 知道他不过是随口一问,但还是决定今天就把他知道的事情告诉他。   对于李耀来说, 郑之南是他唯一的旧人, 但李耀之于郑之南,又何尝不是旧人。   如月宫的那段日子, 并不是谁都能忘却的, 明明在富丽堂皇的皇宫内, 他们却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郑之南抬起头,看向李耀说:“王爷,奴才有话跟你说。”虽然决定了告诉李耀,可事到临头,郑之南还是会纠结,毕竟这件事太复杂了。   越是觉得古代生活不易,郑之南就越发的想念现代生活的简单和快乐,在现代,哪里有这么复杂。   李耀看了一眼郑之南的神情,挥退了其他人,和郑之南一前一后的来到了书房。   郑之南关上门窗,接着直接跪到了坐在书桌后面的李耀跟前。   李耀微微挑眉,看向郑重其事的郑之南,声音从从容容地问道:“你有什么事情,说吧。”   郑之南虽然和李耀生活了十年,可这两年两人并没有什么交流,郑之南能感觉到这之间的生分,也知道李耀定是念着从前的情分才对他格外的纵容一些,给他挑了个最轻省的活计,还允许他看书房里的书打发时间,用书房的纸笔练字,甚至还给他布置了作业,定期抽查他的练字情况。   从前在如月宫的时候,李耀还在,他们会一起练字,自从李耀离开了日月宫,练字的事情从此就搁置了,这一搁置就是两年多。   如今来到王府,才重新捡起来,两年不写字,肯定会有所退步,好在在王府这几个月,慢慢的练着,感觉又回来了。   想了这么多,郑之南只是想表达,或许李耀还对他有旧情,可这件事关乎李耀的面子,被他知道未来的王妃与太子有私情,还是他这个小小的奴才先知道的,他这个侍书随时都有可能被秘密处死。   一想到前路叵测,郑之南自然会有所纠结。   可他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告诉李耀,如果有办法,也可以尽快想出来,至于自己,生死有命。   郑之南趴伏在地上,额头贴着地毯,对李耀说:“王爷,未来的王妃,赵怡宁和太子有私情,奴才曾经看到他们在花园中幽会。”他没有说,您不要和赵怡宁结婚,而是告诉他这件事,随后怎么做都是他的事情。   李耀倒是没想到郑之南会知道这件事,原来郑之南魂不守舍的这段时间,都是因为他的婚事,难怪黑眼圈都重了不少,这件事让他知道了,自然会觉得沉重。   而且他应该是知道,一个奴才知道了主子们的密事,重则可能直接被处死,却最后还是选择冒死告诉了他。   郑之南说完后,李耀久久没有回应,郑之南不知道自己会迎来什么样的情况,但已经想好了生死有命,此时此刻说完心中秘密的他,只觉得松了口气,刚刚的忐忑和不安已经烟消云散。   无论如何,一切随缘吧。   李耀开口道:“你这段时间都是在想这件事?”   郑之南回答道:“是。”   李耀说:“你知道的,就算你告诉我,这件事,我也无法拒绝。”圣旨已经接了,就算圣旨没有下来,他也不可能以太子和他未来的王妃有私情去拒绝这婚事,不说王妃的名分,单是太子,他就有可能被治罪,污蔑太子,这罪可就严重了。   李耀的声音向来都很淡定,这句回应也十分的平静,可郑之南却为他不值,更多的是难受。   这是个无法解开的死局,上面想安排谁就安排谁,不是上位者,永远都要被压制。   郑之南慢慢抬起头,眼神暗淡,轻声道:“只能一切照旧吗?”   李耀说:“一切照旧。”   郑之南再无更多话说,他的心第一次因为一个人而觉得刺痛难受。   这件事真的让他太无奈太难过了。   连李耀会不会把他赐死都也没去想了。   就在这时,李耀让郑之南起身,然后说:“你过来。”   郑之南沉默地走到李耀的身前,李耀站起来,与他面对面,他抚摸郑之南的脸颊说:“不过未来可能要麻烦你一些事了。”   郑之南眨眨眼,疑惑地问:“麻烦奴才?”主子给奴才吩咐事儿,哪儿有麻不麻烦这一说法的。   李耀收回手,点了点头说:“陪我演一场戏,他们乐意看到的戏。”   郑之南听完,来到王府后第一次伸手主动拉住了李耀的手,从前在如月宫,俩人年纪都不大,拉手甚至勾肩搭背都是常事,冬日里为了取暖还睡在一起,这些沅妃都部曾说过什么。   只是人大了后,自然就规矩起来,何况李耀已经是王爷,再不是那个强迫他叫他哥哥的小皇子了。   郑之南握住李耀的手说:“王爷要奴才怎么做,奴才就怎么做,只要这样王爷能舒服一点。”   李耀看着郑之南,反握住郑之南的手说:“你要一直陪在我身边,答应我。”   对于李耀的这句话,郑之南觉得没头没脑,可是想到在这件事上,李耀的孤独和屈辱又觉得很正常,毕竟李耀身边已经没有可以交付真心的亲人,所有有血缘关系的人,都成了压迫者。   郑之南说:“好,奴才一直陪着王爷。”   李耀摇摇头,难得语气中带了些偏执,对郑之南说:“是之南一直陪着李耀,不是奴才一直陪着王爷。”   “我郑之南会一直陪着李耀。”   “永远?”   “永远。”   李耀笑了,李耀很少在人前展露笑颜,这是来到王府后,郑之南第一次看到他的笑容,像多年前第一次吃到鸡蛋羹一样,那碗鸡蛋羹,是他贿赂厨房的人单独做的,其他皇子随时都能吃,而他却从来没吃过。   最后那碗鸡蛋羹被他们两个分食,加了海物,十分鲜美,就算是到现在,郑之南还一直回想起来。   虽然那碗鸡蛋羹把他攒的钱几乎用光了,可现在仍觉得这钱用得值。   七月,婚事如期举行,毕竟是皇子,虽然不是最宠爱的那一个,该有的规格还是会有的,婚礼盛大热闹,王府里张灯结彩,艳红一片。   来了许多人,甚至连太子都亲自过来了。   其实没有人知道,太子不是来参加弟弟的婚礼,而是来参加情人的婚礼,想要见的也是弟弟的王妃。   赵怡宁听到礼官说:“太子到”,心中酸涩之余也泛起了只有她才明白的开心。   不仅仅是郑之南以为赵怡宁会成为太子的侧妃,连赵怡宁都以为这次选秀,太子会努力将她要了去。   结果皇后选了右相之女做太子的侧王妃,那也是唯一的侧妃之位,而她作为右侍郎之女,断不可能成为姨娘,皇帝不会允许,皇后也不敢这么做。   最后自己被随意的许配给了她从前从不会注意的一个皇子,虽然她得到了正妃的位置,可她却并不开心,甚至郁郁寡欢了很久,还是出宫备嫁前一晚,太子来寻她,与他说了许多话,才让她重新振作了起来。   他说:“等我登基,定让你重新回到我的身边,该有的殊荣一样不会少,只是母后之命,难以违抗,委屈你了。”   太子如此为难还要来跟她解释,赵怡宁满腔的难过和委屈刹那间烟消云散,她含着泪应下,等着他兑现承诺的那一天。   礼成之后,赵怡宁回到婚房,她带来的嬷嬷将王府的丫鬟全部屏退,然后将自己家的丫鬟安排在这婚房,里外都是自己的人。   赵怡宁掀开盖头,冷着脸对嬷嬷说:“药准备好了吗?”   嬷嬷垂眸应道:“一切都准备妥当,人也准备好了。”   赵怡宁不想与李耀行房,想要让李耀被迷晕后与身边的丫鬟翻云覆雨,然后翌日再装作委屈的样子与他产生隔阂,素闻这位六皇子十分木讷,应该是个好拿捏的,只要捏住了这一点,未来的日子定然不会太难过。   只是赵怡宁的算盘落了空,因为那晚,李耀根本没有去婚房,在前面招待完了宾客后,直接去了后院。 第289章   赵怡宁第二天才让身边的丫鬟打听到李耀昨晚去了后院哪里。   打听完才知道, 原来这李耀有龙阳之好,还未成亲, 府里就有了男宠,还不止一个,这其中一个赵相公最是受宠,听说进了府,李耀一连好几晚都宿在他那里,昨夜当然也不例外。   赵怡宁听到李耀有龙阳之好的时候, 着实松了一口气,虽然李耀是给了她这个新嫁娘难堪,可她心里是开心的,不用正面应付李耀,而且未来也没有这个苦恼了。   在赵怡宁眼里,李耀新婚之夜在后院荒唐一夜,其实是郑之南陪李耀下了半晚上的棋,那位买来的男宠按照李耀的吩咐独自在床上嗯嗯啊啊叫了半晚上。   要不是郑之南已经觉醒, 了解自己是个穿越者, 在现代见多识广, 不然这一晚上他会觉得相当难熬, 毕竟旁边还有个人在叫, 而且还不是单纯的叫。   那人在床上叫的时候, 他们俩就坐在房间内的桌子前下棋。   比起郑之南的故作镇定, 李耀看上去要比郑之南从容自在多了。   半夜时, 郑之南假装出去打水给李耀换洗, 李耀收拾完才躺下睡,郑之南服侍李耀洗过后和过来换班的太监交差,也回去休息了。   早上醒来,收拾完书房,李耀听说赵怡宁的嬷嬷趁李耀和赵怡宁进宫问安时,将赵相公教训了一番,算是给府里这帮子“男宠”一个下马威,因为还顾及着李耀,赵相公只是被打了一巴掌,言语羞辱了一番,除此之外也没被多狠的磋磨,其他男宠基本上也都被叫出来训话过,言语之中就是让他们识相一点,这后院是王妃说的算,他们再受宠也不过是玩物,上不得台面。   从宫里回来的马车上,赵怡宁拿着帕子擦了擦眼角的眼泪,善解人意地说:“今日怡宁顾及王爷的脸面,没有在母后面前提王爷昨夜的荒唐,也请王爷回府后也顾及一下怡宁的脸面,昨夜怡宁坐在婚房等到蜡烛燃尽才歇下,王爷……”你要明白我的辛苦啊,语气里都是委屈。   李耀拿着扇子,一边扇着风,一边回头去看眼眸含泪的赵怡宁。   轻轻笑了笑,故意用古怪的语气说:“王妃竟不生气?”   赵怡宁虽然不需要李耀的宠幸,但却需要王妃的这份体面,因此这会儿正在努力表演识大体。   “这爷们养几个男宠,没什么,只要王爷有分寸,懂得维护晋王府的体面,您宠幸的是姨娘还是男宠,怡宁都不会阻扰,只要王爷开心。”露出一点都不介意的笑容看着李耀。   李耀把扇子合起来拍在掌心说:“王妃甚得吾心”说完还佯装松了口气,接着道,“王妃不介意就好,昨夜是本王放肆了,你是晋王府的王妃,该有的体面,本王都会给你,定不让底下的人越了你去,今晚本王就歇在你那里,你回去了好好准备一下。”露出意味不明的眼神,让听到这话的赵怡宁心里着实不舒服,特别是一想到李耀今晚要对她座什么,就更不舒服了。   还好她早有对策。   药和酒一直备着,还有丫鬟。   只是李耀晚上和王府里的食客喝多了几杯,去王妃的屋里时,已经摇摇晃晃无法自控了。   等丫鬟们服侍他躺到床上,人竟已经睡着了。   王爷虽然睡着了,但赵怡宁可不准备就这么让他睡过去,她要制造出李耀已经与她圆房的假象来,免得传扬出去,她这个新家娘一直都未曾和王爷圆房,落了把柄给其他人,也会对晋王府不利。   赵怡宁虽然不喜李耀,可她现在是晋王妃,表面的光鲜还是要维持住的,也要让李耀觉得他们已经是夫妻,不圆房是无法真正走近彼此的。   等李耀睡熟后,赵怡宁让丫鬟刺破手指,将血染在了床上的白绸上,昨晚这一切才躺到了李耀的身边,这一夜赵怡宁不敢睡死,生怕李耀突然醒过来要对她做点什么,第二天青着眼窝出现在人前,也加深了大家的认知。   圆房这件事便安然度过去了。   赵怡宁是四天后见到郑之南的,她为李耀炖了汤,知道李耀在书房时,亲自为他送过去。   郑之南就是这个时候出现自赵怡宁的跟前。   看到郑之南的时候,饶是赵怡宁见多了各色人,也不得不说一句,这內侍实在好看,俊美中带着一丝清雅,垂眸时又能感觉到一丝柔媚,不仔细看,其实根本发现不了那丝柔媚,将两种气质揉搓的如此和谐,赵怡宁第一次见到,然后便忍不住可惜一句,这般颜色的人,竟然是个太监。   接着便想到,王爷这断袖果然不是装的,连內侍都如此标致艳丽,怎么看都不是个正经王爷,难怪成婚这几日,日日与府中食客弹琴论文,饮茶做对,陛下分派的任务,应付着干完了就算,一点都不积极。   半月后,赵怡宁将自己在晋王府的所见所闻,关于李耀的生活点滴,习惯和性格都写成信寄给了中间人。   这信自然递到了太子手里。   赵怡宁极长袖善舞,自从李耀依照约定将后院的权利交给了她后,她便开始了作为贵妇的日常交际,王府也定期举办茶会,从前安静的王府自从有了王妃后很少再有安静的时候。   赵怡宁与各府的夫人结交,尤其是东宫的太子妃,只要是太子妃的茶会她不管身体是不是不舒服也一定要去,而自己举办宴会也会邀请太子妃过来,妯娌关系与日俱增,赵怡宁去东宫的机会也越来越多。   赵怡宁只管经营自己和善的王妃形象,说不管男宠的事儿,就真的随李耀去了,只是跟李耀说不许他去楚楼,免得传扬出去,两人的名声都有损,喜欢就抬到府里来,免得被陛下知道,说咱们晋王府的不是,各种循循善诱。   赵怡宁嫁过来这几个月,让郑之南是佩服的五体投地,难怪这样的女人能和太子勾搭上,每一步都掌握的刚刚好,若是他没有见过她的真面目,说不定也会被这样有勇有谋识大体的王妃给收复,甚至还要撮合李耀和她好好过日子。   郑之南在王府大半年,李耀有天忽然问郑之南想不想去街市上逛逛。   郑之南自进宫后第一次出宫就是从皇宫到王府,这期间他从未出过宫,更没有逛过街,像这样难得的机会,郑之南再稳重的性子也忍不住心内雀跃,眼睛亮亮的看着李耀说:“可以去街市吗?”语气有些不确定。   李耀穿着便服,玉冠束发,英气勃发,含笑点头。   郑之南走到李耀跟前,抓着他的胳膊再次求证道:“真的可以出去?”   “当然,不过你穿成这样可不行。”然后挥手示意旁边的侍从初唐去拿衣服。   初唐笑着抱着早就准备好的衣服递给郑之南说,“快些换上。”   郑之南穿着小厮服,戴着帽子,面如傅粉,在王府里住这大半年,郑之南不仅长个子,脸上也长了一些肉,看起来没有从前那么单薄,穿好衣服站在李耀面前,颇为亮眼,准确的说是夺目。   李耀看了他一会儿后,顿了顿,让初唐拿了一样东西过来,给郑之南脸上粘了个长着毛的金钱痣才算完事儿。   出了王府后,李耀先带着郑之南在东街逛了逛,随后带着他去了一家颇为热闹富丽的酒楼内。   到酒楼后上二楼的雅间,郑之南手里拿着李耀给他买的吃的玩的,整个人兴奋的脸上泛着红晕,推开门却看到雅间里已经坐了一个人,那人郑之南没见过,下意识弯下腰,不敢去看,怕是李耀的贵客,唐突了对方。   李耀看郑之南颇为拘谨的样子,让初唐关上门守在门口,他拉着郑之南坐到了男人旁边。   让郑之南坐下后,李耀对郑之南说:“这位是萧掌柜,萧逸云,之南,跟萧掌柜问好。”   郑之南依言,恭敬地起身给萧逸云行礼。   萧逸云看起来三十多,成熟英挺,目光如炬,让郑之南不敢直视,问好后郑之南便坐在一旁,规规矩矩的一动不动。   萧逸云看着郑之南垂着眼眸的侧脸,腮帮酸涩,拳头紧握,久久后才慢慢松开,发红的眼眶也恢复了正常。   他端起茶杯对郑之南说:“之南小兄弟看着十分面善,像是我的一位故人。”   郑之南听对方语气和煦,有些拘谨的状态慢慢放松了下来,抬眸看向萧逸云,腼腆的笑了笑,没有搭话,不是他故意不搭,而是不知道怎么搭,毕竟他早就没有家人了。   对于郑之南的羞赧,萧逸云并没有介意,他性格十分爽朗也很健谈,听说是经常出海的商人,能言善道,没过一会儿,就用惊险的海上故事和郑之南熟络起来。   “你说你十几岁就跟着家人出海了?”   “是的。”   “不害怕吗?”   “刚出海的时候也怕,特别是遇上风浪,吓尿过,被大哥嘲笑了好多天。”   听到这话,郑之南笑出了声,因为脑海里仿佛有了一个画面般,很是逗趣。   “那后来呢?你什么时候敢独自率着队伍出海的?”   “二十二岁时,那是我第一次带着商队出海。”说到这句,萧逸云的语气颇为怅然,像是有什么未尽之言,拿着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 第290章   郑之南看着萧逸云, 猜测是不是那一次商队损失惨重,所以才会有这般神情,不好再问,怕触及更深的回忆。   吃完这顿午饭后,李耀领着郑之南和萧逸云告别,临别前萧逸云送了一份见面礼给郑之南, 是一块暖玉,刻着两条胖胖的鱼儿, 尾巴甩在浪花上,十分童趣可爱, 像是给小孩子戴的。   萧逸云说:“这块玉佩偶然所得, 并不十分贵重,希望之南小兄弟不要嫌弃。”   萧逸云毕竟是李耀的客人,不管收或不收, 郑之南都应该看李耀的神情行事,作为奴才, 他没有拒绝的权利也没有接受的权利。但郑之南的这个神情落在萧逸云的眼里,便让他的心更痛上几分。   郑之南是郑家最小的孩子,也是最得宠爱的那一个,是义父义母的老来子,是疼到骨子里的心肝, 三岁之前从未下过地, 他不仅得宠爱, 本身就是极聪明的孩子, 四岁将《千字文》倒背如流,五岁读完《幼学琼林》、《古文观止》、《千家诗》,戏文中常常称呼一个人如玉一般,萧逸云活着这么大岁数,从未见过谁当得起这“如玉”二字,只有这个小弟,粉雕玉琢,聪明伶俐,金尊玉贵,宛若观音娘娘座下仙童,郑家从上至下无一不喜,无一不爱,因为大哥性格沉稳内敛,二哥喜欢结交朋友,应酬多,嫌弃小弟太小,主要是他们事情多,不怎么陪他玩,在萧逸云没出海之前,经常陪郑之南玩的人就是萧逸云,他出海之前,小弟红着眼眶,抱着他的腿说:“易哥哥,你要快点回来陪之南玩”。   他当时还笑着说:“一定快去快回,给你带许多好玩的,等你学到了《大学》没准我就到家了。”   他揉了揉眼眶说:“娘说海上凶险,不希望你去,之南什么都不要,易哥哥要顺利的回来。”才那么大点个人,小小的,穿着湛蓝色的锦衣,嘱咐他顺利回来,虽然还是要埋怨一句他为什么要去。   他用了大半年的时间,压着货物到了西幻岛,将船上的物品销售一空,然后用了几个月的时间修整,购买西幻岛的货物,准备运送回夏国,可船还未开走,便有逃出来的郑家忠仆前来寻他,让他勿要再回夏国,一旦回去,只怕是有去无回。   “郑家被抄了,满门抄斩,女眷被充入教坊司,郑家男子六岁以上全部菜市口问斩,吾主冤啊易笙。”   萧逸云原名叫易笙,是郑家收养的义子,其实说是义子,不过是因为他的父亲和郑家家主是朋友,他父母早逝无亲无故,便被接到了郑家,他那时不过二十来岁,虽然早就随商队出过几次海,见过很多大风浪,甚至看透生与死,他从不畏死,不然也不会独自带队在海上航行,但他却无法接受待他如亲子的义父义母惨死,无法接受大哥二哥,还有最小的小弟……郑家上下几百口人,竟都落得如此下场。   尤其是想到最小的小弟,皇宫那样凶险的地方,他那般娇贵,怎么熬得住,且还要受那等酷刑。   萧逸云受不了这样的刺激,大病一场,浑浑噩噩过了一年,遣散了跟在他身边的郑家奴仆海员,在西幻岛隐姓埋名,甚至跟着其他船队在海上航行,每次风浪来袭,所有人都躲在船舱里,只有他,好几次都忍不住想要走出去,任风浪将他席卷。   他也的确走出去过一回,只是没有死而已。   就这样习惯了新的身份后,萧逸云再也无法坐以待毙。   特别是脑海里一直回忆郑家的罪状,他便每每胸口憋闷,仿佛有东西要炸裂开一样。   什么行贿,什么买官,郑家所有入仕的子弟,没有一个是买的官,没有真本事,郑家的族长根本不允许子弟走出南洲,言行都需谨记郑家祖训,免得出了一个贪官鱼肉乡里。   萧逸云记得皇帝的样子,他南巡时,被安排在郑家,郑家为表敬重,衣食住行无一不精无一不美,那狗皇帝不止一次感慨,郑家儿竟比吾儿食的精,说这句话时,小弟正在吃一道甜品,是郑家善巧工的子弟研究出来的奶制品,属于私厨,就算是皇宫也没有这道甜品,郑家也根本没有想过要推广到民间,皇宫就更不可能获得方子了。   其实回想一桩桩一件件,郑家那个时候就走在了刀尖上,只等着狗皇帝挥刀。   那狗皇帝不过是见钱眼开,见不得竟有子民过得比他这个皇帝还要高雅精致,土匪上位果然改不了土匪本性,夏国李家开国之前,郑家高祖甚至还接济过着李家高祖,谁能想到一百多年后,郑家却还是应了中山狼之说。   想开的萧逸云隐姓埋名,拿着这块玉佩重新踏上了夏国的土地,开始了他的征途。   不过十多年,便从默默无闻的商人发展到了夏国第一海航商队,也是最大的商队,因为他们商队的老水手经验丰富,靠海的水卫队甚至请他们商队的老水手去指导训练,因为这一层关系,萧逸云获得了格外的海市权,因为物品精美,不论是海外的国家,海市夏国,都让他赚得满盆满钵。   但这一次的萧逸云懂得了隐于幕后,他一步步走到今天,一步步来到郑之南的身边。   对比各个皇子,萧逸云压了李耀,成为了他的支持者。   两年前在许先生的牵线下与李耀达成合作,两年后,终于见到了还活着的郑之南。   他和小时候的眉眼一模一样,只是他已经不记得他这个易哥哥,更不记得这块他亲自给他刻的玉佩,其实不记得也正常,毕竟小弟见到玉佩的时候,玉佩还没刻好,现在是刻好的,也显得幼稚的一块玉佩。   李耀点了点头,郑之南接过玉佩,笑着对萧逸云道:“谢谢萧大哥。”   接过玉佩,郑之南跟在李耀的身后离开酒楼,继续去其他街市。   站在二楼的萧逸云神情沧桑的看着郑之南离去的背影。   要想让小弟重获自由,只能将现有的帝王推下台,不然戴罪之身的小弟永远也不可能自由的过完后半生。   郑之南一路上都拿着玉佩,虽然看着路,但手会不自觉的玩手中的双鱼佩,玉佩纹路圆润,像是被人摩挲过上千回才有的莹润感。   郑之南垂眸没有去问李耀为什么要带他见萧逸云,更没有问李耀为什么要他接下这块玉佩。   郑之南总觉得自己在想某些事情时脑袋钝钝的,像是塞了一团棉花,他甚至觉得自己的性格不该是这样沉默甚至逆来顺受的,可是身处的环境又让他不得不逆来顺受,被动的处理着各种事情。   他进宫之前的记忆早就记不得了,更记不得自己六岁之前如何的聪慧过人,自然也不记得萧逸云,曾经的易哥哥。   开始那份异样的感觉还是萦绕在他的心中,没有人会无缘无故送另外一个人玉佩。   因为都说郑家只剩他这一个人,郑之南不会去想,萧逸云是他郑家的故人,或许是因为他同萧逸云的某个朋友有些像?   逛了一天,回到王府的时候,天已经擦黑,郑之南用过晚餐便回了书房,比起待在房间发呆,郑之南更喜欢坐在书房的某个角落,看看书。   李耀过来的时候,郑之南沉浸在书中,还是李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让他回过神来,立即放下书到跟前伺候着。   李耀坐在书桌前,对郑之南说:“磨墨。”   郑之南闻言说:“王爷要练字?”   “嗯。”   郑之南没有立即研磨,而是又点燃了一盏灯放在书桌前,怕太暗伤眼,然后才去磨墨。   李耀拿起毛笔沾了沾,看着白白的宣纸问郑之南说:“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郑之南看一眼垂着眸看宣纸的李耀说:“王爷是指今天白天的事情吗?”   “你不好奇我带你见的是什么人?”   “带奴才去见,应与奴才有一些关系,但奴才进宫之前的记忆都没有了,准确的说没什么印象了,并不知此人是谁,是郑家故交旧人?”   “是想带你走的人。”   “他带不走我的。”郑之南这时连奴才二字都忘了自称,直接称呼自己为“我”。   他是戴罪之身,普通的太监或许老年后可以出宫荣养,他这个罪人之子就算死也得死在这城墙根里。   李耀在宣纸上写下一笔说:“孤可以。”   郑之南研磨的手一顿,抬眸去看李耀,他的神情不再是人前看到的木讷和老实,眉眼如黑夜中的星光,带着点点寒气和沉沉的笃定。   “王爷……”   “可是你答应过孤,要永远陪着我。”语气有些执拗,有点像个堵气的孩童在索要心爱的玩具。   郑之南语气乖顺,对他道:“之南会永远陪在王爷的身边。”   李耀展露笑容,他抬起手腕,扭头看向郑之南说:“你过来。”   郑之南松开磨石,来到李耀的跟前。   李耀放下笔,抬起郑之南的下巴,让他与他对视,然后对他说:“陪在孤身边,孤一样可以让你获得自由。” 第291章   赵怡宁坐在案前查账, 旁边的丫鬟莲儿将王爷回来的事情禀报给她。   “跟在王爷身边的小厮说, 王爷今日去长乐酒楼用了餐, 然后又去游湖, 与往常出门没有什么不一样。”   赵怡宁放下账本说, “果然登不上台面, 这么多王爷皇子,我竟嫁了这样的男人。”语气里都是嫌弃和鄙夷。   这李耀作为六王爷,平日里去点个卯,私下里不是去酒楼喝酒就是游湖听曲,府里的门客说好听点是出主意的,其实都是来蹭饭的, 从上到下都是一群饭桶。   莲儿奉茶给赵怡宁, 轻声说:“这样王妃不就可以随心所欲了?”   莲儿这话让赵怡宁重新展露笑颜,哼了一声说:“我的心啊, 既可怜自己嫁了个庸人, 又庆幸自己嫁了个庸人,不然自己如何过的上这自在的生活。”想一想, 反正皇后属意丞相之女为侧妃, 不论她嫁给谁,都不可能当上太子侧妃,还不如在晋王府,其他王爷心思那般多, 如何也过不上痛快的日子, 现在赵家姐妹们谁不羡慕她, 说她得良缘,夫君敬她,还那般俊逸,只差得一孩儿便圆满了。   在赵怡宁的心里,她早就心有所属,不论李耀长得如何耀眼,有太子光环的情人也比李耀出众百倍,何况再美好的人,登不上台面,气质平庸,那张脸皮也变得毫无特色,一丝一毫都无法吸引她的目光,只恨不得与他隔的远远地。   自从娶了赵怡宁后,李耀明显感觉到太子待他放松了不少,没有往日里那么戒备,连说话都随意多了,像是把他当成了自己人一般。   看来戏演的还算奏效,晋王妃这太子眼线当得也不错。   十月时,皇家秋猎,六皇子随行,因着郑之南身体不适,没能随侧,六王妃要回娘家看望生病的母亲,也没随行。   本来一切都风平浪静,病好后郑之南依旧当自己的侍书,在书房里打理打理书籍,无人时练练字。   意外就是这日发生的,六王妃让郑之南拿一本古书送到前院,这本古书是四王爷要的,之前初唐也知会过,说是四王爷的下人会过来取。   只是六王妃也没想到不是下人来取,竟是四王爷亲自过来。   所以也不得不收拾整理一番,亲自会客。   这四王爷是贵妃之子,贵妃是皇后的表妹,当初为了固宠送进了宫,刚进宫还好,但有了自己的孩子,心思便多了起来,如今和皇后已经是势同水火,彼此都懒得来往,贵妃能坐到现在的位置自然也曾风光过,虽然和皇后一样年纪都大了,已经不能和新晋的这些妃子们争宠,加上自持身份,也没了拈酸吃醋的心思,一门心思辅佐儿子,再没了其他兴趣,作为贵妃唯一的儿子,这四王爷自出生起就备受宠爱。   据闻,四王爷六七岁的时候,贵妃势头正劲,皇上恩爱非常,差点就想废了太子,重新立储,也正是因为这件事,皇后与贵妃的矛盾越来越大,皇后用了好大的劲儿,娘家联合拥嫡派联合上奏,才打消了只是一时醉话的皇上想要废储的想法。   虽然没有成功废了太子,但四王爷的能力还是有的,因为皇上和贵妃的宠爱,这四王爷唯我独尊,除了皇上和他的母妃,谁都不放在眼里,比较桀骜嚣张。   四王爷原本根本不屑亲自过来,想要的东西,让六王爷府里的谁送过去就行,但他前段时间碰巧看到李耀领着郑之南游湖,四王爷虽然也已有了妻室,但在此之前就一直有男宠数位,连小倌楼和出名的楚楼,都有他的身影,是个男女不忌的主,听闻当初还未离宫建府时,就和宫里伺候他的小内侍搅和在了一起,贵妃发了好一通火,打死了几个内侍,四王爷才收敛,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主意越来越大的四王爷离宫建府后,便不再收敛,贵妃也已经奈何不了他,毕竟建了府,府里的人可都是四王爷的,贵妃就算打杀几个来敬候,四王爷也不放在眼里,毕竟死的人,又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玩意儿,他自己也经常玩死几个人。   四王爷李岩见到六王爷身边的郑之南后便念念不忘,他阅人无数,光看了郑之南的身姿,就知道衣服下面的肉体有多诱人,一直心心念念到现在。   刚好借此机会要人,六王爷虽然是不怎么受宠的皇子,可也毕竟是他的兄弟,六王爷在,他来要人倒还有些站不住脚,毕竟六王爷拒绝,他也不能怎么着,难不成要打六王爷然后夺人?他再目中无人,也不会做这种没脑子的事情,给别人理由弹劾。   可现在六王爷不在,只有晋王妃在府中,这晋王妃可和晋王老实本分的性格可不一样,会做人的很,对晋王妃来说,要一个小太监,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管这是不是他六弟的男宠,这晋王府还不是她说了算?   四王爷所想的的确是对的,在晋王府,赵怡宁一直是管事儿的那一个,若是寻常人来要人,她自是要掂量掂量,可是这四王爷,虽然说是太子的对头,可她也招惹不起,而且送人看似是送人,未来也可以说是仗势欺人,故意要人嘛,也能把李耀硬逼到站在太子那一派。   找机会寻个由头,总有机会能让这四王爷伤筋动骨一番,这事儿总归是个不值得赵怡宁为李耀留人。   李耀看重郑之南,自然留了人护着他,可偏偏来的人是四王爷,而府里都知道赵怡宁说一不二的性子,府里的人再有能耐,哪个能留住郑之南?没那么身份,也没那个权力。   郑之南拿书送到前院,刚入了厅内,四王爷的眼睛就黏在了他的身上。   郑之南将书恭敬地递到四王爷的手中时,这人仗着赵怡宁看不到,还伸手摸了一把郑之南的手,堂而皇之的做派让郑之南后脊梁骨发毛。   郑之南虽然在皇宫里时有幸见过一次四王爷,可当时只是远远的看过一眼,哪里会想到会在王府里再见成年后的四王爷,还一脸要将他吞吃入腹的模样。   四王爷拿着书,漫不经心的翻着,一边翻书一边笑看赵怡宁说:“这书我要,但还有一件事需要弟妹行个方便。”   赵怡宁这时还不知道四王爷看上了郑之南,正准备挥手让郑之南回去,四王爷却拦住了,他摆摆手说:“且慢,先不用他下去。”   赵怡宁放下茶杯,奇怪地看向四王爷道:“王爷还有何事?”   李岩抬眸看向旁边垂着首的郑之南对赵怡宁说:“这奴才,本王也想要,不知弟妹可否行个方便?”   赵怡宁心内一震,神情诧异,估计是没想到会有人没规矩到这个地步,直接找她要人,她看一眼听到这话一样震惊的郑之南,此时郑之南已经抬起了头,赵怡宁在看郑之南,郑之南也看向了赵怡宁。   若是赵怡宁答应,那他也只能被李岩带走,所以他眼神里期望着赵怡宁不会随意应下。   许先生虽然在府中,却不能出现在人前,他表现的是一个混吃混喝的无能门客,这个时候出现在四王爷面前,会给李耀带来危险,甚至让李耀真正的野心不得不暴露在人前,所以许先生听到传信的过来说四王爷要郑之南时,也只能坐在屋内拿着棋子沉默。   大事未成,一切都需谨言慎行,不可冲动行事。   赵怡宁虽然不在意郑之南,但也不会轻易答应,她愣了一下后,对郑之南说:“你可愿意去四王爷身边伺候?”   郑之南双膝跪地,头磕地上说:“奴才只愿留在王府,伺候王爷王妃。”   四王爷啧啧两声说:“那可怎么办,你我是要定了。”眼神落在犹疑不定的赵怡宁身上,示意她识趣一点,不过是个奴才,莫要伤了兄弟和气。   其实他完全可以找皇上,只是没必要为了一个奴才大动干戈,要人要到皇上那里去了,只是每每想起来都觉得遗憾,为什么不早点在宫里碰到这么一个极品,也就没了要人这一环。   郑之南看赵怡宁张嘴,生怕她就这么应下,语气冷静道:“还请王妃等王爷回来后再定夺。”这四王爷一看就不是个好人,他被要走,会有什么下场,郑之南不用想都知道。   四王爷轻笑道:“人我现在就带走,六弟什么时候回来,你什么时候再跟他知会一声就行了,难道我来要人,六弟会不给吗?这奴才连这本古书都不如,书六弟可以赠我,人难道还会不舍吗?不过是个玩意儿。”说完,挥挥手,让带来的人直接拖起郑之南带走。   郑之南心内大骇,赵怡宁也没想到四王爷会直接动手抢人,但四王爷真要抢,她也没办法做什么。   正如四王爷所说,不过是个奴才,一个玩意儿,六王爷这样的性子,又怎会不依从四王爷?   赵怡宁倒不会太理会郑之南的心情,只是觉得四王爷这样粗暴的将人带走,让她有些没面子。   也不好和六王爷解释这件事。 第292章   许先生当然知道郑之南的身份不仅仅是一个小内侍, 他还代表了财力的支撑, 但两相权衡取其轻, 比起财力和暴露自身, 当然是只能委屈一下郑之南了, 大业未成,总有人需要牺牲。   郑之南自从来到府里后, 许先生隐隐约约也看出来王爷待他的不同, 但王爷不清醒的时候, 他这个门客是必须理性的, 所以他只能坐在幕后不动如山, 虽然他平时与郑之南接触,也觉得他是个很好的孩子, 相处起来很舒服自在, 而且这孩子虽然看起来安静乖顺, 但有自己的处事能力,是个有自己智慧的孩子。   这件事,王爷不在,便只能无解,萧逸云那里, 他聪明如斯,又怎么会看不出来他的选择是最正确的,这愤怒谁都只能承受。   只要命还在, 其他的都可以忍耐。   也可以利用。   赵怡宁看着四王爷将人带走, 抿着嘴, 一脸阴沉,最终只是甩了袖子气恼的回了后院。   回到后院后,赵怡宁第一时间把这件事写下来,传信给太子。   四王爷如此目中无人,让太子知道,也算是往后太子拿捏他的一个点,四王爷最好是把人玩死了,这事儿才能闹大。   郑之南被带到王府,直接关到了四王爷的厢房。   郑之南一路上没有挣扎也没有叫喊,因为他知道,这些行为都是没有用的,倘若遇到一个变态一点的人,这种行为只会更加刺激他的肾上激素,让他兴奋的没了边。   郑之南的心因为紧张而狂跳,脸根本不受控制的发白,尤其是嘴唇,白的毫无血色,整个人都是绷着的状态,像一张被拉满的弓,随时都有可能折断。   郑之南告诉自己,要冷静,不要慌,若是六王爷回来,知道自己被四王爷带走,一定会过来接自己,就算不是为了自己,光为了面子也一定回来接自己的吧?所以当务之急是先保命,不要激怒四王爷。   他在宫里时有听到过一些关于四王爷的传言,知道他性情乖张,在他手底下当差得万分的小心,不然总有人能够消失的无声无息。   李岩推门进来的时候,郑之南正坐在椅子上不知道想什么,听到动静,扭头看过来。   这会儿太阳已经西斜,彩霞满天,余辉随着门被推开倾泻进来,照耀在郑之南精致美好的脸上,将他的瞳孔照的仿佛能看到里面的纹路,棕色的眸子仿佛连睫毛都被镀了一层金边,好看的不像是凡人。   李岩咽了咽口水,饶是他见多识广,上的人不知凡几,也不得不说,六弟身边的这个小内侍,实在是个极品,挠得人心痒痒的大宝贝。   但现在这个让他心痒难耐的宝贝,最后还是来到了他的身边。   李岩勾起嘴角,靠近郑之南,本来他想伸手去摸郑之南的脸,但郑之南下意识站起来往后退了几步,自动与他拉开了距离。   李岩也不生气,谁会对一个美人生气呢?   反手将门给合上了。   郑之南看到门合上,瞳孔微缩,嘴唇紧抿,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不了解四王爷,但听过他的为人。   知道他想要达到的目的,总会用尽手段达到,譬如处心积虑的等六王爷随驾去秋猎的时候来到晋王府,半威胁的将他强带了回来。   郑之南为了拖延时间,虽然他知道一切都是枉然,毕竟李耀不可能这几天回来,最起码要半个月了。   但他还是想拖一拖,他不是个坐以待毙的性子。   他跪在地上,头贴在地板上问悠然自得地坐在椅子上给自己倒茶喝的李岩。   “不知四王爷为什么要将奴才从晋王府带走,可是奴才哪里得罪过王爷。”   李岩喝了一口茶,就像是猫抓老鼠,抓到后不急着品尝一样,一点点的玩弄他,直到他崩溃,奄奄一息。   他最喜欢这种游戏了,永远都玩不腻,看到他们露出怕他的神情,最后欲罢不能离不开他的神情。   想一想都让人兴奋。   李岩说:“你没得罪我,你只是迷住了我。”   郑之南喉结滚动,竟又一次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回答。   李岩轻笑一声,走过去,将郑之南从地上拖起来,然后拦腰抱起,走到床前,将郑之南扔到床上,郑之南被摔的头昏脑涨,翻个身从床上爬起来,他想要下床,但刚爬起来伸出腿就被李岩握住了。   李岩拉着郑之南的脚踝,脱掉了他的鞋子,然后对他说:“你要去哪儿?本王把你扔在这床上,你就不能下去,下次再不经过本王的允许想要下床,哪条腿伸出来就挑断哪只脚的脚筋,不听话的次数多了,就剁了你的腿,让你知道不听话的后果。”越说声音越小,却越骇人。   明明是带着笑说的,可每一句话都让郑之南不寒而栗。   他所有的记忆,所经历的事情都没有告诉他,遇到这样的事情该如何解决,该怎么反抗,还是乖乖地被对方玩弄。   第一次,他希望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梦,梦醒了,他还生活在现代,而不是这可怕又充满了被人鱼肉的人生。   看到郑之南鼻尖和额头都渗出了冷汗,跪在床上垂着眸,李岩觉得这样的沉默就是乖巧的表现,他松开手说:“爬过来,给孤宽衣解带。”   郑之南双手握拳,久久后松开,一点点的挪动膝盖,来到李岩的面前,伸出手为他解衣。   李岩嫌弃郑之南脱衣服太慢,最终挥开他的手,自己三两下把外袍脱了,接着动手解郑之南的内侍服,郑之南伸出手去挡,这是下意识的防备动作,就算被威胁会被挑断筋,郑之南还是会伸出手去抵抗。   李岩斜着眼睛看眼神冷冷的郑之南,笑着将他的手给绑了起来。   然后从床头的抽屉里拿出了一把剪刀,直接将郑之南的衣服剪的稀碎。   破碎的衣服下是白皙紧致的皮肤,如玉一般的手感和色泽,光是看一看就让人喉咙收紧,下腹难过。   李岩将郑之南翻个身,将他身上的所有布料都拽出来扔到地上,看着他的臀,他修长笔直的双腿,还有背后的蝴蝶骨,以及线条优美的颈。   太美了,阅人无数的李岩就知道自己的眼光不会出错,这衣服下的身体果然就是他想要的。   不仅没有出错,还是他这十来年间第一次遇到的如此完美的身体,不论是脸,还是身,甚至清冷冷的声线,都叫人沉醉。   李岩的手伸过去,只不过碰了一下,他就发现了。   六弟这内侍竟然还是个雏,一举一动都能感觉到他的青涩和瑟缩。   这一发现让李岩越发的兴奋,已经到了无法忍耐的地步。   他拿出药膏——   从下午到凌晨五六点,郑之南才从痛苦中昏了过去。   李岩没有拿东西堵住他的嘴,可劲的折磨他,让他痛苦的叫出声。   院子里把守的人都能听到他的惨叫声,没有一点点引人遐想,只让听到的人都心肝肺扭在一起,替被折磨的人感到痛苦,侍卫绷着脸,其中一个甚至忍不住捂住了耳。   天蒙蒙亮的时候,郑之南仿佛过了水的鱼,浑身的汗,混合着星星点点的血,房间内除了药膏的味道外,就是腻人的腥味。   昏过去后,李岩将人抱到厢房后面的汤池里清洗舒缓,厢房内的所有床上用品都全部换了干净的,还未郑之南准备了干净的衣服,不是内侍的衣服,而是男宠的深衣长袖,白色的绸缎,干净美好。   郑之南中午就发起了高烧,他做了一个长长的梦,他梦到他刚被四王爷带回府,李耀就冲了进来,将他带离了这让他想一想就觉得痛苦的地方。   梦里他从四王府逃了出来,被李耀牵着手,他开心的笑了出来。   可是睁开眼后,他看到的还是四王爷的厢房帐顶,还有那让他作呕的声音。   他也真的吐了,他吐了凑过来想要抚摸他脸颊的李岩一身。   吐完之后,郑之南看着李岩不停的笑,像疯了一样。   可就算郑之南真的疯了,李岩也没想过要就这么放过他,何况他并没有疯。   他只是发热,退了烧便开始慢慢恢复健康,虽然他不吃药,不吃任何东西,可他还是在恢复。   他告诉自己,明明告诉自己命比什么都重要,只要活着就好,可是为什么还是觉得不如死了算了,没准睁开眼就真的发现是一个恶心的梦。   但这不是梦,他在四王府半个月,都没有见到李耀来救他。   这本来是最后的一点希望,一根救命稻草,可是根本没有人来带他走。   他开始拼命吃东西,他想有力气一点。   他要杀了这个狗王爷,他要这个姓李的去死。   他对他笑,让他放松警惕。   然后趁他睡着拿起床头的剪刀捅向他的胸口,只是他没有成功。   只是被刺伤手臂的李岩最是惜命,就算再如何喜欢郑之南也不允许有人竟然敢行刺他,他掐住郑之南的脖子,几欲将郑之南掐死,但他看到郑之南一心赴死的模样,冷笑着松开手说:“想死?没那么容易。” 第293章   郑之南一只手的手筋被挑断了, 这仅仅只是开始, 在他鲜血直流的时候,李岩用刀背按压他的伤口,看他露出痛苦甚至扭曲的表情, 最后把他绑起来用浸了盐水的鞭子将他的后背抽的皮开肉绽, 各种凌辱折磨。   那种痛是可以让一个人疼昏过去但又会被密密麻麻往上升级的疼痛刺醒, 郑之南第一次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想死不能死,想活不能活。   就算郑之南想杀李岩, 李岩也没有去伤他的那张脸。   在李岩的心里, 这次给郑之南一个重重的教训,好让他知道,就算死, 他都做不了主。   以后只能乖乖在他身边,老老实实的不要再起异心。   他可还没玩腻呢, 这才半个多月而已。   半个多月而已的李岩正新鲜着,几乎日日都要和郑之南睡在一起, 也将郑之南关了半个月。   原本以为, 受了伤后,李岩就会让他借着养伤休息一段时间, 但他完全低估了李岩的变态。   他被放下来送回房间的当晚, 李岩也要折腾他, 看他痛苦, 看他控制不住流下了的眼泪。   李岩就像一个魔鬼, 故意从时间的裂缝中跳出来折磨他的魔鬼。   到后来,郑之南觉得自己的脑袋开始不清醒,他也不再去记时间,不再去记曾经有个人跟他说过的承诺。   好像这样就可以忘掉很多事情,也就忘掉很多烦恼。   每一天都过得浑浑噩噩,像行尸走肉一般。   什么承诺呀,自己只是个奴才,从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注定了这一身是踩在噩梦之眼中,想要走出来,大概只有死去后。   郑之南翘起嘴角笑了笑,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随便怎样吧。   本以为可以睡一个好觉,但耳边响来了杂噪声。   他想起来了,那个狗东西说这两日府中办宴,请了人来弹琴唱曲,好不热闹。   吵死了!   这个念头刚响起,坐在园中靠椅上的郑之南就被抱了起来。   他都不知道被李岩抱了多少次了,所以他一点都没有挣扎,甚至连眼皮都没掀起来。   反正只是一具肉身,随便他怎么糟践。   所以就别想他还会睁开眼看他像只狗一样耸动的样子了。   然后他听到有个人用低低的声音对他说:“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听到他的声音,郑之南身体一震,接着便开始抗拒这个人的怀抱。   虽然这一声声的对不起让人觉得心酸,但却更让郑之南感到崩溃,他现在只想离开他的怀抱。   他现在的样子,怎么可以让他看到。   郑之南拼命挣扎,声音嘶哑地说:“放开我!”   “放开我!”   “你放开我!”   就像他一遍遍说对不起一样,充满了坚持,准确的说是固执。   李耀没有放开郑之南,他用拿着的袍子将郑之南的身体裹起来,牢牢地把他抱在怀里往外走。   四王府的人全部围了过来,但并没有人真的上前阻扰同样带着人来的六王爷。   闻讯而来的李岩将李耀拦在了即将出府的院子里。   李岩挥挥手,让人把大门口堵住,不让李耀走,然后对李耀说:“六弟这是要带着我的人去哪儿?”   李耀面无表情的垂眸回了一句。   “四哥明明才二十几岁,竟然已经失智了吗?”   李岩第一次看到这个从前默默不语像个阴影人一样的六弟讥讽别人,明明还是从前的神情,从前说话的语气,却让他胸中火气升腾。   “今天这人你是别想带走。”   李耀将因为李岩的出现而身体不自觉开始颤抖的人抱紧了一些,然后继续往前走,看都不看李岩一眼,仿佛多看一眼就会忍不住冲过去将他斩在刀下。   “你看我能不能带走。”李耀说完这沉沉的一句,便不再理会李岩,然后一步步走向近在咫尺的大门。   李岩的护卫已经和李耀的护卫厮打起来,但彼此都有分寸,倘若两位王爷起争执还伤了人流了血,上头知道怪罪下来,全都有可能被发配流放,当然王爷后面肯定也会惩罚他们,但被上头知道了,是全家都被惩治,而王爷只会教训他们这些人而已,所以谁都不敢为了王爷们之间的意气之争而下死手。   李岩也看出来了他们的谨慎,目中愤怒,抽出旁边侍卫的刀,气势汹汹的走向李耀。   他是贵妃之子,是被贵妃和皇上宠到大的,他李耀算个什么东西?竟然在他的王府了随便进进出出。   就算人本来属于他,现在也是他的了。   被他抢到手,就是他的。   郑之南被李耀裹得严严实实,什么都看不到,更不知道李岩拿着刀朝李耀走过来。   李耀眉头都没有皱一次,旁边的中年侍卫抽到格挡,随后将只会三脚猫功夫的四王爷震出去。   中年侍卫是李耀自小就跟在李耀身边的侍卫,保护他的安慰,曾经是皇家校场最年轻的师父,在他的课上学习过的侍卫好多现在已经是新一辈的拔群之辈,有的守护皇城,有的守护边关,还有一些守护皇宫。   但他个人如李耀一般,低调,默默无闻,无人知道曾经的校场还有这样一位厉害的师父,教导过那么多考入皇家校场学习的武官。   有他的忠心护主,在没有伤李岩分毫,也未让李耀受到半分伤害的离开了四王府。   出了四王府,李耀将郑之南轻轻放到马车上,让车夫快马加鞭往自己的王府而去。   关于这件事,赵怡宁自然事无巨细的将事情通知给了太子,让她在接下来的风波里有一个准备。   这件事绝对不会就这样完了。   就算李岩和李耀不继续追究,也会有人把这件事捅到皇上那里去。   但李耀并没有按照以往的样子坐以待毙,他第二天就早早去了皇宫,到了皇宫,看到皇上后,直接跪在了地上,然后诉说自己的罪状。   说他与李岩发生了争执,甚至还动了手。   李卿对李耀的印象一直是这个孩子温温吞吞,仿佛谁都能欺负一番,然后被欺负了他也绝对不会说出口。   倘若他一身伤的跪在自己面前,想必一定是受了极大的委屈,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李卿坐在案前,看着奏折,一边看一边问:“你说你们起了争执,还打了起来?所为何事?抬起头来。”   李耀抬起头,露出被掌掴后红肿透亮的脸颊。   这地方是他自己要求身边侍从打的,苦肉计罢了。   不这样的话,这件事里最无辜的郑之南就有可能被随意的处置。   李卿看到李耀被打的半边脸都肿着,啪的一声把奏折扔在桌子上,站起来走到李耀身边,仔仔细细的看了看他的伤说:“他竟将你打成这般?”   李耀沉默。   李卿又道:“你打猎时受的伤怎么样了?”   “已经恢复了。”李耀在秋猎的时候为了保护李卿不被突然出现的灰熊袭击,替他受了一爪,胸口被抓烂,血肉模糊,当夜就发起了高烧,昏迷不醒,三天后醒过来了,但还无法承受颠簸的路程,便被皇上吩咐在皇家猎场的行宫休息一段时间再回京。   在休养的那段时期,时而发烧的李耀常常是迷糊的,许先生不传信与他说郑之南的事情,身边知道这件事的人也不敢告诉他,生怕他强行离开行宫,身体会落了病根。   大概在行宫休养了半月余,李耀才在昨日回的京,当晚便带着人去救郑之南。   他压着邪火,还有愤怒,当看到枯瘦如柴浑浑噩噩被关在院子里的郑之南时,那一刻,他想把这座王府里的所有人都杀干净。   竭力忍耐才没有让他抽出刀来。   看到眼神茫然,就算回到晋王府,身体还不住颤抖的郑之南,他将隐瞒此事的人全部带下去杖责,连坐镇府中的许先生也没有例外。   但更多的是责怪自己,内疚的情绪将他淹没,当大夫检查郑之南的身体以便做出更准确的结果,大夫告诉他,他的身体经历了什么后,李耀身体本就没有好全,直接吐出了一口血。   他怎么都没有想到,这晚归的这半个月,他的之南竟然经历如此非人的虐待和折磨。   他趴在床头,凑在郑之南的耳边低声说:“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亲手将那杂碎千刀万剐,将他的肉一片片的切下来扔到湖中喂鱼,将他的骨头磨成灰当花肥,用来滋养园中的花草。”   李耀听到李卿问伤口,他伸出手摸了摸胸口说:“好多了。”   李卿看他神情苍白,像是已经病入膏肓一般,想到已经逝去的沅妃,心中既怜惜又愤怒。   早些年他的确宠爱贵妃,甚至让她早早的被封了贵妃,成为当时这后宫除了皇后外最尊贵的女人。   对李岩的疼爱也多过与沅妃生活在如月宫的六儿,他知道李岩自从离宫开府后就越发不成样子,早年间对他的那点疼爱和喜欢之情早就随着新生的孩子和新晋的妃子淡化了。   如今这李岩做出这等混账事,李卿又如何忍得住这本就不是好脾气的性子。   走到案前,听完李耀的话后,砰地一声拍在桌子上说:“他将我赐你的内侍抢走,还折辱殴打,手筋也被挑断?手段竟然如此暴虐残酷,简直目无尊长,这混账东西完全是不将孤放在眼里!看来我这个父皇他平日里叫的挺欢,私底下却如此藐视!呵——” 第294章   李耀进宫的时候, 贵妃娘娘才刚收到宫外传来的消息, 昨夜发生的事情,落了锁的宫门是什么消息都传不进来的,有事儿也只能今早传进来, 贵妃看完信再赶过去,李耀已经把该说的都说了。   获得通报,贵妃娘娘刚走进来, 就看到皇上冷眼看着她,这眼神冷到她得竭力忍耐才不至于颤抖。   她慢慢跪在地上, 泪水已经湿了眼眶,她梨花带雨地对皇上说:“皇上可否是在气岩儿的事儿?”   李卿冷笑一声说:“知子莫若母,看来这事儿你也知道了——”砰地一声,李卿拿起镇纸拍在桌子上说, “简直是混账!把人命当儿戏!我当初竟还想立储与他, 还好被众臣拉了回来!”越说越气,说着说着已经是动了真怒,开始猛烈的咳嗽, 仿佛要把肺咳炸一般, 让听的人都不禁为他捏一把汗。   贵妃听到这话, 脸已经白成了一张纸一般, 她委顿在地上说:“陛下怎能听六王爷一人之言, 好歹也要听听岩儿怎么说啊!”   李卿连声冷笑, 嗤笑一声道, “他这些年做的事情, 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我当他多多少少会有所收敛,但这次竟然还将耀儿欺负成这样,你好好看看他的脸,你知不知,秋猎时,耀儿为孤挡了致命一击,在行宫休养了半月余才有了起色,昨天刚回京,晚上就被你的好儿子打了一顿,脸肿成了这般样子,而耀儿不过是去带回自己的内侍,这内侍可是从他幼时就陪伴在他左右,如兄弟一般生活了十年,我刚把这侍从赏给耀儿不久,你的好儿子趁着耀儿不在就将人直接从晋王府带走了,呵呵,不过你的好儿子或许就算耀儿在也会将人强行带走,到时候耀儿估计也不好因为一个内侍跑到我这里告状,只能吃这哑巴亏……李岩这是以为京城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让他随便进出吗?他以为孤已经死了吗?!”   “陛下!陛下!这只是六王爷的一面之词,嫔妾让岩儿进宫,让他们一同对峙!”   “对峙?这里面,有哪件事是假的?”   李卿话音刚落,太监的传唤声响起。   “太子到。”   “四王爷到。”   太子和急匆匆赶来的李岩同时踏进厅内。   太子向李卿问好,看向跪在地上的贵妃和沉默不语的六弟。   这事儿他是比李耀还要早知道,现在的局面正是他所想要见到的。   从秋猎的行宫回来后,皇上的心情就不是很好,这事儿在这个节骨眼神上捅出来,李岩肯定得被脱层皮,争储的机会怕是也会因此失去,谁会跟着这样一个空有娘家势力,却目无法律,藐视人命,玩物丧志的未来君王?   就算心里藐视人命,好歹装装样子,这才能让人心更稳不是吗?   自以为算无遗策的太子神情肃穆地询问李卿。   “听闻来见皇父,不知道可是六弟犯了什么错?六弟向来体恤下人,恪守本分,若是六弟有什么错,一定是我这个兄长未教导好。”说罢撩起衣摆,跪在了李耀的旁边。   他这次完全可以坐山观虎斗,但他并不准备这样,他要想笼络更多的人,自然是要亲自出马。   太子想要招揽李耀到自己这一边,彻底的与李岩划清界限。   所以特意过来为李耀说好话。   李卿看到太子爱护弟弟的样子,心中甚慰,看向李岩的神情就越发的厌恶。   他对李岩说:“你可还有什么话说?”   “儿臣从没抢过六弟的侍从,儿臣是去拿书时,向六王妃讨来的,获得过六王妃的同意,至于那内侍的手,是他自己不小心在做事时弄断的,绝不是儿臣虐打所致呀!”他否定了所有罪状。   李卿挥挥手,让已经被宣进宫的六王妃赵怡宁走进来。   赵怡宁是在李耀诉说完事情后被皇上的人叫进了宫,早就在耳房等着召见。   来到厅内后,看到李岩,像是害怕一样小步走到李耀的身边跪下,不敢抬头看。   皇上让赵怡宁回话。   “四王爷说是你答应他将人带走的?”   赵怡宁摇着头用轻轻的哭音说:“原本王爷临走前交代过四王爷的人会来王府拿书,只是那天没想到四王爷会亲自过来,儿臣就亲自面见,怕失礼,随后让王爷书房的内侍将书拿到前厅,本来以为这件事就结束了,但四王爷忽然对儿臣说想要之南公公,但王爷临走之前并无交代要将之南公公送走,之南公公也是不愿离开晋王府,只是……儿臣虽然拒绝了四王爷,但四王爷还是强行……强行……”   皇上眉头紧皱,问道:“强行怎样?”   “强行在儿臣面前将之南公公带走了,王爷昨日回来,知道人被带走了后,十分焦急,儿臣是很理解的,因为听管家说,之南公公是自小就跟在王爷身边长大的,亦兄亦友般的存在,连夜去了正在办宴的四王府,接之南公公回来后,不过月余,走时好端端的人,回来枯瘦如柴浑身是伤不说,手筋也被挑断……请来御医,御医说不是意外,而是被人为挑断……”   皇上听完,拿起桌子上的东西砸向李岩说:“虐畜!”李卿身边的公公,如今的大内总管吴镰,也是从李卿幼时就随身伺候,虽说没人敢说是皇上的兄弟,何况是太监,可在皇上的心里,吴镰也几乎是李卿亲友般的存在,稍微联想一下有人若是敢挑断吴镰的手筋,他不诛九族也要杀他全家泄愤,这是感情和面子凝聚成的愤怒。   挑断李耀内侍的手筋,和打李耀的脸有什么区别?   不仅如此,他还真的打了李耀的脸!   孽畜,孽畜!   不给他一点颜色瞧瞧,就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玩意儿!   李岩百口莫辩,因为皇上也不再问李耀脸上的伤,他也没有机会解释,他有预感,若是自己再多说一句,肯定会有更严厉的惩罚。   但从从二品的王爷降为郡王对李岩来说,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严厉的惩罚。   而对贵妃来说,更是晴天霹雳。   她爬到李卿的面前为李岩求情。   “皇上,皇上,给岩儿一个机会,让他在家面壁思过就好,为了一个小小的内侍就将他的王爷封号取消了,这怎么可以!”   李卿踹开她说:“我说可以就可以。”   然后又让人将李岩带回府、   “在郡王府面壁思过两年,没有允许不得出府,不得举办宴会,不得会客,贵妃最好好好派人去郡王府整顿一番,免得再让他目无王法,再有下次,皇子犯罪与庶民同罪,朕说到做到,将他拖下去,朕不想再看到他这个孽障。”说完,李卿捏了捏眉心,被吴镰扶着坐到了后面的椅子上。   李岩被拖下去后,李卿又安抚了一番李耀,让他这段时间好好在王府修养,把身体养好,然后给郑之南赏了许多东西,同时也嘉奖了一番为李耀说话的太子。   李耀和太子一同往外走。   李耀垂眸向太子说感谢的话。   既然太子想招揽他,他当然也要顺着演下去。   太子很满意李耀的表现,假意安慰了一番就让李耀回去了,临走之前还似有若无的看了一眼赵怡宁,李耀装作没看到,率先抬步离开。   回到王府后,李耀来到书房,书房里面有一间卧室,李耀将郑之南安顿在这里,可以时常看顾他,有什么事都可以第一时间出现。   不论是在书房议论政务还是时事,李耀都没有避讳郑之南。   但郑之南自回来后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虽然身体随着调理在慢慢恢复,伤口也在愈合,可他却一句话都不再说。   就像一具没了灵魂的尸体一般,另李耀感到害怕。   害怕失去郑之南。   明明人被带回来了,他却觉得还是被他弄丢了。   天气越来越冷,这天难得出太阳,在这个不会有任何外人的地方,李耀抱着郑之南,将他抱到院子里晒太阳。   郑之南身上被盖着毯子,晒着阳光,说了回到王府后的第一句话。   他对李耀说:“我想写字。”   李耀神情一顿,还是按照他的要求准备了纸笔。   郑之南用右手拿起毛笔沾了沾墨汁,想要写字,可他被挑断的手正是惯常拿笔的那只手,笔尖还未落在宣纸上,他的手就开始不受控制的颤抖,根本稳不下来。   李耀心疼的心口仿佛被人用刀划来划去,他怕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哽咽,忍耐平复了很久才微笑着说:“没关系,以后我们可以练习用左手写字,一样可以写出漂亮的字来。”   郑之南不听李耀的话,执拗的要用右手写字,可是第一笔就写歪了,像丑陋的虫子在雪白的纸上蠕动。   他眼睛瞪的大大的,看着纸上的字,眼泪从眼眶滑落。   没有哭声,无声的落泪最让人动容。   若说刚刚郑之南强迫自己用右手写字让李耀心痛难当,现在便是万箭穿心的痛苦。   李耀看着他的泪,抽出他手中的笔,将他紧紧抱在怀里说:“之南,对不起,是我回来的晚了。”   郑之南的眼泪仍旧在流,其实他并不想流眼泪,但是他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泪意,他冷冷地说:“你是个骗子。”   “对不起,以后我一定让你亲手将他杀死。”   “你是骗子。”   “之南!”李耀捧住郑之南的脸,看着泪流满面,眼眶发红的郑之南说,“我一定会让你报仇雪恨。”   “你们李家……都该死。” 第295章   李耀沉默不语, 但并不会因为郑之南说了这样大逆不道的话就对他有意见, 仿佛很认同郑之南的话一般,依旧将他照顾的无微不至。   春去秋来,两年后, 李耀已经成为了太子的心腹,在边境有匈奴来犯,皇上选择谁去战场时, 太子推举了依旧在朝堂上没有什么建树的李耀。   太子不想兵权落入其他阵营里, 与其选择被人掌握兵权,不如选择这个老实没有主见的弟弟, 可以随时掌控, 这两年皇上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一个月里有十天都是在休息,而开小朝会的次数比大朝会都多, 尤其是现在, 冬日,几乎都不怎么开朝会了,开也是在天气不错的时候开。   就连现在,这个月好不容易开了大朝会, 皇上也依旧有些体力不支,咳的越发厉害, 身体是每况愈下。   太子党一看到太子提出让李耀出站, 立即领会他的意思, 赞同太子的建议。   李耀则一脸不安的看向太子, 在太子安抚的神情中接受这种赶鸭子上架。   太子并不担心李耀拿了兵权有异心,因为李耀并没有娘家支持,沅妃去世的早,而且沅妃不过是民间女子,是当年李卿微服私访时带回来的女人,就算沅妃刚入宫时同样获得了许多宠爱,可并没有见她扶持过娘家,也没有看到过她的娘家人出现,谁都不知道沅妃的身份来历,只知道不过是个民间女子,并不是官女子,像李耀这种没有任何背景可以依仗的皇子,性格又如此的扶不上墙,只要派去跟随的人盯着,他必定玩不出什么花样来。   唯一要担心的就是其他派系的人不会去引诱李耀背叛他。   有时候没主见看似好拿捏,可也容易被人引诱到另一个阵营里。   所以李耀这次上战场,太子特意安排了自己的人跟随在侧,好让这个没有主见弟弟在六神无主的时候有个人可以出出主意。   李耀知道太子安排给他的人是太子的人后,感激的亲自登门道谢,仿佛有了太子的人就无所畏惧了般。   打仗不是一时半会就结束的,短则一年,长则三五年也是有可能的。   有了军权在握,到时候皇帝驾崩,他这个太子也可以登基的顺顺利利。   自以为策划的很完美的太子亲自随皇上在午门送行。   有了上次的教训,这次远行,李耀将已经恢复好的郑之南带在身边。   赵怡宁嫌弃边关枯燥落后,并没有一同前往。   到达边关用了半月余的时间,西北辽阔,从城门上望去,仿佛天地衔接在了一起,土地的褐黄与一色的蓝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却又那么契合辽阔。   第一次来到边关的郑之南看着远方,慢慢吁出口气,仿佛胸中的压抑有了释放的机会,十分的畅快。   远离了京城的压抑,郑之南的确舒服畅快,也不用继续与李耀做戏,瞒着所有人他们的步骤和计划,也不用挂上陌生的面孔应酬。   这两年间,李耀看着郑之南慢慢从阴郁的情绪转变到从前轻松的状态,甚至笑容也多了后,才慢慢的放下心来。   不过因为那件事后,郑之南的身边需要人陪着才能睡着,而他也需要郑之南在身边才不至于做噩梦。   梦里常常会出现自己出现的不及时,郑之南被人虐打致死,而他追悔莫及,更有时候会梦到郑之南自尽,那梦太真实,每次都将他让他惊醒,浑身的汗。   当初他费尽心思才把他送到自己的身边,在他刚离宫不久,安排钱公公为他送粮送物,安排小豆子给他解闷,给云妃走出冷宫的机会,无非是想要郑之南日子过的舒服点。   可是真当人被他千方百计的送到自己的身边,而他竟然根本无法护他周全,当来到四王府,发现坐在院中如行尸走肉的郑之南时,他的心已经难受的像是被钝刀一寸寸的割,也是在那一刻更加肯定了他对权利的追求。   不拿到至高的权利,如何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   他从十几岁就喜欢的人在他不在的时候被肆意的凌辱,他却根本做不了什么,多么可笑。   所以他一定要站在那个谁都梦寐以求的位置上,将这王朝彻底颠覆,让在意的人发泄心中的愤懑和仇恨。   李耀知道,一个人想要忘掉那些被折辱的记忆是不可能的,也知道现在的笑容未必就直达眼底,不亲自将人抓过来一寸寸的凌迟,郑之南永远不可能开怀的笑。   想到过年时,被禁两年的李岩出现在宴会上,李耀好几次都恨不得亲手提刀将他斩于刀下。   想到这里,李耀走到站在城楼上望着远方的郑之南说:“冷不冷?这里风大,我们早些下去,下次挑没风的时候再来看。”   郑之南上身裹着皮草马甲,戴着狐皮帽,并不觉得冷,但看看天色,还是点点头随李耀一起下了城楼。   回去的路上,郑之南问:“太子的人处理的怎么样了?”   “能用的留下了,不能用的全部都处理干净。”   “你觉得他还能活多久?”指的是已经江河日下的李卿,当今圣上。   李耀来到边关不过月余,匈奴分作几股已经骚扰了不下四次,明日李耀将随军一起对阵。   在边关驻守的将军姓谢,是江南谢家的长子,已经在边关十多年,本来郑之南以为李耀来到边关,这位高门大户能文能武的谢将军会有所排斥,毕竟当久了土皇帝,谁也不喜欢来一个监军的嫩瓜。   在他们这些老蒋眼里,没打过仗的都是嫩瓜。   但是很意外,谢将军像是早就认识李耀般,给予了李耀很郑重的洗尘宴,两人甚至宴后在书房长谈。   若不是谢将军的支持,李耀这段时间也不会处理太子的人处理的这么快很准,完全没有给这些人溜回去报信的机会。   李耀为什么会和谢将军认识?   一个是高高在上,在没有来边关时,活动范围仅限京城的皇子,一个是江南世家之子,但在边关十年,这十年怎么会和京城里的李耀联系在一起?   他们之间一定有外人不知道的关系。   至于是什么关系,李耀没说过,郑之南也没有去问。   但是他越来越了解,李耀实在是不简单,在冷宫的那段时期明明还要靠自己接济才能偶尔有点新鲜的东西吃,现在已经是独当一面的幕后大佬。   郑之南获得的现代记忆越多,整个人的人格便越发的完整,不再是卑躬屈膝的小内侍,这两年间为李耀提供的计谋让他隐隐已经与许先生平起平坐。   许先生也没有料到这当初的小小内侍,竟有如此的手段和谋略,因为这两年间的深入了解,许先生越发遗憾当初郑之南遭受的波折,但是许先生就算当初被狠狠地罚过,也会坚持在那天不出现。   一旦在四王爷面前表现强硬,露出晋王府的另一面,一定会打草惊蛇,也绝对不会取得太子的信任,而四王爷也不会有现在的下场,拘禁两年,已经让这个意气风发的郡王变得萎靡,只能跟在三王爷身边与太子抗衡,再没了争龙之心。   郑之南晚上洗完澡换上干净的里衣里裤,任由下人为他擦湿发,一边则想着关于谢将军和李耀的事情。   谢将军有勇有谋,从文官转武官,任劳任怨在这边关苦守十多年,明明家在江南那样的水乡,却跑来着鸟不拉屎的地方和匈奴对抗,随时都有可能一着不慎,死于马下。   这样有主见且不失精明和智慧的男人绝对不是一个王爷就可以随意折服,从而誓死追随。   李耀虽然心机手段都不缺,甚至老成内敛,有争龙之能,可也不见得就能获得谢将军的认可。   而且谢将军在边关,只要他不想参与到夺嫡之争,不论是太子还是人气越来越佳的三王爷,都奈他不何,但他还是选择站在了最没有背景,机会也比另外两位最少的李耀这里。   两人一定有着什么不足外人道的关系。   李耀忽然想到了沅妃。   他回想在宫里的那些时日,似乎记得巧儿与沅妃聊天时说过有关于思念江南的话。   沅妃难道是谢家的人?   可是沅妃并不姓谢。   郑之南想到这里,怎么也没有相同这之间的联系,为了不带着困扰入睡,郑之南选择把这个令他疑惑的事情暂时放一放。   京城内风起云涌,更加值得关注,不管李耀用了什么手段或者许诺了谢家什么,反正获得了谢将军的支持就好,有利无害。   想到这里,郑之南让人备纸笔,用左手写了一封信,寄给萧逸云。   因为李耀的足够信任,郑之南给萧逸云写的信,从不会被检查。   郑之南写好信后就命人快马加鞭送出去。   自从经历两年前的事情后,郑之南看着那块萧逸云送给他的玉佩想起了许多儿时的记忆。   对萧逸云也不再如当初见面时那么陌生,称呼也从萧大哥改为易哥哥。   这是他儿时对萧逸云的称呼,那个时候萧逸云还没有改名,而郑家也没有遭遇灭门之祸。 第296章   李耀翌日早早起床整队出发, 郑之南站在城楼上,看着大队人马有序地往城外的辽阔之地走去。   天气越来越冷了,昨日他们有聊过, 在下一次暴风雪来临时, 匈奴一定会再来犯, 抢粮抢人,家畜这些也会被抢走, 几乎是寸草不留。   所以这段时间巡逻队重新编队, 加了新的巡逻队, 一旦有什么不对劲,斥候就要快马加鞭回来报信。   连着三天, 李耀都和普通士兵一样亲力亲为,在各个腹地巡视,与他们同吃同住。   就这样, 半月后,天气阴沉的清晨, 匈奴带着两万兵马作为急先锋再次冲到大夏国境地抢粮抢人。   因为早做准备,军队非常迅速集结出征。   由谢将军带队, 李耀作为主帅随军指挥。   这场仗足打到大年初二才结束,当边关死伤无数时, 京城内正在举办晚宴,连着五天, 宫内都会举办大大小小的宴会, 有的是皇上举办的, 有的是皇后举办,还有一些例行的年会项目。   京城歌舞升平,繁花似锦,边关生灵涂炭,血水和残肢覆盖了战场,尸体堆积如山。   刚刚打退匈奴,将两万匈奴杀到只剩下不足三千,又将后续支援的三万匈奴兵杀到几百,匈奴残兵匆匆逃走,虽然打胜了,可大夏军也损失惨重,谢将军还未喘口气,忽然传来消息,东江城有人揭竿起义,自立为王了。   皇上震怒,让边关派兵协助东江巡抚镇压起义草寇。   为什么起义,不过是没吃没穿,朝廷不闻不问,没有拨款赈灾,最终导致易子而食,食不果腹,走投无路的流民只能杀人放火自立为王。   这也侧面反映了当今圣上的昏庸和偏听偏信,而下面的官员欺上瞒下,综合后终于将这个脓包挤破,从东江开始,陆陆续续有各个省遭遇灾荒的流民学着东江的草寇揭竿而起,纷纷学着东江王一样自立为王。   大夏三十二年春,李耀带兵刚刚镇压了两股起义的草寇以及将东江王斩首示众,便从京城传来皇帝因饮酒过度,晕在了床上昏迷不醒的消息,至于晕倒的时候有没有妃嫔在侧就不得而知了。   这消息出来,不会对远在其他地方镇压叛军的李耀有什么影响。   最起码目前来说没有影响。   甚至可以暂时坐山观虎斗。   昏迷不醒的皇帝已经不能理事,理应应该是太子建国理事,但拥护三王爷派的人却蠢蠢欲动。   事态一触即发。   太子不顾李耀正在忙着镇压流民叛军,急急发了三封密信,要让李耀带着大军回京助他。   李耀看到信,一封都没有回复。   李耀除了镇压叛军外,还安抚流民,开仓放粮,联合富商绅户设棚施粥,建立慈幼院,将无父无母的幼童由官府派人照顾。   安抚流民以及后续的一些想法都是郑之南想的,李耀知道,这是他在为他赚取民心。   这件事由郑之南全权负责。   每一样都安排的井井有条,就算有人故意来坏事儿,也被很快发现并处理。   因此李耀所过之处都会有赞扬之音。   “去晋王驻扎过的地方,哪里有抚民所,只要干活,就有东西吃,饿不着肚子!”   “晋王真的是我们的救命恩人!”   “我要投入晋王的帐下!若不是他,我母亲差点就要熬不下去,多亏晋王!多亏啊!”   一路上都在传晋王的好,但凡是晋王征兵,无不人满为患。   郑之南穿着长袍,扎着头巾,笼着袖子从粥厂回来,要想从这些富商身上刮一层肉,那可真是比要他们的命还难。   这些人目光短浅,不知道安抚住流民,其实是在保他们的命,若是不控制住事态,早晚遭殃的就是这些富商绅户,一旦有流民揭竿起义,率先杀的是官,其次就是富户,到时候有没有命享受就不知道了。   聪明的商人,早就联合商会里的人设粥厂,让附近的平民在灾情无解的时候有一口喝的,有事情做,而不是四处流窜偷窃杀人,让事态越演越烈。   当然也有官府的不作为,若是带个好头,像江南一带,就早早做好一切准备,从不会因为灾情让平民四散流离,妻离子散。   大夏三十三年秋,三王爷将太子软禁,诉罪状几十条,毒杀父皇,杀人封口,收受贿赂,草菅人命,纠结乱党等等,朝野震惊。   太子被赐死,乱党被杀的杀,赐死的赐死,京城的火一直烧了一天一夜才熄灭。   三十三年冬,皇帝驾崩。   大夏三十四年春,三王爷被拥戴称帝,李岩被封为侧一品尊王爷。   也是在三王爷称帝的那一天,终于镇压所有流民叛军的晋王剑指新帝,称新帝居心叵测,一手策划,诬陷太子,毒杀父皇,罪状多达百余条。   不日八万耀光军开拔,进军京城,逼三王爷退位。   三王爷好不容易登上梦寐以求的宝座,如何舍得就这么随随便便的被唬下去,虽然晋王的八万大军的确吓人,甚至让三王爷夜不能寝。   他在与太子对抗的时候,一直以为晋王是个胆小如鼠的人,被太子赶鸭子上架拿了军权也不足为惧,甚至太子似乎传他进京,他还一直龟缩在其他地方不出现,胆子小的让人发笑。   结果他刚把太子派从上至下肃清,这胆小如鼠之辈竟然就冒了出来,三王爷震怒,以为还有太子余党在作乱,彻彻底底的又一次杀了一遍,本是要震慑晋王,却发现这家伙又立了新的罪状,誓死要把他伏诛,   他心中慌乱没人知,面上故作冷静传令周边城的驻扎军速速前来支援,传旨下去,要将晋王这股太子余党斩首示众。   彼此都指对方是叛党,是罪人。   作为已经被拥戴上位的新帝,李琪烦恼自己这王位还没坐稳,就有人开始给他找麻烦。   李岩被拘禁了两年,那两年皇上几乎将他遗忘,这次晋王叛乱,他最为兴奋,主动请缨做主帅。   在他眼里,晋王就是个傀儡,他要杀的就是晋王,然后再把那人抢过来。   他从最初的愤怒到现在时时想起来还在回味那些美妙的滋味,晋王可以死,但那人他可是一定要再抓回到身边来。   在众人眼中是傀儡的晋王一路势如破竹,有民心拥戴,遵从的官员留着,不遵从的官员一律格杀勿论,手段之铁血。   有了这样的震慑,不过半月,李耀的八万大军就驻扎在了京城外。   郑之南穿着马甲薄袄,虽然现在已经立春,甚至春天都快过去了,但他身体比一般人要弱,所以仍觉得早晚有些寒,也就中午的时候会把马甲脱掉。   他现在已经是军师级别的人物,新来到李耀身边的人,有的甚至根本不知道郑之南从前是李耀的内侍,因为他智计过人,总能想到旁人无法想到的策略,像慈幼院,抚民所,这些想法,虽然前人也有,但并没有他这样的系统性,把每一环都想的清清楚楚,不会出一丝一毫的纰漏,然后为晋王凝聚了民心。   晋王也是目前最有声望和民心的存在。   连新帝李琪都无法和晋王比肩,甚至民间根本不看好这位“弑父杀兄的毒帝”。   晋王是民心所向。   而这民心是郑之南为他凝聚的。   所以李耀对他的看重和在意在外人看来并没有什么不对劲。   只有许先生心里有些芥蒂。   他担心李耀太在意郑之南,就算以后坐上帝位也会因为子息问题而让百官忧虑,从而影响帝位。   因此在李耀亲自上阵进军京城搏杀时,已经料到京城从上至下腐败不堪的侍卫兵丁根本不是耀光军的对手,所以必定会赢,那么晋王称帝已经是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来的结果。   许先生找郑之南说话。   谈的是李耀的后院之事。   郑之南听到许先生说:“等进了宫,赵家的女儿必定是无法胜任后位的,赵侍郎也只有作为乱党斩首的下场,赵怡宁一定会被赐死,晋王府的那些姨娘还能留下,但到时到了宫里,后宫空虚,等主上登基后,我希望之南你与我一同上奏选秀女入宫充斥后宫,为主上开枝散叶。”这话说的委婉。   不过是在提醒郑之南不要想着迷惑主上,让他迷失正事。   哪一个帝王,都需要子嗣,是不可能和一个内侍长久的。   郑之南把面前的茶滤了一遍,倒出清澈的茶水递给对面的许先生。   “先生不必多虑,主上不过念及旧情,对我比旁人特别一些,我们毕竟自小一起长大,主上选秀纳妃,为皇家开枝散叶能够稳固皇位,安民心,这一点你不用担心,到时一定与许先生一并上奏。”   许先生接过茶水,对郑之南露出赞赏欣慰的神情。   说起了另外一件事,“我与主上之前一直以为三王爷没有能力与太子抗衡,毕竟太子是名正言顺的储君,拥嫡派的人数也比三王爷势大,竟没想到三王爷力缆狂澜,将太子一众齐齐拿下,本以为太子就算没有主上的大军支持也能镇压三王爷,拿下帝位,这结果当时让我们吃惊不少。”   郑之南端起茶杯垂眸喝了一口,笑了笑说:“或许三王爷也如主上一般扮猪吃老虎。”   “这倒的确有可能,但总归杀三王爷比杀太子要名正言顺的多,也是好事,夺嫡之争本就风云万变,都有可能。” 第297章   不过三日, 因御林军临阵倒戈,三王爷被当场斩首,李岩被关押起来, 其余乱党, 看到新帝大势已去, 投降的投降,自尽的自尽, 但凡想反抗的一律格杀勿论。   那天晚上, 皇城内灯火透明,仿若不夜城。   郑之南和许先生是第二天随着一小股护卫进的皇城, 那时一切已经尘埃落定, 他们来到已经被连夜收拾出来的养心殿里, 李岩坐在案后,看着面前高呼万万岁跪倒一片的手下,还有郑之南。   他慢慢走下台阶, 来到郑之南面前, 将他拉起来,对其他人挥了挥手, 让他们今日可以早些休息,什么事情都不急在今天解决, 吃顿饱饭,睡个踏实觉。   当所有人都离开后, 胡子拉碴的李耀拉着郑之南来到龙椅前, 让他与他坐在一起, 然后对他说:“李岩已经被囚禁在了天牢,你何时去都可以,答应你的事情,我都会做到。”   郑之南在听到李岩已经被囚禁起来后,眼睛亮了亮。   然后从龙椅上站起来准备跪下来谢恩。   被李耀伸手挡住,他说:“你不用在我面前下跪。”   “可您是皇上,您是皇子的时候,奴才下跪,您是王爷的时候,奴才下跪,没有道理您现在是皇上了,奴才就可以不下跪了。”不卑不亢,语气平静,就像在说今天吃的是什么一样。   李耀让他重新坐回龙椅上说:“因为我现在是皇上,我说什么就是什么。”眼睛直直的看着郑之南,表达他的坚定。   郑之南看着他的眼睛,久久后说了一句:“好。”   自从他抱着郑之南从四王府出来的那天晚上,他们二人就同塌而眠,李耀为了安郑之南的心,让他睡得更踏实,也为了安自己的心,从那件事后,郑之南变得比从前安静,可他也有了看不到郑之南就心慌不安的毛病,去哪里都要将他带在身边。   这个习惯一直到现在,虽然同塌而眠,但他从未碰过郑之南,他担心之南对这件事已经有了阴影,从未对他做过什么过分的举止。   郑之南看着李耀说:“谢谢皇上。”   “之南……以后不要在我面前自称奴才,我从未把你当成我的奴才,在宫里不是,在王府里也不是,现在仍不是,从前我没有能力改变这个现象,但现在我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利,你想做什么便可以做什么,未来,我只想你能够随心所欲。”   “好。”   晚上,郑之南宿在李耀的寝宫。   高床软枕竟然睡得有些不踏实,连营地里的硬板床都不如。   郑之南睡在里侧,背对着平躺着睡在外侧的李耀,李耀的睡姿一向规规矩矩,郑之南闭着眼睛,脑袋却异常清醒。   睡不着的他,满脑子都是选秀纳妃充斥后宫的事情。   在许先生没有同他讲这件事的时候,他从未想过,他自然知道喜欢着太子的赵怡宁不堪大用,肯定会被处死,她将晋王的事情事无巨细的传达给太子,本就是死罪,何况还蒙骗晋王,做大逆不道行骗之事,从她做这些事情时,就注定了赵家的命运。   所以正式登基后的李耀需要一个主持后宫的皇后,还要几个身份贵重的妃嫔与皇后达到一个平衡的作用。   想到这里,郑之南翻个身,面对着平躺在自己身边的男人。   他已经完全褪去了少年介于青年之间的青涩气息,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肩宽体阔,身姿高挺,肌肉匀称结实,从前俊逸风流的容貌变得硬朗英挺,抿嘴不言时,眼神锐利如冰,笑时又让人想到了他们少年时的美好时光,这个男人从四年前就与他同床共枕,彼此早就把能看的不能看的全都看了个遍。   他这四年并不是个呆子,自然看得出来李耀对他的认真专注和那份在他面前毫不遮掩的喜欢和在意。   而且这家伙非常非常黏着他,中间他也有过想要分开与他睡,那个时候他已经完全走出了被李岩伤害的阴影,虽然还是恨,可并不会再折磨身边的人,便自顾自抱了铺盖在旁边的房间铺了床,结果半夜这家伙闷不吭声的拿着枕头,只穿着里衣里裤钻进他的被窝。理直气壮地说:“我一个人睡不着。”意思是,我们都睡在一起两年了,早就习惯了你的存在,你却走了。   其实李耀没过来之前,郑之南也没有睡着,的确,两个人睡一起睡久了,他一个人睡,的确会有一些身体上的不习惯,而且冬夜寒冷,他一个人根本不能把被窝暖的多热乎,李耀像个大火炉一样钻进来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很舒服,暖和的很舒服。   或许是因为贪恋那一点暖和,他没有坚持继续一个人睡,然后告诉自己说,挺过这个冬天,挺过去后就一个人睡,夏天的时候热,根本不需要这么一个大火炉躺在身边。   但后面太忙了,他根本再也想不起来要分开睡这一件事。   一直到了现在。   现在,再过不久就真的要分开了。   想到这个男人的守护和在意,郑之南靠近李耀。   他们同床共枕这么多年,最亲密的举止不过是他睡着后会自动自发的滚到他的怀里与他抱在一起。   这种无法自控的事情,谁都改变不了,后面就自动忽略了这件事,抱就抱吧,反正睡着后的他,根本无法决定要不要抱这个人。   所以郑之南的靠近并没有让李耀觉得诧异或者奇怪,反倒是在郑之南贴过来的那一刻,翻个身,手搭在了郑之南的身上。   这是他们经常醒来后发现彼此抱在一起的姿势。   自然而然。   郑之南在黑暗中看着李耀的面部轮廓,其实并不能看清楚,只是能看到一个大概。   他将许多事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后主动吻向了李耀。   颇有些怜惜的感觉。   李耀只有在郑之南身边才会如此后知后觉,但他的机警仍旧存在,当发现郑之南在吻他时,李耀的内心是狂喜的,这是郑之南第一次主动吻他,其实他曾经偷偷吻过熟睡中的郑之南,因为怕惊醒他,所以只是蜻蜓点水一般快速离开,仿佛那样就可以望梅止渴,但当然效果很一般,后果就是得多冲几遍冷水澡才能重新躺在他的身边,同时还要念几句经,平复内心。   李耀的回应是热络的,他怕郑之南这举止稍纵即逝,所以发现一点苗头便紧紧握住。   当李耀坐起来将郑之南抱在怀中亲了亲他的脸颊后,轻声问他说:“如果你害怕,我立即停下来。”   郑之南脸上渗出汗,圈住李耀的脖子摇摇头。   “不用,你来。”已经做好的决定,不会随意的反悔。   一如他当初做过的决定,也会执行到底。   所有的所有,他都会做到。   翌日,郑之南一觉睡到中午才醒过来,醒来后,在旁边处理政务的李耀就发现了,立即唤人过来为郑之南送清茶漱口洁面。   昨晚做到很晚,而且郑之南要求洗浴,就更晚了,因此今天有什么事儿,李耀都没有叫郑之南,也没有让人过来打扰他们,而是把东西都拿到了寝宫处理。   郑之南神色如常,并不会因为有内侍和宫女在周围伺候就觉得不自在,反正早在四年前就有人觉得他是李耀的男宠,只不过今天才把传言坐实了而已。   睡了一个长长的觉,除了那里有些隐秘的疼痛不适外,郑之南觉得自己还可以忍受,因此没有表现出较弱不堪的模样来,吃了东西后,状若无事的参与到李耀的工作中来。   李耀担心他不舒服,想让他休息一下,也被拒绝了。   他知道,郑之南有时候其实比他还要固执,因此没有继续劝阻,只是加快了手里的活儿。   就这样差不多忙了半个月,许多事情才终于有了个样子和章程,关于一月后的登基大典,礼部和钦天监等各个部门开始了运作。   没有宗人府的参与,因为现在除了李家血缘都快断干净的远亲旁支的不能再旁支,几乎嫡系子弟全部都已经殒命,唯二的两个李家皇室子弟,只剩下被关在天牢里的李岩和一月后即将登基的李耀。   没有妃嫔,没有皇室子弟,宗人府没有出面的机会,如今就像个摆设,也被李耀摘了所有的权利,这里面的官员也都被卸了职,如后宫一样空荡,关于李氏一族的所有东西都被销毁,仿佛想要销毁李家曾经统治这个国家快两百年的历史一般。   郑之南处理完了手头上的事情后,带着人像去后花园看景一样来到了早就被清理干净的天牢,可能知道郑之南今天会过来,以往还会有些味道的天牢特意点了香,熏了四周,没了难闻的气息。   李耀知道他今天会过来,也知道他一向爱洁。   郑之南来到李岩的面前,第一件事就是亲手割了他的舌头,当着牢头和他身后所有人的面,面无表情的看着啊啊惨叫的李岩,用叉子将他的断舌叉起来扔进了旁边的炭盆。   滋滋的烤肉血水渗出来又被烤蒸发的声音让见多识广的牢头都有些觉得舌根疼,不自觉后退了一步 ,咽了咽口水垂下眼眸。 第298章   郑之南把李岩的舌头割了,只是不想他在被虐的不清醒的时候胡言乱语。   李岩看到郑之南的时候, 本来还想为自己求个情, 要是自己乖乖的不再给李耀添乱, 没准就不会像其他兄弟那样被格杀勿论, 毕竟李耀一开始就没有杀他, 而是把他关在了牢里, 好吃好喝伺候着, 也没有人审讯他, 李岩抱着这样的念头,其实是一种求生的本能,也想让自己不要被自己吓死。   可是他没想到,郑之南会二话不说,让人挟制住他,将他的舌头直接割了。   这种割舌之痛让没有受过什么苦的李岩几欲疼晕过去,然后便是巨大的恐惧将他笼罩,他能从郑之南的眼中看到冷酷, 一如当初他拿剪刀想要桶自己的可怕, 不, 比之几年前更加的恐怖, 像是要将他一寸寸的凌迟。   如果李岩知道自己的确是要被一寸寸的凌迟,大概此时已经吓死过去,但他并不知道。   接着, 郑之南让人将李岩的裤子脱了, 他扔了手中的刀, 坐在对面的椅子上,慢悠悠的端起旁边侍从泡好的茶,拿茶盖撇撇了茶沫,对对面一脸惊恐想要将腿合拢的李岩说:“上面的割了,下面的自然也不能留着,反正是个无用的玩意儿,留着影响王爷您的威严。”说完,看向旁边拿着刀的人。   行刑的人会意后,走向李岩,李岩看到那人手中的刀,疯狂的挣扎,比只舌头被割的时候,挣扎的更加厉害,但四肢已经被绑住的李岩又如何能挣脱开,他眼睁睁看到那人手法熟练的抬起他的东西,然后便是灭顶的剧痛。   上面和下面齐齐传来要命的痛,李岩这时浑身已经湿透,汗水顺着额角滑落到下巴,身上的衣服也是湿淋淋的,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般,他怨毒又惊恐的看着喝着茶的郑之南。   “啊啊啊啊——”但没了舌头的他,想说的话出口都变成了   郑之南放下茶杯,挑挑眉,优哉游哉地说:“这东西祸害了不知道多少人,帮你积点德,免得下了阴曹地府要多过几遍油锅,不用感激我,后面还有新节目。”   李岩身上的衣服随后被全部剪掉,光溜溜的呈现在众人面前。   牢头已经默默转过了身,这李岩虽然罪大恶极,但毕竟是当今圣上的兄弟,皇族人被皇上身边的人这么惩罚,可能是皇上授意的,可他这个小牢头未必就能看了,他转身后偷偷捏着袖子擦了擦同样冒出来的汗珠,一句不敢吱声。   光溜溜的李岩身上被裹了一层渔网,紧紧地裹在他的身上,将他身上的肉都挤了出来。   李岩又怎会不知道这是要做什么,他不敢相信李耀会让人这么折磨他,这竟是要将他身上的肉一片片的割下来,一寸寸的将他凌迟。   李耀怎么敢?又怎会如此对他?   就算死,让他体面的死去,也好过受这样的折磨。   李岩想不通,但当身上的第一片肉被锋利的刀像片鱼肉那般篇片下来的时候,他便没有空想这么多了。   防止他晕死过去,他的伤口会被喷水辣椒水和盐水。   李岩从未经受过这种痛苦,看着自己身上的肉一块块的被扔在火上烤,看着身上的血水满满把地面染红。   郑之南冷眼看着李岩,心中浮起冷笑。   他就是要看着李岩一寸寸的被片下来,他们从上午一直片到凌晨三四点,换了四波人上阵,终将李岩身上的肉片到见到骨头,四肢则被重锤一寸寸的砸碎,最后整个人被装到一个瓮里面,而这个瓮的下面是一个灶炉,瓮中放着水,下面烧着火。   郑之南不知道李岩什么时候死的,但当瓮中的水烧干后,李岩的头已经肿大到堵住了瓮口,他这才起身离开。   离开之前对对面的人说:“剁碎了做成肥料,滋养御花园的花草。”语气无波无澜,像是在交代明天的花该修修枝丫了那样风轻云淡。   留下来的行刑之人各个噤若寒蝉,应声说是。   郑之南是凌晨四点回到的寝宫,彼时李耀刚从议事殿出来,后日便是登基大典,今天除了议事外,还有许多大典该注意的要知道,中间他去见过郑之南,看他正玩得兴起,并没有多待,略坐了坐便继续回去议事,现下两人都刚好回到寝宫。   如今郑之南是右丞相,本来在这件事上,有一些议论,但李耀力排众议,坚持让曾经只是他的一个内侍的郑之南站在了这个位置上,在他的王朝,没有身有残疾着不可为官的说法,何况,郑家的案子已经着大理寺重新审理。   一开始有些意见的人,知道了皇上要给郑家翻案,就知道郑之南这个右丞相是稳的,若是从前的罪人之子,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没什么人上奏抗议。   成了右丞相,郑之南也就有了丞相府,这段时间丞相府还在修葺中,所以暂时郑之南还住在宫里。   李耀知道,郑之南既然入朝为官,就不可能一直和他住在一起,而他也不愿意别人觉得他只是他的一个“男宠”就忽略了他的才干和能力。   不了解郑之南的或许以为郑之南是以色侍人才有了现在的地位,但了解郑之南手腕和才干的都不会这么想。   李耀想要郑之南在朝堂之上大干一番,让天下下人都知道他的思想和建议,还有提出的方案多么利国利民,不仅如此,他还懂很多工部不知道的东西,研究出来的工具,完全可以推广开来,利于民生发展。   两人回到寝宫后一同去汤池里泡澡舒缓因为久坐而有些酸痛的肌肉,同时放松身体。   坐在汤池中,李耀眼巴巴地问郑之南道:“丞相府是不是还有五日才能修好?”   郑之南看向李耀说:“陛下,丞相府后日就整理妥当,之南后日下午便可搬进去。”在人后,郑之南遵从李耀的命令,称自己之南,而不是奴才,人前则称臣。   李耀想让郑之南多住几日,可又不想郑之南平白多遭受非议,心中不舍,为了郑之南也只好嗯了一声,没有说出你再多陪我几天的话。   两人像是根本不在意今天被处死的李岩,李耀不关心这个哥哥,郑之南不在意这个垃圾,一如平常般的闲聊着一些政事或者家常。   晚上睡在床上,李耀虽然不舍得郑之南离开,但是还是说了一些心里的话,“我会常去看你。”   刚杀了三王爷那股势力时,为了不让李耀一个人留在宫里被外人议论,那段时间很多臣子都因为暂时没有住的地方,被李耀安排在各个宫里住,反正现在后宫一个娘娘都没有,也不担心引起误会,但最近一一封了官有了府邸后,陆陆续续都搬了出去,昨日许先生也包袱款款的离开了皇宫,住进了自己的左丞相府,只剩下还没有修葺好房子的郑之南宿在宫里。   如今后日就能修葺好房屋的郑之南也要离开皇宫了,李耀怎么舍得呢,他们这段时间正是感情升温的阶段,几乎夜夜都要缠绵。   一想到心心念念的人以后都要住在宫外,只有上朝的时候才能多看一会儿,其他时间就要离宫,李耀怎么能够一点不难受呢?   他倒是可以趁着退朝后多留一会儿郑之南,一次两次可以,四五次以后,难免会让人诟病。   李耀发现,就算当了皇帝,他可以不顾众人非议,却也要顾及外人非议自己在意的人。   当了万人之上的皇帝却也不能真正的随心所欲,这让李耀每每想起都颇为惆怅。   李耀忍了又忍,本来想今夜什么都不做,最后还是没忍住,翻个身将郑之南搂到了怀里,声音委屈兮兮地说:“我多想把你永远藏在这皇宫里,让你永远都陪着我。”但我知道我不能,你有你的骄傲,你可以施展的天地,怎么可以只属于我一个人。   郑之南用下巴蹭了蹭李耀的肩头说:“陛下,不是任何事都可以事事如意的,如今已经很好了,我们还可以常常见面,你也说了,回来我府上看我,我们并不是不能见面了,没必要舍不得。”   “我就是舍不得。”李耀理直气壮。   郑之南拍了拍他的后背说:“我也舍不得。”   “真的?”   “明日,我们去一趟如月宫吧。”   “好。”   那天夜里虽然已经不早了,可郑之南还是与李耀做了一次,李耀意犹未尽但也知道再做下去,就不用睡觉了,离上早朝也不差多少时间了,能休息一刻还是休息一刻,他吃得消,郑之南可不一定吃得消,他的身体一向不如他健壮。   的确没睡多久,两人便起了床,随便吃了点东西垫垫肚子便一前一后去了太和殿。   下了朝后,两人补眠后用了餐去了昨夜说过的如月宫。   这如月宫有许多关于两人的记忆,当然还有沅妃的。   因为李耀特意吩咐人整理过,如月宫并不破败,边边角角都被收拾的很干净。   李耀坐在园中的石桌前,与郑之南忆起从前种种,脸上忍不住浮起笑意。   郑之南也不由神情放松。   然后李耀忽然垂眸,玩着手指上的玉扳指对郑之南说:“你与许丞相一起上奏让我选秀女开后宫?” 第299章   郑之南看向对面坐着的李耀, 站起来躬身对他说:“是。”   “连日子都为我想好了?”   “是, 五月十六是个吉日,而且殿下选了皇后,皇位也会更加稳固, 民心也是。”   “呵, 我需要这些女人来稳固我的皇位?简直可笑。”就算是现在极其生气的情况下, 李耀也坚持在郑之南面前自称“我”而不是“朕”。   本来明日登基是个令人愉悦的时刻, 但今日看到那两本奏章, 第一本是许丞相的,李耀倒不觉得奇怪,看到第二本时, 他的脸顿时就变得晦暗不明, 旁边伺候的侍从吓得直接跪在了地上, 以为是刚刚上茶的时候没有伺候好。   此时此刻, 李耀的心情绝对称不上愉悦,他抬眸去看躬身站在自己面前的郑之南,慢慢站起来走到离他更近的地方, 抬起他的下巴,逼着郑之南与他对视。   “你心里也想我娶别的女人?有皇后, 有一种妃嫔?”   “是。”   李耀手收紧,将郑之南的下巴都捏的微微泛红,最后怕伤到郑之南, 李耀松开手, 甩开袖子, 握紧了拳头。   “好,你很好。”他背过身,眼角微微泛红,像一个被背叛了承诺的小孩那样一脸的愤怒和不甘。   郑之南看着背对着他的李耀,对他说:“陛下,男子与男子毕竟不是良配,阴阳调和自然需要与女子共结连理,孕育子女,您的皇位也会更加稳固,这是理所应当的,并不是说您娶了女子,是需要靠女子来稳固您的皇位,陛下,这是每个人都必经之路而已,您不要把事情想的复杂了。”   郑之南话音刚落,恢复平静的李耀猛地转身攥住郑之南的腰,对他说:“好好好,既然你想孤娶妻生子,孤就答应你,不过,今天你需要陪孤做一些事情。”说完拦腰抱起郑之南,此时他不再称“我”,仿佛两人的距离已经拉开,他开始称呼“孤”,而郑之南只能是臣子。   但那又怎样呢,郑之南并不在意。   郑之南头上的发髻和发带因为李耀的这个举动而散落到了地上,长发垂落,衬的他的肤色更加莹润如玉。   郑之南手抓住李耀的胳膊说:“只要陛下为江山社稷着想,之南什么事情都会陛下做,愿赴汤蹈火。”   明明是个很窘迫的姿势,郑之南依旧一派光风霁月之姿,如皓月,如青竹。   李耀心中冷笑,大步抱着郑之南来到了当年他在如月宫的寝殿。   明明翌日就要早起举办登基大殿,侍从却只能在如月宫外焦急的等待胡闹的皇上不要污了吉时,但谁也不敢进去提醒这位脾气并不好的帝王,您的吉时快到了。   谁不知道当初的四王爷,现在已经是御花园的花肥,虽然行刑人是郑丞相,但没有皇帝陛下的授意,郑丞相又怎敢如此残暴?   皇帝陛下是连手足都可以凌迟虐杀的人,又怎会对他们格外怜爱?因此皇宫上下,谁都不敢在皇帝陛下面前造次,别说造次,连脚步声都是练到不发出一点声音,也没人敢在皇上面前随便出声,生怕一个不慎就万劫不复,虽然有人失误后,并没有得到严酷的惩罚,但他们并不会因此就叫自己掉以轻心。   从前有郑丞相在皇上身边,皇上还会常常露出一些笑容,但自从郑丞相离开了皇宫,回到了自己的府上,皇上便连笑都吝啬,神情冷厉,让人畏惧。   好在,皇上知道吉时,在如月宫从下午待到凌晨就唤人进去收拾。   没人敢看床上被褥下的人,虽然他光裸着一部分光洁的后背和颈部,但伺候的人连眼角余光都不敢探过去,具低着头将李耀穿戴好,梳好发,一行人这才浩浩荡荡的离开如月宫,回到了皇上原本的寝宫,沐浴更衣。   登基大典的吉时不论是李耀还是郑之南都没有误了。   只是被苦缠了一晚上的郑之南跪在地上时,脸色有些苍白,嘴唇也有些干。   旁边的同僚看到郑之南这幅模样,总有种一阵风就能将这位大人给吹走,还好郑之南并没有被吹走,大典一直到下午才结束,郑之南也一直跪到了下午,起来的时候谁都不好受,但大家的脸上都洋溢着欣慰,毕竟从此就不会有内乱了,这个国家不会再如之前那样内忧外患,震动不安。   看这段日子以来,皇上勤于政务,日日不辍,并不似先皇上那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不沉迷享乐,施仁政,用能人,慧眼如炬,谁都觉得未来的国家一定会比现在更加昌隆,所以今天虽然跪的腿软,饿的发昏,可每个人的脸上都浮起红光,因为想到未来就会兴奋。   有什么比遇到一个好的皇帝更让臣子高兴的。   大典结束后,众臣被允许早早回去休息,毕竟这样的一通事儿弄完,从上到下都觉得疲惫。   用了酒水,吃了点东西后,大家三三两两离开皇宫。   许丞相与郑之南一起往外走。   许丞相问郑之南说:“郑相看起来脸色不好,是不是昨夜没休息好。”   “昨夜是有些没睡好。”   “奏折已经提上去,也不知皇上明日会说此时否。”许丞相看向郑之南的神情。   走出城门,郑之南对许丞相说:“许相放心,皇上已与我透过气,不日就会将这件事提上日程。”随后拱拱手,上了自家马车离开。   许丞相闻言,看着慢慢驶离的马车,长舒一口气。   郑之南到了马车上后,就直接倒在了椅子上,靠在侍从身上,冒了一身虚汗。   旁边熟知他身体情况的侍从立即给他按捏双腿,给他放松。   旁边的丫头送上一碗一直用小炉温着的热汤给郑之南,服侍着郑之南喝了汤,看到他神情不再如之前那样苍白,才松了口气。   不论是书童还是丫鬟,都是萧逸云送给他的,怕他身边的人都不得用,也不忠心,毕竟都是皇帝所赠。   回到了丞相府后,萧逸云早就等在了门口,看到他被人扶着下马车,直接大步走过去拦腰将他抱下来。   萧逸云滞留在京城,不过是想让郑之南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但是却没想到他接了丞相之职,对他是又气又恼,还有心疼。   萧逸云把郑之南送到房间的床上,才让丫鬟进来伺候,如水一般的晚餐都一一端到了桌上,伺候郑之南的随从孝义熟练的端起其中一份瘦肉青菜粥走到坐在床上被丫鬟按着腿舒缓不适的郑之南跟前,本来是想喂郑之南,但郑之南伸手接过粥。   “我自己来,腿疼不代表胳膊疼。”   等郑之南吃了一些东西,身体舒服不少后,萧逸云才背着手从旁边的位置上站起来,让伺候的人都退下说:“为什么还要留在这是非之地?与我一道,去外面,天高海阔,总有不一样的风景,在这牢笼一般的京城,并没有半分好处。”任何江山都是他人的江山,现在是任君,一百年后也要更替,那时就没有旧情,没有助恩,谁知道你当初协助过他家的江山登基,有些事情仿佛有轮回一般,为了不重蹈覆辙,远离才是上策。   郑之南看着被面对萧逸云说:“易哥,郑家已经没人了,我也是残废之躯,没有后顾之忧,我的人生已经这样,去哪里都无法展怀,不如利用往后的时间,为这个国家做一些事情,免得有更多人像我一样坎坷多舛,而且……我要守着,看着郑家翻案,看着郑家三百多口人洗涮掉罪名。”离开对他来说从来不是解脱。   萧逸云想到郑之南的身体,心中一痛,眼神黯淡。   哪个正常的男人都无法领会之南所受的折辱,所以也不能去勉强他做的任何决定,听到看着郑家翻案,萧逸云更没有道理阻扰郑之南,他有他想做的事情,而且是对郑家名声的重洗,萧逸云点点头,再没有多说一句。   “我在京城有铺子,倘若你想做的事情都做完了,有一天想离开,去找那里的掌柜,那块玉佩便是信物。”   “谢谢易哥。”   “不必言谢,为义父义母尽一点孝心,我的后半生也会好过一点,与其说是为你,不如说是为了让自己的良心没有那么难受,我能做的太少了。”   “不,你做了很多,我都记得,易哥,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五日后,许丞相还未听到皇上对选秀女的事情提出想法,更没有纳妃的意思,不得不在朝会结束后独自来到了太和殿。   正在太和殿处理奏章的李耀听到许丞相在外面,过了许久才允许他进来。   对于许丞相要说的事情,李耀猜都猜得到。   许丞相进来后,跪在地上,双手按于地面,额头贴在手背称:“皇上,不知何时准备选秀纳妃,我好让户部有所准备,这事儿得提前安排下去,免得到了日子出了乱子。”   李耀想起那日心中就隐怒,仿佛是为了故意给许丞相添堵,挥退了伺候的人后,李耀走下台阶,来到许丞相的面前,让他站起来回话。   然后对他说:“孤并不准备选秀女,也不准备纳妃,已派人前往江南,从谢家选伶俐幼童进宫作为未来储君培养。”   许丞相目瞪口呆看着李耀,竟一时不知道说点那什么。 第300章   李耀不想让这个有才华但老古板的许丞相继续给自己添堵, 这才慢悠悠地把其中缘由告诉他,顺便给许丞相添添堵, 添堵后看他一脸诧异, 不知道为什么要带谢家幼童,这才简单的说了出来。   “谢将军是我舅舅,挑选谢家伶俐幼童过继到我身边教养, 没有什么不可, 这李家的江山, 早该换一换人了。”   许丞相从不知道这中间的秘辛,虽然李耀只说了这么一句解释,可凭他的聪明才智又怎会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知道沅妃是皇帝从民间带来的,却从不知道竟是谢家女, 不对, 若是谢家女,为什么谢家从未表露出来?为什么皇上不让谢家女走选秀的路进入后宫, 也可名正言顺一些, 竟是让大家误会是无根浮萍般的民间女?许丞相一时之间脑袋有些转不过来弯。   “你是不是在疑惑为什么既然是名门女, 不走选秀的路,却被皇帝从民间带回来?”   许丞相重新跪在地上说:“是。”他的性子就是这样直。   “因为这位谢家女已嫁人, 因为皇帝想把她带进宫, 杀了她夫家一百多口人, 伪造成遇到了强盗, 而她也被以为死在了强盗之手, 然后将她带进了宫。”而他则是宋家的遗腹子,那狗皇帝因为在民间就强辱了她,所以这腹中的孩子也以为是那时怀上的。   许丞相面露不忍,他跟随李耀就是因为无法接受旧朝和昏君,只得在众位皇子中物色追随之人,竟没想到这位皇子身世竟如此复杂,背后也暴露了皇帝的残忍好色,紧接着许丞相就想到了郑家,郑家满门被斩,不也是因为皇帝的昏庸贪财吗?这样私心大过公的人,早该被拉下来,也活该有如今的下场,就算皇子里无人能担此大任,看皇帝那昏庸无能之态,总有一天这大夏将再次回到战乱时期。   “所以皇上宁愿要谢家幼童,也不愿意有自己的孩子吗?”   李耀背着手,冷笑一声看向直起身看过来的许丞相说:“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对李家赶尽杀绝?不过是以牙还牙罢了。”就算未来世人不解为什么李家的天下会被谢家子坐上,他也会一意孤行。   反正只要培养出爱民如子的储君,能让夏国子民过上吃得起饭穿得起衣,不再颠沛流离食不果腹的安康生活,谁坐在这个位置上,他们并不会多么在意和关心。   血脉纯正的昏君和爱民如子的异姓明君,聪明的人肯定会做这一道选择题。   何况李家不过是草莽出身,算什么血脉纯正。   许丞相以头磕地说:“臣明白了。”   “下去吧。”但愿你明白了,不要再给孤添堵。   等许丞相离开后,李耀回到案前,猛的一拍桌子,面上余怒未消,应是又想起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这件事过去月余后,离选秀的吉日早过去了,郑之南还是没看户部行动起来发榜公布选秀之类的事情,他心中疑惑,上朝时,询问许丞相。   “近来皇上宣许丞相进见,有无说过选秀的事情时候时候通知户部?”   许丞相意味深长地看一眼郑之南,忽然不明白了,按理说,郑之南和皇上那般亲密,应该比他知道的更早一些才对,但看郑之南的神情,似乎完全不晓得这件事。   许丞相自然不会拿皇上秘辛乱说话,对郑之南说:“左相何不亲自问问皇上这是为什么。”然后抬步离开。   自从那日后,郑之南就在没有单独被召见过,他虽然不解,但并没有真的因为这点事儿去找皇上,毕竟皇上并不待见他。   直到谢家幼童被送到皇宫三日后,这个刚刚学会走路的谢家子成为李耀的继子,未来的太子,他成为太子太傅,郑之南才重新单独站在了太和殿的殿内。   李耀一意孤行过继谢家子为继子,不选秀女,不拿妃嫔,不立皇后,本来就让众臣不明,如今有了这继子,自然是轩然大波,连民间都是议论纷纷。   可民间议论孩子归孩子,受过当初晋王恩惠的人还是会先说一句皇上是位不可多得的明君,就算当初没有受过恩惠,如今减少赋税的政策也让大夏国的所有农家舒了口气,更是要在明年夏天开科举,选寒士子弟人才入朝为官,为民效力。   这一件件一桩桩,都是利国利民的好决策,要知道从前的高门有权利举荐有才之士到圣人前,而这些高门大户自然只会选高门子,而不是在他们眼里粗鄙贫困的寒士子弟。   现在皇上不仅开了科举,还取缔了高门以及世家举荐的权利,想要入朝为官,金榜题名,一律都需要进行考试,优异者还需要在圣上面前走一遭,进行最后的考核。   虽然这些政策大部分都是左相郑之南提出的,但没有皇上的允许和批准,又怎能真正的实行开?   然后那些高门大户,世家大族屁都不敢放,因为皇上连自家手足都可以秉公处置,把李家杀的是一个不剩,又怎会在意这些规矩奇多的世家大族?   这位圣上从还是王爷的时候就与众不同,如今当了皇帝,自然更与众不同。   这样一想,也不觉得过继谢家子有什么问题,明儿没准还过继了李家或者王家子呢,都是有可能不是?   只要皇上培养的未来储君是位明君,是个样貌丑陋的无名之人,他们都不关心,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吃喝,自己的生活,不想再经历战乱,不想再背井离乡,颠沛流离。   不过该议论还是会偷偷议论。   郑之南跪在殿内,看着案前批改奏折的李耀,最终还是问了出来。   “皇上这是为何?”   “孤要做什么,还需要向你解释吗?”   “皇上不是说要开选秀女入宫,选皇后纳妃嫔吗?”   李耀扔了手中的奏折,放下朱笔,拧眉瞪视郑之南。   “你不要打着为朕好的借口来远离朕,你是不是想离开?萧逸云是不是怂恿你离京?”   “皇上,如果臣想走,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了。”   听到郑之南这句话,李耀的神情才缓和下来,没有刚刚那么冷。   “朕知道你想做什么,这谢远游就交给你来培养了,能不能培养出个明君,就看你的本事了,这大夏国未来的基业和民生,也都掌握在你的手中。”   郑之南回去的路上,想这件事想的脑仁疼,他怎么都想不通,为什么李耀要过继一个异姓孩童为继子,而且还是谢家的。   当初在边关的时候,他就觉得谢将军待李耀不同寻常,当初就没想明白,现在郑之南想的脑袋更疼了。   冒天下大不为,堂而皇之的扶持谢家的孩子为未来储君,李耀是巴不得旁人猜测他与谢家的关系吗?   郑之南在快要出皇宫的时候被李耀身边的内侍给叫了回去。   郑之南看着城门在自己面前合上,捏了捏眉心,转身跟着李耀身边的内侍向李耀的寝宫走去。   其实就算是谢家的幼子也无妨,毕竟这是谢家嫡支唯一的独苗,谢将军的孙子,虽然如此,但并不担心到时候谢家子上位后,就有可能被其父或者其他人代替。   因为谢将军的儿子身体不好,去年年底去世了,而谢将军如果未来有谋逆之心,应该也活不过李耀,等谢家子成年,身边自然有李耀为他培养的班底,怎样也不会随随便便被他人取代。   何况既然李耀有信心选择谢家,自然是相信谢家不会有谋逆之心。   郑之南成为了太子太傅,并不只教导谢远游,李耀特意吩咐了各个臣子有三岁左右的孩童,作为太子伴读,一同接受郑之南的教导。   郑之南面对幼童自然讲不了《大学》、《尚书》甚至《通鉴节要》,但他并不烦恼。   幼童也好,一张白纸,想怎么在上面写写画画都可以,按照他的三观来塑造未来的明君,名将,名臣,可比十七八岁已经有了健全的想法和世界观再去重塑要简单多了。   翌日,郑之南下朝之后,扶着腰上了马车,回到家就开始整理需要用的讲学材料。   虽然昨夜他宿在了李耀的寝宫,但两人其实什么话都没说,李耀就算是抱着他,也还是臭着一张脸。   郑之南也并没有生气,毕竟能被任命为太子太傅,说明皇上还是信得过他的。   春去秋来,大夏五十年,春,郑之南穿着帝师服,拿着戒尺看着面前从八个萝卜丁长成如玉少年的孩子们,一手拿戒尺,一手翻着桌子上的卷子,看到几乎没有什么错误的卷子,心中满意,但还是让因为马虎而出了错的人走到他的面前,打他们的手心。   已经十八岁的谢远游抿着嘴笑看许琦被打手板,然后对郑之南说:“太傅,许琦向来不注意细节,马虎大意,这次试卷,他的那个错误,本就不该存在,是该打。”   比谢远游年长一岁的许琦因为要被打手心,一张脸已经皱成了一团,饶是他皮粗肉厚,十五岁就在兵营里历练,但太傅的这手板可还是不那么容易挨的,真的疼,而且手心的肉最嫩,火烧火燎的疼。   其余人等都被许琦的样子逗得捧腹大笑。   因为今日随堂考试,现下郑之南一个个批改完了试卷,也都布置了作业,该教训的都教训了,便让各自早些回去,下午没课。   或者说,除了太子,其他人以后都没课了,早已成年的他们,昨日便领了职责,或在宫内御林军中历练,或是御前侍卫总领,伴读八人,从进宫的那一刻便被写好了前程,各个部门都有他们的身影,像许琦因为十五岁就在兵营中锻炼,如今十八岁,昨日已经领了去边关做副将的任命函。   等所有人都散去后,郑之南仍然坐在自己的太师椅上,看着空空的八张桌椅,沉思良久,叹了一句。   “该来的还是来了。” 第301章   太子早在十六岁行过成年礼便开始了监国, 他如今已经十八岁,虽然李耀正当壮年, 但他已经准备在太子行冠礼后就退位。   这些事情, 李耀从来没有避讳郑之南,常常会和他说他未来的打算,十几年过去了, 李耀仍旧没有纳妃, 更没有自己的孩子,是一心一意要让谢家子坐上他现在的位置。   而这位谢家子也没有辜负郑之南对他的教导, 知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知道他生来就需要履行的职责。   成为皇上, 并不是为了享尽天下,不不不, 是要肩负起责任的。   虽然他不清楚谢家和李耀的关系, 但郑之南初步推测了两个版本,沅妃是谢家的人, 另外一个推测就是……李耀的私生子?   毕竟民间更多的就是这个说法,是李耀的私生子,毕竟没有哪个皇帝会让不是自己血脉的人登上皇位。   不过不管谢家子是谁,李耀都有他的命运。   郑之南满意自己的教育成功,满意现在的太平盛世,郑家的案子已经洗清罪名, 能够重新站在阳光下, 旁支的郑家人终于不比再躲躲藏藏, 被没事也要找点事的官府人员抓出来刮一层皮。   他该做的都做完了,能做的也都做了。   只剩下最后一件事。   按照惯例,李耀每年都会空出两个月的时间带着郑之南微服私访,这两个月都由太子来处理政务,一众臣子也会尽心尽力的辅佐其右。   今年也不例外,结束了三月的最后一个节日后,李耀乔装打扮与同样着常服的郑之南登上了去苏杭的船。   苏杭挨着南洲,而南洲正是郑之南的家,郑家便是在这片土地上建造起一座百年世家,他们乐善好施,从不苛责佃农,修桥建路,造福乡里,虽然现在的郑家因为当初昏君的私心而完全泯灭在时光的长河里,可自从郑家翻案后,南洲的乡民终于可以将当初造的石碑立在南洲的岸上,让来往的船只和商客游人都知道郑家当年做的善事善举。   他们是大大的好人,顶顶的心善之家,从不是什么行贿之人,更不霸占他人田地产业,那些罪状都是假的,假的。   郑之南站在南洲立着石碑的地方,摸着上面的字,就算他早就知道自己是一个穿越者,一个现代人,可是一想到这样善良坚毅的一群人因为昏君的无能和贪财全部被斩首,连七八岁的孩子都没有放过,心里就痛上一分。   郑家房屋园林里的东西早就被搬空,搬空后,这座房子当年就被官府的人一把火烧毁,现在已经是一片平地,什么都不剩。   到了南洲,郑之南自然要去郑家祖坟上一炷香,烧一些纸钱,因为翻案的关系,当初被随意安葬的郑家人如今都被重新合并到了郑家祖坟,终于有了归处。   知道郑之南的顾忌,李耀并没有前去,让郑之南可以好好的放松身心面对列祖列宗。   等郑之南回到客栈,已经近黄昏,李耀坐在雅间,等着郑之南回来一起用晚膳。   因为是微服出巡,他们一行人乔装打扮成富商,并没有惊动官府的人,因此住在了客栈。   郑之南上次回来祭祖还是郑家沉冤得雪后,这是他第二次过来。   虽然请人定期修缮祖坟,但野草烧不尽,加上是春天,上面已经冒了不少杂草,郑之南亲手除了一遍才离开。   坐在靠窗的位置用晚膳,夜市的热闹尽现眼前,不论是李耀还是郑之南,都非常喜欢看到这样热闹祥和的氛围,这一路上,他们很少看到举止正常的子民行乞,也很少见到流浪孩童在城市或者乡间流窜,现在慈幼院在各州县都有设立,为其提供住所和食物,穷苦人家子弟也可进入慈幼院,不仅提供吃食,还会教习不同的技能,朝廷对他们的唯一要求就是,结业后需要为皇家设立的工厂干满五年,五年后便可自由选择去留。   李耀心情很好,晚上多饮了两杯酒,回到房间后,李耀便把郑之南抱在了怀里,下巴抵在他的肩膀处,用扎人的胡茬去剐蹭他的脸颊和颈窝。   当郑之南手中的匕首刺进李耀的腹部时,李耀仍然维持着抱着他的姿势。   郑之南感觉到热热的血水流在自己的手上,他看向缓缓抬起头看着他的李耀,抿起了嘴。   李耀仍然执拗的抱着郑之南,他眼神里都是不解,还有被背叛的隐怒。   当他在想如何让他过得更开心一点的时,这个人竟然在想着杀了他。   他知道他这些年来有心事,以为是操心利民之事,操心郑家翻案之时,操心太子之时,却不曾想,竟然是在想着怎么样将他杀死。   李耀心中一片冰凉,可他还是紧紧抱着郑之南。   郑之南松开手,掰开他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力气的双手,慢慢后退几步,看着腹部仍然在缓缓淌血的李耀,看着他孤傲的面容,对他说:“你能做的都做完了。”   “所以现在不需要我了?”李耀不是不痛,他只是不想在郑之南面前表现出狼狈的一面,所以他极力忍耐着腹部带来的疼痛折磨。   郑之南用旁边挂着的布巾擦手,上面沾染了一点血迹。   李耀对郑之南说:“你可还记得你答应过我的话。”   “什么话?”   “永远留在我的身边。”   “我还说过李家的人都该死。”   “所以你要杀了我?”   “你是李家人,正如当初李家人杀了郑家人,现在不过是以牙还牙。”   听到以牙还牙,李耀想到自己对许丞相说过的话,他一时竟然不知道是该骄傲还是该气愤。   骄傲是因为两个人的性格都一样,气是因为发现郑之南并不足够的喜欢他。   但他又不停的为他找借口,情之一字怎比得过郑家上下几百口人命呢?   就算不喜欢,但李耀还是要让郑之南后悔。   他从前不屑于说自己为什么不娶妻生子,不立皇后不纳妃嫔,所有人都以为他身体有疾,心里有疾,不然怎么会让后宫空虚,还过继了谢家子,不留下自己的血脉。   但只有他知道,他不想让郑之南伤心,也不想和任何一个女人在一起,生所谓的孩子,他想让郑之南从那件事以后都开开心心的每一天,不会因为苦恼的事情而难受,露出无助的神情。   虽然过去了快二十年,可他仍然记得那个晚上,他看到郑之南枯瘦如柴神情呆滞的模样,心有多痛,他恨自己为什么没有保护好他。   李耀冷笑一声说:“你要以牙还牙,但这次你要后悔了……咳咳……我并不是什么李家人,一直奇怪为什么我要过继谢家的幼童为继子,以你的聪明,应该猜得到我母亲乃是谢家女,但却猜不到她是宋家媳,当年她被那狗贼看上,将宋家上下一百口人全部杀了,伪造成遇到了强盗,惨遭灭门,随后将我母亲带到了宫里,说她是民家女,一边藏匿她,不让谢家知道一点风声,一边用所谓的补偿姿态,对谢家加官进爵,让我舅舅手握兵权镇守边关,他以为这件事会随着时间尘封下去,但却低估了谢家女的韧性……”李耀越说声音越弱,语气也断断续续,他几乎是用尽最后的力气才把这一长句说完,此时此刻他面白如纸,额角冒着虚汗。   因为房内的异动,守在门外的侍卫打不开门,最终撞开了门,看到李耀靠坐在桌子前,腹部被血染尽,地上也是血,大惊失色,忙叫来随行御医,同时侍卫要将郑之南压制住,但被李耀制止了。   李耀对侍卫说:“住手——”这话刚说完便吐出一口血。   郑之南听到李耀的那席话,早已神情恍惚,他摇着头说:“不可能。”不可能,怎么会这样?   李耀腹部的匕首在御医的检查下已经被拔了出来,瞬间血流如注,御医虽然知道陛下凶多吉少,但见多识广的他并没有因为对象是皇上就不敢行动,要知道越是不敢妄动,才越容易拖延伤情,还不如一视同仁,当成普通的病人冷静的处理,只是……   李耀看到郑之南露出慌乱的神情,身心俱疲的他此时此刻竟然还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像是解脱一般,更像个稚儿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玩具那样纯粹的笑容。   李耀在心中想,他果然会后悔,他不是不喜欢他,只是因为李家的这层关系,不能喜欢他,所以压制对他的喜欢,真好。   “你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郑之南并不是冷血无情之徒,这些年来,李耀对他的好,他怎么会感受不到,但他每次心中动容时,都会告诉自己,想一想郑家五百口人是如何冤死的,郑家人何其无辜,连那么小的孩子都没有放过,越想心便会冷上一分,他说过李家的人该死,所以就算对方是李耀,他也没有停止过杀光这李家人的念头,他要报仇雪恨,可是现在李耀却告诉他,他杀了错了人,恨错了人,对方并不是什么李家的人,是同样与他受过李家折辱的受害者。   他身体摇摇晃晃快要立不住,但比起李耀,他尚且还能行走,此时的李耀虽然伤口已经得到了暂时的缓解,可人已经昏迷不醒了。 第302章   杀了李家的人,对李家赶尽杀绝是郑之南回忆起小时的记忆后就坚定的信念, 这二十来年, 已经是执念一般的存在, 虽然李耀对他无微不至,可是每每想到无辜惨死的郑家人,他就不想让自己的私心而害得郑家人死不瞑目, 虽有犹豫, 但他在后来的日子里已经决定了。   杀了李耀之后, 他也不会苟活。   或许意外穿到这个世界来,在郑家生活的那六年,就是为了让惨死的郑家人洗刷冤屈,沉冤得雪。   因此杀了最后的李家人, 李耀,便是他最终的目的,完成了这件事,他的人生也没有了任何牵绊。   他一直以来, 信念无比的坚定, 有过动摇, 那也是因为李耀实在是对他太好了,知道他想要做的,都一一的满足他,支持他, 在政见上被攻讦时, 也会力缆狂澜将他提出的改革进行下去。   为了回馈这种信任, 他这十几年,都在努力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好,为他培养更出色的储君,为这个国家留存一套完整的班子,这样的话,就算李耀突然离世,这个国家的核心也不会被动摇,而他也相信谢远游完全担得起这个国家的重担,他的思想和远见,注定了他未来之路的不平凡。   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李耀竟然并不是李家的人,是同他一样被李卿害得家破人亡的受害者。   他知道,以李耀的为人,绝对不会编假话哄骗他,更不会为了活下去而说这些话控制他的情绪,让他不再乱来,但是只有郑之南知道,李耀就算现在伤情控制了,人也没救了,他刺穿的那个位置,绝对不会让他再恢复到从前,只会慢慢的看着自己的生命一点点的溜走,李耀一定也慢慢明白了。   他既然已经决定杀了他,又怎会拖拖拉拉,心慈手软,心慈手软就不会挥刀。   因此,只一刀,便是死刀。   他不能理解李耀的想法,前面几年不说也罢了,后面十几年竟然也守口如瓶。   没有什么私生子,不是因为有了孩子才让后宫空虚。   郑之南看着李耀让所有人都退出去,招手让他过去,他走到床前,身体已经没有了力气,慢慢跪在床前,看着床上面白入纸的李耀,他没有落泪,因为他已经想好了自己的归处,所以他只是笑着握起李耀的手说:“对不起。”如此苍白的一句抱歉,可是他什么都没有,也无法再给予更多的回报。   李耀看着郑之南倔强的神情,也勉力勾起嘴角说:“我一直在想,你什么时候会看出来,我不娶妻生子,不立皇后不纳妃嫔是为了你,可是你……到现在都不知道,我不说,你便不问,也不去想,今天的事情,我时而恨你,时而恨我自己,可是我又觉得痛快,因为你为了我,落了泪,我想再问你一句……你喜不喜欢我?你还记得那年你回答的话吗?”就像十二三岁的那天,他站在如月宫的院子里,在那棵树下问他,那你喜不喜欢我?   听到那句“喜欢”,他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开心,但露出来的神情不过是勾了勾嘴角,仿佛只有得意一般,其实他心里很欢喜,他也喜欢他,只是来自母亲的言传身教让他自来都对感情之事非常内敛。   郑之南紧紧握住他的手说:“我喜欢你,一直很喜欢你,只是我有太多事情不知,我不知谢家与你的事情,因为远游的存在,我更不知你后宫空虚的想法,对不起。”说句可笑的话,郑之南这么多年与李耀同塌而眠,以为自己只不过是他寂寞时的床伴而已,太可笑了,郑之南到最后笑的眼泪都出来了,一滴滴滚落在李耀的手背上,滚烫炽热。   李耀说:“我其实并不怪你,因为我知道你杀的不是我,是李家人,听到你说喜欢我,我已经很欢喜了,我等这句话等了好久,一直想再听到你说,只是……”说到这里,李耀忍不住开始咳起来,咳着咳着,有血水因为他的动作而渗了出来,但他还是坚持地说下去,“让初唐拿纸笔来。”   初唐一脸泪水的按照吩咐拿来纸笔,以及需要盖印的玉玺,他从出宫后就在李耀身边服侍伺候,从无二心,李耀待他们这班人也很好很好,这是他们誓死想要效忠的主子,看着主子身负重伤,命不久矣,他又怎会不悲伤。   李耀在搀扶下慢慢坐起来,他拿起笔,一手按着伤口,一手在放在面前的桌子上写字。   当郑之南看到李耀写的是什么的时候,他摇着头说:“不要写了,我不需要。”   但李耀并没有停下来,他虽然写得很费力,伤口也很痛,可是他还是坚持将自己要写的都写了下来。   没有对其他人多说一个字,全部是在为郑之南脱罪,甚至事无巨细的安排了郑之南的未来,让他不被治罪,免于苛责和牢狱之灾。   最后郑重的拿起玉玺在上面盖了印。   当这些都做完后,李耀才重新躺回床上,随行御医为其检查身体,重新上药包扎,而李耀则在这个过程中再次陷入到了昏迷中,伤口太深,流了太多血。   李耀坚持了两日,最终伤情恶化,不治身亡。   李耀让所有人对郑之南行刺之事守口如瓶,只要他们不说,外面的人就不会想到勤勤恳恳被皇上一直委以重任的郑之南行刺皇上,所以这件事是“盗贼所致”,而无法无天的盗贼当即被就地处决,在回京之前,这件事就被抹平了。   虽有侍从护卫不周,但李耀全部都不让再追责,还让谢远游给予随行人员厚赏,是留是去,允他们自行决定。   他把所有的别人没想到的全部都想到了。   郑之南知道,他就算是死了,也要他满怀愧疚,不管生死。   正当壮年的李耀猝然辞世,对于谢远游来说就跟主心骨没了一样,他毕竟还是个少年,郑之南就算想要自尽,一命还一命,也知道这个时候他不适合立即离开,李耀大概也算准了他不会那么决绝的离开。   为了稳固江山社稷,郑之南顶住各方压力,留在朝廷,护着谢远游,这算是弥补一些自己的愧疚。   有些人猜测李耀的死和郑之南有关系,怀疑他想谋权篡位,但郑之南在两年后,参加完谢远游的加冠礼,直接辞官离京,回到了南洲。   祭拜了郑家的列祖列宗,也萧逸云喝了三天的酒,将自己的所有东西都赠予萧逸云的两个孩子。   郑之南做完这些事情,快马加鞭,拿着李耀曾经赐予他的玉牌,手持玉牌,任何地方都可畅通无阻。   郑之南来到的地方是皇陵,李耀被安葬的地方。   他亲自带了酒,当看到李耀的玉棺旁边还有一个空空的玉棺时,郑之南竟然觉得他就算是死了也这么调皮。   竟然猜到他不会独活,难怪守灵的初唐看到他一点都不奇怪,他一定叮嘱过初唐吧。   让初唐为他们善后。   郑之南不怕痛,但是他一向爱洁,选择的是无色无味的毒酒,喝下去后神智还能保持一时的清醒,他拿布巾擦了擦自己嘴角的血迹,慢慢走上台阶,来到李耀旁边的玉棺。   这玉原来被拿来做棺了,当年据说是从雪山深处发现的千年寒冰玉,郑之南当出以为这玉被用来制作纳凉的玉床之类的物件,没想到很早之前他就制作成了玉棺,难怪两年过去了,他还容貌如初,仿佛睡着了般,令他恍然如梦。   郑之南从未觉得时间过得如此慢,仿佛每一分每一秒都很缓慢,他平静地躺在玉棺中,双手交叠在腹部,手中攥着当初他生辰,李耀送他的玉扳指,他们两个的玉扳指都一样。   死而无憾,或许是最美满的死亡。   渐渐没有知觉的郑之南仿佛睡了一个长长的觉,他伸伸懒腰,紧接着睁开眼睛,关于上一个世界发生的事情就像是看完了一本书那样,除了感慨便没有多余的想法。   但郑之南的神情上还是浮起了一丝尴尬。   因为上一个世界他虽然慷慨赴死,可心里却想着下一辈子要和对方如何如何。   连着两个世界都没有记忆,两个世界都或多或少付出了一部分真心,甚至还想山盟海誓……说了不少情意绵绵的承诺。   因此一旦恢复记忆,回到那个人格健全,思想独立的郑之南,他就会有些尴尬。   如果是有记忆的他,一定会克制自己不对虚幻世界的人和事动心动情到这个地步。   郑之南有时候会觉得接连两个世界都这样,系统最起码有一半的原因是为了打他的脸……   不禁想到了王境泽的表情包。   这样一想,郑之南就更尴尬了。   紧接着,熟悉的系统声音传来。   一如既往,先宣布他任务完成,看来上一个世界也没有选错人,任务对象也是对的。   他其实一直都认为,一般情况下,剧情不崩,他作为里面的主角之一,自然而然会和故事里的另一个主角有很多的交手戏份,互动肯定也比常人多,所以他选择没有记忆的做任务,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才大胆选择。   就在他想东想西,准备下一次任务选择的时候,系统的奖励再次出现了。   除了任务奖励之外的又一种奖励。   郑之南直接呆滞在了那里。 第303章   他甚至不相信的揉了揉眼睛。   他原本的困难模式获得的奖励是2500, 加上原本累计所得的5500, 合起来是8000,现在他看到了额外奖励, 刚刚好2000点。   加在一起完美达成10000点的成就。   而这额外奖励来自他已经做了十五个世界的奖励。   系统:达成十五个世界, 奖励2000点。   原本郑之南以为自己最起码需要再做一个困难模式才能达成任务点, 怎么也没想到, 猝不及防的情况下, 自己竟然攒够了点数。   这意味着,他可以回家了!   可以回到和平的世界,现实世界!自己的世界。   完全没有想到会又一次有额外奖励的郑之南情绪根本稳定不了,他手不自觉的握成拳,因为激动而身体微微颤抖, 表情也从平时的不喜形于色变得有些难以言表,他眼睛瞪的大大的,看着一片虚无的黑暗处说:“我的点数达成10000点了……”这一刻的郑之南开始患得患失起来,甚至开始担心,系统会不会反悔,不让他回去了,继续将他拘在这地方,日日夜夜的不得自由。   结果系统还是一如当初刚听到它的声音那样说:恭喜达成10000点成就,请确定是否选择回到现实世界。   郑之南定了定神, 他怕自己说错话, 稳了好一会儿才说:“确定。”   “因为任务完成出色, 可获得一个愿望请求。”   郑之南愣了一下说:“愿望?”   “是的。”   听到系统的确定, 郑之南回想了一下,好像之前系统是说过,会有一个愿望可以实现。   “是可以选择回去时,把关于这里的记忆都消除的愿望吗?”郑之南问。   “也可以是其他愿望,自行选择。”   其实郑之南一直把这些世界的记忆当成是一个梦,既然是梦又有什么好消除的,他除了最初的时候有些难以接受,后面早就开解完了自己,毕竟在这些世界里,他也不是没有感受到过快乐,快乐和痛苦都有,但不能因为有一些痛苦的记忆就把快乐的记忆抹杀。   他想了想,用开玩笑的语气,轻笑了一声说:“那可以把死人变成活人吗?这个愿望可以实现吗?”仿佛系统说不能,他就会大笑出声,狠狠地嘲笑它的垃圾。   但系统再一次出乎意料,让郑之南又惊又喜。   系统说:“可以。”   这个回答是比刚刚知道自己即将回到现实更让郑之南激动,他往前走了一步,像是想要抓住点什么说:“真的?”   “真的?”   “不是骗我?”   “从不骗。”   “不是要把我放到一本书里去实现这个愿望?”谨慎的郑之南在这一刻也还想得十分全面。   “不是。”   “现实中?”   “是。”   郑之南想要让自己的声音不颤抖,可是在他念出那个名字的时候,还是泄出了一点音,像是怕自己说得够清楚,他又重复了一遍。   ——林凤君,林凤君。   系统:“好的,请确定愿望。”   “确定,林凤君。”   “请确定是否回到现实。”   “确定。”   “请闭上眼睛。”   “好……”   这一次郑之南没有像睡了一个长长的觉那样,他闭上眼,再睁开,身体一顿,就看到了自己房间的天花板,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   陌生是感觉太久没看到这熟悉的画面。   熟悉是因为这就是他的房间!   他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立即去妹妹的房间。   当发现妹妹房间书架的书都不见了后,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拿起手机看时间,周三五点,扔完书没多久!!他记得实在是太清了,估计一辈子也忘不掉去虚幻之境的记忆,因此连是周几,几点都记得一清二楚。   他一阵风的去乘电梯,然后来到楼下的垃圾桶,看到那个还在打包妹妹书本的捡垃圾大爷,郑之南冲过去,气喘吁吁的拿出手机对捡垃圾的大爷说:“大爷,这些书我不扔了,你有微信吗?我转点钱给你,重新把这些书拿回去。”   捡垃圾的大爷闻言,虽然生气让他瞎折腾了这么久,但并没有要钱,摆摆手说:“我就说这些书都很干净,包的好好的,一点灰尘都没有,怎么舍得扔,你能拿回去也好,钱我就不要了,反正我也没怎么弄,就是把他们整理到我的三轮车上而已,下次你家有垃圾要扔,确定要扔的话,就联系我,我手机号你记一下。”   “好,谢谢!”   “客气什么。”   郑之南应下后,记下大爷的手机号,重新抱着几箱书往电梯口堆,一共四五个箱子,搬到电梯口后又一箱箱挪到电梯里回到了自己所在的楼层。   他把箱子都抱回妹妹的房间后,一本本的又给妹妹摆回去,记不得原来摆放位置的他按照作者名的首字母来摆放,摆放好后,这一次关于耽美的本子,他都没有管,只是把一些比较肉一些的书放到最下层的玻璃柜中,还在玻璃柜上贴了个封条,封条上写着:高考结束后才可以解禁。   做了这样一个长长的梦,让他明白,引导比粗暴的扔书撕书重要的多。   况且他扔书是打着为妹妹着想的借口其实是泄私愤,他扔书时候可根本没有想妹妹怎样怎样,只想把这些关于同性恋的爱情故事书全部扔掉,认为这些书都是垃圾。   他把书捡回来倒不是怕系统再把他弄回去,毕竟该结束的都结束了,他相信系统也没有那么无聊,他把书重新抱回来,是想要弥补当初因为自己的自私而扔书的行为。   只是他整理完后也没有发现什么所谓古书的影子,正在他疑惑的时候,仿佛有人在他心里给了他一个答案。   “当你回到现实世界后,古书也会随之消失,禁咒也是。”   听到这句,郑之南不再寻找古书,彻底的释然了。   郑之南把书本整理好后,重新回到自己的房间,他脱光衣服,去浴室洗了个澡,换了一套衣服,也换了一套床单被罩枕巾,躺在布满了阳光味道的被窝里,让他无比的安心。   虽然安心,但他还有一件事不敢去求证,他怕自己失望。   也怕之前的所有事情,真的只是他的一个梦,是自己幻想出来的一个奇幻世界,因为担心被妹妹责怪,压力大而产生的一个梦,因为想让好朋友还活着而做的一个梦!   他的手机里一直存着好朋友的手机号,可是他不敢去发短信,不敢打电话。   为了不让这个手机号停机,他从高中到现在毕业开了自己的工作室,也都定期给这个号码缴存话费,就是怕打不通,发不了信息,更怕听到里面传来:你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他知道他打得通电话,也知道他发的了短信,可他不敢打,也不敢发。   如果凤君还活着,一定回来找他。   一定会的。   留存着这一点希冀,郑之南等到周六也没见到林凤君的身影,倒是迎来了过周末的妹妹回来。   他和妹妹好久没见了,之前忙着工作的事情,也没好好的聊一聊天。   这次因为扔书的事情,他特意去妹妹的房间,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郑依依听到哥哥说自己书架上的书时,心中一颤,然后就开始心虚,毕竟书皮下面包的是什么,她最清楚,听到哥哥说看了一些她的书,她都差点想鞠躬认错了。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在她想伸手擦额角渗出的汗时,听到哥哥说:“周三那天你不在家,我来你房间想看本书,随便打开一本竟然是耽美小说,还有什么纯爱,一时有些冲动和,把你的书收拾了几个箱子,原本是想给你扔了的,但是后来看到几本书,知道这些都是你的私人物品,我是没有权利处置的,虽然是你的哥哥,也应该询问你的意见,所以我又重新把一部分书按照作者的首字母摆放了回去,其他一些比较不适合你现在看的书,我都给你放在最下层的玻璃柜中,贴了封条,等你高考结束后才有权利打开,你看这样可以吗?”   郑依依像个小动物一样乖顺,只有点头的份,不仅点头同意,眼神还露出了感激。   她最坏的想法就是,有一部分书已经被扔了,怎么都没想到哥哥一本都没扔,还给她摆回去,并且告诉她,应该什么时候看,而不是这个时候,特别温和好说话,以前聊到关于同性恋的话题,哥哥都会粗暴的打断她的话,甚至在她参加同性恋婚姻法的提案投票时,把她狠狠骂了一顿,那次她哭了很久,哥哥也没有来安慰她,反倒说她不好好学习,却去关心同性恋的权利……   郑之南摸了摸她的头说:“你看看有没有少书,少的话,我到时候去楼下看看有没有漏的,还有之前跟你聊关于同性恋的事情,我态度都很恶劣,哥哥跟你说声对不起。”态度真诚,让郑依依特别感动,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最后抱住了郑之南说,“我没事的哥哥,不用哥哥去,有漏的我到时候自己下去找就可以了,谢谢哥哥!对不起,我不应该还在上学就买这么多杂书看,有一段时间买书是买的有点凶,现在这段时期,我会克制自己,努力考个好的大学!”   看到妹妹释然的神情,郑之南拍了拍她的背,转身离开时,让她洗完澡出来准备吃饭。   虽然回来了,可郑之南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他这几天不是不失望的。   原以为系统会满足他的愿望,结果这么久,手机还是一如既往没有任何动静,而凤君也没有出现。   就在他去厨房帮妈妈准备碗筷,端菜到餐厅的时候,门铃响了。   郑妈妈对端着菜的郑之南说:“之南,去看看是谁来了。”   “好。”郑之南放下菜,擦了擦手走到门口,打开门。   一个笑容灿烂的男人从外面大步跨进来,笑着说:“哇,好香啊,莲姨做了什么好吃的?”他举止自若的拎着东西走进来,拍了拍郑之南的肩膀开始换鞋,然后去厨房。   郑妈妈拿着铲子探头看,看到这个年轻的男人,露出笑容说:“是凤君啊,你旅游回来了?阿姨还以为你要下个月才回来。”   “一个月已经够久了,没看我在肯尼亚都晒黑了,给叔叔阿姨都带了一些纪念品,依依呢?怎么也不嚷嚷着凤君哥了?”   如梦似幻的郑之南还愣愣的站在客厅,看着林凤君的背影发呆,闻言说了一句:“依依在洗澡。”   林凤君一扭头,看到郑之南傻乎乎的样子,走过去锤了他一下说:“怎么回事啊,我不就是去国外这段时间因为信号不好没能及时回复你信息吗?该不会生我气了吧?”   郑之南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坚强的人,他从不轻易掉眼泪,工作压力再大也都是咬牙挺过去,可是看到成年后的好朋友阳光灿烂的站在自己的面前冲自己笑,他忽然就觉得眼眶发酸发热,眼泪就这么下来了。   林凤君看到郑之南的眼泪,手忙脚乱地拿纸巾给他擦眼泪,然后说:“怎么回事,是不是最近工作压力太大了?太累了就放松放松,不要太绷着了。”   听到林凤君安抚郑之南的话,郑家父母和洗完澡的郑依依都围了过来,都在问他是不是压力大,要不要休息一阵,每个人都是他关心的人,也都是关心他的人。   那一刻他觉得生活是如此的美好,他抱着所有人,他只恨自己的手臂不够长,不能把所有人都抱在怀里。   他点着头又哭又笑地说:“最近工作压力真的好大,我想休息一阵,可以吗?”   四个被郑之南抱着的人七嘴八舌地说:“可以啊,早就让你休息了。”   “哥哥,你累了就去旅游吧,像风君哥这样,多自在,没事就去旅游。”   “宝宝啊,妈妈也觉得你最近压力太大了,你前几天回来我看到你黑眼圈那么严重,心里都难受,咱们先休息一阵吧,当了老板并不需要事事亲力亲为的,这几天你在家,我看你黑眼圈没有刚回来那么黑了,所以人还是得劳逸结合,多注意休息。”   “之南,想休息就休息,咱们家养得起你和你妹妹。”不善言辞的郑爸爸,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安慰他,给他力量。   ——我爱你们,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你们。 第304章   郑之南背着书包下楼,去楼下的车棚骑山地车, 准备回家。   虽然是刚转学过来的转校生, 但因为阳光帅气的外形和风趣幽默的性格,加上打篮球也打的很好, 游戏也能带着班里的同学很快上分,没过一周就和班里的同学打成一片, 一路上有同学看到他, 都会和他打招呼说明天见,有的则约下次单休的时候一起去打游戏。   郑之南一路笑着跟他们打招呼,然后大步流星地去推山地车, 因为这会儿人太多,不能骑, 郑之南推着山地车到校门外, 走出去一段才蹬上,怕那会儿人多碰到人。   离开学校那条街后, 学生党才变得少起来。   想起来现在回去, 爸妈还没下班回来, 郑之南忽然想回到从前住过的那条街逛逛,他当年上完幼儿园, 准备上小学的时候随着工作调动的父母去了隔壁的城市生活,直到现在爸爸工作被调回来,他也需要回到户口所在地备战高考, 才又重新回到这个城市。   足有12年没回来了, 就算中间路过, 也没有长时间的停留。   到了曾经生活过的华新街道,似乎墙壁变得比从前要破败许多,道路还是那样,但没有小时候看着宽敞了,可能是那时候年龄小,看什么都觉得格外的宽大。   看什么都新鲜的郑之南没有去之前的旧居,那个地方的房子他们搬家之前就卖掉了,现在已经是别人的,没什么好留恋的,郑之南想了想,蹬上山地车去了华新街道附近的小公园,这个地方是周围街坊邻居夏天最爱过来遛弯的地方,也是小孩子最爱来玩的地方,他在这个地方有许多回忆。   不知道赢了多少弹珠还有卡片。   到了小公园,除了有一些阻挡汽车进入的护栏外,没有人看守,谁都可以进来,只是公园外面的围墙上被喷上了“拆”字,看来小公园未来也要被拆了。   看到这个字,郑之南无比庆幸自己今天过来了,不然下次过来没准小公园已经被夷为平地了。   这样想着,郑之南推着山地车,进入小公园,循着记忆中的路线把车子停在树旁边,刚停好车子,坐在旁边已经看不出来原来漆的什么颜色的休息椅,就听到了细微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准确的说是刻意压低的声音,夹杂着压抑的哭声。   “我没有钱了,昨天的钱是包括了今天的饭钱,都给你们了,今天什么都没有。”断断续续的,郑之南并不能听清楚,但还是能够分辨出来,这是在什么场合下说出的话。   郑之南皱起眉头,起身往声音传来的地方走去。   越走越近,对话也慢慢变得清晰起来。   “没钱?你不会偷吗?!明天再没钱,小心我打死你!”   “我真的没钱了,我每天的饭餐只有20块钱,真的没有了。”   “管你有没有,你自己想办法也得把今天和明天的钱给我凑出来!”   被威胁的主人表示了拒绝。   “我不会去偷的,你们打死我我也没有。”明明很软的声音,语气里也包含了惊恐,但仍旧表示了自己不会去偷钱的态度。   想当然,这样的态度肯定会激怒围着他的人,三人为首那人闻言,直接一脚当胸踹去,踹完正准备用拳头再补上去几拳,身体就被一股大力给踹到了旁边的树上,旁边的两个人看到郑之南,立即要冲过去给老大报仇。   “你他妈谁?找事儿是不是?知不知道我们是谁!?”   “是抢劫犯,是不是要送你们去警察局你们才会识相的离开?”郑之南扫向他们身上的校服,冷笑一声说,“穿着校服也敢出来当抢劫犯?明辉中学……”然后拿出手机把他们的脸全部拍了下来,接着说,“你说,我拿着照片去警察局,说你们抢了别人的钱,然后去你们的学校找人,你们会有什么下场?哦,对了,刚刚你们说的话,打人的画面,我也都拍下来了……”   “吓唬谁呢!50块钱而已,警察能把我们怎么样!”   “被通知家长,被劝退,关到少管所咯,是不能怎样”郑之南晃着手中的手机,闲闲的表示,“好像最近公安系统在推出一个犯罪记录网站,不管是不是未成年,只要犯了法,都会被记录在自己的档案中,不论是升学,还是未来进入社会工作,谁都可以点开你的档案看到你们当初干了什么,是不是很好的决策?”   如果说这帮人是一伙初中生混混,根本没想过未来走入社会要遇到的事情,郑之南的话或许还不会让他们怎样,但这些家伙已经是高三的孩子,已经有了一丝成人的思想,毕竟家里不少人看到他们的学习,就已经打算好了把他们送到职校学一门技能,学个三四年就出来工作,他们听多了,也知道自己过不了几年就会和家里的大人一样出来工作,所以郑之南说谁打开他们的档案,都能看到上面记录的犯罪记录后,他们还是有所忌惮的,也知道父母知道这件事,也会把他们狠狠打一顿。   因此犹豫了下,搀扶起地上的朋友,默不作声的离开了。   毕竟没见过什么世面,被气场犀利不留情面的郑之南这么一怼,屁都不敢放,而且看老大被一脚踹飞,倒在地上起不来,他们就更加没有什么战斗力了。   这个人个子还比他们高,一个拳头过来仿佛能把他们的头给打烂,哪里还有战斗力,意志力也没了,直接夹着尾巴拖着人跑了。   连“你给我们等着”这种经典台词也没说。   郑之南冷冷的把手机放回口袋里,走过去扶起靠坐在地上不敢吱声的少年。   少年刚刚没说话,这会儿看人都走了,才敢轻轻地对郑之南说感谢的话。   他垂着头抱着肚子说:“谢谢你帮我,谢谢你。”   郑之南说:“你家里知道你被人勒索吗?你怎么不和你家里人说?”   少年嘴巴动了动,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弯腰伸手把书包捡起来准备离开。   郑之南拉住他,对他说:“我看你嘴角流血了,手也磕破了,我带你去卫生室清理一下吧。”   “我……我身上没钱了……”   “我有,走吧。”不由分说的拉着少年去停着山地车的地方走。   “我叫郑之南,一高的,你呢?”   “我叫朗小溪,也是一高的。”   “你也是一高的?那你应该是高一的吧?看着比我小。”郑之南笑了下问他。   可能是因为轻松的气氛感染了他,朗小溪也不由笑了下,摇摇头说:“我今年高三。”   “啊?你哪年的?”郑之南挑眉看向朗小溪。   两人说了年龄,郑之南才知道朗小溪只比他小半年而已。   “小半年就要矮我半个头吗?”郑之南取笑朗小溪。   朗小溪性格很温和,并没有生气,不过对于比他高大半个头的郑之南,他眼神里还是羡慕的。   路上,郑之南又详细问了刚刚那三个人的事情。   他说:“明晖中学的人怎么会缠上你?你不是一高的吗?这两个学校又不在一块。”   “我住在华新街区,他们也在这个街区。”   “原来是这样,不过没关系,以后他们不敢再来找你了。”   “今天谢谢你,你好厉害,那一脚……”那一脚的爆发力被当时面对着郑之南的朗小溪看个正着,本来身体因为被揍而非常疼痛,却还是露出了震惊的眼神。   郑之南说:“我练过跆拳道,也有一些搏击散打的经验,对付他们轻轻松,你想不想学?”   “我不行吧,而且我也没时间。”   郑之南闻言点点头说:“我小时候也在华新街区住,其实这里离我现在住的地方也就20分钟,我们反正是一高的,这段时间我送你回家吧,免得那几个家伙看到你又落单,故态复萌,让他们以为我们一直混在一起,就不敢来找你的事儿了,毕竟我手里有他们的‘把柄’”,其实根本没有拍到视频,当时他只顾着找人在哪儿,看到有人被打,直接走过去把人踹飞了,所谓的把柄就只有那张把他们正脸拍下来的照片而已,不过只有照片也够了,若是未来这几个还来找麻烦,他就恶整他们一下,让他们知道干坏事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你真好,可是我怕麻烦你。”朗小溪语气犹豫,他是真的担心自己会给对方带来麻烦,也怕对方报复郑之南。   郑之南看出来他神情中的犹豫和担忧,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就算他能叫来10个人,我也能把10个人打趴下,你信不信?不信就看他们会不会来报复。”语气还有点跃跃欲试,他在宽慰朗小溪。   最后郑之南好说歹说,终于把这个腼腆怯懦的少年说服。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这个少年这么上心,就是在看到他的样子时,觉得特别亲切,像是本来就认识,但却又想不起来这么一个人。   有一种想和他成为朋友的冲动,所以才提出要送他放学。 第305章   当然,更多的还是担心他被报复, 郑之南一想起来那些吊儿郎当的混混就不自觉皱起眉头, 其实不管是现实世界,还是虚幻世界, 这样的臭虫都存在着,虚幻世界是映射现实世界的一个幻影, 而现实世界创造了虚幻世界。   朗小溪坐在卫生室, 护士给他清理了下伤口,都是一些擦伤,并不严重,清理消毒后, 喷了药, 也没有贴什么东西, 医生说这样的小伤口贴创可贴或者包扎的话并不利于恢复, 所以买了一瓶外伤喷雾就离开了。   朗小溪拿着药不停的说谢谢,因为有些不好意思, 脸不受控制的发红, 已经很久没有人对他这样好, 他有些不习惯, 也有些不知所措。   “等我明天有生活费了, 就把药钱给你。”   “你没事就好,才十几块钱, 不用了, 明天放学你在校门口等我。”郑之南看着朗小溪上了楼, 这才重新推着山地车往外走。   一边走一边回想任务上的信息。   这次他拿的是攻的角色,剧情里没有所谓的强迫,也没有所谓的欺骗,是一本校园文小说,比较单纯,他喜欢简单美好的故事。   只是因为任务奖励的关系,选择了不知道攻略对象,因此系统并没有告知谁是另外一个主角,需要他自己去发现。   一开始他刻意在班里观察了一番,但是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角色,因此来到这个世界两个月了,任务对象是谁这件事,并没有任何进展。   之前遇到朗小溪的时候,他还没想那么多,现在事情处理完了,回去的路上,他总觉得,事情出现的这么突然,没准朗小溪就是另外一个主角,万一是他的攻略对象呢?   抱着这种想法,郑之南对于送朗小溪放学的事儿更加上心起来。   朗小溪回到家的时候,朗宇还没回来,朗宇是夜班出租车司机,晚上在外面开车,白天回来吃点东西睡觉,几乎和朗小溪没有什么机会交流,也不怎么和这个儿子交流。   朗小溪回到空荡荡的家,整理了东西,给自己煮了碗面后,开始写作业。   他们现在高三,一个月也就一天假,其他时间都在上课,周末则用来补习,原本今天晚上也应该在学校上完晚自习再回来,但学校晚上停电,设备维修,就给大家布置了作业,让回家自习。   郑之南回到家,父母刚好也都回来了,饭已经做好,还有两个菜没炒,听到他回来的动静,保姆才下锅。   郑之南回到家后,和父母打招呼,上楼洗澡换衣服。   一高今晚不上晚自习,他提前给他妈发过短信,所以知道他今晚回来吃晚饭,之前要上晚自习,基本上都在学校吃,吃完后休息不了多久就要继续上课了。   郑之南洗完澡下楼,看到坐在沙发上的周怡,对她说:“妈,今天我放学去了一趟咱们以前住的街,除了看着旧了一点,和以前还是一个样。”   “是吗?我自从回来后,就一直没去看过,小公园还在吗?我不是听你爸说那里准备拆了吗?”   “我去的时候还没拆,不过看到上面写着拆的大字了,估计离拆也没多久了,我爸呢?刚刚不是还在吗?”   “他刚刚接了个电话,说是公司临时有事儿,需要他过去,已经走了。”   “早知道你们别等我,先吃了。”郑之南脖子上挂着毛巾,和周怡一起走向餐桌前。   周怡说:“不用管你爸了,他现在是个大忙人,事情越来越多,不在家里吃是常事,我们吃我们的。”   “反正他也饿不着。”郑之南笑了下,去帮忙端东西。   吃饭的时候,周怡抬眸笑着说:“你去华新街区,有没有看到你小时候的同学或者朋友?”   郑之南喝了一口汤说:“什么同学?我不是上完幼儿园就和你们去隔壁市了吗?那么小,哪儿有什么同学朋友。”语气不以为然,因为他也实在想不起更多关于小时候的事情了,只记得玻璃球和卡片,毕竟算是一份荣耀。   “怎么没有,你们俩幼儿园就在一起玩,放学了吃完饭,咱们家去小公园散步,他们家也在小公园,你们俩遇到了又蹦又跳,开心的不行,就是时间有点久,我忘了那孩子叫什么了,咱们家每次去散步,他们都在,你们晚上经常一起玩的。”   郑之南说:“我也想不起来起了,我对幼儿园的同学都没什么印象了,有照片吗?有照片的话还能看看照片。”   “东西还没整理完,照片也不知道放哪里了,等哪天收拾好了,找到了我再告诉你。”   “好。”   郑之南晚上吃过东西,陪着周怡去楼下散步消食,因为他今天去华新街区的事情,周怡忆起了很多从前的事情。   “你爸爸工作那个时候还没有现在这么忙,每个月都会抽出时间带你去游乐园,然后去吃你最爱吃的汉堡。”   “这个我记得,那个时候他还是个小职员,当然不忙,现在是总经理了,应酬也多了,交际也肯定多了。”作为男人,还是一个经历了许多世界的男人,他自然理解父亲,人就是这样,有得必有失,从前没那么多钱,但时间相对还能掌握,现在职位越来越高,私人时间也压缩的越来越少,想到这里,郑之南想起来下个月好像是父母的结婚纪念日,他看一眼周怡的神情,看她神情落寞,也有些心疼,自从妈妈当了家庭主妇后,空闲的时间多了,生活圈子随即也变小了。   郑之南说:“妈,你要不要去学个什么技能,比如说画画,或者插花,省得一个人在家太无聊。”   周怡摇摇头说:“等你大学了我再学也不迟,现在你高三,别的事儿妈妈都不想,陪着你才是我现在最主要的工作,你也不要想那么多不该你去想的事情,多放点心思在学习上。”   “我知道,你不用担心。”郑之南一向有主见,学习的事情的确没有怎么让父母操心过,只是周怡既然坚持,他也就没有继续强求。   翌日,郑之南到了学校,还没进学校,就看到了学校门口的朗小溪。   郑之南推着车子过去,对他说:“你在等谁?”   朗小溪拎着便当盒,看到郑之南,眼睛一亮说:“等你。”然后两个人往学校走,边走,朗小溪边把便当袋里的便当拿出来一份说:“昨天谢谢你,我做了两份便当,给你中午吃,希望不要嫌弃。”因为之前的钱都被抢走了,没钱还医药费的朗小溪昨晚才想起来了这么一个回报的办法,家里食材还是挺多的。   郑之南知道自己不接受的话,朗小溪肯定会想别的办法把所谓的医药费给还上,所以拿了过来说:“第一次有便当吃,开始期待中午的午餐了,谢谢你。”   “不用谢,我们放学再见,我先走了!”朗小溪的教学楼比郑之南的远一些,说完挥挥手笑着跑向自己的班级。   郑之南则把便当放到背包里,推着山地车去车棚。   中午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去了饭堂,郑之南则去热水房,拿放在上面保温的便当,回到教室,发现便当做的很丰盛,有鸡腿还有午餐肉和玉米,而且做的是腊肠炒饭,郑之南最喜欢的食物之一就是腊肠炒饭。   本以为同样是备战高考的高三生,朗小溪就算会做饭,也应该不会到特别美味的地步,但意外的,不论是炒饭还是鸡腿,味道都非常击中他的味蕾,厨艺真的让人惊讶,感觉没有十年厨龄是做不出这样口感的食物的,天才厨师除外。   鸡腿不是油炸的,是卤出来的,味道渗透的很完美,每一丝每一口都让人唇齿留香。   如果朗小溪不是提前说过,这是他做的,郑之南都怀疑是郎家的爸爸妈妈做的,或者爷爷奶奶。   郑之南没有任何犹豫,把便当吃的一干二净,下午放学,按照约定,郑之南送朗小溪回家。   因为山地车后面没有座,朗小溪是坐在郑之南山地车前面的横杠上,坐上去之后,这是一个被圈在怀里的动作,只是这个时候根本没有人注意这件事。   路上郑之南一直在夸朗小溪的手艺很棒,他说:“你做的东西太好吃了,每一个品种都非常好吃,这些是你家里人教你的吗?”郑之南甚至觉得比他家的阿姨做的还让他喜欢,当然阿姨的手艺也很好,只是风格不同罢了。   朗小溪听到郑之南说好吃,松了口气说:“不是的,是我自己看网上的食谱还有一些做饭的视频学的。”他一开始还挺担心不合对方口味。   “那你看来对做菜很有天分啊,我对着学,只能学个皮毛,学不到精髓。”   “其实一开始也出了很多错,盐放多了,油放少了,肉腌过头了,是做的次数多了,慢慢的才上手,并不是学一样会一样。”平时话很少的朗小溪在面对这个昨天帮过他的男孩子时,不自觉的变得开朗了不少,若是他的同班同学看到他这样子,估计会感到惊讶,毕竟是透明人一般的存在,怎么会有健谈大方的时候。   虽然郑之南是由衷的夸赞朗小溪的手艺,但另一方面他也发现朗小溪不是个话多的人,而且有些敏感,所以说话的时候就着重引导他表达。   要知道感情都是通过表达和多多的互动才激发的。   他需要通过和朗小溪的互动来确定他是不是他的攻略对象。 第306章   的确, 一开始那三个混混寻思着,那个突然出现的人, 只是一时帮一下朗小溪,就寻思着第二天还来找朗小溪,结果等着等着, 就看到朗小溪和对方一起肩并肩, 有说有笑的往华新街区这边走过阿来。   郑之南一抬眸就看到站在巷子里抽着烟,一头黄毛的几个人, 冷冷的瞥向他们。   三人知道根本打不过郑之南, 而且愿望落空, 只能灰溜溜的溜走, 免得真的惹急了对方, 把他们捅到网上还有学校,那可就真的吃不完兜着走。   等三人灰溜溜的走了后,郑之南说:“你看, 他们真的来了,看来平时他们勒索你惯了,以为你还是像从前那样好欺负, 想今天再来确认一下你是不是又落单了。”   朗小溪说着谢谢的话, 然后问郑之南。   “明天我还做双份的午餐便当, 你……还要吃吗?如果不喜欢的话, 不用勉强。”他更怕郑之南之前只是客套说好吃。   郑之南说:“如果不麻烦的话, 我是非常愿意继续吃你做的便当。”这样可以继续接触的机会, 他当然不会放过, 等过几天,还可以借着吃了你那么多便当的借口约他出来玩。   打算的很周全的郑之南送朗小溪回家后,自己骑山地车回家。   翌日,郑之南早早去学校,像昨天那样又一次看到了等在门口的朗小溪,两人一起往学校走,朗小溪也没多话,拿出便当递给郑之南,然后简单打个招呼就往自己的教学楼跑。   郑之南把便当盒放进自己的背包,停好车子,往自己的教学楼走。   虽然是高三,但每个月还是有一节课是可以放风的,那就是体育课,女生可以在操场上自由活动,男生则难得有时间去篮球场打打篮球。   陆澈就是这个时候来到坐在休息椅上休息的郑之南跟前,郑之南刚打完篮球,正在喝水,陆澈走过来后,拍了下郑之南的肩膀说:“郑之南!”其实陆澈最初见到郑之南的时候根本没想起来他的名字,还是他参加月考后,看公告栏,想起他叫什么。   郑之南疑惑地看向陆澈,陆澈是隔壁2班的,他见过,但并不熟悉。   陆澈又激动的拍了下郑之南说:“我是陆澈啊,你小时候,跟你一个幼儿园的陆澈!”   郑之南搜刮小时候的记忆,实在是想不起来,但还是问道:“你在哪个幼儿园?”   “华新幼儿园啊,我家以前是住在华新街区周围的。”   郑之南的确听他妈说他小时候上的幼儿园叫华新幼儿园,加上都是华新街区住过的,肯定没差的,郑之南不好意思道:“抱歉,我上完幼儿园后就搬家去了隔壁市,才搬回来不久。”   “其实一开始我也没认出来你,是我回家看到咱们的幼儿园班级照想起来的,你和小时候没什么差别。”   “我的照片因为搬家的缘故,不知道放哪里了,等我找到了,看看,好好回忆回忆。”   “你现在住哪里啊?”   郑之南说了个位置,陆澈说:“那敢情好啊,我家也是附近的小区,放学可以一起走了,之前都是我一个人。”   郑之南摇摇头说:“我最近还有事情,过段时间吧。”   陆澈大大咧咧地说:“行啊,等你忙完了咱们再一起回家。”并不在意。   郑之南不由看一眼陆澈,发现他有一双桃花眼,眼角还有一颗泪痣,不见悲伤,倒衬的他整个人像春风里被抚过的桃花一样灿烂,看神情就知道是个性情很好的男生,让他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不是来自虚幻世界,而是现实。   等陆澈和郑之南交换了微信后,陆澈就又跑回了属于他们班级活动的区域。   放学后,按照约定那样,郑之南继续送朗小溪回家。   朗小溪在六班,高三一共八个班,他学习不算差,但也绝对不算好,不然就不会在六班了,属于中等偏上,路上郑之南问他是不是偏科,朗小溪磕磕巴巴地说:“我英语有点差。”   “这个只能多练了。”然后郑之南用简单的英文日常用语和朗小溪聊天,想要确认一下朗小溪的英语是什么程度。   两人聊的差不多后,郑之南说:“我有几本关于英文的笔记,我自己已经用不上了,给你刚刚好,还有适合你练习的英文视频资料,我到时候发给你,你用电脑的时候,多听听,笔记明天见你的时候再给你。”   朗小溪对于一直在帮助他的郑之南心存感激,点着头说:“好。”应下后,无法用物质回报的朗小溪决定以后的便当要做的更加丰厚。   朗小溪上楼的时候,回头冲站在原地的郑之南笑了下,挥手说:“路上小心,谢谢你。”   朗小溪其实不怎么爱笑,还爱垂着头说话,别说和别人对视了,   郑之南看到朗小溪笑,脸上的酒窝若隐若现,对他笑道:“你要多笑,明明笑起来很好看啊。”   朗小溪这次的笑容更加灿烂,只是脸上还多了一抹不自在的红,他皮肤白,所以不好意思的时候,脸一红就很明显,对于夸奖而不知所措的朗小溪只好转身往楼上逃,听动静,郑之南颇为担心这孩子别上楼的时候摔跤了。   等朗小溪上楼后,郑之南忍不住说:“真是可爱的男孩子啊。”青春的感觉扑面而来。   完全忘了自己现在也不过是十八岁的孩子,颇有点老气横秋。   就这样,日子平静的往前划走。   每个月一次的体育课上,还有吃完午饭的时候,对和陆澈熟络起来的郑之南会和他一起打打篮球,或者跑跑步,晚上上完晚自习,则继续保持着送朗小溪回家的习惯。   而朗小溪也保留着给郑之南做便当的事情,毕竟他的英文在郑之南的指导还有帮助下,终于有了进步。   在郑之南的坚持下,国庆难得放了两天假的郑之南约朗小溪去看电影,看电影的时候,郑之南终于收到了好感度的提醒。   他其实一开始特别怕找错人,万一找错人了,而又让朗小溪喜欢上他,那他不是作孽吗?虽然有时候是任务需要,但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辜负别人的人。   还好没有找错人表错情,有一段时间,他差点就要怀疑那个天天和他打篮球的幼儿园小伙伴陆澈是他的攻略对象,现在收到好感度提醒,虽然才75,但也算是吃了一颗定心丸,不怕伤人心了。   因为这件事,郑之南对朗小溪笑得更加欢了,他本来就高大帅气,虽然朗小溪也不矮,甚至在郑之南的调整下,挺胸抬头,大大方方走路后,只错了郑之南小半个头而已。   朗小溪没有告诉郑之南这是他第一次看电影,也没有告诉他,他在见到商场门口见到等他的郑之南时有多紧张,但现在,两人站在商场外面的广场上,看着喷泉在灯光的照耀下时而冲天而起,时而缓缓流淌,他因为紧张的心慢慢平静了下来。   郑之南对朗小溪说:“走,我们随便逛逛,一会儿我请你吃饭,你请了我那么多次,该我请你了,你拒绝的话,我下次再也不吃你做的便当了。”   朗小溪一听郑之南这么认真的说以后不吃他做的便当,着急地说:“我吃。”生怕郑之南反悔。   郑之南被朗小溪的神情逗笑,噗嗤笑出声说:“逗你呢,你做的那么好吃,我肯定得吃,不过中午你请我吃饭,以后下午上完课,晚餐我请你去食堂吃,你做的那么丰盛,我也就只能晚上请你吃食堂了。”在学校,也不可能自己做晚餐。   “其实不用请我吃的。”   “可我想请你吃。”郑之南面对面看着朗小溪,神情认真地看着他。   朗小溪抵不住这种凝视的神情,默默点了点头,等郑之南先转身往前走后,才忍不住搓了搓发烫的脸颊,悄悄拍了拍怦怦狂跳的心房部位。   之前听朗小溪说他喜欢吃火锅,郑之南就选了一家牛肉火锅,因为朗小溪不是很能吃辣,所以才选择的牛肉火锅,不过虽然是清汤,但味道也十分鲜美,这家店之前郑之南和父母来过,味道确实很棒。   两人吃过晚餐后,一起往外走,这家店是在他们看电影的那家商场四楼。   本来是很好的一次约会,但看到对面的手扶电梯上出现了父亲郑家华的身影时,郑之南脸上浮起的轻松笑容消散,他抓起朗小溪的胳膊追了上去。   朗小溪不明所以地问道:“怎么了?”   郑之南声音冷冷地说:“我看到我爸和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对面。”   朗小溪一愣,神情担忧,语气安抚地对郑之南说:“或许是看错了,你先不要急。”说着加快脚步陪郑之南追了上去。   然而追上去后,并不是看错,西装革履的郑家华此时脱了外套,一只手挂着西装外套,另一只手被一个身材姣好,年纪看上去大概三十多岁的女人挽着,女人从侧脸看,容貌艳丽却不俗气,算得上漂亮,但那女人并不是郑之南这个世界的妈妈周怡。   郑之南非常冷静地拿出手机把父亲和另一个女人的一举一动都拍了下来,这样的亲密,要说两个人没关系,那就是在糊弄鬼。   郑之南不仅拍了照片,还录了视频,然后拉着朗小溪头也不回的走了。   他平生最恨这种渣,想一想为了家,成为家庭妇女的母亲,而昨天父亲却跟母亲说要加班不能回来了,他就觉得恶心。 第307章   本来和可爱的人看电影, 吃晚餐,是一件很愉悦的事情, 郑之南却在这种愉悦的时刻看到了从前严谨庄重的父亲与一个女人有说有笑,举止亲密,可想而知, 他的心情有多复杂, 有多糟糕。   更多糟糕的心情其实来自于家里温柔的母亲,一想到还被蒙在鼓里, 什么都不了解的周怡,他就更不爽了。   虽然他与这对夫妻相处的时间不多, 但融入了这个人设的记忆之后, 结合从小到大相处的点点滴滴,还是非常能感同身受的, 所以心情就更糟糕了,准确的说是烦躁,但他一向隐忍内敛,就算心里烦躁死了,面上也还是淡淡的。   朗小溪考虑到郑之南的心情,对于他就算一路疾走也没有松开他手的行为并没有过多的在意, 他更多的是关注郑之南的情绪。   他很担心郑之南。   郑之南走了一会儿, 感受到一丝冷意才放缓了步子,松开手对朗小溪说:“抱歉, 刚刚有些情绪失控, 是不是抓疼你了。”   朗小溪摇头说:“没有, 一点都不疼,其实……我爸妈在我六岁的时候就离婚了。”不知道怎么安慰郑之南的朗小溪向他说出自己的家庭来,想让他不那么的难过,因为有人比你更悲催,其实朗小溪平时并不会和谁说自己的家庭,诉苦什么的就更不会了。   郑之南神情一怔,他的确没想到朗小溪那么小,父母就离婚了,难怪之前问他的厨艺是不是家里的大人教的,他说是自己学的,那么小就要学会照顾自己。   “那你和谁生活。”   “我和我爸爸一起住,他是夜班出租车司机,白天经常都是我一个人,所以很多事情就要自己做。”   郑之南伸出手,非常自然的抱了下朗小溪说:“你原来比我想象中要坚强。”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像个小可怜一样被人欺负勒索,这让他知道,原来有些人的坚强,其实不是表现在外表。   因为朗小溪的话,郑之南心情已经没有之前那么郁闷,他在看到郑家华和其他的女人在一起时,就已经想好了对策。   这样的男人留不得,就算是父亲,在犯了不能犯的原则问题时,他也会倾向于站在周怡这一方。   在郑之南准备送朗小溪回家的时候,同样和朋友一起看完电影出来的陆澈刚和朋友分开,就看到了同样在路边等车的郑之南和朗小溪。   陆澈看到郑之南,走过去,笑嘻嘻的跟他打招呼,然后好奇的看向郑之南旁边的朗小溪。   朗小溪仅限和郑之南在一起的时候才会自在轻松,遇到不认识的人,下意识的就会垂眸看向自己的脚尖,不知道该怎么说话,表达,他并不是特别会说话,也不是一个自来熟的人,若不是那一天郑之南以那样的方式出现在他的生活里,他可能并不会有机会和郑之南做朋友。   郑之南跟两个人简单的相互介绍了一下后,因为陆澈是和郑之南是一个方向的,自然而然的变成了郑之南和陆澈一起打车送朗小溪回家,然后两个人再一起回去。   陆澈和郑之南一般的高,而朗小溪其实是见过陆澈的,因为陆澈外形帅气,性格开朗,学习也经常在前三名徘徊,这样的风云人物,很少有同校的不认识,只是陆澈不认识他罢了。   等车的那一刻,朗小溪错开一点望过去,觉得陆澈和郑之南站在一起才搭,他在班里,其实一点都不起眼,因为性格的缘故,班里也没有什么朋友和聊得来的人。   有时候坐在靠窗的位置望外望,经常能看到陆澈和郑之南在一起打篮球,两个人配合默契,一旦进球,必定互相锤肩击掌,相视而笑。   这样的自己,怎么能和如此优秀的人成为朋友呢?   只有陆澈这样同样优秀的人才配和郑之南做朋友。   前一秒,朗小溪觉得在家庭上,或许他们还是有一个共同点的,虽然这个共同点看上去是那么的可笑。   但这一刻,心中有几分欢喜的朗小溪像是被人兜头泼下了一盆冰水,透心凉,也清楚的明白了,他们永远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坐在车上时,会先行下车的朗小溪选择坐在副驾驶,陆澈和郑之南坐在后座。   陆澈不知道郑之南今天遇到了什么事情,但能看出来他的心情不算好,一路上都在说一些段子和笑话逗郑之南开心。   而郑之南也的确被对方耍宝的样子逗笑了。   听到郑之南笑的时候,朗小溪也不由露出了笑容。   真好。   郑之南并没有注意到朗小溪的情绪变化,因为这变化太过平静无波,父亲出轨的事情让他撞破,就算他平时心细如发,此刻也没有发现问题。   送朗小溪回家后,郑之南又送陆澈回去,随后自己回到家。   就在他想着怎么把自己的父亲安排的明明白白时,系统提示突兀的响了起来。   系统:需要朗小溪主动向你告白,而你不能明确的表示对他有好感,更不可以先告白。   郑之南当即脸一黑,因为刚看完电影那一会儿,他就有等到高考结束要和朗小溪主动告白,激发他的好感度的想法,现在系统仿佛洞悉一切,告诉他,这种行为是不可以的,那难度肯定就加大了。   毕竟按照朗小溪自卑的性格,要想让他主动告白,不是难于上青天吗?   郑之南开始怀疑自己拿到的并不是简单世界的任务,里面裹着的其实是困难模式的芯吧?   但系统既然已经下达了任务要求,为了早日达成任务,他也只能应下,不然还能怎样?   除了要和朗小溪培养感情,副线,处理家事肯定也要一起走,总不能为了爱情,就可以放下家人,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时刻,郑之南也只能把朗小溪放一放,去处理家中的事情。   回到家后,周怡果然还在等他,郑之南换好鞋子,拿着外套边走边对周怡说:“不是和你说了,今天和朋友去看电影,聚餐,会很晚回来,不用等我吗?”他其实一点都不赞成家庭中,女性为丈夫和孩子牺牲自己辞职在家,没有了收入,任何事情都需要丈夫出钱,久而久之都会变成弱势的那一个,若是孩子没良心一点,还有可能为了钱站在更有能力的父亲那一边让母亲忍气吞声,现实生活里不是没有这样的孩子存在,但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周怡已经做家庭主妇很多年了,而且他现在正在高三,在父母的眼里,应该是专注学习才对,忽然劝她找工作,才像是脑子有坑一样,给人很奇怪的感觉,或者等到他高考完,把真相告诉周怡,那个时候对于周怡来说,或许才是一个切入点,让周怡重新建立起新的人生目标的机会。   “反正我现在也睡不着,等一等你也没什么,我困了自然就不等了,今天玩的开心吗?”   郑之南和周怡坐在一起,和她聊天。   他装作不知道的问周怡道:“我爸呢,今晚回来吗?国庆也不在家休息几天?”   “不是说了这两天还是要加班吗?等够两天,他才有假期。”   “那个时候都又要重新上班了,我过几天也要提前开学去学校补习了。”高三生是没有多少假期的,这是最紧张的一年,是最公平的一个向上走的机会。   周怡听得出来儿子是在埋怨父亲越来越少陪伴他,她安抚儿子道:“你这不是高三了吗?他也不想打扰你,其实你爸爸已经打算好了,等你高考结束后,就带着咱们俩去国外旅游一阵,让你痛痛快快的玩一个月。”   郑之南装作高兴的样子和周怡结束了聊天,彼此这才各自回房。   回到房间后,郑之南用手机给朗小溪发Q消息。   因为朗小溪没手机,不过家里有一台二手电脑,可以用电脑和他聊聊天。   郑之南在Q上说了这次的电影很好看,希望下次还和他一起看电影,也提了家里的事情,想让朗小溪与他的心更近一点。   “我心里是想让我爸和我妈离婚,但也你也知道,现在我高三,我妈比较盯这个阶段,她一颗心几乎都放在我爸跟我身上,如果知道这个时候知道了这件事,我怕她心理压力大,接受不了,准备等我高考结束后,她不用那么紧绷,整个人比较放松的时候再和她聊这件事,你觉得呢?”   朗小溪觉得郑之南考虑的很周全,的确这个时候不适合跟家里人说这个,便赞同了郑之南的话。   他在Q上问郑之南。   “你父母离婚的话,你会选择跟在谁身边?”电脑屏幕的荧光若隐若现的照在坐在电脑前的朗小溪身上。   “当然是我妈,我会陪在她身边,她需要我。”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朗小溪回忆起了妈妈离开的那一天,她推开他,一脸厌恶地说:“你留在你爸身边,别跟着我,我不想要一个累赘!”小小的他被推的一屁股坐在水泥地板上,他记得那天他哭得很伤心,想要追上去,但被爸爸拉住了胳膊,狠声不许他去。   因为他哭的太大声,爸爸怕他吵到邻居,狠狠地揍了他一顿,让他闭嘴。   那可真是一段糟糕的回忆,以至于到现在都忘不掉。   忘不掉那种不被需要,是累赘的记忆。   朗小溪一点点把自己刚刚舒展开的外壳合起来,将自己柔软的内部缩进去。 第308章   朗宇回来的时候, 朗小溪刚好起床,正在吃早饭, 朗小溪看到他今天回来的比以往晚一点,忙问道:“吃早餐了吗?要不要我给你做一份。”   朗宇摇摇头说:“吃过了,我去睡觉了。”说完, 脱了上衣, 去浴室洗澡, 不打算多和儿子说点什么。   朗小溪知道熬夜车很累,也没有多打扰朗宇,吃完早餐, 收拾好东西,轻手轻脚的离开。   到了学校,看到等在校门口的郑之南,他走过去不好意思地说:“这几天爸爸开车回来的都比较晚,怕打扰他休息,就没有做便当,这段时间都没办法做了, 抱歉。”垂着首不敢看郑之南。   郑之南忙道:“本来就觉得做便当挺麻烦你的,你不做了,刚好也可以休息休息, 还是专心在学习上吧, 中午吃饭的时候, 我叫你, 我们一起。”   朗小溪摇摇头说:“不了, 我中午买个面包吃就可以了,不想去食堂,想用吃饭的时间,背一背课上记得笔记,等这次月考结束后,我们有时间了再一起。”这是托词,也是借口。   郑之南看一眼朗小溪的神情,心中有疑虑,但没有勉强他,对他点点头,一起走了一段就分道扬镳了。   朗小溪走了一会儿回头去看,刚好看到陆澈和郑之南走到了一起,陆澈手里拿着篮球,一边拍着篮球一边和郑之南说说笑笑,两人一起往班级的方向走。   朗小溪心中微微发涩,但还是告诉自己,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用太难过。   不用再帮忙递情书给他了。   自从他和1班学习好,长得还帅的郑之南成为了朋友后,班里跟他说话的人都多了,女孩子还会偷偷拜托他给郑之南递情书,他不太会拒绝人,何况还是同班同学,基本上是有求必应,偶尔还会有人想要郑之南的Q号,这些他会询问郑之南的意见,不会乱给人,但光是这样帮忙在郑之南面前说句话,就让他有了人缘,从前可是从来不会有人主动过来和他说一句话,哪怕只是一个字,连名字都吝啬叫。   有些班里喜欢打篮球的男同学知道他和郑之南玩的好,还会夸几句。   “你和郑之南是朋友啊,他打篮球可好了,游戏也打的好,上分让他带着,稳稳地。”   “是啊,他是超级厉害,做什么都很棒。”而我……就不行了,学习虽然在他的帮助下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想要和他齐平还有很长的一段路。   郑之南其实感觉到了朗小溪“突然自闭了”或者说,又恢复到了从前自闭的状态。   虽然他还没有明白朗小溪怎么自闭了,为什么自闭了,但他知道,朗小溪还是渴望温暖和朋友的,根据他经历的这么多世界,朗小溪的人设他还是可以猜测出来个七七八八。   因此虽然朗小溪说中午要留在教室,他还是打了两份饭,一份亲自送到朗小溪的班里,对他说:“你要背笔记,我不打扰你,但还是吃饱一点吧,天越来越冷,吃的少,身体受不住。”这段时间还没通暖气,不吃饱点,没有热量,长久下去,身体怎么受得了,何况他还那么瘦。   郑之南说完,不由分说的把盒饭塞到朗小溪的手里,自己拿着自己的饭盒去了操场有太阳的地方,坐在台阶上边晒太阳边吃午餐。   对于郑之南的出现,朗小溪一直是很珍惜的,直到现在,他开始不安,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心并不单纯,如果是只把郑之南作为朋友相处,或许他还不会这么自卑。   可是他却发现自己喜欢郑之南,而郑之南那样优秀,他却如此平凡。   平凡的自己喜欢一个像星辰一样的人,无异于猴子捞月,不过是一场空,还不如在让对方发现之前早早的和他保持距离,免得连普通朋友都没得做。   差点都忍不住想拿着盒饭和郑之南一样坐在操场上,一边晒太阳,一边吃午餐的朗小溪最终忍住了那种渴望,他一边忍着难过,小心翼翼的打开盒饭,红着眼眶吃着喜欢的人送过来的午餐,同时也不忘在心里默记笔记。   他想变得优秀,想有一天可以挺胸抬头的站在他的面前,告诉他,他喜欢他,那个时候就算他被拒绝了,因为他变得比从前优秀,也不会对他露出嫌恶的眼神吧。   小心翼翼保守着自己秘密,并暗暗开始发奋努力的朗小溪,依旧坚持和郑之南保持距离,不远也不近,不过分亲密,也不过分疏离,有学习问题仍然会和他沟通。   因为郑之南有一天说想念他的便当,他这一点上没有忍住外,继续开始做便当给郑之南,其他都还保持着自己的坚持。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随着每次月考分数和名次的公布,朗小溪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变化。   朗小溪的变化在郑之南看来是一个过渡,他是清楚朗小溪对他是有好感的,毕竟那次看完电影,好感度就激发出来,直接显示在75,他想要变得优秀,他明白和理解这种心情,也不会因为朗小溪与他保持距离就生气不理或者故意撩他,让他没办法专心学习。   他知道需要时间,他不够自信,而自信需要一个过程,就是让自己变得优秀的过程。   他们当面不再频繁的说话交流,但在网上,两人偶尔还是会说话的。   朗小溪忙着学习,郑之南则忙着收集证据,悄悄和律师联系。   关于财产的问题,因为郑家华和周怡是白手起家,所以很多财产都属于婚后财产,不论是房产还是存款这些,都是和妻子公平分割的,除此之外,因为郑家华是出轨,在这方面,法官适当的也会酌情考虑给予一定的财产补偿。   其实别看郑家华现在当了总经理,其实房产不过四处,其中有两处在周怡的名下,另外两套分别在郑家华和郑之南的名下,但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到时候这两套房肯定还会被分出去一套,为了给母亲最大的争取利益,郑之南这几天都在想办法说动母亲把房产登记到自己的名下,这样到时候离婚,一般情况下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另外一方出轨的前提下,孩子名下的房产也不一定会被分割,而在周怡名下就不一定了。   他也不是明说,怕让周怡察觉,他先去找了外公外婆,和外公外婆透了个气,外公外婆都不是忍气吞声,女儿都遭遇了这样的事情还要她忍着的性格,知道了外孙的打算后,也不想女儿吃亏太多,毕竟她为这个家庭付出了太多,孩子上小学后,她就在郑家华的建议下辞职当了全职太太,照顾孩子上学,到现在长大成人,眼看就熬出来,上了大学,她就轻松了,却没想到孩子爸爸却出轨了,还被孩子撞个正着,当即就赞同了外孙的看法,特意叫周怡回去了一趟。   郑之南也不知道外公外婆用了什么办法,但在外公外婆的谈话中,周怡回来后就拉着郑之南抽时间去了房产处和公证处。   解决了房子的事情后,郑之南又以学习理财,了解家庭财产情况为由,在郑家华那里知道了家里的存款还有基金股票这些东西的情况。   其实存款倒是不多,基金和股票有一些,有一些还是早年郑家华放在他户头上,帮他打理的,两个账户都是郑家华在操作,所以钱基本都是转来转去,知道儿子要学习理财,之前就有意无意在教儿子的郑家华当然乐意之至,也没有怀疑什么。   直接把郑之南的那个账户给了郑之南,让他自己观察,如果有什么不敢操作的可以过来问他。   郑家华虽然找了小三,但在他眼里,他只是玩一玩,并不会昏了头因为有了小三就要和老婆离婚,和儿子离心,所以每次和小三在一起,上床的时候特别注意,一旦小三想上位,找机会生孩子,他都会立即将人打发走,重新物色新人,因为在他的眼里,就算他在外面花天酒地,老婆和儿子才是最重要的。   特别是儿子是如此的优秀,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常常都是骄傲自得的,怎么会和儿子离心,让老婆发现这件事,和他离婚。   他年纪也大了,儿子也渐渐成年,这种事情,私底下玩一玩就算了,可不想伤筋动骨,搞得妻离子散。   出于对儿子的信任,也有教他理财的想法,郑家华是一点疑心都没有的倾其所有,郑之南说什么,他就一一满足,给与支持。   郑之南看到郑家华这样,其实心情挺复杂的,在没有发现父亲出轨之前,他是很尊敬和崇拜这个男人的,不是谁都可以白手起家,走到现在的位置,如郑家华信任他一样,他也信任他,可是在看到他和一个陌生的女人亲亲我我搂搂抱抱的时候,他的信任和尊敬都随之坍塌了。   现在,他没有恻隐之心,只想让周怡在失去了心爱的男人后,有足够的金钱弥补伤害,也有金钱去疗伤。 第309章   寒假的时候, 郑之南的准备工作差不多已经搞定,期间还搜集到了更多证据, 比如说郑家华手机里和小三的艳照,以及聊天记录,全部都打包在u盘中, 在做这些的时候, 他也维持着表面的和谐。   最起码不能在他高考前把这事儿捅到周怡的面前,他不想让她崩溃。   关于他的计划, 郑之南为了和朗小溪拉近关系, 让他明白他对他的信任,也会让他知晓进度和计划,证据什么都收集好了, 就等着高考完发作, 关于他家的这件事, 他从不避讳朗小溪。   郑之南这一招的确管用, 朗小溪也知道自己是唯一知道郑之南家事的人,心里自然能感受到郑之南对他这个朋友的信任,所以他为郑之南守口如瓶,信任都是相互的,同时通过这件事, 朗小溪也意识到了郑之南的理智和镇定, 就算父亲发生这样的事情, 首先不是崩溃, 而是整理好思绪为母亲争取最大的权益, 在这一点上他很佩服郑之南,他太强了,而他根本不如他,但他会向他靠齐,努力追赶他。   郑之南信任朗小溪,朗小溪也信任郑之南,他的好感度虽然变化很慢,但却也一直在悄悄地往上升,颇有点想压制,却又压制不住的样子,郑之南觉得这样的朗小溪很可爱,又有点心疼这种卑微的不敢露出一丝一毫欢喜样子的他。   对于郑之南的信任,他把他发现朗宇似乎有了新感情的事情告诉了郑之南,有一种你告诉我了秘密,我也告诉你我的秘密的感觉。   郑之南知道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朗宇这个时候没有告诉孩子,自己有了新感情,大抵也是因为朗小溪高三了,是很重要的阶段,轻易介绍新恋情给孩子,怕孩子接受不了,承受不住,就像他不敢告诉母亲父亲出轨这件事,也是怕母亲承受不住。   虽然朗宇和朗小溪一样不善言辞,不怎么爱表达,但从这件事上,郑之南明白了朗宇对儿子的在意。   郑之南看朗小溪发过来的文字,知道他因为这件事,的确心情有些不安,准确的说难过吧。   毕竟他们相依为命了那么多年,如果父亲到时候组建了新家庭,有了新的孩子,那他肯定会觉得格格不入,有一种被第二次抛弃的感觉。   第一次来自母亲,第二次来自父亲。   朗小溪忽略了朗宇对他的那份在意,为了安抚朗小溪,郑之南寒假特意约他出来吃东西,看电影。   “你是怎么发现你爸有了新恋情?”   “就是整个人变得比较注意个人形象了,同时工作也有劲头了,似乎准备自己承包个出租车,不开晚班了,然后给我的生活费多了起来,之前一周也就几十块钱,现在能有个百来块,偶尔还会给一些零花钱,可能是人有精神后,赚钱的动力也大了。”因为朗小溪经常带便当去学校,能省下不少开支,所以一周一百块在别的家庭可能就是个零花钱,但对他来说很多了。   本来父亲重新有了干劲,是件好事,可这份干劲却是来自别人,对于朗小溪来说,听沮丧的。   郑之南请朗小溪吃饭,朗小溪有了零花钱,表示他要请看电影,不然就不来了,当然也不会真不来,只是不想郑之南一直请他吃吃喝喝,他也想请郑之南一些什么,比如说看电影。   虽然郑之南不介意这些,但他明白朗小溪比较看重这个,他不喜欢欠别人,其实他从前也是这样,只是因为知道朗小溪和他在这个世界是必定要相伴一生的存在,自然是不想分的太清,但考虑到他的性格,就答应了。   两人此时此刻坐在餐馆的桌子旁,一边吃东西一边聊天。   郑之南看朗小溪沮丧的神情,一点点道出自己的发现,让他能够不那么沮丧。   在郑之南没有说这件事之前,朗小溪还真没有自己发现这一点。   “原来他是在意我的。”   “是啊,不在意你,大可让你去住校,然后堂而皇之的带那位新女友进入到你和他的家,不在意你,就不会每天都装出是一个人,是单身,要知道他离异多年,现在找个女友,根本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但他还是顾及了你的心情,没有立即把这件事告诉你,因为你现在高三,只剩下最后一个学期的关键时刻。”   郑之南这段话说完,朗小溪怔在那里,心中对父亲涌起了一股愧疚。   其实他本可以有更好的生活,但因为他的存在,父亲却到现在才选择找新的恋人。   朗小溪同时也很感激郑之南的点拨,不然他可能一直误解父亲。   郑之南听到脑海里系统在提示朗小溪的好感度在一点点的增加。   心里慢慢获得了一些安慰,要知道这个好感度之前跟消失了一样,好几个月都没有动静,今天终于有变化了。   郑之南问朗小溪道:“你准备报哪所大学?本地的,还是外省的?”   “得看我下学期的学习进度了,如果能赶上,自然是上一本最好,如果进度跟不上,只能上个二本。”   郑之南放假之前看过朗小溪的试卷情况,他点点头说:“我看你不是学不进去,只是之前方法有些不对,我放假这几天给你整理出一个学习计划,等到开学,我再给你划一划重点,你按照上面的学习,成绩一定还会有进步,到时候我们争取在一个大学,这样我就还能吃到你的便当了!你如果想报别的学校,我就直接认定你是不想给我再做便当了!”最后一句,郑之南故意跟朗小溪开玩笑。   朗小溪摇摇头说:“不会的,我也想和你在一个学校,和你在一起,总能学到很多东西,不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中。”语气特别认真,因为他是真的觉得郑之南好像无所不能,无所不会,有太多地方值得他去学习。   郑之南听到这话,心里也感到高兴,他知道朗小溪儿时不太幸福,毕竟那么早妈妈就离开了,父亲也不怎么会和他沟通,两个人都是沉默的性格,造就了朗小溪的内向自卑,不善言辞,但他依旧坚持本心,不屈服于那些小混混的威吓,这一点他是给予高度赞扬的,有些人看似懦弱可欺,但内心强大到刀枪不入。   所以前段时间看到网上发一个视频,一群演员在抵制娘炮,他就觉得很可笑,好像外表强硬的人内心也强硬似的,有的人空有一副硬汉皮囊,但干的事儿可根本比不上“娘炮”硬汉,以外表定品性,是最愚蠢的行为。   郑之南说:“那你没事儿的话,过两天我们再出来看电影吧,听说《喜剧大话》出第二部 了。”积极的刷好感度。   朗小溪抱歉地说:“我过年这段时间要在超市打工,过年这几天工资是平日的三倍,我想攒钱买部手机,这样会方便很多,也可以和你们及时联系。”   郑之南也没有强求,毕竟对方是真的有事,问了朗小溪在什么超市工作,平时要工作多久,大概要工作几天结束,朗小溪知无不言,一一告诉郑之南。   两人吃完饭,看完电影后,郑之南打车送朗小溪回家,自己再打车回去。   郑之南问这么清楚,当然是想着哪天杀到超市看朗小溪,顺便等他休息的时候,和他一起压压马路,喝杯东西,在不耽误他工作的前提下,刷好感度啊!   虽然和朗小溪接触是因为他是攻略对象,需要刷好感度,但他接触下来,发自内心的很喜欢朗小溪这样的存在,觉得他们看似柔软,其实内心特别纯粹,也很可爱善良,在他眼里,这样的孩子,一点问题都没有,没有人愿意和他交朋友,是不识货,不知道朗小溪的好,他可以肯定,一旦朗小溪变得更加自信一点,朋友肯定不会少的。   到时候这个大学的时候,帮他调整,现在先努力学习。   大年初三那天,超市也在照常营业,朗小溪还在超市干活,朗宇也还在开车,其实知道儿子想要手机的时候,朗宇是准备给他买一部的,但朗小溪说他更多的是想要体验生活,顺便攒钱买一部用自己赚的钱买的手机。   他觉得自己也需要长大了,不能老依赖父亲。   朗宇听了也就没有勉强,但是表示可以提供一部分买手机的钱,这样就可以买一个好一点的。   朗宇也是这个年纪过来的,那个时候他可比儿子要面子的多,就算白水啃馒头,也要攒钱买一部不错的手机装门面。   意外发生的时候,朗小溪被主管安排到仓库整理货物,因为他是新人,加上年纪不大,所以这种活儿被安排给他,朗小溪并不奇怪。   按照指示,去了仓库整理东西。   其实这个时候,仓库没什么人,他去的时候,只有他。   大家都在前面帮忙,毕竟过年这段时间,人手严重不足,能在前面帮忙的都被安排到前面去了。   朗小溪来到仓库,理的差不多时,忽然听到了一声门响,像是有人把仓库的门给关上了。   朗小溪听到动静,戴着手套往外走,想去看看是不是谁进来。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个平时对他很好,常常爱逗他的主管。   主管一如既往笑着走过来,问朗小溪。   “货理的怎么样了?”   朗小溪看一眼他的身后,回答道:“差不多了,还有一部分,大概三十分钟就能搞定——” 第310章   “那很快了啊, 年轻人就是动作麻利,我来看看——”说着主管走上前, 搭住朗小溪的肩膀,带着他一起往里面走。   朗小溪被搭住肩膀的时候,其实觉得不大舒服, 毕竟主管四十上下了, 平时算是比较敬重的长辈和领导,忽然这么亲密, 他有些不习惯,但也没有立即推开, 这样会显得很不尊重对方似的。   等走到货架里面,朗小溪才以拿记录本的动作,从主管的手臂中离开。   主管看着朗小溪的背影,心里笑了下,手指搓了搓,感受刚刚摸在他肩头的余温, 能摸到体温是因为刚刚朗小溪一直在搬上搬下, 整理货物, 出了汗, 所以把厚外套给脱了,身上只余长袖和马甲, 只穿了一层的肩膀, 一搭, 手掌自然就能感受到那衣服下的温度和紧致感。   年轻的肉体让人兴奋。   像这种四十岁左右的油腻老男人, 当然是越嫩越喜欢,一想到这孩子乖乖巧巧,他就更兴奋了,已经想好了事后怎么许诺会对他好,能把人笼络到身边,日日做喜欢的事情,他就觉得那里越发难耐。   主管来之前已经把工作安排好了,最起码一个小时不会有人过来打扰他们,而且他把门也关好了,从外面是推不开的,只要他不出声,外面想进来的人肯定会自己离开。   仓库这地方,可不是人人都喜欢钻过来的,也就这个新人,傻不隆冬的,给他布置什么活都接了。   “小溪啊。”   “嗯?”朗小溪拿着记录板,闻言抬头望去,刚抬头,主管壮硕臃肿的身体就直接扑了过来,那粗大的胳膊将他紧紧攥在怀里,按在了后面叠放好的空箱子上,扑扑腾腾一阵响动过后,被撞的后背生疼的朗小溪震惊地看着压在他身上的主管。   “周主管,你要干什么?放开我!”   “小溪啊,周哥第一天见到你就喜欢你,你就让我舒服舒服吧!周哥会对你好的,我听说你想攒钱买手机,你让我舒服舒服,我给你买苹果手机和电脑,你想买什么买什么!我都依你!”说完就要去亲朗小溪的嘴,朗小溪觉得恶心一撇头,周主管的嘴巴就吻在了朗小溪的下颚那处,渗的他起了一层白毛汗,还要强烈的恶心感,想吐。   朗小溪开始剧烈的挣扎。   但一个成年男人的身体他一个少年如何抗衡,无论他如何反抗挣扎,周主管都轻轻松松的把他按在纸箱上,还把手伸进了他的……   朗小溪开始大喊大叫。   “救命——救——呜呜呜——”朗小溪的嘴巴被堵了起来,周主管来之前就准备齐全,防止朗小溪不从,他特意准备了干净的毛巾,挽成个团塞在朗小溪的嘴巴里,因为太紧,塞得太深,朗小溪甚至无法用舌头将毛巾顶出来。   朗小溪不是没有经历过绝望,可他第一次觉得踩在了深渊里,已经不仅仅是绝望可以形容了,他不敢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却也没有办法摆脱这种现象。   他害怕,恐惧,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出来,那眼神里都是哀求。   仿佛在对周主管说——放了我,放了我,求求你。   周主管越看越兴奋,哪里会心慈手软。   郑之南很早就过来朗小溪所说的超市,他把整理好的笔记本装在背包里,因为他之前也来过一次,所以认识朗小溪的看到郑之南,就知道是朗小溪的同学,一个在前台货架理货的超市店员说:“哎呀,是小溪的同学啊,他在仓库理货呢,你去仓库找他吧,他应该快下班了。”   “好,谢谢姐姐。”   “嘴巴真甜,可多人都叫我阿姨了呢。”   “明明是姐姐。”   郑之南说完,对方就吃吃的笑起来,觉得跟吃了蜜一样甜,这孩子,真会说话。   “你去找小溪吧,他在仓库,主管也过去了。”   郑之南背着背包往后面的仓库走。   来到仓库前却发现仓库的大门锁着。   他喊了几声朗小溪,无人应答。   仓库里面被按在纸箱上的朗小溪听到郑之南的声音,仿佛忽然生出了一股蛮力,将猝不及防的周主管给掀翻到一旁。   抓住这个契机,朗小溪跌跌撞撞的从地上爬着往仓库大门爬,一边爬,一边想拽出塞在嘴里的毛巾,只是还没有往前爬几步,甚至站都没站起来,刚把毛巾拽出来,就重新被反应过来的周主管给按在了刚刚的地方,牢牢的控制着他的手,另一只手则重新拿毛巾去堵嘴巴。   “郑——呜呜呜!”只来得及喊出一个字的朗小溪再一次被控制在了纸箱上,他泪如雨下,浑身颤抖,恐惧将他熄灭,他多么希望郑之南能打开门,拯救他。   可是他只感觉到了无边的安静,静的可怕。   朗小溪开始后悔,后悔来超市打工,后悔出现在这个超市,后悔一个人呆在仓库。   就在他快要绝望,以为自己没有出去的机会时,仓库的大门忽然被一脚踹开了。   因为力气太大,仓库大门“Duang”的一声,插在门上的铁栓被撞弯,砸在了地上,这一声巨响,吓得脱了上衣的周主管一个哆嗦。   朗小溪立即猛烈推开他,一脚揣在货架上,怕自己来不及喊话,只想制造出声音,让人发现这里的情况。   郑之南沉着脸踹开门,大步往里面走,他原本是没有第一时间发现仓库的异样,只是在他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收到了好感度降低的提醒。   好感度从来不会莫名其妙的涨或者降,一定是有什么事情。   虽然好感度只是82降到了80,可2分也意味着有什么事发生了,而对方非常失望,才会引的好感度下降。   他想到在自己准备离开仓库的时候,才收到好感度降低的提醒,推测朗小溪正在经历什么不测,而地方,很可能就是这个关着的仓库大门里面。   不容他再细想,下意识就抬脚将被插着的仓库大门给撞开了。   这仓库大门,从里面插着不重要,所以只能挡住好奇的人进来,一般情况要锁,都是在外面用大铁锁锁住。   所以郑之南才这么轻易的就将大门撞开了,因为本来就插的不够严。   他走进去,就看到一脸泪痕的朗小溪被一个肥猪一样的中年男人拉扯,那人似乎想将朗小溪拉回去,而朗小溪的嘴里还有毛巾,身上的衣服还在,但衣服已经掀到肚子上面去了。   郑之南眼神一暗,看到货架上的扳手,直接拿到手里,大步走到那人面前,朝着他的后背就是一扳子,一点都不手软,但对方肉厚,没有听到多大的声音,只有闷声和对方的惨叫声。   郑之南敲了对方一扳子后,将地上的朗小溪拉起来,拽出他的毛巾,让他拿衣服站在自己的身后。   “别哭,看我打废他。”这种中年男人,已婚,有家庭,有孩子,做出这种事儿,是绝对不敢声张的。   郑之南一边拍照,一边那扳手继续狠狠的殴打周主管,拍了几张后,对朗小溪说:“你过来。”   朗小溪把袄子也拿过来穿在身上,擦了脸上的泪痕,看向叫他过去的郑之南。   郑之南说:“过来扇他的脸,狠狠地扇,你别怕他,有我在,他敢对你怎么着,我让他吃不了兜着走。”就算这件事他没有得逞,郑之南也不打算让他只是挨一顿打就完事儿了。   周主管心中害怕,明明对方不过是高中生的模样,放起狠话来连他都不自觉的害怕。   然后对方说了一句更让他发寒的话。   郑之南说:“你忘了吗?你还是未成年,下个月才是你的生日,你现在就算捅了他,也坐不了牢。”说话的时候,眼神轻蔑的扫在周主管的脸上,周主管噤若寒蝉,动都不敢动,怂的仿佛刚刚按着朗小溪的人另有他人。   完全的欺软怕硬。   有了郑之南的鼓励,朗小溪胸中的火焰被点燃,他冷着脸走过去,一左一右,各扇了对方一巴掌,起身后,还抬脚踹在了周主管的脸上。   “你这个恶心的死猪!”   朗小溪发泄完后,郑之南拿着扳手,掂了掂说:“你家里有孩子吧。”   朗小溪立即接口道:“有两个,都是儿子,一个初中,一个小学。”   郑之南冷笑一声,把扳手扔在他身上,准确的说是砸在他身上。   “怎么解释你身上的伤,自己想办法不然别怪我报复心种,你让别人的儿子受欺负,就别怪别人欺负你儿子,不信咱们就试试。”郑之南倒不会真的去伤害这个死猪的孩子,只不过是威胁一下他,让他老实点,别倒打一耙,不然有他受的。   郑之南不想耗在这里,收拾完周主管后,转身搭住朗小溪的肩膀,以保护者的姿态,将朗小溪带离了超市。   离开了超市后,郑之南才松开手,改为拉着朗小溪的胳膊问他。   “你怎么样?有没有被他伤到?”   朗小溪看着郑之南,这个时候他才重新委屈的哭了出来。   “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我那一会儿,那一会儿以为自己要死在那里了。”被那样的一个人按在地上,和杀他没有什么区别了。   朗小溪说完,直接冲到郑之南的面前,抱住了他,他浑身颤抖,不能自己。   郑之南抱住朗小溪,给他力量,一边拍他的背,一边安抚他。   “别怕,别怕,我会一直在你身边,我以后会保护你的。”   “真的吗?”   “真的。”   系统:好感度上升至90。 第311章      从未遇到过这种事情的朗小溪慢慢被郑之南坚定的语气给安抚住了, 这一刻他觉得特别心安, 仿佛刚刚的恐惧在这一刻已经被清除干净, 平静了一会儿后,朗小溪松开手,垂下了头, 不敢看郑之南, 有一种赤裸站在他面前的羞耻感,那是一种平静后才会发现的情绪,火辣辣的,坐立难安。   郑之南把纸巾递给朗小溪说:“是不是因为我陪在你身边, 你觉得不舒服。”他直接摊开了说,不想让朗小溪沉浸在这种糟糕的情绪里, 虽然这件事的确很糟糕,对谁来说都不会好受, 但如果这会儿他让他独自离开, 才会让他更加走不出来, 这事儿就得当头棒喝, 让他清醒明白错的不是他。   “不是的,你不要怀疑自己,是我自己……”是我自己的问题,是我自己不敢看着你。   “既然这样, 你就不要自我谴责,这不是你的错,是那个垃圾的错, 绝对不是因为你的问题,你不要去怀疑自己,更不要自责。”   “我在想,我是不是不该一个人在仓库。”朗小溪的确在自责,觉得是因为他一个人在仓库的缘故。   郑之南握住他的肩膀说:“你怎么能这么想?不管你在任何地方,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他都没有权利也没有理由对你不轨,从来不是受到伤害的人的错,而是行凶的人。”   刚刚有些陷入死胡同的朗小溪擦干眼泪,他听完郑之南的话,彻底的想通了。   郑之南说的没错,不是他的问题,是周主管这个死肥猪的问题。   这个恶心的男人,越想越觉得恶心。   想到这里,朗小溪说:“应该再多踹几脚才好。”一边说,一边用手去擦脖子,那个地方被周主管亲过,只要想一想,他就恨不得把这块皮给撕掉,太恶心了。   这个有家有室,有妻有子的男人,怎么会对他做出这种事?太恶心了。   郑之南握住朗小溪的手,送他回家,他们没有打车,因为超市离新华街道不远,郑之南认得路。   天慢慢的黑了下来,郑之南对他说:“这个男人虽然有家有室,但显然他是个同性恋,这叫骗婚,你有没有周主管的手机号?我可以顺着手机号查一查他有没有在网上暴露出什么信息。”   “我有手机号,也有微信号,我都发给你,你看看有没有用。”   “好,都发给我,这些都可以暴露出他在网上的另外一面,搜到一些证据后,我们就把证据送到他妻子的手里,不管她妻子是选择离婚还是继续和这个恶心的垃圾生活下去,这我们都不管,我们的目的就是让周垃圾家宅不宁,最好是妻离子散,垃圾不配拥有安宁的家庭,这是对女性的侮辱。”也玷污了那些安分守己,有道德的同性恋群体,就是因为这帮人的存在,才会让大家对同性恋群体的印象越来越差。   “好!”   郑之南整周主管,一方面是不想让这个骗婚男装作没事人一样继续生活,另一方面则是想让朗小溪彻底的出口恶气,将这件事当做露水,随着太阳升起后蒸发了。   送朗小溪的路上,郑之南边开解朗小溪,边给他灌输正确的观念,让他不要自责自怨,振作起来才能给那些想要欺负他的人一个响亮的耳光,如果因为这些垃圾而颓废下去,才是自寻死路。   人就是要越挫越勇才能勇往直前,因为一点挫折就走不出来,真的一点好处都没有。   为了安抚朗小溪,郑之南和家里打电话,说今晚在朋友家过夜,因为朗小溪的父亲今晚开夜车,他准备过完年再物色包车的事情,所以这段时间仍旧是开夜班的车,朗小溪这两天肯定是需要人陪的。   但看他的样子,他是绝对不会和父亲说这件事的,毕竟说了,顶多是揍对方一顿,而父亲去揍对方一顿,可没有他们揍来的方便,成年人殴打,对方狗急了咬人,把父亲拘留起来,才真是晦气。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朗小溪自然不愿意越闹越大,给家里闹的这个年都没办法过了。   也不想让自己的事情,给家里蒙上一层阴影。   知道了朗小溪的打算,不太放心的郑之南才和家里打了电话,说今晚睡在朋友这里,怕他一个人害怕。   虽然郑之南很有主见,但年初睡别人家,周怡也没有这么心大,想了想对郑之南说:“既然他一个人在家,不如你带他来我们家,我们家明天没有客人过来,就算来了客人,也没有什么好拘谨的,在咱们家多热闹是不是?你带他过来,不仅能让他不害怕,也能安妈妈的心,妈妈不放心你们两个独自住,年初和年底小偷可多了。”   知道周怡的担心,年底了也容易有什么入室盗窃,到时候进来了,这种顶风作案的歹徒可不是两个孩子能对付的,虽然郑之南有信心把对方搞定,但父母不放心啊,所以最终说服朗小溪和他一起去了他家。   两人是走到一半打车回他家的。   朗小溪一开有些不好意思,因为他从小到大,还从没有去过别人家过夜,颇有些拘束,毕竟郑之南的父母,他一直没有见过。   但是没想到,周怡见到朗小溪的第一眼就觉得眼熟,指着他说:“咦,这孩子怎么看着这么面熟?”   郑之南拿出拖鞋给朗小溪,闻言对周怡说:“眼熟?他家住在新华街道,是不是因为曾经见过面?毕竟我们俩也就差个半岁。”   周怡看到朗小溪觉得喜欢,这孩子看着特别乖巧,长得也秀气,眼睛大大的,看人的时候,像一只乖巧的小猫在看着你似的,心里忍不住想和这孩子亲近,她招招手让朗小溪过来细细的问道。   “你以前在哪个幼儿园上?哪一届的?”   朗小溪刚说完,周怡就对郑之南说:“难怪我觉得眼熟,肯定你们俩小时候上一个班,我去找找你的相册,我前几天整理家的时候,找到了相册,小溪肯定也在那上面。”说着风风火火的去拿相册。   在书房里的郑家华在朗小溪进来的时候,出来打了声招呼,交代他不要拘束,就回书房去了。   郑之南也没怎么在意,反正等高考完,这个家就散了,没必要太客套和讲究那么多,朗小溪也不会在意这个渣男对他热不热情。   长辈不热情也正常。   郑之南给朗小溪泡了杯茶,让他先坐下来,不一会儿,周怡就拿着相册走了出来,打开幼儿园毕业照那一张,问朗小溪。   “你看看这毕业照里有没有你,我感觉我不会记错的,你确认一下。”名字她虽然记不得了,但是面部的轮廓总有些印象,让朗小溪来确认照片里有没有他,最准确了。   朗小溪看到照片,也是一愣,因为这毕业照和他家里的那张一模一样,朗小溪指着第一排的自己说:“这个是我……”然后开始找郑之南。   之前没注意过,现在仔细一看,果然有一个小孩和郑之南很像,他不太确信地问周怡说:“这个是之南吗?我们俩竟然是幼儿园的同学?”太神奇了,这让他觉得与郑之南更加亲近了一些。   郑之南探着头去看他指的哪一个,看到后点点头说:“对,这个就是我,我们俩竟然是上了三年的幼儿园同学!”他也觉得稀奇,难道周怡之前说的华新街区那个同学,就是朗小溪?太巧了。   准确的说,作者太会搞回忆杀了。   这一波,朗小溪肯定得给他涨几个好感度吧。   果然,确认了彼此是幼儿园同学后,心情非常好的朗小溪看来看去,好感度默默的增加了2点。   现在好感度是92。   心满意足的郑之南知道,下一个上升,不会是现在了,没准就是高考完后,所以他不着急,现在主要是应对高考后的离婚,还有整周主管。   后来周怡又表示,他当初说的那个小时候在小公园见到的朋友,就是照片里的朗小溪,也是现在坐在面前的朗小溪。   朗小溪依稀记得一些小时候在小公园玩玻璃珠的事儿,现在周怡描绘了很多当初他们在一起玩的画面后,那些模糊的记忆才有了清晰的五官。   郑之南笑着说:“之前搬家分开了,回来后还能在遇到,看来是缘分让我们成为朋友,这辈子怕是都散不了。”   朗小溪认同地点着头,看着周怡说:“我记起来了,阿姨是不是从前还给过酸奶喝。”   “对的,因为这家伙每天去公园散步都要喝酸奶,加上你们经常在一起玩,每次给他带酸奶的时候,阿姨也会给你带一盒,你竟然还记得。”   朗小溪猛点头,他当然记得,因为那是他第一次喝到酸奶,也是唯一能喝到酸奶的时刻,他现在回忆起来也是满满的喜欢,导致他现在也很喜欢喝酸奶。   “我一直记得,阿姨送给我的酸奶,特别好喝,我现在买酸奶,都买不到当初的味道了。”语气颇有些惆帐。 第312章   因为这层关系, 本来就喜欢家里热闹的周怡就更喜欢朗小溪了, 特意亲自给两个人做了一顿夜宵, 过年阿姨也要休息的,所以这段时间都是周怡在忙上忙下,打理家务, 招待亲戚朋友, 郑之南和朗小溪在外面吃过饭回来的,其实不饿,但是洗完澡收拾收拾,竟然也有点想吃东西, 所以周怡端来夜宵的时候,两个人就没有多抗拒, 很顺势接受了吃夜宵这件事,主要是妈妈都做了, 不吃的话, 太浪费了。   暑假结束, 开学后, 郑之南让周主管以为风平浪静,让朗小溪去结算了工资,可以降低周主管的警惕心,让他以为这事儿翻篇了, 而且朗小溪的工资本来就是劳动所得,不能因为被恶心了就不收这笔钱,又不是周主管发工资。   而朗小溪的这个举动, 测地的让周主管以为这事儿过去了,没了被报复的担忧了。   郑之南也是这个时候才开始他的反击,他早就在网上查到了周主管在贴吧和微博约炮的账号。   微博更是关注了N多同性恋账号和同性恋交友平台,发过不知道多少约炮的微博,贴吧里的帖子也超多。   据郑之南人工统计,周主管这六年多,发约炮帖子合计四百多次,成功约出来的估计有一百多次,将近两百,郑之南都怀疑这周主管有没有得艾滋,和这么多人性交,不知道要把老婆孩子坑到什么地步,一旦得了性病或者艾滋,对于周主管的老婆和孩子来说,不就是无妄之灾?   不过更让郑之南惊讶的是,周主管竟然一点没有保护隐私的想法,堂而皇之的留下自己的手机号在网上。   顺着手机号还找到了Q,两个联系方式一搜,找这些内容,不要太简单了。   郑之南把周主管的所有帖子,还有账号信息都整理出来,以及在微博上发的裸露照片也都整理出来,特意制作成了几十本个人写真。   他首先把这些写真寄给了周主管的老婆,周主管的老婆据朗小溪的回忆,似乎是幼儿园的阶段主任,姓乔。   那就方便,直接快递到幼儿园,交给乔主任就行。   都说骗婚男专挑那种乖乖女下手,说是好骗,从乔主任的职业就能初步判断,一定是个比较信任老公的女生,看周主管的姘头贴的聊天记录,周主管也说了,自己老婆每月让他交粮的时候,他都觉得很恶心,每次完事儿,都差点吐了,那姘头问他,那她这样,你是怎么骗得她结婚的,周主管回复,她坚持婚前不可以性行为,所以就瞒过去了,我也就不用结婚前还要演戏,婚后演戏已经很痛苦了,没想到结婚后,她那么饥渴,烦死了。   郑之南不是乔女士,但看到这样没良心毫无尊重可言的话,也感到气愤,一个月才同房一次,这还叫饥渴?真垃圾。   其实有坚持婚前性行为的,就有坚持婚前不性行为的,这都无可厚非。   这两者都有风险,而各自的风险也都不大一样。   只能说自己能承担后果就好。   而现在,乔女士的后果就来了。   没擦亮眼睛,找到了一个骗婚男。   乔女士收到写真的时候,刚好巡逻完小班这个阶段的所有班级,门卫说有她的快递,她拿上回了办公室,给自己倒了杯水,坐在桌子前,慢慢打开。   中班的阶段主任赵老师巡视完班级情况后,刚准备打开办公室的门进来,就听到里面传来玻璃杯掉在地上的声音,她打开门一看,看到乔主任正垂着头蹲在地上整理玻璃碎片。   赵老师走过去说:“怎么用手,用笤帚和垃圾斗。”   “好。”   “你没事吧?怎么这么不小心。”   “没事儿,我自己来,自己来,你刚巡视完,坐下来休息休息,我自己弄就行了。”说着把写真放到自己的包里,起身去拿笤帚。   看到写真内容的那一刻,乔佳的脑袋轰的一下,像是被人打了一拳一样,嗡嗡嗡直响。   她怎么都没想到,平时温文尔雅,待人周到的老公,同床共枕十多年,竟然是个同性恋,而且在婚姻期间,约了这么多这么多人。   她从一开始的不相信,到后来的崩溃,都不知道下班是怎么走回去的。   她不敢相信,所以拖娘家侄女帮她注册了一个微博,然后让她教她搜索,果然顺着那些线索,搜索到了她不愿意看到的内容,还有那些抱在一起站在镜子前拍的照片。   几欲呕吐。   而那些去约炮的时间,恰好和近几年的出差时间合在了一起。   她再怎么不相信,也无法蒙蔽自己。   乔佳虽然性格内敛老实,可老实也不代表能接受这样的男人,也别想孩子拥有这样的父亲,太恶心了。   乔佳原本想找个理由,不把这件事说破的离婚,但是没想到父母觉得她非常不理智,莫名其妙的说离婚,还都为那个渣男说好话。   当周家乱成一锅粥的时候,周主管工作的地方,有人也收到了写真,因为内容太劲爆,很快就传的街坊邻居也知道了,毕竟周家住的地方,也有一些同事在那里居住,俗话说得好,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乔佳不愿意说的,父母那边也知道了,这才知道女儿经历了什么,从一开始的不愿意女儿离婚,到现在再凑合女儿过下去,就是打他们自己的脸。   这才同意了离婚。   周主管没有因为同性恋的身份被辞退,但被私生活不检点,负面影响超市品牌印象为由劝退了。   工作没了,老婆孩子也跟他分居了,他不愿意离婚,也不行了,因为妻子已经申请了强制离婚。   等周主管的事情尘埃落定的时候,已经是六月份了。   郑之南和朗小溪都因为这件事,心情很好的参加高考。   发挥超常,两人对完分后,叫上彼此的父母,吃了个庆祝餐。   朗宇叫上了自己的女朋友,原本他是没打算这么快告诉儿子的,结果儿子高考完,主动和他说,叫上阿姨一起,他才知道,他有了对象的事儿,儿子竟然察觉了,而且也没有生气。   朗宇那一刻别提多感动了。   这顿高考完的庆祝餐,连很忙的郑家华都亲自过来了,只是他只吃了一会儿,就走了。   周怡没想过老公能过来一起坐下来吃顿饭,所以郑家华得提前走,她也没有说什么,能来就很满足了。   她一开始还担心儿子考完这顿饭,他来不了,儿子心里不舒服。   郑家华走了后,周怡对郑之南说:“你爸爸有事儿忙,你也知道,他能过来一趟就不容易了。”   让周怡没想到的是,郑家华的离开并没有影响郑之南的情绪,反而让他更高兴了。   心里纳闷的周怡不知道,郑家的暴风雨即将来临。   六月下旬,郑之南查完分数后,先联系了朗小溪,确认他的分数达到了录取线才放下心来。   在挂电话之前,朗小溪问郑之南。   “你真的打算过两天就摊牌这件事吗?”   “所有能做的准备工作我都做了,不摊牌,难道看着我妈继续被蒙在鼓里?万一他哪天得了性病,等到我妈被莫名其妙感染了,我再告诉她这件事?”   “阿姨是个很好的人,如果那天,你需要人帮忙,或者做点什么,记得叫我。”   “我会的,我们不分彼此。”   那句“不分彼此”让朗小溪心中一暖。   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郑之南对周怡说:“妈,反正爸不在家,不如我们去外公外婆家一起庆祝一下,等到我爸回来了,我们再一起去爷爷奶奶家庆祝,我先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们。”   “是个好主意,那我们明天去你外公外婆那里,等到你爸爸回来了,我们再去爷爷奶奶那里。”   “好啊。”   为了让周怡在知道这件事之前有一个心里准备,郑之南特意把周怡引导在外公外婆家。   这样在她崩溃的时候,也有早就知情的外公外婆,还有他陪着。   路上,周怡心情很好,一边开车,一边问郑之南,暑假准备去哪里玩,说了三个地方,让郑之南挑选,此时此刻,她还不知道,她眼中的美好家庭将像气泡一样破碎的无影无踪。   但家庭破碎并不致命,只要保持本心,仍然有机会创造真正的美好,一个人,一生中并不是必须只能有一个老婆或者一个老公。   感情不和,分开就好。   不要为了感情寻死觅活,那是最廉价的举动,因为不值得。   郑之南配合着周怡,说了其中两个,需要考虑一下,反正机票还没定,等到他告诉了她真相,就更不需要定机票了。   到了外公外婆家,早就接到信息的二老和保姆一起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这一顿饭吃的非常欢乐,周怡语气里有一种,一切终于可以结束了,孩子上了大学,她也有了自己的时间,可以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   就在阿姨收拾完了餐桌,出门采购生活用品的时候,一家人来到客厅的沙发上,周怡的胳膊被母亲紧紧挽着,拍了拍她的肩膀说:“之南有话跟你说。”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