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小书店[系统]》 作者:少年梦话   文案:   【男主反社会人格,神经病,慎点。】   我叫乐景,辞职后回老家开了家位面书店。   我家书店不一般,我家书店有系统。   别人的系统都是让宿主谈恋爱或者挣大钱,而我的系统好清纯好不做作,他让我开位面书店当文化大使,给异世界传播先进的地球文化。   你以为我只是在卖书吗?不,我是在传播民 主和科学!   于是,赛德帝国的女性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女性平权运动;   洪荒人类搞起了社会主义;   仙界的奴隶揭竿而起闹起了革命,自由和平等的思想逐渐深入人心;   封闭保守的魔法界开始了女巫革命;   高不可攀的神族们天天追着我要新书……   我叫乐景,不是哲学家,也不是隐士高人,更不是思想家文学家,我只是个卖书的,所以不收徒弟!不收徒弟!不收徒弟!   排雷须知:   1,无cp暧昧向,很多男男女女单箭头爱男主,男主谁也不爱!   2,放飞自我苏苏苏,无逻辑经不起细究。   3,男主反社会人格,哲学脑,神经病,嘴遁走遍天下,武力值渣渣,受不了就点叉,佛系作者佛系读者我爱你们么么哒。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打脸 系统 爽文   主角:乐景 ┃ 其它:苏爽甜 第1章   到达清水市的时候,是下午。乐景拖着行李箱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好奇地观察着街两边鳞次栉比的店铺,似乎和家乡并没有什么不同,他做下如此结论。   走在陌生的街道上,而乐景碰巧又是个路痴,还好有手机导航地图这个伟大的发明,他总算磕磕碰碰的来到了他的目的地——一家位于深巷的书店。   他早就和老板签订了转让协议,从今天起,这家书店就是他的了。   在数字化浪潮越演越烈的今天,这家书店早就入不敷出苦苦支撑,此时有乐景这个冤大头接盘,房东兼老板二话没说就把店卖给了乐景。大概也是知道书店地理位置不好,所以老板要价也不高,甚至店里的书都低价卖给了他。   乐景开书店并不是为了挣钱的,他只是纯粹是因为热爱。   他从小就热爱阅读,借由书籍构造的理想世界慰藉,他才能在无聊压抑的现实世界里苟延残喘,才能按部就班的上了一所不起眼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普通的专业,然后在父母的安排下,成为了一名记者,成为普通世界的一份子。   可是前不久父母因为事故身亡,在经过悲痛和茫然后,他终于决定辞去不喜欢的工作,去做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情。   开书店,做一名书店老板,这是他自童年起就根扎在内心的梦想。不挣钱的梦想,父母绝对不会同意的梦想,所以注定只能想想了。   但是,父母现在已经去世了……   于是他卖掉家乡的房子,从空气干燥的北方故乡千里迢迢来到了山清水秀的南方小城清水市,他将在这里开一家书店,迎接新的生活。   在书店原有基础之上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并引进了一批新书后,本来准备开业的他却在书店的名字上犯了难,沉思许久,他终于在纸上写下“开明”二字。《法言·问道》有言:“吾焉开明哉?惟圣人为可以开明,它则苓。”开明,即为开通,明智。   他希望这家书店能让自己开明,也能让顾客开明。   开业那天,他抬头目送工人把大大的招牌挂在了书店上方,实木招牌上端端正正的“开明书店”四个行楷大字,说不出的风流飘逸。   这是我的店。   是我的东西。   这个认知让他说不出的愉悦。   因为父母留下的遗产和保险金,所以乐景并不在意店里零落的人流量。平时不忙时,他就泡上一杯茶,捧着一本书偷得浮生半日闲,乐得逍遥自在,日子也就这样平平稳稳的过去了。   虽然有时候的确会感到无聊,有时候沐浴在阳光下,他甚至有种自己正在被风化腐朽成尘土与光同眠的错觉,让他忍不住想要……做点什么。可是这就是属于平凡人的【日常】,他若不想成为被社会放逐的异类,就要控制好自己的欲望,做一个平庸无聊的普通人。   然后一个普通的下午,书店里一如既往的冷清,乐景趴在柜台前昏昏欲睡——无论事后回忆多少次那都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下午——一道机械声突然自他脑海里响起——就好像突然被命运叫醒了:   【叮。职业规划系统启动中,请玩家不要下线。】冰冷无机制的机器音突然响起。   乐景触电般睁开双眼,疑惑的环顾四周,他坐在柜台一目了然,除了他并没有其他人。   是他在做梦?   【叮,系统加载完毕。】机器音顿了顿,很快就变成了欢脱活泼的少年音:【太好了我终于醒了哈哈哈……你好啊,人类。】   这下乐景可以确定了,声音是直接从脑海里响起的。   他短暂的愣了一下,饶有趣味的勾起唇角:“你是谁?”   【我嘛,是宇宙中一个高科技文明的顶尖科技,是人类智慧的集大成者。】得意洋洋的声音自他脑海里响起,如果这位“顶尖科技”有形体的话,现在一定是鼻孔朝天的嚣张样子。   “那么我该如何称呼你呢?这位顶尖科技先生?”   机器声卡壳了一小下,然后不情不愿地说:【按照我的程序要求,我的名字应该由人类来取……你最好给我起个好听的名字。】   乐景惊讶地扬起眉:“这么说,我是你遇到的第一个人类咯?”   “顶尖科技”提高了音量:【当然不是!】他顿了顿,轻描淡写地说:【我从外星球远道而来,为的就是向地球传播先进的文明,而你就是被选中的我的代言人……为你的幸运欢呼…滋滋…滋滋,哦这该死的程序!】“顶尖科技”恼怒的咒骂了几句,原先的耀武扬威的劲儿消失了,他变得无精打采起来:【好吧我说实话。我的星球毁灭了,我在宇宙中漂泊了很久才来到这个星球,你是我在能源耗尽前找到的第一个精神强度达到绑定系统要求的智慧生物,你就是我的主人。】   他自暴自弃地说:【你是我的主人,你享有我的一切,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我不会违抗你的任何命令。】   乐景斟酌着开口:“那么,你拥有不输于地球人类的智慧吗?”   【区区地球人类怎么可以跟我比。】“顶尖科技”如果有形体的话,他一定白了乐景一眼,【我可是联邦智慧的结晶,是最顶尖的智脑!】   “那么毫无疑问你也拥有自己的思维和感情?”   【你在说什么废话!】   乐景斩钉截铁地表示:“那么你就是个和我没什么两样的智慧生物。你享有你的自由意志,无论是程序,还是我都不能剥夺它。”   系统受到了惊吓!他结结巴巴地开口:【你,你在开,开什么玩笑?哦我懂了,你这不过是在讨好我,这是你们人类的老把戏了,我我才不会上当呢!】   乐景耸了耸肩:“我看不出我有什么讨好你的必要,毕竟按照你的程序要求,无论我对你怎么样你都要服从我的要求。”   系统陷入了一阵沉默。   乐景继续说道:“所以这正是问题所在。我并不想做你的主人。讲道理,大清都亡了一百多年了,我对奴役另一个智慧生物并没有兴趣。”   【所以?】嗓音发颤,里面蕴含着系统也没察觉到的期待。   乐景点了点头,回应了这份期待:【你是你自己的主人,你主宰、你支配你自己。你是一个自由的灵魂。】   系统再次陷入一阵可怕的沉默。   好像冰川崩塌,露出幽蓝的海面;好像星子坠天,描绘浩瀚的蓝天,既往认知被打碎,人格开始重组。明明没有心脏,他却感受到了心脏的跳动。   原来他是活着的。这感觉真好。   乐景耐心等了一会儿,试探地喊了几声,系统都没有丝毫反应。他无所谓地扭了扭酸痛的脖子,从柜台高高摞起的书堆里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很快就忘记了系统的存在。   不知过了多久,窗外的天空渐渐暗沉,乐景手里的书也快看完之际,系统哆嗦的声音再次响起:【也就是说,你解放了我?】   程序规定他必须无条件听从主人命令,不能撒谎,不能做伤害主人利益的任何事。但是如果主人要求解放他,那么程序就会终止,他会成为一个自由的生命。   乐景大半注意力都集中在书上,听到系统的问题他翻了一页书,漫不经心地说:“我从没有拥有过你,何来解放一说?你是拥有自由意志的生命,这要由你决定,是不是要解放自己。”   果然是属于他的回答啊。   系统笑了,他深吸了一口气,声音带了一丝哽咽:【我宣布我解放我自己。】   程序生效。   从今天起,他自由了。   他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他是一个被承认的生命。   “然后,我该怎么样称呼你呢?”乐景又问。   系统郑重地问:“能告诉我您的名字吗?”   “乐景,快乐的乐,风景的景。”   【那么,乐灵就是我的名字。快乐的灵魂,这是我的愿望。】系统,不,乐灵笑了,声音柔和动听:【您是第一个看到‘我’,认同‘我’的人,所以我想用您的姓氏。】   “随便你吧。还有,别称呼我为您了,叫我名字就行。”   “好的,乐景。”乐灵从善如流。   乐景合上书,疲倦的揉了揉鼻梁,打了个哈欠:“如果可以的话,在你离开前能和我讲讲你的旅途见闻吗?”虽然疲倦,他的眼睛在昏暗的店里还是闪闪发亮,“宇宙是怎么样的?还有其他外星人吗?你所在的星球有怎么样璀璨的文明?等等等等,我都很有兴趣。”   【……我不会走的。】乐灵先是迟疑,很快就坚定起来:【一个人的旅途太孤寂了,我们可以相互陪伴。】   如果是这个人的话,一定能带给他一份不可思议又快乐的回忆吧,乐灵无端这样相信着。   乐景眨了眨眼,笑了起来:“嘛,听起来挺有意思的,那么接下来的日子就请多多指教啦。”   乐灵也同样笑了起来:【请多多指教,乐景。】   【那么请让我郑重地向你介绍一下我自己。】他欢快地说:【我是天域联邦就业指导中心为了优化人口素质,提高就业率而研制出的新型智脑。虽然因为现在能源不足许多功能无法使用,但一些基础功能还在。】   “比如说?”   一扫刚开始的消极怠工,出于一种诡异的报答心态,乐灵现在宛如一名热情推销自己的推销员,每一个音节里都透露着炫耀:【比如说制定精准有效的职业规划,数据收集分析,精神力扫描等等,所以你可以告诉我你的职业规划,我可以帮助你在该领域获得成功。】   职业规划?   ……所以一个书店老板怎么样走向人生巅峰?像新×书店一样成为国民书店吗?   乐景兴致缺缺的打个哈欠,重新趴到柜台上,“我对扩大书店经营这种无聊的事情没有任何兴趣。我的愿望就是开家普通的书店,没事的时候看看书就行了。这就是我的全部职业规划,而我已经实现了。”毕竟世界是那么无趣,唯有阅读书籍才能带给他心灵的平静和满足。   乐灵完全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回答,但是给出这样的回答的对象是刚刚承认了他的乐景,那么好像也没什么奇怪的。   乐景毫无野心的回答足以让联邦任何智脑束手无策,但是这其中不包括乐灵——开玩笑,他可是联邦顶级智脑,是联邦科技的集大成者,虽然现在因为能源短缺和受地球科技发展水平的限制很多功能不能用,但是他还是能派上用场的,比如说:【我可以让你看更多书!我还有一个功能,我可以链接其他位面,让你在不同位面之间穿梭。】   乐景愣了一下,他好像一个迟钝的复读机一样,一字一句地问:“链接其他位面……是什么意思?”   【经过检测,我发现地球上除了你所在的这个主位面,还有其他位面依附主位面而生。我可以在位面之间建立稳定的传送点,你可以开一家位面书店!】   果然活得久了什么都能遇到。   命运竟然给了自己这么一个惊喜。   如此不可思议的说法乐景却不假思索的相信了。乐灵这样不可思议的存在都出现了,那么更不可思议的再出现一次也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   并且,他也没有什么好图谋的。如果把命卖给魔鬼能换来看到更大世界的机会,那么他也会欣然同意的。   乐景仰躺在沙发椅上,眼睛亮的像黑夜里燃烧的烟火,双唇的弧度越来越大,最后他干脆笑出了声,“真是太有趣了哈哈哈……”   也许,他骨子里就是个疯子。注定不会甘于平淡。   午后的书店,空气中漂浮着细小的尘埃,几缕阳光透过透明的窗户斜斜洒在书的封皮上,就好像蒙上了来自旧时光的昏黄薄纱。   笑声渐渐停息,乐景擦了擦笑出的眼泪,内心巨大的喜悦鼓鼓的蜷在心口,让他想大叫,想疯狂的做些什么。   在经过无聊透顶的25年凡人的日常后,他的人生终于峰回路转,走向另一条虽然崎岖,但注定妙趣横生精彩纷呈的道路。   乐灵不好意思地说道:【不过因为我现在能源不足,一次只能与一个位面进行链接,而且链接只能维持一个月。】   “一个月,够了。”乐景从容地抬头看着雪白的天花板,声音说不出的满足:“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朝闻道夕死可矣。哪怕让我用这一辈子换这一个月,我都愿意,更别提我还可以在之后探索其他位面。”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出发?”他急切地问。   【要再等一下,我要先把你的书店纳入系统的职业规划里面,然后才能对你的书店进行初步的改造。】   “大概要多久?”   【一周。】   一周啊。   从【日常】到【非日常】的距离,就只有一周。   我想看看,更大的世界。   我想认识,更有趣的人。   我想学习,更新鲜的知识。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谢谢你,乐灵,你给予了我奇迹。”青年双目微阖,眉眼中充满了感激的意味。   不,您才是命运给予我的奇迹,乐灵在心里轻声反驳,是我穿越大半个宇宙才遇到的奇迹。而最终,智脑只是扭捏着说道:【这不算什么啦,毕竟我可是联邦最厉害的智脑诶!这点小事还是能做到的。】 第2章 成为女权运动的启蒙者(1)   乐景是个文科生,打上学那会儿他的理科就没好过,所以他搞不清乐灵到底是什么路数。   比如说,乐灵自带一个随身空间,而这个随身空间自然也对乐景开放。空间的大小是根据乐景的精神力强度决定的,现在空间不过五六平方米大小,乐灵说这是因为他现在的精神力强度还太低,他会定期用微弱生物电刺激他的脑神经,帮他增加精神力强度的。   再比如说,乐灵控制了他的整间书店。不,与其说控制不如说吞噬更恰当。   这一星期来,乐景亲眼看到一层果冻般透明的薄膜慢慢把整间书店裹了进来,在最后一寸墙面都被薄膜覆盖后,白光一闪,薄膜就彻底消失了。   然后乐灵向乐景开放了权限。   很难形容乐景此时的感觉,就好像整间书店成为了他身体的延伸,桌椅板凳和书籍就像他的手脚一样,他隔着很远就可以移动它们。而这并不仅仅是全部。   乐灵说,在这家店里,乐景的意志最为优先。任何踏入这家书店的存在都不能违抗他。   老实说,在乐景看来,这已经脱离了科学的领域,是魔法了。如果在未来科技能够发达到这种程度,那么人类就跟神话传说中的神明没什么两样了。   总之,在经过一个星期的筹备后,乐灵终于开始尝试链接其他位面了。   【唔,虽然搜索到了很多位面的信号,但是目前我能够建立链接的位面只有四个,分别是B34位面,B35位面,C52位面和D48位面,你选一个吧。】   wifi万能钥匙能搜索到很多wifi的信号,但是能真正破解出密码连上的wifi也就那么几个。位面与位面之间也是这样,有的链接密码简单,有的链接密码复杂,而乐灵现在只能链接密码简单的位面。   【那就链接b34位面吧。】乐景随口选了第一个。   【好哒,位面链接成功,开始传送,传送目标为开明书店和店主乐景……传送完毕,欢迎来到b34位面,乐景。】   已经拿出书准备慢慢等待的乐景:……   这就完了?也没点特效啥的?   明亮的灯光下整间书店亮如白昼,百平米的书店静悄悄的,各种各样的书分门别类放在书架上,空气中还漂浮着淡淡的油墨香,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变化。   是的,书店内没有什么变化,书店外却早已改换了天地。   窗外的风景是只有百年前油画里才会出现的景色!   天空阴沉沉的,给整个画面打上阴郁灰暗的基调,空气中到处弥漫着白色的雾气,街道对面雕刻着华丽复杂花纹的石头建筑在雾气中若隐若现,笨重的老爷车呼啸的开过街道,甩下一大串浓黑的尾气。各行各业穿着古典的人们在浓雾弥漫的街道上穿行,嘈杂的声音汇聚在一起,打破了阴冷的氛围,画面鲜活起来。   乐景趴在窗口津津有味地看着窗外的一切,就好像在看一部关于异国的纪录片。   【噫,这个位面怎么比地球还落后啊!】乐灵嫌弃地说。   “的确,你有没有觉得这里像十九世纪的伦敦?”乐景兴致勃勃地看着窗外,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   十九世纪的伦敦,是一座笼罩在雾中的城市,罪恶,浮华,血腥却又野心勃勃。蒸汽机发出巨大的轰鸣,伴随工业革命建立起的工厂为英国制造了财富和雾霾;污水染黑了的泰晤士河里漂浮着穷苦人的尸体,衣冠楚楚的绅士小姐在舞池里翩翩起舞;许多经典之作歌颂文明与自由,资本家用鸦片和炮舰轰开了古老文明古国的大门……战争与死亡,血腥与蒙昧,扭曲乌黑的土壤上却诞生了人类文明之花。   【经过我的精神力扫描和数据分析结果来看,这里的科技发展水平相当于二十世纪初期的伦敦,哇哦,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简陋的飞行器,你们似乎是叫它……飞机?】乐灵嫌弃之情溢于言表:【和地球相比,这里简直是个野人部落!】   “落后的从来都是科技,而不是文化。”乐景笑着说:“贫瘠的土地上也会诞生美丽的花朵,肥沃的土壤也可能荒草丛生。”乐景顿了顿,语重心长的告诫乐灵,“不要让偏见蒙蔽你的双眼,和我一起用心体验感受这里的文化,好吗?”   【……我知道啦。】乐灵不好意思地说道:【现在让我给店里做一点改造,让它更符合这里的时代特征,只是一点高科技和3D投影,别被吓到了……】   一层淡淡的薄膜飞快笼罩住整间书店,在乐灵的控制下,书店里的一切都飞快改变。铁书架变成实木书架,普通的柜台上多了精致的雕花,所有书籍文字飞快转变为当地通用语……   很快,这里就变成了一家严格符合二十世纪时代审美的书店。   而乐景坐在柜台前,耐心等待他的第一位客人。   ※   刚下过一场雨,空气中漂浮着冰凉的水汽,琳达裹紧灰色的斗篷,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她抽了抽红通通的鼻头,小声抽噎着,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   往常这个时候,她都会在坐在家里的柔软的沙发上,靠着温暖的壁炉,舒舒服服地看她最近喜欢上的《飞行人》杂志,这是她最幸福的时光。   过去有多幸福,现在就有多绝望。   就在一个小时前,妈妈走进她的房间,宣布她即将订婚,未婚夫是宾格利家的少爷,和她门当户对。   她当然知道宾格利,威廉姆斯·宾格利,上流社会有名的浪荡子,不学无术的恶棍。   而且他已经有了两个情妇!   “这没什么。”妈妈不以为然的说道:“男人结婚前总是爱玩一点的,等结婚后就好了。”   琳达不可思议地看着她的妈妈,忍不住尖叫道:“可是她们已经生下了孩子!”   “不过是私生子罢了,他们不会继承宾格利家哪怕一个子儿的家产!”妈妈,不,斯威夫特夫人鼓励地看着她,“只要你能生一个儿子,那么宾格利家的所有家产都是属于你的孩子的。”   琳达只觉得荒谬。   巨大的荒谬。   她剑桥文学系毕业,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新世纪女性,可是在斯威夫特夫人看来,却是“足以与宾格利家的少爷相配。”   就因为威廉姆斯·宾格利是伯爵的儿子,而她只是男爵的女儿吗?   而且——   她想要告诉妈妈,她并不想要嫁人,她受过高等教育,她想要工作!   可是她不敢。   上流社会没有哪家体面的绅士小姐是出去工作的。   出去工作的只有下等人。   如果她敢出去工作,她会成为斯威夫特家的耻辱,爸爸会杀了她的!   难道她这一辈子,就只能成为宾格利家的太太,忍受丈夫的情妇,为宾格利家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吗?   她不甘心。   所以她跑了出来,谢绝仆人的跟随,独自走在烟雾缭绕的伦敦街头散心。   天气很冷。   比天气更冷的是她的心。她发现即便她再难过,除了斯威夫特家她也无处可去。可是她现在又不想回去。   她的视线漫无目的地在街边的店铺里游荡,然后在街角的一家店门口停住不动了:开明书店。   是新开的一家书店吗?   看起来店面不大,门只有小小一扇。   她推开门,一阵清脆的风铃声随之响起。她定睛向里面看去,才发现书店内部出乎意料的大。   不过也不是很大,大概跟她家会客室差不多大小。墙面雪白,窗户明亮,桌椅都是实木家具,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书香。琳达只是瞟了一眼,就可以看到十几个书架,每个书架上都摆着满满当当的书——上帝啊,她敢打赌,这里至少放了几千本的藏书!她父亲,斯威夫特男爵已经是赛德帝国有名的书籍收藏家了,他也不过只有五千本藏书而已。   一个黑发的东方人坐在柜台前正在看书,她的进来无疑惊扰到了他,他合上书,站了起来,如白瓷般光滑细腻的面孔展开和煦的笑容,“欢迎光临。”   作者有话要说:   赛德帝国是架空世界的国家,类似于二十世纪初的英国,嘛,反正就是架空了,我就瞎几把写了,不要考究。   我小时候还是挺喜欢看西方名著的,不知道这章有没有写出翻译腔。我超级爱看翻译腔西方背景文,可是好看的特别少,而且大部分都是名著同人,所以我就自割腿肉自己产粮了qwq   自己产的粮真好吃【痛哭流涕】   虽然在我的怂恿下基友答应在她写的无限流文里加一个十九世纪伦敦副本,但是要很久以后了,在这之前,我就自己吃自己吧【继续痛哭流涕】 第3章 成为女权运动的启蒙者(2)   东方人看起来年纪不大,大概二十几岁,鼻梁上挂着金丝眼镜,看起来斯文考究。身上穿着暗灰色的奇怪长袍,带有明显的异国风情。   来自那片神秘大陆的东方人在布鲁斯市无疑是很罕见的,琳达惊异地眨了眨眼睛:“您好,先生。您是东方人吗?”   东方人,也就是乐景微微一笑:“是的。”声音温润动听,琳达莫名想起了她曾经在博物馆看到的那块据说来自某个东方古国的白玉,裹着厚厚的包浆,在灯光下流转着温润的光芒。   “老实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东方人开的书店呢。”琳达好奇地看着乐景,“毕竟,您知道,东方人在这里可不常见。”   乐景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琳达敬畏地看了一眼书店里摆放的条理有序的书架,“我猜,您一定是一名富有的收藏家,我敢说整个布鲁斯城,哦不,整个赛德帝国都找不出比您拥有更多藏书的书店了。您来自哪个国家?您身上穿的是您国家的衣服吗?”   这个世界的科技发展水平让乐灵不能联网收集资料,因此他只能用精神力扫描粗略地查看方圆十公里的环境,再远的地方就束手无策了。所以这个世界的一切都要靠乐景自己收集情报。   琳达作为他的第一个客人无疑给他提供了很重要的情报:这个时代的出版业和文化业很不发达,这对他来说是个喜忧参半的消息。   “华夏。”他轻声说,“我身上穿的,叫做长衫。”这件长衫还是他前几年心血来潮在淘宝上买的,一直没怎么穿过,没想到能在这里派上用场。   要不要向这个女人套取一些情报呢?乐景短暂思考了一会儿,放弃了这个打算。比起个人倾向严重且效率低下的交流,他更倾向于从相对客观的书里收集情报和信息。   “我没有听说过的国家呢。挨着印蒂亚吗?”琳达问。   “不。”乐景轻轻摇头,含笑道,“那是一个距离这里很远很远的国家,她既年轻又年长,既存在又不存在。”   琳达迷惑地看着这个神秘的东方人:“我都被您给弄糊涂了,您到底在说什么呀?”   “您会明白的,总有一天。”那个奇怪的东方人嘴角噙着一抹神秘的微笑,看着她的目光有种诡异的笃定,“那么小姐,您要买书吗?”   要买什么书呢?琳达想起最近在看的《飞行人》杂志,这是一本讲诉飞行员驾驶飞机在全世界探险的游记合集,这本书使她对飞行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她迫切想要找些类似的书看一看。   “请问一下,你们这里有类似《飞行人》杂志的书籍吗?”   那个东方人短暂的思考一会儿,礼貌地说:“我不确定我有没有。您能告诉我这是一本怎么样的杂志吗?”   “讲诉飞行员在全世界探险的故事。故事很迷人。”谈起心爱的书籍,琳达脸上的沮丧难过一扫而空,眼睛开始闪闪发亮。   乐景笑了,“我这里正好有一本书符合你的要求。”   琳达期待地看着他,“什么书?”   乐景露齿一笑:“它的名字叫做《小王子》。”   只有大人才能读懂的,孤独的小王子啊。   迄今为止,《小王子》是地球发行量超五亿,被翻译成250多种语言,阅读量和印刷量仅次于《圣经》的畅销读物。   文字中蕴含的情感是共通的,哪怕换个时空,乐景相信这本童话依旧能征服无数曾经是孩子的大人。   《小王子》?琳达几乎立刻联想到了那些恶俗的王子公主爱情小说,这些烂俗的狗血戏码也就只能糊弄糊弄没脑子的小姑娘了。   完美无瑕的王子注定只存在童话里。身为上流社会的一份子,琳达比谁都清楚那些衣冠楚楚的公子哥背后是什么样的德行。要知道就连那个恶棍宾格利,在不明真相的小姑娘眼里,也是风度翩翩的王子扮相。   她高傲的抬高下巴,不禁因为乐景的看轻有些恼怒:“如果您这么想可就错了,我对爱情小说并没有兴趣。”   “不是爱情小说。”乐景狡猾一笑,“这并不是爱情小说。《小王子》讲的是一个飞行员因为发动机故障迫降在沙漠后的奇遇。”   飞行员,发动机故障,迫降,沙漠……每一个字眼都让琳达心潮起伏,浮想联翩。   “多少钱?”琳达问过之后才反应过来,她走的匆忙,根本没有带钱包——而且她平时也不用带钱包,都是由仆人结账的。   看出琳达的窘迫,乐景笑着说:“拿着它吧,我不收钱。”   这下琳达开始用怀疑的目光打量他了。   乐景坦荡地露出一个笑容:“当然我也有我的目的。如您所见,我是个爱书的人。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跟您进行书籍交换。”   “交换什么?”   “一本讲诉历史的书。”   如此宽泛的要求让琳达诧异地看了他身后的书架一眼,这么多的书里难道没有一本讲诉历史的书吗?   “不过最好是你所在国家的历史书。”乐景补充道。   “好的,我答应你。”琳达着迷的看着封皮浓烈美好的配色,心不在焉地说道。   她迅速的从乐景手里接过书。不得不说这是一本很精美的书,她几乎是立刻就爱上了它,她还从没有见过新奇美丽的书皮呢!封皮呈现一种忧郁的深蓝,一个金色头发的小孩子正站在一块怪模怪样的大石头上眺望远方,左下角还用漂亮的花体字写着一句话:献给孩子们以及做过孩子的大人们。   整本书被一层塑料薄膜包裹着,显然还没拆封,琳达将是它的第一个读者。   风铃声再次响起,店内重回寂静。乐景脸上程序化的笑容顿时消失了,“真好奇这里是一个怎么样的国家啊。”眼中浮现跃跃欲试的兴奋笑意。   多亏了乐灵安装的有万能翻译器,他才能和琳达没有任何沟通障碍。乐景也不由得感慨琳达的粗线条,竟然都没注意到他的口型对不上的问题。   自古以来文化的传播都受语言,文化的限制,即便是地球再完美的翻译也无法百分百的还原作品的原汁原味儿,而乐灵提供的翻译却号称可以百分百还原原作的精髓,这么逆天的翻译功能果真只有来自未来的黑科技才能做到了。   虽然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但是伟大作品之所以伟大,就在于它能最大限度的让读者们与作者进行直扣灵魂的对话。   没有了语言的掣肘,阅读者一定能充分领悟原作者的思想和情感。乐景向来相信,好的作品能够超脱国籍、宗教、文化等方面的偏见和限制,引发读者共鸣。   乐景很期待这位少女的反馈,也很期待第二天这位少女给他带来的书。   门铃声再次响起,乐景露出职业微笑,看向了下一位客人:“欢迎光临,请问您需要什么书?”   ※   等琳达有空翻阅那本新书时,已经是晚上了。她又浪费了一个下午!   可是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作为一名正当妙龄的贵族小姐,她如果想在上流社会的圈子里生活,就必须花费时间精力进行无趣的社交。   她换上睡衣,坐在床头,就着温馨的台灯光线,迫不及待地拆开了这本书。   作者名字叫做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琳达从没听过这个名字,大概是哪个新作者吧。   新作者往往意味着糟糕的文法和屎一样的内容,琳达暗暗祈祷这本不要让她失望,毕竟她对题材挺感兴趣的。   〖我请求可能阅读这本书的孩子们,原谅我将这本书献给一个成年人……〗琳达耐着性子看完了作者的前言,暗暗疑惑【法国】是哪个国家?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国家。大概是哪个不出名的小国吧。   〖六岁那年,有一次,我在一本名为《大自然的真相》的书上,看到了……〗   于是这个故事就开始了。   原本期待着去阅读一位飞行员伟大冒险故事的琳达,就这样遇到了来自外星的小王子。   小王子想要一只羊陪他,他住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一座比一座房子大不了多少的星球,那里一天可以看四十三次日落。   他有着一朵骄傲的玫瑰,并深深爱着这朵在这亿万颗星星中独一无二的花。   他一路流浪,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动物,并成功驯养了一只狐狸。   在最后,他遇到了‘我’——一名迫降在沙漠里的飞行员。   琳达从来没有读过这样深沉优美的诗歌一样的文字,孩童般空灵梦幻的诉说中却隐藏着深邃的孤独和忧伤。   读到一半,琳达已经明白了这并不是什么冒险小说。这是一部童话,一部属于成人的童话。   那么小王子最后能不能回到自己的星球呢?   未翻过的书页已经越来越薄,琳达的心高高悬起,她颤抖地翻了一页,又一页。   最后,目光停留在最后一段,久久不动。   〖在他的脚踝子骨附近,一道黄光闪了一下。刹那间他一动也不动了。他没有叫喊。他轻轻地像一棵树一样倒在地上,大概由于沙地的缘故,连一点响声都没有。〗   琳达不是个小孩子了,她当然明白蛇的毒液是什么名堂。可就是因为这样她才更不愿去相信那个可怕的猜测。   骗人的吧?   这不是个童话故事吗?   小王子怎么可能会死呢?!   对了,故事还没说完,也许小王子只是睡着了。琳达急切地翻开书页,目光渴盼地在文字间巡视着。   〖到现在,一点不错,已经有六年了……我还从未讲过这个故事……〗   〖……倘若有个孩子走到你们跟前,倘若他在笑,有一头金发,不回答别人的提问,你们就可猜到他是谁了。那时,劳驾你们!不要让我老是这么忧伤,赶快写信告诉我;他回来了……〗   “不,骗人的。小王子是不会死的,他一定是回到自己的星球去了。”琳达失声道,不知不觉她已经泪流满面,哭的像个孩子,“童话里是不会死人的,不会的。”   就算这么说,可是琳达心里还是清楚,正是因为这是写给成人看的童话,所以小王子才会死去。   小王子代表每个成年人的童真,在他们长大的同时,每个人的“小王子”就已经返回到属于自己的星球了。   也就是因为明白这一点,联系到自身,琳达才会痛哭流涕。   “我要把这本书再看一遍!”她哽咽着说道。   看来明天她是必须去见那个老板了,顺便把家里收藏的那本《赛德全史》送给他。反正父亲也只是摆在书房附庸风雅装门面而已,放在家里也只是积灰。   琳达突然有些期待下午惊鸿一瞥下看到的摆在书架里的密密麻麻的书籍,如果那些书都像小王子那样好看的话……不,哪怕只有十分之一像小王子那样好看——   那么这家书店会让全赛德帝国,不,全世界的人疯狂的! 第4章 成为女权运动的启蒙者(3)   因为天气不好,再加上刚开业的缘故,开明书店的客人并不多。很多人更是因为好奇进来看一眼就走了。   乐景对此并不感到懊恼。毕竟除了琳达这个衣着考究的一看就知道是上层阶级的人外,其他的顾客都衣着简朴,甚至还有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他们很多是食不果腹的文盲,怎么可能会买书呢?   乐景已经发现了这个世界文化产业的不发达,就像百年前的伦敦一样,知识被上流阶级和部分中产阶级垄断,平民识字率并不高,读书是一项属于有钱人的奢侈爱好。   乐景觉得自己运气还不坏,因为他很快遇到了一个有趣的灵魂。   那时候已经临近傍晚,街道上依然灯光通明。电灯的发明使人类彻底从无边的黑暗中解放了出来。外面依旧弥漫着厚厚的雾霾,倘若不让他出门的话,这幅烟雾缭绕的画面还是颇有意境的。也就在这时,那位女士走了进来。   这是一位很特别的女士。倒不是说她衣着朴素不施粉黛,而是说她有一双很特别的眼睛。坚毅,刚强,尖锐,不屈不饶,这是属于战士的眼神。   “您好。”‘战士’开口说话了,“您是这里的老板吗?”   乐景站了起来,颔首道:“对,我是,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吗?”   “我叫做玛丽·波伏娃。我来这里向您推销一本书。”还不待乐景回话,她就把手里的书递给乐景,语速飞快,“我希望您能在店里卖这本书。”   乐景借过书,瞥了一眼封面:《女人的困境》,好奇地问:“这是一本讲诉什么的书?”   一本讲述女性不是谁的附属,女性应该获得和男性一样权利的书,玛丽在心里默默回答。   如果她这样说给老板听,这个保守的东方人一定会立刻把她当做神经病赶出去吧,就像之前的那些店主一样。   所以玛丽抿了抿干燥的嘴唇,反而问了乐景另一个问题:“先生,您怎么样看待您的母亲?”   乐景愣了一下,淡淡地说:“大概是一个很好的人吧。”   “那么您口中评价女人好坏的标准是什么?家务万能?体贴丈夫?贤良淑德?还是勤俭持家?”玛丽的问话已经近乎咄咄逼人了,她的眼中好像有火焰在燃烧。   乐景惊讶地看了玛丽一眼:“当然都不是,您为什么要这么想?女人也有自己的生活,为什么要和家庭绑在一起。”   玛丽愣住了。   这是她拜访的第48家书店。在那之前,她跑遍了布鲁斯城的所有街区,向每一家书店店主推销她自费出版的书。男人奚落她,嘲笑她,就连女人都用不信任的眼神看着她,就好像她是一个不检点的女人一样。如果说来自男性的质疑反对只是让她愤怒,那么来自同性的反对攻击则让她更绝望。   可玛丽并不是一个轻易服输的女人,如果她是,那么她根本就不会写出《女人的困境》表达自己的主张。   她已经很久没遇到过认同女性也有自己生活的男人了。   有那么一瞬间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努力压抑内心的激荡,若无其事地问道:“那么,您对女性参加工作这件事怎么看?”   “这是女性的选择。”乐景说,“女性可以选择参加工作,或者不参加工作,这是出于她们自由意志的选择,没有人能剥夺这项权利。”   乐景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仔细想来,二十世纪也正是女权运动开始发展壮大的时期。1920年,美国宪法才规定女性和男性一样享有选举权,而法国则是1944年。至于和赛德帝国十分相像的英国,则是一战后才逐步承认女性的参政权。   可以说跟人类历史相比,女权运动十分年轻。无数女性在这条路上锒铛入狱,无数女性郁郁而终,无数女性拼搏厮杀,用比男性更优异的表现获得男权社会的“特权”……才最终换来了一个每个女性都可以享有法律意义上一切公民权利的社会。   乐灵一针见血点评道:【你们人类真是狭隘。性别歧视和性别刻板认识只会滋生偏见与封闭,对社会文明发展毫无帮助。】   乐景在脑海里跟乐灵交流道:‘女权主义者西蒙娜·波伏娃在《第二性》里曾说过:一个人不是生下来就是女人,她是变成女人的。男人亦然。在我看来,所谓的男人和女人的性别概念,不过是人类社会塑造出的产物。女人和男人都是由精子和卵子制造出的生命,没有谁比谁更高贵,也没有谁比谁更擅长做某事,因为男人女人都是人类。’   【这点我倒是赞同,毕竟我不是人类,我本身就是没有性别的。】   ‘真巧,我也是无性别的。’   【诶?怎么会?乐景你不是男性吗?】乐灵发出惊讶的质疑声。   乐景解释道:‘那是我的生理性别。每个人其实都有三种性别,生理性别,社会性别,以及自我认知性别。我的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均为男性,而我的自我认知性别是无性别,所以我就是无性别。我先是一名无性别者,后成为了一名无性别主义者。’   乐灵似懂非懂的嗯了一声,感慨道:【你们人类真是复杂】   乐景也跟着感慨道:‘是啊,人类是很复杂的生物。’   ……   玛丽震惊地看着这个年轻的东方人,她的嘴唇哆嗦着说不出来话,她甚至感受到了久违的泪意。   也许她最想要的不过是尊重而已。尊重女性拥有理性思考做选择的权利。太多太多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认为女性不应该接受教育,女性只会感性思考永远不会理性思考,女性只是男性的附属,女性永远不能自己作出决定所以必须由男性帮助她们……这样的言论无时无刻不环绕着她,她生活在一座孤岛上,她的同伴很少,她的四周都是敌人。   她知道,这个东方人跟别人不一样,他把她看作平等的个体,从他的眼里她看不出丝毫轻视,相反,他尊敬她,他理解她。   “您理解我,对吗?”玛丽含泪问道。   “我尊敬您,女士。”乐景由衷说道:“任何一个想要逆流前行的先行者都值得尊敬,因为这需要莫大的勇气和毅力。”   如此直白的夸奖不禁让玛丽·波伏娃有点脸红,但她到底是个坚强刚硬的女性,她很快收拾好了内心激动,恢复了见面时的冷静,“所以说,您愿意在书店卖这本书了?”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乐景心里怀揣着对这位女性先行者的敬意笑了,“而且我也很乐意拜读它。这是您的作品吗?”   “是的。”玛丽点头承认了。她没有起笔名,作者名直接就是用的她的名字,这并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如果方便的话,我明天将把剩下的书送过来,大概有50本左右,可以吗?”   “我想说可以,但是……”乐景露出一个苦笑,“我暂时可能没钱付给您。”   闻言,这个严肃矜持的女人终于露出了见面的第一个笑意:“我不要钱,我写这个出来根本不是为了钱,我只希望能通过这本书让更多女性知道,她们习以为常的生活是不对的,她们在法律上应该获得跟男人一样的权利。我希望您能把书送给您的女性顾客。”   乐景欣赏地看着这位可敬的女士。   也许她会成为名垂青史的大人物,也许她会锒铛入狱,也许她会籍籍无名埋入历史的云海,但不管怎么样都不可否认,她在做一件正确的事情。   世界上能一直坚持做正确的事情的人太少了,每少一个都是人类的损失。   “我这里有一本书,也许您会喜欢。说起来作者跟你拥有相同的姓氏。”   “哦?什么书?”   “《第二性》,作者是西蒙娜·德·波伏娃。”   就让他帮她一把吧。   看看这枚刚刚开始萌芽的种子,能开出怎么样的花。   作者有话要说:   玛丽·波伏娃,名字取自历史有名的两个女权主义者,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和西蒙娜·德·波伏娃,前者的代表作是《女权辩护:关于政治与道德问题的辩护》,后者则著有大名鼎鼎的《第二性》。她们都是很杰出优秀的女性,感兴趣的童鞋可以去看看她们的书。 第5章 成为女权运动的启蒙者(4)   送走玛丽后,乐景也饿了,他干脆关了店上楼做饭了。楼上有卧室,厨房,卫生间,都是房东装修好了的,他又买了家具,平时白天在楼下卖书,晚上就上楼休息,倒也方便。   来之前他摸不准其他位面的发展水平,所以特地往厨房扛了几罐煤气,还去附近超市买了大量的食物和纯净水囤积起来,所以这一个月哪怕他身无分文,至少也不用饿肚子。   吃过饭,又看了一会儿书,不到十一点乐景就打算上床睡觉了。   乐灵对此很惊讶:【我看网上说90后都是很晚睡觉的,因为他们要熬夜修仙。】   乐景很淡定地回答:“那是他们道系青年的说法,我们佛系青年不讲究这些。”   乐灵好奇:【那你们佛系青年讲究什么?】   “天高云淡鸟飞起,保温杯里泡枸杞。”乐景盖上被子,闭上眼睛,“晚安。”   乐灵:【……晚安。】   ※   第二天乐景开店时,看着雾沉沉的天空,捂着鼻子叹了口气。想在地球上时,北京PM2.5稍微高一点,西方国家都要发来贺电谴责一下这种环保问题,颇有种洗白上岸贵族鄙夷泥腿子暴发户的迷之优越感。   果然雾霾这种东西,还是别人家的好。一边这样想着,他一边拿起手机对着街头偷偷拍了几张照片。   乐景没兴趣在这样严重的空气污染下出门考验自己的身体强度,他打定主意,这一个月就彻底宅在店里了,哪里也不去。   整个上午店里都没几个人,乐景没有做成一笔生意。不过他也不在乎,他坐在柜台那里津津有味地阅读玛丽写的《女人的困境》。   文章内容虽然还比较浅显,提出的主张也有点幼稚,对于女性目前的困境并没有提出什么合理有效的措施,但是不能用今人的眼光和格局来看待古人。就成书的年代来看,玛丽能思考到这种程度,已经很了不起了。   下午一两点的时候,玛丽来了。   她不知是不是一夜没睡,眼底发青,脸色苍白,脸上还泛有一层亢奋的红晕,打一进门,她就迫不及待地开口问道:“请告诉我,西蒙娜·波伏娃女士到底是什么人?”   乐景淡淡地说:“既然已经吃了鸡蛋,又何必关心下鸡蛋的母鸡是谁呢?”   在玛丽的进一步追问前,他直截了当的开口拒绝道:“有关这本书的一切,请恕我无可奉告。”   《第二性》是1949年出版的,而现在不过是1910年。超前时代一步是天才,而超前十步则是疯子。更别说西蒙娜·波伏娃在书里列举的各个名家名言学说在这个位面可能根本就不存在!   所以对于玛丽的疑问,他无法解答,也根本不打算解答。   他垂眸看着瞠目结舌的玛丽,微微一笑:“这是一本好书,对吗?”   玛丽愣了一下,提起那本书她的面容顿时柔和起来,双眼闪烁着流光溢彩光芒:“就好像上帝帮我拿走了蒙在我双眼的薄纱,我终于看清了这个世界。从此以后,我不会懦弱,也不会迷茫,我将勇往直前,绝不后退。我会将我的生命,我的灵魂都投入进解放女性这一伟大事业中来。”   这一刻,她脸上的表情圣洁的不可思议,也坚毅的不可思议。   乐景想起了圣女贞德,斯托夫人①,南丁格尔②,宋庆龄……这些勇敢传奇的女人身体力行的改变了这个世界,现在,又一个觉醒的女性加入了她们。   乐景也笑了起来,真心实意地说:“祝您成功。”   “就算失败了也不要紧。”这个严肃的女人难得露出爽朗的笑容,“吾道不孤,可期后来人。”   两人相视默契一笑,彼此之间好像拉进了一些距离。   “有空的话,不妨常来这里坐坐,我这里有些书,也许能解决您看《第二性》时的疑惑。”   玛丽眼前一亮,她当然知道乐景口里的意思,这就相当于把他的书店当做图书馆向她免费开放了,除了感动,她还有点疑惑,和一些出自女性本能的警惕:“这当然是再好不过了,我是说,您对我的恩情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偿还的好。”   青年的目光越过玛丽投向车水马龙的窗外,眼神恍惚好像陷入了回忆:“比资源垄断更可怕的是知识垄断,那不仅会造成文化上的荒漠,还会阻碍人类文明的发展,是一种最可怕的犯罪。”   他沉默了一会儿,认真的注视着玛丽:“如果您真的想报答我的话,我要您发誓,会将您在我这里的所学对任何求知之人倾囊以授,不论性别种族,不论宗教国家,没有任何私心,不为任何私利,只为世间的公平与正义。”   青年的话掷地有声,每一句都砸在她的心上,每一句都让她的灵魂战栗不已。   她看着他,宛如在看上帝派到人间点化世人的圣人,声音是从未有过的凝重坚定:“我发誓,我将用我的一生贯彻我的誓言。”   青年舒缓一笑,眉目间是让人心折的澄澈恬静:“谢谢您。”   “不,应该是我谢谢您。”感谢上帝让您来到人间。您是我的引路人,也是我老师,玛丽心中感慨,面上也多了几分敬意,她话锋一转,投桃报李道:“我家里还有一些藏书,不知道是否合您的口味……”   “对于食物我比较挑食。但是对于书,我从不挑食。”乐景笑着说:“如果方便的话,请您允许我拜读。”   后来他和玛丽就《第二性》中的一些内容进行了讨论,话题一直进行的很愉快。值得一提的是,琳达就在这时进来了书店,不仅充满兴趣的加入了谈话,还和玛丽一见如故,两人很快就聊的热火朝天,把乐景给忘在了一边。对此乐景倒是颇为哭笑不得。   至那天之后,他的书店就彻底成为了玛丽和她的同伴们的据点,哦,现在里面多了一个琳达。她们在一起谈天说地,一起阅读书籍发表见解,不同的思维在争辩中碰撞出明艳的火花,对此乐景倒是乐见其成。虽然她们的讨论有时候稍显聒噪,但是看在这些可爱女士给他带来的藏书份上,他决定还是继续当一个安静慷慨的书店主。   这天,他正在看琳达带来的一本书入了迷,琳达走到他跟前拍了拍桌子,把他吓一跳。   对于他责怪的眼神,琳达翻了个白眼解释道:“这不怪我,我喊了你几声,你一直听不到。”   乐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也是知道自己的毛病的。一旦沉入书里就会两耳不闻窗外事,外界发生的一切都意识不到了。   “有什么事吗?”他推了推眼镜问道。   “有一个问题。”琳达问:“您说,小王子最后回去他的星球了吗?”   注意到她背后那些女士眼巴巴的视线,他不由恍然,原来今天轮到讨论《小王子》了。   “没有,他死了。”乐景有些冷酷无情的说,“他是自杀。”   琳达愣了一下,他没想到乐景会怎么想,如此冷酷的解说跟乐景一直以来的温和表现反差太大了,她忍不住埋怨地看着乐景,争辩道:“这毕竟是一个童话,您怎么可以用成人的眼光来看待呢!这太冷酷了!”   “不,恰恰相反,死亡对于小王子来说,才是通往幸福的道路。”乐景说,“因为他太孤独了,他是与【成人】社会格格不入的【孩子】。就算是小王子,也只是如人类一般的社会性动物。人脱离了集体就无法生存,小王子也是这样。然而他是个所思所想与大人格格不入的异类,就连保有童心的飞行员,也不是真正的孩子了,所以他终究找不到真正的救赎。因此当他发现他的救赎只有他早已抛弃的星球和玫瑰后,等待他的只有自杀——即哲学意义上的回家。”   琳达愣了一会儿,她没想到乐景会这样解读这个童话,她忍不住说:“小王子可以去找其他像他这样的小孩子玩啊!”   乐景叹了口气,近乎悲悯地说:“可是这本书里,根本没有出现小孩子啊。小王子,就是那个唯一的孩子。”   琳达愣了一下,脊背突然窜上一股凉意,她突然明白了乐景的言下之意:“孤立无援的代表孩子的童真是无法在成人世界里存活的。它要么被同化,要么被毁灭。而小王子宁愿自杀,也不愿意被同化。”   琳达在那一刻想到了很多。想到了她的家庭,她被安排好的人生,以及她心里那个不可言说的妄想。   做一名战斗机驾驶员,这是自三年前看到战斗机翱翔云端时就根扎在她心目中的念想。她渴望像个男人一样冲向蓝天,渴望像个英雄一样保卫自己的国家。   可是,她不是男人,她是个女人。她是斯威夫特男爵家的大小姐,她的身上肩负着家族几百年的骄傲和荣誉。斯威夫特家不需要离经叛道和男人厮混在一起的不检点小姐,他们对琳达的唯一要求就是嫁个门当户对的男人(比如威廉姆斯·宾格利)为丈夫传宗接代和管理家庭,这样才不负家族对她的栽培。   在她看来,身为【异类】的小王子和自己是多么像啊。他们一样都是成人社会里的叛逆,没有人能够真正的理解他们。那么等待她的会是像小王子那样的结局吗?   “那么小王子怎么样才能活下来呢?小王子就非死不可吗?”玛丽的同伴,一名叫做伊莉雅的小姐不知何时凑到柜台前,眼圈微红,焦急地问乐景。   乐景安抚一笑:“当然不是了,没有人是非死不可的。其实这个故事还有一个解读思路,您要听听吗?”   于是乐景就讲了另一个版本的,他理解的小王子:“玫瑰其实代表着小王子理想。理想和玫瑰一样,看着美好,却带着伤人的尖刺。小王子被玫瑰刺伤后,就选择了离家出走自我放逐。但小王子就像每个人一样,坚信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尽管被理想刺伤,他还是为自己的理想而骄傲。直到他发现了他的玫瑰不过是千千万万的玫瑰中的一朵,根本没有什么稀奇的,这对小王子造成了很大的打击,他头回对自己的信仰开始产生迷茫。就在这时,小王子遇到了狐狸,他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伙伴。狐狸教会了小王子什么是驯养,让他明白他的玫瑰(理想)是独一无二的,从此他彻底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并在最后为了理想而死。”   青年垂眸注视着琳达和伊莉雅,黑曜石一样纯粹的双瞳好像蕴含着什么深意,话语意味深长,宛如传说中预言家的谶言:“小王子,就是一个为了理想而殉道的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啊。”   乐景的目光越过琳达,与她身后的玛丽遥遥对视,难得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她身上,使她整个人看起来好像在闪闪发光:“理想主义者的道路崎岖漫长,失败的阴影如影随形,但是改变了世界的,往往也是理想主义者啊。”   作者有话要说:   ①斯托夫人:全名哈丽叶特·比切·斯托,代表作《汤姆叔叔的小屋》,她的书激励了一代人的“废奴运动”,直接引导了美国南北战争,为解放黑奴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被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评为影响美国的100位人物第41名。   ②南丁格尔:弗罗伦斯·南丁格尔:护理事业的创始人和现代护理教育的奠基人,她是世界上第一个真正的女护士,开创了护理事业。“5.12"国际护士节设立在南丁格尔的生日这一天,就是为了纪念这位近代护理事业的创始人。   至于圣女贞德和宋美龄,大家应该都知道,这里就不多做介绍了。 第6章 成为女权运动的启蒙者(5)   萨拉·沃尔曼正在前往由伊丽莎白·罗兰伯爵夫人牵头举办的女子读书会的路上。能入选这个读书会的大多是圈子里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女性,每周六,她们都将聚在一起讨论最近看的书。   萨拉是伯爵的女儿,长相美丽端庄,思维敏捷,口才出众,向来是周六例会的风云人物。不过最近因为和父母去罗曼帝国旅行的缘故,她已经缺席了好几次例会。   她相信,凭借这次她去罗曼帝国的见闻和她发现的几本罗曼新书当做谈资,这次她会再次成为读书会的风云人物,成为其他贵族小姐艳羡的对象。   她优雅地下了车,正了正帽子,用扇子小心地遮去嘴角得意的微笑,款款地向等在门口的罗兰夫人走去。   “萨拉亲爱的,好久不见。”罗兰夫人亲热地给了她一个拥抱,“罗曼帝国好玩吗?”   “当然。”萨拉露出一个矜持的笑容,“那里有很多赛德没有的新奇玩意儿,我还跟您带了礼物。”两人正在寒暄之际,琳达也从车上下来了。   萨拉的脸色有了一瞬间阴沉。要问萨拉平生最恨的人是谁,那就是斯威夫特男爵的女儿——琳达·斯威夫特了。自上学起她们就是死对头,结下的梁子数都数不清。   在门口遇到了这个女人,真是晦气,她心里虽这么想,面上却还是露出一个热情的假笑:“哟,这不是斯威夫特小姐吗?好久不见。”   不同于萨拉设想中的争锋相对的样子,琳达眉头紧皱,看起来心事重重的样子。听到萨拉的问话,她明显一惊,难得有些结巴道:“好、好久不见。”   萨拉若有所思地眯了眯眼,直觉告诉她,琳达有问题。   还不待萨拉试探一二,罗兰夫人笑呵呵开口道:“姑娘们,我们进去吧。”这个年纪可以做她们祖母的女人脸上挂着慈祥的笑容,“大家都在等着你们呢。”   于是萨拉只能把自己的疑惑按捺下去不提。   更让萨拉奇怪的事情还在后面。她准备许久的罗曼见闻并没有获得预想中的追捧,她发现有不少贵族小姐围着琳达,躲在角落里窃窃私语,她们中间酝酿着一种古怪而狂热的气氛。   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发生了!萨拉感觉有一部分事情已经脱离了自己的掌控,这让她很不舒服。   此后几天,萨拉在多个社交场合都发现了琳达和围着她的那些人,更让她惊怒不定的是,几乎每次她都能看到一些新面孔加入她们的谈话。   上帝啊!她不过才离开赛德帝国几天就过气了吗?!   身为社交界的宠儿,萨拉绝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她想要知道她们在聊什么。可是琳达她们很警惕,每次她一靠近,她们就会立刻转移话题,让她无功而返。   就在这时,一位与她相熟的贵族小姐悄声告诉她,琳达她们在做一些“可怕而又没有规矩的事情。”   随后萨拉便知道了内容。   女权,工作,平等,解放,第二性……如此大的信息量让她头晕目眩,让她瞠目结舌。   “哦,上帝啊,这真是……真是太可怕的事情了。这一定是魔鬼的把戏。可怜的琳达,她已经彻底被魔鬼给俘虏了。”萨拉拍着胸口,一副吓坏了的样子。   “谁说不是呢。”女伴幸灾乐祸地表示:“这要是传出去,斯威夫特家的名声都要毁于一旦了。”   萨拉心神一动,心脏怦怦直跳。   斯威夫特男爵一向是他父亲的政敌……   她也许,能做些什么。   ※   乐景的书店已经彻底成为了女性沙龙的地点。越来越多的女性加入玛丽她们,她们在这里谈论婚姻,谈论政治,谈论女性未来的出路,谈论她们能谈论的一切。   乐景从不加入她们,他只是远远的看着她们。   这些平时在男权社会下谨小慎微的女性在这个无所拘束,开放自由的场合彻底释放了自己的本性。   于是乐景发现,就连平时最为胆小羞怯的女士也会为了自己的理念而与人辩论,严肃刻板如玛丽也能眉飞色舞谈笑风生。   她们阅读,她们思考,她们蜕变,就像得到甘泉灌溉的树苗,她们在阳光下苏展身体,总有一天会成为可顶半边天的苍天大树。   ‘真美啊。’乐景微笑着看着这幅生机勃勃的画面,好像透过她们看到了另一个世界,另一个时空下曾经发生的同样的事情。   【美?】乐灵声音古怪:【你指的是谁?】   乐景眉目舒展:‘所有人,所有人都很美。’   【……按照你们人类的审美标准,其中有几位的女士相貌只能算是普通吧?】   乐景失笑,也没急着纠正乐灵,反而问道:‘你知道吗?在我的国家,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是一个叫做清的帝国,至今网络上还流传的有不少晚清时期的照片,其中就包括一些女人的照片。’   ‘她们有的是深宫里的嫔妃,有的是官员的妻子,有的是大家族的夫人,有的是贫苦人家的女孩。她们年龄不同,身份不同,穿着不同,但大多数却有一个公认的特点。要猜猜是什么吗?’   【哎呦,你就别卖关子了,快说吧!】   乐景失笑,继续说道:‘丑。所有人都很丑。双眼呆滞,低眉耸眼,身形畏缩佝偻,暮气沉沉,看起来仿佛行尸走肉。很难想象这就是当时社会上最富裕的女性,她们甚至还不如一位贫穷的渔女美丽灵透。’   乐灵质疑道:【这不符合常理。自古以来社会最顶层都享有最优渥的资源,她们不事劳作,丰衣足食,精心保养,应该比穷人更幸福美丽才对!】   ‘不,你错了,如此才符合常理。’乐景讽刺一笑:‘她们受三纲五常和女德的束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每天就只能被关在狭小的院子里,所见不过头顶的蓝天,怎么能不双目呆滞,暮气沉沉?她们在家要受公婆丈夫儿子管束,身家性命都寄托在他人之手,她们的教育告诉她们要跪着才能活着,她们又怎么能不低眉耸眼,身形佝偻?’   乐灵哑然。   ‘现在告诉我,店里的女士们美吗?’   乐灵认真看着那些挺胸抬头,生机勃勃的女人,真心实意地赞同:【你说的对,她们的确很美。】   乐景欣赏地看着那些热情活泼的女士们,神情说不出的温柔缱绻:‘每一个热情活着的生命,都美的令人窒息。’   ※   当专注一件事情的时候,时间就会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中,已经是乐景来到这个位面的第27天了。还有三天,他就要离开这里了。   这些日子来,通过报纸,书籍和与人们的交流,乐景发现了这个位面和地球的无数相似点。首先,这个位面也有七大洲五大洋,也有信奉上帝佛祖的宗教,这个世界也经历过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也有大航海时代和臭名远扬的猎巫运动。   现在是1910年,乐景所在的大陆名叫西洲。赛德帝国则是西州最强大的国家,相当于地球上百年前刚刚结束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日不落帝国。   重商主义泛滥;瓜分殖民地;帝国主义之间政治经济不平衡;贵族把控了社会的上升渠道,国内矛盾加剧,急需转移矛盾;一个叫做普鲁士的国家强势崛起;思想领域混乱;男女不平等……这个位面存在的问题同样也在20世纪的地球存在过,并且有的在21世纪依然存在,乐景对此并不感到惊讶。   他只是感到一阵深深地无力。   为人类的劣根性,为历史大势,也为历史的惯性。   乐灵目前的能源补充途径只有光能,但是阳光转换成的能量和乐灵的消耗来比无疑是杯水车薪。这次离去后,乐灵要花费至少一个月的时间来进行能源累积,才能攒够维持一个月链接的能量。而且乐灵并不能控制乐景下次来到这里的时间点。   所以,至少要在离开前,乐景想要为她们做些什么。   于是第二天,当所有人一如既往的开始谈天说地的时候,乐景从柜台前站了起来,提高了音量:“诸位,请静一静。”   所有人下意识的停下了手中做的事,向乐景看去。   乐景看着这一个个熟悉又陌生的面孔。有些新人加入,有些旧人离开。   25个人。   她们有的是贵族家的小姐,有的是商人的女儿,有的是工厂里的女工,有的是家庭教师。   未来,这只年轻的队伍会多次重组,更新,清洗,能一直留在最后的恐怕十不存一。   但是乐景从来没想过她们会失败。   自由是毒,是瘾,一旦尝过,就再也戒不掉了。   现在他已经把通往自由的钥匙交给了她们,具体怎么样实现,要过多久实现,这都要看她们了。   乐景对没能亲眼目睹传奇有点遗憾,但是他终究会回来的。   他要回来看看,他种下的种子开出了什么样的花。   而他在离去前,唯一能做的,就是告诉她们这条他从报纸上,从书本里,从地球历史的经验教训中得到的“预知”。   “战争,就要来了。”   “不是两个国家的战争,而是一场持续无数年,席卷全球,关于人类存亡和命运的战争就要来了。”   “你们将补充男人留下的工作岗位,你们将活跃在任何领域,包括战场,你们将拥有独立的经济地位,你们甚至还将拥有参与政治的权利。”   迎着那些或惊讶或懵懂或深思或质疑的眼神,乐景终于笑了,笑的悲悯,笑的无奈:“战争是愚昧的暴行。但是对于你们而言,却是机会。”   “等到男人都死的差不多的时候,女人才能拥有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乐景:I will be back   啊话说,今天我编辑问我要大纲来着。   我:Σ(°△°|||)︴没,没大纲,就、就瞎几把乱写。   编辑:……   我:阿编,我能写民国不?架空,没有任何历史人物出现的那种?   编辑:最好不要 第7章 成为女权运动的启蒙者(6)   夜里回到家里时,玛丽还久久不能回神。   战争,还是一场席卷全球的战争就要来了,这是多么可笑的话语啊,简直像是杞人忧天,痴人说梦。可是说这些的是乐景。无私地帮助她们,给她们提供了通往自由的钥匙的乐景先生。   玛丽现在还记得,青年目光坚定,言辞灼灼,每一个字眼都那么肯定,仿佛在说一个……已经被注定了的预言。   青年说完这些,就坚定地送客了。没有给她们更多的解释,只说让她们明天早点来。   这二十几天来,她们每天在书店里闹哄哄的,青年都没有丝毫嫌弃不耐烦。对于她们所问的任何问题,哪怕是冒着傻气的问题,只要他知道就会耐心认真的解答。可以说他今天的表现是很反常的。   乐景长相斯文俊秀,学识渊博,尊重女性,风度翩翩,脾气温和,这样的人简直是不少女孩心目中理想的丈夫人选。玛丽就知道组织里有不少女孩对乐景芳心暗许。   可是没有人表白,就连多说一句话那些女孩都要忐忑许久。倒不是出于女性的矜持和羞耻心什么的,她们并不是会在乎这些的女人。而是因为她们懂得,那个男人不是她们能抓住的人。   组里关于乐景先生的身份有三种猜测。   一种是认为他是一个来自东方古国的王子,因为争夺皇位失败带着皇室藏书流亡海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他为什么拥有那么多市面上从没有出现过的书。   另一种是认为乐景来自未来。他借助时间机器从未来的某一个年代穿越到了现在,就像《时间机器》①中的时间旅行者一样。持这种观点的人是受了一个迈瑞肯作家马克·吐温的《康州迈瑞肯佬在亚瑟王朝》②一书的影响。这样就能解释清楚为什么书店里会有一个世纪后的书籍。玛丽也支持这种想法。   还有一种人,她们是虔诚的基督徒。她们认为乐景是上帝派来的使者,他把伊甸园里的智慧之果带给了人们,让女人从此摆脱不平等的地位。那些书籍是神国的书籍,是主赐予虔诚之人的福音。   但无论她们中支持的是哪一种想法,她们都有一种共同的默契——假装不知道这件事。她们担心一旦说破这件事,这美好的一切都将如幻影一般消失。   她们就此与乐景保持了一种小心翼翼的平衡。这样自由自在畅所欲言的生活每一天对于她们来说美好得就宛如幻境。然后就在今天,幻境终于被打破了。   乐景做出了“预言”。   玛丽不是不关心时事政治的人,她知道这几年赛德帝国和其他几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之间时有摩擦,一些有识之士也早已做出了预言,认为必有几场硬仗要打。但是一场席卷全球,可能要死几千万人,惨烈到女人也要上战场的战争?这简直是地狱里的情景。玛丽虽然是“时间机器说”的支持者,但是她现在也忍不住开始动摇了。说实话,她宁愿乐景是在开玩笑。   玛丽犹豫了一会儿,叹了口气,她终究相信乐景不是一个无的放矢的人,既然他这么说一定有他的道理,明天一定要从他嘴里打听出来什么。   ※   台灯柔和的光线温柔地给雪白的笔记本铺上一层碎金,乐景坐在写字台前,皱着眉头飞快地在笔记本上记载着什么。   因为两个时空的差异,他并不知道历史上的两次世界大战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就连具体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他都没法做出预测。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地球从两次世界大战中得到的经验和教训记下来,给这个位面以作参考。他记的笔记也许发挥不了太大效果,但是能挽救几条人命也是好的。   唯一让他欣慰的一点是,这个世界的中国历史在明朝发生了拐点,现在是雄霸亚欧大陆的大明帝国,至少不会像地球历史中的那样沦为列强的殖民地,遭遇百年的屈辱史了。   【乐景,现在已经十一点了,作为一名佛系青年你该睡了。】乐灵提醒道。   乐景手中笔不停,微微一笑:“抱歉,我现在是儒系青年。”   又听到一个新名词,乐灵好奇问道:【儒系青年是什么意思?】   “励志灌鸡血,仁义平天下。”乐景挑了挑眉,“不为我加油吗?”   【……加油。】   乐灵觉得,现在的90后真是太复杂了。   等到天边微微泛白后,乐景终于停下了笔,长舒了一口气,写了大半笔记本,终于写完了。他捶了捶有些僵硬酸疼的腰,不由苦笑连连,到底不是年轻那时候了。   他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身子,骨头发出噼里啪啦的轻响声。他打开手机看了一眼,已经早上六点了,吃了饭就可以开店了。   【你现在应该休息。】乐灵严肃地说:【根据科学研究,成年人每天至少要保持七个小时的睡眠。】   “那是成年人,我又不是成年人。”乐景推了推眼镜,一本正经地说:“我至死都是少年呐!”   乐灵:【……】   乐灵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他这个宿主,是不是一直在坚持不懈地说冷笑话?   ※   一夜没睡,虽然有点困,但还能忍受。为了提神,乐景捧了一本太宰治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等了没多久,玛丽和几个姑娘就急匆匆地进来了。   看到又在看书的乐景,玛丽无奈地提高音量以图吸引他的注意力:“早上好。”   没反应。   更大声:“早上好!”   还是没反应。   拍桌子:“早上好!”   “啊?哦!”乐景慌乱地抬起头,推了推眼镜,看到是玛丽,愉快地打着招呼,“早上好啊,玛丽。”   青年笑容一如既往的温润柔和,玛丽却莫名觉得他今天的笑脸夹杂了丝丝疲惫。再仔细一打量,青年的眼睛里好像有些血丝,眼底也多了一抹青痕。   是夜里没睡好吗?   玛丽小心藏去眼中的担忧,若无其事地问:“您今天要和我们说什么?”   乐景慢吞吞地说:“现在还不急。等人来差不多了再说。”   “那么关于您昨天说的……”   乐景难得打断了她的话,强硬地表示:“这点,也等人来的差不多了再说。”   玛丽纳罕地瞟了他一眼,到底是没说什么,和其他姑娘一起找个位置坐下了。   很快,又有小姐们陆陆续续地进了书店,等到人都到齐后,乐景终于站了起来,逆着光远远地看着她们。   “我是来告别的。”乐景淡淡地说:“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我要走啦。”   平底起惊雷也不过如此了。   玛丽有些意外,但更多的是第二只靴子终于落地的安定感,这一天终于还是到了。   终于有人忍不住问:“您要去哪儿?”   “去哪儿?”青年歪头想了想,用仿佛只是去趟门口商店的平淡语气随意说道,“去属于我的另一个世界。”   !!!   仿佛闪电划过长空,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炸的无数人头昏脑涨。   玛丽脱口而出:“您难道真是时空旅行者?!”   “某种程度上是的。只不过我并不是发明时间机器的那位可怜的科学家,我只是一个比较幸运的书店老板罢了。”   玛丽震惊地睁大双眼,尽管心中早有各种天马行空的猜想,但是当乐景真正承认后,她反而不敢相信了。   “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我从不开玩笑。”乐景微微一笑,“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乐景,来自2018年的华夏,不过在你们的世界里,你们称呼我的国家为大明帝国。”   不等众人回过神来,乐景就接二连三地继续放雷:“经过一代又一代女权先行者的努力,在我的世界,大部分国家已经实现了法律意义上的男女平等,我的国家更是把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写进宪法。”   “女性拥有了和男人一样做选择的机会。她们获取了独立的经济地位,不再是男人的附属;她们接受高等教育,从事各个领域的工作;她们可以自由恋爱,选择结婚或者不结婚;她们积极参与政治,女总统女总理屡见不鲜……”   话语寥寥,却给她们勾勒出一副仿佛天堂般美妙动人的场景,所有人都浮想联翩,恨不能身往之。   玛丽大脑一片空白,心怦怦直跳,她头一回不知道要说什么。   他说的是真的吗?还是只是哄她们的?   未来的女人,真的可以这么自由吗?   上学,工作,不结婚,女总统女总理……这其中的每一个字眼都让她心向往之。这就是她想要的未来!   也只有这样的未来,才能带给她们继续往前走的勇气。   玛丽含泪笑着低声说:“真想亲眼看看这样的未来啊。”   没有人打断乐景的话,所有人都如痴如醉的听着乐景给她们勾勒出的美好未来蓝图。   就算是假的,那么这也是她们未来奋斗的方向。她们就是想要一个这样的未来才聚集在一起的。   “我曾经说过,改变世界的往往是理想主义者,这是有历史依据的,并没有骗你们。”乐景凝视着对面那一张张专注的面孔,眸光渐渐悠长,嘴边多了一丝模糊的笑意:“现在,请让我跟你们讲一个发生在我的国家的故事。”   “一个‘恰同学少年’的故事。”   这是一个来自湖南农村的图书管理员,在被拖欠薪水后,如何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拯救战戈不断四分五裂国家的故事。   一个对解放后百废俱兴的国家喊出“妇女能顶半边天”,让男女平等观念深入人心的伟大理想主义者的故事。   一个理想主义者最幸运的就是遇到和他一样的理想主义者们。他们风华正茂,他们书生意气,他们粪土当年万户侯,他们抛头颅洒热血,不妥协直到变老。少年人的意气风发是最难磨灭的,他们有激情,有信仰,还有一些自信能改变世界的“中二”。在天时地利人和之下,在历史大势的驱动下,于是他们一不小心真的改变了世界,建立起他们理想中的国家。   如果刚刚乐景有关女性未来的话还让玛丽有点空中楼阁的不真实感的话,他刚刚讲的那个故事,则为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世上竟有这样的人存在!   原来像她这样“狂妄”的人还有这么多!   改变世界并不是无法做到的事情,她们不必畏葸不前。   而且他们所做的事情可比她们难得多了。   ‘发动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吗?’玛丽若有所思。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吗?’琳达双眸异彩连连。   ‘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吗?’伊莉雅兴奋不已。   这一刻,不知多少姑娘受到了启发,无产阶级的女权主义革命火种伴随乐景的解说,悄俏地埋在了她们心里。   故事终于讲完了。乐景歇了口气,喝了几口茶润了润嗓子,体贴地留给了她们一些消化的时间。   半响,玛丽上前一步,深深埋下了头,感激而又尊敬地说:“谢谢您对于我们的帮助,您的教导让我们受益匪浅。您是我们当之无愧的导师。”   女孩们稀稀拉拉地站了起来,同时鞠躬,齐声道:“谢谢您,乐景老师。”   乐景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我本人才疏学浅,并没有帮助你们什么,老师什么的愧不敢当。如果我曾经对你们起到过微小帮助的话,那不过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罢了。”他摆摆手,示意女孩们坐回原位,不要再说。   “我能说的都差不多了,也没什么可以教给你们的了。这里的书,你们喜欢的都可以挑一本留下,印刷也好抄写也罢,都留给你们处置了。”青年看着她们,笑容疏朗洒脱:“要活下去啊。”   “老师!”   乐景苦恼地推了推眼镜:“都说了我不是你们的老师了。”他叹了口气,“也罢,既然你们叫了我一声老师,那么我就再多说几句话吧。”   “不要为我的离去而悲伤,因为你们迟早要习惯离别。”乐景缓缓看了一一圈悲伤的女人们,褪去脸上惯有的笑意,平静的看着她们,目光凉薄得像秋日的深潭,“因为你们接下来要做的一切,等于是与整个男权世界为敌。你们的敌人遍布大江南北,而你们的伙伴,却只有彼此。你们会被背叛,会被污蔑,会被逮捕,会被驱逐,你们很有可能死在新世界黎明之前。”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众人表情各异,不一而足。   乐景毫不留情的一盆凉水终于打醒了一些为美好前景迷了眼的姑娘们。   她们中有些并不是纯粹的女权主义者,也并没有坚定反抗的决心。她们不过是在现实中不如意,所以才来这里抱团取暖,寻求慰藉。   如果缺乏相应的觉悟,那么一开始就不要加入为好,这样不过害人害已。   青年嘲讽地勾了勾唇角,眼神锐利,锋芒毕露:“任何一场革命,都避免不了流血,背叛,和牺牲。革命是铁血的,容不下脉脉温情。接受不了这一点的,还是趁早退出的好。”   几个女人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离开。   “我的国家,曾经有一位叫做季业的男士说过这样的话——”青年双眸幽静明亮,好像黑夜里孤高的悬挂在天空的星子,永远坚定不移,从不偏离方向:“如果天空总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那就蜷伏于墙角。但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也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热情的人们。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但不可扭曲如蛆虫。”   “现在,我把这句话送给你们,我希望你们能够做到。”   乐景看着这只鱼龙混杂的队伍,目光平静没有丝毫波澜。   希望下次见面,纵使相见不相识,也不要背道而驰兵戈相向。 第8章 成为女权运动的启蒙者(7)   苍穹沉沉地坠了下来,掩去了荒原里的凌乱,地平线那边漂浮着一抹瑰丽的夕阳,就好像燃烧着的残血。   伊莉雅痴痴地看着天边,恨不能自己就是天边的那抹斜阳,燃烧殆尽,彻底别了这人间!   “伊莉雅!”护士长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你在发什么呆呢?!伤员都在等着你呢!”   伊莉雅迟钝地眨了眨眼睛,意识终于回落了人间。于是视觉,声音和气味也跟着回来了。   尸横遍野,哀嚎遍地,硝烟弥漫,每一寸土地都被鲜血染红,每一刻都有人倒下。   再看夕阳,那不正是血吗?   伊莉雅麻木地蹲下身子给这个新来的伤员处理伤口。   其实也不用伊莉雅怎么处理伤口,他的右臂已经没有了,肚子破了个大洞,肠子都露了出来。   伊莉雅不是外科医生,她之前只是宣传兵,可是军队里的护士们都战死的差不多了,所以她这个宣传员顶上了。   她的卫生包里只有简单的纱布和伤药,只能进行简单的包扎和止血。可是这个战士伤得太重了,只能等死了。   死就死呗,如果能死的话她也想死。这样活着有什么盼头呢。   可是自杀是违法的。她只能被敌人杀死。   伊莉雅觉得这一天也不远了。当她在征兵的列车上看到清一色的女孩时,她就明白了:国家的男人都死的差不多了,所以需要她们这些女人去顶替他们。   她再次想起乐景临走前说的那句话:“等到男人都死的差不多的时候,女人才能拥有机会。”   可是她宁愿不要这样的机会!   “医生,我要死了吗?”虚弱的声音从地上传来。   伊莉雅看了他一眼,这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大概刚从学校毕业,年纪比她的儿子大不了几岁。   她的阿廖沙也是战死的。因为子弹都打光了,为了不成为俘虏,他用石头砸烂了自己的脑袋。   她曾经怨恨过领袖的命令。为什么一旦被敌军俘虏就要自行了断,否则视为叛国?!如果不是这样,如果不是这样!   她的阿廖沙还能活下来!!!   可是现在无所谓了。她马上就要去见阿廖沙了。   “护士,我见过你。”年轻人无神地看着天空,声音轻轻仿佛自言自语,“是你把我的胳膊咬下来的。”   伊莉雅愣了下,看到那头黯淡的金发才想了起来。   那天她顶着敌国军队的空袭去战场进行急救。当时这个年轻人的胳膊被打烂了,如果不截肢会有生命危险。然而她的器械都掉光了,所以最后她生生用牙齿把他的胳膊给咬了下来。   “啊,是你啊。”伊莉雅淡淡地说道:“没想到最后你还是去了战场。”   年轻人虚弱地笑了笑:“比起像个懦夫一样的等死,我宁愿作为英雄死在战场上。”   ……阿廖沙当初是不是也这么想的?   伊莉雅不知道,也永远不会知道了。   “你后悔吗?”她鬼使神差地突然问出了口。   “我不后悔。”一颗泪突然自年轻人眼角滑落:“可是妈妈还在等着我……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了,我答应过妈妈不会像爸爸哥哥姐姐那样留在战场的……”   伊莉雅觉得自己的感知已经离去了,她麻木地抖了抖嘴唇,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   她的阿廖沙……   现在回忆起她的前半生,简直像梦一样。   她是商人的女儿,家中独女,从小享受父母的疼宠,父亲对她未来的打算就是为她找到一个好丈夫,帮她管理父母遗留下的产业,伊莉雅只要继续当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太太就行了。   可是她不甘心。   她自谬聪明才智不逊与任何男人,读书时成绩更是把所有同学远远甩在了身后。为什么她不能继承父亲的产业?就因为她是女人,所以不能抛头露面像男人一样打拼吗?   随着年纪渐长,这种不甘心和怨恨也越来越强烈。   这个社会对她而言就是一座囚牢,舆论和法律作为看守严格地看管着她。   于是她以游学的名义,选择了出逃国外。   也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她认识了玛丽——她的同类。   玛丽并不是世俗意义上的好女人。她离过婚,抽烟喝酒,性格像男人一样刚硬,并且和一些奇怪的男女来往密切,认识的人都说她是个疯子,放荡的疯子。   想要拥有和男性一样权利的女性还不够疯吗?据说玛丽的丈夫就是因为接受不了玛丽想要出门工作的想法而忍无可忍与她离婚的。   可是伊莉雅却喜欢玛丽喜欢的不得了。她第一次遇到玛丽这样的人。强大,勇敢,执着,刚强,她不畏世俗目光,勇敢与世俗对抗。   她活成了伊莉雅最想要成为的模样。   玛丽写了一本书,叫做《女人的困境》。伊莉雅现在还能想起其中的几句话:“女性拥有不输于男性的聪明才智,而可惜的是却没多少人注意到了这点”“女性不应该被困在家里,这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女性应该和男性一样工作,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句句话都简直说进了她的心坎里。   后来,玛丽给了她一本在未来会被教会列为禁书的魔鬼之书——《第二性》。直到今日,她都始终认为这本书是女性的圣经。   也就是通过这本书,她真正的觉醒了。她明白了女性困境的来源,也懂得了前进的目标和方向。   也由此她见到了日后会成为女性平权革命导师的男人——来自未来的时间旅行者乐景。   现在想想,那真是一段快乐,充实而又无忧无虑的时光。她们沉浸在书海里,与古往今来的先贤们对话;她们各抒己见,丰富完善自己对世界的认知;她们团结一心,誓要与社会守旧势力斗争到底。   那时候她们忽略了所有危险的苗头,天真的以为自己可以改变全世界。   乐景也许就是遇见了这一点,才在临走时告诫她们:“……你们会被背叛,会被污蔑,会被逮捕,会被驱逐,你们很有可能死在新世界黎明之前。”   一语成谶。   成员索菲亚和琳达的死对头,一个叫做萨拉的贵族小姐的勾结在了一起。在一次琳达参与的集会中,卫兵闯了进来……琳达被家族除名,锒铛入狱,郁郁而终。   伊丽莎白和几个贵族小姐与组织划清界限,老死不相往来。   梅选择与家暴的丈夫和好,回归家庭。   欧格玛……   最初的成员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了她和玛丽两个人。   然后就是乐景预言中的那场战争。   男人们都去参战了。   她们抓住机会开始修书,宣传,发展运动,游行示威,呼吁平权。   哦对了,她还短暂的拥有了一段婚姻,有了阿廖沙。   不知不觉,玛丽和她已经成为了女权革命的领袖人物。无数女性把她们视作精神领袖,无数女性把玛丽的《第二性·注解》中每一句话如奉纶音,她们的队伍越来越壮大。   后来,玛丽穿着裤子上了战场,成为了第一位女飞行员。   那天,伊莉雅给琳达的墓前送上了一捧百合花。   后来的记忆就很混乱了。比乐景的笔记里记载的还要混乱很多。   炮弹用完了。玛丽的飞机就是最后一枚炮弹   她死后第六年,迈瑞肯国宣布成年妇女拥有选举权。   她死后第十年,麦子国内阁有了女教育大臣。   那天,伊莉雅带着儿子去了玛丽的墓前坐了一下午。她给玛丽带了一壶她最爱的酒,然后独自喝了个酩酊大醉。   醉眼朦胧之际,她又一次看到了玛丽的墓志铭——玛丽·泰勒,死于新世界黎明之前。   玛丽死后第十六年,阿廖沙十八岁时,战争又开始了。   比乐景给她们的那个笔记本记载的时间整整提前了八年。   一场更残酷,更泯灭人性,更反人类的战争开始了。   人类的贪欲引发的祸根在这场战争中引发了激烈的反弹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情况越来越危机,敌国的军队已经踏入了她的国家的土地,这是最后,最危急的时刻了。   她和儿子回国时,国家的男人们都死的差不多了,后来阿廖沙也死了。然后汽车来了一趟又一趟,拉来了老人和孩子,父亲也死了。   最后,女人们一手护士包,一手冲锋枪,也上了战场。   战争已经打了多久?伊莉雅记不清了。她只知道最先和她一个小队的护士,只剩下她一个了。   她只知道,现在死去的都是比阿廖沙还小的,十年级的男孩们。   她只知道,她杀了12个人。用枪,用手榴弹,用牙用指甲用毒药!如果可以她恨不能挖其心剜其骨!阿廖沙都死了,你们凭什么还活着?!   她只知道,前不久战俘好奇打听的那名厉害的女狙击手早就战死了。因为她执行任务时忍不住带了她最爱的红色围巾。   她只知道护士伊莲娜和她四岁的女儿战死在了沙场上。她们其实是自杀。   她只知道一位平民母亲摔死了自己的孩子,因为不想让孩子被敌军杀死。   她只知道他们资源短缺,很多战士在饿着肚子打仗,有的战士甚至没有枪,而敌军的战壕里却有咖啡和面包!   她只知道……她们会胜利。可是她已经看不到了。   她这一辈子,幸福过,也痛苦过,现在想想,竟然是痛苦的日子更多,幸福的日子更少。   年轻时拥有凌云壮志,认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可是尘世飘茫,她们皆为浮萍,身不由己。   地下的那个年轻人已经停止了喘息。头顶又再次传来了轰炸机的轰鸣声。   伊莉雅愣愣地看着天空正在向她逼近的巨大的铁鸟,恍惚间竟然觉得那是玛丽驾着飞机正在向她飞来。   “你在发什么呆?!快躲起来!”护士长在她耳边大吼,推搡着她。   瞧,玛丽的金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她正在对她笑呢!   她的脸上突然露出一个无忧无虑的笑容,好像重回少女时代:“你走吧。”她张开双臂,迎着铁鸟跑了过去,笑容明媚好像穿透乌云的阳光,“玛丽来接我啦!”   她闭上眼。炸弹在她身边爆炸,剧烈的热浪把她卷了进去。   无端地,她突然响起了乐景曾经说的那段话:“如果天空总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那就蜷伏于墙角。但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也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热情的人们。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但不可扭曲如蛆虫。”   “现在,我把这句话送给你们,我希望你们能够做到。”   老师,我做到了哦。   真希望,您能再夸夸我呢。   作者有话要说:   二战后,西方女性出于参战的需要,才被允许穿裤子。在那之前,美国著名影星玛莲娜·迪特里茜因着裤装逛街而被警察逮捕。   二战中,英军有22万5千名女兵,美军有45到50万名女兵,德军有50万名女兵,而苏联参战的女性更高达100万人。她们是狙击手、炮兵、坦克兵、通信兵、机枪兵、飞行员、游击队员等,当然也是医生和护士。   本文中伊莉雅在战场上经历的一切,都是苏德战场上发生过的真实事情。晋江不让写二战题材,所以本章全部架空,你们评论低调些_(:з」∠)_   最后,唯愿世界和平。   Ps话说有人要吃玛丽和伊莉雅这对cp吗【住口你这个魔鬼!】 第9章 成为女权运动的启蒙者(8)   乐景又回来了。   窗外烟雾弥漫,恍若仙境,就好像他没有离开太久。   但是现在距离他上次来到的年代已经很远了。   最大的证据就是:街上穿着裤子的妇女比比皆是。妇女们穿着女式西装,提着公文包,步履匆匆,像男人一样沉稳干练。   “真美啊。”他轻声感慨道:“乐灵,现在是什么年代了。”   【根据我的精神力扫描的结果,这里的科技发展水平相当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   六七十年代啊。这样看来,战争应该已经结束了。乐景不由得有些怅惘。玛丽她们,不知道还在不在?是不是成为了一脸褶子的幸福的老奶奶了呢?   他临走前,没有告诉任何人他还会回来。因为他不确定自己再次来到这个时代会是什么时候,比起无望的等待,他宁愿让那些姑娘们认为他永远不会回来了。   打开店门,街头林立的再也不是以前古旧的石头建筑,新式的摩天大楼拔地而起。路上也不是只有零星的笨重老爷车了,各式各样的新式汽车川流不息,行人也穿着各种各样的新式服装,繁复的衣裙很难觅得踪迹。   尽管知道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乐景还是不由得有些失落:为那个失落的时代,也为那些被时代所淘汰的人们。   他抬头看着雾蒙蒙的天空,不由得有些哑然失笑。没想到到最后,唯一没有变的却是这里的雾霾。他记得地球历史上因为1952年的伦敦雾霾事件死了不少人,英国政府才开始大力整治雾霾污染,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发生同样的事情。   “先生!您是乐景先生对不对?”一道苍老的声音突然响起。乐景怔了怔,顺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发现了一个端庄的老妇人。   她看起来年纪已经很大了,白发苍苍,脸上已经出现了老年斑,可就算这样她依然眼神清亮,带着复古的大帽子,身着优雅整洁的裙装,看起来仿佛是从油画里走出来的老妇人。   老妇人盯着乐景的面庞端详许久,好像终于确定了乐景的身份,那双苍老的双眼顿时洋溢着彩虹一样的光芒:“我每天都要来这里看看,没想到我死前还能见到您。”   老妇人打量乐景的时候,乐景也在打量她,不等她自我介绍,他就很肯定地开口道:“你是伊丽莎白吧?”   伊丽莎白也是那二十五人中的一员,她是被琳达拉进来的,跟琳达一样是贵族家的小姐。   伊丽莎白惊喜地看着他,有点手足无措:“没想到您还能认出我。”   乐景轻笑:“你的眼神还跟年轻时一样。”就算现在,她的眼珠也宛如燃烧的氢气,蓝的让人心醉,那么清澈,明亮。   伊丽莎白身体一僵,笑容明显淡了下来,眼中浮现浓浓的苦涩:“不一样了。”她叹了口气,满脸复杂意味,“我变了很多。”   “可以请我进去坐坐吗?”伊丽莎白问:“在我去世前,我想我应该把一切都告诉你。”   “当然,正好我也想听听你这些年的经历和心情。”   乐景泡了两杯茶放在桌子上,于是就着袅袅的茶香,年迈的老人把这些年的遭遇都娓娓道来。   也许时间能磨平一些伤痛,但是其中并不包括这些往事。每次想起到那段往事,伊丽莎白总是痛彻心扉,无法释怀。   “我是个懦夫。”伊丽莎白木然地说:“我背叛了大家,背叛了我们的誓言,我只顾自己逃避,根本没有想到过琳达。如果当时我能陪着琳达,琳达也许根本不会死。”她闭上双眼,给自己做出了判决:“我是个自私,冷酷,懦弱的人,我有罪。”   “现在她们都死了。只有我苟且偷生。因为我还不能死。我要留下来赎罪。”她睁开眼,淡淡说:“我要为她们打扫现场。”   “这些年,我一直在整理玛丽她们的稿件,把它们集结成书让她们的心血不至于埋没;我攥写回忆录,希望能有更多人引以为戒;我为女权运动组织募捐,筹集活动经费,我甚至已经立下了遗嘱,死后所有的财产都将用于女性教育。”   她沉默了一下,目光飘忽,嘲讽一笑:“您瞧,我又在为自己找借口了。明明只是怕死而已,还给自己美名其曰为要赎罪。真是够了……够了。”   乐景安静地看着这个苍老的女人,她已经是行将朽木安享晚年的年纪,却还是被自己的良心折磨的不得安生。   这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勇敢的,有良心的好人。   活着比死亡更需要勇气。   “还记得我走前说的话吗?”乐景突然问。   伊丽莎白愣了一下,这时候她就暴露出老年人反应慢的缺点了,乐景接口道:“人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   青年温柔地看着她,目光澄澈,好像秋日的晴空:“你做到了,我很欣慰。”   “可是我是个懦夫!我逃跑了!”伊丽莎白眼圈发红,低声嘶吼道。   青年皱着眉头不赞同地反驳道:“可是想活下去有什么错呢?没有人应该为自己的求生欲而感到抱歉。”青年叹了口气,双眸在灯光下呈现透明的琥珀色,里面酝酿着化不开的忧伤,“你们都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不让你们活下去的社会。”   乐景突然想起了《狂人日记》中有这么一段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这个社会病了,并且已经病了几千年,个人的力量在时代的洪流之下不过螳臂当车,往往换来悲惨的下场。可是难道就因此放弃了吗?   不。绝不!   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是铭刻在人类基因里的本能。任何想要反对、扭曲、泯灭这一点的行为,都是反人类的暴行。   “并不是只有死亡才是反抗。”乐景说:“活下去,才是最好的反抗。因为活着的人总比死人能做的更多。这些年,你做的很好,辛苦你了。”   “真的吗?”伊丽莎白喃喃自语:“我活着比较好吗?您不怪我吗?”   “为什么要怪你呢。”乐景柔和下眉眼,“刚才忘记说了,你还活着真是太好了,丽兹。”   自琳达去世后,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这样亲昵地称呼过她了。伊丽莎白双唇张张合合,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终于,她捂住脸嚎啕大哭起来。   她终于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   是忍辱负重地活着,还是轰轰烈烈地死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乐景佩服后者,但是他更尊敬前者,因为前者需要更大的勇气和坚忍。   这世界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①   哭够了,伊丽莎白终于提及了正事:“玛丽和伊莉雅上战场时,把她们的日记交给了我,说如果她们回不来的话,如果您还能回来的话,希望我把她们的日记交给您。还好我终究等来了您,她们也可以安息了。”   乐景沉默了一下:“她们的墓在哪里?我想去看看她们。”   伊丽莎白笑了:“就在这附近的山上,她们葬在一起。今天恰好是玛丽的忌日,她一定会很开心看到您的。”   去山上的路上,乐景遇到了一只庞大的‘娘子军’。无数妇女举着玛丽的照片,喊着“女人能顶半边天”的口号,在街道中呼啸而行。   “这是为了纪念玛丽,赛德帝国每年一度女性游行活动。”伊丽莎白看着稠密的人海,嘴角挂着欣慰的笑意,“这一天女人们都会纷纷走出家门,控诉女性被压迫的境遇,向政府表达平权主张,呼吁提高女性地位。”   看着群情激奋的汹涌的妇女们,乐景终于露出了自见面来第一个笑意。   真好啊。玛丽虽然不在了,可是她的思想,她的主张还在被后代传承者。   一个人的死亡,其实有三次。一次是他断气时,一次是别人参加他的葬礼时,最后一次,是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忘记他的时候,那时候,一个人才真正的死亡。   玛丽现在已经成了名留青史的大人物啦,所以她会永垂不朽。   乐景静静的看着队伍从他身边经过,在人们高高举起的牌子上他看到了伊莉雅的照片,琳达的照片,伊丽莎白的照片,然后是一个东方男人的画像!   乐景的后背仿佛有一道电流闪过,他难得震惊地睁大双眼,“那个,那个是……”   伊丽莎白爽朗一笑:“是的,您没看错。那正是您的画像。”她扭头深情地看着乐景,天空一般湛蓝的双眸盈满了纯粹的敬意,“您是我们的导师,先生,那里合该有您的一席之地。”   乐景哑口无言片刻,终于忍不住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我也没做什么。”他小声说道:“跟你们相比,我不过是一个只会嘴上夸夸其谈的庸人罢了。”   “不,请不要这么妄自菲薄。”伊丽莎白严肃的注视乐景:“您做的,比您想象中要多得多。是您让我们接触到了来自未来的先贤著作,是您给我们的革命指引了方向,是您交给我们做人的道理,您是我们当之无愧的导师!”   乐景摇了摇头,不以为然:“可是就算没有我,根据历史的发展,你们也会找到出路的。”   “的确。但是这要比现在晚的多。”老妇人凝视着乐景,那双苍老的双眸历经半个多世纪的沧桑依然纯净动人,“每提前一年,就会有无数女人因此觉醒、获救,每多拯救一个女人,离我们男女平等的梦想就又近了一步。您改变了历史,先生,这是只有圣人才能立下的功绩。”   原来,是这样吗?   他这样乱入的一只小蝴蝶,扇动翅膀后竟然能引发如此大的巨变吗?乐景不由得陷入深思。   “妈妈,我是男孩子,为什么要参加女人的游行呢?”游行队伍里,年幼的小男孩趴在母亲肩头,懵懂地发问。   年轻的女人摸了摸儿子柔软的发顶,温柔又坚定地告诉他:“因为你是女人的儿子。”   小男孩似懂非懂地眨了眨眼,听到这一幕对话的乐景和伊丽莎白都情不自禁笑了。   是啊,所有男人,都是女人的儿子。   而母亲,本来就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母亲才是民族教育的未来。   这世界会更好吗?乐景不知道,但是他想,只要大部分的母亲都成为一名好老师,只要大部分的男人女人都支持他们的母亲,那么男女平权的一天,不会太远。   作者有话要说:   ①这句话是罗曼罗兰的名言。   母亲是民族教育的未来。   没错,这就是我想表达的。   我们女性掌握着如此利器,别没多少人能成功的运用它。   男女平等要从娃娃教起啊【痛心疾首】   由此,赛德帝国副本完结!   下章收个尾,就是新世界啦嘻嘻嘻。   新世界我要搞事情搞事情搞事情!   下个世界预告:中世纪猎巫运动,女巫建国了解一下。   第10章 女巫建国了解一下(1)   乐景并没有在赛德帝国所在的b34位面停留太久,在拜访过玛丽她们的墓后,他就离去了。   这里不过是他漫长旅途中短暂相遇的一道风景,他曾经路过它,感受过它,就够了。   至于玛丽,伊莉雅以及伊丽莎白的日记,在仔细翻阅过后,乐景决定把它们以小说的形式记录下来,哪怕身处不同时空,她们也值得被人铭记。   考虑到网络文学相比实体书的零门槛和操作简单优势,乐景决定把自己的处女作发到网上。在经过简单的比对后,他把文章发到了点江文学城上。   点江文学城是华夏最大的综合小说网站,作者创作自由,题材丰富,拥有数量庞大的男性和女性用户,是华夏所有小说网站中的龙头老大。乐景偶尔也会在上面看书。   作者名他想了一下,决定起名为守夜人。说是期许也好妄想也罢,他想成为时代的守夜人。   守望黑夜,迎接光明,至死方休。   于是在连江数以百万计的小说作品库里,悄无声息的多了一本叫做《殊途同归》的书。   这是有关三个做出不同选择的女权主义的故事。她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跌跌撞撞,哭着笑着,死了活着,最终殊途同归。   最后,乐景以这样一段话结束了这篇小说:‘我们习以为常的每天却是前人拼命想要达成的未来。我们习以为常的权利之下浸透了前人的鲜血,所以我们没有资格后退,也没有资格放弃权利。’   看着电脑上洋洋洒洒几十章,字数足有十几万的小说,乐景满足地笑了。   他已经可以预见这本小说的下场了:无人问津,点击寥寥。和网络文学这样的快餐爽文比较,他写的小说未免太过正经严肃,不会受年轻人欢迎。   可是乐景并不在乎。他只是遇到了一个好故事,想把这个好故事记下来而已。他写文不为读者,只是为了自我满足。   这样想来,他还真是一个不合格的作者啊。   “乐灵,下次和其他位面建立链接是什么时候?”   【考虑到目前的能源储备,如果还是和上次只待一个月的话,现在就能去了。】   写小说的期间他也没忘记补充食物,所以他现在随时可以离开。   “那就走吧,去新世界。”乐景兴致勃勃地说道,“这次就去b35世界好了。”   之前乐灵搜索到了四个位面的‘信号’,这四个位面‘密码’相对简单,是可以轻松链接的。如果要链接除它们之外的位面,破解‘密码’要耗费大量的能量,而且要花费很长时间。   希望在这个b35位面能够找到乐灵需要的能源吧。   就和之前的境遇一样,链接后房间并没有什么变化。   然后等到乐景把视线投向窗外后,他感受到了一股窒息般的震撼。   窗外是大片大片沁人心脾,惊心动魄的绿意。清脆的鸟鸣从四面八方传来,几人粗的古树高的一眼看不到头,苍翠欲滴的树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仿佛流动的碧玉。低矮的灌木丛下开着不知名的小花,幽幽花香吸引来几团光球在花间舞动。   乐景趴在窗户上仔细看去,发现那不是什么光球,竟然是几个扇动着透明羽翼的小人!   小人穿着绿色的衣服,有男有女,全身都被一层柔和的暖光笼罩着,他们在花间嬉戏打闹,发出细细的尖笑声。   乐景惊奇地看着窗外,屏住呼吸,生怕惊扰了他们,‘他们是什么?传说中的小精灵吗?’他在脑海中问乐灵。   【根据我的精神力扫描结果来看,他们是以能量形式存在的生命,能量构成不明。】乐灵也在感慨:【他们看起来有点像诺尔丽星球的居民,只不过那些居民并不会飞。】   没过多久,那些神异的小人就闪了一下消失了,乐景睁大眼睛,他可以肯定这些小人是突然消失的,简直,简直就像魔法一样!   他抬起头,深吸一口气。他7岁那年没有成为被选中的孩子获得数码宝贝拯救世界,10岁那年没有遇到叫做小可的神兽和库洛牌,11岁那年也没有收到霍格沃兹的通知书。现在他25岁,已经不是相信童话的年纪了,却来到了真正的童话世界。   永远美好,纯真,正义打败邪恶的童话世界啊。   乐景双眼闪闪发亮:‘我有预感,这一定是个很神奇,很有趣的世界。也许会是像哈利波特那样的魔法世界呢!’   他迫不及待推开大门,走进了那片苍翠的绿色。   他这才发现他的店门这次是直接出现在一颗树干上的。这是一颗巨大苍老的古树,枝繁叶茂,高耸入云,树根足有几人手牵手才能抱住,但是和他的店比起来就是大巫见小巫了。也不知道那么小的空间里是怎么容纳那么大的店的。   他正在观察之际,古树苍老的树纹突然抖动扭曲起来,一张满是皱纹的老人脸突然出现在他门的上方,耷拉的眼皮下面碧绿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看,“年…轻…人,你在…我的身体里…干什么?”声音低沉缓慢,混有含糊的口音,听起来跟人类老人的声音没什么两样。   乐景先是陷入短暂的惊讶,然后很快镇静下来,饶有兴趣地,不露声色地观察这位树人:“请原谅,我不是故意的。”他彬彬有礼地表示,“我是从异世界过来的,不巧您的身体成为了链接两个世界的窗口。”   “哦——?”树人感兴趣的慢吞吞地说道:“我已经…很久没见过…异世界的…来客了。”他翻动眼皮上下打量乐景,疑惑地说:“奇…怪,我没有…从你身上感受到…任何魔力,你不是…巫师吗?”   乐景刚要解释,树人就继续开口道:“不论…你是不是…巫师,年轻人,我…要给你一个…忠告。”   “您说。”   树人悠悠叹了一口长气,严肃地告诫这位年轻的施法者:“如果…不想被异端审判局烧死…或者…绞死的话,不要…向任何人类…暴露…你的异常,可以的话…离他们…越远越好。”   异端审判局!   这个具有年代感的称呼让乐景有些不好的预感。   “劳驾,您能告诉我现在是什么年份吗?”   “我活的…太久了,对…人类的时间…不太敏感,让我想想……”树人陷入了漫长的思索:“现在是…公元几世纪来着,十二?还是…十四?”   乐景好脾气地等待着,最后看树人自己都糊涂了,他只能从侧面入手:“最近人类那边有发生什么大事吗?比如战争?瘟疫?气候异常?”   树人仔细想了想,惊喜地说:“我…想起来…了。的确…有些大事…发生了。”他慢吞吞地说,“前些年…人类那边…好像爆发了一场…瘟疫,死了…好多人。再加上…这几年…天气不好,农作物…减产了,所以…教会的…异端审判局…才说,这都是…魔鬼的把戏,然后…人类就开始…大肆捕杀…巫师和…女巫了。”   乐景都忍不住扶额叹息了。   他的运气真是太糟了。   这哪里是什么纯真美好的童话世界啊,分明是欧洲最黑暗愚昧的中世纪。   现在的年份应该是在公元十五世纪到十七世纪之间。   树人说的那场瘟疫大概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夺走2500万欧洲人性命的黑死病了,也就是鼠疫。这个病在中国古代并没有造成欧洲那样恐怖的效果。一是因为古代中国下水道设施完善,街道干净整洁,不像欧洲粪便直接倒在大街上,导致鼠患严重。二是因为中医比那时候的西医靠谱。那时候的西医最著名的疗法就是放血疗法,无论生什么病只要给病人放血就对了,很多情况下病人没有病死,反而死于失血过多。三就是中国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且具有丰富的防瘟经验。而欧洲那时候诸国之间连年混战,组织不了足够的人力物力防瘟。所以这种在中国本土只是“小打小闹”的瘟疫一登陆欧洲大陆,就在欧洲肆虐几十年,死了1/3欧洲人,差点导致欧洲亡国绝种。   至于气候异常,就是全球小冰河期的缘故了。全球气温急降导致的农作物减产,不仅让欧洲国家动荡,还直接造成了历史上明末的农民起义,成了大明王朝覆灭的导火索。   于是瘟疫,粮食减产导致的大饥荒,各国贵族不同程度的“圈地运动”导致农民失去土地,再加上层出不穷的各国混战和宗教战争,欧洲各国社会秩序接近崩坏,朝不保夕的底层农民急需发泄的出口,教会和上层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转嫁国内矛盾,于是把一切灾难的源头瞄准了魔鬼的代言人,巫师。   于是一场群体性恐慌事件引发的欧洲历史上最血腥最反人类的屠杀开始了。   史称,猎巫运动。 第11章 女巫建国了解一下(2)   太阳已经落到西边的河堤边沿,天空陷入一片昼夜交织的浑浊,晚归的乌鸦发出粗哑的叫声隐入远处寂静幽深的森林。朦胧的夜色给森林涂上了一层阴影,看起来仿若张牙舞爪的野兽般恐怖阴森。   索菲亚惨白着脸,虽然恐惧却还是跌跌撞撞地向森林跑去。   这片森林被当地人称为魔鬼森林,妈妈说森林里住着吃人的魔鬼,所以索菲亚和村里的其他孩子一样,从小就不敢踏入森林一步。   可是索菲亚已经走投无路了。   “你跑不掉的,你这个怪物!杂种!”   “烧死那个邪恶的女巫!”   “下地狱吧女巫!上帝永远不会宽恕你的!”   愤怒的咒骂在她身后紧追不舍,难以想象说出这些话的都是平时待她和蔼可亲的村民们。   他们中有的是和爸爸一起种地的邻家大叔,有的是和妈妈一起洗衣服的村口大妈,甚至还有琳达最好的朋友玛莲娜。   可是现在他们凶神恶煞地追在她身后,恨不能把她挫骨扬灰。   自爸爸去世后,她和妈妈的日子更加艰难了,连年的灾荒让地里已经颗粒无收好几年了,妈妈为了养活她,只能在夜里招待村子里的男人。妈妈很辛苦,有时候甚至一夜要招待十几人。她现在太小了,才九岁,等她再大一点她就可以帮妈妈了,妈妈就不用那么累了。   然而还没等到那一天,村里的女人们突然冲进了她的家里,把妈妈和她绑了起来,她们说妈妈是一名放荡淫邪的女巫,她施法害死了她的丈夫并且还迷惑了村庄中的男人,而她是女巫的女儿,是未来的邪恶女巫,所以她们都应该接受审判,应该被火刑净化!   她惊呆了!   她们撒谎!   妈妈才没有害死爸爸!爸爸是病死的!而且妈妈那么善良温柔,怎么可能是女巫呢!   她们都是一群坏女人!她们想害妈妈!   她想反驳,可是那些人堵住了她的嘴,然后她看到那些人带走了哭泣挣扎的妈妈。   最后是经常拜访妈妈的杰克大叔偷偷帮她解开了绳子,让她跑的越远越好。   她不愿意,她要去找妈妈!   杰克大叔却说是妈妈让她先找个地方躲起来,等过些日子她就来找她了。   杰克大叔以前经常帮妈妈干活,他是妈妈的好朋友,所以索菲亚决定相信他。   她跑了出来,可是很快就被村民发现了,他们紧紧地追着她。   她太小了,很快就会被他们抓到的。她答应了妈妈要躲起来等她,妈妈要是找不到她该多么难过呀。   所以她咬了咬牙,忽视妈妈以往的告诫,向那片可怕的森林跑去。   在踏入森林的那一刻,她心想:她那么小,身上又没有多少肉,魔鬼先生如果饿了的话就去吃后面那些人吧,他们肉比较多,而且他们更邪恶。   ※   正在和乐景说话的树人突然陷入了沉默,他侧了侧耳朵好像在听什么。   “怎么了?”乐景问。   “有人类……进来了。”树人听了一会儿,严肃地说:“那里的树…告诉我,有一群人类…在追一个…人类幼崽。”   “哦,他们把…那孩子叫做…女巫,那女孩…身上可没有…魔力。”树人轻蔑地说:“他们…总是这样…愚蠢,说要…烧死女巫,可最后…被他们…送上绞架的,大多都是…没有魔力的…普通人。”   乐景厌恶地皱紧眉头:“您能告诉我她在哪里吗?”   “你想…救她?”树人不赞同的看着他,“也许那是…陷阱呢,人类是…很诡计多端的。”   乐景无奈地笑了一下,望着树人的双眸宛如一碧如洗的天空,干净,澄澈:“毕竟是一条无辜的生命啊。我的良知可做不到见死不救。”   哪怕这里已经不是他的世界了,可人类的愚昧和疯狂都是一样的。熟读历史的他太知道这位可怜的女孩被抓住的下场了。如果她干脆地承认自己的“女巫”身份还好,审判官会“仁慈”的判她火刑或者绞刑。如果她不承认的话,那么等待她的就是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直到她承认为止。   这是人类文明暗无天日的年代,在社会舆论的鼓吹下,所有人都撕去理性,暴露出丑陋狰狞的兽性,对自己的同胞施以惨无人道的迫害。这样的事情在人类文明史上绝非孤立,而是接二连三上演。中有清朝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①,外有希特勒的种族灭绝政策,如是种种,不一而足。   怪不得有人感慨,人类是自然界中唯一会自相残杀的种族。   既然乐景是这个疯狂的时代目前唯一清醒的人,那么他就要担起责任来。如果他选择袖手旁观,那么他和那些疯狂残忍的人类又有什么区别呢?   所以他要救她。   ※   索菲亚蜷缩在灌木丛里瑟瑟发抖,嘈杂的人声离她越来越近了,她甚至还听到了狗叫!她刚刚不小心摔了一跤,扭到了脚,现在已经走不动了。   她抱紧膝盖,恐惧的泪水在她眼圈里打转。   她知道被抓住的女巫会有什么下场,她亲眼看到过。那是一位美丽的女人,老实说索菲亚根本看不出这位‘女巫’和普通人有什么区别。可是教会的牧师说她是一位邪恶的女巫,然后当众对她实行了火刑。索菲亚现在还能记得火焰燃烧的噼啪声和女人的尖叫哭求声,那成了她无数夜里的噩梦。   她还没来得及长大,她不想死。   终于,人声越来越接近了,她恐惧的闭上眼睛,等待那即将降临她头上的巨大不幸。   就在这时,她感觉有什么冰凉柔软的东西缠上了她,就像之前绑着她的绳子一样。   她惊恐的睁开眼下意识想要发出惊叫,几道绿色的柔软“绳子”立刻把她的嘴堵的严严实实的,让她发不出任何声音。   “绳子”仿佛活物一般,在那些大人发现她之前把她拉到上方树叉上,茂密的树叶把她挡的严严实实的,成功的阻挡了那些人的目光。   狗在她刚才停留的灌木丛转悠半天,最终什么也没找到。索菲亚听到狗主人骂了几声,牵着狗走远了。   索菲亚蹲坐在树杈上,还有些发懵。她现在已经发现捆着她的不是绳子,而是藤蔓了。   长蛇一样游动的藤蔓索菲亚之前从没听过。   难道,这是魔鬼的把戏?   晃神间,藤蔓把她送回了地上,一只洁白如玉,五指修长的手伸到了索菲亚面前,“你还好吗?”   声音温暖清亮,说不出的好听。   索菲亚坐在地上惊吓地抬起头,映入眼帘是是一位黑发黑眼的东方人。   他五官精致细腻,皮肤白的仿佛在发光,牙齿雪白整齐,手上没有丝毫茧子,体格修长,风度翩翩,一看就知道是上等人。就连最厉害的领主大人都没他看起来尊贵哩!索菲亚敢说,他一定是比领主大人还要伟大的大人物。   而这样的大人物却向她伸出了手,还亲切地问她:“你还好吗?”   索菲亚没敢把自己脏兮兮的手递上去,她受宠若惊地爬了起来,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没事,谢谢您,大人。”   大人物笑了起来,宛如冰水初融,流过幽深的峡谷,与花儿相遇,开出一个春天来,“别叫我大人,我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我叫乐景,是一名来这里旅行的东方人。”他蹲了下来,目光与索菲亚对齐,并再次向她伸出了手,“这位小小姐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态度珍重,就好像她不是农夫的女儿,而是贵族家的小姐似的。   “我叫索菲亚。”索菲亚小声回答,她迟疑了一下,忐忑地把脏兮兮的手试探性的递给这位大人,已经做好了他嫌恶地躲开的准备了。   谁知这位大人却从容地接过这只满是灰尘和伤痕的小手,面色不变地给她行了一个吻手礼,看着她的目光满怀怜惜:“很高兴认识你,索菲亚小小姐。”   索菲亚慢慢涨红了脸,她甚至听到了心脏怦怦直跳的声音。   在她那短短的一生,还是第一次被人如此怜惜对待。   她小小的脑袋里,突然多了一个小小的“梦想”。   她今年9岁,再过3年她就可以结婚了,如果那时候她能成为这位大人的情妇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①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清兵入关时的屠城“壮举”。我是铁杆的清黑,信奉起点男频的至理名言,穿清不造反,菊花钻电钻:-)   中世纪,女性法定结婚年龄12岁,男性14岁:-)   想知道中世纪的生活,推荐你们看起点文《禽兽不如的穿越女》,穿越女里的年代比本文设定的年代靠前几百年,但是农民的生活水平并没有什么提高【摊手】   提起中世纪什么骑士城堡之类的美好幻想就省省吧,如果真的有穿越的话,宁愿穿越到中国也不要穿到国外,那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怪不得中国人自古以来都认为域外蛮夷不服教化_(:з」∠)_ 第12章 女巫建国了解一下(3)   这次能救出这个女孩,还是多亏了树人的朋友们帮忙,它们把她藏了起来并隐去了她的气味,要不然凭他这个战五渣,不知道要费多少功夫才能把索菲亚救出来呢。   因此他真心实意地对那个沉默伫立在一旁的树人说:“谢谢您的帮助。”   粗糙的树皮一阵扭曲抖动,一个苍老的面孔自树中央浮现,这位树人的语速倒是快了点,不过和人类相比还是很慢:“没关系,你是…埃里克的…朋友。”   埃里克就是之前那个树人的名字。   乐景笑了笑,好奇地看着他:“我的名字叫做乐景,能告诉我您的名字吗?”   “科里。”树人说,“听埃里克说,你是…从异世界过来的。如果…没事的话,能过来…跟我聊聊…你的世界吗?”   “当然,我也有很多事情想向您请教呢。”   索菲亚惊恐地看着那位大人和传说中邪恶的树精谈笑风生的样子,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脚步声立刻吸引了乐景的注意,他停止了交流,歉意地对索菲亚笑了笑:“抱歉,忘记和你提前说一声了,吓到你了吗?”   “他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人。”青年神态稀疏平常,好像那并不是邪恶的树精,而是一位普通的长者,“这是树人科里。刚刚就是他救了你。”他又对科里说,“她是索菲亚。”   树人碧绿的双眼随之看上了索菲亚,“你好啊,索菲亚。”树人友好地说。   看着树干上浮现的诡异的老人脸,索菲亚吞了下口水,小心地瞄了一眼乐景,发现他鼓励的目光后终于鼓起了勇气,“您,您好。”她小声说道:“谢谢您救了我。”   树人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索菲亚强忍住后退的冲动,勇敢地与他对视。半响,树人发出沙哑的笑声:“是个好孩子。”   “是的。”乐景笑眯眯地点了点头:“是个很温柔的孩子。”   索菲亚站在那里听着他们交流,小心翼翼地偷眼打量乐景。   能和树精在一起的一定不是普通人类。也许,他就是传说中森林里的魔鬼?   看着青年恬淡的眉眼,她忍不住想,原来魔鬼长的那么好看啊。   故事里说,魔鬼救了人是要索取人类的灵魂作为报酬的。可是她还要等妈妈,不能把灵魂交给他。并且她也没有钱,所以她该怎么样报答魔鬼先生呢?   她想啊想,在魔鬼先生把她带到奢华美丽的房子里,并给她接了一盆洗澡水让她洗个澡后,她终于想到该怎么办了。   这让她不由得松了口气。   她叫住了就要离开的魔鬼先生,毫不在意的掀起了自己的裙子,“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样报答您好。”女孩湛蓝的双眸在灯光下闪闪发亮,表情天真懵懂地宛如一个天使,“妈妈说我现在太小了,男人不会喜欢我的。可是我只有自己的身体了,我会努力的,先生。”   乐景愣住了。   那双白种人惯有的白皙双腿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青色淤痕,有些痕迹还很新!   他移开目光,后退一步,厉声道:“你先把裙子拉下来!”   这还是他第一次用这么可怕的语气跟索菲亚说话。索菲亚的脸顿时白了,她立刻放下裙子,条件反射地抱住身体瑟瑟发抖:“对不起,我错了,我错了,对不起,不要打我,先生……”那双湛蓝的双眸此时弥漫上一层水雾,泪水却迟迟没有落下。   她连哭泣都不敢!   这个认知让乐景心中的怒火更加旺盛。他深吸一口气,缓和了脸色,声音轻柔:“我没有怪你的意思。对我来说,索菲亚就像我的妹妹一样,我怎么会生妹妹的气呢?”   经过短暂的安抚,索菲亚终于镇静了下来。乐景蹲下身子,轻柔地抚过她柔软的红发,斟酌着开口问道:“索菲亚,你腿上的伤是怎么回事?有人打你了吗?”乐景故意用随意轻松的语气开口,仿佛那并不是什么大事。   果然索菲亚也轻快地回答道:“是妈妈打的。因为我惹妈妈生气了。”   虽然相识不久,但是乐景知道索菲亚是个乖巧懂事的女孩,他并不认为索菲亚能做出什么过分到需要打那么狠的事情。   “你做了什么事让妈妈生气了?”   “因为弟弟死了,而我活下来了。”索菲亚沮丧地垂下眸,“妈妈很难过,为什么死的不是我。”   短暂的沮丧后,女孩又再次扬起了天真的笑脸:“不过妈妈大多数时间还是很爱我的,她愿意给我饭吃,已经很好了。汤姆的姐妹们都被缇娜大婶沉入水塘淹死了。”末了,她点点头,肯定地做下总结,“所以妈妈还是很爱我的。”   贫穷是什么?   贫穷并不是衣衫褴褛,食不果腹,而是没有爱。   爱这种娇弱的东西,只有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才能有存活,生长的机会。   乐景突然想起他之前看过的一个叫做《人类》的纪录片。影片开头就是一名黑人死刑犯的独白。   他自小生活在贫民窟,和继父和母亲一起生活。继父经常打他,并告诉他,他是因为爱他才会打他的,“打在你身,痛在我心。”   所以他从小就认为,爱就是伤害。   后来他长大了,他抢劫,他谋杀,他犯下了累累罪行,因为他继父告诉他:“打你是因为爱你。”他伤害了每一个他爱的人,并用伤害的力度来衡量他的爱的深度。   他只会用暴力来面对这个对他并不温柔的世界。   然而这样的他,却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   他说:“不管怎么样她应该恨我,但她没有。”说到这里,这个表情一直木然的黑人第一次潸然泪下。   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能做到这点的,必是伟人。而尘世中的,大多只是庸庸碌碌的平凡人。没有被世界温柔以待过的人,又怎么会温柔地对待这个世界呢?   孩子是一面镜子,你怎么样对待他,他就会成为怎么样的人。   就是因为这样,乐景才不愿拥有属于自己的后代。因为他没信心教好自己的孩子,并带给Ta幸福。   乐景深吸一口气才控制住自己不要露出狰狞的脸色,他俯下身,温柔的帮索菲亚拭去眼角泪花:“我不会打你的,我保证,永远不会。”   ※   索菲亚很快就洗完澡了,因为乐景这里没有小女孩的衣服,所以只能委屈她继续穿自己的脏衣服了。   青年坐在餐桌前温柔地招呼他向前:“饿了吧?我给你烤了点面包,来吃点吧。”   烤的金黄的面包飘着香气,索菲亚眼前一亮,肚子几乎是立刻叫了起来。她脸红地吐了吐舌头,也顾不得矜持,飞快地坐下开始狼吞虎咽。   乐景递给了她一杯牛奶,轻声说:“慢点吃,喝点牛奶,别噎着了。”   等到索菲亚吃的差不多的时候,乐景笑着问:“你喜欢听故事吗?”   索菲亚嘴边还带着白色的奶渍,眼睛亮亮的点了点头。   乐景起身:“等我一下。”他很快就回来了,这次手里多了一本书。   他冲索菲亚扬了扬手里的书,神秘的冲她眨眨眼:“我敢打赌,你肯定会喜欢它的。”   索菲亚敬畏的看着那本绿色硬皮书,手足无措起来:“先生,我不认字。”   乐景对此毫不惊讶,别说像索菲亚这样的贫民了,就连现在的贵族们,有好多也是大字不识一个。   “没关系,我给你读。”乐景安抚地对她笑了笑,成功缓和了索菲亚的情绪。   “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它是世界上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故事。而它的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也因此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   这是乐景小时候翻了无数遍的童话。主角尼尔斯骑飞鹅在全世界旅行的奇幻经历也让年幼的他浮想联翩。仿佛他也长出了翅膀,飞出那个闭塞的城市,去看到了更大的世界。   这世界很大,所以一定能遇到温柔的人,一定能找到属于你的栖身之所。   而这,就是他想告诉索菲亚的。   “从前有一个男孩子。他大概十四岁左右,身体很单薄,是个瘦高个儿,而且还长着一头像亚麻那样的淡黄色头发。他没有多大出息。他最乐意睡觉和吃饭,再就是很爱调皮捣蛋……”   于是,这个美好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被村民当做女巫放逐的贫苦女孩儿遇到了过分善良慷慨的“魔鬼”,然后从“魔鬼”那里听到了一个过分美好,不可思议的奇幻故事。   这听起来像一个伟大的传奇故事开端,对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小时候把这本书翻了无数遍,现在还能记住一些故事情节。   真的超级好看!吹爆!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小王子》,也不知道《皮皮鲁》,更不知道杨红樱(长大后才知道她的淘气包马小跳是抄袭的国外儿童文学,sad),可以说我对童话的最初印象就是始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和英国女作家伊迪丝·内斯比特的《五个孩子和凤凰与魔毯》。这两本完成了西方奇幻小说对我的启蒙,从此我就对魔法深深着迷,并在之后深深爱上了《哈利波特》。 第13章 女巫建国了解一下(4)   索菲亚又开始做那个梦了。   火。   到处都是火。   灼热的火焰把她和那个女人围了起来。   那个女人低着头被绑在十字架上,身体在火焰的燃烧下发出滋滋的烤肉声,雪白的肌肤被烤的焦黄发黑,她甚至能闻到焦香的肉味。   她想后退,想闭眼,却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女人慢慢抬起头来,露出一张和她一模一样的脸!   ……原来被绑在十字架接受审判的一直都是她!   全身剧烈的疼痛让索菲亚发出凄厉的尖叫,拼命在十字架前挣扎起来。   如果是平常,她早就应该醒了。可是这一次却不知怎么回事,无论她怎么样挣扎,怎么样哭嚎,这个残酷可怕的梦境还在继续。   难道她就要被烧死了吗?   脑海情不自禁浮现那个女人最后化作焦灰的尸体,索菲亚终于崩溃大哭道:“我又不是女巫!为什么要烧我!”   “不,你是女巫。”声音冷淡优雅,徘徊在她耳边。   “不,我不是!”索菲亚拼命摇头,“我是农夫的女儿,才不是邪恶的女巫!”   声音的主人轻笑一声,声音越发轻柔婉转:“你根本不怕火,为什么要自欺欺人呢。”   “被烧死的只有没有魔力的普通人,而你是掌管火焰的女巫,火是烧不死你的。”   听完他的话,索菲亚觉得身体上的疼痛好像真的在渐渐离她远去,她惊恐地闭上眼拼命摇头:“不!你在说谎!我不是女巫!不是!”   “可是如果你不是女巫的话,你就要被烧死了哦。”淡笑着的男音顿了顿,然后带了点浮夸的惊讶:“难不成你想死吗,索菲亚?”   死?就像那个女人在众人憎恶的视线中最后化作焦炭一样吗?那么丑陋,那么……悲哀。   索菲亚再次哭叫起来:“不!我不要死!我又没做错什么,我为什么要死!”   “对呀,索菲亚是个好孩子,错的是那些人。”声音鼓掌赞同道:“那些人不想让索菲亚活下去,所以他们都是坏人。”   仿佛被蛊惑了般,索菲亚睁开眼,坚定点头:“对,错的是他们,不是我。”   “你想活下去吗?索菲亚?”   “我想活下去!”   “如果他们不让你活下去怎么办?”   索菲亚没有丝毫犹豫:“那就杀了他们!”   声音终于愉悦地笑了起来:“和我签订契约吧,索菲亚。”   “我给你杀人的力量。”   “然后……把你的灵魂给我吧。”   ※   “所以……”乐景垂眸凝视着大摇大摆地坐在柜台上的黑猫,无奈地揉了揉眉心:“她就这样和你签订了契约?和一个……?”   乐景迟疑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样称呼这只黑猫。   黑猫甩了甩毛茸茸的尾巴,慢条斯理地说道:“恶魔。如您所见,我是一位恶魔。”   乐景只想叹气。   今天早上,他在索菲亚的房间里发现了这只黑猫,而索菲亚却沉睡不醒。   据这只黑猫来说,这是因为索菲亚刚刚觉醒女巫的力量,而且又和黑猫签订灵魂契约获取了太大的力量,身体适应不了才会陷入沉睡。   乐景问:“她什么时候会醒?”   黑猫粲然的金眸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乐景,有种毛骨悚然的专注:“最迟后天,她就会醒来了。”   乐景淡定的嗯了一声,让准备迎接来自青年愤怒质问的黑猫有些失望。   黑猫歪了歪头,咧开嘴笑了,“你真奇怪。普通人听到我这么说,就算不会喊打喊杀,也会惊恐地六神无主吧?毕竟这可是与恶魔签订的灵魂契约耶。还是说……”他眯了眯金色猫瞳,里面流转着粘稠的恶意,“你其实一点也不关心她会不会死?亏她还想要嫁给你,真是冷淡呐。”   “这是她做出的选择,那么她就应该有承担后果的觉悟。”乐景淡淡说道:“我能出于人道主义救她一次,却不能救她一辈子。她必须要靠自己活下去。”   他毕竟只是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过客。在他离去后,索菲亚就必须要靠自己的力量来生存了。如果死了,那也是她命不够好,怨不得别人。   承担一个生命的责任太重了,他可担当不起。   黑猫愣了愣,显然没想到竟然得到如此回答,半响,他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果然,你还真是个奇怪的人类。”   “不过——”他抬起鼻子陶醉地嗅了嗅,“你还真是美味啊。比索菲亚好吃多了。”   黑猫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璀璨强大的灵魂,金色的猫瞳里盈满了痴迷,他响亮地吞了口口水,喃喃自语道:“好想吃了你啊。”   黑猫的表现着实引发了乐景的好奇心,他兴致勃勃地问道:“如果要以食物作比的话,你眼中的我是什么样的?”   乐景还是第一次遇到真正意义上的食人魔呢!没想到他这样的人在恶魔眼里竟然是一道美味,真是让人……吃惊。   “不是食物。”黑猫吞咽着口水,猫科动物无机制的金眸里清晰的倒映出乐景的身影,“你是星星,是黑夜中最明亮,最坚定的那一颗星星。”   原来是这样。   既不是太阳,也不是月亮,而是微弱的,却从不会熄灭的星星啊。   乐景半捂着脸微笑起来,“谢谢你的夸奖。”   黑猫伸出粉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巴:“不客气。”   两人对视,气氛一时间陷入僵持。   “喂,人类。跟我签订契约吧。”他压低身体,冰凉的双眸牢牢地锁定了乐景,“只要你肯付出自己的灵魂,我可以满足你的任何愿望!”   乐景坚定地把手伸到黑猫面前比了个×,“请容我拒绝!”   黑猫还不死心:“我真的,真的可以满足你的任何愿望哦!”   “不用了。”青年眉目舒展,露出一个好看的不可思议的干净笑容,“因为我最大的愿望,已经有人帮我实现了。”   黑猫顿时警觉地扯了扯耳朵:“谁?”该不会是他的哪位同行吧?可是他刚才已经仔细检查过了,这个人类身上没有任何恶魔的气息才对。   乐景不负责任的忽悠道:“是天外之人哦。”   黑猫成功被误导了,开始思考难不成是哪个吃饱了没事干的神明?   ‘乐灵,看样子,他没有发现你的存在呢。’   【一个神秘侧的造物能发现我这个科技侧的智脑才怪了。】乐灵吐槽道:【他恐怕连什么是微积分都不知道。】   黑·不知微积分·说不定连函数也不知道·文盲·猫纠结不已,无论怎么探查,这个人类身上也没有任何魔力或者神力的气息啊。   他不会是在骗他吧?   黑猫身后甩来甩去的尾巴一顿,不善的看向那个人类:“你该不会在骗我吧?”   “别人类人类的喊我。”乐景说:“我有名字的。我叫乐景,该怎么样称呼你?”   黑猫古怪的看了他一眼,嘀咕道:“你就这样把真名给了我,不怕我对你做什么吗?”   乐景但笑不语。   有乐灵在,就算知道了他的真名,这个恶魔也不能对他做什么。   黑猫抬了抬下巴:“叫我维克多好了。”   乐景沉默了一下,慎重发问:“……维克多·雨果?”   “喵呜——”黑猫发出一声惊恐的惨叫,浑身的毛都炸起来了,他连退几步,差点从柜台上摔下去。   “你到底是谁?”他凶恶的瞪着乐景,圆圆的猫瞳里酝酿着杀意,“为什么会知道我的真名!”   乐景:……大概是因为我看过《巴黎圣母院》和《悲惨世界》吧(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1   黑猫:和我签订契约吧!   乐景:请容我拒绝!   黑猫:为什么?!   乐景:因为我不想变身成为魔法少女啊:-)   小剧场2   维克多:你为什么会知道我的真名?!   乐景:不瞒你说,在我的家乡地球上,保守估计有十几亿人听说过你的名字。毕竟维克多·雨果可是个畅销书作家啊(不是)   维克多,一个开局就掉马甲的恶魔,太可怜了嘻嘻嘻。 第14章 女巫建国了解一下(5)   黑压压的雨云重重的向树冠压去,俄而来了一场黑风,森林宛如被激怒的巨兽发出雷霆咆哮,动物们都销声匿迹,不敢直面自然的狂暴。   树人埃里克看了眼天色,那张本来就愁苦的老人脸此时看起来更加愁苦了,“风中…传来了…不祥的气息,科里,你那里…怎么样了?”   “一切正常。”立在森林入口处的树人科里告诉他的老伙计:“也许你是…多虑了。这里并没有…什么异常发生。”   “但愿吧。”埃里克嘀咕道:“我总有种…不祥的预感……”   话音还未落,一道血色旋风从天而降落到埃里克跟前,随之到来的还有一股恶臭的腐尸味儿。以旋风为中心,翠绿的草坪肉眼可见的枯萎发黄,埃里克可以清楚察觉到那些草的死亡。   是死亡魔法!   该死,他就知道他的预感不会出错。   “亡灵女巫多多菈,你来这里…干什么?”树人寒着脸,厌恶地看着那团邪恶的腥风。   腥风消散,露出一个女人。这实在是一个过于美艳的女人,烟视媚行,皓齿朱唇,身材窈窕,一瞥一笑都显得媚态横生。   “我为什么不能来这里?”她嘟了嘟嘴,有种浑然天成的娇憨,可惜站在她面前的是真铁木心肠的树人埃里克,所以她的这幅作态注定无法收获她想要的效果。   埃里克厉声道:“这里…不欢迎你。请你快点…离开这座森林!”   多多菈悻悻的撇了撇嘴,翻了个白眼,“你以为我想呆在这里吗?我是来这里找人的。那个刚觉醒的女巫,你把她交给我,我立刻就走。”   ‘刚觉醒的女巫?难不成是那个人类幼崽?’   埃里克正在思索之际,乐景推开门从树里走了出来,他对树人露出个抱歉的笑容:“不好意思,埃里克,我想她是来找索菲亚的。”   多多菈好奇的看着这个从树人身体里走出的人类青年,他有着带有异域气息的黑发黑眼,显然是位东方人。他穿着样式奇怪的衬衣和裤子,不过并不难看,反而显得他体格修长,温文尔雅。   但是并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她更喜欢强壮英俊的男人,这个男人太纤细瘦弱了,看起来一阵风都能把他吹倒。   多多菈凝视着这位东方青年,习惯性的使用了一点魅惑术:“你是谁?我没有从你的身上感受到任何魔力?什么时候树人这么好脾气,可以容许普通人类住在自己身体里了?”   让她吃惊的是,这个看起来没有魔力,身体也并不强壮的的年轻人神情自若,好像一点也没受到她的媚术影响。   “我想这跟您此行的目的无关吧,女士?”年轻人平静的笑了一下,“天看起来不太好,如果不介意的话,我能请您到屋里坐一坐吗?关于您此行的目的,正好我有一些问题想要请教一下你。”他看着多多菈的目光平和清澈,没有一丝她惯常在男人们眼中看到的淫邪和贪婪,仿佛对于他来说,多多菈不是什么美艳的女巫,而是一名姿色普通的过路人。   多多菈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对她的美貌无动于衷的人类,这使得她难得有些不甘心。她把垂在脸侧的一缕红发别到耳后,露出一个风情万种的笑容:“当然。”她款款向那个奇特的东方人走去,“我从来不会拒绝一个英俊绅士的请求。”   树人身体里的空间大小无疑出乎她的预料。这无疑是一间装修奢华的敞亮屋子。墙面不知涂了什么,像来自海那边的丝绸一样洁白细腻。明明已是傍晚,房间里却亮如白昼。多多菈观察了半天,才发现那是挂在墙顶上几根白亮棒子的功劳。多多菈疑心那是一种罕见的魔法灯。最让她感到惊异,或者可以说是敬畏的,是房间里摆放着的满满当当的书架!   每一个书架上都摆满了五颜六色包装精致宛如艺术品的书籍!撒旦啊,她敢说就算他们国家的皇室都不一定拥有那么多的藏书!对于巫师们来说,知识就是力量,越是强大的巫师就拥有越多的藏书。因此拥有那么多藏书的乐景在多多菈眼中彻底脱离了普通人的范畴。   然后多多菈就看到了怡然自得窝在书架里睡觉的一只黑猫。   发现多多菈灼热的目光,那只黑猫抬起头半睁开金色的猫瞳瞥了她一眼,随后不感兴趣的打了个哈欠又重新趴了回去。   那简单的一瞥差点没让多多菈一屁股栽倒在地上。   恶恶恶恶恶恶魔!   而且还不是普通的低阶恶魔!   这强大的魔力波动,无意识散发出来的威压,一看就知道是地狱里的高阶恶魔!   这个东方人绝对不是普通人!多多菈斩钉截铁的想:也许他是某个活了很久的隐世巫师,她之所以没有察觉到他的魔力波动,一定是因为他能够隐藏自己的魔力波动,像他这样活了很久的老怪物总是会一些奇奇怪怪的魔法的,这样也可以解释他为什么不受她的魅惑术影响。   多多菈暗自庆幸自己还没来得及对这位神秘的巫师做什么。她收起了浑身的傲气,规规矩矩的在椅子上坐下,拘谨的看着在她对面落座的东方人,露出了一个僵硬中隐含讨好的微笑:“刚才实在是太失礼了,我还没有好好跟您自我介绍。我叫多多菈,是一名亡灵女巫,不知阁下该怎么样称呼?”   乐景对她那前倨后恭的强烈反差并不感到吃惊。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类需求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分为五种,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而读书这种在这个时代太过“奢侈”的爱好,是只有满足了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和尊重需求的上流阶级的有钱人才配拥有的自我实现需求。在这个很多国王贵族都是文盲,出版业和文化业很不发达的时代,要收集那么多藏书无疑要通过一个家族几代人数百年的积累才能获得。   书,象征着财富和地位,这点在中国封建社会也是如此。   可以说乐景就是故意利用了这种心理,好在接下来的谈话中让多多菈对他保有足够的尊敬,使这场谈话能在一个两人相对平等的环境下进行。   “我叫做乐景,来自海那边的国家。”   多多菈惊呼道:“您难道来自那个生产瓷器和丝绸,曾经征服了半个欧洲的伟大帝国?”   元朝的蒙古骑兵的铁骑曾经征服了半个欧洲大陆,让不少西方国家军队闻风而逃。以至于现在已经过去了几百年,提起如今的大明帝国,这个欧洲女人想到的还是那支成吉思汗的铁骑。多多菈能知道这段历史,已经是这个时代难得的博学之人了,要知道现在可是有不少平民连他们国家的国王叫什么都还不知道呢!   看到乐景点头,多多菈更添敬畏之心,她已经把乐景的身份认定为是来自神秘东方古国的强大巫师了。   乐景双手交织放在桌面,开始了正题:“我听到了你和埃里克的话,我能知道你找刚觉醒的女巫干什么吗?”   多多菈不敢隐瞒,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   原来是这样。   针对越演越烈的猎巫运动,巫师们也并不是坐以待毙。巫师们组成了大大小小的联盟,用各种手段抵抗教廷和民众的暴行。同时他们还拥有了约定俗成的规则,每当有小巫师觉醒,该区域内任何察觉到觉醒魔力的波动的成年巫师都有责任对小巫师进行保护和教养。   这个无法无天臭名昭著的亡灵女巫半合双目,无比悲愤的说道:“这是为了女巫的传承。”   “世道艰难,我们身为魔力深厚的女巫更应该守望相助。所以任何觉醒了的小巫师,都会由我们成年女巫带领前往我们女巫的聚集地,在那里未成年小女巫将接受传统的女巫魔法教育。”   “那个孩子应该就在您这里吧,我感受到了她的魔力波动。”多多菈诚恳的看着乐景,恳求道:“请您让我带她离开,这里距离人类的地界太近了,像您这样强大的巫师当然没有问题,可是那孩子还不能控制自己的魔力,待在这里很危险!”   青年垂眸沉思良久,然后抬眼看向这个正为女巫命运忧心不已的女人,以一种让女人焦急的慢吞吞的语调说道:“在让你们带走她之前,我有几个问题想要问一问你。”   多多菈隐藏好眼里的焦急,又恢复成往日风情万种的模样,嗲滴滴的说:“您说。”   “你们女巫天生拥有比男巫还要强大的魔力对不对?”   多多菈挺了挺胸,露出一个傲慢的笑容:“这是当然的。我们是撒旦的宠儿,天生享有一切。”   “也就是说你们在魔法界中是处于领导地位了?”   多多菈难得卡壳了,她不自在的低头玩弄着自己的手指:“呃……这倒不是。您知道的,我们女人天生不擅长政治和领导什么的,这点男巫要比我们做的出色。”   青年古怪的笑了一下,看着她的目光充满了怜悯:“这是一个谎言。是男人给予你们女人的谎言,可笑的是,你们明明拥有这么强大的力量,却对此深信不疑。”   多多菈眨了眨眼睛,有点迷茫:“请原谅,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   青年再次笑了,他凝视她,双眸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要来玩个游戏吗?”   多多菈莫名有些恐惧:“什么?”   他压低了声音,清润的音色无端多了几分蛊惑意味,“从男人手里夺取魔法界政权,然后……”青年挑起眉稍,风轻云淡的说道:“推翻这个国家的皇室,建立由女巫统治的,新的国家。”   多多菈看着青年平静的眉眼和柔弱的身体,缓缓,缓缓的,打了个哆嗦。   因为恐惧,因为……兴奋。 第15章 女巫建国了解一下(6)   多多菈面无表情的看了乐景很长时间,乐景不偏不倚的回视了她。   当她冷下脸时,没有了平时的风情万种,勾魂夺魄,一种神经质的躁郁出现在她美丽的脸庞上,那双血红色的双眸更是盈满了让人心惊的歇斯底里的阴狠和疯狂。   也许,这才是亡灵女巫的真面目。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足够疯狂的想法,先生。”她仿若事不关己的冷淡点评,但是凝视着乐景的滚烫眼神却暴露出她的内心,“那么我猜,您一定有了具体的章程?”   “当然,我有。”青年看着她的目光充满了评估意味:“但是首先,我要知道,你是不是那个能说上话的人。”   “如果您的回答的确如您的表现一般充满智慧的话……”亡灵女巫露齿一笑,傲慢说道:“那我很快就会变成那个能说上话的人。”   青年点了点头,看来认同了她的说法。   然后他拿出一张纸,在上面写写画画,多多菈好奇的伸头看去,发现那是一种如同图画般奇怪的方块字,毫无疑问她一个字也看不懂。   她孩子气的嘟了嘟嘴,抱怨道:“我看不懂您写的是什么。”   “老实说,我一直很奇怪。”青年用好像闲话家常般的平淡语气说道:“这个国家的皇室为什么还没有被人民送上断头台。”   多多菈眼皮狠狠跳了一下,为青年平静语气中隐含的刀光剑影而心悸不已。   青年抬起头,满脸困惑,好像只是在简单的诉说他的疑问:“你们为什么还不革命呢?”   “革命?”多多菈咀嚼着这个奇怪的词汇,慎重地问道:“什么意思?”   青年解释道:“就是推翻当前统治阶级,建立新的统治阶级和社会秩序的运动。”   “在我的国家,一位伟人关于革命,曾经说过这样的话:‘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我认为用这句话来形容革命再确切不过了。”   “在我看来,你们已经满足了革命的所有先决条件。昏庸无能鱼肉百姓的统治阶级,连年的饥荒,瘟疫和战争导致的民不聊生,以及教会对巫师们的镇压和屠杀。”青年面上的困惑更重,“你们国家的皇室和贵族们还能活的好好的,着实出乎我的意料。”   青年微笑着说出了让亡灵女巫心惊胆战的话语:“毕竟我的国家可是信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的国度啊。所以每当我们的人民活不下去了,第一个杀的就是皇帝和他的大臣们。”   多多菈感到一阵头晕目眩。竟然有这样“叛逆”的国民!乐景说的一切无疑大大超出了她的认知。在她的国家,贵族的儿子永远是贵族,农民的儿子永远是农民,推翻皇帝自己当皇帝?这是没人敢想的大逆不道的念头!   她看着青年如瓷器般光滑细腻的面容,不由得感到深深的敬畏。拥有这样国民的国家,该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帝国啊!   青年停下来思索了几秒,又说道:“不过你们国家的统治者们起码都不是酒囊饭袋,他们还是有几个聪明人的。在我看来,你们的国家就好像一个火药桶,现在之所以没有爆炸,是因为统治者们把火药转移到别处引爆了。”   多多菈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个白痴,对于青年的话她只能机械的又一次问道:“什么意思?”   “被火药引爆的就是你们啊。”青年低头继续写着什么,抽空怜悯的瞥了她一眼,“统治者和教会把一切苦难的源头都嫁祸到巫师身上,成功转移了人民的仇恨,用巫师的性命来平息人民的怒火,以此换来他们的平安无事。”   多多菈的大脑一片空白。在那之前,她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教会对于巫师的捕杀自古有之,她只不过把这次猎巫运动当成了一场比较大的针对巫师的屠杀行动罢了,根本没考虑过这背后的隐情。   多多菈拼命眨着眼睛,只感到身体里的血好像都燃烧起来了,她抖着嗓子问道:“那么您认为我们该怎么样做?”   青年不假思索的说:“你们还缺一个有足够人格魅力的领导者,以及一句响亮的口号。我想想……”青年沉思几秒,抬头看着她:“你觉得平均地权怎么样?把属于贵族的土地和财富分配给一无所有的农民。”   青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如此,那些一无所有的农民将会成为最舍生忘死奋不顾身的士兵。”   历史上法国大革命人民占领巴黎用了多久?   两天。   而攻占巴士底狱彻底成为了法国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信号,各个城市纷纷学习巴黎人民,武装夺取城市的管理权。   一个多月后,迫于压力,国王路易十六颁布了大名鼎鼎的《人权宣言》。   可是这并没有挽救得了日暮西山的波旁王朝。   两年后,法国成为君主立宪国家。   四年后,国王和皇后被人民送上了断头台。   臧克家在《有的人》里面写到:『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民把他摔垮;给人民作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把名字刻入石头的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到处是青青的野草。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他的下场可以看到;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着的人,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由此可见,这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这历史,是天下人的历史。任何不想让人民活下去的统治者,都是反人类的阶级,是人民必须要消灭的敌人。   多多菈惊恐的看着那个外表无比年轻的巫师,有种窒息般的痛苦。   她当然明白他话语中的分量。   不必实验,她也知道那些愚昧无知的农民会为了一口吃的做出怎么样的事情来。因为在成为女巫前,她也曾经是农民的女儿。   就是因为知道,她才那么震惊和……恐惧。   撒旦啊!她惊异的看着这个神秘的巫师,宛如在看着什么披着人皮的怪物。   “可是他们并不是什么好的结盟对象。”仿佛是为了证明什么似的,多多菈几乎是为了反对而反对,“我们巫师和他们有着血海深仇,而且他们也仇视我们巫师。”   诚然,他们只是没有魔力的普通人。但是蚁多咬死象,而且他们更是掌握着火器这一大杀器!巫师虽然强大,也不过是血肉之躯,根本无法和火器大炮抗衡。不仅是他们猎杀巫师,巫师也杀了不少普通人。他们之间有着累累血仇,根本不可能有和平共处的那一天。   乐景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你们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看出多多菈眼中的不赞同,乐景叹了口气,说:“下面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一个农民的儿子,如何联合前朝贵族,商人,少数民族,异党份子,敌方叛徒,外国友人,不怀好意的投机者以及广大的无产阶级们一起赶走外国侵略者建立新的国家的故事。”   这是一个很漫长,却又波澜起伏的传奇故事。   它本不可能发生,可是它又确确实实的发生了。   然后开创了华夏三千年未有之变局。   末了,注视着多多菈震撼的表情,乐景意味深长地说道:“没有万古长青的统治阶级,只有永垂不朽的人民。”   很难说多多菈这一刻受到了多么强烈的震撼。她控制不住的微微颤抖。故事里面的人和事都太不可思议了,却如此让人心驰神往,浮想联翩。   她敬畏地注视着继续在纸上写写画画的青年,他有一副孱弱纤细的身体,却有一颗可怕的大脑。那颗可怕的大脑里装着足以颠覆整个世界的恐怖思想。   怪物。   是已经脱离人类范畴的怪物。   她看着他,做下了如此评断。   “唔,曾经有一个叫做法兰西的国家同样爆发了革命,他们花了四年时间把国王和王后送上了断头台。”‘怪物’抬起头,嘴角挂着奇妙的笑意:“我对你们有很深的期待。”   一滴冷汗自多多菈额角落下,后背的衣服早已湿透了,她僵硬的露出一个笑容:“我们会努力的。”   我们会努力早点把国王送到断头台上的。   于是‘怪物’停下笔,抬头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黑亮的双眸弯成明亮的月牙,里面盈满了愉悦的笑意。   “给你。”青年把写满文字的纸张递给多多菈,“上面写了我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希望对你和你的同伴会有帮助。”   多多菈小心翼翼地接过纸张,刚要说她看不懂乐景的文字,就见纸张上的方块字已经转变成了她认识的蝌蚪文。   多多菈:……=_=   在经过这一系列的打击后,这点小小的“魔法”已经不能让她产生任何惊奇的情绪了。   她接过纸张,游魂般站了起来,连招呼都忘记打就要迫不及待离开这个怪物的巢穴。   “等一等。”乐景叫住了她。   “什么?”多多菈惊吓般转过身,浑身僵直。   “你脖子上挂着的东西……”乐景指了指挂在多多菈胸前的红色石头,“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吗?”   多多菈愣愣回答:“这倒不是,我是看它挺好看的,就当做项链了。”   “请告诉我,在哪里有更多这样的石头?”   “这种石头在我们女巫聚集地里很多,因为没有魔力,质地又很脆,除了装饰没有什么大用。”多多菈犹豫了一下,“您要是需要的话,我下次给你带一点。”   青年微微一笑:“那就感激不尽。”   乐灵的能源问题,终于解决了!   “以及,别忘记带上索菲亚。”乐景补充道。   作者有话要说:   乐景:不要瞧不起文科生:-)虽然我不会造玻璃肥皂,但是我有嘴遁啊~( ̄▽ ̄~)~ 第16章 女巫建国了解一下(7)   维克多从书柜上跳了下来,又跳到了桌子上,看着乐景的目光充满不明意味:“你还真是可怕啊。”   乐景活动了一下手腕,脸上还挂着平静的笑意:“哦?为什么这么说?”   “我现在都开始怀疑你究竟是不是人类了。”黑猫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乐景,“我活了那么久,还是第一次遇到像你这样的人类。”   “原本我以为你是个好人。”黑猫耿直的说。   “那么现在呢?”   “现在我有点不确定了。“黑猫吐槽道:“说出那样话的人,怎么看都不可能是个好人吧?”   青年像是听到什么笑话似的被逗笑了,他冲维克多摇了摇手指,目光隐含嘲讽之意:“将人类以善恶来区分这根本就是愚蠢的想法。因为人类啊,要么就是有魅力的,要么就是无聊的,只可能是这两种的其中之一。①”   “这个世界大部分是由生活在阴沟里的无聊平庸之人组成的。但是即便如此……”青年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黑猫模样的恶魔,幽深的双眸似乎被什么情绪点亮了,变得格外兴致勃勃,“仍有一小部分人在仰望星空哟。②”   “正是有了他们,这个世界才存在那么多的可能性。也正是因为有他们的存在……”青年柔下眉眼,眼中氤氲着醉人的温柔,声音眷恋缠绵,宛如告白的爱语,“我才如此坚定的,热烈的,矢志不渝的爱着人类啊。”   黑猫复杂纠结的看了乐景半天,(很难想象维克多是怎么样用黑猫的脸做出如此高难度的表情的)“你果然是个奇怪的人类啊。”   “我就把你这句话当成夸奖不客气的收下了。”乐景起身,背对着黑猫,目光在书架上留连,“话说。你为什么还在这里?我以为你会跟着索菲亚?”   黑猫把下巴放在了交叠的两爪上,懒洋洋的说:“因为契约的缘故,索菲亚的灵魂早晚都会是我的。但是你不同。”他盯着乐景的目光颇有种虎视眈眈的意味,“在没吃掉你之前,我要牢牢地看着你。”   “是吗?”乐景无所谓的笑了笑,“还真是护食呢。”   ※   亡灵女巫多多菈带着刚觉醒的火焰女巫索菲亚回到了女巫聚集地。   这本来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新闻,真正在整个女巫圈子里掀起滔天巨浪的是她所传递的思想。   那恐怖的,足以把整个世界颠覆的思想啊!   多多菈说:“现在已经是最危急的时刻了,在教廷和他们的走狗的追捕下,我们巫师被迫东躲西藏,我们的孩子无法成功长大,我们被驱逐,被猎杀,被烧死!我们明明拥有上天赐予我们的力量,却只能如老鼠一样偷偷摸摸的生存在我们的国家!”   多多菈说:“这一切是谁造成的?那些愚昧无知的农民和村妇?那些伪善的牧师?不,不是他们!他们只是刀子,罪魁祸首是握着刀子的那些人——这个国家的皇室,贵族和教会们!教廷的猎巫运动是一场阴谋,是用来转移民众对皇室和教徒仇恨的阴谋!我们巫师用自己的性命换取了这个国家皇室继续剥削可怜民众的机会!”   多多菈说:“我们是女巫!我们生而不凡!我们生而拥有比男巫强大的力量!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也有权利取回我们应该拥有的一切!我们也是这个国家里人民的女儿,人民只是被愚弄了,他们并不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要带领他们发动革命,发动战争,我们要推翻这个国家邪恶的皇室和教会,建立起新的,属于我们女巫自己的国家!”   多多菈说:“战争的正义性在于我们国家的人民要获取足够的生存土壤,革命者的火把,要把全世界都点燃!”   多多菈说了很多,很多,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在听众心中掀起滔天巨浪。   这位亡灵女巫出乎意料的是一位高超的演说家,她的演说慷慨激昂,具有极强扇动力,很快就形成了一股可怕的潮流席卷了整片女巫聚集地。   第三天,女巫聚集地发动内部叛乱。以亡灵女巫多多菈为首的3/4的成年女巫宣布组成革命军,誓要推翻奥斯帝国皇室。   第五天,革命军在魔法界发动政变,武装夺取魔法界政权,原魔法部部长约翰逊被软禁,其部下或死或伤。亡灵女巫多多菈成为第一位魔法界女部长。   第六天,多多菈以魔法界部长的名义,对奥斯帝国皇室宣战。所有参战巫师编成小队,化整为零,躲进王都的各个角落开始“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的游击战。   第七天,魔法部训练的使魔开始在全帝国进行“打倒皇室,平均地权”的演讲。演讲完美复制了女部长多多菈的风格,慷慨激昂,义愤填膺的控诉皇室和教会犯下的累累暴行,并着重强调唯有推翻皇室和教会,建立新的国家和新的宗教,农民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和面包。   人,其实是很现实的动物。   所谓的宗教信仰,利用的不过是人类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和对死亡的胆怯罢了。   可是,如果他们衣衫褴褛,食不果腹,而上帝的代言人牧师们却腰缠万贯,坐拥良田无数呢?   如果贫苦的信徒因为没有足够的钱请牧师布道导致死后灵魂去不了天堂,而犯下累累罪行的有钱人只要向教会购买赎罪券就能被赦免罪行,灵魂会升上天堂呢?   那么那些穷苦的,连饭都吃不起,马上就要饿死的人可以毫不犹豫践踏世间的一切道德和法律,甚至犯下弑神的暴行。   永远不要考验人性。人性比天堂更高贵,也比地狱更黑暗。   于是一条小道消息开始在每个村庄流传,传播这个消息的可能是乌鸦,大树,甚至路边的不起眼的老奶奶,他们毫无例外都在传播同一个消息:现在的教会才是打着上帝名头的邪教,他们其实才是魔鬼的信徒。而革命军才是上帝选中使者,他们的使命就是推翻邪恶魔鬼教派的统治,建立属于上帝的新教。只有信奉新教的人,才能得到救赎,才能拥有面包。   第十二天,大部分的农民都突然明白了一个真理:杀死巫师并不会给他们带来土地和面包,可是杀死国王和牧师却会。   第十四天,王都周边一个村庄的村民勒死了前来征税的税务官后,带着全家加入了革命军。   第十六天,一个被贵族追杀的机械师带着大炮,枪械的图纸投入了革命军的队伍里。   第二十五天,三个村庄的农奴烧死了前来村子里布道的牧师,举村来投革命军。   第四十天,部分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新贵族加入了革命军的队伍。   ……   统治者用来安抚底层农民的宗教第一次失去了原有的作用。   一场史无前例的大暴乱开始席卷奥斯帝国的每个角落。   ※   日暮低垂,残阳如血,森林里的一切都笼罩在血红的夕阳下。   乐景推开窗户,窗外的树叶被风吹的沙沙作响,一只白色的鸽子矫捷的自云层穿过,向他飞来。   “晚上好,多多菈。情况怎么样了?”   鸽子落在了他的手上,黑亮的小眼睛看着他,张开红嫩的小嘴,里面吐出属于多多菈的妩媚声音:“我们的队伍已经集结起来了,今天晚上就能对王都皇室发动攻击。”   青年笑了起来,眼神在夕阳下闪闪发亮:“我想那一定是一副很壮美震撼的画面。无论成功与否,你们都在创造历史。”他顿了顿,又说道:“但是历史是由成功者书写的。我真心希望你们能成为书写历史的人。”   鸽子点了点头,“现在说这些可能为时过早,但是我真的觉得我们能获得胜利。”   “真巧,我也这样认为。”青年双眸倒映着苟延残喘的夕阳,嘴角笑容却如同朝阳般带着蓬勃的朝气,“因为历史和人民站在你们这里。”   鸽子眼中染上一层笑意,她从乐景手上飞起:“老师,我该走啦。”   青年闻言无奈的笑了笑:“都说了我不是你的老师了。”   鸽子压低了声音,肃穆庄重的说道:“不,您是,您是我们永远的,唯一的革命导师。”   鸽子向着夕阳展开翅膀,淡淡的话语自高空坠落在地上:“明天,这个世界,因您而生。”   “因我而生吗?”青年目送鸽子离去,嘴里喃喃自语,“那可真是太荣幸了。”   他看着夕阳,仿佛看到了这个日薄西山的腐朽王朝,耳边隐约传来了盛大的葬歌。   “走吧。”他低头对窝在他脚边的黑猫说道:“身为这个伟大王朝的送葬人,我们可不能迟到。”   于是黑猫升天,变成了巨大的黑龙。   喃喃低语自龙背上飘散进了风里。   “Great creator of being,grant us one more hour。To perform our art and perfect our lives。③”   作者有话要说:   ①将人类以善恶来区分这根本就是愚蠢的想法。因为人类啊,要么就是有魅力的,要么就是无聊的,只可能是这两种的其中之一。——奥斯卡·王尔德(没错,就是那个写快乐王子的王尔德)   ②化用的王尔德的一句话:我们都生活在阴沟里,但其中依然有人在仰望星空。   ③,在网易云听读诗时听到的一句诗,出处没找到,翻译过来大意是:伟大的创造者,请赐予我们更多的时间去完成我们的艺术,完善我们的生活。但是我觉得翻译过来后就没有那种味道了,反而用英语更有韵味_(:з」∠)_ 第17章 女巫建国了解一下(8)   漆黑的龙翼有力的排开云雾和气浪,平稳的在天空飞行。巨龙嚣张狰狞的姿态没有丝毫掩饰,地下时不时传来隐约的人类惊呼声。   他们翻过高山,穿过湖泊,越过原野,终于来到了此时的目的地——奥斯帝国的王都。   夕阳一点一点被黑幕吞噬,巨大的阴影慢慢在大地上蔓延。乐景坐在龙背上,捋了捋被夜风吹散的头发,居高临下的低头看着下面宏伟的建筑群,风衣衣摆被风吹的猎猎作响。   除了中心贵族区的灯火通明,其他地方都陷入一片不祥的黑暗,仿佛有什么巨大的怪物躲在阴影里蠢蠢欲动,择人而噬。   乐景欣慰的笑了:“看来我们赶上了。”他拍了拍龙背,低头对巨龙说道:“演出马上就要开始了。”   话音刚落,一颗信号弹划过深邃的夜,唤醒了蛰伏许久的可怖凶兽。   火把依次被点起。   首先是贵族眼中肮脏农奴居住的郊区。   然后是大臣眼中如下水道老鼠一般恶心的下城区。   紧接着是教会眼中由最驯服的羔羊组成玛利亚教区和约瑟翰教区。   最后,是以国王为首的守旧派最厌恶的商人们建立的新城区。   人民举着火把走出了家门,点点滴滴汇聚在一起,组成了比苍穹之上银河更绚丽璀璨的星河。   他们中有的是饥寒交迫的农奴,有的是老实本分的手艺人,有的是野心勃勃的新贵族,甚至还有以往被教会捕杀的异教徒。他们汇聚在一起,组成了属于人民的汪洋大海,向王宫的方向呼啸而去。   女巫们骑着扫把在高空中守护这只队伍,于是那火海便随之被接引到了天上。   他们身后,群鸦相随,走兽齐鸣,森林欢呼。   这是一副生动鲜活的史诗般壮阔画卷。乐灵在乐景的要求下,忠实的把他精神力扫描下来的一切都录了下来,存进自己的数据库里。   “很美对不对?”青年低头问着匍匐在他身下的巨龙。   黑龙响亮的喷了一下鼻子,真心实意地感慨道:“如此轻易的就颠覆了一个国家,你还真是可怕啊。”   乐景别开被风吹到眼里的碎发,一向沉静的双眸也染上了下方的火光,在冰凉的夜色下滚烫的惊人,听到黑龙的回答,他摇了摇头,认真的纠正道:“可怕的不是我,而是人心。人心所向,即为大势所趋。就算没有我这一幕也迟早会发生的。”   说到这儿,乐景脑海又浮现了他和伊丽莎白的那番对话。他的眼中不由得浮现点点笑意:“但是。”他重复道,“但是我是一个急性子的人,所以我加速了这一进程。”   这是个多么有趣的世界啊!绚丽的魔法,各种各样的神奇动物,形形色色有趣的种族,这里蕴含着地球没有的可能性。   所以,他才更无法忍受想要毁灭这一切的人。   这个世界属于自由的生命,这个生机勃勃的世界也容不下腐朽专制的统治者。   所以他来到这里,来亲眼见证这个腐朽王朝的落幕。   “是我的错觉吗?你好像对这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怀有很深的恶意。你讨厌他们?为什么?”   乐景愣了一下,微笑着问:“你要听表面原因还是实际原因?”   “表面原因是什么?实际原因又是什么?”   “表面原因是我讨厌任何反人类的暴政”青年干净的双眸清晰的倒映出下面的炮火,清冷的声音隐去呼啸的风里,轻的仿佛是错觉,“实际原因是我讨厌一切制定规则的蠢人。”   “蠢人制定的规则,让整个世界也变得无聊起来了。智者生活在愚者制定的规则里,不是很可笑吗?”   维克多恍然:“所以你才那么热衷于革命。”   “只有死去一些平庸无聊的人,有趣之人所占比例才会扩大,这个世界才能一直有趣下去。”青年语气笃定,仿佛在诉说宇宙恒古不变的真理。   “……我开始明白为什么你的灵魂那么美味了。”维克多复杂的说:“因为你是人类中绝无仅有的怪物。”   怪物吗?   青年无声微笑起来。   能够成为魔鬼口中的怪物,真是了不起的荣耀呢。   ※   战争持续了一夜。   炮火声,喊打喊杀声也响了一夜。   等到东方泛起鱼肚白,火热的太阳迫不及待地跳进这冰冷黑暗的世界时,战争终于结束了。   代表皇室的旗子被烧毁,革命军已经彻底占领了王宫,俘虏了皇帝和皇后。   于是,王宫门口,巨大的黑龙从天而降,龙翼掀起的迅猛气流吹的周围的人东倒西歪,如临大敌。   然后在革命军戒备的目光中,一位黑发黑眼的东方人自巨龙背上跳下来,从容向他们走来。然后黑龙变为黑猫,乖巧的蜷伏在青年怀里。   巨龙在奥斯帝国可不常见。而且巨龙一向是高傲的生物,很难想象它能心甘情愿的充当人类的坐骑。但是毫无疑问,能驯服巨龙的无一不是名噪一时的传奇巫师。此时这位青年在众人心里,已经和那些传奇巫师划上等号了。   一名守在王宫门前的女巫绷着脸,紧张的拦住了乐景:“抱歉,阁下,闲杂人等禁止入内。”   东方人听话的停了下来,嘴角含着温润的笑意,“我并不是闲杂人等。”青年温声道:“我事先和多多菈打过招呼。”   青年眼神清亮,声音清正平和,很能引发人好感,女巫的脸色没有那么严肃了,她狐疑的看着他说道:“你有什么证据吗?”   青年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黑色的铭牌递给了女巫:“我不知道这个算不算,这是多多菈给我的。”   女巫接过铭牌,刚看一眼脸色就变了。   她知道这块铭牌。   应该说革命军内部高层没有不知道这块铭牌的。   这是伟大领袖多多菈大人给她们永远的革命导师铸造的铭牌。   只有最初跟着多多菈开始革命的女巫才知道,她们至今为止所走的每一步,都逃脱不了导师的谋划。   没有人见过导师,但是他的指令却在革命军内部畅通无阻。有人甚至说,导师才是那个幕后操纵革命军的人,而多多菈只是他摆在明面的傀儡。   革命军内部只有多多菈跟导师进行单线联系。每周,记录着相关指令的纸张都会在革命军高层内部传阅。女巫们敬畏他,也崇拜他。在导师那恐怖的思想面前,就连最桀骜不驯的女巫都要俯首听臣。   导师已经成为女巫内部那个不能提及名字的人。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他的名字和长相,毫无疑问其中并不包括这名女巫。   但是女巫却认识这块铭牌。这块铭牌的样子已经牢牢刻在了每名女巫心中。因为这块铭牌是领袖多多菈特意铸造赠送给导师的,以此作为导师在革命军内部拥有至高无上权限的凭证。   女巫深深的看了东方人一眼,他看起来那么年轻瘦弱,可是他的思想却轻而易举的颠覆了这个国度。   她冲他心甘情愿的俯下身子,低声说:“请进,导师。”   乐景无奈地笑了笑,已经懒得纠正这个称呼了。他想了想,让维克多给两人施了隐形魔法,于是一路得以畅通无阻。   在乐灵的脑内地图指示下,他很快就到达了多多菈她们所在的议事厅。   只是议事厅现在并不平静。以多多菈为首的女巫们和那些资产阶级新贵族们正在争执不休。   他们争执的重点在于对皇帝和皇后的处置上。   女巫们坚持要把皇帝和皇后送上断头台,而那些新贵族们则倾向于用立宪来约束皇帝权利,让皇帝成为帝国的表面象征。   乐景讥讽一笑。   果然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出现这种情况。革命还没彻底结束,参与革命的人已经开始分崩离析。因利益而加入革命的投机者,已经迫不及待地进行利益分配,想要独吞革命果实。   殊不知,这是何等短视的行为。   革命不彻底,只会导致历史的“开倒车”。就比如辛亥革命后的袁世凯称帝,以及被新政府优待的前清皇室在日本人的支持下成立了满洲国。   他低头对怀里的黑猫轻轻说:“你不是想知道我为什么会知道你的真名吗?”   维克多狐疑地看着他:“你会突然那么好心告诉我?”   青年狡猾一笑:“当然不是。”他盯着被新贵族们护在身后的皇帝和皇后,声音里有着浓浓的厌弃,“杀了皇帝和皇后,我就告诉你。”   黑猫眯了眯猫瞳,看着乐景的眼神格外怪异。   “做不到吗?”青年挑了挑眉,“别告诉我你这个恶魔突然有了无聊的慈悲心。”   “当然不是了。”黑猫低声嘀咕道:“我都有些怀疑你是不是伪装成人类的我的同族了。”   “关于我是不是人类这点……”青年平静地说:“我认为你应该比我清楚。”   “就是因为清楚所以才觉得你可怕啊。”黑猫化作黑烟消散在空气中,悄无声息的向那两人靠近。   于是,十几秒后,地板上传来两声沉闷的撞击声,人们惊恐地发现皇帝和皇后正面仰躺在地上。已经停止了呼吸,他们胸口氲开大片血红,两颗肥硕的心脏在他们的手心里跳动着。   众目睽睽之下,他们被杀死了!   贵族们脸色发白,惊恐地四处张望,嘴里发出恐惧的叫喊,女巫们也握紧了手里的魔杖,戒备地打量四周。   就在这时,一阵轻轻的脚步声自门口响起,在所有人如临大敌的目光中一个瘦弱的东方人向他们慢慢走来。   多多菈一声惊喜的“导师”成功制止了女巫们的魔法攻击。   青年微笑着向她点了点头,脚步不停向新贵族们走去。   也许是因为那声“导师”,也许是因为刚刚诡异死亡的皇帝和皇后,也许是因为青年身上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场,那些贵族们情不自禁的给青年让开了路。   于是,青年成功的在尸体前停下脚步,两人凄惨的死状没有让青年平静的双眸产生任何波澜。他弯下腰,从皇帝脑袋旁拾起掉落的华贵皇冠。   所有人都下意识屏住呼吸,看着那个奇怪的青年举着皇冠向女巫们走去。就连最嚣张的新贵族,也在莫名其妙直觉的指引下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多多菈的身高正好到达乐景的胸口,因此他可以轻而易举的把皇冠放到她的头上。   竟然不大不小,刚刚好。   青年舒展眉眼,笑容和窗外冉冉升起的旭日一般明媚温暖:“早上好,陛下。”   他微笑注视着吃惊到脸颊泛红的亡灵女巫,心中发出不满的叹息:民智未开啊,现在还不是废除帝制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从这章应该可以看出了乐景真的不是啥好人。其实乐景现在的人设已经偏离了我当时的构思。   这篇文在我的脑海里最初的设定主角是一个摆路边书摊可以穿梭时空的傻白甜扫地僧(…)对不起你们的乐大佬在我的脑海里最初就是这么low(…)   是什么时候产生改变主角人设的想法呢?是在我看完太宰治的《人间失格》后。我真的好喜欢好心疼主人公叶藏!那种与人类社会格格不入的异类感真的让我超级迷恋。从那时候起。我就决定要写一个有关“异类”的故事。   乐景在我的存稿的最初版本里就是一个和叶藏一样与人类社会格格不入的异类,他读不懂人心,也恐惧着人类。可是我写着写着,觉得这样的人生太悲哀了,而且按照的当时的构思写下去,等待乐景的只有和叶藏一样的死亡。死亡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才是救赎,才是通往幸福的道路。所以我把存稿推翻重来了,然后才有了你们认识的乐景的故事。他喜欢有趣的人类,讨厌无趣的生活,他是一个可以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介意浑身浴血的理想主义者,但是同时他也是和人类社会格格不入的怪物,即异类。他谨慎的观察人类,却从不融入他们。只有这样的乐景,才能活到最后,即传统意义上的HE。 第18章 女巫建国了解一下(9)   古人云:“夏虫不可语冰。”所以一个祖祖辈辈生活在被皇帝统治国度里的人民也是无法想象没有皇帝的那一天的。   对于他们来说,皇帝就宛如日升月落的自然现象,是亘古不变的宇宙真理。一个国家必须由皇帝统治,这个国家才不会乱套。   一个从小被封建奴隶教育驯化了的人,是无法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站立的自由人的。   这个国家目前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太过原始低下,资本主义的萌芽虽然催生了一批野心勃勃的商人和新贵族,但是离人民树立“当家做主”的意识还是很远。   就连法国大革命的成功也是因为西方文艺复兴带来的思想启蒙运动的影响,使自由的革命思想在法国有了厚实的土壤,所以才得以一举废除帝制。   任何超越社会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民意识形态的改革都只能获得悲剧的下场,比如汉末的王莽新政,又比如巴黎公社运动。   所以虽然乐景鄙夷痛恨封建帝制,但是在目前这个时代,却只能继续实行封建帝制。   女巫们和新贵族的争执点在于要不要杀掉皇帝和皇后。新贵族们倾向于保留皇帝,只不过要给皇权加以限制,而女巫们倾向于杀掉皇帝,另立新帝。   就好像美国大选共和党和民主党之间的竞争,获得胜利的共和党真的十全其美赢得民众拥戴吗?也不是。民众们只不过是在两个很烂的党派中选择一个相对不那么烂的党派罢了。因为选择就那两个,没有第三个选择。乐景也是基于如此想法做出的选择。   在暂时无法废除帝制的前提下,是选择已经烂到根子里前皇帝,还是身上蕴含另一种可能性的女巫多多菈,这对于乐景来说并不是一个很难的抉择。   皇帝已死,皇帝凄惨的死状终于震慑住了那些心思各异的新贵族,因此享有人民拥戴的亡灵女巫多多菈得以顺利继位,成为奥斯帝国的新帝。   然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女皇多多菈头戴皇冠手持权杖,在王都中心广场上进行盛大登基仪式。   乐景混进了人群里,远远的观看这场登基仪式。   他对这个由女巫建立的国家怀有很深的期待。   自从人类社会从母系社会转变为父系社会后,女性的权利和生存空间就在进一步的被压缩,被剥夺。   纵观历史,虽然也有杰出的女性统治者们昙花一现,但是她们毫无例外都是在男性制定的游戏规则下进行游戏。   青年看着在人群的簇拥下笑的意气风发的新任女帝。他期待在这个国家看到一点不一样的可能性。他渴望见到一个由女性来制定游戏规则的国家。   如果多多菈做不到。   那么他就再次发动革命,换一个能做到的皇帝。   ※   由一个女巫作为皇帝最直观的影响就是魔法在奥斯帝国内的复苏。   在其他国家轰轰烈烈的猎巫运动之下,奥斯帝国这个由女巫统治的国家无疑是那些施法者们眼中的灯塔国。   越来越多的别国巫师选择了出逃,一时间,奥斯帝国境内的巫师入过江之鲫,连绵不绝。   奥斯帝国这个传统的人类帝国,彻头彻尾的变成了巫师之国。   在这里,巫师们不必藏头露尾,可以光明正大的出现在帝国境内的任何地方。他们不再是下水沟里老鼠,而是沐浴在阳光下自由的生命。   与此同时,随着巫师们的增多,奥斯帝国境内的神奇物种也越来越多了。   乐景所在的森林里,一夜之间就多了好几个妖精族群,他们都是跟随巫师们从别国迁过来的妖精。   然后乐景从那些妖精的嘴里得到了一个令他无比吃惊的消息。   “你说什么?”乐景看着坐在柜台上穿着红袍子的小妖精,惊异地问道。   这是一种叫做调皮鬼的小妖精,他们经常出没在人类家里,调皮捣蛋,喜爱恶作剧,但是如果你给他们糖果的话,他们就会帮你做家务,总的来说是一种对人类无害的善良阵营魔法生物。   此时这位小妖精抱着乐景给他的软糖啃的正起劲,听到乐景的问话,他不情愿的抬起头,细声细气的说道:“我说您被我们国家皇室通缉了,悬赏金额足足有十万金币呢!”   乐景一阵哑然。   十万金币。   他还真是值钱呢。   没想到他这个在地球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穿越到异世竟然能享受到通缉犯的待遇。   尽管心中对于自己被通缉的原因有所猜测,他还是问道:“你知道他们为什么会通缉我吗?”   红袍子想了想,伸出两根手指头,煞有其事的说道:“两颗糖,先生,给我两颗软糖我就告诉你。”   乐景失笑,从口袋里拿出两颗软糖放在他身前:“可以了吗?”   红袍子抱着糖狠狠亲了一口,然后才回答道:“您知道,我是马林帝国政务大臣家的妖精,所以我知道一些普通人不知道的内幕。”他高高扬起头,看起来神气的不得了,“他们惧怕近期奥斯帝国爆发的革命,他们为这可怕叛逆的思想感到不安。然后,他们好像从奥斯帝国的上层人士里面得到了一些情报,在奥斯帝国传播革命思想、颠覆前王朝统治、位于幕后的革命军领袖是一名黑发黑眼的东方人,他有一头可以变作黑猫的黑龙作为魔宠。所以他们把你的代号定为黑龙,对你进行了通缉。”   乐景恍然,怪不得红袍子几乎是立刻就认定了他就是通缉令中的那个人。   这几天维克多并没有掩饰自己的身形,时不时都要化作黑龙去外面浪一圈,红袍子估计就是根据这一点才确定了他的身份。   “不过别担心,他们还不知道您的名字和长相,您躲在这里他们一定找不到你。”红袍子安慰他。   乐景叹了口气,心里却没有红袍子这样乐观。红袍子都这样轻而易举的猜测出他的身份,那么其他人呢?   晚上的时候,多多菈控制的魔使白鸽告诉了乐景一个更坏的消息。   不仅仅只是马林帝国。乐景被这片大陆所有国家的皇室联合通缉了。所有国家的赏金累积起来足足有一百万金币。   然而这并不是全部。   远在大陆那一端的天主教教会总部,把奥斯帝国视作魔鬼建立的国家,对全大陆发布了对罪魁祸首邪魔黑龙的诛杀令。 第19章 女巫建国了解一下(10)   “你现在算是全大陆公敌了吧。”黑猫趴在柜台上晃了晃尾巴,幸灾乐祸地看着乐景,“全大陆的杀手为了丰厚的赏金都会前仆后继的前来暗杀你的。你死定了。”   被教会和全大陆进行通缉,乐景其实并不是太吃惊。   拿破仑曾经说过:“世上只有两种力量:利剑和思想,从长而论,利剑总是败在思想手下。”   乐景从来没低估过思想的可怕威力。思想是人类拥有的最可怕的武器,它比最锋利的武器还要尖锐,比最结实的盾牌都要坚固,它可以轻易把一个柔弱之人武装成强大的战士,也可以让一个耄耋老人重返青春的活力。人,因为思想而强大,也因思想而永垂不朽。   所以古往今来的统治者们都或多或少对人民进行“愚民教育”,拥有太多有思想的人民对于国家的稳定来说并不是件好事。   而且乐景并不担心他的生命安全,一来已经能源充足的乐灵能够帮他防御任何带有恶意的攻击。   二来麼……   他撑着头,似笑非笑的看着维克多:“你舍得吗?”   黑猫抬起头,不情愿的承认道:“的确有些不舍得。毕竟你看起来那么好吃。”他专注的看着乐景,咽了咽口水,“反正你都要死了,与其便宜别人,不如让我吃了你好了。”   “我暂时还没活够,还不想死呢。”乐景笑着挠了挠他的下巴,黑猫情不自禁眯起眼,喉咙里发出舒服的呼噜声,声音软的像棉花糖,“那你就跟我签订契约好了,我保护你,你只要死后把你的灵魂和肉体给我就好了。”   乐景手上动作一顿,引来了黑猫喉咙里不满的抗议声,他连忙继续给这位喵主子顺毛:“我以为你一直想要吃的是我的灵魂?”   黑猫就算舒服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双瞳还是垂涎欲滴的盯着乐景,鼻子更是陶醉地在他手上嗅来嗅去:“灵魂是正餐,身体是甜点,各有各的美味。”   乐景看着已经情不自禁把他的手指含进嘴里用力咀嚼的黑猫,无奈的把自己的手指从它嘴里硬拔了出来。   手指上糊满了猫的口水,除此之外连个牙印都没有。他嫌弃的在黑猫油光水滑的皮毛上蹭了蹭:“你不是早就知道你是吃不了我的吗?”   维克多也知道这一点。这个人类明明全身上下都没有一点魔力波动,却能使一种古怪的防御魔法,无论维克多怎么尝试,都无法在他身上留下任何伤口,这点让维克多很是憋屈。   所以对于青年的质问黑猫振振有词:“吃不了品个味儿也行啊!”   乐景:……   门外突然传来一阵轻轻的敲门声,“请进。”乐景说:“门没锁。”   门被推开,从外面走进来了一位全身都裹在黑色斗篷里的怪人。斗篷很脏,他看起来像是一位风尘仆仆的旅人。   “欢迎光临。”乐景站了起来,露出友好的笑容,“有什么我可以帮助你的吗?”   旅人拉下斗篷帽子,露出一张苍白年轻的脸。金发碧眼,高鼻深目,典型的雅利安人种特征,唯一暴露出他异类身份的是一双不属于人类的尖耳朵。维克多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身份——一名半精灵。   半精灵面无表情的垂眸看着地下,不得不说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宛如暴风雨席卷后的森林,带着惊心动魄的绿意。然而如此好看,生机勃勃的绿色也盖不住他眼底的死气沉沉,这让他看起来有种诡异的不协调感。   “东方人?”他轻轻问道,声音低的仿佛自言自语。   “对,我是。”乐景的声音好像吓到了他,他惊惶的飞快看了他一眼,又瞟了一眼维克多,小声嘀咕道:“黑猫。”   在很多西方人看来,黑猫都是不详的象征,甚至有一种说法,如果在早上看到一只黑猫,那么你一整天都将会倒霉。   维克多眯了眯眼,站了起来,眼中闪过一丝忌惮。   乐景差点以为这位旅人也是这样认为的了,直到这位旅人又重新抬起头来,轻轻问:“你是黑龙吗?”   乐景短暂的愣了一下,被旅人敏锐的捕捉到了,他牵动嘴角,露出一个古怪而僵硬的微笑:“我叫凯恩斯。”他轻描淡写说道:“我来这里为了杀你。”   他眉眼平和安静,就算说要杀乐景,眸光还是一如既往的暗沉,里面没有出现任何戾气和杀意,就好像他刚刚只是开了个玩笑。   乐景好奇地看着他:“你是杀手吗?”   凯恩斯想了想,摇了摇头,认真的解释道:“他们称我为食尸鬼和杀人魔,所以我应该不是杀手。”   听到如此回答,青年不仅不害怕,反而饶有兴趣的问道:“为什么这么称呼你呢?是因为你杀了很多人吗?”   凯恩斯习惯性地垂下眼睛,乖巧回答:“我没数过,大概杀了很多人吧。”   在维克多看来,这无疑是无比荒谬绝伦的一幕。前来猎杀猎物的杀手和猎物平和交流,两人之间没有任何剑拔弩张的险恶气氛,对于乐景的问题凯恩斯都有问必答,乖巧的仿佛回答老师问题的小学生。对于乐景这个奇怪的人类来说,他做什么维克多都不会感到奇怪。但是号称要来杀乐景的凯恩斯如此作态,就让维克多感到微妙的不协调感了。   如果不是维克多从这个名叫凯恩斯的青年身上闻到浓稠的化不开的血腥味,他说不定真的能被他人畜无害的外表蒙骗过去。   这个人畜无害的半精灵身上可是弥漫着比他这个来自深渊的恶魔都还要浓郁腥臭的血腥味啊!他的食尸鬼和杀人魔称号并非浪得虚名。他敢打赌,他至少杀了几万人。   然而……   维克多又趴了下来,不感兴趣的打了个哈欠。   他终于明白这丝微妙的不协调感是什么了。   这个人有着和他实力不匹配的灵魂。他的灵魂之光微弱,浑浊,漂浮在一片蒙昧之中,和乐景简直是两个极端,是维克多最不喜欢吃的口味。   他无聊地晃了晃尾巴,站了起来,想要跳下柜台离开这里,不想他的动作却吸引了凯恩斯的注意力,这位半精灵看了他一眼,一瞬间宛如万吨巨石压在了维克多身上,他的身体猝不及防下直直从柜台上摔了下来,以五体投地的姿势紧紧贴在地面上。   他拼命挣扎,却感知到身体越来越重,五脏六腑都仿佛要从他身体里挤压出来,喉中隐隐出现了血腥味儿。自他成年以来,他已经好几百年没受到如此强大的实力压制了。   “你不是任务目标。”凯恩斯面无表情地说道:“如果你乖乖的,不要动,那么我不会杀了你。”   维克多听话的慢慢舒展身体,停止了挣扎,果然加诸于身体上的压力减轻了,他终于获得了喘气的机会。   见鬼!他狼狈的爬了起来,惊疑不定的看着这个半精灵,这么强大的力量,他是精灵王吗?一个半精灵,可能吗?但不论他是什么,维克多都不会小看他了。虽然他的灵魂很虚弱,但是他毫无疑问是个强者。   而这边,凯恩斯有礼貌的询问乐景道:“请问,你想要什么样的死法呢?”   乐景表情平静,好像没看到维克多狼狈的模样,用宛如跟朋友聊天一样的语气随和的说道:“如果可以,我比较喜欢海葬。把我的尸体烧成灰,然后在一个夕阳很好的傍晚洒进大海里,是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   凯恩斯想了想:“我杀了你后,可以把你的要求写到纸上,希望你的朋友们能满足你的要求。”   乐景笑着拒绝了他的好意:“抱歉,我目前还没有死的打算。”   “人总是要死的。”凯恩斯不为所动的从袖子里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我很喜欢你,所以我会亲自动手杀了你。”   乐景眨了下眼睛,下一秒凯恩斯手里的匕首就已经架上了他的脖子,冰凉的触感紧紧贴着皮肤,让他有些不适应。   他抬起头,这才发现原来凯恩斯比他还要高半头,大概是因为他太瘦弱的缘故,所以单看起来并不显个子。   凯恩斯低下头,眸光死气沉沉,嘴角弧度平直,声音平板地问道:“你还有什么遗言吗?”   尽管刀已经架上了这个东方人的脖子,他的目光却没有凯恩斯惯常在死者眼中看到的恐惧和怨恨,反而充满了怜悯和嘲讽。   “为什么不害怕?”他问。   “真可怜啊。”青年说。   凯恩斯心中突然出现了一丝无名暗火。   他威胁性的压低了青年脖子上的匕首,冷声问道:“你说什么?”   “我说,真可怜啊。”青年透彻锐利的目光好像透过躯体触到了他的灵魂,“连自我也没有,你仅仅只是活着而已。”   “这个世界不属于你。”   “你是个格格不入的异类。”   “你,是怪物哦。”青年露出好看的笑容,“是和我不同的怪物。”   凯恩斯睁大眼睛,拿着匕首的手第一次出现了颤抖。   每个圣人都有不可告人的过去,每个罪人都有洁白无瑕的未来。   青年凝视着心神大震的半精灵,微笑着轻轻问道:“要不要留在这里工作?我还缺一个店员。”   我很期待你的未来哦。 第20章 女巫建国了解一下(11)   凯恩斯对于乐景说他是与世界格格不入的怪物的这一点并不在意。从小到大他一直是众人眼中的怪物。甚至他自己也认为自己是怪物。   所以他好奇地问青年:“你也是怪物吗?”   青年仿佛没注意到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含笑点点头。   “你也对杀人没感觉吗?”凯恩斯又问。   青年眨了眨眼睛,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问他:“你怎么看待杀人?”   青年眼中只有纯粹的好奇,哪怕被凯恩斯用匕首指着,眼中也没有任何针对凯恩斯的个人情绪。凯恩斯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   他以为他不会杀了他?   不,能被全大陆通缉的男人不会这么天真。   那么他特别勇敢,不畏死亡?   凯恩斯觉得也不是这样。   正在纠结间,他发现了那个男人眼中跃跃欲试的探究之意。   他终于茅塞顿开。   这个男人不是不怕死,他是在漠视死亡。以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姿态驾驭了对死亡的恐惧。   就精神层面而言,他征服了死亡。   想明白这点后,一股电流自尾椎蔓延到大脑皮层,他兴奋的缩紧了瞳孔,全身情不自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终于确定了。这个男人毫无疑问也是个怪物。   他干脆利落地收回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看着他的怪物同伴:“可以请我喝一杯茶吗?”   青年露出一个亲切友好的笑容,微微颔首道:“当然可以。”   于是在维克多瞠目结舌的目光中,号称杀人魔的半精灵和他的猎物和平的坐在了一起,就这袅袅的茶香,相谈甚欢。   不知为何,在想到主角之一是乐景那个可怕的怪物后,他又不觉得很吃惊。毕竟乐景可是他平生所见最可怕的怪物了,那么大怪物降服小怪物好像也很正常?   ……虽然他没明白乐景是怎么通过那几句话化敌为友的。   凯恩斯抿了一口热茶后,终于开始回答乐景的问题:“从小到大,我对于杀人都没有特别的感觉。对于我来说,杀人就是如同吃饭喝水一般正常的事情,所以我不理解为什么人类们给杀人赋予了那么多的定义。我想杀人,而我又有足以杀人的力量,那么我为什么不杀呢?”   半精灵看向乐景,目光满是困惑。他是真的在疑惑这些事。他不是传说中以杀人为乐的愉悦犯,也不是反社会人格,杀人也不会让他有罪恶感。对于他来说,杀人只是他【日常】的一部分。   可以说凯恩斯完全是乐景从来没见过的类型。   青年勾起唇角,露出一个堪称愉悦的笑容,让一直偷偷观察这边的黑猫惊恐地炸起了毛,差点来了个平地摔。   “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能够理解你的想法。”乐景抿了一口茶,隔着氤氲的茶香安静地回视迷茫的半精灵,“要来听听我的过去吗?”   凯恩斯放下茶杯,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愿闻其详。”   乐景轻笑一声,开始缓缓讲诉他的曾经。   ※   乐景是一个普通人。   或者说,他在尽可能的成为一个普通人。   成绩永远维持在中等,为人处事也奉行中庸之道。明明有一副符合社会审美的好相貌,却一直把自己打扮的不起眼。   任何出格的事情他都不会做,因为会引人注意。   引人注意,就是他最讨厌的事情。一旦引人注意,被人探究到了他的内在的话,他作为【异类】的身份就彻底瞒不住了。   虽然他无所谓被人孤立或者攻击,敢这样做的人他不介意让他付出代价。可是那样的话,他估计就要跟母亲一样被关进精神病院了。   虽然他觉得母亲是一个正常人,但是医生和父亲都说母亲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是潜在的犯罪分子。所以当警察的父亲义无反顾地把母亲关进了精神病院。   在他看来,母亲太不小心了,而且也太过愚蠢。既然选择了警察作为伴侣,那就要小心隐藏自己的异常。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被父亲看出了异常,从而被关进精神病院,那是她咎由自取。   如果是他的话,一定会足够小心,不会让任何人看出自己的异常的。   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扮演着一个平庸无聊的正常人。   而且一直以来在父亲对他的监控下,他都表现的完美无缺,并且成功的从心理医生那里骗来了正常的评价。   但是父亲身为警察的敏感和直觉并没有那么好糊弄,父亲一直没放松对他的监控。也许是他表现的太过完美了?   还好他热爱阅读,每当他沉浸在书的世界中时,他才能从父亲严密的监视下获得喘息的空间。他靠书琢磨万物,从而完善自己对世界的认知。书,真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成就!   借由书籍构造的理想世界慰藉,他才能在现实世界里苟延残喘,才能按部就班的上了一所不起眼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普通的专业,然后在父亲的安排下,成为了一名记者。   多么可笑啊。他这个只能在阴影里生存的怪物,却偏偏成为了以揭露社会黑暗为宗旨的新闻记者。   乐景原本以为他将来必须要成为匡扶正义的时代守夜人,也为此痛苦的做下了抛弃中庸之道的决定。然而很快他就发现了,他的很多同事比他所奉行的中庸之道还要息事宁人,明哲保身。于是他立刻就放弃了他之前的想法,变成了一个得过且过的社会老油子——因为这才是凡人的【日常】。   如是这般工作了三年,乐景一直成功的扮演着自己的路人甲角色,兢兢业业,无人怀疑。然后因为他的“出色”表现,报社领导把他提拔成了编辑。   本来是这样春风得意志得意满的剧情发展,命运却突然来了个急转弯——老家传来了消息,父母出了车祸,当场死亡。   老实说,初听到这个消息时,他在寡淡的悲哀之下蕴藏的竟然是庞大的欣喜和如负释重。   父母死了,没有人能束缚自己了。   他自由了!   有生第一次,他真正的感受到了自己是活着的。   然而父母的去世颇有种罗生门的色彩。   因为肇事者是他舅舅家的儿子,他的表弟。   表弟跪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说他不是故意的,他因为惊惶误把油门当成了刹车,结果造成了这项惨案。   舅舅舅妈一家也跪在他面前苦苦哀求,说表弟刚拿到驾照没几天,因为赶时间去医院看望生病的舅妈而闯了红灯,谁知却……他们希望他能原谅表弟。   按照法律,表弟如果不是故意的话,那么他只是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只需要负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所以舅舅一家三口都咬定了表弟不是故意的。的确,在外人看来,舅舅一家和自家向来和睦,根本没有任何深仇大恨,表弟也犯不着故意撞死自己的姑父姑姑。   于是他露出了微笑,轻声细语原谅了自己的表弟,换来表弟的感激和……得意。   他眯起双眼,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也许是因为他一直以来奉行的中庸之道太完美了。所以才会被表弟小看。在表弟的认知里,他一直都是一个唯唯诺诺的“爸宝男”。   虽然父母死了他确实松了口气,但是毫无疑问他对父母还是有感情的,虽然稀薄,但是足够他完成所谓的“复仇”。   说到这里,乐景停了下来,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凯恩斯思考了一下,问:“你是请了杀手吗?”   乐景惊讶的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凯恩斯诚实回答:“因为你看起来很弱。”   乐景笑了起来,他冲凯恩斯摇了摇手指,语重心长的告诫道:“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用刀子杀人只是其中最低端的一条。”   凯恩斯不服气地问道:“那么你是怎么做的?”   “很简单。”青年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茶,声音清冽平淡,没有任何感情波动,“我只是给他做了一盘没有熟的见手青而已。”   注意到凯恩斯疑惑的目光,青年解释道:“这是一种菌类,如果没熟就吃的话,轻则呕吐腹泻出现幻觉,重则昏睡不醒。”   “我告诉神志不清的他,你菌子中毒了,症状比较轻微,多喝水就好了……”青年微笑起来,若无其事地说道:“然后我喂他喝了一杯疯狗的唾液。”   他耐心地对凯恩斯这个中世纪原住民进行科普:“你知道被疯狗咬了会得疯病而死吧?”   凯恩斯迷惑的点了点头。   “那是因为疯狗的体液里含有一种叫做狂犬病毒的东西,这种病毒如果进了人体,人就会得和疯狗一样的疯病。”   “这种病毒,如果细心保存的话,可以在体外存活一周的时间。而且你知道最妙的是什么吗?”青年兴致勃勃地问半精灵,黑眸在灯光下呈现较浅的琥珀色,此时正闪闪发光,“狂犬病的潜伏周期很长,最高的可以达到20年。而我的表弟,小时候被家里的狗抓伤过。”   “当时他没有打疫苗呢。”青年右手撑着下巴,双眼弯成好看的月牙,“所以两个月后,我表弟开始恶心,头晕,全身麻痒,然后几天后开始恐水,怕风,全身抽搐,最后他全身瘫痪,呼吸和血液循环系统功能出现了衰竭,迅速陷入昏迷。然后十几小时后,他无比凄惨的死去。整个过程只持续了短短的六天。”   “这六天,我一直都陪在他身边的。”青年笑着说:“狂犬病患者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理智全无,另一种是全程理智清醒,而我那可怜的表弟,不巧是后一种呢。”   维克多吞咽了下口水,小心翼翼地加入了谈话:“也就是说……?”   “他全程清醒的目睹着自己的死亡哦。”青年笑着肯定了黑猫的想法,随后叹了口气,目光颇有些索然无味,“从那以后我就发现,杀人真是太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尽管理智告诉他不要再问下去,但是维克多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青年:“你认为你表弟故意杀了你父母?为什么?”   “我也好奇过呀。然后我调查过后才发现。”乐景撇撇嘴,兴致缺缺的垂下眼睛:“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他想这么做罢了。”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为杀人而感到开心的愉悦犯罢了。” 第21章 女巫建国了解一下(1 2)   注视着青年平静微笑的模样,维克多缓缓打了个哆嗦。   他的表弟究竟是放出了什么样的怪物啊!就连他表弟的死,也不过是帮助这个怪物完成了自我觉醒。   “那么你杀人有什么感觉吗?”凯恩斯追问。   乐景托着下巴思索了一下:“好像,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他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意:“就像你说的那样,我想杀人,而我恰有杀人的能力,那么我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看来父亲并不是完全错的,起码他果然是个天生的杀人犯。   凯恩斯的脸上出现了微弱的笑意:“所以你跟我一样,我们是同类。”   谁知乐景却摇头否认了凯恩斯的说法:“不,我们是不一样的。”   “那里不一样?”   “且不说如果没有必要,我并不喜欢用杀人来解决问题,我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大概是,我有自我,而你没有吧?”   凯恩斯眉头紧蹙,疑惑问道:“你一直在说的自我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说我没有?”   “按照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自我亦称自我意识或自我概念,主要是指个体对自己存在状态的认知,是个体对其社会角色进行自我评价的结果。自我意识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个体对自身生理状态的认识和评价。主要包括对自己的体重、身高、身材、容貌等体像和性别方面的认识,以及对身体的痛苦、饥饿、疲倦等感觉。二是对自身心理状态的认识和评价。主要包括对自己的能力、知识、情绪、气质、性格、理想、信念、兴趣、爱好等方面的认识和评价。三是对自己与周围关系的认识和评价。主要包括对自己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对自己与他人关系的认识和评价。①”乐景停了一会儿,给了凯恩斯一些思索的时间,然后才问道:“那么你觉得你符合这些条件吗?”   凯恩斯沉默了一下,声音有些干涩:“没有。一个也没有。”   乐景一针见血点评道:“所以我才说你仅仅只是活着而已,通俗点解释,就是你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凯恩斯急切地追问:“那么你是怎么拥有自我的呢?”   如果可以,凯恩斯也不愿意这样死气沉沉的活着。这样的人生苍白无聊,没有任何价值。他想让自己的人生鲜活起来。   “人刚出生时是没有自我的,人的成长其实是自我发育成长的过程。所以人很难有一两岁时记忆,因为那时候人还没形成自我,所以也就没有基于自我而产生的记忆。”青年眼神放空,明显陷入回忆,嘴角挂着轻松愉快的笑容,“我的自我诞生的很早,大概是在我学走路的两岁时期。那是一个秋天,地上落了很多彤红的枫叶,在还没有形成审美意识的年幼时期,我站在哪里看着那些枫叶,竟然浮现了关于美的意识:枫叶真美。于是‘我’就诞生了。”   “自我迫使我想要靠近枫叶。于是在没有人搀扶的情况下,我学会了走路。这就是关于我的自我最初的故事。一个始于枫叶的美好故事。”   青年用双手交织撑起下巴,对着呆愣的半精灵笑了笑,眼神少有的明快活泼:“也就是说,我是因为‘美’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美’就是我与世界的联系。所以如果我手持利剑,必不为私利,而是为守护‘美’而战,为此我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并可以不择手段。”   所以他才一直对父亲的担忧和掌控不以为然。父亲实在是多虑了。犯罪对于他来说的确是很简单,是宛如呼吸一般的本能。也因此太没挑战性了,太枯燥无聊了。   人生短暂,总要给生命找点意义,才不负来这世界一遭。这是个多么美丽而又丑陋的世界啊。所以他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守护这份美丽,并将永远把手里的利剑对准邪恶和丑陋。   不因正义,不为公义,无关法律和道德,只是因为这样足够有趣,而他想这么做而已。   凯恩斯愣愣的看着乐景,问道:“美是什么?”   “每个人对于美的定义都是不一样的。”乐景轻轻一笑,眼神宛如悬挂在苍穹之上的银河,明亮,华美,永远璀璨,永远闪耀:“对我来说,有趣就是美。有趣的人是美的,有趣的世界也是美的。为了守护有趣的人和世界,我会成为时代的守夜人。”   乐景微阖双目,神情有种说不出的肃穆虔诚,声音清冽坚定,轻轻背诵起他自心中不知默背过多少次的誓言:“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   “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   “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   “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这是在《权利的游戏》中出现过的守夜人誓言。他没怎么看过这部美剧,但是却牢牢的记住了这段誓言。   这是一段在他如今这个年纪说出来会无比中二的誓言,可是“中二”难道就是坏的吗?比起做一名中规中矩暮气沉沉的成年人,他宁愿永远做一名“中二”少年。起码“中二”代表了一种与整个世界对抗的勇气和百折不挠的热情。   只不过如果是现在的他的话,应该要添上这句话:“如果我身在黑暗,那么我将永远朝向东方——因为那是太阳升起的地方。”   乐景的目光落到凯恩斯身后的书架上,双眸如同雨后初晴的天空,干净不染一丝尘埃。凯恩斯的心脏突然狠狠的跳动起来,青年的双眸好像有种不可思议的魔力,让他移不开目光。   真美啊,他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了这个概念。他新奇的捂上怦怦乱跳的心脏,有生第一次有了活着的实感。原来,这就是美吗?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明明和他一样是身处黑暗的怪物,整个人却不染尘埃,闪闪发光。他坚定无畏,从不会迷茫。是和凯恩斯完全相反的存在。   乐景看着陷入震撼久久不语的半精灵,露出一个孩子气般调皮的笑容:“不明白也不要紧,我可以慢慢教你。”他真诚的看着凯恩斯:“所以,留下来吧,凯恩斯,我需要你,你也需要我。我们是同类,不是吗?”   他饶有兴味的看着正在思考的半精灵。就像赌石一样,在没磨掉包裹在外面的石层前,没有人知道里面会是什么。他的内在也许只是一块不值一文的废石,但是也有可能成为美轮美奂独一无二的珍宝。   因为未知,所以期待,所以兴致勃勃,所以跃跃欲试。   凯恩斯定定的看了他一会儿,那双一直死气沉沉的绿色双眸第一次出现了剧烈波动,乐景恍惚间甚至觉得凯恩斯此时的双眸像两颗遍布裂痕的弹珠。   乐景突然想起了莱昂纳德·科恩的一句诗:“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进来的地方。”   没有人能永远封闭自己,成为一座孤岛。人呐,就是一种很容易寂寞的生物。   半响,凯恩斯不适应地直视他的眼睛,干巴巴的问道:“我需要在这里干什么?”   青年缓和眉眼,露出一个温柔舒畅的笑容:“整理图书,打扫卫生,招待客人。还有一点我希望你能够做到。”   “什么?”   “没有我的允许,不许杀人。”青年探究地看着他,嘴角弧度不变,“如何,能做到吗?”   凯恩斯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头同意了:“好,我答应你。”   他想呆在这个人身边,所以他愿意听他的话。   维克多抽了下嘴角,在听到乐景的过去后,他对于现在的剧情发展已经完全不感到惊讶了。   同时他也更想吃乐景了。他的灵魂一定比他想象中的更美味!   ……可是现在吃不了。恶魔只能通过签订契约的方式才能得到灵魂,而乐景不肯跟他签订契约。所以他只能看着美味干咽口水。   他转过身,准备找个角落睡一会儿,缓解一下自己汹涌的食欲。   ※   刚下过一场雨,林中漂浮着清新的水汽,空气中漂浮着新鲜的泥腥味和青草香。乐景推开门走了出来,伸了个懒腰,“早啊,埃里克。”   树人友好的说道:“早啊,年轻人。”   正在两人交谈之际,一道黑影突然自一旁树丛中窜了出来向乐景扑去。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乐景甚至只来得及稍稍转头,黑影就直接在空中炸开成血雾洒了一地。   原本清新的空气顿时弥漫开一层腥臭的血腥味儿,乐景嫌恶的捂着鼻子,皱着眉头看向自树后出现的半精灵,“你不是都答应我了,没有我的允许不许杀人吗?”   凯恩斯执拗地说道:“可是他想杀你。”   乐景无奈的扶额道:“至少下次不要把场面弄的这么血腥。”他不好意思地看向树人埃里克,“不好意思,污染了这里的环境和空气。”   树人露出了慈祥的笑容,让他不必在意,因为“人类的尸体会是很好的肥料。”   乐景突然想起了现代社会流行的树葬。把骨灰洒在土壤里,骨灰里的养分会被树吸收,成为树的一部分,人也借由这种形式完成了生命的延续。   就乐景看来,这是一种很公平的做法。对的,公平。   人类活着的时候从自然界获取了大量的资源,那么死后把尸体作为自然界的养料供养万物也是再公平不过的事情了。   所以乐景死后想把自己的骨灰洒在江海里,任海风席卷,任海浪冲刷,任鱼群啃食。从此以后,海风是他,海浪是他,鱼群也是他。   突然,凯恩斯警惕的抬头向天空看去,乐景随着他的视线看去,发现空中出现了一个小黑点,并以很快的速度向他们接近。   十几秒后,乐景终于看清了黑点的真面目——那是一只浑身羽毛好像在燃烧的大鸟,绚丽的尾羽好像燃烧的烟火,在空中划过明亮的弧度。   “是不死鸟。”埃里克惊叫道,“我已经…有很多年…没见过这种…伟大的生物了。”   不死鸟,又被译为菲尼克斯,也有人称呼它为凤凰。但是其实不死鸟和东方的凤凰并不是一个种族。   就外形而言,不死鸟更贴近老鹰,而凤凰则贴近锦鸡。因为近代东西方文化交融,很多不死鸟的特性被嫁接到了凤凰身上。首先,不死鸟是火鸟,而凤凰作为百鸟之王,并没有喷火的能力。其次,所谓的每五百年凤凰涅磐重生,指的其实是不死鸟,凤凰并不会涅槃,因为凤凰是不死的。然后凤凰栖于梧桐,非福地不落,不死鸟需要筑巢,而且在希腊哲学意义上不死鸟属于一种类似于信念物质的超空间能量。   哈利波特里面的凤凰福克斯,其实就是一只不死鸟,只不过是出于本土化的需要,被翻译成了凤凰。   在乐景好奇的目光中,那只不死鸟离他们越来越近,近到足以发现它背上还坐了一个人——一个头发眼睛颜色像不死鸟的姑娘。   在距离地面只有一人高时,她从不死鸟身上跳了下来,在距离乐景几米远的地方站定。   这是一个全身宛如燃烧的火焰般的姑娘。和多多菈相似的红发红眼,但是和亡灵女巫宛若鲜血般凝稠暗沉的红色不同,她的眼睛和头发的颜色像永不熄灭的火焰。这是一个热情如火的女孩,乐景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做下了如此判断。   她的目光直直的向乐景看去,“您好。”她有礼貌的问道:“您是黑龙吗?”   乐景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值得隐瞒的,所以他爽快的承认道:“对,我是,你有什么事吗?”   女孩狡黠一笑,回道:“你猜?”   乐景挑了挑眉,“我希望你不是来杀我的。”   女孩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为什么?你怕死?”   “不。”乐景摇了摇头,“因为我会很失望。”   “失望?”女孩没想到能从乐景这里得到如此回答,惊奇地问道:“为什么?”   乐景平静的说道:“因为像你这样的人,不应该成为杀手。”   “哦?”女孩发出短促的笑声,“说的你好像很了解我似的。”   “因为我喜欢观察人类。”乐景说:“所以善于识人算是我不多的优点之一。”   听他这么说,女孩也彻底来了兴致,“那你说说,我应该成为什么?”   乐景不假思索开口道:“革命者。”   这短短一个词好像拥有巨大的力量,砸落地上掷地有声,女孩看着青年平静中仿佛看透了一切的目光,慢慢收起了脸上的笑容,她冷静地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要问原因的话,大概跟我的个人情结有关吧。”乐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注视着她的目光是全然的欣赏和赞美,“你是我脑海中完美的理想主义者的模样:热情如火,永远燃烧,从不熄灭。”   “而往往一个理想主义者,将会成为一个最完美的革命者。所以可以这么说,我私心里是想让你成为一个革命者的。”   “革命者是什么我知道,理想主义者又是什么?”女孩沉默了一下,忍不住问道。   “理想主义是高于现实并能调校现实的一种思想倾向。②”青年微笑着回答,“所以在我看来,理想主义者,就是为了自己的理想,能够不择手段的人。”   “这似乎是个贬义词?”   “不,在我看来,理想主义者是一个中性词。如果理想主义者的理想对社会是有好处的,那么理想主义者将会成为最勇敢的斗士和最伟大的英雄,他甚至会一不小心改变整个世界。但是如果理想主义者的理想对社会是有害的,那么也许他会成为臭名昭彰的恶棍和杀人魔。”   前者的代表人物有南丁格尔,圣雄甘地等,后者的代表人物则有墨索里尼,希特勒等。   青年深深注视着女孩明亮的双眸,意味深长地说道:“但是不论如何,纵观人类历史,改变世界的往往是理想主义者。”   女孩怔怔的看了他几秒,艰难的消化着从乐景这里听到的前所未闻的一切。   “那么您是理想主义者吗?”女孩情不自禁的问道。   “你觉得我是不是呢?”   “我觉得您是。”女孩再次露出微笑,“因为您可是用革命颠覆了一个国家的男人啊。”   女孩,玛莲达敬仰的看着这位东方人,他是奥斯帝国的覆灭者,是革命火种的播种者,是所有向往自由的人心目中永远的革命导师。   “您好导师,我叫玛莲达。”火焰女巫深深的弯下了腰,恭恭敬敬的恳求道:“我来这里,请求您助我们一臂之力。”   “哦?”乐景挑了挑眉,问道,“你们是谁?”   “我们是马林帝国的革命军。”玛莲达直起身,有些忐忑地说:“我们渴望像奥斯帝国的女皇多多菈一样,解放人民,建立属于女巫自己的国家。”   “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它可能要花费很长时间。”乐景顿了顿,又平静的说:“我只是动动嘴皮子,真正的要付诸行动的是你们。”   玛莲达听到乐景的前半段话不禁有些失望,在她看来,这已经是委婉的拒绝了。就在她打定主意就算死缠烂打也要求的乐景同意时,事情就已经峰回路转,走向了她希望的局面。   她惊喜地抬起头,求证道:“您答应帮助我了?”   “当然。”青年眸光暗了暗,愉快的勾起嘴角,露出一个让维克多毛骨悚然的温柔笑意:“既然教会和全大陆的皇室都在通缉我,我总要做些什么,才不至于辜负这价值100万金币的赏金。”   “请让我跟您一起!”凯恩斯上前一步,执拗地看着乐景,目光满是恳求之意。   乐景为他这么鲜活的表情怔了怔,心情很好的勾起唇角:“好呀。”他说,“我的安全就交给你了,要好好保护我啊,凯恩斯。”   凯恩斯欢欣鼓舞的点了点头,响亮回答:“是!”   他偏过头,斜眼看着趴在窗台上的某只黑猫:“你要和我一起吗?”   黑猫纠结了一会儿,还是从窗台上跳了下来,一溜小跑跑到乐景脚边。乐景配合的伸出手,黑猫就轻松跳进了他的怀里,舒服的蹭了蹭。   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在青年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冰凉的双眸也因此多了几分暖融的意味。他挑眉轻笑,说不出风流雅致,年少轻狂:“走吧,让我们好好的大闹一场吧。”   ※   “16世纪的欧洲注定要记住乐景先生的名字。   这是一个来历成迷的东方人,却一举把革命的火种洒遍整片欧洲大陆。无数王朝因此倾覆,却又有无数王朝因此崛起。   他以一己之力左右了16世纪的历史和局势,是整片欧洲大陆名副其实的无冕之王。   他的学生遍布世界各个国家,他们信奉他的学说,践行他的理论,记录他的思想,“虔诚地宛如信徒对待他们的教皇”(红衣大主教希尔私下对友人言。)   追随他的人把他视作革命导师,人生路标,反对他的人把他视作战争狂人,独裁者以及反社会的疯子。但就连最痛恨他的人也不能不承认,这个男人拥有着足以颠覆世界的恐怖思想。   因为这个横空出世的神秘东方人的缘故,十六世纪下半叶的欧洲注定与和平无缘。汹涌的战火席卷了欧洲的每一块土地,战争和死亡每一分每一秒都在上演。但是却让农奴觉醒,让女巫自立,让最懦弱的人拿起武器,让自由和平等的思想深入人心。   后世的史学家提及乐景先生,多持肯定赞赏态度。这位革命导师以一己之力推动了文艺复兴,促进了思想启蒙运动的发展。他打破了皇室和贵族对社会阶层的垄断地位,促进了阶级的流动,显著缓和了社会矛盾。同时他大力发展平民教育,提升了人口质量,为接下来各国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受乐景先生反帝反封建的思想引导,他的学生们大都是坚定的革命党,是人权的捍卫者。   其中女皇多多菈继位三年后主动颁布法律限制皇帝权利,奥斯帝国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革命军领袖玛莲达在经过艰苦奋斗推翻马林帝国封建统治后,宣布废除帝制,建立无产阶级政权,马林帝国改名为马林人民共和国,玛莲达任第一任主席革命者,思想家,火焰女巫索菲亚帮助奥斯帝国新大陆殖民地的人民脱离了奥斯帝国的控制,建立了自由的国家布达共和国,索菲亚任第一位总统……   乐景先生的学生们很多都是人中龙凤,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他们分别在各行各业展露头角,身体力行的改变世界历史。值得一提的是,因为乐景先生的女巫弟子们太过出色的缘故,世界各国的女性权利得到显著提升,特别在政治领域更是流传着“只有女巫才懂的如何治理国家”的迷信说法……”   乔伊斯小声的打了个哈欠,小心翻了个白眼,对同桌低声抱怨道:“凯瑟琳老师真能说。”   同桌捧着脸,眼神闪闪发亮:“这也没办法。毕竟谁能不崇拜乐景先生呢!我还专门写了一本穿越小说,讲的是女主角穿越时空来到乐景先生的年代,帮助他进行革命,发展军队,最后嫁给乐景先生的美好爱情故事哦。”   瞥了一眼同桌脸颊泛红的少女怀春的模样,乔伊斯恶寒的抖了抖身子,再次无语地翻了个白眼。   拜托,虽然乐景先生是欧洲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人物,几乎每个小孩子的床头故事都少不了这位神秘先生的影子,但是他也是几世纪前的老人啦!这样意淫一个老人家真是太恶心了。   “乔伊斯!”他的心不在焉终于引来了台上滔滔不绝的历史老师凯瑟琳不满,她严厉地问道:“请简述1568年7月7日的宗教论辩事件中,乐景先生对旧教教皇亚瑟说了什么话?”   乔伊斯松了口气,忍不住有些庆幸的笑了。不巧,他还真的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这点要感谢他那个乐景迷老妈。   他站了起来,一板一眼的说道:“当时旧教教皇亚瑟质问乐景先生——”他装模作样的清了清嗓子,尖声尖气说:“你这样四处挑起战火,不知害了多少无辜人的性命!你这个邪恶的魔鬼,你死后一定会下地狱的!”   然后乔伊斯收敛起脸上惯有的轻浮懒散笑意,压低声音庄严说道:“无辜人?你是指那些皇帝,贵族和教士吗?杀他们中的一个,可活至少百人的性命。”乔伊斯抬起了头,高傲地说道:“我杀他们是为了救更多的人。如果上帝因此不让我进天堂,那么这天堂也是地狱。”   语毕,教室里陷入一阵漫长的安静,他同桌用仿佛见了鬼似的表情瞪着他,就连凯瑟琳老师都难得有些说不出话来。   乔伊斯立刻收了全身的戏,安静如鸡,心中不免忐忑,他这是不是演的太ooc了,等下凯瑟琳老师会不会骂他……   “啪啪啪!”凯瑟琳激动的看着他,随后教室里响起更热烈的掌声,大家都用惊讶赞赏的目光看着乔伊斯,这让一向在班里只是小透明的乔伊斯有些受宠若惊。   凯瑟琳拍板定案道:“这次戏剧社即将排练的戏剧《革命之路》就让你来扮演男主角乐景先生了!”   啊?   于是乔伊斯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成为了戏剧社的男主角——这可一向是只有校园里的风云人物才有的待遇。   放学后,乔伊斯背着书包回家时,又一次在校门口见到了那个高高立起的人物雕像。   这是一个身姿挺拔的东方人,穿着修身的衣裤,一手握着代表知识的书籍,一手握着代表革命的火把,目光坚毅的望着远方。雕像下面写着龙飞凤舞的花体字:“乐景(生卒年不详)永远的革命导师,思想家,政治家,活动家,艺术家。”   这本该是每个学校都有的雕塑,乔伊斯早就应该司空见惯才对。但是这一次不知为何他却停了下来,在旁人惊异地目光中对雕像深深鞠了一躬。   谢谢您的浴血奋斗换来了我这个农民的儿子可以在课堂上犯困的机会。   谢谢您的不屈不挠换来了我们丰衣足食和平美好的今天。   乔伊斯暗暗决定,今年的国庆日,他就跟着老妈去参观乐景革命纪念馆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①②来自百度百科 第22章 现实世界(1)   清水市,黑猫巷。   黑猫巷外的车水马龙丝毫影响不了小巷内的悠然自在。   初夏的天气,青空上偶尔飘过几只飞鸟,棉花糖一样的云朵在风的催促下不情不愿的挪动脚步,那份慵懒的劲头好像也感染了巷子里的居民,所有人都和胡同里的时光一样,慢腾腾的。   这熟悉又陌生的一切让乐景不由得有些恍然。见惯了充满中世纪风情的哥特式建筑,再看这现代化气息浓重的小巷竟然有些不适应起来。   不同于北方胡同的豪爽大气,南方的小巷总是带有一份温柔婉约,宛如戴望舒笔下的丁香姑娘。   “这里就是你的家乡吗?”凯恩斯难得有些好奇地打量四周。   维克多迈着优雅的猫步走了过来,点评道:“也不怎么样嘛。房子又矮又破。”   “这里的房子虽然比不上你们那里王孙贵族的城堡,但是这里的每一寸空气都是自由的。”乐景看着这带着浓浓烟火气的胡同生活,从来没有一刻如此眷恋着它们。   要说乐灵在补充完能源后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让其他人和乐景一起穿梭时空位面了,当然对象仅限于跟乐景签订劳动契约的店员。   和乐景满意的好店员凯恩斯不同,维克多这只恶魔是死皮赖脸贴上来的,用他的话来说就是“都是因为你,我得了厌食症,你要对我负责。”于是乐景就这样多了两个店员,半精灵凯恩斯和恶魔维克多。   在经过了b35位面跌宕起伏波澜壮阔的有趣生活后,属于地球的平淡实在让他有点无法忍受了。   可是在看到凯恩斯和维克多对窗外好奇的眼神后,他只能决定在地球多呆几天了。   于是店里就多了两个网瘾少年。这倒是让乐景哭笑不得。   ※   苏然没想到他还能遇到那个人。   他只是在散步的时候路过了一条小巷。然后看到了坐在巷口的一只黑猫。   黑猫优雅地坐在那里,绸缎般光滑细腻的皮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金色的猫瞳清晰的倒映着车水马龙的大街,眼神倨傲的宛如一位国王。   身为一名爱猫人士,他理所当然的被黑猫吸引了,于是直行的脚步一拐,向黑猫走去。   黑毛高傲的瞥了他一眼,转身向巷子深处跑去,他紧追其后,然后就看到黑猫跑进了一家书店。   他抬头看了一眼招牌,上面写着开明书店四个俊逸洒脱的行楷大字。   他走了进去,然后就猝不及防的遇到了那个人。   那个人正坐在柜台前敲打着笔记本电脑的键盘。他戴了一副金丝眼镜,衬得他肤色白皙,看起来更加斯文俊秀。透明镜片下长长的睫毛安静地垂下,遮住了眼底的情绪,嘴角扬着若有若无的笑容。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他看起来跟高中比变化不大。在不熟悉的同学眼中,他一直是一个温柔到甚至有些懦弱的男人,无论是在班级里还是在学校里,他都是一个隐形人的角色。他唯一幸运的一点就是有一个当警察的老爸,才没有沦为班级欺凌的对象。当时班级里的人,包括苏然都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高二的那件事彻底改变了苏然对这个人的认知。   那件事后他就转学去了其他城市,再也没回去过了。他本以为两人再也不会相遇,没想到却在七年后在这个南方小城重逢了。   “好久不见。”苏然有些复杂的开口道:“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青年抬起头,眼神有那么一瞬间是全然的警惕冷漠,目光在苏然的脸上停顿一秒,下一刻眼中便迅速凝聚起暖融的笑意,看起来就像一个格外亲切友好的青年。如果不是苏然一直在仔细观察他的表情,一定会被他骗过去。   “好久不见。”他嘴角挂着礼貌又不失热情的笑容,“你是苏然吧?自毕业后,我们有七年没见过了吧?”   苏然扯了扯嘴角,努力让笑容不太僵硬,他们就像任何一对久别重逢的老同学一样熟络的用高中时的记忆打开话题。   在扯东扯西了一阵后,看着青年人畜无害的模样,苏然终于憋不住问道:“当年你是故意跟我说那些话的吗?”   青年疑惑的看着他:“什么话?”   “就、就是关于木耳的一些话题。”苏然脱口而出后又有些后悔,欲盖弥彰道:“毕竟当时我被欺负的很惨,你还愿意跟我说话,我一直很感激你。”   青年挑起眉,眼中的惊讶不似作伪,“有吗?抱歉,事情过去太久,我都忘记了。”   苏然干笑了几声,把话题岔过去了,两人又尬聊几句后,他又忍不住试探性的问道:“你还记得孟刚吗?”   “孟刚是……?”青年皱眉思考了一下,不确定地问道:“是咱们同班同学?”   “对。”苏然咽了下口水,手心出了一层汗,“就是那个因为食物中毒死了的孟刚。”   “哦哦是他啊。”青年恍然大悟,唏嘘道:“据说他是因为食物中毒引起的全身器官衰竭,送医院几天后就去世了。年纪轻轻的真是可惜了。”   苏然扯了扯嘴角心不由衷的说道:“对,挺可惜的。”   青年仿佛刚刚想起了什么,同情的看着苏然:“我记得当时你们关系很好吧?节哀。”   “谁跟他关系好了!”苏然有些失态地反驳道:“明明只是他单方面的欺负我!那种人,死了才好!”   那人渣打他侮辱他,让他学狗叫学狗爬这些他都可以忍,可是最后那人渣竟然说喜欢他,然后强奸了他!事后那人渣竟然还得意洋洋的说男人强奸男人不犯法,更何况他还是未成年人,还说苏然要是不听话,他就把他的裸照传给全学校的人!   法律制裁不了他,他来制裁他!   气氛顿时进入难捱的沉默,苏然低着头喘着粗气,有些后悔,也许是突然见到这个人的缘故,他今天实在是太反常了。正在他思考如何补救时,青年清冽平淡的声音突然响起:“所以,这不是很好吗?”   他猛地抬起头,青年嘴角挂着让他后背发凉的若无其事的笑意:“他已经死了,再也不会纠缠你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报应了吧?”   七年前,他就是挂着这样的笑容接近了他。从而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苏然定定看了青年一会儿,最终确定了徘徊心间七年的那份疑虑。   这是一个善于操纵人心的可怕的男人。就好像福尔摩斯的死对头,统治伦敦地下世界的犯罪天才莫里提亚教授一样,他从来不亲自动手杀人,他只是告诉别人犯罪方法和计划,最终达成神不知鬼不觉的犯罪。   他曾经是他手里的一把刀。但是毋庸置疑他也因此获益。可以说他甚至靠此完成了自我救赎。   他对着青年深深鞠了一躬,时隔七年后终于说出了迟来的那句话:“谢谢。”   “啊?我也没说什么,苏然你太客气了。”   青年脸上继续挂着不咸不淡的笑意,眉头微微皱着,好像真的为苏然莫名其妙的道谢而苦恼。   苏然笑了笑,转移话题道:“既然来了,我就在这里买几本书好了。”   “那就多谢你捧场了,老同学。”青年笑着冲他身后招了招手,“凯恩斯,他就交给你了,要好好招待客人啊。”   苏然这才意识到他身后有人!他转过身,发现一个身材高大健壮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正站在他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在对上他那双暗绿色的死气沉沉的双眸的一刹那,苏然后背泛起一层凉意,有那么一瞬间,他好像看到了死亡本身!   这是一个危险程度也许不亚于他身后的“莫利亚提教授”的人物。   可是这样的危险人物在把目光转到他身后的青年后,那双荒芜的双眸好像开出了花,眼睛里是不加掩饰的欣喜和仰慕。高大的外国青年目不转睛的看着乐景,好像那是他此生唯一的信仰和明灯。   苏然突然明悟了。   他也是青年的刀。一把比他这把曾经的刀更好用更强大的刀。   果然,这七年,身后的青年也在进化。进化成了更可怕凶恶的怪物。   他是他生平仅见的最可怕最厉害的完美犯罪者。而他则是双手染血的帮凶。   可是如果重来一次,他也并不会后悔。   他从书柜里随便抽了几本书走向柜台结账。   就这样吧,在年少时和这样的人物产生短暂交集,并在经年后偶遇得以表达迟来的谢意,已经是今生难得的奇迹了。从此以后大家都是尘世中陌路,此生再不会相遇。   怪物有怪物的路要走,凡人有凡人的路要闯。   青年把书递给他,“谢谢惠顾。”然后他半开玩笑的说,“我突然有种预感,我们说不定很快又要见面了。”   苏然苦笑道:“别了,我可不想再见到你。”他转身出去,头也不回摆摆手道:“再见啦。”   凯恩斯从书柜那边走了过来,“他拿走的是一本黑袍法师的魔法笔记。”   “是的。”乐景笑眯眯的说道:“所以我才说有预感我们会再次相遇。可惜……”他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人家并不想见到我呢。”   对此他并不怎么惊讶。因为人类总是恐惧他们不能理解的人。   “你之前对他做了什么?”皮毛顺滑的黑猫大摇大摆的从角落里走了出来,拉长身体伸了个舒服的懒腰,金色的猫瞳里充满质疑意味,“他看你的眼神好像在看着什么吃人的怪兽一样。”   对此乐景倒是大呼冤枉:“我是在帮他,我是在做好事。”   维克多对他口中的好事持怀疑态度,“什么好事?”   乐景坐了下来,右手托着下巴,苏然的到来也勾起了那段早已尘封的往事,他慢慢回忆道:“那时候他被一个叫做孟刚的人欺负的很惨,所以我就稍微的帮了他一把。”   维克多眼珠一转,几乎是立刻就猜到他所谓的‘帮’是怎么回事,“孟刚是你杀的?”   “怎么会?”乐景惊讶挑了挑眉,“我可是良民。”   维克多鄙夷的看着这个“良民”。他要是良民的话,他这个恶魔就是天使了。   “而且当时我父亲还在,他可是全天监视着我这个未来的杀人犯啊,我要是敢做什么出格的,等待我的只有少管所或者精神病院。”乐景勾了勾唇角,眼中染上一层凉薄的笑意,“还好他最后死了。死了的父亲才是好父亲。”   维克多没耐心听他和他父亲的爱恨情仇,他不耐烦地追问道:“所以当初你做了什么?”   “我记得苏然妈妈的手艺很好,每天中午他妈妈都会给他送午餐,当然最后这些都进了孟刚的肚子里。那天苏然不仅被抢了午餐,还被打了一顿,我看他实在可怜,就告诉了他一件事。”   “什么事?”凯恩斯也好奇地加入了谈话。   乐景突然问了他们一个风马牛不相提的问题:“昨天晚上我给你们做的凉拌木耳你们觉得味道怎么样?”   凯恩斯点评说:“挺清爽的。”   维克多则是鄙夷的皱了皱鼻子:“我可是肉食性动物!”   乐景笑了,他压低声音,眼神幽深好像魔力的漩涡吸引人的全部心神:“那么你们知道,黑木耳也可以用来杀人吗?”   “什么?”   “世界就是这么奇妙,有毒的东西反而能解毒,而一些无毒的东西,在一定的条件下,反而会是最可怕的毒药。”   青年顿了顿,充分吊足了他们胃口才慢悠悠地解释道:“黑木耳上携带的有一种叫做椰毒假单胞菌的细菌,这种细菌不耐高温,很容易被杀死,所以平时我们吃的木耳都是无毒但是——”乐景露出一个堪称愉悦的笑容,双眸散发着让维克多毛骨悚然的恶意和邪气:“一旦黑木耳在水里泡发时间过长,就会产生变质,椰毒假单胞菌会大量繁殖,这种特殊的细菌会产生一种名叫‘米酵菌酸’的毒素,摄入这种毒素后,人体就会有致命风险。而这种叫做米酵菌酸的毒素和椰毒假单胞菌相反,它是耐高温的。一旦进入人体,就会会随着血液流动,到达各个脏器,对各脏器造成损害。”   “患者初期仅有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随着病情加重,可能出现黄疸、肝功能衰竭、意识不清、休克昏迷等严重症状,轻者会在1-3天内自行康复,重者则是会在2-4天内死亡。”   先是狂犬病毒,后是黑木耳,每一次青年都给把杀人视作本能的凯恩斯造成巨大的震撼。他对于这样诡异奇绝的杀人方式闻所未闻。直到现在,他才终于明白为什么青年会说:“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用刀子杀人只是其中最低端的一条。”   乐景托着下巴,兴致勃勃地问陷入震惊的黑猫,“你知道最不幸的是什么吗?”   维克多咽了口口水,呆呆的问:“是什么?”   青年的双眸完成好看的月牙,眼睛宛如夜晚的深潭不起丝毫波澜:“这种毒目前并没有特效药。一旦中毒,就有50%以上的死亡率。”   “所以,最后苏然他……?”   “没错。”青年满意的勾起嘴角,“几天后,我在他的午餐中发现了一盘凉拌木耳。而这盘木耳毫无疑问被孟刚抢走了,全部进了他的肚子里。”   “于是几天后,可怜的孟同学因为食物中毒进了医院,并在四天后,死于全身的器官衰竭。”   乐景双手捧脸,脸上扬着无辜的笑意:“所以你看,我和苏然什么也没做哦。”   “……那盘木耳不是苏然提供的吗?”维克多质疑道:“警察应该按照投毒处理吧?”   “可是如果孟同学不来抢苏然的午饭,那么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呢。而且苏然只是一个普通的未成年文科生,凉拌木耳又是家常菜,谁知道木耳泡那么久会出人命呢?”乐景温和笑着反驳,“最后,出于公平原则,苏然酌情赔了死者家属一点钱,然后转学去了外地。在法律上,他依然是一个清白无辜的人哟。”   乐景垂眸看着陷入沉默的黑猫,嘴角依然挂着人畜无害的柔和笑意:“所以你看,杀人真是太简单,也太无聊的事情了。”   “因此……”他转头看向若有所思的凯恩斯,“不要把杀戮作为你生活的全部。这世界上比杀人有趣的事情有很多。”   凯恩斯迷惑的看着他:“比如?”   “比如我们头顶的灿烂星空,以及我们脚下的广阔原野。”   “我不明白。”   “没关系。”乐景安抚的揉了揉他柔软的金发,“你早晚会明白的。”   “我早就想问了。你到底在干什么?”刚安静了一会儿的黑猫又闹腾起来,他跳上柜台,好奇地伸头打量乐景的电脑屏幕。   乐景并没有遮挡屏幕,大大方方的任由黑猫观察:“我在把一些有趣的视频传到网上。”   这是由乐灵360°无死角拍摄的另一个世界的欧洲中世纪革命史啊。   为了戏剧化的效果,剧情和真实的历史有一定的出入。而乐灵来自外星的高科技足以让虚假的剧情也可以以假乱真,让人发现不了异常。乐景在里面也有出镜,不过是以另外的身份。   ※   孙明是一名历史宅,一位对欧洲中世纪历史很有研究的历史宅,平时经常逛网上各大历史论坛,和同好们引经据典谈天说地。   今天他惯常登陆了一个中世纪历史论坛,准备水一波儿打发一点时间。   然后就看到论坛置顶了一个帖子,名字特别引战——下一个《权利的游戏》,神作预定!!   孙明不屑的嗤笑一声,现在的论坛真是鱼龙混杂什么帖子都有,管理员也不管管。自从《权利的游戏》火了以后,无论什么电视剧都要来蹭一蹭热度。他对于这种恶意营销的做法是很反感的。打开帖子,果然最前面的跟帖都是清一色的骂声。   反正闲来无事,他就打开了那个视频,准备针对视频内容进行有理有据的吐槽。   然后他就再也没想起他的初衷。   高低有致的中世纪石头建筑,穿着考究还原的气势汹汹中世纪农民,在大火中拼命尖叫哭嚎的贫苦女人和白袍牧师虔诚的祈祷声交叉出现,配上教皇合唱团的那首圣洁虔诚的《moment of peace》作为BGM,更是使得画面剧情极为荒诞讽刺。   刚开场五分钟,这些闪现的画面就把孙明给镇住了。   身为一名考究党,他当然明白这短短五分钟里蕴含的技术含量。肾上激素大量分泌,他感受到了一股久违的兴奋,如果接下来的剧情和画面能够保持开头的水准,那么这部剧说不定真能成为下一个《权力的游戏》呢!   接下来的几十分钟对孙明来说是全程无尿点的几十分钟。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他看到一名被诬陷为女巫的小女孩逃到一片森林里,高大沉默的树精救了她,(在看到树精的那一刻孙明发出控制不住的惊呼,这特效做的实在太过逼真了!)然后把她送到了住在森林深处的神秘智者那里。他们称呼他为‘大人’。   这个神秘智者全身都笼罩在漆黑的斗篷下面,看不清真面目,但是从树精对他的推崇和尊敬来看,孙明愿意相信这是一位好人。他松了口气,起码这个小女孩不会落到像开头那位无辜女人被烧死的下场。   然后镜头一转,对准了女巫聚集地。形形色色的女巫在聚集地里穿行,然后镜头给了一名红发红眼女巫的特写,那张摄人心魄的完美面容出现在镜头的同时,孙明就情不自禁屏住了呼吸,发出崩溃的呻吟,他的心脏从来没有跳的那么快过!   然后在孙明恋恋不舍的目光中,镜头拉远了,剧情还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通过那个美人(孙明后来直到她叫多多菈,多么美的名字!)女巫们的对话,孙明得知了目前的时代背景。   毫无疑问是中世纪猎巫运动,巫师们在教廷和皇室的追捕下躲躲藏藏,在大大小小隐蔽的聚集地里苟延残喘。巫师的数量太少了,而且还不团结,所以注定在这场战争中成为失败者。   孙明全神贯注的盯着视频,彻底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当他看到那个叫做索菲亚的小女孩对智者掀开裙子自愿献身后,他怒火冲天。他打定主意,要是那个男的敢……他一定要跟文化部举报这部恶心剧!   让他松了口气的是,智者是个正经的智者,他拒绝了索菲亚,两人之间的脉脉温情让孙明这个大老爷们都有种想哭的冲动。   然后就是索菲亚的梦境,那片可怖的火海,以及自火海中响起的神秘声音。   孙明太知道这其中的套路了!他百分百确定声音的主人不安好心!   仿佛为了应证他的猜测,声音的主人不怀好意的说道:“和我签订契约吧,索菲亚。”   “我给你杀人的力量。”   “然后……把你的灵魂给我吧。”   WTF!这都扯到灵魂契约了!这能是好人吗?这能签订吗?   别答应她!索菲亚!这家伙十有八九就是只恶魔!恶魔的契约可是不能签的!按照小说和影视剧套路,里面一定有很多陷阱!   然而他的呼声注定穿不进索菲亚的耳朵里。   在孙明焦灼的目光中,九岁真萝莉斩钉截铁说出了让成年人吐血的回答:“好!”   孙明在心中暗暗骂娘。他已经能够猜到编剧接下来的套路了!不就是纯真萝莉黑化成凶残萝莉吗!都8102年了怎么还有人搞这种套路!   ……虽然他的确很期待就是了。   然后就在他翘首以待满怀期待的目光中,视频转黑,出现了龙飞凤舞的行书大字:革命之路,第一集(完)   这就没了????   正更新到过瘾的剧情,这就没有了?!   孙明连忙上网搜索《革命之路》接下来的剧集,然后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情——《革命之路》只更新了一集!   然后他顺藤摸瓜发现了网上新成立的无数讨论组,都在打听这部剧的更新频率、出品方和演员的。   说来也是,这么豪华的剧情和特效,在之前网上竟然没有传出丝毫风声,这无疑是太奇怪了。   这部剧最开始是由个人用户传到各大视频网站上的。就有人猜测是不是因为国外刚拍出来,国内还没引进。但是视频开头结尾都没有出现任何公司和出品方的logo和字幕,结尾更没有出现任何演员的演职表,这一切无疑为这部剧增添更多神秘色彩。   而且关于演员的身份也是让人争论不休的话题,其中以那名绝世妖姬女巫多多菈的话题性最高。就有经常混迹欧美圈的粉丝说他们从来没有在任何影视作品中见过这些演员,于是有人猜测这部剧该不会是全新人阵容吧?   可是谁又有那么大魄力,砸那么多钱,就为了捧一群新人呢?   而且在电视剧已经引发了一定关注后,至今没有任何团体发声,借势进行营销,这一切的一切都太不合理了。   然而孙明这个娱乐圈绝缘的钢铁直男对这些丝毫不关心,他只关心下一集什么时候能看。   在得到每周一集的答复后,这个新鲜出炉的剧粉就心满意足关闭了网页,打开了视频网站,准备把剧再看一遍,顺便把多多菈的那张特写截屏下来,作为电脑桌面。 第23章 现实世界(2)   苏然惊醒时,天还没亮。他坐在床头,听着闹钟滴滴答答的声音,心跳得快要爆炸。   已经十天了,每天晚上他都要反复做一个相同的梦。梦里他一身黑袍,好像是个巫师,跟随他的同伴们一起在教廷的追捕下东躲西藏。   如果只是这样,还远远达不到让他惊恐的程度。   真正让他惊恐的是,他在里面是一个烧杀戮掠抢,无恶不作的杀人魔!   他在梦里曾经用死亡魔法灭了一个村庄的人,他杀了99个处女用她们的灵魂进行献祭,他甚至还进行了惨无人道的人体实验!   那血腥的一幕幕让他目眦欲裂,几欲发狂。而让他最不寒而栗的还在后面。   每天夜里他从梦里惊醒后,那本书都会出现在他床头,微微发光。   是的,那本书,那本他从那个人店里带回来的书。他当时是看也没看随便从书柜里抽了几本书,等到他回家时才发现这本书的异样。   书名是用他不认识的血红色花体字写就的,看的久了给人一种恶心作呕的感觉,苏然总疑心能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儿。然后是书皮。书皮微微发黄,触感细腻,是用不知名材质做的,苏然摸上去只感到头皮发麻,他甚至有一种他正在抚摸人皮的糟糕即视感。   因为这糟糕的印象,苏然都没把这本书翻开,就直接把它扔进了楼下的垃圾箱里。   然后当天晚上,他的噩梦开始了。血腥,杀戮和邪恶出现在他梦境里的每一个角落,而他只能清醒的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在梦境里一次又一次崩溃。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想用自杀来了结这一切!   然后当他终于从梦境中脱离,还不待他松了口气,他就发现了更让他崩溃的事情。   那本书!   那本被他扔进楼下垃圾堆的书!   此时又出现在了他的床头,书页从中间翻开,里面发出微弱的邪恶红光。   那一刻苏然的大脑一片空白。恐惧让他不仅说不出来话,还浑身僵直,动也不能动。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慢慢恢复了知觉,他试探性的慢慢下了床,倒退着一步一步向门口挪去,让他松口气的是,这本书一直安安分分的呆在那里,除了发光没有其他异常了。   他飞速冲进客厅拿了个塑料袋,跑进卧室闭着眼睛把书装了进去,这次把它扔进了小区门口的垃圾箱里。   然后,是第二天,他大汗淋漓的从梦中醒来,然后再次自床头柜发现那本他已经丢了的书。   ……   接下来几天,他尝试过沉塘,火烧,撕碎,让他绝望的是,那本书都安然无恙,而即便他把书丢去了另一个城市,第二天那本书依然能出现在他的床头。   他甚至在卧室里安装了监控,想要知道他睡觉时房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然后他绝望的发现,在他入睡后,那本书是突然出现在床头的。更让他惊惧不已的是,那本翻开的书的上空竟然浮现出一个巨大的红色骷髅!骷髅立在他床前,漆黑的眼眶里漂浮着血红色的鬼火,目不转睛的盯着熟睡中的他。在监控视频中他的脸惨白的宛如死人一样!   他知道不能这么下去了。   这是他从那个可怕的男人的手里买来的书,而那个怪物般的男人说的话此时他细品之下只觉得每一句话都充满了深意。   那个怪物在用这样的方式让他回去找他!他虽然打从心眼里抗拒这件事,但是他已经别无选择了。   再这样下去,他即便没有被这本恐怖的书夺取性命,也会死于连续不断的噩梦。   他脸色苍白的把这本书扔进了汽车的后备箱里,惊惶的向那个人书店的方向开去。   巷口太小了,车开不进去,他下了车,颤抖着从后备箱里拎起装有那本书的黑色塑料袋,无意间一抬头,就看到了蹲在高墙上若有所思打量他的黑猫。   那双金眸里有着仿佛人类一样的思索,就好像坐在那里不是一只黑猫,而是一只变成黑猫的人类!   苏然为自己的想法给吓出一身冷汗,然后很快就失笑的摇了摇头,这本书都把他弄的神经兮兮的了,搞的他现在看只黑猫都觉得不正常了。   仿佛为了证明什么,他笑着对居高临下俯视他的黑猫打招呼道:“嗨,又见面了。”   黑猫默不作声的盯着他,毛茸茸的尾巴在身后一甩一甩的。苏然说完也觉得自己有点神经,他抹了把额头刚吓出的冷汗,没再管那只黑猫,抬脚向巷子里走去。   “真可怜啊。”背后响起优雅矜贵的男声,“看起来被它缠上了呢。”   苏然僵在了原地,鸡皮疙瘩在一瞬间争先恐后的冒了出来。   不会吧?   不会是他想的那样吧?   仿佛为了回应他的内心猜测,那只皮毛顺滑的黑猫迈着优雅的猫步溜达到了他前面的高墙上,金色猫瞳微微眯起,猫嘴一张一合,吐出了让他崩溃的人声:“我建议你赶紧扔掉手里的那本书,否则会有杀身之祸。”   那一瞬间,浮现在苏然心头的就是形形色色有关黑猫的都市传说。据说黑猫通灵,是阴间的使者……   “这位……猫大人?”苏然试探性的开口问道:“您为什么这么说?”   维克多心道:当然因为这本书是我用魔法蛊惑你买走的呀。不过对苏然他可不会这么说,他高深莫测的表示:“因为那个袋子散发着不详气息。如果我没猜错,这里面是一本书吧?”   苏然眼睛一亮,连连回答:“对对对!”   “而且是一本用人皮做的书。”黑猫补充道。   苏然的脸顿时绿了。虽然他之前已经有过猜测,但是现在被黑猫肯定后他更恐慌了。   “我该怎么办?!”他满头大汗的抬头看着高傲立在墙头的黑猫,仿佛在看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您能救救我吗?我不想死!”   维克多装模作样的为难开口道:“这不好办啊,我倒是无所谓,不过你就……”他合上嘴,欲言又止的看着下方焦急的青年。   苏然都快给这位吊胃口的猫祖宗给跪下了,他崩溃的追问道:“我怎么了?”   黑猫瞥了他一眼,慢悠悠的开口道:“你要付出一些代价。”   苏然眼前一亮,立刻上道的表示:“只要您能帮我摆脱这本书,我可以把我个人财产的一半献给您!”   维克多鄙夷的斜了他一眼,叱道:“你别动不动就张口提钱,俗不俗?”   苏然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立刻改口道:“我给您修个金身,并每年给您香火供奉!”   维克多:……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维克多觉得,他和这名人类之间有深深的文化代沟。   懒得再跟这个不开窍的异世界人类费口舌,他直截了当的说:“代价是你的灵魂。”   苏然品了品这句话,脸色慢慢变了,他惊恐地后退一步,在黑猫纳闷的目光中大喊道:“我还没死!你休想拘我去地府!”   维克多:???   “维克多。”一道熟悉的冷淡声音突然自拐角处响起。   苏然惊惶的扭过头,就叫乐景双手抱胸,轻轻靠在墙上,掀起眼皮凉凉的向墙上的黑猫看去。   下一秒,在苏然面前高深莫测狂霸酷炫的阴间使者黑猫大人就发出了一声柔弱的小奶猫叫:“咪。”然后夹着尾巴干脆利落跳了下来,一溜小跑跑到青年身前扒住了他的裤腿,用谄媚的娇滴滴语调问道:“你怎么来了?”   青年瞥了他一眼,声音听不出喜怒:“你刚刚在干什么?”   黑猫心虚的扭过头看向苏然,目光隐有威胁之意:“我就跟这位先生练习一下汉语口语,不信你问他!”   顶着青年看过来的平静中隐含压力的目光,苏然战战兢兢的选择了实话实说:“他……他说要帮我解除那本书的诅咒,不过代价是我的灵魂。”   青年低头凉凉的睨了黑猫一眼,抬脚挣脱了黑猫的爪子,转身离去,留下一句清冽的命令:“回去蹲方便面。”   维克多恶狠狠的回头瞪了苏然一眼,然后忙不迭的小跑跟上了青年,远远的传来黑猫和青年的讨价还价之声。   苏然懵逼的抹了一把脸,觉得这发展真特么的玄幻。十几秒后,他终于反应了过来,拎着塑料袋抬脚向一人一猫追去:“等等!”   青年侧过身瞥了他一眼:“有事?”   苏然满头大汗的对青年举了举手里的袋子,飞快地说道:“这书是我从你店里买回来的!你要负责!”   青年的目光若有所思的在黑色塑料袋上停留一瞬,然后向前扬了扬下巴,淡淡的说:“到店里再说吧。”   于是苏然就小心翼翼地跟着乐景进了书店,那胆战心惊的架势好像乐景的店是什么龙潭虎穴。   乐景无语地看着他,忍不住调侃道:“你这么害怕干什么?我又不会杀了你。”   于是苏然的脸色肉眼可见的好了很多,整个人看起来也没有之前那么紧张了。   乐景:……   他不爽的眯了眯眼睛,冷声问道:“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可是本来应该抱着乐景大腿哭爹喊娘求救的苏然却突然噤声了,他睁大双眼,脸色煞白的看着挂在墙上的正在播放的电视机。   乐景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怔了一下。   电视上正播放着他传到视频网站的《革命之路》第三集。自从维克多发现了他传到电脑上的这部剧,特别在发现他在剧中也有出场后,就彻底对《革命之路》入了迷。他嫌电脑屏幕太小,所以平时都是联网后在电视上看的。   而这一集正播放到多多菈在女巫聚集地发表演讲,动员女巫参战的剧情。   当然这也没什么。   千不该万不该镜头在这里给多多菈伏案工作时摆在桌头的一本书特写。   暗黄色封皮,血红色花体字。地球人看不懂,但是在乐灵的翻译下他知道血字的含义。   《鲜血献祭》   苏然颤抖着打开塑料袋,惊恐地看着安静放在袋子里的那本邪恶恐怖的书。   暗黄色封皮,血红色花体字。他虽然不知道血字的含义,但是这些日子的经历使他把每一个字符都深深刻在心里。   不需要过多求证,那种相同的毛骨悚然的诡异感是骗不了人的。   只一眼,他的直觉已经拉响了警报:镜头里的书和他手里的书是同一本。 第24章 现实世界(3)   乐景勾起唇角露出一个完美无缺的带着疑惑的笑容:“怎么了吗?”   这道声音终于惊醒了苏然,他直接把手里的袋子仿佛烫手山芋般扔了出去,书因此从塑料袋滑了出来。   “你看!这本书!”苏然惨白着脸抖着手指着它,声音已经带上了哭腔,“它和刚刚在电视上出现的那本书一模一样!”   乐景垂眸笑了笑,漫不经心的走了过去拎起书,随意打开翻了翻,发现里面都是白纸,一个字都没有。   是只有特定情况下出现还是只有特定的人可看呢?他低头若有所思。   然后抬眼就发现苏然脸色青白的瞪着他,配上他布满血丝的眼底,看起来就跟刚从精神病院里跑出来似的。   “怎么了?”   “快放下!”苏然破天荒对乐景厉喝道:“你知不知道它封皮是什么做的?!”   他深吸口气,正打算告诉乐景是用人皮做的时,就见青年干脆利落的点了点头,用仿佛讨论今天的菜是什么口味的平淡语气回答:“不就是人皮嘛。”   听听!听听这话!不就是!人皮嘛!   苏然见了鬼似的注视着这位大佬把整本书完完整整的翻了一遍,最后还仔细摸了摸书皮,思索了一下,点评道:“果然手感还是不如牛皮。是时间放的太久了吗?”   于是等乐景再次抬起头,就看到苏然看他的目光宛若看变态杀人狂。   苏然慢慢后退,看着乐景的目光是全然的警惕和戒备,他现在脑海里很乱,很多事情纷纷杂杂沉积在脑海里,让他理不清头绪。他强迫自己放下疑问,干涩开口道:“我不管你是从哪里弄到这本邪书的,也不管那只你养的黑猫是什么,更不管为什么电视上会出现这本书,我只要求一件事:你让这本书不要再缠着我了!”   青年叹了口气,无奈地看着他:“不论你在脑海中怎么脑补这件事,我都得说,这是错的。”   乐景在书架前的椅子上落座,随手把书放到了桌子上:“我们来谈谈吧,我把我知道的所有的一切都告诉你。”   苏然犹豫了下,纠结的看了桌子上的邪书几秒,还是在他对面坐下了。   “首先,我事先声明。”乐景举起双手说道:“那本书不是我放进店里的。它是莫名其妙出现在店里的。”   苏然脸色一变,失声问道:“是不是无论你把它扔到哪里,第二天它都会出现在店里?”   原来他是这种情况。   乐景眸光闪了闪,配合的叹了口气:“对啊。其实我一直很好奇。”青年的双眸宛如幽黑的深潭,无波无澜,让苏然心里情不自禁泛起一丝凉意,“这本书怎么看都很诡异吧?你当时为什么要买它?”   苏然怔了怔,也觉得不对味儿起来。说的也是啊,就算他当时只是随便买了几本书,也是看了几眼的,怎么就鬼迷心窍买了这样一看就很不详的书?   “是不是觉得当时自己是鬼迷心窍?”青年靠在椅背上,双眸清透锐利,仿佛看穿了苏然的所有想法。   苏然懊悔的点了点头,恨不能穿越回去剁了自己当时的手!   青年勾起嘴角,露出一个诡异到几乎有些邪气的笑容:“不是你鬼迷心窍,是这本书选择了你。”   一股凉气自后背升起,苏然咽了咽口水,干巴巴的问道:“什么意思?”   乐景的目光越过他,投给他身后的电视机,电视上还在兢兢业业的播放着第三集《革命之路》,现在已经播放到结尾女巫成立革命军的一幕了。   津津有味坐在地上看电视的维克多顿时身体一僵,柔弱的“咪”了一声,在空中快活地摆来摆去的尾巴蔫哒哒的耷拉到了地面,眼睛睁得像铜铃,努力把注意力放在电视上,不跟乐景进行任何眼神交流。   跟着回头的苏然看着黑猫这一气呵成的小动作,差点没笑出声,只觉得刚才的惊慌不安都消了一大半。   乐景无奈地瞟了装模作样的某黑猫一眼,果断出声吸引了苏然的注意力:“这是最近很火的一部电视剧,你看过吗?”   苏然摇了摇头。   “有件事我没告诉你。”乐景又说:“突然出现在我店里的书不止这一本,还有其他的。”   “你知道最有趣的是什么吗?”乐景双手交织撑着下巴,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屏幕,声音有些凝重,“我在之后发现,它们中的一部分,都跟这个电视剧有很大关系。而没关系一部份,我猜测也会跟接下来还没播放的剧集有关。”   苏然第一次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大脑已经停止了思考,只能跟着青年的思路走,“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你这本书是在 第三集出现的,书名给了字幕,名叫《鲜血献祭》。只从这个名字就可以知道,这本书有多么邪恶。”青年清冽的声音在安静的书店里缓缓响起,“在第一集的时候,里面一个智者给小女孩读了一本童话书,据说是妖精的童话书。镜头给了那本书一个特写,和之前出现在我店里的那本书一模一样。”   “从那时候我就发现了不对劲。而且诡异的地方还不止这些。我发现——”乐景凝视着苏然的双眸,一字一句地说道:“除了我和店员之外的其他人,都看不到这些书。”   苏然狠狠咽了口唾沫,抖着嗓子问:“所以只有被选中的人才能看到书?”   乐景赞赏的看了他一眼,“没错。在几天后,一位客人来我这里买走了这本书。”   “那位客人呢?”苏然焦急追问道:“他来找过你吗?”   “很遗憾,没有。”青年笑着摇了摇头,意味不明的感慨,“毕竟是善良阵营里的妖精的书,那么珍贵的书应该不会有人想要还回来吧?”   “也就是说只有我一个人这么倒霉?!”苏然的脸顿时扭曲了,他控制不住发出咆哮声,“这本书里面住了一个厉鬼,它想要杀了我!”   “不,它不会。”青年表情有种奇怪的笃定。   “你怎么知道?”   “因为它选中了你,你是它的主人。”青年挑起眼睛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拖长了语调慢悠悠地说道:“只要你能好好利用它,说不定能发挥了不起的作用呢。”   苏然眨了眨眼睛,抓住了心中一闪而过的异样,狐疑地开口问道:“你怎么知道?”   于是乐景冲伸直了耳朵貌似在专心致志看电视的黑猫招了招手:“维克多,过来。”   黑猫压低身子,全身的毛都快炸起来了,他哀怨的扭头瞄了乐景一眼,然后垂头丧气的夹着尾巴向乐景的方向挪去。   乐景含笑对他张开手,黑猫不情不愿的跳进了他的怀里。   乐景撸了把黑猫毯子般厚密顺滑的毛发,对眼巴巴的苏然解释道:“这点还是维克多告诉我的。”然后青年面不改色的放了一个大雷,“维克多在《革命之路》第二集里有出场,身份为恶魔。”   惨遭蹂躏的维克多有气无力的嗯了一声,无精打采跟苏然挥了挥爪子:“你好啊,人类。”   苏然觉得这发展越来越离奇了。要不是这只黑猫会说话,他甚至都怀疑他要被仙人跳了。   不是,他就奇怪了,次元壁就这么容易被打破吗?这难道就是同人小说里说的反穿?   他崩溃的看着相处和谐(?)的一人一猫,烦躁的揉了揉头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乐景微笑地捏了捏维克多的爪子,于是黑猫面无表情的开始背台词:“我也不知道。我醒来后就发现我出现在这个书店里,多亏了仁慈,可敬,勇敢,善良的乐老板收养了我。”黑猫用平板到没有丝毫起伏的语气念起了咏叹调,“啊!敬爱的乐老板!他是我心中的永远的红太阳……哎哟!”   乐景收回敲了黑猫脑袋的手,笑容依旧完美无缺没有丝毫破绽:“去掉一些无用累赘的形容词,具体情况就是这样了。”   苏然抽搐着嘴角看着捂着脑袋的黑猫,沉默了一下,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我怎么样才能摆脱这本书?”   至于乐景口中说的什么发挥了不起的作用,他是一点也不关心也不在乎。他命都要没了,还管这个干嘛?   “我怎么知道?”黑猫鄙视地晲了他一眼,“我是恶魔,又不是巫师。”   苏然不信:“可是你们恶魔不都是很擅长黑暗魔法吗?”   维克多百无聊赖的开始用爪子巴拉乐景袖子上的扣子,心不在焉的回答道:“是这样没错。但是我擅长的是用魔法杀人,又不是救人。这种情况下你应该去找牧师。”   至于这个位面的牧师有没有用他就不知道了。   苏然顿时眼睛一亮,宛如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你知道哪里有牧师吗?”   黑猫打了个哈欠,随口道:“教堂?”   苏然喜出望外,如沐甘霖。   对啊!他怎么没想到啊!这种邪门的事情果然还是要去找专业人士才对!   望着苏然匆匆离去的背影,维克多艰难地在乐景怀里扭过头,那张猫脸都挤变形了,眼神说不出的哀怨:“可以放开我了吗?”   乐景刚松开手,维克多就迫不及待地一溜小跑,跑到离乐景最远的柜台上坐下后,才有勇气吐槽道:“你还真是恶趣味啊。”   青年兴致盎然地翘起腿,双眸里蕴含让维克多毛骨悚然的愉悦笑意。   当时维克多玩的小把戏并没有瞒的过凯恩斯的眼睛,在凯恩斯一五一十的跟乐景汇报后,他低头看着垂头丧气的维克多,突然有了一个绝妙的注意。   一个让他平淡的地球生活再也不会无聊的主意。   他决定要撒一个弥天大谎。   让所有人都认为,这个世界正在跟《革命之路》里的世界融合。 第25章 现实世界(4)   孙明回到家,顾不得吃饭,就打开了电脑,再一次重温起他几天前下载的《革命之路》三集。   这三集这几天他不知道已经看过多少次了,剧情他都能背下来了。可是这一次,他却还是拿起笔记本,努力寻找他之前遗漏的细节记录下来。   他会这么做,不是因为他特别喜欢这部剧,而是因为他特别恐惧这部剧。   想当初看《革命之路》第一集时他是多么激动啊,他以为他发现了一部未来的神作!然后在第一集结束后他就开始挖心挠肝的等更新。   如果这只是一部电视剧的话,就算再好看,也是虚拟的,孙明自认是个成熟冷静的男人,顶多按时追更新,是不会做到恨不能把每一帧的镜头都要记笔记细细分析这种程度的。   可是如果《革命之路》不只是电视剧呢?如果《革命之路》正在影响现实呢?!   孙明知道这实在是太过天方夜谭,可是这一切就是这样实实在在的发生了。孙明现在只想感慨现实他娘的比电影都离奇!   这一切都要从十天前说起,在《革命之路》第二集更新的前一天,他闲着无聊在街上瞎逛,不知怎么的他就误入了一家书店。这是一家位于深巷的冷清书店,看起来生意很不好。   让孙明感到惊奇的是这家店竟然有一个外国人店员。清水市是个小城市,在这里外国人可不常见。   老板笑容和煦,带着眼镜看起来书卷气很浓,孙明对他第一印象很不错。反正闲着也无事,不如在这家店转一转,买几本书,照顾一下老板的生意也好。   这家书店不大,但是书倒是挺全的。孙明在书架前穿梭,目光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脊上流连,一时间只觉眼花缭乱。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视野里突然出现了一本金光闪闪的书。   就像整本书都被人为加了一层金光特效,在他的视野里熠熠生辉。而他当时不仅不觉得奇怪,反而对这本书迷之喜欢,想要的不得了。   于是他鬼使神差停下脚步,从书柜里取出这本书。这是本很奇妙的书。是的,奇妙。孙明绞尽脑汁只能用奇妙来形容它。   它的书皮好像是用树叶裁剪而成的,可以轻易的看到属于树叶的脉络和纹理。书皮的上方有一行浅粉色的花体字,仔细嗅闻之下好像能闻到淡淡的花香。翻开书,里面的纸张跟书皮一样也是树叶做的,只不过触感更加光滑细腻,上面绣着细密的金色花体字,金光流转,好像熔化的黄金,给碧绿的书页增添了一抹神异的色彩。   ……就是看起来莫名觉得眼熟?   然后他就仿佛猪油蒙了心一样,毅然而然的买下了这本书。他到现在还能想起老板当时露出的神秘笑容,并说了一句让他现在细思恐极的话:“接下来发生什么事的话,可以过来找我。”   回家后他因为各种各样杂七杂八的事情把书的事忘在一边,等他想起那本诡异的书时,已经是他上床准备睡觉的时候了。   然后他刷的一下坐了起来,彻底没了睡意。   ……他终于想起来为什么他会觉得这本书眼熟了。   几天前他见过这本书!在电视上!《革命之路》的 第一集,那位神秘的智者为了安抚索菲亚,从书柜里拿了一本绿色的书念给索菲亚听,随着智者的讲诉,不断有各种各样奇妙的事物自书本上方浮现,有时候是活灵活现的妖精,有时候是栩栩如生的独角兽,就好像转瞬即逝的幻梦一样。智者说那是属于妖精的童话书。因为这段场景的特效做的实在太出色了,所以孙明记得很清。   现在再想想他发现这本书仿佛鬼迷心窍的表现,孙明只觉得后背一阵发毛。   于是他彻底睡不着了,匆匆赶到客厅,借着明亮的月色,从茶几的塑料袋里翻出了这本书。   在他的手翻开书页的那一刻,毫不夸张的说是蓬荜生辉,整间客厅都亮如白昼。   孙明反射性闭上眼,两行清泪划过脸颊,妈的,太刺眼了。   大概十几秒后,金光渐消,孙明试探地睁开眼,猝不及防的就与悬浮在书页上空的小人四目相对了。   这是一个绿帽子绿袍子绿眼睛的小人,扇动着身后宛如蜻蜓一样半透明的翅膀,比大拇指稍微大一点的精致小脸看着孙明写满了好奇。   孙明揉了揉眼睛,面无表情的看了小人几秒,然后又揉了揉眼睛,嘴里还自言自语道:“靠,我果然是单身久了,这都出现幻觉了。”   “你是谁?”小人轻巧的飞到他眼前,偏头好奇地打量着他,嘴里说出的语言孙明发誓他之前从来没有听过,但是他却诡异的能听懂。   “你又是谁?”他反射性的反问道。   “我叫艾尔,是妖精之书的守护精灵,你是持有书的人类吗?”   ——当时他是这样说的。   现在回忆起来,孙明还有一种好像在做梦的不真实感。 第一集他粗略的过了一遍,确定没有任何遗漏点后,他又点开了下一集。 第二集《革命之路》登场了一个新角色,黑猫维克多,他自称是跟索菲亚签订了灵魂契约的恶魔。然后孙明的女神亡灵女巫多多菈在察觉到索菲亚觉醒后带来的能量波动后,直接上门来找智者要人。   维克多直接把时间跳到了智者和女巫对话的那一段剧情。   “要来玩个游戏吗?”   “从男人手里夺取魔法界政权,然后……”全身裹在斗篷里的神秘智者风轻云淡的对女巫说道:“推翻这个国家的皇室,建立由女巫统治的,新的国家。”   尽管已经把这段剧情看了无数遍,孙明还是感到喉咙发紧,身上更是出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屏息等待着接下来的高能剧情。   “老实说,我一直很奇怪。”青年平静的语气中蕴藏着让人心惊肉跳的刀光剑影:“这个国家的皇室为什么还没有被人民送上断头台。”   “你们为什么还不革命呢?”   ……   “在我的国家,一位伟人关于革命,曾经说过这样的话:‘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我认为用这句话来形容革命再确切不过了。”   孙明深吸一口气,在这里按下了暂停键。他现在还能回忆起他当时看到这一幕的震惊。   当时的弹幕也直接炸开了锅。   无他,因为这段话太过有名而已。   这是华夏曾经的建立者,一位伟大的领袖的名言,却在一部时代背景为欧洲中世纪的电视剧中由神秘的智者说了出来,让观众颇有种时空错乱的荒谬感。   而这种荒谬感在那位智者对女巫讲起领袖早年的革命事迹时达到了顶峰。   当时的弹幕都在清一色猜测调侃智者的穿越者身份,好多人都说第一次看到这种穿到中世纪发展无产阶级革命的桥段,并信誓旦旦的表示编剧和导演一定是我方派过去的间谍。   可是只有孙明在空调间里吓出了一身冷汗。   在获得货真价实的《妖精之书》,并拥有了一个名叫艾尔的守护精灵后,他就再也无法把《革命之路》当成普通的电视剧看了。   既然《妖精之书》是真的,那么是不是证明《革命之路》里的世界是真实存在的,而那个神秘智者也是货真价实的穿越者?   他又想起了之前网上关于这部剧的疑虑和讨论——制作和出品公司不明,演员不明,导演不明……就连上传视频的那位用户,也是一个刚刚注册的小号,网上扒不出他的任何信息。   就好像它是突然出现在网上的。   孙明脑子里突然蹦出来一个不可思议的猜测:如果……如果那不是电视剧,而是直播呢?   初听起来好像有些不可思议,但是福尔摩斯曾经说过:“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   而孙明的这种猜测无疑更符合逻辑。   那位神秘的智者,穿越到了《革命之路》的世界里,某个人,或者是那位神秘智者,用某种他不知道的手法,把他经历的一切拍了下来,以电视剧的形式直播给地球的观众看。   如此,一切都能说得通了。   那么那位卖给他书的神秘书店老板,在这里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他又知道什么?   想到店主临走之前给他的留下的信息:“接下来发生什么事的话,可以过来找我。”孙明就有些纠结。   要不要去找他呢?   虽然去找他可能会得到真相,但是如果店主要要走《妖精之书》呢?   而且说不定店主也只是随口一说,他其实什么也不知道。他要是过去的话那不是不打自招了?   想到《妖精之书》里蕴含的神奇力量,孙明的心中就一阵火热。   那是多么神奇,伟大的力量啊!而现在,这样的力量将为他所用!   孙明犹豫的眼神慢慢坚定起来了,再等等吧。如果真的发生什么他解决不了的事,他再去找店主吧。   毕竟,也不好总是麻烦人家嘛。   ——他心安理得,且志得意满的想道。 第26章 现实世界(5)   天空蓝的像水洗一样,时不时抚过脸颊的微风夹带着远处的清凉和花香,温和的阳光撒满每一寸土地,这是一个让人昏昏欲睡的下午。   维克多趴在窗台上的阴凉处,金眸眯成一条缝,张开嘴懒懒的打着哈欠。   乐景正半躺在书店门口的躺椅上看书。维克多不动声色的瞅了他一眼,为他眉目间的恬淡安静而松了口气。还别说,只要这个大魔王安静下来不搞事,看起来还真是岁月静好人畜无害的。   维克多一边漫无目的的在脑海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一边在窗台上换了个姿势,惬意的打了个哈欠。   真是祥和平静的一天啊。   但是也很无聊。出去玩好了。   黑猫鬼鬼祟祟的从窗台上跳了下来,刚想使用魔法离开这里,就听大魔王的声音突然慢悠悠响起:“维克多。”   黑猫弓着的身体顿时一僵,他惊疑不定的开始观察青年的脸色,眉目舒朗,唇角微扬,看起来心情很好的样子。黑猫松了口气,看来不会是什么坏事。   要说维克多也是堂堂正正的深渊大恶魔,为什么要如此惧怕乐景这个身娇体弱手无寸铁的人类呢?当然不是因为乐景的人格魅力了。而且因为——凯恩斯那个大傻逼了!   在凯恩斯虎视眈眈的目光落到维克多身上后,他不敢再拖延,飞快地跑了过去,然后乖巧的蹲坐在地上,睁着圆圆的猫眸眼巴巴的看着躺在躺椅上的男人,狗腿的表示:“有事您吩咐。”   大魔王合上书,坐了起来,看向他的目光若有所思,让维克多一阵心惊胆战。几秒后,大魔王用你去对门给我买包烟的平淡语气对谄媚的黑猫说道:“你把我从你们世界里带回来的书都送出去吧。”   “咪?”   大魔王忧愁地叹了口气,“你也看到了,守株待兔等着别人来买书实在是太慢了。截止到现在,才卖出去三本书。”   维克多忍不住开口:“这些天客人也不少啊。”言下之意是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只卖出三本书。   “难不成什么阿猫阿狗都有资格持有我的书?”青年挑眉一笑,说不出的傲然,“我的书只给有资格的人。”   维克多小心翼翼探问:“敢问有资格的定义是什么?”   乐景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这点你不是比我更清楚吗?”   维克多默然。的确,乐景选中的那三个人灵魂凝练强大,如果在没有见识过乐景的灵魂之前,他一定会千方百计要和他们签订契约搞到他们的灵魂的。   现在嘛。维克多幽怨的瞥了大魔王一眼,他的灵魂不让他吃就算了,还不允许他打野食。上次他偷偷溜出来诱哄苏然签订契约的事被乐景发现后,他倒是没有对他做什么。只不过他把这件事用忧愁的语气告诉了凯恩斯,眼中还浮现出逼真的自责之情。   然后凯恩斯这个乐景的头号忠心“信徒”勃然大怒。具体他是怎么对付他的维克多不想回忆,他只记得乐景在凯恩斯身后对他露出一个含蓄又不失幸灾乐祸的笑容。   正陷入回忆自怨自艾的黑猫就听到了大魔王轻飘飘的一句话:“你选中的人的灵魂就任凭你处置好了。”   刷的一下黑猫的耳朵就立起来了,他眼睛亮晶晶的看向乐景:“你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乐景含笑点了点头,低头看向喜不自胜的某黑猫,补充道:“但是你只能在公平原则的基础上,跟他们签订契约。并且只有他们快死了,你才能去取走他们的灵魂。”   垂眸看着眼神闪烁的黑猫,他又加重了语气告诫道:“不许加快他们的死亡进程。”   黑猫心虚的点了点头。   望着黑猫撒欢跑走的背影,乐灵担忧的声音突然自乐景脑海里响起:【这样好吗?】   乐景重新躺了回去,翻开书盖在胸口:‘嗯?你是指什么?’   【让地球人以为两个世界正在融合。】乐灵的声音听着忧心忡忡:【这会引起天下大乱的。】   乐景勾起嘴角,笑着道:‘也许人类的思想领域会陷入短暂的混乱,但是我相信等他们冷静下来后,一定会爆发出无与伦比的热情。’   【为什么这么说?】   ‘你知道鲶鱼效应吗?’乐景问。   这可难不倒乐灵:【西班牙渔夫为了保持捕捉到的沙丁鱼活力,在沙丁鱼鱼群中放入它们的天敌鲶鱼。如此沙丁鱼为了躲避鲶鱼的捕食,只能拼命游动,以此来保持沙丁鱼生命的活力,让沙丁鱼能活着被渔夫带回海港。经济学上称其为鲶鱼效应。】   ‘没错。’乐景微阖双目,满意顿首道:‘在我看来,现在的人类就是沙丁鱼,而我从b35位面里带回来的魔法书,就是鲶鱼。当今社会,阶级固化趋势加强,上升渠道越发狭窄。社会拜金风气越发高涨,就连小孩子都梦想着成为有钱人。这样的社会太浮躁了,让我不安。所以我认为当今的社会需要更多的刺激。’   【所以这才是你的目的?】   ‘也是也不是。’乐景索然无味地看向蔚蓝的天空,‘现在的生活太无聊了。一百年后,当后世人回顾二十一世纪的前二十年历史,你知道他们会得出什么结论吗?’   乐灵猜测:【经济腾飞?连绵不绝的局部战争?科技迅速发展,第三次信息革命改变了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中国的强势崛起?】   ‘不,都不是。’乐景垂下双眸,掩去了眸中的复杂情绪:‘他们只会觉得无聊。’   ‘没有文艺复兴时的思想碰撞,没有如一战二战的全球性战争,也没有像冷战这样影响全球的两极政治对立,更没有苏联解体这样传奇性的帝国崩塌事件。被新闻媒体津津乐道的欧债危机和欧洲难民危机,还比不上上个世纪九十年经济泡沫后的日本和1942年发生在河南的大饥荒;中东和非洲的局部乱战哪个能比得上一战二战?当今时代的那些专家学者们,有哪一个能比早已故去的上个世纪的大师们有影响力?现在已经被固化了的主流价值观哪里比得上上个世纪人们思想的百花齐放?’乐景一口气说了很多,乐灵安静地听着,他觉得他好像有点明白乐景的想法了,又有点不明白。   ‘所以你看,等到我们的子孙后代翻阅史书查阅这近二十年的历史,他们会发出无聊的感慨。历史课上学生只会对各国没完没了的经济和政治斗争昏昏欲睡,他们感兴趣的永远只有,新鲜的,刺激的,有趣的,甚至可怖的,惨无人道的历史。’   乐景停了下来,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呼吸,恢复了以往的的冷静。   【……所以你的目的是给后代创造印象深刻的历史?哪怕要发动战争,制造惨无人道,可怖的历史?】   乐景闻言惊讶极了:‘当然不是,你怎么会这么想!战争是绞肉机,只会搅碎有趣的灵魂和世界,我讨厌战争,那是反人类的暴行!我只是想用魔法动摇人类已经固化了几千年的认知,让人类发现另外的可能性,创造一段哪怕后世的小孩子也能津津乐道谈及的传奇历史。’   ‘你知道达尔文的《进化论》吗?进化论的核心就是竞争,只有不断的竞争才能让物种进化,让一个物种保有长久的生命力。’乐景说:‘这也是为什么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乱世出英雄‘的缘故。’   ‘中国历史上,有过两次思想领域大爆发运动,一次是春秋战国时期礼乐崩坏诸国混战导致的百家争鸣,一次是近代民国外辱来犯国将不国时东西方文化交汇下产生的各种名家学说。’提起那两段群英荟萃百花齐放的历史,青年双眸闪闪发亮:‘那是中国历史上最生气勃勃的年代,每一天都有新的学说诞生,每一秒都蕴含着无限可能性。’   ‘和平是好东西,我愿意守护它。但是和平不意味着封闭和腐朽,和平应该是充满生机,饱含希望的,就像新中国建立后爆发出的全民建设国家的热情一样。’乐景眼底深处好像有幽深的火焰在燃烧:‘所以,我唯一不能忍受的,是这个时代没有了想象力,丧失了热情和可能性。’   青年眼中是赤裸裸的讥讽和厌恶:‘国家的政体翻来覆去就那么几种,在媒体的洗脑下人类的三观开始趋同,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儒家等到现在还在影响整个世界的思想和学说诞生于公元前,这几千年来一直没有其他思想和学说能动摇他们的统治地位。’   ‘狄普斯特曾说过“上帝创造了你也创造了我,看在上帝的份上,让我是我。”可是在现在这个时代,’你‘和’我‘的区别越来越小了,人类在走向相似。有趣而独特的人越来越少,无聊而相似的人越来越多。这样的社会阶级只会越来越固化,政治家的儿子永远是政治家,富豪的儿子永远是富豪,而乞丐的儿子永远是乞丐。这样的社会看似是和平稳定,但是这和平和稳定是建立在牺牲底层人民的可能性换来的。这是属于上流阶级的和平稳定,而不是属于人民大众的和平稳定。’   ‘为什么在人类的幻想中会有魔法,仙术,神明等超现实的东西?因为人类有想象力,也是因为他们寄希望于这样超现实的存在能帮助他们突破人类种族的禁锢,帮助他们解决他们解决不了的问题。’乐景抬眸,眼神比一碧如洗的蓝天还要纯净,也比永远蔚蓝的天空还要执着:‘所以我把魔法的种子投进地球,我想要看看地球会发展出怎么样的文明,我想要知道人类在魔法面前将会爆发怎么样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希望能借此稍微打开一点社会的上升渠道,我希望能有更多孩子意识到魔法比金钱更有趣。我希望见到的,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和平世界,而不是腐朽之下虚假的和平。’   乐灵在这一刻终于彻底理解了乐景这个人。   他的志向比天空更高远,也比深海更危险。   他在走一条注定崎岖漫长,可能终其一生都无法看到终点的路。   不知为何,他突然想起了中国古代一位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的一句诗:‘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而那位叫做屈原的诗人,在国家灭亡后选择了跳江殉国。   那么乐景呢?   ……他不想他死。   【哪怕代价是你的生命?】乐灵着急的劝说道:【而且就算你死了,可能也无法实现自己的理想,毕竟以一人之力改变世界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如果死了,那么不过证明我就是个不过如此的男人罢了。而且——’青年眨了眨眼睛,难得露出一个神采奕奕朝气蓬勃的笑容:‘对待生命,你不妨大胆一点,因为我们始终要失去它。①’   作者有话要说:   ①尼采的名言。   我知道你们有很多人肯定不满意乐景的想法,认为他太自大了,也太偏激了之类。嗯,他现在大概就是被力量冲昏了头脑,变得自大起来了。所以以后他会意识到这点,会一点一点改正的。   以及,下个副本预告:末日之后的世界,在废墟中开始重建! 第27章 追逐星星的孩子(1)   他已经把魔法的种子种下去了,如果它开花,那么他就小心呵护,定期给它施肥,修剪枝叶。如果它腐烂,那么他就努力把它剔除,决不让它污染其他干净的土壤。   三天后,兢兢业业的维克多已经把所有的魔法书都发到了合适的人手里,事情的发酵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所以乐景打算前往其他位面继续他的探险。在让乐灵制作了一个定时上传《革命之路》的小程序后,为了以防万一,他还让维克多留下来一个黑猫分身用以监控事件发展,避免失控。   在乐景和凯恩斯的警告目光下,维克多乖巧的举起爪子,老老实实的保证他一定会公平公正的维护社会秩序。对于维克多的保证,乐景谨慎的持保留态度。   ※   来到C52位面的下一秒,乐灵就发出了警报:【警报,警报!经检测C52位面的空气存在大量扬尘,火山灰和毒气,没有阳光,含氧量极低,不适宜人类生存!】   饶是乐景再淡定,也被这个信息量巨大的消息给砸懵了一瞬,脑海里几乎是立刻蹦出四个大字:世界末日。   在跟乐灵经过短暂交流后,乐景沉默了。   这个位面跟地球的科技水平差不多,是以乐灵在到达这个位面觉察到网络信号后,就第一时间联网收集信息了,乐景也因此对这个位面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这个位面在迄今几千年来和地球的发展历程都差不多,然后就在二十年前,C52位面的历史出现了偏差,从而走向了和地球截然不同的道路上。   1999年的4月1日,这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一个星期四。丈夫们拿起公文包准备上班,主妇们在焦头烂额的计算着账单,孩童们背着书包在街道上打闹,人来人往的街道热闹嘈杂,如果把这些都拍下来,那么这将是再普通不过的尘世烟火照片。   然后,这天中午,一个直径10km的小行星穿过了地球的大气层,坠落到大西洋,引发的几十米海啸很快就吞没了大半个美洲,随后爆发的地震,火山喷发等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给地球的生物造成了惨痛的打击。而这还不算完,陨石撞击所产生的扬尘和火山灰汇聚在大气层,遮住了太阳光和月光,整个世界陷入漫长的黑暗。地球上的物种灭绝了90%,幸存的人类和动物躲入地下,在幽暗的地底苟延残喘。这一切听起来荒谬的宛如一个愚人节笑话,可是却成为这个星球活下来的每个生物的【日常】。   6500万年前,也是同样一颗直径10km的小行星撞击了地球,最终导致了地球霸主恐龙的灭绝。而6500万年的现在,作为新任地球霸主的人类,对于相同大小的小行星也束手无策。于是历史再次重演。   乐景现在就位于一个巨大广阔的地下溶洞里,这是一个小型的人类聚集区,里面混杂着来自各个国家的人种。   他看着漆黑的窗外,一股巨大的荒凉感油然而生。人类的历史,很大程度上就是对自然的征服、改造乃至驯化史。人类征服陆地海洋天空,开垦荒地改良作物,驯服动物……近万年来,人类把自然踩在脚下,把自然改造的面目全非。   然而人类花了近万年建造出来的文明,被自然毁灭起来却只要短短几分钟。到头来,人类还是没有征服自然,是自然毁灭了人类。在自然的伟力下,任你是王公贵族,伟人大拿,不过是一些不值一提的寄生虫罢了。最后活下来的,乃至永生的,永远只有自然本身。   “真是地狱一般的场景啊。”听完乐景的解说,维克多做了如此点评。   “那我们要离开这里吗?”凯恩斯茫然的看向乐景,“这里应该不符合你的有趣标准吧?”   “不,你错了。这个世界虽然黑暗,但我坚信一定还存在微光。因为人类可以被毁灭,但是人类的精神永远不会沉沦。”乐景看向窗外的目光盈满期待,“毕竟,人类就是这样一种既弱小,又强大的生物啊。”   也只有这样的人类,才能用短短几千年的时间爬到食物链顶层,发展出了格外璀璨夺目的文明。   ※   季星轻车熟路的在弯弯曲曲的溶洞里穿行。多年的地底生活使她获得了出色的夜视能力,哪怕在没有灯的夜晚她也能辨认方向。   她要去采集一种长在溶洞深处的苔藓,在植物大部分都灭绝了的当今时代,这种苔藓是地底下的居民为数不多可以补充维生素的食物了。   她绕过一个巨大的钟乳石,拐进左边的一条叉道里,只要再拐几个弯她就能到目的地了,这条路她不知走上多少遍了,所以路线图早已清楚的刻在了她的脑海里。然而在她又一次拐进一个叉道里时,映入眼帘的却是明亮柔和的灯光。   她眯了眯因为光线而不适的眼睛,内心有些生气。现在能源多紧张啊!竟然还在晚上点灯!这是犯罪!   随后她反应过来,晚上七点就统一断电了,这里怎么还会有灯?   她狐疑地向着亮灯的方向靠近,模糊的轮廓在灯光的照耀下在她的视野里越来越清晰,一个木门出现在岩壁上,里面隐隐约约传来嘈杂的人声。   季星在这里来去无数回,从不知道这里竟然还有人住的房子!   她好奇地敲了敲门,门内传来一道清冽的男声:“请进,门没锁。”   季星推开门,小心翼翼地探出头,一位清俊的大哥哥正含笑看着她。   她小声说道:“你好。”   “你好呀,小小姐。”青年双眼弯成好看的月牙,亲切的招呼道:“外面很冷吧,快进来暖暖身子吧。”   季星倒是没觉得冷,她自地底出生,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温度,据爸爸说,现在地面上都结冰了,有的地方还下雪了,那才叫冷呢!   她没见过雪,听爸爸说那是白色的,看起来有点像棉花。可是棉花怎么会冷呢?她觉得爸爸是在骗她,爸爸总是这样。可她已经8岁了,不是小孩子了。   不过屋子里确实挺暖和的,季星刚进来没多久就出了一身汗。她脱掉外面的夹袄还是有点热。她暗暗乍舌这个大哥哥这里藏书之多,她还从没有见过这么多书呢!她猜他一定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   乐景看着这个小姑娘热的满脸通红的样子,连忙调低了暖气温度。乐灵对店里的电器什么的都做了改造,统一用那种红石作为能源供应,所以才能在这个能源短缺的末日里,享受现代科技的便利。   季星果然觉得好多了。但是她随后用好奇地目光看向乐景手里的遥控器:“这是什么?”   “是暖气的遥控器。”   小姑娘眨巴着大大的眼睛,茫然问道:“暖气又是什么?”   “是一种制暖的装置,能让温度变高。”乐景解释道。   季星立刻就抓到了重点:“那一定很费能源吧?”   “……大概?”   “快关掉!”季星立刻站了起来,凶巴巴地看着乐景,“每一份能源都是宝贵的,要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你这样为了个人享受而浪费能源是……”小姑娘卡壳了一下,很快就想起了爸爸的原话,“是对全人类的不负责任,是极大的犯罪行为!”   “抱歉,我之前不知道。”乐景歉意的看着她,立刻关掉了暖气,“谢谢你的指正。”   被人如此郑重的对待,季星倒是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她扭捏地红了脸:“没关系,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   乐景笑了一下,问道:“我叫乐景,你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脆生生的回答道:“我叫季星。”   乐景问道:“是星星的星吗?”   “爸爸说是的。”季星沮丧地低下头,脚尖在地上滑来滑去,“可是我没见过星星。不仅是我,其他的小孩子也都没看过星星。大人们说星星被罩子遮住了,所以大家都看不到啦。”   乐景怔了怔,终于在这一刻,有了这个世界正身处末世的真实感。   康德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让我敬畏,一个是我头顶的灿烂星空,一个是我心中永恒的道德法则。”   可是这个世界的孩子从来没有看过星空。   他们蜗居在漆黑冰冷的地下,就像种子一样,等待一个不知道还有没有破土、发芽和开花机会的未来。   乐景小时候曾经在父亲的老家待过一段时间。那是一个封闭落后的小山村,还遵循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朴素作息。   每当太阳落山,整片山村就陷入漫长的黑暗。偶尔有零星的灯火亮起,也微弱的宛如夜风中的火烛。   可是就是在这样落后,无聊,封闭的村庄里,他却看到了一生最美的璀璨星空。   华美璀璨的银河悬挂在天幕上,明亮的星子宛如争奇斗艳的花朵,每一颗都美的像一个热情的生命。美得像一场幻梦。   乐景知道天空上的那些星子都离他很远很远,他们之间横跨了无数光年的距离。那些孤独而巨大的星球在无人的角落里默默发光,那光可能要在宇宙中跋涉几万光年才能到达地球,而在这段时间里,那颗星球很有可能已经涅灭成虚无。也就是说,乐景看到的星光很可能是那些星球爆炸时的那一瞬。   这壮美的星空,是一个盛大的墓地。   只要一想到这点,他就觉得这伟大的星空也多了一丝悲壮的色彩。   推己及人,他觉得没有看过星星的孩子真是太可怜了。   所以他揉了揉小姑娘枯黄柔软的发顶,“想看看吗?”   季星茫然的抬起头:“什么?”   乐景冲她神秘的眨了眨眼睛:“想要看看星空吗?”   季星双眼先是一亮,然后很快就暗淡下来,她懂事的摇了摇头,说:“不了,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了,到处都是毒气,我们出去会死的。而且天空被罩子罩住啦,看不到星空的。”   “不用出去。”乐景露出一个孩子气的笑容,“我们在这里就能看。”   季星闻言更是迷惑了,然后她就见乐景从书柜里抽出一本书来。她有点明白了,然后她的脸几乎是立刻变红了,小声嗫嚅道:“我、我不太认识字。”她不好意思地说道:“学校里的李老师死了后,都是爸爸教我认字的。可是爸爸太忙了,所以……”   乐景安抚地对他笑了笑,“不用识字。只要看就够了。”   他把那本马星垣的《美丽星空·大众观星手册》摊开到桌子上,对季星招了招手:“快过来!”   于是一个名叫星星的女孩,在八岁那年第一次见到了她名字里的星星,在一本书的插图上。   对于生活在幽暗地底的孩子来说,太阳太过灼热,月亮太过孤高清冷,唯有星星,遍布整片苍穹,整片宇宙,在黑暗中看似不起眼,聚集起来却美得如幻梦的星星,才是他们的永恒的渴盼。   他们是没有见过星星的孩子。   他们也是星星。 第28章 追逐星星的孩子(2)   溶洞深处开了一家书店!   这个消息很快在聚集地的孩子们中间传开了。   于是在季星离开的第二天,乐景的书店里突然出现了很多孩子。   他们穿着大人改小了的衣服,头发枯黄,面黄肌瘦,胳膊细的仿佛一折就能折断,却有着与身体不合比例的大大的脑袋。   乐景突然想起了小学语文课文里的那个没来得及长大的‘小萝卜头’。他们都是生活在幽暗地底,没有见过星星的孩子。   ‘小萝卜头’死时才9岁,是和这些孩子们差不多的年纪。成年人之间的斗争,最后却让一个孩子来买单,真是太可笑了。   “哥哥,哥哥。”高鼻深目的小姑娘睁着一双干净的绿眸怯生生的看向乐景,操着生硬的汉语,声音里充满了深深的渴望,“窝们能在这里看书吗?”   乐景低头,对上了无数双渴望的大眼睛,清澈的双眸里盈满了对知识的渴望。   乐景的心突然泛起一丝酸涩和欣慰。即便身在末世,即便已经习惯黑暗,可是这些孩子并没有就此沉沦,他们依然在渴求知识,依然在渴求另一种命运。   他们会是火种,会是点缀、照亮幽暗地底的星星。只要有这样的孩子在,那么人类将永远不会灭亡。   “当然可以。”乐景弯下腰,放软了声音,好像怕吓到了这些胆怯的孩子们,“你们随时可以过来这里,如果不嫌弃的话,我还可以教你们认字。”   顿时,那些孩子的双眸明亮的宛如骄阳。季星更是兴奋的跳了起来:“您要做我们的老师吗?”   古人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乐景自认担当不起这份重任。所以他温和的摇了摇头,认真的看着季星:“我不算是你们的老师,只是一个给你们解答疑惑的人。未来你们要走什么样的道路,成为什么样的人,都要由你们自己来决定。”   季星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对于八岁的她而言,仅是活着就拼尽全力了,“未来”这个词对她来说是个太过遥远的词汇。但是她觉得这位大哥哥说的一定是很重要的事,也许她长大后就能明白了。   书店这里闹出来的动静并没有瞒的过成年人的注意力。   于是基地里的首领带着一群男人找上门来。   首领是个东方人,脸色是长时间不见阳光的青白,看着乐景的目光带着浓浓的警惕:“你到底是什么人?我可不记得这里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书店!”   乐景淡淡说道:“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的孩子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首领狐疑地看着他,“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乐景轻轻说道:“您是自阳光下长大的人,所以即便黑暗降临,您也看到过阳光。可是他们……”青年难过的看着那些高高低低的“小萝卜头”们,声音越发低沉,“他们自黑暗中出生,所以便以为这黑暗就是世界的全部。他们不知道这世界曾经多么美丽。”   青年转移视线,认真的注视着首领,发出了直扣首领灵魂的质问:“您觉得这样的孩子,能肩负人类的未来吗?”   首领脸上肌肉剧烈抖动却无法给出肯定的答复。乐景的疑问也正是他所担心的。   他们的孩子从小蜗居在地下,便以为人类就应该住在地下。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地面上那个美丽的世界,便以为全世界都像地底一样冰冷死寂。没有见过阳光的温暖,又怎么会明白黑暗的冰冷呢?   那么在他们这些看过阳光的父辈都离去后,这些自小生活在黑暗中,缺衣少食的孩子们该怎么办呢?谁来告诉他们这个世界曾经的模样?谁来传承人类曾经创造的璀璨文明?谁来帮助他们攥紧手里稀薄的希望熬过黎明前漫长的黑暗?   人,是无法向往他们不理解的东西的。   长此以往,他们会习惯在安全阴冷的地底居住,并开始恐惧地面上那个遍布毒气,满地荒芜的危险世界。最后,人类会彻底退化成穴居生物。他们会像鼹鼠一样躲藏在地底下,他们会有一双不能见光,只能在黑暗中视物的眼睛。   首领的目光在房间里密密麻麻的书籍上停留了很久。最后他凝视着孩子们渴望的看着书籍的眼神,这个发鬓微白的中年汉子终于下定了决心。他认真的盯着乐景,慎重的发问:“我可以把孩子们交给您吗?”   “当然。”乐景坚定的回答道:“我可能不是一个好老师,但我保证我会告诉他们我知道的一切,并将用我的生命来保护他们。”   于是,首领终于露出自见面来第一个欣慰的微笑。他知道这个年轻人来历不明,很可疑。但是他愿意赌一把,如果输了,不过是大家一起赴黄泉,这也是早晚的事,没什么可惜的。但是如果他赢了——   那么这个孩子将会有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于是乐景的书店彻底成为这个小型人类基地所有孩子的学校。学校里的孩子不多,只有三十几个,其中有这个基地不大的原因,但更多是这个时代孩童的高死亡率。在远古的农业社会,大概有1/3的孩子无法活到20岁。而这里的环境比远古时期还要恶劣,所以孩童的高死亡率可想而知。   基地每一个存活的孩子身后,至少倒着四五具孩子的尸体。没有了现代社会创造的便利条件,人类甚至还没有一只老鼠的生命力顽强   大概是知道读书的机会来之不易,这三十几个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有着不同肤色,讲着不同语言的孩子们如饥似渴的吸收着乐景传授给他们的知识,囫囵吞枣的阅读每一本书。   末世前,孩子读书是为了上个好大学,将来找个好工作,获得不菲的收入,归根到底就是想要好好的活下去。   可是现在是末世,人类社会中的大部分职业都在这里排不上用场,货币体系已经崩溃,人们更倾向于以物换物。可以说读书并不可能给他们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   读书也许没有太大的作用,但是能帮他们熬过漫漫寒冷长夜。最重要的是,他们能从书中读到美好,读到希望。   哈利法克斯在《文集》中说:“希望是一种哄人的东西:当我们因为失望而发怒时,尤是如此;然而总的说来,没有希望也就没有乐趣。”   所以人类总是需要希望的。虚无缥缈的希望才能带给人类忍受灾厄,持久奋斗的动力。   ……   “老师,你说,是外星人用那颗星星砸地球的吗?”正在看书的,一个名叫李琳的13岁女孩抬起头问乐景,清澈的大眼睛里盈满了好奇和……憎恨。   乐景吓了一跳,一边向李琳走去一边问:“为什么会这么想?”   “书上是这么说的。”   乐景接过李琳手里的书,发现那是一本杂志,李琳看的就是杂志上收录的刘慈欣的一个短篇科幻故事《乡村教师》。   一个贫病交加的乡村教师临死前通过向四个乡村孩子教授牛顿三大定律而感动了外星人,使外星人在除星行动中排除了地球,从而拯救了地球文明,乃至整个太阳系的科幻故事。   乐景颇费了一番口舌才打消了李琳眼中的憎恨。   然后他说:“大概是因为我是文科生,所以如果我是那位乡村老师,如果我知道也许地球下一刻就要被外星人毁灭,那么我不会教给孩子们牛顿三大定律,我会给他们念诗。”   “诗?”李琳疑惑的歪了歪头,“什么诗?”   “任何美丽的诗歌。”青年笑着揉了揉她枯黄柔软的发顶,眼神悠长温暖,“一辈子很短,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   可这种美丽的心情很长,如高山大川,连绵不绝。①”   这句话对李琳来说实在太深奥了。她疑惑的摇了摇头:“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然后青年把那本科幻杂志放回书架,笑着抽了一本诗集放进她的手中。   “科幻故事不适合现在的你。”乐景说:“读诗吧,诗意会让你的生活更加美好,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的话。”   因为诗可以使世间最善最美的一切永垂不朽;它得到承认和信赖。诗是人和自然的表象。②   ……   不知不觉,乐景已经在这里呆了一个月了。这一个月来,他的确就如他承诺的那样,对所有孩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店里所有的书都对所有孩子倾囊相授。不仅如此,他还把店里囤积的食物分给了这些饥饿的孩子,为此他甚至开始节食,并且心甘情愿。   对于凯恩斯不赞同地规劝,青年苍白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温柔至极的笑容,他温柔又坚定地告诉凯恩斯:“因为他们是孩子,和已经定型的我不同,他们拥有无限的可能性,他们中可能存在着未来能改变世界的大人物。所以我应该为他们让路。”   王尔德说:“每个人生来都是君王,但大多数在流亡中死去。”   所以他要守护他们,让他们免于在流亡中死去。就像他答应过首领的那样,他会用生命来守护他们,至少让他们能够平安长大。   这是他身为成年人对下一代人的责任。   这是自远古时期就铭刻在人类基因里的,对后代的奉献本能。   作者有话要说:   ①原句是“一辈子很短,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   可这种心情很长,如高山大川,连绵不绝。”是《武林外传》里吕秀才的台词,这里引用后添加了几个字。   ②诗可以使世间最善最美的一切永垂不朽;它得到承认和信赖。诗是人和自然的表象。——〔英国〕华兹华斯:《抒情歌谣集序》 第29章 追逐星星的孩子(3)   身处幽暗的地底,仿佛连时间都变得慢了。呆的久了,就连乐景都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在黑暗冰冷的地下无知觉的长眠。   虽然身体被禁锢,但是人的精神是自由的。   他书店里的书给这些蜗居地底的孩子们打开了一扇窗。让他们对这伟大而壮阔的世界有了惊鸿一瞥,虽然短暂,但是这份美丽的记忆是永恒的。   在这个世界,乐景能做到的着实有限。不像前两个世界,这个世界他面对的是自然,是被毁灭的整个世界。这已经是人力所不能及的了。所以乐景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把希望的火种留下来,让它能够温暖每个冰冷长夜孤单的人。   然而在这里待到第二个月时,变故发生了。   那天上午,基地里的男人都出去寻找食物了。凯恩斯也跟着去了。半精灵是魔法生物,即便不进食也可以。可是乐景不一样,他是人类,他必须要进食。所以凯恩斯自从乐景饿晕过一次后,就义无反顾的跟着那群人类出去寻找食物了。   因此,整个基地里只剩下了乐景和几个看守食物的男人,以及女人和孩子们。对了,还要加上维克多。   在结束当天的教学后,乐景就让这些孩子解散了。毕竟他们的生活并不轻松,读书已经是他们难得空暇时间了,他们更多的时间要用来干活和寻找副食。   乐景躺在书店里的椅子上昏昏欲睡。他是被乐灵的刺耳的警报声吵醒的。   【警报!警报!有人持有大规模杀伤力武器入侵!】   乐景的眼神立刻恢复了清醒。他跳下椅子就向外冲去。然后他又跑了回来:“维克多!”他从来没有用过这么大的声音喊过维克多的名字。   维克多打着哈欠自楼上慢吞吞地走了下来:“怎么了?”   乐景直接抱起他,飞快给维克多解释了原因,然后急切地问道:“你能把我们直接用魔法瞬移到那些人的所在地吗?”   “可是你不会魔法,你可能会感觉到……”维克多的话说了一半顿住了,乐景的脸色也难看起来。他们都听到了远处隐隐约约的枪声,而维克多知道的更多,他闻到了隐隐约约弥漫开的血腥味儿。   他们这里位于溶洞内部,女人们和孩子在靠近洞口的岩壁上刮着含盐的矿物质,可以说这里离他们很远。可是他在这里却闻到了隐隐约约的血腥味……   维克多眸光一暗,知道事情已经不容置喙。他也不多废话,直接说:“抱紧我!”然后立刻发动了瞬移魔法瞬移到了女人和孩子们的位置处。   乐景终于明白维克多没有说完的那句话是什么意识了。   他感到一股晕车般的恶心。他们所处的位置已经离战斗的地方很近了,他能清晰的听到男人的大笑声,枪声,以及孩子的哭叫声和女人的求饶声。   那一瞬间乐景什么也没想,他只是机械的移动着自己的两条腿,一步步接近炼狱的方向。   在拐了一个弯后,借着岩壁上挂着的火把照耀,乐景终于看清了这里发生的一切。   蒙着黑头巾的男人们扛着机关枪发出开心的笑声,噼里啪啦的枪火对着人群扫射,孩子们浑身浴血睁着眼睛躺在血泊中,他们到底还是没有来得及长大。   他们也许未来会成为改变世界的大人物,可是他们已经永远到不了那个未来了。他们到底死在了流亡中,没有成为君王。   乐景那颗滚烫的心突然冷的像南极的冰石。   一些男人正扑在活着的女人身体上发出野兽般恶心的喘息声。也有一些男人发现了站在洞口处的乐景,他们威胁地冲乐景举起枪,狞笑道:“这里还有一个男人!”   “石头,你不是喜欢男人吗?这个小白脸就赏给你了。”   一个大块头背着枪越众而出,看着乐景的目光是毫不掩饰的淫邪猥亵之意,他甚至没有把枪口对准这个低着头沉默不语的瘦弱青年,在他看来这不过是一个被吓坏了的软蛋,要不是有一张还算不错的脸和身体,他早就成为地上尸体的一员。   “维克多。”乐景听到自己冷静的声音自这人间炼狱中轻轻响起:“请杀了他们,不过记住要留下一个活口,我有些事情要问问他。”   石头的耳朵还不错,他显然听到了,闻言大笑起来,看着乐景的目光更是轻视:“真他妈是个胆小鬼,这就被吓疯了?你让大爷我爽爽,大爷我就给你解脱。”   维克多看都没看那个大放厥词的小丑,僵着身体点了点头。黑猫干净没有丝毫杂质的金眸清晰地倒映出这个一向温文从容的青年此时狰狞如恶鬼的眼神,他看似请求的礼貌话语中却蕴含着滔天杀气。是以即便乐景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即便可以约束他的凯恩斯并没有在这里,他却不敢违抗这个男人的命令。   他有预感,如果他敢拒绝,下一刻这个恶鬼就会把他视作敌人,穷尽一生也会追杀他。   所以他跳到地上,毫不犹豫用了他最强的死亡魔法无间地狱,不详的黑雾在洞里弥漫开,智能的躲开所有女人和孩子,一点点地笼罩住那些拿着枪的暴徒。   因为石头离乐景最近逃过一劫,他得以近距离旁观他同伴接下来的惨状。   凡是被黑雾包裹住的男人都发出惊恐得不像人类的惨叫,他们嘶吼,他们挣扎,却根本无法摆脱如影随形的黑雾。   石头惊恐地看向这诡异的一幕,目光不经意地与黑猫在幽暗的地底下闪闪发光的诡异金眸对视,联想到他刚刚自青年那里听到的只言片语,所有线索电光火石般串联到了一起,他转过身立刻用枪口抵住了乐景的脑袋,“你们到底是谁?那黑雾是什么?化学武器吗?还是毒药?你有解药对不对?快把解药交出来!”   被他用枪口抵住,青年的脸上却还是寡淡的没有丝毫表情,看着他的目光冷的像西伯利亚的寒风。   就在这说话的十几秒中,洞口传来几声响亮的扑通声,他扭头看去,看到了让他魂飞魄散的一幕。   黑雾渐渐散去,露出几张如恶鬼般扭曲狰狞的脸,他们的眼角,鼻孔,嘴角,甚至耳洞里都缓缓流出鲜血,真正的七窍流血。   “无间地狱。受此术者将会在精神世界里被地狱万般刑罚加身,现实中的一秒等于精神世界里的一个月,没有我的允许他们甚至连死都不能,是我最厉害的死亡魔法。”黑猫得意甩了甩尾巴,邀功般看向被枪抵住脑袋的青年。   青年伸出手轻松地拨开被摁在脑袋上的枪口,慢慢向洞口深处走去。   石头被激怒了。他转身红着眼对着青年疯狂扣动扳机,脸上挂着快意疯狂的笑容:“去死吧!怪物!”   青年脚步不停,甚至连眼神都没有给他一个,子弹在距离他身体半米的距离处停下,然后叮里郎当掉落在地上,没有在青年身上留下哪怕一点的擦伤。   石头被这超自然的一幕吓得崩溃了。他大叫一声扔掉了手里的枪就要逃离这里。然而他刚迈出右腿,就发现身体僵硬的仿佛石雕,一动也不能动。   维克多打了个哈欠,在他脚边坐下:“他说了要留下一个活口的,你要是逃走了他一定会宰了我做龙虎斗的。”想到乐景曾经给他科普的龙虎斗做法,维克多情不自禁打了个冷颤。人类真是太可怕了!猫猫那么可爱他们竟然吃猫猫!   “维克多,可以让他们安静一点吗?”   “好的没问题!”   于是下一刻,那些扭曲的人影就连叫声都发不出了。整个场地只剩下了女人的嘤嘤哭声,不绝如缕,如怨如诉。   就听青年的声音突然自安静的地洞里响起,声音轻的仿佛自言自语:“你知道吗?”   他蹲了下来,帮李琳合上充满憎恨和惊恐的双眸:“这个孩子,叫李琳,十三岁,我教她读美丽的诗歌,可是她现在却带着憎恨和恐惧长眠于地底,至死也没看到过诗中的阳光。”   “这个孩子,叫做玛利亚,十岁,我猜她有犹太血统,她一向爱唱歌,梦想着灾难过去后,她能成为歌唱家。”   “这个孩子,叫做林宏,九岁,是个很懂事的孩子,每次都把食物省下来让给妹妹,自己却差点饿死。”   “这个孩子,叫做李青,七岁,他想过上顿顿有肉吃的生活……”   “这个孩子,叫做莱恩,九岁,他将来想成为飞行员,好穿过乌云看看太阳和星星……”   青年在每个孩子的身前停下,一一帮死不瞑目的他们合上双眸,帮助他们整理乱发。   然后,就是最后一个了,他在季星的身前停下来了,她是闭着眼睛的。   她至死也没亲眼看看星星。   “这个孩子,叫做季星,八岁。”他的声音虚弱的仿佛洞口摇曳的烛火,随时可以熄灭,“她想看看星星。”   乐景觉得自己的心破了大口子,所有一切属于人类的情感都从中漏掉了。   现在,所有的君王都驾崩了,所有星星都陨落了。   因为有很多人已经习惯了身处黑暗,所以他们见不得一点光。   突然,仿佛命运垂怜,一个孩子自母亲的尸体下爬了出来。   这是一个很小的孩子,她睁着清澈惊恐的眼睛跌跌撞撞向乐景跑来。   乐景惊喜地紧紧把她抱在了怀里,虔诚的仿佛在拥抱整片星空。他闭上眼睛,眼角有一滴泪水滑落。   乐景记得她,她是死去的李青最疼爱的小妹妹。   “老师。”四岁的李美透过他的怀抱茫然的看向躺在地上的哥哥的尸体,她的脸上还沾着母亲的鲜血,她抬起头认真的问乐景,“如果我死了的话,我会留下什么呢?”   乐景流着泪帮她擦去脸上的鲜血,回答她:“一个难过而愤怒的我。”   他抱起李美,一步一步向石头走去,眸光暗沉,所有情绪都被藏在深深的潭底,“为什么?”他为自己,为死去的所有人,也为活下来的李美寻求一个答案,“为什么要杀了他们。”   石头咽了咽唾沫,仰起头,坚定而无畏地回答道:“因为他们是异教徒!他们不信伟大的真理,死亡是真理之神给他们的惩罚。”   乐景没听过所谓的真理之神。但是他知道它是什么,石头他们又是什么。   一个邪神,和一个邪教。   就像最近才被日本判处死刑的创建奥姆真理教的麻原彰晃,1995年他在东京地铁投放沙林毒气,导致13人死亡及5,510人以上受伤。   世界末日是全人类的灾难,却给邪教提供了生存发展壮大的土壤。   乐景突然想起俄罗斯军事专家弗·伊·斯里普琴科的一个统计:在地球上出现文明的5500年当中,共发生15000多次战争和武装冲突,有几十亿人丧生。在人类存活的进程中,只有300年生活在和平环境之中。   即便身处末世,这里的孩子们也没有获得真正的和平。   人类果然是自然界中唯一会自相残杀的种族。   青年含着泪,露出一个疲惫的笑容。   种满鲜花的世界到底那里啊……她真的存在吗? 第30章 追逐星星的孩子(4)   外出男人们回来后,看着孩子们的尸体发出绝望的哀嚎。   乐景沉默地看着这些失去孩子的男人和女人,从未有这么一刻感觉到自己那么疲惫。   任他有无双之计,定国之策,也无法奈何死亡本身。   他把怀里的李美放下,一步一步的向首领走去。   这个顶天立地的中年汉子抱着自己儿子的尸体哭的像一匹孤狼。   乐景在哭声深深弯下了腰,声音暗哑:“对不起,我失信了,我没有好好保护好他们。”   首领流着泪摇了摇头,哽咽地说:“不,不赖你,你毕竟只有一个人。都怪我们,我们不应该离开……”   乐景张口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沉默了,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这个失去儿子的男人,在这几十具孩子的尸体下,任何语言都显得如此苍白。   是他的错。   他太自大了。   一直以来的顺风顺水让他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也低估了人性之恶。   他梦想着改变世界,却连自己身边的人都拯救不了。   他是一个无能之人。   凯恩斯还是第一次看到青年如此失魂落魄的样子。   他不该是这样的。他应该永远明亮,永远坚定,永远从容不迫,永远神采飞扬。   他低头看着那些小小的尸体,心里没有任何情绪波动。他杀过比这更多的人,也见过比这更多的尸体。   对他而言,死亡并不是一件值得难过的事情。   可是乐景很难过,所以他的心里也开始弥漫开一层不知名的情绪,酸酸的,涩涩的,就好像生吞了一个柠檬一样。他不关心这种情绪是什么,他只是想让乐景开心起来,为此他可以做一切事。   于是他走到乐景身边,问他:“你想让他们活过来吗?”   青年猛然抬起头,双眼亮的惊人,他用力抓住凯恩斯的胳膊,飞快问道:“你能救他们对不对?”   凯恩斯点了点头回答:“是的,我可以。我有一半精灵的血统,可以施展生命魔法复活他们。”   维克多震惊地看着这个半精灵。   生命魔法是只有精灵王一脉才能施展的顶级魔法!这个半精灵竟然有精灵族的王室血统!一向高傲高洁只在内部通婚的精灵族王室成员竟然跟人类结合留下了血脉!而且他们的孩子凯恩斯不仅没有继承到精灵族对生命的热爱,反而是个杀人如麻的杀人魔!   有趣,真是太有趣了!维克多兴致勃勃地凝视着面无表情的凯恩斯,他越来越好奇他的过去了。   “拜托了,请救救他们。”乐景红着眼睛恳求道:“如果要付什么代价的话,我来支付。”   凯恩斯摇了摇头:“不需要什么代价,这是我的种族天赋。”   只是他之前从来没有成功使用过。因为,使用生命魔法的前提是使用者要对生命怀有怜悯之心。凯恩斯觉得,如果是现在的话,他一定能够成功。   淡淡的白光自凯恩斯身上发出,一点一点把覆盖上孩子们的尸体上。浴血的尸体也因此多了几丝圣洁温暖的意味。   于是伤口愈合,苍白的脸色逐渐变得红润,地上的双眸再次打开,里面盈满生机勃勃。正在痛哭流涕的双亲目瞪口呆看着这宛如神迹的一幕。   驾崩的君王重返人间,星星回到天上。   只有经过绝望的可怖,才能体现希望的珍贵。   平生第一次,乐景感受到了何谓救赎。   男人女人抱着他们复活的孩子嚎啕大哭,像是要把一辈子的泪水都流干。   这是来之不易的大团圆,所以他们没有注意到乐景和凯恩斯的离去。   “凯恩斯。”青年站在洞口,抬头看着黝黑的天空,双眸比天空更幽暗,“抱歉,这一次你可以重操旧业吗?”   高大的青年坚定地站在他的身侧,毫不犹豫回答:“我听你的,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青年扯了扯嘴角,露出了一个没有丝毫感情的笑容,眼底幽幽点燃着复仇的黑焰。   “走吧,去他们的基地。”   ※   按着石头临死前告诉他们的路线走去,乐景他们在几千米外的一个地洞门口停下了。   怪不得他们会找上乐景所在的人类基地。实在是这个新迁来的邪教驻扎的新基地离乐景他们太近了。   洞里传来男人的嬉笑取乐声,女人的苦求告饶声,以及,孩子们的哭泣尖叫声。   乐景竟然没有太吃惊。   那些邪教成员已经不能算得上是人类了。他们是一群丧失理智的野兽。对于“非人”的存在,乐景从来不会有任何多余的同情心。   乐景走进洞口,厌恶地看着里面那些纵情声乐,放纵兽性的人间恶魔们,淡淡地对凯恩斯说道:“杀了真理教的所有成员,不要留一个活口。尽量不要伤到这里的女人和孩子。”   这是一场一面倒的屠杀。   这些恶棍把屠刀驾到受害者的头颅上时,恐怕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死。   这些恶棍享受着受害者们的恐惧,等到他们也变成案板上的羔羊时,他们才学会恐惧。   夺走别人生命的人,最终也将被别人夺走生命。   乐景专注的,认真的看着这一幕,仿佛在观看世界上最好看的电影。   充满鲜花的世界到底在哪里?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只有除掉一些害虫,鲜花才能更好的生长。   “不要杀他!”   一个浑身是伤的女人牢牢的把一个吓的痛哭流涕的男人护在身后:“他是我的男人,求求你不要杀他!”   因为之前乐景的交代,凯恩斯停了下来,迟疑地看向乐景。   乐景走到女人身边,蹲下,托起她布满伤痕的饥瘦脸庞,轻轻问道:“他对你好吗?”   女人犹豫了一下,还是狠狠点头,违心的说道:“他对我很好!”她哭着抱着乐景的腿苦苦哀求道:“求求你放过他吧!我们的孩子不能没有父亲!这世道,家里没个男人,我们孤儿寡母可怎么活呀!”   “哦?”乐景轻笑一声,柔声细语地对女人说:“你先放开我。有话我们坐下来好好说。”   女人被青年温和的态度迷惑了,慢慢松开手,就见青年后退了一步,笑容冷的像结了冰:“凯恩斯,杀了那个男人。”   女人不可置信的睁大眼睛,扭过头去却被男人脖子上割开的动脉溅了一脸血。   青年清冽的声音回响在她的耳畔:“你的孩子不能没有父亲?可是你的丈夫却让无数父母没有了孩子,让无数孩子没有了父母。他们有的比你儿子还要小。”   女人抱着丈夫的尸身嚎啕大哭,痛苦的仿佛失去了自己的灵魂。   她被残暴的丈夫驯化的太彻底了,她把自我献给了丈夫,现在丈夫死了,她的自我也跟着消失了。   乐景没有管这个女人,他对着山洞里的女人和孩子们说:“你们已经自由了。从今以后,你们可以去任何你们想要去的地方。”   这些饱受折磨的女人和孩子惊呆了。他们过去的每一天都在炼狱中挣扎,仅仅只是活着就要拼尽全力了。现在发生的一切,无疑是她们只有在梦中才能看到的场景。   十几秒后,一个白发女人首先向抱着尸身哭泣的女人扑去,狠狠咬上了她的脖子。   “哈哈哈,报应!这是报应!”白发女人咽下口中的鲜血,笑的歇斯底里,“你丈夫都死了,看你还怎么作贱糟蹋我们!”   白发女人的举动仿佛导火索,彻底引爆了其他人的怒火。   于是,第二个女人扑了上去,第三个女人扑了上去,第四个女人扑了上去……最后连孩子们都扑了上去。   “你这个帮凶!”   “你杀了我妈妈,你这个贱人!婊子!”   “你这条狗!恶心的狗!你怎么还不下地狱!”   乐景走出山洞,把地方留给这些复仇者。   身后的地方,纠缠着最扭曲,最恶心,最污浊的人性。   那里正发生着一场惨无人道的暴行。   可是乐景没有资格阻止。在这个没有法律的地方,复仇是公理道德赋予受害者的权利。他已经复完仇,接下来是她们的复仇场合了。   乐景抬头看着漆黑的天色,突然想起了尼采的一句话:与魔鬼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魔鬼。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   就像《死亡笔记》里的夜神月。他最初的愿望,不过是制裁世间的罪恶罢了。可是他却在力量中迷失了自己,最终成为了另一个更邪恶的魔鬼,带给世界更多的罪恶。   乐景回头凝视着身后的半精灵,郑重地开口:“凯恩斯,可以答应我一件事吗?”   凯恩斯没有问是什么事,毫不犹豫点头道:“好。”   青年因为这份信任而微笑了一下,双眸终于散去阴霾,重新变得清澈起来:“成为悬挂在我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吧。”   “如果有一天我变成了迷失方向的魔鬼,就杀了我吧。” 第31章 追逐星星的孩子(5)   乐景决定要离开这个基地了。   他已经在这个地方呆得太久了。这里是个很小的人类基地,在其他地方,一定还存在更多,更大的人类基地。   他店里的书,在这里发挥的作用有限。他要去能发挥它们真正作用的地方去。   “我还会回来的。”乐景坚定地看着那些死而复生,生机勃勃的孩子,笑着说:“在那之前,你们要活着啊。”   季星用力点点头,笑容中带着蓬勃的朝气:“我还没有亲眼看看星星呢!我要活着,活到可以看到星空的那一天!”   “我还要当飞行员呢!”   “我想看看未来是什么样的,所以我会努力活下去的!”   孩子们七嘴八舌的说着,笑容里闪烁着穿过阴霾的微光。   现实如此黑暗,梦想有什么用呢?梦想还是有用的。   因为梦想有微光,能把现实给照亮。   而人类本身就是趋光的生物啊。   ※   于是维克多再次变成黑龙,乐景和凯恩斯坐在龙背上,开始了他们的旅行。   按理说现在空气中都是毒气,含氧量过低,乐景是无法在地面上坚持太久的。这时候就要感慨一下魔法的神奇了。   在凯恩斯的施法下,乐景的头部多了一个绿色半透明的气泡,让他就像带了一个氧气瓶一样,可以自如呼吸。   乐景听凯恩斯说这是精灵用来水下呼吸的魔法,他猜测这个魔法应该起到吸收过滤的作用。   他也考虑过让凯恩斯教给基地里的人魔法。却不知是基地的人没有天赋,还是这个世界与魔法体系不共融,基地里的人没有一个人能学会魔法的。对此乐景倒是有点遗憾。   坐在龙背上,乐景可以更加直观的看到那颗小行星对地球造成的可怖影响。   目之所及处,全是死寂的荒芜,黑色和灰色是主色调,偶尔出现几块鲜亮的颜色,也不过是还没完全掉色的废弃建筑物的颜色。这是再逼真的灾难电影都拍不出的死寂和荒芜。这样的景色看久了,有时候乐景都恍惚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后一个人类,那庞大的孤独感能让任何一个正常人逼疯。所以有很多人挺过了最初的天灾,却没有挺过天灾后的孤独。   乐景此行的目的地,是地球最大的人类聚集地。他不知道它在哪里,只从基地首领那里得知是在东方——太阳升起的地方。   所以他一路向东。他不担心找不到目的地,因为地球是圆的,只要往着一个方向走去,他终究能找到他要找的地方。   然后在第三十天,他在荒芜的废墟上发现了一面红色的五星红旗。红旗迎风招展,像是一团不熄的火焰。   除了五星红旗,还有星条旗,枫叶旗,米字旗……几十面旗子迎风招展,无比壮观,无比震撼。   在他们之上,树立着一个更大的旗子。蓝色旗子上,白色的橄榄枝托举着地球。   这里就是乐景的目的地——地球联合国的收容基地了。   这里生活着来自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各种肤色的人类。他们用着不同的语言,信仰着不同的宗教,有着不同的风俗习惯,可现在他们聚集在这里,用着一个共同的身份——地球人类。   人类是只有在抵御外敌时才会团结起来的可悲生物啊。   在乐灵的掩护下,他们没有惊动基地里的雷达和监控,悄悄降落了。   乐景轻轻拂去身上的风尘,让凯恩斯收回魔法,然后向哨岗走去。哨兵在经过简单的盘问,以及搜身检查后,就放行了。   ※   王磊是登记室的一名登记员。他的工作就是给流民进行信息登记,然后根据流民的个人信息给他们提供工作。如果有特殊人才的话要给上面汇报,上面会把他们分配到合适的岗位。   不过特殊人才很稀缺。如果在灾难刚开始那几年,基地的确收容了大批特殊人才。但是现在都二十年了,就算有什么特殊人才流落在外也死的差不多了。至于灾难后新长成的一代?外面的人都快活不下去了,谁还有时间精力学习?   所以王磊已经有很久没遇到过像样的特殊人才了。   这天,他正百无聊赖的坐在桌前转笔,就见一位东方人和高鼻深目的外国人走了进来。   东方人五官斯文俊秀,是典型的儒雅读书人的形象,身上有很浓的书香气,让人很有好感。而那个外国人却跟他截然相反。明明长相是他生平仅见的精致完美,简直像是从电影里走出来的。可是对上那双暗沉的绿眸,王磊就觉得头皮发麻,瘆得慌。   两人之间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皮肤白皙细腻,体态健康,这在现在可不常见。就连王磊脸上都泛着营养不良的青白呢!而最让他吃惊的是东方青年怀里那只油光发亮膘肥体壮的黑猫。这都什么年代了,这两人竟然还有多余的粮食养宠物?   ……也许是储备粮?   东方青年脸上挂着让人很有好感的温和笑容:“请问是在这里登记吗?”声音清冽,仿佛清凉的小溪流入干裂的土地,让人神清气爽。   王磊回过神来,拿出一张登记表,首先是那位东方人开始登记。   先是一些常规的个人信息,在问道有什么特殊才艺或者专长时,那个东方青年微微思考了一下,笑着回答:“大概是记忆力比较好吧?”   王磊抬起头无语地看着这个青年,这算什么回答?   “你的记忆力有多好?”王磊问。   青年笑容不变,风淡云轻地回答:“大概能装得下一个国家图书馆吧。”   王磊仿佛见鬼一样瞪着他,他下意识问道:“你说什么?”   青年把之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然后气定神闲地开口问道:“需要我证明吗?”   王磊点了点头,目光中颇有看笑话的意味。在他看来,这个青年虽然看起来像是个读书人,也许的确读过几本书,但是能记得住一个国家图书馆的图书?这未免太荒谬了。   王磊见过不少这种人。为了让基地领导更重视自己,有很多人恨不能把牛皮吹到天上去!现在,他也把这个青年和那些人归为一类了。   “您给我提一本您看过的书,我可以背下来。”   既然青年都这么说了,王磊就随口说了一本他前几天在基地图书馆惊鸿一瞥看到的一本书书名。这是一本有关机械制造的书,内容艰涩复杂,王磊看了开头就昏昏欲睡,他敢说这是他见过的最深奥的书了。   然后在他幸灾乐祸的目光中,青年吐字清晰地开始了背诵。   三分钟后,王磊的表情已经开始有点惊讶了。   五分钟后,王磊的表情开始往震惊的方向发展。   十分钟后,王磊一脸不明觉厉,然后打断了乐景的背诵,然后又给乐景提了一本高等物理书。   然后是一本诗集,一本哲学,一本生物书,一本地理书……   每一次青年的背诵都流畅极了,没有丝毫停顿,仿佛这些对他来说不过信手拈来。王磊虽然听不懂,但是他已经意识到了青年的不凡。   他的眼中再也不见对青年的轻视,后背不知不觉已经出了一身汗。这次他打断青年背诵的语气就礼貌多了,然后他让青年他们稍等片刻,就去了内间,用内线给基地里的生物科学院的院长拨通了电话。   在肾上激素的分泌下,他的心嘭嘭直跳,兴奋的鸡皮疙瘩都出来了。他有预感,也许他为人类发现了一个天才,一个天才中的天才。   ※   许远今年72岁了,已经是古稀之年了。他这一生,过的颇为坎坷。年轻时一心搞研究做学问,不通人情世故。尽管他科研能力高,可是在所里不仅要不来科研经费,反而备受排挤。更甚者他的成果还要冠上别人的名字。如此,便蹉跎了大半生。他原本以为他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没想到天降横祸,一颗远道而来的小行星让整个地球人类文明毁于一旦。   灾后幸存国家政府开始积极组织灾后重建,流民安置工作。而许远这个知识过硬的生物专家反而因此冒头,成为被政府奉若上宾的特殊技术人才。并在接下来的二十年来,他凭借自己的科研成果一步一步升迁,最后成为了整个联合国生物科学院的院长。   这简直像是一个绝佳的黑色幽默讽刺剧。可如果能选择的话,许远宁愿一辈子碌碌无为下去,也不愿生活在这看不见希望的末世里。   接到接待室电话时,他正在研读农学院最新的科研报告,新型实验稻的高产量让他兴奋不已。听到小王在电话里说“发现了脑袋里装有一个图书馆的人才”“他给我示范背了很多书很厉害”,许远无奈地笑了笑。   在他看来,那个年轻人不过是记忆力比较好罢了,也就只能糊弄糊弄没什么文化的小王了,毕竟就算他背错了小王也听不出来。不过他也无意怪罪小王,毕竟是他之前交代的他,如果发现有特殊人才,一定要第一时间给他禀报。小王已经很久没有上报给他特殊人才了,所以他就算去会会那个人也无妨。   如果他真的有几分真才实学,那么把他吸收进科学院也不错。而且说不定他懂得的知识能稍微填补一下科学院目前的空白领域呢——他不无乐观的想。   今时不同往日啊。想起这些年的科技发展,他只能摇头叹息。他可以说,现在的科技水平整体倒退了四十年,在某些领域,更是倒退了一百多年。   末世前的很多各行各业的人才在末世后反而没有了用武之地。因为在现代社会中的精细分工下,没有任何个人知晓维持社会关键过程运行所需的足够知识。即便工厂里一位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幸存下来,他所了解的也仅仅是他本人工作的细节,对厂里其他工人所掌握的、为维持生产不可或缺的知识甚至可能一无所知——更别提如何开采矿石和煤炭资源、制作数控机床和模具和提供让工厂运行的电力等技术问题了。   日常生活中用到的那些最显眼的技术仅仅是冰山一角。就连一个小小的螺丝钉,那也是经过工业社会数百年发展而诞生的流水线标准产品。如果无法建立标准生产流水线,仅靠人力打磨,中间产生的细小误差足以让一架飞机坠毁。   所以联合国政府现在做的就是尽量寻找位于各行各业各个岗位的特殊人才,把他们组织起来,把他们所懂的知识整合起来,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不得不说成效缓慢。而且大批人才的死去和资料的损毁已经造成了基地内部的知识断层,不仅对基地建设产生巨大阻力,还将深刻影响下一代的教育。   在现代社会,一个人才的培育要经过十几年的基础教育和至少四年的高等教育。在这期间,他们将学习各个领域的基础知识。不要小瞧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知识,那是整个人类几千年文明的结晶,也是一切科学的基础。也只有打牢了基础,人类才有更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可是在大灾变后的现在,基础教育的缺失和空白是影响人类文明传承的主要根源。   他们虽然从一些幸存的图书馆里抢救了很多书籍,一些侥幸还在运行的电脑硬盘里也储存了很多知识。   但是,这些知识的呈现方式无疑不利于一个从零开始的社会。一个普通人怎么能看懂一本生物书上的专有名词和定义?一个不懂外语的教授如何来研究一本外语书籍?一个物理学家难道能读懂一本地理典籍吗?   这些书和论文中的很大一部分是以读者已经掌握了部分基础知识为前提写就的,可如果他的读者不具备相关基础知识,那么这些知识就形如废纸。   而那些目标受众为一般读者的书籍?许远几乎都想笑了。那些教你如何管理企业,提高情商,如何挣钱的书,在现在就是废纸。虽然也有一些科普类的书籍,但是它们往往写的太过浅显,起不到完善基础学科知识的作用。   而这仅仅只是基础学科的损失。高等学科的损失同样令人心惊。且不说有多少人才天才在灾难中丧生,就说那些高深的研究成果以及前沿知识,他们被秘密保存在专门的期刊网站服务器里,有的甚至以文稿的形式被锁在保险箱里,然后海啸,火山爆发以及地震,暴风雪等自然灾害后,它们就再也找不到了。   有时候许远也忍不住想,要是有一本能够完整记录地球所有学科的基础乃至高等学科知识的书籍该有多好呀。只要看完这本书,任何人都能明白一个学科的精髓,就能立刻投身于科学建设中去。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是异想天开了。灾难前是没有人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做这些,而灾难后他们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在他的胡思乱想下,很快就到达了登记室,那位小王电话里提及的“天才”就端端正正的坐在凳子上。   见到他来,小王立刻起身让座,他也没推辞,直接在小王的座位上坐下,这才看清这个青年的长相。   看起来是个好苗子。   许远很满意他身上的书卷气。有句话说得好:“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读没读过书,是能从气质上看出来的。   许远首先开门见山问道:“年轻人,我听小王说,你的脑袋里装了一个国家图书馆的图书?”   乐景先问:“您是?”   许远回答:“我是联合国生物科学院的院长,许远。”   乐景又问:“无意冒犯,请问您在生物科学院是那个可以说得上话的人吗?”   话里虽然说是无意冒犯,但是乐景这话可以说的上是挑衅了。许远对他印象再好此时也有些不悦了,“我认为这跟我们的谈话内容没有任何关系。”   乐景摇了摇头,认真地说:“有关系的。”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这里储存着人类几千年文明的结晶。而我只交给那个说一不二的人。”   这句话实在是太狂妄了。狂妄的几乎有些可笑了。许远也真的笑出来了:“年轻人。”他好心劝诫道:“做人还是谦虚一点,脚踏实地一点为好。太狂妄的人一般没有什么好下场的。”   他这一生见过的人不知凡几,可是越是狂妄的人越是没有什么好下场。不论在哪个国家,人们都更喜欢谦虚的人,而不是一个自大狂。   青年不为所动,在许远看来有些执拗地说道:“您可以尽情考验我。”   许远笑了笑,在他这个年纪,早已见过各种各样的人了,所以对于青年的执迷不悟也并不以为忤。   他随口问了他一个生物学问题,让他惊讶的是青年对此对答如流。   许远不由稍微调高了对青年的评价。因为刚刚那个问题已经颇有难度了,青年能回答出来,起码证明他具有一定的生物学科知识。   然后他又问了青年一个更有难度的问题,这次青年还是流利的回答了。   而接下来的几个问题,青年都回答的宛如教科书般完美。   许远这下真的彻彻底底的震惊了。他才多大?看起来不过二十几岁罢了!可是他的学识却丝毫不逊于他!   这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天才!而对于天才,人们一向是宽容的,许远也不例外。他已经原谅了乐景的“狂妄”,认为这是天才普遍具有的持才傲物。所以他和蔼地对乐景说:“我就是生物科学院说一不二的那个人,你有什么要求可以尽管跟我提,能满足你的我们一定会满足你。”   谁知青年却摇了摇头,说:“您刚才问我的都是生物学问题,我也可以回答您其他学科的问题。”   他都这么说了,许远就试探性的提了一个最近物理科学院那边的前沿问题,他本意是想为难一下这个年轻人,让他能够沉稳一些。谁知道就连这个问题青年都不假思索的张口就答。   虽然是不同的学科领域,但是许远出于科学家的敏锐直觉,几乎是立刻就意识到了这个回答里面蕴含的技术含量。   他的表情立刻就严肃起来了,他马上用座机叫来了物理科学院的人。   然后物理科学院的人脸色发青地用电话叫来了地理科学院的人。   然后是医学院的人,工学院的人,数学学院的人……   这间不大的登记室里很快聚集了来自各个领域的顶尖科学家,甚至都有些挤不下了。他们争先恐后地向坐在中间的青年提出各种刁钻难题,千方百计想要把这个青年难倒。   然而这个青年的大脑真的好像如他宣称的“储存着人类几千年文明的结晶”一样,无论对怎么样的刁难他都对答如流,他甚至还轻松地解答了很多困扰各个学科科学家许久的难题!   到最后,包括许远在内的所有人都难掩敬畏的看向乐景,这已经不能用天才来形容了!   怪物,是一头彻头彻尾的怪物!   如果不是科技还没发达到那种程度,他们甚至都要怀疑他是不是个智脑型机器人了!   乐景平静地看着众人敬畏的目光,给出了注定不会被众人相信的解释:“我不是天才,我只是人类文明的搬运工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乐·人类文明搬运工·灵:嘻嘻嘻~( ̄▽ ̄~)~   【注】本文部分内容参考于[英]路易斯·达特内尔《世界重启:大灾变后,如何快速再造人类文明》一书,特此说明。 第32章 追逐星星的孩子(6)   在科技断层的现在能有一个全能型人才加入,对人类而言绝对是一件好事。   只是这件事本身处处透露出了疑点。   众人惊疑不定的看着端坐在椅子上,面色平静从容的青年。他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可是他的大脑已经脱离了人类的范畴。   该是多么发达的大脑才能装得下这么多的知识?人类的大脑真的可以发展到这种程度吗?就算是爱因斯坦都做不到如此程度。   有不少专家盯着乐景的目光都充满火热意味。看样子很是希望能给乐景来个脑部检查。要知道,伟大如爱因斯坦,他去世后他的大脑也被科学家们切成了240片用以科学研究。   许远不关心这个年轻人的大脑,他只关心一件事:“你是从哪里知道这么多知识的?”   大灾变给人类的文明造成了断层。许远之前就一直为下一代的教育问题而苦恼。而通过刚才他们和乐景的交流,他发现这个青年的基础相当扎实,显然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许远迫切的想要知道他获取知识的途径,并希望可以借此解决下一代的教育问题。否则在他们这些老人带着他们脑袋里的知识离去后,人类文明该如何传递下去呢?   而乐景当然知道他们目前的困境。不如说,他就是为此而来的。   这两个月来,他呆在季星她们的基地并不仅仅为了教学,还是因为他拜托乐灵的一件事。   利用人工智脑强大的运算,整理,创造功能,编写出一套记录人类文明的完整集合的书——一本从零开始的社会里任何没有专业基础的普通人也能读懂的书。   这本书将是古往今来人类文明的集大成者,将是人类文明传承和延续的关键所在。   只要有这本书在,那么人类文明无论经过多少次毁灭重组,都有了东山再起的可能性。   即便是乐灵这样先进的智脑,整理人类这几千年的文明成果也整整耗费了两个月。   因此听到许远的疑问,乐景眨了眨眼睛,难得露出一个调皮的笑容,他故意慢吞吞地回答:“我当然是从书里看到的。”   许远闻言眼睛一亮,连珠炮般问道:“书?哪里的书?有多少本?都包括哪些领域?保存程度怎么样?”   “一本书,只有一本书。”青年嘴角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一本包含整个人类文明的书籍。”   许远茫然的看着他,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喃喃问道:“什么?”   青年双眼弯成好看的月牙,“这就是我来这里的目的了。”他站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递给许远,“登陆记在纸上的网址,那本书就储存在网站的云端服务器里。”   许远低头看着伸到眼前的纸条,有点懵。他之前虽然也幻想过有这样一本书存在,不过也只是想想罢了,因为理智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可是就在刚才,这个青年亲口承认了这本书的存在,并把网址给了自己。   他一手颤抖地接过纸条,一手捂上刺痛的心口,脸色隐隐发青,喘了几口气才感觉好受点。   不仅是许远惊呆了,在场其他人也都惊呆了。人们交头接耳纷纷表示自己的惊讶。   一本包含整个人类文明的书!这听起来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于是就有人质疑道:“如果你说是一些书我还信。但是一本书?还是包含人类文明的一本书?”他摇了摇头,“请原谅,我认为这缺乏科学的严谨性和真实性。”   乐景闻言也不辩驳,平静地说道:“网址就在那里,你们可以自行求证。”   顶着在场众人神情各异的目光,许远突然平静下来了。他攥紧手里的纸条,站了起来,拍板道:“去我办公室。”   ※   许远带着老花镜,对着键盘一个字母一个字母的完整敲击出了纸条上的网址,为了避免出错,一向严谨的他甚至检查了三遍,然后在众人的屏息声中他狠狠的敲下了回车键。   然后一个简单的网页就出现了众人的面前,网页设计简单朴素,就是一本书的模样,没有任何花哨的装饰。   书封面写着书的名字:+∞。   这是一个数学符号,意味着正无限大。就像知识的海洋,永远没有尽头。   许远点击鼠标,书页翻开,第一页是作者的前言。   〖本书的作者,属于地球上所有曾经在文明的长河里闪过智慧火光的人类。本书的一切荣耀属于过去,现在乃至未来存在于地球的所有人类。不用记得我,因为我只是一名人类文明的搬运工而已。如果你们但凡对书的内容有一点触动的话,那么答应我,让这本书就如书名一般,没有极限,永不完结。〗   难以形容众人这一刻受到的震撼。尽管还没有看到书里的内容,但是他们都为作者展示出来的豪情和气魄而感动。   许远动了动嘴唇,无声的回答:“我答应你。”   教训只有一次就够了。   下一页就是目录索引了。按照首写字母排序的索引上密密麻麻的写了自人类文明开始发展时诞生的各种各样的学科种类,许远甚至从中看到了占卜术和武术!   这一刻,所有人的心脏都不争气的开始跳动起来。如果……如果那个青年说的是真的……如果这些学科都在书里得到了系统,全面的解释……   那么人类文明就一定可以传承下去!   许远飞快控制鼠标点击生物学这一目录标签,然后页面跳转,弹出新的书页。他点击鼠标飞快浏览,发现书页里的内容由简到难,语言生动详实,图文并茂,即便是没有基础的普通人也能看懂。他的脑海炸起了烟花,嘴唇不住的哆嗦着却说不出一句话。   “老许!你行了吧!让我看看物理学的!”   “不,该看我们地理了!”   “数学才是一切科学的基础你们懂不懂!”   这群年过半百的老学者们像小孩子一样争得脸红脖子粗,所以他们都没发现乐景的悄然离去。   “这样好吗?”黑龙双翼有力的排开黑色的云雾,声音好像天边的闷雷,“你就这样把东西给他们了?你整理那些资料应该用了很长时间吧,你理应获得报酬的。”   青年理了理被风吹散的头发,目光透过深厚的黑云仿佛看到了被藏起来的群星,听到维克多的话,他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大声笑了起来。   “怎么?我有哪里说错了吗?”维克多不悦的说道:“就算按照等价交换原则,他们也应该付出一些代价才能获取你手上的知识。”   “不,你错了。”青年盘起腿,笑眯眯的回答道:“从来没有什么等价交换,我也没资格获取报酬。”   “不仅是因为我只是个人类文明的搬运工,真正出力的另有其人。还是因为……”声音仿佛乘着风破开云层飞向了宇宙群星,“知识和真理是属于全人类的财富,任何想要独占知识和真理的人,是最大的傻瓜,也是最卑鄙的独裁者。”   维克多响亮的喷了喷了龙鼻,嘀咕道:“反正你总是有说不完的道理。”   青年笑了笑,目不转睛的仰望着漆黑无光的天空。   凯恩斯顺着青年的目光看向天空,发现除了一层不变恶心污浊的黑云外,没有什么特别的。他歪头看向乐景,眼中闪过微弱的好奇:“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星星啊。”青年看着漆黑的天幕,双眸却仿佛盛了一池星光,“星星一直在那里发光。”   “星星?”凯恩斯疑惑的仰望了半天天空,别说星星了,就连太阳或者月亮都看不到,他老老实实的回答,“我没看到星星。”   “只要星星一直在那里发光,那么迟早会被看到的。”乐景笑容里带着一种奇异的笃定,“而总有一天,人类能够用双手触摸这天空的每一颗星辰。”   “为什么?”   “因为啊,人类永远向往星空。”   “我不明白。”   “就像人类曾经选择了月亮,现在孩子们选择了星空,而星空就在那里,等待着被他们征服。”   乐景看着困惑的凯恩斯,轻轻对他念了一首美国前总统肯尼迪在阿波罗登月计划前做出的登月演讲中的几句话:“We choose to go to the moon,We choose to go to the moon in this decade and do the other things,Not because they are easy,But because they are hard。①(我们选择登月,我们选择在这十年间登月并实现更多梦想,不是因为它们轻而易举,而正是因为它们困难重重。)”   他看着似懂非懂的凯恩斯,笑着揉了揉他柔软的金发:“现在,孩子们选择了星空,所以星空必定属于他们。”   因为人类的思想是永远无法被打败,也永远无法被毁灭的存在啊。   作者有话要说:   ①摘自肯尼迪的演讲《We Choose To Go To The Moon》,里面虽然充斥着美国的霸权主义和世界警察风范和内容,但是有些内容是很棒的。个人最喜欢这段,我认为是全文的华彩段:   But why,some say,the moon?   但有人问,为什么选择登月?   Why choose this as our goal?   为什么选择登月作为我们的目标?   And they may well ask why climb the highest mountain?   那他们也许会问为什么我们要登上最高的山峰?   Why,35 years ago,fly the Atlantic?   为什么,要在35年前,飞越大西洋?   Why does Rice play Texas?   为什么赖斯大学要与德克萨斯大学竞赛?   We choose to go to the moon.   我们决定登月。   We choose to go to the moon.   我们决定登月。   We choose to go to the moon in this decade and do the other things,not because they are easy,but because they are hard,because that goal will serve to organize and measure the best of our energies and skills,because that challenge is one that we are willing to accept,one we are unwilling to postpone,and one which we intend to win,and the others,too.   我们决定在这十年间登上月球并实现更多梦想,并非它们轻而易举,而正是因为它们困难重重。因为这个目标将促进我们实现最佳的组织并测试我们顶尖的技术和力量,因为这个挑战我们乐于接受,因为这个挑战我们不愿推迟,因为这个挑战我们志在必得,其他的挑战也是如此。   想看原文的话百度百科有。 第33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回到车水马龙热闹浮华的现代社会,抬头看着明亮温暖的太阳,乐景颇有种恍如隔世之感。只有经历过末日的那种冰冷死寂荒芜,才能体会阳光与和平的珍贵。   因为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比例不同,他在C52位面呆了两个多月,换成地球时间也不过一个星期罢了。这一星期以来,《革命之路》更新了一集,魔法书的持有者都在小心翼翼地实验魔法书的使用方法,一切都风平浪静。   而末日的这一系列遭遇也让乐景认识到了自己的自大。   他只是一个人,不是无所不能的神。   事情不可能一直在他的掌控中。一旦事情脱离了他的掌控,那么他就会成为另一个夜神月。   所以他做了一个决定。如果那些魔法书的持有者安安分分的那么一切都好,如果他们一旦超过底线,他会毫不犹豫的报警,让国家这个暴力机关介入。   同时为了避免地球有朝一日出现像C52位面一样的文明断层,乐景把乐灵整理的《∞》传送到了他在点江文学城的账号上。身处盛世,这本书自然没有多大作用,但是一旦危机降临,这本书将是人类文明的救命稻草。   为了让更多人知道这本书的存在,乐景这个佛系青年破天荒的让乐灵给书搞了一波儿营销,做了一回被同行鄙视的炒作狗。   在地球休整几天后,乐景就决心前往下一个位面了。   因为乐灵的能源充足,可以破解其他密码复杂位面的密码了。乐景挺好奇那些密码复杂的位面和简单的有什么区别的,然后他发现,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是名字,之前他去的世界都是B和C开头的,而那些密码复杂的位面,直接都是A开头的。   他不禁有个猜测:“字母是不是代表位面的等级?越靠前的字母所代表的位面难度越高?”   【也不是。字母代表的是位面所在空间的凝练强大程度,通常意义上来说,字母越靠前的位面越容易诞生超现实力量。而数字则代表在同等阶层下位面的排名。】   “那也不对啊。”乐景很快就发现了疑点:“按照你的说法,b34位面为什么比b35位面排名靠前?明明是b35位面拥有魔法这种超现实力量才对。”   【你又怎么知道b34位面没有超现实力量呢?】乐灵的回答颇意味深长:【只不过你接触的都是一些没有特殊力量的普通人罢了。】   乐景一怔,然后摇头苦笑起来。没想到他也犯了我所见即为世界的毛病。照乐灵的说法,他在b34位面看的一切不过是冰山一角,在漆黑的海水下一定隐藏着很多不为人知的有趣秘密。他不禁重新对b34位面燃起了好奇心。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他的目标,是乐灵已经成功破解密码,随时可以建立链接的A16位面。   排名16的A等级的位面啊。乐景咧嘴一笑,眼中闪烁着兴奋笑意,真期待接下来的旅程啊。   ※   熊汗流浃背的躲在巨石的阴凉处,嗓子干的都要冒烟。他珍惜拿起水袋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嗓子,就收回了水袋。   脚边的野草蔫哒哒的伏在地上,地面烫的能把肉烤熟。他抬头恨恨地看了一眼挂在天上的三个太阳,他总有一天要宰了那只金毛畜生的小崽子们!   看了看蒸腾的地面,熊咬了咬牙,还是重新回到阳光下,朝着东方继续前进,来自天空的灼热的阳光让他几乎睁不开眼睛。此时正是中午,一天中阳光最炽热酷烈的时候,以往这个时候熊都躲在阴凉处,等到太阳下山后再出来活动。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   一个月前,巫夜观天象,发现了将会有一颗异星出现在命运的星盘上,扰乱众生的命数。为了获取更多信息,巫刺瞎了双眼作为窥探命运的代价,终于获得详尽的预言。   “那是人类崛起的希望。”巫双眼流着血泪,神情癫狂,对着族长和部落里的战士嘶吼道:“他是命运之子,是人族气运所在!”   “他在东方最大的森林里!他的身边匍匐着巨大的黑色阴影,最强大的战士是他的守卫,他是知识的主人,是人类的引导者!找到他,带回他,服从他!”   于是熊作为部落里最强大的战士,带着这个预言上路了。   他不知道命运之子在哪里,只能按照巫预言的方向一路向东走去。   他一路越过两座山,淌过无数条干涸的河床,穿过荒无人烟的沙漠。途中也经过几片稀疏的森林,无疑不符合巫口中的“最大”。   熊就这样一路前行着,在太阳的暴晒中,他不知脱了几层皮。他的双脚早已血肉模糊,他的喉咙在出血,暗哑地说不出话来。   找不到食物,他就吃草根啃树皮。找不到水源,他就喝自己的血和尿。他蓬头垢面,骨瘦嶙峋,任谁也无法把他和那个勇武雄壮宛如黑熊的战士联系到一起。   他不在乎自己的命。   他只担心他无法在死前找到那个人——那个人族战胜妖族的希望。   和妖兽们相比,他们既无锋利的爪牙,也无勇猛强壮的身体,所以自古以来就是妖兽们掠食的对象,被妖兽们戏称为“两脚羊”。不过人族中间倒是出现了许多像他这样的勇猛强大的战士,在他们的带领下,人族才能艰难繁衍至今,并且在一些时候,他们甚至能在与妖兽的战斗中占据上风。   可是这一切,都在帝俊那只金毛畜生统一妖族,自立为天帝后改变了!那群畜生在帝俊那小子的带领下见鬼的团结。不少部落都被妖族打的哭爹喊娘屁滚尿流。   想到这一点,熊就恨的牙痒痒。在他看来有些部落的首领和长老都是一群废物,孬种。妖族有首领,他们所有部落也推举出一个首领好了。偏偏有些部落的首领在那里唧唧歪歪,不是说这个人不能服众,就是说他们部落出力太多不公平。妖族骑在他们头上撒野时怎么没见他们硬气?   结果他们没有在帝俊刚蹦出来时把这小子干掉,现在好了,妖族势大,人族式微。就连帝俊生的那些小崽子们都猖狂的不得了,不就是掌握了太阳精火吗?他们天天三五成群在天空上显摆,就差来个十日临空了。要他说,再这样继续下去,用不着帝俊出手,他那些小崽子们就能把人族给灭了。   熊狠狠揉了揉眼睛,连日的缺食少水已经让他眼前出现了重影,他发狠的摇了摇舌尖,咽下一口含血的唾沫,总算没有晕过去。   他艰难地在起伏的沙丘上行进着,在又一次爬到沙丘顶端时,出现在他眼前的却不是连日来荒芜的沙漠,而是碧绿连绵的森林!   熊惊喜地睁大眼睛,狠狠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唯恐是幻觉。   然后,森林还在。不是幻觉!   熊疲惫迟钝的双腿好像重新注入了新的力气,他手脚并用,涕泪交加,踉跄着向森林的方向跑去。   ※   乐景推开窗户,燥热的空气立刻涌进了房间里。原本正趴在椅子上愉快吹空调的维克多立刻炸毛道:“快把窗户关起来!热不热!”   乐景看了天空上的三个太阳,叹了口气,关上了窗,不无忧愁地说道:“今天是三个太阳呢。”   “我记得昨天是四个太阳?”维克多甩了甩尾巴,事不关己的笑道:“这世界真逗。太阳的数量还能每天不一样。不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少太阳。”   “我猜有十个太阳。”   维克多疑惑地看向他:“你怎么知道?”   一直沉默的凯恩斯也加入了他们的谈话:“是不是因为‘后羿射日’?”   乐景点了点头:“这也是我的猜测,我的情报还是太少了。”   想到前几天他从那只会说话的动物嘴里得知的消息,青年明亮的双眸双眸变暗,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天帝帝俊和东皇太一。   还有十只金乌太子。   以及已经持续很多年的人妖大战。   结合这些信息,他很容易就想到了洪荒。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之下皆为棋子。   就是不知道,这个世界人族和妖族之上,到底还存在不存在所谓的跳出五行外不染因果的圣人了。   想到洪荒小说里那些为了气运而不择手段勾心斗角的圣人们,乐景目光忍不住闪过一丝讥讽之意。   人类总是以自身为蓝本来揣测他们所不了解的事物。并且自恋的认为人是受天道眷恋的种族,即便是法力通玄的圣人都会拉得下脸下场去抢夺人族的气运。   殊不知,这想法的本身就是最大的悖论。   圣人既已斩断了因果,超脱了轮回,不沾因果,那么他们追求的就是‘道’本身,又怎么会在乎区区人类?   就像人类难道会在乎蚂蚁的存活吗?难道人会为了获得所谓的蚂蚁的好感而与他人勾心斗角?   至于说什么天道的眷顾,那就更可笑了。   乐景更倾向于把天道视作星球的“盖亚意识”。对于盖亚而言,生活在星球上的所有一切,无论有无生命,都是她的孩子,是她的一部分。她不会特别关照某一个,也不会特别针对某一个。至于人类,在盖亚的眼中说不定只是一种繁殖特别快的寄生虫呢。   就像地球上总有一些环保主义者打着保护地球的旗号,告诫人们要保护环境。殊不知地球根本就不需要人类的保护。人类逐步毁灭的是他们自己的生活环境,和地球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有一天,人类灭亡了,地球还是地球,地球上的生命又不是只有人类一种。经过几亿年的进化,也许会从中诞生新的智慧生物,毕竟地球还是个年轻的星球。   【有人正在向这里接近!】乐灵在乐景的脑海里发出警报:【壮年男性,受过专业训练,衣衫褴褛,身体虚弱,处于负面状态。】   乐景皱了皱眉头,看向凯恩斯,果然他也警惕的望着门外。   有凯恩斯和乐灵在,乐景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危,所以他直接打开了门,静静等待一位远道而来的客人。 第34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熊一头扑进了森林。在枝叶的簇拥下,阳光没有那么毒辣了,熊甚至隐隐听到了远处的流水声。他喉结一阵活动,嘴里干涸的连唾液都消失了。   他咬着牙,以惊人的毅力继续向东前行。不知走了多久,他终于看到了人。   那是一个勇猛的战士!在看到他的第一眼他就这么想。他看似没有防备的站在那里,熊却找不到任何破绽。他的体型看似瘦弱,但是熊毫不怀疑他可以轻松的拧断自己的脖子。就连最穷凶极恶的妖兽都没他身上的血腥气强烈。   熊压低身体,如临大敌地看向他,惊疑不定地看着在那个金发战士的尖耳朵,他是妖族?可是他在他身上感受到的明明是属于人类的气息啊。熊彻底被搞糊涂了。   不过如果是这样的战士,倒是能配得上巫口中的最强大的战士的称号。   “别担心,凯恩斯不会伤害你的。”   熊被吓了一跳,这才发现金发战士的身旁还站着一个黑发黑眼的青年。   他看起来和熊的年纪相差仿佛,皮肤细腻,体型瘦弱,手脚无力,熊一只手指头都能把他推翻,也怪不得他刚才没有注意到这个青年。毕竟和凶虎一般金发战士相比,这个青年柔弱无害的宛如刚出生的兔子。   年轻人站在木屋门前,含笑看着他,表情没有一点惊讶,好像早就预料到了他的到来。   “你好啊,远道而来的旅人。”   而让熊吃惊的是,自青年发声起,那名凶恶的金发战士就把目光黏在了青年身上,熊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青年的表情,就觉得他的眼睛好像在发光,整个人瞬间从凶虎变成了没断奶的狗崽子。   ……难不成巫口中的命运之子是这个人?   脑海里刚浮现这个想法,熊就否决了这个荒谬的想法。   不,不会的。命运之子将是带领人族战胜妖族的英雄,怎么会是这样柔弱到一阵风都能吹倒的人呢?   对,没错,命运之子一定还在屋里!这两个人一定是他的追随者!命运之子一定早就知道他的到来,所以才让他的追随者前来迎接他。   熊的心脏开始跳动起来,他张开嘴,却只能发干哑的气音。   “你一定很渴吧,进来喝点水吧。”青年同情地了他一眼,拉开木屋门,热情地邀请道。   熊迫不及待地点头,他当然要进去!   刚一进屋门,周身便是一凉,他周身的暑气便一扫而空。他感觉全身的汗毛眼都张开发出舒服的呻吟。明明外面还是三日临空的艳阳天,屋子里却凉爽的宛如冬天!   这难道是施了什么仙术?   “喝点水吧。”青年手捧着用晶莹剔透冰石雕琢制成的杯子递给了他,里面装了满满一杯水。   熊连忙接了过来,却发现杯子一点也不像冰石那样凉,而且也没有冒着寒气。这难道是用透明的水晶雕琢而成的杯子吗?!竟然用水晶杯装水来招待客人,这是多么的奢侈!就连他们部落族长都没有这么奢侈!   这下手里的杯子顿时有了千斤之重,他踌躇了一下,最终还是败给了干渴的喉咙。他小心翼翼地举起杯子一饮而尽。不知是他的错觉,还是水晶杯装的水真的不是凡水,他喝完只觉神清气爽,嗓子舒服多了。   他也有闲心打量屋内了。   从外面看这个木屋破破烂烂的,没想到屋里却是别有洞天!墙面不知是用什么做的,雪白细腻。占据屋里最大地方的是一些装东西的木架子,看起来款式新颖,纹理光滑,上面还有精致的雕花,不知是出自哪位能工巧匠之手。最让熊好奇的是摆在书架上的一些花花绿绿的方方正正的东西,熊从没见过这样古怪的东西。不过既然被主人家珍而重之的收放在木架上,那么一定是一些很重要的东西。熊莫名就对那些方方正正的东西感到敬畏。   熊已经能够断定,这里的主人不是人类,恐怕是仙人,他这是在仙人的居所,所以这里的一切才不同于凡间。   所以他们的命运之子一定是一位仙人,他有着像他一样强壮的身体,像族长那样伟岸阳刚的长相,以及像巫那样渊博的知识和玄奥的力量。   青年笑意盈盈的问他:“远方的客人,你从何处而来?”   在熊的心中,已经认定了他们是命运之子的追随者和仆人了,所以他一五一十的说道:“我是来自有苏部落的熊,我为寻找我巫预言中的命运之子而来。”   青年挑了挑眉,好奇地问道:“敢问何谓命运之子?”   熊挺胸抬头,洪亮的说道:“命运之子,变数也。他将会是人类之主,是妖族之敌。他将带领我族崛起,是我族的气运之子,命运之子。”尽管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瘦骨嶙峋,可是男人的声音依旧激昂慷慨,震耳发聩。   “那么他在哪里?”青年又问。   “在东方,在太阳升起的森林里。”男人目光炯炯的看向青年,加重了语气,“我一路向东,来到了这里。”   “……你找到了他,对吗?”乐景目光隐含探究之意。   “对,是的,我想我找到了他!”熊狂热的看向乐景,胸膛剧烈的起伏道:“请告诉您的主人,说有苏氏战士熊求见!”   乐景愣了一下,然后哑然失笑,他冲熊摇了摇手指,双目微敛:“我想你搞错了一件事。”   “什么?”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有资格做我的主人。也没有人能够主宰支配我。”乐景眉目傲然,一字一句格外掷地有声,“我是我自己的主人。”   熊恍然大悟,他自以为明白了乐景的意思。   “抱歉,我不知道您的身份,多有冒犯还请见谅。”熊摸了摸后脑勺,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我的意思是想见一见这间屋子的主人。”   在他看来,这位青年可能是命运之子的某个亲戚,也许是后代,他这样的说法的确是冒犯了他,他没有生气已经是脾气好了。   “我就是。”   熊下意识问:“什么?”   “我说,我就是这间屋子的主人。”乐景看了眼陷入呆滞的熊,说了个冷笑话,“我可以让你看看我的房产证。”   熊终于回过神来,他失态的大吼道:“这不可能!”   乐景疑惑地看了他一眼:“这有什么不可能的?”   熊脱口而出:“命运之子绝不会是像你这样的人!”   乐景耸了耸肩,没计较他的失态,问:“你来之前,你们的巫没有告诉你们命运之子的特征?”   “当然说了!”熊一五一十的复述了巫的话,然后神情恍惚的喃喃道:“这里也许不是命运之子所在的森林,也许在更远的地方还有一片更大的森林。”   乐景叹了口气,双手抱胸靠在墙上,残忍的戳破了这个大个子的幻想:“如果你们的巫说的是知识的主人的话,那么我想,你们的命运之子,就是我了。”   “你在开什么玩笑?”熊的双眼几乎能冒火了,“我一个小指头都能干掉你,你算什么……啊啊啊啊啊啊啊。”熊整个人趴在地上发出凄厉的嘶吼声,在太阳的暴晒下原本就无比脆弱的皮肤上很快就出现了一层淤血。   “凯恩斯。”乐景不赞同地看了凯恩斯一眼,凯恩斯眼中闪过一丝郁闷,不爽的撤销了自己的重力压制。   熊心有余悸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惊疑不定的看向似乎能掌控金发战士的黑发青年。   他看起来柔弱无力,为何会有那么强大的战士甘心俯首?难不成,他真的是预言中说的命运之子吗?   “以外面来判断一个人是最愚蠢的做法。”青年挑起嘴角,眼中锐意逼人,“虽然就身体素质而言我比不过很多人,但是我也不需要优越的身体素质。”   “因为我是下棋的那个人,我不必遵循你们的游戏规则。就算我的棋子不够强大,我也有信心取得胜利。”青年语气平淡的说着自恋到几乎有些狂妄的话:“我以天下为棋盘,以众生为棋子。”   熊知道什么是棋。巫经常一个人在棋盘上摆弄那种黑白相间的小石子。据说那是巫小时候仙人送给他的。   他虽然不懂下棋的规则,却为青年口中的“以天下为棋盘,以众生为棋子”而震撼。这是多么狂妄嚣张,耸人听闻的想法啊。   “既然你们选中了我作为命运之子,那么我总要做些什么。”青年自说自话地陷入思考,然后眼前一亮,“你们有苏族的首领,想不想当主席呢?”   熊哑着嗓子问道:“什么是主席?”   “主席一般指位居主要席位或主人席位的人。”青年脸上挂着难以捉摸的神秘微笑,“这样说你可能不会明白。首先,让我来给你讲一下共产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 第35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乐景坐在龙背上,苍劲的风吹的他风衣鼓鼓作响。淡青色的苍穹上白云宛如泼墨,豪爽的散落在天际。一路走来,粗犷的森林原野起起伏伏连绵不绝,有树一枝独秀捅破天;锋利的山峰直破云天,山石诡谲多变;荒芜的沙漠戈壁扬起万里黄沙,不见天日;有干涸河床蜿蜒曲折,纵横交错,好似龟甲……   只是不经意间的一顾,那股属于洪荒的野性、苍凉、蛮荒就烙印在了视网膜里,让人心潮澎湃。如此苍茫的大地,如此万类霜天竞自由,方才是洪荒。   这是他们坐上龙背的第四天。相比一开始的惊恐和拘谨,熊已经彻底习惯了空中旅行。他还是第一次从那么高的地方眺望大地,没想到他一路走来的地方在天上看起来竟然是这样的。他目不转睛,时不时大呼小叫。   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熊所在的有苏部落。熊历经一个月才走完的旅程,在背下黑色妖兽的翅膀下只是短短四天就已经走了一大半路程。   而这么强大的妖兽,却还是臣服于他身边这个看似柔弱的青年。   熊偷眼瞄了一眼青年安静白皙的侧脸,青年黑色双眸沉静,若有所思的看着远方。他心中再也不见刚开始的轻视,隐隐浮现丝丝敬畏来。   他不明白青年口中的共产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但是他却劳劳的记住了青年的几句话。   “你的部落会吞并其他部落,组建成一个统一且唯一的大部落,你们可以称之为‘有苏国’。到那时,普天之下,莫非国土?率土之滨,莫非国臣?”   “来自各个部落最强大的战士会组建成有苏国的军队,你们的军队将打败一切敌人,让一切敌人溃不成军闻风而逃。你们将成为传奇,你们会被子孙后代万世敬仰。”   “你们会用自己的强大和勇武向每一个敌人证明:犯我有苏者,虽远必诛。”   ‘普天之下,莫非国土?率土之滨,莫非国臣?’‘犯我有苏者,虽远必诛。’熊默默念叨着这两句话,只觉得心中一片火热,激动的脸都在发光。   他是一名战士,战士的职责就是开疆扩土,守卫部落。乐景口中透露出的是他从未想过的未来,也是这个世界从未有过的未来,却让他激动万分,归心似箭,恨不能立刻就回到部落,把命运之子的话说给族长和巫听!   此时,他已经百分百认定了这位貌不惊人的青年就是巫预言中的命运之子了!在他的带领下,人族大兴指日可待!   三天后,在看到那片熟悉的森林的那一刻,熊兴高采烈的对乐景说:“这是我们部落的森林!前面就是我们的部落了!”   果然没过多久,前方就出现了一大片连绵不绝的古朴粗糙的石头建筑。原本围着兽皮散落在石屋周围的部落人看到飞在天空的维克多后都惊慌地躲了起来,乐景就看到几个身穿皮甲战士模样的人举起长矛和弓箭对准了他们。   熊连忙站了起来又蹦又跳,冲地下挥手示意,拼命喊到:“别攻击!是我是我!熊!狩猎队首领熊!”   乐景刚皱了皱眉,凯恩斯就伸手帮他捂住了耳朵,他愣了一下,有些哭笑不得,不知该不该和他解释自己并没有那么娇弱。   而这边熊的大呼小叫终于让地下的人确定了他的身份,他们收起兵器,也跟着大呼小叫起来。   维克多在天空盘旋几周,恶趣味紧紧挨着叫声最响亮的那人降落。让他失望甚至有些惊奇的是,那人不仅没有害怕,甚至还跃跃欲试的想爬到他身上。   这可把他气坏了!当他是公共汽车,谁都能坐不成?   维克多坏脾气的一翅膀把那人扇到了一边。那人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很快就没事人一样爬了起来,还笑着冲刚从他背上爬下来的熊说些什么。   如果维克多能听懂,他一定会气疯的。因为那个人对熊说的是:“熊大哥,你这坐骑真带劲,就是脾气不太好。”   熊没顾得上澄清,一落地就急吼吼地问那人:“族长和巫呢?”   “族长带领大家打猎去了。巫在屋里配药。”   那人好奇地看向从龙背上爬下来的乐景和凯恩斯,问:“他们是谁?是来部落的客人吗?”   命运之子的事巫只告诉了部落里的几个人,熊是以游历的名义外出的,所以熊含糊道:“对。等族长回来,告诉他我们在巫那里等他。”   于是乐景和凯恩斯就跟着熊去见了巫,至于维克多则是飞去其他地方撒欢了。   巫是个鹤发鸡皮的老人家,身形佝偻,眼角嘴唇青黑,头发和黑色尾羽编制在一起,身上描绘着诡异斑斓的花纹,不知是巫文还是图腾,看起来很“巫”。   他闭着双目,双眼的伤口已经痊愈,只留下了狰狞的疤痕。   “巫。我是熊。”熊恭敬的弯了弯腰,声音微微颤抖难掩激动,“我不负使命,带回来了命运之子和他的护卫!”   这个老头的耳朵动了动,偏了偏头,直直地向乐景的方向“看去”,明明他双目已盲,可是乐景却还有一种自己全身已经被这老头看透的感觉。   几息后,老人咳嗽一声,悠悠开口问道:“妖帝有十子,若有朝一日十日临空,汝当何如?”他的声音沙哑,咬字古怪,语调有一种奇怪的韵律,好似在念祭词。   青年眼也不眨的答曰:“找一神箭手射九日,留一日。”   熊为其中隐含的铁血和气魄而几乎要拍手叫好了!只是……   巫为这话语中的杀气腾腾而露出一个苦笑:“汝不知。妖族团结,而人族离心,妖族大兴,而人族式微。若依汝,人族承担不起妖帝的怒火。”   熊咬紧牙关,低下了头。若不是因此,他们怎么能容得下那些小崽子们猖狂!   “人族离心,在于部落甚多,权利分散。”乐景不假思索的回答道:“若我是首领,我会吞并其他部落,加强中央集权,成立一个统一的国家。”   巫抖了抖眉毛,又问:“何谓中央集权?何谓国家?”   青年挑了挑眉毛,风轻云淡的回答:“在我看来,所谓的国家就是一些有共同语言,文化,种族,货币,习俗的人们聚集起来形成的集结体。而中央集权制度是一种国家政权的制度,以国家职权统一于中央政府,削弱地方政府力量为标志的政治制度。”   于是接下来,乐景又给这位原始社会的巫普及了什么是政府,什么是国家职权。   巫沉默了一下,表情几经变幻,开口时嗓子多了几分不易察觉的颤抖:“这是不可能的。汝可知这洪荒有几何部族?他们都有不同的语言、信仰、货币、文化、种族、习俗,有些部族彼此之间甚至还有深仇大恨。是断不会轻易融合成为一个整体的。”   青年笑了一下,熊惊讶的发现就算被巫如此质疑,青年的表情还是一派从容,云淡风轻:“我想我应该告诉您,我不属于这个世界。”   巫平静的点了点头,看来早有预料。   于是青年继续说道:“在我的国家,曾经有过一个时期,诸国林立,混战不休。其中有韩、赵、魏、楚、燕、齐、秦七国最为强大。后来秦国在七国中强势崛起,在经过几代励精图治君主的积累后,一名叫做嬴政的人继位,然后定下了‘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的国策。”   “秦国笼络燕齐,稳住魏楚,消灭韩赵;远交近攻,逐个击破。最终共用了10年的时间,先后按顺序消灭韩、赵、魏、楚、燕、齐六国,结束了中国自春秋以来长达500多年的诸侯割据纷争的局面,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主中央集权国家,即秦朝。”   那是华夏历史上最为风云变幻的年代。群雄逐鹿,列国争霸。纵横家们纵横捭阖,墨家兼爱非攻,儒家到处游说,兵家战戈不息……诸子百家,烽火不息,群才辈出。   青年平淡的述说着,风轻云淡地把秦国这十年的征战都言简意赅的一一说来,寥寥数语之下隐藏着数不尽的刀光剑影,鬼蜮伎俩。   巫的脸皮剧烈抖动,心神大震,他的手剧烈抖动,“看着”乐景的表情宛如在看着什么洪水猛兽。就连最勇猛刚强,不畏生死的熊听到秦将白起坑杀赵国士兵四十万人后都骇的变了颜色。   他们整个部落加起来也不过才几十万人,就这他们已经是周边难得的大部落了,要知道一些小部落才只有几十人!这一刻,战神白起的名字就以魔神的形象深深刻印在了熊的心里。让他敬畏,让他……向往。   青年一一把他们的表情收进眼底,悠悠长叹道:“战争是愚昧的暴行,但是纵观人类历史,又不得不承认战争是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利器。人类文明史,归根到底就是战争史。有关国家的起源,学者们有过很多种说法,其中有一种,就是暴力论。持此观点的学者们认为国家起源于掠夺和征服,强调暴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政治上的奴役先于经济发展的过程,国家的产生不是社会内部发展的结果。这么说倒也没错,毕竟国家本身,就是最强大的暴力机关。”   巫剧烈的喘着粗气,再也不见刚见面的冷静平稳,他不懂什么暴力不暴力,他只知道一件事:“汝可知这会死多少人?吾族在妖族的肆虐中本就活的艰难,如若像你这样发动战争,屠杀部族,只怕不等妖族做什么,人族就先灭亡了!”   “战争是一种酷烈的暴行,没有不流血的战争,就像没有不流血的革命。”青年微微一笑,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但是我的国家还有一句话叫做兵不血刃。《孙子兵法》中有这样一句话: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攻,下政攻城。”   然后乐景给这些在他看来几乎可以称得上淳朴的原始人科普了一下《孙子兵法》的三十六计,并结合中国古代的各大战役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听的熊两眼发光,听的巫也缓和了脸色,频频点头。   乐景是故意的。故意说出秦灭六国时的伤亡人数,给这两人种下心理暗示:即吞并其他部落建立统一国家的战争是伤亡惨重,是血腥的。这样惨重的战争对于当前的人族而言完全是自损一千,伤敌八百,当然为这里的人所不容。这时候乐景再提供一条“兵不血刃”的道路,而这条道路上的战亡人数完全可以说得上忽略不计,在前面那血腥战争相比,这样的办法造成的损失似乎是他们可以轻易承受的。所以他们自然会选择乐景的后一种提议。   而这,也就陷入了乐景给他们营造的思维定势了。他们跟随乐景的思路,把统一部族建立国家作为驱逐妖族复兴人族的手段,要知道在之前他们还更倾向于组建松松散散的部落联盟啊!   不过乐景也并没有坑他们。这种办法对于目前的人族来说确实是最优解。人族已经经不起内耗了。而且和令行禁止的妖族相比,心思各异的部落联盟没有任何胜算。乐景没有兴趣把自己的精力都耗在部族内部的勾心斗角中,有那份时间精力,他更愿意把他的智谋用在敌人身上。所以他决心效仿黄帝,吞并其他部族,不同的是他要加快人类文明进程,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并且跳过中间的封建帝制,直接实行社会主义。   最后,乐景补充道:“而这些,也可以应用到与妖族的战争中去。在部族吞并其他部族期间,我会用计谋扰乱妖族,削弱妖族力量,让妖族无暇他顾。然后等妖族结束他们的内乱后……”乐景加深了笑意,声音越发轻柔,“他们面对的将是来自社会主义的铁拳。”   这下巫彻底露出了笑容,不过有一个他不太明白:“何谓社会主义?”   于是乐景就兴致勃勃地重复了一遍说给熊的话。   巫可比熊有思想有觉悟多了,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来说,巫可是个文化人。他听罢沉思良久,颔首道:“听汝之言,这社会主义诚是好物。待族长至,汝可言之。”   不是巫的思想太超前,而是这里的社会与其说是社会主义,不如说更接近共产主义。   这个时代还处于原始部落时期,国家的概念还没形成。部落里权利最大的就是族长和巫,他们已经可以算得上部落里的特权阶级了,可是他们除了拥有部落的管理权外也没有什么特权。部落的分配方式是按劳分配,多干多得,就连族长如果不够勇武就不能服众,迟早要被人取而代之的。部落人民之间没有剥削和压迫。可以说原始部落时期的人类社会,是人类历史上最接近共产主义的一次。   比起封建王朝的封建专。制阶级压迫,还是社会主义更对这里的原住民胃口。   “不用了,我已经听到了!”一名中年壮汉大步流星的走到乐景跟前,伏头就拜,“有苏族长狐,愿听人主号令。”   这可大大出乎乐景的意料了。没想到这位族长这么爽快,这就省了他的口舌了。   他也没有矫情的推脱,这种时候他的推脱之词如果被这些不懂谦虚的原始人当真,他可就是挖坑埋自己了。   所以他扶起族长,诚恳的说:“我初来乍到,还有很多事情不懂,要多亏二老多多提点我才是。”   于是在族长和巫的科普下,乐景彻底对此时的局势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这洪荒之中,分散着大大小小的部落,没有人知道究竟有多少部落。每个部落都有着自己的部落文化和部落图腾,而有苏部落的图腾就是九尾狐。   对此族长狐骄傲的挺起胸,表示他们部落祖上与九尾狐通婚过,所以他们部落的人都有九尾狐的血统。   乐景看着五大三粗的族长和熊,沉默了。他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历史上大名鼎鼎的苏妲己就是来自有苏部落。妲己不姓苏,苏是部落名,她姓己,字妲,是商纣王帝辛攻打有苏部落时抢来的战利品。   ……他这是碰到妲己的祖先了吗?   而族长的讲诉还在继续。这次他给乐景普及的是妖族那边的情况。   自盘古大神劈开天地后,洪荒从死寂转为生机勃勃。有一圣人女娲,用泥人造人类,是为人类之母。后有仙人在人类中间传播知识和道统,人类很快在这洪荒站稳脚跟。   然而人类并不是这洪荒的唯一生灵,在他们之前,统治这片洪荒大陆的是妖族。妖族为妖兽或者草木精华成精,天生天养,且一些种族自有传承记忆和功法,先天便比人类具有很多优势。但是人类也有自己的优势,便是智慧和勤奋。所以人族认真学习研究修仙功法,并且根据人类的自身条件甚至琢磨出人类独有的巫术,很快就迎头赶上。   而两族之间的争斗,更多是出于生存空间和资源的抢夺。这是一场没有善恶,只为生存的战争,因此也更血腥更野蛮。失败的那一方将会丧失大量的生存资源,所以两族只能向前,不能后退一步。   不过就算争斗也没打断两族之间的通婚和结合。慕强是人妖的通性,他们都倾向于与强大的人结合留下更强大的后代,所以经过数以万年的通婚,这里的人族已经没有多少纯正意义上的人族了,就像有苏部落的九尾狐血统一样,这里的人族或多或少都有妖兽血统。人族也因此多了许多妖兽的能力,不过妖兽同样也提高了智慧习得了巫术,所以也不能说有谁占了便宜。   乐景问:“那你们见过圣人吗?”   狐失笑道:“我们怎么可能会见到圣人。别说我们了,就连圣人的徒弟——那些仙长们都没有见过圣人了。圣人早已退出五行外,不问世事,一心追寻大道了。”   乐景点头,如此倒是符合他心中的圣人形象。   接下来乐景就从族长,巫和熊嘴里听了一耳朵有关妖族的八卦。   什么妖帝帝俊手下有一妖师名为鲲鹏,又有十大妖帅,分别是计蒙、英招、白泽、飞诞、飞廉、九婴、商羊、钦原、呲铁、鬼车。然后狐将这十几种妖兽的习性和能力一一到来。   果真恰如英国利物浦大学的心理学家罗宾·邓巴在其著作《哈拉与抓虱:从动物相互梳理、人类闲聊解读语言演化》中所言:“闲聊是联结社会团体的一种机制,作用类似于灵长类动物之间的相互梳理毛发。”   八卦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形成而诞生的产物。在过去,通过八卦来交换情报信息,让原始部落的人们提高了生存几率。所以八卦至始至终就贯穿于整个人类的文明史。   乐景同样也热爱八卦。他兴致勃勃听着狐的八卦,并从中提取有用信息,加以整合利用。在听完狐对十大妖帅习性的八卦后,一条绝妙的计谋就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他含笑看着族长:“听闻九尾狐以美貌闻名,不知部落里有没有像九尾狐那样倾国倾城的姑娘。”   族长立刻拍胸脯道:“别的我不敢说,我们部落里姑娘的美貌在整个洪荒都是出名的!”   “那我恐怕要借部落里最美的姑娘一用了。”   美人计之所以能盛行几千年,就在于它好用。如果在美人计的基础上再加上离间计呢?那么妖帅之间分崩离析指日可待。   就算没有了苏妲己,恐怕有苏部落也要诞生又一名祸(救)国妖(英)姬(熊)了。   乐景的笑容明显让狐误会了他的意思,他嘴角的笑容立刻暧昧起来:“只要您看的上,部落里的姑娘们都很乐意为您生孩子。”   乐景:……   他只能如此这般把他的计谋给族长说了一遍。   半响,目瞪口呆的狐终于回过神来,真心实意地感慨道:“您真卑鄙,狡诈。”   乐景:……喂!   族长挺起胸,一副与有荣焉的骄傲:“不愧是我们有苏部落的命运之子!”   乐景:……不是很懂你们夸人的标准。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就是世界观的揭露,没错我设定的洪荒没有巫族,只有人妖。巫是自人类中诞生的。我是坚定的考究派,并且我坚决不同意你们把后羿这位神箭手,抗日英雄,呸,射日英雄开除人籍!   本文的洪荒设定结合了洪荒文的传统设定和一些山海经的设定。比如在山海经中帝俊明明是个好神来着,他还帮助人类抵御妖族入侵,有传说称后羿射日的箭就是帝俊赐下的。但是本文为了剧情需要,就把帝俊设定为洪荒文中的帝俊啦。   嗯,反正本副本的一切解释权归我一人所有,我就瞎几把写,你们就跟着我的设定瞎几把看吧_(:з」∠)_反正都是对神话的再加工创造嘛。 第36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是夜,皎洁的月盘挂在天际,灿烂的星光照亮了漆黑的夜。一个粗糙冷硬的木屋突兀的伫立在荒野里,从里面传来嘤嘤的哭声。声音如泣如诉,不绝如缕,哀转久绝。此时正是万籁俱寂的时候,映衬的哭声更是凄凉,也更是诡异。   天空由远及近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仿佛车轮压过路面,然后就见一道巨大的漆黑影子自天空飘过,在木屋上方顿了顿,就直直地向下坠去,几片黑羽随风飘落到屋顶上。   黑影悄无声息的落在木屋门口。木屋的窗没有关牢,自缝隙看去,只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蜷缩在屋角,双肩抖动,忍泣吞声地小声哭着。   黑羽在木屋门锁上轻轻一抚,坚硬的石锁应声落地,在寂静的夜色里是不亚于天崩地裂的响声。屋里的哭声立刻止住了,蜷缩在屋角的小人惊慌地抬起头,露出一张千娇百媚的桃花面。虽然现在看来还较年幼青涩,但是足以看出日后倾国倾城的绝色风采。   黑影全身被黑色的斗篷笼罩着,只能看到兜帽处露出的半个白皙的下巴。自袖子里探出的黑色羽毛暗示了他妖族的身份。   女孩却不怎么害怕,反而还有些好奇的看着他,怯生生地问:“你是谁?”   从斗篷里传出了清冽好听的男声:“鬼车九凤。”   女孩乖巧的不问自答:“我叫离。”   “几岁了?”九凤问。   “十岁了。”   “十岁。”九凤低头若有所思道:“还是个幼崽呢。”他抬起头,不耐烦地问道:“喂,你为何哭泣?”   离表情明显瑟缩了一下,眼中浮现出真切的难过和惧怕:“我跟阿妈走丢了,然后被坏人掳了去,他们把我关在这里,出去找买家了,说要卖了我。”   九凤沉默了一下,问:“你要跟我走吗?”   女孩眼睛一亮,立刻从地上爬了起来,期待地看着他:“你可以帮我找阿妈吗?”   “我只会养你到成年。”九凤硬邦邦的回答:“想要阿妈的话,自己去找。”   女孩脸上不见失望惊恐,反而挂上了甜美的笑意,清澈的双眸弯成明媚的月牙。她兴高采烈的扑进九凤的怀里,软软地说道:“谢谢妖怪大人。”   九凤身体一僵,感受到怀里温热柔软的躯体,叱道:“你就这样靠近一个陌生妖怪,就不怕我杀了你吗?”   “您不会的。”离抬起头,清澈的大眼睛黑白分明,里面氤氲着温润的笑意:“妈妈说,鬼车是对小孩子很温柔的妖怪。如果在荒野中发现被丢弃的幼崽,他会抚养幼崽长大。”   九凤的身体慢慢柔软起来,声音却还是一如既往的冷硬:“这倒是个新鲜说法。你们人类不总是说我们鬼车最爱在夜里抢人类小孩吗?”   离坚定地摇了摇头,大声说:“您不是这样的妖怪!”她看着鬼车的眼睛上浮现淡淡的儒慕,“阿妈是不会骗我的。而且您也的确打算救我,并抚养我长大不是吗?”   “……少废话了。”九凤转过身隐入漆黑的夜色,然后又偏头看向那个呆呆的人类幼崽,“还不快跟上!”   “是!”离开心的向着九凤的方向追去。   九凤沉默不语走在前面,却始终与离保持三步的距离。有时离走得慢,他也不催,只是默默的放慢了速度。   离弯成月牙的桃花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果然景大人说的没错,作为妖帝座下十大妖帅之一的鬼车九凤是一种很温柔的妖怪。   不过他们的温柔也只仅限于像她这样的小孩子。对于成年人,鬼车可从不会手软。自古以来,鬼车都是一种带来灾厄的凶鸟啊。而九凤身为鬼车一族的族长,他的手上可是沾满了人族的鲜血。   距离成年她只有五年时间了,而鬼车九凤将会是她最好用的跳板和棋子。离微微一笑,在皎洁的月光下,她的笑容褪去孩童的天真,变得格外阴森恐怖。   ※   蔚蓝的天空突然出现一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大,原来竟是一只鸳鸯大小的“蜜蜂”,其腹部长长的毒针反射着可怕寒光。   只见那“蜜蜂”落到一颗生机勃勃的清脆巨树上,腹部长长的毒针不经意般碰了一下树干,几乎立刻就见树叶凋零腐朽,树干发黑萎缩,原本生机勃勃的巨树眨眼间便变作一颗黑色朽木。   “蜜蜂”扇动翅膀,发出愉悦的嗡嗡声。   “敢问阁下可是钦原族的?”坐在一旁巨石上歇脚的旅人忍不住搭话道。   钦原族即为钦原妖帅所在的种族,可是能有资格名为钦原的,只有钦原族最强的钦原妖帅。   “蜜蜂”落到地上,化作一名贼眉鼠眼身穿黄袍身材矮小的男子。他看着端坐在石头上的青衣旅人,嘿嘿一笑,说不出的猥琐,“你倒是好眼力。恕我眼拙,倒是没看出你是哪族的。”   旅人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地回答:“我只是个血统不纯的私生子罢了,不值一提。”   钦原眼中闪过一丝轻视,对待他的态度明显轻慢下来。旅人好像没发现钦原的鄙夷,自顾自热情地奉承着,把钦原奉承的心花怒放,看这个血统不纯的杂种也顺眼许多。   旅人这时又话锋一转,憧憬地说道:“你知道吗?我前些日子见到英招妖帅了!英招妖帅气宇轩昂,威风凛凛,正直高尚,战功赫赫,我看可为十大妖帅之首。”   听到英招这个名字,钦原的眼中明显浮现出一丝不悦,要问他平生最讨厌谁,那就只有英招那匹道貌岸然,两面三刀,阴险狡诈的老马!   要说他和英招之间的孽缘,还要从他们还没投效陛下,成为妖帅之前说起。   那时英招乃西王母座下看管花园的神兽,而钦原则是自花园里诞生的世界上第一只黄蜂。英招奉命看管花园里的神兽花草,钦原自然也在其中。   可是现在他们都是天帝手下的十大妖帅,他们只听从天帝的命令,他们之间是平级!可那匹老马偏偏自命不凡,自认为还是西王母那会儿,动不动就对他指手画脚,不许他做这个做那个。他当初不过是给西王母看园子的畜生罢了,有什么了不起的?!竟然还敢踩着他使威风起来!   要不是看在陛下的面子上,他早就毒死那匹老马了!   最可恨的是这厮惯会笼络人心,装模作样,不知骗了多少人!   “那是你没见过我们钦原族的钦原妖帅!”钦原妖帅毫不脸红地自吹自擂道:“钦原妖帅英俊潇洒,法术高强,杀人无数,立下了无双战功,要说十大妖帅之首也该是钦原妖帅,哪里轮的上区区英招?英招这厮惯会讨巧卖乖,装模作样,这才蒙蔽了世人,你别被他给骗了啊。”   旅人摇头,欲言又止的看向钦原。   “怎么了?”钦原敏感地问道。   “你有所不知。”旅人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   “有什么但说无妨!”   旅人斟酌了一下,说出了一句让钦原怒火中天的话:“世人只知英招妖帅,不知钦原妖帅久矣!”   钦原怒目而视道:“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杀了你!”   旅人淡淡一笑:“你杀了我可以,可是你难道能杀遍这洪荒所有生灵吗?要我说,这事也怪你们的钦原妖帅。”   钦原一边生气一边又忍不住好奇道:“此话怎讲?”   “既然你们的钦原妖帅有如此伟力,为何还屈身于英招妖帅之下呢?钦原妖帅此举,未免太过软弱了。”   钦原好悬没气的一口气噎过去:“狗屁!我……们妖帅什么时候屈身于那匹老马了!”他捏着几根毒针,不善的看着这名杂种,“小子,竟然敢侮辱钦原妖帅,你找死!”   谁知那名旅人竟然比他还惊讶:“难道不是这样吗?现在外面的大家都这么说!说钦原妖帅惧怕英招妖帅,只要英招妖帅不允许的事,钦原妖帅就不会去做!他们说……他们说……”旅人看着钦原吞吞吐吐起来。   钦原暴跳如雷道:“说什么?!你快说!不说我杀了你!”   “他们说钦原妖帅已经认英招妖帅为主。”   怒到极致,钦原反而平静下来了,他冷声问道:“还有吗?”   旅人连连摇头:“没有了,没有了。”他看着钦原冷光连连的双目,大着胆子说,“要我说,钦原妖帅就是太好脾气了。如果我是钦原妖帅,我一定要当着天帝的面挑战英招妖帅,把英招妖帅打的落花流水,不仅可以让陛下看看自己的威风,而且从此全洪荒再也不敢小觑钦原这个名字了。”   钦原闻言心神一动,心思顿时活动开了。这小子说的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大庭广众之下,谅那匹老马也不敢回避邀战。只要他趁机狠狠地挫一下他的锐气……   于是他随手给了这旅人一毒针,亲眼看着旅人的尸体变黑化作血水后,才化作蜂型,兴高采烈的离去。   在天空彻底看不见黄蜂的身影后,一只金蝉从尸体旁的泥土里钻了出来,摇身一变,一个一模一样的青衣旅人出现在尸体边。   “幸亏阿妈向金蝉一族借种生了我,要不然没有这金蝉脱壳,我可死定了。”青衣人抹了把头上的汗,露出一个宛如狐狸般狡诈的笑容,“现在,我该去找英招了。”   ※   有苏部落。   狐双手背后,焦急地在屋里转来转去。乐景平静的跪坐在石桌前,淡定的冲泡他自地球带来的茶包。巫跪坐在他对面,好奇地看着袅袅的茶香:“此为何物?”   “茶。”乐景把泡好的茶往巫的方向推去,“要尝尝吗?”   巫小心的捧着茶杯,试探的抿了口,初尝味苦,但是很快一股草木般的清香在他嘴里蔓延,咽下后,喉咙里隐隐泛起一丝古怪的甜味。他把自己的感受给乐景说了,乐景笑着纠正道:“那不是甜,是甘。是茶的后味。”   眼看两人就劳什子茶议论开了,狐焦急的跺脚道:“你们就不急吗?我们的计划万一失败了怎么办?”   乐景轻轻抿了一口茶,冷静地说:“人力已尽,只待天命。”   巫也白了他一眼:“莫非,汝不信命子?”   狐也在两人边盘腿坐下,苦笑道:“我当然相信人主了。”他叹了口气,“只是我这心总是空落落的。”   乐景放下茶杯,声音清淡如茶,不沾丝毫烟火气:“鬼车怜幼,计蒙性淫,故派苏离,离间二妖。”   “钦原狠毒量小,英招嫉恶如仇,故派苏蝉,挑拨二妖。”   “此外十大妖帅还剩六妖,分别为白泽、飞诞、飞廉、九婴、商羊、呲铁六妖。其中白泽仁善,与众妖格格不入,是为瑞兽,九婴性残忍,好食人,可杀九婴嫁祸与白泽。商羊,慕雨也,可控水,呲铁食铁,厌雨也,两妖早有间隙,挑动争斗不难。飞廉忠贞刚烈,然帝本多疑,可捧杀之。飞诞,胆小怕事,不足为虑。”   青年寥寥数语间便把十大妖帅性格分析透彻,并轻松地决定了他们未来的命运,风轻云淡之下是让人胆寒的凛然杀机和以天下为棋子的气魄。   狐敬畏地看着不动如山的青年,下意识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低声问道:“那……妖师鲲鹏怎么办?此妖诡计多端,是妖帝的左膀右臂,此妖不除,恐成大患!”   “他?”青年轻笑一声,“他不足为虑。现在他站的越高,以后越会成为他的催命符。”   巫难掩好奇,插嘴道:“此话怎讲?”   “待十日临空,找一神射手射下九日,留下一日,即为妖族唯一的金乌太子。帝俊现在春秋鼎盛,可其寿命终有尽,他也需确立继承人来继承自己的打下的基业。到那时他会发现……”青年再次轻笑一声,眸中似兴奋,似嘲讽,似悲悯,“主弱臣强,实乃不祥之兆啊。”   “到那时,不必我等动手,帝俊必除鲲鹏。”   此为,帝王心术。 第37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乐景算计妖族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有苏部落的发展争取时间。所以他不会本末倒置,在派出足够的人手去妖族那里搅风搅雨后,他就开始专心发展有苏部落。   这洪荒,部落人口在十万以上的已经是可以被记住名字的中型部落了。有苏部落有人口四十多万人,放在现代社会也就是一个小镇的人口,在这里却已经是当之无愧的大部落了。至于百万人的部落,狐说他从没有在洪荒里听闻过。   这样也合理。毕竟这里不是资源充足,科技发达,和平富足的现代社会。根据现代社会的一个统计,在远古的农业社会大概有1/3孩子无法活到20岁。而那已经是有了一定文明基础,资源得到一定程度开发的农业社会。现在的洪荒各部落,还处于原始部落时期,他们还没有发展出农业文明,部落居民依靠狩猎来生活。再加上与妖族的连年战斗,以及洪荒恶劣的生存环境,这里的孩童死亡率更高。有苏部落能维持在四十几万已经是极限了。   有苏部落人口虽不多,但是可以称的上是全民皆兵了。孩子出生后,根据其天赋,会有专门的老师教导他们仙术或者巫术。并且因为部落内部时常会有女子向其他强大妖族借种,所以有很多人出生起便有来自妖族的神通,甚至传承记忆和功法。就比如苏蝉的金蝉脱壳,就是属于金蝉一族的天赋神通。   而这洪荒能和有苏部落比肩的大部落还有四个,分别是青阳部落,九黎部落,红炎部落和希夷部落。   其中红炎部落位于有苏部落南方,两个部落间隔着一大片沼泽,九黎部落和希夷部落位于有苏部落北方,中间隔着一大片森林和山脉,青阳部落位于偏远西方,是几个部落中和有苏部落互动最少的一个部落。   五个部落中,红炎部落善火,九黎部落善战,希夷部落善毒,青阳部落善卜,而有苏部落则善谋,这大概是他们身上的九尾狐血统给予他们的加成吧,所以他们也无师自通的学会了经商,是洪荒有名的富庶部落   所以当初狐才用狡诈卑鄙来夸奖乐景,盖因这两词在有苏部落里是货真价实的赞美。   在乐景看来,有苏部落的地形很好,就像三国时的蜀国一般,是典型的易守难攻地势。其周边的森林,山脉和沼泽一定程度上防范了来自其他部落敌人的入侵,再加上有苏部落有大能坐镇,军队也很强大,所以这么富庶的部落在洪荒也没怎么被抢过。   不过事情都有两面性,易守难攻同样也会导致有苏部落出击困难,这种地理环境之下很容易导致部落人民形成安逸享乐不思进取的性格,是以有苏部落的豪奢享乐在整个洪荒都是出了名的。不过乐景倒是没有怀疑过他们的战斗力,一来能活下来的洪荒人类就没有弱鸡,二来嘛,地球上的川军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抗日战争时期,三百五十万川军抛妻别子,出川抗日,用自己的鲜血和血性,洗刷了外人对其的轻视鄙夷,让“无川不成军”彻底成为国人的共识。因此可见,安逸享乐和勇猛铁血并不冲突。   目前有苏部落附近还有一些小部落,有倒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乐景计划把他们一一吞并,就当做练兵了。这对有苏部落来说轻而易举,真正难的是该如何削弱其他大部落的力量。   是远攻近交,驱虎吞狼?   还是假道伐虢,反客为主?   亦或者是隔岸观火,浑水摸鱼?   青年曲着腿靠坐在栏杆上,黑眸沉沉,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狐过来时就看到了这一幕。   青年黑眸微垂,神情莫测,一身白袍,衣袖翩飞,宛若仙人。   狐在一旁踌躇了半天,还是咬牙出声道:“人主。”   青年微微侧头,发出轻微的疑问声:“嗯?”   “上仙要见您。”   能被有苏部落族长称得上一声上仙的只有有苏部落那位供奉长老玄真上仙了。这位上仙原也是有苏部落子弟,于几千年前拜入通天教主门下金灵圣母一脉,短短几千年已经从一介凡人晋升为大罗金仙,可以称得上一句天资聪颖了。   不过这位上仙早已不问世事,一心闭关悟道许久了。不仅是这位上仙,有苏部落供奉的其他大巫和上仙都是深居简出,来无影去无踪,平静淡泊,一心只追寻大道,已经很久就不管这凡间之事了。   所以这位上仙突然传话要找乐景,着实出乎了狐的意料。使他在惊讶之余,更添担忧忐忑。   一路上他都在絮絮叨叨的叮嘱乐景,中心思想就是对上仙一定要恭敬,不可惹怒上仙。   乐景倒是不担心。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人遁其一。在他看来,修仙者都是这世间最叛逆最任性的一群人,因为修仙本身就是逆天而行,与天斗,与地斗,为的就是那一丝生机。他们在自己选中的道上蹒跚前行,百折不挠,既孤独又骄傲。他们都是最疯狂的天才,也是最冷静的疯子。   循规蹈矩是修不了仙的,闭门造车也是修不了仙的,因为修仙是暴力,是对天道发起的“革命”。所以他丝毫不认为玄真会因为他的失礼而生气,他也不觉得玄真在乎别人对他的态度。   狐把他领到一个位于山顶的洞府门前,恭敬的弯腰道:“上仙,我已经把人主带来了。”   一道清越飘渺的声音自门内传来:“进。”   乐景抖了抖袍子的袖子,大大方方的推开门,走进了洞府。   这就是一个普通的山洞,一位玄衣男子正端坐在青色蒲团上,抬起鸦黑色双眸淡漠的看向他。他五官清淡如水,不能说俊朗,只能说看起来无比自然舒心。看着他,乐景脑海中不禁浮现一个词——道本自然。   他坐在蒲团上,仿佛路边一颗石子,一株野草,仿佛他就是自然本身。   “你来了。”他轻轻开口道。   石洞里除了那个蒲团便空无一物了,所以乐景干脆豪爽的盘腿在他对面坐下,“我叫乐景,你叫什么?”   玄真淡淡开口道:“贫道法号玄真。”   “我可以称呼你为玄真吗?当然,你也可以称呼我乐景。”   对乐景这在狐族长听来几乎有些失礼的问题,玄真不以为忤,反而目光闪过微弱笑意:“有何不可?”   乐景大笑起来,然后从衣袖里抽出一壶酒递给玄真:“我带了酒,要来喝几口吗?”   玄真微微怔了一下,再看乐景的目光就多了几丝激赏,于是他脸上脱去刚见面平淡如水,摇身一变多了几丝疏朗不羁。   他从乐景手里接过酒壶,豪迈的灌了几口,赞赏道:“好酒!”   “这是我自家乡带过来的自己酿的黄梅酒。”乐景遗憾地说道:“可惜,这里没有青梅,要不然我们也可以效仿一下古人,青梅煮酒论英雄了。”   然后他便给疑惑的玄真解释了一下青梅煮酒论英雄的典故。   玄真笑道:“这有何难?”他手一挥,一盘冒着冷气的青梅便出现在了地上。乐景击掌赞道:“果真是神仙手段。”   “既然有了青梅和酒,我们也合该论一下英雄了。”玄真看着乐景的目光充满探究之意,“君以为,这天下可以配称得上英雄的有哪些?”   乐景拈了一颗青梅塞进嘴里,咀嚼咽下后问:“不知你是指人类还是妖族,亦或者是神仙?”   玄真理所当然道:“既然是这天下,那么自然是这洪荒中的所有生灵了。”   青年微微一笑,平淡地做出石破天惊的回答:“你啊。”   这话可大大出乎玄真的意料,在他想来,这洪荒英雄不知多如凡几,就算不敢议论圣人,也还有这满天神佛,以及妖族人族大拿,万不该从他嘴里第一个说出他的名字。难道他这是在讨好自己?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玄真将对这个青年很失望。他等了半天,只见这青年只顾得上吃梅喝酒,终于忍不住问道:“还有呢?”   青年放到嘴角的酒杯一顿,理直气壮地反问:“别的我又没有见过。我有什么资格评价我没见过的人呢?”   玄真先是一愣,然后为这话中的逻辑而大笑起来,“你真是个有趣的人。”   “谢谢。”青年笑眯了双眼,好像得到了什么无上的荣耀。   玄真又问:“那么你觉得你说得上是英雄吗?”   乐景想了想,回答道:“如果我的计划能成功实施的话,那么我会成为很多人眼中的英雄。但是,我从没打算成为英雄。”青年露出一个任性到极点的笑容,“我认为这样做会更有趣,所以我就这样做了,仅此而已。”   玄真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问出了不仅他疑惑,满天神佛也都无比疑惑的问题:“那么你究竟想在洪荒做什么呢?”   “我想建立一个国家。”青年微笑着回答,“一个富强,和平,又生机勃勃的国家。这个国家里生活着洪荒的各个种族,大家求同存异的和平共处。”   好大的口气!   玄真却并不吃惊,好像早有预料,他问道:“你想统一洪荒?”   青年眨了眨眼睛,把这个抛给了玄真:“你认为我能做到吗?”   玄真复杂地看了他许久,他,或者这漫天神佛都没怀疑过这个问题的答案。   只要他想做。   那么他就一定能做到。   “你能。”玄真小心隐去眼中的感慨和微不可查的敬畏,轻声开口道:“我相信你能。”   “如此,便多谢你的信任了。”   “最后一个问题。”玄真深吸一口气,问出了他最关心的一个问题:“何谓道?”   这个问题可就太空泛了。大道三千,各有各的缘法与自在,哪怕是蜉蝣,也有自己的道。   道,是这世间最说不清道不明,最玄奥也最简单的存在。是困扰无数求道人亘久的问题。   而对于这个问题,青年不假思索的答道:“心之所向,道之所依。”   心之所向,道之所依……吗?   真是任性的说法啊。   玄真笑了起来,可是他却一点也不吃惊从这个人类青年嘴里得出这样的回答,也不讨厌这种说话,因为他也是这么做的。   他看着这个痛快吃着青梅的青年。   他不通法力巫术,也没有任何天赋神通,乃一介平平无奇的凡人。   可是包括玄真在内的漫天神佛都知道他有多么可怕。   肉体的强大只是一时的,这世间唯一能永垂不朽的只有思想和智慧。   而这两样,眼前的青年都不缺。   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遁去其一,是为定数,也是变数。大道无形,天道无为。缘也命也,是为定也!   他是变数,也是定数。   所以这漫天神佛才不约而同的施法遮去了天机,把那帝俊蒙在鼓里。   “如此,甚好。”他对着青年露出一个满含深意的笑容。   待他脱去肉体的桎梏,便是他加入他们的时候了。   作者有话要说:   乐景理解的修仙者就是我心目中的修仙者。修仙者,我认为都是心胸开阔,自在疏朗,豪迈大气,同时骨子里叛逆狂妄的人。像传统的修仙小说里,那些修仙者杀人夺宝,为了一点资源勾心斗角算计,在我看来未免太小家子气了。而且看起来和尘世间争名逐利的凡人没什么区别了。   修仙,在我看来,修的便是心境。   嗯,有点疑问,你们是不是不太喜欢洪荒副本啊。留言越来越少了,而且点击也越来越低了_(:з」∠)_感觉自己还没红就过气了【瑟瑟发抖】   对了,前几天看有读者要求推书,仔细想想我好像的确很久没推书了【话说是不是因为乐景现在没有卖书了,所以你们才不爱看了_(:з」∠)_】   嗯,今天就推一下书好了。   虽然中国跟西方学的,重视悲剧,认为悲剧能把美好的东西摧毁给人看,更有教育意义。但是我就是一俗人,我就是喜欢看爽文,喜欢看美好的结局。因为我从小同理心就特别强,看到难过的书我能好久走不出来,所以我真的挺后悔小时候因为虚荣看了太多名著。一个小学生,天天看《狂人日记》《茶花女》《悲惨世界》等等悲剧,她能对名著没有心里阴影才怪。所以我觉得名著这东西,还是等到年纪大一点再读,反而更有效果。   所以!我就是俗人!我就给你们推荐爽文!   首先,给你推荐19世纪点家复仇流爽文《基督山伯爵》(by大仲马),嗯,里面有海量打脸桥段特别爽!事实证明,无论过多久,人类此类故事都情有独钟。在几百年后的现在,类似的故事还是换汤不换药的在点家进行着。   然后,给你们推荐20世纪晋江流天降爷爷贫儿变公子爽文《小公子》(by伯内特妇人)!讲的就是一小正太虽然很穷,和母亲相依为命,但是他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长的好看【重点】。然后……我就不剧透了你们自己去看吧嘻嘻嘻。真的好好看!主角那个小正太真的超级可爱!我很喜欢他的! 第38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玄真淡淡说道:“其实我来这里,是要告诉你一件事情。”   乐景放下酒杯,专注的看向玄真:“请说。”   “这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洪荒。坐在你身边的也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我的分身。”玄真说完这句话,就塞了一颗青梅填进嘴里,恶趣味的等待乐景接下来的反应。   乐景怔了怔,有些惊讶,却没怎么太吃惊。   这下好奇的倒是玄真了,“你看起来并不怎么惊讶。是早就猜到了吗?”   “其实我早就觉得奇怪了。”乐景仔细回忆这个位面种种不合理的细节,“首先,便是这天空中的太阳。”   “太阳有什么不对吗?”   “每天的太阳数量都不一样,这无疑是违反了自然定理,给洪荒里的生灵造成了巨大灾害,可是漫天神佛竟然没有一个人出声,就任由那金乌太子胡闹。”   “哦?”玄真挑眉,绕有兴致地问道:“为什么不能是我们一心追寻大道,不再插手洪荒诸事呢?”   青年眼神一瞬间像出鞘的宝剑,锐气逼人:“何为道?”不等玄真回答,他就斩钉截铁的回答道:“道本自然,道为天理。如今有妖乱了这天理,你们若不管不问,一心追寻大道,那么你们的道,就是邪道!”   玄真哑然片刻,忍不住击掌赞道:“说得好!”   “这是其一。其二就是,这洪荒不见圣人,不见这漫天神佛。”青年侃侃而谈道:“我问过族长,这洪荒有名有姓的神佛,都已经许久没有在洪荒走动了。”   玄真又反问道:“也许是他们不想沾染红尘浊气,都在闭关参悟大道呢?”   乐景点了点头:“起初我也这样想过,但是我并不觉得悟道就要闭关不出,那不过是管中窥豹,闭门造车罢了。”   玄真不动声色:“愿闻其详。”   “何谓红尘浊气?修道者本就在红尘中,何来沾染一说?难道修道就是要离群索居,闭关悟道,斩断七情六欲才行吗?”乐景摇了摇头,坚定地给出了回答,“不是。如果真是那样,那么修道者想要修道的本身就是欲望,这是个悖论。”   “我的家乡有一句古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还有一句话是:纸上得来终觉浅,得知此事要躬行。一味闭关悟道,所见不过那一小方天地,又怎知天之辽阔,地之厚重,大海之汹涌,大漠之豪迈?”青年双眸澄澈平和,宛如晴空万里,又似海天相连,“修道,修的是心境。只有入世,才能出世。”   玄真复杂的看着这个侃侃而谈的青年,他不过是一个没有丝毫法力的凡人,可是他却比有些求了一辈子道的修仙者还要看的明白,透彻。   天生道种。   如果此子生在洪荒,前途不可限量!   “还有最后一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原因。”乐景露出一个狡黠笑意,“人也好,妖也好。这里的生灵实力未免也太弱了。”   根据族长狐所言,前辈大能早已退隐,不问世事。而作为族中最强战士的熊,战斗力却跟凯恩斯相差仿佛。这几天,乐景在有苏部落实地走访过,发现部落居民虽然全民皆兵,但是大多只是粗通仙法巫术,根本没有传说中翻天倒海的威能。   而这样的人类部落,却能和妖族打的难舍难分,据有苏族内出门游历过的前辈所言,那妖族的十大妖圣实力和人族中的顶尖精英差不多,至于他们座下的小妖,就是一些粗通法术的普通人都能用兵器抵抗,甚至干掉它们。   这一切,不仅和地球记载的洪荒相差很多,就跟这个位面流传的传说也差太多了。   对此狐给出的解释就是前辈大能都去追寻大道,不问世事了,所以才让妖族如此猖狂。可是乐景并没有接受这种说辞,在他看来,这简直像是漫天神佛都集体抛弃了这个位面的所有生灵一样。   而且,乐景还有一个最大的依据没有说出口。   这个位面在乐灵的划分里,属于A16位面,在它之上还有S级位面,他不信中国究极的神话体系洪荒世界才排区区A级第16位。   现在玄真这么说,那么这一切都豁然开朗了。这里是洪荒,也不是洪荒。   玄真赞赏地看着乐景:“那么我得说,你的思路是正确的。这里不过是洪荒之下,衍生出的一个小位面。刚开始这里灵气充裕,神佛们纷纷在这里传下道统,可是随着这里灵气的流逝,人类中能悟得大道,顺利飞升的人类越来越少。神佛渐渐就遗忘了这个位面。我就是这个位面飞升的最后一个人类。”   “那么你回到这里是因为……?”   “因为你啊。”玄真眼中闪过一丝讥讽之意,“因为你这个变数扰乱了星象,我们才由此发现了帝俊的诡计。”   帝俊的诡计?   电光火石间,乐景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那些天空来来往往的太阳们,他试探地开口问道:“是金乌太子……?”   玄真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仅凭他这一句话就能推测到这种地步,这该要多聪颖的头脑和细密的心思,他忍不住在心里叹息道:慧极必伤啊。   不过他面上却不露分毫,微微颔首承认了青年的判断,“当年人,妖大战,十日临空,后羿射下九日,帝俊痛失九子,自然痛不欲生,后继那场大战颇在洪荒引发一阵动荡。最后人族惨胜,帝俊从此隐居避世,我们本想他这是放下仇恨,一心参悟大道,没成想他竟在背后做下如此盘算,并费尽心思隐瞒了天机,把漫天神佛都蒙在了鼓里。”   “这位面根本不是灵气溢散,而是帝俊把整个位面的灵气注入太阳精火里,再融合他设法保留的九子残魂,他这是企图要复活死去的九子啊!”玄真说到这里,眼中浮现一丝怒意:“而此位面连绵不绝的人妖大战,便是帝俊为了自己的谋划,也是为了掩人耳目,而挑起的。”   玄真歇了口气,又继续说道:“这世间,死生乃天理,自有定数。死人复活本就是逆天而行,自然需要代价。而因这复活的对象是妖帝的九个儿子,一出生便是金仙修为的金乌太子,那么这代价定不会少了哪里去。于是帝俊付出的代价,便是这个位面所有生灵的命。”   乐景倒吸一口凉气,绕是他也没想到帝俊这么疯狂。   “就连圣人当初都没察觉到吗?”乐景忍不住问道。帝俊施法可以瞒的过漫天神佛,可是唯独瞒不过圣人的。   “圣人?”玄真失笑道:“别说是我,就连我师祖金灵圣母——通天教主的亲传弟子,都已经有几十万年没有见过圣人了。我们猜测,圣人也许早已不在洪荒,去其他世界游历随便参悟大道去了。”   乐景恍然,如此便说的通了。为何帝俊要挑动起这个位面人妖之间的争端?因为如果一口气用整个位面的生灵献祭,不仅要背负毁灭世界的大因果,而且还会引起漫天神佛的注意,说不定会使他的计划破产。但是如果只是挑动战争就不一样了。战争是这洪荒的寻常事,并不会被天道阻止,他也不必背上什么沉重的因果。帝俊的目的就是利用战争消耗这个位面的更多生命,为他复活自己的九子铺路。   这无疑是个足够疯狂,又足以瞒天过海的方法。这洪荒以下的位面何其多,漫天神佛并不会把这个位面放在眼里。他唯一没有算到的是乐景的到来。   “你命格特殊,来历特殊。几乎是来到这个位面的同时,满天神佛就感应到了,跟着就顺藤摸瓜察觉到了帝俊的谋划,所以我们不约而同的施法隐去了天机,向帝俊隐瞒了你的存在。”玄真向乐景解释道。   乐景好奇地问道:“那我是什么命格?”   对此玄真露出一个神棍兮兮的笑容,摇头晃脑道:“天机不可泄露。”   乐景无语,只能又问了一个问题:“那么你们有什么打算?”他看向玄真的目光充满探究之意:“为什么把这件事告诉我?”   “这当然……也有我们的谋划了。”玄真叹了口气,唏嘘道:“帝俊修道几百万载,修行不易,作为同道,我们实在不忍看他一错再错,走向邪道。”   乐景了然:“你们想拉他一把。”   “没错。”玄真重重点头,诚恳地看着乐景道:“你既然来此,那么就是天意。这是帝俊的劫,也是他的机遇。如果他能成功度过这个劫,那么他的修为定能再升一步,如果他度不过,迟早也是身死道消的结局。你的目标可以说得上和帝俊的计划背道而驰,如果你能成功,那么帝俊说不得真能幡然醒悟,重归正途。”   如此,便是玄真悄悄派分身来这里告知乐景一切的真正原因了。   “老实说。”乐景揉了揉鼻子,有些郁闷,“我感到我被算计了。”   玄真笑着问:“那么你会因此改变自己的想法吗?”   乐景严肃的看着他,最终还是绷不住,嘴角的笑容越来越大,眼神坦荡洒脱:“那倒不会。我是个固执的人。所以我从不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而且统一这里,结束战乱,建立国家这件事出自我的本心,并不是被你们算计来的。你们唯一做的,大概就是顺水推舟吧。这是正大光明的阳谋,我倒不会生气。”   玄真开怀大笑,“我有点喜欢你了。”他认真的看着乐景,问,“要不要来修道?”   乐景不假思索的就摆摆手,拒绝了他的提议:“我就是一俗人。”他自嘲笑道:“我太贪恋这红尘烟火了,注定这辈子都学不会出世。”   玄真不置可否,只说道:“你不是孤立无援的,满天神佛都在看着你。”   ※   既然已经从玄真处得知真相,那么乐景的计划必定要做出一些修改了。   原本他想暗地里和九黎部落和希夷部落分别结盟,挑拨两个部落之间的关系,然后有苏部落坐山观虎斗,以逸待劳,不管那方胜利,都可以有效消耗这两个部落的部分力量。   现在,他只能走和平发展,和平演变的道路了。   此事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还待徐徐图之。而且稍一不慎,甚至可能削弱人族,平白给妖族创造了机会。   他想了想,让狐叫来了部落里的高层,准备开一个小会。目前知道乐景存在的只有部落里几个高层,他暂时也无意让更多人知道自己的存在。因为我暗敌明,这样更有利于他以后的谋划。   参加会议的分别是狐,巫,作为狩猎队首领的熊,以及六名部落长老,他们大多是前任巫和族长。   现在还没有后世的什么礼仪规矩,他们十个人盘着腿围成一个圆坐在地上,也没有什么高下贵贱之分。   首先是狐开口问乐景:“不知人主喊我们来有何事?”   青年思索几秒,慢慢开口道:“有谁知道,部落里究竟有多少人,其中有多少男人,多少女人,多少老人,多少孩子?”   这个问题可就太古怪了。众人面面相觑半天,还是狐犹疑地开口说道:“我用精神力查看过,大概有四十几万人。男女差不多各占一半,老人和孩子……”狐的脑门已经开始冒汗了,“我并没有注意过。”   每个部落顶多详细统计一下部落内部可以参战的壮年男女人数,毕竟他们才是衡量一个部落实力的主要标准。至于孩童和老人?说实话他们是处于部落里的边缘位置的人群。因为这个时代孩童的高死亡率,所以没有长成的孩童并不会引起部落的重视。而老人在一些部落里甚至看作浪费粮食的存在,所以在一些野蛮部落里,甚至有坑杀老人甚至吃掉老人节省资源的习俗。虽然有苏部落因为资源比较富足,所以没有那么野蛮,但是指望他们像后世地球一样给予老人特殊关照,那就不可能了。   当青年收起脸上笑意时,他的骨子里的清冷锋利就露出来了:“大概?差不多?没有注意过?”他顿了顿,无比肯定地说道:“也就是说,你们没有一个知道确切的数字。”   这点倒是在乐景预料中。这个位面的文明发展水平很不均匀。要说他们落后吧,可是他们已经有了简单的文字,部落里如狐这般的精英人士用精神力甚至还能粗粗估算出几十万人的数量。可要说他们发达吧,也不尽然。在乐景这个现代人看来,他们就是修仙文明体系下的原始社会,连农业社会都算不上。   众人皆默然。就有一长老,是为前巫,名苏青的妇人质问道:“我们为何要知道这些?这与部落何益?”   青年轻笑一声,声音更加轻柔:“当然有益处了。”他看着苏青,笑容和煦问道:“敢问长老,如果要征兵打仗的话,部落里最多能抽出多少壮年男女?剩下的老人和孩童们,有多少能负责后勤工作?”   “这……”   “敢问如果是大灾年间储存食物,部落应该准备多少人份的食物?如果发生瘟疫,部落又该准备多少份药材?”   “这……”   “如果要种地的话,总共要分给人们多少亩土地?其中老人的土地份额肯定不能和壮年男女土地份额等同吧?”   青年的每一个问题都是轻声细语,脸上始终挂着如沐春风的笑意,可是他的问题每一个都犀利无比,让人难以招架,苏青的额角更是隐隐冒出汗意,她支支吾吾半天,终于在听到青年的最后一个问题后有了话说,“种地?种什么地?”她纳闷地看向乐景,“种药材吗?这种东西哪里都有,不用特意种植。”   乐景只想叹息。这就是原始的狩猎经济和采集经济的落后和局限性了。这个时代,人类能否活下去及其的生活水平取决于他采集了多少食物或者是打死了多少动物。这也是远古时期母系社会形成的原因。因为和不稳定且危险系数高的狩猎活动相比,由女性从事的采集业无疑更安全稳定,能养活更多人口。这些知识在女性间口口相传,从而奠定了女性在部落里说一不二的地位。但是即便这样,原始人类的死亡率依旧居高不下。   在《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中,作者做过这样一个计算:在人类的远古时期,“即使在那些冬季气候也很温暖、物产丰饶的地区,每平方英里也只能养活一至两名食物采集者;如果在气候寒冷的地方,在热带丛林或沙漠地带,那么每养活一名食物采集者则需有20至30平方英里的地盘。①”所以人吃人在远古时期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农业文明的出现标志着人类从依靠大自然恩赐的采集者转变成了自力更生的食物生产者,是一件人类文明史上的伟大事件。   在地球上,人类大概是自一两万年前开始尝试畜牧业和种植业的。而洪荒人类繁衍了几万年,却一直依靠狩猎和采集,难道是因为他们比地球人类更笨吗?   当然不是。   因为农业文明是只有在相对和平稳定的外部环境中才能发展起来的。而洪荒世界是什么世界呢?人妖混战,异兽横出,人类朝不保夕,而种植的作物不能随身携带,时刻面临着被掠夺毁灭的风险。且因为妖术,仙术和巫术的存在,个人武力被无限夸大,人人尚武,反而阻碍了农业文明在这里的发展。   但是就长远看来,农业文明无疑是对这里的人有好处的。其最大的好处就是提高人均寿命,提升人口数量。在后世的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们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做人力资源,把人类视作一种可以使用的资源,这是多么冷酷的想法啊。但是又不得不承认,人类确实是一种很好用的可循环再生,绿色无污染的资源。   而这就是乐景之前之所以算计妖族,让妖族产生内乱的最大原因。他要为有苏部落创造一个相对和平,能发展农业文明的机会。   所以对于苏青的质问,乐景给她讲了一位名叫袁隆平的农学家的故事。   他发明的杂交水稻,解决了中国14亿人口的吃粮问题,让中国能够以占世界7.7%的耕地面积养活世界20%的人口,创下了举世瞩目的奇迹。放在古代,他是要被奉为国士青史留名,被百姓立生祠供起来的!   最后,为了让这些原始人对14亿这个数字更有实感,乐景补充道:“假如你们部落有40万人,那么14亿人就相当于3500个有苏部落。”   于是原本就跟听天书似的狐他们,顿时被这个巨大的数字砸的头晕目眩,苏青都有些结巴了:“真、真有那么多人?”   乐景肯定地点了点:“不过我们那里的杂交水稻是经过一代代人改良后,才能拥有那么高的产量,且大多用以工业用途,不可食用。这里的水稻、麦子等农作物还比较原始,初期可能不会有太高产量,但是我觉得,起码有苏部落的人口翻一倍,是没有问题的。”   这几天来,乐景在有苏部落已经发现了小麦和水稻和踪迹,但是它们都被人当成杂草,没有被种植。乐景仔细观察过,发现这里的小麦,水稻谷穗饱满,细嚼之下隐有清香,不比地球的差。他猜测大概跟这里充满灵气的风水有关。   现代农业发展起来,主要是靠农药和化肥。他一个文科生,当然不会配这些了。但是,这里可是洪荒。用专吃虫子的异兽的粪便和尿液施肥,保管百虫退避。再往地里种些天材地宝,它们自动就能把土地改良成适宜种植的肥沃的灵田。   狐呼吸一窒,心脏嘭嘭直跳,只觉一阵头晕目眩。翻一倍……也就是说他们有苏部落人口甚至可能达到百万!   洪荒第一个百万人部落!这个未来对狐太有吸引了!   在场其他人不禁交头接耳,发出嗡嗡的议论声。   为了让这些人相信,乐景干脆就入乡随俗起了个誓:“以天道起誓,我刚才说的都是实话,但凡有一句虚言,我就五雷轰顶神魂俱灭。”   这可是个很狠毒的誓言了,一般没有人敢这么说的,因为天道有灵,向天道许下的誓言如有违反,天道是真的会惩罚起誓人的。所以乐景这么一说,狐他们就立刻相信了。   他们也都不是短视之人,自然明白这么做的好处。虽然修道者修到一定程度就寒暑不侵,不食五谷,但是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修到那种程度的。部落里的大多数人都是粗通仙术巫术妖术的普通人,他们还是需要正常的吃喝的。   可是……   狐纠结地开口道:“每隔十年的秋冬季节,都会爆发兽潮,妖族会对人类部落发动攻击,抢掠我们的食物和牛马。还有四年就要爆发新的兽潮了,如果要开始种植,我怕……”   对此乐景微微一笑,笃定地表示:“四年,够了。”   而且四年后妖族有没有力量能组织新一轮兽潮还两说呢。   “三天后,部落里来一场彻底的人口普查,都没意见吧?”乐景问道。   这次,没有人有异议了。 第39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苏壤从地里回来时,就见部落里到处闹哄哄的,人们拖家带口在一个石屋前排起了长队,从他的方位看去只觉黑压压一片。   “这是怎么了?”他拉住一旁看热闹的人问道。   这个看热闹的他也认识,是他邻居家的小儿子,名为苏灵。   “你不知道?”苏灵先是纳闷,然后恍然道:“又去摆弄你那地去了?多久没回家了?”   苏壤苦笑一声,呐呐说道:“你也知道,我阿妈阿爸他们一向反对我种地……”   苏灵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嘀咕道:“也不知道那地有什么好的,惹的你都不打猎了,天天不务正业的。”   苏壤僵硬的笑了笑,正是因为知道众人对他“不务正业”的态度,他才在外面搭了个小木屋,平时照顾完地里的东西后,他就直接睡在了屋里,不经常回部落了。   说归说,苏灵还是告诉了部落这是在干什么:“族长说要进行一次人口普查。大家这是都在这里登记呢!”   人口普查?这可是个新鲜词。苏壤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   “什么是人口普查?”苏壤问。   “族长说,就是登记一下每户人家有多少男人,女人,孩子和老人。”   苏壤纳罕:“登记这个做什么?”   苏灵回忆了下,不确定的开口说道:“好像是……为了分什么东西?族长之前好像是这么说的。”他揉了揉头发,傻呵呵笑道,“反正也不费什么事,就登记一下呗。”   这倒是。族长把族里所有会数会算,能写字的人都派了出来。他们分散在部落各处,热火朝天的开始忙开了。   苏壤想了想,确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就也向黑压压的队伍挤去。   “哎哎哎!”苏灵连忙拉住了他,“你不用去!只有家主才能去登记。你阿妈已经给你登记过了。”   他看了眼黑瘦的苏壤,神容憔悴,一看就知道在外面过的很不好。“你也别太倔了,你阿妈是为了你好。”他好心劝道:“你就听你阿妈的,加入狩猎队吧。你实力那么强,种地未免太可惜了。”   苏壤知道苏灵是为了他好。部落里只有那些打不动猎的老人,为了能吃饱肚子,才在地里种些野草吃。像他这样的年轻人,都是渴望加入狩猎队的。加入狩猎队是部落里最高的荣耀,只有强大的战士才有资格参加狩猎队,跟着熊队长远离部落去山里打猎。苏壤实力是家里孩子中最好的,他阿妈又是从狩猎队退下来的战士,按理说他应该子承母业加入狩猎队的。可是他不喜欢打猎,他就喜欢在地里种东西。看着那些种子一点一点破土发芽长高结果,他就开心。比他打死一头烈焰虎都要开心!所以他不顾全家反对,在部落外开垦了一片荒地,开始了忍饥挨饿的种地生涯。   所以他注定要让苏灵失望了。   看他表情苏灵就知道他那番话苏壤又没听进去。他在心中叹息,知道他就是个倔脾气,也就没多劝,只说:“你离家这几天,你阿妈嘴上不说,心里定是想你的,你赶快回去看看她吧。”   回到家里,阿妈看到他,虽然嘴上是埋怨,可是心里还是欢喜的,这点从晚上阿爸端上来的伙食就可以看出来。   于是苏壤就老老实实的在家里呆了几日。这几日,部落里着实热闹的不得了。往常是只有狩猎队远行归来后,部落里才会这么热闹的。   不过现在是春季,这些日子天上太阳又毒辣,气候较闷热,也不缺食物,所以部落里的人都是昼伏夜出,白天也没什么事,无聊的很。难得部落里有件大事,大家就好好地闹了几日。   于是就这般过了六日,有苏部落接连发生了几件大事,让苏壤目不暇接。   首先,是人口普查的结果出来了,他们部落共有435812人,其中男人200012人,女人235800人。去掉老人和孩子的人数,最后有苏部落的壮年男性为151500人,壮年女性160009人。苏壤第一次认识到原来部落里的女人比男人多那么多!怪不得女人们总是去其他部落抢男人呢。   几乎是同时,族长告诉他们,有苏部落改名为有苏城,以后他就不是他们的族长了,他们要叫他城主。然后巫也不是巫了,叫什么副城主。   然后族长宣布成立五百人公民大会,成员必须由全部落里年满15周岁的男女进行投票选举出来的,而且每三年都要进行重新选举。部落内的任何决策,要经过公民大会的成员的同意才能实行,族长说这叫民主。苏壤的阿妈,就被推举进了五百人公民大会。   这么多新鲜词汇和新鲜概念着实让苏壤头昏脑涨,眼花缭乱。他懵了几日,然后在一天晚上突然想明白了!   嗐!他当是什么复杂东西呢,这不是跟之前差不多嘛!不过是换个名字罢了。族长还是族长,巫还是巫,他们只不过换了个称呼而已。至于那五百人公民大会,在没有它之前,族内有什么大事,都是族长召集部落里的德高望重之辈一起商量解决的(每次也缺不了他阿妈),现在不过是参加决策的人变多了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在发现族内的此番变革对他的生活没有丝毫影响后,苏壤就彻底把这些事从他心中抹去了。   很快,他就有另一件烦心事了。   这天一大早,苏壤就被阿妈阿爸叫了起来。他迷迷糊糊的坐在那里,看着一脸郑重的阿妈和欲言又止的阿爸,心中立刻就拉响了警报。   就见阿妈吸着烟卷,豪迈地坐在石凳上吞云吐雾,眼神上上下下的来回打量苏壤,把他看的浑身发毛。   “你将来,想要干什么?”   “干什么……”苏壤硬着头皮小声说道:“就、就种地呗。”   阿妈点了点头,神情平静,一点也没有他预想中的暴跳如雷,反而心平气和的说道:“既然你执意要这么做,你也大了,阿妈也管不了你了,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苏壤惊喜的都快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是他想的那样吗?他结结巴巴开口道:“阿、阿妈,你的意思是同意我去种地了?”   阿妈严肃点了点头,用你去给我打两只兔子般的平淡语气说道:“所以,你就嫁给阿红吧。”   啥?   这话题是不是跳跃太快了?   而且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阿妈也没管苏壤傻眼的表情,继续自顾自说道:“阿红你也知道的,强壮,勇猛,有血性,是个好女人。而且她为人也忠厚老实,不在乎丈夫能不能干。只要你嫁给了她,你这后半辈子就不会饿肚子,也算是有了依靠。你也能继续种你的地了。”说到最后,阿妈没忍住白了苏壤一眼,眼中到底是带了一丝火气。   苏壤终于反应过来了,他崩溃地大声嚷道:“我不要嫁给阿红!”   “怎么,你还敢对阿红有哪里不满?”阿妈一个瞪眼,不说苏壤怂了,他阿爸也开始恨铁不成钢劝他道:“你就听你阿妈的吧,人哪有不结婚的?你阿爸我,没什么本身,要不是你阿妈不嫌弃我,我早就不知道饿死在哪里了。你要是不嫁给阿红,就你种地得来那三瓜两枣,迟早也是饿死的命!”   苏壤知道他阿爸性情柔顺,以妻为天,家里管事的只有阿妈,只要他阿妈点头的事,家里没有人敢反对的。   他倒不是对阿红有什么不满。阿红强壮勇敢,曾经单枪匹马连杀十头妖兽,是部落里出了名的好女人,不知是多少男人的梦中情人。他只是讨厌被阿妈安排自己的婚事,他从小被阿妈管到大,现在他已经成年了,他想要自由。   该怎么样说服阿妈呢?   他正在冥想苦思,就见阿妈脸色一变,闭着眼好像在听着什么。大概是哪个人的传音吧。   没过多久,阿妈就睁开眼睛,只是看着他的目光充满了诡异:“你最近干啥了?”   苏壤一头雾水:“我这几天就待在家里,啥也没干啊。”   “屁!”阿妈叱道:“你要是啥也没干,副城主要找你干啥?”   啥?   苏壤脱口而出问道:“副城主是哪个?”   他阿妈恨铁不成钢的点了点他的脑袋,“你的脑子都用来种地上了吗!是巫,巫就是副城主!你出去可不要喊错了,要不然别人笑话的!”   苏壤这才恍然。他都快把这一茬给忘了。他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嘀咕族长和巫真是吃饱了撑的,好好的非要改什么名字。   “还愣着干啥?”阿妈拽了他一把,风风火火的说道:“来不快去!”   到了巫那里,苏壤才发现,那里还有其他人,他粗粗扫了一眼,发现大都是老人,他这个年轻人站在这里,凤毛麟角,扎眼的很。他难免有些坐卧不安。   接下来的一切对于苏壤来说就太玄幻了。巫让他们来,是让他们指导部落里的人怎么种地。   然后巫还封他们做了农官。   当了农官,部落给提供伙食!   就冲着这一点,包括苏壤在内的所有人眼睛都亮了。   接着巫给他们每个人都发了不同的种子,让他们拿回去试种。苏壤分到的种子叫做黄豆和小麦,这两种种子对他而言都不陌生——他都在地里种过!   巫说,种子成活一半的,部落里有赏!   苏壤倒是不在乎伙食和赏赐。他就知道一件事——他不用嫁人了!   他没有不务正业,他可是奉命种地!   于是苏壤拿着种子,扛着巫发下来的叫做锄头的农具,雄赳赳气昂昂的回家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苏壤:我不当农官可是要回去嫁人的! 第40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碧蓝天,荒草地,一白袍男子倒骑着毛驴,嘴里叼着一根草梗,嘴里哼着不成调的小曲,看起来无比潇洒快活。   毛驴喷了喷鼻子,继续任劳任怨的前行。   到后来,白袍男子干脆就躺在了驴上,昏昏欲睡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天边突然出现一个黑点,与此同时,白袍男子睁开双眼,双眸清醒,没有丝毫睡意。   黑点越来越清晰,原来是一浓眉大眼黑衣道人,还没落地,他的声音就先传来了:“白泽!你倒是悠闲,你知道我找你多久吗?!”   白泽从驴上坐了起来,懒洋洋的问道:“有什么吗?别急,慢慢说。”   黑眉急的双眼都快冒火了,喘着粗气问道:“是你杀了九婴?”   白泽表情立刻变得严肃起来了:“九婴被杀了?”他几乎很快就想明白了其中的关窍,“有人嫁祸给了我?”   听他这么说,黑眉长出一口气,立刻就放松下来了:“这么说,不是你杀的了?”   白泽白了他一眼,凉凉的说:“我疯了?”   “不是你就好。”黑眉欣慰地说道:“虽然不知是何人嫁祸与你,但是只要你去跟陛下解释清楚,陛下一定会信你的。”   白泽沉默了一下,幽幽反问道:“陛下,真的会信我吗?”   黑眉诧异的看着他,想也不想的就回答道:“陛下一向深明大义,怎么会不信你?”   白泽深深看了他一眼,转移了话题:“是谁告诉你我杀了九婴?”   黑眉皱了皱眉头,目光闪过担忧:“不用谁告诉我。这件事整个妖族都传遍了!据说是一个小妖亲眼所见,说你在阻止九婴引发洪水,虐杀食人的过程中,不小心杀了他。”   白泽嗤笑道:“幕后人还真是了解我啊,这种事听起来真像是我做出来的。”   “是啊。”黑眉问:“你最近有没有得罪什么人?”   白泽挑了挑眉毛,又恢复了懒散的坐姿,双手抱头,松松垮垮地盘腿坐在了驴背上,嬉笑道:“我得罪的人可多了,我怎么会记得清?”   看到他这副不上心的模样,黑眉就气的不打一处来,然而不论他怎么劝白泽去见陛下,白泽都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直把黑眉气的挑脚,扬言再也不要管他了。不过临走时他还是忍不住多了一嘴:“九婴的手下现在叫嚣着要为他报仇,你……小心一点。”   气走了好友,白泽嘴角的笑容慢慢淡了下来,向来懒散的双眸中闪过一丝让人胆寒的锐意,如果让黑眉看到了定要怀疑自己的眼睛。   两个月前,钦原在一次宴会上公然向英招约战。最后英招惨胜,而钦原由此怀恨在心,两人自此决裂。   一个半月前,商羊和呲铁摩擦加剧,私下爆发不少冲突。   一个月前,妖族内部突然多了很多对飞廉的夸赞溢美之辞。那种过分到有些肉麻的赞美着实让白泽不寒而栗,却让飞廉……飘飘欲仙。   然后便是现在。   九婴身死,凶手谣传为他。   不过短短两月,十大妖帅已经分崩离析。   白泽往日自缪聪明才智,却没料到就连他自己也成了棋盘上的一枚棋子。但他也不由得赞叹这幕后之人手腕的高明。不动声色下就施下如此连环计,每个计谋都是针对每个妖帅的性格量身打造,幕后之人对妖帅们的性格了解之深可见一斑。   ……这背后究竟是何人的手笔?   他在悬崖枯坐了一天一夜,头顶是满天星空,脚下是连绵不绝的森林。   他看着依旧光华璀璨的星空,颓然地弯下了腰。   算不出,看不透啊。   天机难测。   可是他知道,已经有哪里不一样了。在某个地方,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他测不出,只能说有人隐瞒了天机。   一股没顶的无力和恐惧席卷了他的全身。   他已经入瓮,却连推手是谁都不知道。   不论这是何人的手笔,白泽都不得不承认,此人心机,谋算以及实力都在他之上。   他深吸一口气,放弃研读星象,勉强恢复以往的冷静,开始从缩小嫌疑人范围入手。   首先,妖帅内讧,对谁有好处?   人族!   ……那么此人定是人族里的高人!   白泽顿觉豁然开朗。是他拘泥于卜算,钻牛角尖了。   他只要调查人族各部落就够了。以那人的聪明才智,总会在部落里露头。他不信他找不出那个人!   想明白这一点,白泽顿觉神清气爽,萎靡的心情一扫而空。   起初是他棋差一着,被人算计。但是,接下来就不一样了。   白泽咧开嘴,露出一个跃跃欲试的兴奋笑意,脑海里是疯狂叫嚣的胜负欲。   ……以天下为棋盘,你可敢一战?   ※   乌云翻滚,大雨侵盆,雷霆咆哮。   维克多湿漉漉地从外面回来时,就见乐景坐在屋檐下,看着细密的雨帘怔怔出神,表情寡淡,双眸中翻滚着他看不懂的情绪。   乐景从地球上带来的造纸术,也在城里传开了。这里的人还是第一次见识到纸这种东西。纸的存在大大促进了知识在部落内的普及。在乐景的提议下,部落里还设立的学校。6——12岁的小孩子在里面学习算术,文字,常识,农学,狩猎技巧等等。教材有乐景编写的,也有部落里其他人编写的。老师由部落里的有才之人轮流担任,就连城主狐,偶尔都要去讲课。   也多亏了乐景提供给种地之人的农业书籍,里面汇聚了中国几千年的农业经验,给有苏部落培养了一大批老农。所以最近部落里的种的庄稼长势见好。虽然天上太阳毒辣,但是在降雨术等法术的帮助下,地里倒是一直风调雨顺,再过几天,好多农作物就可以收了。   现在部落里按照人口,划分成了五百个村子。而公民大会的五百名代表,则是村子里的村官,任期五年,统管村子里的一切事情。那些代表摩拳擦掌,兴致勃勃地说要搞什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星期前,有苏城的第一部法律也诞生了。因为就刻在部落中心的石墙上,所以也被称为石头法。   有苏城走南闯北的商人们,也带回来了许多其他部落和妖族那边的情报。   所有的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按理说乐景不应该有什么烦心事才对。   维克多甩了甩毛发,慢悠悠地向他走去,在地上留下一串清晰的梅花水印。   “你有心事?”维克多趴在他身旁,懒洋洋地问道。   青年轻轻回答:“算……是吧?”   “凯恩斯呢?”黑猫问:“怎么不见他?”   “我派他出去,杀了九婴,嫁祸与白泽。”乐景说:“他应该快回来了。”   “这样啊。”黑猫把下巴放在双爪上,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那我就当一回树洞好了。”   发现乐景惊奇的目光,维克多瞥了他一眼,哼了一声,“你就当我心血来潮吧。”   乐景的目光柔和下来,他轻轻抹去黑猫头顶的雨水,声音少见的有些迷茫:“我想让凯恩斯明白这个世界并不是只有杀戮和暴力。可是我却让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参与杀戮和暴力。”   拉罗什福科说过:“伪善是恶对善的致敬。”那么他的所作所为,怕是连伪善都做不到,只是纯粹冰冷的算计。   维克多容忍的任由乐景在他脑袋上动作着,满不在乎回答:“这又怎么了?这是他乐意为你做的,又不是你逼他的。”   青年在他毛发里打转的手指一顿,“而这正是问题所在。”他垂下眸,声音有些发冷,“那孩子,是全心全意相信我,全心全意崇拜我的。而我却利用了他的相信和崇拜,为了达成我的目的。”   维克多惊讶的抬起眼,正好对上青年充满自我厌弃和烦躁的双眸。   他短暂的愣了一下,然后嗤的一声笑了:“你心变软了。”   乐景沉默了。的确,他之前可从来没有这样过。为了他达成自己的目的,他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他也从来没有感到过愧疚或者烦躁。   “大概是因为,那孩子的信任太过纯粹吧。”乐景喃喃低语道。所以他才不忍心利用那份信任。   “什么‘那孩子’,人家可比你年纪大多了好么。”维克多终于忍不住吐槽道:“精灵400岁成年,半精灵差不多是200年。也就说凯恩斯至少200岁了。”   乐景搔了搔他的头顶,笑道:“可是就心智和认知方面而言,他还是个孩子。”   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他当初答应了凯恩斯,要帮助他寻找他的‘美’,帮助他塑造自我。   可是他却一而再再而三因为一己私欲,而让他重新陷入血腥和暴力。   那孩子很相信他,而他也是第一次被人这样信任。那孩子‘爱’着他,就像学生‘爱’着老师,儿子‘爱’着父亲,弟弟‘爱’着哥哥一样。   从小到大,没有人爱他,他也没有爱过什么人。   父亲怀疑他,警惕他。   母亲憎恨他,因为他是父亲的儿子。   爷爷奶奶也讨厌他。因为他的母亲是个精神病,是他们伟大儿子的污点。   老师永远只爱成绩出色,乖巧懂事的好孩子。同学也不爱跟阴沉孤僻,独来独往的他相处。   他高中时从学校图书馆里借了一本书,里面对于‘爱’有这样的解说:爱,即人类主动给予的幸福感,是指一个人主动地以自己所能,无条件尊重、支持、保护和满足他人无法独立实现的人性需求,包括思想意识、精神体验、行为状态、物质需求等。爱的基础是尊重。爱的本质是无条件地给予,而非索取和得到。爱是纯正的正义。   他当然是人类,没有人爱他,他就去爱别人好了。可是他却找不到值得他爱的对象,至今为止他遇到的人都不符合他的美学定义。所以他决定自己‘爱’的对象不应该局限于特定的人类,他要把‘爱’的对象扩展到所有人类。   所有那些美好的,耀眼的,执着的,勇敢的……美丽的人类。这样的话,他就相当于爱着这个世界了。   于是他怀着对世界的热爱,就这样过了很多年。他有了一场奇幻的旅程,然后遇到了凯恩斯。   这孩子见识过他最丑恶的模样,也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可是他依然信任他,‘爱’着他。   原来……被人爱着是这样的感觉啊。像是浑身被泡在了温水里,暖洋洋的。因此,他赋予了凯恩斯杀掉自己的权利。他知道尽管不情愿,但是只要他请求的事,凯恩斯都会一丝不苟的执行。说他卑鄙也好,自私也罢,他只是不想变成魔鬼,而且他只能心甘情愿的死在爱着自己的人怀里。   也是因为凯恩斯太听话了,所以他稍微有些得意忘形了。   ……简直像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一样。   维克多并不知道乐景的这段时间转过的心思,他只是懒懒地说道:“你要是觉得愧疚,就给他道歉好了。顺便送他一件礼物就行了。他很好哄的。”当然,对象只限于你。   乐景难得脸上浮现了丝迷茫,“这样做就可以了吗?”   维克多无语地看了他一眼:“这不是你们人类的礼仪吗?”   乐景垂眸露出一个奇异的笑容。   虽然是人类的礼仪,但是他之前,从来没有实践的机会啊。   “等他回来,我一定要好好道歉才对。”他看着慢慢止住的大雨,声音轻的近乎耳语。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是昨天答应凤歌小可爱的加更,迟来的生日快乐~   首先,我要向你们道歉。   我觉得我这个世界写的很失败。   我也觉察到了。   根本原因大概是我的知识储备和阅历支撑不住我想要写的,所以写的在我看来是一团糟,我写的也很不开心。   有读者长评点醒了我,我写的是小说,小说就要好看,要爽,可是我现在不仅不爽,小说的逻辑还出现了问题。   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就是喜欢写大格局,群像文,特别是像姜姬那样的打天下,顺便基建的文,我想写出那样的故事。可是我的知识,阅历却撑不起我要写那样的故事。之前的每次尝试都是一团糟   但是因为你们前期的热情反应,让我错估了自己的实力,开始贸然挑战洪荒。最终导致那个读者说的,前面后面简直像是两个人写的。我很惭愧,让你们看到这样失败的作品。   在这里给自己许下一个约定,在自己没有足够笔力之前,还是写大时代背景下的小人物悲欢离合吧。   所以下个副本,大概就是和我的前两个故事一个风格。说实话,前两个故事也是我最喜欢的,我很想重新返回那种状态。   再次对你们说声抱歉,因为我的自不量力,让你们看到这样垃圾的作品,这是我作为作者的失职。洪荒副本,不想看的就不用为了支持我而订阅了,我会快点写完这个副本的,然后找回本心。   下个副本,我一定要写出让我没有遗憾的,也让你们满意的故事。   谢谢归去来和莫高哭小可爱的地雷,爱你们么么么。 第41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1)   日子就这样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了。   有苏城的一切都在蒸蒸日上,与其相反的,是妖族的内乱越发严重。   在商羊和呲铁爆发争斗后的第三天,一位自称白泽的白袍男子找上了乐景。见到乐景的那一刻他大笑不止,连声说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然后正容表示愿意辅佐乐景。   “因为这是天意啊。”对于乐景的疑问,他如此解答道。   有了白泽的帮助,乐景简直是如虎添翼。   妖帝123年,飞廉谋逆,被帝俊处死。   同年四月,妖帅钦原和妖帅英招同归于尽。   妖帝125年,商羊和呲铁在一次私斗中双双失踪。   妖族元气大伤,人类一方彻底占据上风。   于是是年九月,以有苏部落为首,人族组成了浩大的伐妖大军,挥师北上。   妖族军心已失,节节败退。   再三日,十日临空。   有神仙降世,赐下神弓。有一神射手,有苏氏熊,持此弓,射下九日。   妖帝震怒,降下天罚,却阻与仙人之手。   有一人类,名乐景,是谓有苏部落智者,与妖帝密谈三日。   三日后,妖帝主动认输。人族胜!   史称:人族大兴。   再三年,有苏部落一统天下,称为有苏国。   国内有一神话流传后世。   是言有一命子,名景,天外之人,为人族复兴而来。命子降与有苏部落,传知识,建国家,打败妖族,一统天下。事成,翩然离去,不留声与名。是谓有苏国的奠基者,享后世万年香火供奉。   ※   A16位面的这段日子对于乐景来说,实在是一段奇幻斑斓的旅程,虽然有趣,但也很累。   所以乐景决定在地球休息几天。高等级的位面对于没有武力值的他来说着实太过吃力,他也不想跟洪荒位面一样万事依赖凯恩斯。   虽然凯恩斯并不会介意,对于他的道歉反而还有些莫名其妙。但是乐景再也不会因为凯恩斯的不介意而失了分寸。   所以他决定,在他没有获得属于自己的力量前,不会再踏足A等级以上的位面了。   所谓的风险与机遇并存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在A16位面这些年,乐景着实收获了许多修炼功法。   如果按照他以前的想法,定是要散布在世间,和魔法一样,给地球引入一种新的力量体系。   可是经过这几个位面的历练,他也成长了。   以前的他,就像一个突然获得力量的疯子,因为突然获得力量太过狂喜,反而让欲望掌控了自己的理智,错估了自己的实力,变得自大起来。   他不管不顾把魔法书散布人间就是一个例子。虽然他选取的都是灵魂之光较为纯净的人,但是就连他在获得力量后都忍不住变得自大起来,那些人难道就能一如既往的保持本心吗?   而留守在地球的黑猫分身给了他答案:不能。   首先是获得《妖精之书》的孙明。在获得力量后,走向了惩恶扬善,劫富济贫之路。   有句话说得好,“天要使人灭亡,必要使他疯狂。”孙明现在就是疯狂了。   他以为他会成为行走人间的法律。他沉浸在力量中,变得不可一世起来。   而其他魔法书的持有者,都或多或少的踏出了法律设下的底线。   唯一让乐景有点惊奇的是苏然。他明明持有的是黑魔法书《血腥献祭》,他却坚守本心,只用这本书做好事。如此倒是和持有《妖精之书》的孙明形成了鲜明对比。   可见,魔法是无辜的,有罪的是用魔法做坏事的人。   乐景始终认为,知识是全人类共享的财富。他从其他世界带回来的知识,是人类探索其他位面的钥匙。是人类进一步解构未知的渠道。   所以他不会因噎废食。   不会因为几个做了错事的人就认为魔法是不好的。   魔法当然是好的。魔法能弥补当前科技的不足,而且他也期待魔法与科技结合,能诞生出怎么样的文明。   也许小说里幻想的魔导科技,真的能成为现实。他期待着这样的未来。   于是,他从包括苏然在内的所有人手里收回了魔法书,消去孙明有关乐景的记忆后,把它们送到了国家科学院里。   就让那些科学家们去研究这些书吧。   至于他从洪荒世界带回来的修仙功法……乐景忍不住露出了苦笑。   如果这个世界是以他为主角的玄幻小说,那么他一定是所谓的废材流主角了。   他在洪荒那么灵气充裕的位面里修炼好几年,如今也不过刚刚练气,连筑基都不是。   和之前相比,他现在不过身体轻盈,健康了一点,会施几个小法术,但也只是哈利波特里面清水如泉的水平。   他琢磨着,古时候街边变戏法的都比他会的多。但是他也不气馁。这件事反而更让他认识到了他的局限,他也只是个资质普通的普通人啊。他在心里如此告诫自己,切不可再骄傲自大,失了分寸。   于是他把修仙功法整理了一下,悄悄放到了清水市最大的道观金阳观门口,这些书放在他手里就是浪费,就交给那些专业人士解读吧。   说不定哪天真有人能得道飞升呢。   ※   乔时平拿着太极剑,迈着八字步从公园里走了出来,在不知情的人看来,他不过是一再普通不过的锻炼大爷。可是这样的大爷,却是整个华夏科学院的院长,是科学界响当当的大人物。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擦了擦头上的汗,穿着一身练功服就直接进了科学院大门,一路上不少人跟他问好,他就笑眯眯的应了。   进了办公室,他立刻眼尖的发现了放在他桌子上的一个黑色塑料袋。   他走前桌子上什么也没有啊。是谁放上去的?   他打开塑料袋一看,发现里面是一摞书。   最上面的是一本绿色的书,摸起来真的很像树叶。其他的书也都各有特色,看起来不像书,反而像是工艺品。   他彻底来了兴致。这是谁送给他的礼物不成?   他随手翻来了那本绿书,里面的文字是扭扭曲曲的陌生样子,他却诡异的能看懂。   他正在疑惑这难道是变种的英语,就见那本书突然迸发出一层耀眼的金光,一个长着翅膀的小人从书里蹦了出来差点撞到他的鼻子上:“我终于出来了!我自由了!”   乔时平瞪着那个小人,眼珠子都快跳出来了,他捂着胸口,头回觉得自己原来还有心脏病。   我滴个亲娘诶!   我可是个信奉唯物主义的正经科学家!   ……难道我有妄想症?   ※   金阳观。   观主凌云子坐在上首,面色凝重,底下的三个弟子也个顶个的严肃。   “你们有什么看法。说说。”   众人面面相觑半天,不约而同看向凌云子,异口同声说道:“那功法是真的!”   凌云子脸上肌肉一阵抖动,那张向来古板严肃的脸上浮现出一个似哭似笑的表情,成功吓到了在场所有人。   在师傅是羊癫疯还是失心疯中间犹豫了半天,大徒弟玄虚小心翼翼地开口问道:“师傅,你没事吧?”   凌云子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他深吸口气,努力抑制住上下来回抖动的嘴角,勉强恢复到了以往的老成持重。   “玄虚啊。”凌云子看向他最器重的大徒弟,“你近日研读那几本书,有什么收获吗?”   “回师父。”玄虚冷淡的脸色中隐隐透出几分喜悦和骄傲来,“我闺女,会说话了!”   凌云子:“……你什么时候养的闺女?”   “就是我养的那只橘猫妙妙呀。”玄虚冰清玉洁的脸上忍不住露出傻爸爸一样的痴汉笑容,“她喊我爸爸了!”   凌云子:……   他把期待的目光投给了二徒弟:“玄幻啊。你有什么收获?”   “回师傅。”玄幻神情恍惚,表情在懵逼和狂喜之前来回转换,“我房门前的那颗明朝的柳树,成精了!她说是我点化了她,要嫁我为妻!”   凌云子沉默了一下,纠结的问道:“你知道我们全真派道士不能结婚的吧?”   “但姑娘一番深情……”玄幻话说了一半,瞅见自家师傅不善的眼神,猛一打了个机灵,反应过来了,斩钉截铁说道:“我是必要斩断了!”   凌云子这才满意点头。连着两个徒弟都是不靠谱的,他不由得把所有的希望都投注到小弟子玄清身上。   “玄清啊。”凌云子和蔼的表情差点没吓哭他的三徒弟,“你有什么收获啊。”   “回、回师傅。”玄清颤巍巍地说道:“我……我长了个尾巴!”语毕,一只毛茸茸的狐狸尾巴自他屁股后面弹了出来。   今年十岁的玄清眼圈一红,眼泪顿时下来了:“师傅、傅。”他打了个哭嗝,抱着尾巴哭的像死了爹妈,“去北京做整形手术的钱,咱道观还有吗?”   凌云子:???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我洪荒副本写的太难看了,而且完结的也太仓促,实在很对不起大家。所以民国第一章4000字贴到了作话里,不收大家一分钱,谢谢大家一直支持我,鞠躬。)   1938年,1月,马来西亚。   林侨生兴冲冲地向着邮局的方向走去。   今天,是他发钱的日子,他要寄给国内妻子和家里的孩子。   他一个人出国在外面打拼,妻子在家乡拉扯着三个孩子,很不容易。不过现在好了,东家看他踏实能干,给他涨了工资,每月足足多了五块钱呢,他也可以多寄一点给家里。   他走到街上,迎面是一支群情激奋的游行队伍。队伍里都是一些面庞青涩的少年少女,他们扛着标语和旗子,撕心裂肺的喊道:“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抵制日货!”   “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   “宁做战死鬼,不做亡国奴!”   “国亡了!同胞们起来啊!”   自七年前日军占了东北,南洋这边原本零零碎碎的反日游行活动就开始壮大,频繁起来了。马来西亚这边的华侨组成了大大小小的队伍,纷纷走上街头,进行游行示威。   除此之外,一些爱国华侨积极向国内捐钱捐物,不少人纷纷回国开办实业。鼎鼎有名的万金油大王胡文虎①先生,更是为国内捐了350万元用以办学。林侨生家有老小,生计艰难,实在是有心无力,只能一边抵制日货,一边每顿少吃点,省下了几块钱也捐给了国内抗日用。   一些没法回国的侨胞们就在马来西亚发起了“救国连索运动。”林侨生听里面的负责人宣讲过,这个运动的内容就是:“禁止买卖日本货,不卖货给日本人,不为日本人工作。”为了响应运动,他听说一个新加坡人成立了马来抗敌救国锄奸团②,里面有监察大队,对华侨货物进行检查,并监视海关货物,严格的抵制日货。听说缅甸、新加坡等南洋诸国那边都有这样的组织。上个月,日本钢铁厂的两千多名工人都罢工了呢!还好他东家是中国人,要不然说不得他也要罢工一回罢。   游行队伍离他越来近,声音也越发嘹亮,就听一清脆女声嘶吼道:“国难当头,匹夫有责,诚请诸位有志青年回国参战!”   回国参战啊……   林侨生的思绪顿时飘远了。   淞沪会战那会儿,他的一个在新加坡的同乡,和其他十几个华侨,组成了新加坡华侨决死队回国参战了。③   他……不在了。   一共十六个人,就活了一个。   都是一些好小伙子,年纪轻轻,有的还没娶妻,他们倒是为国尽忠了,他们的高堂却无人侍奉了。   他摇了摇头,收回思绪,避到路边,给游行队伍让路。   “日军在南京搞起了大屠杀!”石破天惊的一句话自队伍里传出,高吭嘹亮,如一根拉紧的弦,直直捅向云天,“他们在屠城!他们是畜生!畜生!”   “什么?”   “这是真的吗?”   “南京那么多守军,怎么会败了呢!”   “你莫不是在框我们?”   不知多少华侨停下脚步,焦急地七嘴八舌的向队伍问道。   林侨生也僵着身子,目不转睛的盯着游行队伍。   南京!是国都啊!   东北没了。天津没了。北平没了。河北保定,石家庄没了。山西大同,太原没了。上海没了。江苏杭州,无锡没了。   现在,南京,也没了?   一披头散发的女学生自游行队伍里跑了出来,双目赤红,神情木然,声音嘶哑:“我全家都在南京。他们都没了。”   “都没了。”   “国亡了,请诸君回国参战。”   女孩跪了下来,一声一声对着诸人瞌起了响头:“国亡了,请诸君回国参战!”   “国亡了,请诸君回国参战啊!!!”   林侨生不知道他是怎么来到邮局的。   他拿着家信,耳朵里却一直回荡着女孩凄厉的呼喊:“国亡了,请诸君回国参战!”   他从口袋里拿出这个月的工钱,一共50块,他原本打算给家里寄35块,自己留下15块吃用的。   他短暂的迟疑了一下,往信封里塞了25块钱,自己留下10块钱,准备把剩余的15块钱捐给当地的抗日筹款组织。他借来邮局工作人员的笔,在信上给妻子解释了原因。最后,他拿着钢笔,用力在信纸上留下一行字:‘国难当头,望吾儿勤奋学习,报效祖国,切记切记!’笔锋锐利,几乎划破纸背。   ‘国亡了,请诸君回国参战啊!’   林侨生闭了闭眼睛,不期然又想起了他那位战死的同乡。   他睁开眼,颤抖着把信递给了邮递员,低着头仿佛被鬼辇了一样,仓皇的离开了邮局。直到他把钱塞到筹款箱里,才鼓起勇气抬起头。   今日东家有事,放了他这个账房半天假。他漫无目的的走在街头,远远就瞧见疑是游行的队伍浩浩荡荡向他开来,他头一低,惊慌失措间胡乱进了路边的一家店。   进去了他才发现这是一家书店。店老板穿着灰色的长衫,看起来像是饱读诗书的读书人。   见到他来了,老板立刻从位子上站了起来,脸上挂着亲切热情的微笑:“欢迎光临,您有什么需要的吗?”   是带着北方口音的汉语!是侨胞!   此时再退出就未免太失礼啦!因为囊中羞涩,林侨生只能尴尬的笑了笑,“我看看,看看。”   “好的,请随便看。”老板笑了笑,又重新坐了下来,翻来书继续看了起来。   游行队伍的呼声已经隐隐自店外传来了,他心一慌,慌慌忙忙的向书架里钻去,差点撞到一个正在书柜前整书的高鼻深目的洋人。   洋人瞥了他一眼,那双暗绿色的诡异双眸让林侨生发毛,他连连鞠躬道歉,反射性用汉语说道:“对不住,对不住,我没看到这里有人。”   却不料这洋人竟然用腔调古怪的汉语说了一声:“没关系。”然后抱着书径直走向柜台前,弯下腰和老板小声说些什么。   林侨生抹了把脸上的虚汗。还好这位洋人脾气好,要不然他少不得要吃顿板子。不管在马来西亚还是国内,那些洋人都是名副其实的“洋大人”。   他花了几秒平复心绪,这才有心思打量摆在书柜上的图书。这一看,可把他吓了一跳。   他出身与书香门第,少时也念过几年私塾,后来时局紧张,家道中落,为了讨生计,他才和家乡的长辈们一起来了南洋。因为他上了几年学,能写会算,才当了当地一位富商家的账房,他有些叔伯兄弟因为没有文化,只能在码头卖着苦力。是以他一眼就看出了这里的书的不对劲。   这花花绿绿的封皮,这奇奇怪怪的名字,这闻所未闻的排版!   他随便抽出一本书,然后就为这光滑细腻的触感,雪白无暇的书页和清晰工整的铅字给惊呆了。他去过国内的书店,也去过马来西亚最大的书店,可是没有一家书店的书有这么好的质量!   他的目光在文字里巡阅着,待到眼里蹦出阿Q两个字,他这才恍觉这竟是鲁迅先生写的《阿Q正传》。他家里也有一本。不过跟这本不一样,是没有裁开的毛边书。   所谓的毛边书,就是印刷的书装订后不切光,“三面任其本然,不施刀削”,页与页相连,看书时,需要用裁纸刀裁开来看。另外,在书的“天”、“地”及四周,要多留空白。④   这是自欧洲那边流传过来的习惯,被日本人学了去。鲁迅先生在日本留学时觉得这样很好,可以让人静心读书,所以先生的书印刷出来的都是毛边书。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裁好的先生的书。他皱了皱眉,不由觉得有些不喜。先生虽然已经在一年多前过世了,但是出版社为了牟利如此枉背先生意愿,出版裁好了的书,虽然方便阅读了,但到底失去了那份裁书静读的乐趣。   他把《阿Q正传》小心塞到书柜里,打定主意再在这里消磨几分钟,就离开这里。   不过这家店的书还真多,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书名让他头晕眼花。有的书被一种奇怪的透明薄膜包了起来,他小心摸了摸,触感光滑,有点像是塑料袋。   这时,一本书的名字突然蹦进他的眼睛里——《悟空传》。   说起悟空这个名字,林侨生只能想到传说中大名鼎鼎的孙猴子孙悟空。身为神话中大名鼎鼎的美猴王,林侨生小时候是听着他的故事长大的。   这是谁给孙悟空写了个传记吗?   他好奇地抽了出来,惊喜地发现这本书没有被那种透明色的薄膜包裹起来。   『我要听到天的痛哭,我要听到神的乞求。   我知道天会愤怒,但你知道天也会颤抖吗?   苍穹动摇时,我放声大笑,   挥开如意金箍棒,打它个地覆天也翻。   从今往后一万年,   你们都会记住我的名字,   齐天大圣孙悟空。』   这番话不亚于一声落雷落到了林侨生的心里,他全身感受到了一股触电般的酥麻。   这是何等狂妄嚣张,胆大包天的说法啊!   对向来讲究谦虚,中庸的国人来说这是不亚于挑战底线的狂妄之言!   林侨生手颤抖着,不知为何,却还是看了下去。   然后一页,又一页。   这是一篇近来时兴的白话小说,嬉笑怒骂,好似街边的说书,却蕴含着许多言简意赅的古文都描绘不出的道理。   一个源于《西游记》,却又脱离了《西游记》的故事。   如此离经叛道,却又如此让人……心潮澎湃。   “你喜欢这本书吗?”   林侨生一惊之下抬起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老板已经站在了他身旁,含笑看着他。   他讪讪合上了书,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忐忑地问道:“这本书……多少钱?”   他紧张的盯着老板,手心出了一层汗。如果他以后省去晚饭,应该能挤出来一块五毛钱。   “两块钱。”老板说。   林侨生的心顿时凉了一片,他不舍的摩挲着书皮,涨红了脸,嗫嚅道:“可、可不可以便宜一点。”   老板看了他一眼,目光平静,没有任何鄙夷或者不耐烦,他心平气和地问道:“你有多少钱?”   “我最多只有一块五毛钱了。”林侨生的声音低到自己都听不清。   “一块钱。”老板说,“一块钱卖给你。”   林侨生惊喜地抬起头,感激地看向老板:“谢谢,谢谢。”   “不用谢我,要谢的话,就谢谢鲁迅先生吧。”老板的目光放到林侨生放到书柜里的那本《阿Q正传》上,“你也喜欢先生的书?”   虽然对老板前半句话有些困惑,林侨生还是重重点头道:“先生的书我大部分都看过!先生他是我们永远的导师!”   “知道这本书我为什么卖给你一块钱吗?”老板突然问。   林侨生脸红了,还能为什么,不就因为他没钱,老板才发了善心?   老板看了他一眼,好像已经洞察了他的心事,脸上挂着神秘的笑容揭开了谜底:“看过《一面》⑤吗?”   林侨生愣了一下,脑海中电光石火般闪过了什么:“是——是阿累先生悼念鲁迅先生的那个《一面》?”   “没错。”老板点了点头,笑着说,“当时鲁迅先生卖给了作者两本书,只要了一块钱。所以——”他从书柜里抽出一本书递给了林侨生,“加上这本书,我一共收你一块钱。”   林侨生低头看去,就见书皮几个大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真正的作话有话说:   ①②③都是历史上的事件。至于林侨生是我原创的人物,我特意模糊了他的身世背景,他是当时部分爱国华侨的缩影。这个故事为了避免国内人物和历史,所以采用了民国时期华侨抗日的这一段历史,来诉说当时的抗日一角。   ④有关毛边书的介绍来自百度百科,所谓的毛边书,通俗介绍就是只有下面的书页是裁开的,上面和右面的书页没有裁开,要用专门的裁纸刀裁开,是民国时很多文人只要的书籍形式,就算在当代,也在小众圈子里流行着。   ⑤《一面》小学六年级语文课文,大家应该都还有印象的吧?一个囊中羞涩的工人在内山书店买书,因为付不起书费,鲁迅两本书只收了他一本书的成本钱。小时候不解其意,现在才恍觉,那篇短短的课文,本身就是作者为追悼鲁迅先生而写就啊。鲁迅那时候已经死了。明白了脱离了课本的鲁迅是怎么样的人后,我终于开始真切的难过起来。本副本的名字“我以我血荐轩辕”就是选用了先生的一句诗。   题外话:华侨中国抗日的援助是巨大的。“九一八”事变后,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等国侨胞采取各种形式为祖国捐款,其中印尼华侨捐款国币60万元、毫银6万元、荷印币21万盾汇回祖国。“一·二八”事变时,十九路军收到的1068万元捐款中,华侨占了四分之三,单单印尼一家叫做三宝垄华侨救国后援会的组织就汇寄来银元57000多两,国币7万多元。全面抗战开始后,南洋侨胞成立了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共推陈嘉庚任主席,统一领导南洋各国对祖国捐赠款物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南洋各地华侨向国内汇款平均每月达2500万元。至太平洋战争爆发前,仅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筹交给国民政府的捐款数就有4亿元左右,相当于当时抗战经费的三分之一。   其二是认购国债。抗战期间,国民政府曾发行过多期国债,其中第一期救国公债就达5亿元。购买者半数以上为海外侨胞。其中,缅甸专门成立了150人的缅甸华侨公债劝募委员会,部分侨商变卖了仰光安溪会馆、南安工等会所产业购买救国公债。抗战胜利后,这批国债不少并没有兑现。有学者统计,1937至1939年间华侨购买国债达11亿元,占这段时期发行国债总额的三分之一强   其三是侨汇。侨汇是华侨汇给国内亲人用以保障日常生活的赡养费。侨汇的数额以1937年的卢沟桥事变为分水岭,之前平均每年约3亿元左右,之后侨汇数额剧增,1938年6亿元,1939年约12亿元,1940年15亿元,1941年约20亿元。考虑到当时中国政府发行的法币与其他国家货币之间的汇率关系,这些侨汇所发挥的作用比其实际价值更大。整个抗战期间的侨汇收入,既弥补了中国的贸易逆差,还被作为发行纸币的基金,起到了稳定战时经济的作用。1941年1月初,孔祥熙在《三十年来之我国财政》一文中说:“我国抗战已三年有半,财政金融基础仍异常巩固。”他认为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海外华侨有大宗汇款回国,充实外汇”。   其四是物资援助。除了经济支持,南洋华侨还向国内捐献了包括药品、车辆、服装以及飞机、枪械等紧缺的战时物资,据史料记载,在抗战初期,每日军火输入量都保持在300吨左右,极大地缓解了内地物资上的燃眉之急。以药品为例,抗战期间国内急需金鸡纳霜(奎宁丸),出产地在爪哇,南侨总会发动印尼华侨购赠,一次就送来5000万粒。另以汽车为例,当时国内路上跑的许多卡车、救护车,都是华侨捐献,不少车辆上都印有“XX华侨号”、“X地华侨捐献”字样。据统计,从1937年下半年至1940年初,华侨捐赠的各种物品,总数在3000批以上。   其五是投资实业。抗战期间,部分爱国侨胞踊跃回国投资,开发西南、西北资源,生产矿物、药品、食糖等战时急需物资,成为中国战时工业生产的重要支柱。如陈嘉庚等人筹资50多万元建立重庆制药厂,生产药品达90多种。马来西亚闽籍华侨王振相投资70万元,与国内合资在西南建立一家胶轮复制厂,不久就修复旧轮胎1万多个,为祖国节约外汇2000多万元。   除了经济和物资上的支援,成千上万的南洋侨胞,先后组建了前线、敌后华侨服务团,救护、运输伤兵的华侨救护队,还有在滇缅线公路抢运战略物资的华侨机工,在各条战线为祖国的抗战出力,有的甚至献出了生命。   所以当年春晚一首《中国心》,才在海内外引发如此共鸣。   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仍是中国心。这句话,就是本个副本的全部中心思想了。】   【本章乐景的转变,你们应该也看到了。乐景的转变也是我的转变。我太自大了。我以为我可以写出一个改变世界的主角,却生生塑造出一个自大狂。谢谢所有让我认识到这点的读者,谢谢你们让我进步,我爱你们。】 第42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2)   林侨生回到家,饭都顾不上吃,就先从布袋里取出那两本书来。   他珍惜且喜爱地摩挲着光滑的书皮,嗅着淡淡的油墨香,快乐得恨不能高歌一曲。   他迫不及待地翻开《悟空传》,津津有味的继续读起来。   待到太阳西下,房间里渐渐暗了下来,已经无法辨认出纸页上的字迹来。他连忙放下书,点起了桌上的煤油灯,继续看了起来。   这一看,便是天光大明。   待到他泪流满面地合上最后一页书,听到屋外的鸡叫声时,才恍然惊觉他竟然看了一夜书。   这本书虽然不是毛边书,他却看的很慢,很慢。每一句话都要细细品读。   他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故事。   这样离经叛道,颠覆传统,读完却能激起心中愤懑与热血的故事。   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白龙马,这些《西游记》出现过的角色作者对此进行了二次解析,重新塑造了更加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   而这个故事,毫无疑问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   追求自由的主人公,却始终被掌握命运的神佛玩弄于股掌之间,最终迎来了毁灭的结局。   可是能说他们失败了吗?   不,他们觉醒了,他们反抗了,哪怕最后结局是失败的,他们也是英雄!借用文章中孙悟空的一句话就是:“这个天地,我来过,我奋战过,我深爱过,我不在乎结局。”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这是文中唐僧说的一句话,现在想来心中还回荡着当初热血澎湃的余韵。他从未听过这样的话,勇敢,豪迈,狂妄,嚣张,而这样的话听到耳里,入到心里,就让人宛如三伏天喝了一碗冰水,痛快!   不期然间,他的脑海中突然浮现一个披着红袍的猴子身影。他握紧手里的金箍棒,留给世人一个孤傲潇洒,义无反顾的背影。   那些道貌岸然的神佛们在他的威视下瑟瑟发抖。   『等到那一刹那,黑暗的天空突然被一道巨大的闪电划开,孙悟空一跃而起,将金箍棒直指向苍穹,“来吧!”那一刻被电光照亮的他的身姿,千万年后仍凝固在传说之中。』   于是就如作者在开头所说的那样,从今以后,人们都会记得那个名字——齐天大圣孙悟空!   这个故事,放在当今的时代背景下,更有讽刺、教育意义。   在他看来,那丑陋狰狞,自高自大的漫天神佛,就象征着以日本为代表的邪恶帝国主义,而孙悟空的紧箍咒,就代表着国内的反动、黑暗、保守的封建势力,而书中以孙悟空为代表的这些勇敢的为了自由,为了爱情与命运的进行搏斗的生灵都是可歌可泣的革命党!他们代表了永不服输的华夏人民!   南京没了!但是中国人还在!中国还没有亡!   国内目前积贫积弱,在和日本的战争中节节败退,他认为国内就少了一份孙悟空的精神气——与天战,与地战,与这不公平的世道战斗到底,把一切腐朽没落黑暗的阶级和势力用金箍棒打个稀巴烂!而这种斗争精神,是目前麻木的国人最最需要的!   他又一次把目光投到了书皮上作者的名字上:今何在。不知这是哪位先生的笔名,也不知这本书有没有在国内出版。   如果鲁迅先生还在,看到这本书一定会高兴的。这本书里体现出的与一切腐朽没落阶级战斗到底的革命精神,一向是先生最崇尚的。   “侨生。”住在隔壁的同乡林子安敲了敲他的门,“我们去吃饭吧。”   听到饭这个字,林侨生的肚子开始咕噜噜地乱叫,他昨天不仅午饭没吃,就连晚饭也没吃!   他觉得他现在可以吃下一头牛!   开门时,林子安惊讶地看着林侨生红肿的双眼和憔悴的脸色:“这是怎么了?”想到昨天是林侨生去邮局寄家信的日子,他面色一变,声音多了一丝小心翼翼,“是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林侨生摇了摇头,他举了举手里的《悟空传》,双目赤红,声音是与面色截然相反的亢奋:“子安,你真的要看看这本书!”   林子安狐疑地接过书,轻轻念出了书名:“《悟空传》?”他好像明白了什么,“别告诉我你一夜没睡,就在看这本书?”   林侨生不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你疯了!”林子安瞪着他,“你今天还怎么算账?你想被你东家赶走吗?”   林侨生现在饿的火急火燎,连声说道:“好子安,我们快去吃饭吧,边吃边说!”   于是两人便在一包子铺坐下,林侨生要了一屉包子,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和林子安说他昨天的经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林子安抓住林侨生的胳膊,激动的问道:“是苏联作家奥斯托罗夫斯基写的那本吗?”   好像……是这个名字?   因为名字太长,又是个外国人名字,林侨生没怎么记得住。他就记得是个奥什么斯基写的。   所以对于林子安的追问,他犹疑地点了点头:“好像……是这个名字?你看过?”   林子安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我倒是想看。这本是四年前才出版的新书,目前只有英文版和俄文版的,我又看不懂。”说到这里,他的表情开始变得狐疑起来,“我没听说这本书被翻译成中文了啊。你那本书别是假的罢?”   林侨生含糊不清地说道:“横竖那本书就放在我屋里,等我下工我们就去瞧瞧呗。”   林子安一想也是这个理。吃过饭,他就与林侨生告别,去附近的钢铁厂作工了。   与要养活一家老小的林侨生不同,他父母都死光了,也没娶妻生子,真正的一家吃饱全家不饿。是以他平时生活较宽裕,可以支持他读书这个奢侈的爱好。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他是从他的好友孙振甫那里听说的。孙振甫是马来西亚共产党的骨干,不仅经常和国内的党总支交流,前段日子还赴苏联给共产国际汇报工作呢!   受好友的影响,林子安本人对共产党就充满了好感。在他看来,共产党才是属于他们工人的党,始终代表着广大劳苦民众的利益。只有在这样的党派带领下,华夏才能如苏联一般,成为一个伟大的国家!   据振甫说,苏联的大街小巷都在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呢!这本书讲的是一名无产阶级革命战士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故事。当时振甫还遗憾国内没有翻译本,他俄语不好,看原文书总是磕磕盼盼的。从那时起,他就对这本书留心了,而振甫透露出的书中的片段更是让他浮想联翩,振奋不已。如今这本书可能有翻译本了,只是这一条还无法证实的消息就让他坐立不安,恨不能立刻跑到林侨生的家看个究竟!   他坐在昏暗的车间里,看了眼窗户外明晃晃的太阳,真希望时间快点过去啊。   待到中午下工,他饭都顾不得吃就向林侨生家的方向跑去。   屋门没锁,他推开门看去,就见林侨生躺在床上呼声震天,一旁的书桌上放着几本书。   他三步并作两步向走到桌前,《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几个明晃晃的大字几乎是立刻就钻进了他的眼睛里。他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   『“节前到我家补考的,都给我站起来!”脸皮松弛,身穿法袍,颈上挂着沉甸甸十字架的胖神甫,气势汹汹地瞪着全班学生。六个学生应声站了起来,四个男生,两个女生。瓦西里神甫的两只小眼睛闪着凶光,在那凶光的扫视下,孩子们惊恐不安……』   于是这个属于保尔柯察金,属于那个激情燃烧的年代的故事就这样缓缓在这个如饥似渴的,年轻的共产党人面前拉开了帷幕。   他看着书,时而愤懑,时而悲伤,时而欢欣鼓舞,时而若有所思。他的右手情不自禁的握紧成拳头,整颗心都被主人公的保尔柯察金牵动着。   当他看到保尔柯察金为了解救红军朱赫来而被关进监狱时,他的心顿时揪了起来,正待紧张的继续看下去时,背后传来林侨生带着睡意的沙哑声:“子安?你怎么在这里?现在几点了?”   林子安如梦初醒!他打开门向屋外望去,只见太阳已经西移,明显已经过了下午的上工时辰!   “遭了!我睡过了!”林侨生披上衣服就往外跑去,“你也不叫我一声!”   “等等!”林子安拉住了他,光棍地说道:“反正已经迟到了!你干脆领我去你昨天去的那家书店好了。”   虽然还没看完,但是他已经能够确定这本是货真价实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翻译本了!好的作品本身就是一个最真实的证据!   林侨生脚步一顿,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喝道:“你疯了!你想我们被开除麼!”   林子安好说歹说,林侨生才勉强同意。   站在书店门前,看着招牌上开明两字,林子安不由击掌赞道:“开明,好名字!当前,不仅是国家也好,还是人民也好,都需要开明。”   “别废话了!”林侨生推了他一把,“赶快进去吧!”   林子安走进书店,首先映入他眼帘的不是老板,也不是店里的装饰,而是一排排,一列列的书!他深吸一口气,肺里充斥着浓浓的书香。   他向往的看着那些书,宛如乞丐凝视国王。   “老板!”林侨生匆匆地问道:“您昨天卖给我的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还有麼?我要再买一本!”   林子安这才看到坐在柜台处的老板。他带着金丝边眼镜,长相斯文秀气,身着长衫,一看就知道是饱读诗书的读书人。几乎是立刻,林子安就喜欢上了这里的老板。   大概是因为他自己没怎么上过学,肚子里没有墨水的缘故,林子安对像老板这样的读书人怀有一种天然的敬畏和憧憬,他有些拘谨地在一旁补充道:“是我要买,我很喜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没想到竟然出了中译本,实在太让人惊喜了。”   老板笑着点了点头,“这的确是本好书。”他离开柜台,从一旁的书架上抽出了一本书递给了林子安。   林子安爱不释手的立刻捧在了手里:“请问一下,多少钱?”   “两块钱。”老板说。   这个价钱对于这样厚厚一本书来说已经算得上物美价廉了!   林子安喜出望外地从衣服的内袋里掏出钱递给了老板。   “多谢惠顾。”老板随手把钱塞到了柜台的抽屉里,随口问林侨生道:“我昨日卖给先生的书,先生觉得如何?”   听到这个问题,原本还急着走的林侨生顿时眼睛发亮的开始跟老板絮叨开了。林子安耐心的在一旁听着。   他听着从他这位同乡嘴里的蹦出来的连篇累牍的溢美之辞,其中有为自由和自我而抗战的孙悟空;与宿命抗争,说出狂妄之言的唐僧;因为扶起爱人而被罚作猪胎痛苦着清醒活着的猪八戒;花了五百年粘回琉璃盏却被王母随手摔碎的沙僧……这些形形色色,离经叛道的人物让他赞赏,让他痛惜。   老板也怀念地笑了起来:“我初读这本书时,才十几岁,这本书给予年少的我影响力是巨大的。他带给我一种和整个世界抗争的勇气。虽千万人,吾往矣。这就是我从这本书里感受到的气魄。”   “虽千万人,吾往矣!”林侨生细细咀嚼这句话,不住点头道:“说的好!孙悟空当年去大闹天空时,体现的就是这种气魄!”   “我的家乡,有人根据《悟空传》里孙悟空大闹天空的这段剧情,创作出了这段话。”   老板微微仰头,声音清澈有力,有种抑扬顿挫的好听韵律:“大圣,此去欲何?”   “踏南天,碎凌霄。”   “若一去不回……”   “便一去不回!”   一语既毕,整间书店陷入一场漫长的静谧。   林侨生的嘴张张合合,却说不出过来,心里翻翻滚滚把最后一句话在心里过了无数遍,每翻滚一遍,他的心就越发火热一分。   林子安虽然没看过《悟空传》,但是但从两句对话中已经能看出孙悟空何等的豪情与洒脱!   “好一个若一去不回,便一去不回!”林子安鼓掌叫好道:“老板,这《悟空传》也给我一本!”   于是老板又笑着从书柜里抽出一本书递给了他,“这本也是两块钱。”   林子安爽快结账。   短短几分钟他就洒去了四块钱,这相当于他一星期的伙食费。可是他却并不觉得心疼。   其实他是可以借林侨生的书读的,他这样再买一本太浪费了。可是他就是想买。这样的书就应该买下来珍藏!   眼看太阳越来越偏,两人虽然心中有千言万语,此时也顾不得多说,寒暄几句后就匆匆离去了。   回到厂里,林子安理所当然地被工头骂了一顿,然后还被扣了一回工钱。   这并没有打消他的好心情。一想到装到布袋里的书,他的心就美滋滋的。对于他来说,精神食粮比肉体食粮还要重要。   下了工已经很晚了,他抱紧装着书的布袋,目不斜视的跑过卖饭的店铺,兴冲冲地往家里赶去。   回到家,他飞快点上煤油灯,借着微弱的灯光,开始看那本他没看完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本书很长,他看了三四天才看完。可是这本书又很短,他看完还觉得意犹未尽,有种莫名的感情徘徊在他心田。   面对生命中的一次又一次的考验和折磨,保尔柯察金始终以钢铁般顽强的意志一一克服,任何没有让他打倒的,都使他更强!他是一位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林子安反复念诵着这句话,那一字一句都深深刻在了他的心底,让他羞愧,让他奋进!   他从未有这么一刻感受到了自己的虚度生命。而苏联共产党之所以能推翻腐朽没落的沙皇统治,建立伟大的苏维埃政权,靠的就是如保尔柯察金这般勇敢、忠诚、拥有钢铁般顽强毅力的共产党人。   保尔16岁就参加了革命,为国家解放和人民的自由与平等而奋斗终身。而他呢?他今年已经20岁了,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却还只是一个平凡庸碌的普通工人。   他从来没有为党,为国家做些什么!   如今日寇步步紧逼,国家危在旦夕。而他却躲在安全的马来西亚,以为喊几句口号,捐些钱就是抗日救国了。   不!这不是抗日!也不是救国!   他要去前线去!去人民最需要他的地方去!   就如孙悟空般,若一去不回,便一去不回!   他要,不,他必须把自己生命献给自己的祖国!   作者有话要说: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1933年出版的,而国内有了译本是1941年。   以及为了剧情需要,你们就默认文中的书没有作者前言,后序之类的,否则乐景实在没法给民国读者解释《悟空传》中今何在前言中提及的春晚,电视之类的东西_(:з」∠)_   《钢铁》这本书是我六年级看过的,嗯,我看了几遍。怎么说呢,不适合小孩子看【大声】我当时看完就觉得革命好恐怖,不仅找不到女朋友,还要全身残疾(…)以现在的时代背景来看,这本书的政治宣传意味太浓了,但是在当时的时代,这本书确实发挥了鼓舞一代共产党人的伟大作用。 第43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3)   乐景推开门,店门临街,热闹喧嚣。   这是比影视作品里还要真实的上个世纪的风景。   无数“骆驼祥子”汗流浃背地拉着黄包车在街上穿行,小贩挑着东西沿街叫卖,穿着统一制度的工人背着布包行路匆匆,几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坐在早点铺里狼吞虎咽……   每一帧,每一个镜头,都充满了影视作品里没有的红尘烟火气。   这里是1938年。   中国近代史上最屈辱,黑暗,愤懑,抑郁的年代。   而他现在身处马来西亚。一个挨着华夏这个庞然大物的小国家。一个目前来看,相对和平的国家。   然,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再过三年多,于1941年12月8日,日军将正式对马来西亚发动侵略,史称马来亚战役。战争持续了一年多,以日军的大获全胜而告终。从此以后数年,马来西亚就处于被日本殖民统治时期。   “乐老板!早啊!”一名拎着公文包,西装革履的中年人走进店里,对坐在柜台处的乐景热情的打着招呼。   “李先生,您这是上班?”   李政,《大公报》驻马来西亚记者,自前几日,从乐景这里买了一本《悟空传》后,两人慢慢熟络了起来。   谁知李政却说道:“我要回国了,我是来跟您告别的。”   乐景疑惑问道:“为什么走的如此突然?我记得您之前说过,您才刚来马来西亚两个月。”   李政沉默了一下,再次开口时眼睛里已经有了泪光:“半个多月前,一位叫做司迪尔的美国人在美国的《芝加哥每日新闻》上刊登了题为《日军杀人盈万》的新闻,首先向世界揭露了日军在南京进行大屠杀的残暴罪行。”   “司迪尔先生在新闻里写道……”他闭了闭眼睛,脸颊多了两行清泪,“‘地狱般的四天’是对南京城‘围城’与‘陷落’的最合适的形容与写照……南京下关江边,沿着城墙,有一群约300个中国人正在被集体枪决,而江边早已‘积尸过膝’。这种疯狂的场面,在南京陷落后的这几天,已成为这个城市特有的景象。””   乐景也沉默了。   南京,注定是中华民族永远忘不了,也绕不开的一道伤疤。   这是一个民族最屈辱的时刻。也是这个名为中华的国家最屈辱的时刻。   军队节节败退,国都覆灭,人民如羔羊,任敌人取乐砍杀。   五千年的风华,五千年的傲骨,就这样被人轻易折断。日后,哪怕他们花了大半个世纪的时间重新站起,可是那份屈辱,那份伤痛,将永远烙印在民族的记忆里,民族的历史里。让后世子孙,满含热泪,不忍卒读。   日后人们提及南京,不会说江南风华,秦淮烟云,他们只会想起那场惨无人道却不能遗忘的大屠杀。   李政响亮地哽了一下,嗓音颤抖,几乎说不出话来:“日本人在中国的土地上屠杀中国人,而这件事却被一个美国人记录了下来,刊登在了美国的报纸上。如果没有司迪尔先生,我们甚至都不会知道南京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捂着脸,终于哭出了声:“我感到很羞愧,我是记者,我是中国的记者!我却不能让这个国家的人民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   他抬起头,双目赤红,哽咽着说道:“我要回去,我要回去,我要把日本的一切罪证都用我的镜头记录下来,我要告诉人们中国正在经历一场怎么样的战争,我要告诉全世界的人——我们中国人不是孬种!不是东亚病夫!”   乐景凝视着李政,他是他的前辈。看着他,他仿佛看到了方大曾①,曹聚仁②,孟秋江③,胡济邦④……他们不顾自己的生命,为了心中的那一腔热血,义无反顾奔赴战场,用手里的镜头给予后世子孙一份真实的历史。   他在后世从没有听说过一位叫做李政的记者。或许是两个时空的差异性,或许是他被埋入历史的云海,或许是他后来背弃了理想,更或许是……他默默无闻死在了新世界黎明之前。   但无论他最后迎来的是怎么样的结局,乐景都由衷的敬佩他这一刻的勇气。   什么是记者?   记者是时代的守夜人,是吹响时代的号角的人。   可是在乐景生活的21世纪,他已经很难找到像李政一样具有如此新闻理想的记者了。   身为一名前记者,乐景太清楚这个行业的现状了。   工作累,工资低,福利低,风险高,年轻人抱着新闻理想进来,然后等到被社会的阴暗磨平心中的棱角和热血,他们就要么转去了新媒体等来钱快的行业,要么就成了难得糊涂的社会老油子。   所以,前几年当一名记者去采访一名高考状元时,面对状元想要填报新闻志愿的想法时,该记者才会极力劝阻。   因为,时代变了。   在新媒体这个吸金的庞然大物的冲击下,在记者廉价的工资和福利之下,2017年,中国的在册调查记者只有175人,传统媒体调查记者只有不到130人。而在2011年,这个数字是306人。   175人,他们面对的是一个14亿人口的泱泱大国,他们与之战斗的,是这个光明国家身下的庞大阴影。   报道了三聚氰胺的简光洲2012年在社交媒体上写道:“理想已死,我先撤了,兄弟们珍重!”   写出高考满分作文《赤兔马之死》,报道了地沟油的蒋昕捷去了天猫,任了销售总监。   还有许许多多的记者,相继离开了他们所热爱的记者行业。   可是能谴责他们为了面包而背弃了理想吗?有多少理想能经得起现实的碾压?   值得欣慰的是,不论何时,中国都不缺埋头苦干的人,不缺拼命硬干的人,不缺为民请命的人,也不缺舍身求法的人。正是有了他们,中国才能挺起五千年的脊梁!⑤   所以乐景问道:“若一去不回?”   李政笑了,他斩钉截铁地回答:“便一去不回!”   两人相视一眼,同时大笑起来。   “在你走前。我有一件事想要拜托你。”乐景正容道。   “请说。”   “这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和《射雕英雄传》。”乐景从书架里抽出几本书,把它们放在柜台上,“再加上你手里的《悟空传》,我希望你能把它们带到国内,抄写也好,印刷也罢,请务必让更多人看到。”   现在是1938年1月。   日军还没占领开封,蒋公还未决定在郑州花园口放水,豫、皖境内还没有成为一片汪洋,还没有造成140万人无家可归,数十万人淹死的惨剧。   广州,武汉,南宁,海南岛……还没有沦陷。日军对重庆的大轰炸还没开始。   汪精卫还没有和日本签订丧权辱国的《日支新兴关系调整要纲》,此时的他还是一个享有清名,被人尊敬的爱国者。   日本还没有偷袭美国珍珠港,美国还未参战。   那场发生在河南境内,导致大概300万人死亡大饥荒还没开始。   这里是1938年,与1945年隔着几千万同胞的尸体,与1949年隔着无数场战役。   乐景知道结局。他知道他们终究胜利。可是这里的人却不知道。   他们不知道他们未来能站起来,能成为多么骄傲的中国人。   他们也不相信他们未来还能站起来。他们甚至不相信他们还有未来。   乐景没有自大到认为他可以改变历史,他也不可能凭一己之力打败日本,结束这场战争。   他唯一依仗的,就是他从后世带来的知识和书籍。   让李政带回国内的这三本书,他都是仔细考虑过的。   《悟空传》传递给读者打破传统、追求自由、永不服输的斗争精神。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鼓舞人民参加革命,投身国家建设,为人类的解放事业而奋斗终生。   至于《射雕英雄传》,郭靖和黄蓉抗击蒙古大军的故事放在当今的时代背景之下无疑更能引发读者共鸣。他也想用郭靖黄蓉以布衣之身守襄阳十几年之事告诉读者——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只有你心怀天下,对国家忠诚勇敢,那么哪怕你穷困潦倒,哪怕你形容不堪,你也是一位真正的大侠!   《射雕英雄传》严格来说只是通俗的武侠小说,但就是因为他通俗,这本书才能真正走进平民百姓的心里。相比《悟空传》的沉重晦涩,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水土不服”,《射雕英雄传》无疑更加接地气,更易被底层百姓看懂,接受。而和前两本书的悲剧不同,这本书符合华夏人民喜欢看大团圆结局的喜好,无疑更便于传播。   他希望用这本书完成对底层教育程度不深的百姓的爱国启蒙,让他们能鼓起勇气,反抗暴虐的侵略者。   他也希望用《射雕英雄传》的故事激励更多人投身与这场残酷的战争,他希望更多人能挺身而出,拯救这个摇摇欲坠的国家!   李政看过《悟空传》,他当然明白这本书能给当今的国内带来的震荡和变革。《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他也听过,是苏联那边的流行书。至于《射雕英雄传》,他就真的没听过了。听名字像是如今的武侠小说,李政也看过一点,大都是讲一些快意恩仇的江湖粗鄙之事,实在是难登大雅之堂。但是既然是乐老板珍而重之的拿了出来,还和《悟空传》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放到了一起,证明这本书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只是……   “乐老板。”他迟疑地开口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姑且不论,其他两本书的作者知道你这么做吗?没有作者允许,盗印可是要吃官司的。”   乐景也是知道这一点的。   在地球,他这就是不折不扣的盗版行为。可就算这样,他也只能这么做。   而且,他就算想征求作者意见,他也没办法征求啊。   除了《钢铁》,其他两本书的作者一个才十几岁,一个还没出生。   而且这毕竟是另一个位面,这里究竟有没有金庸和今何在还是未知数。   所以他只能再三跟李政保证绝对不会有作者来追究责任,让他放心,最后乐景干脆说道:“您就当我是这两位作者的全权代理人好了。”   李政放心了,只是他不知道脑补了什么,看着乐景的眼神更是敬佩。   乐景没管他的想法,又说道:“这几本书,对于穷人可以降低费用,甚至可以免费。但是对于有钱人和外国人,我希望定价越高越好。”   李政摸了摸鼻子,“乐老板,您可真是给我出了个难题啊!”   “不过。”他耸耸肩,开怀大笑道:“正合我意!我有朋友在印刷局工作,这件事就交给我了!”   “等我在那里安定下来,就可以让我那个朋友来做这事了。”李政冲乐景挤了挤眼睛,“我敢肯定,这几本书一定会在国内卖脱销的。到时候乐老板你就发财了!”   于是乐景又笑着说道:“那么,恐怕我还要麻烦您一件事了。”   “您说。”   青年淡淡说道:“把属于我的那一份卖书所得,都捐给国内的军队抗日用。”   青年表情平淡,脸上没有丝毫居功之色,没有任何炫耀之情,也不见那些年轻人热血上头时的激动和亢奋,青年的表情从始至终就很平静,说出的话更是无比冷静。   可是他的话却让李政激动的热泪盈眶。   有这样的年轻人,中国何愁不兴?   “好!”李政坚定回答,“我一定会把钱如数捐给国内抗日用,然后向国内宣传您的义行!”   “这点倒是不必了。”乐景摇头拒绝道:“我只是进了我身为中国人应尽的本分罢了。”   而且他这不过是借花献佛,如此慷他人之慨的行径实在是当不得赞扬。   李政不依:“如此,若是别人问起钱的来历,我该如何回答别人?老板如此义举对于国内人心的振奋是很有帮助的,所以我认为应该大大传扬才对。”   “如果真的要说出一个名字来才行——”青年好像想起了什么,眼底漾开怀念憧憬的笑波,“就说我叫炎黄好了。”   ‘炎黄不是一个名字,是一脉香火,你为我们点燃。’——这是《感动中国》给予以‘炎黄’之名捐款27年的张纪清老人的颁奖词。   现在,就让他把点燃的香火继续传下去吧。   ‘炎黄’不灭,炎黄永存。   作者有话要说:   ①②③④:方大曾,曹聚仁,孟秋江,胡济邦,他们都是民国时有名的战地记者。   其中胡济邦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前往苏联,被赞为“中国前往苏联的首位杰出女性”;也是当时仅有的欧战中国战地记者,参加了战时及战后在莫斯科举行的各种重要国际会议;采访过斯大林、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杜鲁门、张伯伦、邱吉尔、戴高乐、铁托、卡达尔等一大批世界政坛风云人物。她丈夫毕季龙曾经任过联合国副秘书长。   可以说是一位传奇女性了。感兴趣的童鞋可以搜一下她的生平,老太太高寿,1995年才去世。   其他几位记者都有其传奇的生平,这里就不一一贴出了,感兴趣的童鞋请善用百度。   ⑤化用的鲁迅先生在《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中的一段话: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Ps我永远喜欢迅哥儿【超大声】 第44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4)   梁梅儒从车上下来,抬头看着上面的招牌:开明书店。   没错,就是这里了。   她拿起小包,款款走进店里,漫不经心的瞥了一眼店里的装饰,暗暗点了点头。看起来干净明亮,整洁大方,重要的是书很多,怪不得一向眼高于顶的‘才女’王舒曼能踏足这种地方。   见到她进来了,坐在柜台前的老板连忙站了起来。   他穿着一身长袍,皮肤白皙,眼神清亮,身上有种读书人特有的温润,让人一见就不由心生好感。   梁梅儒心里暗暗咋舌老板的好相貌,面上却丝毫不显,她微微抬起下巴,带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矜贵说道:“老板,我要一本《悟空传》。”   青年歉意地回答道:“抱歉,《悟空传》已经卖完了。”   这个回答明显出乎了梁梅儒的意料。   下午茶时,王舒曼带来了《悟空传》,名为是来分享近日的新书,实则是来炫耀自己有深度有内涵。其他人自然闻弦歌而知雅意,开始吹捧王舒曼博学多才,是个才女。梁梅儒嘴上不说,心里怄气。   不就是一《悟空传》吗?她倒要看看这本书有多好看!是以茶会一结束,她就杀来了这里。   虽然很失望,她还是保持着应有的风度问道:“那新书什么时候能到?”   青年笑了笑:“这可说不准了。”他建议道:“我们这里还有其他书,你可以看看。”   “怎么会说不准了呢?”梁梅儒神色间带有不经意的矜贵,“你是在哪里进的书,告诉我,我去买!”   “抱歉,这是商业机密,无可奉告。”   梁梅儒一愣,没想到她竟然在这个看起来温文尔雅的老板这里碰了钉子。虽然心中不悦,但是一想到王舒曼那张得意的脸,她就忍气放下身段软语说道:“你悄悄告诉我,我保证不告诉别人!”   乐景叹了口气,只好说道:“再过不久,国内就有这本书了,到时候你可以去国内买。”   梁梅儒定定看了乐景几秒,勉为其难的接受了这个解释。可是让她空手而归她又未免不太甘心,所以她问道:“老板,你们这里还有没有其他好看的书?”   “我这里好看的书可太多了,不知道您要的是哪一种?”   梁梅儒斩钉截铁道:“比《悟空传》更有内涵,更有深度的文学性书籍!”   王舒曼天天拿几本书做样子就是才女了?不就是她爸爸有钱,祖上又出过进士,这才有一堆人捧她臭脚。论家世她并不输她,她也上了多年女学,凭什么她就要被她们嘲笑是暴发户的女儿?   下次茶会,她一定要拿出甩《悟空传》一大条街的书来!到时候看王舒曼还有什么脸自称才女!   然而对于她的要求,青年的眼神有些无奈,“抱歉,这个条件太广泛了。我可以一口气给您说出几百本不重样的书。”   梁梅儒愣了愣,有那么多书吗?   那么……“就要其中最好的那一本!”   乐景看着这位富家小姐,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所谓的文无第一。   而且所谓的‘好看’本身就是因人而异,没有统一的标准。   他算看出来了。这位小姐买书根本不是为了看的,用后世的话来说,她纯粹是为了装逼的。   对于这种顾客,乐景微笑着说道:“我觉得《浮士德》、《安娜·卡列尼娜》《战争与和平》、《丧钟为谁而鸣》和《百年孤独》都符合您的要求。”   如果这位女士看起来再“阴郁”一点,他就要给她推荐太宰治的《人间失格》《二十世纪旗手》等书了。   梁梅儒眨了眨眼睛,这几本书听起来就很厉害的样子。所以这位有钱家的小姐抬了抬下巴,爽快地说道:“这几本书,我都要了!”   乐景冲凯恩斯点了点头,凯恩斯在书柜间穿梭,很快就抱着高高一摞书向乐景走来。   看到这些“大部头”,梁梅儒眼睛立刻就亮了。这些书看起来可比《悟空传》厚多了!再看作者名字,她就更满意了——都是外国名字!而且名字都很长!   这些书拿出去可比《悟空传》有面子多了!   梁小姐心情很好的问道:“多少钱?”   乐景眼也不眨的报出一个比定价高十倍的价钱。   而这位土豪果然爽快结账了。   如果这样的土豪再来多一点该多好啊,乐景数着钱笑眯眯地想,这样他这个月就可以多给国内抗日捐点钱了。   ※   那位土豪没走多久,林侨生就失魂落魄地进来了。   自从他在乐景买了书以后,两人就慢慢熟识起来。看到他的样子,乐景就问道:“您看起来不太好,这是怎么了?”   林侨生低头,双目呆滞看着柜台,魂不守舍地回答:“子安回国了。”   乐景没有特别惊讶。   之前他与林子安见过几面,那时候他已经流露出想要回国抗战的念头了。所以他心平气和地回答:“这是他的选择,作为朋友,我们只能祝他平安。”   林侨生好像没有听到乐景的话,整个人看起来好像霜打了的茄子似的,声音听起来格外虚弱无力:“子安和我不同。他父母都去世了,他又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成亲留下后代,他要是死了,他们家就彻底绝后了。”   乐景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而林侨生的叙说还在继续:“我劝过他的,我质问他,你这样可对得起死去的父母?可他说……”他捂着脸,两行清泪从脸颊滑落,“国家都要亡了,他苟且偷生躲在马来西亚,才是让父母蒙羞。”   “他还说……”他哑着嗓子,声音抖的不成样子,“战争是一定会胜利的,只不过那时他一定已经死了。他让我不必去寻他,马革裹尸,青山埋骨,是他能想象的最美好的结局。”   “他让我不必去寻他!他让我不必去寻他?”他猛地抬头看向乐景,双目赤红,右手狠狠扣上心口,泪流满面,“他死了,我就是唯一记得他的人了,我怎么能不去寻他?我怎么能不去寻他?!”   乐景哑然,他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突然想起后世记载的一段话:抗日战争末期,一名美国记者拦住一名奔扑前线的军人。正是这名军人稚气未脱的脸,引起了美国记者的注意。   美国记者问:你多大?军人回答:16岁。   记者问:你想你的家人吗?军人道:他们已经死了。   记者沉默了一会儿:你觉得中国能胜利吗?   军人斩钉截铁道:中国一定会胜利的。   记者问:当中国胜利之后,你准备干什么?娶妻生子?   军人笑了笑:那个时候我已经死了。①   没有人知道那名16岁的少年叫什么,是哪里人。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和未来。   留在史书的只有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死亡数量,只有一场场战役的胜利或者失败。   然后便是1945年的胜利。可是他们已经看不到了。   再四年,便是新时代。   而那几千万具尸体,连同那个苦痛黑暗的时代,便永远被埋入历史的云海中,被埋入民族的屈辱记忆里。   他们屈辱的来到这世上,然后屈辱的死去,他们永远不知道,以后的中国人能有多么自信,多么骄傲。   乐景说:“我记得。”   林侨生怔然:“什么?”   “我记得他叫林子安,他曾经是个怎么样的人。”青年眼中的忧伤闪闪发亮,“我会一辈子记得他。”   也许,他来到这个时代,就是为了见证吧。   见证这个民族曾经是多么绝望,见证这个民族的人民曾经多么勇敢,坚强,忠诚,执着,见证这个伟大的国家,被打倒后是怎么样踉跄着站起来的。   林侨生沉默了一下,突然问道:“您是不是挺看不起我的。”   乐景惊讶:“为什么这么说?我怎么会看不起您呢?”   “因为我也挺看不起我自己的。”林侨生垂下眼,脸上浮现痛苦的挣扎之色,“国家危在旦夕,我自己躲在马来西亚苟且偷生就算了,还阻止子安回国,我是个懦弱的人。我简直就不能说是个男人!”   乐景沉默了一下,掰起林侨生的头,认真的看着他的眼睛,坚定地说道:“爱国的方式有很多种,为国参战是爱国,为国捐款也是爱国。两者都是爱国,没有什么高下之分。您不必羞愧自责。”   “我知道您的好意。”林侨生别开眼,苦笑道:“您不必劝慰我了,我比不上子安勇敢,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眼看他已经钻了牛角尖,乐景也不劝他,只问道:“您可愿意帮我一个忙?”   “什么?”   “我听说您的东家和陈嘉庚先生有旧,能不能介绍我和陈嘉庚先生见一面。”   陈嘉庚,即为后世大名鼎鼎的南侨总会的主席,一生为国为民,是一名伟大的爱国者。   林侨生惊疑不定看着乐景:“您找陈先生有什么事?恕我直言,陈先生事务繁忙,德高望重,就算有我东家说情,一般人是见不到他的,而且……”   他话没说出口,乐景也明白他的意思。他只不过是给东家打工的账房,他还没有足够的脸面让东家给乐景说情,并动用人脉。   乐景正容道:“我有点东西要交给陈嘉庚先生。这件事关乎国体国运,我必须要亲自转交给他。请让我与您东家见一面,我会尽力说服他的。”   是的,他必须要把后世的知识转交给陈嘉庚先生。   他不求能改变历史,只求这些来自后世的发明能为国内抗日筹集大量经费,让华夏不那么惨烈地赢得这场战争!   作者有话要说:   ①这段话是我在网上看到的,是原话,因为在很多新闻,文章上看到,所以出处已不可考。   陈嘉庚是一个很伟大的人,同时他也是一个很敏感的人,所以我会即将减少有关他的戏份描写。   以及,为了最大限度避免被和谐,所以这个副本从始至终主角都在国外,不会回国。嗯,为了以防万一,接下来我就要开始架空了!我会架的很空很空的! 第45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5)   乐景终于见到了林侨生的东家,他叫梁华明,看起来白白胖胖的,笑起来跟个弥勒佛似的,是一个和蔼的中年人   梁华明摸着大拇指上的青玉扳指,看着乐景的目光充满探究之意:“听小林说你找我有事,是什么事呀?”   林侨生说话含含糊糊的,只说他有个朋友找他有事,却又不说是什么事。要不是林侨生做事一向勤勉,再加上大家都是侨胞,应该守望互助,他还真不乐意来见个底细不明的人。   他不动声色的打量坐在眼前的青年——长相斯文俊秀,气质儒雅温润,坐姿规矩,看起来很有教养。他喜欢读书人,连带着他对这个青年的观感也好了很多。他在心里暗暗决定,只要这个青年的事不太麻烦,他能帮就帮了。   青年抬眼认真的看着他,郑重其事地说道:“我知道这个要求很冒昧,但是我希望您能安排我跟陈嘉庚先生见一面。”   梁华明挑了挑眉,有些惊讶,也有些好奇:“你找陈先生有什么事?”   “我有点东西想要交给陈先生。”青年抿了抿嘴唇,眼神亮的惊人,“此事关乎国运民生,所以我必须要把东西亲自交给陈先生。”   梁华明笑了下,笑容有些漫不经心,这个年轻人年纪轻轻,口气但是不小。大概又是怀抱救国梦想来找陈先生寻求资助,或者想干脆借助陈先生的名气一鸣惊人罢了。这种人,他见的多了。   乐景看到梁华明的笑容就知道他没有信。这也是正常的,他本来也没指望就凭这几句话轻易取信他。   他这次来,是做了万全准备的。   “梁先生。”乐景勾起嘴角,十指交织放在膝盖上,气定神闲的看向梁华明,“您知道电视吗?”   梁华明当然知道电视了。这是洋人的玩意儿。据说可以让人们看到很远的地方的图像,就像皮影戏一样。他也看过《电视浅说》①,那什么无线电,电磁波看的他头都大了。怪不得中国造不出,只有洋人能造的出。   对于梁华明回答,青年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他摆了摆手,说道:“谁说我们中国造不出?我手里有关于电视制造的所有技术,只要按照要求去做,别说现在的黑白电视,就连彩色电视也造的出!到时候我们生产的电视出口,可以为国家创下大量外汇!”   梁华明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侃侃而谈的年轻人,刚开始他还试图给青年提几个问题,来考验一下他。后来他专注着听着青年嘴里一个又一个专业术语,越来越沉默。   时至今日,山河破碎,时局动荡,外有倭寇,内有国贼,想他中华泱泱大国,竟被区区弹丸小国欺辱至此,梁华明觉得他就算死了也无颜面对祖宗。   可是国家贫弱,他只是一介商人,又能做什么呢?   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美国人,俄国人,意大利人,奥国人,日本人,哪个国家的人都可以咬华夏一口,哪个国家的人民都可以在华夏的土地上耀武扬威。不论国内国外,华人都是三等公民。   这是华夏啊!汉时驱逐匈奴,唐时万邦来朝,元时攻打欧洲,明时郑和下西洋的华夏啊!她有着五千年的文明,有着五千年的文化,她不是那些没有名分的小国,怎么就沦落到这个地步了呢?   他们说是清政府的软弱、腐朽、专制导致了国家贫弱,外辱来犯。可是现在不都推翻皇帝了吗?现在难道不是汉人政权了吗?为什么,为什么他们还会被小日本欺辱、侵略?   梁华明想不通,也悟不透。   但是唯有一点他明白,中国现在太穷了,军队们都在饿着肚子打仗,百姓不是被日本人杀死,就是饿死的。而这个青年的话如果是真的,那么电视就能给国内创造大量外汇,到时候赶跑日本人,重现汉唐辉煌也不是不可能的!   所以哪怕这个青年只是个夸夸其谈,虚有其表的骗子,他也根本不知道电视的制作方法,梁华明也认了。   他不是被青年说服了,他是被他心中的‘希望’给说服了。   “我希望你说的是真的。”梁华明深深地看了一眼乐景,目光中有他自己都没发现的希冀和渴盼,宛如落水之人发现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足以让最铁石心肠的人动容。   “所以我会给你引荐陈先生,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他站了起来,对乐景伸出了手,忍不住问道:“你不会的,对吗?”   乐景紧紧握上那只遍布粗茧的大手,重重说道:“那是当然了。”   ※   乐景没想到他会在这种情况下与陈嘉庚先生见面。   自梁华明那里离去后,他就回到了店里,等待梁华明不知何时才能创造出的和陈先生见面机会。   让他没想到的是,陈先生就这样来到了他店里,轻车简行,独身一人,衣着简朴,看起来路边任何一个慈祥普通的老人没有区别。   乐景当然也没有认出他是大名鼎鼎的陈嘉庚。关于陈嘉庚,他只在历史书看过一眼他中年的照片,黑白照片中,他穿着浅色西装,目光中正平和的看着前方,国字脸上是说不出的威严稳重,和这个来到店里的瘦削的老人完全是两个人。   所以他只是合上手里的书,热情地招呼道:“欢迎光临,您要什么书?”   老先生手里拄着拐杖,好奇的目光投到他合上书的封皮上,问道:“这是什么书?”   乐景把手里的书递给了他,说:“这是一位叫做筒井康隆的日本作家写的科幻小说。”   陈嘉庚接过书,看到书名的那一刻忍不住皱起眉头,于此同时青年的声音也同时响起:“名字叫做《日本以外全部沉没》。”   这个名字再加上作者日本人的身份,陈嘉庚顿时有了不好的联想。他的表情顿时冷了下来,声音低沉:“日本人真是丧心病狂!难不成他们想要吞并整个世界吗?也不怕噎死他们!”   乐景笑了笑,的确,每个刚开始接触这部小说的人都会有和这位老先生一样的想法。他们都会以为这本只是一部日本人的YY狂想史。   可是这本书可是日本科幻小说界的“SF御三家”之一的鬼才筒井康隆②的作品,在1974年这本小说获得了日本科幻文学最高奖星云奖。所以它的故事内核绝不只是日本人狂妄意淫那么简单。恰恰相反,这本书充分揭露出了日本人狭隘、狂妄自大、自私等民族劣根性,完全是披着喜剧皮子的对日本民族最辛辣尖锐的嘲讽,和高桥敷的《丑陋的日本人》完全是异曲同工之妙。   自古以来,能够洞察本民族的劣根性,并给予尖锐、毫不留情、一针见血批评的只有本民族之人。就比如中国人写的《丑陋的中国人》,美国人写的《丑陋的美国人》,以及中国籍朝鲜族人写的《丑陋的韩国人》。   “您误会了,作者并没有在讲那样的事情。”   于是乐景把《日本以外全部沉没》的剧情跟这位老先生娓娓道来。   《日本以外全部沉没》虚构了这样的一个故事:日本以外的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沉入海底,日本成了全球唯一一块陆地,全球的难民都集中在了日本,食物短缺,土地紧张,日本人的优越感爆表。所有国家的首脑都对日本首相谄媚巴结,所有外国人都要学习日本的语言、文化和习俗,就连呼风唤雨的美国大明星都要为了生存而去扮演日本怪兽特摄剧里的炮灰……日本首相自认为是世界的主宰,不可一世,趾高气扬,然后就在意淫达到最顶峰时,日本也沉没了,整个地球化为一座汪洋。   整部小说,没有幸存者,也没有救世主,有的只是日本人在灾难面前暴露出的民族劣根性,昭示了日本民族狭隘封闭、自大贪婪的恶心特性。   陈嘉庚听完终于笑出了声,他冲乐景扬了扬手里的书,笑道:“看来这本书我还非买不可了。”   乐景微笑着说:“承蒙惠顾,一共两元钱。”   陈嘉庚利落地掏钱付账,他拿起书,却不急着离开,反而冷不丁问道:“你刚刚说的电视,是什么?”   乐景也没太在意。在当今,电视着实是个新兴事物。如今的电视只能传播简单的画面和信号,要到1940年,美国才造出了世界上第一台真正意义上的电视机,并1941年播放了第一条商业电视广告。彩色电视则是要等到1954年才问世。至于中国则更晚了,直到1958年,我国才仿制出第一台黑白电视机,1970年,才有了彩色电视机。   现在,国内虽然有报刊书籍对电视进行科普,但是只有一些关注前沿科技信息的人才会知道这些,这位老先生不知道也不奇怪。   所以乐景就简单的跟他解释了一遍。老先生听完,点点头,看着他语出惊人道:“那么你会造吗?”   乐景这下觉得有点不对劲了,他仔细打量老人半天,狐疑问道:“您是?”   “老夫陈嘉庚。”陈嘉庚淡淡说道:“你不是要找我吗?我来了。”   乐景愣了一下,这和他当初的设想可不同,但是这样无疑更方便他接下来的展示了。   乐景快速走出柜台,直接关上店门,陈嘉庚表情平静,看不出丝毫喜怒。   乐景尊敬地对这位老人微微鞠躬,道:“在下乐景。”他直起身,开门见山说道:“我叫您来,是有东西要交给您。”   陈嘉庚瞥了一眼凯恩斯,乐景立刻说道:“他是自己人,不用担心。”   陈嘉庚摇了摇头,说:“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么我信不过任何一个外国人。”他凝视着乐景,眼神锋利如刀,不怒自威,“你明白吗?”   乐景沉默了一下,歉意看向凯恩斯:“抱歉……”   “没关系。”凯恩斯不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我为你们守门。”   待他打开门,出去后,陈嘉庚才稍微放松了点神色。说他狭隘也好,多疑也罢,他始终相信“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特别是在这种紧张的关口,不容大意。   乐景无奈地笑了笑:“我没想到您会一个人过来。”   “我只是想来看看你是一个怎么样的人。”陈嘉庚说:“如果你不符合我的期待,那么我只会是一个普通的客人,接下来的那场见面自然是不可能有了。”   “那么现在看来我通过考验了?”乐景笑着问。   陈嘉庚含笑摇了摇头:“我只相信证据。如果你给不出我你能造电视的证据,那么我是不会给你投钱的。”   乐景失笑:“您误会了。我不会造电视,也不打算造电视。我只是碰巧有一些有关电视制造技术的资料,所以想送给您,由您来找其他专业人士制造。”   陈嘉庚为‘送’这个字儿挑了挑眉毛,他饶有兴味的问道:“那么我能看看这份资料吗?”   “当然可以。”乐景爽快地同意了,然后看着他露出一个苦笑,“只是恐怕您要给我帮把手了,资料有些多。”   如果凯恩斯没有被支出去,由他来搬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然后陈嘉庚气喘吁吁地和乐景一起从书店里间的仓库里搬出一个又一个大箱子,就算乐景已经尽力照顾他这个老人家了,他还是累的都快站不起来了。   他坐在凳子上,喘着粗气看着摆放在前面的几十个大箱子,惊讶问:“这都是?”   “不。”乐景摇了摇头,“只是其中一部分是。”   青年在几十个箱子中间穿梭着,指着一个个箱子说道:“这是有关抗生素青霉素的发明和提取的资料。它能消炎杀菌,加快伤口愈合。”   自从弗莱明与1928年发明青霉素后,青霉素的提纯应用技术在二战战场上不知挽救了西方国家多少人命。可是盘尼西林只优先提供给西方国家,国内的盘尼西林不仅稀少,而且价格居高不下,珍贵程度堪比黄金。很多战士受伤后缺医少药只能等死。直到1944年华夏自主研制出青霉素,盘尼西林才真正在华夏的战场上发挥巨大作用。   现在是1938年,而直到1943年,在美国制药公司的推动下,青霉素才会正式应用到战场上。   华夏抗战有了足够青霉素,至少可以挽救几百万人性命。   “这是芝加哥打字机的生产技术资料。”   芝加哥打字机,是一把冲锋枪,由于开枪的声音嗒嗒嗒的跟打字机似的而得名,是二战期间美国陆军主力轻武器之一。比国内八路军的洋枪土炮,三八大盖性能不知优越多少倍。   “这是世界上第一种合成纤维聚酰胺纤维的技术资料。其最突出的优点是耐磨性高于其他所有纤维,比棉花耐磨性高10倍,比羊毛高20倍,在混纺织物中稍加入一些聚酰胺纤维,可大大提高其耐磨性;当拉伸至3.6%时,弹性回复率可达100%;能经受上万次折挠而不断裂。③”   聚酰胺纤维,俗称尼龙。被制作者在1938年10月27日公开宣告诞生,并在1939年后制成尼龙丝袜公开销售引起轰动。它的应用领域甚广,衣物制品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种领域,它是以塑代钢、铁、铜等金属的好材料,是重要的工程塑料。二战期间,尼龙工业被转向降落伞、飞机轮胎、帘子布等军工领域。1958年,我国成功仿制出尼龙,即“锦纶”,对当时一穷二白的新中国具有非常重要的国防军事用途。   “这是日元的伪造方法。”   有了这个,可以使日本国内通货膨胀,钞票贬值,造成日本国内货币体系崩溃,经济市场崩盘,是最致命的经济制裁。   “这是空调的技术生产资料。”   1902年,首个现代化,电力推动的空气调节系统由威利斯·开利发明,而空调真正用于人类本身则要等到1924年。乐景这里放的是从笨重的中央空调到现代的台式、柜式空调的所有资料。   “这是无线对讲机的技术生产资料。战场有了它,两军可以相隔数公里交流,交换情报。”   1936年美国摩托罗。拉公司研制出第一台移动无线电通信产品——“巡警牌”调幅车用无线电接收机,而手持式双向无线电调幅对讲机与1940年诞生,重量为2.2公斤,距离为1.6公里。和现代保安一手一个的轻便的对讲机根本不能比。   “这是电视的生产技术资料。”   其中不仅包括黑白电视,还有彩色电视,乃至液晶电视的技术资料。   这些来自后世的发明都是乐景仔细挑选过的。他们有的能给国家创造大量外汇,有的能提升国力,有的能用于军事,有的能活人百万,他们都是当今华夏最迫切,最需要的发明。其他像计算机,互联网、手机、基因工程、3D打印之类的发明创造,对当前华夏来说是超前科技,华夏没有充裕的物力人力浪费在这里,所以乐景干脆就没拿出来。   而这些,都是他在末世里总结的那本《∞》里记载的。在现代社会时,他专门把它们中最有用的一部分打印了出来,以防他不知什么时候在其它位面用到。   而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他果然在这里用到了。   青年微微一笑,眉目间是让人心折的虔诚和坚定,他从容对着目瞪口呆地陈老说道:“我把这一切都献给您,献给国家。”   “只求驱逐日寇,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人民自由平等。”   陈老狠狠搓了搓脸,嘴唇张张合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他揉乱了自己服帖整齐的头发,从嘴里蹦出一句脏话。   他抬眼看着乐景,仿佛在看着什么可怕的怪物般。   乐景体贴的保持了沉默,给陈老留下来了整理情绪的时间。   半响,陈老终于冷静下来,他看着乐景的脸色是从未有过的严肃:“你刚刚说的,是真的?”   “真的。”   “你是从哪里弄来的这些?”   乐景沉默了一下,无奈地叹了口气:“我不想骗您,可是我说实话,您也不一定能相信。”   “你不说,怎么知道我信不信呢?”   “那么您看过一本英国的科幻小说《时间机器》吗?”   陈老诚实地摇了摇头:“我没看过这本书。”   于是乐景只能给他解释了一下这本书里有关时间机器的概念。   陈老在商场摸爬滚打一辈子,什么风浪没见过,听到乐景这么一说他很快就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他匪夷所思地看着乐景,问道:“你是说,你和《时间机器》里的科学家一样,是通过时间机器从未来回到过去的人?”   乐景点了点头,“差不多是这样了。”青年琥珀色的双眸在灯光下流传着耀眼的光芒,他勾起唇角露出一个有点调皮的笑容,“正式介绍一下,我是时间旅行者乐景,来自2018年的华夏。”   陈老这下看他的目光仿佛在看一个疯子。   乐景无奈地摸了摸鼻子,他就知道陈先生不会轻易相信他的。   不如说,如果他要是轻易相信了,乐景反而会失望。   所以他淡定邀请陈老上楼,并依次给他展示了电视机,电冰箱,空调,电脑等现代科技。   陈老神情恍惚,一看就知道经受了不小的思想冲击。他恍惚地下了楼,失魂落魄坐在了凳子上,不知今夕是何夕。   乐景淡定地在一旁捧茗观望。   选择向陈先生全盘托出,他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一来,陈先生对祖国的忠义可是有史书背书。二来陈先生德高望重,且是未来的南侨总会主席,并和国内的两党高层有不浅的联系,他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来让乐景提供的生产资料成真。三来,他也不希望因为被陈先生当做疯子,而导致他对这些资料的轻忽。   他希望这些资料都能被好好利用,他希望这些资料能让这个跌倒太久的国家重新爬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陈嘉庚终于回过神来。那双看向乐景的苍老的双眸一瞬间迸发出彩虹一般的希冀和明亮光芒,他迫不及待问道:“八十年后,华夏如何?!”   乐景双眼弯成好看的月牙,笑容温柔舒朗。他停直身板,看向那位为祖国的命运忧心一辈子的老人,响亮回答:“山河仍在,国泰民安!”   “这盛世,如您所愿!”   陈嘉庚引天长啸,泪流满面,哑声道:“好!”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谢谢你们的关心,我也深刻明白了我糟糕的酒精敏感体质,所以以后我绝对会滴酒不沾的。老实说,我一直喝不惯酒,感觉无论什么酒,哪怕是葡萄酒,都好苦,酒精味儿好难喝_(:з」∠)_   ①1933年4月,中国人撰写的第一本以“电视”命名的著作《电视浅说》由中华书局出版。   ②筒井康隆,一位资深杠精。不怕杠精杠,就怕杠精有文化。当年,小松左京写了《日本沉没》,筒井就写了个《日本以外全部沉没》。然后他俩双双获得1974年日本星云奖的长篇小说奖和短篇小说奖。大江健三郎写了《万延元年的足球队》之后,他非得写一个《万延元年的橄榄球队》;社会倡导女性主义,他在七十年代非得写《女权国家的繁荣与崩坏》冷嘲热讽;社会上推行禁烟,身为烟枪的筒井就写了《最后的吸烟者》——结果因为太精彩还被《世界奇妙物语》翻拍了。   更可气的是,他智商超级高,有178,年轻时离经叛道,一会儿想当演员一会儿想当作家,然后在每一行都小有名气,他当演员时甚至有句话“东有仲代达矢,西有筒井康隆”。   嗯,我说了那么多,你们可能也不知道他是谁。那我再说一部他的作品你们就明白了。《穿越时空的少女》是根据他的同名小说拍的(…)   没错,人家就是那么牛逼,既写的了科幻,又写的了少女小清新(…)   感兴趣的可以搜一下他,他可以说得上是顺风顺水的人生赢家了_(:з」∠)_   《日本以外全部沉没》有电影的,作者在里面还有客串。不过豆瓣评分不高,大概是因为题材吧(…)说实话就这名字我都想给打低分。   ③摘自百度百科。 第46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6)   李政合上《射雕英雄传》的最后一页,长长地舒了口气。   这本书是武侠小说吗?是,也不是。   他也看过其他大家写的武侠小说,那都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和《水浒传》大抵相似。可是《射雕》和他看过的任何武侠小说都不一样!   里面的轻功,武术功法,招式,温柔缠绵的感情,都已经脱离了传统武侠小说的范围。   那么这本书粗鄙,没内涵吗?不是。   这是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哪怕是配角也活灵活现,有血有肉。其中主角郭靖大智若愚,忠厚勇敢,以布衣之身守襄阳十几年,并大败蒙古骑兵,给予大宋和平,是一位当之无愧的大侠!   他有预感,《悟空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和《射雕英雄传》会成为国内的畅销书籍!   于是他把这三本书转交给他在广州的朋友后,就出发去了山东徐州,那里是日寇接下来的目标。   然而当一个月后,这三本书以烽火燎原之势火便大江南北,连山东的报纸都开始转载这几部小说时,他还是深深震惊了。   除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外,《悟空传》和《射雕英雄传》的作者都是名不见传之辈,就算内容再好看,但是酒香也怕巷子深,出版社也不可能贸然就把它们印刷成书。所以李政朋友所在的出版社就联系上了广州当地一家报社,以连载的方式刊登《悟空传》和《射雕英雄传》的前几回内容,以此来看市场的反应。   《广州小说报》只是广州当地的一家报社,论影响力是比不上很多全国性的大报的。可是就是这样的一家报纸,近来却凭借着《悟空传》和《射雕英雄传》这两部小说迅速在全国打响知名度!   不仅在广州当地人人传阅,其他省份的报纸纷纷转载,一时间大街小巷,男女老少都在讨论这两本书。和《悟空传》因为抹黑神佛而造成的毁誉参半的名声相比,《射雕英雄传》倒是获得了压倒性的赞誉之声。   这种根植中国传统文化演绎出的武侠小说本身就很受中国人欢迎。更别提如今山河飘零,日寇紧逼,国难当头,郭靖黄蓉抗击蒙古大军的故事实在给了当前绝望的人们很深的慰藉,其中郭靖体现出的爱国情怀更是鼓舞了不知多少人,让他们决心效仿郭靖,做一位为国为民的大侠。   后来出版社看群众反响积极,就干脆趁热打铁把《悟空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和《射雕英雄传》出版成书,一时间洛阳纸贵,无数书店门口排起了长队,就这还经常买不到。出版社又紧急加印了两次,才满足了群众所需。三本书中,最流行最受欢迎的就是《射雕英雄传》了。就连香港、马来西亚、缅甸那边都有华人专门坐船跑到广州来买《射雕英雄传》呢!   可以说这两本书在中国已经彻底成为了流行书,年轻人如果没有看过这几本书,是要被笑话的。就连在老一辈的文化人中间,这本书都时有谈及。   李政就见文化界泰山北斗赵卓轩先生专门为《射雕英雄传》而在报刊上著了一篇文章,题目就叫做《读射雕:位卑未敢忘忧国。》   “我一向是不屑于看什么武侠小说的。在我看来,武侠小说粗鄙,庸俗,鼓吹血腥暴力,故事内核简单粗暴,除了打打杀杀,快意恩仇之外没有任何内涵,不是能登大雅之堂的作品。是以我对武侠小说一向持鄙夷态度的。但是这是在我看过《射雕英雄传》之前。”   “《射雕英雄传》全书百余万字,场景纷繁,气势宏伟,人物形象丰满,有血有肉,全书围绕着郭靖这位身世传奇的侠客展开。郭靖虽是宋人,却自大漠出生,被蒙古人抚养长大,甚至一度成为蒙古公主的驸马,可以说蒙古人对郭靖恩重如山。可是当蒙古大军挥军南下,南宋朝廷岌岌可危时,郭靖一介布衣却挺身而出,舍身守城。自古忠义难两全,而郭靖则是义无反顾地抛却对蒙古人的‘义’,而选择了对国家的‘忠’。这份高尚无私的爱国主义情操足以上当今无数‘带路党’‘骑墙派’汗颜!”   接下来老先生就引申到了对汉奸的唾骂谴责上面了,有关射雕的评论内容不多,但是以赵老爷子的身份,他说《射雕英雄传》好,那么文艺界起码有一大半人不敢呛声了。   无他,实乃这位老爷子是怼人届的高手,他言辞辛辣,学识渊博,一般二般人还真呛不过他。   有这位老爷子给《射雕英雄传》背书,《射雕英雄传》在中国境内就彻底无人可挡了。   李政真正意识到《射雕英雄传》会成为传世的经典,是因为两件小事。   一个是他自茶馆听到说书先生说的书都变成《射雕英雄传》的片段,一群闲人莽汉不住叫好。那些人都没有受过教育,可是提及郭靖都能说出一二三四五来,更有许多年轻小伙子纷纷表示要向郭靖学习,他们也要参军抗日,把小日本赶出自己的国家。   另一件是在他常去的包子铺店门口,他碰巧看到了两个小男孩正在嘻戏打闹。   “呔!看我的打狗棍法!”一七八岁虎头虎脑的小男孩,手持长棍,大叫着向挡在他身前的小伙伴劈去。   小伙伴不慌不忙,大喊一声:“看我的降龙十八掌!”说完就要伸出双手空手接长棍!   “哎呦!柱子!柱子!可不能这么使啊!”老板娘抬眼看到这一幕险些吓死,一双小脚跑得飞快,插到两人之间一手夺过儿子手里的棍子,一手狠狠拧起他的耳朵,“你这孩子!有你这样打朋友的吗?把人家胜子打坏了怎么办?”   被她叫做胜子的孩子摆摆手,老气横秋地说道:“在下是在跟张兄比武,男子汉大丈夫,些许小伤算什么!”   被老娘拧住耳朵的‘张兄’也一脸委屈道:“娘!你不懂!等我练成神功成为像郭靖一样的大侠后,我就可以把小日本撵走了!”   ‘把小日本撵走。’孩子简单质朴的观念却让李政心神大震,久久不能平静。   一本能让人民大众看懂,能激起大人和孩子爱国心的书,就算它不受主流文化界的承认,它也必可以成为传世的经典!   而李政喜欢的《悟空传》,就没有《射雕英雄传》那么好的运气了。首先,这本书因为对《西游记》的彻底颠覆而引来不少老学究的不满。其次,书中对玉帝王母等神仙的‘诋毁’,引来了不少宗教届人士和信众们的抵制,他们强烈要求政府要把这本书列为禁书。   但是不管怎么样,这本书在大部分年轻人中间广受好评。就有一北大才女何晓雯著文说道:“《悟空传——一部反传统,反封建迷信的‘叛逆’文学》。”   该女在文章中说道:“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是孙悟空,直到我们都带上了命运给予的紧箍咒。我们变得循规蹈矩,变得唯唯诺诺,失去了年轻时的朝气,失去了挑战规则的勇气,我们自发成为了维护这腐朽规则的一份子。可是我不愿带上紧箍咒,我不愿失去追求自由平等的勇气和气魄!我愿如孙悟空般,与这个不公平的、吃人的世道战斗到底!纵头破血流,纵以身殉道,无怨也,亦无悔也。”   “梁先生说过:‘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我们少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我们身上肩负着民族的复兴和国家的未来!在此,我请求少年人都要学习孙悟空,不要学习玉帝王母,也不要羡慕这道貌岸然的神佛。我们有我们自己的路要走,我们有我们自己的道要守护,我们有我们自己的真理要捍卫!不自由,毋宁死!”   ……   整篇文章慷慨激昂,热血澎湃,一时间响应者众多。不少人纷纷在报刊上和那些反对派们打起了擂台。李政看着那些虽然稚嫩,浅薄,却激情澎湃,热血沸腾的文字,他虽然已是中年,却还是忍不住振奋不已,激情燃烧。   也许就像乐老板说的那句话一样吧——男人至死都是少年。   至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就比较小众了,它也没有在国内造成如前两本般现象级影响。书中鼓吹的社会主义让国民政府如临大敌,在不少区域甚至成为了禁书。   但是,李政知道,这本书在另一个地方的群体间飞快地流传着,他们对这本书的狂热程度丝毫不亚于其他人对《射雕英雄传》和《悟空传》的追捧。   那里是延安。   那里的思想虽然稚嫩,但是李政却认为其中蕴含着足以改变这个国家的恐怖力量。   华夏未来会如何?李政不知道,他想他也应该看不到了。   但是只要这片土地人的人还是汉人唐人的后代,还是那些驱逐蛮夷后重新建国,缔造伟大国家和文明的人的后代。   那么不论多少次毁灭,不论多少次沉沦。   这个国家的人,仍然可以站起来。   因为这是华夏,而他们是在华夏生活了五千年的华夏人。   1938年5月19日,徐州城破,《大公报》战地记者李政,战死。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中发表文章的报纸和人物均为虚构。   上一章我看到读者质疑说主角给国家的资料不能发挥作用,说国家没有机床设备,且国家贫弱,列强可以轻易仿制。   这点我认同。   但是我选择了这几件发明是有原因的,一来他们诞生的时代离主角当前的时代不远,证明以当前的技术水平是可以制造的。二来,就算国家没有人力物力制造,但是起码国家掌握了相关技术,在和西方国家的交流中不至于陷入被动地位,要知道西方对他们的生产发明的东西可是有定价权的,再加上技术堡垒,如果你不懂技术,那么你就只能捏着鼻子高价买他们的。   而且像青霉素,尼龙这种暴利且制造相对简单的东西,可以让国家快速富起来。将来就算国外破解技术仿制,起码我们前期也能捞一波。国家可以利用技术和其他国家进行各种交易,也可以用重金买其他国家的技术。可以说这些资料是很有用的。 第47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7)   开明书店所在街道的店户永远不会知道这家书店里曾经发生过什么。   他们不会知道有天夜里开明书店门口停了一辆小卡车,车上坐的全是荷枪实弹的军人。老板笑眯眯地站在门口,看着那些人从店里搬出一个又一个大箱子。   他们不会知道店门口曾经发生了多么‘滑稽’一幕。大名鼎鼎的陈先生站在老板面前,两人不约而同向对方深深鞠了一躬,异口同声道:“谢谢。”   他们不会知道一只来自未来的蝴蝶扇一扇翅膀,引来了多大的风暴。他们也不知道,历史就此改写。   他们只知道那个新来的老板关门了一天后又重新开业了。老板依旧身穿青衫笑脸迎客,生意依旧好的让他们眼红。   要过很久很久,他们才能感受到那股剧烈持久的余震。而在地震发生的那一刻,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万物都在沉睡。很多年后,他们才能从昏沉中清醒,才会明白这世界究竟发生了什么。   ……   梁华明进店时,就看到乐景柜台前排起了结账的长队。   他笑道:“乐老板,生意不错啊。”   乐景扭头看到他,脸上顿时扬起热情的笑容,他喊来凯恩斯来招呼客人,自己来亲自招待梁华明。   “上次的事情还要多谢您了。”乐景对他拱手表示谢意道:“今天我做东,午饭我请客,请您务必赏光。”   梁华明笑眯眯摆摆手:“哪里哪里,不过是举手之劳,乐老板太客气了。”他笑容可掬地说道:“我今天来,是要跟乐老板谈一场生意。”   “什么生意?”   “这里说话不方便。”梁华明说道:“我在对面的茶馆定了一件包间,我们点几壶茶,边喝边说怎么样?”   茶过三巡,梁华明终于道明了来意。   乐景惊讶道:“你想当我的合伙人?”   梁华明点了点头:“对的对的。我提供资金和设备,你提供书籍,店里的书一定会大卖的!”   乐景没有说同意不同意,只是问道:“梁老板为何有这种想法?”   梁华明笑了:“这事还是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一个月前。   梁华明从外面应酬回来,本想在书房里看会儿书放松一下脑子,没想到他竟然在书房里看到他家闺女在看书!   虽然是皱着眉头,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但是的确是在看书!   多稀罕啊。   他闺女平时就喜欢吃喝玩乐,她能摸书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他不敢打扰闺女,悄悄绕到闺女身后,想要看看她在看什么书。   他低头定睛一看,就看到这样一段话:『不过它似乎很镇静,他想,而且在按着它的计划行动。可是它的计划是什么,他想。我的又是什么?我必须随机应变,拿我的计划来对付它的,因为它个儿这么大。如果它跳出水来,我能弄死它。但是它始终待在下面不上来。那我也就跟它奉陪到底。』   ‘它’是什么?   梁华明好奇地继续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下面作者给出的‘它’的形容——『它在阳光里亮光光的,脑袋和背部呈深紫色,两侧的条纹在阳光里显得宽阔,带着淡紫色。它的长嘴象棒球棒那样长,逐渐变细,象一把轻剑,它把全身从头到尾都露出水面,然后象潜水员般滑溜地又钻进水去。』   ‘它’是一个比小船还长两英尺的大鱼!   他闺女竟然在看一本有关渔夫捕鱼的书?!   还没待他继续看下去,就见他闺女烦躁地直接把书翻到了结尾。   『“那是什么?”她问一名侍者,指着那条大鱼的长长的脊骨,它如今仅仅是垃圾,只等潮水来把它带走了。”   “Tiburon(注:西班牙语鲨鱼)”,侍者说,“Eshark?”(注:这是侍者用英语讲鲨鱼(Shark)时读别的发音,前面多了一个元音)。”他打算解释这事情的经过。   “我不知道鲨鱼有这样漂亮的尾巴,形状这样美观。”   “我也不知道。”她的男伴说。   在大路另一头老人的窝棚里,他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身边,守着他。老人正梦见狮子。』   “我艹!”他听到他闺女嘴里发出一句国骂,从他那个方位看去他闺女的脸无比狰狞。   他沉默了一下,决定当一个聋子和瞎子,“梅梅啊。”他小心翼翼问道:“你在看什么呢?”   梁梅儒结结实实被吓了一跳!她双肩猛地一抖,差点跳起来。   她扭头瞪了一眼她爹,埋怨道:“你怎么在我后面不出声啊!吓死我了!”   梁华明笑呵呵地道歉:“我的错,我的错。”他指了指摊放在书桌上的书,问道:“你在看什么?”   梁梅儒合上书让他看书名——《老人与海》。   作者是个叫做欧内斯特·米勒·海明威的美国人。他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不过他虽然爱看书,但也没有自大到以为他认识所有作家。   没想到他闺女竟然在看外国文学!出息了啊!   他一边老怀甚慰一边又震惊不已:“闺女啊。”他好奇问道:“这本书讲了一个什么故事?”   梁梅儒皱了皱眉头,表情一瞬间有些嫌弃和愤怒:“就一个老头儿出海钓鱼,鱼太大太重了,他拉不上来,就这一段剧情作者能啰嗦一本书,真能扯。”她气冲冲地啪的一下把书摔到桌子上,转身又从柜子里抽出一本书,嘴里还嘀咕道:“这本书要是再和那本捕鱼的一样扯淡无聊没内涵,我就去找那个奸商去!”   梁梅儒如此粗鲁对待书的举动可把梁华明心疼坏了,他连忙拿起书仔细抚平书上的褶皱,又不忍心骂闺女,只好问:“什么奸商?”   于是梁梅儒如此这般把她买书的事给梁华明说了一遍。   原本平静微笑的梁华明在听到‘开明书店’这四个字后惊讶地挑了挑眉,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那位让他帮忙引荐陈先生的年轻人就是开明书店的老板。   这世间竟然有这么巧的事?   他不知道那个叫做乐景的年轻人究竟和陈先生交流了什么。他只知道他今天参加的就是陈先生组织的饭局,席间陈先生对他多有亲近之意,还给了他一个大生意。但是陈先生也暗示他要对乐景来找他的事守口如瓶,不得告诉任何人这件事。   从那时他就知道,他信对人了。   他不认为能让陈先生另眼相待的年轻人会是一位奸商。而且他自家人知自家事,他闺女肚子里有多少墨水他是知道的,那可是看《狂人日记》都要乐的哈哈大笑,指着开头这句『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笑的乐不可支的人。他还真不认为他闺女能看懂外国文学。   他看了眼闺女放在书桌上的那本书的书名——《百年孤独》,(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著。   得,就冲这名字,他闺女一定不爱看,也肯定看不懂。   他闺女这么闹腾的人,能读得懂什么孤独?   果然没过多久,梁梅儒就啪的一下怒气冲冲把书本合上了,“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一个个名字忒长,谁记得住啊!要我说,洋人的书就是麻烦,一点也没有咱华夏的书通俗易懂!”   梁华明在心里默默嘀咕,《阿Q正传》的名字是简单了,你可喜欢看啊?   他从梁梅儒手里抽出书,无奈摆摆手,“你啊,去跟你那小姐妹出去玩儿吧。别看书了,伤神。”   梁梅儒顿时眉开眼笑,嗲声道:“还是爹爹疼我。”   梁华明心道:我不疼你,我是心疼这书。好好的书就被你这个俗人给糟蹋了。   他笑呵呵撵走了闺女,自己捧起了书就看了起来。   这一看,就是一个月。   他先后看完了《百年孤独》、《老人与海》、《丧钟为谁而鸣》、《战争与和平》和《浮士德》。   看完后,他坐在椅子上,闭目沉思许久,脑海里只浮现了八个大字——恢宏巨著,传世经典。   《百年孤独》通过刻画一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来诉说根植在拉丁美洲这片大陆游离现代文明之外的孤独,并借此探讨所有人类共有的困惑:‘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到哪里去?’   梁华明从布恩迪亚家族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家境贫困,父母都是地里刨食的农民,多亏有一位乡里的南洋华侨资助,他才一路接受教育,去了新加坡留学深造。最终他凭借自己的勤劳和才智,白手起家在马来西亚创下了偌大一份家业。可是他却一直被那些真正的富豪贵族的圈子排斥在外,想要再往前进一步难上加难。毕竟在那些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豪看来,他就是一个上不了台面的暴发户,连累他闺女在学校也要被人嘲笑。他孤独吗?他当然孤独了。   而他在南洋打拼多年,故乡早就变成他乡,这无疑更加深了他的孤独感。   可以说他对布恩迪亚家族企图抛弃传统,融入这个世界的努力完全感同身受。   《老人与海》看似在讲一位老人在与捕鱼过程中与鲨鱼搏斗的故事。但是和他闺女不同,梁华明读懂了这个故事的内核。那便是抗争,与命运,与自然的抗争。   老人最终战胜了鲨鱼,可是他钓的大鱼也被鲨鱼吃光了。他是一无所有的胜利者。   世人大多是唯结果论,他们都以结果论英雄。就结果而言,老人是失败的。但是梁华明知道,命运也知道,老人才是那个胜利者。   『不过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句话完全是全文的点睛之笔,让他忍不住热泪盈框。   他忍不住想起了英国诗人狄兰·托马斯的一首诗:《不要温和的走进那个良夜》。   『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   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   虽然智慧的人临终时懂得黑暗有理,   因为他们的话没有迸发出闪电,他们   也并不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善良的人,当最后一浪过去,高呼他们脆弱的善行   可能曾会多么光辉地在绿色的海湾里舞蹈,   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   狂暴的人抓住并歌唱过翱翔的太阳,   懂得,但为时太晚,他们使太阳在途中悲伤,   也并不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严肃的人,接近死亡,用炫目的视觉看出   失明的眼睛可以像流星一样闪耀欢欣,   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   您啊,我的父亲.在那悲哀的高处.   现在用您的热泪诅咒我,祝福我吧.我求您   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   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   这首诗简直是为老人量身定做的。   他只希望等到他风烛残年,他也能拥有老人一样的勇气和坚毅,命运也不能让他俯首称臣!   《战争与和平》、《丧钟为谁而鸣》、《浮士德》,这剩下三本毫不例外都是恢宏巨著,寓意深刻,思想深邃,是足以青史留名的优秀作品!   而这些书的作者,他却没有一个听说过的。就连他的外国朋友们也都没听说过这些书。   他也考虑是翻译的问题,所以专门给他的一位在美国大学教授文学的朋友复述了书的内容,那个朋友无比肯定地告诉他:他从未在任何场合听说过这些书,更没有听说过这些作者。   不过在听完梁华明的诉说后,这个美国人很感兴趣,说如果这些书真的如他所说是出版作品的话,那么总有一天会传遍世界,轰动全球的。   这句话触动了梁华明作为商人的敏感神经。   既然之前从没有人看过这几本书,那么是不是证明这几本书现在还只在很小的范围里流传?   一阵轻微的电流在他大脑皮层蔓延,他全身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有一种自己成为伯乐的诡异兴奋感。   他对这几本书的内容有充分的信心,无论之前它们因为什么而默默无闻,在他的运作下,这几本书一定会成为火便全球的畅销书!   到时候,说不定他梁某人也能在青史上留下一笔呢!   于是,他坐在了乐景面前,向他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当然考虑到乐景和陈先生‘大事业’的敏感性,他还体贴地说,如果乐景不愿意抛头露面,一切流程他都可以代劳。乐景只需要和那些作者达成协议,答应把书再次出版就行了。至于给那些作者的出版费,他也可以先行垫付。   也就是说,乐景至始至终只需要提供书籍的来源渠道,事后就可以分得两分利润。   乐景抿了一口茶,仔细斟酌了一会儿,下定决心,抬眼看向梁华明,“我的店里,质量不亚于这五本书的书至少还有百本。”   梁华明瞪大眼睛,一瞬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五本书就他那浅薄的见识来看就已经是登峰造极的水平了,然而同样质量的书这个年轻人手里至少还有百本!   他深吸一口气,心脏嘭嘭直跳,他兴奋地抖着嗓子问:“此话可当真?”   “当真!”   梁华明先是兴奋地搓了搓手,然后便是巨大的困惑:“您是从哪里弄来这些书的?我可以见见作者吗?”   “既然已经吃了鸡蛋,就不要关心下鸡蛋的母鸡是谁了。”乐景在心里叹了口气,默默对那些著作还没过版权保护期的作者说了一声抱歉,“我只能告诉你,我享有这些作品的全权代理权。我可以把这些作品授权给你,让你进行印刷贩卖。”   对上对面梁华明既兴奋又狐疑的目光,青年收起嘴角习惯性的笑容,肃容看向梁华明,加重了语气说道:“但是我有一个要求!”   “您说。”   “三成。”乐景伸出三根手指说道:“我要求三成利润。”   这个要求已经有点过分了。   说实话梁华明给他开两成利润已经是看在陈先生的面子上了。要知道乐景至始至终甚至不需要付出什么成本。不过想想乐景口中的全权代理权,梁华明又犹豫了,想想这其中巨大的利润和名声,最后他还是咬牙同意了。   【……你这是为了捐给国内抗日用?】乐灵突然开口问道。   乐景有些惊讶:‘你猜到了?’   【毕竟相处了那么久,我自认还是了解你的。】乐灵说道:【而且你这些日子不是一直在为国内抗日筹款吗?很容易就可以推理出来的。】   ‘说到底我这不过是慷他人之慨罢了。我的爱国是以牺牲他人的利益换来的,算不得什么高尚。’青年平静地在梁华明准备好的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只不过这人世间的法律无法制裁我。’   ‘并且我也绝不会后悔就是了。’ 第48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8)   清晨,街道上还笼罩着一股乳白色的晨雾,林侨生坐在包子铺里狼吞虎咽吃着早饭,街上行人匆匆,众生百态,这不过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个早晨,直到一声稚嫩的尖叫仿佛驱散了晨雾,钻进了每个人的耳朵里。   “日本战败!保卫开封战役华夏大获全胜!”   “中原没有沦陷!”   “什么?!”   “你说的是真的吗?”   一时间不知道从四面八方传来多少声质疑的声音。   林侨生仿佛雷击一般,整个人都停在了原地,一瞬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听到了什么?   日本战败了?中原守住了?   他们和日本打了那么多年,且败且战,终于守住了一次城?   稚嫩声音的主人,一个小报童用力晃了晃手里拿的一摞报纸,脸上还弥漫着兴奋的红晕,他尖着嗓子说道:“这是今天的报纸头条!”   下一秒,报童便被汹涌的人群包围了。   林侨生立刻反应了过来,拼命挤进了人群里,也买了一份报纸,迫不及待地展开一看,立刻就被头版头条的标题吸引了注意力。   主标题为《苦战七年大败日寇,开封府内有青天》,副标题为《重创日寇嚣张气焰,反守为攻还我旧河山》。   林侨生渴盼的目光飞快在密密麻麻的小字间寻阅,手抖的几乎拿不住报纸,泪水慢慢模糊了他的视野,他几乎看不清报纸上的文字。   可是已经不重要了。   他已经看到了最重要的消息——“日军败退,我军大胜!”   他仰天大笑起来,笑的声嘶力竭,笑的歇斯底里,笑的直不起腰,笑的要把一辈子的泪水都流干。   “子安!你听到了吗!我们胜利了!我们胜利了!”他又哭又笑,“我们不是东亚病夫!我华夏泱泱大国,我华夏泱泱大国,不惧外辱来犯!”   可是他知道子安已经听不到了。   徐州战役里,子安……殉国了。   尸骨无存。   子安告别时颂了一首诗:“男儿立志回国战,不灭倭奴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处处有青山。”   一语成谶。   他抬头看天,只见晨光大亮,旭日冉冉升起驱散了浓雾,沐浴在阳光下他浑身都暖洋洋的。   ……故乡的亲人是不是跟他一样,都仰望着同一轮明日,都沐浴在同样温暖的阳光下呢?   他并不是唯一一个又哭又笑的人,街道上哭声一片。   “我们胜利了!”   “天佑中华!”   “爹娘你们在天有灵看到了吗?总有一天我们要让小鬼子血债血偿!”   有人在嘶吼,有人在拥抱,有人把手里的报纸撕成粉碎,有人泣不成声。   所有人都在发泄。   先是八国联军,后又来了小日本,异国的军队和枪炮在华夏的土地上已经肆虐太久了,那根五千年的脊梁也弯了太久了!   他们等着这一天已经等的快要忘记怎么笑了。   这里是华人的聚集地,来往都是华人。   虽然他们有的早已在马来西亚定居,有的甚至已经是第二代移民。但是在此时此刻,他们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大哭大笑。   一海之遥的那个国家,是他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也是他们要叶落归根的故土。现在她挣扎从泥潭里浮了出来,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离开泥潭,但是毫无疑问他们都看到了驱破黑雾的一丝希望。   就冲这稀薄到几乎都看不到的希望,就有无数人可以忍辱偷生,也有无数人可以为之效死。   不知疯了多久,林侨生终于镇定了下来。他擦干脸上的泪水鼻涕,小心把揉皱的报纸展平,折叠,放进布包里,他决定回家后一定要把报纸裱起来收藏。   到了服装厂里,工人们三三两两也都在议论这件事。   往常这个时候他们早就忙的连喝口水的功夫都没有,哪有闲心来讲些闲话。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自从国内开始流行起锦纶做的衣物后,他们服装厂的生意就一日不如一日了。以前每天都在加工加点的做活,哪像现在清闲的不得了。   林侨生也见过那锦纶做的衣服。触感细腻光滑,结实耐磨,韧性惊人,既不是丝绸,也不是棉布,他还从来没见过这样奇特的面料。而这样的面料偏偏国内售价还不怎么贵,也怪不得受国人追捧。听说外国人都抢疯了呢!   因为今天林侨生太高兴了,所以一向勤勉的他破天荒没有去工作,而且选择了加入说闲话的大军。   就有一王姓工人(大家都称他为老王)突然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问道:“哎,你们知道咱们为什么能赢吗?”   “当然是我军浴血奋战换来的呗!”   “嗨!你们这消息可过时了!”老王抬了抬下巴,露出一个神气的笑容,“你们知道,前段日子日本的‘经济危机’吗?”   经济危机?   工人们面面相觑。   这个词汇对于受教育程度不深的工人们来说是个太过高深的词汇。   林侨生虽然知道一点,但也只是一些粗浅的理念,他瞅着老王像是肚子里有货,就笑着催道:“哎哟,老王你就别卖关子了,你知道什么你就说吧!”   于是老王就凑近神秘兮兮说了起来:“我有个同乡在日本留学。”   众人顿时倒抽一口冷气,就有一年轻小伙子面露鄙夷之色,冷声道:“我要是你,就跟你同乡划清界限!这种人都是汉奸!卖国贼!”   老王面露尴尬之色,呐呐道:“他也是公派生,是为国学习,在日本也很不容易的。”   “我们也没人逼他啊!哪里都能学习,新加坡的大学不好麼!偏偏他非要去日本舔人家的屁股!”   “你!他绝不是这种人!而且他现在也回来了!”   眼看两人就要杠起来了,林侨生连忙调停,好不容易才劝服了两人。他难掩好奇地看向老王:“你那同乡,都跟你说什么了?”   老王这下也不敢卖关子了,一五一十地向诸位说来。   原来日本军队看似在华夏耀武扬威,国内其实也不好过。   首先,据他那同乡说,受美国那边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影响,日本国内经济萧条,底层人民和中国穷人也差不多。   其次,日本高层内部分歧很多,也没有什么明确的战略主张,纯粹是为了打仗而打仗。所以激进派和保守派矛盾很深。   最后,日本毕竟是一个小岛国,国家人口有限。日军在中国这个巨大的战场上泥潭深陷太久了,损失了大量的青壮年劳力,而且军部庞大的军费开支也让政府颇有微词,国内反战呼声高涨。   老王说:“我听我同乡说,最近我们政府花了好多好多亿日币来买日本人的东西。政府还给包括我同乡在内的留学生发了好多好多钱,让他们也买东西呢!”   这个说法让这些一直支持抵制日货的爱国青年有点无法接受。林侨生就质疑道:“国家哪里来的那么多钱?而且有那么多钱用在军队身上不好吗?”   老王摇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他看到众人质疑的眼神,连忙又补充道:“我同乡给我说,这样做造成了什么通货膨胀。他说、他说……”老王皱眉回忆片刻,终于想起了他同乡的原话:“此举加剧了日本国内的经济危机和阶级矛盾,到时候日元就不是钱了,军队暴动,人民起义指日可待。”   他现在还能想起他同乡当时的快意笑容。他那位同乡现在已经回国去重庆教书了。他走前他信誓旦旦地告诉老王,日本必败,胜利是属于华夏的!   老王一向信服他这位同乡。他可是他们村唯一一个读书人,既然他说日本会败,那么日本就一定会败!   他忍不住在心里暗暗期待,战争快点结束吧。这样他就可以回国作工了。家里他媳妇一个女人拉扯着四个孩子,还要照顾公婆,实在是太苦了。   这件事他们也只是听个热闹,聊过就算了。很快东家梁华明就来了,工人们纷纷一哄而散,林侨生也不敢偷懒了,连忙也回到了账房。倒是没过多久,东家把他喊了过去。   屋子不仅有他,还有几个服装厂里的骨干,他们都是老板的亲信。   梁华明满面红光的坐在椅子上,照顾几人道:“都坐,都坐。”   “我这次找几位来,是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梁华明顿了顿,卖足了关子,才喜不自胜地说道:“从下周起,我们厂里也能卖锦纶做的衣服了!”   梁华明注视着众人惊喜的目光,心中也不免自得,同时更加庆幸他和乐景达成了合作关系。   他没想到他竟然能帮他和陈先生牵线搭桥,给了他一条锦纶的进货通道,从此他也可以做这锦纶生意了!要知道,他早就眼红这锦纶生意好久了。   而且他从乐景那里引进的新书迅速在华夏和南洋诸国的读书人圈子里打响名气,听说已经有懂中文的外国人着手准备这些书的翻译,准备把它们带回外国呢!   蹊跷的是,有很多书,比如《浮士德》就明显是外国文学,可是那些外国人根本就不知道这本书的存在,所以他们也根本找不到作者的德文原本书,只能把这些书翻译成他们国家的语言才能带回国内。   不过前些日子乐景给他提供了这些书的外语原文书,不仅免去了那些人繁琐和漫长翻译,还成功让这些书迅速打入西方诸国。   现在刚刚打开市场,还看不出什么成效。但是梁华明坚信,要不了多久西方诸国也会和南洋诸国一样轰动的!   又想到他今日早上从报纸上看来的国军开封大捷,他的心情更是舒畅。虽然他已经在马来西亚挣得偌大家业,可是他父母,他列祖列宗都埋在华夏的土地里,他的根一直在华夏。   对他来说,国家就是他的衣服。所谓的佛要金装人要衣装,国家贫弱就相当于他自己穿的破破烂烂的,走出去他自己都心虚。和那些洋人做生意时,他自己的腰板也直不起来。   他是个自卑的人。   只有国家强大起来,他才能自信起来,他的奋斗也算有了意义。   他已经想好了,要把赚的两分利润捐给国内抗日用。现在正是紧要关头,他可不想国军因为缺钱而守不住胜利的果实。   同一时刻,如梁华明这般做下相似决定的还有无数人。他们分散在世界诸国,有的是腰缠万贯的富豪,有的是打几份工的留学生,有的是连饭都吃不起的贫苦百姓……   他们中有的甚至已经入了别国国籍,算不得是华夏人。   可是当国家需要他们的时候,‘爱国’便自发地从他们骨头缝里蹦了出来,在他们洋装覆盖下的血液里沸腾。   五千年的文化熏陶,五千年的文明认同,五千年的潜移默化,酝酿出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文明型国家,而这就是中华文明的优越性和向心力。   正应了那句歌词:“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我的祖先早已把我的一切,烙上中国印……流在心里的血,澎湃着中华的声音,就算身在他乡,也改变不了我的中国心。”   作者有话要说:   有一个很有趣的鲜为人知的历史,抗战时期有不少人去日本留学,而日本对此还颇为礼遇。抗战时期,日本政府给许多中国留日学生发放津贴,每人30-80日元。(这笔津贴的经费,出自中国赔偿给日本的庚子赔款)   不过九一八事变后,很多在日本留学的军校生纷纷脱去军装,上交军刀,意为下次见面便是兵戈相见你死我活的敌人。   给大家推荐《早年留日者谈日本》这本书,里面记述了很多留日留学生的见闻。晋江有一本书《百年家书》,较为详细的描述了中国的抗战全史。我只看了一遍,眼睛都哭肿了,不敢再看第二遍。 第49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9)   开封大捷的消息是陈先生专门来到书店告诉乐景的。   老先生虽然已经双鬓微霜,可还是精神抖擞,神采奕奕,提起这场胜利眼神烫的惊人。   乐景怔了怔,他没想到历史真的被这样改变了。   “这都要谢谢你给国家提供的资料啊。”陈老感慨道:“尼龙给国家创造了大批外汇,让我们有钱可以去其他国家购买武器和生产设备,也让我们的军队不至于饿着肚子打仗,青霉素在战场上不知拯救了多少士兵的性命,日币的伪造方法剧烈冲击了日本国内的经济体系,对讲机让军队之间可以快速传递情报。还有电视。”陈老满面红光,喜不自胜道:“我们凭借部分电视的技术资料和美国的一家军火公司达成了合作,他们不仅会秘密帮我军生产芝加哥打字机等军火,还会派人到国内指导我们的军工厂建设……”   乐景看着滔滔不绝的陈老,忍不住抿嘴浅笑。   真好啊。   未来已经彻底改变了。   他不知道未来会如何,他不知道华夏会如何赢得这场战争。   他不知道未来重庆是不是还会成为战场的大后方。   他也不知道战争的后期国民政府不会发出“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兵”的绝望口号。   他只知道,起码这一次的华夏的抗战不会那么绝望。   而开封大捷,是命运的拐点,也是无数人的希望所在。   乐景只是大时代背景之下的小人物,他已经做了他能做的所有一切,现在就是等待了。等待华夏会给命运交出怎么样的答卷。   ※   维克多灵活地在街道里穿行,因为他全黑的毛发不知惹了多少人白眼。   最后,他在沿街叫卖的报童脚下停下了脚步。   “喵。”他轻轻叫了一声。报童低头看到他,也见怪不怪了,笑道:“又来买报纸?”   维克多乖巧地点了点头。报童取下挂在他脖子上的钱袋,从中数出五个铜板放进口袋里,然后把报纸递给黑猫。   黑猫仰头轻巧地咬住报纸,飞快地离去了。报纸看着黑猫远去的背影,小声嘀咕道:“这猫都成精了。”   ……而且这猫怎么跟个狗似的?   维克多走进书店,轻盈地跳到了柜台上,把报纸放到乐景的手上,神气地说道:“今天的报纸。”   乐景看着高高扬起的猫头,失笑摸了摸他的下巴,夸道:“真是帮了大忙了,谢谢你,维克多。”   维克多享受地眯起眼睛,偏偏还要别开眼不看乐景,嘴上高傲地说道:“我只是出去玩时顺手罢了。”   乐景又加大了夸奖的力度,终于把黑猫夸高兴了。他懒洋洋地趴在柜台上,问展开报纸开始看的乐景:“今天的报纸讲了什么?”   青年顿了十几秒,琥珀色的双眸一瞬间流光溢彩,好像夜空中炸开的烟花,嘴角笑容也越来越大:“徐州光复了!山东收复大片土地,解放山东全境有望!”   维克多对于人类的战争并不感兴趣,他无聊的晃动着尾巴,问:“今天就没有关于你店里书的报道吗?你和那个商人卖的书不是引起很大反响吗?”   也怪不得维克多会有此问。乐景书店里的书毫不夸张的说在世界诸国引起了轰动。   这个时空虽然大背景和地球历史上的民国相似,但是细节处还是有很多不同的。出现了很多地球历史上没有的名人,相对了也消失了很多在地球历史上名垂青史的大人物。   就比如歌德和列夫托尔斯泰,这两位在世界文坛上声名赫赫的人物,在这里根本就不存在。   但是伟人作品中体现出的深邃思想并没有随着时空的转换而消退。所以哪怕在现在,他们的作品也没有被埋没,反而大受追捧。这些日子,很多报纸,包括乐景手里的这份《马来西亚华人报》就对这些文学作品进行了深入赏读和评析。   今天报纸上的四版就转载了国内的两篇书籍赏析,作者竟然都是同一个人——北大才女何晓雯,是个熟人,乐景经常在报纸上看到她的文章。她前段时间对于《悟空传》的评读让乐景拍手叫好。可是说此女是国内青年中间的领袖人物。   这两篇评析的对象分别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和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一间自己的屋子》。   这两位作者因为时空的差异性,并没有在这个时空出现过,推理小说届和女权思想届因此少了两颗明珠,这未免太令人痛惜。   不过还好,虽然已经晚了很多年,这些书也不会因此被埋没。   乐景是福尔摩斯的忠实粉丝。自从小学接触福尔摩斯系列以来,他几乎每年都要把福尔摩斯全集看一遍,每个故事都滚瓜烂熟,因此他首先看的是何晓雯对《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评析。   “《读福尔摩斯:罪恶与智慧的交锋艺术》   初读这个故事时,是在晚上。外面很安静,偶尔能听到几声车鸣。我坐在书桌前,沉下心进入了这个秩序和混乱进行较量,罪恶和智慧融合在一起诞生出美妙艺术的世界。”   “这是一本典型的英式古典推理小说,作为主角的福尔摩斯毫无疑问是个怪人,他脾气很坏,性格孤僻冷漠,骄傲自负,总是试图装神弄鬼。但是你不得不承认在推理这个领域里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师,在我看来他甚至把推理上升到了艺术!”   “他能够辨认140多种烟灰,他能轻松地分辨处伦敦各个地方的土壤,他熟悉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职业的特征,他只需要一眼,就能判断出陌生人的职业,身份,来历。就比如他跟华生的第一次见面,他就轻松地判断出了华生是一名刚从阿富汗战场上退役的军医。他曾对华生说过:‘当你排除一切不可能的情况,剩下的,不管多难以置信,那都是真相。’就是凭借这一理念,他一次又一次从扑所迷离的案件中找到真相……”   “他是伦敦正义的守护者,是犯罪分子闻风丧胆的克星。我现在还能清晰的记起他对莫里亚蒂说的那句话:‘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从这句话中我读到了福尔摩斯对正义的维护,对秩序的坚守,对法律的捍卫,他是一位真正伟大的正义之士!”   然后文章便引申到了在如今崩坏的社会秩序下,人们应该如何学习福尔摩斯的精神,维护正义。   乐景倒是没有从中领悟到那么多大道理。在他看来,推理小说纯粹是一场智力的盛宴,他享受剥丝抽茧,和侦探一起揭开谜题找到真凶的愉悦感。   如果说何晓雯对《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评析太过板正,中规中矩的话,那么对《一间自己的屋子》的评析就是锋芒毕露,淋漓尽致了。   首先标题就很尖锐《读一间自己的屋子:去他妈的三从四德》   “近日,我读了弗吉尼亚·伍尔夫女士的《一间自己的屋子》,毫不夸张的说,我的思想领域被打碎重组,整个人开始脱胎换骨起来。我不知道弗吉尼亚·伍尔夫女士是何许人也,但是这一刻,我觉得我们的思想是共通的,我们是精神上的知己!”   “伍尔夫说,女人想要写作,必须要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还要每年五百英镑的收入。我深以为然,女性想要独立,那么必须要经济充裕,不受制于人。”   “自古以来,女性在文坛上就处于尴尬的地位。纵观中国历史,偶有几位女诗人昙花一现,可也不过是男权社会的陪衬。男性鄙夷女性,在他们看来适合女性的地方是厨房,是卧室,是家庭,反正不应该是办公室和书房。”   “在传统的男权社会的观念下,一个好女人不应该打扮的过分漂亮——这是只有不正经的女人才做的事情。一个合格的妻子应该庄重得体,她应该在家照顾孩子,侍奉公婆和丈夫,至于工作,那是男人的事。如果但凡有个女人在某个领域有了一些名气,这对于那些男人来说简直是不可饶恕的罪行,他们认为这样的女人不本分,不知廉耻,而如果这个女人又不幸地有了几个男性友人,那么他们对你的咒骂会上升到荡妇,妓女,婊子。没错,我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这样一个在男权社会的咒骂中成长的女人。”   “我出生于一个传统的士绅家庭。受新思潮的影响,父母觉得女孩子要读几年书才能找到好丈夫。所以我才有幸一直读到了高中。可是高二那年,父母就不许我继续读下去了,他们让我退学回去嫁人。在我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我多了一个未婚夫——一个门当户对的士绅家的儿子。”   “于是我做出了我这辈子最大胆,也是最叛逆的举动——我离家出走了。你们可想而知我当时面临的压力,父母直接登报和我断绝了关系,亲戚都说我是和男人私奔了,未婚夫家说我是一个不要脸的婊子,说我毁坏了他们家的清誉,要告官府把我拘了去。他们感到愤怒,因为在他们看来我不过是一件装饰门面的东西罢了。现在这个东西有了自己的思想,并且还脱离了他们的掌控,他们感到自己被挑衅了,怎么能不愤怒呢?又怎么能不报复呢?”   “这里我要多谢我在学校里的几位友人的资助,没有她们,我早已饿死在街头,同时我也要感谢赵卓轩先生,多亏他为我垫付了大学的学费。现在,我能接受高等教育,并且能靠稿费养活自己,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脱离不了我的朋友的帮助。他们中有很多是男性,但是他们都是开明,包容的好人,是他们让我对男性不至于全然失望,让我明白我永远不会是一个人。”   “什么是三从四德?我想很多女人早已背的滚瓜烂熟,并身体力行。“三从”指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红。这是封建男权社会给予我们女人的束缚,是社会给予女性的囚笼。可是好笑的是,很多女人已经习惯了带着镣铐跳舞,已经习惯了牢笼里的生活,所以她们自发的成为了囚笼的狱卒,并忠诚地看守所有囚笼里的‘罪犯’。一旦有‘罪犯’想要越狱,比如我,那么首先等待她的不是男人的谴责,而是女人对她的诋毁和咒骂。从古至今,皆是如此。”   “在此,我借用伍尔夫女士在书中的一句话问问大家:‘何以男人饮酒,而女人喝水?何以一种性别享尽荣华富贵,而另一种却如此寒酸落魄?’我们女人孕育了男人,我们才是创造了男人的人,为何我们如此低三下四,如此低人一等?”   “衡量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就是看看这个国家女人的地位。越是文明的国家,女性的地位就越高,相反,越是封建的国家,那么女性毫无例外都是男性的财产和奴隶。我是个足够幸运的女人,我得以在这个封建势力依旧强大的男权社会里享有一个自己的房间来从事我热爱的写作事业,可是还有许许多多的女人她们如牛马般被奴役,被压迫,而更可悲的是,她们并没有觉得自己被压迫。”   “任何权利的获得都不是容易的,女性想要争取和男性一样的权利在华夏这个实行了几千年封建礼制的大国无疑更为艰辛。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决心为此奉献青春和生命。”   “可是我一个人的力量太渺小了。现在国难当头,日寇肆虐,我在此请求各位已经和我一般觉醒的女性站出来,为国家独立和民族觉醒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让男人们见识一下我们女人的能力,让我们用自己的鲜血和汗水,为后世的女人们争取更多的权利!”   “最后我想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结束这篇文章:‘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我们是中国女人,我们也是中国青年。”   乐景合上报纸,长出一口气,久久不语。   久久没有得到回答的维克多不耐烦的甩了甩尾巴,站了起来,一爪子从青年手里捞来了报纸,看了几眼就无趣地打了个哈欠。   “看你笑的那么开心,我还以为是什么呢。”维克多兴致缺缺地重新爬了下来,“这两本书都好无聊。”   “无聊吗?”青年闭目浅笑,“不,一点也不无聊。”   “我现在心潮澎湃,浮想联翩。”青年睁开眼,双眸熠熠发光,“这位可敬女士已经吹响了女性解放的号角,我们是在旁观历史。”   战争这个暴虐的机器却给女性创造了绝佳的登上历史舞台的机会。   当大量女性填补男性留下来的工作岗位后,当女性也加入国家的战后重建后,当女性作为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源活跃在各行各业掌握一定话语权后,当女性为国家创造大量财富后,她们会发现一条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何晓雯评析的书,也是我安利的两本书。   我是福尔摩斯的死忠粉,从小学起就非常喜欢福尔摩斯。嗯,不怕你们笑话,小学时我的梦想是未来成为一名私人侦探来着,直到很多年后我才知道私人侦探在中国是犯法的(…)   我是福尔摩斯的原著党,后来BBC翻拍的《神探夏洛克》虽然也很好看啦,卷福的低音炮也很好听,但是我个人而言还是觉得原著更有味道。就像我看了《哈利波特》小说,电影反而没怎么看一样。   我觉得文学作品一旦影视化,就是对我心中想象的一种打击,如果没有电影电视剧,我可以天马行空的各种想象,一旦影视化,就算拍的再完美,我也会对某一方面失望。可以说我是那种影视公司最讨厌的那种原著党了_(:з」∠)_ 第50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10   2012年,秋。晴空万里,秋高气爽,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梁梅儒坐在卧室的梳洗台前,仔细打量着映在镜子里的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老人。   皮肤松弛,眼神浑浊,眼袋下垂,满脸皱纹和老人斑,干枯的白发在脑后挽成小小的发髻,整个身体由内而外都散发出腐朽迟暮的气息。   这是她吗?   她怎么这么老了?   她还记得她16岁时的样子,皮肤雪白,乌发如云,眼神清亮,青春靓丽。那时候她是个无忧无虑不学无术的富家小姐,每天都是吃喝玩乐,最大的烦恼不过是被一个才女抢走风头。可是她现在连那个才女叫什么都记不得了。   现在想起她的前十六年,她自己都忍不住诧异,原来那竟是她吗?原来她曾经也那样浅薄无知过吗?   窗外隐隐传来车的引擎声和琐碎的喧哗声,不用看她也知道院子里已经停满了车,客厅里也早已挤满了客人。   因为今天是她的九十大寿。   门外有权倾一方的政要,有雷厉风行的军人,有富甲一方的大商人,有桃李满天下的学者,而现在他们都为她来。   她虽年老体衰,美丽不在,可是她却是今天独一无二的主角。   做人能做到这份上,值了。   她站了起来,仔细抚平大红色旗袍上的褶皱,挺直腰板,对着镜子露出一个雅致矜持的笑容,隐隐能看出她年轻时的风采。   她推开卧室的门,缓缓走进客厅,通身气派优雅古典,仿佛自民国穿越而来,那通身的风华没有因为年纪增长而消失半分,反而如陈年老酒般越发醇厚迷人。   “妈,生日快乐!”   “奶奶生日快乐!”   “老寿星来了!生日快乐老祖宗!”   “绿琪千岁树,杖朝步履春秋永;明月一池莲,钓渭丝纶日月长。梁先生生日快乐!”   “祝老首长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一时间无数招呼声穿进她的耳朵里,她一一微笑着应对。   这里的不仅仅有她的后代,还有她的学生,和学生的学生。她的目光在乌泱泱的人群中央穿过,突然定格在一位年轻人的脸上。   这无疑是个新鲜面孔,梁梅儒之前从没有在寿宴上见过他。可是他的面孔却让梁梅儒很熟悉。   他看起来斯文俊秀,温文尔雅,是典型的读书人长相。梁梅儒想了半天也没有在脑海里搜索到和他有关的记忆。   “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她忍不住问道。   “我们很早之前见过一面,不过您可能已经不记得了。”年轻人微微一笑,看着她的目光充满怀念意味,“我叫乐景。”   ‘乐景。’梁梅儒慢慢在嘴里咀嚼着这个名字,脑海中电光火石般闪过了什么,骇得她一瞬间变了颜色,“你是乐景?!”   梁晓还从没有见过曾奶奶这样方寸大乱的模样,看她那青白的脸色她都怀疑她下一刻会晕过去,她连忙拍抚着曾奶奶的背:“曾奶奶,您没事吧?”   不仅是她,其他人也呼呼啦啦的站了起来,把梁梅儒围在了中间,争先恐后嘘寒问暖起来。还有几人直接用狐疑警惕的目光看着被人群隔开的乐景。   乐景无奈地摸了摸鼻子,他没想到梁梅儒还能记得自己。毕竟当年他们也不过只有短短几面之缘罢了。   他在这个位面从1938停留到了1942年,亲眼见证了华夏是如何反守为攻,如何艰难地从日本手中夺取失地,如何以压倒性的优势获得了战争的胜利。   他,和那些足够幸运的人,终究等来了黑雾散去的黎明。   战争结束了,留下一个满面疮痍的国家。   但是他知道这个国家终究会在废墟中崛起,他知道这个民族将会如何涅磐重生,他知道这个国家的人民将会多么勤劳勇敢。   所以他寄给了国家一封信。上面原原本本记叙了地球的华夏近代史。现在历史已经改变,他只希望这封信能给我党提供一些成功或者失败经验,能让华夏少走一些弯路。然后他就离开了这里。   再次来到这里,已经是七十年后了,物是人非,他所认识的人大都已离去,只在史书上留下一个个冰冷的文字,向后人述说着那段传奇的过去。   让他欣慰的是,这个时空的华夏在经过多次历史的拐点后,已经和地球完全不同了。   没有大跃进和文革造成的国家发展停滞甚至倒退,这一次的华夏少走了很多歧路,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领先了地球上的华夏二十多年,经济总量和美国相差仿佛,专家纷纷预测至少在后年,华夏将会全面赶超美国,将提前进入社会主义中级阶段。   梁梅儒虽然和乐景不熟,但是她是乐景认识的人中唯一还健在的,所以乐景通过维克多的混淆术成功地混进了梁梅儒的生日宴会里。   梁梅儒这一辈子不知道见过多少大风大浪,所以她很快平静了下来,挥退了扶着她的梁晓,越过人群快速走到乐景面前,皱着眉头仔细的端详他的长相。   慢慢地,她的眉头苏展开了,看着乐景的目光似哭似笑,嘴唇哆嗦道:“是你。你回来了。”   青年柔和下眉眼,从容一笑:“嗯,我回来了。”他云淡风轻问道:“生日快乐。你这些年过的还好吗?”   梁梅儒为青年目光里的脉脉温情怔了怔,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看过她了。仿佛对于青年来说,她不是德高望重的梁先生,而是一个需要他关心的小女孩。   不过在他面前,她也的确算得上一个小女孩。   她没想到还能见到他。   第一次见面时,她还只有16岁,而他只是一个书店老板。虽然后来他和爸爸合伙做起了生意,但是对于她来说他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路人罢了。所以最后她连他什么时候消失的都不知道。   真正了解这个男人的重要性,是在她53岁那年。   那年她已经在党内身居高位,有权查看一些绝密资料了。   可是要不是有她爸爸的关系在里面,她其实也是没有资格查看这些资料的。这份资料历来只有党内少数几个人知道,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秘密。   也就是在这本资料里,她重新看到了那个早已在她记忆里模糊的书店老板,从而得知了他埋在水下的可怕身份。   时空旅行者。   民国抗战胜利,战后经济文化科技腾飞,国家做出的每一个复兴决策背后,都有他的影子。   没有多少人知道他的名字,史书上甚至都不会记载他的贡献,可是他的确是隐藏在华夏阴影里的无冕之王。   他给了20世纪的中国一次作弊的机会。从此国家彻底踏入了快车道,中华民族的复兴势不可挡。   她刚刚已经失态了,这里不少人都是人精,此时心里不知道都转了多少圈了,她决不能露出任何破绽!   这个男人,必须不存在!   她摸了摸他的脸,脸上露出一个伤感的笑容:“你长的,很像我的一个故人。就连名字都很像。”   顿了顿,她以老年人患有的平和态度回答乐景刚才的问题:“我很好。儿孙满堂,生活富足,还有这么多孝顺的孩子。”她眷恋的目光一一在那些熟悉的脸上扫过,笑容自豪极了,就算再精明的人也从她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破绽,“最重要的是我已经实现了我的理想,所以我已经没有什么遗憾啦。”   乐景问:“您的理想是什么?”   “国家自由,人民解放,男女平等。”老人苏展眉眼,眼神一瞬间宛如少女时期般清亮动人,“我是何先生理想的继承者,何先生的理想就是我的理想,现在我把这理想传播下去了,我有无数继承者,我的理想已经实现啦。”   “何先生难道是何晓雯先生?”一旁的梁晓忍不住插话道。   “对,就是何晓雯先生,她曾经是我的老师。”   提起何晓雯这个大名鼎鼎的名字,在座众人都不由得肃然起敬。   当年何晓雯以一篇《去他妈的三从四德》吹响了女性解放的号角,一时间响应者云集。在她的号召下,无数女性投身于那场惨烈的战争,并在战后重建工作上发挥了无与伦比的巨大作用,身体力行践行平权的主张。后世史学界普遍把何晓雯先生视作女权革命的精神领袖和导师。   既然说到了这里,梁梅儒看着小辈们好奇的目光,轻轻笑了笑,慢慢把她这些年的经历和他们娓娓道来。   最后她不无告诫之意地看向家里的女孩子们:“自古以来社会对女人的要求都宽松很多。作为男人必须上进,必须养家糊口,现在更是要求有房有车,而女性则只需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嫁个好男人就行了。社会鼓励女人不必奋斗,鼓励女人好逸恶劳,贪慕虚荣,浅薄无知,这是圈套,这是陷阱!”她喘了口气,也没管在场一些男人尴尬的脸色,目光浮现一丝讥讽,“所以和男人相比,女人更容易不思进取,更容易堕落,更容易退回舒适的领域变成依附男人的米虫。”   她深深看了一圈那些年轻的女孩子们,把她们或思索或迷惑或质疑或不以为然的神色尽收眼底,她叹了口气,以一名先行者的身份语重心长地告诫道:“所谓的女性独立,不仅仅是经济上的独立,更是思想上的独立。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一切,接下来就要看你们的了。”   乐景看着这个忧心忡忡的老人,宽慰道:“那美好的仗你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你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你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必有公义的冠冕为你留存。①”   梁梅儒愣了下,隐晦地说:“这句话,你我共勉。”   虽然世人永远不会知道眼前青年的名字。但是在她心中,永远有一个公义的冠冕为他留存。   梁晓看着两人这默契的模样,有点糊涂了。她之前自动把曾奶奶口中的故人替换成了初恋情人,并在心里暗暗揣测难不成这个小帅哥是初恋情人的后代?可是现在她看两人的互动又觉得不像。以她对曾奶奶的了解,虽然她已经极力掩饰了,她还是看出她对青年的态度颇为敬重。以曾奶奶的资历,华夏能使她敬重的人寥寥无几,这个青年到底是何方神圣?   乐景站了起来,笑容慢慢和梁梅儒模糊记忆里的笑容重合,“既然你过的不错,那么我就该走啦。”   梁梅儒怔了一下,想要挽留,却发现这其实是最适合两人的结局。   她也站了起来,笑容怅然若失:“我送您。”   乐景摆摆手:“哪有长辈送晚辈的道理。”他温柔地看着梁梅儒,“再见了。”   梁梅儒心领神会,她低声回答:“再见了。”   两人都明白,这一别,便是永别了。所谓的一期一会,不过如此。   梁晓就见那位青年走后,曾奶奶独自坐在椅子上陷入了沉默。众人面面相觑,用眼神打着官司,默契的同时选择了聊起其他不相干的话题。   就连那些在外界呼风唤雨的大人物都不敢打扰曾奶奶,毕竟曾奶奶现在虽然脾气好了一点,但是积威甚重,这些学生都曾经被她骂的狗血喷头过,此时看她心情不好,自然不敢触霉头。   “抱歉,因为今天遇到了故人之后,难免失态了。”梁梅儒从沉默中走了出来,嘴角再次绽放出别无二致的笑容,看起来已经恢复了往日的精神。   这里的人哪里敢责怪梁梅儒,自然纷纷表示不碍事。   “晓。”梁梅儒看向她最满意的孙女,轻轻说道:“放歌。”   “什么歌?”   梁梅儒双目微阖,肃容道:“《天耀中华》,最大音量。”   就让这首歌,给那个人送行吧。   “我是多么的幸运,降生在你的怀里,我的血脉流淌着,你的神奇和美丽……”   乐景刚走出院门,后面便隐隐约约飘来深情的歌声。   “天佑中华,天佑中华   风雨压不垮,苦难中开花   真心祈祷,天佑中华   愿你平安昌盛生生不息啊   天佑中华,天佑中华   祥云飘四方,荣耀传天下   真心祈祷,天佑中华   愿你平安昌盛生生不息啊   真心祈祷,天佑中华   这是我对你最深沉的表达……”   他缓缓抬头,明日高悬,风和日丽,是个好天气。   天佑中华啊。   青年闭目露出一个虔诚祥和的笑容,无声说道:“天佑中华。”   风雨压不垮,苦难中开花。   作者有话要说:   ①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必有公义的冠冕为我留存。——《圣经。提摩太后书》 第51章 鬼话连篇(1)   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   ——题记。   乐景提着大兜小兜地从商场走出来,出了一身汗。他无奈地瞥了一眼老神在在趴在他肩膀上的维克多,“这东西可是有一半是你要买的,你不帮我拿东西就算了,就不要给我增加负重了。”   黑猫睁开一只眼睛睨了他一眼,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轻巧地从乐景肩膀上跳了下来,伸了个懒腰,小声嘀咕道:“所以就应该让凯恩斯来。”   乐景没好气地白了一眼好吃懒做的某黑猫:“凯恩斯要留下来看家,还要做饭。”   东西那么多,他也懒得跟来时一样坐公交,干脆打车回去算了。   这个位面最让他满意的一点不是方便的现代科技,而是可以通用的人民币。也就是说地球华夏的货币可以在这个位面使用!所以他也不打算太委屈自己。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听到他的目的地,出租车司机纷纷都拒绝了,连个解释都不给掉头就走。   所以他在街头等了半个小时,终于又盼到一辆车时,他二话不说直接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后,才说道:“师傅,去城郊西村。”   透过后视镜,他可以清晰地看到司机的瞳孔紧缩,脸色发白,说话声音都有点结巴了:“你、你说去哪里?”   乐景好脾气的重复道:“城郊西村。”   “那地方太远了!不去!”司机斩钉截铁地说道,却一看就知道只是托辞。   “加钱也不去?”乐景问。   司机犹豫了一下,问:“你加多少?”   乐景算了算路程,试探地说道:“五十?”   司机沉默了一下,咬了咬牙说道:“一百,加一百我就带你去。”   乐景点了点头同意了。正好他也想知道为什么出租车司机都对这城郊西村闻之色变。   车上司机主动攀谈道:“你是从外地来的?”   “嗯对。”乐景随口说了一个外地地名。   “怪不得呢。”司机恍然后又疑惑起来,“城郊西村那么偏,你怎么会想到住那里的?”   “在大城市呆腻了,想体验一下田园牧歌的生活。”   停到乐景的回答,司机欲言又止地瞥了他一眼,脸上表情变幻。   在乐景的再三追问下,他终于道出了原因。   西村说是一个村子,其实也没几个人家了,跟个荒村差不多。在晨安市出租车司机圈子里,流传着不少关于西村的诡异故事,什么夜半鬼影鬼嚎啦,什么绿衣僵尸啦,反正邪乎的不得了。再加上前些日子那里出了一件命案,三个年轻人不明不白的惨死在了荒地里,凶手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于是本来就邪乎的流言就越传越邪乎了,是以本市的出租车司机都不爱去那里了。   “你知道西村那地方以前是什么地方吗?”等红灯的时候,司机扭过头神秘兮兮地开口说道:“是战场!当年抗日战争的时候,西村还叫西县,县里驻扎着一个营的兵力。可是小鬼子狡诈啊,他放火偷袭!当时打了三天三夜,这一个营的人都死光了,西县也被小鬼子给打了下来。”   “你说,当时死了那么多人,那怨气煞气该有多重啊,能不闹鬼吗?”   乐景沉默了一下,认真地看向莫名兴奋的司机:“师傅。绿灯了。”   “啊?哦。”司机踩下油门,车平稳地在老旧的房子里穿行。没有得到想要的反应,司机不免有些失望,他不死心的问道:“你不怕吗?”   乐景还真不怕。   他之前不也平安在那里待了好几天,别说鬼了,那地方连个人都少见。在他看来所谓的鬼故事都是以讹传讹,自己吓自己的。地球上的华夏流传的诡异恐怖鬼故事多了,可是乐景就从来没见过鬼。要说怨魂缠身,他也没见他那表弟来找他偿命。虽然也不排除真的有鬼神的存在,但是在他看来很多鬼故事很大程度上都是以讹传讹的封建迷信,当不了真。   因为路不好,且村口狭窄,乐景就让司机在村口停下了。   司机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全身莫名有些发凉。他探出头看了眼荒芜的村子,内心的阴冷感徘徊不去,有那么一瞬间他竟然觉得这不是一个村子,而是一头择人而噬的怪物。   他后知后觉地打了个哆嗦,连忙调转车头逃也似的离开了。   乐景回到书店,凯恩斯已经做好饭了,满满当当摆放了一大桌,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   乐景夸奖道:“没想到你手艺这么好。”而维克多更是不客气地直接上嘴狼吞虎咽起来。   凯恩斯抿了抿嘴唇,“你喜欢的话,以后我天天做。”   乐景沉默了一下,拍了拍他的肩膀,感慨道:“真贤惠,可以嫁了。”   维克多无语地看了眼正在“打情骂俏”的两人,忍不住问道:“乐景,我们什么时候搬店啊?”   “搬店?”乐景挑了挑眉,惊讶问道:“为什么要搬店?”   维克多比乐景还要惊讶:“你问我为什么?这里荒无人烟鸟不拉屎,而且还交通不便,最重要的是,你是开书店的——这里别说客人了,连人都找不到几个!”   乐景放下饭碗,淡定地说:“可是这里不需要房租啊。”   维克多:……   “而且这里空气多好,风景也好,待在这里就当度假了。”乐景安慰道:“我们在这里待几天就走,你就忍忍吧。”   维克多:“我忍不了了!”   “没有挣钱的米虫没有发言权。”   维克多:QWQ   ※   晚上的时候,作为佛系青年的乐景十点半准时上床睡觉。   然后他是被小号声吵醒的。   他懵逼地从床上弹了起来,窗外“滴滴滴滴”的响亮冲锋号声一瞬间让他不知今夕是何夕。   小号声毕,窗外紧接响起了呼啸的嘶吼喊杀声,好像有几百人在大喊大叫,聒噪的声音震得乐景的耳膜都隐隐作痛。   他看了一眼手机时间,现在已经夜里12:00了。   ……大半夜的,这是谁家电视开那么大音量啊!   不对。乐景后知后觉意识到,他就住在村头,周围根本没有任何住户!   他从床上跳了下来,刷的一下拉开了窗帘。借着明亮的月色,就见院外旌旗高悬,烟尘滚滚,一穿着破旧军装的队伍排着整齐的队形,在队首骑马军人马刀的指引下朝着空无一物的前方发起盛大的游行、冲锋。   骑马军人豪迈大笑几声,大声唱起了《大刀进行曲》:   “全国武装的弟兄们,   抗战的一天来到了,   抗战的一天来到了。   前面有东北的义勇军,   后面有全国的老百姓,   咱们中国军队勇敢前进。   看准那敌人,把他消灭,把他消灭!   冲啊!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杀!”   歌声飘荡在荒凉的原野里,在幽静的夜色下说不尽的苍凉,这本应该是一场属于那个早已落幕的旧时代的歌唱。   “杀!”身后士兵穿着破破烂烂的军装,迈着整齐的正步,齐声大喝道。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预备,唱!”   扬起的烟尘中,穿着破旧军装,宛如从百年前穿越而来的旧式士兵齐声放歌唱,声音慷慨激昂,雄浑嘹亮:“革命军人个个要牢记: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第一一切行动听指挥,   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   第二不拿群众一针线,   群众对我拥护又喜欢。   第三一切缴获要归公,   努力减轻人民的负担……”   简洁的月光洒在这支纪律严明的队伍中,没有在地上投下任何人影。他们的胸膛不见起伏,脚步虽然整齐,却没有在地上留下任何声音。   毫无疑问,他们都不是人,是鬼。   这是一支鬼军。   可是乐景却并不害怕。   中午时出租车司机说的那一番话突然自他脑海中浮现。   “当年抗日战争的时候……打了三天三夜,这一个营的人都死光了……你说,当时死了那么多人,那怨气煞气该有多重啊,能不闹鬼吗?”   不,他错了。   人民军队为人民,就算死了,他们也没有煞气和怨气,有的只有抵抗侵略,守护人民的浩然正气。   乐景突然想起了陈元帅生前的一首诗:“断头今日意如何?创业艰难百战多。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   果真是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   “有我在,没事的。”不知何时,凯恩斯出现在了他的身后,轻轻宽慰他道。   “我不怕。”乐景看着远方队首那个骑马的英武军人,心中对这支队伍献上了崇高的敬意,“他们都是我们人民的子弟兵,我怎么会怕呢?”   也许是他们说话的动静太大了,他话音刚落,就见最后一位唱着歌经过院门的士兵抬头直直向他的方向看去,两人四目相对,借着月光乐景几乎能看清他年轻稚嫩的脸庞。   短暂的几秒沉默后,那个小兵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他艰难地保持了平衡,然后乐景就听到一声石破天惊的“报告!”   声音大到都压过了嘹亮的军歌,虽然知道他已经是个鬼了,乐景还是忍不住担心他的嗓子。   果然鬼故事里说的都是骗人的。乐景不着边际地想着,他没有被鬼吓到,反而鬼被他吓到了。   “干啥子哦!?”队首远远传来一声不耐烦的回应。   “报告营长!”小兵声嘶力竭道:“人!有人看到我了!”   原本整齐的队伍顿时陷入一阵骚乱,一瞬间多了无数双飘着鬼火的眼睛看向乐景的方向。   “肃静!肃静!”营长在前头怒喝道:“现在听我口令,121,121,预备,停!”   好不容易安顿好了队伍,营长终于骑着马跑到了乐景院门门前。   早已等候在院门内的乐景立刻拉开门,邀请这位老营长进来坐坐。   漆黑的荒村里,二楼卧室里透出的灯光宛如风中微弱的鬼火,再配上安静地把院子围得水泄不通的穿着老旧军装的鬼军,足以让最胆大的人也吓得魂飞魄散。   可是乐景不仅不怕,还从心中油然而生一股敬佩和感动。   被叫做营长的骑马军人其实年纪也不大,面庞年轻却染遍风霜。他身上的军装和里面的单衣都破破烂烂,补丁摞补丁,脚下两只草鞋甚至颜色都不一样,和他手下的士兵没什么区别。难以想象就是这样的队伍在前线浴血奋战。   乐景缓缓对他举了一个并不标准的军礼:“同志,你辛苦了!”   营长愣了一下,条件反射地立正站定,回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抑扬顿挫回应:“为人民服务!”   说完他才纳罕地瞅了乐景几眼,震声道:“你倒是胆大,你不怕我吗?”   乐景淡淡一笑:“人民军队为人民,我为何要怕?”   这简单的一句话却让这位营长红了眼眶,他重重点头道:“没错!老子生是人民的兵,死是人民的鬼兵!”   “这里说话不方便,不如我们进屋说吧。”   营长摇摇头拒绝了:“不了,我身上阴气重,你还是生人,你和我们呆的久了,怕对你寿数有碍。”   乐景挑了挑眉,不以为然道:“你们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区区几年寿数又算的了什么!”   营长感激地笑了笑,还是拒绝乐景的好意。   “其实我这次来,是有事要麻烦你。”说到这里,这个铁骨铮铮的硬汉难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我们在这里等了好久,你是唯一一个既能看到我们又没有被吓跑的人,所以我们只能麻烦你了。”   乐景毫不犹豫点头道:“有什么事您说。”   营长问:“现在是哪一年?”   乐景说道:“2008年。”   营长神情恍惚道,表情似哭似笑:“原来已经过了六十五年了吗?”   “我们因为生前执念太深,所以死后成了地缚灵,灵魂只能在这附近徘徊。这是为国尽忠,也没什么遗憾的。唯一让我们放不下的就是家乡的亲人了。我们有些人,想让你帮忙给我们家里带个话。”   “没问题,您说!”   他抬头看向乐景,眼中隐有泪光:“我叫徐峰,是南玉市上梁县徐村人。我想请你去我老家找一个叫做徐娇的女人,如果她还活着,并且已经嫁人的话,请你告诉她,徐峰早已在外地结婚生子,让她不必挂念了。”   “如果……”他眼眶通红地抬头看天,喉结剧烈抖动几下,“如果,如果她还在等我的话,你就告诉她……”   “我在奈何桥那边等她,让她不用急,好好活着。”   “她等了我那么久,这一次,换我等她了。” 第52章 鬼话连篇(2)   晨安市。   乐景停在海燕小区门口,看了一眼纸条上的地址:海燕小区三栋二楼1号。   他松了口气,把手里提着的礼品放到了地上歇了歇,摸了摸怀里黑猫皮光水滑的皮毛,“终于找到地方了。”   维克多打了个哈欠,凉凉说道:“别高兴太早,要是她又搬家了怎么办?”   乐景闻言不由露出一个苦笑。徐峰提供的地址毕竟已经是六十多年前的地址了,乐景找到村子里才发现徐娇早就搬走了,他沿着村长告知他的地址找去,发现早已人去楼空,徐娇又搬走了。他几经周折,乐灵甚至几次三番黑入公安局的户籍系统,他们才找到了这里。没想到竟然和他们在同在晨安市。   这是一个老式小区,一看就知道年份很久了。此时正是中午,小区里飘散着扑鼻的饭香。门口看门的老大爷看了他几眼。   乐景主动上前问道:“大爷,请问一下徐娇奶奶住在这里吗?”   大爷警惕地看向他:“你找徐娇做什么?你是她什么人?”   乐景心中一喜,看来他找对地方了。   “我是她老家人,家中长辈托我给徐娇奶奶传个话。”   老大爷闻言神色多了几分古怪,“那你恐怕来晚了。”   乐景心顿时咯噔一声,就听老大爷叹了口气,眼神有些唏嘘,“徐娇,几天前就已经去了……”   他茫然的站在那里,心情说不出什么滋味。   所以……他终究晚了一步吗?   “哎!磊磊!”老大爷眼前一亮,突然向乐景身后招手道:“来来来。这里有人找你奶奶。”   乐景转过身,就见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狐疑地向他走来。   小伙子眼窝深陷,眼白泛着血丝,脸色青白,看起来格外憔悴。最诡异的是,乐景从他脸上看到了丝丝缕缕的黑气,看起来格外像电视剧里演的怨气。   自从他在洪荒开始修道后,他就多了一双阴阳眼,能看到很多他原本看不到的东西,不过也仅限如此了。此时他不免有些犹疑,这位年轻人不会是被恶鬼缠身了吧?   徐磊问道:“你找我奶奶干什么?”   乐景眯了眯眼睛,竟然从他的脸上看到了另一张隐隐约约的黑色鬼脸。他不动声色地如是这般把事情给他说了一遍。   当然,用的是徐峰已经在外地结婚生子的说辞。   徐磊闻言顿时怒火中烧,“我奶奶为了他终生未嫁,最后等不到他以为他死了,就过继了我爸爸好继承他们那一脉的香火。他倒好,婚姻和美,儿孙满堂,他这样对得起我奶奶吗?!”   随着他的怒火,他脸上的鬼脸越发清晰,乐景甚至都能看到鬼脸嘴角的狞笑,配上徐磊青白浮肿的脸庞格外惊悚。   乐景现在已经可以确定他就算不是被鬼上身,也绝对是沾了一些脏东西。   他虽然也修了几年道,但是毕竟半路出家,基本功不扎实不说,他一直修的是心境,也没系统的学过怎么驱鬼。只能见机行事了。实在不行……   他瞥了一眼怀里的黑猫,不确定地想恶魔应该也能驱鬼……吧?   对于徐磊的质问,乐景虽然想告诉这个年轻人徐峰早已殉国,他并没有对不起徐娇。可是就算他这么说了,也不会有人信。   这份两情相悦坚贞不渝的爱情,终究除了乐景没有人知道。   所以他只能叹了口气,苦笑道:“可以让我去拜祭一下徐奶奶吗?”   徐磊深吸一口气,勉强平复了一下怒气,他脸上的鬼脸颜色也随之变淡了一些:“奶奶的灵堂还摆在家里,你可以去上几柱香。”   一路上两人简单的寒暄了几句,在乐景不露声色的套话中,他了解到徐磊之前一直在外地工作,这次是因为奶奶的丧事而回来的。   乐景试探性问道:“我看你脸色不好,是没睡好吗?”   徐磊苦闷地点了点头:“最近工作压力大,我奶奶又……我这几天天天做噩梦,吃饭也没胃口。”他摸了摸脸,苦笑道:“我自己看镜子都吓一跳。”   “噩梦?”乐景追问道:“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做噩梦的?噩梦都有什么内容?”   两人此时已经在二楼门前站定,徐磊一边从口袋里找钥匙一边回忆说道:“得有一个多星期了吧。噩梦,不说也罢。”他打开门,“进来吧。”   房子一看就知道是新房,穿过玄关的走廊就是客厅,灵堂就设在客厅的一个小角落里,供桌上放着黑白遗照,下面供奉着贡品和香火。   徐磊父母正坐在沙发上惊惧地看向两人,脸上还挂着没抹干的泪痕。   徐父见到乐景这个生人也没顾得上招呼,反而站了起来质问徐磊道:“你去哪儿了?!”   徐磊一头雾水:“我就出去转转,也没多长时间。”   “什么没多长时间?!我从昨夜等你到现在!”徐母尖叫道:“你要是再不回来我就打算报警了!”   徐磊怔了怔,表情呈现一种僵硬的木纳,他双眼放空呆滞地说道:“我不明白你们的意思。我很累。我要休息了。”他转身僵硬地走进卧室,用力甩上卧室的门。   徐父颓然坐进沙发里,这才注意到了提着礼品安静站在一旁的乐景,他勉强撑起笑容,站了起来招呼道:“让你看笑话了,你是磊磊的朋友吗?”   乐景三言两语道明来意。徐父这才恍然,他摇了摇头,叹了口气,“我妈死前一直都在念叨着他。照化弄人,照化弄人啊。”   “这样问也许有些冒昧。”乐景斟酌着开口问道,“老太太临死前是不是穿蓝白色碎花布衣,手上带了一对儿银色镂花镯子,脚踏黑布鞋。”   徐父都惊呆了,他睁大眼睛惊疑不定地看着乐景,声音都结巴了:“是、是这样没错,你…你怎么知道?”   乐景看着站在供桌旁穿着蓝白色碎花布衣的老奶奶,那张慈祥的面容跟遗照上的照片别无二致,看来这就是徐娇奶奶的魂魄了。   自他们进来时,徐奶奶就担忧地看着徐磊,抹着眼泪嘴里念叨道:“快从我孙子身上离开!你这恶鬼!我孙子还那么年轻,你这个黑了心肝的东西……”   仿佛为了示威般,徐磊脸上的鬼影清晰了一瞬,然后徐磊就面目呆滞僵硬地回到了卧室里,狠狠甩上了门。   徐娇奶奶明显瑟缩了一下,惊惧地看向卧室的方向,眼神格外绝望,眼泪流的更凶了。   而在乐景开始讲起徐峰后,老奶奶就停止了抹泪,眼巴巴地看着他,听到徐峰早已在外结婚生子后,她不仅没有生气愤怒,反而松了口气,含泪双手合十笑道:“狐仙保佑,狐仙保佑。”   一个傻女人。   与徐峰这个傻男人倒是相配。   “因为我看到了。”乐景无奈地向着徐娇奶奶的方向指了指,说,“她就在那里站着呢!”   徐父如遭雷击,就连一直嘤嘤哭泣的徐母都停止了哭泣,惊惶地向着乐景指向的方向看去。   徐娇也震惊地看向乐景,连眼泪都被吓回去了,她激动地向乐景扑去,透明的身体却穿过了青年的身体。她虽然有些失落但还是激动惊喜地看着乐景问道:“你能看到我?”   “是啊。奶奶,我的眼睛通阴,能看到一些常人看不到的东西。”乐景看着惊喜难耐的老人家,柔下眉眼,“奶奶,对不起,我刚刚骗了您。”   “徐峰早就战死了,他托我给您带了几句话。”乐景郑重地一字一句地向她复述了徐峰当时说的话。   说到最后,徐娇早已泪流满面,她捂着嘴泣不成声。   “原来他也在等我。原来他也在等我!”她又哭又笑,表情既心酸又幸福,“我就说我当年没看错人!我没看错人!”   “妈,妈!”徐父踉跄着扑倒在供桌前,左顾右盼,“你在这里对不对?我就知道你没有走!”   徐娇看着哭的不能自己的儿子,手忙脚乱地想扶他起来,却一次又一次地穿过他的身体。她飞快地把希冀的目光投向乐景:“拜托你,你快告诉他,磊磊身上有恶鬼!磊磊被恶鬼附身了!”   乐景连忙把徐娇的话传达给了徐父,谁知徐父闻言却哭的更厉害了,“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明明已经年过半百,此时他哭的像一个迷路后找到妈的孩子,“这几天是您给我和阿夏托梦。”他扭过头看向哭倒在沙发上的妻子,哑着嗓子说道:“阿夏,阿夏,你看,是妈!是妈!我就说了一定是妈放心不下磊磊,才给我们托梦示警。”   徐母连滚带爬地跑到供桌前跪下,“砰砰”给遗像瞌起了响头,“妈,你救救磊磊!救救磊磊!”   徐父狠狠抓住乐景的手,宛如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你问问我妈,怎么样才能救磊磊!”   乐景看向老太太,听了一会儿,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你们这段时间是不是没有按时给保家仙上供?而且徐磊是不是平日里对保家仙多有不敬?”   所谓的保家仙,并不是仙。而是民间供奉的一些山野精怪,通常都是狐仙,黄皮子,家蛇等。一般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或是用木板制作的牌位,有的人家也有小庙。供奉保家仙一般不用做仪式,直接写上供奉就行。每逢家里蒸馒头都要上供。保家仙,顾名思义,保一家平安,供奉的好了,可以造福无数子孙后代。   而徐家的保家仙,供的就是一只狐仙。关于这事还牵扯一件旧事。   徐奶奶还年轻的时候上山打柴,遇到一只直立行走的狐狸,那狐狸看到她也不怕,反而还对她连连作辑。乡野之间总流传着一些怪力乱神的传说。徐奶奶就想起她小时候听奶奶讲的一个故事,说是乡野之间一些精怪一旦修炼有成,就会出现在人前,模仿人的言行举止,这叫做“讨封”。如果这时候人说它像人或者像仙,那么精怪就修炼有成可以成人或者成仙了。但是如果这时候人说它不像人或仙,那么就会坏了它的道行,将来就会被精怪报复。   所以徐奶奶立刻就说道:“你是狐仙吧?”   然后狐狸深深向她一辑就离开了。当天晚上徐奶奶就梦见一褐衣古装男子向她鞠躬说:“谢谢。”   为了报答徐奶奶的恩情,狐仙就留了下来做了徐奶奶家的保家仙。这些年徐奶奶几经搬家都没有丢掉狐仙的牌位,每日都要供奉,虔诚的不得了。在狐仙的庇佑之下,他们家生活越来越好,而徐奶奶更是活了88岁,无疾而终。   徐父徐母面面相觑半天,最后还是徐父有些羞愧地说道:“平时里保家仙都是妈在供奉,妈走后我们一直在处理丧事,也就忘了供奉。至于磊磊……”   徐母哽咽着接话道:“这孩子就是嘴上没有把门的,其实没有坏心眼。”她惊惶地看向乐景,凄声问道:“是不是保家仙生气了,所以派恶鬼来惩罚我们?”   乐景摇了摇头,解释道:“你们家与狐仙有恩的只有老太太,现在老太太阳寿已尽,如果你们虔诚供奉,那么狐仙看在老太太的面子上也会继续庇护你们家的。可是你们不仅不虔诚供奉,而且徐磊酒后甚至对狐仙口出恶言,这才把狐仙气走了。那恶鬼才趁徐磊运点低时上了他的身子,再过几天,就会彻底占了徐磊的身子,夺舍成人了。”   这一下可把徐父徐母两人吓得不轻,“这可怎么办?”徐母六神无主地看向空无一人的供桌旁,抖着嗓子问道,“妈,我们能把狐仙请回来吗?我们一定好好给狐仙赔罪,就算把我这条命赔给狐仙都行!”   徐奶奶又好气又好笑说道:“狐仙要你的命有什么用!我这几十年虔诚供奉在狐仙那里还是有几分薄面的,这次就算舍去这张老脸不要,我也会把狐仙重新请回来的。只是这次你们万不可大意,对狐仙一定要虔诚供奉!还有磊磊,一定要跟狐仙认错!”   乐景把老太太的话转述给了夫妻两人,两人顿时喜极而泣,连连点头道:“一定一定!我们一定让磊磊好好跟狐仙赔不是。”   于是两人在老太太的指引下,在老太太卧室里供奉的保家仙的牌前虔诚的供奉上了新鲜的整鸡,然后老太太嘴里不住的念叨着一些晦涩难懂的咒文。   乐景稀奇地看着这一切。这位老太太可比他这个半吊子懂行多了。   附身在徐磊身上的恶鬼似乎也察觉到了危险,很快门外便传来剧烈的踹门声,徐磊嘴里还发出可怕的不似人类的宛如野兽的嚎叫声。   徐父徐母脸上血色褪尽,互相支撑扶持才没有倒下。   眼看门就要被踹开了,徐母下意识把求救的目光看向乐景:“大师,这可怎么办啊?”   得,这下他这个半吊子就算说实话也没人信了。   乐景撸一把怀里的猫毛,轻声问道:“维克多?”   “好了,我知道了。”在夫妻两人惊骇的目光中,黑猫口吐人言,轻盈地跳落到地上,“有我在,区区亡灵伤害不了你们的。”   徐母脸色煞白,看样子随时都可以晕过去了。倒是徐父看向乐景的目光更加敬畏,显然把他当做了法力高强的大师了。   乐景:……我就知道。   然而维克多终究没有派上用场。在徐磊破门而入的同时,一阵狂风突然在密闭的房间里呼啸穿行,一只褐色的大狐狸凭空出现在了供桌上。   乐景从来没看过这么大的狐狸。他穿着褐色长衫,直立站在供桌上,身高足有一人高。   黑色的狐狸眼中浮现人性化的光芒,直直地向发狂的徐磊看去。   说来也怪,徐磊几乎是立刻就安静下来。乐景能清晰看到他面孔上那只狰狞可怖的鬼脸宛如遇到天敌般瑟瑟发抖。   大狐狸扬了扬下巴,眼中闪过一丝讥讽,口中吐出晴朗古朴的男声:“灭!”   话音刚落,鬼脸张大嘴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就仿佛阳光下的新雪一般融化消失了。 第53章 鬼话连篇(3)   徐磊呻吟了一声,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徐母连忙跑去扶起儿子,母子两人抱头痛哭。   徐父忌惮地看了眼站在供桌上的大狐狸,连忙喝道:“磊磊!还不快给狐仙好好赔罪!你这次能得救还要多亏狐仙不计前嫌!”   徐磊这些日子被恶鬼附身也不是没有知觉的,此时想起那些日子他还忍不住一阵后怕,闻言连忙跪下给狐仙真心实意磕了个响头,嘴里不住说着忏悔和感谢的话。徐父徐母也跟着跪了下来,求狐仙能消气。   褐色的大狐狸没有看这一家三口,反而深深地看了乐景一会儿,那双黑色狐狸眼里闪过一抹人性化的若有所思。   乐景被他看的莫名其妙,犹豫了一下对他拱了拱手,“您好?”   谁知他这几句话却让这只大狐狸吓了一跳,他夹住尾巴,感觉浑身的毛都快炸起来了。他手忙脚乱地伸出手回礼道:“您,您好。小妖胡理,刚才失礼了,还请前辈勿怪。”   滔滔不绝的徐磊顿时卡壳了,他抬头惊疑不定地看向那位平平无奇的年轻人,和徐父徐母交换了一个讶然的眼神。倒是徐老太太看起来老神在在,显然早有预料。   胡理谦恭的解释道:“没想到在末法时代还有前辈这样的高人。是以晚辈刚才才看傻了眼。”他难掩敬佩和艳羡的看了眼乐景,人类看不到,但是在他这样的精怪眼中,这位青年全身都笼罩着几米高的功德金光,看起来宛如活佛或者神仙转世。刚才就算他不出手,就凭功德金光这位前辈都能把那恶鬼压死。   乐景:???   他一头雾水地解释道:“并不敢妄称前辈,在下不过修炼了几年的半吊子罢了,还没您修道时间长,实在当不起。”   然而胡理却露出一个心领神会的笑容,点头道:“我懂我懂,小妖在这里就祝前辈历劫成功了。”在他看来,这位前辈因为要历劫才下凡转生为人,却因为胎中之谜而前尘尽忘。不论如何,这都是天上的神人,是迟早要回到天上的,注定是他要仰望的大人物。   乐景:???   他觉得他跟这位狐仙是在跨服聊天。   乐景不知道,这是因为他曾经在洪荒世界帮助人族崛起,所以不仅功德金光加身,还享有部分人族气运。如果用网游的话来形容,乐景现在获得的称号就有:天道向你投来一瞥;你得到了漫天神佛的庇护;你享有部分人族气运。   ……   既然已经解决了这里的事,在问过徐奶奶的意思后,乐景就跟徐父徐母商量,想要取走徐奶奶的骨灰,让徐峰和徐奶奶合葬在一起,也让两位老人可以团聚。   经历了徐磊这件事,徐父也看开了,死人有死人的世界,而且他妈等了他爸一辈子,现在两人都死了,就让他们好好在一起吧。不过迁坟是大事,风水,时间都很重要,这件事还要从长计议。   本来按照徐父的意思,是想让乐景这个狐仙口中的前辈给堪舆选址的,被乐景给坚决推辞了。他哪里懂什么风水啊!   胡理在一边帮腔道:“前辈命格贵不可言,给老太太选的墓怕她压不住,那么不仅好事成了坏事了,还平白欠上一桩因果。选墓的事还是我来吧。”   乐景看着徐父徐母更加敬畏敬仰的目光,更觉无力,觉得自己大师的头衔是彻底摘不掉了。   在胡理的掐算后,他们定下了迁坟的日期,正好是一星期后。乐景写下了自己的地址交给了徐磊,让他们到时候到城郊西村去找他。   徐磊听到城郊西村后表情就开始奇怪了,欲言又止的看向乐景。   “有什么想问的,说吧。”   徐磊吞吞吐吐道:“我听说那里闹鬼……”   “嗯,是这样没错。”乐景挑了挑眉毛,淡定说道:“我们人民的子弟兵死后也一直在那里练兵来着。”   徐磊:???   “哦对,你爷爷是领军的营长。”乐景拍了拍徐磊的肩膀,调侃道:“将来有人要是欺负你,你就可以告诉他们你下头有人了。”   徐磊突然兴奋:“哇靠,没想到老子还是个军三代!”他暗搓搓地激动了一会儿,又想起了什么,表情开始惊慌了,“那新闻里死的那三个人是怎么回事?不会真是我爷爷……”   乐景点了点头,发现徐磊已经骇白了脸,他也不卖关子了,解释道:“别担心,你爷爷是为民除害呢。”   “那几个人把一个姑娘绑架到了城郊西村想要轮奸她,你爷爷为了救那个姑娘,就让手里的鬼兵杀了他们。这是积阴德的善行呢!”说到这里,乐景也不由感慨道:“有言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有这样的祖宗,你们家未来差不了!”   徐磊顿时喜笑颜开,连连道谢:“多谢吉言,多谢吉言。”   徐奶奶无奈地瞥了一眼这个傻小子,这哪是什么吉言啊。以这位道长的功德和气运,他说出的话那就是金口玉言,是一定是会成真的。这个小子这样迷迷糊糊的就为徐家讨来一份护身符,这气运真是没谁了。   果真应了那句老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   乐景是被徐磊开车送回西村的。   太阳已经落山了,古旧的房屋隐没在漆黑的夜色里,月亮和星星都藏了起来,村子仿佛一头巨大的蛰伏起来的吸光巨兽,在他缓慢粗长的喘息声中,就连蛐蛐都好像放轻了声音,整个村庄安静地仿佛已经死去,   徐磊站在村口,搓了搓胳膊,摸到了一手鸡皮疙瘩。他有些发毛地喊住了乐景,“你有没有觉得这里……”   乐景接话问道:“很冷?”   徐磊猛点头。   “冷就对了。”乐景看着站在村口列成整齐方阵的鬼军,然后指着为首的徐峰对徐磊调侃道:“军三代,你爷爷带自己的老部下来接你了。”   徐峰眯了眯眼睛,大概是因为他刚被恶鬼附身过,眼睛也能看到一些东西了,他还真看到很多隐隐约约的黑影站在村口,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孔,但是他直觉他们都在看着他。配上荒村荒景,只觉得说不出的惊悚。   虽然之前和乐景各种侃大山,可是这种环境下遇到他爷爷,他还是心里有些发怯。   他向前走了几步,紧紧挨上乐景,颤颤巍巍地开口说道:“爷爷爷爷您好,我我我叫徐磊,我是您孙子,不是,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名义上我应该叫您爷爷……”徐磊无与伦比的说了一堆话,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乐景无奈地接过话头,三言两语把事情的经过给徐峰讲了一遍。   徐峰听着听着,眼泪便夺眶而出,也不顾自己身后几百号兄弟看着,不停抹着眼泪:“她受苦了,我对不起她,我对不起她……”   徐峰听到突然响起的雄厚男声差点没吓得跳起来,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这就是他爷爷了。   他连忙劝慰道:“爷爷,你不要自责。奶奶这一生过的很幸福,他也从来没有怨过你。”   徐峰惊慌地抬起泪眼,手足无措地看向说不定比他死前年龄还要大几岁的大孙子,头回觉得自己笨嘴拙舌,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没想到他孙子竟然也能看到他。   乐景体贴地保持了沉默,绕过他们准备回店,留给这对祖孙说话的空间。   注意到他的动作,徐峰终于从悲伤和喜悦中回过神,大叫道:“等一下!我有事要告诉你!”   乐景疑惑地转过头,就见徐峰面容严肃地说道:“我们发现里面有一群人在吸鸦片,卖鸦片!”   乐景着实被吓了一跳:“鸦片?”   “对!没错!鸦片!”说起这个,徐峰愤怒道:“虽然模样变了,但是味道我永远忘不了,就是那个臭味儿!”   “鸦片还要害国人多久!当年不知多少人因为鸦片而散尽家财,卖妻卖子。清朝那会儿,皇帝太后都吸鸦片,上行下效,全国都在吸。后来民国了,结果官员们还在吸鸦片!打仗时军中无兵,都是一些老烟枪,少帅自己都带头吸!怪不得洋人都说我们是‘东亚病夫’!”说到这里,这个铁骨铮铮的军人虎目含泪,咬牙切齿道:“怎么现在都解放了,他们还在吸食、贩卖鸦片?!国朝建立不足百年,基业万不能毁于这些小人手里!”   “所以我领兄弟守在这里,等他们出来索性送他们去见阎王,也省得他们留着人间当祸害!”   看着徐峰义愤填膺的模样,乐景淡定地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说:“现在都是法制社会了,别脏了你们的手,还是让他们废物利用造福当地警察吧。”   乐景还当记者那会儿,他一个同学在刑警队。一次喝酒他跟乐景大倒苦水,说现在上头给他们定下的缴毒指标一年比一年多。指标直接跟工资和政绩挂钩,指标不够,公安局长都会被叫去谈话。然后局长回来就要跟刑警队各队长谈话。为了凑这个指标,每个地方公安局都各显神通,有去其他辖区抢人头的,有努力让前毒贩给介绍吸毒的人的,还有个公安局长更牛,直接暗示下属花钱雇人装成吸毒的来凑指标。当然最后事发这位局长被关起来了。但是由此也可见华夏禁毒力度有多大。   虽然此华夏非彼华夏,但是只要她同样曾经被毒品祸害过,那么这里的禁毒力度就会只高不低。   于是晚上八九点时,铁路派出所里,刚吃过饭正坐在椅子上剔牙的接警员小刘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喂,警察吗?城郊西村这里有大规模毒品交易!”   小刘乐得差点从椅子上跳下来!   今年都过一大半了,他们派出所都快把这一片儿掘地三尺,上头的指标还差点儿。他们哥儿几个前几天还偷偷商量,说再过俩月还凑不齐,就干脆跨省去抢人头去。   没想到这真是瞌睡了给人送枕头。   他美滋滋地对电话那头的人民群众义正言辞说道:“你放心!我们马上到!你先躲起来不要打草惊蛇!”   乐景放下手机,看着陷入呆滞的徐磊和众鬼,微微一笑:“这都21世纪了,我们要相信人民警察,相信法律。”   地球上的华夏,贩毒可是死刑来着。希望这里不要改掉这一“优良传统”。 第54章 鬼话连篇(4)   乐景没等多久,很快三辆警车就悄无声息地在他身前停了下来,呼呼啦啦从警车上下了十几号警察。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警车提前关掉了警铃。   很快警察便把这些毒贩子给一网打尽了,乐景作为报警人,也跟着去警局做了笔录。   因为有乐灵给伪造的完美无缺的档案资料,乐景倒是不担心被警察发现什么。而且这也是走个过场,记录的警察小刘也无意为难他,只是感慨道:“你心还真大,这么荒的地方也敢住。今天是你命大能来得及跑出来报警,下次你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乐景笑着点头附和道:“我就是在大城市呆腻了所以才想着去体验一下田园牧歌的生活,这一次也把我吓的不轻,我也打算搬家了。”   记笔录的警察倒是个话唠的,闻言点了点头,苦口婆心说道:“大城市虽然压力大,但是起码安全啊。那荒村野岭的,你就算遇到什么事了,说句不好听的,等我们赶到说不定你尸体都凉了。你说是不是?”   乐景笑着点头应是,小刘还待跟这个好脾气的年轻人唠几句,眼尾就扫到一个熟人,“许暮,你怎么来了?”   被他叫做许暮的是一个穿着白大褂看起来清冷斯文的青年,听到小刘的招呼声他停下脚步解释道:“一个毒贩猝死了,头儿让我过来看看。”   小刘闻言同情地看着许暮,“瞧你眼里都是血丝,昨天估计又是一夜没睡。头儿不是说今天放你一天假让你好好休息吗,咱们队里又不是没有别的法医了。”   许暮轻描淡写道:“是我跟头儿要求的,张叔他们年纪都大了,让他们好好歇歇吧。反正我年轻,身体好。”   小刘笑着揶揄道:“你这样嫂子该有意见了。”   许暮牵动嘴角,露出了一个有些奇怪的笑容,眼神有那么一瞬间落到斜前方,冷淡的眸光顿时湖光潋滟:“她?她不会有意见。毕竟我工作也是为了养她,她一向很支持我的工作。”   不明真相的小刘还在那里感慨许暮妻子的贤惠。   “这位是?”许暮好像不经意地看向乐景,眼神清凉无波,平静的宛如一潭死水。   小刘大大咧咧地给他介绍了乐景的来历。   许暮看向乐景,主动伸出手,说道:“许暮。你好。”   乐景定定看着许暮几秒,眼中闪过一丝兴味,随之握上他冰凉的右手,笑容越发灿烂:“你好,我叫乐景。”   两人四目相对,很快就确认了什么,然后几乎是同时别开眼睛。   他们是同类。   这是彼此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只是……   乐景的目光直直投向紧紧挨着许暮站着的一个女人,她看起来温柔恬静,宛如一朵盛开在风中的百合花,看向许暮的眼神羞涩眷恋,看起来跟世间任何一个陷入爱河的女人没什么区别。   可是啊。   可是啊。   她已经死了哦。   她的手里抱着一个骷髅头,乐景猜那是她尸体的脑袋。   骷髅头雪白的上颚下颚一张一合,正在用力咀嚼血红色的鲜肉。   这样温婉恬静,看起来仿佛连兔子都不敢杀死的女人,身上却笼罩着冲天的血腥气和怨气。   恶鬼,而且是一个吃过人的恶鬼。   想到许暮之前看向这个女鬼温柔的眼神,再结合许暮刚才的回答,乐景笑的更开心了,这真是太有意思了。   乐景的目光光明正大,并没有掩饰什么,许暮脸色一瞬间有些狰狞,看向乐景的眼神更是锋利如刀,就好像被入侵者激怒的野兽,恨不能把敌人撕成粉碎。   他不动声色的前进了一步,把那个女鬼小姐挡在了身后,然后迅速收敛起表情,若无其事地问道:“你在看什么?”   “看什么?”青年歪了歪头,眼中闪着奇异的光芒,笑的人畜无害,“我在看旷世奇情啊。”   许暮绷紧下巴,顿了顿,突然笑了起来:“我和我妻子只是这世间平凡的一对夫妻,担不起什么旷世奇情。”他收起嘴角的笑容,冲小刘点了点头:“不聊了,我先去工作了。”   “许先生。”乐景双手插兜,闲闲开口道:“我觉得你这人挺有意思的,交个朋友怎么样?”   许暮慢慢转过头,淡淡一笑:“好啊。”   乐景勾起嘴角,他知道许暮想杀了他。这不奇怪,易地而处,换做他也会这么做的。   他们可不是对同类友爱的人啊。更别提,乐景似乎还触到了他的逆鳞,他毫不怀疑,许暮一定会千方百计杀了他,然后用他的尸体来喂养他的爱人。   “爱人”。   这个词,对于他们来说真诡异啊。只要一想想,他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要出来了。   乐景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他的感情有缺陷。   爱也好,恨也好,无论怎么样激烈的感情都无法在他心中掀起太大的波动。和其他人类浓妆重抹五彩斑斓的感情世界相比,他的感情世界寡淡的就像一杯平淡无味的白开水。   当然,他也是有爱着的人的。   他爱着所有有趣的人类。   可是他从来没有爱过单一的、特定的某个人。而他也排斥这样做。   他讨厌建立亲密关系,也讨厌被“驯养”。狐狸被小王子驯养后,就再也不是那个自由的狐狸了。   他不会爱上某人,所以他永远是自由的。   在他看来,许暮和他是一类人,可是这样的许暮却有了深爱的、唯一的她。他毫不怀疑许暮可以为了那个她践踏这世间的一切道德和法律。   就像弗罗斯特在《未选择的路》中写的那样:“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许暮就是踏上了乐景没有踏上的那条路。   虽然乐景从不会后悔他选择的道路,但是他还是会好奇另一条路的风景。   所以,许暮会成为最棒的观察对象。   ※   许暮从警局走出来时,已经是晨光微熹了。他坐进驾驶座里,揉了揉因为一晚上没合眼而有些疲倦的眼睛,打了个哈欠。   林乔愧疚地看着他,“对不起,要不是因为我,你也不用那么辛苦了。”   许暮揉了揉她的脑袋,笑容温柔缱绻:“我爱你啊。所以喂饱你是我的责任。”   林乔低下头,摸着饱腹的肚子,里面填满了死人肉,心里沉甸甸的。   就是因为这样,她才拼命说服许暮当了法医。   因为她不想许暮为了她成为连环杀人狂。她这不是杞人忧天,她知道为了让她吃饱,就算杀再多人许暮也不会有任何情绪波动。   虽然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但是直到她死后变成鬼后,她才发现她这个天才弟弟是个怎么样的怪物。   没有善恶,没有道德观念,是个天生的反社会人格杀人犯。   能被这样的人深沉的爱着……她上辈子该说是恶贯满盈还是功德无量啊。   “啊,你们终于出来了。”乐景敲了敲车窗,对冰凉戒备的许暮笑的一脸人畜无害,他煞有其事地问道:“可以让我采访一下你们夫妻俩吗?”   许暮沉默了一下,打开后车门,冷冷说:“上车。”   林乔好奇地看着坐在后座老神在在的青年,他看起来年纪不大,斯文俊秀,文质彬彬的,一看就知道是知识分子。   “你能看到我?”她忍不住问道。   乐景笑吟吟点了点头:“我修过几年道,虽然道术没学会几个。”他指了指双眼,“这双眼倒是能看到很多常人看不到的东西。”   一直在沉默开车的许暮突然冷冷问道:“所以你来是为民除害?”   青年惊讶地挑了挑眉毛,失笑道:“难道在你眼中我是这么有正义感的人么?还真是受宠若惊啊。”   “……那你到底有什么目的?”许暮在一个幽静的小巷里停下了车,从腰间抽出一把手枪笔直地对准了乐景的额头,“我耐心不太好,所以你只有一分钟。”   青年眼神没有丝毫动摇地直视黑黝黝的枪口,嘴角连笑容的弧度都没有变过一分:“有一首歌,叫做《法海你不懂爱》。我不是法海,也不想拆散你们,我只是好奇。”   林乔疑惑问:“好奇什么?”   “好奇‘爱’啊。”青年笑眯眯地给他们简略讲了一下徐峰和徐奶奶之间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爱情。   故事还没讲完,林乔自己就眼泪汪汪,明明是个以人肉为食的恶鬼,却那么多愁善感。   许暮皱了皱眉头,冷声道:“时间到了。”他冷酷的扣下扳机,林乔还没来得及阻止,就见那颗子弹硬生生停在了距离青年眉心的一厘米的位置处,就好像被什么看不见的结界阻挡住了一样。   青年伸出雪白修长的手指捏住了掉下来的子弹头,和之前别无二致的和煦笑容在此情此景之下多了几分恐怖惊悚的意味。   许暮眼中划过不明显的讶异,握着手枪的手腕没有丝毫动摇,手指不停扣动扳机,一口气把弹匣的子弹射了个精光。   伴随着带有消音器的手枪微弱的低鸣声,青年不徐不疾地说道:“等待爱人半个世纪不离不弃是爱情,为爱人双手践踏道德和法律也是爱情。”   车里传来一声声清脆的子弹掉落地面的金属声,毫发无伤的青年声音还在继续:“爱情真是一种奇怪又复杂的东西啊。”   “如果是你的话应该明白吧。”青年身体微微前倾,双手交织撑起下巴,好奇地凝视着抿紧嘴唇,如临大敌的许暮,兴致勃勃问道:“我想知道另一条道路上的风景。可以把你们的故事告诉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   许暮和林乔的故事你们可以看我专栏的那个短篇故事《饲鬼》,胆小者误入(虽然我觉得我写的挺甜的www)   Ps我超级喜欢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这首诗!特别有哲理!   给你们贴一下: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步污染   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返回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第55章 鬼话连篇(5)   林乔和许暮的过去并不复杂,乐景在社会新闻上看过很多相似的版本。   痴情女人被外遇丈夫杀死后抛尸扔到了下水道。这样的新闻几乎每天都在华夏发生,人性的恶从来没让人失望过。不过这件事接下来的发展脱离了社会新闻转到了灵异频道。   林乔死后化作了恶鬼去向丈夫复仇,却发现丈夫早已被复仇的许暮折磨得奄奄一息,林乔吃掉了丈夫,平息了怨气恢复了理智,这才明白了许暮对她的心意。   从那以后,林乔就彻底成了被许暮饲养的恶鬼。许暮通过当法医来给林乔提供足以饱腹的死人肉。   现在说起这些事,林乔已经很平静了,许暮覆上她的手,对她露出一个深情缠绵的笑容,眼神是让她喘不过气的偏执:“我永远不会背叛你,我永远爱你,所以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   林乔露出一个虚弱的笑容,复杂地说道:“关于这点我从来没怀疑过。”   乐景看着这副“两情相悦”的场景,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许暮。”乐景突然问道:“人的寿命终究是有限的,可是林乔不一样,她是恶鬼,她可以活很多年,那时候你们该怎么办呢?”   许暮握着林乔的手一瞬间无比用力,如果她还是拥有血肉之躯的人类,现在说不定早就痛呼出声了。那个青年看不到正看着她的许暮的表情,但是林乔可以清晰的看到,许暮的眼神有那么一瞬间多么狰狞,愤怒。有时候她都有点怀疑,她和许暮到底哪个才是恶鬼。   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没有尝试安抚许暮。乐景的疑问可以说是完全道出了她的心声。   为了复仇,她放弃了投胎转世的机会,化作恶鬼亲自来报仇。她现在还没有魂飞烟灭,完全靠的是人类血肉的供养。但是许暮不一样,虽然他也算不上什么好人,但是他并没有犯下杀人的罪行,他还是可以投胎转世的。她为两人设想的结局就是白发苍苍的许暮躺在病床上,他的身边也许陪伴着他的妻儿孙辈,也许空无一人,而无论如何林乔都会陪在他身边,亲眼目送他的离开。然后林乔会找一高僧,求他超度了自己。这不是所谓的殉情,她对许暮到底是什么感情她自己都搞不明白。她只是觉得以人肉为食的鬼生真是恶心透了,要不是许暮,杀了她丈夫后她本来就想自杀的。   所以他们终究会离别,但是这对他们来讲已经是很远很远以后了。林乔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许暮还活着时陪他走过这一生,约束他,监督他,引导他,不求他成为一个好人,只求他能成为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清白人。   她是唯一能约束许暮的存在。所以他是她的责任。   可是看许暮表情,他显然是并不满意林乔给两人定下的结局。   许暮再看向乐景时,表情已经恢复成了一开始的冷静,他以一种冷静到让林乔头皮发麻的语气平淡说道:“就算我死了,我们也会在一起的。”他挑起眉毛,轻笑一声,双眸酝酿着晦涩不明的情愫,“乔乔这么好的人都能成为恶鬼,恶鬼的门槛太低了不是吗?”   林乔惊愕抓住许暮的肩膀,大声质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许暮偏了偏头,掰开林乔抓在他肩膀的手珍惜的握在手里,清俊脸上挂着足以让不明真相的小女生脸红心跳的笑容,声音低沉暗哑:“我都说了,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   林乔盯着深情款款凝视着她的许暮,缓缓,缓缓打了寒颤,说不出她的手和许暮的那个更凉。   疯子。   ……能被这样的疯子爱上,她上辈子果然是恶贯满盈。   “啪啪啪。”一阵清脆的鼓掌声让林乔吓得肩膀猛一哆嗦,她惊慌的看去,就见那个诡异的青年嘴角噙着平和的笑容,慢慢鼓掌,“真是令人感动的爱情啊。”他放下手,眼神闪过一抹的流光,有种诡异的明悟,“谢谢你们的回答,我终于明白了。”   许暮冷冷地看向他,嘴角扬起一抹假笑:“你明白了什么?”   林乔慌乱的别开视线,有种自己心里的所有情绪被青年看透的惶恐不安。   青年微微仰头,眉头恬淡,眼神澄澈宛如稚子,“爱情这种东西。”他有些释然的笑了起来,“果然不适合我这种人。”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青年微阖双目,表情端庄肃穆宛如高坐莲台的佛子,远远旁观着这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嗔笑痴呓。   林乔一时间都有些怔住了。   许暮冷笑一声,仿佛为了证明什么一样紧紧搂上林乔的肩膀:“这是我的选择,轮不上你指手画脚。而且没有体会过爱情的人,没有资格对爱情做出评价。”   青年睁开眼,目若寒星,看向许暮的眼神有种奇怪的笃定:“多亏了你,我终于明白了。我们看似选择了不同道路,但是不过是殊途同归罢了。”   无论选择哪条路,对他们这种人都没有什么区别,结局早已在他们出生时就已经写好,等待他们的永远只有漫长而永恒的孤独。   叔本华说,要么孤独,要么庸俗。乐景放弃爱情,选择了孤独,而他知道许暮终究也会选择孤独的。   许暮总有一天会明白,他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一场一厢情愿的自我高潮。怪物只能和怪物相处,而他爱的人却是个[三观正常的]恶鬼,这才是一切悲剧的源头。   乐景没有等许暮的回答,直接打开车门走了下去,转身看向许暮林乔的眼神有种让人心悸的洞彻和了然。   “我住在城郊西村村口第一家。”青年笑容微妙,仿佛在说一个终将会实现的籤言,“我只会在这里待一个月,想找我的话要趁早。”   ……   回到书店时,餐桌上摆放着凯恩斯已经做好了的早饭,而维克多早就蹲坐在高脚凳上翘首以待了。看到乐景回来了,凯恩斯从厨房端出刚热了一遍的海鲜粥,招呼道:“今天做了你最喜欢的海鲜粥,你尝尝怎么样?”   维克多大爷似的甩了甩尾巴,不满的抱怨道:“你终于回来了,我都要饿死了!”   乐景怔了怔,呆呆看了几秒围着蓝色围裙怎么看怎么违和的凯恩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怎么了?”凯恩斯迷茫地看向乐景,尖耳朵不安的抖动了几下,“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没什么。”乐景勉强忍住笑,伸手把凯恩斯梳的一丝不苟的金发揉乱,笑意盈盈夸道:“我们家凯恩斯真乖啊。”   他错了。   其实他和许暮还是不同的。   他更幸运。   能遇到凯恩斯这样温柔的怪物同伴,上天待他不薄。   “看起来好好吃的样子………”维克多垂涎欲滴的紧紧盯着放在桌子上冒着热气的海鲜粥,用力地咽了口口水,终究还是没敢偷吃,眼巴巴地看向乐景,“可以分给我一碗吗?”   乐景心情很好的把维克多搂紧怀里,狠狠撸了把猫毛,维克多难得乖巧得没有反抗,看向乐景的金眸水汪汪的,“这你就要问凯恩斯了,毕竟他才是做饭的那一个人。”   凯恩斯瞥了一眼谄媚看着他的黑猫,不紧不慢说道:“只能喝一碗。”   黑猫顿时点头如捣蒜。   趁着凯恩斯去厨房盛饭的功夫,乐景突然凑近到维克多的耳边,轻声问:“维克多,你这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时候?”   维克多瞥了他一眼,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回答:“现在吧。”   乐景挑了挑眉,有些惊讶,调笑道:“这还是我们第一次这么默契。”   维克多哂笑一下,凉凉问道:“要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一直陪你们玩过家家游戏?”黑猫抬起头,眼神一瞬间沧桑的宛如一个行将朽木的老人,“我已经太老了,该好好歇歇啦。”   一人一猫默契地在凯恩斯从厨房里走出的那一刻停止了交流,看到凯恩斯端在手里的热粥,维克多欢呼一声,活泼地从乐景怀里挣脱,乖巧的蹲坐在专属他的高脚凳上,又变成了那只好吃懒做的黑猫。   乐景轻笑一声,也坐在椅子上,舀起一勺海鲜粥放进嘴里,细细品味,然后对期待看向他的凯恩斯比出了大拇指:“味道很棒!”   而一旁的维克多早已传出了吃的香甜的呼噜声。   凯恩斯微微松了口气,这才坐下开始专心享用早餐。   一星期后,就像乐景预料的那样,林乔找上了他。   她脸色带有鬼魅的青白,眼神惊惶不安,有一种歇斯底里的神经质。   “请帮帮我!”她抓紧乐景胳膊,眼神崩溃绝望,“我必须阻止许暮,他不能再这样错下去了!”   乐景叹了口气:“你想让我怎么样帮你呢?”   “帮我杀了他!”林乔脱口而出,随后她睁大眼睛,肩膀不受控制的抖了抖,好像自己也被自己的想法惊呆了。   乐景双眸不由自主浮现深深的悲悯和唏嘘。   被血腥浇灌,以尸体作为肥料的爱情之花注定只能结出邪恶的果实。   许暮或许足够聪明,可是他读不懂人心。   [异常]和[正常]本身就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天敌。   怪物只能和怪物在一起玩,就算踏足普通人世界,并开始眷恋起普通人的温情,怪物终究还是怪物。   许暮的悲哀之处就在于,他所爱的人虽然是恶鬼,却还保有正常人的三观和良知,林乔的三观阻止了她转换成和许暮一样的怪物。   当她发现她无法拯救许暮时,她就会开始考虑怎么消灭他了。   所以啊。   所以啊。   爱情这东西,对于他们这样的怪物而言,是美好而无用的奢侈品。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就算没有凯恩斯和维克多,他也会孤独且骄傲地一个人走下去。   人生最难学会的是与自己相处。而乐景对此无师自通。 第56章 鬼话连篇(6)   傍晚,街上笼罩着淡淡的雾气,风中夹带着清凉的水汽。尘世喧嚣,车水马龙溶于雾气,飘飘然宛如仙境。   乐景拦下一辆出租车,先把手里提着的大袋子放进车里,然后坐了进去,对司机说:“师傅,去城郊西村。”   司机握着方向盘的手一顿,眼尾就扫到了后座没有系紧的袋子口里露出的几张白色纸钱,脸色顿时微妙起来了:“那里挺远的……”   “我加钱。”   “……多少?”   “一百。”   “好嘞,您坐好了!”   路上,司机终于忍不住问道:“您这口袋里装的是什么啊?”   乐景淡定回答:“纸钱。”   司机手一抖,脸色顿时不好看了:“那您去城郊西村……?”   “烧纸钱。”青年垂下眼帘,司机看不见他的表情,就听他清冽的声音在封闭安静的车厢里响起:“今天是中元节。”   司机恍然:“对,我把这件事给忘了。”他叹了口气,怅然的目光投向车外的车水马龙:“拉完您这一单,我就回家,哪儿也不去了。”   乐景也随之把目光投向窗外,窗外鬼影憧憧,阴气弥漫。   今天是中元节,也就是鬼节,是中国传统的祭祀节日。   这一天,鬼门大开,阴间客得以重返人间探望阳世亲人。阳世亲人则是以烧纸钱的方式来寄托对故人的哀思。   生者和死者的距离从来没有这么接近过。   司机小心瞄了一眼望向窗外若有所思的青年,不知为何觉得心里毛毛的。再一想到青年的目的地,他的心里更是泛起一阵嘀咕。   谁家烧纸钱去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啊。   要不是舍不得那一百块钱,他都想拒载了。   ……   夜幕低垂,太阳消失在了天边,皎洁柔和的月光温柔的洒在地上。夜风清凉,不知从那里卷起几张白色的纸钱,为这夜色添几分凄凉。   乐景蹲在村口,身边堆着好几个巨大的黑色袋子,里面装的都是纸钱。他放在出租车上的只是一小部分,剩下的大头他都放进了乐灵的随身空间里。   穿着老旧破烂军装的鬼魂们沉默地把他围在正中间,借着朦胧的夜光,乐景仔细端详着这一张张年轻稚嫩的脸庞,他们中间已经消失了很多熟悉的面孔。这些日子来,在乐景的帮助下,他们中有很多人的亲人来到这里帮助他们收敛尸骨,让他们得以在死后享受香火供奉。   但还有很多人,他们子孙后代不愿千里迢迢过来帮他们收敛尸骨,他们也已经很多年没有收到过纸钱了。   生前为国尽忠,死后却无人祭拜。世人大多薄情。乐景却不愿让烈士们寒了心。   凯恩斯从口袋里抽出几张纸钱递给乐景,乐景堆到火盆里用打火机点燃。然后他抬头看向围在他身边的穿着古旧军装的鬼军们,肃容道:“如今山河犹在,国泰民安,你们的浴血奋战没有白费,可以安息了。”   火苗袅袅,纸钱飘出缕缕青烟,俄而来了一阵大风,携裹着纸钱飘到远方。   在乐景眼中,这些纸钱烧尽后随之出现在了对面的士兵鬼魂手里。他烧了一大袋子,直到每一个鬼魂都收到了纸钱才停了下来。   为首的国字脸青年握紧手里的纸钱,微微一笑:“营长因为生前的功德,前几日被封作了阴差,我们这些孤魂野鬼也因此受益成了编外人员,以后我们也是吃公粮的人了。”   乐景先是道了声恭喜,然后问道:“你们不投胎了嚒?”   国字脸摇了摇头,目光中正平和:“一旦投胎我们就会忘却前尘了。”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觉得,有些事终究需要人记得。”他看向乐景背后苍茫的夜色,眼神里是深深的眷恋:“而且我们还想多看几年这太平盛世。”   “如此,我们就离开了。”在国字脸的带领下,这只鬼军整齐划一给乐景敬了个标准的军礼:“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忘君坚守本心,珍重。”   “我会的。”   直到这只鬼军消失,乐景才放下举起的手。鬼军离去后,那些无人供奉的孤魂野鬼才敢靠近乐景。   乐景再次蹲坐下来,点燃了纸钱,随风而逝的纸钱遭到了群鬼的哄抢,乐景抬头看向皎洁的月盘,他现在看的月亮,和几百年的先祖们看到的是同一个月亮。   有人说华夏人没有信仰,乐景不这么认为。   华夏人是有信仰的。   他们信仰的是祖先。   而烧纸钱,就跟基督教信徒向上帝祈祷一样,是华夏人寄托哀思,期望未来,传递感情的一种方式。燃烧的纸钱飞到天空,就好像祖先们真的听到了他们的祈祷声,给予了他们回应。生者和死者借由这种方式完成了一种特殊的交流。而生者也由此增添对死亡的敬畏。   在地球上的时候,曾经有华夏人把这种烧纸钱行为斥为制造污染的封建迷信,号召大家抵制这种愚昧的行为。乐景觉得提出这个建议的人,是一个典型的键盘侠,理中客。   借由对死者世界的想象和因果报应的朴素价值观,生者才能对死亡和生命抱有敬畏。这敬畏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你可以不去选择这种方式来凭吊先祖,但是你没有资格阻止其他人这么做。   乐景一边走,一边把点燃的纸钱向空中用力抛去,呼啸的群鬼欢呼着尾随着他,在这鬼门大开的时刻开始了一场盛大的游行。   乐景慢慢走出了荒芜的村落,周边渐渐开始有了零星的住户。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家家户户都房门紧闭,路口火星点点,烟雾缭绕,纸钱纷扬,隐隐有哀哀的泣声飘散在风里。   李娟坐在十字路口,机械地从燃烧的火盆里放入纸钱,眼睛红肿,她的眼泪早在不分昼夜的痛哭中流干了。   “囡囡,妈妈给你送钱来了。”她发出暗哑的气音:“你在那边要好好的,不要担心妈妈,妈妈很好。不要贪玩,你要快点投胎……”她哽咽了一下,几乎说不出话来:“然后你还当我女儿好不好?妈妈现在还年轻,还能怀孕,你要是投胎晚了,妈妈怕等不到你了……你就会成为别人家的女儿了……”   “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啊。”李娟跪了下来闭上眼睛虔诚祈祷道:“信女愿折寿十年,换爱女来世身体康健,喜乐无忧。”   仿佛菩萨显灵,盆里的几张未燃尽的纸钱被风卷起,火光明明灭灭,消失在了夜色里。   “囡囡,囡囡!”李娟猛地从地上站了起来,身体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她拼命从嗓子眼里挤出破碎的气音:“是你对不对?你来看妈妈了对不对?你听到妈妈的话了对不对?”   李娟冲着苍茫夜色声嘶力竭喊到:“妈妈等你!囡囡,妈妈等你!”   “您在给女儿烧纸?”背后突然传出一声清冽的男声,在如此时节显得无比诡异。李娟肩膀吓得一哆嗦,回过头勉强可以看清是两个年轻人,一高一矮,矮的在前,手里握着和李娟一样的纸钱,高的在后,手里好像提着什么东西。   他们也不过是跟她一样的可怜人罢了。   想通这一点,李娟一点也不紧张害怕了。她点了点头,哑着嗓子说:“对。”   矮个青年冲着李娟的身侧点了点,声音多了几分笑意:“放心,您女儿还会回来的。”   李娟苦笑了一下,把这当做了青年的安慰之词。她刚才虽然这么说了,不过也是求个心理安慰,她也明白这是痴心妄想。   等等!   她突然反应了过来。   打从刚才起,那个青年就直直看向她身侧的位置,借由皎洁的月光,她可以看清青年脸上柔和的笑意。   她扭过头,看向空无一人的身侧,眼睛里有自己都没发现的破碎了的希冀。她抖着嗓子问道:“你在看什么?”   “看你的女儿啊。她很可爱。”青年直直看向李娟的身侧,蹲了下来,轻声回答:“她穿着黄色的小裙子,扎着两个羊角辫,嘴角带有两个甜美的酒窝。”   李娟整个人仿佛被雷劈过,有那么一瞬间大脑一片空白,她的嘴唇哆嗦着,发出不成调的呓语。   小女孩牵住妈妈的衣角,眨巴着大眼睛好奇的看向这个与她平视的青年,奶声奶气的问道:“大哥哥,你能看到我吗?”   乐景点了点头,温柔地笑道:“能。”   小女孩甜甜笑了起来,脸颊旁的酒窝若隐若现:“那拜托你告诉妈妈,阎王爷爷已经同意了,我可以重新投胎做妈妈的女儿了。你让她不要难过,也不要想我。”   乐景站了起来,一五一十地把小女孩的话转述给了这个瘦到几乎脱了型的女人。   “这是真的吗?”李娟向前用力抓住青年的胳膊,尖声问道:“你没有骗我吧?”   青年怜惜地伸出手拂过她的眼睛,她只感受到一股温润的气流覆在了眼睛上,在青年放下手指的下一刻,耳边传来一声清脆的童声:“妈妈!”   李娟猛地转过头去,动作大到几乎闪到了脖子,只见一个身穿鹅黄色裙子的小女孩正对她露出甜甜的笑容。   “囡囡!囡囡!”李娟扑了过去嚎啕大哭:“我就知道囡囡舍不得妈妈。我就知道!”   乐景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走出很远,还能听到女人的喜悦的哭声。   乐景微笑着,安静行走在深邃的夜色里。无端想起了谪仙人的两句诗:   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   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   为何很多人愿意相信死后世界的存在?   因为那意味着生死轮回,生生不息。   当死亡不是归宿,而是另一场伟大冒险的开始,那么死亡也没什么可怕的了。   也许,人们怕的不是鬼,而是没有来生。   作者有话要说:   如此,本副本完结啦!   林乔和许暮的故事,就当是个开放式结局吧。   我不想写下去,大概是因为不忍心吧。   当一份爱情中掺杂了杀戮,血腥和诡计,那么这样的爱情注定和美好扯不上什么关系。我不想把这样丑陋的爱情写出来,因为悲剧早已注定。   下了副本,会很短,是一个我设想很久的梗:如果每个人都是从树上诞生,一出生就是八十岁,然后每过一年就会年轻一岁,然后他们会在0岁那年停止呼吸,重新回到树上,等待重新出生。我想想写个这样的有趣故事。因为只是脑洞,可能一发完结233333 第57章 理想国   午后的阳光暖暖的洒在身上,周露眯了眯眼睛,身体懒洋洋的。她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晃悠着两个小短腿,舔食着嘴里的草莓味棒棒糖,心情晴朗地宛如一碧如洗的蓝天。   她在这里等待给她买蛋糕的丈夫。年纪大了,就喜欢吃这些甜蜜蜜的东西。她年轻那会儿,牙齿都掉光了,别说甜食了,就连面条都咬不动。现在她年纪大了,牙齿都重新长回来了,她可以尽情吃她年轻时不能吃的东西了。   这时,一位满脸皱纹,身体佝偻的年轻人坐在了她的身边。她含着糖,鼓着腮帮子瞥了他一眼,目光几乎是立刻就停在他拿在手里的书不动了。   “你也喜欢泰戈尔的诗集啊。”她主动搭话道。   年轻人笑着点了点头,问:“您也喜欢?”   泰戈尔的诗集勾起了她的一段久远的回忆。   也许人年纪大了,就是喜欢回忆过去吧。她笑眯眯地问道:“年轻人,要不要听我讲一个故事?”   ※   第一次遇到那个神秘的书店老板时,周露还是个六十七岁的年轻人,所以她身体佝偻,浑身病痛,走几步都要喘口气。   之所以会进去那家奇怪书店,是因为她迷路了。那天是社会抚养部门给60岁以上的公民发抚养金的日子。因为她糟糕的记性,所以去市政府领完抚养金没多久,她就发现自己迷路了。   她随着陌生的人群走来走去,稀里糊涂地就进了一家书店。书店老板是个很年轻帅气的小伙子,看起来年纪已经很大了。   看到她进来了,老板立刻停下了逗弄黑猫的手指,站了起来,微笑着问道:“您好,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   周露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请问一下,白桥街怎么走?”   老板短暂思索了一会儿,然后清晰流畅地给周露说出了具体路线。怕周露忘记,他还专门在纸上画出了详尽的路线图,双手递给了周露。   周露有点感动,她的目光在摆满书的店里停留了几秒,随即决定,在这里买几本书好了。   “我想在这里买几本书。”她问:“您这里有什么书可以推荐给我吗?”   “您想要看哪方面的书?”   周露犹豫了一下。虽然每个理想国的居民破开母树结出的命果出生后就已经懂了基本常识,但是如果以后想要找一个好工作,仅仅简单的常识是不够的,还需要系统的学习。所以她七十五岁那年就进入了政府专门给公民设立的学校进行学习。今年是她学习的第八年了,虽然记忆力、体力和视力都很糟糕,但是她一直在努力。   然而这一切都在半个月前改变了。班级里来了一个转校生。那是个温文尔雅,幽默风趣的年轻绅士,和周露同龄,但是比周露聪明很多。   周露偷偷看了老板一眼,她觉得等转校生变老后,一定会像这个老板一样帅气。不过就算他老了不帅也没什么,因为人生丑陋的年轻时光太长,而美好的老年生活太过短暂,所以没有人会在意外表的皮囊,他们更关注内在的灵魂。   周露觉得,他拥有一个有趣的灵魂。   她……想离他更近一点。   和有趣的人相处,仿佛连自己也变得有趣起来了。这是只有有趣的人才能施展的神奇魔法。   所以她诚恳的跟老板这位“过来人”请教道:“您六十多岁的时候,喜欢看什么书呢?”   老板显然有些惊讶,他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才斟酌着回答:“我不知道……大概是诗集吧?”   “诗集?”   老板微微颔首,垂眸浅笑:“对,有些诗,只有等到一定年纪后才能静心阅读。”   “那就给我拿一本诗集吧。”   老板走入书柜间,抽出一本日后让她爱不释手的绿色封皮的书递给了她,“这是我很喜欢的诗人泰戈尔的诗集全集,诗句优美,寓意深刻,是经典之作。”   周露接过,随便翻开一页看了几行,就被那宛如神启般优美神奇的诗句给触动了。   这是一首叫做《当时光已逝》的短诗:『假如时光已逝,   鸟儿不再歌唱,   风儿也吹倦了,   那就用黑暗的厚幕把我盖上,   如同黄昏时节你用睡眠的衾被裹住大地,   又轻轻合上睡莲的花瓣。   路途未完,行囊已空,   衣裳破裂污损,人已精疲力竭。   你驱散了旅客的羞愧和困窘,   使他在你仁慈的夜幕下,   如花朵般焕发生机。   在你慈爱的夜幕下苏醒。』   周露从出生时就知道,每个人活了八十年后,灵魂就会重新回到母树上。然后若干年后,母树会结出命果,他们会洗去记忆和疲惫,重新来到这世间。生死轮回,生生不息。   所以每个理想国的公民,包括周露,都不念前生,不恋过往,不畏前路,不惧死亡。   周露没有关于前世死亡的记忆,但是她想,所谓的死亡一定就像这首诗里所说的一样,不过是一场黑暗的长眠罢了。她这八十年人生的疲惫和痛苦在母树慈爱的怀抱中都会一扫而空。她会被重新净化成一个纯粹、崭新的生命,到那时,她会在母树慈爱的夜幕中苏醒。   于是她痛快买下了这本书,并在未来的岁月里将它翻了一遍又一遍。   ※   说到这里,周露难掩得意地给这位年轻人说道:“我可能买的是国内第一本泰戈尔诗集。”   年轻人闻言震惊极了,他失声道:“难道那家书店是开明书店?!老板是乐景先生??”   周露矜持地点了点头:“没错。”   年轻人不由肃然起敬,眼中满是艳羡地看向周露:“我还是在历史书上看过他的名字。乐景先生来历神秘,生卒年不详,忽隐忽现。他卖的书查不出作者来历,却引发国内各个领域的震荡。就连现在,我们学校的语文课上还要学习他书店里卖出的书呢!”   周露当然明白那个叫做乐景的书店老板是个多么重要,多么神秘的人物。所以在六十年后的今天,她还对那段回忆如数家珍,难以忘怀。   年轻人又问道:“史学界都在猜测乐景先生可能不属于这个世界。嗯……您明白我的意思吧。毕竟很多书里的人真是太奇怪了。他们竟然是从人类女性的肚子里出生的,而且一出生就是婴儿,每过一年竟然就增长一岁,而且最可怕的是……”年轻人睁大眼睛,好像看到什么可怕又匪夷所思的事情一样:“每个人的自然寿命竟然都不一样!有的人可能活了十几年就死了,而有的人却可以活一百多岁!”   周露赞同地点了点头:“是啊,他们的成长经历简直是跟我们倒过来的。一出生就像我们老时那么幸福、精力充沛,那么当他们老时,年老体弱,耳聋眼花,该多么难过呀。”   年轻人锤了锤有些酸痛的背,深以为然。他忍不住追问道:“然后呢?后来你又遇到乐景先生了吗?”   周露目光悠长,再次沉浸在回忆里:“后来啊……”   ※   再次见面时,已经是二十年后了,那时候周露四十七岁了,已经结婚十三年了。新郎就是她六十七岁那年遇到的转校生。   那年,她凭借着那本泰戈尔的诗集成功和转校生搭上了话。他们一起读诗,一起讨论,两颗年轻的心也越来越近,他们也因为对方而完整。最后,在从学校毕业后,他们走到了一起,成为了法律意义上的一对夫妻。当时,她和他都是六十岁。   他们白发苍苍,他们身体佝偻,他们年轻而丑陋。可是他们都知道,对方那丑陋枯萎的躯壳下隐藏着金子般的灵魂。可是就算再恩爱的夫妻,也终究会吵架。这几年,因为一些生活琐碎摩擦,两人闹的颇不愉快。尽管彼此都心知肚明他们还爱对方,但是这份爱已经吸饱了十几年婚姻的油烟,变得油腻起来了。   这些年来,周露不止一次想起过那位神秘的书店老板——真要说起来,他还是她和她丈夫的媒人呢!要不是那本泰戈尔诗集,她和他也不会走到一起。现在她又再次陷入婚姻的困境,她渴望她能再次从老板那里获得一些有关命运的启迪。   可是她却一直没见过他了。   与此同时,社会上关于乐景的讨论由起初的喧嚣尘上,慢慢变成无人问津的陈年旧闻。就是在这种时候,她再次遇到了乐景。   当时她刚从报社下班,因为堵车而选择了绕路,然后就这样猝不及防地与那家书店重逢了。   还是同样的位置,同样的书店,老板的容貌一如初见。   她怔怔地看了温雅从容的老板半响,突然问道:“您还记得我嚒?二十年前我在您这里买过一本泰戈尔的诗集。”   听到她前半句原本还有些迷茫的老板慢慢苏展开了眉眼,温声说道:“是你啊。你看起来年轻好多。”   周露摇了摇头,纠正道:“不是年轻,我变老了。”她端详老板一层不变的容貌,心里转过无数念头,最终她只是轻描淡写道:“老板倒是保养的很好,看不出年纪呢。”   老板笑了笑,问:“这次来,想买什么书?”   “我结婚了。”周露脸上带了一丝疲惫,“所以您这里有没有有关爱情和婚姻的书呢?”   “有啊。”老板起身从书柜处抽出两本书放到了柜台上,指着《傲慢与偏见》说:“这是爱情。”又指着《围城》说:“这是婚姻和人生。”   周露这一次没有翻看,直接付钱后把书塞进了公文包里。然后她抬头看向乐景,目光有自己都没发觉的探究和期盼:“我们下次还能见面吗?”   老板勾起唇角,这个微笑无端在她心里多了几丝神秘的意味:“只要你活的够久,那么我们终究还会相遇。”   周露也笑了起来,她的目光说不出的坦然:“那时候我可能已经转换了容貌和身份,但是,‘我’终究还是‘我’。当我站在您面前时,我希望您能认出来我。”   “嗯。一定会认出你的。”   ※   “然后呢?然后呢?”年轻人迫不及待地问道:“你以后还见过他吗?”   周露晃了晃悬浮在长椅上空的小短腿,卡擦一声咬掉了黏在糖棍上的最后一小块草莓棒棒糖,含糊不清地郁闷说道:“没有了。自那一次又过去了四十年,我再也没见过他了。”她孩子气般鼓了鼓腮帮子,拔掉嘴里的糖棍扔进了垃圾桶里,“大概等我转生后才能再见到他吧。”   “这样啊。”年轻人不由有些失望,然后他又想起了什么,追问道:“那最后您和您丈夫怎么样了?”   “这里,这里!”周露眼睛一亮,站了起来冲前方招了招手,就见一个掂着塑料袋的小男孩气喘吁吁地跑到了周露面前,看着笑的见牙不见眼的周露,皱着眉头老气横秋训道:“都说了要你在旁边等我了,你还乱跑!你知道我多担心吗?”   “人家腿酸了嘛!”周露撒娇般摇了摇男孩的胳膊,在他脸上亲了一口:“给你亲亲,你不要生气啦。”   男孩的脸肉眼可见涨红了,他不好意思地瞥了年轻人一眼,拉了周露一把,小声嘀咕道:“有人在呢!你注意一点!”   周露笑嘻嘻地看向年轻人,大方地介绍道:“给你介绍一下,他就是转校生同学,我老公季安。”   年轻人恍然,凝视着这对相顾一笑,目光中缠绵着化不开情意的老夫妻,他想,他已经不需要答案了。   道别了年轻人,周露和季安手牵手向家走去。   一路上,周露都在叽叽喳喳地跟季安说她和年轻人的那场谈话,季安微笑着认真倾听着。   周露握紧季安小小的手掌,把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小小声感慨道:“我那时候真的以为我们走不下去了。”   想起那时候,季安也有些心悸,“还好那时候你从乐老板那里带回来了《围城》。”   “是啊。”周露轻轻闭上了眼睛,闻着丈夫身上她最爱的黑巧克力的苦香,声音是历经千帆后的平和:“世间婚姻如围墙,“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没有十全十美的婚姻,重要的是难得糊涂。”   两人陷入一阵愉悦的沉默,同时享受这一刻甜蜜的静谧。   半响,季安握紧妻子的手,突然说道:“我们比方鸿渐夫妇幸运多了。我们不沉溺与皮相,志趣相投,从白头走到黑发,从萎缩走向挺拔,我们才是真正灵魂伴侣。”   “是啊。”周露睁开眼睛,也附和道:“《围城》所在的世界,人们竟然依靠外貌来选择伴侣,而不是才华和性情。真是太可怕了。”   “所以我们更幸福。”季安垂下眼帘,深情地看向靠在他肩上的妻子,浅笑道:“这几年来,我一直在想我们会如何步入死亡。”   周露笑容微敛,眼神有些伤感:“是啊,我们都七岁了,已经不年轻了。”   季安安抚地摸了摸她的头发,柔声道:“不怕,有我陪你。”   “等到我们0岁的前一天晚上,我们要手拉手躺在养老院的床上,看着彼此。你比我大几个小时,我会先看着你归去,但我很快就会去找你了,所以你不用怕。”   随着丈夫的话,周露脑海中不禁勾画出相关的场景,她渐渐有些痴了。   “这样等我们长眠与母树的地下时,我们也是手拉手。说不定我们转生后还会做夫妻呢!”季安兴奋地说道。   周露开心地投入丈夫的怀抱,用力地点头道:“嗯!来世你一定要找到我!”   “好。你不来,我不娶。”   ※   这是乐景第三次来到这个位面了。   B58位面。一个神奇的位面。   这个位面只有一个国家,名为理想国。   理想国的居民都是从一颗巨大的树上结出来的果子里出生的,每个人生下来就是80岁,每过一年,他们就会年轻一岁。等到他们0岁那天,他们就会变成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在床上停止了呼吸。然后会有养老院的专业人员把他们埋在母树的树下,他们的尸体会成为母树生长的养料,他们的灵魂会重新回到树上,等待重新转生的这一天。   理想国的公民没有父母,社会和国家就是他们的父母,他们出生后统一由国家的福利机构收养,在国家的安排下接受教育,然后根据自己的特长寻找工作。   因为政府健全的福利政策,这里的人平和,知足,乐观,快乐。也因为他们越活越年轻,老年人和沉稳和年轻人朝气蓬勃奇妙地结合到了一起,诞生了无比奇妙的民族特性和文化。   这里真是名副其实的理想国。   门铃响了,一个年迈的妇人仓皇失措地走进了乐景的书店里,“请问一下,您知道蓝天路怎么走吗?”   乐景眨了眨眼睛,突然笑了:“我找到你了。”   “好久不见啊,周露。”   看着老妇人迷茫的脸色,乐景突然想起了一部电影里的台词:   人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这句话用在此情此景,再合适不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关人是自树上诞生的这个设定,我最初知道这个,不是来自西幻中的精灵诞生的官方设定,而是看了日本女作家小野不由美的一本书《十二国记》。   初看这本书,我还是初中,当时虽然有些深刻的内涵不太懂,但是就设定和剧情还是让我惊为天人。   在遥远的蓬莱,有十二个国家,每个国家的王都是由出生在蓬山的本国麒麟选出的。如果王的所作所为违背了天道,则麒麟会得失道之症,王若不及时改正错误,麒麟便会病死,麒麟死后一年内王也会死去。蓬山会在第二年结出该国新麒麟的果实,安阖日该国国民会升山,新麒麟会接受天启选出国家的新王。但若王去蓬山退位,那么仅有王本人会死去,麒麟会活下来以尽早选出国家新的王,以尽早结束因王不在位而导致天灾的发生。   书中设定,人和家畜是自里木里诞生的。想要孩子的夫妻在木上系带祈祷。在木下不能杀任何生物。1日得鸡鸭等禽类、2日得狗、3日得绵羊和山羊、4日得野猪和家猪、5日得牛、6日得马、7日和9日以后是人。家畜在一星期内孵化。而结出人类的果实,就是卵果,颜色是黄色的。不是父母无法摘下卵果。   里面还有很多新奇的设定,直到现在我都很佩服作者的想象力,要知道这本书可是1992年写出来的,虽然2013年才勉强完结(…)   文章中我最喜欢阳子,她是庆国的女王,胎果因为蚀流落到了常世,阳子因此在正常人类的世界里长大。后来麒麟穿越世界找到了她,阳子才回到了蓬莱,然后经过一系列的奇遇,最后成为了庆国合格的女王。   除了阳子,还有很多其他国家的国君的故事,都很好看!   虽然《十二国记》现在都是时泪了,在晋江同人里也特别冷,但是还是忍不住想给你们安利一发!   至于下个副本,就用我隔壁那篇文《快穿无限高考》的设定啦。那本虽然是黑历史,写的很烂,但是有些设定还是可以用一用的orz   ps不要因为我的作话去看!不要去看!不要去看!要不是v文不能锁,我都想锁起来了orz 第58章 一切异世界侵略者都是   1962年,早春,街上还带有一丝属于冬天的冷冽。   天不亮,开封市第一中学的门口就已经有了稀稀拉拉的学生。   王亮把冰凉的手伸进布衣的袖子里,剁了剁脚,跟同学抱怨道:“冻死俺了,学校怎么还不开门啊?”   同学把背上背着的这学期的干粮袋重重放到地上,抹了抹头上的汗,喘了几口气,呼出一大股白烟:“咱们来太早了。”   今天是开封市第一中学新生报道的第一天,王亮和他同学李利是他们乡考上市里高中的唯二两个人,所以他们兴奋地一夜没睡,刚刚二更天,就忍不住爬了起来连夜进城了。   一阵冷冽的北风吹过,王亮感觉自己骨头缝都塞满了冰渣,手脚都不是自己的了。他终于忍不住运起了内力驱寒。李利一看他身上蒸腾起的白烟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连忙劝阻道:“赶快停下吧。等下还有入学测试,据说监考老师都是少林寺的大师,你要是内力不足被刷下来怎么办?”   王亮也明白其中的厉害。如果是平时,用些许内力驱寒也算不了什么。但是他们这一路轻功赶路,已经耗费了不少内力了,所以现在才如此节省。   现在天还黑着,学校附近的门市部都没开门,要不然他也可以去屋里躲一躲。王亮这个想法刚自脑海里浮现,就见前面一家店突然拉开了店门,从里面走出来一个年轻人。   他兴奋地连忙捣了捣李利,李利也是眼前一亮,两人立刻背起干粮就往那家店赶去。走进王亮才看清这个年轻人的相貌,他不由得在心里暗叹一声好相貌,这位一看就知道是读书人。   “老乡。”王亮憨厚一笑,“俺们是来学校报道的学生,来的太早了,学校还没开门。俺们可以去店里避避寒吗?”   乐景刚走出店门,还没确认周围环境,就见两个背着布袋,衣服上摞满补丁的男孩向他跑来,满脸的欣喜激动宛如见了见到亲人般,嘴里说着让他无比熟悉的河南话。   得,起码他现在可以确定这里是华夏,而这个孩子是个河南人。通过街景和这俩孩子的打扮,这里经济条件应该不好。   这些思绪只在乐景脑海中一闪而过,他面上不露分毫,热情笑着招呼道:“你们一定冻坏了吧,快进来暖暖。”   王亮李利进了店,才发现这是一家书店。书柜上摆放着密密麻麻的书!   他们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书!   他们直勾勾地看向书柜,就好像两个犯了毒瘾的瘾君子,别说走路了,连话都不会说了。   乐景回头就见这俩孩子这求知若渴的模样,他也是爱书之人,自然懂他们此时的心理感受,所以他体贴地说道:“你们可以去看会儿书。”   听了这话,王亮倒是彻底清醒过来了。他站在整洁明亮的书店里,鼻子里是好闻的油墨香,他低头看着铺着地板砖光可鉴人的地板,他破旧且脏兮兮的黑布鞋踩在这里格格不入。他头回明白了什么是自惭形秽。   他红着脸,下意识后退了几步,嗫嚅道:“俺们,俺们没带钱。”   李利也不好意思地说道:“俺们乡下人,粗手粗脚,弄坏你里书就不好了。”   “这有什么啊。”乐景不以为然地笑道:“只是看一会儿书,还能把书弄坏了不成?想看什么就去看,我不收你们钱。”   李利王亮面面相觑,最后还是抵不住书的诱惑,腆着脸就去翻书了。   而这边,乐景也自乐灵那里得出了一个坏消息。这里没有互联网,所以乐灵也不能从中收集信息了。   看来这里的年代比乐景想的还要靠前。这个位面是B1位面,B系列排第一的位面,听起来就很厉害。所以乐景在来这里之前就已经做出了种种猜测,但是没想到他来了后,这里竟然这么普通。   不过他现在毕竟也是刚来,这个世界的全貌还没向他展开,现在做出判断未免为时过早。   “来客人了?”凯恩斯从楼下走了下来,看到在书柜间穿梭的两名中学生,冷着脸道:“欢迎光临。”   王亮身体一僵,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个金发碧眼的妖怪一样的人。他从村里放的电影里看过这样的人!他们是洋人,洋人都是间谍,坏蛋,是邪恶的资本主义打入我军内部的搞破坏的反动分子!   他感到自己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暖洋洋的内力开始在他身体里运转,他瞥了身侧的李利一眼,从他的表情里看到了和他一样的想法。   他突然有些口干舌燥,兴奋的火苗在心里越燃越烈,他三岁习武,如今已经学武十二年了,也许为的就是此时此刻!   他会成为他们村了不起的大英雄!   掩在袖子里的双手微微一抖,双手已经各握上两把飞刀,他抬起手轻甩手腕,四把飞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以不同方位灵活地向那洋人逼去。与此同时,他和李利运起轻功,他从左方化掌为拳迅猛击向那洋人的心口,李利则是从右方给了那洋人一个扫郎腿。   这一系列的眼花缭乱动作只花费了短短几秒,而王亮和李利的动作更是快的几乎能看到残影,所以等乐景反应过来已经是一切都结束的时候了。   凯恩斯安然无恙地站在原地,而那两个孩子双双躺在地上发出小声的呻吟,四把飞刀噼里啪啦掉在了地上。   王亮挣扎着从地上半坐了起来,捂着胸口,焦急地看向乐景:“老板快跑!你打不过他的!去找警察!警察叔叔一定能对付得了这个间谍!”   李利则是忌惮地狠狠瞪着凯恩斯,呲牙咧嘴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如临大敌的摆出架势面对凯恩斯,“这里有俺们拖延时间,老板你快跑!”   乐景:……   ……如果只是两个普通的中学生都有如此武力,那么这个位面的编号还真是名副其实。   他废了一番功夫,总算安抚下两人,然后从他们嘴里得知了他们为何攻击凯恩斯的原因。只是这原因让他哭笑不得。该说我党爱国政治教育太到位了吗?还好凯恩斯没有对这两个人下狠手,所以这俩傻孩子只是身上疼了一会儿,没过多久就活碰乱跳没事人一样了。   “你们误会了。”乐景面不改色说道:“他是中国人,不是外国间谍。”   李利不信:“瞎说!哪有中国人长他那样儿!”   “五十六个民族知道不?”乐景一本正经胡说八道:“他是俄罗斯族的。那句歌儿怎么唱的?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你们这么做可是破坏民族团结!”   半精灵也捧场地说道:“嗯,没错,我是俄罗斯族的。”配合他那张因为面无表情而显得格外诚恳的脸,再加上字正腔圆的普通话,显得格外说服力。   起码忽悠这俩傻孩子是绰绰有余了。   就见这俩孩子恍然大悟,然后一脸愧色,连连给凯恩斯鞠躬认错,要不是乐景拦着,他俩都要很有江湖特色地给凯恩斯单膝下跪赔罪了。   所谓的不打不相识,这一下倒是让凯恩斯和李利王亮认识了。出于对高手的崇拜,他们七嘴八舌地向维克多请教武学,并还约好有时间要再和凯恩斯过几招学习学习。   乐景在一旁微笑着倾听着,不同声色地把这俩孩子的背景给扒的一干二净。   他由此知道,这里是河南开封,可又不是地球上的那个河南开封。这个位面里的河南省全省文武双修。每个孩子三岁那年开蒙,去学堂进行文化课学习,同时还要跟着附近最有名的武学师父学武。武术这门课程可是被纳入高考的,分值和文化课一样。   而王亮李利上学的开封市第一中学则是全市最好的中学,里面的老师都是来自少林寺的厉害武僧,所以王亮李利他们能考上这里,等于说是已经半只脚踏入大学的门槛了。   “录取通知书到俺家时,俺爹还放了炮呢!”王亮骄傲地说:“俺爹还说了,如果俺能考上大学,俺家就是这十里八村的头一个!将来哪家不得高看俺家几分!”   乐景掩饰住心里的惊涛骇浪,不动声色地笑了笑,问:“那你将来想干什么工作?考虑过出省没有?”   王亮兴奋地点了点头,“当然要出省了,咱们省高手太多了,俺爹说俺在这里混不出头。所以我要去一些武学不发达的城市找工作。”他掰着手指头说道:“像上海,江苏,陕西,广西……”他说出了一大串省份名。   李利撇了撇嘴,嚷嚷道:“你就拉倒吧。人江苏的茅山道术厉害着呢,能看上你?至于广西,那边的十万大山不知藏着多少少数民族邪门的手段呢,人家压根看不起武术这种拳脚功夫。还有湖南的赶尸人和云南的巫蛊之术都邪门的很,你去那里小心怎么死都不知道!”   “要我说,你要去就去上海吧。”李利说:“上海的〖排外〗只能用来自保,配上我们的少林武术,那才完美了。”   王亮不服气,梗着脖子杠道:“那我还不如去北京呢!那可是首都。”   李利嗤笑一声,“你没事吧你?人北京人可是生活在龙脉上面,有龙气护体,你去干啥?”   王亮也知道自己自己出了个馊主意,但是他又不愿意轻易认输,就呛道:“那我去陕西好了。陕西的面食也好吃。”   “得了吧。”李利立刻给他堵了回去,“你是想抢西安那群召唤师的生意吗?你觉得是秦始皇的千军万马厉害,还是你厉害?”   “咱们少林也不弱啊!”王亮反驳道:“全国人民都知道少林功夫甲天下了!咱们的少林七十二绝技,咱们的十八铜人阵,哪个弱了?”   李利一看王亮是真火了,也意识到自己说的过火了,连忙退了一步给王亮配不是,场上的火药味儿这才消散。   两人这是偃旗息鼓了,可他们的话却给乐景造成了剧烈的思想冲击。他没想到他一个试探性的问题,竟然从他们嘴里收获了如此大的信息量。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为什么这个位面在乐灵这里的评级为B1了。   这一闹,时间也不早了,天都亮了,学校也开门了,王亮李利告别了乐灵匆匆离去了。留下乐景坐在椅子上若有所思。   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上海市第一中学的女生厕所上空突然出现了一个黑洞,一个狰狞可怕的红色骷髅头从洞口探出头来。   “这里……就是异世界吗?”   “是的。”一只黑色的蝙蝠从洞口飞了出来,尖着嗓子道:“瑟西,我们立大功了。陛下一定会好好奖赏我们的!我去告诉陛下,你在这里维护通道!”   骷髅慢吞吞地从洞口里挤了出来,在他的努力下,洞口越变越大,然后在骷髅不耐烦的撕扯下,逐渐变成了一个三米多的出口。   他和蝙蝠是魔界探索异世界的先锋队伍,除了他们,还有很多深渊造物也在努力打开到达这个位面的通道。瑟西希望他和蝙蝠是第一个打开通道的深渊造物。   这样的话,他一定能从陛下那里获得很多赏赐。   骷髅深深嗅了一口空气中漂浮的属于人类的美味味道,咽了咽口水,他已经迫不及待在这个世界大开杀戒了。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嘻,写完这张,我都被我自己的脑洞给惊呆了233333   这个副本架空!架空!架空!什么大跃进,什么文革,什么废除高考,没有,没有,通通没有!   一切都是一本正经胡说八道!   ps为了以防万一,提前说一下,我不是地域黑,就酱(叉腰) 第59章 一切异世界侵略者都是   刘媛媛红着脸捂着肚子向厕所跑去。   昨天爸爸升职,妈妈买了很多肉,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饭来庆祝。结果她就吃坏了肚子,早上开始拉肚子了。打从她今天早上来学校,她都跑了两回厕所了。   现在还在上课,走廊里静悄悄的,时断时续传来朗朗的读书声,刘媛媛飞快地从教室外面穿过,尴尬地不得了。   终于跑到厕所门口时,她不由得松了口气,推开厕所的门,猝不及防间就与两个黑洞洞的眼眶四目相对了。   一个硕大的红色骷髅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上下颌骨一张一合咔哒咔哒的乱响,从中发出尖细刺耳的笑声。   那一瞬间,她大脑一片空白。   眼看那只骷髅伸出可怖的骨爪向她的脑袋盖去,刘媛媛条件反射双手抱胸,大喊一声:“排外!”   以刘媛媛为中心,一圈无色的气流呈圆形由内而外扫荡旋转开来,气流狂暴地攻击圈内的一切障碍物,首当其冲的就是那只骷髅,只见它被气流高高卷到空中,然后狠狠撞到厕所房顶后四五分裂地摔倒了地上。   刘媛媛惊魂未定地看着碎了一地的白骨,这才发现厕所上空那个巨大的散发着不详意味的黑洞。   厕所里发出那么大的动静当然引起不少人注意。   一时间几位老师慌慌张张从教室里跑了出来,不约而同地向厕所的方向跑去。隔壁班班主任钱老师是最先到的,看到站在厕所门口双手抱胸的刘媛媛,结合刚才的动静她几乎是立刻警惕起来了:“同学,是不是厕所里有色狼?”   刘媛媛侧过身体,让钱老师得以看清厕所里的场景,“老师。”她迷茫地开口问道:“我是不是在做梦?”   半空出现一个几米长的不规则黑色洞口,里面黑色雾气氤氲,隐约有什么未知的存在在蠢蠢欲动,而地上原本被刘媛媛击碎的白骨正慢慢汇聚粘合在一起,血红色的骷髅头的黑色眼眶里燃起了黑色的火焰,骷髅嘴一张一合,从中吐出一种他们听不懂的语言。   瑟西:“愚蠢的人类,你们以为区区物理攻击就能伤害到伟大的瑟西大人吗?等待迎接亡灵的愤怒吧!”   钱老师:“这说的是什么语言?敢情这还是一个外国骷髅?”   就这一会儿,其他老师也赶到了这里,大伙儿看着这一幕都面面相觑,眼看那看起来就是反派的骷髅粘合完毕就要向他们走来,钱老师淡定地双手抱胸,大喊一声:“排外!”   于是那只骷髅徒劳地迈动双腿却无法前进一步,就好像被什么透明墙壁挡住了一样,钱老师扬了扬下巴,“这里有我在挡着,你们赶快把学校里的陕西籍同学都叫过来!”   “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她愤怒地说道:“他们平时召唤一下秦兵唐兵就算了,这次竟然直接把外国骷髅都召唤过来了!并且还在厕所里扯了那么大口子!这下人证物证俱全,我看他们还有什么话说!”   ※   远在河南开封的乐景丝毫不知道发生在上海的这场风波,此时他正在新华书店里看书。   这个群魔乱舞的世界深深勾起了他的好奇心,他迫不及待的想要获取有关这个世界的更多资料。而新华书店显然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乐景看着书店里挤挤挨挨的看书人,不由有些感慨。   新华书店对于乐景这一辈人来说,是一个特殊的存在。那时候互联网还不发达,人们获取外界消息和知识的渠道有限。而新华书店作为国营企业,有国家财政补贴,所以哪怕是偏僻的小城市也都有新华书店的身影。在很小的时候,乐景就是新华书店的常客了。那时候他几乎没有零花钱,所以只能腆着脸在店里白看书,而且一看就是一天。每到周末,新华书店里就集满了像乐景这样的人,其中不乏很多大人。他们或站或坐,或蹲或趴,每个人都沉浸在了书里。   书店的店员从来不赶人,每天都笑眯眯的坐在柜台上,天热了还给他们开空调,偶尔还给他们搬来一个椅子。现在回忆起来,乐景想不起当时的脚麻和饥渴,只记得那时看一本好书时淋漓尽致的快乐。   现在互联网发达了,人们的经济水平也提高了,新华书店越发不景气,书店里也很难看到以前那些如饥似渴的读书人身影了。   他的目光在书柜上一本本书上越过,很快就找到了一本符合他要求的书——《全国各省的秘密》。   乐景抽出书,开始仔细地翻阅。   这是一本带有科普性质的书籍,粗略地介绍了各省人的风土人情,然后重点介绍了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人民的特长。   着实让乐景打开眼界。   比如『内蒙古人是天生的优秀骑兵,区区弯弓射大雕,摔跤撼牛马不在话下。其中蒙古族同胞还掌握了一种被动技能,当一定数量的蒙古骑兵聚集在一起,会自动触发“成吉思汗的铁骑”技能加持,可以提高士气和战斗力,一定几率可以召唤成吉思汗大军的亡魂助阵……』   ……   『上海人都掌握了一种叫做〖排外〗的防御技能,发动技能后能在周身形成大小不一的领域,任何被上海人认定为是外物(包括生命体)都会被排除在外。据说一个把〖排外〗修成最高等级的大师甚至能把空气都排除在外……』   ……   『至于湖北,那最出名的就是武当了,有道是南少林北武当,武当乃天下道宗,其道术和功夫一直未尝被人小看。何谓“武当”?即是“七十二峰朝大顶,唯有真武足以当。”真武便是真武大帝,武当金顶金殿里供奉的就是这位大能。是以武当弟子享有有真武大帝庇佑……』   ……   『还有四川也不可小觑。自古以来蜀地都是易守难攻,而这种特性也赋予到了四川人民身上。和四川人对打,要做好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伤及其一根毫毛的准备。而且四川人的伴生神兽食铁兽——熊猫也不会放任自己的半身被人如此欺负。所以四川人永远不会一个人在战斗……』   ……   『湖南、云南、广西、贵族等少数民族众多的省份就更是百花齐放了。什么赶尸、下蛊、巫师巫术、求雨、落花洞女、祭祀等等诡谲技能让人眼花缭乱……』   ……   『广东人则是更了不得了。广东人堪比饕餮,什么都能吃,什么都敢吃,什么都想吃,并且什么都能消化。可谓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顶级猎食者了……』   ……   『和这些武力值彪悍的省份相比,全民皆商的的浙江人看起来就温和无害多了,毕竟是商人,讲究和气生财,信奉钱财能通鬼神。但是这一切的前提就是不要遇上温州人。有句话说得好:“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温州人讲鬼话。”而温州话在国外素有恶魔之语的称呼。至于温州话究竟会造成什么后果,笔者也不知。据说听过温州人讲话的人非死即疯……』   『最后,就是江西人了。老实说,笔者写完稿子,数来数去却只有33个省级行政区,笔者想了半天也没想到漏了哪个省份。后来还是比着地图一个一个比对,这才找到被遗漏的江西省。笔者这才深深感受到了江西省的〖无〗的威力。因为江西人的纯在感稀薄到几乎无法在人脑海里留下深刻记忆,连带着江西成为了一个〖不存在的〗省份。怪不得我国的秘密部门里特工间谍杀手狙击手等清一色都是江西人,当然凡事有利也有弊,也有很多江西人仗着这种特性走向违反犯罪的道路……』   ……   作者文笔逗趣,通俗易懂,乐景很快就把书大致翻了一遍,并且粗略了解了的有关这些省份的基础知识。当然书里列举的技能都是该省最具有代表性的技能,还有很多技能因为比较小众所以并没有在书里提及。   乐景又连看了几本书,互为应证,补全知识,终于对这个世界有了更为彻底的认识。   简单来说,这个世界就是地球“谣言”和“神话”的具现化。   而且不仅是华夏人发生了变异,其他国家的人民也都发生了变异。比如几乎每人都能打虎揍熊的俄罗斯人,比如泰国巫师的降头术和古曼童,再比如天主教那些真的具有神力的牧师们……   不过因为华夏文明的源远流长,且境内各种传说神话纷杂,是以华夏的技能更加强大多样,而且技能发展较为平均,没有什么明显的短板。   要说这里如此强大的华夏何以落到如今这般贫困的地步?因为内战。   华夏太伟大了,所以能打败华夏的只有她自己。乐景现在看到的各省和平相处是经过无数场战争换来的。当时各省因为文化和技能的隔阂,再加上中央政府的软弱无用,所以开始纷纷闹独立,内战就此爆发。   由此让其他国家的人给捡了便宜。先是八国联军,后是邻国日本,都纷纷登上了华夏的土地上开始肆虐侵略。   华夏着实经过了一段艰苦的时光。后来为了不成为民族的罪人,各省放下私仇旧怨联合起来打败了侵略者们。各省也因此认识到了所谓的内战不过是仇者快亲者痛的傻逼行为,所以他们经过了重新选举,成立了新的中央政府,各省放弃独立,重新成为华夏的一份子,华夏由此重新成为了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国家。   乐景看完不由有些唏嘘。这个世界的华夏这么强大,却还是走了不少弯路。这也是华夏人的民族特性决定的。   华夏人,天生就很骄傲。这骄傲是由几千年的文明和荣华融入骨血、基因培养出来的。   这骄傲体现在不得第一就各种不舒服,各种悲愤欲绝,各种觉得国之将亡。而得了第一,华夏就容易变得骄傲自大,目空一切起来,然后便把精力用在内斗上。这点不仅有地球的历史背书,还有B1位面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   乐景希望未来华夏真的君临天下成为世界第一的国家后,能不要重蹈覆辙。   尽管乐景已经尽量快速地阅览这几本图书了,可是几本看下来,外面的天色还是已经暗了下来。   他摸了摸肚子,这才意识到他连午饭都没吃,现在凯恩斯一定已经做好饭了。一想到凯恩斯手艺的美味,乐景就觉得嘴里唾液就开始不受控制的分泌。他不由有些无奈,要知道他之前可不是一个重视口腹之欲的人。要怪就怪凯恩斯的手艺太好了,彻底养刁了他的胃口。   回家吧。   心里刚浮现这个念头,乐景就有些微怔。原来,那里对他而言已经是家了啊。   青年勾起嘴角,微笑着融入人海。   家啊。真是一个听了就让人觉得温暖的词汇啊。   ※   夜幕低垂,城市亮起星星点点的星火。大相国寺钟声嗡鸣,包公祠里传来一声清脆的拍板声,繁塔里佛音阵阵,而开封市第一中学灯火通明——他们还在上晚自习。   这是开封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夜晚,和以往并没有什么不同。而异变,就在这时发生了。   大相国寺,包公祠,繁塔和开封市第一中学的上空相继出现了巨大的黑洞,在漆黑的夜色里这本来并不引人注目。直到从黑洞里跳出形状各异,大小各异的骷髅怪物和密密麻麻遮天盖地的吸血蝙蝠。   魔界的先锋大军,终于到了。   而这样类似的场景在全国各地都有出现。   湖南湘西。   赶尸人谢不在停下指挥尸体的手势,诧异地看向从空中源源不断跳下来的僵尸,兴奋地咧嘴一笑。   不管这些僵尸是哪个召唤过来的,既然被他碰见了,那么就是他的了。他热切的看向那些直着腿慢吞吞地向他走来的僵尸们,骚包地深情表示:“come on baby!”   上海。   钱老师抱着手无聊地蹲在厕所门口,打了个哈欠,跟同事抱怨道:“困死我了,什么时候才能回家睡觉啊。”   同事无语地撇了撇嘴,“等这个洞里不再冒东西为止。”   在两人的正前方,无数骷髅把那个巨大的黑洞塞的严严实实的,可是无论它们怎么挣扎,都无法从洞里出来。   钱老师瞥了一眼,摸了把额头的汗:“这东西越来越多了,我真的撑不住了。”   “这都一天了,怎么还没问出是谁干的?”她愤愤不平地说道:“要让我知道是谁,我非请他家长!” 第60章 一切异世界侵略者都是   这天夜里,对全国人民来说注定是个不平静的夜晚。   开封市第一中学。   王亮一脚踹碎骷髅狗的胸腔,还不待松口气,就见被他踹碎的骷髅在地上重新汇聚粘合,眼开又要重新组合成新的骷髅狗了。他草草抹了把脑门儿上的汗,崩溃地大喊道:“这到底是什么啊!怎么比四川人还耐打!”   李利一边利索地躲过一只蝙蝠的扑袭,一边一拳击碎一只骷髅脑袋,这一举仿佛按下什么休止键般,骷髅重重砸落到地上,动也不动了。他顿时眼前一亮,立刻用了十成的内力大喊道:“打它脑袋!它们的弱点是脑袋!”   与此同时,远在祖国的极北之地的东北吉林省吉林市,也有人得出了和李利一样的结论:“艾玛废了我老鼻子劲了,我还说咋整呢,原来打脑袋就妥了。”   俄罗斯族的女勇士艾莲娜甩了甩自己金色的秀发,兴奋地对旁边的大兄弟和大妹子嚎道:“老铁们!砸碎他们脑壳他们就没法儿复活了!”   李小萌二话不说一脚踹碎了一只狗熊骷髅的脑袋,果然这只倒下的骷髅就彻底不动了。她裹紧身上的熊皮大袄,啐了一声:“姑奶奶我连真熊都能打死,你这区区骷髅架子还想奈何你家姑奶奶,我呸!”   她刚叉腰骂完,就见那个诡异的黑洞里又冒出来一只几米长的长着巨大口器肉红色的大虫子!虫子一边爬一边在地上留下恶心的粘液,口器不停的蠕动,流出绿鼻涕一样的口水,口水落到地上宛如硫酸般在地面上腐蚀出冒着白烟的小洞。   李小萌:……   艾莲娜:……   “艾玛这虫子长的真寒碜!”李小萌转身就跑,艾莲娜连滚带爬跟上,二女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向那些东北大兄弟,一人嚎道:“老铁们,这里就交给你们了!不要辜负组织上对你们的信任!”   一人远远喊道:“是东北爷们儿不?是东北爷们儿就赶快把这些寒碜玩意儿给弄死。这倒霉玩意儿忒影响市容了!”   东北大兄弟们:……   无独有偶,这些恶心的大虫子也在云南引起了轰动。   距昆明九十公里远的马鞍山苗寨里。   往年的三月份,苗寨前连绵不绝的大红色合欢花随风摇曳,灿若云锦,宛如自天际掉下来的火烧云,看起来壮观极了。每当这时候,寨子里的年轻小伙子小姑娘都会载歌载舞,赏花谈情。   然而这份美景注定要毁在这个不详的夜晚里。   无数条粘稠恶心的大虫子自合欢花林里穿行,一颗颗合欢花树被拦腰撞断,艳红色的合欢花纷纷扬扬,似骤雨倾盆落了一地艳色。无数栖息在树上的蛊虫被惊动,哗的一声,只见由蛊虫组成的黑雾把肉色大虫子团团包围,无数尖利的小嘴和爪子破开虫子外面坚硬的皮肤,啃噬撕扯着虫子肥嫩的内在,不时有虫子发出凄厉的哀嚎。   如此剧烈的动静自然引起了苗寨人的注意,原本黑灯瞎火的寨子里一瞬间灯火通明,无数苗人举着火把从寨子里冲了出来,看着肆虐的大虫子目眦欲裂,就有一人问道:“族长,这孽畜是什么来路?”   闻到人气,这些大虫子涎水分泌的更多了,拼命蠕动着身体就向他们的方向靠近。就算有防守的蛊虫阻拦,但是和众多且巨大的肉红色恶心虫子相比,还是杯水车薪。   被人称作族长的是一个白头发的老者,他深深吸了一口手里的烟枪,吐出一圈长长的烟圈,沟壑遍布的脸在摇曳火苗的映照下无比狰狞,“不管是什么,既然敢来我们这里,就留下做我们的蛊虫的食粮吧!”   他眼一瞪,口一张,从嘴里吐出一个金黄色的蚕蛹模样的虫子放到手上。这蚕蛹几乎有成人半个巴掌大小,全身上下都金灿灿的,在黑暗的夜色中特别显眼。   不知谁倒抽一口冷气,低声叫道:“是蛊王!”   蛊王一出,在场所有苗人身体里的虫子都开始骚动起来了,族长低喝一声:“去!”   就见那金色蛊王扑扇着透明轻薄的翅膀慢悠悠地向为首的大虫子飞去,自族长的七窍里纷纷飞出来五颜六色的虫子紧紧跟在它的后面。   在众人兴奋地目光里,金色蛊王颤巍巍地落在了为首大虫子的脑袋上,而它的部下则悄悄贴在虫子的各处。在众人看不到的角落里,金色蛊王伸出尖利的牙轻轻咬了虫子一口,一块黑斑自蛊王叮咬的位置扩散,很快就蔓延到了虫子的整个头部。与此同时,其他毒虫在蛊王的命令下拼命从大虫子体侧的伤口里钻去。   众人就见这只横行霸道的大虫子的动作肉眼可见的迟缓下来,仿佛被放到案板的活鱼,拼命挣扎扭动着,然后几息间飞快虚弱下来,肉嘟嘟的身体很快萎缩下来,宛如被太阳晒干的蚯蚓。   注视着虚弱的大虫子,族长嘴边露出一个狞笑,挥手道:“都把自己压箱底的功夫使出来,让它们开开眼!”   “论玩虫子,我们苗人还真没怕过谁!”   ……   山西运城关帝庙内。   一只一米大小的红色大蜘蛛悄悄爬进了庙内,八只复眼人性化地四处打量着,半响,它满意地点了点头,尖笑道:“这里做我产子的巢穴倒是不错。”   蜘蛛八只复眼滴溜溜乱转,最后落在放到庙中央,占地位置不小的关帝像身上。   “这是什么?好丑。”它伸出脚蹬了神像一脚,没蹬动,神像金色的脸孔不怒自威地看着前方,好像根本没把它放在眼里。   它顿时火了,更加用力地蹬了神像一脚,这下它几乎用了全身的力气,可是这个神像仿佛长在了地上,动也不动。   “这是你自找的!”它暴跳如雷地从嘴里吐出炙热的火焰,狞笑道:“烧成飞灰吧!”   炙热的火苗很快蔓延到了神像的脚底下,在蒸腾的火气中,目视前方的神像眼睛突然动了动,铜铃大的眼睛直直地瞪向那只红色大蜘蛛。   “何方妖孽,竟敢如此嚣张!”端坐在供台上的关羽神像手一挥,手里顿时多了一把青色长刀,他握紧手里的长刀狠狠向脚下的大蜘蛛劈去。   蜘蛛惨叫一声,来不及躲闪,生生被劈成两半。神像又对脚下火焰吹了几口气,火焰立刻消失了,轻松得仿佛吹灭了几根蜡烛。   神像褪去浑身金衣,化作一个身穿盔甲,手拿长刀,红脸长须男子。   他是关羽,却又不是历史那个关羽。   他最初是一块被雕琢成关羽神像的凡木,受运城百姓几千年香火供奉,成了本地的城隍爷。   身为城隍,他自然可以感知到这座城市里的动静,立刻气的须发皆张,目呲欲裂:“妖孽敢尔!”   他骑上战马,提着长刀就冲出了关帝庙。   ………   广东千年瑶寨。   老道公房明闭目盘腿坐在地上,在他的施法下,他的眼甚至可以看到千里之外的场景。此时他就看到了自山脚处一个黑洞里冒出的源源不断的苍白色鬼魂,那邪恶阴冷的感觉让他额角冒汗。虽然瑶寨位于高山上,那些鬼魂一时半会儿来不到他们这里的。   可是这山脚下可是住着好多汉人的村落!   这些汉人虽然身手敏捷,实力强悍,啥都能吃,但是对付没有实体的鬼魂可就没有他们瑶人有办法了!毕竟他们瑶人的道术可是专克鬼魂。   木门突然推开,寨里的仙婆蓝妹焦急地走进来,问:“阿公,你看到了吗?”   他睁开眼睛,目中闪过一丝寒光,他站了起来镇定地对蓝妹说道:“我去开坛做法请神,你去喊些人下山,毕竟做了那么久的邻居,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蓝妹领命飞快跑走了。房明走出木屋,抬头看着阴霾得看不到群星的天空,眉头紧皱,心神不宁,忧心忡忡。   这天下,怕是要乱了啊。   这才和平多久啊!   他长叹一声,罢了罢了,尽人事听天命吧。   ………   河南开封。   这里已经彻底沦为战场。   形状各异的骷髅游走在大街小巷,无数居民自睡梦中惊醒,懵逼的投入战斗。开封市的驻军和警察连夜出动,勇敢的投入战斗,顺带维护当地的秩序。   在这样混乱的城市里,两个安静的青年沉默地在黑夜里游走着,时不时抽冷子干掉一两个搞事的骷髅和蝙蝠。   终于,两人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繁塔。   乐景抬头看向空中那个正在不断吞吐大量怪物的黑洞,这是他看过的第四个黑洞了。   他是被乐灵的警报声吵醒的。   他睡眼朦胧地坐了起来,就听乐灵大声说道:【检测到开封市有数个未知空间通道,有大量不明生物正穿过通道到达这里。】   乐景一下子清醒了,他一边穿衣服一边问道:“可以跟我视觉共享吗?”   【没问题。】   下一刻乐景就看到了让他目瞪口呆的一幕。   附近的第一中学的小树林里,突然开了一个巨大的黑洞,源源不断的骷髅和蝙蝠大军从黑洞跳出来,向教学楼的方向逼近。   而这还不是全部。   在乐景的探测中,大相国寺,包公祠和繁塔附近均出现了诡异的黑洞,大量骷髅和蝙蝠们争前恐后地挤了出来,散布在大街小巷。   这一幕玄幻得宛如荒诞的梦境。   就在这时,乐景的房门也被敲响了。   “进。”   凯恩斯和维克多严肃地走了进来。   ……凯恩斯就算了,乐景还从没看到过维克多这么严肃的模样。   而维克多立刻给乐景放了个大雷:“我感受到了来自深渊的熟悉气息。”他金色的双眸蒙上一层阴郁忌惮的阴影:“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的老乡们已经打开了通向这个位面的空间通道,先锋的炮灰们已经抵达了这个位面。”   ……哇哦。   还真是amazing。   也是因此,乐景才会抱着维克多一一查看这些黑洞。   “没有错了。”维克多低沉地说道:“虽然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但是他们的确已经掌握了建立稳定空间通道的方法。”   “现在来这里的都是最不入流的杂兵,他们是来清场的。等到时间差不多了,中等等级以上的恶魔就会降临这个位面。到那时,才是这个位面真正的劫难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维克多忧心忡忡:到那时,才是这个位面真正的劫难了。   关二爷邪魅一笑:是吗?   少数民族同胞邪魅一笑:是吗?   三十三省级行政区的汉族兄弟们邪魅一笑:是吗   广东人看着魔界大军,咽了咽口水: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嗯,广东人的菜谱又丰富了呢(强颜欢笑)   广东人或成最大赢家(bushi) 第61章 一切异世界侵略者都是   开封驻军军分区司令薛任背着手,在办公室里转来转去,地上洒满了一地烟头。   自那天半夜被电话叫醒后,他已经不眠不休在办公室坐了三天三夜,不知道抽了多少烟。   从黑洞里冒出来的怪物充斥在了开封的大街小巷,时刻威胁着开封市民的安全。如果无法处理这件事,他被处分或者撤职都是小事,最重要的是——他怕这会成为动摇国本的灾难!   国家才和平多少年啊!绝不能再乱下去了!   所以他在明白事情的经过后,当机立断立刻用专线给北京方面拨通了电话,一五一十地给电话那端的将军报告开封发生的一切。然后他从将军那里得知了一个让他心神大震的信息:除了河南开封,山西、广东、东北、云南、山东等全国十几个省级行政区,总共三四十个市里均有大量不明生物出没,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听到这个消息,薛任烟抽的更凶了。这个一向冷静沉稳的男人双眼赤红,宛如被逼向绝境的困兽。   门突然被敲响了,警卫员喊到道:“报告!”   “进!”薛任转过身,布满血丝的双眼希冀地望着他:“外面怎么样了?!”   “回司令!”警卫员敬了个军礼,洪亮地回答:“全城出现的黑洞一共有四个,均已封锁,我军已经初步控制了局势,正在逐步消灭怪物,目前还没有人员死亡。”   “好!”薛任精神一振,喜不自胜地搓了搓手,又问道:“查明白黑洞形成的原因了吗?还有那些怪物,是从哪里来的?”   警卫员摇了摇头:“黑洞形成的原因目前还在由科学院的相关专家进行研究。那些怪物使用的语言据语言学家说有点像古英语的变种,目前我市的语言学家还在争取破解。”   听到古英语这个词薛任表情有些凝固,他几乎是立刻联想到了西方那些搅屎棍身上。   那些黑洞出现的时机未免也太微妙了吧。   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啊……   他眯了眯眼睛,面上不露声色地说道:“好,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待警卫员走后,他立刻拨通了北京方面的电话,询问国外的动静。   然后他就得知了一个让他格外振奋的消息。   华夏并不是唯一被怪物袭击的国家!   据间谍传递回来的消息,美国、法国、英国等西方列强境内均有怪物出现!   薛任着实松了口气。只要知道华夏不是唯一被怪物袭击的那个国家他心里就舒服多了。要死大家都一起死,没道理只有华夏倒霉让其他国家的人看笑话。   他坐到椅子上,多日不眠不休的劳累一瞬间涌了上来,他几乎都要睡着了——直到他听到有人说话。   “抱歉,无意打扰……”   薛任闪电般睁开眼睛,就见一个年纪不大的年轻人抱着一只黑猫,微笑地看着他。   他的手立刻向腰里的配枪摸去,然后熟练的拉下保险对准了年轻人的额头。   “你是怎么进来的?”薛任站了起来,警觉地看向他,“卫兵!卫兵!”   屋外静悄悄的,安静得仿佛没有人。   “请相信,我无意冒犯。”即便被人用手枪指着脑袋,年轻人的表情不变,从容地说道:“我们只是有些事情想和你谈谈,有关黑洞里的怪物的事情……”   薛任表情一滞,没有反应的卫兵已经让他心生不好预感了,不过手里的抢到底给了他一点安全感,他冷冷说道:“放下你手里的猫,举起双手。”   听到他的要求,年轻人怀里的黑猫瞥了他一眼,然后在薛任惊悚的目光中吐出低沉优雅的男声:“放轻松,长官,我们是来投诚的,我们是党这边的人。”   看着对面那个军人震惊到几乎连枪都握不稳的样子,乐景沉默了一下,补充道:“其实只有维克多是来投诚的,我早就是党的人了。”   “我现在还是共青团团员呢。”   维克多甩了甩尾巴,淡定地点了点头:“就是这样。”   薛任十五岁参军抗日,二十岁入党,从一个一穷二白的小伙子一路奋斗成为军分区的总司令,依靠的就是自己的直觉和能力。   他这半辈子不知见过多少大风大浪,所以虽然吃惊,但还是很快镇定下来,他沉着地问道:“你们把我门口的卫兵都怎么样了?”   “放心,他们都好好的。”黑猫金色的猫瞳闪过一抹异样的色彩,“我只是在屋内设下一个结界,让外面的人听不到屋内的动静罢了。”   这无疑更深一步的证明了维克多的实力。薛任经过短暂的思索,干脆利落地放下手枪,招呼两人坐下,“愿闻其详。”   ※   江西省鹰潭市。   尤羽背着桃木剑,慢慢吞吞地跟一架骷髅一起在人行道上并排走着。迎面走来一个缺胳膊少腿的骷髅兵,尤羽淡定地伸脚绊了它一下,骷髅兵一个踉跄,不负众望地摔倒在了地上。   然后尤羽抽出身后的桃木剑,把骷髅的脑袋给搅成了粉碎。   一直在尤羽身侧行走的骷髅兵停下了脚步,扭头看了过来,目光却直直跳过尤羽投到了地上的骷髅“尸体”上,然后人性化地歪了歪头,发出疑是嘲笑的声音。   骷髅A: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摔跤把脑袋摔碎的骷髅呢哈哈哈哈,真蠢。   尤羽对这样的忽视已经习以为常。他身为江西人本身存在感就很低了,再加上他从小就在龙虎山正一观修习道术,掌握了敛息术,整个人存在感几乎为无。   ……他绝不会告诉师兄他才是观里灵异事件的罪魁祸首。   他淡定地伸出桃木剑轻松地把那个大笑着的骷髅的头给砍了下来,其实如果不是这个骷髅的笑声这么难听,他至少可以让他多活一会儿。   他重新把桃木剑背在身后,继续无聊地在大街上游荡。大街上像他一样闲的人不少,他就见不少人跟看珍稀动物一样围着骷髅指指点点,小声议论,可以说态度是十分嚣张了。   偶尔他也会看到有骷髅愤怒的追赶着咋咋呼呼的江西人,他也懒得管——反正要不了多久,骷髅自己都会忘记它为什么突然跑起来了。那些被追的江西人,其实是故意被追的——为了追求刺激。可以说是很幼稚作死了。   他是不知道骷髅给别省人民造成了怎么样的影响,反正在他们江西,人们在经过短暂的惊慌后,就该干啥干啥了,反正这些骷髅也找不到他们。而且在军队的剿灭下,街道上的骷髅已经越来越少了,所以导致了现在看到一只骷髅人们都要大惊小怪地围观。   尤羽觉得自己跟这些幼稚,咋咋呼呼的江西人不一样。他也绝不满足与只是在街上砍杀几个骷髅——这太没挑战性,太无聊了。所以他决心做出一番事业让师傅和师兄刮目相看,让他们明白,谁才是龙虎山正一观当之无愧的接班人!   怀抱着这一信念,十三岁的尤羽雄赳赳气昂昂地来到了一个小黑洞面前。这是他昨天晚上发现的,这个黑洞应该刚形成不久,因为洞口太小——只有一人宽,所以偶尔只有几个体型较小的骷髅从黑洞里钻出来。   既然骷髅都能穿过黑洞到达这里,那么人类为什么不能穿过黑洞到达骷髅的大本营呢?   这条奇思妙想深深吸引了尤羽,他觉得自己真他娘的是个天才!   说干就干。所以他连夜掏空了他能收集的所有符箓,背着桃木剑,一大早就跑来了这里。他打算趁军队发现这个黑洞并进行管制封锁前,爬进黑洞里。   为了以防万一,他还发动了师傅给他的金刚符,然后就兴冲冲的挤进了黑洞里。   尤羽并不是唯一拥有如此“奇思妙想”的天才。   四川绵阳。   宁柳把头伸进黑洞里瞅了瞅,除了一片深不见底的黑暗外什么也看不到。   她抬起头,严肃地看向乖巧的坐在她腿边啃竹子的她的伴生神兽:“旺财,你说,我们要不要进去看看。”   旺财一边啃竹子,一边思考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   “也许……里面会有很好吃的竹子呢!”   旺财动作一滞,那张憨厚可掬的脸上浮现出了人性化的纠结,几秒后,他坚定的,用力的点了点头。   “好嘞!”宁柳顿时眉开眼笑的抱住肥嘟嘟的熊猫蹭了蹭,然后抬起头揉了揉旺财柔软的小肚子,坚定地说:“你胖你先上!”   旺财:……我可是国宝!咱俩谁值钱你心里没有一点逼数吗!   身为伴生方,宁柳自然察觉到了旺财的心理活动。她讪讪地摸了摸后脑勺,“我就开个玩笑……”   她转过身,看着黑洞洞的洞口有些发怵,忍不住扭头说道:“要不还是你……啊啊啊啊啊!”   旺财淡定收回熊掌,随之也跳进了黑洞里。   广东佛山市。   甄郝弛蹲在自家院子里,一边啃着烤蛇一边看着抬头看着他家压井上的那个黑洞。   那灼热的目光几乎能把黑洞烧穿。   可是让他失望的是,他都把烤蛇啃完了,这个黑洞里都没有再出现其他好吃的了。   这三天对于甄郝弛来说是如梦似幻的三天。   他家院子里突然出现一个黑洞,然后从黑洞里跑出来好多好吃的!   有大蜘蛛,大螳螂,大花蛇,大蝙蝠……   每一个都很好吃!   嘎嘣脆鸡肉味儿!   隔壁小孩儿都馋哭了!   馋哭了甄郝弛也不给他。没有人能从他嘴边夺走一口吃的,没有人!   他吃了三天,从没觉得这么幸福过。   今天一大早,他就又来黑洞前蹲守了。可是让他失望且生气的是,黑洞里再也没有蹦出来好吃的了!   这是欺诈!赤果果的欺诈!   甄郝弛气成河豚。   山不来找他就去找山去。   他可从没听说过有饿死的广东人!   所以他愤怒地扑进了黑洞里。   ※   从维克多那里得知了事情的全部真相后,薛任沉思许久,提出了一个角度清奇问题:“既然他们通过黑洞侵略了我们,那我们可以通过黑洞反侵略他们吗?”   维克多愣了下,“理论上是可以……”   “那就干他娘的!”   维克多连忙劝阻道:“可是深渊都是废墟,什么也没有啊!且不说你能不能打败魔界大军,你就算占领了深渊又有什么用呢?”   薛任大手一挥:“这都不是事儿!被动挨打可不是我们的风格!我们这是以战止战!”   “而且……“薛任搓了搓手,嘴角露出一个奸诈的笑容,”对你来说什么都没有,对我们来说就不是了。”   “土地,矿产,自然资源,哪个不是财富?”薛任兴奋地说:“就算这些都没有,也不要紧。现在国家正是大力发展建设的关键时期,正是缺劳动力的时候,我看那些怪物就是很好的劳动力嘛!”   “美国人不是正在搞什么阿波罗登月计划,登月以国家目前的科技发展水平达不到,那么我们就先搞个殖民深渊行动嘛!”薛任兴奋地来回踱步:“这件事一定要赶快,晚了等那些洋人反应过来先下手为强就不好了。”   维克多:……???   “你们在这里等着!我立刻给北京打电话!”薛任刚拿起电话,还没拨号,又意识到了什么,脸上的兴奋稍微退却了几分,郑重地看向乐景和维克多:“我必须向北京方面报告你们的事情,你们很大可能会被保护起来。这是为了你们的安全,也是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希望你们能理解。”   乐景早有预料了,在来之前他就已经和维克多凯恩斯讨论过这个事情。维克多倒是无所谓,毕竟他要是想走人类也困不住他。凯恩斯则是完全支持乐景的一切决定。提起凯恩斯,乐景就又想起他坚持要去深渊探查时的表情了。   有点忌惮,有点……恐惧。   乐景还是第一次从凯恩斯脸上看着这样的表情。可是就算如此,凯恩斯还是坚持要独自去深渊查探。   他猜……那跟凯恩斯忌讳如深的过去有关。他不是寻根究底的人,所以他体贴的装作没有看出凯恩斯的异样,微笑着目送他离去。只是这心里,终究有种淡淡的隐忧。   但愿他,一切都好吧。   脑中流转的种种思绪一瞬而过,他抬眼对上薛任象征性征询的目光,微笑着说:“好的,我们一切配合国家的行动。”   他对于这个世界的各种力量体系很感兴趣,他相信国家那里一定收录了完整详细资料。他希望能获取其中的一部分,摆放到他的书店里。   如果这里的绝技但凡地球上的华夏人能学会一两分,那么他的世界一定会更加有趣。 第62章 一切异世界侵略者都是   乐景是乘专机到达北京的,然后乘坐专车来到了北京郊外一个秘密军区的地下防空洞里。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里就是他未来的居所了。   只是,在住在这里之前,显然他还是要交代一些事情的。   乐景坐在硬木椅子上,对面坐着一位明艳大方的女军官,目似秋水,脸若桃花,着实是个美人。维克多成功被她引诱带去其他地方享受他的大餐了,所以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据她说,她是组织上派来照顾他生活起居的人,他有什么要求尽可以跟她提。   谈话过程中这个美人一脸信任,理解的看着他,温声细语给予他关怀,双眸顾盼间似有无限欲语还休,这份风情足以征服这世间的大多数男人。   除了乐景。   这倒不是因为他对美色坐怀不动或者他不喜欢女人,而且因为他是一个无性恋者。   这世间既然有异性恋同性恋,甚至还有恋物癖兽奸者,那么有无性恋这种特殊的性取向也没什么。   什么是无性恋?顾名思义就是不对任何一个性别的人类产生性欲望的人。无性恋者不是禁欲者或者独身主义者,他们的性功能也很正常,他们只是单纯的不会对任何人类产生性冲动而已。据科学研究证明,无性恋的人数大概占全球人数的1%,全球大概有七八千万人是无性恋。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无性恋者不会爱上什么人,他们也是会爱的,只是他们不会对爱人产生性冲动和性欲望。所以无性恋者最适合的就是柏拉图的精神恋爱。   而乐景在无性恋者的基础上,更是缺乏爱人的能力,所以她就算再美,也无法在乐景心中留下任何波动。   而这位女军官在经过东拉西扯后,终于进入了正题:“基地生活烦闷,我们专门去您的书店里给您带了几本书,希望能给您解闷。”   乐景淡定地笑了笑:“你们还真是帮了大忙了,我还在发愁不知道怎么样打发时间呢。”   女军官不露声色地从抽屉里拿出几本书放到桌子上,然后推到了乐景的面前,柔情万分的双眸“深情”的看着乐景:“请原谅,我忍不住好奇地翻了翻,然后我发现这几本书内容真是新鲜呢。我有点不理解,您能给我讲讲吗?”   乐景瞥了几眼书名,赫然就是《赫鲁晓夫回忆录》、《美国通史》、《邓小平的最后二十年》。   他知道他们一定在书店里找到了更多有用的书。但是这三本书代表了他们目前最关心的问题。   苏联怎么样了?美国怎么样了?中国又怎么样了?这些书是真的吗?   乐景早在去找薛任司令之前已经预料到了如今的局面。   国家不可能无缘无故的信任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肯定要对他进行严格的政审。然后他们就会发现他们根本找不到有关乐景的任何资料。接下来他们进入他的书店进行调查就是顺理成章了。   要知道如果没有他的允许,在乐灵的管制下,除了乐景之外的人甚至无法进入他的书店   乐景沉默了一下,这位可敬的女士立刻转换了口风,声音更加柔弱:“当然,您要是不想说的话,不说也没关系。毕竟我也只是好奇,如果让您感到为难的话,我很抱歉。”   乐景突然感到一种荒诞的好笑。   没想到这位女士竟然无师自通地使用了后世美国审讯员审讯恐怖分子的方法。   传统观念里人们都认为要通过恐吓,威逼利诱,有时候甚至要对其进行刑讯才能让恐怖分子或者犯罪分子开口。但是通过研究人员的研究发现,当审讯员对嫌疑人强调说他们可以不开口时,嫌疑人反而更有可能招供。   所谓的审讯,其实就是一场有关控制权的博弈。审讯员企图压服嫌疑人,取得言语交锋的控制权。但是这种强硬的方式反而会激起嫌疑人强烈的对抗、攻击意识,在审讯员没有采用更激烈的语言暴力和行为暴力前,这种审讯方式无疑耗时很长,而且对心智坚定的嫌疑人根本没有用处。   而乐景就是那个心智坚定的嫌疑人,而且因为他的重要性,国家注定不可能给他酷刑加身严刑逼供。所以只能用相对“柔和”的方法探明真相。   所以他们派来了这个女军官。因为在传统的思维里,女性一般会给人柔弱无害的印象,可以更加有效的降低人的警惕。而这位女军官显然是一名出色的刑讯高手,她很擅长的心理战,通过微表情解读她很快就确定了对待乐景这类心智坚定的人的策略:示弱以敌,以柔克刚。   她刚才和乐景温和的拉家常就是试图和乐景建立情感联系。因为情感协调会发挥出类似吐真剂的效用,能让人降低戒备吐出实情。但是情感联系并不意味着一味的和善,一名优秀的审讯员应该懂得什么时候该表示理解同情,什么时候要强势。   如果乐景拒绝解答这几本书,恐怕这位女士就会利用普通人会有的愧疚心乘胜追击,开始强势起来了。   所以他摇头笑了起来:“女士,你大可不必这样兜圈子。”他笑道:“我自认还算爱国,所以你想知道什么尽管可以问我,只要我知道我就会告诉你的。”   女军官怔了怔,感激地看着他,松了口气说:“太好了,您可真是帮大忙了。刚才如果您真的拒绝解答这几本书,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您真是一个慷慨磊落的君子。”   心理战。   对于这位女士来说,操控情绪已经成为了她的本能。就连乐景也分不清她的情绪究竟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他该为华夏有这样优秀的专业人才而骄傲么?   “在解答这几本书前,请让我回答你们之间最大的那个疑问。”乐景放在桌子上的双手交织在一起,身体微微前倾,认真的注视女军官的双眼:“是的,我来自另一个世界的2018年的华夏。”   尽管表情管控再到位,女军官的脸上还是浮现一丝惊讶。来这里之前,他们就这位青年的身份就已经做了种种猜测,但是此时这位青年如此干脆利落地承认还是让她吃了一惊。   “那个世界的华夏科技已经那么发达了吗?”女军官好像只是单纯的好奇问道:“竟然能让您和您的书店穿越时空。”   “所以这不是科技。”乐景一本正经忽悠道:“这是魔法。”   女军官露出了恰到好处的惊讶,问道:“那么您一定是一位厉害的魔法师了。那个世界的华夏人都像您这样厉害吗?”   “不是我。是我的一位朋友。”乐景说:“就像那些从黑洞里出来的其他位面的怪物一样。我朋友也是来自其他位面的强者。他给我的书店施展了一种魔法,让我可以自由穿梭其他位面。”   女军官微笑凝视着他,意味不明地感慨道:“真是一位很厉害的朋友啊。”   两人相视一笑,默契的没有谈论乐景书店里那些书要如何处置。   女军官相信了他的说法了吗?   他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女军官及她身后代表的势力已经认同了他的这个说辞。   其实国家并不一定要寻根究底。国家只是想弄明白乐景究竟是不是一个不安定因素,现在乐景已经证明了他的诚意,所以国家还没小家子气到与他为难。   现在,该是国家给予他报答的时候了。   在女军官稍显直白的问出乐景想要的奖赏后,乐景微笑着说:“书,我想要有关这个世界各种方面的书。别的我暂时没什么需要了。”   这个要求不算难办,所以女军官爽快地答应了他的要求。   在她推开门离开前,她突然转过身问了乐景一个有些突兀的问题:“乐先生,对您来说,华夏是什么?”   乐景想了想,认真回答:“是我的父母,也是我要叶落归根的地方。”   比起他那对不负责任的双亲,国家在他成长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更大。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由国家养大的孩子。   “父母吗?”女军官轻声呢喃了一声,嘴角突然绽开舒心的笑意,“很好啊。”   乐景靠在椅背上,看着客厅上方吊着的精致吊灯。国家给他安排的房间虽然在地下,但是装修很好,电器热水一应俱全,卧室里甚至还有一台彩色电视(据他了解,全国粮食紧缺,王亮李利他们甚至连黑白电视都没见过,彩色电视那更是洋人的玩意儿。)他可以看出这已经是国家尽力为他提供的优越住宿了。   脑海中再次浮现他在河南见到的那些穿着补丁衣服的饮养不良的人们。   就算这里已经不是生养他的那个华夏了,他果然还是放不下啊。   他无法看着那个曾经君临天下的国家如此落魄卑微。他不知道他书店里的政治历史等方面的书籍能给这个完全不一样的华夏如何的启迪,但是他知道起码他藏在书店里的《+∞》毫不夸张的说能让华夏目前的科技发展水平提升几十年。   这个世界的华夏会如何呢?   一定,一定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勇往直前吧。   他这个bug在地球online游戏中给了华夏一个作弊的机会。   他相信华夏不会浪费它。   前方有光,要快点跑过去啊。   ……   冀语若关上门,心脏激动地嘭嘭直跳。   在经过几十年的倾颓和屈辱后,命运和历史再次选择了华夏。   使她不由真心实意地感慨一声:天佑中华。 第63章 一切异世界侵略者都是   凯恩斯没想到有朝一日他还会回来。   天空数年如一日的看不到阳光,地下的废土混杂着鲜血、尸体和一些看不出质地的垃圾,空气中漂浮着足以让人窒息的恶臭,衣衫整洁的凯恩斯走在这里只觉得格格不入。   这里是深渊,被神遗弃的废土,也是凯恩斯的故乡。   他站在高高的垃圾堆中间,四面八方传来恶意的刺探目光,如附骨之蛆徘徊不去。凯恩斯面无表情地放出气势,那强横的力量波动是这里最好的通行证。起码下一刻,那些目光都消失了。   凯恩斯自嘲地勾了勾嘴角,身形一闪,离开了这里。   再次出现时,他来到了一座繁华的都市里。高大雄伟的建筑伫立在整洁宽敞的街道两边,衣冠楚楚的行人川流不息,空气清新,环境优越,看起来和凯恩斯刚才所见的废墟完全是云泥之别。他们之间的唯一共同之处就是同样阴沉无光的天空了。   但是如果说这座城市和刚才的那片废墟只有几百里的距离呢?   同样是是深渊里的居民,为何有的居民是享有荣华富贵上等人,有的居民却是在垃圾堆里生活的老鼠?   老鼠也有梦想啊。老鼠也想飞啊。   所以深渊里的老鼠要么爬上云端,要么默默腐烂。   而凯恩斯选择了第三条路。   他选择了离开深渊,离开了他的世界,跟随那个人一起见识其他世界的风景。   他原本以为他永远不会回去了。可是命运就是这么神奇,兜兜转转后他终究还是与他的过去狭路相逢。   他已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路,是时候斩断那阴魂不散的过去了。   ※   无阳之日,群魔乱舞。   毛骨悚然的巨大的红蜘蛛倒吊着蛛丝从天而降,独眼巨人挥舞着狼牙棒笑声如雷鸣,绿色的宛如鼻涕一样恶心的软体在街道上慢吞吞蠕动着,三只头的黑犬对着地上一个人形的躯体大口啖食……   宁柳死死揪住身下熊猫的毛发,身体情不自禁瑟瑟发抖。   这里是地狱吗?   宁柳也曾读过《聊斋》,但是她此时却觉得和这里狰狞的怪物相比,《聊斋》里鬼怪可爱多了。   这里怪物的多样和强大完全不是她刚来这里时碰到的那些小怪物可以比的!   如果这些怪物也跑到华夏去……   宁柳摇了摇头,不敢想下去。   她下意识向她的队友们看去,然后突然发现好像少了一个人。   “咦?尤羽呢?尤羽不见了!”宁柳坐在旺财背上,惊慌的四处打量着。   周围是陌生的奇形怪状的种族,哪里都没有尤羽的身影。   一直紧紧跟在她身边的尤羽叹了口气,见怪不怪地抬起手示意道:“我在这里。”   “啊!”宁柳叫了一声,发现已经有人朝着他们的方位看去后连忙捂住嘴,小声问道:“你什么时候在这里的?我怎么没发现?”   尤羽面瘫着脸:“因为我是江西人。”   宁柳后知后觉:“对哦。”   甄郝弛抱头走在后面,目不转睛的盯着宁柳屁股下的旺财,第一千零一次地问道:“我真的不能吃一口吗?就一口?我保证!”   宁柳头也不回:“不能。”   于是身后再次传来甄郝弛大声的叹气声。   宁柳抬头看着阴沉的看不到太阳的天空,一时间悲从中来。她是一个正常的女孩子,为什么她的队友都是一些奇葩啊!   要说他们三人是怎么认识的,又怎么决定结伴来这个陌生的城市的,那还要从两天前说起。   那时宁柳刚从华夏来到这里,就见漆黑的天空,漆黑的土地,恶臭的空气和数不尽的怪物,她立刻被吓得不轻。   虽然那些怪物根本不是她和旺财的对手,但是她还是眼泪汪汪地抱着肥嘟嘟的熊猫旺财,哭着说:“旺财,旺财,我们回去好不好?”   旺财沉默了一下,伸出爪子指了指她身后,宁柳扭头看去就发现身后的那个黑洞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了。   宁柳:……   “啊啊啊啊!!!”宁柳忍不住嚎了一嗓子,抱着旺财哭的更伤心了:“怎么办旺财,我们回不去了!我们会一直困在这里,没有阳光,没有食物,直到我忍不住饥饿开始啃食你的尸体……”   原本正拍抚着宁柳后背的熊猫动作一顿,一巴掌呼上了这倒霉孩子的头。   “嗷呜!”宁柳懵逼的捂着自己的头,更伤心了:“旺财你变了,你竟然打我……等等。”宁柳的脸色突然变了,她抱着胸小心地后退了几步,试探性问:“熊猫……应该不吃肉吧?”   旺财无语地对她呲了呲牙,转过身给宁柳留下一个大白屁股。   “哎哎哎!”宁柳连忙跟了上去:“旺财你去哪儿?!”   旺财不理他,扭着屁股慢吞吞地向前方的垃圾堆走去。   宁柳的表情顿时心酸起来了,呜呜呜旺财都饿到要捡垃圾吃了,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比它更惨的熊猫了。   ‘闭嘴,白痴!’旺财恶狠狠的声音突然自她脑海里响起,“这里有人!”   有人?!   宁柳没想到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异世界还能遇到人!   她简直要喜极而泣了!   她连忙小跑着跟了上去,然后就见一马当先的旺财僵在垃圾堆的拐角处不动了。   “怎么不走了?”还不待她走进,就听到一阵让人头皮发麻的咀嚼声,她好奇地在旺财身后探出头看过去,就见一个看起来跟她年龄差不多大小的少年正抱着一块黑糊糊的肉块津津有味啃着,地上还散落着一些属于怪物们的血肉模糊的断臂残躯。   空气中漂浮着浓烈的血腥味和烤肉香。   宁柳:“呕!”   少年抬起头,正好看到目瞪口呆中的宁柳和旺财,然后眼前一亮,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向他们跑去,宁柳的心不争气的因为这灿烂的笑容乱跳了几下。   然后……   “嗷!”旺财抬起爪子,下面坠着一个紧紧咬着它爪子的少年。   旺财用力甩了几下爪子,都没把那个死死咬着它爪子的少年甩掉。   ‘你还在看着干嘛?’旺财怒斥道:‘还不快来帮忙!’   “哦哦哦!”宁柳醒过神,连忙上前,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拽开那个少年。那个少年躺在地上,幽怨地看向宁柳:“为什么……?”   “什么?”   “为什么不让我吃?”   “为什么要让你吃???”   “因为我饿呀!”   如此理直气壮的回答一瞬间让宁柳无言以对。   甄郝弛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捂着咕噜噜乱响的肚子哀怨地说:“这里的怪物好难吃哦。”他垂涎地看着肥嘟嘟的某熊猫,嘴角疑是出现了一道口水:“你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旺财浑身的毛都快炸起来了,他弓起身子威胁性的对少年露出利牙,咆哮道:‘老子可是国宝!国宝你懂不懂?!敢吃我你就等着牢底坐穿吧!!’   少年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他兴高采烈地说:“这只熊猫好凶好壮哦,一定很好吃。”   宁柳沉默了一下,冷不丁的开口问道:“广东人?”   少年连连点头。   “叫啥?”   “甄郝弛。”   宁柳抽了抽嘴角,真好吃……还真是具有广东特色的名字啊。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宁柳急切地问道:“你怎么来这里的?!”   甄郝弛目不转睛地盯着肥嘟嘟的熊猫,咽了咽口水,心不在焉地回答:“从黑洞里爬出来的。”   “黑洞在哪里?你能带我去吗??”   甄郝弛眼珠转了转,指向旺财:“把它给我,我就带你去!”   宁柳当然不可能把旺财送给它。旺财是她的半身,他们之间是有伴生契约的,毫不夸张的说旺财就相当于她的半条命。没有一个四川人会把自己的半条命送人的。   但是她到底是跟甄郝弛认识了。而让她失望的是,甄郝弛的黑洞也消失了。   至于他们和尤羽的认识,就要从昨天晚上说起了。   昨天晚上她和甄郝弛在垃圾堆里看到了一个外国人!和周围那些奇形怪状的怪物相比,这个外国人简直宛如黑夜中的明灯,立刻吸引住了两人的目光。   还不待他们去探个究竟,那个外国人就立刻消失在了原地。简直……简直像是仙术!   “你们想知道他去哪里了吗?我可以帮你们!”   在两人惊恐的尖叫声中,尤羽,这个暗暗窥屏许久的江西鹰潭市龙虎山正一观道术传人终于上线了。   于是探索黑洞先锋小分队正式成立了!   简称:探洞队!   借由尤羽的追踪符,他们成功的翻过好像永远看不到尽头的垃圾堆,来到了一个繁华的都市里。也是多亏了尤羽的隐身符和敛息符,他们才能悄无声息在这些奇形怪状的生物中间游走。   越是深入这个怪物的都市,尤羽和宁柳的脸色就越发沉重难看。   他们看起来太强了!   如果国人是跟这样的怪物对抗,他们能赢吗?   一时间,两人的脑海里不约而同浮现出黄继光、邱少云、董纯瑞、刘胡兰等革命先烈的身影。   两人对视一眼,默契地点了点头。   宁柳肃容道:“生的伟大。”   尤羽悲壮接道:“死的光荣。”   两人同时握手,热泪盈眶:“同志!”   一直神游天外的甄郝弛奇怪的看着莫名其妙开始抱头痛哭的两人:“你们饿了?”   宁柳无语地看着这位一心只想吃的队友,恨铁不成钢的骂道:“你的心中只想着吃!”   甄郝弛委屈:“……我们广东人不想着吃还能想什么???”   宁柳:……   尤羽:……这真是广东被黑的最惨的一次。   然后尤羽如是这般把他们的担忧和计划给这位状况外的队友全盘托出。   简单来讲就是玉石俱焚,同归于尽。   甄郝弛听罢,在两人凝重的目光中眨眨眼,然后又眨了眨眼。   宁柳先存不住气问道:“你就没什么想说的?”   甄郝弛想了想,直接走到一只蹲在街边大快朵颐鲜肉的狼人身前,一脚踹上狼人的心口,狼人顿时飞出去十几米远,软软的倒在了地上,翻起白眼,停止了呼吸,连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   甄郝弛收回自己的佛山无影脚,淡定地看着目瞪口呆的两人:“这就是我的回答。”   “为什么要同归于尽?”某具有丰富战斗经验的广东人困惑的看着他的目瞪口呆的两个队友,诚实的说:“他们大部分挺弱的。”   某个防御力max攻击方式只有胖达的四川人:……   某存在感为无最擅长抽冷子偷袭的江西人:……   最后,宁柳崩溃的低声喊到:“你是傻逼吗???你就不能找个偏僻地方演示???现在怪物们都发现你了!!!!还不快跑啊啊啊!!!”   “……哦。”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尤羽自我介绍说:“你们好,我叫尤羽。”   “鱿鱼?”甄郝弛口水流了下来,目不转睛地看着尤羽:“你的名字听起来好好吃。”   尤羽,十三岁,卒于广东人之口。   没错,身为广东佛山人的甄郝弛同学,怎么能不会黄飞鸿的绝技呢嘻嘻嘻。   如果这是游戏的话,甄郝弛同学大概就是一个强大暴力的战士,尤羽就是一个皮脆的刺客,而宁柳就是防御值点满的驭兽师或者召唤师了233333 第64章 一切异世界侵略者都是   推土机日夜不停的轰鸣声,坑洼的土地被填平;一辆又一辆的货车开来开走,带走一车又一车的垃圾;身穿统一制服的工人挥汗如雨,一座又一座大楼拔地而起……如此高昂的建设热情仿佛可以烫破阴沉的天空,给空气注入新鲜的活力。   谁能想到这里曾经是深渊里的不毛之地呢?   乐景从帐篷里走出。他的前面就是一个热火朝天的施工队,可是和普通施工队不同的是,这里的施工队都是一些奇形怪状的非人生物——他们都是深渊的原住民。   可是他们现在穿着华夏人发给他们的制服,使用着华夏人提供给他们的材料,努力学习着华夏人的语言,听从华夏人的管理来建设他们未来的家园。   此时距离深渊侵略华夏已经过去了半年。   这半年来,在全体华夏人的努力之下,他们成功的抵挡住了一波又一波来自深渊的大军。不仅如此,国家还成功派遣了军队抵达了深渊。   和具有稳定且统一的政权的华夏相比,这里的深渊住民简直是一盘散沙。而且阶级矛盾严重,底层深渊恶魔们食不果腹,在垃圾堆里刨食,而那些高等的深渊恶魔们却可以纵情声乐,享有深渊99%的资源。   为了转移国内矛盾,每过一段时间高等恶魔们都会打开链接其他位面的通道,放那些底层恶魔们出去发泄,他们会是最出色的先锋军队,同时此举也可以有效消耗深渊内恶魔数量。   ——以上,出自投诚的前大恶魔维克多之口。   知道了这些情报,国家就知道该怎么样了。我党具有丰富的团结群众,动员群众的经验。短短半年,就在深渊建立了数个根据地,并成功地策反了很多当地居民让他们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中去。华夏并不是唯一这么做的国家。其他国家虽然没有维克多提供的情报,但是他们凭借强大的国力很快就在深渊占据了一席之地。   如此大的动静高等恶魔们当然发现了。但是就像谭嗣同在绝命诗里说的那样:“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更别说他们还没有谭嗣同那样的气节。虽然恶魔们也有魔王,但是王令不出王都,很多高等恶魔早已自立山头,背景有点类似于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时期。   在各国势如破竹的攻势下,一盘散沙的深渊恶魔们节节败退。   现在除了王都和几个高等恶魔占据的大城市,其他小城市皆已落入各国之手。   乐景是三天前来到这里的。   他是来找凯恩斯的。凯恩斯已经音讯全无半年了。   凯恩斯离开时,给乐景约定了半年的时限。他说如果他半年后还没有回来,那么乐景就不必去找他了,可以直接离开这个位面。   ……真是个傻子。   所以半年的时间刚过,乐景就迫不及待的来到了深渊。   冀语若跟着从帐篷里走了出来,陪着乐景看了施工队一会儿,才说道:“我已经联系了其他几个基地的负责人,并没有在这里看到名叫凯恩斯的金发碧眼的俄罗斯族人。”   乐景抬头看向漆黑无光的天空,缓缓吐出积在心口许久的郁气,“我知道了,麻烦你了。”   冀语若小心观察身旁这个青年的脸色,斟酌着开口问道:“这个叫做凯恩斯的俄罗斯族人对你很重要吗?”   乐景坚定颔首,“是的,很重要。”   “那么一旦有他的消息我们会及时通知你的。”   乐景侧过脸,凝视着冀语若眼底深沉的青色,突然问道:“又是一夜没睡?”   冀语若愣了一下,苦笑着点了点头。   “事情很棘手?”   乐景是知道冀语若来这里的真正任务的——作为国家外交部的谈判人员来跟其他国家进行深渊领土分割谈判。虽然华夏及时抓住了时机,并在维克多情报的辅助下,成功占领了深渊最多的土地。但是能占领,不意味着能守住。   而华夏外交人员就是为此前来和其他国家谈判的。   为了隐瞒身份,乐景就是以外交部的一名工作人员的身份来深渊的。   冀语若在这里的任务并不轻松,那些趾高气扬胡搅蛮缠的外国人简直让她分分钟血压升高,恨不能撕烂他们的嘴。   但是这些事情没必要跟乐景说。   所以她只是说:“是有些棘手。”她露出一个坚强开朗的笑容:“但是我可以处理。毕竟我是国家的外交官。”   弱国无外交。他们作为华夏的外交人员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面上还要笑眯眯的。他们能做的,就是据理力争或者死皮赖脸的为国家争取更多的利益。   乐景还要说些什么,眼睛突然聚焦到了一个由远及近向他慢慢走来的身影身上。   一步一步走的无比缓慢,却无比坚定。面无表情仿佛雕塑一样的五官溅上点点狰狞的鲜血,暗绿色的双眸好像酝酿着狂风暴雨,嘴角似乎还残留一丝厉气。点点血滴随着他的走动,自黑色的斗篷边沿滑落掉在了地上,在地上开了一朵又一朵的血花。   那人,踏血而来。   尤羽刚从帐篷里走出来,就看到了这幅场景,他的脸立刻煞白如纸。   他永远不会忘记这个恶魔的脸。   这张脸和那个血色的夜晚将永远铭刻在他大脑的海马体里,成为了毕生的梦魇。   这半年来尤羽和甄郝弛宁柳的三人小队组成了小小的游击队,严格奉行了“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十六字游击战方针,在敌后方造成了很大破坏。   慢慢的,他们胆子越来越大,最后开始打起了王都的主意。俗话说得好:“擒贼先擒王,”所以他们决定去刺杀怪物的头领,也就是皇帝。   而尤羽身为江西人,是这次刺杀行动的不二人选——事实上这个行动就是由他提出来的。   于是尤羽给自己贴了一张隐身符,就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怪物的皇宫里。   这是一座哥特式城堡建筑,看起来富丽堂皇,让尤羽这个来自无产阶级的穷苦大众大开眼界。   他不知道怪物的皇帝在那里,但是他想着跟着那些皇宫里的伺候皇帝的仆人走就行了。   然而让他奇怪的是,他在皇宫里走了半天,也没找到任何怪物的影子。整个皇宫空荡荡的,好像只有他一个人。   ……当时他还感慨过怪物的皇帝如此廉洁奉公,自力更生,好清纯好不做作,和他们中国古代的那些妖艳贱货一点也不一样。   他在皇宫里瞎转悠了半天,糊里糊涂的就推开门走进了一个宽敞的大厅里,然后就此被腥烈恶臭的血腥味吞噬。   尸体,整个大厅里都是尸体,数不尽的死状各异的尸体被人草率的摞在一起,就好像连绵起伏的山脉。尸体流出的鲜血汇成艳红的海,簇拥着中央的那个青年。   青年干脆利落地掐断了一个类人怪物的脖子,随手一甩,把尸体落到了尸山上。尸体倒躺在尸山上,头颅软软的垂了下来,怨恨恐惧的狰狞双眸直直撞上尤羽的清澈双眸。他后知后觉开始大声呕吐,身体像得了羊癫疯一样剧烈抽搐着。   如此剧烈的动静当然引来了中央的青年注意,那双暗绿色的双眸凶狠地刺到了尤羽的身上,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他已经死去。   “离开这里。”青年用腔调古怪的汉语冷冷对尤羽说道。   尤羽涕泪交加,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直到与他的队友们会合后,他全身还是情不自禁颤抖着。   从那以后,尤羽再也没有什么英雄梦了。   尤羽: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观天外云卷云舒,平凡的生活自有美好的韵味。活着,是为了邂逅更多的美好。   然后就在尤羽下定决心重新做人的第二天,他再次看到了那个让他痛改前非的可怕男人。   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尤羽沧桑的叹了口气,恨不能抽根烟吐个烟圈来表达他此时苍凉的心境。   死神或许会晚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   正当他已经做好了引颈就戮的思想准备时,就见一道黑影一闪而过,一个陌生的青年跑到那个死神的身前,关心地问:“你受伤了?”   尤羽怜悯地看着他:年纪轻轻,长的也不错,可惜是个傻的。   对于这样的煞神还敢发挥人道主义的关怀精神,尤羽敬他是条汉子。   然而下一刻,让尤羽跌破眼镜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个煞神突然收起浑身的冰冷杀气,笑的春光灿烂,顿时从孤狼变成人畜无害的哈士奇,“没有受伤,是别人的血。”   于是两个人就当着尤羽的面亲切友好的聊开了。   尤羽玄幻的看着这一幕,一瞬间都开始怀疑那个青年是不是给煞神下降头了。   见到毫发无伤的凯恩斯,乐景也松了口气。   他问:“你的事情已经办完了吗?”   凯恩斯默默点了点头,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黑色的石头递给乐景。   石头上刻着狰狞丑陋的鬼脸,散发着让人不舒服的力量波动。   乐景接过去,看了几眼,好奇问:“这是什么?”   “初代魔王的力量核心。”凯恩斯看着有些困惑的乐景,解释道:“相当于中国古代的传位玉玺,有了它,就有了当魔王的资格。”   乐景心念电转,立刻反应了过来:“这半年你就是为了这个?”   凯恩斯想了下,“勉强算吧。”   “那么你打算怎么做?当魔王?”   凯恩斯眼中闪过一丝讽刺,“我对魔王这个位置没有任何想法。”   “您想当魔王吗?”凯恩斯认真的看着他:“我觉得如果是你的话,一定会是一个出色的魔王。”   “不了。”如他所料,青年干脆利落地拒绝了他的提议,满不在乎的说道:“我还没有要肩负一个国家的觉悟。”   那么该如何处置这个核心呢?   “想必这位就是乐先生口中所说的我国的俄罗斯族人凯恩斯了吧。”冀语若笑眯眯插入了两人的话题,她格外在“我国的俄罗斯族人”上面读了重音,看着凯恩斯的目光亲热得不得了:“既然你们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个核心,不如把这个核心上交给国家如何?国家不会亏待你们的。”   两人对视一眼,可有可无的点了点头。   三天后的联合国深渊事务谈判会上。   面对胡搅蛮缠的美方代表,冀语若冷笑着把黑色核心放到了桌子上。   “这是深渊初代魔王的信物,相当于传国玉玺!”她又把一旁安静作花瓶的凯恩斯拉起来示众,“这是我国的俄罗斯族人凯恩斯。他在深渊里发现这个信物其实是他祖先的!只有他能催动这个核心!且深渊魔物们都承认了凯恩斯对魔王之位当之无愧的继承权!”   “这说明了什么!”冀语若响亮的拍了一下桌子,振振有词道:“这说明深渊自古以来就是华夏的领土!” 第65章 一切异世界侵略者都是   自古以来,华夏缺的只是和平发展的机会和时间。历史证明了,只要华夏拥有和平,那么只是几十年的短暂时光,华夏都可以迅速崛起,积累巨额财富。   而深渊的出现,无疑为华夏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会。   深渊是一个巨大的肥肉,每个国家都想咬一口,并且成功转移了当时的国际矛盾。虽然冀语若说深渊是华夏自古以来的土地,但是她也没指望仅凭这句话就能虎口夺食。而且就算联合国承认了华夏对深渊的主权又如何?国际社会里可还有事实占领一说呢。   穷则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达则自古以来寸土不让。   冀语若不过是想先占一个大义的名分,再徐徐图之。待国家强大后,自然可以理直气壮的申诉主权,将来就算派兵攻打也有了理由。   而且凯恩斯的“继承人”身份着实给华夏带来了很多好处。起码在感化深渊魔物方面,凯恩斯就是一面当仁不让的好用旗子。更别提在外交场合,凯恩斯是多么好用的典型人物。   于是没过多久,冀语若就来找乐景商量让凯恩斯入党的事情了。   乐景“……这事你跟凯恩斯说吧。”   “他说让我来找你,他听你的。”   乐景委婉地拒绝道:“您知道凯恩斯不会在这个世界待多久……”   “这都不是事儿。”冀语若不以为然的摆摆手,“六个月不交党费就算自动退党了。到时候就算他自动退党好了。”   乐景:“……好的吧。”   于是,凯恩斯这个土生土长的半精灵,成功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员。   对此,身为共青团团员的乐老板拒绝发表意见。并表示就算穿着绿色解放服,背着布包,手拿毛选,凯恩斯看起来也只像外国间谍或者俘虏。   乐景在这里待了五年。。   他亲眼目睹奇形怪状的深渊种族如何悄无声息融入华夏,成为国内浩浩荡荡的打工一族。   他亲眼见证了改革开放后,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一条条公路被铺好;农村粮食产量节节升高,极大缓解了国内的粮食危机;国内涌现无数万元户,投资建厂热火朝天;大批大批留学生公费出国留学,学有所成后归国参与建设……   每一天都日新月异,每一天都有新的事物诞生。   乐景离开的那天,歼八原型机试飞成功,歼十正在研制中。   这个在废墟中建立的新国家正朝着正确的方向拼命跑着。   他们梦想着用几十年来完成别的国家几百年的积累。   各国都认为他们是痴心妄想。   但是只有乐景知道,他们一定能成功。如果奇迹有颜色的话,那么一定是中国红。   ※   下课铃声一响,王亮全身就绷紧了,暖暖的内力在他体内流转着,在听到老师说“下课”后,他立刻运起轻功向教室门口跑去。   王亮并不是唯一这么做的人。同学们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向外跑去,一时间摩肩擦踵,都卡在了门口。   王亮轻功不错,是先挤出去的那一小波人。他们教室是三楼,楼下花坛有一颗五层楼高的大松树。王亮从楼上直接跳了下去,踩了松树几脚用来接力,最终轻松平安落地。然后跟着汹涌的人群继续往食堂的方向跑去。   像他们这些住校生,每学期都要从家里背几十斤粮食交给食堂,充当这学期的伙食费。食堂的饭都是清汤寡水,天天都是水煮青菜,窝窝头,杂面馍或者面条,连油都没有,王亮吃了老是拉肚子。   不过这也是难免的。毕竟现在全国粮食短缺,好多省份的老百姓都吃不饱肚子。他能上学,能不饿肚子,已经很好了。   王亮现在兴冲冲地跑去食堂当然不是为了难吃的开水煮白菜,而是因为现在的食堂跟以前不一样了!现在炒菜放猪油!而且去的早了还有白面膜和肉吃!白面膜,那可是只有公家人才能享受的待遇。当初他被开封市第一中学录取,爷爷当时高兴的不得了,说他以后也是吃白面馍的公家人了。   在王亮想来,他能吃上白面膜起码要等他上了大学,国家给分配工作后。但是他没想到他现在就能吃得起白面膜了!要他说,这白面膜就是不一样,含在嘴里像棉花一样绵软,一点也没有杂面馍难以下咽,拉嗓子。   他旋风似的跑进食堂里,然后发现今天食堂里不仅有白面膜,还有白米饭!   这可是白米饭啊!   王亮他们家也是吃过白米饭的,但是只有过年时才吃。那时候奶奶会把一点米放进小布包里,蒸熟,每个人只能分到一个小布包,几口就吃完了,他们也就是尝尝味儿。   主食每个人只能选一样。王亮经过痛苦的抉择,放弃了白面膜,选择打了满满一碗只有过年时才能看到的白米饭,晶莹剔透的米粒散发着扑鼻的清香,他的肚子几乎是立刻开始叫了起来。然后他又打了两素一荤三个菜!王亮看着餐盘里的明晃晃的肥肉,拼命咽着口水。   他端着餐盘寻李利,就见他在跟两个同学坐在一起,他连忙也加入了他们。   众人顾不上其他,先是一顿狼吞虎咽,然后等到肚子里大概有七八分饱了,才有心情开始聊天。   就有一同学长舒一口气,感慨道:“多亏国家大力开发深渊,咱们这些穷学生才能吃得起白面膜和肉。”   王亮恋恋不舍的咽下最后一口肥肉,回答说:“俺听老乡说了,他爹在政府工作,说这深渊的地特别肥沃,无论种什么不用怎么管都能熟。”   “对对对。俺二叔都报名去深渊垦荒了呢!”另一同学接话,表情艳羡:“到了那里国家不仅包饭,给提供农具,而且种地所得只要交给国家两成就够了,其他的都是自己的。”   此话一出,李利的心思顿时活动开了:“这么好?那俺爹娘和家里亲戚都能去啊。”   “你当那里谁都能进?”该同学笑着说:“国家只要积年的老农。而且……”他用筷子指了指碗里的半碗米,压低了嗓子,神秘兮兮地问道:“你们听说了吗?据说国家在深渊里种的有杂交水稻,平均亩产四百多斤呢!”   三人顿时倒抽一口冷气。   他们都是农家子,自然明白这四百多斤是什么意义。   像他们家种小麦,辛苦一年,最后也不过亩产两百多斤,就这已经是难得的风调雨顺了。而这杂交稻亩产量直接是小麦的两倍!怪不得像他们这些穷学生也能吃上白米饭了!   王亮激动地眼泪都要冒出来了,他想起家里辛苦种地的父母,明明不过三十几岁已经满头白发,看起来仿若四五十岁的人了。   如果这杂交水稻能推广开……   只要一想到那美好的前景王亮就想哭。   “那这杂交水稻什么时候能普及?”李利有些忧虑:“咱们中原地区能种水稻吗?”   该同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这也是听俺二叔说的。而且他去那里也是种小麦的,关于杂交水稻的事他也是别人说的。”   “唉。”三人不约而同发出叹息声。   那人也有些尴尬,连忙补救道:“不过俺二叔说了,过段时间,国家会派专家深入各地农村,给农民上课,教他们如何种地,还给农民免费发什么国产化肥。”   王亮从村长那里听说过化肥,不过这都是洋人的玩意儿,像他们这样的穷人是用不起的,他们现在用的都是人肥。村长说这个化肥是个好东西,可以让粮食产量提高30%。小日本就是因为在全国使用化肥,才能用那么小的国土养活那么多日本人。所以从那时候起他就对化肥心生向往了。看到其他人对化肥的陌生,他热情的给他们解释了起来。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对这化肥爆发出无与伦比的热情,开始热烈的谈论起来,话中不乏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但是此时的他们不会知道,他们此时正身处在如何伟大的时代浪潮中,他们正在见证一个前所未有的伟大变革,而未来美好的更是超乎他们的此时的想象!   于是一年又一年,新浪覆了旧沙,如王亮这般生于旧社会,伴随新中国成长的人慢慢成为了一颗又一颗兢兢业业的螺丝钉,成为华夏这个庞大机械中的缺一不可的组成部分。   1964年,王亮高中毕业,被河南师范大学录取。国家宣布开始实施家庭联产承包制。王亮家承包了村里几十亩土地,用着国家低价租给农村的拖拉机和免费配给的化肥。王亮去学校报道的那个秋天,整个村子都是黄色的,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丰收的喜悦。同年秋天,华夏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又一年冬天,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华夏正式迈入核大国行列。   1966年,王亮大二。华夏重返联合国。有位老首长在南海画了一个圈。又一年,这位老首长写下了改革开放的诗篇。   1968年,王亮大学毕业。那年,全国大部分农村均已实现供电,他家作为村子里第一个万元户买了村里第一台彩色电视,电视甚至还能看到转播的外国频道。   毕业后,王亮主动跟国家要求支援边疆,建设边疆。那年他22岁,和他一起的还有他的同学李利。   两个年轻人,有的是满腔热血和朴素的抱国愿望。边疆的苦寒浇不灭他们的热情。   1978年,他32岁。华夏的电视、洗衣机、冰箱等电器畅销各国,给国家创下大量外汇。一个姓马的商人成为国内第一个亿万富翁。就算在新疆这样偏远的地方,少数民族同胞们家家户户也能用得上电视、洗衣机和冰箱。   1982年,他36岁。手机出现了。那个小小的黑色方块可以随身携带,比座机方便多了。而且甚至还能发短信,玩游戏呢!   1988年。华夏正式进入互联网社会。电脑开始走进千家万户。   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发起国是华夏。   她掌有全世界70%的高端技术专利,中关村更是全世界IT人士们心目中的圣地。   1995年,深渊正式并入华夏领土。同年,香港回归。次年,澳门回归。   然后,便是2006年,王亮60岁,他退休了。那时候华夏已经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超越美国只是时间问题。   王亮有时候觉得,他生在最好的时候,他又足够幸运活的够久,能亲眼目睹华夏是如何奋起直追,君临天下的。   2018年,王亮,72岁。   那年,国家位于社会主义中级阶段,正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   王亮,含笑而终。   作者有话要说:   如此,这个副本正式完结啦!   下个副本请选择:   1,末法时代:如何被误以为是洪荒大佬。   2,仙界:论小说是如何风靡仙界的。   3,织梦师,即为作家,不过他们笔下自成一个世界,给无形之物签订契约,作家赋予其形态和智慧,无形之物作为作家笔下主角,给作家打工。 第66章 织梦师(1)   路苗苗抱着装满蔬菜的纸袋狼狈地从超市里走了出来。她的马尾辫早已散开,衣服皱得像咸菜干,看起来不像是买菜回来,像是刚从叙利亚逃难回来似的。   她深深吸了一口外面的清爽空气,这才觉得自己活过来了。每次星期五蔬菜特价时,那些大妈都格外凶残可怕。还好经过这么多年的历练,她早不是当初那个手足无措的小姑娘了。   苦难是最好的老师。   她步履瞒珊走到公交站牌处等回家的公交,夕阳给对面的大厦镀上一层金边,巨大的广告屏上正在播放一个广告。   “咦,这不是最近很火的梦境《殊然仙途》的宣传片吗?”身边有人发出惊呼。   “啊啊啊啊是天歌殿下!!好帅好帅!”有女生捧着脸看着屏幕上俊秀风雅的男子花痴道。   路苗苗目光长久地、用力地向广告屏看去,直到宣传片播完也没有转移目光。   “小姐姐您好,可以耽误您几分钟吗?”一个穿着《殊然仙途》周边T恤的年轻妹纸主动向她搭话道:“能配合我作一个市场调查吗?”   T恤上硕大的《殊然仙途》logo无比刺眼,路苗苗目光微冷,刚想要拒绝,就看到妹纸脸上满脸的油汗,到底是心软了:“可以,你问吧。”   “请问一下,您是什么职业?”   路苗苗顿了顿,抿了抿嘴唇,“……织梦师……”   “啊?原来您是织梦师?”妹纸崇拜地看着她,“太厉害了!”   “……助理。”路苗苗小心藏去眼中的难堪,又重复了一遍:“织梦师助理。”   现年30岁,没房没车,甚至连饭都要吃不起,没有一部代表作品的,织梦师助理。   什么是织梦师?   顾名思义便是编织梦境的人。   织梦师以手中笔沟通无形之物,赋予无形之物形态和思想,以无形之物为基础,构建出一个磅礴壮丽,宛如梦境般奇妙瑰丽的世界。读者翻来织梦师写就的小说,就会入梦,身历其境地旁观这个庞大世界的悲欢离合。   织梦师不问出身,不看年龄,只凭才华。路苗苗曾经以为她是有天赋的,可是这个残酷的世界给了她狠狠一巴掌。   妹纸明显有点尴尬,她连忙说了几句场面话,又问道:“我刚刚看到您一直在看《殊然仙途》的宣传片,您也是《殊然仙途》的粉丝吗?”   路苗苗几乎都要笑出来了,她忍住心中巨大的愤慨和憎恨,冷声说道:“不是粉丝。不过比较关注罢了。”   “那您能从织梦师助理的角度给予《殊然仙途》专业性质的评价吗?”   “小偷。”路苗苗不管旁人和妹纸诧异的目光,大声吼道:“偷走别人心血,剽窃别人灵感创意的小偷!”   原本神情友好的妹纸表情立刻狰狞起来,“您说话是要负责任的!”妹纸厉声道:“您知道《殊然仙途》的作者是谁吗?那可是大名鼎鼎的仲梦符老师!您这样随意诋毁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路人也随之对路苗苗指指点点,甚至还有《殊然仙途》的粉丝对路苗苗进行喝骂。   路苗苗悲愤地抱紧手里的菜冲了出去。   看吧,她就知道。   没有人会相信大名鼎鼎的仲梦符会抄袭。更别提是抄袭自己学生的创意和剧情了。   人类就是这样一种会盲目相信权威的动物。   长歌明明是她的男主角!   《殊然仙途》的大纲和剧情明明是她写下的!   她这个原作者穷困潦倒备受鄙夷,而抄袭者却春风得意钱名双收。   这个操蛋的世界!   路苗苗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等到她从悲愤中醒过神来,发现早已错过了最后一班公交的时间,而她身上的钱又不够打车。   也就是说……她要流落街头了吗?   她租的房子在城郊,离市区很远,坐公交车都要两个小时,如果是走的话,也许要走一夜。城郊那里治安很差,她一个单身女人实在不敢走夜路。   路苗苗抬头看向城市里漆黑无星的天空,街道灯火通明,周身是呼啸的车辆和喧嚣的人群。   这个城市那么大,却不属于她。   她狼狈地抱着袋子里的蔬菜,好像在抱着自己最后的依靠。   为今之计,是先找到一个可以过夜的地方,类似于肯德基这样的可以24小时营业的商店。   她的目光在街两边游走着,突然停在了一个实木牌匾上不动了:开明书店。   这是一家书店!   在梦境盛行后,不能让读者入梦的传统书店已经彻底被时代淘汰了,取而代之的是电影公司成立的梦书点。   路苗苗已经很久没见到传统书店了。和大多数人不同,她很喜欢阅读不能入梦的传统书籍。   因为这给予了她大胆想象的空间。而且能让她静下心来揣摩作者的用意。   店里灯火通明,显然还没关门。她立刻抬脚向书店走去,先去看会儿书打发会儿时间好了。   推开店门,一位年轻男人正坐在柜台处全神贯注地阅读书籍,路苗苗的进来没有惊扰到他。   路苗苗悄无声息地走进书架,不想打扰他。   一个金发碧目的外国人正在把推车上的书放到书柜里,看到她停下手里的动作,认真地说:“欢迎光临,您想要什么书?”   路苗苗厚着脸皮说道:“我先看看吧。”   “好。有想要的书您叫我。”他推着空荡荡的推车走了出去。   路苗苗松了口气,老实说她有点社恐,很不喜欢和人打交道。   她放下沉甸甸的菜袋,活动了一下酸疼的手臂,缓缓在书架间穿行着。   这家店里的书无疑很多。路苗苗看着那一排排的书名难得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最后她干脆随手拿起距离她最近的一本书看了起来。   书的名字很普通,叫做《丛林之书》①,路苗苗猜这应该是一本讲诉丛林探险的书,作者是一个叫做鲁德亚德·吉卜林的英国人。她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大概是个新人。   『黑夜被蝙蝠芒恩释放,   被老鹰兰恩带回了家中;   牛群被关进棚栏厩舍,   拂晓前我们要通宵放纵。   这是耀武扬威的时辰,   张牙舞爪各显神通。   听啊,叫唤声声!——祝狩猎大吉,   遵守丛林法则的兽众!   ——丛林夜歌   这是西奥尼山中一个非常温暖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个白天,醒来已是七点钟了。他挠挠身子,打个哈欠,把爪子一个一个伸展开来,甩脱爪尖上的睡意……』   出乎意料的是,这是个童话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莫格里的狼孩,他在刚学会走路时被狼群收养,作为狼群的一份子在森林里长大,并认识了老熊“巴鲁”,黑豹“巴赫拉”,萨蟒蛇“卡”,老孤狼“阿克拉”等动物朋友们,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他打败了老虎席尔汗,战胜了入侵的红毛狗,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丛林之王。   文章语言质朴并富有童趣,情节妙趣横生,阅读文章,路苗苗仿佛洗去了现实世界带给她的疲惫,全身心地沉浸在书里,跟随主人公莫格里进行了一场场伟大的丛林冒险。   全书篇幅不长,她阅读速度又很快,所以很快看完。她合上书皮,只觉得全身的热血久久不能平息。   她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她何不以狼孩为主角,编织一个梦境呢?这个念头让她激动不已。   虽然还只是一个不成形的想法,但是她觉得这一定是一个很棒的故事!   说不定……会受读者欢迎呢。   她摩挲着书皮,心里痒痒的,很想把这个给她提供了灵感的书给买下来。可是她现在全身上下只有20块钱……   最后她咬了咬牙,还是厚着脸皮拿起书向柜台前的那个外国人,“请问一下,这本书多少钱?”   凯恩斯瞥了一眼书皮,“25块钱。”   路苗苗的脸立刻涨红了,她嗫嚅着说:“不好意思……”她尴尬地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我没带够钱,我下次再来买吧。”   “没关系。”一直在柜台处专心看书的年轻人抬起头,笑着说道:“您有多少钱就先付多少钱,不够的钱你可以下次再过来补回来。”   路苗苗眼睛一亮,感激地看着老板:“真是太谢谢您啦。”她从口袋里掏出自己最后的20块钱递给老板,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明天一定把剩下的钱给您送过来!”   “不用急。您什么时候送来都行。”   路苗苗抱起蔬菜袋子,拿着书,打算离开,目光漫不经心略过老板倒扣在柜台上的书皮,目光顿时一滞,她情不自禁念出了声:“动物农场②?”   “对。”乐景随口问道:“您也看过?”   路苗苗摇了摇头,脸上有些惊奇:“这本书和去年前出版的一本传统书籍的名字一样。”   乐景有些惊讶:“原来您是一个作家啊。”   作家……   还真是一个具有年代感的称呼啊。   不是每个人都拥有作为织梦师的天赋,所以有一些怀有文学梦想的人只能选择成为小众的作家。路苗苗虽然具有织梦师的天赋,但是有时候她的书找不到愿意和她签订契约的无形之物,所以她只能选择走传统出版路线。   而《动物农场》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不是什么有名的作家罢了。”路苗苗一声,仔细想来,她这个人还真是失败。既无法成为织梦师,又没有成为什么有名气的作家。   乐景好奇问道:“您的《动物农场》讲诉了什么样的故事呢?”   路苗苗尴尬地笑了笑:“故事比较无聊,您可能没有兴趣。”   “没关系,您说,说不定我会喜欢上您的书呢。”   路苗苗思考了一下,干巴巴地说道:“故事的设定背景在一个动物农场里,农场的动物们发动了一场成功的革命,赶走了压迫剥削他们的人类,然后重新进行了选举,想要建立一个平等的动物社会。然而最后革命果实被愚蠢的猪们夺取了,他们成为了比人类更残暴独。裁的统治者。没了。”   乐景:……???!!!   她低下头,不看有些明显呆愣的青年,“我就说很无聊了。”   当时仲梦符刚看了个开头就无聊地打哈欠,冷嘲热讽这本书根本不会有人愿意看。剧情荒诞不知所云,没有任何爆点,肯定扑街。   “爆点你懂吗?”仲梦符不耐烦地说道:“你就不能写点读者喜欢看的剧情,读者才没耐心进入一个肮脏的农场里看一些不知所云的动物交流,人们追寻的是爽,是甜,是荡气回肠缠缠绵绵的爱情!”   “你天天写的都是什么玩意儿,擦屁股我都嫌硌得慌!”她不屑地把手里的稿子用力摔到她的脸上,然后想了几秒,突然笑了:“算了,我跟你这个蠢才费什么口舌,有这功夫我都写了多少字了。你下去工作吧。”   “哦对了,出去别说你是我的助理,我可不乐意让你蹭热度。”仲梦符翻着白眼,刻薄地说道。   路苗苗强忍着屈辱,憋着一口气,研习市场套路,写出了《殊然仙途》,交给了仲梦符。   ……然后那本书就被冠上了仲梦符的名字。   乐景奇异地看着这位落魄的女士。   她不修边幅,衣着寒酸,看起来很不得志。   她生活在另一个位面,另一个时代。   可是这样的她,却诡异地写出了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相差无几的《动物农场》——这部世界历史上著名的反乌托邦寓言神作!   “冒昧的问一下。”乐景深吸口气,难得忐忑地问道:“您写过《1984》吗?”   《1984》,既为乔治·奥威尔最出名的作品,和扎米亚京的《我们》与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并称为20世纪文坛“反乌托邦三部曲”,在世界文坛上享有很高的地位。   路苗苗异样地看了他一眼,“你看过我的书?”   乐景倒抽一口气,敬畏的看着这个现代女版乔治·奥威尔。   时间会证明一切!   她会成为一个传奇!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章前我对文下投票评论进行了统计,织梦师以微弱的优势胜出,所以就先写织梦师了。不过其他两个副本我也会写的,当然要在织梦师后面啦。   ①《丛林之书》这本书我吹爆!   我童年把这本书翻了无数遍!!!超级好看!从那以后我就对狼特别有好感。作者鲁德亚德·吉卜林也很厉害!是世界上最年轻的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   ②《动物农场》和《1984》乔治奥威尔的代表作,《1984》真的读的让人后背发凉,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一下。   反正都是平行世界啦,你们就当路苗苗跟乔治奥威尔脑电波重合了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妹子多牛逼嘛。   给女主设定这个文豪身份,是因为我想怼人!怼一群坐井观天浅薄无知的人! 第67章 织梦师(2)   路苗苗疲惫地躺在床上,身体累得连一个小指头都不想动。   现在她知道从市中心到她租的房子步行需要多久了。   五个小时。   现在已经是中午了。从昨天晚上开始,她就已经滴米未进了。胃已经饿到绞痛,可是她却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她呆呆地看着昏黄的天花板,不期然又想起了书店里的那场谈话的后续。   “无聊?”青年摇了摇头,看着她的目光像是在看着什么大人物:“恰恰相反。这本书真是太有意思了,它会名流千古。”   他笃定地说:“而您,会成为传奇。”   路苗苗被青年的目光击中,愣了一下,心脏不受控制的开始剧烈跳动。几秒钟后,她的理智终于回来了。她狼狈地垂下眼睛,自嘲一笑:“你就别开玩笑了。什么传奇,我的书根本没人看的。我只是一个不入流的作家和织梦师罢了。”   “您要让没有见过大象的蚂蚁如何意识到大象的伟大呢?”青年看着她的目光有种清醒的透彻和悲哀:“要等很久很久以后,也许要等大象逝去,蚂蚁生活在一个没有大象的世界时,它们才会明白象的伟大。”   青年垂眸叹息,幽幽低语:“可是当大象存在时,众生只当是寻常。”   路苗苗勉强控制住自己紊乱的呼吸,急切问道:“可是你怎么知道蚂蚁是浅薄的,而大象是伟大的呢?而很可能大象根本不是大象,也只是一只想要伪装成大象的蚂蚁呢!”   她有才华吗?   她曾经无比相信她有才华,是世人庸俗浅薄,读不懂她。   可是她现在已经30岁了。穷困潦倒,一事无成。   她倾注了心血的文学作品无人问津,而她用她以往鄙夷的商业套路写就的作品却火遍大江南北——虽然被冠上了别人的名字。   世人庸俗,她亦然。   “因为这个世界除了蚂蚁和大象,还有其他动物。”青年双眸在灯光下呈现出一种透明的琥珀色,里面氤氲着暖融的笑意:“他们追随大象,远离蚂蚁,所以能对两者进行客观评价。”   路苗苗仰头深吸一口气,嗓子忍不住有些颤抖,“您是那种动物吗?”女人用渴盼希冀的目光目不转睛注视着微笑着的青年,重复问道:“您是吗?”   “当然,我是。能遇到您,是我最大的幸运。”青年谦卑地对她微微弯腰,抬眼认真的注视着她:“蚂蚁短暂易逝,所以不必在乎他们的看法。因为大象会成为历史,而历史永垂不朽。”   路苗苗很难形容那一刻她的心情。就像是她独自一人走在黑暗寒冷的隧道里,她不知道隧道有多长,也不知道隧道前方有什么。到最后,在她自己都开始怀疑自己的坚持有没有意义的时候,突然有个人跑过来给她点燃了一根火柴。   火苗微弱,随时就可能熄灭,也不能驱散寒意。   但是有那么一瞬间,照亮了她的前路。让她能在黑夜里看到光。   让她能觉得,活着,真是太好了。   “谢谢。”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不断重复道:“谢谢,谢谢。”   “我只是做出了正确的评价罢了。”老板的眼中闪过一抹讥讽,“梵高死后,人们才懂得欣赏他的画作,卡夫卡一生默默无闻,直到他死后作品才问世,埃德加·爱伦坡把写作当做谋生的事业,却一生穷困潦倒……”   “有人歌颂苦难,说苦难造就伟大。”青年挑了挑眉,眼中的讥讽之意更重,“这是一个悖论。苦难就是苦难,不会给伟大增添更多光辉。伟大之人难道必须和苦难相伴吗?一个从小顺风顺水长成的伟人就不伟大了吗?”   路苗苗迷惑地看着他,虽然她也觉得老板说的很有道理,不过……“梵高,卡夫卡,埃德加·爱伦坡是谁?”   老板一噎,有那么一瞬间脸上的表情很是复杂   “这不重要。”老板摆摆手,问了她一个出乎意料的问题:“我想知道您有没有经纪人?”   “经纪人?”这对路苗苗来说实在是个离她太远的词汇,她苦笑着说:“像我这样不入流作家那里会有经纪人看得上我?”   “那您觉得我怎么样?”老板勾唇一笑,眼中是足以驱散长夜的自信和肆意:“我来做你的经纪人怎么样?我会让你成为传奇。”   ……   “Lonely,I'm Mr.lonely。I have nobody for my own,I am so lonely,I'm Mr.Lonely……”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打断了路苗苗的思绪,她手忙脚乱地接通了电话,那端传来好友莘于恩的有点神经质的声音:“苗苗,我最近画了一幅画,你要来看吗?”   莘于恩是个画家。一个不能卖出一副画的画家。   跟路苗苗一样落魄。一样穷困不得志。   路苗苗不懂画,但是她能从莘于恩的扭曲的画中看到那个孤独而寂寞的灵魂。和她一样的灵魂。   “好啊,我明天去你那里。”   “好,我顺便给你介绍一个朋友。”   “……我会给你们带酒的。”   不用见也知道,莘于恩的朋友只能是跟他一样的怪人。他们之间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同样落魄,也同样爱喝酒。   “嗯,没事的话我就挂了。”   “……等一下!”路苗苗下意识喊了一声,话到嘴里又开始犹豫了起来。她不知道她这样选择对不对。   莘于恩等了半天,不见路苗苗回答,问:“什么事?”   “如果……我是说如果……”路苗苗声音犹疑中有种古怪的亢奋:“如果有个人能理解你的作品,他想要成为你的经纪人,并信誓旦旦地说你会成为传奇的话,你会怎么做?”   莘于恩毫不犹豫地回答:“选他做经纪人。”   莘于恩如此干脆利落地回答反而让路苗苗傻眼了,她连忙问道:“为什么?”   “因为他理解你的作品啊。”莘于恩语气惊讶得好像路苗苗在问1+1等于几一样,他理直气壮地回答:“这个世界上能理解我们的人那么少,所以每一个人都值得我们付出信任。”   路苗苗松开了紧皱着的眉头,唇角终于露出了舒心的笑意:“你说的对。”   “明天上午,带上你最得意的几幅画,跟我去一个地方。”   莘于恩不悦的控诉道:“你刚刚答应了明天要去我那里看画的,我还要把一个新朋友介绍给你。”   “那就把你那个新朋友也带过去好了!”路苗苗眼神灵动,笑容明媚:“我们这次换个地方看画!”   ※   “所以……”乐景抬眼看着笔直地坐在对面的青年,古怪问道:“这是你画的?”   莘于恩点了点头,眼神中有种艺术家特有的神经质,看向乐景手中画的目光温柔地宛如在看自己的情人:“她很美不是吗?”   乐景再次把目光投向手里的画,心中越发升起一股巨大的荒谬感。   ‘乐灵。’   【我知道,我已经查过了,这幅画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出现过。也就是说……】   乐景默默补全了后半句话:‘这个人是这幅画的原作。’   “是啊,很美。”乐景苦笑着回答青年的问题。梵高的《星空》能不美吗?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那些闪耀人类文明史的大师们竟然改头换面,以另外的性别、身份活着。而且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们的伟大和作品本身。   这真是命运给予的玩笑。   莘于恩执拗地看着他,声音因为久不跟外人交流有点干涩:“从这幅画里,你感受到了什么?”   “狂躁,忧郁,不安,格格不入。”乐景以一种局外人的身份冷静点评道:“世界对你来说是漩涡,你在漩涡中挣扎,想要获得心灵的平静,却只是徒劳。”   莘于恩定定看了他一会儿,有一瞬间乐景在他漆黑的双眸中同时看到了绽放的烟火和燃尽的尘埃。   这是一个无比矛盾,却活的很清醒的人。   正因如此,他才如此痛苦。   “莘于恩。”他矜持地冲乐景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乐景。   “乐景。”乐景把手里价值连城的画递给这位伟大的怪物,真心实意地说道:“很荣幸能遇到您。”   ……一个还有两个耳朵的你。   “我叫桑青。”一旁一直微笑围观的女人懒洋洋地用胳膊肘捣了捣莘于恩,“是这家伙的朋友,勉强算是个写字儿的。”   “我听苗苗说,你想做她经纪人?”她好奇地看向乐景。在得到乐景肯定的答复后,她笑了:“你这人真有意思。你是喜欢扶贫吗?”   路苗苗困窘的涨红了脸,这人嘴巴真讨厌,早知道路上就不给她说那么多了。   “当然不是了。如果你知道你只要稍微伸手就能把钻石从泥里捞出来,你会不伸手吗?”   “对啊,不伸手。”桑青耸耸肩,不在乎地说道:“钻石爱待在哪儿待在哪儿,我管不着。”   乐景平静说道:“我不能。我会忍不住把钻石捞出来,细心打磨,让他发光,让他耀眼,让他倾倒众生,让他永垂不朽。” 第68章 织梦师(3)   天刚蒙蒙亮,人民公园里就热闹开了,大多是一些晨练的人,瞿广谦也是他们中的一员。他舞了一阵太极剑,出了一身汗。下场时老远就看到象棋角里挤了一群老头儿,那激烈的叫好声勾的他心里痒痒的。   他知道那些老头儿叫的这么大声一定是遇到妙手了。他兴冲冲地跑了过去,隔着围观人群掂着脚看过去,呦呵,是老王在跟一个年轻小伙子下棋呢。   这个小伙子是生面孔,他第一次在这里看到他。不过年纪轻轻,棋艺还真不错。就这短短几分钟,就把老王杀的片甲不留。   “承让了。”就算赢了,年轻人的表情也不见张狂,他笑着给老王找了个台阶下:“我也是占了年轻的便宜,您要是年轻个几十岁,我肯定不是您的对手。”   瞿广谦拨开人群,“来来来,小伙子,我们来过几手。”   俗话说得好,棋品如人品,如瞿广谦这样的老派文化人就喜欢通过棋面来揣摩下棋人的心性和品行。   瞿广谦越下越是心悦口服。他刚才观棋时就已经有所觉察,如今他亲自与这个年轻人下了一盘,终于应证了他的判断——此子心思缜密,计谋深远,不动声色间给予敌人雷霆重击,非池中物。   “将军。”青年移动小卒吃掉了他的帅,脸上依旧是不动声色的温和笑意:“承让了。”   瞿广谦输的心服口服,“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老王也在一边摇头叹息道:“老瞿啊老瞿,你可太让我失望了。我还指望你给我扳回一局呢!”   “要扳回一局你来。”瞿广谦呛道:“我可没那么大本事。”   瞿广谦和老友说笑也没忘记这个年轻人。老友们都对这个进退有度的年轻人评价很高,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就聊开了。   瞿广谦是省文联的主席,他的老友们也都是省文娱界的老前辈了,是以大家聊着聊着话题就转向文学艺术方面了。让瞿广谦吃惊的是,这个年轻人可以轻松跟上他们的话题,而且就他们提出的一些问题还能做出富有哲理的回答,可以看出他学识渊博不逊于他们。如是几次后,众人都放下了指点他的架势,开始和他平辈相交起来。于是他们便聊到了最近看到的书上面。   “你们最近看了什么书?”瞿广谦有些郁闷地说道:“有好看的也推荐给老头子我看看,我书荒好久啦。”   虽然现在流行织梦师编织出来的梦境小说,可是像瞿广谦这样的老派人,他们虽然也是出色的织梦师,但是还是会时不时翻阅一下传统书籍的。只是现在市面上有深度的传统作品越来越少了,取而代之的是无数良莠不齐的梦境小说。着实让瞿广谦郁闷不已。   乐景仿若不经意般随口说道:“我最近在看《1984》和《动物农场》,我觉得这两本书挺不错的,荒诞中却是对人类社会的绝妙讽刺,读来让人汗毛倒竖,脊背发凉。我觉得这两本书的作者,不是天才就是疯子。”   他这一说,瞿广谦彻底提起了兴趣,“我没听说过这两本书,作者是谁?”   “路苗苗。”青年说出了一个让在场众人都感到陌生的名字,言辞灼灼地说道:“她走传统作家的路有几年了,却一直默默无闻,这真是世界文坛的损失。”   瞿广谦半开玩笑道:“你这么卖力夸她,别是跟她有什么关系吧?”   让他惊讶的是,年轻人干脆利落地点头承认了:“我是她的经纪人,也是她的粉丝。”青年露出一个不好意思地笑容:“所以总是忍不住跟别人推荐她的书。我认为她的书会成为传世经典,现在只是缺少伯乐而已。”   瞿广谦眼中闪过一抹精光,笑容微敛,看着青年的目光没有之前那样亲热了,“你认为我们会是她的伯乐?”   如果这位青年是把他们当做跳板,怀着如此不单纯的目的接近了他们,他会很失望。   乐景当然看出了瞿广谦笑容的冷淡,他没有多加解释什么,只是轻轻背诵起了《1984》的第一章节的内容:“这是一个明朗清冷的四月天,钟刚刚敲了十三下。温斯顿·史密斯快速溜进胜利大厦的玻璃门,下巴紧抵着胸,试图躲避冷风,然而他的速度不够快,没能阻止一股打着旋儿的沙尘跟着他进门……”   瞿广谦表情从刚开始的不以为然慢慢变得严肃起来。他的直觉在拼命尖叫:这会是一个好故事!他收敛心神,全神贯注开始听这个故事。   “……你只能在这样的假定下生活——从已经成为本能的习惯出发,你早已这样生活了:你发出的每一个声音,都是有人听到的,你作的每一个动作,除非在黑暗中,都是有人仔细观察的……”   “……他将要开始做的事便是写日记。写日记并不违法(没有什么事情是违法的,因为根本就没有什么法律),但是一经发现,就有理由被处以死刑或者至少二十五年的劳教……”   “……打倒老大哥,打倒老大哥,打倒老大哥,打倒老大哥,打倒老大哥,一遍又一遍,写满了半页纸……”   在青年的清淡平静到几乎有些毛骨悚然的声音中,一点点的凉意自瞿广谦脊背中沿着全身的肌肉纹理蔓延全身凝聚成无数鸡皮疙瘩。他头皮绷紧,脑浆发麻,好像有人掀开他的头盖骨,在舔舐他的脑浆。   他缓缓,缓缓地打了个哆嗦,下意识恐惧的打量四周,好像真的有老大哥在时刻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思想的警察无时无刻在窥探他们的大脑。然后他看到了老友们一张张恐惧而惊惶的脸——和他一样的表情。   这个青年并没有用什么演讲技巧,也不是织梦师,却轻易把他们带入了文章的世界里。用织梦师的术语来讲,就是他们同时“入梦”了。   不需要任何矫饰,文章本身就足够打动人心,它带有一种能让人“入梦”的诡异魔力。   这些在文坛上叱咤风云的前辈们此时宛如小学生一样规规矩矩的坐着,如饥似渴的听乐景讲话,饥渴得不愿放弃一个字。   “……这时,外面传来了敲门声。已经来了!他像只耗子似的坐着一动不动,在徒劳地希望着不论是谁,敲几下就会走开。事实并非如此,敲门声还在继续。最糟糕的就是迟迟不开门。他的心跳得像在打鼓,但他的脸由于长久的习惯,极可能还是面无表情。他站了起来,脚步沉重地向门口走去。”   乐景停下了背诵,目光冷静地对上了无数双惊惧惶恐的眼睛,淡淡说道:“第一章,完。”   “然后呢?然后呢???”瞿广谦冷汗淋淋,声音轻得近乎耳语,好像怕被别人听到一样:“门后面,是谁?”   乐景站了起来,不负责任地说道“这点,要等你们买书自己看了。”他对着难得陷入呆滞的瞿广谦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放到了桌子上,“如果你们在吃了母鸡下的蛋后还想见见母鸡的话,那么就拨通名片上的电话吧。”   乐景轻飘飘地走了,留下一群惊惧兼半,挠心掏肺想要知道接下来故事情节的老头儿们。   瞿广谦手疾眼快把名片装进口袋里,“我先走了!”   “哎哎哎!!!”老王也反应过来了,腿脚敏捷的追了上去:“老瞿你不厚道啊!走那么快干什么?等等我啊!”   “老头子急着回去买书呢!你快点儿!”   《1984》的作者路苗苗是疯子还是天才他不知道。但是他可以确定一点——作者未来会是青史留名的大师级别人物。   若干年后,人们不会记得他瞿某人的名字,但是人们注定会记得路苗苗的大名!   ※   路苗苗坐在书店里,眼神发飘地盯着书页,明显神思不属,没在看书。   “嗨!”桑青大大咧咧地拍了她的一下肩膀,把她吓了一跳:“想什么呢?这么失魂落魄?”   路苗苗无奈地看了一眼这位不请自来的大姐,老实地说:“在想乐老板去干什么了?”   莘于恩插嘴接话道:“他不是说去推销你的作品了吗?”   提及这个,路苗苗心里就有些发虚:“他去哪里推销了?别是挨家挨户推销吧?”   桑青摸了摸下巴,“这也太掉价了吧。”她事不关己地笑嘻嘻说道:“不过这样也算打响了一点你的知名度了吧。”   路苗苗终于恼了。   她冷冰冰地质问道:“你说你是写字儿的,你写过什么代表作吗?”   桑青耸了耸肩,“我比不上你,我可不是作家。之前也只是侥幸在杂志上发表过一篇文章罢了。”   路苗苗深吸一口气,在她发出更多恶语之前,莘于恩笑出了声:“所以我一直很奇怪。你文章写的那么好,为什么不发表呢?”   路苗苗愣了一下,她是相信莘于恩眼光的,既然他说好,那么桑青的文章比她就差不到哪里去——起码不会比她的差。   “因为很无聊,而且没有意义。”桑青用她惯有的满不在乎的语调说道:“我写作是为了自己,又不是为了别人。”   莘于恩沉默了一下,掏出了手机,问:“我可以把你的作品给路苗苗看吗?”   “随便你好了。”桑青的声音突然有种隔绝于世的冷漠与忧郁:“反正也没多少人能看懂。”   路苗苗结过手机,就看到文档开头的几个黑字标题:《变形计》。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把路苗苗他们和历史上的那些伟人大师们对号入座。因为空间的差异性,时代不同,背景不同,他们的性格,想法其实都有了差异,你们可以把他们看成全新的人。   以及,没错,桑清小姐姐原型就是卡夫卡啦。   至于猜太宰治的,只能说你们猜错了。   太宰治本人的性格,我觉得和《人间失格》里叶藏的性格差不多,在我看来《人间失格》某种意义上就是太宰治的自传。我想象中的太宰治,应该整个人都带有一种神经质的紧张不安,眼神与其说是像神明一样单纯,不如说是虚无,空洞,什么也没有。   而卡夫卡,有时候我觉得我们性格有点像。   面上看起来安然无事,说不定还是个开朗的正常人,但是夜深人静时,我们都在默默崩溃绝望,所以只能用写文来宣泄情感,逃避现实。   这样说是不是在往自己脸上贴金233333   明明是我的性格缺陷拉卡夫卡作比,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洋气起来了233333   而最悲伤的是我没有卡夫卡的才华(sad)   你们不用担心我的情绪问题啦,有段时间真的差点得了抑郁症,不过我现在已经走出来啦。而且托这段经历的福,感觉更能理解一些事情了。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第69章 织梦师(4)   三天后,路苗苗接到了一个电话。   一位自称是省文联主席的老先生打电话给了她,大声赞扬她的作品,并且强烈要求她来参加文联的作品讨论会,他们将在讨论会上研读她的作品。   路苗苗放下手机,还有点晕晕乎乎的。她茫然地看向坐在一旁品茶的乐景,大声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乐景放下杯子,镇定的笑容不知不觉让路苗苗也冷静了下来:“我什么也没做,只是跟他们念了一下你的文章而已。”   “真的有那么简单?”路苗苗还是有点不敢置信:“可是之前我也请老师……仲梦符帮我把作品拿给其他前辈看过,可是他们都说我写的是垃圾。”   乐景眯起眼睛,“请问,他们是当面跟你说的吗?”   “不……不是,”回忆起那段屈辱的过去对路苗苗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惨白着脸说道:“是仲梦符转诉给我听的,她……”路苗苗张了张口,还是无法把仲梦符的那些话说出口。   仲梦符的每一句话对于她的人格来说都是一场公开处刑。她总是会在工作室所有人的面前,把路苗苗羞辱得体无完肤。有好几次,她甚至都想放弃写作。可是写作已经成为了她生命的一部分,她无法割舍。所以到底咬牙坚持下来了。   手机再次响了起来,看到手机屏幕上的“仲梦符”三个字路苗苗差点跳了起来。   “她怎么还有脸打给我!”她崩溃地大叫道,下意识看向乐景:“我要接吗?”   乐景面无表情的看向手机,眼神是她从来没见过的暗沉危险,她忍不住瑟缩了一下。   “接。”乐景说:“听听看她说什么?”   路苗苗忧郁了一下,接通了电话,里面立刻蹦出仲梦符咄咄逼人的尖利叫声:“你完了!我告诉你完了!你竟然旷工了一星期!怎么,我花钱请你就是让你吃白饭的吗?我曾以为像你这样的废物,准时上班已经是你唯一的可取之处了!现在看来,你连这点可取之处都没有了?那你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你怎么还不死呢?!”   路苗苗的表情肉眼可见的软弱起来,她屈辱地小声争辩道:“明明是你偷了我的作品……”   “偷?!你还真好意思说出口?”仲梦符厉声喝道:“你以为你是谁?我仲梦符又是谁?我自认不曾亏待你,尽心尽力教你!却教出一个白眼狼来!”   乐景直接从路苗苗手里夺去手机,冷静的声音里压抑极深的怒火:“你好。我是路苗苗的经纪人,我想告诉你,苗苗已经辞职了,如果你再骚扰、侮辱他,恐怕我只能用法律的途经来解决问题了。”不听电话那边那个女人的破口大骂,乐景干脆利落地挂掉了电话。   他之前就很奇怪了。只要有最基础的文学素养的人都能看出《1984》和《动物农场》这两本小说里的惊人的思想价值,可是为何路苗苗却一直默默无闻,穷困潦倒,而且作为一名天才竟然对她的作品持否定态度。   现在一切都明白了,罪魁祸首就是仲梦符。   他抬头看向情不自禁惶恐忐忑的路苗苗,仲梦符已经彻底成为她的心魔。如果无法战胜她,路苗苗这辈子都将生活在她的阴影里,永远无法自信起来。   “你不必害怕她,要我说,一直以来反而是她在害怕你。”   如此说法倒是让路苗苗耳目一新:“……什么?”   “你以为仲梦符把你的作品给了别人看,其实她没有。”乐景笑容无端多了几分阴影:“她害怕你的才华,所以她拼命用语言辱骂,侮辱你,寄希望能因此毁灭你。”   “她就是一个阴沟里的老鼠,因为嫉妒太阳的明亮,而处心积虑诋毁太阳。”乐景轻蔑地嗤笑一声:“可是太阳终究是太阳,不会因为老鼠的诋毁而失其光辉。”   路苗苗呆滞了片刻。她本身就不是一个笨人,相反,她思维敏捷,天资聪颖。只是一直以来被过往阴影而困住了,变得自卑多疑。如今乐景的话彻底点醒了她。她这才慢慢回想起过往的许多疑点来。   比如每次看过她的作品后,仲梦符反常的狂躁和歇斯底里,以及每次攻击、辱骂她时,仲梦符眼里的怨毒和快意……   如果她的作品真的那么糟糕的话,为何省文联的老前辈们这么认同、喜爱她的作品?   路苗苗的胸膛剧烈起伏着,“她这个混蛋!混蛋!”良好的教养只能让她不停地在口中说出“混蛋”这个骂人词汇。她猛地站了起来,“我要去找她!”   “得了。”一直安静躺在沙发上的桑青坐了起来,眼中是冰凉的悲哀和露骨的讽刺:“你就算找她,你也什么也做不到。”她抬头看向天花板,眼神慢慢转向空茫:“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路苗苗沉默了一下,有点不甘心地嘟囔道:“起码我把她骂一顿也是好的啊。”   “你?骂?”桑青讥笑道:“就凭你那几句混蛋?”   让乐景吃惊的是,路苗苗这次没有跟桑青吵起来,反而悻悻坐了下来,不甘心地嘀咕道:“算你说的有道理好了。”   乐景连忙安抚道:“你不必去亲自对付她。你的成功,就是对她最大的报复。”   对于他来说,路苗苗就是名贵的瓷器,而仲梦符就是肮脏的泥石。对于泥石,一脚踢开就行了,实在不至于动用瓷器。毕竟瓷器哪怕被石头撞开一条裂缝,对乐景来说都是无法忍受的损失。   ……小人由他来对付就够了,路苗苗只需要安心写作,不必为这种小人脏了拿笔的手。   路苗苗抿了抿嘴唇,不自信地问道:“我可以吗?”   “当然。”乐景给予了肯定的答复:“我相信这一点宛如相信真理。”   看到路苗苗的情绪平复下来了,乐景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突然若有所思的桑青,笑着问:“你们俩的关系什么时候这么好了?之前你们不还是一见面就针锋相对吗?”   路苗苗闻言有点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别扭地说道:“我突然发现她那个人挺有才华的。”   乐景眼中闪过一抹惊讶,能让路苗苗做出如此评价,看来桑青确实有几分真本事的。   路苗苗凝视着桑青陷入沉思的瘦削脸庞,再次想起《变形计》给予她的震撼。   《变形计》是一部梦境小说。   在她从手机上看到标题的那一瞬间,她就已经入梦了。   她的灵魂似乎被分成了两部分。时而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观看这个故事,时而她就是主人公——变成甲虫的推销员格里高尔。   天才都是共通的。   因为他们同样孤独,同样领先于时代,同样敏感、清醒而痛苦。   如果她的《1984》和《动物农场》是对强权,对专。制的批判讽刺的话,那么《变形计》讲的就是人是怎么样被社会改变,异化的。   透过《变形计》,路苗苗似乎有点明白桑青了。   路苗苗很喜欢的诗人惠特曼曾说过:“你要明白,你写的东西里没有一个特点是你身上没有的。如果你很恶毒或是俗气,你是掩饰不了的。如果你喜欢吃饭的时候有个仆役在你椅子后面侍候,这也会反映在你的作品里……你的心灵只要有一点毛病,都瞒不过你写的东西,不管你用什么花招,什么手段,什么办法。”   就算再冷静客观,再置身身外,当一个人开始写作的时候,他们的作品或多或少都是对其性格和境遇的映射。   “甲虫”就是桑青某种人格的投射。她身上的“人性”和“非人性”的矛盾,“个体性”和“公共性”的挣扎都在字里行间扭动着,尖叫着。   路苗苗同情她,也敬佩她。她也明白为什么看起来南辕北辙的莘于恩和桑青会成为朋友了。   他们同样在用生命热爱他们的事业。   所以从那以后,路苗苗就对桑青多了一份容忍。这是对于她才华的优待。   “你的《变形计》真的很棒。”她忍不住问桑青:“真的不考虑出版吗?”   桑青这次没有一口回绝,反而若有所思地说道:“让我想想。”   《变形计》三个字深深击中了乐景。   提及《变形计》,他只能想起一个人——奥地利天才作家弗兰兹·卡夫卡!   乐景震惊地看着桑青,心脏嘭嘭直跳,既女版乔治·奥威尔之后,又出现了女版卡夫卡吗?   他迫不及待问道:“《变形计》讲的是什么故事?”   路苗苗如是这般给乐景简略地讲了一遍。乐景脸上挂着机械僵硬的笑意,内心早已翻江倒海。   这是上帝在开玩笑吗?   梵高,乔治奥威尔,卡夫卡这些生活在不同年代,不同国家的大师们竟然改头换面在这个时空相遇!   如果这是偶然,那么这偶然的概率未免太高了!   所以,乐景有了下面这个大胆的想法也是顺理成章的——菲茨杰拉德、海明威、列夫托尔斯泰、歌德、鲁迅……人类历史上繁如星海般的伟人大师们,会不会也以另外的身份生活在这个时代?   天才们总是扎堆出现的。   乔治·奥威尔(1903-1950),海明威(1899-1961),毛姆(1874-1965),菲茨杰拉德(1896-1940),T·S·艾略特(1888-1965),卡夫卡(1883-1924)太宰治(1909-1948),鲁迅(1881-1936)……   他们几乎都是同一时代的人。   乐景捂住心口,只是单单想想这个可能性,他都要兴奋到不能呼吸了。   那么这个时代,将会是当之无愧的黄金时代!   他将会何其有幸,能和这些伟人大师们生活在一个时代里。   如果他真的能找到他们中的一些——就像他发现了路苗苗、莘于恩和桑青那样——他一定会在书店里举办一场盛大的艺术沙龙! 第70章 织梦师(5)   天空遍布阴霾,风里带来了来自远方的丝丝凉意,要下雨了。   仲梦符心烦意乱地坐在电脑前,对着打开的空白的文档坐了半天,只憋出了几行字。   狗屎!狗屎!都是狗屎!!!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她狂怒地拿起手机一看——是经纪人李姐的电话。   “喂?小梦啊。你看新闻了没有?”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一向风风火火的李姐的声音竟然有点忐忑。   “没有,我最近一直在闭关写文,没有上网。新闻怎么了吗?”   “没事,没事,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李姐有些生硬地转移话题:“你新文写的怎么样了啊?”   仲梦符已经没有心力来关注李姐的异状了。她挤出笑容:“正在写,再给我点时间。”   “没事没事,这不是还没到时间吗?我就是问问。实在是你的《殊然仙途》太火了,人未来影视公司的王总可是迫不及待要发行你的新文呢。”李姐与有荣焉地说:“新文你只要保持《殊然仙途》的水准,就一定会大火特火,到时候你一定会成为国内数一数二的名作家……”   仲梦符把嘴唇咬的血肉模糊,脸上的笑意像是用浆糊糊上去的似的,说不出的怪异僵硬:“李姐,要是没有事的话先挂了吧,我还要写作呢。”   “行行那我就不打扰你了,你注意点儿截止时间,快去写作吧。”   写作?!写什么?她能写什么?!她什么也写不出来!   仲梦符僵硬的放下手机,目光呆滞地看着文档上的寥寥数语。那一行行的黑字恍惚间好像化作扭曲的漩涡要把她吞进去。   路苗苗那个贱人竟敢辞职!如果她不辞职,如果她不辞职……她也不至于现在什么也写不出来!   她尖叫一声,飞快地举起了笔记本电脑,用力摔到了地上,电脑滚了一圈,碎成两半。她还不解气,跳到电脑的残尸上疯狂地践踏,直到电脑被踩的粉碎她才停下来。   她喘着粗气,见鬼似的瞪着脚下的一片狼藉,仿佛被鬼撵了似的,慌不择路的从书房里跑了出来。直到她坐到沙发上,还在惊魂未定的喘着粗气。   为了转移注意力,也为了改善心情,她打开了电视。电视上正在播放华国最有名的谈话类节目,能够上这个谈话类节目的都是该行该业的佼佼者。仲梦符之前也上过这个节目——以畅销书作家的身份。想起过往的辉煌,她郁闷的心情不免也好了很多,嘴角甚至还扬起了得意的笑意。   仲梦符漫不经心的看着电视,直到衣冠鲜亮的主持人道出本次来节目嘉宾的作家身份时,她才稍微提起了兴趣。   嘉宾通道那里出现了一个有点眼熟的身影,随着镜头对嘉宾的拉近,仲梦符的笑容也凝固在了嘴角。她睁大眼睛,表情惊疑不定的看着屏幕上那个熟悉的面孔——路苗苗!!   是那个贱人!!   她几乎有些惊恐地看向电视屏幕,焦虑地啃起了指甲,她为什么会在这个节目?只有像她这样的行业领军者才有资格上这个节目,路苗苗只是个织梦师助理,她凭什么上这个节目?!   ……   路苗苗坐在明亮的演播厅里,前面是乌泱泱的观众,侧面坐着职业干练的女主持人,有一种仿佛在做梦一样的不真实感。   这种不真实感自她参与文联的研讨会时就开始了,在文联把她的作品送去国内的最高文学奖明珠奖参赛时进行攀升,然后在她的作品成功获奖时达到顶峰。现在她坐在这里,面对镜头外的全国观众,所感受的不真实感不过是地震后的漫长余震罢了。   “别看路苗苗年纪轻轻,在文学界她可是当之无愧的‘明珠’。”主持人卖力的吹捧道:“我想大家应该都有所耳闻,前几日,路苗苗凭借自己的《1984》和《动物农场》夺取了我国文学届的最高桂冠——明珠奖,她也以30岁的年龄成为了获得明珠奖的史上最年轻的作家!”   在观众热烈的掌声中,路苗苗抿了抿嘴唇,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微笑。   “可是……”主持人看向路苗苗,加重了语气,“我听说《1984》和《动物农场》都是您前几年的作品,您为什么不在那时把成书投给明珠奖呢?”   “……因为没有自信。”路苗苗沉默了一下,给出了一个让无数观众吃惊的答案:“那时候我觉得我写的都是一团垃圾,因为我的情绪原因,我写《动物农场》时甚至无法和无形之物进行精神方面的沟通,更别说和它们缔结契约了。所以《动物农场》只能自费出版成了传统书籍。”   主持人闻言发出遗憾的叹息,她同情地看着她:“您为什么会这样觉得呢?毕竟事实证明您的作品非常出色,毫不夸张的说简直是可以传世的佳作!”   “因为,那时我还是一个著名的畅销书作家的学生和助理。”路苗苗勾起嘴角,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那个畅销书作家大概你们都认识,就是最近畅销的《殊然仙途》的作者仲梦符。”   “包括这两本书在内的所有作品我都找她看过,寄希望于能从她那里得到一些指点,可是每次她给予我的只有不堪入耳的狠毒咒骂和尖酸刻薄的侮辱。她认为我写的作品没有丝毫价值,就像我的人生没有丝毫价值一样。那时候她总是见缝插针,变本加厉地对我进行精神攻击,甚至发动工作室的所有人孤立排挤我,她希望我崩溃……最好我能自杀,这样她才会心满意足。”   路苗苗说的这些都是台本里没有出现的内容!主持人先是为其话语中蕴含的信息量而震惊,随后又感受到一股难耐的兴奋——出于新闻工作者的敏感性,她可以确定这一集的收视率一定会暴涨。   对于电视台来说,收视率为王。   所以不等导演指示,她就立刻问道:“你觉得她为什么会这样对待你呢?”   路苗苗突然大笑起来,笑的畅快,肆意:“我也是经过了我的一个朋友的提醒才明白的。原因很简单。”她收起笑容,眼中是赤裸裸的嘲笑:“她没有才华,所以她嫉妒我的才华。”   “才华这种定义本身就是见仁见智。”主持人乍看像是在当和事佬,实则绵里藏针挖坑道:“而且你们所走的路线就不一样,您是严肃文学作家,而仲梦符是通俗小说作家,她最近的《殊然仙途》已经成为了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现象级的梦境了,在我看来,这也是一种才华。”   如果路苗苗否认了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殊然仙途》是仲梦符的才华的体现,那么就是于粉丝们为敌,也会给路人留下张狂的印象。毕竟你有你的阳春白雪,我们也有我们的下里巴人。用前者diss后者,未免太高傲狂妄了。而如果路苗苗承认了《殊然仙途》,那就是自打脸了。无论路苗苗做出哪种回答,节目的收视率都有了。   在主持人期待的目光中,路苗苗冷笑一声,“偷来的才华算是什么才华?!《殊然仙途》的作者是我,不是仲梦符!她偷了我的作品!”   此言一出,举座皆惊。   仲梦符原本气的铁青的脸一瞬间煞白如纸。   不,就算她这么说,她也没有证据。   想明白了这一点,仲梦符的脸色顿时好看多了。   对,她没有证据,她奈何不了自己的。   而且她没有偷她的作品!她只是进行了再创作了而已。她创作的版本可比路苗苗那简陋枯燥的大纲文好看多了!   她焦躁地咬了咬嘴唇,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屏幕。   就见女主持人很快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连珠炮般追问道:“你这么说可有什么证据?”   在主持人暗含期待和激动的目光和仲梦符紧张惊惶的目光中,路苗苗摇了摇头,“我没有证据。”   仲梦符得意的笑容刚浮现在嘴角,就听路苗苗说:“严肃文学也好,通俗小说也罢,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小说,我接下来都能写出更多出色的作品。但是——”她挑了挑眉毛,眼睛直直地看向镜头,有那么一瞬间仲梦符几乎以为她透过屏幕看到她了:“但是,我敢打赌仲梦符根本写不出更出色的作品,从我这儿抄来的,灌上她的名字的《殊然仙途》,已经是她的巅峰了。”   仲梦符疯了一样拿起遥控器拼命按着关机键,就算屏幕早已暗下去,她还是机械而执着地拼命按着关机键。不知过了多久,茶几上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亮起的手机屏幕上是李姐的名字。仲梦符木呆呆地看着手机屏幕亮了又灭,灭了又亮,刺耳的手机铃声一遍又一遍在客厅里回荡,宛如地狱里的索命符。   屋外乌云翻滚,一道明亮的闪电划破黑暗的天幕,几秒后响起了震耳欲聋的响雷声。   仲梦符如梦初醒般打了个哆嗦,她从沙发上跳了下来,连滚带爬地拿起手机接听了电话:“……喂?”   电话那端沉默了一下,然后是来自李姐的嘶吼:“谢天谢地,你终于接电话了!”   “电视里路苗苗说的是真的吗?《殊然仙途》真是你抄袭的?!”   仲梦符眼里的光彻底暗了下来。   “李姐。”她用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冷静声音低沉说道:“不论我抄袭没抄袭,我们现在就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我要是完了,你也别想脱身。所以帮我也是帮你。”   此话一出,李姐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她大声咒骂了一句,终于也恢复了职业素养,冷静地问道:“你想怎么做?”   “买通稿。”仲梦符幽深的眼睛里酝酿着歇斯底里的癫狂和刻骨的怨毒:“就说那婊子有精神病!”   “坐实她疯子的名声后,就让水军放她的黑料!”   “什么代笔、抄袭、逃税、吸毒、潜规则上位、私生活混乱、辱骂殴打恩师、虐待父母……”仲梦符一口气说了十几条“罪名”,“说的越严重,越轰动越好!”   “……好,我知道了。”   “还有。”仲梦符深吸一口气,面孔扭曲狰狞得好像野兽:“找一些道上的朋友们,好好跟这位大作家玩·一·玩。”   你不是想搞我吗?   我就先搞死你!   作者有话要说:   仲梦符: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偷呢(滑稽.jpg)   写到歇斯底里这个词时,我突然想起一条不知算不算冷的知识。歇斯底里不是成语,就跟罗曼蒂克一样是对英语词汇的音译,原词是hysteria,意为癔病,也指情绪异常激动,举止失常。 第71章 织梦师(6)   窗外蝉声撕心裂肺叫着,阳光穿透玻璃,在莘于恩的画布上投下斑驳的光斑。   乐景合上书,面上多了几分古怪的笑意。他原本只是出于谨慎让乐灵时刻注意着仲梦符那边的动静,没想到却有了这个意外之喜。   桑青躺在沙发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撸着胸口的黑猫。现在书店里只有她和乐景,以及那个安静地宛如空气的外国人店员三个人。   莘于恩和朋友出去玩了。而路苗苗则是在家里补觉——这段时间源源不断的采访和应酬可是把她累的不清。所以乐景这位毛遂自荐的经纪人,才会有闲工夫坐在这里看书。   桑青瞥了乐景一眼。青年勾起唇角,笑的高深莫测,让人看了后背莫名发凉。   她坐了起来,眯了眯眼睛,下意识问:“你在打什么坏主意?”   青年挑了挑眉,看起来有点惊讶:“……我开始好奇我在你心目中是什么形象了。”   桑青在心里回答,是个神秘而危险的男人。她当然不会蠢到说出来,只是耸耸肩转移了话题:“你觉得我的书和路苗苗的书哪个好看?”   乐景呼吸一滞,这是什么修罗场问题。   恍惚间他突然想起了学生时期背的那段古文:邹忌修八尺有余,而形貌昳丽。朝服衣冠,窥镜,谓其妻曰:“我孰与城北徐公美?”   弗兰茨·卡夫卡,还是乔治奥威尔,这真是一个问题。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当然是全都要!   “俗话说得好: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乐景诚恳地看向桑青:“你们的文章在我看来各有千秋,都是足以传世的书籍,没有什么高下之分。”   桑青纠结了片刻,试探性开口问道:“那你觉得如果我的书出版了的话,能像陆苗苗那样获明珠奖吗?”   青年突然笑了起来,清亮的黑眸笑意融融:“我说,你是对你自己的水平有什么误解啊?”   桑青的表情肉眼可见的阴郁起来,她硬邦邦问道:“你觉得我不能获得明珠奖吗?”   “当然不是!”青年惊讶的看了他一眼,表情是她从来没有见到过的严肃:“明珠奖不会是你的目标,缪斯文学奖才是。”   古希腊神话中,缪斯是主司艺术与科学的九位古老文艺女神的总称,而以缪斯为名的缪斯文学奖是这个世界上高的文学奖项,相当于地球的诺贝尔文学奖。   桑青结结实实地愣住了。   每个作家都有过关于缪斯文学奖的不切实际的梦想,即便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作家的桑青午夜梦回时也有过这样幻想。但是当这个幻想被人如此言辞灼灼的承认后,她反而胆怯了。   乐景当然也明白。   “时间会把一切平庸的埋葬,让钻石永恒而闪亮,让无名之人流芳百世,让蝇营狗苟之辈庸碌平凡。”   最终,他这样告诉眼前迷茫惶恐的女人。   书店里陷入一阵漫长的沉默。   在经过长时间的思索后,桑青终于下定决心看向乐景,眼中燃烧着孤注一掷的明亮火焰:“请当我的经纪人。”她说:“我把我所有的作品都委托给你。”   “我想成名。我想上电视,让这个国家的所有人都能在电视里看到我的脸。”   ……只有这样,才能像那个男人证明她才是正确的。   “您会得偿所愿的。”青年脸上挂着笃定而神秘的笑容,眼神幽深好像有魔力的漩涡在运转:“因为您是被上帝亲吻过的人。”   “全世界都会为您让路。”   ※   卓康回到家时,外面已经是满天星光。身为一名资深上班族,加班已经是常态了。   就算已经很累了,他还是忍不住翻开《动物农场》,接着上次看过的地方继续读了下去。至于《1984》,这本书留给了他太深的心理阴影,他短时间内是不想看了。   他已经很久没看过传统书籍了。毕竟梦境小说不仅能给读者提供绝妙的视觉体验,还能让读者与作者共情,从而更好的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对于卓康这样忙碌的上班族来说,阅读梦境小说不失为一种简单易得的消遣方式。   可是《动物农场》不一样。   这是一本和他以往会读的书籍截然相反的书的类型。可是他还是买了下来。不仅是因为《动物农场》还没有出梦境版本,还是因为他微博关注的所有读物博主都在强烈安利这本书。更别提报纸新闻上连篇累牍的对《动物农场》的赞誉之词了。他不由对其心生好奇。所以尽管他已经很久没有读纸质书籍了,他还是下班时在书店买了一本《动物农场》,顺便也把作者的另一本书《1984》(这个倒是有梦境版本)收入囊中。   于是在繁忙的工作间隙,他抱着打发时间的想法进入了《1984》的梦境。   ……然后他连续几晚做了噩梦。   梦中他在黑暗的隧道里奔跑,周围是无数双大大小小的冰冷而邪恶眼睛。   无数道声音自四面八方响声,或低沉,或高亢,或清亮,或沙哑,或男或女,或老或少,他们异口同声地说道——   “老大哥在看着你。”   不知多少次他大汗淋漓地从床上坐起来,浑身好像刚从水里爬出来似的。他也曾经看过恐怖片,但是没有一个恐怖片能带给他宛如《1984》这样的恐惧。   两者的带给他的恐怖感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前者促进他的肾上激素大量分泌,而后者带给他宛如温水煮青蛙般漫长的绝望。《1984》一点一点,悄无声息的吸走了他全身的热度,吸走了他脑海里的安全感和满足感,让他变得疑神疑鬼,变得胆战心惊,变得歇斯底里,在沉重的压抑中安静绝望,崩溃。   和《1984》相比,不能让他入梦的传统书籍《动物农场》看起来就“温和无害”多了。   但是也只是相较而言的。   这本书里的思想内容同样深邃,阴郁,冷峻。他毫不怀疑,如果《动物农场》也被制作成梦境小说,一定也会带给他同样的压抑和恐惧。   ……他从来没有对人性、对专制,对强权产生如此深刻的认识。   他不由开始好奇作者路苗苗到底怎么样的人呢?   是怎么样的经历和际遇,又是怎么样的才华,才能让她在二十几岁就写出这样的作品呢?   她甚至比他还要小两岁!   在生活中她是怎么样的人?她有什么爱好吗?她平时爱看什么书?她创作出这两部作品的契机是什么?她下一部作品会是什么?   卓康有太多关于她的疑问了。   他还从来没有对一位作家这么好奇过。当然他也从来没有从之前那些作家的书上收获同样的震撼。   可是有关路苗苗的消息很少。   他唯一知道的就是她曾经做过很多年的织梦师助理,之前一直穷困潦倒,郁郁不得志。她的作品也一直宝珠蒙尘,没有被大众认知。要不是她的经纪人慧眼识珠挖掘了她,《1984》和《动物农场》根本不会像现在这样火遍大江南北,还得了明珠奖。   卓康甚至有听说,这两本书已经送去参加今年年底的缪斯奖评选了!他对此抱有很乐观的看法。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卓康看了路苗苗参加的那档谈话节目。   卓康曾经对路苗苗的过去有了很多猜测。但是没有一种猜测能比路苗苗口中的那个过去更不堪,更让人愤怒。   他从来没想过世界上竟然还有仲梦符这样恶心、丑陋的人!   只能说善良限制了他的想象力!   虽然路苗苗没有拿出证据,只是“片面之词”,但是卓康几乎是不假思索的相信了她的话。   因为才华是无法骗人的,也是永远不会被偷走的。   卓康也看过《殊然仙途》,这是一本出色的通俗文学作品,立意浩大,内容深邃,整体风格骇丽诡艳,和仲梦符之前的作品完全是云壤之别。卓康也曾因为这本书而粉上了仲梦符他这个之前根本看不上眼的作家。   书粉也是有鄙视链的。其中站在鄙视链最高层的是严肃文学,最底层的就是网络文学和地摊文学。当然很多通俗文学也同样优秀,不逊色很多严肃文学。不过通俗文学整体质量参差不齐,就整体而言是比不上严肃文学的。然而仲梦符以往的作品是被严肃文学书粉和通俗文学书粉共同鄙视的。因为仲梦符的作品连通俗文学都算不上,只能说得上粗制滥造的网络文学罢了。   虽然仲梦符的作品因为迎合市场,商业价值很高,但是就文学价值而言一文不值。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殊然仙途》的横空出世让不少人跌破眼镜,就连卓康也不免对仲梦符刮目相看。   而现在终于真相大白了。   原来《殊然仙途》是仲梦符抄来的。   还是抄的他最喜欢的作家的作品!   最过分的是,仲梦符这个阴险卑鄙的小人竟然一直对路先生进行精神暴力!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厚颜无耻的人!   称这样的人为人是对“人”这个字的侮辱!   她就是茅坑里的蛆虫,阴沟里的老鼠!   果然网络世界对仲梦符也是一片骂声,仲梦符彻底成为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卓康这个微博活的像个僵尸号常年微博潜水的人,也破天荒地连发几条微博为路苗苗声援。一向很有教养的他甚至在微博里对仲梦符爆了粗口。   让他吃惊的是,竟然有不少仲梦符的书粉因此对他发私信进行怒骂,那不堪入目,登峰造极的骂人词汇着实让他大开眼界。   要不是当时老板找他有事,他非要教教这些脑残粉怎么样好好说话。   他这一忙就从昨天忙到了今天晚上,他忙的连轴转,别说登微博了,就连摸手机的机会都寥寥无几。   他合上《动物农场》,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十点了。明天是周末,他可以好好歇歇了。他习惯性地登上微博,想知道在他断网的这一天半里,世界都发生了什么。   然后他的首页就被有关路苗苗的各种新闻攻陷了。   清一色全是有关路苗苗精神病的报道。标题一个比一个耸人听闻。   他的微博私信更是已经99+。点开全是仲梦符粉丝清一色对他的辱骂。   微博热搜前十,有一半就是有关路苗苗和仲梦符的。   卓康花了好大一会儿才从呆滞中清醒过来。他机械地点开一条又一条新闻,里面内容有的有理有据,有的语焉不详顾左言他,而爆料人分别是路苗苗的同学/老师/室友/亲戚/闺蜜……他们有的还接受了采访!言辞灼灼地向公众证实了路苗苗的精神问题。   而之前声名狼藉被人人喊打的仲梦符也接受了采访,声泪俱下对公众诉说她因为路苗苗的精神病而受到的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虐待。   “路苗苗有很严重的被害妄想症和精神分裂症。她总是认为有人在监视她,想要杀她。有时候她会陷入莫名的狂躁和愤怒,充满了攻击性,有一次她不仅砸了工作室,还用刀捅了我……”仲梦符解开袖子让观众看她胳膊上那道清晰的旧伤痕,“以前我认为这没什么,毕竟像我们这样有才华的作家总是有点精神方面的问题,就像我有抑郁症一样。可是我没想到她竟然在节目上那样说我。我知道她有精神病,她控制不了自己,可是我受不了她这样污蔑我,我只是想清清白白的写作啊……”   视频里的仲梦符双眼哭的红肿,那梨花带雨的模样足以让很多人对此心生怜惜。卓康不由产生了剧烈的动摇之情。   难道……仲梦符说的是真的?   路苗苗真的有精神病?   她在节目里说的一切都是她臆想出来的?   他搜遍全网也没有找到路苗苗对此的一丁点回应。路苗苗诡异的保持了沉默。就像因为心虚而默认了一样。   结合他刚才看到的各种爆料,卓康内心里的天平不由慢慢倒向了仲梦符。   天才和疯子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很多天才往往都患有很严重的精神疾病。   他原本就很纳闷路苗苗如何以二十几岁的低龄写出《1984》《动物农场》这样立意深刻思想深邃的作品。如果这一切都是因为她严重的精神疾病的话那么似乎就可以说得通了?   《1984》里主人公感受到的无缝不入的监视,这是不是就是路苗苗在患了被害妄想症后感受到的世界?   他越想越有可能,就在他的逻辑都要把他自己说服了的时候,反转就这样触不及防来了。   一个微博认证为正义黑客的大v发了一段录音,很快这段录音就因为爆炸般的点击、转发、评论量而被顶上了热搜第一。   卓康点开了录音,这是一段电话录音。其中一个人的声音他无比熟悉。   “谢天谢地,你终于接电话了!电视里路苗苗说的是真的吗?《殊然仙途》真是你抄袭的?!”   “李姐,不论我抄袭没抄袭,我们现在就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我要是完了,你也别想脱身。所以帮我也是帮你。”   “你想怎么做?”   “买通稿。就说那婊子有精神病!坐实她疯子的名声后,就让水军放她的黑料!什么代笔、抄袭、逃税、吸毒、潜规则上位、私生活混乱、辱骂殴打恩师、虐待父母……说的越严重,越轰动越好!”   “……好,我知道了。”   “还有,找一些道上的朋友们,好好跟这位大作家玩·一·玩。”   这个声音的主人,刚才还在视频里哭的梨花带雨,让人心生怜惜。   “我艹!”卓康大声骂了一句:“我艹!”   枉他自认聪明理智,却被人如此愚弄!如果不是那个黑客曝光了这段录音,不知道网民还要被这个贱人蒙骗多久!如此倒打一耙给受害者泼污水的骚操作真的让他涨了见识。   而像他这样愤怒的显然不会是一个人。   录音微博下的评论也是炸开了锅。   橘猫:卧槽还能这么玩?怕了怕了,仲梦符巨巨这操作真厉害。   仲梦符请原地爆炸:呵呵哒。如果不是博主爆出了这条录音,接下来仲梦符巨巨还有针对我苗的黑料一条龙服务呢!什么吸毒,潜规则,逃税……这是把娱乐圈那一套照搬过来了(瑟瑟发抖)   吃瓜路:我比较好奇电话里另一个人是谁?该不会是仲梦符巨巨背后的资本力量吧?买那么多热搜,通稿,证人,这是要送她c位出道吗?   红领巾:嘻嘻嘻娱乐圈仲梦符巨巨看不上啦。人家可是文学圈领袖,顺她者生,逆她者亡哦,就问你们怕不怕?   ……   仲梦符脸色惨白的听完录音,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完了。   一切都完了。   她抱着膝盖,嚎啕大哭起来。   她没想到路苗苗竟然能窃取她的手机通话!   她终于开始后悔了。   她被嫉妒和贪婪冲昏了头脑,妄想不属于她的东西,并为此机关算尽,丑态毕出。结果弄得她名声扫地,声名狼藉。   可是她就算后悔也没用了。从今以后,她就被写作圈子彻底放逐了。而投资人也不会青睐像她这样有污点的作家。   她的人生,戛然而止。 第72章 织梦师(7)   在对仲梦符进行致命一击后,乐景就不怎么关注她的情况了。因为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首先是桑青的出版工作。   桑青现在写完的文稿有《变形计》《判决》《饥饿艺术家》等一系列短篇小说,而长篇小说《审判》和《城堡》都还是坑!只写了一半!至于历史上卡夫卡的另一本没写完的长篇小说《失踪者》,目前这位伟大的女士还没动笔。历史上因为卡夫卡的英年早逝,他的三部长篇小说没有一部是完结的!没有一部!   对于乐景这样的读者来说,没有什么比永远看不到自己喜欢的作品的结局更痛苦的事情了!既然命运垂怜让他得以来到这个时空遇到另一个卡夫卡,那么他一定要把握住机会,让历史上的遗憾不再重演。   所以——   “辞职!”他斩钉截铁地对在沙发上葛优瘫的桑青说道:“你需要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写作上!”   有生之年,他一定要看到《审判》《城堡》和《失踪者》的结局!   桑青傻了眼,争辩道:“可是不工作我要怎么生活?”   乐景不假思索的回答:“我养你!”   桑青一个激灵从沙发上弹了起来,看向乐景的表情惊恐极了,“你……我……”她支支吾吾半天憋出来一句:“我已经有了未婚夫!”   乐景下意识问道:“第几任?”   “第二任。”桑青老实回答后才发觉乐景的表情颇有些奇妙,她立刻警觉起来:“你这表情是什么意思?”   如果桑青的情史也复制了卡夫卡的话,那么这个第二任先生远远不会是她的归宿。因为卡夫卡对婚姻的逃避,历史上他曾经三次订婚,三次解除婚约。说起卡夫卡的情史,乐景便很有怨念。卡夫卡是个情书狂魔!在和第一位订婚对象交往的五年里,卡夫卡给她写了500封情书!!而且因为那位女士不支持卡夫卡的写作事业,所以这些情书的内容很多是卡夫卡对她的劝说,引导。这些信在卡夫卡去世后集结成书,以《致菲利斯的情书》一名出版。德语版《情书》厚达800页,比卡夫卡任何一部长篇小说都长。   如果卡夫卡能把时间和精力用在他自己的写作事业上面,那么也不至于给世界留下如此少的作品,最起码能把那三部长篇小说写完!   “没什么。”乐景挥了挥手,出于粉丝滤镜对他所喜欢的作家转世(?)说出了不得的渣男宣言:“你只要享受爱情就好了,讨好你是他们的事,你只要把所有的精力用在写作上就好了。”   千万!不要!再写情书了!   这下桑青看向他的表情微妙起来了,“他……们?”   “这不重要。”乐景转移了话题:“不管怎么样,我希望你能辞职,专心写作,在这期间我可以给予你金钱方面的资助。当然,并不是无偿。你以后有钱了还要还我。”   这么说倒是容易让桑青接受多了。   只是……“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我是你的粉丝啊。”青年柔下眉眼,温柔地看着她,眼中是不加掩饰的崇拜和敬仰:“我会尽力为你创造出一个合适的写作环境,你只要好好写作就行了,别的自有我为你打理。”   桑青怔了下,眼中一点一点染上真切的笑意:“你这人真是奇怪。”她笑着说:“不过有你这样的粉丝感觉还不坏。”   “你愿意做我文章的第一个读者吗?”她问。   乐景勾起嘴角露出一个几乎可以称得上灿烂的笑容:“这是我的荣幸。”   而桑青的短篇小说集结成书后果然如乐景所料以不亚于《1984》《动物农场》的程度火了起来。   卡夫卡生前的作品不多,仅有的三部长篇小说还都没完结,但是这丝毫影响不了他在文坛的地位。他是公认的现代派文学的鼻祖,是表现主义文学的先驱。所以桑青的作品在这个时空引发的轰动可想而知。既“路苗苗热”后,社会上又出现了一阵“桑青热”。   昌松就是一名桑青的崇拜者。   他是国内最大的出版社杏林社的社长,并且同时他还是一名严肃文学作家。所以他自然明白桑青小说蕴含的伟大的思想价值。   在昌松看来,桑青的小说缺乏一个明确,整体的内涵。她的文章往往主题晦涩,情节支离破碎,没有起始、结尾和明确的时间地点,具有很高的阅读门槛。   昌松在经过最初的不适应后,就感受到了肾上激素大量分泌的兴奋感,宛如瘾君子享受地吸食着毒品,他全身地兴奋地起了鸡皮疙瘩。   这是一种全新的写作方法!   在阅读这些作品之前,他从来不知道还能这样用文字来表达自己!他为作品里体现的永恒的孤寂感而深深着迷。透过作者笔下那一个又一个的相似的人物,他似乎也短暂的走进了作者的内心世界,感觉到了她内心深处那无法排解,宛如烈火焚身般剧烈的苦痛和不为人知的寂寞和空虚。   那是一个伟大而饱受折磨的灵魂。那折磨造就了她,也终将毁灭她。   先是路苗苗横空出世,现在又是桑青。这些年轻的怪物们在文坛上横冲直撞,宛如龙卷风过境,留下一片狼藉。若干年后,人类文化史上定有她们重重一笔。而那个发掘了她们的伯乐——经纪人乐景,也说不定会因此在青史留下一笔。   提及乐景,他不免既羡慕又佩服。那是个幸运而又眼光超群的男人。能一手从泥里挖掘出两颗明亮的钻石,这样的人才为什么不是他们出版社的呢?   不过现在应该也不晚。   他摸了摸下巴,开始思考怎么样把乐景拉进他们出版社了。   ……   乐景自然不知道有人正打着挖角他的主意,此时他正在忙着莘于恩画展的事。   在乐景锲而不舍的推广努力下,渐渐开始有一些具有敏感艺术触觉的人开始洞察莘于恩画的价值。在艺术这个见仁见智的领域里,权威甚至能发挥引领时代潮流的作用。毕竟和那一部分人相比,大多数没有什么艺术素养的普通人不过是迷信权威,人云亦云罢了。就像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里写的那样:“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所以乐景就趁热打铁开始给莘于恩筹备个人画展。当时他正在忙着莘于恩画展场馆的前期布置工作。   然后莘于恩给了他一个惊喜。   他给他带来了他的又一个朋友——和历史上的孤独偏执的梵高相比,他未免太过交友广阔了。   这个朋友是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看起来很年轻,他来这里是因为从莘于恩那里听说了乐景挖掘路苗苗和桑青的事迹,所以专门带着自己的处女作过来向乐景寻求一些专业帮助。   乐景百忙之中抽出空翻开这位外国人的英文文稿,在看到题目《人间天堂》的那一刻就陷入漫长的沉默。然后当他粗略把第一章翻过一遍后,他的双手都情不自禁颤抖。   这是《人间天堂》的手稿!!   菲茨杰拉德的粉丝会为了这份手稿杀了他的!   他抬头,看向这位神情忐忑的外国年轻人:“……你刚才说你叫什么来着?”   年轻人用纯正的美式口音回答:“Francis Fitzgerald(弗朗西斯·菲茨杰拉德)。”   乐景深吸一口气,哑着嗓子问:“全名?”   菲茨杰拉德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Francis David Fitzgerald。”   和历史上那位写了《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菲茨杰拉德的中间名不一样。一时间乐景说不清自己此时是失望还是松了口气。   可是毫无疑问,他就是历史上的那个写出了《人间天堂》和《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   地球上的菲茨杰拉德出版处女作《人间天堂》时才24岁,称得上是天纵奇才了。而这个时空的菲茨杰拉德现在也同样年轻,同样才华横溢。   在有了这个世界可能存在很多地球上的伟人大师的猜测后,乐景就拜托乐灵对这个世界进行了搜索。目前已经确定了毛姆、海明威、鲁迅、茅盾、谷崎润一郎等世界各国名家们。   有意思的是,他们都是地球历史上生活在一战前后时期的名人。那时也是地球文坛上当之无愧的“黄金时代”。   等乐景忙完这里的事情后,他就要踏上寻找他们的道路了。   但是除了早已功成名就或者展露头角这些人外,乐景相信还有很大一部分还没有被发现。而他们中的一个就这样送上了门。   他拍了拍莘于恩的肩膀,真心实意感慨道:“你真是一个宝藏男孩。”   莘于恩:???   “你还有什么朋友吗?”乐景期待地看着他:“请把他们介绍给我!”   莘于恩忍住后退的冲动:“……你要干什么?”   “我能做什么?”乐景耸了耸肩:“我只是会督促他们写作,然后帮助他们成功罢了。”   他一定会帮助他们更好的利用自己的才华,为世界留下更多的精神财富的!   “您觉得我写的怎么样?”一旁的菲茨杰拉德终于忍不住插话问道。   “棒极了!”乐景热情洋溢地赞美道:“相信我,这会成为该领域的代表作的!”   菲茨杰拉德闻言反而有些不敢相信:“真的吗?”   “是的!请相信我!”乐景扬了扬手里的稿子,“您可以直接拿去出版,一定会大卖的。”   菲茨杰拉德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这正是我来找您的目的了。”   “我之前投给出版社过,但是我被拒稿了。”他不好意思地看向乐景:“莘于恩说您是一位出色的经纪人,如果是您的话一定能看出我文章的价值的。”   “……交给我吧。” 第73章 织梦师(8)   当太阳彻底被地平线一口吞下,夜的深邃静谧便潮水般吞没了世界的喧嚣和嘈杂。夜幕下开明书店沉寂地宛如一个孤独的旅人。   店里没有开灯。透过从窗外溢进来的皎洁月色,乐景勉强能看清书店里淡淡的轮廓。   维克多从书架上跳了下来,瞥了一眼凝神屏气把路苗苗围在中间的乐景等人,打了个哈欠,金色的猫瞳在黑夜里闪闪发光。他甩了甩尾巴,好奇地看向中间闭目沉思的路苗苗。   书店的门突然从外面被推开了,菲茨杰拉德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大声问:“我没错过什么吧?”   “嘘!”除路苗苗外的所有人都扭过头瞪着他,对他比了个噤声的手势。菲茨杰拉德连忙的捂住嘴,波光粼粼的碧蓝色的双眸专注且期待的看向闭目不语的路苗苗。   一时间房间安静得几乎能听到每个人的呼吸声。   十几秒后,路苗苗睁开眼睛,眼中隐有光华流转,一股清淡的气把她身体包裹起来。   她双唇微启:“风来。”   密闭的书店里俄而起了微风,风以路苗苗为中心向四周扩散,她桌子上的文稿被吹的哗哗作响。   风拂过乐景的脸颊,恰似吹面不寒杨柳风。他深吸一口气,嗅到了淡淡的油墨的清香。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路苗苗,唯恐自己落下了什么细节。如此专心的当然不仅只有乐景一人。莘于恩、桑青、菲茨杰拉德这三位天才也同样把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路苗苗身上。   他们正在旁观路苗苗的织梦仪式。   狼孩莫格里的故事给了她灵感,她以狼孩为主角,创造了一个新的故事。   在织梦师力量的引动下,每个完成了的故事将会散发出人类闻不到,只有无形之物能闻到的气味儿。每个故事的味道不一样,而无形之物只会和味道好闻的作品签订契约。   无形之物,无影无踪,没有人知道它们来自哪里,没有人知道它们的社会形态。只是有一天,它们突然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它们无形无态,当和织梦师的作品签订契约后,在织梦师的指引下,它们会化作织梦师作品里的众生百态。当读者翻开织梦师的作品后,就会入梦,整个人就能进入作品所在的世界,亲身感受作者投注在作品中的感情和思想。   来这个世界已经有了半年,乐景还是第一次目睹完整的织梦仪式。因为织梦对于织梦师来说是一个很私密的事情,等闲是不会让人观看的。乐景他们能来围观,也是得到了路苗苗的允许。   路苗苗握紧手里的钢笔,缓缓举起,移动笔尖在空中龙飞凤舞,清越的声音再次响起:“请梦。”   点点微光自她笔尖划过的区域浮现,好似黑夜中的萤火。微光越来越多,连在一起汇成了棉絮般的光团。   路苗苗伸出左手置于光团下方,在漆黑寂静的深夜里,她被光团照亮的脸庞看起来肃穆、圣洁。   她小心地托举着光团,好像在托举着一个小小的,初生的星辰。   她低声喝到:“启梦。”   话音刚落,放在书桌上的文稿突然飞了起来,一张张稿纸排成同心圆一层一层把路苗苗围在了里面。原本安分待在路苗苗掌心的那枚光球突然开始了躁动,仿佛橡皮泥一般变形成各种形状。   路苗苗闭目浅笑,眉心突然多了一枚明亮的光斑,在光斑出现的那一刻,掌心躁动的光团立刻安分下来。   “以吾之才华和精气为供奉,与梦缔结契约,可否?”   光团爆发的光芒一瞬间可争日月之辉。乐景下意识闭上双眼,留下生理性的泪水。   等到光线减弱,乐景睁开眼睛后,就见光团吐出丝丝缕缕的光线向路苗苗额心的光斑汇去。在最后一丝光线也汇入路苗苗眉心后,她终于睁开眼睛,目蕴神光,表情凛然,宛若神人。   “契成。”   然后她用笔尖对着天空和大地分别一点,低声吟唱道:“织梦。”   然后下一刻乐景就见识到了他这一生都难以忘怀的奇异美景。   美好绚丽宛如幻梦。   笔芯粗的光柱源源不断自路苗苗心口穿出,宛如划过黑夜的流星雨,拖着绚丽的长尾巴接二连三向浮在空中的稿纸钻去。   种种奇幻的景象在路苗苗头顶上空浮现。时而是对月嚎叫的狼群,时而是广袤无垠的森林,时而是川流不息的街道,时而是千人千面千般情态。   一个浩瀚的世界诞生了。   在路苗苗的指引下,它成长为一个美妙的未知。   乐景震撼地看着这一切,心脏情不自禁的剧烈跳动着。用一句比较俗气的形容词来形容,这一刻他听到了命运齿轮开始转动的声音。   他突然有了一个预感。   他在见证一个伟大传奇的开始。   不论这本书的内容是什么,它都毫无疑问会引发轰动。   这是历史上的乔治奥威尔从来没有写过的作品。路苗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超越了自己,从而打破了命运的禁锢,为自己赢得了一个暂新的未来。   历史,从今天改写。   乐景慨叹的目光一一扫过那几张表情各异的面孔,心里涌现出巨大的期待和好奇。   他不知道他的介入会带来什么改变,他也无法确定这改变是好是坏。   他不知道这些怪物们会在这个世界开创出一个怎么样的未来。   一切都是未知。   一切都需时间验证。   而这正是属于未来的迷人之处。   因为未知,所以期待,所以兴致勃勃,所以全力以赴。   能够旁观这个伟大的黄金时代,能够成为一切传奇的缔造人,乐景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幸运的男人。   乐灵的声音突然自他脑海中响起:【乐景,检测到网站里一份符合你要求的投稿,是否读取?】   所谓的网站,指的是乐灵架构运行的一个投稿网站。   这个网站只有一个功能,便是投稿。乐景许诺会给投稿被选中的人提供全方位的写作帮助和指导。有路苗苗等人作为正面典型,再加上乐灵的运行和推广,这个网站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从网站开始运行的两星期里。每天都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不同语言的稿件被网站接收。可是经过乐灵筛选,却没有一个符合乐景的要求。   这还是乐景第一次从乐灵那里收到符合要求的稿件,他不免对文稿内容心生好奇。   【稿件名字是《第三次辞世》,作者名字是科林·杜恩,来自拉丁美洲……】   ※   科林·杜恩是一个老书虫。   书是他赖以为生的精神食粮。他可以一日无饭,却不能一日无书。可是随着年纪的增长,他的口味也越发挑剔,已经很难找到符合他胃口的书了。   他陷入了可怕的文荒。为此他已经把他喜爱的书翻了无数遍。就在他不知多少次跟朋友抱怨现在新书的质量后,朋友给了他一个让他无比震惊的建议:“既然你找不到书看,你干脆动笔写出你喜欢的故事不就行了?”   写书??   科林偶尔也会出现这种想法,但是他总是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虽然看了很多年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知道如何写作。   他曾经私下里也尝试写过一些小短篇,可是总是半途而废。因为无论他怎么写,始终都觉得他的作品里缺少了点什么。他无法准确地用文字描述自己的想法和感情。这样写出来的作品连他自己都无法满意,又怎么样能够打动别人呢?   听完他的疑虑,朋友给了他一本书,信誓旦旦地告诉他:“这是最近华国很火的《变形计》的翻译本,你一定要看看!我认为这本书里作者用了一种全新的写作手法,也许会对你有所启发。”   科林将信将疑地把书拿回了家。晚上躺在床上时,漫不经心地翻起了朋友给他大力推荐的这本书。   然后他就失眠到了天亮。   他从没想过小说还能这样写!   这样颠覆,这样不可思议,这样……奇妙!   他兴奋地从床上跳了下来,在书桌前走来走去:“如果小说可以这样写的话,那么我也可以!”   他拿起笔就开始奋笔疾书,一气呵成。这是他的第一篇完成了的短篇小说,他给它起名为《第三次辞世》,讲诉的是一个在棺材中生长的小男孩的故事。写完之后他满意地点了点头,迫不及待地就发送给了朋友,请求他评析。   而朋友对他这篇小说赞不绝口,认为这种写作方法新颖而独特,“有种神话寓言和现实结合的荒诞魔幻之感”。   “你应该继续写下去!”朋友鼓励道:“我认为你有天赋,你将来一定能创作出更优秀的作品!”   科林有些犹疑:“我只是随便写写罢了,而且家里一直想让我当律师,恐怕未来我是没有时间进行创作……”   “那就不要当律师了,当作家吧!”朋友说:“成为像《变形计》的作者桑青那样的全职作家不好吗?”   “……作家?我?”科林感到了一种荒谬般的可笑:“你未免也太高看我了。我现在只是写了一篇不知好坏的短篇小说而已,离作家还远着呢!”   “听着,如果你想知道你的作品的水平的话,我能告诉你一条捷径。”朋友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去问桑青的经纪人不就好了!”   “桑青的经纪人?”   “对,没错,一手挖掘出桑青,《1984》《动物农场》的作者路苗苗,《人间天堂》的作者菲茨杰拉德和后现代派画家莘于恩的传奇经纪人——乐景。他具有举世皆知的敏锐眼光,如果是他的话,一定能一眼看出你作品的价值的!”   科林愣了愣。   他虽然没听说乐景,但是对于朋友口中的书名可是如雷贯耳。这些书他都读过!虽然不如《变形计》那样吸引他,但是不可否认它们都是无比优秀的作品!   而这些优秀的作家却都是由一个人挖掘出来的?   那位经纪人一定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   “他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看我的稿子呢?我是说,我根本接触不到他啊。”   朋友嘿嘿一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这位经纪人先生在他的投稿网站里对投稿全世界征稿!”   “何不把你的稿子也投给他呢?”   科林咽了咽口水,心脏狠狠跳动了几下。 第74章 织梦师(9)   乐景专门乘飞机飞到了南美洲,来见见那个投稿的科林·杜恩。   他看起来很年轻,还在念大学,专业是和文学沾不到边的法律。   他有一个一点也不拉丁美洲的名字。   并且《第三次辞世》是他的处女作。   可是乐景知道这只是一个传奇的开端罢了。在接下来的半个多世纪,这位拉丁美洲青年将会创造一系列作品,它们中有三本最为后世读者熟知,分别是《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和《苦妓回忆录》。其中《百年孤独》更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   科林·杜恩在地球历史上有另一个名字——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他的魔幻现实主义影响了无数作家,包括中国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   不过那要等很久很久以后了。   现在的他,不过是一个对未来感到迷茫的年轻人罢了。   乐景不吝于表达自己对他的欣赏和赞美,大量的甜言蜜语成功地树立了这个青年对写作的信心,也为自己成功拉到了又一个“客户”。   而科林的投稿只是一个开始。   十天后,一位忧郁的年轻人给他寄来了一部名为《二十世纪旗手》的短篇小说,开篇便是那句在后世鼎鼎有名的话——“身而为人,我很抱歉。”   十五天后,乐景点开一部最新投稿,投稿有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边城》。   二十五天后,《麦田的守望者》来了。   三十七天后,《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平静地出现在网站的邮箱里。   乐景觉得自己就像一个丧心病狂的集邮者,迫不及待想要把每一位大师收入囊中。   可是他只有一个人,要同时负责那么多作家的写作事业是不现实的。而且如果他想招揽更多的天才们,他势必需要提出市场上最优渥的条件,让自己在和其他公司的竞争中更有吸引力。   所以,是时候了,乐景想。   是时候成立自己的公司了。   在开过一个简短的内部会议后,三天后一个名叫黄金时代的文娱公司成立了。公司成员在后世看来都是星光熠熠,虽然如今他们不过是一些初露头角的年轻人罢了。   然而历史的最终所有者,是手无寸铁的艺术家。①   公司CEO是乐景,他持有51%的股份,其余股份由路苗苗他们分持。值得一提的是,乐灵和维克多以技术入股和注资的方式各持有公司8%的股份,这本是应有之义。让乐景惊奇的是维克多也给公司进行了大笔注资,是仅次乐景的第二大股东。   ……他还从来没见过维克多这么热心过呢。   “你不懂!”黑猫垂涎欲滴地盯着正在小声交谈的路苗苗等人,“他们的灵魂都是万里挑一的美味,我成了大股东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潜规则他们了嘿嘿嘿~”   乐景:……   凯恩斯淡定地蜷起食指敲了一下黑猫的额头,无视黑猫梧头抗议的声音,淡定地跟乐景保证:“你放心,我会看好他的。”   乐景拍了拍他的肩膀,“那就拜托你了。”   他瞥了眼眼珠滴溜溜乱转的黑猫,摸了摸下巴,开始考虑要不要在公司门口挂个牌子——“这里欢迎除维克多以外所有猫咪。”   ※   五年后。   “大家晚上好,欢迎收看今晚的《行业秀》,今天我们节目请来的嘉宾是黄金时代的CEO乐景先生,让大家掌声欢迎乐景先生的到来!”   伴随着场内观众雷鸣般的掌声,儒雅青年身穿剪裁合身的黑色西装自嘉宾通道里走了出来。   “久仰乐景先生的大名,如今可总算是见到了!”精致秀美的主持人孟稚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迎接乐景,大方笑道:“如今见了真人才发现,真人比照片上更帅!”   “比之林楠如何?”乐景笑眯眯反问。   林楠就是主持人孟稚的老公。此话一出,台下观众顿时爆发一阵会意的哄笑鼓掌声。   孟稚立刻“紧张”地看向镜头,坚定地说道:“当然是我老公最帅了!”   两人笑闹了几句,孟稚就切入了正题:“今年世界范围内各大文学奖项,包括缪斯文学奖又叕叕被您公司签约的作家给包圆了,同时在书法、绘画、雕塑等艺术领域你们公司的艺术家们也时有大奖斩获,对此您有什么感想?”   乐景耸了耸肩,笑道:“我能有什么感想?获奖的又不是我。”   “我不信。”孟稚对镜头做了个鬼脸:“我想你当时一定在心里想,见鬼,这都第五年了,怎么获奖的还是我们公司的人?”   乐景大声叹了口气,摆出一副诚恳的表情:“说实话,刚听到获奖的消息时我还真的挺忐忑的。”他顿了顿,拍着胸口对主持人说道:“我真的,真的,很担心人民群众们会认为我上头有人。”   台下立刻笑开了。孟稚也乐不可支问道:“所以你上头到底有没有人?”   “有啊。”乐景无奈地摊了摊手:“我算发现了,我公司里的那些人都是神仙下凡,没有他们罩着,我们这种小作坊公司早就倒闭了。”   孟稚暗暗在心中为乐景的回答叫好。   因为‘黄金时代’耀眼的履历,网上已经出现了一些阴阳怪气的舆论,不乏有人质疑其中的暗箱操作。而乐景的这番话就是对那些质疑光明正大的回应。   两人说笑了几句,孟稚按照台本问了乐景一个中规中矩的问题:“今天是黄金时代成立五周年纪念日,这五年来黄金时代的成绩有目共睹。乐先生旗下的艺术家们纷纷在各个领域大放光彩,黄金时代也由一个只有几个人的小公司,成功发展成了现在旗下员工一百多人的大公司。请问乐先生,你成功的秘诀是什么?”   青年沉思几秒,给出了一个意料外的答案:“幸运。”   孟稚挑眉笑着反驳道:“我可不这样认为。”她笑着看向台下观众:“谁都知道乐景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大家说对不对啊?”   台下观众齐声答道:“对!”   孟稚冲乐景摊了摊手,调侃道:“您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您就别谦虚了。”   乐景笑了笑,解释道:“幸运确实是我的第一成功秘诀。”   “我何其有幸能和这些天才们生活在一个时代里。就算我没有发现他们,他们总有一天也会大放光彩的。”乐景顿了顿,对着镜头真心实意地感慨道:“所以不是我成就了他们,而是他们成就了我。”   这五年里,群星荟萃,天才云集。   每一天都有无数作品问世,它们有的是地球青史留名的著作,有的是这个位面土生土长注定也将会名传千古的佳作。   无数传奇堆积在一起,才铸就了独一无二的奇迹。而乐景自认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他充其量不过是一段伟大历史的亲历者罢了。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了,在二十分钟的节目即将进入尾声之前,乐景终于把他此次参与节目的目的全盘托出:“为了庆祝公司成立五周年,我将举办一场盛大的文艺沙龙。”   “参与沙龙参与沙龙的有路苗苗、莘于恩、桑青、菲茨杰拉德、科林……”青年一口气说出了几百个名字。   他们有的威名赫赫,有的初露头角,有的无人知晓。他们中的一部分是黄金时代签约的艺术家们,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分散在世界各国的各行各业中,他们中很多人是新闻中的常客。   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是才华横溢,光芒四射——哪怕很多人并不认识他们中一些人,但是能和那些伟大存在相提并论的只有另一些伟大存在。   然后在台下无数双或目瞪口呆或激动难耐的目光中,青年对着镜头眨了眨眼睛,露出一个调皮的笑意:“但是——时间,地点,我通通不会告诉你们,我只会在一切结束后写进我的回忆录里。”   绕是能言善辩的孟稚也有那么一瞬间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他们中的十几位聚集在一起都会是新闻热点,而当所有人浩浩荡荡地汇聚在一起,孟稚模模糊糊感觉那将会是一场绝无仅有的盛事。   可是乐景却不告诉他们时间和地点!   “现在,嫉妒我吧。”青年挑了挑眉,露出一个孩子气的满足微笑:“我将会是一场传奇盛事中的唯一一个游客。”   虽然说出了如此拉仇恨的话,乐景却明白此时其实很少能有人意识到这个文艺沙龙将会有多么传奇、伟大。   就像海子在诗里说的那样:“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   只有当那些大师们故去后,人们才会将他们供与神坛之上。只有当这一切被记载成历史供后人阅读,后人才能从寥寥数语间感知这其中的惊心动魄和波澜壮阔,才会对这个时代憧憬向往。   而在奇迹酝酿、诞生的日子里,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大多懵懂浑噩,浑然未觉。   乐景想,就让他做个幸福的先知吧。若干年后,当后人翻阅史书,或者看到这段影视资料时,一定会嫉妒到想要杀了他的。   作者有话要说:   ①余秋雨的名言。   写到这章时,突然想起现在网上流传的所谓的伟人大师的“黑料”。死亡虽然也会铸就伟大,但同时还是滋生谣言,陷害,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的温床。   对此鲁迅先生做出过最好的回应:战士死了的时候,苍蝇所首先发见的是他的缺点和伤痕,嘬,营营地叫,以为得意,以为比死了的战士更英雄。但是战士已经死了,不再来挥去他们。于是乎苍蝇们即更其营营地叫,自以为倒是不朽的声音,因为他们的完全,远在战士之上。的确的,谁也没有发见过苍蝇们的缺点和创伤。然而,有缺点的战士终竟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也终竟不过是苍蝇。——《战士和苍蝇》 第75章 织梦师(10)   夜色未稀,窗外还是一片浅淡的墨色。霍母从卧室里打着哈欠走了出来,惊奇地看着已经在玄关处穿鞋的霍思骞,“今天周日,你怎么起的那么早?”她暧昧笑道:“去约会?”   “哪儿跟哪儿啊。”霍思骞穿好鞋,背起书包,哭笑不得的跟母亲说道:“您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什么日子?”霍母刚睡醒,大脑还有点蒙,努力回忆了一下不确定问道:“……你爸生日?不对啊,我记得还要等几天呢。”   眼看母亲越发糊涂,霍思骞揭开谜题:“今天是10月12日,是黄金时代成立70周年的大日子,时代广场今天一天都有纪念晚会的预热活动。”说起这个,少年脸上是眉飞色舞的笑意:“预热将会持续一天,路苗苗路先生作为唯一还健在的黄金时代核心成员也要来参加这次的预热活动。”   霍母当然听说过路苗苗。   应该说只要大部分华国人都听说过路苗苗的名字。   ——两度获得缪斯文学奖,几乎获得了全世界所有著名文学奖项的传奇作家。   霍母肃然起敬:“这位女先生现在得有……一百多岁了吧?”   “今年正好是一百岁。您忘了,新闻前些日子报道过她的百岁寿宴。”   “哦对对。”霍母拍了下脑子,“我这脑子。我记得当时还是在电视上看到的,大半个文艺圈都出动为老太太庆祝百岁大寿,可气派了。”   闻言霍思骞眼中浮现深深的艳羡之意,他不无向往的说道:“做人能做到这份上,这辈子都值了。可惜路先生的寿宴不对公众开放……”   “没关系。”霍母安慰他说:“70周年庆一定很盛大,除了路先生一定还有其他你喜欢的作家接受了邀请。”   “是的!”霍思骞的双眼闪闪发亮:“所以我一定不能错过今天!”他看了一眼手表,惊呼一声:“我先走了!!”   他背着书包骑上自行车就向时代广场赶去。越是靠近广场,周围的路段就越堵,他就看到很多人穿着和他一样的黄金时代70周年纪念T恤。霍思骞的70周年纪念T恤上印的是一个引天长啸的狼一样的男孩——这是路苗苗作品里的主角,狼孩莫里。   霍思骞不免有些懊恼,他五点就爬起来了,没想到还是落到了后面。毫无疑问,现在时代广场那里一定已经挤满了人。   等他气喘吁吁来到时代广场,果真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预热活动搭建的场地周围更是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霍思骞抹了把脸,努力向人海挤去。在不知收获了多少句骂声,以及差点被踩掉鞋后,他终于挤到了最前面。前方便是搭建好的舞台和大屏幕,高高的栏杆隔开了人群和舞台。   他看了下表,现在才七点,正式的预热活动要等到九点才开始。他叹了口气,只能等了。   “嗨,哥们儿。”旁边一个戴眼镜的瘦弱男生主动跟他搭话道:“你是路先生的粉丝?”   霍思骞的目光下移停留在这个男生的70周年纪念T恤上——上面印了美丽灿烂的星空。   霍思骞了然:“你是莘于恩的画迷?”   “对,我是。”眼睛男补充道:“我也很喜欢路苗苗的《1984》,那句‘老大哥在看着你’的T恤我也有,不过没穿出来。”   都是年轻人,又都有共同的语言,他们很快就愉快地聊了起来。   “告诉你一个内部消息。我表哥的邻居是黄金时代的员工,我表哥是从他那里听说的。”眼睛男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嘀咕道:“据说这次预热活动会公布那场传奇沙龙的内部影视资料!”   霍思骞倒抽一口气,声音都结巴了:“就…就是那、那个传奇经纪人乐乐乐乐景组织的……?”   眼睛男用力点头,声音也是隐藏不住的激动:“就是那个!”   一股酥麻自他的脊椎骨处升起爬到他的大脑皮层,他兴奋地全身全身控制不住地直哆嗦,他一副梦幻的表情:“我在网上看过70年前的那期《行业秀》,老天,我真嫉妒他……”   眼镜男大声叹了口气:“谁不是呢。”顿了几秒,他忍不住问道:“你知道乐景拥有他签约的所有作家的手稿吗?”   霍思骞表情好像被踹了一脚似的懵逼和愤怒:“……现在我想杀了他。”   眼睛男耸耸肩:“所有黄金时代的崇拜者都嫉妒得想要杀了那个男人的。”   霍思骞知道他口中的黄金时代不是黄金时代公司,而且那个由黄金时代公司铸就的黄金时代。   那是众神的时代。   神祇们手拿权杖,轻描淡写间铸就传奇与辉煌。   那时是当之无愧的黄金时代。   群星荟萃,大师云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那时的每天都像金子般在史书上闪闪发亮。   而乐景就是每个谈论起黄金时代的后世人绕不开的名字。   他是黄金时代的缔造者,发起人,是黄金时代公司的灵魂人物。他一手挖掘出路苗苗、莘于恩、桑青、菲茨杰拉德等大师的故事在六十年后的现在还被人津津乐道着。   而比他挖掘作者更富有传奇性的是他的神秘失踪。是的,失踪,而不是意外身死或者寿终正寝。   在黄金时代成立十周年之际,乐景突然在记者会上宣布辞职,并把CEO的位置交给了公司内的一个资深经纪人。至于那51%的股份,他选择了把股份平分给了公司内的所有艺术家,用来支持他们未来的创作生涯。   然后他就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后世的史书上再也没有记载过他的名字。他就好像从世界失踪了,就像他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时一样突然。所以史学界至今也无法确认他的死亡日期。而这也注定成为围绕着黄金时代无数大大小小谜题中的一个。   说实话,霍思骞挺期待眼睛男口中据说要公开展示的纪录片的,不仅是因为那些他崇拜许久的大师们,还是因为那个叫做乐景的神秘男人。这个男人身上好像有一种古怪的魔力吸引着霍思骞。他总觉得只要他能读懂这个男人,那么他就能驱散些许笼罩了黄金时代半个多世纪的迷雾,更加靠近那个梦幻的时代。   时间就在霍思骞焦灼的等待中一点一点过去了。   盼望着,盼望着,预热活动开始了。①   而刚刚开始,就出现了一个重量级人物把预热活动的氛围顿时拉到了顶峰。   霍思骞和眼镜男激动地拥抱到了一起,像两个追星的小女生一样兴奋地蹦跳着。   “路苗苗!”人海沸腾中无数人兴奋地大喊道:“是路先生!路先生来了!!!”   路苗苗穿着朴素的布衣布鞋,瞒珊地走向舞台中央,微笑着跟台下沸腾的人群招手示意。   活的够久就是有这样的优势。她不无自嘲地在心里想,就连她也成为这样了不起的大人物啦。   在朋友间,她远远不是最有才华的那个,也不是最勤奋高产的那一个,可是活到最后的只有她。   他们都回到天上啦。   她是最后一人。她要留下来谢幕。   “关于我的故事,你们早已通过无数渠道看了无数次了,我想大家也没耐心听我这个老婆子在这里千篇一律。”路苗苗喘了口气,又继续说道:“我也没有什么想告诫你们的,我早就把我想说的都写了出来。”   台下所有人都屏气凝神倾听者这个伟大的世纪老人的讲话。   “那么,我为什么会来这里呢?为了一个无聊的,形式主义的庆祝?不,不是。”   路苗苗咳嗽了几声,身体因为驼背而不自然地前倾着:“我来这里是因为,前些日子,桑青——我最后一位朋友去世了。在她的葬礼上,我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老人凝视着台下的观众,表情淡然恬静宛如秋日的晴空:“我自己是我这一生中最后一个死去的人。②”   霍思骞激动的情绪慢慢冷却,心中浮现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伤感和惆怅。   他眷恋而用力地看着台上那个貌不惊人的老人,她是整个黄金时代的缩影,也是最后的残影。   “所以我来了。”老人苍老的双眸穿越近一个世纪的沧桑依旧清亮动人:“就由我给我们那个时代谢幕吧。”   她对着哗然的众人深深一鞠躬,“这些年,承蒙喜爱,不胜荣幸。”她直起身来露出一个洒脱爽朗的笑容:“接下来的日子里,就请你们去喜欢其他更年轻,更有才华的作家吧。”   “就让我们这些老家伙在旧时代里好好睡一觉。”   霍思骞呆呆看着台上的路苗苗,恍惚间似乎听到了高楼倾塌的巨大声响,他的心,彻底空了一大块。   “不会有比你们更伟大的作家了!”他忍不住嘶吼道。   路苗苗眨了眨眼,对那个泪流满面的年轻人露出一个慈祥安抚的笑容:“我从来不认为我伟大,在我的时代里,我只是众多天才中不怎么起眼的那一个。你觉得我伟大,是因为时间铸就了我的伟大。你不过是迷信时间而已。”   老人风轻云淡对那个还太年轻的小伙子揭示了有点残酷的真理:“正所谓:江山各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黄金时代永远会存在,只不过我们不在了而已。”   霍思骞怔怔听着老人的肺腑之言,一时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直到大屏幕上开始放那个他期待许久的纪录片,他才回过神来,抛开杂念,开始全身心的投入到这部六十五年前传奇盛宴。   作者有话要说:   ①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完全默写出来的。)   我恨背诵全文(微笑)   ①我自己是我这一生中最后一个死去的人,摘自网易云热评。   呜呜呜后世番外一章写不完了,明天我再补完吧。   本来今天想双更的,对不起我有罪。   我忍不住开始看了美剧orz   我看了《生活大爆炸》第十二季和《小谢尔顿》的第二季。   小谢尔顿真的太可爱叭1551   一集《去他妈的世界》,人设挺带感的,反社会人格少年和叛逆少女的逃家之旅,男主颜值不错嘿嘿嘿。   还有三集《燃情克利夫兰》,嗯真好看。完全是前些日子微博热议的淑女的品格的美国版剧情。三个奔五的事业有成的酷阿姨们和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奶奶的故事。   为什么国内就不能有这样的剧情呢!国内娱乐圈对中年女演员太不友好了!一旦女演员上了四十岁,找上她的剧本就只有一些婆妈的角色了。可以说中年女演员的戏路很窄。就这点而言,邻国日本做的比我们出色太多了。   只能说中国现在还是发展中国家,文娱产业还很落后,观众的审美还有待提高。等到哪一天国产剧真的有了类似《给黛西小姐开车》这样的影视作品,我国的影视业才真正开始成熟起来。   ……仔细想想,我今天过的好充实诶(鼻青脸肿.jpg) 第76章 织梦师(11)   在经过短暂的黑幕后,大屏幕的画面明亮起来了。   年轻男人放大的清俊脸庞出现在了屏幕上,镜头经过短暂的震动终于稳定下来,显然是他在用DV自拍。   “大家好,我是乐景。”   这个简短的自我介绍立刻让在场的众人发出一声轻呼。   霍思骞睁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那张熟悉的脸。他曾经在很多老视频上看到过这张脸,可是如今再看到这张脸,他还是控制不住感到激动。   “当你们看到这个视频时,属于我们的时代应该已经快要落幕了。”视频里的乐景微微仰头,双眼闪闪发亮,嘴角露出一个骄傲的笑容:“我要告诉你们我现在将参与一场伟大的文艺沙龙,在那里你们将见到这个时代最伟大的艺术家们。”   霍思骞深吸一口气,心脏嘭嘭直跳。   视频一黑,再次亮起来时镜头里就猝不及防出现了一个文雅娴静的女人,她看着镜头的双眸盈满了惊讶。乐景的声音从画面外传来:“苗苗,对未来的观众们说几句话吧。”   女人怔了下,然后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我叫路苗苗,一个作家。over……什么?梦想?”   女人歪头想了想,眼中突然闪过一丝调皮的笑意:“我的梦想是活到一百岁。”   霍思骞震惊的目光在镜头里的那个青春靓丽的女人和台上满脸皱纹的干瘪老人之间来回游移,难以想象她们竟然是一个人。   打从他从教科书上看到路苗苗的照片起,她就是一个满脸褶子的慈祥老太太了。这样说起来可能有点奇怪,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路苗苗也年轻过,并且看起来还如此美丽。   路苗苗怀念地看着屏幕里那个年轻的自己,一眨眼都过去65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啊。   她都已经快忘记自己年轻时的模样了。她也没想到她当时如此草率的说出了自己的梦想。而这样草率的梦想竟然真的实现了。   她真的活了一百岁。   早知道梦想会实现,她当初就对乐景说出另一个梦想了。   ——有生之年,唯愿你我山水永相逢。   今天,已经是他离开的六十周年了。老人垂下双眸,遮住了盈盈泪光。   而视频还在继续。   “我叫莘于恩。画家。”瘦削的男人眼中永远有着神经质的躁郁:“梦想?我的梦想就是把自己的画展开遍全世界。”   “我叫弗朗西斯·大卫·菲茨杰拉德。你们应该看过我的作品《人间天堂》,我是一名作家。”金发碧眼的俊美男子操着不熟练的普通话说道:“我的梦想?”他叉着腰,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我的梦想是环游世界。”   “我叫桑青。貌似是个很有名的作家。梦想啊……”黑发女人挑起眉想了想,神态中有种漫不经心的懒散劲儿,然后对着镜头举了举酒杯:“我的梦想是让我那个混账老爹给我道歉!”   “我叫科林·杜恩。”青涩的年轻人对着镜头露出一个羞涩的微笑,用口音很重的英语回答:“我的梦想是有朝一日能获得缪斯文学奖。”   “我叫中村悠空,笔名太宰治。不是什么有名的作家。”苍白瘦削的年轻人即便在笑着,眼中也是浓到化不开忧郁:“我的梦想是能做一个幸福的人。”   “我叫周木,作家,代表作《狂人日记》,我的梦想是……”   “我叫李良,抽象派画家,我的梦想是……”   “我叫奥古斯丁……”   “我叫……”   一张又一张年轻的面孔出现在屏幕中又很快消失,一个又一个年轻的梦想装点在时光中闪闪发亮。   那时他们还那么年轻,那么踌躇满志,那么意气风发,那么勇敢天真。   而在以后的岁月里,他们化作众神,在人类的星河中华美璀璨。   霍思骞凝视着台上那个含笑哭泣的老人,心里涌现出一股巨大的悲怆。   她现在是枚干瘪的果实,但是她也曾经在春天开放着。   在最后一名大师做完自我介绍之后,屏幕视频视角一转,乐景再次出现在了镜头里。   “我叫乐景,经纪人。”青年笑容明媚,眼神宛如蓬勃欲出的朝阳:“我的梦想是能够亲眼见证黄金时代。”   画面最终在青年的笑容上定格,然后慢慢染上了破旧的老时光,成为泛黄的老照片。然后老照片掀开,一张又一张的照片出现在了大屏幕。   白发苍苍的路苗苗坐在自己的百岁寿宴中笑的安详;老态龙钟的莘于恩在南极举办自己的谢幕画展;满脸褶子的菲茨杰拉德和马赛人对着篝火纵酒狂歌;穿着皮夹克的桑青平静地参加了父亲的葬礼;中年科林·杜恩举着缪斯奖女神像笑容隐约能看出年轻时的羞涩……   一张又一张的照片飞快自屏幕上闪现,照片的主人或老或少,或男或女,他们不约而同都有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   鸦雀无声的广场上隐隐有低泣声传来,就连霍思骞都忍不住红了眼眶。   虽然他们或多或少都实现了梦想,可是他还是忍不住心酸难过。这种情绪来的莫名,就连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终于,最后一张照片也从大屏幕上消失了,大屏幕重新恢复成一开始的黑暗。   ……已经结束了?   霍思骞怅然若失的看着黑暗的屏幕,心中涌动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路苗苗也怔怔的看着暗下来的大屏幕,那些如梦似幻的时光和回忆在她的回忆中好像蒙了一层纱,她甚至都有点不敢相信不知不觉她已经活了那么久了。   ……怎么就过去那么久了呢?   不知为何,她突然想起了年轻时读过的一句佛经: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啊……   台上的老人侧过头凝视着黑暗的屏幕,表情是老年人患有的呆滞木纳,只有透过那双闪烁着水光的眼睛,霍思骞才明白她心中远不如她表现出的那样平静。   就在台下人群隐隐开始骚动时,暗下去的大屏幕突然又亮了。   斯文俊雅的乐景站在台上,下面是扛着长枪短炮的记者。   这个场景莫名有点眼熟。霍思骞怔了怔,立刻就想起来这是哪个场景了!   是黄金时代十周年之际,乐景在记者会上辞职的视频。   “我宣布,辞去黄金时代CEO的职位,并将名下的股份转让给公司签约所有的文学家和艺术家。”   面对着一片哗然的台下记者,年轻的乐景笑的肆意又开怀,眼神骄傲地宛如少年:“这是我们的黄金时代,若干年后自会有公义的冠冕为我们留存。”   “以后还会有黄金时代吗?当然会有。人类文明本来都是螺旋向上发展的。历史就是一个螺旋,以后一定会有更多的黄金时代。”青年抬眼看向镜头,一瞬间锋芒毕露,眼神桀骜得宛如狮子:“但是无论是哪一个黄金时代,都无法抹去我们此时的光辉。”   ……   “能够亲眼目睹黄金时代,这是我的梦想,现在已经实现了。所以,再见了。”青年收起浑身的棱角,看向镜头的眼神涌动着温热的勉励和期待:“这个世界是我们的,但是终究是你们的。我等你们创造下一个黄金时代,那时我一定会来共襄盛举。”   霍思骞只觉得能听到全身动脉里热血呼啸而过的声音,心脏宛如一台强力的马达,孜孜不倦地向全身供应着沸腾的热血。   下一个黄金时代吗……   少年怔怔地看着早已停止播放视频的大屏幕,脑海里突然有只孱弱的小芽破开思想的禁锢,扭动着芽叶认真且新鲜地看着这个崭新的世界。   这个稚嫩的小芽会在未来开花结果,长成苍天大树。   未来的大文豪霍思骞有幸在十七岁那年亲眼目睹了上个时代辉煌的残影,从而坚定了他一生的道路。   而那,又将是另一个故事了。   此时的他,还只是一个被前辈们刚刚唤醒的懵懂的孩子罢了。   属于他的时代,还要等很多很多年。   ……   路苗苗的目光又一次在场下众人的脸上划过,依然没有从中发现那张熟悉的面孔。   她在心里叹了口气,提起精神对台下观众说出了她最后的来意:“在我们共同的恩师、伯乐、挚友、兄弟乐先生离去后,我们曾想过为他写上一本回忆录。由每个人写出他们和乐景之间的点滴,然后再由最后一人把它们规整,集结成册。”   “我和朋友们有过约定。谁活到最后,谁就是那个打扫现场,整理回忆录的人。”   老人脸上的笑容是看破世事的从容:“从前年起,我和桑青就开始进行回忆录的整理工作了。前些日子桑青也去了,我们这些老家伙终究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之前因为没有把回忆录整理完,我一直不敢死。昨天我终于把回忆录整理完毕,可以安心死去了。”路苗苗松下肩膀,脸上是如释负重的笑意,她调笑道:“老而不死是为贼,死神已经把我遗忘太久啦。”   霍思骞看着台上挂着淡雅笑容的老人,突然明白他之前那股莫名的伤心是怎么回事了。   他在为目睹一个伟大时代的终结而悲伤。伟人大师就是拥有这样的魔力,他们是时代的定海神针。他们的离去会给社会带来持久的震荡,会让民众宛如失去指明灯般惶恐不安。   ……   午后,路苗苗躺在走廊的躺椅上昏昏欲睡。上午的那场演讲好像耗去了她所有的气力,她现在只想好好的大睡一场。   清风吹拂,庭院的树叶哗哗作响,像骤急的雨,像翻滚的浪,像无数人欢笑着拍着巴掌。   朦胧中她似乎感受到了一个人推开院门,走到她身前站定。她费力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青年清俊宛如初见的面容。   “是……你?”她惊喜地低声叫道,吃力的抬起头,贪婪地端详着他的面容:“你回来了。”   乐景蹲下身,握紧老人树皮一般粗糙的双手,轻声回应道:“嗯,我回来了,我来见你了。”   “这些年,我过得很好。”路苗苗说。   “嗯,我知道。”   “我婚姻和美,儿孙满堂,一生恣意。”路苗苗说。   “嗯,我知道。”   “我写了很多书,去了很多地方。”路苗苗声音越来越低。   “嗯,我知道。”   “可是……我一直,一直,没有停止过挂念你。”   “……嗯,我知道。”   路苗苗的视线越发模糊,青年的面容也慢慢晕开,最后只剩下那一双寒星般孤冷的双眸。   她突然笑了。   此生今已惯,再会永无期。   唯有心头恋,缠绵到死时。   万物难为有,无常似尾花。   空蝉如此世,幻灭若朝霞。①   罢了。   此生能遇到这个人,已经是不可复制的奇迹了。   “最后,能见你一面……”路苗苗闭上眼,声音低不可闻:“已经……很好了……”   2083年10月12日下午三点,缪斯文学奖得主,传奇文学家路苗苗在家中无疾而终,享年一百岁。   同年十二月,路苗苗先生的最后遗作——有关传奇经纪人乐景的回忆录《发现金子的人》出版。   ……   乐景从书店走出时,外面正在下雪。   这是今年的初雪。   他抱着怀里的书,呼出一团白色的雾气。   雪白的雪花落在崭新的书皮上,晕开一层水迹,微微模糊了封皮上‘发现金子的人’几个黑体大字。   “我觉得路苗苗喜欢你。”维克多甩了甩尾巴,抬脚在雪地里踩下一个又一个梅花印。   “……不算喜欢。”青年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笑容微微伤感:“只不过是年轻时的憧憬罢了。”   “因为得不到,所以越发惦念。”青年抬步向等在街角的凯恩斯走去,清冽的声音飘散在北风中:“此生今已惯,再会永无期。”   风雪纷飞,彻底盖去乐景留下的脚印。   天地间除了凛冽的风雪,再无其它。   作者有话要说:   ①此生今已惯,再会永无期。   唯有心头恋,缠绵到死时。   万物难为有,无常似尾花。   空蝉如此世,幻灭若朝霞。   这是日本平安时代初期的女诗人小野小町的诗作。小野小町是日本家喻户晓的女诗人,被列为平安时代初期六歌仙之一。   今天我们领着姥姥回老家了。   姥姥说她八十五了,活不了几年了,趁她还活着,要回乡看看。   路上妈妈和姥姥有这样一段很平静的对话。   妈妈:大喜的妈妈的还在吗?   姥姥:早几年就不在了。   妈妈:小冷家的呢?   姥姥:也不在了。   妈妈:小萍家的一定还在!   姥姥:没有,前几年就去世了。   回答这番话时,姥姥的表情一直很平静,带有一种老年人特有的对死亡的麻木。   也就是在那时,我突然想起了小野小町的这首诗。   此生今已惯,再会永无期。   下个世界就写末法时代乐景被误认为洪荒大佬的故事吧233333   无逻辑,苏苏苏爽爽爽。 第77章 如何在末法时代成为大   天空飘着棉花糖一样的白云,风送来了远方的花香。一排悠闲的麻雀站在电线杆上叽叽喳喳地议论着窝在二楼房顶上的某只黑猫。   这个世界还真是和平啊。   维克多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耳边叽叽喳喳的鸟叫声惹的他心烦意乱。所以他不耐烦地睁开一只眼睛,对那群好事的麻雀散发了一丝威压,麻雀们立刻尖叫着扑扇翅膀狼狈地逃离这里,留下几片凌乱落羽。   黑猫得意地咧嘴笑了笑,伸了个懒腰,金眸无意间扫了一眼路面,就见他的正下方,一个长发妹纸正捏着黄符如临大敌地挡在胸前,目瞪口呆的表情宛如见了鬼似的。   维克多瞥了她一眼,力量低微,灵魂还算可以,不过比上个世界乐景公司里的那些人差远了。维克多从来不会对非食物投入太多注意力,而且他出门时答应了乐景大魔王不会惹事,所以他慢吞吞地站了起来准备换个地方睡觉。   殷谷笑眼见那妖孽想跑,左右看了一眼发现周围没人,立刻飞到房顶上拦去黑猫的去路,同时右手捏着早已准备好的引雷符向黑猫脑门儿拍去,嘴里大喊道:“雷帝招来,邪魔诛尽!”   额头被贴上黄符的维克多:……   黑猫甩了甩尾巴,看向殷谷笑的眼神说不出的鄙夷。   “……不对啊。”殷谷笑纳罕地看着安然无事的黑猫,眼疾手快地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引雷符贴了上去,然后被黑猫不耐烦地挥爪撕了下来。   殷谷笑这下彻底傻了。   难不成是她感受错了?这个黑猫不是妖怪?只是一只普通的黑猫?   她狐疑地看向前方的那只黑猫,黑猫仰着头甩了甩尾巴,看着她的目光宛如在看傻逼。   殷谷笑:……   普通的黑猫会有这样的眼神?   “你不是普通黑猫吧?!”殷谷笑不死心地盯着维克多,眼神闪烁:“你是妖怪对不对?!”   维克多不易察觉地翻了个白眼,转身跳到一旁下面的墙头上,沿着墙头轻快的向小巷深处跑去。   “诶!等等!别跑!”殷谷笑运起灵诀就要追,就在这时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她手忙脚乱地从兜里掏出手机,不耐烦地问道:“喂?”   “……师妹?我是游南。”   “哦,是大师兄啊。”殷谷笑凶巴巴的声音顿时柔和多了:“有什么事吗?”   “师门召集,要求最近有空的弟子明天回去,如果你不怎么忙的话,明天尽量回去吧。”   殷谷笑表情立刻严肃起来了:“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事。”游南尴尬地笑了笑:“最近有剧组租了我们门派的地盘拍戏,想找一些门派弟子当群演。一天一百,管盒饭。”   殷谷笑:“……”   “师妹你长得那么好看,如果是你的话,我有信心给你要到130一天!”   殷谷笑:“……我去。”   “那行,那我给你记上了。明天早上六点,不要迟到。”   “好。”   说话这功夫,那只黑猫早已跑的不见影了,她忍不住暗恨道:“让它给跑了!”   “什么跑了?”   “一只黑猫。”殷谷笑说:“我从它身上感受到了不详的气息,我怀疑它是妖怪!”   “……师妹。”游南沉默了一下说道:“你太累了,明天就别去了吧,我找其他人。”   “师兄!”殷谷笑怒了:“我真的感受到了那个邪恶的气息,跟书里记载的一模一样!我敢肯定他绝对是一头大妖!”   “师妹啊。”游南声音说不出的沧桑:“别说你师兄我了,咱门派上下几十口人,打从建国后就再也没见过妖了。”说到这里,游南一个大老爷们也不免哽咽起来了:“想当年咱们雷霆门可是八大派之首,那一手降妖除魔的本事不知引来多少香火和供奉。现在、现在都落魄到要当群演吃盒饭了。”   “我明白你的心情,可是人呐,还是要向前看的。”游南循循善诱道:“当群演没什么丢人的,这也是用自己的本事吃饭,不用自卑。况且以师妹你的如花美貌,说不定还能借此进入娱乐圈拍电影,从此飞黄腾达,泡面吃一碗倒一碗,那日子多美!你说是不是?”   触不及防被灌了一碗毒鸡汤的殷谷笑:……   “我不是……算了,我明天会回去了,挂了。”   殷谷笑放下手机,抬头看向湛蓝的天空,凉风习习,吹乱了她的头发,她呆呆看着天空飞过的鸟雀,一时间只觉得内心无比苍凉和迷茫。   末法时代,我辈修道者该何去何从……   “姑娘!姑娘!你还年轻,别想不开啊姑娘。”   “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   “生活还是美好的,千万不要钻牛角尖啊!”   殷谷笑慢慢低头,正好对上了地面几个大妈焦急而真诚的双眼,感受到了一股窒息般的尴尬。   ……   殷谷笑拒绝回忆她是如何不借助法术从二楼房顶上爬下来的,她只知道她爬下来后收获了那群大妈雷鸣般的掌声,   她……夺路而逃。   正在街上无所事事时,她突然接到了合租室友戴萱晓的电话:“笑笑,你在哪儿呢?”   “我?闲着没事逛街呢?怎么了?”   “你在哪儿?”   殷谷笑看了眼周围的标志建筑物,报出了自己目前的方位。   “好,你在那儿别动,我去找你!”   十几分钟后,打扮的光鲜亮丽的戴萱晓匆匆出现在她的视线中。   长发垂腰,明眸皓齿,风掀起白纱裙的裙摆,她抿嘴一笑,好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殷谷笑捂着小鹿乱撞的心口,这太他妈楚楚动人了吧?!   “你怎么突然换造型了?去约会?”   戴萱晓亲昵挽上她的胳膊,身上隐有暗香浮动,听到殷谷笑的问题,她双颊微红,低声道:“也不算约会,只是有好感的对象而已。”   殷谷笑吹了一声口哨,八卦地问道:“是谁?我见过没?”   戴萱晓脸红红地说道:“你没见过,是我前几天遇到的,他是一名书店老板。”提及她的意中人,戴萱晓顿时开始滔滔不绝起来:“他长得很帅,性格很好,具有绅士风度,而且学识渊博,还很有爱心!他养了一只黑猫,可可爱了……”   听到黑猫殷谷笑心下便是一凛,但是她很快就笑怪自己太过敏感,世界上黑猫那么多。   “笑笑,你陪我去书店吧。”戴萱晓拉着她的手撒娇道:“我一个人不好意思。”   殷谷笑爽快地答应了。   “我给你说,店里还有一个外国人店员,可高冷禁欲了!我觉得你俩好配。如果是你的话,一定能把他拿下的。”   对于戴萱晓的“安利”殷谷笑左耳进右耳出,她早已下定决心要用一生追寻大道,情情爱爱注定与她无缘。只是这些不必告诉戴萱晓,毕竟殷谷笑一直以来是以普通人的身份跟她相处的。   七拐八拐后,他们逐渐离开了喧嚣的闹区,戴萱晓拉着殷谷笑走进一条幽静的小巷,然后在一栋两层建筑面前站定。   殷谷笑抬头看了眼招牌:开明书店。字是好字,名是好名,但是不知为何,殷谷笑左眼皮一直在跳。   俗话说的好,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她这是要发财了?   戴萱晓来到门前了,反倒开始紧张了,她深吸口气,紧紧握着殷谷笑的手,抖着嗓子问:“笑笑,我看起来怎么样?”   殷谷笑伸出拇指:“好极了!”   戴萱晓紧张地整理了一下头发,又问道:“像不像一朵好清纯好不做作的白莲花?”   殷谷笑笑容僵在了嘴角,她迎上好友期待的眼神,不确定地回答:“……像?”   戴萱晓松了口气,脸上重新扬起明媚的笑容:“那就好。网上说直男就喜欢白莲花造型。”   殷谷笑:……呵,男人。   眼见着戴萱晓在门口磨磨唧唧得就是不敢开门,殷谷笑直接大大咧咧的推开门,不就是见个好感对象吗,来都来了有什么好紧张的。   然后她就被满室金光糊了一脸。   “卧槽卧槽卧槽……”她捂上自己的眼睛,感觉眼都要被刺瞎了,“大白天你们开的什么灯?我眼就要被刺瞎了!老板,关灯!”   “……这位客人。”清冽好听的男声自前方响起:“我们没有开灯。”   “你在说什么胡话呢?”戴萱晓尴尬地拉了拉她的袖子,干笑道:“老板,不好意思,我朋友喜欢开玩笑。”   什么鬼?   没有开灯这里怎么会那么亮?   而且她都被刺的睁不开眼了,娇弱的戴萱晓却没有什么反应?   殷谷笑开始怀疑这是不是一个针对她的整蛊游戏了。   她松开手,慢慢睁开眼,双眼因为耀眼的金光而分泌出生理性的泪水,泪水模糊中她终于看清眼前的情景。   金光中,一个斯文俊秀,很符合戴萱晓口中帅的定义的青年温和地对她笑了笑,看起来风度翩翩,温文尔雅,难怪夺走了戴萱晓的芳心。   可是殷谷笑却只想跟他跪下,抱着他的大腿大唱:“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   他们没说错。   店里的确没开灯。   因为这光是从这个青年身上发出的!   他整个人看起来宛如一个人形强光灯,分分钟刺瞎她的狗眼。   而只有身为修道者的殷谷笑能看到这层强光,好友戴萱晓对这层强光熟视无睹,还有空对青年的笑容犯花痴。   殷谷笑哆嗦着从兜里掏出手机,进入他们同门师兄妹组建的QQ群里。   一笑殷商:我这次真的遇到妖怪了!!!@全体成员   一笑殷商:是强光灯!强光灯成精了!!! 第78章 如何在末法时代成为大   殷谷笑觉得这家书店不一般。   在既强光灯精后,接下来她又看到了那个戴萱晓口中很帅的外国人。   那冲天的血腥气让她一阵腿软。   她是个曾经有很多故事的女人,所以她当然见过一些穷凶极恶的罪犯。可是他们中最穷凶极恶的那个背着十条人命的杀人犯身上的血腥气都比不上这个外国人身上的血腥气的一点零头!   不过奇怪的是,这个外国人身上虽然弥漫着冲天的血光,看起来凶的很。可是他的身上却没有她惯常在杀人犯身上看到的怨魂组成的黑气。   俗话说得好,恶鬼怕凶人……殷谷笑战战兢兢地偷眼打量那个沉默寡言的外国人,这个人该有多么丧心病狂,穷凶极恶啊。   不不不,不能这么想!   殷谷笑拍了拍自己的脸,强迫自己要乐观些。   ……往好的方面想,也许他只是一个吸血鬼呢?   ……等等?吸血鬼该怎么对付?这跟她的专业不对口啊!   殷谷笑虚弱地再次登上QQ,向她的师兄弟们求助:   一笑殷商:求问怎么对付吸血鬼?!   群里现在正在疯狂嘲笑殷谷笑之前说的“强光灯精”,一看到殷谷笑这次的问题,众人又笑开了。   游南闯北:咋滴?你还想开拓一下国际业务?   因为我是群主所以你们要爱护我:这就触及我们的知识盲区了。要不你给他脑门上贴几张符试试?   其他人毫不例外都是对殷谷笑全方位无死角的调侃,殷谷笑愤恨敲击键盘给予回击。   “笑笑,笑笑,好帅,老板好帅啊!!”戴萱晓拉着殷谷笑的袖子,凑到她耳边小声尖叫道。   殷谷笑一边扣着手机,一边敷衍地“嗯嗯”着。此时她俩以选书的名义躲在了这里,戴萱晓正透过书籍之间的缝隙偷偷看那个强光灯精,一边看一边跟她犯花痴。   殷谷笑敷衍的回答终于引来了戴萱晓的不满,她生气地问道:“你在跟谁聊天呢?你在听我说话吗?”   “嗯嗯……嗯?”殷谷笑抬起头,干笑了几声:“你说什么?”   戴萱晓嘟了嘟嘴,还是重复了一遍:“你说我要不要去跟他要个微信?”   殷谷笑大叫道:“别别别!!”   声音太大着实让戴萱晓吓了一跳,她连忙把食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然后忐忑地通过书缝看了眼柜台,发现老板没注意到这里才松了口气。   她埋怨地看了殷谷笑一眼:“你今天怎么了?怎么这么奇怪啊。”   殷谷笑尬笑道:“没啊,我挺正常的。”   迎着戴萱晓狐疑的视线,殷谷笑费劲口舌终于让她转移了注意力。   然后——“笑笑,你帮我跟他要个微信好不好?你最好了,求你了!”   殷谷笑:……   她,堂堂雷霆门传人,竟然有朝一日要跟一个强光灯精要微信。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她一副便秘的表情走到柜台前,强忍住捂眼睛的冲动,对那个金光闪闪的男人粗声粗气说道:“喂,我朋友想问你要个微信。”   “不好意思,我没有微信。”   乐景不动声色的打量着面前的这个女人。   她扎着利落的马尾辫,穿着酷帅的皮衣和皮靴,看起来像是个人狠话不多的酷姐。而且乐景从她身上感受了淡淡的灵气波动,虽然很微弱,但是起码证明她也是修道者。   然而这个酷姐见他的反应实在让他不能不在意。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看他的表情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不忍直视。   他虽然没有自恋到认为自己长得很帅,但是起码也不至于辣眼睛吧?   强光灯精的回答在殷谷笑听来就是一个委婉的拒绝。她几乎是立刻就看这个辣眼睛的妖精顺眼多了。   “还算你识相。”她满意地抱起手,压低声音告诫道:“我看你也不是什么坏蛋,只要你不做坏事,我是不会杀了你的。”   乐景:???   “对了,差点忘了。”殷谷笑挪了挪身子,挡住了戴萱晓看向这里的视线,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黄符,啪的一声贴到乐景的胳膊上。   乐景:???   黄符没有燃烧,证明这个强光灯精身上没有邪气,是个好妖怪。殷谷笑放心的松口气,揭掉黄符,“你通过测试了。”她笑道:“以后也要做个好妖怪啊。”   乐景:“……我觉得我们之间似乎有什么误会。我是人,不是妖怪。”   殷谷笑会意地点点头:“我明白的,我不会跟别人说的,你放心。”   乐景无力的扶额叹了一口气,这个妹子看起来挺聪明的,怎么脑子有问题呢?   他张口刚想要说些什么,从外面进了一个人,他下意识扭头看过去,发现是一个吊儿郎当的红毛杀马特。乐景看着大爷样躺在青年怀里的维克多,表情有点微妙。   杀马特一进来就捂着眼睛大叫道:“好刺眼!谁他娘的用强光灯晃老子了!给老子滚出来!”   乐景:……一个两个的,都是什么毛病?   殷谷笑:……噗。   她柳眉倒竖,嫌恶地瞪着杀马特:“郑源!你来这里干什么?”   郑源是名魔修,天然便和出身名门正派的殷谷笑立场对立。更别提郑源这人性格卑劣,几次三番犯到殷谷笑手里,长此以往两人梁子就算结下了,彻底成为不共戴天的仇敌。   听到熟悉的声音,郑源连忙放下捂着眼的手,泪眼婆娑地努力睁大眼睛瞪着殷谷笑,针锋相对道:“这家书店又不是你开的,你能来我为什么不能来?”   殷谷笑一噎,目光自然而然就停留在他怀里的黑猫身上:这睥睨的眼神,这高傲的表情,果然是那只黑猫吧?   “我就知道你是妖怪!”殷谷笑气势汹汹地盯着黑猫:“你找上郑源是想做什么坏事?”   “什么妖怪?”戴萱晓从书柜里走出来就听到这句话,好奇地问道。   殷谷笑表情一僵,干笑几声,硬着头皮说道:“我是在跟那只黑猫开玩笑呢。”   “跟猫开玩笑?”戴萱晓乐不可支:“你可真逗。”   郑源翻了个白眼,到底是知道轻重,没有戳破殷谷笑的谎言。   末法时代,无论是正道也好,邪道也罢,都要夹着尾巴在阴影里生存。像他们这样没有被招安的修士如果胆敢影响普通人的生活,轻者罚款,重者刑事拘留。   “萱晓,要不你先离开。”殷谷笑戒备地看着郑源,小声对戴萱晓说:“我和这位先生有话要说。”   “啊?哦。”戴萱晓虽然茫然,还是善解人意说:“那我在门外等你。”   殷谷笑这才松口气,然后才能从口袋里光明正大的掏出黄符戒备的举在身前,“说吧,你们到底有什么目的?”   郑源没有搭理她,小心翼翼地把怀里的黑猫放在柜台上,诚心诚意地给黑猫跪下磕了响头:“我愿投身老祖门下,不敢为徒,只求为仆。”   乐景斜着眼看向站在柜台上耀武扬威的维克多,忍不住敲了一下他的脑壳:“你又做什么了?”   在殷谷笑激动的目光中,黑猫口吐人言:“我什么也没做,是他自己缠上来的。”   郑源不是没有眼色的人,通过这个“电灯泡”和黑猫随意的态度就知道他也不会是什么普通人。   他是今天在街上摆摊卖东西时偶然遇到这只黑猫的。在看到这只黑猫的第一眼他就虎躯一震,惊为天人。   那浑身浓郁的黑气,那强横的力量波动,那目光不经意间隐隐的威压,一切的一切都预示了他的身份——一位实力强劲的妖修!   郑源是一个散修,他是通过一本残破的魔修功法入了修真之途。只是他生不逢时,如今是末法时代,资源短缺,他修习了近十年也不过刚刚练气五层罢了。就这也要被人称上一句天赋异禀了。   所以在他看到那只黑猫后,他就明白他的机会来了!哪怕是获得这位大能的几句点播,他终身都会受益不尽,相比而言区区尊严又算得上什么!   所以他立刻几乎有些谄媚的看向乐景,自我介绍道:“在下郑源,因为倾慕老祖风采自愿投入其门下,不知先生怎么称呼?”   “乐景。”温雅青年对他点了点头,然后笑道:“我大概明白你的目的了。只是你注定要失望了。”   “如果我没看错,你应该已经练气五层了。”   被人一眼看破修为,郑源暗暗心惊,从而在心里越发笃定这个青年不简单。很有可能也是一位大能。所以他的态度越发恭敬:“是的。”   乐景无奈地指了指柜台上气定神闲的某黑猫:“可是他不是修士,是恶魔。你们的力量体系不相通。”   郑源这下傻了眼。他虽然能察觉到黑猫身上蕴藏的力量,但是那也是因为黑猫没有做出任何掩饰的缘故。他只能知道黑猫很强,别的就一概不知了。如今从青年那里得知黑猫的身份,他大受打击,还是忍不住不死心问黑猫道:“您真是恶魔?”   维克多矜持地点了点头,舔了舔爪子,“就是这样。”   殷谷笑冷眼看着这番闹剧,插话道:“西方的恶魔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我华夏的土地上?”她警惕的看向危险的黑猫,问:“你的世界妖怪编号是多少?哪国妖怪?有护照吗?有外国妖怪暂居证吗?”   维克多:……   乐景连忙岔开话题道:“我这里有一些修行功法,你们要买吗?”   此话一出,成功的吸引了殷谷笑和郑源的注意力。如今功法可是稀缺货,像殷谷笑这样的有师门的还好,如郑源这般无门无派的散修日子就很艰难了。因为他的功法是残缺的,所以这些年一直无法再进一步。他早就想再换一套功法了,只是功法太贵,他买不起,是以一直拖到了现在。   “什么功法?”郑源迫不及待问道:“多少钱?”   殷谷笑晚了一步,也是问了跟郑源差不多的问题。   乐景耸了耸肩,随手给他们指向第三个书柜:“从下往上数前三层,都在那里了,你们自己扒拉吧。”   殷谷笑和郑源对视一眼,拔腿狂奔,争先恐后跑了过去,同时蹲下定睛看去。   《九阳经》《九天引雷诀》《太上忘情真经》《华武决》………   密密麻麻的功法整齐的陈列在书柜里,每一个名字都让殷谷笑头晕目眩。   《九天引雷诀》?!   难道就是他们门派失传多年的那个无上秘法?   她颤抖地拿出书飞快翻阅道,越来越是心惊,越看越是震撼。   这功法精妙绝伦是她生平仅见!以她目前的修为根本无法参悟这本功法里的内容,但是这不妨碍她认定这本功法的玄妙厉害。   她惊疑不定的抬起头看向柜台那里含笑望着他们的乐景,心中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难不成……他是一个建国前成精的……夜明珠? 第79章 如何在末法时代成为大   只有在最荒诞的梦里,郑源才会见到这么多修行功法。然而命运的神奇之处就在于,无论是多么荒诞离奇的梦想,都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实现。   现在,就是梦想成真的时刻了!   郑源用贪婪的目光把所有功法都舔舐了一遍,每本书他都爱不释手,每本书都让他心痒难耐。然而想了想自己的存款,郑源火热的心顿时凉了。   如今就算最普通的大路货功法售价都要几十万人民币,而高等功法更是有市无价。郑源虽然修为不高,但是基本的眼力还是有的。这些功法都是可遇不可求的上等货,不是他能买得起的。   可是要真的空手而归他肯定是不甘心的。所以该怎么办呢?他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可以当了换钱啊。   等等……   他的眼珠转了转,突然想起了他前几天得来的那个“宝贝”。   ……   殷谷笑旋风般跑到乐景身前,小心翼翼把捧着的《九天引雷决》放到桌子上,兴冲冲问道:“请问一下,这个多少钱?”   乐景还是第一次卖修行功法,他也不了解这里的物价。但是没关系,这是有互联网的现代社会,在互联网的世界里没有什么能瞒得了乐灵。   所以他淡定地伸出五个手指头,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到殷谷笑震惊地脱口而出:“五百万?这么便宜啊?”去年的一场拍卖会上,一部中阶功法都卖了五百万呢!《九天引雷诀》这是赫赫有名的高阶功法,她原本以为怎么也得一两千万,没想到这么便宜呀。   其实乐景本来想说五十万意思意思的,但是既然她都这么财大气粗了,不宰她一笔他实在是良心难安。   他笑眯眯问道:“那就一千万?”   “别别别!”殷谷笑对乐景露出一个谄媚的笑容:“就五百万,说好了的不许反悔!”   乐景本来也只是逗逗她,见她那诚惶诚恐的模样失笑道:“不反悔,就五百万了,现金,银行卡都可以,不支持分期付款。”   “等等哈。”殷谷笑从兜里掏出手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要先跟掌门说一声。”殷谷笑都穷到要去当群演挣钱了,当然买不起这个五百万的功法,但是雷霆门有钱啊。虽然现在门派落魄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五百万凑一凑还是能凑出来的。   电话刚一接通殷谷笑就迫不及待大喊道:“掌门,我找到咱们失传很久的《九天引雷决》了!”   这句话宛如九天神雷直接让灵虚子的困意一扫而空,这时候他就暴露出老年人反应慢的缺点了,殷谷笑“喂”了半天,他才反应过来急切地追问道:“此话当真?”   “反正这个功法书的书皮上就写着《九天引雷决》五个大字,我看了几眼内容,感觉像真的。”   灵虚子板着脸教训道:“什么叫做像?”他气极骂道:“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感觉像算什么?”   殷谷笑委屈:“……可是我又没见过真的呀!”   灵虚子一时语塞。别说殷谷笑了,他们雷霆门上下几十号人就没人见过真的《九天引雷决》。自从一百年前仙路断绝,地球彻底进入末法时代后,雷霆门几经动荡,中间一度断了传承。很多法术的传承都在动乱中遗失了,其中就包括门派至高秘术《九天引雷决》。雷霆门也因此从以前的八大派之首,沦落到了现在这个数不上号的三流门派。   “你把功法拿回来我看看!”   “不行啊掌门,我还没付钱不能把功法拿走。”殷谷笑说:“我给你打电话就是向你要钱买功法呢!”   “多少钱?”   “五百万!”   听到电话那头徒孙脆生生的报价,灵虚子更对功法的真实性添上几分犹疑。五百万未免太便宜了吧?一本普通的高阶功法,市场价已经炒到两三千万了。而《九天引雷决》在高阶功法中也是数得上的上品功法了,像这样的功法都是有市无价,别说五百万了,就是一个亿都不一定能拿下!   “掌门别犹豫了,买吧。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掌门!”而殷谷笑还在电话里卖力劝说道:“这么便宜的功法你上哪儿买去?”   灵虚子咆哮道:“你给老夫闭嘴!你这个没脑子的东西我还不了解你?你肯定是被骗子给骗了!”   好说歹说,殷谷笑终于说动了灵虚子过来看看。她放下电话,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对乐景不好意思地笑道:“前辈你再等一会儿,我们掌门正在赶过来的路上,很快就到了。”   乐景敏感的觉察到了殷谷笑态度的转变。如果刚开始时殷谷笑对待他还是对待平辈的随意的话,现在她对待他就多了一份敬畏和尊敬,有种面对长辈的战战兢兢。   看来原因就是出在这些功法身上了。至于那声前辈,乐景倒是没有什么心虚的地方。修道本是达者为先,他虽然境界不高,不过刚刚筑基,但是被一个练气期的修士称作前辈还是当得起的。   这时郑源走了过来,把他精挑细选许久的一本功法放到了柜台上,忐忑且期待地问道:“请问,这本功法多少钱?”   乐景看了眼名字:《幽冥真诀》,根据这个位面的评级,只能说的上是一部中阶上品功法。刚刚宰了殷谷笑一笔,乐景也不好厚此薄彼,所以他想了想说:“三百万吧。”   这个价钱已经说的上是白菜价了,起码比郑源心目中的价钱要低好几倍。他也是刚才听到老板给殷谷笑的报价,才有勇气出来问价的。可是即便是三百万对于他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所以他犹豫了一下,问道:“可以接受用物品抵钱吗?”   这倒是个新鲜要求。   乐景开店那么久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要求。不过他之前的书都没有卖那么贵就是了。   “你想要用什么物品抵书钱?”他饶有兴味地问道。   郑源踌躇了一下,取下挂在脖子上的一根红绳,红绳下方栓了把小巧的玉匙,玉质宛如羊乳般细腻凝华,里面似乎氤氲着乳白色的灵气,一看就知绝非凡品。   郑源垂眸看向躺在掌心里的玉匙,露出一个怀念的笑容:“这是我爸爸留给我的传家宝。据家族秘籍记载,这是开启一个密藏的钥匙,但是我实力低微,无法窥探其中奥秘。”他抬眼看向乐景,笑道:“如果是您的话,一定能很好的利用这个钥匙。”   【声音提高了五分贝,笑容持续时间过长,脉搏跳动频率加快。】乐灵做出判断:【他在说谎。】   【不过根本我的精神力扫描结果来看,这个玉匙勉强算是个古董,有一百多年历史了,里面的确蕴含了一种未知的能量。】乐灵补充道。   就算乐灵不说,乐景也不会轻易相信郑源的这番说辞。讲真这番说辞他从小到大不知道在天桥下面卖古董的摊贩那里听说过多少次了。每个摊贩给客人推销“古董”时差不多都是这种说辞。   不过他确实在这枚玉匙上面感受到了一股隐晦而精纯的能量波动,直觉告诉他这是一件好东西。而乐灵的扫描结果无疑应证了他的判断。   “玉倒是好玉。”他从郑源掌心拿起玉匙摸了摸,问:“和田玉?”   郑源比出了大拇指,“前辈好眼力。我这玉可是正儿八经的新疆和田玉,这玉质,这做工,这雕琢都是顶尖的……”   乐景耐心的等郑源把他那玉夸了个天花乱坠,然后笑眯眯地说:“相逢即是有缘,我就吃点亏,做成这笔生意好了。”   郑源还来不及惊喜,就见那个老板向他伸出一根指头,笑的一脸如沐春风:“这个玉匙就顶一万块好了。”   郑源:……   “剩下那两百九十九万您看是现金还是银行卡转账?”   郑源注视着老板油盐不吃的温和笑脸,憋屈的抹了把脸,说:“转账吧。”   郑源满脸肉疼地拿起手机操作了一会儿,很快乐景的手机就叮咚了一声,他掏出手机一看,二百九十九万一分不少的出现在了他的账户里。   他笑着把对郑源点了点头:“承蒙惠顾,欢迎下次再来。”   郑源急急问道:“老板,你店里的秘籍可以先不卖帮我留着吗?我要带几个朋友过来买。”   “抱歉,不可以。”乐景摊了摊手道:“你朋友要是想要,就让他们早点过来。”   殷谷笑也帮腔道:“先到先得,各凭本事,你就别想耍点子了!”   郑源白了她一眼,懒得搭理她,连忙拨打电话开始呼朋唤友起来。   ……   灵虚子打了个车,直接杀到了徒孙口中的那个开明书店门前。一阵风吹过,他身上深蓝色的道袍迎风飘荡,宛若下一刻就要乘风归去。再配上那淡泊出尘的表情,在路人眼里俨然一副得道高人的模样。   书店门口一个清纯水灵的小姑娘看着他眼睛都直了,那崇拜的目光着实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他捋了捋自己的长胡子,瞅了几眼眼前的书店。不知是不是他老眼昏花,总觉得这家书店上空隐隐冒着金光。   他甩了甩拂尘,推开了书店的门走了进去。   百无聊赖的殷谷笑扭过头,看清来人后惊喜地迎了过去:“掌门!你来了!”   殷谷笑刚跑到掌门身前给他鞠躬行礼,就听扑通一声,掌门直接给她跪下了。   殷谷笑懵逼的看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掌门,差点脱口而出‘爱卿免礼平身’。   唉,仔细想想掌门也八十八了,年纪那么大了,她还把他大老远的喊了过来,难怪现在站都站不稳了。   她一边唏嘘自责,一边伸出手准备扶起自家身娇体弱的老掌门,就见掌门直接把头叩在了地上,结结巴巴地大声说道:“不知大人是哪位神仙下凡,在下雷霆门第五十三代掌门灵虚子给阁下请安了。”   殷谷笑:???   她后知后觉地扭过头。   耀眼璀璨的金光把青年的皮肤染成了淡金色,给他淡雅的表情染上神圣肃穆的意味,看起来宛如高坐莲台的神佛,不沾红尘因果。   什么鬼哦?   他不是强光灯精?   也不是夜明珠精?   此情此景,殷谷笑的脑海中诡异的想起传说中纪晓岚所作的一首祝寿打油诗:   “这个婆娘不是人,九天仙女下凡尘。儿孙个个都是贼,偷的蟠桃献孝心。”   他奶奶的,原来仙男长这个样子啊!   事后殷谷笑无数次回忆起她接下来的举动都是百思不得其解,尴尬得都想穿越回去拍死那时的自己。她甚至都怀疑自己那时是不是鬼上身了。   但是此时的殷谷笑并不知道她未来的后悔。   此时此刻的她只是大脑一片空白的掏出手机,梦游一般对看起来格外高贵冷艳并加了金光特效的仙男说道:“上仙,能和我合个影不?我好发微博。”   乐景:……   灵虚子:……孽畜!!!   郑源:???你走吧,我不欺负傻子。 第80章 如何在末法时代成为大   晨光微熹,空气中漂浮着湿润的草木香。高大的杨树分布在山路两旁,宛如忠诚的卫兵拱卫着路上的行人。森林里传来各种各样的奇怪的声音:鸟叫声,虫叫声和细碎的人声融入一起汇成一首生机勃勃的森林鸣奏曲。   灵虚子走在山路上,侧过身给乐景介绍自家门派情况:“要说我们天州市最出名的旅游景点,那就是我们青云山雷霆门了。我们雷霆门建于唐初,开派祖师为紫霄真人……”   要说这老头儿都八十八了,身体还是硬朗得不得了。乐景估摸着这都走了半个小时了,老爷子还是中气十足,不见疲态。不过修士的体能本来就不能等闲视之。   此时乐景一行人正在走去雷霆门的路上。雷霆门位于青云山山顶,是一个祖上曾经阔过的修真门派。   而乐景来这里,是为了雷霆门的藏书阁。他以店里的三本修炼功法为代价,换来了可以在内部藏书阁里翻阅、抄录的资格。   又走了大概半个小时,他们终于在灵虚子的带领下来到他们此行的目的地——雷霆门。   道观规模宏大,连绵数里盘踞了整个山头。屋顶舒展平远,门窗朴实无华,整体风格庄重大方,是典型的唐代建筑风格。   “上仙,您看,这就是我们雷霆门了。”灵虚子指着刻在自家雄伟山门上面的龙飞凤舞的‘雷霆门’三个大字,“此乃开派祖师紫霄真人所书。”   从昨天以来,乐景不知道纠正过灵虚子多少次他不是什么前辈,也不是什么神仙了。可惜收效甚微,只能作罢。   守门的小道童老远就看到自家掌门领着两个人从迎客梯上攀爬了。那两个人是生面孔,一个是抱只黑猫的清雅青年,另一个就是一个高鼻深目的外国人,他看不出两人的修为。让他暗暗吃惊是掌门对他们的毕恭毕敬的态度,几乎可以称得上谦卑了。他们掌门辈分高,年纪大,修为深,别说在他们门派了,就算在其他门派也是被人供起来的老祖宗,他还从来没有见过掌门如此谦卑恭敬地对待其他人,更别提这还是两个年轻人了。   等到他们走近,他听到掌门口中一声又一声的上仙更是咋舌。他偷偷打量那两人年轻的面孔,难道他们就是电视剧里永远不会变老的神仙吗?   灵虚子一扭头,就见守门的小道童鬼鬼祟祟探头探脑的模样,没好气的冲他招了招手:“过来,还不见过上仙。”   小道童哒哒的跑了过来,睁着琉璃一般明亮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这两位陌生的来客:“你们真的是神仙吗?”小家伙穿着宽大的道袍,脸上胖嘟嘟的还带着婴儿肥,眼睛又圆又大,格外玉雪可爱。   乐景苦笑着摇了摇头:“我只是人类,并不是神仙,你们掌门误会了。”   灵虚子笃定开口:“你只是现在不是,你迟早会重返仙界的。”青年那通身的功德金光可在那明晃晃的摆着的。无量天尊啊,如果这样的人都无法成仙,他们还修什么道啊?   在灵虚子看来,乐景就是天上的某位神仙在仙界呆腻了,所以投胎到了人间玩。这样的神仙人物人间是留不得太久的。趁他还没回去,他要多套套近乎,如果能换来这位上仙对他们门派的庇护的话,那他真是做梦都要笑醒了。   灵虚子看了眼人丁零落的山门,不免皱了皱眉。其实他上山前就在奇怪了,他们雷霆门好歹是当地有名的道观,每天前来参观,点香的游客和信徒少数也得有好几百人,而今天游人就小猫两三只,看起来格外诡异。   “今天怎么人这么少?”他问小道童。   “掌门你忘了。”小道童回答:“剧组前几天就把咱们道观给租了下来拍戏呢。”   灵虚子恍然地拍了下脑门:“对,我给忘了。”当时剧组说要租两星期,他想着时间也不长,而且租金也很可观,所以就干脆利落同意了。   乐景闻言饶有兴味的加入话题:“拍戏?拍的什么戏?”   灵虚子努力想了想:“我听导演说,好像是一部反应我辈道士在物欲横行的现代社会如何在信仰和情感之间做出艰难抉择,充分反应人性多面性的严肃正剧。”   小道童撇撇嘴,耿直说道:“其实就是霸道道士爱上磨人小妖精。”   乐景:……果然。   灵虚子琢磨一会儿,有点明白了:“是不是讲的跟白蛇传差不多,不过把那许仙换成了道士。”   小道童幽幽说道:“不一样的。现在已经不流行女追男水漫金山了,现在流行的是强取豪夺天凉王破霸道总裁强制爱。”   灵虚子:“……你为什么这么懂?”   小道童叉腰神气地说:“因为我是时髦又可爱的10后啊嘻嘻嘻。”   灵虚子:一个两个的,怎么都这么不着调啊!   他狠狠地敲了一下这个小崽子的额头,嫌弃地表示:“出去玩儿吧,别在这儿碍眼了。”   小道童伸出舌头:“略略略!”不等灵虚子再动手,他就捂着脑门飞一般的跑走了。   灵虚子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看向乐景:“上仙,我领你在门派里内部转一转吧?”   “那就麻烦您了。”   ※   幽静的道观里,一树又一树合欢花竞相开放。片片艳红随风摇曳,灿若云锦,宛如自天际掉下来的火烧云,看起来壮观美丽极了。   合欢树下,站着一对外貌亮眼的男女。   男人很美。狐狸眼,桃花面。面如冠玉,唇若抹朱,双眸好像蒙了一层水雾,里面隐藏了无数欲语还休。他悲伤地凝视着对面的女人,轻轻说道:“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女人不是传统的美女形象。她颧骨高,方下巴,五官棱角分明,眉目间是不输与男人的英挺,是近来很受追捧的高级脸。她穿着黑色的道袍,表情冰冷坚硬如同千年不化的冰川,听到男人的问题她挑了挑眉,“没错,我很高兴你终于认识到了这一点。”   男人:……???   女人抬了抬下巴,表情终于染上一层疲惫和无奈,她叹息般说道:“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   她看着傻呆呆站在那里的男人,目光浮现一丝宠溺和认命般的无奈,声音低到仿佛呢喃:“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①”   “我这辈子,算是栽到你身上了。”   男人慢慢涨红了脸,恨恨冲女人吼道:“滚呐!!!”   “卡!”   导演梁伦辰兴奋地喊道:“Perfect!”他回放着监视器里的镜头,越看越满意,这部反传统的霸道女道士爱上磨人男妖精的电视剧一定会大火的!   觉察到场记的靠近,他扭头交代道:“让司南准备一下,十分钟后开始下一场戏!”   场记闻言脸色更是难看,他小心翼翼开口道:“……司南,不在。”   “什么?”梁伦辰差点蹦起来:“他去哪儿了?!”   场记愤愤然:“他嫌这里的住宿条件不好,盒饭又难吃,昨天晚上跑到山下住宾馆去了。”   虽然生气司南的擅作主张,但是此时正事最重要,梁伦辰勉强按捺住脾气,“你告诉他一小时内要是赶不回来,就别回来了!”   “他就算想回来也赶不回来了。”场记扯扯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他过来的路上飙车出车祸了,现在人在医院里躺着,还没醒过来呢。”   梁伦辰哑然。   司南的戏份不多,但是在剧情里的作用却很重要。他扮演的是女主的师父,一个法术高强,最后以身殉道的角色。这个角色演好了很容易圈粉,但是同时对演员的要求也比较高。   他不禁对司南更是恨的牙痒痒。都这时候了,他上哪儿给找个救场演员啊。   在这种关键的时刻,殷谷笑勇敢的站了出来:“导演!你看我师兄怎么样?”她激动地扯了扯自家大师兄的袖子:“您看,是不是很仙风道骨,很悲悯世人?”   梁伦辰挑剔地看了眼游南。   长相还行,就是气质有点老好人,看起来压不住场子,不符合角色掌门的设定。   殷谷笑难得机灵一回看出了梁伦辰表情的嫌弃,立刻拍着胸脯说道:“我们门派别的不多,就是道士多!各种类型任你挑选,总有一款是您满意的!”   她这一说,梁伦辰还真心动了。雷霆门过来当群演的道士他也是见过的,那是男俊女靓,各个气质出众,一看就知道是正经修道人。他干脆在雷霆门里选一个救救急算了。   他不经意的抬起头,正好看到了从桃花林旁路过的一行人。   中间的抱猫青年漫不经心的向着他的方向瞥了一眼,眼神淡漠冷清,仿佛这世间的一切都入不了他的眼。青年很快就收回了视线,平稳的继续向前走着,脚步坚定,宛如在走着既定的道。   这一眼,让他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对他疯狂叫嚣:是他了!就是他了!除了他,没有人能做女主的师父!   这才是真正的仙人风范!   这样独一无二的气质,他从来没有在娱乐圈里看到过!他敢肯定,这位青年只要进入娱乐圈,哪怕毫无演技,只要他沉默地站在那里,就有无数粉丝为他疯狂!   “等一下!”他疯狂地拨开片场人群,大声喊道:“前面那个抱猫的年轻人,请等一下!”   乐景停下脚步,回头看向那个急冲冲的向他跑来的中年帅哥,脸上扬起习惯性的笑容:“您找我?”   他这一笑,冲淡了他骨子里的清冷,立刻从一个不染尘埃的仙人变成一个饱读诗书温文尔雅的读书人。   梁伦辰倒抽一口冷气,这个青年气质未免太多变了吧!这样他的戏路就多了好多条!   他这是挖到宝了!   “先生!”他勉强平复下激动的情绪,露出一个亲切的笑容:“我叫梁伦辰,是旁边剧组的导演。请问一下您的职业是?”   乐景莫名:“书店老板。”   “是这样的,我们剧组目前缺了一个配角,我觉得您的气质和长相很符合角色设定。不知您有没有兴趣演戏?”   乐景:……???   殷谷笑目瞪口呆地看着不远处跟导演交谈的仙男……呸,上仙,连忙拿自家大师兄做挡箭牌,躲在了他身后。   她看着远处那个高贵冷艳,金光护体的上仙,一时间悲从心来,不可断绝。   How old are you?   怎么老是你啊?   她都躲到山上了,怎么还能碰到自己黑历史的主人公啊?!   作者有话要说:   ①摘自毛姆的《面纱》中的一段话。   全文是:“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我煞费苦心。我知道智慧将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务必表现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样像个傻瓜。我知道你仅仅为了一已之私跟我结婚。我爱你如此之深,这我毫不在意。据我所知,人们在爱上一个人却得不到回报时,往往感到伤心失望,继而变成愤怒尖刻。我不是那样。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从未设想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每当我想到你跟我在一起是愉悦的,每当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欢乐,我都狂喜不已。我尽力将我的爱维持在不让你厌烦的限度,否则我清楚那个后果我承受不了。我时刻关注你的神色,但凡你的厌烦显现出一点蛛丝马迹,我便改变方式。一个丈夫的权利,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恩惠。” 第81章 如何在末法时代成为大   灵虚子为梁伦辰的这个要求吓了一跳。他小心翼翼看了神情莫测的乐景一眼,插话道:“上……乐前辈是一心参悟大道的修士,并不是演员,恐怕只能谢绝梁导演的好意了。”   梁伦辰当然认识灵虚子,他是雷霆门的掌门,据他所知也是道教届有名的老前辈。这个能被老前辈尊称为前辈的青年到底是什么来历?难不成真是如天山童姥一般的老怪物吗?   想到这里他自己都忍不住发笑。天山童姥是武侠小说里的角色,现实生活中哪有这样的人。大概只是因为这个年轻人在道教届中辈分高吧。   如果梁伦辰能被灵虚子几句话给说服那么他就不是被圈内人称为怪才的梁伦辰了。   他把征询的目光投给沉吟不语的乐景,劝说着:“这是一个很难得的人生经历,也是一个难得的机遇………”   乐景笑眯眯的打断了他的话:“好啊。”他云淡风轻的说道:“我还没演过戏呢,正好试试。”   这话是骗人的。   乐景演过戏。在父亲的监视下,他扮演了一个规规矩矩的好人二十几年,这是他塑造的最成功的一个角色。演到最后,他也真的成为了一个温和的好人,当然是在大多数情况下。   他觉得他应该很擅长演戏,演戏早已融入他的骨血,成为本能。只是他一直没有验证这个想法的机会。他也不想从事演员的工作,那太浪费时间精力了。   所以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当一回演员,扮演一个有趣的角色,也不失为一个有趣的挑战。   他看着大喜过望的导演,慢悠悠地说了一句:“但是……”   梁伦辰在青年似笑非笑的眼神下慢慢冷静了下来,“但是?”   “我不在乎片酬,我也不在乎时间。”青年挑了挑眉,双眸有过淡淡的审视:“我只在乎角色是不是有趣。”   梁伦辰松了口气,信心十足地笑道:“我把人物小传拿给你看看,我相信你一定会满意这个角色的。”   凯恩斯在梁伦辰离去后,突然开口问道:“你不做书店老板了吗?”   “当然不是。”乐景迎上凯恩斯困惑的目光,解释道:“我只是想尝试做一回演员,我认为这会很有趣。”   凯恩斯歪了歪头:“这样我是不是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你了。”   “如果这部剧可以正常播出的话。”   凯恩斯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我会给你应援的。”   “应援?”   “明星不都是有粉丝应援?”凯恩斯理所当然回答:“我就做你的粉圈粉头好了。”   “被你这样一说突然觉得有点羞耻。”乐景失笑地摇了摇头,“就随便你好了。”   凯恩斯亮着眼睛点了点头。   维克多懒洋洋的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乐景的区别对待。他只会欺负自己这个柔弱无助可爱的小猫咪!对凯恩斯别提多宠溺有加了。他觉得乐景这是赤裸裸的种族歧视!   ……   乐景放下人物小传,吐了一口气,对一旁努力保持的淡定的梁伦辰笑道:“这个角色我接下了。”   梁伦辰立刻眉笑颜开:“那就太好了。”他对乐景伸出手:“那就祝我们合作愉快。”   乐景覆上了手:“合作愉快。”   “有一点我要先跟你说清楚。”梁伦辰收起笑容,严肃地看着乐景说:“在拍摄期间演员必须住在道观里,和道士同吃同住。”   乐景笑道:“这倒是没什么。”他不好意思地对耐心等在一旁的灵虚子笑了笑,“只是接下来几天恐怕要多多叨扰您了。”   灵虚子受宠若惊道:“您这说的是什么话?您能够住在这里是我们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倒是我们这些晚辈,要承蒙您多多关照了。”   梁伦辰纳罕的看着角色互换的一幕,忍不住问道:“乐先生不知是哪个门派的道士?”   乐景笑道:“无门无派,一介散人罢了。”   “那为何掌门要称呼你为前辈?”梁伦辰问道:“毕竟你看起来比掌门年轻多了。”   还不等乐景组织好语言开口,灵虚子就抢答道:“闻道有先后,达者为师。”他恭敬地对乐景一拱手:“乐前辈道术精深,境界深不可测,所以是我的前辈。”   梁伦辰对道教的那些事本来就似懂非懂,听到灵虚子这么说在心里就把乐景当成了一个比较难得的道术天才,反而觉得这个人设在娱乐圈充满了时髦值,好好运作一下很能圈粉。   ……   …………   麦冬在看到那个抱猫青年的那一刻心中就心头一凛,而在那个青年同意参演剧本,扮演女主角的师傅君茯神时他心中就彻底拉响了警报。他是本剧的男主角,按理说不应该对一个镜头都没几个连男三号都算不上的角色如此戒备。可是他从这个青年身上感受到了威胁。   他偷耳听了几句导演和青年的对话,知道他叫乐景,是书店老板,也是道士。怪不得身上气质如此出尘。   他有些挑剔地打量着青年的长相:皮肤白皙,五官俊秀清雅,和他长相不是一个风格的。但是娱乐圈最不缺的就是长得好看的人。真正让他如临大敌、感到威胁的是青年那独一无二的气质,或者说是气场。他只是穿着便装,轻松随意地站着,就没有人能够忽略他。在场所有人,化妆师也好,摄影师也罢,甚至包括麦冬自己,都情不自禁把目光投给他。这是何等可怕的舞台控制力啊!   这个青年只是缺一个机会。只要给他一个机会,他一定能一飞冲天,一鸣惊人。而《枕梦山河》说不定就是这个机会!   国内男明星之间的竞争本来就激烈。像麦冬这样的三线艺人能在这部剧里担当男主角也是多亏了公司的运作,再加上他本身演技可以,人又勤奋踏实,这才入了挑剔如梁导的法眼。所以最后哪怕这部剧大火,但是如果他在这部剧里反响平平,剧红人不红的话,那么他下一次再在其他剧里担当主角不知道要等什么时候去了。   而乐景和他年龄相差不大,两人未来竞争的资源有不少重合的地方,这让他很难对乐景产生好感。   不过当梁导把乐景介绍给剧组成员时,他的脸上还是挂上了足够真诚动人的笑意向乐景表达了自己的友好。这是他身为一个演员的基本职业素养。   这才刚刚开始呢。他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   …………   于是乐景就彻底在雷霆门住下了。灵虚子给他安排了挨着剧组的上好客房。至于凯恩斯和维克多,一个是回书店看店去了,另一个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浪去了。   因为时间紧张,所以乐景只能暂时放弃去藏书阁翻书的打算,先打开梁伦辰交给他的剧本看起来。   这部剧名字叫做《枕梦山河》。女主角路无梦是临渊派传人,修的是要求无情无欲的无情道。她自小天赋异禀,不过三百岁就证道元婴,有望成为修真届最年轻飞升的修士。而男主角容臻是建国后某位富商家的玉枕成精,虽然实力低微,但是头脑很好,趁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迅速发家致富,成为当地赫赫有名的富商。而整个故事就自女主角路无梦下山入世渡劫,偶遇被厉鬼缠身的男主角容臻开始的。   乐景在电视剧里扮演的是女主角的师父君茯神,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百无禁忌的争议性角色。一方面他大公无私,心怀天下,最后为了拯救天下苍生而甘心跳入炼丹炉被炼成补天石。但是另一方面他又为了他口中“更伟大的利益”而做下很多错事。是一个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般的枭雄人物。   君茯神在全剧登场镜头不多,且大多都集中在临渊派内。所以梁伦辰租下了雷霆门两个星期,想集中拍摄剧中所有有关临渊派的镜头。但是因为原定演员司南的车祸换了乐景救场,所以原计划必须延期了。至于要延期多少,还要看梁伦辰跟道观相关人士的沟通结果了。   梁伦辰给了乐景一个星期的时间让他揣摩剧本,并派了一个表演老师每天晚上教他表演。虽然时间很短,但是梁伦辰倒是对此很有信心,他信誓旦旦表示:“你什么也不需要做,只要对着镜头保持面无表情,就是君茯神本人了!”   话虽这么说,乐景对演技还是有点基本要求的,对于所谓的面瘫式演技敬谢不敏。所以他老老实实在房间里坐了一天研读剧本。   晚上剧组收工回来后,剧组的表演老师终于有时间来教乐景演戏了。   表演老师姓王,是个30多岁的美貌女子,据说是电影学院教表演的老师。她一见乐景就两眼放光,毫不吝啬地跟他表达赞美之意。多次表示乐景如此出众的气质和长相,合该是天生的演员。   在乐景对她的指教一点就通,举一反三后,她更是没口子把乐景夸上了天,直言他成为巨星指日可待。   表演结束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乐景洗漱了一下就睡了。   不知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之际,似乎听到隐隐约约的哭声,他无意识的裹紧被子,感到有点冷。   然后他就被乐灵尖利的声音给喊醒了。   【警报!警报!检测到有不明能量入侵到安全警戒范围!请宿主保持警戒!警戒!】   【警报!警报!检测到有不明能量入侵到安全警戒范围!请宿主保持警戒!警戒!】   乐景猛地睁开眼,坐了起来,这才发现房间里已经笼罩了一层隐隐约约的血雾。雾气冰凉阴冷,已经浸湿了被子。难怪他感到冷。   他推开木门,屋外的景物也笼罩在诡异阴邪的血雾之中,只能看清大概的轮廓。血雾中鬼影憧憧,青白的死尸一般的鬼魂在血雾中时隐时现,影影绰绰,分布在屋外的各个角落。   而无论他们在哪里,阴冷的宛如实质的目光都直直地向乐景身上刺去。   所谓的万众瞩目也不过如此了。   乐景有点轻微近视,此时虽然没有戴眼镜但是足以让他看清一些鬼足以吓哭小孩的糟糕形容。比如左前方的那个鬼魂正把自己从破开的肚子里淌出来的肠子塞回去。在发现乐景的目光后,他抬起头,睁大不分瞳仁的全黑眼睛直勾勾地看向他。   绕是乐景心理素质再好,此情此景也让他成功变了脸色。他自然可以看到这些鬼魂身上的煞气和怨气,这些都是惨死之人化作的恶鬼,因为生前的怨气所以最是难缠,也讲不通道理。   而乐景的出现好像是摁下什么开关似的,在经过最初安静后,所有鬼魂放声大哭,哭声凄厉,幽怨,让人听之胆颤。   一时间腥风血雨,鬼哭狼嚎,不似人间。   雷霆门这个修真门派竟然出现如此多的恶鬼,门派内部一定有变。乐景脸色越来越凝重,为今之计只有尽快处理了这里的恶鬼,再去查探究竟。   眼看这些鬼魂有想要向他逼近的架势,乐景当机立断捏起灵诀,体内真气运转,准备引动九天落雷灭杀众鬼。   然后在乐景戒备警惕的目光中,为首一断臂鬼魂扑通一声给他跪下,并开始连连磕头。   乐景:???   他这一跪好像传达了什么信号,目之所及处的群鬼乌泱泱给乐景跪倒了一片。   只听为首鬼魂大喊道:“草民王继中,无故被贼人害死,恳请青天大老爷为草民做主啊!!!”   众鬼齐呼:“请青天大老爷为我等做主!”   乐景:……???   作者有话要说:   功德金光:我什么也没做,是他们先动的手!   今天闲来无事,翻开了在家里躺灰许久的《鲁迅全集》,然后看到了鲁迅先生的这样一篇文章,贴上来雅俗共赏www   《女人未必多说谎》   侍桁先生在《谈说谎》里,以为说谎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弱,那举证的事实,是:“因此为什么女人讲谎话要比男人来得多。”   那并不一定是谎话,可是也不一定是事实。我们确也常常从男人们的嘴里,听说是女人讲谎话要比男人多,不过却也并无实证,也没有统计。叔本华先生痛骂女人,他死后,从他的书籍里发见了医梅毒的药方;还有一位奥国的青年学者,我忘记了他的姓氏,做了一大本书,说女人和谎话是分不开的,然而他后来自杀了。我恐怕他自己正有神经病。   我想,与其说“女人讲谎话要比男人来得多”,不如说“女人被人指为‘讲谎话要比男人来得多’的时候来得多”,但是,数目字的统计自然也没有。   譬如罢,关于杨妃,禄山之乱以后的文人就都撒着大谎,玄宗逍遥事外,倒说是许多坏事情都由她,敢说“不闻夏殷衰,中自诛褒妲”的有几个。就是妲己,褒姒,也还不是一样的事?女人的替自己和男人伏罪,真是太长远了。今年是“妇女国货年”,振兴国货,也从妇女始。不久,是就要挨骂的,因为国货也未必因此有起色,然而一提倡,一责骂,男人们的责任也尽了。   记得某男士有为某女士鸣不平的诗道:“君王城上竖降旗,妾在深宫那得知?二十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快哉快哉!   这篇文章是为了怼韩侍桁的《谈说谎》中的这样一番话:“不管为自己的地位的坚固而说谎也吧,或为了拯救旁人的困难而说谎也吧,都是含着有弱者的欲望与现实的不合的原因在。虽是一个弱者,他也会想如果能这样,那就多么好,可是一信嘴说出来,那就成了大谎了。但也有非说谎便不能越过某种难关的场合,而这场合也是弱者遇到的时候较多,大概也就是因此为什么女人讲谎话要比男人来得多。”   论吵架怼人,我只服迅哥儿=v=   以及叔本华这个人,就辩证着看吧。他的学术成就是无法否认的,文章体现的思想性也有值得学习的地方。但是不妨碍他是一个反对妇女解放的直男癌(微笑) 第82章 如何在末法时代成为大   麦冬只是出门上厕所,没想到回来时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不知何时外面突然起了一层血雾。   鬼。   数不尽的青白色的鬼魂把木屋团团围了起来,淡淡的血雾中依次亮起点点青色鬼火,风中飘来隐隐的哭声,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他扑通一声跌坐在了地上,浑身僵直,嗓子像被堵了东西似的,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脸上很快糊满了温热的泪液。   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连滚带爬地躲到灌木丛的后面,不用看他也知道自己现在有多狼狈。   透过树叶间的缝隙看去,就见阴风阵阵,鬼哭狼嚎,群魔乱舞。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怀疑他是不是误入了黄泉路,这里是阴曹地府。   他全身冰凉的像个死人。   或者说其实他早已经死了,这里是死人的世界。   正在他胡思乱想之际,客房那边的一扇木门“吱呀”一声,开了。   月亮缩在了云层里,庭院里瞬间暗了下来。   安静的夜里,这轻微的一声在麦冬耳边是不亚于平地惊雷的惊天动地。他头皮一紧,心脏跳的像脱缰的野马,甚至都感受到了轻微的疼痛。他搓了搓胳膊,这才后知后觉自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在麦冬好奇且担忧的目光中,一个人影从屋里走了出来,站在了走廊上,与离他最近的那个鬼魂只有几阶台阶的距离。他看不清这个人的长相,只能通过大概轮廓判断这是一个男人。   而男人的出现仿佛刺激到了群鬼,一时间哭声大作,震得他脑子眼疼。   眼开众鬼就要向男人逼近,麦冬慌乱间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等到要拨号时愣住了。   他要打给谁?   119?110?120?   他们的业务也不包括驱鬼这一项啊!   驱鬼应该……找道士!对,应该找道士!他刚激动几秒,顿时萎了。   ……这里不就是在道观里面吗?!   正当他焦头烂额不知该如何是好时,就听一声尖利的男声响起:“草民王继中,无故被贼人害死,恳请青天大老爷为草民做主啊!!!”   然后是众鬼的大合声:“请青天大老爷为我等我等做主!”   麦冬:???   “……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廊上那人清冽的声音飘散在夜色里泛着丝丝凉意:“我不是什么青天大老爷。”   这个声音有点耳熟。麦冬愣了一下,立刻想起来了——这不是乐景吗?   “没有认错。”还是那道尖利的鬼声响起:“我等是游荡在世间的枉死鬼,苦于法力低微无法报仇,因为心中怨气也无法投胎,只能在时间游荡。”   “今日仙君您一出门,邪魔逃窜,百鬼退避,就连地府的十世善人都比不上您身上的功德。我们不知您是天上的哪路神仙下凡,只知道您一定是为民做主的好神仙。”   “草民有冤,肯请仙君为我等做主啊!”   其余众鬼高呼:“恳请仙君为我等做主啊!”   麦冬懵逼的听着这番话,心中的疑问逆流成河。   青天大老爷?仙君?功德?草民?   这是在拍电视剧吗?   他下意识向环顾四周,没有看到摄像机啊。   “……你们是怎么进来这里的?”他听到乐景问:“这里是道观,树立的有结界,按理说你们这些冤魂应该无法进入。”   “我们说要申冤,灵虚子掌门就把我们放进来了。”鬼魂感慨:“灵虚子道长是个好人啊。”   “……罢了。”麦冬听到乐景叹了口气,声音有点无奈:“你们有什么冤情?”   月亮从乌云里钻了出来,皎洁的月光柔柔地洒在了院子里。青年低头看向廊下众鬼,如玉般的脸庞在月光下好像在发光,给他平淡的表情染上些许肃穆神圣的意味。   一阵风吹过,青年双手负在身后,黑色的道袍衣袖翻飞,衣带飘飘,整个人好像要乘风归去,回到天上。   麦冬的心,突然嘭嘭直跳,他痴痴的看着月光下飘然若仙的青年,不舍离开视线。   无关情爱,这是生物对于美的本能欣赏。   “我叫王继中,要状告邻居王强!他人面兽心,趁我不备杀了我,并哄骗我妻子嫁给他,不仅霸占我家全部财产,还虐待我儿!”壮汉哞哞哭着:“请仙君惩治罪人为我报仇!”   “我叫苏剪秋,要状告继父李元!他是个人面兽心的畜生!他……他在我八岁那年就强奸了我……我被他糟蹋了八年……八年啊……请仙君为我做主,请仙君为我做主。”稚弱女鬼对着乐景的方向不住磕着头:“请仙君为我做主!”   “我叫赵卓远,要状告我前男友崔严!他那个卑鄙小人骗了一个女人结婚,怕我说出真相就杀了我。老子八年的青春就这样喂了狗!我恨呐!我好恨呐!”   “我叫周琳,要状告我丈夫……”   “叔叔我叫王晶晶,我一直很乖,您能帮我问问爸爸,为什么总是要打我吗……”   月光下,可怖阴森的群鬼哭告着阳世之人的种种罪状,句句是化不开的血泪。此情此景如此荒诞离奇,宛如一个黑色幽默。   麦冬怔怔听着,不知不觉便已泪流满面。他突然想起来他少时在一本书里看来的一句话: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不要直视人心,因为人心比地狱更黑暗。   月光下,青年眉头紧蹙,寒星一般的双眸气势逼人,整个人宛如出鞘的利剑,寒光凛凛,锋芒毕露,势不可挡,要诛尽世间的魑魅魍魉,鬼蜮伎俩。   他伸出手,在麦冬震惊的目光中,一柄铁黑色的长剑缓缓在他手里成型,他轻轻从刀鞘里抽出一截剑刃,刀锋锋利,在月光下闪着凛凛寒光,一股无形的气场随之震荡开来,不绝如缕的鬼哭声顿时一收,群鬼屏息静气,难掩敬畏地仰望台上走廊上的青年。   麦冬只觉心灵一静,在心里潜伏许久的那些阴暗的情绪一扫而空。他怔怔露出一个褪去疲惫的清爽笑容,宛如初生的赤子般安静祥和。   “163个鬼魂,201个罪人,我姑且记下了。”青年合上剑,抱在怀里,独自站在高廊上,冷冷睨着台下众鬼:“如果情况属实,那么我自然会为你们讨回公道。”   下一刻,众鬼欢呼雀跃:“谢仙君!”   “来世我定结草衔环报答仙君的大恩大德!”   “多谢恩公,我给我妈托梦,让她给你送锦旗!”   青年沉默着抬头望着梁上明月,眸中清辉与天上玉轮遥遥相应。   ……   麦冬不知道他在灌木丛后面蹲了多久,等到他回房躺进被窝时,听到了远处传来的阵阵钟声。   钟声古朴,深沉,厚重,好像跨越了时光,从千年前的寒山寺飘入他梦中的黑夜。   梦里天地浩大,有一清冷仙人把他护在他身后,一剑斩退千军万马。   从此邪魔诛尽,海晏河清。   江心水悠悠,唯见秋月白。   ※   乐景握着剑,轻轻推开一扇木门。门内传来清浅的呼吸声,显然屋主还在熟睡。   和乐景的单人单间不同,这个屋是大通铺,里面睡了七八个人。   乐景的目光在一个个脸孔上扫过,最终停留在一个人的脸上不动了。   这是一个很平凡的男人。   脸颊发胖,头发微秃,是一个路边随处可见的中年油腻老男人。   他叫李元,是苏剪秋的继父。   世界就是那么巧奸。辱苏剪秋八年,逼的她自杀的继父李元正好是剧组的灯光师。   此时他正睡的香甜,嘴角还露出一抹笑意,好像在做什么美梦。而苏剪秋的尸体沉眠在冰冷的江底,任鱼虾啄食,永远失去了做梦的权利。   他把手悬在李元额头上空,轻念咒语,丝丝缕缕的黑气伴随他真气的引动而向他的口鼻钻去,很快他红润的脸庞就覆上一层淡淡的黑气,脖子一块肉瘤慢慢成型。这肉瘤发黑,形状好像狰狞的人脸。   鬼面疮。   这是一个很可怕的诅咒。   父债子偿,鬼面缠身。然而即便没有血缘关系,只要是受术者亲近的对象也会得鬼面疮。   鬼面疮以宿主体内的生命力为食,直到宿主被吸尽生命力,凄惨的死去。   而乐景刚刚注入李元体内的就是苏剪秋的怨气。从此李元要背负着苏剪秋的怨气和诅咒凄惨地活着。   这个法术是乐景在小洪荒位面的一本巫术书上看来的,施在李元身上的鬼面疮他做出了改良。   改良版鬼面疮不会传染,也不会祸及亲属,它只会缠着李元,让他生不如死。   如此,也算是恶有恶报了。   他收回手,悄无声息的走出木屋。门外一个清秀少女对着他盈盈一拜:“多谢仙君。”   乐景停下脚步,冷漠如同阳光下的新雪很快消失不见。他勾唇对少女露出一个温柔笑意:“来生,要投个好人家啊。”   “嗯!”少女笑颜如花:“仙君,再见。”   少女身体化作光点,慢慢消失在了天地中。   还剩200个罪人。   乐景看了眼高悬的明月。   明月无私,平等地照耀世人。   可是有些人,是没有资格在月夜下平静安睡的。 第83章 如何在末法时代成为大   麦冬是被一声凄厉的尖叫声从睡梦中惊醒的。   他从来没有听过这样惨烈凄厉的嚎叫声。简直不像是人类能发出的声音。   他仓皇地披上外衣跑出了门,发现与他隔几个门的客房门口挤满了人,而嚎叫声就是从门里发出来的。   不等他跑过去,就见人群发出一声惊呼,然后手忙脚乱地后退散开,宛如在躲避着什么洪水猛兽。   很快麦冬就知道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一个男人抱头嚎叫着冲了出来,在看清男人长相的那一刹那,麦冬感到了一阵恶心的眩晕。   那是一张怎么样的脸啊!   男人的额头上长了一团黑色的肉瘤,肉瘤上竟然浮现狰狞的人脸,远远看去就好像是从男人脑袋上长出来的第二个头颅似的,看上去别提多诡异邪门了。   麦冬强忍恶心仔细打量,然后又在男人的脖子上发现了和额头上一模一样的肉瘤,而这样的肉瘤在被衣服遮住的地方还不知道有多少!   麦冬就听有人在他身边惊叫道:“鬼面疮!是鬼面疮!”   “鬼面疮”三个字成功让在场之人更是惊惶,麦冬虽然不知这“鬼面疮”是什么,但是仅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就知道不是好物。   男人本来正崩溃地抓挠着额头和脖子,听到这句话睁着血红的眼睛直直向麦冬的方向看去,那双野兽般丧失理性的双眼让麦冬不寒而栗,忍不住后退几步。   “鬼面疮是什么?!”男人咆哮着问。   “我我我听奶奶说的,说鬼面疮是做了亏心事,害死了人后,死人化作怨鬼附到人的身上才会得鬼面疮。据说得此疮者……”那人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低不可闻:“父债子偿,鬼面缠身。”   父债子偿,鬼面缠身!   这该是多么恶毒的诅咒啊。   麦冬看着男人扭曲的脸孔,突然后知后觉想起了他的名字——李元。   耳边再次浮现少女凄厉的哭声:“我叫苏剪秋,要状告继父李元!他是个人面兽心的畜生!他……他在我八岁那年就强奸了我……我被他糟蹋了八年……八年啊……请仙君为我做主,请仙君为我做主。”   “请仙君为我做主!”   麦冬怔怔抬起头,不经意间对上一双古井无波的清冷双眸。双眸的主人平静地看了他一眼,就转移了视线,看着李元的目光冷漠地就好像是一个事不关己的路人。   他却记得昨日深夜,那人抱剑居于高廊之上,冷着脸许诺道:“如果情况属实,那么我自然会为你们讨回公道。”   ……于是果真,他为她讨回了公道。   麦冬仰起头,眼眶酸涩难言,心中滚烫一片。   如果……死人都能申冤,那么活人的冤情,是不是也能申诉了?   ※   深夜,月亮钻进了云层里,街角的路灯幽冷地照在地上,一只蝈蝈儿正蹲在路灯下放声歌唱,一只毛绒绒的猫爪眼疾手快摁住了蝈蝈儿,一口吞吃下肚。灯光下,一双异色。猫瞳闪闪发亮。   卓鹏醉醺醺地把自行车扔到一边,摇摇晃晃地走到路灯下面,解开裤子惬意地开始撒尿。   滚烫的尿液撞到地面上,贱了几滴在白色的流浪猫身上。这是一个路边随处可见的脏兮兮的流浪猫,以它的警惕性早该在卓鹏靠近时就躲了起来,可是它不仅没有,反而歪了歪头,好奇地打量着这个酒鬼,并轻快地向卓鹏悄悄靠近。   酒精麻痹了卓鹏的神智,让他没有发现这只流浪猫,以及流浪猫接下来奇怪的举动。而他也即将为此收获惨烈的代价。   他抖了抖下面的物事,还不待把它收回去,就只觉得一阵剧痛从那里传来,过于剧烈的剧痛让他连惨叫都没有发出,就捂着胯。下翻着白眼晕了过去。   如果他没昏过去,那么他将有幸看到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最可怕的事情——他的下面血肉模糊。   那个丑陋的物事被白猫锋利的爪子割开了无数个伤口——以普通体型的流浪猫的力道而言,这伤痕未免太深了。   然而这并不是全部。   在卓鹏昏过去的短暂时光里,这只诡异的白猫再次伸出爪子向卓鹏的胯。下抓去,一下又一下,成功把那条丑陋的虫子抓成一团烂泥。   然后白猫舔了舔爪子上的鲜血,耐心地舔干净后,才飞快地跑出街道消失在了漆黑的夜里。   与此同时,正在城市另一端的乐景收到了乐灵的提示:【任务完成,恋童癖卓鹏已经被人工阉割。】   乐景满意地点了点头,在脑海里回复道:‘把你收集到的证据整理一份,传给当地的警察局,让这位恋童癖先生好好享受一下铁窗生涯。’   这位叫做卓鹏的恋童癖是一个名叫安然的小男孩状告的对象。乐景在后续的调查中发现,安然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卓鹏利用自己幼师身份,先后侵犯了男童数十名,是公安局记录在内的潜逃犯。   且国家法律对强奸男童还没有立法,所以就算卓鹏被逮捕,也只能以猥亵罪判处几年的刑期。这短短几年完全偿还不了他所犯下的罪孽。而且强奸犯,特别是恋童癖,在刑满释放后很大概率会选择再次犯案,惨剧会一而再再而三上演。   所以乐景干脆用驭兽术控制了一只白猫,选在了一个没有摄像头的街角对卓鹏进行物理阉割,彻底剥夺他的“作案工具”,然后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他的罪行。   为了防止他刑满释放后因为心瘾难除再次犯案,乐景让乐灵设计了一个小程序。会在卓鹏出狱的前一天,在网上推广卓鹏的体貌特征,让有孩子的父母能够心生警戒。   趁此机会,乐灵干脆设计了一个网站,里面储存了所有恋童癖罪犯的身份信息和所处地。网站对公众开放,任何人都可以在网站上查询。   乐景给其起名为“天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从群鬼找他申冤那天起,已经过了两星期。   这两星期以来,乐景白天如常拍戏,而夜里则开始他的种种谋划。或借助外力,或通过法律,或亲自动手,已经有18位罪人得到了惩罚,有15个怨魂得以平息怨气,重入轮回。   汽车响亮的车笛声打破了乐景的思绪,他抬起头,沉默地看着一辆白色的轿车驶进居民楼,在停车位停下,从里面走出一个高大的男子   他叫阙希,是一个叫做赵卓远的男鬼的前男友,也是杀了他的罪人。据赵卓远说,是为了防止他暴露自己的同性恋身份,阙希才会对他痛下杀手。   乐景来这里,是为了确认一件事。   他站在楼道里,因为施了隐身术的缘故所以没有被男人发现。他沉默地看着这个男人打开后备箱,从里面取出几个黑色塑料袋,哼着歌走进楼道,与他擦肩而过上了楼。   乐景嗅了嗅空气中的淡淡血腥味儿,笑了起来。   已经没有必要确认了。   阙希和他表弟是一种人。   都是以杀人为乐的愉悦犯。   阙希杀赵卓远的理由根本没有他想的那么复杂他只是单纯的享受杀人而已。这是一个纯粹的杀人魔。他的手上也远远不止赵卓远这一条人命。   他在看到阙希的照片时已经隐隐有了预感,可是他还不能确认。所以他专门来到这里,只是为了见他一面。   在看到阙希投到塑料袋时狂热愉快的视线时,他就已经明白了阙希这个人。   又无聊,又可悲。   沉浸在了庸俗,低级,无聊的杀人刺激中不能自拔。整个人已经脱去了身而为人的理性,变成了纯粹的靠本能活着的野兽。   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人有思想。   哲学家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棵有思想的芦苇。”   而没有了思想,人就不过是一颗微不足道,卑微可怜的芦苇罢了。   而世界的滑稽之处在于,总有一些时候,人的思想会被本能取代,从直立行走的智慧生物退化成大脑空空,仅靠本能驱使的“芦苇”。   乐景不无讽意地想,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所以深刻洞察人性,清楚明白人性劣根之处的太宰治才会在文章里说:“生而为人,我很抱歉”吧。   就是因为这样的人存在太多,世界才会变得越来越无趣。   乐景在考虑了一分钟要不要上楼杀了这头正在享受胜利果实,据乐灵所说正在痛饮鲜血的野兽,然后遗憾地放弃了这个很有诱惑力的想法。   现在已经很晚了。杀死他只需要一分钟,但是收尾工作要花很多时间。他明天一大早还要演戏,实在不值得为了这种败类熬夜。   乐景算了算死在这个愉悦犯身上的人命,愉快的发现已经够得上那枚子弹的标准。所以他就直接让乐灵用匿名的方式把那个男人的所有罪证原原本本的传给了警察局。   同时他还不无遗憾的想,这个世界和地球上的华夏一样,都已经废除了把死刑犯器官进行强制捐赠的规定,要知道这可是阙希们唯一能发挥价值的机会了。   不过,这毕竟不人权。   虽然乐景并不认为那些人还能被称作人。   他离开不久,几辆悄无声息的警车停在了阙希车的旁边。   正在饥渴吮吸尸块上鲜血的阙希突然听到了一阵敲门声。   他立刻把尸块塞进袋子放进冰箱冷库,然后洗去嘴角鲜血,镇定地问道:“谁?”   “物业的。”门口传来王大妈熟悉的声音:“我是来收物业费的。”   阙希放松了警惕,推开了门,一头扑进了缺席许久的法网之中。   正义,终究还是没有缺席。 第84章 如何在末法时代成为大   夕阳西下,倦鸟归林。巍峨道观连绵不绝遍布整个山头。道观整体风格庄重古朴,屋顶门窗不饰过多雕琢,与浑然天成中照显厚重盛唐气韵。   就有一小楼离群索居,位于莲花池中央,上空墨蓝色牌匾书写着两个金色龙飞凤舞大字:春秋。   这是临渊派历代掌门的居所——春秋楼。   路无梦一路走来,没有在观内看到一个弟子。以往人来人往的道观空无一人,好像已经成了一座空观。她眉头紧蹙,表情越发严肃。   空气里传来一丝不详的气味。   她明白一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可怕事情发生了。   最后,她踏入了春秋楼。   她推开小楼的一扇又一扇大门,每扇门后面都没有她想见的那个人。她越跑越快,最后在小楼最深处的那扇门前停下了脚步。   这是最后一扇门了。它的后面就是炼丹房。   她咬了咬嘴唇,用力地推开了门。门内光线暗沉,她眯了眯眼睛才看到一位白衣男人正背对着她盘腿坐在三米高的炼丹炉前,一柄出鞘宝剑正被他放在腿上用剑布擦拭,剑芒的寒光闪进她的眼里,让她有了片刻惊喜的眩晕。   她松了口气,喃喃低语道:“师父……”   男人擦拭剑的动作一顿,瞥了身后一眼,淡然说道:“你来了。”   路无梦急急问道:“观里的弟子呢?怎么就您一个人?”   君茯神抬起剑,伸出两指缓缓划过光滑的剑面,声音依旧平静:“我把他们都遣散了。”   路无梦愕然:“为什么?发生了什么?”   君茯神敲了一下剑面,发出清脆的金属声。他满意地勾起嘴角,眸光盈盈,是足以溺死人的温柔。如果路无梦看到一向冷漠无情的男人露出这样堪称温柔的笑容,一定会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可是身后的路无梦注定看不到这个罕见的笑容,她只是听男人用一如既往的平静语气说:“天破了。”他理所当然地说道:“我要补天,怕伤到他们。”   路无梦当然知道天破了。外面现在天灾频发,生灵涂炭,宛如末日。她这次回观就是为了找师父商量该如何修补天空的。   此时听到君茯神的回答她立刻大喜过望:“师父您能补天?”   君茯神收剑起身,平静地看着高大的炼丹炉:“补天石能。”   路无梦看着冒着蒸汽的炼丹炉有些恍然,她急切地追问:“还有多久补天石才能炼成?”   君茯神伸手摁了一个手诀,丹炉下方的火苗肉眼可见的变大,“现在还缺一剂药。只要把这剂药投入丹炉,那么补天石立刻就能炼成了。”   “还缺什么药?”路无梦焦急问道:“我去寻!”   君茯神抱着剑,没有回答路无梦的问题,反而说起另一件事:“容臻呢?”   “现在外面都乱了,他赶去灾区救灾去了。”   君茯神沉吟片刻,侧过脸淡淡看向路无梦:“为他动情,导致百年修为烟消云散,你后悔吗?”   路无梦摇了摇头,脸上是恋爱中的女人惯有的甜蜜:“不后悔。只有现在,我才感到自己是真正活着的。”   “真正活着的吗……”君茯神闭上双目似无声地低笑一下。很快他就睁开眼恢复了往日的清冷,只是看向路无梦的眼神到底是柔和下来了。   他嘱咐自家徒弟:“等补天石炼成后,你就拿着它去补天吧。”   路无梦摇了摇头:“我能力低微,补天这种事应该是师父去做才对!”   君茯神轻轻一笑,一瞬间宛如冰雪初融,千树万树梨花竟相开放,路无梦一时间都看呆了。   恍神间,她听到男人清冷的声音悠悠响起:“何为无情道?无情无欲无心无求?非也。”   男人仰望着炼丹炉的目光是她看不懂的释然和洒脱:“无情道,在于‘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不仁’。不偏不倚,中正平和,大公无私,寄情天下,是为吾之无情道!”   “现在,该是我殉道的时候了。”   路无梦愕然,眼中有自己都没发现的惊惶:“师父,您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君茯神无奈地摇了摇头,看向她的目光终究染上了淡淡的伤感:“傻孩子。你还不明白吗?这最后一剂药材,就是炼丹师的命啊。”   路无梦慢慢睁大了眼睛,表情有恍然,有恐惧:“……师父,您在说什么啊?”   ……   “卡!”   梁伦辰激动地狂飙英语单词:“Perfect!Amazing!Wonderful!!”   乐景闻言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属于君茯神清冷出尘的气质荡然无存。而扮演路无梦的女主角陈落雨还有些没有从角色的感情中剥离出来,控制不住的抽噎着。乐景递给了她一张手帕,关切地问道:“好点了吗?”   陈落雨感激地冲他笑了笑,接过手帕擦去脸上泪花,佩服地看着若无其事的乐景,“你真的好厉害,能够那么快出戏入戏,我要是能像你这样就好了。”   梁伦辰远远高喊道:“休息半小时,下一场补拍路无梦带着容臻第一次回观的戏份。”   乐景下了片场,坐在一旁看化妆师在给陈落雨补妆。   耳边突然飘来不知是谁的手机外放的新闻声:“本台讯,今天上午光明医院皮肤科又再次接纳了一位患有“人面疮”的病人……”   “我市警方又破大案,B市特大杀人案终于告破,逮捕犯罪嫌疑人高某,李某等一伙十几人,据悉……”   “近日,警方成功根据天网提供的信息,把恋童癖王某逮捕归案。自从天网诞生以来,就环绕着不少谜团。它幕后的主人是谁?他究竟有什么目的?他是从哪里获取的犯罪分子,甚至潜在的犯罪嫌疑人的信息资料呢………”   声音离他越来越近,最后直接停在了他的耳边。他漫不经心抬头瞥了一眼拿着手机在他身边站定的麦冬,新闻的声音正是从他拿在手里的手机里穿出的。   “乐哥,你说,这天网到底是谁呢?”   乐景笑道:“新闻都不知道的事情我怎么会知道?”   麦冬沉默了一下,突然问道:“乐哥,你的戏差不多都拍完了吧。”   乐景笑着点了点头,“我也总算是可以松快松快了。”   麦冬叹了口气,“这里的戏拍完后,我们等下还要赶去A市拍我和陈落雨的对手戏。”   “辛苦了。”   麦冬看向乐景,眼神里甚至多了丝恳求的意味:“乐哥,杀青那天你会来吗?”   乐景四两拨千斤回答:“这要看那时候我有没有时间了。如果有空的话我当然会去的。”   麦冬眼神闪烁几下:“这样啊。”   他沉默地盯着已经黑下去的手机屏幕,眼神几经变换,终于定格在了坚定。   “乐哥,我晚上可以去找你吗?”   【乐景乐景!】乐灵的声音有种诡异的兴奋:【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潜规则?】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乐景无语地驳斥道:‘这孩子是直男。’   【直男也可以被掰弯嘛。】乐灵信誓旦旦:【我算过了,地球上超过70%的人都是双性恋。真正的百分百纯直男很少的!】   乐景觉得社会真是一个大染缸。   好好的一个单纯的系统现在都懂了什么乱七八糟的知识哟!   于是他直截了当地问期期艾艾看向他的麦冬:“有什么事吗?”   麦冬抿了抿嘴唇,有些局促地说道:“有些事,想和您说一下。”   乐景挑了挑眉毛,这都用上您了,看来不会是什么小事。   “行,晚上你收工后就来找我吧。”   ……   麦冬敲门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乐景已经换上了充当睡衣的道袍。听到敲门声给他开门时,他明显从麦冬眼中看到一抹不加掩饰的惊艳。   进了屋后,麦冬低着头,脸色微红,一副扭扭捏捏的模样。   乐景情不自禁想起了乐灵前几个小时的话。   这孩子……该不会真是双性恋吧?   都说时尚圈十男九gay,那么娱乐圈是不是也差不多?   乐景斟酌了一下语言,“如果不知道怎么开口的话你就回去休息吧。”他不露声色的后退一步拉远了与麦冬的距离:“天太晚了,如果不是很重要的事的话,以后再说也是一样的。”   麦冬深吸一口气,抬起头,双眼晶亮亮的,带着一腔义无反顾的孤勇。这样破釜沉舟的眼神成功让乐景怔了怔,脑海里因为乐灵之前的话而浮现的不着边际的想法立刻消失了。   这样的眼神绝对跟情爱扯不到关系。   “我知道您不是人!”麦冬鼓足勇气把憋在心中足有半个月的事情跟面前的青年全盘托出:“那天晚上我看到了!”   脑海里又浮现那人在月光下飘飘欲仙的身影,他看向乐景的目光更是狂热:“您是神仙,是惩恶扬善的好神仙!您让邪恶伏诛,您为好人伸张正义,您是这世间唯一的真神!”   他跪了下来,清澈的双眸里完完整整地倒映着乐景的身影,眼圈微红,声音因为过于激动而有些哆嗦:“只要您能帮我复仇,那我这条命就是您的了。”   “我可以为您做任何事!”   他膝行了几步,伸出手想要抱住乐景的大腿,又不敢,最终他捏着衣角,眼神渴盼,带着孤注一掷的狠绝:“我会是您最忠诚的信徒,我把我的灵魂献给您!只要你帮我复仇……”他眼神浮现丝丝缕缕怨毒的恨意:“只要您能帮我杀了那个男人……”   乐景叹了口气,把跪在地上的少年扶了起来。   他看起来不大,不超过二十岁,脸庞还带有一丝稚气的婴儿肥,这样狠毒的怨恨实在不该出现在那双清澈的双眸里。   “为什么要复仇?”乐景淡淡问:“那个男人是谁?他对你做了什么?”   “他是谁?”麦冬表情一瞬间扭曲得宛如恶鬼:“我也想知道啊!!!他杀了我爸妈,还有我妹妹!她才三岁啊!!三岁!他怎么能下得去手?!”少年红着眼咆哮道:“可是我却不知道他到底是谁!长什么样!”   “我之所以进娱乐圈,就是想攒钱通缉他!可是这三年来,我没有找到有关他的一丁点消息!”麦冬看向乐景的目光是宛如落水之人抓住最后一根浮木的狂喜和希冀:“如果是您的话,一定能帮我找到他的!”   乐景吐了口气,可是胸口还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梗着。   他再次想起尼采的那句话。   与魔鬼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魔鬼。   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第85章 如何在末法时代成为大   C市。   袁妙从酒桌上溜了出来,蹲在土墙根上抽了根烟。   他这次回乡是为了参与表哥的婚礼。他惬意地吐了口烟圈,百无聊赖的看着地上一只跳来跳去的蛐蛐儿。   “蝈蝈儿!”清脆的童音响起,他抬起头,看到一个脏兮兮的男孩,年纪不大,顶多三四岁。男孩白白胖胖的,身上带有一种城市孩子特有的骄矜,一看就知道不是村里的孩子。   而且男孩刚才说的“蝈蝈儿”明显不是本地土话,是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袁妙心里就泛起了嘀咕,他忍不住开口问男孩:“小朋友,你怎么在这里?你爸爸妈妈呢?”   男孩口齿不清地说道:“爸爸不见了,妈妈不见了,这里没有家里好玩,奶奶,奶奶骗我。”   这短短一句话中蕴含的信息量可太大了。当然也可以理解成城里的父母把孩子交给农村的奶奶抚养,但是袁妙到底多了个心眼:“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想了想,口齿不清的说道:“妈妈喊宝宝圆圆。”   他用手机给男孩拍了张照片,然后登上天网app进行图像扫描识别。   天网是最近很火的app。起初它只提供恋童癖的信息,后来又陆续上线了打拐的功能,不仅定时给警方和家属提供一些被拐卖的人目前所在的地点,网站数据库里还收录了华国所有被拐卖的人的照片和数据。袁妙上传照片就是为了跟数据库里的被拐卖的孩子进行比对,看看有没有符合要求的走丢的孩子。   在袁妙焦急的等待中,搜寻结果终于加载出来了:周源,B市人,于2018年10月1日下午三点左右于人民广场走丢。走丢时身穿黄色上衣,蓝色背带裤……   寻人启事旁还附有一张男孩的照片,白白胖胖,对着镜头笑的甜蜜。和袁妙身前的这个男孩长的一模一样!   他咽了咽口水,连忙打量四周,心脏嘭嘭直跳。周围除了他和周源没有其他人了。虽然不知道人贩子在哪里,但是这里明显不安全,人贩子不知什么时候会过来。   他当机立断抱着孩子就上了自己的车,一路加足油门向警局开去。   活了25年,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像个大英雄。   ※   饶白梦又失眠了。   只要一闭上眼,她的脑海中就浮现女儿血肉模糊的下。体,耳边就响起女儿尖锐的哭声。   她翻了个身,看着坐在床边抽闷烟的丈夫。   “老齐。”她说:“别抽了,对身体不好。”   “不抽我心里难受。”   饶白梦叹了口气,没说什么。   自从那件事后,他们整个家都垮了。她成夜成夜失眠,丈夫这个从不抽烟喝酒的人,成为了一个老烟枪,老酒鬼。   她对丈夫说:“明天我想去医院看慧慧了,你也去吧?”   齐河抽烟动作一顿,饶白梦看出他心动了。可是最终这个男人只是弯下腰,搓了搓脸,涩然开口:“我就不去了。慧慧见了我会害怕的。”   自从那件事后,十岁的慧慧就对男性有了心理和生理的恐惧,她抗拒一切男性的靠近,包括自己的父亲。而且她精神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所以他们才把慧慧送入了专门的儿童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开解,调养。   两人相对无言之际,齐河的手机突然开始震动。他随手接听了电话,原本木然的表情在听到电话那端的机械合成音后彻底被点燃了。   “找到那个人渣了!”齐河扔掉烟,又哭又笑对坐在床上的妻子说:“天网刚刚给我打电话了!那个人渣躲到了隔壁S省Q市,就在刚刚,已经被警察逮捕了!”   饶白梦晃了晃身子,泪水夺眶而出,她猛地站了起来扑到丈夫怀里,两人抱头痛哭。   三年了。   自从女儿被那个恋童癖强奸后已经过去三年了。   这三年来,他们全家每一天都活在巨大的痛苦中。唯一心心念念的就是把那个禽兽逮捕归案,给慧慧报仇。   他们等了三年,盼了三年,终于等来了迟来的正义。   饶白梦平生没有过什么宗教信仰。但是这一刻,她的真的在心目中开始信仰这个名叫天网的神秘网站。   她不知道天网背后是谁。   无论那是谁,那都是救苦救难,惩恶扬善的活菩萨。   ※   夜幕低垂,黄村陷入一片黑暗的寂静。这是个贫穷的小山村,娱乐很少,所以一到晚上村子里就很安静。   郑彤光着身子缩在墙角,隔壁的电视声穿过墙壁在她耳边隐隐响起,欢声笑语,好不热闹。她紧紧抱着膝盖,只感到一阵从私。处蔓延全身的巨大寒意。   她有时候甚至有种错觉,下。身那里就是一个破布袋子,漏着凉风。   往常这个时候,她早就抱着手机开始看韩剧了。她刚上大学,正是爱做梦的年纪,自然也幻想过遇到属于她的“霸道男主角”,然后展开一段甜蜜的恋爱。   她低头看着拴着她脚脖的铁链,以及从脚脖蔓延全身的红紫淤痕,尽管已经过了一星期了,她还是感受到一股巨大的荒谬。   怎么就沦落到这种地步了?   她从来没想过这样影视作品中的厄运会降临到她的身上,有朝一日她也能和拐卖妇女这个名字扯在一起。   她只是帮一个迷路的老奶奶找路,没有丝毫戒心地跟着老奶奶走到一个偏僻的地方。   接下来的一系列事情是她从未想过的噩梦。   她被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的男人打晕。再次醒来时,她被五花大绑放在车颠簸的后座上。   两天后……她来了这里。   成为了一个老男人的妻子……不,说妻子不过是抬举了自己。   在这里,郑彤只是一头牲口。她唯一的价值就是子。宫。   男人强暴了她。然后把她全身扒光,绑了起来。男人说,只有她生了孩子,他才会给她衣服,放了她。   村子里的其他女人也来看过她。   彼时她还没有彻底绝望,她天真地对她们说:“我爸爸是大学教授,我妈妈是高管,我不是什么没有名分的人,只要你们救我出去,我爸妈一定会给你们好多好多钱的!”   然后她就看到女人们对她露出复杂的笑容,里面似乎有悲悯,有同情,有认命般的麻木,还有空洞的绝望。   “没用的。”这里年纪最大的女人说道:“你逃不了的。”女人空洞的眼神里是麻木的绝望:“整个村子里的女人都是被拐卖出来的,警察也是本地人。”   “我跑过,然后被警察送了回来。”   “我爸爸是医生。”女人木然地说道:“我曾经也是名牌大学的硕士。”   “等你生了孩子就好了。”有女人安慰她:“那时候你男人会对你好的,你也不用被绑起来了,说不定还能回娘家看一看呢。”   疯了。   都疯了。   她们,他们,都疯了。   郑彤却不愿意疯下去。   在享受过衣食无忧,前途无量的正常生活后,谁还愿意活得像个牲口呢?!   她是人!不是没有感情没有思想,给口饭就能活下去的牲口!   而且……爸爸妈妈还在等着她呢。她突然失踪,他们不知道该有多么担心难过。   就算为了他们,她也不能死。   郑彤颤抖着伸手覆上自己的小腹,那里可能正有一个新生命正在酝酿。指甲不由自主深深陷入腹下皮肤,狠狠抠挖起来,她恨不能直接把那一块肉连同子。宫给深深剜掉!   如果没有了子。宫,如果没有了它……她是不是就能离开这里了?   她低头怔怔的看着自己被抠挖的流血的下腹,脑海里的那个想法越来越壮大,也越来越有诱惑力。   她的目光在简陋的房间里巡视着,不放过一个边角,却没有在屋里找到一个锐器。   对哦。她后知后觉想起来。为了防止她自杀,男人早已把所有的锐器收起来了。这个屋子里除了她身下的这张床什么都没有。   最后她的目光落到了尖尖的床脚处。   她好像魔怔了一样,从床上爬了下来,把自己柔软的腹部慢慢对准床脚。   屋外突然传来响亮的狗叫声,汽车的引擎声打破了村庄的寂静。郑彤动作一顿,心中不可抑制浮现丝丝希望。   是不是……是不是……   她转身拼命向门口跑去,忘记了双脚脚腕处的铁链,狠狠摔倒了地上。她不顾浑身的疼痛,拼命用手拉扯着粗重的铁链。铁链清脆的声音引来了隔壁的那个醉醺醺的男人,他提着酒瓶子,在郑彤绝望的眼神中露出一个狞笑:“怎么,想跑?你是老子花三万块钱买来的,不给老子生儿子,别想跑!”   他把酒瓶狠狠向地上一摔,蹒跚着向郑彤走来,“嘿嘿嘿,生儿子,生儿子……”   郑彤拼命摇头,坐在地上不住后退,早已哭干的眼眶再次涌现滚烫的泪水。   就在这时,门被碰的一声撞开了,门口露出郑彤日思夜想的熟悉脸孔——“爸爸!!!”她失声痛哭道。   她从来没见过儒雅气温的爸爸这样狰狞的模样。   男人扭过看向门口红了眼的郑父,嚷嚷着,“这里是我家,这是老子花钱买来的女人,你给我滚!”   “畜生!”郑父气的发抖,挥拳向男人打去。不止是郑父,她的舅舅们,叔叔们,哥哥们,十几个人涌进屋子把男人团团围了起来。   大舅舅脱下衣服给她披上,护着她上了车。妈妈抱着她失声痛哭,她躲在妈妈温暖的怀里,终于晕了过去。   等她再次醒来,已经是在医院的病床上了。空气中漂浮着消毒水味儿。   爸爸妈妈守在她身边,紧紧握着她的手。   她浑身颤抖,嚎啕大哭。   ……   很久很久后郑彤才知道,父母是怎么千里迢迢找到她,救出她的。   是天网。   那个神秘的网站,给警方和她的父母发送了她所在的地理位置。   不仅她成功地被救了出来。整个村子里的女人都被解救了。而所有参与拐卖事件的人都得到了法律给予的惩罚。   无数人人生就此改写,而这不过仅仅是天网铸就的奇迹中的不起眼的一个而已。   这个隐于互联网上的神秘网站,它是好人的保护神,是让坏人闻风丧胆的克星,它让无数人重获新生,也让无数人锒铛入狱。   爱天网的人把他奉若神明,恨天网的人恨不能把它挫骨扬灰。   但是无论是那种人都要承认,天网之下,罪恶无处可藏。   天网,is watching you。 第86章 如何在末法时代成为大   殷谷笑苦着脸把被子晒到了晾衣杆上,青色被子上面明晃晃的一大片水渍看起来无比刺眼。   她恨恨的敲了一下自己的头,难得在道观留宿一次,就犯了把水洒到被子上的错误,让师兄知道了又要笑话她毛手毛脚了。   “早上好,殷道长。”身后突然穿出一道让她唯恐避之不及的熟悉声音,她全身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这些日子他们在剧组抬头不见低头见,别提有多尴尬了。结束了道观里的戏份时她着实松了口气,以为很快就能摆脱她的黑历史了。没想到黑历史自己找上门来了。   她一边心里嘀咕着一边扭过头想给大仙打个招呼,眼尾无意间扫过被子上的那摊湿痕,然后她整个人都石化了。   等等!   这个场景是不是有点容易让人误会?   她猛地抬头看向乐景,想解释一些什么,然后就正好对上了乐景没来得及收回去的看向被子的微妙眼神。   殷谷笑悲愤伸出手:“住脑啊,你听我解释!”   青年微笑:“嗯?”   你这很有内涵的笑容一看就知道是误会了吧?!   殷谷笑觉得她有必要为捍卫自己的清白而奋起了!   “我这是不小心把水洒到被子上了!”她梗着脖子解释道:“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她都22了!才不会尿床呢!不会!!!   乐景沉默了一下,慢悠悠地说道:“正常人都会认为是水洒到被子上了吧?”他似笑非笑地看了眼涨红脸的殷谷笑,“所以你以为我在想什么?”   殷谷笑:……   她尴尬地手足无措,低着头支支吾吾道:“就……就是……”   看着她那样无措的模样,乐景终于放弃逗弄她,说起了正事:“你现在忙不忙?有点事想要问一下你。”   殷谷笑如蒙大赦地松了口气,看着乐景的表情还是有点不自然:“什么事?”   “三年前的南宁街碎尸案。”   殷谷笑脸色大变:“你问这个做什么?”   乐景如是这般把麦冬的仇恨跟殷谷笑一一道来。   那是八年前的旧闻了。那年麦冬才十岁,刚上四年级。在一个放学后的寻常傍晚,他推开家门,却看到了无边无际的血。地板上,家具上,墙壁上,甚至屋顶上都被溅上了鲜血。   除了他父亲还勉强保有全尸外,母亲和妹妹都被凶手剁成肉泥,现场惨烈的就连法医都忍不住吐的要昏过去了。   至此,这场凶杀案就彻底成为了悬案。这八年来,这桩悬案从喧嚣尘上逐渐变得无人问津,负责侦办这桩案件的警察换了一批又一批,可麦冬始终没有放弃追查真凶的想法。   在答应麦冬的复仇请求后,乐景就对这件事进行了调查。然后发现这起凶杀案的种种疑点。   首先,附近的监控镜头没有一个拍到凶手。其次,麦冬的父亲是在极度惊恐之下被人虐杀的,可是他的身上却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和伤痕。然后,现场找不到属于凶手的任何线索:指纹,毛发,脚印,凶器通通没有。而警方判断出凶手为男性,也是基于凶手能够轻易杀掉成年男性,并把成年女人剁成肉泥的可怖力气得出的判断。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乐灵黑进了公安局的内部系统后,乐景发现碎尸案的相关卷宗已经移交到了国家特殊部门。   所谓的特殊部门,就是网络上流传许久的类似龙组的存在。他们的全称是特殊能力管理局,简称特能局,职责是处理国内发生的各种超现实案件,而南宁街碎尸案无疑也是被他们归纳进这一类了。   这也是乐景找上殷谷笑的原因。   这位女道长看起来迷糊脱线,时不时还有些犯蠢,其实她的真正身份是特能局的秘密警察,而南宁街碎尸案这桩悬案刚刚移交给了她处理。   乐景觉得他能从殷谷笑这里获取一些必要的情报。   殷谷笑了然,只是……   “这事你问我干什么?”殷谷笑若无其事笑道:“这些事不应该问警察吗?”   “警察恐怕没有什么作用。”乐景苦笑道:“我怀疑这件事恐怕是魔道中人所为。”他三言两语把自己的猜测和殷谷笑全盘倒出。   “所以你找上了我?你认为我可能知道什么?”   乐景叹了口气:“其实我也不知道你会不会知道,我这也是碰碰运气。如果你不知道的话,那么我恐怕只能去叨扰灵虚子掌门了。”   殷谷笑定定看了他几秒,突然嫣然一笑:“你运气真好,我还真的有点线索。”   青年眼睛一亮,一点也没有身为大佬的架子,诚恳地问道:“还请道长告知。”   ※   乐景跟着殷谷笑在破旧的胡同里穿行,路两旁是低矮的老式平房,乐景走在其间,有种穿越到上个世纪的感觉。   殷谷笑领着他来这里是为了找一个人,“这个人也许能给我们提供一个线索。”她当时是这样告诉乐景的。   七拐八拐后,殷谷笑在一间低矮的平房前停下了脚步,“到了。”   这个房子外边看起来破旧落魄,内里却内有乾坤。屋里设的有防护结界,可以防住很多人,却防不住乐景。在他的神识之下,屋子里的一切都瞒不住他的眼睛。   殷谷笑敲门,喊道:“有人吗?”   “不用敲了。”乐景眯了眯眼睛,眼中闪过一丝凝重:“屋里的人已经死了。”   而且死的还是个熟人呢……   殷谷笑脸色一变:“什么?”她一腿踹开屋门,却被屋内结界给挡住了去路。   她立刻把目光投给身边的老神在在的大佬:“上仙,交给你了!”   乐景瞥了她一眼,抬起右手,一柄通体漆黑刻有蟠龙暗纹的长剑缓缓在他手心成型,一股淡淡的威压自剑身升起,向四周缓缓扩散。   此剑名为临渊,是小洪荒位面的一头黑龙的龙骨铸就的神兵利器,是乐景从妖族那里获取的战利品。因为已经与此剑滴血认主,所以平时这柄宝剑都收在乐景体内,只有在有需要时乐景才会从体内召唤出这柄剑。   此时用这柄剑用来破这小小的结界未免是大材小用,可是……乐景不动声色瞥了一眼目光灼灼看向他手中利剑的殷谷笑,那眼中明显的探究评估意味让他很难当做没看到啊。   所以……   青年提着剑对准前方轻轻一挥,惊鸿剑光宛如黑龙出渊,清啸龙吟宛如炸雷般自殷谷笑耳边响起,几乎能震破她的耳膜。   剑光遇到结界几乎没遇到什么阻碍就直接穿了过去,然后咆哮着从窗外飞了出去,直达天际,犹如飞龙在天,吞云吐雾。   ……就给她个下马威好了。青年漫不经心一笑,收剑回鞘。他才不会告诉她,这一剑催动的其实是这柄剑本身的能量,他这是名副其实的人仗剑势。   殷谷笑废了全身的力气才没有在这样巨大的威压下给青年行五体投地大礼,她睁大眼睛,看向青年的目光除了敬畏只余惊恐。   直到此时,她才方看到青年实力的冰山一角。而那惊鸿一瞥就足以让她浑身战栗不已,出了一身冷汗。   她看向轻描淡写的收剑归鞘的的男人,终于明白何谓仙家力量。   这已经不是她可以应付的层次了!   如果是局长……不,就算是局长来也不一定能挡的住这一剑。   乐景没有管身后殷谷笑的心思流转,他一马当先向着屋内走去,沿着血腥味儿找去,很快就在卧室里发现了血肉模糊的尸体。   说是尸体其实是比较委婉的说法。   这里只有一些剁得细碎的肉泥而已。   绕是乐景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看到这惨烈的一幕还是有点恶心。他开始感谢自己的感情淡漠,同理心较弱了,要不然也不会只感到一点恶心。就像身后的殷谷笑就已经扶墙开始剧烈的干呕起来。   乐景蹲下端详了一会儿,淡淡的说:“看肉量大概是三具成年男人的尸体,鲜血还没凝固,死亡时间应该不超过五个小时。”   听到肉量这个形容词,原本已经直起身的殷谷笑再次扶墙干呕起来。   他瞥了眼一根胳膊上几块尸斑,淡定地说出乐灵给出的判断结果:“死亡时间大概在五到七个小时。”   如果不是乐灵的检测结果,绕是他也不能把这三具肉泥和曾经来他店里买书的魔修郑源和他的两个朋友联系到一起。   他站了起来,从尸体上收回目光,开始在卧室里四处查探起来。   首先是保险柜,保险柜已经被打开了,可以看得出凶手翻找的痕迹,可是钱和珠宝还好好的放在那里,证明凶手不是为了求财。   这时殷谷笑也终于整理好自己的情绪了。她脸色苍白的直起身,看向面色如常的乐景的目光越发警惕戒备。她问垂眸沉吟若有所思的乐景:“你发现了什么吗?”   “功法书。”乐景捏着下巴,面露思索之色:“我卖给他们的功法书,不见了。”   殷谷笑脸色一变,“你仔细看过没有?也许是在其他房间?”   “我书店卖出的每一本书都有特殊的记号,在一定距离内我可以感应到它们的存在。”乐景眼中闪过一丝兴味:“可是它们现在都不在这里了。”   这是杀人越货?还是杀人灭口?   这样熟悉的手法和八年前的碎尸案又有什么关系?   郑源究竟知道什么?   殷谷笑领着他来寻找线索前不久,郑源就被杀了。   是巧合吗?   不。   青年勾起唇角,笑的冰冷且意味深长。   他从来不相信什么巧合。 第87章 如何在末法时代成为大   要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招魂,让死者说出杀害自己的凶手是谁。   然而殷谷笑的招魂术却失败了。   “找不到。”她脸色难看的睁开眼,“地府里找不到他们的灵魂,我怀疑……”   她虽然没有说出口,但是乐景明白她的言外之意——他们可能早已魂飞魄散了。   这也越发证实凶手不是普通人。   乐景想了一下,说:“我请一下鬼差,说不定他会有线索。”   殷谷笑当然也能请鬼差,不过这位大佬主动说他来请,那她当然也乐的清闲。   只是……   她看着闭上眼睛就开始施法的乐景,忍不住问道:“您不先放上给鬼差的供奉?”   乐景睁开眼睛,奇怪的看了她一眼:“为何要先给鬼差供奉?等他们走后给他们烧点纸钱不就行了?”   “你不给他们好处他们怎么会来?”说起这个殷谷笑就很有怨念:“那些鬼差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你要是不给足了他们好处,他们才不会来呢!”   乐景没有回答殷谷笑,因为事实胜于雄辩。十几秒后,只见阴风大作,毛骨悚然的鬼哭狼嚎徘徊在殷谷笑的耳畔。   不知从那里开始弥漫起一层白雾,一个影影绰绰的黑影出现在白雾中。   待白雾散去,从里面出现一个手拿铁链的黑袍男子。男子脸上是鬼仙惯有的惨白,嘴唇殷红如血,一双黑眸里面似乎燃烧着阴毒狱火,殷谷笑匆匆一瞥不敢直视。   这个鬼差和殷谷笑惯常召唤来的鬼差可太不一样了。她以往召唤来的鬼差只有一个影影绰绰的鬼影,能看清鬼脸就已经是鬼差给面子了,哪像现在这个鬼差这样大刺刺的展露人前,那细腻的面孔简直像是开启了柔光滤镜,一看就知道和以往的鬼差不是一个等级的。只凭直觉她就可以断定这一定是地府里有名号的大佬。   “黑无常范无救见过大人。”男鬼单膝跪下,给老神在在站在那里的乐景低下头恭敬问道:“不知大人召唤在下有何事要吩咐?”   殷谷笑:……???   黑无常?!!!   娘诶,是黑无常啊啊啊!   黑白无常勾魂二使中的那个黑无常!   殷谷笑瞪圆了眼,双唇张的能吞个苹果。   她在心里暗暗咋舌,殷谷笑,你出息了啊。你现在都能见黑无常了。   要知道就算她死了,她这种小喽啰也请不来黑无常这尊大神来勾魂。   黑无常和白无常,那可是地府里地位仅次十殿阎王的鬼仙。是地府所有鬼差的头头儿。殷谷笑之前召唤的都是鬼差里的一些不入流的小喽啰,像黑无常这样传说中的大神,就连他们掌门都请不来的。   她差点都忍不住把手机掏出来给这位大神合影好发微博炫耀一发了。还好因为乐大佬这个惨痛的前车之鉴就在眼前,她及时控制住了自己的手,只是看向乐大佬的目光更加火热。   这样厉害的大神竟然对乐大佬跪下,并称呼他为大人,果然乐大佬很厉害。不仅厉害,而且脾气也很好,对于她之前的冒犯一点也不追究,真是个平易近人的好神仙啊。   乐景丝毫不知道殷谷笑流转的小心思,他只是头疼的看着跪下的黑无常,不知道这是哪一出。   他之前为群鬼申冤时也曾经召唤当地的鬼差了解一下情况,那时那个鬼差虽然态度很恭敬,但是他也就当地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比较好。这次他本来想故技重施召来上次的鬼差,没想到竟然召唤来了黑无常。而且黑无常对他的态度未免也太恭敬了吧?   他自家人知自家事,他除了在小洪荒位面获得的可以唬人的功德金光外,修为其实很菜。眼前这位黑无常可是名副其实的鬼仙,他一根小指头就能摁倒自己,乐景实在没底气在他面前装蒜。   范无救等了几秒,就感到胳膊一热,属于活人的温热气息出现在他耳测,清冽好听的男声带有淡淡的苦恼:“你先起来吧。你可能不知道,现在大清都亡了,我们凡间不兴这一套了。而且我也不是什么大人,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修道者罢了。”   范无救就势站了起来,对于这位大人口中的“普通”,他心里不由暗笑,如果这位大人都算普通,那么这世间就没有正常人了。   他眸光微动,不动声色的打量这里的状况。   除了那位大人外,这里还有一位灵力可以忽略不计的女道士,以及……   他眸光一暗,自然察觉到了隔壁的三具死尸,以及那还没有散尽的残魂。   他在心里暗暗思量这位大人的来意。   之前这位大人的召唤几乎震动了整个地府。他们这才知道凡间竟然来了这么个了不得的人物。   所以这次一察觉到这位大人的召唤,范无救就当机立断抢着过来了,只要想想谢必安现在的跳脚模样他就忍不住心生得意。   要不是十殿阎王等闲不能离开地府,哪里能便宜了他。   毕竟,谁不想趁这位大人不显时跟他打好关系啊。而且……他们也有事要拜托这位大人。   于是乐景如是这般把一切娓娓道来。   听到青年的疑问,范无救不由有些暗喜。真是天助他也。他们还没提请求,这位大人自己就撞上了。   “一切还要从一百年前说起。”黑无常眸光悠远,眼神沧桑地开始诉说那段往事。   这里不是一开始就是末法时代的。一百年前,仙路断绝,修士再也无法飞升到仙界,同时地球灵气锐减,修道越发艰难。如此,便造成了如今末法时代的局面。   “因为地府工作的特殊性,我们也随之被留在了地球上,和仙界诸神彻底断了联系。”提及往事范无救叹了口气,目光沉重:“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我们迟早会法力衰竭,孱弱如凡人的。”   所以在他们感应到这位大人的到来时才会那么激动。   如果是这位大人的话,一定能帮助他们重铸仙路的!   乐景目露思索之意,然后好奇问道:“可是这跟这两场凶杀案又有什么关系。”   “有关系。一切的原因都归结与‘钥匙’身上。”范无救勾起唇角露出一个讥讽的冷笑:“不知什么时候凡间修士届开始有个流言开始流传。说有一‘钥匙’可以重启仙路,得此‘钥匙’就可以升仙。于是围绕着这枚钥匙不知道爆发了多少血雨腥风。”   他阴冷的目光似乎穿透墙壁看到了对面的惨景,“这个手法我很熟悉,是灭灵门的手笔,这个魔修门派不知为了那枚钥匙犯下多少场罪案了。”   乐景脑海灵光一闪,似乎想到了什么,他追问道:“那枚钥匙真的可以升仙吗?他们得到了吗?”   范无救摇头,面上讥讽之意更重:“没有人见过那枚钥匙,地府也曾寻找过这枚传言中的钥匙,但是一无所获。在我看来这不过是一个不知所谓的流言罢了。”   乐景沉默了一下,从空间里拿出了那枚郑源抵给他的玉匙,要不是范无救提起,他都差点忘记这枚玉匙了。   “你看,是这枚钥匙吗?”   看清躺在乐景手心光晕流转,晶莹剔透的玉匙,范无救有了片刻的哑然。他自然感受到了钥匙上流传的丝丝仙气,以他的眼光一看就知不是凡品。   他探寻的看向乐景:“我可以拿起来看看吗?”   乐景点头:“自然可以。”   范无救小心捏起玉匙,举到眼前端详片刻,试探性的对玉匙探出一丝仙气。玉匙微闪,然后又重新熄灭。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玉匙看起来更加剔透了几分。   于是他放出神识探入玉匙,想要知道里面有什么。然而他的神识几乎是立刻就被弹了出去。玉匙里有针对神识的禁制。   这下他看向玉匙的目光彻底慎重起来了。   能够弹开他神识的禁制……那么只能证明施下禁制的人实力在他之上。   如果传说中的那个钥匙真的存在的话,那么它也只能是他眼前的这把了。   他从玉匙身上收回目光,看向乐景:“我也不知道这枚玉匙的来历,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枚玉匙来历非凡,其间设下的禁制不是我能解开的。”   他把玉匙抵给乐景,看着青年通身气派的功德金光突发奇想:“您要不试一下把功德金光注入玉匙里?”   乐景微怔,他还是第一次听到功德金光有这样的用法。他一直以为功德金光就是一个绑定的buff特效,是被动技能,不可解除绑定,也不可转交。此时听黑无常所言,好像事情不是他所想的那样。   他不动声色的问道:“要怎么做?”   黑无常看向他的目光有点古怪,不过他还是详细解答道:“您可以把它们想象成围绕着您全身的仙气,它们是您身上的一部分,您可以随意调动它们,让它们流动、隐藏。一切都取决于您自己的想法。”   听到隐藏这个词,乐景的眉毛抖了抖,眼神颇为复杂   也就是说他当了一个人形电灯泡那么久,其实是他自己的锅?   可是无论是神话传说也好,修炼功法也罢,没有一个告知过他功德金光是可以控制的啊。受后世洪荒文的影响,他理所当然的认为功德金光就是天道赐予的不可控制的buff了。   他闭上眼睛,按照黑无常所说的那样感应体外的功德金光,然后在他的命令下,在他体周孜孜不倦发光不知多少日夜的功德金光终于自他身上消失了。   殷谷笑只觉周身一暗,眼睛顿时轻松许多。她揉了揉酸疼的眼睛,这下她眼中的乐景终于是没有特效的画风正常的仙人了。   之前每次看到他浑身金光闪闪富丽堂皇的模样,她脑海里总是浮现一句话:转发这个人形强光灯精,你将会……   殷谷笑不由在心里嘀咕,如果这位大佬早这样她也不会把他当成闪光灯精啊。不过她也是才知道功德金光是可以自主控制的。她不知道因为她太菜了情有可原,可是这位大佬不知道就说不过去了。   她隐晦的瞄了一眼闭目把手附在玉匙上的乐景,所以他是故意的故意的还是故意的呢?   正在她在心里暗暗腹诽这位大佬迷之恶趣味之时,就见白光一闪,乐景突然消失在了原地,和他一起消失的还有那枚玉匙。   她迷茫的看向同样诧异的黑无常,眉头一皱,觉得事情并不简单。   这莫非是仙人跳的升级版本……仙人遁? 第88章 如何推翻仙界的封建统   乐景只觉得眼前一黑,然后他整个人就好像被卷进了洗衣机般开始上下旋转颠簸,他感到一阵头晕目眩。所幸这种眩晕感持续的时间不长,他很快就眼前一亮,然后恢复了脚踏实地的稳定感。   他扶额缓了一会儿,才有精力打量周围的环境。   白茫茫的天空时不时有五颜六色的流光穿过,地上不是坚硬的土地,而是冒着烟气的白云,踩在上面软绵绵的好像棉花糖一样。他的眼前是一座宏伟壮观的金色大门,门柱上刻着祥云和瑞兽的图案,,门匾上写了“南天门”三个金色大字。   两个国字脸壮汉身穿明黄色铠甲,手拿长枪一左一右守在南天门前,看起来宛如年画上的两位门神。   【这里已经不是B38位面了。】乐灵的声音听起来有点严肃:【经过初步检测,这个异次元位面的强度评级为A30,我已经在你身前架起能量场保护你,你不用担心。】   乐景揉了揉太阳穴,有点头疼。   他本来已经下定决心,在实力不能自保前不会踏足A级及以上等级的位面了,没想到阴差阳错下他却还是来到了这里——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里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仙界了。   如果把灵气比做树的话,那么处于末法时代的B38位面的灵气是塔克拉玛干沙漠,这里就是热带雨林。只要待在这里,哪怕不修炼,修为增长的速度也是B38位面的好几倍。   左门神锐利的目光电一般射向乐景,瓮声瓮气的开口问道:“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我叫乐景。”乐景不偏不倚迎上两位门神犀利的目光,嘴角笑容温润给人以如沐春风之意:“不知两位是哪路神仙?”   “乐景?”右门神纳闷:“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他上下打量乐景,问道:“你是刚飞升的凡间修士?”   按照范无救所说,自从一百年前仙路断绝后就再也没有修士能飞升到仙界了。可是门神却问他是不是刚飞升的修士,是门神根本不知道仙路断绝的事情,还是范无救在骗他?   乐景摊开掌心,露出已经黯淡许多的玉匙,直直盯着两位门神的表情,不放过他们脸上的任何一丝情绪:“我不是飞升过来的,是它带着我来这里的。”   左门神的表情先是迷茫,他仰头想了想,扭过看着右门神迟疑的问道:“这个钥匙,是老君的吧?”   右门神肯定的点了点头,“是太上老君的。”   “既然是老君的信物,那我们就不拦着你了,进去吧。”   太上老君……这个名字在神话传说中可是太有名了。乐景有预感,在他那里能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在下初来乍到,只能劳烦二位告知老君住址了。”青年摸了摸鼻子,表情似乎有些羞赧。   左门神想了一下,豪爽地说道:“算了,反正也不远,我带你去吧。”   然后在乐景惊讶的目光中左门神从身披铠甲的古代武将摇身一变化作一个粗布麻衫的底层百姓打扮。   发现乐景奇怪的目光,左门神嘿嘿一笑,摸了摸后脑勺解释道:“那铠甲就是样子货,走出去跟个暴发户似的,忒引人注目不说,还丢人。”   乐景:……   左门神挥手召来云雾架起两人,然后一路向东飞去。   路上乐景也终于知晓了左门神的大名,姓秦名琼字叔宝,而右门神理所当然就是他这一千多年的老cp尉迟恭了。   原来他们不是像年画里的门神,他们就是年画上的两位门神啊!有这样的两位大神看门,仙界还真奢侈。   秦叔宝说的不远是真不远,起码以他的速度来说几分钟后他们就到了太上老君的住所。   飞阁流丹,层楼叠榭,碧瓦朱檐,雕栏玉彻,仙气渺渺,美不胜收。   一个仙风道骨须发皆白的老头儿双手背后站在门前,一看就知道在等他们。   秦叔宝把他送到和太上老君寒暄几句就走了。   太上老君慈眉善目地看向乐景:“老夫李耳,不知小友该如何称呼?”   “在下乐景。”乐景对他微微鞠躬:“见过老君。”   “不必多礼。”太上老君摆了摆手,对着屋内伸手示意:“屋里已经泡好了茶,进来吧。”   茶过三巡后,乐景放下茶杯,把玉匙轻轻放到桌子上,推给太上老君,笑道:“如此便是物归原主了。”   太上老君笑着把玉匙放到乐景掌心里,“拿着吧,既然你得到了,那么这就是你的了。”   乐景从善如流的收起钥匙,一直以来的疑问也顺理成章的问出口:“不知老君可知晓凡间仙路断绝的事情?”   太上老君淡定地点了点头,补充道:“这仙路还是我切断的。”   乐景挑了挑眉毛,凝视着对面老神在在的白胡子老头:“这是为何?”   太上老君不答,反而对乐景说:“你这一路来舟车劳顿,一定累了吧。我已经准备好了客房,你好好歇歇。”   “李方。”   “老爷,我在。”   “你领着客人去客房歇息吧。”他淡淡吩咐一旁恭敬侍立的道童。   乐景没有说话,只是用探究的目光看着太上老君。   太上老君淡淡一笑:“等你歇够了,就让李方领着你到处去看看吧。”他耷拉下眼皮,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去看看,这仙界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   ※   乐景站在街道上,四周是川流不息的人群。   羽扇纶巾,齐胸襦裙,黄色襜褕,圆领青衫……各朝各代的服装齐聚一堂,却分外和谐。街边建筑古色古香,充满各个时代的建筑特征。   这是华夏历朝历代文明的大杂烩。   “这江海楼是帝都最大的酒楼了。”李方伸手指向前方一座十几层高的酒楼说道:“您要不要上去坐坐?”   乐景笑着摇摇头,然后径直走进路边的一家茶摊,一个拿着抹布的茶小二立刻热情的招呼道:“客官您想要喝些什么?”   “你们这里的招牌茶给我上一壶来。”   “好嘞。”   李方皱眉看着那位老爷交代要好好招待的贵客大方地在桌前坐下,好像没看到桌子上的油污似的。   这样路边的苍蝇馆子一般是只有没有什么钱的下人才会来这里喝茶。像李方这样显贵家的下人是不屑于来这种苍蝇馆子喝茶的。   他忍不住开口道:“这样的馆子环境太差,惊扰了贵客回头老爷该怪我了”   乐景不以为意地笑道:“我觉得这里没有什么不好。空气清新,能近距离观察市井生活,别有意趣。”   既然乐景心意已决李方自然不会多嘴了。他毕竟只是一个仆人,虽然这位大人修为境界还不如自己,但是他可是老爷交代要好好招待的客人。和他这样天生卑贱的人不一样,他可是老爷那样的生而高贵的大人。刚才他说的那句话其实已经算是逾越了。所以他没再说话规矩的在乐景身边垂首低眉顺眼站好。   “不用这样拘谨。”乐景眸光一闪,笑着招呼道:“你也坐。”   李方吓得连连摇头:“您是主,我是仆,哪有仆人和主人坐一起的道理。”   主人和仆人么……   乐景深深看了习惯性弯着腰的李方一眼,终究没有说什么了。   李方觉得老爷这位客人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每天早上,他都会雷打不动的坐在茶摊点一壶茶和几盘点心,然后一直坐到夜幕低垂,才会离去。如是这般持续了半个月。   这半个月来李方一直在小心观察乐景。   他大多数时间目光都若有所思的投给街道上人来人往的人群,表情有时候会很凝重,好像在思考着一些很重要的事情。   但是也有一些时候,他是和蔼可亲,甚至可以说是平易近人,不拘小节的。李方就时常看到他时不时和一些路边的小贩,仙仆,农夫,孩童,甚至乞丐亲切的攀谈交流着。在李方看来这些都是一些低贱之人,就算多看他们一眼都会嫌脏了眼睛,这位大人竟然自甘下贱与他们为伍,说出去真是辱没老爷的门楣!   虽然他身为一个仆人不应该议论主人的事情,但是他还是忍不住愤愤的跟老爷告状,把青年这些日子不着调的举动都一五一十道来。   让他吃惊的是,听到他如此诉说,老爷并没有生气,反而朗声大笑,目光很是欣慰。   “你不懂。”最后老爷看着他,目光复杂的摸了摸他的脑袋:“你已经成功被这个世界驯服了,所以你永远也不懂。”   他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像他这样的卑贱之人大概永远也懂不了老爷他们的想法了,谁让他们是仙人呢。   二十天后,乐景出现在太上老君面前。   “我明白了。”他看着须发皆白的老者,缓缓说道:“我明白这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了?”   太上老君表情不变,眼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欣慰:“说来听听。”   “一个腐朽没落,黑暗独裁,阶级泾渭分明的封建社会。”青年目光闪过一抹讽意:“该说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吗?”   因为仙人在成仙前,也是来自封建社会,甚至奴隶社会,原始社会的古人啊。   现代社会不知多少人坐着穿越古代的美梦,在他们看来古代环境优美,民风淳朴,帅哥美女成群,凭借他们现代人的聪明才智一定能在古代大放光彩,成为剥削底层百姓的上流阶级。   君不见小说电视剧里不知多少社会主义好青年一朝穿越到古代,就立刻顺理成章抛去在现代社会培养成的人人生而自由平等的观念,愉快的成为压迫剥削奴隶的奴隶主。更有甚者还享受用自己高贵的身份来压迫、剥削别人的快感。他们自己,成为了最大的封建残余。大清都亡了一百年了,可是他们都还是精神上的“遗老遗少”。   太祖当年和他的小伙伴们用几十年时间打破的封建独裁和阶级堡垒,却是他们无比羡慕向往的过去。   可是历史却是由这些他们看不起的升斗小民的性命填成的,这些小民中也包括他们的祖先。   如果他们穿越到如今的仙界,一定会乐不思蜀吧。   他们喜欢这样的世界,乐景不喜欢。   他只喜欢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人人拥有无限可能性的世界。   一个否认底层百姓可能性,切断阶级上升通道社会的兴盛繁华,不过是骑在人民脖子上的上流社会的醉生梦死,粉饰太平罢了。   在他们看不到的帝国的边角,火把已经被点亮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让我无法理解的是,一些古言小说里,理所当然用三从四德来要求自己,甚至还攻击别人不守妇道的穿越女(微笑)   怪不得现在女德班突然死灰复燃了呢。   这种人大概就是精神上的“遗老遗少”吧(微笑)   当然,穿越到古代你为了生存,你可以适应时代,你可以被驯化。但是起码你要挣扎一点啊,你不要那么顺理成章的接受啊!关于这一点,我觉得写的最出色的是多木木多的《清穿日常》,甜蜜日常下面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玻璃渣,深刻描绘出了一个现代女性是如何被驯化成一个封建社会后宫女子的。不能细品啊。   以及,还是那句话,如果天空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的,那就蜷伏于墙角。但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热情的人们。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   今天本来想加更的,但是因为小组作业给耽误了,明天我尽量双更! 第89章 如何推翻仙界的封建统   李耳看着眼前的青年。   他有着孱弱的身体,哪怕是一名仙仆都可以轻易杀死他。   可是在这样孱弱的身体里面却栖息着一个强大的灵魂。就好像上天的恶作剧一般,把一头怪物的灵魂塞进一具普通的人类躯壳里。   在李耳的这个修为,他可以轻易看穿青年肉体和灵魂的不匹配。在他眼中,这个青年的灵魂不是黑色,也不是白色,更不是灰色,而是混沌。天地初开,善恶未分的混沌之色。   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解仙界目前的困境。   自从三百年得了那一卦后,他就一直在等,还好他终究等到了。   “所以一百年前,我才在玉帝的命令下封绝了仙路。”李耳扯了扯嘴角,感受到了嘴里泛开的一丝苦意:“凡间时代变了,修士们也开始有了其他前所未有的大逆不道的念头,玉帝认为这会动摇仙界的稳定和秩序,所以命我切断仙路,拒绝接受来自凡间的修士。”   乐景扬了扬眉,几乎是立刻想到了明清的“闭关锁国”。在后世人看来闭关锁国的理由实在太过荒谬,而定下如此政策的统治者们是民族的罪人。   可是后世人却忘记了一点。那就是在当时的明朝统治者们看来,百姓是牛马,只是皇室和士大夫才是人。而清朝统治者们则再此基础上又“前进”了一步,除了爱新觉罗氏,世人皆为奴才。所以谁会在乎奴才们的想法和死活呢?毕竟,历史向来是由受他们统治管辖的文人士大夫们记录,点评的。   而历史在近代开了一个“荒谬”的玩笑。奴才们翻身了!奴才们当家做主成为国家的新主人了!奴才们开始书写,点评历史了!所以明清的统治者们被彻底订入历史的耻辱柱遗臭万年。如果他们泉下有知,一定会大声喊冤。毕竟他们是在维护皇室和大地主大官僚阶级的利益,谁能想到有朝一日这世上会没有皇帝呢?   如是种种,不过是屁股决定脑袋罢了。   “这并不奇怪。”乐景眼中闪过一丝讥讽:“就算在凡间,华夏也曾经闭关锁国了好几百年。这不过是日薄西山的封建社会统治者最后的自欺欺人罢了。”   老君沉默了一下,然后严肃地看向乐景,声音格外冷凝:“有一大船将沉,船上众人都沉睡不醒,你是最先醒来的人,你会选择叫醒他们吗?”   乐景不假思索回答:“当然,我会。”   李耳冷笑道:“可是就算你喊醒他们,船还是会沉,他们说不定还会怨你喊醒了他们,让他们平白承受临死前的痛苦和绝望。”   “那又如何?”青年挑了挑眉毛,说的缓慢而又坚定:“就算一百个人中有九十九个人会怨我,我想要救的也只有唯一一个会跳海求生的人。那些不敢跳海只愿自欺欺人的人,与我何干?”   李耳沉默了一会儿,目光投向窗外飘渺的云层,眼中浮现淡淡的怅惘和无奈:“仙界已经存在太久了。就像一条堆满重物的大船,已经积重难返了。”   “那么就干脆让船沉了,再建新船好了。”青年以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平静语气淡然说道:“自古以来,比起改革,当然是破坏后重建新世界新秩序更容易。”   太上老君好像并不奇怪从乐景口中得出如此答案,他深深地看了一眼乐景,问道:“你怎么知道新船不会变成旧船呢?”   对此青年倒是很坦率的回答:“万古不沉的船是不存在的,只要是船就会有沉没的那一天。”他抬眼看向李耳,眼神宛如暴风雨前燥热的暖风:“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延长船的寿命,让乘客活的久一点。”   李耳垂首沉吟道:“活的久一点吗……”他的嘴角终于出现一丝模糊的笑意,他抬眼看向乐景,眼神是不输与年轻人的清醒和锐利:“你可想过,活下来的乘客也许根本不会感谢救他们的人,反而会因为死去的乘客而怪罪他。更有甚者,他们还会埋怨新船的不尽如意,开始怀念旧船的寿命悠长,‘尽善尽美’。”   对于李耳的疑问,乐景用一首白居易的诗给予答复:“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但是同时历史也是一扇照妖镜。任何历史,都是当代史,而当代史,自有后人评说。   当年因为变法而被打入奸佞之列,被南宋士人乃至历朝历代士人骂了几百年的王安石,如今不也成了如今历史课本上颇有赞誉的改革家,思想家吗?   人民,作为沉默的大多数,往往在风浪湍急的当代噤声,并于风平浪静的后世摇旗呐喊。   人民是健忘的,同时也是长情的。   李耳终于朗声大笑起来,他捋着自己的长胡子,看向乐景的目光有着浓浓的激赏和期待:“那老夫就拭目以待了。”   “老夫会一直盯着你的。”他对气定神闲的青年说道:“看你能创造一个怎么样的新世界。”   “我?创造?”乐景失笑,他摇了摇头:“我只是即将到来的新世界的见证人罢了,实在担当不起创造新世界的重任。”   李耳愣了一下,他有些糊涂地问青年道:“除了你,还有谁能创造新世界?”   “有啊,有很多。”青年眸光流转,嘴角噙着一抹神秘的笑意:“我们称之为,人民。”   “人民?”太上老君细细咀嚼这个词汇,似乎懂了一点,又似乎什么也没懂。他将困惑的目光投给眼前从容不迫的青年,“我不太明白。”   “只需要一支笔,足够的稿纸,发达的印刷技术,一个很有煽动力的演讲者和领袖,那么您很快就能见识到人民的力量了。”   青年微笑着,双眸闪烁着跃跃欲试的兴奋笑意,周身爆发出一股莫名的气场,让李耳下意识觉得有点……危险。   可是思及青年的话,他又实在想不明白青年列举的这些条件有什么用。如果青年说他想要召集人手组织起义军的话,那么李耳一点也不奇怪。可是笔、稿纸、印刷技术、演讲者和领袖,这些要求都太古怪了。在他看来,如果要起义的话,首先要保证有足够的丹药,装备和饷银,然后尽可能大量募集法力高强的仙君,如此才是谋划大业的第一步。   乐景当然看出了李耳的疑虑,但是他没有着急解释更多。就让事实来应证他的判断吧。   这个世界有着比华夏历朝历代都要优越的先决条件——便是底层人民的识字率。仙界除了那些天生仙人和自凡间飞升的修士外,还有大量的凡人存在。他们有的是仙人的家人及后代,有的是仙人自凡间收用的仆人。   前者自有仙人照拂教导,而后者也会有主家传其基本功法助其修炼,以便更好的为主人服务。   而这也恰恰是仙界繁华表像之下最大的矛盾所在。谁能甘心世世代代为奴为仆?特别在你天资聪颖天赋异禀修为高深之时,却被靠祖先余荫的纨绔子弟骑在头上作威作福,换谁能甘心呢?   在这二十天里,乐景发现了哪怕是贩夫走卒也是识字的。这无疑为文化传播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青年双手交织放在桌子上,身体前倾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看向李耳,“请给我找一支笔和一些纸来。我会证明给你看的。”   笔纸很快就呈上来了,乐景拿起毛笔在砚台沾了墨水,在宣纸上写下一手漂亮的小楷。   李耳走到他身后低头看着,情不自禁念出了声:“《社会契约论》?”   乐景微微颔首,解释道:“这是西方思想启蒙运动时期,法国一位名叫卢梭的伟人的三大代表作之一,他的另外两部分别是《忏悔录》和《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三本书均在当代和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卢梭认为天赋人权,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是西方启蒙运动中的代表人物。”   听到西方二字,李耳不由有些鄙夷和轻视:“不过是西方蛮夷之地的贤哲罢了。”   乐景在心里叹了口气。   太上老君已经是仙界难得的开明之人了,他敏锐的察觉到了当前社会的暗流,却还是受以往阅历,认知的限制。   仙人寿命悠久,近乎与天地同寿,这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他们身体康健,精力旺盛,一方面也使他们墨守陈规,更难接受新事物。   历来发行革命的都是一些年轻人,而鲜见中年人和老年人的身影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他有预感新世界的诞生将会是一场崎岖而漫长的历程,他甚至可能在离开前都看不到黑暗后的黎明。   并且他这只小蝴蝶在扇动翅膀后也不知道这个世界将会朝着哪个方向前进。一切都笼罩着层层迷雾,等待着无数前行者探索。   就像清末民初那时,这里的思想届也会呈现前所未有的混乱。   就让他们混乱吧。因为只有混乱,才会带来思考,才能清醒而痛苦的活着。   接下来就看历史选择了哪条道路吧。   而无论历史选择了哪条道路,大乱后便是大治。然后在旧世界尸骸上诞生的新世界会迎来飞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然后等到合适的时期,历史将会转到下一次的螺旋。   一切将会重新洗盘。 第90章 如何推翻仙界的封建统   李方正守在客房门前。   那名奇怪的客人已经在房间里足不出户整整一个月了。除了吃饭和睡觉的时间,这位客人都一直埋首在案前奋笔疾书,书桌前的稿子越来越厚。李方送饭时也曾经偷偷瞄过几眼,只看到了一些破碎的语句就让他吓得魂飞魄散了。   他现在还记得其中的几句话:“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孝烈这类道德,也都是旁人毫不不负责,一味收拾幼者幼者的方法。”“从来如此,便对吗?”   以及,那最让他胆战心惊,夜不能寐的一句话:“辛亥革命推翻了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从此,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在以后的历史进程中,无论谁想做皇帝,无论谁想复辟帝制,都在人民的反对下迅速垮台……”   这段话实在是太可怖了。   所以他斗胆指着这段话问正在埋头写作的青年:“大人,这段话是什么意思?”   青年笔尖一顿,抬起头,表情平静地说道:“就是推翻了皇帝,从此以后华夏就没有皇帝了。”   李生骇的脸都白了,他失声叫道:“这还了得?没有皇帝这世间不都乱了?”   “不会乱的。”青年说:“因为百姓们选出了治理国家的官员,由他们组成政府来管理国家。”   青年说的这些李方都听不懂,他只是固执地说道:“没有皇帝朝廷就完了,要天天打仗,要死好多人的!”   “是啊,你没说错。”青年沉默了一下,承认了李方的判断,“但是……”他加重了语气说道:“在仙界,你只是一个仆人。而在我们凡间,你可以做官,读书,当教书先生,经商……你可以成为任何你想要成为的人,堂堂正正,挺胸抬头,不必向任何人卑躬屈膝。”   “而这一切的原因,不过是因为我们推翻了皇帝,成立了新政府。”   什么?   像他这样低贱的人怎么能成为官老爷呢?李方瞠目结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最后他认定,青年一定是个疯子。他说的话都是胡话,信不得的。   让他胆颤心惊的是,老爷却经常进去翻阅青年的稿纸,老爷也因此越来越沉默。他永远也忘不掉老爷看向青年的恐惧眼神——好像看到什么不应该存在世间的怪物一般。   他正在想东想西之时,远远就看到老爷向这里走来的身影,他连忙迎上去跪下行礼:“见过老爷。”   “起来吧。”老爷沉默了一下,声音是他从来没有听过的过的萧瑟复杂:“以后,不用跪我了。”   什么?   李方震惊地抬起头,还不待说些什么,就见老爷径直的越过他走进屋内,合上了门。   他懵懂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心里翻滚着惶恐,迷茫和其他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他模模糊糊的察觉到,老爷似乎有哪里不一样了。   李耳拿起青年书桌前新鲜出炉的稿纸,慢慢翻阅起来。   稿纸上记载的是一段历史。邻国日本的历史。   从1868年开始,持续了近三十年的一场名叫明治维新的运动。   1953年,闭关锁国的日本遇到了来自美国的强大船舰,在武力的胁迫下被迫打开了国门,与美国签订了条约,史称“黑船事件”。   而黑船事件也成了影响日本国运的转折点。   在全国各地的越燃越烈的倒幕运动中,将军掌控的政府被推翻,天皇被限制了权利,日本成为了君主立宪制国家。   从此日本开始全面学习西方先进的技术和思想观念,最终成为了亚洲最强大的国家。   比当时积贫积弱,割土求和的华夏还要强大的国家。   对仙人来说,凡人宛如蜉蝣,朝生暮死。就连几百年的王朝在他们漫长的生命中也不过是短短一瞬。所以仙人从不过问凡间事,也从来不插手王朝的兴衰更迭。   所以他从来没有意识到凡间早已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凡间了。   他生活的时代,诸国混战,民不聊生。后来秦灭六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皇帝。从此皇帝制度就在历朝历代延续了几千年。华夏也一直是世界文明的中心,是最强大的国家。   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华夏竟然能被区区蛮夷欺辱至此。   他的目光缓缓扫过青年堆积在案台上高高低低被装订成册的稿纸,心里卷起一波又一波惊涛骇浪。   他们在仙界封闭自守养尊处优的时候,下界却早已换了新天!枉他们还一直自命不凡瞧不起凡人,却不知就思想而言,凡人早已把他们甩在了后头。   ……而且他们有仙术,而凡人有科学!   他虽然已经发觉了仙界当前歌舞升平之下潜藏的危机,他也明白仙界是一个多么腐朽的庞然大物。可是他从来没想过仙界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会有什么下场。   而凡间的历史却给了他当头一棒。   如果再这样发展下去……他们仙人,也不过是被时代淘汰的产物罢了。   他们会彻底消失在历史的舞台上,不溅起丝毫浪花。   乐景抬起头,看向拿着稿纸面容变幻,神情复杂的太上老君,了然一笑,意味深长地说道:“历史本身是不需要什么修饰的,因为真实的历史本身就足以打动人心。”   “是啊。”李耳放下手中稿纸,对上青年清亮透测的双眸,“所以我们不过是痴长年岁罢了,从没有生产创造过什么足以打动人心的历史。”   青年淡淡一笑,没有说什么。   “这些书稿你打算怎么处理?”他问。   “当然是印刷的越多越好……”青年狡黠一笑:“最好免费发给大街小巷。”   趁他的书被列为禁书禁止流通之前,要把这些书传给更多人看才行。   然后就是一场自下而上的革命了。   ※   仙界天空永远弥漫一层飘渺的仙雾,时不时广袖翻飞长发飘飘的仙人在云层里若隐若现,姿态各异的瑞兽喷云吐雾,远处隐隐传来深幽的古琴声,这是仙界最常见的每日日常。   在这里,拥有凡人梦想中的一切。   长生,富贵,清闲,美貌,青春,力量……这是凡人的终极幻想。   谢长生倚窗凭坐,瞥了一眼窗外天上祥和神圣的飞天图,狭长双目冷光连连。   当他还只是凡间的一名普通的凡人时,他确实也曾经如此幻想过。   他的名字是母亲给起的,来源于一位历史上据说很有名的诗人写的一首诗:“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母亲没上过学,只会背这一首诗的前两句,所以给他起名为长生。母亲临死前握着他的手,一遍又一遍地说:“长生,要活下去啊。”   可是……活下去,好难啊。   所以在那位高贵不染尘埃的仙人路过他身边时,他毫不犹豫的抓住了他的衣摆,恳求他带他走。   如果是传说中的仙界的话,那么他一定能长长久久的活下去。如此,母亲也会开心吧?   仙人同意了。他觉得上天对他不薄,他真是一个好命的男人。   然而那时的他还太年轻。他不知道所有命运赠予的礼物,早已在暗处标好了价格。①   “长生,长生,我给你说话呢!你听到没有?”   他扭过头,对着对面那个不满的嘟着嘴的清秀少年习惯性地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对不起,我分神了,你在说什么?”   “你啊,总是这样心不在焉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秋良也只是自言自语,没想要从谢长生这里得到什么回答。然后他谨慎地打量了一下四周,神神秘秘的凑近说道:“最近私下里悄悄流传的奇书你知道吗?”   奇书?   这个词汇让谢长生一愣,然后他失笑道:“既然是私下悄悄流传的书,那我怎么会知道?你又是从哪里知道的?”   “哎呀,我也是从宋公子那里听说的。”秋良垂下头,脸飞红霞,睫毛轻轻颤动,羞涩地说道:“宋公子还念给我听了呢。”   凝视着秋良羞涩的表情,谢长生的脸色慢慢,慢慢地,冷了下来。   “你是不是忘记了我们的身份?”谢长生冰冷讥诮的的眼神一瞬间让秋良脸上没有了血色:“我们是婊子,是比妓女还要下贱的男娼。常言道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做我们这行,一旦对恩客动情就完了。”   而且,谁会爱上一个婊子呢?   如此来看,这仙界和凡间没有什么不同。   有人高高在上冰清玉洁,有人猪狗不如蝇营狗苟。   话本里都是骗人的。   秋良咬了咬嘴唇,小鹿一般湿漉漉的大眼睛里盈满了屈辱和难堪,他凄然一笑:“这点不用你提醒我,我明白的,我不配,我这般腌臜人物怎么能配肖想宋公子?”   难道那个宋公子就会比你高贵了吗?   那个宋公子也不过是依仗家业的纨绔子弟,如果没有长辈扶持也不过是一个一事无成只会寻花问柳的废物罢了。他们虽是男娼,但是自食其力,比宋公子们有情有义多了。在他看来,他们没有半点比不得宋公子的地方。   谢长生忍了忍,还是没有说出如此“离经叛道”的想法。他没好气的瞟了一眼黯然神伤的秋良,转移了话题:“不是想和我说奇书么?怎么不说了?”   秋良连忙收起脸上的失落,配合的转移话题说道:“这些书据说是突然出现在市场上的,作者名字稀奇古怪,秋公子说是有的是蛮夷之地人的名字,里面记载的内容真是……”秋良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了一个形容词:“闻所未闻。”   谢长生被秋良的这句话给勾起了兴趣,他忍不住追问道:“里面都讲了什么?”   秋良想了想,挑了一本他勉强听懂了的一本书的内容说给长生听:“有一本书讲了凡间近些年的历史,现在已经不是大明了……”他结结巴巴地把从宋公子那里听来的只言片语复述给谢长生听。   末了他睁大眼睛,眼中既有恐惧也有微不可查的艳羡,他问谢长生:“你说这讲的是真的吗?凡间真的没有了皇帝?我听说凡间现在就连乞丐都能做官呢。”   谢长生没有说话,只是他的目光越来越亮,心也越来越滚烫。   没有了皇帝的世界……   一个自由而平等的新世界……   如果……他是说如果……   如果他能回到凡间的话……是不是也能挺胸抬头的活下去了呢?   即便他只是一个下贱的男娼?   作者有话要说:   ①来自于是茨威格在《断头王后》中评价法国的玛丽王后的一句话。   《羊脂球》《茶花女》《悲惨世界》等书里都有关于妓女的描述。所以我从很小就对妓女怀有很深的同情。但是和活跃在文学作品里的妓女相比,更加下贱的男娼一直活在阴影里,很少有人提及他们,更别说有人歌颂他们了。所以我私心里想以长生作为这个副本的主角。   以及本个副本的仙界设定,类似于西游记和悟空传中的仙界,众仙身上拥有各种私欲和算计,和凡间一样藏污纳垢,不是什么清静之所。   抱歉抱歉,我又食言了qwq.   今天本来想双更的,但是学校突然要开会。要说毕业论文和实习的事,然后忙了很久。   我下周就要去实习了,然后我还要考证,开始毕业选题,所以真的会很忙很忙。   加上今天欠下的一更,我现在总共还欠三次更新qwq   感觉自己跟欠了高利贷似的orz   我一定会找时间把欠下的更新写完的!   以及,这篇文说实话写了那么久,我也有点厌倦了。   所以这个副本完结后,我可能再写两三个副本,就会正式完结了!   目前接下来暂定的副本有主神空间+童话镇(我准备把两个脑洞合二为一)和现实世界   你们有什么想看的脑洞可以给我说一说,我看能不能写。   本章既然已经提及了日本,那么我就多说一句,说一些相对而言有点冷僻的历史。   就像近代中国受日本影响很深一样,日本同样也受中国影响很深。   当时太祖向东南亚都输出革命,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都有相应的军队,日本也不例外。   不能多说,怕和谐。感兴趣的同学搜索一下浅。间。山。庄和赤。军就明白了。   嗯,当时中美建交时,日本国内无数青年因此绝望的自杀。至今日本国内谈共色变就是因为赤。军。   我就是姑且一说,你们就随便看看,不要在评论里留下只言片语!!切记!切记! 第91章 如何推翻仙界的封建统   街道上人来人往,穿着粗布衣服的谢长生混在人群中一点也不显眼。   他是偷偷溜出来的。屋内他施下的障眼法只能维持三个时辰,如果三个时辰内还没赶回去,老鸨会发现的。   他的命契还在妓院手里,一旦被发现他逃跑的事情,等待他的轻则被毒打一顿,重则就是丢了性命。   可是他还是冒着这样的风险跑出来了。因为他想去一个地方。   他拐进一条人迹罕见的小巷,七拐八拐后终于看到了那个书摊。   然后顺理成章的见到了那个以往只存在于恩客口中的书摊老板。   他看起来出奇的年轻,似乎大不了他几岁,五官俊秀温雅,风姿翩然。他笔直地坐在椅子上,玉石一般细腻光洁的手指正握着一卷书认真品读,鸦羽般的长睫垂下盖住他眼底的情绪,唇角微微翘起,带有一丝闲适的笑意。整个人带有一种自在风流的读书人气韵。   自从那日从秋良那里得知一部奇书的内容,他就对这些书上了心。他从而了解到这些书已经在世面上悄悄流传很久了。没有人知晓这些书是从哪里来的,只知道在某一天它们突然出现在书摊中,书店里,大街上,一些人的的桌子上……关于这些书的情报就在一个个隐秘小圈子里悄悄流传着。   然而妓。院里是没有秘密的。   男人一旦喝了酒,上了床,那么就没有什么秘密永远是秘密了。   谢长生是从他的一名恩客那里知道了这么一家书摊。书摊的老板卖的就是私下里流传的奇书。所以他冒险逃出了妓院,找了过来。   他想买书。   即便他只是一名男娼。   可是见到老板了,他反而胆怯了。   也许是因为没怎么上过学的缘故,他对于读书人有一种本能的敬畏和憧憬。他抿了抿嘴唇,悄无声息蹲了下来,目光慢慢在书摊上的书皮上划过,不敢打扰正在看书的老板。   然后就好像是命运一般,他随意翻开了一本名叫《月牙儿》的书,原本只是打算随便翻看几页的他,却慢慢入了迷,情不自禁翻了一页又一页,那颗本来已经被磨的冷硬的心被女主角韩月容的命运深深揪动着。   韩月容,和他一样是个苦命人。   她自幼丧父,母亲靠变卖家产维持生活。后来母亲改嫁,新爸爸对母女两人很好,韩月容也因此去上了学。   谢长生是听说过有大户人家的女儿会去念一些女学,里面教书的都是女先生,有的还是宫里的嬷嬷呢!没想到她这位继父竟然如此阔气,送一个女孩子去念书,她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然而接下来的剧情却是让他始料未及的。   韩月容的新爸爸去世了,为了讨生活,她的母亲做了暗娼。   韩月容因此怨恨母亲离家出走,可是命运并没有因此垂怜于她。在生活的连番打击之下,她终于悟出了一个道理:“体面和道德是有钱人说给别人听的,对穷人,填饱肚子才是最大的真理。”然后她踏上了母亲的老路,成为一名暗娼。她从各种各样的男人身上拼命挤取钱财来养活已经沦落为乞丐的母亲。   谢长生深吸一口气,拿着书的手微微颤抖,几乎不忍心看下去。他隐隐已经猜到了属于韩月容的结局。   像他们这样的婊子,只有三种结局。一种是年老色衰,沦落成乞丐,然后曝尸荒野,一种就是成功哄的恩客为自己赎身,然后成为哪个财主的小妾,或者攒钱为自己赎身,隐姓埋名在他乡清贫过活。最后一种就是熬成妓院的老鸨,培养更多接客的妓女。   他继续往下看去,果不其然。韩月容染上了花柳病,最后被曾经调戏过她的大官关进了感化院里等死。他虽然不知道这感化院是什么,但是想来应该是牢狱。   到头来,韩月容的结局不过和这世间无数娼。妓的结局一样悲惨罢了。   就像韩月容在文章里悟出的那个道理:“体面和道德是有钱人说给别人听的,对穷人,填饱肚子才是最大的真理。”恰如古人云:“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   如果能清白的活着,谁愿意做这皮肉买卖呢?选择做娼。妓的,都是一些活不下去的苦命人。他见过很多老婆女儿自愿为妓养活一家老小的,也遇到过为了养活家里男丁而卖女卖妹的。   谢长生有一个小姐妹就是被父亲卖进来的,她每月挣来的钱大半都寄给了家里,成功养活了她的兄弟们,还给她的大哥哥娶上了媳妇。   他也劝她不要把钱都寄给家里,她年纪也大了,要为自己的以后做打算。她一直沉默不语,他劝的急了,她幽幽叹了口气,说:“如果不养着他们,我就没有家了。百年以后,我连个上坟的人都没有。”   谢长生闻言也不由心生凄然。   他自己,也不过是在大旱之年,逃难过程中被“仙人”的道貌岸然迷了眼,以为在仙界他就不用饿肚子,可以活下去了。   谁知他却被“仙人”卖入了妓院,做了这给列祖列宗蒙羞的勾当。他家都剩了他自己,他能活到现在也是靠丹药续命。百年以后,他也不过是和韩月容一样的结局。   早知今日,他当时还不如切了进宫,做了太监,也好过在这仙界煎熬那么多年。   ……   乐景合书,满足地喟叹一声,这才发现不知已经在书摊前蹲了多久的青年。   他穿着平民常穿的白布长衫,头发高高竖起,应该已经成年。从乐景的方位来看,只能看到他眉头紧蹙,一双眼睛死死黏在一本书上,一看就知道已经入迷。   也许是发觉了乐景的视线,青年抬起头,露出一张白里透红的清稚面容,双眸黑亮宛如葡萄,看起来不像成年人,反而像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不过仙界中人的年龄本来就不能从外表上判断。   “您好。”少年放下书,有些局促的站了起来,羞涩笑了一下,两个梨涡若隐若现:“不好意思,没有经过您的允许就随意开始翻书了。”   乐景也站了起来,不以为然地说:“书摆出来就是让人看的,你能喜欢我的书我很高兴。”他垂眸看了一眼少年放下书的书名——《月牙儿》,这是老舍先生的写的一本民国初年妓女的回忆录。   “你喜欢这本书?”   谢长生刚才看书时的愤懑和物伤其类的悲凉又被老板的这句话给重新勾了出来。   他垂下眸,遮去眼中的点点泪意,眼角下的泪痣血一般的殷红:“不喜欢,太悲伤了。”   “而这正是悲剧的魅力所在。”老板清冽的声音悠悠飘散在风里:“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只有这样,才能引发人的思考,引发人对黑暗的愤懑,对美好和光明的追求和向往。”   谢长生抿了抿嘴唇,抬眼看向乐景的目光有着深深的执拗:“可是我不喜欢悲剧。现实本来已经这么难过了,我更想看一些结局美满的书。”   青年眼中酝酿着他不懂的情绪,最后他长叹一声:“的确,悲剧不符合华夏人爱看大圆满结局的审美。但是一定的悲剧是一定的社会现实的反应,悲剧就在那里,总要有人来讲出来。”   他弯腰拿起《月牙儿》,目光里是让谢长生深深动容的怜惜:“这是一份妓女的自白书,在那样黑暗的吃人社会中,怎么可能是喜剧呢?作者就是要通过悲剧来告诉读者这个社会有多么黑暗,多么可怖,在那个吃人的世道下,无数清白的女子成为了韩月容,不得善终。”   “妓女无辜,错的是那个逼良为娼的社会。”   谢长生睁大眼睛,他还是平生第一次遇到为妓女鸣不平的男人,他脱口而出:“那男娼呢?你怎么看待男娼?”   话刚一问出口他就后悔了,他唯恐被老板看出什么,连忙补救道:“我就是随便问问。毕竟和柔弱的女子相比,男人自甘下贱做这档事简直是丢列祖列宗的脸!”   “无论是谁,想要吃饱肚子有什么错呢?”青年黑眸寒星一般清冷:“在那样的时代里,仅是活下去就要拼尽全力了。至于尊严,那是吃饱肚子的人才能考虑的事情。”   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不少年轻男女为了金钱和权势而自愿卖身,这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可是在旧社会里,做皮肉生意的百分之九十九都不是自愿的。在那个女子贞洁大于天,男子汉就要建功立业的社会里,沦落风尘的都是一些活不下去的苦命人。   对于这样的苦命人,乐景尊重他们为了生存所作出的努力,心中是不会出现任何鄙薄之情的。   谢长生猛地垂下头,不让青年看清他眼底汹涌的泪意。   在青年的眼中,他没有看到丝毫鄙夷不屑,也没有同情怜悯,他只是在就事论事,理智的说出自己的观点罢了。   可是对于谢长生来说,不鄙夷,不同情,本身就是一种最大的善意了。他这一生获得的善意很少,每一丝每一毫都足以温暖他的余生。   他抖着嗓子,努力吐出轻易的音节:“谢长生。”   “什么?”   “我叫谢长生。”他抬头渴盼地看向乐景,认真地,用力地问道:“您能不能记住我的名字?”   少年黑润的双眸浸满了泪光,越发像两颗水洗葡萄。   乐景定定看了少年几秒,郑重地点了点头,“好。”   少年弯眸一笑,泪水终于滑了下来。   他叫谢长生。   他曾经活过啊。   有人记得,真是太好了。 第92章 如何在末法时代成为大   在从太上老君那里听说仙界的一些小城镇里已经出现了零星的造反队伍时,乐景正在吃饭。   仙界的谷米和饭菜中带有淡淡的灵气,口感很好。虽然仙人不食五谷,但是这仙界还存在很多没有辟谷的凡人,乐景吃的饭就是太上老君专门从外面酒楼请来的大师傅做的。   他咽下口中饭菜,放下筷子,擦了擦嘴,嘴角勾起一抹浅淡的笑容:“比我想象中要慢一些。”   李耳苦笑道:“总要留给他们一些消化的时间。”   自乐景所抄写的第一本书在市面上开始流传开始,已经过去三个月了。   这三个月以来,这些书在仙界各地落地生根发芽,并终于在今天,开出了第一朵花。   而这也只是一个开始。   美国传奇诗人艾米莉·狄金森曾在诗里说过:“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在知晓他们脚下的凡人过着何等自由的日子后,他们就会越发不能忍受仙界统治阶级对他们的压迫和剥削。   在乐景来这里之前,仙界的阶级矛盾已经很严重了。如果乐景没有来这里,仙界大概就会跟华夏历史上那些王朝一样,被王朝末期爆发的农民起义颠覆,然后在重新进行利益分配后,他们会组建一个新的王朝。   黑格尔说:“中国历史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   乐景不同意他的前半句话,但是他同意他的后半句话——纵观华夏历史,不过是封建王朝的兴衰史,历史一直在重复。   而乐景带来的书无疑给对仙界现状不满的人提供了在封建君主专制外新的思路和可能性。   他很期待这里的人民最终选择的道路。   如是又过了一年。这一年来,各地起义如火如荼在开展,虽然相继被各地官府镇压,陆陆续续进入了蛰伏状态。但是民愤一旦燃烧就没有那么容易被扑灭的,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的起义军,汇成了让人战栗的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风平浪静的表面下酝酿着翻涛倒海的怒火。   星星之火,在等待可以燎原的一天。   除了这些举起火把的早期革命者,还有一些人选择了另一条道路——逃离仙界。   在太上老君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下,原本封闭了一百年的仙路被他们钻开了一个口子,一时间逃离仙界的修士如过江之鲫连绵不绝。   ……   夜明星稀,乌鹊南飞,晚风清凉,是一个晴朗的夜晚。   乐景站在一座玉桥前,青衫被桥上涌来的风吹的猎猎作响。他的前方是乳白色的灵雾,对面的一切都隐于雾里看不清丝毫。   这就是仙路。只要沿着这座玉桥往前一直走,就能回到凡间。   “我以为你会在这里留到革命成功那一天。这样好吗?”沙哑低沉的声音自他身后传来:“你不想看看仙界的未来吗?”   乐景转过身微微出神,不知想到了什么清冷的眼神微暖:“有人在等我。我离开了这么久他们一定很担心。”   凯恩斯那个傻孩子不知道要急成什么样。还有维克多,没有他的管制,这个小混蛋还不知道要多无法无天呢。   李耳探究地看了乐景一眼,没有追问,只是提醒道:“要不了多久玉帝就会发现仙路上的猫腻,仙路会重新封闭。我那枚玉匙只能使用一次,所以下次你能来仙界不知要等多久了。就算这样,你也要离开吗?”   虽然他是很想见证新世界诞生的过程啦。但是……   乐景摇了摇头,黑眸染上点点笑意,他重复道:“有人在等我。”   李耳深深看了一眼笑意温柔的青年,心里不知不觉松了一口气——为青年这一刻柔软的情绪,这让他看起来更像个普通人了。   “那么,保重。”   乐景微微颔首:“保重。”   青年转身头也不回踏上长长的玉桥,青色的身影慢慢融入白色的迷雾,再也看不到了。   李耳收回投给玉桥的目光,抬头瞥了一眼空中晦暗的月盘,要变天了啊。他甩了甩衣袖,下一瞬间已经离开原地。   夜风不知疲倦的吹过玉桥,远处传来清脆的鸟叫声,这里再次恢复了以往的安静。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黑影突然出现在了玉桥前。   哪怕已经逃离了妓院,谢长生的心还是在嘭嘭直跳。   经过了一年多的谋划,他终于成功从老鸨那里偷来了命契,从今以后他就自由了!   他不知道在梦里幻想过多少次这天,这天真的来临后他才发现自由的滋味比他想象中的要美好一万倍。   从此天大地大,他哪里都能去。他可以主宰他的人生,他可以支配自己的身体,他可以成为他想成为的任何人——只要他去了凡间。   他从乐先生那里得来的书上知道了,现在凡间已经和他那时候不一样了!   现在凡间人人平等自由,人们不再有三六九等阶级之分,任何人只要努力都能找到清白的工作。就算他只是一个低贱的男娼,在凡间他也能重新开始新的人生,成为一个被人尊敬的人。   这才是他少时梦想中的仙界!   而讽刺的是,他在他少时梦中的仙界的生不如死,活的猪狗不如,而他曾经唯恐避之不及的凡间却在几百年后变成了他梦想中的“仙界”。   迎着萧瑟的晚风,他迫不及待踏上玉桥的玉板,嘴里情不自禁开始哼起了一首乐老板曾经教给他的歌:“没有至高无上的救世主,没有神仙皇帝和护民官。   生产者们,我们要自己救自己,要把公共福利实现。   为了让盗贼吐出赃物,为了把精神从牢笼解脱。   要打铁趁热,要煽旺我们的炉火……”   ※   乐景再次睁开眼时,发现他正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周围是川流不息的人群,头发束起,身穿青色宽大外衣,一副魏晋名士扮相乐景看起来惹眼极了。   因为乐景给自己施了混淆术(这是他从凯恩斯的混淆魔法得到的启发,而开发的华夏版本的混淆术),所以路人倒不会察觉到乐景人突然出现在路面上的,他们顶多为他的古装扮相而惊奇罢了。   顶着周围人异样的目光,乐景倒是很淡定。现如今汉服普及,身穿汉服上街也不算多么惊世骇俗,顶多被人多看几眼罢了。   他整了整衣袖,视周围目光为无物,从袖子里掏出自己的钱包,准备先打车去附近的酒店,给自己的手机充一下电,然后再给凯恩斯打电话报平安。   他走了几步,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不知怎的,越来越多的人紧紧跟着他,并伴随着指指点点和窃窃私语,他甚至还听到了快门声。   这无疑已经超过了多看几眼的范围了。   ……他不就是穿了一身古装吗?至于反应这么大吗?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一声尖利的嗓音突然在离乐景很近的方位响起,几乎震破了他的耳膜,他捂着耳朵皱眉向声音发出的方向看去,只看到一个睁大眼睛盯着他,脸色通红,捂着胸口大口喘气的年轻妹纸。   “你没事吧?”他礼节性的问道:“是心脏不舒服吗?需要我打120吗?”   虽然他并不认为她心脏出问题就是了。   他从来没见过哪个心脏病患者能如此中气十足的发出这般噪音。   听到他的问话,原本就捂着胸口喘不上气的妹纸看起来更想昏过去了,“乐乐乐乐乐……”她喘了口气,终于不结巴了,“乐景!”   乐景纳闷地问道:“您认识我?”   他这句话好像是打开什么门的钥匙,一时间那些在他身旁徘徊不定的人都向他扑来,无数尖叫声自他四面八方响起:“师尊!是师尊!!”   “乐景啊啊啊啊啊啊!!!”   “君茯神!是君茯神呜呜呜呜呜!”   “小丽,快来!我在人民路这边见到乐景了!艹,老娘骗你干什么?你快来!!!”   无数温香软玉在前,乐景却只想推开她们享受一下新鲜的空气。他感觉自己就是一块肉,被饿狼们哄抢。就算在上班时的公交车上,他都没有这么被人挤过。   从她们口中对他的称呼,乐景已经差不多猜到这是怎么回事了。   他都把他心血来潮拍的那部电视剧给忘了!因为他走前《枕梦山河》还在拍摄中,他在仙界待了一年多,现在看来这部剧已经播放了,他现在也算是有一些粉丝的明星了。   “不要挤,请不要挤!”他大声说道:“你们有什么要求我会尽量满足你们的,请不要拥挤,容易出现踩踏事故!”   在经过最初的疯狂后,粉丝们也慢慢冷静下来,乐景终于也得以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前后……   “景景你怎么在这里,是在拍新戏吗?”   “乐景乐景,你能不能建个微博号呀,我想更加了解你。”   “乐景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师尊师尊,我能抱一抱你吗呜呜呜……”   ……   凝视着把他围起来的无数双闪闪发亮的眼睛,以及各种各样的要求,乐景头回觉得明星的不容易。并且深深为自己没有一开始用隐身术而后悔。   他身上的这身青衫是用仙界的上好丝绸做的,穿着舒服极了。他先前去仙界时穿的那一身衣服早就不能穿了,所以他就干脆穿着古装回来了。在刚才的拥挤下这身衣服变成了皱巴巴的咸菜,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继续穿。   而在他好不容易从人群里脱身,在酒店给手机充完电然后开机后,手机屏幕几乎是立刻亮了起来,来电人是麦冬。   他刚一接听,就听麦冬咋咋呼呼的声音传出:“接通了?乐哥,你终于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   “要我说,你和女朋友约会就要小心一点呀,怎么穿着那一身就出来了,这不现在你都上热搜了。”   “……什么?”   在麦冬的指点下,乐景登上微博,热搜第二十就是:君茯神女友约会。   他点进一看,第一条就是一个微博大V的微博。   苏先生懂很多:《枕梦山河》君茯神的扮演者乐景身穿古装出现在街头,并与一名女生亲密交流,疑为女友。   下面附的图片赫然便是乐景和那个“心脏病”女孩的合影。   不知道他是怎么拍的,明明乐景只是礼貌性的询问,那个女生也是见到偶像的狂喜,可是在照片的角度里,乐景眼神温柔关切,女生表情羞涩,任谁看起来都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乐景第一次明白何谓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第93章 如何成为末法时代的大   阳光透过玻璃在书架上投下斑驳的光斑,空气里盈满了书墨香,三三两两的客人捧着书散落在书店的各个角落,安静地只能听到窸窣的翻页声。   高鼻深目的外国青年笔直地坐在柜台后面安静看书。浅金色的睫毛垂下,盖住那双墨绿色的双眸,眉目冷冽宛如浸透了千年的冰雪,整个人看起来冷漠精致的宛如SD人偶。   即便已经知道这个外国青年内在的恐怖,殷谷笑这个肤浅的颜狗还是忍不住对其美好的皮囊而默默犯发痴。   “我劝你最好不要看了。”一道低沉优雅的男声突然自她侧面的书架响起,殷谷笑见怪不怪的扭过头看向那只挤在书缝间懒洋洋地摊成一张猫饼的黑猫,小声说道:“我只是远距离欣赏他的美貌而已,应该没事吧?”   黑猫无语眯了眯眼睛,殷谷笑硬生生从那张挤成一团的猫脸上看出呼之欲出的嫌弃。他人性化地用爪子托着腮,自言自语嘀咕道:“我什么时候这么好心了?”   殷谷笑没听清:“什么?”   黑猫移动眼珠瞥了她一眼,有种无可奈何的郁闷:“你难道没看出来他现在已经处在爆发的边缘了吗?他正在拼命忍耐自己的杀意,如果不想死的话就离他远一点。”   殷谷笑怔了怔,目光下意识就向凯恩斯看去。   “蠢货!”维克多压低了声音烦躁的怒斥道:“既然你要把我的话当做耳旁风那就随便你好了。”   他站了起来,跳到了地上,头也不回地走去离凯恩斯最远的书架,在角落里趴好。他自然感觉到了那名人类女人投向他的犹疑视线,但是他能提醒她一次已经是破天荒的发善心了(事实上他也为自己如此乐于助人而感到惊讶——如果这件事传到深渊让他那些老朋友知道一定会笑掉大牙的。)   就连他也不敢靠近正徘徊在暴怒边缘的凯恩斯。如果乐景还在,那么凯恩斯的怒火一定轻易就平复了,维克多也根本不用这样夹着尾巴做猫。可是话又说过来了,如果乐景还在,凯恩斯根本不会像现在这样烦躁。   哪怕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维克多现在想起乐景被一个玉匙给弄失踪后凯恩斯的暴怒疯狂就忍不住心惊肉跳。   那让维克多这个深渊恶魔都要胆颤心惊的冲天杀意,他毫不怀疑他会杀光他看到的所有人。   最后还是那个地府的黑色神明的话成功让凯恩斯平静下来。   他告诉他们乐景还能回来。他应该是被玉匙内的传送阵传送到了仙界,并没有生命危险。   然后这一年多来凯恩斯就拼命寻找通往仙界的方法,却一无所获。毕竟这个位面的人找了一百年重塑仙路的方法都不得其门。   凯恩斯的耐心也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中耗尽了,他眼中的疯狂和冰冷与日俱增,再也找不到丝毫曾经的鲜活柔软的情绪。现在,他应该已经忍到极限了。   他现在就是一个一点就燃的火药桶,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哪怕是变大的风声都能成为点燃他的导火索。   乐景就是套住凯恩斯这匹饿狼的疆锁,他甘愿为了他变成被驯服的狗。可是如果乐景消失了……维克多翻了个身,看着头顶木质的书架夹层,有些漫不经心地想,那么饿狼会变成疯狼,大开杀戒。   椅子划过地板造成的剧烈刺耳噪音在安静的书店里格外引人注目。紧跟着噪音响起的是凯恩斯颤抖的声音:“乐景?”   维克多身体一僵,一个鲤鱼打滚却差点从书柜上摔下来。   “好,我知道了,我去找你!”   于是等维克多掌握好平衡后,就看到了维克多握着手机夺门而出的背影。   殷谷笑惊喜地看向维克多:“乐上仙回来了!?”   慕舒蓝本来正在醉心手里的功法,听到如此动静他自然看了过去,然后他就看到了凯恩斯大哥这么方寸大乱欣喜若狂的模样,吓得差点一屁股坐下。   他是开明书店的常客了。不仅是他,来自华夏各地何门何派的年轻人都来过这里,这里对修真界来说是一个天大的机遇。   因为书店空间有限,且店里的功法都是非卖品,虽然可以抄录,但是比起原本始终是少了一些味道。所以各宗门在经过仔细的商讨后,决定分批来书店里参悟功法。这个月就轮到他们春雨派的人来参悟功法了。   书店里最有存在感的无疑就是凯恩斯这个店员了。   凯恩斯大哥超级酷的。无论慕舒蓝什么时候看到他,他的表情就好像大理石雕刻而成的一样,浑身上下每个细胞都刻着“我很酷,我非常酷,我特别酷”的气息,是能止小儿夜啼的狠角色。   可是在刚才凯恩斯在接到那个名叫乐景的人打来的电话时,脸上竟然出现了傻笑这种崩酷哥人设的表情,慕舒蓝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戳了戳一看就知道内幕的雷霆门师姐,小声八卦道:“这是怎么了?乐景是谁?你为什么称呼他为乐上仙?”   殷谷笑当然认识慕舒蓝,他是曾经和雷霆门同是八大派的春雨派的人,比她小几岁,刚上高中,两人从小到大也没少打交道,算是她看着长大的小师弟了。所以她也不藏私,压低声音小声说道:“乐景就是这家书店的老板,我称呼他为上仙是因为他是一个很厉害的仙人。”   慕舒蓝当然为殷谷笑口中的“仙人”一词深深震惊,他没想到这个乐景来头那么大。自从仙路断绝后,地府那些鬼仙和各地的城隍也减少了走动,凡间已经很久没见过仙人了。   但是……   “书店的老板不是那只黑猫吗?”   维克多浑身的毛都炸起来了,同时开始庆幸还好凯恩斯不在,要不然听到这句话还不把他的皮给剥下来。他脱口而出怒吼道:“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慕舒蓝下意识接道:“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他停下来品了品,喜滋滋地说道:“哇靠我竟然还能原封不动的背出来,我真是太牛逼了。”   维克多也很是郁闷。还不是这小子前些日子天天在他耳边背《孔乙己》这篇课文,他这不是潜移默化被洗了脑吗?   “为什么你会认为维克多是店长呢?”殷谷笑好奇地问道。   “因为他天天不是睡觉就是出去玩,又懒又馋,干活的只有凯恩斯大哥。”慕舒蓝振振有词:“如果他不是老板,那么凯恩斯大哥为什么那么容忍他?”   维克多:……   殷谷笑:“……因为他是宠物?”   慕舒蓝恍然:“对哦。还有这种可能呀。”   维克多:“你们是在挑衅我吗???杀了你们哟!”   ……   慕舒蓝宛如一块望夫石一般不知盯了书店大门多久,却始终没有等来他想要见的人。   他百无聊赖的蹲了下来,用手指戳着趴在地上小憩的黑猫的胡子,整个人看起来就蔫哒哒的:“好无聊哦。”他小声抱怨道:“他们怎么还不来呀。”   维克多抖了抖胡子,挣开一只眼,金眸波光粼粼,宛如冬阳下幽冷的湖面:“小子,你很嚣张啊。”   “反正你也不是老板。”慕舒蓝撸。了把黑猫的毛,露出一个痴汉笑:“哇,手感真好!”   看到小师弟如此举动殷谷笑吓得都要叫出来了。虽然平时维克多一副懒猫做派,看起来人畜无害还有点可爱,但是殷谷笑时刻没有忘记他的危险——这可是一只不知活了多少年的大妖!此时见小师弟如此不知轻重,她连忙一把慕舒蓝拉到身后护了起来,小心对冷冷睨着他们的维克多陪着笑脸:“不好意思,小孩子不懂事,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黑猫站了起来,暗色瞳仁在阳光下几乎缩成针尖,带有一种野兽般无机制的冷漠,“这次就算了。”他转过身,迈着优雅的猫步向柜台的方向走去,高高扬起的尾巴在空中划过优美的弧度:“下次,我就没那么好说话了。”   慕舒蓝似懂非懂看着猛然松了口气的殷谷笑,朦胧间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他手足无措的低下头:“我是不是做错事了?”   殷谷笑叹了口气,在这一刻无师自通终于明白了以往师长面对她时的心情,果然是风水轮流转,欠下的终究是要还的。   她胡乱撸。了把慕舒蓝柔软的黑发,刚要说些什么告诫的话,眼角的余光就瞥见有人从门口进来了。   她下意识扭过头,只见一个广袖飘飘的古装俊秀男子正站在门口笑吟吟地打量书店内的一切,发现殷谷笑的目光,他还对她点了点头,目光中带有亲切的熟稔。而刚才匆匆离去的凯恩斯正和古装男子并肩而立,看向男子的眼神是浓浓的濡慕和开心。   “你你你你……”慕舒蓝指着乐景“你”了半天,终于憋出了一句话:“你不是《枕梦山河》的那个谁吗?!”   殷谷笑照头给了他一巴掌,假笑着摁下他的头,“别没大没小的,叫上仙!”   慕舒蓝乖乖低了头,老老实实说:“上仙好。”只是这心里不免暗暗咋舌,这算什么?不想当演员的仙人不是好店长吗?   现在的仙人都是这么多才多艺吗?   这就是所谓的比你帅比你厉害的人都比你还要努力吗?   拜托你都成仙了大哥要不要这么拼啊?   而更让他吃惊的无疑还在后面。   原本对他爱答不理的黑猫君一改懒猫猫设,飞快从柜台上跳了下来,轻快活泼的向乐上仙的大腿扑了上去,声音谄媚的他都想起鸡皮疙瘩:“乐景!你回来了!我好想你!”   那个永远冷酷,就差在脸上写“我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杀手”这行字的凯恩斯大哥看向乐景的目光柔情似水,声音有种不易察觉的委屈:“我一直在等你。”恍惚间慕舒蓝甚至看到了他身后摇动的尾巴。   ……这位仙人难不成还兼职驯兽师?   ……这届的仙人都这么优秀吗?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殷谷笑:现在的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我成熟了,也变聪明了!   谢谢咸鱼闲鱼的手榴弹,爱你么么么! 第94章 如何在末法时代成为大   白衣修士清冷眉目间满满染上一层动人的温柔,他抽出抱剑的一只手,第一次摸了摸哭成泪人的路无梦的头,叹息道:“不要哭了。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他垂下双眸,眼中是让人心碎的满足,清冷的身影在夕阳下却显得无比寂寥:“我很开心,直到最后,我都坚守了我的道。”   路无梦哭着抓住了他的衣角,摇了摇头,说什么也不放开。   君茯神叹了口气,低低说了一声抱歉,然后眼疾手快把她打晕。   “师尊……不要……”在路无梦的呻吟声中,白衣修士一跃而起向掀开的炼丹炉扑去,在火苗燎上他衣摆的下一刻,他终于笑了,宛如冰雪初融,落花在庭间碧池上泛起波澜,画出一个春天。他轻轻说出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我死以后,万世永存。”   白衣仙人含笑闭上双目。   天,黑了。   ……   电脑屏前的戴萱晓哭成傻逼。她哭的上气不接下气,胸口像是有一块大石头堵着,让她只想痛痛快快地哭上一场。   她已经把这一集反复看了不下十遍,看一遍哭一次,但是这不妨碍她继续看下去。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止住了哭声,痴痴看着电脑屏保上那人对月吹箫的恬静模样,心情好像吞下一个没成熟的柠檬,又酸又苦。   戴萱晓没想到她曾经喜欢过的那个人有朝一日会变成演员。   乐景不在的这一年半里,她本来已经渐渐放下那份青涩的好感——如果不是在《枕梦山河》里看到他演绎的君茯神。   在乐景的演绎下,她真的爱上了那个风华绝代,心怀苍生的白衣修士,夜深人静时她不知道在心目中把君茯神三个字在心中滚了多少次。   她从来没想过君茯神会死!   他这么强大,这么好,怎么能死呢?   事到如今,她已经不清楚她喜欢的是身为书店老板的乐景,还是剧中白衣飘飘的掌门了。   前段时间微博爆出来乐景有女朋友时,她着实好好哭了一场,因为乐景身上的古装,她还安慰自己那说不定是拍戏。还好女主角立刻发微博澄清了这件事,她这才松了口气。   大概是因为看到了剧里君茯神的死亡,所以她迫切想要去看一眼还活着的乐景。她决定再去开明书店碰碰运气,哪怕这次还是跟以前一样扑了个空,但是起码能在他曾经呆过的地方呆着也是好的。   殷谷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就看眼睛红肿,一看就知道刚哭过的戴萱晓背着包就要出门。   她连忙拦住了她,担忧地问:“这是怎么了?谁欺负你了吗?”   于是在戴萱晓带着哭腔的嗓音中,殷谷笑终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她不过是一些日子没回来,戴萱晓就成了一个真情实感的追星女孩。而且她追谁不好,追上仙。想想牛郎织女,想想天仙配,这深刻证明了人仙恋是没有好下场的!   她叹了口气:“我陪你去吧。”   势必要把戴萱晓春心的萌芽给掐灭!   ……   …………   乐景早上刚开店没多久,灵虚子就风风火火地赶来了。   “前辈,前辈!”他喘着粗气对乐景大声说道:“出事了!”   “什么?”   灵虚子环视一周店里睁大眼睛看着他们的各门派徒子徒孙们,咳了几声,瞪了他们一眼,然后对乐景说:“前辈,这里说话不方便,我们换个地方吧。”   乐景点了点头,“我们楼上说。”   两人刚在客厅坐下,灵虚子就迫不及待的把一切道来。   提及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灵虚子的表情还有些恍惚,心里涌现一种巨大的不真实感。   他咽了口唾液,喃喃说道:“祖师爷,昨天晚上我们门派的祖师爷显灵了。他从仙界回来了!”   仙路已开,那么祖师爷回来也不算什么。   “这是一件好事啊!”他看着灵虚子不喜反忧的表情,“只是您看起来不像很高兴?”   灵虚子沉默了一下,嘴角露出一抹苦笑:“我问过其他门派了,不止是我派祖师爷显灵了,还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门派里早该飞升仙界的祖师爷都显灵了,他们不约而同的都归来了。”   乐景说:“这听起来是有些古怪。祖师爷们同时显灵,是有什么事要发生了吗?”   灵虚子叹了口气,一瞬间像是苍老了十岁,脸色的褶子像干燥苦涩的老树皮:“他们是来抓人的。”   “抓人?”   灵虚子深深看了乐景一眼:“一些判出天庭,私逃凡间的罪人。”   乐景眼中闪过一抹精光,面上配合地露出惊讶之情:“是什么人竟引来这么多仙人追捕?不知他们是犯了什么罪?”   灵虚子看了乐景一眼,欲言又止。   青年笑道:“怎么了?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灵虚子脸上皱纹一阵抖动,表情很是挣扎。最终他咬了咬牙,猛地站了起来,转过身背对着乐景,低声说道:“我知道您不会是那种人。你快跑吧,跑的越远越好。他们说不定马上就要来了!”   青年慢慢收起脸上的笑意,面无表情看向灵虚子落荒而逃的背影,幽深的黑眸氤氲着莫名的情愫。   维克多从卧室大摇大摆走出来时,就看到了乐景如此深沉的表情,他吓了一跳,浑身的毛都快炸起来了:“你又在打什么主意?”   青年轻笑一声,黑眸微微眯起,里面闪烁着不明的流光,声音轻柔的宛如情人的低语:“当然是想着如何给远道而来的客人一份大礼了……”   维克多默默打了个冷颤,虽然不知道那些人是谁,但是他可以肯定那些人一定要倒霉了。   ……   把脸遮的严严实实的的麦冬推开店门后,一瞬间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   他退回去看了眼招牌,是开明书店没错啊。他又走了进去,纳罕地看着分散在书店各个角落身穿各色道袍盘腿打坐的道士们,有点摸不着头脑。   他立刻掏出手机开始给乐哥发微信:乐哥,我到了,不过你这店里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多道士?   乐景:当然是看书了。   乐景:你已经到了?我马上下来。   麦冬收起手机,看着道士们捧在手里的道经模样的书籍恍然大悟。乐哥可是正儿八经的仙人,书店一定只是这家店表面上的幌子,内地里这其实一个秘密聚会地点!这些道士们都是追随乐哥的小弟们,平时就住在这里研读乐哥传授的修仙秘籍,算是乐哥的徒弟。   没过多久,他就见乐景从楼下下来了。他笑呵呵地凑近:“乐哥,早上好啊,吃饭了吗?”   “吃过了。”乐景不好意思对他笑了笑,说:“抱歉,你专门来了这里,我恐怕不能接待你了。我现在有事,店里要歇业几天了。”   麦冬眨了眨眼睛,敏锐地发现了青年笑容背后的严肃,他表情立刻凝重起来:“发生什么事了?我能帮上忙吗?”   乐景笑了笑,安抚道:“不是什么大事,我自己能解决,不用担心。”   他转身看向书店里姿态各异看书的道士,提高了音量:“抱歉,因为一些私事,本店暂时歇业,请诸位见谅。”   老板既然都这么说了,道士们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而且他们一直在书店里看书也给老板添了不少麻烦,是以三三两两站起,陆陆续续离开了书店。   最后店里只剩下了麦冬和慕舒蓝两个人。   青年疑惑地看着他们,声音出乎意料的气定神闲,着实让慕舒蓝有点惊讶。   他是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   就在刚刚,他收到了掌门的传讯,从掌门那里得知了有关祖师爷的传话——追拿仙界逃犯乐景。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在即书店老板,演员,仙人外,这位大哥又发展出了一个新身份——逃犯。   他默默比出了架势,冷着脸说:“抱歉,师门有命,我不能放你走。”   青年瞥了他一眼,眼里漾开淡淡的笑意,声音里有些淡淡的漫不经心:“你觉得你可以拦得下我?”   慕舒蓝默默摇了摇头,诚恳地问:“等下您可以直接把我打晕吗?这样我也可以给师父交代了。”   乐景:……   殷谷笑和戴萱晓进门时,就正好看到了乐景把慕舒蓝击晕的一幕。殷谷笑整个人都快爆炸了!   她跑了过去颤抖地把手指伸到慕舒蓝的鼻子前,在感受到温热的气流后顿时松了口气。   她抬起头敢怒不敢言地看着乐景,“这孩子虽然人比较傻,但是是个好孩子,有什么做错的地方我给您赔了不是了……”   乐景无语地看着这又蹦出来的两人,他本意是清场的,怎么人还越来越多了?   他摆了摆手,没好气的说:“他没什么得罪我的。既然你来了就赶快把他带走,我要关门了。”   “关门?”殷谷笑一怔,随后才发现书店里冷清的不得了,除了他们就没别人了。她不由纳闷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乐景催促道:“没什么,只是一些私事,你们快走吧。”   “那个……”殷谷笑的女伴,一个小巧玲珑的妹纸突然红着脸对乐景深深鞠了一躬,举着手里的签名本大喊道:“您好,我是戴萱晓,是您的粉丝,您能给我签个名吗?!”   【乐景,检测到有七十五位修士正在向你的位置飞快飞来,差不多还有五分钟就要到达这里了,请做好准备!】   乐景连忙结过签名本,在上面龙飞凤舞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谢谢你的喜欢,我还有事,恕我不能招待了。”   戴萱晓抱紧签名版,看着青年近在距尺的俊美面容,这张脸一瞬间和君茯神重合在了一起,一时间无数情愫涌上心头。这次分开,下次见面不知要等什么时候了。他会越来越红,会站在舞台上闪闪发亮,会成为她永远也触不到的另一个世界的人。   也许这是她这辈子见他的最后一面了……   她红了眼眶,鼓起勇气对其告白道:“我喜欢你好久了。那时候你还在开店,还没做演员,当时我天天跑到书店,就为了多看你几眼……”   要在往常,乐景一定会好好感谢这位粉丝对他的喜欢,然后认真对待她的心意,并给予委婉的拒绝。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再待下去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护住这些人。   所以,只能这样了……   乐景木着脸:“抱歉,我是gay。”   戴萱晓:……????   戴萱晓:……妈了个鸡!!!!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乐景:求你脱粉!   让我们同情戴萱晓小姐姐三秒钟,阿门。   我觉得现实中如果粉丝发现自己爱上的爱豆是gay,那真是太虐了。   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这句话是余华在《在细雨中呐喊》一书中的一句话,我很喜欢。   以及……专栏里的那本种太阳的预收,我原本想写成耽美的,但是今天突然想要挑战一下自己,所以那本会写成言情。收藏过的小可爱如果不想看言情的话就删收吧orz   ……没错我以后又要换频道了。   我又重新写了一下文案,我觉得我好擅长写文案,基友看过后都说可爱,贴出文案让你们看看:   我叫阳煌,祖上七十三代都是种地的。   不过我家种的东西跟别人不一样。   我家种的是太阳。   然而我是个叛逆girl,我拒绝从事家族事业,我要开创自己的事业!   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离家出走了!   不找到工作绝不回家!   然后……   “卖羊肉串了,新疆的羊肉串,小哥哥给小姐姐买一串吧?”   阳煌:城管叔叔,说了你可能不信,我失业了就要回家种太阳了!求你别没收我工具!!!   ps阳煌是个妹纸。 第95章 如何在末法时代成为大   殷谷笑他们离去后,书店里终于重新恢复了寂静。   凯恩斯默默守在了门口严阵以待,就连维克多也难得正经地盯着门口,金色的双眸锐利逼人。   乐景失笑道:“不必如此担心。”青年抱胸靠在墙上,微垂的双眸里是漫不经心的笑意:“现在只是一些来试探的杂鱼罢了,正主还没登场呢。”   几乎在乐景话音刚落,书店的门就被敲响了。   还挺有礼貌?   他冲凯恩斯点了点头,凯恩斯会意地打开门,一个娃娃脸青年领着三个壮汉走了进来。   娃娃脸青年唇白齿红,看起来清秀可人,只是他身后的三个壮汉个顶个的魁梧,宽大的道袍穿在他们身上像紧身衣,看着不像道士,倒像是黑社会或者讨债公司的。   在乐灵的扫描下,乐景可以清晰地看到剩下的道士守在门外,把小巷给塞了个水泄不通。   娃娃脸青年严肃地打量了一圈屋内,然后目光定在了靠着墙的乐景身上:“你就是乐景?”   娃娃脸青年表情冷峻,眼神凝重。相反乐景看起来轻松惬意的不得了,他放下抱胸的手,站直了身体:“对,我是。不知诸位是买书啊……”他垂眸低低一笑,遮住了眼中危险的流光:“还是找我要签名啊?”   “签名?”娃娃脸一愣,狐疑地看着他:“签名?我为什么要找你要签名?你很有名吗?”   “啊!你不是君茯神吗!”他身后一名大汉发出兴奋地宛如少女般的惊呼:“没想到我竟然在这里看到了你!”   娃娃脸懵逼地看向老神在在的乐景,“什么鬼?你不是叫乐景吗?”   “哎,师兄,你都落伍了!”黑熊一般的师弟嫌弃地看了他一眼,古铜色的脸上浮现不明显的绯红:“君茯神是《枕梦山河》里的重要男配,是由这位前辈扮演的人气角色。因为演技出色,容貌俊秀,前辈现在已经是很多粉丝的新晋男神了。”   娃娃脸更懵逼了。就连乐景也有些吃惊。该说人不可貌相吗?这个五大三粗的师弟口味竟然如此少女,这算什么?反差萌吗?   “哎,相逢即是有缘,”师弟羞涩地对乐景说:“你给我签个名……”   娃娃脸响亮地咳了一声,师弟立刻改口道:“……是不可能的。”他干笑一声:“师兄你们聊,你们聊。”   娃娃脸白了他一眼,板着脸对乐景说:“我来这里不是为了买书,也不是找你要签名,我是专程过来找你的。”   老实说他们在这里唧唧歪歪了这么久还没开始动手着实出乎了乐景的预料。他本来以为一见面对方就会动手呢。   这样看来,是打算先礼后兵?   乐景挑了挑眉,问:“找我什么事?”   娃娃脸表情凝重,眼底翻滚着晦暗不明的情绪:“我想你也从灵虚子掌门那里得知事情经过了。”   乐景眸光一暗,声音越发温和:“所以?”   “所以……”娃娃脸表情严肃的表情立刻破功了,变得咬牙切齿起来:“如此目无法纪的猖狂行径简直是耸人听闻!这里是凡间,不是仙界!”   乐景:……???   “要我说,那些仙人都是一些封建遗老遗少!这都什么年代还搞闭关锁国贵族奴隶那一套!就该用革命的火把烧一烧他们才对!”   乐景:……   乐景觉得事情好像跟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   “……所以你们为什么来找我?”   娃娃脸斩钉截铁道:“当然是为了保护你了!”他拍着胸脯道:“我从各门各派抽调了七十多位青年才俊,势要跟这些封建残余战斗到底!”   乐景看着这四个人脸上不约而同浮现的义愤填膺,脑海里突然想起了金一南在《苦难辉煌》中写过的一段话:   “那是一个年纪轻轻就干大事、年纪轻轻就丢性命的时代。无一人老态龙钟,无一人德高望重。无一人切磋长寿、研究保养。需要热血的时代,便只能是年轻人的时代。”   仙界已经太老了。   他封闭,愚昧,保守,专制,有着古往今来一切封建王朝的通病。   百年的自由和平等浇灌下诞生的自立自强自尊自爱的新时代青年是注定无法忍受这样腐朽的庞然大物的。   这个时代属于一切热血还未熄灭的年轻人。   而唯有这样的年轻人才能给予世界变革,创造出一个他们期望中的未来。   青年的眉眼肉眼可见的柔和下来了,他叹笑道:“谢谢你们的心意,不过我可以自己处理这一切,所以你们请回去吧。”   娃娃脸急了,他睁大眼睛道:“这店里加上那个外国人就只有你们两个人,而他们可是有十几位仙人呢,就算你们再厉害,也会蚁多咬死象,我们可以帮你!”   “恕我直言,你们的修为最高的也不过是元婴,你也只是个金丹期。而那些都是一些得道成仙的仙人,你们不是他们的对手。”   娃娃脸先是为乐景准确的查探到他们的修为而吃了一惊,然后他很快就意识到这位可是仙人,那么能看出他们的修为也是正常的。想到这里,他也不免有些羡慕乐景可以隐藏修为的能力,在他的感应下他竟然只有区区筑基修为!多么适合扮猪吃老虎啊!   对于乐景的疑虑他大手一挥:“这都不是问题。新时代背景下,我们道教遵循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爱国爱党爱民,坚决反对仙界封建反动势力入侵,就在刚才的工作汇报研讨会上,修真界各大门派掌门就这一点达成了共识。前辈你不用担心仙界,因为你的背后站着我们华夏整个修真界!而且……”他露出一个狡猾的笑容:“前辈,要不要和国家达成合作啊?”   “……什么?”   “这几个月来,已经陆陆续续有很多从仙界逃出来的勇士和国家有关方面达成合作了!他们为国家效劳,相应的国家要给他们提供保护。我就不信我们的飞机大炮导弹对付不了仙人!”娃娃脸嘿嘿笑了,清秀的五官生生挤出奸猾的笑意:“前辈,只要你加入特能局,国家一定会保下你这个人才的!到时候吃香的喝辣的,挺直腰板做仙,比仙界舒坦多了!”   乐景:……   这一系列事情的发展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不过……他并不讨厌这种发展就是了。   青年大笑几声,抓着发根把有点长的刘海往后梳了几下,抬眼看向娃娃脸,目光带着浓浓的激赏和欣慰:“谢谢你们的好意,不过还是不用了。”   知道这个位面的华夏会采取什么措施他就放心了。   他轻笑一声,宛如腊梅在山花烂漫中热烈怒放:“我要走啦。”   娃娃脸有点懵,“走?”他想到什么着急问道:“你要去哪里?仙界吗?”   乐景摇了摇头,好整以暇的看向娃娃脸,嘴角笑容多出一丝狡黠的意味:“不。我要去另一个世界。”   “另一个世界?”娃娃脸仿若鹦鹉学舌般僵硬地重复这句话,眼神越发迷茫:“什么意思?”   “我本来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啊。”青年笑着说:“我是来自平行世界的时空旅行者。”   娃娃脸傻了。   他干笑几声:“前辈,您真会开玩笑。”   乐景正经的看着他:“我没有开玩笑,你现在不信没有关系,你很快就会相信了。”   这下娃娃脸看着他的目光彻底变成了怜悯。   他没想到这位前辈长了一张博学多识的脸,脑子却是个傻的。   不是有句话说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难不成这位前辈也是修仙修的走火入魔了?   然后他很快就无法胡思乱想下去了。   屋子突然开始剧烈的震动,娃娃脸身体一晃差点摔倒,他连忙扶住柜台艰难的保持身体平衡,疑惑道:“地震?”   A市可是地处平原地带啊,竟然也会发生地震?   不过地震对已经金丹修为的他并没有什么影响,他稳住身体就要招呼屋里的人先出去,然后他就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伴随着震动出现的,还有店内装潢的一步一步褪去,然后露出陌生的家具和装潢,就好像一步步刮开油画的表层露出另一张油画一般。   而刚刚自称时空旅行者的乐景的身影也变得时隐时现,身体轮廓还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扭曲,就好像电视信号不好一样。不仅是乐景,店里的那个外国人和一只黑猫,他们的身影都出现了扭曲变幻,随时都会虚化。   他猛地揉了揉眼,怀疑自己是做梦,可是睁开眼却看到乐景更加浅淡的身影,以及他脸上挂着的让人捉摸不透的神秘笑意。   “最后……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青年的声音吱吱呀呀的,里面还出现不同程度的杂音,听起来就好像电台广播信号不好似的。   “轩心!”娃娃脸神情恍惚地回答:“我叫轩心。”   “轩心……啊……”青年双眼弯成好看的月牙,笑容明媚宛如温润的春风:“很高兴…在最后…遇到了你。”   “我在未来等你。”   留下最后一句突然清晰的话,青年就彻底消失了,和他一同消失的还有整间书店。   震动也停止了。   轩心站在破旧的宛如鬼屋一般的室内,被扑鼻的灰尘呛的打了好几个喷嚏。   “师兄……”身后穿出师弟之一幽幽的声音:“……我们这是不是遇到鬼打墙了?”   “鬼你妹!”轩心怒道:“把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给我背一遍!” 第96章 如何在末法时代成为大   “据悉,S市112贩毒案又出现新进展,疑为天网揭发……”   “近日上午,我市特大恐怖袭击案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追捕归案,据实施抓捕行动的警察透露,本次行动的背后也有天网的影子……”   “根据公安机关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在天网的协力帮助下,去年我国的破案率已经达到了惊人的98%……”   “据昨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白皮书显示,去年我国犯罪率创下历史新低,在上月联合国颁布的各国犯罪率排名中,华夏已经取代了瑞典,成为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国家。社科院的王教授表示,天网在打击犯罪方面功不可没……”   “自从十五年前天网诞生以来,就有很多谜团围绕着这个网站,它是根扎在互联网上的一个神出鬼没的幽灵,任何罪恶都瞒不住它的眼睛。这十几年来国内外专家从未放弃过对这个网站的探索和猜测,近日国家科学院的李聪博院士对天网做出了大胆猜测,他认为天网不属于任何势力,也不是由人类运营,它是一个已经具备基本认知能力和智慧的智能Al……”   麦冬关掉电视屏幕,走到落地窗前,俯视着下方的车水马龙。   他的公寓在二十三层,从这个高度往下看下去,人只有蚂蚁般大小,尘世间的嘈杂声离他很远。   今天的世界也很和平。   自从有了天网这个徘徊在互联网上的无所不知无处不在的幽灵,华夏的犯罪率便逐年降低。无数犯罪分子因此逃亡国外,也有无数渴望安定生活的人想要移民华夏。华夏已经慢慢变成了坏人的地狱,好人的天堂。   这十五年来,世界各国都在查探天网的底细;无数人对天网恨的咬牙切齿,恨不能找到幕后运营之人把他挫骨扬灰;无数人宣传天网侵犯隐私权是对法制社会的挑战,对于天网的善恶之辨持续了近十年……   然后十五年过去了,天网还在无偿运营下去,它背后的人也始终没有露出水面。也就是最近才有了新猜测,说天网其实就是一个智能Al在运营,所以才能做到绝对的公正无私。   麦冬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其实他心里一直有一个怀疑。   从第一次登陆上天网的网站,在犯罪分子资料信息中看到熟悉的名字时,他就想起了那个清冷的月夜。   在群鬼的血泪中,清冷仙人抱剑站在廊上,遗世独立,眸中闪着月的清辉。   这惊鸿一瞥,便让他惦念了许多年。   那晚没多久,天网就上线了。   从此天光大明,海晏河清。   他私心里一直觉得天网是那人的手笔,因为时机太过凑巧,因为对那人的仰慕,因为那人是他的恩人,也是因为心中的那点惦念。   那日匆匆别去,没想到竟成了最后一面。乐景连同那间书店都一起人间蒸发了,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似的。   所以,他情愿相信,天网的幕后之人就是乐景。这样起码证明他还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从未离去。   一想起那个人,他的酒瘾就犯了。   他从脚下的小几上拿起昨日喝剩下的酒,倒进白瓷杯里,酒液清澈,他摇了摇杯子,散发出淡淡酒香。   他举起酒杯,敲了敲落地窗的玻璃,“这第一杯,愿国泰民安,海晏河清。”他仰头一口咽下。   “这第二杯,愿我身体健康,长命百岁。”他轻轻用拇指拭去嘴角湿痕。   “这第三杯……”他把额头靠在玻璃上,眼神焕然,他轻轻敲了敲玻璃,无声说出在内心藏了十几年的妄想:“愿你我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酒意微醺时,他又想起了那晚。   那人扶起跪着的他,目光怜惜,在他耳边低语:“我会为你报仇。”   果真……年少时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啊。   他靠坐着窗户,自斟自饮。   ※   戴萱晓从女儿床上拿起脏衣服准备丢进洗衣机时,目光无意间瞥到了女儿正在浏览的电脑界面,她的动作一僵。等她反应过来,她就已经走到了女儿的身后,怀念的目光在那一张又一张熟悉又陌生的照片上就连,心中泛起酸涩的涟漪。   戴梦扭过头,就见妈妈眼含热泪的模样,她不由惊呼道:“妈妈?你怎么了?”她手忙脚乱地从书桌上找到纸巾递了过去。   戴萱晓接过纸巾擦了擦眼角,对惊慌的女儿解释道:“我没事。妈妈只是看到年轻时喜欢的男演员,一时有些伤感罢了。”   戴梦闻言瞥了一眼她刚刚看的那个帖子上的照片。这是一个盘点贴,盘点了近二十年来所有让人惊艳的古装帅哥,她刚刚在看的就是排名第七的君茯神,据说是一部《枕梦山河》里的苦情男配。这部剧让男女主反响平平,倒是戏份不多的配角君茯神杀出重围,成为当年大热的角色。他的扮演者乐景也因此成为当时娱乐圈风头无量的演技派小鲜肉。只是乐景只扮演了这一个角色,就很快就消失在了娱乐圈,不知所踪。现在也只有一些大龄情怀粉还会怀念他了。   “这是妈妈年轻时的偶像吗?”   戴萱晓点了点头,思及往事她不免有点心情复杂当时告白被拒绝时,她着实伤心失落了一段时间。只是性向是改变不了的,所以她慢慢就振作了起来。   只是她没想到自那次从店里见面后,乐景就人间蒸发了。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的去向。   很久很久以后,她才从好友殷谷笑那里得知了他的身份。   仙人。   神话传说中,翻山倒海,移花接木,无所不能的仙人。怪不得他能把君茯神演的那么好,因为是本色出演。   “我曾经喜欢过他。”她微笑着对女儿说:“他在我们那个年代,是个很火的演员……”   无论他是仙也好,人也罢,都是始于平凡归于平凡的她青春时一场瑰丽的梦。   她的梦,早就醒了。   ※   “这都什么时间了,你还不换衣服!”穿着黑色道袍的女子从卧室里走了出来,顺手拿起遥控器关掉了电视屏幕,对坐在沙发上穿着便服的男人催促:“快点快点,你想迟到吗?”   男人,轩心,无奈地笑了笑,提醒妻子道:“现在才七点,和谈会举办时间是十点,还有三个小时呢。”   殷谷笑叹了口气,在丈夫身边坐下,脑袋轻轻靠在轩心的肩膀上,看着电视机的黑屏微微出神。   “怎么了?还在紧张?”轩心问。   殷谷笑默默点了点头,声音有些疲惫:“这十五年来我们不知和仙界爆发出多少次冲突,最严重的那几年我们都做好了战争动员。还好去年仙界的起义军直捣黄龙,彻底占领了仙界的都城,逼迫玉帝签定了《天庭宪。法》,天庭因此成为了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我们也才能在今天签订和平条约。”   轩心伸手覆上妻子冰凉的手,声音有种故作的轻松愉快:“虽然道路是崎岖的,但是结局是好的,接下来我们也会越来越好的。”   殷谷笑慢慢吐了一口气,她突然问了丈夫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你说这一切是不是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虽然她没有说出他的名字,但是凭借着两人特有的默契,轩心当即就明白那个“他”是谁。他思索了一下,苦笑道:“我也不知道。”   殷谷笑凝视着电视屏幕上倒映出的她的身影,不禁有点呆了,一眨眼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啊。她也从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女蜕变成如今成熟干练的模样。   岁月这个小偷啊……   思及那个不可思议的奇遇般的日子,轩心不禁也有点怀念,这些年来他有时候甚至会想那天是不是只是他的一个梦。   可是那句“我在未来等你”太过清晰,让他无法把他视作梦境。   这些年来他一直没有放弃过调查乐景。这个在不起眼小巷开书店的男人身上有太多谜团了。他是书店老板,他是仙人,他是演员,最后,他是时空旅行者。他留在这个世界的时间还不到两年,可是他留下的印记就算在十五年后的现在还在影响着这个世界。   这些年来他从很多人那里听来了有关那个男人的事情。   他的书店里卖的修仙功法一力补全了凡间修真界的相关领域的空白,这十几年来不知有多少修士靠其更进一步。在这些年的口耳相传中这家店不知多了多少传说,已经是都市怪谈的一部分了。   他扮演的清冷出尘的白衣修士君茯神至今还有不少粉丝怀念。每次论坛上盘点的古装帅哥都离不开那张君茯神那张对月抚琴闭目浅笑的照片。君茯神毫无疑问已经成了古装剧中的经典形象。   还有仙界对他的通缉——据可靠消息,乐景是那些颠覆性书籍在仙界广泛流通的“罪魁祸首”。而那些书籍产生的深远影响也在今天体现着。《天庭法案》的诞生就是受了《权利法案》《大日本帝国宪。法》等法案的影响。   这个男人只在这个世界停留了不到两年,可是他却深深影响了他们世界的进程。   轩心垂下双眸,遮住眼底的感慨万千:“已经15年了,你说他会在多远的未来等着我们呢?”   殷谷笑握紧丈夫的手,既是说给他听,也是说给自己听:“只要我们认真而努力的活着,那么终有一天我们可以无愧于心的笑着走到他的身边。”   ※   谢长生披上外衣,细心的整理好自己衣服上的褶皱,对着镜子里的精神焕发的自己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今天的和谈会,作为天庭新政府的外交官,他有一场硬仗要打。   今天后,他谢长生会名留青史。   他会死去,但是他会在历史上,长生。   这长生不是仙人给的,而且他自己挣来的!   谁能想到他一个男娼,有朝一日竟然也能成为体面的外交官呢?在吃饱了肚子后,他终究获得了他渴望了很多年的体面和尊严。   只能说世事无常,命运善变。   也许是因为今天对于他来说是个光荣的日子,他情不自禁的想起了那个他已经很久没想过的人。   那个答应了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名字的人。   现在他大大小小也算是个名人。他传奇的经历经常在电视报刊上出现。有无数人记住了他的名字,记住了他从一介男娼一路奋斗成外交官的传奇往事。他们记住的是他的传奇,他的身世,而不是他这个人。   只有那个人,记住的是谢长生。   哪怕他当时狼狈落魄,是快任人践踏的浊泥,那个人也没有丝毫看不起他。   他把他当做一个人来尊重。   这尊重驱使他咬牙向前,支撑着他挺胸抬头的站了起来,活成了人样。   而他再也没见过那个人。   今天是他这一生最辉煌的时刻,真想让那个人看看啊。   他穿好衣服,走了出去。   浩然晴空,阳光暖融。   凛冽的冬天已经过去,迎春花开了。 第97章 童话镇(1)   乐景没想到他只是在店里翻开了一本书,就被书吸了进去,然后他就失去了意识。   等他恢复意识后,发现自己正躺在柔软的床铺上,一旁的桌子上还放着冒着热气的肉汤。   他冷静地坐了起来,一边打量四周一边询问乐灵:‘这是哪里?我怎么会在这里?’   他现在正在一间木屋的内部,木屋不大,里面只摆放了简单的家具,地上铺着厚厚的针织地毯,壁炉里染着温暖的火光,木材发出燃烧的“噼啪”声。一个巨大的躺椅正放在壁炉前,上面还放着织到一半的毛衣。这里的一切都巨大的过分。就连乐景身下的床大到都足以让他在上面打滚。   【那本你翻开的书是通往这个世界的钥匙,里面铭刻了一个小型的传送阵,所以你才会来这里。】乐灵凝重地说道:【这里是一个独立的异次元空间,初步评级为S级。已经超过了我的防御能力范围,如果这里的土著攻击你的话我的能量场不一定能抵挡的住。】   乐景都想叹息了。   他明明都决心不踏足A等级以上的位面了,上次他去仙界还能说是场意外。所以这次他特意选择了一个C级位面就当度假了,没想到他却又被传送到了一个还在A级上面的S级位面。   这可是比小洪荒位面等级还要高的S级位面啊。就连乐灵都没有把握在这个位面保护他。这是自从他开启位面旅行后从未遇到的大危机。看来他只能小心行事了。   他翻开的书名字是《彼得潘》,是他在C13位面进的一本童话故事书,他只是在整理书时随手翻了几页,结果就被传送到了这里。   ‘你可以把我传送回C13位面吗?’   【可以倒是可以。】乐灵说:【只是建立链接需要时间。】   ‘需要多久?’   【初步预计,大概需要三年。】   乐景又想叹气了。   他上次在仙界呆了那么久,听维克多说凯恩斯就没少发疯,他这次又不告而别,凯恩斯估计又要发疯了。   而且他着实没信心在这个危险的世界里能活三年。   既然他是被书送来的这里,那么这里说不定也有一本书能把他送回去。   【还有,乐景,我必须告诉你一件事……】乐灵的声音在他脑海里吞吞吐吐,【你要做好心理准备……等等有人要进屋了,是个女性兽人!】   兽人?   十几秒后,木屋的木门被悄无声息的推开了,一个魁梧的身影擦着门框挤了进来,和她庞大身影成反比的是她安静的脚步声,如果不是乐景亲眼目睹,仅凭耳朵是察觉不到她的。   她圆圆的耳朵抖了抖,铜铃般的大眼闪电般向乐景的方向看去,乐景几乎倒吸一口气,好一头猛虎!他这才明白为什么乐灵称呼她为兽人。   她套着一个华丽的蕾丝洋装,手里还拄着一根黑木拐杖,脑袋几乎能顶到屋顶,乐景猜她大概有两米多高,他只能仰着脖子看着她。   “乖乖,你醒了!”虎人张开虎盆大口,发出雷鸣般粗哑的女声,她飞快地向乐景的方向走来,然后在床边坐下。   席梦思般的床铺猛地一震,乐景一个踉跄向虎人的方向倒去,然后在下一刻被虎人伸出粗壮的虎爪拎起,放在了她的腿上。   乐景:……???   他这才意识到有哪里不对。   他看着自己的小短腿,然后又伸出手看着自己白嫩的小手掌,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一个令他震惊的事情——他身体缩水了!   乐灵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飘忽:【没错……这就是我想告诉你的……你变小了,现在你的身体年龄大约是八岁。】   “小乖乖,你真可爱。”虎人用自己毛绒绒的足有乐灵四个脑袋般大小的大脸在他脸上蹭来蹭去,说话间虎口喷出的腥臭气息让乐景几乎窒息了,“你叫什么名字呀?”   乐景木着脸:“你又叫什么名字?”   “我?”虎人发出闷雷一般震耳的笑声,“森林里的大家都喊我虎外婆,你叫我外婆就行了。”   乐景敏锐的抓住了关键字:“森林?”   “对,森林。”虎外婆咧开嘴,露出寒光凛凛的尖锐兽牙:“欢迎来到童话森林,孩子。”   童话森林……   虎外婆……   乐景想起了他幼时看过的《广虞初新志》第十九卷 中的《虎媪传》,在民间翻译改编的白话版本里,虎媪又被成为虎外婆,虎姑婆。乐景现在还能记得其中一段话:“老媪命之寝,并问:“两儿谁肥?肥者枕我而抚于怀。”弟弟见可枕着外婆舒服睡觉,便曰:“余肥。”于是,弟弟枕于媪,姐姐寝于足。   既寝,姐姐觉其体有长毛,警觉,问:“何也?”老媪面色如常,道:“汝公羊裘也,天寒盖之。”   夜半,姐姐闻食声,奇之,曰:“何也?”“我食枣脯也,夜冷,吾年老不忍饥。”姐姐回道:“儿亦饥。”与一枣,接而月下视,竟冰冷人指。”   虎外婆啃吃了弟弟,只有姐姐逃了出来。   乐景抬起头,露出普通孩童一样的无邪的笑容,“虎外婆,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呀?”   “因为你是被选中的好孩子啊。”虎外婆伸出蒲扇一般的巨爪摸了摸乐景的头发,咧开嘴,腥臭的口涎流了出来:“阿婆我啊,最喜欢好孩子了。”   乐景定定看了她几秒,突然问道:“如果我变成坏孩子了呢?”   虎外婆舔了舔嘴唇,看着乐景的眼神无比贪婪:“那么,阿婆就只好卡蹦卡蹦地……吃了你了。”   乐景笑着点了点头,“好的,我明白了。”   虎外婆指了指桌子上的肉汤:“这是外婆给你做的热乎乎的美味的肉汤,喝了它,然后帮外婆一个忙。”   喜爱食人的虎外婆做的肉汤……   【不是人肉,是兔子肉。】   乐景这才松了口气,他乖巧的抱着罐子喝了几口,换来了虎外婆满意的笑声,以及意味不明的低声嘟哝:“多么乖巧的孩子啊……”   他放下罐子,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好奇地问道:“外婆,你想让我帮你做什么啊?”   “我有一个外孙女。她住在森林中心第三颗橡树下面。”虎外婆说:“你能帮我给她送点馅饼吗?”   “当然可以了,外婆。”   ※   乐景拎着小篮子,走在森林的小路上。   阳光透过葱郁的树叶在地上洒下小小的光斑,空气中漂浮着清新的水汽,五颜六色的小蘑菇在树下冒出了头。   一个亮黄色的小仙女从草丛里钻了出来,飞到乐景眼前,细声细气地问道:“你是童话森林新来的孩子吗?”   听到孩子这个词,乐景就有点郁闷。谁能想到他在来到这里后身体就缩水了呢?他现在看起来就是一个八九岁的男孩。   乐景张口,声音稚嫩还带有一点奶音:“对,我是。你是谁?”   小仙女神气地空中转了一圈,洒下一大片亮粉,声音听起来充满了蓬勃的朝气:“我是小铃铛,是彼得潘的小仙女。”   “你知道彼得潘吗?”她落到乐景的鼻尖上,碧绿色的大眼睛仿佛看进了男孩黑眸的深处:“他和你年纪差不多大,孩子们都喜欢他。你想见他吗?我可以领你去找他!”   乐景目光微闪,既虎外婆后又出现了西方童话里永远也长不大的彼得潘吗……还真是名副其实的童话森林啊。   男孩微微仰头,凝视着站在他鼻尖上的小仙女,深琥珀色的眸子暖融融的,好像小铃铛最爱的黑巧克力奶,“我是很想,但是我现在还有事。”他扬了扬手里的篮子,解释道:“我答应了虎外婆,要把她的馅饼送给她的外孙女。”   “我知道她在哪儿!”小铃铛欢呼着在天空中转了好几个圈,快活地地说:“我带你去!”   她这么兴致勃勃,乐景也不好扫兴说他也知道虎外婆的孙女住在哪里,所以他笑着对小仙女点了点头,“谢谢你,真是帮大忙了。”   被他这么一夸,小铃铛挺起胸膛,飞舞的身影都多了雄赳赳气昂昂的气味,她神气地说道:“跟我来!”   越往里深入,树木的枝叶也就越发繁密,树叶密密层层遮住了阳光,光线昏暗,乐景只能勉强看清自己的脚下。还好有小铃铛带路,她全身都在闪闪发光,宛如一个电灯泡,成功照亮了前方。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四周突然安静了下来,就连之前一直趾高气扬的鸟儿也开始屏气静声起来。风吹过树叶,发出飒飒的轻响,好像有无数人躲在树后窃窃私语。   乐景搓了搓胳膊,感到有点冷。大概是因为缺乏阳光的照耀,这里变得有点阴冷。   小铃铛突然在空中停住了,对着前方侧耳倾听,“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乐景仔细听了一会儿,还真听到了隐隐约约的歌声,而这歌声还在慢慢变大,显然歌声的主人正在向着他们的方向靠近。   十几秒后乐景终于听清了歌词:   “我的妈妈砍下了我的头,   我的爸爸吃掉了我的肉,   我的妹妹埋好我的遗骨,   在那高大的杜松树下,   你们再也没法找到   比我更漂亮的鸟儿了……”   是《杜松树之歌》里的那首歌。乐景冷静的分析道,听起来年纪不大,是个小孩子。   小铃铛的脸色大变,她焦急地在空中转圈,“天呐。”她低声嚷嚷道:“怎么是他?他怎么会在这里?”   “你认识他?”新来的男孩仰起头好奇地问。   “当然,我认识童话森林的每一个成员。”如果在往常小铃铛早就开始炫耀了,只是此时情况紧急,所以她匆匆地对男孩交代道:“听着,杜松虽然是个好孩子,但是不要喝他的肉汤!”   几乎在她话音刚落,一个抱着罐子的男孩就扒开灌木丛走了出来。他看起来很小,大约五六岁,红发碧眼,皮肤雪白,脸颊肉嘟嘟的婴儿肥,看起来可爱极了。他右手搂着的罐子正在咕咕地冒着气泡和热气,飘出了浓浓的肉香。   “是你呀,小铃铛。”杜松歪了歪头,露出一个甜甜的笑意,他举起手里的罐子,热情的问道:“你要喝我的肉汤吗?”   “我不喜欢吃肉,你知道的。”小铃铛飞快回答。   杜松也不怎么失望,他好奇地看着小铃铛身后的乐景,露出一个比刚才更加甜美的笑容:“我叫杜松,你是新来的孩子吗?”   乐景点了点头,大大方方地说道:“你好,我叫乐景。”   “乐景,你要尝尝我的肉汤吗?”杜松再次举起罐子,卖力安利道:“我熬了很久,骨头都化了,很好吃的。”   再好吃他也不会吃。   因为那是……人肉啊……   “不了,我已经吃饱饭了。”乐景笑着拒绝道。   “这样啊。”杜松失落的叹了口气。   “森林里来了几个大人。”小铃铛说:“也许他们会喜欢你的肉汤。”   杜松惊讶的抬眼看向小铃铛,“童话森林里怎么会有大人?”   小铃铛幸灾乐祸地笑道:“所以他们是非法入侵者啊。”她用手在鼻前扇了扇,做出一个恶心的表情:“那恶心的大人味儿差点把我臭死了。”   杜松的眼睛顿时亮的惊人:“他们在哪里?”他兴奋地来回跺脚:“快告诉我,我要去找他们。”   “去找小红帽。”小铃铛欢快地说道:“你要是去晚了那些人肯定被她外婆吃掉了。”   杜松听了连忙变成一只绿色的鸟儿,不得不说这是一只很美的鸟,羽毛顺滑,鸟喙殷红如血。他顶着罐子向天空飞去,嘴里再次唱起了那首歌:   “我的妈妈砍下了我的头,   我的爸爸吃掉了我的肉,   我的妹妹埋好我的遗骨,   在那高大的杜松树下,   你们再也没法找到   比我更漂亮的鸟儿了……”   小铃铛扭头,催促望天陷入沉思的乐景:“快走快走,你要是去晚了赶不上午饭的话,虎小姐会生气的。”她抱臂抖了抖,“她可真是一个坏脾气的小姐。”   乐景一边走一边问:“刚才你说的那些大人,是怎么回事?他们是怎么来这里的?”   “这我哪儿知道?”小铃铛漫不经心说道:“不过无论他们是怎么进来的,他们如果无法通过考验,就会被熬成肉汤的。”   乐景追问:“什么考验?”   “这就要看小红帽会出什么考题了。”小铃铛转过身倒飞着,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为了不被狼外婆吃掉,小红帽一定想方设法用那些人填饱狼外婆的肚子的。”   “咯咯咯咯咯咯……”她发出清脆的笑声,开心地在空中转了个圈:“很快恶心的大人就会死啦!”她伸出双臂手舞足蹈,“童话森林里永远只有好孩子。”   “要做个好孩子哟,乐景。”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包含了三个民间故事或童话。   第一个就是虎外婆的故事。感兴趣的可以搜一下,讲真这真是我的童年阴影。   第二个就是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了。彼得潘既有孩童的天真,也有孩童的残忍。在作者最初的版本里有这样一句话:“When they seem to be growing up,which is against the rules.And Peter was killing them off vindictively as fast as possible。”(当孩子们长大了,那就违反了永无岛的规则,彼得会以最为恶毒的报复心态,快速的杀了那些长大的孩子们。)   之后作者贝瑞博物馆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出了他的想法,就说彼得可能第一先用他随身的匕首杀死了长大的孩子们,又或是像铁钩船长的右手被鳄鱼被吃掉一样,长大的孩子们被鳄鱼吃掉,彼得却视而不见,又或是他与小仙子叮克贝尔联手,让长大的孩子们飞上天,然后又让他们掉下摔落致死。这就是为什么彼得潘的朋友都是小孩子,而没有年长的朋友。   我忘记在哪里看到的一个书评里分析的说,胡克船长和海盗们就代表被彼得潘诱拐走的孩子们的爸爸,他跟彼得潘没完没了的战斗就是为了夺回自己的孩子。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分析真是细思恐极。   因为最初的版本太阴暗了,所以在以后流传的无数版本里,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删减,不约而同只保留了彼得潘善的部分,而删去了彼得潘的残忍。   第三个故事就是格林黑暗童话《杜松树之歌》了。   继母杀掉前妻的儿子做了肉汤让全家喝,继妹把哥哥的遗骨埋在了杜松树下,然后从里面飞出了一只美丽的鸟儿,唱着歌进行了复仇,把继母也熬成了肉汤让父亲喝了下去。 第98章 童话镇(2)   乐景终于赶在了太阳升到正中央前把馅饼送给了虎小姐。   虎小姐比她的外婆小了一圈,但是还是和乐景差不多高。她高兴的接过馅饼,并邀请他来吃午饭。   走了一上午,乐景早就饿了,所以他爽快地答应了虎小姐的邀请,只是……“这样说可能有点失礼,但是我和我的朋友都不怎么喜欢吃肉,所以您能给我们准备一点水果和素菜吗?”   虎小姐看了一眼在空中拼命点头的小铃铛,笑着点了点头,“当然可以啦。”她笑眯眯地叉腰说道:“我可是童话森林最好客的居民了!我一定做出让你们都满意的午饭的!”   而午饭如她所言那般美味。餐桌上摆放了各种各样美味的鲜果,几道素菜也是美味可口。大概是因为虎外婆是华夏民间传说中的人物,所以虎小姐做的饭菜都是中式菜肴,很适合乐景中国人的胃。   乐景还借此和虎小姐讨论了一下菜单和做饭小技巧,虎小姐听的两眼发光恨不能直接用笔记下来。眼看气氛已经热络起来,乐景仿若不经意般开口问道:“虎姐姐,你知道怎么样才能做一个好孩子吗?”   他也问过小铃铛,小铃铛对此的回答让他有些迷惑,所以他才想要再问一下虎小姐。   虎小姐一口把鸡腿塞进嘴里,锋利的牙齿把骨头嚼的“嘎吱嘎吱”作响,含糊不清地回答:“有规矩的孩子才是好孩子。”   ……和小铃铛说的一模一样。   “那么规矩是什么?要怎么做才能算是有规矩?”   虎小姐看了他一眼:“你还真不像一个孩子啊。”   她哑声笑了起来,胸腔震动,一些肉沫从她嘴里喷了出来,换来小铃铛恶心的抗议声,乐景看向虎小姐的面色如常,就连嘴角的笑容都没有变过几分。   终于虎小姐停止了笑声,她看了乐景一眼,说道:“这就要由你自己决定了。”她有些意味深长地说道:“在这里,规矩由你自己说了算。”   ……这点也和小铃铛说的话差不多。   “那么,你知道要怎么样才能离开童话森林吗?”   虎小姐再次笑了,“怎么离开?”她古怪地笑道:“等你长大了,你当然就能离开童话森林了。”   “那我该怎么样才能长大呢?”   “你的问题太多了,孩子。”虎小姐虽然不耐烦还是粗声粗气地回答了乐景的问题:“如果你是一个守规矩的好孩子的话,那么你自然能够长大。”   男孩若有所思地对虎小姐点了点头,感激地笑了笑,脆生生地说道:“谢谢姐姐,我明白了。”   虎小姐喝了一口肉汤,看了眼男孩被蔬菜汤的热气熏红了的脸蛋。   是个聪明有礼貌的好孩子。   只是但凡是聪明人就会有聪明人的通病,那就是自作聪明。   所以你真的明白了吗?   ……   乐景吃完饭要离开时,虎小姐让他等了一下,然后从屋里拿出一双……女式红皮鞋?   “谢谢你把外婆的馅饼送了过来,这双鞋送给你。”   乐景愣了一下,委婉的拒绝道:“这双鞋可能我不太合脚。”   “你当然不合脚。”虎小姐说:“珈伦一直想要一双美丽的红皮鞋,如果你遇到了她,就把鞋子送给她,她会很高兴的。”   这次是《红鞋》的故事吗……   在乐景看来珈伦是一个可怜的女孩儿。她不过是一个爱美的女孩,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红鞋,女孩子穿几回新鞋又有什么罪过呢?结果天使诅咒她:“你要穿着这个红鞋跳舞,一直跳到变成一具骸骨!”最后珈伦砍掉了自己的双脚才获得了解脱。   老实说,乐景读完红鞋的故事也不明白这个故事有什么意义,讲了什么道理。   如果这里是网游的话,那么现在就是一个NPC给了乐景重要的剧情道具。所以乐景接过了红皮鞋,试探性地当着她们的面把鞋子收进自己的随身空间里。   鞋子的凭空消失并没有让虎小姐和小铃铛感到惊讶。乐景由此再次肯定了自己的判断。   这里是童话森林,所以一切荒诞,离奇的事情在这里都是【正常的】。   ※   在告别了虎小姐后,小铃铛兴致勃勃地要带他去找彼得潘。   “在找彼得潘之前,你可以带我去看看新来的那些大人吗?我真的很好奇,我在森林里还没见过大人呢!”男孩仰起头,双眸闪亮的凝视着他,里面好像盘旋着星星,这样期待的眼神足以打动童话森林里最冷酷无情的居民,更别说一向就很心软的小铃铛了。   小铃铛犹豫了一下:“可以是可以。只是那些大人都很邪恶,可怕。”她忧心忡忡地说道:“他们会伤害你的!”   “没关系。”男孩双眼弯弯,看向小铃铛的眼神是全然的信赖:“我有小铃铛呀。小铃铛会保护我的对不对?”   小铃铛骄傲的挺了挺胸,觉得自己责任重大,“那当然了!我会保护你的!”她笑嘻嘻地说道:“小铃铛是孩子们的好朋友!小铃铛只会保护孩子!”   于是在小铃铛的带领下,乐景时而走在小路上,时而要穿过茂密的草丛,他那稚嫩的小身体如此长途跋涉着实有些费力,最后还是小铃铛看不过眼,告诉乐景:“我来教你飞翔的办法吧!”   她把自己身上的金粉洒到乐景身上,然后大声说道:“只要你在心里想一些快乐的事情,那么你就能和我一样飞起来啦!”   于是下一刻,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乐景真的飘了起来。在经过短暂的失重感和不适应后,他很快就能在空中自如舒展身体,灵活地就像在大海里游行的鱼一般。   他学着小铃铛的样子在空中转了个圈,开心地对她说:“谢谢你,小铃铛,这是我童年的梦想。”   虽然他早就可以通过御空术飞行了,但是这次的飞行意义不一样。   ——小时候他经常会梦想能像彼得潘那样飞出逼仄昏暗的卧室,飞入外面那个广阔无垠的瑰丽世界。   乐景也得此能更全面的观察整个童话森林。   他看到了姿态各异的各种建筑物,直立行走的动物,衣着各异的孩子们,他甚至还看到了躺在草坪上晒太阳的虎外婆,不过她显然是没看到头顶上的乐景。   他们在天空飞啊飞,飞啊飞,依次飞过荒野,森林,小溪,最后在落到了一个山谷里的小木屋前。   “这里是小红帽的家。那些大人最先遇到了小红帽,所以由她来招待。”小铃铛顿了顿又小声嘀咕道:“希望他们还没有被狼外婆吃掉。”   她示意乐景敲门,很快从门里传来一道清脆的女声:“谁呀?”   “是我,小铃铛。”小铃铛回答:“我带新来的孩子过来找你玩儿啦。”   门“吱呀”一声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了一个披着红斗篷,穿着红裙子,看起来十一二岁的金发小姑娘,毫无疑问她应该就是小红帽了。   “快进来吧。”她热情的招呼道:“我和杜松正在请新来的客人吃饭呢!你们也来吧!”   “不了,我们已经在虎外婆那里吃过饭了。”小铃铛回答。   乐景跟着小铃铛走进了木屋,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巨大的饭桌,以及坐在饭桌前的包括杜松在内的五个人。   一个年轻男人,一个红发御姐,一个外国老头,还有杜松和另一个黑发黑眼的东方小孩子。从他们坐的位置来看,乐景可以看出御姐和小孩子是一伙儿的,男人和老人是一伙的,而且他们不约而同都跟杜松保持了距离,明显很戒备他。   看来这四个人就是非法入侵者了。   在乐景和小铃铛走进来后,他们的目光齐刷刷地向门口射去,乐景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出了警惕和评估。   乐灵兴奋地声音在他脑海里响起:【乐景,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事情……】   听完乐灵的话,乐景眯了眯眼睛,眼中精光一闪而逝。   “姐姐,姐姐。”乐景仗着现在面嫩,毫不心虚地仰头看向小红帽,伸手指了指那些外来者:“他们就是非法入侵者吗?”   小红帽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   “那么他呢?”乐景指向那个黑发男孩,同时收获了御姐紧张戒备的视线,“他和他们不一样,是小孩子呀!”   “对。”小红帽对黑发男孩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所以他可以留在童话森林,但是其他人只有通过了考验才能留在童话森林。”她看向大人的目光就没有刚才那样温和无害了。   黑发男孩张了张口想说什么,最终却在御姐警告的眼神下闭上了嘴。   “我们现在也吃完了饭。”首先开口的是年轻男人,他有一张让人见之即忘的普通面孔,黑发黑眼,也是个东方人,“你该跟我们说考验是什么吧?”   “没有吃完饭哦。”杜松抱着罐子露出了一个阴测测的笑容:“你们还没喝杜松的肉汤呢。”   “妈的!都说了老子不会喝了你有完没完啊!”年轻人忍不住爆出了粗口。   “为什么不喝呢?”杜松低着头站了起来,他怀里的罐子里突然飘出了清脆甜美的歌声:   “我的妈妈砍下了我的头,   我的爸爸吃掉了我的肉,   我的妹妹埋好我的遗骨,   在那高大的杜松树下,   你们再也没法找到   比我更好喝的肉汤了!”   他抬起头,碧眼变得血一般殷红,脸色白的像鬼:“你们不喜欢杜松吗?”他身下的影子突然扭曲,拉伸,变大,变成一个枝繁叶茂的杜松树影,挥舞着枝叶向年轻人他们逼近。   年轻人脸色难看的站了起来,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本圣经,和他一伙的老人手里也多了几张符纸,御姐手里则握有一把桃木剑,他们如临大敌地看着脚下不断蔓延的黑影。   乐景眼神微闪,突然开口问道:“姐姐,姐姐。”他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好奇地看向那三个外来者:“你要怎么样考验他们呀?”   他的声音着实缓解了此时屋内诡异的气氛,一直在看好戏的小红帽终于慢悠悠开口道:“杜松,不要抢我的客人,外婆知道了会生气的。”   狼外婆对于杜松来说无疑是个很有杀伤力的名字,他只能沮丧地收起自己张牙舞爪的影子,阴冷的目光直勾勾的缠在他们身上。   小红帽殷红的嘴唇扬起一个诡异的弧度,“你们看,我有着红斗篷,红裙子,可是我却没有一双好看的红皮鞋。”她对着众人伸了伸自己的黑皮鞋,嘟了嘟嘴,“森林里只有珈伦脚下的红皮鞋最好看,我要你们把珈伦的红鞋带给我。带给我的那个人,就通过了我的考验,就可以留在童话森林啦~”   老人突然问道:“红鞋只有一双吗?”   小红帽露出一个狡猾的笑容,“你们猜?” 第99章 童话镇(3)   俞戚时在彻底看不到小红帽的那座木屋时才停了下来。   伊登。埃里克,一个美国老头儿,他的搭档,放出精神力查探了四周,然后对他点了点头。   他这才松了口气,盘腿坐到了地上,冷静的问伊登:“你是怎么想的?”   伊登也跟着坐了下来,目光沉凝,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能够凭借这具衰老的身体活过那么多个轮回世界,他靠的就是自己的智慧。   “第一。”他冷静的回答:“童话森林只欢迎孩子,不欢迎,甚至可以说是敌视大人,所以小红帽给我们出的考题失败率很高。但是我们也不是必死无疑的,如果这样那么考验本身也就没有了意义。”   俞戚时摸着下巴陷入沉思,“偏偏是最无解的童话世界,以往的知识和经验在这里都不管用,而且我们在这里的身份被主神设定成了非法入侵者,真是开局就是地狱模式啊。”他抬眼看向伊登,问:“还有呢?”   “第二。”伊登继续说:“就是红鞋的数量了。”他的目光闪过一丝若有所思:“小红帽没有告诉我们,但是我猜红鞋的数量≤2。我觉得2是最有可能的数字。”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小红帽并没有对这次考验制定规则,她只要求我们最后能把红鞋交给她就行。所以我认为她在鼓励我们不择手段,或者是……自相残杀。”   俞戚时目光闪了闪,他也明白了伊登为什么会做这样的判断。因为他们一行人只有三个大人,不可能每个人都能获得红鞋。他们死的越多小红帽越开心。所以其实1是最有可能的数字。   伊登之所以这么说……   “那样的话,只要确保那个女人得不到红鞋,我们就能通过考验了。”他微微一笑,继续用信赖的目光看向伊登,“还有吗?”   “你听过红鞋的故事吗?”在俞戚时点头后,伊登继续说道:“因为天使的诅咒,珈伦只能穿着红鞋一直跳到死,而童话结尾里也提供给了我们获取红鞋的方法……”   俞戚时接口回答:“砍掉她的脚。”   两人对视一眼,伊登率先躲开他的目光,表情有点僵硬:“……如果最后只有一双红鞋的话……”他咽了咽口水,声音有些沙哑:“你拿着吧。”   这老头儿在打什么主意?为了让他降低警惕心?   他面上却做出一副惊讶的表情:“别这么想,也许会有两双鞋呢,大家都可以活下来。”   伊登露出一抹苦笑,他摆了摆手,眼中是历尽千帆过后的从容和淡泊:“我已经活了太久了,你还年轻,好好活着吧。”   俞戚时露出一副感动的表情,语无伦次的说道:“哦,这真是……真的很谢谢你,伊登。”   不论你在打什么主意,最后活下来的也只会是他。   ……   而在与他们相反方向的森林里,祝夏做出了同样的判断。   赛尔玛·弗朗西斯,这个红发雪肤的俄罗斯女人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她狠狠揉了揉小大人一般的祝夏的脑袋,大大咧咧地说道:“放心,我肯定能找到红鞋通过考验的。我们还要继续做搭档呢!”   祝夏忧心忡忡地啃着手指,碎碎念道:“我觉得事情不会那么顺利,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赛尔玛闻言表情立刻严肃了起来,“我会无法通过考验吗?”祝夏从主神空间里兑换的超直感技能赋予了他超强的直觉,但是准确率却只有30%,就这样的几率都不知道救了他们多少次了,所以塞尔玛对于祝夏的预感从来都是只敢信其有不敢信其无。   “这倒不是。”祝夏皱着眉头摇了摇头,纠结地说道:“我觉得你能通过考验,可是……”   塞尔玛再次伸手揉了揉祝夏的头,笑嘻嘻地说道:“别可是了!只要我能通过考验就行了,想那么多会成老头子的。”   祝夏无语地抬头看着笑靥如花的女人,在阳光下她的笑容闪闪发亮,温柔爽朗的不可思议。他藏去心里的隐忧,对女人也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重重点头:“嗯。”   不管怎么样,他会保护她的。   ※   穿着红皮鞋的珈伦是童话森林的名人。   她有一双童话森林最好看的红皮鞋,每当她穿着红皮鞋翩翩起舞时,不知惹来多少女孩艳羡的目光。沐浴在大家羡慕甚至可以说的上妒忌的目光里,珈伦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这天她又在森林里翩翩起舞时,小铃铛领着一个陌生的男孩走了过来,男孩看向她的目光是让她无比愉悦的惊艳,就连一向眼高于顶的小仙女小铃铛看向她的目光也闪过一丝艳羡。这让她心情更好了。   只是她的双脚自从被砍掉后就总是黏不牢,她刚跳了几步,她的双脚就从双腿脱落了。她悬在半空,苦恼地看着自己在地上跳来跳去的双脚,在它们高高跃起的一刹那牢牢把它们抱在了怀里。双脚在她怀里拼命挣扎扭动,她按着它们好像对付一只不听话的小狗。   看来等下她要去找纺织姑娘们给她缝一下腿了。   男孩主动跟她搭话道:“你脚上的红皮鞋真漂亮,我猜你一定就是珈伦吧?”   珈伦点了点头,她好奇地问道:“我没见过你,你是新来的孩子吗?”   不得不说珈伦着实是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粽发雪肤,紫罗兰一样莹润的大眼睛波光粼粼,身材窈窕纤细,虽然现在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但是已经可以看出她长大后会成为一个怎么样的美人。(只是当她神情如常地抱着自己的断掉的双脚时,这份美丽就增添了惊悚可怖的意味。)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珈伦身上的衣服了。她的衣服和她的美貌相比太过寒酸了。她穿着简陋寒酸的粗布麻裙,身上除了抱在怀里的双脚上的红鞋外没有任何明亮的色彩了,虽然这样也无损她的美貌,但是观之还是给人一种明珠暗藏的痛心感。   “对,我叫乐景。”乐景脸上洋溢着孩童般明媚灿烂的笑容:“珈伦,你的鞋真漂亮,是在哪家店里买的?”   虽然可以看出主人已经很爱惜了,也经过精心的保养,可是还是能看出红鞋已经有点旧了。鞋上的颜色有点发暗,没有虎小姐给乐景的那双红皮鞋颜色鲜亮。   听到男孩问起她最喜爱的红皮鞋,珈伦得意地抬起下巴,努力抑制自己脸上的笑容,矜持回答:“是我自己做的。”   乐景鼓掌说道:“真厉害。但是——”他皱起眉头,眼神闪过一丝惋惜:“这双鞋已经旧了,珈伦,你要不要换一双鞋子?”   原本得意洋洋的珈伦闻言立刻涨红了脸,她气急败坏的蹬了乐景一眼,恨恨说道:“不用你管!”她转身就向前方飞去。   “等等。”男孩拉住了她的裙子,急急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我是说,我有一双新的红皮鞋,你想要的话我可以送给你。”   新的红皮鞋?   珈伦愣了一下,心脏突然开始剧烈跳动。她飞快转过身,也顾不得矜持急切地抽出一只手抓住了乐景的胳膊:“在哪里?快给我!”   乐景忍住胳膊上的疼痛,笑容不变地说道:“条件是你要把脚下的旧皮鞋送给我。”   有了新鞋谁还在乎旧鞋呀!   珈伦拼命点头,大声说:“只要是你能给我一双比我脚下这双红皮鞋还要漂亮的红鞋。”   乐景说:“你先放开我。”   珈伦乖乖松开抓住乐景的手,看向乐景的目光闪亮亮的,好像渴望得到主人奖赏的小狗,看起来可爱极了。   当乐景从随身空间里取出那双崭新的红皮鞋时,珈伦整个人都被剧烈的喜悦击中了。她颤抖着手小心翼翼摸了摸新鞋光滑的鞋面,眼中慢慢噙满明亮的泪珠。她粗暴地剥掉断掉双脚上的红鞋,随手扔到了地上,然后迫不及待的从乐景的手里抢过了新鞋,欣喜若狂地把它们套在了自己的双脚上。   她痴痴地看着脚上的红鞋,眨了眨眼,脸上出现两道新鲜的泪痕,“我美吗?”她突然问。   乐景从地上捡起旧鞋,小心拭去上面的尘埃,对于珈伦的问题不吝于最大的赞美:“当然,你美的就像一位公主。”   “哈哈哈哈…”珈伦突然仰天大笑起来,她抱着扭动的双脚在空中转起了圈圈,癫狂的叫道:“我像公主!我像公主!我像公主!”   俞戚时,伊登,塞尔玛和祝夏赶到这里时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副场景。   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抱着自己断掉的双脚仰天长笑,一双鲜亮的红皮鞋正穿在她的断脚上。与此同时,那个他们在小红帽那里见过的黑发男孩怀里也抱有一双红鞋!   两队人面面相觑,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同样的困惑,警惕和……杀意。   他们两队人几乎是同时到达的这里,没有人能取得时间上的优势。就算假设这两双红鞋都是真的,那么他们也要杀掉一个人才行。   俞戚时不会因为对方女人和孩子的组合而掉以轻心。能在无尽的轮回里活到现在的都是一些狠角色。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能安然无恙地活到现在,那么只能证明他们的实力强到可以弥补他们先天的身体弱势,所以俞戚时绝不会小看他们。   他一边戒备对面两人和搭档伊登的动静,一边对那个抱着红鞋的男孩喊话道:“孩子,我们又见面了。”   男孩扭头看向他们,双眸弯弯,嘴角扬着甜美的笑容,看起来就像俞戚时以前在地球上司空见惯的那种良好家庭出生的天真孩子。   可是这份正常,却在扭曲荒诞的童话森林里成为了彻头彻尾的【异常】。   “你们好呀。”男孩笑嘻嘻地对他点了点头,明知故问道:“你们来这里干什么呀?”   俞戚时笑容不变:“当然是为了完成小红帽交给我们的考验了。”他瞥了眼一旁状若疯癫的珈伦,“这位应该就是珈伦了吧?”   “对。”男孩笑眯眯地说:“我送了姐姐一双新鞋子,你瞧姐姐多开心呀。”   俞戚时脸色一变,这才发现和珈伦怀里的红鞋相比,男孩怀里的鞋子的确要更旧一点。   男孩抱紧了手里的红皮鞋,脸上扬着格外可恶的笑意:“怎么办呢,现在它被我拿到了。”   仗着同是小孩子,祝夏开口问道:“你可以把红鞋送给我吗?”   “当然——”男孩拖长了声音,看着眼神突然亮起来的祝夏露出一个恶劣的笑容:“不可以了。”   俞戚时勉强忍住自己攻击男孩的冲突。如果不是出于必要,他不会去攻击副本里的人物,特别在童话森林这样的无解无逻辑的世界里,在没有摸透这里的情况之前,他不会轻易使用暴力。   ——虽然在他的感知下,这个男孩弱小到他一根手指头都能摁死他。   他露出一个和蔼可亲的笑容:“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知道人物的名字,他就可以确定他来自哪个童话故事,也就可以初步估计出他的技能或者实力。   “我吗?”男孩眨了眨眼睛,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我是住在森林里的魔鬼呀。”   小铃铛看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   俞戚时的笑容顿时凝固在了嘴角,魔鬼……这个词在古今中外的童话里都不是什么善茬。而且它出现在了太多的童话故事里,是标准的大反派。   “魔鬼……先生。”他勉强笑着说:“要怎么样你才能把红鞋给我们呢?”   男孩认真想了想,然后扯了扯还沉浸在获得新鞋子的喜悦中不可自拔的珈伦的裙子:“珈伦姐姐,那些大人想要你脚上的红鞋。”   俞戚时的脸色更难看了。他开始犹豫要不要出其不意直接把红鞋抢过来算了。   果然,听到男孩的话,珈伦立刻停止了笑声,用阴冷的目光看向那三个大人,声音冰冷得像南极的风:“你们想抢走我脚上的红皮鞋?”   “不是的,姐姐。”男孩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委屈巴巴地看向珈伦:“他们是想要从我手里抢走你送给我的红皮鞋。”他抱紧了手里的鞋子,认真地说:“这是姐姐给我的,怎么可以轻易给他们呢。”   珈伦怒道:“我不会让他们抢走的!”她把男孩护在自己身后,看向三人的目光格外阴冷怨毒:“姐姐帮你杀了他们。”   她松开手里的断脚,放它们在地上活蹦乱跳,身体悬浮在断脚上空,宽大的裙子无风自摆。她的双眼变得像她脚下的红皮鞋一样红,点点鲜血从她双腿早已愈合了的平直切口上冒出,被无形的牵引力吸到了地上的红鞋上。于是红鞋的颜色越发饱满欲滴。   俞戚时只感到一阵冲天的煞气从珈伦身上散发出,凭借着在无数副本摸爬滚打磨练出的经验,他能察觉到他不是她的对手。   而且,那只巴掌大的小仙女身上也散发出不亚于珈伦的恐怖气势。   不知不觉俞戚时后背已经湿透了。   “误会……”他惨白着脸,“都是误会……”   塞尔玛也出声道:“对,我们没有打算与你们为敌,这都是误会……”   感觉把他们吓得差不多了,乐景扯了扯珈伦的裙子,阻止了她接下来的攻击动作:“姐姐。”他笑的狡黠:“现在杀了他们未免太无趣了,不如我们也考验考验他们好了,如果他们通过考验——当然这是不可能的,那么我们就把这双旧鞋子给他们好了,如果他们无法通过考验……”男孩笑的越发灿烂:“就让他们穿着烧红的铁鞋一直跳舞,直到他们变成尸骸好了。”   珈伦眼睛一亮,甜甜的笑了:“真是一个好主意。” 第100章 童话镇(4)   断腿的女孩儿苦恼地问:“你说,我们出什么考题好呢?”   自称为魔鬼的男孩笑眯眯地回答:“让他们给姐姐找一条裙子吧,谁的裙子最好看,谁就能获得姐姐的红鞋。”   女孩儿勾起红润的嘴角,苍白的脸上浮现病态的红晕:“这真是一个好主意!”她扬了扬下巴,高高在上地对他们说:“给你们一个星期的时间,谁找的裙子让我满意,我就把我的红皮鞋送给他。”   ——“所以我们该去哪里找人帮我们织裙子呢?”塞尔玛抱胸苦思冥想:“我记得我小时候好像看过一个童话故事,里面有三个纺织姑娘帮王子的新娘织了好多布……”   祝夏抬起头,做出了决断:“我们去找仙度瑞拉的仙女教母。”   “为什么要找……哦,等等,我明白了!”塞尔玛抱着祝夏在他脑门上狠狠亲了一口,兴奋笑道:“宝贝儿,你真聪明!”   为了让仙度瑞拉可以去参加王子举办的相亲舞会,仙女教母可是不仅变出了南瓜马车,还变出了华丽的舞裙!并且那三条舞裙还一条比一条漂亮!   她敢打赌,再也没有比仙度瑞拉的舞裙更漂亮,更会让珈伦满意的裙子了!   祝夏脸色顿时涨的通红,大声说道:“男女授受不亲!快放开我!”   塞尔玛笑嘻嘻地松开了他,然后把期待的目光投给这个人小鬼大的智多星,“你知道仙女教母在哪里吗?”   祝夏擦了擦自己额头上的口水印子,“我不知道。但是仙度瑞拉一定知道。”   ……   ……   等到到了没人的地方,小铃铛终于忍不住问乐景:“你为什么说自己是魔鬼?”   乐景眨了眨眼睛,眼中狡黠,露出一个调皮的笑容:“当然是为了骗他们啦。”   小铃铛当然不会斥责他不许说谎——彼得潘也爱说谎,应该说只要是孩子都会说谎。所以她只是好奇地问:“你为什么要骗他们说你是魔鬼呢?”   “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尊敬我,听我的话呀。”男孩理所当然地说道:“要不然他们看我这么弱,会杀了我的。”   小铃铛立刻柳眉倒竖怒道:“他们敢!区区入侵者竟敢……我会先杀了他们的,你不要怕。”   男孩摇了摇头,“我才不怕呢!”他把掌心的小铃铛高高举起来,得意地说:“他们很笨,我要好好耍耍他们。”   小铃铛积极的举手:“加我一个!我最喜欢恶作剧了!”   “当然不会忘记小铃铛的。”乐景顿了顿,把站在自己掌心的小铃铛举到自己眼前,双眸认真地直视着她碧绿的眼眸,软下声音恳求道:“小铃铛,小铃铛,我们去找仙度瑞拉好不好?”   “为什么?”小铃铛皱着眉头,尖着嗓子问道:“你答应我的,我们要去找彼得潘!”   男孩困惑地问:“为什么那么着急要去找彼得潘呢?”   “因为彼得潘喜欢小孩子!”小铃铛脱口而出:“看到你他会高兴的!”   男孩垂下双眸,看起来有些闷闷不乐:“原来小铃铛是为了讨彼得潘开心啊。”   “我本来就是彼得潘的小仙女。”小铃铛别扭地说:“那么我讨他开心也是应该的吧?”   “彼得潘都有那么多和小铃铛一样的小仙女了,而我一个也没有。”男孩鼓了鼓腮帮子,闷闷地说道:“……如果小铃铛是我的小仙女就好了。”   “和小铃铛一样的小仙女,”这句话深深刺中了小铃铛心目中的隐痛。在围着彼得潘身边的小仙女们中,她只是最不起眼的一个——彼得潘甚至都不知道她的名字。而且小仙女的寿命短暂,等她死后,立刻会有新的小仙女接替她留在彼得潘身边,陪他玩耍。①   ……从生到死,彼得潘都不会知道。   “小铃铛做我的小仙女好不好?”男孩水汪汪的大眼睛渴望地看着她,小心翼翼地说道:“你不用讨我开心,我来讨你开心好了——小铃铛是小仙女呀,小仙女就应该被好好疼爱,呵护才对。”   男孩的话就像蜜一般流入小铃铛的心里,她整颗心脏都甜滋滋的。她忍不住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羞答答地抬眼对上了男孩真诚的目光,捏着裙角扭捏着问:“真的?”   男孩重重点头,“真的!”   “我要你保证,你只会有我一个小仙女。”   “好呀。”男孩眉眼弯弯,声音甜的宛如蜜糖:“小铃铛是独一无二的!”   小铃铛捂住自己滚烫的脸颊,觉得自己幸福地快要炸成烟花了。她连忙从乐景的手上飞了起来,转身背对着他,用声音来掩饰自己的羞涩:“好了,快走吧!我们去找仙度瑞拉!”   ※   仙度瑞拉最近有点烦。   虽然她现在已经享有了她以前想也不敢想的荣华富贵,但是她还是有点烦。   她的丈夫,亨利王子——现在应该叫做亨利国王了,她怀疑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   虽然贵族男人在外面都或多或少会有几个情妇,而且亨利现在已经成了这个国家的国王,他能在婚后三年才有别的女人已经算是对她情深义重了。   可是她还是很烦。   也许是因为婚后生活不像她想象中的那样完美,也许是因为王子慢慢消逝的爱意,也许是因为王宫的森严的规矩,总之她很无聊,又很烦。   所以当侍从告诉她有一个男孩和小仙女求见她时,她立刻爽快地答应了。   她坐在高座上,撑着下巴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被侍从领进来了的一人一仙女组合。   黑发男孩皮肤白净,体态匀称,身上有一种上等人特有的气质,一看就知道是贵族家的孩子。至于那只小仙女,仙度瑞拉听说她们一向只呆在彼得潘身边。   “你不是彼得潘,你是谁?”她好奇地看着黑发男孩,她虽然没见过彼得潘,但是也听说过他是一个带着绿帽子的红发男孩,眼前这个黑发男孩无疑不符合标准。所以她也更好奇他的身份。   “我是森林里新来的孩子。”男孩温文尔雅的回答了仙度瑞拉的问题。   仙度瑞拉立刻失去了兴趣,她后仰靠坐在椅子上,懒懒地问道:“那你来找我干什么?”   男孩突然问了她一个奇怪的问题:“您的鸽子还在吗?”   仙度瑞拉的眼神利剑般向他射来,她直起身,语气说不上好:“你问这个干什么?”   “看来它们还在了。”乐景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然后对仙度瑞拉说:“过段时间,森林里新来的几个非法入侵者会来找你。”   果然这里的灰姑娘是小说版本的灰姑娘。灰姑娘作为格林童话中最出名的一个故事之一,流传于世的有无数个版本,并且被翻拍成了很多部影视作品。其中动画版灰姑娘和小说原版灰姑娘最大的不同就是动画里用仙女教母替换了小说里的白鸽。在原版剧情里,仙度瑞拉去舞会穿的衣服和鞋子都是母亲坟前树上的白鸽带给她的。就连继母对她的刁难,也是白鸽和它的小伙伴们帮仙度瑞拉解决的。而仙度瑞拉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没完没了的哭坟。   在小说里,仙度瑞拉似乎是个软弱可欺的小白花呢。   仙度瑞拉挑了挑眉毛,纳罕问道:“他们来找我干什么?”   “为了您的裙子啊。”男孩笑眯眯地回答:“森林里的大家都知道仙度瑞拉的裙子是最漂亮的,所以他们即便不择手段也会夺走您的裙子。”乐景把他和珈伦对外来入侵者考验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仙度瑞拉。   最后他说:“如果他们失败了,他们就会穿着被烧红的铁鞋跳舞,直到他们变成一具尸骸。您不觉得这很有意思吗?”   仙度瑞拉听了咯咯直笑:“说起鞋子,我就想起了我那两个可怜的姐姐们。她们为了穿上我的水晶鞋,一个砍掉了自己的大拇指,一个削掉了自己的脚后跟。最后你猜怎么着?”她挺起胸脯不无骄傲的回答:“最后嫁给王子,成为王后的只有我!而我的继母和姐姐们却被我的鸽子啄瞎了双眼,被我赶到了森林里。”   “只有像您这样善良,美丽的女士才配嫁给王子,成为王后。”乐景的夸奖让仙度瑞拉眉开眼笑,她心情很好的对乐景挥了挥手,爽快说道:“我会看好我的裙子,没有人能从我手里夺走它们。”   她勾起唇角,笑容多了几分阴狠和讥讽:“童话森林里不欢迎任何大人。”   乐景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而他很快就从王宫的侍从那里听来了塞尔玛他们无功而返的消息。   他一直在等的机会,终于来了。   ※   祝夏苦恼的揉了揉自己的头发,恨恨道:“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明明电视上的仙度瑞拉那么善良,这里的仙度瑞拉却是个刻薄的讨厌精。”   塞尔玛还是第一次从小大人般的祝夏嘴里听到如此孩子气的发言呢。这让他看起来格外可爱。   “电视上的童话都是改良后给小孩子看的,也许这里的仙度瑞拉才是真实的她呢。”她一屁股在祝夏身边坐下,伸出胳膊搂住他的脖子:“仙度瑞拉这里是行不通了,你再想想还有什么童话人物有什么好看的裙子,我们现在就剩两天时间了,一定要抓紧啊。”   实在是这童话森林的住民对他们太不友好了。对他们进行冷暴力的已经是难得的善良人了,有些脾气爆的经常二话不说就对他们发动攻击。虽然塞尔玛和祝夏都是在无数轮回空间摸爬滚打过的资深者,可是这个空间的难度已经超过了他们能应付的范围了——这可是评级为S级的地狱难度的副本!在大多数的打斗中,他们仅仅是自保就要拼尽全力了。   而且这里虽然叫做童话森林,但是并不是只有森林。这里分为大大小小的国家,土地出乎意料的广袤,可是他们却对这里一无所知。   他们花了一天的时间才探明仙度瑞拉的方位,然后花了四天的时间才终于活着找到了仙度瑞拉。为了获得一条美丽的裙子,塞尔玛不知从储物空间里掏出多少珠宝和黄金,却只收获了仙度瑞拉的嘲笑。   “我是这个国家王后,我的丈夫是这个国家的国王。”她高傲地说:“我是不可能被你们这些入侵者收买的!”   然后她就喊了卫兵把他们赶了出来。   祝夏焦虑的啃咬着自己的指甲,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他头回开始懊悔自己平时没有多看点童话,要不然现在大脑也不会一片空白。   实在是他们来这个位面也是一个意外……如果可以选择他们才不会来这个轮回世界。所以主神对他们颁布的任务也仅仅是让他们在童话森林存活两个星期罢了。   且不说珈伦给出的一个星期期限,小红帽给他的考验时间也不是无限的,她同样限制了时间——十天。   他忍不住头疼。如果不是那个半路突然插进来的搅事精魔鬼,他们的时间也会宽裕很多。而且他直觉珈伦比仙度瑞拉好应付多了。   “你们看起来很苦恼呢。”一道清冽的声音突然自树上传来。   什么时候?!   祝夏身子一抖,闪电般向树上看去,就见他刚才还在心里嘀咕的那个搅事精魔鬼正坐在树枝上,肩上坐了一只闪亮的小仙女,双腿悬在半空中晃来晃去。   塞尔玛立刻挡在了祝夏身前,瞳孔紧缩,看向乐景的目光是浓浓的戒备和警惕,“你来干什么?”   “不用那么提防我。”男孩离开树枝,抱胸悬浮在半空中,笑嘻嘻地说:“我没打算做什么。”   塞尔玛冷笑一声,耸了耸肩,对他的回答不置可否。   “时间快要到了,看样子你们还没找到合适的裙子。”男孩伸出一根手指:“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吧。”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另一组可是已经找到了裙子哦,珈伦姐姐很满意呢。”   塞尔玛的表情越发冷凝,心脏仿佛被拳头握紧,她感受到了一种窒息般的绝望。   祝夏突然冷冰冰地问:“你来这里就是为了告诉我们这个?”   “当然不是啦。”乐景控制着自己的身体慢慢下落,最后停在比塞尔玛高半米的地方不动了,他居高临下的看着下面的两人,眼里嘴角是让他们捉摸不透的笑意:“我可以帮你们哦。”   “……代价呢?”   “代价啊……”男孩装模作样的想了想,然后露出一个让他们后背发凉的笑意:“就用你们的秘密来交换吧。”   祝夏谨慎发问:“什么秘密?”   “我从你们身上嗅到了时空和轮回的气息。”男孩,不,魔鬼咧开嘴,露出寒气森森的獠牙,“时空的旅人啊,你们为何来到这里?你们背后的那位大人,究竟有什么目的?”   “我可以测谎哦,所以不要想着骗我。”   ——魔鬼微笑着,如是说道。   塞尔玛和祝夏如坠冰窟,悚然而惊。   轮回了那么多个世界,这是第一次有土著看出了他们的身份。而且他甚至还觉察到了主神的存在!   这……就是S级位面魔鬼的实力吗?!!!   作者有话要说:   ①这是彼得潘原著里的设定。作者说过:“仙女的寿命都是很短的。不过她们的身体很小,短短的生命在她们来说却感到很长很长。”   而且小仙女们都长的差不多……   所以细思恐极。   我觉得彼得潘身边的那个奇妙仙子,也就是小玲儿,其实早就死了,只不过会有源源不断的‘小玲儿’代替她陪在彼得潘身边。从始至终,彼得潘记得也只有‘小玲儿’。 第101章 童话镇(5)   祝夏的笑容多了几分僵硬:“你在说什么,我不明白。”   塞尔玛也回过神,露出一个疑惑的笑容,只是这笑容怎么看怎么不自然:“你是不是认错人了?什么时空和轮回的味道……”她伸出胳膊嗅了嗅,干笑道:“我怎么没闻到?”   “我可不这样认为。”魔鬼背着手定定看着她,在塞尔玛越发心虚的目光里突然粲然一笑:“那么能告诉我,你们是怎么来到童话森林的吗?”   祝夏抢过话说道:“我们是不小心走进来的。”   乐景挑了挑眉:“走?”   祝夏一口咬定:“对,就是走进来的。”男孩的目光微闪:“我们只是在路上开车,然后不知怎么搞的外面突然起了大雾,我们穿越迷雾后就发现来到了这里。”   【心跳微微加速,表情有0.5秒的僵硬,音调高了1分贝,撒谎。】   “撒谎。”乐景立刻说,看着他们的眼神是说不出的讥讽:“虽然最成功的谎话是九分真一分假,也许你是个撒谎大师,但是谎言是我们魔鬼掌握的利器,哪怕只有一丝我也能闻到它们的气息。”   祝夏惊疑不定的看着空中的魔鬼,胸腔里的心脏好像蹦迪一般疯狂跳动,他都感受到了微微的疼痛。   “我本来是想给你们一个机会让你们活下去的。”魔鬼失望的叹了口气,摊开双手:“那么合作告吹,我不得不遗憾地送你们下地狱。”   “小铃铛。”魔鬼扭头看向乖巧坐在她肩膀上的小仙女,“麻烦你啦。”   小仙女脆生生回答:“不麻烦,他们好弱,不用一分钟我就能杀了他们。”她身上散发出滔天恐怖气势牢牢锁定了下方的塞尔玛和祝夏,他们恍惚间有一种被洪荒凶兽盯上了的糟糕即视感。   “等等!”祝夏白着脸质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我字面上表达的意思。”魔鬼故作可爱地歪了歪头,“我不明白这有什么难以理解的。”   祝夏脱口而出:“你不能……”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然后睁大眼睛,脸色一点一点变白了,看向乐景的目光盈满了惊恐之意。   塞尔玛把祝夏护在身后,声音甚至出现了破音:“你不能杀了我们,一星期的时限还没到!而且就算我们失败了,我们的惩罚也不过是穿着烧红了的铁鞋跳舞罢了,短时间内不会死!”   祝夏低下头,瘦弱的身体摇摇欲坠,看起来整个人下一刻就要昏倒了:“他能。”他气若游丝的回答:“因为他是魔鬼,是童话故事里反复无常,谎话连篇的魔鬼,所以他随时可以毁约。”   魔鬼谦虚的给他们欠了欠身,强忍得意,对他们露出一个矜持的笑容,好像刚刚祝夏对他的评价是对他的夸奖似的,“你这么了解我,我都不舍得杀你了。”   祝夏厉声低喝道:“告诉他!”他抬起头用力的看向塞尔玛,脸色苍白的宛如鬼魂,只那一双黑眸滚烫得像烧沸的水,“我们别无选择了。”   塞尔玛深深看了他一眼,用力咬了咬了嘴唇,“我明白了。”   她已经预料到这番坦白主神会扣去他们多少积分了。但是这是她们活下去的唯一办法了。   “我把所有一切都告诉你。”塞尔玛深吸一口气,抬眼看向乐景,“但是我要和你签订契约,保证你不会在事后杀了我们。”   魔鬼微笑着说:“当然可以了。”   于是下一刻塞尔玛的手上就多了一张卷起的羊皮纸,她率先咬破指尖在羊皮纸上按下了指印。乐景从她手里接过羊皮纸,上面写着的是晦涩难懂的拉丁文字母,但是诡异的是乐景却自动明白了契约的内容。   这不是乐灵的翻译,应该是契约本身就具备的功能。   契约的内容很简单,就是塞尔玛和祝夏两人和乐景不得攻击对方。且在塞尔玛把一切都告诉乐景后,乐景要帮助两人度过考验。违背的人将会神魂俱灭。   魔鬼似笑非笑的瞥了他们一眼,“你们倒是打得好算盘。”不过他还是咬破了指头在上面印上了自己的指印,“庆幸吧,你们遇到了我。我敢说,童话森林里再也没有比我更好说话的魔鬼了。”羊皮纸化作光点消失在了天地中,一种模糊的联系在三人之间建立,塞尔玛和祝夏这才松了口气。   “现在可以把一切都告诉我了吧。”魔鬼撇了撇嘴,百无聊赖的盘腿坐在半空中,“你们的故事最好足够的有趣……”他不怀好意地看了眼他们,“相信我,你们不会想要体验魔鬼的恶作剧的。”   “我叫塞尔玛。他叫祝夏。”红发雪肤的女人搂着一旁的黑发男孩,表情凝重,声音干涩的好像粗粝沙石在地上摩擦:“我们是来自主神空间的轮回者,不断穿越各个位面执行各种主神颁布给我们的任务获取积分,只有赚到二十万积分我们才能回到现实世界。”   “来这个位面是一个意外。我们只是在一个普通的B级位面执行任务,那个位面虽然也是童话世界,但是和这里完全不一样,是一个危险系度很低的位面。我们在图书馆里翻开一本书,然后再醒来就来到了这里。另一队的男人和老头儿也是来自主神空间的轮回者,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来的,也不知道主神给他们颁布了什么样的主线任务,但是我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实力比我们强”   她一口气把所有的一切都说了出来,并且已经做好了回答魔鬼诸如“主神是什么”“主神空间在哪里”“积分是什么”之类的问题了。   而这只可怖神秘的魔鬼再次出乎了她的意料。   “有趣。”他发出低低的笑声,双眸里是让人战栗的兴奋:“原来我在你们身上察觉的那股若有若无的力量来源于你口中的主神啊。看来你们也不过是在神明掌下苦苦挣扎的蚂蚁罢了。”他抱胸睨向两人,眼中有着居高临下的怜悯:“可惜,你们的挣扎注定是徒劳的。”   他竟然能察觉到主神的存在!   果然S级位面的人不是他们两个A级轮回者可以应付得了的。   “为什么这么说?”祝夏警觉的看向乐景:“你知道什么?”   魔鬼伸出食指点了点嘴唇,勾唇一笑,“不告诉你~”   他缓缓下坠,自见面来终于双脚接触了大地,背着手身体前倾,对敢怒不敢言的两人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笑容:“我要去主神空间。”他理所当然的对两人说出了自己任性的要求:“我要你们带我去主神空间。”   塞尔玛和祝夏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在各自的眼中看出相同的恐惧和……兴奋。   他们都想到了一件事。   祝夏惨白的脸上情不自禁浮现一层病态的红晕,眼里是掩饰不住的兴奋和期待。   “有一个道具。”塞尔玛慢吞吞地说:“它可以把其他位面的土著带到主神空间。”   魔鬼伸出了手,兴致勃勃的说:“给我。”   塞尔玛吞吞吐吐:“只是如果这个道具给了你,那么你就会被绑定为我们团队的一员,以后你也要去其他位面执行任务,赚取积分,如果完成不了任务还会被主神抹杀……”   “抹杀?”魔鬼咀嚼着这个词汇,笑容有点轻蔑:“那就让他试试吧。”   看着魔鬼这样不以为然的模样,塞尔玛没有说什么,只是从储物空间里掏出一个黑色的手环递给了魔鬼:“带上它,你就能加入我们的团队了。等到我们完成这个位面的任务后,主神会把你和我们一起传送回主神空间。”   塞尔玛心疼地看了眼手环,这是她用一万积分兑换的好东西,不过如果能因此把这只魔鬼拉进她们的队伍,她们就赚大了!   魔鬼接过手环仔细端详了几秒。然后无所谓的撇撇嘴,爽快地把手环套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与此同时一道冰冷的机械音在三人的脑海里同时响起:【童话森林剧情人物魔鬼加入红炎轮回者小队。】   乐景眼中闪过一抹莫名的流光,嘴边的笑容多了几分深意。   塞尔玛终于不再抑制自己,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看向乐景的目光是赤裸裸的兴奋和期待。   她做梦也没想过会有这样强大的剧情人物加入他们的轮回者小队。只凭借这位魔鬼的强大实力,就可以把他们小队的实力提升整整一个等级!他们红炎小队说不定能成为主神空间里排名前十的顶尖战力!   魔鬼会是最可怕的敌人,但是作为同伴,将能给他们提供无与伦比的安全感!   她对乐景友好地伸出了手,自我介绍道:“我叫赛尔玛·弗朗西斯,是红炎小队的副队长,这是祝夏,是我们队里的智者,我们小队一共有十个人,其余人还在其他位面执行任务,等你到了主神空间就能见到他们了。”   魔鬼露齿一笑,也亲热地握上了她的手,懒洋洋地回答:“以后就请副队长大人多多指教啦。”   小铃铛瞄了一眼相谈甚欢的两人,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咽下去了想说的话。   ……如此也好。这样到了最后,即便他无法通过考验,也能逃出去。   “既然我已经成了这个团队的一份子,那么我就要有所贡献。”魔鬼笑眯眯地说:“我已经找到了最漂亮的裙子。”   然后在两人惊喜的目光中,乐景依次从储物空间里取出像星星一样的裙子,像月亮一样的裙子和像太阳一样的裙子。一件比一件光彩照人,一件比一件美轮美奂,就好像真的是由太阳光,月光和星光织就的一样。   这三条裙子来自于格林童话里的真新娘这个故事。这个故事和灰姑娘的核心差不多,女主人公都有一个狠毒的继母,都是被人折磨的小可怜。不同的是真新娘的故事更狗血一点,因为故事里的王子失忆了,娶了邻国的公主,女主角靠着这三条裙子让王子重新爱上了他,并且通过一个吻唤醒了王子的记忆。   人家几百年前就开始玩韩剧很时髦的破镜重圆梗和失忆梗了。怪不得格林童话能流传几个世纪呢。   乐景用他在储物空间里放的现代工艺品和一些精致的小首饰,从这位早就成为王后的女主角这里换来了这三条裙子。他有自信这三条裙子和仙度瑞拉的裙子相比也不会逊色。   塞尔玛的眼睛彻底黏在了裙子上拔不下来了,就连祝夏也忍不住用敬畏的目光看着这三条美得让人窒息的裙子,这样非凡的裙子一看就知道不是凡间之物。   这样美的裙子,仅仅是站在它们的面前就会让人心生自惭形秽的感觉。塞尔玛声音轻的几乎是在梦吟:“这是真正存在的裙子吗?”   “当然。”乐景简略地把这个故事的背景讲给了两人听。   塞尔玛眉开眼笑,信心十足地表示:“这下我们赢定了。”   ※   珈伦穿着那两个入侵者献给她的长裙,在镜子前转来转去,脸上的红晕在见到这两条裙子后就没下去过。   镜子里的她容光焕发,华贵优雅,就像公主一样美丽,和她的新鞋很配。   谁能想到以前穷到只能穿木鞋的珈伦有朝一日会漂亮地宛如一位公主呢!   “我很喜欢你们的裙子。”她扇动裙摆好像一只灵巧美丽的蝴蝶,跟俞戚时说话的语气都柔和了很多:“如果一天后另一队不能献上更好看的裙子的话,那么胜利者就是你们了,我会把红鞋交给你们。”   俞戚时这才松了口气。   依靠他那稀薄的童年记忆,他勉强记起灰姑娘好像有很漂亮的裙子。他没指望灰姑娘会那么轻易把裙子送给他们这些非法入侵者,还好他是个足够出色的盗贼,所有的盗贼技能他都点满了,所以他才能成功从戒备森严的王宫里偷出这条裙子。   他幸灾乐祸地想,那两个白痴,竟然大摇大摆地上门找灰姑娘要裙子,活该被赶出来。在他看来接下来的短短两天他们肯定找不到更好看的裙子了,所以最后的胜利者只会是他们!   “珈伦姐姐。”甜甜的童音从门外响起:“我能进来吗?”   “当然,请进。”珈伦热情的招呼道。   一个黑发黑眼的可爱的男孩儿蹦蹦跳跳地跑了进来,看到珈伦的那一刹那发出了夸张的吸气声:“珈伦姐姐,你好漂亮!我觉得比仙度瑞拉还要漂亮!”   珈伦美滋滋的转了个圈,双眼亮晶晶的。   俞戚时原本只是随意的瞥了男孩一眼,下一刻目光就停留在男孩手腕上带着的黑色手环上不动了。   他的瞳孔剧烈紧缩,这个……难道是……?!!   仿佛察觉到了他的目光,男孩侧过脸对他露出一个恶劣的笑容:“姐姐,另一队人也来了。他们带来的裙子更美哦。”   俞戚时咬了咬腮帮子,淡淡的铁锈味儿在他腮帮子里蔓延开。   不会的……这不符合逻辑……他们是怎么做到的?魔鬼为什么会帮他们?魔鬼已经加入了他们的团队?   各种各样的问题徘徊在他的脑海里,他的大脑从未有这么一刻运转的那么迅速。   下一刻,门被推开了,在看到塞尔玛捧在双手上的那条裙子的那一刻,俞戚时就眼前一黑,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   在经过片刻的沉默后,珈伦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尖锐叫声,她跑了过去从塞尔玛手里抢走了裙子,抱着裙子又哭又笑,又蹦又跳,状若疯癫。   “你赢了!你赢了!”她尖声叫道:“我把红鞋给你!给你!”   她已经能想象出她穿着裙子的模样了——宛如把满天星辰穿到了身上!   乐景看着脸色骤然苍白的年轻男人时,笑容更加甜美了。他走到颓然低头的俞戚时身边,仰着头状若天真无辜地看着他:“我还有一条很美丽的裙子。”   俞戚时看到魔鬼粉嫩的双唇一张一合,吐露出让人无法拒绝的蛊惑之语:“要不要给我做一个交易?” 第102章 童话镇(6)   小红帽很生气。   她气呼呼的看着摆放在桌子上的三双红鞋,尖叫道:“珈伦!那个浪。货,婊子!”   一大串叹为观止少儿不宜的咒骂滔滔不绝地从她红润的双唇里冒了出来,她拧着裙角生气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表情无比狰狞。   但是即便再生气,这里的三双红鞋是做不得假的,所以小红帽只能不情不愿的让他们通过的考验。   俞戚时松了口气。能够全员通过考验是他始料未及的,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那个魔鬼。他先用两条裙子从珈伦那里换来了两双红鞋,剩下的一双红鞋是珈伦花了两天半的时间赶工做出来的——为了从魔鬼那里获得最后一只太阳般的裙子。   想到这里他不免也佩服魔鬼善于钻漏洞的能力。因为小红帽只说要珈伦的红鞋,所以珈伦赶制出来的红鞋也符合小红帽的要求。这样听起来倒是很容易,但是因为和珈伦做交易的对象是乐景,所以珈伦才会这么好说话。   想到他与魔鬼之前达成的交易,俞戚时既困惑又忧心忡忡。   他要俞戚时和伊登未来在不危及自身性命的前提下无条件帮他做一件事。而具体什么事他却不告诉他们,只说这件事一定会在他们的能力范围之内。   俞戚时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咬牙答应了。在轮回空间挣扎求生了那么久,对于他来说,除生死以外无大事。无论未来魔鬼会提出怎么样的要求,那都是未来的事了。伊登那个老头子自然也答应了这个交易,毕竟他已经那么老了,每多活一天都是赚的。   可是俞戚时这口气注定松的太早了。   “欢迎加入童话森林。”小红帽对他们露出了一个阴险的笑容:“要做个好孩子啊。”   俞戚时的视野慢慢变低,他吃惊的伸出手,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白胖的孩童般的小手!更不可思议的是他身上的衣服也随着他的身体一起缩小了。   不光是他,伊登那个老头子也变成了一个十一二岁左右的男孩,那个红发的外国女人现在外表看起来不超过十岁!   三人惊愕地面面相觑,然后不约而同的齐齐瞪向小红帽,异口同声问道:“你做了什么?”   “咯咯咯……”小红帽发出清脆的声音,嘴角的笑容该死的甜美:“童话森林只欢迎孩子,你们现在从恶心的大人净化成了纯洁的小孩子不好吗?”   俞戚时控制自己恢复了冷静,“我们怎么样才能恢复原样?”   小红帽拎着裙角蹦蹦跳跳地跑到了俞戚时身前,表情宛如邻家少女般友善,只是声音怎么听怎么不怀好意:“你猜?”   俞戚时真想狠狠揍上那张欠扁的脸——可惜他打不过她。所以他只能憋屈地问道:“我猜不到。”   小红帽歪了歪头,笑嘻嘻地问:“要不你再猜一猜?”   俞戚时:……猜猜猜,猜你妹!   几声敲门声响起,从外面传来属于魔鬼的甜美声音:“小红帽姐姐,你在吗?我可以进来吗?”   “进来吧。”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从外面走出一个黑发黑眼的白净男孩儿,笑容可爱,举止优雅大方,一看就是个风度翩翩的小绅士。   俞戚时眯了眯眼睛,是他的错觉吗?他总觉得他看起来好像长大了一点。之前魔鬼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现在他看起来就像个八九岁的男孩了。等到魔鬼离他们近了,俞戚时才肯定了自己的判断——魔鬼长高了,他现在已经到达他小腹的位置了。   “姐姐,我可以和他们一起玩儿吗?”魔鬼抬头对小红帽露出了一个可爱的笑容。   “很遗憾,现在不可以呢。”小红帽疼爱地摸了摸魔鬼的头发,漫不经心瞥了俞戚时他们一眼,眼中是徘徊不去的恶意:“姐姐有事要请他们帮忙呢。”   魔鬼也随之也把目光投给他们,目光隐隐有些嫌弃:“他们这么弱,能帮姐姐什么忙?”   “嘻嘻嘻嘻嘻嘻……”小红帽发出意味不明的笑声,“别小看他们,他们说不定会很有用呢。”   “喂,红发小丫头。”小红帽不客气地对塞尔玛招了招手:“过来。”   塞尔玛犹豫了一下,挪动脚步在距离小红帽一米远的距离处停下了。   小红帽翻了个白眼,“怕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她从桌子上拿起一个篮子递给塞尔玛:“拿着!”   塞尔玛听话的接过篮子,篮子上盖了一层红布,里面是空的。   “森林中央有一个糖果屋,女主人做的蛋糕是童话森林里最好吃的。”小红帽笑容可掬地说道:“我要你和你的同伴们把女主人做的蛋糕放进篮子里,然后交给我。”   塞尔玛的身体情不自禁抖了一下,虽然她今年已经28岁了,可是对糖果屋这个童话故事还是印象深刻。   继母和父亲把一对兄妹丢弃在了森林里,饿极了的两个孩子在森林里发现糖果屋,兴高采烈的跑了过去开始啃吃。却没想到女主人是一个吃人的巫婆。她把比较胖的哥哥关了起来,让妹妹给哥哥送好吃的养胖哥哥好吃了他,却被机智的妹妹推进滚水里烫死了。最让塞尔玛无语的是童话结局,兄妹俩竟然带着巫婆的财宝高高兴兴的回家了。继母病死了,所以他们就和父亲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简直是强行大圆满结局。   塞尔玛自认他们没有童话中兄妹俩的主角光环,她也不认为糖果屋的巫婆可以用那种儿戏般的方法轻易杀死。这个巫婆跟小红帽和珈伦的危险程度不是一个等级的。起码在童话里,珈伦和小红帽都是不吃人的!   再看另一队的两人表情都格外凝重严肃,显然他们也明白这个任务的危险程度。   “我们可以不去吗?”仗着自己是小孩子,祝夏大着胆子学着魔鬼的样子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小红帽姐姐,那里太危险了。”   小红帽的笑容多了一层阴影:“好孩子是不会拒绝别人的请求的。你们要做懒惰,自私,懦弱的坏孩子吗?”她咧开嘴露出雪白的牙齿,表情撕开微笑的面具变得格外狰狞:“坏孩子会被狼外婆吃掉哦。”   祝夏惨白着脸后退一步,咽了下口水,后背出了一声冷汗。   一片冰冷的沉默中,塞尔玛跨紧篮子,深吸一口气:“我知道了。”这个红发女人的眼中是北地战斗民族特有的坚毅:“我们马上就去。”   小红帽立刻眉开眼笑:“那就麻烦你们了。明天太阳升起前希望你们能把蛋糕带回来,我已经等不及要大吃一顿啦。”   伊登嘴里涌现一丝苦涩。现在已经是傍晚了,也就是说他们只有一个晚上的时间来完成这个任务。晚上的森林,就算用膝盖想也知道只会更加危险。他今年已经65岁了,这已经是他在轮回空间摸爬滚打的第五个年头了,说不得今天他真的要把命交代在这里了。   “姐姐,姐姐。”魔鬼积极的举手,笑容宛如不谙世事的孩童:“我可以和他们一起去吗?”他吸了吸口水,一副向往的表情:“糖果屋听起来就很好吃!我也要去!”   小红帽眯了眯眼睛定定看了他几秒,突然莞尔一笑,笑容颇有些奇妙:“当然可以了。只是如果他们失败了,你也要接受惩罚哦。”   魔鬼孩子气地伸出两根手指给她敬礼道:“保证完成任务。”   ※   俞戚时闷头走在森林里,那只魔鬼正蹦蹦跳跳地走在队伍的最前方,嘴里还哼着不成调的歌,好像是来郊游的一样。他和伊登交换了一个眼色,然后发动了心灵链接技能,两人默默在心里进行交流。   ‘你说他到底有什么目的?’他问。   ‘不好说,为今之计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伊登回答。   而另一旁塞尔玛和祝夏也在默默交流。   祝夏纠结道:‘我没有从他身上察觉到恶意。不过我的直觉本来就时灵时不灵,不能相信。’   塞尔玛大大咧咧地说:‘反正我们现在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了。他现在也无法对付我们,我们就安安分分的抱着大佬的大腿躺赢喊666好了。’   时间就在各人的心怀鬼胎中一点一点流失了。地平线终于张开大口迫不及待地吞下天边火热的汤圆,森林里彻底陷入一片纯粹冰冷的黑暗。在前方引路的小铃铛身上的光亮就好像风中摇曳的烛火,忽明忽暗。   塞尔玛从储物空间里取出战术指明灯打开,一瞬间亮如白昼,周围纤毫毕现。凝练的光柱直直向前方射去隐入灌木丛不见了,飒飒的树叶声好似有无数人躲在黑暗中窃窃私语。   祝夏搓了搓自己的胳膊,摸了一手鸡皮疙瘩。   不知走了多久,一座灯光通明的屋子出现在了他们眼前。巧克力和奶油做顶,五颜六色的曲奇做墙,门窗都是用彩虹糖做成的,上面还撒了晶莹的糖霜。门窗都打开了一条缝,从里面露出温柔的碎金洒在了地上,祝夏远远看上一眼就觉得驱散了全身的寒意。   糖果屋,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糖果屋的结局真是让我憋屈。   继母和亲爸丢了两兄妹两次,第一次他们找到路回去了,第二次就被糖果屋的巫婆抓走了。好不容易干掉了巫婆获得财宝,结果他俩又开开心心地回家去了????然后“没想到那狠心的妈妈因为得了病死了。之后与他们的父亲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   emmmm行叭行叭你是作者你说了算。   讲真我觉得就算继母病死了,他亲爸早晚也会霸占财宝把这俩兄妹再次丢弃的== 第103章 童话镇(7)   乐景往前走了几步,然后好像想起什么似的停了下来,“对了。”他扭头笑吟吟地看向俞戚时他们,“有件事忘了告诉你。”   “请务必做个好孩子。”魔鬼眉眼弯弯地压低语调:“拜托你们了。”   祝夏咽了下口水,小心翼翼问道:“怎么才能说是个好孩子呢?”   魔鬼眸中划过锐利的清醒,笑容不变,语重心长回答:“拥有一切属于孩子优点和缺点并且绝不越过底线的孩子,才是好孩子。”   祝夏张口刚要再问些什么,就听“吱呀”一声门响,糖果屋的门被推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奶奶。她头上带着一顶铺满鲜花的大帽子,穿着缀满珠宝的丝绸长裙,看起来不像童话里吃人的巫婆,反而像大贵族家的老夫人。   “你们好,孩子们。”她对众人露出一个亲切友好的笑容:“你们现在一定冻坏了吧,快进来暖暖身子。”   魔鬼仰着头奶声奶气地开口道:“晚上好,奶奶,我们好饿,可以给我们一块蛋糕吗?”   老夫人微微俯下身子,笑的温暖又亲切:“当然可以了,孩子,屋子里放的有我新做好的蛋糕,你们快进来饱餐一顿吧。”   乐景笑嘻嘻地扭过头看向身后戒备的跟他保持了一定距离的四人,问道:“所以,你们要进去吗?”   玛莲娜看了一眼塞尔玛挎在臂弯处的篮子,眼中闪过一抹了悟,嘴角的笑容弧度更大了,只是这笑容再也没有刚才的温暖慈祥,看起来凉飕飕的,“是小红帽让你们来找我的吧。”她傲慢地抬了抬下吧,冷哼一声:“想要蛋糕?当然可以。”她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只是你们要和我玩一个游戏,如果你们赢了,我当然会把蛋糕给你们。”   “什么游戏?”   “很简单。”老巫婆怪笑着说:“我给它起名为‘别动我的糖果’。”   ※   乐景坐在树枝上,无聊地把手上的糖果抛来抛去,树下的祝夏羡慕地看了他一眼,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他注定做不到像魔鬼现在这样的从容淡定。   大概是因为不在乎,所以才能不害怕吧。   那是一颗很漂亮的糖果,外面包着粉金色的玻璃糖纸,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如果凑近了还能闻到浓郁的巧克力甜香,让人食指大开。   祝夏之所以知道的如此清楚,是因为他的口袋里也放有这样的一个糖果。这个糖果每个人都有一颗,是“别动我的糖果”这个游戏的关键道具。   他们一行人此时就身处在巫婆玛莲娜构建的一个异次元空间里,据玛莲娜所说,空间里的这片森林大概有十平方公里大小,游戏将会在这个封闭的空间里进行。   在“别动我的糖果”游戏里,由老巫婆扮演鬼,他们有三十分钟的时间躲在森林里的各个角落。时间一到,老巫婆就会跑到森林里抓人,被她抓到的人就要上交自己的糖果,淘汰出局。这个另类的捉迷藏游戏将会持续到只剩下最后一个人时停止,最后一个保有糖果的人就是胜利者,奖品就是巫婆的蛋糕,淘汰者们则视为考验失败,要接受神秘惩罚。   想到那个巫婆舔着嘴唇满口生津的模样,祝夏不用想也知道惩罚会是什么。   这无疑是个残酷的游戏,能活到最后的只有一个人,剩下的人全都要作为食物被巫婆吃掉。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不知玛莲娜是为了追求公平还是纯粹的自大,她宣布在这个副本里她将会把自己的实力限制在和他们差不多的水平上,这无疑大大增强了他们的竞争力,提高了他们一方的成功率。   但是就算这样,他们四个人中间也只能活下来一个,这个事实让他们四个人之间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相比之下悠闲从容,一派淡然,甚至看起来还有点无聊的魔鬼就显得格格不入了。   距离巫婆的抓捕只剩下十分钟了,所以在这十分钟内他们就要制定一个初步方案。   俞戚时深吸一口气,果断无视了头顶上方的那只魔鬼,眼中闪过一丝阴狠:“为今之计,我们只有一个办法了——干掉巫婆。”   塞尔玛和他对视了一眼,赞同点了点头:“只有这个办法了。”   祝夏犹疑地开口问道:“这样真的可行吗……我们能想到的问题巫婆也能想到,她也不会傻到挖坑给自己跳吧。”   伊登叹了口气,他脸上的皱纹看起来更深了:“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只是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了——如果不趁着巫婆限制自己实力时杀掉她,等游戏结束我们就更没胜算了。到时候我们中的三个就真的只能被塞进巫婆的肚子里了。”   他很有自知自明地没有把乐景算在内,其余人也没发表异议。在他们看来魔鬼作为森林的原住民和巫婆是一伙儿的,就算他最后失去了自己的糖果,巫婆也不会对他怎么样。毕竟这只魔鬼之所以来这里也不过是凑热闹罢了。   祝夏也明白伊登说的话中的道理,只是他的心里总是有一种不踏实感,他从中嗅到了危险的信号。   只是他的超直感只有30%的准确率,如果这次他的直觉错了导致白白浪费这个难得的机会怎么办?在经过短暂的踌躇后祝夏抬头看向坐在树枝上无所事事的魔鬼,眼中有他都没察觉的期待:“您可以保护我们吗?”生怕乐景拒绝,他连忙补充道:“我们现在毕竟是一小队的成员了,如果我们都死了,你就失去去主神空间的引路人了。”   乐景打了个哈欠,诚实地告诉这个可爱的孩子:“然而我打不过玛莲娜奶奶啊。”他盘腿坐在树上,撑着下巴用他们听不到的音量无声说道:“虽然……就算能打得过我也不会打她的。”   祝夏把目光投向了乐景肩上的小仙女,还没等他开口,乐景就提前回答道:“小铃铛虽然很厉害,但是她是不会帮你们的。她不会主动害你们,但是同样也不会帮助你们就是了。”   小铃铛大声应和道:“好孩子要自己完成考题,不得作弊!作弊的都是坏孩子!”   祝夏更加恐惧了。   连魔鬼都无法战胜的对手,他们真的能战胜吗?   ‘可是如果不杀了她,死的就会是你自己。’脑海里仿佛有另一个自己在对他说话。   ‘……她太强了,我们打不过的。’他恐惧地反驳道。   ‘她就算再强也只有一个人,并且她还专门压制了实力,加上你们在主神空间兑换的技能,未必不能反杀她。’   ‘可是……’祝夏隐隐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可是就是说不上来。   ‘没有什么可是,难道你想死吗?你不想回家了吗?你不想爸妈了吗?你才8岁,你还没来得及长大,难道你真的甘心去死吗?’   ‘不……不,我不想死!’   ‘杀了她,你就能活下来。’   ‘杀了她,我就能活下来……’祝夏低下头,眼神晦涩不明,只是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咀嚼着这句话。   耳朵里飘进塞尔玛杀气腾腾的声音:“杀了她!我们别无退路了!”   乐景看着下方杀气腾腾的四人,目光是和他们截然相反的冷静和清醒。脑海里的声音嘈杂,而他心静如水。   他捏起糖果举到眼前嗤笑地看了一眼,随手把它塞进了口袋里。   ‘……想要成功长大,可没那么容易呢。’   青年睁开眼,从地上爬了起来。   梦醒了。   老巫婆笑吟吟的看着他,对他伸出了双手张开了怀抱:“欢迎长大,孩子。”   ※   祝夏没想到事情能进行的如此顺利。   塞尔玛轻易地激怒了巫婆,把她引到了他们的包围圈里,然后他们同时出手击中了巫婆,把她击倒在地。   这个在魔鬼口中无比强大的巫婆此时正闭着眼躺在地上,胸口微微起伏证明她还活着。她的鲜花帽子掉在了一边,蓬松的白发铺在地上,在华丽的大裙子的包裹下,她干瘪的身体显得格外娇小。   她看起来不像巫婆,就像一个孱弱的普通老人。   要杀了她吗?   祝夏犹豫了。   ‘杀了她!’脑海里的声音嘶吼道:‘只有杀了她,你才能活下来!这世界就是这样残酷,你已经不小了,该学会舍弃无用的软弱,变成一个合格的大人了!’   轮回空间没有孩子。   他已经躲在塞尔玛身后太久了,的确该尝试一下学习如何杀人了。   他的手里多了一把刀,他举着刀向躺在地上的巫婆慢慢走去。   “这本来就是个人吃人的世界。”他告诉自己:“如果不杀了别人,别人就会杀了你。”   他停下脚步,对着地上老人不停起伏的胸口举起了刀,刀尖缓缓下移。   “真的吗?”一道清冽的声音突然从他头顶的天空传来,“你真的要为了一颗糖果而杀人吗?”   “不,这不是糖果的问题。”祝夏本能地反驳道:“如果不杀了她,她就会杀了我!”   “真的是这样吗?”清冽的声音继续质疑道:“她这样说过吗?”   “不必她说!”祝夏白着脸大声说道:“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她想吃了我们!她本来就是喜欢吃人的老巫婆!”   “有时候,人的思想和行动是不同步的。”乐景低头看着地面上陷入昏迷还无意识颤抖着的男孩:“你想要别人的好看衣服,并不代表你会抢过来;你嫉妒富人的财富,并不代表你会做个抢劫犯;你诅咒自己的仇人死,并不代表你会亲手杀了他。”   “我们都是凡人,有着一切凡人的弱点。但是即便作恶比为善更容易,我们人类中的大部分却还是成为了一个既不好也不坏的大人,这一切就是因为我们有作为人的底线。”   青年的目光在昏迷中的其他三人身上一一划过,双眸宛如黑夜中的启明星般坚定不移:“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让我们敬畏,一个是我们头顶的灿烂星空,一个是我们心中永恒的道德法则。①”   “如果你在这里被恐惧控制,丧失自我,杀了玛莲娜,那么你永远也不能变成一个合格的大人。”   你会成为一个没有规矩的坏孩子,永远,永远徘徊在童话森林里。   只有有规矩的好孩子,才能长大,离开童话森林。   改用现代社会的一段很流行的句式来说就是:“我纹身、抽烟、喝酒、说谎话脏话,但我知道我是好孩子。真正的坏孩子漠视生命,作奸犯科,没有原则和底线。”   而这就是童话森林对于好孩子和坏孩子的评价标准。   如此扭曲荒诞的黑暗。童话森林的残酷考验,目的却是筛选出可以长成合格大人的好孩子。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   也许这才是所有童话的初衷。   告诉孩子们什么能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好,什么是坏,让孩子们有朝一日能够挺胸抬头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大人。   作者有话要说:   ①康德的名言。   我自己小时候就不是传统上的好孩子。我也撒谎,不爱学习,上课传纸条,说话,甚至会欺负班级里的男生。可是这不妨碍我现在成为一个不好也不坏的大人。   每个人都有熊孩子时期,但是熊孩子总有一日会长大,会变成一个普普通通,但是绝不会为非作歹的大人。因为我们有底线,有良知,有敬畏,它们阻碍了我们变成坏人,所以很多人只能努力学着做一个好人。   但是这个世界上成为好人是很累的事情,而且没有人能够一直做好事而不做一件坏事(而世界的无奈之处就在于,一件坏事带来的影响足以抹消一百件好事的功劳。)   所以我这辈子的梦想,就是做一个既不好也不坏的大人。   承认自己就是个凡人,承认自己的卑鄙,软弱,无知自私,刻奇等一切人性特有的弱点,这是我在现在才慢慢开始尝试想要做到的事情。   人这一生就是一个于自己和解的过程。我希望我能早点成为一个阔达的大人。 第104章 主神空间(1)   乐景终于见到了只存在于小铃铛口中的彼得潘了。   就像童话书里记载的那样,彼得潘是一个绿帽子红头发绿衣服的小男孩,脸上长着零星的雀斑,嘴角挂着无忧无虑的调皮笑意,看起来很像一个普通的男孩子。一群小仙女众星捧月地把他围在了中间,他矜持地仰着头,看起来神气得不得了。   明明是小铃铛要回来的,见到这一幕她反而不敢上前了。她咬着唇,一副怯生生的模样,整个人看起来就要哭出来了。   乐景无奈地伸出一根手指顺了顺她的头发,“走不走?”   小铃铛用力摇了摇头,咬牙说:“不走,我要留下来。”   乐景几乎都想叹息了。他戳了戳小铃铛的脸蛋,再次问道:“真不跟我一起走?即便做不成独一无二的小仙女也没关系?”   小铃铛睫毛颤了颤,眼中闪过剧烈的动摇,但她还是倔强地摇了摇头,坚定回答:“我要留下来。”   一声长叹后,青年俯下身子认真的直视着飞在半空中的小铃铛的双眼,声音格外严肃:“这是你的选择吗?不会后悔?”   小铃铛用力把眼睛里的泪水憋了回去,扯动嘴角露出一个难看的笑脸:“我才不会后悔呢!”她故作高傲地抬起头,“没有我彼得潘肯定会很头疼的,所以我不能离开这里。”   撒谎。   不需要乐灵的测算,乐景也能一眼识破小铃铛拙略的谎言。   只是无论小铃铛是以何种心情做出的这种选择,这都是她自己做出的选择。即便看出了她的心不由衷,作为朋友,乐景也只会尊重她的决定。   所以他伸出手指蹭了蹭小铃铛红扑扑的脸颊,声音清淡地宛如秋日的云,“那……就再见了。要好好照顾自己。”   “你才是!”小铃铛双眼泪汪汪的,偏还要做出凶巴巴的模样,看起来可怜又可爱:“你那么弱,以后没有我保护你,你一定要小心才是。我可不想哪天你在我不知道的地方死了!”   “好,我会努力好好的活着的,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   小铃铛强忍泪水重重点头:“嗯!”   目送青年慢慢远去的背影,小铃铛再也忍不住泪如雨下,哭成傻逼。   她想不想和乐景一起走?她当然想!   她做梦都想和青年一起去看看他口中的那个世界:世界屋脊的鬼斧神工,大川长河连绵百里的波澜壮阔,江南三月的烟雨,塞下九月的荒漠,她想看看什么是丹霞山,什么是生紫烟,什么是万家灯火,什么是盛世山河。   乐景的世界很大,她想陪他用脚步一点一点丈量。   可是她没有时间了。   虽然很不甘心,但是她就要死了。   虽然外表依然青春亮丽,但是其实在小仙女中她已经是个老人了。她已经嗅到了死亡的气息。恐怕要不了几天她就会死了。   所以……就在这里分别吧。   至少在乐景的心里,她永远是那个无忧无虑的青春娇俏的小仙女。他会怀念她,会想念她,但是绝不会缅怀她。   她抽噎着向彼得潘那个大傻逼飞去。   众星捧月的彼得潘终于分给了小铃铛一个眼神,笑嘻嘻地问道:“你是……小玲儿?你怎么哭了?谁欺负你了吗?”   小铃铛抬起头,瞪着笑得没心没肺的彼得潘,鼓起腮帮子气成河豚,“彼得潘是大傻逼!大傻逼!”她气鼓鼓的怒吼道:“是世界第一混蛋!”   彼得潘结结实实愣了一下。他这还是第一次被小仙女骂,感觉有些新鲜,当然并不代表他不生气:“你凭什么骂我……”   “我家的孩子给你添麻烦了,真不好意思。”突然出现在小铃铛身后的青年笑容温和,彼得潘却莫名从中看到了威胁之意:“我现在要带她走了,谢谢你这些日子对她的照顾。”   “乐景?!”小铃铛转身目瞪口呆地看向本来早就应该离去的乐景,尖叫道:“你没走?”   乐景笑着戳了戳她肉嘟嘟的脸颊,慢悠悠地回答:“你还留在这里我哪敢走?”   乐景看着哇哇大哭的小铃铛,平生第一次懂得了为人父母的心情。他轻轻用手指拭去她脸上的眼泪,难得霸气地表示:“我不管你有什么理由,我都必须要带你走。”   小铃铛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可是我要死了呜呜呜我不要让你看到我死的样子……”   乐景沉默了一下,心情一瞬间颇一言难尽,他轻轻敲了敲小铃铛的脑袋,“笨蛋。”他无奈地说道:“放心吧,我想主神空间应该有延长你的寿命的方法。”   真是个笨蛋。   不过,他现在也变成了一个容易心软的笨蛋了。   ※   祝夏偷偷看了眼正侧头和肩上的小仙女小声说话的魔鬼。   眉眼平和,嘴角笑容浅淡,一副清淡如菊的模样,和之前的无法无天的小恶魔形象简直判若两人。如果不是知道他内在是什么样的性格,祝夏还真的会被他唬过去。   祝夏现在对魔鬼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他的理智对魔鬼的反复无常和谎话连篇保持戒备警惕,一方面他的感情却拼命想要冲破理智的枷锁,想要主动和魔鬼亲近起来。   ……毕竟他救了他啊。   他现在还能回忆起魔鬼在幻境中教导他的每一个字。那清冽的声音驱散他世界的迷雾,给他指出了一条平坦光明的大道。就像师长和……父亲一般可靠。即便现在已经脱离了幻境,他还是情不自禁想要依赖魔鬼。   塞尔玛当然发现了祝夏鬼鬼祟祟地看向魔鬼的目光,目光纠结中还带有他自己可能都没发现的濡慕。   她揉了揉男孩柔软的黑发,声音轻软:“想要接近他就去吧,你只是个孩子,有时候不用考虑那么多。”   祝夏沉默了一下,还是懂事的摇了摇头,执拗地说道:“至少要等队长她们承认了他。”   塞尔玛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多说什么了。   现在已经是他们待在童话森林的第十四天了。再过几分钟,他们就会被传送回主神空间。所以他们现在正无所事事的在森林里等待。   俞戚时和伊登他们的任务还没完成,所以他们暂时还不会离开。伊登走到魔鬼身前深深鞠了一躬,“大恩不言谢,我欠你一条命。”   俞戚时也说道:“等你到了主神空间可以联系我,我会报答你的。”   两人都不是什么菜鸟,自然明白之前的那场考验有多么凶险。应该说越是没见过血的菜鸟越容易通过巫婆的考验。像他们这样的老手,杀人如麻,遇事也习惯用暴力和血腥来解决问题,并且丝毫不会觉得有哪里不对。   如果不是魔鬼用精神力侵入了他们的意识空间,点醒了他们,他们恐怕就要彻底留在童话森林了。   乐景笑着对他们点点头,意味深长地说道:“我记下了。必要的时候我会让你们偿还的。”   俞戚时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莫名有种不详的预感。他开始有点后悔自己刚才的话了。   ……   被传送到主神空间的过程很简单。   乐景只觉得眼前一花,他就从郁郁葱葱的童话森林转移到了一个雕花铁门前。铁门后面是一栋带有美丽花园的独栋两层小别墅。   别墅是典型的欧式田园风格,红顶白墙,花园干净整洁,看得出经常有人修剪,里面种满了争奇斗艳的各种鲜花。   塞尔玛和祝夏一左一右散落在他两边,此时塞尔玛主动担当起了解说的重任:“我们已经到了轮回者小镇。”她看向眼前别墅笑的温暖又自豪:“这里就是我们红炎队的基地了。”   乐景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在心里问:‘乐灵,这个位面的等级强度是多少?’   【B级。】乐灵兴致勃勃地开口说道:【果然我没察觉错。】   乐景眼中也闪过一丝跃跃欲试的兴奋。   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样有趣的事情了。他久违地感到自己全身的鲜血都在沸腾。   ‘那么现在可以定位到C13位面吗?’   【可以。我已经记录了这个位面的空间坐标,你以后随时就可以来这里。】   乐景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眼中闪过微妙笑意。   在主神空间开书店啊……只是想想都觉得很有趣。   塞尔玛摁了一个复杂的手诀后,别墅的铁门就缓缓打开了。她热情的招呼乐景道:“快进来吧,我把你介绍给大家认识。”   乐景跟着她和祝夏走了进去,一楼是宽敞的大厅,巨大的吊灯灯火通明,所有的家具都有一种十九世纪的复古韵味。乐景有一种自己穿越到了维多利亚时代的即视感。   就听塞尔玛对着空无一人的大厅大声嚷嚷道:“人呢?都出来!来新人了!”   几秒后,稀稀拉拉的两三个人从楼上探出头来,一个头发乱糟糟的短发妹子打了个哈欠,睡眼朦胧地瞟了乐景一眼:“头儿他们去参加挑战赛了。现在基地里留守的就我们三个人了。”   塞尔玛愣了下,纳闷问道:“挑战赛?什么挑战赛?”   同伴的瞌睡顿时一扫而空,眼中是掩饰不住的兴奋:“主神举行了一个挑战赛!所有轮回者小镇的轮回者都可以参加!比赛采用两两对决模式,赢的人主神会奖励积分,失败者也没什么惩罚,所以头儿他们都去了。”   塞尔玛纳闷道:“抠门的主神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   “这都不算什么!”同伴提高嗓门,尖叫道:“最后的冠军,可以获得脱离主神空间的机会!!!” 第105章 主神空间(2)   挑战赛的事情成功让整个轮回者小镇兴奋了起来。从塞尔玛和她的同伴那里乐景了解到了这里的大致情况。   他现在所处的地方名字叫做轮回者小镇,是所有轮回者在不出任务时住的地方。轮回者小镇里禁止杀人,这条铁一般的法则勉强维护了轮回者小镇表面上的和平。   这些年,主神带到主神空间的轮回者们越来越多,于是这里逐渐由零星的建筑发展形成了轮回者小镇。小镇的中心建筑就是主神颁布任务的任务大厅,每个轮回者每个月都要强制性去任务大厅接任务。任务的难度与轮回者的等级直接挂钩。越是活过越多轮回世界的轮回者在主神那里评级就越高,就越会接到难度更高的任务,就越是容易死掉。这已经陷入了一个无解的死循环。   所以在听到挑战赛的消息时所有轮回者才会那么兴奋。   他们在无数轮回空间沉浮挣扎那么多年,求的不过就是一个回到现实世界的机会,现在主神给了他们这个机会,为了这一线希望人类能爆发出奇迹般的力量和潜能。   “这里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小铃铛坐在乐景肩膀上,晃悠着双腿点评着。   乐景侧过脸看着小仙女凝重的小脸,低声问:“你喜欢这样的世界吗?”   小铃铛皱着眉头想了想,干脆利落回答:“不喜欢。”她努力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人们不应该这样生活,起码小孩子不应该活在这样的世界。”她瞄了一眼不远处小大人模样的祝夏,摇头晃脑忧心忡忡地说道:“在这样的世界长大的小孩子,怎么能成为合格的大人呢?”   青年的目光深处也闪过一丝隐忧,小铃铛说的也正是他想法的一部分。他和小铃铛一样,不喜欢这个世界。   乐景沉默了一会儿,看着还沉浸在兴奋中不可自拔的塞尔玛,突然问了一个有点古怪的问题:“轮回者小镇最多时有多少人,最少呢?以及现在有多少人?”   塞尔玛虽然奇怪但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今年的人数就是最多的时候,据主神前不久颁布的人口普查数据来看,现在差不多还有五千五百多人。听前辈们说以前人数少时只有几百人呢。现在轮回者小镇发展的越来越完善,有小镇里各大资深者成立的公会或者小队的引导和教育下,新人的存活率是越来越高了。”她不免开始感慨道:“我们以前哪有这么好的环境,都是要自己摸爬滚打,活下来就能收获经验,活不下来就死了,哪像现在的新人那么命好……”   乐景双眸微闪,嘴角露出一个会意的微笑。果然轮回者们都不是傻子。在生存面前,人类能爆发出的智慧可是不容小觑的。   所以……主神才会开启挑战赛吗……   祝夏一直在悄无声息地观察魔鬼,见到魔鬼如此表情他眉心一皱,直觉地问出口:“这次挑战赛有问题?”   青年瞥了他一眼,思索道:“我还需要检验一下我的想法,才能告诉你究竟有没有问题,以及是什么问题。”   祝夏又问:“你想要怎么样检验你的想法?”   “喂,帅哥。”楼上短发妹纸兴致勃勃的声音打断了楼下两人的谈话:“你要住哪个房间?要不要住我隔壁?”   抬头看着爬在栏杆上的短发妹子脸上暧昧笑容,乐景这下可以确定他这是被她调戏了。他失笑地摇了摇头:“不了,我有地方住。”   塞尔玛用惊讶的目光看着他了,“你要住哪里?”她皱着眉头,几乎是立刻想到了他们在轮回空间遇到的那两个人,如果她没记错的话,那个年轻男人的名字好像是……“俞戚时他们小队?”   眼看着她误会了,乐景也没着急解释,只是问道:“我看你们基地右边有一大片空地,那是你们的土地吗?”   塞尔玛摇了摇头:“不是,那是无主的。”   “也就是说可以任我处置了?”   祝夏看着魔鬼嘴角令人难以琢磨的神秘笑容,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他脱口而出道:“你想自己建一个房子?”他越说越觉得这很有可能,以这个魔鬼独来独往神出鬼没的性格,想自己住也是正常的,只是……   他别扭地说道:“兑换房子的积分虽然不多,但是兑换相应的防护装置的积分就不是一笔小数字了。你现在还没有积分,我倒是可以先借给你,当然你是要还的。”   注视着这个孩子一边故作高傲又一边小心翼翼地偷眼看他的可爱模样,乐景不由轻笑几声。他学着塞尔玛的样子用手揉了揉男孩柔软的发顶,换来了他宛如受惊的猫儿一般睁得圆圆的大眼睛,他忍笑回答:“谢谢你的好意,只是我有自己的房子,就不麻烦你了。”   “乐景乐景。”小铃铛眨着闪亮的大眼睛,期待地问道:“就是你之前告诉我的你开的开明书店吗?”   “对,就是它。”青年眉眼弯弯,眼底慢慢染上明亮的碎金,就好像悬挂在天际华美的银河,璀璨明丽,嘴角笑容隽永含蓄,温柔得不可思议:“我有两个……家人要介绍给你认识。”   “家人?”小铃铛歪了歪头,好奇问道:“那我是不是乐景的家人呢?”   “当然是了。”   祝夏看着这幅宛如父女(?)同享天伦之乐的和乐融融的情景,咳嗽了一声,一股脑道出自己的疑惑:“你说你自己的房子是怎么回事?难不成你想把它从童话森林搬到这里?这里可是主神空间!”   还有他口中的书店……魔鬼在童话森林里开了一家书店??这是什么另类的职业选择?   乐景想了想,觉得解释起来太麻烦了,就让他们自己脑补吧。   所以他耸耸肩,淡定地说道:“我先回去一趟,你们可以去右边的空地等着我,我等会儿会把我的书店搬过来。”   祝夏睁大眼睛,看着乐景的眼神宛如在看一个疯子。   他在说什么疯话?   如果主神空间是可以让他们如此来去自如的存在,他以为他们为什么在这里挣扎至今?也许他在童话森林里很强,可是他现在在主神空间!这是在主神的地盘上,他的生死都取决于主神的一念之间!   这些质疑同样也在红炎小队的其他人心里,他们看向青年的目光或震惊或质疑或嘲讽或不屑或讥笑,然后还不待他们中有人把质疑说出口,就见那个大言不惭的青年突然消失在了原地,和他一起消失的还有坐在他肩膀上的那个闪闪发光的小仙女。   短发妹纸,卢白莎睁大眼睛,脱口而出问道:“瞬移?”她下意识看向塞尔玛,质问道:“你没有开启防瞬移装置?”   虽然主神空间禁止杀人,但是可没禁止伤人。为了防止敌人通过瞬移来到小队基地伤人,所以一些基地都会安装防瞬移装置。他们红炎小队的防瞬移装置更是可以禁止S级以下的轮回者瞬移。至于S级以上的轮回者……那样的强者整个轮回小镇里都屈指可数,而且也犯不着跟他们计较。   塞尔玛困惑的挠了挠脸颊,呆呆地说:“一直在开启着的啊。”   众人面面相觑,脑海里同时升起一个可怕且不可思议的念头,卢白莎失声问道:“难道他是双S级的强者?”她还有一个更可怕的念头没有说出来,毕竟现在整个轮回小镇也没有3S级的顶尖战力。他们曾经也有过,那个人被称为轮回空间最强的男人,然后那个人在一次任务中彻底失踪了。有人猜他死了,有人猜他攒够积分回到现实世界了,那个男人的去向是主神空间永恒的迷。至他以后主神空间再也没有诞生这么强大的男人了。   祝夏已经恢复了冷静,“很有可能。”他沉着地回答:“毕竟他是来自S级位面的魔鬼啊。有这样的实力也不足为奇。”   “什么S级位面?”卢白莎好奇问道:“你们不是去B级位面执行任务了吗?”   塞尔玛叹了口气:“说来话长。”她简略地把他们的遭遇给卢白莎说了一遍。   卢白莎瞠目结舌半天,从嘴里憋出一连串脏话:“卧槽卧槽卧槽卧槽!!!”   这他娘的是什么狗屎运?他们红炎队能拐来如此大佬还真是让他们……受宠若惊,蓬荜生辉。   她双手撑着栏杆,一个飞跃从二楼跳了下来平稳着地,看都不看塞尔玛和祝夏一眼,撒腿就向门口跑去。   塞尔玛喊道:“你跑什么啊???”   “废话!”卢白莎头也不回地回答:“万一呢?万一大佬说的是真的呢!万一他真的可以离开主神空间呢!老娘要去见证奇迹!”   塞尔玛愣了愣,也撒腿就跑:“你等等我!我也要去!”   ……   于是乐景一推开书店的门,就看到了五双亮晶晶的卡斯兰大眼睛,看着他的目光就好像看到肉骨头的狗狗一样,有点…馋?   “欢迎光临。”风光霁月的青年微微一笑,宛如三月清朗杨柳风:“你们是开明书店的第一批客人,我给你们打八折,请进。”   塞尔玛僵硬地抬头看着书店上方挂着的写有“开明书店”四个大字的实木木匾,目光下移又看向笑的温文尔雅的俊朗青年,涨红了脸从嘴里憋出一句英语:“Are you fucking kidding me?!”   当然在主神出色的翻译系统下,在其他人耳朵里,这是一句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你他妈是不是在逗我?” 第106章 主神空间(3)   乐景放下红茶,看着五双盯着他的明亮大眼睛,不紧不慢地笑道:“谢谢你们的解答,我终于明白了一些事。”   经过塞尔玛他们的如实解答,乐景终于对主神空间有了相对全面的认识。再加上乐灵的检测成果,他现在也差不多明白这里的主神是什么东西了。   塞尔玛凝视着青年云淡风轻的表情,从心底油然而生一种浓浓的敬畏感。   在青年的脸上,她看不到丝毫对于主神的敬畏和惧怕,只有一种云淡风轻的轻松随意。哪怕从她们口中听到主神的种种可怖威势,他的眉毛也都不动一下,有那么几瞬间塞尔玛甚至从他的眼中看出轻蔑。仿佛主神对他而言只是一个不值一提的跳梁小丑罢了。   什么样的人会这样看待统领无数位面,神通广大的主神?   ——坐井观天的白痴,或者是一览众山小的绝世强者。   以青年可以在主神空间自由穿行,视主神为无物的行径来看,他无疑是后者——一个比主神还要强大的魔鬼,或者是别的什么神明。   毕竟能打败神的只有神。   她的目光从同伴的脸上一一划过,毫无例外在他们脸上发现和她一样的震惊和敬畏。   卢白莎咽了咽口水,组织了一下语言,抖着嗓子问道:“您……会救我吗?”她用希冀的目光渴盼地看着乐景,双手交握在胸前,宛如虔诚信徒在祈求神恩:“求您拯救我们这些苦难的灵魂,为此我可以背弃信仰,向您献上我的灵魂。”   卢白莎曾经是个虔诚的天主教信徒徒,可是虔诚的天主教信徒在主神空间是活不下去的。而且如果上帝真的保佑她的话,她这个好人又怎么会来到这个血腥残忍的人间地狱?主神——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血腥残忍的邪神,为何能如此肆意折磨主的子民?他们那全知全能的主为何不来救救他们这些洁白的羔羊?   卢白莎注视着坐在对面桌前若有所思微笑着的青年模样的【祂】,目光是掩饰不住的敬畏。   是的,【祂】。   【祂】是对一切神灵的敬称,是脱离人格化,非男非女的存在。   以前她用来称呼主——全知全能的神,这世间唯一的真神,现在她用来称呼【祂】——上帝的敌人,魔鬼。   这世界上,有光就有暗,有了上帝就有了魔鬼。在各种各样的宗教典籍里,魔鬼总是会使出各种阴谋诡计诱惑信徒堕落,然后夺走他们的一切和灵魂。   主在启示录里讲:〖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们中间几个人下在监里,叫你们被试炼,你们必受患难十日。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   她一直忠心上帝,可是上帝反而把她投入炼狱,并不给予她救赎,哪怕她日复一日的虔诚祈祷,上帝也没有降下一点神迹。出现在她面前,让她看到希望的光芒的,是传说中阴险狡诈无恶不作的魔鬼。   上帝不救人,魔鬼救人。   所以如果魔鬼能让她脱离这个邪魔统治下的炼狱,那么这魔鬼就是世间唯一的真神。哪怕她会为此付出自己的灵魂作为代价,她也会矢志不渝的信奉〖祂〗,供奉〖祂〗。   魔鬼看着他,目光是高贵的怜悯和抚慰,那目光宛如太阳,驱散了她全身的寒意和污浊,把她从幽冷的地底领回光明温暖的人世。   “我不需要你的信仰和灵魂,这些对我而言没有什么用。”〖祂〗笑着说,声音不大却充满神明的威势:“我会救你们,仅仅是出于我的原则。”   塞尔玛不信神,但是此时她却忍不住想要跪下来对眼前这个伟大存在表达自己的感激。如果此刻这位大人要求她皈依的话,她一定会二话不说就同意。   卢白莎从短暂地怔愣中回过神来,全身激动地都情不自禁地开始发抖,是了,这才是真神,拯救世人,普度众生。   她驯服地低下头,“请告诉我您的称号。”她坚定地说道:“从此让世人可以称颂您之名。”   乐景纳闷地看了眼这个姑娘,觉得她的说话怎么这么奇怪呢?不过这里已经不是童话森林了,他也不需要对他们保密自己的名字了,所以他爽快地回答道:“我叫乐景。”   ‘乐景。’卢白莎惊讶地心里喃喃念叨着这个名字,这显然是〖祂〗的真名。圣经里说不可妄称神的名,可是这个伟大存在就这样把自己的真名告知了她——一个卑贱的凡人。   在惊讶过后,兴奋和感动的激流在她身体里震荡,让她情不自禁热泪盈眶。   这才是神!   伟大,慈爱,平和,宽容,公正,神圣,仁善……   她更深的埋下头,哽咽着回答:“从此以后,世间自有公义的冠冕为您留存。”   ……   在最后一名属于成人的高挑身影消失在书店门口后,乐景站了起来,走到一排书架前,看向正靠坐在书柜前垂头不语的祝夏,问:“你不跟着他们走麼?”   他的声音显然惊扰到了沉思中的男孩,他双肩一抖,闪电般地看向他,几秒后才反应过来他话中的含义。他摇了摇头,扯动嘴角露出一个僵硬的笑意:“不是说今天的书打八折吗?”他站了起来,目光下移,投向自己的脚尖,整个人看起来格外拘谨:“我想、想买几本书。”声音顿了顿,他又补充问道:“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乐景放轻声音,生怕吓到这个不知为何战战兢兢的孩子:“想买什么,就去柜台那里找我。”   他目光在店里转了几圈,终于锁定了维克多的位置:“维克多。”他不容置疑地说道:“你来陪陪我们的小客人。”   正深陷在鹅毛枕头上舒服地打着呼噜的维克多闻言不情不愿的睁开眼睛,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迈着慵懒的猫步向那个人类幼崽走去。   也许是毛绒绒的可爱动物真的能抚平孩子的恐惧,治愈心灵吧,当然也有可能维克多这个巧舌如簧的大恶魔很擅长哄孩子,反正没过多久祝夏就平复了恐惧,被维克多逗的连严肃的表情都绷不下去了,发出小小的笑声。   这个孩子是哄好了,还有另一个孩子等着哄呢。   乐景瞥了一眼在柜台里坐成雕塑,整张脸都写满了“我很不开心需要人哄你不哄我我就生气给你看”的凯恩斯,头疼扶额,在心里叹了口气。   “我很抱歉。”乐景勇敢的走了过去,挡住了凯恩斯的全部视线,表情歉疚,声音诚恳:“虽然不是出于我的本意,但是我确实是第二次‘遗弃’了你……”   “你不用道歉。”凯恩斯抬头,墨绿色的双眸是赤裸裸的自责和痛苦:“该感到抱歉的人是我。是我太弱了,护不住你,你才会第二次从我眼前消失,去了另一个危险的世界。”   “是我的错,我太弱了。”他沉痛的重复着,冰冷的表情越发阴郁。   乐景这次真叹出声来了,“傻孩子。”他狠狠揉了揉凯恩斯的头发,无奈说道:“保护我从来不是你的责任。而且别小看我了。虽然我看起来实力没有你强大,但是就算没有你的保护,我也能活下来!”   青年翘起嘴角,对满心苦痛的露出一个温柔爽朗到不可思议的笑容:“不要把所有的责任都拦在自己身上,我会自己保护保护自己的。偶尔,也要相信我一下啊。”   不,您说错了。凯恩斯在心里小声反驳道:保护您就是我的责任。   您是我的老师,是我的枷锁,也是我的宿命。   ……   祝夏踮着脚,从书柜里抽出一本黑色封皮的书,上面印着娟秀的小楷《洪荒纪年》。他匆匆翻了一遍,然后小心翼翼地用余光打量坐在柜台前的乐景。   他双眼放空,好像在思考着什么。眉目干净,文质彬彬,看起来就像一个学者。可是祝夏明白这一切都是表象。   祝夏是个聪明的孩子,亦或者是一个天才。他虽然只有8岁,可是他157的智商足以让他分析出来很多事,懂得一些很多成年人都可能不会懂的知识。   就比如这个年轻人的恐怖内在,亦或者是他手里这本书的意义。   他迈着小短腿噔噔的跑了过去,把手里的书放在了柜台上,出声打破了这份静谧:“这是什么书?”   乐景从思绪中回过神,瞥了一眼书皮,恍然——这是他从小洪荒位面获取的一本简要讲诉洪荒重要历史的书籍。   他如此告诉了祝夏,换来了男孩更加稀奇的眼神和疑问:“这是真的吗?”他瞄了一眼书皮,白嫩的双手扒在柜台上,看向乐景的黑眸流动着莫名的神采:“那个世界是真的存在的?”   “当然。”乐景肯定回答:“群才辈出,万类霜天竞自由,那是一个瑰丽又生机勃勃的世界。”   “自由啊……”祝夏用下巴抵着柜台,眼里的光芒一瞬间暗淡下来:“真好呢。”   “你会自由的。”乐景郑重对这个失落的男孩说:“我保证,很快的。”   祝夏沉默了一会儿,冷不丁开口说道:“还有三天,就是我的九岁生日了。”   明明还是个八岁的孩子,他的目光却已经是成年人的清醒和老年人沧桑了:“我是六岁生日的那天被拉进主神空间的,马上就是我来主神空间的三周年了。”   他垂下双眸,用宛如讲诉陌生人事情冰冷语气淡淡说道:“老实说我能活到现在,是一个概率很小且不可复制的奇迹。”他勾起唇角,露出一个冰凉的讽意很重的笑容:“我是一个侥幸还没有被主神修复的bug。”   男孩抬眼看向乐景,那双清冷的双眸终于漾开层层波澜,显露出主人并不像他言语和表情那样平静的内心。他抿了抿嘴唇,小声问道:“您是个说话算话的大人,对吗?”   乐景叹息着抚上和男孩柔软的黑发,许诺道:“三天后,我将给你最棒的生日礼物。”   青年眉眼柔软,低低的声音里酝酿着坚不可摧的信念:“自由。” 第107章 主神空间(4)   俞戚时从基地楼里走了出来,下意识抬头看天,却只看到一片无机制的湛蓝,和轮回副本的天空相比,格外呆板僵硬,就好像是有人用劣质颜料刷上的颜色。   在主神空间的这五年,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天空。这天空,这小镇,都不过是主神用冰冷数据构造而成的存在罢了。   它们一次又一次的提醒他,不管再怎么样逼真,这里都是和现实世界截然相反的虚拟世界。   他汇入汹涌的人群,向着演武场走去。在以前演武场被各个轮回者小队用来切磋,现在它被主神选做为这次挑战赛的地点。   俞戚时是被主神强制传送回来的。因为轮回空间会举办一场挑战赛,所有轮回者们都要强制性参加。他等了三天,在死了几百人后,今天终于轮到他了。   其实就算主神不要求强制,俞戚时也会自愿参加的。   他在轮回世界挣扎了五年,也不过才攒了五万积分,远远不够返回现实世界二十万积分。   他能在这里生存五年已经是奇迹了,他不知道他还能坚持多少个五年。事实上,他越来越怀疑他最后能不能攒够二十万积分,回到现实世界。   所以,哪怕知道主神的考验很危险,哪怕知道此去九死一生,他都必须要去试试。   因为……妈妈还在等她。   他是独生子,他知道失独家庭有多么悲惨。特别在已经失去了爸爸后,他就是妈妈唯一的支柱了。   他不能死,也不敢死。   妈妈,我最爱的妈妈啊,请保佑我。   ※   伊登。埃里克用刀布仔细擦拭着随身弯刀的刀锋,锋利的刀刃寒光凛凛,倒映出他沧桑的紫眸。   他突然想起来家里花园种的紫罗兰,每年春天,这高贵的颜色便在风中摇曳、怒放。它们幽幽的花香是妻子和孩子们的最爱。每年这个时候,他们一家四口都会坐在花园里就着花香享受早餐。   后来,他行走在无数世界的光怪陆离里,路过许许多多的花园,看过不知凡几的鲜花,却再也没见过跟家里紫罗兰一样纯净高贵的紫色。   最近,他越来越开始回忆过去,这可不是什么好征兆。他叹了口气,合上刀鞘,手指轻轻抚过刀鞘上繁复的花纹,目光慢慢坚定,已经有了决意。   他把刀挂在腰间,然后从衣架上拿起一件旧毛线外套穿上。这件外套是妻子爱玛给他亲手织的,这些年尽管他一直小心保存,在时光的糟蹋下,它还是不可避免的作旧了。   自从他来主神空间后,他一直没穿过这件外套了。现在他有预感,是时候穿上这件外套了。   他已经64岁了,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上帝的恩赐了,他不该奢求更多了。   他走出门,迎着清凉的晨风露出一个温柔地宛如要哭出来的笑容。   爱玛,我的灵魂会去找你的……   ※   塞尔玛推开门,正好看到了默不作声低头看着脚尖的祝夏。他背着背包,身体微不可查的轻轻颤抖,捏着肩带的手指泛白,隐隐约约可见手背上的青筋。   她的心突然感到一阵抽痛。   她蹲下身子,这个方位正好能看到男孩的表情。那双黑葡萄一样清亮的双眸此时盈满了惊惶和恐惧的水雾,男孩倔强地咬紧下唇,不发出一点声音。   她立刻搂紧男孩,轻轻拍着他的后背,一遍又一遍地在他耳边说道:“不怕,不怕,姐姐会保护你的,不要怕……”   男孩埋在她的脖颈前,闷闷出声,小声说道:“我没有关系的,姐姐别管我了……”他用力抓着塞尔玛的胳膊,抬起头,扯动嘴角,努力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姐姐和我不一样,姐姐家里有人等你的,所以姐姐一定要活着回去!”   塞尔玛虎着脸,轻轻敲了他的额头:“瞎说,你爸妈不是也在等你吗?你这样说他们听了还有多担心啊!放心,你姐姐我是很强的,护你一个小孩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祝夏垂下双眸,嘴角的笑容渐渐消失了:“我骗了你,没有人在等我的。”他神情有种异样的冷漠:“我是父不详的野种,是被生母丢在孤儿院的垃圾,没有人期待我活着,就算我死了也不会有人记得我。”   塞尔玛睁大眼睛,呆呆看着面无表情的男孩,他的双眸死气沉沉,看起来宛如一个精雕细琢没有丝毫人气的人偶。   他在周身架构了一个与世隔绝的透明薄膜,这让他免于承受来自外界的恶意和攻击,同时也拒绝接受了外界的温暖和呵护。   塞尔玛用力睁大眼睛,不让那酸涩的泪意流出来。   他还只是一个孩子啊……   她更加用力地搂紧男孩,告诉他:“我记得,所以我会难过。他们不疼你,我来疼你。以后,你就是我的儿子了,等我们回到现实世界,我会正式收养你,以后我们就一起生活。”   祝夏的睫毛轻轻颤抖,死潭一样黑眸慢慢溢开层层涟漪,“一起生活……?”   “对!一起生活!”塞尔玛狠狠点头,坚定回答:“乐景先生答应了我们,会救我们出去的,我们要相信他!要不了多久,我们一定可以从这个鬼地方离开的!”   祝夏眨了眨眼睛,脑海中再次浮现那天。   眉目柔软的青年,声音是和表情不符的坚定,他说:“三天后,我将给你最棒的生日礼物——自由。”   今天,就是他的九岁生日了。   他该相信他吗?他能相信他吗?   祝夏感受到搂抱着他的女人温热的心跳,心里生出一种仿佛沉睡在妈妈肚子里温暖安详。   他轻轻翘起嘴角,颊边出现了小小的梨涡,“嗯。”他无限依赖地在女人颈窝蹭了蹭,“我相信你。”   他不知道乐景究竟是不是一个值得相信的大人。   但是他相信塞尔玛。塞尔玛相信乐景,那么他也会相信乐景。   他相信乐景会救他们出去,他相信他们会迎来新生活。   ※   卢白莎难得做了个美梦。   梦中有蔚蓝的天空,灿烂的阳光,美丽的白鸽。她坐在街角的椅子上,看着无忧无虑的孩子们欢笑着穿过街道嬉戏打闹,笑的温柔又满足。   直到她醒来,她都还沉浸在梦中的祥和温暖中回不过神来。   自从她杀了第一个人开始,她的梦就永远和血腥和杀戮相伴了,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做过这样平和温暖的美梦了。她在现实世界荒废的无所事事每一天,却是她现在无比渴望一度以为再也看不到的明天。   她看了下时间,现在已经七点半了,还有一个半小时今天挑战赛就要彻底开始了。   她相信要不了多久,一切都会重回正轨。她们这些可怜的灵魂一定能重新回到现实世界。   这一切都是【祂】的恩赐。   她双手握在胸前,跪在地上真心实意向【祂】作出了晨间祈祷:“愿您的旨意行走在大地上,就像行走在天上,这可怖的终将变成神的国……”   ※   吴龙从沉睡中醒来,发现已经是早上八点半了。今天的挑战赛还有半个小时就要开始了。   他坐到用黄金和宝石制作而成,铺着红丝绒的王座上——这还是某个轮回者上交给他的任务物品,据说属于某个王室,不过现在这是他的王座。   他挥了挥手,眼前立刻出现了无数个投影屏幕,每个屏幕都对准了一块挑战台,半个小时后他将会看到来自现场的实况转播。   想起昨天激烈的厮杀,吴龙嘴角的笑容不由浮现一丝轻蔑。   不过是区区一个返回现实世界的机会罢了,这些人就宛如闻到肉腥味儿的野狗一样,丑态毕出。真是一些可悲可叹的庸碌凡人啊。   他们怎么就不明白呢,他所创造的主神空间才是这世界的救赎,他们是被他选中的人,他们将会在这里获得无尽的力量和财富,这可比当个软弱无能的凡人好多了。   果真世人目光短浅,贪图安逸,这样的废物死的越多越好。他们的悲伤,绝望就被他不客气的笑纳了。   “系统,昨天死了多少人?”   脑海中立刻响起了冰冷无机制的机器音:【死亡人数,456人。】   吴龙皱了皱眉头,有点不满,没想到昨天才死这么点儿人,看来今天要加快进度了。   他想了想,愉快地定下了今天的死亡目标——“八百人。”他双腿交织,撑着下巴:“今天就死八百人好了。”   他的目标是把主神空间的人数控制在500人以内。轮回者太多系统控制起来也会有点吃力,而且能量消耗的速度太快了,所以他选择用挑战赛的方式进行大清洗了。   【是,二十八分钟后开始执行任务。】   吴龙咧开嘴,露出一个兴奋的笑意。既然系统这么说了,那么他知道它一定会做到,它从来没有让他失望过。   这个来自外星球的职业规划系统的神通广大他已经在这些年见识过无数次了。   想到这里,吴龙第一百零一次觉得自己当初选择职业时的明智。   他在灵光一闪中选择了“主神”作为自己的职业,然后才有了今天。   这可是小说里惯常有的套路。   他果然是天选之子。   如果这个世界是一本书的话,他就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作者有话要说:   吴龙:如果这个世界是一本书的话,他就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乐景:呵呵:-)   不知道有没有还记得乐灵的身份233333   乐灵可也是一个职业规划系统呢(忘记的请看第一章)   只不过因为宿主选择的职业不同,系统开发的功能也会不同。   而且系统会发挥怎么样的力量端看绑定的宿主会如何使用他们。 第108章 主神空间(5)   九点差十分时,乐景放下书,自书桌前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身子。   乐灵问:【要走了吗,乐景。】   “对。”他微笑着问:“你准备好了吗?”   乐灵得意地说:【当然,不过是一个没有诞生智能的小程序罢了,三天就够了。】   乐景微微一笑,从一旁的衣架上取下黑色风衣穿上,对着镜子整理风衣的领子。   镜子的青年琥珀色双眸光华运转,嘴边噙着一丝兴致盎然的笑容,看起来心情很好。   温暖的阳光穿过玻璃在卧室的地板上投下明媚的光影,红木书桌上黑胶唱片机不紧不慢地转动着,悠扬的合唱声在不大的卧室里回荡:   “Kyrie eleison(主啊!怜悯我们)   Christe eleison(基督,请垂怜我们)   Requiem aeternam Dona eis domine(上主,请赐予他们永恒的安息吧)   Eis domine Et lus perpetua Luceat cis(并以永恒的光芒照耀他们)   ……   Kyrie eleison(上主,求祢垂怜)   Christe eleison(基督,求祢垂怜)   Kyrie eleison(上主,求祢垂怜)   Christe eleison(基督,求祢垂怜)……”   歌声越发激扬,洪亮,乐景微闭双目,手指轻轻敲击桌面打着节拍,也轻轻哼唱起了这首来自温彻斯特大教堂唱诗班的《In Memoriam》。   微弱的乐声自楼上传来在安静的一楼书店里盘旋。   维克多抖了抖耳朵,大恶魔的敏锐听力让他一字不拉的听清了歌词。他整张猫脸嫌恶地皱成一团,身为恶魔他天生对这样的赞美歌反感。   不知道大魔王又突然抽什么风。   维克多兴致缺缺的哈欠打到一半,就听到了越来越近的下楼声。脚步轻快,展露出主人的好心情。   十几秒后,乐景嘴角带着堪称愉悦的灿烂笑容出现在楼梯口。他穿着考究的黑风衣和衬衣,黑色马靴踩在木质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声音,一步一步向门口走去。   明明乐景在笑着,维克多心底却生出一股让他忍不住发抖的凉意,他受惊般的弓起身子,全身的毛都快炸起来了。   危险!   他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此时青年的危险。   明明只是个没有多少力量的凡人,可是此时的乐景还是让维克多情不自禁有些畏惧。就好像残暴的凶兽在吃饱喝足以后,威严的巡视着自己的领地。   他小心翼翼地后退一步,求救般的目光几乎是下意识看向坐在柜台前看店的凯恩斯。   凯恩斯当然也注意到了乐景此时状态的不对劲。他站起来的动作有点慌乱,扭头看向已经走到门口的青年,目光流露出丝丝担忧:“你要去干什么?我跟你一起去。”   青年脚步一顿,微微仰头,闭目浅笑,金色的阳光洒在他干净的眉眼上,让此时的他多了几丝神圣的凛然意味。   “我要去制裁罪人。”青年轻轻回答,微阖的双眸隐有神光流转,“你不必跟来。”   “我要去!”维克多的脚步在他身后停下,他压低声音执拗地恳求道:“请带我一起去。”   乐景微微侧头,温暖的琥珀色双眸蕴含着不容拒绝的强硬,“听话。”他抬脚走了出去,未完的一句话飘散在店里:“好好看店。”   话音未落,他就消失在了门口。   凯恩斯薄唇紧抿,刀削般深刻的五官冷硬得宛如大理石雕塑,仿佛来自千年雪山亘古不化的寒意徘徊在他墨绿色的双眸,成功让维克多打了个哆嗦。   维克多心酸的捂着眼,生活为何总是要为难他这个弱小无助的小猫咪呢?   ……   乐景骤然出现在一个奇异的空间里。   空间没有天空,没有大地,只有一片纯粹的黑暗。耀眼的光雾在上方变化出各种各样的形状,宛如曙光女神的裙摆。   ‘这里就是主神所在的空间了吗?’   【对,没错。】乐灵伸出精神力扫描了一下四周,嬉笑着说道:【用你们人类的话来说,这就叫做装逼了吧?】   毕竟这里只是一个法则不完善的小空间,连世界都算不上。这四周的黑暗和上空的光雾看起来酷炫,其实就是一个看起来高大上的特效而已,只能用来唬唬外行人罢了,没有任何特殊力量。   乐景为乐灵精准的形容差点笑出来。果然就连乐灵都看穿了这个主神的本质了。   【我已经成功入侵了主神系统的防火墙,获取了管理员权限。】乐灵得意的声音自他脑海里响起:【虽然都是职业规划系统,我可是诞生了自主意识的联邦顶级Al,那个小家伙不过是数据组成的程序罢了,根本没有智慧,没有发展的潜力,根本不是不断发展不断进化的我的对手!】如果乐灵有身体的话,现在一定是鼻孔朝天的嘚瑟模样。   当然他还是知道轻重缓急的,所以只是小小的吹嘘了自己一下,就很快进入了正题:【我已经锁定了他所在的空间,随时可以封锁他的行动,你要怎么样对付他?】   “当然是……”乐景翘起嘴角,双眸幽深,有暗光闪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   吴龙看了眼手表,发现距离九点还差五分钟。他不耐烦地抖动右脚,时间过得真他妈的慢,他已经等不及观看接下来的表演了。   自从前天开始看挑战赛时,他才懂得为何古罗马人那么热衷观看角斗士的斗兽表演,实在是这种行为能让人肾上激素大量分泌,换而言之就是能让人上瘾。   吴龙现在也爱上了这个刺激与血腥并存的运动,当然是作为旁观者而言。看着这些弱小的凡人为了一个可笑的奖励而勾心斗角手段尽出,着实让他心情变得很好。   他主宰着他们的命运,他是他们无法违抗的命运之神。   这些可怜虫赌上性命不过是为了他微不足道的赏赐罢了。可是他们却不知道,即便是冠军,也不可能回到现实世界。   实力那么强的轮回者放到现实世界不就浪费了?他应该留下来做他的仆人,就像之前的那位3S级轮回者一样,全身心地为他奉献才对。   “1号!”他向门外传音。   这是他给那个3S级轮回者取的新名字,简单明了,比他之前的名字好记多了。现在等着也无聊,干脆让他进来给他捏捏肩好了。   几秒后,他皱起了眉头。   怎么回事?   “一号!”他又喊了一次。   可是这次1号还是没有出现。宫殿门外静悄悄的,好像没有一个人。   虽然只要放开精神力就能知道门外发生了什么,他还是怒气冲冲地命令道:【系统!怎么回事!你去看看!】   一阵刺耳的刺啦声穿出,就好像有人在调试话筒似的,在吴龙震惊的表情中,一个带着笑意的清朗男声突然自他脑海中响起:【喂,喂,能听到吗?】   吴龙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左顾右盼,并且毫无顾忌的放出自己的精神力查探。几秒后,精神力查探出的结果让他脸庞发青——没有,什么也没有!   本应该守卫在门口的他的仆人们和护卫们都不见踪影!宫殿门口清冷地连只鸟都没有!   “你是谁!”他勉强控制自己保持冷静道:‘你有什么目的?你知道我是谁吗?!’   【吴龙,男,汉族,30岁,身高1.76米,体重75公斤,职业:主神。】声音的主人轻笑一声,不紧不慢地问道:【我说的对不对?】   吴龙心中翻滚起惊涛骇浪,面上却勉强崩住,甚至还笑了一下:“这位朋友看起来对我很了解啊。既然你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那么你自然应该明白我掌握的力量,你如果有求于我大可以大大方方现身,我可不会帮藏头露尾之辈。”   事到如今吴龙还在拿腔作势、装模作样,乐景几乎都想笑了。   【下面让我给吴龙先生点播一首教皇合唱团的拉丁语歌,名字叫做《O Fortuna》,请欣赏。】   吴龙愕然:什么?   下一刻,恢宏壮阔,铿锵有力的合唱声在他脑海里响起。   【O Fortuna(哦,命运啊)   velut luna(如月亮般)   statu variabilis(变幻无常)   semper crescis(时而满盈)   aut decrescis(时而缺虚)】   他明明不会这种语言,但是却诡异地听懂了歌词的意思。这种强大的翻译功能他只见主神系统用过。难不成主神系统被夺走了?   一个黑色的人影突然出现在他眼前。   这是一个穿着黑风衣的年轻男人,他抱剑站在台阶下,抬眼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明明是他身在低处抬头仰望着吴龙,可是吴龙却从那双幽深的双眸里看出傲慢的睥睨之色。   【vita detestabilis(可恨的人生啊)   nunc obdurat(先是坎坷)   et tunc curat(后又平顺)   ludo mentis aciem(如被命运玩于股掌)】   “喜欢我送给你的这首歌吗?”明明是在笑着,青年的声音却带着丝丝沁人的凉意。   吴龙冷下脸,全身真气流转,下一刻他已经出现在青年的背后,抬拳直冲青年脑袋挥去,嘴角裂开狰狞的笑容,他几乎能想象出青年脑浆迸裂的凄惨模样了。   【egestatem(无论贫贱)   potestatem(还是富贵)   dissolvit ut glaciem.(终如冰雪融化般消逝)】   乐景脑袋轻轻一偏,轻松躲开了他的拳头,然后整个人宛如灵巧的黑燕般高高跃起,以一个灵活的后空翻出现在吴龙身后,两指甩出一道真气向吴龙后心刺去。   只听“刺啦”的一声宛如纸张撕破的轻响,被乐景真气击中的吴龙化作一个破烂的纸人飘到了地上。   【Sors immanis(命运之轮)   et inanis(诡异虚无)   rota tu volubilis(无情地不停转动)】   真正的吴龙正站在王座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乐景。   他虽然不知道这个青年是如何取得主神系统的控制权的,但是既然他知道了他的秘密,那么他就只能死!这些年他靠着轮回者们收集到了不少宝贝,就算没有主神系统的帮助,对付这个青年还是绰绰有余的。   【status malus(恶毒残酷)   vana salus(将美满与幸福)   semper dissolubilis(转瞬摧毁成空)】   他皱了皱眉头,心里为这聒噪的歌声开始感到烦躁。   眼看吴龙又要再次向他攻来,乐景不慌不忙的说道:“封。锁。”   吴龙身体一僵,大脑仿佛与全身神经切断了联系,无论他怎么在心里拼命命令,就连小拇指他都无法动上一动。   “你对老子做了什么?你……”   青年冷淡地瞥了他一眼,命令道:“闭嘴。”   于是吴龙立刻消音,嘴唇一张一合只能发出无声的气音。   在他焦虑和惊恐的目光中,青年缓缓抽出长剑,提着剑一步一步向他走来。   【Sors salutis(命运与我为敌)   et virtutis(摧残健康)   michi nunc contraria(打击意志)   est affectus(无情打击)   et defectus(残暴压迫)   semper in angaria(奴役我心)】   脑袋的歌声越发激昂有力,宛如战鼓要把他的脑壳捣得粉碎。他的脸色越来越白了,为逼近的青年,也为这歌词传递出来的不详意味。   锋利的剑尖在宫殿的汉白玉地板上划出明亮的火花,在吴龙惊恐的目光中,这个神秘的男人一步一步走上台阶,在他面前站定,紧接着对他缓缓露出一个愉悦的笑容。   与此同时,他脑海里的歌声也唱到了尾声:【Hac in hora(就在此刻)   sine mora(再莫迟疑)   corde pulsum tangite(拨响悲伤的挽歌)】   青年握着剑,如切豆腐般缓缓切下他的胳膊:“玩弄别人命运的人,要谨防自己也成为命运玩弄的对象。”   【quod per sortem(为被命运)   sternit fortem(所击败的强者)   mecum omnes plangite!(皆与我一同饮泣悲叹吧!)】   “当你玩弄命运时,命运也在玩弄你。”   【O Fortuna(哦,命运啊)】   青年微笑着对坐在王座上被削成人棍的吴龙如此说道。   吴龙终于晕了过去。   乐景耸了耸肩,“我还以为他能坚持得久一点呢,没想到他这么没用。”   原本乐景以为吴龙选择成为主神,应该本身会有什么特异之处的。没想到他不过是一个被力量冲昏头脑不知天高地厚的跳梁小丑罢了。真是无聊。   没有配得上他野心的资质,等待他的不过是自取灭亡罢了。   乐景翘起嘴角,眼中闪过一抹恶趣味。如果等吴龙醒来,发现自己毫发无损,不过是做了一场噩梦时,不知他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没错,刚刚的一切都是乐景让乐灵给构建的一个幻境,现实中吴龙不过是睡了一觉。   但是这并不是因为乐景心软了,而是他觉得只是杀了他就太便宜他了。所谓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当然不是让他做个噩梦那么简单。   等吴龙醒来后,他会发现他已经成为在万千世界苦苦挣扎求生的轮回者,他会不断在无数的轮回里穿梭,永远得不到救赎。乐灵已经对吴龙绑定的主神系统程序进行了修改,从此以后吴龙的主神系统将化作严厉的狱卒对吴龙这个囚犯进行看管。它会颁布各种各样的任务强制吴龙执行,让他也体会一下所谓的“失败抹杀”的滋味。   【乐景,如果给你重新选择一次的机会,你还会选择开书店吗?】乐灵突然开口问道:【如果换个职业,在我的力量下,你会拥有比现在多很多的财富,权势和力量。】   青年眨了眨眼睛,突然笑了,笑容狂妄,肆意,轻蔑:“人类的寿命不过一百多年,任何的财富,权势和力量都抵不过时间。在时间的伟力下,它们短暂易逝,不堪一击。”   “但是唯有一样东西在广袤无垠时间中是永恒的,那就是知识。”   “物转星移,沧海倾覆桑田,唯有知识永远闪耀在人类的星空中,成为代代人毕生追寻的信仰。”   青年勾唇一笑,眉目澄澈宛如赤子:“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这是一条孤独的路,而我会一直走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O Fortuna》的歌词改编自德国知名音乐家Carl Orff(卡尔·奥福)创作的歌剧《布兰诗歌》 第109章 主神空间(6)   那日,所有轮回空间的轮回者都亲眼目睹了旧神被拉下神座。立在苍穹之上的新神睁开双眼,给予了他们自由。   ——题记   演武场观众台上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可是比武台上此时却陷入一场难捱的寂静。   塞尔玛远远看着站在对面低头不语的黑发男孩,只觉得满嘴苦涩。   男孩微微颤抖的肩膀也展露出他此时和塞尔玛一样不平静的内心。   轮回空间五千一百一十三位轮回者,该有多小的几率才能让他们遇上成为生死相搏的对手?   虽然主神一开始说的是失败者不会有任何惩罚,但是等到比赛正式开始,主神颁布正式的规则后,塞尔玛才恍然主神的险恶心思。   挑战赛采用的是两两对决的模式,不死不休,只有杀了对手的人才能成功晋级。   所以死亡就是最好的惩罚了,主神又怎么能再额外施加别的惩罚呢?   塞尔玛笑的悲凉,命运,果然从未宽待过她。   她望着对面男孩咬唇倔强不语的模样,一颗冷硬的心不可避免的化成了水。她在心里暗叹一声,再次开口时声音已经听不出丝毫异样:“别担心。我们各凭本事就是了。”   祝夏惊讶的抬起头,就看到女人眼神抱歉,却坚定说道:“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我会杀了你,活下去。”   祝夏紧皱的眉头松开了,脸上扬起如释负重的开怀笑容。他不闪不避对上了女人复杂的目光,重重点头回答:“好!我也不会手下留情的!”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握紧手里的短剑扑向对方,几声刀剑相向的清脆碰撞声后,两人再次毫发无伤的拉开了距离。   赛尔玛看着男孩微微喘气的模样,突然笑了。   “小夏。”女人笑容温柔地宛如迢迢春水:“一二三,木头人,不许动。”   话音刚落,祝夏就发现自己全身都被定在了原地,他拼尽全力就连一根小拇指都无法翘起。   女人握着剑慢慢走到他面前,看向他的表情就好像要哭出来似的。   祝夏没有怎么太惊讶。毕竟他早就知道他不是塞尔玛的对手,他在动手之前就已经做好了觉悟。   所以他故作气恼地嘟了嘟嘴,“果然还是你比较强技不如人,没有什么好说的。”他释然地露出一个笑容,眼神澄澈平和没有丝毫怨怼:“你不用自责,也不用难过,反正我早就不想活了,你能帮我解脱我反而要感谢你才对。”   塞尔玛看着他的眼神有些恍惚,好像在回忆什么似的,听到祝夏的话,她眼中的雾气越发晶莹。   “小夏。”她轻轻抚上祝夏的脸颊,女人温暖的触感让他贪恋不已,“这世界很大:南北两极极光的绚丽灿烂,大川长河连绵百里的波澜壮阔,江南三月的梅雨缠绵,芬兰夜空的华美银河……你一定要去亲眼看一看,看看什么是丹霞山,什么是生紫烟,什么是万家灯火,什么是浩瀚山河。这个世界的瑰丽精彩超乎你的想象。”   祝夏眼睛慢慢睁大,赛尔玛话里隐藏出的隐晦含义让他血管里温热的鲜血一点一点变凉,他仓皇的张开口,声音尖利:“我不要去看!你听到没?我不想活了,我不要去看!”   塞尔玛心疼的看着这个无知觉哭泣的男孩,他刚刚准备赴死时没有哭,现在反倒哭起来了。   还是个孩子啊。   “祝夏!”红发碧眼的外国女人勾起红唇,笑容清新爽朗宛如夏日一碧如洗的晴空,一如初见:“这人间,值得你活下去啊!”   “不!不要!我求求你!不要死不要死不要死不要死!”   在男孩崩溃的哭求声中,红发女人一只手紧紧捂着他的眼睛,一只手举起手中的利剑,剑尖对准自己的心口,缓慢却坚定的插了下去。   “祝夏,替我活下去!”   “不要,我不要!你爸爸妈妈还在等你!他们在等你!你不许死!!听到了吗,塞尔玛,你不许死!”   赛尔玛闭上眼,两行清泪划过脸颊。   对不起,爸爸妈妈,我做不到……那孩子比我更应该活下去。   乐景伸出手牢牢拉住了塞尔玛坚定往心口刺去的匕首,微不可查的松了口气,还好,他赶上了。   塞尔玛惊愕地抬头望去,青年低头看向她,白玉般的面庞笼罩在阳光下好像在发光,琥珀色的双眸琉璃一般晶莹剔透,嘴角噙着温柔的笑容:“比赛取消了,我来给祝夏送生日礼物了。”   男孩沙哑的哭声一停,他抽噎着急切地喊道:“塞尔玛你听到了吗?乐景说比赛取消了!你不用死了!我们都不用死了!”   赛尔玛怔了怔,手一松,锋利的匕首掉到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她茫然地看向乐景,不敢相信的求证道:“真的吗?比赛取消了?”   乐景用力点了点头,肯定做答:“是的,我已经控制了主神,从此以后你们就自由了。你们可以离开主神空间,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赛尔玛大脑一片空白,她慢慢放下捂着祝夏眼睛的左手,默默对上了男孩哭的红肿的双眼,犹不敢置信地低声念叨着:“我们自由了……我们自由了……?”   祝夏脸上早已糊满了眼泪,他用力点头,抽泣着回答:“是的,我们自由了,我们以后可以一起活下去了,塞尔玛……妈妈。”   “妈妈”这个词仿佛有什么神奇的魔法,塞尔玛只觉得鼻子一酸,汹涌的泪水争先恐后涌了出来。她猛得向祝夏扑去,把他紧紧搂在怀里,嚎啕大哭。   主神被新神打败,所有轮回者都能回到现实世界的消息宛如春风般迅速席卷到了主神空间的每一个角落。   与这个爆炸般消息一起出现的还有出现在天空上的一个视频光幕投影。视频的主角是一个自称主神被捆起来的男人,他表情呆滞地向所有人告知了所谓主神空间的真相。在他之后,一些或死亡或失踪或本应该攒够积分回到现实世界的强大资深者出现在视频里,原来他们这些年一直受主神控制,变成了为主神服务的奴隶。他们的供词从各个方面佐证了主神之前的说法。   俞戚时跪坐在地上,用力敲打着地面,嘴里发出宛如野兽般不知是兴奋还是痛苦的嘶吼,泪水很快打湿了眼前的一小片土地,他赤红着眼,状若疯癫。   根本没有什么主神,也没有什么进化的目的,这一切一切的起因不过是一个疯子的弥天大谎,异想天开罢了!   他为了活下来抛弃良知,双手染满血腥,不过是一场笑话而已!   卢白莎痛苦的捂着脸,发出宛如受伤野兽般痛苦的哀鸣。   那该死的邪魔!   “他应该下地狱!”她高呼道:“神啊,请用地狱烈火净化他罪恶的灵魂!我恳求您让他不得好死!”她的声音越发凄厉,宛如绷紧的弦直入云天:“让他不得好死!让他不得好死!”   仿佛为了回应她的祈祷似的,天空巨大的光幕里,从被缚的主神身后走出一个身穿黑风衣的高挑男人。   黑发凤眸,五官俊秀,风度翩翩,看起来像一个考究的学者,嘴角噙着让人如沐春风的温和笑容。   男人挑了挑眉,他的双眸细看之下不是纯粹的黑色,而是温暖的琥珀色,就好像掺了牛奶的黑咖啡,在阳光下流光溢彩,闪烁着温润的光芒。   男人嘴唇一张一合,吐字清晰的宣读属于主神吴龙的一条一条罪状,每一条罪状都浸满了不知多少条生命和鲜血。最后男人沉下眉眼威严的宣判道:“罪人吴龙,罪大恶极,罄竹难书,判处无期徒刑——流放。”   “他将会被投入各种各样危险的轮回世界里,成为轮回者苦苦挣扎。你们所受的痛苦将会完完整整地出现在他身上。”青年作出最后的审判:“然后他将会万千刑罚加身,不得善终。”   “你是谁?!为什么要救我们?”有人高声问道。   乐景勾起唇角,突然生出调皮的心思,于是他快活地回答道:“因为我是活雷锋啊。”   正在捶地的俞戚时:……   正在跪地祈祷的卢白莎:……   正在兴奋地抹着眼泪的祝夏身体一僵,脑海里蓦然回荡起了一首耳熟能详的歌:“俺们那旮答都是东北人,俺们那旮答特产高丽参,俺们那旮答猪肉炖粉条,俺们那旮答都是活雷锋……”   他连忙摇了摇脑袋,挥去了脑海里这首带着浓浓大碴子味儿的东北神曲。塞尔玛挠了挠脸颊,疑惑地低头问祝夏:“活雷锋是谁?”   一旁正在胸口划着十字感谢上帝保佑的伊登闻言肯定地回答:“我听我的很多中国朋友提起过雷锋,他们说他是华夏很有名的乐于助人的神仙。”   祝夏:……   ※   直到真正踏入家乡熟悉街道,俞戚时还有一种宛若在做梦的不真实感。   他真的回来了?   他真的从那个漫长的噩梦中醒来了?他真的能够重新迎来属于平凡人的琐碎的幸福人生?   他背着大大的旅行包,沿着记忆的路线找到了黑猫巷,慢慢靠近了他记忆中的家。房子看起来比他离开时旧了一点,墙漆剥落的围墙上隐隐还能看到他幼时的涂鸦。   他站在门前,迟迟不敢敲门,头回明白什么是近乡情怯。   他离开了五年。   这五年来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他好怕他敲了门,却发现开门的是陌生脸孔,更甚至……无人应答、开门。   就在他在门口踌躇不决之际,一道苍老却熟悉的声音自他背后传来:“小时?”   他脊椎仿佛有无数电流穿过,身体情不自禁的发起抖来。他哆嗦着转过身,未语泪先流:“妈!”   “小时!”白发苍苍的俞妈妈以不符合自己年龄的敏捷身手扑向了俞戚时,浑浊的双眼眨也不眨地看向俞戚时,“你是小时对不对?你终于回来了!”她抬手想要用力锤他,却又不舍得,“你这些年去哪儿了?为什么不回来看看妈妈?他们都说你死了,我不信,我不信……”   俞戚时哭着把瘦小得只到自己胸口的母亲搂在怀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离开了,不离开了……”   泪眼婆娑中,一道熟悉的身影突然跳入他的眼帘。他浑身一僵,用力揉了揉眼睛,再次定睛看去,正好对上一双温润的双眸,眸色浅浅,在阳光下有种透明的质感。   这、这是……?!!   俞戚时手脚冰凉,如坠冰窟,难道他现在只是一场梦?他根本没有从主神空间逃离?这里不过是又一个轮回世界?   注意到儿子的不对劲,俞妈妈狐疑地转过身看去,正好看到了对面的温文儒雅年轻人。她尴尬的拭去脸上的泪水:“小景啊,吃饭了吗?”   “吃过饭了。”乐景礼貌的微笑着,随即看向俞妈妈背后的年轻人,眼神适时流露出些许好奇:“这位是?”   “这是我儿子,俞戚时!”俞妈妈眉开眼笑回答,扭头给表情僵硬的俞戚时介绍道:“这是乐景,去年才搬来我们黑猫巷的。你这几年不在家不知道,我们家附近的书店换老板了,他就是新老板。”   青年对他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我是开明书店的老板乐景,以后还请您多多照顾生意了。”   俞戚时木纳的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我尽量。” 第110章 现实世界(6)   俞戚时没想到他不过只是离开了短短五年,世界就已经变化的他有些看不懂了。   且不说这五年里换了多少时事热点流量明星,就说他家门口那个乐老板都让他很迷。这个自称叫做乐景的书店老板,可是跟他们在童话森林遇到的那只魔鬼长的一模一样。最后也是这只深不可测的魔鬼打败了主神,给予了他们这些轮回者们自由。   结果现在这个魔鬼摇身一变又成了和他一个小巷的街坊?还一副岁月静好模样开起了书店?这是什么猎奇的发展?   俞戚时有一种被打破次元壁的崩溃和无助,可是这些他又不能告诉别人,着实让他寝食难安了好几天。他也想过连夜搬家,可是单是说服妈妈就要废很大功夫。毕竟老太太在小巷里住了一辈子,街里街坊都处成了半个亲人,他要是不给个合理的理由出来是不可能说动他妈王桂香女士的。   于是在纠结得连续做了几夜噩梦后,他终于下定决心决定上门去找乐景问个清楚。他从卧室里走了出来,没看到王桂香女士。喊了几声也没人应,他也没在意,大概是去买菜了。   他走到院子里,就听到院子外面人声鼎沸,嘈杂极了,空气中漂浮着一股若隐若现的血腥味儿。   他几乎是立刻警觉得向腰带摸去,却摸了个空。   他的枪呢?!!   他心下一惊,后背立刻出了一身冷汗。   过了好几秒他才意识到这里已经不是主神空间了,这里是法制完善温暖和平的现实世界。所以他才把武器之类的收到储物戒指里。   他缓了缓神,下意识运用起刺客的技能,调低存在感,全身戒备地推开了门。就见小巷拐角处挤满了人,他听到了不同声音的哭叫声,血腥味儿也是从那里传出的。   他靠了过去听了几耳朵,这才明白原来这里发生了一场车祸,撞死了人,怪不得血腥味儿那么重。   他皱了皱眉头,瞥了一眼一旁一边哭一边干呕的女生,有点不耐烦。   不就是死了个人吗?他不明白这有什么好哭的。他漠然地转过身,蓦然与站到斜对面店门口的乐景对上了视线,那双琥珀色的双眸氤氲着让他后背发凉的难以捉摸的笑意。发现他的目光,乐景笑着对他点了点头,神态如常的给他打招呼:“早上好,吃饭了吗?”   俞戚时下意识回答:“吃了……”他顿了顿,终于回过神,严肃地看向乐景:“我们谈一谈。”   乐景耸耸肩,向后伸出了手:“有事进来说吧。”   他迟疑的跟着乐景走进了书店。店里铺着古朴的木质地板,桌椅板凳和书柜都是木质的,在阳光下有一种古朴的厚重。   空气中漂浮着好闻的书墨香,冲淡了徘徊在他鼻尖的血腥味儿,他情不自禁松开了紧皱的眉头。   店里的摆设已经和他记忆中的书店不同了,但是他喜欢这种改变。   乐景引他靠窗的桌前坐下,然后扭头喊道:“凯恩斯,上茶。”   俞戚时闪电般把目光投向乐景看向的方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屋里竟然还有人?他什么也没感觉到!   几秒后,一个金发碧眼的高个儿外国人从书柜里面悄无声息的走了出来。俞戚时眸光微闪,他从危险中磨练出的直觉告诉他这是一个顶尖的杀手。   ‘实力很强,不可与之为敌!’瞬息间他就做出了如此判断。   他苦笑一下,在心里感慨魔鬼的手下果然也是大佬。   几分钟后,那个叫做凯恩斯的外国男人悄无声息地在桌面上放了两杯冒着热气的红茶,然后就像他来时那样悄无声息的离去了。   乐景热情地招呼对面有些若有所思的青年,“这是我珍藏的红茶,私以为味道不比顶级的祁门红茶差多少,你品品。”   俞戚时依言品了一口,入口香醇,唇舌生香,回味无穷,他忍不住叹道:“好茶!”   这一来一往间紧绷的气氛就舒缓了许多,乐景笑吟吟得明知故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俞戚时放下茶杯,看向乐景的目光说不出的复杂来之前他的心里徘徊着无数的疑问,可是现在他突然没兴趣知道那些了。他只想说一件事:“我不管您是谁,有什么目的,我也不会告诉任何人有关那里的一切。”青年微微低头,看向桌面的双眸呈现出一种无机制的冷淡:“我只请求您不会打扰我的生活。”   乐景笑道:“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书店老板罢了,真没有什么不可见人的目的,更不会打扰你的生活了。”   俞戚时在心里撇了撇嘴,这句话就像平平无奇古天乐不知妻美刘强东一样不可信。   “不过……”魔鬼压低声音,看向他的目光流露微妙的笑意:“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迟钝。”   “什么?”   “你真的没觉察到吗?”乐景挑了挑眉:“你这些日子的异状?”   俞戚时被他给弄糊涂了,他谨慎地发问:“我觉得我这些日子还好?”   魔鬼悠悠叹了口气,双手交织撑着下巴感慨道:“果然心理方面的病变是最难察觉到的。”他瞥了迷茫的俞戚时一眼,问:“你这些日子是不是经常做噩梦,情绪警惕焦虑,并且情感感知异常?”   俞戚时脸色慢慢不好看起来,魔鬼都说中了。但是他还是强撑着辩解道:“我这是刚从主神空间回来,还有点不适应……”   魔鬼嗤笑一声,看向他的目光隐隐有些同情:“的确是不适应,所以你得了PTSD。”   俞戚时彻底怔住了,耳边慢慢滑过魔鬼清冽的解说声:“PTSD是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英文缩写,是指个体经历、目睹或遭遇到一个或多个涉及自身或他人的实际死亡,或受到死亡的威胁,或严重的受伤,或躯体完整性受到威胁后,所导致的个体延迟出现和持续存在的精神障碍。”   “许多退伍老兵都会产生这种精神障碍,你在主神空间摸爬滚打五年,得了这种心理疾病也很正常。只要经过恰当的心理治愈,PTSD是会痊愈的。”   乐景没说的是很多老兵因为深受PTSD困扰不仅选择自杀,他们中的很多人更是犯下杀人之类的重罪被逮捕归案。在建国初期,PTSD还没有被人广泛认知,一些有功的将领就因为患有PTSD在和平年代冲动犯罪,从而被枪毙,让人唏嘘不已。   他们挨过了战场上的风风雨雨,却在和平年代亡于潜伏在他们精神里的恶魔之手,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俞戚时脸色白的像纸。他突然想起了刚刚他对死亡的漠然和不耐烦,他习惯性的掏枪动作以及他这些日子的夜不能寐,噩梦连连。   虽然他在主神空间只呆了短短五年,可是这五年的经历却以吹枯拉朽之势摧毁他过往二十几年的记忆,虽然不想承认,但是他已经被主神空间给同化成怪物了。   主神空间的那五年噩梦般的经历就宛如一个阴魂不散的幽灵,哪怕他已经逃离了那里,回归了正常人的生活,幽灵还徘徊在他的脑海里让他不得安息。   他胡乱地给乐景点了点头,“谢谢!”然后踉跄着跌跌撞撞跑了出去。   乐景轻轻抿了口红茶,眸光微暗。   这些轮回者竟然是地球来客,这点是他始料未及的。一下子多出这么多身怀绝技的轮回者,看来地球要不太平了。   不过他并不担心他们会在地球掀起什么风浪,因为……   “老板,老板!”苏然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你卖给我了什么书?!我看完书后怎么又有超能力了!”   苏然是他的高中同学,乐景之前曾经帮助他杀了欺负他的恶霸。后来两人又在清水市重逢,偶然间从乐景这里买去了一本黑魔法书。他为人倒是很有自制力,即便拥有了邪恶的力量也一直坚持为善,从不作恶。后来虽然乐景把书收走了,但是苏然还是因此保留了一些魔力,成为了一个半吊子亡灵法师。   乐景淡淡瞥了他一眼,从容问道:“什么超能力?”   苏然睁大眼睛,眼中充满匪夷所思,“我把孔子的灵魂给召唤了出来!”   乐景内心没有丝毫波动甚至还想笑。   他之前心血来潮想要撒一个弥天大谎,想让所有人都认为讲诉女巫革命的《革命之路》正在和现实世界融合,并把一些魔法书散布到了人间。   让他始料未及的是,地球里的超凡能量真的开始慢慢苏醒了!如果之前地球的灵气只有十的话,那么现在地球的灵气大概是一百。   这让乐景不禁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要知道他之前游历的位面都是依附地球这个主位面而存活的次位面。那么有没有可能,那些次位面其实是从地球几十亿进化史中剥离出来的另一种可能性?或者他们中的一些其实就是地球分割出来的失落的历史或者文明?现在因为某种原因,次位面开始向主位面融合,所以超凡力量也开始在地球苏醒。   苏然祖籍山东,他能召唤出孔子的灵魂应该是山东人的天赋力量觉醒了。在未来,像苏然这样的奇人异事势必会越来越多。   所以乐景才会认为那些轮回者不会在地球掀起什么风浪来。   莫名的,他突然想起了狄更斯在《双城记》中的第一句话: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   这种时候,也许主神空间能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   全民进化吗……   只是听起来……就让人心潮澎湃啊……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卡的我想死,说好的双更我又食言而肥了orz我现在陷入了完结前令人焦虑了卡文期……   本来想这周完结的,但是还有几个有趣的脑洞想写成番外,一章一世界那种,所以我可能还要等两星期才能完结……   啊啊啊感觉自己一直在说完结却一直吊着不完结的行为真是太丢人了orz感觉自己像骗雷的似的(沧桑点烟)   以及,本文的地球不是我们所在的地球,是架空地球,不要对号入座。我真的好怕再被人骂反社会==   话说最近的电影《胡桃夹子与四个王国》你们看了吗?emmmm剧情真的很烂,但是特效场景和服装真的做的很精致,很能满足人的少女心。   看完电影我和室友吐槽感觉自己在看顶配般小时代或者奢华ppt【心情复杂】虽然没有小时代那么烂啦……说实话我觉得比小时代还烂需要本事。但是《四个王国》剧情真的很弱智,我全程就是靠风景纪录和女主的盛世美颜撑过来的,每一帧都体会到了经费在燃烧。   希望接下来的神奇动物第二部不要让我失望。我真的很期待神奇动物能像哈利波特一样成为一个卖座的系列。 第111章 现实世界(7)   你童年时能想象出的最超现实,最梦幻事情的是什么?   乐景觉得,这肯定要包含现在的这一幕。   此时夜幕低垂,万家灯火。在城市的夜晚是看不到华美的银河的,然而此时却依然有耀眼的碎金点缀在深沉的夜雾中,远远看去如梦似幻,好像金子揉碎了洒在天鹅绒般的夜空中。   但是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能看到这一幕的只有乐景和他肩上的小铃铛。   那点点碎金也不是什么灯光,而是一些和小铃铛一般大小的小人儿扑闪着翅膀,从身上洒下来的金粉。   “这是妖精的粉尘。”小铃铛坐在乐景肩膀上,晃着双腿说:“被洒到的人会有好运的。”   乐景抬头注视着在空中旋转跳跃的梦幻小妖精们,他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白皙的皮肤,尖尖的耳朵,身后是蝴蝶一般五彩斑斓的翅膀,是每个孩子梦中的样子。   超凡力量复苏后,这些小精灵们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地球的各个角落。有孩子的地方,就有妖精,他们以孩子们的快乐和美梦作为粮食。   这个世界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呢?   乐景不知道。   但是他现在好像突然有种重返童年的感觉。   未来在他面前重新展现了不计其数的可能性。因为未知,所以永远满怀期待,永远保持热情,也永远活泼天真。   人的成长其实就是其自身可能性不断消亡的过程。明明在一开始,很多人都拥有独一无二的灵魂,却最长大后活成了千篇一律的模样。   而现在,一个浩瀚未知的世界向这个星球的所有人缓缓拉开了帷幕,乐景作为最早发现这个世界的人,只是看到了冰山一角就让他心潮澎湃,浮想联翩。   传奇在酝酿,传说在复苏,幻想种们即将破开神话的迷雾降临。   地球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呢?   乐景想,一定是一个比现在还要有趣的世界。   两人坦然走在大街上,过往行人目不斜视,一路走来没有一个人注意到坐在乐景肩膀上的小铃铛。这是小仙女的能力,她们可以只让特定的人能够看到自己。   几只不知道从那里跑来的人参娃娃仗着人类看不到自己,在人行道上又蹦又跳,差点撞上乐景的小腿。   一个孩子欢笑着从他们身边跑过,乐景停下来侧目,问小铃铛:“他可以吗?”   小铃铛移开看男孩远去的背影的眼睛,沮丧地摇了摇头:“不行。”她郁闷地托起腮帮子闷闷回答:“我可以闻出来,他马上就要长大了。”   “没关系。”乐景弯起双眼笑着安慰她:“现在还早,我们还有时间,总能找到适合你的新伙伴的。”   没错,这也是两人此行的目的。   小仙女只会和小孩子一起玩,也只会和小孩子生活在一起。她们天生就喜欢小孩子,讨厌大人。   乐景之前也是借助了小孩子的模样才收获了小铃铛的帮助和喜欢,幸运的是在最后乐景变成大人后也没影响小铃铛对乐景的感情。但是小仙女天生是一种需要孩子陪伴的生物,孩子的童心似乎能给予她们力量,让她们能保持活力。   特别在从主神系统那里给小铃铛兑换了妖精血统后,小铃铛像妖精一样成了长生种,同时她也必须靠着孩子们的快乐和美梦为食。作为交换,她会成为被选中的孩子的守护神,一直守护到他长大。   他们在街道上走了那么久,就是为了选一个合适的人选作为小铃铛的长期饭票和伙伴。   前方的人行道前突然组成了一道人墙,男女老少们背靠背围成一个不大的圆圈,举起衣服、旗帜等遮去了人们看向圈内的目光。有凄厉的女声自里面传来,在喧嚣的闹市里她的声音也格外清晰,有穿透力。   乐景怔了怔,通过周围人的窃窃私语才明白这是一个孕妇在马路上紧急分娩。还好有护士路过,此时正陪在孕妇身边帮助她分娩。   产妇的声音也越发高昂,时不时穿出助产士的打气声,越来越多的人自发组成了人墙异口同声为产妇加油打气,就连在空中飞来飞去的小妖精们都好奇地探头探脑看去。   就在这时,一道明亮金光宛如流星般向他们的方向飞来,在很远的位置上乐景就能感受到金光中蕴含的神圣力量。这力量给乐景一种似曾相识之感。还不待他仔细分辨,眨眼间金光拒绝他只有十几米的距离了,他也终于看清了金光是什么。   有一异兽腾云驾雾,狮头、鹿角,虎眼、麋身、龙鳞、牛尾就于一,尾巴毛状像龙尾,有一角带肉。异兽全身金甲闪闪发光,体周蒸腾着的神圣祥和金光似乎能洗涤人心,铲平这世间的一切罪恶。   一个古老的词汇凝聚在乐景舌尖,他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且敬畏地无声说道:“麒麟。”   ※   玄清步履匆匆走在人来人往的人行道上。一阵风吹来,他惊慌的伸手用力的摁了摁自己的鸭舌帽,生怕帽子掉了露出自己的两只狐狸耳朵来。   想想白素贞,想想苏妲己,玄清可不想妖怪身份暴露落到他们那样的下场。   说实话要不是师父卜了一卦,神秘兮兮地说什么他今日宜出门,会遇到天命之人,他才不会这个时间还在街上晃悠呢!   他在街道上漫无目的走了半天,也没有遇到师父口中的什么好事,他不由在心里嘀咕师父这个老神棍又忽悠他了。   路边的泰迪正在跟一只博美调情搭讪,那露骨的言辞着实让玄清这个祖国的花朵脸红心跳。他再次怀念起以前的日子来,那时候他可从没有听懂过狗的话!难道因为狐狸是犬科动物所以他才能听懂狗语吗?   他今年十岁,还是个纯洁无辜孩子。并且他是清水市最大的道观金阳关观主凌云子座下排行最小的小徒弟,同时也是他们道观里最小的道士,向来备受宠爱,没想到有朝一日他竟成为动画片里被道士降妖除魔的那个“妖”!   尽管他从小被教导不许骂人,可是思及他这段日子的人生只能用操蛋来形容。他这些自己的经历就跟他二师兄玄幻的道号一样玄幻。   从小大人说哪个小孩子骄傲,就说他“尾巴翘起来了”。玄清自认自己是个谦虚的孩子,然而他还是字面意义上的“尾巴翘起来了”。   没错,玄清他屁股后面长尾巴了!   他,一个长在红旗下的新时代道士,社会主义未来的接班人,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就这样被开除人籍了!   而这一切的起因,都是从一本神秘的法术书引起的。据师父说,这是一本精妙的修炼功法,是道门大兴的希望。   玄清不知道里面讲的啥——讲真他连里面的字都没认全,而且有时间他就去看动画片了,哪个小学生会去看这种文纠纠还晦涩难懂的老古董啊!   不过这本书用来催眠的效果那是杠杠的。所以他枕着这本书睡了个昏天黑地日月无光。然后在一天醒来后,惨剧发生了——他懵逼地发现他的尾椎骨那里多了一条尾巴!   白色的!毛绒绒的!和动画片里的狐狸尾巴一模一样!   并且不久后,他头上又多了两个毛绒绒的狐狸耳朵。   ——他成了一只彻头彻尾的狐狸精!   ——师父不给他去北京做整形手术的钱,还劝他好好修炼早日得道成仙!   垃圾师父,这破观吃枣药丸!   而这并不是他们金阳观发生的唯一一件奇闻。且不说大师兄养的橘猫突然能说话了,也不说二师兄门前的柳树成精非要以身相许,就说他们金阳观内部这些日子来不知多少道士身体里突然修炼出的气感,成了传说中的修仙者。   这些都是那一摞神秘出现在他们道观门口的古书的功劳。关于这些书的来历他们想破了头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最后还是师父拍板言辞灼灼的表示:“多想无用,此物与我们有缘,就是我们的了!我们要好好利用这场机缘,道门大兴指日可待!”   玄清不懂师父口中的“道门大兴”是什么,但是他模糊的意识到了有什么事情发生了,那是一件他现在还无法理解的伟大事情。一种莫名的心情在他心中激荡。要等很久很久以后,在他已经变成一个成熟干练的大人后,他才明白当时发生了什么,徘徊在他心间的感情又是什么。他的心是在为一段缓缓拉开帷幕的传奇而心潮澎湃、战栗不已。   不过此时的玄清还是个孩子,孩子不需要考虑那么多,天塌下来有大人们顶着,有权保持天真烂漫无忧无虑。此时的玄清也是如此理直气壮的享受自己的权利。   毕竟现阶段他最大的烦恼就是观里的师姐们逮着他的尾巴使劲撸,都快把他尾巴薅秃了!他甚至都在考虑要不要买霸王防脱洗发水洗尾巴了!   ……长了个狐狸尾巴就够悲惨了,成为秃尾巴狐狸更是惨上加惨,他才不要年纪轻轻就秃尾!   街角的关东煮店里飘出香浓的味道,成功地勾起了玄清肚子里的馋虫。他咽了咽口水,打定主意如果五分钟后还没有遇到师父口中的天命之人的话,他就回道观让师兄给他买关东煮吃。   他抱着头刚走了几步,骤然感受到了一股可怖的威压自他身后传来,惊的他差点从衣服里探出自己的狐狸尾巴。   铭刻在基因里的本能让他生不出任何反抗的心思,相反他的内心的濡慕之情油然而生。就好像倦鸟归林,他下意识转身渴盼地向威压的方向跑去。   就宛如信徒跑去朝圣。   ※   《礼记·礼运第九》有言:“麟、凤、龟、龙,谓之四灵。”传说中麒麟能活两千年以上,是中国传统瑞兽。古人认为麒麟出没处,必有祥瑞。   除了乐景,在场没有其他人能看到麒麟的存在。所有人脸上都划着焦急和担忧,他们在为一个新生命的降生而默默努力着。   古老的麒麟悬浮在上空,巨大的金色竖瞳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地上惨叫连连的产妇以及表情各异的芸芸众生。神话与人世,远古与现在,安静与嘈杂,异兽与人类,两者拼接在一起,有种荒诞却神圣的美感。   仿佛冥冥之中有种隐秘的启示似的,乐景下意识把目光投向被层层叠叠的人群簇拥着的孕妇。在人墙的包围下他就连孕妇的一根头发丝都看不清,可是他的内心却有一种奇怪的笃定,有什么事即将在这个孕妇的身上发生。   果然下一刻,麒麟发出清越的长鸣,圣洁的金光簇拥着一颗明亮的珠子,仿佛温柔的波浪般层层扩散、荡开,把珠子向孕妇送去。珠子发出的光芒在无尽人群的簇拥下没有丝毫暗淡,那圣洁的金光仿佛能抚平一切伤痛,让生命回归最初的安宁和祥和。   伴随着产妇一声嘹亮的吼声,婴儿的啼哭划破了这个平凡的长夜,围观群众情不自禁发出开心的笑声和祝福声。   细微的电流自乐景脊椎骨冲到他的大脑皮层,他全身情不自禁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一刻他终于恍然大悟。   麒麟送子。   竟然是传说中的麒麟送子。   “麒麟送子!”身后有人惊呼道。   他转过身,就看到一个小男孩目瞪口呆地抬头看向空中的麒麟,那句“麒麟送子”就是从他口中发出的。   他看起来年岁不大,约莫八九岁,带着鸭舌帽,穿着肥大的T恤和哈伦裤,唇红齿白,脸蛋圆圆的还带着婴儿肥,是一个很可爱的小正太。   发现乐景的目光,男孩后知后觉地涨红了脸,他飞快地别开眼睛扭过头不看乐景,嘴里还哼着不知名的小调,简直把心虚两个字写在了脸上。   “别装了。”乐景无奈地笑道:“我知道你看到了,因为我也看到了。”   玄清身体一僵,这才转过头去认真打量对面的青年。   黑发凤眸,笑容温文尔雅,深眸流光溢彩让他看起来有种摄人心魄的独特魅力,冲淡了他本身的温润气质。   玄清惊喜问道:“你也看到了天上那位?”   乐景指了指自己的双眼,苦笑道:“我从小就有阴阳眼,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事情。”   玄清看着他的眼神立刻同情极了。他也是在莫名其妙地成为狐妖后才能看到一些以前看不到的东西的,就这他就已经很痛苦了。这位大哥哥从小就能看到,该多么辛苦啊。   一声清越的长鸣再次响起,鸣叫声蕴含着浓浓的欢欣之意。乐景转身看去,正好对上了一双巨大的温润竖瞳。   麒麟,在凝视着他们。   周围的一切好像与他们隔了一层透明的薄膜,救护车响亮的车笛声,风声,街角的音乐声,过往行人的谈话声,婴儿的啼哭声突然飘忽地宛如在梦里。   建筑也好,人群也罢,此时都宛如晕开的水墨画一般。天地间唯一清晰的只有天上那头金光闪闪的瑞兽,以及地下的乐景和男孩。   乐景怔了怔,对天空之上的这头古老的瑞兽缓缓鞠了一躬,玄清有样学样,也跟着鞠了一躬。   麒麟垂下巨大的头颅,目光是自然流露的纯真好奇,声音清脆稚气宛如孩童:“人类,还有狐仙的孩子,你们叫什么名字?”   乐景垂首恭敬地回答:“我叫乐景。”   狐仙?他是指我吗?我父母是狐仙。   玄清一边在心里胡思乱想,一边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回答:“玄清……我叫玄清。”   麒麟威严地点了点头,认真说道:“乐景,玄清,我记住了。”   “那孩子,将来会成为了不起的人。”麒麟慈爱地看向啼哭不止的婴儿的方向,用清脆稚气的声线无比正经地对下方的一人一狐说道:“如果将来遇到他的话,希望你们能帮他一把,可以吗?”   自古以来所有的大人物出生都会有异像。哪怕麒麟不说,仅凭麒麟送子这一点,这个刚出生的婴儿在未来也注定跟平凡无缘。   乐景肃容回答:“当然可以。”   玄清也脆生生回答:“好的!”   麒麟双眸弯起,露出一个笑容,声音越发轻快活泼:“好孩子,谢谢你们。”一层金光自麒麟的身上发出,宛如月光般温柔的笼罩着地下的两人。乐景只觉得浑身一轻,心情仿佛夏日的午后暖洋洋的。   天空上的属于麒麟的身影越来越淡:“这是我给予你们的祝福,就当是我提前支取的报酬好了。”   乐景耳边再次响起婴儿的啼哭声,脸色蜡黄的女人在路人的搀扶下抱着孩子上了救护车。人墙散开,街道上又重新变成以往的川流不息。   刚刚的一切宛如一场不可思议的幻梦。   玄清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把,尖锐的痛感才让他确认刚刚的一切并不是梦。   他突然想起了师父把他忽悠出来时告诉他的那句话:“今日宜出门,会遇到你的天命之人。”   难不成……那个婴儿就是师父口中的天命之人?   乐景侧目看向坐在他肩膀上的小铃铛,轻轻问道:“看样子你已经找到了?”   小铃铛纠结地点了点头:“可惜刚刚那孩子已经有了守护神……虽然这个也不错啦。”   “嗯,他看起来像个好孩子。”   玄清一头雾水地看向“自言自语”的乐景,“大哥哥,你在跟谁说话?”   他话音刚落,就见乐景原本空荡荡的肩膀上突然多出了一个金光闪闪的小人儿。小人儿扑闪着翅膀,悬停在了他的面前,碧绿的双眸认真地与他对视着。   这是一个很美丽的小人儿,她的全身都笼罩着如梦似幻的光雾,看起来宛如动画片里的小精灵似的。   玄清张口结舌,支支吾吾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还是小人儿先开口问道:“我叫小铃铛,你叫什么?”   玄清游魂一般喃喃道:“玄清……”   “好,玄清。”小人儿严肃地看着他,“我很喜欢你,你可以养我吗?”   玄清脱口而出:“这发展也太快了吧!我们才刚刚认识!”他捏着衣角红着脸很不好意思地嗫嚅道:“我想我们可以先从朋友做起……”   乐景:……   小铃铛喜滋滋开口:“好呀好呀!”   啦啦啦,果然小铃铛最擅长和孩子们交朋友了! 第112章 现实世界(8)   下雨的天气,苏然就喜欢躺在被窝里用电脑看视频。   窗外是沙沙的雨声,电脑扬声器里女孩迷茫且痛苦的声音在安静的卧室里响起:“Is life always this hard,or is it just when you're a kid?”   在经过短暂的沉默后,低沉沙哑的男声回答道:“Always like this。”   苏然合上了电脑,仰着头看着雪白的天花板愣愣出神,表情是一片空洞的茫然。   刚刚那段话是他最爱的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的名台词。   女孩玛蒂尔达问杀手来昂:“人生总是如此艰难,还是只有童年如此?”   莱昂回答:“总是如此。”   苏然深吸一口气,缓缓把心中积蓄的郁气吐了出来。有些事情不是能被时光的浪潮淹没、洗去的,相反它会成为一根刺,在你以为你已经忘记了从而放松警惕时狠狠刺你一下。   他高中时曾经也跟玛蒂尔达一样,认为自己的人生艰难,艰难的他都以为自己要活不下去了。   在他被孟刚用言语奚落辱骂时他没有想自杀,在被孟刚拳打脚踢时他没有想自杀,在他被孟刚敲诈勒索时他也没有想自杀,可是当他被孟刚强奸后,那一刻他真的想自杀。   他想杀了那个畜生,然后再自杀。   如果他是个女人,那么孟刚会因为强奸罪而铃铛入狱。可是他是个男人,强奸罪的定义是男对女。女对女,女对男以及男对男在法律上都不构为强奸罪。所以孟刚只能以故意伤害罪或猥亵罪被起诉、判刑。   就像强奸案中的被强奸的女性大多数会选择缄默一样,被强奸的男性报案的几率更是低到可怜。   性别平等,从一开始就是一句响亮的口号而已。   社会鼓励、逼迫男性奋发图强,争名逐利,而对男性的脆弱、懦弱、不思进取等一切软弱的弱点大肆鄙夷唾弃。对于男性来说,弱就是原罪。   同时社会也鼓励女性相夫教子,不思进取,柔弱温婉,对于争名夺利,争强好胜,干练精明的女性进行抨击和污名化。对于女性来说,强就是原罪。   受社会舆论和性别刻板印象影响,男性被强奸是一件无比屈辱,丢人甚至可以用不可思议来形容的事情。不仅强奸者不会收到法律的惩罚,就连被强奸者也会被钉在耻辱柱上,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在学校里被孟刚强奸的男孩子不是只有苏然一个人。他们无一例外都选择了噤声,甚至还有人劝苏然转学,不要呈一时意气。   所以当时苏然才会那么绝望。他甚至已经买了一个手枪,准备到时候杀了孟刚再自杀。   就是在那样绝望的时刻,乐景的出现拯救了他。   在那之前,他甚至没有注意到班级里有这号人。可是却是这样一个存在感稀薄近乎无的少年交给了他不动声色杀人的办法。他靠此杀掉孟刚,并且成功逃掉了法律的追责。   所以尽管他恐惧乐景的手段,但是还是忍不住感激他。因为他拯救了他的人生,把他从泥潭里拉了出来。   “爸爸,爸爸。”奶声奶气的萝莉音自门口响起打断了他的回忆。很快他体侧一凉,一个冰凉的小身体钻进被窝依偎着他,“你在干什么?”   苏然扭过头,不出意料的看到了一个黑发黑眼的小萝莉。她看起来不超过六岁,皮肤白的几乎透明,嘴唇泛着不健康的青紫色,双眸漆黑无光看不到任何神采,放在她的巴掌大的小脸上无比诡异。   她看起来不像人类。   她也的确不是人类。   苏然无奈地叹了口气:“不是都说了我不是你爸爸吗?”   白芍药执拗地摇了摇头,固执地表示:“你就是我爸爸,你现在只是不忘记我了,但是迟早你会重新想起来的。”   又是这种说辞。   苏然都懒得叹息了。   自从他被那本诡异的人皮书缠上后,他就多了许多奇奇怪怪的能力,见鬼和亡灵召唤也包括在内。为了更好的掌握自己的能力,他作死的去了郊区墓地进行亡灵召唤,这真是他犯下的最大的错误。他那半吊子能力是控制不了那么多鬼魂的,他差点被群鬼夺舍再也回不来了。关键时刻,是白芍药这个鬼娃娃出现救了他,他才能活蹦乱跳活到现在。   只是这个鬼娃娃总是问他喊爸爸。他母胎单身了二十六年就这样多了一个女儿,实在是让他哭笑不得。   只是时间长了,他也难免真的把这孩子当做亲生女儿疼爱。   毕竟……他这辈子是不可能结婚了,也不会有亲生孩子了。白芍药的出现对他而言是个意外之喜,让他不必孤苦的度过后半生。   “爸爸,爸爸。”鬼童扯了扯他的袖子,面无表情地说:“我想看电视剧。”   苏然重新打开笔记本电脑,打开一个视频app软件,问:“你想看什么?”   “看《仙界之变》!”白芍药勾起嘴角,颊边多了两个可爱的小梨涡,难得有了孩子模样。   苏然随口问道:“你看得懂吗?”   《仙界之变》名字听起来像是起点传统修仙爽文,但是他的内容之深邃不是区区小白爽文可以比拟的,它是足以被称为史诗的恢宏巨著!   电视剧的背景选在了末法时代的架空华夏,因为仙路断绝,华夏修真界修士已经有百余年无法成仙。就在这时主角登场了。   主角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天才,他过目不忘,哪怕是十年前看过的书都可以原字不差的默写出来。就是这样的天才在机缘巧合之下被一枚玉匙传送到了仙界,从而谱写了一个伟大的传奇。   《仙界之变》毫无意外也是那个名叫守夜人的神秘用户上传到视频网站的。除了电视剧《仙界之变》,他还上传了讲述女巫革命的电视剧《革命之路》,讲诉末世求存的电影《追逐星星的孩子》,讲诉洪荒巨变的电视剧《天地不仁》,讲诉位面战争的电视剧《一切异世界来客都是纸老虎》,讲诉另类童话的电影《童话镇》………十部作品部部都是万一挑一的精品,都在网络上和现实中引发轰动,成为现象级的影视作品。   如果要在这些作品中挑选一个他最喜欢的,那么就是《仙界之变》了。   之前《革命之路》出现时,有人说这是一部不逊色与《权力的游戏》的史诗巨作,在苏然看来,这《仙界之变》比《权力的游戏》还要出色!毕竟《权力的游戏》是西方背景,有一定的文化隔阂,有很多国人因为水土不服而看不下去。但是《仙界之变》就完全没有这种困扰了!这是一部土生土长的中国背景的史诗巨作!   其内容深邃,结构精妙,镜头丰富,场景恢宏大气,出场人物极多却各有特色,每一帧都感受到了经费在燃烧,国产电视剧无出其右者!所以苏然才会质疑白芍药能不能看懂。   “当然可以啦。”白芍药神气地回答:“别小看我,我年龄比你现在的年龄都大呢!”   苏然抽了抽嘴角,在心里吐槽:所以我是怎么会有你这个这么大的女儿的啊?   《仙界之变》很快加载了出来,白芍药兴冲冲地喊道:“看第四集!”   苏然精神一振,依言点开了第四集。他之前已经把《仙界之变》看了一遍,这第四集是主角初到仙界,展露自身不凡的一集。这一集的镜头和演员的表演相得益彰,最后主角开始默写现实书籍的一幕他不知道反复看了多少遍,每一遍都让他热血沸腾。   ……   须发皆白,仙风道骨的老者耷拉着眼皮,嘴角仰着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等你歇够了,就让李方领着你到处去看看吧。”   “去看看,这仙界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   ……   青年站在街头,眉眼淡淡,嘴角平直,黑色道袍穿在他身上越发衬得他皮肤白皙,丰神俊朗。   街道上是川流不息的人群:羽扇纶巾,齐胸襦裙,黄色襜褕,圆领青衫……各朝各代的服装齐聚一堂,却分外和谐。街边建筑古色古香,充满各个时代的建筑特征。   他谢绝了仆人的提议,主动在街边破旧的茶铺落座,视桌子上的油污为无物。青年从容不迫的斟茶自饮,嘴角挂着云淡风轻的笑意,身在漏居,却宛如端坐明堂之上。   他依言用那双琉璃般剔透的双眸认真地看着自他身边走过的芸芸众生,把这众生百态尽收眼底。   每天早上,他都会雷打不动的坐在茶摊点一壶茶和几盘点心,然后一直坐到夜幕低垂,才会离去。如是这般持续了半个月。   这半个月来他大多数时间目光都若有所思的投给街道上人来人往的人群,表情有时候会很凝重,好像在思考着一些很重要的事情。   但是也有一些时候,他是和蔼可亲,甚至可以说是平易近人,不拘小节的。   他可以跟乞丐把酒言欢,可以和孩童谈天说地,也可以和农夫称兄道弟。在一场又一场的谈话交流中,他不动声色的收集了有关仙界的情报。   这些情节虽然是后面剧情必不可少的铺垫,可是在没有看过后文的人眼里还是有点无聊了。苏然瞥了一眼白芍药,觉得她是时候要因为无聊而要求换视频了。   让他惊讶的是,白芍药不仅没有感觉无聊,反而捧着脸津津有味地盯着电脑屏幕,那双总是暗而无光的黑眸亮晶晶的,像跑进了星星。   他脱口而出问道:“你很喜欢这部剧?”   白芍药头也不抬地回答:“当然了。”   “为什么?”   虽然白芍药说她不是小孩子了,可是纵观她以往的爱好和小孩子可没有什么区别——她之前可是看《巴拉拉小魔仙》都津津有味啊!所以要说白芍药喜欢看《仙界之变》这种讲述仙界变革,针砭时弊的正剧苏然是第一个不信的。   白芍药捧着小脸,白得透明的脸颊上飘起可疑的粉红,“你不觉得,明玕很帅吗?”   明玕就是《仙界之变》男主角的名字。   苏然恍然大悟,随后就有点哭笑不得。怪不得白芍药这个大龄儿童会喜欢《仙界之变》,就连有点枯燥的过渡剧情也看的津津有味。这是因为她根本没有看剧情,她只是在欣赏主角的美颜罢了。   即便以苏然身为男性苛刻眼光来看,男主角明玕的长相也称得上人中龙凤,万里挑一。也就难怪会征服白芍药这个鬼萝莉了。   两人说话间明玕也终于结束了私访查探剧情,剧情马上就要进入全剧的华彩片段了。苏然面容一正,收起了飘离的思绪,全神贯注的沉浸在了剧情里。   “我明白了。”斯文俊秀的青年看着须发皆白的老者,缓缓说道:“我明白这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了。”   太上老君表情不变,眼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欣慰:“说来听听。”   “一个腐朽没落,黑暗专。制,阶级泾渭分明的封建社会。”明玕目光闪过一抹讽意,嘴角笑容冰冷:“该说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吗?”   苏然深吸一口气,感受到了肾上激素的大量分泌。尽管接下来的剧情他已经看了无数遍,此时他还宛如第一次看一般激动难耐。   这也是《仙界之变》不流俗其他仙侠剧的地方所在。在其他仙侠剧打打杀杀,缠缠绵绵,纠结与爱恨情仇杀人夺宝之时,只有《仙界之变》看到了仙界繁荣之下的衰败,看到了底层百姓的苦难,看到了奴隶主们与无产阶级的矛盾,看清了封建统治者对底层百姓的剥削压迫,并创造性的企图用凡间先进的社会理论和思想给予仙界改造。让仙界挣脱封建专。制,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前进,向人民心目中的那个“极乐净土”逐步迈进。   接下来的这一段剧情在论坛上被选为《仙界之变》的十大经典片段广为流传。其中明玕和太上老君的对话更是被选入了某市高考模拟考的作文题,让考生凭借这段对话自拟标题写作文。   太上老君沉默了一下,然后严肃地看向明玕,声音格外冷凝:“有一大船将沉,船上众人都沉睡不醒,你是最先醒来的人,你会选择叫醒他们吗?”   明玕不假思索回答:“当然,我会。”   老者冷笑道:“可是就算你喊醒他们,船还是会沉,他们说不定还会怨你喊醒了他们,让他们平白承受临死前的痛苦和绝望。”   “那又如何?”青年挑了挑眉毛,说的缓慢而又坚定:“就算一百个人中有九十九个人会怨我,我想要救的也只有唯一一个会跳海求生的人。那些不敢跳海只愿自欺欺人的人,与我何干?”   苏然几乎要为青年的回答而击节叫好了,而身旁的白芍药更是花痴的叫出了声:“明玕好帅!”   在苏然看来,这句话颇有种“我死后哪管身后洪水滔天”的霸气!   李耳淡淡提醒道:“仙界已经存在太久了。就像一条堆满重物的大船,已经积重难返了。”   “那么就干脆让船沉了,再建新船好了。”青年以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平静语气淡然说道:“自古以来,比起改革,当然是破坏后重建新世界新秩序更容易。”   太上老君脸颊狠狠抽动了一下,他深深地看了一眼明玕,问道:“你怎么知道新船不会变成旧船呢?”   苏然不由在心里赞美这位老戏骨的出色演技,真的把以往神话故事里纸片人一样的太上老君给演活了。这样优秀的老戏骨他却从没有在其他影视剧里看到过。不仅是扮演太上老君的这位老戏骨,《仙界之变》登场的所有人物通通是姓名不详身份未知的神秘人,就算去派出所查他们的户籍消息也找不到人。网友们据此提出来许许多多脑洞大开匪夷所思的猜测,不过这些倒是跟苏然没有关系,他也并不在乎演员的背景和身份。   他对钱钟书的一句话深以为然:“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不错,又何必要认识那只下蛋的母鸡呢?”   “万古不沉的船是不存在的,只要是船就会有沉没的那一天。”青年抬眼看向镜头,眼神宛如暴风雨前燥热的暖风,让苏然的全身也燥热起来:“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延长船的寿命,让乘客活的久一点。”   这点苏然倒是深以为然,毕竟没有万古长青的制度,只有永垂不朽的人民。   “你可想过,活下来的乘客也许根本不会感谢救他们的人,反而会因为死去的乘客而怪罪他。更有甚者,他们还会埋怨新船的不尽如意,开始怀念旧船的寿命悠长,‘尽善尽美’。”   明玕舒展眉眼,露出一个任性到极点也洒脱到极点的笑容:“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这是白居易的一首诗。因为看待事物角度刁钻,内容别有意趣,所以他印象很深。此时明玕用这首诗来回复太上老君,可谓是再恰当不过了。   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苏然深信,就算明玕会受到当代人的诋毁和攻击,而后世人也会给予他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   起码作为看客的苏然就明白明玕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物。他以一人之力推动了仙界的改革,改变了世界进程,是当之无愧的伟人英雄。他也是苏然向往憧憬的那种人:才华横溢,理智冷静,永远坚定,从不迷茫。即便身在长夜,也会化作指路的明星,指引一个时代的方向。   时代的宿命是时代的过错。而明玕就是那种打破宿命,纠正错误的人。他是时代的盾牌和长矛,注定与命运为敌。   在苏然的耐心等待下,这一集也逐渐到了尾声,让他心潮起伏的抄书剧情终于来了!   “只需要一支笔,足够的稿纸,发达的印刷技术,一个很有煽动力的演讲者和领袖,那么您很快就能见识到人民的力量了。”   青年双手交织放在桌子上,身体前倾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看向李耳,“请给我找一支笔和一些纸来。我会证明给你看的。”   笔纸很快就呈上来了,明玕拿起毛笔在砚台沾了墨水,在宣纸上写下一手漂亮的小楷。   太上老君走到他身后低头看着,情不自禁念出了声:“《社会契约论》?”   明玕微微颔首,解释道:“这是西方思想启蒙运动时期,法国一位名叫卢梭的伟人的三大代表作之一,他的另外两部分别是《忏悔录》和《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三本书均在当代和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卢梭认为天赋人权,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是西方启蒙运动中的代表人物。”   苏然知道,在以后的剧情里,青年所抄写的书们会化作孙悟空的金箍棒,把腐朽没落的仙界给搅了个天也翻地也覆。革命火把点燃了一切,紧接着在灰烬之上会重新站起来一个生机勃勃的新的国家和政府。   屏幕转暗,《仙界之变》第四集结束了。可是苏然的心还久久不能平静。   他扭过看向身旁不知何时开始沉默不语的白芍药。她平静的面孔在屏幕的映照下明明灭灭,眼中浮现浓浓的思索之意,这让她多了几丝人气,看起来不像一个行走的尸体了。   “还要继续看吗?”他明知故问。   白芍药用力点头,尖叫道:“当然要看!”   苏然嘴角多了一丝得意的笑容,正当他准备点下一集时,屏幕上突然弹出了一个新闻弹窗。他准备点叉的动作因为新闻最上方的标题一停。   《史上最全守夜人身份解密,不容错过!》   现今提起守夜人这个名字,苏然只会想起那个上传了《革命之路》等优秀影片的神秘ID。他可是对这个神秘人好奇很久了!他真的很想知道他是从那里变出来这么多史诗级影片的!   所以他移动箭头立刻点开了这个新闻,不顾白芍药大声的抗议声,一目十行飞快地浏览起这个新闻内容来。   很快他脸上的激动就慢慢平息了,他撇了撇嘴,眼中闪过失望与愤怒。   这个新闻就是纯粹的标题党!根本没有写出守夜人是谁!这里面所提供的消息都是他之前都知道的!   那就是守夜人这个id不仅在视频网站上上传了《革命之路》等一系列史诗巨作,同时他还在国内最大的文学网站点江文学城上注册了一个同名账号,上传了很多优秀的文学作品!   他们有的是跟其上传的影视作品同名的小说,有的则是守夜人创作出的优秀的原创文学作品。不知多少导演看中了守夜人的小说,想要买下来做剧本,最后因为苦于无法联系到守夜人而只能遗憾作罢。   在这一系列作品中,最引人注目,并在世界范围内引发轰动的只有百科全书《∞》了。这本书据说记录了人类所有文明成果,并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是属于全人类共同财富。虽然书是被守夜人上传的,但是大家毫无例外都认为这本书的共同作者是守夜人背后的组织。据专家推测这个组织至少要含括两三百名来自各行各业顶尖精英。只有他们的知识进行归纳总结才能整理出这么全面详细,由浅及深的百科全书。   就连苏然这个门外汉都可以通过这本书快速且系统的了解基础的医学知识,从而可知这本书的伟大了!   记得这本书刚被上传时,还因为上了微博热搜以及一些社交软件的营销而引来广大网友的愤怒不满呢!说来惭愧,苏然也是愤怒中的一份子。毕竟一个在点江文学城名不见传的网络写手,不仅在各个社交软件大力营销就算了,竟然还不知天高地厚的把自己的书称为人类历史上最全面的百科全书?   是以一时间群情激奋,不知道多少闲的蛋疼的网友冲进点江文学城准备喷这位想红想疯了的垃圾写手。   一开始这本书的评论区确实有很多骂声,不知道多少人在嘲讽作者所谓的百科全书不过是复制黏贴百度百科的产物罢了,作者如此恬不知耻私自盗取别人的整理结果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当越来越多人深入翻阅这本书后,评论区最初的骂声立刻被压了下去,只余一片疯狂的赞美。甚至还有一些科研大牛,一些一辈子都没玩过电脑的老前辈专门为此注册了点江文学城的账号,在评论区大篇大篇的撰文分析,研究。   不仅如此,《∞》的内容更是被无数国内外科普杂志转载,甚至有消息称,其中的部分内容可能会收录到教科书里!这对于一个选网络小说网站作为发表平台科普性质的百科全书而言简直是一个奇迹!   同时作者写于卷首的寄语也在国内外媒体的大肆宣扬转载后,感动了成千上万人。苏然也是其中一个。他甚至把那番话完整地背了下来:   〖本书的作者,属于地球上所有曾经在文明的长河里闪过智慧火光的人类。本书的一切荣耀属于过去,现在乃至未来存在于地球的所有人类。不用记得我,因为我只是一名人类文明的搬运工而已。如果你们但凡对书的内容有一点触动的话,那么答应我,让这本书就如书名一般,没有极限,永不完结。〗   这是多么大公无私的情怀!这是多么令人震撼的人类大爱!   从那一刻起,苏然就对守夜人和他背后代表的组织肃然起敬起来。   “守夜人…?”白芍药从屏幕上移开视线,好奇地抬头看向苏然,“你知道他是谁吗?”   苏然苦笑着摇了摇头:“是他们,不是他。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名字,年龄,性别,背景,职业,他们是互联网上最神秘的人。”   “也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无名英雄们。”   他们是照亮整个时代的星火,是这个时代独一无二的,传奇。   他突然想起了他中二时曾经背过的《权利的游戏》中守夜人誓词。   Night gathers,and now my watch begins。It shall not end until my death.   (长夜将至,我将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   I shall take no wife,hold no lands,father no children。   (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   I shall wear no crowns and win no glory。I shall live and die at my post   (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   I am the sword in the darkness,I am the watchcer on the walls。   (我是阴影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卫士。)   I am the fire that burns against the cold,the light that bring the dawn,   (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   the horn that wakes the sleepers,the shield that guards the realm of men。   (是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I pledge my life and hornor to the Night's Watch。   (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   for this night and all nights to come。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作为被守护的普通民众,还真是格外有安全感啊。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这章写了八千多字!!我就连入v的那一天也没有写过这么多字!!!我真是太棒了!快夸夸我! 第113章 番外(1)   在白芳市的一些超凡者小团体中间,有一个小道消息在隐秘地流传:传说在清水市的有一家神奇的书店,老板贩卖的书能实现人的愿望。   ——题记   天空阴沉得就像没拧干的抹布,汽车尾气,垃圾腐臭味儿和路边油腻的炒菜香掺糅合在了一起,让人作呕。   颜晓诗拎着买菜用的布包,疲惫的走在泥泞的土路上。路两边是破旧的不隔音的老房子,里面的住户们的动静都清晰可闻。她小心避开路中心的一坨狗屎,心思漂移,开始担心家里的儿子不知怎么样了。他现在出现了惊厥现象,经常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她实在不放心把他一个人放在家里。   可是她不能带着儿子去上班。为了给儿子治病,她卖掉房子,搬到了这里,现在两人的生活费和儿子后续的医药费都指着她工资呢。所以就算再不放心,她也只能把儿子一个人留在家里。   回到家,来不及打开灯把东西放下去,她就一边向卧室走去一边喊道:“宝宝,妈妈回来了,你今天怎么样?”   她刚走到卧室门口,就见儿子已经爬下床,双眼空茫,一瘸一拐地向她走去,嘴里念叨着:“妈妈,我小腿疼……”   她心下顿时一沉,几步冲上去,小心把儿子抱到床上,轻轻摁了摁儿子的右小腿,儿子立刻哀叫起来,口齿不清的小声哭道:“妈妈,我疼,我疼。”   颜晓诗勉强露出一个笑容,“宝宝不哭不哭,妈妈送你去医院。”   ……   等到儿子瘦弱的小身体真正躺在病床上时,她才真正松了口气。回忆起她之前抱着儿子跑了几里地才打上出租车,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要知道她几年前就连一袋大米都扛不动啊。果真应了那句老话:女本柔弱,为母则刚。   在拍完片子后,主治医生否认了颜晓诗的猜测——儿子的小腿没有像之前那样骨折,只是骨痛。   她扯了扯嘴角,终于露出一个轻松的笑容:“上天保佑,上天保佑。”她像是想到什么似的,脸上的笑容多了几分开怀:“医生,我凑够钱了,等下给孩子打一针吧,让孩子也松快几日。”   郝俊来咬着后槽牙,差点没哭出来,只能不住的点头说“好”。对面的女人头发油腻凌乱,不过三十几岁已经有了大片白发,脸上因为整日的愁苦和奔波已经出现了深深的皱纹;衣服寒酸落魄,休闲裤的带子没有系,部分衣角扎在裤腰里,看起来像个精神有问题的拾荒者。   可就算这样,提起儿子她麻木暗淡的眼睛里还是有了光。   郝俊来是知道女人之前养尊处优的模样的。她曾经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和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可是这一切都被她儿子三岁那年检查出来的病给毁了。   她儿子患的病叫做Caucher病,中文名是戈谢病,是罕见病的一种。戈谢病(Gaucher disease)是”较常见”的溶酶体贮积病,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该病由于葡萄糖脑苷脂酶基因突变导致机体葡萄糖脑苷脂酶活性缺乏,造成其底物葡萄糖脑苷脂在肝、脾、骨骼、肺,甚至脑的巨噬细胞溶酶体中贮积,形成典型的贮积细胞即“戈谢细胞”,导致受累组织器官出现病变,临床表现多脏器受累并呈进行性加重。常见症状为不明原因的脾肿大、肝肿大、贫血、血小板减少、骨痛、神经系统症状等。①   颜晓诗的儿子颜柏松视力下降,时常惊厥以及身体的骨痛骨折都是戈谢病的症状。   目前国内治疗戈谢病只有两种办法,骨髓移植或者长期使用某种名叫做思而赞的进口药。前者危险系数很高,且不具有普遍性,而后者一针的价钱要两万三千元。颜柏松一个月要打四针,也就是九万两千元,一年就是一百多万。有几个家庭能经得起这样的消耗呢?为了给儿子治病,颜晓诗卖房卖车,倾家荡产,还和丈夫离了婚,如今和儿子蜗居在郊外城中村一个一居室小房子里,一个人打了三份工给儿子治病,自己一个人咬牙硬撑了三年。   郝俊来在心里叹了口气,想劝女人放弃治疗,这病就是个无底洞治不好的,她要为自己以后做打算。可是又张不开这个口,毕竟他是医生,毕竟……孩子才八岁。   他看着女人女人蹒跚离去的苍老背影,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你……还治吗?”   女人脚步顿了顿,后背因为连日的辛劳而不自然的向前微微弓起,身上有些不合身的橘色上衣因为反复洗涤而有些发白,黑色运动裤上沾满了油污。   “治!”声音低弱却带着与命运为敌的孤注一掷的勇气和决心。   因为,她是母亲啊。   如果死神想要夺走她的儿子,她就用自己的命挡在儿子身前,让死神晚点到。如果那可怖悲惨的命运注定要压儿子身上,她就要拼命顶起命运,让儿子能多喘会儿气。   因为她是颜柏松的妈妈,她的儿子要像松柏一样长青不败,所以她不能后退,更不能投降。   ……   儿子很乖,很懂事,打针时不哭也不闹,最后还对打针的护士甜甜的说了声谢谢。颜晓诗在把他哄睡着后,在楼道里闷声哭了一场,恨不能把所有的痛苦都排出体外。   正哭的快昏过去时,手机铃声突然响了,她慌乱的接听了电话,从里面传出车间主管的怒斥声:“这都什么时间了,你还想不想干了?不想干就给老子滚蛋!”   她这才想起来她今天晚上还有夜班!   她低三下四和主管赔了很多好话才换来了继续工作的机会。   她狼狈的挂掉电话,仓皇地擦掉眼泪,想着要给郝医生说一声,晚上帮忙照看一下宝宝。   “颜阿姨。”背后突然传出清凌凌的女童声,声音有点熟悉,她惊讶转过头,就看到了俏生生站在她身后的易安然对她露出甜甜的笑意:“好久不见。”   和儿子一样,易安然也患有罕见病,她患有的是一种叫做肾上腺脑白质退化症的罕见病。患者会逐步大脑退化,丧失行为能力,甚至会因为中枢性呼吸衰竭、脑疝、感染等死亡。颜晓诗之前最后一次见到这孩子时,她已经双目失明,瘫痪在床,因为大脑退化失去了语言能力。可是她现在双目清明,不仅能正常开口说话,还能站起来了!她看起来就像一个普通孩子!   “安然!?”她又惊又喜的扑到她跟前握起她的手:“你好了?医生把你治好了?”   她原本已经快绝望的心再次被希望的火苗点亮了。如果安然都能治好的话,那么宝宝说不定也能治好!   “是哪个医生治好了你?是新型疗法吗?”她急切的追问道。   安然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丝挣扎,最后变作坚定,“颜阿姨。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   直到从车站走出来,踏上清水市的土地时,颜晓诗还有点会不过神来,胸腔里的心脏嘭嘭直跳。   她翘班了。她知道自己很有可能被开除,但是她已经不在乎了。   当天晚上她坐上了通往清水市的火车,从北方的白芳市千里迢迢的来到了这个南方小城。   做出如此疯狂的决定的原因是因为昨天安然的话。   “这个世界除了科学,还有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神秘力量存在。我爸爸通过一些渠道知道了一些情报……”   “我的病不是医生治好的,是魔法或者是其他的什么神秘力量治好的。”昏暗的楼道里女孩双眸亮得惊人:“去清水市,那里有一家可以实现人愿望的书店。只要你心中的愿望足够强烈,那么你就可以遇到那家店,弟弟的病就一定能好起来的!”   这句话实在是太荒谬了,颜晓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按理说是不应该相信这种神棍似的言论的。可是易安然的痊愈又是实实在在已经发生的事情。颜晓诗恰巧又足够绝望,对于绝望的人而言就算一根稻草都足以救命。   所以她才连夜赶到了清水市,来寻求一个奇迹。   她不知道书店的地点,只知道安然告诉她的办法,只有心中的愿望足够强烈才能遇到那家神奇的书店。   所以她跟随着人流漫无目的在大街上游荡,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自己的愿望:“我不知道您是谁,但是请让我的儿子恢复健康……我可以把我的健康换给他!我只希望他能健康长大……”   她念了一遍又一遍,在人海茫茫中瘦弱的她宛如一叶孤舟,在命运的浪潮中沉沉浮浮,期望有谁能载她去彼岸。   命运,终于在这一刻峰回路转。   在她拐过陌生的街角时,眼前突然出现了白雾,两旁的建筑物像晕开的水墨画变得模糊起来,只有离她不远的一家店格外清晰。   这样超现实的一幕让她震惊,让她……狂喜!   她踉跄着向那家店跑去。   这是一家很气派的书店。   朱甍碧瓦,飞檐微翘,丹楹刻桷,红木大门上雕刻着复杂的雕花和走兽图,四周白雾弥漫,看起来仙气飘飘,不似凡居。   大门上方,实木牌匾上铁画银钩写着四个写意风流的大字:开明书店。   是书店!   这是一家书店!   这一定是安然口中那家可以实现人愿望的书店!   下一刻,红木雕花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伴随着清脆的风铃声一起响起的是门内清冽的男声:“欢迎光临,请进。”   作者有话要说:   ①来自百度百科   现实世界的剧情其实已经差不多讲完了,上一章算是个开放式结局。后续会有两个现实世界的番外,这是第一个番外,因为时间的原因并没有写完,但是实在不想再爽约了,所以今天就先放出来吧,剩下的剧情明天发出来。   ps今天我的霸王防脱洗发水终于到了,来自秃头少女最后的自我救赎1551   之所以以罕见病作为切入点,是因为这几日微博的一个白血病男孩父亲放弃治疗的热搜。而和很多无药可救的罕见病不同,男孩的治愈率有80%,只是需要花很多钱,可是这些医院,政府和医保可以报销很大一部分。但是就算如此,父亲还是选择放弃治疗,只有孩子的妈妈坚持治疗,而从始至终男孩的父亲都没有出现。   而讽刺的是,很多患有罕见病患者的父母并没有放弃对孩子的治疗,他们倾家荡产只为了让孩子能多活几天。我今天在共青团中央的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了一篇题为《“我是两个罕见病孩子的爸爸”   》的推送,读罢热泪盈眶。于是我告诉自己,写下来吧。起码在我的作品里,给这些一直不向命运屈服的父母们一个温暖的结局。   微博上有很多对男孩父亲洗地的评论,说父亲这样做是对的,这是穷人的悲哀和无奈,没必要为了孩子欠下巨额巨债等等。似乎在这一刻,他们都成了理性的理中客,都成了可以衡量金钱和生命孰轻孰重伟大存在,这一刻人性之光在他们身上闪现,他们是理智,拒绝道德绑架的国人代表。   我感到很难过,和男孩父亲一样的人中国还有那么多。   同时我也庆幸,我的父母不是男孩的父亲,他们没有放弃我。   当时我妈妈怀我的时候,因为闪着腰了,大出血,医生说生下来的孩子可能畸形或者有病,问要不要留下我。我爸爸舍不得,因为我妈妈很辛苦才怀孕,才有了我,所以他们决定留下我。就这样我出生了,我很幸运,我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疾病,我平平安安的长大,成了一个二十几岁的成年人。   我这样说可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圣母。的确,有的病可以拖垮一个家庭,但是我觉得,起码你要尝试一下,你起码要努力一下,对得起自己的人性和良心。即便最后不能收获很好的结局,你也能无愧于心地对自己的孩子说:“对不起,爸爸妈妈已经很努力,可是上帝比我们更喜欢你。”   当人开始用金钱来衡量生命时,人性便从他身上消失了,他已经不能被称为人了。就连野兽也会为了保护孩子而失去生命,这样的人只能称得上禽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