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 cassie_hao 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 作者:江陌南 文案 男人夜里来白天走,大半年的夜萤连自家的郎君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肚子里的孩子连爹是谁也不知道!什么鬼?走婚?原来古代如此开放么?穿越女遇上急于生娃王爷的搞笑爱情种田经商故事…… ==================== 第一章走亲第一夜 “还要喝点水吗?” 一个低沉粗嘎的男人声音就在耳边响起,声音平淡无奇,不带感情,却犹如炸雷一般,让夜萤身体一抖。 什么鬼,自已是在哪里?为什么伸手不见五指?太黑了吧?到处一点光亮也没有,简直象掉进了墨缸里。 “我……” 夜萤想说我这是在哪里,却发觉自已的喉咙嘶哑干涩,好象要裂开一样,根本发不出成形的声音来。 “脖子没有被勒断,放心,你还能说话,只不过要休养两三日。” 粗嘎的男声再度响起,似乎能看清她的举动。 夜萤极目四望,牵扯得脖子上一阵阵疼痛,终于,她的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能看清屋内的影影绰绰。 最惊悚的是一个男子,他就坐在自已躺着的床边,手里似乎还拿了个碗。 夜萤一时有点懵圈,自已不是在采访江南市今年第三号台风龙王的现场吗?只记得她正站在海堤边正兴奋地对着镜头直播,突然听到大家一声惊叫,然后她便被身后几十米高的海浪卷入水中…… 眼睛再睁开,就到了这里。 不对劲。 “上吊的滋味不好受吧?既然你没死成,说明这是咱们命中注定的姻缘,娘子,你就乖乖从了我吧,我以后会对你好的。” 粗嘎的男声说完,把碗放到边上,竟然俯身相就,粗砺的大手覆到了她的脸上,地在她脸上盘恒摩挲良久,沿着她嫩滑的脖颈向下继续摸索前行…… 夜萤想要打掉这只恶心的手,但奈何全身没有力气。 这时候,原主的记忆忽然“倏”地涌入她的脑海中。 坑爹的,她竟然真的是穿越了。 而且穿越到了古代鸟不拉屎的一个叫柳村的小村子里。 原主家里收了村里大龄剩男吴大牛的十两聘银,便把原主许给了吴大牛。 今天是吴大牛上门走亲的大喜日子,名字同样叫夜萤的原主万般不情愿许给吴大牛,竟然瞅了个空上吊了。 家人发现后,七手八脚把原主救了下来,却不知原主一缕芳魂已经消逝,采访失事身亡的夜萤占据了原主的身躯。 信息量太大,夜萤一时有点发懵,所以当她感觉胸前一阵不对劲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吴大牛的手已经探进衣内……。 “住手。” 夜萤努力含糊不清地道。一瞬间,夜萤羞愤难当,若不是不能说话,、你怎么不去死等等这些词肯定倾泻而出。 但是原主的身体因为上吊受了损伤,导致现在她只能象死鱼一样一动不能动,只不过嘴里还能喃喃吐出一些含糊不清的词罢了。 “娘子,你我都成亲了,早晚要做这样的事,我会小心怜惜的。” 吴大牛声音并不好听,低哑中带着粗砺,好象喉咙里夹了把砂子似的。 “呃,你先把油灯点上,我要看看你。” 夜萤总不能连对方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就委身于他吧?其实夜萤这么做主要是想拖延时间。 吴大牛犹豫了一下,才有点不情愿地道:“好。” 说完,吴大牛真地放开夜萤,然后“吱嘎吱嘎”地起床,“嚓嚓”好一会儿,才用火镰点上了油灯。 什么叫一灯如豆,夜萤总算真正见识到了。 就那么黄豆粒大一点的灯光,怕是连书上的字都看不清。 “娘子,你好美啊!” 这灯光一点起来,却便宜了吴大牛。看到的夜萤,在油黄的灯光下,温润如玉的脸庞,吴大牛不禁从内心发出了赞叹。 美你个毛线。夜萤在心里恶狠狠地道。 当她看到吴大牛的脸庞时,心里失望极了。 太普通了,这张脸放在人群里立即就消失了,正是所谓的大众脸,甚至根本让人在脑海里留下一点印像。 天啊,难道她以后就要和这个陌生的男人过一辈子了? “娘子,灯也点了,人也看了,我们继续吧?” 吴大牛老实不客气,“扑”地把灯吹熄了,然后欺身上前,他的手猛地一扯,夜萤的小衣就尽数被,她只觉得胸前一凉,吴大牛的大手覆住了她的胸前,稍倾,她的两腿被吴大牛用蛮横他的腿强力分开,接着,夜萤不由地一僵,一根滚烫的烙铁贯穿了她的身体…… 疼!疼死了! 夜萤无力抵抗,只能任吴大牛施为。 混蛋,畜生,吴大牛你真是牛,耕地也不是这么个耕法吧? 吴大牛不依不饶,一连又勇猛地耕耘了三、四次,直到摸到夜萤脸上湿答答的泪水后,才惊觉自已第一次用力过猛了。 “娘子,你已经是我的人了,嘿嘿,今晚是咱们第一次走亲,我太生猛了一些,对不住,以后我会小心一点的。” 生猛你个鬼,人家这是第一次,第一次好不好?能不能温柔以对,小心呵护? 夜萤一口郁气吐不出来,那叫吴大牛的男人却双手搭在她的胸前,从后面抱着她,不管不顾,鼾声如雷地睡着了。 夜萤怎么可能睡得着? 尼玛,刚穿越过来的第,就被破身了,有比她还要更倒霉凄惨的穿越人士吗? 脖子也疼,现在加上身下也疼,两种疼痛折磨着她,她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这倒是给了她一个机会来咀嚼原主的记忆。 在原主的记忆里,这吴大牛只是个村里最普通的老男人,眼睛小得咪成一条缝,黝黑的皮肤,唯有个子较高,换算成现代的算法,总有180公分吧,算是个人条件里最抢眼的了。 除此之外,吴大牛就再没有优点了。 因为早年穷,吴大年都25岁了仍未娶亲,是村里唯一的超级剩男。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古代,男子一般十八岁前就会娶亲成家立业,象他这样到25岁还娶不到老婆的,一般就是打一辈子光棍的命了。 没想到哇,没想到。夜萤的哥哥夜斯文在镇上赌馆输了十两银子,被人追债到门上,赌场的打手叫嚣要揭瓦拆房的。 夜萤的父亲早亡,娘亲田喜娘四处求债无门,眼看要被讨债的逼上绝路了,就在这时,吴大牛意外拿出了十两银子,愿意拿给田喜娘还债,唯一的要求就是必须把夜萤嫁给他。 田喜娘和夜斯文绝处逢生,再加上夜萤已经及笄,便一咬牙应允下了这桩亲事。 夜萤一个娇滴滴的小女子,当然不肯嫁给又老又没出息的吴大牛,竟然发狠一咬牙上吊了。 上吊后续发生的事情,就是夜萤穿越过来,她已经深刻感受到吴大牛的生猛了,实在不想再来第二遍…… 可是,穿都穿过来了,而且穿的过程转瞬完成,夜萤又不知道怎么穿回去,看来,她只能咬牙坚强活下去了。 不知不觉间,夜萤也疲惫地闭上了眼睛,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夜萤却不知道,她睡着后,吴大牛慢慢翻身起来,俯看着熟睡的认萤,满足地一笑。 真是憋死人了……吴大牛小声嘀咕着,然后用力在自已脖子下一揭,一张人皮面具被揭了下来,面具下真正的脸孔显露出来,一张清俊高贵的脸,在夜色星光中煜煜生辉……江陌南的新书发表了,请大家多多支持哈! 第二章婚前同居 这一觉睡得酣畅淋漓,竟然一夜无梦,待夜萤睁开眼睛醒来,才发现天亮了,而身边的男人早就没了踪影,若不是身体的疼痛提醒着她,昨晚的遭遇就象一个恶梦! 夜萤动弹了一下,发现年轻就是好啊,睡了一觉,现在身体已经不象死鱼了,竟然能慢慢爬起身来。 不过脖子还是疼,不能轻松自如地转动,下身也疼,好象被一块烙铁刺穿过一样,火辣辣地疼,里面应该是受了伤,摩擦伤。 也不知道这里现在是什么季节,总之清晨起来天气还是蛮凉快的,就象江南市的初秋一样,微凉的风打在皮肤上,十分舒服。 夜萤慢慢穿戴,还好原主也是穷家小户,并没有什么千金大小姐身上复杂的服饰佩戴,夜萤摸索着把该扎的带子扎好,勉强算是穿戴整齐,头发按照原主的记忆,随便挽了个发髻。 扫了一眼室内,就知道这个家清贫如斯了。 好歹也算一间闺房了,屋内竟然只有一床一桌一凳,精简至极,连姑娘家应该有的黄铜镜子梳妆台都没有。 就在夜萤打量之际,突然,“吱嘎”一声,一直关着的木门徐徐被拉开,门闩发出沉重的喘息声。 接着,一个女高音破空杀入夜萤的耳朵: “萤儿,我的乖女儿,你起来了哇!看,娘给你蒸了鸡蛋甜羹,快吃了补补身子吧!” 配合大嗓门进来的是一个肥硕身子的农妇,头上扎着块麻花乎乎的帕子,脸上的肉因为强挤出笑容而颤动着。 田喜娘自是心中有愧,若不是天杀的夜斯文欠了一屁股赌债,她何至于把如花似玉的闺女许给吴大牛? 吴大牛什么人?和她差不多同辈份的,她都是两个娃的娘了,吴大牛却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平时赶牛路过女人堆,吴大牛就会嘻嘻傻笑着看着女人们,故意让牛在路边吃草,留连不去,眼睛贼溜溜地看着那些娘们,一付垂涎欲滴的模样。 田喜娘再粗鄙,也能看出吴大牛是借此发泄对自已打光棍的欲求不满。 可是谁想到,时势比人强,这个让她都看不起的吴大牛,竟然成了她的女婿。 田喜娘只能努力多疼女儿,把对她许给吴大牛的亏欠补上,这样心里似乎才能好受一些。 “放着吧,我一会吃。” 夜萤对田喜娘一时间说不出好恶,只能淡淡地道。 喉咙竟然能发出声音了?虽然不能高声说话,但这也算是一喜了,夜萤还怕自已从此会变成哑巴了呢! “哎,好,这是头生蛋,大补啊,你哥我都没给他吃,放凉了一会吃啊!” 田喜娘一听女儿没有不理她,心中稳妥了一些,赶紧殷勤地把那碗香喷喷的蒸蛋羹放在了看不出原色的木桌上,然后才去审视女儿现在的模样。 见女儿脸上无波无喜,但是却没有了昨天一心求死的模样,田喜娘又放下一些心。 作为农妇,田喜娘的脑回路并不复杂,见女儿没事,就当成满天阴云散去,乐呵呵地走到女儿的床边,揭开薄薄的被褥后,脸上露出了喜色。 “娘,你这是干嘛?” 那是昨晚上和吴大牛用力耕耘后的床,见田喜娘凑近脸去查看什么,夜萤十分尴尬。 “呵呵,女儿,这是落红啊,要拿到村里‘示红’的,不然,你一辈子在村里都抬不起头来。” 田喜娘嘴里说着,手上利索地把铺在下面的粗布床单扯了下来,还向夜萤展示那一摊已经略略发黑的鲜血泅染之处。 夜萤一阵瀑布汗。 什么鬼?示红?不是把床单珍而重之秘密收藏到衣箱里吗? 田喜娘已经拿着粗布床单喜孜孜地出门了。 夜萤受困于身体的疼痛,根本就追不上她。 不一会儿,夜萤已经听到田喜娘的女高音在村头村尾响起,大意就是:大家来看看啊,这是我女儿昨天走亲第一夜的成果。她是如假包换的处子,见红喽! 村民们跟着一阵挺热烈的议论,群众们都是大嗓门,也不加收敛,看来“示红”这一出在古代就是和看戏一样重要的娱乐活动,于是议论的内容一句半句传到了夜萤的耳朵里,大意就是: 哟,夜家的女儿果然是个贞洁女子! 吴大牛那老光棍有福了!捡了个大便宜。 没想到吴大牛不用则矣,一用惊人!那看血痕,啧啧啧,大出血啊!吴大牛真是勇猛! 诸如此类! 点评科学、客观,言语竟然准确地拿捏到了狎呢不下流的境界。 看来,经过不知道几百年的熏陶,每一位村子里的贞洁妇女都经历这一遭之后,村人点评“示红”的水准一直居高不下。 我的天啊!原来古代这么开放?真是民风彪悍啊! 夜萤觉得万分羞耻的事情,可是经过田喜娘这么一宣扬,怎么就如此喜感呢? 而且村里人竟然也如此热衷倾情参与! 夜萤耳膜微痒,听着这些村人的议论声,她怎么有在刷微博和微信朋友圈的感觉? 好吧,吃饱了才有精神好好思量今后的生存之路。 夜萤认命地拿起那碗鸡蛋甜羹,用木勺子舀了一口放进嘴里。 哎,古代天然无污染的柴鸡蛋味道真好,香浓可口,完胜什么超市的绿色生态鸡蛋,食欲顿时被挑逗起来,夜萤三五口就把这碗鸡蛋羹吃完了。 随之,一段被原主压抑的记忆也跟着活跃起来。 夜萤这才明白,为什么天亮阀挞了一夜的吴大牛就消失了,这和村子里祖上沿袭下来的走婚制有关。 村子里也不知道哪代祖宗抽了,订下了走婚的规矩,即: 下聘礼后,一对新人不能马上举行婚礼,而是先行洞房之礼,直到女方怀孕,生下第一个孩子,才举办婚礼,搬到男方家住。 在顺利生下孩子之前,女方还和姑娘时候一样,必须留在娘家。 而且男方只能夜里出现,白天虽然能见面,但却不能住在对方家里。 当然,如果女方这辈子都怀不上孩子,也就不可能和男方结婚,三年期满,婚事自动取消,男方也不能要回聘礼,男女各自婚嫁,互不干预。 坑爹的,好现代、好时髦的规矩,这不是现代人的试婚吗?或者通俗一点叫婚前同居? 第三章女婿上门 吃完鸡蛋羹,打了一个满满鸡蛋味的饱嗝,夜萤一时间有些无所事事,不知道自已应该干些什么才好。 坐在凳子上发了会呆,她想了一下,还是依着原主的生活习性来,先整理一下自已的闺房吧。 虽然身体某些部位疼痛持续不断,但是坐着也是疼,并不能缓解,夜萤便克服着,起身拿了条帚,先把黑乎乎的泥地扫着划拉干净,然后又从木箱子里取出一块干净的旧粗布床单,把被田喜娘扯掉床单的床铺好。 做完这些,虽然天气微凉,但是夜萤仍然微微流了一些汗,加上昨天晚上吴大牛在她身上放肆所为留下的痕迹,夜萤只觉得全身粘乎乎的,很不舒服。 她便走到屋外,四下张望着,准备找个木盆,打盆水清洁一下身体。 “萤妹,你,你醒了?” 这时,一个略带着内疚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夜萤回头一看,睡眼朦胧,正搓着眼屎的不是原主的便宜哥哥夜斯文是谁? “哥,你昨晚上又去赌场鬼混了?” 夜萤对这个因为赌把妹妹卖给老男人的哥哥很不屑,开口便不客气地道。 夜斯文吓了一跳,他没想到一向羞怯胆小的妹妹,今天竟然用这种口气和他说话。 可是抬眼看看妹妹脖颈上那上吊时被勒出来的青紫痕迹,夜斯文自知理亏,便好声好气地道: “萤妹,哥哥昨天不是和你发誓了吗?再也不赌了,如果再赌,就剁掉我的手指头。我今天只是睡迟了,绝对没有去赌场。” 说完,又一付要指天划地发誓的模样。 这个渣男,坑完自已还要坑妹妹。 夜萤看不下他的样子,便使唤道: “得了,你也别再发誓了,从此改过自新,不要再害人害已,踏踏实实做人比什么都重要。你去给我打盆干净的水吧!” 见夜萤教训之后,竟然不客气地使唤上自已,夜斯文楞了一下,他总觉得今天的妹妹有什么不同, 但是看着妹妹脖颈上除了青紫勒痕之外,还有别的暧昧的痕迹,夜斯文心里暗道:女子成了妇人,或许就会是这样吧?娘亲不也一样彪悍勇猛毫不客气? 夜斯文心里打了个寒战,暗暗觉得还是没有变成妇人的女人可爱多了。 见妹妹不再提自已和母亲联手把她许给吴大牛的事,夜斯文便认命地乖乖拿起扁担和木桶,去村里的水井给妹妹打水去了。 夜斯文走后,夜萤打量了一下这幢农家小院,只见它以草为顶,垒土为墙,呈凹字形结构,中间凹进去的位置就是饭厅和厨房,两侧各是两间厢房。 没有院墙,只是用半人高的柳枝扎的篱笆围了一圈起来,当成院墙,院内一角堆着一直到檐角的干柴,显示田喜娘是个勤快的农妇; 院子另一侧放着木架,上面挂着几块抹布随风飘扬,显然是平日晾晒衣服的地方; 院子里有几只母鸡正趾高气昂地闲庭散步,不时用尖嘴啄着地上肉眼看不到的小虫…… 院子后面,似乎还隐隐传来猪的哼哼声…… 清贫至极! 这是夜萤对这个家的评价。 难怪十两银子就把这家人难住了,真要拿什么东西去典当抵挡一二,除了院子里那几只老母鸡和院后的猪,就再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错了,还有一件值钱的东西,就是她,价值十两,已经出售。 “吱扭”,篱笆门被推开了,夜萤一看到出现在篱笆门后的男人,吓得跳了起来。 不是别人,正是和她一夜欢好的吴大牛。 “你,你来做什么?” 对这个老男人,夜萤从身体到语言都在抗拒。 奶奶的,昨天晚上不能动弹被他欺负了,难道是尝到了甜头,还想来白日宣淫? 他要是敢,她就剪了他的小弟弟! 想到这里,夜萤一阵紧张,糟糕,剪刀没带在身上。 而眼前这个男人,依旧是原主印像普通庄稼汉的形象,黝黑的脸庞,一笑倒是露出一口大白牙,脸上憨憨的,身体虽然高大,却总是塌着,给人畏畏缩缩的感觉,没有男子气概。 看到夜萤,他咧嘴一笑,然后嘴巴上下吧哒了一下,色咪咪的小眼睛立马变成了一条线,似乎还在品味着昨天晚上夜萤给他带来酣畅甘美的滋味: “我来送礼饼!” 粗嘎的声音那么熟悉,就是昨天晚上屡屡在耳边响起的声音。夜萤身体不由微微一颤,好怕怕! 送礼饼是本村的风俗,走婚第一夜后送上礼饼,表示男方对女方十分满意。 一想到自已守了16年的处子身竟然被这样的老男人夺走,夜萤一阵悲从中来,难怪原主宁愿去上吊。 可是她不成啊,她怕疼,也怕死!另外:吊死什么的,也太难看了。不光舌头会伸得老长,还可能屎尿齐流…… 夜萤强忍着恶心道:“放下,你可以走了!” 不是说白天不可以住在一起嘛,赶紧给老娘滚啊! 夜萤心里暗道。 “哎哟,大牛啊,送礼饼过来了?看看,这是你们昨晚用的床单,啧啧啧,有点潮了,我晾晾,这可是要放着压箱底的。话说,我们家夜萤做你们吴家的祖妈是清清白白的,能让你在人前挺直腰杆的。” 说话间,闪身进来的是田喜娘。 她简直是自顾自话,把自家女儿夸上了天,还顺便把那块夜萤觉得羞死人的床单晾到了院子里的衣架上,偏偏那块红黑印渍的地方还特意翻面朝上,不光院子里的人看得见,就算是从院外的人经过,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当然,这就是田喜娘的目的。 也是每一户柳村人女儿走亲时不成文的规矩。 谁要是初次走亲不这么大张旗鼓的宣扬那红黑的印渍,谁家的女儿一准有问题。 虽然面对女婿的才貌十分不满意,但是喜娘心里苦,喜娘不说,喜娘只能按照村里的规矩办事。 吴大牛一点也不害躁,他还走到床单前,仔细打量了一番,他凌晨摸黑走的,根本没有机会看清楚,这会儿才是验货的正确时间。 田喜娘看到,一边看,吴大牛一边又把手放到那团印渍上,然后是一脸享受过程的模样。 田喜娘扭过脸不想再看,心里不由哀叹,我苦命的女儿哇! 夜萤看着吴大牛做的一切,只觉是眼前一黑,自已怎么嫁了这样一个夯货…… 第四章慷慨的吴大牛 “好,很好。” 吴大牛笑嘻嘻地扭过头,对着夜萤全身上下又飞速扫了一遍。 溜肩蜂腰大屁股…… 啧啧,果然是好生养的身材! “哟,大牛啊,你怎么拿了这么多饼过来?带些回去吧?不用这么多。哎呀,还有一大块酱牛肉?这是烤鸭啊?大牛,你有心了!” 田喜娘不再关注吴大牛,再关注下去,她觉得自已和女儿一样,也会做出要吐的表情。 她转而关注吴大牛提过来的食盒。 食盒是村里通用的式样,以竹子编成,分成三层,每一层上面都有盖子,可以分装食物,十分方便。 田喜娘原本以为,以吴大牛的家境,能随便装点面饼来就不错了,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吴大牛今天带来的全是惊喜啊! 除了第一层满满一屉的焦黄面饼,下面两层都是肉食,卤得黑里透红的牛肉、烤得出油的红彤彤的烤鸭,看了就让人垂涎三尺,食指大动,这份礼饼完全可以用盛大二字来形容。 这样的礼饼,在村里也算是重礼了,足见吴大牛对女儿十分满意。 田喜娘对吴大牛的态度立即热络了起来。 “呵呵,不成敬意。还有牛要放,我先走了。” 吴大牛木讷地道,讷讷地说完这些,向田喜娘和夜萤拱了拱手,佝偻着身体走出了院门。 “哟,萤儿,你看大牛虽然人长得不好看,但是很懂礼数,日后对你想必也会疼爱有加,看来,嫁给吴大牛也不错啊。” 田喜娘暂时被这份丰盛的大礼收买,昧着良心说起了瞎话。 夜萤好不容易忍住了吐,可是被田喜娘这些话又勾起了伤心事,正想说什么,却见吴大牛去而复返。 “岳母大人,这一分银子,给夜萤补补身子。” 吴大牛伸向田喜娘的手上,赫然是一锭小小的银子。 “要的,要的,我一会杀只母鸡,给萤儿补补。” 田喜娘万万没有想到吴大牛这么慷慨,喜出望外,也不嫌弃吴大牛的手还沾满了黄泥巴,伸过手一把将银子抢过来,紧紧捏在手里。 一分银子啊,他们家一年拼死累活都攒不了两分银子,这吴大牛一点也看不出来,虽然孤家寡人,清寒了那么多年,但是他省吃俭用,应该多少有点积蓄,难得的是竟然如此大方。 “那我去放牛了。” 吴大牛说着,再度走出院门,田喜娘高兴得都忘了送他。 “娘,大牛哥送礼饼来了?你快点去热一热吧?我肚子饿得咕咕叫!” 这时,夜斯文挑了水刚回来,一进院子就闻到了香味。 看到地上的食盒,夜斯文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便开口讨要道。 “吃,就知道吃!” 田喜娘赶紧把那锭小银子紧紧扣在手心里,生怕被夜斯文看到了。 这个儿子也不知道怎么的,人家说家贫出孝子,他家偏出了一个嗜赌如命的儿子,但凡家里有一文铜钱让他看到了,都能想办法弄到手,在赌桌上挥霍掉。 从女儿这次被迫嫁人的惨痛经历中,田喜娘总算有所领悟:指着这个儿子养老是靠不住的,有钱还是要自已捏在手心里。而且,儿子还没有娶媳妇呢,到处都要用钱。 “娘,这烤鸭啊、牛肉啊,不赶紧吃会坏掉的,再说,妹妹也要吃,是不是啊?” 夜斯文嘻皮笑脸地道。 田喜娘叹了口气,无奈地提起食盒,往厨房里走去,夜斯文紧随其后,走到夜萤身边,方笑嘻嘻地道: “妹妹啊,我水挑来了,你自便吧!” 夜萤瞠目结舌地看着若无其事的夜斯文,心里愈发认定了这就是个渣男,如果昨天晚上夜萤真死了,夜斯文哪怕当下伤心,过两天估计就会仍旧元气满满,象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似的。 夜萤从墙角的脸盆架上拿了个干净一些的木脸盆,走到水桶边,正准备舀水,却看到水桶的倒影中,映出自已陌生的脸孔。 夜萤倒抽一口冷气,还好倒影不象镜子一般清晰,否则,第一次猛然看到自已的真实面目,她肯定会吓得大叫一声,扔掉手里的木盆。 镇定了一下,夜萤又凑近木桶,仔细打量,勉强看清自已的模样。 鹅蛋脸,饱满的额头,乌黑的长发,眼睛好象还挺大的,高挺小巧的鼻子,樱桃小嘴,再细看身上的皮肤,难得的是一介村姑,竟然皮肤白白嫩嫩的,完全符合古代美女的标准。 鉴定的结果:一朵娇嫩的鲜花插在一砣大牛粪上。 夜萤叹了口气,用葫芦瓢舀了水倒进脸盆里,回到闺房内,把门死死锁上,这才用一块平常擦身的细布在脸盆里浸了水,拧干,褪去身上的衣衫,细细擦洗起来。 这该死的吴大牛,深耕起十两银子的地来果然不遗余力,除了脖子上上吊时绳子勒的青痕,胸前包子上赫然惊现一个五爪印,大腿两处内侧也有青紫的痕迹。 夜萤把身体都擦拭一遍,这才觉得全身都舒服了,又打开木箱,从不多的简单衣物中找了一件月白色的衫子和粗布长裤穿上。 衫子是高领的,正好遮住脖子上吓人的勒痕。 果然是天生丽南难自弃,人长得漂亮,随便穿什么都好看。 夜萤泼水的时候,又借着木桶里的水影打量了一番自已,比起穿越前的皮囊,这具漂亮多了。当美人的感觉还是很好的。 “萤儿,来,娘把面饼热好了,还做了个木耳豆腐汤,也快晌午了,就当午饭来吃了。” 见夜萤换洗好,田喜娘赶紧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叫唤。 这时,正好又有三、五乡人经过夜家的院子,看到院子里晾的床单,登时停下脚步,还交头接耳说着什么。 夜萤懒得伸长耳朵去听,无非是和之前“哇,好多血啊”差不多的内容,可是这样的议论衬着吴大牛这个人的蠢样,却让夜萤觉得羞愤难当。 她赶紧装着没看到院墙外的乡邻,低着头往厨房里躲去。 一进厨房,倒是一股食物的香味扑面而来。 厨房的四方桌上,中间是一叠香喷喷、热呼呼的金黄面饼,切得薄薄的牛肉片堆在另一个盘子上,烤鸭则被大卸八块,一个鸭腿已经被夜斯文放进嘴里了…… 看到夜萤进来,夜斯文含混不清地道: “妹妹,快吃,香着呢!” 第五章确立古代的人生奋斗目标 论起来,除了把夜萤卖给吴大牛这件事做得极不地道外,平时田喜娘和夜斯文对夜萤还是不错的。 除了吃喝上不苛待她,呃,也没有什么好苛待的,大家一样一日三餐野菜汤杂粮饼子。 在农活上,也是田喜娘和夜斯文承办了大部份,夜萤的主要份内工作是他们下田时,给他们做三餐,送到地头。 这样的农家女,在村子里便算极得宠的了。 此时有了好吃的,田喜娘和夜斯文又有了歉疚之意,自是更加殷勤相待。 不过夜萤一想起吴大牛方才手在他自已身上乱摸的举动,便立马对香喷喷的美食失去了食欲。 田喜娘左劝右劝,夜萤勉强吃了一个鸭腿,几块牛肉,这还是看在那两样是镇上馆子买来的,未经了吴大牛手的份上。 田喜娘只当女儿心中还在别扭,所以食欲不佳,也就没有强劝,反正面饼还有很多,牛肉和鸭肉一时也吃不完,留着后面再慢慢热给女儿吃。 “女儿啊,王财主雇人采茶,后面五六天我都不在家里,要住山上的茶寮里,你在家,要关紧门户,鸡鸭和猪都要记得喂。还有你,斯文,千万别再去镇上的赌场了。” 田喜娘交待着,一脸恨铁不成钢,长长叹了口气。 夜斯文低眉顺眼,吃了一次大亏,折了一个妹妹,他当然懂得收敛: “知道了娘,我不会再去的,再去我就剁了手指头。” 面饼和牛肉满满地塞在嘴里,夜斯文说话都含混不清了,腮帮子鼓起了一大团。 夜萤不吃,夜斯文可不会放过这大块吃肉的机会,他又没有看到吴大牛的手在自已身上乱摸,就算看到了,也抵不住美食的诱惑。 倒是夜萤好奇了,这个时代有茶了吗?什么茶? 作为记者,夜萤以前长期跑过茶叶一线的报道,对茶了解甚多,更晓得茶的历史,始于神农,兴于唐宋,若是知道现在这个年代有什么茶,就能大体知道自已穿越到了历史上的什么年代。 “娘,王财主家的茶园产的是什么茶?” “青钱柳茶呀,你往年还和娘去采过,连这都忘了?” 田喜娘疑惑地看了夜萤一眼。 青钱柳茶是什么鬼?夜萤表示她喝过铁观音、佛手等乌龙茶系的茶,也喝过祈门红茶、西湖龙井、安徽毛峰……就是没喝过叫青钱柳的茶。 不对,记忆中有画面闪回。 夜萤仔细回忆,这才发现,原来青钱柳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茶,而是从青钱柳树上摘的叶子,再掺以某些中草药,烘干后制成的药茶。 这种茶主要卖到城里,有降血脂、凉血的作用,青钱柳每年秋天开始落叶,王财主家的山林里种了大片的青钱柳,所以每逢这个季节,就会招募村里人去帮他采青钱柳叶子,制成药茶出售。 上山帮王财主采茶,这也是田喜娘往年秋天赚点零用的主要来源。 看来,要从茶叶来判断自已身处哪个朝代不现实了,但是直接问的话,一个往日里不谙世事的村姑如此发问未免显得太奇怪了,夜萤只能把这个疑惑默默埋在心底。 其实,想要了解身处哪个朝代,最主要的是夜萤想根据自已对历史的了解趋吉避凶。 天杀的,可别碰上什么战火纷飞的朝代,屠城、饥荒,女人和小孩被当成四脚羊活活宰杀吃肉,这样的历史不要太多,中了头彩穿越来,一不小心丢了小命,那多不值得啊? 不过看这个小村子暂时还挺祥和的,夜萤权且把这个疑问埋在心底,准备有机会再打探一二。 既已打定主意,夜萤便对田喜娘道: “娘,你放心去吧,家里的事,都包在我身上。” “如果做不过来,可以让大牛来帮忙,我看他一把力气还是有的。” 田喜娘这是有意多提携吴大牛,好让夜萤对他少些抗拒心理。 反正生米都做成熟饭了,女儿这辈子是跟定了吴大牛,虽然他是个老男人,平时看着挺窝囊的,但是只要女儿有心调教,人还是会变的。 吴大牛主动送来的一分银子,让田喜娘看到了一点希望:老夫少妻,吴大牛看表现是个知冷知热的,也还差强人意。 一想到要和素不相识的男人过一辈子,还是个窝囊没用的,夜萤又一阵悲伤,不过,她还是默默地点了点头道: “晓得了。” 和吴大牛今后要怎么走,这得从长计议。最恨的就是昨晚全身无力,让吴大牛夺了清白,这在古代可是要命的,等同于自已身上已经一辈子烙下吴家娘子的标记。 除非,除非这三年内自已不会怀孕,那就不用成亲,两个人各自一拍两散……而且,夜家还不用把十两聘银还给吴家。 慢慢理清思路,夜萤开始有了在古代的人生第一奋斗目标,那就是:加强避孕准备“离婚”。 “我去喂猪了,萤儿,你去把碗拿到井头洗洗。” 田喜娘也是心思大条的,见女儿已经没有了昨天上吊寻死觅活的气势,又觉得她看上去也没有什么难受的表情,便以为女儿已经没事了,开始指使她做事。 穷家小户的,又不是富户千金,女儿哪有那么金贵? 洗碗这种事,又不可能让夜斯文一个大男人去,屋后猪圈的肥猪已经饿得哼哼叫了,田喜娘随口象往常一样差遣女儿。 夜萤把碗筷收拢在木盆里,端着沉重的木盆往村里公用的水井走去。 这个村子不大,只有一百多号人,因此村里人共用一口水井,全村人吃水、洗涮全仗着这口井,井边一天到晚都有人影晃动,十分热闹。 夜萤到井边时,发现这时候和她一样出来涮碗的大婶们不在少数,看到夜萤,便有好事者笑嘻嘻地凑上来问道: “萤儿,吴大牛那事还行吧?听说他憋了20多年,那家伙肯定憋得比村头的公狗还要勇猛,你昨晚上受罪了吧?” 夜萤大窘,这事能拿出来公然讨论的吗?只能默默。 但是夜萤还真是小看了这群八卦大婶的战斗力,一问不成,知道她脸皮薄,继续撺掇道: “这女人啊,结婚前是金奶,谁也摸不得碰不得,结婚后是银奶,嘻嘻,为什么这么说你已经知道了,待生了孩子后啊,就成了狗奶了,随时拿出来奶孩子,一点都不值钱了。 你现在都是女人了,不要太害躁了,说说你们走亲的事,嫂子们没准还能给你支支招!” 第六章救命恩人 支招?主要还是想听房吧? 夜萤能想象这些八卦大婶此时个个心里支楞着小耳朵,试图从她嘴里扒出两个人各种姿势的模样。 若是夜萤还是原主,此时肯定羞得脸能淌血了。 谁也不知道,夜萤已经换了芯,十来年记者职业生涯的经验,让夜萤处变不惊,她嘻嘻一笑淡定地道: “张大婶,这种事啊,我可不好意思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既然张大婶颇有经验,不如先说给大家听听,也好给我长点经验,成不?” 张大婶没想到夜萤会这么将了她一军,楞了一下,夜萤一脸坦然,没有意料中的尴尬,她见夜萤不上套,顿觉索然无味。 这种事,只有当事人羞答答的才有趣,现在当事人如此镇定从容,倒显得她有点为老不尊了,她只好干咳一声,打哈哈道: “也是,这点破事,有什么好说的,我就是奇怪,吴大牛平素放牛为生,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神不知鬼不觉攒了十两银子,竟然摘了咱们村的花魁,昨天晚上,村里不知道多少小伙子心碎得睡不着。” 最后这话,若是原主听了,心内肯定会酸涩不已,就算是昨天晚上上吊一次死不成,估计这回就想跳井了。 想想超级剩男吴大牛,再想想村里那么多精壮的小伙子,哪个不比吴大牛体面啊? 夜萤在职场上摸爬滚打多年,什么牛鬼蛇神没见过?是真的对她好还是假的对她好,一目了然,何况这没什么见识的村妇乎? 分明是“听房”不成,故意用这话挤兑她,扰乱她的心思。 夜萤淡淡一笑,边利落地洗着自已的碗,边若无其事地道: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这个时候,她再辩解自已不想嫁吴大牛,反而更成为村里人的笑话,如此从容以对,别人反倒不好再说什么了。 张大婶讪讪一笑,收起了玩笑之心,转而和别人扯起了家常。 只是张大婶心里隐隐觉得奇怪: 夜家小妮子往常都挺腼腆的,看人也是低眉顺眼,畏畏缩缩,怎么一夜之间,好象气势凌厉了许多?说话也不再轻易上套了? 莫非吴大牛真有那么厉害,一经男女之事,夜萤便被催熟了? 夜萤洗好了碗,端着木盆往家里走去。 到底年轻恢复得快,此时不管是脖子还是两腿间的某处,疼痛的感觉已经再度减轻,这让她舒服了许多。 为了躲避村里人好奇的眼光,夜萤特意换了一件领子高的衫子,正好遮住了脖子上的勒痕,否则,又会被好奇地盘问一通。 回到家,夜斯文已经下地去了,种田汉,一年到晚都有活干,锄草、整地垄,永远干不完的活。 田喜娘正在“啪啪”地用一把破菜刀在地上的木案剁猪食,看到夜萤回来,头也不抬地道: “猪菜快没了,你去山上摘一些吧,别太晚回来。” 夜萤顺从地拿起竹蓝,就出了家门。 往常,这样的事也是她惯作的,自然推辞不得。 提了竹篮,出了村子,再走十几分钟就到了村尾的小山脚下。 一路走来,夜萤发现这季节出产的野菜还真不少,什么灰灰菜、芥菜、蓬蒿,这些野菜,不光给猪吃,人也能吃。 只是人要吃的话,必须往精致里做,用开水先烫过苦味,再用炖了几个小时的高汤炒制,这样端上桌,称为高大上的健康美食,在夜萤的记者生涯里,屡屡被这样接待过。 万万没有想到,她会有一天沦落到要自已采野菜,并且是在一个一切未明的古代世界里。 夜萤一边苦笑,一边认命地沿路采着野菜。 可是今天她运气不太好,靠近山脚的野菜都被一早出门的村里人采光了,她看看不足于覆盖篮底的野菜,只好一路往山上爬去。 村里人都懒,能在山脚下采够的,绝不会再往山里钻,而且这座山连着后面的原始森林,偶尔也会有野兽跑错路,钻到前面的林子里来,所以村里人能不上山就不上山,只有一些大胆的猎人会单独进林子。 夜萤心思芜杂,脑子里根本忘了害怕,不知不觉,便钻到了林子深处。 夜萤并不知道,她上山之后,端翌便悄悄尾随在她身后。 看到夜萤钻到平常没有什么人进的林子深处,端翌那张清贵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无奈之色,他喃喃地念叨了一句: “这女人是有多笨?那林子深处虫蛇猛兽那么多,真是个不怕死的。” 说到这里,端翌想起夜萤还真是个不怕死,否则,怎么会在走婚第一夜上吊呢? 端翌了解夜萤对走婚对象的不满,可是事急从权,他借用吴大牛的身份也是迫不得已的。不过,真的吴大牛自然不可能一亲芳泽,每天晚上和夜萤相会的,都会是他自已。 为了更好地保护夜萤,现在也不可能对夜萤说明真相。 在夜萤情绪不稳定的这段时间里,他只好委屈自已,多盯着夜萤了。 看到夜萤的衣角一闪,消失在林子中,端翌赶紧快步跟上…… 夜萤发现,跑到林子里的好处是一路上她收获颇丰,采到了很多叶片肥厚的大株野菜,很快就把篮子装满了。 就在夜萤高兴的时候,她却不知道,危险渐渐降临。 “唰唰”,林子里,响起了可疑的声响。 夜萤停下勤快采野菜的手,直起身子,四下里瞧了瞧,并未看到任何可疑动静,也许是风吹动了树梢吧? 夜萤俯下身去,继续摘野菜。 “嗯嗯”,突然,一股带着腥气的野兽低哼声响起,夜萤抬起头一看,不由吓坏了。 只见一头长着獠牙的野猪,从林子里钻出来,正对着她不善的冲了过来。 原来,夜萤并不知道,自已无意中闯入了这头野猪的地盘,此时正是野猪的繁殖季节,野猪对于自已的领地特别紧张。 嗅到陌生人的气息,野猪立即冲出来驱赶来犯的敌人。 夜萤吓得把篮子一扔,拔腿就跑,可是她的小身板哪里跑得过一头发狂的野猪,她只感觉那头野猪在身后离她越来越近,野猪的喘息声“呼哧呼哧”地在耳边响起,似乎再有三几秒,这头野猪就能一头把她撞倒了。 吾命休矣! 夜萤大叹倒霉,就在她感觉野猪的獠牙似乎已经顶到自已小腿的时候,突然,她听到“嗷嗷”几声惨叫,接着,身后有什么东西沉重的“扑通”一声倒下。 夜萤忍不住回头一看,却见那刚才还凶猛追击着自已的野猪,此时已然倒在地上,四脚伸直。 野猪,自尽了? 夜萤大奇。 她停下脚步,往回跑到野猪身边,这才发现,原来野猪并不是自尽,在野猪的眼眶里,露出一小段箭尾,那箭上的羽毛还在微微颤动。 “姑娘,这畜牲可伤着了你?” 如此悦耳低沉的男中音,前世今生,这可是夜萤听到的最动听的男子的声音。 夜萤回头一看,错愕地发现,林子边缘站着一个一身猎人打扮的男子,挺拔高大的身材,足有一米八几,俊朗的眉眼,尤其是身上带着禁欲系的清贵气息,完全配得上这把好嗓子。 他一手拿着弓,露出的手臂肌肉紧崩,充分显示着男人的力量。 最糟心的是,这个男人竟然对着她轻轻一笑! 太撩人了好不好? 第七章古代美男 仔细一看:哇,这个男人好有肌肉啊,胳膊上一鼓一鼓的,肌肉象小山包一样,那结实的蜜色胸膛,粉拳打上去都会被反弹回来吧? 一缕阳光透过林间,正好照在他背后,给他勾勒了一道虚影的光晕,真如天神下凡一般。 没想到,古代也有这么卓尔不凡的男人。 夜萤脑子里一直保留着吴大牛给她的平庸感,还有夜斯文给她的渣男感,所以猛然看到这么一个英武不凡的男人,不由一下子楞神了。 何况,男神还是她的救命恩人呢? 呃,此情此景,她该怎么开口? 多谢恩公? 大恩不言谢?以身相许? 哎,夜萤倒也想啊,可是自已已经不是自由身,十两银子许给吴大牛了。 男人身上披了半块虎皮,露出一半的肩膀和结实的胸膛,下面是一条古代男人穿的松松垮垮的布裤,他微咪双眼看去,见眼前的女人: 一脸懵圈状,膻口微张,发髻松松的,有点凌乱的美,胸前月白的衣衫因为惊慌奔跑,领口亦是微微敞开…… 端翌的眼光在瞬间点亮的同时又是一沉:还好林密丛深,否则,夜萤这付招惹人的模样,岂不是便宜了登徒子? “多谢恩公救命之恩!” 夜萤的脑回路终于恢复了正常,意识到自已这么直勾勾的盯着人家俊帅的脸蛋看,容易引起误会,不守妇道猪笼沉塘等古代常识她还是懂的,她慌乱地从地上爬起来表示了谢意。 端翌见夜萤说话气息正常,看来没有受伤,便松了口气,放下弓,做淡然状道: “姑娘为何这么不小心,竟然一个人独自出行?象这样的深山老林,不时有猛兽出没,一般村民都须结伴前行。” “我采野菜迷路了。” 夜萤“楚楚可怜”地道。虽然在现代她是女汉子,可是架不住原主的皮囊娇弱无力啊,不费力就有这种楚楚可怜的效果。 端翌看着近在咫尺的女人,嗅到她身上扑鼻的特有体香,满身心都是畅快的愉悦之感,让他一下子想起昨天晚上和她亲密无间的画面…… 而从她微微敞开的领口似乎还能隐隐看到一片如白玉一般的肌肤,清凉动人。女人带着蜕变中特有的青涩的气息,含羞的那一低头,哪怕端翌平素铁石心情,此刻心内也不由微波荡漾。 端翌喉头一紧,这女人,也忒妖娆了,不行,以后要和她立规矩,至少要穿件确保领口不会敞开的衣服…… “迷路了?我送你回去吧?” 端翌慨然道。 “这,太麻烦你了吧?” 夜萤心中暗喜。 “不过,这头野猪得处理一下,姑娘稍等。” 端翌走近野猪,用脚踢了一下,野猪身体翻转过来,肚皮朝上,夜萤这才看到,原来那枝箭竟然贯穿了野猪的双眼。 夜萤不由深表佩服,在野猪奔跑的情况下,一箭贯穿野猪的双眼,可谓百步穿扬,比从前在电视上看到的奥运会射击冠军还要厉害。 毕竟,奥运会射击冠军面对的靶子是死的,这野猪可是活蹦乱跳跑着的。 “敢问恩公尊姓大名?” 夜萤试着学古代人说话。 “叫我端翌就好了,我是这附近村里的猎户。” 端翌爽快地回答道,把虎皮又紧了紧,高大挺拔的身躯配上这张虎风凛凛的虎皮,把他衬托得更加威武不凡。 “我叫夜萤,是山下柳村的。” 夜萤心内暗道:端哥哥,有微信吗?扫一个…… 哎,可惜这是在古代,她必须三贞九烈,在三年期满前守着那个叫吴大牛的男人。 “哦,夜姑娘,柳村离这不远,一会儿我送你回去。” 端翌很大方地道。 就在端翌端下来查看野猪的时候,夜萤突然惊叫一声: “端大哥,你的腿流血了。” 端翌的裤子相当于现代七分裤的模样,这种改良的裤装是他为了在山林里便于奔跑而特意改装的,所以此时夜萤能清楚地看到,一股鲜血正从端翌的后腿缓缓流下。 老实说夜萤虽然神经有点大条,但是在现代的时候她绝对晕血,本来她也不知道自已有这个坏毛病,毕竟女人每个月都来大姨妈嘛,她看到自已的血都没事。 直到有一次在采访车祸现场看到血晕倒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自已虽然不晕姨妈,但晕别人的血。 不过此刻,或许穿越这种超时空炫惑的光怪陆离之感扰乱了她的大脑体验,或许原主本就不晕血,夜萤竟然淡定地走上前去,查看起端翌的伤口来。 因为伤在后面,端翌肯定不方便自已看了,结果,当夜萤不假思索地把端翌的裤腿“唰”地往上撩的时候,端翌身形一滞,呆住了。 他根本没想到,一个女人竟然会主动去撩男人的裤腿,她粉嫩嫩的手指还“不老实”地滑过他腿上的皮肤,让他觉得麻痒痒的。 端翌不由“咝”地从牙缝里倒吸了一声,然后觉得自已的有个部位可耻产生了异常的状况。 果然,欲求不满就是如此啊! 他一早离开的时候,这个小女人还在沉睡中,晨光微照,她脸上带着满足后的红晕……端翌一想到这里,就又有一亲芳泽的想法。 不过,他到底是怜惜她,没有尽情释放自已的欲求…… 造成的结果就是,现在被夜萤一碰,他竟然马上就有反应了。 “哎呀,这不是小腿上的伤,端大哥,你的伤在更上面,在,在……” 夜萤根本没有意识到古代男女授受不亲这一训条,她刚穿越过来,还没有深受古风的熏陶,依然停留在现代思维上,所以行事自然不拘小节。 但是,纵然是不拘小节,那伤口似乎在男人腿根的位置,还是有点尴尬啊! “不在小腿上?那在哪里?” 端翌下意识地向后一摸,后面大腿根上有个地方麻痒痒的,这时候才察觉出来疼痛。 “对,是那里。” 夜萤赶紧顺势道。 眼看着血似乎止不住的样子,应该伤口挺严重的,夜萤焦急道: “端大哥,你赶紧解开来让我看看吧?” 端翌犹豫了一下,把手放在裤腰带上,露出大腿给女人看这种事,他可没做过啊。 “算了吧,我回去自已弄点草药糊上。” 端翌的手恋恋不舍地从腰带上离开。 “不行,如果伤口很深的话,可能会引起破伤风,随便弄点草药糊这种事,只会引发伤口感染,甚至会危及生命。” 情急之下,夜萤脱口而出一堆现代术语。 第八章谁疼谁知道 “破伤风?感染?是什么东西?”端翌一脸懵圈。 “呃,总而言之,就是因为伤口而能危及性命的不好东西。”夜萤也解释不来,索性含混霸道地道,“把裤子脱了!” 端翌背过身去,夜萤还以为他不配合了。突然,眼前白光一闪,端翌他,乖乖地把裤子脱了下来。 哼,谁怕谁,昨晚上其实都亲密无间了。端翌努力让自已坦然。 蜜色的皮肤到裤腰的位置忽然转换了风格,变成了嫩滑的浅白,乍一看,就象穿了一条白色的内裤似的。 夜萤不禁想要失笑。 可是这个男人的臀部太完美了,挺翘结实,就象百米短跑记录保持者博尔特的屁屁一样。 博尔特自然没有眼前这个男人的颜值了。 哎,真是个尴尬的受伤部位。 夜萤蹲下身子,俯身细看,天色渐暗,只有这么近才能看清他的伤口在哪里。 端翌只觉得后面凉凉的,然后便是一阵微微有规律的温热传来,那是夜萤鼻息靠近导致的。 呃,他使劲捂着裤子,遮着前面的裆部,那里鼓起了一个包,他想把它压回去,可是它却愈发执著的突起。 昨天晚上还没喂饱你啊! 端翌心中暗骂,生怕让夜萤看到他的窘态,只好使劲夹着腿。 夜萤凑近了,仍然没有看到伤口,她从下往上追踪血迹,终于发现了伤口的确切位置。 就在她忘情投入地准备处理伤口的时候,突然端翌一夹腿,那眼看要找到的伤口消失不见。 夜萤一急,脱口而出: “你夹着腿干嘛,我看不到伤口,应该是在靠近,呃,那里!” 于是端翌又松开了腿。 “哎,果然是这里,被刺伤了,还挺深的。” 夜萤终于在端翌的右大腿根部那里找到了一个拇指长的伤口,还挺吓人,难怪血一直流。 “我想起来了,刚才追野猪里,觉得这里被什么戳了一下,当时急着追野猪,也没有注意。” 端翌尴尬地道。应该是被树枝刺到了。 夜萤回过神来,道: “这伤口挺深的,怕是要缝合。” “啊?缝合?怎么缝?” 端翌一阵好奇,他还没听说过伤口能缝起来的呢,谁受伤不是等着自已长好啊? “凑合着就象缝衣服一样缝吧。” 夜萤受过紧急护理的训练,那是单位怕他们经常在外面跑会出事,出钱请医院的医生来教的,也当成创建单位青年文明号的一个活动内容,夜萤手拿手术缝勾的画面,还上了单位的宣传画册呢。 万万没有想到,今天这项技术夜萤还真派上了用场。 端翌:“……” “趴下,有酒吗?” 古代女子随身带着的针线包不要太好用,夜萤安排端翌趴到草丛里,这才想到消毒的问题。 “有,在我的腰囊里。” 端翌还真带着酒。 夜萤用酒倒在端翌的伤口上,“咝”,端翌又是一阵倒吸牙的声音,至于是痛还是享受,就只有他自已知道了。 或者是痛并快乐着吧! “我缝了啊,你忍着点痛!” “缝吧,没事,我从小到大,受伤也不是第一次了,总不会比刀伤疼吧?” 趴在地上,端翌也闹不明白了,自已怎么就可怜兮兮变成了这幅模样,撅着屁股等着被缝,明明出场还是威风凛凛的。 折腾了好一会儿,夜萤终于认认真真把伤口缝好了。 说良心话,夜萤在缝针的时候,完全倾情投入,就象一个真正的职业医生一样,一点也没有意识到正对着某人的尊臀。 “嗯,好了,疼不疼?” 夜萤汗流浃背,原来缝针也是体力活,别看只有三针,毕竟不是练习缝针用的鞋底子,需要全神贯注才能做好。 “不,不疼。” 端翌颤声道,趁着夜萤没看到,从嘴里偷偷吐出一块布来。 如果不是咬着这块布,他早就叫出声了。 不疼才怪呢! 肉那么嫩的地方,你也试试? 不疼不要钱。 “哎,不容易啊,壮士,我终于趁着太阳下山前把伤口缝好了。记住,这三天都不要让伤口沾到水,五天后抽线。” 夜萤一脸专业。 端翌提起裤子时,发现前面鼓鼓的紧崩感也没有了,果然,人的疼痛到了一个极限,会影响另一种感受。 所以,他和她在处理伤口的同一时空中,都是很纯洁的哟,脑子里没有任何不洁的念头。 “抽线?我够不着那个地方,姑娘,到时候你还得帮我。” 端翌捂着屁股,觉得应该给自已来点福利。 缝线疼,抽线只是有点抽疼,他喜欢她小手主动在他身上滑动的感觉。 想到这里,端翌的喉结又打了个滚。 “没问题,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受伤也是为了我,这点小事,你不提我也会记得的。” 夜萤还在cospy医生,所以毫不犹豫地道。 “那,五天后我去村里接你” 端翌大喜。 “好。”夜萤点点头,看了下四周,道,“天色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不然该让我娘担心了。” “我送你。”端翌试着走了下路,发现夜萤技术还不错,虽然走路有点抽疼,但是基本没影响。 “你行吗?”夜萤表示怀疑。 什么?竟然质疑本王行不行?本王若是不行,昨晚怀里的美人怎么会哼哼几几求饶的? 看到夜萤袅袅地蹲下身子,提起那篮野菜,端翌面色微微潮红,恨不得伸出禄山之爪,把这个小人儿揽进怀里,尽情大杀四方。 可是不行!一想到辛辛苦苦计划周全,可不能因为一时乱性而坏了大事,端翌硬生生忍下了。 “走了几步,发现没甚大碍。”端翌虚伪地笑了一下,然后故作轻松地一俯身,把那头百来斤重的野猪一下子从地上抓起,甩过肩头,就这么扛着道,“走吧!送你回家!” 夜萤见状,不由心内大赞:这才是男人啊! 在现代小白脸、娘炮见多了,看到这么一个威武雄浑的男人,颇有关羽刮骨疗伤的大气,她心内不由一阵颤抖,芳心微微绽放。 方才缝针的时候,端翌的肌肉可是控制不住瑟瑟发抖,谁疼谁知道。 可是人家硬是没吭一声,现在缝好针又立即生龙活虎了,让夜萤不服都不行。 “哎,野猪就不用扛了吧,放在山上,应该不会被人捡去。” 夜萤还没有意识到,这么大一头野猪,也是一笔不菲的资产啊 第九章留门 “这个,就当医资吧!”端翌憨憨一笑,“你帮我缝针,我身上也没有带银两,这头野猪就当医资吧,姑娘不要嫌弃。” 夜萤见端翌坚持,只好由他。 端翌对这片山林很熟悉,他在前面走,夜萤在后面跟着。 深深浅浅,长长短短,终于走到了山脚下。 看着前面夜色中的小山村,稀疏如豆的灯火象遥远的银河系发来的光亮,夜萤叹了口气,这是她来到古代的第二夜。 原来,夜浓如墨就是这种感觉啊,没有电力的古代社会,让夜萤在黑暗中犹如处在洪荒时代。 还好,身边扛着野猪的强壮男人给了她安全感。 如果她的男人长这样,还会打猎,颜值又高,如此在古代生活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夜萤开了一会儿脑洞。 可惜,开再大的脑洞也没有用,当他们走到夜萤家的篱笆门前时,邻居狗吠的声音已经把田喜娘惊动了。 听到屋内有人开门的声音,端翌不慌不忙地放下野猪道: “姑娘,就此别过,别忘了五天之约。” “好,我会记得的。” 听着端翌的语气,夜萤刹那间也有一种无言的慌乱。 呃,或许是大晚上的和一个男人独处太久无法和家里人交待的不知所措;或许是五天之约什么的听着就有些暧昧吧? 端翌似乎并不想认识夜萤的家人,放下野猪后转身快速离去。 待田喜娘出现在篱笆门前时,只远远地看到端翌一个背影。 夜萤不禁想到:吴大牛的身材亦有这么高大,如果他能挺直了背走,应该也会多几分男人气概吧?毕竟,身高就是优势。 “萤儿,你到哪去了?这么晚才回来,娘担心死了,刚才村头村尾绕了一圈去找你。” 田喜娘因为找不到女儿慌乱的心,在看到女儿平安无事回来后即刻放下。 刚才她何止是村头村尾找了一圈,但凡村里没有盖子的水井、池塘之类的地方,都趁着没人,找了根竹杆偷偷去捅了一遍。 女儿平安无事回来,田喜娘彻底放了心。 “我方才到山上采野菜,不知不觉就迷路了。” 夜萤才说到这里,田喜娘就大叫一声: “这是哪来的野猪啊?你背回来的?” 夜已深,月变弯。开始田喜娘只注意女儿,待看到她安然无恙之后,才把目光转移到地上那黑乎乎的一砣东西上。 没想到这一大砣竟然是野猪? “娘,我才要说到这里呢。我在山上采野菜,迷路之后,被这头野猪追赶,差点被它追上捅死,还好一个猎人经过救了我,他还把这头野猪送给我们。” 夜萤说着,不知不觉有些心虚。 端翌受伤她帮他缝针这件事没法说,因为受伤那个部位实在不雅,说出来以田喜娘古代人的脑子,肯定不会接受:她已经嫁人的女儿,怎么可以去摸别的男人的那个部位呢? “哎呀,太好了,这头野猪可值不少钱啊,斯文,快出来,帮着抬进去。” 谁知道,夜萤脑子里闪现了几次都还没编好的理由立马不需要了,因为田喜娘已经被白得一头野猪的欣喜笼罩着,早就忽略了为什么一个猎人平白会把一头野猪送给她家的疑点。 田喜娘这个人,缺点是脑回路短;优点是脑回路短。 夜萤慢慢摸清了娘亲的这个特点,也就不再费心去编借口了。 夜斯文闻声从屋内出来,看到这一头野猪,亦是赞不绝口,他和田喜娘两个人,费了老大力气才把野猪弄进院子里。 夜萤发现,她这个便宜哥哥果然是田喜娘亲生的,优点和缺点都遗传了田喜娘:脑回路短。 两个人根本就没人问一声,这野猪为什么会落到夜萤手里。 这完全省却了夜萤以为会很麻烦的解释之功。 “娘,你去烧热水,妹妹,你举着火把,今晚上把这野猪收拾干净了,明天到集市上把猪肉卖了,至少能卖一分银子。” 夜萤随便吃了点田喜娘温在锅里的野菜粥,便出来举着火把给夜斯文照明。 夜斯文把刀磨得锋利,收拾起野猪肉来还真是挺利落的。 野猪的下水什么的他全胡撸了出来,交给田喜娘在热水里收拾干净,剩下的则被他大卸八块,分装在两个藤筐里,挂在院墙下的木架上,四面透风吹着,也不担心沤坏了。 为了生怕会被老鼠偷吃,他还在藤筐上加了盖子。 收拾完毕,田喜娘那里什么猪大肠、小肠、腰子什么的也都一一翻洗干净。 腰子自是极补易坏的,夜斯文建议连夜做了点心,一人吃了一碗加了小葱、芹菜的香喷喷的腰花汤。 这算是夜萤来到古代吃得比较畅快的一次,新鲜现作,不用担心吴大牛的脏手带来的恶心联想。 大肠等下水则放在锅里卤煮。 一时间,肉香满溢,就连隔壁邻居家似乎也闻到了香味,大半夜的灯火亮起又灭,不得安眠。 这乡下人家,一年也吃不了四五次肉,还主要集中在年节,所以一闻到肉香,大家都馋得慌。大晚上的,谁家煮肉,全家飘香,估计十有八九都睡不着了…… 收拾完这只野猪,转眼时辰也不早了。 夜萤打了盆清水,端到房里,就着如豆的昏黄灯火,擦洗更换了衣衫,又洗了脸,想要刷牙,却又一时找不到替代品,无奈,只好漱了漱口了事。 夜萤正要关门睡觉,一直看着夜萤又洗、又擦、又漱口不太对劲的田喜娘贼溜溜地跟了进来: “女儿啊,晚上这门不要闩。” “啊?不怕进贼啊?” 夜萤防范意识还是挺强的。哪怕是到了据说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古代,还是谨慎小心为上。 “你方才收拾得这么干净,娘还以为你知道呢!嘻嘻,你要是闩了门,大牛怎么进来啊?万一睡死了,他来的时候,你还得起床开门,多不方便啊!” 田喜娘这才想起,昨天晚上第一次走亲出了许多状况,她还没来得及向女儿普及为人妻的走亲常识。 夜萤早就发现田喜娘贼溜溜地偷偷打量自已洗漱了,她还以为田喜娘是不是发现她生活习性改了,有点奇怪。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田喜娘原来以为自已性情大变,睡前一通收拾是为了等吴大牛上门走亲? 一想到要和没有一点感觉的吴大牛睡在一张床上,夜萤顿时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第十章山村的夜里不平静 “娘,大牛他,他会天天晚上来吗?” 横竖还是要清楚一下规矩,否则夜萤真不知道怎么应对才好。 “那就要看大牛本人啦!”田喜娘和女儿谈这种事,远不及她示红时豪爽,脸上也扭捏了一下,“他晚上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如果你不方便,也可以提前告诉他,他就不会来。” “那我要是天天晚上不方便呢?” 夜萤心想还有这种福利?当然最好吴大牛永远别来。 “女儿啊,女人每个月都有那几天,那时候不方便,大牛能理解,可是你不能天天不方便啊?” 田喜娘叹口气,看来女儿还是不太情愿嫁给吴大牛。 得了吧,人家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她这个丈母娘怎么没有这种感觉呢? “哦,我知道了。” 夜萤闷闷地回了一句,把薄被拉来,盖在头上不再说话。 田喜娘又叹了口气,却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帮女儿把灯吹灭了,然后退出女儿闺房,把门轻轻拉上,自然,没有拉上门闩。 夜萤竖起耳朵,倾听屋外是否传来脚步声。 乡村的夜极静,狗吠蛙鸣都听得极为清楚,夜里有人行路的话,“扑哧扑哧”的脚步声也是如在耳边。 这个走亲的小村子,夜里果然不平静,夜萤已经听到了好几拨脚步声了。 东邻西舍,不时有“吱吱呀呀”的神秘而又羞涩的开门声响起。 随着这些声音消失,又有一些“吱吱嘎嘎”的声音在黑夜里晦涩回响。 还好,始终没有一个脚步声是向她这里走来的。 一想到昨天晚上被折腾了三、四次,至今体内仍有隐痛,夜萤就觉得,吴大牛应该也是被掏空了,毕竟上了年纪,一时半会恢复不过来。 等了许久,乡村里人为制造的声音都消失了,直剩下阵阵寒蝉和蛙鸣的时候,夜萤终于沉沉睡去。 一夜酣睡到天亮,夜萤是被自已吓醒的。 因为她似乎梦到了身边有个男人躺着。 身子一抖,夜萤醒前手迷糊地在身边一摸,还好,空荡荡的,那个恶心的吴大牛并没有在身边。 夜萤松了口气,却听到屋外,田喜娘已经摸索着起床了,喂鸡、做饭、挑水,田喜娘还是很勤快的。 夜萤觉得自已没有理由躺着,既然已经身处古代,她还是要好好学一些古代生存的技能好不好? 不论做什么小事,只要有心人,都能从中找到改变命运的机会。 这是夜萤在十几年的记者生涯中,从采访别人的经历和自已的经历中提炼出来的人生精华。 夜萤利落地翻身起床。 脖子上的勒痕只剩下淡淡的痛感,不用力扭脖子并不会感觉到。身体内部的疼痛已经消失,全身感觉一身如释重负的清爽。 不过,夜萤摸脖子的时候才发现,自已脖子上竟然戴了一条项链,链子很平常,但是下面的坠子却是一块水头极好的深绿色墨玉。 夜萤大吃一惊,这才知道昨天夜里大牛还是来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吵醒她,只是在她脖子上挂了条坠子。 没想到这个吴大牛人虽然邋遢,但是还有点意思。 夜萤别别扭扭地想着,怎么也不愿意把溢美之辞送给吴大牛。 见这块玉还算清俊,夜萤也就权且把它挂在了脖子上。 比起第一天来,夜萤穿衣绑头发的手法进步许多,她麻利地把自已料理好,打开房门,用力呼吸了一口小山村里寻常的新鲜空气。 一天一夜,她总算以记者处变不惊的强大能力,适应了自已跌落古代时空的现实。 “哥,早上我和你去集市上卖猪肉吧?” 看到人夜斯文从隔壁邻居那借了辆独轮车准备推着猪肉去卖,夜萤主动要求道。 在这个小山村里折腾不出什么水花,夜萤必须去了解一下这里更加广阔的世界。 “好啊,你和我去,路上还能帮我推推车。” 夜斯文一下子就想到这个好处,当即一口应允。 “猪和鸡我都喂了,你们这几天自已注意一点门户,娘要进山了。” 田喜娘手里提了一个包袱,估计里面装的是几件换洗衣服,一头一脸汗地站在厨房门口对儿女道。 “娘,知道了。我们去赶集就立马回来。” 夜斯文笑嘻嘻地道。 “卖了肉,钱交给萤儿管。” 田喜娘沉下脸。 “娘,这你就不对了,凭什么?” 夜斯文一听卖肉的钱不能放在手里,立即就象被抽去了脊梁骨一般软塌塌的。 “凭的就是她不会赌!” 田喜娘气哼哼的,还是不能原谅儿子。 十两银子啊,这小子都敢输在赌桌上。若是有这十两银子,她都帮他把媳妇娶了,何至于此? 现在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夜斯文好赌,谁敢把女儿嫁他? 若是要到别村去娶亲,费用和花销肯定比本村又要翻倍。 田喜娘看着一脸木然的儿子,恨铁不成钢。转脸又对夜萤道: “萤儿,你哥只负责卖肉,你收钱,一文钱都不能落在他手里,知道吗?” “是,娘,我知道啦,这钱收起来,日后也是攒起来给哥娶媳妇的吧?” 夜萤生怕夜斯文动蛮,要是他强要钱的话,她也没有办法不给啊? 所以有此一句解释。 果然,听到夜萤这句话,夜斯文脸上好看多了。 也是,他今年18岁了,如果再不攒点老婆本,转眼可别贬值成象吴大牛那样的超级剩男。 “对呀,还是萤儿知道为娘的心。” 田喜娘也看到夜斯文脸色的变化,顿时晓得儿子也想媳妇了,不过这事急也没用,首先得有老婆本啊? “好吧,娘你放心,我会把钱交给妹妹管的。” 夜斯文权衡之后,觉得当下还是娶老婆比较重要,再说,他也才发过誓,如果再上赌桌就剁指头,誓言尤在耳边,马上就再犯,也实在说不过去。 田喜娘这才放心地点点头,把包袱背在身上,走出院子,向村头王财主家的集合地点走去。 夜斯文炒了卤肠,卷着昨天吴大牛带来的面饼狂吃了一通,夜萤则自已动手煎了两块粗粮饼子准备做镇上赶集的干粮。 大早上,她不惯吃肉食,只喝了一碗田喜娘做的杂粮粥,兄妹两个关了门户,便把装野猪肉的柳条筐放在独轮车上,徒步向三清镇上走去。 三清镇距离柳村大约五里地,一路上倒都是机耕路一样的小路,并不难走,只是夜斯文并不是能吃苦的人,推了一段就叫苦不迭,让夜萤帮他推车。 夜萤懒得理会他,只推说自已脖子还疼得很,推不动车子,让夜斯文真推不动就歇歇,总之就是不肯帮夜斯文推车。 夜斯文无奈,只好依计行事。 夜萤算是看出来了,夜斯文不是没力气,他那是懒,得治。 好赌的人,一般都是好吃懒做的,越纵容他,越没边了。 第十一章初到三清镇 “妹妹,你今天怎么不乖了?往常哥哥要是推不动,你都会帮哥哥推车的啊?” 夜斯文边满头大汗地推着车,嘴里边抱怨着。 “哥,有你这说话的功夫,多用点力气推车,咱们早就到了。看,前面到了柳渠,一路上有柳树遮荫,就不会那么热了。” 夜萤遥遥指着前方半公里外露出的一簇葱笼的绿色,给夜斯文鼓劲。 哎,出出嘴皮子谁不会?又显得她好象很关心他似的。 这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夜斯文只觉得妹妹到处都不对劲,但是到底哪不对劲一时间他也说不上来。 见夜萤不为“兄妹亲情”所动,只好擦了把额头上的汗道: “妹妹,我推车可以,但是一会卖了钱,你得给我买两个尤记的大肉包子吃,不对,还得加上一碗扁食汤,啧啧,一想到肉包子和扁食汤,我的口水就要流出来了。” 夜斯文毫不掩饰自已的嘴馋。 现在财政大权被妹妹掌控着,他想要吃点好的,只好腆着脸和妹妹讨价还价。 “这个可以有。” 夜萤点点头,她也想尝尝古代的美食,作为一名资深老饕,她也做过美食版的记者,尝尽了全市的美味,怎么可能放过古代天然无污染的小吃呢? 既来之,则安之。 反正也回不去了,夜萤鼓励自已要好好适应古代的生活。 受到前方荫凉的刺激和美食的诱惑,夜斯文终于来了劲,推车的速度也快了许多。 柳渠是一条青石为底砌成的引水沟渠,渠两边都种着翠绿的柳树,一泓清水沿着柳渠一路欢唱前行横穿过三清镇。 夜斯文终于推着车来到了柳渠的树荫下,清晨的阳光热力并不足,一进柳渠,一股清凉扑面而来。 “知了,知了”,与此同时,呱噪的蝉鸣夺耳而入,在夜萤的耳内炸响。 “哇,这些蝉怎么叫得这么大声,这是有多少蝉啊?” “谁知道啊,每年夏天这里都这么吵。” 夜斯文斜眼看了一下妹妹,觉得她有点大惊小怪了。 夜萤点点头,这下明白了,有蝉鸣,又有早起的荫凉,那这个季节大约是夏末时分,否则,肯定会热得要命。 夜萤跟在夜斯文身后,偶尔和他拌拌嘴,顺着一路荫凉,不知不觉,抬眼一看,三清镇就在眼前。 三清镇上的房屋都是粉墙青瓦,古树杂荫其间,远远看去,建筑井然,车马往来,一看就是个富庶的镇子。 进镇要经过一道可并行两辆马车的宽大石拱桥。 桥的造型,就象夜萤以前去旅游时看过的赵州桥一般,古色古香,多孔连跨,建筑工艺在这个时代应该算是十分先进的,虽然车马喧嚣,但却屹立不动,十分坚固。 走到近前,夜萤看到桥头还立了一块石碑,上面刻着文字。 这是夜萤第一次看到这个时代的文字,让夜萤喜出望外的是:原来这个朝代用的是通俗易懂的楷体,当然,肯定是繁体字了。这样至少让她不会变成睁眼瞎,真是太好了。 夜萤扫了几眼,只看清碑文题头是《石桥铭序》,上书:“制造奇特,人不知其所以为”等文字,大约是讲这座石桥建造之不容易。她这才知道,原来这桥就叫三清桥。 虽说应景地名而起桥名也很正常,但是夜萤私心里却觉得,起这个桥名的人,未免偷懒了一些。 石拱桥桥面坦直,行路至桥中央,叶萤这才有闲心细细打量,只见这座石拱桥的桥面是长方形的大青石一块一块严丝合缝砌成的。 每块青石初步估摸着重逾一吨,在没有起重机和吊车的情况下,运这么重的大石头可想而知是何等的艰辛。桥面则因为常年人流车潮穿梭往来,已经被磨得十分光滑。 而桥梁上,每隔十几步就安放着一尊形象活泼、维妙维肖的石狮子,桥面的两侧石栏杆上,刻有许多精美的古典雕刻艺术,图案细腻,刀法苍劲有力,雕刻灵变,各种鸟兽龙腾虎跃,欲飞若动,形象逼真,堪称雕刻艺术的佳作。 夜萤不禁暗喜这趟没有白走,光是这座石桥的建筑工艺,就让她对这个时代顿时充满了希望,信心倍增。 看来,这不是一个没有活力的年代。顺带着,夜萤还了解了这个朝代的文字和文化风格,这一趟真是大有收获。 “妹妹,你发什么呆啊?还不快走,把人家的路堵着了?”夜斯文见夜萤呆呆站在桥中间,不禁觉得一阵奇怪,便催道,“再不抓紧点,早市散了,便没有人买肉了。” “哦,知道啦。” 夜萤敷衍地回了一声,便赶紧跟上夜斯文,两个人一路走到了三清镇的集市里。 三清镇的集市在一条丁字街上,道路两侧都被小商贩们的货物堆得满满的,什么药材草根、活兔鸡鸭,最多的是卖蛋的大娘们,用粗布手帕裹着十几个鸡蛋,小心地放在地上,等着买主。 夜萤看得很新鲜,不过她也没有忘记仔细观察市场,试图寻找一条生财之道。 毕竟,野猪肉不可能天天有,不论在哪个朝代,有钱才是王道,她必须找到赚钱的法子,才能在这个朝代活得舒服惬意。 叶斯文已经打开柳条筐,吆喝开了:“野猪肉啊,新鲜的野猪肉,要的快来,已经不多了啊!” 野猪肉还是挺吸引人的,顿时就有人围上前来,问道: “小伙子,野猪肉多少钱一斤?” “一斤20文钱,便宜啦!” “看这猪肉不错,来一斤。” “好咧,客官你稍候,马上。” 夜斯文惯常在赌场上打滚,脸皮自是厚的,做起生意来有模有样,夜萤一看就放心了,看来卖肉不需要她操心,再看这百八十斤的猪肉卖完也需要功夫,便道: “哥,我去镇上逛逛,看看稀罕。” “哦,好,你去吧,别去太久,我估摸着一个时辰就能卖完了。” 夜斯文道。 “好,我知道了。” 夜萤听到夜斯文的叮嘱,心里也暖了下,这家伙,虽然有时候做事不靠谱,但是嘴巴太甜了,让人对他也生气不起来。 “妹妹,你等等。” 夜萤刚要走,夜斯文又在背后叫她。 “干嘛?” 夜萤停住身形,疑惑地问道。 “喏,给你,才开张,只有这么多钱,你先去吃肉包吧,我等会再去吃。” 夜斯文将刚卖了一斤肉赚来的20文钱塞进夜萤的手里,然后便回身去招呼顾客了。 夜萤看着手里的铜钱,楞了一下,哎,天下的赌徒个性都是如此,钱来得快,去得也快。只要手头有钱,他们对家人和朋友也是极为慷慨的,真是说不清夜斯文是好是坏了,夜萤一时间百感交集。 第十二章侃侃而谈 “大爷,这木薯卖多少钱啊?” “一文钱一斤。” “大娘,鸡蛋多少钱一个?” “姑娘,两文钱一个。” …… 夜萤兴致勃勃地在集市上沿路走沿路问,美其名曰:考察市场。 要想赚钱,至少要对这个时代的物价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而亲自在市场上询问,就是最好的取得信息的方式。 对比了一番,夜萤终于初步确立了这个年代货币的大体价值。十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5000元,一两银子就是五百元,一两银子等于一吊铜钱…… 总而言之,这个时代的货币购买力挺强的,一两银子能做很多事,普通农家一家人辛苦一年,都很难攒下一两银子,不象她所处的现代,五百大洋去超市里也买不了什么东西。 丁字街一字横开,往下一条街尽头就是三清河,这条街大约半公里长,同样人潮涌动,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 不过夜萤发现,这靠近三清河一边的长街上,摆放的则是大型的商品,比如布匹、粮食、甚至还有成筐烧好的瓦片。 沿着长街走到三清河边,夜萤就明白了,原来三清河边有个大码头,停泊着十几辆货船,这些货物,是要通过货船运往各地的。 看着远处的船帆点点,渐渐驶远,夜萤不禁一阵羡慕,那船只到达的地方,一定是另外一个繁华的所在吧? 看完了码头朝气蓬勃的气象,夜萤除了感概之外,关于怎么赚钱还是一头雾水、茫无头绪。 哎,穿越人士不是都会自带技能吗?怎么她就没有?夜萤觉得憋气得慌,她可不想穷困潦倒一辈子,那样的话,作为穿越人士也太憋屈了。 “哎,让开了,让开了,别挡着路。” 就在夜萤发呆的时候,突然几声粗暴的呼喝让她吃了一惊,赶紧往边上退让了一下。 惊魂稍定之余,夜萤回头一看,原来是四名壮汉,正用一根粗大的竹杠合力挑着一块长条青石板,吃力地向她这个方向走来,她刚才挡着人家的道了。 这青石板至少有一两百斤重,看汉子们吃力的样子就知道了。 “王财主又建了新宅子,这几年他可是发大财了,混得风生水起。” “有本事你也学学人家啊?别在这里光是羡慕。” 路边,两名闲汉看着抬青石条的汉子路过,在边上议论。 “请问两位大哥,这是镇上哪位王财主在盖新宅子?” 夜萤听了,却是心下一动,想要去参观一下古代的建筑工艺。作为记者,长年养成的职业习惯,让她对世间的新鲜事没有不好奇的。 以往参观古民居和建筑的时候,总是会感叹古人的智慧和能力,惴想着在没有重型机械帮助的情况下,是如何建造出这气派辉煌的大厦的。 现在有机会亲眼目睹,她的心顿时痒痒的。 “镇上还有哪位王财主?”闲汉哂笑,但是看到夜萤长得挺水灵的,倒也没有置之不理,随手一指道,“喏,往前半里就到了,宅子最气派的那家便是。” 夜萤谢过,然后也笑自已笨,跟着那些抬石条的汉子不就能找到了? 果然,跟着那些抬石条的汉子走了半里地后,一栋气派的古风豪宅映入眼帘。 这栋宅子至少占地有三亩多,宅子雕梁画栋自不必说,门前左右安放的一人高的两尊石狮子便充分体现了主人家的财势。 不过,这栋宅子外观虽然已经基本完工,但是从还没有上门板的门洞看去,内里依然是一派施工中的狼藉,碎石、木料堆积,刀削斧劈的声音从院内传来,好一番热闹的景象。 夜萤信步迈入门洞,见大院内曲径回廊,别有洞天,并不是简单的几进院落那么简单,怪不得王财主在镇上赫赫有名,随便问一个闲汉就知道。 也怪不得闲汉“鄙视”夜萤,若是一个现代人在香港打听道:你知道李嘉诚是谁吗?肯定也会招来一堆路人鄙视的,李嘉诚你都不知道是谁? 看这栋豪宅便可想而知,王财主绝对是镇上的“李嘉诚”了。 匠人们或在砌砖墙,或在挖排水沟,并没有人注意到夜萤,她也就乐得在院子四处闲逛起来。 不过,稍逛一会儿,夜萤便连连摇头,情不自禁地叹道: “大是大了,就是杂乱无章,这么好的庭院,连个园林设计都没有章法,还破坏了主人家的风水,真是一大败笔。” “哟,竟然敢质疑赛江南的庭院布局,小姑娘,你好大的口气啊?莫非,你比赛江南还行?” 夜萤自言自语,却不曾想被有心人听在耳朵里,顿时不满地发话。 夜萤回头一看,是一个圆圆润润、面白无须、一头灰发的老者,他的面相看上去颇为和善,只是一双深陷于眼窝的眼睛精光偶尔闪现,表明他是一个精明的人物,他此时因为对夜萤的评价不满,看似和善的脸上阴云密布。 “哈哈,老人家,你莫非就是做这片园林布局的塞江南?不好意思了,得罪了,但是我真的要说:这片园林布局真的不太合理。” “哼,狂妄,此话何解?你倒是给我说清楚,否则,我和你没完!” 这位被夜萤认为是“赛江南”的老者,脸上阴云更浓,板起脸后,气场竟是十分强大,四周一片低气压。 夜萤从事了十来年记者工作,什么人没见过?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都是她天天要打交道的人物,怎么会被这个老者三言两语吓住? 听到老者这么说,夜萤反而冷笑一声道: “不信的话,你且听我说:你看这座假山看起来很美观吧?其实上前仔细一看,这整座假山的石头,六成的石头沉于水下,只有四成的石头高出水面,山的造形又特别差,石头没于水面太多那是指财气太沉,生意难以旺盛之意,以后主人的财运会越来越差,变得没有财气。” 夜萤大大咧咧,口无遮挡,但是老者听完,却脸色猛地一变,显得有些难看。 其实,这时候他心里已经信了几分夜萤,越看那假山的造型,心里越不爽。 思忖片刻,事关自家风水格局,老者便徐徐换了一副和悦的脸色,一脸不耻下问地道: “小姑娘,失敬了,看不出来,你还真的有这眼力,只是不晓得你有什么破解办法没有?” “破解办法也不难,我建议拆开假山重建,假山上雕塑一条鲤鱼跃龙门,假山顶上树一只大鹏鸟雕像,取鹏程万里之意,并对园路通道、庭园绿化方面进行调整布局,这番调整后,一定能让屋主大走财运。” 夜萤侃得头头是道,实则这个案例和她以前采访过的房地产案例有一定的相似度,因此信手拈来,毫不费力。 夜萤侃完,却见对方突然没有了声音,夜萤扫了一眼老者,却被他脸上的表情吓住了…… 第十三章上钩 “哟,姑娘,你果然比赛江南还厉害啊!在下佩服佩服!” 老者一脸虔诚,竟然郑重地朝夜萤行了个拱手礼。 古代人也太淳朴了! 呃,夜萤被老者一脸郑重吓了一跳,看到他行礼,赶紧闪边上去,尊老敬贤的基本素养她还是具备的,方才说的只不过是炫技的话,实则也是拾别人牙慧。 “赛老先生,不敢当,不敢当。小女子只是信口说说罢了。” 谁曾想,老者听了夜萤的话,更加一脸钦佩,道: “只是信口说说便如此切中弊端,如果认真说说,那岂不是了不得?其实,姑娘误会了,我不是赛江南,也不姓赛,我是这宅子的主人,姓王。” 话说到这里,夜萤若还不知道眼前的老者就是王财主,那她未免太逊了。 “小女子失礼了,竟然在主人面前大放獗词。” 夜萤此时也有点傻眼了,她还当老者是设计这处园林的赛江南呢,加上老者方才有喝斥之意,她一时胸臆难平,便直率地说出这处设计的缺点,没想到在眼前的竟然是屋主。 当着屋主的面,“诅咒”人家没有财运,这可大大不美,遇到脾气坏的主,说不定就被人家打出去了。 “哪里,要不是姑娘有这份眼力,我差点被破了风水又失财。不知道姑娘能不能再指点一二,看看整体的园林布局还有什么疏漏?” 古人最信风水格局,见夜萤说得头头是道,王财主已经有几分相信了,此时竟然放下架子,询问起夜萤的意见来。 夜萤眼珠子一转,突然发觉,这似乎是个发财的机会啊? 不过,首当其冲,是要说得让这位王财主相信,让他心口服口。 于是,夜萤转模作样地道: “这个,我其实刚刚只在这处院子里转了转,并没有看仔细,若是涉及到整个院落的园林布局,怕是要整个院子都看查看一遍,才能看得确实无误。” “好,那小老儿就带姑娘把整个院落走一遍。” 王财主已经把方才“小姑娘”的小字去掉,恭敬地称夜萤为“姑娘”了。 看来,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只要有本事,到哪里都会让人高看一眼。 夜萤很满意王财主并没有因为她年纪小、又是个女子而轻视她,果然,王财主能成为镇上的“李嘉诚”,不是没有缘由的,至少不耻下问这点,就比绝大部分人要强多了。 见王财主认真,夜萤便收了嬉戏的心理,亦步亦趋,跟着王财主巡视起他的“领地”来。 这一番踩踏下来,夜萤便知道什么是“看山跑死马了”。 她以为这院落占地只有三亩多,实则根本不止,那只是她站在门口看到的隐隐感觉。 王财主家的整个院落依山傍水,内里甚至引进了三清河的活水,形成了一湾活水塘,上面栽种了莲花,只待来年,便是满塘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美景; 而院落靠山之处,梯级层叠,凉亭假山,不胜枚数,真乃会享受的妙人儿! 不过,在王财主的带领下,经过他对每一处风景的指点,夜萤才发现,对王财主来说,这样的院落根本还不够住。 因为王财主共有五房妻妾,每一房都要占据一个院落,还有子嗣十数名,成年后娶亲生子,亦要占用院落,所以在夜萤看来房间多得看花眼的豪宅,对王财主来说,根本还是挤挤挨挨的。 这就是古代有钱人的生活! 夜萤算是大开眼界了。 王财主请夜萤在园中一处凉亭坐下,便让丫头端来浸了冰块的酸梅汤。 那装着酸梅汤的琉璃碗外壁上,沾着濛濛密密的水汽,一看就让夜萤一阵透心凉地爽快。 也就这碗酸梅汤,让夜萤有了一丝丝现代的感觉。她甚至开始怀念只有热卡没有任何其它益处的冰可乐了。 早知道会穿到这永远不会看到冰箱的古代,她一定痛痛快快地喝上几大瓶冰可乐再过来。怀念着垃圾食品的美味,夜萤差点吧咂了下嘴。 “怎么样?夜姑娘,你对这些园林布局有发现什么疏漏吗?赛江南的布局设计我本来看着还算满意,可是方才被夜姑娘一说,顿时觉得不太稳妥,万一有一处藏着败笔,那岂不是冲撞了我的财路。” 王财主已经打探过夜萤的身份来历,此时看着夜萤端过酸梅汤一饮而尽,便焦急地提出了自已的问题。 夜萤一番踩踏之后,心中已经有了计较,来古代能不能掘到第一桶金,就看接下来她的话给不给力了,想了一下,夜萤才徐徐道: “我勘查了一番,觉得这院落的建造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院落内的园林布局,你看,这二进院落中的塑石假山方位座向不妥,瀑布流水不符合财位,凉亭建于水池中心位置不符,莲塘过于大和过于 长,占花园的位置比例太多,这样的布局都不符合风水角度,会影响生意的发展。” 王财主仔细一回想,觉得还真是如此。别的不说,光是这院落建造过程中,他就因为水灾折损了几船货物,连亏了几千两银子。 过去他的生意一向是顺风顺水,仔细一回想,还真的是这院子建起来后,开始慢慢走霉运的。 一向老成持重的王财主也坐不住了,紧接着问道: “夜姑娘,你有破解的办法没有?” “王财主,有是有,不过我需要花费精力破解,需要一定时间。” 夜萤晓得欲擒故纵的招数对此时的王财主绝对灵,果然,王财主一听,心灵神会地道: “夜姑娘,只要你能想出破解的招数,我愿意付一笔酬资,以表谢意。” 夜萤一听,心内暗暗欢喜,心道: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可是王财主,你能不能说清楚一点,一笔酬资是多少银两啊? “这个嘛,我可以考虑一下。”夜萤四处左顾右盼了一番,又道,“树矮墙新画不古,象这样的新院落,无法藏风聚气,蕴养灵脉,三代之内要出人才,很难。” “啊?新宅子还有这诸般不利?”王财主大惊失色。 没办法,谁让古人信风水信得深入骨髓呢? 再加上很少有人会当面和王财主这样直言不讳,侃得有理有据,否则,以王财主的能耐,怎么会这么快就上了夜萤的钩呢? 第十四章一笔大买卖 “象这样的新院落,最好能用年份大的绿色植物来装点,再修建一处书院,多搜集一些古籍,营造氤氲的浓厚人文气息,有利灵脉的滋养,只要如此这般,王家肯定会人才辈出的,代代绵延不绝。” 夜萤心中暗笑,把这个计策免费送给了王财主。 哎,任谁家有一书院的古籍,想不出人才都难啊! 当然,夜萤的重点不是在古籍,而是年份大的绿植,她记得村里家家户户都种有一些花木装点简陋的庭院,不说三角梅这些了,还有牡丹、罗汉松这样近百年份绿植花草。 果然,王财主一听,立即频频点头,道: “夜姑娘,此计甚妙。”但是王财主随即又皱起眉头,“只是一时半会,要去哪里找那么多古老的绿植?” “这个不是问题,我可以帮王财主想办法,不过,搜罗这些绿植,还需要一些银两,从主人手上购取。” “这倒不是问题,夜姑娘,索性我就把找绿植的事一并交给你了,只要夜姑娘把绿植送来,我就会奉上银两,尽数收购,如何?” 这就是把园林绿化的生意交给她做了,夜萤喜出望外,欣喜地道: “行,成交。” 两人一番畅谈,竟然不知不觉做成了一笔生意,夜萤心里美滋滋地,待她走出王财主新宅的大门,才猛地想起: 其实王财主只是给她开了一堆空头支票,但是实实在在的好处,一点也没有。 譬如,就没有给她一文铜钱的酬谢或者一点银子的定金。 她走进王财主家的大门时,身上是二十文铜钱,走出王财主家的大门时,身上还是二十文铜钱。 “好奸诈的王财主,难怪会成为全镇首富!” 夜萤暗暗念叨,不过,饶是你奸似鬼,也难逃喝老娘的洗脚水。王财主,你家的银两,我是赚定了。 这若放在现代,就是参加了一场商业谈判,双方达成了合作意向,但是合作意向哪怕双方签字了,也依旧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所以,一切还得等夜萤真的拿出园林整改的方案,然后从村里采买了上年份的绿植,送到王财主家里,才有银两拿。 不过,总而言之,夜萤总算找到了一丝赚钱的希望,走向镇区的时候,夜萤脸上是带着美滋滋的笑容的。 “啪”,夜萤肩膀不知道被谁从后面拍了一下,疼得她一沉,回头一看,却是一脸惊喜状的夜斯文: “哥,你搞什么啊?拍人这么用力,我的肩膀都快被你拍残了!” 夜萤忍不住抱怨。 “真的是你?我的姑奶奶,急死哥哥了。我到处找你不着,差点把魂都吓丢了。” 夜斯文卖完野猪肉,才猛然想起夜萤从离开到现在都不见踪影,呃,妹妹不会想不开,又怎么了吧? 夜斯文赶紧收拾起柳条筐,剩下的一块肉也不卖了,满镇转悠找起妹妹。 可是谁知道找了整个镇区也没找着,真是把夜斯文的魂都吓掉了。 就在他急得跳脚的时候,猛地看到夜萤喜孜孜地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顿时把他乐坏了,所以下手的时候也没留意力气。 夜萤捂着肩膀雪雪呼疼,道: “哥,我不是和你说了,要在镇里转转嘛,你急什么呀?” “我急什么?你都离开两个多时辰了,我把猪肉都卖完了,你还没回来,我能不急吗?这破镇子我还不知道,从头走到尾,都用不了半个时辰,你晃到哪去了?” 夜斯文此时倒有了几分哥哥的样子,一脸关切夜萤的模样。 “哦,说出来你别不相信,我刚刚和人谈了一笔买卖。” 夜萤想着若是要在村里收购那些绿植,必须有帮手,夜斯文虽然顽劣,但是从现在表现来看,似乎还可堪重用,便如实对他道。 最主要的是,除了夜斯文,夜萤也一时想不到合适的人手。 “你会谈买卖?哈哈,别被人卖了。” 夜斯文才不相信呢。他的妹妹老实窝囊,就算不愿意嫁人,也只会找自已出气,往脖子上套条绳索,一死反抗。 但是无论如何,夜萤肯定不是一个生意人。 “王财主你知道吧?就是娘给他采青钱柳茶的王财主,方才我就是和他谈生意来着,所以才耽误了时间。” 夜萤也没有想到自已和王财主见面一谈,竟然过去了两个多时辰,难怪夜斯文着急。 “王财主谁不知道啊?他可是镇上的富户,最有钱的人。”夜斯文似笑非笑,上下打量了一下夜萤,“我才不相信你能和他谈生意呢。” “真的,哥,王财主新盖了一栋大宅子,宅子里需要一些有年份的花草什么的,我就把这桩生意谈下来了。” 夜萤一本正经地道,容不得夜斯文不相信。 因为以夜斯文了解的妹妹来说,根本不可能编造出这样的谎话来,她哪有那眼力和见识编这种瞎话。 “真的?有这等好事?” 夜斯文抓了抓头皮,有点难以置信。 “哥,不是说要吃尤记肉包吗?喏,咱们进去边吃边说。” 夜萤指了指正好走到跟前的尤记肉包的小店,一股浓郁的肉香和蒸麦香传来,夜斯文不禁口水差点流了一地,立即缴械投降道: “好,这次野猪肉卖了五百个铜钱,喏,你要不嫌沉,你就背着呗。” 说完,夜斯文把挂在身上的褡裢递给夜萤。 这褡裢前后各缝了一个口袋,一般人都用来装钱装物,十分方便。夜斯文把五百个铜钱都装在褡裢的前口袋里,沉甸甸的,很有质感。 虽然有点沉,但是夜萤还是把褡裢接过来,放在肩上,才道: “看来,今天赚了这么多钱,吃两个肉包肯定不必心疼了。” “很久没有看到这么多钱,开心吧?” 夜斯文嘿嘿笑道,其实心里更美的是这些铜钱以后是存起来给他娶老婆的。 虽然钱不放在他手上,但是放在夜萤手上,他还是很放心的。自已这个妹妹一向老实,有钱也不懂得花,把钱给她保管,就象放进扑满里,除非砸碎了才能拿出来。 不过,夜斯文却看走了眼,不知道妹妹的芯已经换了,这个夜萤花起钱来,可是毫不手软…… 第十五章趁他病 “哥,肉包好吃吧?” 看着坐在对面啃得满口流油的夜斯文,夜萤笑嘻嘻地问道。 “好吃,尤记的肉包子一向厚道,肥肉又大又肥,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啧啧啧!” 夜斯文心满意足地回道。 他的吃相一点也不斯文,此时一手拿着个被咬了一个月亮形缺口的大肉包,一手舀着瘦肉羹汤就往嘴里送。 “吧哒”,突然,夜斯文手里的调羹落到了碗里,正在专心致志啃着肉包的夜萤抬头一看,见哥哥眼神专注地盯着店铺外,嘴巴张得大大的,调羹完全是因为失神才掉到了肉汤碗里。 “哥,你这是怎么了?丢了魂了?” 夜萤用手在夜斯文眼前挥了挥。 “别挡着我啊!” 夜斯文一看妹妹的手遮挡了他的视线,便烦躁地一挥,将夜萤的手打掉。 夜萤回头向着夜斯文的视线一看,只见一角粉红的衣袂一闪而过,便消失无踪了。 “哦,原来哥在看美女啊!哥,你是想嫂子了吧?” 夜萤打趣道。 看夜斯文的样子,分明是春心萌动嘛! “哼,想有什么用。”夜斯文狠狠咬了口肉包子,汁水“biu”地喷到了桌子上,“想要娶媳妇,没有十来两银子成不了事。就咱家这种情况,等银子攒齐了,你哥我也一把年纪了。” 夜斯文忧心忡忡地道。 “既然有钱就不愁媳妇,哥,那就想点办法赚钱啊!” 夜萤一听,有戏,好歹夜斯文现在有了奋斗的动力。 赚钱娶媳妇,把他从赌桌上彻底拉开,这才是一劳永逸的办法。 一个家里,出了赌徒,那是多么可怕的事,自不待言。 就算放在现代社会,一个晚上输赢几千万、上亿的事情也不是没有,任你再有钱,也架不住好赌成性的败家仔。 现在夜斯文暂时没有再沉到赌桌上,不过是因为妹妹抵债的内疚。 但是对一个赌徒来说,这种内疚感不会持续很久的。 夜萤深深明白这种,一旦这种内疚感减弱甚至消失,叶斯文肯定会旧病重犯。 家和万事兴。 有一个好的家庭环境和氛围,才能确保她在古代的发家致富之路走得平坦顺畅。 “赚钱?我倒也想,可是怎么赚啊?卖野猪肉的事也不是天天能有。唉!”夜斯文叹了口气道,“我有一阵子在顺风赌场里手气倒是不错,最厉害的时候一晚上赢过一两银子呢……” 得,果然是赌徒本性,脑子不带拐弯的又想到赌钱的事情上来了。 “哥,你再提赌我就和你不客气了。”夜萤正色严肃地道,“方才不是和你说了嘛,王财主家需要有年份的绿植,你回村帮我尽量收上来就是了,我估摸着,这好歹也能小赚一笔。” “呵呵,妹妹怎么突然变成了智多星了?” 夜斯文扫了夜萤一眼,觉得其实自已和妹妹之间也就多了一个妹夫,怎么突然夜萤好象开了窍一样。 “这还不是被你逼的?我死都不怕,难道还怕想发财的办法?” 夜萤气呼呼地顶了回去。 一说起用妹妹婚事抵债的事,夜斯文果然心虚了,他顿时低声下气地道: “好啦,妹妹不要再提这件事了,为兄以后肯定不去赌了。” “除了不去赌,你还要听我的话。我叫你做什么就做什么,我叫你往东,你不能往西,一切都要按我的吩咐行事!” 夜萤趁机附加了一个条件。 哼,趁他病,要他命。 夜斯文敢拿她卖钱抵债,她只不过使唤他几下,又有何不可? “呃,好,好,为兄都听你的,行了吧?” 夜斯文满口应承下来。 “行啦,包子也吃了,肚子也饱了,咱们专心逛逛街吧?” 夜萤刚才一个人只是大致走走看看,她觉得要深入了解这个社会,还是要多走多看多听。 “好吧,妹妹可以置办一些头花、发油什么的,女人家,总要有一些拿得出手的打扮。” 夜斯文心怀内疚,因此开始哄起夜萤来。 买胭脂水粉吗?打扮给谁看?给吴大牛? 夜萤一想便不寒而粟,对夜斯文道: “谁要打扮去取悦那头傻牛……” 夜斯文噤声! 他敏锐地察觉,自已若是过得安安生生的,就不要再轻易提到任何和吴大牛有关的事,哪怕只是引起联想。 天可怜见,他让妹妹买些打扮的物什只是下意识觉得女人都爱漂亮罢了。 吃完了肉包和肉羹汤,抹了把嘴,兄妹俩从褡裢处“阔气”地拿了一把铜钱拍在桌上,付了账后,昂首挺胸走出了尤记肉包店。 多年以后夜萤回想自已在古代的第一次大方举动,不由地暗笑。她是自信满满,觉得自已先知于这个时代,一定能赚到大钱,真是无知者无畏。 而夜斯文呢?你见过哪个赌徒花钱不慷慨大方的? 就算他们口袋里穷得只有一文铜钱,也能做出全镇首富的豪迈样子。 兄妹俩雄纠纠、气昂昂地在镇里逡巡着。 夜萤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东看西看,试图寻找着一丁半点的商机。 据夜萤从前看过的种田文上介绍,很多穿越到古代的农家女,第一桶金都是卖鸡蛋赚的。 不过,夜萤觉得,两文钱一个鸡蛋的生意,那得卖多少蛋才能达成让她在古代逍遥惬意的目标啊。 “哎,没想到最近蝉蜕的价格一直在涨,我这一斤蝉蜕,可是卖了快一分银子的好价钱啊!” “哟,怎么涨得这么厉害啊?比去年翻了一倍呢!” “听说是京城一带快入秋以来,今年气温降得很快,感冒风寒的病人增加挺多的,这蝉蜕入药主治风寒感冒、风湿咽痛,是每个医师治感冒的必用药,用药一多,库存吃紧,自然价格就涨了起来。” 三三两两穿着粗布短衣的汉子从夜家兄妹俩身边走过,嘴上都在热烈地议论一件事:他们收来的蝉蜕,意外地卖了个好价钱。 哟,这可是个巨大的商机啊! 夜萤一听,眼睛就发亮了。 这蝉蜕天生地养,不花本钱,自已上山去找找,一天那得赚多少银子啊…… 夜萤开始扳起手指头,计算起来。 “妹妹,你在想什么呢?” 看到夜萤脸上含笑的神往表情,这样的迷之微笑让夜斯文一阵心惊,总觉得妹妹似乎在打什么鬼主意似的,而且,这个鬼主意和他大大有关…… 第十六章小赚一笔 “哥,咱们去药店看看。” 夜萤不理会夜斯文一阵胆寒的颤抖,拉着他就往药店走去。 “去药店干嘛?又没生病?啊,呸呸!” 夜斯文觉得自已说了不吉利的话,赶紧吐了几下口水,表示“霉运走开”的意思。 穷家小户的,根本生不起病,他爹就是生病死的,没死前抓药的钱把这个原本就穷的家,消耗得更穷了。 夜萤那时候还小,不记得这些事了,夜斯文可是记得一清二楚。所以一听到药店,夜斯文本能就有一种畏惧心理。 看到夜萤往药店走去,他下意识地就停下了脚步,不想往前走了。 “哥,你这是咋了?我又不是去买药,放心吧,我是去打探下蝉蜕的价钱,是不是真像那几位大叔说的那么贵。如果是真的,咱们也可以小发一笔了。” 夜萤想起柳渠渠边的柳树上,那震天响的蝉鸣声,怎么得也能搜罗到一些蝉蜕吧? “你去吧,我不想进去。” 夜斯文挥挥手,抬头看这家药店厚重的店牌上,古朴有力的“百姓药店”这四个字,觉得明明是吃人的虎口好不好? 夜萤见劝说无果,便道: “你既是不愿进去,就在外面等我,我很快就出来。” 夜斯文点点头,顺势往药店门口的青石台阶上一座,便不起来了。 夜萤摇摇头,无奈只好自已踏步进入。 抬头间,便看到药店古朴厚重的两扇木门左右,各书一付对联,上联曰:丹心医疾疗人苦妙手除疴去病根;下联是:但愿世间人常寿不惜架上药生尘。横批:慈善为怀。 有点意思。 夜萤心里这么想着,一只脚已经迈进了药店里。 迎面夺目而来的是一架架一人多高的深棕色中立式药柜,一个个装满药材的格槽随着药店拣药伙计的穿花手,不时被拉开关上,发出一阵阵药店特有的悦耳“碰碰”声。 药店里药香四溢,人流川流不息,看病的、取药的,倒是井然有序。 夜萤进入店来,四下打量,不一会儿,就看到有几个穿着粗布短衣的中年大叔,正挤在一个柜台前,手里还拎着粗布口袋,脸上都是喜洋洋的神色。 夜萤走近一看,只见一名中年汉子将粗布口袋里东西倒了出来,正是蝉蜕,看着有半个口袋,量挺多的。 店伙计用称子一称,便道:“半斤,半分银子。” “哎,可惜了,我去迟了,村里的蝉蜕都被早下手的捡走的。” 这个汉子一阵扼腕叹息。 伙计拿了银子给汉子,趁着他退下,夜萤在边上甜甜地问道: “这位大哥,一斤蝉蜕大约有多少只啊?” 伙计看了夜萤一眼,见小姑娘虽然穿的也是粗布衣服,但是收拾得干干净净,面貌姣好,再加上夜萤开口就是大哥,听着十分舒服,便道: “小姑娘,你也想捡蝉蜕发财啊?蝉蜕份量轻,一斤就要1000只到1500只左右,这钱不是你这样娇滴滴的小姑娘能赚得起的。” 夜萤一听倒是吃了一惊,没想到这一分银子这么难赚。不过再一想,如果能捡到1000多只蝉蜕,能赚上一分银子,也是值得了。毕竟,这也属于无本生意,唯一要付出的就是自已的体力和耐心,当然,还有运气。 “哦,如果我有大量蝉蜕,你们能都吃得下吗?” 夜萤落落大方地问道,一点也不在意店伙计言语里的轻视。 “蝉蜕入药用量巨大,你有多少,我们都能吃下。我们百姓药店啊,可是镇上最大的药店,童叟无欺,金字招牌响当当的。” “姑娘,你若是没有药材卖,就让开吧,我们还要卖了药材赶紧去买米呢!” 后面的大叔不耐烦了,直催。 夜萤怏怏地离开,呃,她倒是知道人工养蝉获得蝉蜕的办法。 谁让她是记者呢,走万里路,吃百家饭,以前她曾经采访过一个养蝉致富的农村汉子,他可是毫无保留地把整个养蝉的过程都一一向她介绍了。 蝉从产卵到最后羽化为成虫,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时间。6月底蝉蜕壳之后,雌蝉将卵产在树枝上,一周左右幼虫从卵里钻出来,直接掉到地上并钻进土里。 接下来几年,幼虫在土里韬光养晦。一般最常见的品种在土里的时间有3年左右。也有6年的,时间最长的是美洲蝉,它们可以在地底下足足生活17年再出土。 如果土壤条件良好,3年以后肉虫爬出地面慢慢羽化为成虫。出土以后的蝉,寿命很短,最短的只有几天,长的也不过两个月。期间出土时蜕下的壳,就是药用的蝉蜕了。 自已人工养殖未尝不可,不过却需要最少三年的时间地能收益,夜萤可等不起。 不过,等不起并不意味着就要放弃。 因为夜萤可是要在这里生活一辈子啊,所以总得找点可持续性的项目来做啊! 她现在一是没钱,二还是没钱,可是养蝉却可以不用本钱…… 夜萤打定主意,便走出药店,对夜斯文道: “哥,你看这天色还早,咱们去找找蝉蜕,也能赚点小钱花花。” “好吧,去哪找?” 夜斯文一听有钱赚,顿时来了精神。 蝉蜕是什么他当然知道,可是却从来没有留意它竟然还能赚钱。 “去柳渠那找找,那里蝉叫得可大声了,蝉蜕一定不少。” 夜萤自信地道。 “得,那地方靠着路,天天人来人往的,有蝉蜕早被人捡光了。” 夜斯文不相信。 “才不会呢,你听我分析,那里前不着村,后不挨店,会经过那的人,都是行色匆匆去赶集的,谁会停下脚步去管蝉蜕呢?” 夜斯文一听,觉得颇有道理,便一屁股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道: “走,赶紧去。” 闲着也是闲着,赚钱娶媳妇,对夜斯文现在来说,就是最大的动力。 夜萤把肩上的褡裢卸下,放在夜斯文的肩上道: “太沉了,累死我了,哥你背着吧。” 夜斯文背着满满的钱袋,倒没有怨言,兴致勃勃、满怀希望地跟着妹妹往柳渠走去。 第十七章大有收获 去哪里找蝉蜕呢?自然是郊外少有人类活动打扰的所在,地面没有硬化的地方,最好是柳树杨树多的地方,某些特别的情况下蝉也会选择泡桐树、苹果树、梨树甚至是松树,实在没有树了就会在灌木丛上,甚至是草茎上。 这是当年夜萤采访的养蝉专业户向她传授的致富经。 当然,主要是人家也相信,夜萤一个堂堂的记者,不会和他争抢生意,所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肯定也没想到夜萤会在这里派上用场。 兄妹俩有了奔头和目标,再加上刚刚被肉包和肉汤慰藉了肠胃,浑身上下好象充满了使不完的力气。 他们很快就走到了柳渠边上,柳树密密丛丛,一进这柳树丛里,叫喧的蝉声立即充斥了整个耳膜。 夜斯文手里那原本装着野猪肉的柳条筐正好充当了装蝉蜕的器具。 一钻进柳树丛里,夜萤眼尖,很快就发现柳树下密丛的灌木丛中有不少蝉蜕。 这些蝉蜕在夜萤此时看来,就是一吊吊铜钱,她自然不会客气,伸手一一摘取下来。 夜斯文隔着夜萤一段距离,不时怪叫道: “妹妹,这里小咬好多,把我脖子上叮得都是包,痒死了。” “妹妹,哪有蝉蜕啊?你骗我吧?” 夜斯文唠叨抱怨着,夜萤钻进灌木丛里,却是甘之如饴,左一个右一个,上一下下一个,正面一个背面一个,抬眼一个低头又一个,那种令人兴奋的发现的愉快,正是找蝉蜕这件事的极致状态! 把夜斯文戏耍够了,夜萤才道: “哥,找蝉蜕是有讲究的。你要选那种有密集的灌木簇拥着的柳树的地方,不管灌木丛多密,一定要设法突身进去,因为往往就在树下,最靠近树干的位置上的灌木的枝枝叶叶上,一定会有大量的蝉蜕。” “哟,妹妹你早不说啊?我都在这外面找了,我以为蝉蜕都是在树上的,半天才找到几个,脖子都仰酸了。” 夜斯文发现妹妹懂得找蝉蜕的诀窍,赶紧从外面宽松的柳树丛中硬挤过来。 近前一看,才发现妹妹简直是掉进蝉蜕窝里,放眼过去,不下数十个蝉蜕,他惊喜地道: “哟,原来蝉蜕都在这种地方啊?难怪我都找不到。这里的灌木丛这么密,真的和你分析的一样,一般人谁有时间停在这里找啊?妹妹,你太聪明了。” 夜萤看到夜斯文脸上、胳膊上到处都是被蚊虫咬起的包,不时用手抓挠着,狼狈不堪。 夜萤心下十分解气,即便夜斯文是她哥,但把她拿去抵债的事情办得很不地道,夜萤不在意时不时给夜斯文一些惩罚,她好生舒坦地道: “哥啊,我告诉你,也不是任何灌木丛都有这么多蝉蜕的,前提是周围必须有柳树,在柳树之间的灌木丛中才可能有蝉蜕。因为蝉蛹在地下是以柳树根中的汁液为营养的。” “哟,真是太有讲究了。妹妹你什么时候知道这么多的?” 夜斯文又不明白了。 “哎,你还不快捡?别一会捡得比我少,那可就丢脸了。” 夜萤把话头岔开。 夜斯文狼狈地又挠了下胳膊和脸上的咬包,不服气地道: “我是你哥,怎么可能会输你呢?” “来来,看你被咬得这么惨,把这涂上。” 夜萤笑嘻嘻地扯了把边上一堆草叶子,搓揉之后,挤出绿色的汁液,然后涂抹在夜斯文皮肤暴露的胳膊和脖子等处。 “哟,妹妹,这是什么草啊?凉凉的,抹上去舒服多了。” “薄荷草啊,还能吃呢。”夜萤推了他一把,不容他再发问,道,“去,那应该也有挺多的,别捡得比我少了。咱们要是卖了银子,晚上可以再去吃点好的。” 一听有好东西吃,叶斯文立即精神大振,再加上涂了薄荷汁,小咬也不咬他了,他立即听夜萤的话,投入寻找蝉蜕的发财大计中。 捡蝉蜕的过程中,夜萤也看到正从洞里爬出来的蝉蛹,如果把蝉蛹拿去油炸的话,可是一道美食。 不过一想到现在捕了蝉以后就少了一只撒籽的蝉,若干年以后蝉蜕自然就少了,夜萤也便顺手将它放归自然了。 这样寻寻觅觅,整条柳渠柳树边最密集的灌木丛被夜萤和夜斯文找了个七七八八,两个人长出了口气,夜斯文一边抹着额头上的汗道: “妹妹,差不多了吧?现在我都找不到什么蝉蜕了。” “嗯,我估摸了下,这些怎么都有七八百来个蝉蜕,大约着能卖上半分银子。” 夜萤看着快满筐出来的蝉蜕,高兴地道。 虽然汗水湿透了衣衫,但是因为赚到了钱,心情格外明朗。 慢慢地,她对在这里的生活开始有了一些信心。 她不光要摆脱悲惨的“抵债婚姻”,还要赚到足够的钱,做个古代万元户,自已弄个庄园玩玩,实现在现代不可能达成的庄园主梦。 “那咱们走吧,真是没想到蝉蜕也能赚钱,还是妹妹你能干。” 夜斯文对夜萤颇有钦佩之意。 “哥,以后赚钱的机会大把大把,只要你乖乖地听我的话,我以后一定带着你发财致富。” 夜萤一脸豪情,看得夜斯文一楞一楞的,再度提出那个问题: “哟,妹妹,我怎么觉得你和以前大不一样了?” 性格转变也不可能是一夜之间,一些学识也不可能马上就能拥有,夜萤的原身,羞羞怯怯,从来没有接受过教育,那里象现在的她一样,挥洒自如,还懂得那么多赚钱的门道。 夜萤眼珠子一转,一屁股坐在地上一处青石块上,一脸神秘地道: “哥,其实啊,我上吊的那天夜里,发生了一些异事。” “啊?异事?说,说来听听。” 虽然是大白天,四下里蝉鸣不已,但是夜斯文陡然听到妹妹这么说,背上的毛孔顿时倒竖起来,惊出了一身细毛汗。 夜萤一看这招真有效,心里暗暗感谢古人对鬼神之迷信,笑道: “当时我上吊后,迷迷糊糊地觉得魂魄离开了身体,然后顺着一条白茫茫的路往前走去……” 夜萤可劲地用聊斋里的故事来描绘着,夜斯文已经一脸惊惧,吓得一付咬住毛巾才能不尖叫出声的可怜劲。 “妹妹,那,那是黄泉路……” 夜斯文费力地吞了口唾沫,挤出这句话来。 第十八章鬼话连篇 “或许是吧,只是我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迷迷糊糊地往前走着。” 夜萤不知道做过多少次突发事件的现场报道,这个吓唬夜斯文的故事虽然是临时起意,但看到夜斯文一脸深信的惊惧表情,夜萤忽然发觉,这个故事或许能很好地解释自已现在的能力,于是便兴致勃勃地继续往下编。 “妹妹,你有看到其它什么鬼啊没有?它们长得什么样?” 夜斯文又怕又心存好奇,看到夜萤停下话头,不禁主动出声问道。 “开始的时候没有看到。”夜萤断然道,“接着,突然出现一个头上戴着长长高帽、脸色煞白、眼冒绿光的男子,对我大喝道:‘呔,那生魂往哪里去?你的阳寿未到,还不赶紧回到阳间?’” “啊?那是鬼差啊!”夜斯文紧张地缩着身子,似乎鬼差就在身后似的,“万万没有想到,真的有鬼差!” “呃,我当时也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听他这么一说,只觉得脑子突然一阵清明:咦,对呀,我在这里干嘛?于是我就转头往回走。 谁知道就在这时,那眼冒绿光的男子上前喊住我道:‘地府鬼差做事出错,误拘了你的生魂,为表示补偿,送你一些物什,你回去后慢慢领会,自有无穷妙处’。” 我正想他要送我什么呢,是头上的金钗啊,还是什么好吃好玩的,谁知道那男子只是抬起手指,对着我的眉心一弹,接着一道白光打入我的脑海中,我一惊,醒来便发现自已还躺在家里的床上,你和妈正哭天喊地呢!” 夜萤说完,看到夜斯文一脸怕怕的表情,心内不由为自已临时编的故事叫好,然后暗暗感谢了一番蒲松龄先生:对不住啊,蒲先生,抄书不算偷…… “好吓人啊,妹妹,你竟然真的去黄泉路上走了一回。可是那个鬼差送你的是什么物什呢?” 夜斯文抹了把额上因为紧张再度流出来的汗,一迭连声地问道。 “哦,我想他送我的是各种奇思妙想吧,我自睁开眼以后,就发现自已懂了好多东西,比如天文地理、经营种植,各种道理好象都知道了一些。” 夜萤胡诌道。 “哎呀,这下我明白了。”夜斯文激动地站起来,右手曲手成拳,用力砸了一下自已的左手掌心,道,“怪不得你从那天之后,似乎有什么大不一样了,估计就是鬼差送你那物什的缘故。” 夜萤装模作样地道: “或许是吧,我竟然发觉自已还能识字了。” “妹妹,你竟然还能识字了?这可是天大的奇闻啊!你写几个字让我看看?” 夜萤见夜斯文竟然深信不疑,便在地上捡了根枯枝,然后拂平一块地面,先写了自已的名字,再写了夜斯文的名字。 不过,夜萤仍然用的是简体,繁体?离她有点远,所以权且凑合着。 “咦,妹妹,我能看出来这是你和我的名字,不过,笔画好象又不太一样。” 夜斯文没上过学,不过好歹识得自已的名字,所以看到简体字,一时间觉得又熟悉又陌一,似是而非。 “哥,可能这是阴间的文字吧,和阳间不太一样,呃,反正我现在脑子里莫名其妙地多了很多学识。” 夜萤笑嘻嘻地道。 “哎呀,妹妹,不得了了,你竟然会识字、写字,若不是这个世上没有女先生的话,你可以去开馆教学生了。” 夜斯文大表钦佩。 读书人在种田人眼里,一直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存在。 现在看到夜萤竟然识得字,还能写,夜斯文看妹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千万颗小星星在闪闪发光。 夜萤知道夜斯文已经完全相信了自已解释,这也为自已今后的各种作派奠定了合理的基础,便对夜斯文道: “这种事情未免太过于惊世骇俗,你可千万不能说出去,万一被村里人知道了,说不定觉得我是个不祥之人,把我抓去沉塘或者活埋了。” “放心,妹妹,这件事哥哥绝对不会说出去。”夜斯文把胸口拍得“碰碰”响,道,“你能捡条命回来,哥哥不知道多开心。我要是说出去,让我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见夜斯文主动发下重誓,虽然知道赌徒的话不可信,但是夜萤权且当做他是真心实意地,笑道: “其实我觉得脑子里还有许多关于发财的奇思妙想,只是一时盘恒在脑子里,难以厘清。等我厘清了,咱们依计行事,管保咱家过上丰衣足食、家有余粮的富裕日子。” “哟,妹妹,这可太好了。我看鬼差大人送给咱们的是一笔泼天的财富啊,难怪你今天能去和王财主谈生意。” 夜斯文一脸钦佩地看着夜萤。 夜萤淡定一笑,心内晓得夜斯文是彻底接受了她的故事,便道: “好啦,这件事绝对不能外传,咱们也休息够了,快抓紧去把蝉蜕卖了吧,要不然,走到村子都要天黑了。” “好咧。” 夜斯文回过神来,主动上前拿起装着蝉蜕的柳条筐,放在独轮车上,一身干劲地往三清镇走去。 经过三清桥时,夜斯文还停下脚步,非要问夜萤,识得那桥上的碑文不? 夜萤自然是一一念将出来,将夜斯文惊得瞪大了双眼,更加相信了夜萤编的“鬼话”。 因为妹妹从小大字不识,现在竟然分毫不差地念出这些字来,一个从未开过蒙的人,根本不可能突然识得这许多字。 看来,妹妹是个有大福之人,否则,也不会一命呜呼走上黄泉路后,又遇到鬼差,还送她奇思妙想,让她脑子开了窍,突然识得许多字。 夜斯文心里暗暗打定主意,以后可不敢再对妹妹做居心不良的事,否则,要是阴间的鬼差知道了,把他拘走怎么办? 兄妹俩一路疾走,很快就走回百姓药店。 夜萤把蝉蜕送到收药的柜台,果然和她估摸的差不多,这些蝉蜕扣去品相不好,残缺破损的,大约只有半斤不到,因此换了不到半分的银子。 饶是如此,兄妹俩已经开心不已了。 第十九章养蝉 “这蝉蜕啊,只有夏季才有,现在已经是夏末秋初,转眼又找不到蝉蜕了,偏偏它又用量奇大,所以你们有多少,我们就收多少。即便自家用不完,也会卖到别的药铺去。” 药店的伙计看着夜萤兄妹俩还挺能干的,一下午竟然找来那么多蝉蜕,便多说了几句。 “晓得了,有蝉蜕我们都会送到你们这的。” 夜萤喜孜孜地把那半分银子放进褡裢里,不过她也知道,这门生意做不了长久。 因为就如药店伙计说的,一到秋天,蝉再也不肯从地下爬上来了,万物有灵,它们也知道过了季节,生存空间不大,所以都会憋到明年夏天了。 “妹妹,咱们最近就专门到各处寻找蝉蜕吧,这可是一门赚钱的好买卖啊,比咱们种田赚钱来得快多了。” 夜斯文大受鼓舞。 “哥,你没听药店伙计说吗?过了季节就不好找了,不过,我倒是想出了一个长久赚钱之计。你知道村里哪里有杨柳树林或者白柳条丛生的河滩地,荒僻又人迹罕至的吗?” 夜萤问道。 “有啊,怎么没有?村尾那块河滩地,每年都会淹死个把去玩水的孩子,再往上有一片柳树林,除了村里的柳匠会去砍柳条,一年到头也没什么人去。” 夜斯文马上就告诉了夜萤一块合适的地方。 “嗯,很好,应该能满足我的条件。” 夜萤听了很高兴。 夜斯文看着妹妹,神秘兮兮地凑上前小声问道: “又是鬼差大人给你的主意?” “呵呵,是啊。”夜萤见夜斯文深信不疑,便解释道,“其实蝉蜕既然是从地下生出来的蝉蛹脱壳而成的,我们也可以找一片地,直接养蝉,咱们只要守株待兔,等待它们从地下脱壳而出就可以了,犯不着满山地乱找。” “咦,妹妹,这个主意极妙。”夜斯文忍不住对妹妹竖起了大拇指,“果然是鬼差大人才能想出的主意啊!” 见夜斯文把一切异于平常的想法都归结于鬼差,夜萤也不反驳,他爱怎么认为就怎么认为吧,别整天用着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就行。 “哎,哥,我先去买些生活必需品,然后咱们再去采蝉种。” 夜萤见他没有反对,便建议道。 “好,想买什么就买吧,今天可是大赚了一笔。” 夜斯文喜气洋洋地道。 但凡好赌之人,花钱也特别大方,尤其是肩上还扛着沉甸甸铜钱的时候,夜斯文往昔在赌场上一掷千金的感觉又来了。 夜萤才不会客气呢,她又不是原来那个俭省、没见过银两的乡下小丫头,走在镇上,看到合意的店铺便进去搜罗一番。 什么洗澡用的香胰子、刷牙用的青盐这些生活用品,还买了三块布,准备回家让村头的裁缝吴婶帮他们做新衣。 夜斯文看着妹妹花钱如流水,顿时有一种刮目相看的感觉。 不过他虽然心疼,好歹觉得做新衣他也有份,因此便没有阻止。一年到头,除了过年的时候,田喜娘是不可能给他们做新衣的,见有新衣可穿,夜斯文比谁都高兴。 一转眼就花了两百多文铜钱,夜斯文肩上的褡裢清减许多,他终于心疼地劝阻道: “妹妹,我看差不多了,还要什么,咱们下次再来买吧!” “行。”夜萤一时间也想不起要买什么了,但是一转脸看到对面的猪肉摊上还有猪肉,便兴奋地上前道,“大叔,来两斤五花肉。” 夜斯文猛抽了口气,觉得妹妹现在花钱比他更加豪爽,果然是见了鬼差的人就不一样了。 将一堆采买来的胜利品放进柳条筐里,兄妹俩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 来到柳渠边时,正好离日头西下还有约摸一个时辰左右,阳光不温不火,正好适合体力劳动。 夜萤采了根枯萎的柳枝,让夜斯文仔细观察。 夜斯文细看之下,见那上面有颗粒状的卵粒附着在枯萎的树枝上,便道: “这是什么?” “这就是蝉下的蛋。” 夜萤想说卵他可不一定听懂,便用了一个他听得懂的说法。 “哦,蝉就是从这蛋里孵出来的?” 夜斯文还算聪明,一点即通。 “是的,把这些枝条采下来,就可以当作种苗,每根枝条上一般都会有四、五十个蛋,把它埋在河滩边的柳树下左近,两三年后就有蝉蜕可收了。” 夜萤详细介绍道。 “什么?要两三年?这么久?哎,它就不能快点吗?” 夜斯文一听赚钱的周期这么长,不太乐意了。 “两三年还是快的了,有的在地下最长的呆足17年才出来。”夜萤也想赚快钱,可是生物特性容不得她着急,“你现在不去做,两三年后依然赚不到钱,是不是?” “还不如把这些银两拿去赌一把呢,没准一把下去我就发了。” 夜斯文惫懒的赌性又发作了。 “去,你再说个赌字看看?” 夜萤发飙了。 夜斯文赶紧噤声: “好吧,两三年就两三年。” 夜斯文一想到两三年后他都二十岁了,如果没钱还是聚不到媳妇,心里暗暗发急。 “哥,你别急,除了养蝉,我还会想更多的办法赚钱的。鬼差大人不是说慢慢领会,妙处无穷吗?” 夜萤指了指自已的脑袋,从容道。 夜斯文一听,心里舒服了许多,道: “好吧,哥就信你一回,你说要采多少这样的柳枝?” “自然是越多越好,咱们现在种得多,两三年后,收获也大,是吧?” 夜萤给他鼓气。 “好吧,这也是新鲜事一桩,从没听说蝉能种的。” 夜斯文嘀咕道,不过一想这主意是鬼差那来的,便老老实实地去收集有蝉卵的柳枝了。 一个时辰之后,夕阳西下,兄妹俩折下的柳枝不光把柳条筐剩余的空间填满了,还把轮独车的空间塞得满满的。 “回家吧,如果不够,回头再来采。” 夜斯文抹了把额上的汗水,对夜萤道。 “好,没问题,肚子也开始饿了。” 夜萤按了按扁扁的肚子,虽然吃了两个大肉包子,但是架不住体力劳动消耗得快,现在又觉得肚子几哩咕噜地叫了。 各位亲,走过路过,记得收藏才不会漏过哦,把书收到书架里,方便下次追更:) 第二十章讨好 兄妹俩走在回村的路上,随着日薄西山,这乡道边又没有路灯,远一点的景物便变得影影绰绰起来。 前面“悉悉嗦嗦”的声响,也不懂得是人还是趁着太阳下山跑出来喝水的小动物。 还好身边跟着个夜斯文,再不济,他是个男人也能顶一阵。 夜萤心中大定,不由想起昨天晚上在山上遇到的端翌,不知道他的伤口有没有发炎,自已那般处理,也不算得特别专业,伤口不知道有没有受到污染。 “妹妹,你等等,我上去就回来。” 夜斯文忽然把独轮车停在路边,走了两步,想起什么,又从柳条筐里抽出一个大大的油纸包,然后讪讪地对着夜萤一笑,飞也似地往前跑去。 “哎,哥,你做什么去啊?” 夜萤想追上去,可是看独轮车上满满的东西,又不敢离开。万一在他们离开的时候,有人把独轮车推走了,那一天的辛苦都白费了。 夜萤看着早就跑没影的夜斯文,气得直跺脚。 没头没脑就跑了,扔下她一个人,万一有什么野兽蹿出来怎么办? 四周林密草丰,虽然是村道,但是一入夜,便没有什么人经过,林子里的夜鸟已经开始发出吓人的鸣叫。 咦,不对,夜斯文临走时,从柳条筐里翻出了个大大的油纸包,她记得那可是很眼熟的一件物是。 对了,那不是尤记肉包铺包肉包子专用的油纸吗?夜斯文啥时候偷偷买了大肉包子? 夜萤上前扒拉了一下柳条筐,果然,在柳枝的重重掩护下,又露出一个油纸包,夜萤拿出来一拆,油纸里包的果然是两个大肉包子。 原来,夜斯文竟然藏私了,哼! 夜萤看着手上的油纸包,肚子便不争气地“咕咕”响起来,她眼睛一转,不客气地坐在路边,拿起一个肉包,吃了起来。 好一阵子,才听到前方又传来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夜萤抬眼一看,夜色中,夜斯文正大步流星往回跑。 “哎,妹妹,你怎么把我的肉包吃了?” 一看夜萤正往嘴里塞最后一块面皮,夜斯文傻了眼。 “哼,你不是还拿了两个去讨好人嘛?我饿得前胸贴肚皮,吃你一个肉包怎么了?” 夜萤理直气壮地,然后手一伸: “喏,还有一个,你不吃的话,我就吃了啊?” 夜斯文赶紧伸手抢了过来,不顾形像地咬了一大口道: “就你猴精猴精的。” “也没有你精啊?竟然还偷偷买了肉包,也不告诉我,什么意思?是准备吃独食是吧?” 夜萤毫不留情地揭露他。 “呃。不就两个肉包嘛。”夜斯文有点尴尬,他还真是存了吃独食的心理,没想到路上会遇到心仪的女子,所以情急之下露了馅,他干笑道,“前面那个,是村里吴老汉的大闺女,你哥我看上她可是好久了,难得她和姐妹淘去赶集,所以上去打了声招呼。” 夜斯文大大方方说出来,夜萤倒不好再嘲笑他了,便道: “吴老汉的大闺女,那不是吴小霞吗?他家可是咱村里的富户,咱们家怕高攀不上吧?” 夜萤在脑子里一搜索,找到了关于吴老汉的记忆。 原来,这吴老汉在村里弄了个瓦窑,专门生间盖房子用的青瓦,生意十分红火。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吴老汉只有三个闺女,依次是小霞、小玉、小梅。 吴老汉努力到现在,也没有个带把的儿子,所以他早就放出话来了,要娶他的闺女可以,但是要做上门女婿。 夜斯文听了妹妹的话,脸上也垮了一半。 方才他诚心诚意地送去肉包,结果吴小霞稍稍推辞后就落落大方地收下来,这给他心里带来了无限的希望。 可是一想起吴家嫁女的条件,他的脸色立即阴沉不定。 妹妹说的也是,一来小霞家是富户;二来他也不可能做上门女婿。夜家同样也只有他一根独苗啊? 看到夜斯文忽然变得落寞至极的脸,夜萤暗自发笑,便原谅了他私藏肉包的行为,只是哼了一声道: “别发呆了,天这么黑了,还不赶紧回去?准备等着喂狼啊?” 这还真不是开玩笑的,村道上接壤着荒郊野岭,白天人来人往都没有问题,但是一入夜,许多山里的野兽都会跑到柳渠边上喝水,因此,遇到狼啊、豺啊这类凶兽,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左近村邻,一年里总会有几起谁谁大晚上路遇凶兽的传说。 夜斯文心情沉重地推着独轮车,怏怏地走在村道上,和夜萤道破心事之后,他突然觉得了无生趣。因此,就连啃了几口的至爱肉包,也无心再吃,重新包好,塞回柳条筐里。 看他这付颓废的样子,夜萤便明白过来,看来哥哥对吴小霞的心事极重,要不然也不会一脸大受打击。 夜萤想了下,觉得应该提振夜斯文的士气,免得他因为失恋,变得什么事都不想做了,那她自已一个人做事,还不累死? “哥,其实你和吴小霞,也不是没有机会。” “什么?你说我和小霞还有戏?”夜斯文一听妹妹的话,果然精神一振,紧接着问道,“你有什么主意?” “哎,吴小霞嫁不嫁,嫁谁,还不是她爹一句话吗?我觉得啊,既然吴小霞对你颇有好感,她这里不成问题,你拿下吴老汉不就得了?” “拿下吴老汉?”夜斯文一脸懵懂,“这老头子脾气可臭了,常年挖泥做瓦片,力气又大,我要打,没准也打不过。” “切,笨,谁让你和未来的丈人去打架的?要智取!”夜萤用手指一比脑门,“要动脑子。” “你倒是说说我要怎么动脑子?” 夜斯文不解其意。 “投其所好啊,你去好好了解一下,吴老汉最喜欢什么,你就尽量投其所好。比如一个女子,喜欢打扮的,你就送她最好的京华胭脂水粉;一个男子,喜欢舞刀弄剑,你就送他名剑宝马……如此这般,到那时候,你提出要娶吴小霞,他一定不会反对,那不就得了?” 夜萤自信满满地道。 “哎,你说得轻松,可是吴老汉严防死守,我都近不得他跟前,怎么能知道他有什么嗜好啊?” 第二十一章爱情的彩虹桥 “呵呵,哥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我就不相信那吴老汉能有金钟罩把小霞姑娘护得密密实实的,也不相信你就没机会近得他跟前,主意我是出了,办法你得自已想。” 夜萤拍拍手,利落干净地一个人大步向前走。留下夜斯文伫立在原地楞神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赶紧追上妹妹。 夜萤从前看过多少吊丝搭上白富美、多少富二代娶了贫家女的故事,姑不论这些门不当户不对的人结合在一起,最后能否一直象童话里一样幸福的生活,但是至少这两种社会阶层区别级大的人,能走到一起,当时一定有真挚热烈的爱。 吴小霞对于一贫如洗的夜家来说,已经是一个白富美一般的存在了。 若是普通的村民,一定会认为夜斯文肖想吴小霞,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但是夜萤却认为,架不住两个人之间有“爱情”啊! 爱情是飞架阶层鸿沟的最好彩虹桥。 虽然她还没有看到吴小霞面对夜斯文时的表现,但是至少夜斯文送上肉包子表爱心时,吴小霞是没有拒绝的。 这说明:有戏! 至少,吴小霞对夜斯文并不反感。 直到这时候,夜萤才客观地评价了一下自家哥哥的样貌身材。 夜萤这个原主躯壳便是颇为出众,因此其实夜斯文自身条件也不差。 高高大大,剑眉星眸,若是没有赌输时的失魂落魄样子,倒也一脸堂堂正正,拿得出手。 夜斯文虽然平素也下田种庄稼,但是更多的时候都是混迹于镇上的赌场,因此身上明显比一般脸朝黄土背朝天的村民多了几分落拓不羁的气息。 公主爱上流氓,说的就是这样的爱情戏码。 私心里,夜萤倒是能希望玉成这桩好事。 既然夜斯文喜欢吴小霞,她希望吴小霞能镇得住夜斯文,否则,好赌成性的夜斯文,永远是她身上的软肋。 看到夜斯文闷闷不乐,显然一时间并没有想出什以好办法接近吴老汉,夜萤眉头一皱,计上心来,笑嘻嘻地道: “哥,你别愁啊,想要接近吴老汉,你为什么不去他窑里做瓦工呢?不光能学一手好技术,还能近距离接近吴老汉和小霞姑娘。” “哟,妹妹,你这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啊?这个办法好!” 夜斯文黑暗中瞅了一眼妹妹婀娜的背影,心下的钦佩又多加了几分。 倒不是夜斯文不知道吴家缺做瓦工的人手,往常他只想从吴小霞这里下手,一时半会哪会想到做瓦工上去? 现在被妹妹点醒后,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去做瓦工虽然苦点、累点,但是好歹离小霞最近了,吴老汉自已还天天在瓦窑里干活呢,这不就是近距离接触未来的泰山了吗? 夜斯文拿定主意,脸上又恢复了喜色,推起独轮车那个风驰电掣啊…… 紧走慢走,终于来到了柳庄的村头,看着村里些微黯淡的灯火,夜萤大致明白了,这样的村庄,大家都过得不太富裕,是连灯油也要省的小村落。 如果年景好的话,还能吃上几顿干饭,卖点多余的稻谷、野味,攒点一分半两的银子。 但是若是遇上年景不好,就得半年吃野菜煮粥了。 万一不幸遇上大荒之年,拖家带口外出乞讨、甚至卖儿卖女的事情,也不是不可能发生。 究其原因,还是现在生产力水平太落后了,大家都是靠天吃饭,而且身为农人,由于封闭和见识少,只懂得单一经营,以致于抵御自然灾害的风险能力极弱。 “哥,到家了,披星戴月的,累死我了。” 夜斯文“嗯”了一声,他早就习惯这样的生活了,没有见识过现代大城市的不夜连天灯火,对小山村的黯淡自是全然无感,没有夜萤那么多感触。 因着夜行人的脚步声,几声狗吠在山村里响起。 村头突然黑鸦鸦地蹿出几个人来,不过,他们手里拿着火把,夜萤看了一眼,见都是村里人,也就没说什么。 倒是夜斯文紧着上前问道: “老叔公,大晚上的要去哪?” “哎,家里的羊丢了,怕跑到山上被畜牲祸害了,赶紧出来找呢!” 打头举着火把的一位五十多岁的老汉回答道。 夜萤这才看清了,这位是村里的里正,也姓夜,是他们的本家,按辈份,她得叫他老叔公。 夜里正为人正直大方,在村里德高望重,说话颇有份量,夜萤眉眼一转,想着依着她的计划,今后要麻烦里正的地方怕是不少,便赶紧热情地接话道: “老叔公,我和哥哥一起帮你找。” “哎,不用了,我们人手够了,你们还是早点回去歇息着吧!” 夜里正欣慰地点点头,向他们挥挥手表示谢意,大踏步走过他们身边,向着村头的树林走去,后面热热闹闹地跟了五六个精壮的成年汉子。 看来,的确不需要他们助阵了。 不一会儿,林子里就亮起了星星点点的火光,在泼墨一般的夜里,格外明显。 “哥,走吧,既然不需要咱们帮忙,快回家洗洗睡了。” 夜萤扯了下夜斯文的衣袖,他回过神来,两个人回到家,因为田喜娘不在,所以清锅冷灶。 还好他们在路上吃了肉包,此时肚子倒也不饿。 “妹妹,这些柳条就放在院子里,行吗?” 不过是些萎败的枝条罢了,一般人哪想到会偷这个?再说这里的民风还算淳朴,偷鸡摸狗的事并不经常发生,因此夜斯文嘴上念叨了一句,就把独轮车随便放在院子里了。 “行,没问题,就放在那吧。哥,你去灶上烧锅水,我要沐浴一番。” 夜萤随口吩咐夜斯文道,主要是她实在不懂得用火石升火啊! “妹妹,洗什么洗?这么累,我才不洗呢,倒头就睡多好。” 夜斯文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这一天意外发了笔小财,但是来回折腾,为了收蝉蜕,攀上爬下的,也着实把他累坏了。 “你帮我升火,我自已烧水。”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夜斯文是这么一个又脏又懒的家伙。 流了一天汗,全身汗津津的,不洗能睡得着吗? 夜家屋外的暗处,一团黑影蠕蠕移开。 月光打在那团黑影的脸上,端翌英俊的脸庞在月光下现形,散发着清贵的气息。 想着这一天暗地里跟着夜萤跑,端翌忽然觉得,自家这个小媳妇,怪有意思的,为人行事,好象和一般农家姑娘不太一样! 看来,她不光有付符合傅太医挑选标准的能生养的身材,还有一颗与众不同的心。 端翌自已都没察觉,一想到夜萤,他习惯板着的脸上,那些僵硬的线条,会突然变得柔和许多…… 第二十二章再度被攻陷 “咦,院子外有人吗?” 夜萤似乎感觉到有一团黑影动了动,边擦着汗边问夜斯文。 “哪有什么人啊?黑灯瞎火的,妹妹你别吓人!” 夜斯文白天听了妹妹和鬼差的故事,本来心里就毛毛的,现在被夜萤一喊,便吓得畏畏缩缩的。 “哦,可能是我看花眼了吧?或许是一只猫?” 夜萤不在意地道,喊夜斯文帮她烧了锅热水,然后兑上凉水,舒服地洗起温水澡。 虽然夏末气温还较高,但是夜萤觉得,既然掉到了缺医少药的古代时空,还是要注意身体为好。 洗冷水澡什么的,痛快是一时,但是万一寒气入体,留下什么病根,那可就大大不妙了。 泡在浴桶里,夜萤用今天在集市上刚买的香胰子,把全身上下洗得香喷喷的,就连脚趾缝也没放过,别提多惬意。 果然,就算多疲惫,能泡个澡,什么不愉快都没有了。 哎,果然有钱才能享受,想到今天早上洗澡什么也没有,只是干洗,哪比得上现在香喷喷的,夜萤便由衷感概。 洗完澡舒服了,夜萤看着还有剩下的热水,强行让夜斯文也清洗了下他自已。 夜斯文几几歪歪的不肯洗澡,但是夜萤拿出杀手锏,冷哼道: “你一身酸臭的,小霞姑娘肯定看不上你。” 果然,吴小霞的名字就是夜斯文的动力之源,他立即两眼一亮,从床上跳将起来道: “好吧,我去洗。” 夜萤躺在自已的床上,听着山村夜里特有的昆虫、动物奏鸣曲,突然心提了一下。 呃,吴大牛今天晚上会不会过来呢? 怕什么就来什么。 夜萤只听自已的房门“吱扭”一声响,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打开的门外一闪而进,他回身把门关上,就象夜萤的床边走来。 由于夜里光线暗,夜萤并没有发觉对方略拐着一条腿,她只觉得一股莫名的压势扑面而来,包裹的是一阵浓烈的男人气息。 因为有了夜斯文不肯洗澡的经验,夜萤担心吴大牛是不是也是那样的“臭男人”。 还好,吴大牛欠腿上床的时候,夜萤并没有嗅到酸臭的气息,鼻端反而嗅到一股淡淡好闻的草木香气。 这让夜萤心里一阵错愕,怎么可能?吴大牛不光不臭?还是香喷喷的? 一回生,二回熟,吴大牛一躺到她身边,巴掌大的爪子就熟门熟路地往她胸前抓去。 “住手!” 夜萤第一晚吃了个亏,岂容吴大牛再如此轻薄?登时把他的爪子打掉了。 “娘子,你我都有夫妻之实了,呵呵,怎么还这么害羞呢?” 吴大牛把她的生气当成了夫妻的情|趣了? “不是这个原因,吴大牛,我告诉你,和你走婚,我根本没有同意,是我哥和我娘的主意。你的十两银子,我会尽快还你,从现在起,咱们河水不犯井水。” 夜萤义愤填膺地道。 咦?这小娇娘还长志气了? 端翌心下一楞,若不是脸上戴着人皮面俱,夜萤肯定能借着窗棂射进来的月光,发觉他脸上神情不对。 端翌说不清楚自已是该高兴还是生气。 这种纠结的情绪对端翌来说很不寻常。 他是个杀伐果断的人,一向下手狠准稳,京城里人称玉面杀神,人头落地,如切瓜砍菜,一个村姑罢了,要不是傅太医说她是好生养的身材,他断不可能找上她做这“走婚”之事。 此时见自家的小媳妇竟然不愿意配合,端翌也是哭笑不得。 略一思忖,他正想用强,夜萤却似乎预见到他的不老实,看他身体有所异动,竟然冲着他踹了一脚。 这一脚可好,正好踹在端翌的大腿根伤处,端翌“咝”地叫了一声,“疼”,他忍不住叫了一声,冷汗顿时冒了出来。 不疼你还得瑟呢! 夜萤心里暗暗叫好。 “你这是谋害亲夫啊?这脚能乱踹吗?要是踹到我的命根怎么办?” 端翌怒喝一声,顺手捞住了夜萤踹他的脚。 本来一怒之下是想狠狠捏下去,可是突然,端翌鼻端嗅到一股淡淡的清香。 再仔细一嗅,竟然是从夜萤脚上散发出来的。 端翌抓着夜萤的脚,举着对着月光一看,不由地心下一颤,原来,女人除了脸蛋姣好,她的脚竟然也这么美。 五个脚趾头,依次圆润排列,在月光的映照下,只只莹白如玉,看着就象一粒粒诱人的珠玉,恨不得让人把它咬下,吞进肚子里。 端翌自然不会放过,他吞了一口口水,不知不觉间,已经把夜萤的大脚趾含进了嘴里…… 夜萤正等着吴大牛的惩罚呢,万万没有想到,忽然,她的脚趾头上一阵温热湿滑,似乎有什么热乎乎、软软的东西,正在啃啮着她的脚趾头,麻麻痒痒的,竟然,十分舒服…… 吴大牛,你太不要脸了吧? 脚趾头你也能吃下得嘴? 夜萤瞠目结舌。 但是,随即她却发现,原来自已的脚趾头竟然也是这么敏|感,一股压抑不住的诱人声音从她嘴里滑掠而出。 这分明是索要的信号,端翌的大腿根处突然也不疼了,只觉得一股火蹿了上来,恨不得一举把夜萤拿下。 不过,看着夜萤迷离的眼神,变软的身躯,端翌忽然玩心大重,他用力一吸嘴里的珠玉润滑,夜萤的身体便痉挛似地颤抖起来…… 夜萤也不知道自已被翻来覆去被“吴大牛”拨弄了几回,总之,天快亮的时候,她才得已被放过,然后便昏昏沉沉地睡去,一觉不醒。 看着昏昏睡去的小女人,端翌脸上露出邪魅地一笑,忍不住又俯身轻轻吻了一下她光洁的额头。 这一吻,差点又让端翌失控。 但是看看天色已经露出鱼肚白,端翌不好再孟浪下去,细心地替夜萤盖好被子,然后才转身锁门离去。 夜萤是被一阵羊的“咩咩”叫声惊醒的,她欠起身子,浑身酸痛,想起昨晚羞羞的事,便知道自已又被攻陷了。 夜萤不禁一阵糊涂,为什么吴大牛如此识情识趣,手法花样多变,简直不象是一介山村愚夫? 夜萤又想计算下自已的安全期,奈何原主的大姨妈似乎并不准时,有时提前,有时推后,有时甚至不来,夜萤一时也算不准,她不由地担心起自已会不会怀上孩子的问题了。 万一真怀上了吴大牛的孩子,那她这辈子岂不是都得和吴大牛绑在一起了? “咩,咩”,一阵阵羊叫声,打断了夜萤的浮想联翩,她不禁觉得一阵奇怪,家里又没养羊,哪来的羊叫? 第二十三章好印象 夜萤浑身骨头架子象酥了一般,根本动弹不得,她想在床上多赖一会儿,可是窗户外面羊“咩咩”地叫个不停,夜萤被吵得头疼,只好起床一探究竟。 夜斯文的房门微开,夜萤冲着里面一看,床塌之上已经空空如也,便知道夜斯文出去了。 也不知道是下田了还是上山,不过,最大的可能是不知道躲到哪去偷懒了。 夜萤懒洋洋地走到后院,那里是夜家的小菜园,她探头一看,就见两只羊正伸长着脖子,用嘴扯咬着竹篱笆架上的南瓜叶。 “咦,谁家的羊?怎么跑到我家菜园里来了?” 夜萤一看大事不妙,这小菜园可是田喜娘的心爱所在,一日三餐,顿顿青菜离不开这个小菜园的贡献。 如果被羊糟蹋了,田喜娘回家又要怨天尤人了。 夜萤赶紧爬上后院的矮土墙,跳进菜园里,还好这两只羊并不惊慌乱窜,仍是不慌不忙地啃着篱笆架上的南瓜叶。 夜萤并没有赶羊的经验,又怕自已靠得太近,会把羊吓得撒开四蹄在菜园里乱跑,那祸害可就大了。 夜萤抽了根篱笆上的细竹,小心地靠近山羊,嘴里“吁吁”地吆喝着,她也不知道怎么的,脑子里突然冒出自已从前去坝上骑马时驭马的叫声。 还好,这山羊竟然十分听话,看到夜萤出现,两只一左一右的羊乖顺地聚拢到了一起。 夜萤走到篱笆前一看,才发现这两只羊不知道什么时候把篱笆竹门拱坏了,挤进菜园里来。 不过,进来的时间应该不长,所以只是被咬掉了几颗季末的小白菜、还有就是篱笆架上爬上去的南瓜叶,损失并不严重。 夜萤首要的事情就是把羊赶出菜园,然后凑合着把被羊拱得残破的篱笆门先别好,否则,一会儿什么鸡啊、鸭啊、鹅啊,就该全跑进菜园里了,那还了得? 夜萤别好篱笆门,回头去看那两头羊,见它们正慢慢地边走边觅食,往村里走去。 夜萤心下忽然一动,想起昨天晚上里正满山地找羊,这该不会是里正的羊吧? 夜萤存了交结之心,便拿着方才赶羊的细竹杆,紧紧跟在两只羊的身后。 果然,这两只羊不紧不慢悠悠往前走着,竟然真的是拐向了里正家的路。 “哟,爷爷,咱家的羊回来了!” 就在羊快走到里正家里,突然,一个半大的小子跳出来,看到羊,一脸惊喜,冲着里正家大声喊着。 夜萤认得这半大小子正是里正的孙子,叫夜鸣,便对他道: “我一早醒来就听到窗户外有羊的咩咩叫声,赶紧出来一看,是两只羊,我寻思着该不会是你家昨天跑掉的吧,看来果然是。” “姑姑,多谢你。昨晚上爷爷他们上山找到三头羊,还有两头羊没看到,万万没想到被姑姑找回来了,爷爷可是担心了一晚上,生怕被山上的狼、豺啊给吃了。” “谢什么谢?我就顺手的功夫,好咧,既然羊找到了,那就放心了。” 夜萤挥挥手就走了。 夜鸣刚想追上前,但是一看那两头羊已经往圈里跑去,又担心羊圈没打开围栏,它们进不去,一会调皮又跑了,只好先去追羊了。 羊和猪一样,可是村里人重要的资产,白白走丢两头羊,就算是里正也会心疼死了。 夜萤做了个顺水人情,心情愉快地往家里走去。 当然,首要的任务是把被羊顶坏的篱笆扎好,否则,田喜娘回来看到了肯定会气得哇哇叫。 为了一件小事得罪里正,那是多傻的事啊? 别说是里正了,一个村里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细细碎碎的小矛盾如果不断累积起来,最后的破坏力也是惊人的。 不触犯底线和原则的小事,自然是以和为贵了。 夜萤在柴火堆里抽了一些细竹杆,回到菜园前,开始补起篱笆来。 说是补篱笆,无非是将篱笆上被羊顶破的洞用细竹杆一一别起来罢了,十分简单的手工活,夜萤不一会儿就将它补好了。 就在她刚把篱笆门放好,就听身后传来夜里正的声音: “夜萤啊,我刚听夜鸣说是你把我们家的羊赶回去的?” “哟,是老叔公啊?是啊,一早醒来就听到羊在屋外叫唤,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夜萤笑嘻嘻地道。 “羊不会是祸害了你家的菜园吧?我回头叫夜鸣摘些菜过来补给你们。” 夜里正肤色黝黑,一付长年在田间地头劳作的形像,象这样的小村子,即便顶了个里正的头衔,也要辛苦劳作才有饭吃。 见里正说话办事极为公道客气,夜萤心里便增加了许多好感,她不在意地笑道: “没有,只是扯了我家菜园篱笆上的几片南瓜叶,老叔公不必放在心上。” 夜里正探头进菜园里一看,果然园子里瓜果井然,不象被羊严重祸害过的样子,便也放下心来。 田喜娘性格泼辣,听说她上山采茶去了,如果在家里,被田喜娘遇到羊在菜园里,肯定先拿木棒打出来了。 幸好,遇到的是夜萤,夜鸣检查过了,那两头羊身上并无伤痕,看来夜萤并没有把羊怎么样。 这要是落到田喜娘手上,她肯定不分青红皂白,把羊先揍一顿再说。 当然,不管羊有没有被揍,他的羊跑进人家菜园里,肯定是他理亏,万一怪罪上田喜娘,还会落给村人欺负寡妇的话柄。这自不是他想要的。 他方才走过来时,明明看到夜萤在扎篱笆,估计是被自家的羊顶坏的,可是这姑娘并没有抱怨一句。 夜里正对夜萤好感大增,欣慰地点点头,也没有再说什么,把这份谢意放在心里,转身就走了。 夜里正刚走,夜萤突然听到肚子里传来一阵“几哩咕噜”声,呃,忙起来竟然忘了吃早饭了。 她转身向院子里走去,走进院内,便看到厨房的青瓦顶上,正升起袅袅的炊烟。 咦?夜斯文在升火做饭吗? 夜萤觉得好奇,走进厨房一看,正一头黑灰对着灶膛吹火的,不是夜斯文是谁? 看到夜萤进来,夜斯文兴奋地道: “妹妹,我成了!” “成了?什么成了?” 夜萤一时被说得有点摸不着头脑。 “嘿嘿,你告诉我要接近吴老汉的事啊,成了!” “哟,哥,你真厉害,这么快就攻下吴老伯的心啦?” 夜萤大感钦佩,忍不住有要为夜斯文点赞的感觉。 难怪他一大早就不见人影,原来是找机会接近吴老汉去了。 “妹妹,你说的是什么呀,攻心哪有这么容易?” 夜斯文一口否认。 “哦?那到底是什么成了?” 夜萤又迷糊了。 第二十四章好的开始 “你不是叫我去做瓦工吗?我一大早就去找吴老汉应征,他立马一口应允了。” 夜斯文喜孜孜地道。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虽然做一名瓦工距离成为吴老汉的乘龙快婿还有十万八千里,夜萤还是抱着鼓励的心态对夜斯文道: “恭喜哥啦,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妹妹,你现在说话道理一套一套的,你能教教我,怎么才能取得吴老汉的好感吗?不,我得改口叫吴老伯了,别整天老汉老汉的叫习惯了,改不过口来。” 夜萤没有想到,爱情的动力对夜斯文来说竟然如此强劲,一改往昔的惫懒,说做就做。 夜萤不由地对这桩婚事也看好了几分。 她蹙眉凝神一想,便指点道: “有些话,我说的不知道你听得进去吗?” “当然听得进去了,妹妹现在可行了,我发现,只要听你的话,就能成事。” 夜斯文一早也是抱着忐忑的心理去找吴老汉应征瓦工的活,他总觉得自已好赌的名声已经在村里传开了,吴老汉不晓得会不会收他。 谁知道,吴老汉十分痛快,一口就应允了下来。 夜斯文哪里知道,瓦工的活十分累人,吴老汉是觉得他这个人一向懒惰成性,肯定坚持不了两天。 既然如此,乡里乡亲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又何必拒绝,落得以后见面难看呢? 因为不看好他,所以才答应。 如果夜斯文知道真相,肯定大失所望。 “嗯,我告诉你,不论做什么工,最最重要的就是要勤快,主家招你,每天付你工钱,你如果有十分力,最好不要只拿出五分力。 甚至七分力、九分力都不够,最好能拿出十一分力来。这样才能给主家留下好印像。 尤其是你现在这种情况,要走进吴老汉、呃,吴老伯的心里,最好能化身全能瓦工,不论哪个工种上需要用人而又急缺人手时,你能立马顶上,那你在吴老伯心里的地位,肯定大大提升。 接下来再谋它事,成功率必将大增。” 夜萤说的是自已从前的职场经验。 对于一个没有官家、富家背景的职场新人来说,在这个重视人脉传承的定型社会里,要混出头,拼的就是自已的智商和情商。 用十一分力,做十分工作。 夜萤就是这样在电视台从最不受人待见的农村报道系列做起,一直成长为台里的台柱子,如果不是因为意外穿越到这里,在做完那个台风报道之后,她便会被提拔为部门的负责人了。 在人才济济的电视台,以她的年龄和资历,这已经算是极快的提拔了。 当然,任何付出都不会白费。 就象夜萤曾经专注用心地做谁也不看好的农村报道系列,从中学到了许多农业生产知识,竟然在这个古代时空里,能自如地派上用场。 毕竟,电视台开辟收视率不高的“农村频道”,本身就是为了应付上级的宣传需要。 否则,在这个真人秀、娱乐大咖横行赚钱的年代,电视台才不会在黄金时段开一档不讨好城市观众的农村频道。 如果当初夜萤和许多女记者一样,报着“领导是不是不待见我”的心态去做艰苦的农村报道,随便凑写题材应付台里,也没有人会说什么。 还好,夜萤一直让自已用十一人的力气去做别人只肯花五分力气的工作。每一次到农村采访,她是会事先做足资料功课,到了现场深入调查,认真做好笔记。 以至于达到了采访每一样农事,她都能知道个八九不离十的程度。这样的用心,让她很容易和采访对象拉近距离,也把节目尽量做得出彩。 她的出色努力,虽然没能扭转“农村频道”的收视颓势,却因为工作认真,让台里的有识之士看到她的能力,把她调去了更加红火的栏目做编导…… 有了这一段职场经历,夜萤指导起夜斯文来说,不要太简单。 夜斯文听得一楞一楞的,不过他好歹不傻不笨,立即表示道: “反正我也只有一身蛮力,去自然要勤快做事。” “不光要有蛮力,还要有巧力。你去的时候就要仔细观察,吴老伯家的青瓦制作的工艺流程是怎么样的,在烧窑时用了什么技巧,能让瓦片更加坚固耐用……等等。这些都琢磨透了,你的婚事也就八九不离十了。” 夜萤估计,吴老汉生了三个女儿,自然急需要一个传承人,可是女儿肯定不能做传承人啊? 所以夜斯文若是能脱颖而出,全面掌握瓦工技术,在吴老汉心里的份量肯定会直线上升。 夜斯文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他并不笨,只是把精力都用在了歪路上,现在被夜萤以爱情为动力,正一点一滴地往回扳。 “妹妹,我懂了,放心吧,我一定会把小霞娶到手。” 夜斯文一脸黑灰,脸色却十分郑重,这样的形像,让夜萤想笑又怕破坏气氛,只好强忍着笑道: “行啦,快吃早饭吧,吃饱了好干活。” 夜斯文应承了一声,把点着的火苗用拨火棍拨大,然后便道: “妹妹,早上做什么吃?” 夜萤一进来就见他在忙,还以为他要做饭呢,没想到原来只是升个火罢了。 脑子里一搜索过去的记忆,夜萤不禁又苦笑了。 她一时忘形了,竟然忘记在这个时代里,男人除了从事厨师一职没得说外,根本是不做饭的。 大户人家如此,穷家小户亦如是。 夜家过去不是田喜娘做饭,就是她做。 现在田喜娘不在,只好夜萤上场了。 还好她是单身职业女性,虽然长年在外混饭局,但是炒几个拿手好菜犒劳自已这样的手艺还是有的。 于是夜萤一阵忙忽,拿出昨天在集市上买的白面加了盐搅成面糊,又往面糊里打了两个鸡蛋,剁细了自家菜园子里出产的香葱撒上,用筷子搅匀了,在锅里炸了一指肥肉,等肥肉炸出油后,把肉渣捞起,面糊倒进锅里,用锅铲摊平、摊薄了…… 一阵葱油饼特有的香味传来,夜斯文不禁抽了抽鼻子,垂涎三尺地道: “好香啊,妹妹做饭的手艺大有长进。” 夜萤哂笑,什么做饭的手艺大有长进啊?夜家过去做饭舍不得放油,葱油饼里连鸡蛋都舍不得打一个,自然做不出色香味俱全的美食来了。 第二十五章还情 喷香的葱油饼一出锅,立即把叶斯文馋得口水直流,夜萤又端上在小灶里煮好的豆腐木耳清汤,夜斯文吃得赞不绝口道: “妹妹,以后做饭的事你包了。娘做的饭和你这一比,简直就是猪食。” 夜萤大笑,道: “那你不成了猪了?” “哎,吃了十八年的猪食,难怪脑子糊成猪了,不过,我知道,若是娘看到咱们做的饭,肯定会大骂败家仔。所以啊,这种好日子也就三五天,她采茶回来,咱们又得吃猪食了。” 夜斯文哀叹道。 也是,村里好年景时,收的粮食其实也不过堪堪够吃而已,谁家舍得天天做白面煎饼?还放上鸡蛋,用上猪油? 早上这么吃,已经是过年的伙食了。 如果田喜娘在,不光会骂他们是败家仔,恐怕一言不和,还会拿起木棒追着夜斯文打…… “放心吧,哥,以后咱们就是天天过年的伙食。”夜萤自信满满地道,“民以食为天,如果饭都吃不饱,吃不好,怎么有力气做事呢?” “咦,妹妹,你说得太有道理了,我竟无从反驳。” 夜斯文笑嘻嘻地道。 懒做和好吃是一对双胞胎。 夜斯文过去在吃的上面从来不会亏待自已。在家里随便扒几口“猪食”,一旦到了镇上,肉包子、河粉汤王、大骨浓汤……一一都在他的美食清单上。 没有美食,怎么有力气赌钱呢? 夜萤的想法和他异曲同工,因此深得夜斯文的认可 “好啦,吃饱就要干活了。咱们把这些蝉蛋种下去,等到收获期,又是一笔丰厚的收入。” 夜萤一指院外昨天折的柳枝道。 “好咧,吴老伯让我明天去上工,趁着今天有空,把这些事都弄好了,我也能专心勤快地去干活。” 夜萤点点头,吃完早餐,收拾干净碗筷,她便指使夜斯文推着独轮车,往他说好的村尾河滩走去。 “哟,真是稀罕,斯文啊,难得见你一早去下田啊?怎么今天不去镇上赌两把了?” 才走出院门,迎面就劈头撞见端着一大盆换洗衣服准备去洗的张大嫂,或许是上一次和夜萤的交锋落了下风,让她还怀着怨气吧,所以说话的语气便带着挤兑的成份。 夜斯文本来不在意,他好赌是村里人都知道的。但是一抬头,却看到吴小霞和她的姐妹伴也端着衣服走过来,虽然距离还远,但是张大嫂嗓门那么大,肯定让她都听到了。 夜斯文窝了一肚子火,却不好和张大嫂吵起来,正想不离她,低头推着车走,夜萤眼睛一扫,便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她嘿嘿一笑道: “张大嫂,我哥如今已经改过自新,不再和赌字沾边了。什么赌不赌的,都是过去的事了。你可别再往人家伤口上撒盐,多不地道啊?” 张大嫂没想到夜萤会当面反驳她,不由地脸色一变,气呼呼地道: “谁不知道夜家把你抵了十两银子卖给吴大牛,才还了赌债。你还得瑟呢,夜斯文昨天能卖了你,明天就能卖了别人。不过,我看夜家也没有其它人可以卖了,万一再输个十两八两的,怕是要拆房卖瓦了!” 张大嫂一向毒舌,不过她也是看准了田喜娘不在家里才敢这么放肆,再加上连着两次被夜萤顶嘴心里不爽,所以“啪啪”地就说了一通。 夜斯文被人当面捅到软处,脸上不由红一阵白一阵,尤其是看到吴小霞经过他身边时,一帮姐妹伴都侧着脸,对他不忍直视的模样,夜斯文急了,捏起拳头就想要揍张大嫂。 “夜斯文,你还敢打人了?你要敢打人,我就去和里正说去。” 张大嫂一看也吓坏了,连着往后退了两步。 “张家的,你找我做什么?”一个中气十足的男声在他们背后响起,正是夜里正,“你说的话,我都听得清清楚楚,是你先贬斥人家,难怪夜斯文恼火。我说啊,你这嘴巴不干不净的毛病,能不能改改?不然早晚会害死自已!” 夜里正一阵“噼哩啪啦”,再加上他本身在村里的声望,张大嫂顿时哑了嘴,讷讷半天才道: “知道了,我以后不说了还不成?” “成。斯文改过自新,这里村里人有目共睹的事情,年轻人嘛,难免走一些弯路,改过来就好了。你以后说话也别净往人家的伤口戳。” 夜里正说完,威严地摆摆手,正了下肩膀上的锄头,在经过夜家兄妹身边时,冲他们点了点头。 夜萤感激地冲他笑了一下,却也心领神会,夜里正这是还她羊圈闯菜园的人情呢。 果然,人情不分大小,只要能让对方欠下你人情,总归有一天会派上用场的。 张大嫂被夜里正训了一顿,再加上害怕夜斯文真的会动手,见夜里正走了,她也赶紧端起木盆,匆匆从夜家兄妹俩身边快步走过,一脸生怕走迟了会被揍的模样。 夜斯文抬起头,正好看到吴小霞回头看了他一眼,他一颗心不知道怎么地,“哄”地一下,就被酸涩甜的诸般滋味填满了,一时间物无两忘,只剩下吴小霞的眼神在他眼前晃啊晃。 “哥,走啦,人家早走远了。” 夜萤看着哥哥一脸失魂落魄的样子,不禁一阵风中凌乱,万万没有想到,哥哥还是个痴情汉子。 夜斯文回过神来,这才继续推着独轮车往村尾走去,嘴里还恨恨地道: “看不起我?早晚有一天我要发达起来,让他们看看,哼!” “哥,自已说过的话就要做到哦,不能今天长志气,明天就泄气哦!” 夜萤其实对张大嫂的毒舌没有什么感受,毕竟,她嘴上说的难听,但是却是事实。 若不是她要在这里妥协生活下去,她肯定也会对夜家母子把她换钱抵赌债的做法充满了恨意。 人性是复杂的。 由于不是原主,所以她能带着超然的心态看待夜家母子做出的令人伤心的行为。 作为一介弱女子,想要实现自已在古代的美好生活梦,她除了改变自已,还要从改变身边的人做起。 第二十六章发财之地 “妹妹放心吧,哥哥我一定会做出个人样给村里人看看。” 夜斯文憋了一肚子闷气,还好今天夜里正站在他们这边,要不然,他恐怕在小霞心里,也会彻底失去地位吧? “哥哥,这话是你说的,一定记得常拿出来嚼嚼。” 夜萤笑嘻嘻地用话挤兑着夜斯文。 “哟,妹妹,你看我象是个言而无信的人吗?” 夜斯文在两名亲近女子的激发下,一时间志气升腾,一脸斗志满满的样子。 兄妹俩边说边走,逐渐走到人声稀少的村尾河滩边上。 “哥,往里还有路吗?” 夜萤看着杂草丛生的河滩,草长幽密,一时间想到那种滑腻阴险的爬行类生物,小腿肚子不禁有些发麻。 “没有路不是更好?说明人迹罕至,你不是说要一块没有人会到的滩涂地吗?往里就是。” 夜斯文说着,脚上似乎踩到了什么似的,他猛地弹跳起来,嘴里还“呸呸”地吐着,念叨着“小鬼勿近”这样的话。 “哥,怎么了?” 夜萤疑惑地看着夜斯文有点突然的举动。 “哎,倒霉,踩到落水鬼的衣物了。” 夜斯文挪开脚步,夜萤才发现地下有一件粗布的小褂子,脏乎乎的辩不出颜色,夜斯文刚才不小心踩在上面了。 “不就件旧褂子吗?把你吓成这样。” 夜萤不以为然地道。 “哎,你忘了?这是两个月前,村头郑光明家的小儿子偷偷下水,结果被水鬼拉走了,在水里泡了三天才浮上来,肚子涨得这么大,舌头都吐出来了。这件小褂子就是当时他下水前扔在这的,后来也没人收走。” 夜斯文说着,自已都觉得毛毛的,四下里瞅着,尤其是靠近溪边的水草丛,似乎那里藏着一个随时会把自已拉下水的水鬼似的。 “哟,哥,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夜萤一脸好奇,因为夜斯文描绘得栩栩如生,仿佛亲临现场一般。 “呃,这个嘛,其实那天郑家的小子要下水前,我在这钓鱼,当时也没有在意。谁知道他下水后好一阵子没浮上来,你哥我又不会游水,就跑去叫人了。不过还是迟了。” 夜斯文想着事后那小子被捞起来的惨状,不禁打了个寒战。 夜萤一听,也沉默了。 乡下的小孩,天生地养,要平安活到成年,都是一种幸运。 溺水而死怕是乡下孩子横死率最高的一种了。 “好啦,别想了,才没有水鬼呢,咱们找根棍子,边打边进去吧?” 夜萤提议道。 “你哥我带了镰刀,砍一条路进去不是更方便吗?放心,这里是个脏地方,村里人没事都不会来的。” 夜斯文为了能赚到钱,也是发狠了。 否则,这种“脏”地方,请他来他都不来,大白天都觉得阴森林的。 不过,夜萤因为没有亲眼看到过那孩子横死的样子,倒没有这些忌讳。 见夜斯文真的拿出镰刀开路,夜萤便推着独轮车跟在他身后,出言安慰道: “放心吧,哥,这里以后就是咱们的发财之地了。” 向前挺进了大约百来米,夜萤便看到眼前豁然开朗,杨树、柳树拉拉杂杂地生和于其间,这些树之间,是一块块的滩涂地。 村里这条溪是柳溪的上游,因此也被跟着叫柳溪,溪水长年冲积,在这个拐弯处,形成了一大片湿润的滩涂地带。 这个地方的确很理想,土质既没有沙化、也不板结,土壤疏松湿润,是埋蝉卵枝的上佳所在。 只是不知道有没有蚂蚁和老鼠的祸害。 顾不了这许多了,先埋下去再观察,真的有再想对策。 “妹妹,你看这片地行吗?” 夜斯文看到妹妹脸上并没有明显欣喜的表情,便忐忑地问道。 “可以,先埋枝条吧。” 夜萤一点头,夜斯文才放了心,道: “要怎么埋?你教我。” “不难,看到没有,蝉在地下时是以吸食树汁为生的,所以我们在离主树干两个跨步长的距离,开沟挖一掌深,埋入这些枝条,然后覆平土踏实即可。” 夜萤说着,先做了个示范。 她并不是第一次埋蝉的卵枝,所以动作颇为熟练,用手中随手折的坚硬树枝挖开泥土,把卵枝埋下,然后再盖上泥土,轻轻踩实。 当年她做节目时,就在采访对象的指导下亲自做过,所以做起来毫不拖泥带水的。 这本来就是简单的活计,夜斯文一看就会了,于是兄妹俩各自忙碌开来,择地埋卵枝。 “哎,妹妹,我的腰快断了。” 夜斯文干了一会儿,就躬着腰,用手握成拳,捶着自已的腰部,一手扶在树干上。 埋卵枝要一直伏着腰干活,自然十分辛苦。 夜萤干得十分起劲,见夜斯文又想偷懒,便扔了一个白眼给他。 夜斯文猛地想起自已之前意气风发时说的话,不由地讪讪地继续干活了,不敢再叫唤。 “卡察”,有些地上细小的枯枝被轻盈的脚步轻轻折断了。 夜家兄妹俩正忙活着,再说他们也没有经过这方面的专业训练,根本未曾留意。 就算听到,也会以为是风吹过树梢的刮擦声。 端翌隔着一段距离,看着不时擦拭着额头上汗水的夜萤,一手可握的纤腰让他不由绮想了一下他曾经抚触的美好感觉,胸前的丰盈亦随着身体的起伏,不时变幻出馋人的曲线。 端翌压抑着现身出现在夜萤面前的冲动,心里一阵深深的好奇:他的小媳妇这么勤快,往地下埋柳枝,这是干啥呢? 莫非,是想种出柳树来? 可是不对,他仔细察看过了,那柳枝已经都枯萎了,虫卵斑斑点点,种到地下肯定活不了。 到底是做什么用途呢? 端翌心里痒痒的,恨不得把夜萤揪过来问个清楚。 这个小媳妇还真是有趣,端翌原本只当她是个生孩子的工具,所以才不想在她面前露出真容,只待哪天孩子生下来,抱走就是,无非是给她一大笔银两做补偿也就得了。 没想到,夜萤的行为举止,越来越引起端翌的兴趣了。他竟然饶有兴致地施展绝学,连着两天都秘密跟在她身后,打探她的一言一行…… 第二十七章未成曲调 不过,越是想要了解夜萤,端翌越看不懂了。 这个小媳妇整天做着奇奇怪怪的事,比如,昨天竟然说服了王财主,把他家已经建好的假山园林拆了;明明穷得丁当响,竟然想出了去抓蝉蜕的主意,一下子口袋里就有了点银子…… 看来他的小媳妇真是一个妙人,怕是扔到哪里,都能自已找出一条活路吧? 端翌每每想到夜萤的妙处,脸上都会不自觉地柔和下来。他并不知道,他温柔的样子,真的很“吓人”。 至少,他身边的那些暗卫都实实在在地吓坏了…… 他们觉得,与其看王爷这般神情莫测,还不如原来面瘫一般板着脸更可爱。 “哥,你带了舀水的工具来了没有?” 林子里,夜家兄妹俩终于把蝉的卵枝全部埋到了地下,夜萤一边埋,还一边哼道: “夏天种下一颗种子,秋天就能收获许多银钱!” 其实,夜萤想到的是她在后世时看到的一则漫画。画上一个女子种了一颗种子下去,结果秋天收获了许多老公。 一个老公给她洗脚,一个老公拖地,一个老公出去赚钱……而女人只要做女王,等着老公伺候就行了…… 哎,真是理想的生活啊! 不过,害怕夜斯文起疑,所以夜萤临时换了句词,用流行歌的音调哼几着。 有个诗人不是说过吗?劳动的时候、快乐的时候、无所事事的时候,不唱歌做什么呢? 唯有歌声能表达愉悦的心情。 想着未来从地下爬出无数蝉蛹,然后收获无数蝉蜕,转眼就有大笔银两进账的感觉,不要太爽。 “妹妹,你哼啥小调啊?挺好听的,我都没听过!” 夜萤的歌声似乎具有类似后世《忐忑》那样神曲的魔性,夜斯文听着,脑子里不由地盘恒起同样的音调,嘴里也不由跟着妹妹哼唱出声。 但是歌声才出口,夜斯文不由地一惊,哟,这是唱啥啊? 这种曲调,他可是闻所未闻啊?镇里唱大戏的戏文也不是这么唱的啊?人家咿咿呀呀的那种曲调,对于他这种急性子的人来说,是耐不下心来听的。 可是妹妹哼的这曲调太有感染力了,夜斯文总有一种旋律要夺口而出的感觉。 “哥,这是流行歌曲,嗯,排名前十的,受到亿万人的喜爱,经过了社会大众的考验,所以你喜欢它也是自然的。” 夜萤得意地道。 “呃,这也是那边的乐曲是吧?” 夜斯文脸上忽然露出神秘的色彩,夜萤楞了一下,看到哥哥脸上掠过一抹惊惧,忽然明白过来,不由嘿嘿一笑道: “是的,那边的歌曲。” “乖乖,亿万人喜爱?” 夜斯文一想到地府里上亿的鬼同时唱这样的歌,那情形不要太诡异,他不由地毛孔都竖了起来。 看到夜斯文惊悚的表情,夜萤又是抿嘴一笑,嘴里仍然继续哼着欢快的乐曲。 夜斯文有点难以想像,地府里若有乐曲,不应该是阴森森的吗?怎么会这般愉快? 林子暗处,端翌听不怎么分明兄妹俩的谈话,只断续听到他们似乎在讨论小媳妇嘴里哼的乐曲的出处。 夜斯文似乎说了句“从那里来的”,而小媳妇并未否认…… 那里?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小媳妇似乎和“那里”渊源很深啊? 连跟了两天,端翌已经屡次听到夜萤和夜斯文的谈话,当然,有时候由于距离的原因,他听得并不完全,只能凭着听到的碎片声音,分析个大概。 端翌对夜萤的兴趣,愈发浓厚了。 “哥,行了,今天就到这吧,枝条也全部埋好了,一会去村里收绿植去。” “妹妹,这样就行了?刚才我们还用力踩实了,你确定那些蛋不会碎了?” 夜斯文迷糊地问夜萤,仍旧是一脸不明真相。 “我说可以就可以,放心吧,最晚三年,最快两年,咱们就发财了。” 夜萤笑嘻嘻地拍了拍手上的泥土,招呼夜斯文离开。 “发财?蛋碎了?什么东西啊?” 夜家兄妹刚离开,端翌便现身于林子中,他俯下身来,不顾腿根伤口处传来牵扯的疼痛,扒开方才夜萤埋卵枝的地方,见里面露出的赫然就是他曾经察看过的枯枝条,脸上不禁露出莫名其妙的神情。 也难怪端翌奇怪,关于生物习性,在这个时代并未形成一种系列的研究,虽然农人知道蝉是夏天出现的生物,却不知道冬天它们躲到哪去了。 “你看到上面有蛋了吗?” 端翌举起枝条,问身边的一名暗卫。 “蛋?什么蛋?” 暗卫两眼明亮,瞪大了看着端翌手里的卵枝,灰朴朴的,沾满了泥土,什么蛋? “呃,我也不知道。” 端翌说完,随手把枝条扔到地上。 正想离开,但是他又突然转回,捡起那扔下的枝条,依着原样放回夜萤挖的坑里,填上土,踩平了,这才转身离去。 呃,小媳妇说是能种出钱来,他倒是要看看,这怎么种出钱来?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端翌的脑子里突然一直回荡起一段旋律:“夏天种下一颗种子,秋天就能收获许多银钱!” 这段魔音在端翌脑子里盘恒了许义,他才突然猛地意识到,这段歌不是夜萤方才一直哼唱的吗? “王大叔,你家这株三角梅卖给我们吧?” 夜斯文带着夜萤,就近从村尾搜罗起来。 夜萤看这株三角梅,绿色的藤蔓将王大叔家门口的一棵小树团团包围住了,现在正好不是花期,否则,开花的时候,整棵小树上都是紫红热闹的花,十分好看。 这株三角梅根部粗壮,足有成人拳头粗,枝条上也是斑驳错裂,一看就知道年份久远。 “啊?这也能卖?夜斯文,你这小子,莫不是又想骗我吧?” 王大叔是个面皮皱枯的瘦子,看到发问的是夜斯文,不由地一脸疑虑。 夜斯文估计是没想到自已在村里人心目中信用这么差吧,不由尴尬地笑了一下道: “怎么会骗你?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哟?真有这事啊?五十个铜钱一株,你收吗?” 王大叔半信半疑地开了个价。 这种花草天生地养,种在农家院前,也不定是图个好看,有时候就是随便挖来栽上了,天降雨露养活了。 所以,变卖现钱谁不愿意啊? 夜斯文回头看了一眼妹妹,见她点头,便道: “收!” “那钱呢?” 王大叔伸出手…… 第二十八章某种无限可能 “妹妹!”夜斯文一看到王大叔伸手,就转脸向身后的夜萤。 这兄妹俩如今已经达成默契了,夜斯文管采购,夜萤管账。 见哥哥征询她的意见,夜萤会意,从褡裢上抓出一把铜钱,数了五十个,递到王大叔的手上。 王大叔瞪大眼睛,看得一清二楚,真的是五十个铜钱。 一个粗使丫鬟现在一个月的工钱差不多三十个铜钱,五十个铜钱可以买几十斤米了。 王大叔没有想到家里的三角梅能卖几十斤米,顿时象发了意外之财似的,眼睛一亮,道: “我屋后还有一棵,更大,要不要?” 夜家兄妹俩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道: “要!” 果然,王大叔家屋后那棵三角梅更加粗壮,至少有成人小腿肚子那般粗,看到夜家兄妹赞叹的眼神,王大叔不禁得意地道: “嘿嘿,告诉你们,这可是我太爷爷种的,现在至少有上百年了。少于一百文钱我不卖。” “王大叔你太坑了吧?一下子要价这么高?” 夜斯文脱口而出。 一下子翻了一倍的价钱,看着金澄澄的铜钱从妹妹褡裢中流走,夜斯文一阵肉痛。 兄妹俩没有其它的本钱,所能动用的,就是昨天卖野猪肉和卖蝉蜕赚的钱。 现在王大叔一张嘴就翻了个倍,夜斯文暗道:你怎么不去抢钱呢? “哎,你这小子怎么说话的啊?做买卖嘛,你乐意买,我乐意卖,怎么能这么说话呢?” 王大叔老脸一红,不乐意了。 “王大叔,这棵树那么老,万一移根了养不成怎么办?那我们就亏大了。这样吧,刚才那株年轻一些的树给了50文钱,这株就给30文吧。” 夜萤拉了下夜斯文的衣角,示意他稍安勿躁,开口道。 “啊?30文太少了吧?怎么也得给个同样的价钱吧?” 王大叔其实也从来没有卖过花木,在他看来,第一株能卖50文已经不错了,第二株他是咬咬牙涨了个高价,想试试夜家兄妹的底线。 夜萤一嫌弃,他就心虚了。 的确,这老藤上还有白蚁蛀过的痕迹呢,要是挖出来也不一定移得活。 “这样吧,王大叔,给40文吧,不过,我还有一个条件,就是这个价钱,你必须自已动手把两株三角梅给我们挖好了,如何?” 乡下人最不缺的就是力气了,王大叔一想挖两根藤嘛,能费什么劲呢?一转眼到手九十文铜钱,这买卖划算啊! 他当即喜孜孜地点头道: “行,成交!” “王大叔,剩下的四十文,我们等你挖出来再付。至于什么时候挖出来,我会提前通知你。” 夜萤讲明条件,王大叔倒也没有意见,他亲眼看到夜萤褡裢里装着厚厚的铜钱,只是心里嘀咕:夜家怎么突然有钱要收这些花草了? 离开王家,夜斯文忍不住对妹妹竖起了大拇指,道: “还是你想得周到,不然那两株三角梅年份久远,底下想必盘根错结,真要咱俩自已挖,那还不累死啊?” “那是当然,后面买的绿植都要和王大叔家的一样条件。” 夜萤摸了摸肩上轻了许多的褡裢道。 虽然只去了五十文铜钱,但是心理上总有个错觉嘛。 毕竟,夜萤已经体会到了古代赚钱的不容易。 不过,夜萤后来才发现,其实自已还是忒厚道了一些,也不太了解现在的行情。 一棵有年份的植株,根本不需要花这么多钱买,她还是把后世关于园林、绿化价格昂贵的思维带进这个时代了。 犹记得她当年去采访一个市政绿化工程时,听说那二十公里的海边漫道光是绿化就用了二十多亿,当时不由感概政府绿化美化的决心。 但是过了三年,事情败露,分管园林绿化的领导因贪腐锒铛入狱,夜萤才知道,原来,园林绿化工程的猫腻太多了,几株树几棵草罢了,怎么就要二十多亿了? 又走了村里几户人家,夜家兄妹顺利地买下了牡丹、黄金桂、塔柏、桃树等等,不过,买到后面,夜家兄妹只是付了订金,相当于买房付的首付一般,并没有一次性交足钱。 因为他们的钱不够了…… 自然,也有村民心有疑虑的,但是夜斯文虽然品性让村民们怀疑,夜萤在村里的信誉似乎还不错,村民们想想几株花花草草,就算被骗了也损失不了什么,如果是真的,自然还可以赚点小钱,大家也都答应夜萤可以不付全款了。 就在兄妹俩大获全胜之际,夜萤看着村里有年头的草木也被他们收购得差不多了,正打算回家休息下,谁知道,迎面走来一名青年,上前拦着他们的路,道: “听说你们在收有年份的花草?” 夜萤抬头一看,不禁楞了一下,只见这名青年虽然身着粗布衫子,但是却掩不住一身精健的肌肉,手臂说话挥动间,能看到一只只小老鼠样的肌肉在滚动。 而对于外貌协会的夜萤来说,对方的样子也挺养眼的,双眼皮的大眼睛,炯炯有神,浓黑的眉毛,国字脸,高挺的鼻梁,嘴唇略厚,却同时也让他显得十分忠厚。 看到夜萤眼神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对方心里不由掠过一阵酸楚,略略有些失神。 “赵,赵子旭,你家也有要卖的草木吗?” 夜萤看到对方的眼神不对,突然好象触动了内心某处一根神经,整个人如过电一般,内心还隐有一种痛楚,她猛地想起来了: 这个赵子旭,从前似乎对原主十分有意思,时不时地在夜家门前屋后徘徊过。 而原主对他似乎也怀着些少女怀春的小心思,亦会大胆接过赵子旭送来示好的礼物。 就象吴小霞不拒绝夜斯文殷勤送去的肉包一样,这都代表了某种无限的可能。 可惜,赵子旭家有一个强势的父亲,他已经为自小学武、功夫不错的赵子旭规划了一个美好的未来,那就是从军行伍。 而且,赵父坚信以儿子的武功,一定能建功立业,振兴赵家。 所以,他对未来的儿媳妇亦十分挑剔,精明地对儿子提出:未立军功之前不娶亲。 赵父打的主意是,只要儿子立了军功,那娶的媳妇地位背景肯定大不一样…… 第二十九章旧情人 赵子旭比夜斯文还小一岁,本也不着急娶媳妇,但是自从和夜萤对上眼后,他就神魂颠倒,感觉想娶媳妇的念头愈发炽热。 他本打算今年秋季应征入伍,也相信以自已的实力,在北蛮屡屡南下侵犯的前线,一定能建功立业。 可是突然,赵子旭心里塞满了夜萤,这让他觉得,就算有了军功,但是如果不能娶到夜萤,似乎人生也没有什么乐趣。 就在他踌躇着要不要把看上夜萤的事向父亲提出之时,突然一个晴天霹雳,夜萤竟然许给了同村的吴大牛。 由于夜斯文急等钱用,走婚又不需要什么复杂的礼仪规程,所以待夜萤许人之后,赵子旭才后知后觉地知道这个消息。 这对赵子旭简直是一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打击。 这几天,他如五爪挠心,坐立不安。 不过,夜萤和吴大牛走婚的事木已成舟,赵子旭只觉得心里十分憋屈,他想叫、想闹、想踢坏个什么东西来发泄。 但是,夜萤和他从来没有私下允诺过什么,他内心的憋屈根本无从发泄,也没有理由发泄。 赵子旭想去找夜萤问个明白,但是他从来没有和夜萤表明过心迹,他只是单纯固执地认为,夜萤不拒绝他的礼物,眉眼间对他含情脉脉,那就是一种承诺了。 青年男女相处时种种的不着痕迹,心心相印,若是没有发生走婚的事时,自然十分美好。 但是一有事发生,赵子旭才发现,自已还是太嫩了,欠考虑了。 如果他早一点和爹表明心事,及早让人上门提亲,就不会有扼腕错过的事发生了。 听说夜家兄妹在村里收购草木,出的价钱还不低,赵子旭便坐不住了,终于鼓足勇气,借着这个机会去见夜萤。 这也是他唯一能大大方方接触夜萤的机会。 他只想问夜萤一句,他到底还有没有机会? 毕竟,走婚不成,一拍两散的事,在村里也是有的。 不管夜萤是不是和吴大牛走过婚,只要夜萤心里还有他,他便愿意等她。 何况,他马上要去从军了,这一走,也不知道几载才能回来,因此,他有信心借着这几载的功夫,获得军功,回乡帮夜萤退掉吴大牛的亲事。 当然,这一切还要看夜萤愿不愿意了。 不过,一站在夜萤面前,看到她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自已,粉嫩的嘴唇微微噘着,诱惑至极,就连原本清瘦纤弱的身子,似乎也变得不一样起来…… 赵子旭打住往下的想法,那些变化应该是属于少女到妇人的变化吧? 他心里酸酸的,就听夜萤清脆婉转的声音问他: “赵,赵子旭,你家也有要卖的草木吗?” 她叫他赵子旭?以前都是叫他赵大哥的。 赵子旭看到边上夜斯文疑惑地看着他,顿时心下好象了然了一般:是了,夜萤是怕被她哥看出端倪来。 “夜兄,萤妹,我家是有一株百年的芍药要卖,你们不如去看看?” 赵子旭原本是有备而来的,虽然走了一会儿神,让夜家兄妹看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一旦回过神来,他却是一个利落有谋划的人。 这个借口原本就是准备好的,所以现在顺理成章地就到了嘴边。 “哟,这自然好,我们就是要大量收购上年份的草木,没想到赵老弟你家也有啊?” 夜斯文知道赵家尚武,兄弟四个都是白鹤拳高手,因此听说赵家也有百年芍药,还真没想到。他以为尚武之人怎么会摘花弄草呢? “是我外祖母种的,她过世后,就转送给我了。” 赵子旭神色不变地道。 什么外祖母,鬼扯,是他刚刚知道夜家兄妹在收购草木,紧急从一个好友手里硬要过来的,当然,也是付出了银两的代价。 “这个,赵大哥,夺人所好不好吧?” 夜萤心里别扭了一下,马上眼神就转清明了,或许那是原主的记忆残留在做怪,但对她说来,眼前这个精干的小伙子俨然已成路人。 一听那百年芍药是人家外祖母遗物,夜萤便觉得不妥。 不过夜萤一开口还是改了称呼,人家都叫她萤妹了,再叫人家名字就好象生份了。 “没事,我马上要去从军了,家里也没人懂得照顾,萤妹若是不收,那才是糟蹋了百年芍药呢!” 赵子旭竭力淡然地道。 “原来如此,妹妹,我觉得子旭说得有道理,若是咱们不收,放在他家里也会被养死,不如把它收来,安置在合适的地方。” 夜斯文是觉得赵子旭既然要从军,没人照顾花草,自已可以趁机压价捡漏,所以极力赞成。 “夜大哥所言极是,不如我前面带路?” 赵子旭说着,也不等夜家兄妹回话,就转身在前面带路了。 夜萤一阵纳闷,这架式,一脸强买强卖啊! 不过反正她也要收,那就姑且去看看吧! “夜大哥,这芍药暂时放在我家祠堂里,糟糕,祠堂门关了,夜大哥,你不如帮我去叫看门的阿六来开门如何?” 赵子旭走到他们家祠堂,才突然一脸吃惊状地道。 “好吧,我去。” 夜斯文不疑有它,点头应承下来。 待夜斯文走没影了,赵子旭猛地转身,一把将夜萤拉到祠堂的墙角边,急切地道: “萤妹,都是我对不起你,没有及早向家里提出亲事,早知道会发生那样的事,我就早早和父亲说了。 你走婚的事太突然了,前阵子我都在镇上的武馆,听到消息跑回来,却是太迟了,你知道我有多么心痛吗?” 夜萤被赵子旭一拉一跑,原本吓了一跳,此时看到赵子旭一脸急切地表明心迹,夜萤顿时了然自已方才初看到他的心跳是怎么回事了。 原来,原主和赵子旭还真有一段什么。 赵子旭和夜萤都不知道,他们在这厢尽诉衷情,暗处,却有一个人气得牙齿咬得咯咯响。 竟然不知道他的小媳妇原来这么招人啊? 这个叫赵子旭的家伙是哪里跑出来的? 看对方一身腱子肉,走路沉稳,双眼炯炯有神,也是个练家子,而且对方样貌头脑都不差…… 端翌脸色暗沉,尤其看到赵子旭拖着夜萤的手跑到祠堂墙角,他的心里象被塞进了一把茅草,乱糟糟的。 此时的他,恨不得一把抢过夜萤,然后狠狠地把她按倒,大肆轻薄一番以示主权…… 第三十章表明心迹 夜萤知道,在古代对女子的贞节看得极重,现在她怎么说也是吴大牛的人了,赵子旭虽然人品样貌各方面不知道比吴大牛强多少倍,但是以她现在的身份,嫁给赵子旭肯定也不会幸福。 再说,这只是赵子旭的一厢情愿,就算他愿意,他家里人也肯定不乐意啊! 夜萤隐隐记起,赵子旭的父亲对他可是抱以重望,一心想通过他建功立业,光耀门楣。 而且据传闻,赵父对未来儿媳妇的眼光极高,这也导致了原主对赵子旭的示好虽然不拒绝,却惮于穷家小户的身份,不敢言明心迹。 现在夜萤既然嫁了人,又没有原主对赵子旭的好感,自然更不可能答应赵子旭什么了。 “赵大哥,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桥归桥,路归路,木已成舟,你既然要从军,也就别掂念我了。一定会有更好的姑娘等着你的。” 赵子旭人品、外貌、心智各方面,比起吴大牛不知道强了几百倍,如果是和赵子旭走婚,夜萤相信自已的抗拒心理也不会那么强。 可是,造化弄人,一对有情人,已经被棒打鸳鸯,夜萤只能这么委婉地劝他。 “萤妹,刚听到你许给吴大牛的消息时,我的心都凉了。并且还很生气,气你为什么不信赖我,不找我想想办法。接着,我是嫉妒,嫉妒吴大牛那个蠢货竟然能娶到你这样的如花美眷。再接下来,我是生气,生气自已为什么不及早向你家求亲。 这两个晚上我都没有睡好,你看,我嘴上都起了泡泡了。萤妹,不过我后来想通了,我不能没有你。 这一次是意外失手,只要你肯等我,待我有了军功之后,一定回来娶你。” 赵子旭滔滔不绝地表明心迹。 他知道这是最后难得的机会。一来夜斯文很快就会回来,他再也没有机会和夜萤单独相处;二来他马上就要从军,一去三五载,此时不说,更待何时? 夜萤听到赵子旭火热的表白,心内不是没有微微颤动。 但那不是两心共鸣和弦般的颤抖,而是讶异于在她看来拘束、古板的古人,竟然也有这么火热、不管不顾的情感。 原来,爱情是可以穿越时空,可以打破一切人为的拘束和界限的。 “混蛋,竟然敢抢爷的女人?” 端翌不由暗暗骂出声来。 但是大白天的,他也没有化妆成吴大牛,一时间受自已身份所限,竟是不好现身。 该死的夜斯文哪里去了?自已的妹妹都看不住。 更让他焦灼的是夜萤的态度。 因为从赵子旭出现到现在,夜萤虽然婉拒了一番赵子旭,却引来赵子旭更加灼热的告白。 在端翌看来,这是夜萤拒绝得不够彻底的缘故。 端翌四下打量着,想找一件称手的武器来给赵子旭一个警告…… 夜萤微微出神了会,却让赵子旭误以为夜萤被自已打动了,他不由伸出摇着夜萤的肩膀,灼热地道: “萤妹,你放心,虽然你和吴大牛走过婚,但我决不会看不起你,我会带着你到京城,京城里没有人认识我们,就不会有人对你指指点点,咱们在那繁华的所在讨生活,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赵子旭描绘的景像不可谓不美好。 对于一个乡下青年来说,这恐怕已经是他所能想像的最高极限了吧? 夜萤心内一阵摇摆不定。 赵子旭说的,未尝不是一条可行的道路呢? 和赵子旭走,离开这里,到京城生活,听上去也挺美好的。 夜萤猛然倒吸了一口凉气,让自已摇摆不定的心神坚定了起来。 她可真傻,一个职场女强人,竟然会心志不坚,被一个其实并不太了解的男子差点攻破了心防。 女人不管在哪个时代,只想着依靠男人,都是不靠谱的。 夜萤理了下思绪,平和地对赵子旭道: “赵大哥,感谢你的厚爱。但是夜萤我既然已经许人了,你听过好女不事二夫这句话吗?若是我扔下吴大牛跟你走,在村里人看来我成什么人了?日后,想必在你心中,我的地位也不过如此,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罢了。 赵大哥,既然你如此珍爱过、重视过我,我希望你把这份美好放在心底,刚才那些话,我会当作没有听过。希望你能保重自已,建功立业,觅得良偶。” 夜萤说完这些话,整个人顿时轻松了起来。 但是赵子旭的脸色,却马上变得如死灰一般。 端翌原本找了个婴儿拳头般大小的石子,正准备对着赵子旭弹射过去,哼,这一下让他不死也吃痛不已,竟然敢窥觑本王的女人。 没想到,夜萤却说出这番有理有节的话,端翌不由转怒为喜,脸上也露出满意怡然的神色。 但随即,这愉悦的神色又变得有些古怪。 因为端翌在猜测:夜萤莫非真地喜欢上了吴大牛? 固然那个和夜萤夜夜欢好的吴大牛是他,可是夜萤却不知道,那夜萤是喜欢他呢?还是喜欢吴大牛? 端翌眉头紧紧拧巴着,纠结不已。 “萤妹,是为兄鲁莽了,可是不管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我赵子旭对你一颗心,日月可鉴。我知道你许给吴大牛是迫不得已的,现在也忌惮自已是许过婚的身份。 但是这些我都不在乎,我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可以了。你等我三年,三年后,我必来娶你!男子汉大丈夫,说到做到。” 劝夜萤和他私奔的计划既然不可行,赵子旭又另生一计。说完这些话,他死灰一般的脸上,又恢复了原来清明、坚定的神情。 夜萤一时瞠目结舌,无言以地。 面对这个痴情的男子,她竟一时说不出狠狠打击他的话。 “赵大哥,这件事与礼法不相容……” 夜萤无力地劝说。 “萤妹,不要再说任何丧气地话,我赵子旭这辈子就认定你了!”赵子旭慨然说完,用手一推祠堂的边门,门应声“吱呀”而开。 “这门没有锁?” 夜萤脱口而出。 “是没有锁,我为了支开你大哥说了谎。”赵子旭解释道,然后郑重地对着夜萤一抱拳,“萤妹,百年芍药就在里面,你自行取走即可,此地一为别,我就要去府城投军了,三年后见!” 第三十一章不容拒绝 说完这些话,赵子旭也不等夜萤回答,“蹬蹬”就跑了,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 或许是怕被夜萤再度拒绝,或许是不想听夜萤说出那些推辞的话,消磨他的信心,所以赵子旭选择和他来时突然出现一般,又突然消失了。 夜萤楞楞地,好一阵回不过神来。 暗处的端翌冷哼一声,把手里的石头扔在地上。 还好赵子旭跑得快,要不然,这石头扔过去,可够他受的。 臭小子,竟然敢肖想我的女人。 端翌看着夜萤脸上一阵阵困惑的神情,心内那股不满的火苗顿时升腾起来,象一只不知名的小虫一般,狠狠咬啮着他的心,又麻又痒又酸,难受极了。 从来视女人为衣物的王爷,自然不懂得,这种感觉叫吃醋。 夜萤夜里承欢的表情浮现在他眼前,端翌看看天上的日头犹高高挂着,顿时恨不得马上到了夜里…… “去查查那小子投军的事,如果真的加入军营,把他踢到最远的北疆去!” 端翌吩咐手下道,眼底眉角都结着一层冰霜。 暗卫默默为赵子旭点蜡默哀。 臭小子,谁家的女人不惹,竟然敢招惹到我们老大的女人头上…… “妹妹,我找不到看门的阿六。”夜斯文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咦?赵子旭呢?这边门不是开着吗?” “哦,你刚离开时,他试了试,发现边门没锁,我看过芍药了,是上好的品种,我们已经谈好价钱,赵大哥有事先走了。” 夜萤扯了个谎。 赵子旭向她表白的事,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万一夜斯文知道了,不晓得又会生出什么妖蛾子呢。 夜斯文可是很会打蛇顺杆上的人,万一他知道赵子旭对她有好感,就能做出开口向赵子旭借钱这样的事。 为了以防万一,夜萤便把赵子旭表白的事埋在心底。 “哦,那花了多少钱?” 夜斯文不疑有它,问道。 “花了五十文钱买下了。” 夜萤根本还没见到那芍药呢,可是却随口扯了个谎 哎,一个谎言要用千万个谎言来掩饰。后世的名人诚不我欺。 “哦,正好得回去吃饭了,咱们把它弄回家吧?” 夜斯文觉得既然都花钱买了,把芍药放在祠堂这种公共的地方也不是事,便提议道。 “好。”夜萤能说什么呢?只好答应。 进了赵家的祠堂,兄妹便一眼就看到放在祠堂天井里那盆硕大的芍药,叶子深绿青翠,神采奕奕,但是根部却又粗壮朴拙,别有一番古朴的岁月沧桑之感。 “嗯,这株芍药好漂亮,五十文花得值。” 夜斯文搜罗了一番村里的花草之后,鉴赏眼光迅速得到了提高。 “那是自然。” 夜萤看到这株令她亦十分满意的芍药,顿时觉得赵子旭这个人说话还是挺靠谱的,就算是拿芍药做接近她的理由,也没有随随便便找一盆枯花败草来忽悠她。 兄妹俩吃力地把硕大的芍药搬上了独轮车,由夜斯文推着往家里走去。 “妹妹,光是一盆芍药就这般沉重,村里咱们收了那么多花草,怕是四、五辆马车才能运完,这事可不好办啊?” 夜斯文忧心忡忡地道。 “你愁什么啊?回头交待有到镇子里去赶集的人,把口信带给王老爷就成了。让王老爷雇马车来拉。再说,我想王老爷家应该也不缺载货的马车,不是听说他家里有许多商船吗?那运货怎么也需要十几辆马车啊!” 夜萤不在乎地道。 “哟,妹妹,真有你的,我还担心你逼我用独轮车运货呢,那我不得累死啊!” 夜斯文听了夜萤的准讯,这下才释然了,一身懒骨头又松散开了。 兄妹俩到家后,两个人七手八脚地把芍药抬下车,生怕被鸡鸭跑进来祸害了,夜萤把芍药放到了院子里一个土坯垒起来的高台上。 “哥,你去看看村里谁去镇上的,托他们带个口信给王老爷。” 夜萤吩咐哥哥。 “那你做什么呢?” 夜斯文随口问道。 “我做饭啊,你去把这事办好,回来就可以吃饭了。” 夜萤催促着他。 “那你可得做好吃的,不想吃猪食。” 几顿饭就把夜斯文嘴巴养刁了。 “知道了,还不快去,眼看要过午了,去镇上的人早就出发了,今天交待不到,就得明天了,快去。” 夜萤赶他。 夜斯文领命而去,到村里打探谁要到三清镇上去。 村里倒是天天都有去三清镇的,做个小买卖,走亲戚什么的,一打听就能打听到,不过需要花些时间罢了。 夜萤看着夜斯文的身影消失在村里,便走进厨房,准备生火做饭。 用火石取火对她是个大难题,总是掌握不好窍门,不是打不出火星,就是打出火星了,点不着火。 不过,夜萤的倔劲上来了,她就不信这项必备的生存技能她学不会了。 花费了好一番功夫,夜萤终于慢慢掌握了用火石取火的办法:先要拿晒得干干、易被引着火的芦花做引子,火星打到芦花上时,有烟冒出来便要小心呵护,别让风吹熄了,接着再拿起芦花团轻吹,火苗便“腾”地升了起来。 有了这团火苗就好办了,把火苗放进灶膛里,把干树叶轻轻堆上去,再架上细的干树枝,待到干树枝点着,那就不用怕火会熄了,慢慢放上粗枝,一膛火就顺利点着了。 夜萤看着灶膛里的火光愈发明亮,不禁一阵得意。她赶紧在灶上坐上一锅水,然后开始准备下午的吃食。 她想了下,觉得两个人简单点,就做个揪“猫耳朵”吧! “猫耳朵”是一种面食,她把面粉倒在大的陶盆里,掺上水,洒了点盐,然后用筷子搅成能够捏成形的面糊,再切了细细的香葱,把昨天买的五花肉切成拇指长的条状,洒上盐巴,酱油揉匀入味,又去菜园里摘了把翠绿的莴菜洗净备用,料备好了,这时水也开了。 夜萤把面糊用汤勺捞起,尽量形成均匀的糊块状,一勺勺放入沸滚的水中,面糊一入开水立即成形,就象一个个猫耳朵一般,在水中上下翻滚。 夜萤把半盆子肉倒进面汤中,焖上盖子,好一会儿,打开一看,见面食和肉都浮到水面上,约摸着有八成熟了,便把洗好的莴菜倒入锅里,再撒上葱花调味。 夜斯文踏进厨房的门时,扑鼻而来一股肉和面的香味,他不禁馋虫大动,抽了一下鼻子道: “妹妹,做的什么?味道真香!” 第三十二章抽懒筋 “做的是猫耳朵呀,你不是最爱吃吗?”夜萤白了一眼夜斯文,“托口信的事情办好了没有?” “办好了,你哥我出门,区区小事,何足挂齿。我让人托话给王老爷,让他明天午后来取货,明天早上你负责通知那些村民把买的绿植挖好了。” 夜斯文说话间,一边就为自已盛了一大碗“猫耳朵。” 有荤腥面食就会好吃。 夜斯文吃得“唏哩糊噜”的,额头被热汤下肚浸出一层细毛汗,却是直呼痛快。 吃完饭,夜斯文拍了拍鼓鼓的肚子,打了个长长的呵欠道: “劳累了一上午,睡个午觉什么的最惬意不过了。” “哥,你确定地方会把话带到?”夜萤不知道怎么的,有点不放心,或许是因为夜斯文给她的感觉不太靠谱吧。 “肯定会的,村头赶马车的小五,他天天都往来村里和三清镇上。” 夜斯文懒洋洋地答道。 “那就好,不如我现在就去通知村民,让他们明天上午把绿植都挖出来。如果明天上午通知,我怕来不及,有些人早早就出去下田干活了。” 夜萤想了想,便安排道。 “好吧,你去通知吧,我困了,让我美美地睡一觉。” 夜斯文说着,就跑回自已的厢房里,不一会儿,夜萤就听到他房里传来轻轻的呼噜声。 夜斯文竟然马上就睡着了。 甚少参加劳作的他,不过做了两天事就累成这样,夜萤不由得怀疑他到吴老汉的砖窑厂里能做多久。 夜萤摇摇头,叹了口气,正打算离开,院子里两只母鸡突然跳出鸡窝,围在她的脚下“格格达、格格达”的叫个不停。 夜萤顿了一下,依着某种惯性记忆,走到院墙旁的鸡窝边上,伸手进还热呼呼的鸡窝一摸,果然,两个鸡窝里,一边一个暖暖的鸡蛋。 夜萤又惊又喜,从鸡窝小心翼翼地掏出蛋来,看着这两个红皮大鸡蛋,不禁露出欣快的笑容,喃喃自语道: “怪不得围着我叫得这么欢快呢,原来是下蛋的大功臣。好,这就赏你们谷子吃。” 说是谷子,其实就是瘪谷粒,水稻没有灌浆的谷粒,在脱完粒,晒谷子时,会被竹扫帚轻轻浮扫到边上,不过农人自然舍不得白白扔掉,会等晒干后收罗起来,却是喂养鸡鸭的上好伺料。 夜萤从田喜娘专司存放瘪谷的陶罐里,用破碗舀出半碗瘪谷,撒在身周的地上。 果然,两只母鸡“咯咯哒”叫着,欢快地围在夜萤脚下吃了起来,一付急不可耐的馋相。 夜萤舒心地一笑,这才想道,其实她还有好多家务事没做,比如还没喂猎,还没剁菜喂鸭…… 田喜娘不在,这些活计都成了她的了。 “哥,你快给我起来!” 夜萤冲进夜斯文房里,上前一把揪起夜斯文的耳朵,他猛地从酣睡中惊醒,惊惶地道: “怎么啦?这么紧张?是讨债的来了吗?” 虽然一脸迷糊,但却是一付做势欲逃的模样。 夜萤又好气又好笑,晓得夜斯文是梦魇了,便顺手拿了一碗他放在桌子上的凉水,冲着他兜头浇了下去。 夜斯文被凉水一浇,顿时清醒了过来,他抹了把脸,气呼呼地对夜萤道: “你干嘛呢?没看到我在睡觉吗?” “哼,起来喂猪喂鸭了。” “这不是你的活吗?”夜斯文不乐意了。 “谁说喂猪喂鸭就是我的活了?我还得赶紧去村里通知大家挖绿植呢!我哪有空啊?你听听,猪都饿得快把圈拱翻了。” 夜萤得理不饶人。 夜斯文过去被田喜娘宠惯了,一向懒散,所谓家贫出败儿,夜斯文是个连油瓶倒了也不想扶的人。 所以夜萤一定要把他扳回来。 “拱翻了也是你的活,哪有大男人去做家务事的。” 夜斯文把脸上的凉水抹掉,然后倒头竟然又要睡。 夜萤气坏了,不过一时间拿夜斯文这赖皮猪没办法。看来,懒病要治好,非一日之功。 夜斯文躺到床上,感觉夜萤没了动静,不由得暗暗得意,虽然刚才被夜萤冷水一泼,还真有点怕妹妹发威。 但是现在看来,夜萤也就这一板斧了,完全拿他没办法嘛! 往日他也是这般,田喜娘要他做什么,他要嘛装睡,要嘛说自已到处哪都疼,再加上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丁,田喜娘就这么娇惯着,舍不得让他干活了。 久而久之,除了在农忙时去田里帮帮忙,夜斯文已经变成了懒散闲人。 “哥,咱们今天就把事情讲明了,如果你不帮着喂猪喂鸭,那明天卖了绿植赚的钱,你一分也没有。” 一听到钱,夜斯文立即从榻上跳了起来,也不装睡了,急赤白眼地道: “为什么?我辛辛苦苦,跑前跑后,凭什么赚钱不分我?再说,本钱不是我出的吗?” 夜斯文理所当然地把家里所有的一切都当做是他的。 “本钱是你的吗?野猪可是我带回来的。你跑前跑后不假,可是如果没有我拉来这笔生意,你跑得比兔子还快也没用。” 夜萤不客气地道。 “哼,跑生意谁不会啊?赶明儿我也去拉一笔生意回来让你看看!” 夜斯文一时语塞,但还是不服气,觉得夜萤看不起他。 但是若是往深处一想,这么多年了,他也没少在镇上混,别说拉一笔生意了,就算是王财主的边他也没够着过。 而妹妹去镇里几下就把王财主说得心服口服,拉了一笔大生意回来。 据他约摸着估计,这笔买卖如果顺利的话,他们的本钱不光能捞回来,至少还能翻上一倍。 所以,夜萤一说不分他钱,他就着急了。 “你拉不拉回来生意我不管,但是但凡我经手拉回来的买卖,就是不分给你钱,除非你把喂猪喂鸭的活包了。” 夜萤咬定不松口,最主要的原因是她必须把夜斯文的懒筋抽出来,省得他无所事事,再故态复萌,早晚会再栽到赌桌上。 而摒弃懒散,自然要从日常培养起。 “好吧,我去喂,我去喂,不过妹妹,你得说好了,到底分我几成?” 看着夜萤冲他瞪眼,就差没胡子了,不然肯定吹胡子了,夜斯文突然软了,妥协道。 第三十三章亲兄妹明算账 “哥,你有听过亲兄妹明算账这句话吗?” 夜萤理直气壮地道。 “呃,我只听过亲兄弟、亲父子明算账这句话,你是我妹,你的就是我的,算什么账?你和我算账,这可是大逆不道之事!” 夜斯文听了,脑子一激灵,没想到妹妹竟然有谋夺财产之心? 但是他也不想想,现在他家无恒产,穷得叮当响,欠了一屁股债,还债还需妹妹肉偿,能有银两和人分吗? 所以,他真是脑洞开得太大了。 夜萤一听夜斯文语气不善,略一思忖,便心下了然,古代男子都以自我为中心,女子只是男子的附庸,别说钱了,就连人也是随便他们发落。 所以夜斯文认为夜萤想控制财政大权,是大逆不道之事,倒也不难理解。 “哥,你别急啊,你坐下来,咱们好好说话!” 夜萤的语气中不怒自威,自有一股慑服人心的力量。 夜斯文看到夜萤淡定从容的神态,一时间也拿她没办法,只好气哼哼地坐在榻上。 “你说啊?你还能把天说成地?” 是啊,男子是天,女子是地,甚至是地上的烂泥巴,你还能翻天覆地了? 夜斯文得意洋洋的,仗着身为男子的先天优势,觉得如此就能力压夜萤了。 “哥,我告诉你,咱们家现在可谓身无分文,如今咱们做的一切叫白手起家是不是?” “是!”这点夜斯文想了想,终于不得不承认。 “好,如果我告诉你,以后咱们有可能发家到王财主家那么富裕的程度,你信不信?” “不信!”夜斯文摇头,“王财主家可是镇上首富,拥有十几艘商船,上千顷土地,据说在京城里还买下了一条街的铺面,咱们怎么有可能象他家那般富裕?” 但是想起妹妹这两天的作派,夜斯文不禁眼里闪现一丝微光。 那是对于财富向往的微光。 发财,谁不想? 左手喝酒,右手吃肉,怀里还抱着个美人儿…… 夜斯文一阵惴想,口水不禁要流出来。 夜萤把夜斯文的神态变化看在眼里,微微冷笑,只要想发财她就能拿捏得住他: “哥,我可是被鬼差大人送了礼的人,许多发财的奇思妙想,都在我脑子里打转,随便拿一桩出来,就能化为银两。 象王财主家那般豪富,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话说回来了,凡事都得有个开头,我在这奔小康呢,你在我后边扯后腿,日后咱们家发达了,你甚至把我扫地出门,卷走我全部钱财,这算怎么回事? 按你现在的态度,我决定混吃等死,那些发财的主意统统不拿出来,待我和吴大牛正式成亲后,夫妻同心,再慢慢谋划!” 听到夜萤一番斩钉截铁的陈情,夜斯文大惊失色。 没错,妹妹是鬼差大人特别关照过的人,自她上吊还魂以后,不光多了许多赚钱的奇思妙想,还学会了识字,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事实,容不得夜斯文辩驳怀疑。 夜萤这番话,正好击中了夜斯文心防最脆弱的地方:妹妹是女人,出嫁随夫,若是她在娘家什么也不做,把发财的办法带到夫家,他岂不是一文铜钱也落不得? 夜斯文思及后果,一下子就傻了。两权相害取其轻,夜斯文被点中软穴,一下子就认怂了,他恬着脸,一下子放软了身段道: “啊?妹妹,万万使不得啊!这里也是你的家,你可不能抛下我们独自发财啊! 你不念及哥哥,也要顾念娘亲从小辛苦把你拉扯大,自从爹过世之后,娘亲可是吃了很多苦的,你就忍心让她穷苦无依下去?” 切,不是还有你这个儿子吗?夜萤心中冷笑。叫什么穷苦无依? 看到夜萤静静的不说话,夜斯文着急了,他发现这个妹妹愈来愈高深莫测,行事不可按常理来揣测。 若是换成过去的妹妹,看到他刚才那么生气,早就妥协了,指不定还眼泪汪汪的求他原谅呢。 不说话,是夜萤学会的谈判技巧。 以不变应万变,才能掌握主动。 果然,看到夜萤不动声色,夜斯文慌了神。 妹妹虽然开始不愿意和吴大牛走婚,但是都说一夜夫妻百夜恩,时间久了,谁知道她的心会不会被吴大牛抓走啊? “好妹妹,刚才哥哥说的气话都作不得数,这样吧,你说什么,我做什么,以后赚了钱也平分,好不好?” 夜斯文拿出了一些诚意。 可是还不够。 “哥,口说无凭,若是真有诚意,咱们就立字为据!” 夜萤拿出杀手锏道。 “立字为据?也行,可是我不会写字啊!” 夜斯文犯难了。 “我会。” 夜萤自从找到那个合理的借口后,便也不怕暴露自已的本事。 来自21世纪的211大学优秀毕业生,琴棋书画什么不会一点啊?当然,泛而不精就是了。 书法夜萤也是学过的,从小学起师从少年宫老师学写毛笔字,水平一般,但是马马虎虎还算工整。 “哦,都忘了妹妹既然识得字,肯定会写字了。”夜斯文想起妹妹见过鬼差的人,不禁后背一阵发麻,又讨好地道,“可是家里没有笔墨纸砚!” “没有不会去借吗?” 夜萤郁闷了,真是一穷二白啊,夜家不光是物质上的沙漠,在精神文化生活上也是一片空白。 她难以想像一个家庭连一支笔、一张纸也没有的生活。 夜斯文觉察出夜萤的口气放软,哪里还敢再拿乔,立即下榻飞也一般地跑了出去,不到两刻钟,又跑了回来,手里拿了笔墨纸砚,放在桌子上,讨好地道: “妹妹,这是我找村头赵童生借的,人家学识渊博,家里笔墨纸砚齐备,不过找他借还是费了一番口舌,诸般舍不得。否则,早就借来了。我应允送给他一盆兰花,他才肯松口。” 夜斯文脸上露出肉痛的表情。 夜萤一笑,动手磨墨,待墨磨成,才挥笔洋洋洒洒写了一番。 夜斯文在边上托腮细看,只觉得一行行字隽秀小字落笔而就,似乎夜萤天生就会写字一般,不禁看呆了。 “妹妹,这上面写的是什么啊?” 大字不识一个的夜斯文“崇拜”地问夜萤。 第三十四章历史河流拐了个弯 “你既是看不懂,我便念给你听。” 夜萤说完,便张口把纸上写的内容复述给夜斯文听。 “什么?每天要做家务,喂猪鸭都是我的事?赚的钱三七分?我分到的钱还要交给娘亲管?妹妹,你是不是发烧了?这些条件太苛刻了吧?” 夜斯文震惊了,简直不相信夜萤敢这样写。 “没错,你签不签?不签就什么都没有了。” 夜萤气定神闲,她算准了夜斯文什么本事也没有,眼下既是见到发财的机会,自是不会放过。 果然,夜斯文被夜萤提的要求数次刷新下限之后,回过神来已经有些麻木了,他最终只能无奈地拿起笔,签了自已的大名。 夜斯文虽然不识字,但是自已的名字还是会写的,不过写得歪歪扭扭的,象狗啃似的。 “一式两份,一人一份好好保存着,立字为据,以后你就不能赖了。” 夜萤又誊写了一份,仍然让夜斯文签字画押,然后各自保留了一份,有了底气,换她得意洋洋地对夜斯文说话了。 这份文书,对夜萤来说,是一份重要的保障。 否则,在这个以男子为尊的年代,她在这个家里赚的每一文钱,还真可能都会被夜斯文吃干抹净。 如若那样,她在这里诸般奋斗还有什么意义? 现在的人都重视文书画押,有了它,拿到官府也是有理有据。夜萤吃了一颗定心丸,心情大好,脸上不禁露出浅浅的梨涡。 “妹妹,你真是女诸葛啊!” 夜斯文虽然吃了瘪,但是竟然也生气不出来,只好赞夜萤道。 “女诸葛?你知道诸葛亮?” 夜萤大吃一惊。 原本她以为自已掉落的时空是不是另一个平行空间,没想到竟然在这里听到了熟悉的古人名字。 那是不是说,她如今仍然处于熟悉历史中? “诸葛亮的大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他可是鼎鼎大名的卧龙先生,刘备当年求贤若渴,三顾茅庐……” 夜斯文一听,似乎妹妹还不知道诸葛亮的故事,这几天被夜萤严重打击的智商终于有点上线的感觉了,顿时滔滔不绝起来。 这些故事都是他在镇上茶馆喝茶时,听说书先生说的,此时信手拈来,活学活用。 “你等等,诸葛亮的事你是听谁说的?他现在在哪里任什么官职?” 战国啊,风云变幻,城头不时变幻大王旗,夜萤万万没有想到,自已会跌落到战国年代。 这根签抽得可不怎么好啊! 她心中一阵苦涩。 “什么诸葛亮在哪任职?妹妹,我看你真是发烧了吧?怎么老说胡话?诸葛亮早就死了几百年了,不过,他的故事都被写在《三国演义》里了,咱们大夏朝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夜期文一脸疑惑地看着夜萤。 得,她还被文盲鄙视了。 夜萤无语了。 大夏朝?这是什么国家?至少她在历史书上闻所未闻。 一番“逼问拷打”之后,夜萤终于从夜斯文残缺不全的历史知识里了解到,原来她现在所处的时空,在唐朝以前的年代,都和她在历史书上学的不二般。 但是却在唐朝以后,历史的河流诡异地拐了个弯,承接的不是宋朝,而是现在她所处的大夏国。 什么鬼? 夜萤换得夜斯文“卖身契”的喜悦一下子就被冲淡了,陷入了沉思中。 夜斯文看到妹妹忽然不说话了,外面的猪“哼哼”声却是震天响,只好苦巴着脸,按合同文书上写的,去喂猪了。 夜萤失神了一阵,也就收敛心神,不管历史的河流走向如何,她只是其中一朵小小的浪花,不可能改变历史的发展,那就顺期自然,顺流而下吧! 走出夜家,夜萤到村里各户通知大家,明天一早就把采买的绿植挖出来,集中到她家院外。 各家一听明天就可拿到卖花草的钱,登时都满口答应。 做完这件最重要的事,夜萤一身轻松。 此时已是接近傍晚时分,夜萤奔走了一天,浑身粘腻,想起早上和哥哥去埋卵枝时见到的一湾清流,不禁突然产生了下河游泳的想法。 这想法一闯进脑子里,便如老房子着火了一般,一发不可收拾。 夜萤想起哥哥说的,那里的河道基本没有人敢去,便心存侥幸,直奔村尾而去了。 夜萤到了河边,仔细观察了地形,便找到一处前有高大芦苇遮挡的小河湾,脱了外裳,只剩中衣,“扑通”一声跳进了清水中。 古代水流清澈无污染,游鱼也不怕人,在身边不时有小鱼穿梭往来,清凉的河水涤尽身上的粘腻,带来阵阵清爽的愉悦。 虽然身上不得已还穿着中衣长裤,但是能这么舒畅地在水中游泳,已经让夜萤十分满足了,找到了一丝久违的自由欢畅之感。 一会儿自由泳,一会儿蛙泳,一会儿又朴拙的狗爬式,夜萤把能想到的泳姿发挥到了极致。 修长苗条的身躯在水中游曳,黑亮的长发不时在碧波中显现,就象一尾美人鱼一般,俯仰生姿,挥洒自如。 夜萤却不知道,在河边不远处的芦苇丛里,有一名清俊的男子,正目不转睛地瞅着河中不时变幻着泳姿的她。 “把头低下,眼睛不许看!” 端翌呼喝自已的暗卫。 几名暗卫在不远处果然老老实实地低垂下了眼帘。 的确,夜萤在清澈的水里一览无余,那身材,真是太辣人眼睛了。 端翌潜伏了一会儿,听着草丛中的阵阵虫鸣,不禁一阵燠热,他看着如鱼得水在尽情戏水的夜萤,顿时有一种想要跳下水和夜萤一起戏耍的感觉。 “唰”地一声响,夜萤好象听到什么动静,她不禁一惊: “谁?谁在那里?你别躲,我可看到你了。” 夜萤虚张声势地喊了一阵,却没有人从草丛里出现,夜萤松了一口气,应该是什么小动物经过吧?只要不是人就好,若有村民看到了,那可是极为不妙。 这突如其来的异响给夜萤带来了一阵危机感,天色已暗,四下里虫鸣似乎也呱噪了许多,属于它们的夜晚乡村舞台已经来临。 夜萤游到河滩边,便从水中“哗”地一声站起,湿乎乎的衣服紧紧地粘在身上,身上线条闭现,玲珑紧致,前突后翘,一股青春却又魅惑的气息传来,带着致命的诱惑…… 第三十五章村民的意外好运 “哗哗”,草丛中似乎有什么声响愈来愈大,愈来愈近。 夜萤猛然想起上回去山上时遇到野猪的事,不由得紧张起来,不会是又有什么凶兽下山了吧? 这里水草茂密,藏几只凶兽也是可能的事,夜萤不禁暗暗后悔自已太大意了,应该早点上岸。 只要太阳没下山,山里的野兽是不敢出来的。 可是太阳一下山,村里那些星星点点的油灯光,根本吓不住凶兽,它们至多不跑进村里罢了,野地里还是会四下乱窜的。 “汪”,一只黄色的狗跑了出来,也不知道是谁家的,跑到这里撒野来了,看到夜萤瞪着它,它便冲着夜萤叫了一声,然后就夹着尾巴跑走了。 “哎,原来是你,吓死我了。” 夜萤拍了拍胸口,是狗就没事,家养的,好歹不会咬人。 不过看看这天气,夜萤知道也不能再耽搁下去了,便套上放在水边的粗布外衣,借着夜色的遮掩,匆匆往家里跑去。 “妹妹,你跑哪去了?晚饭也不回来煮,我饿死了。” 夜萤刚进院子,劈头就听到夜斯文的埋怨声。 “不是说好家务你做的吗?怎么还指望着我做饭啊?” 夜萤调侃了一句。 刚游完泳,心情大好,路上又没有撞到村里人,否则,她一身水湿答答的,身形几近透明,被人看到也不好。 “什么?契书上可没写要我做饭啊,不是只喂猪和鸭吗?我都把猪菜切好煮好了,鸡鸭也喂了。现在还要我做饭,太过份了吧?” 夜斯文气呼呼地道。 夜萤忍着笑,道: “那你等我下,你先去升火,我来做饭。” 湿答答的衣服要先换了,否则贴在身上难受死了。 夜斯文黑乎乎的也没看分明,只道是妹妹爱干净,便也没说什么,进厨房升火去了。 夜萤估摸着夜斯文从来没做过饭,让他做饭的话,一时半会也做不出什么好吃的,所以换好干净的衣裳,还是自觉地去做饭了。 见夜萤行色匆匆的脚步消失在院子里,端翌这才转身消失在夜色中。 为了小媳妇玲珑有致的身材不落到外人眼里,他也是大费苦心了。一路上叫暗卫开道,但凡遇到村里人,便想法引到边上。 所以夜萤才能一路顺利地回到家里,否则,一条村道怎么可能都没有人经过呢? 万一夜萤水答答的样子落入别有用心的人眼里,肯定整个村子沸沸扬扬传开了。 当然,柳庄的村民也有若干人欢喜的。 因为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走在村道上,突然会跳出一只野兔,或者跑出一只野鸡,引得他们赶紧去追,有的还真逮着了…… 这些事情,夜萤可是一点也不知道,她正想着今晚上做什么好吃的呢。 趁着田喜娘还没回家,看到她做什么也不会哇哇叫,骂她败家女,还是赶紧多做美食,满足口腹之欲吧! 其实现在的食材都是天然无污染的,不要经过重口味调料的烹调就能做出味道很好的美食,只是现在食材不多,夜萤一下子陷入了选择困难中。 “妹妹,你做的香葱鸡蛋煎饼还有‘猫耳朵’都太好吃了,今晚上再换个花样吧?” 夜斯文也是饕餮之徒,作为赌徒,一向有五文钱花十文,所以对“花钱如流水”根本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哥,今天太晚了,咱们做拌面吃吧?家里收的花生还有吗?有的话,你去剥皮炒香了碾成粉,等会我要用。” 夜斯文是使唤一下才动弹一下的人,不过若是给他的任务明确,他的动作还是挺利索的。 见夜萤吩咐,虽然不知道要炒花生做什么,但听起来一定是好吃的东西,于是便爽快的应承道: “花生自然有,都放在架上晾着呢,我去剥一小碗出来。” 说话间,夜斯文走到厢房前,将晾在厢房架子上的花生藤扯了一把下来,然后拿到灶前,借着灶里的火光剥起花生来。 不一会儿,就剥了一小碗。剥完花生的藤,顺手填入灶膛中,正好用来烧火了。 炒花生他还是会的,于是洗了锅,等火舌舔干净锅里的水汽,便放了点油,将花生倒进去,不时用锅铲拨拉着,免得把花生炒焦了。 “噼噼啪啪”,花生在锅里跳得欢快,慢慢地,炒花生特有的香气就出来了。 “妹妹,我的花生炒好了,你呢?” 夜斯文把花生铲出锅,然后倒在案板上,开始用擀面棍将花生辗成粉沫。 他是男人,力气大,一颗颗圆润的花生不一会儿就变成了一滩滩花生粉沫。 “我在擀面条呢!” 夜萤也在用劲。 她父亲是北方人,上大学时和南方的母亲谈恋爱,所以后来就定居南方了。 不过,北方人爱吃面食的习性自然也带到家中来,夜萤从小就爱吃面条,也是受父亲影响的缘故。 父亲擀得一手好面条,思乡心切时,便自已做碗家乡味道的面条吃,那面条根根都是自已擀出来的,和外面机器压出来的面条味道大不一样。 夜萤把父亲的手艺学了个八九不离十,现在这手艺就派上用场了。 夜斯文磨好花生沫,无所事事地走到夜萤身边一看,却见原本是一团的面粉,在妹妹手里,已经变成了细细的千百根面条,不由地大吃一惊。 心内暗道:原本妹妹也没有这门手艺啊? 看来,地府一趟,妹妹果然收获不少。 但是夜斯文也不敢再表露,因为妹妹所遇到的事情太为诡异,若是让村里人知道了,不光她的性命有危险,就连他自已,恐怕也会受到牵连。 和夜萤吵嘴归吵嘴,这点利害关系,夜斯文还是知道的。 “哥,把水煮沸了先,我的面条快好了。” 夜萤指使道,夜斯文老老实实去了,可是当锅里的水快煮沸时,夜斯文才醒悟过来,咦,自已怎么这么听妹妹的话呢? “好了,哥,让开,我要下面了。” 夜萤端着放面条的竹箩走过来,掀开锅,将雪白的面条下到滚沸的开水里。 开水一下子就把面条包裹住了,上下“咕嘟”翻滚,夜萤不时用竹笆摊着面条,让它们不致于粘到一起。 “妹妹,你不放肉吗?不放青菜吗?” 看到夜萤光顾着白水煮面条,夜斯文不禁纳闷地问。 第三十六章无上美味 “呃,不是和你说做拌面吗?放什么青菜和肉啊?” 夜萤无语了,但随即在脑子里一搜,发现这个村子里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拌面好不好,难怪了。 “拌面?新鲜,没听说过。不过怎么听你的语气似乎是很好吃的面条,我顿时有了期待。” 夜斯文兴致勃勃地道,手里的柴火不要钱似地往灶膛里塞。 “够了,不必加柴了,面条已经熟了。” 夜萤充分掌握了火候,趁着面条刚刚烫熟,还有韧劲和嚼劲的时候,捞起来拌是最好吃的。 拌面的底料夜萤已经准备好了,两个青瓷粗碗里,各放了一小团猪油、一小撮炸的葱头,这是用来提香的,把面条放进捞起来,放进碗里,再淋上酱油,快速搅拌均匀,再洒上一点糖和花生沫,一把细碎的香葱,齐活! 弄完两碗拌面,夜萤见面条还有剩,显然是自已做多了,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她便把剩下的面条又重新拌了一碗,准备当夜宵吃。 “哥,你试试。” 夜萤把成品递到夜斯文面前。 夜斯文见眼前这碗面条油润喜人,泛着酱油淡黄的微光,青翠的香葱点缀其间,米白的花生沫星星点点,散发着花生特有的香气。 夜斯文不禁吞了一口口水。 “妹妹,这就是拌面吗?难怪叫拌面,佐料是用来拌的。” 夜斯文拿起筷子,夹了一大口,放进嘴里,细细品尝: 嗯,真的不错,面条很有嚼劲,吃进嘴里还有弹性,猪油中和了面条的寡淡,让面条在嘴里弹动的同时,还充满了圆润的饱满之感。 而花生沫在第一口嚼的时候还没有感觉,但是掺合着面条嚼动之时,嘴里那种花生被嚼开后特有的滑嫩的口感在口腔里弥漫,还伴着香葱的好味道。 “太好吃了,妹妹,你是怎么做出来这种美味的?明明看着就是普通的面条。” 夜斯文大感佩服,他没有想到,一碗看上去没有佐料的普通面条,竟然能让夜萤做成如此无上的美味。 这是他十几年来都没有吃过的好味道。 “呵呵,不一样是面条吗?只是做的人花了心思罢了,当然,做饭也需要一点点天份。” 夜萤尝了一下,果然没有走味,还是从前的好味道。甚至比从前的味道更好,因为这些食材都是天然无污染的,也不存在什么转基因之类影响心理因素的问题。 “太好吃了,妹妹,以后你就多发挥做饭的天份吧!” 夜斯文赞不绝口。 端翌听着厨房里俩兄妹吃得热火朝天、香喷喷的味道从屋里飘出来,他的肚子不禁也跟着“几咕”叫了几声。 呃,有了…… 稍倾,夜萤突然听到院子里有人走进来的声音,一个低沉粗嘎的男声道: “有人吗?” “呃,是吴大牛!” 夜斯文看到妹妹脸色一变,不由同情地看了她一眼。 现在已经是夜里了,走婚的人上门,也很正常。 “有人!” 夜萤带着点气,应和着出了厨房的门,就看到院子里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 院子里没有灯光,但是借着月光还是能隐隐看清他的面目,不是吴大牛是谁? “哟,萤妹,在吃饭啊?还有剩的没有?我下田一天回来,家里清锅冷灶的,肚子正饿呢!” 吴大牛胆子越来越大了,还真是自来熟,看到夜萤娇俏的面孔出现,便笑嘻嘻地道。 夜萤一时无语,眼睁睁地看着吴大牛走进厨房里,看到桌上那碗她准备做夜宵的拌面,大喜过望地道: “哟,这里还有一碗面条呢,那我就不客气了。” “哟,妹夫,你来得正是时候啊!” 夜斯文勉强上来打了个招呼。 “大舅哥,看你吃得这么香,这面一定不错吧?我尝尝就知道了。” 吴大牛自顾自拿起筷子,挑起面条,塞进嘴里。 呃,真是没想到啊,这碗面看着不起眼,除了小葱和一点花生沫没有其它佐料,但是却是无上的美味,比他在皇宫里吃过的那些面食不遑多让,甚至更加别具风味。 “怎么样?我妹妹手艺不错吧?大牛,你娶了我妹妹,可有口福了。” 夜斯文酸溜溜地道。 端翌心中暗笑,但是却也惊异于夜萤的手艺。 他三下五除二,就把一碗拌面吃光了,然后拍了拍饱饱的肚子,满意地道: “萤妹,手艺真的不错,看来以后我要时不时过来尝尝你的手艺了。” “嘿嘿,大牛,我妹妹的手艺虽然不错,不过放的可都是大料,你呀,是不是要交点伙食费啊?” 夜斯文毫不脸红地道。 “呵呵,我没银子啊,银子都娶媳妇花光了,这样吧,我有力气,我帮干活好吗?” 吴大牛道。 “去,你也太穷了吧?” 夜斯文摇了摇头,想到吴大牛那十两银子是给自已还赌债,一时也不敢再多说话。 夜萤吃晚饭的好心情全被吴大牛搅了,见他把一碗面条不客气地吃完,夜萤顿时觉是好吃的都被猪拱了。 吴大牛被夜斯文嫌弃,倒也不恼,只是憨憨一笑,然后走到院子中间,拿出斧子,替夜家劈起柴来。 夜萤洗好碗,出得院子,夜斯文不知道溜号到哪去了,月光下,院落里,一地月华白霜。 吴大牛脱掉了上衣,露出结实的胸膛,举起斧子,准确无误地劈下去,一枝粗柴应声裂成两半。 不得不说,吴大牛的身材还不错,或许是经常劳动的缘故吧,身上没有一丝赘肉,挥起斧子的时候,手臂上的肌肉虬劲隆起…… 夜萤收回视线,走进自已的厢房,一头躺在木榻之上。 屋外,“咣咣”的劈柴声还在继续着。 夜萤在单调的劈柴声中,不知不觉迷糊了,竟然昏昏睡去。 “哗啦”一阵泼水声惊醒了夜萤,她迷迷糊糊听出来,似乎是有人在冲凉。 夜萤已经睡得晕乎乎的,她以为是夜斯文,但过了一会儿,那“哗哗”的撩水声消失了,一个稳健的脚步声,却向她厢房的方向走过来。 夜萤顿时清醒了,那脚步声,不是夜斯文的…… 第三十七章神秘软垫 “吱呀”,门一声响,被推开了。 夜萤这才猛地想起,方才进来时太困了,和衣躺下后,竟然忘了反锁上门。 “萤妹!” 低哑粗嘎的声音在夜萤耳边想响,她不禁打了个哆索,身上泛起一阵鸡皮疙瘩。 没错,正是吴大牛。 “你睡了吗?” 吴大牛蹑手蹑脚地翻身上榻,他粗重的身躯将床塌压得“吱嘎”了一声。 夜萤从来没有觉得原来床榻“吱吱”叫起来这么难听。 这声音,在山村安静的夜色里,说不定会传得很广。 这个念头一旦泛起,夜萤的耳边就好象想起了“吱嘎吱嘎”无数的床榻共震声。 她想把耳朵捂住,手一动弹,却落入身边男人的大手里。 他的大手乍一接触有点冰凉,那是凉水激在皮肤上的残余,但被拥裹进去之后却变得热乎乎的,上面还有一些粗粝的感觉,是他手掌中间的老茧。 “原来你醒着。” 粗嘎的声音在她耳边低低欣喜地道,嘴里的热汽扑在她粉嫩的耳朵上,让她觉得躁痒难当。 夜萤不说话,手一抽,谁知道他的反应比她还快,刚才还松松地握着,一旦发现了她的企图,立即收紧了,象蚌壳一般紧紧地夹住她的手,让她挣脱不得。 “放开!” 夜萤低低地怒了。 男人却笑了,由于是压抑似的笑法,所以笑声在他胸膛里“隆隆”地响着,象打雷一样。 “不放!” 端翌一想到夜萤在水中如出水芙蓉的样子,胸中那把火“腾”地烧了起来。 他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女子,能象夜萤那样,和水亲融自如,水乳交融,竟然还能在水中变换那么多姿势,舒展、落落大方。 说她是水中一条美丽的锦鲤也不为过吧? 一想到夜萤从水中如出水芙蓉般现身,那被河水打湿后紧紧包裹在身上诱惑的模样,端翌不由吞了一口口水,然后便忍不住癫狂起来…… 夜萤只觉得自已全身上下,包括脚趾头,没有一处不落入吴大牛的嘴里,似乎她是一道比拌面更加美味的美食一般,这个男人简直是索求无度。 而最疯狂的是,最后她自已竟然也迷失了…… 天快亮的时候,吴大牛又起身了。 过去几个晚上,夜萤都是一觉醒来吴大牛就走了,所以她都不知道他是怎么走的。 但是今天,她或许是睡足了吧?吴大牛起身时,她有了朦胧的感觉,只是梦境还很沉重,她懒得动弹。 吴大牛起床动作很轻,似乎怕吵醒了她似的。 夜萤以为他起床后就会立即走人,谁知道吴大牛起身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又俯下身来,将被子轻轻一拉,将她完全覆住,其间还把她露在外面的一只手放进了被子里。 说实话,吴大牛的这个举动让夜萤想起了她大学里的初恋男友,那个暖男向来也是这么细心的。 夜萤心内还不由小感动了一下,万万没有想到,在古代这个大男子主义盛行的社会里,吴大牛竟然能做到体贴如斯。 夜萤在半梦半醒间一向是没有什么判断力的,她的感觉跟着梦境一般,似梦似醒的。 接着,她感觉到吴大牛又掀开她下面的被子,然后把一个柔软的东西塞到了她的臀部的位置,这个动作有点怪,但是并没有不舒服,也没有影响夜萤的睡意。 再加上夜萤又不想动弹,所以也就任吴大牛施为。 吴大牛做完这件事,又把被子替夜萤拉好,这才转身离开,到了门外,又轻轻拉上门,这才踩着“扑通扑通”的脚步声离去。 夜萤一夜疲惫,吴大牛走后,她才彻底放松下来,一头栽进梦境中。 但是臀部上被垫高的那种怪异的感觉一直持续着,持续着…… “该死的,打的竟然是这个主意。吴大牛,谁说你老实了,看我不揍死你!” 夜萤从梦境中被拔出清醒的现实时,感觉到臀部下方的软垫,她顿时猛地意识到这是什么了,嘴里不由恨恨地骂出声来,手上也是一抽,把那软垫抽走。 这时,她才费劲地睁开了眼睛,一看,那软垫是小被子折的,估计是吴大牛临时找不到东西,就用这个代替了。 昨晚上他们一夜疯狂,夜萤还来不及想避孕的事情,但是吴大牛分明是想要快些要孩子的。 所以才使出这样的手段。 一个大男人,一个古代超级剩男,他怎么会懂得这些? 在生气之余,夜萤不禁也感觉到一些奇怪。 不过,或许这是乡村男人间口口相传的不传之秘吧? 夜萤郁闷地起身,站起来,用力跳着……当然,现在做这个动作有点晚了,如果真有情况,那些种子肯定已经在她的地里扎下了根。 何况,还有吴大牛后面加上的保险软垫。 如今这么做,夜萤只是为了发泄自已的不满罢了。 这该死的村子定下走婚规矩的祖宗,一定是象吴大牛这样的闷骚男! 夜萤郁闷地想。 但是,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夜萤理性思考,却又不得不觉得,其实定下这个规矩的祖宗,是一个优生优育的先知,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男权主义者。 在古代娶媳妇是传宗接代的大事,先实行走婚,充分确保了娶到家里的女人是能生养的,如果不能生养,男人就有退货的理由,确保不会娶到不能生养的女人,从而确保了香火传递。 当然,这个办法保护了男人的权益,却让女人不得不面对随时会被退货的难堪,所以说他是男权主义者,只考虑男性利益的最大化,完全不考虑女人的感受。 不早穿越一百年,否则,夜萤一定会把那个定下这个规矩的祖宗掐死! 折腾自已无果,夜萤恨恨地去打了一桶水,把自已又彻底清洗了一遍,这才觉得舒服些了。 可是看看胳膊上、胸口处,那些斑斑点点的紫痕,夜萤又生气了,果然是野蛮人,买来的地就拼命地耕,难道不知道土地也要休生养歇吗? 一夜癫狂之后,端翌一脸神清气爽,正端坐在自家山居逍遥地喝着茶,他喝的茶,是唐朝传下来的做法,加了羊油、花生碎……熬煮之后的浓汤。 “啊啾!”,正品着这贵族才能享受的美味,端翌却突然打了个喷嚏,耳朵也痒痒的…… 第三十八章绝了 “王爷,你这是怎么了?一大早喷嚏连天的,是不是着凉了?我都和你说了,有了那啥生活之后,必须防寒保暖,以免外邪入侵。 你可好,每天都天不亮起床,热呼呼地就往寒凉的山上赶。来,来,让我把把脉,看看要不要开付药给你驱驱寒?” 傅太医一听端翌打喷嚏,立即引起了重视,从屋内冲出来,直奔端翌身边,说话间,一只爪子已经扣在了端翌的脉门上。 “傅太医,你这是什么话呢?我好好的,完全没事,别咒我吃药!” 端翌刚想甩开傅太医的手,谁知道傅太医已经放手了,笑嘻嘻地道: “王爷脉像强劲,没有感染风疾,方才的喷嚏估计只是喝了热茶引发的疏经解表。很好,正好把一路的寒气催发出来。 王爷,这寒气入体可了不得,别看每天只有那么一丝几缕的,但是时间久了,积郁在经络里,可是会酿成大病的。” 傅太医一本正经地道,然后坐在端翌面前,也不等他请,自已就倒了一碗茶汤,津津有味地品尝了起来。 这茶汤有点类似于后世苗家的擂茶,喝不惯的人觉得太重口了,喝惯的人自然觉得提神振气的。 傅太医好的就是这口,每次端翌煮茶,他都要来蹭上几碗。 这让端翌觉得,傅太医到底是真的关心自已的身体呢?还是想趁机蹭茶喝呢? 端翌冷哼了一声,对傅太医道: “你说,夜家小娘子,什么时候能怀上?” “王爷,女子癸水属阴,乃大海无涯之水,不能生长万物。一经云雨露润泽之水滋助便能生长万物。所以王爷放宽心。 以我观察,夜家小娘子是腰细臀肥……” 傅太医忽然觉得身上凉嗖嗖的,抬眼一看,却是端翌的脸色无端阴沉下来。 呃,自已说错了什么? 傅太医赶紧住嘴,他是话唠,并不代表他就傻,若是不精,也不可能在太医院里脱颖而出,被端翌选中,贴身跟随。 他想了一下,斟酌道: “呃,夜家小娘子,是适合生养的上佳体质,不过,正如道家所说的炉鼎,最宜伴侣同心,最忌鼎器无情,王爷若是能和夜家小娘子双修同心,自然对生育之事更佳。” 果然,傅太医发现自已不再点评夜萤的体形体貌,端翌的脸色就好看多了,脸上的神情也不再如千年寒冰一般。 傅太医暗暗记在心里,暗道:原来王爷是对夜家小娘子上了心了,自已以后说话,还是得注意点分寸。 端翌脸色不再冰寒,傅太医自然觉得身上也还阳舒服多了,听他说完,端翌只是“嗯”了一声。 傅太医端起一碗热茶,一饮而尽,只觉得身上酣畅淋漓。 但是端翌却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最宜伴侣同心。傅太医说得简单,但是对他来说,却是一个棘手的难题。 从昨天夜里夜萤清醒时对他的抗拒就不难知道,这伴侣同心,还真是勉为其难。 “若是伴侣不同心,对生养出来的孩子会有影响吗?” 端翌有点担心地问。 呃,王爷这个问题还真是剑走偏锋。 傅太医心中暗忖道:王宫里莫非每一位妃子都是欢天喜地生下孩子的?也没见王爷们走了形啊! 不过,他当然不敢这么说话,只是笑呵呵地应和道: “放心吧王爷,不会有影响的,方才说的伴侣同心之意,只是说两情相悦,自然对双方都有益处。 就算达不到,也没有大的影响。” “那还是有影响喽?” 端翌沉沉思虑着。 有没有影响对你有什么关系吗?你不就只是要个孩子吗?什么时候考虑起孩子他娘了? 傅太医心中腹诽。 “呃,对了,我的伤,应该痊愈了吧?那丫头说,五天后帮我拆线。” 端翌说着,铁青的脸上忽然露出一丝温柔的颜色。 这让傅太医十分不习惯,和所有暗卫一样,傅太医觉得王爷这表情太瘆人了,还不如板着脸好呢! “五天?五天也太快了吧?这丫头的手法好奇怪,竟然能把扯开的皮肉用针缝上,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奇思妙想。王爷让我看看,伤势如何?” 傅太医其实是想说:您老竟然也生受了。 想想多疼啊,竟然用针线把皮肉生生缝上,呃…… “那你就看看吧!” 同为男人,在傅太医面前,端翌倒是没有扭捏,站起来,就把裤子解开了,露出大腿给傅太医看。 “啊?王爷,可以说,基本痊愈了,伤口竟然也没有红肿,没有汁水。奇了,难道夜姑娘的缝针法竟然有奇效?” 傅太医以他的从医经验自然知道,这种有拇指长的伤口,一般都会化脓、红肿,没有十天半月,经历一番疼痛折腾,很难愈合。 这还得体质好的人才能这么快愈合,换上一个体质一般的,没准还会发冷发热,最后甚至会因为伤口化脓久治不愈身亡。 当天晚上王爷回山居时,傅太医已经察看过他的伤情,心里实在是比较担忧的。 最让他稀奇的是,王爷竟然不肯让他把夜萤缝的线拆掉,说留着等五天后让夜萤拆线。 他原本还担心会出大事情呢,现在看来,这种缝针法似乎对伤口的愈合竟然还有大好处? “愈合了?” 端翌也是行伍出身,现在依然任朝中的左骑大将军,所以在战场上见多了受伤的将士饱受刀伤之苦,也知道这么长的伤口是不容易愈合的,因此一听傅太医说愈合完好,端翌不禁吃了一惊。 这时端翌才想到,虽然腿上撕了这么大个口子,但是这几天其实他都没怎么受到影响,该怎么就怎么,和过去受伤时疼痛难忍的感觉大不一样。 “是愈合了,而且伤口也长好了。” 傅太医抚着下巴,思索起这个奇妙的现象来。 端翌拉起裤子,也若有所思。 也是,光着屁股的王爷深沉起来也不帅气啊! “绝了!” “妙极!” 端翌和傅太医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脱口而出。 两个人听到对方的说话,都相视一笑,心下了然对方说的是什么意思。 第三十九章功莫大焉 “你先说。”端翌指着傅太医的鼻子道。 “还是您先说。”傅太医识情识趣,遇到功劳自然还是让主子上。 “哈哈,若是咱们能把这缝针之术运用到军中,那军中的将士可就少了许多苦楚,伤后死亡人数也一定会大大下降。” 端翌开口说出自已的想法。 “王爷所言极是,王爷身处山居,仍挂念北疆军中将士,这下将士们有福了。” 傅太医立即开口附合道。 端翌长年征战在北疆,与北蛮周旋激战,每一次战役打下来,死亡的将士自不待言,受伤的将士也好不到哪里去。 身上刀口开裂,往往是哀号痛苦数日后,因为伤口红肿化脓而死。 如果夜萤提供的这个方法奏效,可想而知,大夏的将士能少死多少人。 “功莫大焉!” 端翌忽然开口道。 “正是,王爷威武!” 傅太医想到妙处,喜不自胜,见端翌脱口而出,自然赶紧大拍马屁。 “我说的是她。” 端翌言简意赅。 傅太医这下明白了,原来端翌说的是夜萤。 “王爷所言极是。夜姑娘这无意中的所为,真是功莫大焉,能救数万、不,数十万将士于水火。” 傅太医毫不吝惜拍马之辞,溜须拍马又代表不了什么,只要王爷高兴就好。 “不过,我看她不是无意的,明明是有意而为。因为当天我还不想让她缝呢,结果她告诉我,会得破伤风,会感染,会死人什么的,我才勉强让她缝了。” 端翌回想着当天的情景,越想越觉得夜萤是知道伤口开裂要缝针这么一回事,绝不是她一时突发奇想。 “啊?夜姑娘竟然有如此医学天赋?” 傅太医听了端翌的话,不由十分震惊。 “不知道,或许只是她无意中发现的吧,哈哈。” 端翌忽然警觉到,再这么说下去,夜萤必将牵扯到他和皇室的纷争中去。 原本就是为了给自已找一个清净的后宫,完成传宗接代的重任,现在何必又把她扯进去呢? 所以端翌赶紧圆回来。 傅太医比泥鳅还滑,一听端翌收口,心下比什么都明白,立即接口道: “也是,夜姑娘土生土长,或许这是无意中发现的土办法罢了。” “嗯,传令下去,让军中的大夫都学习这种缝针方法,在受伤将士身上施用。” 端翌对傅太医道。 “是,属下明白。” 一涉及到军国大事,傅太医也收敛起嘻皮笑脸的样子,一脸端容,十分郑重。 “不过,我还记得她在缝针前对我做了其它一些事。” 端翌又把当天的画面在脑海中回放。 傅太医脑中顿时呈现一些旖旎的画面,嘿嘿,王爷和夜姑娘,不会是喜欢野外战场吧? “嗯,她用我酒囊里的酒撒在伤口上,说是消毒。” 端翌终于回想起来了,他隐隐觉得,这是重要的步骤,自从把酒撒到他的伤口上后,夜萤就没再说什么破伤风之类的话了。 “哦,酒能祛除毒素,夜姑娘看来心思细密。” 傅太医顿觉有理,没错,伤口里总会沾到沙土等脏物,如果不清除干净,缝起来总觉得不对劲。 端翌素性喜欢烈酒,虽然不贪杯,但是真要喝起酒来,却要烈酒才欢。因此他随身携带的都是烈酒。 想到这点,端翌又注解道: “记得要蒸馏五次后的烈酒,我隐隐觉得,未经蒸馏的酒没有作用,或许太绵软了吧?” 端翌这是从口感来说,但也是他身为睿智之士的一种直觉。 但是他并不知道,自已无意中却接触到了真相。 如果光是缝合伤口,但是却不用酒精事先消毒,伤口依然会化脓腐败。 “明白了王爷,我这就把缝合伤口及事前必须注意的事项一一写明,传到军中,让他们执行。” 傅太医亦是摩拳擦掌,十分兴奋。 “嗯,军中估计得增加大量的蒸馏设施了。”端翌沉思道,“还有粮食的消耗量也会因此大大增加。这件事,须得向皇上呈报,否则,无端增加军粮的消耗量,皇上肯定心中存疑。” 作为左骑大将军,同时还是大夏朝的王爷,端翌的身份敏感特殊,不得不面面俱到。 不论是哪个国家,如今粮食的产量都不高,能够上民众一张嘴就很不容易了,再把大量粮食拿出来酿酒,这根本是皇家所严令禁止的事情。 3斤粮食一斤酒,如果要再蒸馏提纯,恐怕所消耗的粮食就是一个恐怖的数字。 如果不上报皇上,这件事断不可能执行。 “王爷所言极是。” 傅太医应承着,心中一时感觉有点沉重。 皇上久病沉疴,又独宠丽贵妃,偏偏这丽贵妃和王爷又…… 有了从前的瓜葛,王爷说要做的事情,往往就是丽贵妃想要反对的事情。 这件事,上报到宫中,报是会横遭阻拦啊! “其它的事情你别管,我自会解决。” 端翌眉头一皱,似乎猜到了傅太医的想法。 山下的夜萤,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已的一项笨拙的医术,已经改变了大夏战时的格局,犹自苦恼着如何发财致富奔小康的事情。 “哥,怎么王财主家的马车还没有到?” 看着院中和院外慢慢堆起来的绿植,夜萤开始有点担心了。 这些绿植是村民们一早挖好了送过来的,大家都是种田人,犹晓得挖起植物时,还在根部留着些土…… 可是纵然是这样,怕也是不能久挨,不赶紧种到土里,时间久了,这些绿植就会枯萎了。 “我去问问小五。” 夜斯文也坐不久了,日头高高升起,今天是个大晴天,如果王财主家的马车再不来,这些绿植就完了。 夜萤焦灼不安,等着夜斯文的消息。 不到一刻钟,夜斯文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一看他这样子,夜萤就知道没有好消息,不由心下一沉,问道: “怎么了?小五怎么说?” “妹妹,这次惨了,咱们亏大了,真要卖房扒瓦了。” 夜斯文一屁股坐在地上,一脸颓丧。 “到底怎么回事?你快说啊?是王财主不同意收购了吗?怎么小王昨天晚上回来也没来和我们说啊?” 夜萤听了,心里也急坏了,看着夜斯文不死不活的样子,恨不得上去踢他一脚,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第四十章暗害 “小五说他忘了,没带话给王财主!” 夜斯文可怜巴巴地看着夜萤,再看看院落里的绿植,一阵心痛,那可都是钱啊! “什么?忘了?” 夜萤气得腹都快炸开了,明天千叮咛万嘱咐的,就是怕夜斯文这边掉链子,可是竟然还真的是他这里掉链子了。 “你怎么这样?一个大男人,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 夜萤也顾不得话说重了,真是气急败坏了。 “我哪里知道啊,以为交待他就行了,谁知道他那么不靠谱?” 夜斯文讷讷地道,的确,一句的事都办不好,夜斯文自已也无言以对了。 何况,还涉及到好几两银子的事情,他现在也是心如刀割啊! 就在夜家兄妹心急如焚的时候,好死不死,阴魂不散的张嫂子端着洗衣盆又过来了,一脸埋汰地道: “哟,昨天听说夜家兄妹俩满村子地收这些花草树木,没想到是真的啊?这一院子的花草树木可值不少钱吧?听说是卖给镇上的王财主?啧啧,你们兄妹俩这是要发大财啦?” 本来就在心急如焚,这时候张嫂子又跳出来阴阳怪气地,夜斯文不由地冷哼了一声。 夜萤眼睛一转,却觉得不对,她疾声问道: “张嫂子,谁告诉你们是要卖给王财主的?不会是小五吧?” “啊?什么小五?不是,不是,我也不知道你们要卖给王财主,我是胡猜的。” 张嫂子得意洋洋的脸突然一下子就变了色,然后端着洗衣盆慌慌张张地跑了。不过,跑了一段,突然转回身来来,对着夜家兄妹俩一拍大腿,忿忿不平地骂道: “活该,想发财就是没那个命,你们夜家,注定只能败家,只能穷!” 说完,看到夜斯文气得做势要追,她这才撒腿跑了。 “妹妹,你方才说小五这话是什么意思?” 夜斯文冲着张嫂子跑走的方向挥了挥拳头,回头便问夜萤,他脑子一时还没转过弯来。 “什么意思?你还不明白吗?咱们要将绿植卖给王财主的事,除了你托话时告诉过小五,村里根本没有人知道。小五和张嫂子是什么关系?你好好想想?” 夜萤是什么人?察言观色的记录者,采访过不知道千百人,所以张嫂子的话立即给了她蛛丝马迹。 “是,没错,你这一说我想起来了,小五肖想张嫂子家的闺女彩凤,估计是小五告诉了彩凤,彩凤又和她妈提起。”说到这里,夜斯文不禁咬牙切齿,“小五这个欠揍的小崽子,肯定是张嫂子授意彩凤,让她不许小五把话带到王财主那。” 夜萤胸口微微一滞,一阵气闷,真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好好的发财买卖,竟然败在一个略有口角嫌隙的村妇身上。 “你呀,做事前怎么不好好考虑一下,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托付给小五,这不是送羊入虎口吗?早知道还不如自已去镇上跑一趟呢!” 夜萤气得想跳脚。 “我去揍小五!这兔崽子,破坏了咱们的生意,他也别想好过!说什么也要让他赔咱们的损失!” 夜斯文从地上一下子就蹿起来,然后气哼哼地要往村里跑去。 夜萤一把扯住他: “哥,你去揍他干嘛?没用的,你就算当面质问,人家不承认,只一口咬定是忘了告诉王财主,你有什么办法?没凭没据的,小五和彩凤的事也不好拿出来做证据啊?更别想他赔钱了,只是一句话没带到,就算他想赔,也未必有银两赔啊?”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怎么办呢?” 夜斯文急红了眼。 眼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升高,现在还算阴凉,可是一旦太阳升到头顶上,天气变热了,这些花草就受罪了,不用晒一天,只要晒半天,肯定就死了。 夜萤也陷入了沉思。 “现在当务之急是想办法救这些花草,然后是赶紧派妥当的人去通知王财主,看他能不能快让马车过来运,今天要是能运到及时栽种下去,应该问题不大。 这些花草都是老枞了,生命力挺强的。” 夜萤说话间,夜里正的孙子夜鸣走了过来,跑到夜萤跟前道: “姑姑,你的话我刚才都听到了,我也帮不上什么忙,你若是需要一个跑腿的,你就使唤我吧!” 夜萤没想到这小家伙还是一个重情义的,她只不过帮着赶了一回羊,他就记在心头了。 夜萤感激地一笑,她也正缺人手,便道: “夜鸣,那你能跑一回镇上,告诉镇上的王财主,说他托我收的绿植都收齐了,让他弄个五六辆马车来接吗?” “可以,没问题,王财主的家我知道,在三清河边上最大的那一幢。” 夜鸣不愧是里正的孙子,胆子比一般村里的孩童要大,当即挺起胸膛应承下来。 “好极了,这是十个铜钱,你拿去路上买点心吃。” 见夜鸣要走,夜萤大方地从兜里掏出十枚铜钱,塞在他手里。 “不用了,姑姑,我跑得快,两个时辰就能够来回,不用钱。” 夜鸣推辞。 “拿着,来回跑也得有力气是不是?这钱拿着去镇上买个肉包吃!别推辞了,再推姑姑生气了。” 夜萤的辈份在夜姓里,正好是夜鸣的姑姑一辈,所以夜鸣从善如流,一直叫她姑姑。 见夜萤这么坚决,夜鸣也就不推了,把铜钱揣进口袋里,一溜烟地跑远了。 “好了,送口信的事情解决了,这些花草怎么办?” 夜斯文抓着脑袋,头上的头发都快被他挠光了。 夜萤也急啊,这小破村子里,也没有现代化的温室什么的,不然临时把花草移进去,就能避免水份流失得那么快…… 咦,温室? 夜萤觉得自已好象抓到了一点事情的关键,不过那个亮点从脑海里一闪即逝,她一时又抓不住。 温室?到底是什么呢? 夜萤闭上了眼睛,努力想像着:应该是与温室有关的什么东西?防止水份流失?大棚遮盖?好象可以有,不过还不是彻底解决事情的办法。 那还有什么呢? 对,水份,植物最怕的是缺水,温室里有什么?有水……大家记得放到书架里,作者君很勤快码字的哦。 第四十一章竹筒的妙用 “妹妹,急死我了,咱们这次不光不能赚钱,还要倒赔一笔,我都快急死了,你还有心情闭目养神?” 夜斯文一看妹妹居然闭着眼睛,似乎快睡着了,不由地急坏了,直跳脚。 “有了!我知道怎么救这些植物了。” 夜萤睁开眼睛,夜斯文看她眼神闪闪发光,突然整个人就安静下来,嗯,是了,妹妹是不一般的人,她一定有办法的。 “快说,怎么救这些植物?” 夜斯文看着一些比较娇嫩的花草,叶片已经开始打蔫,不禁着急地问道。 “去找竹筒,越多越好。你知道哪里能找到大量的竹筒吗?” 夜萤问夜斯文。 “竹筒?这和救花草有什么关系?不过我知道谁有大量的竹筒,赵子旭家就有,他家不是篾匠吗?” 呃,赵子旭?夜萤犹豫了下,但事急从权,再说赵子旭不是说第二天要去府城投军吗?现在应该不在家里了。 “好吧,你去找赵叔,但记得需要多少钱一定要付给人家。” 夜萤不想欠赵家这份人情。 夜斯文也是心思通透的人,一点即明,晓得妹妹是不愿欠赵家的人情,便点头道: “我知道啦!” 夜斯文虽然还不清楚妹妹要竹筒做什么用,但还是本着对夜萤的信任,一溜烟地往赵家跑去。 夜萤也没闲下来,她自已动手,把一些长势较弱、贵重的花草往厢房下的走廊搬,这里遮荫,好歹也能多抵挡一会。 就在她搬得满头大汗的时候,夜里正听到消息过来了,看到一院的花花草草,太阳又高照到头顶上,顿时皱起了眉头: “夜家的丫头,听说你们要把这些花草卖给王财主?他载货的车还没来吗?” “中间出了点状况,一时半会来不了,我先想办法抢救吧!” “抢救?这花草离了土,还能救得回吗?我建议是不是先再回栽进去?” 夜里正也是一番好意。 其实没来之前,他已经知道事情的始末,晓得是小五不厚道,摆了夜家兄妹一道。 但是夜萤既不直指小五,他也就乐得不必出这个头,因为毕竟小五如果咬死说是忘了,大家就算心知肚明,也无可奈何,只会变成一桩无头公案。 如果他一来,夜萤就象看到救星一样,直扑上来,哭哭啼啼埋怨小五摆她一道、求他向小五追讨损失云云,夜里正虽然会硬着头皮处理,但心里肯定觉得夜萤这个人粘粘腻腻的,不好应付。 然而夜萤不等不靠不埋怨,积极自救,做事不粘粘乎乎,倒是进一步博得了夜里正的好感。 从前他并没有正眼看过夜家母子,但是这几次夜萤的出现,都给他或多或少留下了深刻的印像,所以便提出自已作为农人的意见。 “老叔公,这些花草早晚都要卖给王财主的,如果再栽下去,只能造成二次伤害。我用自已的办法试试。” 夜萤考虑了一下,还是拒绝了夜里正的办法。 且不说重新载下去根系扎根还需要时间,重新栽种还需耗费大量时间,成效也不一定好。 王财主的货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到了,那时候再重新挖出来,又造成二次伤害,对花草的打击更大。 “嗯,那你的办法是什么?有什么需要大家帮忙的吗?” 夜里正见夜萤似乎有更好的方法,不由地来了兴趣。 夜萤一想:对哟,夜里正可是里正哦,他振臂高呼,要人有人,她一个人实在也忙不过来,如果有人帮忙,何乐而不为呢? “老叔公,我现在需要人手帮忙我在大棵的藤或树上装竹筒。” 夜萤老实不客气地道。 “装竹筒?这是干嘛?” 夜里正疑惑地问道。 “妹妹,竹筒我让赵家用车推过来了,付了三十文钱。” 夜斯文匆匆跑过来,先和妹妹说了情况,这才看到夜里正,便赶紧和他打了个招呼。 夜萤一听哥哥付了钱,这下才觉得心安。 不一会儿,赵家的人推着独轮车,将上百个竹筒推了过来。 这时,夜里正也叫来了七八个村里的闲汉,一听夜里正叫帮忙,大家自然无不乐意。 看到这上百个竹筒,大家都傻了眼,纷纷问夜萤: “这些竹筒是干嘛的呀?” “请大家在竹筒有竹节的下方钻一个极为细小的孔,然后请大家学我这样做。” 夜萤一时也解释不清楚,索性便自已先动手示范起来。 她让夜斯文在边上生了堆火,然后把铁条放在火里烧得通红,再把烧红的铁条刺进竹节,稍刺破点,露出一丝缝隙,就把铁条抽走。 然后夜萤又拿了稻草搓了条细草绳,在竹筒里装上水,用细草绳把竹筒捆在三角梅老藤的根部,因为三角梅的根部粗,所以两边各捆了一个竹筒。 这样,竹筒里的水便十分缓慢渗出,滋润着三角梅的根部。 这个办法说破一点也不难,大家一看就明白了,只要有水一直持续缓慢地浸润根部,这三角梅就不会枯死。 “哟,夜家丫头,你的脑子真是好用,我们怎么没有想出这种办法呢?” 夜里正豁然开朗,不吝大加赞叹。 “是啊,夜家丫头还真行,这个办法从没人用过,没想到她能想出来。” “是啊,这样花草哪怕要卖到府城里去,都没问题啦,过去花草最怕的就是卖长途了,路上一缺水,多水灵的花草都死了,根本卖不了钱。” 村民里也有脑子灵活的,顿时想了很多。 夜萤不由一阵汗颜,这也值得夸奖吗? 方才她想起温室时,猛地想到温室里无土栽培,最常用的就是滴灌的方法,这种方法又节约水,又能保证植物的需要。 在沙漠之国的以色列,当地人种植蔬菜也是大面积的推广滴灌种植法,以至于全世界闻名。 只不过,滴灌有相应的喷头或者塑料管等设备,这里没有,她只能用竹筒因陋就简来代替了。 所以,这个办法真不是她想出来的,只是顺手取来用罢了,大家愧她,顿时让她觉得自已白白掠取了后世不知道谁的功劳。 “好啦,大家都明白怎么做了,动手帮忙吧,日头都升得这么高了,再不赶紧,花草都要枯死了。” 夜里正一声令下,大家纷纷行动起来。 人多力量大,不一会儿,上百个竹筒被依样画葫芦架到了花草的根须边上。 第四十二章转危为安 “看来,你的这个计策起到效果了!” 夜里正看着太阳的照射下,依然青翠欲滴的花草,赞许地对夜萤道。 夜里正暗暗觉得,眼前朝气蓬勃的夜萤,和以前他认识的畏畏缩缩的小姑娘,似乎不太一样了。 不光有主见,还能想办法,拿主意。 最重要的:遇到事情,不会象村里成了亲的那些老娘们,动不动就呼天喊地拍大腿,严重的寻死觅活,要投河要上吊什么的,搞得他也很头痛。 夜萤看着那些原本有些发蔫的花草都恢复了神清气爽的精神样,心里也是松了口气。 果然,能被世界推广应用的都是好东西,那可是人家总结了许多经验教训凝聚的智慧。 “嗯,没问题了,哪怕耽搁三五天也没事。只是不时需要向竹筒里加水罢了。” 夜萤点点头,擦了把额头上的汗。 “嗯,你要经常观察,看到缺水就赶紧补上。” 夜里正点点头,带着大伙就要告辞。 “这一次多谢大家伙帮忙,大家的恩情,我们夜家兄妹没齿难忘!” 夜萤有心感谢大家,可是现在夜家一穷二白,虽然上次赶集赚了点银两,但是全都倒贴到这次买花草的生意中去了。 如今她连泡一杯茶给大家喝的能力都没有。 众人是知道夜家的情况的,见此情形,都笑了,有人道: “你就别谢了,这一次见识到你护花草的好方法,以后咱们村里人若是要卖花草,就可以卖到府城去了,这比什么谢都好!” 夜萤也笑了,道: “如此,大家尽管使用,我不会找大家索要使用费的。” 大家“哄”地一声笑开了,然后便三三两两走了。 夜萤擦擦额头上的汗,直到现在,才算是放下心来。 看着大伙远去的背影,夜萤心里不由地暖暖的,虽然遇到了坏人,但是村子里也不乏好人是吗? 躲在远处偷窥的张嫂子见夜家逢凶化吉,转危为安,不由气得将手里的木盆重重摔在地上。 可是一看木盆上的竹箍摔裂开,顿时又心疼地赶紧把木盆捡了起来,上下左右细看,知道这一摔坏事了,还得去找赵家重新箍木盆,至少得再花两文钱,不由一阵肉痛。 心疼之余,张嫂子自然把这笔账算到了夜家兄妹的头上。 “你们等着,就不信老虎没有打盹的时候!” 张嫂子恨恨地咬着牙。 一番折腾,时已近午。 夜斯文把边上烫铁条用的火打熄,一屁股坐在地上道: “妹妹,我从记事以来,从来没有象这几天这么累,但是,这累中又透出了刺激!” 夜斯文“吧哒”了一下嘴,似乎在细细品味着个中滋味,但是一时间又说不出刺激在哪里。 他只是觉得,妹妹似乎做每一件事,都那么水到渠成,即便遇到阻拦,也能一一化解,或许,这就是刺激所在吧,最终的结果都不会让他失望。 “哎,别刺激了,你赶紧四下里转转,看哪个竹筒缺水了,便添上,不然花草没水,一样还是死。” 夜萤吩咐道。 至于她自已呢,哈哈,她是大BOSS,当然是吩咐完小弟做事,就去休息了呀! 夜萤炒了一包南瓜子,别提多美了,坐在卧榻前,一边哼歌,一边嗑瓜子。 “妹妹,夜鸣回来了。” 夜斯文老老实实戴着笠帽,在阳光下不时巡视花木边的竹筒,生怕象妹妹说的,一旦没水了花木就会枯死。 不能及时交货的祸是他闯的,自然要将功赎罪。 听到哥哥叫唤,夜萤赶紧出来,劈头就看到夜鸣一身大汗地走来,看到夜萤,他高兴地道: “姑姑,我把话带到了。王财主人真好,还给了我五文赏钱呢!” “哦,货车呢?没来吗?” 夜萤一看夜鸣身后没跟着货车,不由地有些傻眼。 “王财主说,他家货车今天要运一批货上船,所以赶不及过来,明天一早才来,这不会耽误事吧?” 夜鸣忧心忡忡地问夜萤。 “不打紧,姑姑我已经有了处理办法。来,这包南瓜子拿去吃。” 夜萤把南瓜子塞到夜鸣手里。 “咦?姑姑,你炒的南瓜子真好吃,味道和镇上卖的可大不一样,不象街上的瓜子,死咸死咸的。” 夜鸣嗑了几个南瓜子,只觉得嘴里一阵回味无穷,甜甜的,还带着一些香料的气息。 夜萤早几天就发现田喜娘晒的南瓜子了,除了留下一些做种,她炒南瓜子时加了糖和五香粉,自然味道和街上光是盐炒的不一样了。 “喜欢都拿去吃,今天辛苦你了。” 夜萤对这个机灵的小孩也很喜欢,把手里剩下的一包南瓜子都塞到他手里。 “哎,谢谢姑姑,那我回去啦!” 夜鸣蹦蹦跳跳地走了,回家后把南瓜子分给家里人一尝,自然又让大家惊艳了一番。 夜萤看着夜鸣远去,细细咀嚼这半天的惊心动魄,心想,还好想到了滴灌法,如若不然,等到明天才等到王财主的货车,这些花草早就不中用了。 这一次如果卖不了花草,不光损失一笔买花草的钱,还会失去一条重要的人脉:王财主。 她还想一炮打响,以后让王财主多帮她宣传宣传呢,这第一个客户没做好的话,以后谁还来找她呀? 可是,镇上象王财主家那样盖大房子的人也不是天天都有,现在的人也不会象后世的人一样,动不动就挪地方,买商品房,装修。 许多人一辈子只呆在自已住的小山村里,甚至有些老人年纪很大了,都还没去过镇上。 所以,要赚园林绿化的钱,恐怕也没有那么容易。 自已还是得想个能长期稳定获得收益的赚钱之道。 看着时不时往竹筒里续水的夜斯文,夜萤忽然有了个主意,她问夜斯文道: “哥,咱们这冬天有多冷?” “冬天啊?最冷的一次,大约是山头那都下了雪吧,一片白茫茫的,不过,下雪这种情况也不多,我长这么大,就看过两次。 一般冬天还是得套条棉裤,只穿一条的话虽然也行,但是并得直哆索。” 夜斯文不知道妹妹问这些干嘛,疑惑地回答道。 夜萤一听便明白了,这里应该是后世接近上海一带的纬度,属于南方,冬天不经常下雪,但是极寒的天气,也是会下的。 第四十三章跳跃思维 当然,这只是夜萤的大体猜测,详细的恐怕要她亲自体验过才知道。 “哥,那冬天这一带的新鲜时蔬多吗?” 没想到这个问题却引发了夜斯文的疑惑,他眼神一阵闪烁不定,反问道: “妹妹,你怎么好象什么都突然不记得一样,事事都要问我?” “有些事情,我真的有点模糊了。哥,你知道吗?那天听说你们许我和吴大牛走婚,我气极,愤怒之下上吊只求一死,当绳子勒紧我的脖子时,除了颈上一阵剧痛,我只觉得脑子象被抽空似的,一片空白。 我想,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的脑子里好多以前记得的事情,都有所丢失了。” 夜萤听夜斯文发问,也吓了一身冷汗,惊觉自已确实问得太怪异了,夜斯文又是从小和她一起长大的,不奇怪才怪呢!于是她只能扯了个谎来圆场。 当然,扯这个谎也不是漫无目的的,她充分运用了一些心理学的技巧,故意重点描述了自已是为什么上吊的、上吊有多难受。 果然,这一点有效地激发了夜斯文的负疚心理,因为妹妹会去上吊,还不都是因为他欠了一屁股赌债引起的。 夜斯文想像着绳子深深勒进脖子里的痛苦,顿时似乎能明白妹妹为什么脑子里会有些记忆缺失了,他内疚地道: “妹妹,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不记得的事情,尽管问我。咱们从小一起长大,你的事情,我大都知道。” 夜斯文愧疚的神色落在夜萤眼里,她才松了口气。 这个年代的人信仰鬼神,对她编谎话固有益处,但是万一这些人突然察觉自已的身躯里住的是另一个时代另一个人的灵魂,没准把她当成什么邪物来烧死。 所以,安抚和打消夜斯文的疑虑还是有必要的,现在显然他相信了。 “哥,有些事情细处记得不全,大致片断还能记得,万一有什么疏漏,你可别笑我傻!” 夜萤退了一步,柔和地道。 如果换成一个精明的人,就会看出,其实夜萤此时也是心无底气,否则,她要是真正的夜萤,早就乘势而上,痛打落水狗,把夜斯文骂得狗血淋头了。 还好,夜斯文还年轻稚嫩,并不是那么深谙人心,见夜萤一付原谅他的语气,便释然高兴地道: “妹妹,我怎么会笑你傻呢?不过,你向我打听蔬菜是想做什么吗?咱们这里冬天虽然也能种青菜,不过却只能种耐寒的芥菜、萝卜之类的,冬天整天就是吃炖芥菜、咸菜、炖萝卜,嘴里都淡出鸟来了。” 骂完最后这句粗话,夜斯文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哦,为什么没有别的蔬菜呢?” 夜萤问道。 “还能为什么,冷吧,天寒地冻的,虽然不是每一年都下雪,但是大冬天手上没拿个‘火烘’都不敢出门,菜都冻死了,能长得出来才怪。” 夜斯文信了夜萤的解释,也不觉得她问得奇怪了。 “嗯,那如果咱们能在冬天种出如夏天一般的蔬菜,岂不是能卖个好价钱?” 夜萤似乎喃喃自语地道。 “妹妹,这你就别胡思乱想了,怎么可能冬天种出夏天的菜?再说,就算种出来,除非卖到镇上去,在咱们村里也没人舍得买啊?当然,如果真的能种出来,肯定是能卖个好价钱。” 夜斯文说到最后,声音也变小了,似乎在考虑什么。 其实他是在想,如果真的能在冬天里种出蔬菜来,肯定能卖个好价钱,只是这怎么可能?就象冬天长葡萄一样不可思议。 “哥,要不咱们试试吧,等王财主把这些花草运走,咱们找块地,看是租还是买,然后等着冬天种上蔬菜,咱们就能大赚一笔。” 夜萤兴致勃勃地谋划着。 夜斯文却又来泼冷水了: “妹妹,冬天种蔬菜就象你告诉我冬天还能长葡萄一样,根本不可能,除了萝卜和芥菜,我还真不知道冬天里还能有其它的菜。” “呵呵,哥,你就等着吧。”夜萤晓得夜斯文是只能用实例才能打动的人,笑道,“你只要帮我找地就成了,其它你不用操心。” “找地?那简单,村尾那里,咱们早上经过的地方,有一大片荒地,不过都是沙地,地太瘦,没人愿意种。至于说到买地,以咱们家的经济怎么有可能?” 夜斯文摇了摇头,一脸妄自菲薄。 不过也难怪,从小家境就不好,你叫他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有创业的雄心壮志?除非是拿一两银子给他,告诉他直奔赌场,手气好能翻百倍,他才会立马两眼发亮…… “这些都不是你担心的事情,只要把地给我弄来就好了。你确定是荒地吗?如果咱们在上面种菜,会不会有人突然跳出来,说是他家的地啊?” 夜萤并不懂这个时代的土地政策,而且原主的记忆里也没有,也是,一个大字不识的乡下姑娘,怎么可能知道土地归属这么严肃的话题呢? “之前我在镇上赌钱时,好象听到有人在传,说咱们大夏国啊出了新的律法,但凡是荒地,只要有人耕作,三年之后,这块地就属于耕作人所有。” “啊?这么好,那为什么大家不去抢占荒地啊?” 夜萤听得一楞一楞的,后世的土地多值钱啊,为什么这里的人却任土地抛荒呢? “傻妹妹,但凡肥沃的土地自然早就被人家占去了,能抛荒的都是种不出东西的瘦地。” 夜斯文本来还抱着一线希望,觉得妹妹是不是真能干出冬天种出蔬菜的大事,如果行,那还真是发财了。 但听着夜萤说话,越来越觉得不靠谱。 是啊,种蔬菜也得有一块肥地,要不然,那菜都长成啥样了。 “哥,我看啊,咱家得多养几头猪了。” 夜萤突然没问没脑地道。 “养猪?一头都喂不饱了,再多养几头,那咱们自已都得饿死,不然谁不想多养猪啊?” 猪是农家一宝,大部份庄户人家,一年到头结余的银钱都在这头猪身上了,家用、攒娶媳妇的钱,全指着这头猪。 可是也如夜斯文说的一般,多养几头,人都吃不饱了…… 夜斯文跟不上夜萤的思维了,不晓得她为什么从冬季种菜一下子就跳到了养猪的事情上。 第四十四章万里挑一 “嗯,饭要一口口吃,事情要一步步解决,有了想法就慢慢折腾吧,反正我的时间还长。” 见夜斯文疑惑,夜萤也不解释。 荒地没有肥力,但是可以想办法让它变肥啊,比如多施农家肥。 农家肥中的草木灰、腐质植物、牲畜粪等都有利于土地肥沃、土质疏松。 还可以在土里多翻埋绿肥,所谓绿肥就是植物的落叶残茬等,绿肥可以提高土壤中的含氮量,相等于施用了化肥,但是效果却比化肥好。 因为化肥会带来土地板结的副作用等,而绿肥和农家肥则不会。 不过,现在和夜斯文说氮、说板结,他根本听不懂,但是基本常识应该还是晓得的,等具体开始做了再说吧。 一瞬间,夜萤想到未来的规划,便觉得时间和金钱都不够用了。 画一个最小的饼,定一个最小的目标,即便只是获得如镇上的王财主一般家资,也需要目前一穷二白的她耗尽洪荒之力啊! 山道上,一条人影急促而行。 “王爷,你等等我啊,哎,我这条残腿,可走不快。” 傅太医在端翌背后,远远挣扎着跟着,他一条腿在北疆极寒之地打仗时冻伤过,回来后就算将养了三载,亦没有好完全过,时不时疼痛发作。 这时候端翌下山脚步匆匆,傅太医不由地跟不上趟了。 “叫你别来,非要跟着,我自会引她到山居中去。” 端翌见傅太医真地跟不上,只好放慢了脚步。 他估摸着这个时辰是夜萤上山摘猪草的时候,思妻心切的他,便迫不及待地赶来了。 “嘿嘿,王爷,我自从知道夜姑娘的种种奇思妙想之后,对她的兴趣陡然大增,真是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她是哪里得来的那些想法,你让我多等一时片刻都等不了。” 傅太医涎着脸道。 术有专攻,傅太医医术在大夏国一时无俩,但是夜萤提供的治疗伤口的思路却是闻所未闻,俨然在他面前打开了一扇完全不同的窗子,让傅太医仿佛看到一条前所未有的医学之路在面前敞开。 求技心切,傅太医怎么能忍呢? 就算明知道自已在场,怕是会打扰王爷调戏小妻子的雅兴,傅太医也顾不上了。 “哼,看在你这条腿是为国受伤的份上,姑且等你吧!” 端翌很不屑地冷哼一声,其实脸上的表情已经缓和下来,放慢了脚步。 “哎哟,小人多谢王爷。” 傅太医抹了把额头上的汗,赶到端翌面前,还敲了敲自已的腿,笑嘻嘻地道。 “油嘴滑舌,若是剥去傅太医的名号,怕是枝头上的鸟也会被你骗到手上吧!” 端翌忍着笑道。 主仆二人一路说笑着,气氛一时轻松了不少。 但是快到山脚下时,傅太医的手突然被端翌一扯,只见他紧张地道: “来了。” “谁?” 一听端翌的语气,仿佛战场上的临战状态,傅太医不由地也全身毛孔紧竖,跟着紧张了起来。 “她呀,夜萤!” 端翌被傅太医这一叫,才猛地意识到自已似乎紧张过头了。 “哎,夜姑娘啊,我当是北疆的蛮子呢!王爷,你不要叫得这么紧张,吓死我了!” 傅太医拍了拍胸口。 “哼!” 端翌冷哼一声,脸上神色恢复平静。 然后这才正了正粗布衣衫,“索索”地走出了草丛,迎着对面走来的女子,做出偶然相遇的样子道: “夜姑娘!真是好巧,在这里遇到你!” 边上的傅太医拼命忍着笑。 什么好巧,明明是有意来等的好不好? “哟,端大哥,今天又出来打猎啦?” 夜萤提着采猪草的竹篮埋头走路,突然听到山道上有人唤她,先是吓了一跳,再抬头一看,见是威风凛凛,气息不怒自威的端翌,这才松了口气。 “呵呵,我今天不打猎,是专程来等夜姑娘的。” 话一出口,端翌忽然发现自已说漏嘴了,方才不是说好巧的吗?现在这么说,明明是专程来等她的。 “哦?等我何事?” 夜萤好奇了,对端翌话中的漏洞并没有注意到。 “呃,上次帮我缝的伤口,夜姑娘说要等五天才拆线,可是我今天早上让我这位做大夫的朋友看了,他说伤口已经基本痊愈,是不是请夜姑娘先帮我拆线为好?” “啊?好了?这么快?不过这也不是不可能,说明的你愈合能力强,体质好呗!” 看着眼前身材结实、一身精力掩饰不住的端翌,夜萤心里一阵无由地熟悉与亲切,仿佛是和他认识了很久似的,一点陌生感也没有。 端翌偷眼打量夜萤,见她因为一路行色匆匆,白白|嫩嫩的脸庞上如敷朱粉,白里透红,略微带着些微汗光,更象新鲜的水蜜桃了,恨不得扑上去咬一口。 她的胸因为自已的努力催发,还真有奇效,至少看着比初见时不知道多鼓胀了几分,想着那柔滑入手的感觉,端翌喉咙不禁一阵发干。 也不知道怎么的,初见夜萤时,她不过是一个清秀的山村姑娘罢了,若不是为了子嗣大计,这里又远离皇城,便于荫蔽,端翌也不会选中夜萤。 但是边上的傅太医看到夜萤如得了雨露的鲜花愈发娇嫩的模样,不由得心中暗暗一惊,对夜萤心中更有了分数。 难怪王爷对此女越来越痴迷,原来如是。 此女的体质……呃,着实难得,竟然是万中挑一的砾中金体质。 所谓“砾中金”其实是女子内媚体质的委婉说法,取砾中藏金之意。 恰如一些大河的河床上隐藏着的金脉,淘金者要将沙砾反复淘洗,这才能露出里面的金子。 同样地,这种体质的女子并不将刻骨的风骚都直接写在脸上,反而多半是灵动清秀,不以绝色见长,可是她们都是五官精致,比例极佳,看得越久越觉得好看。 最重要的是,内媚的女子于房中之事上更显妙处,于男子极有裨益,对其本人亦是有滋养作用。 傅太医此前偷偷在暗中打量过夜萤,初见只觉得她较为清秀,同时身材也符合《太医传书》中描写的,是擅长生养的体质。 所以傅太医在一干妙龄女子中,帮着端翌挑中了夜萤。 只是万万没有想到,夜萤竟然是砾中金的体质。当然,这种体质此前光目测是看不出来,只是如今经过端翌一番雨露滋润之后,才慢慢显现。 傅太医知道,随着和端翌交往时日愈久,夜萤此后,怕是会愈发妖娆动人。 傅太医分析至此,不由眼神一缩:这女子,久了怕是个祸害啊…… 第四十五章带回山居 “那夜姑娘现在不知道有没有空呢?能否帮我拆线?我这位朋友,哦,他姓傅,也想看看姑娘是怎么拆线的。” 端翌脸上无端欢喜,似乎十分向往让夜萤在他伤口上动剪刀的事情。 傅太医看着王爷的神情,他和端翌受伤部位相同的腿根,不由一阵抽痛。 他觉得吧,缝针的时候肯定疼,王爷忍过来了,但是拆线肯定也是一件很痛的事吧? 痛也没关系,能那么快好就说明夜萤的方式有效,只是王爷一脸甘之如饴的样子,有点不太对劲啊? “嗯,可以啊,不过在这里好象不方便吧?”夜萤眼珠一转,打量了一下四周的环境,“那天仓促之间,事急从权,所以就地解决,可是今天……” “嗯,在这里是不方便,虽然不是什么大路,但说不定也有人经过,万一让人看了,对姑娘名节是有影响。” 端翌一脸正气凛然地为夜萤考虑着。 哼,不就是想把小娇娘骗回家吗?干嘛说得和每次战前总策一般! 看到端翌的样子,傅太医觉得牙齿一阵发酸,快倒牙了! 只是王爷自已不知道倒牙了没有? “那去哪里方便?去我家也不方便,我哥在家呢!” 夜萤想了一下,似乎也没有合适的地方。 “夜姑娘,不如这样吧,我的山居就在此间不远处,你去我那里如何?” 端翌出言相邀。 如若在现代,一个陌生男子邀请夜萤往深山老林里去,她当然会有十足的警惕性了。 可是夜萤想了下,还是点了点头,道: “好吧,那我就随你前往。” 在她看来,端翌一脸正气凛然,不象个坏人。当然,这不得不说也是高颜值的好处,夜萤对颜值超高的男人,一向没有免疫力。 另外,她和端翌第二次打交道了,不是说一回生两回熟吗?现在他和她也算是熟人了。 再说,端翌为人慷慨大方,上回还随手送了她一头野猪。 而且,他也是为了救她才受的伤,所以不管怎么样,她也必须把事情做得有始有终。 至于端翌想的夜萤会尴尬什么的,她倒是完全没有感觉,又不是什么封闭落后的女性,从来没有看到过男人大腿的。看一次也是看,再看一次,也不会把眼睛辣掉吧? “太好了,那我在前面带路,姑娘请跟我来。” 端翌说是在前面带路,其实一路都和夜萤并肩走着,脚步也不须夜萤叫唤,就放慢许多。 哪象刚才,一路虎虎生风,和小跑一样,傅太医可是使尽了全身力气也没赶上。 在傅太医看来,自家的王爷、大夏朝的左骑将军,也太不矜持了,几乎都想要和夜萤粘到一起了。 不过,这个粘到一起的尺度是对傅太医而言,在夜萤看来,端翌和她的距离,还是在心理距离之外,并且从始至终都表现得很尊重她的样子。 除了端翌,还有身为大夫的傅大夫随后紧跟着,夜萤放心不少。 古代的大夫,在夜萤心里,可都是品学兼优、心怀慈善、象李时珍一般的人物,所以有傅大夫跟着,夜萤也不怕端翌使什么坏。 可是一路上兜兜转转,夜萤觉得自已双腿都发酸了,端翌还带着她往深山里钻,她不由疑惑地问道: “端大哥,你家这么远啊?一个人住在山里吗?” “是啊,我们猎户,住在山里习惯了。” 端翌一挑眉头,正儿八经地道。 “哦,太远了,端大哥成亲没有?住在深山老林里,怕是娶媳妇也不容易吧?你要是不嫌弃,我帮你介绍一个?我们村里有不少好姑娘呢!” 夜萤还自带媒婆体质。 她这也是从前做记者习惯了,一接近采访对象,就要从对方的生活扯起,以拉近和对方的距离,方便工作。 谁知道端翌心里恨得牙痒痒的:介绍你个鬼!就这么不待见你夫君我?如此急着把我往别人怀里推?我难道还不如你家的吴大牛? 端翌开始吃起“吴大牛”的醋来了…… 可怜的端翌,早晚要精分了,谁让他硬扮“吴大牛”呢? “呵呵,不劳姑娘费心了,我已经看上一个了。” 端翌皮笑肉不笑地道。 “哦?原来端大哥已经有了意中人了?那就算了,替我们村里的姑娘可惜了,端大哥这么好的一个人。端大哥这么出色,想来意中人一定也不差吧?” 夜萤一听人家有心上人了,心里更加笃定了许多,至少这家伙不会是单身太久的变态,否则,一个人跑这么远去他家,心里还是有点麻麻的。 “我的意中人当然好,目前我认为,天下无人能及啊!” 端翌偷偷看了一眼身边娇容清丽的女子,忽然鼻端嗅到几缕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幽香,真好闻,他忍不住使劲又吸了一下,也不知道是什么香粉胭脂发出来的味道,没有浊味,清新如人。 听到端翌这么说,夜萤心里忽然有点淡淡的失落,他对她意中人的评价真高啊,只是不知道在他心目中,天下无人能及的女子,是什么样的呢? 夜萤还真是好奇了。 “呃,夜姑娘,前面就到我家了,你跟着我的脚步,不要走错了。话说,我家祖上学过一些八卦风水什么的,所以我山居也是如此布局,如果走错了,可能会不小心掉到陷阱暗坑里。” 转过一个小山坡,眼前豁然开朗,是一片山顶中突然沉降的平地,平地中建着三五栋独立的小屋,看来就是端翌所说的山居了。 这些山居远远看去,以粗大的全木建成,原木的颜色在阳光下闪着柔和的光芒,在夜萤看来,犹如世外桃源一般的居所,冷不防被端翌一提醒,不由吓了一跳,赶紧慢下脚步,拍着胸口道: “端大哥猛然一说,真是把我吓坏了,是不是从现在就要跟着你的脚步?” “不是,你看到没有,经过第一重木门时才开始,如果踏错一步,就有可能会掉进陷阱、暗道;加外,就算侥幸避过陷阱,盲目穿行其间肯定会迷路,没人带着,一整天都得在这里打转,走不出去。” 端翌自信地道。 “啊?这么神奇?挺有意思的。” 夜萤一时间来了兴致,看上去颇有想试一番的感觉,让端翌一阵无语。 第四十六章起疑 小媳妇,你这么兴致勃勃,是觉得本王在诳你吗? 端翌心下暗自腹诽,但是看夜萤一脸兴致盎然,不知道怎么的,便不忍拒绝她。 “这样,向左走一步,向右走三步……” 在傅太医看来,端翌简直是中门大开,完全把山居的秘密暴露给了夜萤。 奈何人家夜姑娘并不解风情,看她一脸轻松的笑容,似乎这只是个好玩的游戏一般。 当然好玩了,夜萤走了几圈,便笑道: “端大哥,你不用说了,我知道,接下来应该是这么走,这么走对吧?即“始坎、次坤、次震、次巽、复息于中宫。自中宫至乾、次兑、次艮、次离,一周毕矣。你们这种顺序称为“顺穿”。 当然,还有一种是逆穿法,“逆穿”则是由离宫返回坎宫。这个顺序是二四为肩,六八为足,左三右七,戴九履一,五居中央。逆穿,想必是出来时的走法,对吧?” 夜萤边走边说,然后不听端翌的指示,按着自已的方法来走,竟然一路如蝴蝶穿花一般,顺利走到山居的庭院前。 到了庭院前,这里就安全了,没有任何障碍和陷阱埋伏。 夜萤高兴极了,却突然发现四下里没有了声音,她回头一看,见端翌和傅太医都楞楞地看着她。 “咦?你们怎么了?我脸上沾到泥巴了?” 夜萤赶紧用手擦了擦脸。 “夜,夜姑娘,你怎么知道这九宫八卦步的阵法?” 傅太医简直震惊了。 他和端翌在北疆杀敌时,从一名北蛮大将手上缴获了一本兵法孤本,里面便记载了这九宫八卦步的布阵方法。 端翌脑子好用,将这九宫八卦步运用到了自身的家居防卫上,所以他们即便不多带人手,也能放心地在这山居逍遥生活。 因为,放眼当世,除了他们俩,根本没有人能够突破这个阵法。 没想到这位夜姑娘,不光来去自如,还懂得什么顺穿?逆穿? 太逆天了吧? “这个,这个……” 夜萤忽然发现自已玩大发了,依她的能力和阅历,或许不该懂得这么多? 而且,看傅大夫和端翌的神情,这九宫八卦步是很了不起的一种阵法? 现场气氛顿时凝固了。 夜萤后背冒出一股冷汗,她隐隐觉得,自已现在好象是被架在火堆上烤的鸭子一般。 一瞬间,一种死亡威胁的逼迫感涌上心头。 夜萤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紧张的感觉。 明明山居还是山居,端翌和傅大夫还是那个端翌和傅大夫,他们除了表情凝重一点,也没有其它凶相毕露。 夜萤却觉得若在悬崖边上走钢丝,命若游丝。 “我爹以前亦从军行伍过,我在他遗物里,看到一本古籍,里面就清清楚楚地记着这种阵法,上面画的都是图,很好懂的。” 夜萤脑子一转,脸不改色地解释道,脸上亦是一付天真无邪的表情。 好吧,今年的百花奖影后应该颁给她。 我不是说谎啊,就算是,只能算是善意的谎言,这是为了保命之计…… 夜萤心内暗暗向着上天忏悔着。 “哦,原来如此。” 端翌脸色也由疑虑转为和熙,如果夜萤说不出出处,而如今这个世界上只有他和傅太医知道九宫八卦步阵法,那只能说,夜萤和北疆的蛮子有所联系? 在大夏国腹地深处,这里出了一个北疆探子,那可是牵涉到军国大计的大事,就算他想保夜萤也保不住。 现在夜萤说清楚了,端翌的心就放松了下来。 无端的,夜萤只觉得方才笼罩在自已身上那股无形的杀气立即消散,顿时她象是又活过来了一般,身上惬意轻松无比。 可是端翌被桃花迷住眼,“英雄气短”,傅太医可不会这么轻易放过心头的任何疑虑: “夜姑娘,那本古籍何在?能不能借傅某观赏一番?” 傅太医的话,“唰”地让现场的气氛又陷入凝冻。 “傅大夫,我得回家找找,小时候看过也就算了,不知道扔哪里去。不过,听傅大夫的语气,这阵法似乎十分珍贵?” 夜萤反守为攻。 “呃,这种阵法已经被我们掌握,一直不知道出处罢了,既然夜姑娘手上有这份古籍,我们想再行核对一番,若能找出出处,那或许对阵法的推衍大有裨益!” 傅太医打了个顿,也说出自已一番理由。 “是啊,不知道夜姑娘可愿意借古籍一观?” 端翌紧接着道。 他说话的语气和顺多了,不象傅太医那般咄咄逼人,夜萤听着顺耳,便点头应承道: “可以,我回去找找,希望不要被蛇鼠虫蚁祸害了。你们也知道我们穷家小户,什么古籍啊、阵法,当不得饭吃,一般都是随便乱扔的。” “咝”,傅太医不由地从牙缝里倒吸了一口凉气,随便乱扔?真是罪过啊! “好啦,夜姑娘,你回头再慢慢找吧,现在先帮我拆线如何?” 端翌看到傅太医咄咄逼人,毫不放松,自家的小女人一脸懵懂,全然不知已经在生死边缘上打过一回滚,心下不由升起一股强烈的怜惜之意,劝解道。 “好吧,拆线也不难,找一处卧榻,备上上回一样的烈酒,一把剪子。” 夜萤随着端翌步入山居,边走边说,还好奇地左右打量。 “这些都好办,手头全有。” 傅太医点了点头。 端翌在卧榻上趴下,脱了裤子,露出大腿根的伤口。 夜萤落落大方,脸上没有羞答答的神色,这反而让端翌觉得心里好受多了。 要不然,一想到他的小媳妇面对“其它”男人的大腿,羞答答的样子,心里反而会一阵酸涩涨涌。 夜萤一付见惯不怪的模样,虽然给端翌一阵诡异的感觉,但是至少让他觉得,似乎是大夫在面对患者一般,这让他心里好受多了。 “咦,还真如傅大夫说的,你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了,确实是可以拆线了。” 夜萤俯下身子,仔细察看了一下端翌腿根的伤口,见两边皮肉在缝线的作用下,已经完全长好,心下大感安慰,这可是她第一次在真人身上做“手术”,竟然大获全胜。 第四十七章不传之秘 “拆线就是拿剪子把线剪了是吗?” 傅太医在边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夜萤的动作,这可是能拯救千万将士的举动啊,他一丝一毫都不能错过。 “先要消毒,消毒包括剪子的消毒和伤口的消毒。” 夜萤回答道,不知道傅太医目不转睛盯着端翌的屁屁干嘛。 哟,这二位,不会是好基友吧? 夜萤眼神一转,想起前世很流行的配对。 嗯,没准就是。瞧瞧这位傅太医,面白无须,温文尔雅,但是偶尔也有洪荒之力爆发的时候,就象方才诘问夜萤的古籍出处时。这样的型号,一定是有爆发力的小受。 而端翌呢,高大威武,虽然和她说话时春风和熙,但是气场强大,变起脸来比腊月的雪还要冰寒。嗯,他这款,一定是强攻。 夜萤脑子里一阵意|淫。 可怜傅太医和端翌都不知道,自已已经被夜萤定性为好基友了。 两个人一个为新型医学献身,乖乖躺着等被夜萤“剪”;而傅太医则保持着探索新型医学的好奇,眼睛一眨不眨盯着夜萤的一举一动,却被夜萤误会为对端翌结实的屁屁有异常的癖好…… 夜萤用高度酒先清洗了端翌的伤口,由于伤口已经愈合,端翌只觉得伤处一阵发凉,并未觉得疼痛。 接着,夜萤又用酒擦了擦剪子,高浓度的酒精是没有办法获取了,但是用高度酒消毒,聊胜于无。 “哦,对了,还需一个夹子,有吗?” 夜萤正要剪断缝线,突然想起还缺少一个工具。 “有的,我医物箱里有。” 傅太医赶紧从自已的医物箱里取出一个夹子,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但俨然是铁具打成,和后世的医疗用的夹子也差不多了。 夜萤掂了掂,觉得很顺手,然后照样用白酒消毒了一下夹子,再把剪子伸到端翌伤口的缝线处,“嘣嘣”几下把露在外面的缝线剪断了。 “夜姑娘,这就好了?” 傅太医难以置信地道。 “还没呢,要不然要夹子干嘛?”夜萤一笑,回道,“接下来才是痛的时候。” 端翌听到这里,觉得一阵不妙,还没反应过来,一个冰凉的东西已经挨近伤口处的皮肤,接着,“咻咻”几下抽筋般的疼痛,激地他不由“咝”地叫了一声出来。 不过,这一声叫出来后,后面几下他就适应了,夜萤的手也挺快准狠的,几下就把缝线全抽出来。 见端翌没事,夜萤果真是在治疗,暗卫们在隐秘处瞄准夜萤的箭才缓缓放下…… 傅太医看着夜萤下手,用夹子将露在外面的线头一一拔出来,伤口处却不见血迹,只留一个线头大小的孔,傅太医也跟着抹了下额头上的汗。 呃,这样的治疗方法见所闻见,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 “夜姑娘,这样就行了?”傅太医又问。 嘿嘿,果然是好基友啊,看到强攻这么痛苦,小受就承受不住了。 见傅大夫额头上的汗和一脸忧色,夜萤心中又爬过这样的想法来。 “差不多了,再用酒消毒一下伤口就好了。” 夜萤说完,不容端翌反应,将剩下的酒倒在了他的伤口上。 这下伤口有了线头的破损之处,顿时一阵腌渍的疼痛感传来,端翌又抽动了一下…… 不过这次好歹忍住了,没叫出声来。 “怎么样?不疼吧?” 夜萤觉得自已下手挺快的,抽个线嘛,培训时教授她们的大夫说了要点,就是要快准稳,这样病人承受的痛苦少。 “不疼,挺好的。” “那就好,今晚上不准洗澡,保持伤口干燥,明天就没事了。” 夜萤拍拍手,往屋外走去。 傅太医紧随其后,乐呵呵地道: “夜姑娘,我看明白了,这拆线除了拆,重点是要把留在伤口里的线抽出来。” “没错,你是个明白人,如果线留在伤口里,会化脓的。还有,另一个重点,就是注意消毒。你看到没有,拆线前,不光是端大哥的伤口、还有剪子、夹子,包括我的手,都要用高度酒来消毒。” 这也不是什么不传之秘,夜萤哪里能体会到傅太医的震惊和欣喜之情,毫无保留地对他倾囊而出。 在这个知识极不发达的时代,任何技术都是封闭性的,所谓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下里巴人如修鞋的、箍桶的,阳春白雪如读书、学医,都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甚至还有“假传万卷书,真传一句话”的俗语流传出来,说明要取得一项技术的核心技巧是有多难了。 而夜萤轻轻松松就把医术的精华告诉傅太医,省去了傅太医牺牲将士性命用去摸索技术核心的环节,这简直是拯救千万将士性命的活菩萨啊! 若不是惮于不便,傅太医简直想向夜萤躹三个躬了。 端翌已经换了一身衣衫出来,依然是一付短打扮,没有了伤口上缝线的束缚,他行动更加自如,显得精干帅气。 “夜姑娘,多谢你不辞劳苦,上山帮我拆线,端某今天便煮茶以待,夜姑娘也吃了午饭再回去吧?” 端翌虽然是商量的口气,但是却不容夜萤分辩,在傅太医的帮忙下,把煮茶的器具备齐了,就要煮茶给夜萤喝。 “这么多佐料啊?” 夜萤看着眼前四碟八碗,上面摆着油脂类的物体,还有花生仁碎粒等等,接着,傅大夫拿出一个升火的茶炉摆在边上。 夜萤看着觉得有趣,也察觉出这里的饮茶方式似乎和她想像的不同,便饶有兴味地观看起来。 只见端翌先拿出茶饼,在茶辗子里将茶饼辗成粉沫,再把这些茶沫放进沸水翻腾的茶炉里,接着,再放上油脂,稍后夜萤知道那是羊油,接着是其它如花生碎沫的佐料…… 呃,这茶能好喝吗? 夜萤看着端翌倒上来的一大碗浓浓的茶,一种异样的气味从茶碗里升腾起来,真想说“臣妾喝不下啊!” 可是看着端翌期待的目光,夜萤想想礼貌事大,只好硬着头皮端起碗,喝了一大口…… 傅太医羡慕地看着夜萤,哎,能让王爷亲手煮茶喝的女子,夜姑娘可是天下头一个。 就连他这个救过端翌性命的大功臣,也只能是时不时趁着王爷高兴,蹭蹭他的茶喝罢了。 第四十八章镖局换主 傅太医一脸羡慕,却不曾料到,夜萤端起那碗茶,勉强装着愉快喝下后,“扑”地一声,却吐了出来。 吐了也不要紧,那一口茶水直扑端翌面上而来,将端翌弄得好不狼狈。 “呃,对不起啊,端大哥,茶水太烫了!” 夜萤茶一入口,就悲催地发现,那股羊油的强烈膻腥味,她还真是忍受不了,勉强要下咽,强烈地恶心感便涌上喉头,逼得她张嘴吐了出来。 看到夜萤将端翌吐得一头一脸,傅太医当下便震惊了:这是找死的节奏啊! “没事,没事,我去擦洗一下就好。” 谁想,端翌只是稍抹了下脸,面色平静,和颜悦色地说完,就转身进内屋换洗了。 “哎,傅大夫,真是太不好意思了,喷了你们家端大哥一头一脸。” 看到傅太医还呆若木鸡,没有从吃惊的状态缓过神来,夜萤不禁羞涩地道歉。 作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把人家喷成这样,她还真是不好意思了。 傅太医并没有注意到夜萤已经暧昧地把称谓换成“你们家端大哥”这样的字眼。 “没关系,只要他本人不生气,一切都没问题。” 傅太医已经明确,王爷对这个农家女已经着迷了,否则,怎么可能被喷了一脸还不生气呢?简直不是王爷! 不过,仔细想起来,其实靖王端翌除了在军中因为将士延误军令严厉处罚过下属外,并没有真正令人恐惧他的理由。 只是靖王端翌似乎天生带着一股威压之气,让人不敢在他面前放肆,久而久已,端翌便形成了他严肃、刻板的个人风格,让人在他面前轻松不起来。 端翌一番换洗之后,很快又出现在茶室里,夜萤赶紧起身道歉道: “端大哥,真对不住,方才茶水太烫,我实在忍不住,就……” “没关系,是我没提醒你,这茶啊,和云南的过桥米线一样,上面看着没有热汽升腾,但其实内里烫得很,你是第一次喝吧?难怪你会被烫着。傅大夫,你第一次喝茶的时候,好象也被烫了吧?” 傅大夫一听王爷拿自已做伐,解开夜萤的心结,只好苦笑一声道: “正是,我第一次喝王、呃,端先生的茶时,也被狠狠烫了一下。” 嘴太快,傅太医差点叫出王爷来,还好他及时发现,赶紧纠正了。 “端大哥,我看你不象只是一个猎户那么简单吧?这山居的布局和手笔,怕是一般的猎户拿不出手啊?” 夜萤职业使然,百无禁忌地就问出了口,却不知道傅太医心中又暗惊了:这丫头如何这般伶俐? 却不知,夜萤从前做的就是察言观色、深度挖掘真相的职业。 山下的农人过着饱一顿饥一顿的日子,连吃个肉包都觉得象过年了,而端翌这个山居,建筑俨然,拙朴中带着隐隐的气派,好似前世她曾经去过的返襆归真的会所一般。 而进入山居,居然还有这个时代前卫的九宫八卦迷阵防护周到。 这哪里象是一个普通猎户的作派? “呃,说实话,此处山居实属疗养,我在府城做些买卖。主要是做镖局的生意。” 傅太医沉吟不定间,倒是端翌顺嘴说了一个足以解释他行为的职业。 傅太医心里暗叹一声,看来得赶紧去府城弄间镖局给王爷玩玩了。 “啊?原来是镖局啊,怪不得端大哥武功高强,一看这身形和架式,一定是镖局的总镖师吧?” 夜萤肃然起敬。 在她看来,镖局就相当于现代社会的安保公司,她若是想做生意,以后还得依托镖局呢,所以心下亦欣喜搭上了镖局这条人脉。 “呃,夜姑娘谬赞了,在下只是喜欢舞枪弄棒罢了。” 端翌看着夜萤崇拜的眼神,忽然觉得用这种身份和夜萤交往,似乎也挺不错的。 “只是不知道端大哥在府城做的是哪家镖局呢?” 见端翌没有否认自已的判断,夜萤确定他的确在镖局里是个能说上话的,便继续追问道。 “呃,齐云镖局。” 端翌面不改色地回道。 府城的确有一家镖局叫齐云镖局,傅太医在心里暗暗为这家镖局点了蜡,因为接下来,王爷肯定会收下这家镖局为已所用了。 看样子,王爷和这位夜姑娘的关系,一时半会断不了,那么万一哪天夜姑娘突发奇想,要去府城找王爷,王爷哪现变出齐云镖局来呢?自然现在先下手为强。 端翌心思缜密,做事常常是人家走一步,他走三步,所以齐云镖局的大老板换人,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哦,看来端大哥在山居不会久住吧?哪天有空去府城,是否可以拜访一下端大哥呢?” 主动热情是记者的本色,夜萤自然而然地道。 端翌心里笑开了花,但随即又有点纠结,夜萤啊夜萤,你已经和人走婚了,对其它男子这么热情好吗? 夜萤不明白为什么端翌开始笑了一下,后来又皱着眉头,莫非是不欢迎她去? “端大哥,我的意思是说,日后我若是有货需要齐云镖局帮忙押运的话,还得请端大哥多多照顾。” 夜萤蹙眉一想,猛地明白过来,她还习惯性地用现代思维和人交往,可是眼前的端翌,可是有着大男子主义思想的古人哦,她如此主动,也难怪别人皱眉了,赶紧解释过来。 “哦,完全没有问题,只是不知道夜姑娘打算运什么货?要运去哪里?” 端翌好奇了,夜家一穷二白,连十两银子都还不上,居然还想请镖局运货?天方夜谭啊! “现在还不清楚,到时候再说吧。” 其实,夜萤心里已经隐隐有了一条脉络,只不过属于商业机密,现在不便示人,便打了个哈哈,把话岔到边上问道: “端大哥,你煮的茶,茶叶是从哪里来的?味道和我小时候喝过的茶不太一样啊?” “你们这的茶还有别的喝法吗?”端翌糊涂了,“整个大夏国不都是这么喝茶的吗?” 夜萤一听,自已说话又对不上这个时代了,根据她知道的唐代的历史,喝茶在古代属于高大上人群才能拥有的奢侈享受,一般劳动人民是喝不起的,呃,要怎么圆回来呢? 第四十九章圆话 “端大哥,我们乡下人,喝的是粗茶,就是山上野生的茶叶,自已炒制的,味道醇厚,助消化,健脾胃,我从小喝的就是这种茶,所以乍一喝这么贵重的茶,还有点不适应呢!” 夜萤终于把话圆回来了。 乡下人天生地养,因陋就简,傅太医倒是知道乡下人经常自制粗茶来喝。 不过在他看来,那种茶烟熏味浓、入喉干涩粗砺,实难入口。或许,就象他喝不惯村里的粗茶一般,夜萤也喝不惯这种宫廷里的茶吧? 傅太医这么想着,眼神里不禁带了一丝怜悯。 这丝怜悯的微光被夜萤看到了,聪明如她,自然能猜出傅太医在想什么,不由心里冷哼一声暗道: 若是本小姐把茶炒出来,你可别抢着哭着要喝。 夜萤前世居住的地方是南方,南方多茶,在她住地,以乌龙茶系闻名全国。其中最出名的莫过于铁观音和佛手茶了。 这两种茶都是乌龙茶系中的极品,制作得法的话,炒出来的成品茶花香、果香馥郁,回味幽长,喝茶品茶,实是人生一大享受。 哪像这一锅煮的茶沫,喝什么鬼! 端翌也听明白了,自家小媳妇过去喝的都是乡下的粗茶,他倒是没有怜悯,只觉得心疼,不由道: “夜姑娘要是不嫌弃的话,我可以送些茶给你,包括这些煮茶的器具,夜姑娘统统可以带走。” 带走?我带回去继续恶心吗? 夜萤赶紧摇头摆手道: “不用了,端大哥,我们乡下人很忙的,整天不是上山采猪草,就是下地种田、种茶,哪有闲情逸志坐下喝茶闲扯啊?” “哦,这样。” 端翌听了,也只好作罢。 “端爷,午膳准备好了,是不是准备用膳了?” 这时,一个长着一撮小胡子的二十出头青健男子出现在茶室,躬腰问道。 为了符合总镖师的形象,如今王爷也不能叫王爷了,只能叫爷了! “夜姑娘,一起吧!” “好。”夜萤也不客气,落落大方地道。 端翌是主人,所以手一伸,微微欠身道: “夜姑娘,前面请。” 两人并肩前行。 端翌想起昨天晚上在夜家吃的拌面,真是大道至简,用料虽然不多,火候却把握得刚刚好,实是人间美味。 如果能天天吃到,那该多好? 不过,这或许只是奢望了。 能象今天一样,大白天地面对面相处,端翌便觉得很满足了。 有其它几个王爷虎视眈眈,有些事,可一不可二,频繁交往,最后对夜萤的危险更大。 用膳的地方收拾得整齐干净,门口正对着下面的丛丛翠绿峰峦,山风徐来,带着山野间特有的清新气息,让人不由精神一振。 让端翌很意外的是,夜萤虽然是个乡下女子,没有受过礼仪教养的训导,但是吃起饭来,却是仪态端庄,与宫里的妃子们比起来,亦是不遑多让。 餐桌上,端翌和傅太医全程陪着夜萤,她倒也不奇怪,因为她过去的职业真的是吃百家饭的。 有时候,一整桌的男人里只有她一个女子,然后大家并不会特别照顾她,甚至还有人会因为有一个女性存在,特别兴奋,讲一些带色的笑话。 遇到这种时候,夜萤只能装傻,别人笑的时候,她拼命挟东西吃。 但是今天这餐饭,夜萤吃得很舒服。 因为端翌和傅太医在吃饭的时候,都是温文尔雅的人,他们吃得很认真,碗里每一粒米饭都吃得干干净净,但并不会让人觉得他们寒酸,他们吃饭的态度,是带着某种虔诚的感恩。 若是经常在战场上忍饥挨冻的人,吃起饭来一定就象这样。 夜萤虽然来自粮食丰足的社会,但是看到他们吃饭的神情,不禁也不敢大意和放肆,把自已眼前的一碗米饭吃得一粒不剩。 吃完饭,夜萤也不好意思再赖下去,稍事休息后,便对端翌道: “端大哥,我得回去了。” “我送你。” 端翌起身道。 “不用了,端大哥。”夜萤客气了下,但是想到一路山路遥迢,又犹豫了下道,“不然送到山腰那里吧?那离柳村不远了。” 端翌连忙点头,他一天两三个来回都不是问题,只有象夜萤这样的弱女子,才会觉得行走一趟山路,辛苦得不得了。 傅太医自是识趣地不再紧紧跟随,只是夜萤临出门前,傅太医又叮嘱道: “夜姑娘,你若是找到那本古籍,记得带给我们看看啊。” 还真是没完没了,夜萤心里犯了难,到哪去弄一本古籍给傅大夫呢? 按着逆穿的步法,夜萤顺利地走出了端翌的山居。 其实,在后世,这样的九宫八卦法并不是什么秘密的阵法,随便找一个教太极拳的,人家收了费都会乐意教。 可是在这里,她所以前不重视的信息,都成了宝贝。 夜萤惊觉自已应该更慎重些,夜斯文好骗,是因为他没有多少见识,可是象端翌和傅大夫这样的人,就不好瞒过去了。 而且随着以后她需要交往的人越来越多,象端翌和傅大夫这样的有识之士也会是她朋友圈的重要组成部份,她的确应该谨言慎行了。 幽深的山林,即便是午后也是一派清凉。 和夜萤走在山路上,端翌别提心里有多美了。 阳光从树叶间斑驳地洒在夜萤脸上,粉嫩的小脸因为赶路而微微泛红,大大的眼睛灵动清澈,只是默默看你一眼,就好象会说话似的。 端翌忽然发觉,其实在他心里,夜萤已经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一想到今后必定要把夜萤从他的生活里剥离,端翌就一阵心慌。 夜萤一定是不必担心没有去处的,因为他离开以后,象赵子旭不就乐于做接手夜萤的男人吗? 一想到这个带给他极度欢乐的女子,今后要在别的男人身下夜夜承欢,端翌就觉得一阵阵泛酸。 “夜姑娘,你累吗?要不要歇歇脚?” 端翌只想和夜萤单独相处的时间能长一些,更长一些。 “不累,我还是得多走走山路,不然这小体格不太好,气喘吁吁的,怎么能行呢?” 夜萤大大咧咧地道,丝毫没有领会其实让她休息,是端翌想和她多呆一会的想法。 第五十章心虚的紫茄花 “哎,你不累,我觉得有点累了,咱们坐着歇会吧!” 既然夜萤不解风情,端翌索性赖上了。 她不累,他累,总行了吧? “啊?端大哥,你是不是肾虚啊?男人肾虚可不行。” 啊?我肾虚? 端翌一听就差点没炸毛了。 说男人肾虚,不等于说他没用吗? 端翌真想问问夜萤,她哪只眼睛看他没用了?或者,是他晚上伺候得她不够舒服? 或许,是舒服了,但还没有舒服到升天的程度吧? 端翌心内暗自发狠,夜里你就等着瞧吧,让你再说我肾虚…… “我才没有肾虚呢,我只是脚步虚浮,气喘!” 端翌回了一句。 “哟,端大哥,你的症状正符合男人肾虚的表现,啧啧啧,你看着这么健壮威武,怎么会肾虚呢?” 夜萤还认真了,她上下打量了一下端翌,一脸惋惜的模样。 不会是被小受掏空了身子吧? 一想起傅大夫,夜萤突然理解端翌了。 “别乱说话,你不能说男人肾虚,那是碰上我,要是遇到别的男人,就会用行动告诉你他不虚!” 端翌吓唬道。 “啊?”夜萤大吃一惊,听端翌这么说,他分明是真的对女人不感兴趣,看来,真的是被那个小受掏空了身子,她同情地道,“端大哥,喏,你看看我发现了什么宝贝?” “什么?”端翌见夜萤总算不再扯着他肾虚的事情做文章,做装出感兴趣的样子看向夜萤的手。 夜萤手里抓着一把绿色的草藤,好似什么宝贝一样,还抓得紧紧的。 “端大哥,这是肉苁蓉、放在骨头汤里熬,补肾啊,大补,当然,如果你能让傅大夫再给你开点什么骨碎补、巴戟天、狗脊、杜仲、鹿角胶等滋补药材一起掺下去炖了喝,保证你不再腰酸腿软!” 哎,没办法,从前医疗广告看太多了,想不知道都难。谁让电视台满屏飞的都是男人补肾的广告呢? 走到哪里,也能“啪”地塞一张小广告,上面基本上都是画着一个男人扶着腰一脸痛苦的样子,后面再画上吃了大补药后,搂着一个妩媚女子的潇洒样,重复次数多了,夜萤就想不记得都难。 这些药材,简直是张口就来啊! 夜萤兴致勃勃,充满了好意,却没有注意到,端翌的脸,如锅底一般黑了。 “补肾?我怎么听说王爷在府中,夜|御十女,才能稍稍消减,如若一天得不到满足,则肌肤迸裂,目赤面红,须得在庭院中举石柱百下,才能缓解。而经王爷御过的女子,往往鲜血淋漓,哀号可怜?” 暗卫甲在密林中听到夜萤叫王爷补肾,不禁笑出声来,还和暗卫乙偷偷递小话道。 “老兄,你听错了吧?你说的那位,分明是康王好不好?根本不是咱们家王爷!” 暗卫乙在端翌身边更久,所以听了立即反驳道。 “原来如此,那是我听错了。” “慎言!”暗卫乙提醒道。 暗卫甲刚从防务处调防,所以内宅的事情并不是很清楚。 不提这俩暗卫在边上八卦,端翌的脸黑得象夏天快要下西北雨的东边云层一般。 “夜姑娘!” 端翌几乎是从齿缝迸出这句话来。 就算是傻瓜也能听出端翌言语不善。 夜萤伏身正扒拉着一堆药草,听到背后传来端翌有点歇斯底里的喊声,不由地一阵心虚,赶紧把手上划拉的药草藏到身后,心慌如鹿跳般地问道: “怎么了?端大哥?” “你手上拿的是什么?” 端翌一时说不出“我肾不虚”这样的大白话,又看夜萤的神情鬼鬼祟祟的,比刚才说拿肉苁蓉给他吃紧张多了,当下端翌便起了疑心。 夜萤手里拿的可是宝贝啊,那是紫茄花。 紫茄花是古人用来避孕的一种中药,其作用就是影响女性的内分泌从而达到避孕的效果的。 一般只要将紫茄花焙干之后研在细末,在女性月经来潮之后连续七天,每天一日送服就可达到避孕的效果了。 夜萤才扔了肉苁蓉,就看到边上的紫茄花,高兴得扑了上去。 就在这时,便听到身后端翌阴恻恻的声音,顿时夜萤才想到,自已是和端翌在一起,生怕被他看破了心事,便不由心神慌乱起来。 “没什么,女人吃了滋阴的药草。” 夜萤回话之后,猛地镇静下来,自已慌什么慌啊?端大哥又不是吴大牛,即便自已想着不生孩子,也不关他的事啊? “哦?夜姑娘还认识挺多药草的吗?你不是大夫,可不要乱吃,万一吃错了,会出人命的!” 端翌却没有打消怀疑,因为夜萤刚才的慌张实在太可疑了,不过面上却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 “嗯,知道了,这种药草我认识,确定没有毒害的。” 夜萤翅紫茄花塞到采猪草的竹篮里,谁让她是万能的记者,以前在农村采访时,就有村妇无意中告诉她,这种药草能够避孕。 当时她还震惊于劳动人民的智慧呢,万万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已会派上用场。 想着大早上吴大牛往她身下垫软垫的举动,夜萤便十分害怕自已会很快中标,万一有了孩子,那可是一辈子都要和吴大牛绑在一起了,这是她死也不能接受的。 “哦?那就好,我是怕夜姑娘不认识药草,随便乱吃,万一吃坏了可不好,既然你确定认识,那我就放心了。” 端翌又恢复了知心大哥的形像,仿佛他刚才偶尔展现的阴冷意志,只是夜萤的错觉一般。 两个人一路走走说说,快到山脚时,端翌还动手帮着夜萤采了满满一篮猪草,这才目送夜萤进村。 回山居的路上,端翌看到夜萤扯下的紫茄花,眼神一转,也上前扯了一把。 他才不相信夜萤的解释呢,肯定有鬼。 他的这个小媳妇,真是一脑门的心思,不过,若要是以为他看不出来,就太小看他了。 端翌把紫茄花拿回山居,交给了傅太医道: “回去路上,夜萤鬼鬼祟祟的,采了一大堆这种药草,你看看有什么古怪吗?” 傅太医接过一看,顿时傻了眼。 第五十一章扶摔倒的老人 “夜姑娘是打算吃紫茄花?” 傅太医霍地站起来问端翌道。 “是啊,她说女子吃了滋阴,但我看她形迹可疑,所以采回来让你看看。怎么了?” 端翌看到傅太医的神色,也觉得不对劲。 “吃了这紫茄花,就怀不上孩子了。夜姑娘看来是真看不上吴大牛!” 傅太医叹了口气,又颓然坐下。 “啊?吃了就怀不上孩子?那我不白用功了?” 端翌一时不知道是喜是怒才好。 以他“端大哥”的形像,自然是欢喜无限,心爱的女人并没有看上别人。 可是以“吴大牛”的身份,不是该异常愤怒吗? 和夜萤走亲,冲的就是她能生养,这下可好,她非要把自已弄“残”了。 端翌一时和傅太医面面相觑,好半天无言以对。 好半天,傅太医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对端翌道: “王爷,我倒是有一个好办法。” “说来听听。” 端翌正纠结心烦这个新发现呢,听到傅太医说有好办法,也提不起劲来,只是懒懒地道。 “嗯,如此这般……” 傅太医一番献计,端翌点点头,表示首肯,于是傅太医便去忙开了。 “妹妹,你采个猪草怎么这么久?我都担心你出事了,正想去山上找你呢!” 夜斯文也只是嘴上说说罢了,其实是中午没人做饭,他饿了,开始想夜萤的手艺了。 左等右等,夜斯文最后只能自已随便煮了点烂面条吃。 自然,他的手艺也是猪食级别的。 “路上采猪草耽搁了,现在采猪草要走的路越来越远了,要不然下次你去?” 夜萤一放这个话,夜斯文便怂了,赶紧摆摆手道: “算了,你路熟,哪采你都知道,还是你去吧!” 不敢埋怨夜萤回来迟了。 “哥,那些花草你都记得有加水吧?” 夜萤观察了一下,见院子里那些花草都还挺精神的,便放心了。 “有,怎么敢不加水?万一没水了它们死了,就惨了。” 夜斯文还真不敢大意,夜萤巡视一番,见每个竹筒里水都还满着,知道夜斯文没有偷懒,便放心了。 忙碌一天,时光易逝。 一转眼,天又黑了。 夜萤今天去爬了一天山,全身都困乏不已,但是一看到天黑,便想到吴大牛今夜不知道会不会来,顿时只好紧张行动起来,准备炮制紫茄花。 “妹妹,我去找吴老伯说下今天的事,迟些再回来。” 夜斯文吃饱了一抹嘴,把碗扔下,对夜萤吱了一声,就走了。 夜萤漫应了一声,才想起,今天本来是夜斯文去吴老汉家上工的日子,但是因为卖花草的事出了状况,他已经托人向吴老汉先知会一声,现在估计是自行解释去了。 看来,夜斯文对吴小霞的确上心了,否则,以他散漫的性格,肯定不会如此紧张。 夜斯文不在也好,省得他问东问西,方便她行事。 夜萤从装猪草的竹篮里拿出紫茄花,把锅洗干净了,用柴火先燎干锅底,再撤去大部份柴火,然后将紫茄花放到锅里,慢慢炒制起来。 很快,在热锅的烘烤干,紫茄花变蔫了,慢慢脱水,变得干燥起来…… 从锅里拿出变得干脆的紫茄花,夜萤高兴极了,乐呵呵地道: “成了,这辈子不用和吴大牛绑在一起了,宝贝,希望你有奇效,姑娘我以后的命运就全靠你了。” 她只是听村妇说过紫茄花能避孕,而村妇也只是听家里上一辈的老人说过,自已也没试过,自然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所以,对于紫茄花能否发挥功用,夜萤还是很忐忑的。 依着记忆中村妇提到的方法,夜萤将干燥的紫茄花放在干净的案板上,用擀面杖辗成粉沫,然后小心收进一个布囊里。 “咦,不如今天就开始试吃吧?” 夜萤思忖着,原主的月信好象也没个准时候,万一现在就是危险期怎么办? 一不做,二不休,夜萤就着冰冷的井水,先吃了一大把紫茄花的粉沫。 干干的,味道一般,但是一想到这药粉能助她脱离和吴大牛走婚的困局,夜萤心中便无限欢喜。 夜萤长出一口气,甩了甩因为炒制和辗压而发酸的手臂,走到厨房外,嗅入鼻端的是山村新鲜的夜间气息。 “扑通”,突然,院子外面响起什么东西跌落的声音,接着,还伴有人“哎呀”喊了一声。 夜萤吓了一跳,赶紧往外跑去。 “来人啊?有人吗?” 说话的是一个略显苍老的女声。 夜萤跑到近前才明白,原来跌倒的是一位老妪。 夜萤把她扶起来时,才想到,自已是不是犯了不该扶老人的错了? 她心下惴惴,赶紧问对方道: “大娘,你没事吧?哪里摔着了?” “哎,谢谢你啊,夜家的丫头,刚才经过这里时,没注意到有个坑,被绊倒了。” 说话的老妪一头银发,月光下,皱纹爬满了脸,看上去跌得不轻,脸上都痛苦地皱巴成了一团。 “大娘,到我们家坐坐,我端杯水给你喝。” 夜萤看她年纪这么大,不禁于心不忍,也顾不上不能扶老人的禁忌了。 “哎,没事,我在这坐着歇歇脚就好。” 老妪道,叹了口气,在夜萤的扶掖下,坐到了院子边的一块石头上。 看样子她并没有向夜家索赔摔倒医疗费的打算,夜萤也就松了口气,不过还是跑到屋里,给她端了杯水喝。 “哎,人老了,就是没用,轻轻一摔,便站不起来。夜家的丫头,听说你刚走亲是吧?” “是的。” 夜萤一时还没想起来对方是谁,她读取原主的记忆,有点象计算机宕机的情况,不是很熟悉的人,并不能立即认出来。但看样子,对方认识她,夜萤便老实回答道。 “嗯,趁着年轻,赶紧生下一男半女,早早正式过门,别象我一样,走亲三年,到底没有生下孩子,最后也没有人娶,孤老终生。” 可能是摔倒时无人相助的凄惶让老妪百感交集,可能是夜萤的热心扶助让她感动,所以她不由多说了两句。 听到她这么说,夜萤顿时记起来了,她不是村尾石庵里一个人独居的赵大娘吗? 没想到,她也有一段心酸往事啊? 第五十二章在屋内摸索 “赵大娘,不要说这么丧气的话,以后你有什么事,尽管叫我,我能帮得上的,一定帮你。” 看到赵大娘一头花白的头发,满脸皱纹,夜萤心中一阵酸涩。 她不是什么圣母,但是帮人也是一种缘份吧,今天赵大娘正好在她想避孕之际跌倒在她家门前,这似乎在冥冥中暗示着什么,让夜萤一时百感交集,便慨然对赵大娘应允道。 赵大娘却是轻轻一笑,显然没有把夜萤的话当真。 她已经显得浑浊的双眼早就在这些年看尽了人情冷暖,但是夜萤能这么说,还是让她心里暖暖的: “夜家丫头,很多年没有人对我说过这么贴心的话啦,谢谢你。” “赵大娘,你的娘家人呢?难道他们没有人管你?” 夜萤多嘴问了一句。 “娘家人?我爹娘早死了,两个哥哥成家立业后,自顾不暇,谁顾得上管我这个嫁不出去的老女人啊? 二十多年前,我才18岁,花一样的年纪,和同村姓刘的小伙子走亲,谁知道三年也没有生一男半女,他却应征去了北疆从军,结果一去不回,因为三年没生孩子,大家都说我是石女,也没有人愿意再和我走亲……哎,这都是命啊!” 赵大娘陷入了回忆,她说的话却让夜萤吃惊地瞪大了嘴。 不是吃惊于赵大娘的故事,而是吃惊于她的年纪。 二十多年前,她才18岁,那岂不是她现在才四十出头? 我的天啊,若是在后世,40出头的女人正是成熟的黄金年纪,有钱有闲,从容潇洒,活得比二十出头的小姑娘都要自在。 而眼前这位看上去象六十多岁奶奶的赵大娘,竟然才四十出头? 夜萤顿时喉咙一阵哑涩,那一声“赵大娘”却无论如何也叫不出口了。 试想若是她在后世,叫一位四十出头的女性为大娘,不被爆打一顿才怪呢。 比如后世菲姐吧?比如雯姐吧?四十多岁的她们还和小伙子眉来眼去,甚至嫁给比自已小十来岁的小伙子…… 可是眼前这位,却一付风烛残年的样子。 画面对比明显,实在太让夜萤震撼了。 不会的,她的未来才不会象赵大娘这样。 就算没有孩子,没有男人要,她也要活出自已的精彩人生。 “赵,赵大娘。”夜萤还是沿袭了从前的叫去,不然她也不知道要叫她什么,“你要是还好,我牵你回去吧?” “不用了,夜家丫头,只是稍摔了一下,没有伤筋动骨,这么坐着喘口气,我好多了。” 赵大娘起身,拒绝了夜萤的搀扶,慢慢佝偻着身形,向村尾走去。 夜萤有点心酸地看着她的背影,一时说不出话来。 “萤妹,你站在门口,是等我吗?” 就在这时,一个粗嘎低涩的声音在夜萤耳边响起,她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却是吴大牛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自已身后,夜萤有点恼怒地道: “喊什么喊?过来也不弄点声响,吓死我了!” 看着并不温柔的小媳妇,端翌无奈地摸了下鼻子,笑道: “我一路走来脚步都带响的,是你不知道想什么,都没有听到。” “哼!” 夜萤不想理他,更烦他今夜来得这么早。 长夜漫漫,如何与他相对? 端翌看她转身进了院子,便厚着脸皮跟了进去,他摸了摸腰间的一包东西,眼神便灼热起来,傅太医可是炮制补药的好手,有了这些东西,夜萤便能乖乖听话。 看她再说他肾虚…… 夜萤“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端翌索性在院子里,继续劈起柴火来。 真是的,柳村其它人走亲,谁不是花前月下,你侬我侬,他倒好,在山居四体不勤做他的王爷,跑来这里却要劈柴火了。 不过一想到屋子里的女人,端翌的胸口又灼热起来。 在她太清醒的状态下和她亲热,固然傅太医的化妆术十分高明,但是难免会露出一些蛛丝马迹,端翌只能等她睡迷糊了,再去撩拔她。 就在他费劲劈柴的时候,夜萤的门忽然“吱呀”一声开了,夜萤走出来,对端翌道: “帮我烧锅水,我要洗澡。” 端翌精神一振,笑道: “是。为夫马上去办。” 一听为夫这几个字,夜萤不由地胸口一阵发堵。 她方才躺下是想睡了,可是没有洗澡,总觉得身上粘涩难受,就连她自已也忍受不了自已没有洗澡的气息,于是只好爬起来,让吴大牛烧热水。 端翌长期行军从伍,烧水做饭那是一个麻利,不一会儿,一锅热水便备好了。 夜萤麻利舒服地洗了个热水澡,狠狠心,依然用买来的香胰子把自已洗得香喷喷的。 总不可能因为吴大牛会趋近身来,她就不洗澡了吧? 不过,一想到自已服过了紫茄花,夜萤心里镇定许多。 最多三年,三年后便和他和离,彻底断绝关系。 虽然三千还要熬一千多夜,但总是个奔头啊! 端翌听着屋里夜萤洗澡时拨动水“哗哗”的声响,不由地想起夜萤在河里戏水时的种种妙处,他的心一阵痒痒的。 悄悄地推门而入,只见屋内月光下,一片白花花映入眼帘,比月光还亮眼…… “臭流氓,竟然偷看本姑娘洗澡?” 夜萤猛地看到吴大牛出现在自已面前,不由一阵惊慌失措,她原本以为吴大牛还挺老实的,没想到会在她洗澡时闯进来,吓得用手遮住了胸前。 不过,说也是奇怪了,以前单薄的飞机场,这一捂之下,她才发现根本捂不牢,还是有一大半圆润滑脱出来,暴露在手掌之外。 吴大牛的双眼幽深不可测,在月光下似乎显得特别有神,看到夜萤的举动,他来了兴致,上前一把分开夜萤的双手,然后竟然低头咬住了她…… 良久,夜萤被他扛到了卧榻上一番大肆摧残…… 可是慢慢地,夜萤却觉得自已似乎也不太抗拒了。 在他身上,好象有一股让她安心的力量,那么坚定,那么执着,粗暴中又带着怜惜的心疼,竟然让她有一种隐隐的熟悉之感…… 夜萤在几次死去又几次活来中,终于陷入了昏迷一般的状态,沉浸到一个完全不用思考的国度中去了。 所以,她没有看到,吴大牛在她睡着后起身,在她屋内摸索了起来…… 第五十三章送花 端翌是在军伍里是摸营拔寨的行家里手,夜萤又没有努力掩藏,所以不一会儿,端翌就在夜萤被他扯脱的衣物下面,找到了那个装着紫茄花的小布囊。 端翌抓起布囊中的粉沫凑近鼻端一嗅,果然是一股浓浓的紫茄花的味道。 哼!想不要本王的孩子?那是不可能的! 端翌狭长的眸子幽光一深,回头看了一眼睡得正香的小女人,粉嫩的脸庞即便在暗夜中也显得十分夺目,他微微一笑,得意地将夜萤的紫茄花粉沫倒了出来,将布囊弹抖干净,然后将傅太医弄出来的药草粉沫装进布囊中。 然后依样放好。 再处理了一些紫茄花的粉沫,端翌这才大摇大摆地离开夜家,趁着夜色,往山居走去。 夜萤一觉醒来,天又蒙蒙亮了,她才稍一动弹,便觉得四脚一阵酸痛。 该死的吴大牛!昨夜一番狂猛的折腾,简直像是要把她吃进肚子里似的。真不知道这山村愚夫,哪里来的万般手段? 也许是食色性也,不教也自然就会? 夜萤不禁暗恨自已又着了他的手。 可是万幸,自已已经做了万全的准备。 夜萤猛地想起紫茄花,不由吃了一惊,昨天晚上吴大牛来势凶猛,她没来得及藏好,不会被他发现了吧? 她偷偷吃没事,但是若是让吴大牛发现她有意在避孕,就要骗亲之嫌,那可是要闹上祠堂,族规伺候的。 一旦事情败露,就算夜里正是她的老叔公,就算夜里正对她有了好感,想帮她说话也是不可能的。 夜萤顾不得身上酸痛难忍,一“咕录”爬起床,在自已脱下的衣物翻捡一番,便看到布囊好好地在衣物下面,打开布囊一嗅,还是熟悉的味道,她不由松了口气。 看来,吴大牛没有发觉。 但是她却不知道,端翌早就看破内里乾坤,换成了傅太医炮制的其它滋补女子身体的珍贵药材 当然,以傅太医和端翌心思之细密,自然会把这些药材的味道,做得和紫茄花一般无二。 夜萤看着心肝宝贝似的紫茄花,万分珍惜地把它收藏到自已屋内一个木匣子里,再收进床头的木柜放好。 这才起身收拾自已。 清理梳洗整齐后,夜萤慵懒地走到院子里,看到花草经过一天一夜,仍然生气盎然,这才放下心来。 一会王财主就要派人来收货了,她得打起精神来好好应付。 把青盐放进嘴里,用粗布细细磨砺,夜萤刷好牙,洗好脸,生气盎然地到厨房里准备做顿丰盛的早餐。 她都没有意识到,除了初始的酸痛,起床活动开后,她愈发精神了。 象她这样万中挑一的体质,经过阴阳调合的滋养,只会让她越来越有活力,格外迷人。 “妹妹,我熬了粥,你再做个鸡蛋葱油饼吧?” 夜斯文意外起得早,看到夜萤进来,也不由觉得一阵和风扑面,咦,妹妹似乎越来越容光焕发了? “好,你把粥先盛出来凉了,我很快的。” 夜萤说着,手脚麻利地动作开了。 不一会儿,鸡蛋煎饼的香味就在这农家小院里溢开了。 夜斯文一边猛流口水,一边等着夜萤的鸡蛋煎饼出炉,道: “从今天起,我就到小霞家做瓦工了,鸡鸭我会早晚喂好,你就别担心了。” 夜斯文看来还挺有契约精神的嘛?还记得合同上规定的事? 夜萤暗笑,估计是怕她不肯分钱给他吧? “好,我晓得了。放心,不会短你一文的。” 夜萤笑嘻嘻地道。 夜斯文若是认真去做瓦工,自有吴小霞和劳重的活消耗他的精力,希望这能帮他彻底戒赌吧! 兄妹俩就着香喷喷的鸡蛋煎饼吃完早饭,夜斯文两嘴一抹就去吴老汉瓦窑做工了。 夜萤才收拾完碗筷,就听家门口有人喊道: “这里是夜萤姑娘的家吗?” 夜萤一听口音不象村里的,顿时明白过来,一定是王财主的马车到了,没想到会这么早到,看来,王财主办事也是个雷厉风行的。 夜萤迎出院子,就看到院外停了七八辆马车,热闹得很,打头的一名精干的中年汉子正看着她。 “这位大叔,不知道怎么称呼?我就是夜萤。” “哦,我叫王四,我们是受我家老爷的托付,来运花草的,这些就是了吧?” 王四指了指院子里的花草。 “没错,麻烦大叔你们辛苦了!” 夜萤点点头道。 “好,那我们开始干活了。”王四招呼手下,开始把花草往马车上搬,又对夜萤道,“对了,夜姑娘,我们家老爷让你一起去镇上,一来结账,二来帮他看看改过后的院落风水。” “好。” 夜萤没想到王财主这么快就把院子里风水改了,她当然得去看看,再说还要找王财主收钱呢。 于是等王四一干人把花草都搬上马车,夜萤便坐着王四的马车,一起往镇上去。 毕竟是马车,脚程很快,半个时辰后,马车队就到了王财主的新宅子门前。 王四指挥人把花草卸下,夜萤叮嘱王四的人小心,别把绑在花草根系附近的竹筒弄掉了。 王四开始的时候不知道这竹筒是做什么用的,后来一听夜萤解释说是为了让花草不致枯萎,保湿用的,不禁大吃一惊,对眼前的小姑娘也不禁高看一眼。 这个办法很简单,很实用,但是却没有多少人能想到。 难怪老爷镇上的名花名草不买,巴巴地去那么远的村子里找夜萤买花草。 老爷看人,一向都没有看错过呢! 不说王四心中暗暗赞叹,夜萤进了宅子,在丫鬟的带领下,就见王财主在二进院落的一处凉亭中悠然自得地煮茶。 哎,又来这套。 夜萤心中暗暗为难,她真的不喜欢这个时代的茶啊,太难喝了。 可是这里的贵人却甘之如饴,在王财主看来,他可是用很高的礼仪来接待夜萤了。 为了不继续喝这种难喝的茶,夜萤忽然眉头一皱,哼,她一定要把以前喝的好喝的茶推广开来,让大家都喜欢上那样香气浓郁、喝起来爽口舒服的好茶。 “夜姑娘,请上座!” 一看到夜萤,王财主就眼神一亮。 第五十四章得罪小人 “王老爷,我总算是不辱使命,采买到了足够的花草,还请王老爷过目,咱们好及早把花草移栽进土。” 夜萤坐下,笑吟吟地对王财主道。 “夜姑娘,别急,花草我自会叫管家去验。” 王财主这一次的态度和初见夜萤时又多了几分亲切,似乎他和夜萤是旧相识一般,让夜萤在这种富丽堂皇的环境里,也不至手足无措。 夜萤不禁暗暗感叹,果然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王财主能积累起偌大的身家,自有一手,这接人待物方面,和后世她采访过的富商巨贾无二致,都是那般亲切随和。 越是大人物,越是心怀虚谷,不象口袋里刚有了三五文的暴发户一般,硬是如腹内空空的葫芦一般,按都按不住,要从水里浮上来。 “王老爷,这茶不用加羊油可否?” 夜萤一点也不想再喝腥膻味浓重的“煮茶”了。 王财主越看夜萤越欢喜,只觉得这小村姑举止从容大气,一点也不象小山村里出来的姑娘,随便放进哪个豪门贵户里,再配以适当的妆容,说她是当家主母也有人相信。 听到夜萤这么说,王财主满脸堆笑地道: “我朝的茶都是这么煮的,若是不加羊油,怕是会太嫌寡淡啊,不过若是夜姑娘不喜欢,我不加就是了。” 说完,果真没有往茶里再羊油,只是其它佐料依旧有加便是了。 “多谢王老爷。” 夜萤没想到王财主这么好说话,话音才落,王财主又笑嘻嘻地道: “夜姑娘,自从上次你帮我看了风水之后,我做了重新调整,没想到还真灵,我的五船药材运到京城,正好遇上北方突发暴雨,北边的整条水路都受暴雨影响,不得通行,顿时药材的价格猛涨了一倍,真是大赚了一笔。” 怪不得王财主心情这么好。 夜萤心中暗笑,她只是恰逢其会罢了。 “王老爷,恭喜,这是您自家的福运,风水之说,只不过辅佐添力,正是因为您本身运道上佳,所以旺上添旺。” 夜萤说了几句好话。开玩笑,要拿下客户,自然要挠到他的痒处。 “夜姑娘,这些花草该种在哪里,还请你多多指点。” 王财主经过这些事,已经对夜萤产生了强烈的信任感。 夜萤曾经说过,这些花草关系到藏风聚敢,滋养王家的灵脉,他自然不敢象一般花木那样,这里种几棵,那里摆一盆。 这件事自然也难不倒夜萤,她道: “没问题,咱们现在就去看看吧?” “王老爷,我听说,您听了一个村姑三两句撩拔,便弃用我的风水案,改用了她说的布局?这简直是开玩笑,一个无知村姑懂得什么?” 就在夜萤和王老爷相谈甚欢的时候,一名灰发、瘦长脸、穿着灰色绣竹长绸衫的老者匆匆走了过来。 一看到王财主,便不客气地道。 一时间,王财主脸上便有几分尴尬,他干咳一声,道: “赛老弟,我只是对你的园林案做了一些修改,并无弃用之说,你是听错了吧?” “哼,什么修改?我赛江南的园林案是轻易能够随便修改的吗?你这一改,把所有的风水都改跑了,我怕是你不久以后就会有灾祸降临,后患无穷!” 夜萤在边上听着,没有插话,但是亦是听出来了,这名老者肯定是之前给王财主做园林案的赛江南。 这是听说王财主改了他的布局设计,前来“问罪”了。 赛江南口气不小,看来,也不是全无背景之人啊? “你,你,这种话可别乱说!”王财主也生气了,他现在是个富家翁,自然最想的就是坐拥财富,子孙荫泽,赛江南这一说,相当犯忌,“自从我按你的园林案布局后,家里才是祸事边连呢,孙子跌断了一条腿,商船也在水上出事,损失了数千两银子,所幸夜姑娘及时点拨,否则,我还不知道要破财到什么时候呢!” 王财主一生气,便把夜萤也推了出来。 夜萤见两个大鬼吵架,她正老老实实、正襟危坐,默念着:没有看到我,没有看到我。 没想到王财主这么没有“义气”,一下子就把她推了出来,她只好起身尴尬地笑了一下,道: “见过塞先生。” “你就是夜姑娘?” 赛江南猛地停下和王财主的斗嘴,冷冷地扫了夜萤一眼,心中暗暗吃惊,没想到让王财主推翻他园林案的,竟然是眼前这位才堪堪及笄的姑娘。 听到赛江南森冷的口气,夜萤心下好象被钝刀捅了一下,察觉眼前老者,并不是一个心胸广阔之人,自已怕是被记恨上了。 有竞争就有伤害。 夜萤仍然淡定地道: “正是在下。” “好,你很好!几十年来,你是第一个把我的风水案推翻的人,竟然还是一个小女子!” 赛江南琥珀色的瞳仁凝神盯紧了夜萤,似乎要牢牢记下她的脸,然后便一甩袖子,气哼哼地走了。 “赛老弟,赛老弟!”王财主一看赛江南拂袖而去,便赶紧匆匆跟了上去,扯着他,在回廊的尽头也不知道说了什么,良久,王财主才返身回来。 夜萤自是知道,这些自恃有风水绝学的先生,一般生意人轻易不爱得罪。 用俗话来说,就是他们给不了你好的,但是要破坏却很容易,在哪个角落埋个小人、发个诅咒什么的,都是主人家轻易不想看到的。 因此,见赛江南生气,王财主才会上去好生安抚,估计还给了他一笔银两,因为夜萤依稀看到,王财主往赛江南手上塞了张似乎是银票的东西。 “王老爷,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夜萤见王财主回过身来对她,脸上并未因赛江南打扰露出不悦之色,对这位王财主的涵养之功,有了再度新的认识。 “呵呵,夜姑娘言重了。赛先生就是有些恃才自傲,打雁一辈子,偶尔被雁啄到眼也是有可能的。” 王财主笑嘻嘻地把这一节一带而过,一脸不以为意。 “王老爷,方才说的种植花草的所在,现在咱们就去看看吧?” 夜萤也不想在这里耽搁太久,被赛江南一搅,她心情不似方才那般明朗了。 看赛江南临走扔来的恶狠狠的眼神,夜萤总觉得对方不可能就这么算了。 第五十五章冤家路窄 “好,夜姑娘请跟我来。” 王财主带着夜萤在宅子里四处游走,然后不时指点着告诉她,哪里是书房,哪里是几房姨娘居住的偏房,自已住在哪。 夜萤心下便有了主意,于是在王财主提供的建筑布局图上一一进行了勾注,什么地方种什么花草都一一做了说明。 “王老爷,你只要叫下人们依图纸行事就是了。” 夜萤把图纸递给王财主,微微出了口气,总算完事了。 “嗯,很好,夜姑娘辛苦了。”王财主把图纸递给管家,又道,“一个月后,就是我家新宅落成,大宴宾朋之时,夜姑娘届时可拨冗参加。” “好,那王老爷咱们是不是把这些花草的资费结算一下?” 夜萤老实不客气地道。 “自是应该的,夜姑娘,我叫管家和你结算,另外,这二十两谢仪还请夜姑娘收下。” 王财主拿出一张银票,递给夜萤。 一听有二十两银票,夜萤顿时心下一阵狂喜。 这要放在夜家,是辛苦做十年也不一定能攒下的现银啊,而且是她在古代赚的第一桶金。 想想夜斯文和田喜娘把她卖出去的时候,也不过是十两银子的身价。 夜萤顿时有一种想要哭的感觉,早有这二十两银子,她也不必和吴大牛走亲了。 不过,生活总是一天天向好了不是吗? 至少,自已现在有了二十两银子,又有了紫茄花助力,三年一到,应该很快就能甩脱吴大牛了。 夜萤到底是一个现代思维的女子,很快就自我开解了。 她不客气地接过银票道: “多谢王老爷。一个月后,我必来府上祝贺。” 走出王财主家新宅的大门,夜萤有一种快乐即将爆炸的感觉,这是她在古代第一次实实在在赚的钱,加上卖绿植作价十五两银子,她现在一共有三十五两银子了,扣去十两银子的成本,她实际还净剩二十五两银子。 按她在集镇上做市场调查得来的比例,这二十五两银子,相当于现代的五万块钱了。 这可是一笔偌大的财富啊,在村里,能建一栋一进的新宅子没问题。 夜萤想到自已现在住的低矮破旧的院落,想像着住上新房的感觉,不由地一阵向往。 可是她的梦想又岂止于一栋一进的新宅子? 如果现在把钱花去盖房子,是可以住上漂亮的新宅,但是之后的生计依然是大问题。 这可是她在古代致富奔小康的启动资金啊,夜萤想到这里,便把银票小心地贴身藏好,克制着内心的狂喜,准备等脑子冷静下来,再好好想想发家致富之路。 不知不觉,她就走到了街边的肉摊上,屠户们看到有客人来,便热情地招呼: “姑娘,来一指肥肉吧?你看我家这猪,可肥了,保你做五花肉嚼得满嘴流油。” 说着,屠户还用力翻了一下案板上的猪肉,果然是肥多瘦少。 夜萤现在总算明白了,这里可不是人人天天都吃得起肉的,有些人一年到头都见不到荤腥,所以卖肉的也是肥肉畅销,瘦肉反而没有人买。 夜萤看这屠户生意似乎不是很好,案板上还剩了大半头猪肉,再看那猪,身形也不是很高大,和她印象中后世的猪体形小了三分一还多。 夜萤心下一动,不禁问道: “这位大哥,你这头猪杀了有多少斤肉啊?” “九十多斤啊,这可是一头大肥猪啊!” 屠户一看有人问,估计是顾客上门了,便热情地道。 大肥猪?夜萤看看案板上那半拉瘦小的猪身,不由一阵啼笑皆非,这也叫大肥猪? 一般后世出栏的猪都有两百斤重,这还是在控制成本的情况下才控制的体重,喂养周期只有140多天,若是自由生长,最重的能达到上千斤只,那才是大肥猪呢! 这么小的一头猪也叫大肥猪?而且现在的猪至少得喂一年多才有90多斤,还得祈祷中途别生病夭折了。 “大哥,这里杀的猪一般都这么重吧?” “那是当然,差不多这么重吧,我杀的猪比一般人家养的重多了,你看他们,那些猪大约只有7、80来斤,所以我家的猪肥肉更加厚实,来一斤吧?姑娘?” 屠户得意洋洋地自我吹嘘一番,又向夜萤推销他的猪肉。 是猪的品种不对?还是饲养的技术有问题?古代的猪和后世的猪身型体重上居然差了那么多? 夜萤蹙眉一时想不出所以然来,但是看在屠户知无不言的份上,她还是道: “来两斤五花肉吧!” 白花花的肥肉她可吃不下,不过现在这些猪肉都是农家饲料养大的,猪肉的确很香,她嘴馋了,想试试韩国烤肉。 “好咧!” 屠户手起刀落,削了一大条五花肉给夜萤,不过,顺手还是又饶了一小条白花花的肥肉,笑道: “姑娘吃着好,下回还来找我买。” 这是商家做生意的手段,夜萤反正是白得的,也不在乎那肉太肥了,再说,她不吃,夜斯文可爱吃了。 夜萤买完肉,又去尤记买了六个大肉包子和一堆馒头,就准备往回走。 “姑娘,我这临时缺个人手,你能不能来帮半天忙?端个茶递个水,给你一百文的工钱,如何?” 没想到,夜萤才走出尤记,却被一个掌柜模样的人当街拦住。 “有这等好事?你是?” 夜萤看对方穿着细布长衫,也是一个斯文有礼的,便疑惑地问道。 “我是这悦来酒楼的掌柜,我们酒楼临时接到上头的吩咐,说有些贵客要来悦来酒楼就餐,需要一些端茶递水的侍女,可是我们这都是五大三粗的伙计,仓促间招不到人手,你能帮帮忙吗?半天就成。” 夜萤初来乍地,不晓得深浅,但是敏锐的直觉让她觉得事情有点不简单,便摇了摇头道: “不成,我还要赶紧回家呢!” “姑娘,给你五百文工钱如何?” 掌柜的一看夜萤拒绝,立马把价钱提得高高的。 夜萤一听,倒是有点心动了。她犹豫了一下,但是突然一股莫名的危机感让她觉得,这似乎并不是一件好差事,这是一种女人天赋的直觉,她便又坚决地摇了摇头道: “算了,我不去,家里还有事呢!” “掌柜的,她不去,我去,成不成?” 就在这时,一个娇滴滴的女声在夜萤背后响起。 夜萤回头一看,不由楞了一下,这女子,她认识,同村的,说起来还是冤家路窄呢感谢各位读者关爱,作者君看到你们的留言了,给作者君码字带来无限动力哈!作者君会爆发的,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敬请期待。 第五十六章窥觑 “彩凤?你想去酒楼端茶倒水,小五同意吗?” 夜萤一看是张嫂的女儿,虽然刚被张嫂摆了一道,但是出于善意还是提醒了一下。 “关小五什么事?你自已不想赚钱,别挡着别人发财。” 吴彩风一听夜萤提起小五,不禁皱起了眉头。 小五喜欢她没错,她也不拒绝小五私下里对她的好,什么黄铜钗子、银手链子自是没少收,但是小五毕竟只是个赶大车的,她想要嫁的理想夫婿可不是小五这种。 一听夜萤的话明显是认定了她和小五的关系,她不由得一阵恼羞成怒。 夜萤一番好意却被当成驴肝肺,她也不是圣母之流的人物,见彩凤不听劝,她微微冷哼一声,转身就离开了。 “姑娘,你既是愿意,就在这份文书上画个押,印个指印吧!” 夜萤刚离开,便听到悦来酒楼的掌柜迫不及待地逮着彩凤道。 彩凤虽然没有夜萤长得漂亮,但是胜在小家碧玉,又会卖弄风情,看着也是比较顺眼的,掌柜的急要招揽人手,便不加思索地同意了,心内还暗道: 那些爷听说是京城的豪门贵族,吃惯了城里的千金佳丽,没准换个乡村口味,能令他们眼前一亮呢! “掌柜的,怎么去端茶倒水还要画押啊?” 彩凤似乎也不是没有疑惑,张口问道。 “五百文工钱可不低,而且我急等人用,如果不画押,怕你做到一半走人,那我临时哪去招人啊?” 掌柜的一脸实诚地解释。 “哦,那好吧,我不识字,不会画押,在这上面印个指印可以吧?” “可以,来,我教你,按在这里。” 掌柜的当街拿出一份契约,拉着彩凤的手指,蘸了红色的印油,然后便在契约上按了个指纹。 夜萤听到这一切,不由地嘴角扯起一丝冷笑。 这五百文工钱看来真的不好赚,又画押又按指模的,彩凤又不识字,上面写了什么都不清楚,她的心真大,就不怕是卖身契。 夜萤深谙自扫门前雪的道理,彩凤一门心思地奔五百文钱去,她要是现在出面拦阻了,彩凤不光不会感谢她,还会怨恨她。 如此一来,她和张嫂子一家的仇结得更大了。 夜萤不再理会,继续向前走去,不时停下来,看看街边的小摊,好奇地摸摸捏捏人家卖的土产,反正对她来说,一切都是新鲜的,初来乍到,总是一付看不够的感觉。 悦来酒楼的贵宾厢房内。 一桌十分齐楚的酒菜,七八个穿着做工不菲、贵气逼人锦袍的贵公子。 居中为首的一位,面如冠玉,眼睛却是微微有点突出,一双桃花眼因此显得愈发风流,美目一扫间,摄人心魄,一般女子见了无不为之醉倒。 “王爷,靖王到府城后就再无踪迹,咱们这样四下里漫无目的地寻找,我看很难找到他。” 一名年轻的文士道。 “二哥一向狡猾,别看他一脸古板正经,其实肚子里的坏水比谁都多,他最后出现的地方既是府城,我相信他一定隐身于府城周边,你们还且四处打探,我怀疑,二哥突然玩失踪,一定大有阴谋。” 居中的年轻男子薄情的嘴角微微向上掀起,似乎在嘲笑二哥靖王的东躲西藏。 “皇上久病沉疴,丽妃现在在宫中独掌大权,靖王是不是怕和丽妃扯上什么,所以才故意玩失踪的?” 另一名武士模样的闷声道,他的手掌粗大结实如熊掌,看那模样,若是一巴掌拍过去,只怕一头熊也能拍死。 “熊武,这样的话咱们只能私下说说,到外面切不可随便提起。” 康王端瑞方才扬起的嘴角微微下沉,显出几分阴冷残酷。 “是,属下知罪,属下明白。” 熊武面上惶恐地道,其实心内并不害怕,他是知道端王心中真正想法的心腹死士,自然晓得康王只是在提醒他,并不会真地因为这件事拿他治罪。 “哼,这什么破悦来酒楼啊,连个端茶倒水的小妞都没有,还号称京城连锁酒楼呢!” 一名知道康王脾性的文士故意抱怨道。 端瑞无所事事地站起身,支起厢房靠近街边的窗户,向下一扫,他的眼睛不知道怎么就被下面一个翠绿的身影吸引住了。 只见那抹翠绿,身形窈窕,弯下腰时,腰肢细细的,勾勒出胸前浑圆的侧影…… 端瑞不由地吞了一下口水,但随即心下失笑道:或许只是半面观音呢?别一回头是个母夜叉,那可就折煞风景了。 他正要掉头离开,却不防那抹翠绿的身影似有察觉似的,向着他这个方向遥遥看了一眼。 只这一眼,端瑞不由觉得魂魄都要被夺走了。 那竟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女子,虽然还称不上绝色,但是那雪白的皮肤、眉目如画的面庞,却让端瑞过目不望。 而且,这名女子身上隐隐有着某种不一般的气息,隔空让端瑞也能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冲动。 端瑞御过的女子没有三百,也有一两百人了,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让他一见即心生无限欢喜,恨不得立即把她按在地上,大肆轻薄一番的。 “来人,去把下面那个女子给本王带来!” 端瑞是什么人啊?大夏国堂堂王爷,想要一个民女,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他一声令下,熊武立即起身,顺着端瑞手指的方向一看,便了然道: “属下这就去办。” 熊武匆匆下楼。康王端瑞夜御十女而尤不满足,虽然在外界只有隐隐风声,但是这件事对他们这些心腹来说,完全是心知肚明的。 他们还知道,端瑞一旦出现了那种需求,不马上满足他的话,他会变得异常狂暴恐怖…… 上一次靖王端翌的暗卫私下议论的却是张冠李戴了,把端瑞的癖好安到了端翌的头上。 此时见王爷迫不及待的样子,熊武晓得兹事体大,若是不能马上找到那个女人给王爷去火,怕是他们这帮做下人的也讨不了好。 夜萤正在街边看着一个卖泥人的老头捏泥人,见他技艺娴熟,捏的泥人栩栩如生,她动念买了一个诸葛亮的泥偶。 但是恍惚间,她似乎觉得有一双眼睛在远处偷窥自已,让她觉得万分不舒服。 夜萤抬起头看了一眼,并没见到什么人,又回头四下察看,见没有什么异常,便也做罢,觉得自已是不是太神经过敏了。 她拿起泥偶,付了两文钱,便转身离开。 熊武走到卖泥人的摊前,已经不见了那一身翠绿服装的女子,便放出一身杀气,凶神恶煞地问卖泥人的老头道: “有没有见一个一身绿衣服的姑娘?往哪去了?” “往东边去了。” 老头抬头扫了一眼熊武,吓得一哆索,便向东边指了一下。 熊武冷哼一声,往东边快速走去。 第五十七章替代对象 熊武急走慢走,鹰隼般的双眼四下巡查,但凡衣衫带绿的,他都走上前去,一一审视,生怕错过了。 夜萤尤不自知,仍在不紧不慢地走着…… 熊武走到一个路口,看到这里小巷交错,庭院深深,不由地傻了眼,他一人分身乏术,怎么可能同时钻进这么多巷子呢? 其实,夜萤是往西边走的。 卖泥人的老头见熊武凶相毕露,知道不是什么好人,故意指了个反方向。熊武走后,他也立即收摊离开了。 熊武一番搜寻无果,诚惶诚恐地回到酒楼,下跪向端瑞请罪。 “王爷恕罪,小人四处寻找,都快把这个镇子翻了个遍,都没找到那位翠衣的姑娘。” 朝中风云变幻,正是用人之际,端瑞自是不会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已的亲信属下怎么样,相反,他还假笑着道: “不妨事,起来吧,一介女子罢了,何足挂齿。” 话虽如此,但端瑞腹下那股被勾起的邪火却有点按捺不住。 这时,厢房的门外响起一阵敲门的叩击声:“几位爷,可以进来吗?” “进来!” 一名文士回道。 悦来酒楼的掌柜微躬着腰,脸上带着讨好的微笑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一名容貌齐楚的少女。 “几位爷,叫彩凤姑娘来帮几位爷端茶倒水,不知道几位爷意下如何?” 端瑞咪眼一扫,见那名女子虽然不是什么绝色佳丽,但是胜在年少青涩,未破瓜的身子楚楚可怜,乡下的少女常年在田野间劳作,皮肤自然不是雪白粉嫩的,但是麦色的皮肤对端瑞来说,另有一番野性的气息。 端瑞暗暗按了下某个崛起的部位,那是被翠衣女子勾起的,却不妨碍他用别人来替代发泄,于是他笑嘻嘻、和颜悦色地点点头道: “留下吧!” 熊武等人看到端瑞的表情,皆是心知肚明,但都微微松了口气。 彩凤被掌柜好一番叮嘱后,知道自已要去伺候的是京城里来的贵客,不由地一阵心慌乱撞。 现在进到酒楼包厢里,在掌柜介绍间,她偷偷抬眼一打量,看到眼前的贵公子们,个个气宇轩昂,居中的一位尤甚,风流的桃花眼,鼻若悬胆,嘴角微微上翘,突然双眼一闪,凝目注视着她,顿时让她一阵心慌气短。 如此风流出彩的人物,她是这一辈子第一次见到。 顿时,赶大车的小五便被这些人比到了尘土里,在她眼中黯然失色。 如果,能搭上这些人中的哪怕一位,她的这辈子就和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娘老子不一样了! 彩凤心中一阵欢腾雀跃,觉得翻身改变命运的机会来了,但是脸上却要克制着自已装做若无其事。 在她心念电转间,掌柜的已经躬着身,唯唯喏喏地出去了,彩凤亦是无师自通,上前主动拿起酒壶,为几位贵客斟酒。 端瑞见状,邪魅地一笑,几名侍卫和文士皆心中明白,纷纷退了出去。 彩凤见这些贵客流水般地走人,惟独留下居中那位贵公子,不由地一阵心慌,讷讷地道: “公子们为何纷纷离开?” “呵呵,小美人,他们怕你不好意思嘛!” 四下无人,端瑞也不再端着王爷的架子,涎着脸上前一把将彩凤紧紧搂在怀里。 “啊?公子,不可无礼!” 彩凤哪见过这种阵势,和小五私会,人家最多也就抓抓她的手,哪里有一见面就强行搂入怀中的?而且端瑞好武,这一抱如铁石般坚硬,让她挣扎不开。 “哈哈,小美人,还玩什么欲拒还迎啊?这套对本大爷可没用!” 端瑞说着,用力一撕,一把扯下彩凤的裙子,她只觉得双腿一凉,想要反抗,但是双手却被端瑞牢牢握着,掌骨几近要握断,让她痛不可当。 “公子,我只是被掌柜请来端茶送水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啊!我不是来卖身的!” 彩凤心慌了,这时候想起了夜萤对她说的话,心中大悔,但是已经如羔羊落入虎口,后悔也来不及了。 端瑞粗暴地把彩凤按倒在地上,不顾她的反抗,强行要了她之后,又把她翻过身来,让她双手把住窗栏杆,对着街外的景致,他遥遥想着方才那翠衣的女子,如驾奔马一般,在彩凤体内完成了一次又一次巅峰享受! 彩凤简直是欲哭无泪。 一个时辰前,她还是待字闺中的清白少女,现在可好,莫名其妙地被一个男人玷污了,还突破了她的想像,被玩了那么多花样。 端瑞发泄完毕,看着伏在地上如残破布偶的彩凤,一抽一抽哭得很伤心,脸上不由掠过一抹灰云,冰冷至极地哼道: “小贱人,你这是什么意思?大爷我享用了你,是你的福份,滚出去,找掌柜的领一百两银子赏银!” 端瑞自有皇家的傲气,在他身边,哪个女人不是主动贴上来的?府里的侧妃和侍妾,哪个被他临幸不激动幸福得热泪盈眶? 这倒好,在这个小镇上一时焦渴难耐,幸了一名村姑,还惹得对方哭哭啼啼的。 办事时,端瑞自是还能忍受,现在完事了,一听彩凤哭,就觉得烦躁了,那种办完事的神清气爽,也顿时大打折扣。 不过看在对方还是处子的份上,端瑞也不想丢了皇家的排场,还是摆出了王爷的气度,赏了对方一百两银子。 说话间,悦来酒楼的掌柜和两名婆子已经进到厢房,把彩凤拖了出去,一番强行梳洗打扮。 彩凤哀哀哭个不停,梳洗好,蜕去被端瑞撕破的旧裳,换上一身新的细布裙子,勉强遮住了身上青紫的伤痕。 “掌柜的,你只说来端茶倒酒,又没说来陪客人,现在我可怎么办啊?” 彩凤哭个不停。 悦来酒楼的掌柜变了付脸色,扔过彩凤签的那纸契约,冷哼道: “上面写得清清楚楚,陪客半天,工钱五百文钱,这陪客,不光包括端茶倒水吧?你以为现在端茶倒水,就值得五百文工钱?我二十文钱满大街能叫几十个人来!” 彩凤捡起那纸契约,倒还认得是自已按的指印,一听掌柜的说上面的内容,顿时傻了眼: “掌柜的,你骗我!” “我骗你?你不是自愿的吗?我原本问的也不是你,是你自已凑上前的。还签字画押,都是你自愿的。这种情况,你就算告到官府,丢脸的只是你自已!而且我告诉你,这些贵客可是京城里有来历的,你就算告到官府,也没人理你!” 掌柜的冷哼一声,彩凤心中一阵发凉,思及当时事情发生的前后,还真是自已贴上来的。 夜萤,该死的夜萤,若是没有碰到她,自已就不会驻足偷听,若不是自已没有驻足偷听,就不会被五百文工钱打动,主动上前要去做工。 那么,现在被祸害的就是夜萤了。 彩凤心中又气又急,她拿悦来酒楼的掌柜和京城的贵公子没有办法,但是心内却把夜萤深深地恨上了。 第五十八章好吃的野果 疾走在山路上的夜萤不由打了个喷嚏,她揉了揉鼻子,不由道: “咦,这青天白日的,气温这么高,怎么会打喷嚏呢?难道是过敏性鼻炎? 嗯,有可能,这里山花烂漫,花粉比较多,虽然空气清新,不可比拟从前,但是免疫系统的变态反应还是无法控制!” 夜萤尚不知道因为捏泥人老汉的善良一指,她逃脱了一场噩运,揣着兜里的银票,愉快地走在山路上。 暗卫甲捅了一下暗卫乙,道: “方才夜姑娘说什么了?你听得懂吗?什么过敏?什么免疫系统?这是什么东西啊?新型的暗器吗?” “呃,你别问我,这姑娘的思维大异常人,她说的话,办的事,有很多我也看不懂。” 暗卫乙摸了下鼻子道。 “哎,我还以为你知道得比我多呢!” 护着夜萤回到村里,两名暗卫留下一人,另一位才疾速回到山居向端翌报告。 “什么?二弟也来三清镇了?他的嗅觉还真是灵敏啊!” 端翌听到这个消息,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但并无担忧的神色。 “是的,康王陛下在悦来酒楼用过膳后即刻离开了,不过,属下发现,康王陛下在酒楼里幸了一名女子。” 暗卫要做的事,就是事无巨细,都要向端翌报告,看到彩凤被送进悦来酒楼,他们自然对酒楼上下暗地里进行了旁敲侧击。 悦来酒楼只是一间酒楼罢了,比不得皇宫内卫嘴上防守严密,有了一把铜钱,自然把什么都说给暗卫听了。 “哦?二弟还真是不改风流本色啊!” 端翌是知道弟弟端瑞的性情的,只能无语了。 不过,他略一思忖,道: “查查那名女子是哪里的?派人盯着她!” “是” 暗卫退下。 傅太医摇着鹅毛扇出现了,他最崇拜孔明,所以为人行事,无不处处以孔明先生为尊,就连摇扇,也要学着孔明先生。 “王爷,这是今早最新的飞鸽传书。” 傅太医递上一个被油蜡封住两头的竹筒,端翌拆开一看,里面是一张指头大小卷着的字条,把纸卷拉平,看着上面蝇头小楷,端翌眉头一皱道: “皇上接受了我的建议,在军中推行伤口缝针之术,日前有小股蛮子来犯,受伤的将士施用缝针之术后,效果奇佳,皇上龙颜大悦!” “哦,王爷,那你应该欢喜才对啊!怎么一脸愁容?” “我愁的是白酒提纯的事,这缝针之术在军中推行之后,象夜萤那样消毒,怕是粮食消耗就要大增,今年本来就不是一个好年景,明年又不知道会怎么样,到时候,别因为如此,缝针之术又被禁止,自然心里发愁!” “哈哈,王爷,夜姑娘的奇思妙想甚多,你不如问问她,知不知道明年的天象?或者有没有提高粮食产量的妙法?” 傅太医这是开玩笑,为了给端翌宽心,哪想,端翌听了,却放在心上了。 夜萤快走到村里时,无意中发现村头有一丛柰枝被沉甸甸的果实压弯了腰。 夜萤一看到那黑乎乎如拇指头大小的柰果,不由心中一阵欢喜: “哎,肯定是这里的人不懂得吃,要不然怎么可能留到这时候?” 柰果成熟后十分香甜,但是中间有颗翠绿的芯要挤掉,否则吃多了会中毒。 小时候在乡下外婆家,夜萤和村里的小伙伴上山采摘过。但是成年后在城里,就再也没有尝过柰果的甜美滋味了。 夜萤摘了片芭蕉叶,卷起来当个盛器,欢喜地在柰树丛中逡寻了起来。 不一会儿,她便摘了满满一大捧的柰果。 夜萤还边摘边吃,山果清甜醇厚,比什么名贵的车厘子味道好多了。夜萤吃上了瘾,就停不下嘴来。 “姑姑,你,你是不是生病了?” 就在夜萤开心摘野果的时候,突然,她听到夜鸣一阵惊奇的叫声。 夜萤抬眼一看,见夜鸣赶着一头膘肥体重的黄牛,正往村里走去,无意中看到正在采野果的她。 “我生病?怎么可能?” 夜萤摸了摸自已的额头,确定自已没有发热。 “你没病,为什么嘴唇发黑?太吓人了?你得赶紧去看大夫!” 夜鸣这小家伙十分机灵,且又帮了夜萤几次,深得她的欢心,一听夜鸣说她嘴唇发黑,夜萤楞了一下,摸了一把嘴唇,才发现手背上一片黑紫,她登时明白过来,开心地大笑道: “夜鸣,不是我生病了,这是吃野果染的颜色,我都忘了吃这野果会染到嘴唇。” 说完,夜萤跳到路边,将手里一把刚摘下来的柰果递给夜鸣道: “你尝尝,味道可好了。” “不要,这叫牛舍子,我们都不吃的,有人曾经因为肚子饿忍不住吃过,开始时是很香甜,但是不一会儿就会肚子疼,疼得象肠子要绞断一样,从那以后,村里人再也不敢吃这个玩意了。” “哦,怪不得这么好吃的野果靠近村道还能留到现在,我说呢,怎么就便宜我了呢。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啊,这牛舍子啊,是可以吃,但是呢,你要把这里面绿色的芯挤出来,这绿心的芯里,富含生物毒素,把它挤掉,就安全了,你看我吃了一肚子,到现在也没事。” 夜萤把柰,也就是夜鸣说的牛舍子,塞到他手里。 夜鸣对夜萤还是很信任的,听她这么一说,加上夜萤自已也吃了,夜鸣便学着夜萤,把牛舍子中间绿色的芯挤出来,然后塞进嘴里: “很甜,很好吃。” 夜鸣尝到甜头,十分高兴,也吃了一大把,然后还学着夜萤的样子,卷了芭蕉叶,把剩下的牛舍子摘了满满一捧道: “我在山上放牛,这种果子到处都是,可是没人敢吃,姑姑你的方法若是可行的话,我今后在山上放牛,就多了一种吃食,可以少带些饭团上山了。” 夜萤没想到夜鸣打的是这种主意,小小年纪,就懂得替大人分忧了,他还是里正的孙子呢,家里的粮食也得省着用,普通农户家里的粮食有多紧张,就可见一斑了。 第五十九章韩式烤肉 “好吃也不能多吃啊,什么东西吃多了肚子都容易不舒服,你也别光用牛舍子来代替粮食了。” 夜萤心疼地叮嘱夜鸣。 野果吃到肚子里容易发酵,本来肠胃里油水就少,野果也是很“刮”肠油的,一旦突然吃多,可能会引起腹泻、胃肠不适。 别看拉肚子什么的在现代医学面前是手到擒来的小病,在这个时代,没有输液工具和药物,一旦拉肚子严重脱水,很容易就因为脱水和电解质紊乱而丢了性命。 “知道了,姑姑,不过说真的,知道了这个秘密以后,突然为这满山的牛舍子感到可惜了,一时间吃不完,放着熟了又会烂掉,太可惜了。” 夜鸣十分惋惜地道。 “牛舍子的数量有这么多吗?” 夜萤听了大吃一惊。 “当然,我放牛的南山坡上,那里到处都是,过去没人敢吃,都放着自生自灭。” 夜鸣指着他方才来的方向道。 “哟,咱们明天去看看,姑姑我似乎有个好主意,把这些牛舍子利用起来。” “真的?那太好了,今天不早了,咱们明天一早去吧!” 夜鸣一听夜萤有好主意,登时两眼一亮。 两个人赶着牛一起进村,村里的放牛娃们天快黑都陆续从山上回来了,在村口三三两两地遇到了一起,形成了一支赶着牛的童子军队伍。 各家各户此时也升起了袅袅炊烟,日子虽然都过得紧巴巴的,但是总有三两户人家隔了好久做一顿好吃的,便有熏肉或者蒜苗炒鸡蛋的香味扑鼻而来,馋得这些放牛娃们吸溜着口水。 夜萤和夜鸣约好明天上山的时间,便在村口分开了 “妹妹,今晚上做点肉吃,干了一天活,饿死我了。这一天二十文工钱不好赚啊!” 夜萤正埋头走路,想着开发牛舍子的可能性,冷不防夜斯文的声音在身侧响起,吓了她一跳。 “哥,你怎么一身泥巴啊?象个土人似的,别说我了,就是娘回来也不认得你了。” 夜萤一看哥哥全身都是泥巴,连脸上都糊满了,不由骇笑道。 “哎,妹妹,吴家的瓦工太辛苦了,难怪招不到工,若不是想着小霞妹妹,我早就不去了。” 夜斯文起劲地抱怨着。 “真有那么辛苦啊?明天我去看看,真的很辛苦,就每天给你做肉菜吃,让你加加营养!” 为了脱掉夜斯文的懒骨,夜萤也是煞费苦心。 她充分晓得打一鞭再给点甜头的驭人方式,果然,一听有肉吃,而且可能天天有肉吃,夜斯文的眼睛就亮了,一身的疲惫顿时一扫而光,笑道: “妹妹,只要有肉吃,哥就有力气把活干好,我看那瓦工,也就是个粗笨活,没啥技巧,等你哥我学会了所有制作的工艺,咱们自已也去弄孔瓦窑烧瓦去。 这门买卖还是做得的,我看吴家每天买瓦的商人都是络绎不绝的。” 夜斯文居然会想通过正途赚钱? 这是好现象。 夜萤知道烧瓦可不是一件简单的技术活,尤其是现在没有任何技术手段可以参照利用,比如温度计什么的,所以对于烧瓦瓦窑的温度,就全凭匠人的直觉和经验判断。 而这点直觉和经验,就是烧瓦师傅的不传之秘,需要几十年之功才能确保一瓦窑万无一失烧制而成。 夜斯文真的想当烧瓦师傅,火候还差得远呢。 但是夜萤不想打击夜斯文的梦想,让他继续做梦去吧,男人至少得有一个奋斗目标不是? 说到做到,夜萤正好也买了五花肉,回到家,便开始折腾她的韩式烤肉。 “妹妹,你要我削这些竹签干嘛?这和吃肉有什么关系吗?” 夜斯文被吃肉的美妙迷住了心窍,竟然忘了问夜萤今天去卖花草赚了多少钱。 “哎,我弄好吃的烤肉给你吃,你把竹签削好以后,在院子里把柴火升起来。” 夜萤吩咐道。 能让夜斯文做的事情,她绝不假手自已。 “好吧,还是不肯揭开谜底,等得我心痒痒的,肚子可是‘咕咕’乱叫了。” 夜斯文削好一把竹签,为了吃到美味的烤肉,只好又去院子里升了堆火。 夜萤把五花肉用菜刀切成一块块婴儿巴掌大的薄片,然后用盐巴、酱油、一点白酒腌上,又剁碎了蒜头,把蒜头洒在腌料里,大约腌了半个小时,夜斯文等不住了,她只好把一小盆的腌肉先拿出来,拖出竹凳坐在火堆前,对夜斯文道: “学着我把肉串到竹签上。” 夜斯文总算知道削竹签是干嘛的了,原来就是串肉的。 把肉串好后,夜萤便把肉放到火中一块干净的石头上摊放着,不时翻面。 不一会儿,五花肉便在火焰的炙烤下,冒出了滋滋的油花。 “太香了,妹妹,原来这就是烤肉啊?还能这么吃的?熟了吧?我先尝尝味道好不好?” 夜斯文迫不及待地拿起一串烤肉,偏过脸从竹签上咬下一块还冒着油花的肉,顾不得烫嘴,三嚼两嚼便吞下了肚。 “好吃吗?” 夜萤笑咪咪地问。 夜斯文的吃相虽然不雅,但是却让人看了很有食欲,她也饿了,看到有一串似乎烤得差不多了,她便拿起那串烤肉,自已也吃了起来。 “好吃,太香了,嗯,以后要经常烤肉给我吃啊!” 夜斯文吃得停不下来,一串烤肉很快下肚了。 夜萤也觉得好吃,还是熟悉的味道,尤其是用柴火烤出来的,还带着柴火的清香,味道更不一样了。 “唰唰”,一阵密集的脚步声,有人经过夜家的院子前,还有吵吵嚷嚷的声音。 “咦,出了什么事了?” 夜斯文又随手拿起一串烤肉,边吃边往外走去看热闹。 乡下闲极无事,也没有什么娱乐生活,但凡大事小情,哪怕鸡斗狗咬,都会有人驻足看热闹。 现在热闹经过自家门前,岂有不看之理? 夜萤听着声音有点古怪,也随后跟上,兄妹俩探头一看,却是老熟人了,张嫂子和她家那口子吴树仁,还有一帮他们同族的村人,一伙人吵吵嚷嚷地往村外小跑而去。 “怎么了?哥。” 夜萤比夜斯文晚出来一会儿,所以没听到他们在嚷什么,但是事情很急的样子,便随口问道。 “呃,听他们片言只语地,好象是吴彩凤不见了。” 夜斯文道。 第六十章夜秋明现身 “啊?彩凤不见了?” 夜萤心里打了个格登。 她下午还在三清镇看到彩凤,彩凤不是随悦来酒楼的掌柜的走了吗? 夜萤心里一阵犹豫,要不要把彩凤的事告诉吴家的人。 可是万一彩凤真出了什么事,张嫂子这个人,没事就会生事,有事那还不怪到她身上啊? 而且看这架式,明显是出事了。 一想到悦来酒楼掌柜的那鬼鬼祟祟的样子,夜萤便断定,彩凤若是有事,肯定是出在那掌柜身上。 夜萤又不是圣母,见张嫂子一家已经走远,便没有再追上去。 身为有阅历的人,夜萤晓得做圣母不一定会有好结果,再说,吴彩凤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小女人,看她背后对小五说小话破坏她和王财主的生意、还有半道上抢悦来酒楼掌柜的活计就知道了。 吴彩凤绝对是个厚颜无耻、以自我为中心的女人。 “哎,别管他们了,吴彩凤那个小贱人,差点害得咱们生意黄了,血本无归。” 夜斯文一想起这件事,气就不打一处来。 但是这么一说,他倒记起来了,贼眉鼠眼地对夜萤道: “我还把这件大事忘了,妹妹啊,咱们那些花草赚了多少银两?” “十五两银子,扣掉成本十两,还赚五两。” 夜萤如实报告道。但是她依靠自已的智慧赚的风水辛苦钱,就没有告诉夜斯文了。 “啊?一天下来就赚了五两银子?真是桩好生意,只是不知道王财主家是不是还要花草?” 夜斯文一听竟然净赚五两银子,不由地心花怒放,突然觉得原来正经做生意,也能比在赌场上赚钱来得快多了。 “估计短期内不会需要了。”夜萤回道。 “哎,太可惜了,只是一锤子买卖,如果镇上象王财主那样的富户多几家就好了。” 夜斯文一阵感概。 “是啊,镇上象王财主那样的超级富户不多,能象他那样大手笔买花种草的亦是廖廖无几,否则,这还真是一门利润不错的无本生意。” 夜萤也是一阵感概。 一户赚五两银子,那么如果有十户、二十户买他们的花草呢?扳手一算,还真是不敢想像哦。 只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三清镇虽然是一个繁华的大镇子,但是象王财主那样日进斗金的富户屈指可数。 “说起来,三清镇上的富户虽然还有几个,但是象王财主出手那么大方的还是不多见。 不过,在府城里的富户,那就是车载斗量了,王财主在三清镇上虽然脚一跺,地板能抖三抖,然而他在府城,充其量也只是排在财富榜的末尾罢了。” 夜斯文此时便摆出一付见过大世面的派头来。 谁让他曾经是赌场的常客呢? 一掷千金的赌场,自然不乏挥金如土的豪客,这其中,就有一些府城来玩新鲜的客商。 “府城离这里远吗?”夜萤问道。 “二百多里地吧,到驿站坐马车要两天,如果乘船的话,一天一夜就能到了。” 夜斯文咬了一口烤得直冒油的烤肉,认真介绍道。 现在夜萤的见识和能力似乎一日千里,这让过去把妹妹看成一张白纸的夜斯文有了一点危机感,毕竟他是当哥的嘛,什么都比妹妹差,怎么可以呢? 如今夜萤有事问他,自是详细介绍,不忘卖弄自已的阅历丰富,似乎不如此,夜萤就不会重视他。 “嗯,哥,什么时候咱们去府城走一趟?” “哟,妹妹,去府城干嘛?太远了,又花钱,娘肯定不答应。咱们村啊,也只有里正家的女儿要出嫁时去府城置办过嫁妆。” “不开阔眼界,哪里知道有什么赚钱的门路啊?”夜萤不以为然地道,“井底之蛙,坐井观天的话是赚不到钱的。我不管,娘那里,你去把她哄高兴了,反正我是肯定要去的。” 夜萤知道,田喜娘说到底,摆脱不了现在时代观念的影响,认为养老传宗接代都要靠儿子,对夜斯文百依百顺,所以,要搞定田喜娘,自然要派夜斯文出马了。 “好吧,妹妹,我去说服娘亲,不过,到时候记得要带上我啊?” 其实夜斯文心里也痒痒的,作为柳庄不多“见过世面”的人,他也向往繁华的府城。 “当然,你是我的大保镖嘛!“ 夜萤自是不会一个单身女子出门,带上夜斯文,他有眼色,好歹也是个男人,至少能壮胆,便一口应允了。 “妹妹,那五两银子,是不是可以分了?” 夜斯文壮着胆子提出这个请求。 现在的他,对这个能说会道、能赚钱的妹妹,似乎有一种无形的畏惧之感。 “我呸,娘不是说银子我来管吗?放心吧,不会贪墨你的,你尽管记账,我这也记着呢,到时候有多少钱,该给你,肯定会给你的。” 就在兄妹俩商量的时候,突然,一阵爆豆似的声音在院子外面响起: “斯文,夜萤,你们兄妹俩在干嘛呢?怎么这一阵阵的肉香?”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一听声音,夜斯文连忙站起来,殷勤地招呼道: “秋明哥,我们在烤肉呢,你也来吃点吧?” “啊?烤肉?你们真会享受啊!” 随着声音进来的,是一个大约个子不高的年青人,外表乍一看和夜斯文还有点相像,但是眼神飘忽不定,脸颊更偏瘦长,给人一股不牢靠、奸诈的感觉。 “秋明哥,喏,给你一串。” 夜斯文讨好地递上一串刚烤好的五花肉,那叫秋明的也不客气,接过来,热呼呼地就往嘴里放。 “哟,太香了,多来几串!” 边吃,还边不客气地道。 夜萤想起来,这位不是大伯的大儿子夜秋明吗?说起来,夜斯文会去赌场上学坏,还拜他所赐。 夜秋明终日无所事事,在村里就是个好吃懒做的二流子,惯常在三清镇的赌场里放点高利贷抽头。 夜萤此时甚至怀疑,夜斯文欠下高利贷的事,是不是他做的手脚,夜秋明说到钱,才不会论兄弟情义呢! 此前夜萤走亲、上吊自杀,这些事闹得挺大的,夜秋明消停了一阵,没来找夜斯文,现在估计是看到风头过去了,又来找夜斯文下降头了。 第六十一章女荷官的魅力 咳,夜萤在这里念念叨叨,山居的某人顿时觉得耳朵一阵阵发热,他修长的手指抓了一下耳垂,一时不明所已。 想起对付夜斯文在赌场上套的那一幕,他棱角分明的嘴唇微微上扬,得意于自已计策的得逞。 虽然和端瑞是一个父亲所生,但是端翌的亲生母亲淑贤贵妃,却是宫里出名的贤惠女子,也因此得到皇上不断的恩宠,如细水长流一般,虽然无法专注倾情,但也常年不断。 受各自娘亲面貌的影响,端翌的面相与端瑞相较而言,显得更加淳正踏实。 在儿臂粗的烛火映照下,山居明亮如白昼,夜风袭来,带着些微的淡凉,他英俊如神祇的面庞上涌起一丝思念。 是时候下山相会了。 端翌听了暗卫今天的报告,屡次提到夜萤的名字,他的心中此时象岩浆一般翻滚,恨不得一时三刻见到那个小女人。 而此时的夜家,夜秋明边吃着烤肉,边打探着夜斯文: “斯文啊,听说你家最近发财了?卖了镇上王财主好多花草,怎么样,明天随哥去镇上去耍耍?” 夜斯文一听夜秋明说的“耍耍”,就知道是约他去赌钱,他看了一眼身边板着脸的夜萤,小心翼翼地道: “呵呵,哥,明天我要去吴家的瓦窑做工,没空去镇上耍。” “哟,兜里有两个钱就忘本了?想想这几年哥哥是怎么带你吃香喝辣的?如果不是哥哥,你连三清镇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就一个穷得掉渣的乡下人!” 夜秋明不屑地道,言语里还颇为自已职业赌徒的身份自豪。 夜萤一听这是什么话,自已被卖身时,欠了十两银子,田喜娘和夜斯文求爷爷告奶奶,到处借钱,可是亲友们除了少数人拿出几十个大钱,其它的就装着没事人似的。 尤其是大伯家,干脆全家玩失踪,不见人影,逼得田喜娘最后只好同意让夜萤和吴大牛走亲…… 现在可好,一听说夜家赚了点钱,夜秋明就如蚊子吸血一般扑上来了,别提让人心里听了多堵得慌。 “秋明哥,话可不能这么说,如果我哥不知道三清镇长什么样,还不会输那么多银子呢! 八两银子他也能借得下手,过了一夜就翻到十两,秋明哥你没听说这件事吧?” 当初,夜斯文在赌场借的是八两银子,可是高利贷第二天就翻到了十两,还扬言说如果不马上还,隔天还要再加! 高利贷是驴打滚,利滚利,马上还不上,不死也要揭层皮! 所以夜家当时就慌了神,才发生了吴大牛一拿银子来,就同意他和夜萤走亲的事。 夜萤这么说,一来暗讽夜秋明当初可是一点忙也没有帮,二来也敲打一下夜秋明,别再带坏夜斯文了。 “呃,夜萤妹子,借归借,你们不是把银子还上了吗?愁什么愁啊?那不是斯文运气不好吗?如果他麻着胆子再借五两银子,早就把本翻回来了。” 夜明秋哈哈地尴尬一笑,不过他挺会说话的,几句话轻描淡写就把夜萤被迫走亲的事一抹了之,似乎他们家还银子是很轻松的事。 事实上,那可是赔上了夜萤的一条命! 现在他还装什么若无其事,甚至还鼓动夜斯文再去扳本。 夜斯文听了,心里还真地痒痒,道: “也是,人家说否极泰来,当时我要是胆子再大一些,没准真的翻本了,还能赚许多。” “对呀,这才是我认识的夜斯文嘛,好男儿就要有一腔热血!在哪里输了,就在哪赢回来。” 夜萤发现了,夜秋明如果在后世做一名销售,肯定是好材料,赚得盆满钵满,几句话就颠倒了黑白,还顺带拐带了意志不太坚定的夜斯文。 可以想像,现在夜斯文心里,去赌场扳本的烈火一定在熊熊燃烧。 夜萤细看,就见夜斯文的眼睛里,有一丝不一样的光芒在闪烁。 夜萤心里有点失望,也不想再说什么。 夜斯文是成年人了,自已也不能每时每刻盯着他,如果他挡不住诱惑,被夜秋明再拐带去赌场,那她就彻底放弃他,走一条属于自已的路。 夜萤也不点醒,继续不紧不慢地烤着肉。 五花肉的肥油滴在火焰里,让火焰一会儿蓝一会儿黄,喷香的烤肉气息传得老远。 端翌老远就闻到了烤肉的香味。 他在山居是吃饱了才过来的,但是闻到这股肉香味,仍然情不自禁地食指大动,心内不由暗忖:咦,这小女人,今天又做什么新鲜吃食了? 上一回简直至极、却美味至极的小葱拌面的美好滋味至今仍在唇齿上,端翌闻到不一样的肉香,不由地又激起了他的食欲。 一踏进院落,却听到夜斯文在说: “哥,我已经和妹妹发过誓了,一定不再去那种地方了,如果我再赌,就要剁手指头!” “哈哈,斯文你真好笑,对女人说的话也能当真?赌又怎么了?你上次输得惨只是流年不利,不要输一次就象乌龟一样缩起来。 只有继续赌,把输的本扳回来,那才不叫亏,否则,你之前输的银两岂不都白费了?” “呃,这个……” 夜斯文一想起输过的真金白银,也是一阵心痛!但是虽然觉得夜秋明的话有道理,却又觉得有些不对劲,不过不对劲在哪,一时半会他也说不出来。 眼看夜斯文就要被自已说动,夜秋明赶紧又趁热打铁,往火上加了把油: “斯文,兰香坊新来了个荷官,是个娘们,腰那个细,手那个白嫩修长,摇起色子来那个风情万种,你想都想不到!” “啊?真的?荷官竟然能是娘们?” 夜斯文张大了嘴,口水就差点没滴出来。 被夜秋明一描述,他脑子里顿时涌起了一股香|艳的风情画面:婀娜多姿的荷官,千娇百媚,他怀揣着五两银子的巨款,走进赌场,脸上带着这只是小钱啦的表情,把五两银子扔在赌桌上,那美貌的女荷官对放释放出勾人心魄的微笑…… “萤妹,把五两银子给我,我要和秋明哥去趟镇上!” 夜斯文如百爪挠心,再也坐不住了。 第六十二章赌性不改 夜斯文竟然赌性不改,还说要剁手指头呢,一听女荷官心就痒了。 端翌听得嘴角不由往上一扬,发出了嘲讽的讥笑,他倒是要看看,自家的小女人是怎么处理这件事的? 要做他的女人,遇事束手无策、光靠男人可不行! “什么?斯文,你有五两银子怎么还去瓦窑做工啊?五两银子做本,没准天亮一百两银子都赚到了,啧啧啧,真想不出来,你竟然坐得住!” 夜秋明一听夜斯文手上竟然有五两银子,眼睛立即亮了。 “哥,银子今天王财主也没有马上给我,说要拖几天,就算有,这五两银子可不全是你的,记得咱们可是签了文书的,你只有三成。而且娘说了,银子都归我管,你就甭想了。” 夜萤不客气地道。 “啧啧啧,夜斯文,你啥时候归女人管了?” 夜秋明斜眼看了一眼火光跳跃下唬起脸的夜萤,突然发现堂妹最近似乎变得更加妩媚动人了。 原本只是一个青涩未开化的小丫头,看了第一眼,不会想看第二眼,但是破瓜之后,竟然变得比兰香坊那个风情万种的女荷官更加风流婉约。 火光映衬下,她肤如凝脂,巴掌大的脸上,虽然带着一股怒意,却又衬得她说不出的魅惑诱人。 若是把夜萤卖到镇上的人牙子那里,发落到扬州那样的地方,岂不是能大赚一笔? 夜秋明心中漏跳了一拍,口气也没有那般凌厉了。 “妹妹,虽然签了文书,但是银子好歹也有我的三成吧?你给我二两银子就成,明天早上你哥回家,就是有百两银子身家的人了。” 夜斯文简直是迫不及待,上前揪着夜萤的胳膊,硬要从她怀里摸索。 夜萤气坏了,她又不是原主那般懦弱胆小的女子,当下一个反擒拿术,卸掉夜斯文的抓力,反手把夜斯文的手拧到背后,脚下也没闲着,一脚踢在夜斯文后脚跟下三分一处,这个地方是人腿的最脆弱之处,就算是一个彪性大汉,被踢到这里,也会应声倒地。 夜斯文被夜萤一下子摞翻在地上,脸朝下,吃了个狗啃泥,不由地“唉唉”叫痛。 夜秋明一看夜萤竟然动上手,不由地也傻了眼,暗忖道:这娘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辣了? 莫非死过一次的人,就变得不一样了? 他不由地打了个冷战,看夜萤的眼神更不一样了。 “妹妹,你竟然打我?我揍死你!” 夜斯文在夜秋明面前吃了个狗啃泥,顿时觉得自已的男人尊严受到了侵犯,一下也来不及想妹妹怎么会有这种身手,翻身起来,顺手拿了根粗柴,就要劈夜萤。 夜萤后面就是柴火堆,无路可退,若被劈中,不死也得伤筋动骨。 夜萤眼中掠过一抹惊慌之意,最近夜斯文比较温顺,她都忘了,在没有走亲之前,夜斯文也是那种蛮横起来就不讲理的主。 “住手!你敢打她试试?” 一个粗嘎的声音响起,及时夺下了夜斯文手中的粗柴。 一股凛凛的杀气无形中杀来,夜斯文抬眼一看,竟然是妹夫吴大牛,他被吴大牛这一拦,激愤的脑子也清醒下来,松开粗柴,气哼哼地道: “人是你的,你护着她可以,可是银子是我的,她赖我银子不肯给,你说怎么办?” 夜萤气急,她劝他好,还是欠他了? 夜萤正想说什么,吴大牛却低低喝了一声: “好,多少银子,我给你!” “哟,妹夫,没想到你这么痛快?那把银两拿来,我就既往不咎!” 夜斯文这么说,好象是夜萤做错了事似的,如果端翌不是正好从头听到尾,哪里会想到夜萤受了天大的委屈? 端翌冷哼一声,从怀里摸了一块碎银,扔给夜斯文。 夜斯文看到雪亮的银子,哪里还会管银子沾上了泥灰,从地上捡起一看,这银子足有一两多,便用衣角搓了搓泥灰,放进怀里,乐孜孜地道: “没想到妹夫还是个有钱人,以前都没发现啊?哈哈,秋明哥,咱们走!” 夜斯文的魂魄都被那传说中的女荷官勾走了,哪里还顾得上细想为什么吴大牛突然气势变得和以前有所不一样。 夜斯文和夜秋明连夜往三清镇上耍去了,夜萤看得一阵心凉,尤其是夜斯文方才要拿粗柴劈她,简直是不顾她的死活,她心内不由一阵抑郁:白瞎了之前对他那么好,又做好吃的,又给他出追吴小霞的主意。 夜萤不由恨恨地道:“真是头养不熟的白眼狼!” 端翌嘴角微微上扬,心内暗道:即是知道是养不熟的白眼狼,你就好好帮我生个儿子,何惧他? 夜萤气呼呼地在火堆边坐下来,端翌老实不客气地坐在了她身边。 “给!” 端翌才坐下来,突然,夜萤递了一串肉串给他,是才刚刚烤好的,焦黄喷香。 夜萤主动给他东西吃,端翌不由一阵受宠若惊,接过肉串,明白他方才闻的肉香就是从这来的,不由地食指大动,塞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吃了起来。 “好吃!” 端翌赞道。 “你们男人就只懂得吃!” 夜萤却没有因为被夸而感到高兴,冷哼了一声。 端翌无语,他这是躺着也中枪吗? “不吃没力气干活啊?” 端翌甩出一句话。 重点发音在“干”字上。 夜萤听懂他的暗示,不由一阵羞恼:“流氓!” “什么?”端翌听不懂。 “无赖!” 夜萤想到现在还没有流氓这个词,难怪吴大牛听不懂骂他的话,于是又换了个说法。 “我辛勤劳作,整天早出晚归,哪里无赖了?无赖是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还赌钱借高利贷的人。” 端翌不服气地顶了一句。 轮到夜萤无语了。 “你知道他是无赖,你还把银子给他?给他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夜萤气不过。 “不给他,他能剁了你!” 端翌道。想起夜斯文方才那狠劲,若不是他及时出现,夜萤就危矣,心内不由带了一股火气,暗暗打定主意,要让夜斯文好看。 “他都能把我卖了,剁了也不新鲜!” 夜萤不由地一阵心灰意冷。 听到夜萤的话,“吴大牛”尴尬地摸了下鼻子。 哎,买她的人不正是他吗?感谢大家一路相随 第六十三章鬼鬼祟祟的吴家 “好啦,他是你哥,如果一心迷在赌字上,你又能奈他何?” 端翌想劝夜萤宽心,但发现自已说出来的话却适得其反。 “赌是无底洞,我们家一贫如洗,他再这么赌下去,早晚连命也会没了。” 夜萤难过地道。 夜斯文赌瘾再发,等于她这几天所做的劝他向好的努力都白费了,连带着,还会影响到她在这里的愉快生活,怎么能不叫她郁闷呢? “看一段时间吧,如果他真的不收手,那我就娶你好不好?你进了我家的门,就和夜家没有关系了。” “吴大牛”突然慨然道。 在柳村走亲,女子生育后便可顺理成章正式嫁入男方家,如果象赵大娘那样没有生下一男半女的,就有可能面临孤老一生的结局。但是,如果男方愿意接纳女方,只要是男方主动提出来,女方也可以直接嫁入男方家。 所以吴大牛主动提出要娶夜萤,让她不由心下一暖。 万万没有想到,吴大牛这么木讷的人,还会为她考虑。 可是,夜萤不爱吴大牛啊,她心心念念想着是和他和离。 “大牛哥,娶我的事还是再拖拖吧,如果没有生孩子就嫁到你们家,恐怕村里会有流言蜚语。” 夜萤做出一付为吴大牛考虑样子道。 “吴大牛”沉默了一会,点了点头道: “也好。不过,只要你觉得在夜家有什么难受的,便及早对我说,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我吴大牛别的没有,一身蛮力还是有的。” 说完,还示威似地举起胳膊,展示了一下他的肱二头肌。 夜萤不由“扑吃”一声笑了,道: “放牛还练出了好身手。” “当然,放牛也不简单啊,那些牛在山上乱跑,只听头牛的话,如果不制服头牛,牛群就乱了,我经常和头牛角力,现在它服服贴贴,可听我的了。” “吴大牛”认认真真地道。 “术有专攻,不论做哪一行,都是一门学问。” 夜萤听着吴大牛说起他的“工作”,突然觉得原来他也是一个有敬业精神的男人,不由地心里对他的反感稍减。 “呵呵,不好好放牛,哪有饭吃!” 吴大牛憨憨地笑了。 夜萤微微一笑,又递给他一串刚烤好的肉串道: “你给夜斯文的一两银子,我回头还你。” 一两银子不是一个小数目,吴大牛提亲已经花了十两,前前后后再加上其它零散开支,哪怕他再死抠牙缝攒下一些钱,也该花光了吧? “不用了,你我是一家人,我的就是你的,何必这么客气。” 借着吴大牛的嘴说出这些话来,端翌心内一阵畅快。 夜萤听了,心里微微地不自在,忽然觉得自已算计一个这么一门心思对自已好的人,有些不厚道。 夜萤不再说话,人家都这么说了,她再推辞就显得特别没意思,反正找机会还给吴大牛吧,老实人不应该吃亏。 咦,奇怪,吴大牛最近再看,好象没有那么猥琐了? 尤其是坐在他身边,他身上竟然有一股草木清香味,并没有农人身上经常有的汗臭味…… 呃,是不是她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和吴大牛处久了,竟然习惯了和他相处? 夜萤打了个寒战。 “怎么?你冷了吗?早点回屋歇息吧?” 吴大牛发现夜萤身体抖了一下,居然懂得体贴地道。 “呃,还早呢,这不还有好几串肉没烤?” 夜萤顾左右而言它。 一进屋,是不是就要做那件羞羞的事? 可是她心里一点也不想啊! “我来烤吧?你回屋拿件厚的衣服披上。” 吴大牛身上也只穿了件褂子,脱了就光着上身了,不能脱给夜萤,便对她建议道。 夜萤眼珠一转,想起紫茄花,这倒是个好机会,便点点头道: “好,我去拿件衣服。” 夜萤进到自已屋内,找出木柜里藏的紫茄花,抓了一把塞进嘴里,吃下这些药沫,心里安心了许多,这才随便找了件衣裳,披在身上出去。 夜萤才出得门来,便听到“唰唰唰”一阵密集的脚步声忽然又在院门前响起。 夜萤前是村里人出入村道的必经之路,夜萤听声音似乎夹杂着张嫂子的哭泣声,她不由地心里一跳,难道彩凤出事了? “去看看!” 夜萤对吴大牛道,便蹑手蹑脚走到院子前,借着柴火垛的掩护,往外偷偷看去。 “我这是做的什么孽啊?好好的一个女儿,竟然被不明身份的男人破了身,以后彩凤怎么做人啊?呜呜呜!” 黯淡的月光下,张嫂子一边哭,一边追着一副担架。 “娘,你小声点,再哭得那么大声,整村的人都要被你吵醒了。失贞虽然是大事,但是村里还有好多老光棍呢,怎么都能把彩凤嫁出去,你就别再大声嚷嚷了,不知道家丑不能外扬吗?” 说话的是彩凤的哥哥吴凤奎,他和一帮族里的年轻人抬着个担架,架子上躺着一名女子,见张嫂子哭个不停,便低低喝骂道。 “小声点,大家都小声点,别闹出动静了。” 吴氏的族人互相低低吩咐着彼此。 “唰唰”,一阵脚步声渐行渐远…… 担架抬近夜家的小院时,夜萤清楚地看到,躺在担架上面色苍白的女子便是吴彩凤。 她一动不动躺在担架上,面如死灰。 天,吴彩凤和悦来酒楼的掌柜走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把她变成了这付样子?听张嫂子说话的意思,吴彩凤被人玷污了? 夜萤心内暗惊,却也暗自庆幸,还好自已当时直觉不对,不然,现在躺在担架上的就是自已吧? 失贞对女子来说是天塌下来一样的大事,吴家既然不爱别人知道,夜萤也就躲在柴垛后面,默不出声。 待吴氏族人走远后,夜萤才出了一口气,这时,她耳后一股热呼呼的气流飘过: “发生了什么事?” 夜萤全神凝注在吴彩凤身上,早就忘了吴大牛,被他突然一阵偷袭,不由吓了一跳: “吓死我了,你怎么不声不响藏在我身后。” “我一直跟着你啊?她怎么了?没看清楚是谁。” 端翌不认得那担架上的女子,但一想如果说不出名字,似乎不符合吴大牛的身份,于是含糊地用“她”来代替。 “好象出事了,是彩凤,哎,算了,别人家的事,少管。” 夜萤晓得肯定发生了不太好的事情,但吴嫂子这个人不好相与,她才懒得去管她家发生了什么。 而且吴家这么鬼鬼祟祟的,她刚才若不是藏了行踪,被吴家人看到的话,吴彩凤的事若是被村人闲话,张嫂子肯定算到她头上。感谢大家支持,作者君看到你们了……每一个评论都是莫大的鼓励。如果愿意,留下你的心声吧! 第六十四章自食其果 “嗯,好吧,不理会人家的事,那一家子看面相就不是什么好人。” 吴大牛在夜萤身后道,嘴里的热汽依旧是扑到她的耳上,热呼呼,麻痒痒的。 夜萤突然发现,原来自已的耳朵那么“脆弱”,一下子就要被吴大牛这几口气吹得“攻陷”了。 她不适应地甩了甩头,起身离开柴火堆,却觉得腹下“腾”地升起一股温热的气流,让她全身酥麻。 夜萤还来不及厘清这是什么感觉,就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拖入到一个温暖、坚实的怀抱里。 夜萤抬头一看,不是“吴大牛”还有谁? “你,放开我。” 夜萤有点生气了,不管是心理上还是身体上,她依然拒绝吴大牛的亲密接触,尤其是在她如此清醒的情况下。 可是等等,她真的是清醒的吗? 为什么她觉得身体有一种腾云驾雾、飘飘欲仙的感觉? 而且,被吴大牛抱在怀里,真的好舒服,她忍不住想去蹭蹭眼前这个给她温暖的身体。 端翌看到夜萤如此主动,把身体凑上前来,不由地嘴角一勾,发出一个邪魅的笑容,把夜萤火热的身体紧紧搂在怀里。 夜萤低低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象小猫一般,软软的,嗲嗲的,却正好骚到了端翌的痒处。 没想到傅太医的药这么有效,夜萤自食其果了。 端翌暗笑,晓得夜萤吃了草药,着了道,他打横抱起夜萤,就往她房里大步走去。 她娇小的身躯十分火热,被端翌打横抱住,便如灵蛇一般,紧紧地贴住了他。 夜萤已经完全迷失了,她只觉得身上一阵阵发烫,只有更加狂暴的力量,才能让她平静舒服下来。 端翌这一夜,简直是流连忘返。 夜萤一次又一次地索取,端翌无不满足,麦色的肌肤和夜萤的雪白,在黑暗的室内,交织成一道紧紧捆缚的绳索…… “哎,好疼!” 夜萤才一动弹,就觉得全身酸痛不已。 她睁开眼,一缕阳光照进她眼里,天又大亮了。 昨天晚上发生了些什么? 那些喘息、索取、坚硬的、柔软的……种种,一瞬间涌进了夜萤的脑海里。 “天,太坏了!” 夜萤觉得自已几乎是昏迷了一般,或者是不是中了邪了,竟然会主动缠着“吴大牛”,甚至还说出:我要,再来这样的话。 真是羞死人了! 夜萤又羞又恼地准备起身,一掀被子楞了,自已身上未着寸缕没错,但是到处都是干干净净的,除了那些青紫痕迹,没有任何不堪和狼狈。 万万没有想到,吴大牛竟然会如此体贴入微,连身子都帮她擦洗好了。 夜萤叹了口气,不知道自已怎么又着了吴大牛的道了。她默默穿上衣服,梳妆打扮后。 随着身躯的活动延展,那酸痛难忍的滋味也慢慢消失了,反而有一股惬意和舒畅的滋味涌上心头。 夜萤没有照镜子,并不晓得自已的脸上,如雨后的桃花一般,娇艳迷人极了。 夜萤走出房门,见隔壁夜斯文的房门依然半虚掩着,她推门一看,床榻上没有人,被褥也是如昨天晚上一样,没有人动过的痕迹。 看来,夜斯文一整个晚上都泡在赌场里了。 夜萤心下一凉,所幸腰间的银票还在,若是没有吴大牛出手,怕是昨晚上迟早会被夜斯文搜出来吧? 看着昨天晚上夜斯文急红了眼的狠劲,夜萤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她会被“卖”给吴大牛。 “姑姑,你吃了吗?咱们去山上采牛舍子吧?” 夜鸣赶着牛,在院子外叫夜萤。 “好,你稍等,我带点东西。” 夜鸣一喊,夜萤来不及伤春悲秋,赶紧洗了把脸,挎上采猪草用的大竹篮,汇入村里放牛的孩童队伍里。 “姑姑,你看,那是姑丈!最近他都早早出去放牛,很晚回村。” 夜鸣指了一下远处的一个背影,夜萤一看,不是吴大牛是谁的? 哎,吴大牛白天和夜里的气势怎么差那么多呢? 现在远远看去,佝偻着身体的吴大牛,完全就象一个未老先衰的老头子。 想起昨晚上闹的动静,夜萤才不想和他在一座山头放牛呢,便问夜鸣道: “咱们和吴大哥放牛的地方是在一起吗?” “不是,吴大牛在另一座山上,你要去吗?要去的话,我把牛赶那去也行。” 夜鸣笑嘻嘻地道。 当然,他心里也觉得挺可惜的,为什么夜萤会和吴大牛走亲?吴大牛又老又猥琐,一点也配不上漂亮的姑姑。 不过,这是大人的事,他小孩子家家的,也插不上话,姑姑和吴大牛走亲已成事实,如果他再说什么,只怕会惹姑姑伤心吧? 夜鸣人小鬼大,听语气也知道夜萤是不愿意和吴大牛在一起的,于是便故意这么说。 “不用了,夜鸣,他放他的,我们放我们的,今天主要不是要去采牛舍子吗?你看,咱们能采足一篮不?” 夜萤故作高兴地道。 “当然可以,那里的牛舍子可多了。走吧!” 夜鸣一甩牛鞭,一群牛都在前面乖乖地走上了和吴大牛相反的另一条岔道。 走了一个多时辰,才来到了夜鸣说的那片放牛的山上。 “姑姑,喏,那个小山包上有好大一片牛舍子树,我把牛放在这,咱们一起去采吧!” 夜鸣说完,就让牛随意在这片山上吃草,带着夜萤熟门熟路地来到那个小山包上,果然,映入眼帘的灌木丛密密麻麻长满了成熟的牛舍子,乌油油地看着让夜萤一阵欣喜。 “夜鸣,你早上吃饭没有?我带了四个肉包子,咱们先吃饱了,再干活吧!” 夜萤从竹篮里掏出油纸包的四个肉包,然后递了两个给夜鸣。这是她昨天去三清镇上买的。 夜斯文回家就嚷着要吃肉,所以也没有拿出来给夜斯文吃。 现在一想,幸好没有给夜斯文吃,不然还不如喂狗了。 “哇,跟着姑姑,天天都有好吃的。” 夜鸣眼睛一亮,看到肉包子顿时就精神了。 “吃吧你,就别嘴巴那么甜了。” 夜萤笑嘻嘻地道,夜鸣从牛背上拿下竹包,里面盛着一竹筒的粗茶水,还有一个野菜和米饭团子,他把茶水递给夜萤道: “姑姑别干吞啊,还是喝点茶水吧!”有了读者的支持,作者才能走得更远,感谢大家! 第六十五章巡视领地 “嗯,这什么茶水?好香啊!” 夜萤闻了一下竹筒里的味道,感觉和后世自已喝的炒制的乌龙茶味道差不多。 “我爷爷自家炒制的茶呗,姑姑你喝得惯不?” 夜鸣见夜萤露出欣赏的样子,不由地高兴起来。 “喝得惯,太好喝了。” 夜萤拿起竹筒,喝了一大口,嗯,没错,熟悉的感觉熟悉的味道,真的是后世乌龙茶的味道。 当然,这种味道还比较原始和淳朴,没有匠心融入的香味和入口回苦等各种滋味,但也比她最近连着喝的大夏国贵族茶好太多了。 “你喜欢喝,都送给你喝吧。” 夜鸣乐呵呵地道。 “你还要在山上放一天牛呢,你喝什么?” 夜萤推辞道。 “放心吧,我喝山泉水。这丛牛舍子后边的山上有一眼泉水,可甜了,我平时茶喝完了,都是去打山泉水喝的。” 一听还有山泉可以续杯,夜萤就放心了,就着熟悉的乌龙茶,吃了两个大肉包,混了个肚儿圆。夜萤方有力气问道: “夜鸣,老叔公炒的茶是从哪采的?那样的茶树是种的还是野生的?多吗?” “茶树是野生的,我爷爷在这片山上采的,一会采完牛舍子,我带你去看看。” 见夜萤对什么都感兴趣,夜鸣也十分怡然自得,象主人一般介绍自已的“领地”。 “好吧,咱们采牛舍子吧,先摘完整的,不必挤芯。” 夜萤道。 “姑姑,采那么多你打算干嘛?” “呵呵,我打算把它酿成果酒去卖。” 夜萤道出了自已的计划。 “哟,我只知道粮食能酿酒,没想到牛舍子也能酿酒啊?” 夜鸣十分稀罕地道。 “牛舍子果大肉甜,酿成果酒味道一定不错,夜鸣,你以后每天在山上帮我采牛舍子,晚上回村里时交给我,卖了果酒,钱咱们一人一半地分,如何?” 夜萤提议道。 “好啊,这个主意我喜欢。”夜鸣点点头,一脸崇拜地看着夜萤,“姑姑,你好聪明,竟然能想出这种主意。” 夜萤微微笑道,两手不停地采着牛舍子,把摘好的牛舍子放到竹篮里,不一会儿,就把竹篮底铺了一层。 两个边摘,还不时受到野果甜美的诱惑,不时往嘴里填着牛舍子,吃得津津有味。 “怎么样?吃了牛舍子,昨晚上回家没闹肚子吧?” 夜萤笑着问夜鸣。 “没有,肚子可舒服了。以后在山上肚子要是饿了,就多了水果吃。” 夜鸣动手很麻利,把牛舍子不停地摘到竹篮里。 “够了,夜鸣,咱们去山上看看你说的茶树。” 夜鸣“嗯”了一声,点点头,看着牛舍子已经装满了竹篮,便折了几片宽大的树叶放在牛舍子上面,道: “这样牛舍子才不会被晒干。” “嗯,聪明的小家伙。” 夜萤高兴地点点头,摸了一下他的脑袋。 “姑姑,我不小啦,我12岁了,再过几年,可以娶媳妇了。” 夜鸣不满地道。 呃! 再过几年你也没二十啊?娶媳妇?您老想太多了吧? 夜萤一阵忍俊不禁,但还是装着尊重的样子,点点头道: “也是,该攒老婆本了。” “姑姑,你说咱们酿牛舍子酒,能卖得出去吗?” 一听夜萤说攒老婆本,夜鸣果然上心了。 见他这样,夜萤一阵啼笑皆非,不过,为了鼓励他的积极性,她还是点点头道: “放心吧,能卖个好价钱,牛舍子酒啊,对女子乃大补之物,女人做月子时喝牛舍子酒,有各种滋补调理作用。镇上的富户们,一定会乐意买的。” 说话间,两个人不知不觉又翻过一道山梁,夜鸣指着眼前一大片植物道: “姑姑,这就是野生的茶树,我家但凡没有茶叶喝了,爷爷就来这里采一些回去自已炒了喝。” “哦,数量还不少啊!” 夜萤看了一下,就明白了,这些野生茶树也不知道什么年代就生长在这里的,枝干虬劲,有些底部的根茎暴露出地面,显得粗壮结实,上面爬满了青苔,搞不好上百年都有了。 由于无人打理,或许再加上这里水土、气候适合,这些茶树在结过茶籽后,茶籽掉落,便自然生长出幼小的茶苗来,不知不觉,便繁衍了这一大片野生的茶树林。 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推论,是因为夜萤看到,在茶树间还有一些小茶苗正葱茏嫩绿地生长着。 这个年代的人还没有什么无公害的概念,要是放在后世,这样的野生茶树制出的茶叶,一斤少说也得卖到上千元。 夜萤用一根粗树枝挖开茶树下的泥土来看,泥土是微黄的,果然是适合茶树生长的酸性的黄壤土,哪怪这片茶园如此繁茂了。 她又走远了一些,四角各挑了一块地挖开草皮一看,果然都是黄壤土。 “太好了,这里适合开发成茶园。” 夜萤看着眼前这片山头,似乎看到茶园成片在这里绵延的场景。 “茶园?什么意思?” 夜鸣又听不懂了。 “就是把这些茶树进行大量种植,然后炒出更多好喝的茶。” 夜萤抿嘴一笑,解释道。 “哦,我懂了,就象菜园一样,里面种满了菜。” 夜鸣用自已的阅历笨拙又生动形像地解释道。 “没错,就是这样,呵呵,你真聪明。”夜萤挺开心的,和这小家伙说话一点也不累,他脑子又好用。“好了,我要回去了,先去试做果子酒,你好好在山上放羊吧!” 夜鸣点点头,依依不舍地看着提着竹篮的夜萤离开。 回到家里,夜萤便着手忙开了,她先去公用井担了水,把采来的牛舍子清洗一番,去掉沾着的碎叶片,枝枝蔓蔓,然后放入木桶里轻揉洗净。 再找来一个田喜娘之前腌咸菜的大瓮,反复冲洗干净,把它放到大阳下面晾干。 然后再把牛舍子里面绿色的芯一一挤出来,把捏碎的牛舍子放入大瓮里,再用一棍干净的圆头棍子,将放在瓮里的牛舍子一一捣碎捣均匀了。 最后,放了一大包她在镇上买的绵白糖。 再在瓮口坐上一个包着一袋沙的大布袋,把瓮口牢牢封住,便大功告成了。 剩下的,就交给时间来发酵我们的夜姑娘,慢慢适应了古代的生活,开始往致富路上奔了…… 第六十六章输光了 夜萤做完这一切,因为一直要趴着,等忙完了,顿时觉得腰都快要累断了。 看看时辰也不早了,猪啊鸡啊什么的都闹腾开了,夜萤才记起早上出门没喂这些畜牲,夜斯文不在,本是他做的事,也撂给了夜萤。 她一阵手忙脚乱,总算把这些事都搞定了,正打算坐下来歇歇,突然,院落外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接着,是院子的篱笆门被“吱呀”一声推开的声音。 “谁?”夜萤迎出一看,不由吃了一惊,“姓夜的,你怎么了?” 来的不是夜斯文是谁? 鉴于夜斯文昨晚上那想劈死她的狠劲,夜萤根本懒得叫他哥哥了。 但是和昨天晚上兴致勃勃、迫不及待要去看女荷官的他相比,精神状态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此时的夜斯文面如土色,脸上一片灰败,精神萎靡不振,最触目的是,他的左手还抱着一个依然渗着血的布包,好象受伤了。 “妹妹,好妹妹,哥对不起你啊!” 夜斯文一看到夜萤,顿时眼里涌上一股内疚,接着,“扑通”一声跪倒在夜萤的面前。 夜萤一看这阵势,不由地慌了神: “姓夜的,你到底怎么了?这是唱的哪出戏?你怎么对不起我了?” 夜斯文这句“对不起”让夜萤顿时引发了很多联想,是不是夜斯文赌大了,把自已押出去了?否则,怎么会突然良心发现一样,说出这样的话来? “妹妹,我在兰香坊输了二十两银子……” 夜斯文昨天一晚上,简直经历了从西方极乐世界到十八层地狱的整个过程。 没错,女荷官很漂亮,妩媚多情,给赌徒们带来了绝对新鲜的刺激。但是,对赌徒来说,最刺激的莫过于赌桌上揭开色盅的那一刻。 夜斯文用那一两银子做本,开始时手气邪门地好,一下子连赢了五把,把银子翻到了十两。 这个时候,如果他能及时收手,带着银两走人,还能大赚一笔。 可惜,赌徒的心都是贪得无厌的,夜斯文在大家的撺啜下,顿时觉得十两银子变成一百两、一千两也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事。 理所当然,他的十两银子都押了下去,结局不出所有赌徒的下场,一下子就输光了。 方才还是拥有十两银子的大款,一下子就变得一无所有,这种极大的心理落差,让夜斯文着急上火,抓耳挠腮。 “再借我五两银子,我扳本了就还给你们!” 一看到赌场里放高利贷的,夜斯文立即主动趋上前去,主动要求借钱。 “哈哈,你妹子已经‘卖’出去了,这一次你要是输了,还有什么可以抵押的?” 放高利贷的也不是随便就放的。 “镇上王财主刚买了我家的绿植,我妹妹刚赚了一大笔钱,我的银子都放在她那里,放心,五两银子肯定会还得起。” 夜斯文拍着胸脯保证。 “哟,发财了呀?口说无凭,你来签个字画个押。” 一听夜斯文有钱,放高利贷的自然应允,扔了一些借款的合同给他。 夜斯文拿到五两银子,迫不及待地又冲到了赌桌上。 其间自有起伏,但是夜斯文最终又输掉了借来的银两,冲动之下,他又多借了五两银子,自然还是输光了。 “什么?输了十两银子?你打算怎么还?” 夜萤听得一阵心凉,她现在身上才二十五两银子,还是好不容易、处心积虑赚来的。 这可好,夜斯文一晚上就输掉了十两银子。 “妹妹,你不是赚了钱吗?先给我还债,还上俩,我一定不会再去赌了。” 夜斯文声泪俱下。 “哈哈,你之前不是说过不赌了吗?我哪有这么多银两?不是告诉你总共才赚了五两银子,就算全部给你,也不够还啊?” 夜萤气坏了。 “妹妹,我已经付出代价了,你看,我的手指头都被剁了,我再也不敢去赌了。我发誓一定好好做人。” 夜斯文痛哭流涕,一方面是想博得夜萤的同情,另一方面,也是真的害怕了。 “什么?你的手指头被剁了?” 夜萤听了,一阵心惊胆寒。 “是啊,妹妹,我说过再赌就剁了手指头,这是我自食恶果,我真的不会再去赌了,再赌我的手指头就被剁没了。” 夜斯文想起赌场里的那些杀神恶煞的打手,见他一时三刻拿不出银两来,竟然把他拖到柴火间里,用菜刀剁了他一节小指。 那种痛,真的是痛彻心扉,他吓得尿了一身。 “你,哎,真是恨铁不成钢,你被剁了小指,也是活该!” 夜萤摇了摇头,这才明白夜斯文手上的血是怎么回事。 “妹妹,你先把十两银子给我,那些大哥们不拿到钱是不会走的!” 夜斯文颤抖着手指,往后指了指。 夜萤这才看到,原来院子外,离家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有三个抱着手往这边贼头贼脑看的大汉。 怪不得夜斯文会跪下来,现在不拿到钱,他肯定又要被人胖揍一顿。 “哥,我只有五两银子,昨天赚的,全部给你,剩下五两,你自已想办法吧!” 换成以前的夜萤,现在肯定把十两银子拿出来了,但是现在的夜萤,才不会如此轻易被渣男打动,她冷哼一声,转身进屋,装着摸索了一阵,才从屋里走出来,把五两银票扔给夜斯文。 夜斯文昨天也听夜萤说是赚了五两银子,不晓得王财主还别外酬谢了夜萤二十两,否则,他就算磕破了头,也要求夜萤把十两银子还上。 夜斯文捡起地上的五两银票,赶紧起身,转身去找那三名大汉。 “大哥,就再宽限三五日吧?求求你们了!” 夜斯文打躬作揖,好不容易才把那三个人哄走了。 “好好的人不去做,偏要做狗。” 夜萤冷笑一声,毫不客气地对灰头土脸的夜斯文道。 “妹妹,我的手好痛啊,我一晚上没睡觉,我肚子饿!” 夜斯文也不知道自已要表达什么了,一口气说了出来。 “手痛过几天就好了,没睡觉赶紧睡去,肚子饿去啃馒头!” 夜萤利落地道,脸上没有同情之色。想对一直追文的读者说:下面还会更精彩,请继续关注。 第六十七章厚着脸皮也没用 夜斯文瘪了瘪嘴,但是自已理亏在前,回忆这一夜起伏,他的脑子和浆糊一样,想着从自已手中输掉的白花花的银子,顿时一阵心痛: “妹妹,你能不能再想法赚五两银子?要不然,他们几个过三天还会来讨钱,到时候,如果还没有银子给他们,恐怕真得卖房揭瓦了。” 夜斯文被夜萤一阵喝斥,却不敢大声,原来他还抱着让夜萤帮他还债的心思。 夜萤简直是气极而乐: “姓夜的,姑奶奶我是卖身到你家做丫环的吗?你把我卖了一次还不够,还要我生生世世都替你还赌账吗?你是脑子抽了吧?我已经是吴大牛的人了,只要姑奶奶我愿意,随时走人,和你夜家一点关系也没有!” 夜萤如此凌厉,真是让夜斯文目瞪口呆,不敢相信这位就是从前被自已卖了数钱,只懂得去上吊的妹妹。 夜斯文想起夜萤曾经告诉他的话,不由地打了个寒战。 是了,妹妹是见过鬼差的人,怎么可能还和以前一样呢?肯定不会象以前那么好骗了。 可是如果说不动妹妹的话,那些放高利贷的方才放话了,若是三天后拿不出五两银子,就要打断他一条腿。 没了一个小指已经很悲催了,如果再断了一条腿,吴小霞肯定不会嫁给他了。 夜斯文咬咬牙,厚着脸皮对夜萤道: “妹妹,你不能不管我啊,我的手指都被剁了,有了这一次,我下一次肯定不会去赌了,你相信我吧?真的不敢了,求求你帮帮我!” 夜萤本来就对这个便宜哥哥没有好感,若不是看在开始几天他还算听话的份上,连理也不会理他。 现在见他故态复萌,自然更是对他厌恶至极,她冷哼道: “姓夜的,不要再来纠缠我了,我看你还是赶紧去找个郎中,把你的伤口处理下,再这样流血下去,你不怕血流干了死掉? 那五两银子是我全部的身家,你也别再肖想从我身上榨出银子来,那是绝不可能的。 你赌不赌,和我都没有关系了,我是吴家的人了,这房子,你想卖就卖呗!和我一毛关系都没有!” “妹妹,你怎么能这么狠心?”夜斯文流了一头汗,那是疼和急的,他眼珠子一转,一迭连声地道,“要不,你找妹夫借?我回头还给他,我在吴家的瓦窑做工,每个月有一分银子,我早晚会把钱还完的。” 夜萤也是呵呵了,夜斯文在经历了出卖妹妹的悲剧过后,仍然没有反省,被夜秋明一撺啜就故态复萌,这种人,在夜萤的经历中,可是看多了。 赌徒和吸毒人员一样,上了瘾,除非有强大的意志,一般不可能戒断。 “不要求我了,我还忙着呢!” 夜萤说完,一拉裙角,从夜斯文面前走过,视他为敝履。 夜斯文万万没有想到,夜萤心如铁石,如此坚定,他都哀怜成一条垂尾狗了,夜萤竟然一点也没有同情他。 夜萤晓得,如果轻易地替夜斯文还上赌债,他肯定还是狗改不了吃屎,很容易故态复萌,所以打定主意,让夜斯文吃吃亏,以观后效。 提着竹篮走出夜家,夜萤打定主意去山上采猪草,还没走到村口,就看到一个身形窈窕的女子迎面走过来。 只见她虽然不是绝美惊艳,倒也小家碧玉,浑然天成。 看到夜萤,她面露惊喜道: “夜萤,你哥今天怎么没有来上工?我爹昨天还夸他勤快能干呢!” 夜萤抬头一看,不由地想苦笑,这女子却是夜斯文心仪的对象吴小霞。 “他呀,刚刚还在家里呢!” 夜萤也不想多说,只留下这句话,便转身离开了。 吴小霞听了,呆呆地看着夜萤的背影,抿了一下嘴唇,还是下定决心,往夜家走去。 “夜大哥,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你的手怎么?还在流血呢!” “小霞妹子,我,我昨天回来,在路上跌了一跤,结果把手掌挫伤了,今早去镇上大夫一看,他说我没及时去看病,尾指已经肿得气血不通,坏死了,要切除,否则,手臂难保。” 夜斯文眼珠子一转,自然不敢说是被放高利贷的剁的。 如果吴小霞知道真相,肯定不会原谅他。看妹妹的态度就知道了,这些女人啊,都不喜欢男人去赌。 “啊?夜大哥,你竟然被切掉了手指?很疼吧?看你脸色那么差,我回家去拿点老参让你熬汤喝,补补气血。” “不麻烦你了,小霞妹子。” 夜斯文一阵心虚。 吴小霞却是赶紧扭头回家,不一会儿,再来时,手上拿了一支拇指大的老参,那是她从她爹的私藏那偷来的。 “夜大哥,喝了参汤,会好得快一些。” 吴小霞手脚麻利,看到脸色苍白的夜斯文,心里不由一阵怜惜的疼痛。 女人本来天生就有母性,夜斯文这付模样,让她同情心大生。 夜斯文又惯会做些俯低做小的手段,对吴小霞顿时又是一阵花言巧语,差点就没以身相许了。 吴小霞哪里听过这般火热的语言,见夜斯文如此讨好她,心里一阵暖暖的。坐在厨房的凳子上,手捻着衣角,低头默然不语,面上却是含羞带娇的。 “小霞,你对我太好了,真是比亲生母亲和妹子都要好,我他日要是发了大财,一定会让你丰衣足食,吃穿不愁,做个使奴唤婢的主母。” 夜斯文说完,见小霞脸上一阵羞红,便放胆上前,一把搂住了她的腰肢。 吴小霞心慌悸动,万万没有想到,夜斯文竟然会如此动作,一时没有反应,直到夜斯文把舌头硬放进她的嘴里,她这才发现,失神之下,自已竟然和夜斯文如此亲热了…… “你这死孩子,做出这样的事,让我们老俩口脸丢到沟里去了!你怎么那么傻?人家夜萤懂得不去做,你还送上门去?” 夜萤刚走过张嫂子家门前,就听到一阵撕心裂肺的哭骂声。 听到其中连带着自已的名字,夜萤不禁吃了一惊,停下了脚步。作者君来了,感谢大家对本文的支持和喜爱,正努力码字中…… 第六十八章颠倒黑白 “娘,夜萤哪里是不去做了?她是想去做,掌柜的看不上她。她在那死乞白赖地,求掌柜的让她去,我是看到夜萤和人吵吵嚷嚷,才上前一探究竟。 心里想着同村的嘛,有什么事要互相帮衬一下。 谁知道,掌柜的一看到我,就不拉着夜萤了,非要让我去做工。 五百文钱就半天,不过是端个茶倒个水,他说得好听,我被他说动了,觉得一小会就能赚五百文钱贴补家用,便不由自主应允了。 娘,要怪都怪夜萤,如果不是她和掌柜的在那拉拉扯扯,我也不会想着要上前帮她,结果落得自已受害!” 吴彩凤一迭连声地哭诉道,就算夜萤没有看到她本人的面目,也能想像到她声泪俱下的场景。 吴彩凤颠倒黑白的能力真是一流,夜萤气得差点没吐出一口老血来。 明明是吴彩凤一门心思想赚钱,抢了她的“生意”,还反咬一口,说夜萤是被悦来酒楼的掌柜的看不上,她是为了帮助夜萤解围,才着了掌柜的道。 这件事,经她口一说,谁都没有错,就是夜萤错了。 果然,张嫂子一听吴彩凤撺啜,立即拍着大腿大骂道: “这该死的天杀夜家小贱人,害了我儿一生,我,我现在就去手撕了她!” “糊涂,娘,你和妹妹都别嚷嚷,妹妹的事,村里人都还不知道,你这一去,逼急了那夜萤把事情说出来,让人猜想就不好了! 我看你们还是先冷静一下,赶紧找个主把彩凤打发出去是正经事!” 这个声音听起来理智冷静多了,正是吴彩凤哥哥的声音。 夜萤虽然和他不太熟,但一个乡下娃子,能有这样的见识,也算是厉害的了。 夜萤见他阻止了家人找她的麻烦,这才按住心头的怒火,否则,她刚才都差点一脚踢门进去了。 凭什么出了事情就把脏水都往她身上泼,这个锅夜萤才不背呢! “嫁人?嫁谁啊?现在还有谁肯娶彩凤啊?呜呜呜,天杀的夜家小贱人!” 张嫂子本来就对夜家兄妹心怀不满,此时女儿把事情的端由推托到夜萤身上,她虽然在儿子的喝骂下,消停了去找夜萤讨说法的念头,但是却一口一个夜家小贱人,骂个不停。 夜萤听得心头火起,但是一想到自已势单力薄,现在就算冲进去,也讨不了好,就先暂且按下这口恶气。 “你们这段时间消停点,别在村里吵吵嚷嚷的,至于走亲的事,我会赶紧去安排的。” 彩凤哥哥的声音听起来胸有成竹。 屋里的声音渐渐变得安静下来。 彩凤呜呜低泣着,一家人变得窃窃私语起来。 夜萤听不到新的内容,也就做罢,挎着竹篮离开。 她并不知道,就在她离开后,一名青年男子从屋内出来,盯着她远去的背景,脸上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情,稍顷,这抹神情化为一抹狠戾的狞笑。 夜萤如果回头,就会发现,这名青年男子正是吴彩凤的哥哥。 吴彩凤的哥哥,一年总会外出几次,去做什么,村里没有人知道。 但是每外出回来一次,他总会给家里带来一笔不小的银子,村里人并不知道,如今村里最富裕的并不是夜里正,而是吴彩凤家。 “哟,萤妹,你又上山采猪草啊?太勤快了吧?昨天你做的那种烤肉真好吃,啥时候再请我吃一次?” 夜萤刚离开吴彩凤家不久,迎面便劈头撞见一脸轻松惬意的夜秋明。 一看夜秋明那几乎哼着小调,手舞足蹈“我发财了、我发财了”的表情,夜萤毫不犹豫地便认定,夜秋明是专业坑弟的。 夜斯文绝对是被夜秋明坑了。 夜斯文对赌如此恋恋不舍,夜秋明在其中是个巨大的推手。 夜秋明深谙夜斯文的弱点,就象昨天晚上,几句话撺啜之下,夜斯文便发了狂似地要奔赌场去。 夜斯文如此狼狈地回来,夜秋明却好似春风得意一般,其中没有猫腻谁相信? “秋明哥,我家哪还吃得起肉啊?我哥昨晚上又赌输了,还欠了一屁股高利贷,你没看到他手指头被剁了吗?秋明哥,你和兰香坊那么熟,你就没帮衬着我哥一点?” “啊?斯文的手指被剁了?”夜秋明听到这个消息,大吃一惊,因为这件事他也不知道,不禁嘀咕了一句,“蔡老三他们也太狠了吧?” “秋明哥,我哥被倒腾进十两银子,我家现在这样,连锅都揭不开了,还想吃肉?你借我一点银子吧?帮我们渡过难关如何?” 夜萤犀利地道。 夜秋明不禁一阵尴尬。 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过去看起来怯懦的小堂妹,竟然已经能和他夹枪夹棒地说话了,还把他呛得无言以对。 “呃,呵呵,萤妹,你秋明哥我也穷着呢,昨天也输了一鼻子,现在哪有钱借你啊?等下回吧,我去扳本了,一定借给你。” 夜秋明摸了摸鼻子,然后尴尬地跑远了。 夜萤恨不得揪着他痛揍一顿,可惜他一个大男人,自已到底拿他没办法。 想起上一回夜斯文欠高利贷的时候,田喜娘求爷爷告奶奶,没有一个亲戚借钱给他们,最后逼不得已才和吴大牛走亲,夜萤心里就一阵瓦凉。 这时候,夜萤才想起,夜家还有好几户不太好对付的亲戚,其中那一对极品爷爷奶奶,这一季正好轮到和二伯家吃住,下一季就要到他们家了。 真是愁死人了! 夜萤却不知道,看着她窈窕的身影消失在村道上,夜秋明心里却暗暗打起了一个鬼主意。 摘完猪草回家,夜萤把猪草放到锅里煮,突然才想起没有看到夜斯文的踪影,她走到夜斯文的厢房,见门虚掩着,推门一看,却见夜斯文舒服地躺在床上,呼呼大睡,露在床外的那只手上,鲜血已经止住了。 见夜斯文还能睡得着,夜萤也是服了他,心真大,有没有想过还欠五两银子怎么还? 算了,这个渣渣,不理他就是了。 夜斯文把猪食煮好,把葫芦瓢舀起,装到木桶里,便提到屋后要喂猪。 一看到主人提着食桶前来,屋后猪圈里那头猪便烦躁不安地跳脱奔跑,力道之大,把猪栏都撞得“碰碰”地响。每天看到大家的留言,顿时就增加了码字的无限动力……感谢大家的喜爱和支持,书旗的读者,可以点本书详情页右上架的星号收藏本书,若是有更新等,书架上也会自动提示,方便,谢谢大家。 第六十九章初次登门 “啰啰,别这么凶,够你吃的。” 夜萤学着田喜娘那么叫唤,猪听到她的声音,稍显安静下来,夜萤把猪食隔着围栏倒时猪槽里,这下猪奔到吃食前,“吧哒吧哒”吃着,才算安静下来。 夜萤凝目细看,发现自家的猪体形十分瘦小,按道理都喂了半年多了,可是看身形不过四十来斤的样子,这样就算喂到过年,也不会超过八十斤。 其实夜萤前世在农家也看到一些村民在自家房前屋后养的猪,吃的食料和现在也差不多,但人家都是两三百斤的大肥猪。 怎么回事呢? 而且那些猪的性情亦没有现在这头猪一般暴烈,至多饿的时候,哼叫声大一些罢了,哪里象这头猪,和野猪一样? 忙完了家里的活,夜萤才想坐下喘口气,夜斯文却懒洋洋地起床了。 看到夜萤,也没有了之前百般讨好的颜色,不过嘴巴依然是带着蜜的,道: “妹妹,做点好的吃吧?哥哥我流了好多血,疼啊!要多吃肉补补身子。” “别想挑三拣四的,我做什么你吃什么。” 夜萤没好气地道。 “也啊,妹妹,你放心,我今后真的不去赌了,骗人就剁了……”夜斯文刚想说剁手指头,但是一想上回就是这么发誓的,真的被剁小手指头了,赶紧改口道,“骗人天打五雷轰!” “轰隆隆”,好象为了揭露夜斯文就是个油嘴滑舌、不信守承诺的小骗子,突然间,天上打了个大响雷。 “哥,你看看,说谎连天都不容你!” 夜萤淡漠地道。 哎,渣男玩的渣把戏,她又不是傻呼呼的小村姑,后世的时候,她采访过多少渣男啊?每一个不把自已说得和白莲花一般?可是事实上他们生活中的行迳让人不齿: 什么让老婆去卖淫,自已坐地收钱;什么把儿子卖了供自已享乐的;什么骗了女人和自已结婚,一起供房贷,然后设计让老婆净身出户的…… 夜斯文这套,对她根本没有用。 可是夜萤不晓得,夜斯文这套对她没用,不过对别人可有用了。 夜斯文被雷打得懵璧了下,但是很快就回过神来,这雷又没直接打在他身上,所以说明只是巧合罢了。 大不了,以后雷雨天他坚决不出门就好了。 “妹妹,你放心,我已经找到了还钱的办法,不会再让你为难了,你借我的五两银子,我也早晚肯定会还你。” 夜斯文拿着完好无缺的手,把胸口拍得“碰碰”地响。 “哥,你有想过吗?夜秋明是什么好东西?你还整天和他混在一起?我怀疑,你老是输钱,是不是被夜秋明下了套!” 夜萤气哼哼地说完,就进厨房做饭了。 升火什么的,现在她已经很熟练了,灶膛里的火升腾起来后,夜萤便把剩下的五花肉隔水炖上。 待七八成熟时,把炖的肉取出来,放凉了,切成一片片薄如蝉翼的肉片,然后把从菜园里摘来的蒜洗干净、切好,下锅炒起,加了各种佐料后,一盘香喷喷的回锅肉便炒好了。 菜园里的空心菜也不少,夜萤摘好菜,炒了一盘绿油油的空心菜,此时米饭也在小灶上炖熟了。 夜萤不用招呼,夜斯文闻到饭菜香,已经夺门而入了,看到桌上有荤有素,他不由得两眼一亮: “妹妹,好手艺啊!隔着老远就闻到香味了!” “嚓嚓”,院外有人开了篱笆门进来的声音,夜萤和夜斯文探头向外一看,就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进院子里,那人肩膀上还驮着什么。 进得院落后,那个“啪哒”一下把肩膀上驮着的东西扔到了地上,没了那东西的阻拦,夜萤才看清楚了对方的面貌: “端大哥!你怎么来了?” 原来,来者正是端翌。 话说,端翌自从听说端瑞也来到三清镇,便有些坐不住,平白地突然替夜萤担心起来。 可是大白天他化装成吴大牛又难免露出破绽,便索性以原来本尊的面目出现。 夜萤赶紧迎出门来,她对端翌还是颇有好感的,至少人家颜值可是巅峰啊! 何况,他身为一个镖局的总把头,说话风趣幽默,身手又好,人也大方,哪个妹子不喜欢呢? 这时,夜萤也看清了,端翌扔到地上的,竟然是一头被射杀的野山羊,至少有一百来斤,是个大家伙了。 “哟,这是谁啊?” 夜斯文探头探脑地问,起先看到高大的端翌,他还担心是三清镇上赌坊里的人又来催债了。 现在一看是妹妹的熟人,这才赶紧探出脑袋来问。 “他是端大哥,附近村里的猎户,上次的野猪,就是他送给咱们的。” 夜萤想起端翌似乎不太爱告诉别人自已的真实身份,便这么对夜斯文介绍道。 “哟,原来是端大哥啊,快请进,还没吃饭吧?一起吧?” 夜斯文一听上回的野猪是端翌送的,再看看地上的野山羊,便晓得这端翌啊,肯定是对妹妹有好感,想要讨好妹妹。 否则,哪有可能随便送猎物给人啊? 上回野猪卖了一分银子,这回的野山羊,恐怕不下一分银子呢。 只可惜啊,端翌出现得太晚了,要不然,妹妹若是许给这个人,家里的猎物那还能少得了啊? 夜斯文一边在心里拨拉着小算盘,一边热情地招呼。 虽然端翌当不成自已的妹夫,但是至少人家还愿意送猎物来不是吗?总不能把他往外推吧? “你是夜萤的大哥吧?在下姓端,附近村里的猎户,今天正好手气好,打了头野山羊,初次登门,若不嫌弃的话,就请收下吧!” 端翌客气地道。 夜萤看着端翌,觉得这人是不是有点二啊?随手就能送一份大礼给人家? 不过一想他的身份是府城镖局的总把头,便也释然了,这点猎物,人家怕是还不看在眼里。 “哟,怎么好意思呢?端大哥快请屋里坐。妹妹,你再去盛碗饭,人家走了那么远山路,该饿了。” 看到有好处,夜斯文小嘴抹了油似的。 端翌似笑非笑地看了夜斯文一眼:这家伙,手指被剁了还挺精神的嘛? 端翌生气夜斯文昨天晚上竟然敢对夜萤下狠手,所以最终还是指使赌场的人,硬是剁了一小截夜斯文的手指,这也是给他一个警告和教训。大家的留言我都会仔细看哦,感谢大家对本书的喜爱…… 第七十章香喷喷的午饭 据暗卫回来禀报说,夜斯文被剁手指时,鬼哭狼嚎的,吓破了胆。 可是现在端翌看着夜斯文,觉得他还是挺生猛的,活蹦乱跳,一点也看不出昨天晚上被吓破胆的样子。 端翌思量着是不是自已吩咐切的小指太短了,其实也就削了层肉,并没有切掉指骨。他只是想给夜斯文一个教训罢了。 毕竟他是夜萤的亲哥哥,让他生生弄出个手指残疾来也不好。 现在看来,这个教训还是不够啊? 夜斯文一门心思扑在算计那头野山羊身上了:皮可以剥了做双皮靴子,肉的话至少也能卖一分银子吧?马上要入冬了,秋补羊肉可是镇上宽裕人家的最爱啊…… 他倒丝毫没有小指会不会再被切断一段的危机感。 若是他知道端翌在肖想他的小指,估计吓得连请端翌吃饭的心情也没有了。 “哟,夜姑娘,做的什么菜?这么香?” 男人都是无肉不欢,一看到八仙桌上绿绿的小葱、如白玉般透明的肉片,端翌不知道怎么就胃口大开。 “爆炒回锅肉,可惜了,没有豆瓣酱,否则更下饭。端大哥,一起吃饭吧?” 夜萤嘀咕了一句,可是端翌是什么耳力,自是听得一清二楚。 他把豆瓣酱记在了心里。 夜萤因为哥哥在家里,再说乡下农家也没有城里那般严防死守,所以便招呼端翌道。 “好,恭敬不如从命,夜姑娘,我可是个大肚汉啊!” 端翌一顿饭能吃一斤大米,自诩为大肚汉倒是不为过。当然,往常他带兵领将,厮杀于敌阵中,饭量更大。 “没问题,你尽管放开肚子吃吧,我再现蒸一盆米饭,挺快的。” 夜萤说着,手脚利落地淘了米,果然又蒸了一盘米饭。 三个人就着之前夜萤蒸的米饭先各自扒拉了一碗饭。 虽然没有放了夜萤说的豆瓣酱,但是端翌却觉得,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炒肉。 肥中有瘦,油嫩中还有嚼头,油而不腻,宫里的厨师都没有夜萤炒得好吃。 吃完饭,又稍等了会,第二盆米饭也蒸熟了,夜萤怀念地道: “若是有个大木桶就好了,木桶蒸饭可好吃了,米饭中还带着木桶的清香,而且木桶蒸出来的米饭,米候控制得好的话,颗颗结实紧致,再佐以回锅肉、红烧猪脚什么的,真是天下无敌、让人不得不饱餐一顿的美食!” 夜斯文听得吸溜着口水道: “妹妹,你不如试试做做?不要说米饭了,光是听到红烧肉什么的就让人垂涎三尺。” 其实不光是夜斯文,就连端翌也有这种感觉。 光是听夜萤的描述,就觉得那肯定那很吃。 “呵呵,行啊,回头去找赵家箍个木桶,我可以试着做做。” 木桶蒸饭,在后世一些山区还比较流行,夜萤是下乡采访时见过,也吃过,不过却没有亲自动手做过,所以有点没把握。 “我一会就让赵家箍个新桶。端大哥,回头你也来吃啊!” 夜斯文热情地发出了邀请。 “好的,不知道夜姑娘可欢迎我来叨扰?” 端翌似笑非笑地看着夜萤。 他对于自已的外貌有着十足的自信。 不过,让他讷闷的是,就算他现在不是以王爷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但是到了集镇上,冲着他暗投朱果的姑娘也屡有出现,偏偏夜萤面对着他时,似乎毫无感觉。 端翌哪里知道,夜萤已经把他和傅太医划为好基友,既然人家是幸福的一对,夜萤自然不可能做一个破坏别人幸福的第三者。 而且以夜萤后世的经验,她明白,往往好基友的感情是更边牢不可破的,女子想要介入,那简直是自讨没趣,自找死路。 所以面对端翌的绝世容颜,夜萤虽然也有心旌摇荡的时候,但是却还是牢牢坚守住了底线。 “欢迎,自然欢迎。端大哥,记得到时带点野味,什么山鸡野兔的,到时候做红烧兔肉给你们吃。” 夜萤这一说,立即得到了端翌的支持: “成,没问题。我这几天去山上多下几个套,山鸡还是很好逮到的。野兔比较猾,要看运气了。” “哟,端大哥,你有这门手艺,何不教我呢?要是能时不时逮个山鸡野兔去卖,我也不愁吃穿了。” 夜斯文一听端翌说得打猎好象很简单似的,顿时就两眼发亮了。 “成啊,不过在山上做活套什么的,一般都在深山老林里,凶兽很多,你要有防身能力才行,要不然,山鸡没吃到,说不定被虎狼给吃了。” 端翌笑笑道。 他算是看出来了,夜斯文就是个挑肥拣瘦的主,要教会他打猎,估计比教一个营的士兵打仗更辛苦,再说夜斯文没有一点本事的话,进山真的有可能被猛兽弄死,所以他故意这么说道。 “哎,那就算了。既然有虎狼,我可打不过。还是等端大哥时不时弄点野味吃吧!” 夜斯文果然立即软了。 “好啦,吃饭啦,再说下去,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夜萤催促道。 一盆米饭端上来,不一会儿,又被三个人吃光了。 “端大哥,你今天怎么有空来我家?”夜萤有点好奇,又顺嘴关心地道,“傅大夫怎么没来?” 端翌心内微酸,咦?怎么问起傅太医了? “呵呵,这不是正好打到肥美的野山羊嘛,我还要多谢你上一次帮我处理伤口的恩情。要不然,就象你说的,说不定就感染、破伤风什么的……” 端翌满嘴胡扯。 他在北疆战场上受过的刀伤比这还深还长,也没见他怎么样了,当然,发热发烧也是有过的,不过最后也仍然痊愈了。 不过,以夜萤对刀伤医术贡献之功,别说一头野山羊了,就算给她一个封赏或者百亩良田都不为过。 夜萤倒是不以为然,不就是一个缝合术吗?她还缝得歪歪扭扭的,还好端翌的伤口在秘处,一般见不得人,否则,以她的技术,若在后世,早就被医闹闹上门了。 “端大哥,你太客气了,上回的野猪,就足以做医资了。” 夜萤不好意思地道。 “哟,斯文啊,你们还在吃午饭啊?” 就在几个人聊天的时候,突然,一个低沉带着一些阴郁的声音在院子里响了起来。每天码完字,看大家的留言是作者君的一大享受,感觉到大家浓浓的支持之意,多谢了。每天码字七八个小时,能换来大家的喜欢,也是非常值得的。 第七十一章接盘侠做不做 夜斯文恋恋不舍地放下正好扒完的饭碗,探头向外一看,便热情地道: “哟,是凤奎啊,一起来吃啊?” 乡下人热情,但这种热情都体现在吃上。见面问:你吃了吗?逢上饭点就说:一起来吃啊! 夜斯文只是客气了一下,凤奎当然懂得这种套路,勉强嘴角向上一拉道: “不了,我已经吃过了。听说昨天夜姑娘也去三清镇了?我就想问问她在镇上有遇到我妹妹吗?” “妹妹,凤奎来找你有事。” 夜斯文一听,便把夜萤叫了出来。 夜萤哪里还会不明白,这是凤奎来探底呢,主要是试探一下她到底知不知道吴彩凤去了悦来酒庄后发生的事。 夜萤想了下,便一脸坦然地走了出去道: “哟,吴大哥啊,我在三清镇上遇到彩凤了,怎么了?” 夜萤一脸蒙昩不解地道。 “哦,夜姑娘,没什么事,彩凤说有在镇上遇到你,我就是来借个锄头的。” 吴凤奎这么说,夜斯文真地以为他是来借锄头的,便去柴房里找了把锄头借他。 夜萤见吴凤奎似乎解除了怀疑,便暗暗为自已的演技点了个赞。 吴凤奎笑笑,道了个谢,正好这时候端翌从屋内出来,吴凤奎看到他,楞了一下,问道: “这位兄台是谁?应该不是本村的吧?十分脸生。” “哦,他是附近村里的猎户,不是咱们村的。” 夜斯文替端翌答道。 吴凤奎深深地看了端翌一眼,听到夜斯文说端翌是猎户,便换了一付和善的颜色,道: “哦,端兄弟,我素也曾在周边打些猎物,只是从来没有见过端兄弟。” “哦,我在附近的美寨村,过去常年在外讨生活,是今年才回来的,所以你没见过我也是正常的。” 端翌答道。 “哈哈,同是猎户,看来咱们挺有缘的啊,端兄弟,今晚不妨到我家小酌一番?” 吴凤奎突然变得奇怪地热情。 端翌也觉得怪怪的。 他是第一次见到吴凤奎,看对方的面相,也不是一个自来熟的,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热情了? “呵呵,我一会还要赶回去,就不叨扰你了。下次吧?” 除了和夜家兄妹,以端翌的身份,自是不屑和一般人称兄道弟的。 “端兄弟,相请不如偶遇,这样吧,不要等到晚上了,现在咱们就去村头喝点小酒,聊聊打猎的事情,斯文也一起来吧?” 吴凤奎不知道怎么的,硬是缠上了端翌,还叫上了夜斯文。 一听有酒喝,夜斯文馋虫就勾出来了,他拉着端翌道: “端大哥,走吧,难得有酒喝,给凤奎一个面子吧?” 夜萤看出来,端翌不想和吴凤奎应酬,可是偏偏碰上了哥哥这个熊队友,端翌一阵为难之后,只好道: “好吧。” 吴凤奎脸上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夜萤突然觉得事情有些不妙。 可是还不容她想清楚,吴凤奎已经连拉带扯的把端翌拉走了。 夜萤在家一阵坐立不安。 吴凤奎这个人颇有心机,从昨天晚上和今天偷听到他的话就知道了。 无利不讨好。 吴凤奎怎么会突然舍得请客呢? 夜萤在这里坐立不安,村头小酒馆里,吴凤奎和端翌、夜斯文却真的喝开了小酒。 这一喝就是天昏地暗,吴凤奎心里谋划着东西,夜斯文贪杯好酒,而端翌也看出了其中的不对劲,想套出吴凤奎的话,于是,一时间酒桌上竟然十分热闹。 “来,凤奎啊,咱们好久没一起喝过酒了,记得小时候咱们一起上山放牛,你都是孩子王,我可没少被你揍过!” 夜斯文端起酒杯,也不怕自暴丑事。 吴凤奎扫了一眼夜斯文手上的包扎,眼神掠过一抹蔑视,对这种烂赌鬼他是彻底看不起的,有多少家底都会被他赌没了,但他面上仍笑嘻嘻地端起酒杯道: “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难为你还记得这么清楚。干了。” 端翌不动声色,他没有怎么喝酒,只是不时剥着五香花生米。 夜鸣赶着牛回家,路过村头的酒馆,便听到夜斯文醉熏熏的声音: “凤奎啊,这位端大哥,可能干了,上回打了一头野猪送给我们家,这次又猎到了一头野山羊。 若不是夜萤许了人,我就让他做我妹夫了,哈哈!” 夜斯文醉了,说话含糊不清。 但是这句话真是中听,端翌听在耳朵里,一阵莫名地高兴。顺带着,看夜斯文也顺眼多了,他不禁微微一笑,抿了一小口酒。 吴凤奎似乎也醉了,他狭长的眼睛微微一笑,迷糊地道: “哎,你家妹子已经和人走亲了,不过,我家还有一个妹子没许人,我看端兄弟一表人材,又都是猎户,不如我们结成亲家吧?” 吴凤奎在喝酒的时候,已经借着酒意,把端翌的身家来历打听得一清二楚: 端翌在美寨村有一栋一进的老宅,是村里的猎户,平时以打猎为生,猎获甚丰。 而且最妙的是,端翌家人都已经不在了,他没有兄弟姐妹,现在单身一人过活。妹妹吴彩凤嫁过去的话,上没有公婆需要伺候,下没有小姑子呱噪,岂不是被送进了福窝里? 本来吴家对彩凤还抱着很大的期望,觉得以她的姿容,至少嫁个镇上的富户做姨娘没有问题,可是谁想到吴彩凤莫名其妙地就被人破了瓜。 以彩凤这种情况,怕是随便嫁给小五他都不要了。 所以,今天在夜家撞见端翌,见他是个脸生的外来户,吴凤奎便打上了端翌的主意。 端翌等了好久,就是为了等到吴凤奎的真实目的。 他早就看出来了,吴凤奎并非良善之辈,暗卫昨天早就禀报他了,端瑞把吴彩凤给破了身,吴凤奎方才上门,分明是想探夜萤的水,怕她对村里人说些什么。 还好夜萤应对得体自然,吴凤奎见夜萤把遇到吴彩凤的事当平常,才平息了杀心。 不过,看到端翌后,却又打起了歪主意。 原来这个歪主意,是要把那个被人玩过的妹妹塞给他。 幸好他不是真的没有凭恃的猎户,要不然,现在肯定被吴凤奎缠住不得逃身,最后少不得硬着头皮娶了那个女人…… 端翌眼睛一闪,笑嘻嘻地回答道……看到大家的支持了,谢谢。 第七十二章捡漏的 “不好意思啊,我已经有了意中人。爹娘活着的时候,给我指了门亲,女方不在本地,说好18岁迎娶过门的。” 端翌此言一出,等于堵死了吴凤奎所有可能的相逼。 吴凤奎闻言,不由地脸色一变: “刚才问你时,你又说家里没有其它人口,这时候怎么凭空冒出一门亲事来?是不是看不上我家妹子?” 此时吴凤奎一脸凶气腾腾,看起来很危险的样子,面貌变得极为可怖。 就连喝得有五六分醉意的夜斯文,看到吴凤奎这付样子,也不由得吓出一身冷汗,顿时酒醒了几分,呆呆地看着他。 这时候的吴凤奎,又让他联想到了小时候在山上放牛,指挥着一帮孩子揍他的情形。 端翌心下一跳,暗道:这家伙隐藏得极深,原来竟是手上沾过人命的! 吴凤奎语带威胁地说话时,身上那股隐藏很深的杀气不自觉地就释放出来,端翌手上沾的鲜血不知道凡几,虽然吴凤奎身上的杀气很淡,但是却被他敏锐地捕捉到了。 “我连你家妹子长得什么样都不知道,如何谈得上看不上你家妹子?你也太好笑了,莫非你家妹子如此恨嫁?我一个如无根飘萍的外村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离开村子走江湖,你就如此乐意把你家妹子嫁给我? 端翌又岂是被吓大的?冷冷一笑,反讥道。 吴凤奎一时语塞,他板着脸,拿起面前的酒,自已猛喝了一大口,嘴里只道: “好,好!原来如此!不愧是走江湖的,牙尖嘴利。” 吴凤奎把妹妹没有蒙出去,心下郁闷,竟然拿起酒坛子,就往嘴里灌! 夜斯文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看看吴凤奎,又看看端翌,总觉得两个人都不对劲,他一时也说不上话,只好埋头吃菜。 这几个人都没料到,酒肆的窗外,露出了一双警惕好奇的眼睛,他向屋内打探一番,见没有人注意他,便转身悄无声息地离去了。 “姑姑,你哥他和吴凤奎喝多了,在酒肆吴凤奎嚷嚷得可凶了。” 夜鸣离开酒肆后,一路疾奔,很快来到了夜萤家。 “啊?不会是喝多了吵起来吧?” 夜萤正坐立不安呢,却正好听到夜鸣前来报告消息,正中下怀。 “姑姑,我听到好象是吴凤奎要那位姓端的大叔娶他妹子吴彩凤,可是姓端的大叔说他有意中人了,他爹娘活着的时候,给他订了亲,所以不能娶吴彩凤,吴凤奎就生气了。” 夜鸣学了个八九不离十。 夜萤听了,这才明白为什么自已觉得不对劲了。 难怪吴凤奎才第一次看到端翌,就要请他喝酒,原来是看上端翌了,硬要把吴彩凤塞给端翌。 吴彩凤长得也不差,从小当成千金小姐一般养着,长得细皮嫩肉的,一般男子见了,多少都会喜欢。 没想到端翌却断然拒绝了,夜萤心里啊,一时不知道是酸还是甜。 这也是她第一次听说,原来端翌还未成亲,但是已经有了意中人。 哎,算了,想这些干嘛了,她都是吴大牛的人了。 夜萤胸口一抽一抽的,但是还是勉力克制住了自已的情绪,心内暗骂起吴凤奎来。 若不是端翌有了意中人,那就要做接盘侠了吧? “夜鸣,这事不要乱说,否则,怕是吴凤奎会把火发到咱们身上,只有你知我知,懂吗?” 夜萤赶紧交待夜鸣。 “我知道,因为爷爷说过,那吴凤奎并不简单,一般还是不要得罪他为好。” 夜鸣也透了点底。 夜里正到底是里正,年轻时也走南闯北过,看来,他对吴凤奎也起了疑心。 只是吴凤奎在村里一向还是老老实实的,对村里人也没有妨害,夜里正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好,我明白了。你快回去吧!” 夜萤说话间,又往夜鸣手里塞了两个白面馒头,夜鸣一番推辞后,还是高高兴兴收下了。 毕竟白面馒头也不是天天能吃到的精粮。 知道确切的消息后,夜萤反倒放下心来。她知道端翌武功高强,不会怕了吴凤奎,而且端翌也明确拒绝了吴凤奎,不会上了他的套,夜萤才有心情洗漱一番,早早就躺下休息了。 入夜,村里暧昧的脚步声又多了起来。 不时“吱吱嘎嘎”的开门声从村子各处传来。 夜斯文依然没有回来,他趁着酒意,去找吴小霞私会了。 吴凤奎烂醉成泥,被酒肆的老板叫来吴树仁,把他儿子架回家了。 端翌闻了一下自已一身酒味,今晚却不好去找夜萤厮磨了。否则,只要一闻到酒味,就露馅了。他了解过,吴大牛这厮平时是滴酒不沾的。 好好的,却被吴凤奎搅了,害他一夜不能和夜萤亲近。 端翌暗骂了一句,马上回山居却又舍不得,便偷偷绕到夜家院墙外,见夜家已经吹灯熄火,估摸着夜萤睡着了,他便轻轻跳进院中,找了个墙角放着的椅子坐下,整个人却和墙角的阴影融为一体。 这时,一个黑色的人影蹑手蹑脚地从夜家的院子里溜了进来,瞅瞅四下无人,他慢慢地摸到了夜萤的门家,然后伸手就要去推门。 夜萤的门并没有从里面扣上,她原本是打算等夜斯文回来再睡,躺着却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那黑影心中一喜,正要推开门,却突然脖子被人从背后一勒,他“唔唔”两声还没喊出来,便被一个硬物砸在头上,昏死过去了。 待他醒来,才发现自已在村尾的河沟里,一个黑影蹲伏着看他,见他醒来,冷冷地问道: “你是谁?怎么跑到夜萤门前?” “我,我是她相好的,今夜吴大牛在山上放牛没有回来,我就趁机偷偷和她相会,你是谁?” 这个硬着头皮道。 “哈哈,你是她相好的?我让你再相好看看!” 说话间,他只觉得眼前一道雪亮的光芒闪过,下一刻,一把匕首已经扎在他大腿上。 “啊……疼死我了,壮士饶命!” 这个人惨叫连连! “说出真相,饶你不死!” 端翌冷哼一声……虽然我是个笨笨的作者君,但是看到大家的留言,感觉自已今晚又得多码两个小时了,否则太对不起读者了。 第七十三章漂亮妹妹 “我是这村里的,叫吴天一。知道本家的吴大牛今天母牛在山上产崽,他要在山上照顾回不了家,于是就起了坏心,想混水摸鱼,和夜萤亲热一番。没想到遇上了壮士您! 壮士,那吴大牛是个没用的人,在我们本家都被看不起的,却摘了村里的花魁,真是暴殓天物啊!壮士,不如你和我一起共享齐人之福吧?” 吴天一龇牙咧嘴,容不得他不说,因为对方的刀子扎进他腿里,还用力地又搅了两下。 这下他相信对方是个狠人了,而且对方身上还有酒气,万一是喝大了失去理智,把他捅个三刀六洞怎么办? 于是吴天一边老实坦承,一边还出了个馊主意。 原来是个趁机来捡漏的。 端翌心中恼恨他竟然敢窥觑夜萤,拿着匕首又在他的脸上划了两刀,顿时一股暖热的血流随着刀丸所过之处滴漏了下来。 “疼,啊,疼!” 吴天一咝咝叫着,却不敢大声,被端翌那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要杀死人的气场所慑。 “滚,以后看到夜萤离她十米远,要是让我看到你再靠近她,下回就不这疼这么简单了。” 端翌暗哑着声音,发出杀气浓浓的威胁。 吴天一听对方饶了他的小命,吓得连滚带爬地跑开了。 见吴天一滚远了,端翌上前一推夜萤的门,见她竟然疏忽大意,忘记了反锁,只好微摇了下头,轻轻把门带上,然后往上一推门闩,把门反锁上了。 睡梦中的夜萤无人骚扰,十分舒服地过了一夜,并不知道在她睡着时发生的一切。 端翌披着一身露水回到山居,在木桶里泡了好一会儿,接连打了几个喷嚏,这才觉得缓过劲来。 夜凉寒冻,他喝多了酒,不知不觉就在夜家院子里睡着了,早上醒来时头重重的,肩膀上还披了一层露水。 被热水浴一逼,浑身的寒气出来后,端翌才倒头就睡。 夜萤喂完了猪和鸡鸭,才看到夜斯文失魂落魄地院子外踱了进来,夜萤一看就知道他昨晚上又不知道哪里去鬼混了,连理都不想理他。 夜斯文也没心情和她说话,转身进了自已的厢房,把门“吱呀”一声关上了,然后夜萤就听到“碰”地一声,应该是夜斯文重重躺在床上的声音。 夜斯文一头躺在床榻上,脑子里还是兰香坊色子“哗哗”的响声。 哎,明明已经赢了十两,把本扳回来了,再还上高利贷还有盈余,可是后来自已想再赌把大的,把十两银子都押下去,结果又输了个血本无归。 这一回,夜斯文收了点心,不敢再借太多高利贷了,只是又借了三两,不过也全输了。 五两银子的赌本,是他哄好了吴小霞,从吴小霞那借来的。原本想着扳回本再还她,可是没想到又输了个底朝天。 他现在既还不了高利贷,也没有办法向吴小霞交待。 夜斯文的脑袋比瓮还大。 不管了,反正现在想也没有用,还是睡觉吧! 夜斯文把薄被拉起来,蒙到头上,呼呼大睡。 两天后。 “夜斯文,你小子快出来,说好三天后还银子的,你人跑到哪去了?” 一阵异常的吵闹声响起。 夜萤正在剁猪草呢,手上沾染了猪草被剁开后绿色的汁液,听到门外的吵嚷,她探头出去一看,正是上回来过的那几个兰香坊放高利贷的。 “几位大哥,行行好,再宽限几天,我肯定把八两银子还上。” 夜斯文点头哈腰地道,就恨不得上前跪舔了。 “哼,你这小子,上回告诉我们三天后,现在又没钱还,害我们白跑一趟,这账怎么算啊?” 这些人又不是吃素的,被夜斯文一求就会大发慈悲。 “哥,你不是欠的五两银子吗?怎么变成八两了?利滚利也没有那么快吧?” 夜萤洗净了手,出来问道。 “你是夜斯文的妹子?” 打手中一个三角眼看着夜萤,脸上露出惊艳的表情。 夜萤双眼皮大眼睛潋滟含波,别看现在怒气冲冲,却别有一番风情,顿时把这些见惯了风骚女子的打手们都震住了。 夜萤就象一枚朱果初红,青涩的同时,还有甜甜成熟的香氛,让人看了就食指大动,想把她摘下来,放入口中细细品尝。 “是!” 夜萤落落大方地答道,丝毫没有村姑的胆小畏怯。 “哟,没想到斯文你竟然有个这么漂亮的妹子啊?哈哈,有这么漂亮的妹子,是坐拥一座金山银山,你小子竟然还和我们说没钱?” 三角眼用手毫不客气地拍了一下夜斯文的脑袋。 “老三,我妹子已经走亲了!” 夜斯文听出他们话里的不怀好意,不由怯怯地道。 “哟,走亲了啊?那更好,你小子过来,我给你说个主意……” 三角眼一把揪着夜斯文,就到了边上,然后咬着耳朵嘀嘀咕咕起来,而余下的两名打手也上下打量着夜萤,眼里微微露出色迷迷的光来。 “不行啊,老三,我妹子是绝不会答应的,你不知道她性子有多烈,上次走亲没经过她同意,她直接上吊了!好不容易才救回来。你让我妹妹做城里老爷的小?这怎么可能?” 夜斯文惊呆了。 让妹妹去走亲已经很委屈她了,现在这三角眼老三竟然出了这么个馊主意,那不是让妹妹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吗? 夜斯文万万不敢答应。 “啪”,老三一巴掌又摔到夜斯文的脸上,声音之大,让夜萤听了都觉得脸疼。 夜斯文一直在说什么不行,而那老三似乎也在强逼着夜斯文做什么,两个人不时抬起眼来看看她。 夜萤有一种很强烈的危机感,这时看到老三打夜斯文巴掌,就再也忍不住了,顺手抄起身边的铁锹,大步流星地跑了过去,拿起铁锹对着老三抡去道: “我让你再使坏,让你再使坏,竟然跑到我们柳村来欺负人了!” 夜萤此言一出,就有一些村民围了上来。 大家本来都是跑来看热闹的,可是听夜萤这么一说,就都站不住了,外来的人跑到村里来撒野,这怎么可以呢? 顿时就有几个身强力壮的村民冲上前道: “你们是哪的?这么打人可不行!” 夜斯文一边的脸坟起老高,看上去十分狼狈,大家见了,都觉得有些不忍。 “你们管得着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夜斯文借了我们八两银子的高利贷,说好今天还的,他不还还能赖了?”护妻狂魔靖王爷,哈哈,谁敢打咱们萤姑娘的主意,靖王爷是第一个不答应的。 第七十四章你侬我侬 三角眼一看村民被夜萤一喝,都冲了上来,不由地也有些害怕。 面对七八个村民,他们三个人可谓势单力薄,不过,他还是硬着头皮喝道。 几个村民一听,不由地面面相觑,原来人家打夜斯文是有理由的啊? 几个村民对视了一眼,便放下手中的家伙,三角眼一见自已占理,便冷笑着一把放开夜斯文道: “我出的主意,你既是不肯答应,那就把八两银子还来。” 夜斯文头上冒出一阵冷汗。 就在这时,夜斯文忽然看到吴小霞匆匆走来,看到他一脸狼狈的样子,吴小霞大吃一惊,但是惮于现在有别的村民在场,她也不敢说什么,只是用关切的眼神看着夜斯文。 夜斯文一阵头大,他知道再拖下去,既还不了钱,如果再被打一顿,也在吴小霞面前跌份。 他心一横,对三角眼道: “你说的主意,我可以考虑考虑,我们后面再仔细商量细节。” “好,你记住了啊,是你今天自已应允我的!” 三角眼一听,便色迷迷地扫了夜萤一眼,眼眸深处别有意味,然后扔下夜斯文,转身就走了。 村民们一见没什么事了,也就各自散去。 但是夜萤心里,却升起了一股不妙的感觉。 “哥,你们刚才商量啥了?事情和我有关吗?” “没商量啥,是我先支走他们的借口,你别管。” 夜斯文涨红了脸,对夜萤摆了摆手,不敢说出真相。 “夜大哥,你要紧不?怎么脸肿成这样?” 吴小霞一看周围人都走光了,这才大着胆子上前问道。 “呃,我是走路撞到树上,撞肿了。” 夜斯文随口扯了个谎。 夜萤听了,差点没笑喷了。 可是果然,真爱就是明知道是谎言,也愿意被谎言糊住双眼。 吴小霞一听,心疼地道: “夜大哥,我去帮你煮个鸡蛋,用熟鸡蛋滚滚脸,很快就消肿的。你走路怎么这么不小心呢?昨天才弄伤了手,今天又弄肿了脸,真是让人操心死了!” 夜斯文和吴小霞你侬我侬,简直是蜂蜜里调油,粘乎到了一起。 “那夜大哥,这些人说你欠他们钱又是怎么回事?” 吴小霞似乎还不傻,还懂得问了一句。 “呃,小霞啊,我找你借的五两银子,原本是想做生意的,等我生意做大了,你就可以做那使奴唤婢的主母了。为了把买卖做大一些,我又找人借了八两银子,一共十三两,然后买了一些货,寄人家走水路往府城里运,可是没想到,路上遇到盗匪,货全部被劫走了,然后刚才那些人就是我的债主,哎!” 夜斯文随口编了一个义正辞严的谎话。 吴小霞马上就信以为真。 她不信也不行啊,长这么大,她还从来没有被一个男人把舌头放进嘴里呢。 虽然怪怪的,但是却又有一种特别的滋味,让人全身发飘,这种美妙的滋味让她欲罢不能! “夜大哥,这次真倒霉。不过,我相信你总有一天会做成大生意的。钱的事你也别着急,我还有一些私房钱,你先拿去用吧!” 夜斯文万万没有想到吴小霞的私房钱这么丰厚,刚骗走了一笔,竟然还有,不由地激动地握着吴小霞的手道: “小霞妹子,太好了,等我做成了大买卖,就立即去你家求亲!” 吴小霞羞红了脸,转身跑去煮了个鸡蛋,然后包在手帕里,细心地替夜斯文敷起脸来,别说,还真的很快消肿了。 夜萤看不下去了,转身离开。她在竹篮子里装了十几个鸡蛋,扔下夜斯文和吴小霞,往夜里正家走去。 夜里正提了一个麻藤编的四四方方的箱子,正准备出门,看到夜萤来,便停下脚步问道: “夜家的丫头,是来找我的吗?” “老叔公,这里有几个头生鸡蛋,还挺新鲜的,我看夜鸣最近是在长个吧?这些鸡蛋就给他加点营养。” 夜萤笑嘻嘻的,笑容无比真诚,让人不忍拒绝。 夜里正摸了把下巴下的短须,笑道: “夜家丫头,来找老叔公有事吧?” 所谓伸手不打送礼人,夜里正对夜萤最近的表现有点刮目相看,同时也觉得奇怪,自已以前怎么从来没有注意到过这丫头呢? 夜萤并不急着说事,只是看了一眼夜里正的麻藤箱子,忽然脑子里记起来,原来夜里正还是村里的兼职兽医。 这个箱子,是他装草药和看病工具的。 “老叔公,是谁家的牲畜又病了?” “前头赵家的,他们的一头猪全身发烫,还拉稀,让我去看看。” “哦,老叔公,我想在村尾那弄块荒地,搭个猪圈,不知道要不要办什么官府文书?” 夜萤此时才道出此行的目的。 “你要养多少头猪啊?跑到村尾去弄一块地?” 夜里正饶有兴味地问道。 “准备养个十头就好。现在本钱不够,也养不了多。” 夜萤想着那二十两银子,要做猪圈,买猪苗,她还打算弄沼气,这样下来,二十两银子可是很紧张啊! 夜里正暗暗吃惊,十头猪还不多?这丫头的心真大。 “可是现在秋天不是养猪的好季节啊,猪苗过冬容易得病。” 夜里正善意提醒。 “没关系,我自有办法应付。” 夜萤脑子里已经有了一套方案,所以自是一脸胸有成竹。 “嗯,那好吧,你想要荒地的话,自已去挑一块,现在官府里有奖励措施,谁开荒那块地就是谁的,当然,首先要明确是无主的荒地。你挑好地,到我这备案一下,我回头去衙门里给你登记上就行。” 夜里正眉头舒展地道。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事情这么简单,当然,有夜里正的支持还是很重要的,她赶紧把装着鸡蛋的篮子放到桌上,连连道谢。 思路有了,接下来就是行动了。 夜萤在村子里溜了一圈,找了三个村里出名老实、干活又勤快的男子,说雇他们挖坑和水沟,一天工钱三十文。 三十文工钱可不低,大家一听都立马拿了工具和夜萤来到村尾。 夜萤早就看好了地形,村尾这里有一块地,正好是一块平坦的凹进去的山谷,边上还有一眼活泉,水源十分方便,既远离人群,又空气清新,正是适合猪场选址的地方。 夜里正既然说是荒地可以自行开发,夜萤便不客气地占为 夜萤一番指挥布局,这几个男子在外村也是做惯力气活的,也有帮助村里人盖过房子,一听他们就明白过来,道: “夜姑娘,你是打算盖个圈舍是吧?这些沟是排污水用的?可是为什么污水沟挖到那要再挖一个那么大的坑呢?” “这个坑是以后发酵肥料用的,你们就按我说的挖吧!” 夜萤既然这么说,这些人也没有意见,大家便按着她的指示,开始挖起沟和坑来。 三天后,这一片的排水沟和一个鱼塘大小的坑都挖好了,夜萤看完,十分满意。 让村里人瞠目结舌的是,夜萤说要让人在这块荒地上,盖起了一排红砖青瓦的猪圈,听起来,比他们家住的破败的院落还要好一些。 “妹妹啊,你哪来的钱去盖猪圈?是不是瞒着我攒下钱了?” 夜斯文看出了不对劲,听到村里人这么议论,便质疑夜萤。 “我找王财主借的,怎么?就许你去借高利贷,不许我借银两来搞生产?” 夜萤十分不客气地道。每次看到大家的评论,心里就暖暖的。作者君希望多看到大家的发言哈,是的,看到你们了。多谢。 第七十五章田喜娘回家 “哼,妹妹,王财主家的钱是那么好借吗?要多少利钱?” 夜斯文一脸怀疑地道。 “不要利钱,王财主就是觉得我卖给他的花草好,办事地道,所以乐意借钱给我,怎么啦?” 夜萤一口咬死。 如果说这些钱是她的,那还不被夜斯文抢去还债啊? 现在夜斯文把吴小霞迷得神魂颠倒,听说已经弄了三两银子救急,这段时间,夜斯文正在努力施展他的迷魂大法,希望吴小霞能把她攒的嫁妆钱都先拿出来给她用。 不过,因为事情太重大了,所以吴小霞目前还在犹豫中。 要是夜萤有钱,那就太好了,榨也要把她榨出来。 “妹妹,王财主对你这么好,不是另有所图吧?我可听说,那王财主可是有好几房妾室的,你要小心啊……” 夜斯文啧啧道,然后还上下打量了一番夜萤的身材,其意不言自明。 夜萤听了,气不打一处来: “夜斯文,没见过往自已妹妹头上泼脏水的哥哥!你不信王财主借钱给我是吧?王财主还请我去吃新宅的乔迁之宴呢!” 说完,夜萤一甩袖子,正要离开。 “哎哟喂,你们兄妹俩吵什么吵?一进院子就听到你们大声嚷嚷,我在山上辛苦了好几日,回到家就要被你们气死!” 一个偌大的嗓门在院子里响起,不是田喜娘是谁? 只见田喜娘的脸晒得更黑了,一身布衣,后颈上还沾了些枯叶片,手和脸一样有细密的皱纹,上面还有一些划伤的痕迹,浓黑的树渍重重染在裂纹上,这是一辈子都洗不掉的劳苦印记,显然,在山上采青钱柳茶这几天,田喜娘的日子并不好过。 夜萤看了,心里一阵酸酸的。 其实田喜娘年纪也不大,才四十出头,若是放在现代社会,正是如成熟瓜果一般,令人垂涎的年纪,但是由于操劳过度,看起来就象五十多岁的老妪一样。 夜萤正想上前唤声娘,却被夜斯文抢在了前头: “娘,你回来啦?可想死我了,娘,你快坐下歇歇,我去给你端碗水过来。” 嘴巴甜又殷勤的,是夜斯文的一大本钱。 说话间,他真的跑到厨房里端来一碗温开水,递到田喜娘面前。 田喜娘老怀大慰,接过水,一口气喝了半碗道: “渴死为娘了,走了大半天山路才到家。”接着又把一个布囊递给夜萤道,“萤啊,去帮我洗下这几件换洗衣服,山上雾大,洗的衣服老不干,都带着一股霉湿味。” 田喜娘看儿子这般模样,十分欣慰,再看女儿一脸木讷,心下就有些不喜,随手把脏衣服扔给了夜萤。 夜萤接过来,才道: “娘,你肚子饿了吧?我去煮碗米粉给你吃!” “嗯,好。” 田喜娘没想到女儿还会主动要做点心给她吃,这个点,不早不晚的,还没到饭点,但是她走了三十多里山路,在山上吃的又是没什么油水的野菜粥,说肚子不饿那是不可能的。 夜萤投其所好,一儿一女都如此懂事,顿时,田喜娘全身都熨得舒展开来。 田喜娘这才有心情打量了一下她的领地,见院落里柴火端得整整齐齐的,鸡鸭也关在笼圈里,屋后的猪显然吃饱了,也没有乱哼叫,便满意地点点头,至少她不在家的时候,屋里没出乱子。 不过,打量到夜斯文时,看到他手上包得象棒捶似的手指,田喜娘不禁皱了下眉头,惊叫道; “儿啊,你的手怎么了?” “呃,呵呵,娘,没事,我切猪食时不小心切到手指了,现在好多了。” 夜斯文早就偷偷解开来看过,原来老三那伙人还算有良心,只是把他小指尖上的肉切了,并没有切到骨头,这下他至少不用担心变成缺根指头的九指残疾了。 不过,切肉和切骨头一样疼啊!夜斯文当时慌张之下,再看到伤口血喷涌出来,根本来不及辩别被切的是哪一部份。只听老三他们嚷嚷说切手指,还真以为自已手指被切了。 当然,夜斯文不知道,这些都是端翌在暗中做的手脚,若是真的让老三他们切,早就把他整个小指切下来了…… “哦?要紧吗?” 田喜娘一听儿子切猪食把手指切了,不由吓了一跳,但是想想夜斯文以前的表现,还是不太相信。 毕竟是她生的,屁股一撅,要拉什么她可是一清二楚。 夜斯文讷讷一笑,别看这个娘很疼他,但是一说到赌场上输钱的事,她能唠叨许久,最严重的一次是唠叨到闭气过去,把他和夜萤吓坏了。 就在夜斯文抓耳挠腮想要蒙混过关的时候,夜萤从厨房里端出一碗热汽腾腾的米粉汤道: “娘,吃点心了!” 这里的农家,只要不是饭点吃东西,一律称为点心。 “哎哟,萤儿啊,怎么放这么多油啊?这些油,够娘煮两顿了,你也太大手大脚了吧?” 田喜娘一眼看到那雪白的米粉上飘着的黄黄的油花,不禁一阵心疼。 然后筷子一挑,看到米粉下面,除了翠绿的空心菜,竟然还卧着一个煎得焦黄喷香的荷包蛋。 田喜娘一阵肉痛,道: “萤儿,这鸡蛋一个能卖两文钱呢,给娘吃了,多可惜啊?” “不可惜,娘,吃好了才有力气干活,多干活多赚钱,是不是这个理啊?” 夜萤一看就知道,田喜娘是那种从嘴里抠省来攒钱的典型乡下人,便劝慰道。 “哎,以后不准这样了!” 田喜娘虽然心疼,但是蛋已经煎了,她不吃就真浪费了,只好挟起来,咬了一口。 “娘,味道怎么样?” 看着田喜娘风尘仆仆的脸,见她一付舍不得吃穿的模样,夜萤一阵心酸,暗暗发誓,自已以后绝不过这样的生活,也要努力让田喜娘过上人的生活。 “味道太好了,还是溏心的呢,你咋知道娘爱吃溏心的蛋呢?记得你娘我刚嫁给你爹的时候,那会家里还宽裕些,你爹就会煎溏心的荷包蛋给我补身子。” 田喜娘似乎吃出了熟悉的味道,比不再抱怨夜萤花费浪费油盐了,反而眉眼里带着笑道。 “看来爹以前可真疼你。” 夜萤调笑了一句,端了个大木盆就要出门。 “萤儿,你去哪?”田喜娘边幸福地咬着溏心的荷包蛋,边问道。 “我去洗衣服啊,你不是叫我洗吗?” 夜萤把长长的黑发盘在脑后,露出了光洁的额头,身上并没有农家女子劳作后常带的汗臭味,而是飘过一阵清香,让田喜娘好一阵恍惚,这是自已的女儿吗?怎么变得好象有点不一样了?爱你们,感谢大家的支持! 第七十六章打小报告 “哦,那你去吧,小心点洗,别把衣服洗破了。” 田喜娘美美地吃着米粉,顺嘴交待夜萤道。 夜萤端着木盆就来到公用井边,这时候,村里的姑娘媳妇们陆续都来洗衣服或者淘米、洗菜,准备做饭,把井台挤得满满的,热闹极了。 夜萤端着木盆,看着挤挤挨挨的井台,一时有点懵了,人太多,她都没地方洗衣服了,看来只能等有空位了。 “夜萤啊,来,这边!” 这时,一个和善的声音对着夜萤招呼道,她抬眼一看,却是吴小霞。 吴小霞见夜萤走过来,便抿嘴一笑,让出了她的一部份地盘,虽然还挤,但也勉强够洗。 “谢啦,小霞姐。” 吴小霞还没有成为夜萤真正的嫂子,所以夜萤还不能叫她嫂子。再说,这两个人交往,怕也是一厢情愿,夜萤严重怀疑吴老伯能看得上夜斯文吗? 不是拆自已人的台,夜斯文赌性不改,让夜萤失望极了,对他和吴小霞的亲事,也十分不看好起来。 夜萤到水井边,正想拿放在井台边上的水桶打水,却被吴小霞扯了下,道: “萤啊,用我的水桶吧!” 说完,冲边上一只水桶呶了一下嘴。 夜萤一时间有点不明所以,她偷懒,端了一大盆衣服,就不想再带打水的水桶。 往常大家也是这样,反正井台上总是会有人带打水的水桶,大家随便用就是了。 不过,夜萤还是听吴小霞的话,拿起她的水桶,打了两桶水把木盆里的衣服泡上了,然后又顺手多打一桶水把吴小霞的木盆装满。 这就是乡间的礼尚往来了。 吴小霞笑笑,待夜萤蹲在她边上开始拿起衣服要搓,才低声道: “那水桶是张嫂子的,她一早就洗了衣服回去了,把水桶拉了。要是她正好过来,看到你用她的桶,肯定发飙!” 原来如此。 哟,吴小霞原来除了被哥哥迷得五魂三道时会失去清醒的判断外,平时还是个挺有思想的姑娘嘛! 看来,吴小霞已经把她当成自已人了。 夜萤觉得这种感觉也挺好的,夜斯文要是不那么渣,吴小霞嫁给夜斯文,她肯定举双手赞成。 这姑娘没什么不好的,就是对夜斯文太好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张嫂子一阵风似地来到井台边,东张西望,看到自已的水桶,抓起来就走。 见夜萤也在井台上洗衣服,临走还恶狠狠地瞪了夜萤一眼,但是却意外地没有发作。 夜萤心知肚明,张嫂子果然是恨上她了。 这母女俩也是够奇葩的,明明她也有好心劝过吴彩凤好不好?果然,当人陷入不利的境地里,除了怪够不着边的老天,只会怪身边和自已身份地位类似却又过得比她舒坦的人。 “看到了吧?还好没用她的,否则,她还不破口大骂啊?” 吴小霞也看到了张嫂子临走时扔给夜萤的眼色。 夜萤笑笑不以为意地道: “狗想要咬人是天性,但是人总不能去咬狗吧?” “扑次”,一听夜萤这么说,吴小霞不禁笑出声来,道: “哟,这说法新鲜,还真是这么回事。” “哎,你看我娘,一件衣服破了补,补了破,还是舍不得扔掉,怪不得临来前交待我不要用力洗,我一个没留神,就把它洗破了。” 夜萤惊叫一声,拿起放在井沿青石板上的衣服,抖开一看,被她稍一用力,竟然洗破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洞。 “哎,这件衣服都穿烂了,没办法洗了,只能做抹布了。” 吴小霞看了也摇摇头。 夜萤无奈地道: “看来只能如此了,回去怕是娘又要心疼念叨好半天了。” 接下来,洗其它衣服,夜萤只能小心翼翼,过个水,放把草木灰搓搓,然后把衣服荡洗干净就是,不敢再用力搓了,否则,田喜娘估计会变成没有一套换洗衣服穿的可怜妇人了。 总算把衣服洗完,夜萤松了口气。这时候吴小霞见她洗好,也端起木盆准备回家。 夜萤这才醒悟道,原来吴小霞放慢了洗衣服的速度,就是为了陪自已,顿时对这个善解人意的姑娘又多了几分好感。 只是夜萤还是有点奇怪,为什么夜家这么穷,吴小霞家境不错,还会看上夜斯文呢? “娘,我不小心把你一件衣裳洗破了!” 回到家,见田喜娘已经勤快地在扫院子,夜萤讷讷地道。 “哎,你这死丫头,就知道你会不小心,早知道我自已去洗了。” 田喜娘果然心疼了。 夜萤就算想骗她也瞒不过去,因为田喜娘换洗衣裳不多,也就这几件,少一件她都会知道。 “娘,不妨事,我和哥前次去三清镇卖野猪肉卖了个好价钱,买了两块布,给你做两身新衣吧?” 夜萤笑嘻嘻地道。 “哼,都要过冬了,该穿棉袄了,做什么新衣啊?还是把布留起来吧!” 田喜娘果然舍不得。 “娘,你不想穿新衣,可是哥眼看要娶媳妇的人了,上门相看时,难道不得穿精神点吗?” 夜萤逗田喜娘道。 “哟,你说的也是。”田喜娘点点头,不过马上又醒悟道,“你这死丫头,怎么买了那么多布?那得多少钱啊?” “娘,买布算什么?妹妹还在村尾弄了个猪舍,说要养十头猪,挖沟建舍的,已经不知道花了多少银两了。” 夜斯文手里拿着个番石榴,那是他刚爬树上采的,此时用袖子一擦,也没洗,就“呱几呱几”地吃上了,见夜萤讨好田喜娘,便爆料道。 “你这死娃子,没事吃什么番石榴啊,小心拉不出来!” 田喜娘气不打一处来,上前一把抢了夜斯文手里的番石榴,扔到地上,引得一群鸡跑过来啄抢。 “娘,重点不是我吃番石榴啊!”夜斯文急了,“你听到没?妹妹花了很多钱弄猪舍,把我娶媳妇的钱都弄没了。” 夜斯文太委屈了,他容易吗?偌大一个小伙子,该娶媳妇了,可是现在家里一文不名,夜萤还瞎折腾。 话说,夜萤找王财主借的钱,不该得给他娶媳妇用吗? 第七十七章说服 “什么?萤啊,你真的做出这种事来?你哪有这么多银钱去做这些事?夜斯文你骗我吧?” 田喜娘被夜斯文放的炸弹炸懵了,整个人就象在做梦。 她万万没有想到,一向怯懦胆小的女儿,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来,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娘,我哪敢骗你,她说是找王财主借的银两,还不知道多少利钱呢,没敢和我说。” 夜斯文扔的第二枚炸弹顿时把田喜娘炸开了,她一把抓起竹扫把,就没头没脑地往夜萤身上招呼: “你这死丫头,胆子学肥了啊?竟然敢学人家去借钱来花?你们俩一个一个都不省心,是不是气死我你们就高兴了?” 夜萤没想到田喜娘突然暴怒,还好她眼明手快,身手灵活,闪过田喜娘第一下竹扫把的横扫,然后几步小跑就往自已厢房里跑去。 田喜娘一路骂,一路追。 追到厢房门时,正好夜萤“碰”一声把门关上了,田喜娘被挡在门外,只能拿着竹扫把用力敲门发泄。 夜斯文看着娘亲狠狠追打妹妹,心里不由掠过一抹快意,他从兜里慢悠悠地掏出一个番石榴,“卡察”用力咬了一口。 “娘,你别打了,告诉你,哥又去赌输了十两银子,现在还了人家五两,又欠了借高利的八两。你还是想想怎么把欠的银两堵上吧! 上回可以把我卖了换钱,这回没人可卖了,你还是好好想想怎么办吧!” 夜萤一阵火大,夜斯文真是猪一样的队友,亏得她对他那么好,他还拆她的台。 养猪这件事,她是打算等田喜娘歇过劲来,再慢慢告诉她,省得她一时接受不了。 没想到夜斯文用的是这种挑唆的方式,田喜娘当然立马崩溃了。 虽然田喜娘要打她,可是她才不会和田喜娘计较呢,一个贫穷的村妇,突然听说自已女儿花了一大笔钱,自然肉痛得不得了,看田喜娘穿得衣服都破成缕了就知道。 “什么?斯文?你又去赌了?” 田喜娘一听,如遭天打雷劈,拿着竹扫把,又扑向了夜斯文。 夜斯文正津津有味地啃着番石榴,没想到娘亲突然拿起扫把向他横扫过来,顿时吓得扔了番石榴,在院子里东躲西藏。 田喜娘这回有经验了,不管夜斯文怎么躲,就是坚决挡着去厢房的路,不让夜斯文躲进屋里。 夜斯文猝不及防之下,被田喜娘打中了两扫把,疼得他“哎哎”直叫: “娘,你把我脸打花,更娶不到媳妇了!娶不到媳妇,你就别想有孙子,家业就没人继承了!” 夜斯文捂着脸,他就仗着一张还算好看的脸吃饭了,如果被田喜娘尖利的竹扫把毁了容,那吴小霞肯定看不上他了。 田喜娘也打累了,此时听夜斯文这么嚷嚷,就猛地扔下竹扫把,一下子坐在地上哭了起来,一边拍着大腿,一边嚎啕道: “我的天爷啊,老夜你怎么走得这么早啊?扔下我一个人无依无靠,带着两个不急气的孩子,怎么过啊!” 田喜娘这一哭,夜萤也急坏了,她把房门打开,小跑到田喜娘身边道: “娘,你别哭了,再哭就不知道多少人要来看热闹了。你走的几天,发生了好多事,你先冷静下来,我和你说说,你就明白了。” 在夜萤好一番劝慰下,田喜娘也哭得没力气了,而且家里的院子外面,还真有一些村民在探头探脑,想来看夜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真是看热闹的不嫌事大。 田喜娘抹了把脸,然后就被夜萤和夜斯文一左一右架了起来,脚步踉跄地走到厨房里坐下。 “说吧,还发生了什么事,你们别瞒我,一并说给我听。” 田喜娘笨重的身躯一抽一抽的,哭的劲还没过去。 “你先说!” 夜斯文瞪了一眼夜萤。 “我说就我说……” 夜萤横了一眼夜斯文,理了下头绪,然后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一一道来。 “什么?你把花草卖给了王财主?他还请你去吃迁新宴?” “啥?你和哥哥签了合同文书?要三七分?” “蝉蜕也能卖这么多钱?” “原来你的手指不是剁猪草剁掉的,夜斯文,你这臭小子,竟然又去赌?” 田喜娘听得一惊一乍的。 还好,她虽然不是什么太聪明的人,至少还是明理的人。 在她心里,最憎恨的就是夜斯文去赌,这下立即站到了夜萤这边。 “是啊,娘亲,他不光去赌,还又欠了八两银子,与其他这样赌,不如去做点实在的事情,现在官府在鼓励开荒,那里围个猪圈,地就是咱们的了,总比把银钱白白撒掉的好。” 夜萤慢慢说着,田喜娘也逐渐冷静下来。 “娘,你就听她瞎吹,盖猪舍的钱全部都是借的,夜萤欠的可比我还要多。” 夜斯文在赌钱一事上自是站不住理,所以也不再辩解,只是对他觉得夜萤的软肋处下手。 “娘,你放心,我借的银钱我自已还,我和王财主签的借条,也只写了我的名字。 再说,你们光想些坏的,怎么不想些好的呢?咱们猪养好了,可是能发大财的事情。” 夜萤已经想明白了为什么现在养的猪会这么瘦小的原因,只是现在她还不方便说。 “哎,萤儿,你们俩都不省心……” 田喜娘长长叹了口气,不管是夜斯文还是夜萤,欠了一大笔银两的事,搅得她头都要炸了。 “娘,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 夜萤安慰田喜娘。 “哎,能不愁吗?还不上银钱,咱们连住的地方也没有了,孤儿寡母的,咱们能去哪?你们俩,心都太大了!” 田喜娘一筹莫展。 “娘,你还没到实地去看看呢,你去看看,再说这些丧气的话吧!” 夜萤说着,拿了布巾,拧湿了帮田喜娘擦干净泪脸,又端了一杯温水给她喝,待田喜娘镇定下来,才扶着她往村尾走去。 夜斯文在后面摇头晃尾地跟着,虽然夜萤在那边做得热火朝天,但是他却一步也没有到过,话说,他也怕夜萤没钱填那个坑,工地上的工人会找他讨工钱,所以离得远远的。 第七十八章接受现实 走了长长一段路,绕过弯曲的河道,来到山谷前,田喜娘看着眼前两排盖了一半的猪舍,猪舍边还有一栋正在砌墙的房子,不由得吓到了: “萤啊,这是你盖的?” “借钱盖的!”夜斯文强调。 “是借钱的,不然哪来的钱?” 夜萤淡定地道,哎,现在的人都不知道借钱的妙用,视借钱为畏途。 却不知,后世的人,有钱的人都是借钱来发展生意的,穷人才把钱存起来借给有钱人发展生产,赚了点小利息,还沾沾自喜。 虽然建猪舍的这笔钱目前还不是借来的,但是接下来要买猪苗、请工人,哪里不都要花钱? 原本夜萤也只是抱着边做边想办法的心思,但是现在被夜斯文屡屡撩起,夜萤还真地抱了要去借钱的心思。 找谁借钱?当然是王财主喽,算算时间,王财主家的请新宴也快到了…… 田喜娘看着眼前这片井然的建筑,真的惊呆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才不在家一段时间,家里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萤啊,猪舍都建起来了,不养也不行了,哎!” 田喜娘长长地叹了口气,算是默认了。 见田喜娘不阻着她,夜萤乐了: “娘,还是你最好。” “哎,斯文,你从明天起,就开始在这里帮工,别到处瞎跑了,也能省点请人的银两。” 田喜娘叉着腰,有另一种神采开始焕发出来。 她一直这么混沌地生活着,每天土里刨食,但是一年捱到头,口袋里都落不下几个铜钱。 一旦家里有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日子一下子就过不下去了,那种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感觉,让她每天过得都象脖子上勒着绳子一样。 女儿突然白手起家,把猪舍有声有色地建了起来,田喜娘好象找到了新的奔头。 夜萤一看到娘亲的脸色,就知道自已做的这件事,在她面前过关了,夜萤松了口气,接下来就可以大展手脚。 最妙的是,田喜娘还把夜斯文指派给她用。 “娘,我的手伤着呢,多休养几天不可以吗?” 夜斯文从小被田喜娘揍怕了,虽然皮,但是心里始终存着对田喜娘的畏惧感。 虽然讨价还价,但也不敢一口否决说自已不来。 “你再这么赌下去,可能手掌都会被人砍了。萤儿做这件事,也是为了给咱们攒一份家业,是好事,你当哥的,不来帮忙,还来添乱,你丢不丢脸? 我说萤儿,以后不要三七开了,一成都不给她,咱们娘俩吃香的喝辣的就够了。” 田喜娘接受了夜萤建起猪舍的事实,也有心情开玩笑了。 “哎哟,娘,那可不成。我明天就来。” 夜斯文心想,大不了自已出工不出力,帮着端茶倒水就行。‘ 却不知道,夜萤对他也只有这点奢望了。 只要他能不去赌,就是对她最大的支持。 “夜姑娘,之前的工钱该结了吧?我们自已包工包吃的,没看到工钱,心里总是不踏实啊!” 这时,一个工人看到夜家的人都到了,就站在坑底对夜萤喊道。 田喜娘和夜斯文一听工钱的事,就一个哆索,他们总觉得夜萤不可能有本事付得起这个钱。 “放心吧,刘叔,三天后我就把工钱给你们全部结清。” 夜萤掂掂自已怀里的银票,现在付出去的,只是一些砖瓦的钱,不过,这点银子也撑不了多久了。 她必须再去赚钱。 镇上谁最有钱呢? 当然是王财主了。 嘿嘿,夜萤已经想了好几套方案,准备来套王财主的银两了……王财主,你等着吧,夜萤我来了! 王财主正端着冰镇酸梅汤喝得美滋滋的呢,突然就鼻子一阵发痒,打了一个喷嚏。 “哎哟,老爷,天气转凉了,你别再喝这冰镇的酸梅汤了,小心喝坏了身子。” 一名娇美的姨娘上前,亲热地趁机撒娇。 “哎,马上就要请新宴了,你们这些内宅的妇人都不懂老爷我有多头疼,请这个漏了那个都不好!” 王财主咕噜着,但是美人已经剥了一个龙眼送到他嘴里,他就把后面抱怨的话咽了下去。 美人在怀,男人如果只懂得嘴上抱怨,不懂动手,那就不是男人了。 三天后。 夜萤提了一篮子的笋,一个人雄纠纠、气昂昂地走在通往三清镇的路上,她想好了三套方案来打动王财主。 一套是光卖那个她掌握的信息; 一套是和王财主一起投资她的养猪大业; 还有一套是提供给王财主那个信息,然后凭着这个信息找王财主借大笔的银两。 只是不知道王财主会不会动心。 当然,今天是王财主家的请新宴,夜萤不可能空手而去,于是她尽显村姑的淳朴本色,提了一篮山上自已挖的野笋。 野笋炒肉片;野笋大骨汤……这也算是时令菜式了。 夜萤熟门熟路地走到王财主的新宅子,只见门前车水马龙,不时有四人小轿或者豪华的马车从眼前掠过。 看来,王财主家的新请宴,的确是镇上豪门的一件大喜事,光看骑乘的出行工具,就知道来者非富即贵。 夜萤来到门前,看到朱漆大门已经装上,两边一人多高的石狮子威风凛凛,和当日未完工的模样不可同日而语。 看看人家在门子那登记的都是箱匣礼盒,里面不是名贵紫檀屏风、和田暖玉,再看看自已手上提的一篮野笋,夜萤顿觉得自已寒酸极了。 不过,夜萤的心理素质那可是杠杠的,开玩笑,以前单位里生怕下属工作压力大,会学富士康一跳再跳,经常请心理医生来辅导,夜萤的心理调节能力如今可是一流的。 她厚着脸皮,提着一篮子笋来到负责登记宾朋送礼的门子前,自报姓名道: “柳村的夜萤,贺礼,一篮野山笋!” 夜萤本人落落大方,一身布衣也难掩她的清丽,可是一篮野山笋来给王财主做贺礼,未免就太寒酸了,夜萤这么自报家门时,边上就响起了几声嗤笑声。 “哎,王财主什么时候交上这种穷酸朋友了?贺礼是一篮笋?还不够饭钱呢!我看她就是来蹭饭吃的吧?” 夜萤抬头,看到一名富贵人家丫环模样的女子,正鄙夷地看着她。 第七十九章拉风投 夜萤若无其事,一脸不为所动的模样,对方却是有点吃不住劲了,因为和她一起来的还有其它镇上有钱人家的丫环呢。 她嘲笑夜萤,却被夜萤轻描淡写地扫了一眼,连带着,她说的话也轻描淡写成了个笑话似的,顿时心有不甘,一跺脚,走上前道: “喂,乡下来的丫头,我说的就是你呢!真不要脸,拿了一篮不值钱的笋,就想混进王老爷家吃请新宴!” 夜萤不由地呵呵了,这也是没准了,她现在口袋里一文不名,奔的就是王老爷口袋里的钱来的,如果光是一顿吃,根本吸引不了她。 身为我大天朝的记者,见官高一级,什么样的豪华宴请没有吃过?北极虾你们这些土豹子吃过没有?什么叫北极都不知道呢! 夜萤嗤之以鼻,依旧淡定从容,不加理会。 顿时,对方的挑衅成了一个笑话似的,那丫环一看别上的人窃窃私语,脸上不由红一阵青一阵,觉得大家都在笑话她似的,于是不依不饶地上前拉住夜萤的胳膊道: “喂,乡下丫头,说的就是你!” “你闹够了没有?你这么闹,是把王老爷当成什么人了?所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送东西,看的是送的人的心意。你知道这篮笋的来历吗? 今早天一亮,我天濛濛亮就到山上,踏着露水,亲自挖了三尺的竹根,才从深藏地下的竹根挖到一只竹笋。这一篮竹笋是我费了两个时辰的功夫,一只一只从地下亲手挖出来的。 每一只笋,都代表了我对王老爷喜迁新居的诚意!” “好,这位姑娘说得漂亮!这篮竹笋我收了。” 大家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拎着一篮竹笋来做贺礼的夜萤能说出这么大气的话来,一时间让人无可反驳。 而出声赞她的人,更是让在场的人瞠止结舌,竟然是王财主。 只见红光满面的王财主亲自迎出门来,白白胖胖的脸上,挤出一脸和熙的微笑。 “王老爷,恭喜您喜迁新居!” 夜萤上前行了个礼。 众目睽睽之下,王财主一脸和颜悦色地道: “夜姑娘有心了,你可是我的贵客啊,来,里面请!” 王财主说完,扫了一眼那拉着夜萤袖子的丫环。 那丫环被王财主扫了一眼,顿时脸一抽,火辣辣地就象被人打了一巴掌似的,赶紧把手放开,低声嗫嚅道: “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位姑娘是王老爷的贵客!” “哼,这是谁家的丫环,倒是伶牙利齿,但是却缺少教养!” 王财主从宅子里出来,已经听到了部份争吵,以他的老奸巨滑,岂能不知道这丫环是看不起夜萤所致? 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夜萤一番话却说到了他心坎上。 以他现在的财富和名望,金玉珠宝什么的都不放在眼里了,夜萤口口声声说自已带的礼物是亲自上山采摘的,想想这已经快冷了的天,还要亲自到黑乎乎的山上挖笋,王财主心里不由地就一阵阵感动。 所以,他便出现,给夜萤撑了一下腰。 丫环脸色惨白地退下。 不知道谁在边上吱了一声:“她是赛小姐家的丫环,一贯牙尖嘴利,看不起人,没想到这回碰了个软钉子!” “赛小姐?” 夜萤边随着王财主进了宅子,耳朵还听到这样的一句话,不由心下起疑,不会是冤家路窄吧?这世上姓赛的不会那么多吧? “哦,是赛江南家的姑娘。那丫头,被她老子宠坏了,连带着底下的下人也是如此娇纵无礼。” 王财主解释了一句。 看来这老头子也很八卦啊!夜萤心内暗笑。 “哦,往里面就是内宅,女宾席设在内宅里,我让人带你进去。不好意思啦,今天小老儿我要接待的客人太多,若有招待不周之处,还请姑娘见谅。” 王财主亲自把夜萤送到内宅前,已经是很给面子了,估计还是看在夜萤给他出了风水主意的面上。 但是夜萤此行,可不光是为了得到个面子来的。她笑嘻嘻地道: “王老爷,我这里有一个发财的主意,能不能叨扰你片刻,你听完,若是觉得有发展前景,或者买断我的专利权,或者咱们一起投资发财,你觉得如何?” 王财主说完话刚转身要走,不妨夜萤竟然说出这一番话来。 如若是普通的女子的话,王财主可能会因为今天宾客众多而选择不加理会,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对夜萤他却觉得不能小视。 或许是因为夜萤上次送了他好风水,最近他生意都做得顺顺的,连赚了好几千两银子;或许是夜萤送来的花草质量不错,竟然株株成活,而打听过后,原来这些花草一路运来时,夜萤想了巧妙的保水之计…… 一切的一切,都让王财主觉得夜萤不是一个简单的乡村女子。 此时一听夜萤又有了发财的生意,他虽然钱多得数不清了,但是惯常做生意的他,却不会放开任何一个可以赚钱的生意。 “你说说看。” 王财主引夜萤进入一间偏厅,并叫一名丫环上来伺候。这也是他一番好意,省得孤男寡女相处一室,遭人议论。 丫环很给力,立即给夜萤端来一杯温的羊奶,见夜萤不解,王财主和善地一笑: “你一早上山挖笋辛苦了,又一路走来,怕是腹内空空吧?” 夜萤听得心头一暖,没想到这有钱的老头子这么体贴和知晓人心,难怪他能赚大钱,就冲着这份揣摩人心的手段,想不发财都不行啊! 夜萤也不客气,端起羊奶美美地喝了起来,道: “多谢王老爷。既然你时间紧张,我就边喝边聊吧,我的主意是……” 夜萤说完,王财主大吃一惊,道: “没想到夜姑娘想要做的是这门生意,兹是体大,我得好好考虑一下,这样吧,等迁新宅子的事情忙完,明天我亲自到柳村去看看如何?” 这是要去考察地形了,也就是说王财主被夜萤说动,有了投资意向。如果不想投资的话,他才不会想去鸟不拉屎的柳村转悠呢! 第八十章康王到访 夜萤没想到王财主看着是个土肥圆,脑子却转得超级快,竟然一下子就接受了她的说法。 果然,人不可貌相。 “好,那我明天就在柳村等着您大驾光临了。” 夜萤喝完最后一口羊奶,笑嘻嘻地道。 “事情就这么定了,我今天脱不了身,还有几位京城的贵客需要接待,我让小蝶伺候你,一切都请自便。” 王财主让叫小蝶的丫环把夜萤引进内宅,自已赶紧去忙着招待贵客了。 “老爷,京城的贵客就快到了,他们的马车已经到了三清桥。” 王财主刚走过月洞门,就看到一名家丁焦急地走来,撞见他,立即如释重负。 马车从三清桥驶到这里,不过半刻时间,难怪家丁着急。 “嗯,慌慌张张的,成什么样子!” 王财主不满地冷哼一声。 不过,他自已还是正了正衣冠,脸上抹去了从夜萤嘴里知道信息后的震惊,露出他平时一脸人畜无害的温和嘴脸,往大门迎去。 夜萤说的事情,如若真成了,可是能撬动整个帝国基业的大事,饶是他从商这么多年,已经俾洒自如,仍旧无法保持镇定。 要不然,他怎么可能屈尊跑到柳村去? “端公子,有失远迎,小老儿失礼了!” 看到对方如人中龙凤一般的姿仪,王财主暗暗一惊,果然京城里的那位愈加衰败,而眼前这位爷似乎气势愈盛,一副看起来有望问鼎大位的样子。 王财主实则谁也不想扯上关系,朝中激流暗涌,一个不小心,站错了队伍,浪头打来,就能让他苦心经营的一切化为泡影。 可是人家都来到门前,总不能闭门不见吧? “王老爷,客气了,从京城别后,久已不见,王老爷还是那么精神啊!” 端瑞抿嘴一笑,笑意却不达眼底。 若不是王财主曾经资助过的落魄学子如今贵为朝中的左右权相,他才不会理这荒乡僻壤中的土财主呢。 “不敢不敢,借公子吉言,国泰民安,小老儿这样的生意人,才有安身立命之所。” 王财主一阵阿謏奉承,脑子里却不由地想到夜萤那个“项目”上。夜萤说那叫一个“投资项目”。在王财主看来,却是能改变帝国面貌的一件大事。 他若是暗中积蓄这样的力量,待朝中局势明朗,他带着这样的一份厚礼进献给新皇,岂不是大功一件? 一瞬间,王财主决定了,不管夜萤说的这件事是真是假,都值得他投资。 若是损失了,也不过区区几千两银子。但是若是成功了,却是他真正安身立命的护身符啊! 端瑞就算是一身普通的富贵公子打扮,但是一身仪容却掩不住的风流潇洒,顿时吸引了一路上经过的小镇豪门女子的眼光。 在她们看来,端瑞尤如人中龙凤,过目难忘,却不知道,但凡过了端瑞手的普通女子,没有几个禁受得住他的狂暴的。 王财主怎么会不知道端瑞是什么品性?他立即向前微走几步,意在引路,实则挡着端瑞的视线,他可不想这些老相识家的女儿们被端瑞给祸害了。 “哟,王伯兮,你这宅子虽然是新建的,但是却没有给人树矮墙新画不古的暴发户之感,古树老藤,古风俨然,不错嘛!” 端瑞是很少夸人的,但是看到王财主家的宅子,却不由得诧异了一下,在他看来,乡下的土财主能有什么正经入眼的设计,本来只想在这里打发下无聊,稍坐一下就走,但是现在对上眼了,竟然愿意留下来坐席了。 当然,没有外人在场,端瑞也就叫开了王财主的名字。 “端公子,承蒙夸奖,不胜荣幸!” 王财主被瑞瑞一夸,更觉得夜萤价值彰显,果然自已的判断没错,还好听了夜萤的话,才没有在京城的贵人眼里跌了份。 他赶紧安排人在一处清净的院子里摆了一桌酒席,又叫了几名漂亮的丫环相陪。 “老爷,京城里的左相蔡大人派来送来贺礼!” 席间,有家丁前来禀报。 “去吧,蔡大人可是一国之相,劳苦功高!这个面子可要给!” 端瑞似笑非笑地道,一手搂过一个美艳的丫环。 “失礼了端公子!” 王伯兮一阵点头哈腰,确定端瑞没有怪罪之后,这才出门迎伢。 说来也巧,当年他慧眼识珠,也是机缘巧合,他资助的两名落魄书生,后来两个人竟然成为了大夏朝的左右相,一文一武,掌控着国家的命脉和资源,这两个也算有情有义,对当年他的知遇之恩,自是感恩戴德。 此时左相蔡淳送礼来,估计右相刘襄送礼的人马也很快会到了。 左右相在朝中虽然不合,但惟一能让他们和平相处的,却是这位区区的王财主,在恩人面前,他们自是不敢忘恩负义。 每逢王财主进京,这一见面就吵架的二位相爷,才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一起陪王财主喝杯酒。 端瑞之所以给王财主面子,也是冲着他是唯一能收服左右相的人而来的。 果然,蔡淳送礼的下人刚到,刘襄送礼的下人也到了。 左右相同为王财主迁新宅送来贺礼,在三清镇上一时传为美谈,人人都羡慕王财主有这样实力雄厚的朝中重臣做靠山。 王财主好一番应对,约摸一个时辰,他想起端瑞,也觉得自已离开得太久了,赶紧往端瑞宴饮的小院落走去。 “老爷,救命啊!” 谁知道,才到院子外,就闻到一股不正常的腥味,然后,一个美婢从院子竹林处窜了出来,扑倒在王财主身上,哀哀求助。 王财主吃了一惊,就见美婢身下的襦裙血迹斑斑,手上脸上亦是到处青紫,顿时,王财主明白了几分。 他手一挥,身后跟来的家丁立即把那美婢抬了下去。 王财主收拾了一下心情,若无其事地走进院落内,只见那院落内一片狼藉,端瑞跟来的下人都不知道隐身到哪里去了,只有端瑞的衣衫略有凌乱,胸口微微敞开着,看到王财主进来,他脸上十分淡定,道: “王伯兮,你家的酒好,菜肴精美,美人也不错!” 王财主心下发苦,但是脸上仍带着笑容道: “多谢端公子谬赞!” “记得赏那个美人一百两银子,再加一碗避子汤!” 端瑞仿佛是在家中一般,毫不在意地吩咐道。 第八十一章九九八十一编 “小人明白。” 王伯兮心内苦兮兮地,但是脸上却只能带着笑容道。 “嗯,不过,一个美人哪里够啊?王伯兮,本王听说你可是镇上的富户,应该收藏了不少江南美女吧?” 端瑞喝了一些酒后,情绪开始变得有些失控了。 这个南方小镇的女子,都是清丽可人的处子,上次在悦楼酒楼随便临幸了一个是,现在这个陪酒的美人竟然也是,让端瑞在喝酒后本来就失控的状态下,更趋沉迷于迷色。 左相、右相的人都在王伯兮府上。 端瑞的表现,自然被这些人记在心里,回头便立马上报给了各自的主子。 端瑞其人,沉迷酒色,荒淫无度,绝不是下任新皇的最佳候选人…… 得到消息后,左相右相心里都默默做了各自的评判。 端瑞看着王伯兮仓惶退去,一脸着急劲给他寻找美人的身影,突然脸上露出一个淡漠嫌恶的表情。 如果王财主在场,看到端瑞这个表情,绝对不会认为端瑞已经醉得急色心头了…… 皇宫之中,风起云涌,暗流激涌,皇上一直半死不活地拖着病躯,由于没有子嗣,不管是后宫还是大臣们,都已经达成了一个默契,那就是若是皇上驾崩,便从皇上的几位皇弟中挑一人出来继承大统。 而由于皇上没有子嗣,所以能继承大统的皇弟,一个必要的条件就 是:必须诞下自已大统继承人。 而最微妙的是,几位势均力敌的皇弟都没有诞下传承人,这让几位皇弟明白,谁先诞下继承大统的传承人,谁继承皇位的可能性就多了一分。 端瑞虽然有了王妃,还立了两位侧妃,加上数量不少的其它贵人、美人,但奇葩的是,端瑞至今除了王妃生了个女儿,其它妃子肚子里再无动静。 端瑞自然晓得后宫里的种种猫腻了,美人、贵人们彼此之间用尽手段,谁都怀不上孩子…… 有高人给端瑞出了主意,那就是到江南富庶之地,寻找能生养的女子,广为播种,这样民间的女子,反而能逃脱后宫的黑手。 端瑞情急之下,深以为然,于是一路逍遥到了三清镇。 不过,王伯兮家和悦来酒楼中的女子,对他来说身家来历不明,自是不能做为未来皇子的娘亲,只不过为了发泄一时的欲望需求,每个人都无一例外地赏了一碗避子汤。 而对于自已荒淫无度的名声在外,端瑞却甘之如饴,适得其所一般。 他要的不是现在的一致看好,这样反而会树敌太多,他要的是笑到最后,而荒淫无度这个声名,正是他最好的掩饰。 哪个帝王不荒淫无度?否则,就不会有后宫佳丽三千了。 只要时势一到,他顺势而上,女色这点小事,根本无伤大雅。 内宅。 夜萤在一众女宾中如鱼得水,虽然是来自小山村里的农女,但是夜萤七成新的衣裳浆洗得干干净净;身上带着一股好闻的花草香味,这是她昨晚上将新摘下来的月季花和衣服放在一起熏染后的结果;脸上的神情不卑不亢,显得特别从容自如。 这样的夜萤,自然会讨得一些人的喜欢。 “这位姑娘,你盘的发髻叫什么名字?样子好新,能教我吗?” 就在夜萤独自一个人在鱼池边徘徊之时,便有一个银铃般的嗓音响起。 夜萤的头发,因为要来做客,所以做了一些新尝试,不是简单地一把扎梳起来,而是编了一个花苞头。 花苞头的亮点在后面,从后面看,黑色的秀发就象一朵即将绽放的花苞一般,中间顺势插了一朵娇嫩的月季,显得十分清新诱人。 这样的发式,是这里的人前所未见的,一路上已经吸引了许多女眷的目光。 但是由于夜萤看着脸生,所以大家都是欲言又止,直到有人主动打破了这个僵局。 夜萤回头一看,只见问话的是一位脸庞圆圆,皮肤粉嫩粉嫩,白晳的脸上长着一双灵动黑眼睛的姑娘,年纪看起来比她略小一些,但是却是十分活泼可爱。 夜萤一看到她的仪容神情,便知道这是一位养尊处优、没有什么心思诡计的女孩,她笑笑道: “可以,这发髻的名字叫花苞,其实这发髻很简单,不过就是要费点心思就是了。” “姑娘,你教会我,我就可以给小姐盘这种发髻了。” 边上一个看起来挺聪明的小丫环伶俐地道。 “好,不过,在哪教你们好呢?” 夜萤四下看看,见亭台楼阁间,到处人影晃幢,一时间没有了主张。 “到小姐闺房里吧,你先给小姐盘,我看看就会了。” 小丫环胸有成竹地道。 “春桃,你又不谦虚了。” 一身优雅气息的姑娘笑嘻嘻地打趣自家的丫环,但明显是赞许而不是责备。 春桃一脸自持道: “还没有我看了学不会的盘发法。” “可是我一共有九九八十一种盘法发,你能都学得会?” 夜萤一看这主仆二人十分有趣,而且听她们的对话,不用介绍,她也明白了,这姑娘肯定是王财主的女儿。 要不然,今天是迁新宴,来的都是客,除了是这里的主人,谁有闺房在这呢? “什么?九九八十一种?真的吗?” 春桃瞪大了眼睛,两只本来弯弯的眼睛变得圆圆的,十分有趣。 看到她吃惊的样子,夜萤乐了,嘿嘿,幸好姐无聊的时候,经常看微信或者微博上那些美发教程,自是学了不少编发法,九九八十一种,还真难不倒她。 “当然是真的,不信,我现在就能教你四五种。” 夜萤利落地点点头,不无骄傲地道。 “小姐,你往常说我会吹牛,我看会吹牛的是她吧?” 春桃指着夜萤,已经郁闷得说不话来了。 由于有了王小姐的主动上前询问,原本一些对夜萤的新式发髻感兴趣的女眷们也纷纷上前,围在夜萤和王小姐身边。 此时听到春桃的郁闷之言,知道这是开玩笑,大家都不由笑了。 “春桃,我觉得你说的没错,这个没教养的乡下丫头,如果懂得编九九八十一种发式,那就奇了怪了。” 一个尖锐刻薄的声音响了起来,在一众温言软语的笑声中,显得十分刺耳。 第八十二章仗义的王小姐 夜萤一听声音,十分耳熟,不用看就知道是方才她来送乔迁贺礼时,那个气势凌人的丫环。 呃,真不知道一个丫环怎么会这么得瑟呢? 夜萤暗暗觉得,对方背后肯定有人给她撑腰,否则,凭她一个丫环肯定是不敢一而再、再而三地那么嚣张。 一次挑衅可能是骨子里的优越感使然,两次再挑衅,而且目标针对的都是她,明知她是王财主家贵客的情况下,还再三发作,那一定就是有人指使了。 这个道理,是夜萤从办公室“室斗”中领悟的,如今也适用于当下这种情况。 不过,还没等夜萤开口反驳,就听春桃已经说话了: “梅香,你怎么知道乡下来的就不懂得编漂亮的发髻呢?这种花苞头,我们就算是在府城也没有看到人家编过。 夜姑娘就算是想偷学,也没地方学吧?我只能说,她是心灵手巧。” 春桃有王小姐撑腰,底气可足了,又加上是在家里的主场,说话也十分凌厉,直打对方的七寸。 两个丫环唇舌相讥间,反倒显得夜萤这个当事人坐壁上观了。 不过这时候夜萤才知道那个看不起她、屡屡刁难的丫环叫梅香。 梅香被春桃一反击,顿时有些哑然。 在场的人谁不知道王小姐长期居住在府城,王财主老来得女,又最疼她了,府城里最新流行的玩意,她哪个不最早把玩于股掌间? 所以春桃的话,一定不带虚言的。 不过,这下也有一些小姐们纷纷心动了。 原来,这种花苞头,就算连府城也没有开始流行,是最新式样。 她们纷纷打起了小算盘,暗道:若是把这花苞头的绑法学回去,不知道羡煞多少人。 她们这些人,对这种聚会最大的兴趣莫过于偷看英俊的富贵儿郎,然后顺便和大家交流、比斗一下各自身上最新的发型、首饰、衣裳。 难怪她们动心,花苞头本来就是为青春少女设计的,花苞头的造型就象一朵将开未开的花,给人以甜美可爱的感觉,再加上样式新颖,视觉冲击力足,一下子就打动了少女们的心。 “这样吧,不如这位姑娘把花苞头的结法教给我们如何?也让我们大家美一下?” 人群中有位姑娘已经跃跃欲试,这话一说,立即得到了大家的响应: “是啊,说你心灵手巧,你就现场结给我们看看,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嗯,这花苞头太美了,如果我学会了,可以教京城里来的表姐,每次她从京城里来,都嫌弃我的发式太土了。这回她肯定就服气了!” 也有少女美滋滋地道。 梅香没想到,几句话之间,自已就落了下风,而这些纷纷背叛“她们”的熟人嘛,岂不是个个都和小姐为敌了? 若不是自家小姐撑腰,梅香也不会一再出言挑衅夜萤,毕竟她本人和夜萤也无仇无怨。 梅香不由看了一眼自家小姐,想知道她打算下一步怎么办。 夜萤顺着梅香的眼神一瞥,看到一位圆脸、腰身浑圆、长相老气、一双吊梢眼的女子正恶狠狠地瞪着她,顿时有些明白过来,恐怕方才自已的猜测是对的,梅香的幕后指使人就是这位了。 不过,夜萤也有些莫名其妙,她才第一次见到这位姑娘,对方长得丑有点碍眼,当然,长得丑也不是她的错,长得丑还出来挑衅她就是对方的错了。 “哈哈,我说你们这些人啊也是好笑,如果每一个人都结花苞头,那还叫什么新样式啊?这位姑娘既然自认为心灵手巧,不如多给她们绑些新的发式,也好满足她们的爱美之心嘛!” 见自家的丫环梅香战斗力不够,吊梢眼张口说话了。 她一张口,自认为出了一道巨难的题刁难夜萤。 一个新的发式要流行开来,没有那么简单,既要好看,又要大家认可。 每一个新发式的形成,都用穷尽思维之功。 打头想出新发式的人,可是千金圈里最受欢迎的人。 她认为,夜萤肯定没有办法一下子想出那么多新发式。 她却没有料到,夜萤是穿来的,人家后世“度娘”什么的用的可是杠杠的,更别说平素还有朋友圈里的微商朋友不遗余力地推送各种编发教程。 一个来自信息大爆炸年代的人,本身就站在了这个时代的尖峰。 听到这个吊梢眼出这个主意,便立即有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举双手赞成道: “对呀,大家都梳花苞头就不新鲜了,夜姑娘若是能教我们几种新发式,那就太好了。” “哼,她可能只是偶然不知道哪里偷学了一种新发式罢了,怎么可能一下子会那么多新发式?” 也有些质疑。 吊梢眼的眼睛里终于浮上一抹恶毒的笑意。 哼,看你怎么收场,看你还吹。 那些本来有意结交夜萤的千金小姐们,此时被吊梢眼一提醒,醒悟道夜萤估计只会一种新发式的编法,大家顿时都犹豫起来,没有人再主动上前和夜萤攀谈了。 夜萤的身边,无形中形成了一道淡淡疏离的隔离场。 吊梢眼得意地笑了。 “赛金花,你就别为难夜姑娘了,她能想出一种新发式已经很不容易了。既然她有这种天赋,以后一定会再想出新的发式来。大家说是不是啊?反正今天我能学会这种新发式的编法,就心满意足了。” 第一个站出来挺夜萤的,还是王小姐。 夜萤也没有想到,这位王小姐这么仗义,第一次见面,就毫无保留地力挺她,颇有乃父之风。 夜萤还不知道,王财主王伯兮,人称小孟尝,惯做的是雪中送炭的事情,否则,也不会有朝中左右相都视他为恩人之举了。 王小姐到底是他的女儿,耳濡目染,为人自是十分仗义。 她平素也看赛金花不太顺眼,只是以她的教养,自是不会说出口,但是这种力度的力挺,也能表明她的态度了。 夜萤心里不禁暖暖的。 吊梢眼赛金花没有想到,王小姐竟然抛弃了她,站到了这个乡下丫头的立场上来说话,她不由气得面色微微一沉。 第八十三章倾囊相授 不过,对方是王小姐,她父亲是人称小孟尝的王财主,现场有些孤陋寡闻的人或许不知道,但是她却从父亲赛江南嘴里知道:王财主家的财富,比大家看到的都要恐怖。 据说,京城里有一条繁华的商业大街,整条都被王财主买了下来。 而其它田产、房产、铺子、商船、货栈等都不可计数。 所以,别人的气赛金花不能捱,王小姐的气她却只能生受了。 王小姐说出这番话后,赛金花见别人有意无意地扫她一眼,只能尴尬地笑了笑,没有再说出什么咄咄逼人的话来。 倒是夜萤顺势开口道: “各位见笑了,这花苞头是我自已琢磨出来的,名字也是我自已想的,我愿意把它的编法教给大家,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这花苞头也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的。 由于花苞头的刘海和两鬓不能分的太厚的关系,比较适合稍稍比较瘦的脸型,大圆脸和西瓜子脸最好别扎,瓜子脸和长脸就比较适合,同时扎花苞头不要扎到正下方,会很像大妈、妇女的,扎的高或者偏一点能减龄。” 夜萤大言不惭地道。现在编出花苞头的祖宗连卵子也不是,她就落落大方地把创始人的名号归为自已所有。 夜萤边说着,抓过春桃来做示范。 春桃的脸比较瘦长,正好适合花苞头。 就夜萤所知,光是花苞头,就有日系、韩系、美系等编织手法,这个时代的人肯定接受不了太活泼的韩系,太时髦夺目的美系,只有温婉可人的日系,最符合这个时代人的气质。夜萤自已编的正是日系编法。 “哇,小姐,太好了,我是第一个!” 春桃不曾想自已有这份待遇,顿时美滋滋的。 王小姐平素和她虽有主仆之称,但其实就象姐妹一样,见她高兴,也不以为忤,只是轻轻用团扇拍了她一下: “稳重些!别这么张狂!” 这话落在赛金花耳里,顿时又有了别的意味,她听得很不是滋味,可是依然厚着脸皮站在那里。 现在就落败而走,显得象条落荒而逃的落水狗,以后她在三清镇的千金圈里就别混了。 “你是花苞头头一人,因为你的脸瘦长,适合这种发型,王小姐是有福气的圆脸,盘发适合她,所以她会是盘发第一人,当然,盘发只是统称,还有很多变型。” 夜萤不疾不徐地道,一边从端立身边的王家小丫环手里的梳妆匣里,拿出发绳,一边替春桃绑着,一边梳理,又用发夹夹住。 不一会儿,一个和夜萤头上一模一样造型的花苞头编好了,夜萤拍拍手,后退几步欣赏了下,又上前略略扶正头发,道: “再来一朵花就漂亮了。” 便有人从头上把自已的牡丹花递给夜萤,夜萤熟练地将花插到花苞头中间,顿时,一个亮丽可人、让人眼前一亮的春桃便出现在眼前了。 “啊,太漂亮了,可不可以帮我编一个?我的脸是瘦长的,适合这个发式。” “夜姑娘,你编得太快了,手法是怎么样的?我还没有看清楚呢!” 姑娘们都闹腾起来。 明明看着夜萤手指如穿花一般在发际间滑来掠去,似乎很简单,但是让她们自已亲自动手,似乎又颇有难度。 这时候,吃什么宴席已经不重要了,女孩子们嘻嘻哈哈地坐下来,或在廊杆上,或随便找个石凳,让自家的丫环伺候自已,也学着要编花苞头。 想着这漂亮的发式出现在自已身上,迎来的将是少年郎火辣辣的眼神,大家都有点迫不及待。 “来,再来一位让我示范一下,我分解开动作慢慢教,放心,大家都学得会,但是要记住了,花苞头也挑脸型的,如果是圆脸的就不要尝试,除非你想突然变成你家嫂子!” 夜萤开起玩笑来。大家“哄”地都笑了出来,有些圆脸的也摸了摸自已的脸蛋,虽然心有不甘,还是想着要尝试一下。气氛一下子就轻松起来。 王小姐十分满意,她倒是有自知之明,既然夜萤说她不适合花苞头,她就耐心等等。 再说了,今天是她家的请新宴,请朋友们来,不就是为了大家开心的吗? 方才赛金花挑唆丫环来折辱夜萤,她都看在眼里,开始时也是为了不想破坏请新宴的气氛她才出头的,但是现在看来,夜萤着实是个有趣的姑娘呢! 赛金花眉眼一闪,眼里是浓浓的嫉妒。真别说,春桃换了新发式后,就象换了个人似的,显得灵动了许多。 赛金花厚着脸皮,也找了个地方坐下来,让梅香帮自已编花苞头。可是梅香太笨了,折腾了半天,把她头发弄得乱七八糟的,还是没能编好,赛金花气得直掐她的胳膊。 梅香疼得龇牙咧嘴,却不敢叫出声来。 赛老爷是十里八乡有名的风水师,名气一直打到了府城,他擅长做局布阵的,梅香心里很怕的,万一老爷随便弄点什么,她家的风水就败了,所以梅香总是任赛金花欺负,欺负得再狠也只能生受着。 夜萤扫了一下现场的情况,把一切看在眼里,她笑嘻嘻地道: “大家都围拢过来,我开始教了。” 有一位小姐主动来给夜萤做模特,各家都围了上来,梅香虽然不服气,但是害怕扎不成花苞头小姐会再拧她,便腆着脸挤在人群外,踮起脚尖看着。 夜萤也看到了梅香主仆的举动,她暗自发笑,这些新发式,在后世可没那么千金难求,教程发在网上,大家随便看,随便学。 不过,看在大家这么虔诚的份上,王小姐为人又仗义,夜萤便热心地教开了。 “先扎个马尾,越高越好,要不会像老太太,一般高度我觉得正面能看到皮筋就差不多,建议用手抓,扎出来比用梳子自然……” 夜萤娓娓道来。 “哦,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我刚才梳起来老了好几岁,原来是头发扎得不够高……” “不能用梳子梳,你没听到吗?刚才你就是用梳子梳的,所以发髻才显得死死的……” 有小姐埋怨丫环……作者君近段时间会日更一万五以上,麻烦大家点击书首页右上角的五角星号,把本书收入书架中,这样有更新就会自动跳出红点点提醒,大家可免去查看有无更新之苦。多谢大家捧场……更新时间会在上午和下午,傍晚六点后,大家可放心收看当天的全部更新 第八十四章就这样被你征服 不过,虽然偶有埋怨之声,但是更多的是知道诀窍后的喜悦: “小姐,我知道了,要做逆毛,把头发刮毛了,这样才显得自然,有朝气!方才这步我没做,硬生生把头发梳得太紧实了。” “最后一步的花苞成形后,我拉得太用力了,结果前功尽弃,不过听夜姑娘这么教我就明白了,要小心地、一点一点地拉……” 夜萤教完,这些丫环们都是每天伺候小姐梳洗的,自然个个都是心灵手巧的,掌握了诀窍,马上就梳得像模像样。 一时间,内宅这一隅,多了许多如春花般绽放的少女。老气的发髻被她们统统抛弃,就算是圆脸的,明知道不太适合,也硬是梳了一个。 这个时代是唐以后,唐朝是华夏历史上对女性最开放的年代,夜萤发现,这个时代也颇有唐朝遗风。 看到姑娘们无拘无束地马上就接受新鲜事物,显然她们这样做,并不会遭到家中父兄的打击,也不逾矩,否则,大家就不会对新发式甘之如饴了。 意识到这点,夜萤心中对这个时代又多了一些好感。 看来,她也能凭自已掌握的信息,为改变这个时代的风尚做一些贡献呢! 别的不说,这种娇俏可人的花苞头,在这些小姐们的示范带动下,应该很快就会在全国流行开来。 虽然花苞头的教程在后世在网上比比皆是,随手可得,但也证明了这是一种讨人喜欢的发式,但凡能流行开来的,都具有它独特的魅力嘛! 姑娘们叽叽喳喳,互相评判着各自的发式,看对方也充满了新奇的眼光。 这种新发式她们闻所未闻,所用的道具、饰品也不需要很多,只要发绳和发夹就够了,最后再簪上一朵鲜花,立马鲜活起来,对一些囊中比较羞涩的小姐们来说,可谓适得其所,投其所好。 王小姐微笑地看着这一切,心情十分愉快,见夜萤被大家拉着为她们一一调整发型,便笑道: “夜姑娘,现在可能为我做盘发?” “可以。王小姐你的脸是圆润的福气脸,本人优雅大方,所以特别适合这种发型。” 夜萤说着,安排王小姐坐在石凳上,她想给王小姐编的是蜈蚣辫,这会让她显得优雅大气,又会比花苞头显得更加成熟,适合王小姐的身份。 不过,叫蜈蚣辫这个名字比较惊悚,她一时还没想出好听的名字来,便暂且放下名字不说,手上熟练地动弹起来。 能把头发辫得这么熟练,这要得益于夜萤在工作之余,曾经参加过一个关爱青少年的公益组织。 这个公益组织会在周末或者放假时组织大家去福利院、少管所等地,和青少年接触,给没有家庭温暖的孩子带去温暖。 为了更好地打通接触孩子的心灵,夜萤便想了替她们绑头发的这个办法。 边梳着头发,边和她们聊天,然后把她们打扮得美美的,自然很容易就走进她们的心灵空间。 没想到,这项不起眼的技能,在古代也派上了用场。 夜萤不禁一阵唏嘘。 夜萤在王小姐头顶部位取一小束头发,分成三股。像平时编的三股麻花辫一样,编几股。然后在随意一边取一小束头发与最接近的那一股头发合并一起,继续编刚才那个三股麻花辫…… 王小姐的头发乌黑浓密,保养得很好,编起来十分顺滑。 看着夜萤雪白的手指在王小姐的乌发中穿梭,丫环和小姐们也停住互相欣赏,赶紧前来观看。 “呀,怎么是长长一条辫子啊?太不好看了,这怎么出门啊?” 夜萤编的辫子整齐对称,凭良心说挺好看的,可是这个时代的人并未见过辫子,顿时觉得怪怪的,赛金花逮着机会,便如此评论道。 一时间,大家都噤了声,也是,就冲着这条辫子要给夜萤一个好评很难啊! 见大家没话说了,赛金花怪声怪气地道: “呵呵,我就说嘛,辫得虽然新鲜,但也不是每一种新鲜都好尝试,我看啊,技止此耳。” 赛金花估计夜萤也就会这一招,不由心怀怒放。 要凭这招征服大家的心,恐怕很难。 开始大家会有新鲜感,会谈起夜萤,可要不了多久,随着新发式的出现,大家追捧新发式时,很快就会把夜萤忘记了。 赛金花这下心里平衡了。 王小姐也有些尴尬,看来夜萤在她头上试验得并不成功,不过她还是善解人意地道: “夜姑娘手巧,是我自已脸没长好,要是象大家一样的瓜子脸就好了。” 王小姐此言一出,大家都不由得笑了。 笑声打破了沉闷。 其实,如果大家能接受的话,这个发辫止于此也可以了,习惯之后再看,也能衬得王小姐优雅得体。 不过,既然大家不接受,夜萤也不指望着她们能一下子接受跨度这么大的新发型,于是,一直一言不发的夜萤道: “这个发式还没全完成呢,大家急什么?” 说完,还扫了赛金花一眼,接着,手就在编好的蜈蚣辫上掏啊掏的,掏出一个洞来。 “啊?原来还没全完成啊,这是干嘛?不是把发型弄乱了吗?” 大家一听夜萤还有后招,顿时兴致勃勃,可是看到夜萤的举动,不由得瞠目结舌。 夜萤听到了大家的议论,不疾不徐,她在编好的蜈蚣辫中间挖个洞,把编好后的辫子慢慢塞进去。然后用夹子固定住,塞好后就是一个漂亮的发髻,再扎上一朵新鲜的枙子花。 王小姐缓缓转过头来,不用拿铜镜她就知道,这一下夜萤的新发式在她头上试验得很成功。 因为,众人看着她的眼里,都带着惊艳之色。 王小姐本身脸比较圆,这个发型尾部稍长,视觉上连带着拉长了她的脸,蜈蚣辫本来就是尽显优雅的,再加上王小姐本身的温婉大气,顿时效果十足。 “小姐,真是太、太、太漂亮了!” 春桃看到一个不一样的小姐出现在面前,不由地激动得结巴了起来。 “春桃,还不拿铜镜给你家小姐看看!” 有人在边上巴结地道。 “小姐,我们用那款老爷从海上买来的玻璃镜吧?” 春桃一句话,却在夜萤心里掀起了波澜…… 第八十五章第一次看到自已 呃,玻璃镜?这个时代竟然有玻璃镜? 夜萤以为,自已这辈子都会活在黄铜镜照出来的模糊影像里,万万没有想到,还会有能看到玻璃镜的这一天。 看来,这个时代似乎比自已想像得要发达啊! “哟,玻璃镜啊,听说这可是很贵重的,只有倭国才有出产,没想到王小姐家竟然有玻璃镜!” “我听娘说,一面上好的玻璃镜抵得上一个中等的铺子了。王老爷还真是疼爱她。” 有人羡慕地道。 原来是倭国出产的玻璃镜,夜萤暗暗点了点头,把听到的这些信息记在心里,也不知道现在航海技术如何,已经发现了美洲没有? 一想到美洲,夜萤不禁两眼一亮,美洲可有不少好东西…… “嗯,那就用玻璃镜照照吧!” 王小姐一脸怡然自得,却也听到了姑娘们羡慕的议论纷纷,心中暗美。 王财主虽然有十多个子女,但其中最疼爱的就是她无余。 据说,她娘怀上她时,算命先生给还在腹中的她算了下命,称她天生八字就和王财主相合,是富贵命,还能旺家旺族,她的出生,必定保佑身边的人逢凶化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本来这样的吉利话大家听过笑笑就算了,心情好也不过一时半刻的事情。 谁想到,她生出来的那年,正好王财主之前遇上了一个大坎,做生意亏了半数身家,还面临着被官府抄家清洗的大厄。 奇的是,王小姐生出后来,王财主果然逢凶化吉,不光化解了生意上的危机,还得贵人出手相助,不光家业重新兴盛,势头比以往更猛。 从此,王财主就对这个女儿青眼相看,疼爱有加。 眼前众人,都知道王小姐不凡的来历,此时见她拿出贵重的稀罕物玻璃镜,自然更加印证了王小姐最受王财主宠爱的这一说法。 说话间,春桃已经指派一名小丫环去库房里取出玻璃镜来。 众人皆纷纷上前围观看稀罕。 夜萤远远人从群看过去,就见那面玻璃镜大约21寸电脑屏幕那么大,不禁暗暗赞叹,看来玻璃镜的制作工艺水平还是蛮高的。 要知道,镜子越大,对制作工艺的要求就越高。 “太清楚了,我的天啊,连我眼角这有颗小黑痣都看得一清二楚,我只听娘说过我这有痣,从来就没有看清楚过。” 有人还是第一次照到镜子里的自已,看到镜子中清晰的影像,不由地吓了一跳,又意外高兴着。 “这镜子果然是稀罕的东西,连一根头发丝都照得清清楚楚的。” 有人站在镜子前流连不去。 王小姐也不急,只是微笑着让大家一一照个够。 “今儿个可真是开了眼了,第一次看到镜子!”有人说。 “什么啊,真正开眼的是看到了自已!” 有人这么说时,大家“哄”地笑出声来。 还真是第一次看到自已呢! 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 夜萤心中也有些激动,但是她却不敢上前,她也只在水中的倒影里模糊看过自已,却还没有清晰地看清楚这个躯壳的模样。她害怕在众人面前突然看清自已时她会失态。 一阵说笑嬉闹之后,众人想到了正事,于是散开,让王小姐上前细细欣赏夜萤新编的发式。 不过,因为发式是编在脑后的,下人们拿着镜子上上下下,王小姐侧身回头,却始终看不太分明。 “不错,能看出夜姑娘的手艺很好,只可惜我只能窥一斑而不能见全豹了。” 王小姐遗憾地道。 “是啊,再漂亮也只能背后风光!” 赛金花这时候不阴不阳地来了一句。看到王小姐竟然拥有一面京城里的小姐都不一定能拥有的玻璃镜子,赛金花觉得心里嫉妒得要长草了,此时却再也忍不住了。 王小姐闷声不响,夜萤却有点冒火,道: “如果有两面镜子,就可以看到背后的全貌。” “一面镜子已经很难得了,要两面镜子,那是不可能的吧?” 有人听到夜萤这么说,感慨地道。 “春桃,再去库房拿一面镜子过来。” 听到夜萤这么说,王小姐淡定地对春桃吩咐道。 “是,小姐。你们都听到没有,快去库房再领一面镜子。不要以为我们王家那么穷,镜子只买一面。” 春桃伶俐地发派着。 赛金花听得面色一紧,这才意识到,她嘴太快了,想要讽刺夜萤,结果得罪了王小姐。 “啊?竟然有两面镜子。王小姐,你平时是不是照完这面镜子,再照另一面镜子?两面镜子照出来的人是不是不一样?” 嘻笑间,下人已经再小心翼翼地捧出了另一面镜子。 这面镜子和第一面的尺寸差不多大,王小姐用眼神看了一眼夜萤,意思很明显:怎么能用两面镜子让她看清自已后面的发式。 “来,你站到这边,对,站到石凳上,把镜子举起来,对着王小姐的后面!” 夜萤轻松自如一笑,指挥拿镜子的丫环道。 丫环依言站到了石凳上,她手中执着的镜子正好映出了王小姐的后脑勺。 “这样也看不清楚啊?” 赛金花今天反正已经得罪了王小姐,索性破罐破摔。 看来这姓王的父女都不是什么好人,王财主临时起意,用夜萤的风水局替换了赛江南的,让他忿恨不已,回家还发了一通火,正好让赛金花知道了。 今天在门口,听到门子登记夜萤的名字,再联想到父亲对夜萤的描述,就对上了号,指使梅香去嘲讽夜萤。 没想到,夜萤又在王小姐这里讨了个好。 赛金花觉得意气难平。 “另一个站在前面,也拿好镜子。” 夜萤不受赛金花嘲讽的影响,镇定自若地道。 边上的千金丫环们好奇地看着这一幕。 随着前面拿镜子的丫环站到位,神奇的一幕出现了,王小姐从立在面前的镜子里,看到了自已的后背,粉红的腰带绕过细腰,后肩上衣服还有处小小的褶子,她赶紧抚平了,然后,更让她觉得美得不能呼吸的,是她独特的发型…… 第八十六章热门人物 “天啊,王小姐,真的能看到自已后面呢!” “王小姐,你的后脑勺怎么跑到前面去了?” 从没见过镜子的小姐们大为惊叹,再定晴一看,王小姐好好地站在大家面前,并不象镜中显现的那样,后脑勺跑到前面去了。 王小姐却好似没有听到大家的惊呼一般,她只是静静地站在镜子前,有微风轻轻吹过,正好玉兰花的花瓣落下,在她的肩头,这让她在镜子中的身影也生动起来,不象做梦一般。 镜子中的她,头发被紧致地扎成发辫,从两边分列下来,形成独特的造型,下面挽了个髻,夜萤还细致地沿着发髻插了一排的白玉兰,看起来雅致又清新。 “嗯,真好看。” 虽然是自已的发式,但是王小姐还是没忍住,夸了一下。 “当然好看,我们早就看分明了,只不过你自已看不到罢了。” “什么看不到,夜姑娘真聪明,一下子就想办法让王小姐看到了自已的新发式。 哎,王小姐,能让我看一下自已的新发式吗?” 姑娘们排起了队,夜萤指挥着大家一一站在镜子面前,并且指挥后面拿镜子照后脑勺的丫环不时根据各人的高矮胖瘦微调镜子的角度。 那拿镜子的丫环觉得自豪无比,因为每个人都巴结地看着她,冲她讨好地微笑,希望她能把角度调得更精准一些,手里拿得更持久一些,这样她们才能好好从容地欣赏自已的新发式。 看到两眼闪闪发光、有条不紊指挥着大家行事的夜萤,拿镜子的丫环不禁想:其实今天最如鱼得水的,应该就是这位夜姑娘了。 这些千金们没有学过物理,自然不懂得物理学上折射、成像等原理,稀罕起来就没个完。 要不是有下人来通报说迁新宴要开席了,大家肯定会在镜子前照个没完没了,天黑了也不用回去。 “好啦,大家今天就先到这里吧,等日后大家有空再过来,我一定让大家把镜子照个够。” 王小姐笑吟吟地道。 “就算你最大方了,不过,到时候要记得把夜姑娘也请来啊,我看没有她在边上指挥着不行。” 一个个子比较高的姑娘对王小姐大声地道,一看就知道性格爽朗。 “行,我应允你,到时候请夜姑娘一起。不过,也要夜姑娘有空啊!” 王小姐笑咪咪地看着夜萤,今天过得真是愉快,这一切都是夜萤之功。 夜萤点点头道:“没关系,只要王小姐有请,我什么时候都可以过来。” 开玩笑,王小姐可以说是她未来金主最疼爱的女儿,如果和王小姐处好了,想必对增进她和王财主的关系也会更上层楼。 “好,这位是蔡主薄家的女儿,叫蔡燕娇,平时住在府城,是我表姐,这一次因为请新宴才特意从府城过来的。” 王小姐对夜萤介绍刚才那位高个爽朗姑娘道。 呃,话说蔡燕娇看起来一定也不娇,夜萤看着她清明的眉眼,觉得她是一个开朗磊落的人,便高兴地伸出手,想要和初次见面的她握握手,以示友好。 倒是蔡燕娇楞住了,对着夜萤的手不知所措。 夜萤这才回过神来,笑着解释道: “这是我们乡下的礼仪,意思是握握手,认识你很高兴。” “哦,原来如此!那咱们握握手吧!” 蔡燕娇动作很生疏地和夜萤握了下手,王小姐也笑了,掺合上来道: “真是新鲜,我也要握手,认识你我也很高兴!” 一时间,大家看到这个新鲜的举动都乐开了,互相学着夜萤方才那般握着手道: “很高兴认识你。” “好啦,大家别玩啦,先去坐席吧!” 又开心了好一会儿,王小姐才招呼大家。 “你和我们坐一桌。” 宴席设在内宅别院里。 一走到宴席前,蔡燕娇便利落地抢人。 夜萤无奈,只好被蔡燕娇抓着按到了席上,正好是王小姐她们一桌。 而坐定后,夜萤才发现,原来自已还是挺热门的人物,一看到她坐定,大家纷纷上来要和她一起坐。 不过一张席最多只能挤八个人,所以剩下的人只好怏怏地跑到边上去坐了。 “夜姑娘,你能告诉我,我这种脸型适合什么发式吗?你不是说有九九八十一种发式吗?你帮我编一种成不?” 一个脸颊显得有些方的姑娘问道。 夜萤一看,她的脸显得方,主要是下鄂两块骨头有点突出,如果这是在后世,爱美的姑娘没准就去磨骨了。她点点头道: “是有一种发式适合你,回头我再和你细说。” “真的?太好了!” 对方高兴地和她交换了一下住址,原来是镇上商会会长家的千金…… “她呀,再过半个月就要和人相看了,夜姑娘,你可要把她打扮得美美的。” 王小姐调笑会长家的姑娘。 对方立即羞红了脸,但是却不肯放弃地道: “我没有你天生丽质,不过夜姑娘所编的新发式,真的很夺人眼目。” “是咧,你要是去相看人家,肯定会让对方高看一眼。” 蔡燕娇大大咧咧地道。 夜萤也乐了,立即告诉会长家的姑娘,她适合什么样的发式,还边动手就教起她来。 一看到夜萤这么热情,毫不吝惜分享她编发的心得,边上没有和夜萤同席的姑娘们不禁心中痒死了,大恨自已为什么没有三条腿,可以跑快点,能和夜萤同席。 “好啦,菜上来了,大家不要再吵夜姑娘了,有的是机会。” 王小姐一看大家坐立难安的样子,不禁笑了起来。 “是,大家若有需要,我会经常来镇上的,可以随时来找我。” 夜萤心里隐隐浮出一个主意,但是还不很分明,便热情地对大家道。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会编几种发式嘛,这么得瑟!” 赛金花虽然很嫉妒夜萤获得极高的人气,但却又不肯坐得离夜萤远远的,她倒是要仔细打探一下夜萤的为人。 只要夜萤有一点疏漏,她就可以趁机狠狠打压她,让夜萤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她只看到了夜萤越来越受欢迎的场景,气得她小声嘀咕了一句。 第八十七章流言 “小姐,你别生气了,我感觉这夜姑娘有点不对劲呢!” 丫环梅香站在边上伺候着赛金花,见她满脸郁色,便想替她开解几分,免得她回家如果还抱着气的话,会撒到她头上。 “哦?哪里不对劲了?” 赛金花一听就来了精神。 “小姐,我看那位夜姑娘方才指挥下人照镜子时,一直躲躲闪闪的,她自已都不照镜子,是不是……” 梅香故意留下想像的空间。 其实她只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到底不对劲在哪里,一时间也无法具体说出来。 不过,反正小姐恨上了夜姑娘,她尽可以随便乱说,让小姐把怨气继续转移到夜萤头上,省得拿她撒气。 一想到小姐撒气的样子,梅香就有些不寒而粟。 “嗯,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出来了。她不敢照镜子,是不是魂灵有问题?我听爹爹说,玻璃镜子能照见魂魄,轻易不要乱照。” 赛金花从头到尾一直在关注着夜萤,看到她讨得王小姐和府城来的蔡小姐的喜爱,赛金花心里一阵撕心裂肺地疼。 那位蔡小姐,她一来到园子里就主动上前巴结,可是人家都对她爱理不理的,没想到蔡小姐却主动粘上了夜萤,这强烈的反差,让她简直心如刀割,更别说爹爹还因为夜萤丢了一笔大生意。 梅香一听赛金花这么说,不由地吓了一跳,她最怕鬼什么的了,平时赛金花对她撒气,倒也不是打她,只是拿着个布偶小人,恶狠狠地瞪着她,然后就要往小人身上扎针。 梅香最迷信了,又经常听赛江南讲些神神叨叨的东西,她总觉得,那个布偶小人就是自已的化身,小姐扎到哪,她就疼到哪,万一扎到心口,她就会死了。 所以赛金花一拿起那布偶小人,梅香便不由自主地全身瘫软。 此时一听到赛金花说到魂灵的问题,梅香不由跟着面色大变。 赛金花眉眼一闪,一抹喜意掠上心头。她凑近梅香的耳边,对她窃窃私语了一番。 “好,我明白了,这就去办。” 梅香点点头,开始去忙开了。 王财主家的请新宴气势果然不一般,一上来除了大盘的卤水凉菜,接下来就是各式的海鲜,味道纯正无污染,这让夜萤吃得大呼过瘾。 席间大家说说笑笑,十分开心。 但是不知不觉间,除了夜萤所在的这张席,其它席上的气氛都冷清了下来,还有人不时偷看这边,指着夜萤议论着什么。 本来大家都羡慕能和夜萤一起坐的人,王小姐看到大家指着这里也不会以为意,但是慢慢的,她觉得气氛不对,因为那些指着夜萤议论的人,脸上都露出了奇怪的神色。 王小姐扫了一眼赛金花所在的酒席,就见她脸上得意洋洋的,一扫最初被冷落的颓废,正吃得欢呢。 王小姐心里有了点底,便叫来春桃,附耳对她吩咐了几句。 不到半刻,王小姐离席,随着春桃来到边上。 “我打听过了,说什么夜姑娘不敢照镜子,她怕是魂灵有问题,要不然,别人都不懂的新发式,她怎么懂呢?一个乡下丫头,也没有出过门,怎么会知道那么多呢?现在大家都有些惊慌呢!” 王小姐一听,便明白是赛金花搞的鬼。 先不说赛金花父亲是看风水的,就说她在席间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不是她搞的鬼才怪呢! 看到小姐皱眉不说话,春桃有点急了: “小姐,今天可是请新宴,如果流传出去这种话题,对咱们家的新宅怕是也有不利的影响吧?” “嗯,我晓得厉害,容我想想!不过,你放心吧,夜姑娘绝不是什么邪物,她在日头下是有影的。” 王小姐笑笑道。 春桃点了点头,但是面上的忧色仍然不去,着急地道: “咱们会这样想,可是别人不会啊!堵不住人家的口,终究会有流言蜚语传出去。” 王小姐闭目回想,夜萤确实在指挥别人照镜子时有点躲躲闪闪,当时她以为是夜萤要调整角度的问题,现在看起来,又好象不是这样。 莫非,夜萤真的有问题? 如果不能把流言止于宴席上,一旦宴席散去,这些流言就会被姑娘们带回各家,那样,不管是夜萤还是他们王家都不好洗脱了。 “春桃,这样吧,你把夜姑娘找来……” 王小姐低低吩咐了几句,春桃赶紧去了。 “王小姐,找我有什么事?这么着急?” 不一会儿,夜萤被春桃带到了一间闺房里,夜萤一看王小姐正笑咪咪地看着她,便诧异地问道。 “夜姑娘,我这有几套衣衫,每套都只穿过两三回,我看你的身材和我差不多,想让你换上试试,如果合适的话,就让你带回去穿,可好?” 夜萤一看在王小姐的床榻上已经摊开了几套衣衫,材质和样式自然都不是她现在穿的可以比拟,便无所谓地点点头道: “那自然好。” 夜萤现在的衣衫虽然干净朴素,但说实话也很残旧了,濒临和田喜娘那种用力洗就会破的境界。 但是如果现在就让她拿着大笔的银子去做新衣裳,她也舍不得,毕竟创业之初,她最缺的就是银两了。 “那让春桃伺候你穿上。” 王小姐笑咪咪地就要退出闺房。 一看春桃上前做势要脱衣服,夜萤可不习惯了,她道: “不用了,我自已来吧,不习惯让人伺候。” 春桃看了一眼王小姐,王小姐点点头,随意地道: “也好,夜姑娘自便,我们在外面等你。” 夜萤待王小姐和春桃走出去后,才关上门,开始动手换新衣裳。 可是待到这时候,夜萤才会悔没有让春桃留下来帮忙了。因为王小姐的衣裳可不是她这种样式简单的,里面有暗藏的盘扣、系带什么的,夜萤一时间手忙脚乱,折腾了好一会儿才穿好。 不过,夜萤发现,其实王小姐说这些是旧衣真是谦虚了,这些分明是从来没有穿过的,裁缝画的粉线,都还清晰地在里面,没有洗掉。 这样也好,这让略有小洁僻的夜萤顿时心里就舒服了,看来,王小姐是生怕她尴尬,不肯接受新衣才那么说的。 真是一个善良人意的姑娘,夜萤对这位王小姐的好感又增加了几分。 第八十八章镜子风波 “哇,夜姑娘,果然是人靠衣裳啊!” 夜萤换好新衣,打开门,迎面就撞见了春桃惊艳的眼神和夸张的赞叹。 王小姐凝目细看,见夜萤挑了一身嫩绿色的衣衫,衬得她眉目如画,眉眼间被春桃一夸,有一些羞涩就要流溢出来,肤白如雪,根本不象是一位农家女子,就连王小姐也不禁暗暗羡慕。 “说笑了,我就是个乡下姑娘,王小姐的衣裳做工精良,才把我衬出几分颜色!” 夜萤笑笑道。 她又看不到自已,怎么好评判呢? 三人走回宴席上,同席的人看到夜萤,亦是流露出惊艳之感: “真是没有想到,换了身新衣,就象换了个人似的,真是一个水灵灵的大美人!” “是啊,这个美人是谁?” 有人调侃。 夜萤一脸懵懂,她也不知道自已美成什么样子了。 “来人啊,去库房里把镜子拿出来,让夜姑娘欣赏一番。” 王小姐很随意自然地吩咐道。 一切不着痕迹。 但是周边的桌子上,大家却静了一下。 这似乎是夜萤的错觉吧?难道是因为王小姐对她青眼有加,让大家嫉妒了? 夜萤楞了一下,对王小姐道: “算了,不用照了,镜子都收进库房里,多麻烦啊?” 随着夜萤这句话出来,全场一下子慢慢安静了下来。 这回不是错觉了。 夜萤怎么觉得气氛严重不对呢? “夜姑娘,这么漂亮的衣裳,不好好照照多可惜啊!” 这时,赛金花从席上站起,慢慢走到了夜萤面前。 哎哟,小姐真是太勇猛了,居然敢靠近夜萤,我心里可是怕怕的。胆小的梅香看得一阵头晕目眩。 夜萤猛地发觉有些不对劲,为什么安静下来后,这时大家看她的眼神都不太一样了,尤其是赛金后身后的丫环梅香,就象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似的,有一种想要后退、往后躲的欲望。 “哦?如此那就照照吧!” 夜萤既然发现了不对劲,又联想到王小姐突然叫她去换衣裳,似乎个中有什么关联啊?于是便坦然地点点头。 夜萤此言一出,顿时觉得现场的气氛更加怪异了。 王小姐似乎松了口气,而赛金花则露出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甩了下袖子,走回自已的席上。 随着丫环再度从库房里把两面镜子拿到宴席间,王小姐上前亲自掌镜,道: “夜姑娘,站好了,前后左右,仔细看看,感觉这套衣裳就是为你量身定做的,严丝合缝,太合适了。” 夜萤对着久违的玻璃镜看去,只见镜子里的自已,肤白若雪,眉毛黑黑弯弯的,眼睛是杏仁眼,又大又漂亮,高挺的鼻梁,樱桃小嘴,说是城里的千金大小姐也有人信。 这是她第一次在清晰的镜子里看清自已的容颜,并没有她之前想像中会被吓一跳的感觉。 或许是和这具身体结合久了吧,她现在对自已的容貌接受度也很高了。 之前王小姐她们照镜子的时候,她是刻意躲着不去照镜子,就是不想勾起穿越的伤心之事。 莫非是这样让赛金花起疑了? 夜萤越想越通透,便有意地在镜子前前故意转了个圈圈,仔细上下打量起来,然后还凑近镜子,注意看脸上是否有长小痣或者痘痘什么的。 果然,随着夜萤的举动,现场的气氛愈发轻松起来。 席间的姑娘们又恢复了调笑…… 王小姐一颗心放了下来。 之前她还真的担心夜萤会害怕,不敢照镜子,现在看来,夜萤完全没有问题嘛。 都是赛金花这个小贱人挑唆的。 王小姐暗暗把赛金花列入黑名童。 原先还举得赛金花的父亲是个风水高人,不好得罪,但是她屡屡挑战王小姐的底线,已经惹怒了王小姐。 这之后,还有几次秋色游园、冬色围炉诗会,王小姐都没有邀请赛金花参加,让她倍感失落,此为后话。 “好啦,夜姑娘,是不是要我送你一面镜子?我看你是粘在镜子上了呢!” 王小姐看着夜萤照镜子就停不下来,不禁打趣地笑道。 “哪敢啊,镜子这么贵的稀罕物,我这辈子是第一次照到,之前黄铜镜里模糊的面容都不象自已,所以情不自禁,就多照了几下,让大家见笑了。” 夜萤倒是真的很想要一面玻璃镜子,可是后世的玻璃镜何等普通,现在的玻璃镜一面要值一个铺面,就算王小姐舍得送,她还不敢收呢! 说话间,夜萤也走回席间坐下,下人们把两面镜子收回库房,大家当然知道王小姐说的送镜子的话是开玩笑,怎么也不可能把一面价值一个铺面的镜子送给第一次见面的人吧? 夜萤换上了王小姐送的新衣,坐在席间,气度和谈吐本就不输于在场的人,此时更显得如个中翘楚。 赛金花郁闷地离开席间,准备去净个手。 “好疼啊,那位爷已经连换三个了,现在还不停歇,真是世间第一等恐怖之事。接下来轮到你了,我教你啊,要多顺从一些,装得象一些。” 赛金花才走到恭房前,就听到里面传来几声异常的声响,她赶紧停住脚步。 对于这样桃色的八卦,赛金花顿时有了点暗挫挫的想要窥听的心思,便躲到边上的竹丛中听了起来。 “王老爷还在往里面送人吗?” “是啊,那位爷还指名非要处子,自家府上的哪有这么多姑娘可供他祸害啊?找的都是咱们这些勾栏里的。” “呵呵,你说要血浆放进去,他不会察觉出来吗?” “应该不会,我也是这么办的。不过你要喊得大声一些,装疼就是了。那位爷已经喝得有七八成醉了,察觉不出来的。不过你还是要小心点,他脾气可暴了,万一发现作假,怕是连王老爷也要倒霉。” “嗯,那位爷在荷花苑没错吧?” “是,你进去自报是王家的侍女就行了。” 两名女子对话间,让赛金花顿时明白过来,恐怕是王老爷家来了一位“恐怖”的贵客,对女人需求无度。 赛金花脸上忽然浮起一股诡异的笑容。 第八十九章中计 一个用了三个女人,还准备用第四个女人的男人,是有多么恐怖,赛金花虽然未经人事,也能脸红耳热地想像出来。 就在这时,一阵“悉悉索索”的脚步声从恭房里出来。赛金花赶紧把身形压得最低,不敢发出声音来。 不一会儿,就听到脚步声越来越远,赛金花这才从竹丛中起身,一个主意在脑海中形成。 宴席已近尾声,众人有些开始离席,夜萤也起身,正欲和王小姐辞行,却找不到王小姐的人了。 夜萤倒也没有介意,因为人这么多,王小姐估计忙不开来,她正四处打量着,突然有一个小丫环上来,拉着夜萤的袖子道: “你是夜姑娘吧?我们家小姐叫你过去荷花苑私聊一下。” 夜萤点点头,便随着小丫环身后而去。 一路上,曲径通幽,也不知道绕过多少亭台楼阁,走的并不是方才王小姐约她换衣裳的路,夜萤也不疑有它,只想着或许那处闺阁只是王小姐临时寓所,以王老爷疼她的劲,单独拨一个小院子给她也是有可能的。 “夜姑娘,前面那个回廊过去就到了,别无分路,我还有事,你自已前去吧!” 小丫环行了个礼,就匆匆告辞了。 夜萤看着四下里一派寂静,觉得王小姐一个女孩子,单独住在这里会不会害怕? 再看院墙廊角,除了一些新植,还间或种着自已从村里收来的上年份绿植。 夜萤不禁上前观摩了一番,发现这些绿植还发出了绿色的嫩芽,这说明移种成功。 虽然王老爷付了钱,这些绿植和她再无关系,但是夜萤心里还是浮起几分自豪感。 抬头,前面就是荷花苑,大大的楷字写在院门上,夜萤便不疾不徐进了院子。 一进院子,夜萤便觉得有些不对劲。 为什么院内一股扑鼻的酒气呢? 她定晴一看,只见院内的凉亭上,摆放着一桌吃残了的酒席,地上还倾倒了数个开了封的酒罐子,一看就知道在这里宴饮的人喝了不少酒。 “爷,你饶了我吧!” 突然,一阵女子痛苦的声音石破天惊地传到夜萤的耳朵里。 接着,是一阵剧烈的喘息声,还有碰撞声…… 夜萤现在已为人妇,此时一听到这些声音,便知道里面的两个人在做什么事,她不由大惊: 那个女声并不是王小姐的,但是会有什么外人在她这里做那种事? 就要夜萤想要退走的时候,“碰”一声,院子里厢房的门开了,一名女子衣衫不整、踉踉跄跄地从屋内跑了出来。 后面一名男子企图上前抓住她,却只是“哗”地撕破了一小幅衣摆,并未真正逮着那名女子。 女子容貌艳丽,看样子也是怕极了男子,好不容易挣出门来,便发了疯似地往院外窜去,对于院子中出现夜萤这个陌生人,她连眼睛都没扫一下。 夜萤却清清楚楚看到对方的襦裙下有斑斑点点的血迹,而且身上衣襟半天,雪白的胸前亦是青一块红一块的,一看就知道受尽了对方的虐待。 夜萤吓了一跳,正转身要走,却看到那名男子突然停下脚步,看到夜萤,双眼定定地看着她。 那双眼睛,若是清醒的时候,一定是桃花美眸,长相气质亦是高贵不凡,一定能吸引不少女子,但是此时因为酒喝多了,眼睛充满了血丝,加上欲求不满,象野兽一般瞪着她,让夜萤感觉后背一阵寒凉。 “我,我走错地方了。” 夜萤吓得往身后的院门口退去,心里此时也猛然清楚,自已是中了别人的计了。 还有谁会对她设计?她来这里,第一得罪的就是赛金花,除了她,也不可能有别人了。 夜萤心内大悔,早知道赛金花这么歹毒,她就除了春桃之外,任何人都不要相信。 不过,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最要紧的是如何打消这个男子对她的窥觑,安全走出院落。 “走错了?我看不是吧?王伯兮还真是识情识趣,竟然把百觅不着的你送到我身边了,哈哈!” 端瑞万万没有想到,眼前的女子,正是他在悦来酒楼时无意中窥到的女子,后来熊武下去找人,却遍寻不着。 谁知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端瑞哪里还能忍,酒精加上欲求不满,他恨不得立即按住夜萤…… “这位公子,你看错人了吧?你我可是第一次见面,素昩平生,我是王老爷的客人……” 夜萤努力解释,却发现端瑞步步逼近,他舔了一下下唇,眼里露出势在必得的光芒,就象一只凶狠的豺狼盯住了自已的猎物一般。 他向上的气场太强大,夜萤觉得自已这次一定是逃不脱了。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疯子,王老爷怎么会认识这号人物? 夜萤慢慢地一步步向后退,只要能跑出院外就没事了吧?那名女子跑出去一去不复返,外面的下人发现这里面的异常一定会进来察看。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夜萤支起耳朵,也没有听到外面有人进来的脚步声,却闻到一股扑鼻的酒味无限接近,那名男子竟然已经将她揽在了怀里。 “滚开,不要动我!” 夜萤愤怒了。 男子轻薄地笑了: “能让爷宠幸,是你的荣幸!” 说完,他修长的手指在她胸前用力一扯,“唰”地一声,夜萤的前襟被他扯开了。 夜萤想要挣扎,却觉得对方力大无穷,胸膛如铁石一般坚硬,双手也象铁棍一样环住了她。 夜萤想要踢她,却发现对方很有经验,一下子就把她双腿夹住,然后还不要脸地把她揽在怀里。 夜萤的手敲在他的胸膛上,“碰碰”地响,象敲到了一块铁皮,好似给对方挠痒痒一般。 “竟然是个砾中金?你不是雏儿了吧?” 端瑞阅人无数。凑近夜萤,自然就识别出来了。 “什么砾中金?放开我,不明白你说的什么。” 夜萤气急败坏,用力挣扎着,却象一只雏鸟被老鹰紧紧挟制住,根本动弹不得。 “嘿嘿,我喜欢就行!谁开发的你?” 端瑞颇有些遗憾,虽然酒劲上头,但是还是心中一抽,这女人的第一个男人竟然不是自已…… 第九十章幸运 把夜萤紧紧地搂在怀里,她身上浑然天成的馨香扑鼻,仿佛被下了咒似的,端瑞一嗅入鼻端,就爱上了这种味道。 “嘿嘿,我才不管你的男人是谁,只要是我想要的,就是我的了。” 端瑞用力一扯,夜萤连惊呼都来不及,自已胸前便被扯开一片,随着胸口上的一阵寒凉,夜萤这才惊觉过来,今天怕是就要交待在这里了。 固然只是俯身屈就,但是古代最注重女子的三贞九烈,被这男人轻薄之后,她还怎么做人? 夜萤脑子一热,不管不顾地挣扎起来。 或许那一刻,她只想着哪怕自已被这个男人打死在这里,也要维护自已的清白。 倒不是为了吴大牛,而是为了自已能在古代堂堂正正、挺直腰板地生活下去。 “呵呵,象匹小野马,爷喜欢!” 端瑞一边躲闪着夜萤实则对他并不会造成实质伤害的粉拳,一边流露出大尾巴狼锁定猎物时的狞笑。 夜萤的挣扎,在他看来,就象飞蛾扑火一般,可笑至极,只不过却为他的征服之路,增添了诸多乐趣。 “流氓,混蛋……” 夜萤不知疲倦地怒斥着,把她第一天晚上穿越过来时想骂吴大牛而没有机会骂的话,统统骂了出来。 端瑞终于在夜萤打累的时候,牢牢控制住了她的两只手臂,把夜萤的身体按到墙上,她的两只手臂则被一边一支,被端瑞撑住了。 他那因为微微突出而显得欲求不满的眼眸在她脸前无限拉近,夜萤看清楚了他脸上每一个毛孔,让夜萤震惊的是,端瑞的皮肤,似乎是水做的一般,一个大男人,竟然没有毛孔的感觉。 夜萤也不知道自已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想到这个滑稽的话题:若不是用强,他还真是一个花美男呢! 可惜,任何不讲感情的强行侵犯都是犯罪,就算是花美男,也不能强迫自已做不喜欢的事情。 夜萤手不能动弹,但是嘴还能动弹,于是,她冲着这张后世足可以堪当偶像颜值的脸,狠狠地吐了一口口水! 正在癫狂中的端瑞只觉得脸上一凉,下意识地用手一摸,这才发现自已被夜萤吐了一口口水! 夜萤以为他会发怒,接下来就该迎接他雷霆一般的暴怒,或者自已会被揍一巴掌,或许自已会被一拳头打死,她眼睛一闭,准备承受接下来的痛苦。 宁愿站着死,也不愿意跪着生! 做人,还是要有一点气节的。 夜萤苦笑。 只是若是这一次死后,会不会重新穿越回到原来的身体上呢?保不准,自已现在只是植物人状态,正在医院的IC观察室呢,只要重新穿回去,就能变回过去的自已。 一瞬间,夜萤竟然有点奢望。 不过,料想中的拳头或者巴掌久久没有落在夜萤的身上,她忽然觉得身上一轻,端瑞竟然放开了她,她赶紧睁开眼睛一看,却看到一直气势迫人的端瑞突然一个矮身,然后“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发生了什么事? 难道有英雄来救美了? 夜萤惊惶地抬起眼睛四下察看,却未见任何端倪。 “呼,呼……” 此时,倒在地上的端瑞,却发出了呼呼大响的鼾声。 原来,端瑞此前已经喝了不少酒,只是因为他酒量好,一直隐而不发,和夜萤一番激斗之后,却催动了体内酒精的发作,此时的他,不胜酒力,醉倒了。 端瑞醉倒前,脸从夜萤的胸口滑落,他的眼睛,忽然牢牢盯住夜萤的胸前,那里有一块玉坠,样式好熟悉啊…… 夜萤不敢相信自已竟然有这样的好运气,她上前用脚踢了一下端瑞,见对方只是哼了一声,依然一动不动,便知道自已幸运地逃过了一劫。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夜萤赶紧收拾好自已,整理了衣衫,清理了头发,见收拾得差不多了,便匆匆往院落外跑去。 此时的她,也不再想去找王小姐告辞了,一心想着赶紧逃离这里,免得再落入那名男子的魔爪。 还好,很快她就发现了熟悉的地形,也亏得此前和王财主来“看风水”踩过点,找到熟悉的院路,凭着上好的记性,夜萤很快三绕两绕地,找到了出去的正门。 正门处,宾客辞行,热闹非凡,夜萤隔着人丛,看到王财主正忙得不亦乐乎,便默默离开了。 走在三清镇上,夜萤才长长松了口气,感觉在王财主家过的后半段,简直是一场恶梦。 然而,她心里最恨的就是赛金花,下次有机会再见到,最好躲这个恶魔一般的女人远远的。 等到她有一天有实力了,再狠狠地收拾她。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夜萤到镇上的铁匠铺转了一圈,把早上过来时吩咐铁匠打制的物什拿到手,付了钱,便去找夜斯文。 夜萤走到他们一早分开时相约见面的尤记肉包前,夜斯文果然正在那里等她,看到她过来,夜斯文眼睛一亮,道: “妹妹,怎么样,王老爷家的宴席一定是山珍海味,闻所未闻吧?” “是,这么大的龙虾,这么肥的醉鹅,吃得我都走不动了。” 夜萤胡扯道。 她是吓得腿软,走不动,可不是吃太饱了。 “妹妹,你怎么换了一身新衣裳,这么贵气,我差点都认不出你了。” 夜斯文上下打量了一番夜萤,惊奇地道。 “我和王小姐聊得十分投机,她送我的。” 夜萤扯了扯身上的新衣服,觉得十分刺眼,这么轻奢的衣裳,回到柳村还不被大家齐齐围观啊? 可是旧衣服扔在王小姐那了,现在她也没胆子回去取,只能暂且着新衣了。 “哟,王小姐对你还真好,这套衣裳,怕是要一两银子呢,你看看这质料,是绸的,还有上面这绣工,娘这辈子都没穿过这么贵重的衣裳。” 夜斯文摸了摸夜萤的袖子,羡慕地道。 “好啦,回家吧,野山羊卖了多少钱?”夜萤问。 夜斯文来镇上是卖端翌送来的野山羊肉的,兄妹俩约好了,回去时一起,就在尤记肉包店这边集合。 “卖了一分银子,正好是深秋了,大家都买羊肉来温补,所以这头野山羊卖得可快了,人家还说,有多少肉都卖得完,让我再多逮几头来卖。” 夜斯文喜不自胜地道。 “去,就凭你?野鸡都逮不到一头,走吧!” 夜萤不想再逗留镇上,想到那个醉倒的凶狠男人,她总是有一股不安全之感。 第九十一章天方夜谭 兄妹俩人匆匆离开了三清镇,一直过了三清桥,夜萤才觉得如释重负,感觉自已距离那个危险的男人有了足够的安全距离。 “哥,钱拿来!” 夜萤边走边伸出手。 “妹妹,什么钱?” 夜斯文装傻。 “卖野山羊的钱啊,娘不是说这些钱都归我管了吗?” 夜萤不客气地道。 “妹妹,你哥我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眼看还债的日子就要到了,你能不能把钱借给我用用?” 夜斯文自知理亏,那野山羊是端翌扛来送他们家的没错,可是如果不是冲着妹子,端翌也不会送野山羊到他们家。 可是怀里的银两还没捂热呢,真舍不得让夜萤拿走。 夜斯文努力挣扎。 “哥,你欠债你还有理了吧?”夜萤不满地道,“那可是赌债,不是别的什么。这种债务,上不了台面,你听过哪个去借钱说还赌债人家愿意借你的?” “可你不也欠了一鼻子债吗?那些工人的工钱还没结清呢!” 夜斯文反唇相讥。 “呵呵,你信不信,我去找人家借钱,说是为了盖猪圈,人家肯定比借你钱痛快!” 夜萤冷哼一声道。 夜斯文一阵哑口无言,好一会儿,才不甘不愿地从口袋里掏出一锭小纹银给夜萤,看重量,大约就是一分银子。 夜萤利落地接过银子,揣在怀里。 现在她知道为什么书上都说古人是把银子揣在怀里了,因为怀里有暗兜。 “哥,怎么是银子不是铜钱?” 夜萤顺口问了一句,对上一回俩人背了一褡裢的钱记忆犹新。 “背着铜钱不辛苦吗?我是卖完野山羊肉,特意去换的。” 夜斯文暗暗摸了下自已暗兜里更细碎的银子,庆幸地道:还好自已还偷偷抠了一些下来。 夜萤便没有多问,兄妹俩一路走走歇歇,在太阳落山前,终于回到了熟悉的柳村。 远远看到柳村熟悉的炊烟,夜萤忽然有一种到家了的舒适安逸之感。 不知不觉间,夜萤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已安身立命的所在。 再加上在王财主家里遭遇的可怕一幕,此时看到柳村,虽然有讨厌的吴大牛,但是好歹还是一个能让自已吃饱穿暖、不用担惊受怕的家。 一进自家院落,一群母鸡“咯咯答答”地围了上来,田喜娘正在院子里起劲地用大木盆洗着啥。 看到一儿一女回来,田喜娘头也不抬地道: “怎么样?野山羊卖了多少钱?” “一分银子,娘,给你。” 夜萤走近了,才发现田喜娘正在起劲洗的,不是牛舍子是什么?于是便笑嘻嘻地道: “娘,你也信我的歪门邪路啦?” 原来,田喜娘回家后,发现夜鸣每天都采许多牛舍子给夜萤,而夜萤则每天洗净之后,把牛舍子弄烂了装在大陶罐里,说要做什么野果子酒。 田喜娘开始不以为然,还骂夜萤是弄歪门邪道,生怕浪费了贵重的绵白糖,可是经不住夜萤说的,这野果子酒能卖钱,便也跟着上心了。 今天夜萤和夜斯文去镇上,见夜鸣又采来一大篮牛舍子,生怕过夜会沤坏了,索性自已动手,学着夜萤那样洗起来。 此时见夜萤拿自已的话来噎自已,便哼了一声,没脸没皮地道: “只要能赚钱,我就不信你是歪门邪道。” “娘,放心吧,再有半个月就见分晓了。我做的第一坛酒,就可以揭封了。” 夜萤信心十足地道。 后世的时候,大家都喜欢手工DIY些什么,有人做陶瓷陶艺、有人做剪纸、美食,夜萤却喜欢DIY自酿酒。 别说,如果有必备的条件的话,她还能酿出啤酒来。 所以,夜萤对自已酿果酒可是信心十足,野生纯天然,说实话,夜萤对野生果酒可是万分期待。 “这银子光是填工钱的账都不够!” 田喜娘此时忧愁地接过夜萤手里的一分银子,揣入自已兜里,手上依旧不停地勤快洗着。 夜萤蹲下帮忙,把洗净的牛舍子挤去绿芯,放进边上田喜娘洗净的陶罐里。 “娘,你别愁了,我今天去王财主家,又和他谈了一门生意,如果这门生意能谈成,我相信以后再也不用忧愁银两的问题了。你就等着过上天天吃肉的好日子吧!” 柳村的人很朴实,能天天吃肉,在他们看来,就是过上了皇帝一样的生活。 柳村的老人们在村头大榕树下给孩子们讲古的时候,但凡讲到皇上,都会道: “皇上在宫里的生活,是你们没有办法想像的。” 孩子们意犹未尽,总是会追问:“怎么叫没有办法想像?” “皇上在宫里,天天、不,顿顿都吃红烧肉配白面馒头,你能想像吗?” 柳村的人,一年里,也只有过年的那天,才能敞开肚皮吃红烧肉配白面馒头,天天吃,那真的是不可想像! 孩子们都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口水滴滴答答地流了下来…… 田喜娘打小就听老人们讲过皇上天天吃红烧肉配白面馒头的故事,所以听了夜萤的话,简直觉得是天方夜谭,不禁笑道: “我家的姑娘也学会吹牛了。” 夜萤笑笑,也不说话。 她来自物资富饶、物产丰富的后世,那里的人们甚至觉得天天吃肉是一种危害生活的方式,转而改吃青菜、杂粮了,一切都和这里相反过来。 所以,在夜萤看来,她对天天吃肉的“好日子”倒不觉得是可望不可及的事情。 现在她怎么说也没用,等梦想成真,田喜娘就无话可说了。 见夜萤不说话,田喜娘就觉得,自家姑娘还真是吹牛,便提醒道: “王老爷可是咱们镇上一等一有钱的大人物,听说府城的知府都要对他客客气气的,你呀,还能和人家谈生意?小心被人家卖了都不知道。” 在田喜娘心里,王老爷是她可望不可及的人物,夜萤口气那么大,她当然不敢相信。 就算是夜萤一直说她是被王老爷请去吃请新宴,田喜娘心里都存着怀疑。 只是这段时间她亏欠夜萤太多,才勉强答应夜萤去赴宴,否则,她还真怕夜萤是被什么人下了套子。 第九十二章设计到底 “娘,你别不相信,妹妹可牛了,她真的是和王老爷谈上生意了,要不上回花草卖给谁?你没看到她穿了一身新衣,这是王小姐送给她的呢。” 夜斯文在边上听到田喜娘质疑的话,倒是帮着解释了一句。 “啊?这是王小姐送你的衣裳?啧啧啧,怪不得你方才进来时,娘就觉得你好象哪不一样,原来是穿了新衣裳。” 脑回路短的田喜娘一阵后知后觉,天色渐暗,夜萤进来时,她也没仔细看,后来夜萤凑近了,她又只顾和夜萤扯东扯西的,所以此时才凑上前去,摸了一把夜萤衣裳的料子,赞叹道: “果然是大户人家小姐穿的,这料子摸上去水溜滑顺,这纹饰怕都是金银线吧?萤儿,你也别穿了,洗洗赶明儿卖了,还能值五百钱呢!” “娘,你太小看人家王小姐了吗?这件衣裳的同款,我看镇上有钱人家小姐穿过,人家说那可是花了一两多的银子,工钱连料子钱。” 夜斯文又摆出有眼界人的样子来,夸夸其谈。 “什么?我的祖宗啊,一两多银子的衣裳,萤儿,你别穿着干活了,要染上色就糟蹋了,赶紧脱下来。” 田喜娘一阵肉疼,一两多银子的衣裳,有钱人的生活真是难以想像啊!那能买多少红烧肉和白面馒头啊! 夜萤觉得这袖子长、裙尾长的新衣裳,真的不适合干活穿,便道: “行,我去换换。” 回到厢房,夜萤换上自已的旧衣裳,一身短打的她,顿觉利落许多,便回到院子里继续干活。 至于卖衣裳,那是不可能的。于她来说,再穷也断没有卖了朋友送的衣裳去换钱的道理。这关系到某种气节。 三清镇。王财主家。 端瑞迷迷糊糊地醒来,发现自已躺在锦塌之上,他摸了摸沉重的脑袋,知道自已又醉了过去。 “呃,不对,我在醉前似乎遇到了什么人?” 端瑞撑着沉重的脑袋,默默回想着,却只记得似乎有几个女人的尖叫声在他耳边回响,然后,他好象是滑坠过一个女子的胸前,那女子的胸前,有什么引起了他的注意…… 对了,是一个样式熟悉的玉坠! 端瑞猛地撑起身子,喊道: “来人,把王伯兮给我叫来!” 王财主紧走慢走,来到荷花苑时,就看到端瑞已经坐在正堂中喝着参茶了。 “公子,你的酒醒得还挺快的,要不要我着人上一碗醒酒汤?” 王财主打了个躬,笑嘻嘻地道。 端瑞扫了眼王财主,道: “王伯兮,你今天找的那些女人呢?统统给我叫来,让她们按来时的原样穿好。” 王财主一楞,但是看一端瑞脸上并无开玩笑的样子,反而爆出一股森冷的意味,便赶紧点头哈腰地道: “是,小人明白。” 不一会儿,那些姑娘都一个个被带到端瑞面前。 这些女子共有三人,看到端瑞略略浮凸的桃花眼,都如看到厉鬼一般,吓得一个哆索。 她们到底比不得宫中的女子,擅长掩饰自已的情绪。 若是放在往常,端瑞看到这样的表情,早就不耐烦地拖出去杖毙了。 但是现在他心思不放在这上面,只是走近这些女子,用扇柄挑起她们的下巴,一一看了过去。 不对,不是她们。 他记得自已倒下时,鼻端嗅入的那股馨香,和这些女子身上的味道完全不一样。 “唰”地一声响,他利落地拉开其中一名女子的前襟,一片雪白立即露了出来,那名女子吓得快哭出来了,却又不敢开,只是瑟瑟发抖着。 没有。 她脖子上没有那个玉坠。 端瑞烦躁地撕开每个女子的前襟,都没有发现那个玉坠,难道他是做梦? 那些女子被迫穿上原来那些染血的襦裙,想着要见到那个可怕的男人,早就心惊胆颤地等着了,此时见端瑞面色愈来愈阴沉,不由吓得开始哭泣起来。 “滚,统统滚!” 端瑞不耐烦地一挥手。 这些女子如逢大赦,赶紧一个接一个,逃命似地离开了。 “熊武,我下午只用了这三个女子?” 端瑞疑惑地问熊武。 “是,公子。” 熊武哪里敢说不是,端瑞在院里和那些女人玩开以后,他也被接到偏侧的厢房里吃吃喝喝,别提多惬意了。 所以后面发生的事,熊武统统都不太清楚了,可是他却不敢说自已也醉了,只能硬撑着道。 端瑞冷哼一声,信步走出院子,心情一阵无比郁闷。 这时,他听到院落外竹丛里发出几声轻微的“唏唰”声,端瑞沉着脸喊道: “熊武!怎么现在什么人都能近得爷的跟前?” 熊武一惊,几步掠一竹丛后,扯出一个人,带到了端瑞面前,道: “公子,是一名女子。” 看着眼前面露惊惶之色的女子,端瑞阴阴地问道: “你是王家内宅的家眷?” “回公子,我不是王家内宅的家眷,不过,我却知道,下午来公子这里的女子,不止三名。” 那名女子抖抖索索地道。 此女正是赛金花。 请新宴后,她并没有马上走,是想留下来看看夜萤被轻薄后痛哭流涕的样子,同时也看看王家要怎么处置夜萤,一箭双雕,把夜萤和王家都报复到了,她怎么能不在现场看好戏呢? 听说荷花苑这里闹起来了,赛金花心里觉得是不是夜萤在大哭大闹,依夜萤的性子,肯定不会白白吃亏,便想过来看热闹,谁知道却不是那么回事。 此时被端瑞逮了一个现形,赛金花一咬牙,决计把夜萤设计到底。 “哦?你知道?她是谁?” 端瑞阴沉的脸色一缓,饶有兴味地问道。 “公子,那女子名叫夜萤,是三清镇柳村的人。” 赛金花道。 端瑞转脸看向熊武。 熊武心下一凛,立即跪倒在地上请罪,道: “公子,请饶恕小人,我到后面也喝多了,所以不记得又进去了一个女子。” 端瑞良久没有说话,熊武后背的汗如泉流一般涌出,不一会儿,就湿了整个后背。 “你可以离开了,今天的事,不许对人说起。” 端瑞却不是对熊武说话,他对着赛金花冷冷地道。 后宅妇人的手段,他又岂不会知道?看来,这个女子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再加上赛金花姿色平平,端瑞对她才不感兴趣呢。 赛金花被端瑞看了一眼,只觉得他的眼神如勾子一般,能把人心挖出来,哪里还敢再说什么,只应了声是,便赶紧飞一般地逃离…… 第九十三章美食补身 看到赛金花跑得踪影全无,端瑞才施施然回身,看着还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熊武道: “那叫夜萤的女子,给我详查。她脖子上的坠子,我记得淑妃娘娘手头有同一款。” 熊武一听端瑞叫自已做事,心中大定,知道端瑞没有处罚自已的意思,便讨好地道: “一名乡下女子,怎么可能与淑妃娘娘扯上关系?我记得淑妃娘娘是河北人氏,与这里相距数千里,不可能是亲眷吧?” “笨,查查看她和老二是什么关系。” 端瑞皱了下眉头道。 熊武这才领悟过来,淑妃娘娘是亲王端翌的亲娘,如果那名女子身上有淑妃娘娘的坠子,只可能是端翌送给她的。 结合此前端翌曾经在府城出现过的消息,如果找到这名女子,就可能找到端翌到府城所为何来的线索。 “公子,小人明白了,这就去柳村把那名女子秘密抓来,细细审问。” “笨蛋,谁让你抓她了?莫要打草惊蛇。” 端瑞听了觉得一阵糟心,熊武这个武夫,功夫虽然不错,但是在用计和谋略上,却差了傅太医一大截。 “呃,是,小人明白。” 熊武这回总算领会了端瑞的意图,嗑了个头便闪身离去。 山居中。 听完暗卫的禀报,端翌脸上露出了怒色。 “什么?那种情况之下,谁让你们不上前救助的?万一夜姑娘有了什么好歹,怎么办?你们要记住,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以夜姑娘的安危为重,其它的都可以放在后面。” 暗卫一听,面面相觑。 怎么救助? 只要他们一出手,看到他们的手法,端瑞就会知道他们的行藏。那王爷的计划还怎么进行? “所幸夜姑娘吉人天祥,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比较机灵的暗卫甲赶紧回道。其实依他的想法:夜萤死不死也无甚大碍,王爷的计划更重要。女人如衣裳,死了不还可以再换嘛? 万万没有想到,王爷如此重视夜萤。 这让他心中一凛,对夜萤在王爷心中的份量也有所体察到了。 端翌阴沉着脸,摆了摆手,示意他们退下。然后转脸问道: “傅太医,你怎么看?” “他们的确很为难,只要一出手,他们独特的手法肯定会被康王察觉,那咱们暗中留种的机会也就失败了。” 傅太医沉吟道。 “没想到老三的嗅觉那么灵敏,竟然能一路追击到这里来。也是我大意了,没有交待清楚暗卫,无论什么事,以夜萤的安危为重。” 端翌叹了口气,眉头拧成一团,亦是十分纠结。 “王爷,我觉得不如招募一些江湖人士贴身保护夜姑娘,至少他们出手时,不会有人察觉到和宫里有什么联系。” 傅太医沉稳地道。 端翌想了一下,觉得此计可行,万一夜萤再遇到什么危险,那些江湖人士出手,手法完全不同,端瑞之流根本不可能察觉到与他有关,便点点头道: “这事你抓紧去办,一定要武功高强的。” 傅太医点点头,便抓紧去忙碌了。 不到一时三刻,山居中便有一只信鸽飞起,直向着京城的方向飞去…… 从三清镇回来,夜萤便忙着帮田喜娘洗牛舍子,除了酿酒后,还尝试着做牛舍子果酱。 做果酱周期短,一周就可以了。 母女俩忙得不亦乐乎。 入夜,田喜娘正打算升火做饭,夜斯文笑咪咪地道: “娘,还是让妹妹做吧,她现在做饭的手艺大涨,你吃了以后就再也不想吃你自已做的饭了。” 夜斯文不敢说娘亲做的饭是猪食,改用了委婉的说法,不然还不得被田喜娘拿笤帚满院子地揍啊! “呵呵,看来我不在,你们都长了好多本事啊?好吧,萤儿,你去做饭,为娘尝尝你的手艺。” 田喜娘回家后,依旧是她习惯性地做一日三餐。夜斯文吃惯了夜萤做的美食,早就吃不下娘亲做的“猪食”了,此时见田喜娘同意,立即精神一振。 “娘,其实晚上只要再泡个青蒜木耳肉丸汤就可以了,我和哥买了尤记的包子孝敬你。还有,家里的野羊肚已经卤好,切成细羊肚丝就着肉包子,味道挺好的。” 夜萤边说着,夜斯文边吸溜着口水,一脸地按捺不住。 “萤儿,你这是置办过年的席吗?” 田喜娘听傻了,又是肉丸汤,又是肉包子,还有羊肚丝,没有一样素菜……太奢侈了吧? “娘,这些都是现成的,不做了吃,会坏的。” 夜萤说着,就让夜斯文去升火,准备做汤,自已则去从吊在屋梁下方的挂钩下,取下挂的屉篮,掀开盖子,从屉篮里取出里面一大块羊肚,切了大半块,把剩下的又放回去,依旧是盖了屉篮的盖子,把它放到挂钩上,这样就不会被老鼠什么的祸害了。 田喜娘目瞪口呆地看着夜萤手法纯熟地切着羊肚丝,恍惚觉得这个女儿和从前那个似乎大不一样了。 夜斯文在灶间吹着火,炉膛里的灰被他倒吹出来,弄得一头一脸的,可是他看着田喜娘莫名所以的表情,还是偷偷笑了一下。 娘这表情,和他之前一样,一脸目瞪口呆、难以置信。他考虑着要不要把夜萤遇到鬼差的事告诉娘,但是又怕她会害怕。考虑了一下,他决定还是暂且做罢。 娘的胆子比他还小,万一受惊嚷出去怎么办?他虽然好赌,但是也从没有想要谋害过自家人的性命。 娘当然也不会想要了妹妹的命,只是她万一嚷出去被人听到了,妹妹就会没命了。 夜斯文决定,自已还是得牢牢守住这个秘密。 “萤儿,蒜叶啊木耳可以多放点,这些不值钱,蒜叶是菜园子里长的,随时可以拔,木耳是山上砍柴是采的,可是肉很贵的,别放这么多。” 田喜娘见夜萤切好一盆羊肚丝,又拿菜刀要去切一块巴掌大的五花肉,不禁一阵心疼。 夜萤其实也不爱专吃肉,可是她发现,这娘仨的身体,估计是过去长期舍不得吃喝的缘故,身体素质都比较差,近阶段,得多吃点肉食,把身体调理好了,所以便大力加强营养。 见田喜娘心疼,夜萤笑嘻嘻地道: “娘,这些都是现成的,买了不吃,放着就坏了。” 田喜娘一脸肉痛地道: “那你上次去镇上别光记着买肉了,钱攒下来,还有大用途呢!天天吃肉,一次几十文钱,就是里正家也不是这么吃法。” “娘,你是不是经常觉得头晕眼花?尤其是蹲久了站起来的时候?” 夜萤突然问道。 第九十四章洗脑 “是啊,萤儿,你是神医吗?你怎么知道?” 田喜娘一听,不由地楞了,她的确经常如此,蹲久了站起来,就会眼冒金星。 夜萤笑了,其实,一般人蹲久了猛地站起来,都会有这种现象发生。 科学的解释这是暂时性脑缺氧引起的。一般来说这没有问题,只是有一些贫血。这种情况在医学上称为姿势性低血压。 “你是不是觉得站起无力?有时候要扶着膝盖?” 夜萤继续发问。 其实这个动作她近期经常看到田喜娘做,所以就留意在了心头。 “是啊,萤儿,这有什么关碍吗?” 田喜娘被夜萤的语气,说得心里毛毛的,莫名地紧张起来。 “娘,你这就是营养不良,身体变差引起的。你看看城里的老爷夫人,人家四十来岁,看上还很年轻,在咱们村里,四十、五十的人,个个都象爷爷奶奶了,显老得很,这就是营养不够引起的,一旦生了点小病,就因为身体差,没有能力修复,很容易就小病变成大病,大病了便一命呜呼。 所以啊娘,咱们有条件呢,就要吃好喝好,多活几年就赠到了是不是?” 夜萤尽量用田喜娘听得懂的话对她说。 万万没有想到,田喜娘听了夜萤的话,突然一阵沉默,良久,都不出声。 夜萤有点担心了,是不是自已说得不够明白,没有戳中田喜娘的要害之处?如此一来,怕是田喜娘马上要爆发了。 她做好了准备,万一田喜娘要拿粗木棒招呼她,她就得赶紧逃。 谁知道,好一会儿,田喜娘却轻轻叹了口气,抬起脸来,让夜萤看到她一脸泪眼婆娑: “萤儿,你说得极是。当年你爹,要不是身体差,也不会一病不起。如果他象你说的,平时吃喝好点,身体好,现在没准还活着呢,咱们娘仨,也就不会这么辛苦,到处受人欺负了。” 夜萤没想到,自已这番话,竟然触动了田喜娘最伤心之处,虽然和那个便宜爹素未谋面,但是夜萤却被田喜娘说得心里酸酸的,她上前轻轻劝慰田喜娘道: “娘,所以咱们想开点,要努力吃好喝好。钱是赚来的,不是抠出来的。你想想这么多年,一直努力抠,除了抠坏身体,剩下什么钱没有?” 田喜娘点点头,抹了把眼泪道: “好吧,娘就听你一回。” 夜萤松了口气,看来,以后在吃食上,是不用再遮遮掩掩了,而夜斯文也眉开眼笑:以后不用吃娘做的“猪食”,他自然乐意。 既然达成一致意见,夜萤便着手做饭。 她往大锅里倒上两瓢水,待水开了,便放入木耳,勾茨后的肉片,焖上锅盖,待汤水继续沸开,锅里飘出肉的清香,再放上一小勺盐,把切好的雪白的蒜茎和青绿的蒜叶倒入锅中,滚水再沸两次后,便把汤打到三个汤盆里,端到八仙桌上。 另一边的小灶上,尤记的肉包已经蒸出香味来,小麦粉淳郁的香味和肉香味飘得整个厨房都是。 夜萤撤去柴火,掀开锅盖,将颜色微黄、蒸得裂开口子的肉包用筷子一一挟到饭盆里,端到桌上,道: “哥,你酱弄好没?可以吃了。” “好啦,没有酱羊肚就没味道了。” 夜斯文笑嘻嘻地将三碟酱端到八仙桌上,每个人的面前都放了一小碟,这是要蘸羊肚丝的。 这种酱的构成极简单,就是酱油、醋加了一些蒜茸,蘸羊肚丝的话,味道不浊,别有风味。 田喜娘虽然一阵阵肉痛,但是喝着喷香的木耳肉汤,咬着尤记肉包,再时不时挟两条羊肚丝,颇有嚼劲地咬着,她不得不承认,还是这样的日子滋润。 “娘,好吃吗?” 夜萤笑嘻嘻地问,她分明看到田喜娘吃得挺欢乐的。 “好吃,当然好吃,可是太烧钱了……如果天天这样吃,简直是败家啊!” 田喜娘嘴里抠食的理论又要冒出来了。 “娘,此言差矣,吃得好,身体好,少吃药,就更省钱。” 夜萤只能一步步诱导。 “说得也是。” 田喜娘顿时又觉得女儿说得有道理。 所谓洗脑,就是如此。 要田喜娘一时改变是不可能的,只有潜移默化了,还好她还有夜斯文这只贪吃的猪队友。 夜萤想起刚来的几天,田喜娘每天做的饭食,真是难以下箸啊! “娘,放心吧,从此以后,赚家养家的事,就包在儿子我身上了,等我发了财,你只要养养鸡,出门拾拾柴就够了,其它的事都不用你操心。” 夜斯文把胸脯拍得山响,一副有担当的长子模样。差点没把夜萤笑岔气了。 果然,天下赌徒是一家。所有的赌鬼最大的本事就是吹牛。 自已的债还没还清呢,就梦想着要成为一家之主。 “萤儿,你哥能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不过,田喜娘就很吃夜斯文这一套。哪怕是儿子不能赚钱给她花,但是有这些甜言蜜语就足够了。 “娘,明天王财主要到咱们家。” 夜萤啃了口大肉包子,放出这个重磅消息。 “哦,那就好好接待呗!”田喜娘漫不经心地道,但是随后醒悟过来,手里的筷子吓得“啪达”一声掉在桌上,“王财主?哪个王财主?镇上的王老爷?我给他采茶的那一位?” “是啊,就是他。怎么了娘?” 夜萤好笑地看着田喜娘。 “那可是声名赫赫的王老爷啊,有钱极了。我这次去山上采茶,才听山里的管家说,王老爷最近又搬了新宅子,那宅子怕是有咱们一个村这么大,你说的就是这个王老爷?” 田喜娘一脸难以置信。 “没错,就是他。” 夜萤认真地点点头,见夜萤不是说话,田喜娘脸色陡然一变,一脸惊吓地道: “王老爷来咱们这干嘛?咱们这又没有什么让他稀罕的地方?别是你们俩犯了啥事吧?你们说有卖给他花草?难道是花草死了?来找咱们赔钱的?” 一想到钱的事,田喜娘就象心里塞了把茅草一样,乱糟糟的。最近的更新大家还满意否? 第九十五章夜里正脸上的尴尬 “娘,放心吧,王老爷家的花草好好的,我今天还特意看了一下,人家精心伺候,打理得不错,花草都发绿芽了,说明扎根了。其实,就算真的死了,王老爷也不会找咱们要赔偿的,对他来说,多大的事啊?” 夜萤一看把田喜娘吓得,赶紧出言安慰。 “哦,那就好,吓死你娘了。”田喜娘拍了拍胸口,一脸疑惑地道,“那既然不是来索要赔偿的,王老爷来咱们家干嘛?” “咱们不是弄那个养猪场嘛,我让王老爷来投钱的。只要他肯投钱了,咱们就能天天过上今晚一样的生活。” 夜萤笑嘻嘻地道。 “萤儿,你想得太简单了吧?王老爷凭什么来投钱?他家要吃猪肉,出门集市上就可以买,王老爷会这么傻吗?” 田喜娘觉得女儿想发财想疯了。 “娘,我的卖点是一种新型的养猪模式,放心吧,王老爷不光不傻,他还精着呢。如果不是这种模式打动了他的心,他根本就不会来咱们这里投钱。” 夜萤自信地道。 她还不知道,王伯兮已经把她说的这种养猪模式,视为推动帝国前进的一个重要引擎,十分重视。 “哎,好吧,你和哥哥都成人了,你们想做什么,我也阻拦不了,但是不管怎么样,好歹家里总会有一口吃的。” 田喜娘看着女儿闪闪发光的双眼,以她普通农妇的智商和见识,虽然不能理解,但是却知道夜萤的决心势不可挡。 田喜娘本质上就是农村一个普通粗糙的妇女,她们也会打骂儿女,也会遇事怒骂“夭寿”,也会为了生计,短暂出卖儿女的利益,但是真的儿女有什么事情,第一个会站起来替儿女着想的,也是她们。 夜萤听了田喜娘的话,心里暖暖地,道: “放心吧,娘,这桩买卖一定能成,我们家很快就会有钱了。” 田喜娘且听且点头,她一点也不明白夜萤哪来的这种自信,倒是夜斯文听完,眼神一阵闪烁,心下倒有几分相信妹妹的话。 吃完饭,夜斯文嘴巴一抹,放下碗筷,就往屋外走去,可是刚到屋门口,回头看妹妹和娘都没有注意到他,便偷偷把剩下的两个肉包子揣在怀里,小霞妹妹也喜欢尤记的肉包子呢! 夜萤也没闲着,田喜娘包下了洗碗的活计,夜萤不久也出门了,踩着山村的夜色,向夜里正家走去。 “姑姑,你怎么来啦?吃过饭没有?一起吃吧?” 夜鸣听到院子里的动静迎出来,一看是夜萤,意外又惊喜地道。 “你们家这么晚吃啊?我已经吃过了,喏,这罐牛舍子果酱送你的,不过,现在还不能吃,七天后再打开,里面的酱可以就着白面馒头吃,味道可美了。” 夜萤把手里的一个小陶罐递到夜鸣手里。 “姑姑,你的花样真多,上回说的果酒做得怎么样了?” 夜萤小心接过陶罐,一脸惊喜地问道。 “还得大半个月呢,没什么问题,到时候你就有银子赚了。” 夜萤当时应允夜鸣,让他采牛舍子,自已则和他分红。 “姑姑,这么晚家来有什么事吗?” 夜鸣知道夜萤不会平白无故到他家,便问道。 “你爷爷在吗?我找他有事。” 夜萤道。 说话间,夜里正也迎了出来,正好听到夜萤这句话,便依旧严肃地板着脸,但是眼神里却有一抹疑惑的光闪过,问道: “夜姑娘,什么事找我?” “老叔公,我今天在镇上遇到一个高人,他告诉我一个妙计,能让一头猪增膘四十斤左右,所以想来和你商量一下。” “高人?不会是江湖骗子吧?” 夜里正眉头一皱,觉得夜萤太年轻幼稚,是不是上当了?不由得一阵呵呵。 “不是的老叔公,他好象受了什么磨难,一路乞讨而来,饿晕在路边,我上前给了他一些吃喝,他十分感激我,为了报答我,便告诉我他在北地看到的当地人养猪的办法,说如此能增膘最多达四十斤以上。” “哦?真的假的?如果这个消息可靠,那可是天大的好事啊!” 夜里正此时动容了,主要是因为他不相信夜萤能编出这么离奇的故事来,所以反而选择了相信。 可是他哪里知道,这个故事就是夜萤现编的。 “嗯,所以要借助老叔公的技术来实现。” 夜萤十分从容地道。 “嗯,你说说看。” 夜里正请夜萤在院子里的板凳上坐下,夜里正的院子比夜萤家大了一倍,不过乡下人的院子置放的东西都差不离,依着墙角的是柴火垛,院子里篱笆上挂着南瓜或者丝瓜、掌瓜架,院落里低低游荡的是鸡鸭。 象夜里正这样在院子里放了一张四方桌和板凳的算是极罕见的了,几乎成为夜里正地位的彰显。 因为村里人来找夜里正商量事,除了下雨,夜里正都是请他们在这四方桌边坐定,商量着完成的。 夜萤坐在这张村里代表了担当和权势的四方桌上,见惯了大世面的她,心里却不由地有些紧张。 她现在是以一个女子的身份,来说服一个思想古板的古人来完成那件事,天知道对方会不会变脸? “哦,阉割之术?” 果然,夜里正听完夜萤的想法,脸上露出惊奇又有点尴尬的神情。 惊奇的是这个办法他似乎在哪里看过,尴尬的是和他说这个话题的是个女子。 还好,对方已经走亲,在村里也算成年人了,又涉及到兽医学上的事情,所以夜里正还能坐定。 再加上,对方是夜萤! 夜里正从花木滴水灌注法一事上,已经对夜萤产生了好感,觉得她是个脑子灵活、能干的女子,只可惜是个女子,若是男儿身,不知道能成就到什么地步呢! 现在夜萤又提出阉割之术,夜里正在脑子一阵不可思议的轰鸣中,努力保持淡定地问道: “施行此术有何道理?有必要吗?真的不用另外加喂饲料,就能让猪长胖四十斤?” 夜萤看到夜里正的态度,一下子就信心大增,她原本还怕夜里正一听此事,把她赶出院子呢! 现在看来,夜里正完全能接受嘛! 夜萤选择自动忽略夜里正脸上的尴尬。 第九十六章第一个手术 “夜里正,那位落魄高人是如此告诉我的,并且斩钉截铁,以自已的生命起誓。” 夜萤不置可否,聪明地把整件事推到了莫须有的高人身上。 说实话,她心里也有些忐忑不安,万一试验不成,真的出了什么偏差,到时候她也可以减轻此罪责。 “嗯,此术并不难,但是要找到一头猪来做试验,恐怕有些难度。” 夜里正皱起了眉头,看着夜萤画给他的那种手术图,沉吟道。 如果真的象夜萤说的,施行此术便能让猪长那么多膘,等于每个养猪户一年要多进账三成一的银两,加起来,这可是一笔大数目啊! 夜里正的心里蠢蠢欲动,虽然明知道有风险,但还是按捺不住追寻真相的心。 “夜里正,用我们家的猪吧!” 夜萤来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此时便毅然决然地道。 夜里正一挑眉头,看到夜萤脸上坚定的神情,他不由笑了,一直严肃板着的脸,也松驰下来,道: “夜姑娘,你这么做,家里人同意吗?” 是啊,猪可是农家最大的收入来源,许多农户一年辛辛苦苦土里刨食,只混了个半饥不饱,但是那一头猪,却是他们一家攒下银两的唯一希望。 万一做手术的过程中有偏差,猪要是死了,田喜娘不得骂大街去? “放心吧,老叔公,我会说服我娘的。另外,这门技术以后就是你专有的了,试想一下,如果成功的话,你的生意可不要太好,一头猪收10文钱,咱们村就有上百头猪,更别说整个三清镇的,到时候,你怕是要忙不过来了。” 夜萤此言一出,夜里正不由得眼眸一缩,没错,这的确是一门独门的手艺,如果他第一个摸索成功,以后还愁什么吃香的喝辣的? 夜鸣再过几年,也要说媳妇了,等他有了重孙子,随着家里人口的增多,这栋宅子日渐偏仄,他早就想在边上再多盖一进院子里,可是因为银两不够,这个计划一直没有实现。 如果真的象夜萤说的成了,随着银钱哗哗而来,还怕什么盖不成院子? 夜里正的眉头舒展开来,他立即“霍”地起身,道: “咱们走吧,去你家。” 夜萤见夜里正被说动,顿时一阵狂喜,道: “好,至于刀具,你不用愁,我已经在镇上吩咐人打了一套,正好今天去镇上有事,一并拿回来了,应该比较顺手合用。” 夜里正一听,顿觉这丫头可不是开玩笑的,竟然连手术的刀具都准备好了,陡然间,对这件事有了几分信心。 夜里正随着夜萤到田喜娘家里,田喜娘正在收收洗洗,反正一天到晚,总是见她有很多事忙似的,但是即便如此,院子里也没有因此更加干净,依旧显得凌乱不堪。 “里正,你来家坐?你稍等啊,我赶紧去烧水泡茶!” 田喜娘一看村里最大的官员夜里正竟然特意上门,顿感蓬荜增辉,将双手在布围裙上擦了擦,殷勤地就要到厨房里烧水。 “喜娘,不用忙啦,我来是给猪看病的。” 夜里正路上已经和夜萤商量好了,便用这个借口。 “啊?猪病了?什么时候病的?” 田喜娘吓了一跳,赶紧问夜萤。 “方才我去喂食时,发现他恹恹的,不太爱吃东西。” 其实,是夜萤在给猪喂食的时候,加了一些她采来的蔓陀罗花叶,当然,只是加了少量,否则,吃多了也会死的。 华陀发明的麻沸散,就是从蔓陀罗中提取的。 “哎哟,那还得麻烦里正赶紧去看看,这猪再喂几个月就能杀了,可不能出事啊。” 田喜娘立即紧张起来,她今天光顾着收拾屋子了,想着猪有夜萤管去了,就没有去留意。 这时候才想起来,好一会儿没听到猪在圈里狂叫乱窜了。 夜萤此时也确信那蔓陀罗花叶子的确起效了,往常猪在屋后,听到院子里不一样的动静,早就嚎得和歌剧院里开演唱会的女高音歌唱家似的,现在一点声息也没有。 呃,不会是量吃太多,中毒了吧? 夜萤走到屋后的猪圈边,往圈里一看,那猪躺在地上,懒洋洋的,只是嘴里发出几声轻哼。 还好,没死就没事。 夜萤向夜里正使了个眼色,夜里正会意,进了猪圈,装着全身上下摸索了一遍,对站在圈边,一脸惊惶和心疼的田喜娘道: “这猪是吃积食了,必须放个血,这样才能把积的食气放掉。” “哦,那里正你赶紧动手吧,迟了怕就不行了。” 一看心肝宝贝一样的猪变成那懒洋洋的样子,田喜娘千真万确这宝贝猪是生病了。还好里正能治,她现在巴不得夜里正马上给猪放血。 里正给夜萤使了个眼色,夜萤会意,退出,不一会儿进来时,手上拿了一个软布包的东西递给夜里正,同时手里还拿了一瓶高度的白酒。 夜里正翻开那软布,见里面是一柄雪亮的扁形小刀,前面的锋刃极为锐利,后面的手柄长长的,正适合拿在手里。 这是夜萤依据自已记忆中手术刀的样子让铁匠打制的。 不得不赞叹这个时候铁匠的心灵手巧,竟然按着夜萤说的,打造出来了,而且外形与手术刀并无二致。 夜里正又让田喜娘拿来草绳,将猪的四蹄缚住,以免割开皮肤时,猪会惊叫乱跑,然后这才接过夜萤手里的高度酒,将手术刀用酒冲了冲,又将猪要手术的部位冲洗了一下。 这些步骤,夜里正做起来有些生疏,但是夜萤说那位高人是这么说的,他就只能依样画葫芦了,免得哪个步骤漏了,手术不成就惨了。 一刀切下去的时候,血冒了出来,还好猪被绑住四蹄,虽然迷迷糊糊,但是猪还是发出一阵剧烈的尖叫,声音能刺破人的耳膜。 夜里正这时候倒是镇定下来,他不慌不忙,依着夜萤画的图引,再凭着自已几十年做兽医的功底,找到了猪的那对蛋蛋,将其用手摘除,这些动作完成后,便在猪的伤口上浇了高度酒。 猪在剧痛之后,也消停下来,嚎叫声慢慢减弱…… “成了,这两天注意看着点,别把猪伤口化脓了就没问题。” 夜里正只是在猪的囊袋上开了一个极小的口,所以并不需要缝合,夜萤也没有教他这招。 不管怎么样,夜里正有生以来在动物身上第一个手术完成了…… 第九十七章送你一份家业 “里正,怎么样?我家的猪没事吧?” 看着夜里正在自家猪身上动刀子,田喜娘一阵胆战心寒。 可是在她眼里,夜里正代表了权威,她也不敢猜疑夜里正的行为。 不过,田喜娘万万不会想到,夜里正的所作所为,都是在女儿的“挑唆”下进行的。 “没事,你家的猪放了血就好了,明天肯定就活蹦乱跳了,说不定,肉还会多长几斤呢!” 夜里正宽慰道。 “哎哟,那可太好了,谢谢列祖列宗,各路神明。里正,你辛苦了,屋子前头坐坐吧!” 田喜娘殷勤地招呼,心里暗骂夜斯文也不知道又去哪鬼混了,害得家里连一个待客的男人也没有。 “好。” 田喜娘万万没有想到,夜里正竟然一口就答应了下来,她以为夜里正收了出诊的费用转身就要走了。 往常夜里正就是这么做的。 不过田喜娘也能体会到夜里正的用意,毕竟他们孤儿寡母,他一个大男人不太方便留在这里和她们多掺合。 没想到,今天她只是客气地顺了一嘴,夜里正竟然就同意留下来了? 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还好田喜娘方才真的有去烧水,此时水也差不多开了,她赶紧拖出一张小方桌,袖子还在桌面上用力擦了擦,道: “里正快请坐,辛苦你了,我拿水烧茶去。” 说完,田喜娘就匆匆扭着肥大的身躯往厨房里走去。 看着田喜娘的身影消失在厨房里,夜里正打开软布包,问夜萤道: “这些工具是你让人打的吗?挺好用的。” 软布包里,不光有长柄的手术刀,还有短柄的,还有一种奇怪的象鱼钩一样的弯钩。 夜里正搞不清楚这些东西的用途,也从来没有看过同样样式的刀具。 “是那个高人一并送给我的,他告诉我这些刀具的用途,比如这把短柄的就是要这么用……还有这个弯勾,上面有个孔,能穿线,如果伤口大的话,就必须缝合起来,用的时候要配合这种有锯齿的钳子……” 夜萤一一介绍道。 夜里正的脸色开始由好奇转为震惊,因为夜萤说的这些事情,他亦是闻所未闻。 “那就是说,象被牛角捅破的猪羊都能有救了?那么大的伤口,可以用线缝起来?” 夜里正喃喃地道。 “没错,可以用线缝合起来,但是看要伤到内脏器官没有,如果没伤到,防止术后感染的话,应该可以活过来。” 夜萤回应道。 “嗯,原来如此,我怎么之前没有想到呢?”夜里正的神情显得十分激动,“霍”地转脸向夜萤道,“太谢谢你了,夜家的丫头,你可是帮我解决了一个千古难题啊!” “不谢,这个主意也不是我出的,正好遇到了高人指点。” 夜萤谦虚地道。 哎,早知道说路遇高人不会引起怀疑,她就在山庄里向傅大夫扯同样的谎了,现在她还要发愁哪里找一本古籍给傅大夫,以打消他的疑虑。 “也不是人人都有遇到高人的运气,夜家丫头,我有个不情之请。” 夜里正目光灼灼地看着夜萤,眼神里有希翼,有恳求,让夜萤一下子莫名所以起来。 “只要我能做到的,您老尽管说。” “这套刀具,能不能送给我?” 夜里正爱不释手地抚摸着雪亮的刀刃道。 “没问题,您拿去吧,以后要做这种手术,用到刀具的时候还多着呢。” 夜萤很大方地道。 夜里正却一下子激动起来,难以置信地道: “真的给我了?全套都给我了?” “那是,当然都给您了,它在您手里,能发挥大用途,在我手里和废铁一样。” 夜萤真是这么想的。 却忘了,这个时代的人,只要掌握一门独门的技艺,简直就象傍上了一座金山,可以凭着它轻松赚钱。 夜萤手里有这套刀具,如果不告诉夜里正怎么使用,打死夜里正他也想不出来。 夜萤不光告诉他刀具的用法,现在夜萤还把刀具送给他,以后他凭着这套刀具和知道的用法,能赚好多钱,相当于夜萤平白送了一份家业给他,怎么能叫他不激动呢? “太谢谢了。” 夜里正也是老成持重的人,素来喜怒不露于颜色,现在拿着这套刀具,却激动得手直哆索。 所以,田喜娘端着热水出来的时候,看到的画风就是夜里正手抖个不停,顿时把她吓坏了,急急唤道: “里正,你这咋啦?犯羊癫疯了?” 呃,厉害了我的娘,夜里正好象没有癫痫吧? 夜萤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 “呃,没事,我是刚才动了下刀子,收着劲,所以手抽了。” 夜里正努力平复自已的情绪。 “里正,来,喝点茶。” 田喜娘泡的也是粗茶,就是山上采的那种,自已马马虎虎炒制一下,直接扔在大陶瓷碗里浸泡开了,粗涩难喝。 夜里正自已是炒茶高手,喝了一口田喜娘端来的茶,便道: “喜娘,我家还有今秋刚炒的茶,回头我让夜鸣送一大包来,你这茶啊,炒得太差了,连锅都没洗干净,一股菜干味。” “呃,是啊,我就随便炒干能喝就成,哪里象你一样是炒茶高手。” 田喜娘被嫌弃了也不脸红,能被里正嫌弃似乎还是一种荣耀呢。以往夜里正背手着在村里大步流星地走,村里的妇人看到他虎着的脸,都要退避三舍。 如果夜里正居然能当面点评她的茶,田喜娘深感荣幸。 “我先走啦,你们注意点观察那头猪就成,有什么事就来叫我。” 夜里正起身,拿着刀具,又冲夜萤深深看了一眼,表示了一下谢意,然后就走了。 身后,田喜娘还激动地一迭连声地道: “里正,要不要吃了点心再回去?” “娘,里正家吃得迟,我去请他时,他才刚吃完呢。” 夜萤喊住田喜娘。 “哦,我没说错什么吧?”田喜娘疑惑地看着夜萤,心里特别不踏实,“我看里正的神情怪怪的,从来没有看他这么失态过。” 夜萤笑而不语。 反正,遇到这种事多了,这些古人们古古怪怪的表现,她已经当平常了。 第九十八章夜访 “该死的夜斯文,家里有贵客的时候他才不知道跑哪去。” 田喜娘一方面觉得自已是不是失礼了,正担心呢,一方面又觉得最近夜斯文鬼鬼祟祟的,担心他是不是故态复萌,想到就骂开了。 夜萤倒无所谓,她听夜鸣说过,最近入夜,夜斯文都是去找吴小霞了。他看到夜斯文和吴小霞往村尾的谷草垛里钻。 话说到这里,夜鸣的嘴就被夜萤捂住了,还煞有介事地教训了他一番,让他小孩子家家的,别看这些污染眼珠的画面。 夜鸣挺不满地,直嚷嚷道:他才不是小孩子,他已经快长成男人了。 想到夜鸣,夜鸣就到了,他“吱呀”一声打开篱笆的门,然后走进院内,热情地喊了声: “喜娘婶,我爷爷让我送茶叶过来给你们。” 田喜娘又惊又喜,倒不是看到这些茶叶如何,主要是夜里正刚才只不过随口一提,她还以为夜里正客气呢,没想到夜里正才回去一会,算算时间,才刚到家吧,就差夜鸣把茶叶送来了。 里正送茶给她,这可是天大的面子啊! 田喜娘喜孜孜地接过,拿了枚上山砍柴时摘的野柿子递给夜鸣道: “可甜了,你尝尝。” 夜鸣也不客气地接了过来,然后向夜萤挥了挥手,小嘴甜滋滋地道: “谢谢田婶子,我走啦。” 夜鸣才刚出院子,就听院外又是一阵粗重的脚步声,夜萤抬眼一看,竟然是她最不想见的人:吴大牛。 “娘,我今天砍了一捆柴。” 吴大牛憨厚地道,然后把肩上一捆沉重的柴卸到了墙角边。 田喜娘见这吴大牛虽然年纪大了点,人平凡了点,但是识情识趣,每次上门,不论贵贱,总是会带着东西,不会空空手上门,比起村里好多走亲后就把自已当大爷的男人好了不止一百倍,心里竟然慢慢地改变了对吴大牛不满的看法,她笑嘻嘻地道: “大牛啊,辛苦了,萤儿啊,快去陪大牛坐坐,正好里正送了茶来,你泡给大牛喝。” 端翌看着夜萤没有好脸色,心中暗笑,现在他也是奇了,看到夜萤对“吴大牛”没有好脸色,心内便一阵畅快。 端翌也不理会夜萤板着脸,一屁股坐到夜萤面前,乐呵呵地道: “夜萤妹子,我才从山上下来,正好渴得喉咙冒烟。” 吴大牛这么说,夜萤也不好拒之不理,只好站起身,打开里正让夜鸣送来的陶罐,倒出里面炒制的茶叶,放在大陶碗里,用开水先烫去一遍茶,然后再注入水,端到了端翌面前。 端翌看着夜萤的举动,不由地楞了一下,问夜萤道: “夜萤妹子,为什么要把茶水倒了?” 夜萤没想到这个吴大牛看着人粗笨蠢蠢的,倒是很有眼力劲,她刚才洗茶的动作,若是仔细推敲,也着实可疑呐。 因为这个时代的人要嘛煮茶喝,象端翌那样;要嘛就是象她家那样泡粗茶喝,大家都是一遍而成,没有人会特意去把第一遍的茶汤倒掉。 若是傅大夫或者端翌问这句话,夜萤还会费脑子掩饰一下,但是吴大牛是个没有什么见识和危害的乡下人,夜萤便不冷不热地道: “茶水第一遍倒了,是因为茶叶中有灰和炒菜人的汗渍,这是为了卫生的缘故。” “哦,我就觉得有点不太一样,果然夜萤妹子做什么事都有讲究,我喜欢。” 吴大牛竟然会说情话? 可是为什么夜萤却觉得身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田喜娘已经不知道退隐到哪去了,院落里只剩下吴大牛和夜萤。 若是喜欢的对象,一起坐在农家小院,赏清风明月,遥看天穹,品着粗茶,似乎也是挺有乐趣的生活。 可惜,和她一起喝茶的是吴大牛。 夜萤叹了口气,然后端起茶碗喝了一口,突然一股熟悉的味道涌上心头,原来,夜里正炒的茶,已经有了后世的几分味道。 当然,色香味上俱都是差了许多,但是已经让夜萤有了一丝丝想要流泪的乡愁之感。 “夜萤妹子,你好象流眼泪了?” 端翌看了一眼夜萤,看到她眼角似乎水光闪闪,不由地心疼又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 “没有,风吹来,眼睛被刺激到了。” 夜萤不想被吴大牛哀怜,便擦了下眼睛道。 “夜萤妹子,我帮你擦擦。” 吴大牛竟然趋身上前,从怀里掏出一块布帕,认真地帮她擦了起来。 夜萤想要甩脸走人,想了下,便索性听之任之了。 月光下,夜萤的脸皎白无暇,象一枚新剥的鸡子一样,滑润可人,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上一口。 于是端翌便咬了。 以吴大牛的身份,夜萤是完完全全他的人了,他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呢? 只是毕竟戴着面饰,吻起来别别扭扭的,特别不过瘾。但是夜萤身上独特的馨香沁人心脾,让端翌不由地醉了。 夜萤的身体僵住了,这还是第一次,吴大牛在月光下拥吻她。 她是不是有问题了? 对于吴大牛的拥吻,她竟然也不是特别讨厌,当然,也谈不上喜欢…… 夜萤推开吴大牛道: “别这样,这里人来人往的,让人看了多不好。” 说话间,她脑海中似乎闪过端翌那张英俊明朗的面孔,心内不由地一黯。 “怕什么,谁不知道你是我吴大牛的人了?” 端翌霸气地回答道,脸上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 “这里,这里,怎么了?皮肤都是青紫的?” 端翌借着明亮的月光,看到夜萤脖颈前那一抹抹狼狈。 夜萤尴尬了,她怎么说给吴大牛听?说了他能理解吗?不会醋意大发,从此要求她禁足吧? “呃,是我今天去镇上赶集,走得太累,有点中暑,娘给我刮的痧,没事,刮了就好多了。” 夜萤不得不扯了个谎。 端翌的眼神一下子暗沉了下来,该死的端瑞,竟然接触到了夜萤的肌肤,一股强烈的占有欲顿时在他胸中升腾起来,象一堆火焰一样焚烧了他的理智。 端翌不再追问,也不再说话,只是突然上前一把抱起夜萤,然后大步流星地就往夜萤房里走去…… 第九十九章千古第一猪 “大牛,你干嘛,快把我放下。” 夜萤被他猛地一抱,整个人四肢悬空,顿时有种强烈的不真实感。 “到卧榻上就放下了。” 吴大牛低低闷哼一声,声音似乎是从他胸腔里出来的。 夜萤还来不及反应过来,已经被吴大牛一脚踢开自已厢房的门,然后身体倒是很快滑落到坚实的卧榻之上,吴大牛反脚一勾,把门关上,整个人就压在了她的身上。 吴大牛这一次偷袭来得太突然,夜萤连紫茄花也来不及吃,便彻底沦陷了。 吴大牛似乎憋了好久,要把所有这些天亏缺的遗漏都要在今晚上发泄出来一样,紧紧和她相连的身体不断地用力撞击着,在她身体内使劲,转圈、冲刺、撑顶,让夜萤觉得一阵阵头晕目眩。 明明不是该觉得疼痛和不舒适吗? 可是夜萤却觉得一阵阵畅快的暖流涌遍了全身…… 她终于克制不住了,从嘴里发出了小兽一般低低的嘶鸣。 端翌听在耳朵里,愈发癫狂起来。 他越来越发现,这个小女人,激发了他强烈的占有欲,她是他的,她也只能属于他…… 而她的紧致让他一瞬间崩溃,全身瘫软倒在了她的身上…… 次日,夜萤睁开眼睛时,发现吴大牛依旧象往常一样,失去了踪影,夜萤不由地想起了格林童话里的故事,那个野兽王子白天以狮子的形像出现,只在夜里幻化成人形和商人的女儿亲热。 呸,还王子呢,就一头野兽。 夜萤嘟囔着,吴大牛昨晚上的啃啮更加凶狠,她拿起铜镜一照,隐隐约约地,都能看到脖子上有大块大块的青紫。 夜萤脸色不由变了,今天王财主要来和她谈生意,她这付样子怎么出门见人? 无奈,夜萤翻箱倒柜,找出一条领子较高的衣裳,这才勉强觉得凑合。 “萤儿,你说王老爷今天要来咱家,咱们得好好招待他吧?可是咱家什么都没有啊?真是愁死人了。” 田喜娘一看到女儿“吱呀”地打开房门,便装着没看到夜萤一脸不自在的样子,自顾自地道。 “娘,吃的事你别愁,咱们的糙米饭王老爷也是能吃的,到时候我来做饭吧。” 夜萤想起后世的富人们,早就吃腻了大鱼大肉,变着法子吃粗粮野菜,便胸有成竹。 “做糙米饭给王老爷吃?妹妹,你是不想谈生意了吧?” 夜斯文打着呵欠从房里钻出来,听到夜萤和娘的对话,便接话道。 “王老爷是冲着生意来的,才不在乎吃什么呢,再说,他大鱼大肉早就吃腻了,吃点野味或者粗粮,对他来说才是新鲜的呢。” 夜萤扫了眼夜斯文眸下的乌黑,别有意味地笑道。 看来这家伙昨晚上陪女朋友熬夜了啊? 只是不知道吴小霞那么晚回家,怎么骗过她的爹娘的。 看来,谈爱中的人都一样,不管古代现代,只要爱情附体,大家都会变成高明的骗子。 夜斯文一脸难以理解地道: “我的梦想是象王财主一样天天吃白面馒头就五花肉,妹妹你说王财主喜欢吃粗粮,真不知道谁傻。” 呃,这就是层次不同,无法相融。 夜萤一笑置之,道: “哥,你又要去吴老伯那做工啦?” “是啊,我可是壮劳力,一天不去,吴老伯急得嗷嗷叫,你看,他们家现在就离不开我了。” 夜斯文得意洋洋地道。 他手上包扎伤口的布条已经扔了,被切掉的指尖已经结痂,虽然是少了一块肉,但好歹没动到骨头,所以他还是十指完好,不是他想像中的九指残废,夜斯文第一天发现时,还激动了好久,竟然觉得赌场还是有好人的。 “哥,你就认真做吧,早点把技术学全了,小霞姐就是你的了。” 夜萤笑嘻嘻地打趣。 田喜娘听了,却在边上摇了摇头,儿子想娶吴小霞,在她看来,那简直是做梦。 吴家可是村里排得上号的富裕人家,会看上他们家?做梦! 可是儿子想要正经做一份工总是好事,所以田喜娘就闭嘴不说了。 夜萤到猪圈看了下昨晚上被夜里正手术过的猪,发现这家伙情况挺好的,已经站起来想要觅食了,只是不再象过去那般暴烈了,饿的时候甚至会做出撞猪圈那样的蠢事。 据夜萤了解,生猪如果没有阉割,由于体内性激素的作用易引发猪群争斗,为争食物、争领域、争老大等咬架。 咬架会使猪所获得的能量被消耗掉,造成生长缓慢。争斗比较凶的,猪身体被咬伤,不但不生长反而体重下降,有时会被咬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而阉割后的猪相对安静较多,没有性激素的刺激,猪性情比较温顺,猪群间友好相处,争斗较少,相对易于管理。 而且猪没有阉割,分泌的性激素使肉味难闻。而阉割的猪就没有这个味,吃起来肉质鲜美。 不阉割的猪,需要养一年才能出栏而阉割后的猪6个月就能出栏,大大节省了饲养成本。 不光是公猪,母猪也可以阉割,而且阉割后的公猪母猪可以同圈饲养,不必怕会怀孕的问题,节省了栏圈的成本。 有这诸多好处,夜萤相信这项技术能很快推广开来。 不过眼下家里这头猪,应该是千古被阉第一猪了,夜萤少不得多倒了些食料给它,安慰一下它受伤的“猪心”。 忙完这些,夜萤便洗漱一番,随意喝了一碗田喜娘做的杂粮粥就咸菜。 夜斯文对这样的早餐十分不满,直说做瓦工辛苦,这样的粥不到一个时辰就化成一泡尿冲走了,抵不得饿。 田喜娘听不得夜斯文的抱怨,只好又煮了两个鸡蛋让他带去当点心,夜斯文这才心有不甘地走了。 “萤儿,王老爷怎么还不来呢?他是不是骗你?这么有钱的老爷,怎么会和你谈生意呢?” 田喜娘看着日上三竿,不禁有点焦急地道。 “娘,咱家一贫如洗,人家那么有钱,他不担心我骗他就好了,你还担心他骗我?太逗了。” 夜萤“咯咯”地笑开了,如银铃一般的声音一直飘到了屋外。 第一百章王财主到访 “哟,这不是夜姑娘的声音吗?停下,停下。” 一辆华丽的马车“吁”一声,停在了夜萤家的门前。 王伯兮从马车上下来,管家在前门开路,拉开嗓子喊道: “夜姑娘,夜姑娘在家吗?” 夜萤听得屋外有人喊她,赶紧迎出来一看,胖胖的王老爷如发财弥勒一般正笑咪咪地看着她,别提多让夜萤精神一振了。 在夜萤看来,此时王老爷全身上下都挂着金屑一般,只要朝着她轻轻一甩,浑身掉金粉啊! “王老爷,您这么早?快进来院子里坐。” 夜萤拿抹布抹了抹昨晚上她和吴大牛做的小方桌,做完了这个动作,才想到和昨天晚上田喜娘拿袖子擦桌子的劲也差不多,不由一阵哂笑。 所谓人穷志短就是如此吧?看到大金主全身都要飘起来了。 “王、王老爷真的来了?” 田喜娘从屋内出来,一脸难以置信,看到笑咪咪的王老爷,她还一脸忡怔,不敢相信镇上首富,竟然踏足她这个寒酸的农家小院,顿时一阵手足无措。 “这位是夜夫人吧?在下正是王伯兮,冒昧来访,失礼了。” 王财主并没有看不起一身布衣的田喜娘,相反还待之以礼,这一点让夜萤大感佩服。 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王财主给她上了贫富一视同仁的一课,难怪人家能这么有钱,幸运从来都是一点一滴积累的。 “呃,不失礼,不失礼,您老能来,是我们的荣幸!我,我去烧水泡茶,王老爷您请坐。” 田喜娘心慌气短,也说不出如王伯兮那般文质彬彬的话来,还好还有一个烧水可以遁走,赶紧就钻进厨房里去了。 “夜姑娘,第一次登门拜访,准备了一点小礼物,还望笑纳。” 王财主手一挥,身后的下人们便流水一般从另一辆马车上抬下大包小包。 夜萤看傻了,道: “王老爷,您这也未免太多礼了吧?无功不受禄啊!” 王伯兮微微一笑,不置可否,问道: “把东西放哪好呢?” “那就放在我厢房里吧。” 农家小院粗陋,也只有自已住的厢房有锁,所以夜萤便指了一下自已的厢房,让下人们把东西抬进去。 “夜姑娘昨天招待不周,小女和夜姑娘一见如故,十分想念,还让我代她道歉了,昨天临走都没有送送夜姑娘,希望夜姑娘有空的话,拨冗近斯再去畅叙一番。” 王财主看来并不知道她在荷花苑发生的事情,夜萤心中定了一下,她也不想把事情闹大,而且追究那种事,对自已女儿家的名誉也不太好。便道: “王小姐言重了,昨天请新宴那么多客人,你们分身乏术,不能一一照顾得到也是情有可言,麻烦您向王小姐转告一声,我近期必定登门拜访。” 开玩笑,王小姐可是镇上的白富美,她还指着王小姐扩大她的朋友圈呢,正好王小姐自已送来这个梯子,她正好借着这个梯子往上爬。 “嗯。”王财主捋了下胡须,正要把话题转入正题,田喜娘端了滚水和茶出来了。 “王老爷,一点粗茶,你不知道喝得惯不?我知道你们这些有钱人家,喝的都是上好的煮茶。” 田喜娘一脸不自在。 “喝得惯,我年轻时出门经商,也江河里漂泊,哪有闲功夫喝煮茶啊?不都是粗茶淡饭吗?” 王伯兮摆出一脸早年也受过苦的模样,一下子就拉近了和夜萤母女的距离。 夜萤微微一笑,用昨天的手法给王财主泡上一碗茶,他坦然端起一喝,不由赞道: “这茶滋味清爽,比起煮的茶来说,更对我的胃口。” 夜萤一看王财主脸上的表情不似作伪,不由问道: “若是我有一种茶,炒制和冲泡手法和这种茶一样,但是香味和口感更胜十倍百倍,王老爷觉得可有人买?” “当然有,其实我一向不喜煮茶,觉得茶的原味和香味都被煮没了,如果真有你说的这种茶,我想一定会很快畅销大江南北的。” 王财主眼珠转了转,道: “夜姑娘,你有这种茶吗?如果有,我愿意全部包销,你只管放心提供原茶就好,销路我来开发。” 夜萤抿嘴一笑,道: “还在试制中,一旦成功,便送给王老爷您欣赏一下,看是否对路。” 王伯兮万万没有想到,昨天送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之后,今天来,夜萤又给他留下一个悬念。 他原本以为自已认清了,夜萤就是一个脑子活络的乡下小丫头,但是现在看来,夜萤似乎又并不那么简单,每次见面都能给他惊喜。 “好,那就等着夜姑娘给我惊喜了。” 王伯兮把眼前的茶一饮而尽,还咂了咂,品味了一番。 夜萤微微一笑,也不再卖关子,道: “王老爷,我带你到村尾看看吧。我计划的养猪场就盖在那里。” 王伯兮此行就是要来看夜萤的养猪场的,便起身,和夜萤往村尾走去。 王伯兮华丽的马车停在夜家门口,早就吸引了村里人的注意,此时见王财主气宇轩昂的走出夜家大门,不由地纷纷躲到边上,又好奇又羡慕地看着夜萤和王财主并肩而行。 “那不是镇上的王财主吗?那天请新宴,我在他家门口,远远地看过他一眼,他正在迎客!” “镇上的王财主?听说当朝左相右相都视他为恩人,请新宴时,都送来了贺礼,这可是个响当当的大人物啊,怎么会和夜家丫头认识的?” 村里人偷偷地议论纷纷。 对于这种有钱有势的“大家伙”,他们都抱着一种莫名的敬畏之感。 夜萤和王财主边走边聊,倒是没有留意到村里人的举动,夜萤并不知道,从今天起,王财主的亲自到访,给他们家在村里贴上了一层神秘色彩的标签。 村里人看他们家的眼光,格外高了一层。 “喏,这就是我选址猪圈的所在,这里空气清新,有活络的水源,只要入口处筑起两道围墙,就能拦住外人进来,确保了场内不受外界的污染。” 夜萤带着王财主来到了她今天要推介的项目投资地…… 第一百零一章第一位贵人 夜萤口若悬河地道,生怕王财主看不出她设计的巧妙之处。 毕竟,人家是握着投资权的大金主,她如果不把“项目”介绍得详细再详细,人家若是没看上,那她向田喜娘吹的牛就撑破了。 王伯兮一脸淡定自若,如果这个时代有最佳演员奖的话,最佳影帝应该颁给他。 别看他表面上云淡风轻,波澜不惊,其实内心早就掀起了狂澜巨浪。 什么? 养几头猪也要设计?还什么选址?还要远离人群?猪不都是关在房前屋后的吗?离人越近越好?这样方便喂养不是?千古以来,大家不都这么喂猪的吗? “夜姑娘,你把猪都关到离家这么远的地方,怎么喂养?” 王伯兮察看着投资“项目”,终于问出了第一个问题。 “怎么喂养?当然是雇人来喂养了,让我一个人喂,喂得过来吗?” 哎哟喂,再说夜萤从头就没想过自已喂猪好不好?她是来古代享受人生的,不是来当猪倌的。 “呃,那你打算养几头猪?我看这地方挺大的?” 王伯兮满打满算,夜萤恐怕得喂十头猪吧?可是十头猪,一年也就卖个十两银子左右,这让动辄千两万两银子生意的他,情何以堪? “第一期的话,我打算先养一百头吧,当然,如果规模可以更大一些,栏舍向后扩展,我打算以后发展成千头的规模。这是指存栏率,就是在栏舍里,始终保持一千头的规模,成批养殖以后,经过第一年的周期轮转,每个月以后都能保证出栏一千头。” 夜萤自信满满地道。 “一,一千头?” 王伯兮这下再也扮不了影帝了,他算是听明白了,原来夜萤要办的是集中养猪的模式,和以往一家一户的养猪方式不一样,难怪她要选址,要盖猪睡觉的地方…… 然而,让王伯兮震惊的还不是这种集中喂养的理念,让他震惊的是每个月出产一千头的数量。 这也太吓人了吧? 虽然一年也只有一万多两银子的生意,但是一想想那一千头猪齐齐出栏的画面,王伯兮嗅到了里面浓浓的商机。 一个场就能有一千头猪一个月,那十个场,百个场呢? 王伯兮不敢想下去了。 “是的,太少了吗?唉,没有办法,限于规模的控制,我是打算如果这里养的好,再扩大规模,我们完全可以再弄十个场,一百个场嘛!” 夜萤生怕王财主会后悔,赶紧火上加油。 “好,很好。可是寻常人家一户养一头猪就很艰难了,有时候还会生病什么的,这些你怎么应对?” 王财主只剩下点头的份了,可是他脸上还保持着淡定的神色,当然,那不是淡定,那是太震惊抽麻了。 “王老爷,这就涉及到今后猪场规范管理的问题了,我会制订一套管理的生产流程,如此一来,只要受雇的工人都按着这套流程去做,就可以极大地避免病害。” 呃,养猪还要管理,王伯兮真是闻所未闻,今天听夜萤说话,真是有豁然开朗的感觉,所以接下来,夜萤再说出什么新鲜的念头一,王伯兮觉得,自已应该能从容应地了。 “夜姑娘,你的想法不错。” 王财主捋了把胡子。 看到自已的主意被赞许,夜萤稍松了口气,看来,这个风投有戏,她咽了下口水,滋润了自已的喉咙,继续道: “其实呢,猪场除了猪肉的收入外,你看到我在猪舍下面挖的沟,还有这些和沟相连的深坑了吗?这些日后会利用发酵技术制作出沼气,沼气可以用来当燃料,用处极多,比如生火做饭,冬天取暖等等,剩余的物质则是开荒种地的上好肥料……” 王财主再也掩饰不住脸上的吃惊之色,赶紧走到那些沟边和坑边查看起来,但他看了好一会儿,沟仍是沟,坑仍是坑,而夜萤则说要从这些沟和坑里弄出什么沼气?他不会被坑了吧? “夜姑娘,你的这些想法真是匪夷所思。不过,最重要的是,你不是告诉我,有办法能让猪肉一年增膘四五十斤?” “没错,是这样,不光能增膘,还能加快出栏的速度,象现在这样喂养要一年,而象我那样的喂养,只要半年就够了。” 夜萤也不瞒着王财主,把方法说了一下。 王财主听了,身上似乎某处在隐隐作疼,呃,真是一个残忍的办法,不过如果真的有效的话,这还真是一个值得尝试的投资项目呢。 “夜姑娘,你先喂一百头的规模吧,需要多少银两?我来提供,不过,说好的,咱们要三七开哦!” 王财主概然道。 其实这笔钱就当投石问路好了,就算没有成功也不打紧,主要是王财主真的对夜萤的养殖方式产生了兴趣。 可以想像,如果夜萤的养殖成功了,整个帝国的普罗大众就能增加肉食供应量。 北地的蛮子为什么强壮?就因为他们从小肉吃得多。 而纵观国内,肉价昂贵不说,有时候碰上时疫,猪染病死了,连肉都供应不上。 他王伯兮拼着白花一些银子,但假若是能成事的话,那他怎么配得到一个伯乐的美名吧? 夜萤早就打好了小算盘,一见王财主动心了,便笑嘻嘻地道: “我大约计算过了,一千两银子,应该就能勉强应付开张了。” “一千两勉强应付?嗯,这样吧,我给你两千两银子,随你怎么折腾,但是半年后,我要来看看,你到底养得怎么样。” 王财主眉头不皱,主动把投资的银两增加了一倍。 王伯兮就是有这种豪气,要不然,他当初支持的两名落魄书生,也不会成为帝国的左右相了。 “两千两?太、太、太好了,那我还可以多扩建些猪舍,我努力争取养到一百五十头左右,不用半年,这其间,您大可经常来视察进度,一定会对我们的这个项目有信心的。” 夜萤喜出望外,万万没有想到,王财主会主动增加投资。看来,她的好运已经降临,眼前这位王财主,就是她来到古代的第一位贵人啊! 第一百零二章坏人变老了 “夜姑娘,我对你这个养殖厂,还有那个什么沼气,可是很感兴趣啊,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王财主语重心长地道。 当他说出投资两千两银子的时候,自已也吓了一跳,哎,怎么莫名其妙那么容易动心? 虽然两千两银子对他来说根本不是一个事,但是放在一般人眼里,可是一个天文数字,举凡普通的农家,一辈子都赚不到两千两银子,可是他怎么莫名其妙就答应了夜萤呢? 是这个小姑娘太能忽悠了,还是他猪油蒙了心?糊涂了? 可是看着眼前这个小姑娘又惊又喜,如迎春花一般的笑容,王伯兮不禁觉得,笑得这么真诚的姑娘,一定不会做假。 王财主走后,田喜娘这才算是回过神来,一迭连声地问夜萤道: “萤儿啊,我方才有没有失礼啊?王老爷怎么不留下来吃饭呢?是不是觉得我们家又穷又脏啊?” 夜萤正思考着拿出养猪场管理制度的事情,被田喜娘围在耳边“嗡嗡”地追问,只好耐心地告诉她: “娘,王老爷是来看他投钱的项目的,又不是来探访咱们家的好坏的,所以对咱们家的状况并没有放在心上,你放心吧,他还送了很多礼物来,在我的厢房,你赶紧去看看,有什么适用的就拿去用吧!” 一听有礼物,田喜娘便双眼放光,惊喜地赶紧直奔夜萤的厢房去了,不一会儿,夜萤就听到田喜娘抑制不住的惊呼声……应该是王老爷送的什么大礼让她震惊了吧! 夜萤在心里默默盘算完成,这才觉得,没有笔墨纸砚,严重限制了她做计划的进度。 就在她蹙眉凝思时,田喜娘已经从房里冲出来,手里还执着两匹布,喜孜孜地对夜萤道: “萤儿,王老爷不光送了好多香酥的点心,还送来了好几匹的布,这下咱们娘仨都可以做新衣裳啦。” 夜萤抬头看看自家院落里挂着的那块由田喜娘的破衣服改装成的抹布,郑重其事地点点头道: “是应该去做新衣裳了。再不做,待这些衣裳洗破了,就该衣不蔽体了。” “老二家的,什么布啊?谁送布来啊?我和你爹的衣裳也是补丁缧补丁的,也该做两身新衣裳了。” 就在田喜娘喜不自胜的时候,屋外传来几声嗓门宏亮的叫声,田喜娘立即黑了脸,暗自后悔不该这么张扬显摆,这下可好,撞到了老太太的箭口上。 夜萤抬头一看,只见院落外走进一个腰身笔挺、头发花白、但是却有着一付方下颚、国字脸的老太太。 一看这老太太的长相,就知道她是一个强势的人。 老太太背后,跟着一个拿着长烟筒,时不时吸两口的老头子,老头子腰身略微佝偻,老太太说话时,老头子默不作声,却通常用这种态度表达对老太太的支持。 一瞬间,许多关于这老头老太太的记忆开启,在夜萤的脑海里泛流开来。 原来,这老头老太太,正是夜萤的爷爷奶奶。 夜萤的父亲共有兄弟三人,他在兄弟中排行老二,正是首尾不疼的尴尬地位。 夜老头和夜奶奶一向宠溺老大和嘴甜的老三,对老实的老二从来不正眼相看。 因此,老二成亲后,夜老头和夜奶奶就把老二从家里踢出去,赶着他分家了。 夜萤的父亲和田喜娘刚分家时,屋上无片瓦,只能借住在村里公中的破房子里,直到夜斯文五岁时,夫妻俩才举债盖起了这一进的小院子。 不过,由于对自已抠得太狠了,营养没跟上,夜萤的父亲身体变得很虚弱,经常生病,断断续续地养了几年,直到夜萤出生后,夜萤的父亲还是一命呜呼了。 再后来,夜斯文也不争气,又染上了赌博这一嗜好,经常被债主追到村上来,于是,夜老头和夜奶奶更看不上老二家的了,举凡也不爱来他家走动。 儿子生病时,夜老头和夜奶奶总是装着不知道,有一次,田喜娘因为没钱抓药去找他们借钱,结果俩老放话了:老二和我们已经分家了,既然分家了,就不要这么粘粘扯扯的,自已有事情,就要自已兜着,不然今天老二找我要钱,明天老大找我要钱,后天老三找我要钱,我又不是送财童子,哪有这么多钱? 田喜娘借不到家,回家大哭一场,把成亲时陪嫁的一只银镯子当了,这才筹到了买药钱。 可惜,最后那些苦涩的药汤也没能换回夜萤父亲的命…… 更别说夜斯文欠了一屁股赌债,迫不得已让夜萤和吴大牛走亲还债时,夜家其余两房都装着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的样子。 这些往事点点滴滴一下子灌进夜萤的脑海里,她自然对夜老头和夜奶奶没有好感了。 有些人,为老不尊,仗着一个老字,便想为所欲为,就象后世很流行的说法:坏人变老了。 对这种老了的坏人,夜萤才不会假仁假义呢。 听到夜奶奶一进来就开口索要布匹,夜萤笑嘻嘻地道: “哟,爷爷奶奶来啦?好久没有看到爷爷奶奶,孙女这下可是想得很啊!” 夜萤这是讽刺二老平时不登门,一听说家里有东西了,就上门来明夺暗抢了。 不过,她还是低估了夜奶奶脸皮厚的程度,听到孙女这么说,夜奶奶只是跨进院子的脚步迟滞了一下,然后脸不红心不跳地道: “村子里都在传说王老爷看上了夜萤,准备收她做小,今年可是用两辆豪华马车,载了两大车好东西送过来,孙女有出息,能去服侍镇上有钱的大老爷,我们这当爷爷奶奶的,脸上也有光啊!”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夜奶奶竟然说出这么无耻的话,不光曲解了她和王老爷的关系,还以耻为荣。 难道她觉得孙女去做人家的小,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吗?这样的奶奶,还有一点道德感和羞耻心没有? “爹,娘,你们听错了,村里人乱说呢,什么给王老爷做小那是不可能的,夜萤已经和吴大牛走亲了。” 田喜娘一听急坏了,赶紧插嘴道。 第一百零三章听说你要做小 “不过是走亲嘛,夜萤不是还没怀上吗?退了不就得了。跟着王老爷多好?人家可是三清镇上最有钱的人。能被王老爷看上,是多大的福份,你们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夜奶奶三角眼一立,一股凛凛的杀气迎面扑来,顿时把也算强悍的田喜娘噎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说话间,夜奶奶还瞪了一眼夜萤的肚子,见她小腹扁平,不象有孕的样子,心下便放松了,一脸坦然自若。 夜萤不由得气乐了,这还是亲奶奶吗?竟然让自已的孙女去做小,而且不以为耻,还以为荣?不晓得的还以为她是鸨母呢! “奶奶,我和吴大牛走亲了,就是正经的夫妻,断不可能做出退婚这样的事来。 再说,你们也误会了,王老爷找我,是有事找我帮忙,他为人豪爽大方,送了些手扮,绝不是你们想的要让我去做小。我夜萤这辈子都不会去做人家的小。” 夜萤一口气说完这些话,却看到夜奶奶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就连一向沉默寡言的夜爷爷也多看了她一眼,深深地吸了口烟,吐出一口浓重的烟雾来。 估计是万万没有想到,过去一直很不起眼的夜萤,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张扬起来了吧? “哟,我的乖孙女啊,话可不能说得这么满。王老爷虽然年纪大点,但是年纪大的知冷知热,出手又这么大方,我知道你小姑娘家的面子薄,跟了王老爷,可是一辈子吃香喝辣的事情,顺带着,连夜里这些叔叔伯伯也能提携一二。我认真和你说啊,这桩好事,你可不能推了。” 夜奶奶用严厉警告的语气对夜萤道。 也是奇葩了。 夜萤从来没有想到,竟然还有亲爷爷亲奶奶把自家孙女往做小路上推的人。 所以可以想像,过去这二位极品长辈不待见他们,完全是看他们穷困的缘故。 若是夜萤的爹娘举凡日子好过一些,他们也不会不闻不问了。 “奶奶,真的不是你想的那回事,王老爷还没走远呢,你要不要追上去问问他?” 夜萤摇了摇头,对这位一心想靠孙女去做小发达的极品奶奶无奈之至。 这时她才深深怀念,过去不被这对极品长辈骚扰的日子有多么美好。 看他们张牙舞爪,闻风而动的架式,夜萤估计今后少不了再继续骚扰他们。 夜萤一阵头大。 “萤啊,别害躁了,吴大牛家穷得只剩一座漏风的破院子,王老爷指头随便漏个缝都比他家强。我看啊,你还是老老实实承认吧,在哪搭上的夜老爷?可惜啊,王老爷看上的是你,要不然,换你家珍珠妹子去也好啊!” 一波未平,一波再起。 说话的是走得脸红气喘的大伯母柴氏,跟在她身后的是堂妹珍珠,听到母亲这么说,珍珠脸微微一红,却没有跟着着急反驳。 夜珍珠只比夜萤小了三岁,但是在夜萤的印像里,这位外人看来羞羞怯怯的堂妹,却是白莲花一类的人物。 过去的原主傻不拉叽的,又极度渴望亲情,一直把夜珍珠当成自已的好妹妹、好闺蜜。 大伯母一家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夜珍珠从小嘴巴就甜,人长得也不赖,大伯母一向把夜珍珠捧在手心里,被夜珍珠哄得团团转,要什么就尽量给什么。 而夜珍珠从小也用这套本事,把夜萤吃得死死的,对她唯命是从。 不过,现在的夜萤可不会傻了,聪明如她,在职场上混了十多年,什么样的心机表、白莲花没有见识过?一个段位不怎么高的夜珍珠,不在话下。 “大伯母,此言差矣,王老爷是什么人?三清镇上有名的大善人,大夏朝左右相的恩公,一向高洁自好,你们硬是把做小的名声强加到我头上,小心王老爷去官府告你们毁损名誉之罪。” 小山村里的乡下人,最怕的就是如狼似虎的官老爷了,往日她们去镇上赶集时,也看过官府里的衙役挟着戴着刑具的犯人在游街示众的,在她们眼里,官府是比虎狼更可怕的地方。 夜萤一句话,顿时让夜奶奶和大伯母柴氏闭上了嘴。 不过,夜奶奶还是不死心,讪笑一下,改口道: “那王老爷富得流油,能有什么事找你帮忙的?” “这个是王老爷的私隐,和爹从前去北地极寒之地服过兵役有关,恕我就不能向你们透露了。” 夜萤故意把事情说得有些神秘。 话说夜萤的爹到北地服兵役,还是他未成亲前的事了,夜家三个儿子,老大推托要在家里伺奉二老,新婚不久,不便前往;老三说他还年幼,经不住北地的寒气…… 结果,只有身为老二的他乖乖的受父母之命,到北地服兵役。 虽然没有在战场上丢了性命,却冻出了一身病害。才会在娶亲后久病成疴,丢了性命。 若说起来,夜老二的命,还真是葬送在夜家人手里的。 所以一提到夜老二服兵役的事,夜奶奶和柴氏便有些心虚,脸上也是一阵不得劲。 “哼,一点小事,搞得神神秘秘的。” 大伯母柴氏一听不是做小这回事,顿时便觉得有些兴味索然。 “老二家的,王老爷那么大方,应该不止送了几匹布吧?还送了些什么?让我看看?” 夜奶奶从田喜娘手里抢过她拿的两匹布,一看是上好的锦缎,手一摸,水光溜滑的,不由地喜笑颜开,边摸着边问道。 “没送啥了,也就送了些布料,还能送啥啊?” 田喜娘心虚虚地,但是舍不得那些礼,便小声地道。 “哼,这两匹布我就拿走了,和你爹一起做套过年穿的夹袄,肯定象是富贵人家的老爷太太。” 夜奶奶左右打量了一下,没有看到其它什么好东西,又掂着手上的布,觉得今天要是能赚到布就不错了,就算有其它好东西,日后可以慢慢再来讨要,不怕她们娘仨不吐出来。 “娘,我和珍珠都很久没做新衣裳了,你这布,两套夹袄可用不完,剩下的就给我们各做一套新衣裳吧?” 柴氏怎么甘心空手而归,当即讨要。 第一百零四章演技大爆发 “娘,爷爷奶奶是长辈,他们做了新衣裳,走在村里,象富贵人家的老爷太太,咱们做小辈的脸上也有光啊,是不是?知道的,都会夸咱们孝顺他们呢!” 柴氏一开口,夜奶奶脸上的颜色就变了,看着要发火的样子,这时候夜珍珠赶紧娇滴滴地开口了。 柴氏一听,觉得女儿的话颇有道理,村里人要是夸的话,这个孝顺的小辈也包括了自已一份,心里似乎舒服多了。 而夜珍珠的话,也让夜奶奶找到自已强行拿走田喜娘布匹站得住脚的理由,她亦是脸上一喜,道: “是啊,我们这些老的,不都是为了你们小辈着想吗?穿上新衣裳,村里人夸的都是你们孝顺,我们落个什么好?不还得出裁缝的钱吗?” 说完,还一脸吃了亏的模样,狠狠瞪了一眼田喜娘。 田喜娘差点没一口老血吐出来,敢情自已被抢了布料,还得倒贴裁缝钱给他们,这才算是孝顺啊? 田喜娘正要跳将起,却被身边的夜萤一把拉住,夜萤脸上带着笑,但是笑意却不达眼底,道: “奶奶,孝顺二老是我们小辈该做的,不过呵护小辈似乎也是长者应为的吧?今天可是我爹三周年祭,你们可曾带了香烛纸钱过来?没有吗?那就是冲着王老爷送的礼过来的?” 夜萤似笑非笑。 夜家二老和柴氏母女一时间显得有些狼狈不堪。 呃,今天居然是那个夭寿的死鬼的祭日? 他活着就没给大家赚下什么好处,死了谁还记得他啊? 所以夜家二老和柴氏母女还真不记得有这回事了。 他们面面相觑,夜珍珠眼珠子一转,又柔柔地道: “夜萤妹子,你别说话夹枪带棒的,爷爷奶奶不是忘了二叔的祭日,他们今天能过来,本身就是想来祭祀的嘛,香烛纸钱到村头吴拐子店里买就可以了。” “是啊,我怎么会忘了我亲儿子的祭日?我苦啊,我苦命的二郎啊,你怎么这么年轻就夭寿了!” 夜奶奶被夜珍珠一转寰,顿时嗅到了转机,立即“哇”地一声,拖着农村妇女长长的哭丧调哭开了。 为了能名正言顺拿到两匹布,夜奶奶的演技也是开挂了。 夜萤表示这种随时来眼泪嚎丧两名的演技,她还真是学不来。 “我苦啊,我可怜的小叔子啊,你这么年纪轻轻就不在了,叫我们这些亲人好生挂念啊!” 说话间,柴氏也跟着大哭起来,还坐在地上拍着大腿,和夜奶奶比谁哭得认真,一时间二人也是演技大爆发。 村里人一时不察情况,听到夜家传来一声大一声小的哭丧调声,还以为夜家是不是死了人了,纷纷凑过来看。 “吓死人了,我还以为夜家出什么事,原来什么事也没有!” “哟,原来是夜家老二三周年祭啊?怪不得夜奶奶和柴氏哭得这么伤心,倒是田喜娘和夜萤,看上去都没有一滴眼泪啊!” 村里人了解了情况,一时间各种议论纷纷。 得,这下成了夜萤和田喜娘的不是了。 夜萤这才对夜珍珠四两拨千斤的功力有了新看法,果然是唇枪舌箭,不说则已,一说出口必然要伤人。 “奶奶,大伯母,别伤心了,你们挂念着爹是好事,爹地下有知,一定会感念不已:几年都没见着长辈了,这回好不容易见着,一定好好招呼你们,你们多待会,爹舍不得你们走啊!” 夜萤不动声色,装着要上前扶夜奶奶和柴氏,边说道。 此言一出,村里人不由地忍俊不禁了。 几年没见着长辈?岂不是说过去几年祭日,夜家的长辈都没人出现? 这也太不象话了吧? 怎么回事? 看热闹的村里人都一脸好奇。 “谁说我们几年没来祭祀老二了?那不是忙,没空吗?” 夜奶奶被夜萤一说,气得嘴唇直哆索。 有些事,私下过份可以,但是拿到明面上,在村里人面前这么说就不好了。 “奶奶,你放心,这两匹布爹肯定乐意送给你们,待二老做了新衣裳穿上,他也算是尽了一份孝顺之心了。” 夜萤的话,让村里人顿时恍然大悟。 大家是素来知道夜家二老的为人的,平时他们对田喜娘母子仨不闻不问,如今还爆出几年都没来祭过老二的事,现在居然会上门祭祀,原来是冲着这些布来的啊? 众人恍然大悟,脸上都露出了嘲讽的笑意。 “我说呢,这夜奶奶也是踩高就低的,平时路上遇到田喜娘,都绕三里地远,生怕人家找她借钱,现在怎么会主动上门,原来有这等好处!” “真是看不出来,人都说母子连心,怎么夜老二走了几年,他们家居然都没人来祭祀。” …… 夜家二老和柴氏母女听到村里人的这些议论,不由得有些脸红心虚,她们也哭不下去了,抽抽噎噎地。 夜奶奶和柴氏再也哭不下去了,她们一“古碌”从地上坐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夜奶奶硬着头皮道: “哭也哭过了,这些钱给老二买香烛纸钱,家里的猪还没喂了,该饿得撞开圈跑了。” 说完,夜奶奶狠了狠心,从腰间缝的荷包里,掏了一把铜钱出来,板着脸数了下,然后一把恶狠狠地扔在地上,转身就跑了。 自然,手里不忘拿着那两匹布料。 柴氏一看婆婆跑了,可是那两匹布料她也肖想呢,便紧紧追了上去,边跑边喊道: “娘,布料记得给我剩一些啊!我也许久没有做新衣裳了。” 夜爷爷尴尬地抽了口烟,转身默默无语地走了。 夜珍珠则若有所思地打量了一眼夜萤,她觉得这个堂姐最近好象变化挺多的,不光是容貌,就连气质也变了许多,不再是过去那个畏缩怯弱的小村姑了。 难道和人走亲后会产生这么大的变化? 夜珍珠有点难以置信。 看着夜珍珠扫过来的眼光,夜萤不禁打了个寒战,感觉就象被一条毒蛇给瞄上了一般。 夜爷爷和夜珍珠也走了,村里人一看热闹没有了,也三三两两散去。 田喜娘看着地上的五个铜板,狠狠啐了一口,气呼呼地道: “就这五个铜板,还不够买香烛纸钱呢,白瞎了两匹布料。” 夜萤悠悠地加了句: “那两匹布料怕是要好几两银子呢,上好的锦缎,三清镇上都没得卖的。” 田喜娘顿时象被踩了尾巴的兔子一样跳了起来……感谢大家一路追随,作者君比较笨,最近才看到大家的打赏,稍后会整理一个打赏感谢名单,谢谢大家。爱你萌…… 第一百零五章五文香烛纸钱 “什么?要好几两银子?我说孩子她爹啊,你怎么不长眼睛回来看着这些没良心的人啊?眼睁睁地看着她们把咱们的锦缎抢走了……” 轮到田喜娘哀哀地叫。 夜萤不禁怒其不争,转为冷笑道: “她们在的时候,你方才为什么不这么说呢?” 田喜娘一时哑然,好一会儿才讷讷地道: “他们可是你的爷爷奶奶、大伯母啊,还有珍珠,那丫头一向文文静静,知冷知热,在你爷爷奶奶面前可得宠了。” “哦?因为这样,所以你就眼睁睁地看着她们把咱们的锦缎抢走了?这可不是爹眼睁睁地看着,是你自已眼睁睁地让人抢走了。” 夜萤讽刺地说完,从地上认真地捡起那五枚铜钱,紧紧纂在手掌心里。 “你这臭丫头,什么时候学会挤兑你娘了?”田喜娘这会领悟过来,啐了一声,气哼哼地道,“你就不能安慰一下娘,站在娘这边说话吗?” “娘,你自已不立起来,谁能帮你?谁能帮我们?” 夜萤不动声色地道,这几句话却如震聋发聩,把田喜娘炸得一阵哑然。 呃,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她该怎么做? 如果硬把锦缎抢回来,那岂不是会戴上不孝的帽子?如果被扣上了不孝的帽子,在农村里名声就坏了,到时候大家都指着她家议论纷纷咋办?那她们家还要不要抬头做人了? 田喜娘思虑重重,夜萤却又道: “娘,帮我找条绳子。” “要绳子做什么?” 自从夜萤上吊过一次后,田喜娘便对绳子这样的东西有些忌讳,听夜萤这么问,便如临大敌,一脸警惕地向后退了一步。 “哦,细绳就行,我要把这五个钱串起来。” “串起来做什么?” 田喜娘松了口气,不是拿来吊脖子的就好。 “串起来放在屋檐下,让娘天天都能看到啊!看到后就会记得这五枚铜钱是怎么来的。” 夜萤慢悠悠地道。 “臭丫头,什么意思?”田喜娘顿时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之感,“怎么来的?不是你奶奶给的吗?” “错。”夜萤自已动手找了条王老爷缚礼物的红绳,边动手把铜钱一枚一枚串好,边道,“这是爹的命换来的!” 田喜娘听到这句话,陡然停下举手要拍夜萤的动作,在半空中僵直了好一会儿,才颓然放下。 她的嘴唇抖了几抖,终究是没说出什么来,但是胸口却像被重重击中了一般。 “你,你这个臭丫头……” 开始时还是重重严厉生气的声音,但是到了后面,就变得轻软无力了…… 夜萤抿嘴微微一笑,把铜钱串好,把两头绳子联起来,打了个结,然后走到田喜娘的厢房里,把那串铜钱,吊在了她的床前蚊帐的挂钩边。 这样,一早一晚,田喜娘都能一清二楚地看到。 “五文大钱,五文大钱,你爹的一条命,只值五文大钱啊!” 院子里,田喜娘喃喃地重复着这句话,突然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 “哎,谁哭得这么惨啊?好象是夜老二家的?” “今天是夜老二三周年祭,英年早逝,人家当然痛心了!” “哎,夜家母子仨人是不容易啊,拉拉扯扯地,也将就着过,真是太为难田喜娘了。” 村里人听到了这撕心裂肺的哭声,不禁都掬了一把同情之泪。 却不知道田喜娘哭的,和他们说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娘,你哭啥?祭品做好了没?我特意和吴老伯请了假回来,不然中午是不休的。” 夜斯文一身泥巴地走回家,一进院子就看到娘在号啕大哭,不禁吓了一跳。 “唔,好了,就等你来端菜上供了。” 田喜娘抹了把眼泪,看到儿子一身英朗地站在面前,眉目和死去的丈夫都很相像,她不禁又是一阵悲从中来。 想当初,丈夫死的时候,由于年未满五十,父母又俱健在,农村里此种人被称为“夭寿”,死了都不能进祖屋正屋,只能在祖屋外搭个凉棚放着,第二天择了个吉时就匆匆下葬,和村里那些喜寿而逝的,大摆七天七夜宴席的热闹劲不可同日而语。 田喜娘想到丈夫的这些委屈,眼泪“叭答”又掉了下来。 “哎,娘,别哭了,人死不能复生,以后等着儿子赚了大钱,一定好好孝敬您老。” 夜斯文人品不行,但是嘴巴还是很甜的,三两句话就把田喜娘哄得止住了眼泪。 “萤儿,去替你爷爷奶奶买五文香烛纸钱来,这是他们二老的心意,咱们得替你爹办到。” 田喜娘从兜里掏出五枚铜钱,放在了夜萤伸出的手上。 “爷爷奶奶?他们什么时候来了?怎么不留下来吃了再走?” 祭祀一般都要煮个四碟八碗的,以那二老的性子,怎么会舍得不吃了再走?夜斯文心里自是很清楚自家爷爷奶奶的德性。 “哼,不就是你们往年做的四碟八碗把人吓住了吗?要知道今天有红烧肉、有上好的羊腿他们就不走了。” 夜萤抿嘴一笑,然后拿着五文铜钱真地去村头吴拐子那买香烛纸钱了。 一路上,遇到人家打招呼,客气地问:“夜萤啊,去哪呢?” “哦,今天是我爹三周年祭,替爷爷奶奶买五文香烛纸钱去。” 夜萤回答得一脸天真和认真。 听的人一时无语。 三周年祭,五文香烛纸钱? 做爹娘的也拿得出手来?三周年祭是大祭,至少一家人要整一桌丰富的供品祭拜一番,其隆重程度仅次于出殡那一次了。 所以只有五文香烛纸钱吗? 听到的人只能无语了,还能说什么? 因此等夜萤从吴拐子那买回香烛纸钱时,大半个村里人都知道,夜老二的爹娘,在他三周年祭的时候,买了五文的香烛纸钱去祭拜。 等这个消息七拐八绕地传进夜家二老的耳朵里时,夜奶奶气得直跳脚,可是却又无话可说,是她自已扔了五文铜钱给田喜娘,说是买香烛纸钱的,一点也没错! 不过,这件事后,夜奶奶很是消停了几天,在家里待了好几天才敢出门,出门看到人,神情也有些畏缩。 当然,人家嘴上当时说说,当成一件趣闻和闲话的题材,过后本来也忘得差不多了,但是一看到夜奶奶那不够光明正大的样子,便不由地又想了起来,对夜家二老的人品,也不禁再次审视一番,便会想起夜家二老的一些不是来,心里就有了些膈应……下周会每天更新两万字,主要是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的支持。但是大家也知道,两万字是作者君的极限啦,不可能天天码两万字,这样一来,文的质量不能保证,作者君的身体也不能保证哈。谢谢大家。但是日更八千字以上还是会有保证的。有特殊情况会提前和大家说。 第一百零六章初次祭拜 “孩子他爹啊,你在天有灵,就保佑两个孩子……” 一番闹剧之后,田喜娘终于收下心来,专心祭拜丈夫。 看着田喜娘嘴里念念有辞,夜萤笑得有些淡然,一个人活着都不能保佑自已,怎么死后还可能保佑别人啊? 夜萤只希望夜老二死后,如果真的有阴曹地府的话,能更加坚强一些,不要做一个唯唯喏喏的人,虽然不能要求他做个鬼雄,但好歹也得也别被底下的小鬼欺负了吧? 夜斯文看着桌上丰盛的酒菜,不由地“骨都”一声,吞了一下口水。 这恐怕是自从爹死后置办的最丰盛的祭祀菜了,什么一大盆的南甜糕、稻家村的马蹄酥这样的点心不说,还有一大盆实打实的红烧猪脚、炸排骨、卤羊肚丝、炖鸡腿、一只整鸡…… 好不容易等娘在爹的灵位前念叨完,田喜娘拿了一对木制的信杯给他道: “斯文,你请爹来吃饭吧!” “好。” 夜斯文知道请完、烧了纸钱,自已就可以提筷来吃了,能不应得利落吗? 他上前接过信杯,嘴里念念有辞道: “爹,你生前吃不饱、穿不暖,走的时候还担心我们娘仨是不是会饿死,还好,我们没有辜负您的期望,我们都过得好好的呢,今年还做了这么丰盛的菜来祭拜你,你在地下有灵,也可以安心了。” 说完,夜斯文虔诚地闭上眼,把手里一对信杯往地上一扔。 “啪哒”一声清脆的木质响声,夜萤俯身在地上一看,只见两块猪腰子形的信杯一正一反地在地上趴着呢,她高兴地道: “信杯了,爹来了。” 夜家娘仨一时沉默了下来,一股忧伤笼罩在他们的心头。 许久,田喜娘这个主事人才道: “好了,烧纸钱吧!” 在夜萤带着王财主忙的时候,田喜娘已经置办了半箩筐纸钱,她从厅堂供桌下拖出这些纸钱时,夜斯文都吓了一跳: “娘,今年咋买这么多金银纸钱?” “你爹这辈子都不富裕,一生受穷受苦,我寻思着,总不能让他死了在地府里也因为没钱被小鬼欺压吧?今年你们都更懂事了,晓得帮娘赚钱了,所以我就把上山采茶赚的钱全花了出去。” 边说,田喜娘还边的抹着眼泪。 被田喜娘一哭,夜萤心里也是沉甸甸的,虽然她从未见过蔡老二,但是这个身体毕竟还是他给的,一时间或许是原主残存的感情在作怪吧,她竟然也觉得心里酸酸的。 “娘,我来引火吧!” 夜斯文这种时候倒是显得特别听话,不知道从哪里拖来一个破的铁锅,然后把纸钱引着,然后大家就分立三边,慢慢地往火里投掷着纸钱。 “夜姑娘,听说今天是你爹做三周年祭,我赶紧就来了,看来还赶上了。” 就在夜家娘仨烧纸钱时,一个低沉但是却有着说不出清贵的声音在院子外响起,接着便是篱笆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的声音。 田喜娘抬头一看,眼见高大俊朗的男子素不相识,但听说话的口气,他似乎对他家的情况挺了解的啊? 田喜娘不禁疑惑地问道: “你是?” “妈,他是邻村美寨村的猎户端大哥,你不在的时候,他登门拜访过,家里的野猪啊、野山羊,都是他送的。” 夜斯文赶紧解释道。 “客气了,区区猎物,天生地长的,不算什么。” 端翌一本正经地道。 “妈,我上回在山上遇到野猪,被野猪追赶,就是端大哥救的我,还把野猪送给了我。” 夜萤赶紧解释道。 田喜娘疑惑地看了夜萤一眼,言下之意,是这么回事吗? “是啊,那次在山上我遇到野猪,差点没被野猪捅死,还好端大哥及时出现,他可是神箭手啊,一箭穿透了野猪的双眼,一举救下了我。” 夜萤说起端翌的神勇,不禁一阵津津乐道。 端翌长眉入鬓,英气非凡,虽然一身猎人的短打扮,也掩不住他身上夺人的风采,田喜娘不由暗叹可惜了,若是早早认得端翌就好了,夜萤和他站在一起,多班配啊? “原来是萤儿的救命恩人,喜娘在这里谢过了。” 田喜娘一听夜萤证实了这回事,自是感激不尽。 端翌一挥手,放下手里提的两只羽毛漂亮的野山鸡,道: “今天运气不错,刚上山就打了两只野山鸡,野鸡肉比较柴,你们凑合着吃吧!” “哟,恩公怎么可以,你救了萤儿,又送了我们那么多猎物,真是反过来了,应该我们答谢恩公才对。” 田喜娘看着两只野鸡,心情大好。 “呵呵,不算什么,都是野味,容我向伯父祭拜一番吧?” 端翌手里还卷着一大包纸钱,看起来至少也得三四十文铜钱买的,田喜娘心里又是一阵感动。 除了自家人,端翌还是第一个来祭拜丈夫的。 吴大牛虽然依例,没有成亲不必前来,但是其实按乡俗,他若是这种时候来祭拜,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但是吴大牛却没有来。 和端翌对比之下,田喜娘自是对吴大牛十分失望。 不过她也能理解就是了,吴大牛在女儿身上花了那么多钱,在没有正式迎娶过门前,若是逢年过节都要来拜访,得多花不少礼钱。 许多走亲的小伙子,家境若是不好的话,在这方面往往是能省则省的。 不过,终归有了端翌这个外人的对比,让田喜娘对吴大牛的印象分打了个差评。 她不由再次想到,如果夜萤能嫁给端翌这样的猎户多好,有一门打猎的手艺,一年四季都有吃不完的肉,还能卖卖野味,小日子肯定过得殷实。 最重要的是,端翌看起来不光高大帅气,人还彬彬有礼,出手大方。而且看样子,他似乎对夜萤别有情意。 田喜娘一把年纪了,怎么会看不出来,端翌看向夜萤时,眼底眉梢都带着一股别样的情绪? 田喜娘走神的时候,端翌已经完成了对自已准岳夫的初次祭拜,此时也拿了纸钱过来,和夜家的人一起烧起纸钱来。 第一百零七章引水之法 看着认真烧纸钱的端翌,夜萤总觉得怪怪的。 至于这种奇怪在什么地方,夜萤想了好一会儿,觉得大抵是祭拜这种事,应该属于比较私人性质的活动吧?但是端翌作为一个外人,这么自来熟地插进来好吗? 当然,人家既然来了,又救过自已的性命,夜萤断没有往外赶人的道理,她还未开口呢,田喜娘已经道: “恩公,若是不嫌弃的话,一会就留在我家吃饭吧!” 端翌微微露齿一笑,牙齿雪白得晃眼,不客气地道: “在下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田大娘既有此美意,自是不可推却。不过田大娘不要再叫我恩公了,救下夜姑娘,也只是随手之举,不足挂齿,不如你直呼我的名字吧!在下姓端,名翌,后翌的翌。田大娘只要叫我端翌就可以了。” “哦,后翌的翌,怪不得你是个神箭手。” 夜斯文笑了,插话道。 关于后翌射日的故事,他在茶馆里听书时,听过说书先生提起过,自是了然于胸。 端翌微微一笑:“不敢提神箭手三字,那是夜姑娘谬赞了。” 田喜娘对谦虚有礼、出手大方的端翌一时间充满了好感,她原本心中关于未来女婿的形像十分模糊,但是当端翌出现时,她心里那原本模糊的女婿样子,顿时清晰起来。 没错,如果她女婿是象端翌这样的,她也可以笑着没有遗憾了。 只可惜…… 田喜娘一阵黯然。 “端翌,中午留在我家吃拜拜饭吧,这么多年了,也没有外人来祭拜过萤儿她爹,你是第一个,留你吃饭,也让他觉得热闹一点。” 田喜娘今天话有点多,本来这样的话最好不要向外人说,搞得她象诉苦似的。 “好啊,我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在这里蹭饭吃,自已还能少做一顿呢!” 端翌爽快地答应了。 “哦?端翌你家里没有其它人了?” 好奇是人类的天性,田喜娘也不例外,既然对端翌提起了兴趣,便想知道他更多的一切。 “是啊,我父母双亡。”端翌顿了下,想起被深埋在皇陵里的爹,还有已经去陪伴他的娘亲,声音一时有些艰涩,“再加上还未娶亲,自是单身一人。” “哎,太可惜了。” 田喜娘一听,就觉得端翌的条件做女婿简直太可心了,上无公婆需要伺奉,虽然人丁单薄一些,但是女孩嫁过去,一点也不必委屈自已,要不这可是一个不错的女婿人选啊,可惜的是女儿却已经和吴大牛走亲了,田喜娘一时忘情,于是不由地把心里话脱口而出。 “可惜什么?” 端翌一挺浓眉。 “哦,可惜你父母早亡,要不然一家子和和美美,多好啊!” 田喜娘一阵尴尬地掩饰。 “娘,纸钱烧得差不多了,可以敬酒了吧?” 夜斯文看着纸钱烧得差不多了,此时插嘴问道。 “好,你把酒拿来滴三下。” 田喜娘吩咐道。 夜斯文便把供桌上的酒拿来,在烧纸钱的火堆上滴了三下,酒精撒入火焰中,跳起一阵蓝色的火苗。 也只有滴过酒后,才可以翻动纸钱,让它烧得更快更透。在没滴酒前都不能翻动纸钱,否则,按照这里的说法,那些纸钱就不会落到祭祀的人手里,变成无主之钱,会被孤魂野鬼抢走了。 滴完酒,随着纸钱可以翻动,祭祀也接近尾声。 田喜娘拍拍手上的纸灰道:“我去热下菜,你们稍等会。” 夜萤也起身道: “端大哥,我帮娘端菜,你和我哥坐会。” 随着娘俩离开,把菜端入厨房,不一会儿,厨房里便飘起了一股热菜的香味。 “端大哥,先到厅头坐吧,只是热菜,一会就好了。” 夜斯文拍了拍手上的灰。 端翌抬眼看到院子里摆放了十几根毛竹,这些毛竹全部削去了枝桠,由于是成年竹,就算晒了几天,也看不出萎水的模样,不禁奇怪地问道: “你们弄这些竹子干嘛?准备编竹器?” “不是,哪会编竹器啊,是妹妹非要让我去山上砍的,光是削竹叶,我就削了好几天呢,累死我了。她说要弄条引水管,把山上的泉水,用竹筒引到家里,这样就不用天天挑水了。 我听着她这个主意不错,否则,才懒得帮她呢。也不知道这主意行不行,若是行,我以后不用天天挑水了。” 夜斯文说着,还夸张地捶了捶腰。 其实山里的汉子,哪个不是从小劳作起,砍几棵竹子罢了,夜斯文也抱怨得太夸张了。 “哦?用竹子引水?这个主意不错,没想到夜姑娘竟然能想出这样的主意?” 端翌想着竹筒引水进家的场景,眼里不禁浮出一抹惊奇,如今家家户户除了自家有挖水井的,不用天天挑水,否则,都要到公用水井挑水,也算农家的每日劳作项目之一。 但是夜萤想的这个主意,一劳永逸不说,还让用水变得方便起来。可贵之处在于,从来没有人想过办法来解决自家吃水不便的问题,但是夜萤却想到了。 端翌心里,涌起一股微微麻痒的感觉,那是对自家媳妇的认可和钦佩。 夜萤总是这样,在他觉得这就是她的全部的时候,她又会给他意外的惊喜。 “如果要引水的话,岂不是要把竹节打通?” 端翌蹲下身,研究起来。 既然是媳妇要做的事,他就要想办法帮她完成。 “对呀,妹妹是这么说,但是我到现在还没空去弄。” 夜斯文看端翌感兴趣,便抓了抓头道。其实不是没空,是他觉得竹筒这么长,竹节这么多,弄起来费劲,不想去弄,便一直拖着。 “嗯,不难,你拿一根长棍来,我能捅得开所有竹节。” 端翌听出问题关键所在,便指点道。 “好,我这就去找根棍子。” 一看端翌这认真劲,夜斯文也只好赶紧去找棍子。 “棍子要结实的,越长越好,要比竹筒细。” 端翌提出条件。 “知道啦,你看这根行不?” 夜斯文从柴火堆里抽出一根长棍,比划给端翌看。 “行,拿过来吧,有柴刀没有?” 端翌又问。 第一百零八章自来水 “有啊,我一早刚磨的,很利,要小心啊!” 夜斯文递过一把锋刃雪亮的柴刀,端翌接过来,将夜斯文找来的柴火棍前端削成尖刺型,然后把柴刀放下,掂量了下道: “这样应该可以了。” 端翌把削尖的柴火棍捅进竹筒内,探到竹节时,便向下用力敲击着竹。 夜斯文站在边上,看着柴木棍一点一点被竹筒吞噬,这才一脸恍然大悟地道: “我明白了,就这样把竹节捅开就行是吧?” “没错,简单粗暴,就你这个懒人一点办法也不想。” 夜萤在厨房帮好忙出来,看到端翌在忙活这个,不由地抿嘴一笑。 认真起来的男人最帅气了。 看着阳光侧影下端翌刀削斧凿般的脸,夜萤眼神不由地多停留了几秒。 “哼,妹妹,我整天忙里忙外,又要喂猪,又要砍柴,我容易吗我?” 夜斯文还叫起委屈来了。 “得了,人家端大哥随便就能打两只野鸡,随便就能放倒一头野猪,也没见他比你闲啊?可是人家一用心琢磨,什么办法都能想得出来。” 这是夸他的意思吗? 端翌的脸笑得象一朵花一般,干活更卖力了。 “哎,你啊,怎么夸起别人来就没个完,一说起你亲哥我,就是一直打击。我也很勤快的好不好?” 夜斯文说着,自已也动手削了根柴火棍,然后学着端翌的样子要去通竹节。 可是一做之下,夜斯文才明白,这不光是蛮力的问题,还涉及到巧劲,他通一个竹节满头大汗,人家端翌一会儿就通完一根竹筒了。 “斯文,你这样是力道没拿捏好,你看,只要尖端对准竹筒,然后用力一击,中间部份是最薄弱的,这样很容易就击通了。” 端翌开始说出自已的决窍和心得。 夜斯文还好不笨,被端翌一点拨,不一会儿也觉得有模有样的,这样有两个人干活,速度便大大加快起来。 不到半个时辰,几十条竹筒都被打通了。 “下午我也没什么事,索性就帮着弄这山泉水引到家的事吧?” 端翌兴致勃勃地对夜萤道。 “有端大哥助力,自是再好不过。” 夜萤平白得了一个壮劳力,当然欢迎。 端翌不光勤快,还聪明,有自已的头脑,能独立想出许多好主意,他既然主动愿意帮忙,夜萤何乐而不为呢? 看着小媳妇信赖的眼神,端翌心里乐开了花,美滋滋的被田喜娘叫去吃饭了。 “哎哟,我说端翌啊,这俩孩子真是没大没小,你是救命恩人,怎么一来就让你帮忙干活了?” 田喜娘客气地道。 端翌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笑道: “没什么,也不是什么重活,何况,我对夜姑娘这个把水引到家中的主意也很好奇呢!想看看做成后的效果。” 其实,夜萤用的就是后世自来水引水的办法,她不明白,这个时代的人竟然没有一个人会想到这个办法。 天天折腾打水,用起水来实在不方便。 只可惜现在橡胶和塑料还没有生产出来,她以前在农村看到,对于几户人家居住的零散乡村角落,都是采用在山上挖引水坑,然后用橡胶管或者塑料管引水到家的方式,十分方便。 现在她只能利用柔韧性好、耐水腐蚀的竹筒来代替橡胶管和塑料管,不过,由于竹筒满山皆是,不必担心原材料的来源,即便坏了,砍一支再换就是,夜萤倒也不太担心。 只是这项引水工程一直被偷懒的夜斯文耽搁着,还是端翌有行动力,一来就解决了大问题。 吃完饭,稍事休息一会,夜萤便带着一家人和端翌一起上山了。 自然,每个人的肩头上都扛了几根的竹筒,一路沿着屋后山岗的一眼泉流,走到地势较高的小山坳里,站在那里,正好能看到山下夜萤家的房脊,夜萤便道: “行了,从这里引泉水吧。” “怎么引?” 夜斯文连脑子也不动,直接发问。 “在这里挖个深坑,让泉水积蓄在坑里,然后将竹筒一头插进坑底部,就能保证泉水源源不断流进咱们家了。” 夜萤说着,动手用事先带来的小铲子,在水流下方挖起坑来。 “我来吧,你力气不够,挖得太慢了。” 端翌抢过夜萤的小铲子,果然手脚麻利,不一会儿,一个半米高的坑就成形了,而上游的泉水流到这里,果然积到坑里,待积满了,又从坑中溢出。 夜萤又让端翌在坑底掏了个洞,然后将竹筒粗的一头塞进洞里承接泉水,接下来,就是竹筒套竹筒的事情了。 一头细一头粗的互相套紧,竹筒吃水后会膨胀,这样竹节套处严丝合缝,能保证泉水不外漏,一直向下延伸到夜萤家屋后。 因为夜萤的要求是水直接架到厨房边上,所以夜斯文和端翌还在地上立了几个木桩,托着竹筒,一路将水引到了厨房前。 看着泉水哗拉拉地在院子里流淌,田喜娘喜不自胜,用锄头挖了条小沟,让溢出的泉水沿着小沟流到屋外流经全村的大水沟里,屋里多余的水会通过大水沟和三清河会合。 “太好了,以后我们家就不用挑水了,天天有方便的水可以用。” 田喜娘笑嘻嘻地道,觉得女儿这个主意太棒了。 “对呀,这样用水方便,好象是水自已流到家里一样,所以叫自来水嘛。” 夜萤插了句。 “嗯,自来水,自来水,还真是水自已流过来了。” 端翌觉得这个名字也很贴切,他似乎觉得夜萤的这种做法有大用途,但一时想不出到底确切是什么用途。 就在他费神凝思时,夜萤笑道: “其实,如果有人牵头的话,可以在村里做一个大大的水塔,把泉水引到水塔里,再在水塔底部插上引水管,通往各家各户,这样大家都有方便的水可以用了,也不用再浪费时间天天挑水。” “其实挑水也方便啊,我不觉得浪费时间。” 夜斯文想着挑水的时候还可以私会吴小霞呢,挺好的。如果不用挑水,以后晚上去私会还要重新找借口。 “这是提高生活质量,谁想大早上睡得舒舒服服的,从被窝里爬出来去挑水啊?你也不想晚上干了一天活,累得要命,再去挑水吧?有这么方便的水用,大家就能节省时间,做其它事情了。” 夜萤道。作者君本人小时候吃过没自来水之苦,真是特别怕没有方便的水用啊,哈。 第一百零九章点拨 听了夜萤前前后后一番话,端翌眼前不由得豁然开朗: “夜姑娘,如果自来水不光在柳村使用,在三清镇上使用,在整个大夏国使用,那真的是改变民生福祉的事啊!” 端翌身为皇叔,自然站位较高,通盘考虑了。 夜萤引进这自来水,只是为了自已生活方便罢了,从来没有想过若是把自来水在全国推广,又会是什么情形。 但是看到端翌两眼闪闪发亮的样子,诱人的表情让她不由地展颜一笑道: “没错,如果在我大夏朝全国推广开来,还能实现集中供水,经过简单的消毒之后,再把水从水石流向千家万户,还能确保水源的安全。” 端翌点点头,脑子中已经在勾勒一幅整个大夏朝都用上自来水的震撼画面。 “可是夜姑娘,如果全国都用上自来水,光是维护和更换竹筒,每年都要花上一大笔钱啊!” 端翌扳着指头算了一下,不禁忧心忡忡地道。 “可以收费嘛,让用户按月交费,这样收起来的钱,官府不光有盈余,还能用来维护水管。何况,最好能找到比竹筒更耐用的水管代用品,这样维护成本也会大大降低。最重要的是,民众的饮水安全经过官府的集中统一处理能得到保证,便不会爆发时疫。” 学过世界史的夜萤知道,公元1348年,一场鼠疫大流行,改变了欧洲的历史进程。 当时攻打欧洲的蒙古人知道鼠疫会传染,于是用抛石机将染病身亡的士兵的尸体抛入城内。腐烂的尸体释放出病菌,污染了空气,毒化了水源,导致了瘟疫。这是最早的细菌战。 在鼠疫流行过后,慢慢摸出鼠疫流行规律的欧洲人由此改善了卫生习惯。 在此之前,在巴黎、罗马、佛罗伦萨等城市的街道上,污水横流,垃圾遍地。人们终年不洗一次澡,为遮掩体味,法国人才发明了香水。鼠疫流行后,欧洲各国积极加强基础卫生设施的建设,如挖掘宽敞的下水道,并且重视对垃圾的处理,加上普遍进行杀虫和消毒,使鼠疫等传染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因此,国际上把对鼠疫的防治称为“第一次卫生革命”。 而如果自来水能在大夏全国推广开来,夜萤觉得,这或许也可以称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卫生革命吧? 就象夜萤方才说的,如果大夏朝能实现集中供水,保证水源卫生清洁,那许多因为水源被污染发生的时疫也将会大大减少。 一想到自已要成为改变历史的人,夜萤心里不禁有些小兴奋。 但再一想,要在全国推广开自来水,身为普通人的她,岂有那么容易,兴奋之色一闪即逝。 不过,夜萤却没有意识到端翌对这件事的认真意味着什么,见夜萤提出具体的思路,端翌已经沉迷进将大夏国全国都建成自来水供应系统的兴奋中了。 “夜姑娘,我有事先走一下,回头再来登门拜访。” 端翌满脑子的思绪就象沸腾的爆米花一样溢出来,他觉得需要马上勾勒出一张草图来,这样才不会让脑子里的奇思妙想被遗忘。 每次见到夜萤,都会有一些奇怪而充满冲击力的想法在脑子里产生,端翌不由地深深地看了夜萤一眼,那一眼里,有宠溺、有爱慕…… 夜萤正沉迷于家里用上“自来水”的小确幸中,见端翌突然告辞,也不以为意,微微一笑,目送他走出院子。 看着端翌一双大长腿一闪,消失在院子外面,夜萤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这个背影,怎么那么熟悉亲切呢? “端翌哪去了?萤儿,我刚做了解渴去湿的黑豆汤,端翌呢?今天让他辛苦了,快叫他来喝一碗。” 田喜娘从厨房探出头来,并没有看到端翌,便问女儿道。 “他好象突然有什么事已经走了。” 夜萤蹲在出水的竹筒前头,玩着清冽的泉水,方才在端翌面前侃侃而谈的劲消失了。 对她一个普通的村姑来说,家国大事离她太遥远了,她所努力想要改变的就是让自已柴米油盐不缺、还能小有富贵的生活就满足了。 要达成这样的愿景,所以,她要确定一个个小目标,把这些小目标都实现了,就能如愿以偿,最终走到通往农家白富美的康庄大道上。 “哎,你方才也不留他一下,我黑豆汤都煮好了,你快来喝吧!” 田喜娘心里觉得白白叫端翌干活,又收了他那么多野味的礼,让端翌就这么走了,挺不好意思的,便呵斥了夜萤一下。 “娘,端大哥很大方的,不拘小节,放心吧,他不会介意的。” 夜萤说着,指了指屋梁上挂着的端翌带来的两只野鸡道: “娘,野鸡咱们还是杀了自已吃吧,姜爆野鸡肉,味道一定好极了。” “你呀,就懂得吃。对了,我还没来得及问呢,早上王老爷和你的生意谈成了吗?” “谈成了,我们要盖一个大圈,到时候养上一百头猪,王老爷会出钱盖圈和买猪功,赚了钱和他分。就这样。” 夜萤略微透露了一点计划,省得到时候田喜娘不支持此事。 “什么?养一百头猪,你疯了?一家一户养一头猪都吃力,怎么可能养一百头?光是每天的吃食你就应付不了。” 田喜娘着急了。 的确,现在养猪家家户户都是上山拔猪草,粮食人都不够吃,谁也不会让猪吃粮食。 村里左近的猪草只要稍长出来,都被眼明手快的人拔光了,每天去找猪草都很吃力,这还是只养一头猪的情况,如果养上一百头猪,那会是什么光景? 一想到一百头猪“嗷嗷”叫着张嘴等吃的情形,田喜娘不由一阵头大。 “娘,放心吧,这些我都考虑在内了,王老爷也给了一些银两支持,一定会赚钱的。” 夜萤胸有成竹地道。 田喜娘目瞪口呆地看着夜萤,不由地张口道: “萤儿,谁给你出的这些主意?你也太敢想了吧?” “娘,穷就要被欺负,这是穷困的日子逼出来的主意。”夜萤想了下,对田喜娘笑嘻嘻地道,然后又宽慰她,“我只是出了这样一个主意,投钱的是王老爷,我们又不亏什么,你担心啥?比哥去赌场输钱还稳妥赚钱的事,咱不能错过。” 第一百一十章见风使舵的吃瓜群众 “哎,萤儿,你们兄妹都大了,心也野了,娘是管不了你们了。反正啊,咱们是债多了不愁。” 脑回路短的田喜娘听了夜萤的话,豁达地想开了。 对她来说,王老爷本来是象天上可望不可及一样的人物,她一个被人踩到地里如野草一般的村妇,最多只见过王老爷手下的低级管事。 而这些低级管事,在她们这些劳工面前,还是鼻子翘到天上、不可一世的人物。 如今,这些人物在女儿和王老爷的生意面前,似乎什么都不是了,王老爷今天亲自上门拜访,他的谦恭有礼田喜娘已经亲眼见着了,夜萤在她心目中的份量自然陡升。 和夜斯文不同,田喜娘并不觉得夜萤突然会这样会那个十分突然,不为什么,因为她脑回路本来就短,只要能看到现实的利益就可以了。 田喜娘前四十年的人生,一直处于拆东墙补西墙的惶恐和不安中,所以才成就了她把夜萤许给吴大牛,帮着儿子还赌债的奇葩行为。 固然事后会后悔,但是再仔细一想,当逼债的人逼上门时,她拿不出那么多银两,依旧还是会采用同样的办法来暂过避过一难。 因此当夜萤把前景描述得一派美好时,田喜娘也愿意就此麻醉自已,反正这些事,也用不着她操心,都有一对儿女顶着呢。 夜萤没有想到田喜娘这么好说话,便放心了,笑嘻嘻地道: “娘,那我收拾野鸭去了,晚上做姜爆野鸭肉吃,还有一只腌起来做板鸭吧?” “你拿主意吧,对了,王老爷给了你多少银两?” 田喜娘又好奇地打听。 “没给现银,只是按账结算,就是我这里开销多少,报帐给他,他再按帐支付给我。” 其实,两千两银票就在夜萤怀里揣着呢,但是她却不敢告诉田喜娘,因为告诉了田喜娘,就等于告诉了夜斯文这个滥赌鬼,那这钱就保不住了。 “二婶,你们在家啊?” 就在夜萤和田喜娘你一言我一语谈得正欢时,一个娇怯怯的声音在院外响起。 “哦,是珍珠啊?快进来。” 田喜娘抬头一看,正是自已的侄女夜珍珠,她手里端着小的竹簸箩,也不知道干嘛来了。 “二婶,我爹让我送些晒好的柿子饼过来,喏,我方才已经来了一趟,你们都不在。” 夜珍珠走进院内,伸出手里将簸箩递出,又顺势对着夜萤羞涩一笑。 若不是知道夜珍珠本性是朵白莲花,夜萤没准会被夜珍珠这甜得发腻的一套迷惑了。 不过,夜萤也不会无缘无故冲着夜珍珠就乱发飙就是了,如果那样,她成了苛待堂妹的人,而夜珍珠就会更博得同情了。 “哟,珍珠啊,还劳烦你拿过来,知会我一声,我自已过去拿不就得了?” 田喜娘一听是大伯让送过来了,顿时心情熨贴了许多,眉角眼底都带上了笑容。 夜大郎还是比较懂得做人的,柴氏回家后,当然是迫不及待、气呼呼地向夜大郎告了田喜娘一状。 原本是撺啜夜大郎和老二家的关系,谁知道夜大郎听说发生了这件事后,眉头一皱,就到屋外挑了几块柿饼,让夜珍珠送过来。 柴氏当即就不服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就要哭诉被田喜娘欺负的委屈,哭诉自家相公不体贴的郁闷。 谁知道深知柴氏禀性的夜大郎当即一把拖住她就要往下坠的肥硕身形,低声道: “今天这事咱们不占理,老二三周年祭,咱们都忘了,应该主动上门参加祭祀才对。你再哭,嚷得全村都知道了,兄友弟恭的名声没了不说,还会影响到咱们三个儿子娶媳妇,女儿也别想嫁个好人家了。” 柴氏一听也才发觉到后果严重,哪里还敢在家里撒泼。 只是看到女儿要去送柿饼,她心里还真地不舒服,就装着头痛,到屋里躺去了。 眼不见心不烦。 夜珍珠深得父亲的倚重,自然极会办事。 她手里端着簸箩,在村子里前前后后绕了一大圈,但凡遇到村里人和她打招呼,便主动道: “我爹让我送柿饼给二婶家呢。” “哎,去年霜冻得厉害,山上的柿子树都冻死了不少,今年采柿子十分艰难,要采到好的柿子,非要到鹰嘴涯下特别陡坡那一片才有呢!我爹和哥哥去采柿子时,还差点摔到涯下。” “啧啧,老大家的真是有情有义,柿饼现在市面上价钱不错呢,一下子送了这么多给老二家的。” “哟,早上谁说老大家的和老二家的吵得不可开交,我说不可能嘛,老大家一向挺照顾老二家的!” 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立即见风使舵。 再加上夜珍珠人靓嘴甜,大家又眼睁睁地看着夜珍珠端着小半簸箩的柿饼往田喜娘家去,顿时就打消了原本对老大家的反感。 话说,夜珍珠要是不会办事的话,夜大郎也不会让她去送柿饼了。 每天秋冬采的柿子制成的野柿饼,可是夜大郎家的独门手艺,靠着这门手艺,夜大郎家过得还比较宽裕。 田喜娘和夜萤还不知道有这一出,田喜娘客气是出于长辈对晚辈的本能反应。 再说中午的时候吵归吵,夜珍珠也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田喜娘身为长辈,自然是不好把怒气发泄到晚辈夜珍珠身上。 而夜萤则象一只警惕的小猫一样,炸开了毛,用探究的眼神打量着夜珍珠,迟迟不肯上前接过柿饼。 “二婶。” 夜珍珠见夜萤不肯接过柿饼,便撒娇又略带委屈地道。 “哎,萤儿,怎么不接过来?珍珠的手都端酸了。” 田喜娘被夜珍珠这娇滴滴地一叫,心也软了,便嗔怪了一声夜萤,便上前接过夜珍珠手里的簸箩,顺手扯了一块下来,放进嘴里嚼了嚼,便夸道: “不错,今年这柿饼做得紧实,有嚼头,能卖个好价钱。” “夜姑娘,不好意思,我的一串钥匙好象落在你家了。” 就在这时,端翌忽然去而复返。 走到山路上时,端翌无意中摸了一下腰间,才发现自已带的一串黄铜钥匙不见了,他仔细一回想,记起是当时通竹节时,因为嫌累赘,所以顺手放在了夜家厨房的八仙桌上,便又赶紧回来取。能在这一章也看到你们,特别开心。谢谢一路相随。 第一百一十一章“互撩” “哦,端大哥,你记得落在哪了吗?我去找找。” 夜萤一看端翌去而复返,一脸焦急,看来那串钥匙对他来说很重要,便赶紧问道。 “嗯,我方才通竹节的时候,把钥匙放在你家厨房桌上了。” 端翌一指屋内。 “好,我马上给你拿来。” 夜萤赶紧进屋。 “二婶,这位大哥是哪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边上的夜珍珠一看到端翌,顿时惊为天人。 这名男子如何能长得如此英武不凡?脸庞充满了男人的魅力,虽然严肃,但笑起来时又带着一丝柔情,丹凤眼,眼神简直是勾子一般,冲着她一瞅,能把她的心都勾出来…… 夜珍珠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让她心动的男人,她不由地脱口而问。 “哦,端翌他是美寨村的猎户,上回夜萤在林子里被野猪追,还好端翌救了她。” 田喜娘不以为意地随口介绍道。 “原来端大哥是我堂姐的救命恩人啊,真要多谢端大哥了。”夜珍珠主动上前施了个礼,见端翌眼神只是在她脸上微微一扫便移开,赶紧又道,“我叫夜珍珠,夜萤是我二叔的女儿。” 夜珍珠在这个村里一向眼高于顶,轻易不肯和年轻的小伙子说话,村里的这些小伙子,她一个也看不上眼。 她可是有大志向的人,日后要嫁的夫婿绝不是本村的,至少也要三清镇上的秀才、或者家里有铺面的少东这样的人物,因此不屑象三叔的女儿夜菜儿一样,在村里主动和小伙子勾勾搭搭的,败坏名声。 可是遇到帅炸天际的端翌,夜珍珠发现自已无论如何也不能矜持了。 嘴里说是谢谢端翌救了夜萤,其实是趁机把自已的情况介绍了一下。 如果这个男子有心,听到这些情况,就懂得怎么找到她。若是能立即上门提亲的话,那她肯定一口答应。 端翌气宇不凡、虽然只是猎户,远没有达到她过去想像的夫婿秀才、少东的条件,但是夜珍珠一看到端翌,就升腾起一股非此人不嫁的想法,因此便任性地主动介绍了自已。 这个场面,若是让村里那些为了夜珍珠夜不能寐、辗转反侧的小伙子们看到了,肯定会吃惊地瞪大了眼睛:什么时候,对他们高冷如冰山的夜珍珠,竟然有这样温暖如春的笑容?主动迎合的话语了? 更别提夜珍珠见到端翌没有正视她,还眼神一闪,抛了个秋菠给端翌。 夜萤正好从厨房内拿了钥匙出来,看到夜珍珠抛了捆大大的秋天菠菜给端翌,不由得一阵恶寒,同时心里也泛起了一股不舒服的感觉,好象属于她珍贵的东西被人窥觑了一样。 还没等端翌接话,夜萤合不客气地道: “珍珠,端大哥只是来拿钥匙的,你话那么多干嘛?” 夜珍珠被夜萤这么一说,让人听了好象她别有用心似的,不由地脸上微微一红,低头委屈地道: “失礼了,端大哥,我想着你是堂妹的救命恩人,所以多说了两句,既然堂妹不高兴,我就不说了。” 说完,还眼里含着一包泪水似地,盈盈秋水一般地哀怨小眼神,如果是村里的小伙子,怕是腿都软了吧? 夜萤一看这没脸没皮的白莲花又开始使暗劲,便冷笑了一声,懒得再加理会。 端翌接过夜萤手中的钥匙,看着夜萤脸上几缕冰寒,不知道怎么地,他心里甜丝丝的:嘿,看着小媳妇吃醋的样子真是太酣畅了,堪比和她做那件能上天飞的事一样。 端翌干咳了一声道: “珍珠姑娘,这只是小事一桩,何足挂齿,夜家屡屡提起,我都要难为情了。” 说实话,如果不是为了看到自家媳妇那酸溜溜、让人陶醉的表情,端翌是理也不会理夜珍珠的。 挑逗本王? 笑话! 端翌是没见过女人的男人吗? 身为靖王,什么样的美女没有见过? 看着端翌突然活泛起来的眉眼,夜萤心里一阵来气:哟,没见过美女啊?看到夜珍珠就欢眉喜眼的?早前的矜持哪去了? 夜萤嘴角微微上提,话中带刺地道: “珍珠,什么时候你这么关心我的死活了?再说,被端大哥救的人是我,你在这里起劲道谢,人家都会误会他救的是你呢!” 夜萤这话醋味可真浓,呛得端翌脸上一抽,心里却更美了,脸上笑得象朵花似的,笑吟吟地扫了夜萤一眼。 有奸情! 一看端翌这么笑,夜萤心中警铃大作,要不怎么叫白莲花呢?果然有一手啊,这才一见面,几句好话,几个勾人的眼神,就把端翌的心猎获走了? 夜萤一时间百味杂陈,心里象揣着团刺球,在她心窝口上滚来滚去,麻痒酸痛,难受至极。 夜珍珠看到端翌的笑颜,已经完全傻眼了,没想到这位猎户大哥不苟言笑时已经把她的心勾得“碰碰”直跳,一笑起来,那如春风化雪一般的笑容,已经暖熙了她的心房。 这个男人,她要定了。 夜珍珠已经看出来,夜萤眉眼之间的不对劲了,不过,夜珍珠并不把夜萤放在心上,毕竟,夜萤再怎么漂亮,也和吴大牛走了亲,她已经不是白璧无暇了,正经的男人,谁会要她啊? 夜珍珠柔柔弱弱地道: “萤姐,如果能让端大哥救我一次,就算碰上老虎我也愿意啊!” 说完,还冲端翌娇羞一笑,心意不言自明,只要不是傻瓜,就会知道夜珍珠正在撩端翌呢。 “哟,珍珠姑娘,这句话可不能瞎说,我听说,邻县的母虎幼子被猎人无意中打死,那母虎发了疯,闯进镇里,咬死了三个人,后来在十几名猎户的围追下,跑进了山里,没准,就往柳庄来了。” 端翌笑呵呵地,夜珍珠以为他承情了,心里更美了,一点也没听出端翌话里嘲讽的意思,心道:果然男人只喜欢柔情似水的女人,夜萤凶巴巴的,端大哥怕是把她比成了母老虎吧? 这么一想,夜珍珠心里更美了,她笑嘻嘻地道: “有端大哥这么英勇的猎户在,我们怎么会怕母老虎呢?如果母老虎敢闯到柳庄来,岂不是端大哥一展身手的时候?” 当着她的面就这样调情好吗? 夜萤气坏了,虎着脸道: “有的咒愿是不能乱发的,当心成真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跳进大坑 “萤妹你太坏了,不过,我就不相信母老虎会跑进村子里来,再说,就算跑进来又有什么要紧?有端大哥这样英勇的猎户在,我们还怕什么老虎啊?” 看到夜萤气急败坏的样子,夜珍珠乐了。 从今天和夜萤正面交手以来,她和她的一家人就一直吃瘪,被夜萤压得死死,这下,夜萤终于恼羞成怒了。 咦?不对,夜萤这么羞恼,情绪不对啊? 她撩端大哥,关夜萤什么事? 夜萤不是已经和村里最差劲的男人吴大牛走亲了吗?难道,她对端大哥也有别样的情愫? 夜珍珠心里的小警报也拉响了。 以前夜萤一副一棍子打不出闷屁的样子,她从来不视夜萤为对手。 可是今天一交手,她发现夜萤似乎是走亲之后受了什么刺激似的,突然灵智开启一般,说话咄咄逼人不说,还字字句句卡到了点上,和从前比好象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 再加上人家是走了亲的人,似乎经过男女之事的滋润之后,身材愈加浑圆诱人,粉红的小脸、鼓突的前胸、那红艳艳的女人嫉妒男人恨不得咬一口如朱果一般的樱唇…… 若是夜萤不要脸起来,使尽各种手段,端翌这样的英雄汉子,怕也是要倒在夜萤的三尺石榴裙下啊! 夜珍珠哪里知道,端翌早就已经拜倒在夜萤的石榴裙下,而且愈发满意自已对她身体开发的成果。 夜珍珠眼珠子一转,就等看夜萤如何反应。 夜萤这一回却没有再反击她什么,只是语重心长、似有所指地道: “珍珠,你不是来送柿饼的吗?送完也该回去了吧?不然你娘又该出来找你了。” 柴氏找夜珍珠这句话还真有个典故。 原来,随着夜珍珠愈发长得出挑,村里想来撩夜珍珠的小伙子还真不少,但是柴氏一心想着让女儿攀高枝,自然不肯让村里的小伙子轻易接近夜珍珠。 因此,只要夜珍珠出门超过半个时辰,柴氏一准满村乱找。 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了柴氏这个德性,看到夜珍珠,都会打趣: “珍珠,你还在外面晃啊?你娘来找你了。” 满村的小伙子眼巴巴地看着夜珍珠在眼前晃,就象一群饿狼看到鲜美的肉品一般,却惮于柴氏随时会出现,没有人敢上前撩拔夜珍珠。 平素夜珍珠对柴氏找她这个典故略有耳闻,此时听夜萤提起,也不以为忤,冷笑道: “我娘是一时半刻容不得见不到我,不象有的人,整天在外面乱跑,也不知道干嘛去,哼!” 说完,夜珍珠又转脸换了一付柔情似水的表情,眼眸深深地看着端翌道: “端大哥,那我先告辞了。” “慢走!” 端翌微点了点头,自有一番威仪。 夜珍珠看得一阵目眩神迷,走出院子时,差点被篱笆门绊倒。 “端翌,吃了黑豆汤再走,刚才你走得急,我也没来得及喊住你。现在是温的了,正好入口。” 田喜娘从厨房里出来,端了一碗黑豆汤放到院子的小方桌,硬是拉着端翌,让他坐下吃黑豆汤。 端翌竟然有几分手足无措。 呃,就算是他的亲娘淑妃,也没有这么明快、直接地表达过这种长辈对小辈的关心,宫里的长辈,总是彬彬有礼、合着规矩,一举一动,精致文雅。 可是田喜娘这样简单粗暴的动作,却并不让端翌反感,或许,因为她是夜萤的亲娘吧? 人家不是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吗? 端翌美滋滋地想,还不忘偷看了一眼夜萤。 夜萤正在院子里摘空心菜,一根长长的藤菜,在她手里一节一节被掐下来,枯黄的叶子被捋去,一会儿边上装盛的竹篮就满满都是嫩绿的空心菜叶了。 夜萤把一篮空心菜放到“自来水”下面清洗,沾了水的绿叶愈发鲜绿诱人。 端翌看着洗菜的夜萤,哗哗的泉水拍打在她修长好似柔弱无骨的手上,让那双手显得更加清爽诱人。 端翌想着早晚他要让那双手主动揽自已、触摸自已的火热…… 想到火热处,端翌不觉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他生怕再呆下去自已会更加失态,便端起黑豆汤,几口就倒进嘴里吃光了。 然后把碗一放,对田喜娘道了个谢,转身离去。 还好端翌离开得及时,就在他走后,柳庄突然出现了一个陌生人,如果迎面撞上,端翌可能只好痛下杀手杀死对方,以免露了行藏了。 “咣当咣当”拨浪鼓的声音在端翌离开后,响彻了村庄。 大家都知道是货郎来了,大人小孩们便循声找来,在村子中央的大树下,一挑货物满满的货郎担放在树荫下,上面不光有针头线脑,还有孩子们爱吃的板糖、点心,一时间吸引了许多村民驻足。 不管有没有买东西,能亲眼来看看货郎担里丰富的货品,就能让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们议论很久。 “咦,这位大哥,以前的邱货郎哪去了?来我们村的,惯常都是他。” 村里人一看这次待在大树下的货郎和以前的面貌截然不同,不由好奇地问。 熊武心中暗自发笑,那位邱货郎现在一定还在路边草丛里被棕子一样捆着动弹不得。 “呃,我不认识他,我们做货郎的每日走村窜户,走到哪,生意就做到哪。大家想买什么的,随意看看,价钱我一定会算得很公道的。” 熊武招呼着,双眸闪动,在观察着那名女子有没有出现在人群里。 可是好长一会儿,熊武都失望了,来买东西的村民陆陆续续,却不见王爷要找的那一个。 熊武正失望地准备挑起货郎担,在村里走动一番,以探察一下夜萤家的动静,却见有人分开人群,接着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声道: “这位大哥,可有卖红色的丝线?” 熊武抬头一看,不由心下暗喜,对方,正是他要找的人。 夜萤听到村里货郎来的消息,想起自已若是要缝制新衣,还缺一些丝线,便循声前来。 不想,却正是跳进熊武挖的大坑里。 第一百一十三章你家娘子的味道 熊武素未和夜萤碰过面,他能凭仗着认出夜萤的,就是端瑞画的夜萤的肖像。 不得不说,端瑞虽然杀人如麻,画功也不错,十分传神地将夜萤栩栩如生地画出来,以至于熊武第一眼见到夜萤,便知道她就是端瑞要找的人。 “姑娘,红色的丝线自是有的,你要多少?” “我要两捆。” 夜萤估摸着两捆做缝两件新衣应该有够了,便道。 熊武在货郎担里一阵乱翻,终于找到两捆红色的丝线,递给夜萤,道: “六文钱。” 夜萤给了钱,拿着红色的丝线走了。 在她走后,熊武便随便收拾了一下,挑起货郎担道: “天色不早了,下午再来卖吧,我要走了。” 村民们一阵惊诧,正买到兴头上呢,明明还有很多货,为什么货郎却不卖了呢? 真是一个任性的货郎。 熊武摆脱了村里一群拖着鼻涕的小屁孩的围追堵截,走到村口无人之处,将货郎担甩到深沟的草丛中,隐身摸进了村里。 而山庄里,端翌已经接到暗卫来报。 “什么?熊武摸进柳庄了?”端翌眉头蹙起,冷哼一声,“下手还是很快啊?鼻子和猎犬一般,还是挺灵的。” “王爷,是不是……” 暗卫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笨蛋,把熊武杀了,还有刘武、赵武……”边上的傅太医呵斥道。 呃,那如何是好? 暗卫也糊涂了。 “不妨事,先观察一下,你们做好防卫就是。见机行事。” 端翌站起身,看着山下满眼苍翠,想着夜萤在山庄的那短短几个时辰,山庄里就立即充满了勃勃生机…… 虽然才离开一会儿,但是想起那个小女人,端翌胸口就一阵火烧火燎…… 可是,夜萤一向养在深山人未识,端瑞是如何嗅到夜萤和他之间的联系的呢? 端翌暗暗盼着天快黑,这样,他可以以吴大牛的身份,从夜萤嘴里探究一些情况。而岔子,只可能出在夜萤几次去三清镇的事上。 三清镇上。一处清静的三进院落里。 “王爷,我已探明情况,咱们要找的女子已经和人走亲,走亲的对象,据说是他们村里放牛的吴大牛。除此以外,别无异常。我又找村里人旁敲侧击了一番,没有打探出夜家有什么厉害的背景人物。” “所以那块玉就决不可能是京城里谁家流落到她身上的了,一定是有人送她的。” 端瑞烧了水,正在煮茶。 他从夜萤称为大杂烩的茶壶里倒出一杯,美美地喝了起来,边听着熊武的禀报,边喃喃自语。 “王爷,如果是靖王爷的话,他素有洁僻,不可能看上和村夫走亲过的女子吧?” 熊武想起京城里的那些阴私说法。 靖王年过二十而不娶,权贵们纷纷都在流传,靖王对女子的洁僻严重,气味太盛着不喜;长得稍有不合意者不喜;当着他的面放屁者不喜…… 总而言之,是各种龟毛。 就有人议论过了: “这世上哪有不放屁没有体味的女子?若有,也是玉石雕成的假人!” “哈哈!看来,靖王是这辈子都不会成亲了……” 这些不怀好意的议论早就飘进过康王端瑞的耳朵里,别说他了,连熊武都知道。 端瑞知道二哥和自已不同,他御女无数,而二哥则性喜梅李,貌似高洁,颇有自已的坚持和原则。 想当年,丽贵妃就是被端翌撞破…… 收起这些八卦的念头,端瑞凝神梳理眼下的遇到的异事。 端瑞便不由地开始怀疑起来,那天看到夜萤身上宫廷式样玉佩的事,会不会是自已眼花的一个幻觉? 毕竟夜萤已经和吴大牛走亲过的事,而对女子洁僻严重的端翌,绝不可能会再去碰一个被村夫碰过的女人,哪怕她是万中无一的砾中金体质。 只怕端翌看到夜萤瞅他,都会觉得被亵渎了。 “吴大牛何许人物?我倒是想见识一下。” 端瑞想起夜萤那足以令人销魂升天的特殊体质,内心便一阵心旌摇荡。 …… “你就是吴大牛?” 端瑞看着瑟瑟发抖,跪在他面前的吴大牛,内心一阵兴味索然。 这家伙,一身虚浮的雍肿,一双小咪缝眼,手指上还有常年放牛沾染的牛粪的土黄色,一看这村夫的形像,端瑞眼前便浮现出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详解版。 “大人,小人正是吴大牛,不知道大人找小人有什么事?” 吴大牛看着眼前大马金刀端坐在青石板上的端瑞,心头浮起一丝不妙的感觉。 “我听说,你找了个好娘子啊?味道不错吧?” 端瑞心内叹了一声可惜,手在下巴上虚浮地一抹,想起自已上回在王财主家荷花苑醉倒前,看到的夜萤胸前的亮眼雪肤,不由回味地咂了一下嘴。不过再看看眼前这个吴大牛,端瑞连带着对夜萤的兴趣也消失无踪了。 “呃,是找了个好娘子,不过娘子是用来传宗接代的,不敢食用,不知道味道如何。” 吴大牛心内一阵恐惧,这几个人浑身杀气腾腾的,还问他娘子味道如何,他们这么喜欢吃人肉,为什么不自已去试试呢? 太吓人了。 “好一个不知道味道如何,哈哈,要不然,你今晚就好好去试试。” 说话间,端瑞一挥手,熊武上前化掌为刀,一掌击中吴大牛的后颈,吴大牛眼前一黑,身体便软软地倒下了。 入夜。 柳庄的狗在听到一阵陌生的脚步后,高高低低地吠叫了起来。 不过,随着这阵强烈的吠叫之后,一股莫名散发的杀气,让村里的狗也嗅到了不对劲,它们停止了吠叫,瑟缩着躲进了院内的角落之处。 吴大牛醒来时,还有点发懵,不知道自已身在何处。 他呆呆地看了下四周,被击倒前的白日晴天已经变成了黑天暗地,眼前一进的小院子还挺熟悉的,一看正是夜萤家的小院。 吴大牛发现自已站的地方,正是夜萤住的厢房。 “进去!”一个低沉而又凌厉的声音在吴大牛耳边响起,“本公子给你一个和美人亲热的机会,你还不赶紧抓住?长夜漫漫,春宵苦短!” 说话间,吴大牛只觉得嘴被人掰开,对方往他嘴里塞进一丸具有异香的药丸,又用力将他下颚一托,他无奈只能将药丸吞下,这时,他后腰上被人一推,便不由两脚一阵踉跄,往夜萤突然洞开的厢房扑去…… 第一百一十四章一夜旖旎 吴大牛一进屋,就听“啪哒”一声,屋门被人从外面锁上了。 他习惯性地瑟缩了一下身子,再回头看室内,不由地眼前一花,仿佛看到了天堂美景一般。 屋内竟然点着儿臂粗的蜡烛,将每一次他来时黑乎乎的厢房照得亮堂堂的。 夜萤睡的这间屋子原本简陋,根本谈不上有任何美感,但是最吸引吴大牛的自然不是屋内的陈设。 那睡在卧榻之上,在暧昧烛光下,面若桃李的夜萤才是这间简陋的房内最美的风景。 烛光下的夜萤,处在香甜的睡意中,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挺直的鼻梁下面,红扑扑的小嘴不自觉地微微向上一扯,似乎在做什么美梦。 不过,事情好象有点不太对劲。 按道理,就算睡得再死,吴大牛进门时发出的动静,足以惊醒一个沉睡的人了。 吴大牛左右打量着,被床上的红粉佳人诱惑,正犹豫着要不要上前一亲芳泽,突然,“腾”地一下,一股热流从下腹升起,容不得他踌躇不前,吴大牛终于把一切置之度外,扑到了床上…… 夜萤觉得今夜睡意特别浓,好象掉进了一个深坑,她怎么拔也拔不出来。就在她睡得舒服的时候,忽然觉身体里,一股暗意横溢,身上一阵阵发热。 夜萤想醒来,这么热着实难受,她得把外衣脱了再睡才舒服。 可是无论她怎么叫自已,就是醒不来。 夜萤急得流了一头的汗。 就在这时候,她突然感觉一个清凉柔软的物体覆在了她的身上,那物似乎十分灵动,在她身上驰骋纵横,这让她身上的小小火苗被一一掐灭…… 夜萤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姑娘,随着一阵阵愉悦至极的感觉席卷而来,夜萤的身体不由地僵住了。 不对劲,大大地不对劲。 夜萤努力睁开眼睛,想看清楚趴在她身上的男人是谁。 哦,是了,是他,自已走亲的对象。 熟悉的动作和气息…… 夜萤只希望他的动作能再快点,再强悍一点,她觉得自已的身体也随着他的节奏扭动起来…… 他感觉到身下女子在应合他,他的脸上似笑非笑,有几分苦涩,有几分宠溺,还有几分甜蜜…… 他伸出骨节分明、颀长的手指,拂开夜萤额上汗湿的发,看着她愉悦的脸,满足地笑了。 厢房之内,一派旖旎。 厢房之外,却是如临大敌,严阵以待。 熊武率手下和端瑞一起,隐伏在夜萤家的四个角落。 夜萤若真的是端翌的女人,那他们把吴大牛送进夜萤的屋内,端翌肯定会被逼现身。 就算临时宠幸然后又扔掉的女子,在他们这些王爷看来,也容不得别的男人再碰触亵渎。 王爷们的占有欲都是十分强大的,没有他们扔不掉的女子,但是这些被“扔掉”的女子,却只能终身守着王爷的一个念想。哪怕是一根小指头一样的出轨想法出现在她们的脑海里,也是不可以的。 所以,如果夜萤真的是端翌的女人的话,以端翌的老谋深算,吴大牛进去后,他绝对会现身的。 可是让端瑞失望了。 一直等到天亮鸡鸣,端翌或者他的手下也没有出现的迹像。 而屋里,倒是时不时传来一阵阵让人脸红耳热的喘息声。 “呃,王爷,这不倒枪的药性也太强了吧?看来效果不错啊?那吴大牛何等木讷的人,竟然能一夜奋战到现在。” 熊武发出了别有意味的笑声。 “走吧,白白听了一夜房,累死本王了。原本还想着能看到二哥那震惊、气急败坏的脸呢! 没想到这女人果然和他没关系。 可惜了这万里挑一的砾中金体质,若不是先被这吴大牛得手,本王还有点兴趣呢!嘿嘿!” 端瑞伸了个长长的懒腰,伏卧一夜,疲惫不堪。 而且,昨天晚上,熊武还恶趣味地将一身恶臭地吴大牛直接扔进了那女子的厢房……一想到吴大牛那猥琐一身酸腐的养牛汉子模样,连带着尝惯了温香软玉的端瑞对夜萤都兴趣缺缺了。 “王爷英明神武,能被王爷看上的女人有福了。”熊武也跟着讨好地一笑,问道,“那咱们现在可以撤了吗?” “撤吧!” 端瑞懒洋洋地一挥手。 山村里泛起了雾气,白濛濛的,几条黑色的身影随着端瑞一声令下,迅速消失在山道间,就象从来没有人来过一样。 “什么味道?臭死了?” 夜萤晕沉沉的醒来,只觉得头重如斗,不过更让她难受的是,鼻端里涌入一股股刺鼻的酸腐味道。 她转了一下头,便看到吴大牛趴在她的身边睡得正熟,而那股酸腐味道正是从他身上传来的。 夜萤仔细分辩,能从酸腐味中感觉到那是一股混合着牛粪、发馊了的汗味、长期未洗澡积存的体味一起发酵混合,搅合在一起的味道。 夜萤不由一阵欲呕,用力一推,将吴大牛推到边上,把他压在自已胸口上粗壮的手臂扯到边上去。 “你真是越来越放肆了,从前好歹也收拾得干干净净地再来,这一次,连澡也不洗一次,实在让我忍无可忍!” 夜萤看着吴大牛醒来,眼神还迷糊的丑脸,气呼呼地发泄道。 脑子里旖旎画面出现了,她是怎么了?竟然还记得昨天晚上愉悦享受的感觉? 哎,她不会是受虐体质吧?长久被吴大牛睡着睡着就睡习惯了? 如果她当时脑子哪怕有一点清醒,闻到这股异味,也不能接受,早就把他踢下床去了。 天啊,昨天晚上她闻到一股异香就睡着了,并没有吃紫茄花粉,不会中标了吧? 夜萤猛地想到这个严重的问题,脸上的表情又凝住了。 吴大牛被夜萤骂醒了,他呆滞的眼神看着夜萤,似乎在回想着什么。好一会儿,他也闻到了自已身上可怕的气息,不由地皱成了苦瓜脸。 不过,这还是他和夜萤走亲以后,一起睡到自然醒的一次。 不倒枪的药效着实太强,要不然,昨夜他也不会那么癫狂…… 吴大牛的脸上,浮出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无限回味中。感谢以下书友们的打赏:打赏名单 书友649028012 书友676461888 书友350362493 书友659417117 书友柒宝 书友382904635 书友战天楼 书友涔﹀弸609942639 寒外婆 书友书友672085447 书友664820626 书友亚亚 书友672633473 书友涔﹀弸555866767 书友336848298 第一百一十五章真相原来如此 吴大牛看着夜萤一夜旖旎后,显得特别温润幼嫩的脸庞,在晨曦下微微生动地闪着光,他忍不住伸出手往夜萤脸上摸去。 “拿开你的臭爪子!” 夜萤一阵翻滚欲吐,只觉得胃内一阵搅动的恶心。 吴大牛脸上神色不变,只是讷讷地把不自觉伸出去的手缩了回来,正想说什么,猛地鼻端亦是嗅到一股异味,这时他才反应过来,自已穿着这一身脏衣服竟然穿了一夜。 “呕!” 吴大牛再也撑不住了,他捂着肚子,猛地打开房门跑了出去。 夜萤不一会儿便听到吴大牛在屋角干呕的声音。 “啊?怎么回事?吃坏肚子了?” 夜萤一阵莫明所以。 不过,她低头嗅了一下身上的气息,还残留着淡淡的异味,实在让人难以忍受。 无奈,她只好赶紧起床,在“自来水”下接了一桶泉水,烧水准备洗澡。 是不是先把自家的小院落翻了,然后盖个卫生间,这样不管是淋浴还是泡澡都方便多了? 夜萤想着那两千两银票在身上,便觉得这种想法可行,她开始美美勾勒起新房的样子来。 吴大牛冲出夜萤的厢房后,那股恶心的味道如影相随,他终于忍不住吐了出来。 肚子里的胃液吐完,他感觉舒服多了,在自来水下接了捧山泉水,漱了口,把衣服扒了,只留下里面的贴身里衣,这下感觉舒服多了。 看着水坑里积水映出来的倒影,是吴大牛略显猥琐的脸。端翌不由地苦笑了一下。他这算不算给自已挖了个大坑呢?装扮成吴大牛还没完没了了。 的确,正如端瑞所想的,端翌绝不可能让吴大牛染指自已的女人,在知道吴大牛被端瑞的人带走后,他和傅太医一合计,在路上瞅了个空把吴大牛截胡了,通过狸猫换太子的把戏,自已穿上吴大牛的衣服,依旧扮成他的样子,被熊武送到了夜萤的房里。 还好情报获得及时,端翌不敢想像,如果让真的吴大牛吃了那种药后靠近夜萤,会发生什么事。 普天之下,若论才智和机锋,只有他这位三弟能及。当然,端瑞永远都差他一点点…… 清晨的阳光笼罩在农小院,端翌走在山路上,一名暗卫现身: “王爷,康王已经离开了三清镇。” “不可掉以轻心,依旧布防。” “是。” 暗卫得令,消失在山路上。 端翌松了口气,看来,昨天向京城发送的飞鸽传书产生了效果,端瑞赶紧得回家去处理他的内宅家事了。 夜萤洗了个晨浴,抹了香胰子,将自已弄得香喷喷的,顿时心情大好。 洗完澡,夜萤把床榻上的卧具全部收拾了一番,该洗的洗,该晒的晒,待到房间里都充满了清新的气息之后,这才满意地拍拍手。 把已经被自然的阳光和风弄干的头发松松地挽了个髻,一身柔软粉红衣料的长裙,中间扎了条同色的腰带,让她的纤腰一览无遗。 夜萤神清气爽地走到村道上,不时和擦肩而过的村民打着招呼。 乡下人的淳朴就体现在三两声的问候中,虽然循例是吃了吗这样的问候,但是只要是善意的,听了都让人暖暖的。 “夜萤啊,真是女大十八变,你是越变越好看了。” “哟,夜萤啊,这件新衣很贵吧?一看这料子,啧啧啧,上手柔软,要十文铜钱一尺吧?” …… 不时也有大姑娘小媳妇拦着夜萤,羡慕地发出感概。 新衣多少银两夜萤不知道,因为那是王财主送来的礼盒中的成衣,夜萤怀疑是王小姐帮着挑的礼,所以特意还选了新的成衣夹带着送来了。 虽然没有量尺寸,但是女人还是比较了解女人,王小姐把尺码也掌握得七七八八,让夜萤穿着很服贴。 嗯,这个新的身体还是很不错的,身材玲珑有致,比从前那具开始走向衰老的身体好多了。 从这点上来说,夜萤还是比较满意现在的身体。 “夜姑娘,你让我们挖的坑和水沟都好了,接下来怎么做?” 一见夜萤来,工头就把夜萤围住了。 “很简单,接下来四周抹上灰粉,确保不渗漏就可以了。还有圈舍的瓦片也可以遮盖上去了。” 看着眼前的圈舍日益清晰,夜萤心中的勾勒出了自已梦幻农庄的事业也慢慢开启。 随着夜萤的比划,工头听懂了,频频点头,夜萤走前,顺手把前一阶段累积下来的工钱欠账给结了。 “夜姑娘,你真是不简单,我还担心你拿不出工钱呢,现在看来,是我多虑了。” 工头也姓夜,是夜萤的本家,若不是看在本家的份上,再加上夜老二活着做人还不错,在夜萤结不出工钱时,他早就不干了。 “放心吧,夜叔,接下来我还有很多房舍要盖,跟着我混,没问题。” 夜萤张口就来。 呃,跟着你混? 工头黑了下脸,混是什么意思? 不过,看着手里的银票,他的心情马上好转起来,管它什么意思,有钱拿就好,于是他爽朗地笑着道: “好,跟着你混。” 夜萤离开工地,往河滩上那片种植蝉蜕之地走去,这里虽然荒凉,但是距离她未来的养猪场并不远,走在河滩上,能听到那边工人传来的说笑声,再加上是白天,夜萤心里倒也不害怕。 河滩上走了一圈,夜萤发现估计是受这里阴森环境的影响,并没有人涉足此地,而那些蝉卵枝条也安稳地躺在地下,没有人破坏。 夜萤巡视完领地,转身离开,往村北走去。 那里是吴老头的领地,他买下了那一块的小山头,挖山取土,制成瓦片出售,几十年间获益颇丰。 夜萤自穿越过来后,还是第一次来到吴老头的领地。 看到眼前这鳞次栉比的宅子,夜萤深吸了口气,吴老头家大业大,夜斯文想娶吴小霞,不努力简直是痴心妄想。 夜家和吴家的差距,现在就是地上和天上的差距。 “妹妹,你来这做什么?” 夜斯文一身泥浆,湿答答地出现在夜萤面前,不时还抹了一把脸上的泥点,一付苦力的模样。感谢大家在书评区的热情发言。对了,作者的话是不收费的,呵呵,所以大家不必担心会被额外扣费。 第一百一十六章实力 “哥,不是今天封窑吗?你怎么还有空放闲?” 夜萤一看夜斯文浑身都是土的模样,不禁也有些心疼,到底是她哥哥,或许这是原主残留在心底的感情? “封窑没错,可是今天一早起来,全身就不得劲,轻绵绵的,刚才抱瓦片进窑,差点没摔倒,小霞让我歇会,这不一过来就看到你了。” 夜斯文又抹了把脸上的泥浆,笑嘻嘻地看着妹妹。 夜萤一听,心里有数了。 看来,吴小霞还真地疼哥哥,要不然这么多瓦工,也不独独会注意到他一个人身体不舒服了。 “哼,有小霞姐照顾你,开心吧?不过,我得提醒你,看看人家这宅子、这窑洞,你不骑马抽鞭子努力,根本就是望尘莫及。” “知道啦,妹妹,不用你天天提醒我和小霞的差距,哥哥我已经很努力了,今天真的不是偷奸耍滑,我是真的感觉全身无力。” 夜斯文的脸色有些苍白,夜萤一看他不似做伪,便不再旁敲侧击地提醒他。 昨夜,夜斯文和田喜娘都中了端瑞的迷魂香,香毒未解,自然难受。 夜萤中的是催发情|欲的神香,因为与端翌一夜销魂,香毒不光化解了,还变成了滋养,让她全身神清气爽,自然体会不到夜斯文的痛苦。 “哥,那么累就回家歇着吧,反正你也不是天天都勤快上工的,少做一天,少赚一天的钱罢了。” 夜萤调侃道。 “去,我才不休息呢,真的不是装病,娘早上也说不舒服,头晕,恶心。” 夜斯文的话,让夜萤一惊: “怎么?难道你们生病了?染到什么时疫了?” “呸,妹妹,你别吓人啊,你哥我现在觉得舒服多了,我接着去抬瓦了,今天要封三口窑,人手不够,一会吴老伯点不到人,肯定会发飙的。” 夜斯文说着,强撑着身体走了。 夜萤对夜斯文此时倒有刮目相看的感觉,果然爱情的力量谁也无力挡。 夜萤此时倒好奇了,想要看看瓦片是怎么做的。就在她四处张望时,吴小霞看到了夜萤,立即高兴地迎了上来: “萤妹,你怎么来了?” “哦,我想买些瓦片,盖猪圈不是用得上吗?” “哦?要多少,什么时候要,我让工人装了给你送去。” 吴小霞一口应允,看来,在家里她是个能主事的。 此时的吴小霞看着颇有几分利落劲,和在夜斯文面前的小儿女情态完全不同。 夜萤不由叹了口气,他们这一对,就是好女遇上了渣男。希望自已的哥哥能真地变好,不要辜负吴小霞才好。 “这个不急,明天能送到就好,不过,我想看看瓦片是怎么做的,可以吗?” 夜萤一方面真的对瓦片怎么做的充满了好奇,一方面也是想和吴小霞套套近乎,窥探一下吴小霞对哥哥的看法。 毕竟,吴小霞年纪也不小了,这一年半载内,估计就得定下亲事了,不晓得她对哥哥到底有多执着,如果真的郎有情妾有意,夜萤并不拒绝从二千两银子中掏出一些,帮哥哥把亲事办了。 “好,我带你去转转,不过都是泥浆,你不会嫌脏吧?” 吴小霞不好意思地道。 夜萤这才注意到吴小霞身前罩着布围巾,布围巾上也是溅满了斑斑点点的泥浆。 夜萤忽然意识到,吴小霞其实从小就在这片天地长大,家里又没有兄弟撑场,一直以来,她都是这么泥浆里来去,或许,她心里也有一些小小的自卑吧? 毕竟不象别的姑娘家一样,人家能簪花涂粉,她却要整年与泥浆工人厮混。 所以,夜斯文才能趁虚而入吧? 夜萤上前拉着吴小霞的手,亲热地道: “才不脏呢,接下来,我们家要办一个大大的养猪场,可比瓦窑脏臭多了。” 吴小霞一听笑了,心里的自卑也削减了几分,笑道: “我就听说一家最多养个两头猪的,养猪场是什么稀罕物?要养很多猪吗?你忙得过来?” “第一期养一百头吧,我不自已喂,请工人。” 夜萤不介意让吴小霞了解一下夜家的实力,毕竟现在的婚姻都是要先相看的,自家没有家底,亲事也不好成功不是? 吴小霞果然眼睛一亮,如果夜家真的有能力做大事,那父亲自然会对夜斯文高看一眼,自已和夜斯文的亲事成功率也就高多了。 “萤妹,不要心气太高,还是踏实一点,少养几头吧?光是买种苗就要一大笔银子,你手头有这笔银子吗?如果不够,我这里倒是还有一些私房钱,可以拿给你用。” 吴小霞已经不把自已当外人了,还这么大方地愿意掏出私房钱,这让夜萤很感动。 夜斯文欠下的赌债,吴小霞已经帮他还清了,就算有私房钱,怕也是空了一大块,她才不好意思要人家攒下的压箱底钱,便笑笑道: “放心吧,我现在手上的银两足够了,我说动了镇上的王财主帮助我。” 夜萤透露了一些信息给吴小霞,她也尝试着不把吴小霞当外人看。 “真的?太好了。萤妹,你太厉害了,竟然能说得动王财主,他可是三清镇一等一的有钱人。”吴小霞一听十分欣慰,此时她们已经绕过宅子,走到山脚下,吴小霞指着前面道,“你看,那里就是制瓦的取土之所了。” 夜萤抬头一看,颇觉震撼,只见前面有山已经被掏空了,有的工人正在挖土,有的工人正把挖下来的土挑到边上的泥田里,十几头牛被蒙了双眼,被工人驾驭着,在泥田里转悠,踩踏着脚下的泥土。 “这些新土要踩一天,这样才会变得既黏又有弹性。踩好后,送到这里做瓦坯,再晒上十天半月,待晒干了,就可以放窑里去烧了。” 吴小霞看到夜萤兴致勃勃,也细致地讲解了一番。 “真不容易,一道道工序都得细致认真。” 夜萤一抬头,就看到对面一名长相壮实的老汉迎面走来。 “小霞,你还不去看窑加柴,在这里闲逛什么?” 老汉声音瓮瓮的,却充满了不容置疑的权威,吴小霞吓得一哆索,道: “知道了,爹。” 第一百一十七章酒鬼 随着季节已到,天气转凉,但是吴老头却穿着短袖,头发虽然花白,但露着的胳膊上依然是肌肉鼓突,精神健旺,一看就是不好说法的固执之人。 对着吴小霞喝斥完,吴老头又转脸看了一眼夜萤,见是一名年轻女子,便一脸淡漠地转身要走。 “吴老伯,我是夜萤,想找你们家买些瓦片!” 夜萤的话,让吴老汉立即停下了脚步,有生意上门自是要做。 吴老汉回身又深深打量了一眼夜萤,道: “原来夜老二的姑娘都这么大了,你哥在我窑上做工,还算勤快,不错,有你们这一双儿女,夜老二这一辈子也值了。” 呃,不知道什么逻辑,以夜萤现代人的思维,一个人值不值可不光看儿女如何,关键是自已过得舒不舒服。 不过,夜萤还是面带笑容地回道: “吴老伯,我哥还要你多多提携。不知道如果我买的瓦片数量多的话,吴老伯能否给个折扣呢?” 站在边上的吴小霞差点没打了个趔趄,还有人在父亲生气时敢和他侃价格的,真是不怕死了。 果然,吴老汉脸上露出了不痛快的表情,道: “方圆百里内,谁不知道我吴家瓦片的质量上好,我们卖瓦从来都是不二价的。不过,既然你哥在我们窑上做工,如果你买一千片以上,我倒是可以给你打个九折。” 吴老汉这么说,一是看在夜斯文在他窑上做工、还算勤奋的份上;二是看在已经故去数年的夜老二的份上。 以吴老汉的想法,夜家就算要翻盖新房,也用不了一千片以上的瓦,所以他说了等于没说,只不过给夜萤一个梯子下罢了。 “哦,我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数字,不过怎么也得五千片以上。” 夜萤估了个大概的数字。 “啊?什么?五千片?你这是要盖多大的宅子?” 吴老汉这回真地打了个趔趄,差点没摔倒。 “不是宅子,是猪圈。” 夜萤的回答让吴老汉更震惊: “什么?盖瓦房给猪住?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夜姑娘,你是不是考虑欠妥啊?” 这时候人养猪,都是随便在屋前沟后搭个棚子,有的根本就没有棚子,任猪野生野长的,人都不能住上新的瓦房,别说猪了。 夜萤微微一笑道: “吴老伯,我还真是给猪盖的,五千片估计还不怎么够,不过按您的说法,可以打个九折吧?” 夜萤之前也听说过,吴老汉最是吝啬了,要找他讨价还价,比直接割他一刀肉还疼。 原本夜斯文要和吴家攀亲,夜萤也无所谓割吴老汉一刀,可是一看吴老汉对女儿的态度,她就一阵来气。 吴小霞一看父亲便变得畏畏缩缩的,一看就知道从小便是在吴老汉的积威之下长大的。 吴老汉不在跟前时的小霞多可爱啊,善良体贴,谈吐自如,可是吴老汉一出现,她的气场就全变了:畏缩、胆怯……一副小媳妇的模样。 吴老汉没有学过现代心理学吧?当然肯定没学过。他不知道这样培养女儿,会让女儿一辈子在人前都没有自信吗? 明明是白富美,却养成了小媳妇! 夜萤心中一阵唏嘘。 难怪全村小伙子没人看来撩吴小霞,让夜斯文轻易得手了。 也只有厚着脸皮、不怕死的夜斯文才能得手。 “呃,那么多,要盖多少个圈啊?既然达到一千片,我可以给个九折!” 吴老汉的脸都要扭曲起来,估计身上已经严重肉痛。 夜萤忍着笑,道: “那明天可以陆续交货吗?我家的圈就在村尾芦苇坡上,你们直接把货送到那里,让工头点数清楚了就行。” “原来芦苇坡那里是你们家在折腾啊?”吴老汉忍着心痛,勉强点了点头,忽然问了一个或许是此时才冒出来在他脑海里的念头,“你家事情那么多,怎么斯文还跑到我这做工来了?不缺人手吗?” 吴老汉好象心里依稀有点什么东西闪过,但一时又抓不住。 边上的吴小霞听到吴老汉的话,脸“唰”地一下子就变得煞白起来。 夜斯文为什么会来她家做工,她可是心知肚明,还不是为了和她亲近一些吗?同时也争取博得父亲的好感。 可是现在八字还没有一撇,万一事情暴露了,父亲棒打鸳鸯怎么办? 夜萤不慌不忙地答道: “我家盖圈包括以后养猪,都要请工人,主家哪有自已动手的道理?我哥现在闲着也是闲着,我娘说让他多干点活,先吃点苦,以后自已当主家,才会懂得量入为出。” 夜萤这话说得滴水不漏,吴老汉也听不出什么破绽,便点了点头道: “你娘是极会打算的,说得也是。” 吴老汉整天在瓦窑工地上忙,基本上和外界没有什么接触,因此竟然不知道夜斯文好赌这件事,这对夜斯文来说,是一件极幸运的事。 吴小霞见父亲并没有怀疑其它,这才松了口气,一颗狂跳的心,慢慢回到原处。 “吴掌柜,你要的新酒我给你载来了,放在哪里?” 就在这时,一个汉子赶着马车慢悠悠地走了过来,马车上还放着几个酒坛子。 “哟,老张你真是及时雨啊,我正好把酒都喝完了,要不是送来,我今晚上就杀到你家去了。” 一听有新酒,吴老汉的眼睛就发亮了。 夜萤心中有数了,原来吴老汉是个嗜酒之人。 “哈哈,我就知道你一天都断不了酒,掐指一算,上回送来的酒你也喝得差不多了,那我还把酒卸在你家院子里?” “成!卸完你找钱掌柜自已去支取酒钱。” 吴老汉点了点头,一脸欣慰地看着对方把马车往自家院子的方向赶去。 夜萤看到这一幕,不由地眼前一亮,心里有了一个好主意,这个主意若是能实现,那便能为哥哥接近吴老汉强力助攻。 “吴老伯,我家最近自酿了一些果酒,不知道你感兴趣吗?如果想试试,我可以让哥哥带过来给你尝尝。” 夜萤的话,激起了吴老汉的兴趣: “果酒?味道如何?我从来没有喝过,那就让斯文带过来让我尝尝吧!” 果然,好酒之人,只要一听到个酒字就万分亲切,一时间,吴老汉对夜萤的态度又好了很多。 “成,我明天就让他带过来让你试试。没有其它事了,我先告辞,不打扰你们了。” 夜萤客气地和吴老汉告辞了,看他一提到酒便垂涎欲滴的模样,不由得心内一阵暗笑,果然是个酒鬼。 第一百一十八章夜珍珠醉了 “萤啊,你在干嘛,折腾什么呢?” 田喜娘从地里回来,就看到夜萤在搬酒坛子。 “我在试试牛舍子酿的酒成了没有,如果成了,就可以拿来做手信了。” “你傻了,不是说酿成了要拿到集市上去卖吗?怎么又要白白送人了?” 田喜娘一听,万分心疼。 “娘,卖了也不值多少钱,它反正是个稀罕物,不如送人让他们尝尝鲜,比如送给王老爷什么的,你觉得呢?” 一听是送王老爷,田喜娘就沉默了。 王财主来他们家,送了好多东西,他们穷家小户,无以回报,送点稀罕物是应该的。 夜萤现在倒不在乎这点小钱了,有王财主两千两银子护身,她心里妥妥地十分安稳。 打开酒坛上面沉重的沙袋做的盖子,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田喜娘闻到了,不禁惊叹一声: “萤儿,成了,这酒好香,就是不知道味道如何。” 牛舍子是浆果类的,果肉厚实,又是野生天然的,能成功酿成酒,肯定味道差不到哪去。 夜萤小心端起酒坛子,往桌上的瓷碗里倒了半碗。 只见琥珀色的酒液从坛口倾泻而出,一股愈发浓郁的酒香流溢开来,还没等田喜娘拿起碗来试试,就听身后有人喝采道: “好酒,这是什么酒?我从来没有见过!” “哟,端翌是你啊?来,正好尝尝我们萤儿自酿的果酒。看看好喝不?” 田喜娘回头一看,见眉目英朗的端翌出现在身后,不由地喜出望外。 不得不说,端翌按村里人的话来说,很有“女婿材”,就是那种让中老年妇女一看到就会不自觉恨不得自已有个女儿可以嫁他的那种。 虽然夜萤已经和吴大牛走亲,但是端翌愿意来夜家,又是夜萤的救命恩人,田喜娘也不好拿着扫帚把人赶出去呀? 再说,端翌也挺会做人的,每次上门都没有空手,这一次,手里又提着两只肥大的野兔子。 “好咧,我来试试,不过大娘,你得先找个笼子,把这两只野兔装起来。” “哟,怎么好意思呢,又带野味来,你拿到集上去卖吧。” 田喜娘欢天喜地地推辞着。 “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要那么多银两有何用?你们留下尝个鲜吧!” 端翌说着,不容分说,把野兔塞到田喜娘手里。 田喜娘只好“勉强”收下,然后找了个废旧不用的旧竹笼,将两只野兔子塞了进去。 端翌一看夜萤抬起酒坛子吃力,便上前主动帮忙道: “小心闪了腰,让我来。” 这口吻,别提多自来熟了。 夜萤心里酸溜溜地想:我和你很熟吗?要你这么关心我? 嘴上却道: “不沉,没事,我能拿得动。” “别逞强了,村里可没有推拿大夫,闪了腰就只能躺着了。” 说到这里,端翌不由地看向夜萤盈盈一握的纤腰,想起昨晚的一夜癫狂,心跳不由地漏跳了几拍。 夜萤心里还来气呢,上回这个男人被夜珍珠拼命撩拔是怎么回事?他似乎甘之如饴,享受其中,看来也不是个老实的。 闷骚。 夜萤在心里给他下了个定义。 却不知道自已无由地如此生气做什么。 人家男未娶,女未嫁,互撩也不关她什么事啊? 说曹操,曹操就到。 夜珍珠一身嫩绿,款款出现在夜家的院子外,看到端翌果然在夜萤家,不由地眼前一亮。 端翌一进村就被她看到了,她赶紧回家梳妆打扮一番,这才装着无心似地来到夜萤家。 “哟,二婶,你们都在啊?我娘叫我拿回上次装柿子的竹簸箩。” 夜珍珠的借口张口就来,嘴里虽然叫着田喜娘,但是眼睛却往端翌身上扫去。 端翌英姿飒爽,为了来见夜萤又特意收拾了一番,让夜珍珠不由得眼前一亮,顿时已经为他神魂颠倒。 夜萤一看到夜珍珠那牢牢粘在端翌身上的眼神,气就不打一处来,她把酒坛子重重塞进端翌手里,道: “竹簸箩啊?我想想,放在我家灶台上了,我这就拿来给你。” 夜萤话里的意思无非是:拿了就赶紧走吧! 夜珍珠却没有回应她,只是对着端翌羞涩一笑: “这不是端大哥吗?好巧啊,咱们又见面了。” 是挺巧的,端翌一来,你就过来了,真是太巧了。往常没有端翌的时候,你三两年也没有踏足我家的院子。 夜萤听得好笑,心里一阵嘀咕。 她快步走进厨房,找到那个竹簸箩,回到院子时,夜珍珠已经端起了装满牛舍子的酒碗,往嘴边送了。 “哎,真好喝,甜甜的,还有一股酒香。” 夜珍珠敢情把这当成了饮料,一口气喝了小半碗。 因为太好入口了,夜珍珠根本没有提防。 夜萤想叫停时已经来不及了,眼睁睁地看着夜珍珠喝下去。 接下来,要看夜珍珠的造化了,如果她有酒量的话,只会觉得稍微头晕乎乎的,如果没有酒量的话,恐怕直接昏睡过去了。 别看是果酒,酒精度还是很高的。 “端大哥,我怎么觉得头好晕?天提前黑了?我突然一阵发困?” 夜珍珠手撑在桌子上,两眼迷离地看着端翌。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夜珍珠突然就要向端翌怀里扑去。 “珍珠,你醉了。” 不过,夜珍珠意识里最后的感觉不是被一个坚强的怀抱搂着,也没有嗅到她想像中好闻的男人气息,她被夜萤紧紧抱住了。 “娘,快过来帮忙,珍珠喝醉了。” 夜珍珠的脑子清醒到这里,便断片了。 等夜珍珠一觉醒来,睁开眼一看,四下里一片漆黑,夜虫的鸣叫在耳边“悉悉”地响。 不用点油灯,夜珍珠从熟悉的触感中便知道,自已是在自家的卧榻上。 看来,是喝醉之后,夜家着人把她送回来的。 但是,夜家只有田喜娘和夜萤两个女流在,靠她们俩?能把她送回来? 这么想着,夜珍珠心下一喜:莫非送她回来的是端翌? 一想到端翌,夜珍珠心里就象揣了一团火一般,她听到厢房外有动静,知道一家人还在做柿饼,便迫不及待地起床,想要问个清楚:到底是谁把她送回来的? 第一百一十九章:挑唆 “娘,我睡了多久?谁送我回来的?” 夜珍珠走到院子里,见柴氏正在院子里将半干的柿饼收起来,便走上前问道。 “哎哟,你这丫头,怎么能喝得那么醉呢?是夜萤过来叫了你大哥和你爹把你抬回来的。 不过,你放心,你是在夜萤那里睡到天黑了才回来的,否则你一个姑娘家家的,喝醉了被家里人抬回来,若是让外人看到了,脸就丢大了。” 柴氏一脸恨铁不成钢。 夜珍珠这才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不由心中一阵遗憾:竟然不是端翌送她回来的? “那个,娘,端大哥没有送我回来吗?” 夜珍珠不死心地又问了一句。 若是换成眼前的人是她爹她就不敢了,但是柴氏从小就很宠溺她,所以才敢放开胆子有此一问。 “什么端大哥?没看到一个端大哥啊?”柴氏疑惑地看了夜珍珠一眼,突然紧张地问道,“哪来的端大哥?你和他怎么了?” “娘,端大哥是美寨村的一名猎户,说是有一次在山上救了夜萤,就这么认识了,和二婶家常来常往的。” 说起端翌,夜珍珠便一脸娇羞的模样,手也不自觉地在捻搓着衣角。 柴氏是过来人,一看夜珍珠这副样子,就知道女儿陷入了情网,顿时紧张了起来: “女儿,你可不能随便对男人托付终身啊,他家的情况,你了解多少?家境如何?父母双亲可健在?有多少兄弟姐妹?” 柴氏一阵连珠炮出来,夜珍珠傻眼了,讷讷地道: “这个倒没有仔细问过。” 是啊,每次遇到端翌,都是在夜萤家,那么多人的场合,她怎么问啊? “傻女儿,什么都没问,你就敢动心?”柴氏恨铁不成钢,“你不是心心念念要嫁个秀才或者镇上的富户吗?怎么又和猎户对上眼了?” “娘,你看到端大哥就明白了,他绝对不是那种庸庸碌碌的猎户……” 夜珍珠完全动心了。 看着女儿怦然心动的样子,柴氏叹了口气道: “嫁给猎户也不错,就怕他穷家小户,不能让你过得富裕安稳。” “娘,端大哥绝对不是那种没有作为的人,只是我看他,好象对夜萤妹子更感兴趣一些。” 夜珍珠伤心地叹了口气。 “什么?夜萤都和吴大牛走亲了,端翌怎么可能看得上她?” 柴氏十分疼女儿,而且前几天才发生的争执让她极端讨厌夜萤,从来把田喜娘一家捏得死死的她,竟然没有夜萤手下讨到好,她还一直记恨在心头呢。 夜珍珠不提夜萤还好,一提夜萤,柴氏便气上心头。 “哎,男女之事,实在很难说得清楚,我还是女儿家,自然不好象夜萤妹子那般主动。我看端大哥很吃她那一套呢。” 夜珍珠一看柴氏的表情,便知道有戏,便有意撺啜道。 “哼,那个贱丫头,估计是不满吴大牛的品貌。现在银子骗到手了,可能在找下家呢!她没脸没皮的,男人很吃这一套。不过,她终究是走过亲的,男人就算一时被她迷惑了,也不长久,最后都会清醒过来的。哪个男人找当家做主母的,不是找清清白白的黄花大闺女?” 柴氏愤愤地道,如此安慰,却让夜珍珠找到了同盟,她轻轻咬着粉红的下唇,嘴角却浮出一抹微笑。 她就不信,只要她放得开,端翌会被一个已经走亲了的夜萤迷住。 “娘,端大哥会明白过来的。” 夜珍珠自信满满地道。 夜萤家。 “没想到果酒竟然这么烈?珍珠喝了半碗就醉倒了。” 田喜娘抿了口果酒,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估计是珍珠从来没喝过酒,果酒又是甜甜的,味道极好,她一口气喝多了自然会醉倒。” 夜萤解释道。 “萤儿,味道真地不错,不过看珍珠那样,我也不敢多喝了。” 田喜娘浅尝辄止。 “妹妹,这样的美酒,如果卖到镇上的酒家,肯定会被抢购一空。” 夜斯文是惯会喝酒的,方才已经喝了半碗,这下又自已动手倒了半碗,又仰头喝了一大口,大笑道: “痛快!” “哥,你少喝点,别发酒疯了。这些酒不多,我准备不卖,做手信用。” “送谁啊?” 夜斯文一脸肉痛地道。 “吴老伯嗜酒如命,我准备了五坛,你可以分次送给他。可别一次都送完了,你得让他喝上了瘾,没你不行就好了。” 夜萤面授机宜,强力助攻! 吴小霞是个好姑娘,如果哥哥能娶到吴小霞,家有贤妻,夜斯文就不容易走上歪路。 夜斯文一听,面上大喜: “妹妹,你出的好主意!我这就拿一坛送小霞她爸去。在吴家做瓦工这么多天,我算是知道什么叫嗜酒如命了!小霞他爸一天没有酒就不行,有这么好喝的果酒,我们就能愉快地交谈了。” 夜斯文抱了果酒就跑了出去,连夜萤在后面叫他也不听了。 田喜娘一看儿子这副猴急的模样,顿时不满起来: “这小子,日后肯定也是娶了媳妇忘了娘,你看看,他现在就被迷得神魂颠倒的。” 一边说,田喜娘眼眶就红了。 夜萤揣摩了一下,大约明白田喜娘这是吃未来儿媳妇的醋了。便笑着安抚道: “小霞姐是个好姑娘,有她带着,哥就不会走歪了,这岂不是皆大欢喜吗?儿子大了,总要娶媳妇的,不能和娘过一辈子吧?” “扑次”一声,田喜娘带着泪倒是笑出来了,“萤儿,我现在觉得,你说话的口吻怎么象你是娘似的?放心吧,我还没有那么想不开,家和万事兴,若是吴小霞能嫁给你哥,我欢喜得烧高香了,哪里敢怠慢她。” 见娘想通这个道理,夜萤也放下心来,嘻嘻一笑道: “明儿我要去镇上,拜访一下王小姐,顺便送几坛果酒给王老爷。” “那是应该的,上回人家过来,送了咱家那么多大礼,咱们穷家小户的,也拿不出什么好东西,否则,送点果酒还真是寒碜了。” 田喜娘虽然大字不识,脾气也爆了点,但还好对儿女的话还能听进去,也算明理之人,这让夜萤很安慰。 第一百二十章玉碗盛来琥珀光 三清镇的清晨,淡淡的雾气氤氲,拱桥流水,垂柳依依,看上去恬淡而美好。 “夜姑娘,你这坛子里装的是什么稀罕物啊?我看你宝贝得很。” 小五边赶着马车,边回头问夜萤。 因为要带果酒出门,所以夜萤便雇了小五的马车。 “呵呵,一些自已酿的果酒,你先到镇上的悦来酒楼,我准备卖一些给他们。” 原来是说好不卖的,但是临时的,夜萤却改变了主意。 酒香也怕巷子深,如果坊间都没有对果酒的好评,她送的手信怎么显得贵重呢? 原本小五对夜萤也没有看法,都是彩凤整天在他耳边撺啜。但是这段时间彩凤都不理会他了,小五也就淡了敌对夜萤的心。 “夜姑娘,悦来酒楼到了,我把马车赶到酒楼后面等你,你上去慢慢谈吧。” 小五等夜萤下了车,抬头看看悦来酒楼气派的门脸,便赶紧把马车赶紧到酒楼后面去了,免得挡着人家的门楼,影响了人家的生意。 其实他心内也怯着呢,人家是大酒楼,他马车挡在这,不一会儿肯定有伙计出来喝斥,还是主动让边上吧。 “伙计,你们家掌柜的在吗?” 夜萤是出入惯酒店宴会等大场合的人,悦来酒楼虽然是镇上排场最大的一家,在夜萤眼里,却把它当寻常,一进酒楼,逮着个伙计就问道。 “掌柜的在楼上,你有什么事吗?” 伙计一看眉目姣好的夜萤,一身衣着也整齐俨然,落落大方的模样,倒也不敢轻视。 “我想找他谈点事。” “掌柜的很忙,怕是没空接待你。” 伙计心想一个姑娘家能谈什么事呢?又懒得上楼通报,便应付地敷衍道。 “我有好酒要让他品鉴一下,我想他会感兴趣的。” 夜萤不慌不忙地道。 “呵呵,姑娘,你说笑了,我们悦来酒楼是三清镇上最大的酒楼,南来北往的客商都喜欢在我们这里吃饭,什么好酒没有见过?本店既有郢州富水、乌程若下、荥阳土窟春、富平石冻春、剑南烧春、河东乾和葡萄、岭南灵溪博罗、宜城九酝、齐地鲁酒。客人若中意京城佳酿,本店还有西市腔、新丰酒及虾蟆陵之郎官清、阿婆清,本店酒品齐全,会稀罕你的酒?” 伙计扫了一眼夜萤抱的黑乎乎的酒坛,丑丑的外包装一看就不会有什么好东西,便轻蔑地道。 同时伙计心里也暗暗嘀咕着,还好没有被对方的美色迷住,随便就去烦扰掌柜的,结果就为了一坛破酒,掌柜的肯定把他骂死了。 “你确定你们家掌柜不会见我?” 夜萤也不来气,依然淡定地问道。 “哎,姑娘,我们家今天承办了吴府老寿星的七十大宴,你没看到大家都忙得飞起吗?掌柜的有闲心搭理你就怪了。” 伙计不耐烦地道。 “好吧,既然这么忙,我就去仙客来酒楼试试了。我的果酒可是天下独一无二的,你们不要,千万别后悔。” 夜萤也不生气,抱着酒坛子就离开了,临走还故意朗声道。 “你们吵什么吵?什么果酒?” 掌柜的正好从楼上下来,听到夜萤临走时扔下的一句话。 “呃,一个上门卖酒的姑娘,我看她抱着个旧坛子,也不象有什么好酒,就没通报给您。” 伙计行了个礼道。 “哦,原来如此,行,我知道了。” 掌柜的也不以为意,又开始忙着去核对今天进的货到货情况了。 象这样上门主动卖酒、卖果蔬的,他一年到晚接待多了,平时可能还会按下耐心来对待,但是事情一多,就顾不上了。 仙客来酒楼并不远,就在悦来酒楼的对面,这两家规模旗鼓相当,但是悦来酒楼开业较早,在三清镇上名头比仙客来要大得多,客人更多地选择悦来酒楼,所以两相一比较,仙客来就显得冷清多了。 夜萤想起上回吴彩凤在悦来酒楼掌柜的手里着了道的事情,觉得和悦来酒楼合作也不靠谱,虽然仙客来酒楼名气没有悦来大,但是不妨试试吧。 “伙计,请问掌柜的在吗?” 夜萤走进仙客来,看到这里店堂里的客人比悦来的少多了,因此显得冷冷清清的,但她还是嘴角上扬,自信一笑。 “在的,姑娘有什么事吗?” 伙计很热情,态度和悦来酒楼的明显不一样。 “哦,我家自酿了一款果酒,想要拿给掌柜的试试酒。” 夜萤把酒坛放到八仙桌上,伙计扫了一眼那黑乎乎的酒坛,犹豫了一下,还是道: “行,我去和掌柜的通传一声。” 不一会儿,一个胖乎乎、一脸圆润的掌柜出现在夜萤面前,和气地道: “这位姑娘,我是刘掌柜,听我的伙计说你有一款新酒要让我试?” “是,没错,先自报下家门,我是柳庄夜氏,这是我们自家酿的果酒,你试试?” 夜萤打开酒坛的盖子,然后从伙计手里接过酒碗,把酒倒了出来。 其实,酒坛一揭开时,掌柜的脸上便是颜色一变,因为那扑鼻的酒香味太过淳厚了。 对市面上流行的酒掌柜的自然了如指掌,夜萤这款酒,光从酒香来说,绝对超过市面上大部份酒。 掌柜的迫不及待地拿起酒碗,凑近一看,琥珀色的酒液十分悦目,他迫不及待地倒入口中一品,不由大赞: “好酒,只是偏甜一些,味道十分醇厚,入口绵长,后劲怕是很大吧?” “掌柜的,你真是个识货的。这酒虽然甜了些,但是的确后劲很大,酒量不好的人,说不定一碗就醉了。” 夜萤想起夜珍珠,那可不是大半碗就醉倒了吗? 夜萤已经了解过了,现在各家卖的除了便宜的浊酒外,就是用浊酒经过二次过滤制成的清酒。但是酒精度还不如后世的啤酒,好酒之人,哪怕喝掉一坛也不会醉。 夜萤在配制过程中,用了独特的酒曲和秘法,所以酿出来的酒呈现最高品级的琥珀色,白居易曾有诗云: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说的就是夜萤酿的这种酒色。 而且夜萤的酒发酵程度高,酒精度至少接近二十度,可以说是这个时代现有的最高度的酒了。 刘掌柜的是识货的,一尝之下就晓得夜萤的酒是上等货色,当即一脸欣喜: “夜姑娘,你家还有多少这种酒?我都要了。” 夜萤见刘掌柜如此识货,心下一喜,道: “制这种酒颇费功夫,我家存货也不多了。” “刘掌柜的,这是什么好酒?酒香扑鼻,我隔着十几米就闻到酒香了。” 这时,一位中年书生,拿着纸折扇走了过来,看到八仙桌上还有一碗倒出来的果酒,便上前不客气地拿起来,倒入口中…… 第一百二十一章成交 “邱秀才,你等等,哎,这酒是这位姑娘的,你不能随便喝……” 刘掌柜自是和眼前的秀才熟识,正待阻止,却已经来不及了,只见那邱秀才一仰脖,喝下第一口酒时,根本禁不住第二口酒的诱惑,利落地把一整碗酒都倒入喉咙中。 “好酒!好酒!此乃我生平喝过的最好喝的酒!不过,这种酒的味道很奇特,我素来知道,想喝稻米酿成的酒,那就是郢州富水、乌程若下、岭南灵溪博罗这些比较稳妥;要喝高梁糜子酒,就点鲁酒或者京城本地的西市腔、新丰酒。但是这种酒,却不似以上这些酒的味道,甘美中带着淡淡的果香,入口绵厚悠长,实在让人难以忘怀。只是不知道这种酒是什么酿成的?” 邱秀才看来是个酒鬼,竟然各地的酒都品鉴得能说出个中滋味来。 夜萤抿嘴一笑道: “这是果酒,采用野生浆果制成,自然味道独特,而且酿制时有我夜氏的独门秘方,度数也远超一般的清酒,邱秀才你还是悠着点喝,省得醉倒了。” 这个时代的酿酒技术还不发达,就算是过滤后又经过加工的清酒,酒精度也不如后世的啤酒,所以二十度的酒,对这些人来说,已经是滋味醇厚、没齿难忘的高度酒了。 “我不信,邱秀才我斗酒诗百篇,还从来没有喝几碗酒就醉过的呢!不过,这种酒的味道的确很美妙,不论如何,再给我一碗!酒钱我会如数算给你的。” 邱秀才说着,自顾自已倒了一碗,亦是一饮而尽。 刘掌柜的在边上看得哭笑不得,对邱秀才道: “您老悠着点,我的酒量不好,刚才喝了半碗,现在就有点感觉了,你还是听姑娘劝吧!” 邱秀才性情狂纵,一向嗜酒如命,此时好不容易遇到生平第一次喝的美酒,哪里还克制得住? 趁着刘掌柜不注意,竟然又偷倒了一碗,一口喝下后,夜萤正要问刘掌柜的是否愿意买酒,就听“咣当”一阵碗摔破的声音,邱秀才已经醉得拿不住手里的酒碗,他整个人亦软软地从八仙桌边缘滑落,瘫倒在了地上。 “哎,邱秀才,我就和你说了嘛,这酒会醉人的,你不听?” 刘掌柜一看邱秀才醉了,无奈地道。 “醉?我哪里醉了?好酒,好酒,再倒一碗给我!” 谁知道邱秀才眼睛一睁,又“咕噜”了几句,这才彻底地“呼呼”睡着了。 “来人,把邱秀才带到楼上客房歇息。” 刘掌柜喊来伙计,看他们把邱秀才架上楼,一路还迷迷糊糊地喊着要酒,他摇了摇头,转脸却满面笑容地对夜萤道: “夜姑娘,咱们来谈谈这果酒的价钱吧?” “一坛五两银子,不二价。” 夜萤斩钉截铁地道。 “咝”,刘掌柜从齿缝里发出一声受惊的声响: “你确定不是开玩笑?一坛酒五两银子?” “刘掌柜的,你想不想打败对面的悦来酒楼?” 夜萤顾左右而言它。 “想,当然想,日思夜想。”刘掌柜看着对面悦来酒店的车水马车,再看自已店堂内的冷冷清清,心有不甘地道,“其实不光是从大厨和装潢上来讲,我们和悦来酒楼都不遑相让。” “是,只是你们缺少自已独特的拳头产品,如果你们有了琥珀光这个果酒作为噱头,我想一定能名声雀起,打败悦来酒楼的。” 夜萤鼓励道。 “琥珀光?你说这果酒的名字叫琥珀光?还真是酒如其名。”刘掌柜郑重地点了点头,思忖一番道,“行,那就五两银子一坛,你有多少,我都给你买下来。” “刘掌柜的,我的酒也不多,而且这种果酒供应是有季节性的,我只能保证供应到今冬,而且数量只有五十坛。” 夜萤算了算,就算现做加上家里已经酿成的,总数不会超过一百坛,其它的她还打算留着送人呢。 “唉,那太少了,夜姑娘,你之前不是说我能靠着这拳头产品打败悦来酒楼吗?光是五十坛好酒的力量,远远不够。” 刘掌柜失望地摇了摇头。 “除了果酒,我还有一种高度的烈酒,喝了肯定让你没齿难忘,不过,我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酿造出来,这种酒的数量一定能足够供应。” “真的?太好了,如果有这种酒,我就有信心打败悦来酒楼。” 刘掌柜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夜萤会有帮他打败悦来酒楼之举,但是既然二人的目标是一致的,他便以此来诱惑夜萤。 夜萤对悦来酒楼的反感,一是源自上次这家酒楼掌柜半道上不负责任的招募,若她是个眼皮子浅的,随着掌柜的去做女侍,恐怕被祸害的就不是彩凤而是她了。 其二,方才去悦来酒楼时,这家的伙计也忒托大了,夜萤有一种想要让悦来酒楼“啪啪”自打脸的冲动。当然,实现这个目标的最好助力就是悦来酒楼的老对手—仙客来酒楼。 “我今天带了五坛酒过来,你可以先行试卖。另外,我还要请刘掌柜的帮我大量购买清酒,我先去办下别的事情,回头再找你要货,可以吗?” 刘掌柜当即点头应允,至于购买清酒的银子,便直接从他要付夜萤的酒钱里扣,酒钱里不够扣的,夜萤会以现银补上。 说定条件后,刘掌柜便着伙计随夜萤去马车上把五坛酒抱回来,夜萤走后,刘掌柜的便开始着手推销他新进的美酒了…… “夜姑娘,我在这等你,你出来后直接来这找我就行了。” 小五赶着马车送夜萤来到王财主门前,一看王财主门庭若市,门前石狮高大威武,顿时被震住了,把两坛酒卸下来后,麻着胆子和夜萤知会一声,便赶着马车远远闪到了边上。 而小五的心里,对夜萤的神秘感也增加了几分。夜萤一个姑娘家的,竟然能和王财主这样的权贵打上交道,这让他着实佩服夜萤。 “夜姑娘,太好了,这几天我都在想你呢,还想着什么时候叫钟管家安排一下,去柳庄探访你,没想到你就来了。” 王小姐一看到夜萤来访,十分热情。 第一百二十二章探亲访友 夜萤一看,王小姐还真是与时俱进,这次见面,王小姐依旧梳着上回她教的蜈蚣头,若不是一身古风的衣衫宛然,夜萤会恍惚以为遇到了后世一位优雅的女大学生。 见夜萤有片刻出神,王小姐不禁抿嘴一笑,问道: “是不是春桃没学象?编得不好?” “不,不是,编得太好了,春桃真的心灵手巧,还适当改良了,更适合小姐你的脸型了。” 夜萤知道自已失礼了,赶紧微笑着解释。 “这段时间,镇上的姑娘们每回来我家,都纷纷向我打听你,她们可想你编发的手艺了。可是听我爹说,你在忙大事情,所以我就没让下人去邀请你,否则,不是请你过来,就是我带着她们去找你。 今天是大家不知道你过来,否则,早就把我这的门槛挤破了。” 王小姐看到夜萤心情很好。 夜萤也喜欢王小姐虽然富贵却不骄纵的个性,乐呵呵地道: “也不是什么大事业,只不过想些法子,能让自已富足有余吧。这两坛果酒,送给王老爷品鉴一下。是我自已酿的。” 王小姐颔首,让春桃收下,又霸道地道: “中午你留在我这用饭,我让几个好姐妹都过来。” 夜萤本来就是来打入三清镇的“上流社会社交圈”的,便笑嘻嘻地点点头道: “行,几天不见,我也挺想她们的。当然,也有例外,赛金花我是一点也不想见她。” 夜萤的直言不讳让王小姐有点意外,但却又觉得她这个人有事情不会放在心里,是个直爽的人,便多了几分喜欢道: “放心吧,她的个性别别扭扭的,我也不喜欢她,不会请她过来的。” 说话间,春桃便指使小丫环们去请人。 王小姐又打散了头发,让夜萤帮她重新设计一个新的发型。 这对夜萤来说,自然不是什么难事,她稍考虑了一下,便为王小姐做了一个清新优雅的韩式盘发。 盘发的髻尾上,夜萤在王小姐的首饰中挑了一根飞鸟造型的玉钗,让王小姐在清新中现出几丝贵气,十分贴合她的身份。 王小姐让人从库房里搬出两面镜子,依着上回夜萤教办法,看到自已新发型的模样后,极为满意,笑道: “夜萤,若你不嫌弃,咱们今后便以姐妹相称吧?你大三岁,我叫你姐姐如何?” “我是家里老小,有人叫我姐姐,我自然乐意。” 夜萤一听王小姐主动提出加深她们的关系,她也喜欢王小姐知书达理、温婉有度的性格,便欣然答应。 见夜萤点头答应,王小姐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上前一把牵起她的手道: “太好了,以后我有个异姓姐姐了。” “呵呵,既然你叫我姐姐,那我便送你一份小礼物如何?不过,这礼物并不贵重,只是一个点子。” 夜萤歪着头,笑道。 “哦?姐姐的点子,都是金点子,你说来听听?” 王小姐大感兴趣。 “你每次想要照自已的发型,是不是都要这么让人一前一后拿着,特别吃力?” “对,咱们姑娘家,有什么新鲜玩意,都想第一眼欣赏一下,每回还要等人去库房拿镜子,再着人抬着镜子,真是不方便。” 王小姐点点头。 “你可以专门弄一间换妆房,然后依据你身高的角度设计高低不同的几个架子,把镜子放在架子上固定好,每次你想要看自已的发式或者新衣服时,就不用劳动那么多人手了,也可以随时就看。” 王小姐很聪明,夜萤一说完,她就听明白了,高兴地拉着夜萤的手道: “太好了,你真是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春桃,你听到没有,马上通知木匠,依着夜姐姐说的,帮我打几个搁镜子的木架子。” 春桃得令,立即通知木匠去做了。 而这个时代木匠的心灵手巧,远超过夜萤的想像,他们听明白后,设计好的架子极大地满足了王小姐爱美的需求。 这让王小姐每次试新衣裳和换发型的时候,总要感念夜萤的聪明。 自然,王小姐对夜萤的好感,也影响到了王财主对夜萤的态度…… 就在这时,得到王小姐消息的三清镇上的闺秀们纷纷赶来,上一回夜萤给大家留下了惊艳的发式,爱美的少女们,对夜萤这一次能否带来新发式的热情不减。 一看到夜萤,都亲热地上前问长问短。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夜萤也使尽浑身解数,帮她们设计了几个令人眼前一亮的新发式。 半天的拜访就在愉快的氛围中结束。 “哎,这时间过得太快了,夜姐姐,你真的要马上回去?” 王小姐有些惆怅地道。 虽然是富家千金,但是在这种小镇上,有趣的人不多,夜萤是为数不多的一个,她都舍不得让夜萤离开了。 “是啊,家里还有一大堆事情等着我去处理呢,有空我会再来看你的。” 夜萤亦是依依不舍。 她的朋友一向不多,来到这个世界后,也为生活所迫,根本没有时间交朋友,王小姐是难得一个对她真心相对的。 在王小姐这里,她感受不到欺诈、攀比,却不时可以享受到友情的温暖,还有类似于后世文明的一些高贵教养,这让她有一种熟悉亲切的感觉。 “你若是不来,我就让钟管家派马车去把你抢来。” 王小姐开玩笑地道。 夜萤点点头,笑道: “那你岂不是成了强盗?放心吧,只要能抽出时间,我会再来的。” 王小姐虽然是富家千金,但是夜萤也不羡慕,她就象笼中的金丝雀一样,不得自由,看着她将要离开的眼神,竟然有几分落寞。 夜萤一时冲动,便脱口而出道: “要不,你若是有空,也可以去我们村里走走,虽然是个普通的小山村,但也有一些别致的风景。” 话才出口,夜萤便有些后悔,觉得自已的提议太孟浪了,王财主或许根本就不喜欢他女儿离开家门,到处乱走。 “真的?你若是欢迎我,我一定去。” 谁知道,王小姐一听到这个提议,立即双眼放光。 第一百二十三章救命恩人 “你要去,我自然欢迎,只是你爹那?” 夜萤丑话说到前头。 “我爹那没事,只要不是太出格的事情,他都依我。” 王小姐十分有底气地道。 “那就随时恭候大驾光临。” 夜萤坚决辞掉王小姐让钟管家派马车送她回村的念头,只说她还有事,要在镇上逗留一番。 出了王家的大门,夜萤在和小五约好的地点并没有找到小五,估计是等的时间太长了,不知道跑哪瞎溜达去了。 夜萤只好步行到三清镇上,她估计小五不会走远,指不定在哪个捏面人的摊点前发呆呢。 走到老相好“尤记”肉包铺前,看着麦粉香四溢、肉汁从包子褶缝里渗出金黄油色的肉包子,夜萤当然打算买一些回去哄老娘开心了。 现在她“财大气粗”,自然不会有买不起的担心,就在她摸出碎银,准备买肉包的时候,突然,一个迅捷的身影从她身边闪过,接着,一双脏污的手“叭”地摸在蒸屉堆叠整齐的肉包上,转眼间,有两个肉包被那双脏污的手拿走,边上的肉包受到脏手污染,也留下了几个乌黑的指印。 “臭丫头,又是你,上回没逮到你,这回你等着瞧!” 尤记肉包铺的伙计反应极快,从店铺里一阵风似地追出来,夜萤看到抢了肉包跑走的是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乞丐,从背后看不清男女,伙计却出离地愤怒,手里挥舞着临时抓到的一根大扫帚在后面狂追。 不过,小乞丐却跑得很快,那速度,如果按百米跑来计,足可以跳进13秒以内了。 夜萤正在感叹伙计肯定追不上小乞丐之时,谁知道伙计突然灵感大发,举起手中的大扫帚,用力向前一掷。 “啪”地一声响,这扫帚正中小乞丐的后背,力道应该挺大的,砸的小乞丐一个趔趄,“扑通”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伙计冲上前,一脚踩住小乞丐的后背,恶狠狠地道: “让你跑,你这臭乞丐,偷了两次肉包,以为我抓不到你是吧?把你送官府进去坐大牢你就有得瞧了!” 那小乞丐被这一砸一踩,应该极痛才是,可是他翻转过身时,夜萤却看到,他猛地把手里的肉包塞到嘴里,也不管会不会呛得慌,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看样子就知道饿极了。 “你,你,你还吃?” 伙计气乐了,一把拧着他的双手,企图控制他把肉包塞进嘴里。 有趣的一幕出现了,伙计用力将小乞丐的手腕掰开,但是小乞丐却拼命地想将肉包塞进嘴里,而在这样的争持中,伙计竟然输了,因为小乞丐的腕力明显比他要强,执着地把肉包塞进了自已嘴里。 “臭乞丐,力气这么大?” 伙计不甘心,放开手后,扬起巴掌就要扇他。 “住手!” 就在这时,一声清脆的断喝止住了伙计扇巴掌的动作,他抬起头,愕然地看到,为这个小乞丐出头的,正是他们肉包铺里的常客,便变了副笑脸问道: “夜姑娘,这臭小子已经屡次偷盗我们铺里的肉包,今天好不容易逮着,不好好教训他一顿,下次还会来的。” “伙计,他这么小,估计也是饿狠了才会偷的。这样吧,你把他前几次偷的肉包价钱一并算上来,我替他付了。” 夜萤朗声道。 不知道怎么的,看到这么小的孩子被当街殴打,她只觉得脑子一热,便冲上来说话了。 此时再看被踩在地上的乞丐,虽然满面污脏,但是一双水晶葡萄一般的大眼睛咕录录地转着,却犹有几分灵气,心下便愈发不忍了。 若是在国力昌盛的后世,这样年纪的孩子还在父母怀里撒娇呢,何至于为了几个肉包被人又打又踩,几乎丢掉性命。 “哟,姑娘,你真是个好心的。既然这么说,那我就放过他了。” 伙计一听夜萤愿意付钱,能挽回损失,这是极好的。便笑嘻嘻地松开了踩在小乞丐身上的脚。 夜萤递给了伙计一块碎银,道: “够不够?” “够了够了,姑娘,还有多呢。说实话,我们也不想为难人,只是这乞丐太不象话了,偷了一次又一次。”伙计乐呵呵地把银装进兜里,道,“他把边上的肉包都摸黑了,我把那些肉包打包给你吧?” 这伙计打得一手好算盘,看来是不想找回剩下的银两了,夜萤也不以为意,点头道: “行。” 伙计乐颠颠地走了。 夜萤俯下身子,扑鼻而来一股久未洗浴的臭味,夜萤皱了下眉头,问道: “伤得厉害吗?能走得动吗?” 那小乞丐仍然只是用“古录录”的眼睛看着夜萤,并不回答,只是用手按住了自已的心口。 看来,就算没有致命伤,这小家伙被一踩一砸,肯定也受了内伤。 夜萤从前若是看到路上的流浪猫狗都会捡回救助站,现在别说是一个人了,她伸手出,在小乞丐的胸口按了一下,问道: “疼吗?” “疼!” 小乞丐低低回了一声,终于感觉到了夜萤的善意,不再抗拒。 “姑娘,你们的肉包,这几个是他抓过的,还有这几个是新出锅的,干净的。” 伙计做事还比较地道。 夜萤接过两个油纸包,便把小乞丐扶起来,道: “走,去找大夫给你看看。” “姑娘,你不要再做好人了,能帮他结了肉包账已经很好了,这小乞丐无爹无娘的,最近才来到三清镇,带着个弟弟,住在镇东头的破庙里,你还是少管点闲事,省得惹事上身吧!” 伙计见夜萤一付管闲事到底的模样,便好心提醒了下。 “你是坏人!” 小乞丐突然开口骂伙计。 伙计一脸内伤地走了。 夜萤憋着笑,道: “看你还能骂人,看来伤得不重啊?喏,这些肉包给你,我要走了。” 说着话,看着小乞丐脏污的脸,破旧不堪的衣衫,还是于心不忍,又掏出一块碎银,塞到小乞丐手里,道: “拿着吧,和弟弟去买两身衣服穿。” “姐姐,你别走,收留我们吧?” 夜萤正要起身,却被小乞丐一把拉住了衣角。今天的更新就到这里,敬请期待明天,感谢大家支持,嗯,作者君看到热情洋溢的你萌了……爱你萌…… 第一百二十四章:捡到宝了 呃?收留两个小乞丐? 夜萤觉得自已回家肯定会被田喜娘打死。 养两个自家的孩子田喜娘都累死累活了,再养两个来路不明的小乞丐? “不可能!” 夜萤把头摇得象拨浪鼓。 “姐姐,如果你不收留我们,我们肯定会饿死的。就算不饿死,冬天来了,我们没有棉衣穿,肯定也会冻死的。” 小乞丐的眼睛竟然水汪汪的,估计是眼泪要滴出来了。 夜萤最是心软,看不得他这副样子,犹豫了一下道: “你带我去看看你弟弟。” “好。” 小乞丐好象看到了被收留的希望,立即从地上翻身而起,似乎胸口也不疼了,带着夜萤,就往镇东头走去。 边走,小乞丐边断断续续地向夜萤介绍他的情况: “我叫宝瓶,我弟弟叫宝器,我爹被征到北疆服役,就再也没有回来了,我娘说他战死了。 今年我们镇上发了蝗灾,我们家田里的水稻全部被蝗大仙吃了,我娘带着我们出来光芒,结果到三清镇上时,她就病死了。” 宝瓶说着,眼泪“唰”地从眼眶里掉了出来,两道泪水把污脏的小脸冲出两道沟。 夜萤听了,一阵心酸。这若是放在后世,岂不是革命军人的遗属吗?受到如此对待,着实不该。 “你几年几岁了?” 夜萤问宝瓶。 “12岁了,姐姐,你让我跟着你吧,我打小和爹学过功夫,我可以保护你。” 宝瓶自荐。 “呃,还保护我呢,刚才被打的是谁?” 夜萤不客气地反问道。 “这,我不是饿得狠了吗?没力气了,才被伙计打倒了,否则,两个他也不是我的对手。”宝瓶斗志昂扬地道,“我弟弟的力气也很大,虽然只有十岁,但是他能举起一头羊了。” 还真是天生神力! 夜萤啧啧赞叹了一下,心内倒是微微一动。 “就是这里吗?” 夜萤抬头看着眼前这座残破的旧庙,除了两堵断墙,和勉强称得上神龛的中厅,已经几不复存在。 “没错,我们在这住了个把月了。实在是饿得太厉害了才会去偷包子。” 宝瓶羞愧地低下了头,原本在伙计面前,他还挺倔强的。 看来,不是一个不知道廉耻的孩子。 “姐姐,你回来了?有买到肉包吗?我快饿死了。” 刚拐过破庙的断墙,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冲了出来,逮着宝瓶就问,一抬头看到夜萤,不由地吓了一跳,警惕地往后退了一步。 “宝器,这位姐姐是好人,她给我们买了这么多肉包!你看!” 宝瓶看到弟弟,立即化身为大人的模样,脏污的脸上露出了明亮温暖的笑容,一点也让人感觉不到她在外面受的污辱和磨难,似乎能买到肉包,只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姐姐?你,你是女的?” 夜萤一听到宝器的称号,才惊呼道。 她一直被宝瓶邋遢的外表所迷惑,而且宝瓶的声音比较低沉,和少男听起来也差不多,所以一直把她当成男孩子来看。 现在想起伙计那一砸一脚竟然是施加在女孩子身上,夜萤心下更加不忍了。 “我当然是女的了?” 宝瓶翻了个白眼,把手里的肉包递到了宝器手里。 宝器接过肉包,掏出一个,立即大口大口地啃了起来,那狼吞虎咽的劲头,就象不吃马上会饿死了一样。 夜萤看了一阵心酸,再看看姐弟俩的栖身之所,只不过是倚着断墙下面,有一床辩不出颜色的被褥,边上用石块架了个简易的灶,上面放着一个污黑的烧水锅。 夜萤走近凑近锅一看,那锅里是黄黄绿绿的汤水,散发出一股腥味,夜萤不禁捂着鼻子问: “这煮的是什么呀?” “野菜粥啊,我们每天就吃这个。不过昨天宝器吃着吃着就吐了,所以早上我不敢让他再吃了,只好去……” 说到这里,宝瓶抿着嘴,不再做声。 夜萤一听也明白了,野菜成为时尚菜肴,那是在富足年代,人们吃得肚子里油水太多来消肠油用的,但是这两个孩子,别说吃饱了,能有得吃就不错了,肠子里一片干枯,再吃刮油的野菜下去,能不吐吗? 吃得时间久了,全身浮肿也是正常的。 “走吧,你们随我回去吧,不过,我有个厉害的娘亲,也不知道她愿意收留你们不?” 夜萤左右思量了一下,还是拿定了主意。 “真的?姐姐你愿意收留我们了?太好了。姐姐,我们有的是力气,一定不会白吃饭的,我们会努力干活。” 宝瓶喜出望外。 “姐姐,你愿意收留我们?太好了,以后不用担心吃不饱饭了。” 宝器乐呵呵地。 夜萤看呆了,因为宝器此时已经往嘴里塞进第四个肉包了,看他的样子,还一脸没吃饱。 呃,自已不会招揽了两个吃货回家吧? 这样的话,简直是雪上加霜啊,田喜娘肯定会满院子地拿着竹扫帚撵自已…… “你们,还真能吃!” 夜萤憋了许久,看到宝瓶和宝器两个人分而食之,十几个肉包都被填进他们的肚子里,终于艰难地挤出这句话来。 “姐姐,能吃才能干活啊!这是我娘说的。” 宝器说着,走到神龛下方,双手揪着神龛下方一块巨石底座,然后抱住用力向上一举,“嗨”地一声,这块至少有两百来斤重的巨石,竟然被宝器举了起来。 “行了,快放下来吧,我知道你天生神力了。” 夜萤看呆了,又怕那巨石万一掉下来会伤了宝器,赶紧劝阻。 这小家伙,还真行啊! 夜萤脑子里突然浮出端翌的脸,端翌是神箭手,如果能收宝器为徒,那简直了…… 宝器轻松地把巨石往地上一扔,笑道: “姐姐,我没有骗你吧?我们很能干活的,只要你收留了我们,我们一定不会白吃饭的。” 夜萤点点头,她发现自已还真是捡到宝了。 “走吧,回家!” 她也顾不上田喜娘看到两个小乞丐会做何表情了,毅然一挥手,对两个小家伙道。 “姐姐,我们要收拾一下。” 看到夜萤拔脚要走,宝瓶喊了一声。 “这些破烂玩意就不要了,咱们买新的。” 夜萤豪爽地一挥手……朋友们好,作者君更新来了,爱尼萌,记得紧随作者君的脚步哦……今天还会有十章……给力吧!哈哈。 第一百二十五章:收留 哎,就一床破被褥,真要带回去,夜萤还怕上面长虱子呢。 再看看这两个小家伙,也着实入脏了,见面总要给人留一个好印像是吧?带着这两个小脏娃回家,田喜娘不翻了天才怪。 夜萤思忖了一番,对两个在破烂堆里翻捡家什的小东西道: “走吧,姐姐带你们买两身新衣服,洗个澡,再去美美地吃一顿。” “噢,太好了,有新衣服穿了!” 宝器到底还小,一听夜萤这么说,立即扔下手中的破烂,天真无邪地跟在夜萤身边。 宝瓶年纪稍大,在村里,如果是正经人家,她这个年纪已经会被小伙子们盯上,准备开始筹划走亲事宜了,她依依不舍地环顾四周,最后突然想起什么,走到那床被褥前,用力一撕,拆开了被褥的一角,从里面掏出一个硬硬的东西,放在手心里。 “姐,那是什么?” 宝器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被褥里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不禁好奇地问。 “娘说,这是爹留下来的,倒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是个念想,据说是爹送给娘的定情信物。” 说完,宝瓶走到夜萤身边,把那个东西递给夜萤欣赏。 夜萤接过一看,却是一个桃木刻的心,中间穿了个小洞,系着一条精心编辑的布绳。整体虽然粗糙,但是含义不言自明,依照古人的说法,桃木有僻邪作用,心形代表什么就不用说了。 看来,这对夫妻也曾经有过美好的小日子。 可惜,饥荒和战争毁了他们幸福的小家。 夜萤一阵感概,原来她穿到柳庄,没有被战争和饥荒波及,还算幸运的了。 “好好珍藏着,是个念想,别弄丢了。” 夜萤珍重地把那个桃木心挂在了宝瓶的脖子上,叮嘱道。 “嗯呐,娘以前怕在路上丢了,所以缝在被褥里,我会好好保管着它的。” 宝瓶珍爱地按了按胸口上的桃木心,拉起弟弟的手,两手空空地跟着夜萤离开栖身一段时间的破庙,往镇里走去。 “伙计,给这俩孩子秋冬成衣各来两套,还有内衣、夹袄、棉衣等,也各来两套。” 夜萤既然下定决心要带着这两孩子混,当然便开启了花钱不眨眼的模式,带着他们来到镇上的成衣铺。 不一会儿,宝瓶和宝器便喜孜孜地各自拎着两套衣服,和夜萤出现在镇里的公共澡堂里。 “三张澡堂的票子,一张男的,两张女的。” 夜萤带着兄妹俩来到镇上的公共澡堂。 这个澡堂前几次她来就发现了,只是没有时间进来。今天这兄妹俩实在脏得不行了,正好她自已也来体验一下。 宝器进了左边的男澡堂,夜萤带着宝瓶进了隔着一道院墙的女澡堂,澡堂门口有一个粗壮的大娘负责收票。 大娘身前的桌上,还放着一枝粗大的柴棒,摩娑得油光水滑,夜萤正怀疑大娘拿这枝柴棒做甚用。却见大娘收了她的澡票,突然拿起柴棒一阵风似地跑出院子,在外面呼喝了起来,随着她的呼喝,一阵半大小子的鬼哭狼嚎声也跟着响起。 “大娘,别打了,我们不敢偷看了!” 原来如此,是防狼棒! 夜萤不禁微微一笑,对傻站着的宝瓶道: “进去吧,痛快洗一洗,把过去的霉运和晦气洗掉,跟着姐姐混,保你吃香喝辣的。” 夜萤豪气初显。 宝瓶一脸“你说了我就信了”的表情,跟着夜萤走进了澡堂里。 原来公共澡堂里面还用苇席分隔成了一间一间,每一间有一个装满了热水的大陶缸,洗澡的人进去后,就从陶缸里舀水冲洗就是了,设备十分简陋。 夜萤有些失望,但是只要热水管够就可以了,她让宝瓶扒光了衣服,然后拿起水瓢,认真地帮她洗了头发,又叫她用苦瓜丝蘸了香胰子粉,将胸前背后上上下下都认真搓洗了一遍。 一番收拾之后,换上新有衣裳,夜萤才发现,原来宝瓶竟然是一个眉清目秀、长得还挺好看的小姑娘,和之前小乞丐的形像一比,简直是换了个人。 这边厢洗好,待她们走出女澡堂,便看到男澡堂外面,有一个半大的小子,穿着一身新衣,头发干干净净,显得清爽利落,不是宝器是谁? 原来兄妹俩邋遢的外表去掉之后,还是两个挺清俊的小家伙呢,夜萤不禁满意地笑了。 至少,以这副外表出现,田喜娘应该会好接受一点。 “夜姑娘,你到哪去了?我到处找你没有。” 就在这时,一个心急火燎的声音出现了。夜萤回头一看,是赶着马车的小五,便笑道: “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们正好要一起去吃饭,你也一起来吧?” 小五一听夜萤要请吃饭,哪有不应允的道理,他抹了把额头上的汗道: “要去哪里吃?在庙后街那吃便宜又大碗,我带你们去吧?卤大肠、烧饼、瘦肉羹,吃得好又吃得饱。” “咕噜”,不说还好,小五说得绘声绘色,宝器的肚子又“咕咕”叫了,虽然之前他才吃过五个肉包。 “好,那就去庙后街吃吧。” 夜萤听小五描述,便知道那大抵是一个平民美食娶居的所在,一口应允道。 “你们都上车吧,咱们有马车,还走路干嘛!” 小五笑道。 三个人这才恍然大悟,爬上了马车。 “夜姑娘,这两个孩子哪来的?你路上捡的吗?” 小五开起了玩笑。 “是啊,路上捡的,他们是北边逃难出来的,以后他们就是我们夜家的人了。” 夜萤一本正经地答道。 小五吃了一惊,他只是开玩笑呢,万万没想到夜萤还真会捡两个孩子回去养,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半晌才道: “我听说北边那里发蝗灾,饥荒,好多人逃难到南边来,看来竟然是真的。说来说去,还是咱们南边好啊,怎么也有一碗饭吃,蛮子兵也只在北边闹,离咱们这还好远呢!” 夜萤听了,心里一阵忧虑重重,原来大夏国除了不算富裕之外,原来还有兵患。这两个小萌娃日后亦有大遭遇……先剧透了下,哈。 第一百二十六章:坏消息 看到夜萤叹气,小五笑了,道: “其实夜姑娘你也不必担心,咱们大夏国啊,戍守边疆的是我朝最厉害的康王,人称神武大将军,他英武非凡,屡战屡胜,蛮子虽然屡屡来犯,最终都被他挡在北疆线外。只要神武大将军有在一天,我们大夏国就能安宁一天。” 小五说起这位康王来,顿时神采飞扬,就象后世的粉丝谈起自已心仪的偶像一般。 “哦?康王这么厉害啊?独一人之力,戍守边疆,听小五你这么说,我也不禁悠然神往啊!” 夜萤被小五一番栩栩如生的叙说,在脑海中勾勒出一个如关羽般长着长胡美鬓的中年男神形像,心想,若是能亲眼看到这位康王,那肯定可以做一篇精彩的专访。 呃,记者的职业病又犯了。 夜萤收回思绪,马车已经轻快地到了庙后街,扑鼻而来的,是各种美食的气息交织在一起的浓郁香味。 夜萤这才发现,自已往昔只懂得买肉包吃的行为是多么愚蠢了,庙后街上,小吃摊点琳琅满目,什么煎麻糍、萝卜糕、炸茄盒等等,应有尽有,看得四人指食大动。 “你们不是想吃大肠羹吗?这家的大肠羹配上萝卜糕简直是绝味。” 小五把马车停在一家挂着“吴记”招牌的小吃摊点,征询夜萤的意见。 “行,就在这里吃吧!” 夜萤应允之后,便和宝瓶、宝器姐弟俩从马车上跳下来,挑了个小方桌坐下,夜萤大方地点了四碗大肠羹,让主人把炸萝卜糕、炸豆腐多上一些。 由于客人多,这家的大肠羹是满满一锅随时翻滚在大锅里的,萝卜糕和油炸豆腐也一样,时刻在油锅里翻滚着。 因此夜萤点好餐,不到片刻,四碗热腾腾的大肠羹、一大盆散发着油炸糕特有香气的萝卜糕和油炸豆腐端了上来。 四个人就着大肠羹,大啖萝卜糕和油炸豆腐,十分痛快。 夜萤发现,吴记的大肠羹做法的确有它的独到之处,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让大肠煮起来后十分脆滑,又有嚼劲。 萝卜糕则炸得表面金黄,咬进去,脆皮下面,是带着萝卜特有香气的白色糕馅。一口咬下去,脆皮的醇厚之后是糕馅的嫩滑。 夜萤爱死了这样的食物搭配,吃得酣畅淋漓。 宝瓶和宝器这两个长久以来没有吃饱的小家伙自然不会客气,不一会儿,宝器唏哩呼噜的吃完一碗大肠羹,把空碗推向桌子中间,眼巴巴地看着夜萤。 夜萤岂能不知道他的意思,在惊叹宝器的食量的同时,夜萤招呼伙计道: “每个人再来一碗大肠羹。” 小五吃惊地看着夜萤,不由地感概夜萤还真大方,他从来就没这么痛快地吃过吴记。 哪次来,不是一碗大肠羹一小盆萝卜糕就是最大的满足了?哪里敢想还要加量。 “哎,我觉得肚子要撑破了。” 夜萤有点没形像地靠在马车上,双手捧着肚子。 “姐姐,我娘不在以后,这是我第一次吃饱肚子。” 宝器乐呵呵地捧着浑圆的小肚子道,一脸惬意。 “哎,夜姑娘,你带他们回去,你娘不会骂你吧?” 小五被夜萤“豪”请一顿,也语带关心。 “嗯,我会说服我娘的。” 夜萤看着两个小家伙眼巴巴的样子,笑嘻嘻地道,还伸出手揉了揉宝器头顶的乱发。 马车摇摇晃晃,把夜萤仨人送到了村里,夜萤下车后,付了车资,便带着姐弟俩往自家宅子走去。 “老二家的,你这是成心饿死我们啊?都什么时辰了?还不开始做饭?” 还没进家门,夜萤就听到院子里传来夜奶奶狂暴的呼喝声。 咦?奶奶怎么在这里? 夜萤一阵嘀咕。 “娘,今天萤儿不在家,斯文现在又去做瓦工了,我一个人,又要给菜园子浇水,又要喂鸡鸭,实在忙不过来,怠慢了你们二老,别生气,我马上就做。” 田喜娘乖顺的声音传来,平时对他们兄妹俩都没有这么低眉顺眼的感觉。 夜萤觉得自已的娘仿佛被夜奶奶下了降头一样,明明不必依靠他们生活,但是在他们面前,却永远是小媳妇的模样,抬不起头来,不敢直着腰板生活。 “娘,我回来了。” 夜萤装着没听见院子里这些人方才的对话一般,语气爽朗地在院子外边喊边走进去。 “萤儿,你怎么去了那么久?王小姐有送什么贵重的礼物给你吗?” 田喜娘一看夜萤来了,立即转愁为喜,顺带着问了一句。 “娘,王小姐要送我东西,我给推掉了,哪能每次都拿别人的东西啊?” 夜萤笑笑,转脸看到唬着脸的夜奶奶和夜爷爷,便行了个礼道: “爷爷奶奶好。” “好什么好?不会是你看到我们在,故意不把王小姐送你的东西拿出来吗?小小年纪,就学得这么不孝顺,我看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夜奶奶一听到王小姐这几个字,顿时就伸长了耳朵,正想着不知道王小姐送了什么好东西给夜萤,如果有,自已看中了什么,便让她们让出来。 正想得美滋滋的,却听夜萤说推辞了王小姐送的东西,再看她的确是双手空空,什么也没带回来,不由地气得沉下了脸。 王小姐随便指头缝里漏点东西,都怪他们开销一阵了,偏偏这个傻丫头,居然把送到嘴的肉又推掉了。 这让夜奶奶感觉一阵肉痛,所以说出来的话便没有好气。 “娘,萤儿肯定没有说谎,你看她一进院子就是两手空空,若是王小姐有送给她东西,肯定是大包小包的,是吧?” 田喜娘一听上梁不正下梁歪这样的话,心里一阵不是滋味。 夜奶奶这么说,不是指她不孝顺吗? “哼,你们母女俩联合起来,谁也斗不过你们。真是三天不管,拆房揭瓦。我告诉你们,从今天起,我和你爷爷就来你们家住了。住在你们家,也好替老二好好管管你们!” 夜奶奶的话,犹如平地一声炸雷,让田喜娘肉颤了一下,让夜萤也懵了。每次看到大家的留言就特别开心。话说,作者君写得自已肚子都饿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炸裂 什么?这二位尊长要到家里来住?怎么可能? 夜萤掏了掏耳朵眼,觉得夜奶奶刚才那话,是不是自已耳朵太久没掏,听错了? 以前夜奶奶不都是嫌弃她们家又小又穷,住的不宽敞,伙食也不好,所以不肯搬过来住吗? 怎么这次肯过来住了? 夜萤直觉如果让这二位长住下来,她就别想有好日子过了。 不是说她不尊老,但是变老的坏人真的不值得尊敬。 看这二位对田喜娘抠抠索索、不闻不问、出口不是骂就是嘲讽的样子就知道了,他们根本没有把田喜娘放在眼里。 这样无良的长辈让夜萤尊敬不起来。 但是夜萤没有想到的是,夜奶奶宣布的这个消息,对田喜娘来说,却不尽然是一件坏事。 田喜娘甚至十分激动,她根本不相信有生之年还能听到公公婆婆主动提出和自已住的一天。 自从夜二郎病故后,夜奶奶便愈发看她不顺眼,经常骂她是白虎精、尅夫,要不是娶了她,二郎也不会被她尅死,她是丧门星,谁和她住一起都会倒霉云云。弄得田喜娘在村里很抬不起头来。 这一次,夜奶奶主动宣布要来和他们住,那些攻击她的不利流言岂不是不攻自破? 因此,犹豫了一下。田喜娘便换上了欢喜的神情: “爹、娘,你们要来住敢情好,想住多久就多久,这个家,就缺长辈来镇场。” 田喜娘是想到了二老来住的好处,若是有他们盯着,夜斯文也不敢走歪路了。 夜萤一听田喜娘居然主动引狼入室,头“嗡”地就大了,她这才发现,原来自家的娘亲还是一个忍辱负重的包子,和她平时略显泼辣的性格很不相符嘛! 请神容易送神难啊! 夜萤犯难了。 以她的身份,自然不能公然拒绝爷爷奶奶上门同住,否则,她出门马上会被村里人的口水淹死。 看到田喜娘服贴顺软,夜奶奶心里一下子就舒服了,她冷冷一笑道: “往常就是太惯着你们了,没有我们这些老骨头好好敲打敲打,你们就整天天高皇帝远地晃荡着,没个正形。” 得,夜萤知道夜珍珠这朵白莲花的遗传基因来自哪里了。 夜奶奶一句话,就把过去的不管不问全部撇清了,原来,对他们不管不问,是因为“惯着他们”。 高,实在高! 夜萤都忍不住要鼓掌了。 这时,田喜娘才发现夜萤身边一直站着两个孩子,她之前以为这俩孩子是村里谁家的呢,也顾不上端详。 可是现在仔细一看,这俩孩子一脸陌生,村里这么大的孩子她都认识,难道是谁家来走亲戚的? “萤儿,这俩孩子谁家的啊?” 田喜娘疑惑不解地问道。 “娘,说来话长,这俩孩子是我在镇上遇到的,他们的爹娘都不在了,在三清镇上流浪,我寻思着也不缺吃饭的两张嘴,就把他们都带回来了。” 夜萤看着一脸刁钻的夜奶奶,叼着烟斗,永远在这种时候沉默不语的夜爷爷,深深觉得这不是介绍宝瓶姐弟俩的好时机,但是田喜娘都问了,她只能硬着头皮介绍。 “什么?镇上捡的野孩子?萤啊,你傻了?自家人肚子都填不饱呢,你还捡两个孩子来养?” 田喜娘还没发话呢,夜奶奶在边上就炸开了,一跳三尺高,指着夜萤的鼻子骂道。 若不是村里人都议论纷纷说夜老二一家巴上了王财主,夜奶奶也亲眼看到王财主送了田喜娘一家许多礼物,她也不会急吼吼地想要搬过来住了。 在她看来,她搬过来这住,就是一家之主了,那么但凡王财主送的东西,便得入了她的库房,成为她的私产。 小算盘打得美滋滋的,此时她早把老二家的家当视为自已的囊中之物了,却突然冒出两个野孩子,不光要吃她的、还要住她的、花她的,她能不炸起来吗? 夜萤早就有心理准备,见娘倒没说什么,炸毛的是奶奶,她心里便生起一股警惕。 如若象以往那样对她们家避之唯恐不及,夜奶奶此时应该是不理不睬,无动于衷才对。 夜奶奶炸得这么认真起劲,分明是将她家的一切都视为自已的私产。 夜萤可是大龄职业女性,职场上什么魑魅魍魉的小心思没见过,对付夜奶奶这样的村妇,自然留有余量。 她笑嘻嘻地道: “奶奶,也不能说养着他们,他们就是年纪小,没有一个可以栖风挡雨的地方,这俩孩子,力大无穷,平时也能帮家里干活,到时候你就会发现,他们卖的力气,绝对值得一日三餐。他们肯定不是坐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 “你,你竟然敢讽刺我们?我和你爷爷含辛茹苦,拉扯着三个儿子长大成人,若是没有我们,哪有你们现在的好日子过?竟然借机嘲讽我和你爷爷老了,不能干活了?” 夜奶奶十分敏锐,第一时间便觉得夜萤话中有话。 其实,这是夜奶奶敏感了,天地良心,夜萤无非是想说收留这俩孩子,不会给家里造成负担,却没想到夜奶奶如此玻璃心。 一直沉默不语的夜爷爷,听到夜奶奶的话,似乎情绪也有些激动,嗑了嗑烟袋,坐立不安地在院子里背着手踱起圈子来。 “爹,娘,萤儿口不择言,绝对不是借机讽刺你们,这点我可以替她打包票。 这孩子若不是善良,也不会收留这两个素昩平生的娃了。” 夜奶奶这一番呛词,却把田喜娘逼得站到了夜萤的同一阵线上。 为了证明夜萤不是嘲讽夜家二老,田喜娘只好捏着鼻子,说出了这番话来。 夜萤闻言,心下一松,知道娘无论如何也得硬着头皮收下这俩孩子了,她一高兴,便忘记了夜奶奶的炸裂,眉开眼笑之余,这俩孩子也十分机灵,宝瓶赶紧上前行礼道: “宝瓶和宝器见过各位长辈。我们留在夜家,一定不做闲人,求大娘和爷爷、奶奶收留我们吧!” 说完,看到田喜娘还犹豫的脸,她拉着宝器“扑通”一声就跪下了,眼里带着泪花恳求道: “我们姐弟俩若不是被夜姐姐收留,今天怕是就死在镇上了,只要夜家收留我们,我们一定勤勤恳恳干活,绝不偷奸耍滑。”对于坏人变老了大家是怎么看?哈哈。下一章作者君会给出自已的答案。 第一百二十八章一家人 宝瓶和宝器洗得干干净净后,原本就长得比较清俊,此时带着泪花哀求,让人看了不禁同情之心大起。 田喜娘也不是一个硬心肠的,哪有见过这种阵仗,看到这两个粉雕玉琢的娃娃这么求自已,不禁心软了,叹了口气道: “起来吧,只是你们跟着我们穷家小户的,怕也是吃不饱穿不暖的。” “大娘,我们只求有一个能挡风避雨的地方,吃饱穿暖的也不敢奢求,能活下去就好。” 宝瓶很会说话,让田喜娘内心那根做母亲的弦被触动了,想起二郎死的时候,若不是牵挂着夜萤和夜斯文,她恨不得也跟着去了。 这俩孩子爹娘故去时,该有多么牵扯不下啊? “好啦,你们快起来吧,大娘明白了,以后你们就留在我们家吧,有我们一口吃的,就少不了你们一口。” 田喜娘把宝瓶和宝器从地上扶了起来,这俩孩子哭成了泪人,一下子就扎进了她的怀里,显得亲密无间。 田喜娘楞了一下,然后便紧紧地把这俩孩子搂住了。 夜萤不禁在心里给宝瓶和宝器点了个赞,难怪这俩孩子能在娘亲死后,挣扎着活到现在,没有一点情商水平也是不行的。 夜奶奶和夜爷爷对视一眼,冷哼了一声,也不再说话。 夜奶奶冷静下来后,突然觉得夜萤说得也没错,这两个小家伙无亲无故的,父母双亡,可不是白白送来的劳力吗? 至于吃饱穿暖,那还不是凭他们乐不乐意?和得到的劳力相比,简直可以忽略不计了,于是便没有再反对。 只是看着田喜娘搂着那俩孩子哭,夜奶奶有点不顺眼。别人家的野孩子,有必要这么亲密密搂着哭哭啼啼吗? 夜奶奶一向是个凉血的,见不得这么温情的场面,便从鼻孔里“哼”了一声,转身就走了。 夜爷爷和夜奶奶一向是伯不离仲,见夜奶奶走了,他也背着手跟在夜奶奶身后,往边上的厢房走去。 “好啦,你们仨都别哭了,成了一家人,应该开心才对!” 夜萤一看夜奶奶离开,感觉现场的压力一下子就舒解了。 “嗯,是,开心才对。” 田喜娘抹了下眼泪,看着眼前哭成泪人的宝瓶和宝器,去除多两张嘴的心理负担外,对这俩孩子倒是越看越喜欢,便低头和他们亲密地说话。 其实一段时间相处下来,夜萤知道,田喜娘总体来说,是个良善的好人。她的凶悍和泼辣,完全是被艰苦的生活逼迫出来的。 “娘,你的厢房让出来了?那你住哪?” 夜萤一看夜奶奶走进去的厢房是原来田喜娘住的,看来田喜娘住处被夜奶奶霸占了,不禁大吃一惊。 “你爷爷奶奶来得匆忙,一时间也来不及收拾,我就让他们住我那间了,既然回来了,你也别闲着了,帮我把灶间边上那间厢房收拾出来,我以后就住那了。” 田喜娘不在意地道。 “什么?娘,你要住那里?不成啊,那间厢房又小,土墙缝裂得那么大,漏风不说,还靠着猪圈,臭死了!” 夜萤一听来气了。 这两个老家伙,凭什么有事不管不顾,一来就要霸占娘的房间,把娘赶到小破房子里? “哎,萤儿,别说了,收拾一下,凑合着对付吧。咱家厢房就这几间,你和吴大牛走亲,总不能让你住旧厢房吧?斯文眼看着要娶媳妇了,让人家知道住破房子,姑娘会乐意吗?” 田喜娘一番隐忍。 夜萤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念叨: “他们不是在大伯家住得好好的吗?怎么突然想来这住了?真讨厌!” “嘘,萤儿,这种大逆不道的话你可不能说,万一让村里人听到,你以后还想抬头做人吗?” 田喜娘赶紧捂住夜萤的嘴。 “娘,那宝瓶和宝器怎么办?他们住哪?” 夜萤一时间也为难了。 “他们凑合着和我住吧,打两张铺,等以后日子好了,咱们盖新房就有地方住了。” 田喜娘憧憬着。 那小破屋要住一个人都很勉强了,再打一张床,直接就其它什么也不用放了,放床就塞满了。 夜萤听得心塞塞的,不过,脑子里却有灵光闪过:对呀,为何不翻盖新房呢? 夜萤眼角一扫,正好夜奶奶从田喜娘原来住的屋子里走出来,夜萤心下一跳,不行,现在说要盖新房,夜奶奶肯定更不想走了,还是等时机更成熟些再说吧。 “好吧,权宜之计,宝瓶宝器,你们跟着我来收拾房子。” 夜萤一声呼喝,两个孩子一听有地方住了,就算再窄再破,也比住在那只有几堵断墙的破庙里好啊?两个人顿时来了精神,跟在夜萤屁股后面,乐颠颠地收拾屋子去了。 夜萤打开那间放杂物的破屋子,一股霉尘味扑面而来,让猝不及防的她忍不住打了几个喷嚏。 “来,宝器,你力气大,把这些破农具抬到院子里,宝瓶,你去打水,我们来擦洗。” 夜萤吩咐下去,两个孩子利落地按要求去办了。 宝器的力气果然好用,那些犁耙什么的沉重农具,被他轻松地搬到院子的角落里。 夜萤看着墙壁上的裂缝手掌都能伸进去,便到院外找了一捆稻草,将稻草塞进墙缝里,把缝隙堵死,这下果然不漏风了。 宝瓶拿块破布蘸了水,然后卖力地擦洗起来…… 仨个人一直忙到天快黑,总算把破房子拾掇出来了。 没有床,夜萤便让宝器将院子里的木头扎起来,当成床板用,又在上面铺了稻草,再套上被单,总算弄出两张床来,并排放在房间里。 看着简陋的房间,宝瓶却很开心,从此以后,他们就不再是无家可归的人了。两个人在新铺好的床上,结结实实地翻了几下滚,乐得笑出了声。 “太吵了,这俩孩子有规矩没有?声音那么大,吵得我头痛病都要犯了。” 就在大家开心的时候,阴着一张脸的夜奶奶出现了,她眼睛一瞪,眼角拉起,活脱脱一付老巫婆的模样,看着别提多讨人嫌了。 宝瓶和宝器吓得赶紧从床上下来,不知所措地站在地上,傻傻地看着她。上一章作者君问大家坏人变老了怎么办,我的答案就是:狠狠打击哈。 第一百二十九章内耗 原本欢快的气氛,随着夜奶奶冷言冷语的侵袭,顿时被扫得一干二净。 夜萤心想,真是毗了狗了,不早点把这老太太赶出去,这个家怕是以后不得安宁了。 不过,要把老太太赶出去还真不容易。 除非她自愿离开,否则,老太太脸皮又厚,又贪心,又擅长抓住田喜娘愚孝的弱点,根本不可能把她赶出去。 “奶奶,我们不敢了,我们会小声的,以后不会吵你了。” 宝瓶及时认了怂。 虽然这个家很清贫,给他们姐弟俩住的房子也是又小又破,可是夜姐姐和夜大娘为人不错,一下子让他们有了家的归属感,宝瓶不想因为一点小事就闹得被赶出去。 夜萤见宝瓶这么懂事,不由地一阵微微心疼,对老太太的嫌恶也更深一层。 “哼,你们老老实实听着,既然来到这个家里,就不是让你们白吃白喝的。你叫宝瓶是吧?从明天起,每天都要早起做饭,然后去打猪草,浇菜,喂牲畜。 你是宝器是吧?既然你力气那么大,就去给我翻土,冬天快到了,得在田里种上芥菜了,不然到时候你们连咸菜都没得腌” 夜奶奶趾高气昂地下了一番命令后,用恶狠狠的眼神扫了一遍宝瓶和宝器。 这俩小家伙吓得一哆索,赶紧道: “明白了,奶奶,我们一定按您的吩咐去做。” 宝瓶流浪在外,尝尽世态炎凉,夜奶奶对她的态度虽然恶劣,但比那些一上来便非打即骂的好多了,所以她也不以为意。 “哼,不许叫我奶奶,我和你们这种野孩子半文钱关系都没有。”夜奶奶嫌恶地道,“以后你们叫我主人。” “啊?奶奶,你有没有搞错啊?宝瓶和宝器不是我们买来的奴才,他们和我们是一样平等的,就象我的弟弟妹妹一般,叫你主人不太像话吧?” 夜萤闻言吃了一惊,对夜奶奶心理上的嫌恶也到了一个极点,忍不住爆发出来。 “田喜娘,你来看看你女儿,象什么话啊,都走亲的人了,对长辈的态度是这样的吗?若是不好好教着,出嫁以后忤逆长辈,会让大家笑话我们夜家没有家教的。” 夜奶奶一看来了个据理力争的夜萤,气势高涨,咄咄逼人,顿时明白自已拿不下夜萤,于是使了个借刀杀人之计。 “萤儿,你们这又是怎么了?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不要吵了,都是一家人。” 田喜娘搓着手,从厨房里出来了。 夜萤收拾屋子,她则忙着做饭。 “哼,喜娘,夜萤还好是走亲的人了,要不然,就冲她这性子,我怕她会嫁不出去。” 夜奶奶狠狠摞下这句话,也不想和夜萤多纠缠。在她看来,夜萤和村里最没用的吴大牛走亲,这一辈子的命运已经注定。虽然现在被夜萤的话气得半死,但她明智地觉得,和夜萤斗气不值得。 田喜娘无语地看了夜萤一眼,见婆婆甩手走了,便低低劝了夜萤几句,又去厨房里忙活了。 最清闲的自然是夜奶奶和夜爷爷了。 他们悠闲地在院子里绕着圈,然后不动声色地开始估摸着老二家的资产。 不过,让他们失望的是,似乎老二家的家境看上去和过去也没有什么变化。 鸡还是十数只,猪一头,其它的,除了院子里多了道“自来水”,院落打扫得更加干净外,也没有看到其它值钱的东西。 “老头子,我看村里人说得不对啊,老二家哪有半点要发迹的样子?你看看,和过去不也一样?” “唔,也是,村里人说的话不能信。” 夜爷爷吸了口烟斗,从嘴里喷出白色的烟雾道。 “老头子,如果他们还和过去一样穷,咱们那点私房还不够倒贴他们呢!” 夜奶奶心惊胆战地道,有点后悔一时冲动搬到老二家来。 “再看看吧!” 夜爷爷一副很淡然的样子。 一个小小的身影在篱笆后闪过,消失在夜色中。 “姐姐,我刚才听到夜爷爷和夜奶奶在那头聊天……” 宝瓶闪进房里,扯了扯正在收拾被褥的夜萤的衣角。 “哦?他们说啥了?” 夜萤看到宝瓶一脸神秘兮兮的样子。 “他们说啊……” 宝瓶脑子真机灵,一字不落地把夜奶奶和夜爷爷说的话,一五一十地复述给夜萤听。 “哦?原来如此!”夜萤揉了揉宝瓶的小脑袋,笑道,“你可给我帮了大忙了。” 正愁没办法对付夜奶奶呢,原来这二老心里惴着的是这种想法。 “娘,饿死我了,做饭了没有?” 就在这时候,夜斯文咋咋唬唬地进来了,一身泥斑,边说边脱了外衣,直接走到“自来水”下方,开始清洗起来。 “斯文啊,你回来了?做瓦工工钱不错吧?” 夜奶奶看到孙子回来了,难得主动上前搭话,但是一开口仍然离不开钱。 “哟,爷爷,奶奶,你们在啊?” 夜斯文也不知道二老要搬过来住,一脸热情地问道。 “是啊,从今儿起,我和爷爷暂时搬过来和你们住。” 夜萤注意到,夜奶奶这次说话留了退路,加了暂时二字。 “哦,那可好。”夜斯文一时有点懵懂,点点头,笑道,“我们家清粥寡水,怕是和大伯家的日子没法比。” “这孩子,怎么说话呢?我们过来,还不是为了照顾你们。我们可从来没有嫌弃过吃喝什么的,只要你们孝顺,我们就心满意足了。” 夜奶奶只有对孙子说话才好声气些,夜萤看她表演,差点没吐出来。不过,一个主意却在脑子里生成。 “爹,娘,吃饭啦!” 田喜娘这时从厨房里走出来,招呼大家。 夜爷爷背着手,昂头挺胸走在前面,夜奶奶扫了眼宝瓶和宝器,看到他们也跟了进来,不禁皱起了眉头。 不过今天也骂他们够多了,她也骂得累了,便忍着没有再说话。 “哟,今晚的菜不少啊?” 夜斯文看到八仙桌上,摆着四碟八碗,一盆冒着热汽的大肉包子,一盆野鸡肉,一个炒青菜,木桶饭,紫菜肉片汤…… 这样的伙食比过年还丰盛了。 夜爷爷看到这么多好吃的,觉得田喜娘还真不错,有尊重他们,第一顿伙食就办得这么丰盛,不禁赞许地点了点头。 第一百三十章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老二家的,你会不会当家啊?难怪你们家这么穷,这些年也没有长进,和老大家的、老三家的日子一点都不能比。我说怎么回事呢,原来赚点钱都吃掉了!” 夜奶奶口真毒,明知道田喜娘做这么多好吃的,就是为了款待他们。 “娘,咱们家也不是天天都吃这样的,天天这么吃,咱们家也吃不起啊?” 田喜娘心里发苦,没想到做丰盛一些款待二老,也要被他们嫌弃。可是一想到他们若是住下,村里对她的风言风语就会少些,便打起精神解释道。 没想到田喜娘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就象捅了马蜂窝,夜奶奶又炸了: “哟,是不是怕我们两个老废物,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把你们吃穷了?如果是这样,我们走!” 夜奶奶说着,做势就要离开。 得,还矫情了。 夜萤跟在夜奶奶身后,懒得动弹,她才不会拉夜奶奶呢,爱走快走,不送!门开着呢! “娘,是儿媳不孝,儿媳说错话了,求你别走!” 田喜娘一看夜奶奶这架式,吓坏了,小跑几步追上夜奶奶,拉着她衣角,一脸哀求。 夜奶奶表面假装淡定,从夜萤跟前走过,见夜萤没有拉住她,夜斯文也一脸无动于衷,心下开始有点发慌。 如果就这么走了,她才不甘心呢,那一桌子菜,的确很馋人,不吃就走,岂不是太亏了? 就在夜奶奶慢吞吞、缓缓移步向门口走去时,田喜娘终于追了上来,还一把扯住了她的衣襟。 哼!我谅你也不敢! 夜奶奶心里得瑟了起来,马上腰板一挺,得意起来: “当家做主母没有那么简单,勤俭持家,一个铜板当成两个花,这样才能振兴家道。看看你过的都是什么日子?我简直是看不下去了,老头子,咱们走!” 敢情夜老二家过得不好,都是因为平时他们吃得太好?大手大脚喽? 夜奶奶这是给田喜娘一个下马威。 夜萤发现,并不是田喜娘做得不好,主要是夜奶奶看到任何事,都要嫌弃一通,不如此,不能证明她的存在。 见夜奶奶又拿出“要走”这个杀手锏,夜萤几乎想在后面加上一句评论:快走吧,没人留你! 不过,夜奶奶鞭笞却对田喜娘十分管用,见夜奶奶执意要走,田喜娘慌了神,如果公公婆婆在丈夫死后第一次在她家住就气走了,那以后在村里,她不孝的名声更加洗不清了。 六神无主的田喜娘“扑通”一声直接跪在了地上,红着眼眶道: “爹,娘,求你们别走,喜娘知错了,以后但凡做什么事,多听爹娘的教诲便是!” 见到田喜娘下跪,还哭成那样,夜萤心里顿时一阵酸涩难受。 哎,怎么回事?田喜娘的泼辣都是装出来的吗?一遇到公婆她的个性就如冰雪见到烈日一般消融了? 夜萤想上前扶起田喜娘,但这时夜奶奶却发话了: “喜娘,快起来,动不动就跪,这算怎么回事?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苛毒你呢!” “是啊,喜娘,有话好好说,不要动不动就跪,传出去多难听!” 难得说话的夜爷爷也放缓了语气。 喜娘这一跪,给足了他们面子,让他们体验到长辈的威严,因此自然心情极爽。 不过,孩子们都在,做娘的面子还是要给的。若再苦苦相逼,说不定还会引起孙子、孙女的反感,所以夜爷爷便发话了。 “爹,娘,你们这么说就是原谅喜娘了?” 田喜娘一听公婆的语气放缓,顿时如逢大赦。 “嗯,起来吧。这一次是初犯,暂且原谅你一次。” 夜奶奶冷哼了一声道,下巴翘得高高的,架子摆得足足的。 田喜娘喜出望外,这才站了起来。因为她太胖了,又跪得突然,膝盖跪下去时受到冲击,起来时才发觉估计挫伤了,有点疼。不过她强自忍着。 “爷爷奶奶,既然浪费可耻,今晚上的饭菜,是不是不要吃了?倒掉喂猪吧?” 夜萤好死不死,这时候插了句话。 这就尴尬了。 夜奶奶脸上神情变幻不定,十分精采。 她又不是对这么丰盛的饭菜有意见,她只不过想给田喜娘立规矩,让田喜娘知道,既然她来到这个家,就是她做主了。 夜萤这么说,让她老脸一红,肚子里的馋虫探头探脑,却不知道吃还是不吃为好。 夜爷爷也尴尬地轻咳一声,一时间卡在厨房门口,不知道是进还是退。 “萤儿,你怎么说话呢?饭菜既然做好了,就是要吃的,怎么能倒掉?娘以后会注意一点,不再大手大脚就是。” 田喜娘斥了一句夜萤。 夜家二老的脸色才好转,而夜斯文则在背后暗暗发笑。 田喜娘转脸好声好气地对夜家二老道: “爹,娘,请上座吧,萤儿这丫头,她爹生病时我没时间管她,皮了许多。” “是啊,还好已经走亲许人了,不然我看她性子这么野,哪家小伙子敢要她啊?” 夜奶奶狠狠地用眼刀剜了夜萤一眼,然后跟在夜爷爷身后,大摇大摆地走到了八仙桌。 夜爷爷居中坐下,夜奶奶坐在他身边,田喜娘居右,夜斯文居左,夜萤和宝瓶宝器仨人则居下首坐着。 才坐定,夜奶奶又挑刺了: “女孩子家家的,和大人上什么桌?灶边吃去。” 夜奶奶这话针对的是夜萤,看来她是对夜萤怀恨在心了。 田喜娘为难了,她们家一向没有让孩子去灶边吃饭的规矩啊,当然,主要是以前公婆不在身边,村子里那些公婆在身边、家里规矩严的,女儿家的确一向是在灶边吃饭,不能和男人一起上桌。 “奶奶,你虽然年纪大了些,不过也是女人,咱们是不是一起到灶边吃饭?” 夜萤一听夜奶奶的话,顿时一股怒火“腾”地升了起来。 老娘这是在自已家里,靠着自已一双手赚钱吃饭,你吃的每一口饭里,都是我殚精竭智赚来的,你还敢把我赶到灶边吃饭了? 在夜萤看来,夜奶奶这样的女人可悲又可笑。 难道夜奶奶自已不是女人?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 婆媳之间,似乎总是存在着没有硝烟的战争啊 第一百三十一章神秘配方 夜奶奶万万没有想到夜萤敢这么回她,一张老脸“唰”地垮了下来,刚拿在手里的筷子重重地“啪”一声按到桌子上,就要发飙。 田喜娘紧张地看着夜奶奶和夜萤,头脑一片空白。 这臭丫头,真是不省心的,能不能给老娘消停点? “坐下吃饭,你们还有完没完?” 就在这时候,沉默的夜爷爷威严地发声了。 实在是再闹这么丰盛的饭菜就凉了,尤其是肉菜,凉几几的吃进去,是会吃坏肚子的。 夜爷爷坐在桌边,却还不能痛快地吃,心里也不爽了。见老太婆又要发作,便喝了一声。 夜奶奶天不怕地不怕,却最怕夜爷爷,一听他出声,也就拉长了一张驴脸不出声了。 夜萤心内暗叹,还好自已的基因不象遗传夜奶奶的,要不一张驴脸可太难看了。 “是啊,娘,吃饭吧,不然菜都凉了。” 田喜娘赶紧揭过,把一直蒸在灶上的木桶盖揭开,一股米饭的香味扑鼻而来。 夜奶奶一看满满一木桶米饭,差点又要心疼地发作了。 但是一看边上老头子的神情,硬生生忍了下来。 夜萤忍着笑,在边上帮着田喜娘一一打好饭,这才镇定自若地坐在八仙桌的下首,一点也不在意夜奶奶目光灼灼的眼神。 “咳,吃饭吧!” 夜爷爷一声令下,随着他筷子的发动,大家这才开始吃饭。 宝瓶和宝器由于是第一天融入这个家里,因此显得比较拘束,再加上之前被夜奶奶敲打过好几次,已经完全没有在破庙里狂吃肉包的豪爽,只是小心地扒着饭,趁着大家不注意,才从菜盆里挟点肉渣或者青菜吃。 夜萤看得心酸酸的,她主动出击,一个挟了一大块野鸡肉给宝瓶和宝器,这一幕,看得夜奶奶又是心中一跳。 夜斯文仗着孙子的身份,自是和往常一样大吃大喝,毫无顾忌,并且还问夜爷爷: “爷爷,我家有自酿的果酒,你要不要来上几杯?” “哦?你们家还会酿果酒?拿来我试试!” 夜爷爷一听有酒喝,也顾不上客气了。 “是啊,这些果酒是妹妹自酿的,加了她说的神秘配方,一般人不知道,我也试着酿过,结果全成了一壶酸汤。” 夜斯文毫不避讳地道。 看着夜奶奶突然大有深意的目光,夜萤心内一跳,觉得夜斯文也太大嘴巴了吧?要坏事。 “那就赶紧拿来让我试试,看看这个神秘的配方有多神秘。” 夜爷爷一听有酒喝,顿时乐了,话也多了一些。 酒都要用粮食来酿造,现在大家粮食都不怎么够吃,所以酒虽然好,但是却没法多喝,酒对于普通的农人来说,是一件奢侈品。 夜斯文其实早就馋上了妹妹的果酒,只是妹妹一直看得很牢,每一坛酒什么时候可以发酵出酒,她都做了记号,知道得一清二楚,因此夜斯文并没有机会下手偷喝。 此时他祭出爷爷这面大旗,就是要拿来压夜萤的,见爷爷想喝,知道奸计得逞,不由露出得意的笑容,差遣夜萤道: “妹妹,哪坛酒可以喝你最清楚了,赶紧去拿一坛给爷爷喝。” 夜萤虽然生气,也没有办法,只好闷哼一声,起身去地窑里拿酒。 夜家的这个地窑挖在厨房后沟,天已经全黑了,夜萤出门时,点了一根秸秆照明。 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地窑前,夜萤打开锁得牢牢的地窑门,从里面拿出一坛酒,把地窑门锁好,就往厨房走去。 夜萤并没有留意到,地窑外面的矮墙下,蹲着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看到夜萤离开,那两个身影便缓缓现身…… 看到夜萤真地抱了一坛酒进来,夜爷爷不由眼睛一亮,再闻到夜萤揭开酒坛时的浓郁酒味,他不由地喉咙“咕噜”吞了一下口水,不由自主地赞道: “酒味香浓,很久没有闻到这么香的酒味啦。” “呵呵,爷爷,你喝喝看,一定包你满意,妹妹看得可紧了,我才喝过一次呢。” 夜斯文也舔了舔嘴唇,口水都快滴出来了。 夜萤拿了几个粗瓷碗,除了给夜爷爷和哥哥打满两碗,其余的都只是倒上半碗,分别放在夜奶奶和田喜娘跟前,道: “这酒的度数挺高的,别看入口甜丝丝的,喝多了容易醉。” 夜爷爷已经迫不及待地从拿起酒碗,大口喝了一口。 一股浓郁的酒香伴着果子酒特有的水果清香在嘴里翻滚,喝进肚子里的时候,暖融融地,从喉咙一直到胃,全身微微开始发热: “舒服,够味道,我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酒。” 夜爷爷咪起眼,又喝了一大口。 “老头子,你少喝点,多喝伤身。” 夜奶奶边劝着,自已也禁不住酒香的诱惑,端起碗来,喝了一小口。 咦?味道确实不错,夜奶奶忍不住又喝了一口…… 夜萤自已也拿起酒来细品了一下,感觉多放些时日,比上回刚发酵到位就拿出来的酒,多了不同的醇厚滋味。 看来,这种自酿的酒,还是要多放些时日为好。 “夜萤啊,这酒里加了什么配方?我以前也用山上的野葡萄酿过果酒,结果又酸又涩,难喝死了。” 夜奶奶此时放缓了语气,表现得很亲切。和方才吃饭前的态度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夜萤打了个顿,得,神秘配方能这么随便告诉你吗?如果告诉你,我以后还靠什么掌握独门技艺? 夜大郎家光是一项制柿饼的技术就遮掩得神神秘秘的,都是大半夜才揉制柿饼,为的就是怕自已的独门技术被人偷学走了。 而且大家也有自知之明,绝不会当着夜大郎的面直接问他:大郎啊,你家柿饼为什么那么紧实好吃? 夜大郎准能用眼刀杀死人。 夜奶奶这是欺负她年纪小,不懂事吗? 夜萤心里一阵愤懑,太欺负人了。不过,她面上也没有表现出来,反而笑嘻嘻地道: “我就是运气好,瞎琢磨,哪里有什么神秘配方呢?哥哥什么都不知道,乱讲。” 夜奶奶的脸色沉了下来…… 第一百三十二章抓小偷 “萤啊,你年纪小不知道轻重,既然知道什么配方,就拿出来让我们长辈参详参详,万一配方里有什么不对劲的,依我们的经验也能看出来,免得这酒要是流出去,把人家的肚子喝坏了怎么办?” 夜奶奶振振有词地道。 夜萤心内暗自好笑,这不是明明想要套她的配方吗?还说得好听,好象她真地能听懂什么是酿酒酵母、单倍体、二倍体似的,但是夜萤的脸上滴水不漏,不动声色地道: “奶奶,哥哥说笑了,我哪知道什么酿酒的神秘配方?就是把果子捣烂了加糖放在密封的坛子里罢了,这和你做葡萄酒没有什么不同的,可能是我运气比较好吧!一做就成功了。” 见夜萤嘴巴牢得什么都撬不开,夜奶奶眼神一闪,却又指不出夜萤哪说得不对了,便恶狠狠地道: “哼,不说就算了,好象人家很稀罕你的配方似的。我看啊,你也不一定每次运气就这么好!下一次再做,也许每坛都做成了酸汤!” 夜萤一听,差点没气乐了。 口口声声说是自家人,结果还诅咒自家人做的事,这还是她的奶奶吗? 夜萤看向夜奶奶的目光,愈发陌生和幽深起来。 “老婆子,你这说的是什么话?让萤儿把酒酿成酸汤,你是以后不想我有酒喝了吗?” 到底夜奶奶说得太不像话了,夜爷爷也觉得在小辈面前有点挂不住脸,便出言喝止道。 再说,夜萤酿的酒确实好喝,入口甜甜的,但是后味醇厚,夜爷爷喝了,简直停不下来,一想到万一老太婆的诅咒应验,他就不能享受这种美味,忍不住开骂了。 被老头子一骂,夜奶奶立即老实了下来,只是依然心有不甘,冷哼了一声,拉长着脸埋头吃饭,偶尔眉眼一闪,也不知道在打着什么鬼主意。 夜萤倒也不怕夜奶奶鬼主意多,毕竟,配方掌握在她的脑海里,只要她自已不说,也不可能有人能从她脑子里抠出来。 至于偷师学艺嘛,那更不可能,一个微小的动作就能完成配方的注入,别人如果要“偷”,就不可能一直盯着她酿酒时的每一个动作,夜萤自信满满,这也是知识不对称而导致的。 象夜奶奶说的酿葡萄酒的方式其实十分粗放,只是寄望于葡萄在自身发酵过程中产生的酵母菌来完成糖转化为酒精的过程。而事实上,葡萄在自身发酵的过程中,会产生其它许多杂质菌,让发酵不够完美,具体就表现在夜奶奶说的酒发酸的现象中。 而夜萤则是专门进行了酵母菌的培养和纯化分离,获得了纯正的酵母菌,以此来为牛舍子果浆发酵,才酿出了如此美酒。 后面这项人为的工艺,可以说在这个时代还未被人掌握,而在夜萤穿越过来的现代,每一个高中生都有机会在实验室里掌握这门技巧,所以夜萤底气十足。 晚饭的后半程,夜奶奶终于很少再开腔,饭桌上的气氛也显得轻松了一些,夜萤夹了好多的肉给宝瓶和宝器姐弟俩吃。田喜娘开始看着有些肉痛,但看到两个小孩乖乖的样子,又想到他们无父无母的身世,不由地心软了,便也没有说夜萤什么。 夜爷爷喝了一碗果酒,还不过瘾,又要求夜萤再倒一碗,夜萤只好劝阻道: “爷爷,你想要喝果酒呢,咱们管够,只是你是第一次喝,这酒度数有点高,现在不觉得,一会就该上头了。你还是悠着点吧!” “萤啊,你爷爷我别看年纪一大把了,但是身体还硬朗着呢,年轻时也参加过打虎护山队的,一两碗酒根本难不倒我。来,再来一碗。” 有了好喝的酒,夜爷爷也显得亲切许多,放开了话匣子。 就在这时,厨房外面突然响起了“扑通”、“碰”的声音,紧接着,又夹杂着一阵呼痛的声音: “大侠饶命,放开我们吧!” “哎哟,再也不敢了!求大侠饶命!” “咦?怎么回事?” 田喜娘听到外面的惨呼声,坐不住了,赶紧起身向厨房外走去。 大家都按捺不住好奇心,也跟着田喜娘向屋外跑去。 “大娘,这两个家伙鬼鬼祟祟地,好象从你家地窑偷拿什么东西,我正好路过,便上前把他们制住了。” 黑暗中,传来一个低沉、充满磁性的男声,夜萤一听,不由地耳朵一阵发热,不是端翌是谁? “哟,是端翌啊,亏得你路过,要不然家里就遭贼了。” 田喜娘感激地道。 “穷家小户有什么让贼掂记的?” 夜奶奶不改毒舌。 “哎哟”,端翌朝地上的人踢了一脚,其中一个马上痛得呼出声来,“说,你们来偷什么?” “我们来偷夜家的酒。”其中一个声音竟然还很熟,“以后再也不敢了,求大家放过我们。” 夜萤拿着照明的秸秆对地上的两个贼一照,不由吓了一跳: “啊?小五,怎么是你吗?” “夜姑娘,对不起,你的酒卖得太好了,悦来酒楼的掌柜的让我偷几坛酒给他,说要给我重金。夜姑娘,是我鬼迷心窍,放过我这一次吧!” 小五就差没磕头如倒蒜。 呃,夜萤吃了一惊,原来悦来酒楼和仙客来酒楼已经为了这酒干上了吗? 悦来酒楼的掌柜也是够了,明着不来找夜萤要,竟然想出了歪点子? 对了,悦来酒楼掌柜估计是担心夜萤已经和仙客来酒楼签订了协议,而客人们反响很高,为了不被仙客来酒楼比下去,只能先想这个歪点子。 “啊?竟然是为了偷酒?那悦来酒楼的掌柜许给你们什么好处?” 夜爷爷带了几分酒意不可思议地问道。 “呃,那掌柜的说了,一坛酒给我们一两银子,有几坛他就收几坛。” 小五哭丧着脸,“我这是第一次,以后再也不敢了,要怪就怪夜姑娘的酒太好了,据说仙客来酒楼今天晚上的桌子都被订空了,就为了能喝到夜姑娘酿的酒。所以悦来酒楼的掌柜才如此着急上火。” “什么?一坛酒给你一两银子?” 夜爷爷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心里却在细算刚才自已到底喝了几两银子的酒……遇到这样的长辈真是让人捉急啊,不过咱们夜萤妹子可不是吃素的…… 第一百三十三章受到惊吓 “这么贵的酒?” 就连站在边上的端翌听了也是大吃一惊,贵为皇室成员,虽然他也喝过不少所谓的美酒,有的价格也远超过一两银子,但是民间的酒有这么高的价格,还是夜萤自酿的,不禁让他有点难以置信。 “一两银子只是酬劳,其实听说一坛酒都飙升到五两银子了,镇上那些富户老爷们还抢着要。仙客来酒家因此名声大震,今晚上悦来酒家都无人光顾了。” 小五麻溜地说完,惴惴不安地看着大家。 “萤啊,这酒这么贵?咱们夜家岂不是发了?” 夜奶奶终于听出了商机。 夜萤心里又是一沉,完了,看到肥肉,夜奶奶肯定更不会走了,一定会死赖在他们家。 才来半天就把家里搞得乌烟瘴气的,如果长住下来,家里会变成什么样?夜萤不敢想像。 “发了,当然发了,你只要有酒供应,整个三清镇的酒楼都会疯狂出价的。” 小五喃喃地道,希望多说点好话能让夜家人放过他的鲁莽之举。 不说话没人当你哑吧。夜萤不禁狠狠瞪了小五一眼。 “萤儿,你还不赶紧把酒卖了?有多少卖多少,趁着大家出大价钱,此时不卖,更待何时?” 夜奶奶激动万分,声音里带着颤抖,好象看到一坛坛酒都变成白花花的银子从天上掉下来。 “奶奶,我的酒不多了,全部都卖给了仙客来酒楼。” 夜萤看到夜奶奶激动地不能自持,暗暗觉得麻烦大了。 “什么?没有酒了?可是地窖里不是还有吗?你刚才的酒就是从地窖里拿出来的吧?” “这些酒都卖给仙客来了,一共是五两银子。” 夜萤故意把价格说得低低的。 若是之前夜萤说这些酒卖了五两银子的话,夜奶奶肯定还会觉得大赚了一笔,但是现在从小五嘴里已经知道行情,夜奶奶一听便勃然大怒: “你这小贱人,太不象话了,不经长辈主意,随随便便就把酒卖了,看我不打死你!” 夜奶奶随后抄起一根粗柴棒,就要追打夜萤。 “住手!” 就在这时,端翌出手了,他本来武功就高强,只是随手一拨,夜奶奶便觉得手中一空,粗柴棒被端翌抽走了,人也被这一带之力,带得摔到了地上,几乎吃了个狗啃泥。 “哈哈!” 夜萤忍不住笑出了声。 “你,你哪来的混小子?竟然敢打我?” 夜奶奶从地上爬起来,双手叉腰,恶狠狠地看着端翌。 端翌哪里会怕这个乡下的泼妇,他抱着手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面色黑得象铁锅底一样,一股杀气从他身上溢出。 端翌在战场上征战数年,杀人如麻,此时杀气横溢而出,暗夜中,仿佛有无数枉死鬼在他背后哭嚎,无端端地一股阴风扑面。 夜奶奶哪里承受得住这股杀气,只觉得胸口一闷,不由吓得尖叫一声,赶紧躲在夜爷爷身后: “他是什么人?凶神恶煞地好可怕。” “娘,他是附近村里的猎户,也是萤儿的救命恩人,不妨事,他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田喜娘见状,赶紧出面调和。 夜萤一看端翌这气势竟然把夜奶奶吓住了,不由暗自感概道行高低果然立见高下。 人家端翌一句话不说就把奶奶镇住了,她在这里费尽唇舌奶奶反而愈发嚣张。 “让他走,我不想看到他,看到他就象看到厉鬼一般!” 端奶奶惊恐地喃喃道。 端翌黑着脸,并不说话,倒是夜萤转脸对小五道: “小五,既然你是初犯,看在都是一个村里人的份上,这次就放过你,以后切莫再做这样偷鸡摸狗的事情。你可记住?” “记住了,夜姑娘,多谢你手下留情,我也是一时鬼迷心窍。” 小五一听夜萤要放过他,顿时如逢大赦,赶紧行了个礼,拉着自已的同伙转身就开溜了。 “叫他走,叫他走,我不想看到他!” 这时,夜奶奶又低低惊叫起来。 端翌心内暗自好笑,没想到这个老太婆那么不惊吓。今晚上怕是要喝水金锭来镇惊了。 原本他也不想欺负这么大年纪的人,只是看她出言无状,对夜萤态度恶劣,一股心头火便“腾”地升了起来。 不管是谁,只要亏待夜萤,在端翌眼里,就和死人差不多了。 要不是看在她是夜萤奶奶的份上,端翌早就让人把她拖下去杖毙了,岂是一个“吓”字那么简单? “端大哥,不好意思,让你看到家里这些糟心事。” 夜萤上前,轻声拉走端翌。 端翌被夜萤拉到夜色里,远离了夜奶奶,她顿时好象还过魂来了一般。 稍顷,夜奶奶浑身一软,竟然瘫倒在地上,昏死了过去。 “娘,你这是怎么了?” “老婆子?快醒醒,你怎么昏倒了?” 夜爷爷跟着惊叫。 夜萤在院外正要和端翌道歉,却听里面传来阵阵惊呼,只好硬着头皮要进去看看。 “不妨事,她只是受了惊吓,惊厥了。你们弄点镇惊的水金锭给她喝,休息一两日就没事了。” 端翌心中自是知道怎么回事,拉着夜萤道。 夜萤不妨手被端翌粗糙温厚的大手拉着,脸上不由地微微一红,赶紧从端翌手中抽出手来道: “我知道了,谢谢端大哥。” “嗯,我先回去了,你好生保重。” 端翌见此时也不是说话的时候,便主动告辞。 夜萤看着他高大的背影融入夜色中,心中一阵恍惚,感觉自已好想把他留住,可是…… 夜萤摇摇头,有点伤感地走进院内,就见院内乱成一团,夜爷爷正蹲在地上使劲掐夜奶奶的人中。 可是夜奶奶面色苍白,牙关紧闭,依旧是昏迷不醒。 “端大哥说奶奶是受刺激惊厥了,磨点水金锭给她喝就行了。” 水金锭是家家户户必备的镇惊药,田喜娘闻言,赶紧从屋里头找出来,这是一块象墨条一样的药锭,直接在温水里把它磨化,喝下去就行。 不一会儿,田喜娘便磨了一大碗浓浓的水金锭,小心翼翼地端到夜奶奶身边,夜斯文拿了汤匙,夜爷爷撬开夜奶奶紧咬的牙关,然后将水金锭一勺一勺地喂进她嘴里……夜奶奶光是这点虐还是轻点,注意了,没有更虐,还有最虐,明天看夜奶奶如何受虐哈哈……今天的更新结束了,敬请期待。当然,你若是后面追更的读者,请手指再翻一下,应该更新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驱邪 一大碗水金锭喂下去后,浓黑的药水滴滴答答,顺着夜奶奶的嘴角滴落到下巴和脖子上,整张脸都成黑白花了,别提多狼狈了。 就在这时,夜奶奶咳呛几声,终于迷糊地睁开了眼睛。 看到大家都围着她,而自已躺在地上,夜奶奶不由吓了一跳,问道: “怎么了?我这是出了什么事了?” “奶奶,你刚才突然晕倒了,把我们大家都吓坏了。现在感觉好一些没有?” 夜萤故做关心地问道。 “我晕倒了?我好好地怎么回晕倒?” 夜奶奶还嘴硬。 “我们也不清楚啊,你突然大叫什么看到厉鬼之类的,然后就晕了过去,把我们吓坏了。” 夜萤绘声绘色地道。 夜奶奶猛地想起来了,是那个杀气横溢的男子,当时她冲过去时,仿佛十万阴兵正冲着她杀过来一般,顿时夜奶奶吓得手脚一抽,惊恐地道: “他还在吗?” 边说,还边瑟瑟发抖,紧紧抓着夜爷爷的一只胳膊,生怕会有阴兵来摄取她的魂魄一般。 “爷爷,我看奶奶这是撞了邪吧?什么厉鬼啊之类的,也就她一个人看到,我们都没人看到吧?” 夜萤假装忧心忡忡地对爷爷道。 “啊?那怎么办?要不要找黄婶替你奶奶驱驱邪?” 夜爷爷看着老太婆苍白铁青的脸,也吓坏了,登时有点六神无主起来。 黄婶是村里有名的装神弄鬼的巫婆,平时谁家小儿惊风、头疼脑热的,经常叫她来驱邪。 可是驱邪一次价格不菲,黄婶驱邪这么多年,赚了大把的银两,儿子都在镇上买了铺面,搬到镇里去住了,算是村里有名的富户。 一想到请黄婶的价格夜爷爷就犹豫了。 “哎,爷爷,奶奶都成这个样子了,该请还是要请啊。不然要是失心疯了怎么办?你看奶奶都魔怔了。” “可是,黄婶不知道有空没有?要驱邪,可得准备好一阵子。” 夜爷爷期期艾艾的,见没有人把费用承揽过去,还是不能下定决心要去请黄婶。 “爷爷,这样吧,我卖的酒赚了五两银子,不如我把这银子拿出来,去请黄婶吧?让奶奶这样一直害怕下去是不行的,恐怕再刺激一次人就糊涂了。” 夜萤装着情真意切地道。 “啊?乖孙女,你真懂事,看你这么懂事,我们二老就安慰了。” 夜萤真地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放在了夜爷爷的手里。 呃,破财消灾,与其让这二老一直掂记着她的银两,不如直接花掉,还是花在他们身上,让他们死心。 “爷爷,那我去请黄婶了?” 夜斯文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那锭银子,不由暗暗可惜。 可是奶奶变成这样,如果不赶紧请人来驱邪,万一在他们家里出什么事,岂不是全村又要骂他们不孝,老人才来家里住没到一天,就出了大事? 田喜娘也明白这个理,因此虽然肉痛,但也很痛快,交待夜斯文道: “快去快回,你奶奶这身体,耽搁不起。” 夜斯文脆应了一声,赶紧就往外跑去。 夜萤和田喜娘一起,把吓瘫在地上的夜奶奶扶到厢房里躺着。 可是夜奶奶一直不得安生,躺在床上不敢一个人待在厢房里,非要大家陪她。 然后不久又开始说胡话,一会儿说有冤鬼要来抓她,一会儿又说看到老二叫她娘…… 一番胡话,吓坏大家之余,田喜娘听得婆婆提到丈夫,不由泪水涟涟,哭了起来。 家里乱成一团之际,夜斯文好歹把黄婶请来了。 黄婶穿了一身素蓝,脸本来就瘦长,崩着的时候,更显得阴气十足,一进厢房,看到夜奶奶这样,她就惊叫一声,往外退了几步。 黄婶的表现让大家心里一沉。 夜萤赶紧上前问装神弄鬼的她道: “黄婶,我奶奶的情况怎么样?” “哎呀,你奶奶她呀,阴鬼附身,是个病死鬼,现在留连不去,如果不能把它送走,你奶奶怕是命不久矣!” 一听黄婶这夸张的鬼话,夜爷爷和田喜娘都吓坏了,赶紧求道: “黄婶,快做法把它驱走!” “嘘,你们说话注意点,不能说驱,要说送走或者请走,不然它生气了!” 黄婶煞有介事地道。 “是,明白了,还请黄婶出手,把它送走!” 夜爷爷也出声相求。 夜奶奶愈发闹腾得厉害了,手指着虚空无人手,大喊: “太吓人了,快把它赶走,它怎么没有头?” 一行人盯着夜奶奶手指的方向看,那里空空的,根本没有人,这种情形,就连以驱邪为生的黄婶,也吓得打了个激灵。 “这鬼太凶了,太厉害了,我道行浅,我怕镇不住!要不,你们另请高明吧!” 黄婶一出声,大家都楞住了。 倒是夜萤机灵,赶紧道: “爷爷,那五两银子呢?黄婶驱邪可是费神的事,必须重谢才行啊!” 夜爷爷正担心黄婶不接这个活,老太婆会没命,一听夜萤这话,也醒悟过来,赶紧掏出夜萤给的五两银子道: “黄婶,难为你出手一下,如果把它送走,这五两银子就是你的了。” 五两银子可是重酬了,黄婶一看到银子,立马来了精神,腰不疼腿不软鬼也不怕了,她伸出手快速接过银子,利落地塞进自已怀里,干咳一声道: “既是如此,我且勉力一试。你们快帮我摆上香案供品,纸钱桃木剑我带来了,现在就开坛驱邪。” 说话间,夜爷爷按着狂躁的夜奶奶,其它人都按着黄婶的吩咐迅速行动起来。 不一会儿,香案供品都摆好了,黄婶把桃木剑摆在供桌上,烧了纸钱,然后就坐在供桌边上,开始进入假寐的状态。 又过了会,黄婶便全身开始抖动起来,抖动的节奏由慢到快,好象发羊癫风一样,接着,一跃而起,嘴里大喊: “三魂永久魄无丧倾。急急如律令……” 呃,就是一神棍。 夜萤忍着笑,看黄婶拿起一个水瓶,喝了一大口,然后用桃木剑对着床上的夜奶奶比划了几下,“扑”地将一口水喷到夜奶奶的脸上,大喝道: “灵宝天尊,安慰身形。弟子魂魄,五脏玄冥。急急如律令,去……” 说到这个去字,黄婶突然双眼暴睁,接着桃木剑对着床上的夜奶奶眉心戳了下去……嗨大家好,更新君来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逼交配方 “啊?不会伤着奶奶吧?” 夜斯文在边上轻呼一声,碍于这个驱邪现场,不敢大声。 黄婶子的桃木剑尖很精准地在夜奶奶的眉心前停下,接着又是一番念念有词。 夜奶奶早被吓晕过去了,此时一动不动地任她折腾。 “吁”,黄婶子一声尖叫之后,桃木剑抖了个剑花,在夜萤看来,也不过公园里晨练大妈太极剑的水准,但是却博得其它在场人的几声惊叹。 黄婶子在“观众”的惊叫声中心满意足地收势,一头热汗,手软脚抖的样子,一屁股坐在边上的板凳上,对众人道: “快去烧纸钱,它拿了钱就会走得远远的,不会再来了。” 大家一听,赶紧七手八脚地把供桌上早就备好的纸钱烧了,青烟袅袅,一股烧纸钱的特有味道在乡村的夜里逐渐弥漫开来,以至于狗吠声都多了起来,听在田喜娘耳朵里,顿时觉得一阵震颤。 “娘,你手怎么抖了?要紧吗?” 夜萤正有模有样地帮田喜娘烧纸钱,注意到田喜娘抖了一下,便赶紧问道。 “萤儿,我中老辈的人说,狗是能看到不干净的东西的,看来,经过黄婶子一番发功,那东西真的走了。” 田喜娘压低了声音,小小声地对夜萤道。 “哦,原来如此,送走了就好。” 夜萤只能在心里偷偷发笑。 “行啦,事情办完了,我也要走了,这碗符水,你们让她喝下去,睡一觉,明天就没事了。” 黄婶子还真是服务到位,连喝的符水都准备好了。 不过,五两银子的服务,也必须是五星水准的了。 收了银子,黄婶子就拎着自已的包袱走了。 夜爷爷端着符水,拍醒了夜奶奶,对着她又是一通猛灌。 夜萤猜测那碗符水就是烧的纸灰加上冷水拌成的,看来,夜奶奶今天晚上是被灌了一肚子水啊!刚才才喝了一碗黑乎乎的水金锭呢! 夜萤心内暗乐:作,让你作。 好好的饭菜不吃,嫌七嫌八,又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得罪了端翌…… 咦,不对,夜奶奶似乎没有得罪端翌吧?不过说了一句混小子罢,端翌不象那么小气的人啊?被人说一句就发飙。 可是端翌为什么对她下手呢?难道是因为夜奶奶呵斥她,让端翌心生反感?所以为了给她出气,才对夜奶奶下了狠手? 夜萤想到这里,心里一阵甜丝丝的。 不过,随后她又晃着脑袋,把这种想法赶出脑子里,自已真是脑洞大开了,端翌有那么关心她吗? “呜呜,老头子,好可怕啊,我差点就没命了!” 夜奶奶被一番折腾之后,此时似乎清醒过来了,睁开眼睛,就是一番嚎啕大哭。 “没事了,娘,黄婶子给你做法驱邪,已经把它送走了。” 田喜娘此时拿了条沾了水的布巾,给夜奶奶擦脸。 不擦也不行,一脸黑乎乎的水金锭,再加上被黄婶子的口水喷了一脸,脏死了。 田喜娘细心替夜奶奶擦好脸,夜奶奶显得精神多了,这时才摸着心口,抽抽噎噎地。 “老婆子,没事了,看你现在神智就清明多了。” 夜爷爷也赶紧安慰。 “你们请了黄婶子做法?可是她很贵的。”夜奶奶狐疑地看着大家,“这次请她来,花了多少银子?” “五两银子,萤儿把卖酒的钱全拿出来了,真是个好姑娘。” 夜爷爷看在银子的份上,也难得夸了夜萤一句。 这估计是夜萤从生出来后,夜爷爷夸她的第一句话了,真是价值不菲。 “什么?五两银子?你们为了请黄婶子花了五两银子?你们傻了还是捡到钱了?” 夜奶奶根本不理会这钱是花在自已身上的,只觉得一阵肉痛,真是心如刀割啊! 五两银子,那么大一锭,就白白给了那老巫婆? “奶奶,你也不看看你方才有多危急,整个人一直在说胡话,脸色也白得吓人。” 夜萤心想:知道心疼了吧?知道也晚了。 其实夜萤也心疼,她的聘金才十两银子,生生就把清白的身子交给了吴大牛。当初若是有这五两银子也可缓一缓,不用和吴大牛走亲。 可是如果花了这五两银子,能让夜奶奶主动离开这个家,也花得值得。 “你们太混了,我只不过一时受了惊吓,睡一觉就好了。五两银子能做多少事啊!”夜奶奶犹自心疼。然后又猛地想起来,“萤啊,你卖酒的银两全没了?” “是啊,这五两银子就是卖酒的钱,全没了。” 夜萤遗憾地叹了口气,表示自已又一贫如洗了。 夜奶奶心痛之余,又道: “萤啊,这酒销路这么好,价钱这么高,你早前卖便宜了,能不能再去多做一些,把亏空弥补回来。” “奶奶,这酒不容易做,原材料就是牛舍子,现在过了季节,牛舍子也没有了,所以根本做不成了,要做也要等明年。” “这样啊?能不能用其它的果子?葡萄、柿子什么的?” 夜奶奶为了发财,还真动起了脑子。 “奶奶,我只做过牛舍子的,其它的不敢保证。” 夜萤坦白地道。 “那你不如把配方告诉我,你大伯会做柿饼,他可以试试做柿子酒嘛!” 夜奶奶暴露出她的真实想法。 田喜娘和夜斯文听了,脸上的神情都不好看。不过,暂时也没有插话,再加上夜萤不回话,屋内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气氛显得很微妙。 “咳”,夜爷爷终于绷不住发话了,他拿烟袋敲了下桌子,板着脸道,“老太婆,你也别逼得孩子太紧了。” “什么逼得太紧?不都是夜家的孩子吗?夜萤她懂事的话,不正应该把配方告诉我们吗?不然以后嫁给吴大牛,那配方是算夜家的还是吴家的?” 夜奶奶的意思很明显了,夜萤必须交出配方来。夜爷爷一听这配方是姓夜还是姓吴的问题,立即沉默了。在他私心里,当然希望这个配方姓夜。 见自已戳中了老头子的弱点,获得了他的支持,夜奶奶不由得意地笑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夜萤。 夜爷爷犹豫了半晌,才道: “萤啊,你是好孩子,也很孝顺,为了救你奶奶,连五两银子也舍得拿出来。不过,这配方关系到姓夜还是姓吴的问题,我劝你还是把配方交出来,就算是吴夜共享吧!” 第一百三十六章气走了 一到利益面前,再好的过往表现也没有用了。刚才还夸她懂事孝顺呢,现在呢?看到夜爷爷突然换了副嘴脸,夜萤不由气急反笑,道: “爷爷,奶奶,我并没有什么配方,和大家平时做果酒的方法是一样的,只是我碰巧这次运气好罢了。你就算让我再重做一次,我也不一定能做出这样的效果来,所以我没有什么配方要交出来!” “萤儿,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现在还是夜家的人,你的配方也算是夜家的财产,如果你不交出来,我叫族长把你从夜家的族谱上把名字去掉!” 夜爷爷一看夜萤态度强硬,不由得发急了。 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把夜萤开除家谱,那代表着她以后就是无根浮萍,名不正言不顺,若是有个大事小情,连一个家族做依靠也没有。 一个人一生哪能顺顺遂遂的?谁不会遇上个事啊?一个被开除出族谱的女人,夫家也不会尊重她的。还会影响到她日后子嗣的成长…… 后果非常严重。 如果夜萤真的一意孤行,看夜爷爷气得青筋暴突的样子,真地会把夜萤开除族谱呢! 田喜娘着急了,开言劝道: “萤啊,你做酒也就是捣估,也没看到什么配方不配方的,你就把怎么做酒的过程告诉爷爷奶奶不就得了?” 田喜娘都快哭了。 之前把夜萤许给吴大牛,她已经很歉疚了,现在又摊上个要开除族谱的事,她能不揪心吗? 夜萤见田喜娘那么难过着急,心内大为安慰,好歹自已的娘亲是站在她这边的。 把配方交出来,对自已的小家自然没有好处,但是对夜家好处不少,如果掌握了这门技术,个个都能赚得盆满钵满。 从这点上来看,田喜娘绝对是为了自已好。 “我说过了,真的没有什么配方,爷爷奶奶要是不相信,我可以当着你们的面,把整个流程做给你们看。至于成效如何,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没错,夜萤这么说是对的。酿酒成与不成,一切都是天时地利人和,哪怕她再精准地重复当日的一切流程,但是由于时间和温度等等各种的不同,最终成果还是不会一样的。 我会炒茶,就知道,哪怕是一样的原料,但是时辰和火候哪怕有一点微小的区别,炒出来的茶口味也不一样。 这酿酒的道理和炒茶一样,不能强求,否则,也不会有好酒难求,一坛数两银子的盛况出现了。” 就在一家人争执达到白热化的时候,一个硬朗正气的声音响起,夜萤回头一看,却是夜里正。 夜萤扫了四周的人一圈,却发现夜斯文正对她挤眉弄眼,顿时明白过来,夜里正是夜斯文见势不妙,赶紧去请来的。 好说歹说,夜萤就算真有配方,也必须是属于他们老二家的,不可能平白无故拿去给大伯、三叔做贡献。 即便没有配方,夜爷爷威胁要把夜萤开除族谱,也激起了夜斯文的反感。 凭什么平素时都不关心他们,一旦有了好处,就来争抢,还要为此撕破脸皮? 夜斯文是机灵的,赶紧就去叫一个能治住爷爷奶奶的人来了。 “里正?你怎么来了?这是我们夜家的家务事,希望里正不要插手,我们自已解决。” 夜爷爷一看是里正说话,自然不敢加以反驳,脸上的表情很尴尬,夜里正是夜家的现任族长,他虽然年纪比夜里正大,但是在他面前却也不敢放肆,但是该说的话还是要说。 “哼,怎么是你们的家务事?你不是要把夜萤开除出族谱吗?这件事,难道我不该管吗?要开除一个同宗的子弟,是一件天大的事,怎么能随便张口就来? 是非曲直,我必须调查清楚。如果夜萤的确触犯了宗族条规,该开除开除,但她若是冤枉的,我也不能袖手旁观,把一个优秀的子弟赶出夜家。” 夜里正站在道理的一边,正气凛然。一番话说得夜爷爷干吞口水,无言以对。 传出去,他一个老头子逼孙女交出独门配方,其实也很难听。 毕竟,老二家的已经分家十来年,而且村子里的人都知道,多年来,老大、老二、老三家根本没怎么往来,他们也主要住在老大和老三家,很少给老二家提供任何资助。 夜萤没想到夜里正会赶来替她撑场,虽然这明显是她之前下的功夫起了作用,送的刀具、教夜里正替猪去势等等,但是人家领情还懂得还情,真的比只懂得索取的自家爷爷奶奶强多了。 夜萤感激地看了夜里正一眼,道: “爷爷奶奶,夜里正是个明白人,我想村里明白人也不少,如果光凭配方这条就要把我开除出族谱,我想大部份人也不会同意的。” “哼,你翅膀硬了,靠山多了,不需要依靠我们了。老头子,我们走,不要住在这里,看到这忤逆不孝的臭丫头我就浑身冒火。” 夜奶奶见老头子一脸无可奈何,知道大势已去,夜斯文嬉皮笑脸的,分明是他搞的鬼,把夜里正叫来教训他们的,顿时心下一阵发凉,觉得住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何况夜萤赚来的五两银子也已经花掉,没什么好图的了,便赌气嚷嚷道。 “嗯,走,我们连夜搬走!” 夜爷爷气得山羊胡子一抖一抖的,见夜里正明显护着夜萤,只要夜里正不松口,什么开除族谱对夜萤来说就不是一个威胁了,他顿时觉得特别没面子,也负气应道。 “爷爷,奶奶,你们别走啊,孙儿还想好好孝敬你们呐!” 夜斯文此时却上前,情真意切地道。 一脸虚伪的样子,看得夜萤肉麻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你帮我们把行李带到老大家去!我们年纪大了,可经不起你们这样的孝顺!” 夜爷爷说完,拂袖而去。夜奶奶此时身手倒利落了,紧跟着夜爷爷屁股后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于是,一番折腾之后,夜斯文把二老的行李送回大伯家,夜萤家,又恢复了往日的平常。 夜里正见事情解决了,正想离开,夜萤却叫住了他。 第一百三十七章:落户 “老叔公,多谢你仗义直言,今天若不是你,恐怕我除了要交出所谓的配方外,还可能被逼除族。” 夜萤致谢道。 “不用谢,这件事是他们老的做得不对,我只不过说了实话罢了。” 夜里正微微颔首。 “还有一件事想麻烦里正。”夜萤说着,叫来宝瓶宝器姐弟俩道,“这两个孩子,是我今天去镇上无意中碰到的,他们是逃荒流落至此的,爹早年战死北疆,娘亲不久前病故了,变成了无人看管的孤儿,我们家打算收留他们,所以还请里正帮忙落一下户籍。” 不管是哪个朝代,良民都要有户籍,否则要外出的话也是寸步难行,过城门时守门的兵丁有时候要查看户籍凭条,没有户籍的,就会被抓捕入狱。 夜萤本来想第二天再去找夜里正,正好他过来了,便直接对他说了。 “哦,没问题,既是烈属遗孤,我明天就去官府为他们落下户籍,便挂在你们名下是吧?” 夜里正一口应允。 “谢谢里正爷爷大恩大德!” 宝瓶机灵,嘴巴也甜,当即拉着弟弟上前行了个礼。 “嗯,还挺机灵的。不过,你们谢错人了,要谢就谢夜姑娘,她收留了你们,才是你们的大恩人呐。” 夜里正赞许地看了一眼夜萤,觉得这姑娘越来越出色夺目了。全村怕是没有一个人会象夜萤那样主动去收留两个孤儿吧? 大家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肯定不希望多添一张吃饭嘴,何况还是两张。半大丫头半大小子,正是食量旺盛的时候。 待夜里正也走了,这个家算是平静下来。 田喜娘一脸忧色地道: “萤啊,明天全村会不会就传开我们忤逆不孝的事情?这样以后娘如何在村里抬头做人?” “娘,这件事的起因夜里正最清楚,到底孝不孝他心里也明白得很,悠悠众口,你想要每个人都讨好是不可能的。不如好好想想,咱们家怎么把日子过好吧!” 夜萤给田喜娘打气。 “唉,事到如今,也只能如此了。话说,萤儿,你那酒真的没有配方吗?要不然,怎么会比别人卖得更贵?而且这酒确实也比别人家的好多了!” “没有配方,娘,就象里正说的,一切都是天时地利人和,也唯如此,一切不可重复,最后的结果出来前,根本不可能知道是美酒还是酸水,所以没有配方。” 夜萤知道配方这事已成为敏感话题,所以即便是对田喜娘,也死死咬住不松口。 配方她自然是有的,不过就是那些菌种的提纯问题。 只是现在她实力还不够,一旦暴露出来她有配方,那么肯定会闹得鸡飞狗跳,她根本保不住这个配方。 一晚上,先是小五受悦来酒楼的掌柜所托来偷酒;再就是夜家二老以脱族谱为威胁,大闹夜家,逼她交出配方…… 一旦真的公布出她有配方,夜萤不敢想像还会招来什么人窥觑她,甚至她可能还因此有生命危险。 财帛动人心啊! 夜萤意识到这点时,便告诫自已,当她还没有保全自已的实力时,切勿再酿新酒了,借口就象她对夜奶奶说的一样…… “唉,没有配方也是好事。你看看,闹成什么样子!” 田喜娘叹了口气,以她的眼界,自然不会想到,拥有这样一个配方,将会给她们家带来多少财富,当然,也会带来巨大的麻烦。 夜萤是亲眼看到田喜娘的愚孝的,所以并不指望告诉她实话,她能够保密。 怕是夜奶奶三逼两逼,田喜娘挡不住就说了,因此夜萤固然看到田喜娘的失落,还是把话藏在了心底。 “哥,能化解这件事,你今晚居功至伟,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其实地窖里的酒,我并没有卖出去,所以你可以挑几坛好酒去巴吴老伯,相信可以拉近你们的感情。” 夜萤转脸对夜斯文道。 夜斯文虽然好赌,但也是有点小机灵,若不是他及时叫来夜里正,夜萤被夜爷爷威胁久了,怕是田喜娘也会崩溃,到时候求夜萤把配方交给二老的,就会是田喜娘了。 夜萤可以不理会二老的威胁,但是一旦田喜娘用了下跪、哀求这样的方式,夜萤可禁受不起,田喜娘毕竟是她的娘亲啊!生她养她,打小含辛茹苦,没有功劳也有苦老。 还好夜里正及时被夜斯文叫来,因此这下夜萤之前对夜斯文因为好赌带来的积怨也化解了不少。 “嘿嘿,妹妹,这真是天大的惊喜。若是吴老伯喝上这样的酒,怕是会上瘾。在外面卖得这么贵的酒,你真地舍得给我?” 夜斯文一阵傻笑,用难以置信的口吻问道。 “废话,钱再多,抵得上哥哥娶一个贤惠的妻子重要吗?” 夜萤的话,打消了边上田喜娘的肉痛之感。顿时觉得这酒送得有值,便也不再说什么。 夜斯文当即喜孜孜地挑了两坛酒,连夜深一脚浅一脚地去找吴老汉了。 因为夜爷爷、夜奶奶负气搬走,田喜娘又可以睡回原来的厢房,而宝瓶、宝器就暂居他们下午收拾出来的旧厢房。 “等姐姐赚了钱,就盖新宅子,到时候你们都有新房住了。” 夜萤安慰宝瓶、宝器。 这间旧厢房四面透风,虽然被稻草堵塞了墙缝,但是到冬天一定还是很冷,夜萤琢磨着早点把新宅子找个地方盖起来。 不过,现在时候未到,她也不想马上露富。 这一夜过得很顺遂,吴大牛没有再来骚扰夜萤,她一天疲累,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夜萤醒来后,见宝瓶宝器姐弟俩已经在打扫院落,主动喂起鸡鸭来,不禁抿嘴一笑,这俩孩子还真是勤快。 “姐姐,你起床了?我烧了一锅热水,你可以掺着冷水洗脸,早上的山泉水太凉了。” 宝瓶抬头看到夜萤,便甜甜地道。 “知道啦,你们也不用那么早起,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呢,多睡会。” 夜萤嘱咐道。 “没事,我们晓得。” 说话间,宝瓶自已跑进厨房里,替夜萤打好了洗脸水。 夜萤洗漱完毕,吃了早饭,就听到院外的村道上,传来一阵车马遴遴之声…… 第一百三十八章寻找合作商机 夜萤听见这车门声在自家院门外停住了,她好奇地探头一张望,却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孔,竟然是王财主。 夜萤吓了一跳。 “哟,王老爷,你怎么一大早就来了?” 看着一脸急迫的王财主,夜萤才不相信这位养尊处优的三清镇首富是一大早闲着没事干来郊游的。 “夜姑娘,你昨天送我的酒还有吗?” 王财主也不拖泥带水,一张口就直奔主题。 “有啊,还有几坛,你是奔着酒来的?” 夜萤没想到一坛酒不光惊动了贼、气跑了夜奶奶、还招来了三清镇首富、眼界颇高的王财主。 这只能说明,她的酒酿得真得很成功。 “夜姑娘,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 王财主难得露出警惕的神情,左右四下看了看。 “嗯,厨房内说吧。” 夜萤家也没有专门的会客厅,自已住的厢房总不能邀请王财主去坐吧?所以只好选择了厨房。 还好现在厨房经过夜萤一番刻意的收拾,灶台上倒吊的熏腊肉早被她利落地炒成了菜,地上的柴渣也被扫光了,倒还显得干净整洁。 除了宝瓶和宝器,夜斯文和田喜娘都不在家,要不然看到王财主又要崇拜膜拜一番。 “夜姑娘,我有生以来,到过全国各地,最远也到过北疆蛮子生活的地方,他们的酿酒技艺也不错。但是我不得不说,昨天晚上我喝到的酒,才是这一辈子喝过的最好的酒。这么好的酒,是你自已酿出来的?如果是,能不能大批量地酿造?” 王财主目光灼灼地看着夜萤,如果不了解内情的人,还以为王财主看上了夜萤,想把她收小了,如此专注深情的眼神…… 可是夜萤却知道,这样的眼神王财主只有在看到金钱利益时才会出现,她犹豫了一下,坦然微微一笑道 “果酒虽然好,但是数量做不大,因为原材料不足。” 王财主一听,心“咚”地沉到了谷底,道: “你一年能做多大的量?” “顶多两百坛吧,还得确保原材料充足的情况下。”夜萤淡定地问,“王老爷为什么这么关心这个?” “哎,量太少了,我想专门弄一帮人马,来做酒的生意。你的酒太好了,你都不知道吗?仙客来酒楼因为你的酒已经迅速把生意从悦来酒楼都抢过来了。然后因为数量稀少,一坛酒已经卖到了若干两银子。 我之所以说是若干两,是因为在我来这里之前,这酒还在涨价,仙客来酒楼说了,这酒喝一坛少一坛,属于绝世佳酿,因此现在那些饕餮们正在对你的酒进行竞价,价高者得。我也不晓得你的酒会被一路卖到什么价格。” “啊?居然如此火爆?” 夜萤大吃一惊,虽然昨天小五来偷酒已经说明了一些问题,但是夜萤万万没有想到,自已的酒如此大受欢迎。 看来,她还是轻视了酒徒们的力量。 但是从中国的传统文化史来说,诗酒书画,酒可是与几大雅事并列齐驱的,而在这个世界,能成为文化人的往往都是有钱人,因为穷人连买笔墨纸砚的钱也没有,何从附庸风雅? 这也就难怪好酒的价格能一路飙升了,这些有钱的文化人附庸风雅起来,不呰于粉丝追星的疯狂。 “是啊,我从中看到了商机,想要和你合作,可惜啊,竟然不能量产。几百坛酒太少了,还不够塞牙缝呢!” 王财主扼腕。 原来如此,王财主想要进行商业化的运作。 夜萤不禁暗暗佩服王财主,果然三清镇首富不是浪得虚名,人家还在想着怎么费尽心思喝到美酒,他却已经想到如何找到美酒的制作者,从美酒中赚钱。 “其实,用别的材料做原材料,还是能实现量产的。” 夜萤觉得王财主是hold得住的人,她也急需迅速积累财富,便对王财主透了个底。 “啊?真的?太好了!”王财主转失望为喜,高兴地道,“是什么原材料?只要你说出来,我一定能帮你找到。” “粮食,大米、高梁什么的都可以,不过要有足够的粮食。以我的制法,一斤米只能出半斤酒,如果度数要再高,一斤米只能出三两酒。” 夜萤道。 现在的大夏国虽然不是饥荒四起,但也同样因为粮食产量不够,充斥着民不聊生的画面,就象宝瓶和宝器兄妹俩一样,就是饥荒的受害者。 所以,夜萤不能确定,用粮食生产酒,会不会触犯大夏国的律法,如果是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据她所知,象唐朝这样斗酒诗百篇的浪漫朝代,虽然对酒的需求量很大,但是在酿造酒的数量上还是有所克制的,国家并不允许私人大量酿酒。 “粮食?这就不好办了。我朝不允许用粮食大量酿酒。”王财主一听,也十分失望。 “王财主,你组建有商船,最远的商船去到哪里过?” 夜萤问王财主。 对方显然不知道夜萤为什么这么问他,疑惑了一下便道: “最远到过倭人住的岛屿,但是那里十分落后,海岛土地贫瘠,想要从那里大量购买粮食,也是不可能的。” 王财主还是很聪明的,一下子听出了夜萤话里的一些意思。 “嗯,我知道一下子要购买那么多粮食不现实,可是在倭人住的岛屿以外,极东之地,有一片大陆叫美洲,那里盛产着几种粮食,其中有一种能达到亩产万斤之巨。” “什么?万斤?亩产万斤?” 王财主的手一抖,差点没把夜萤家八仙桌上的菜盘拂掉。 他看向夜萤的眼神中充满了惊骇,觉得万分不可思议,许久,他才嗓音干涩地问道: “难道这世间真的有亩产万斤粮食的作物吗?为什么我们都不知道?” “因为,那个地方,要走海路,在万里之外的美洲大陆上,那里与我朝隔着茫茫的大海,即便沿着正确的航线走,也需要好几个月的时间地能到达。那个地方,恐怕我朝至今没有人能到达吧?” 夜萤看着张开大嘴,目瞪口呆的王财主,莞尔一笑。这是一个胸怀世界格局的夜姑娘…… 第一百三十九章让出虚名 “几个月的海路?不可想像,我朝的确还没有人到过那样的地方。听夜姑娘的口气,似乎对那里很熟悉?能讲讲那里的事情吗?还有那亩产万斤的作物是什么?” 王财主已经目眩神迷,根本顾不上去探究为什么夜萤一个小小的村姑能知道那么多人不知道的事情。 “其实呢,亩产万斤只是湿重,这种作物叫蕃薯,是根茎的作物,如果晒干的话,差不多六七千斤。要亩产万斤的庆,必须种在良田里。但是它的生长能力很强,不怕水不怕旱,多贫瘠的土地都能生长,当然,不好的地亩产会下降一些。最重要的是它也不怕蝗灾这样的虫灾。” 夜萤一番侃侃而谈。王财主已经捂着胸口了,大为惊叹地道: “这样的粮食作物,就算让我耗尽家财,我也愿意努力得到它。不光是有了它能酿酒是吧?我想有了它,我们大夏朝的子民就再也不怕粮食的饥荒,就能造福天下苍生了!” 王财主的语气如此高亢激动,让夜萤不禁对他刮目相看,看不出来,王财主还是一位“爱国商人”呢,第一时间除了想到番薯能酿酒,还想到了天下的黎民百姓。 “那我和你说说这条航线的具体情况吧。你只要去倭国本州的东部沿海,找到一条向东的洋流,进入这条洋流如果顺利的话,一两个月就可能到达美洲。” 夜萤的话,引得王财主一阵悠然神往,他激动地道: “我手头有大夏最好的商船,他们频繁不断往来倭国与我朝,具有丰富的海上航行经验。只是我们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的国度。我真的不能想像,在那么遥远的地方,还有那样的国度,还有那么神奇的作物。” “其实吧,美洲比你想像得还要富饶,我是指植物品种,除了让你惊艳的番薯,还有土豆,那也是一种高产的根茎作物,而且这种作物还能和水稻轮种,提高水稻的产量。因为土豆的根茎能固定氮,而氮又是水稻生长必不可缺的营养物质。” 既然事情说破了,夜萤索性也不隐瞒了,把她从高中《世界历史》上知道的信息一一说给王财主听。 而王财主被狂暴连击后目眩神迷的眼神,充分说明了他被夜萤这些对他来说不可思议的海量信息迷醉了。 “太神奇了,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美洲这样的国家存在?” 王财主已经坐不住了,他激动地在夜家简陋的厨房里踱着步,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团团转的他,激动得象个年轻的小伙子。 “太久没有让我能如此兴奋的事情了。”王财主郑重地对夜萤道,“请夜姑娘把你知道的关于美洲和如何去美洲的事情都告诉我,王某人虽然不才,但是凭我的财力,组建一队商船远涉重洋的能力还是有的,你相信吗?我想做到达美洲大陆的第一人。” 王财主的眼神闪闪发光,好象吃了能让时光倒流的药一样,脸上焕发出夜萤认识他后从未有过的光芒,那是对新鲜事物探索、求知欲永无止境的光芒。 原来你是这样一个王财主,就算现在掩藏在肥大发福的身躯下、就算你现在左拥右抱、娇妻美妾,但是却还有一股只需一点兴奋剂就能点燃的激情。 怪不得王财主能成为三清镇的首富,这个称号不是浪得虚名。 “美洲呢是一片神奇的大陆……”夜萤徐徐道来,把与美洲有关的事情,但凡她记得的,一一对王财主进行了介绍,“所以,如果你要驱商船前往,就必须这样……” 亚洲和美洲之间隔着辽阔的太平洋,而在太平洋的北部,有两条十分重要的巨大洋流,分别是北太平洋暖流与北赤道暖流,其中北太平洋暖流向东,北赤道暖流向西,两者刚好形成一个圆形的循环。 若是王财主要到达美洲,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北太平洋暖流,利用洋流的力量很容易就可以到达美洲。而这条洋流的位置刚好就在倭国本州的东部沿海,也就是后世东京湾的附近,只不过现在那里现在肯定还不繁华,没准只是几个小渔村。 “嗯,我明白了,你说的这条航线,我完全可以找得到。我的商船历年往返倭国和我朝,具有最好的水文师和水手,还有一帮性格坚忍的武士可以随行。夜姑娘,从明天起,我就要筹划前往美洲的事宜。你放心吧,如果找到番薯和土豆,我一定告昭天下,绝不会据为私有,并且还会通过左右相向皇上请封,赐赏于你。” 王财主毫不忌讳地暴露了自已的“关系网”,在他看来,夜萤已经是一个十分值得拉拢的亲信。 不说别的,光是这能改变整个大夏朝国力的番薯和土豆,夜萤就应该享受这个国家皇族一般的待遇。而他,也将作为登陆美洲和带回两种作物的人而名垂青史。 “王老爷,请封什么的我挺担心的,因为,大家会和你一样,怀疑我怎么知道得这么多,而这一点,我无法解释。” 夜萤安静下来,用幽深的眼眸看着王伯熙。 王财主楞了一下,发热的头脑冷静下来,他摸了一下下巴,若有所思地看着夜萤,半晌,才点点头道: “我不需要你的解释,但是世人未必象我。这样吧,我不能让你吃亏,在这件事中,你想要得到什么?” “我要一个庇护,这个庇护可以是圣旨或者其它什么等价的东西,另外,我还需要大量的金钱。而我的金钱获得的方式,就是咱们一起用番薯酿酒,我要获得其中六成的利润。但是,关于美洲的发现及这些作物发现的功劳,它们就归你了,不要提到我的名字。” 夜萤沉着冷静的提出自已的条件。她要的无非是现世富贵,能肆意过上自已想要的生活罢了。虚名什么的对她根本没有诱惑力。 而且,如果世人知道王财主的美洲发现是源自于她,那审慎的目光怕是就能把她杀死。 唉,真是一块地瓜引发的美洲大陆探索之旅啊! 原来,历史的进程就是这么改变的…… 夜萤心中一阵感慨万千……想念阳光海岸沙滩……你懂的…… 第一百四十章成交 王财主王伯兮思忖了一番,他看向夜萤的眼神也不光只有幽深了,似乎还多了几分审慎的意味。 这一天早晚会来的。 夜萤不可能不运用到自已超越时代的能力,除非她想这辈子过得很憋屈。 如果想活得痛痛快快,她就必须找一个盟友。 而现在,这个盟友之职,显然落在了王财主的身上。 是你吗?是你吗? 夜萤看着王财主审慎不定的表情,一时间心里也没有底起来。 屋内的气氛一时间显得有些凝重。 一些不好的画面在夜萤脑海中浮现:妖孽啊!杀死她,把她沉塘……不,只有用火烧,才能确保她不再魂体附生…… 四周都是惊恐的人群,惊惶的面孔。 她的母亲和夜斯文也在其中,母亲哭着要扑上来抱住她,可是她却被柴氏和夜珍珠架住了。 夜珍珠看向她的眼神闪闪发亮,别有深意,似乎在说:看,我就知道她不太对劲,果然是妖怪…… 夜斯文的脸上表情亦十分悲痛,这让夜萤有点莫名地安慰,看来这个哥哥虽然渣,但是做人还是有兄妹的底线的。 咦,那不是端翌吗?为什么他看向她的眼神,和众人的不一样?没有惊异,没有悲痛,却有几分从容,似乎在安慰她,没什么,就算是这样的场面也没什么,有他呢! 怎么可能? 就在夜萤脑子里嗡嗡响的时候,一个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声音响起: “成交!” 太好了。 夜萤睁开眼,脑海中的幻像全部消失,站在眼前的,是肥头大耳的王财主,只见他脸上露出坚毅的商人表情,咬着牙说出了那两个字。 实在是亩产万斤、美洲、名垂青史……这样的诱惑力太强,逼得他不得不装着看不到夜萤身上的蹊跷之处。 然而再仔细一想,夜萤提的这些条件,对他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弊。 如果夜萤强强要出头,把美洲的事和亩产万斤粮食的事揽在她头上,反而打乱了所有事情的从容布局。 以他的实力,说出去是商船失事无意驶进洋流,然后顺着洋流飘到一个新世界,带回亩产万斤的粮食,普天之下,没有人会怀疑。 对他来说,现在钱赚再多也没有意义。一个人只能睡一张床,一次睡一个女人……可是青史留名,还有带回亩产万斤粮食后的万民景仰,那才让人持续沉醉! 王伯兮主意已定,心底里那股热血便沸腾起来,生怕夜萤改变主意似的,便坚定地道出:成交二字。 “deal” 夜萤下意识地伸出手,想要和王伯兮击掌以示庆祝。 见王财主看着她的手没有反应,夜萤这才讷讷地缩回手,笑道: “这是表示生意成交庆祝的礼仪。” “那滴儿是什么呢?” 王伯兮不由问道。 “呃,deal是番邦话,意即成交。番邦,呃,指的是美洲那里。” 夜萤不知道现在美洲那里发展到什么年代了,如果这里对应的历史是唐以后,似乎美洲那里玛雅人还没有灭绝? 不好说,毕竟历史到了这里,已经不是她学过的历史了,所以年代也不好对应。 “你还会番邦话?教我们一些吧,如果要去那里探险,交流总是必须的。象倭人有倭语,我手下有几个便学得不错。不如你也教教他们番邦的语言?” 王伯兮打蛇顺杆子。 那是说我还要兼职当英语老师吗? 夜萤不禁摸了摸鼻子,真是自找的,说什么英语啊? 还好,未来天朝的教育系统完备,不光教五讲四美三热爱,能考上大学者,基本也是全能型人材了。 英语虽然不是夜萤的强项,但后来为了考研她好歹过了六级,教一些普通对话是没有问题的。 何况,为了找到番薯、实现发财大计,夜萤也必须认真地待这次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般的探险出航。 于是夜萤便点了点头,道: “如果想学,抓紧了,我可以隔三两天到镇上教他们一次。” 夜萤想去三清镇上教授,否则,柳庄就是那么个小破村子,经常有五大三粗的陌生男人来找她,她还想不想在这里生活了? “好,没问题。滴儿。”王财主真是现学现卖,接着,不耻下问,勤奋好学地道,“这些人中也包括我。我也要学。” “好,我一定倾尽全力,放心吧。” 看着眼前这个好学的大龄学生,夜萤也是够够的了。她惊觉自已似乎参与到了什么历史大事件中来了。这可不是她想要的啊,她只想恬淡富裕懒散地过日子,可是偏偏兜兜转转,注定她要在这个时代做出一些石破天惊的事情。 还好,有眼前这个勤奋的大龄学生顶缸。 两个人就这么商定了大事。 王财主离开时,踌躇满志,好象自财富达到路上掉了十两银子他也不屑于捡之后,又有了新的人生目标。 夜萤回过神,虽然历史大事件在她手中徐徐画开蓝图,可是现在还没有发生不是吗?还是要具体踏踏实实地做好生活里每一件小事,制订一个可以实现的微小目标,比如:她得去看看自家的猪长势如何了。 圈里被阉后的猪懒洋洋地躺着,鼻孔里偶尔发出哼哼声,除非是到点肚子饿了,现在它都懒得动,也不象过去一样没事就在圈里横冲直撞了。 这样导致的后果很明显,它肥得很大,身上原本支棱出皮肤的骨架不见了,变得圆圆润润的,依着这个速度,再有月余,就可以出圈了。 夜萤十分满意。 村尾的圈舍建设的速度也很快,按时结了工钱之后,工人们的热情大大提升,再加上夜萤一日管两餐,午餐都有一大片肥肉,米饭管够,晚餐虽然是粥,都搭有面饼,所以这些工人在辛苦劳作之后,居然还都微微长肉了。 夜萤到村尾,带着宝瓶和宝器兄妹俩巡视了自已的领地后,十分满意。 这兄妹俩聪明又能干,自已的事业发展起来以后,缺得是人手,他们就能派上用场了。 所以,从现在起,夜萤就要着手培养他们。 “姐姐,你盖的猪舍好奇怪,为什么下面要挖那么多条深沟?” 宝瓶十分好学,看到不懂的就问。 虽然是走在村道上,但是夜萤还是耐心给她解释了一番,什么排泄沟、什么沼气池…… 宝瓶学得很快,马上就领悟了,夜萤十分欣慰,然而就在这时,夜萤看到一个背影,赶紧对着宝瓶宝器一招手,仨人迅速闪到路边一棵大树后躲了起来……作者君感冒了,头晕乎乎的。最近天气变化多端,大家要注意防寒保暖啊,尤其是冀津京一带的朋友,为了健康,带上口罩吧,免得作者君忧虑……虽然某人表示那是二次染污……那一带的朋友,你们戴口罩吗?感觉还好吗? 第一百四十一章新宅 宝瓶和宝器姐弟俩的身形被大树遮得严严实实的,见夜萤紧张的模样,他们的好奇心却被充分地提了起来。 宝瓶探出一个小脑袋,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让从容淡定的夜萤如此紧张不安。 不过,她失望了。 什么也没有看到,就看到一群牛从她面前走了过去。当然,牛群的最后,是一双大大的男人的脚…… 随着牛群的离去,夜萤也从树后现身,长吁了口气,若无其事地对宝瓶姐弟俩道: “走吧,咱们回去。” “姐姐,你方才看到什么了?这么紧张?” 宝瓶不解地问。 “呃,没什么,姐姐我怕牛。” 夜萤哼了一声,不再说话,宝瓶见夜萤心情不好,也不敢出声了。 不知怎么的,看到吴大牛赶着牛迎面走来,夜萤的心情倍加纠结,夜里虽然亲密无间,但是夜萤却没办法让自已在白天正面遇到吴大牛。 她害怕看到一身懵懂无知的吴大牛,会让自已在夜里暴起。 “哦,原来姐姐竟然怕牛啊!我明白了,刚才那可是一大群牛呢。不过姐姐以后你不用怕了,有我宝器在,如果牛敢欺负你,我就狠狠地揍它们!” 宝器捋出衣服袖子,露出肌肉结实的小胳膊晃了晃,一脸呆萌可爱。 “呵呵,小家伙,走吧,牛可是农家的宝贝,不能随便乱揍。” 夜萤看到这姐弟俩可爱的样子,心情转好,摸了摸宝器圆圆的小脑袋,三个人回到家。 看着简陋低矮的宅子,夜萤抱臂绕了一圈,觉得自已家里真的应该盖新房了,现在口袋里有了银两,不让自已住得舒服一点,真是太对不起自已了。 夜萤想了想,便安排两个小家伙各自行事,自已则从地窖里拿了一坛酒,往夜里正家走去。 “姑姑,你找我爷爷吗?那得快点,他正好要去镇上。” 快走到里正家时,夜萤便遇到了正要上山放牛的夜鸣,看到夜萤,夜鸣热情地道。 “哎,我来得真巧。夜鸣,咱们做的果酒卖了好价钱,这一份是你的。你可要保管好了。” 夜萤从怀里掏出银票,塞到夜鸣手里。 这时夜萤当初和夜鸣说好的报酬,夜鸣帮她采牛舍子果,她负责酿酒和销售。 牛舍子的季节过后,夜鸣有一段时间没采了,时间一长,差不多就把这事忘了。 毕竟,牛舍子野生天长的,大家只把它当成没用的野果,夜萤说要给他报酬,他也没指望能拿多少钱,万万没想到,隔了这么久,夜萤还说要发给他钱。 这简直是意外的惊喜嘛,夜鸣待夜萤走后,打开那张银票一看,不由惊得张大了嘴巴。 他虽然识字不多,但是这二十两银子的银票还是能看懂的,二十两啊,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银两,而且是属于他一个人的。 夜鸣的脑袋简直象被大铁锤撞了一下,顿时一阵充血眩晕,好象天地都在他面前旋转起来。 幸福来得太快。 有二十两银子,他想要娶娘子都够了。 夜鸣迷糊了半天,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直到他用力狠狠在自已屁股上拧了一把,疼得叫出了声,这才相信是真的不是做梦。 夜萤并没有把酒全部卖掉,这些酒之所以会放出一部份,主要是因为这些酒她是要做手信用的。 而送人的手信,自然要让接受礼物的对方感觉到礼物的贵重。所以才会放出一部份酒去售卖。 现在看来,酒出售的效果比自已预期的还要好。 日后把酒当手信送人,也是倍有面子的事。 夜萤哼着小曲,来到夜里正家,迎面碰上了提着医药箱要外出的夜里正: “老叔公,要出去啊?” “是啊,去镇上,一来帮你那两个小家伙落下户籍,二来镇上也有几户养猪户想试试能让猪快速生长的办法。” 夜里正兴致勃勃地道。 看来,推广去势这门技术,夜里正也是不遗余力了。否则,谁会知道这样能让猪长肥呢? 夜萤笑嘻嘻地道: “谢谢老叔公还掂记着宝瓶姐弟俩,还有一件事想要您帮忙。” “什么事?说吧。” 夜里正觉得夜萤每次提要求时,都会有一些让他吃惊的地方,因此,听到夜萤再次要求某事,不由地提起了耳朵,隐隐有些期待。 “我想在村里买块地,盖个新宅子。我们家的宅子已经破旧不堪,家里又添了两口人,哥哥也该娶娘子了,如果不盖房子,居住便十分窘迫了。” 夜萤徐徐道来。 “没问题,你看中哪块地直接和我说,我去官府里办契约文书。” 夜里正一听是这样的小事,便直接应允了。 “村头的坡地不错,我看那里应该是无主荒地,我想划个三亩地左右,您看如何?” 三亩地的宅子?那可要花很多银两啊,夜里正有些吃惊,想不通夜萤哪里来的钱。却不知道夜萤靠着“吹嘘”自已的项目,空手套白儿郎,已经从王财主那里套现两千两银子。 这也是后世所谓“风投”的精髓,把一个项目吹得天花乱坠,只要投资人心动,吹牛的就有钱拿。 “村头的坡地的确是无主之地,不过官府循例是要征加契税的,我按荒地的标准来上报征收,能给你省一个点,大约是十两银子,你觉得如何?” 夜里正是担心夜萤没有那么多银两,毕竟村里谁不知道,前段时间夜萤就是因为十两银子才和吴大牛走亲的。 “不妨事,我现在就把银票给您,趁着要去官府落户籍,正好可以麻烦您把这件事也办了。” 夜萤掏出一张银票给夜里正。 夜里正没想到夜萤这么利索,立即要拿银子给他,接过银票时不由呆了一下,道: “萤啊,这是十五两银子啊,不用这么多。” “你去官府总要上下打点一番,这多的银子就是打点的费用,还得叨烦您了。” 夜萤语气诚挚地道。 夜里正一听也对,便点点头道: “好,那我就收着,有了这打点的费用,今天这些事都能办下来。” 说完,夜里正深深看了夜萤一眼,真看不出来,夜萤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一个怯生生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个办事利落的女子。存稿君在迅速阵亡中,为了你萌,作者君也是拼了……连美洲都去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夜珍珠表白 “那就谢谢老叔公啦,我带了一坛自酿的酒让你尝尝。” 夜萤说着,把酒坛放到了夜里正家的桌上。 这可是酒鬼难求的琥珀光啊!夜里正感受到了夜萤的善意。 走出夜里正家,夜萤心情又畅快许多,村头那块坡地是她窥觑好久的,那里正向阳面,虽然是块坡地,但是花些人工挖出一块平整的宅基地并不是一件难事。 最重要的是三亩地的宅子,她可以做成三进的宅子,以后不光会有自已的厢房,因为地形的缘故,还能守易攻,比较安全。 呃,事情办完了,夜萤这才想起还没有和田喜娘汇报这件事呢,便低头走着路,想着怎么告诉田喜娘这件石破天惊的好事。就怕这事爆炸威力太大,把田喜娘震晕了。 哎,发财的速度太快,也真让人烦恼啊! 夜萤只顾低头走着,没留意“碰”一声撞上了一个坚实的东西,她“哎哟”一声,捂着撞痛了的额头,不由地惊叫了一声。 “夜姑娘,想什么呢?” 夜萤听到一个低沉但是醇厚迷人的声音,还好她不是声控,不然就全身瘫软了,据说有些声控光是听到声音就会嗨的,她红着脸道: “端大哥,不好意思,在想些事情,有没有把你撞疼了?” 原来刚才自已低头走路,撞到的是端翌的胸口。 呃,那胸口是用来开大石的吗?简直比石头还硬。 但是一想到是自已主动撞的人家,夜萤便赶紧道歉。 “呵呵,我没事,我是练武之人,怎么会疼呢?就是觉得你神色古怪,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长得好看就是占据天理,夜萤一抬头看到端翌那硬朗帅气的脸庞,撞上坚硬胸口的怨气也烟消云散,何况人家还那么关心她,便道: “没什么事,就是准备盖个新宅子,烦恼找工人、设计宅子的事。” “哦?夜姑娘要盖新宅子了?我听说,要盖新宅子可要不少银两啊,你若是需要,我反正单身一人,赚的银两无处花销,可以借你一些。” 端翌知道乡下人盖房子是大事,有的人一辈子都盖不起新房,而就算能盖起新房,也要东借西凑拉下饥荒,所以便主动提了出来。 “端大哥,多谢了,银两倒是不需要,杂事多,愁。” 夜萤迷惑的脸色显得心事重重,端翌很少从女子的脸上看到这样的神情,那不是一般为闲事烦恼的模样,在她眼里,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能看到星辰大海,浩瀚苍芒,这无端给她凭添了几分魅惑。 端翌的胸口,一下子就腾起一团火来。 嗯,有好几天,没有小娘子亲热了。 阳光下,小娘子方才走得急了,额头微微出汗,看着他时,虽不刻意,却依旧媚眼如丝,夺人心魄,让他的心骚动不已。 他不由地咽了下口水,正想说什么,却听到边上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冒了出来: “哟,我说今天怎么一早听到喜鹊叫呢,原来是会遇到端大哥。” 夜萤一看夜珍珠不知道打哪冒出来,一看到端翌,便浮出一脸伪装的甜美笑容,不由地背上一寒,冒出一串鸡皮疙瘩来。 现在夜萤看出来了,夜珍珠分明就是来钓金龟婿了。 不是说夜珍珠最想嫁的是镇上的富户吗?或者做个秀才娘子什么的,她竟然会对端翌感兴趣? 夜萤不禁上下打量了一番端翌,没错,端大哥一表人材,相貌堂堂,如果一个妹仔不对他动心,才不正常咧。 可是这夜珍珠的人品也太配不上端翌了,就她那惺惺作态的模样,夜萤一点也看不上眼。 夜萤的一脸嫌弃让端翌暗自发笑,原来自家的小娘子也会吃醋啊?嗯,为什么看到夜萤吃醋,他心里美美的。 端翌微微一笑,对夜珍珠正色道: “珍珠姑娘有喜事,应该是应到别的事身上,我是猎人,喜鹊看到我,可不是什么喜事。” 夜珍珠一听,有点尴尬,但是仍是厚着脸皮笑道: “端大哥,从上次见到你后,我发现你的靴子破了,这里有一双鞋垫,你拿去试试?这可是我亲手做的鞋垫。” 说完,夜珍珠厚着脸皮,把一双缝得挺精致的鞋垫塞到端翌的手里,然后便一溜烟跑了。 虽然夜珍珠挺大胆的,但也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不由地心头一阵鹿跳,自然不好意思呆下去了。 端翌被强塞了一双鞋垫,再看对面夜萤那似笑非笑的眼神,不由地一阵无语,他把鞋垫塞到夜萤手里,道: “拿去给你哥用吧,我可不收小姑娘的东西。” 夜萤这才心气顺了。笑嘻嘻地接了过来,道: “你太浪费人家的心血了。” 端翌摸了一下鼻子,笑笑不说话,双眼紧紧盯着夜萤的脸庞贪婪地看,眼里却尽是宠溺。仿佛在说:全天下的女子,我的眼里只有你。 夜萤感受到他目光里的深情,面上不由地一红,心虚地道: “呃,谢谢你的鞋垫,端大哥,我先走了。有空再来家里坐坐。” 夜萤也不知道为什么又冒出后面的话,似乎不太合适,但也顾不上了,落荒而逃。 在端翌深情的眼神里,她支持不了多久。 只恨相逢太晚。 她还要等三年才能和离,而端翌这么好,随便一出现,还没怎么样呢,就招蜂引蝶的,有人主动送上门来,她怎么可能配得上他呢? 端翌看着夜萤仓惶离去的样子,不由地陶醉地咪缝起眼来,小娘子越来越爱害羞了,是不是证明,她已经开始喜欢自已了? 端翌一阵迷醉,原来,被人喜欢掂记的感觉这么好。 一时间,他不禁郁闷自已当初脑子是不是被驴踢了,竟然以吴大牛的身份出现在柳村。 呃,现在的他好想给夜萤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 可是,想到皇宫中那些糟心的事,他明亮的双眸又蒙上了一层阴影。 如今也只能暂且这么处着了,待时机成熟,他一定会给夜萤一个名份的。 待端翌和夜萤各自散后,在一道离他们有段距离的断墙之后,冒出了一个人头,那个人左右看了看,见没有人注意到他,这才鬼鬼祟祟地绕过断墙,往家里走去。 “凤奎,你去哪了?你妹妹刚才找你呢!” 张嫂子看到儿子,便扯开嗓门喊道。好男人大家都盯着啊,出手一定要快啊……呵呵,当然,好女人也一样……作者君继续埋头码字中,感谢大家一路相随,看到你萌了!多谢。 第一百四十三章怀孕了 张嫂子一喊,厢房里听到动静,“吱呀”一声打开,露出一个惨白的少女的面孔,正是久未出门的吴彩凤。 “妹妹,出去走走吧?” 吴凤奎是个妹控,一看妹妹这副样子,顿时一阵揪心地疼痛。 “哥,我不想出去,我就爱关在家里,这里舒服,不会有人对我指指点点,喷唾沫星子,说我不要脸……” 吴彩凤越说,面孔越狰狞,胸口剧烈起伏着,好象一口深重地怨气埋在心里却发泄不出来,情绪眼看就要失控。 “妹妹,冷静一点,这件事全村没有一个人知道。咱们那些族兄族弟,更是不会外传。 妹妹,我一定会帮你找一个如意郎君的,你安心休养,万事都有哥哥呢!” 说着话,吴凤奎眼前不由地浮现出端翌和夜萤亲密说话的场景,那两个人在一起的气场实在太奇怪了,就象一对亲密无间的恋人一样。 正是因为这样,吴凤奎才会注意到这一对,并且蹲在墙角偷偷观察。以他的阅历,他觉得这两个人好象有些什么猫腻。 一想起端翌可能是因为夜萤而推却了当吴彩凤夫婿的事,吴凤奎就一阵恼火。 自外出闯荡江湖闯出一定名堂后,吴凤奎几乎是说一不二,在江湖上也颇受人尊重,而这次回家操办这些杂事屡受挫折,吴凤奎也快忍耐到了极限。 看着妹妹已经惨白得不象人的小脸,吴凤奎知道,当务之急,是要帮妹妹解决一个夫婿,否则,那件事始终是妹妹的一个心结,抑郁不解的话,早晚会毁掉她的。 不过,吴凤奎刚才说的,多半是安慰妹妹的话,其实村里人大半个月没见到彩凤出现,已经开始有流言传出了。 但是现在还只是停留在猜测彩凤是不是生了什么病的程度上,万一彩凤再不出门,估计这些流言就会越演越烈了。 “哥,我恨死夜萤了,如果不是去镇上碰到她,我也不会被那个掌柜的招募去。呜呜!” 吴彩凤真是恨无可恨,整天在村里转悠、近在眼前的夜萤,便成了她仇恨的对象。 “哼,我早晚会收拾掉她,替你报仇的。” 吴凤奎一阵郁闷,突然,他脑子里灵光一闪,一个绝妙的主意浮上心头,他的唇角不由浮出了一丝阴冷的笑。 “哥,我恨不得夜萤马上死掉,看她那么嚣张,整天在村里蹿来蹿去,根本不象一个姑娘家。如果不是替她挡灾,我怎么会变成这样?” 吴彩凤说到这里,突然觉得胃里一阵翻腾,不由地跑到门口呕吐了起来。 “女儿,你怎么了?是不是吃坏肚子了?” 张嫂子大吃一惊,赶紧上前搀着吴彩凤。 “没有啊,我只是喝了碗粥,连菜都没怎么吃。” 吴彩凤也觉得奇怪。 说话间,她又是一阵干呕,还推了推张嫂子道: “娘,你身上有一股难闻的油烟味,我一闻到就犯恶心,想吐。” “哎,什么难闻的油烟味,我不刚做饭吗?”张嫂子闻了下自已身上,“挺香的啊?一点也不臭。” “呕!”吴彩凤一把推开张嫂子,“娘,你快走开,臭死了。” 张嫂子一脸莫名,她和平时一样穿着,往常也没见女儿反应得这么厉害啊? “唉,娘,我就是觉得怕荤腥和异味,一闻到不好的味道就犯恶心,应该不是吃坏肚子了。” 吴彩凤喃喃地道,本来就苍白的脸,被这一吐之后更白了。 张嫂子闻言,好象想到了什么,突然脸色变了一变,一把将吴彩凤拉进屋内,反锁上门,连吴凤奎也不顾了,转身问吴彩凤道: “女儿,你这个月的小日子是什么时候了?” “娘,你问这个干嘛?”吴彩凤呆了一呆,接着默默地想了一下,不由惊叫,“娘,已经过了十几天了,没来。” “什么?你确定?” 张嫂子这下慌了。 “嗯,因为最近心神不宁,我也没留意。”吴彩凤的脸“唰”地白了,“你不会怀疑我……” “嘘,快别说出来,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啊!” 张嫂子急得头上的汗“哗”地冒出来了,现在虽然是深秋,但是转瞬间她的后背都湿透了。 “娘,不会的,不会的。” 吴彩凤吓得频频摇头。 张嫂子一脸沉重,把房门打开,吴凤奎不耐烦地走进来,看到母亲和妹妹一脸悲凄,不由吓了一跳,道: “发生什么事了?” “造孽啊,凤奎,你妹妹她可能有了!” “有了?”吴凤奎一时不明其意,就见张嫂子捂着嘴,无声地哭着,顿时心下明白了大半,心情马上就变得不好起来,“混蛋,那个畜牲!” 吴凤奎气得牙齿咬得“咯咯”响,拳头紧紧攥起来,“碰”一下打在墙上,竟然砸出了一个浅坑,墙粉“扑落落”地掉了下来。 “哥,你要帮我,不然我就得去死了!这让我怎么见人啊?” “凤奎,你救救你妹吧?统共就这一个妹子,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走上绝路啊?” 张嫂子悲痛欲绝,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儿子身上。 “你们别哭,让我想想。” 凤奎团团转,在屋里象一头困兽。 “都怪夜萤,如果不是她……” 吴彩凤又念叨起来,想起夜萤的潇洒得瑟,她愈发恨意浓重。 人就是这样,不会和比自已身份高的人攀比,不会向下比较,最喜欢和自已身份相等的人类比。 在吴彩凤看来,夜萤和她年岁相当,容貌相当,凭什么她现在越活越滋润,她却生生被毁了? 别说吴大牛了,恐怕小五都不愿意娶她了。 吴彩凤好恨。 “我有主意了,正好一箭双雕。” 吴凤奎眼里浮出阴冷的寒意,看得张嫂子都一阵心惊,哎,这个儿子,怎么让她感觉越来越陌生了? “哥,你说说给我听?” 吴彩凤一向崇拜哥哥,一听吴凤奎笃定的语气,顿时心里就静了下来,仿佛有了主心骨一般。 “我的计划是这样的……” 吴凤奎一番低低道来之后,吴彩凤眼睛一亮,好象恢复了生机一般……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时候过日子就是这样,你觉得没有妨碍别人,别人还觉得看你不顺眼啦。不过坏人自有人收,哈哈。今天的更新到这里结束了,亲们还满意吗?当然,如果你不是紧紧追更的读者,手指再继续划一下,说不定后面有惊喜。安好…… 第一百四十四章开店做生意 “哥,你这一箭双雕之计使得好啊,妹妹这辈子的幸福,就寄托在你的身上了。” 吴彩凤泪目盈盈,还郑重地向吴凤奎拜了一拜。 哥哥的计划,说真的,着实歹毒了一些。 若是换成以前她平安顺遂的时候,说不定会劝阻哥哥。 可是现在这个计划关系到自已的幸福和前程,再加上被夺去清白的刺激,吴彩凤的心早就变了。 “不必多礼,咱们是兄妹,我肯定要为你的前程着想。” 吴凤奎眼珠子冷冷一转,摸了摸下巴,脸上一派阴郁。 过了两天,夜珍珠在公用井头洗衣服,她正和女伴边洗边闲扯,夜斯文正好“扑哒扑哒”带着两脚泥来到公用水井边,看到夜珍珠,便热情地打招呼: “珍珠妹妹,洗衣服呐!” “是啊,斯文哥哥,你最近变化好大啊,听说去做瓦工了?” “是啊,累死了,人家说种田是土里刨食,一等一累死人的活,但是自从做了瓦工之后我才明白,原来做瓦工才是田里刨食。你看看,我整天一身土一身泥的。” 夜斯文笑嘻嘻地,脸上却没有苦楚的样子,让夜珍珠有点百思不得其解:什么时候这个好吃懒做的堂哥这么能吃苦了? 夜珍珠哪里知道,这是爱情的力量。 夜斯文固然是不能吃苦的,可是在吴家的瓦窑上,天天都能见到吴小霞,时不时享受心上人的温存,工余还会跑到哪个无人的角落私会一番。 所以,做瓦工虽然辛苦,但是有爱情的甜味素,夜斯文的劲头可大了,一点也不觉得累,相反,巴不得吴家瓦窑没日没夜不停工才好,这样,他就能全天候地陪在吴小霞身边,免得那些同样精壮的瓦窑工对吴小霞虎视眈眈。 真别说,和夜斯文怀着一样心思的瓦工还不少,都是那些年少未娶妻的,看到吴小霞,就象狼看到肥美的肉,眼睛都冒出绿光来。 夜斯文怎么会一身泥和土呢,是刚和一个瓦工打过架,那个瓦工竟然在背后评说吴小霞的身材,被夜斯文听到了岂能容忍,几下子就把对方摞翻了,双方结结实实地打了一架,所以弄了一身一脸的泥水。 “斯文哥,我听说做瓦工工钱不错,你赶紧借机会多攒点钱,好早点找个娘子吧!” 边上夜珍珠的女伴笑嘻嘻地调笑道。 “嘿嘿,我倒也想啊,就是没人肯嫁给我。” 夜斯文边说,边将夜珍珠边上,她倒剩的半桶水拿来,脱了鞋子,开始刷鞋面上的泥,还把鞋垫也抽出来洗。 “哎,新鞋垫才用上就弄脏了,回去肯定要招妹妹骂。” 夜斯文边洗还边嘀咕。 夜珍珠听着话,就顺路瞅了一眼,这一瞅,不由地面色一变。 喜鹊缠枝,这图案很眼熟呢…… “哟,斯文哥哥,还说找不到娘子呢,看这鞋垫,是哪家姑娘爱慕你,送的吧?我知道夜萤没做这么精致鞋垫的本事。” 女伴说着,还不顾脏,抢过鞋垫,细细看了起来。 边上,夜珍珠脸色略白。 “嘿嘿,你到是说对了,这鞋垫不是夜萤做的,也不知道她从哪要到的,昨天随手就塞给我用了。我看这图案挺精致的……” 夜斯文说着,就听背后夜珍珠“咣当”一声撞翻了一个水桶,提着一盆衣物转身离开了。 “哎,珍珠妹妹,你衣服这么快洗好了?小心别摔着了!” 夜斯文心里一阵奇怪,刚才他来时,看到夜珍珠边上还有一堆衣物没洗呢,怎么这么快就好了? 夜珍珠气呼呼的提着衣物,要不是走在村道上,眼泪就会掉下来了。 怪不得那鞋垫那么眼熟呢,分明就是她精心做了三天,送给端翌的鞋垫。 喜鹊缠枝,她设计了好半天,没想到,端翌转身就塞给了夜萤。 夜珍珠那个气啊!简直要气炸了…… 该死的,肯定是夜萤捣的鬼!端大哥那么宽厚的人…… 夜珍珠自行脑补:肯定是她走以后,夜萤一把抢过端翌手中的鞋垫,端大哥不好意思和一个女子争抢,于是鞋垫落到了夜萤的手里。然后夜萤就故意送给了夜斯文。 对,一定是夜萤不好。 夜珍珠心里默默给夜萤记上了一笔。 夜家。 夜萤用力打了个喷嚏。 呃,谁掂记我了? 宝瓶很狗腿地:“姐姐,你打喷嚏了,着凉了吧?赶紧多穿件衣服。” 说完,立即从屋内给夜萤拿了件外衫,非逼得她穿上。 夜萤慢慢就发现,原来宝瓶年纪虽然比她小,但是真的很有姐姐的范,照顾宝器的同时,连她也一并照顾上了。 “宝瓶,过几天咱们到镇上,你和宝器,以后就经常在镇上生活如何?” 夜萤几天里经过构思,已经初步想好了今后的立足之道,慢慢就要开始实施了。 而田喜娘那里,经过她一番花言巧语,也被她说服了。 最重要的是,王财主都赏识夜萤,这点让田喜娘很服气。 在她以前的世界观里,王财主就是镇上最厉害、最威风的人物了,现在这种大人物都亲自来拜访女儿,看来女儿的确是有点本事,连带着,田喜娘对夜萤的话,也有一听一,十分重视。 “姐姐,让我们去镇上生活,你不要我们了?” 宝瓶一听慌了神。 正在扫地的宝器也停下动作,有点紧张地看着夜萤。 “傻瓜,才不是不要你们呢,我们要在镇上租个铺子,做点小生意,你以后就要去那里执掌那的生意。” 夜萤郑重地道。 “可是我什么都不会,更不会做生意啊?” 宝瓶傻了。 从乞丐到掌柜的,这种天差地别的变化,让她一时回不过神来。 “这门生意说起来简单也不简单,咱们要做的就是镇上富户家千金小姐们的生意。不过在这之前,你要学会编头发的手艺。” 夜萤说着,便将自已打算做的生意和宝瓶透了底。 原来,夜萤自从在王财主家的请新宴上给几户小姐编头发名声大噪后,接下来这段时间,除了王小姐,也陆续有一些千金小姐们发贴子给夜萤,请她到家里做客。 其实,她们都打的是让夜萤给她们编新发型的主意。 夜萤分身乏术,要做的事情太多,哪里接应得过来? 于是,她和王小姐商量后,索性打起了开店做这门生意的主意……这里是更新君哈。通报一下最近的更新时间:作者会每天早上八点半左右把当天更新完毕,由于还要审核,所以大家估计最迟能在十点前看到。因此,不管是午休的朋友,还是喜欢晚的朋友,都能把这一天的更新看完。感谢大家。 第一百四十五章怎么不去抢钱 “奎爷,我打听清楚了,那个叫夜萤的小娘子,在镇上租了间二间的铺面,专门经营什么美容美发业,店名叫花容月貌,很受镇上富户千金们的追捧,她现在时常来往于镇上和柳村,下手的机会倒是很多。” 一个面目普通的男子,在柳村村头的凉亭和吴凤奎碰头,向他知会了打探到的夜萤的情况。 “美容美发?什么鬼?从来没听过。” 吴凤奎皱了下眉头。 “听说就是给姑娘们设计头上绑发的新样式,很受追捧,现在不光是三清镇,连邻近镇上的姑娘们也纷纷前来捧场,编一次发要一两银子,也就富户家的千金们才消费得起啊!” 男子羡慕地道。 “什么?这么贵?那些小姐们的脑袋是被驴踢了吧?绑个头发要一两银子?夜萤她怎么不去抢啊?” 吴凤奎大吃一惊,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 “哎,谁知道呢,我听说,夜萤和她手下的姑娘还不太乐意呢,一天只给十位姑娘设计发式,多的往后顺延。搞得现在镇上的千金们争相巴结讨好她,就求能赶紧排上号。” 男子也是一脸莫名其妙。作为男人,他们当然无法理解外貌对女孩子的重要意义。所以难怪他们百思不得其解了。 “还有把送上门的银子往外推的?”吴凤奎也觉得颇为怪异。 “嗯,是挺奇怪的。不过,好象夜萤这么做之后,她的店铺生意更火爆了。每个能被设计到发式的姑娘都引以为荣。” 男子也是一脸茫然不解地道。 “哈,有意思,我让人亲自去体验一把。” 吴凤奎摸着下巴道。 山居里。 “王爷,夜姑娘开的什么美容美发铺子生意大火,简直是抢钱啊,那些镇上的富户千金们好象银子是纸似的,毫不在意地往她铺子里送。” 暗卫回来禀报。 “此话何解?” 端翌一想到夜萤,胸口便一阵发热。 之前也听说夜萤要在镇上开个铺子,他还当她是说着玩呢,没想到就开起来了,还弄得生意不错。 端翌嘴角微微上扬,端起茶喝了一口,这茶是夜萤送他的,炒制的茶,味道清淡馨香,开始喝时嫌淡口了一些,但是喝惯了,再回头喝那种煮过的茶,却嫌味道太浊了一些。 端翌并没有发现,不知不觉,夜萤出现在他的生命里,悄然改变着他的点点滴滴…… “夜姑娘除了编个发式要一两银子以外,还配合发式,有各种造型独特的钗、簪、花等等,每样配式都需要加钱,据说有些能折腾的小姐打扮出来,完成一个完整的发式就需要三四两银子,还有更多的……” 暗卫简直说不出口了。 甚至有点气愤了。 这不是抢钱吗? 和抢钱有什么区别? “扑次”,端翌一口茶没憋住,直接喷在了暗卫的脸上。 暗卫一头茶水,茫然地看着端翌,那笑颜如花绽放的样子。 呃,这还是咱家高冷的杀神王爷吗? 那花痴迷弟的样子,哪还有杀人如麻的气势? 简直了。 暗卫头上顶着两片茶叶,委屈地想,自已方才的禀报是笑话吗?王爷怎么笑得这么开心? “抢钱呐!” 王爷忍不住乐了,道出了心声,竟然和暗卫想得一模一样。自已家的小娘子这么能赚钱,看来以后会是王府里的好当家。 在战场上,他赚了大把的银两,囤积家中,也不怕会变成死钱了。 夜萤能从无生有,若是给她那么多银子,她能赚来多少呢? 端翌忽然很期待。 夜萤很忙。 没想到不管哪个时代,女人的钱都是最好赚的。 这句话简直是至理名言,夜萤觉得应该把这句话请大夏最好的书法先生写下,裱起来,挂在床头天天膜拜。 开这个美容铺子时,她还有点犹豫,不知道这里的人能不能接受这种新鲜事物。 不过,王小姐却是大大鼓励了她。 商人世家出身的王小姐,并不乏理财头脑。 一听夜萤要开美容铺,还帮她起了“花容月貌”美容铺这样挺有吸引力的店名。 找铺面、装修,这些都是王小姐帮忙搞定的。 果然是万年好闺蜜。 而在装修铺面期间,夜萤也加紧培训宝瓶。 所幸她没有看错,宝瓶果然是心灵手巧,此前一段时间沦为乞丐,更让宝瓶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立自强机会,她抓紧一切时间,拼命向夜萤求教。 夜萤也没有保留,把自已懂的都教给了宝瓶。 让夜萤吃惊的是,宝瓶还懂得举一反三,甚至自创了不少新发式,这让夜萤又惊又喜,庆幸自已真的找到了一个好帮手。 铺面开张时,并不低调,王小姐把一干好友都请来为夜萤助威,三清镇上,还从来没有一家铺面开张,能够集美女如云、脂香浓郁这样的形容词于一身。 王小姐带头,各家千金小姐也不示弱,她们本来就眼馋王小姐近期经常更换的新发式,但知道夜萤一个人忙不过来,又不好意思抢了王小姐的独家设计师,现在好了,夜萤开了店铺,就算王小姐不说,大家也蜂涌而至。 夜萤的生意,好得爆棚。 不过,赚钱是有数的,夜萤也不想因为这个铺面缠住了自已,便规定了每天设计发式的人数,限定为十人,再又买了两个终身契的机灵的丫头,让她们向宝瓶学艺,有这三人顶着,她也能从这桩生意中脱身出来。 这天,王小姐移步花容月貌,左找夜萤右找夜萤不着,便问宝瓶,宝瓶笑道: “夜姐姐正在和隔壁的店主商谈了,想把他的铺子顶下来,然后开个茶室。” “哦?怎么想到开茶室了?” 王小姐奇怪地问。 “我也不知道,夜姐姐的主意一天一个,我的小脑袋瓜根本跟不上,你可以问问她,打的是什么主意。” 宝瓶经过一段时间地滋养,营养充足,生活安逸,个子很快蹿高了一些,脸也长开了,再加上做铺子的当家人,给她带来了自信的气息,一下子就变得有些出挑了,和当日那个被包子铺伙计追倒在地上的小乞丐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王小姐便带着春桃来到隔壁铺子,才进去,就听夜萤笑嘻嘻的声音传来,看来,相谈甚欢啊! 第一百四十六章扩张 “好,就这么成交了。” 王小姐才踏进铺子,就听到夜萤已经愉快地结束了这次谈判。 看着对方满意的笑脸,王小姐便知道,夜萤给的条件一定很优厚,否则店主不会那么眉开眼笑。 其实,这位店主还是早结业走人的为好,不然,每天看着隔壁铺子生意红火,自家的生意冷冷清清,简直难受得不要不要的。 “你呀,又想扩张生意了?听说要改成茶馆?我怎么觉得茶馆和花容月貌的风格不相符啊?” 王小姐和夜萤已经是十分交心的朋友了,自然毫不避讳地问道。 夜萤摸了摸鼻子,无奈地道: “花容月貌上门的千金小姐们太多,我不忍心她们在店堂里挤不下,又跑到外面去等候。于是我不想,不如在边上开个茶馆,让她们可以边喝茶享受,边等着到花容月貌做发式,这样两全其美,岂不正好?” 其实夜萤更想在花容月貌边上开一个SPA的会所,可是风格与这个时代不符,她怕若是那些小姐爱上SPA,恐怕所有的财主爹爹们会群殴她,说她太有伤风化。 所以,想来想去,不把“花容月貌”前的人气财气兜住总归太可惜,于是夜萤便想了个开风雅茶馆的主意。 当然,她茶馆里的茶,自然不会是端翌喝的那种煮得浓浓酽酽的茶,和她想象中的感觉一样,那些千金大小姐们就没几个人喜欢喝那种茶。 王小姐当下就道: “夜萤,不是我说你,你开什么不好,开茶馆我怕会门可罗鹊啊!” “啊?为什么?” 夜萤一时没转过弯来,还沉浸在“花容月貌”小试牛刀胜利的喜悦中,不觉得自已的商业模式会失败。 “我们女孩子都不喜欢喝茶,太难喝了,浓浓的,苦苦的。” 王小姐皱起了眉头,估计是想到了茶的苦膻味,引起了下意识的反应。 “柳逸,你这么想就错了,我夜萤开茶馆,能和一般人一样吗?” 王小姐的闺名叫柳逸,和夜萤熟识后,自然便告诉了夜萤。 “柳逸,你放心吧,我的茶不是那种味道,到时还会有惊喜,我保护你们会爱上我的茶馆的。” 夜萤一脸神秘地道,这极大地挑起了王小姐的好奇心。 每次夜萤都是说到做到,总是会做出一些与众不同的事情,久而久之,夜萤言出必行,行之必果,给王小姐留下了深刻的印像。 所以夜萤这么一说,王小姐又充满了期待,她不无向往地道: “我现在倒盼着你的茶馆赶紧开业了。” “我争取两个月内开起来吧,要装修,要培训一支队伍,不容易哦。” 夜萤揉了揉眉心,颇有分身乏术之感。 家里那边,养猪场已经建成,就等着猪苗到位了。而坡地上的宅基地也获得了官府的正式许可文书,着手开始建设。 田喜娘光是在柳村替夜萤顾着那一头,已经忙得脚不沾地了。而夜斯文仍在执著进行着他的追妻计划,所以在还没有获得吴老汉彻底欢心前,他还没有办法抽身到家里帮忙。 说实话,让不让夜斯文插手这些事情,夜萤心里还没有个谱,毕竟,夜斯文过去的劣迹让夜萤心有余悸。 “夜萤,我爹还等着你去教他那些什么美洲的语言呢。”王小姐想起了这件事,赶紧对夜萤道。 夜萤点点头,现在一个月夜萤会抽十天左右,教授王财主和他的部份精英手下学英语。 呃,天知道现在美渊大陆讲不讲英语,但是除了英语,夜萤也不会别的语言了,谁让她穿过来时不是外语系的,没有修二外呢? 好歹是外语吧?天知道也许会遇到讲英语的呢? 多一手准备总是好的,处女航路上,变化莫测,夜萤抱着这样的心态,还是认真地教起王财主他们英语来。 开始的时候,看着一群长衫长袍的男子艰难地念英语,夜萤差点没憋住笑。 现在总算适应多了,也能自如地当起先生来。 说话间,她和王小姐就来到了多暇园,这是王财主为了让夜萤授课,特别在王家宅子里,辟出来的一个书院。 书院另外打通了门,不用经过正门,后门则封死了,方便夜萤在此授课。 不能不说,王财主在细节方面的考虑也是十分周到的,每次夜萤来此,也有王小姐同进同出。 自然,王小姐也被带着学起了英语,学了一段时间后,就按捺不住要和夜萤对话。 一时间,“鸟语”在多暇园内四溢,若是闭上眼睛,不看他们的着装,夜萤仿佛回到了现代学堂,以至于她竟然十分享受这段难得的做先生的时光。 “夜姑娘,今天开始讲状语从句了吧?” 夜萤一踏进课堂,一名十分粗豪的汉子便恭敬地迎上来道。 这名汉子是王财主手下最精干的赵智,是王财主的心腹。 而正是从这名好学汉子身上,夜萤体会到王财主之所以能成为富甲一方富翁的能力。 连他的手下在学习上都如此认真、谦卑,还有什么财富不能攫取到手? “正是,昨天我讲的短语你们都背了没有?” 不管这名汉子是多么能干,夜萤在他们面前,都摆足了先生的架式。 “背下来了,要不要一个个背给你听?” 汉子依旧语气恭敬地问。 “要的,你们都一个个背给我听,然后我开始教新的句型。背不会的,罚抄五十遍。” 夜萤说完,便让赵智做学习小组长,听手下的背诵。 这也是夜萤从现代学堂学到的办法,省心省力,又有效率。 赵智认真地一个个让手下背诵,还真有一两个不怕死没背熟的,赵智当即喝令他们课后罚抄五十遍,扣月银三两。 这下,课堂里哀声一片。 夜萤忍俊不禁,赵智比她狠多了,她只不过罚抄,赵智竟然罚钱。 不过,现在严加管理是对的,出海以后,后继无援,谁也不知道他们会遇到什么人、什么事,虽然只是一门语言,却是沟通的利器,天知道会不会救他们一命。 第一百四十七章夜先生 说话间,突然众人肃穆。 夜萤抬眼一看,原来是王财主王伯兮进来了。 夜萤抬眼时,正对上王伯兮的眼神,他向夜萤比了一个“OK”的手势。 这手势由胖乎乎的王财主比起来,也真是萌了一脸。 当然,这手势也是夜萤教他的杰作。 这个学生还真是好学,一下子就掌握了精髓,时不是就向夜萤比划那么一下。 搞得夜萤也是无可奈何。 王财主,你这样真的好吗?你没看到,你的手下因为你进来,都吓僵直了? 夜萤始终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呆萌可爱的王财主,在下属面前威压如此深重? 看看方才还有点嬉闹的课堂,如今那些大汉都挺直了背,一个个脸上露出极认真无比的神情,就象小学生个赶个在老师面前表现一样,再对比王财主的表情,夜萤只好心里使劲憋着笑。 扫了眼王财主,见他已经径直走到教室前面他专属的位置坐下,板着正经严肃脸,夜萤便轻咳一声,开始认真上课。 汉子们拿着小楷笔,认真地做着笔记,夜萤在黑板上用粉笔书写着,笔划流畅自然,王财主忍不住被夜萤的动作再次迷住,他的眼神渐渐变得凝重深沉起来。 如果夜萤这时候看到王财主这样的眼神,肯定会解开她心头方才的疑惑:为什么这些手下如此惧怕、信服王伯兮。 所以,这个外语学习班,是他精英精锐的手下,个个都是忠诚的死士,没有一个人会泄漏课堂上的情况。 否则,夜萤早就死了一千回了。 黑板是用黑漆涂成的,粉笔则是夜萤让王财主的手下试了千百回,终于琢磨出制作方法,做出了与后世几可相媲美的成品。 每当拿着粉笔在黑板上书写的时候,夜萤便有一种感觉,仿佛她还活在21世纪一般。 只是当她转过身,看到下方衣冠古风的弟子们,才会再度被拉回现实。 她穿过来了,回不去了。 “所以,语言只是一门交流的学问,大家记得这些基本示好的语言,还有这些数量单位,届时就可以和当地土著交流了。 请记住,我们如今的文明强大他们许多,大家只要以礼待人,把他们喜欢的精致的绸缎、陶瓷产品、首饰和他们交换,他们便会拿出更贵重的、也是我们国度交流最重要的金属产品——白银,和我们做交换。” 夜萤的话,仿佛打开了一扇神秘国度的大门,王财主忍不住问道: “夜先生,你没骗我们吧?他们不喜白银?” 自从夜萤给他们上课以来,王财主在课堂上便改口叫夜萤为“先生”以示尊重。 “不是不喜白银,他们喜欢把白银做成闪亮的首饰,佩戴在身上。但是在他们眼里,白银远没有我们带去的那些精致的实物诱人。他们的工艺水平十分落后,我们带去的生活用品,他们目前还不能生产出来,所以去的时候咱们的货船上要尽量多装载这些东西,换回我们需要的白银。” 夜萤的话,象点沸了酒精一般,顿时,整个课堂上温度“轰”地一下子就提升起来,每个人互相对看的眼神都是热呼呼的。 王财主也有点意外。 此前,夜萤都没有明确说过美洲那里的情况,只说那里有珍贵的粮食作物。 光是亩产万斤这条,已经足以让大夏朝所有的有志商人沉沦。 王伯兮很庆幸自已是知道这个消息的第一人,否则,还不知道凭空会出现多少对手呢。 可是现在夜萤又放出一条惊天的消息,这就让一向在属下面前沉稳的他,也有点坐不住了: “夜先生,你可知道这条消息,和那粮种的消息一样惊人吗?” “当然。不过我也要声明,这只是我的估测。隔着茫茫重洋,我未亲见,也许那里是一片荒凉大陆也不一定。” 夜萤已经知道眼前这些汉子都是王财主的死士,所以才敢在课堂上公开说。 但是她现在凭借的是后世的知识,历史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到来产生的蝴蝶效应,居然凭空生出了一个从未在后世历史上存在过的大夏国。 所以,天知道美洲那边,现在又变成了什么样子。 “总要有人开疆拓土,就算是一片荒凉,我们也会因为是第一批踏足美洲的人而名垂史册,这比获得财富,更加重要。” 王财主淡然地道,看来,他也不是不明白此行不一定成功,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你的心态很好。”夜萤微微一笑,给大家打气道,“有志者事竟成。万一我说的实现了,那各位不光享有名垂史册的荣耀,还有足可传世三代的财富。” 一席话,说得大家心窝头又热了起来。 课散。 王财主踱步上前: “夜先生,到舍下小酌几杯如何?” 夜萤颔首,知道王财主有话要说。 王柳逸拉着夜萤的手,对父亲道: “爹,我可以作陪吗?我好喜欢听你们讲的那些故事,真的让我有痴长这么几岁的感觉。” 夜萤和王财主谈话间,什么大洋、大陆架、水底暗流,这样的字眼,闻所未闻,让王小姐骨子里潜藏的冒险的血液也沸腾起来,她明知道第一次远征父亲肯定不会让她去,但是却挡不住她向往的心。 “可以,你是我的女儿,骨子里的东西是改变不了的。” 王财主颇为大度地道,看向女儿的眼神里亦是充满了骄傲。 荷花苑。 夜萤一看王财主备酌的地方是自已留下过不好回忆的处所,眼神微微一闪,倒也没有矫情地要换个地方,而是欣然坐下。 待丫环端上酒坛时,夜萤忍不住笑了,调侃地道: “王老爷,你还舍不得喝完啊?” “自然,这酒现在市面上已经炒到二十两银子一坛了。” 丫环端上来的酒,赫然正是夜萤上回送给王财主的果酒。 也正是这坛果酒,触发了王财主率众进行海上远洋探险之旅的念头。 夜萤不禁笑了,道: “你可听说过一句话,物以稀为贵。” “夜先生,你不用敲打我了。我知道,如果真找回那亩产万斤的粮食种子,日后这酒就不会这么贵重了。” 王财主了然地道。 第一百四十八章夜宴 “嗯。”夜萤回了句,虽然只有一个单音节,却含义万千,有肯定有明了还有理解。 王财主听了,心里十分舒坦,笑嘻嘻地道: “天下苍生,因此得以填饱裹腹,这足以抵消我过去犯下的种种错误了。” 一个人拥有巨大的财富,怎么可能手上没有沾到一点肮脏的东西?原来王财主此行还有为自已赎罪的意思。 夜萤一阵动容,举起手中的酒杯,对王财主道: “王老爷高风亮节,心志澄明,胸怀宽广,这一杯酒我敬你。” 王伯兮高高兴兴地拿起酒,和夜萤对饮了一杯。 说实话,夜萤的酒量挺好的,从前酒桌饭局没少应酬,两瓶红酒、一瓶四十五度的白酒的量,虽然酒量在后世诸人中算是中庸,但是在这个时代,绝对是千杯不醉的海量了。 谁叫现在的酒精度数太低了呢? 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夜萤几杯酒下肚,不禁想起了或许是另一个时空里自已过往的生活,她的父母、她的朋友们,现在不知道过得如何?她不在了,他们是否会伤心难过? 哎,养儿防老,她竟然因为事故夭折,不能为自已的父母养老送终,真是大不孝。 但是转念一想,自已好歹也算是公伤而死的,又是在电视的直播镜头前,台里应该不会抵赖,好歹会多一点抚恤金什么的,说不定还能被评为烈士,那样会有一些持续性的收入,父母受到的关注度也会多一些,至少让他们晚景不至于无人问津一般凄凉吧? 夜萤想到这些,心里就塞塞的,又主动和王财主敬了一杯。 虽然酒量不错,但是夜萤装着心事,又多喝了几杯,最终还是有点晕乎乎的。 “萤,今晚别回去了,就住在我家吧?和我睡?” 宴罢,王小姐见夜萤走路都有些踉跄,便扶住她问道。 “不,我要回去,没事,不是有马车送吗?” 夜萤每天晚上都要沐浴后才能舒服地睡觉,现在走出来,夜风一吹,凉凉的,她便有些清醒了。 如果留在王小姐这,没带衣物,沐浴更衣什么的太不方便了,便婉言拒绝。 “那好吧,我让钟管家找稳妥的人送你。” 王小姐见夜萤坚辞,只好道。 “放心,我带着宝瓶那丫头呢,她现在武功又精进了许多。” 夜萤的话,让王小姐吃了定心丸。 上了钟管家叫来的马车,夜萤和王小姐辞别,又到“花容月貌”里接了宝瓶,便驱车返回柳村。 “姐姐,你怎么喝了那么多酒?身上的味道忒大了。” 宝瓶一上车,便闻到一股呛人的酒味,不满地对夜萤翻了个白眼。 现如今,也就宝瓶敢对她翻白眼了。 夜萤不禁乐了,捏了一把这个小丫头鼓鼓的腮帮子,问道: “功夫学得怎么样了?一套拳法都练下来了没有?” “早就练熟了,也没有机会比划给你看。” 宝瓶乖巧地答道。 因见宝瓶和宝器姐弟俩力气奇大,夜萤便让端翌教授他们武功,端翌早就巴不得能以真面目多出现在夜萤面前,自然一口应允了。 每天一大早,端翌便来教授宝瓶和宝器功夫,竟然略有小成,夜萤也放心地让宝瓶充当起自已的贴身保镖来。 据端翌说,一般的宵小之徒,已经敌不过宝瓶双拳了,若再加上剑法,怕是三两条大汉也打不过宝瓶和宝器了。 “嗯,宝瓶,技不压身,我现在对你要求很高,你还能承受吧?” 夜萤借着酒意,说话比白日要多。 “姐姐,你这是对我们好,我哪能不知道呢?如若不是你,我和弟弟早就冻死饿死了。过去我们一无所有,我现在巴不得你多教我们一些东西呢。” 宝瓶真心诚意地道。 “好,你既然有心,姐姐会慢慢教你的。” 夜萤靠着宝瓶的肩头,也不再说话,随着马车有节奏的颠簸,沉沉睡去。 “姐姐,到了。” 宝瓶看着熟睡的夜萤不忍,但是到底还是把她摇醒了。不管怎么样,终究是在床上睡来得舒服。 “唔,好。这么快就到了?” 夜萤迷糊地睁开眼睛,确信到了家后,便让宝瓶扶着下了车。 田喜娘已经睡了,但是她熟知夜萤的习惯,已经把热水在锅里坐好,下面灶膛里还加了木炭热着。 宝瓶帮夜萤弄好热水,夜萤舒服地泡了个热水澡,把自已全身上下弄得香喷喷的,这才惬意地躺在了床上,准备入睡。 山村的夜里,静悄悄的,一片安逸。 四下里,走亲的脚步声又次递响起,惊起村落里高一阵低一阵的犬吠声。 “吱呀”一声响,夜萤的门又被推开了,一股凉风挟着一阵夜萤熟知的男人气息而来。 “对不起,今夜我困了,别来吵我。” 夜萤迷糊中,借着酒意,对着那个男人道。 男人楞了一下,不过,还是返身把门着上,锁好,他并未离开,而是顺势在夜萤身边躺下。 “我和你说了,不要来吵我。” 夜萤真地无法忍受这样割裂的生活了。 明明她看到吴大牛就一阵心理反感,但是到了晚上,却还不得不要和他睡在一张床上。 当然,奇怪的是,吴大牛虽然和她睡一张床上,到了夜里的吴大牛,并没有白天那般让她觉得恶心。 或许,是因为入夜时分,他认真清洗过自已,身上还带着好闻的清草叶的气息吧? 这样的冬夜里,夜萤偶尔还觉得他的怀抱挺暖和的,她一向怕冷,缩在他宽大的怀里,竟然觉得暖洋洋的十分舒服。 “我抱着你就好,不会动你的。” 端翌闻到夜萤身上淡淡的酒香,心下明白这个小女人为什么今晚反应这么大,或许是喝酒引发了某种情绪,便好声好气地道。 夜萤楞了一下,没想到吴大牛这么乖顺,一时间也无从拒绝,困意不可抵制地袭来,她终究没有推开他,沉沉入睡。 端翌看着搂在怀里的女人,眼神里是满满地宠溺,温香软玉抱满怀,不过如斯。 京城里。 康王府。 端瑞脸色沉郁,四周一片鲜血,下面则战战兢兢跪了一片下人……靖王爷:萤妹你就这么睡着了?紫茄花不服了? 夜萤:安全期…… 第一百四十九章宫中的秘辛 “统统拉出去砍了,为世子陪葬。” 端瑞脸上阴郁得能滴得出水来。他身上的杀人,三尺之内都感觉到浓重的压力。 此言一出,底下又跪倒一大片。 端瑞看着脚下玉盆中已经了无生机的婴儿,那婴儿显然是才刚出生不久,脐带还没扎上,全身上下鲜血淋漓,有一部份是它生出来时沾染的,有一部份是端瑞怒极拍碎了一个丫环的脑袋后溅上的。 这个婴儿是个男婴,如能健康存活下去,它就是端瑞的长子,当之无愧的世子爷。 可惜,刚一出生,还没有哭出声来就断气了。 盼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盼到王妃把它平安生下来了,谁知道,却是个半死不活的,一落地就没气了。 端瑞心中的怒火可想而知。 大夏朝臣中,谁不心知肚明:皇帝积弱,以至于后宫至今没有妃子诞下子嗣,而随着病情的进展,皇帝哪天就驾崩了也指不定。 宫中传出秘辛:三位皇弟中,若有哪位率先诞下子嗣,便极有可能成为接掌大夏王朝至高尊位的首位人选。 拼人品、拼才能、拼声望,不如拼子嗣。 端瑞眼看着胜利在望。不曾想却生下了一个死胎。 端瑞愤怒至极的心情可想而知。 “王爷息怒,小人听说,京城最近来了位道爷,叫什么赛江南的,风水相术医术都极为了得,不如让赛江南来诊察一番,看看到底是哪里出了纰漏为好。” 这时候,敢说话的,也只有从小跟王爷到大的管家吉祥了。 吉祥也是麻着胆子,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府的人都为死去的小世子爷陪葬啊? 端瑞半天不出声。 空气中,静得好象一根针落地都能听到。 大家屏住呼吸,甚至嫌自已的呼吸太累赘了,万一谁喘气粗了,惹着王爷的,又是一桩祸事。 吉祥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 良久,端瑞终于动弹了一下身子,空气中因为恐惧和愤怒凝结的冰霜“卡”一声碎裂了。 “准了!” 听到端瑞这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声音,吉祥提到半空中的心终于放了下来,“碰”地磕了一下头,连滚带爬的就去请人了。 半天后。 仙风道骨的赛江南悄然被请到了端瑞府中。 “王爷,王府风水极佳,是个子嗣兴旺、江山万代的富贵居所。” 赛江南一番装模作样的堪舆之后,大大夸奖了一番。 端瑞要听的并不是好话,不由得眉头一皱,心道:看这老道仙风道骨,原本以为是个有道行的,看来也靠不住。 赛江南何等眼色,一看端瑞神情不对,心知肚明,这位爷是不爱听好话的,便拖长了嗓音道: “不过,王爷,我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讲!本王赦你无罪。” “谢王爷。王爷,方才说过你,王府风水极佳,本应是子嗣丰盈的富贵居所,不过,王爷身负异禀,与一般女子气息不合,所以生出的胎儿都没有结成内胎,以至无法存活。” 大夏朝的皇家风水,赛江南亦曾经偷偷研究过,或许是运气不错,他竟然窥得一点门径,无意中说出了部份真相。 而端瑞早就知道自已体格与寻常男子不太一样,光是夜御十女这种事情,一般男子便不可想像。 “唔?”见赛江南似乎说得有点门道,端瑞不由得精神一振,“那么道长可有破解之法?” 游历外在,赛江南一向身着道袍,以道观中高人的形像出现,此时见摸到了端瑞的痒处,赛江南便不疾不徐地道: “王爷,要破解此死结,王爷体质特殊,若是要想早日诞下健康的子嗣,除非对方女子的体质与王爷匹配,而这种完美匹配的最好体质,莫过于砾中金体质。” 赛江南满口跑马,砾中金体质的女子万里挑一,他就等着端瑞慢慢去挑吧,等挑到了,他已经带着银两逃回乡下去过富贵逍遥日子了。 没想到,端瑞听到赛江南如此一说,突然脸上大喜,还向他鞠了一躬道: “道长果然高明,端某早前多有得罪,道长还请多加指点,必有重酬。” 赛江南一听,微楞了一下,赶紧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口称不敢。 呃,真是没想到,端瑞竟然有了人选,而且,还是在他的家乡。 赛江南听闻端瑞要带着他一起去三清镇寻找那名有砾中金体质的女子,心下不由得暗暗叫苦。 赛江南此时心底想的是36计,跑为上计。 三清镇是他的老巢,他的为人根底,当地人一清二楚。 如果和端瑞回到三清镇,难免被人挖出他根本不是什么有道行道长的根底,到时候,不光是他人头不保,就连他整个家族的根基,怕是都要毁掉。 虽然天寒地冻,可是赛江南背上,却冒出了细细的鹅毛汗来,他眼珠子乱转,知道自已一定得想个办法,施个缓兵之计,有个时间差,好偷偷溜走,否则,自已面临的就是灭顶之灾。 “王爷,此行事关重大,为了表示诚心,王爷必须斋戒三十日,焚香沐浴,才能确保此行顺利,子嗣无忧。” 赛江南又是一副掐指一算的表情。 “嗯,道长所言极是。是我性急了。” 端瑞一想,那夜萤远在柳村之中,一个偏僻的小村子,一个普通的小村姑,能跑到哪去呢? 为了子嗣大计,他便权且净下心来,斋戒三十日,再启程前往。 赛江南见端瑞听话,这才暗暗擦了下额头上的汗珠,开始思量着如何趁着端瑞不注意,卷些细软跑路的事情。 柳村之中。 夜萤沉醉不醒。 睡梦中,她好象又回到了往昔生活的车水马龙的大都市。 看到熟悉的家人朋友,夜萤的脸上露出了微笑,她恍惚觉得这好象是一场梦,但是又是那么真实,因为虽然是梦,但是大家似乎和她在的时候都不一样了。 父母变老了一些,朋友们也更成熟了。 似乎,她这一离去,已经过了好多年一般。 夜萤冥冥中似有感悟,似乎这是老天爷给她的一次和家人告别的机会…… 第一百五十章深沉的爱 家里还是熟悉的样子,她的卧室还保留着原来的模样,甚至她那天接到采访任务匆匆出门时,没有合上的电脑,依旧呈现没有闭合的状态。 看来,她的父母是最大限度地想保留她在时的模样,以此来安慰自已:夜萤并没有死,她只是和往常一样出去做采访任务了。 夜萤一阵心酸,走到客厅,看到父母两人头上已现点点斑白的头,原来他们的头发多么浓密黝黑啊? 母亲拿着杯酒,对着厅堂正中间念念有辞。 夜萤抬头一看,厅堂正中大幅的黑白照片悬在墙上,不是自已是谁? 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自已。 长发束成俏丽的马尾,眼神明亮,虽然长得不明艳,但却也有一番现代青年的气韵。 “女儿啊,你都走了一年了,你爸和我,特别想你。你房间里的东西,都还原样摆着。虽然这一世的缘份这么浅,但是你是为了自已的理想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爸妈都以你为骄傲。” 说到这里,一脸悲伤的妈妈脸上有了一丝神采。 只见站在边上的父亲,郑重地打开遗照前放置着的一个红色的锦盒,一道亮闪闪的金光差点没刺瞎夜萤的眼睛。 啊?原来今天是她的周年祭啊?夜萤揉了揉,想看清楚那能发出金光的是什么稀罕玩意,却听父亲道: “萤儿,这枚革命烈士奖章,就是国家对你最大的认可。没想到,我们的女儿,生得平凡,死得伟大。爸爸妈妈为你而骄傲,你放心吧,我和你妈,如今有了国家的照顾,将来退休了也有退休金,日子过得还好。 我们就当你去出差了,以前你在家里不也是这样吗?没日没夜地不着家。 唉! 萤儿,不要担心我们,老了我们就去住养老院,你如果地下有知,也可以放心往生了!” 说到这里,父亲抹了下红红的眼眶,夜萤看到那里有依稀的泪花闪现。 夜萤心里也是一抽一抽的,但是那亮闪闪的金质奖章一下子就萌翻了她。 原来,她为之而死的功绩竟然被这么认可,她也能评上“烈士”?这不是一向可望不可及的高大上人物才能获得的荣誉吗? 而且,她父母的三观都好正,因为她获得这枚奖章,似乎也冲淡了不少他们心中的阴云。这让夜萤心里也好受了一些。 夜萤知道,这枚勋章,除了精神上的荣誉之外,她的父母也会因此享受到来自国家的物质待遇,这也算是她留给父母的遗产了。这让夜萤安慰不少。 夜萤默默地在房间里逡巡了一遍,发现了除那枚亮闪闪的金质奖章外,客厅的墙上,还贴着一面父母自制的光荣榜。 光荣榜正中自然是她的大幅彩照,而边上,则是夜萤烈士先进事迹报道的剪报。 夜萤凑近了看,呃,整篇文章写得还挺感人的,包括夜萤在做直播时如何“啊”一声被巨浪吞噬,都描写得栩栩如生。 夜萤不得不感叹这位同行也是煞费苦心了,还把她小时候扶老奶奶过街等素材不知道从哪个疙瘩缝里挖出来,写得无比高大上。夜萤不得不认为,自已能评上烈士,是不是全赖了这篇报道之功。 然后整个光荣榜除了这篇报道,还有夜萤自已写的一些新闻报道,都被父母细心地从电脑里打印出来,贴在了墙上。 夜萤能够想象,一旦家里有人来访,父母肯定把他们领到这光荣榜前,细说女儿的光辉事迹。 就在这时,客厅里的门铃突然响了。 父亲赶紧出去应门。 夜萤便听到一阵熟悉的寒喧声,竟然是她从前电视台领导和同事。 “老夜啊,今天是夜萤的祭日,我们都掂记着呢,这不,一下班有在家的都来了。” “夜叔叔,这是我们买的一点水果和奶粉,你收着。” “夜叔叔,这是我们大伙给你和阿姨买的两件羽绒服,天冷了,你们年纪大了,要穿暖和点。” 夜萤看着眼前熟悉的领导和同事,不由地一阵激动。 可惜,她已经不能再抚触到大家,无法亲自和大家说一声感谢了。 “哎呀,你们来就来嘛,每次都这么客气,带这么多东西。” 父亲感动地眼里又闪现泪花。 夜萤记得父亲一向是刚强的汉子,过去在她面前一向是严肃脸,夜萤甚至有些怕他。 可是父亲现在似乎很容易动情,这一切,都是因为她不在了吧? “大家坐吧,中午一起吃顿饭,我们做了好多菜。” 妈妈擦了下眼泪,请大家坐下。 “叔叔,阿姨,我们会经常来陪你们的,家里要是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换个煤气、修个电灯什么的,尽管说,我们马上会过来帮忙的。夜萤虽然不在了,但是你们就把我们当她一样使唤。” 说话的是夜萤的部门主任,一个三十出头的汉子,说这些话时,他也哽噎了。 夜萤没想到这个铁血的部门主任,也会这么儿女情长,表情真诚沉痛,不似作伪。 “嗯,谢谢你们,你们的心意我们领了,有什么困难,我们也不会客气的。” 说话间,夜妈妈已经把桌子摆好,许多菜都摆上了桌,都是平素夜萤喜欢吃的,什么红烧猪肘、俄罗斯红肠、炒三鲜菇、拍黄瓜,夜萤看得口水直流,但是却捞不着吃的。 时间似乎流逝得很快,眼前的画面迅速褪去,好象一幅画卷在夜萤面前翻了过去,接着,又出现了新的画面,就象翻书一样,一页页快速地翻动着。 这些被翻页的画面大体相同,都是以夜萤的年祭为场景,父母亲的头发在慢慢变白,他们的样子也一次比一次苍老,每一年,都有同事来和他们共聚,不时还会出现一两张新的面孔。 时间终于定格下来,夜萤的父亲躺在床上,十分苍老了,他的眼神空洞,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而夜萤的母亲坐在他的床边,握着他的手,脸上没有泪水,只有不舍。 “老婆子,别伤心,我去和咱们的女儿会合了,你好好照顾自已,我们一家人还会相聚的。” “老头子,你放心走吧。其实,从女儿走的那一年起,咱们面对死亡就没有恐惧了不是吗?死亡的终点,就是和女儿团聚的幸福起点。你安心去吧,我会照顾好自已,等着和你们相聚的日子。” 母亲平静地叙说着,那对家人深沉的爱却在这平静的语言中显露无余……因为人生不能重来,所以我们更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不是吗?每时每刻每分每秒,和相爱的人所处的每一段时光…… 第一百五十一章告别 “老婆子,保重。” 夜爸爸恋恋不舍地道,空洞的眼神突然焕发出异样的神彩,他的手费力抬起,指向虚空之中。 夜萤看到,父亲的手指分明指向的是自已这个方向。 夜萤大骇,莫非父亲看得到自已? 她赶紧想走上前,想要抱抱父亲,却双手如被钉在地上一般,一动也不能动。 “爸!”夜萤哭了,泪水肆意地流了出来,从长大以后就没有说过的话,也脱口而出,“爸,女儿不孝,不能陪在你们身边,爸,我爱你们!” 夜爸爸似乎听到了夜萤的话一般,眼里的喜悦愈发大盛,但是很快,那神采就象风中的蜡烛一般,晃了一下,便熄灭了。 不过,他的脸上却是带着笑意。 “老头子!”夜妈妈叫了一声,泪水从脸上无声地流了下来,她的双手,紧紧地握着夜爸爸的手,“你一定是和女儿在一起了吧?好,很好!” 夜妈妈上前,替老伴擦去了眼角的眼泪,她的脸上悲喜交加…… 夜萤早就泪流满面了,她恨死自已为什么不能动弹,她想走上前,抱着妈妈,安慰她,告诉妈妈,她没有死,她在另一个世界里活得好好的。 可是距离近在咫尺,她却无法靠前,那翻开的书页画面“唰”地闭合起来,夜萤一阵心痛,她伸出手,想要挽留那些画面,可是却抓了个空。 “嘘,没事,我在你身边的,乖,不要紧,有我呢!” 端翌感觉今天夜里的夜萤一点也不安份,一直在怀里挣扎,打滚,还时不时揣他一脚。 端翌开始以为她是酒醉了,但后面慢慢发现,原来她是梦魇了,嘴里还时不时喊着“爸爸、妈妈”,后面直接说上什么“我爱你们”…… 端翌听了这个“爱”字,顿时心里一阵酸丝麻辣,夜萤可从来没有说过爱他啊? 呃? 爱?这个词,女子也是能轻易说出口的吗? 端翌还没有从任何人嘴里,听人对他说过“爱”字。 妒火中烧之余,端翌恨不得一下子就摇醒夜萤,问问她,这个“爱”字是对谁说的。 可是突然,端翌觉得自已胸口凉凉的,他楞了一下,摸了一把胸口,果然湿湿的,再摸了一把靠在胸口夜萤的脸,夜萤的脸上都是泪水。 原来,夜萤哭了。 端翌没想到夜萤在梦里也会哭得那么厉害,不由地心里一软,方才的怒火都化为乌有。 端翌用手替夜萤把脸上的泪水抹去,然后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夜萤也象一只温顺的小猫一样,随着他安抚的动作,慢慢地平静下来,缩在他的怀里,终于停止了哭泣。 不过,睡梦中的夜萤,偶尔还会抽动一下身体,好象睡得并不是太安稳的样子。 端翌便没怎么睡着,一直把柔若无骨的她搂在怀里,不时拍着她的背安抚她一下。 虽然这样没睡着很累,但是端翌却觉得有种甜丝丝的滋味漫溢在心头。 这个越来越桀骜不驯的女人,今夜如此乖巧、顺从,让他有爱不释手的感觉。 她身上的体息芳香诱人,玲珑有致的身体紧紧靠着他,却因为怜惜,他虽然绮念丛生,但却不想惊醒她。 他克制着自已火热的念头,只是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 一夜就这么过去。 夜萤迷迷糊糊觉得,自已难过的时候,一个结实有力的温暖胸膛一直在成为她的依靠,她哭得太累了,便挡不住那个胸膛的诱惑,舒服地往那胸膛里挤靠着。 天快亮时,夜萤突然脑子里清醒了一下,那种从酒后断片的感觉回复过来,首要的就是睁开眼睛,看了一下自已身处的环境。 嗯,没错,熟悉的床和厢房,在自已家里。 呃,还有身边熟悉的男人。 这个男人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就象搂一只小猫一样,而她刚才也的确象只乖顺的小猫一般躺在他的怀里。 夜萤是第一次在他的怀里醒来。 以前每次她醒来时,他不是在起床,就是已经走了。 意外的是,夜萤在他怀里并没有不舒服的感觉,他的怀抱宽宽大大,暖暖的,在冬夜里象个火炉一般。 夜萤在梦里哭得身体虚弱,一时间竟懒得推开他。 奇怪的是,以往的梦大都会忘记,昨天夜里的梦,夜萤却记得清清楚楚。 夜萤明白,虽然是梦,但却肯定是老天以这种方式告诉她,另一个世界里,她亲生父母在她离开后是如何生活的。 有安慰有心酸。 但是就象母亲说的,死亡的终点,或许就是他们团聚的幸福起点。 夜萤心里酸啦啦的,但是却慢慢想开了。 她是肯定回不去了,所以一定要在这里好好生活下去,或许,在她生命的终点,她能和父母又团聚在一起。 就象父亲对母亲说的:照顾好自已。 好歹,他们都在各自的空间里,互相想念,互相掂记…… 夜萤在梦里已经大哭过一次又一次,此时眼里已经没有泪水了,她闭上眼睛慢慢回味着,倒是任凭吴大牛把自已搂在怀里。 回味完,夜萤睁开眼睛,她被吴大牛搂在下巴以下的地方,要看他,就必须仰头。 夜萤仰头看着吴大牛,总觉得对方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但一时间又说不上来。 似乎,这个吴大牛,既熟悉又陌生。 以往,吴大牛总是夜里来,天不亮就走,夜萤根本没机会看清他。也因为厌恶,她也没想要看清他。 但是昨天晚上,吴大牛不时轻搂着她,拍着背哄她的情形,让她慢慢回忆起来,此时心里,似乎对他的反感削减了几分。 夜萤忍不住伸手出,摸了摸吴大牛的脸。 他的脸,意外地有点生硬,夜萤楞了下,还要摸下去,手却被中一只手抓住了: “你醒了?” 一个暗哑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夜萤瑟缩了一下,没有回答。 “天不早了,我该去放牛了。” 吴大牛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放下夜萤的手,慢慢爬起床,套上放在床头的棉袄,头也不回,打开厢房的门,“吱呀”一声,人便消失在了屋外。 夜萤楞楞的,总觉得哪里不对……所有的告别都是为了重逢,作者君喜欢这句话。希望所有的相爱都能相守,重逢…… 第一百五十二章想要有个决断 屋外的冷风随着门的打开吹了进来,夜萤瑟缩了一下身体,想起昨晚上的梦境,心痛里还有欣慰、遗憾。 当然,这个梦境也给她带来了最后的希望,那就是或许,在生命的尽头,她还有机会遇到父母。 不过,手指尖上那不对劲的感觉是什么? 夜萤回味着,终于醒悟过来:吴大牛的脸怎么那么硬?象岩石一样,冷冰冰的,根本不象一个人正常的温度。 过去,夜萤从来没有主动抚触过他的脸,因为厌恶,也因为不甘。一方面,夜萤也觉得他可怜。 如果是原主夜萤,或许就这么凑合着和吴大牛过下去,生一窝孩子,含辛茹苦地带大,两腿一蹬双眼一闭死了了事。 可是现在原主的芯已经换了,随着夜萤对周遭环境和资源的掌控能力地增强,她根本不可能和吴大牛再过下去了。 夜萤心想,是时候该做个决断了。 懒懒地起床,夜萤觉得头重重的,唉,真不该喝那么多酒,王财主昨天晚上好象有什么话要和她说,结果因为酒喝多了,也没正经说事。 喝酒误事啊! 夜萤哀叹一声。 不过仔细品味一下,好象昨天夜里吴大牛挺规矩的,并没有趁着她喝酒醉轻薄她。 似乎是听到了她起床的动静,屋外门“嗑嗑”被敲响了。 “谁?” 夜萤哼了一声。 “宝瓶!” “来来吧!” 夜萤一听是宝瓶,便无力地回了一声。 门“吱呀”一声开门,宝瓶手里端着热水就进来了,道: “姐姐,你醒了吧?快起床擦把脸吧,灶上温着白米粥呢,我还切了昨天刚出坛的腌萝卜,切得细细的,炒了鸡蛋,肯定让你胃口大开。” 宝瓶是越来越懂事了。 夜萤一听,精神就振作起来,道: “好,我马上起来,今天的事情还多着呢,我可不能一直赖在床上。哎,以后我要是酒喝多了,你一定要提醒我,现在头重重的,难受死了。” “好,以后你到哪喝酒,我都跟着你,不让你喝,成了吧?” 宝瓶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十分可爱。 谁会想到这样甜美的少女,力大无穷,是她的贴身保镖呢? 夜萤笑道: “到哪都跟着也不可能啊,象昨天晚上的情形,王老爷分明是有话要和我说,但是我喝多了,最后也没说成。那种场合,就不适合带你去了。” “所以,知道喝酒难受,也知道我不能到处跟着你,你还是自已克制一点吧!” 宝瓶老气横秋的,简直比田喜娘还操心。 夜萤无语地摇摇头道: “你不要变成那么老妈子好吗?今天的武课开始了没有?” “开始了,端大哥已经在教宝器站桩了。” 宝瓶回道。 “那你赶紧去吧,我这不需要人伺候,现在精神了,好好的。一会儿吃了早饭,就去看你们练武。” 夜萤不会把宝瓶当丫环使,一心想把她打造成自已的得力助手,所以有机会便让她和宝器学文学武的,以备大用。 而这姐弟俩因为吃过苦,生活沦落在最底层时被夜萤救出,因此都十分勤勉,一点也不怕吃苦,这点让夜萤十分满意。 宝瓶知道夜萤的个性,也不再抢着伺候她,走出去和宝器一起练武了。 夜萤洗完脸,换了身衣裳,然后才走出房门,迎面便看到端翌站在冬日晨风中,双手叉着腰,挺有教头气势,可是端翌回过头来看她的时候,夜萤美眸流转,却不由“扑”地笑出了声: “端大哥,你的眼睛怎么红红的,象兔子一样?还有浓重的黑眼圈,是不是昨晚没睡好?” 端翌看着刚刚妆容整齐的夜萤,不由气得牙痒痒的,没错,他是一夜没睡好,紧紧搂了一夜这只小妖精,她睡得神清气爽了,现在他却是呵欠连天,还得在两个徒弟面前忍着,以免失了师道尊严。 可是当看到夜萤无辜的眼神,那纯白无暇、象夏天的冰酪糕一般诱人的脸庞,端翌心头刚涨起的一点火气便消失了。 晨曦之下,夜萤的眉眼鲜明,一夜饱眠之后,一身绿衫的她,就象亭亭绿竹,在冬日暖阳下焕发着无限生机和活力。 她的出现,总是自带气场,让端翌看到她,眼睛就再也挪不开了,他目不转晴地盯着她,恨不得把她生吞活剥了。 这样的丫头,放到哪里都不放心,恐怕只有放在身边,揣在心头才能不心神牵挂。 端翌恨恨地想。 但是一想起大夏皇宫中的那些腌臜事,端翌的心又凉了一下,目前看来,暴露身份,把夜萤放在身边,并不是妥善之举。 虽然有着强烈的想要把夜萤揽在怀里的冲动,但是端翌还是强行克制住了自已,脸上牵扯出一个疲惫的笑容,想起昨夜夜萤睡梦中又哭又喊的模样,对着夜萤怜惜地道: “昨天晚上山居起风了,一夜鬼哭狼嚎,所以我就没睡好了。” “端大哥,老听到你提山居,能不能带我们去看看?” 宝器流着大汗,跑过来对端翌道。 端翌目前还只是暂时教授宝瓶宝器功夫,并没有举行拜师之礼,所以这俩孩子平时依旧叫他端大哥。 “想去吗?你今天把这套拳练下来,我就带你们去。” 端翌扫了眼夜萤,看到身姿绰约的她,也正好含笑看向他,不由胸口一热。 宝瓶还真是识情识趣,笑道: “师傅,新的拳法学起来没问题,但是夜姐姐要陪我们一起去。” 端翌抬眼看夜萤: “去吗?” “嗯,很久没去你的山居了,我说那个傅大夫还在你那吗?如果在,正好给孩子们检查下身体,这俩孩子过去长年流浪,我怕他们身体是不是有暗疾或者暗伤,可以开些药物调理一下。” 夜萤想起第一次看到宝瓶时,她正被人打…… “傅大夫在的。”端翌当即点点头,脸上露出欣悦的笑容。似乎因为夜萤要去而感到很开心。 “哦,太好了,姐姐也去,宝瓶,咱们加紧点练拳。” 宝器顿时来了劲,拉着宝瓶赶紧去学了。 “我去先吃早饭,你吃了没有?” 夜萤一拂额边细碎的长发,把它们掠到脑后去。 那不经意地一低头,露出如天鹅长颈般的柔美后颈,让端翌不由地咽了一下口水:呃,好想成为那缕头发,缠绕在夜萤的指间……当你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就开始有所牵绊了…… 第一百五十三章关于青菜的怨念 因为有了端翌的允诺,本来就很勤奋的宝瓶和宝器,更加努力,不到一上午,一套新的拳术就被他们掌握得七七八八了。 端翌验收后,对这对勤奋的小姐弟俩的悟性表示满意。 “端大哥,是不是可以去你的山居了?” 宝器眼巴巴地看着端翌。 “今天表现不错,可以!现在就出发吧!” 端翌一拍这小家伙的脑袋,也为他超人的神力表示惊叹。 如若这小家伙成年,加以精心培养,足以成为象唐初秦琼、李元霸那样的猛将。 还好,这样的猛将不是生在敌国,宝器这小家伙,能落在他手里,真是大夏国之幸。 “夜姐姐,你忙完了没有?忙完了咱们就可以出发啦?” 宝瓶呼喊躲在屋内写写算算的夜萤。 夜萤经常一个人关在房内,关很长时间,然后再走出来,偶尔手上沾染着黑色的墨水。 宝瓶总是假装没有看到,但是会细心地为她备上一脸盆的热水。 “好啦,你们这么快?我还以为总要等到吃了午饭才完事。” 夜萤打开房门,呵着手出来。 天气越来越冷了,露出手掌写毛笔字,手都要冻僵的感觉,夜萤此时无比怀念有空调暖气的日子。 “姐姐,走吧,端大哥说在山居招待咱们吃饭。” 宝器兴致勃勃。 在夜萤家休养了两个来月,他脸上开始有肉,但是因为正在抽条的年纪,所以就算吃再多,也不至于长胖。 宝器已经得到田喜娘的喜爱,以至于田喜娘看到他偌大的饭量,也不再会雪雪呼痛了。 只要夜萤给了田喜娘足够的银两,田喜娘的心地倒是蛮善良的,也不介意多收养两个小朋友。 而夜萤的钱哪里来的?夜萤告诉田喜娘,是从王老爷那风投圈钱来的,既然来得容易,田喜娘也就没那么心疼。 对于脑容量不大的田喜娘来说,她原本的人生规划一般最长就到后天能做什么吃的、有多少钱可以安排到后天晚上吃的那餐饭为止。 因此,揣着以十来计的银票,田喜娘觉得人生一片坦途和光明。 “端大哥,这大冷的冬天,好久没有吃青菜了,你的山居有什么青菜吃吗?我整天吃芥菜吃得嘴里发苦。” 夜萤不客气地把两只手放在身上夹袄两侧的口袋里取暖,一边乐呵呵地问。 “芥菜不好吗?我山上的厨子会芥菜炒虾米、清炒芥菜心、爆炒辣酸菜,每天都不重样,我觉得挺好的呀!” 端翌笑嘻嘻的。 “哎,花样再怎么多,也是芥菜。今天你们千万别端芥菜出来,哪怕弄个腌脆萝卜也好。” 夜萤微吐了下舌头,丁香小舌闪现就又缩回去,看得端翌喉头一阵发紧。 小娘子自从初谙人事后,虽然对顶着“吴大牛”身份的他仍是非常抗拒,但在他极力卖弄本事之后,有若干次,她似乎也禁受不住,十分享受的样子,临了,把他抱得紧紧的,好象要连成一体一般。 几番雨露浇灌,再加上她体质异于普通女子,愈发出落得明艳动人。巴掌大的小脸上,美目明眸,唇红齿白,和初见时的青涩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端翌心内是骄傲的,因为这个小女人,是经由他一手打造,出落得如此美丽动人。 端翌又是纠结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已能以真正的面目出现在她面前,无尽欢宠。 面对着夜萤期待的眼神,端翌微微在心里叹了口气,脸上不显颜色,依旧和颜悦色地道: “我们山居青菜不多,肉食多,可以吃烤野猪肉、蜜制兔肉,腌渍野鸭肉,这些管够。” 一听有这么多肉吃,夜萤还没反应呢,宝器率先欢呼起来。 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再加上食量本身又大,给他吃多少肉都不嫌多,何况端翌说起这些肉来时,听起来好象都是别具诱惑的美食一般。 “走啦,那么馋。” 夜萤锁好门,敲了一下宝器的脑袋,四个人便说说笑笑出门了。 走到村口,夜萤看着村道下方的冬闲田里,种满了绿油油的芥菜,不由地又想泛酸水。 这些芥菜种在肥力足够的农田里,加上霜冻以后,一颗颗长得有一个四岁小孩那么高,两颗芥菜就能装满一麻袋,是城里和村里百姓冬天最主要的素菜来源。 夜萤不禁深深怀念冬天也能吃到全国各地各种蔬菜的美好日子,真的,相比后世的物资极大丰富的生活,现在的日子简直贫瘠到了极点。 还好,她的生活里还有那么多有趣的人和精彩的事业在支撑,否则,她真地会失去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动力。 “夜姐姐,你看着芥菜流口水吗?我刚才是不是听错了?某人讨厌吃芥菜?” 宝瓶见夜萤对着一地的芥菜发呆,不禁笑话她。 “哪里,我是在想,什么时候冬天也有夏秋那么多蔬菜可以吃就好了。” 夜萤遗憾地道。 “天太冷了,菜种不出来。” 端翌低沉却又带着清朗的声音十分干净,夜萤喜欢听他说话,觉得自已正不知不觉变成一个声控。 如果端翌去到后世,以他的身材、声音、样貌,随便做个明星,都能迷死一大票粉丝吧? “我早晚会在冬天种出青菜的,只是现在还缺乏许多物资。” 夜萤无力地吐槽了一下。 她手头工匠、物料都奇缺,银子也缺,现在她的进项只有城里那家“花容月貌”,虽然收入在外人看来奇高,但也经不住她流水地花钱。 而王财主的“风投”款项,也不是她向田喜娘说的那般轻松持有,花出去不需要心疼。 夜萤还是有良心的,之所以营造那种假象,就是怕田喜娘整天唠叨她。 其实,王财主给的两千两银子,夜萤九成都花在了正事上。 “呃,你一路走来,怨念深重,就为了冬天吃不到别的青菜吗?” 端翌算是听出来了,不由笑道,“其实这有何难,你真的想要吃青菜,我教你个办法。” 啊?端翌有冬天种青菜的办法?难道他也是穿来的? 夜萤不禁楞住了。好啦,今天的更新君要告别了……看着存稿君日渐消瘦,作者君掩面埋头码字中……敬请期待明天的剧情。有你们才有码字的动力…… 第一百五十四章大夏王朝暗地里的变化 看到夜萤一脸难以置信,端翌不禁有点小得意,他徐徐道来: “找间暖房,然后常年升着炭火,保证暖房里的温度,这样不就能在冬天里种出青菜了吗?” 大哥,这样是能种出青菜,可是这样很贵啊,种出来的菜,一般人吃不起好不好? 夜萤疑惑地道: “端大哥,你见过暖房?” 她以为这个时代的人没有暖房的概念呢。 “有啊,见过,在京城。” 端翌差点咬了舌头,因为话说得太快,他差点说他王府就有,不过是育兰花的,面积不大,临时转变语气,就差点把舌头咬到了。 “哦,京城有暖房啦?”夜萤表示大出意料。 作为一个没有走出过三清镇的村姑,有这样的反应也很正常,端翌只是在思考,为什么夜萤没有见过暖房,却好象一副对暖房并不陌生的语气? “嗯,都是京城里的富贵人家冬季用来菂花弄草的。面积不算大,最大的半亩地左右,听说是卓王家的,他最爱摆弄兰花了。” 端翌一副八卦的语气,平淡地道,好象是在说别人家的事情。 夜萤也没有留意。她估摸着,象端翌这种开镖局的,经常和富贵人家接触,自然上流社会圈子里的东西,他都会听说一些。 就象后世,大家也都喜欢八卦上层的秘辛一般。 这样的端翌,看起来挺接地气的,夜萤更加喜欢。 “所以说喽,暖房这种东西,不适宜大面积推广,花费二三十天种一畦青菜出来,烧的炭火恐怕够买一幢新宅子了。” 夜萤笑嘻嘻地道。 不过,她随口算出来略带夸张的经济账,却吓住了宝瓶,她吃惊又心疼地道: “那样种出来的青菜,是不是每啃一口,就代表一间房子被吃掉?” “是啊,当然!” 看到宝瓶真的一脸心疼的样子,夜萤笑坏了,道: “你吃完一盆青菜,房子也就没了。” “天啊,谁舍得吃那样的青菜啊?” 大家说着话,便走到夜萤新盖的宅子前。 宅子的地基已经打好,匠人们正在用青砖砌建第一层,格局已经显现,看上去挺气派的,在村子里也算是数一数二的了。 哪里是闺房,哪里是书房,哪里是练功的场院,夜萤心里都一清二楚,但是每天她还是忍不住要到这里走走看看,颇有成就感。 “夜姑娘,明天就能把院墙砌起来了,你得和风水先生商量一下挑个黄道吉日,准备祭新宅,就可以准备上梁等事宜了。” 工头看到夜萤过来,便报告了建房的最新进度。 “这么快,都要能上大梁了?” 夜萤一听就十分欢喜。 “夜姑娘给的工钱足,物料也备得充分,我们没日没夜赶工,自然快了。” 工头狠狠拍了一下夜萤的马屁。 不过,说起来象夜萤这样的主家也是少见的,管的饭两顿都是米饭不说,两餐还都有大盆的红烧肉,工匠们都恨不得这建房的工程不要结束,好天天有米饭和肉吃。 “呵呵,施工进度快,质量也要给我确保,不要我们搬进去住了,才发现这里那里有所缺失,到时候就会妨碍到你们的声名了。” 夜萤也不忘敲打一番。 “那是自然,我们的工匠都是方圆十里出名的一把手,做工慢、不细致的我还不敢叫来呢。” 工头拍着胸脯保证。 端翌饶有兴味地看着小娘子和工头斗智斗勇,心想,还要费这许多力气,若是我抽出剑来威吓一番,对方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还敢讨价还价。 心里这么想,路上的时候端翌就出说口了。 夜萤听了却是一笑,道: “用暴力的方法虽然能恫吓一时,但是人家心里肯定是不服的,带着这样的心态去做事,必定做不妥贴。就说这盖房子吧,也是百年基业,如果他们带着怨气做事,暗中略动点手脚,过个十年八载的,需要翻梁修沟,那真是得不偿失。” “有道理,看来还是以理服人比较好啊?” 端翌大笑。 当然,也有例外,在北疆面对蛮子的时候,可讲不得理,看到蛮子就砍他们个鬼哭狼嚎才是正理。 不过,面对自已大夏子民时,夜萤这一计还是行得通的。 端翌摸摸鼻子,默默思考着,却没有料到自已的思想已经被夜萤影响到了。 而这也是他感觉到和夜萤在一起十分舒服的原因之一。 夜萤的阅历和能力,足以和他匹配,不象一般女子,看到他不是战战兢兢,就是言语乏味,只懂得《女诫》、《妇德》这样循规蹈矩的书,和男人交谈的时候,除了顺从就是应承,全盘接受男人的一切思想。 这样的女人,再美艳的脸庞看着也会觉得乏味吧? 当这样的女人达到可以塞满整个后宫的数量时,左右不过是换了一张脸庞,和每一个不同的女人在一起,感觉都是一样乏味沉闷。 而夜萤不同,她说话办事从不按常理出牌,随便出个主意,都能给端翌带来尖锐无比的刺激。 和夜萤在一起,既要随时满足她的奇思妙梦,又为能亲手把这些奇思妙想变成现实而感到惊喜和冲击。 就如夜萤的伤口缝合法,如今已经在北疆战场上广泛推广运用,士兵在战争中的死亡率,一下子就下降七成以上,达到了一个惊人的数量。 而夜萤设想的自来水,也在京城贵族聚集区开始小范围的推广,并受到了贵族们的热烈追捧,其余几个区的贵族们,也纷纷上书朝廷,要求在自已的居住区内,弄这样的“自来水”设备。 京城里,工匠需求量大增,工匠资源都紧张起来,工价也得到了翻倍的提升…… 在夜萤看不到的暗地里,大夏王朝的一些事情已经发生了变化。 端翌看向夜萤生机勃勃的身姿时,他的眼里,除了对女人胴体天然的反应和掠取之心外,他的内心深处,亦隐藏着深深的爱慕。 这是一种对皇族来说,十分新鲜的感情。 他们打小的教育里,女人就是传宗接代、满足他们欲望的工具,女人的美色,是他们功勋的装点,除此之外,女人对他们再无其它意义。 端翌万万没有想到,他受到的关于女人的教育,以及如何应对女人的方法,在夜萤这里都土崩瓦解了。更新君又来了,在这里推荐一本好书,现在处于新书免费期,作者:蔷薇晓晓,书名:盛宠为后。双重生,宠文,喜欢的朋友可以在书旗上搜下作者名。 第一百五十五章小娘子回家 “端大哥,你心事重重的样子,在想什么呢?” 夜萤看着走在身侧的端翌,他阳刚有力的身躯,让她十分有安全感。 山林幽静而充满了冬季特有的凉意,但是和端翌在一起,心情暖融融的,这些外部的劣势在夜萤眼里,都变成了诗情画意。 端翌,他可是单身呢。 他性情好(暗卫表示这点真是毗了狗了……杀人如麻的王爷性情好?呵呵……) 他人长得帅。这点毫无异议。 他有耐心。(暗卫:是够耐心的,为了等你孩子生出来,都耽误了北疆战事数月……) 夜萤想了很多,都是端翌的优点。 然而,可惜,恨不相逢未嫁时。 夜萤收敛了心神,眼观鼻,鼻观心,驱走内心刚刚冒出来的一丝绮念。 听着夜萤的鼻息忽然粗乱起来,端翌微微皱了下眉头,放慢了脚步,关切地问道: “夜姑娘,是不是赶路太急,累了?咱们歇息一下?” “没有啊?不累,才走这一点路,怎么会累?” 夜萤不防端翌突然这么问,吓了一跳,因为刚才自已在想的可不是什么“健康”的事,真怕被端翌看破了心思,脸不由地“唰”地一下红了。 端翌看到夜萤脸红扑扑的,更深信她是走累了,只是不好意思说罢了,便道: “这里往前还有一段距离,咱们在路边坐会,喘口气再走,你看宝瓶和宝器都流汗了。” “虽然流汗了,但我不累,我还能走。” 宝器天真无邪地道。 一点也不体会宠妻狂魔的心意。 这不是怕夜萤不肯歇息,拿姐弟俩来说事吗? 还是宝瓶识趣,少女心机到底早熟,她瞅了一眼脸绿了的端翌,再瞅瞅一脸不自在的夜萤,忽然脑中灵光一现:这两只绝对有问题。 于是宝瓶拉住匆匆打算跑走的宝器道: “你不累姐姐我还累呢,咱们坐在这歇歇。” “哎,你们女人啊,就是麻烦。”宝器想着要去端翌的山居,还有那么多肉吃,心里急坏了,看到姐姐拖拖拉拉的就来气,恨恨地对端翌道,“端大哥,以后我要学你那样,也不找娘子。唉,女人就是麻烦。象你一个人那样多自由自在啊!” “哦?”端翌摸了下鼻子,不由得哭笑不得。他不是有娘子了吗?宝器还要学他吗? 不过,宝瓶既然在边上的枯树上坐下,夜萤也不好再急匆匆赶路,也坐在了宝瓶身边。 她百无聊奈,随手从枯树下扯了一把野草,放在手里把握。 夜萤玩着玩着,忽然感觉有一道炽热的目光盯着自已,她下意识地抬头一看,呃,还真是端翌。 “端大哥,你看我做什么?” 夜萤没来由地问了一句。 “哦,没有,我在看你身后那棵树上有个鸟窝呢,宝器,你爬上去把鸟蛋掏了,中午煮给你吃啊!” 端翌好不容易崩着没脸红,因为他看到夜萤手里把玩的,不正是紫茄花吗? 难道她还心心念念着吃紫茄花来避孕?端翌心里不由地一阵又酸又涩又欢喜。 酸涩的是夜萤不肯给自已想生孩子,欢喜的是夜萤越来越讨厌那个“吴大牛。” 哎,端翌觉得自已要朝脑子分裂的道路上去。 但是端翌想着夜萤那些紫茄花粉,已经被自已用傅太医另外研磨的药粉替换了,她应该没有发觉吧? 最近自已和她亲热,屡有福利,应该就是傅太医那些草药的功劳吧? 夜萤这算不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呢? 倒是夜萤这时,无意中凝神低头一看自已手里的野草,不由讪讪地赶紧丢了:竟然是紫茄花。 呃,这些人里,应该没有人懂得紫茄花的用途吧?上次端翌也见过紫茄花,但也没听他说过什么。 不过也难说,毕竟古代的避孕方法不多,有一种这么有效办法,应该有人多少懂一些,宝瓶和宝器都是孩子,应该不会懂,端翌是成年男子了,没准他会了解一些,只是毕竟牵涉到男女大防之事,他不好意思说也没准。 哎,如果是那样,真是太羞耻了。 夜萤也没有想到,自已随手一捞,就会捞到紫茄花,关键是自已还没有自觉,把它拿在手上把玩不已。 “走吧,吃饭的时辰快到了,宝器你的肚子也饿得咕咕叫了吧?” 端翌看出夜萤突然的羞涩,便站起来主动提起话头道。 “端大哥,我还行,如果她们还累,就多歇息会。” 宝器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一下子便得通情达理起来。 可是话虽这么说,他的肚子突然“咕”地叫了一声,顿时惹得大都笑起来。 夜萤站起身,拍拍臀部上的灰,笑道: “走吧,别歇息了,本来就不累,再不赶紧去端大哥家,宝器快饿晕了。” 一行人都笑了起来,宝器也小脸红红地揉着自已的肚皮。 紧走慢走,终于来到了端翌的山居。 宝瓶和宝器自是大为赞叹,尤其是进入山居时,被夜萤带着左转右拐地晕头转向,更是觉得这里充满了趣味。 端翌见夜萤熟练地掌握了进出山居的诀窍,也暗自高兴,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自已的机密居所被夜萤掌控,他却隐隐有一种娘子回家的感觉。 傅太医正拿着一本医书看得摇头晃脑的,听到热闹的声音迎出来,见来了那么多人,其中还有夜萤,赶紧上前相迎。 “傅大夫,麻烦你了,这俩孩子之前在外颠沛流离,生活起居不太正常,也挨过人揍什么的,你帮他们看看,有什么需要调离的吗?” 夜萤也不客气,直接提出来意。 傅太医看了一眼端翌,见他颔首,便欣然道: “没问题,你们谁先来?” 宝瓶和宝器对视一眼,还是宝瓶先伸出了手,递到傅太医面前道: “还是我先来吧,请先生给我号脉。” “哟,看病这一套你倒挺懂的啊?” 傅太医开起玩笑来。 “我娘生病时,我成天陪她去医馆看病,大夫都会先号个脉,后来没钱了,也就不看了。” 宝瓶低下头,遮住眼里的泪水。 “哎,放心,我这里看病,不收银两的。” 傅太医一看小姑娘哭了,心里一跳,有点难受,便继续用开玩笑的口吻道。今天发十章哦,作者君这么努力,大家一路跟好,开车喽…… 第一百五十六章你欺负夜姐姐 “傅大夫,收银两也没事,我现在有钱了,你只管放心大胆给我姐看!” 没想到,边上的宝器接上话了,昂首挺胸,一副男子汉大丈夫的模样:一切包在我身上了。 夜萤看得哭笑不得,但心里却又有几分感动,哎,看人家姐弟相亲相爱,真是够甜。 再想想自已兄妹,真是相爱相杀了,够糟心。 “哈哈,你这小子,不错,姐弟情深啊,放心吧,我傅大夫对有情人看病手下亦会留情的。” 说话间,傅太医已经把手搭到了宝瓶的脉上,认真地搭了会脉,又让宝瓶张开嘴,吐出舌头让他看,翻了翻下眼睑…… 夜萤在边上看着,觉得傅大夫真是把望、闻、问、切发挥到了极至,她生活的年代,一进医院,医生埋头“唰唰”就开了一堆检查单,什么抽血、B超、CT,先别说治病了,光是这些检查项目就要花去不少钱。 而医生们离开这些检查单,也象盲人没有了手杖一般,根本走不了路。 而看傅大夫的神情,这一番体外探查再加上诊脉,对宝瓶的身体情况便了解得七七八八了,脸上一副了然的神情。 宝瓶看完,傅大夫对夜萤道: “这丫头身体好着呢,没什么问题,就是营养不良,气血不算充足,还需多添加点营养,吃肉自然是最好的,平时可以的话,多给她吃点肉。 不过,她的体内还有点暗伤,五脏六腑都有淤滞的现象,现在看似没什么大问题,但是若不调理化淤,怕是过两年影响她的发育。” “啊?这样啊,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吗?” 一听宝瓶身体里真的有暗伤,夜萤吓了一跳,还真让她料着了。本来她只是顺带着想让傅大夫看看的,没想到还真看出毛病来。 主要是她想起第一次见到宝瓶时,正是她被肉包铺的伙计追翻在地上的时候。 想来之前宝瓶肯定也受过不少类似的伤害,被骂被鄙弃还是小事,被打想来也是家常便饭。 不过这个丫头性子倔,骨头硬,又要撑起大姐的范来,因此估计没少受罪。 “早发现,不妨事。吃我半年药调理,就能把这些淤滞化开,她现在正在抽芽长个的发育时期,气血补足,很快就会与常人无异。” 傅大夫老神在在的样子,虽然有点神棍,但是却反而让夜萤心里踏实了一些。 “呼”,就在这时,夜萤感觉身边有人呼出一口长气,接着,便听到宝器说: “吓死我了,还好姐姐没事。” “傻瓜,我怎么会有事,我要是有事,谁来照顾你?” 大家都紧张,倒是宝瓶自已若无其事。 “姐姐,傅大夫开了药,你一定要按时吃,我天天都会监督你的。” 宝器已经想到了日后的事上。 “哎,你别瞎操心了,轮到你给傅大夫看看。” 宝瓶站起身,把位置让给宝器。 傅大夫依旧一番施为,看了好一会儿,才郑重地道: “宝器的情况挺好的,没有营养不良,也没有内伤,只要正常吃喝,准能长成一个大小伙子。” 听到傅大夫的话,宝瓶放心了,她笑嘻嘻地道: “那就好,要是宝器有什么事,我就对不起九泉之下的爹娘了。” “你呀,真是个好姐姐。” 夜萤不禁感概地摸了摸宝瓶的脑袋。 不用说也知道,宝器之所以没有受伤,都是宝瓶一力在保护着他,让他少受了好多苦。 宝器心里也是明白的,当下红了眼圈,上前拉着姐姐的衣角。 “哟,都是好孩子。”端翌声音略有点暗哑,但脸上形容不变,他道,“日后我会再教宝瓶一套养生拳,这套拳法没那么激烈,比较舒缓自如,我想应该有助于活血化淤。” 夜萤听了端翌的话,心里暖暖的。知道这个不善表达感情的男人,正在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已的感动。 “宝瓶,端大哥教你的,一定是好东西,你可要认真学啊!” 夜萤对姐弟俩眨眨眼,姐弟俩倒还机灵,立即上前对端翌满口称谢。 “端爷,可以吃饭了,晌午饭准备好了。” 这时,一名下人进来禀报。 端翌点点头,摸了下宝器的脑袋,道:“中午都是肉,你们可要放开肚皮多吃点。”同时又抬了下眼皮,看了一下夜萤,笑道,“这位想吃菜的姑娘,我们也准备了萝卜排骨汤,你可以多吃点萝卜。” “哎!”夜萤长叹口气,表示绝望,“看来要等冬天过后才有青菜吃了。” 端翌无奈地笑笑。 他即便贵为王爷,也不可能让青菜在冬天逆天生长啊?如果能,那他就不是王爷,而是天上的神仙了。 来到饭厅,宝瓶和宝器姐弟俩一看到桌上大盆大盆的不同肉食,“唰”口水差点没掉下来。 “喏,这是猪的大骨肉,记得要把里面的髓汁吸干净了,这是大补之物,吸骨髓就用这细竹管。” 端翌坐下,便挑了三根超级大的骨头肉,放在夜萤和宝瓶、宝器的饭碗里,还细心地交待。 夜萤正想动手,端翌却已经净了手,拿起她面前的骨头肉,用筷子细心地把肉一一扒了下来,放在夜萤的碗里,最后,把细竹管也插好了,让夜萤只要吸食髓汁就可以了。 “姐,端大哥这是在干嘛?夜姐姐又不是没手没脚?” 宝器一脸好奇地看着眼前发生的这一切。 宝瓶淡定地看了一眼,耳尖红红地道: “端大哥是觉得夜姐姐笨手笨脚的吧,她今天穿的这件是新衣裳,万一肉汁溅上去就不好了。” 夜萤看了下自已的衣裳,呃,还真不是新的,穿第二遍了。 端翌若无其事,又亲自动手,盛了一大碗萝卜汤,放到夜萤面前,说是萝卜排骨汤,他却不打排骨,只打萝卜。 暗卫在边上,看得眉眼一抖,呃,王爷亲自动手伺候女人的场景,还真是此生难见啊! 听说北疆的国王,有一回将一群北疆的绝色美女拱手送给王爷,结果王爷楞是连夜也没留,一个不剩地把人全扔出了军营。 看来,今后伺候夜姑娘,是更要尽心尽力了!暗卫心中有了分数。 “端大哥,你欺负夜姐姐。” 宝器又坐不住了。 “哦?此话何解?” 端翌微微一笑,大言不惭地问道。 第一百五十七章本王就是喜欢啃萝卜 “我们都吃肉,排骨也很好吃,为什么你只给她打萝卜?” 宝器生气了,在他看来,肉是世界上最美的食物,端大哥不舍得给夜姐姐吃肉,端大哥就是欺负夜姐姐。 夜萤和端翌一听宝器的理由,不由得都哭笑不得,对视一眼后,两个人默契一笑。 端翌的笑容并不深,浅浅的,只是嘴角微微上勾,却看得从来没有见过端翌笑容的暗卫目眩神迷。 呃,原来王爷笑起来,竟然这么“甜”。 不过,这个念头一涌上心头,暗卫恨不得打自已几个巴掌。 怎么可以说王爷“甜”呢?这要是让北疆的蛮兵知道,岂不是不再惧怕王爷的威名,可以趁机大举进攻? 而夜萤的笑,则是甜到了齁,让宝瓶浑身一激灵。 别看宝瓶年纪小,可是她跑过江湖,见过世事人情,比蒙昧的宝器成熟多了,一看到夜萤的笑容,再看看端翌,她心里那份猜测又证实了几分。 说这两个人没有“奸”情,打死她也不信。 哼! “宝器,别乱说话,再说就不给你吃肉了,好好吃,这么多肉还堵不住你的嘴?” 宝瓶夹了块豆腐大的红烧肉,一下子就塞进宝器嘴里,塞了他的嘴,他就说不出话来了。 端翌家的红烧肉,味美肉嫩,肥而不腻,正对宝器的胃口,被姐姐一呵欠,再加上有美食在口,宝器一时间也就不再说话,转而专心面对眼前的美食了。 夜萤舒服地喝了一口端翌给她的萝卜汤,这才发现,这萝卜汤怕是比桌上这些大鱼大肉更费心思了,至少用了十几味的海鲜提纯制成高汤后,再加入萝卜和排骨去炖的。 以她还算饕餮的味觉,能分辨出来的海鲜就有鲍鱼、鱼翅、干海带、蛤蜊、虾子…… 我的天,原来端家的厨房也这么讲究? 夜萤不由问道: “端大哥,你家齐云镖局生意很好吧?” “齐云镖局?”端翌不防夜萤吃着突然问起这事,不由微微失神,道,“为什么问起这个?” 傅太医差点没“扑次”一声笑出来。 作孽啊,谁让王爷自已说是齐云镖局的? 然而他说了,现在又忘了,所以才会突然反应不过来,夜萤为什么突然问起齐云镖局。 为了不让王爷露出马脚,傅太医少不得要提醒一番,又不好提示得太明白了,只好含糊道: “端爷在府城的镖局生意自然好,他的手上武功强者众多,府城里的商家、富户,甚至官爷,有什么贵重的货,都会找齐云镖局。端爷接端接得手软。” 端翌被傅太医这么一说,才猛醒,呃,齐云镖局啊…… “嗯,生意尚可,傅大夫过奖了。” 端翌淡定地道。 “嗯,我是觉得啊,生意肯定不错,这一碗汤,没有一两银子的料是做不出来的。光是这一味萝卜排骨汤,就用了十几味海鲜来提鲜,我吃出了几种,但是还有几种没吃出来。” 夜萤笑嘻嘻地道。 对于吃货来说,最开心的就是吃到美食。 “什么?这么贵的汤啊?我要喝,我要喝。” 宝器大吃一惊,顿时递过碗,求汤。 “咦,你不再说我对夜姐姐不好了吗?” 端翌促狭地道,就是不给宝器打汤。 “没有,没有,端大哥对夜姐姐可好了。”宝器是个诚实的吃货,“你对夜姐姐太好了,把最贵重的汤给夜姐姐喝。” 端翌这才满足了,打了满满一碗萝卜排骨汤给宝器,看他喝得唏哩呼噜的,得意地问道: “怎么样?好喝吗?” “鲜,太好喝了,我简直快把自已的舌头咬掉了。” 宝器说得毫不夸张,脸一直埋在碗里。他本来饭量就异于常人,现在面对美食,更是胃口大开,吃得抬不起头来。 “这孩子,以前都不知道怎么忍着饿的。”夜萤不忍心了,对宝器提醒道,“你悠着点,别吃太撑,会把肚子撑破了。” 可是夜萤一个普通的乡下丫头,怎么会懂得海鲜高汤的事呢? 端翌心里打了个问话。 “夜姑娘,你在镇上开的那什么美容店,挺赚钱的吧?” 傅太医憋不住好奇,提起了这个话头。 “还好吧,客源有限,再加上人手有限,也只是初步有了稳定的收入而已,谈不上赚什么钱。” 夜萤早就做好了面地亲友诘问她店铺生意的种种准备,所以从容答道。 “怎么会想到开这家店铺的?你这样的店铺,在整个大夏国都是独一份啊!我觉得你要是开到京城里,肯定哄动满京城,银子立马‘哗哗’地流进你的口袋里。” 傅太医带着几分玩笑的口气道。 “我也想啊,可是京城藏龙卧虎,水太深了,我还是偏安一隅为好。” 夜萤的身份是个禁忌,她自知如果行事高调,没准早晚会撞到不知道谁的枪口上,到时候,她就百口莫辩了。 包括现在面对端翌和傅大夫,她都经常遮遮掩掩,为之词穷,更别说万一到京城引起哄动,那些高门大户的人家,没有一家是吃素的吧? “夜姑娘好低调啊!” 傅太医轻轻一笑。 他可是知道,端翌对夜萤上了心。 哎,不是说好的只是要个好生养的女人,生个孩子就走吗? 傅太医不由地抱怨起自已太会挑人了,一下子就挑中了王爷最喜欢的女人,竟然还是那种最媚惑男人的体质…… 但是,傅太医发现,自已竟然也对夜萤开始有了一些认可。 这个姑娘,和一般女子还真是不一样呢! 她会酿好喝的酒、懂得缝合伤口、引发了大夏朝修引水系统的热潮,这个姑娘,她还会给他们什么惊喜呢? 端翌听着傅太医和夜萤对话,不动声色,自顾自地打了一碗汤喝,然后夹了块萝卜放在嘴里咬。 嗯,萝卜真的挺好吃的。 看着夜萤愉快地咬着萝卜,端翌心道。 哟,王爷也吃素菜啦? 傅太医好象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一般,瞪大了眼睛。 端翌接收到了傅太医传递的信息,不由地翘起了下巴,眉眼间是满满的得意。 怎么样?本王就是喜欢啃萝卜…… 傅太医:“……” 第一百五十八章喝茶消食 大家的萝卜啃完了,这顿饭吃得宾主言欢。 宝器肚子撑得肥圆,都快走不动路了,端翌见状,同情地道: “端大哥为你烹茶消食吧?” 夜萤一口汤噎在嘴里,差点没喷出来,又要喝那种可怕的煮菜啊? 呃,算了,反正估计就她喝不惯,这个时代的人,味觉已经被虐待惯了吧? 不管夜萤怎么“恐惧”,端翌烹茶的迷之时刻还是来了,所幸,这回端翌似乎听取了夜萤的劝告,不再往茶里加入羊油之类的调料,还把烹茶的大权交给了夜萤。 “夜姑娘,你不是最怕喝我煮的茶吗?我感觉你对煮茶应该也有心得,不如你来为我们煮一回你觉得好喝的茶?” 端翌的话,让夜萤突然有了跃跃欲试的感觉,她只是假装矜持了一下,便道: “不成问题,不过,我需要备些料,你家厨房应该配合我。” “行,但凭差遣。” 端翌看着夜萤一脸狡黠的笑,便觉得心里甜丝丝的,一阵阵愉悦的感觉充斥了心间。 和夜萤在一起的时间快得特别快,他知道夜萤很忙,但是一点也不想她离开他的身边,并且厚着脸皮还要想办法占据她更多的时间。 烹茶不失为一个占据她时间的最好方式。 夜萤思忖了一番,觉得既然这里的人都喝煮的茶,那后世和这种茶口味类似、而味道又有改进的,莫过于擂茶了。 拿定主意,夜萤便向端家的厨子要了炒熟的花生、茶叶、芝麻、绿豆、食盐、茶叶、山苍子、生姜等原料,又吩咐厨子去把米炒熟备用,然后便着手行动起来。 夜萤坐在矮凳上,双腿夹住一个陶制的钵盂,抓一把茶叶放入钵内,然后握住一根临时找来的干净圆木棍,频频舂捣、旋转。边擂边不断地给钵内添些芝麻、花生仁、薄荷、甘草、桔皮等药草。待钵中的东西都捣成碎泥,夜萤用一把捞瓢筛滤擂过的茶,投入铜壶,加水煮沸。 “夜姑娘,你这种烹茶手法很新鲜?可是这样烹出来的茶味道如何呢?” 傅太医深表怀疑地道。 “一会喝了就知道。” 夜萤心里颇有底气。 虽然她制作擂茶的手法还不是很纯熟,但是她以前去常德旅游时,就被旅游团带着玩过这个项目,所以深谙三味。 “好吧。”傅太医忧愁地叹了口气。 随着铜壶“咕嘟咕嘟”地煮开,茶香和里面物料的香气弥散出来,顿时有满室飘香的感觉。 这时,厨子把米也炒熟了,夜萤便让厨子把炒米放在五个碗里,把铜壶里煮开的茶倒入碗里,顿时,一股异香扑鼻,既有茶香,又有药草香,还有炒米的香气。 “海碗里观色,茶杯里品味,木碟里闻香,肚子里回味”,夜萤见众人的表情皆有向往之色,便笑嘻嘻地道,“你们尽管试试。” 端翌首当其冲,亦是当仁不让,拿起海碗,吃了几口茶,又停下来细细品味。 夜萤充满期待地看着他,端翌笑笑道: “香中带咸,稀中有硬,心清气爽,开胃解乏,不错,再来一碗!” 傅太医不服气,也端起来吃了半碗,细细品味咀嚼之下,不由地被个中醇厚的滋味征服,道: “许是加了些草药的缘故,这茶清香解毒,开胸润肺,不错。我也再来一碗。” 见把两个重要人物都征服了,夜萤别提多得意了,依言又给他们倒了一碗。 宝器自然也不甘落后,喝了大半碗擂茶之后,有一阵子不动弹,但是好一会儿之后,突然捂着肚子,有点窘迫地四下张望。 宝瓶踢了他一脚,他才“吱吱唔唔”地道: “端大哥,哪里有茅房?我内急。” 端翌赶紧为他指了方向,宝器飞奔而去。 “哟,这茶还有通肠解毒之功效啊!” 傅太医看着宝器狼狈的样子,笑着摇摇头。 “傅大夫,此话怎讲?” 宝瓶有点担心弟弟。 “没事,宝器他是吃太多了,加上吃的都是肉食,夜姑娘的茶,正好化解了他腹内的积食,现在这样排泄一下好,否则,过后更加受罪。” 傅大夫的话,宝瓶自然相信,便放下一颗心来,也拿起茶碗细细品味。 好一会儿,宝器才回来,远远地就看到他走路轻快许多,宝瓶知道傅大夫说的话不假,便问道: “宝器还可以再喝一碗吗?” “可以,没问题。” 傅大夫点头之后,宝瓶便又倒了一碗给宝器,这货却不愿意再喝了,理由是怕再跑茅房。 大家闻言不由地都笑了,也就随他自便。 有夜萤作伴,端翌只觉得山中岁月短。 可是天下终究没有不散的宴席,夜萤看着日冕下的阴影渐渐西移,便起身帮着厨子把铜壶拿进厨房,准备收兵回家。 “哗”,夜萤刚到厨房,就听到厨子在倒什么的声音,如沙石滑掠一般。 “咦?你在倒什么?” 夜萤只是随口一问。 “哦,夜姑娘啊,我把挑出来的坏绿豆扔了。本来绿豆都是夏天消暑用的,冬天一般放在库房里,正好你今天要用绿豆,我倒腾出来一看,被虫子咬了不少。” 厨子规矩地道。 “绿豆?”夜萤脑子里突然浮现出一个什么影影绰绰的东西,但一时间难以确定。 “咦,你们库房里绿豆还多吗?” “呃,剩了二、三十斤,怎么了?” 厨子不知道夜萤为什么对绿豆突然发生了兴趣。 夜萤却猛地兴致陡涨,对厨子道: “你们的绿豆放着也没什么用了,不若都送给我吧?我有妙用。” “哦?好。我帮你们装进袋子吧?不过夜姑娘,你要那么多绿豆做什么?” 厨子疑惑地问。 “嗯,我弄出来你就明白了,现在一时也不好说。” 夜萤觉得没有看到实物之前,厨子是不会明白的,便如此道,也不是她故作神秘。 “好吧,那就等着夜姑娘一解小人的心头之谜。” 厨子知道夜萤是主子的心头好,当然不敢怠慢,立即把绿豆装了三十来斤,放在麻袋里,亲自送到了外面。 “夜姑娘,你这一大袋里是什么?” 端翌看着夜萤一脸神秘,顿时觉得夜萤又有什么新东西要折腾了。茶是上佳饮料,作者君码字时总是泡杯茶在边上放着,今天你喝了没有? 第一百五十九章折腾 “是绿豆啊,端大哥。”夜萤拍了拍手,拍掉手上检查绿豆时的灰土,道,“这些绿豆不错,没有长虫的居多,我先征用了啊!” 夜萤之所以不客气,不谈价钱,一来是觉得谈钱有辱她和端翌的关系;二来是她事后自有补偿,所以老神在在地就把端翌家的绿豆征用了。 夜萤自已都没有注意到,在端翌面前,她是越来越放松自已了。 端翌嘴巴一抿,嘴角又是微微向上一勾,眼神里好象有颗小太阳。 呃,他就是那么喜欢夜萤肆无忌惮、把这里当成她的家的样子,端翌哼了一声: “你要什么尽管说。我知道你肯定在打什么鬼主意。” 夜萤眼波流转,有点心虚地道: “还真是,我想用绿豆来试验一种东西,只是现在还不好说会不会成功,所以先保密,我保证,你会是知道试验结果的第一个人。” 端翌眼里是满满的柔情,宠溺地看着,放缓声音对夜萤道: “还保密呢,没关系,成与不成有那么重要吗?” 宝瓶在边上,看着二人电光火石间已经不知道眼波交缠对方多少次,不由地脸红心跳。 好吧,说夜姐姐和端大哥之间没什么,打死她也不相信。 她是知道夜姐姐和吴大牛的事,第一次听说时,简直为夜姐姐可惜死了。 也不是说吴大牛不好,就是以吴大牛的资质,怎么可能配得上夜姐姐?给夜姐姐提鞋都不配呢! 如果,端大哥和夜姐姐有什么,她是选择支持还是不支持呢? 宝瓶心跳加剧,想起从前在老家发生的一件事:同村有个姐姐,已经订亲了,但是又喜欢上了隔壁村的一个小伙子,两个人私奔了。 当然,结局很悲惨,两个人被抓回来后,两族族长将他们俩装进猪笼里,当着两族人的面,沉塘了。 天,夜姐姐还是得注意自已的言行,可别让同村人看出什么,甚至传出流言蜚语。 否则,那一对的下场就是夜姐姐和端大哥的下场。 想到这里,宝瓶不禁打了个寒战。原来眼里的喜意,也变成了浓浓的担心。 就在宝瓶走神期间,夜萤和端翌的交流已经完成,端翌本想叫一名下人帮着送回去,但是宝器已经上前,轻松地拎起那袋绿豆,小嘴一撇,很轻蔑地道: “太轻了,我随便提着就回家了。” “哟,忘了咱家还有个大力士,端大哥,就让宝器拎着吧!” 夜萤见宝器提着那袋绿豆确实很轻松,也不想麻烦端翌,便道。 “哈哈,好。”端翌拍了拍宝器的小脑袋,笑道,“大力士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便不再提派人帮着送绿豆这件事了。 而宝瓶自已的手上,则拎了一大提傅太医开好的中药,是化解她内淤之用的,傅太医告诉她回家煎煮,每天两次,按时服用就成。 回到家里,夜萤便忙开了,她让宝瓶去赵篾匠家买了十来个还没有半成品的竹篮,竹篮不要盖和提柄,不需要刷了清漆的。 宝瓶去了一会儿,就把竹篮胚拿回来了,好奇地问: “夜姐姐,买这些竹篮做什么?我去买,赵家的大感惊奇,说还从来没见过有人买竹篮只买胚的。” “一会你就知道了。”夜萤也懒得解释。要解释起来可费口水了,看着她做就有答案了。 田喜娘在准备盖房子工人的晚饭,看到夜萤又风风火火地折腾,无奈地一笑,也不加理会。 女儿越来越能干了,田喜娘发现自已跟不上女儿的脚步,开始时还揪着心,生怕女儿左支右拙应付不来,后来发现自已不加干涉的话,女儿做得更好,她索性想开了,当起了甩手掌柜,只是女儿有需要她帮忙时,她也会及时添手就是了。 “喏,把这些绿豆分在这十个竹篮里,拿到山泉水那里冲洗干净,再把装着绿豆的竹篮放在装了水的木桶里,木桶里的水要没过绿豆,明白了吗?” 夜萤吩咐宝瓶道。 “明白。”宝瓶听得分明,利落地回道,吩咐宝器道,“你也来帮忙。” 宝器应承一声,姐弟俩就忙着洗起绿豆来。 把绿豆洗完了,一篮篮绿油油的绿豆看上去鲜亮可爱,夜萤让姐弟俩把泡上绿豆的水桶搬进厨房里。 “夜姐姐,这是干嘛?绿豆泡水,不会烂吗?” “不会,会泡发,我就是要泡发绿豆,哈。” 夜萤得意地道出了答案。 不是没蔬菜吃吗?绿豆芽可好吃了,如果成功泡发出来,岂不是冬天里的一道美味佳肴? 夜萤想着豆芽炒肉、醋溜绿豆芽、素炒豆芽、春卷等等菜肴,口水不由吸流一下就要流出来。 “哦?泡发豆芽,你确定不会把绿豆泡烂了?多可惜啊,这么多绿豆。” 宝瓶念念叨叨地道,一副对夜萤浪费粮食的不满。 夜萤敲了敲她的头,道: “认真干活啦,到时候夜姐姐做好吃的给你吃。” “想像不出来。” 宝瓶看着绿豆在水中飘浮、晃荡,觉得泡烂的豆子能做什么好吃的?如果夜姐姐要强逼着自已吃烂豆子,自已还是躲着点吧。 一想到被夜萤强逼吃烂豆子的情形,宝瓶表示很忧伤。 不过,姐弟俩干活还是很利落地,她们把绿豆桶都移到厨房后,夜萤便对田喜娘道: “娘,以后这五天里,这孔灶都不要熄火,就算不做饭,也用炭温着。” “萤啊,这样太浪费了吧?得多少柴啊?” 田喜娘一听,就一阵心疼。 “娘,我的绿豆泡发成功的话,很快就会把你的柴火钱赚回来了。” 夜萤乐呵呵地道。 “哎,你这丫头,惯会浪费的。” “娘,泡发这绿豆呢,得保持室内的温度,大约得二十度左右吧,就是穿一件单衣不冷的温度。” 夜萤比划着详述道。厨房并不大,要保持这样的温度,灶孔里炭火不断就行。不过,五天都要保持这样的温度,确实需要不少炭。难怪田喜娘心疼。 “姐姐,我们上山多砍点干柴,保证这房间里的温度,你放心吧!” 宝器说话了。 他完全无条件支持夜萤。 除了亲姐,夜萤是他放在心上的第一人。在爹妈死后无人理睬他们的时候,是夜萤及时出现,给了他们姐弟一条生路。 宝器虽然没有姐姐的口才,但是都化在了具体的实际行动中。只要夜萤想做的,他都会第一时间无条件拥护。 “好,就靠你们了。”夜萤很高兴,有了这姐弟俩的助力,她离成功又近了一步。 “哎,瞎折腾,浪费粮食浪费柴。有这功夫,不如去想想那一百头猪苗进来以后,怎么养得好的问题。” 田喜娘忧愁道。 第一百六十章冬天里的时鲜菜蔬 提到猪苗的事情,夜萤也是犯了愁,她只顾着按计划踏步前进,前期都还很顺利,圈舍什么的都按她的设想盖好了,但是万万没有料到,冬季猪苗稀缺,她找遍了三清镇的猪贩子,也没有人能提供给她足够的猪苗。 因为冬天猪苗容易生病,万一遇到零下降冰霜的天气,猪苗还容易夭折,所以冬季基本上没有人在做猪苗的繁育工作。 夜萤这个时机挑得太不好了。 考虑到现在缺医少药,冬季贸然进猪苗,确实容易赔本,夜萤还是按捺下自已焦躁的心情,准备休息几日,再筹划另一件大事。 反正现在光是帮着王财主做出发美洲探险的前期准备也够她忙的了。 “娘,能把我找十条布巾来吗?” 夜萤问田喜娘,她在锅里焖好了芥菜咸饭,这一大锅咸饭是做个工地上盖房子的工人吃的,现在正好空出手来,田喜娘拿着条布巾擦油手。 被女儿带着带着,现在田喜娘做饭也舍得放油了,嘴巴被女儿养刁以后,田喜娘也觉得,做菜做咸饭油放不够,的确难吃。 “找布巾干嘛?” 田喜娘不解地问。 这时候,宝器已经叫上姐姐出门,准备在村边的小树林,趁着天黑前多捡些干柴回来,免得家里柴火不够用。 这些绿豆需要焖上布巾才行。 夜萤回忆着自已记忆中绿豆芽发法。 说实话,以前她自已没亲手发过绿豆芽,但是却知道办公室里的同事发过。 办公室里的同事小王是一个DIY狂人,能在阳台上用可乐瓶种青菜,自制有机蔬菜阳台,自发豆芽什么的,根本不在话下。 夜萤懂得详细的发豆芽的流程,还得感谢小王无时不刻在狂发的朋友圈,她把整个发豆芽的过程,都用朋友圈记录了下来,也让夜萤在刷朋友圈时,不得不记住了发豆芽的过程。 当时夜萤还狂抱怨小王每天发这些没营养的微信,浪费她的流量,现在看来,小王简直是教会了她一门发家致富的手艺。 隔着时空,夜萤向小王表达了一下深深的谢意:姐当初看走眼了,不该小气抱怨你消耗了姐的流量。 “萤啊,你整天净做这些奇奇怪怪的。”田喜娘叹了口气,还是帮女儿找干净的布巾去了,边找,还边问,“对了,你肚子里怎么还没有动静?你们都走亲快大半年了吧?” 呃? 听到田喜娘这句话,夜萤差点没有被一口气噎死。 “娘,你说,我若是没有孩子,和吴大牛和离成不成?” 夜萤放风试探道。 “什么?这哪成?我知道你嫁给吴大牛是委屈了。不过好歹他还算是个老实男人,你现在也小有资产了,肯定能拿捏得住他。这样的男人,不敢去外面找三妻四妾,你只要生了儿子,就能坐稳当家的位置。 你嫌弃他没事也不打紧啊,好好培养儿子嘛,咱们银两撒出去,找个厉害的先生来坐馆,教我的乖外孙好好读书,以后你也做秀才妈,家里的相公也稳稳拿捏在手,岂不是天下一等一的美事?” 田喜娘越说越开心,把自已都说嗨了。 以田喜娘一向脑回路短的资质,能把夜萤的未来畅想得如此光明遥远,真的很不容易了,简直突破了她人生的极限。 夜萤差点没笑出声来,但是心内又浮起一丝忧虑,看来,娘亲还是那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只猴子满山跑的老观念。 吴大牛再怎么没有能耐,他是第一个夺走夜萤身子的男人,夜萤就必须坚贞不二地跟着他。 而夜萤再怎么有本事,总归就是个许了人的女人,从一而终是她的最佳选择。 不过,夜萤是不会屈服命运的这种安排的。 如果老天爷要她屈服,就不会让她生命里出现那么多贵人:给了她情感期望的端翌、让她事业开缰拓土的王财主、温婉善良的闺蜜王小姐…… “娘,要是我生不出孩子呢?” 夜萤的话,让田喜娘一激灵: “不可能吧?咱们家的女人没毛病。不过,你过去太瘦,身体不好,葵水一直不正常,哎呀,看来你得找个大夫调理一下了。” 田喜娘这才恍然大悟地道。 “娘,不用另外找大夫啦,我端大哥有一位兄弟就是大夫,医术很好,我让他看看就成了。” “嗯,那你得抓紧了。不然时间长了,我怕村里人也会议论。” 田喜娘开始担心了。 “不怕,爱说什么说什么去吧。村里人不也议论彩凤最近怎么都没见人影吗?还能把彩凤怎么了?” 夜萤笑笑,不以为意地道。 田喜娘闷头想了会,也没想出个好办法,只好把这事情先舍下不想,帮女儿给绿豆焖上布巾。 焖上后,夜萤把水浇在每块布巾上,这是为了防止绿豆芽水份流失。又在每个桶上盖上盖子,遮光放好。 如果见了阳光,发出来的绿豆芽会变成粉红色的,而且会发苦。这是小王在朋友圈里特别提示过的,夜萤记得一清二楚。 从这一天起,夜萤差不多每隔六个小时,就把装着绿豆的木桶里的水倒掉一次,重新续入清水,而且都遮着布巾,弄出了神秘的气氛,让宝瓶和宝器看得抓耳挠心,不知道夜萤会变出么戏法。 其实夜萤也不想搞得这么神秘,纯只是为了给绿豆芽遮光,以免发苦罢了。 第三天,夜萤还是忍不住掀开布巾观察了一下,发现绿豆已经爆出了两公分左右的芽了,这速度,比她意料得要快。估计是室内温度足够的缘故。 看着这弯弯的小绿豆芽,夜萤心情格外地好,不由地遗憾,可惜啊,如果有手机可以发朋友圈就好了,这绿豆发的,似乎也不比小王发的差嘛? “哟,这就是你要的成果?” 端翌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夜萤身后,看着她手心里的绿豆芽,咧嘴一笑。 “对,这叫豆芽菜,冬天里的新鲜菜蔬,能做许多好吃的菜肴呢,水煮鱼听说过没有?春卷呢?还有汤粉包?” 夜萤一一道来。 “都是用豆芽菜做材料吗?如果是这样,还真没吃过。” 端翌觉得这些菜一定都很好吃,看夜萤说话时,眼睛亮亮的样子就知道了。 他晓得夜萤嘴刁,和夜萤在一起,总能意外吃到不少好吃的食物,这也是他走进夜家后的另一个意外收获。 “明天这些豆芽菜就能发好了,这样吧,到时候我就做这些菜给你们大家吃,你把傅大夫也叫来,宝瓶的药,我还没谢谢他呢,然后给你们做一顿丰盛的大餐,如何?” “自然极好。”端翌看着夜萤眼里流溢的神彩,觉得那是酒的话,他愿意畅饮到醉。 “嗯,不过,做大餐前,我需要你帮我做几件事。不然就没有大餐吃哦!” 夜萤也提出了条件。作者的话:今天大风吹散了雾霾,作者君心情也比较愉快,看新闻说六元钱的口罩阻拦霾的有效率是90,有霾的时候,大家记得戴上六元口罩哦。 第一百六十一章食材 端翌还是第一次遇到被人家请吃饭还被对方提条件的。 换成以前,哪家不是哭着喊着求他去吃饭的啊?还得看他靖王爷心情好不好,有没有空。 这下可好,小娘子又设了什么圈套让他钻? 可是他钻得心甘情愿,端翌嘴角微微一勾,几不可察的笑容一掠而过,眼神牢牢锁定了夜萤因为兴奋而显得微微涨红的小脸庞,宠溺地道: “好,你要我做什么?” 宝瓶郁闷地走开,找个地方画圈圈了。 哎,这把狗粮啊,真是被塞得不要不要的。 这两个人啊,现在互相挑逗是越来越频繁了,简直无视它人的存在。她自已找个墙角画圈圈去了。 “嗯,去三清溪里钓一条大鱼,要足够大的那种,我要片鱼肉用的。还有,帮我找一些花椒,胡椒,量要多一些;此外,如果能帮我顺手弄个平底锅来就更好了。” 夜萤一口气交待了那么多,端翌不动声色地点点头,没有表示办不到。 那就是能办到喽? 之所以特别要端翌去找花椒和胡椒,是因为夜萤想到,如今辣椒还在拉丁美洲的土地上畅快生长,唐朝较算辛辣的调味料,只有胡椒和花椒。 花椒的原产地就在我国。北魏时期的《齐民要术》对花椒便有记载“其叶及青摘取可以为菹乾而末之亦足充事。 陆矶《毛诗草木疏》:“椒聊之实……蜀人作茶、吴人作茗,皆合煮叶以为香。今成皋诸山间有椒谓之竹叶椒,其状亦如蜀椒,少毒热,不中合药也。可著饮食中,又用蒸鸡肠最佳香。” 花椒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调味料了,唐代时入菜比列高达37。 而胡椒则是唐以后,张弿出使西域后带回中国的。 在中世纪欧洲,胡椒曾经跟黄金等值,一个人作长途旅行,可以携带金币,也可以携带胡椒,钱花完了,用胡椒付账,指定不会挨揍。 欧洲人把胡椒当成香料,上流社会不可缺少的香料,可是欧洲本土又不出产这种香料,全靠进口。 当时印度和东南亚是胡椒的主产地,阿拉伯人从印度进口胡椒,运到埃及,在埃及批发给意大利人,然后由意大利人转运到威尼斯,在威尼斯批发给各地零售商,再几经转手,才能到达消费者手里。 路途遥远,程序复杂,高昂运费加上中间商层层加价,胡椒不贵重才怪。 中国跟欧洲还不一样,中国产胡椒。可惜产地太少,产量太小,远远供不上需求。 北宋一朝,全国只有广州种植胡椒,每年产量不上百斤。与此同时,川人做菜需要胡椒,医生配药需要胡椒,道家养生需要胡椒,当时,唐宋元明四朝道士均相信口服胡椒以及呼吸胡椒燃烧时产生的香气有助于延长寿命,迷信房中术的士大夫想要壮阳,也得胡椒助阵。产量小,需求大,胡椒价格比花椒更为高昂。 在柳村这个经济落后的小村子,调味料自然是一种奢侈品,除了它的价格对村民来说是一种额外的奢侈之后,加了花椒和胡椒的菜肴,辛辣赶饭,对农家来说,多吃亦是一种奢侈。 因此柳村的村民,根本很少在菜肴中使用这两种调味料。 所以,夜萤想要做水煮鱼,在没有辣椒的情况下,只能借助这两种调味料。让见多识广的端翌去办这件事,自然是首当其冲的不二人选。 夜萤做事但求完美,她兴起要做一大顿可口大餐宴请大家的愿望一旦萌生,便如野火焚烧老房子一般,熊熊不可压制。 如果没有辛辣调味料,怎么能做出完美的水煮鱼?何况,水煮鱼里铺底的,还将是她将要发出来的新品菜肴豆芽菜? 所以,夜萤把收集调味料的重要任务责无旁贷地交到了端翌肩膀上。 话说,夜萤还真是阴差阳错,凭着一脑门子对端翌的信任把这件重要的事交到了他手上,换成别人,可能弄来花椒比较容易,弄来胡椒,那真心比较难了。 当然,对靖王爷来说,能博美人一笑,再难也值得。 和弄到两种调味料相比,去河里捕一条大鱼,似乎是一件更简单的任务。 于是,在夜萤不知道的冬夜晚上,三清河的缓湾河流边,活跃着一群黑衣人,他们行容诡异,或扛着长竹杆,或手里拿着银白的大网…… 三清河被折腾的一晚上没消停。 太小的小猫鱼不要;中等的鱼不够有肉…… 最后,总算有一名暗卫用鱼网捕起了一条成人大腿粗的花鲢鱼,完成了美人交给的任务,靖王爷这才喜逐颜开。 暗卫们抖抖缩缩地回到山居,赶紧让傅太医开了一剂驱寒除湿的汤方,大锅煎了,一人服了一碗,又泡了个热水澡,这才止住了连天的喷嚏。 泡发绿豆第四天。 端翌一早就提着那条大腿粗、足有三十多斤、象只小猪一样的花鲢鱼来到夜家。 前夜,夜萤没有“吴大牛”骚扰,睡了一个好觉。 嗯,端翌监督抓鱼去了,自然没有“吴大牛”能前来赴巫山云雨之约。 一早,听到院子里宝瓶和宝器惊喜的大呼小叫,什么“好大”、“第一次看到”“好粗”等诸如此类的语言,夜萤所幸知道姐弟俩很纯洁,也没有展开丰富的联想,但是也躺不住了,翻身爬了起来,穿上夹棉袄,把自已包得暖暖的,打开厢房的门,迎面撞见冬天清晨清新凛冽的寒风。 夜萤刚想缩回去,一眼便看到放在院中洗菜大木盆里象只小猪一样的大鱼。 “哇,端大哥,这鱼是你抓的?” 夜萤喜不自胜,食材有了,这顿大餐重要的主食完成一半了。 “自然是我抓的。”靖王爷傲骄地道,把暗卫的功劳全揽在自已身上。 众暗卫:王爷你好无耻!分明是我们昨夜为了夜姑娘饱受冷风吹……啊、啊啾! “抓一条鱼嘛,有何难哉!” 端翌一脸轻描淡写。 四周暗处“啊啾”声不断。虽然立即喝了傅太医的驱寒除湿药草汤,也不是全然顶用啊! 在场其余三人一脸崇拜。 宝器小小声道:“端大哥,我觉得抓这条鱼挺不容易的,这么大的鱼,都快成精了!” 宝器星星眼状。 众暗卫:还是小兄弟你说了句人话! 第一百六十二章你让我目眩神迷 “咳咳,也不难,掌握诀窍就简单。” 端翌一本正经地道,脸上从善如流,并没有扯谎的不安。 众暗卫:直到今日此时才知道靖王爷原来也是个说谎不脸红的王爷啊? “端大哥,既然不难,以后你也教我怎么抓这么大的鱼吧?我有的是力气,只要你教我诀窍,一定能经常抓到这样的大鱼!” 宝器一脸热切地渴求。 众暗卫:真是解气啊!王爷,看你怎么教? 端翌干咳一声,不慌不忙地道: “你会游泳吗?” “不会。”宝器老老实实地答道。 “河里很危险的,你一个人还是不要随随便便下水为宜。尤其是这大冬天的,河水冰冷,更容易腿抽筋,一不小心,小命就没有了。” 端翌吓唬道。 不好意思,真的不是我想吓退你,实在是我自已也不懂得怎么抓鱼。 “宝器,还是等夏天姐姐教你游泳,学会了再找端大哥学抓鱼吧?不会游泳,还是不要去水边戏耍,村里这条河,听说淹死了好几个孩子。” 夜萤想起夜斯文和她说过的事,便警告宝器。 “是啊,宝器,你别调皮,你要敢一个人去河边玩,看我怎么罚你。” 宝瓶一听,也紧张了,出言警告。 “哦,好吧,我等学会游泳再去。” 宝器摸了摸鼻子,一脸老实地应承了下,但是眼珠子却不为人察觉地转动了几下。 见宝器应允下来,宝瓶才放心了。 端翌一听夜萤说起教游泳的事,不由地想起之前曾偷窥过夜萤在河里游泳的事。 当时夜萤丰姿绰约,一身衣衫都被河水打湿,紧紧贴在身上,曲线玲珑,让他看得喉咙一阵阵发干。 但更令他目眩神迷的,是夜萤在河道中俯仰生姿的身形,他从来没有看到有谁在河里,比夜萤更象一条鱼的。 而且,是条美人鱼。 她的动作舒展大方,似乎和水有着无限的亲融,端翌自已也曾想学着夜萤那样游水,但是却不得要领。 此时宝器提起这件事,端翌忽然灵机一动,对夜萤顺嘴道: “夜姑娘,待夏天的时候,你要教宝器游泳的话,也教我好不好?” 众暗卫:哟,王爷也有找别人学东西的时候?真是不可思议啊!自打王爷成年后,学富五车、无所不能的王爷,似乎已经不需要向谁学什么了。这一回真是太闪亮了,居然找一个姑娘拜师学艺来着…… “好啊,没问题。学游泳嘛,小事一桩。” 夜萤愉快地答应道。 若是换成一般姑娘,哪有可能一口答应成年男子这种事啊?可是夜萤的思想基本还停留在后世的思维,再加上最近端翌每天都出现在她面前,她已经把他当成一个可以信赖的好友了。 教好朋友学游泳很奇怪吗? 夜萤不觉得。 可是游泳啊,要贴身而为,还会暴露身体曲线,娘子你这样太开放了好不好?端翌又别扭上了。 “这条鱼夜姑娘打算怎么处置呢?” 端翌把话题扭回正题。 “不急,我先去看看豆芽发好了没有。对了,端大哥,你不是说要第一个知道我拿绿豆来做什么吗?那你现在就跟我来。” 夜萤此言一出,端翌自然放下那条大鱼,跟在夜萤身后,屁颠屁颠地去看夜萤揭秘绿豆了。 “哟,这么多桶啊?做什么用的?这屋里也挺暖和的,怎么一直烧着炭?” 端翌的观察能力还是很敏锐的,一进厨房就发觉了。 “这桶里就是绿豆,我用它们来发绿豆芽,这绿豆芽清热解毒,是一道上佳的菜肴,最妙的是,它不分四季,只要操作得法,条件适宜就可以发出来。这样,相当于我们拥有了一道四季不败的菜肴。 不过,冬天里发豆芽呢,麻烦一点,需要保持屋内暖和的温度,所以要一直烧着炭,成本较重。” 夜萤说得如此动人,端翌也不禁听了悠悠向往。 待他回过神来,才发觉夜萤描述的无非是一道菜蔬而已,可是他听在耳里,为什么如此入心?觉得夜萤描述的,就是极乐世界里的光景一般? 夜萤身上对生活充满热爱的勃勃生机,正在慢慢感染着端翌。 她察农时、爱生活、善创新,让端翌经常发现她的与众不同,几乎是时不时就给他一个惊喜…… “为何听你这么说,我觉得这豆芽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呢?能不能把布巾揭开,让我看看这豆芽菜长得什么样子?” 端翌再也按捺不住好奇心。 夜萤此时才有点紧张的感觉,因为端翌一脸郑重和向往。 夜萤站在端翌身边,正好一回头,就看到他无比认真的侧颜,紧绷着的嘴角线条,夜萤心里不由地暗暗祈祷,豆芽们,你们一定得发好发漂亮啊,别让端翌失望。 “唰”地拉开布巾,呈现在端翌和夜萤面前的,是一排排倔强生长的豆芽,齐刷刷地,肥肥壮壮,让端翌想起他手下训练有素的兵丁。 “啊?这就是豆芽啊?精神漂亮,晶莹剔透,一看就让人食指大动。” 端翌是第一次看到发豆芽,自然感概良多,倒是夜萤,后世时见多了,此时给她的唯一惊喜就是:耶,我的豆芽发成功了!小王,我发的豆芽也不比你差啊! “再看看其它桶的情况怎么样,如果都发成功了,也够我们一顿胡吃海喝了。” 夜萤今天不光请了端翌和傅大夫,索性还请了王财主和王柳逸等相关人士,一直承蒙大家的照拂,正好借了这绿豆芽发成功之际,让他们尝尝这个时代还没吃过的菜肴,也表达她对大家长期照顾她的一份谢意。 端翌和夜萤一一查看过去,结果十桶豆芽,发成功了八桶,还有两桶发得不怎么样,捞起来一看,绿豆烂了。 夜萤观察了一阵,总结道: “这两桶我的绿豆放得太厚了,一层叠一层,结果都发不出来。还得象前面八桶里,适当铺一层绿豆就好。” “嗯,这回总结出经验,下回就不会再犯错了。” 端翌伸出手,差点宠溺地在夜萤头上抚摸了一下,但是还好他理智及时出现,把手缩了回来。 夜萤回头时,正好看到端翌正不自在地把手放在腰间擦着,不由顺口道了句: “端大哥,你手沾到脏东西了吗?喏,这里有干净的布巾,干嘛擦在身上呢?” 我,我想擦你身上…… 端翌喉头一动,这句话欲脱口而出…… 第一百六十三章宫廷菜式 还好,端翌意志力坚忍,听到夜萤问他,涨红了脸,讪笑道: “没啥,沾到水,擦到身上就干了。” “哦,端大哥,咱们把这些豆芽都挑出来吧,我突然有了个好主意,既然豆芽这么多,足够咱们大家吃的,除了水煮活鱼,我想做道特别的菜。” 夜萤没留意到端翌脸红的事,一门心思放在今天的宴请上了,看到肥肥壮壮,发得特别漂亮的绿豆芽,她脑子里突然浮起一个特别的菜式。 那菜式是她做记者被宴请时吃过的,由于做工精细、造型独特,所以印像很深,当时宴请方介绍说,这是一道宫廷菜式。 夜萤心道:既然要宴请,就要弄一些惊艳的菜式,让人过目不忘,方是正理。 “哦?又有新主意了?你说说,需要我帮忙吗?” 一看夜萤脸上的表情,端翌便知道她有事相求。 “嗯,我需要一道食材,需要人到三清镇上采买。” 夜萤犹豫了一下,才脱口而出。 “我去吧,骑马很快的,一个时辰就可以打来回。” 端翌自然是主动请膺。 “真是的,请你吃饭,还让你做这么多事。” 夜萤嘴上这么说,脸上却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 什么时候,她把支使端翌当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 “夜姑娘不见外就好,端某很高兴。” 端翌说着,嘴角往上一扯,神色不变地离开了。 留下夜萤在身后凌乱。 呃,端大哥会说这种话?好象挺甜的哟! 她是被端大哥晒了一把狗粮吗? 而被秀恩爱的对象竟然是自已? 夜萤的心跳突然一阵失衡,“扑通、扑通”,哟,这是怎么了?心跳得好快?脸上还发烫? “夜姐姐?你身体不舒服吗?要不要请大夫给你看看?” 宝瓶跑进屋内帮忙,却见夜萤手捂着胸口,脸色潮红,她不由地吓了一跳,紧张地问。 “啊?没什么,我是看到这些豆芽发得这么漂亮,太激动了。” 夜萤吓了一跳,赶紧掩饰道,却掩饰不住脸上火烧火燎的。 “夜姐姐,那为什么你的脸这么红?” 宝瓶还是一脸关心地问。 “嗯,因为这屋里太热了。现在好了,豆芽都发出来了,可以把炭火撤了。” 夜萤回过神来,扯了个合理的借口。 “哦,你没事就好,如果真的不舒服,一定要告诉我们。” 宝瓶认真看了几眼,见夜萤除了面色潮红外,其它神态无异,便稍稍放下心来。 “宝瓶,看,这就是用绿豆发出来的豆芽,漂亮吧?这可是一道好吃的菜,诸豆生芽、皆腥韧不堪,惟此豆之芽,白美独异,绿豆芽性凉味甘,不仅能清暑热、通经脉、解诸毒,还能补肾、利尿、消肿、滋阴壮阳,调五脏、美肌肤、利湿热。” 这是自已第一次DIY豆芽成功,怎么能让夜萤不兴奋呢?所以一说起绿豆芽的好处,如数家珍,恨不得大家马上爱吃上绿豆芽。 宝瓶看着桶里竹篮中的新鲜物是,只见它:白白胖胖、晶莹剔透的身子,头上顶着一抹如翡翠般的绿冠,光是外貌就征服了她的心,何况还有夜萤说的一大堆食用的好处。 宝瓶一脸向往地道: “夜姐姐,快说说,它能做什么菜式出来?” “绿豆芽的菜式可多了,肉丝炒绿豆芽、水煮活鱼……太多了。而且更妙的是它不受四季的限制,想吃的时候自已发就成了。” “夜姐姐,如若绿豆芽真的如你说的这么好,咱们多发一些,拿到集市上去卖,恐怕能卖个不错的价钱吧?” 听了宝瓶的话,夜萤一脸赞同道: “聪明,宝瓶,看来姐姐没有白培养你。你最好的地方就是你有商业意识,姐姐我也是这么想的。 今天晚上,请了王老爷他们一干人,就是想让这道菜一炮打响。到时候,借着他们的口流传出去,咱们家的绿豆芽也不愁销路了。” 夜萤一副老谋深算的模样,在宝瓶面前,她也不隐瞒。 “夜姐姐,那时辰不早了,咱们赶紧动手准备宴席上的菜吧,现在还什么都没准备呢!对了,端大哥说他去镇上了,交待说那鱼等他回来处理。” 宝瓶进来时正好遇到出门的端翌,端翌便交待了她几句。 “好,也没什么好准备的,现在先收拾豆芽吧!” 还好有了“自来水”,把豆芽拿到水下冲洗十分方便。 好处是,不用拿到公共水井那里接受村妇们的审阅,不然你一句我一句地,能把夜萤问炸了毛。 乡下人娱乐活动极为贫乏,若是看到这种从没见过的菜蔬,还不炸了锅啊?夜萤可没有心思一一解答。 宝瓶宝器都来帮忙,田喜娘从工地送饭回来,见状也紧跟着收拾。做菜精细的事她不懂,听说家里要来好多有身份的人物,她便抓紧收拾院子。 把满地乱跑的鸡鸭关在圈里,用竹扫帚清扫了整个院落,洒上水,免得灰尘乱扬,又把柴火剁也堆整齐了。 还别说,有没有收拾真的不一样,这样一看,就干净整洁多了。 忙乱之后,一切渐渐变得有序起来。 夜家的厨房里也传出阵阵扑鼻的食物香味。 “夜姑娘,我回来了,你看看,这东西符合你的要求不?” 端翌的马蹄声逼近,远远就听到了他的声音。 夜萤回头一看,乖乖不得了,只见身形高大的端翌骑着一匹神骏异常的白马,临近夜家的院落,“吁”地一声拉住马匹,利落地翻身下马,好一副白马王子的架式,让夜萤迷得不要不要的。 “端大哥,你怎么这么快?还没一个时辰就打了个来回!” 夜萤见端翌一脸风尘仆仆,不由地一阵心疼。 这得多快的速度啊?驾马到三清镇来回,路上总得花三十分钟左右,再采买一下东西,不到一个时辰就打了个来回。简直是飙车好不好?不,飙马…… “端大哥,这马是你的吗?我以前怎么没见过?太漂亮了,能让我骑一下吗?” 宝器一看到高头大马,眼睛就直了。 “呵呵,这马我寄养在别人家里,今天牵出来蹓蹓。你想骑也可以,先和它打好关系,不然我这马可是很认生的。” 端翌把马在院外系好,宝器屁颠屁颠地找了一大把给猪吃的嫩草,便到院外去讨好白马了。 “哟,端大哥,你拿的这是什么啊?” 宝瓶一看端翌从背上包袱里拿出一支硬梆梆的东西,不由地吓了一跳。好了,今天的更新君到此要和各位读者暂时告别一下,大伙儿明天见。记住哦,每天的更新是上午八点半,一次性更完,方便大家。不过由于审核的缘故,所以并不是马上放出来,但十点前一般肯定审完了,大家也能看到了。如果是新进来的读者,可以在书的详情页,就是书的封面页右上角,点五角星符号,标志着把书收进书架,有更新也会以红点点形式提醒。为了感谢大家的跟随,作者君最近几章都是加了字数的,没达到整千,加字不加钱。 第一百六十四章马惊 “这是火腿,小傻瓜,一会有大用处。”夜萤上前接过硬梆梆的火腿,敲了下,仔细察看外形,然后又凑到鼻端嗅了一番,道,“味道有好味的竹叶熏味,应该是竹叶熏腿,外观美观、整洁,表皮干整,爪细,腿心饱满,油头小,瘦多肥少。不错,是上好的一级火腿。” 见夜萤是识货的,端翌一番精挑细选的苦心没有白费,一脸的风尘和疲惫便一扫而光,道: “我挑的,应该不会有错。” 行军从伍之人,火腿是军中必备的军需物资,火腿常年不腐,又能充当肉食不足之虞,端翌过去没少吃火腿,当然知道要买什么样品质的为好。但是得到夜萤的肯定,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这么硬的东西,虽然叫火腿,但也不好吃吧?” 宝瓶疑惑地敲了敲火腿,和石头一样硬,真不知道夜姐姐拿这玩意能做出什么菜肴来。 “呵呵,火腿能做出好多风味菜肴,现在既然料都备齐了,咱们动手吧。” 夜萤点数了下,心里有数了,便让端翌随便在村里逛逛,厨房的事,也不好他大男人动手。 而且,夜萤有心要让端翌惊喜一下,所以不想事先准备的菜肴让他知道了。 “这条鱼不是没处理吗?我把鱼处理完了,再和宝器去遛马。” 端翌说着,便把袖子捋了起来,拿了尖头的锋利菜刀,先在磨刀石上磨了刃,便动起手来。 夜萤在边上,指点道: “端大哥,鱼需要片薄,对,就是那样。” 端翌悟性很好,只听水煮鱼片这几个字的菜名,就知道这菜肯定需要用到片好的鱼肉,再有夜萤从旁指点,下刀迅捷,和一级大厨也不遑多让。 最妙的是,端翌片下来的鱼肉,每一片都大小几乎均等,厚薄一致,这刀功,让夜萤也不禁怀疑端翌是不是受过专门训练。 众暗卫在边上看得:王爷,真是杀鱼焉用神刀啊!大材小用! 虽然只是片鱼这件小事,但是端翌也显得十分认真,动手轻捷,手脚麻利,看他手起刀落,片片晶莹的鱼肉从他手下流泻而出,夜萤觉得,端翌仿佛从事的是一项艺术工作。 若是此时有个摄像机对着端翌取景,想必什么“十二道锋味”也不及他的收视。 端翌的动作很麻利,在夜萤心里的崇拜感言还没发表完的时候,端翌已经完成了片鱼的活。 夜萤定晴一看,只见那小猪一般的大鱼,此时只剩下一颗硕大的鱼头和白白的骨架,片下来的鱼肉便堆满了洗菜的木盆,夜萤看着粗大的鱼骨和鱼头,眼睛一转,笑道: “这么大的鱼头倒也不能浪费了,端大哥,你把鱼头剖开,我洗净了,做个鱼头汤吧。” “好。” 端翌用尖锐的菜刀一剁,小西瓜一样的鱼头就如豆腐一般被劈开了。 夜萤见端翌这下看似轻松,不由地佩服起他的臂力来,若不是臂力强大,又拿捏得恰到好处,这样一刀剁下去,不光鱼的碎肉碎骨四溅,有时候甚至可能根本切不开。 “切成四块吧,两块还嫌太大了。” 夜萤道。 端翌闻言,手起刀落,把鱼头切成均等的四块,可是每一块还有小脸盆口那么大。 夜萤让宝瓶端了鱼头进厨房,又递了块香胰子给端翌道: “洗完手,再用薄荷叶擦擦,就不会有鱼腥臭了。” “好。” 端翌接过香胰子,目送夜萤往厨房走去,身姿婀娜窈窕,小细腰下接着的浑圆臀部,经过他的努力开发,如今更别具一种由青涩向成熟绽放的韵味。 端翌的眼睛再也挪不开了,直到夜萤走进厨房,看不到人影了,他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低头看手中的香胰子,上面还沾着一根长长的头发。 呃,原来是夜萤自已用的啊? 端翌把香胰子抹在手上,只觉得一阵滑腻馨香,夜萤身上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 端翌心里美滋滋地,也不敢多擦,生怕把夜萤的香胰子擦完了,放回竹制的香盒中,在“自来水”泉流下清洗自已的双手。 清洗完,再摘了水沟边几株肆意生长的薄荷叶抹了抹手,复又清洗一遍,果然,手上的鱼腥味已然淡去。 “端大哥,咱们可以遛马去了吗?” 宝器喂了一阵马,或许是天生的缘份吧,白马竟然和他混熟了一般,并不拒绝宝器的示好。 此时见端翌有空了,宝器也是一脸迫不及待。 “好,别急,咱们马上去。” 端翌走出院子,解了白马的缰绳,然后拉着白马带着宝器往村尾水草丰茂的地方遛去。 “端大哥,好神骏的宝马,我能不能陪你们遛马?” 端翌才走到村中,便听到一声娇滴滴的惊呼,他抬眼一看,却是夜珍珠。 “珍珠姑娘,这畜牲脾气很暴,什么时候突然暴起伤人我也不知道,你还是小心点,别靠它太近。不然姑娘这么细皮嫩肉的,一旦伤着了,没准身上落个疤,就不好了。” 端翌低声道,脸上表情十分真挚,不似吓人。 夜珍珠看到白马身畔的英武男子,帅气凛然,就算被端翌的话一时吓着,但难以克制得住爱慕的心,她厚着脸皮上前道: “端大哥,有你在身边,我不怕,你一定会保护我的,是不是?” 宝器摸了摸肚子,听到夜珍珠的话,他原来扁扁的肚子只觉得一阵饱涨、反胃,好想吐啊。 在宝器心里,其实和夜萤最配的男子莫过于端大哥了,看到夜珍珠没脸没皮地要贴上来,宝器就有点生气了。 他此时已经和白马混熟,便眼珠子一转,偷偷在马屁股上拧了一把。 白马正悠闲地陪着主人瞎逛呢,没想到突然屁股一阵抽痛,顿时一阵惊起,“咴咴”地叫了两声,后蹄习惯性地往后踢着。 “夜姑娘快让开!” 端翌见状,正好吓走夜珍珠,他瞪了宝器一眼,复又小小声道: “拧得太用力了!” “不用力白马怎会生气?” 宝器也小小声回了句。 夜珍珠见白马真的暴起,端翌还往边上闪,都不顾她,顿时心中一阵抽痛,不管三七二十一,向端翌这边扑了过来…… 夜珍珠这次真是豁出去了,她决计用自已的小命赌一赌:赌端翌一定会救她。 如果端翌救了她,那么必定要和她有肌肤之亲,如果端翌和她有了肌肤之亲,她就可以赖上端翌了……大家好,更新君又来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推荐作者:青夜息香作品:药神毒妃,邪王乖乖缠。大家可以在书旗搜索作者名即可见。 第一百六十五章苦肉计 夜珍珠打的一手好算盘。 见夜珍珠不退反进,端翌先是大吃一惊,但靖王爷心机深沉,岂是常人可以玩弄于股掌之间的,他随即就识破了夜珍珠的阴谋。 电光火石间,容不得他仔细思量,只见碗口大的马蹄已经高高扬起,再落下来的话,差不多就是对着夜珍珠的脑袋了。 如果端翌无动于衷,那夜珍珠势必死于马蹄之下。 虽然端翌不在乎夜珍珠一条小命,但不管怎么说,夜珍珠却是夜萤至亲的堂妹。 他的马踢死了娘子的堂妹,无论如何也是一桩莫大的阴影。 日子再久,这件事若是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恐怕后果微妙。 电光火石间,端翌对宝器大喝道: “我拉住惊马,你护着夜姑娘。” 端翌能做到的就只是如此了,他不能让夜珍珠赖上自已。 端翌打了个唿哨,那马是他惯常骑的,此时听到端翌安慰的哨声,情绪便克制了下来。 不过,马儿那双蹄仍是惯性地高高扬起,端翌拍了拍马脑袋,马儿得到他的安抚,原本落下的双蹄是要踢出去的,但是这时候却温顺地收了回来。 借着这势头,宝器听到端翌的指令后,也即刻发动身形,他本来力气就大,此时又拼着全力要救夜珍珠,竟然一击得手,把夜珍珠用力推到了边上。 马蹄落下,从宝器的耳边擦过,而夜珍珠,被宝器推到路边,虽然滚了一身灰,却无大碍。 “夜姑娘,你没事吧?” 宝器年纪虽然小,但是处变不惊,马蹄差点踢中他,他胆子肥,也没有后怕,而是拍了拍身上的灰,走到夜珍珠身边。 “没事,手擦破了而已。”夜珍珠没想到,眼看着她舍身冒险,苦肉计将成,却被宝器这小屁孩给破坏了,她虽然恨,却不得不从脸上挤出一丝笑容道,“多谢你救了我一命!” “珍珠姑娘,我早就提醒你这畜牲脾气不好,这下你见识到了吧?所幸你和宝器都没事,不然我的罪可就大了。” 端翌悠然自得地走过来,看着一脸狼狈的夜珍珠,似笑非笑地道。 一瞬间,夜珍珠有一种感觉,端翌好象洞察识破了她的一切似的,夜珍珠感觉自已从内到外,都被端翌看光了,脸上一阵难堪,她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道: “端大哥教训的极是,我还是离这马远点!” 说完,夜珍珠也没脸再呆下去了,一“咕录”从地上爬起来,拍着身上的灰,狼狈不堪地走了。 “珍珠姑娘,你没事吧?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宝器看热闹不嫌事大,在背后冲着夜珍珠直嚷嚷。 “不用了……” 夜珍珠都不敢回头了,仓惶逃走。 “嘿嘿,端大哥,我怎么觉得珍珠姑娘对我一脸怨恨呢?” 宝器看着端翌,狡黠地道。 “你这臭小子,就你有眼睛啊?走吧,老老实实和我遛马去!” 端翌拍了一下宝器的脑袋,心想:还亏得带了这小家伙出来,不然今天就不好办了。 端翌看向宝器的眼神里,也多了几分赏识。 所谓名师出高徒嘛!端翌自我赞叹了一番,和宝器牵着马到村尾喂马去了。 这边厢,夜萤和宝瓶忙得热火朝天。 宝瓶的悟性很高,夜萤需要她打下手,只要示范一两遍,再指导她的成品一遍,宝瓶基本就能做到万无一失了。 夜萤这下轻松多了,于是,家里两口锅该炖的炖,该炒的炒,田喜娘帮着烧灶,厨房里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夜家做饭的香气飘到村里,引得村民们都食指大动。 那香气里,有他们从未尝过的美好滋味,一时间,到底夜家在做什么菜,成了傍晚村民们热议的话题。 端翌和宝器牵着马信步回去的时候,就听到村民的议论声,还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菜香。 两个人都不由地加快了脚步,想要一睹夜萤做的菜的真面目。 走到夜家宅院外,就看到院外停放着两辆马车,一辆是王财主的,还有一辆没有王财主的马车豪华,但也不是一般人能乘得起的。 端翌便好奇了,到底夜萤是请了多少人,又是请了什么人? 一进院子里,端翌便发现院中多了一口临时架起的柴灶,大火熊熊在灶孔里燃烧着,一股浓郁的鱼香味和肉香味交织混合在一起,让人不禁食指大动。 在灶下烧火的正是下了工的夜斯文。 他回家发现妹妹要做的菜不少,这就显得灶不够用了,于是问明情况,临时用土块、石块堆了一个临时的灶,用来熬汤却是十分方便。 院子里,虽然夜色渐浓,但却是亮堂堂的,原来夜萤在庭院中四处放置了一些大蜡烛,为了怕蜡烛被风吹灭,蜡烛上都罩了一个圆形的薄纸桶,纸桶上不封顶,烛光透出来,便驱散下了四处的黑暗。 这是夜萤从孔明灯那得来的灵感。 要不这么多人都坐到厨房里,偌大的厨房也不够坐啊,何况夜家的厨房本来就小。 一张长条形的方桌一字摆开,王财主、村里的夜里正、还有一个面目生疏的中年人,夜鸣也被带来了,大家都已经坐定,正拿着夜萤特意泡上来的蜂蜜琵琶膏泡的水喝。 冬天天气干燥,喝点蜂蜜琵琶膏水,润肺止渴,大家都喝得满口香甜。 见端翌和宝器回来,夜萤便招呼道: “夜大哥,晚饭就要开始了,你快上坐吧!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镇上的王老爷,这位是我们村里的夜里正,这位是镇上仙客来酒楼的刘掌柜。” 夜萤一介绍,端翌大约就明白了,外面停的另一辆马车,肯定是刘掌柜的。 他不由地一阵好奇,夜萤请刘掌柜的所为何在?他家娘子,一向不做无的放矢的事情啊! “端先生,这边请。” 王财主见端翌一脸气宇轩昂,他素来又是喜欢结交英雄好汉的,便热情地道。 端翌自是不会客气,便走到王财主身边坐了下来。 除了这张长方桌外,厨房里的八仙桌也被摆在边上,坐的则是宝瓶姐弟俩、还有夜鸣等人,大家都是一脸期待的样子。 这时,傅太医从厨房内走出来,一阵摇头晃脑,嘴里念念有词道: “好吃,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看来,傅太医是先跑到厨房尝了头筹? 众人看向傅太医的眼神一下子就变得“杀气凛凛”,把傅太医吓得一个激灵,赶紧道: “马上上菜,我只是帮各位先去尝尝鲜嘛!菜的份量很足,够大家开怀大吃的!” 听到傅太医的话,大家的眼神这才放缓下来。傅太医惊出了一身冷汗,这才后知后觉地想:早知道偷吃菜就不要大声喧哗了。 这时,只听宝瓶喊了一声: “大家请上坐,上菜啦!” 顿时,众人不由地伸长脖子,对夜萤的第一道菜,充满了期待……哦,昨天看到有读者问作者君的性别,呵呵,对,就是你,你问的。嗯,作者君坐标地球,性别女……都在档案上填了好多年了,一时也改不了:( 第一百六十六章停不下来的美食 夜萤一身热汽腾腾地从厨房里出来,手里端着一个大木盆,眼尖的不由犯嘀咕,这不是洗菜用的大木盆吗? 还真是。 没办法,找不到所需要的那么大的陶盆,夜萤只好新买了两个洗菜用的大木盆来当盛放的盆子。 不过,大家关注的眼光,并不在大木盆上,而是木盆里到底装了什么菜肴。 夜萤把木盆轻轻、稳妥地放在桌子中央,众人一看,顿时惊呆了: 只见盆里是满满的雪白鱼片,鱼片上点缀着香菜、芫荽的绿叶,白里透绿,娇艳可人,与此相衬的是炖的奶白的鱼汤,而鱼片下面,似乎还有丝丝缕缕嫩绿芽菜。 光是从菜色上来说,已经先声夺人,更别说扑涌到鼻腔里满满的香味。 那香味,有鱼肉本身的鲜美、有香菜的调和、还有淡淡的辛辣刺激…… “动筷子吧!” 夜萤声音才落地,大家已经拿迫不及待伸出筷子,挟一片雪白的鱼片放入嘴里,细细品尝。 “鱼片又脆又韧,入口咬食后即化,麻辣里带着辛香,好美味,有这鱼片,我能下三碗饭。” 端翌首先品评道。 他出生皇家,富贵极级的身份,天下的美食佳肴他什么没有尝过?但是这么好吃的水煮鱼片,他还是第一次吃。 嘿嘿,能不好吃吗?不好吃水煮鱼片怎么能风靡全国? 夜萤可是记得,后世水煮鱼片刚刚流行开来时,她特意开车去一家有名的店里吃,结果排了三个小时的队才吃上。 那个心满意味啊! 那是她后世已经经历了无数美味调味料的挑剔味苗尚且如是,更别说这些只尝过为数不多调味料古人们的舌头了。 不迷死他们才怪呢! 而且,夜萤烹制这道美食的诀窍,除了调味料以外,就在于鱼片的脆、韧,咬食后却又入口即化的特点。 关于这一点,端翌倒是点评得很到位。 而这个诀窍,则是当年一位水煮鱼片的高级厨师亲手教授给她的。 这位厨师有位亲属患上了重疾,需要天文数字一般的医疗费用,经过夜萤召集媒体热心呼吁后,从社会爱心人士那里筹够了足够的治疗经费,最后挽回了一条命。 厨师无以回报,知道夜萤爱吃水煮活鱼,亲自请了她一顿,还把鱼片如何整殇才会好吃的秘密告诉了夜萤。 这可是人家赖以为生的机密啊! 如今却成了夜萤赖以依仗的手艺。 “太好吃了,夜姑娘,王某走遍了大江南北,上至顶级珍馐,下至民间小吃,还没有尝过这么美味的鱼片。就象端公子说的,鱼片不光有嚼劲,还入口即化,简直是人间极品。” 王伯兮也吃得停不下来。 “夜姑娘,这道菜肴,能教我们八仙居怎么做吗?这道菜肯定能成为我们的招牌菜,有了这道菜,我都有把握打败悦来酒楼了。” 刘掌柜和前面两位一样,一旦把鱼片送入嘴里,尝到了个中的美好滋味,就再也停不下来了,顾不得身为八仙居掌柜吃遍各种美食后必须保持的淡定,甚至隐隐有争抢的意思。 夜萤还未回答,就在这时,宝瓶已经从厨房里用手托着一个偌大的木桶出来了,边走边喊道: “米饭来了!” 这一木桶里,蒸的是晚季稻的米饭,而木桶蒸饭,随着蒸饭的水汽剧增,木材本身会膨胀,把所有可能漏气的缝隙都牢牢封住,从而最大限度地把米饭的滋味氤氲住,不至于让“饭气”走掉。 因此,当宝瓶把木桶的盖子一掀时,一股浓郁的米饭清香传来,让这些遍尝天下美味的饕餮们顿时精神为之一振,王财主更是马上不客气地拿过碗: “来,给我打满,要尖尖的一碗。” 宝瓶和宝器利落地给每个人都盛了满满一大碗米饭,晶莹的米饭配上葱绿的上好瓷碗,让人备觉赏心悦目。 “这豆芽菜啊充分吸收了鱼汤汁的鲜美,脆脆的,没有豆腥味,冬季有这样的菜蔬,味道太美了。” 端翌从厚厚的鱼片下面,发现了今天重要的另一主角:豆芽菜。 “豆芽菜?” 王财主这才如梦方醒,拿起水煮鱼边上搁的大汤勺,拨拉开鱼片,见下面一层厚厚的果然是带着一抹绿意、弯弯的豆芽菜。 王财主拿着这大汤勺给女儿打了满满一勺,道: “你试试,好吃不?整个大夏朝,还没有人吃过这样的豆芽菜呢!” “咳”,边上的傅太医露出奸滑得意的笑容。 王财主一楞,顿时明白: “好哇,傅大夫,你不厚道啊!” “嘿嘿,太好吃了嘛,要是你在厨房,你也忍不住了。” 傅大夫厚着脸皮道。 这下众人才明白过来,原来方才傅大夫在厨房里是捞豆芽菜去了。 大家都用能杀死人的眼神看着傅大夫。 傅大夫装着没看到,低头狂吃…… 哎,你们傻吗?再不吃,我就统统吃光了。 “好了,这是火腿鱼头汤,大家尝尝,鲜不鲜?接下来,还会有一道精心烹制的菜,我敢打包票,各位亦是从来没有吃过的。” 夜萤把火腿鱼头汤端上桌,众人闻到一股火腿与鱼头共同熬煮时散发出来的鲜香味,而鱼汤是如牛奶一般浓浓的奶白色,上面只飘浮着几许淡黄的油花,整根青葱夹杂其间,散去腥味的同时,也给这奶白的汤水调色得更加诱人。 端翌动手打汤,嘴里念念有词道: “今晚的肚子怕是要撑爆了。” “大家都悠着点,后面还有菜呢!” 见每个人都吃得十分忘形,就连王小姐面前满满的一碗饭也只剩下半碗了,夜萤十分满意。 请客最开心看到的就是自已请的宾客吃得满嘴流油、停不下来的样子。 “夜姐姐,我们家的厨子,没有一个比得上你的手艺,我觉得,你如果开一个酒楼,肯定会横扫天下。” 王小姐认真地道。 刘掌柜的脸都黑了,紧张地道: “哎,夜姑娘,如果你真要开酒楼,我觉得我们可以谈谈合作条件。其实啊,开酒楼也不容易,你一个姑娘家,何不找我们这种现成的助力呢?”作者君看到一些读者朋友一直在催更,说更新慢的,这一周作者君每天都发布十章,二万字以上。一般八千字就是良心更了……555,所以不要再抱怨作者君慢了,手指敲字都打痛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各种新鲜菜式 “这些事日后再说吧,咱们今晚上先尽情享受美食。” 夜萤不想匆匆做出决定,便打了个太极。 刘掌柜一听似乎有戏,而且的确氛围不适合,在座的王财主本身就是个奸商,他一贯站在夜萤这边的立场上,若是现在讲条件,王财主难保不给夜萤出馊主意。 于是刘掌柜也就嘻嘻一笑,赶紧吃菜。 夜萤又进厨房里捣鼓了一会儿才出来,众人这时候知道她出来必带着好吃的菜式,此时都充满期待地往她手里的托盘上看去。 只见托盘上的菜,似乎就是一盘素菜。大家不由得有些失望。虽然冬天里吃到蔬菜不容易,可是毕竟蔬菜是折腾不出什么花样的,看来,这一道菜式就不要抱期望了。 所以,夜萤把这盆菜放到桌上时,众人还是意外地睁大眼睛,关注了一下,不过,王小姐却代表广大失望的食客问道: “夜姐姐,这是又一盘豆芽?我们知道豆芽能吸取鲜汁,和着鱼煮味道极美,可是单单一盆水煮豆芽,会不会太单调了?” “嗯,你们尝尝,试过就知道了。” 夜萤胸有成竹。 “哈哈,你们都看走眼了,你们以为这只是普通的一盘豆芽菜吗?” 这时候,倒是宝瓶按捺不住,跳出来笑道。 “哦?不是普通豆芽菜?那是什么?” 王财主被宝瓶一笑,面子上撑不住了,他富甲一方,什么好吃的、稀罕的都尝运,难道要在这里折了面子? 他仔细瞅了瞅,呃,不就是一盆普通的豆芽菜吗?看上去还是白水烫的,连点油星都没有,不知道夜姑娘记得放盐了吗? 这是肉吃太多,要大伙吃素的节奏吗? 于是,王财主伸出筷子,挟了一筷“普普通通”的豆芽菜,放进嘴里,细细咀嚼。 众人看着王财主郑重的表情,不禁暗暗发笑,但是就在这时候,王财主忽然停住了腮帮子的鼓动,瞪大了眼睛,看向夜萤: “这,这里面有东西!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是有东西,大家尝尝。” 夜萤点头。 众人一见王财主的表情,分明是又一道美味佳肴,顿时都纷纷伸出了筷子,对着他们曾经怀疑过的白水煮豆芽下起了手。 “嗯,我吃出来了,是火腿丝。夜姑娘,你白天让我去买金华火腿,主要就是为了做这个菜吧?” 端翌突然觉得与有荣焉,原来他还参与了这道菜的创制,如果没有他的跑腿,夜萤这道菜还做不出来呢。 “是的,这道菜啊,叫金屋藏娇,做的时候,须把绿豆芽掐头去尾,然后把金华火腿用手撕成条,用空心的银针把火腿塞进豆芽。再用白水抄烫,不加任何佐料,装盆即成。” 夜萤倒也不隐瞒,落落大方地介绍了这道菜式。 “我的天啊,夜姑娘,做这道菜老费功夫了。这样的菜式,若是在我们仙客来酒楼推出,一道菜没有一两银子我们是不会做的。” 刘掌柜已经尽得其中三味,而且他算的是经济账,做这道菜一是别出心裁,二是所费时间要多,做工精细,在平淡中突显不凡。 不管是哪位达官贵人,吃这道菜,怕是都会和他们一样,有个先抑后扬的心情吧? 对于宴请的主人来说,如果能给宾客达到这样的效果,也不算辜负了一番宴请之意了。 那是宾主尽欢的极乐场面。 所以,这道菜重点真的不在于好不好吃,重点在于出乎意料的惊喜! 是以刘掌柜给予了极大的好评。 “没错,这道菜吃的就是心思和惊喜!” 王财主频频伸筷子,表示对这道菜的热烈捧场。 端翌的眼眸愈发深沉。 他真的是捡到了个宝,万万没有想到,自家的小娘子不光有各种奇妙想,连做菜也自有一手。 “咳,各位都给了好评,让我这厨娘的,真是心花怒放,对了,美食怎么能没有美酒呢?还有几坛琥珀光,我索性今天都贡献出来,让大家不醉不归。” 夜萤见大家这么捧场,心情大好。 做饭的人,最开心的就是自已做的菜被大家愉快地吃下去,风卷云残最好,点滴不剩更妙。 “好咧!我就等着听你这句话了。” 傅大夫早就馋夜萤的酒了,尤其是听到端翌回来,说得绘声绘色的,此时见夜萤终于慷慨大方地拿出酒来,顿时一脸垂涎。 随着酒坛子上的泥封被打散,一股股浓郁的酒香随风飘送到大家鼻孔里,傅大夫迫不及待地端起酒碗,喝了一大口…… “接下来这道菜,就需要大家一起动手了。” 夜萤趁着大家喝酒的功夫,又去倒腾了一道菜出来。 大家此时经过“普普通通”豆芽菜的打击,已经不敢再小视夜萤端出来的任何一道菜了。 不过,此时见夜萤端在手里扁平的竹簸箩里也没有其它惊喜,就是一大摞薄薄的面饼,大小如碗口般大,虽然不敢质疑,但也是面面相觑。 夜萤把装着面饼的簸箩放在桌上,大家瞪大了眼睛,仔细研究,不敢出声。 但研究到眼睛要爆出来了,也不见这面饼有什么稀奇,无非是薄了一点,和平素一张纸的厚薄差不多。 不过这次大家不敢贸然出声了,就静看夜萤搞什么鬼,总不会是抓起面饼就吃吧? “宝瓶,把炒好的菜端出来。” “哎,来啦!” 随着夜萤一声令下,厨房里的宝瓶手托一个更大的簸箩出来了,簸箩里,热腾腾地装着四碟八碗。 端到桌前,夜萤便帮着宝瓶把这些菜一一端出来,介绍道: “这是豆芽菜,这是炸果,这是炒花生沫……” 好吧,又是豆芽菜…… 豆芽菜依旧是很大盆,大家看着觉得豆芽菜仍然是主角。 “怎么吃?” 端翌终于忍不住了,问夜萤。 “大家跟着我来学就成了。很简单的。” 夜萤笑嘻嘻地,拿起了一张放在簸箩里的面饼,把它摊开放在一个干净平整的竹垫上,看着夜萤的动作,大家终于露出了一副了然的神情。 “原来,是这样的吃法啊?” 王小姐觉得这种吃法也是很新鲜的,顿时就学着做了起来……作者君今天早上要去参加环城跑,哈哈,没错,作者君是个追求健康生活的码字君,希望你萌也要努力追求健康生活哦……五公里啦,小意思…… 第一百六十八章他知道太多秘密 把包好各种菜肴的面饼往嘴里塞去,夜萤满足地微闭了下眼睛,嗯,不错,就是熟悉的春卷的味道。 可惜的是,缺少了海生植物浒苔,少了些许绿意,但是总体的味道还是很赞的。 “夜姑娘,这面饼是什么名字?我倒是没想到面饼还能这么吃。” 刘掌柜再次惊艳到了。 由于是上了几道菜之后再上来的,所以夜萤把面饼烙得比较小,卷起来只有一个成人巴掌长,免得太大了,大家撑不下。 而这一手掌握的春卷恰到好处,肚子里有点吃食,再来两卷不成问题,象宝器这样的“大肚汉”,再卷个四五卷也不在话下。 “是啊,夜姑娘,这吃食叫什么名字?” 端翌眼睛扑闪了一下,对这道美食充满了好奇,三下两下便把一卷春卷塞进嘴里。 豆芽的咸脆、水份充盈的饱感、糖炒花生咀嚼后的油滑感、炸果的香酥,味蕾重重地享受,带给大脑波澜起伏般的惊喜,这样的美食,端翌愿意再来十卷。 而且,动手的过程也乐趣无穷,靖王爷在王府里吃饭时,排场蛮大的,若是这样的菜式,他根本连手也不用动弹,只需要下人包好了,送到面前。 可是这样的话,便失去了很多的自主乐趣。 比如,他想多吃点豆芽,可是下人或许会多包一些炸果子给他…… 端翌心里念动,但是手下可是忙个不停,炒豆芽将春饼皮填得满满的,看得夜萤忍俊不禁,笑道: “端大哥,你这是多爱豆芽菜啊?” “夜姑娘,你不是说豆芽菜有诸般好多吗?比如清凉、去毒之类的,又是全大夏最新出现的菜式,我自然要捧场了。” 端翌说完,将包好的春卷送到嘴里,“卡察”一口咬下去,真是又脆又香,那个惬意啊! “夜姑娘,你今晚出的这几道菜,都是世间的精品,我们仙客来酒楼,真心诚意地想和你合作啊!” 刘掌柜已经忍不住了,再次提出了这个话题。 夜萤眼珠子“咕录”一转,一时没拿定主意,她看了一眼王财主。 王伯兮略一思忖,便知道了夜萤的意思,是想问问他,这个主意该怎么拿,毕竟,做生意这块,他最在行了。 王伯兮想了想,分析道: “刘掌柜的仙客来酒楼,虽然在三清镇名声不显,但是这是有缘由的。一来,因为悦来酒楼是三清镇上最大的酒楼,开店已久,声名稳固,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所以仙客来酒楼从今年开业以来,一直被压制着,处于下风。 二来,仙客来酒楼水土不服,还没有拿出能超过悦来酒楼的招牌菜来,你有的,人家悦来酒楼都有,所以你们没有形成自已的特色。本来悦来人气就足,你们没特色,人家自然还奔悦来去。 不过,仙客来酒楼也有优势,夜姑娘怕是不知道吧?仙客来酒楼的幕后大老板,是当场的靖王爷,这家酒楼广布全大夏,所以你们也看到了,即便在这里生意不好,它也能苦苦支撑。 哎,我这略微透露了一点小机密,大家不要外出啊,其实京城里那些王公贵族,也都要做些什么来多弄点私房钱,象靖王爷这样涉足酒楼肆坊的,已经算客气的了。 你们没听说,象康王……呃,算了,我就不说了。” 王财主说到这里,便戛然而止,似乎触犯到了某些禁忌,不敢再往下说了。 仙客来酒楼的刘掌柜:咳咳,好样的王财主,我都不知道自已的东家原来竟然有皇家血统啊…… 端翌:咳咳,原来你是这样一个王财主,大夏朝在你面前还有秘密吗? 夜萤:悠然神往。没想到仙客来的来头这么大?竟然搭上了王爷的线?若是和仙客来合作的话,她岂不是多了一个强大的靠山? 王财主偷偷斜睨了端翌一眼,见他强做若无其事,不由暗笑道:靖王爷,我只能帮你到这点了。你自已保重啊,能不能把夜姑娘收归麾下,接下来就靠你自已了…… 王财主一番话下来,方桌上大家都静了片刻,各怀鬼胎。 夜萤心道:看来王财主的秘密更多,他真的只是一方土豪吗?联想起在镇上白富美交际圈子里听过的那些零碎的话,什么京城好多铺面、商船还能出海,林林总总,一个关于巨商富贾的王财主几乎呼之欲出。 而且,这样的王财主还纵横联合了政商两届,若是在后世,他就是妥妥的民主党派主席、副主席、最差也是委员的人选啊! 夜萤对王财主有了重新的定义。 但更多的是敬佩,就为了他拥有这样的身家和能量,还能舍下一切,凭自已几句话,就要出海寻找美洲大陆。 或许,世界的改变,就是因为有王财主这样的人存在吧! 端翌扫了眼仙客来酒楼的刘掌柜,见这货一脸惊惶,不由地撇了撇嘴,当他酒楼是开着亏账面的吗? 这遍布全国的酒楼,实是他收集情报最好的大本营。 食客们吃饭的时候,是整个人最放松的时候,这样的时候,什么的八卦趣闻,都会从他们嘴里喷涌而来,不用严刑拷打,挡都挡不住他们说话的欲望和冲动…… 而从中提取、过滤、分析,最终将确实有用的情报上报给他,则是专门特务情报机构的事。 端翌每天,便依靠着这样的海量情报,掌握全国上至皇宫、下至民间偏僻村落的大事小情。 没想到啊,王财主竟然有这样的敏锐感知,而他对王财主过去的关注太少,这个人,值得他好好研究探析一番。 方桌上的话题随着王财主的话冷清了不少,这时,夜斯文却道: “其实,这些菜虽然好吃,我更愿意吃妹妹上回做的烤肉,香喷喷的,味道好极了。我敢担保,大家吃了一回,还想再吃下一回,尤其是这烤肉搭着果酒,没有人不为之倾倒。” “哟,夜姑娘,看来下一回你请我们又有了新的主题,这一回是豆芽菜,下一回则是烤肉了。” 王财主大言不惭,这顿还没吃完,又想着下顿美味了。 “不行,下回请客的地点要变!” 夜萤摇摇头,断然拒绝,真是不给王财主面子。 第一百六十九章情侣间的废话 “哼,在哪里?不管你在哪里请,我都要去!” 王财主没脸没皮地道。 王小姐正喝着火腿鱼头汤,姿势优雅大方,突然听到她亲爹说出这种赖皮的话,不由吓得一口鱼头汤都喷了出来,差点没把对面的刘掌柜溅了个满脸。 “对不住啊,刘掌柜。” 王小姐赶紧道歉。 “呃,没事没事,不过这汤真的好鲜,又有火腿的鲜香味,又有鱼肉的醇美,王小姐悠着点喝。” 刘掌柜还是不忘专业,一脸惋惜地点评道。 王小姐:“……”好想再喷一口…… 王财主画风突转,大家都一时间难以适应。 夜斯文傻呵呵地看着王财主:原来高冷的王老爷竟然是个没脸没皮的吃货? 端翌立即赞成:“是啊,不管你到哪里设席,别拉了我。” “夜姑娘,多备点肉。” 王财主一听端翌也如影相随,赶紧机智地提醒夜萤。 但凡武夫胃口都大,如果夜萤备少了,他的武力值不够,怕抢不过端翌。 夜萤听了又好气,又好笑,这些什么人啊?为了吃,也是拼了。 “王老爷,我准备在你家园子里找个地方烧烤,荷池边不错,有碧绿的荷叶,能听蛙鸣,还能赏月,环境优雅,一定挺舒服的。” 夜萤只是单纯觉得自家院子太小,要烧烤不方便,光是在座的这些人都挤挤挨挨的,哪能畅快肆意? 从前夜萤烧烤都是选个风景如画的地方,一群人齐动手,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多好。 而且,生意都是在吃喝闲谈间不经意搞定,就比如这次,她无意中听到王财主透露了仙客来酒楼惊人的背景,已经决定和仙客来合作。 至于怎么合作,她还要好好酝酿一番,不至于让自已吃亏。 端翌哪里知道夜萤正在算计自已的生意,见她笑得象只小狐狸,还觉得特别赏心悦目,不由一阵花痴。 “没问题,夜姑娘什么时候得闲,王某人随时在家恭候,只盼着早日吃到小兄弟说的美味的烤肉。今天在座的届时也要一起前去捧场啊!” 王财主本来厚着脸皮打算夜萤走到哪跟到哪,没想到夜萤选在他家里,自是意外之喜,哪有不应允之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再美好的时光也会结束。 酒足饭饱,一行人意犹未尽地在月光下泡茶。 夜里正今晚上第一次和王财主、刘掌柜的坐在同一桌吃饭,再加上月光下唯美的气氛,感觉就象做梦一般不真实。 虽然平日里他也经常往来官府,和衙役们打交道频频,但是毕竟那只是一些低级官差,象王老爷这等大夏朝左、右相恩公身份的人,他过去也只能仰望,哪敢想能与王老爷一起吃饭? 而这一切,都是夜萤带来的。 看着月光下忙着撤席忙碌的夜萤,夜里正心里特别复杂。 夜萤教给他的那项技术,他已经越来越娴熟了,也给十来家农户的猪施行过相同的手术。 当然,这些农户也不是凭白愿意让猪接受那种手术的,夜里正仗着自已德高望重,又打包票说如果猪因为手术出了什么问题,他愿意承担责任,农户们犹豫一番后,才让夜里正动了手。 现在,那些手术过后的猪,果然长膘快、性情温顺,得病的也少了,农户们口口相传,如今已经有人主动上门,请他去给猪做去势手术。 夜里正觉得自已靠这门手艺发家,已经看到了希望。 但是今夜见夜萤如此长袖善舞,一顿美食间,就拿下了三清镇的两大“巨头”,夜里正也颇为感概。 想自已当初能拍着胸脯向农户保证,若是猪出了问题他负责赔偿,那样的勇气似乎也来自夜萤这里。 一个黄毛丫头都敢做尝试的事情,他堂堂男子汉难道竟然不敢去做尝试吗? 人家都把装满财富宝库的金钥匙送到他手里,他连推动一下这把钥匙的勇气也没有吗? 夜里正看向夜萤的眼神,竟然有了一种仰视的感觉。 端翌见夜萤捧出茶壶来,不禁嘴角微微向上一勾,道: “是不是又是清炒茶?” 端翌知道夜萤极不爱喝现在流行的煮茶,当然,改良后的煮茶,夜萤称之为擂茶的不算。 擂茶的确香醇可口。 端翌走神间,夜萤已经奉上清茶,道: “这些茶是夜里正送来的,味道清醇,正好饭后消油去脂,大家试试。” 端翌和王财主都是喝过这种茶之人,可是再品,一样觉得滋味妙不可言。 夜里正见大家喝得十分享受,脸上也露出与有荣焉的表情。 茶喝完,席散。 王小姐依依不舍和夜萤道别: “这次来去匆匆,你也忙得很,下回我再独自前来,还想看看你说过的茶园,山上的牛舍子果,还有你家的新宅。” “有空想来就来,让钟管家带你过来就成,他现在也是熟门熟路了。” 夜萤也想和闺蜜闲散聊天谈心,自是十分欢迎。 端翌目送三清镇的客人们乘马车离去,这才牵着大白马,对夜萤道: “感谢夜姑娘盛情款待,不日我将出远门一趟,去的是繁华的所在,夜姑娘不知道有什么东西想要带吗?” 端翌今晚接到飞鸽传书,才猛地记起,再有十日,就是当今大夏皇上的降诞日,也就是生日,皇上要大摆宴席三日,邀请百官来贺,包括一些周边友好邻邦使节,都会送上诞辰之礼。 真是山中不知岁月长。 端翌接到这封飞鸽传书,才后知后觉发现,原来自已竟然在这与世无争的小山村里,流连忘返了数月。 想到要离开夜萤,回到尔僪我诈的朝中,端翌便有一种深深的厌恶之感。 但是奈何,谁让他生在皇家,面对这样的纷争纠斗,是他天生就要背负的使命。 享得了荣华富贵,就要承受得起明枪暗箭。 虽然明夜还可与夜萤相会,但是告别的话,却只能现在来说。 端翌心里万般舍不得,脸上便显得柔情似水。 月光下,夜萤看到端翌眼里幽深的情意,不禁脸颊一阵火热,有了些许的慌乱,少了方才在众人面前谈笑大方的自如,她心慌气短地道: “倒也没有想到什么要买的东西,端大哥若是看到新鲜有趣的,带一些回来就好。” “行,我挑着买。但是不知道夜姑娘对吃、穿、用度哪些东西最感兴趣呢?” 端翌这分明是没话找话,就想多赖一会儿。 他今夜喝了酒,身上带着今晚欢愉的气息,他不敢以吴大牛的面目出现,生怕夜萤会察觉了,可是又舍不得离开,只好说些无趣的话,来多蹭一会和夜萤在一起的时间。 然而,若是对方也依依不舍,再废的话也觉得中听……世间惟荣华富贵可与你共享…… 第一百七十章要命的手工活 “嗯,应该说都感兴趣吧,我最远的地方,只到过三清镇,连五十公里外的府城都没有去过,见识寡陋、粗浅,看到什么都觉得新鲜,让端大哥见笑了。” 夜萤说的是实话,原主连三清镇都少去,从出生到现在,统共去不到三回,每回去,还都是寸步不离躲在夜斯文或者田喜娘身后,紧张得要命,看到人多的地方就躲开。 去府城,在原主看来,简直就和进京一样隆重,怕是看到府城高大的城楼,就会吓得晕过去。 “哪里,夜姑娘每每都能给大家带来惊喜,就象今晚的美食,至今舌尖上仍留有鲜美的滋味。” 端翌这话倒不是奉承。 “说起美食,若不是端大哥辛苦提供了原材料,我也不可能做得出来,这倒是要多谢端大哥了。” 夜萤随手拿起一个袋子,递给端翌。 端翌一提,轻飘飘的,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不禁问道: “这里面是啥?” “绿豆芽呀,端大哥,拿回去给你家厨子尝尝。那天我把绿豆统统扫回家了,这是答应他的。” 呃,端翌好心塞,就掂着厨子。 那他呢? 要出远门的他呢? 端翌嗅着夜风送来的夜萤身上的馨香,几乎一阵迷乱。 如果可以,他现在就想紧紧把夜萤搂进怀里。 “夜姑娘,我们做镖局的,都说出远门的人,要有亲友送祝福,路上才能大吉大利,一路顺利。 我的亲人都故去了,朋友也不多,夜姑娘你能不能送点祝福给我呢?” 端翌厚着脸皮道。 要离开夜萤那么久,身上不带着一件夜萤的东西,端翌觉得自已简直无法忍受。 呃,送祝福呢?是打《奇迹》吗? 夜萤摸了摸身上,似乎没有什么可送的,但是端翌这个请求在她看来也不过份。 人家对她这么好,又是她的救命恩人,退一万步来讲,一个颜值这么高的大帅哥如此恳求她,她实在难以拒绝啊! 不过,夜萤一向没有穿金戴银的习惯,所以在身上摸不到什么可送的东西,犹豫之时,看到端翌略有失望的眼神,夜萤脑子一发热,慨然道: “端大哥,那我送个香囊给你吧?不过,我得现做,不知道端大哥你什么时候出发?我不晓得做来得及不?” “真的?你要送香囊给我?我后天才出发,应该来得及吧?夜姑娘心灵手巧,肯定来得及!” 端翌喜出望外,能拿着夜萤亲手做的香囊,那比他原来设想的都好,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了。 试想一名女子,临行密密缝,千般祝福,万缕情丝,都缝进了香囊里…… 端翌想得美滋滋的,对于夜萤掂记厨子的“怨念”,马上烟消云散。 在古代,送香囊、手帕什么的,往往就有私订终身之意。 可怜夜萤一个穿越女着实大意了,“赤贫”之下,竟然憋出一个送香囊的主意。 端翌美滋滋地牵着白马,踏着细碎的步伐,往山居走去。 “王爷,什么事这么高兴?不是要进京十数日吗?离开夜姑娘你舍得?” 傅太医在半路上等着端翌,见他喜上眉梢的样子,不由地打趣。 “哈哈,夜姑娘答应送我一个香囊!” 端翌眉飞色舞,银白的月光洒在他脸上,好花痴啊! “哦……我以为夜姑娘怀上了呢!” 傅太医郁闷了,不就送一个香囊吗?值得王爷乐得象捡到宝似的,比香囊更值钱贵重的东西他也不定看得上啊? “情义无价!情义无价!你这种书呆子懂什么?” 端翌因为兴奋,原谅了傅太医的犯上之举。 他还得指着傅太医来宣泄今晚上意外的兴奋呢,现在不能“得罪”了傅太医,否则,他闷声不响,做个闷嘴葫芦,那得多无趣啊? “王爷,我是不懂,但是我知道,你不能在这里耽搁太久了。咱们已经在这里浪费了三个多月了,夜姑娘再不开花结果的话,咱们怕得别觅新人了。京城那位,据我所知,已经等不了太久了!” 傅太医语气略显郑重。 “换新人?不可以。”端翌断然拒绝,“她好生养,也是你说的,她要是不能生养,你就想办法让她生!” 端翌的话,让傅太医胸口一阵憋闷。 呃,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谁让他千挑万挑,就挑中了夜萤呢? 不过,一般女子到这时候,也该珠胎暗结了,或许,是因为夜萤没有明显的反应,没准早就有了? 傅太医有了这种想法,脑子里便暗挫挫地打了个主意…… 第二天。 宝瓶看到夜萤关在厢房里“吭哧吭哧”地不知道做什么,形迹可疑,而且一关上门,大半天不出来。 宝瓶有点奇怪,见到了晌午饭夜萤还在里面,便敲门道: “夜姐姐,吃饭啦!” “哦,稍等!” 夜萤继续埋头苦干。 稍倾,宝瓶又来敲门: “夜姐姐,饭都凉了!” “嗯,好吧!” 夜萤终于肯应声打开门,她的样子让宝瓶吓了一跳,哎哟,还是头一次看到眼睛红得象兔子一样的夜姐姐,一看就是用眼过度的结果。 而且,夜姐姐到底关在房里做什么?她手指上沾着斑斑血迹,云鬓散乱,额头上还有星星点点的汗水,夜姐姐这是…… 宝瓶正好奇地往房里探头进去,夜萤却惨叫一声: “别看!我还没弄完呢!” 宝瓶只来得及扫了一眼,就见夜萤桌上,散乱着一堆丝线和布料,呃,夜姐姐是在做针线活吗? 夜萤转身就把房门关上,哎,天知道她脑子抽了,才答应送端翌一个香囊。 天知道香囊那么难缝,她想了好久,才剪出两块能缝在一起的布料,又被针头戳破了十几下手指头,流了好多血,才好不容易把两块布料拼在一起,形成囊袋的形状。 不过,还没完,夜萤发现,缝好香囊好,还得在上面绣花,否则,简直不能入眼,就是一团破布团。 端大哥,我能改送其它什么吗? 夜萤都想哭了:这真是要命的手工活! 不过,一想到端翌昨晚上听到她要送香囊时,闪闪发亮的眼神,夜萤心内一阵不忍,又觉得,再怎么硬着头皮,也要把香囊缝好,亲手送给端翌……靖王爷要离开一阵,不过小别胜亲婚嘛…… 第一百七十一章月亮下的仙女 “夜姐姐,你的手指怎么了?” 宝瓶终究忍不住了,还是问出了口。 夜萤脸上不禁一红。 呃,古代女子要求德、言、容、功,大家闺秀绣起荷包来,估计象她去西餐厅吃饭那般简单吧?轮到她手上,怎么手里的绣花针就象金箍棒一般沉重? “呃,我呀,绣点东西,谁知道绣花针使不得劲,就扎到手指头了。” 夜萤见宝瓶关心,只好透露了一点风声。 “哦,原来如此,吓死我了。夜姐姐,你是不是第一次绣东西啊?不可能吧?” 宝瓶一听夜萤是在绣东西,这下才释然,不然看到血真是让她吓一跳。 “嘿嘿,还真是第一次绣东西。” 夜萤摸了下鼻子,讪讪地道。 “要不,我帮你绣?我娘在时,专司绣女的活,我虽然手艺没有她精巧,但是到底多少会一些。” 宝瓶主动请膺。 “啊?你居然有这一手?”夜萤喜出望外,但是一想到这香囊是要送给端翌的,推给宝瓶也太不厚道了,便道,“这样吧,吃完饭,你教我吧?” “也行,总归要学会,你自已动手也好。” 宝瓶不疑有它,反而为自已终有一样本事可以教“万能”的夜姐姐而高兴。 午饭是面疙瘩汤,就昨天晚上剩下的春卷,不过春卷却是依夜萤之言用油炸过的,别有一番滋味,十分讨喜夜斯文,一口气又吃了五六个春卷,挺着个撑得圆圆的大肚子,偷偷掖了数个春卷就溜了,估计又是送给吴小霞去了。 夜萤草草吃完,便拉着宝瓶去看她缝的宝贝。 “夜姐姐,你确定这破布团叫香囊?” 宝瓶看着夜萤扭扭捏捏拿出来的那团皱巴巴的布团,不禁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得了,夜姐姐高大威武的形象一下子就崩溃了。 她原本以为夜姐姐无所不能呢! 看来,夜姐姐也有短板。 夜萤涨红了脸,嗫嚅地道: “我觉得很不错了,好歹我还能把这两块布拼起来,你不知道光是把它们剪出来,我就浪费了大半匹布,缝起来时,我更是被戳了十几针,血流成河啊!” 夜萤叫苦不迭。 反正都在宝瓶面前出乖露丑了,索性破罐子破摔。 “夜姐姐,香囊可是不好轻易送人的哦?你要送给谁?” 宝瓶笑嘻嘻地问。 其实她心下了然。 “哎,你这小丫头,我就是单纯送个香囊而已,怎么这么多想法?” 夜萤脸一红。 看到夜萤不好意思了,宝瓶也不再追问,便耐心地教夜萤如何飞针走线,更是亲手比划着,教夜萤如何裁剪出两块适合缝制香囊的布料来。 两个人一直忙到了傍晚薄暮时分,夜萤眼看着香囊还差十几针才完成,便对宝瓶道: “歇歇吧,不急着赶工,入夜了眼神不好。” 没有电灯,点上最大的蜡烛依旧昏暗,夜萤可不想把眼睛弄近视了,这里没有眼镜店,到时候她近视了,找谁哭去? 话说,从前的她还真是六百度的大近视,整天厚重的眼镜不离身,现在双眼雪亮,看得分明,她可珍惜了。 “好吧,就着油灯很容易就熬坏了眼睛,我娘从前就是拼命赶工,把眼睛都弄坏了。” 宝瓶说起娘亲来,便有些伤感。 “乖,别伤心了,你娘要是知道你们现在这么懂事,武艺精进,一定很安慰。” 夜萤见宝瓶眼睛红红的,便劝慰道。 有事情做,时间便过得很快,夜萤只觉得才吃了晌午饭,一抬头,又要吃晚饭了。 晚饭是豆芽煮的面条,春卷还剩一些,夜萤和田喜娘都觉得吃积食了,宝器便不客气地把春卷都收刮入肚肠。 忙碌了一天,总算把香囊缝制得七七八八,明天再赶半天工就能完成,夜萤心里放下一块大石块。 吃完饭休息一个时辰后,再用大木桶洗一个香喷喷的花瓣浴,夜萤觉得小日子过得蛮惬意的。 泡澡的花瓣,夜萤选的是香味芬芳的月季。 这里的冬天并不会下雪,就算零下的温度也不是每年都会出现,因此,月季常年盛开不败。 夜萤平时将月季花瓣收集了,晒干,泡澡时加入月季花瓣,就能享受到芬芳的花瓣浴。 不过,双手浸入木桶中时,手指头上被针扎得孔洞立即发生了反应,被水一浸,疼得她叫出了声。 宝瓶在外面听到了,仔细一想,便明白了缘由,便进来道: “夜姐姐,我帮你搓背吧?你那手指不能泡水,不然明天肿起来怎么办?” “嗯,好吧,你帮我搓背,不过腰上不要动到,我怕痒。” 夜萤老老实实趴在木桶里,宝瓶洗得很地道,力度不轻不重地,夜萤几乎都快睡着了。 “怎么样?夜姐姐?小时候我娘没空,整天赶绣花的活,我爹又去了北疆,所以宝器都是我来洗的,力度掌握得不错吧?有时候我洗着洗着,那家伙太舒服就睡着了。” 宝瓶看到夜萤一脸惬意,便得意地道。 “唔,是很舒服,不过,哎哟,你别洗我的腰啊!” 夜萤差点没痒得跳起来,那里也太敏感了,腰眼里被宝瓶一戳到,就痒得不得了。 两个人一阵嬉闹之后,宝瓶看着夜萤莹白如雪的肌肤,不禁羡慕地问道: “夜姐姐,是不是洗这花瓣浴皮肤就会变得象你这么好?摸上去象丝绸,白嫩得象牛奶!” “哦?我的皮肤有这么好吗?” 说实话,宝瓶如果不说,夜萤还真没有意识到自已的皮肤已经悄然发生了质的变化。 “嗯,当然,比我描述的还要好,我只是词穷了,形容不出来。你的皮肤是从内到外,给人一种滑腻健康的感觉。我想每个男人要是看到你身上的皮肤,就算没有看到你的脸蛋,都会为你发狂的。” 宝瓶认真地道。 “臭丫头,还说不会说话,形容得我自已都心动了,哈哈。不过,或许真的是洗花瓣浴的效果吧,你要是觉得有用,以后也这么洗吧。” 夜萤哈哈一笑,倒是不以为意。 若是傅太医能看到这番情形,就会明白,这是夜萤砾中金体质内媚催发的效果。 和端翌纠缠越紧密,夜萤只会越来越美! 木桶里的水凉了,夜萤也洗好了,便披衣起身。 洗净吃饱穿暖,夜萤在月光下仰望星空,月亮还是一样的月亮,但是她却再也回不去从前的生活了。 哎,无限惆怅啊! “啪哒啪哒”粗重的脚步声在身后传来,夜萤身子不由一抖,真是过得太舒服了,竟然忘记自已还绑着走婚的这根绳子呢! 这根绳子如此坚韧有力,不是目前她所能摆脱了。 不说别的,宗法族礼,就是她跳不过去的坎。 夜萤无奈地苦笑回头,背后的吴大牛赫然在目。 “娘子,你今天特别美!象月亮下的仙女一样!” 吴大牛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夜萤厌恶地皱了下眉头。 端翌抬腿迈进夜家时,就看到夜萤窈窕的背影在月光下徘徊,美得不象凡间的女人一般。 她修长的脖颈象天鹅一般优雅地向着夜空眺望着,腰身细得他双掌一合就能箍住,接下就是浑圆的臀部曲线,修长的腿将她衬得出挑美丽…… 端翌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今夜为别,要数十日后再见,无论如何,他今晚一定要大杀四方,满足自已的同时,喂饱这个诱人的小女人……其实世界上最好的美容大法就是运动……哟,是你想歪了,真的是运动……作者君邪恶一笑,溜走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一碗暖汤 “娘子,月色虽好,但春宵苦短,咱们还是进房吧?” 端翌上前握着夜萤的手道。 滑腻的小手被他掌握在大手中,一阵舒服愉悦感觉从手心传遍全身,这想了一天一夜的手终于被他握到了,顿时,就象猪八戒吃了人参果,全身十万八千个毛孔都绽开。 夜萤的手颤了一下,难以掩饰浑身竖起的鸡皮疙瘩的恶心感: “对不起,大牛哥,今天我人不舒服。” “怎么了?着凉了还是?如果不舒服,我赶紧去请大夫给你看看吧?” 端翌万没有想到夜萤竟然说出这句话来,想着昨天晚上她还好好的,面对众宾朋笑魇如花,怎么突然生病了呢? 端翌心里急坏了。 “呃,是小日子来了。” 面对这个数次掠夺自已身体的男人,夜萤也不隐瞒,直接说出这个借口来。 端翌错愕了几秒,总算明白过来,夜萤说的小日子,指的是女子的月信。 端翌想起围绕夜萤展开的整个计划,心里不由“唰”地凉了一下:小日子来了,说明夜萤并没有怀上孩子。 呃,他努力耕耘了那么久,眼见他的努力又白费了。 端翌心里一阵失望。 见端翌面色不虞,夜萤还以为吴大牛欲求不满,所以变脸,心里不禁也带了几分气,原本说谎的一点内疚也被冲淡了。 原来这个男人来见她,就是为了求欢而已。 听说她不舒服,也不懂得关心照顾她。 夜萤的脸色,也变得漠然了许多。 端翌神色略略变化之后,忽然又想开了。 夜萤没有怀孕,他也就能在这里多陪陪她,这么多年,天下、国、家,他习惯了把家排在最后一位,为了大夏皇朝舍弃了家的温暖,在北疆浴血奋战,冒死杀敌,为北疆筑起了铁一般的防线,建立了不世功勋,但是年岁渐长,形单影只,现在,是把家放在首位的时候了。 “你回房里歇息,夜风寒凉,别站在这里吹风。” 吴大牛突然变得体贴,夜萤不由楞了一下,感觉吴大牛是不是象她一样,突然换了芯? 夜萤原本一腔幽怨化为别扭,哎,吴大牛对她太体贴,她也难受。 左右不得劲,夜萤便自顾自走回厢房内,反正她都说了,来了小日子,那头蛮牛总不会强行浴血奋战吧?如果是那样,她索性和他撕破脸,直接和他和离了。 夜萤听到厨房里传来“咣当”的声响,似乎吴大牛进了厨房。 他今晚没吃饱吗?这才几点?又到厨房里找吃的了? 夜萤搂紧被子,天气逐渐进入深冬,一个人躺在被窝里,总觉得到处漏风,有点冷。 夜萤忽然想起,吴大牛霸道地钻进她的被窝里,总是象一块自发热的取暖器,把她焐得暖呼呼的,有时候还会焐出汗来。 这么边想着,被窝里愈发空旷起来。 这一床十斤的新被子,还是夜萤手头宽裕后,重新在三清镇上打的,暄软舒服,白天宝瓶拿出去晒了太阳,因此还带着阳光清新的味道,躺在被子里,棉布套与露在外面的手臂肌肤相触,微凉微软,那股新棉被的惬意,通过肌肤毛孔,直沁入五脏六腑里。 到底是累了一天,夜萤一舒服,嗑睡虫就来了。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没有网络,没有精彩的夜生活后,夜萤的生活反而规律了不少。 夜晚大约十点前,整个山村便陷入沉寂,她也顺其自然地睡着了。白天则被鸡鸣狗吠叫醒,大约是上午五点半左右的光景,天还黑乎乎的,但是山村里,几乎家家户户的烟囱上都冒起了白烟。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不知不觉间,夜萤发现,以前纠缠自已的颈椎酸痛、近视、因为熬夜而长满脸的痘痘、肠胃不适等烦人的小毛病统统不见了。 当然,这也是换了身体的缘故,但是夜萤在精神感观上依然保留着从前的记忆,所以现在身体如此完美,夜萤觉得身心从内到外都十分畅快。 她慢慢也习惯了这种悠闲的农家生活。 回忆起过往的灯红酒绿,觥酬交错,仿佛是一场颓迷的梦一般。 自然,让夜萤再重新选择那样的生活,她反倒不乐意了。 酒能尽欢,数杯便足,现在的夜萤,更喜欢这样悠然闲适的农家节奏。 就象她明知道刘掌柜眼巴巴地期待着和她谈生意,但是她却能放淡心态,不疾不徐,先把香囊做好,想谈的时候,再去和刘掌柜的谈。 “吱呀”,几声门轴扭动的声音,干涩刺耳,夜萤从温暖的迷糊中一下子就惊醒了。 真讨厌,吴大牛就连这样也不肯放过她吗? 今天晚上,如果他要来强的,夜萤打定主意,誓死不从。 最烦男人为了满足一已之欲,惘顾女人的身体状况,强行做那些伤害女人身体的事了。 “娘子,睡着没有?” 吴大牛走近她的床边,轻轻摇了摇她露出被子的肩头。 还好,吴大牛估计是沐浴过后才来的,身上没有那股熏死人的味道。 不过话说自从那次没有沐浴便钻进她的房内,引得她大呼恶心之后,吴大牛倒是没有再犯过同样的错误了,每次来倒都是洗得干干净净的。 “嗯,快睡着了?怎么?” 夜萤虽然不喜吴大牛的一切,但是念在他老实又小心翼翼的份上,还是回应了他。 “没睡着就好,快起来,把这碗姜汤喝了。” 一股辛辣味传来,刺入鼻腔,倒是让夜萤猛地精神了: “姜汤?干嘛喝姜汤啊?”夜萤不解。 “娘子,你不是说小日子嘛,我听说,喝姜汤可以缓解不适,我还放了很多红糖,你喝吧,很甜的。” 吴大牛一脸讨好的样子。 夜萤呆了一下,她万万没有想到,原来方才厨房传来咣当声,并不是吴大牛去翻吃的了,而是去帮她熬姜汤。 夜萤的心暖了一下,面上神色一松,犹豫了片刻,还是接过吴大牛手中的姜汤。 “快趁热喝吧,我听说,姜汤和药一样,必须得热热喝了才有效的。”吴大牛眼巴巴地看着夜萤,但又想到什么,便交待道,“不过你也别喝得太急,小心烫着。” 夜萤听他交待得这么仔细,倒是想起了一个人,谁?《大话西游》里的唐僧。 夜萤不禁莞尔一笑,昏黄的烛光下,这一笑,倾城又倾国,简直把端翌的心勾走了。 端翌喉头一紧,不禁轻轻抓着夜萤的手,渴望地道: “娘子,我过几天要到府城去,怕是有数日回不来,今晚咱们……” 第一百七十三章杀心顿起 夜萤的心才发暖,可是手被吴大牛抓住,再抬眼看他充满欲求的眼睛,心里那股反感又再度出现,她断然道: “我今天不舒服,你去了又不是不回来,急什么?” 被夜萤冷峻的眼神一扫,再加上那爱理不理淡漠的眼神,顿时,端翌就象被一桶冷水泼在头上,“唰”地被浇了个透心凉。 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端翌此时不禁怀疑,如果他是以真身出现,夜萤的态度会不会比现在更宽容?更好? 会! 肯定会! 不用质疑。 端翌苦笑了一下。 原本只想顶着吴大牛的皮囊,生下孩子带走后,女人便安置在这个村子里,就算不能给她名份,也会许她一世安稳,平安富贵。 可是现在看来,真是个馊主意。 夜萤虽然喜欢端翌,但是却碍着吴大牛,不能接近端翌。 而端翌化身的吴大牛,又不可能告之于实情,端翌严重怀疑,以夜萤骄傲的性情,一旦知道他戏耍于她,一开始并没有投入真情,肯定会拂袖而走。 一般女人,走了也就走了,端翌并不在乎。 但是夜萤不行,如若她想走,就算他强行留下她,也只能留下一具躯壳。 没有魂灵,只有肉身,那和行尸走肉又有何异? 端翌这时心里暗暗产生了恨不得掐死“吴大牛”之心! 或许,只有吴大牛顺理成章地死了,夜萤才能接纳身为端翌的自已? 端翌第一次起了杀死“自已”之心。 端翌苦涩地道: “娘子,放心,我不会动你,你还是先把姜汤喝了吧?凉了就没用了。” 夜萤其实并没有来大姨妈,只是拒绝吴大牛的一个托辞罢了,没想到人家会整出姜汤来,夜萤不喝的话,谎言就会被揭穿了。 还好是姜汤,平时没事也可以喝着驱寒滋补的,夜萤也就把碗送到嘴边,“咕噜”几下喝完了它。 辣辣热热的姜汤,一口气喝下肚子,连身上了开始暖了起来,夜萤不觉得鼻子一痒:“啊啾”,狠狠打了个喷嚏。 一时间,清鼻水也喷了出来,直接喷到对面吴大牛的脸上。 夜萤不好意思了,吴大牛却似乎没有感觉一样,只是用袖子稍擦了下脸被喷到的地方,高兴地对夜萤道: “你看看,果然是寒气入体,还好被姜汤驱了出来。以后啊,你不要穿得那么单薄站在夜风里,很容易着凉的。” 夜萤楞了下,没想到吴大牛不光没有怪她,还这么贴心,她眼里微光一闪,不禁伸出手,轻轻替吴大牛擦去粘在颊侧的鼻涕,愧疚地道: “真是不好意思,弄脏了你的脸,大牛哥,你去洗把脸吧?” “哎哟,娘子,没关系。怎么这么说呢?太见外了,呵呵,不用洗脸,娘子的口水嘛,怎么会脏呢?我平素里不还爱吃吗?” 素有极度洁僻的靖王爷厚颜无耻地道。 吴大牛这话就有点老夫老妻的意思了。 去,给点阳光就灿烂,前面几句还挺窝心的,但是后面一句,就让夜萤笑不出来了。 “嗯,我帮你拧个湿巾,你擦擦吧?” 夜萤说着,就要下床。 “不用啦,娘子,我自已去。” 端翌见夜萤认真,哪舍得让她去屋外吹风受寒,便赶紧自已直身站了起来。 “唏哩哗啦”地在屋外的山泉水下洗好,端翌一摸脸,糟糕,把脸上的妆容洗化了部份。 哎呀,这可怎么办才好? 要化这个妆,得好一会功夫,还得傅太医帮忙,现在黑天暗地,让他一个人把妆弄好,他可没有这个本事。 端翌急得团团转。当然,现在最好的解决办法便是他假装有事,隔着门和夜萤说一声,转身离开。 想必夜萤心里也是欢喜无限吧?肯定不会挽留。 可是,端翌自已心里舍不得,明天午时就要回京了,见一面少一面,能搂着娘子睡的,也只有这一晚了。 端翌心里直发慌,但是好歹他也是征战沙场的神武大将军,意志坚韧,没有那么容易被小困难所打败。何况,这还是关系到他能不能亲近到娘子的困难呢?更不能受挫便逃。 端翌拿定主意,毅然往夜萤房里走去。 夜萤已经又躺下了,她听到吴大牛在外面“哗哗”洗脸的声音,接着,吴大牛打开了房门,又走了进来。 一股风吹来,放置在床头的烛火闪了几下,一下子就灭了。房里,陷入了一片黑暗。 “娘子,我来陪你了。” 端翌见火被自已手掌暗使的劲风吹灭,心内不由暗暗得意,熄了灯,虽然看不到娘子诱人的容颜,但是,呃,手感也还是很好的。有时候,千言万语,敌不过一个温柔的抚摸。 夜萤听到吴大牛哑涩的声音,身体下意识厌恶的缩紧,但是随后便感觉到一个火热的身体钻进了被窝,贴了上来。 “我可是小日子啊,你不许动我。” 两个人一起躺在一个被窝里,夜萤的声音,也突然显得软弱无力了许多。 也不知道吴大牛身上有什么魔力,两个人一本正经地面对时,夜萤全身难受,颇为不耐,连话也不想和他多说一句。 但是一旦两个人躺在一起,吴大牛身上似乎会散发出一股莫名的男人气息,让夜萤手脚发软,无从拒绝。 真是精分了。 夜萤也不由得暗骂自已。 “娘子,放心,我不会动你,我抱着你还不成吗?” 吴大牛低沉的声音,温柔了许多,如果光闭着眼睛,真是难以想像他平时畏畏缩缩的样子。 或许,男人只有在床上大展雄风的时候,才会象最本质的男人吧? 夜萤不由这么想。 不容她拒绝,吴大牛一把从背后将她搂进怀里,夜萤抗拒地推了一下,道: “放开我。” “我抱着你,你会暖和点。这房间里,也该烧炭了,不然天气再冷下去,我又不能来做你的暖炉,你会被冻坏的。” 吴大牛煞有介事地道。 许是夜萤方才洗完澡,毛孔大开之际便站在夜风里,因此蓄积了不少寒气,所以除了姜汤驱出那个喷嚏外,此时被吴大牛热呼呼的身体抱在怀里,夜萤不禁全身一抖: “啊啾,啊啾!” 一连打出数个喷嚏来。 “你看,我就说你受凉了吧?” 端翌八成是关心,二成是习惯,手掌无意识地沿着夜萤的胸口向下摸了一遍,摸到肚腹下面时,端翌忽然楞住了。 咦,好象有什么不对劲啊?靖王爷似乎发现了夜姑娘的谎言……靖王爷会怎么做呢?暴怒?还是趁机推倒?更新君说不好意思,作者君在狂码字中,今天暂且为别,明日再见。(当然,如果你不是紧紧追更者,手指请继续往下翻,我是未来已更新君……) 第一百七十四章魂飞魄散 端翌手有意无意间滑过夜萤的下腹,他马上发现了异常。 夜萤,不是说她小日子来了吗? 可是,她那里,似乎没有那些累赘的东西。 端翌眼睛扑闪了一下,忽然明白了,夜萤这是拒绝吴大牛的托辞。 一时间,端翌不知道是该欢喜还是生气。 “娘子,你的小日子没来吧?” 当端翌的手摸到她下腹时,夜萤心就猛地一跳,然后便听到端翌扑着热气的喘息在耳边不无暧昧地响起。 糟糕,被他发现了。 夜萤不由暗暗后悔,做戏也得做全套啊,早知道就套上那草木灰版的古代姨妈巾。 只是她实在嫌那玩意粗陋难受,没想到吴大牛竟然会轻易发觉? “我,呃,虽然还没来,但是也快了。我肚子涨得难受,不定呆会就来了。” 夜萤索性脖子一梗,将谎坚决扯到底。 说起来,她也没有说谎啊,自她穿越过来,女主的身体一直迟迟没有来月信,对她来说,自是一个极好的消息,一来不用裹上那可怕的草木灰姨妈巾;二来这样的体质便不容易受孕。 只要不怀孕,她和吴大牛就有和离的机会。 所以夜萤也从来没有和田喜娘提起这碴,要不然,早就该去看大夫调理身体了。 也是夜萤心大,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这样重子嗣的浓厚氛围里,她竟然放任对自已身体的管理。 既然一直没有来大姨妈,那就是一直在准备来大姨妈的路上,所以夜萤觉得无论如何也不算自已说谎,所以说起话来理直气壮,毫不脸红。 “呵呵,娘子,你害得为夫我憋得好苦啊!” 端翌这下不再理会夜萤推托的各种理由,一想到要离开夜萤十数日,不能与她首尾相缠,端翌便觉得再也忍不住了。 何况,他心里已经十分明确,什么小日子,那分明是婉拒的借口。 端翌的大手从她的腹下向上摸索,很快就握住了她胸前的丰盈,两边正好都是一手掌握,他不禁发出惬意的轻喘。 夜萤只觉得身后那个男人的手,好象有魔力似的,带着微微的电流,从她肚腹间直往上滑掠,略带粗糙的指腹所到之处,都激起一阵微微的麻痒,让她舒爽地鸡皮疙瘩尽数被激起。 夜萤也不知道自已怎么了,为什么明明厌恶这个男人,却又沉迷于他的挑逗技巧。 难道自已是个精分?或者是个感官享受者?只耽迷于身体的享受,而不计较与他是否达到灵与肉的交融? 夜萤还来不及思考得更加深入,理智就被胸口前的一阵温热麻痒给冲没了。 “你,你不用要这样……” 夜萤脸颊一阵发烫,想要推开盘恒在她胸口的脑袋,但是对方却紧紧地咬着她,并不松开,随着她的反抗,他还故意伸出舌头,在她的顶端扫了一下。 顿时,夜萤觉得自已的魂都飞了。 真是不明白,这个粗莽的汉子为什么白天和夜里,宛若两人? 或许,白天的木讷,都化成了夜里冲击她的机敏? 夜萤被他间或一扫,差点没叫出声来,但是一阵羞耻感涌上心头,她只能紧紧闭着嘴。 到最后,光是闭嘴也没用了,她觉得自已如果喊出声来,怕是全村人都会听到。于是,夜萤把自已的手塞进了嘴里。 只有这样,紧紧咬着自已的手,才能避免发出那令人耳红心跳的声音来。 可是吴大牛并不放过她,相反,见她这样,他似乎更来了兴致,在细细品吮她的朱果之后,沿着她白玉一般的肚腹缓缓向下,一路磨蹭到她的脐上。 他脸颊上带着些许须发的粗糙,滑过夜萤幼滑的肌肤时,夜萤的身体都在微微地颤抖,而胸前暴露在夜空中的凉意,让她不禁有点留连方才温热的感觉。 夜萤以为他要忍不住冲撞了,谁知道,他并不想马上结束,而是在她结实的小腹上盘恒良久,还把脸贴在上面蹭啊蹭的,最后,竟然急转直下,将她双腿一分,将舌尖送了上去…… 夜萤塞在嘴里的手应该被咬破了吧,她只觉得一阵阵刺痛从手上传来,但是手上那点痛已经顾不上了,她随着对方的舌尖,在油锅一般的热浪里上上下下,死去活来。 “娘子,娘子!” 身下的男人在低低叫唤着,似乎特别享受这样叫她一般。 但是那声音里,又带着一股神奇的魔力,让她有一种意外的亲近之感。 不过夜萤的脑子里已经不够想这些了,一阵阵的空白不时出现。 直到最后,她的身体又被他填满,彻底的空虚之处有了坚实的感觉,他抱起她,让她盘在他的腰间,蛮横地向上顶撞着她,她感觉不到冲撞的蛮力,只希望他用力一些,再用力一些…… 夜萤是昏迷着睡过去的。 她都不知道,她昏死过去以后,端翌起床,端来热水,为她细细擦洗过。 她额前汗湿的碎发、她身体的狼藉之处…… 借着烛光,端翌忽然发现夜萤软软垂放在脑袋边的手有些异常,他小心地拿起一看,见手指上竟然有斑斑血痕。端翌想起夜萤把手塞到嘴里的举动,不由地哭笑不得,心疼又无奈。 可是仔细一瞅,奇怪的是,她左手的手指头上,却有数十个针孔大的伤口,伤口已经收敛了,结成黑色的点状。 这又是怎么了?绝对不是自已嘴咬的? 端翌的眼神一下子就变得可怕起来。 他的媳妇是被谁虐待了吗?如果是,那个人该死…… 好一会儿,端翌收拾干净,才心满意足地抱着她,头一挨到枕头,嗅着她发间的馨香,他便沉沉进入一个没有梦境的处所。 为了满足这个小女人,他也是被榨干了身上的每一滴精力。 夜萤醒来时,满室华堂。 看日影,竟然是近午时分。 夜萤想昨晚上的那一幕幕旖旎画面,仍然让她耳红脸热。 疲乏地欠起身,夜萤意外地发现,自已身上临睡前穿的浅米白的棉布睡袍已经被换掉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件浅粉的。 原来,他竟然给她擦洗过? 夜萤错愕之后,一阵愤愤。 自已到底还是听从了身体的指向,屈服于他的技巧之中。 是的,一定是他的技巧太过高明,尤其是昨晚那样…… 夜萤以前也从未尝试过,没想到他竟然运用自如,这下夜萤不禁怀疑,吴大牛到底是哪里学来的这些,无论如何,这似乎也不是一个放牛汉子应该会的。 透明的阳光照在她的身上,夜萤低头一看,就见身上到处青紫点点,再拿黄铜镜子一照,虽然模糊,却也能看到,脖项上亦是到处密集着斑点,十分显眼。 夜萤不由暗恼,还好是冬天,可以用长围巾来遮挡,如果是夏天,她等这些斑点消失的一周里,什么事也不能做了,光是关在屋里就得了。 慢吞吞地穿好衣服,夜萤一眼瞥见桌子上放着的未完工的香囊,猛地紧张起来。 端大哥不是说午时就要离开?这里是往三清镇的必经之路,端大哥若是顺道来取,她该怎么办?总不能送一个半成品给他吧?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依旧十章送上,大家收好了。 第一百七十五章明白了什么 夜萤脸也没洗,牙也未刷,揉揉眼睛,就开始缝起香囊来。 经过一夜的歇息,夜萤指尖的针孔已经结疤,虽然还有阵阵隐痛,但是没有昨天那么厉害了。 经过一天的锻炼,隔了一夜之后,夜萤缝绣的技巧有了突飞猛进,不到一个时辰,在她的紧赶慢赶之下,夜萤终于把这个香囊绣好。 夜萤又在香囊下挂上五彩丝坠,然后往香囊里填装了香料,把袋口彻底缝合住,这才心满意足地欣赏起自已首次缝制的香囊来。 嗯,真不错,第一次的作品。 夜萤乐呵呵的,并不知道自已的香囊和现如今大家闺秀们做出来的香囊,差的不是十万八千里的级别。 村口,大榕树下。 夜萤收到宝瓶的报信,便来这里送别端翌。 “夜姑娘,此次一去,时间长的话,或许要月余,这段时间,你可要好好照顾自已,没事别一个人到深山老林里,那里凶兽很多,若是不得已要去,也得带上宝器。 宝器和宝瓶,如今学艺初成,又是天生神力,你若出门带上他们其中一个,必有助益。” 端翌简直象老妈子,夜萤听着他的諄諄教诲不由地哭笑不得,她没事天天往老林子里钻干嘛? 这些话听起来好耳熟,不是从前出门父母必叮嘱的那样吗?不要深夜一个人走小巷子;看到大货车来一定要让它,不差那一分钟;若是有人在背后盯梢你,赶紧打电话报警…… “端大哥,你去了又不是不回来,放心吧,我什么事都没有,在这里肯定好好的。” “嗯,傅大夫没有离开,他还在山居,要是有什么事,你可以让人去找他。” 端翌这一交待起来就没完。 看着夜萤脸上神色依旧带着掩不住的疲乏,方才一路走来,走路的样子也不太得劲,端翌心里有愧,说话的时候,忍不住温言软语起来。 夜萤有没有感受到他那份浓浓的关心不知道,他的侍卫们倒是被酥倒了一片。 王爷,你这样的语气,这样宠溺的眼神,若是放到往日北疆战场上,还能吓得倒谁? 夜萤如弱柳在风中凌乱,端翌则一身神清气爽。 不过细看之下,夜萤的气色却是白里透红,健康的气息从内向外溢出,砾中金的体质,果然对二人的身体都大有裨益。 端翌说得口干舌躁,夜萤见他眼神牢牢锁定自已,不由地脸上一热,飞起了一道红霞,不自在地用手拢紧脖颈,生怕露出那里的可疑行迹。 端翌瞥见夜萤的动作,不由地喉头一阵发紧,哎,此去为别,晚上一个人怕是孤枕难眠了。 以前在这里,借着教宝瓶和宝器武功的名义,他基本上也是混在夜家,现在可好,猛然就要抽离。 端翌的心陡然就象空了一截似的。 娘子,你可知道,我还没有转身,已经开始想你了。 端翌的眼神火辣辣的,充满了期待,夜萤在身上掏啊掏,掏了半天,终于鼓足勇气,把那个简陋的香囊掏出来,道: “端大哥,这是我亲手缝制的香囊,说好送你的,你就带着吧,做个念想,也算是给你的祝福吧,希望你一路平安,出门赚到大钱。” 端翌拿着这个做工拙劣的香囊,简直象捧着一块至宝一般,高兴得一迭连声地道: “夜姑娘,没想到你如此守信。多谢。有你的祝福,我一定会平安归来的。” “端大哥,这是我第一次做香囊,手工不好,不要见笑。” 夜萤只是自谦罢了,对自已手工拙劣根本一点意识也没有,其实心里还有些小显摆和得意。 “你第一次做香囊,就送给了我?” 端翌喜出望外,紧紧捏着手中的香囊不肯放松,倍感珍惜。 “当然,我从前都没做过,昨天针把指头都……” 夜萤忽然觉得这么说,未免有过于邀功请赏的嫌疑,呃,自已做一个香囊算什么,端大哥可是救过自已命的恩人哟,也没见人家整天挂在嘴上。 “夜姑娘,你的手指都扎破了?” 端翌想到昨晚上给夜萤净身时,看到夜萤左手指上那些黑色的斑点,分明是夜萤做香囊时被针扎到的结疤啊! 端翌不由分说,一把抓起夜萤的左手,在阳光下细细察看。 王爷,你这样好吗?光天化日之下,调戏民女啊!人家又不是你正宗的妃子…… 侍卫们的内心戏很丰富。 夜萤猝不及防,手被端翌抓在掌心内,她想要缩回来,却又怕端翌会乱想,无奈,只好被他抓着仔细打量。 “哎,真的,都扎了几十个针孔,你怎么这么傻?不会去镇上随便买一个?” 端翌心疼了,鼻子气得快冒烟了。 夜萤也是无语了。 “端大哥,这是送你的香囊,是带在身上的祝福,我随便去镇上买一个,算怎么回事呢?我夜萤,断不会做这种没脸没皮的事。” 夜萤故意说得一副义薄云天的架式,这是她从电视剧里学来的江湖侠女的样子。 没错,虽然面对着端翌十分心动,但是现在她不能和端翌牵扯不清,毕竟,她还是一个正在走亲的女人。 端翌不知道怎么,从夜萤的语气里,听出了淡淡的疏离,他的心里突然有些堵。端翌放开夜萤的手道: “我会让傅大夫拿一些上好的膏药给你涂涂,应该很快就能痊愈。夜姑娘,你帮我把这香囊挂上好吗?” 端翌把香囊递给夜萤,夜萤捏着香囊有点傻了,真挂啊? 她以为端翌看到这普通的手工,只会随便放在哪个口袋里呢! 挂在腰间,就不一样了,相当于他的贴身之物。 难道,端大哥对我也有不一样的想法? 看着对香囊一脸珍惜的端翌,夜萤的脑子里,忽然“轰”地炸开了一道白光,身体轻轻晃动了一下,看着端翌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夜姑娘?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端翌忽然见到夜萤脸色煞白,身子晃啊晃,好象要晕倒一样,不由大悔,真是的,昨晚上还是用力过猛,自家的娘子,他下手也太没轻重了。 端翌恨不得抽自已一个嘴巴。 如此不镇定的王爷,你不是见过血流成河、尸堆成山大场面的人吗?怎么变得这么脆弱? 侍卫们快怀疑自已的三观了。 还好,这时候夜萤说话了……作者君建了个群,大家有兴趣的可以来玩玩,新建的群,进来的都是元老哈群号:439794990 第一百七十六章送别 “端大哥,没事,我估计是昨天着风了,有点感冒。” 夜萤掩饰地道。 哎,也是够够的了,现在她扯谎的能力越来越强了。 夜萤勉强稳定身形,这才发现端翌还一手握着她的手,一手扶着她的肩膀。 呃,好象现在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啊? 在夜萤的注视之下,端翌也意识到什么,不过,却没有马上放开手,而是关切地问道: “夜姑娘,能站得住吗?” “能。” 夜萤微微一笑,她又不是病秧子,只是突然发现了一个惊人真相,内心一时无所适从,情绪激动造成的罢了。 “那,你站稳了,我要放开了。” 端翌这是第一次正大光明地和夜萤肌肤相亲,其实那种碰触到自家媳妇光滑肤肌时的激动程度,和昨晚也没有什么区别。 端翌确定自已肯定是爱上夜萤了。 他记得博学多才的三弟端祥对自已说过,当一个男人真的喜爱一个女人时,便会恨不得告昭天下,让天下人都知道,这个女人是属于他的。 现在,端翌便有这种感觉。 他好想带夜萤一起回宫,然后在皇上面前宣布,他找到了自已的王妃,让皇上下旨同意他的婚事。 “端大哥,我帮你把香囊系好吧?” 夜萤的话,打破了端翌满脑子的狂热,听到夜萤问他,端翌赶紧点了点头道: “好,你帮我系上吧!” 夜萤拿着香囊仔细打量了下,这才感觉,这个香囊上面的针脚高低不平、花纹也不规整,除了里面的香料是自已的独门配方,还真是一无是处,难为端翌肯把它系在腰带上了。 夜萤系好香囊,这才后知后觉难为情地道: “端大哥,我多缝几个练练手,下回一定再缝一个漂亮一些的给你。” 端翌眉毛一挑,霸道地道: “夜姑娘,不许再缝香囊了。我有一个就够了,除非,你想再送别人。” “没有,我没有别人可送。”夜萤摇摇头,微微一笑,问道: “为什么不让我再缝?我多练练手,肯定比这个更漂亮。” “这是你送我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我会好好珍惜的,不想你再缝香囊,是怕你扎了手指头。看看,这些针孔,多吓人啊?” 端翌又抓起夜萤的手,送到她面前,让她自已看。嗯,媳妇手感真好! 不看不知道,一看那结成黑色小点点的针孔,还真是有点吓人,如果有密集恐惧症的人看到,怕是当场就晕倒了吧? 夜萤咧嘴一笑,甜美的滋味流溢而出,原来,端大哥是怕她受伤啊? 心里甜丝丝的,夜萤说话的声音也不由地降了下来,柔声道: “时辰不早了,你也别耽搁了,喏,这些是我煮的十几个鸡蛋,你拿着在路上当点心吧?” “嗯,谢谢夜姑娘,我会早去早回地。” 端翌郑重地道,好象在下一个承诺似的。 夜萤痴痴地看着端翌骑着神骏的白马消失在村道口,心里忽然觉得空空的。 哎,要好长时间,不能看到端大哥英姿勃发的身影了。 这时,夜萤猛地又想起昨夜吴大牛似乎也对她说过,他要出远门几天,夜萤心内不由一阵奇怪,为什么吴大牛要出远门,也没有来和她道别一下? 或许,她在吴大牛的心目中,只是十两银子换来的走亲娘子吧?哎,木头一样的吴大牛,和知冷知热、关心体贴人的端大哥,还真是不一样啊! 夜萤甩甩头,缓步往自家新宅走去,正好可以来看看新宅的建设进度。 “夜姑娘,这段时间可以准备上梁了,你是不是要请个风水先生看看良辰吉日,选定了日子好上梁?” 工头看到夜萤走来,便主动上前问她。 “行,没问题,我回头去找个风水先生看看。” 提到风水先生,夜萤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三清镇上的赛江南。 不过,三清镇也不光是他一个风水先生,虽然他名气最大,但是夜萤得罪过他,也被他家人恶心够了,根本不可能再去请他。 夜萤打算让刘掌柜帮她推荐下风水先生的人选,毕竟,虽然她不迷信,但民俗还是要遵守的。 否则,日后人家会对着她的新宅指指点点,说她这宅子没请风水先生看过,万一有点事,就会说她家风水不好什么的。所以,能避免的还是避免,按着礼俗来。 宅子四边的墙已经砌好,底座和门楣、大门入口处都是沉稳的青岗条石,显得大方气派,梁体则采用的是七架梁的体式,坚实耐用,在吴家订好的青瓦也运到了,堆在门口,就等着上梁后,再盖上瓦片,房子的主体构架已经完工了,剩下就是地面的平整、花草种植等零碎的活。 “夜姑娘,既然你主意已定,那明天我们倒是可以先行寄梁了。” 工头道。 寄梁虽然也要祭拜一番,但不用请风水先生,由这些工头来完成就可以。 其实在民间,象做建筑、家俱的工匠间,有不少便具备一定的风水意识和风水手段,在民间传闻里,也是不可得罪的人物。 夜萤之前就听田喜娘交待过,对待这些工匠要十分尊敬,万万不可小视。 万一惹恼他们,在屋梁上,或者墙根随便哪里,做个符咒、埋个小人,这家风水就败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夜萤对这些工匠们果然一直怀抱小心。 此见时工头提议,便赶紧点头道: “行,师傅你看要怎么安排,你交待我照办就行。” 见夜萤谦恭有礼,工头心里也很舒服,便笑道: “主家只要准备香、红丝线、鲜花、红烛、发糕三小碗,水果和五牲,木工的器具像墨斗、曲尺等。其余祭拜果品、菜蔬也要多多准备一些。 所谓择日不如撞日,正好今天我也闲了一些,不如现在就去山上挑根适合的大梁如何?” 夜萤被工头一说,这才知道,原来挑大梁也是有学问的,不是随便有钱买一根大梁就行。 首先主人要亲自去南山物色梁木,选梁木的条件可谓苛刻,一是梁木必须是杉木;二是要笔直参天,枝繁叶茂;三是树龄不长不短,树形要从下到上大小尽量一致;四是树的四周要长有许多小杉木,越多越好,寓意多子多孙。如果是独木一根,就不能选用。 夜萤边爬着山,边听工头说着这些规矩,不由一阵凌乱,道: “这杉木好找吗?” “呵呵,夜姑娘放心,我们是惯常做这些事的,一定会替你挑一根好的大梁的。” 工头很厚道的样子。 夜萤身后,宝瓶和宝器象哼哈二将一样,形影不离。 第一百七十七章夜珍珠的心思 端翌的叮嘱,言犹在耳,夜萤想起以前独自一人上山的经历,还是觉得带上宝瓶、宝器稳妥。 工头也带了两个工匠,以便到时候帮着砍和拖杉木下山。 说话间,便来到一片杉林中,工头在林子中转悠了一会,便钻出来对夜萤道: “夜姑娘,你和我进去看看这根杉木可合适?” 宝瓶看着林子里杉木间疏地种着,坡面向阳,林子里亮堂堂的,但仍然不敢大意,拉着宝器陪着夜萤一起走进林子里。 有了这两个神力王在侧,夜萤倒也无惧,便跟着工头进了林子。否则,一个女子,和大男人钻进茂林里,到底有些不妥。 进了林子走了十来米,工头指着一根杉木道: “便是它了,你看如何?” 夜萤一看,这株杉木有大的陶盆碗口粗,笔挺昂然向上,四周亦生长着许多小杉木,十分符合工头之前说的大梁的条件。其实她也不太懂,四下看了看,只好装模作样地道: “行,就这株吧!” 工头点点头,便唤来那两名工人,让他们轮流砍树。 夜萤见他们只砍树的一侧,便奇怪地问道: “砍树也有讲究吗?” 工头一笑,带着一副和菜鸟讲解的技术派自豪道: “那是自然,这么砍,一会树倒下时会向着南边,而且不会压到这些小杉木,这都是砍大梁时的规矩,树不能朝着别的方向倒,只能向着南方,也不能压坏小杉木,是希望主家风水长盛的意思。” “哟,那多谢师傅您了!” 夜萤虽然知道这是规矩,但是人家在细节之处这么为自已着想,也是蛮感动的。于是当场便给工头和两名工匠一人一分银子的辛苦钱。 三个人没想到夜萤这么大方,眉开眼笑地接下了这赏银,干起活来更加卖力。工头还介绍道: “这梁砍倒后,要制梁前我们也要上香放鞭炮的,保证给主家制一根能保百年基业的大梁。不是我自夸,现在按规矩来办事的也不多了,好多人图省事,也晓得主家不懂规矩礼俗,直接跳到了上梁那一步,所以你看有些主家搬了新宅后,风水不进反退就是那样。” 工头怀里揣了赏银,为了表现自已对得起这份打赏,便乐意透露一些行业内幕。 夜萤听了暗暗警醒,所幸自已并没有小气,大方一些,不得罪小人,最后的福报还是自已的。 说话间,工匠已经把木头放倒,果然功夫老到,那杉木直直倒向南边,树身正好错开那些小杉木,没有把小杉木砸坏,这份手艺,夜萤也是拍掌称好。 “夜姑娘,你们可以先下山了,我们再慢慢把杉木弄下山吧。这主梁还要曝晒几日,待干了便制梁。你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去找个风水先生看看什么日子适宜上梁。” 工头让夜萤来,就是为了让她自已选定主梁。现在事情办完了,夜萤留在这里也没有必要了。 夜萤便道一声辛苦,带着宝瓶和宝器沿着来时的路下山了。 “哎,夜姐姐,端大哥也不知道到哪了?听说要从三清镇乘船到府城,然后再从府城骑马进京城,据说路上就要七八天呢!” 宝器觉得端大哥走了,没有人再教自已功夫,很不习惯。 夜萤亦是一阵惆怅。 她的心似乎也被端翌带走了。 刚才忙的时候倒好,现在一闲下来,一听到端翌的名字,就有点神不守舍的感觉。 “夜姐姐,你的香囊,端大哥没有嫌弃吧?” 宝瓶可是看到了夜萤缝制香囊时的狼狈样,此时不由打趣道。 “哼,嫌弃什么?他可宝贝了。还让我系在他腰上。”夜萤得意洋洋地道,“别看我是第一次缝,感觉手艺还不错,他还直夸我。” 夜萤一脸恃宠而娇! 宝瓶也是被她震惊的不要不要,也就端大哥愿意把这个笨女人缝的难看的香囊系在腰上了。换成是她,那简直太丢脸了,腰间的香囊那么明显的部位,出去被人一问,谁缝的啊?呃……会嫁不出去的! “夜姐姐,我偷偷告诉你,其实你走后,我看到珍珠姐也去送端大哥了,好象她也拿了一个香囊要送给端大哥,说让端大哥把他腰间难看的香囊换了。” 宝器贱兮兮地道。 “啊?有这回事?你当时怎么没告诉我?”夜萤大吃一惊,原来夜珍珠肖想端翌至此,竟然不要脸地主动去送他,“那端大哥接受了没有?” “嘿嘿,自然是没有,有我早告诉你了。”宝器笑着抓了抓头,不以为然地道,“珍珠姐挺搞笑的,上一回惊马时,她就想往端大哥怀里钻,结果端大哥硬是让我把她扯开了。” 宝器虽然年纪不大,但并不代表他笨,男子到了14、5都要开始相亲了,他都11了,自然初谙男女之事。 “哦,还有这回事?” 夜萤第一次听宝器说起,才知道个中曲折。她详问了一番,才知道请客的当天,还有这些小插曲,不由冷笑道: “还好端大哥头脑清醒,娶谁也不能娶珍珠啊,她不是良善之人。” “嗯,端大哥不肯接受她和香囊,我看她跑到后山嘤嘤哭去了。还把香囊扔在地上,踩了七八脚。” 宝器继续八卦。 “哟,真是下得了脚。” 夜萤笑魇如花。心道:端大哥真是太棒了,拒绝这种白莲花就必须干脆。 “喏,我把她踩的香囊捡回来了,味道真香,端大哥不要,我正好可以挂着,还没人送我香囊呢!” 宝器没脸没皮地从兜里掏出个香囊来,笑嘻嘻地道。 夜萤接过这香囊一看,脸上便挂不住了,讪讪地道: “哟,做工挺精致的嘛,端大哥居然不收,太可惜了。” 这香囊,显然夜珍珠是下了血本的,用五色丝线在丝绸上缝制而成,囊袋显得十分精致考究,内里不知道填充了什么香料,幽香异常。 单独看也没什么,但是若和夜萤制作的粗针大线的香囊相比,自然是夜珍珠的高明十倍不止。 “嗯,是挺考究的,我看这香囊的做工手法,没有十天半月的制不成,若是夜珍珠亲自缝制的,怕是蓄谋已久,直到这个机会才拿出来送给端大哥。” 宝瓶哪壶不开提哪壶,居然还夸了夜珍珠的香囊。 夜萤有点气急败坏,敲了下她的脑袋,道: “注意站队!” 提醒她屁股别坐歪了,坐到夜珍珠那队去了。 “夜姐姐,你是知道还是装着不知道,送香囊有一个说法的。” 宝瓶摸了摸头,突然煞有介事地问道。对了,作者君昨天参加五公里跑,配速六分二十一秒……大家都要做健康生活的读者君哦! 第一百七十八章夜萤不配合 “哦?送香囊有什么说法?” 夜萤还真是比较迷糊,何况,端翌让她送的时候,还打了个马虎眼,只说索要祝福,因此夜萤也没有多想。 “哈哈,在我们村里啊,送香囊是表示定情信物的意思。只是柳村我就不知道了。” 宝瓶促狭地眨了眨眼睛,看到夜萤做势要打她,赶紧吓得一溜烟跑远了,不过,她的笑声却是从风中传来,惹得夜萤羞红了脸。 “哞”,刚进村口,夜萤就听到一阵牛群的嘶叫,夜萤心一跳,莫非要遇上吴大牛? 一想到自已是吴大牛媳妇的身份,夜萤心里就一阵沮丧,顿时觉得,端翌和她的距离有十万八千里远,或许,夜珍珠才更和端翌相配吧?好歹他们男未娶女未嫁。 随着一群牛从身边走过,夜萤倒是认出来,牛群正是平素吴大牛赶的。 这里面的牛也不尽都是吴大牛的,否则,他就发了。村里人几户人家共养一头牛,有些人实在没人手,就会把牛交给吴大牛去放,付吴大牛一些工钱,吴大牛就是依此过活。 因此,别看牛有数十头,里面属于吴大牛的,只有一头。 夜萤听田喜娘说过吴大牛家的情况,但是由于满脑子想着和离的事情,夜萤并没有怎么把吴大牛放在心上。 现在看到牛群经过,夜萤不禁有些发窘,可是一看放牛的汉子,却是吴氏的一个本家,并不是吴大牛。 见夜萤看向他,那吴氏的本家也认得夜萤,笑道: “大牛说要去府城,是不是给你置办什么好东西去了?听说要去好一阵子呢,把牛都托给我放。” “辛苦大哥了。” 夜萤低声道谢了下,不论如何,现在她的身份还是吴大牛的媳妇,人家都这么说了,她当然要表示一下谢意。 “不必言谢,大牛可是把这些天的工钱都让我拿了,我也算小小赚了点外快吧。” 吴氏本家说着,挥起鞭子,把牛赶向各家的牛圈。 夜萤看着牛群,不禁有些怅然,又有被从云天之上的愉悦拉回现实的郁闷。 宝器跟在夜萤身后,不时拿出夜珍珠缝的香囊把玩,还把手伸到鼻端嗅闻,对夜萤道: “好香啊,也不知道装的是什么香料?” 夜萤早就没了心情,板着脸回到了家里。 哎,端翌实在太优秀了,不光人长得好,人品好,还有一身本事,看他出手阔绰,想必在府城的镖局规模也不小吧?这样的男人,还真不是自已能肖想的。 夜萤回到家里,关上房门,想要一个人静静。 “夜姐姐,睡着了吗?傅大夫来找你了。” 就在夜萤一肚子心思的时候,突然,宝瓶跑来敲门了。 夜萤这时候听到傅大夫的名字,觉得格外亲切,赶紧收拾了下,起身打开房门,热情地招呼道: “傅大夫,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呵呵,当然是端翌的歪风啦!他人离开就罢了,还让人传话给我,说你的手受伤了?让我带些上好的疗伤膏药给你敷。” 傅大夫提着藤草编的医药箱,打开医药箱的盖子,露出里面林林总总数十盒膏药,对夜萤道: “先让我看看你的伤势如何。” 夜萤楞了下,好一会儿,才伸过左手道: “喏,就是这些。” 傅大夫咪着眼睛地看清楚那些针孔,不由哂笑道: “我当是伤得多严重呢,吓得我把珍藏的百年膏药都带来了。这些伤口都结痂了,哪里会有事。哎!” 夜萤也脸红了,道: “端大哥那是大惊小怪了,劳动傅大夫了。” “嗯,没关系,不过,针孔扎在手指尖上,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气血,这样吧,反正我都来了,顺便帮你号下脉。” 傅大夫似乎说得很有道理,夜萤也听不出什么破绽,便点点头,乖乖地坐在他前面,把手伸给了他。 傅太医心内一阵得意,他正愁怎么接近夜萤,给她探诊下是否有了喜脉,一时想不到合适的借口,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功夫。 傅太医迫不及待地将手指搭在了夜萤的手腕处,微闭双目,开始了他向往已久的喜脉探查。 良久,傅太医脸上神色不显,但是气氛却显得有些凝重。 夜萤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偷偷看了傅大夫几眼,见他双目微闭,似乎沉浸入脉博的世界里,夜萤不由地微吐了下舌头,呃,难道被傅大夫查出些什么来了? 她瞬间想到了自已月信不来的事情。 据说古代的大夫都很厉害的,能从脉博的微弱变化上,探查病人的病情。 “呃,傅大夫,有什么不对吗?” 看到傅大夫久久不说话,夜萤终究有点担心,开口问道。 “你张开嘴,舌头伸出来给我看下。” 傅大夫终于说话了。 夜萤依言做了。 傅大夫观察良久,才道: “呃,夜姑娘,你是不是月信不太按时来?我探查到你气血倒是不虚,只是似乎有些宫寒,平素你是不是吃热补的食物都没有什么感觉,比如油炸、煎的食物,喜吃羊肉、狗肉之类的温补肉食?” “没错,我吃油炸的是没感觉,宝瓶就不行了,她一吃油炸的,脸上第二天必起疙瘩。” 说到这点,夜萤也深感老天不公,独独偏爱她一人,宝瓶每次嘴馋吃完油炸的东西后,第二天必对着一脸疙瘩怨叹。 “还有,你说的吃羊肉我是蛮爱吃的,吃完了就通体舒泰,否则,夜里入睡时总是手脚冰凉。至于狗肉,我是不敢吃的。” 她是爱狗人士,怎以能吃狗狗的肉呢? 夜萤一番回答,证实了傅太医的想法,他道: “夜姑娘,还好今天让我彻底探查了你的脉像,你这种石女之脉,子嗣难得,若不是赶紧吃药调理,把身体温养好的话,怕是孤老一生!” 傅大夫故意把话说重一些,他知道夜萤心眼多,万一说得不痛不痒,夜萤肯定不会引起重视。 不过,他没想到,就是这么吓唬夜萤,夜萤也不惧怕,反而笑着道: “傅大夫,你多虑了,我觉得自已身体挺好的,能吃能睡,你就别吓我了,骗我吃苦苦的药,没门。” 傅大夫一下子就着急了,得,难怪靖王爷辛苦耕耘几个月没有结果,原来症结出在夜萤身上,现在是找到病因了,可是夜萤不配合,怎么办呢?苦苦耕耘,深耕不懈……哎,你们想哪去了,这不要立春了嘛,好好种地。靖王爷,你好象不够努力哦! 靖王爷……来人,把作者君打下大牢…… 第一百七十九章发现渣男一枚 “夜姑娘,容我说句重话,别看你现在小日子过得很惬意,可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啊! 如果不趁年轻把体质调理好,日后到了晚年,没有儿孙承欢膝下,就算拥有再多的财富,也是晚景凄凉啊! 何况说句大实话,夜姑娘你姿容出挑,要是有孩子的话,不管是一男半女,一定象你一样出色,岂不是美事一桩?” 傅太医为了端翌的子嗣,也是搅尽了脑汁,第一次学会了拍女人的马屁。 尽管夜萤的确年轻俏丽,可让一向自诩老成持重的傅太医说出阿謏奉承的话,真是羞红了老脸,简直是梗着脖子说出来的。 太梗直了。 以至于象真话。 “哎……” 夜萤叹了口气,傅大夫后面说出的话,倒是一下子就击中了她的心。 要是她能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两个软萌包子,多可爱啊?想想都美得慌。 不过,一想到这两个孩子的爹是吴大牛,夜萤脸上的表情又瞬间转凉,道: “算了,过几年再调理吧,我现在没有心情。” 傅太医看着夜萤脸上神情变化,就象天上的云彩一样,心内原本还暗喜,觉得快要打动了夜萤,可是一听夜萤说的话,便不由一阵郁闷,原来终究是差了点功夫。 呃,症结到底出在哪里?他几乎要说动她了,可是为什么又改变了主意? 傅太医只能再次尝试夜萤的底线: “端翌这次进京,听说是一个旧时认识的叔伯要给他介绍成亲的对象,说是押镖,其实是去相亲的,所以这一去就要个把月,哎,要不然,他在这里,还能劝你一二,我觉得他说的话,你比较听得进去。” 傅太医双眼微咪,就等着观察夜萤的反应。 果然,夜萤一听原来端翌进京还有这等内情,而他竟然对她瞒得死死的,亏得她还不怕戳烂了手指头,替他缝制香囊,夜萤顿时暴起,一脚踢翻了板凳,然后气呼呼地就往房里去了。 这是夜萤第一次在傅太医面前失礼。 “哎,哎,夜姑娘,你这是怎么了?” 傅太医在后面假惺惺地叫着,脸上却露出一脸奸笑,这下他算是探明夜萤的底线了。 原来,夜萤之所以不愿意调理身子,是因为厌恶吴大牛的关系。 真是个小辣椒啊?以靖王爷那火爆的脾性,这二人日后要相处久了,怕是会家宅不宁吧? 每个王爷都会拥有至少五六个以上的女人,一名正妃,两名侧妃那是必须的。 正妃和侧妃,一般娶的都是家世背景显赫的名门闺秀,对王府的地位和权势也是一种助力。 象夜萤这等身份的,怕是只能纳入普通的侍妾行列。当然,如果她能顺利生下儿子,还是有可能被靖王爷扶作侧妃的,但是,夜萤的名份,到侧妃也就到了头。 以夜萤现在这般火辣的性子,怕是连侧妃也不会满足啊,她肯定想独霸端翌。虽然现在王爷只有夜萤一个女人,但是以夜萤的身份,断不可能一直独霸王爷…… 傅太医越想,就觉得这件事越棘手。 不管是未来二人在一起之路,还是现在让夜萤调理身体的办法。 有点难办啊!他现在又不能挑明端翌就是夜夜和她私会的“吴大牛”。 解铃还须系铃人。 把这桩事交给端翌来解决吧,反正他过段时间就回来了。而且,说起来夜萤的身体资质其实没有他说得那么严重,方才那么说,纯是为了吓唬夜萤罢了。 没想到,夜萤一点也不在意,他算是白吓唬了。 其实,夜萤踢翻椅子走后就后悔了。 天知道她对端翌去相亲这样的消息反应会这么大。 那一刻,脑子里简直一片空白。 除了难过、心痛,还有愤怒,端翌这个死渣男,还骗自已绣香囊送祝福。 原来自已竟是祝福他早日找到如意美娇娘吗? 而自已竟然在他走的前一刻,还自以为发现他对她有情有意。 真是太好笑了,简直是“啪啪”地打脸啊! “傅大夫,你们怎么了?夜姐姐为什么那么生气?” 宝瓶在厨房里收拾,出来时就看到夜萤踢了板凳走开的一幕,不由吓了一跳。 “没什么,我说了一些话,让夜姑娘不高兴了。不过没关系,她会调节过来的。倒是你,有没有乖乖吃药?” 傅大夫追问宝瓶。 “有,你开的药我都有吃。” 宝瓶自从吃了傅大夫的药后,脸上的气色明显好了很多,不光脸圆润起来,就连嘴唇也有了血色。 “来,我给你把下脉。” 傅太医简直跟路边摊的江湖郎中没有什么区别了,想他在京城里,王公贵族们要请他看个病,都要大礼先行,再豪华马车上门来请。 傅太医感叹一下世道惟艰,为了靖王爷的子嗣,他也是拼尽全力、爱屋及乌,连夜萤身边的人都要巴结讨好。不光主动请膺,还要倒贴药钱……简直了。 仔细把过脉后,傅太医对宝瓶道: “效果非常好,没想到你能这么快趋好,比我预料的时间早多了,只能说明你的体格确实不错。 我看,再吃个把月药就成了。 今天我再开些滋补的药物,你去镇上百姓药店抓来吃吧!不用付现,你只要报上我的名号,药店不敢拿次药给你,他们会记账,每月和我结算一次。” 宝器在边上一听姐姐的身体没事了,高兴极了,便上前捡起被夜萤踢坏的板凳,巴结道: “傅大夫,你把我姐姐治好了,就是我们的大恩人,以后但凡需要什么差遣的,尽管叫我。” “臭小子,嘴真甜。”傅大夫也稀罕这小子的神力,问道,“宝器,你现在能举起几石了?” “大约二石。不过,我若是全力以赴,还能再提半石。” “你年纪小小,有这样的力气,已经很惊人了,三国时黄忠百步穿杨,不过是二石之力,你若是对箭术有兴趣,我倒是可以叫一个箭术高手来教你。” 傅太医想到暗卫团中,箭术高手不少,便兴致盎然地道。 傅太医发现端翌对宝瓶和宝器俩的培养方向,大抵是日后夜萤身边可以倚重的助手这样,因此,虽然端翌此刻不在现场,但他还是自作主张,想必端翌也不会责怪他。 “箭术?太棒了,我要学。我多学一些本事,就能保护两位姐姐了。” 宝器立即打起了精神。 “学箭术很苦的,若是要学,就要吃苦,你怕不怕?” 这话,却是夜萤说的。 渣男是端翌,傅大夫是无辜的,自已方才那样发火是不对的,夜萤是个知错就改的人,借着这个话题,厚着脸皮走了出来。 “哟,夜姑娘,听闻此言,你对箭术一途似乎也有所了解啊?” 傅太医觉得自已又要被夜萤惊艳到了,充满期待地问……靖王爷:我居然成了渣男一枚?傅太医,你可知罪? 傅太医:苦巴巴地望着靖王爷,这都怪作者君,你拿她问罪吧。 靖王爷:问不了,她已经被我打入大牢了…… 作者君:所以,我是不用码字了吗?太开心了…… 第一百八十章钻钱眼里去了 呃,你还当姐是度娘啊?万能全知,无所不能? 听傅大夫这么问,夜萤差点忍不住翻个白眼。 “不好意思,箭术我只知道百步穿杨、射箭夺袍这样的故事,若宝器要习练箭术,还得拜托傅大夫帮忙推荐个师傅。” 傅大夫一听夜萤对箭术知道得粗浅,虽然免不了失望,但是这也正常,农家女子,能知道有箭术一事已经不错了,至少和靖王爷有话题可以闲扯,不至于相处无聊。 想像夜萤是身怀箭术绝学之人,真是异想天开,傅大夫见夜萤脸上已经不带火气,心下一松,笑道: “只要他们姐弟俩愿意立志苦学,没有问题的。我明天就可以叫个师傅来教他们。” 夜萤晓得开镖局的人,接触的形形色色江湖人物多,傅大夫既然答应了,肯定不会蒙他们,这才绽颜笑道: “刚才失礼了,多有得罪,这样吧,傅大夫,为了感谢你对宝瓶的诊治,今晚我下厨,做几样小菜,以示谢意。” 傅大夫一听夜萤要亲自下厨,那天吃的美食犹历历在目,一肚子馋虫都被勾起来了,自然点头不迭道: “那就有劳夜姑娘了。” 既然要做美食,夜萤便要卖弄一些不一样的手段。 找了下家里的备料,夜萤发现还剩下大半块金华火腿,一块五花肉、排骨及后面发的豆芽菜等等。 夜萤便让宝瓶帮忙,杀了一只已经不下蛋的老母鸡,去除内脏和皮脂,处理干净,加入瘦肉、排骨和金华火腿,然后放在锅中慢炖。 倒不是舍不得杀小母鸡,只是这道菜的食材要求就是老母鸡,金华火腿老鸡汤对消耗过度、体弱不支、头晕眼花等症有疗效。对宝瓶来说,也是滋补上好佳品。 接着,夜萤又片了些火腿片,然后把发好的绿豆芽用火腿包裹起来,包好的火腿片,用细竹签扎好,免得松了口,摆在菜盘里,等着下锅慢煎。 看着剩下的五花肉,夜萤来了主意,让宝器把肉剁成肉泥,加入料酒、胡椒、酱油等调味料,再用手团成丸子,倒了半锅油,放到油里炸至表面金黄的五六成熟,捞起来放凉沥油。 这时候鸡汤也开滚了,浓郁的鸡汤香味飘了出来,夜萤捞了半碗鸡汤,将鸡汤倒入铁锅中,放入料酒、盐、白糖,中火烧开后,将五花肉丸子放入铁锅中,小火熬煮,最后放入水淀粉勾茨,一道着色金黄、咸酥鲜嫩的红烧狮子头便成菜出锅。 夜萤摆盘时,又在红烧狮子头上点缀上炒好的豆芽菜,更衬得红烧狮子头喷香诱人,色香味俱全。 洗净铁锅,倒入油,此时夜萤把火腿卷豆芽放入油锅里慢煎,两面不时翻腾着,直至火腿片煎出油来,而绿豆芽自然也熟了,才把这火腿卷装盘。 食材都很普通,重在菜式比较新鲜,这里人都从来没有见过。 做好菜,老母鸡汤也炖熟了,夜萤打了一大碗鸡汤放上桌,老母鸡本身就油脂少,更兼下锅时已经去掉内脂,整盆汤几乎连一点油星也看不到,就象一碗貌似无奇的清汤一般。 傅大夫上桌时,看到这碗汤,还觉得平淡无奇,慢吞吞地用汤勺舀了一勺放到嘴边,舌头才尝到汤,便觉得一阵鲜醇无比,既有火腿特有的厚重香味,又有鸡肉的清甜,他喝了一碗,还想再来一碗,简直快停不下来了。 “夜姑娘,只有菜,没有饭,真是可惜啊!” 傅太医以为只有菜,不由得觉得奇怪,便吐槽了一句。 “饭在灶膛里。” 夜萤笑了,傅太医还以为她开玩笑呢,奇怪地道: “灶膛里怎么做饭?” 夜萤让宝瓶去灶膛里用铁钳扒拉着,不一会儿,宝瓶便从灶膛里扒拉出七八个竹筒,筒身被火烧得黑乎乎,傅大夫一脸好奇: “夜姑娘,你让我们啃竹筒?” “是竹筒饭,傅大夫,我家姐姐出手,怎么可能不惊艳呢?” 宝瓶也是经常被夜萤惊喜到,已经惊喜成麻木了。 夜萤拿着菜刀,剁开竹筒,里面露出雪白的米饭,热汽腾腾的,让傅太医一看便食指大动,呃,这样的米饭出场太过出乎意料,以至于整日脑满肠肥、不缺吃穿的他,也不禁有了强大的食欲。 夜萤把竹筒里的米饭拨拉出来,放在一根剖成两半的竹筒里,雪白的米饭衬着墨绿的竹筒,别提多么清雅了,而且米饭中还带着竹香,更让人食欲大开。 傅太医挟了喷香的煎火腿卷,喝着鲜醇的老母鸡火腿汤,再来一个红烧狮子头,别提多惬意了。 “夜姑娘,这几道菜虽然看着简单,但是却花了心思,太好吃了。今晚上我又吃撑了。哎,我要离开夜姑娘的厨房几日,否则,等端翌回来,我已经被你喂成大肥猪了。” 傅太医自我调侃道。 得,不提端翌还好,一提端翌,夜萤脸上就晴转阴了。 “哎,夜姑娘,这红烧狮子头怎么做啊?我让山居的厨子和你学学?太下饭了。” 傅太医一看自已失言,只好赶紧转移话题方向。 完了,自已这回玩大了,竟然随口捏造了一个端翌去相亲的话端,回来该怎么和靖王爷解释? 一旦夜萤不理端翌,恐怕靖王爷知道真相后,一肚子的怒气都会冲着自已头上来。 但是如果现在向夜萤解释,那夜萤的怒火也不可小觑啊? 看来,这段日子只好伏低做小,求得夜萤的欢心,一旦他日东窗事发,他也好找夜萤卖个人情。 这么一想,傅太医果然第二天就积极地为宝瓶姐弟俩弄来了一位专司箭术的暗卫,让他教授宝瓶姐弟俩箭术。 行家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 暗卫了解到宝瓶姐弟俩的天生神力后,也十分欣喜,尽数把一身功夫都教授给了他们。 当然,教的只是一些理论,实践的功夫,还需要姐弟常年不懈地去练,去琢磨。 这天,夜萤一起床就看到宝瓶和宝器正对着门框发呆。 “喂,你们俩,这是怎么了?眼睛直勾勾的?” 夜萤好奇地问。 “别吵我们,夜姐姐,我们在看铜钱。” 宝器好歹还哼了一句,宝瓶却一句话不说,专注地瞪着前方。 “你们俩钻钱眼里去了?” 夜萤乐了…… 第一百八十一章左右手 “不是,蔡师傅说我们要这样练眼力,等什么时候,能把铜钱眼看得和人头一样大的时候,就可以学射二十米外的箭了。什么时候能把铜钱眼看得和车轮一样大的时候,就可以学射五十米外的箭了。” 宝瓶终于开口了。 这俩小家伙读书没什么天份,舞枪弄棒却不在话下。 夜萤前段时间也动了培养他们读书的兴致,教他们学写字,结果他们把字写得比鬼画符还不如。 能学会鬼画符,还能装成赛江南一流的人物去坑蒙拐骗呢,他们那连鬼画符也不是的东西,给夜斯文擦屁股他都嫌墨汁太浓。 夜萤只好放弃了把这俩小家伙培养成文化人的美好想法,但是多少还是要教他们识文断字,文盲可悲啊,写卖身契都不懂得签名,只能画个圈圈。 不过,一翻起书本就犯困的俩小家伙,一到武场上就精神抖擞,各种认真。 比如象现在把铜钱看成车轮这样的事吧,夜萤觉得那教箭的蔡师傅纯是被他们缠怕了,蒙他们的,结果他们真地挺当一回事的,眼睛瞪得泪水直流了也不肯挪开一下。 “宝瓶,今天随我到镇上,我要去拜访下刘掌柜,顺便看看花容月貌附近的铺子装修得如何了。 哎,还有,要去请个风水师傅,让他过来看看,什么时候给新宅上大梁。 上了大梁,房子也就差不多了,到时候,你们能住上舒服的新房,也会有专门的练武场,书房……” 夜萤絮絮叨叨了一会儿,见宝瓶依旧两眼不眨地盯着铜钱看,不由哂笑一声,把铜钱给拔走了。 这时候,宝瓶才从无奈地把眼睛拔开,把神智聚焦到了夜萤说的事情上。 其实每天都是这些事情,可是天天早起听夜萤唠叨一遍,宝瓶已经养成了习惯,并且觉得甘之如饴。 宝瓶每天凌晨四点半左右起床,烧火做饭各种之后,就开始跟着端翌舞枪弄棒。这几天端翌不在,多了学射箭的师傅,又狂热地爱上了射箭。 但是到了八点多的时候,宝瓶就会驾马车到镇上,开始督促花容月貌的正常营业事宜。 说起来,现在这个家,仿佛忙里忙外的都是宝瓶,而夜萤倒成了甩手掌柜一般。 哎,不过说起来,这就是夜萤梦想的米虫生活。 而宝瓶也乐得其所。 她是半路来到夜家的,身无长物,连一床破棉被也没有带来,本来就极度没有安全感,夜萤把这些大小事情都扔给她,她反而象溺水的人抱住了救命稻草一般,十分有安全感。 若是哪一天,夜萤不让她做这么多事了,宝瓶估计反而会想不开了。 夜萤说完了她今天想做的事后,挺没有形像地伸了个长长的懒腰,然后对宝瓶道: “你药煎好没?若是煎好了,吃完饭也不要马上喝,太撑了,把药倒进罐子里带上,到了镇上,待肚子消化得差不多了,再加热喝下。” “嗯,煎着呢!” 宝瓶声音顿时哑了一些。 也就夜萤在拼命做大事的时候,还掂记着她喝药这样的小事。还体贴之至。说她象姐姐吧,有时候也象她亲娘。 “哎,那就好,一会记得装好带上。我去刷牙了。” 早餐是小笼包加豆浆,小笼包是夜萤教会宝瓶包的,豆浆是现成的,村里刘氏开了豆腐坊,每天晚上,豆腐坊都磨豆子、做豆腐一直到将近凌晨,早起出了豆腐就挑到三清镇上,销往各村。 因此,宝瓶只要拿着大陶盆花五个铜钱,就能买一大盆豆浆,回家加了绵白糖,就是夜萤熟悉的千古不变的豆浆的味道。 除了小笼包,夜萤还教宝瓶学会了做锅贴、煎饺等等面食,从此以后,夜家的早餐桌上,除了稀饭之外,又多了若干种精美的面食。 田喜娘对夜萤的“花钱如流水”已经麻木,再加上突然想到,如果夜萤不把钱花在夜家,早晚也是花在吴家,便索性闭嘴,跟着享受起来。 夜斯文当然没有意见,他本来就是一个吃货,能天天吃上比镇上馆子更好吃的美食,又不用他出银两,他举双手赞成不迭。 一家人吃完早餐,宝瓶套上马车,便驾车送夜萤到镇上。宝器则留在家里,继续练“铜钱”大法。 亏得天生神力,做起车夫来,宝瓶也是毫无压力。 这套马车,是王财主为了夜萤往来镇上方便,送给她的。本来还想给她配个车伕,但是现在夜家小得连宝瓶姐弟俩都差点住不下了,再住个车伕,只能搭个草棚了。 于是宝瓶主动请膺,接过了车伕的活,在让王财主家的“老司机”教了几天后,宝瓶便象模象样地上岗了。 夜萤缩在挂了棉布帘的车厢里,觉得自已活象过去开着宝马的白富美。 呃,不,可比开宝马的白富美还要得瑟多了。 除了宝瓶在外面驾车吹风让她颇感不安之外,她缩在马车厢里,倒是温暖如春地舒服。 宝瓶的驾车技术愈发见长,车厢有节奏地摇摇晃晃,但不是剧烈地起伏,摇得夜萤都差点睡着了。 待搬了新宅,再请个车伕,宝瓶就能舒服地和自已坐马车了,夜萤模糊地想着,还真睡着了。 待夜萤被宝瓶摇醒,已经是在自家花容月貌店铺的门口了。 虽然气温骤降,寒风拂面,但是花容月貌门外,已经有不少丫环排起了队。 她们都是替自家小姐来排队的,有的是等盘发的,有的是来买珠花首饰搭配的…… 因为这里人气足,如今已经吸引了不少商贩来这里蹭人气,什么提篮卖瓜子的、摆摊卖棉花糖的、捏泥人的……热热闹闹,不知不觉,竟然成为三清镇上最繁华的所在之一。 “宝瓶,你留在店里吧,我去转转。” 夜萤伸了个懒腰,跳下马车对宝瓶道。 现在她是愈发慵懒了,如果是端翌在前,一定看得目眩神迷,水嫩的肌肤、刚刚睡醒惺松的双眼、樱唇轻启…… 宝瓶点点头,正要进店,夜萤却递个她一个陶罐,叮嘱道: “记得加热了喝,别给我喝凉的,要是让我知道了,你可得小心了!” 宝瓶“嗯”了一声,接过装了中药的陶罐,心里满满荡漾着的都是感动……人各有所长,不懂识文断字,会舞枪弄棒就好了…… 第一百八十二章我想要看八卦杂志 “夜姑娘,你总算来了,快请进。” 仙客来酒楼的刘掌柜,自从那日被夜萤宴请之后,便盼星星盼月亮的,终于把夜萤盼来了。 其实如果今天夜萤再不来,他已经决定明日自已驾车再次登门拜访。 “刘掌柜的,别心急啊,我今天不是来了吗?” 夜萤笑咪咪的。 刘掌柜却不敢怠慢,赶紧把夜萤迎进了一间精致的厢房,并叫了个丫环陪侍左右,端茶倒水的。 古代的男子真是颇有谦谦君子之风,懂得为女人着想。 夜萤一看刘掌柜这架式,亦是为她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架式,便心里感概了一下。 不过,夜萤倒是没有意识到,众人之所以以礼相待,正是因为她是值得他们如此相待之人。 这其间的道理,正如后世的心灵鸡汤说的,与其卑微地攀交高不可及的大人物,以合个影、寒个喧、握个手为满足,不如充实提高自已,让自已成为对别人有用的人,别人自然也会给你匹配身份的尊重。 一番寒喧之后,刘掌柜便提到了要夜萤将那几道菜谱教仙客来厨子之事。 经过几天的沉淀,夜萤已经想得很通透了,脑子没有了当时的狂热。 其实,这几道菜式并不难,否则,她也不会这么容易就学会做,一旦有一个厨子掌握推出这些菜,想必会有无数厨子盯着,甚至加以改进,变得更加好吃。 因此,要仅凭几道菜式就入股仙客来酒楼,夜萤都觉得自已太过份了。 不过,不从中谋取到一些什么好处,夜萤又不甘心。 思前想后,记起了王财主提示的,仙客来酒楼开遍全大夏各种,眼线密布……夜萤顿时有了想法。 “刘掌柜的,其实我要教这些菜式换取的东西,对你们来说,一点也不难。” 夜萤用手指敲了下桌子,把话停住。 这是谈判的一种技巧,话不要一下子说满说全,可以趁机观察一下对方的动静,再思忖是把条件加码,还是稍退一步。 “夜姑娘,如若是要入股酒楼,我觉得兹事体大,因这酒楼也不是我开的,我只是个管事罢了,所以也不敢答应夜姑娘。” 看来,刘掌柜的经过几天冷静,头脑也清醒了起来。 “正是如此,我也考虑到了这点,所以我想要提的要求就是,你们把每月成册的《酒肆闲话》送我一本,我便每个月无偿教你们一道新菜式。” 夜萤徐徐道。 “啊?这个条件还是很特别呢,夜姑娘你要《酒肆闲话》有何用?一般喜欢这本册子的,都是政商两界的男子……” 刘掌柜万万没有想到,夜萤竟然提出了这个条件。 《酒肆闲话》是京城热销的一本读物,月出一刊,每刊一千册,但一经付梓,便被京城里的达官贵人抢购一空,平民百姓等闲看不到这本册子,甚至都不知道这本小册子的存在。 这就是信息的不对等。 夜萤努力要消灭的,就是信息不对等的鸿沟。 简单说,这本册子的内容就是后世《娱乐周刊》、《时代周刊》、《瑞丽》等等的综合体。而恰巧王财主知道,这本《酒肆闲话》的发行者便是仙客来酒楼里的某个神秘掌柜。 借由舆论工具,推波助澜,赢得上层的微妙助力,靖王爷已经掌握其中三味。 而夜萤听说了这本《酒肆闲话》之后,便从王财主那里扒拉来看过,看完之后,兴味盎然。 知道了京城里上流社会的种种秘辛不说,还有下里巴人的一些雷人趣事。甚至连公公扒灰这样的桃色新闻都有…… 所以,夜萤是要拿令人惊艳的菜式来换这样一本八卦杂志喽? 其实,八卦杂志里也有一些有趣的线索,比如,夜萤就在公公扒灰的桃色新闻里看到,由于当地出现蝗大仙,儿子不得已长期外出做买卖营生讨生活,留下儿媳独守空房,于是被公公趁虚而入。 别人可能只从这则八卦里读出公公扒灰的阴暗小趣味,夜萤却考虑着,是不是该多囤积些粮食了? 缺粮的危机是逐渐传导而来的,现在市面上看似粮食不缺,但是一旦缺粮的危机逼近,粮食价格飙涨也可能只是一夜间的事情。 至于皇室秘辛,真真假假,由于距离自已太远,举这世之功,也不能达到那个层次,夜萤只把它当成明星八卦来看。 所以,《酒肆闲话》,实则是本朝一本通晓天下信息的有趣精神食粮,夜萤觉得,拿几个菜式来换,是十分划算的事情。 当然,这是夜萤能拿到面上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还有一个属于隐私的理由就是:其实喜欢八卦是每个女人的恶趣味!在精神生活贫乏的古代,能有这样一本杂志消遣,实属上品。 倒是刘掌柜替夜萤不值,他抿了口茶,沉吟了一下,对夜萤道: “夜姑娘愿意以菜式换《酒肆闲话》,我自是十分乐意,不瞒夜姑娘说,所有仙客来酒楼的掌柜,《酒肆闲话》都是人手一篇,我可以把自已看完的送给你就是,但是这样夜姑娘未免有些吃亏,也显得我们不够厚道,这样吧,夜姑娘每告诉我们一道新菜式的做法,我们每次给夜姑娘一百两银子如何?” 呃,月入五千大洋,一年若是贡献12道菜式,就有6万大洋,夜萤比价成后世的币种来算,觉得还不错,何况,这六万大洋的购买力,绝对是后世六万大洋的翻倍。 “成交,就这样!” 古人做生意,亦是行谦谦君子之礼啊! 见刘掌柜答应得痛快,夜萤亦欣然将金丝火腿的做法,教会了仙客来的厨子。 据刘掌柜的介绍,仙客来的厨子,都是签了卖身契的家奴选用的,因此,终其一生,这道菜也只会在仙客来内部流传。 “不过,学菜靠人的悟性,这些菜式一经推出,想必也会有厨师学会,我不敢保证这道菜的独家性。” 夜萤把丑话说在前头。 “那是自然,不过,仙客来肯定是第一个推出这道菜的酒楼,有这样的声名,我们酒楼一定客源滚滚。” 刘掌柜眉眼舒展,在三清镇上被悦来酒楼死死压了大半年后,他终于找到了仙客来酒楼雄起的方略。 “对了,还有绿豆芽的事,我们再详谈一下。” 夜萤教完厨子做菜,洗净了手,对刘掌柜道。 “夜姑娘的豆芽,我们可以让左近的仙客来酒楼推出菜式后,观察一段时间,根据每日用量,来定一个收购量,夜姑娘据此发够量,我们上门收购,如何?” 刘掌柜不愧是生意精,一下子就划定了思路。 可是这么一来,酒楼专用豆芽的菜式有限,豆芽菜的销量不会大,夜萤皱起了眉头。其实作者君也很喜欢看八卦杂志,哈哈。 第一百八十三章坏消息 要知道,仙客来酒楼虽然在全国各处都有分店,但是豆芽菜作为菜蔬,不可能长途运输,也不可能长期保存,所以,刘掌柜的答应让左近的仙客来都用夜萤的豆芽菜已经挺行情的了。 夜萤也想明白了这点,于是便道: “那多谢刘掌柜的,不过,我有个条件。” “行,你说吧。” “就是仙客来酒楼若是要用豆芽,只能用我们家的,别家的都不行,算是独家收购权吧!” 夜萤晓得,发豆芽又不是什么不可破解的技术,不要小看了别人的智慧,聪明的人,知道绿豆能发豆芽,买绿豆回家多琢磨实践几次,基本上也就差不离了。 所以,她现在只要求独家收购权,等于垄断了仙客来酒楼的豆芽菜使用市场,也算是未雨绸缪了。 “这个完全没有问题,今后我们还要和夜姑娘长期合作呢。” 刘掌柜的满口应允。 这位年纪轻轻的夜姑娘,如今和镇上说话最有份量的王财主铁得什么似的,和王小姐也是结拜姐妹,整个三清镇的富家千金圈子都和她有往来,因此也是整个三清镇上流阶层口中人人称道的“夜姑娘”,刘掌柜自然晓得个中利害。 不说别的,光是上次夜萤邀请他前往柳村参加夜宴,和王财主在宴席上觥筹交错之后,最近这几日,仙客来的客人里,便多添了许多和王财主生意圈有关的面孔。 这位夜姑娘却又没有凭恃这些便提出诸般无理要求,提出的条件合情合理,刘掌柜的特别喜欢夜萤的这种性情,自是无不答应。 该说的事说完,夜萤便要告辞。 刘掌柜的却递过一张一百两银票,道: “夜姑娘,这是你教我们厨子应得的。还有若干册《酒肆闲话》,虽然是旧版,但是却也可以翻翻看看。这个月的新版还没送到,送到了我会差人送到你店里,可好?” 这都是谈好的条件,刘掌柜的既然这么爽快,夜萤也就不扭捏,落落大方地收下了。 刘掌柜的要留夜萤吃午饭,可是夜萤婉拒了,说还有许多事要忙,下次再给刘掌柜的请。 当然,这些都是客气话。但是国情如此,不说就会显得太没人情味,婉拒也要得体有度,不然也会得罪人。 夜萤告辞后,走到仙客来门口,就看到店堂告示里已经贴出推出新菜式的预告,其中金丝火腿赫然排在新推菜单的第一名。 而且,最显眼的是,金丝火腿的菜单价标的最贵,写的是一两银子。 当下便有一些食客围在菜单下,主要就是被这一两银子一道的菜吸引过来的。 大家议论纷纷: “哟,这是什么天价菜谱啊?仙客来菜虽然不错,但是这次推出的菜式,恐怕太离谱了吧?金丝火腿?火腿一整块才多少钱?一道菜竟然要一两银子?” “对面的悦来酒楼都没有这么贵的菜呢,仙客来怕是疯了吧?竟然整出这么贵的菜来?” “哎,还别说,人家敢推出这么贵的菜来,必定有贵的理由,我还偏就点这道菜了。” 夜萤听着大家议论纷纷,倒是自信地一笑。 连食遍天下的王财主都被惊艳到,能差到哪去? 似乎,这道菜挂个高价的话,也是不错的噱头呢,要不,哪有这么多食客被吸引来? 夜萤边琢磨着仙客来的定价之道,转眼就走到了自已的花容月貌店铺里。 宝瓶正指挥着两个买来常驻此地的丫环做头发,那两个丫环也是机灵的,现在也学了个九成九,不过在依据脸型设计方面,还缺少了些灵气,需要再锻炼。 夜萤发现了她们的弱点,倒是据此想了个笨办法。 那就是:画出各种不同的脸型,然后根据脸型,总结出相对应适合的发式。 这样,那俩丫环再不济,只要按着夜萤提供的对应脸型的对应发式去梳就成了。 经过宝瓶提醒后,夜萤后来发现,这种脸型图谱,也是重要的机密文件,若是被有心的商业竞争对手获得,自已的生意就会大受影响。 所以,现在夜萤把那张脸谱放在宝瓶那,只有宝瓶在的时候,才私下里拿出来让丫头们学习,平时都收藏起来。 不得不说,宝瓶的防范意识还是蛮到位的,随着夜萤家生意的红火,一条街上也开了三家发型屋。 编发嘛,谁不会?有些心灵手巧的娘子慢慢琢磨着,也掌握到了一些门道,于是顺理成章地成了夜萤的竞争对手。 但是由于夜萤在三清镇千金圈子里的地位,再加上她是首个编发的创始人,千金们都以到夜萤的花容月貌铺子编发为荣,所以那些新开的编发铺子,只能招揽到一些家境普通、又爱美的姑娘的生意,价格自然是低廉了许多。 当然,借着夜萤打出的编发名气,光是拾些牙慧也就够这些铺子丰衣足食的了。 要说同一条街上出了竞争对手,夜萤大可以借助自已现在掌握的圈子资源,大势铲除竞争对手。 但是夜萤并没有。 因为,她深深晓得,这些铺子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哪个行当赚钱,哪个行当就挤满了想要发财的人,想要压制是不可能的,搞不好,压制过头,反伤自已。 只有做最先引领潮流的人,才能赚得盆满钵满。 而且,当一个行当成为一个产业时,才有可能从量变到质变,蓄势突破。 只有一个三清镇编发的铺子,格局太小,夜萤放眼的是象仙客来那样遍布全国的布局。 另外,花容月貌属于高端定位,而新出现的那些铺子定位在中低端,从定位上论,和花容月貌也不是一个等级的。 就象后世的巴宝莉、香奈尔,和GAP这样的品牌,不可同日而语一样,夜萤打造的,是属于自已的巴宝莉一样的高端品牌。除了服装外,还会衍生出箱包、化妆品那样的高端产品…… 当然,高端或者低端的品牌,都有自已的客户,夜萤现在维护的就是自已的高端客户。 至于中低端的客户,则交由那些后起之秀去拾牙慧了。 何况,一个产业链的形成,不光需要高端客户,也需要中低端客户,夜萤放任别人成长,自已也因此有竞争感,不容易懈怠。老话不是说嘛,业精于勤而废于疏。 然而,商业竞争是残酷的,夜萤即便放任别人成长,别人却不一定肯放过她,刚到店里,宝瓶就报告了夜萤一个不好的消息……当结识的人达到一定的层次后,金钱往来交易就愈容易了。所谓平台决定世界就是如此,如果在读书的读者君们,希望你们加油努力读书哦,能为自已创造一个更好的平台。好了,更新君絮叨完了,明儿见。(当然,如果你不是紧紧跟随的读者,请手指再往下划,我是未来更新君……) 第一百八十四章下挑战书 “什么?赛金花也要开发型铺子?还要开在咱们对面?还要在开业当天举行同业竞技赛?” 夜萤听到宝瓶报告的消息,不由地暗暗皱了一下眉头。 本来让竞争对手把店开在自家对面,就是一种明里暗里的挑衅了,偏偏还碰上一个原本就不对付的,那挑衅的意味便更浓了。而这不对付的,竟然还要开同业竞技赛? “是,你看,最气人的是她还发来了竞技赛的邀请贴!这不是明摆着打我们的脸吗?明知道这发型屋是我们最早先弄开的。”宝瓶十分生气,“刚才那个叫梅香的丫环送请贴过来,正好我不在,是蔷薇接的,要是我接的,就揍她一顿!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丫环!” 宝瓶听夜萤说过赛金花在王财主请新宴上刁难她的事,也知道赛金花是赛江南的女儿,赛江南和夜萤有被夺买卖之仇,现在一看赛金花把同样的店开到对面,简直是蹬鼻子上脸,哪里还能忍。 “你呀,别学了点功夫就脾气暴,动不动就想揍人,揍人是最下乘的办法。” 夜萤微微一笑,在开始的惊愕之后,恢复了原来的淡定,一脸的胸有成竹。 看到夜萤这么沉着冷静,宝瓶一阵羞郝,放低了声音,讨好地问夜萤: “夜姐姐,那你说要怎么办?总不能让赛金花这么嚣张吧?” “嗯,以不变应万变,没事!” 夜萤十分淡然。 不了解对手前就贸然行动,落了下乘,这才是大忌。 只有充分了解对手,打蛇打七寸,一击得手,才是夜萤喜欢的作风。 边上两个丫头蔷薇和月季,见主家沉着冷静,也跟着放松下来,蔷薇笑道: “夜姐姐,上午来的那个丫环什么嚣张呢,进来就挑剔,说什么小破店,编个发式还要这么贵,她们店里,将会请来京城的名师,叫什么陆娇蕊的,据说给朝中王公大臣的千金大小姐们都盘过发的,手艺好不说,届时收费也比我们更合理,同业竞技赛上,要让我们身败名裂,说完扔下请贴,骂骂咧咧地就走了。” 夜萤拿起那张请贴,看了上面的日期,开业时间就在五天后,而且这家发型屋的名字也摆明了就是挑衅夜萤的店,叫:沉鱼落雁。 啊哈! “有趣!我们花容月貌,她们就叫沉鱼落雁,还真是不甘人后。”夜萤喃喃自语一句,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有我呢!你们安心做事!” 宝瓶一向把夜萤当成主心骨,见夜萤云淡风轻,她也舒了口气,恨恨道: “一口恶气总是难平。” “哎,狗咬人是正常的,但是你总不能因为狗咬人,就咬狗吧?” 夜萤打趣道。 这么一说,店里其余诸人都笑了出来。 这时候,店里还有三位千金在做头发,夜萤和丫环们的对话,也没瞒着她们。 这些人都是夜萤交际圈里的人,知道夜萤和王小姐结拜,平素她们就惟王小姐马首是瞻,连带着对夜萤也高看一眼,于是都纷纷表态说: “京城里来的师傅也不稀罕,我们就喜欢花容月貌的编发风格。夜小姐,放心吧,她家做得再好,我们也不会去的。” “是啊,我们都是你们家的忠实汤粉,呃不,面条,不不,是什么来着了?”一位小姐说话都急结巴了,“你上次说的那叫啥了?是一种吃食的名字,我一时忘了。” “粉丝。”夜萤道。 “对,忠实粉丝!”那名千金捂着嘴,不好意思地笑了。 这些新鲜有趣、又形象生动的词汇,从夜萤嘴里偶尔蹦达一个出来,被店里做头发的小姐们听去了,很快就会流传开来。 在三清镇的千金交际圈里,如果在聚会时突然听到一个新鲜有趣、但明显之前没有出现过的词汇,如粉丝、忠粉、花苗等等,大家就知道,肯定是从夜萤嘴里流传出来的。 花苗是夜萤独创的,指的是花容月貌的老顾客。 “嗯呐,我们都是花苗,夜小姐,我们都支持你。别看赛金花如此嚣张,她在三清镇没有几个真心朋友,只有那丫环梅香,一直为虎作伥。 不过,奇怪的是,以前也没有听说过她家在京城有什么贵人,怎么就能请来京城里的大师?” 另一位是三清镇的商会会长千金,消息灵通得多,因此给夜萤提供了不少信息。 “或许是赛江南的缘故吧,我听说,这段时间赛江南在京城吃得很开呢,什么王公大臣,都纷纷请他看风水。 这些都是赛金花自已说的。 她呀,原本就是一个爱显摆的人,现在大家都不爱理她了,我看她也是急坏了,更爱显摆这些名啊利的,却不知道反而更俗气了! 哎,和她站在一起,我都觉得丢脸。” 另一个小姐牙尖嘴利,更加刻薄。 夜萤并不阻止大家谈论,不知不觉间,她们说得越多,她了解的信息也会越多。 看来,赛金花这次十有八九,是借着父亲赛江南之力,憋了个大招,从京城请来发型师,要打败自已。 能在京城吃得开的陆娇蕊,肯定身怀绝技。 这么说来,应对的段位提高了,夜萤一时间也暗暗警惕,不敢小觑。 这不光是她和赛金花两个店铺生意的竞争了,还是她的生存之战。 如果她不敢应战,她输;如果同业竞技赛上,陆娇蕊胜出,她输……可这不光光是一个输字的问题,还关系到她今后在三清镇上的生存和发展。 对于赛金花来说,她坐拥地主之便利,即便输了,只不过依旧不能在三清镇上风光,却影响不了她的生计。 但是对夜萤来说,她是一个穷山村里的穷丫头,如果她输了,过去利落能干的形象多少会受到影响,说不定还会让王财主对她产生信任危机…… 所以,这场同业竞技赛,夜萤不能输。 夜萤突然有一种山雨欲来的感觉。 不过,内心危机感深重,夜萤表面却还是轻描淡写,淡定地道: “感谢各位花苗的支持,我们花苗团队,一定会赢的!”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又来了,还是十章,大家收好喽…… 第一百八十五章把她扔出去 心中有敌,眼中无敌。 夜萤想起梁羽生一本武侠里高手过招时的真言,情绪慢慢平静下来。 对手还没现身呢,不能自乱阵脚。 不过,她要考虑一下多准备一些道具,以从容应敌。 把店铺交给蔷薇和月季打理,宝瓶陪着夜萤在三清镇上溜达。 走到尤记肉包铺前,夜萤不由微微一笑,道: “宝瓶,咱们是在这里认识的呢!” “呵呵,是啊,我要感谢自已那时候有勇气去偷肉包,如果没有去偷肉包,也不会遇到生命里的大贵人了。” 宝瓶有着做乞儿时厚脸皮为底,一番悲惨往事,说得却反而多理直气壮似的。 夜萤抿嘴一笑,道: “最惨不过如此,我们已经从低谷里爬了出来,就不会再跌倒进去。就算对手再强大,她也是人,也有人的极限,咱们只要多做准备,从容应对,一定不会输给她们的。” “嗯,夜姐姐,不论贫贱富贵,我都会和你在一起的。” 宝瓶对于自已的救命恩人,自然是不离不弃。 “没那么严重啦,夜姐姐怎么都能活得好好的。”夜萤脸上浮出一个自信的微笑道,“来,夜姐姐请你吃肉包,咱们忆苦思甜一番。” 尤记肉包铺还是那个伙计,看到两位衣着上乘、清俊秀丽的姑娘走进来,赶紧点头哈腰地上前招呼道: “两位姑娘,吃点什么?小店肉包配肉羹,可是绝配,你们是不是各要一份?” “好,就各要一份。” 宝瓶启唇道,她的语气从容不迫,虽然见到过去的“仇家”,但没有追檄,没有心理阴影带来的惶恐,这样的气度,是找夜萤学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宝瓶的气度,越来越象夜萤了。 人都是先敬罗裳后净人,见宝瓶和夜萤都是一身绫罗绸缎,伙计哪里还认得出来宝瓶就是当日被他打倒在地的小乞丐,比起对一般的主顾,态度更要好十分。 夜萤很乐意见到宝瓶不卑不亢的样子。更喜欢她没有小人得志,摇身一变,拥有财富后,就嚣张跋扈。 两个人点好吃的,便挑了张干净的方桌坐下等。 不一会儿,伙计就把热腾腾的肉包子和肉羹汤端了上来。 对夜萤来说,这家铺子的肉包子和肉羹汤,是她穿越到古代后尝到的第一份美食,具有很强的纪念意义。 面对赛金花挑起的战事,此时来吃个肉包子冷静一下,未尝不是最佳的选择。 但是俗话说:冤家路窄。就在这个小肉包铺里,竟然也遇到了赛金花和梅香主仆。 “哟,我当是哪家千金小姐呢,原来是柳村出来的乡下丫头,一身泥土味还没洗净呢,就来镇上人模狗样,耀武扬威!” 赛金花被夜萤压制了好久,因为夜萤,她失去了在三清镇上交际圈子里的地位,千金小姐们游园诗会,都有意无意地把她落下,赛金花引为奇耻大辱。 此次好不容易在父亲的帮助下,多方筹备,总算拥有了和夜萤斗上一斗的强大实力。赛金花岂能不得意?她心中怨念强烈,势必要借此机会,将夜萤从九天云上打落,打到泥土里,打回农村土丫头的原形。 赛金花年轻气盛,得了京城里的极大助力,不免耀武扬威,面对面碰上夜萤,哪还会放过撒气的机会? “哟,这大中午的,我当是哪家的狗在乱吠呢!” 夜萤还没说话呢,宝瓶脱口而出。 夜萤不由得“扑次”一声笑了出来。 赛金花才开口,就落了下风,不由得气得脸色青白,用手指着宝瓶道: “你这个小乞丐,有什么资格站在本小姐面前说话?给我滚边上去,信不信我让人揍得你满地找牙!” 赛金花跋扈惯了,又了解过宝瓶的身份,见她一个小乞儿,竟然身着苏州的丝绸,样式比她身上的还要时新几分,不由地又妒又恨,拿着宝瓶过去的身份埋汰她。 宝瓶虽然天生神力,但是她外表并不是那种结实、健壮型的,虽然不象夜萤那般如杨柳拂风一般,但也只是普通的身材,和看上去壮壮的梅香一比,还显得瘦弱了一些。 所以赛金花根本没有把宝瓶放在眼里,出口就是打啊揍的,嚣张得很。 “小姐,和个小乞儿说话干嘛这么客气?她根本不配和你站在一起,让我来收拾她。” 梅香巴不得找机会在赛金花面前表忠心,此时见赛金花不待见宝瓶,知道赛金花是拿宝瓶开刀,让夜萤难堪。 而让梅香最看不起的是,任凭赛金花怎么骂,夜萤都在边上闭着嘴,没有为宝瓶发过一声。 看来,夜萤已经完全被小姐的气势压下去了,收拾了这个小乞儿,一定会得到小姐的夸奖吧? 梅香最擅长的就是落井下石了,见夜萤已经不敢为自已的下人出头,便冷哼一声,上前揪着宝瓶的胳膊就要把她扔出去。 梅香刚拉着宝瓶的胳膊,就觉得一阵不对劲,因为她感觉自已好象碰到了一块硬硬的石头一般。 呃,这还是人吗?为什么身体象石头一样坚硬? 她刚觉得不对,耳边就掠过夜萤轻飘飘的声音:“哟,赛小姐,你叫你的下人小心点,别受伤了。” 梅香猛觉得事情似乎不是她想像的那样,心里一凛,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下一个瞬间,梅香发现自已已经离地三尺,不对,她被宝瓶高高举在了头上。 我的天啊,这还是人吗? 一个小乞儿,竟有这样的力道? 梅香哪里知道,宝瓶和宝器一样,至少都有二石之力,大约能举起近二百斤的重物,而梅香虽然壮,但是体重也没有超过120斤,所以宝瓶举起她来,简直是轻而易举,随随便便就托举到了头上。 “小姐,要怎么处置她?” 宝瓶若无其事,不喘不摇,稳如泰山站着,手上则是被她举到头上,吓得哇哇乱叫的梅香。 “小姐,救命啊!” 梅香知道如果被扔出去,不死也要去半条命,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还能怎么处置?她不是喜欢扔人吗?你依样画葫芦,把她扔出去,世界就清净了!” 夜萤嘻嘻一笑道,这笑声,简直象催命符,让赛金花和梅香都吓白了脸…… 第一百八十六章服软 “别,别扔,你要是敢扔,出了人命,官府肯定饶不过你!” 赛金花就是嚣张了一些,但是脑子转得还算快,出言威胁道。 宝瓶看了夜萤一眼,夜萤做了一个微不可察的动作,宝瓶默契会意,突然对着赛金花咧嘴一笑,然后…… 然后并没有把梅香扔出去。 但是,也没有轻易饶过她。 宝瓶蹲下身,又站起身,做着提杠铃的动作,而人体杠铃则是梅香。 一上一下,一上一下,宝瓶每天都要举石担百下,梅香的体重对于宝瓶来说,可以忽略不计。轻松自在。 可是宝瓶的动作,却把梅香吓得魂飞魄散,她从小到大,哪有这么被人举在头顶戏耍过?还上上下下的“享受”? “小姐,救我,我快吐了。” 梅香发出几声惨叫。 赛金花也傻了眼,她万万没有想到,梅香没有被扔出去,却被当成杂耍的器具一般。 这还不要紧,反正晕的是梅香不是她,关键是,眼前这个普普通通的小丫头,看起来力气格外地大,竟然是天生神力的样子。 如果她刚才发起狠来,随便对自已怎么样一下,那她连小命都危险了。 而自已方才还对着她口出狂妄之言。如果她发起狠来,三个自已都拦不住,更别说没用的梅香了。 这时,赛金花眼珠子“骨碌”一转,看到边上正抱臂看戏的夜萤,这才不得不承认现实,款款走上前,抓着夜萤的手要求道: “夜姑娘,咱们也是好朋友了,方才是我的丫头不对,出言无状,你让宝瓶把梅香放下来吧!” 此时赛金花浑然忘记那些刺激人的话是她自已说的了,只是把罪状全部推到了梅香身上,似乎梅香得罪了宝瓶也是自找的。 梅香听到赛金花的话,心里一阵委屈,却又不敢哼出声来,再加上被宝瓶举着这么一耍,肚子恶心头晕,只能嘤嘤哭出声来。 看到赛金花服软,夜萤淡淡地哼了一声,也不看她,只是对宝瓶发令道:“算了,大人不计小人过,你饶过她吧!” 宝瓶听令,顺手就放下了梅香,好象放下一件普通物什似的。 梅香好不容易两脚沾地,她早就被宝瓶举晕了,脚一沾地,就觉得一阵头晕目眩,一股恶心感涌了上来,她强忍着不适,跑到店铺外面去吐了起来。 见宝瓶放过了梅香,赛金花又活泛了,她刚才低头服软,也只是权宜之计,此时便边退边跑,还恶狠狠地回头对夜萤道: “我的沉鱼落雁就是为了整垮你的花容月貌开的,你一个乡下丫头,拿什么和我斗?告诉你,我爹倾尽全家之力,也要报你搅黄生意之仇,否则,我们就不姓赛了。同业竞赛,你若不敢来,我就带人去砸了你的招牌!” 边说边跑,又怕宝瓶会对她不利,赛金花一转眼就溜到店铺外,拉着梅香跑没影了。 “夜姐姐,这对主仆好恶心啊,恨不得把她们都扔出去,再踩上两脚!” 宝瓶气呼呼地道。 “你呀,踩两脚能当饭吃啊?弄伤了她们,就象赛金花说的,被官府抓去都没地方说理去。” “哎,我又急躁了。可是夜姐姐,难道就这么算了?” 宝瓶觉得很憋屈。 “呵呵,当然不能这么算了,她不是很看重同业竞赛活动吗?到时候我们打败她们就是了!” “嗯,对,把她们打得没有翻身之功!” 宝瓶听到这里才开心了,握紧的拳头又松开了。 “哎,你是那个小乞丐?” 这时,看到她们争吵过程的肉包铺伙计难以置信地走上来问道。 “正是,怎么了?担心我吃肉包不给钱啊?” 宝瓶对这个当初凶巴巴的伙计也没有什么好感。 “怎么会是你?不可能啊?当日那个小乞丐邋里邋遢的,一身臭气,谁也不敢靠近。绝对不可能是你!” 伙计看着一身绫罗绸缎的宝瓶,上下打量了一番,还是无法确定,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 “好啦,是不是很重要吗?放心吧,我们吃完东西会付账的。” 夜萤拉过宝瓶,坐定继续开吃。 伙计边忙碌着,边不时偷眼看着宝瓶,然后一脸怀疑地摇摇头。可怜的伙计,已经开始怀疑人生了。 两个多月前那个快要饿死、差点被他打残了的小乞丐,现在一身富贵打扮,还威风凛凛出手教训了赛金花和她的丫环…… 哎,《三国演义》都不敢这么写啊! 吃完了东西,宝瓶付了账,临了,还对伙计说: “找不开零?算了,别找了,剩下的当赏你吧,刚才发生了什么,你当着没看到就是了。” 说完,宝瓶和夜萤扬长而去。 伙计捏着那一角银子,傻呼呼地楞了好一会儿,才呆呆地目送着宝瓶离开。 离开尤记肉包铺,夜萤忍不住坏笑起来: “你把伙计吓坏了。” “他呀,嫌贫爱富,就该吓吓他。若是我今天依旧一身破衣烂衫走进去,他一样不会给我好脸色看。” “能不嫌贫爱富的人,这世上有几个呢?也别太愤世嫉俗的,关键是你提升了自已,有了能力之后,别人就不敢看轻你了。 看看刚才赛金花主仆都被你的神力吓呆了,若不是露一手,她们还会继续嚣张下去的。” 夜萤感概道。 “夜姐姐,你说的话,我会慢慢琢磨的,很有道理。不过,若说世上都是嫌贫爱富之人,也不尽然。你就是那个不嫌贫爱富的。” 宝瓶的话,让夜萤一阵惭愧,得,当初她也动机不纯,一是看他们姐弟俩确实可怜,起了怜悯之心;二是她正好也缺少人手,需要助力,如此便收留了他们姐弟。 没想到,这姐弟俩的表现简直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夜萤默默。 稍顷,她谈起正事道: “我今天和刘掌柜的谈好生意了,从此以后,他们酒楼会收咱们发的豆芽,现在必须去买大量绿豆囤着,大约四五天后,他们用量的统计就会出来,咱们今晚就要着手发第一批豆芽了。” 一提到赚钱的门道,宝瓶两眼就跟着发亮了。 都是穷怕了的孩子啊……作者的话:评论区好象少了好多声音哦,除了催更,也可以说几句让作者君看到大家的存在嘛…… 第一百八十七章天上掉下个哥哥 “夜姐姐,既然咱们要买大量的绿豆,我去驾马车过来,直接让店老板装到马车上就行了。” 宝瓶但凡提起要赚钱的买卖,便干劲十足。 夜萤点头同意,两个人便走回花容月貌,夜萤这时才顺道查看了边上茶叶店的装修,见一切进展还算顺利,也没说多什么,只是让工匠按她的意思继续推进,千万不能自作主张,擅改设计。 待夜萤走后,便有工匠奇怪地道: “夜姑娘在屋内还让我们砌双层墙?又做台子,还挖了沟,这到底是要做什么呀?我就没看过一个铺面是这样弄的。” “哎,你管主家要干嘛,咱们有工钱领就行了,真是罗索。” 有工友笑着骂了一句。 走出店外,宝瓶看夜萤事情实在多,也不知道早上念叨要做的事,有没有一件件落实了,便提醒她。 “夜姐姐,你不是还要请个风水先生吗?请了没有?” “哦,你不说我差点忘了。要请谁好?赛江南肯定是不能请了,都和他结下梁子。我自家的风水,也不能自已看啊?” 夜萤皱起了眉头。 “我看到镇上百姓药铺边新开了一家相术馆,不若我们去碰碰运气吧?” 宝瓶建议道。 “行,那咱们先去看看,再去买绿豆。” 夜萤其实对风水之事也不太相信,反正有个相师能去新宅那走一圈,定个日子就成,所以一口答应了下来。 宝瓶驾着车,和夜萤来到百姓药店前,夜萤便想起和夜斯文勤劳致富的第一桶金就是卖蝉蜕挣得的,转眼不过几个月,自已现在已经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不禁又是一番唏嘘。 夜萤注意到自已今天的情绪,似乎都有一股浓浓怀旧的味道。呃,不会是大姨妈要来了吧?这么多愁善感? “萤妹!” 就在夜萤看着百姓药铺发呆的时候,突然,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传入耳际。 夜萤回头一看,是一位面容清俊、大约17、8岁的男子,乍一看一脸斯文相。不过,男子脸上的鹰勾鼻比较突出,两颊边无肉显瘦,脸色阴骛的时候,会让人觉得颇有心机和城府。 虽然谈不上风度翩翩,但他一身细布长衫,让人感觉是个文弱书生。他手里拿着一个靛蓝染就的包袱皮,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啥,看上去沉甸甸的。 夜萤脸上迷茫了一阵,怎么这名男子叫得如此亲热? 接着,脑子里灵光一闪,她才猛地记起,这位少年读书郎是她的堂哥夜自清。 他是夜三郎的大儿子,夜氏三兄弟的子弟中,唯一开蒙上学的一个。如今已经通过了府试,现在是个童生,一向在府城读书。 由于他忙于学业,甚少回乡,有回来也是来去匆匆,所以夜萤之前一年半载的都不曾和他打个照面。乍一见认不出来也是正常的。 夜萤稳定了下心神,赶紧热情地回了句:“哟,是清哥啊,你回来了?刚到镇上吗?” 夜自清今天从府城回来,正在三清镇上犹豫怎么回去时,正好看到夜萤,乍一见他也没认出是自已的堂妹来,只是被她鲜活的气息、窈窕的身影吸引住了。 不知不觉,夜自清就跟着这个背影一路走来。不过,看到夜萤的侧颜后,他越看对方越象是二叔家的女儿,他父亲在家书中说过,夜萤已经走亲了,对象是村里穷汉子吴大牛。 夜自清看过信之后,感叹一小会儿,觉得女孩子们都长大了嫁人了,而他还在日夜苦读。 他还记起夜萤是一个怯懦胆小、样貌还算清秀的女子,课业繁忙,家书看过之后,夜自清便也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他是夜家的希望,未来是要做秀才、考科举的,自然不会把堂亲这点小事牢牢记住。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次回到三清镇上,看到的第一个吸引他视线的女子,竟然是自家堂妹。 夜自清叫了一声后,又有点后悔,生怕自已叫错了,万一不是夜萤堂妹,自已就会被对方认为言行举止孟浪,万一对方不依不饶,让师长们知道了,那可是会阻碍自已科举之路的。 但是夜萤猛回头之后,眼神略呆滞了下,竟然也认出了他,当听到对方确定无疑叫他堂哥时,夜自清才定了定神,有点难以置信眼前光彩照人的美娇娘,竟然是自已蒙昩没有什么见识的乡下堂妹。 只见夜萤一身贵气的打扮,那衣衫的面料夜自清也能看出实属上乘,是他娘亲或者亲妹妹都穿不起的面料。 夜萤头上插珠佩玉,一根奶白色的羊脂玉钗慵懒地挽住如墨般的长发,衬得她浑身洋溢出妇人初熟的迷人气息。这些首饰和夜萤流溢出来的作派,就象富贵人家的少奶奶一样。 若不是自家的亲堂妹,夜自清怕是会看得目不转晴,但饶是如此,他亦有些许失态,为了掩饰自已,夜自清笑道: “萤妹,没想到经年未见,萤妹已经出落得如此美丽动人,为兄远远看到,还差点以为认错了人呢!” “清哥不愧是读书人,真会说话,说得我心里美滋滋的。你提了这么多东西,是准备回柳村吗?若是,我正好有马车,你可以把行李放我马车上,待我办完事,一起回去可好?” 夜自清除了手上的布包袱,脚边还放着一个大大的柳条箱,应该是装行李的。 听到夜萤这么说,夜自清喜不自胜,一展愁眉道: “那自然好,不然行李这么沉,我正愁怎么回去呢,街上也没有遇到一个柳村的乡亲,一向赶马车的小五也不见人影,我还想着今夜要寄宿三清镇了,还好遇上了你,萤妹你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了。” “那就这么定了,宝瓶,帮我清哥把行李放马车上。” 夜萤吆喝一声,宝瓶从马车后钻了出来,看到眼前的男子,晓得是夜萤的堂哥后,便冲他点了点头,就要动手拿柳条箱。 “宝瓶姑娘,箱子很沉,你怕是拿不动,我自已来吧。” 夜自清见宝瓶并不是什么健壮的女子,但明显是夜萤的随侍之流的人物,便暗暗惊奇,二叔家穷得叮当响,夜斯文又是个好赌的,夜萤听说走亲的对象在村里也是最低贱的放牛郎,怎么夜萤能穿得如此雍容华贵,还有侍女呢? 夜自清并不晓得宝瓶和夜萤情同姐妹,见宝瓶听从夜萤使唤的样子,便以为宝瓶是夜萤的侍女,想想自已的家境,突然有点心理不平衡起来。 第一百八十八章凤凰相 正所谓乞丐不会去嫉妒有钱人的财富,但是却会嫉妒今天讨钱比他多的乞丐。 看到过去一贫如洗的堂妹,突然身着华衫,带着侍女,又有一辆样式美观大方的马车可供驱使,夜自清心里涌上了一股复杂的滋味。 从十岁起,苦苦读了七年书,经过县试、府试、院试,重重考试,过五关斩六将,才考取了童生的资格,夜自清顿时信心倍增,似乎马上秀才、举人功名在望,而他也踌躇满志,觉得自已将成为改变家族命运的第一人。 而现在似乎看来,二叔家的家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让夜自清很失落。 他并不相信这些变化是夜萤带来的,而是觉得是不是夜斯文撞了什么大运了,对了,是不是在赌场上狠狠赢了一把? 夜自清想到这点,心里迅速平衡了。 肯定是的,夜斯文好赌,村里大部份人都知道,除此外,二叔家人别无长技,绝对是夜斯文赌赢了,发了笔财。 不过,赌博终究不是正路,从哪里来,还会回到哪里去。 夜自清略一分神间,他的的行李箱却被宝瓶轻松拿起,放进了马车里。 夜自清不由地大吃一惊道: “我这行李箱也有四五十斤,我拿着都吃力,宝瓶姑娘却如此轻松,看来是天生神力啊!” “她的力气是比较大些,若是有重物叫她搬,大可不必客气。”夜萤抿嘴一笑,又道,“清哥你要是没有其它事,不如在马车里歇息,等我们一会,我们去办点事,很快就回来。” “好,那我就不客气了,你们尽管去办事吧。” 夜自清从府城乘船下来,一路颠簸,累得够呛,此时有地方让他歇歇脚,自是乐意。 于是夜萤便带着宝瓶,自去相术馆里找风水先生了。 这家新开的相术馆,店面清雅实在,并没有太多的噱头,坐镇其间的是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 夜萤进到店内时,他正低头认真看着一本线装书,待看到夜萤进来时,他把书合上,夜萤看到书的封面写着《麻衣神相》四字。 看来,也是一位勤奋好学之人,夜萤心下对他有了些好感,看面相,对方亦是一脸和善,见夜萤衣着不凡、容貌卓而不群、自带一股难以言说的贵气,对方赶紧起身相迎道: “不知道姑娘为何事而来?” 夜萤浅浅行了个见面礼,嘴角微微上扬,微笑回道:“我是柳村人氏,姓夜,家里起新宅,要上梁,想要挑个良辰吉日,所以想麻烦一下先生。” “哦,夜姑娘请坐。区区不才姓苏,苏元培。” 对方赶紧回礼,请夜萤坐下,才道: “上梁是件大事,大梁是整个屋子的主心骨,若是上梁没有选好吉日吉时,易引起家宅不宁。不过,要选对良辰吉日,我还是到你们庄子实地看看,才好定夺。” “如此甚好。我先付个订金,若是苏先生时间排得过来,明晨一早用我家马车来接你去柳村,如何?” “甚好。” 苏元培见夜萤也是干脆利落之人,不免带了相术师的眼光,不经意地瞥了几眼她的面相,越看却是越惊心。 夜萤掏出银票,正打算付订银,却见苏元培脸色不对,而且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自已,待要生气,却见苏元培脸上并没有淫|邪的表情,略一细想,夜萤有些明白了,她直脾气惯了,便问道: “苏先生?你从我脸上是否看到了凶吉?” “不可思议,大吉大利。你这样的面相,我只是和我师父行走江湖历炼时见过一个,不过那个人却是……” 苏元培欲言又止,再次打量夜萤,反正被她发现了,他也就不再避讳,而是眼神清朗地反复细看。 夜萤明白他是在相面,并不责怪他在自已脸上扫描个不停。倒是宝瓶有些警惕地从旁观察着。如今宝瓶已是自觉地把保护夜萤当成了自已的份内事。 只见苏元培越看夜萤,越是兴奋,到了后面还喃喃道: “据《后汉书》记载:东汉时皇宫挑选嫔妃、采女都须经相士过目。目的就是要挑出有凤凰相的女子。凤凰相,又被称为皇后相,相书有云:女子凤头,必配君王。我观姑娘,项细长、瓜子脸、龙晴凤目,额头饱满,天生一副凤凰相,姑娘日后必是顶级富贵之人啊!” 本来夜萤看他如此专注,还略有兴趣,要听他描述一下自已的面相,或者,心底也恶趣味地想考验他一下,是否能看出自已是个穿越人士,谁知道他仔细打量之后,却说出这样八杆子打不着的离谱话来。 不过,有富贵相总比被人说成乞丐相的要好,夜萤听着还是蛮顺耳的,便微笑道: “苏先生言重了,我只是一介农家女子,嫁了一个平凡的村夫,怎么可能是凤凰相呢?” “你嫁人了?嫁了一个村夫?”苏先生闻言,疑惑地摇了摇头,道,“不对,你的夫婿,必是人中龙凤,不可能是个平凡之人,你看,这里是你的夫妻宫。你的夫妻宫饱满而润泽,显示你们夫妻和美,白头偕老,而且你的夫君,在你的助力下,亦可能问鼎九五之尊。” 话说到这里,苏先生忽然住嘴了。 今上还活着呢,虽然京城里都在传说他只是吊着口气,但毕竟还没有死。 三清镇也是个热闹繁华的大镇,保不齐会有什么皇宫的耳线夹杂民间。 因此,话止于此,苏先生也就不说了。 夜萤却乐了,抿嘴一笑,暗道:当成童话听听挺好的。 看来,苏先生口才不错,惯会讲些好听的哄人啊!也是,只要主家开心了,他就能赚钱。就象自已当初忽悠王财主一样。 她现在顶着正式头衔的夫君吴大牛,她是不可能和他过一辈子的,所以什么夫妻宫显示和美,还白头偕老,都是骗人的。 但是苏先生一脸认真的样子,让夜萤不禁道: “多谢苏先生吉言,小女子福薄缘浅,怕是辜负了苏先生的厚望。” “夜姑娘,你不要不相信,我师父修的是麻衣神相,一辈子只看过一个凤凰相,当时我也正好有幸在场,你知道那名女子是谁吗?” 苏元培见夜萤打死都不信他的样子,他的倔劲也上来了,索性低低说出了一个名字。 第一百八十九章假装没听到 夜萤一阵心惊,她根本不想掺合到“国家大事”中来好不好? 可是苏元培说出那个名字,已经让她听到了,苏先生说的是“当朝的丽贵妃”。 好吧,夜萤对当朝的情况不是很清楚,但是却凭着自已的历史常识知道,既然称为贵妃,那就不是皇后。 一个不是皇后的贵妃长了凤凰相……那可不是什么好事啊? 说出这个名字后,苏元培似乎也后悔了一下。但是再一想,这里距离京城那么遥远,即便说了,也不传到皇宫里,但是他还是谨慎地加了一句: “还请夜姑娘不要外传。毕竟,丽贵妃现在还不是皇后……” “自是不会。也请苏先生以后不要再和人说我拥有此相。” 夜萤笑吟吟地道,虽然是笑着,但是脸色却带着一丝郑重。 “自是不会,夜姑娘放心。” 苏元培似乎到了这时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已是不是泄露了天机? 呃,两个人都不愿在此事上再做盘恒,夜萤便笑道: “不知道苏先生的订金是多少?” “二两银子。事毕后再收五两。” 这是明码标价的,但是一般如果风水看得主家满意,往往还会多给,夜萤也明白这个道理,痛快地把二两银票递给了他,又再次约定了明天来接他的时辰,便告别出去。 “夜姐姐!” 宝瓶全程陪同,出门后欲言又止。 夜萤知道她想说什么,便笑笑道: “听过就忘了吧,有句话道:相由心生。一个人的面相,或许可以短暂看出她现在、未来的处境,但是长远的要由面相来窥破,是不可能的。” 一个身处富贵之人,自然是气色红润、面色健康,再加上举手投足、衣着品味,断定这个人现在生活优渥,未来也前程美好,绝对没有错。 可是这样的人,谁能保证她三年以后、五年以后的事情呢?或许碰上天灾人祸破产了呢? 届时的她,一定是面如土色、凄凄惨惨慽慽。这个时候,再让相士看,一定会说她前程未卜、命中带厄。 所以,夜萤并不太相信苏先生方才说的话。 即便现在她真有那种相体,也不过是最近伙食改善太多,再加上初谙人事,正是一朵花的年纪,每天清晨睡足醒来,都似乎能听到自已身体拔节生长的声音。 这样的面相,放在哪个相士眼里都是极美好、有福气的吧? “可是夜姐姐,苏先生说的,可不是一般的面相啊!” 宝瓶心里还是很震撼的,因为苏先生说的如此真实神秘,就好象是真的。更让她震惊的是,这个人,还是身边的夜姐姐。 “宝瓶,方才苏先生说的话,关系到皇家秘事,切记不可外传,否则,没准会招为杀身灭族之祸。你就当没听过这些话吧!” 夜萤看着小丫头执著的脸,不由地笑了笑,用手摸了下她的脑袋,道: “你呀,小小年纪,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呀?封建迷信一大堆。我告诉你,真以为进到深宫之中有什么好玩的吗?里面妃子无数,艳绝天下,与这么多女人共享一个男人,你觉得有趣吗?” 夜萤摇摇头,想想皇上夜夜换新娘的事迹,便觉得那个叫“皇帝”的男人索然无味,令她作呕。 “可是,那是皇上啊,九王之尊,真龙化身,自然要多多临幸妃子,多多诞下龙子龙孙,以保我大夏国社稷万世永固。” 宝瓶这么说,夜萤差点没笑喷了。 好吧,她就不再说对上不敬的话了,免得宝瓶吓晕了。 这些百姓,已经被代代洗脑,觉得皇权不可挑战。 若是他们知道,后世的当权者,还有人在台上被扔臭鸡蛋、被摔巴掌、被暗杀的,不知道该是什么样的表情呢? “好啦,宝瓶,咱们还是去买绿豆、发豆芽吧,这才是正事。” 夜萤把沉浸在幻想中的宝瓶拉回到现实当中。 “好啊,夜姐姐,咱们驾马车去吧,不过,夜少爷还在车上。” 说话间,两个人走到了自家的马车旁,却见夜自清并没有在马车上,而是在边上找了个地方坐着,身边放着的蓝色包袱已经半解,露出里面的一大迭书。 而他自已手里也执着本书,正看得津津有味,十分入迷,浑然忘我。 原来是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难怪夜家在柳村那里能出这么一个童生,果然十分勤奋。 夜自清顿时在夜萤面前刷了些好感度。 不管哪朝哪代,对勤奋向上的人,人们总是更会多些宽容的。 “清哥,我们还要去买点绿豆,你随我们去吗?” 夜萤上前招呼。 叶自清被夜萤一叫,抬眼迷糊地看向她,见是夜萤,眼神才立即变得清明,显然是刚从读书的意境里消褪出来。 “萤妹,我正读得兴头上,要不,你们买了再顺道过来接我吧?” 没想到,夜自清还是书虫,夜萤看他手里拿的是本《礼记》,显然正在默背,便道: “也好,我们去去就来。” 夜萤和宝瓶驾车就走,夜萤回望时,却见夜自清已经马上埋首入书中,显得聚精会神,十分专注。 到了卖豆子的铺里,夜萤特意找了家大的铺子,因为要长期购买,所以如果是大铺子应该能压下更多的价钱。 “掌柜的,绿豆多少钱一斤?” 夜萤进得店里,就看到店里一袋摞着一袋,袋口敞开着,露出里面的各式豆子。 夜萤抓了把绿豆,放在手上仔细端详。见这些绿豆个头浑圆,较少虫眼,绿萤萤的,看上去保存得挺好的,心里十分满意。 “姑娘,四文钱一斤,你要多少?” 一个看上去挺机灵的少妇现身,热情地招呼道。 “我需要的量挺大的,每日总要个近百斤吧,你能不能算便宜点?” 夜萤估摸着道,一斤绿豆她已经算过了,大约能出七斤的芽,七百斤仙客来也吃不下这么大的量。所以还有一些食肆,届时也需要去联系上。 冬天大家没有什么菜蔬吃,绿豆上市,正好一解大家没有菜蔬吃的烦郁,除了仙客来酒楼,其它零卖什么的,应该量也不会少。 不过,夜萤只是打算做大的批发商,不可能让她家丫环挑着豆芽满街转啊。 她打算打出名气后,让小贩来找她批发,再由小贩们自行零售。作者君保持安静,静静地看着你…… 第一百九十章夜自清的小心思 一听夜萤要买这么多绿豆,那女人眉眼立即活泛起来,算了下账,她道: “那一斤算三文钱吧,我多少也得赚点嘛。” “行,那就这样吧,今天先称一百斤。” 一百斤绿豆,夜萤给了掌柜的三百文钱,若是一斤发出七斤豆芽,按一斤豆芽两文钱来算,她还有十一文钱的利润。当然,扣去给批发商的利润,她到手的至少也会在一斤五文钱上,比这位掌柜的赚得还多。 “姑娘,你买这么多绿豆干嘛呀?现在也不是夏天,不是煮绿豆汤吧?还好你来的是我们这个大店,若是去别的小店,这个季节人家都不卖绿豆了。或者就算有货,也没有那么多。” 夜萤一听,也道糟糕,她竟然忘了这个碴,便笑道: “我以后要经常需要大量的绿豆,掌柜的若是有存货,可以尽数先卖给我。” “我这仓库里还有三百斤,你若需要,我就去叫伙计抬来。” 掌柜的一听夜萤全部库存的绿豆都要,不禁喜出望外,也忘了问夜萤为什么要这么多绿豆的事,赶紧招呼伙计去仓库里取货。 “掌柜的,这些绿豆我顶用不了多久,你能否再大量进些货来?有多少货,我都能吃得下。如果你能保证质量,我就把你家的绿豆全包了。” 夜萤一副“承包了你家绿豆”的语气,话一出口,她不禁想起了后世的“塘主”张瀚,他在电视剧中《杉杉来了》那句霸道总裁的台词:“你要让所有人知道,这个鱼塘被你承包了”,让塘主的称号牢牢套在了他的头上。 夜萤不禁想,好还这个时代的人不会总结,否则,就冲方才那句话,会给她套上个什么好玩的称号呢? “豆主”?哎,太难听了。 算了,别想这些有的没的,还是办正事吧! “哎哟,姑娘,我们家最重信誉和质量了,你放心,我们家的绿豆品质绝对没有问题。”夜萤的话,给了掌柜的莫大惊喜,她不禁乐呵呵地道,“今天刚开店门,就听到喜鹊叫,果然是有贵人来。” 就见伙计七手八脚地将绿豆弄到店门前,好几袋子,颇为沉重,夜萤犯了难道: “我的马车装不下这么多。” “姑娘,没事,我叫辆运货的马车,给你送回去。” 掌柜的大方地道。 “那敢情太好了。” 夜萤便付了所有绿豆的银两,说了送货的地点,夜萤和宝瓶才驾车去接夜自清。 还好可以送货,否则,加上夜自清和他的行李,自家的马车也挤不下。 夜自清见马车来了,便欣然上车。 “萤妹,为兄长期未在家中,感觉萤妹变化很大啊,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夜自清是读书人,说话文绉绉的,夜萤一时间还不习惯了。 夜萤的变化当然大,只是在她身边的人每日接触她,她也不是一日就变成这样的,或许没有太大的感觉,倒是夜自清长期没有和夜萤接触,一回来就敏锐地感觉到了她身上的不同。 “清哥,生活所迫啊,人都要向前看是吧?” 夜萤不和他掉书袋,怎么着她就是不会背《论语》、《礼记》,但是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也远胜于他,懒得和他在掉书袋这件事上费神。 与其说些酸溜溜的话,不如直接说大白话。 夜自清果然被夜萤的不按常理出牌打乱了阵脚,他的脸色深沉了一下道: “其实为兄出门在外,也知道生活不易,不说别的,光是我这些年来在外求学的费用,也是家里最重的负担。” 夜萤不知道怎么夜自清就诉说起生活的困顿来了,她们家素来和老大、老三家都没有什么往来。 过去穷,或许老大老三也怕夜萤家连累了他们,有意淡漠了亲情。 现在夜自清是看她富裕了,要来攀亲吗? 夜萤心中一阵冷笑。倒是不看好这对堂兄妹的感情了。 纯是互相利用罢了。 表面上大家都要一团和气,兄友弟恭,维护声名。 实则背地里,要多冷血有多冷血。 当她被迫走亲时,夜家有多少人关心过她?想到此,夜萤便淡淡地道: “哦,这么说来,清哥身上背负的期望实在厚重啊!不过,我看清哥刻苦攻读,来年科举,一定能金榜提名,报答三叔三婶的恩情。” 夜萤话里暗藏玄机:是啊,金榜提名,报答的是他自家的爹娘,关其它夜家人什么事呢? “萤妹,其实科举考试亦是关山迢迢,考上童生只是第一步,看前路仰高弥止,能不能科举出仕,我心里亦是茫茫,毫无把握。”夜自清叹了口气。 “清哥,我相信你的才华。只要看你手不释卷的样子,一定能挣得功名前途。” 夜萤懒懒地敷衍他,总觉得夜自清说话闪闪烁烁,似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意味。她还是喜欢痛快的人,这么遮遮掩掩的,让她心神紧张。 就比如,象端大哥那样的习武之人,爽快利落…… 呃,不对,端大哥也有小心机,这一次竟然是去相亲,也从未对自已提起。 夜萤嘴里和夜自清敷衍着,心神已经飞到了端翌身上。 朱自清见夜萤心不在焉,没有探明夜萤真实情况前,他也不好说得太明显,便闭了嘴,观望着沿途的景致。 其实,外出求学这么多年,虽然侥幸通过了童生考试,但是朱自清见识了太多惊才艳绝之人,知道自已想要再进一步,十分困难,哪怕是秀才的资格,也是不易取得的。 但是,家里花了那么多心血来栽培他,如果只止步于童生,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他已经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不做官出仕,他都不知道自已能做什么。 看得越多,他对权位的欲求也就愈强烈。总不可能,让他去做账房先生、教书先生讨生活吧? 然而,家里的境况他都知道,要从家里再榨取钱财,助他再上一步,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但是,遇到突然显出富贵模样的夜萤,夜自清忽然隐隐地看到了一丝希望。 原本,夜大郎家虽然还维持着村里的体面生活,但也是家无余粮,夜二郎家更不用说了……面对这样的夜家,夜自清断不会有那样的想法。 然而今朝看到夜萤的穿着用度不凡,夜自清的心立即活泛了起来: 整个夜家,只有他这个读书人,如果他真地走上仕途,岂不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夜家在村子里的地位也会大大提升,即便他们已经分家了,但是其中一个人有了声名和权势,同样可以庇佑全家。 那样,不管是大伯家还是二叔家,又有什么理由不为他的求仕之路付出一些代价呢? 第一百九十一章热情的便宜堂哥 车子到了柳村,日头正拖着烟尘往西山里奔。已经有部份屋脊上冒起了炊烟,乡野的傍晚,恬静而安逸。 夜萤让宝瓶驾车送夜自清到他家门口。 夜三郎家在夜大郎家隔壁,各为两进的宅子,但是夜大郎的是青瓦房,而夜三郎的却并不是青瓦房,房上盖的是草顶。 从这点也可以看出来,三郎和大郎的家境,也还是有所区别的。 夜自清下了马车,看了看自家的草房顶,深深地叹了口气,回头,又似大有深意地看了夜萤一眼。 家里爹娘拼死拼活,早出晚归,养了很多家禽,娘白天在山上放羊或者到田里劳作,爹冬天一个人在山上独居烧炭,就为了多赚几个钱供他读书。若不是要栽培他读书,他家早就住上青瓦粉墙的大宅子了。 供他到这步,已经是家里的极限了。 “宝瓶,帮清哥把行李拿进屋内。” 夜萤收到夜自清那若有若无的眼神,一时有点摸不着头脑。 若是说开始时看到夜自清刻苦攻读的形象,夜萤还对他颇有好感,但是这一路下来,经常接收到夜自清奇怪的眼神,还有偷窥似地不时打量。 夜自清种种做贼似的行为,让夜萤很不舒服。总觉得他似乎在暗地打里着什么鬼主意似的。 好不容易把夜自清送到家里,夜萤真是长长舒了口气,总算是可以摆脱那种被人鬼鬼祟祟窥视的感觉了。 夜自清长年在外,只要她在村里尽量避免碰面,也不会有什么机会遇到他。 却不曾想,夜自清一下马车,又扔给了她一个那样莫名的眼神,让她惊悚得毛孔都要竖起来了。 夜萤还在品味,却看到夜大郎家的柴门“吱呀”一声推开了,夜奶奶听到马车声走了出来,一看到是夜自清站在门前,夜奶奶立即惊喜地上前抓着夜自清的手道: “清儿,我的乖乖宝贝孙子,你回来了?天可怜见的,做学问太辛苦了,又瘦了一圈。让你不要每夜攻读太晚的,肯定是不听话了。唉,今晚上让你娘杀只鸡好好补补!” 夜奶奶对孙女们一般般,甚至对象夜萤这样不听话的孙女,抱着一股敌意,但是对孙子们,却疼到了骨头里。就连爱赌的夜斯文,她也是好声好气,更别说对头上冠着童生光环的夜自清了,简直象看到了心肝宝贝肉一样。 夜奶奶上来,对着夜自清又是拍衣衫上看不到的灰,又是拉着他的手,心疼地嫌弃他手骨瘦得都露出来了,简直不象夜萤认识的那个板着脸、整日刻薄言语的老太太了。 重男轻女啊! 夜萤算是真切感受到了这句话。 夜奶奶对站在夜自清身后的夜萤,视若罔闻,直接把夜萤当成了空气。 实际上,那晚受到惊吓后,夜奶奶看到夜萤,总觉得有股莫名的心悸,细细回想,夜萤是上吊后又还魂的人,多少带着一些令人胆战心惊的联想,上了年纪的夜奶奶便不太愿意看到夜萤了。 所以,好长一段时间,夜奶奶没有再闹腾,没有再去折磨田喜娘,让夜萤家清静了不少。 夜萤自是不愿意招惹夜奶奶,她巴不得越少看到夜奶奶越好,不过,孝俤这种事,还是需要做做表面文章的。 夜萤抽了一个夜奶奶和夜自清说话的空隙,上前行礼,拿着夜自清当个说话的由头道: “奶奶,清哥即是到了家,我们就先回去了。” 夜奶奶见夜萤上前行礼,爱理不理地,就当没听见一样,自顾自地继续和夜自清说话。 倒是夜自清看到夜萤还在边上呆着,便笑笑对夜萤道: “萤妹,你若有事,可以先回去了。奶奶久未看到我,就只顾着和我说话了。” 夜萤倒没料到夜自清会帮她解围。 其实,夜奶奶这么对她,她不难过也不尴尬。 本来就是占了原主的身体,对夜奶奶也没什么感情,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夜奶奶若是有个长辈的样子,对她哪怕不待见,只是以礼相待,她也会尽到孙女的责任。 现在夜奶奶这么一脸埋汰的样子,夜萤还真懒得理她了。 见夜自清解围,夜萤乐得其所,抿嘴一笑道: “那就不妨碍奶奶和清哥畅叙别情了,夜萤先走一步。” “哎,我们家清儿一年半载的也回来不了几次,我和他说话怎么了?我们家清儿是有大学问的人,日后考了秀才、举人做官了,是要带我去享福的。你一个丫头片子,能给夜家带来什么?” 夜奶奶还以为夜萤吃她和夜自清聊天的醋了,便故意显摆,顺嘴埋汰夜萤。 “那我就恭喜清哥早日金榜提名喽,奶奶也能早日享受到荣华富贵。” 夜萤敷衍地道,懒得和夜奶奶计较,说着掀开门帘就上了马车,准备回家。 “哎,你别走,你那马车上运的是啥?” 夜萤的车上,亦装了一袋绿豆,她是想着怕那粮铺里运货没那么快,就先装了一袋回来,准备今晚上可以早点发豆芽,没想到夜奶奶这么眼尖,只看到马车布帘掀起一角,便锁定了目标。 “奶奶,这是我在镇上买的绿豆。” 夜萤据实禀报。 “绿豆?绿豆不是夏天才吃的吗?大冬天的你们买什么绿豆?”夜奶奶“咕录录”地转了下眼睛,上前掀起马车上的帘子,见那一袋装得满满的,不下百斤,便冷哼了一声道,“即是买了那么多,也不见你孝敬我们,我和你爷爷好久没熬绿豆粥了。” 哎哟,你不刚说绿豆是夏天的食物吗?现在又想喝绿豆粥了? 夜萤心里暗暗好笑,但是面上却恭顺地道: “奶奶若是想熬绿豆粥,看要多少,自行取用就是了。” 夜奶奶就等着这句话,她赶紧跑到屋里,也顾不上夜自清了,一会儿就从屋里拿出一个大布袋,利落地解开绿豆袋子上的绳结,道: “冬天喉咙干得很,喝点绿豆粥也能润喉。” 反正她想要绿豆,就会找到相匹配的理由来。 夜萤自是已经了解了她爱占小便宜的脾性,笑嘻嘻地道: “奶奶,绿豆虽好,也不能多吃,绿豆性凉,冬天本来天气就冷,再吃凉性的食物,怕是会导致身体不适。” 夜萤好心提醒,夜奶奶却当她舍不得给绿豆,便恨恨地道: “我都活了一把年纪了,吃得盐比你吃的米都要多,还用得着你来教训我?” 说话间,又狠狠扒了几下,把她拿的布口袋装满了,这一扒拉去,至少有二十斤,边上的宝瓶看得直摇头。 不过,人家是夜姐姐的奶奶,长者为大,宝瓶虽然郁闷,也不好说什么。 夜自清讪讪地道: “奶奶,萤姐说的怕是有些道理,绿豆粥什么的,冬天还是少吃为妙。” “清儿,适当吃点没啥,我会在绿豆粥里放点生姜,这不就中和了吗?” 夜奶奶洋洋地意地,占了莫大的便宜后,她的心情也好多了,对着夜萤挥挥手道: “你自去吧,别在我面前讨嫌。” 夜萤又好脾气地答应了一声,让宝瓶扎起绿豆的袋口,正要跳上马车,夜自清道: “萤妹,我会在家三五日,有空可以过来玩啊!” 呃,这便宜堂哥,真是太热情了。 夜萤听到这话,差点没从马车上摔下来,夜家的人,除了娘和哥哥以外的人对她热情,必有猫腻…… 第一百九十二章宝器的八卦 “呃,清哥,有空你也家坐去,我先回去了!” 夜萤硬着头皮回应了一声。 “好的,今天太迟了,我得空就会去拜访婶婶。” 夜自清竟然还冲着夜萤挥手做道别状。 什么?夜自清要去拜访自家? 夜萤后悔得差点没有咬掉舌头,呃,刚才就不应该说那句客气话,结果人家还顺杆子爬蛇了。 夜萤算是明白了,夜自清肯定心里在盘算着什么。否则,他也不用对她如此客气。夜家的人,上至爷爷奶奶辈的,下至和她平辈的,过去对她的态度都和夜奶奶一样:视若无物。 何曾如此温言软语过? 夜萤干笑两声,便催宝瓶驱车而走。 “夜萤这臭丫头,也不知道哪里交的好运,竟然搭上了镇上王财主家的小姐,和她结拜了姐妹,这马车啊,听说是王小姐给她用的。” 夜奶奶看着驱车离去的夜萤,一脸无语地摇了摇头,对夜自清道。 “哦?萤姐竟然和王小姐结拜?没想到萤姐还是个有本事的,我听说王老爷在府城里势力极广,府城学府,有一部份建筑还是他捐资兴建的呢,官府里的老爷们,对王老爷可都是称兄道弟的。” 夜自清兴奋之余,不由地说出了这些夜奶奶闻所未闻的新鲜事。 “哎哟,看来那丫头的翅膀硬了,竟然搭上了这样的大人物?” 夜奶奶有点难以置信。 “是啊,萤姐出息了呢!” 夜自清也暗暗羡慕,似乎有点明白夜萤为何一身富贵气息。 可是羡慕也没有用,他只是一介普通的读书郎,别说和王家的子嗣结交了,就连王家的一个普通下人,他也沾不到边。 “哎,不提她,就是一个忤逆的丫头,清儿,咱们快进屋吧,让你娘杀鸡去,我这里再凑点肉啊、蛋的,今天晚上咱们好好补补。” 夜奶奶说着,便推着夜自清往屋里走去。 夜萤回到家,宝瓶卸了车,把绿豆轻松地拎进院子里。田喜娘正要挑着饭食到新宅工地上给工人们吃。 夜萤见了,赶紧叮嘱田喜娘道: “娘,你去了工地,见到工头,对他说,我请了风水先生,明天上午来看上梁的良辰吉日。让他看看,要准备什么吗?要的话咱们好提前准备好。” “行,我把饭放在锅里温着,你们早点吃吧,我在工地上吃,吃完了正好把碗筷担回来。” 田喜娘说完,就出门了。 两个孩子天天不着家,这些闲杂的事,自然由她一手操办。不过这样也好,田喜娘忙起来,就顾不上管夜萤和夜斯文了。 不过,这段日子,却是田喜娘自丈夫过世后,最祥和安乐的日子,两个孩子各忙各的,但都没有给她找来一堆麻烦事。她只要洗衣做饭、喂好家里的牲畜就行了。 至于银俩花销,夜萤总是给她足足的,田喜娘慢慢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她本就是个生性散淡的农妇,有吃有喝有钱花,她便感到了极大的满足,而且她为人又只图眼前的安逸,不会做长远打算,反而因此过得极为闲散随意。 “宝器跑哪去了?” 宝瓶放下绿豆,就开始找弟弟。 结果,宝瓶在自已住的屋里,把正埋头大睡的弟弟揪了起来,生气地骂道: “宝器,我和夜姐姐一不在,你就开始偷懒了?你真是好日子没过几天,就开始犯浑了。” 宝器正睡得舒服,不防被姐姐拖了起来,不由哀叫道: “姐,别拉耳朵了,好痛啊。我没有偷懒啊,其实你们走后,我一直在练眼力、练射箭,中午吃了饭,休息了一个时辰,又继续练,你回来前,我才刚躺呢! 姐,我向咱们的爹和娘起誓,我绝对没有偷懒。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我还要练好功夫,保护你和夜姐姐呢!” 宝瓶听到宝器最后一句话,马上就心软了,再看宝器的表情不似作伪,当下就相信了,手松开他的耳朵,道: “好吧,我相信你,也别动不动就拿爹娘来起誓,既然说要保护我和夜姐姐,你的功夫就要比我好,若有一点偷懒之意,我原本的功夫就比你好,到时候还不知道谁保护谁呢!” 宝器被宝瓶一激,小脸通红,郁闷地道: “姐,我肯定会胜过你的,也会保护你,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 宝瓶敲打他,就是为了他更加励志,如今见达到目的,也就不再刺激他,笑道: “肚子饿了吧?准备吃饭吧。” 夜萤到屋里换了居家的棉布衣服出来,一身浅黄的居家棉服,鬓上斜斜插了朵娇艳的月季花,这个季节,南方也就它和菊花开得最艳了。 月季殷红,小脸白嫩,却又透出润泽的亮色,衬得人比花娇。 她听到宝瓶和宝器的对话,不禁微微一笑道: “宝器,待咱们新宅子完工,我会弄一套训练设施,教你一套训练方法,你就可以很快提高体能,要比宝瓶厉害,也是指日可待。” “夜姐姐,真的?太好了,训练设施是什么厉害的东西?真能让我很快比姐姐厉害?” 夜萤抿嘴一笑,做记者真是好啊,见多识广,还能在每一次采访中体验到常人一般体验不到的另类生活。 比如,她就在军营里住过一周,体验部队官兵的日常生活。而且,这还不是一支一般的部队,是特种兵…… 训练设施,自然是针对特种兵体能设计的,如果宝器能完整地进行训练,要胜过宝瓶并不是做梦。 夜萤还记得那些器械,单杠架、双杠架不用说了,还有障碍跑、负重爬行、通过蛇形低桩网等等,这些科学的训练设备,不难仿造出来,可用于宝器的训练上。 若不是听到宝瓶和宝器的对话,夜萤还想不起这茬来,现在既然记起来了,便心里暗暗记着,等哪一天有空,要给宝器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特训练方案。 夜萤出神了会,回过神来,见宝器正眼巴巴地等着答案呢,便笑道: “等夜姐姐做出来,你就知道什么叫训练设施了,用嘴一时还真说不清楚。” “好吧,那我可太期待了。” 宝器眼巴巴地看着夜萤,就好象巴不得她能立即从口袋里掏出能让他变厉害的“训练设施”来。 “哦,对了,我哥呢?这两天他都跑没影了,你有没有帮我看着点?没有去赌钱吧?” 夜萤觉得家里怎么这么安静,原来是少了个呱噪的夜斯文,便问宝器道。 “夜大哥最近有神不守舍,今天中午回来吃饭时,脸色发青,印堂发暗,头发散乱也不打理,我听说,有人给小霞姐提亲了。” 宝器居然能挖出这样的八卦,不禁让夜萤刮目相看。 “什么?有人给小霞姐提亲了?她家答应了没有?”这里是销魂断君,大伙明儿个见。(不过若你不是紧紧跟随君,手指头轻向下继续滑,我是未来已更新君) 第一百九十三章情意契约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是听瓦工阿力说的。至于阿力是谁嘛?哈哈,我只能告诉你,阿力也肖想小霞姐,这几天和斯文哥一样,整天无精打彩的。” 宝器噼哩叭啦地说了一大堆。 夜萤最后还是没得到答案:到底吴小霞和别人定下走婚的事没有。 看来,只好她自已去打探一番了。 不过,现在瓦窑厂还未下工,小霞也未必有空,夜萤让宝瓶宝器帮着洗绿豆,准备发豆芽的事宜,自已则琢磨开了…… 夜斯文这家伙到底怎么搞的? 自已当初可是贡献了珍贵的果酒,让他去讨好“老丈人”,嗜酒如命的吴老汉竟然抵挡住了夜斯文的酒精攻势? 有点不可思议啊! 只能说夜斯文这家伙太没有人格魅力了,这么久还没有搞定吴老汉。 就在夜萤出神的当口,院门“吱呀”一声开了,夜斯文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果然,夜斯文的表情就如宝器形容的:无精打采,一脸颓废。 “哥,怎么了?脸色这么差?” 夜萤明知故问。 “哎,还能怎么了?小霞快要被别人抢走了,我的脸色能好得起来吗?” 夜斯文愤愤地道,却难掩脸上的失落。 “哥,你不是和小霞姐处得好好的吗?怎么突然横生枝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和小霞当然好,若是不好,今天她也不会哭着送我这个了。” 夜斯文拿出一块手帕,夜萤接了过来。一看,这手帕上绣的是鸳鸯交颈图,一针一线,精细缝制,明显是情意的写照。 “小霞姐绣的?手工真好。” 夜萤心虚地想了一下自已送给端翌的那个香囊,她发现自已的手工活在这里随时都会被人秒杀,心真是碎成了渣渣。累觉不爱。 “嗯,她绣的,说这是送给我做念想的。”夜斯文痛苦地闭上了眼睛,接着,一串泪水从他脸上滑落,“据说那个走亲的对象是邻村里的,家里有三进大宅,良田三、四十亩,家境宽裕。” 呃,这样的条件,若换成以前,夜家绝对被辗压到了尘土里,可是现在的夜家,已经和往日不同了。如果单论家境,夜萤觉得哥哥已经完全具备了和小霞姐走婚的资格。 不过,为了防止夜斯文故态复萌,被重新引诱入赌场,夜萤一直没有和夜斯文细说家境。也没有老实告诉田喜娘她们现在拥有多少财富。 还好这两个还真是心大的,一点也不疑有它,浑浑噩噩地被夜萤支配着过日子。 其实,大部份的人都是这样,活在自已构建的舒服窠臼里,任凭生活惯性前滑,只要日子还能过得下去,就懒得去改变。 而在这样的日子里,一旦有人能引领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他们便心安理得地缩在自已的窝里,假装听不到看不到异常的事物,只要日子依旧这么轻松快活就行了。 “哥,你去瓦窑干活这么久,也拿了那么多果酒送给吴老伯,难道你就没有透露过一点心意?或者说吴老伯就没看出点什么?”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吴老汉白受了那么多好酒,难道就不会疑惑吗? 夜斯文对吴小霞的情意,这么久了,是瞎子也能看得出来嘛,就象大力就被宝器知道爱慕小霞一般,夜斯文的举动更加狂放一些,夜萤就不信没人看得出来。 而被瓦窑上的人看出来,也就等于吴老汉知道了这件事,也不看看是谁的地盘是吧? “我曾经借着喝酒的机会,或明或暗地表白过,可是每次都被吴老伯以其它的话题岔开了。现在想,他是多少猜度出来,却又不肯给我开口的机会,可怜我一直以为自已最后还是有机会的。” 夜萤一脸同情地看着泪流满面的夜斯文,觉得吴老汉真是个蔫坏,一边不拒绝夜斯文的美酒,一边明知道夜斯文的心意,却把吴小霞许给他人,许给他认为老实可靠的对象。 哎,话说这么痛苦的夜斯文,夜萤还真没见过,即便是那天在赌场上被人剁了指头,他也只是龇牙咧嘴,也没见他掉过眼泪。 这一次,想必是伤在了心尖尖上。 “哥,小霞姐只要还没有正式订亲就有机会,你帮我做件事,明天晚上咱们去会会吴老伯,或许还有挽回的机会。” 夜萤见哥哥果然对吴小霞情种深种,便决心帮他一把。 “萤妹,你说的是真的?还能有挽回的机会吗?”夜斯文听到妹妹的话,陡然眼前一亮,似乎抓到了一线救命稻草。 “我说过的话,哪次没有实现了?”夜萤自信一笑,“但是如果事成,你能保证一辈子对小霞姐好吗?” 夜斯文是个浪子,老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现在夜斯文为吴小霞神魂颠倒,但是夜萤却不能保证夜斯文对吴小霞能好一辈子,她直觉吴小霞如果嫁给眼下议定的这个走亲对象,即便没有天雷勾地火的恋爱,但是肯定能平平稳稳走完一生,但是嫁给夜斯文就不一定了。 在没有获得夜斯文保证之前,夜萤颇有助纣为虐的感觉。 “萤妹,你就这么不相信哥哥我?”夜斯文一脸焦急,现在妹妹是挽回亲事的唯一救命稻草,夜斯文猛地有了主意,他霍地站起来道,“走,去你屋内,我写契约文书给你,若是我日后负了小霞,我就净身出户。” 哟,这可是下了天大的决心啊!想来夜斯文这次受的刺激真不小,想娶吴小霞的心也是如此迫切。 夜萤听了,不禁欣慰地一笑道: “好,如你所愿。” 两个人来到夜萤屋内,天色渐渐暗淡,屋里已经变黑了,夜萤点上儿臂粗的蜡烛,明亮的火光照亮了她清秀的楷体小字,不一会儿,一份契约文书在夜萤的操刀下一挥而就。 “哥,这文书就是按你的意思写的,写下这份文书,意味着这一生,如果你有负小霞姐,我拿出这份文书,你就什么也没有了。你要不要再仔细考虑一下?” 夜萤拿着写好的契约文书,轻轻甩干墨汁,然后念给夜斯文听,念毕,又慎重地问夜斯文。嗨,我是更新君。昨晚上做了一夜好梦,都笑醒了,开心哈。 第一百九十四章帮哥哥追妻 “妹妹,这是我的承诺,口说无凭,我愿立字为据,如若真能聚到吴小霞为妻,你就把这份凭据交给她,我保证绝不会辜负小霞!” 夜斯文把胸口拍得“碰碰”响。 夜萤之所以这么慎重,自然还是因为夜斯文的黑历史,谁让他赌得六亲不认,连自已都“卖”了。 而且,夜斯文每次胸脯拍得山响时,反而让夜萤对他产生了浓烈的不信任感,夜萤笑嘻嘻地道: “哥,小霞姐可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如果依着你原来的表现呢,我决不会帮你的。我可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好姑娘被送进虎口。 但是念在你已经有了改变的份上,只要你以后继续保持这样,不混迹赌场,我还是愿意帮你的。毕竟,好女子不多,我也不想你娶个悍妇或者刁蛮的女子回来,让娘闹心。” “萤妹,求求你相信我吧,我都签字画押了,你还不相信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夜斯文只觉得胸口一阵阵撕拉的疼痛,这辈子,就算被人切了手指尖,他也没觉得这么难过。 然而妹妹说能扭转乾坤,夜斯文也早就看到了妹妹的种种手段和本事,马上就相信了。 而且妹妹是鬼差大人点提过的人,她即便说有偷天换日的本事,夜斯文现在也不会惊奇了。 此时夜斯文就象溺水的人抓住救命浮木一样,眼巴巴地看着夜萤。 “好吧,看在你一番情深意重的份上,我就姑且试试。” 夜萤把写好契约文书让夜斯文签了字,按了手印,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到怀里。 现在她身上有夜斯文写的两份契约了,一份是关于她和夜斯文家产分配的;一份就是这份,事关吴小霞未来幸福的。 对于渣男,不管他是不是自已哥哥,夜萤都不会手软的。即便是亲哥,也不能随便祸害一个善良的女子。这份契约握着,吴小霞就有备无患,她也能安心安排向吴小霞求婚事宜。 “妹妹,我签字也签了,接下来该怎么做?” 夜斯文看着妹妹一脸笃定,心里似乎有了主心骨。 “哥,你去准备这样的一口锅,村里的刘铁匠那里应该能弄得出来,我看他挺心灵手巧的,只要把现成的大锅适当改装一下,今晚让他一定要赶着弄出来。” 夜萤在纸上画了一幅草图给夜斯文道。 “这是什么啊?这么奇怪的锅?还分上下两层?”夜斯文抓了抓脑袋,一脸茫然地问道,“妹妹,你帮我的办法就是这口锅?你要送这口锅给吴家吗?我看他们家并不缺锅啊?” “去,别罗索了,还不快点去,如果刘铁匠说天晚了来不及弄什么的,你就告诉他付双倍甚至三倍、四倍的价钱,连夜赶工,用最快的时间给咱们打造出来。” 夜萤一脸不是开玩笑的样子,夜斯文一头雾水,但知道妹妹鬼主意多,只好拿着草图领命而去了。 一想起明天风水先生苏元培要来,还得帮夜斯文追妻,夜萤不禁扶额:事情好多…… 夜萤走出厢房,见宝瓶和宝器都不在院子里了,倒是厨房一派灯火通明,看来他们把绿豆倒腾好了。 这俩姐弟越来越懂事,也越来越能干,简直成了她须臾离不开的好帮手。 不过,夜萤也暗暗决定了,待搬到新宅子里,就再买几个帮手,厨子、下人什么的,也必须配上,这样能让宝瓶和宝器解脱,专心习文练武,自已就能更舒服地享受古代地主婆的生活了。 夜萤边谋划着,边走到厨房,宝器看到她,便笑嘻嘻地一脸八卦道: “夜姐姐,斯文哥闹完了?我看他开开心心地出门了,一定是你给他支了好主意是吧?” “是的。我已经有了主意,一定能帮他追到小霞姐。” 夜萤无语地看着宝器,也是醉了。这姐弟俩的性格也是倒过来了,不是女人会比较八卦吗? “太好了,我就知道夜姐姐无所不能!” 宝器居然开心地拍了拍掌。 宝瓶亦同样一脸无语地看着弟弟,然后抬起眼,正好和夜萤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两个人不由相视一笑。 宝瓶一摊手,无奈地道:怪我喽! 夜萤乐呵呵地问道: “你们把炭升起来了?这些发豆芽的器具占了大半个厨房,娘又该唠叨我了。” “才不会呢,田大娘有钱赚的话,她才不会说什么呢,整天心情极好,成日笑嘻嘻的。” 宝器一副了然的模样。 “不过夜姐姐,生炭怕是要再去多买一些了,现在家里的生炭怕是只能续一天用的。” 宝瓶赶紧报告重要情况。 “嗯,对了,三叔家有在烧炭卖,明儿个我去找三叔买吧,只要他的炭品相不差,以后要炭就找他了。” 夜萤虽然不太喜欢夜自清,但是三叔和三婶在原主的记忆中似乎还挺老实的,他们虽然没怎么关心过原主,但是毕竟比大伯一家低调温和一些。 大伯一家合着奶奶经常对他们家冷嘲热讽的,而三叔家则相对还好一些,估计光是供养夜自清都累得他们腿抽筋了,也拿不出力气和夜萤家相怼。 想想也不容易,一户农家,要供一个读书的子弟,还不知道能不能供出头。自已反正也需要大量的生炭,能帮就多少帮一点吧! “好,我找个空就去。夜堂兄也认得我。” 宝瓶很有眼力,这是包揽了买炭的事。 她看出来了,夜萤不太喜欢和夜自清走得太近,便主动请膺。 “好,你们把绿豆芽泡好就去歇息吧,我出去一趟。” 夜萤说完,披了件厚的棉袍就要出门,冬天的夜里,比白天的气温更是下降了好几度,夜萤可不想冻着自已,万一感冒生病的话,在缺医少药的这个时代,那可够受的。 “夜姐姐,拿着火烘吧,外面冷,手要暖和,全身就暖和了。” 宝瓶追出来,将手里的火烘递给夜萤。 火烘实则就是将一个碗大的炭盆用竹外壳包裹了,做成提篮状,使用的时候,在炭盆里放上炭,手提着火烘,随时能烤到火,是一个便携的取暖器。 村里家家户户都有火烘,当然,用它的一般是上了年纪的人。毕竟,还费炭呢,年轻人用,是要被骂糟蹋炭火的。 夜萤接过火烘,见里面的炭烧得正旺,烤着手暖暖的,果然顿时便不怕冷了,于是也不嫌弃火烘是老年人的专属用品,提着它就往村尾走去。 “宝瓶,我去找下小霞姐,一会就回来。” 临走时,夜萤交待了一句,免得宝瓶担心。 夜姐姐这是亲自找小霞姑娘说合吗?宝瓶心想,不由暗暗祝愿夜萤能马到成功。 第一百九十五章两情相悦 “萤妹,你这么晚了来找我,什么事啊?” 吴小霞其实把心事都写在了脸上,看到夜萤一脸欲言又止,让夜萤看出了她的心事重重。 不过古代女子都含蓄,事关到自已的婚姻大事,更加内敛害羞,所以即便看到情郎的妹妹,吴小霞也努力保持着不失态。 “小霞姐,多余的话我也不说了,我只想问你,你对我哥是什么感觉?有没有想要和他过一生的愿望?” 月光明朗清澈,夜萤能清楚看到吴小霞脸上的细微表情变化。 听到夜萤说得这么直白,吴小霞的脸迅速涨红了,她拨弄着衣角,好一会儿,才毅然抬起头道: “邻村有人来提亲,我爹很满意。不知道这次我爹怎么想开了,也没提说要入赘的事情,估计看好良辰吉时,对方就会正式上门提亲,订婚。 萤妹,其实我好怕,对方的人品、心性,我一点也不了解,突然一个从来都不认识的人要成为我的夫君,我越想心越慌。 你哥对我很好,我们从小就一起长大,我知道他很调皮,也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但是他现在改好了,对我也很好,甚至为了我,宁愿去我家做苦工……” 吴小霞说到这里,已经泫然泪下,哽噎着说不下去了。 夜萤走近她,拍了拍她的背,安慰着,手却不经意间碰触到吴小霞的手,一片冰冷。 夜萤赶紧把手里的火烘递给她,道: “小霞姐,暖暖手吧!” 吴小霞接过火烘,暖暖的火炭一下子就让她感觉到一股暖意,她不由地破涕为笑道: “你和你哥一样,都特别会照顾人。小时候,每次去三清镇上,他都会偷偷给我捎肉包子。有时候,还会捎花手帕、漂亮的发绳什么的。” 说起这些,吴小霞连脸上的表情也充满了暖意,回到了那段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岁月。 啊?夜萤可是没想到,原来夜斯文那么早就开始撩吴小霞了,身为亲妹,从没有吃过他捎回来的肉包…… 好你个夜斯文,重色轻妹…… “啊啾,啊啾”,正在刘铁匠家蹲着准备等他弄出那口奇怪铁锅的夜斯文,也不知道怎么地,突然打了两个喷嚏。 “斯文,是不是哪个姑娘念想你了?在我这铁匠铺那么暖和的地方,还打喷嚏?” 刘铁匠似笑非笑地调侃。 “哎,估计是吧!” 夜斯文想到吴小霞,她肯定也在想着他吧? “这样说来,我明白了,小霞姐是乐意嫁给我哥的吧?这件事很重要,如若小霞姐有意,我一定想办法玉成。” 夜萤换了严肃的口吻道,以示郑重。 “这,呃,嗯!”吴小霞头一下子就垂了下去,快耷拉到了胸前,耳根都发红了,“我愿意。” 最后,她才挤出了如蚊蚋一般的声音。 夜萤见吴小霞害羞的回应,再观察她的样子,知道她的确心属哥哥,不由地暗暗嫉妒了一下夜斯文:凭什么他那么坏,却有这么好的一个女子在等他? 呜呜呜,她夜萤这么好,为什么就不能觅得良配? 人比人,气死人啊! 夜萤收敛心神,掏出怀里的字据,递给吴小霞道: “小霞姐,你看看,这是我哥写的保证书,承诺要对你一辈子专情,如若不然,他愿意被净身出户。” “什么?斯文他写下了这样的保证书?是我爹逼他写的吗?” 吴小霞万万没有想到,情郎竟然会写下这样的保证书,不由地心情一阵激荡。 “不是谁逼的,是他自愿的。”夜萤解释道,“这件事,你爹还不知道呢。” 一听她爹还不知道,吴小霞脸上不由地一阵失望。 “不过,我明天就会去会会你爹,和我家人一起去找你爹提亲。这份保证书,是我帮助他的一个前提条件。如若他不能保证善待你一生,我也不会帮他,不能助纣为虐,不能伤害一个象你这么善良的女子。他主动提出写这样的保证书,我才肯帮他的。” 夜萤把事情说明白,吴小霞的眼眶立即变得湿湿的,她又被感动到了。 “萤妹,感谢你这么为我着想。人家都说,嫁人最怕处理不好婆婆还有小姑子的关系,我看,若是我进了夜家,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我们一定会情同姐妹的。” 这是吴小霞委婉地表达自已恨嫁的意思了,说完这话,她莹白的皮肤又沁出红润来,羞红得简直象要滴出血来一般。 哎,古代的女子就是脸皮薄啊! 夜萤感概一句,她其实更欣赏这样委婉含蓄的爱情,象后世那样约炮、一夜情之类的爱情快餐,ons过后,打完炮就是无尽的空虚,和这样古典的爱情相比,简直不配放在一起提。 “小霞姐,你既然主意已定,明天我会和哥哥去府上去探探你爹的口风,你什么也不用做,静候佳音吧!” “嗯,谢谢萤妹。” 吴小霞款款施了个礼,表达谢意。 “呵呵,不用客气,以后你就是我嫂子了,我还想着能快点改称呼呢!” 吴小霞的泪水已经干了,脸上带上了笑颜,看着神情自信的夜萤,心里忽然踏实了许多,她道: “我爹很看好邻村那个小伙子,你们去我家提亲,估计会被拒绝的,不过,无论如何,我还是特别感谢你。” 看来,吴小霞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夜萤摇了摇头,对她道: “放心,我一定会说服你爹的。每个人都有自已的弱点,而这个弱点,就是我们可资利用、转寰的命门!你静候佳音吧!” 和吴小霞分开后,夜萤心情特别愉悦,两情相悦,能够玉成的话,无论如何总是美事一桩。 回到家里,夜萤放下炭火已经近乎燃尽的火烘,看到宝瓶还在厨房里忙碌着,便问道: “你怎么不早点睡?明天事情还很多呢!” “哎,夜姐姐,我睡不着,正是因为事情多,心烦,还不如照顾这些豆芽呢!有事做,我心里也不再那么焦虑。” 宝器不在身边,已经被宝瓶赶去睡觉了,所以宝瓶才敞开了心扉。 “你焦虑什么?”夜萤奇怪地问。 第一百九十六章防身暗器 “夜姐姐,你也是个心大的,内忧外患,能不焦虑吗?”宝瓶没想到夜萤居然还问她焦虑什么,不由着急地一一点数,“就说家里吧,夜大哥和小霞姐的亲事就够人头疼的了;外面那个赛金花,好死不死搞了个什么同业竞技赛;还有你和端大哥……” 说到这里,宝瓶猛地觉得自已似乎犯了夜萤的忌讳,不敢再说下去了。 夜萤听到宝瓶前面的话,都是神色自若,眼底无波,似乎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中一样,但是听到后面那句端大哥,夜萤明亮如金星一般的眼神,立时黯了黯。 但是看到宝瓶那畏缩的样子,她又好气又好笑道: “看你都忧虑什么啊,我哥和小霞姐的亲事,我会极力撮合的。男未娶,女未嫁,一切都还有挽回的机会;至于赛金凤的同业竞技,咱们只要做足了万全准备,就能以不变应万变。” 夜萤就不信了,后世现代化妆技术如此高超,能把凤姐都变成嫦娥,她还能输给赛金凤了? 从事记者工作经常要出镜,出镜的话肯定要上妆,所以夜萤对妆容之术也颇有研究,知道许多扬长避短的化妆技术,所以心里并不紧张赛金凤的挑战。 夜萤反正得等夜斯文回来,没心情睡觉,所以索性细细交待了宝瓶一番。 “什么?要做这么多准备工作?夜姐姐,我真是服了你了。” 听完夜萤交待的事情,宝瓶感觉自已脑子都不够用了。如果要把这些事都一一做好,她还真是连焦虑的时间都没有了,只会忙得飞起。 “你要记不住没事,一天给我落实几项就可以了,我会每天早上列个单子给你。不过,那些珠宝玉钗成品,我还是先画出样式吧,可以让工匠着手打造,不然,怕时间紧了来不及。” 夜萤是说做就做的人,立马到自已屋内,摊开宣纸,用细头的毛笔在纸上写写画画起来。 为了最大程度减少对视力的伤害,夜萤点了三支大蜡烛,将屋里照得亮堂堂的。 “这是银镶金镶翠碧玺花簪;这是嵌宝簪;这是云凤纹金簪……” 夜萤一番细心琢磨,画出了若干幅精美的簪子的图纸,还一一注时,在簪子的什么部位要用什么材质,簪子多长、多宽…… 宝瓶看得目眩神迷,一一欣赏过后,她长叹一口气道: “亏得你想得出这么多精美簪子的制法,那些师傅拿到图纸,还不乐疯了?” “为何?”夜萤不解地问。 “每个工匠都渴望能留下传世的佳作,姐姐设计的这些簪子,每一件,如若他们能打造出你要的效果,一定是传世佳作。” 夜萤没想到宝瓶还有这份眼力。 传世佳作,那是自然。 这些簪子的设计,都是后世古墓考古发掘中出土的陪葬品,广受后人称道。 夜萤参加过不少考古发现的新闻发布会,身为女子,对这些精美的首饰佳品自是十分留意,消磨长长发布会的间隙中,对着这些簪子揣摩了不下数十遍,更兼她的记忆力一向了得,对于簪子的设计和外观自是牢记于心。 想来,这些既然是文物,说明古代的工匠完全可以达到这样的技艺水平,因此,对于工匠能不能打造出这样的簪子,夜萤倒是不担心。 总而言之,如今对现下的生活和困境还能应付有余,夜萤十分感谢自已过去忙到飞起的记者工作。 有时候,夜萤独自回眸时,也不禁会灌自已一碗心灵鸡汤:原来,所有曾经以为浪费的时间,都没有白白付出。 夜萤便交待宝瓶: “明天你就拿到镇上,找最好的首饰工匠来做这些簪子,或者,多给些工钱,让他们赶赶工,把成品拿出来。我后面还要继续设计一些东西,让他们做。” “明白,我一定会找最好的工匠,或者,在这里找不到的话,去府城找,不能白白浪费了夜姐姐的设计。” “府城吗?倒是可以,那里更加热闹繁华,相信能工巧匠也比镇上多。而且还能避开赛金花的耳目。不过,你一个人去行吗?让宝器陪你一起去吧?” 夜萤担心地道。 “我一个人去,完全没有问题。夜姐姐你别忘了,我以前可是乞讨了上千公里,流落到此的。一路上风霜雨雪见多了,区区一个府城算什么?不在话下。何况,我现在还多了这套防身利器。” 说话间,宝瓶拿了一个精致小巧的匣套给夜萤看。 “这是什么?” 夜萤拿起来看了一下,见这匣套设计十分精巧,底部有三个圆孔,却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但得到宝瓶的看重,一定是好东西。 “这是蔡师傅今晚刚拿来的,说给我和宝器防身用的,是个箭匣暗器,你看,这里有个机括能弹开,这是匣身,里面能装六支小箭,我用的时候,只要触动这里,就能把箭射出去,让对方防不胜防。” 说到这里时,宝瓶又自信一笑道: “有了这套利器,我一出手,基本没人能防住。” 夜萤接过这匣套,不由啧啧称奇,道: “蔡师傅还真是不错,为你们量身订制了这样的暗器,有这玩意带在身上防身,我对你出远门就放心多了。” “蔡师傅也给你订制了一套,不过,他交待说你少耍枪弄箭的,身手笨拙,平时别怎么用,以免误伤了他人。” 宝瓶抿嘴一笑。 “嘿嘿,那是。还玩意还是你和宝器用得转。” 夜萤看到宝瓶又拿出一付箭匣,还让她伸出手去,于是夜萤好奇地乖乖伸出手,让宝瓶把那箭匣牢牢绑在手腕处,袖子遮后,还真是毫无破绽,一点也看不出来里面绑着个箭匣。 “怎么用呢?” 夜萤问道。 “喏,你按下这个突起的地方,它就放出一箭,要近距离才好用,一般射程在五米内,瞄得准的话,必取对方性命,如果淬上毒,威力更大。” 宝瓶让夜萤抬起手,让她按下箭匣上的一个突起部位,夜萤只觉得“嗖”一阵凉风,果然,一支小箭从袖口处飞出,“笃”一声,牢牢插在对面的门板上,箭尾还在“嗡嗡”颤动。 “哇,这么厉害?”夜萤一阵叹为观止,“如若遇上坏人,只要对方逼近三五米内,绝无可能逃脱。” “没错,蔡师傅说是端大哥交待打造给你,呃,给咱们使用的。” 宝瓶一想到夜萤对端翌十分敏感,便感觉一阵紧张,赶紧改口,不把那意思说得太明白,免得惹夜萤生气。 但端大哥其实才配夜姐姐,不是吗?端大哥表示很冤枉,他木有去相亲啊,傅太医,你找死…… 第一百九十七章心里没底 这是今晚上第二次从宝瓶嘴里听到端翌的名字了,夜萤一阵心烦意乱,黛眉微蹙,倒是把宝瓶吓了一跳,赶紧道歉: “夜姐姐,我以后不提端大哥了。” “呵呵,提吧,以后他还要教你们武功呢,不提怎么行?” 夜萤脸上倒是没有生气的神情。 嗯,不提的话,她也不能听到他的名字了是吗? 这个人,居然是去京城相亲的。不知道这一路走到哪里了?还平安顺遂不?到了京城,或许就被美娇娘迷住了吧?没准不回来了? 夜萤一阵心乱如麻,然后告诉自已,打住了,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就算他不是去相亲的,自已也断无机会嫁他。 无论如何,还是先打起精神应对眼前的烂摊子吧,就象宝瓶说的,内忧外患啊! 夜萤解下箭匣,那箭匣靠近手腕内部是用一块薄的兽皮做的衬垫,兽皮上还带着细密的毛发,保证手腕不会被擦伤。 夜萤仿佛能体会到端翌细密呵护的心思,无论如何,活在当下,活在他对她很好的虚诞幻境中,也是好的。 “夜姐姐,端大哥,他很关心你的。”宝瓶忍不住道。 看着宝瓶的惶恐,夜萤笑了,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道: “端大哥关心咱们所有人,他是个好人,值得更好的。他是咱们所有人的大哥,不要每次提到他,就那么惶恐,好象有什么不可见人似的。” 夜萤退了一步,决计把端翌牢牢地封进心底,把他当成一个值得结交的好友就可以了。 这么一想,夜萤心情立即放松了不少。 “嗯,我明白了。”宝瓶郑重地点点头,“所以,以后端大哥就只是端大哥了?” 这小丫头,还是不死心。还想打探她的心思。 夜萤无奈地摇了摇头,刮了下她的鼻子: “你呀,别想太多,好好准备一下行李,万一明天在镇上找不到工匠,就直接奔府城去。喏,这是出门要带的银两。” 夜萤说着,顺手从怀里掏出几张银票,塞到宝瓶手里。 宝瓶一看那些银票,不由惊呆了,道: “夜姐姐,不用这许多。” “这里面,包括了给工匠的工钱。穷家富路,出门在外,银两一定要多带些。不要给姐姐我省钱。钱就是身外之物,花了才有价值。” 夜萤的豁达大气把宝瓶听得晕乎乎的,拿着那一百多两的银票,有点不知所措。好一会儿,才赶紧把银票塞进兜里,放得严严实实的,还时不时用手掂一下,生怕银票掉了。 夜萤看得笑出声来,道:“你这样做,不是招贼注意吗?你老是摸那个地方,贼就知道你的贵重之物都藏在那里。” 宝瓶一听,不敢一直摸了,但是时不时还是不放心。 夜萤想着宝瓶如果真要去府城,也不能白去一趟,还是多画几张首饰的图纸,看看府城的工匠能打造得出来吗? 她在那写写画画,宝瓶端茶送水,却时不时摸着兜,夜萤无奈,对宝瓶道: “你明天到镇上,把小张的银票换成碎银,大张的银票你现在用油纸包了,用针线把兜缝上,到了再取出来,如此,就不怕贼了。” 宝瓶一听有道理,便赶紧去办了。 夜萤没了宝瓶在边上骚扰,这才全身心投入,继续画她的首饰图。 也不知道画了多久,夜萤觉得自已的脑力已经枯竭,身体也累到了一定的极限,便停下手来,不再画了,抬眼看了下蜡烛,竟已烧断了半支有余,想来这画的时间也不短了。 夜萤看着手下十几幅画卷,一一审视过后,满意地松了口气。即便不是为了这次同业竞技大赛,这些首饰精品一旦打造出来,也是可以作为店里的配饰来售卖。 所以啊,人总是要有竞争对手的,没有赛金花这么苦苦相逼,她一时还想不起这个茬来。 夜萤待这些图纸干了,便小心卷好,想了下,她到院子里,找了一个干的竹筒,把图纸卷了起来,塞进竹筒里,然后在开口的那一头,塞上木塞,再合起蜡烛,用蜡油密密滴了一圈,这样即便遇到水,也不怕图纸会被泅花了。 接着,夜萤找了条绳子,牢牢扎在竹筒两头,这样宝瓶要背要拿都方便。 做好这一切,她才伸了个懒腰,特别惬意舒服,是那种灵感爆发后,倾泻而出、空灵到极至的美妙享受。 还没等她放松完,就听到屋外传来一阵“卡察卡察”显得颇为沉重的脚步声。 夜萤打开屋门,就看到两个身影正从院门口抬着沉重的一物走了进来。 “哥,你回来了?时辰还早,锅就弄好了?” 夜萤一看是夜斯文,倒是比较意外,没想到这么快就把她要的锅弄好。 “萤妹,先别说话,累死我发了,这锅好重。你说要放哪?” 夜斯文气喘吁吁的,另一边和他一起抬锅的不是刘铁匠是谁? “放在咱们的大灶上。” 夜萤指挥道。 夜斯文和刘铁匠“吭哧吭哧”地把抬着的铁锅放到了夜家厨房的大灶孔上,刘铁匠抹了把汗,道: “货既已送到,我就先回去了。” “多谢刘大哥,让你辛苦了。” 夜斯文赶紧道谢,然后掏出银子付了资费。 刘铁匠高高兴兴拿着工钱走了,夜斯文这才用袖子擦了下满头抬锅累出来的汗,问夜萤道: “萤妹,接下来要做什么?” “我先来看看这口锅符合标准不。” 夜萤说着,掀开锅查看了起来。 “哎,还好刘铁匠手巧,你说的设计他能听得懂,换成我,就一头雾水了。” 夜斯文又抹了把汗,为了娶到吴小霞,他也是尽力了。 “看上去应该没有问题。”夜萤掀开锅盖,认真查看了一番,“不过,我其实心里也没底,要真正操作起来,才知道这锅合不合意。” “什么?你也没底,妹妹,你别耍我啊,你不是说这关系到我娶小霞的事吗?拜托了妹妹,你一定要心里有底啊!” 夜斯文听夜萤这么说,顿时紧张了起来。 呃,得了,夜萤后世时也只是看人家这么做过,自已并没有亲自动手,当这个东西真地造出来时,她心里还真地突然没底了……好象有个点赞及写书评的活动,活动奖品丰富,呃,具体内容可以关注下书旗官方微博。当然,这里大家可以先点下赞,哈。 第一百九十八章献酒之计 看到夜斯文那么紧张,夜萤给他打气道: “还来得及呢,你别紧张。我先试试,如果不行,还能叫刘铁匠再改。” “好吧,但愿你一击即中。” 夜斯文做祈祷状。 “呵呵,你别搞怪了,去地窑里拿两坛琥珀光出来。” 夜萤吩咐夜斯文。 “干嘛?咱们的琥珀光不多了,你不是说要留到过年喝吗?” “嗯,你还想娶小霞姐不?想要娶就快点去拿。” 夜萤不客气地道。 “嗯,好吧。”夜斯文抓抓头,不知道琥珀光和他能否迎娶吴小霞有什么关系,可是既然妹妹这么吩咐,就是有她的道理。 夜斯文拿了两坛果酒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夜萤已经在灶下点着火,见夜斯文把酒拿进来,夜萤便道: “把两坛酒都倒进下面那个锅里。” 夜斯文看着刘铁匠一手打造的,知道这口锅的构造,是分成上下两层,分别有各自的注水口,上层的锅,还有一根向下弯的铁管延伸出来。 就这么一口奇形怪装的锅,要决定他和小霞的婚事成与不成吗?事到临头,夜斯文反而心里打起了鼓。 “妹妹,你要煮酒吗?好浪费啊,咱们的琥珀光可是喝一坛少一坛,市面上有市无价啊,你这么浪费?” 夜斯文几几歪歪,夜萤脸一板: “是你娶老婆还是我娶老婆?你到底要不要娶媳妇了?” 夜斯文吓得一哆索,赶紧道: “好,倒,煮呗,反正这酒我只占三成,你占的是七成,还是你亏得多。” 夜萤“扑次”一笑,得,他还有道理了,竟然用这样的计算法来减少心痛,看来还掂记着上一份契约他占三成的事。 “把锅盖盖上吧,上层的锅我已经注了冷水了。现在只要烧柴就行,把下面的酒都烧干了。对了,出口这里,拿个干净的铜盆接着。” 夜萤吩咐着,夜斯文一一照做,然后,所有的事情做完了,他无所事事地抱着胳膊,对夜萤道: “接下来呢?看你烧火吗?” “是。” 夜萤往灶膛里添着柴,夜斯文看着不大的灶间,已经被发豆芽的桶摆满了,只留一小块地盘供人来回走动,不由感叹道: “啥时候咱们的新宅好了,就有大厨房可以用了。” 夜萤笑笑道: “那是自然,你和小霞姐还有单独的院子呢。” 说话间,一股甜香的酒气氤氲开来,而这时,那探出锅外的弯管处,慢慢流出清亮的液体来,一滴,两滴…… “哟,萤妹,这是什么?闻起来似乎有一股浓郁的酒香?” “本来就是酒,不过却是高度酒,是蒸馏过的,纯度比原来提高了,喝起来更带劲。” 夜萤这时才道出了真相。 原来,酒精的汽化温度为783C,只要将发酵过的原料加热到这个温度,就能获得气体酒精,冷却后就是液体酒精。 而夜萤让刘铁匠打造的这口锅,叫天锅。天锅分上下两层,下面的锅里装酒母,上面的锅里装冷水,基座上柴火旺盛,蒸煮酒母,含有酒精的气体被上面的冷水冷却,凝成液体,从管道流出,这就是蒸馏酒。 想要获得纯度更高的酒精,必须进行二次蒸馏,甚至第三次蒸馏,这样才能提炼出高度白酒来,夜萤现在蒸出来的酒,还只是第一次,还需要再进行更多次数的蒸馏。 “萤妹,本来琥珀光被大家称道的就是酒够劲,如今再次提升酒度,岂不是更加抢手?” 夜斯文也不傻,当即有点明白其中的奥秘了。 夜萤是第一次亲自动手蒸馏,所以没有十足的把握,此时见真的蒸馏成功,不禁也是心头一松。 待蒸到第三遍时,她让夜斯文将蒸出来的酒液倒了两小碗,道: “咱们分别试试,就知道如何了。” 夜斯文拿着酒碗,象以往习惯的那样,猛地灌了一大口。 可是这一回和以往不一样了,酒才入喉,就只觉得象一条滚烫的火龙,从喉咙口直冲入胃袋里,从喉咙到胃里都是火辣辣的,呛得夜斯文猛烈地咳嗽了起来。 “哎哟,萤妹,这酒够劲道!刺激啊!” 夜斯文细细回味。 他也是好酒之人,顿时觉得这酒与往喝的都不一样,让他马上精神一振,有一种喝了还想再喝的感觉。 “嗯,是很正,不过若是再次提纯,应该更加醇厚。但是我想对于从来没有喝过这么高度酒的你们来说,这度数也差不多够了。” 夜萤说话时,并没留意到自已小露了个破绽,说成“你们”了,好象不把自已归到这个世界的人中。 不过,夜斯文被兴奋冲晕了头脑,并没有注意到。 夜萤自已则是小小地抿了一口,她对酒之道并不热衷,但是以前做记者应酬多,倒也尝过世界各地不同的好酒。所以,酒一入喉,她就知道大约度数,也能品味出这酒到底好不好了。 当然,纯正果酒或者粮食做的酒,只要做工不走样,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夜萤估摸着这酒大约四十来度,让只喝过如啤酒度数般粮食酒的古人们喝,足够劲道了。 一试即成,夜萤十分高兴,对夜斯文道: “哥,你再去抱几坛果酒过来,咱们争取多蒸一些酒出来。” 夜斯文苦巴着脸: “妹妹,这酒是好喝,但是未免代价也太大了吧?两坛才蒸出这么点来。” “所以喽,老婆本高啊。”夜萤挤兑了夜斯文一句。 夜斯文才猛然醒悟: “你的意思是?要把这酒送给小霞她爹?” “没错,当世之上,惟有你有这种酒,如果她爹想要喝这种酒,就必须来找你。”夜萤得意地一笑,“我已经了解过了,吴老伯嗜酒如命,一日无酒不欢,若是得到这种酒,一定视为生命,明天,我们去也不用说什么,只要让这酒说话就行了。” 夜萤凝视着弯管口不断流淌出来的清亮的酒液,淡定地道出了自已的计划。 “啊?没错,这真是个绝妙的好办法,我怎么没有想到呢?” 夜斯文大喜,也不用夜萤吩咐,自已便跑到地窑里,“哗哗”就搬出了十几坛酒来,堆在厨房里,喜孜孜地道: “萤妹,这些够了吗?” “夜斯文,你是要把我的酒都蒸光吗?” 谁知道,这一回,是夜萤不干了。 统共只有不到一百坛的酒了,一下子夜斯文就搬出这么多来,真是让人心疼啊! 第一百九十九章疑似看走眼 “萤妹,就蒸这些好吗?拜托了,我和小霞成败就系于此了。” 夜斯文为了爱情,也是竭尽全力,不惜放下了当哥的身段。 夜萤其实只是故意小小为难他一下。夜斯文这个人,如果不让他觉得事情难办,过后他又不会珍惜。 “你也说了,有价无市,日后我还要拿它宴请王老爷啊、端大哥啊这些贵人呢,你若把它都蒸成了酒,我拿什么待客?” 夜萤故意装出为难的样子。 “好妹妹,哥就求你帮我这一回,只要能娶到小霞,你哥我这辈子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夜斯文又是作揖,又是打恭,好话说了一箩筐,都快痛哭流涕了,夜萤心里暗暗好笑,才不紧不慢地道: “哥,看在我和小霞姐相处得不错的情份上,我就大方一回。” 夜萤一脸肉痛样子,让夜斯文觉得,妹妹真地很舍不得,因此,心里也充满了万分的感激: “萤妹,你玉成的大恩大德,哥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我成亲以后,不光要对小霞好,还要对你,对娘好。” “嗯,那是,不能娶了媳妇忘了娘。”夜萤觉得夜斯文这下够深刻了,才欣然吩咐道,“去,把酒倒入下面的锅里,我要开始烧火了。” 夜斯文抹了把汗,欢喜不迭地按着夜萤的吩咐去做了。 兄妹俩忙碌了大半个晚上,终于蒸出大约五斤左右的白酒,夜斯文和夜萤把这些白酒又分装在小的陶罐里,包装好,品相好,夜斯文心中有了莫大的底气。 听着屋外传来远处隐隐的鸡啼,夜斯文一脸感激地道: “萤妹,辛苦你了,趁着天没亮,咱们去补个眠吧,今晚上去和吴老伯喝酒谈亲事,这可是场恶战,咱们一定要打赢。” “放心吧,只要他爱喝酒,咱们一定能打赢这仗。” 夜萤拍了拍夜斯文的肩膀,那语气,恍若一个将要上战场的将军一般,豪气十足,自信满溢。 夜斯文被带着了也充满了信心,他揉了把脸,对夜萤道: “萤妹,我去睡了,好困啊!” 夜斯文打了个长长的呵欠,一晚上象打了鸡血一样的状态终于消停了下来。 夜萤把酒小心地放到地窑里藏好,这些可都是浓缩的精华啊,万一被磕碰掉一罐,损失可大了。 忙完了收尾的工作,夜萤才进了厢房,累了一晚上,头一挨到枕头,简直是立马睡昏迷了。 吴大牛去了府城,简直太好了,晚上也没有人来骚扰她…… 夜萤美美地睡了一觉,醒来时,日上三竿,冬日的暖阳透过窗棂照在她的枕头上,光圈中无数微尘起起伏伏,好象有无数的小精灵在里面跳舞。 夜萤发了会呆,脑子中慢慢涌现了今天的诸多日程安排,自然是再也躺不住了,翻身起床。 “夜姐姐,我刚把苏先生接过来,他在院中喝茶呢!” 宝器看到夜萤打开厢房的门,便赶紧上前禀报。 “怎么是你?宝瓶呢?” 夜萤昨晚上太晚睡,脑子迷糊了。 “我姐去府城了,她让我告诉你,她走的是水路,最多三天就回来,她身上的东西带得齐全,让你勿念。” 宝器这时候才想起了姐姐交待他的话,赶紧道。 “哦,我都睡傻了。晓得了。” 夜萤没想到一觉醒来,宝瓶已经在去府城的路上了。即便她想担心,现在也来不及了,只能等她的消息了。 夜萤赶紧上前见过苏元培,却见苏元培围着她家的“自来水”仔细观察,不时啧啧称奇: “夜姑娘,心思精巧,只此一计,便方便省事了不少,居家用水,从此不成问题吧?” 夜萤不禁莞尔,道:“雕虫小技罢了,惹苏先生见笑。居家用水,有了这‘自来水’,的确方便不少。至少,随手有水可用,不用耗那担水的功夫了。” “夜姑娘,我早就听说京城的富贵人家的聚居区,有人已经用上了自来水。我一直好奇,自来水是怎么自来的?是用人力牵引?还是畜力推动?现在我算是明白了,这些什么统统都不要,只要出水的一端高,进水的一端低就可以了,正应了那句老话:水往低处流……” “哦?京城中已经有了自来水了吗?”夜萤微挑了下眉头,她不知道端翌在帮她打通竹节引水后,就把她的理念禀报给了朝廷,现在京城中不光富贵人家的聚集区有了自来水,就连皇宫里诸人也都是心中痒痒的,迫切地想要装上自来水。 “嗯,我只是听说,未亲见,但应该是事实吧,给我带话的那位,也在朝中拥有一官半职的。” 苏元培颇为自豪地道。 果然,风水相师之流,有大本事者,总能与上层社会发生沟联。 夜萤不爱打听官方的这些事务,学习历史的经验告诉她,穿越人士最好不要与官方人士有所牵扯。 所以,话题自此打住,夜萤浅笑道: “我只是见山中水流白白浪费,着实可惜,引到家中,也只费了半天的功夫,却解决了用水的大问题,不曾想,却与京城的‘自来水’不谋而合啊!真是意外!” 苏元培笑而不语。 其实,以他观人识相之术来看,夜萤真的是一副天生凤凰命的长相,由不得他不重视。 不过,既然夜萤如此低调,苏元培也就不再声张。他颇为期待地来到柳村,准备寻找一番让夜萤拥有此命格的风水原因。 结果,到了夜家,苏元培除了发现自来水比较新鲜有趣外,其它都与普通农家无异,看不出夜萤拥有此命格的居家风水,让苏元培有些失望。 “夜姑娘,咱们去你的新宅看看吧?” 苏元培猛地想到,会不会是夜家新宅的风水缘故?顿时又提起了兴致。 “嗯,好,苏先生这边请,其实苏先生进村时看到的正在建的宅子就是我们家的。” 夜萤随便洗漱了一番,便带着苏元培往新宅子走去。 苏元培一路走走看看,顺便把柳村的风水也看了个遍,但是越看,他越是心凉: 呃,柳村嘛,和大夏国无数个山疙瘩里的小山村一样,所谓“穷山恶水”啊!这样的风水,根本蕴育不出夜萤这样的命相格局。 奇怪,那夜萤的凤凰命面相由何而来?莫非他看走了眼? 第二百章苏先生快崩溃了 苏元培这一趟柳村之行,差点让自已的人生观崩溃了。 他借口要确定夜萤新宅的风水,以便选好上大梁的良辰吉日,不光堪踏了新宅的角角落落,就连夜萤死了几年的老爹的坟也去看了一遍。 夜萤眼见苏先生走的地方越多,脸愈是板着,不由心里有点发慌,莫不是新宅风水不好? 虽然她不怎么迷信,但也架不住这里的大环境如此啊?万一从苏先生嘴里说出“风水不好”几个字,那她的新宅岂不成了凶宅?弄得再堂皇,住起来心里肯定还是有疙瘩。 “苏先生?最近是不是良辰吉日比较少啊?” 夜萤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 “呃,倒也不是,夜姑娘莫担心,我是新近才落户三清镇,相术馆刚开业,你算是我的第一个客人,我自然要小心谨慎为宜,帮你看个最好的日子,免得堕了我的名声。 夜姑娘过后觉得满意的话,也可以帮我多多传扬嘛!” 哦,原来抱的是今后帮他打免费广告的主意啊? 夜萤松了口气,笑道: “是我太心急了,苏先生从容看来,慢慢挑个好日子才对。” 最终,苏元培给夜萤排了三日后的卯时: “农历十一月廿七,冲猪乙亥煞东,咳,夜姑娘,这一天最适宜你们家新宅上梁了。” 苏元培临告别时,简直有点迫不及待要离开的意思了。 他自打离开师傅独立之后,又游历全国,见识了各处的风水异相,也成功地解决了许多风水案,结果在柳村夜萤身上碰到了铁板。 苏元培觉得,他应该回家好好再翻翻故纸堆,查看一下,他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夜萤也看出了苏先生的心不在焉,还以为他家中另有急事,付了足够的谢资后,挽留苏先生吃晚饭他也不肯,便只好让宝器驾车送他回镇上。 夜萤却不知道,她的面相结合柳村及她家新宅的风水,两者互不关联,没有辅佐,这样奇异的风水案,已经让苏元培快要崩溃了:学艺不精,学艺不精。 宝器送苏元培回家的路上,他一直在心里默默念叨着。 于是次日,三清镇上百姓药铺边刚刚开业的相术馆,居然歇业了,有人好奇询问之下,看宅子的下人回道: “苏先生去游历名山大川,精进相术了。” “哦,真是勤奋的苏先生,看来,我们三清镇上,再出一个风水大师指日可待了。” 好奇的吃瓜群众赞叹道。 当然,另外一位风水大师,指的就是赛江南了。 夜幕降临,对于夜萤来说,是拉开求亲大幕的开始。 夜斯文一整天坐立不安,也没有去瓦窑出工,临近傍晚时,他便抓紧沐浴更衣,还硬找夜萤要了她的香胰子,把自已洗得香喷喷的,弄得出门的时候,邻居老王家的狗对着气息不同的他狂吠不已。 夜萤见哥哥穿上全套新的衣衫,还往脖子上、手腕上各挂了条外面熘金、里面黄铜的大金链子,活脱脱一副乡村暴发户的形像,她也是醉了。 不过,或许对于乡村的审美意识来说,夜斯文这样的形像才是恰到好处吧?夜萤想想也就算了,没有劝他脱掉。 至少夜斯文穿金戴银,又披挂上新衣后,自已的精气神都高涨,一副志在必得的模样,这是好事。 “哥,这是下酒的卤料,猪头皮、猪舌头、酱鸭、白斩鸡,还有这两坛酒,你留意抱好了。” 宝器已经从三清镇上回来了,夜萤让他休息,准备自已驾车前往吴老汉家中。 可是宝器硬说他不累,非要赶马车过去,还振振有词道: “萤姐姐,你白天驾车技术就很烂了,上回差点把马车赶到沟里,大晚上的,我可不敢让你驾车。” 这么一说,连带着夜斯文都害怕了,他也赶紧劝道: “萤妹,我知道你心疼宝器来回奔波辛苦,可是如果驾不好车,连人带车还有东西都掉到沟里,那不是更惨?” “我不辛苦,夜大哥,夜姐姐,我现在驾车技术比姐姐好多了,一路上苏先生都一直夸我驾车平稳呢,好象驾了多年车的老师傅。” 呸,其实苏元培路上神情恍惚,连话都没和宝器说过。 夜萤心知肚明,这个小八卦肯定是想去看热闹,但是他说的也是事实,自已白天的驾车技术就堪忧,更别说大晚上的了。 于是只好无奈地点头答应。 说话间,穿了一身新的田喜娘也从厢房里出来了,她忐忑地道: “萤儿,你看我这身打扮,体面不?不会出乖露丑吧?” 夜萤一看田喜娘,她耳上戴上了金耳坠,手上戴上了自已给买的碧玉镯子,身上自然也是一水的新衣衫。 还别说,田喜娘本来就胖胖的,这么穿上以后,便有点象地主婆了。 “娘,果然是人靠衣妆啊,以后你就天天这么穿了。那些破衣烂衫的,也别再穿了,统统扔掉。” 夜萤笑嘻嘻地道。 “哟,你这败家的娃儿,新衣衫只有过年还有这样重要的时候穿。”田喜娘摸着柔软的绸布缎面外衫,笑道:“摸着新衣衫,手指上滑腻的感觉就象插在猪油糕里一样,太舒服了,软软的,暖暖的。” “噗次”一声,夜萤忍不住笑出声来: “娘,你这是有多爱猪油糕啊?连摸着新衣衫也在想着它?告诉你,从今以后,你就是婆婆了,做婆婆的整天穿着破衣烂衫的,你让做儿媳妇的如何自处? 莫非你让小霞姐也跟你一样穿着破衣服?人家可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嫁过来是享福的,不是来受苦的。若你老穿着破旧衣服,那小霞姐穿件半新的都是俞越了。如果小霞姐穿得比你崭新,你想,村里人会怎么评论她?” “咦,萤儿,你说得也是。这么说来,我必须天天穿好料子的衣衫喽?小霞人家可是细皮嫩肉的,象我穿的那种麻料衣服,她怕是也穿不惯。” 田喜娘眉头微蹙,认真地思量了起来。 “萤妹,你确定今晚咱们去说亲能成功吗?” 夜斯文事到临头,又不自信起来,眼巴巴地看着夜萤,希望妹妹这时候能再给他点信心。嗯,这里是销魂断君,大伙明儿不见不散,作者君努力码字中,感谢打赏的朋友,回头我整理下名单再公布,谢谢大家。 第二百零一章英俊潇洒夜斯文 “哥,走吧,都这种时候了,你还犹豫什么?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夜萤拍了拍夜斯文的肩膀,让田喜娘不禁笑了,调侃道: “这么看着,倒象你是斯文的姐了。” “女子嘛,都是有母性的,年纪差不多,女子就是比男子成熟。男子除非娶亲生子,否则永远也长不大。” 夜萤的观点自然是后世带来的,但是不无道理,夜斯文听了,颇为不服气。 一家人说说笑笑,不觉间把夜斯文紧张的情绪也打消了许多,但是宝器把车赶到吴老汉家宅院前时,夜斯文下车后,站在吴小霞前门前,看着这三进的大宅子,迫于此间的富贵气势,不禁又两股战战。 田喜娘心里也是打着小鼓,毕竟她家的家境也是最近才好转起来的,而且还是托了女儿的福,她还没有和现如今拥有的财富匹配的气势,所以站在吴家门前,亦是一脸地心虚。 倒是夜萤淡定自若,她捅了捅呆若木鸡的田喜娘和夜斯文道: “走吧,进去说话。” 吴老汉家虽然宽裕,但也只是乡村土财主之流,还没有达到王伯兮那种随意使奴唤婢不心疼的程度,所以宅院里并无雇请下人,家里的庭院扫洒、一日三餐,都是自家媳妇刘大娘和三个女儿在操劳。 吴家的三个女儿,分别是老大吴小霞,老二吴小云,老三吴小雨。光看这随意起的名字,就知道吴老汉对生下三个女儿的事有多不满了。 但还好的一点是,他为人素来耿直,虽然不满目前无后,仍然没有再纳小妾的意思。 夜萤欣赏的也是这点:家风正。 她可不希望哥哥找一个不梁不正下梁歪的亲家,连带着把他也带坏了。 就在田喜娘和夜斯文踌躇的时候,吴家半敞开的大门里,走出了一个中年的妇人,她是听到家里的狗吠出来打探究竟的。一探头,便看到了屋外一行四人一辆马车。 “刘大娘!”田喜娘见状,赶紧上前打招呼,“晚饭吃了没有?我们正想来叨唠杯茶水呢!不知道方便不?” “哟,是田大娘啊,赶紧进来,说什么方不方便啊,来的都是客!” 刘大娘很热情,看到田喜娘一家子都来了,而且穿着崭新,隐隐明白了什么,赶紧招呼。 一家有女万家求,女儿长大了,求亲的人纷至沓来,多一户人家求亲,女儿就多一个选择,对于刘大娘来说,象田喜娘这样的来访者,这一两年她可是接待多了,所以显得颇有经验。 看到刘大娘还比较热情,田喜娘放心多了,就势拉着刘大娘的手,说说笑笑进了院子。 宝器和夜斯文随后跟上,手里都提了沉甸甸的礼盒,夜萤则拿着那两坛肩负重要使命的烧酒,紧跟在众人身后。 “哎,邱家的酒是越来越难喝了,酸不说,还涩,喝了让人嘴里淡得想吐。” 吴老汉坐在正厅中,点着一盏不太亮的油灯,八仙桌上,放的是一碟花生米,正就着花生米喝酒,边喝还边骂骂咧咧的。 “爹,我听说镇上的仙客来酒楼,最近出了一款叫琥珀光的新酒,喝过的人都说好喝,劲道足,味道醇厚。” 说话的是吴家的二女儿吴小云。 小云聪明伶俐,活泼外向,惯常吴老汉喝酒时,在边上伺候的就是她。而吴小霞和吴小雨都比较老实内向,家里擦擦洗洗的,主要是她们俩。 “哎,我听说过那酒,上回邱家的送酒来时提到过,他还拿了点让我尝尝,结果被我大骂一顿。那酒我早喝过了,不就是夜斯文那小子曾经拿来给我喝的那种吗?” “咦,斯文哥哪弄到的那种酒?听说市面上开始时一坛卖五两银子,后来数量少了,变成了有市无价,好多有钱人拿着银子都买不到呢!” 吴小云显然知道不少消息。 “哈哈,夜斯文那小子还算懂事,有好酒懂得孝敬我。可惜最近都没拿那种酒过来了,也不知他哪弄来的。估计是太贵了,现在也弄不到了吧?” 吴老汉喝了口酸涩的白酒,边喝边怀念曾经喝过的美酒。 “吴老伯,那果酒也不算是什么最好的,我今天给你找了两坛更好的白酒,我担保你肯定没喝过。” 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突然出现在院子里,吴老汉还以为自已听错了,他抬头一看,却见果然是心心念念的夜斯文站在院中,手里还捧着两个酒坛子。 “哟,斯文啊?正念叨你呢,没想到说曹操,曹操就到啊!来,来,一起喝酒吧!” 吴老汉一听夜斯文带了好酒,眉眼就笑弯了。 夜斯文倒是没想到,一进来就听到吴老汉夸他,呃,不,夸他的酒。早知道那酒真地入了吴老汉的心,他就多多从地窑里偷来送给吴老汉了。 手捧两坛最烈的烧酒,夜斯文信心陡增,他猛地明白了为什么妹妹说今晚说亲能成功的缘故。 就象第一次,他提到不晓得怎么接近吴老汉时,妹妹说的,人都有喜好,只要投其所好,送他喜欢的东西就可以慢慢接近对方。 吴老伯所好就是酒,而今晚上,他带着整个大夏最好的酒来了,他相信,吴老伯一定会臣服于好酒之下。 夜幕之下,油灯摇曳的烛火之中,夜斯文衣衫猎猎,风吹得他脑后的一头乌发向后飘逸着,他脸上的神情愉悦而从容,充满着难以言述的魅力。 在吴小霞的眼里,这将是夜斯文这辈子中定格给她的最帅气、最潇洒的形像之一。 他就象一位盖世英雄,揣着绝世武功,踏风而来,为的是将她救出苦海之中,与他共度绯侧缠绵的一生! 在正厅角落的阴影里,刚刚闻讯而来的吴小霞,偷偷看到了夜斯文出场的这一幕,简直就是一幅勾人心魄的绝世不二画面。 吴小霞的心都醉了。 还有什么比心上人前来求亲,更让人惊心魂魄、心跳不已、面红耳热的事情呢? “吴老伯,我可是带了大夏最好的酒来与你共饮!” 夜斯文简直如神灵附体一般,忽然变得机灵活泛起来,说出了吴老汉最爱听的话……这里是更新君,大家好。 第二百零二章忐忑求亲 “最好的酒?是不是小云说的琥珀光啊?就是前几次你拿来的那种?” 吴老汉一听有好酒,便两眼放光,流露出了浓厚的兴致。 今天晚上夜老二家的人齐齐出动,全家人都打扮得那么齐楚,吴老汉心知有异,但是一听到美酒,肚子里的酒虫便被勾起来了,一时也顾不了其它的,只想着先喝了酒再说。 “不是琥珀光!是比琥珀光更好的酒!” 夜斯文一想到昨天晚上自已喝了一碗新蒸出来的酒,醉倒睡到天亮的事,心中顿时充满了自信,把手里两个酒坛子都放到了八仙桌上。 “哈哈,我就不信了,这世上还有比琥珀光更好喝的酒?” “竹叶连糟翠蒲萄带曲红,我以前喝过河东乾和葡萄酒,亦比不上琥珀光,但是这酒,却是从琥珀光中提炼出来的,更胜琥珀光一筹,光是眼前这两坛酒,我们就用了六坛的琥珀光来提炼,乃是酒中之精华,吴老伯您试试就知道了。” 夜萤也从旁助攻。 “夜姑娘,我知道你做买卖是把好手,最近这几次来我家瓦窑买瓦片,和我议的都是最低价,我可从来没有卖过这么低价的瓦给别人家,也就是你了,侃侃而调,鬼机灵。” 吴老汉摸了一把下巴上的山羊胡子,眼里对夜萤倒是注满了欣赏之意,但是,听这话,他对夜萤吹嘘的比琥珀光更好喝的美酒却不以为然。 “哥,你把酒开封了,让吴老伯亲自尝尝。” 夜萤对夜斯文道。 夜斯文亦是一脸淡定地点点头,事到临头,已经到了最关键的一步,夜斯文反倒豁出去了。 不得不说,往昔赌场博一把的经历,也帮了他。这时候的气氛,和赌大小时揭开色盅一决生死又有什么区别? 若是普通的农家小伙子,此时怕是双股战战,几不能站立了吧? 吴老汉也暗自观察,见夜斯文神情淡定从容,一改往昔见面时毕恭毕敬的模样,倒是显出了当家做主男人的硬气,吴老汉也不禁暗自喝彩了一下。 宝器机灵地将带来的卤料往桌上摆开了,卤猪头肉、舌头……香喷喷的肉味在厅堂里漫溢,但凡走过的人都不由地吞了一下口水。 “哟,还带了下酒料来!” 吴老汉话还没说完,就闻到一股前所未有的酒香飘来,那味道,刺激又醇厚,若是他肚子里的酒虫有形状的话,此时肯定已经跳到喉咙口了,而且会从喉咙里伸出手来,拼命想抓住那酒香的源头。 “好香这世上真有这么香的酒?” 吴老汉抬眼就见夜斯文已经拆开酒封,往碗里倒酒,那浓郁的酒香,正是从那飘过来的。 “吴老伯,你试试?不过,我劝你,第一口……” 夜斯文话还没说完,吴老汉已经迫不及待地伸出手,一把拿起桌上的酒碗来,往嘴里灌去。 他习惯了象往常那样大口往嘴里灌酒,却不曾想,这酒才入口,就象一条火龙滚过一样,从嘴里一直滚到食管、胃囊…… 吴老汉顿时被呛得连连咳嗽,吴小云见状,赶紧上前为父亲捶背,惊呼道: “爹,你喝小口点,别被呛到了。” “哈哈,好酒,好酒,再给我来一碗!我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劲道的好酒,果然是全大夏最好的酒!夜斯文你这臭小子,哪里弄来的?” 没想到,吴老汉被酒这一呛,不以为忤,反而乐得直揪山羊胡子。 “是我们夜家的独门秘法,自已酿造,自已提炼的。琥珀光原本就是我们家自酿的酒,而这烧刀子白酒,方才我妹妹也说了,则是我们从琥珀光中提炼出来的。” 夜斯文一见吴老汉的表现,立即一颗心大定。 烧刀子白酒,则是夜萤看他昨天喝白酒后的表现给的名字。当然,后世烧刀子是普通酒的代名词,这一世,在夜萤的推波助澜下,烧刀子这三个字,则注定要成为酒中珍品的代名词。 “什么?有市无价的琥珀光是你们夜家独门秘方酿造的?这……” 吴老汉此时才正视起眼前夜家这一行人。 “琥珀光刚开始时一坛五两银子能买到,现在听说所剩不多,仙客来酒楼在那吊着酒虫们的胃口,据说还剩几坛,放在那镇店,价高者也得不到呢! 现在镇上好多食客时不时就到仙客来坐坐,就为了看到最后到底是谁可以拿走那剩下的几坛酒。 万万没有想到,原来那酒,竟是你们家酿制的?” 吴小云也极为震撼,她面目和吴小霞颇为相似,只是吴小霞更为内向深稳,而她则活泼大方,眼波流转间,也多了几分灵气。 “你们没来前,我和闺女才说起琥珀光呢!没想到了,近在咫尺!” 吴老汉又摸了把山羊胡子,第二次拿起酒碗,看着碗里清冽的酒液,不禁有点肉痛地道: “好几坛琥珀光才提炼出来的烧刀子,我有口福了。”第二碗酒,他不敢喝得那么大口,细细品味,“清香而不刺鼻,味麻而爽口,真是让人甘之如饴。” “爹,你别光顾着自已喝啊,夜大哥还站着呢!” 吴小云是个有眼色的,看到父亲高兴,夜斯文中规中矩的,便甜甜地道。 吴小霞今天早上都和她交了底,吴小云一向和家里的两个姐妹都很亲密,因此也有意促成,此时见父亲欢喜,便从旁劝说。 “斯文,坐下来,咱们一起喝!” 喝酒从来都是热闹的事,吴老汉兴起,又兼一碗高度酒下肚,脑子已经有些晕乎乎了。 夜斯文高兴地坐下了…… 刘大娘则引着田喜娘、夜萤,往屋后头坐。女眷毕竟不合适在正厅里和男人呆着喝酒。 夜萤临走前,暗暗冲夜斯文比划了一个“保重”,夜斯文冲她不露声色地点了点头。 这追妻计划的第一步,看来是成功了。 只要吴老汉爱上这酒,而且知道是夜家独此一家,别无分号,那还不是任夜斯文提要求? 吴小霞正在后头等着她们呢,看到田喜娘和夜萤进来,脸“唰”地象块大红布一样…… “姐,不好啦,康世亮一家也上门了。” 就在几个人相谈甚欢的时候,突然,吴小云慌慌张张地跑进来道。 康世亮,就是之前吴老汉有意思要把小霞许给对方的那一家,怎么他们也上门了? 吴小霞还绯红的脸蛋又“唰”地白了……今天南方降温了,气候崩盘很快,南方的同学注意保暖哈。 第二百零三章爆发洪荒之力 “刘大娘,你们家和康家已经说定和小霞姐的亲事了吗?” 夜萤当机立断,立即直接地问刘大娘。 田喜娘之前一直和刘大娘在寒喧,或者在田喜娘心里,觉得提亲这件事,要由男人来拍板。 夜斯文和吴老汉相谈甚欢,田喜娘就巴望着夜斯文能自已搞定,所以方才一直在和刘大娘在东拉西扯。 没想到康家的人却在此时也上门了,田喜娘慌了神,一时不知道如何续嘴,夜萤反应极快,利落地说出口,倒是免了田喜娘不知道如何开口之苦。 其实刘大娘对夜家一行人到此的意图心知肚明,不过田喜娘之前没提,她当然也不好自已直接问。 哪有被求亲的问求亲的:你是来求亲的吗?那不是自已降低了身价吗? 不过,她到底是有心理准备的,因此,听到夜萤如此问她,倒也不以为忤,笑道: “康家的人上门两次了,并没有说定。不过,康家的家境不错,小伙子看上去也老实厚道,她爹挺喜欢的,一切还得看她爹的意思了。” 刘大娘把话摆明了,亲事由吴老汉拿主意,她没有发言权。 田喜娘一听,刘大娘这不是把这边的路堵死了,顿时也着急了,顾不得老脸了,拉下脸皮道: “刘大娘,其实我们今晚上来,就是冲着小霞的亲事来的。我们都喜欢小霞,她这个姑娘善良勤快,是做当家主母的上好人选。最重要的是我们家斯文也肖想她很久了。 不过,斯文这份心思一直埋在心里,也不敢对外人说,连我这个当娘的也从来没有提起过。 最主要的是,过去我们家境不好,和你们吴家一比,真是天上地下,小霞即便过去我们家,也是受苦的,我们当然不敢有非份之想。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你看,我们在村头新起的大宅,占地三亩,雕梁画栋,过几天就要上大梁了,小霞若是对斯文有意,嫁过去的话,马上就有一个新的独立院子可用。 而且我们家境现在也好转了许多,三清镇上,我们新开了家叫花容月貌的店铺,生意红火得不得了,富户千金们纷纷排队捧场。 最近又盘下花容月貌边上的铺子,准备开茶馆,正在装修中。 还有啊,对我们农家最重要的立身之本,自然还是家里的牲畜了,我们家在村尾也盖了个大养猪场,只等猪苗进了,就可以开工了。 所以,若是你们夫妻俩乐意,小霞嫁到我们家,一定不会吃苦的。我们家斯文和萤儿也说了,一切就绪后,该买丫头买丫头,该雇长工雇长工,不用小霞出工出力,只管安心享受就好。” 田喜娘为了儿子的亲事,也是豁出去了,一口气把自已的家底说得一清二楚。 在夜萤看来,娘亲简直是爆发了洪荒之力,她一直以为娘亲糊里糊涂的,她现在做什么事,也甚少和娘亲商讨,而娘亲也一直是不以为意的样子,没想到,田喜娘居然把这些都记得一清二楚? 看来,娘亲也一直是在默默关心支持她的,否则,哪里会如数家珍? 夜萤心里暖暖的,再看刘大娘,似乎被田喜娘一番说合,也有点心动的意思。 夜萤脑子一转,趁热打铁道: “刘大娘,康家虽然家境好,但是毕竟是在外村,小霞姐要真嫁到外村,回娘家一趟也不容易,你要看到她,恐怕也得逢年过节。 我们家好歹就在本村,只要得闲,咱们两家随时走动往来,你什么时候想小霞姐了,走几步就能见到,那可不好吗? 再说,嫁到外村去,现在说得好听,但是去了之后,人家要怎么对小霞姐就难说了。 我们家在本村,大家知根知底的,我们要是敢对小霞姐有一丁点不好,你们也不会放过我们,是吧?” 刘大娘原本还有些犹豫,但是夜萤这几句话,却说到了她的心坎里。 没错,哪个孩子不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 女儿虽然终归是要嫁人的,但是嫁到本村和外村,自然有区别。 如果嫁在本村,她随时都能看到小霞,嫁到外村,没事夫家那还能天天让小霞回来啊?也就逢年过节能看到,等于生生剜掉了身上的一块肉,能不心疼吗? 夜斯文过去虽然听说爱赌钱,但是最近收敛了不少,夜家的家境的确有所改观,再说了,夜家就算穷,她陪嫁时多压些箱底不就在了吗? 反正家里也没个儿子,女婿抵得半子,偌大的家产,最后不也得散出去? 刘大娘心里慢慢想透彻了,脸上也和缓下来,徐徐道: “同在本村,是个利便。小霞,你说呢?” 刘大娘这么说,不等于变相承认她支持夜斯文和小霞的亲事了吗? 夜萤心中一阵狂喜,田喜娘脸上的神情也由焦虑转为欢喜。 吴小霞的脸,这下红得象滴血一样,她低低垂下头,手捻着衣角,浑身不自在。 呃,古代的女子,说到自已的终身大事,都这么腼腆啊?夜萤算是见识到了。 她轻轻推了下小霞,笑嘻嘻地道: “小霞姐,大娘问你意下如何呢?” “我,我,但凭娘亲做主!” 小霞心里自是十分乐意,但是这么多人,虎视眈眈地看着她,她脸皮薄,能挤出这句话来,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成,你乐意的话,我会和你爹说的。” 刘大娘心里忽然松了下,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看向田喜娘和夜萤的眼神,也变得更加客气亲和起来。 毕竟,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嘛! 而且,女儿嫁到夜家,过得好不好,和相公虽然有着莫大的关系,但和婆婆、小姑子相处得好不好,也至关重要。 既然认定了夜家,那刘大娘自是要搞好彼此的关系。 这一下,局面就变得微妙起来了。 原本是田喜娘一力讨好刘大娘,现在反过来,刘大娘拉着田喜娘的手说个没完。 夜萤见这边搞定,便偷偷对吴小云招了招手。 吴小云会意,拉着夜萤到厢房外面,问道: “萤姐有什么事吗?” “能去看看那康家的长什么样吗?偷偷听听他们在说什么?嘿嘿!” 第二百零四章窥汉 知已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嘛! 夜萤搞定吴家的后宅,但是前厅康家亦是一个重大的变数。毕竟刘大娘说的话,在吴老汉心里也只能占五成份量吧? “萤姐,你这脾气还真对我,哈哈,咱们俩一样的个性。敢想敢做。” 吴小云是个利落的妹子,十分精神伶俐,听到夜萤这么要求,眼波流转,还拍了拍夜萤的肩膀。 “嘿嘿,都是为了小霞姐的幸福嘛。嫁给我哥,总比嫁到外村好吧?” 夜萤有了夜斯文那一纸文书的保证,说话也有底气多了。 否则,就凭夜斯文之前的渣表现,她心里还真是没底。 反正在后世她也看多了,男女相爱时恨不得好到粘成一团,但是一旦决裂,惟有财产是最大的凭恃和保障。 如果夜斯文敢负了吴小霞,她还真能让夜斯文净身出户,反正说是亲哥,也不是亲哥,就凭夜斯文以前对她做下的事,她也能狠得下这份心。 “萤姐,和你说实话吧,本来我爹是打算让我姐招上门女婿的,但是后来我爹说,我姐的性格着实懦弱没用了一些,所以就放她出去,留我下来招上门女婿,让我来支撑门户。” 吴小云对夜萤颇有好感,又见这门亲事有望,便对夜萤说了掏心窝的实话。 “嗯,小霞姐的性格是绵软了一些,如果要支撑门户,的确你适合,你爹没有看错人。” 这一次,对吴老汉的眼光,夜萤深表赞成。 “嗯,这个安排对我们来说,都是各得其所。我姐害怕一个人支撑家业,也曾对我说过她压力极大。而我则讨厌嫁出去,要受公婆什么的管束。 现在可好,我爹这样安排,我们都满意。我姐昨天也和我交心了,说喜欢斯文哥,希望能留在本村。这样我们姐妹依旧可以守望相助。” 吴小云乐呵呵地道。 怪不得吴小云对小霞的亲事那么上心,还来帮忙通风报信,看来,她或许觉得,她夺取了大姐留在家里自由自在的机会,心里有点内疚,想要补偿吧?当然,肯定也有心疼姐姐的意思。 “当然嫁在本村好,知根知底的,而且我们家人都喜欢小霞姐。” 夜萤也表了下态。 她知道,作为未来的小姑,她对小霞的态度如何,也关系到小霞的幸福。 而小姑子这种夫家的特殊生物,原本占据了夫家的宠爱,突然来了个嫂子这样的外人,夺得全家人的关注,自然会心理失落。好一点的能自我调节,相处和谐;差一点的,便会横生枝节。 有些原本夫妻关系和美的,却经不住搅家精小姑子从中破坏,挑拨离间,搞得夫妻离心的,也大有人在。 夜萤这一表态,让吴小云明显放下心来,笑道: “我们家大厅后有堵女儿墙,能看到前面大厅的情况,我带你去。” 哟,还有这样精巧的设计? 夜萤被吴小云带着,来到一堵高仅及肩的院墙。 这就是女儿墙了,墙上有小孔,吴小云招呼夜萤从小孔向外看。 果然女儿墙外就是方才她们进来的正厅,正厅里因为来了客人,现在已经换上儿臂粗的大蜡烛,照得大厅里明晃晃的,八仙桌上,除了原本的吴老汉和夜斯文,又多了两名陌生的汉子。 其中一名汉子四十来岁的样子,穿着精干利落,身材结实,眼神锐利,一脸岁月风霜,一看就是长期在外奔走,见过世面的。 另一名则年轻多了,大约十八、九岁左右,穿着亦是一身簇新,方脸眼却略小,眼睛还带些肿泡,这让他看上去有点没精神,和夜斯文相比,光从相貌上就差了一些。但是气度方面,倒也不相上下。 夜萤认定那年轻的肯定是康家来求亲的小哥,便偷声问吴小云: “康世亮是那年轻人吗?” “正是,他来了两次了,一次比一次急切。若不是夜大哥出现,我爹怕是早就应允他了。” 嗯,女儿墙真是窥探外男的好装备,夜萤猛地想起为什么女儿墙这个名字如此熟悉了,她记起来了,《古今论》记载:“女墙者,城上小墙也一名睥睨,言于城上窥人也。” 由此可见,女儿墙不仅与窥人有关,而且还另有一个直露的名字,叫睥睨,也就是偷看的意思。只是“睥睨”一词太过于直白,不如“女墙”含蓄,所以后来“女儿墙”叫法流行较广。 发展到后来,按照李渔的书中记载的,“女墙”则成为用来防止户内妇人、少女与外界接触的小墙。 古时候的女子大多久锁深闺,不能出三门四户。但是小墙高不过肩,又可以窥视墙外之春光美景,女儿墙这种建筑形式既成全了古代女子窥视心理的需要,又可以避免被人耻笑的尴尬。 而张生、崔莺莺那样一见钟情的故事,似乎就是因为女儿墙的借力,否则,崔莺莺哪里能窥见张生呢?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后世男男女女,早就不拘礼法,随意相处,自然不需要依靠女儿墙来偷窥外男。因此,后世的建筑里,就再也没有女儿墙这一设计了。 夜萤若不是正好采访过古建筑学家,他提到过女儿墙这一有趣的设计,她也不会刚好记得。 而且,女儿墙设计另有一个妙处,就是古时候有钱人家若是请戏班来家里演戏,千金小姐们可以躲在女儿墙后面看戏,不用直面外男,算是为藏在深闺的女子送的福利吧。 没想到,有一天自已也要通过女儿墙来窥探外男。夜萤不由一阵暗笑。 不过,稍听了一会儿厅堂外的对话,夜萤却有些紧张起来,因为厅堂外面的气氛,似乎有些白热化了。 康家的两名男子,似乎也是诚心诚意,一直在用言语逼迫吴老汉松口。 夜斯文一时半会接不上话,急得眼睛都红了。 “一家有女万家求,这是好事,我知道吴大哥心里一时难以定夺。 只是吴大哥,你看我们家世亮,也是一表人材,还是家里唯一的独子,你若有心,订下这门亲事,我们也好按着你们村里的规矩走亲,若是有了一男半女,也能早日迎娶小霞进门。你看如何?放心,我们一定会对小霞象亲闺女一样好的。” 康家的中年汉子是见过世面的,口才不错,说话间自有一番咄咄逼人的气势,显得他意志坚定,势在必得……夜哥的强敌来喽…… 第二百零五章一辈子专供 吴老汉一时有些吃不住劲,许是之前两次人家上门,他多少有松口的意思,所以一时间也不好立马反驳对方。 但是对方咄咄逼人的样子,让吴老汉心里已经产生了一丝反感:我要嫁女儿没错,可是你也不能逼我啊? 夜斯文见状,赶紧往吴老汉面前的空杯子里倒满了酒,笑道: “谁家对儿媳妇不是象亲闺女一样,吴老伯自有他的考虑,我想嫁女是件大事,急切不得。康大叔,你何苦这么逼着吴大伯表态呢? 我可是比你们先到一步的,我也不敢逼着吴大伯表态呢!” 原本夜斯文在厅堂上老神在在坐着,姓康的就觉得看他不对劲,这话一出,立即坐实了,原来夜斯文还真的是他儿子的情敌,再一看他的样貌口才,分明把儿子都比下去了,不禁暗暗着急: “吴大哥,我家世亮老实嘴拙,但是作为家长,我们三次上门,为的就是以示郑重。哪象有些人,上门提亲,连个长辈也不带,不合礼仪不说,也显得太不敬重吴大哥您了吧?” 姓康的汉子果然是个懂人情世故的,一句话便把夜斯文说得灰土头脸。 夜萤心中暗暗着急,觉得哥哥应该说些什么,好歹也不能被这姓康的在这件事上挑到礼了。 还好,夜斯文自从进了吴家之后,如有神助,此时果然不负夜萤所望,只听他打起精神道: “康大叔,你是不知道我家里的情况,我三年前丧父,如今守孝刚满,凡事只能靠自已,自是不如世亮兄弟有亲长照拂。而且我娘亲此次也有一同前来,只不过现在正同刘大娘在屋后头说话。 我是初次上门提亲没错,但是对提亲这件事的重视与否,与来的次数多寡无关吧?要不然,我就在本村,怎么也比康大叔来这里方便得多,我天天上门岂不是就显得我郑重其事? 您也说过了,一家有女万家求,你上门次数多,也不代表吴大伯就一定非要把女儿嫁给你是吧?当然,这方面我也会多多努力,从今天以后,我就经常到吴大伯家坐坐,以示重视。 另外,上门提亲,也不能空手而来,以我们当前和吴大伯的关系,若是礼重了,吴大伯目下也承受不起。所以,送礼也是一份用心,却只讲究一个礼轻情义重。” 夜斯文话说到这时,有理有节,一一应对姓康汉子的话,倒也是滴水不漏。 你说我没长辈来提亲,我丧父三年,娘亲亲自前来,而且我现在已经有能力靠自已来办事,姓康的小子还得靠着父亲的力量呢……言下之意,小康还不能独立,我姓夜的却能撑起了门户。 嫁女儿嘛,嫁的不是老子,嫁的是儿子,老子再强,儿子不能自立,那就值得思量了。 如此一来,孰优孰劣,立见高下。 夜萤没想到哥哥也有牙尖嘴利的时候,果然人是得逼一逼,不逼不知道潜能有多少。 最后一句话,夜斯文提到送礼的事,夜萤也猜到他打算做什么文章了…… 这时,夜萤听到身边一阵喘息声较大,她转头一看,却是吴小霞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扒着女儿墙往正厅外面偷看。 看来,夜斯文这番话全被她听去了,而且,全听到心里了。 见夜萤回头看她,吴小霞脸“唰”地又红了,嗫嚅道: “我,我只是来看看。” “应当的。喏,那个就是康世亮,你之前见过了吗?” 夜萤指了指厅里的那个年轻一些的小康。 “没见过。”吴小霞赶紧摇了摇头,夜萤见她扫了一眼,便快速地挪开眼睛,低低道,“我才不想看呢!” 看来,吴小霞的确一颗心都放在了哥哥身上,要不然,有这堵女儿墙,她想窥探小康的样子,前两次就可以了。 夜萤现在忽然明白,为什么吴家有这堵女儿墙了,而且正好是在正厅后面。 吴老汉家有三个女儿…… 呃,这当爹的心思,也够深沉绵厚了。 所以,吴老汉对女儿们的爱,远远超过了大家的想象。 只不过,这种父亲的爱,隐秘而低调罢了。 心念电转间,正厅里的气氛已经是剑拔弩张了。 “夜斯文是吧?夜兄弟,年纪轻轻,嘴皮子挺溜的,但是靠嘴不能吃饭,我们家有薄田三十多亩,在三清镇上还开了家小铺子,若是小霞嫁到我家,吃穿肯定不愁。不知道小兄弟家境如何? 还有,我们是粗人,只会送些绸缎、布匹、果品这样的俗礼,不知道小兄弟送了什么合吴大哥心意的情意礼包?” 小康面红耳赤,说不出话来,和夜斯文一比,就显得稚嫩了许多。老康见势不妙,赶紧拿出家底来辗压夜斯文。 他早就了解过了,整个柳村,就没有一户人家田产超过三十亩的,他们家若是放在柳村,也算是大户了,因此,底气十足。 揭开家底,老康不由得得意洋洋,就准备看夜斯文狼狈不堪的模样。 “呵呵,家底方面,吴大伯早就了解清楚,自是不用担心。小霞到我家,就是当家的主母。 至于送的情意礼包嘛,就在你们跟前。” 夜斯文指了下康氏父子跟前的酒碗。 这俩父子屁股才坐定,顾着和吴老汉说话,还顾不上喝酒。 虽然闻得阵阵酒香,但是吴老汉没发话,他们也不好端着酒碗就喝。 “酒?”老康哂笑,“我道是什么稀罕物呢,要说别的没有,要酒,我随时可以调个一车半车的,我和那卖酒的邱掌柜,也是相识甚久的。以后啊,吴大哥你的酒就包在我身上了,我每个月让邱掌柜的给你送一车酒过来。” 哦哟,要和吴老汉结成儿女亲家,老康也真是痛下血本了。 女儿墙后的吴小云和吴小霞闻听此言,皆是脸色一变。 吴小霞担心得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了。夜萤看到,正想低声安慰她,吴小云却凑过来低低道: “这事情要糟,我爹最爱酒了,可以说是嗜酒如命。邱掌柜家的酒,一向销量很好,十分紧俏,也不是每一次都能买到,我爹可钟意邱家的酒了。这下惨了,斯文哥怕是落了下风……” 吴小霞也听到了妹妹的话,其实这也是她想说的,只是到底事关自已,不好说出口罢了,闻听妹妹此言,她的身体都开始发抖了,一阵绝望之情涌上心头……好想在这里来个销魂断,但是这样大家一定会朝作者君扔许多玉米菁菜吧?哎,今晚的火锅就靠大家了……哈,没有断啦,还有下一章…… 第二百零六章事成 “小霞姐,别担心,我哥是不会这么容易放弃的。” 夜萤感觉到身边吴小霞身体的颤抖之意,赶紧揽住她的肩头,用力抱了抱。 这种现代气息浓厚的安慰方式,显然是吴小霞未曾经历过的,但是夜萤这一举动,却真的让她好象有了依靠似的,她声音有点发抖,但仍努力克制着自已: “萤妹,怎么办?” 吴小霞的难过,充分表露了她对夜斯文的情深意重。 夜萤心里暗暗怒喝一句:夜斯文,如果以后你敢负了吴小霞,我一定不会饶过你。 “你且听下去,我哥自有应对。” 夜萤柔声安慰吴小霞。 “哈哈,康大叔,你说这酒有什么稀罕?我原本以为你是见过世面的人,没想到也不过是井底之蛙啊!” 外面的夜斯文也知道今晚这争妻一役,已经打到了最关键的战役,所以声音因为紧张而微微变形,但仍是思路清晰。 之前,夜萤的心亦是跟着夜斯文的说话起起伏伏,但此刻,听到夜斯文这么说,忽然有一种即将大胜的感觉,她心里一下子就静了下来。 “井底之蛙?嘴上没毛的小子,就凭你也配这么说我?这酒,或许味道香郁了一些,但是,我知道有些酒坊,只要添加了香料,一样能够达到,这种技术,我还知晓一二,你就不知道了吧?” 老康目光灼灼地瞪着夜斯文,那眼神的强力,好象能把夜斯文身上瞪出个洞来。当然,他说话的神情也是牛逼闪闪,一副辗压夜斯文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夜斯文暗暗咬了咬牙,当然也知道自已被老康鄙夷了,可是那娇嫩的如小白脸一般的小康,怎么不和自已比比? 夜斯文让自已要振作,有一个这么没用的儿子,小霞即便真的嫁到康家,也不会有好日子过的。 这么想着,夜斯文猛地振作起来,他破釜沉舟地用自信地语气道: “康大叔,我知道你没喝过多少好酒,所以只知道什么掺假造酒之法,但是,若你喝过真正的好酒,就不会这么说了。你,先试试面前那碗酒再说。” 夜斯文“嚯”地站了起来,他身长玉立,此时崩紧了背站直了,也颇有一番英挺的气息,烛光跳跃之下,少年面如冠玉,爆发出难以抵挡的神采。 这付睥睨天下的夜斯文,气势陡升,就连夜萤也不由地要为他喝彩一下。 吴小霞更是看得如醉如痴,美眸里流露出浓浓崇拜的意味。 夜斯文气势突变,老康眼神一闪,再看看自家静默不出声的儿子,忽然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危机感。 这个晚上,他第一次觉得夜斯文似乎是个真正的对手。 不过,姜是老的辣,老江湖老康,遂淡定地拿起眼前的酒碗,强行用自已的的若无其事,来力压夜斯文,他不屑一故地一笑道: “不就一碗酒吗?说得神乎其神,我试试就是了,不和你这样的青瓜娃子计较!” 一句话,就把夜斯文打入嘴上无毛小子的行列。真是倚老卖老,气煞人也! “咳,咳!这是什么酒?味道如此醇厚,浓烈?” 老康端起酒碗,拿出一副大大咧咧的架式灌入喉中,可是谁知酒一入口,之辣之醇,便呛得他急剧地咳嗽起来。他不由地脱口而出。 吴老汉见到老康的表现笑而不语。 似乎,他就一直在等着这一刻似的。 也是,他第一次喝这种酒就出了丑,便有一种恶趣味,想看别人也同样出丑。 果不其然。老康被烈酒呛得一脸狼狈! 哈哈,出丑的不光是他一个人。 “康大叔,这酒不是掺了香料吧?” 夜斯文追问了一句。 “没有掺香料。” 老康无奈回道。 “是好酒吧?而且是你生平第一次喝到的好酒吧?比你喝过的所有酒都要好?” 夜斯文淡定地步步紧逼。 “是,是好酒,我生平没有喝过这么好的酒!” 明知道败了,老康忍不住还是舔了下嘴角。嗯,尝到点酒渍也好。 酒的品质摆在这里,容不得老康说假话。 火辣辣的、醇厚的酒液现在重新泛起,在他的舌尖上、喉咙口、食管、胃囊里翻滚。 舒服! 够劲! 吴老汉不是不会喝酒的,如果他在吴老汉面前说假话,那等于做人的信用也不要了。 所以,老康硬着头皮,涨红着脸,也只能说出真话来。 然而这真话,真是句句诛心啊! 老康瞪了眼儿子,看他绵软的脸上,有一阵茫然失措,似乎不知道自已为什么夸对手的酒,不知道这几句话说出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老康心中更象被剑刺了一下。 比好酒更伤人的,是不争气的儿子! 眼前这个身长玉立的少年,虽然一开始被他的气势死死压着,但是现在已经有了自已的气场,是他耍无赖用长辈的气势也压不住的…… “邱掌柜的酒难喝死了,比起斯文这酒来,简直就是一碗酸水,喝之无味,这辈子,我都不会喝邱掌柜的酒了。”就在这时候,吴老汉似乎热闹看够了,插话了,“斯文,以后我喝酒就看你了。” 话说到这份上,夜斯文若是还不能心领神会,他也不用娶吴小霞了。 “伯父,放心,以后你的酒,就由我专供了。” 夜斯文慷慨应下,夜萤不由一阵肉痛。 呃,供应一辈子啊…… 希望王财主能找到蕃薯,不然她要蒸出白酒来,得花多大的本啊? “姐,恭喜你!” 女儿墙后的吴小云是机灵的,此时听到父亲放出这句话来,赶紧道喜姐姐。 “恭喜你,小霞姐。不,是嫂子。” 夜萤也从善如流地改口了,脸上一阵欣悦。 万万没有想到,夜斯文的表现如此之好,大大出乎她的意料,看来,夜斯文也是可改造之材。 “成了?我爹答应了?” 只有小霞还犹如笼罩在云雾里,不明真相。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说的就是你,嫂子,哈哈。” 夜萤不禁欢快地道,但仍注意压抑着声音。 吴小霞的眼神里还是一阵犹豫和狐疑。 “老康,好酒不嫌多,斯文,再给老康倒上一碗。这酒,来得可不容易呢!” 前面,吴老汉已经用吩咐自家人的口吻,吩咐起夜斯文来。 恋爱没有那么容易,家长们都有自已的脾气……唱。呵呵,谁知道要用什么歌的调来套呢?接着看下一章…… 第二百零七章酒后吐真言 听到父亲用这样的语气来吩咐夜斯文,吴小霞终于明白了什么。她的眼里泛起了泪花,小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 “放心了吧?嫂子?” 夜萤又调侃地笑道。 “这就成了?爹,他不反对了?” 吴小霞还不敢直面这个好消息。她好怕这是一场梦,梦境太过美好,梦醒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不反对了,你没看他待斯文哥,不,姐夫多好?” 吴小云十分开心,眉眼里都跳跃着笑意。 姐姐喜欢夜斯文,如今好事终成,她心里因为“夺”走姐姐留在家中招婿机会的内疚感也没有了,感觉浑身上下一阵轻快。 吴小霞心中犹是忐忑,但已经从觉得这是一场梦的感觉中慢慢挣脱出来。 她的手微凉,被夜萤微热的手握着;妹妹吴小云的脸上带着生动明媚的笑容;前厅里的话真真切切地传到耳朵里…… “萤妹,你用力捏一下我的手,我看看是不是做梦?” “不是梦,嫂子,不是做梦,是真的。” 夜萤的话,从透出明亮灯光的女儿墙下传来,带着一股新奇而又温暖的力量,让吴小霞终于觉得回到了现实。 尤其是夜萤用力握了一下她的手,她感觉到了那一握的力道,真的不是做梦。 “萤妹,多谢。” 前厅外,此时被她们自已对话淹没掉的男子说话声,再次如热浪般喧喧闹闹地灌进耳朵里。 “这酒是你家酿造出来的?”老康难以置信的声音。 “是,酒浆的原料基础是琥珀光。”夜斯文淡定从容的声音,不带一丝炫耀,但是光那淡定已经能绞杀人心。 “琥珀光?酒浆的原料竟然是琥珀光?有市无价的琥珀光?”老康的声音提高了一倍有余。 “正是,康大叔也知道我家的琥珀光?看来,方才我说的井底之蛙未免太浅薄了,小可这里给康大叔道个歉。” 夜斯文掌握了胜局,开始表现出谦谦君子之风。还真地举杯向对面的老康致歉。 话说,这也是他在赌场上磨练出来的心性。 一个赌徒,如果风顺了,一定要记得不要太张狂,否则,吃相太难看的话,赌来的银子,在怀里还没揣热呢,出了赌场就会被抢了。谁让你赢了钱太张狂? 吴老汉等一干人却不知道夜斯文“多么痛的领悟”是从赌场上得来的,都暗赞夜斯文小小年纪,却知进退。 人家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吴老汉却是丈人看女婿,越看越钟意。 “你们家的琥珀光?琥珀光是你们家的?” 老康又震惊了…… 兰后,便再也没有兰后了。 老康、小康和吴老汉,包括夜斯文,统统被烧刀子酒弄醉了,四个人醉成一团,有的癫狂大笑,有的泪流满面,老康还死死拉着夜斯文,说要和他结拜为兄弟。 “兰陵美酒夜光杯,玉碗盛来琥珀光!兄弟,那是酒中的极品啊,你们家怎么可能拥有这样的酿制工艺? 我在三清镇上听说了这种酒,想要一睹真容,都没有机会,没想到竟然是出自你这小子之手!吴家的女儿嫁给你,不亏了!吴大哥,你有一个好女婿啊!” “嘿嘿,那是自然,我慧眼识珠嘛!早就知道这小子心怀不轨了,整天又是送酒,又是围在我闺女身边转悠。不过啊,我就是要看看,他到底有什么本事,能让我心甘情愿点头同意!” 吴老汉酒喝多了,嘴上也是关不住闸门,“噼哩叭啦”说了一通,还真是肺腑之言。 “你们都看走眼了,大家都觉得我过去劣迹斑斑是不是?可是你们听说过没有?浪子回头金不换。为了小霞,我还签了卖身契呢!嘿嘿,卖身契啊!一辈子的,都卖给小霞了!” 夜斯文也是醉大发了,竟然把这件私隐的事说了出来。 还好,现场几个人都醉得差不多了,他们都醉麻在自已的世界里,尽情宣泄自已的情感,根本顾不上听别人说什么。 “爹,你就是太能干了,什么都抢着替儿子做,现在好了,媳妇娶不到,回家该被人笑话了!呜呜呜,爹以后你再也不要管我的事了,我自已能找到媳妇!” 小康也醉了,这孩子本来还矜持着,可是到底经不住受挫的打击,一碗高度白酒下肚,便呜哩哇啦的全吐槽出来了。 哎,听不下去了,太污了。 夜萤和吴家两姐妹对看一眼,这种情形下她们作为待字闺中的女子,也不好去管喝多了的大老爷们的事啊? “去叫我娘出来。” 还是吴小云主意多。 吴小雨年纪更小,只有九岁,所以早早去睡了,没有看到这场热闹。 刘大娘被吴小云从屋后头叫出来,看到厅堂里东倒西歪、酒气冲天的情形,也是吓了一大跳。 还好,还有一个力大无穷的宝器在。 这时候,一直边上玩着的宝器可发挥了大作用,他把康家父子硬是背上了马车,康家是雇了马车来的,自然配着车伕,回家不成问题。 马车载着康家父子要离开时。老康还哭着喊着不肯离开,说还没和夜斯文结拜呢! “斯文老弟,一定要记得你康大哥啊,下回我来,一定还要再拿这么好喝的酒给我喝!不然,我饶不了你!” 敢情还掂记着酒呢! 小康靠着另一侧的窗子在吐得欢…… 吴老汉则死死拉着夜斯文的手,让他不要靠近老康,他和夜斯文勾肩搭背的,全然没有了往日在夜斯文面前的威严,哼哼几几地道: “斯文啊,别上了那老小子的当,他想骗你结拜,看中的不是你这个人,图谋的是你的酒! 琥珀光为原材提炼的精华,当值多少银子,这老小子懂吗?嘿嘿,不对,他懂,就是懂,所以才要和你结拜! 咱不和他结拜!和他结拜了,他儿子岂不是要叫小霞婶子?真是乱了……” “泰山大人,别看我酒量不济,可是我心里清楚得很呢,你放心,我不会让小霞吃亏的,你即是把小霞托付给我,我一定会好好待她,一生一世一双人……” 夜斯文还在哼几呢,猛地被宝器大喝一声: “夜大哥,还不上车?”斯文哥顺利抱得美人归,大家可以放心了……还要继续吗?作者君最近手指头打字都要废了……年底了,工作好多,5555 第二百零八章夜谈 夜斯文最终被宝器强行抱上车,按在车厢里。 还好,他一上车,闹腾了会就马上呼呼大睡了。 田喜娘见识到了宝器神力的妙处,不禁对夜萤道: “多亏宝器力气大,不然今天晚上咱们就搞不定这些酒鬼了。” “嘿嘿,田大娘,承蒙夸奖。今晚上带宝器来没有错吧?” 宝器在前面赶车,听到田喜娘的话,自是十分得瑟。 “是没错,充分满足了你的八卦心理。不然你现在在家里,肯定急得抓耳挠腮。” 夜萤笑嘻嘻地一语戳破宝器暗挫挫的小心思。 “哟,夜姐姐,什么是八卦啊?我怎么听不懂你的话啊?” 宝器有个优点,除了八卦之外,还好奇,但凡夜萤嘴里时不时冒出来的新名词,他都想追根究底问个清楚。 “八卦嘛,就是家长里短、飞短流长、乡野闲话,举个例子,就象今晚你特别想知道夜大哥是不是能娶到小霞姐、小霞姐对夜大哥有没有情意……这就是八卦。” “咳,哦呵呵,夜姐姐,我哪有八卦嘛,我可是堂堂男子汉,怎么会对这些儿女情长的事情感兴趣呢?” 宝器听完夜萤的“词语解析”,小脸涨得通红,赶紧为自已辩解。哎哟,太跌男人的颜面了,原来八卦是这个意思。他还当是什么夸人的话呢。 呜呜,夜姐姐,你不带这么欺负人家,人家哪有这么“八卦”嘛! “哈,好吧,算你没有。你是男子汉,嗯,我听说啊,村里的白雪家,最近来了两拨媒人……” 夜萤说到这里,故意打住,不再说下去。 白雪是谁? 白雪是夜萤隔壁老王家的大闺女,今年已经11岁了,这在现代才是上小学的年纪,可是在这里,已经可以纳为走亲的考虑对象了。 白雪家有两拨媒人上门,不言而喻,肯定是有人看上白雪了。 夜萤最近发现,宝器练功的时候,眼睛老往隔壁老王家瞅,一旦老王家那大闺女出现在院子里晾衣服,宝器练功就特别起劲,不光动作更加生猛,叫喝声也更大。 这撩妹的举止也太明显了。 果然,夜萤话说到这里打住,宝器的心已经痒得受不了了。别人的八卦他可以强行忍忍,可是事关白雪,简直是不能忍啊,他终于开口问道: “夜姐姐,你说啊,那两拨媒人是谁托来的?家境如何?白雪家答应了哪个?到底答应没有?” “呃,你不是男子汉吗?男子汉不是不八卦吗?我觉得这话题属于八卦的范畴,你还是莫打听了,以免挫了你男子汉的雄风。” 夜萤忍着笑。宝器还真是一试就破功。 今晚上她心情着实愉快,解决了夜斯文婚事的老大难,安抚好后方,她便可以甩手前进了,简直愉快地想哼歌,捉弄一下熊孩子什么的,不要太开心。 “夜姐姐……”谁知道宝器也有应对方法,“你若是不告诉我那两拨媒人怎么样了,一会儿斯文哥你自已抬下去。” “哟,你还长本事了?”夜萤一听宝器竟然用上了威胁,不禁气哼哼地道,“本姑娘宁折不弯,夜斯文醉了,我抬不动,你不抬的话,就让他在车上睡。” “哟,你们俩,都老大不小了,一个是走亲的人,一个眼看就可以说媳妇了,还象小孩子一样斗嘴?” 田喜娘以为他们真吵上了,赶紧劝和。 “大娘,我们没斗嘴。嘿嘿,夜姐姐,求你了,告诉我嘛,那两拨媒人到底怎么样了?我的好姐姐,刚才是我不对,不该用夜大哥来胁迫你。” 宝器认怂了,还没变声的话语里,还带上了撒娇的意味。 好吧,宝器一撒娇,夜萤就心软了,她哼了一声,才徐徐道: “那两拨媒人上门,被白雪的娘亲把带去的礼品都扔出来了。据说,一个是隔壁村的张三麻子托的媒人,一个是三清镇上一个商户人家托人来求做小的。” “扔得好!什么破玩意,敢来求娶我家白雪妹子。”宝器听完夜萤的话,不禁松了口气,拍手称快,“要是我,给她们一人一个老拳,为了赚得点媒人钱,不惜把我白雪妹子往火坑里推。” 呃,少男的春|心萌动起来真是太可怕了,夜萤不禁为那两个媒婆感到幸运。 “呃,小霞妹子,哈哈,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就在这时,夜斯文突然大声喊了一句,大家吓了一跳,田喜娘赶紧上前察看,见夜斯文仍紧闭着双眼,不禁笑道: “欢喜大了,都醉成这样,还念叨着小霞。” “娘,你不吃醋啊?哥一整颗心都放在小霞姐身上。” 夜萤觉得这是给娘亲打预防针的机会。 寡母独子,是最容易引发婆媳家庭大战的类型。 因为母亲过去独占儿子惯了,突然来了外来的媳妇,抢走了儿子的关注度,母亲便会有失落感,于是旷日持久的婆媳大战就此引发。 这样的经典故事屡见不鲜。最严重的,夜萤还见过当母亲的一看到儿子和媳妇说话就下跪大哭大叫想不开的。那一对,自然是最后被逼离婚了。 “吃醋?吃什么醋?”田喜娘一脸懵懂。 “就是哥若是成亲后,对嫂子特别好,你会觉得难受吗?会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吗?” 夜萤循循善诱。 “哈哈,你说的是这个啊,放心,娘不是那种婆婆。你哥这小子,从小太皮了,娘早就怕了他,恨不得有别的女人来替我收拾他呢。 看他对小霞一往情深的,也只有小霞能降得住他了。日后,我不但不会吃醋,我还要叫小霞多管着他呢!” 田喜娘的回应,让夜萤不禁对她刮目相看: “哟,娘,看不出来啊,你真是大智若愚啊!” “什么?我看上去很不聪明吗?” 田喜娘心情也极好,脑子思路就象被打开了一样,和女儿对答如流。 娘几个说说笑笑,转眼间宝器已经把马车赶到家门口。 嘴上说是不管夜斯文,可是宝器当然不会不管,他很尽职地把夜斯文一个“公主抱”,轻松地抱回房里。 夜萤在外头看着马车,等着宝器来卸车。 车子若是不卸,马就不能休息好。 可是大半天,也没能等到宝器。 田喜娘自去屋里歇息了,夜萤只好扯开嗓门喊道: “宝器,你在哪?磨蹭什么呢?” “夜姐姐,救命……” 夜萤呼喝下,却听见宝器发出“凄惨”的呼救声……好了,今天的更新结束,明儿见。当然,如果你不是紧紧跟随君,手指请往下再滑一下,我是未来更新君上线了…… 第二百零九章正直的吴嬷嬷 “宝器,你怎么啦?” 夜萤听到宝器呼救,吓了一跳,赶紧扔下马车,往屋里跑去。 “哎哟,小霞,你别走啊,我想死你了!听说那姓康的来提亲,我三天三夜没合眼,吃不下饭……” 一踏进夜斯文屋内,夜萤便听到夜斯文“痴情”的倾诉之声,而宝器则被夜斯文紧紧揪着胳膊,不肯放他走。 一边倾诉,夜斯文一边还动手动脚,宝器不时地扯开肩上、胳膊上夜斯文如八爪鱼一般粘过来的手和脚。 最为恐怖的是,夜斯文还不时凑过嘴去,想要亲“小霞”。 难怪宝器会叫救命了。他哪见过这阵仗。 夜萤过来时,他正用力推开夜斯文的嘴,不想让他的嘴落到自已脸上,夺去自已的初吻。 “酒鬼,还不去睡觉。” 夜萤看得不耐烦了,化手掌为刀,在夜斯文颈后砍了一下,夜斯文被夜萤打晕了,直挺挺地倒在了床上。 “我的天啊,夜大哥这酒疯发得也太过了吧?若是隔天知道如此花痴,怕是羞得不敢见人。哎,夜姐姐,你这一手漂亮啊,我以为你不会武功呢,就这一‘刀’下去,便把夜大哥制服了。” 宝器一通嚷嚷,又非拉着夜萤让她教方才那一“刀”。 “哎,这是攻击性很强的招数,后颈这里,人的神经和主动脉都经过这里,我猛击之下,便会造成他缺氧昏迷。 其实这一招如果是你来做,便很危险,你力气大,一掌下去,我斯文哥就没命了。所以,千万别把这一招用在家人身上。” 夜萤被宝器一问,才猛地意识到这是一着险招,赶紧上前把手放在夜斯文鼻子底下,见他呼吸均匀,安然入睡,这才放下心来,细心地给夜斯文盖上了被子。 “嗯,我明白。放心,这一招,我只对付坏人用。”宝器欣然点头,又学了一招,他很开心,“对了,夜姐姐,什么是动脉?什么是神经?” 得,宝器的好学之心又发作了。 夜萤可没有兴趣大半夜地给他上人体解剖学课,何况,这方面她也不擅长。刚才掌击的那一“刀”,还是她上女子自卫防身课时学的呢! “宝器,过后再详说吧,姐姐我好困,宝瓶也不知道走到哪了,这音信不通的,着实让人担心。要是有手机就好了。” 最后一句,夜萤小小声嘀咕了一下,宝器听不分明。 “端大哥那里,听说都用的飞鸽传书的办法来通音信,若是咱们也养鸽子就好了,姐姐现在就能告诉咱们消息了。” 宝器和夜萤走出夜斯文门外,带好门,若有所思地对夜萤道。 “咦,这倒是个好办法,回头找傅大夫要几只鸽子来养,以后咱们若是有谁出门,就可以用这招来通音信。” 夜萤对信鸽还是有莫大信任的。信鸽是鸟类中最忠诚的动物之一,终生只有一个配偶,识路能力也是最强悍的,上千公里的路程,除非中途被鹰隼吃掉,否则只要不死,一定会赶回家中。 但是一想到信鸽的忠诚,便莫名想到了端翌的“背叛”,这个坏人,一定在京城里拥珠环翠,左拥右抱了吧? 肯定早就把她忘到九天云外了吧? 哼,画个圈圈诅咒他…… “啊啾!”,远在京城之中的端翌,猛地打了个喷嚏,他抓了把鼻子,咦,也没有着凉啊,怎么打了这么大一个喷嚏? “哟,王爷,你什么时候也挂上香囊了?真是稀罕,让老身瞧瞧?” 端翌正在后宫里和太皇太后闲扯呢,猛地一个喷嚏,他擦鼻子时,牵扯到了衣服,顿时挂在腰间的香囊露了出来。 靖王爷不近女色,满京城的人都知道。 外面的小道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什么:不行啦、不举啦、龙阳之好啦…… 太皇太后最心疼靖王爷了,她和靖王爷的亲生母亲淑妃情同姐妹,当年淑妃为了救她,香消玉殒,牺牲了自已,太皇太后此后更是把靖王爷视如已出。 靖王爷一直不肯找女人,太皇太后明里暗里也不知道往他府上塞了多少佳丽,有的可谓国色天香,绝世佳人,连皇上都嫉妒了,说太皇太后只疼靖王爷,不疼他,争宠得厉害。 当然,这只是叔侄间明面上的玩笑了,皇上都亲自往靖王爷府里塞过几次人。 然而据说,那些绝色佳人,靖王爷一个也没动过。 皇上得到暗报,倒也不以为忤,甚至暗暗觉得自已的王叔怕是真的不行了,他的人不动也就罢了,太皇太后疼他象亲儿子一般,太皇太后塞的人,王叔也没有动过一个。 后来,不光是太皇太后还是皇上,都死了为靖王爷找女人的心。 太皇太后甚至以为,自已到闭眼的时候,怕都看不到靖王爷开窍了。她暗暗心想:靖王爷身边只要有一个知冷知热的,不管男女,能得了他的心的,她也就放心了。 谁想,这一次靖王爷回京,送了她一个莫大的惊喜。 太皇太后硬是把靖王爷腰上的香囊取来,放在手上,仔细端量。 夜萤的手艺,比宝瓶还不如,可想而知了。 可是太皇太后捏在手里,上下左右仔细察看,感觉比天下绣工第一的苏州绣女刘绣娘的手艺还让她惊叹: “啧啧啧,这是谁家的千金?这绣功,呃,这绣功不错嘛!针脚挺平稳的。” 嗯,夜萤的手艺,太皇太后如此,已是盛赞了。也是没谁了,实在找不出好夸的地方,但又不能不夸吧?太皇太后果然心机深沉…… “哎,你们大家看看,是不是如此?吴嬷嬷,你来看一下。” 太皇太后如获至宝,心中的喜悦无人分享,心里着实憋得难受,当即便把香囊递给了身边相随多的宫女吴嬷嬷。 好歹,能赠给靖王爷香囊的,肯定是个姑娘啊。那针脚虽然粗枝大叶的,但总算还是凑成了香囊的形状,而且靖王爷还珍而重之地戴在身上,何其难得? “啧啧啧,没错,这香囊真地很香,填的是什么香料?好象宫中还不曾有过呢!” 吴嬷嬷接过,她当然明白太皇太后喜悦的心情。 可是要让她夸奖这绣工,臣妾真的做不到啊!只好顾左右而言它。 真是一位正直的吴嬷嬷! “是,这香料,可费心了吧?咱们宫里都没有这种香料,翌儿,你若再见到她,让她也给我绣一个如何?我要填一样的香料,闻着提神醒脑,特别舒服!” 太皇太后夸张地欣赏了一下,一脸渴望地问靖王爷。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大家放心了,作者君一定会每日准时和大家见面的。没有特殊变化,更新就是按以前通知的那样。 第二百一十章北疆挑衅 “呃,这个,若是太皇太后喜欢,我回头让人缝个精致的孝敬您,香料我可以让她配着。” 太皇太后这辈子就没主动找人讨要过东西,没想到,她眼巴巴地盯着靖王爷,要一个手工如此拙劣的香囊,靖王爷沉吟了一会,硬是挤出了这句话。 正直的吴嬷嬷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 不会吧?就这手工烂极的香囊,宫中的女子,随便一个洒扫的抓出来,都缝得比这个好。 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千金小姐,缝制出这个羞于见人的香囊,还敢送给靖王爷,靖王爷还敢戴在身上,然后,太皇太后竟然要不到第二个…… 正直的吴嬷嬷心内默默吐槽完毕,就听太皇太后略带失望地道: “翌儿,我就没找你要过什么,这香囊是我找你要的第一件物什吧?让她再缝制一个送给我,就那么难吗?” 太皇太后竟然打起了亲情牌。 吴嬷嬷好想跳出去,义正词严地道:太皇太后,你想要几个香囊?回头我随便一声吆喝,明天没有百八十个,也有三四十个送到您老案头。 “太皇太后,不是我不想孝敬您她亲手缝制的香囊,只是她着实笨手笨脚,缝制这个香囊,她已经耗尽了洪荒之力,然后翌儿我隔天看到她的手指,竟然被扎了怕是有近百个针孔那样的伤口,密密麻麻……” 说到这里,端翌想到夜萤手指头上那些发黑的针孔,不由地一阵心疼,他微蹙了下眉头,竟然不忍再说下去了。 当然,洪荒之力的说法,也是端翌从夜萤那学到的新鲜词汇。不知不觉间,夜萤的性格言语,都在一点一滴地入侵端翌。只是他自已都没有发觉罢了。 “呃,这样啊?看来人家姑娘是对你尽心尽力了。怕是以前从没学过女红的吧?” 太皇太后一听便明白过来了,端翌这是心疼对方了。 好事,好事,冷硬如铁石的靖王爷,竟然知道心疼女人了? 不对,是不是女人还不清楚。太皇太后可是知道,军中都是男子,为了侍候主子的需要,有些侍卫亦是会些针线活的。 为了确定是女人,太皇太后便故意问了一句,还特别加上了“姑娘”二字。 “是没学过,她笨手笨脚的,这香囊,还是我骗了她,才肯给我缝的。原本都不抱指望了。” 端翌想起临行前夜萤送给他的意外之喜,嘴角不由微微向上一勾。 冷面靖王爷这一笑,宫中的冷傲寒梅都为之失色。 宫女们低下头来,不敢看靖王爷绝色的容颜,生怕会因此而动了凡心。 太皇太后一听端翌并没有否认“姑娘”二字,心中有了底,一道喜悦的泉流便在心底漾开。 她本意不在香囊,如今已探明情况,眉眼间的笑意便掩饰不住,连连道: “既是这样,就按你说的办便好,我闻着那香味特别舒服,倒不在意香囊。” “这个没有问题,里面的香料是她自已配的。” 端翌一听不用缝制香囊,当然立马拍了胸脯。 普天之下,敢拒绝太皇太后主动索取的,怕是只有靖王爷一个人了。就连龙椅上坐的那位正主,也不敢拒绝太皇太后哪怕最微小的喜好。 吴嬷嬷又暗暗吐槽了一下:那位笨手笨脚的姑娘,你不怕折了福吗?竟然能让靖王爷为你拒绝了太皇太后的一个小小请求…… 不过,龙椅上的那位正主身体孱弱,怕是坐不了那么长了……眼前这位爷…… 吴嬷嬷不知道怎么心思突然流转到此,这时,她听到太皇太后的朗声笑语,不由地赶紧收敛了下心神:罪过,罪过,可不能再深想下去了,万一想得魔怔了,哪天睡梦中无意吐露出来,那可是抄家灭族的大罪! “太皇太后,简直是气煞本宫了,北疆那个蛮子使节,明着是说来贺皇上降诞日的,但实际上就是来给咱们添堵的。” 说话的是匆匆赶来的长公主扶龄,她和今上是一母同胞,是今上的亲妹妹,长得面如银盘,一身华丽的妆容,倒是一脸福相。 给太皇太后和端翌行过礼后,性格急躁的她便是一连串如连珠炮一般的话弹射出来。 “扶龄,不要急,你倒是细细说来。” 太皇太后眼里闪过一抹寒意。 北疆的蛮子,一直桀骜不驯,不服管教,所幸这几年在端翌的敲打下,他们伤了元气,签了停战协议,算是老实了许多,但是终归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虎视眈眈的北疆蛮子,一直不曾放弃窥觑大夏的狼子野心。 若是没有几个得力的文臣武将在辅佐着,以今上的资质,怕是又会发生曾经的“囚帝”之耻。 所以,一听扶龄说起北疆蛮子的劣迹,纵是已经修炼到心如古井水一般幽深的太皇太后,也架不住有了一丝怒气。 扶龄来太皇太后这里,本来就是要发泄的,太皇太后不让她说都不行。 扶龄一番“噼哩啪啦”之后,把北疆使节阿不都的一番原话复述了一遍,太皇太后知悉了事情的整个来龙去脉,不由气极反笑,道: “我大夏人材济济,区区一个北疆蛮子,竟然想借献宝来考验我大夏?笑话!” 倒是靖王端翌十分冷静。 他听了扶龄的话,不光不气,反而蹙着眉道: “北疆蛮子一向奸滑,他们不会无事生非,既然有意挑事,便是存着挑衅之心。看来,是经年未战,他们修养生息一段后,好了伤疤忘了疼,又有了伺战之心。” 端翌惯是在前线直接面敌的,在座的没一个比他更了解北疆蛮子,此时听端翌这么说,太皇太后亦是心中一凛,立即道: “翌儿,如此说,对北疆使节的挑衅,不可不重视啊?” “是,阿不都既然敢来挑衅,我们若是应对不力,在此皇上降诞日被灭了威风,北疆那边的气势恐会高涨,这件事,有可能演变成为他们再掀战火的导火索。” 端翌沉着冷静的分析,让在场的两位妇人心中一沉。 “北疆不是和我们签订的休战协议吗?他们才休养生息一年有余,这么快就又有了一战之力?” 长公主扶龄难以置信。 “你若是到过北疆,就知道那里民风彪悍,生生不息,他们地理恶劣,我大夏物产富饶,他们进犯我大夏版图的心,就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端翌的话,让长公主扶龄顿时紧张起来……感谢大家一路追随哦,就是你,呵呵,谢谢…… 第二百一十一章飞鸽传书 “这么说来,北疆的蛮子是有意借着皇上的降诞日来发难?名为贺寿,实则另有图谋?” 长公主也不傻,立即反应过来。 “正是如此。”端翌一脸肃容,“北疆土地贫瘠,民风彪悍,为了谋图子孙万代基业,他们对我大夏永不会停止窥觑之心。” “翌儿,我授你为降诞日总管事,你明日且去会会这个北疆使节,一打探些情况;二作为神武大将军,你也去灭灭他们的威风。” 太皇太后做出口谕。 端翌自是领命。 “来人,传懿旨,若有人能破解开北疆使节提出的难题,本后重重有赏。” 太皇太后看来也是被逼急了。 被长公主扶龄带来的这个坏消息一搅,太皇太后原本因为发现端翌身上有香囊而喜悦的心情都被冲淡了许多。 靖王府。 端翌打开精致的锦盒,只见大红锦缎衬映下,一枚拳头大小的明珠煜煜生辉。 端翌拿起这枚明珠,放在手心里,仔细观赏。 就是这枚明珠,北疆蛮子将其作为投石问路的第一枚棋子。 可是,他们提出的刁钻难题的确将大夏朝臣难倒,一时半会,并未有人主动出来应征解答难题。 大家都知道这是个在皇上面前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但是一时半会找不到破题之法,大家虽然眼热皇上的悬赏,但也只能暂时抓耳挠腮,埋头想那破题之法。 “王爷,山居那边传讯过来。” 侍卫将一只鸽子抓到端翌面前。 端翌闻言,一直紧闭的双眉舒展了下,立即放下明珠,解开绑在鸽子腿上的细竹筒,破开里面的封蜡,然后从中抽出一张被卷成长筒形的纸卷。 此时正是薄暮时分,侍女已经在府中次递点上粗大的蜡烛,将整个王府照得亮堂堂的。 但是和别处莺歌燕舞、温香软玉抱满怀的王公府第不同的是,靖王府里,因为没有女主人在侧,多了几分清冷和刚硬寂廖的气息。 每晚傅太医从山居传来的飞鸽信报,是端翌一天中最愉悦的时候。 他清贵而又充满禁欲气息的脸上,此时才会稍稍露出一丝人间的烟火气息,紧抿的双唇微微开启,似乎在默读,连纸上一个字的信息也不愿意错过。 尤其是,傅太医写到和夜家有关的信息。 嗯,不错,那个女人手上的针孔已经痊愈了,现在下水不疼了;暗卫教会了宝瓶和宝器姐弟俩使箭之术,还依他的吩咐给夜萤三人都配了防身的袖箭,那是神武将军旗下神武营不传外人之绝秘暗器;夜萤整天都很忙,摘花弄草,捣捣估估,也不知道做什么…… 端翌看到这里,眉头又皱起来:不知道做什么就得去弄懂做什么嘛,万一她又在做如紫茄花粉那样伤害身体的事呢? 端翌起身,身上的低气压变得如此强大,以至于近前侍候的侍女心惊了一下。 “笔墨伺候。” 端翌吩咐道。 半刻之后,端翌端坐于案桌前,在一张指头宽的指条上,洋洋洒洒写了一堆让傅太医要探明夜萤日常行为的话来。临到末了,端翌忽然想起北疆蛮子关于明珠事情,傅太医素有小诸葛之称,端翌便把这件事也写了上去。 写完信,待墨汁吹干,他便将这团纸团成细长条,封入信鸽的竹筒中,走到院中,将信鸽放飞。 暮色之中,一只雨花点的鸽子借着夜色的掩护,张开双翅,奋力向那个遥远的山村飞去。 端翌站在院中,看着信鸽变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天穹,此时不由得暗暗羡慕鸽子,翅膀一拍,就能很快飞到他日思夜想的那个女人身边。 端翌又在院中徘徊良久,这才怅然地返回室内。 京中风云变幻,山村里,夜萤却是一如既往,过着她平淡却又有滋有味的生活。 把夜斯文安置下来,她自已沐浴清洗完毕后,却一时半会没有睡意。 在房间里升起炭盆,一时间室内暖融融地,寒意消褪,把头发细细擦干,换上舒服的夹棉薄睡衣,夜萤舒服地靠在被窝里,翻出刘掌柜给她的《酒肆闲话》翻阅了起来。 果然,信息是无价的。 这本《酒肆闲话》简直是大夏国的一部人文、地理的百科全书,夜萤看得津津有味。 最妙的是,《酒肆闲话》已经有了后世杂志的雏形,里面的信息也不是杂乱无章的,还分成了京城卷,地方卷几个大卷。大卷里又细分了百姓夜话、富贵人家等等有趣的小栏目。 《酒肆闲话》里的执笔者肯定不止一位,文笔或幽默风雅、或直白接地气,但是讲到家国大事时,又凝炼肃穆。 夜萤跟着卷本,看得有点停不下来的感觉。 这段时间在封闭的柳村里知识和信息的馈乏,让夜萤初看到信息含量这么大的《酒肆闲话》时,都有点感动得想哭的感觉。 “哈哈,靖王爷居然有龙阳之好,这大夏国的上流社会也太开放了吧?” 夜萤看到妙处,不禁击掌,还“嘿嘿”笑出了声,自言自语道: “也是,堂堂一个王爷,皇叔啊,那是多牛逼的存在,没找十个八个小妾什么的都说不过去,居然府里一个女人也不纳。哎,肯定是好基友了。” 夜萤傻呵呵地自述完,又翻开下一页,继续往下看。 一本《酒肆闲话》大约一本普通杂志那么厚,夜萤一晚上能看一本,但是看完了一本,要等新的,要一个月呢,夜萤还真舍不得看完。 还好,刘掌柜连今年以往过期的《酒肆闲话》也送给了她,要不然,夜萤也不舍得看那么快。 精神上的饥渴,和到这里产生的孤独感一样,啃啮人心,无处可消磨。象《酒肆闲话》这样的精神滋养是必不可少的。 而对文字的渴望也让夜萤象海绵一样,尽情吸收着上面有用没用的信息。 “咦,这里竟然还有记载陆娇蕊的文字?” 夜萤翻到第二本往期的《酒肆闲话》时,意外看到了一个陌生的“熟人”的名字。 陆娇蕊,不正是赛金花从京城里请来的盘发高手吗?这个让赛金花说一定能打败自已的人,看来名声也不小啊? 这篇文字,有点象文字专访了,知已知彼,百战不殆,夜萤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第二百一十二章撩妹自有一套 《酒肆闲话》上对陆娇蕊的描述可谓详尽,还有诸如: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这样的细致的描述。 夜萤看得津津有味,直把这篇描写当成了一个励志版来看,而且,古文更加凝炼,写到情动处,虽是廖廖几笔,却刻画得生动传神,留白之处,想像的空间更大。 总而言之,陆娇蕊是一位牛逼闪闪的盘发界的大BOSS,她不光人长得漂亮,盘发手艺更好,甚至早年还给当今的太皇太后盘过发,是京城化妆界一位地位至高级别的大咖。 所以,赛金花能请得动她,看来赛江南的确在京城混得很好,吃得很开。而赛金花亦是存了让她大败而归、挽回颜面之心。 夜萤虽然是穿越人士,但此时也不免紧张起来,她所能凭恃的,无非是后世已经普及、而现在还视若至宝的一些常识。 象陆娇蕊这样实打实拥有实战技能的大咖,夜萤可不敢说自已的手艺就一定能完胜她。 比如,一些精致至极的盘发艺术,她就肯定不会,而陆娇蕊能给太皇太后盘发,可以想象她的盘发手艺肯定达到了一个巅峰状态。 夜萤第一次对自已和陆娇蕊对战,失去了信心。 难怪那天赛金凤看到她,如此嚣张,一副要将她团灭的得意嘴脸。 现在看来,还真不能无视赛金凤的嚣张,赛金花的确有嚣张的资本。 夜萤掩卷沉思,心情变得沉重起来。 赛金花不惜血本,竟然从京城请来这么一位大人物,可以想象,自已得罪她有多狠,她是有多恨自已。 夜萤原本以为,哪怕是京城里来的盘发高手,自已尚有一战之力,但是在无意中窥见陆娇蕊的来历之后,夜萤觉得,自已怕是真地要被赛金花辗压在地上了。 夜萤顿时有点没心情继续往下看了,她把《酒肆闲话》放在枕边上,起身察看了下炭盆,见炭火已燃烧过半,便往炭盆里又添了些新炭,在炭盆上将盖子半盖,估摸着能烧到明天早上,便回到床上,躺下,辗转反侧,思谋着应对良策,良久才迷迷糊糊睡着。 次日。 随着寒流进犯,柳村的气温急剧下降。 平时穿着一件薄的棉夹袄尚算暖和,今天一早起床,就得披上厚厚的大棉袄了。 在室外稍一张嘴说话,就从嘴边飘起一股白汽。 这样的寒冷冬季,柳村绝大部份人家都躲在家里猫冬。 还好,夜萤在入冬时,已经请村里的裁缝为一家大小都赶制了新棉袄,此时感觉到气候寒凉,夜萤赶紧从衣橱里翻出紫绸面嵌梅花的新棉袄,穿在身上,新棉果然给力,顿时全身都暖和了起来。 夜萤先到隔壁的夜斯文厢房看了看,见他依然在呼呼大睡,身上被子倒是盖得严严实实的,知道他一时半会也醒不了,便走到院中。 宝器却是只穿着一件短袄,在院子里上下翻腾,使拳弄棒,浑身冒出了热汽。 夜萤扫了眼对面老王的院子,果然,老王家的白雪已经呵着手,在院子中迎着寒风边抖缩着边晒衣服了。 “白雪,过来。” 夜萤对这个懂事的小女孩,也颇有好感。 农家的女孩子因为家贫,更为早熟懂事。 白雪成天也是从早忙到晚,不管是家人衣物的清洗还是洒扫庭院,上山捡柴,打猪草,她都在做着力所能及的事。 白雪穿着单薄的夹袄,冻得小脸通红,听到夜萤唤她,便放下手里披了一半的衣物,笑吟吟地道: “夜姐姐,你叫我何事?” “看你小手都冻裂了,喏,这是一罐护肤油,你拿去用。” 白雪的脸蛋精致可爱,眉毛似涂画过的一般乌黑,一双大眼睛乌溜溜地十分讨人喜欢,但是由于没有精力和金钱打点,原本白嫩的脸上,已经被冬天的寒风吹得逡裂开来,手背上亦是裂开了口子,看得夜萤十分心疼。 “不要,夜姐姐,很贵的。” 白雪一看那精致的铁罐子,吓得后退几步,不敢拿着。 “夜姐姐给你的,你就拿着,你不要,她会不高兴的。” 就在这时,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在两人间猛然响起,是宝器,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止了练拳,一把从夜萤手里拿过护肤油罐子,用力塞到了白雪的手里。 “夜姐姐,宝器哥哥,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白雪急了,想将护肤油再塞还给夜萤。 “你们女人就是麻烦,拿着就拿着了,还推来推去的,烦不烦啊?” 宝器一看白雪这样,气呼呼地道。而白雪一见宝器生气,也被吓住了。 “白雪,拿着吧,这是夜姐姐自已做的,不值什么钱,但是很好用,你每天洗干净手和脸,要做事前搓一些,晚上睡觉前再涂一层,手和脸就不会裂开了。” 夜萤一看宝器这别扭的样子,不禁想笑。但是看到白雪被宝器一喝,手都僵住了,不禁又怜惜地教她。 “既是这样,我就收下了,谢谢夜姐姐。” 一看宝器生气,再看夜萤温言软语,一脸真心诚意,自已再推却就没意思了,白雪只好把护肤油收下了。 “来,现在就涂上。” 夜萤看她手和脸裂得不象话,便让宝器去打了盆温水,然后用毛巾给她洗了脸和手,才拧开罐子,把滋润的油霜涂在白雪脸上和手上,也是教她使用方法的意思。 “嗯,夜姐姐,这护肤油香香的,真好闻。涂到脸上和手上,也不觉得皮肤紧紧的,崩得慌。” 白雪乖巧地让夜萤涂抹着,涂完,感受了一下,对夜萤高兴地道。 “那是自然,这里面可包含了玫瑰精油、甘油、面霜的成份,对滋养皮肤很好的,你坚持抹,十天半月后,皮肤就会恢复正常了。” 夜萤把那罐护肤油塞到她手上,这回,白雪没有推辞。 宝器在边上看到这一幕,嘴角才微微上勾,又埋头打起拳来,不过,他偷睨白雪的小眼神,依然被夜萤捕捉到了。 哼,小样的,当我不知道啊? 夜萤嘴角一勾,露出得意的微笑。 没想到宝器如此早熟,小小年纪,撩妹却自有一套……一大早,作者君就在烤肉,香…… 第二百一十三章突然地表白 白雪坚辞不下,只能收了夜萤的护肤油。 不过,不到半个时辰,白雪从地里回来时,却提了一篮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萝卜,送到夜萤院子里。 “夜姐姐,我家也没有什么稀罕的,今年地里的萝卜长得不错,你看看要炖汤还是做菜都可以,我家的萝卜可甜啦!” 夜萤没想到,白雪年纪不大,穷家小户,做事却颇有规矩,还懂得礼尚往来。 夜萤赶紧道: “这敢情太好了,我家今年地里只种了芥菜,都没撒萝卜籽,原本想着吃不上萝卜了,没想到你就拿来了。大冬天的,萝卜炖排骨或者做烩菜都太好吃了。” 白雪一看夜萤喜欢,脸上也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那收了夜萤贵重礼物而惶恐的心稍安,她提着竹篮把水灵灵的萝卜送到夜家灶下贮菜的小竹筐里放好。 打量了一眼夜家的厨房,白雪看到堆了一厨房的装豆芽的水桶,便奇怪地问道: “夜姐姐,怎么你们厨房里放着这么多桶啊?” “这些是发豆芽用的。” 瓮声瓮气回答的还是宝器。 一看白雪送萝卜过来,宝器正好练完了一套拳法,晨课也结束了,便悄无声息地跟了进来。 “豆芽?是什么东西?” 白雪好奇地问。 “就是绿豆发出来的芽,是一种菜蔬,很好吃,回头等这批豆子发出来,我送一些到你家去,让你们也尝尝鲜。这些豆芽发好了,我们准备拿到市面上去卖,你们试试好不好吃,也可以给我们提点意见。” 夜萤见宝器眼神一闪,似乎是在为难要不要解答白雪的问题,心道,小家伙还挺有保密意识的,便自已张嘴,解了宝器的为难。 “哦,一定很好吃吧,先谢谢夜姐姐了。”白雪提着空篮子,告辞道,“我得再到地里去挖萝卜了,这几日天气晴好,我娘说该晒萝卜干。夜姐姐,我看你家的芥菜有些都黄尾了,如果想做咸菜,得赶紧去收了。” “行,我知道了,看看明天要是有空,我们就去割芥菜,你忙去吧!” 夜萤知道农家的孩子哪有闲得住啊,白雪如果在这耽搁太久时间,怕是会被王大哥喝斥偷懒不干活了,便催她去地里。 宝器看着白雪转身离开的身影,眼神象被贴了胶水一样,粘得牢牢的。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见宝器眼神灼灼,夜萤不禁抿嘴一笑,低低吟出这首诗来,此诗出自李白的《长干行》,唐朝这个年代,在大夏前依旧存在,想必会有人知道这首诗,夜萤倒也不用往脸上贴金,说是自已写的。 出乎夜萤意料的是,宝器忽然开口道: “夜姐姐,你吟的是李太白的诗吧?” 见宝器小脸红扑扑的,夜萤笑嘻嘻地道: “怎么?你也知道?” “嗯,我娘生前经常会吟此诗,她说,爹从军后,曾从军中寄来一封信,信上就有这首诗。我和姐姐问娘这是什么意思,她说,她和爹就是青梅竹马。小时候是同村的邻居,长大后就嫁给了爹。李太白这首诗,太贴切了。后来爹不在了,她想爹的时候就会吟这首诗。” “宝器,你娘虽然不幸,但也是幸福的,这一辈子,都有一个心爱的人可以掂记,而对方也是最爱她的。” 夜萤听完宝器说的故事,不禁深深长叹了口气,为了宝器爹娘的爱情故事。 他们有一个完美的开始,却不知道会有一个凄惋的将来。 然而更悲催的似乎是她,她不光没有青梅竹马,还……算了,不要想自已的事了,夜萤赶紧打住悲观的念头。 却在这时,她听到宝器道: “你的意思是说,我和白雪,也可以是这种青梅竹马吗?” 哦哟,熊孩子,你才几岁啊?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早恋啊…… 夜萤震惊了,宝器的表白太出乎她的意料了,她以为,这熊孩子怎么也得害羞矜持点吧?怎么突然就说出来了?呃,然而她怎么突然有了他家长慌乱无措的感觉? 这个,这个,要如何引导早恋的熊孩子转移情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和人民……呃,好象是心理辅导老师该干的吧? 夜萤一时间脑子乱成一锅粥,嘴巴张得大大的,不知道如何言说。 “夜姐姐,你怎么了?” 宝器见夜萤突然呆住了,不由奇怪地问,还用双手在她眼前晃了几下。 “宝器啊,你年纪还太小,不能这么早想着谈恋爱的事情,你要好好练武功,然后建功立业,嗯,最后才能娶得美人归!” 夜萤长吸一口气,镇定了下,硬着头皮充当起说教的“夜妈妈”的角色。 现在她知道中学的班主任不容易当了,以前还每次看到班主任抓早恋生觉得多管闲事呢,轮到自已的“熊孩子”,心态果然不一样。 一定要把早恋扑灭在萌芽的状态啊! “夜姐姐,我不小啦,过了年,我就11岁了,嗯,离过年也没几天了,我可以当自已11岁了吧?我姐过了年就13岁了,可以相亲了。 我也该为自已备着是吧?看到满意的,就要盯紧了,你想想白雪都有人上门说亲了,我再不主动点,怕是她就被人家下订了。” 宝器扳着指头,数着年龄。别看他一上文化课就头疼,但是现在事关终身大事,他一五一十地数着,一点也不含糊。 “你,你们……” 夜萤无语了,终于清醒过来,自已情急之下,忘了身处的环境,若是说不能早恋的话,这里的人八九成都是早恋哇……还有剩下的一两成,是没本事,人家看不上的剩男…… 夜萤败了。 “白雪,她还真不错,人勤快,心眼好……” 夜萤也是语无伦次了,说不下去了。 小萝莉啊,怎么下得了手? “嗯,她还长得很漂亮,说话声音暖暖的,很象我娘。” 宝器顺着夜萤的话道,一脸向往。 好吧,这熊孩子是有多缺母爱! “宝器啊,青梅竹马自然好,可是现在你们年纪还小,以后或许还会遇到更喜欢的人,你还是认真考虑一下,不要这么着急下决定。” 夜萤不想做棒打鸳鸯之人,只能提醒宝器,让他自已慎重选择。早恋,太早恋了,若是作者君,坚决打死…… 第二百一十四章难题不难 “夜姐姐,不会有更好的了,我认准了白雪,我要和她做青梅竹马,就象我爹和娘一样。” 宝器小脸涨得通红,拳头不自觉地握了一下,但是言语坚定,态度十分坚决。 就在夜萤想不出什么言辞进一步说服宝器不要“早恋”的时候,突然,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地传来。 “端大哥?” 宝器一听这有力的马蹄声,不禁开口道,还一脸期待地抬头看向院外。 也是,整个柳村,也只有端翌会骑马来。 他去了不到十天,这么快就回来了? 夜萤也是猛地一抬头,难以置信。 从马蹄声传入耳中,再到那匹骏马出现在夜萤眼前,不过是几息时间,但是让夜萤失望了,不是端翌的白马,而是傅大夫的黑马。 马的鼻息喷鸣间,傅大夫已经从马背上翻身下来。 夜萤倒是没有想到,一向看上去文文弱弱的傅大夫会有这样的身手,看来平素里倒是小看傅大夫了。 “傅大夫,怎么了?一大早驾马前来,有何要事?” 夜萤觉得事情有些不对,顾不得心头的失落,掩饰好脸上的神情,上前问傅大夫。 “呵呵,没什么要紧事,一早收到了端爷的飞鸽传书,他说有一个难题,想请夜姑娘帮忙解答,事情还挺急的,所以我就策马前来。” 傅大夫解释道。 端翌昨儿个写这封信的时候,顺笔在文末提了一句,可与夜姑娘参详。 或许,是因为夜萤那些奇奇怪怪的鬼主意太多吧,让端翌不觉相信,夜萤似乎能解答此题似的。 傅太医自已,想了半天,还真是没有解答这个难题的头绪,见端翌提了这么句,索性真地来问夜萤了。 一听端翌有话捎来,夜萤还高兴了一下,没想到,竟然是找事要她做? 夜萤皱了下眉头,勉为其难地道: “傅大夫,进来坐吧,我泡杯热奶茶让你暖暖身子,然后告诉我到底是什么难题。我可不保证就能解答。” “呃,奶茶?听起来不错的样子,好。” 傅太医一路驭马狂奔,早被冬日清晨的寒风吹麻了半边身子,此时一听有热奶茶喝,顿时精神一振。 但凡夜萤出手的新鲜玩意,似乎没有什么不好的。 夜家的厨房暖烘烘的,有一股豆芽淡淡的豆腥味,但是并不难闻,傅太医进了厨房,顿时全身一暖,身上的寒意慢慢消褪,舒服极了。 “夜姑娘,这成天地烧炭,怕是消耗不少吧?” 傅太医一看灶膛里有红红的炭火,厨房四周也都放着炭盆,怪道这灶间如此暖和,便随口问了一句。 “是啊,每日炭火也要近百文钱,不过,豆芽怕冷,如果室内温度不保持着,就生不出豆芽来。” 夜萤边说,边身手灵敏地在屋内狭窄的通道里穿梭着,眼见她拿起热水壶,扔了一小把长条索状的茶叶放进杯子里,把水壶高高提起,冲下,浸泡了一会,便滤出茶汁。 茶汁并不是淡黄色的,而是偏红,傅太医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颜色的茶叶,此时远远闻到茶香,带着一股淳厚馨香的味道,让人心安。 “夜姑娘,你这是又捣估出什么茶?我好象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茶。” 傅太医不敢确定地道。 “这是红茶,加了牛奶养胃得很,既有茶的香味,又有奶的醇厚,你试试。” 夜萤把一杯搅好的牛奶,倒入已经好的茶汁中,然后又加了几勺蜂蜜。 呃,谁让大夏朝的有钱人们喝茶都是重口味呢?夜萤已经在茶汁中添加了双倍份量的奶和蜂蜜,希望傅大夫能喝得惯吧。 见夜萤把茶端到他面前,傅太医迟疑了一下,还是小心翼翼地拿起来喝了一口。 奶茶入口,就觉得一股丝滑感觉从舌尖上传来,接下来,鼻端里溢进牛奶的芬香和茶水的清香。而茶水的清香已经完全遮盖了牛奶的少许膻味,二者达到了完美的结合。而最棒的是,这样的茶汁加上龙眼蜂蜜里的果香,别有一番韵味。 “好喝,太好喝了,夜姑娘,这茶叫什么名字?” 傅太医喝了一大口,才心满意足地放下杯子问道。 “丝袜奶茶。” 夜萤随口答道。然后看到傅大夫一脸懵懂,这才想到,傅太医并未见过丝袜。 呃。 “夜姑娘,为什么叫丝袜奶茶?好奇怪的名字。” 傅太医不耻下问。 “呃,你喝进嘴里时,是不是觉得滑滑的,就象丝做的袜子一样,味道醇厚,口感良好?” 夜萤临时变通了一下,把丝袜说成丝绸做的袜子,但是这么比喻,似乎也不难理解。丝绸做的袜子,应该是蛮顺滑的。 傅大夫果然理解了,点点头道:“嗯,确实如此,口感滑顺。”不过他想了下,又道,“夜姑娘,用丝绸做袜子,未免太奢侈了。” “呵呵,是啊,太奢侈了。” 夜萤干笑两声。 丝绸做袜子,估计只能想像一下罢了,那种滑软的面料,踩在脚下,不用一会儿就会被踩破了吧? 还真是奢侈。 “哦,对了,这就是端爷说的难题。” 傅太医从怀中拿出一张纸,却不是端翌飞鸽传书的正本,因为正本的话,上面还有一些军国大事的内容,不宜让夜萤看到,所以傅太医自已另外抄了一份。 夜萤拿过张,细细一看,不由展颜一笑,道: “我当是什么难题嘛,这道题,太简单了。” 哎,估计在后世小学生都懂得做这道题。 也不是后世的小学生厉害,因为资讯太发达了,这种题目早就在网上传成老段子了。 “简单?”傅太医眉毛一扬,这可是难倒朝中大臣的题目,要不然端翌也不会特意飞鸽传书给他了。 “嘿嘿,出这道题的人一定是有意刁难吧?” 夜萤忽然自动脑补:此次端翌上京,乃是去相亲,莫不是被相亲对象的家人刁难了? 夜萤虽然不满端翌背着她去相亲,但是见端翌被对方刁难,心里又不由自主升起一股同仇敌忾之感,暗觉对方着实过份。 傅太医倒是没想到夜萤如此机敏,竟然能看出出这道题的人有意刁难,便点了点头道: “正是。” “解题的办法很简单……” 夜萤随口说出解题的办法……其实青梅竹马也挺好的,呵呵,下辈子作者君和你青梅竹马…… 第二百一十五章祸福难料 “什么?这样就行了?” 傅太医听完夜萤的解答,不禁大吃一惊,呃,确实很简单啊! 可是这么简单的答案,换成一班平时做惯八股文、只会以策论国政、以《礼》修身治国平天下的朝臣们,是绝对不可能想到这种解答思路的。 “嗯,这样就行了。不过,既然是去相亲嘛,我觉得,端大哥的气势不能输给对方。有句老话叫:嫁女当强过我。端大哥若是带着求娶的心态,气势弱了,被对方看扁,反而不美。 所以,我叫端大哥一招,让他到对方府上时,势必这么做……” 夜萤想起后世的开国总理,在接见对我国不友好的外交使节时,就使用了这一招,结果让对方讨了个没趣,特别解气,便绘声绘色地将这招介绍给了傅大夫。 当然,夜萤是从古人能接受的气节故事上来讲解介绍,傅太医自然能听得进去,频频点头。 夜萤却不知道,自已无意中想到的故事,实则极为契合端翌现在的处境。 “唔,好,我会把这一招说给端爷听。” 傅太医摸了摸下巴,听着夜萤咬牙切齿说端翌“相亲”一事,顿时觉得头皮有点发麻,哎,夜姑娘把这件事听进心里了,心结怕是不好解开,他日后该怎么向端翌解释呢? “嗯,对了,这家人若是还反复刁难端大哥,不如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之身。” 夜萤忽然想到了一个妙招。 “哦?此言何解?” 傅太医精神一振,觉得夜萤又要搞出什么古怪来了,但是这种古怪是针对自家对手的,当然幸甚! “嗯,你听好,咱们给对方出的难题是……” 夜萤说完,傅太医瞠目结舌: “夜姑娘,我怎么觉得端爷若是一一按计施行,对方不光不会小觑端爷,怕是连姑娘也不想嫁他了!太气人了,好难!哈哈!” “哈哈!”夜萤没想到傅大夫会这么说,亦是仰天一笑,然后摸了摸鼻子道,“我是一番好意,端大哥万不能在婚前便弱了气势,不然成亲后变成妻管炎或者夫轻松就下场可悲了。” “气管炎?肤轻松?何解?” 傅太医又是一阵云山雾罩。 “哦,就是被娘子管得死死的意思啦。” 夜萤一挥手,懒得再解释,她觉得自已以后嘴上要把门了,不然老冒出一些这些人听不懂的词语,她还要一一解释,累死人了。 再说,太新鲜的词语说多了,难保引起别人的怀疑。 “嗯,好吧,时辰不早了,我得赶紧复信去,端爷今晚就要去接见、呃、去相亲了,我现在修书一封估计还来得及,再迟,怕是信鸽也追不上了。” 傅大夫说着,匆匆行礼便告辞了,不一会儿,就听院外一阵马蹄疾响,傅大夫骑着他的黑色骏马,一溜烟消失得无影无踪。 夜萤扶额。 呃,她今天做的事情到底对不对啊? 她也不知道,她出的这些个主意,会对端翌产生什么影响。 或许,说不定会因为过于狂傲,端翌反而被相亲的人家嫌弃呢? 但端翌相亲不成,那不是自已乐见其成的结果吗? 不过,相不成亲,端大哥会难过吧? 夜萤一时也说不清楚自已的心态,心里乱糟糟的。 “夜姐姐,没有木炭了,咱们今天得去再买一批木炭,否则,不够烧到晚上了。” 宝器往炭盆里添着木炭,已经是把原本装在竹筐里的木炭灰都倒出来了,竹筐里空空如也。 “哦,本来昨天就该去买的,你姐一出门,再加上哥哥的事,我都忘了。走,咱们去找我三叔买吧。” 夜萤招呼宝器。 虽然她很不想看到那个鬼鬼祟祟的夜自清,但是这种自家有的生意,总不能不照顾自家人吧? 这样的话,就算三叔一家嘴上不说什么,村里会背后也会笑话她不帮衬自家人。 原本如果宝瓶在的话,让宝瓶却就好了,她认识三叔家,嘴巴也甜,现在看来只好自已跑一趟了。 夜萤带着宝器一起去,也是让他认个门的意思,以后有需要,就可以差遣他前往。 “哟,萤妹啊,我正打算今日去拜访二婶一家,没想到你就过来了。” 一到三叔家,刚进院子,劈面就遇到了夜萤最不想见的人:夜自清。 其实夜自清之前已经去过夜萤家,不过,他在门外溜达了一圈,见夜萤不在家中,就又提着礼物回来了。 他上门主要是想交好夜萤,夜萤不在家的话,他去找夜斯文或者田喜娘都没甚意思,而如果一次没遇到夜萤,下一次再去,不还得再备份礼品?这么一想,夜自清便拿定主意,还是等夜萤在家时再去拜访,还能省一份礼。 现在可好,夜萤又主动上门了,夜自清自是喜出望外。 “清哥,三叔在家吗?我家现在需要大量用炭,想找他买炭呢。” 夜萤和夜自清见过礼后,开门见山地道。 “哦,我爹在家呢,要买炭的话,你且和他说,具体价格我并不知道。” 夜自清说着就去喊夜三郎。 他自诩为读书人,一向自视清高,不喜接触红白之物,谈到做生意,他便退让一边,让父亲直接出来商谈。 夜三郎是个瘦小的汉子,虽然四十出头,但看上去已经是个老汉的形容了。夜三郎留着山羊胡子,说话时,下巴上的胡子便一动一动地,特别滑稽,看到夜萤,他咪缝了一下长期被炭烟熏得早花的双眼,打量了好一会儿,才道: “哟,萤儿啊,清儿说你家要大量的炭?” 夜萤发现这个年代的农村人都老得特别快,这和营养不良和长期辛苦劳作都有关系。 夜萤略觉心酸,对夜三郎行了个礼道: “三叔,今天能运五十斤炭到我家吗?” “没问题,我一天最少能出个百八十斤的,你要五十斤是吧?我一会儿就送到你家。” 见三叔干脆地答应,夜萤便直接道: “三叔看一斤炭多少钱,我按市价算给您。” “自家人不要说客气的话,既是二哥家需要,我一斤总得比市面上便宜些许。一斤柴火在市面上是卖的一文钱,炭则需要六文钱一斤,五十斤的话,就要三百文钱,我收你290文好了。” 夜三郎给饶了十文钱。作者君今天发稿时是周末了,大家周末愉快啊…… 第二百一十六章卧床不起 “三叔,不用饶了,算三百文钱吧,我知道您赚钱也不容易,烧炭很辛苦的,还要供清哥上学。” 夜萤已经不是过去一文钱看得比牛眼大的村姑了,话说,王财主投资的二千两银了还没有怎么花销呢,谁让古代购买力这么强?王财主又那么财大气粗?竟然愿意一下子给了她一笔莫大的投资。 但是夜萤也没料到的是,王伯兮的见识和眼界,早就超越了一般人,否则,他也不会有今日的身家地位了。 夜萤的猪场,是撬动大夏帝国滚滚向前的基业,王伯兮极其看好这个产业,而两千两银子,对王财主来说,只不过是拔了根汗毛而已。想想王小姐一面镜子就要一个铺面的手笔就知道了,若是王财主的心头好,他花多少钱都觉得值得。 而作为资金拥有人,夜萤怎么花钱,王伯兮目前并没有找她索要具体的账目,不过,估计也不会找她要了。 自从看到端翌后,王伯兮已经把对夜萤这个人的投资,提升到了新的层次。 这些,是夜萤所不知情的。 当然,怀惴着这笔风投的银两,夜萤肯定会给王财主一个交待,保证他的投入不光不会打水漂,还会大赚一笔,甚至最终赚到的钱,可能是一个可怕的天文数字。 夜萤如此财大气粗地表示可以不饶炭钱,倒是大大出乎夜三郎的意外,他略略吃了一惊,有点担心夜萤不能作主,万一嫂子田喜娘知道自已卖炭给她家还收市价,回头不得好好挤兑他呀? “萤儿,你找三叔买炭是照顾三叔的生意,我说290文钱就是290文钱,你就别推了。” 夜三郎这么说时,心里还是象被刀割了一下,毕竟十文钱也不是个小数目了,这是能让清儿吃十个蛋补身体的钱呢。 “三叔,没事,你也不必客气,找你买的都是本村的,乡里乡亲,如果大家都饶个零头,你岂不是白干了?宝器,先把钱给我三叔付了。” 夜萤利落地吩咐下去,宝器机灵地便拿了铜钱递给夜三郎。 见夜萤如此,夜三郎心下一松,那损失十文钱的心痛感终于被弥合,期期艾艾地接过铜钱,道: “萤儿,你倒是和二哥一样,豪爽大方,可惜是个女儿身,若是男儿,就能支撑夜家门户了,比你哥斯文好了不知道多少。” “呵呵,三叔,我哥现在也改掉了不少坏毛病,夜家早晚还是得他当家。” 夜萤并不想违背乡风民俗,把自已整成村民心中的女汉子,她的理想状态就是做一个默默赚钱的女人,过自已想要的生活就好。 奈何过去夜斯文给大家心中留下的形像太差了,以至于现在夜家发生了这些变化,大家看在眼里,都知道是夜萤的功劳。 但好在夜萤为人低调,街头巷尾遇到了村里大小,一如既往地热情招呼,再加上有夜里正暗中撑腰,村民们对夜萤倒是极为服气,绝大部份人对她的所为并不敢非议什么。 夜三郎见夜萤如此维护夜斯文,倒不好再说什么,便干干一笑道: “你若是急用炭,我现在就送给你家送去,如何?” “三叔,炭若是在家里,我让宝器顺路拿回去吧!” 夜萤指了指边上正蹲在墙角,无所事事用树枝挑着蚂蚁玩的宝器道。 这熊孩子,早上说的几句话让她误觉得他早熟得厉害,现在又玩上蚂蚁了,分明还是个黄口小儿。 “他拿得动吗?五十斤炭还是挺重的。” 夜三郎怀疑地看了一眼宝器,见宝器虽然个子不高,但是似乎身板还挺结实的,不过毕竟还是少年稚子,便不太相信。 “没问题,他力气可大了。” 夜萤这么说,夜三郎能省些送炭上门的力气,当然也乐得同意,就让宝器跟他来到柴火间,将堆在柴火间里的炭秤了五十斤足足的,用竹筐装了,交给了宝器。 却见宝器双手一托竹筐,轻松地将竹筐顶到头上,然后笑嘻嘻地对夜萤道: “夜姐姐,我先回去。” 夜萤知道家里急需用炭,便点了点头,抬头见三叔目瞪口呆地看着宝器,便笑道: “三叔,别看他年纪小,天生神力。” “嗯,佩服,佩服。我倒是看走了眼。”夜三郎摸了把山羊胡子,沾着炭粉的手,把有点花白的山羊胡子都摸成了黑色,“对了,你奶奶这两日一直卧病在床,你既然来了,不如去探望她一下。” 夜三郎好心提醒。 “哦?奶奶卧病在床?怎么回事?感冒风寒还是?” 夜萤吃了一惊,前两天她送夜自清回来时,夜奶奶还精神得很呢,抓了二十斤绿豆走人,气都不喘一下,也不用他们帮忙,怎么就突然生病了呢? 这时,夜自清见他们交易完,又凑上来要和夜萤套近乎,但是听到夜萤发此一问,不由地有点尴尬,并未解释,只是道: “萤妹,你去看看,礼数到了,她老人家就高兴了。” 高兴?夜奶奶看到她,每次都是气得想吐血吧? 夜萤暗笑。 不过三叔和夜自清的建议倒是对的,她若不去看生病的奶奶,礼数上就不够周到,容易招人非议,夜萤只好打起精神,往隔壁的大伯家里走去。 夜大郎家是二进的宅子,青瓦土墙,倒也透出农家小户安逸的气息,家里的院墙不象夜萤家那么寒酸,是草和秸秆编的篱笆,而是半截泥墙,泥墙上爬着叶子被冻萎的牵牛花,显出几分冬日萎靡的气息。 一进院子里,夜萤就闻到一股浓浓的中药味道,大伯母柴氏正蹲在屋檐下临时用三块石头搭起的简易灶上,熬着一壶中药。那浓浓的中药味,这是从这里飘散出来的。 “大伯母,我听说奶奶病了?是什么病啊?现在人怎么样了?请大夫看了没有?” 夜萤上前,行了个礼,一脸关切地问道。 嗯,努力做出关切的样子。 “嗯,病得不轻,在床上躺了两天了。” 柴氏听到夜萤问,脸上显出不太自在的样子回答道。 呃,柴氏的表情好古怪啊? 夜萤心想,好象有什么猫腻?这里是销魂断君……哈哈,下一个系列预告:奶奶病了,又会生出什么妖蛾子?夜萤为什么受到如此大的委屈?她能扳回自已的委屈吗?靖王爷在宫中受到了何人的勾搭诱惑?靖王爷能坐怀不乱吗?敬请收看明日更新。当然,若你不是紧紧跟随君,手指请再滑一下,也许会遇到我:未来已更新君…… 第二百一十七章脱水 “那大夫看了吗?是什么病?” 见柴氏吞吞吐吐,夜萤倒是真的有点担心起来,不会真得了什么大病吧?虽然夜奶奶人品不咋的,但真要生了什么要命的病,夜萤倒也不好幸灾乐祸。 “你自已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柴氏继续用一把破蒲扇扇着火,灶上的中药开始冒出热汽来,眼看她还真走不开,夜萤便依言径直往内院走去。 依着原主的记忆,夜萤倒是很顺利地摸到了夜奶奶住的厢房。进去的时候,夜爷爷正在厢房外的石墩上抽着他永远抽不完的烟筒,看到夜萤进来问他,也只是略点了点头,面无表情。 夜萤已经习惯了夜爷爷如此模样,便主动问道: “爷爷,奶奶现在醒着吗?好些没有?” 还没等夜爷爷回答,就听屋内响起几声怒骂: “天杀的是夜萤吗?这个贱蹄子,每次遇到她准没有好事发生!不过是拿了几斤绿豆,喝了绿豆粥,就拉得我四脚无力,人快虚脱了。” 夜萤隔着厢房就听到夜奶奶这么骂,顿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也明白了大伯母和夜爷爷古怪的表情里蕴含的意味。 呃,夜奶奶贪心,想着是不要钱的绿豆,结果喝多了绿豆粥,拉肚子了…… 本来她就和夜奶奶说了,冬天不要喝绿豆粥,虚不胜寒,容易身体不适,没想到还说中了。 其实若是夜奶奶不一口气吃了两碗绿豆粥,还连吃两顿也没事,偏偏夜奶奶一直觉得是占了便宜来的,不吃白不吃……结果,悲剧发生了。 “呃,奶奶,你现在好点没?” 夜萤心内暗笑,但脸上不动声色,装着没听出是怎么回事,掀起夜奶奶厢房的门帘,一股病人房内闷腥浑浊的气息扑面而来,呛得夜萤差点没干呕了一下。 躺在床上的夜奶奶也不好过,两天不见,她脸上的皮便皱了不少,嘴唇上起了皮,应该是拉得脱水了,虚弱无力地躺在床上,哼哼几几的,看到夜萤进来,她一脸嫌恶地道: “你进来干嘛?是来看我的笑话的吗?” “奶奶,我是您的孙女,你生病了来看你不是应该的吗?我怎么会来看你笑话呢?” “哼!反正啊,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夜奶奶一想到是因为夜萤的绿豆才拉的肚子,顿时觉得腹内又是一阵绞痛,她强忍着疼痛,努力要从榻上起身,却因为这两天拉得没力气,又“扑通”一声倒在了床上。 “奶奶,你要干嘛?我扶你起来吧?” 夜萤见状,赶紧上前。 “我肚子疼,又要拉肚子,你快点扶我去茅房。” 夜奶奶顾不上生夜萤的气,如果再不扶她出去,怕是马上要拉在榻上了,若是那样,老脸可丢大了。 “好,我马上扶你起来。” 夜萤赶紧俯身叉住夜奶奶的肋下,这么一使力,夜萤才发现夜奶奶的体重好象减轻了不少,估计是这几拉的,人都瘦了一圈,再看看她嘴唇上起皮的样子,两只眼窝深深凹陷,似乎脱水还挺严重的。 “你倒是快点啊,我肚子疼得受不了了。” 夜奶奶边喝斥着,却是自已双脚虚软,迈不开步子,夜萤见状,索性伏下身子道: “我背你,这样快一些。” 夜奶奶腹鸣如鼓,肠子象有一把刀在反复绞动一样,疼得直不起腰来,却又不得不提腹收紧着,生怕自已一放松就拉了一身,此时倒也顾不上嫌弃夜萤了,只能就势趴在夜萤背上,让夜萤背她出去。 还好,茅房倒是离厢房不远,就在院后背角的地方,夜萤把夜奶奶背到那里时,夜奶奶估计也是撑到了极限,一钻进茅房里,便听到一阵如山崩海啸似的排放声。 夜萤捏着鼻子,喊道: “奶奶,你要是好了说一声,我还背你回去。” 好一阵子,里面没有声响了,才听到夜奶奶虚弱地道: “好了,你来背我,我实在走不动了。” 夜萤抬头一看,见夜奶奶这一通腹泻后,脸色愈发灰败,嘴唇哆索着,两腿站都站不直了,被折腾得够呛。 “哎,我看到大伯母在给你熬药,赶紧把药喝了,应该会好一些。” 夜萤对着背上的夜奶奶道。 “奶奶,奶奶?” 好一会儿,夜萤没听到夜奶奶回应,却觉得背上的夜奶奶越来越沉重,她知道大势不妙,背着夜奶奶进到院子里,对还在抽烟的夜爷爷喊道: “爷爷,奶奶好象昏倒了。” “昏倒了?怎么回事?拉肚子还能昏倒?” 一听老伴昏倒,夜爷爷也慌了神,手上被烟袋烫了一下,也没感觉。 “应该是脱水了。要及时补水,不然很危险。” 夜萤根据情况分析。 夜爷爷凑近一看,见老伴果然趴在夜萤背上一动不动,他急得团团转道: “要喝药啊,补什么水?喝药才是正理,老大家的,药熬好了没有?怎么熬了那么久啊?” “来啦,来啦,爹,我刚才就把药熬好了,不过烫嘛,只能先放着凉一点。” 柴氏被公爹一喝,动作倒是很快,从外面端着一碗药就进来了。 可是夜萤觉得背上的夜奶奶越来越沉重,整个人往下溜,看来是彻底失去意识了,夜萤倒也跟着紧张起来了,因为凭着现代人的常识,她知道,现在比治拉肚子更重要的是补水。 如果不及时补水,夜奶奶就会因为电解质紊乱死掉都有可能。 夜萤把夜奶奶放到房内榻上,一摸她的额头,只觉入手一阵冰冷,都是冷汗,再捏了捏她的皮肤,捏起了一层皮,看样子,脱水情况还挺严重的。 “萤啊,把奶奶扶起来,我灌她喝药。” 柴氏见状,也有点慌神。 毕竟是一条人命,看到夜奶奶脸如死灰,好象一下子要过去的模样,柴氏也是大骇,一时慌了手脚,把镇定一些的夜萤当成了主心骨。 “大伯母,现在喝药怕是救不了急了,必须马上补水,奶奶已经脱水了,不补水就有性命危险。” 夜萤坚定地道。 如果现在有条件输液,补水也不是什么难事,打针葡萄糖再加上消炎药就好了。 可是现在哪有输液的条件啊? 嗨,大家好,这里是愚蠢的更新君 江陌南,真是累糊涂了,昨天还和大家说周末愉快,原来今天才是周末,无语了。这周一下子过了“两”个周末哈…… 第二百一十八章紧急抢救 “老大家的,快想点办法,给你娘喝水!补,补那个水!” 夜爷爷已经把竹烟筒插在后腰上,完全没有平素气定神闲,慌了神的他,就和一个普通的糟老头一样,不象那个偷偷躲在夜奶奶身后策划的狗头军师了。 “爹,我倒是想给她补水啊,可是娘现在这个样子哪能喝得下?” 柴氏被夜爷爷一喝,也是手忙脚乱,虽然是大冬天,但是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这时候,夜珍珠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她扫了躺在榻上昏迷不醒的夜奶奶一眼,镇定自若地道: “药汤里不是也有水吗?把药给奶奶灌下去就成了。” “哟,还是我家珍珠聪明。” 这时候,柴氏也好似醒悟过来,突然发觉自已刚才都被夜萤指挥得团团转,完全失去了长辈的尊严。便喝令夜萤道: “萤啊,你把奶奶扶起来,我灌她喝药。” 夜奶奶此时一身汗水,脱水严重的她,脸皮塌塌的,和死人看上去也差不多了,柴氏只要一想贴近夜奶奶,就觉得身上泛起一阵恶心之感,所以便把这件苦差事交给了夜萤。 “大伯母,现在灌药真的没有用,我怕奶奶不吸收不了,反而危及性命。” 夜萤坚持道,和这些不懂科学道理的人讲道理也是够累心的。 “夜姐姐,你平素和你奶奶就不对付,现在奶奶病成这样,命悬一线,你是不是想趁机落井下石啊?” 就在这时候,夜珍珠阴森森地道。 自从端翌出现后并屡次拒绝她,夜珍珠慢慢发觉,原来端翌似乎对夜萤更感兴趣,她不由地把被端翌拒绝的郁闷化为对夜萤的愤怒,怎么看夜萤怎么都不顺眼。 尤其是现在的夜萤,行事处世都越来越有大家之风,一整个村子里的人,包括夜里正都被夜萤驱使得团团转,夜珍珠自问没有这种本事,心里的嫉恨愈发强烈。 所以,此刻哪怕面临奶奶的生死,她也要和夜萤拧着干,夜萤想做什么,她偏偏不让做。 看到夜萤被爷爷和母亲喝斥,一种痛快淋漓的感觉油然而生。 按夜萤的脾气,哪容被人无故冤枉?她一番好意想救夜奶奶,却被夜珍珠抹黑成落井下石。这时候她的心情,就象扶老人反而被反咬一口,说是她撞倒的老人一般。 夜萤真想摞下夜奶奶不管了。 可是一看到咬牙紧咬、身体突然瑟瑟发抖的夜奶奶,夜萤终究还是没有狠下这颗心,她冷哼一声,暂且不和夜珍珠计较,而是欠身俯向夜奶奶,打算扶她起来。 夜奶奶在榻上躺了两天,又因为冬天生病,连擦洗也没有,身上早焖出一股馊味来,此时夜萤一靠近,那股味道就没头没脑地向夜萤身上笼罩过来,让夜萤扑面欲呕。 不过,夜萤到底是忍住了,她手伸进夜奶奶的胳膊下,终于靠着一已之力,把夜奶奶扶了起来,撑好夜奶奶,夜萤地柴氏道: “那你现在灌药吧!” 柴氏见状,也无话可说,便冷哼一声,将那端来的药碗凑近夜奶有嘴边,想要把药灌进去。 可是现在夜奶奶牙关紧闭,要灌进去谈何容易?那药汁就顺着夜奶奶的嘴角流了下来。 “奶奶,你怎么了?奶奶!” 夜珍珠此时拿出一条手帕,在边上边哀哀哭着,边擦着眼眶里并没有的眼泪,实则人离夜奶奶还有两米远。 奶奶身上的臭味,夜珍珠也闻到了,她才不想靠近奶奶了,以免她身上的臭味熏坏了自已身上的熏香。 夜爷爷一看夜珍珠的表现,心下此时虽然着急,倒还是满意地点了点头,觉得夜珍珠这个孙女真是孝顺,看到奶奶病了,急得都哭出来了。 “大伯母,灌不进去,奶奶昏迷了,再不想办法补水,怕是有性命危险。” 夜萤一看眼前的情况,确证自已的判断,夜奶奶是拉脱水了。 “呃,那怎么办?” 柴氏一看灌药也不行了,不由慌了神,此时也不敢再自作主张了,惶恐地问了一句夜萤,还转头看了一眼夜爷爷。 “老大家的,你拿汤勺喂喂看。” 夜爷爷发话了。 夜珍珠赶紧屁颠屁颠地去厨房拿汤勺了,做点外围的小事她还是乐意的,而且还能争取表现,何乐而不为? 夜爷爷自是对夜珍珠又满意了几分,觉得真是危难之中见真情,老大家的闺女表现不错。 夜萤此时一手托着夜奶奶的后前,一手试着掰开夜奶奶的下颌,想试试她能不能张嘴。 一阵用力之后,夜奶奶的嘴还真被她掰开了。 夜爷爷一看夜奶奶下巴上都被夜萤掰红了,不由地十分心疼,念叨道: “萤啊,你就不能轻点吗?” 轻点能掰开吗?你试试? 夜萤好想这么问夜爷爷。 此时她掰开夜奶奶嘴巴的手上还粘着夜奶奶嘴里的涎水,脏兮兮的,她强忍着恶心感,对柴氏道: “大伯母,现在可以了,你赶紧喂吧。” 柴氏缓过神来,用夜珍珠拿来的勺子,舀了一勺药汤,灌进了夜奶奶的嘴里。 药汁苦涩异常,夜奶奶被灌之后,倒还是能慢慢吞进去,就是眉头一直紧锁不开,估计意识已经模糊不清了。 夜萤一看那黑色的药汁还是有部份从夜奶奶的嘴角溢出,流到脖子下方的衣服里去了,一抬眼,看到夜珍珠还在拿手帕抹眼泪呢,心内冷笑一声,便对夜珍珠道: “珍珠妹妹,快拿你的手帕帮奶奶擦擦嘴,药汁都流进脖子里了。” “啊?” 夜珍珠不防被点名,她心疼地看了一眼手里的手帕,一时没反应。这手帕可是苏州绸的,上面有精美的刺绣,她平素也只舍得捏在手里把玩,看着奶奶黑乎乎的嘴角,要拿手帕去擦,她还真下不了手。 “珍珠,给奶奶擦擦。” 这时候,夜爷爷发话了。 夜珍珠一阵心如刀绞,这可是名贵的绸帕啊,大多时候只做观赏用的,要拿它去擦奶奶嘴角的药渍,那这手帕不就毁了吗? 夜珍珠到底十分舍不得,一步做三步走,好一会儿都在原地踌躇,夜爷爷一看,十分着急,又发话了: “珍珠,还不快点,奶奶脖子下的衣服都湿了。” 夜珍珠这时候眼睛一转,有了一个主意……嗨,这里是作者君江陌南,看到大家说女主要狠狠打欺负她的人的脸,这需要一个过程啊,古代以孝为先,女主一下子劈死奶奶,怕是自已也要被劈死了,不过呢,作的人自会被收…… 第二百一十九章能用钱解决的事情 “爷爷,萤姐姐口袋里也有帕子,让她擦擦,我去打盆水给奶奶洗脸吧!” 夜珍珠知道夜萤肯定是存心想整自已,可是她才不会上当呢,哼,让夜萤自食其果吧。 说完这话,夜珍珠一溜烟地就往屋外跑去,夜爷爷无奈,只能瞪着夜萤。 夜萤也是无语了,爷爷不去管夜珍珠临阵脱逃,反倒瞪着她,倒象是她的不是似的,夜萤无奈,随手扯起床上的枕巾,往夜奶奶脖子下擦了擦。 “萤啊,那是你奶奶的枕巾!” 夜爷爷生气了。 都什么时候了,还顾得这些? 夜萤不慌不忙地道: “爷爷,我没有带手帕,没东西擦啊!” 夜爷爷心疼不已,看着那绣花枕巾被夜萤擦得黑乎乎地,但是再心疼也来不及了,只能暗暗生气。 就在这时,柴氏总算慢慢灌了夜奶奶半碗多的药进去了。再接下来要灌,夜奶奶就怎么都不肯喝了,估计是肚子里被撑着了。 “够了,别灌了,奶奶应该是喝不下去了。” 夜萤喊停。 柴氏把碗拿来,看着脸色依旧灰败的夜奶奶,皱着眉头道: “药就算灌进去,也不见得能那么快起效啊!” 夜萤摇摇头道: “药汁的这点水根本进不了她的身体里,还是必须补水。” “补什么水?她药都喝不进去了,你叫她补水?奶奶平素是和你有点不对付,但是这种时候,你能不能有点同情心?不要阴阳怪气的,只会说补水补水,是想把她灌死是吧?” 夜爷爷看老伴灌了药,好象消停了点,一颗心稍安,但是一听夜萤这么说,顿时一付火冒三丈的样子。 夜萤看他在气头上,便也不和他计较,只是把枕头垫高了,将夜奶奶小心翼翼地放在枕头上,免得枕头太低,她会把药水再反吐出来,然后又拉了被子,盖在她身上。 现在脱水得厉害,夜奶奶身上怕是要发冷了。 这时,夜珍珠才端了一盆温水进来,温水盆里,是夜奶奶平素洗脸用的布巾。 夜珍珠拧了把湿巾,上前替夜奶奶擦脸,一副孝顺孙女的模样。 夜爷爷看着夜珍珠的表现,心情才舒缓了,道: “萤啊,你要有一分象珍珠那么孝顺就好了,擦擦洗洗的,人家事事争在前面。” 夜萤若是个心胸狭窄之人,此时怕是会被夜爷爷一句话怼晕了,气急吐血都会。 方才夜奶奶一身脏一身臭没有愿意扶她,是她来扶的,也是她不嫌恶心,掰开夜奶奶的嘴的,现在还沾了一手涎水呢,结果呢,功德全做到草上去了,功劳被夜珍珠收割了。 不过,夜萤本就无意在夜爷爷面前争宠,以她灵魂成熟的心智早就在生活的摔打里明白,一个人若是不喜欢你,无论你做得多好,他还是不喜欢你,不会改变分毫。 而这个世界并不是由这个不喜欢你的人控制的,既然他不喜欢你,你也不必一味讨好,可以选择离开他的掌控,和喜欢自已的人在一起;和那些无论你做什么,他们都觉得你做得很棒、很好的人在一起。 夜萤淡然一笑,下得榻来,对夜爷爷恭敬地行了个礼道: “爷爷,奶奶既是暂时没事,我回头再来看她。” “哼,去吧!若不是你的绿事,你奶奶不会变成这样子!” 夜爷爷摆出冷脸,完全不想理会夜萤。但是说出的话里,依然带着浓浓责备的意味。 嗯,是了,都是她不好。奶奶贪心想占小便宜,她就该阻止奶奶,不把绿豆给奶奶……奶奶会变成这样,都怪她没有阻止奶奶的贪心…… 夜萤苦笑了一下,从怀里掏出一串钱,递给夜爷爷道: “这些钱,待奶奶好了,给奶奶补补身子吧。” “这是应该的,若没有你那些坏绿豆,你奶奶哪会受这份罪?” 夜爷爷没有了夜奶奶在前台唱白脸,他也从唱红脸的角色,直接跳到了唱白脸上来。 他不客气地接过那串钱,看看总有上百文,这才脸色稍缓。 夜萤也不是没有钱,但是她知道现在也不能多给,出手太大方了,他们都会把她当成冤大头,所以只是适可而为。 见夜爷爷拿了钱没再说什么,也不强求她留下来伺候认奶奶,果然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就是用钱解决来好,夜萤便告辞出门。 走到室外,空气虽然冷咧,但是却是新鲜异常,夜萤用力吸了几口,把肺里在室内吸的浊气换掉,顿觉舒爽无比。 不对,身上还是有一股异味,那味道已经缠绕进衣服的纤维里,头发丝里,夜萤觉得浑身一阵粘腻难受,便匆匆往家里走去。 到了家里,见宝器已经在厨房里添上新炭,整个灶间暖融融的,一直坐在大灶上的开水锅里,水也是冒着热汽,夜萤便打了水,让自已来了个晨浴。 全身洗得香喷喷之后,夜萤这才觉得彻底舒服了,她拿干的布巾,擦起头发来。 没有电吹风,每次洗头发要晒干,都要折腾好一阵,所以现在洗澡和洗头经常要分开,中午洗头发,便于用阳光把头发晒干,晚上才洗澡。如果晚上洗头发的话,没有太阳,头发老不干,很容易感冒不说,还得晚睡。 才折腾好自已,田喜娘从地里回来了。她挑了满满一担的芥菜,每株芥菜都有半个小孩高,绿油油的,看上去十分诱人。 但是芥菜虽然好看,却有点苦,吃的时候要用三层肉来炒,才会绵软好吃,苦味也会稍减。 “萤啊,一会帮娘踩晒咸菜,今天太阳好,趁着这几天,赶紧把地里的芥菜都砍下来腌了。” “哦,好。”夜萤没腌过咸菜,却知道晒菜不是个重活,比去地里砍菜、挑菜轻松多了,便劝田喜娘道,“娘,地里的菜雇人去收呗,这么累干嘛?” “臭丫头,咱们是庄稼人,哪能这么懒呢?你没看村里人都是自已去收菜?谁家腌个咸菜还雇人的?那会被人笑话咱们懒的。” 田喜娘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教训道。嗨,欧阳读者,看到你了,别急,继续往下看……作者君:江陌南 第二百二十章冬日无闲田 “呃,好吧,娘,我和宝器去地里帮你砍菜吧!不然你一个人得忙到什么时候啊?” 夜萤见田喜娘要召唤滔滔不绝教训的模式,赶紧认怂。 “你哥呢?还在睡觉吗?” “是啊,还在睡。昨晚上喝得太多了,不到午时怕不会起来了。” 夜萤答道,方才她还去看了一眼夜斯文,见他睡得上仰八叉的,被子也踢掉了,便帮他盖了被子。 “哎,这孩子,命还不错,居然娶到了小霞。咱们得挑个好时辰去下订了,既然吴家同意了,咱们去下订了,也好让你哥和小霞赶紧走亲,若是小霞怀了一男半女,就能赶紧娶回家来。” 田喜娘喜孜孜地道。 想起昨晚上发生的一切,她也如坠云雾之中,有点飘飘然极不真实的感觉。 万万没有想到,夜斯文竟然能获得吴家的青睐,愿意把吴小霞下嫁给他。 自家的儿子是什么样的,其实田喜娘心里都清楚,若论起来,夜斯文的确配不上吴小霞。 所以能所吴小霞娶进门,田喜娘真是没啥可挑的。 “嗯,这是正事,咱们得抓紧办了。对了,娘,方才我去三叔家买炭,正好听他说奶奶卧床不起,我去看了一眼,奶奶还真的病得挺重的,要不,你一会去看看她吧?” 夜萤想起了这个茬,既然知道夜奶奶病了,田喜娘身为儿媳妇,不去探望总是不好的。万一传出去,会被人说苛待婆婆,不孝顺云云。 “什么?你奶奶病了?怎么回事?” 田喜娘大惊失色。 夜萤无奈,只好把事情的缘由说了一遍。 “啊?绿豆粥吃多了腹泻?哎,你奶奶这个人啊,贪小便宜有些过了。这下可害了自已。” 田喜娘也不是傻子,自然明白夜奶奶的心态,此时不由唏嘘道。 “嗯,你过去的时候不要再追问病因了,不然爷爷会不高兴的。” 夜萤交待。 “好,你把这担菜洗洗,我现在换件衣服就过去。” 田喜娘身上穿的是下地的旧衣服,斑斑点点沾满了绿色的菜汁和泥土。 夜萤点点头,招呼宝器一起过来,然后把田喜娘挑来的芥菜,一株株拿到自来水下面冲洗。 “你们把泥洗净了,菜茎不要折了,直接放在架子上晒太阳就行。” 田喜娘交待完,换了一身半旧的衣裳,手里提了一个礼盒就走了。 夜萤看出她提的是上回王财主送来的老山参,晓得自是不能空手前去,便也不理会,埋头洗菜。 山泉水比起井水唯一一点不好的是,井水到了冬天是暖暖的,山泉水则一如既往地冰冷。 夜萤把双手泡在水里洗了会菜,就觉得手被冻麻木了,不一会儿,手便变得又红又肿起来。 宝器在边上觑见,便道: “夜姐姐,你去晾菜吧,剩下的我来洗。” 夜萤知道宝器是照顾她的意思,有点不好意思道: “小暖男,姐姐可以的。” “你是女人嘛,这种泡在冰水里的事,还是少做。以前我娘冬天洗菜洗衣服的,都是我帮忙做。” 宝器落落大方地道。 原来,这都是宝器的娘教导有方的成果。 夜萤暗道,这可以写一篇家庭成功教育的论文了,标题叫什么来着? 《论一个高素质的娘亲对教育下一代的重要性》;《论美满爱情对于家庭子女健康成长的必要性》…… 哈哈,看来,宝器的娘是一个高情商的聪明女子啊,可惜了,自已没有早一点认识她,要不然,没准她也不会死了。 夜萤心中一阵唏嘘,结果还是被宝器赶去晒菜了。 一株株硕大的芥菜被架到晾衣架上挂着,就等太阳把它晒软后,再用脚把盐踩进菜里,放进瓮里腌,一段时间后就会成为咸菜。 大太阳时做的咸菜才会带着菜干特有的清香,好吃耐贮存,所以象这种萝卜、芥菜成熟的季节,只要一出大太阳,村里人人出去,大家都到地里去,挖萝卜、砍芥菜,抢着太阳做萝卜干、咸菜。 “夜姐姐,菜都洗完了,咱们再去地里砍一担咸菜回来吧?” 宝器挑起已经清空的担子,对夜萤道。 “好。我娘这一去,也不知道要耽搁多久呢!” 夜萤晓得田喜娘这一去,肯定要被夜爷爷留下来照顾夜奶奶,也不抱指望她一时半会就回来。 今天太阳这么好,估计明天也会是同样的天气,不赶紧把芥菜收了,便浪费了这等好天气。 夜萤答应一声,宝器挑着担子,她手里提着两把菜刀,就往自家田地里去。 这里只种一季稻,但是冬天田里也不会闲着,大家都在地里种上耐寒的作物,萝卜和芥菜是种的最多的菜了,这两种菜,不怕霜冻,愈经霜冻愈是香甜好吃。 夜萤到了田里时,四周邻居的田地里,都是忙碌的农人。 “夜姐姐,你们也来了?田大娘呢?早上还是她来的呀?” 自家田地边,原来是白雪家的田,此时看到夜萤和宝器来,白雪赶紧打招呼。 “哦,我奶奶病了,我娘去看她,我和宝器来收菜。” 夜萤笑咪咪地道。 自打知道宝器对白雪有心,夜萤看这小女孩也就越来越顺眼了。 白雪拿着一个大大的竹篮在地里,一边说话一边手不停地将爹娘挖出来的萝卜上面的缨子捋去,然后将萝卜扔到竹篮里,简直是田地劳作的一把好手。 夜萤和白雪的爹娘也打过招呼,就埋头干起活来。 哎,好久没有弯腰了,弯了一会儿砍菜,夜萤就觉得腰酸得不得了,她只好抬起身,用手捶了捶腰。 “夜姐姐,你要不行,别干了,我来,很快的。” 宝器扫了一眼对面的白雪,一副昂藏的男子汉模样。 夜萤知道他又想表现一番,便忍着笑道: “好,我看看你能不能在一个时辰内把这块田里的芥菜都收完。” 冬日的农田里,太阳高照,晒得整片土地都散发出被新翻后特有的土壤闷香的气息。 宝器伏下腰,手里拿的菜刀“卡察”声不断,夜萤只见他撅着屁股,速度挺快地向前挺进,在他身后,留下了一株株被砍断的芥菜……嗨,这里是作者君:江陌南。江陌南这里的芥菜,真的有这么高大哈,一株芥菜就装了一麻袋…… 第二百二十一章爱情的魔力 芥菜本来品种就是大株的,在田地里吸足了养份,一颗颗都有夜萤的半人高,这也是收芥菜不象别的菜叫“摘”,而叫“砍”的缘故,必须得象砍小树那样,拿菜刀手起刀菜地剁下去才成。 不过,寻常人剁一棵芥菜也得三两下,宝器却是一下一棵,他又存心在白雪面前卖弄,转瞬间,夜萤田地里的一半芥菜都被宝器手起刀落,一棵一棵砍倒在地。 宝器弄出这般动静,自然吸引了附近田地里劳作农人的目光,白雪的爹王大叔亦是直起了腰,赞叹连连: “哟,看这小家伙,身手不错啊,没想到还是个地里干活的好手。谁家有了这小子,就不怕地里活多了,一个人怕是一天做得两三个人的活。” 夜萤也有点目瞪口呆,没想到这小子着了爱情的魔之后,便如吃了兴奋剂一般停不住了。 只见宝器简直把芥菜都当成了他炫耀的残兵败将,手中菜刀挥洒过去,芥菜见刀就倒。哪里还用得着一个时辰,半个时辰左右,一整畦地里的芥菜全被宝器砍倒了。 而夜萤家今年也就种了这一畦芥菜而已。 “哟,好小子,真不错,平素看你挥拳弄棒的,没想到地里的活也不赖。” 王大叔光顾着看热闹了,临了还喝采了一声,却浑然忘了自家的菜地还需要他去刨土呢。 白雪早就在她爹看热闹的时候,把已经翻出来的白萝卜捡完了,见她爹犹顾着看热闹,也不敢催促,只是怯生生地站在边上,手捻着衣角。但是看向宝器的眼光里,也有了一丝如云如雾般的成份,濛濛的,看不清楚。 “王大叔,要不要我帮你翻地?” 宝器厚着脸皮,顺势问白雪她爹。 “哟,好哇,你若是能抽出空来,自然好。夜姑娘,可以吗?” 王大叔自是巴不得有人帮忙,此时听到宝器主动请膺,脸上的皱纹都笑得绽开了菊花。 王大叔,你家白雪危险了。 夜萤在心里暗暗给隔壁老王预警,奈何人家是迟钝的老王,不曾领会夜萤的意思,依旧笑吟吟地看着她,一副就等你同意了的表情。 “没问题,我家的芥菜都砍完了。宝器,你去帮王大叔吧!”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宝器撩妹的段位比夜斯文还高,一下子就直接和白雪的亲爹搭上了线。 果然艰苦的环境出人才啊! 夜萤“含目”看着宝器甩下自已,大踏步走到王家的田里,接过王大叔手里的锄头,“蹭蹭”简直就是一台小型的机械挖掘机嘛!那速度,和砍芥菜也不遑多让。 “哟,宝器,你辛苦啦,歇着点,别用劲太猛了。”王大叔一脸惊呆了,眼见田垄被挖开半条,女儿还站着发呆,一边嘴上劝着宝器,一边指使着白雪道,“发什么呆?还不赶紧收萝卜?唉,也不能指望个个都象宝器这么能干啊!” 后面这句话就是嫌弃白雪的意思了。 白雪听到她爹这句话,心中亦是明白,不由地瑟缩了一下,看上去显得孤伶伶的十分可怜。 夜萤明白,这个时代九成九都是重男轻女的,还有一成被重视的女人,象王小姐那样的幸运儿,不过是因缘际会,被赋予了其它美好色彩,或维系着家族的利益得到重视,才稍有地位。 此时看到白雪被亲爹直言不讳地埋汰,不由地替她难过了一下。 却在此时,宝器停下正在挖头的飞猛势头,抹了把额上的热汗,对白雪的父亲道: “王大叔,等把这块地都翻出来,我帮着捡萝卜。” 哟,宝器今天是要包揽王家的田事啊? 王大叔喜出望外,但是却又不好意思地看了眼夜萤,晓得宝器是夜家的人,自已这么使唤,也不知道夜萤会计较不? 夜萤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便微微一笑点点头道: “没事,让宝器忙活吧,他有的是力气。” 要追妻嘛,当然有力气了,而且是精力无穷啊! 夜萤心塞塞的,只能自已滚边上,收拾起砍好的芥菜来,一株一株的芥菜,放到竹筐里,一会要挑回去…… 如果端翌在就好了,他一定会帮自已收芥菜吧? 夜萤脑子里猛地浮出这个念头,哟,如果是那样,那可太美了。夜萤放任自已的想象,美滋滋地。 “夜姑娘,你的芥菜是不是装得太满了?这样一担有七八十斤重了吧?你挑得动吗?” 王大叔一声断喝,打断了夜萤的美梦,她被拉回现实,一瞅自已果然是把芥菜装多了,两边的竹筐都装得满满的,如堆起小山一般,凭她的力气,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芥菜挑回去啊? “夜姐姐,我来挑。” 宝器抹了把汗,他已经把外面穿的棉袄脱了,只穿着里面的单衣,干活热起来,连棉衣都嫌累赘了。 还好,小暖男及时现身。 夜萤一看王家地头的萝卜,也挖得差不多了,便笑道: “你不是还要帮着捡萝卜吗?” “我先挑回去再来捡呗。”宝器一脸呆萌的样子,好象不知道夜萤在调笑他。 “行,你挑回去吧,这么多芥菜,得走两趟才能挑完呢,我帮着王大叔捡萝卜吧。” 夜萤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便走到隔壁地头,帮着白雪捡起萝卜来。 “别,夜姐姐,你是有本事的人,不需要来干这种粗活。” 倒是白雪期期艾艾地拒绝了。 夜萤觉得有趣,边手下不停地捋萝卜缨子,边问白雪: “谁说我有本事了?是村里人吗?” 宝器走了,王大叔在另一边的地头接着挖剩下的萝卜地,远远地看到夜萤和女儿一起干活,也就没说什么。 白雪无意中说漏了嘴,感觉自已就象被抓住在背地里说夜萤小话似的,不由地红了脸,道: “我听村里人背后都这么说。” “哦,还说什么了?” 夜萤一直专注于自已要做的事,整天忙忙碌碌的,根本没有心情和村里其它人走得太近。 而且原主本来就低调羞怯,存在感不强,过去在村里也没有什么友伴,所以夜萤一直倒是没有留意到村里对她有什么说法。此时听到白雪一说,倒是提起了几分兴致要了解一下。作者君江陌南特别喜欢隔壁老王……呃,家的闺女,可是隔壁老王家的闺女喜欢看韩剧…… 第二百二十二章夜奶奶不行了 “呃,我说你不会生气吧?”白雪小心翼翼地看了夜萤一眼。 “不会,你尽管说。”夜萤展颜一笑,那笑容清澈美好,让白雪觉得,但凡天下的男子,看到夜萤这样明媚的笑容,一定会被迷住。 可惜了! 因为这种心态,所以白雪终于说出了村里的的看法: “他们都在背后偷偷说,你嫁给大牛哥,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鼓足勇气说了这样的话,白雪的脸“唰”地红了起来,脸上升腾起一朵红云。 “哎,原来是说这个啊!”夜萤装得若无其事的,其实挺心塞的。 “夜姐姐,真不好意思,我不该把这话再转给你听。你人真好,我,我转这些话,你伤心了吧?” 白雪一看夜萤脸色微变,猜到她心里肯定被刺了一下,不禁暗骂自已多嘴。 “没事,我早就习惯了。其实,他们说的是事实,不是吗?”没想到,夜萤只是稍一分神,立即脸色又转为正常,笑着对白雪道,“所以,有机会选择自已夫婿的时候,一定要瞪大眼睛,选个对的,选个对自已好的,知道吗?” “啊?” 白雪没料到夜萤会突然把话题扯到自已身上,不由地脸“唰”地红了。 呃,夜姐姐这么说,是大有深意吗? 白雪抬起头,恰好看到宝器正挑着空竹筐回到田里,准备再挑第二担。 宝器个子不高,还没长开,可是人十分结实,少年的脸上,已经褪去青稚,下颚微方,想来若是长开了,相貌一定挺英武的。 白雪想到夜萤的话,再看看宝器,忽然心里象被什么撞了一下,顿时心跳加速了许多。 她回头,却对上夜萤含笑看她的眼睛,白雪不禁脸“唰”地红到了耳根,娇羞地掩饰道: “夜姐姐,你笑什么呢?” “呃,没笑什么,你记得啊,我早上给你的护肤油,晚上临睡前一定记得搓上,才不会象这样裂了口子。万一菜汁浸染进去,时间久了,就象我娘的手一样,乌黑抹漆的,再也洗不掉了。” “咱们村妇人的手都这般,要下田劳作,哪个不裂口子,哪个不被菜汁熏染啊?” 白雪一脸认命的样子。 “命运掌握在自已手里,只要自已脑子里的思想观念稍做改变,你的手也会和夜姐姐我一样漂亮的。” 夜萤伸出自已的双手,果然,她的手保养得很好,手上涂了扶肤油,显得十分滋润,虽然现在手上沾了泥土和菜汁,但是因为没有裂口子,回去一洗干净,又是白白嫩嫩的小手。 白雪再低头看自已的双手,红肿粗糙,有些地方还长了难看的冻疮。和夜萤的手真是不能比。 但是被夜萤的话说着说着,白雪不知道怎么就入心了。 是啊,都是女子,家境一样贫寒,为什么夜萤就能活得漂亮,虽然嫁了不是良人,但是她却越活越滋润了? 有一些朦胧的想法在白雪生锈的脑子里象机油一样给她上了发条,让她脑子“卡卡”地转动起来。 “夜姐姐,你真象天上的太阳。” 白雪搓了下自已的手,嘴角上浮出一抹向往的微笑。 “哦?如何有这个说法?” 夜萤好奇地问。 “因为我感觉你活得越来越有主见了,以前你经常躲在家里,十天半月见不到人影,我都怀疑隔邻是不是有你这个人了。但是最近这段日子,你越来越有光彩了。哎,我也一时无法形容,但是觉得你让人想靠近,有一种温暖。” 夜萤倒是没料到自已的话会让白雪感概良多,她不支持早恋的哇,可是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如果宝器看上了白雪,她只能接受,并创造有利条件。 现在看来,白雪已经开始对她开启心扉了。这是个好现象。 过去的遗毒真是深远,夜萤战战兢兢地一边想着早恋不好,一边还得为宝器铺平道路。 “呃,我听说,你都有媒人来提亲啦?” 夜萤趁机开启知心姐姐的模式。 “嗯,是有人来提亲,不过都不是什么正经人家,被我爹骂走了。”白雪一听夜萤提这话茬,顿时刚刚恢复正常的脸色又“唰”地红了,这下是红到了耳根。 “如果是正经人家,你爹娘乐意你这么早嫁出去吗?” 夜萤继续追问。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嘛!要问我爹娘。”白雪耳朵红得能滴血。 哎,这个时代的女孩,一听提这种事,就只会脸红。 可是夜萤也特别欣赏这种羞涩,真是别具一种古典的美和风情。哪象现代人,一言契合,直接约炮。 “嗯,咱们村走亲也不错,如果相中了,也不用马上出门。” 夜萤好似自言自语。 “倒也是。我家现在弟妹年纪都还小,我若是能留在家里多帮几年也是好事。” 白雪这时倒是自然而然地感叹了一句。 夜萤多少探明了白雪的底线,心里有了底,又转移了话题,两个人说说笑笑间,不觉就把半个田地的萝卜都收好了。 这时,宝器已经挑了两担芥菜回去,第三次返回时,肩上已经没的挑着筐了,倒是有点行色匆匆地对夜萤道: “夜姐姐,方才我回家时,自清哥来找你,说是奶奶不太行了,让你赶紧过去。斯文哥已经去了。” “啊?不是吃了药好多了吗?” 夜萤听了,骇了一跳,赶紧放下手里的活,问宝器。 “我也不晓得,反正自清哥挺着急的样子。” 夜萤略一思忖,忽然有点明白过来,怕还是脱水的问题。 人体大量脱水,如果仅凭那一碗药汤,根本不可能满足机体的需要。 “夜姐姐,既有急事,你快去吧,别干了。” 白雪一听夜家出事了,也催促道。 “好,我这就去。” 夜萤也顾不上其它,扔下地里的活,在田边的水道里洗干净了手,就赶紧往夜大郎家小跑而去。 还好田地离夜大郎家也只两公里远,夜萤小跑而至,远远就看到夜大郎家门外围了一大圈的村里人。 走近一听,村里人的议论声扑面而来: “夜奶姐这回怕是不行了,我方才看了,她人都脱形了,眼窝子都陷进去了。” “是啊,都昏迷不醒了,人家叫也不回话,哎,可怜啊,年纪也不大,就要殁了!”作者君江陌南觉得奶奶也是够能折腾的,这回把自已折腾惨了…… 第二百二十三章饱受责怪 听到大家的议论,夜萤心里一沉。 夜奶奶的情况竟然这么危急了吗? “大家让让,我进去看看。” 夜萤见门口围得密不透风,便大声喊着让大家让开。 乡下的风俗一向如此,生老病死,在没有什么文化生活的乡下,都是一件“值得”大家参与的大事。 就比如现在,大家一边打探着夜奶奶一呼一吸的情况,估摸着夜奶奶断气的时间,一边回味着夜奶奶的生平…… 这样的场景,其实不光在夜家上演,也在每一户人家家里亲人临故去时上演。 当然,那些突然暴毙的就没有这么多人围观的“待遇”了。 看到这么多人热烈地计算着一个人死亡临近的时间,夜萤心里突然一阵难受。 这种难受,和她是不是夜奶奶的孙女无关,或许关乎到某种人性深处的东西吧? 夜萤忽然眼眶里有一种酸酸涩涩的感觉…… “是她的孙女来了,大家让一让。” 村里人认出了夜萤,大家便纷纷主动让开了一条道给夜萤通过。 夜家院子里,热闹劲一点也不比院子外面差,虽然是大白天,但四处都莫名点着松木棒,院子里火光晃动,四下里被照得亮堂堂的,却因为夜奶奶的病危,而又显出一种莫名的肃穆气氛。以至于这种亮堂显得特别不正常。 这种气氛,夜萤只在灵堂里感受到过。 对,没错,就象在参加追悼会的灵堂里一样,虽然灯光白得耀眼,但是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住扑面而来的死亡阴冷气息。 夜萤一进院子里,看到除了自家的叔叔伯伯都来了之外,几个堂兄弟、姐妹也齐集院落内,这情形,仿佛就等着夜奶奶一断气,大家就立马嚎成一片,可以办丧事了一般。 夜萤心里一紧,劈面看到夜珍珠,也顾不得平时和她不对付,抓着夜珍珠问道: “珍珠,奶奶怎么样了?方才我走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吗?” “你还有脸问,都是你那该死的绿豆,肯定是拿了坏的绿豆给奶奶,要不然她也不会吃坏肚子,变成现在这等模样。” 夜珍珠一看到夜萤,当即一甩袖子,把夜萤的手摔开,怒气冲天地骂她。 “原来奶奶是吃了你给的绿豆才变成这样的啊?” 说话的是三叔夜三郎的大女儿夜菜儿,她长得样貌平平,不如珍珠那般小家碧玉,却又自视甚高,惯会撩骚人,此时看到最近在村里风头很劲的夜萤被怼,心里不由一阵欢喜,阴阳怪气地加了一句。 夜萤一阵气急,正待分辩,却发现无从解释起。 她能说夜奶奶是为了占便宜,硬是扒走了她的二十斤绿豆吗?那别人还是一样会责怪她不懂得保护奶奶的声名。 被夜珍珠这一吼,所有的堂兄弟、堂姐妹们都转过视线来,大家齐刷刷地瞪着夜萤,似乎她犯了十恶不赦之罪似的。 这些人平时也不见得多关心夜奶奶,但是这时候大家心绪莫名,夜萤成为被指摘的对象,一时间,大家似乎释放心情都找到了突破口,夜秋明也张口道: “萤妹,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既然要孝敬奶奶,也该挑些品质好的绿豆,这样吃死了老人,就是你大不孝了。” “象她这种不孝之人,就该叫里正开祠堂,把她从夜家族谱上除名。” 夜珍珠趁机落井下石。 端大哥看上你是吧?我趁机让你从族谱里除名,日后就想你甩脱了吴大牛,想嫁给端大哥也没门。 哪家会要一个连被族谱上除名的女人? 夜珍珠脑子转得很快,趁机抓住了这个她觉得能让夜萤一击致命的大好时机。 孝悌大帽一祭出来,就算是夜里正和夜萤私交甚好,但是不处理夜萤的话,怕是也不能服众。 夜里正若想保住夜家族长的位置,他就该乖乖地把夜萤从族谱上除名。 “哟,没想到萤妹你如此阴毒,奶奶平时可是待你不薄啊?虽然从小到大,也会有打骂,但是哪家长辈不打骂小辈的?长辈打骂小辈,是为了敲打小辈,没想到你竟怨恨奶奶至此,使出这等卑劣手段来暗害奶奶?” 夜菜儿和夜珍珠走得极近,夜珍珠的话,她不光会极力赞声,还会顺着她的意思添油加醋。 夜萤楞了一下,她没想到就这件事,夜珍珠还能在这种悲痛、焦急的时候用来对付她。 见夜萤不回话,所有堂亲们看着她的眼光,便显得有些不善起来。他们不知道事情真相,知道事情真相的几个人都闭口不言,因为长辈占小辈便宜导致不可收拾后果的事情,若是说出来,有失体面、丢脸至极。 夜萤也没办法说出真相,因为她说了,也同样折了长辈的体面,于她来讲,也是一桩不孝的事。即便说出真相能洗涮她的冤枉,但是日后,那顶不维护长辈体面的大帽还是会扣到她的头上。 所以夜萤最终了选择沉默。 因为,若是夜奶奶真地到了危重无可救之时,死者为大,她也不能再为逝者的声名上再添污点。 几位堂亲的垢责,夜萤倒不放在心上。说得难听点,真的被除了族谱,以她现在的本事,她也有能力独自生存下去。 她又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并不看重宗族谱系这样被大家视若命根子般的根本,因此夜珍珠的威胁对她来说,就象挠痒痒一样,无足重轻。 “我不曾想过暗害奶奶,也从来不敢有那样的心思。奶奶病了,我和你们大家一样难过。” 夜萤只是简短而又坚定地回道,算是对泼在头上脏水的一个反驳。 夜萤的隐忍并没有让夜珍珠消停,她见夜萤并没有因为她的威胁而服软,现出恐惧之色,心里那股因为端翌而滋生的别扭劲更加剧烈了: “夜萤,你明知道绿豆是夏天消暑去湿的,偏偏大冬天的给奶奶送绿豆,你安的什么心?说你还若无其事,真是无可救药,不知道悔改,若是奶奶有什么事,就让她去跪灵三天三夜!” “这件事哪能这么轻易放过夜萤?奶奶之前可是好好的,爬后山都不喘气的,被夜萤折腾这样,光是跪灵就可以了吗?” 夜菜儿又再次添油加醋…… 堂亲们的眼神被夜菜儿这一说,都不约而同亮了一下,他们想起了夜萤家最近暴富的事。夜菜儿此话,似有所指啊……作者君江陌南发现:肥肉人人都想啃一口。 夜萤:本姑娘肥吗? 靖王爷(面瘫脸):上下扫了夜姑娘一眼,嗯,丰盈有度,手感上佳,本王十分满意…… 作者君江陌南:你个闷骚王爷……太表要脸了…… 靖王爷(一脸玩味):怪你咯!本王其实也可以热情似火的…… 嗨,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大伙儿明天见…… 第二百二十四章你被她蛊惑了 “萤妹,奶奶若是有什么不测,你可是首当其冲地要负起责任啊?” 这时,夜秋明阴恻恻地来了一句。 夜秋明是惯在赌场等下三滥的地方混的人,要这种人讲什么亲情人情,那是不可能的,在他眼里,只有铜钱最大。所以此时逮到机会,当然恨不得在夜萤身上咬下结结实实的一块肉。 “没错,奶奶要是出了什么事,不光要她跪灵,后事的花销,她也必须全部承担去。” 夜珍珠见这一辈的堂亲们都站在自已这方,立时心里得意地笑了:夜萤啊夜萤,原来你也有这一天。你就等着被折腾地倾家荡产吧! 在农村,办丧事并不是一件量力而行的事。亲友比较有良心的,当然会依家境行事,能办到多热闹就多热闹。 但是若是亲友里在几个挑刺的,并且这几个挑刺的说话还颇有份量,那一场丧事下来,可劲地折腾撒钱,能把事主一家折腾得元气大失,甚至因此而破产,一撅不振。 夜珍珠现在就想往后者的方向上走。 人是夜萤害死的,夜萤要负担起所有白事的费用,那折腾得越热闹,夜萤岂不是越惨?夜珍珠一点也没安好心。 夜菜儿和夜珍珠是一条心,再加上她也看着夜萤不顺眼,瞧瞧现在的夜萤,身上穿的用的,哪一件不是她根本不可能拥有的? 能把夜萤家折腾破产了她才开心呢! 夜菜儿一下子就明白了夜珍珠的心思,再听夜秋明的口气,也是赞成的,顿时继续发扬她火上加油的功力: “珍珠说得没错,夜萤害了奶奶一条命,若不是自家的亲孙女,早就报官了。让她出个丧事费用还是轻的了。我看啊,让夜家族谱除了她的名,也是必须的。否则,今后村里的小辈都象她一样,还了得啊?” 夜秋明冷哼一声,面色严峻地道: “这事可大可小,开出族谱什么的,还要从长计议,不说夜萤现在掌握着酿果酒的秘方是夜家的,听说她还有一些养猪的秘诀?这些都是姓夜的,你们随随便便就把她开出夜家的族谱,岂不是便宜了她?” 呃,不听还不知道,原来她的所作所为,这些堂亲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眼红得很呐。 夜萤一直以为自已够低调的,却忘了财帛动人心,这些人说长道短,连唬带吓的,不就是看中了她手里发家致富的秘诀吗? 之前没有发作,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她身后又有夜里正撑着腰。 现在见机会到了,个个都来落井下石了。 看着眼前这些堂亲丑恶的嘴脸,夜萤只觉得一股恶心劲泛上来,人性的丑陋莫过于如此了。尤其是打着亲戚的名号,对你横征暴敛、恨不得敲骨吸髓的人。 夜萤越听越气愤,感觉自已胸口的郁闷越积越多,随着这些人讨伐她言语的愈发激烈,她简直就要暴开。 此前她还抱着看他们打什么鬼主意的心理,故意不说话,让他们一一展露出真实面目和目的,现在,人是看清楚了,她也知道该更加提防谁了,可是那口气堵在胸前,快把她塞死了。 依夜萤的性子,是不可能让她们说得如此蹬鼻子上脸的。她的脸色愈发不满,正要反驳,这时,却听到一直没有说话的夜自清开口了。 夜自清声音不大,但是却很沉稳,显然是方才听到大家的说法,在心里打好了腹稿,此时见时机到了,才徐徐开口: “几位哥哥妹妹,你们倒是少说几句。若说起这件事的首尾,我倒是十分清楚。 那天我正好从镇上搭夜萤妹妹的马车回来,夜萤妹子买了许多的绿豆,她一口气买了好几百斤,并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发绿豆芽的。送我回来后,奶奶正好出门接我,看到夜萤妹子车上的绿豆,想试试鲜,就找她要了一些,并不是夜萤主动给奶奶的。” 事情的整个经过,夜自清都在场,他说的和那天事情发生的经过无二。 夜自清此言一出,不光所有堂亲楞了,就连夜萤也楞了。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刻,会站出来替她说话的,竟然是夜自清。 她一直觉得,夜自清这个人鬼鬼祟祟的,对她似乎有所算计,所以直觉不喜欢他。 但是从今天的事情看来,似乎又不象。 夜自清若是想害她,今天落井下石是个大好机会,他哪怕说一句附合夜珍珠的话,或者什么也不说,不说出真相,那么她就万劫不复了。 因为真相光靠她夜萤一个人说也没有用啊?这些人合着就是要吃定她的样子。 可是夜自清就不一样了……夜自清是夜家第一个童生,在夜家长辈和小辈眼里,他就是偶像级别的存在,说话自有一番份量。 果然,夜自清此言一出,夜菜儿首先第一个傻住了,她万万没有想到,她一直视为天人的哥哥,竟然第一个站出来为夜萤说话了? “哥,你,你没被她蛊惑吧?怎么替她说话?” 夜菜儿此言,正是所有堂亲心里的疑问,不过他们不敢当着夜自清的面问出来罢了,也就夜菜儿仗着是夜自清的亲妹妹才敢这么说。 身为童生的夜自清,在他们心目中还是很有份量的。 夜萤现在虽然有了点钱,但是在他们眼里,夜萤还是一个乡下丫头,没有官身,和他们是一样的身份,占着理,他们可以尽情欺压她。 但是夜自清不一样了,他是童生,要参加科举的人,说不定以后就是知县、知府一流的人物,是官老爷,那可是不得了的人物,在他们眼里,官就是天,民就是地,天注定是高高在上的。 所以,别人的话,他们可以不听,但是夜自清的话,他们却不敢不听。 但是这一次,夜自清说好话的对象是夜萤,这让他们简直难以置信。夜自清一年也回来不了几次,而且回来也关在家里读书,和这些堂亲都没什么接触,更别说和夜萤了。 这一次,大家一起对着夜萤落井下石,只要夜自清不说一句话,他就能坐收渔利,可是他怎么就为夜萤说话了呢?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今天是2016最后一天了,很高兴2016能遇到大家,来,看书吧,不唠叨了。 第二百二十五章洗清 “咳,妹妹,我是读书人,君子不打诳语。是事实就是事实,整个事情的经过就是如此。” 夜自清一甩长袖,背着手,一脸肃容端整,此时的他,还颇有几分读书人的君子之风。 “哥,可是奶奶是吃了她的绿豆腹泻才导致如此的……有因有果,怎么说夜萤也要负起一定的责任吧?” 夜萤还处在夜自清替她说好话的震撼中,万万没有想到,这一次危机中,愿意为她挺身而出的竟然是夜自清? 可是夜菜儿还是不依不饶,显是平素对夜萤其人真的很不待见。 夜萤亦是反复思量,盘点脑中原主对夜菜儿的记忆,却发现两个人之间真的没有什么大的交集和仇恨。 难道,就只是因为妒嫉吗?妒嫉她现在的日子过得好? 夜萤觉得,应该不光是这个理由。但是她一时间也想不出是什么让夜菜儿如此恨她,亲哥都替她说话了,夜菜儿还反复纠缠至此。 夜萤暂且放下这个纠结的话题,却听夜自清又回夜菜儿道: “当天萤妹有交待奶奶,冬日寒凉,不要吃太多绿豆粥,可能奶奶一时忘了,再加上年纪大了,肠胃比较弱,所以吃了绿豆粥不太适应。 好了,我想这只是一件误会罢了,阴差阳错,让奶奶受罪了,萤妹她也不是故意的。我们都是兄弟姐妹,面对难关,更该同心协力,一起渡过,不是吗?” 夜自清的话,明显是站在夜萤这边,力挺夜萤。 方才说话的几个人,迫于夜自清的压力,都不出声了。 别人的话他们可以不信,可以反驳,可以抹白成黑,可是夜自清是童生啊,是他们未来的倚仗,有极大可能将来拥有官身,他们不敢得罪他。 夜菜儿咬了下嘴唇,虽然是亲兄妹,但是哥哥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她还真不敢再继续争辩下去。只能偃旗息鼓,板着脸退到了边上。 夜菜儿都打了退堂鼓,其它几个在夜自清面前,自然溃不成军,夜珍珠也没话说了。她还没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反驳这个童生堂哥,只是夜萤在她心里的仇账,又被她记下了一笔。 夜秋明更不待说了,他只是个混街头的小痞子,有得捞就捞,不能捞,见好就收,见夜自清力挺夜萤,他只好讪讪一笑道: “原来如此,看来我们是错怪萤妹了。好了,这件事以后就不要再提了,毕竟,我们大家也是担心奶奶,你说是吧?萤妹?” 脸皮还真厚,刚才一副要吃人的样子,现在换了副笑脸,却又和熙如春风一般。 夜萤本来要爆发的怒火,此时也慢慢平息下来,看着堂亲们前后大相径庭的嘴脸,她不由心里一阵冷笑。 看来,以为小山村是世外桃源的想法完全破灭了。 在哪里都一样,不是生存就是毁灭,这是唯一的法则。 “多谢清哥替小妹力证实情,这份恩情,小妹会铭记于心。” 夜萤上前对夜自清行了个礼,致谢。 不管夜自清怎么招她讨厌,毕竟人家还是力挺了她,帮她顺利地化解了一场危机。 夜自清摸了下下巴,回礼道: “萤妹不必客气,都是自家兄妹,而且这件事本来就不是你的错,咱们兄弟姐妹几个,只是误会了,希望你也不必介怀。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一家人,有什么误会当场解开就好。” 夜萤才发现,原来夜自清也不纯是书呆子,还挺会说话的。他这么说之后,两边都不得罪,还把另一边的情绪也安抚好了。 对方的有意为之、咄咄逼人,都被夜自清轻描淡写成误会,为对方找了个台阶下,想必对方此时心里也比较舒服吧? 果然,夜珍珠几个方才追讨夜萤最凶的堂兄妹,此时脸上都露出松了口气的表情,不过,依然目光灼灼地追随着夜萤,似乎想听听她对此事做何态度。 夜萤自是不会在自已处于下风的时候和他们硬碰硬,趋利避害,现在形势对自已有利,她没有必要再无端发火。 有时候,发火才是无能者的表现呢! 夜萤启齿微微浅笑道: “是啊,都是至亲兄妹,吵吵嚷嚷也是常事,何况现在遇上奶奶身体不好,大家心急我能理解,不会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的。误会既然当面解开了,我也不会有心结的。” 夜萤这句话,虽然谁也不知道她是真情还是假意,但是说得却十分诚恳,让那些担心她是不是会趁机反过来痛打落水狗的堂亲们,松了口气。 不过,大家看向夜自清和夜萤的眼神,依然闪烁不定。 有人在猜度夜自清为什么会突然站出来为夜萤说好话。 有人在心痛一会夜奶奶断气后,原本是夜萤当冤大头应该出的办白事的钱,他们也要承担一份了。 夜家人丁还算兴旺,依他们在村里的地位,这场白事,不办得热闹一点根本看不过去。 所以掐指一算,估计分摊到各家各人头上的,就需要一笔不菲的银两。 哎,可惜了,夜自清脑子不知道进的是什么水,如果把夜萤诬定了,那么这笔费用不是能省了吗? 大家暗挫挫地各怀心思。一时间,整个庭院里安静下来。 这时,就听夜奶奶的厢房内,爆发出一声惨烈的哭叫声: “娘,我的娘啊,你怎么啦?” 听声音,好象是柴氏的? 接着,屋内又陆续爆出几声大小不等的哭泣声,大家一时面面相觑,夜菜儿此时嘀咕了一声: “是不是奶奶不行了?” “要不然你说呢?” 夜珍珠没好气地回了一句,但是却有点畏惧地看着厢房,想着里面躺了死掉的奶奶,她一时半会不想进去。 呃,人死了后,现在就得擦身、换寿服,这些都得趁着刚断气还新鲜的时候做,要不然,待会人僵了,就换不了衣服了。 夜珍珠满脑子想着这些,便一动也不想动,害怕一进去,就会被长辈们指使着帮忙干活,太可怕了。 不过,没人进去帮忙也不行啊? 夜珍珠顾盼左右,看到正发呆的夜萤,眼珠子一转,不让这贱人去让谁去?于是,夜珍珠幽幽开口道: “萤妹,还不赶紧进去帮忙?奶奶那需要你呢!” 第二百二十六章好象断气了 听到夜珍珠的话,夜萤一时没回过神来:奶奶需要她?呃,奶奶不是那啥?听动静好象断气了?为什么需要她? “是啊,里面需要你去搭把手呢,怎么说奶奶过世,和你也有关系不是吗?如果不是你买什么绿豆,奶奶哪里会有事?呜呜,我可怜的奶奶啊!” 夜菜儿说着说着,竟然抹着眼睛,做势哭了出来。不过,话里话外,依然还是拿着绿豆说夜萤的事。 夜萤知道她是借机发泄不满,这个话题已经揭过了,一时掀不起什么风浪,她也不想再和这些人面兽心的家伙再呆在一起,索性听她们的话,到厢房里看看,一探究竟。 死人什么的,她又不是没见过。 穿过来前,报道车祸什么的,不要见得太多了。 有一次,她亲眼看到高速的交警叔叔从地上揭起一张人皮……呃,那种感觉,真是永世难忘。 所以喽,夜珍珠她们故意膈应她,她却不会怕。 夜萤扫了大家一眼,也不应声,径自往夜奶奶的厢房里走去。 见夜萤竟然毫无惧色地往奶奶厢房里走去,夜珍珠楞了一下,不过依她的个性,她又想多了…… 夜萤,这么急吼吼地往奶奶房里去,不会是图谋什么好处吧? 听说,老人临死前,往往会留下些什么遗嘱之类的。别听里面哭得大声,奶奶没准还没断气呢,万一这时候夜萤进去,让奶奶觉得她最孝顺,说不定脑子一糊涂,把她的金啊、银啊的耳环、戒指什么的留给夜萤,那她不是亏了? 不行,她也得去。 再说,有夜萤在前面垫着,她只要在后面混水摸鱼就行了。 打定了主意,夜珍珠便装着拿手帕抹了下眼泪,紧跟着夜萤往夜奶奶厢房里走去。 夜萤掀起夜奶奶家的竹帘,就听“哗哗”一阵响动,扑面而来的,是比早上闻到的更加难闻的气息。 除了原本封闭已久未通风的闷气、药气,还有房内各人身上的体息夹杂在一起,扑面而来。 夜萤屏住呼吸,小口小口地吸气,尽量让自已能尽快适应这里面的气息。 因了她进来的响动,屋内的众人皆是回头看了她一眼,大家都红着眼眶,带着闪闪的泪光,也不知道是真心还是假意,反正这种时候,不哭总是不正常的。 夜萤扫了一眼,发现田喜娘和夜斯文都在屋内,怪不得刚才夜斯文没有在外面,否则多少也会帮着她说话。 “萤儿,你进来做什么?” 田喜娘的眼泡肿肿的,看来哭了好几回了,夜萤扫了一眼屋内的环境,觉得不太对劲,呃,如果夜奶奶断气了,大家不是得扑在她身上痛哭不已吗? “奶奶怎么样了?” 夜萤凑上前,关心地问。 没人说话。 这时候的情形也不好说,但是家里这些长辈都来了,夜大郎什么的,还有儿媳妇几个,大家围拢过来,还能有什么好事呢? 分明是一副听遗嘱的架式了。 夜萤凑近一看,榻上的夜奶奶意外还没断气,不过看她现在的样子,离断气似乎也不远了,嘴唇干裂起皮,脸皮松松垮垮的,好象一揭就能揭下一层皮似的,眼睛紧闭着,已经睁不开了。 这分明是严重脱水的症状。 谁能想到,不过贪小便宜,抢吃抢占了夜萤的一点绿豆,夜奶奶把自已折腾成这样。 夜萤不禁哭笑不得,这算不算绿豆引发的命案呢? “奶奶这样,可能还有救。” 夜萤思忖了一下,到底咬着牙说出这样的话来。她不说话,根本就没她的事,可是这话一说出来,她就要背起莫大的责任了。 果然,此言一出,屋内众人皆惊,尤其是夜爷爷,更是鼓起铜铃般大的眼睛,激动地问道: “什么?你奶奶她还有救?有什么办法,你快说啊!” “萤儿,你又不是大夫,话可不能乱说啊?” 田喜娘十分担心,上前抓着夜萤的手,用力偷偷捏了一下。 夜萤明白娘的担心,见娘亲关心自已,心里十分受用,也偷偷回捏了她一下,示意她放心。 “有什么办法就快说嘛,没看到娘这么难受吗?” 柴氏不满地哼了一句,用手帕用力擦了擦实在流不出眼泪的眼角。 “萤啊,有什么好办法快说出来,大家一起合计合计。” 夜三郎倒是一脸焦急,看来对他亲妈还是有几分感情在的。 夜萤徐徐道: “奶奶这是脱水的症状,就是身体内的水分在腹泻时被大量排空了,要及时补水,能补得上水,应该就没事了。补不上水的话,那我也无计可施了。” “补水?那还不简单,咱们把娘扶起来,让她喝水不就行了?” 夜大郎一听还有此计,心想死马当活马医,姑且一试就是了。 “一般的水还不行,吸收不了,我得去配下药方,大家稍安勿躁。大伯家能叫一个人协助我?我对你家东西放在哪不熟悉。” 夜萤扫了眼夜大郎问道。 “珍珠,你去帮夜萤吧,看她需要什么,你打个下手。” 夜大郎见女儿跟在夜萤身后进来,便随口吩咐道。 呃,派了个猪队友啊?不过夜萤又不熟悉夜大郎家的布局,有帮手总是好的,她也不需要夜珍珠动手,只要告诉她东西摆放的地点就行了。 于是便也不推却,点点头道: “珍珠妹妹,你跟我去厨房。” 夜珍珠一进屋,也发现奶奶还没断气,此时莫名被父亲指派去给夜萤打下手,虽然心里不乐意,但也不敢当着众长辈的面反驳,只能低头应是,跟着夜萤走到了厨房。 “夜萤,你又搞什么神神鬼鬼的?可别连累我啊!” 夜珍珠一到厨房里,见长辈们都不在,立即换了张嘴脸,刻薄地道。 “你烧壶开水,再告诉我,盐和糖都放在哪里?” 夜萤进了厨房,四下打量了一下,不客气地吩咐夜珍珠。 “哟,你可别拿着鸡毛当令箭,我爹说一声让我听你的,你还真把我呼来唤去了,当成奴婢来使唤了。” “我要买奴婢,也不买你这种货色,牙尖嘴利,惯会把事情推到别人头上。不过,现在救奶奶事急从权,暂且用着你。我方才吩咐的,你赶紧去做来,不然,别怪我不客气了!” 长辈不在跟前,没有了众人在边上助攻,夜萤单独一个人怼夜珍珠,不在话下。 夜珍珠一听夜萤竟然说出这种话来,差点没气得吐出血来…… 第二百二十七章看样子还是不行 夜珍珠不曾想到,今天整个过程都任凭他们搓圆搓扁的夜萤,此时突然好象恢复了元气一般,一句话竟然把她噎得气了个半死。 她乒乒乓乓地摔盆摔碗道: “说,你要什么东西?我二话不说拿给你,免得奶奶有什么不好,说是我妨碍的。” “呵呵,不是一向说是我妨碍的吗?”夜萤不客气地又顶回去,然后道,“糖和盐放在哪里?还有三个大碗。” “糖在这里,盐在这里。你要糖和盐干嘛?还有三个碗?这算什么救人的方子?你把大家当傻子耍是吧?” 看到夜珍珠把她要的东西都拿出来,夜萤不再理会夜珍珠的臭脸和质疑,而是拿了汤勺,在糖罐和盐罐里掏出糖和盐来。 夜珍珠反正点着火烧水,一时也无所事事,便抱着胳膊,看夜萤搞什么鬼。 呃,难道有糖有盐就能救奶奶?夜珍珠觉得这个念头挺荒唐的,便嘴上含着讥讽的笑容,倒要看看夜萤怎么垂死挣扎。 反正啊,就算有夜自清给她作证,但是夜珍珠从早上的吵嘴中发现,象她那样痛恨夜萤的人,在堂亲中可不光是她一个哦。 如果奶奶断气了,就算扒不了夜萤一层皮,也要她好好在这件事上被搓磨一番。 自从屡次被端翌拒绝后,夜珍珠看到端翌围着夜萤转就气得牙痒痒的。 一个和村里最低贱男子走亲的女人,偏偏活得趾高气昂的,还有端大哥这样的上品男人,围着她小心奉承讨好。 夜珍珠觉得夜萤太不要脸了,怎么能占着一个男人,还盯着另一个呢? 看着夜萤掏盐罐和糖罐的动作,夜珍珠忽然发现,夜萤似乎有着某种规律,并不是随便乱掏,她凝神细看,但是仍然没有看出什么端倪来。 一勺盐,三勺糖。 其实并没有什么好神秘的,夜萤配的是盐糖水,也就是现代医学俗称的口服补液盐。 这要是放在现代,随便哪家药店都有卖,直接买就是了,补液盐对因为腹泻或者高温引起的脱水有补水的作用。 由于没有具体的量具,夜萤不可能精确定量,但是大约记得用五感测试的办法,开水开后,她搅好盐水,拿起来尝了一下,没有比泪水咸,差不多就是这个比例了,然后再放入这份盐水三倍的糖,尝了一口,甜中带咸,就是这个味道了。 盐和糖按一定的比例配成后的溶液,与身体细胞的渗透压相等,这样就能快速进入身体补充缺失的水份。 在人体大量脱水的情况下,一般的白开水什么的,没有办法快速进入体细胞内,达不到补充水份的作用。只有等渗的补液盐可以。 若是夜奶奶早上还清醒的时候,用这个办法,现在估计也没事了。 不过,冲着夜奶奶对她的“仇恨”,夜萤知道那时候,就算她说破了嘴皮子,夜奶奶也不可能听她的意见。估计就算她泡好了让夜奶奶喝,夜奶奶还会生气倒掉呢! 现在夜珍珠知道夜萤要那三个大碗干嘛了,两个碗是让她倒腾开水变温水的,一个碗是装盐和糖的,她倒腾完的温水,便倒进装盐和糖的碗里,夜萤搅拌搅拌后,便端起碗往厨房外走去。 “这就成了?你拿这去救奶奶?我还以为你有什么仙方呢!” 夜珍珠嗤之以鼻。 “能救人命的药方就是仙方,现在,这个仙方就能救奶奶的命!” 夜萤神情镇定自若地道,她稳稳地拿着那碗盐糖水,往夜奶奶厢房里走去。 “萤儿,这是啥?你说的药吗?这不是白开水吗?我们早喂过了,没用的,多喂几勺,她就吐出来。” 夜萤一进厢房,就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 田喜娘一看女儿手里端的碗,顿时心里凉了一下,又生怕叔伯们责怪,赶紧先自说自话。 “你要是没有其它办法,就不要浪费我们的时间,害我们以为老太太有救了,一惊一乍的。” 柴氏坐在榻边的凳子上,随时准备好等老太太一断气就开嚎,谁哭得大声谁孝顺啊。 她看到夜萤端了碗“白水”过来,亦是冷哼一声,不阴不阳地道。 “萤儿,你不要开玩笑,如此折腾奶奶就罢了,她已经喝不进水了。” 说话的是夜大郎,脸上带着薄怒,看来,他也觉得夜萤不懂事,在开玩笑。 “娘,麻烦你把奶奶扶起来,我喂喂她试试看,这不是白水。” 见夜萤如此坚持,田喜娘只好坐到榻上,把婆婆从枕头上小心翼翼地扶了起来。 表面镇定,田喜娘心里却担心莫名。 万一婆婆最后还是救不回来,夜萤怕是会被大家的火气围攻了,这孩子,怎么就这么让人操心、这么傻呢?没见夜珍珠她们都躲得远远的吗? 见夜萤坚持这么做,众人神色莫名,不过,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理,大家也没有再劝阻。 倒是夜爷爷一个人特别激动,大家都说老婆子没戏了,谁知道夜萤却说她能救老婆子。虽然夜爷爷心里也特别没底,但是想起上一回在夜老二家的那一晚,老婆子中邪虽然经历了一番折腾,但好歹也被救回来,夜爷爷心里便存了一分莫名的希望。 补液盐正常来说,越早给患者服用越好,夜萤虽然不是医生,但是也生过病,中暑什么的大大小小也有十来回了。每年夏天他们在太阳下辛苦奔走采访新闻时,谁没有个中暑的经历啊?所以对补液盐是很熟悉的。 但是现在夜奶奶耽误了那么久,夜萤还真的害怕夜奶奶已经衰竭了,如果那样,恐怕补液盐也不会发生作用,那夜奶奶就真的没救了。 见娘亲把奶奶扶端正了,夜萤便拿起勺子,舀了一小勺盐糖水,撬开夜奶奶的嘴,然后徐徐灌了进去。 夜奶奶顺利地把这一小勺水喝了进去。 原来,夜奶奶并未昏迷,她只是脱水太厉害,人虚弱无力,其实,身周发生的一切,她倒是听得分明,只是无力说话罢了。 夜萤给她灌了一勺的液体,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咸中带甜,喝着却没有白开水那般恶心,夜奶奶觉得滋味还能接受,便把它吞了下去。 “喝了,老婆子喝了。” 最激动的当然是夜爷爷了。 夜爷爷这辈子,除了随身不离的烟袋,还有另一项不离的,那就是夜奶奶了。 不论他走到哪里,夜奶奶总是忠心耿耿地跟着他,往往是他不用说话,夜奶奶就明白他的心意,并且不声不响地替他做好了。 自从夜奶奶病倒后,夜爷爷才发现,自已还真离不开老太婆。所以,看到夜奶奶有救,最激动的当然是夜爷爷。 “爹,才喝一小口呢,看样子还是不行,你看她又想吐了。” 说话的是柴氏,果然,夜奶奶一副欲呕的表情,夜爷爷的心又揪起来了。 第二百二十八章一哄而散 “没事,奶奶是太久没喝水,胃里空空的,现在刚喝了点盐糖水有点不适应。奶奶,你可要坚持啊,这些水如果都能喝进去,你就没事了。” 夜萤仔细观察了一下,安慰大家。 然后她又拿起汤勺,继续坚定不移地喂了下去。 反正,只要夜奶奶能喝得进去水就是好事。 或许是夜萤的话起了效,夜奶奶求生的欲望非常之强烈,她竟然真地强忍着恶心,一勺一勺地将夜萤喂的大半碗盐糖水都喝了下去。 补液盐的作用真不是盖的,夜奶奶半倚在田喜娘的身上,觉得嘴里不再发干,身上也不再发冷冒虚汗,眼睛也不似方才那么沉重,而是能勉强睁开了。 于是,夜奶奶便勉强地睁开眼睛,扫了榻边的人一下。 “娘,你,你好了?” 夜大郎和夜三郎又惊又喜,不由高兴地叫起来。 “哟,你娘有救了,她眼睛能睁开了,方才都睁不开呢!” 夜爷爷一看老太婆睁开浑浊的眼睛,比捡到宝贝或者从儿子家蹭到什么便宜还开心,说话间,胡子一抖一抖的,唾沫星子喷得到处都是,有几星还喷到了夜萤的脸上。 “嗯,水,我还要喝。” 经过这一番折腾,夜奶奶心里也明白自已真的是如夜萤说的一般,缺少水份,要补水了。 也是,想想腹泻时,拉出来的不是水居多嘛? 生死关头,夜奶奶也不再嘴硬了,而是选择了从善如流。 “萤啊,赶紧再给奶奶端碗水去。” 夜爷爷焦急地示意。 夜萤点点头,夜奶奶脱水严重,只要能喝得下,多喝一点总是好的,于是她听话地走出厢房,继续到厨房里给夜奶奶配盐糖水去了。 “哟,这么快就要第二碗啦?神医啊!” 夜珍珠不知道在厨房里捣估啥,看到夜萤不一会儿就回来了,手里还拿着空碗,便讽刺地对她道。 “呵呵,还真是要第二碗,你再烧壶水,待会我还要多配点,需要更多水。” 夜萤不客气地道。 夜珍珠楞了下,不由脱口问道: “奶奶真的好了?” “应该是吧,能喝得进去就是好事。” 夜萤懒得和这个心里藏着蜇人钩子的蝎美人说话,自顾自配好第二碗盐糖水,然后又捧着水走回厢房。 此时,夜奶奶不光脸色显得活泛许多,就连原本干涩的眼珠也会转动了,看到夜萤端水进来,自已迫不及待地道: “老大家的,你喂我喝。” 夜奶奶的身体机能还是很强的,一碗补液盐就让她恢复了生机。 而一旦元气稍稍恢复,夜奶奶就开启了对夜萤的厌恶模式,连喝水也不让她喂了。 换成别人,心里肯定会难受,或者会觉得尴尬,但是夜萤却神色不改,把碗递给柴氏,自已站到边上。 呃,不喂更好,她又没做过母亲,做不惯喂人这件事。再说,她出手救夜奶奶,虽然担着失败被众人责怪的风险,但也是出于做人的本心,她的良心决定她不可能对一条鲜活的生命放任不管。 现在,她尽力了,奶奶也慢慢康复,她心里就舒服了,至于夜奶奶对她的态度,她根本无所谓,也不在乎。 倒是一直让夜奶奶舒服靠着的田喜娘听到夜奶奶这句话,眼皮抬了一下,担心地看了一眼女儿,见她脸上平静无波,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柴氏自是赶紧接过碗来,学着夜萤的样子,一勺一勺地喂起夜奶奶来。 “萤儿,你这是什么水?那么神奇?竟然把娘救回来了?” 夜三郎站在边上,心情激动不已。万万没有想到,娘亲眼看就要不行了,夜萤一出手,一碗水就把娘亲救回来了。 夜萤见三叔问她,心里暗道一声侥幸,古人的体质十分原始,一生未经过药力荼毒,所以吸收能力也特别强,若是换成一个现代人在夜奶奶这种情况下,用这样原始的办法来救治估计也是不行的。医生不给输上三天三夜的液,怕是救不回来。 夜萤抿嘴一笑道: “三叔,就是盐糖水罢了,奶奶腹泻得太厉害,身体脱水了,光用白水补不了她体内缺的水份,盐糖水就可以。我告诉你这个秘方啊,一份盐三份糖,兑以适量的温开水服下即可。以后若是有中暑腹泻,都可以用这个方子。” “啊?这么简单啊?这就是仙方?”夜三叔听了,竟然十分激动,“就是这个方子救的娘啊?” “正是。”夜萤一点也没有“仙方”必须保密的自觉性。 “萤啊,这可是保命的秘方,你不要再随随便便透露给别人了。” 夜三叔郑重地叮嘱。 夜萤一时有点莫名。 不过一想也是,这个时代本就缺医少药,一些简单的药理都被业内人士重重封锁着,外人根本无从得知,难怪大家把这个简单的药方当成“仙方了。” 而且,正因为这个“药方”简单,却恰恰是它救了夜奶奶一条命,所以反而更显得令人震撼无比。 见三叔郑重的样子,也是一番好意,夜萤便点了点头,道: “侄女知道了,谢谢三叔提醒。” “哎,这仙方看来好用啊,连娘亲这样都能救回来。我往常夏天在山上烧炭,可是经常中暑的,一中暑,天旋地转,嘴里干渴至极,难受万分,这仙方能用吧?” 夜三郎闲着也是闲着,见娘亲没事,便和夜萤唠上了。 “当然能用,而且是太好用了。三叔,你烧炭消耗的水份本来就比常人多,就算没有中暑,平素也这样配着喝,能及时补水,就不会中暑了。” 夜萤交待道。 絮絮话语间,夜奶奶又被喂了一碗盐糖水下去,这下,人更精神了,竟然不用田喜娘扶着靠,自已讨了个枕头垫着,半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好啦,你娘没事了,大家都散了吧!” 夜爷爷一声令下,宣布夜奶奶今天这起乌龙事件结束,围在屋内的众人便一哄而散,只留下三个儿媳妇在屋内伺候着。 夜萤得以解脱出来,虽然没有人说一声感谢她,但是心情还算不错。 院子外的村民们却“不依”了,大家见夜家的小辈都从夜奶奶厢房里出来,有好事者便追问道: “夜氏难道断气了?怎么未听到你们的哭声?如此对尊长的故去,也太不敬了吧?” 第二百二十九章好转 “胡说,谁说我娘断气了?我娘好好的呢!” 夜大郎正好走出门,听到这样的议论和问话,顿时生气地大声嚷嚷。 “什么?夜氏好了?不可能吧?方才明明听到你们齐声哀哭的,不是说要断气了吗?那么严重,怎么可能会一下子就好了?” 吃瓜群众严重围观,不散反而引来了更多人。 农村人在红白事上,素来不怕事大。 夜大郎无奈,道: “各位乡邻,惊扰各位,实在不好意思,只是我娘现在大病初愈,还需要卧床静养,今天实在不能动弹,明日估计就能起床走动走动,到时候再请大家来喝杯淡茶吧!感谢各位的关心!” 夜大郎话里的意思很明显了,我娘真的没事,不信,你们明天看看就知道了。 吃瓜群众见状,估摸着夜大郎都这么说了,应该真的没什么事了,大家议论着,也慢慢退去,脸上竟然还带着热闹没有看成的失望之色。 夜萤看到,退去的人中,就有几个村里惯常主持红白事的。他们反正不是做喜鹊就是当乌鸦,闻到哪里有红白事的味道,就会扑翅前来。 听说夜奶奶没事了,刚才那几位反响最热烈了,估计是觉得没有钱好赚,心下不满吧? 夜萤在房中已经交待了夜三郎,如何配比盐糖水,夜奶奶复苏之后,一天该进食多少,都详细交待了一番。此间事了,她也无心逗留,看到夜大郎在,便顺嘴道: “大伯父,若没什么事,我先回去,回头再来探望奶奶。” 夜萤心想奶奶没事了,娘又留下来照看,自已留在这也没什么意思,应该可以走了。 “也好。你且回吧!” 夜大郎点点头,言简意赅,颇有长辈的威严。 夜萤看到原本在院子里的堂亲们都散了,便慢慢走出院子,只要这些人不来叨扰她就成了,她还没指望这些人跑来感谢她。 走出院子,却意外遇到夜自清。也不知道是刚好碰上,还是他一直在等夜萤出来。 夜萤赶紧施礼道: “清哥,今天还要感谢你说了句公道话,不然我怕是被大家讨伐惨了。” “萤妹客气了,这本来就是我们读书人应该做的事。我即是当场目睹,总不能掩盖事实,指鹿为马吧?” 夜自清嘿嘿一笑,脸上露出“淳朴”的表情。 夜萤却总感觉他似乎弦外有音,便试探道: “清哥,小妹承蒙你的关照,不胜感激,若是清哥日后有什么需要,我能帮得上忙的,你尽管开口。” 夜萤哪里知道,夜自清心下一喜:耶,要的就是你这句话嘛! “萤妹,说到这里,我还真有件不情之请。不知道萤妹可否方便?” 夜自清觉得还是趁热打铁的好。 好不容易让夜萤欠了自已一份人情,现在不用掉,更待何时? 如若时间拖久了,这份情意怕也转淡了,不如现在就提出来。于是他咬咬牙,便开口了。 果然,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啊! 夜自清相比其它堂亲,眼光还是高了不少,知道自已对他能有所助益。 有要求就好。 夜萤最怕的就是夜自清眼神闪闪烁烁,不知道打什么鬼主意的样子。 “清哥,有话不妨直说,只要能帮得上忙的,我一定尽力。” 夜萤倒觉得夜自清有点现实得“可爱”,不过,他的这份“可爱”是建立在看中自已能力的基础上。 若是自已还是从前一无是处的村姑,夜自清想必理都不会理自已吧? 夜萤想到这点,并不觉得夜自清势力,反而有一丝淡淡的自豪之感。 说实话,没有能力的人才会抨击别人势力眼呢!却不知,自已没有能力,别人当然不会把你作为拉拢交好的对象。 “萤妹,咱们这边说话。”夜自清说着,把夜萤拉到自家院墙的僻处,瞅瞅四处无人,才徐徐道,“明年我就要去参加科举,但是说实话,在外求学多年,深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自清我对金榜提名实则并无多大把握。我知道萤妹和镇上王财主有生意往来,而王财主在府城人脉颇广,我想请萤妹在王财主面前为我美言几句,若是来年我考不中,能否举我为秀才,这样,也好对家人有个交待。” 原来如此,秀才不用考,也能推举的吗? 夜萤不太了解这个朝代的科举制度,略皱了下眉,问了一些夜自清关于科举考试的情况,心里明晰了许多。 夜自清倒是觉得很正常,村里的女子,只懂得童生、秀才、举人地叫着,不知道科举的规程是常事,女子本来就不走科举之路,所以不了解具体情况的人居多,他便知无不言。 “清哥,这件事,既然是可以操作的,我会试着和王财主提起。但是他愿不愿意帮你,能帮你多少,那就要看你的运气了,我也不敢保证他一定能帮你。” 夜萤想了下,才慎重地道。 “哟,太好了,不论如何,自清我在这里先谢过萤妹了。” 夜自清得了夜萤的应允,欣喜若狂,当即也不顾夜萤的阻拦,向她深深行了个礼。 “清哥,你这是折杀我了,岂能由哥哥向妹妹行礼?咱们本来就是至亲,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放心吧,我一定会尽力去做。” 其实,夜萤心里也有盘算。 在这次大家共同排挤她的事情上,她也发现,自已即便拥有了一定的财富,但是没有官身,大家依然敢谋划对付她。 夜自清却是个识趣的,知道自已有可用之处,便会为她说话,若是对他有所扶掖,日后或许也能依靠一二。 这就是所谓的关系网。提携别人,不如提携自家的。 “多谢萤妹,它日若是自清有出头之日,必不会忘了萤妹的大恩大德。” 夜自清看起来虽然不是君子,但却是个坦荡的小人。 夜萤抿嘴一笑,微微点头,两个人各自分开。 回到家,夜萤看到满院晒的芥菜,知道是宝器干的,院里却不见人影,便喊了声: “宝器,你在哪呢?” “夜姐姐,我在这呢。” 宝器从厨房里出来,手里提着桶换豆芽的水,一头大汗,显然夜萤不在的时候,他也没有偷懒,照常干活。 “夜奶奶怎么样了?” 宝器看到夜萤一脸平静地走回来,心里已经猜到了几分。 “她好了,应该没事了。” 第二百三十章过得甚是快活 “嗯,好了就好了。” 宝器一脸淡定,似乎这是他早就意料到的结果似的。 夜萤倒是一脸讶然,她问宝器: “你不问问前因后果吗?” 在夜奶奶身体康复前,有好多曲折,夜萤觉得宝器这个小八卦应该会感兴趣,没想到原来宝器只对他关心的八卦感兴趣? “没什么好问的,我知道你会解决的。” 宝器振振有词地道,脸上表露出对夜萤盲目一般的信心。 夜萤啼笑皆非,看来老太太还真得罪宝器了,是生是死都不怎么关心她,甚至从他八卦的名单上被剔除了。 夜萤不由地为老太太默哀了三秒钟。 “哎,我不在,你一个人怎么做了那么多事?” 夜萤有点心疼这小小的孩子,和那些她曾认识的祖国花朵比,快十一岁的宝器更象个能顶家立业的成年男子了。 “哎,这都不是事。”宝器擦了把脸上的汗,眼神却飘忽向了隔壁老王的院子。 夜萤顺着他在她面前毫不避讳的眼神一瞅,哟,隔壁老王的院子同样晒满了一院的白萝卜,不过,那些白萝卜是切成条状的,看来是准备做萝卜干的。 白雪带着她的弟弟妹妹正在院子里切得起劲呢。 而宝器的眼神,就随着白雪身影的进进出出而飘飘忽忽。 真是一个早熟的熊孩子啊! 夜萤心里叹了口气。 何弃疗? 没奈何,时代大环境的影响,人家这里又不禁止早恋,还早婚早育呢! 夜萤伸出手,摸了一把宝器毛茸茸的脑袋,道: “去帮王大叔家吧,咱们的也忙得差不多了,剩下的我来收尾!” 宝器脸上露出愉快的笑容,屁颠屁颠就去了。 夜萤看着他一蹦一跳的背影,顿时有一种养大了儿子被媳妇“叼”走的感觉。 呃,她现在有点理解田喜娘心里对夜斯文娶媳妇的感觉了…… 京城。 靖王府。 端翌拆开信鸽上的封蜡,傅太医那几经锤炼、无懈可击的蝇头书法映入眼帘。 端翌看得很快、很仔细,几乎是眉眼一扫间,便把那封信看完了。 不过,他看完了,并不象过去一样,马上把信烧毁了,而是又反复看了几遍,把其间的内容在心里回味咀嚼,尤其是关于夜萤段落的描写。 微闭上俊美无双的双眸,长长浓黑的睫毛在他眼下投下一圈阴影,象极了他阴晴不定的心事。 端翌脑海中出现了傅太医的话:夜姑娘过得甚是快活…… 甚是快活! 哼!原来没有他在,这个小女人的日子也一样过得有滋有味吗?原来他在她心中一点也没有影响吗? 思及此,端翌仿佛鼻端能嗅到那个小女人的清香,那是她身体特有的气息,是世界上任何香水不能比拟的,每次情到浓时,那样的香气便愈发浓郁,欲能催发他狂热攫取的欲望,而那样的时候,他总是把她从僵硬一点一点弄软,然后随着他的节奏,一起奔赴义无反顾的快乐巅峰。 呃,不得不说,虽然才离开那么几天,端翌已经无可救药地开始想念山居。 嗯,是的,想山居,绝不是想那个女人。 唔,那个破解难题的方法竟然是她想出来的?可行吗?端翌脑子里回放着傅太医说的破题之法,嘴角不由微微上扬:甚妙! 原来那个女人,不光有令他销魂难忘的身体,还有一颗七窍玲珑的心,这是任何女人都及不上的。 端翌一颗心,被傅太医那里传来的夜萤的消息,撩拨得火热起来,他再也坐不住了,站起身,将手中的纸条凑近烛火,点燃,看着纸条一点一点烧成灰烬,及至那火苗快到指端的时候,才松手,看火苗把最后的纸屑吞没。 端翌这才随手拔起挂在架子上的长剑,走到庭院当中,挥舞起来。姿势朴拙却带着凛凛杀意,就连院中的冬青丛,也似乎感受到了其中的萧杀之意,枝叶颤抖,落叶纷飞…… “谁!” 端翌忽然停下手中的剑势,负手垂立,冷冷地喝问一声。 “王爷,是奴婢!” 一名一身粉红裙裾打扮的妖艳女子,出现在端翌的视野里,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有一碗热汽腾腾的点心。 端翌神色稍霁,道: “放下就可以走了。” 女子眼里掠过失望的神情,但是不敢有更多的表示,果然依言将点心放在边上的石桌上,行了个礼道: “王爷早点休息。”稍顷,见端翌没有动静,又期期艾艾地道,“王爷若是有什么吩咐,奴婢一直在院外伺候着。” “不必了,你早点回去歇息吧!” 若不是皇上塞的人,或许端翌连这句话也不会说,直接让她滚蛋了。 “是。” 女人不敢再多说什么,只是微咬着下唇,转身落寞地离去。 见女人依言走了,端翌这才挽了个剑花,继续方才未使完的剑势。 而石桌上的那碗点心,一直到凉透了,端翌也没有看它一眼。 次日。 皇宫中。 端翌依旧是到太皇太后的宫里陪她说过话后,正准备出宫。 宫中曲径通幽,端翌从小在宫里长大,自是闭着眼睛也能走得出去。 时已入严冬,宫里四处被雪花覆盖,银装素裹,美不胜收。 端翌边走边欣赏着这里的美景,忽然想起在那边的小山村里,虽然不会下雪,但是一样冰寒,没有人夜夜暖被窝,那个手脚惯会冰凉的女人,会不会睡得暖和? 端翌想起她事后总是如慵懒的小猫一样,毫无防备地窝在自已怀里睡着的情形,嘴角不由微微上扬,心情甚好。 “靖王爷!”一个女人娇柔的声音打断了端翌心中的绮想。 端翌听到这熟悉的声音,身体不由微微一颤,心道什么时候这个女人竟然能不知不觉靠近自已而未曾让他发觉? 一定是方才太想夜萤的缘故吧? 端翌却不抬眼,立即微躬了下身体行了个礼道: “靖王端翌,见过丽贵妃。” 见端翌如此生份,丽贵妃脸上掠过一抹难明的神色,十分纠结复杂,但是一闪而逝,很快被她掩饰得好好的。但是心内,丽贵妃却一阵心潮激动,这个男人,还是一如往昔般,让她向往,这一次,她一定要牢牢抓住机会……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 丽贵妃:靖王爷是我的,任何妖艳贱货速退。 靖王爷:我已经有了心爱的女人了。 丽贵妃:肿么可以,我一定要得到你…… 靖王爷:请自重…… 2016马上翻过,江陌南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迎来2017,相信2017,我们都会更加美好。 第二百三十一章阿不都的挑衅 丽贵妃远远地看到端翌,满目素寒的冰雪中,端翌独独一身黑色的狐皮大麾在雪中行走,就象冷酷的天神一般,但是偏偏是这个石头一样冰寒的男人,让她魂牵梦萦。 丽贵妃于是悄无声息上前,说不清是什么心态,或许这是个好的时机、好的地点吧? 除了随身贴身的宫人,四下左近无人,大家都因为天气酷寒,减少了户外的活动。 那些随身宫人,也被她喝止在百步之外。 可是,此刻,听到端翌这么生份的问礼,她千言万语集在喉口,竟然全部说不出口。 半晌,丽贵妃终于挤出一句: “表哥,别来无恙?” “甚好,甚是快活!” 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脑子里还沉浸在对夜萤怀想的余味中吧,端翌竟然挤出这么一句。 丽贵妃一腔思绪都被端翌这句“甚是快活”搅得不知所措了,什么叫“甚是快活”? 表哥他是故意这么说的吗?气她?可知她在宫里的生活,没有一天是快活的? “丽贵妃,若是无事,我先告辞了。” 端翌见丽贵妃久久不再说话,气氛实在沉闷,便主动道。 “表哥,你我之间,非要这么生份吗?即便是我入了宫,咱们一样是和过去一样的表兄妹,不是吗?” 丽贵妃说得有些急切。 宫中能和端翌单独相处的机会并不多。 也不可能书信往来。 皇上那孱弱的身子…… 丽贵妃有点不敢揣想将来了。 或许,如果有吃了就能后悔的药就好了。 “丽贵妃请自重。若是丽贵妃没有其它事的话,端某告辞。” 端翌一脸肃容,身形依旧沉稳,双手向前一拱,行了个简单的礼,依旧是低着头,虽然鼻端能闻到她身上传来依稀的香味,但是端翌却是眼观鼻,鼻观心,不动声色地转身,沿着向宫外的长廊走去…… 身后,丽贵妃仿佛能听到自已心碎了一地的声音。 方才,端翌行礼的时候,她似乎恍惚看到他的腰间,有一个“别致”的香囊系于其上? 她这个表哥,素来喜欢舞枪弄棒,什么时候会挂这样的饰品于腰间了? 也是,表哥这么多年独善其身,也该找个女人了。 她终于第一次清楚地明白,自已,和这个男人再无可能了。 若是早知道有一天她会这么寝食难安地思念这个人,她当初还会不会毅然进宫呢? 时光不能倒流,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改变。 清冷的皇宫中,四下一片寂寥,两行清泪从丽贵妃绝色容颜的脸上滑掠而下…… 皇宫午门外。 大夏皇帝端祉的降诞日仪式举行当日。 皇上会在午门内的福寿宫接见各方使节,以示大夏朝的恩宠和威武。 端祉面色略带潮红,用了足够的丹药之后,他终于能在这个寒冬撑起身体,用皇帝必须有的威仪,来接受各方的朝觑。 福寿宫外,端翌作为太皇太后懿旨亲封的降诞日总管事,面无表情地做着迎迓事务。 一名名来自邻国的使节一一晋见、拜会皇上,献上本国最珍贵的礼物,表达对大夏朝皇上降诞日的庆贺之情,然后便退出在福寿宫门外,等待觑见仪式结束后的大型庆典活动。 各国使节都依着本国和本民族的礼节,和端翌行礼后,再进入福寿宫。 进入宫内后,若是隶属国,则只行跪拜之礼;若非隶属国,则只要行鞠躬之礼即可。 一个个使节进到福寿宫内,又退出来,分站于福寿宫外一侧。 端翌也不知道点了多少头,接受了多少礼节,看到眼前大摇大摆、漫不经心似地走过来的使节,端翌眼神一凛,微微咪成了一条缝。 这名使节,正是北疆使节阿不都。 阿不都须发浓眉,眉眼都掩在须发之中,高大壮硕的身材,穿着厚厚的熊皮大麾,保暖之余,也容易让人误把他当成一头莽撞的森林熊对待。 端翌自然晓得这就是阿不都故意要造成的效果。 不修边幅、鲁莽无礼…… 他在挑战大夏朝的忍耐极限。 “哈哈,神武大将军,咱们又见面了,已经是多年老朋友了,但是今年足足有一年有余,没有见到你,甚是想念啊!” 福寿宫外,喜庆的乐声中,阿不都的声音豪迈而另含玄机。 作为神武大将军,端翌常年领兵征战大夏朝边疆,与阿木都所属的北疆乃是死对头,战场上和阿不都及其手下没少兵戎相见。 此时阿不都故意这么说,端翌神色不变,淡漠地道: “果然是老朋友好久不见,上一次见你,还是在梅次冈吧?” 阿不都神色一凛,脸上泛起一线不自在。 上一次在梅次冈,正是他手下的军队被端翌打得鬼哭狼嚎,后来才签下了休战协议,他岂能不记得? 真是哪里痛就往哪里挖啊! 不过,阿不都也不是常人,他脸色微变一下,就恢复了正常,若无其事地笑着,上前紧紧拥住了端翌…… 呃,这是北疆看到老朋友的大礼,一个热情的拥抱。 端翌身体僵直地接受了。 不过,阿不都分开后,按理应该往福寿宫内走去,但是他却是突然停下来,站定,好一会儿,以至于下面诸人都被他的举动吸引过视线来。 大家看到他不往福寿宫进去,都不由得低头议论起来,一阵交头接耳之声后,阿不都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这正是他想要达到的效果。 大家盯着阿不都,不知道他接下来要搞什么鬼。 阿不都却不紧不慢地用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用力拍打着身上和端翌方才身体接触的部位。 然后,一边拍打,还一边用轻蔑的眼神看着端翌,眼里轻视的意味浓浓地流露出来。 顿时,来自各国的使节都精神一振,提起了兴致。 本以为这是一个无聊的觑见例行仪式,但是现在看到阿不都的举动,在座的都是人精,顿时明白过来,今天阿不都和大夏朝之间,必有一争啊! 阿不都才抱过端翌,这是正常的礼节,端翌也接受了,但是,阿不都随后就在端翌面前,做出拍打自已接触过端翌身体部位的举动,分明表达了一种轻视,意即: 你太脏了,我和你接触后,得拍打干净。 大家都伸长了脖子,等着看端翌的反应。 靖王爷只是一个战神罢了,面对外交使节的挑衅,他会反击吗?他懂得反击吗?他懂得得体反击吗?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江陌南很高兴和大家一起迎来2017的第一缕晨光,来,看书吧。 第二百三十二章应对之策 福寿宫外,一片寂静无声。安静得仿佛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到。 前来贺寿的使节们,都知道北疆与大夏王朝历来年战事不断。虽然北疆国力不如大夏,但是北疆民风彪悍,民族又以吃肉为生,生性凶残,最辉煌的历史犹在眼前。 二十年前,北疆曾经大举攻破大夏王朝的边界防线,十万雄兵直逼京城,当时的皇帝,亦是端翌的生父端祯弃京城而逃,却被北疆生擒,关在北疆十年后,大夏王朝交纳了上亿白银、割划了一大块土地给北疆,才换回“囚帝”。 由于羞愤交加,端祯被迎回国后,不到一年,便抑郁而终。 端翌的生母淑妃,在他年幼时,便易妆为皇后,和囚帝端祯一起,在北疆的俘营中生活,替当时的皇后、现在的太皇太后伺奉在端祯左右。 而其实,端翌便是在北疆之中被淑妃怀上并抚养长大的。 是以,感念淑妃替身之恩,太皇太后一直把端翌当成亲生儿子一样疼。 这些历史,书上不能记载,但过去不过二十年,当年经历那段历史的人,有些还活生生地在眼前,大家心知肚明。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端翌成年后,武功高强,成为朝中的神武大将军,竟能凭一已之力,率部将北疆牢牢克制住。 曾经有人私下偷偷议论,或许是因为端翌从小是在北疆生活的缘故,对北疆的弱点和短板充分了解,才能屡立奇功,建立不世功勋。 当然,这样的话,谁也不敢当着端翌的面说。 毕竟,“囚帝”十年,乃是大夏王朝历史上最屈辱的政治事件。 休战议和一年,从今天阿不都的挑衅举动来看,北疆似乎又蠢蠢欲动了。 阿不都此时已经拍打身上不存在的“灰尘”完毕,他挑衅的眼神流露出浓浓嘲讽的意味,而直到此时,端翌都面无表情,好似一尊大理石雕像一般,没有任何反应。 阿不都意图污辱端翌的目的已经达到,看到端翌没有反应,阿不都的嘴角,挑起一抹轻蔑的微笑。 大夏王朝如今内忧外患,皇帝孱弱常年生病卧床,糟糕的是皇帝由于身体的原因,至今后宫仍没有诞下一男半女,引得朝基不稳,年轻力壮的皇叔们纷纷窥觑,这是内忧;而北疆经过一年休生养息,已经慢慢恢复一战之力,这是外患。 阿不都一向主张趁他病,要他命,端翌虽然驻守边疆,象一道钢铁长城一般牢不可破,但是此时大夏皇室风雨飘摇,阿不都觉得是可趁之机,便一直在国中极力主战。 而此次大夏皇室庆贺降诞日,正是他来试探大夏底线的最好时机。 从他试探的第一个举动看来,端翌虽然面无表情,但没有任何反应,竟然能忍受他直接的人身污辱,阿不都觉得,端翌肯定是为了接掌皇权,已经不敢轻易言战了。 现在对于端翌最重要的是,留在京城,一旦皇帝归天,他便可着手接掌皇室。 所以,大夏王朝极力不主战的,一定是曾经的战神端翌,也只有他,在大夏王朝中呼声最高,最有可能在皇帝归天后,坐上皇帝的龙椅。 如果此时端翌因为挑衅北疆使节而引发战争,国内喜和不喜战的朝臣和百姓,一定会对端翌不满。 因此,端翌忍住了他的挑衅,曾经的战神不敢言战,让阿不都觉得,大夏王朝的内部真的分裂了。 这个结论这一定会让北疆的军民齐声欢呼,他好象又看到了他带领北疆十万雄师,铁骑直冲杀入京城,重现当年“囚帝”的辉煌战绩。 就在阿不都倨傲又似示威地举起双手,然后向下方各国使节炫耀之时,他没有回头看到,端翌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含义莫名的笑容。 如果看到这丝笑容,阿不都肯定无法形容自已的心情。 其实,自从看到阿不都的举动之后,再到他拍打自已身体和端翌接触部位,表示恶心厌恶和清洁后,端翌脑子里,便浮起傅太医用秘文写给他的一则小故事。 小故事是夜萤要求傅太医转述给他的。 小故事里说:从前,有一国宰相,在接见外国使节时,有一个外国使节十分傲慢,看不起这个国家。 而这个国家和人见面的礼仪就是握手以示友好。于是,那天,这个宰相和那个傲慢的外国使节握手之后,那名外国使节为了表示对这个国家的轻视,竟然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擦拭了自已才和这名宰相握手的手,然后把手帕放到口袋里,带着得意的笑容看着那名宰相。 谁知道,宰相看到这一幕后,亦同样从口袋里掏出手帕,仔细擦过自已的手后,便扔到边上的垃圾桶里…… 没错,这是周总理接见某山姆国大使时流传出来的故事,故事真伪难辩,但夜萤听过,觉得很有意思,便记在了心里。没想到,有一天有机会讲给端翌听。 夜萤更不会想到,端翌看到阿不都的动作时,脑子里便自然而然地浮起了这个故事…… 阿不都嚣张的“表演”完毕,正等着看各国使节们的反应时,他却猛地发现那些使节们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这样的表情,却明显不是针对他的褒奖,因为,大家的视线都看向他的身后。 他的身后,不是端翌吗? 阿不都猛地转过身,他也愕然地瞪大了眼睛。 什么鬼? 端翌在做什么? “来人,伺候神武将军更衣!” 一名武士上前,端着一个闪闪发光的银托盘,托盘上是一整套的将军礼服,比端翌现在身上穿的更加夺目炫亮。 端翌站定,伸出双手,便有侍卫为他解开方才的衣甲扣子、系带,然后将整套的外衣从他身上剥离。 整个过程中,端翌面无表情,依旧没有说一句话。 满院寂静,只听到端翌披上新的甲胄时偶尔发出的铁器碰撞声。 “神武将军更衣已毕!” 侍卫声如洪钟,响亮的声音响彻了整个院落,传到每一个使节的耳朵里。 这时,端翌整好仪容,仪态潇洒、从容至极地走到那名托着银盘的武士跟前,武士的托盘里,此时放着的是端翌脱下来的旧衣。 端翌双眉一扬,做出了一个令阿不都脸红心跳的动作…… 第二百三十三章载入史册 只见端翌上前,仪容肃穆,姿势潇洒,一道阳光从掉光了叶片的柏树间照射下来,正好打在他身上,就象舞台上被打了追光一样,让他显得威风凛凛,好象天神下凡一样。 听说靖王爷不好女色,平时不苟言笑,至今府中尚无王妃,虽然平素端翌生活的私隐林林总总都被情报部门送到各国,遭到放大、分析、议论,但是只有见到此时此刻英武不凡的端翌,使节们才会明白,这样的靖王爷,不是一般妖艳俗货所能拥有的。 要什么样的女人才能配得上风姿绝代的靖王爷? 一时间,大家各怀心事! 这样的靖王爷,要大家拿他怎么办才好?弯的已经直不了,直的真想变弯了…… 端翌没有理会众人各怀心思的目光,径直走到托着银盘的武士面前,武士跪在地上,银盘高举过头,端翌被换下来的旧衣,被恭恭敬敬地摆在银盘里。 就算只是靖王爷的一件旧衣,依然必须保持着对它主人一般的肃穆恭敬! 端翌伸手,从银盘上抓起自已的旧衣,就在众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晓得他要做什么的时候,端翌一把将旧衣扔进了院墙角落一只竹制的垃圾筐里。 “哄”地一声,端翌此举,就象在滚着热油的油锅里倒入了一滴水似地,顿时使节们再也克制不住,炸开了。 这岂不是对阿不拍打“尘打”清洁身体举动的赤裸裸回应? 而且,这回应,比阿不都拍打身体的举动更加狠戾和彻底。 人家神武大将军直接把和你身体有接触的衣服弃如蔽履。 阿不都万万没有想到,端翌会这样回应,而且回应得不卑不亢,不动声色,一句话不说,但却结结实实地好象在他脸上摔了一巴掌,阿不都觉得自已脸上火辣辣的。 “言官呢?” 这时,端翌开口了。 言官,是跟随在皇宫中,记载与皇室有关的人员一言一行,载入史册的公务人员。 今天这种场合,自然会有言官。 但这种时候,言官大抵跟随隐没在皇帝左右不被人看到的角落,记下他所见到的众邦来贺的点点滴滴,为大夏朝的辉煌历史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时候端翌叫言官,就有点意思了。 使节们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阿不都也糊涂了。 他刚刚被端翌“摔”了一巴掌,此时端翌要叫言官,他直觉应该与他有关,但是端翌要干什么呢? 阿不都突然觉得,眼前的神武将军,比当年在梅次冈围剿他们的端翌,更加神秘莫测。他甚至已经不知道端翌明明白白此举之后,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了。 明明他们收集了端翌那么多讯息的,甚至大夏王朝的《酒肆闲话》这样八卦的读本都收来,仔细分析,不漏过一条地研判。 他们也在点点滴滴间,建立了对端翌最直接的分析,觉得对端翌的性情、人格、脾气,有了足够的了解。 然而,阿不都现在茫然了。 他发现,这个端翌,比以前更陌生、更可怕了。 他茫然的表情忘了掩饰,落入下方使节的眼中,都觉得他一脸呆蠢,还有人在人群中发笑。 可是阿不都已经听不到这些笑声了,他满心满意地猜测着端翌现在在做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执拗着自已,非要猜出端翌此举所为何来,在他们的情报里,神武大将军,是不会无缘无故地做一件没有意义和目的的事情的。 言官已经被叫来,就站在端翌身边。 可是阿不都还是猜不出来,端翌为什么叫言官。 或许是他气糊涂了,要不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一般人也能判断出来,言官来是为了什么。 肯定是记载众邦来贺的大事啊! 阿不都眼珠子乱转。 端翌身长玉立,神武大将军的礼服,将他衬得更加威风凛凛,这时候,端翌开口了: “言官,记:大夏王朝端祉皇帝降诞日,众邦来贺,卯时申刻,北疆使节阿不都,与大夏朝神武大将军端翌见礼。神武大将军端翌随即卸旧礼服,重整仪容,换新礼服,继续接见各方使节。” 端翌口齿清楚,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光是听他说话,便是一种欣赏乐曲一般地享受,偏偏他又把方才发生的事,说得平铺直叙,白描的手法,让人挑不出一点错处。 下方的使节已经齐齐发笑。 阿不都的脸涨得发紫,象猪头一样,却又透出几分狼狈,他只能恨恨地咬牙道: “这是你们的言官,你们的历史,你们爱怎么记怎么记。” 言官奋笔疾书。并不理会阿不都,须臾,抬起头,对端翌道: “神武大将军,已录。” “好,你可以走了。” 端翌淡定依旧,风姿潇洒无人能匹,微一点头,银盔上的红缨跟着抖擞,更显得风流俊俏无双。 言官悄然消失在福寿宫内。 下面的使节议论声,如细密的海水咬着沙滩,喷薄出的白色泡沫,点点滴滴,都被阿不都收纳入耳内。 “哈哈,本想挑衅大夏王朝,没想到被靖王爷给收拾了。” “冷面冰山靖王爷的手段同样高冷啊,我都想不到靖王爷竟能如此应对,太妙了。想要蔑视别人,自已反被别人轻视了。” “高,实在高。还被载入史册,哈哈,阿不都这下在大夏王朝‘扬名立万’了。” …… 虽然他不愿意听,但是却不得不悉数接收。这种时候,他更不能捂起自已的耳朵。 是他,高傲的阿不都王子,被人嘲笑了。 而不是大夏王朝这冰山般面无表情的靖王爷,不是那高踞皇帝宝座实则病弱不堪的端祉皇帝。 阿不都心中怒火升腾,但他毕竟也是久经沙场的老将,在他手下,亦见识过死伤无数,视人命如草芥,鲜血的浸润滋养,让他性情变得更加暴戾,这种暴戾也意外地形成了他从容不迫的性格。 在乱了阵脚的片刻无措之后,阿不都脸上复露嘲笑似地扯了扯嘴角,好象是笑了,但是这样的笑容,比柳村山上的野猪还难看。 阿不都冷哼一声,忽然大声问端翌道: “靖王爷,本王子此前向大夏朝提出的那个问题你们解出来了没有?你们至今没有回复,怕是你们没有人能做到吧?哈哈!”靖王爷(傲娇脸):愚蠢的阿不都,你连本王的女人都不如,哈哈! 江陌南:作者君认为隔壁老王家的女儿比较可爱…… 靖王爷(大怒):你敢!打入地牢,不许码字三年…… 江陌南:呃,说真的,隔壁老王家女儿真的挺可爱的…… 第二百三十四章狗急跳墙 “阿不都向大夏王朝发问?” “是发难吧?逼急了的狗喜欢咬人!” 使节中,不乏大夏朝王国的友好邻邦,也有部份被北疆蹂躏过的周边小国,这些人,此时凭借着端翌大杀阿不都威风之际,纷纷落井下石、扬眉吐气。 大夏王朝号称礼仪之邦,对待周边友好邻邦,也素是礼尚往来,奉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策略,并未主动挑起战争。 而北疆历史上素以残暴出名,不光喜欢主动进犯侵略他国,一旦得手,往往横征暴敛,如蝗虫过境,杀灭一切生机,它的周边小国无不叫苦不迭。 此前,北疆被端翌压得死死的,签订了休战协议,周边小国无不拍手称快,而见到阿不都竟然在大夏朝皇帝降诞日挑起事端,大家都不由地敏感起来。 毕竟,北疆一屁股的黑历史。但凡它们主动挑起事端,必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大家议论纷纷之余,都眼巴巴看着端翌。 方才端翌不动声色间,出手收拾掉阿不都,大家此时都巴望着端翌能再下一城。 不过,对于大夏王朝的朝臣们来说,听到阿不都口出狂言,他们脸上都露出一股略带羞惭的神色,的确,阿不都提出的难题,他们至今无人能解答。 大夏朝的朝臣们和各国使节一样,在福寿宫外等待觑见,为皇上祝寿。 靖王爷扳下一城,他们自是扬居吐气,但是当阿不都抛出那个难题时,他们瞬间陷入死寂,方才眉宇间的得意也尽数消失。 看到大夏朝的朝臣们的表情,各国使节的脸上也隐隐流露出忧色。 “难题?呵呵。”冷面冰山一般的靖王爷竟然笑了,虽然只是轻浅一笑,却堪比昙花百年一绽那般惊魂夺魄,弯的更弯了,直的也在弯中,“在我看来,这个难题十分小儿科。” 呃,小儿科,是夜萤一段时间的口头禅,以至于如魔音盘旋在端翌的脑海里,此时竟然脱口而出。 小儿科?什么意思? 阿不都也楞了一下。不过,听到小儿二字,他还是多少猜测出来,就是不屑的意思。 阿不都一楞之后,脸上却浮出一层嘲笑之色,道: “靖王爷,我服你是神武大将军,但是象你这样敢吹把牛皮吹破的,在我们北疆也是罕见的。我问你的难题,可是我们北疆的千古难题,被奉为我们北疆第一难。你竟然真的能解答出来?” “哟,北疆第一难啊?是什么?” “对呀,公开一下,让我们知道一下嘛!” 使节们又是一阵喧哗。 今天这个降诞日简直是乱了调了,原本庄严的气氛,被阿不都这么一搅,似乎跑味了。 大夏的朝臣们看着乱纷纷的使节队伍,不由暗自腹诽。 不过,看着满面平静的靖王爷,那身上簇新的将军礼服,想着靖王爷方才大快人心的举止,朝臣们突然又觉得,其实嘛,象现在这样的气氛,也蛮不错的:严肃,活泼…… 当然,也有人琢磨着:严肃,活泼,这两个词能掺合在一起吗? 不过,看着一身庄重礼服冰山脸的靖王爷,再看耍猴一样上蹿下跳的阿不都,朝臣们忽然觉得,严肃,活泼,呃,这两个词结合起来,似乎挺契合当下的场景的…… 大家不由无声地笑了。 “我们这个北疆的千古难题,是由我们最具智慧的首代萨满吉古拉伊提维奇甫仁科夫提出来的。”阿不都得意洋洋地从嘴里冒出一长溜的人名,不太熟悉北疆情况的会以为那是好几个人的人名,“这个千古难题就是:如何将一条绳子穿过一个有九曲玲珑道的夜明珠。” “啊?要将一条绳子,穿过九曲玲珑道的夜明珠,的确不容易啊!” “这个题很浅白,重要的是解决的方法。” “没错,软软的绳子,夜明珠里还是九曲玲珑道,怎么可能穿过去?除非把夜明珠剖成两半,然后再粘合上来。” “如果夜明珠被剖成两半,就不是完整的夜明珠了,这个解题思路肯定不对。” 朝臣和使节们一时间都面面相觑。还真是,这个题,看似简单,但要完成并不容易。 看到大家都低下脑袋,交头接耳,眼神亦没有了方才对着他看时的讥讽之意,阿不都顿时又趾高气昂起来。 只要这个难题难住大夏朝的臣民,结果还是一样的,传回北疆,一定能振奋北疆军民的心,大举入侵大夏,只是时间问题。 “这个千古难题,你不是问的我吗?自然由我来解答,在我看来,的确不难。” 端翌看到大家为难的样子,顿时想到了小山村里那个小女人,他的小女人,她竟然替他解答出了这个千古难题。 只是今天抱歉了,他得“冒名顶替”,当做是自已回答出来的,这份功劳,他且记在心里,日后再补偿与她。 “不难的话,靖王爷怕是已经解答出来了?那就把答案展示给我们看看如何?” 阿不都还是信心十足,觉得端翌惯会装神弄鬼。 “答案展示给你可以,但是,你也要回答我们一个大夏的千古难题。这样才能显示公平。” 端翌面瘫脸上,依旧毫无表情,好象他在说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一样。 但是这个问题的难度,和他说话的语气又形成一种有趣的鲜明对比,让在场的人格外印象深刻。 阿不都忽然想到风靡大夏国的《酒肆闲话》,象今天这样的“趣闻”一定会被收进《酒肆闲话》里吧?只是不知道会如何描述自已呢? 阿不都猛地精神一振,梗着脖子对端翌道: “靖王爷,能解开就请直说答案,只要你能解开我们北疆的千古难题,我相信你们的千古难题也不在我们的话下。” “嗯,好,这话是你说的。言官,可记好?” 象鬼魅一样神出鬼没的言官,明明已经进了福寿宫,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幽幽地出现在端翌身边,倒是把阿不都吓了一跳。 “回靖王爷,都记下了。” 言官收起笔,侍立一边,和端翌一样做面无表情状。 言官是代表客观公正的历史做记录的,所以他们在执业时,不能有喜怒哀乐的表情…… 第二百三十五章靖王爷的心思你别猜 一言官,一靖王爷。一文一武,分立众人面前。 阳光洒在他们身上,别有一种肃穆的意味!让人觉得,这一刻,载入史册的话,一定十分热血美好! 阿不都清了清嗓子,努力用十万铁骑踏平大夏京城的美好想象来撑起一腔热情: “说吧,公布答案吧,我的神武大将军!你再拖拖拉拉,我都怀疑你答不出来了。” 阿不都一开口,言官奋笔疾书。 阿不都停下说话,言官也跟着休笔。 呃,大夏的言官,写字那么厉害吗?自已说话的速度挺快的呀,还带着北疆的口音呢,言官能记得清楚吗?这可是载入史册的重要时刻啊! 阿不都不禁有点怀疑地斜睨了下眼睛,想看清楚言官在纸上记了什么。 但是隔得有点远,他只看到言官在纸上记了乌鸦鸦的一片,似乎还真跟上了他讲话的进度,只是不知道有没有记完全。 “言官,阿不都王子似乎想知道你记录些什么,不妨念给他听听。” 端翌敏锐地捕抓到了阿不都的表情和举动。 听他如此一说,阿不都竟然没有反动,还露出满脸期待的表情,竖起来比常人长了一些的耳朵,也跟着转了一下。 侧耳倾听,说的就是这样吧? 端翌看着阿不都的举动,不禁想着,如果那个小女人在这里,一定会说:阿不都长得象兔子精…… 呃,兔子精,真地挺象的! 端翌想笑。 可是他还得端着。 面无表情。 现在,他可是代表着大夏王朝的威仪呢! 嗯,如果那个小女人看到他穿着这么簇新的礼服,在这里迎迓各国使节,用她的智慧来痛击阿不都,又会飞来几板砖? 是了,她管评论别人叫飞砖,真是奇怪的词语。不过他却听着觉得生动有趣得紧。 端翌心里流淌着温暖滚烫的思念,但是面上依旧冰寒零下十度。 言官得到端翌的指令,开口亦是面无表情地念道: “靖王爷,能解开就请直说答案,只要你能解开我们北疆的千古难题,我相信你们的千古难题也不在我们的话下。” “说吧,公布答案吧,我的神武大将军!你再拖拖拉拉,我都怀疑你答不出来了。” 呃,这不都是自已方才说的话吗?一字不漏的。 不该明明说得很威风吗?可是言官面无表情、声音也跟着没有感情,平铺直叙地念出来,怎么象鹦鹉学舌一般让人觉得特别滑稽呢? 是,滑稽! 下首的使节们已经有人“扑哧”笑出声来,许是觉得十分好笑吧! 大夏王朝的朝臣们出于礼仪,也为了表现泱泱大国的风范,倒是努力憋着。不过,憋着笑不比憋着屁舒服,有人面色潮红,显得异样地不正常。 阿不都的脸有点火辣辣的,很想提出抗议,大夏朝人才济济,能不能换个声音好听的言官啊? “够了,住口,我知道了。” 从言官念的这些话里,阿不都已经解答了心头的疑惑。是的,言官记录的确飞快,这是件大本事;另外,言官也记录得准确到位,自已的北疆口音,并没有影响他对语言准确性的判断。 这就够了。 阿不都不想再听到他鹦鹉学舌,赶紧喊停。 也还好他赶紧喊停了,不然大夏王朝那些憋着笑的朝臣们,估计会憋晕几个。 “嗯,下面,我给你展示我对你们千古难题的解答成果。” 端翌手一挥,便有一名英武的侍卫,手捧一个垫着红绸锦缎的银托盘上前,红绸锦缎上面放着一个精美的匣子。 阿不都认得,这匣子正是自已刚到大夏京城时,向大夏皇帝发难的那个“难题。” 呃,莫非,靖王爷真的解开了难题? 要不然,他为何如此从容镇定? 阿不都的嘴唇不禁颤了一下,有点不敢设想万一端翌真地解开了北疆千古难题的后果了。 那么他此次前来所做的铺垫和努力,便会全部打了水漂。 端翌镇定地上前,每一步都走得特别踏实。 大夏的朝臣们,早就个个都提前知道了这个难题,但是他们想得脑壳都要破了,硬是没想出解决办法。 万万没有想到,靖王爷竟然解题了? 他们也十分期待,伸长了脖子等看。 当然,他们的心也揪着,不太相信连他们这些文臣都解答不出来的难题,身为武将的靖王爷竟然能解答得出来。 放下文臣武臣身份的“恩怨”,一致对外,同仇敌忾间,他们还真希望靖王爷不要让自已失望。 不过,看到靖王爷踏实的步法,大家不约而同,都安下心来。 靖王爷能杀得北疆不得不签下休战协议,面对所谓的千古难题,自是不在话下。 如果眼前有一杯美酒的话,大夏王朝的朝臣们觉得,只要看到靖王爷这样自信的身姿走法,他们已经可以举杯相庆了。 端翌走到侍卫跟前,停了一下,然后便面无表情地揭开了那个精美的匣子,里面露出一枚硕大的夜明珠,他把夜明珠拿出来,托在手里,这夜明珠也真是大,足有他的一只拳头那般大,因此托在手里,就显得特别夺目。 端翌把夜明珠高高举起,示意大家看。 “好大的夜明珠啊,北疆看来,的确有点底蕴啊!” 有人羡慕北疆的财富。 “数百年来,劫掠了那么多国家,他们的秘库怕是累累垂垂,快要装不下了吧?” “咦,夜明珠上似乎有什么,我没看错吧?穿过了,靖王爷穿过了……” “你喊什么呀?穿过什么?哦,我也看到了,有一条绳子,穿过了夜明珠。” “是啊,真的是一条绳子穿过了珍珠,不是九曲玲珑道吗?靖王爷怎么做到的?” 跪着举着托盘的英挺侍卫是端翌的人。听到四周的议论声,不由地一脸血泪。 哎,做靖王爷的侍卫,真不是人干的啊!上回大冷天的,大半夜在柳庄的三清溪里抓鱼,这一次,大半夜地在花园里抓蚂蚁…… 大冬天的,抓蚂蚁容易吗? 他们几个侍卫和婢女,举着灯,撅着屁股,在花园里可是把每一朵花、每一个墙角下面,有可能出现蚂蚁窝的地方都翻遍了…… 当时谁也不知道靖王爷让他们去抓蚂蚁做什么,虽然未曾犹豫地应承下来,但是真是一腔血泪啊,比在北疆杀北蛮,难度也不遑多让嘛! 抓到蚂蚁后,也不知道死了几只,最后,他们眼睁睁地看着最终有一只蚂蚁,腰里缠着极细的线,从夜明珠的九曲道中,爬了过去,爬向九曲道另一头,香甜蜂蜜诱惑的所在…… 第二百三十六章无奈承认 作为五识过人的武将,听到众人的议论,端翌嘴角微不可察地略一扬,那抹笑容就象平静无波的湖面上泛起的微澜,很快归于平静。 开始是用手托着,那穿过夜明珠的绳子还不明显,端翌很快就发现自已拿着的手势不对,于是改用两根手指夹着夜明珠,举到空中,这样夜明珠就能凌空展示给大家看,夜明珠圆润的珠身两头,都各有一截绳子露出来。 “真的穿过去了,我看清楚了。” “啧啧,什么千古难题啊,哈哈,笑死人了,北疆的千古难题才几天就被我们大夏的靖王爷解开了。” “神武将军威武!” 人群吵吵嚷嚷的,有点象热闹集市的感觉。 而这一回,不光是来贺的众邦使节,就连大夏朝臣的队伍这边,大家也都是站乱了队形,因为要议论纷纷嘛,要交头接耳嘛…… 不过,这种时刻,谁都没有办法保持形像了。 而且,就连维持队伍秩序的大夏朝官员,也跟着乱了队形,他们也在交头接耳。 只有阿不都,脸涨得象猪肝一样,原本就蓬乱的毛发,莫名地更加乱了。 他简直不敢相信了,北疆的千古难题会被真的被端翌破解了? “不对,是假的。” 阿不都大嚷。 “咦,是假的?没有真穿过去?” “真的吗?可是分明是穿过去的呀?” 大家乱哄哄地,被阿不都一喊,现场的秩序更乱了,但是似乎也没有人来喊“肃静、肃静”了,因为场上的形势变化太快了,以至于都没有人维持现场秩序了,大家都伸长了脖子,看着场上的变化。 今天一连串的起转变化,让人眼花撩乱,尤其是北疆的阿不都,摆明了要来挑衅大夏王朝的,他的出现,已经成为超过降诞日这个最大的亮点,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可以说,大夏王朝如何妥善地解决阿不都的挑衅,关系到接下来几年里,众邦邻国对大夏朝的臣服、纳税进贡的态度。 “怎么说是假的了?” 端翌神色不变,手里仍是用两指夹着明珠,他的手指修长,皮肤在阳光照身下润泽透明,不象武将应该有的粗糙皮肤干裂的大手。 端翌看着自已的手,瞬间又想到,家里那个小女人,给他的护肤油还真好用,只不过用了几次,肤色竟然……呃,太出色了! 好吧,这也是国家形象。 端翌声音稳定,手也稳定,明珠两头的红色丝线特别明显,被风吹得高高扬起。 “你是粘住的,粘住两头,别想骗我。” 阿不都上前,手伸出去,就要抢端翌手里的夜明珠。 这一下变化极快。 如果让阿不都抢过夜明珠,把线扯掉的话,他就可以耍赖了。毕竟,除了他和端翌,在场的人都只是远远地看着,没有近前检查。 已经有人心思电转,猜出了阿不都的意图,但是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离端翌和阿不都都太远,没办法阻止阿不都的举动。 然而大家心里都是不甘的,他们相信端翌真的把柔软的丝线穿过了夜明珠的九孔玲珑道。但也抵不住阿不都的耍无赖。 不过,大家情急之下,都忘了,夜明珠是掌握在端翌手里。 端翌怎么可能让阿不都抓走夜明珠呢? 他修长好看的手指在阿不都的熊掌到达之前,微一屈弯,就把夜明珠纳入掌中,阿不都的手在空中划了个空。 端翌把夜明珠纳入手中,风神玉立,气定神闲,问阿不都道: “怎么?想销毁证据?” 言官在侍,奋笔疾书。 阿不都急红了眼,大声怒喝道: “你要是不心虚的话,就别把夜明珠藏起来,拿出来让我检查一下。” 端翌笑了,他伸开手掌,夜明珠在他的手掌里,煜煜生辉,阿不都瞪大了眼睛,分明看到那夜明珠的确是被穿透了,但是还打死不承认,道: “肯定是粘上去的,一头粘一条,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大夏人奸滑的手段。” 端翌无语地摇了摇头,蚂蚁辛辛苦苦爬了大半夜才穿过去的,他怎以能让阿不都诋毁蚂蚁的辛苦付出呢? 只见端翌拿起夜明珠,另一只手把那条穿透夜明珠的丝线两头提起,然后迅速地打了个结,接下来,端翌做了一个令大家一时猜不透用意的动作: 他对着阿不都勾了勾手指。 这是叫他上前的意思? 阿不都楞了一下,脚下没有移动。 端翌嘴角一抿,自已走上前,然后在阿不都楞神的时候,拂开他碍事的毛发,就象拂开心爱女人的头发一样,温柔细心地将夜明珠上打了结的线圈套在阿不都的脖子上。 “这下,你可以相信了吧?” 硕大的夜明珠套在阿不都的脖子上,被他黝黑的皮肤衬得格外显眼,透出一股说不出的滑稽的意味。 阿不都傻住了,他万万没有想到,端翌会有这样的举动。 丝线并不粗,很细,如果是粘着的话,夜明珠滑不溜手,恐怕世界上也没有一种粘胶能把丝线粘得这么紧,这样吊在脖子上,马上就会脱落了。 端翌让阿不都自证了。 众人都明白过来端翌的心事,不由“哄”地笑出了声。 言官奋笔疾书。 阿不都脸皮青了又紫,紫了又黑,但是在事实面前,他再继续耍赖下去,就是耍无赖了。 北疆虽然凶蛮,但是好歹也讲点面子。 阿不都脸上一阵扭曲,最终还是只能悻悻地拉下脸,把脖子上的夜明珠取了下来。 “如何?” 端翌眉角上挑,问阿不都道。 “是穿过去了。”阿不都还不甘心地抽了抽丝线,的确是这头拉出来,那头又穿进去,这才无奈地确认道。 四下里一片寂静。 不过,只是静了一会儿,人群里又爆发出热烈的笑声,有朝臣们的,有众使节的。 阿不都成了这欢乐海洋中的孤岛,一个人显得特别孤独。就象他的国家,在一众国家之中,显得特别孤独一样。 谁让他是来挑事的呢? 嗯,没事就好。 端翌眉眼一闪,主持庆典的唱叫官员看了眼端翌,清了清嗓子,叫道: “降诞仪式继续,北疆使节阿不都来贺!” “慢!”端翌出声了。 呃,靖王爷这是怎么了?降诞仪式还进行不? 唱叫的官员扫了端翌一眼,却不敢多说,赶紧打住。 众人的耳朵都齐齐竖起,靖王爷这是要为难阿不都了吗? 第二百三十七章备受打击 阿不都方才受的打击都还没还魂呢,脸上不免露出失魂落魄的样子,唱词官员的声音虽然只是依矩行事,但对已经没了魂魄和主意的他来说,不失为一种指望。 他只要木然地进到福寿宫,和大夏的皇帝端祉行个礼,返身出了福寿宫,他这趟大夏之旅就结束了,爱干嘛干嘛,也可以收拾铺盖卷滚回国了。 但是,端翌忽然叫停,阿不都的腿才堪堪要迈出去,却又不得不硬生生地停下,他抬眼看端翌,乌濛濛的牛眼中似乎闪着水汽,以至于让人看了象饱受委屈的孩子: 你欺负人…… “咳。”唱词官员清了下嗓子,心里暗暗想道,靖王爷,本官知道你很得意,把北疆使节的挑衅一一化解,但是你总不能太痛打落水狗了吧?竟然连基本的拜觑都不让他做了吗?“靖王爷……” 端翌一挥手,制止了唱词官员眼光的诘问,只是嘴角向上一翘,带着明显的嘲讽,但是嘲讽的风格好熟悉,明明就是之前阿不都一直挂在脸上看端翌的,哎,太辣眼睛了,众人都不忍再看了: 阿不都实在有点象,呃,象落水狗了。靖王爷真是不厚道,还要继续痛打落水狗吗? “阿不都王子,方才不是说好了吗?我解答了你国的千古难题,你则要解答我国的千古难题。现在,我的千古难题你还未解呢!” 哦,原来如此。 这是之前说好的条件。不算太不厚道。 众皆点头。 阿不都钢牙一咬,呃,得,都忘了还有这茬。 “好,你说吧!我阿不都愿闻其详!” 可是之前他所应允的一切,都是建立在端翌无法解出他的千古难题之上的,现在不知道端翌会出什么题,他心里还真是提着口气,担心极了。 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端翌开口了,他脑子里想着刚看到这道题时,心里满满是对自家小女人的惊诧,咦,那不是算术题吗?怎么自家的小女人也懂呢? 不过这道题拿来刁难一下阿不都,倒是恰逢其会。 于是端翌的嘴角,愈发噙着一抹众人认为“邪魅”的微笑,徐徐道: “这是一道外祖母的题。话说,外祖母给孙儿分李子。一只篮子中有若干李子,取它的一半又一个给第一个人,再取其余一半又一个给第二人,又取最后所余的一半又三个给第三个人,那么篮内的李子就没有剩余,篮中原有李子多少个?” 呃,我去,这是什么题? 阿不都脸色涨红,算术题他根本不懂好不好? 当然,身为一国之王子,阿不都自是晓得,若是通晓算术,对国家产业的重要意义。 而他细想之下,以他的经历,并未曾在国内听说过类似的题型,看来,这道外祖母的题,他肯定是解不出来了。 阿不都皱着眉,反复思量,最后只能无奈放弃,对着端翌拱了拱手道: “靖王爷,这道题,我不会。我输了。” 阿不都倒是答应得干脆,端翌见状,嘴角的笑纹肆意扩大,一抹笑容,就如水波纹一样,迅速在他脸上漾开,以至于他的整个脸上都覆满了笑容,端翌大笑出声,上前,拍了拍阿不都的肩膀,道: “承让!” 阿不都眼神迷离,但是他抓住最后一丝清明,终是不甘心地问端翌: “靖王爷,你能告诉我,这篮子里,原来到底有多少李子吗?” 阿不都抱着最后的希望:或许端翌也不知道答案呢?他只是念出这道题来吓唬他的。 “哈哈,篮子里,原来有24个李子。至于推演的过程,你若是有兴趣,我也可以在这里一并告诉你。” 端翌居然愿意现场教学? 阿不都咬着牙,不愿意就此被端翌打击完败,他想看看,端翌是否真的会懂得算术的推演,于是强忍着被嘲笑的羞耻,点了点头。 端翌让侍卫拿来一桶水,一支干净的芒扫帚,就在福寿宫外的大理石地面上,给阿不都写了他推演的过程。 可设原有李子X个,则第一个人分到x2个,剩余x2个;第二个人分到x4个,剩余x4;第三个人分到x83个,剩余为0;则可得式子x2x4x83x,化简可得7x83x,所以x24个。 原来如此,看起来似乎并不难。 阿不都努力想记着地上的算式,可是芒扫浸足了水,初写时字迹清晰,及到后来,被太阳一晒,风一吹,很快那些字迹就再度变成水汽,飞上了天,消失了。 阿不都只会杀人的脑袋里,记了一堆数字,已经变成了浆糊。 大夏王朝的算术,竟然到了这种程度? 阿不都看不懂算式,但是知道端翌并没有骗他,的确结果是这么推演出来的。 阿不都心中一阵苦涩。 一个国家,论武力他们被眼前这位神武大将军打败过;论地理,他们身处荒僻极寒的北疆;还有,大夏竟然有了那么厉害的算式,虽然他不知道算式现在还能有什么用,但是却隐隐从那复杂的公式里,感觉到一种可怕的力量,那种力量,比八股文更加强大,似乎能变成野火,生生不息,焚毁他的国家。 阿不都额上直冒冷汗,也不知道怎么地,迷迷糊糊地走进了福寿宫,对着端坐在龙椅上面的皇帝恭恭敬敬地行了个大礼,然后又退出来,及至他清醒时,已经是在回北疆的马车上了…… 靖王爷智破北疆千古难题,同时用本国算术难题加以还击,北疆使节阿不都失魂落魄,黯然回返本国…… 这个故事,很快成为京城说书坊里,说书先生最爱的段子,让听者如醉如痴,无不倾倒在靖王爷的睿智威仪之下。 而这个段子,自然也被收进了当期的《酒肆闲话》里。这些都是后话了。 只有端翌和少数皇族心里清楚,大夏王朝此次,又渡过了一次兵戎相见的危机。 虽说现在北疆实力不如以前了,但是大夏王朝也才刚刚走在复兴的路上,实在经不起再一次旷日持久的战争了。 能够吓退好战的阿不都,换来哪怕五年的和平,对大夏朝的发展也是极为有利的。 当白天的繁华喧嚣都散去之时,端翌独坐于王府,心里,更加想念那个山村里的小女人了。繁华寂寞,都惟愿与你分享…… 第二百三十八章思念至极 若是坐拥天下的繁华喧嚣,却没有一个心爱的人分享,那是多么地孤独寂寞…… 遥望不远处的皇城,黑影晃幢间,今天的降诞日大宴已近尾声,帝王家的繁华自是普通人不能想像的,端翌却觉得无趣,以疲累为名,早早辞别出了宫。 王朝最大的危机解除,他也着实劳苦功高,皇上和太皇太后便准了他提前离宴。 端翌并不羡慕皇帝的众星捧月,坐拥天下! 一个人,即便拥有全天下,没有办法拥有一颗真心,独坐偌大的龙椅,亦有一份凄清无处排遣。 端翌的心里满满的,全部是家里那个小女人。他倒了一杯果酒,那是自家小女人亲手作出来的佳酿,有她家门口山泉水的甘冽和她用心之后的醇厚,但却并不是她亲手送给他的,而是他从仙客来酒楼,第一次循私,调用了一坛。 要进京了,他就想着要把带着她气息的随便什么带在身边。既然不能带她一起来,能有她的一星半点气息、痕迹的物件都是好的。于是便有了这果酒。 当时,端翌也不知道夜萤会戳烂了自已的手指,缝了香囊送给他。除了果酒,香囊便是意外的惊喜,端翌宝贝至极,香囊系于腰间,寸步不离。 此时喝着果酒,他摘下香囊,放在手掌上,细细欣赏把玩。 香囊的做功十分粗陋,端翌却仿佛从那歪歪扭扭的一针一线上,看到小女人认真执着的身影,一针一下,一下一针,手指又被戳到了,她疼得放进嘴里吸吮…… 端翌爱恋地抚摩着香囊上的丝线,不禁又浮了一大白。 然后,他把香囊放在鼻下,细细嗅闻,仿佛能从中嗅到一丝微弱的夜萤身上的气息…… 京城中发生的热热闹闹的这一切,和僻于大夏王朝一隅的柳村的夜萤全然无关,她正左支右拙,应对着普通日常生活里的种种小意外,痛并快乐着。 宝瓶终于回来了,披着薄暮,雇了小五的车,当她提着一个大大的包袱和一个藤条编织的行李箱,出现在夜家的院外时,宝器简直乐疯了,冲出去,一把抢过她的包袱,然后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会抓着脑袋呵呵傻笑。 自从娘亲死后,他和宝瓶没有分开那么久过,虽然只有几天,却感觉象过了几年。 夜萤微笑着在院子里看着这如久别重逢后的姐弟俩,心头的一块石头也落了下来。 还好宝瓶平安无事地回来了,她一个女孩子一个人远赴府城,若是有什么事,她不知道该怎么责怪自已。 那天一早,宝瓶趁着她还在睡觉,就义无返顾地走了,否则,她或许会阻拦她,如果宝瓶坚持要去的话,她一定会跟随宝瓶一起去。 还好,宝瓶终于平平安安地回来了,夜萤隔着篱笆看到宝瓶,发现她眉宇间多了几分豁达和硬朗,看来这一趟外出,对她也颇有受益,至少锻炼了她独自处事的能力。 “你回来得正好,明天咱们家就要上大梁了,你还能赶上热闹。” 夜萤的话语里,努力平静,却掩不住声音里的轻松和欢喜。 “夜姐姐,幸不辱使命。”宝瓶空着双手,任由宝器替她提着沉重的包袱和那个藤条编的行李箱,一进院子,便对夜萤道。 “吃饭没有?准是还没吃吧?我去给你做碗面。” 夜萤却不急着打探宝瓶到府城的经历,转身进了厨房,做了一碗喷香的鸡蛋面条,放在厨房的八仙桌上,对洗了脸的宝瓶道: “快吃吧,我加了你爱吃的芝麻香油。” 一碗喷香的鸡蛋面条下肚,宝瓶的脸色马上红润起来,她看着屋里发绿豆的桶,都还盖着盖子,便笑道: “你看,我走了几天,绿豆还没发出来呢。” “对,前面那批在发,为了续上,又发了后面一批。仙客来酒楼的订单都来了。做了一批菜后,食客也能接受,量还用得挺大的,我教了他们水煮活鱼,现在豆芽是必备的底菜。” 夜萤絮絮说着宝瓶去府城之后这几天的事,看着宝瓶沉静的样子,这才慢慢觉得,宝瓶真是平安回家了,于是心里一下子就安静许多。 但与此同时,夜萤却又觉得,还有一个人没有回来呢,那个人去相亲,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对方的姑娘有没有看上他?他看上对方的姑娘没有?她开玩笑支的那些歪招,他用上没有? “夜姐姐,我吃饱了,咱们回房里说话吧?” 田喜娘正在捣估她的咸菜,这几天她把芥菜都腌上了,现在正在装瓮呢,宝瓶回来,她也来打了个招呼,就又出去忙碌了。 别看芥菜多,也不过装了四瓮,田喜娘还怕几个半大小子会把咸菜装坏了,也不要他们帮忙,自已一力干活,所以夜萤和宝器都闲了下来。 见宝瓶要汇报去府城的事,夜萤便点了点头道:“好”。 两个人回到夜萤房内,宝瓶便把宝器拿进来的柳条筐打开了,只见柳条筐四周垫着起着减震作用的棉布,然后里面同样是用软棉布隔开的一个个的首饰匣子。 匣子打造得也很精美,表面馏光,描着银色的暗纹,显得富贵而又低调。 光看这首饰匣子,夜萤就对里面的首饰充满了期待。 果然,宝瓶打开匣子,一支漂亮的金步摇便显现出来。 唐白居易《长恨歌》有云:“云鬓花颜金步摇。” 夜萤这次让宝瓶打造的,不光有簪子,也有这样的步摇,此时从画图到成品,夜萤不禁自已都看得十分震撼。 此步摇,以金为凤,下有邸,前有笄,缀五采玉以垂下,行则动摇,夜萤试着拿起,把它插在宝瓶头上,虽然发式不吻合,但是却衬得宝瓶都贵气妩媚了几分。 “不错,府城的工匠手艺精湛!” 夜萤赞了一句。 “夜姐姐,我找的便是府城里最好的工匠,叫珠月坊的,连工钱都贵了一成,打造出来的自不是凡品。”宝瓶见夜萤夸赞,有点小得意,但随即又道,“其实,此次能顺利完成姐姐托付的事,还是托了姐姐那些设计图纸之宝。” “哦,此话怎讲?” 夜萤正待打开其它首饰盒子,听到宝瓶这么说,便知道其间过程肯定有波折,便赶紧问道。好了,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大伙明儿见。(如果你不是紧紧跟随君,将手指往下一滑,或许会遇到我,未来更新君。) 隔壁老王家的,明儿见…… 第二百三十九章奸滑的掌柜 见夜萤追问,宝瓶便徐徐道来: “我进了府城,一路打听,知道最好的工匠都在珠月坊,便去求见。谁知道珠月坊因为名声在外,城里阔太太们预订的首饰珠宝都排到了两个月外,掌柜的听我说两天内要打造出来,态度强硬,不肯接单,任凭我说要提高工钱也不肯。” 宝瓶慢慢回忆着。 夜萤仿佛能看到她当天在珠月坊焦急想要说服掌柜的情况。 “那后来呢?掌柜的如何被打动了?” 夜萤也是一阵心痒,虽然现在首饰好好地就在手里,但是一想到当初曾被拒绝,她还是觉得一阵紧张。 “所以说喽,全托你设计图纸的福,眼看掌柜的生气拂袖要走,我拿出你设计的图纸给他看,告诉他,有设计图纸,不需要他的工匠再另外想草图。 没想到,掌柜的看到你设计的图纸,便双眼发亮了,称只要咱们让他们使用其中一款图纸来打首饰,就帮咱们加急打造首饰。当时事急从权,你也不在身边,我就只好答应了。夜姐姐,我自做主张,你会怪我吗?” 宝瓶担心地看着夜萤。 夜萤这才明白,为什么之前一直觉得宝瓶有种隐隐的忧虑,原来是这回事啊? “傻瓜,怎么会怪你?你做得很好,从今以后,你要记住,我既然把事情交付与你,就是全然相信你,面对各种突发状况,你有完全的决定权,懂吗?” 宝瓶顿时松了口气,一路上的忧虑全部消散不见。 她虽然有想到夜萤不会责怪她,但是毕竟没有亲耳听到夜萤确证前,心里总是忐忑不安的。 没想到,夜萤不光不怪她,还把这样的信任托付与她,宝瓶心里,此时除了视夜萤为救命恩人,更视她为知已了。 “夜姐姐,你如果到府城看了就知道了,你设计的簪子,打制出来后卖得有多好,当时掌柜的刚打出来,就被城里一个官太太抢去了。她说这么时新的样式,京城里都没有呐。 据掌柜的介绍说,那官太太是京官下放带来的,才从京城来府城没多久,京城里簪子的样式,她自是十分解的。她说好,那肯定就是好的,不输给京城的好。 唉,可惜,若不是咱们赶工,我是怎么也不会同意让掌柜的免费用你设计的图样。” 夜萤抿嘴一笑,能不好吗?那可是她抄袭的历朝的经典传世之作。虽然画图纸时记忆肯定有些模糊,不能百分百还原,但也基本保留了原来的韵味。 见宝瓶一脸可惜,夜萤笑道: “放心吧,图纸方面,姐姐我还会努力再设计一些新样式,到时候,咱们不急着用的话,就慢慢打制,不必受那掌柜条件的胁迫。” “哎,那就好,不然我这心里真是一阵阵抽痛啊!” 宝瓶是吃过苦的人,最落魄时身无分文,自然倍加珍惜现在的日子,也养成了守财的习惯。 夜萤无意中触到她的手腕,硬梆梆的一阵生疼,夜萤楞了下,问道: “你在路上可曾用过袖箭?” 那触感是袖箭,宝瓶回到家,一忙起来,竟然忘了解开脱下了。 见夜萤问,宝瓶一脸轻松地道: “所幸没有用上,我一路低调,旁边的人都不知道我身上揣着那么多银票,回程路上,两件行李虽然夸张了点,但是所幸我年纪不大,也没人特别关注我。” 夜萤点点头,这才欣慰地道: “还好,否则如果有什么事,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自责了。以后你不要一个人出那么远的门了。真的要去,我或者宝器总得有一个陪你去。” “夜姐姐,你放心吧,这段时间正好是咱们大夏皇上的降诞日,为了营造歌舞升平,官府不管是水路还是陆路,都查得很紧,进出码头,都有官府的人一一查验,江湖宵小几乎绝迹,所以还算平安。” “那你赶紧把袖箭脱了吧,戴着多累。”夜萤道。 “好。”宝瓶见夜萤打开首饰箱,继续翻看每一件新首饰,她便走到边上,把袖箭解了下来。 “卡答”一声,袖箭被解下后,宝瓶打开机关,只见原来里面满满的箭格,空了两格出来,宝瓶默默地往箭格里又填了两支,把箭格填满,以备下次需要时,拿出来就能用。 有些事情没必要让夜姐姐知道,省得她担心。 夜萤把宝瓶从府城带回来的首饰一一检查后,发现珠月坊的掌柜的虽然奸滑了一些,但是手下工匠的手艺真的没法挑剔,将每一支簪子、步摇,都打造得美伦美焕,实是她见过的最好工艺,夜萤十分满意。 这天晚上,夜萤便让风尘仆仆的宝瓶早早就去休息了,自已和宝器两个,提水为绿豆芽换水。 “夜姐姐,还好有这自来水,否则,咱们光是挑水就累死了。如果不想累,还得雇个专门挑水的长工,又得花笔钱。” “你还真能算计,如果没有自来水,就让你挑去,反正力气这么大,不用白不用。” 夜萤笑道。 “嘿嘿,我知道夜姐姐心疼我,不会让我去挑水的。” 宝器才不傻呢,整个一个小腹黑。 夜萤哼了一声,手下不停,将豆芽的水倒腾出来,换上新的干净的水,道: “你看到我哥了吗?现在也不去瓦窑做工了,整天不知道晃荡到哪里去。” “还能去哪啊?和小霞一块出去钻草垛了。” 宝器不防被夜萤这么一问,下意识地抖露了出来。 “什么?”夜萤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的?” “我当然知道,你不信就去村尾那草垛堆里看看,我昨天晚上见夜大哥回来时,衣服上还沾着好多稻草屑呢。” “呃,该死的夜斯文,得赶紧让我娘去和吴家说下订的事了。” 夜萤可不想夜斯文和小霞闹出什么丑闻来。 走亲和私会是不一样的,如果还没正式走亲,因为私会闹出大肚子什么的,总归背后是会被人指指点点的。 所以,趁着丑事还没发生前,赶紧去下订为宜。 说话间,田喜娘披着一身寒气回家了。这几天田喜娘都在大伯家伺候夜奶奶,每天都差不多这个时辰才回来。 “娘,奶奶好差不多了吧?” 夜萤见田喜娘一脸疲惫,便问道。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元旦假期开心吧,南方阳光晴好,大家可以出门踏青哈,真的,南方还绿油油的,仍然是可以踏青的…… 第二百四十章厨房夜话 “嗯,还行,能正常吃喝了,今天吃了一大碗萝卜排骨汤。” 说到夜奶奶的病,田喜娘这才打起了精神,脸上有了笑意。 “嗯,奶奶的病,其实应该算好了,能吃能喝,你明天不用去伺候了吧?” 夜萤算了下时间,距离那天夜奶奶欲生欲死已经过去了四天,夜奶奶过去体质不错,只不过是脱水造成的昏迷罢了,其实补好水,一般第二天就没事了。 看来,夜奶奶这是拿乔了,趁机享受一下大家伙的侍奉。 正常的侍奉也就罢了,作为小辈是应该的,但是夜萤看了下田喜娘疲惫不堪的神情,便知道夜奶奶肯定折腾大家了。 借着生病这个契机来折腾大家,夜奶奶还真会挑时间,毕竟那天她看上去差点死掉,大家伙都觉得是大病,心理上多少会纵容她一些。 反正不是她去侍奉,夜萤就懒得去挑这个刺了。不过田喜娘这时却说: “你奶奶虽然吃得正常了,却还不能下地,还得继续伺候着,不过明天是咱家新宅上梁的好日子,我和你奶奶说了,晚点过去。” “哦。”夜萤应了声,夜奶奶看来还没让人伺候爽,脱水这种病,看似凶险,但是救回来隔天就没事了,算了,爱作就让她作吧,“娘,我把明天上梁用的食材都买回来了,咱们现在动手做菜吧,不然等到明天怕来不及了。” “好。”田喜娘一想到自家的新宅上梁后,再过月余就能入住,不禁喜上眉梢,顿时也不觉得累了。 于是换完绿豆芽的水,夜萤和宝器、田喜娘三个又忙着准备明天上梁用的祭品和食材。 象炸排骨啊、煎鱼、炸肉丸子、红烧猪脚、整鸡这些,都可以提前做起来放着,明天只要下锅再加上调料热热就可以出锅了。 其它象发糕、磁壳龟、圆子这样的点心,夜萤是到三清镇上买了现成的,虽然多花了点钱,但是田喜娘要伺奉夜奶奶,没有空做,而她又不懂得做,这也是权宜之计。 倒是田喜娘,看到夜萤搬出这么一大堆买的现成的东西,不禁有点心疼,念叨道: “萤儿,不是我说你,晴天要捡雨来本啊,有点银两在身上,不要乱花,今后要办的正事还多着呢。不说别的,以后你和吴大牛也要盖新宅,又是一大笔花销。” 呃,我和吴大牛没有“以后”。 这句话,夜萤差点溜出口来,但是一想到田喜娘接下来会一整夜唠叨自已这件事,暂且算了。 反正三年不育,到时候就和吴大牛和离了。 那样的话,田喜娘也无话可说,她也不打算结婚了,这辈子就独自逍遥、象现在一样过吧。 做点小生意,种种田,赚点钱,走亲会友,可以聊聊农事,可以谈谈风月,挺好的。 这可是她想了两辈子悠闲的生活啊。 没有更好的了。 “娘,我的事还早着呢,你就别担心了。”夜萤看着手脚不停忙碌的田喜娘,想起宝器说的事,便提醒道,“哥去下订的事,你看好日子没有?看好了赶紧去和吴家说定了,他和小霞姐也好明正言顺地走亲。” “哎,你放心,我这两天有抽空和小霞她娘商量了下,准备明天看看八字,定个好日子下订。” 田喜娘看来也有把夜斯文的事挂在心上,这下夜萤就放心了,道: “这样就好。希望小霞姐能早日进门,咱家就更热闹了。” “瞧你说的,小霞若是进门,你还没动静,我怕村里人又要议论了。”田喜娘说着,担心地看了夜萤扁平的小腹一眼,瞅着宝器出去打水,便神秘地问道,“肚子里有了没?” “娘,我前几天小日子刚来。” 夜萤一阵羞愤,现在田喜娘整天盯着她的肚子,时不时就会问她有感觉没有,搞得她心烦意乱。 “唉,又来小日子啊?” 田喜娘失望地叹了口气。 “你是不希望我待在家里,想早早把我弄出门是吧?” 夜萤“威胁”道。 “哎,你是娘的心头肉,我也舍不得你走啊,只是这村里几百年下来,都是这样的规矩。你看村尾石庵的赵大娘,走亲三年没怀上孩子,被和离了,现在一个人孤老终生,家里兄弟都有了各自的家庭,谁能顾得上她啊?我可不想你落个那样的下场……” 田喜娘的内心也很矛盾。 明知道吴大牛配不上自已的女儿。唉,千错万错,这都是命啊! 如果,端翌早点出现就好了。 田喜娘的脑子里,不禁也是一阵浮想联翩。 夜萤听到田喜娘提到赵大娘,眼前也掠过那个孤独凄清的影子,她摇了摇头,道: “娘,你别担心,我不会晚景凄凉的,现在我做的一切,就是奔着以后过好日子去的。怎么可能会越过越差?” 田喜娘还想再劝说,这时,只听厨房门“吱呀”一声开了: “斯文哥回来了。” 宝器从外面提水进来,随口扔了一句。 话音才落,夜斯文便一脸春风得意地进屋了,看到娘亲和妹妹都在忙,夜斯文抽了下鼻子,道: “好香啊,做了这么多好东西?我肚子饿了,给我顺路来碗点心吧?” “不吃死你!” 田喜娘一看这个到处晃荡的儿子就一阵头疼,现在他把吴小霞搞定,自然也不去瓦窑上工了,这几天都无所事事地在村里走鸡斗狗的,田喜娘总觉得要给他弄点正事做。 “娘,怎么能这么说呢?按妹妹的说法,我还在长个呢,肚子到了夜里饿,也是正常的,不吃点心怎么睡得着?宝器,你说是吧?” 夜斯文还拉了一个垫背的。 宝器听到夜斯文说吃的,肚子里也不由地“咕噜”叫了两声。 夜萤听了,又好气又好笑,道: “好了,别闹,我给你们做点心吃。” 说话间,夜萤瞥到夜斯文脸颊一侧有一块异样的红,她走近了夜斯文,附在他耳边,低低道: “哥,你还不去洗把脸?” “啊?为什么?” 夜斯文还不明所以,一脸忡怔地看着夜萤。 第二百四十一章夜奶奶亲自来了 “你脸颊这都红了,哈哈。” 夜萤指了指夜斯文的脸颊,笑着走了。 夜斯文一摸自已的脸,想起这里正是小霞亲自已的地方,不禁闹了个大红脸,瞅着田喜娘和宝器都没注意到自已,赶紧出屋去打盆水洗脸了。 夜萤做了个简单的面汤,不过汤底却是正在熬的大骨汤,加了肉丸、绿油油的蒜叶、还一个人给了一大块排骨,吃得夜斯文和宝器满头大汗,直呼过瘾。 弄完宵夜,明天祭拜的用品也准备得差不多了,田喜娘让夜萤先回屋去睡,自已再做点收尾的工作。 夜萤也着实困了,这几天宝瓶不在家,她也是镇里村里来回地跑,虽然有宝器驾车,也经不住疲累,便应承了一声,回屋头一挨枕头,就睡着了。 次日天气晴好,正是上梁的好天气。 夜家的人,全数换上新衣,早早挑着祭品,就到新宅所在地做准备。 夜家的新宅,除了还未上大梁,已经初具雏形。左思右忖,征求一家人的意见的,夜萤把这幢宅子起名为“归燕堂”。 燕子本是吉鸟,燕子归来,也取一个吉祥的意思。 而且夜萤私心里把自已喻为恋家的燕子,希望在这里能住上一辈子。 夜斯文和田喜娘都是没文化的,听着夜萤解释寓意不错,也就同意了。 归燕堂是一幢砖石木综合结构的典型地方特色宅子,五开间三进深七间左右护厝,悬山抬梁式屋顶,翘脊飞檐,主脊置龙吻。红砖,青瓦,大木构造、砖石墙体、檐廊、庭院,石墁地,半月池,围墙,细部构件亦是精雕细琢,还有彩绘师傅上的彩色绘画,砖雕遍布其间。 现已成型的归燕堂,占地约三亩多,但是屋后亦有大片空阔的空间,如果清理出来的话,不下七八亩,夜萤打算日后再慢慢扩建进去,现在人口少,能住得下就先暂且住着。 屋后的空地,夜萤先辟成了一个宽阔的练武场,不光是宝瓶宝器兄妹俩可以使用,她也想有闲暇的时候运动一下身体。 在自家屋后运动,可以做一些现代的运动动作,便可免去村里人好奇不解的目光。 归燕堂的风水,四周山环水绕,以当日苏师傅来看,称之为狮子戏水,虽然称不上极品,但也上佳,据苏师傅说,是出武将的好风水。 夜萤倒觉得这个解释有点契合,想想宝器的身手,莫非他日后要行军从伍? 归燕堂的大门前,此时已经摆上了八仙供桌,供桌上,摆放了猪、鱼、鸡、鹅、蛋、豆腐、香烛等丰盛的祭品,这是田喜娘昨晚上忙活到深夜的成果。 而接到邀请的亲友们此时也陆续前来。 在农村,盖新宅是大事,上梁又很热闹,自然村里的闲人也不会错过这个观礼的好节目。 一时间,夜家的新宅前,密密麻麻齐聚了不下百号人。几乎是村里有空闲的大人小孩都来了。 这种时候,自是越热闹越好。 田喜娘看到大家都来了,脸上也露出了喜色,挺直了腰板,十分自豪。 “喜娘啊,你们家这是出息了,这宅子真是气派堂皇,全村你们家的宅子最大了。” “是啊,看着大门双塌寿、三级台阶、高门坎,真是好设计,院墙环绕,门前的半月池塘,也是看风水的吧?啧啧,得花好多银两呢!” 村里人一边向田喜娘恭喜着,一边羡慕不已。 田喜娘听在耳里,脸上喜孜孜的。她今天被夜萤盘了一个时新的圆发髻,上面缀了一支金发簪,身上穿着大红绸的棉衣,象个富贵的财主婆,喜气洋洋的。 夜斯文一脸得瑟,不过事先已经被夜萤警告过在言语上莫要太高调,招人反感,所以今天还算规矩,只是端茶送水什么的特别积极。 吉时快到了,村里亲友,还有夜里正都被请到现场,大家围成一圈,看着木工师傅在做准备,现场闹哄哄的,特别喜庆。 就在这时,夜萤看到村里远远地一辆马车徐徐而来,赶车的正是小五,而端坐车上的,不是夜爷爷和夜奶奶是谁? 田喜娘之前去请过夜爷爷和夜奶奶,但是当时他们推托说夜奶奶病未好,不能去。没想到,现在又“撑”着赶来了。 家有长辈,若是不能前来,无论如何,总是说不过去,也会招致村里人议论。 田喜娘看到夜奶奶竟然抱病前来,顿时十分激动,赶紧扔下手上的事情,直奔路头去等夜奶奶的马车。 “娘,您慢点,不是身体才好吗?应该多歇息歇息,您还亲自来,媳妇这心里,实在太高兴了。” 田喜娘十分朴实地道,上前小心翼翼扶着从马车上下来的夜奶奶。 夜奶奶哼了一声,看着田喜娘恭顺的样子,心里还算舒服,便道: “你们年轻人做事毛手毛脚,上梁可是大事,若没有长辈在场镇着,万一没弄好,这宅子的风水可就泄了。” 夜萤一听,觉得奶奶是不是会说话啊?她这话如果让木工师傅听到了,心里岂不是膈应? 哪有风水还没弄,就说风水会弄不好的? 夜萤看着夜奶奶,一身收拾得还算精神,头发也挽起来,盘了个老年妇女惯常盘的圆髻,收拾得滴水不漏,但是明明已经康复了,却还做出病歪歪的样子,走路都要田喜娘扶着。 而田喜娘亦是诚惶诚恐。 夜萤觉得啊,就是田喜娘这副样子,惯坏了夜奶奶,便回应道: “奶奶,吉时快到了,您到前面观礼吧,我扶你,娘,你还要点香烛拜拜呢,我来搀奶奶。” 田喜娘一听也是,只好抱歉地夜奶奶道: “娘,这会我得忙了,让萤儿跟着伺候您吧?” 夜奶奶点了点头,虽然心里不愿意,但二儿子不在了,田喜娘现在算是一家之主,当然只能放她忙去了。 夜萤上前扶起夜奶奶,扶得紧紧的,她已经计划好了,就这么看着夜奶奶,省得她不知道要闹出什么妖蛾子来。 若是有人和夜奶奶搭话,她也好在边上帮着圆一圆,省得夜奶奶说出什么不堪的话来。 反正,夜奶奶这时候突然来,她总觉得没什么好事会发生。 第二百四十二章孝顺的夜自清 在场的都是本村的人,所以大家都知道夜奶奶几天前差点见阎王的事,看到夜奶奶已然能够出门,大家伙不晓得她是拉脱水这件事,只觉得她还挺重视夜老二家上梁的事,便热情地招呼道: “夜奶奶,老二家大喜,你看看你,才从鬼门关被拉出来的人,也不好好多休息几天,还抱病前来。” 说这话的人比较直率。 夜奶奶听了,有点不是滋味。 什么叫从鬼关门被拉出来的人,好象她一脚踩进棺材里了,呸,多不吉利啊? 不过说实话,若不是夜萤有现代医学的见识,就当时那样的情形,再加上一家人手足无措,夜奶奶如今已经入土为安了。 夜奶奶又不好直接反驳人家,在外面,她还是维持一个比较明理老太太的形象的,只好压下心中的不满,点点头。 这边还没应付完呢,又有人说了: “夜奶奶,你们夜家三个儿子,就这老二家的有本事,起了这么大的屋子,看架式,上梁后雕梁画栋不在话下,真是太能干了。” 说这话的人,直接一棍子把夜大郎、夜三郎打死了。 夜奶奶最疼的是老大,次之是老三,老二是她最不待见的了,没想到,现在村里风向一变,大家都夸起老二家来了。 而老三早就死了几年了,家里现在一切好的他都享受不到了,夸他也没用,这些全是田喜娘的功劳。 夜奶奶想着这些,越想越憋屈。若不是待会她想借着村里的热闹行事,早就转身离开了,村里人这是会说话吗?真是给心里添堵啊。 夜萤在边上,看着夜奶奶的表情,阴晴不定,有苦说不出来,心里一阵阵暗爽。 活活,今天她什么都不用说,村里人都帮她说了,真是神助攻。 “奶奶,这里风大,您老加件外衣吧!” 就在这时,一个斯文温润的声音在夜萤身后响起,接着,一件棉外套直接被覆在了夜奶奶肩上。 夜萤回头一看,不是夜自清还有谁? 看到夜萤看到,夜自清向她发出一个同盟者会心的一笑,继续关心夜奶奶,让夜奶奶把手摊开,细心地给她穿上棉衣。 村里人看到了,都啧啧称赞道: “夜奶奶,您老太有福气了,你看,老二家盖起了全村最气派的新宅子,老三家这个又是童生,眼看就是秀才、举人老爷了,还对你这么孝顺。” 夜自清听着村里人的夸奖,脸上不动声色,并不自满,依旧是温润如春风,细心帮着夜奶奶扣着棉袄上的盘扣。难为他竟然扣得十分精准,看上去,并不像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这更引得村人赞不绝口: “夜童生从小就天姿聪颖,十分孝顺,并非一朝一夕,我得让我家孙子学着点。” 夜奶奶终于逮到一件可以光明正大炫耀的事了,她乐呵呵地道: “那是,我家自清,不光会读书,从小就十分孝顺,小时候我们在他家吃饭,吃地瓜总是拿小的,我问他为什么拿小的,他说,大的留给爷爷奶奶吃啊!” 边上的村里人听到了,不由一拍大腿,附合奉迎道: “就是嘛,我看夜童生光是孝行就说不完,品德端方,若是一朝为官,朝廷有这种官员,也是百姓的福份啊!” 夜自清此时才儒雅温和地一笑道: “刘伯你谬赞了,孝顺长辈,自是我们这些小辈当做的事。” 看着夜自清在村里人面前应对自如,夜萤眉眼微微一闪,夜自清还真是好心机啊,如若他从小就懂得如此,这个人的高深莫测,比她想象得还要夸张。 从小就晓得在村里人面前树立形像,他日自已若是在王财主面前求帮忙推荐的话,王财主这个人为人谨慎,哪怕答应自已,也会到村里来调查走证一番。 想必,调查走证的结果,会令王财主十分满意吧? 这就是夜自清长期浸润、树立形象的结果。 夜萤看着夜自清的眼眸,不禁又幽深了几分。 夜自清细心地替夜奶奶扣好棉衣扣子,这才和夜萤见礼道: “今儿个是上梁的大喜日子,恭喜萤妹了。” “多谢清哥,适逢其会啊,你往常也不在家里,正好这次能赶上这样的热闹。” 夜萤也微笑还礼。 目前来说,夜自清还没有展露出更坏的品质,看上去虽然虚伪了一点,但也没有让人过份反感之处,夜萤就暂且以礼相对。 不过,夜萤也不是个普通的农家丫头,不会被夜自清三两句好话就支使得团团转,成为他向上爬的踏板。 夜自清,想要从她这里获得一些好处,也必须付出一些代价。 夜萤微抿了下嘴唇,忽然脑子里有个想法微微露了下头。再看夜自清对夜奶奶的体贴款款,似乎就没有那么刺眼了。 “吉时已到,祭梁。” 就在这时,主持仪式的工匠大喝一声,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大宅前。 上梁前祭梁是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工匠们将贴上红纸的正梁抬到了新屋堂前,正梁前的八仙桌上,早就摆满了供品,香炉青烟袅袅,匠人们开始念祭梁词了: “走进华堂敬个礼,有说主东送恭喜。早来帮忙莫见气,只因愚下缺劳力。早逢良辰兴佳期,愚下拜望是良机。拜鲁班,拜张郎;拜岩匠,拜木匠;拜了师傅拜内行,上梁我是门外郎。隔行如隔山,隔山不内行,空话不妥当,敬请多原谅。新修龙庭亮堂堂,金银财宝满华堂。白鹤仙人定志向,鲁班先师造栋梁;掌墨师傅起小样,神工妙手彩华堂;八大金刚安的磉,八百勇士挑屋场……” 一通祭梁词念完,匠人们把大梁挑起,借着原来系在屋子上绳子之力,将大梁拉上了屋顶。村里人纷纷围拢前去观礼,上梁师傅这时高喊上梁歌:“上啊,大吉大利!” 声音整齐有力,带着某种特殊的音韵,而与此同时,夜斯文已经把早就准备好的爆竹点燃,顿时,现场响起一阵噼哩啪啦的爆竹声。 夜萤原本觉得这就是最热闹的部份了,没想到,比这更热闹的场面还在后面。 第二百四十三章夜奶奶的真正目的 一番小心翼翼的腾挪移转之后,匠人们终于把正梁放安稳了,这时, 匠人将果品、食品等用红布包好,田喜娘则在下方拿起一个箩筐等接。 “主家,大吉大利,大富大贵。” 为说着吉利话,匠人们将布包抛入田喜娘用双手捧起的箩筐中,这个程序称为“接包”,寓意接住财宝。 接下来,便是上梁仪式最热闹的程序“抛梁”。田喜娘“接包”后,匠人便将糖果、花生、馒头、铜钱、“金元宝”等从梁上抛向四周,让前来看热闹的男女老幼争抢。边抛,匠人们还边念叨着吉利话: “抛梁抛到东,东方日出满堂红;抛梁抛到西,麒麟送子挂双喜;抛梁抛到南,子孙代代做状元;抛梁抛到北,囤囤白米年年满”。 随着铜钱和花生等的抛洒,村里人一哄而上,不分男女老幼,争抢着扔在地上的铜钱等物,人越多田喜娘越高兴,此举称为“抛梁”,意为“财源滚滚来”。 终于,地上最后一枚铜钱也被大家争抢一空,抛梁便宣告结束。 参与抛梁的村人,手里都拿着铜钱,兜里都满满装着糖果、花生,他们对夜老二一家的大方表示十分满意,村里好几年没有人起新宅了,有些小屁孩是生出来后才第一次参加这种仪式,他们都震撼于这样的仪式居然是有热闹看、还有铜钱拿、糖果吃。 大家嘻嘻哈哈,十分开心,当然,嘴甜的也不忘说些吉利的好话。 阳光晴好,每个人都嬉笑颜开,空气里流淌着甜言蜜语,让夜萤觉得生活挺美好的。 如果一辈子在这里生活,都能有这样愉悦的氛围,人人脸上都露出笑容,那该有多好啊! 只有夜奶奶脸上略为臭臭的,她实在看不惯田喜娘抛梁时的大手大脚,半筐的铜钱啊,就这么洒没有? 谁家抛梁是这样大手大脚的了?就是村里头做瓦窑最有钱的吴老汉家起新宅时,也没有这般出手大方,谁家不是意思一下就好? 不过,这种情形之下,夜奶奶倒是不敢说什么,如果这时候说出心思,便会被全村人笑为小气,恐怕一辈子都会被人笑话。 “哟,夜家的宅子是三进的呢,每一进还都有单独的院落,真是阔气。” “这样建的宅子,在咱们村里是独一份啊!没想到夜老二殁去没几年,田喜娘一个人拉扯着俩娃,能有这么出息!” 上好梁,村里人便在还未完全完全的新宅里四处游走,趁机东摸西看。 吴老汉也被邀前来,此时夜斯文赶紧拉着他去看自已将来要和吴小霞住的独立院落。 吴老汉显然还比较满意,脸上的神情十分放松,不时还嘴角带出笑意来。 “喜娘,我和你爹的厢房在哪里?你这三进的院落,东绕西拐的,我都快走迷路了。” 就在众人欣赏夜家新宅时,夜奶奶突然用很大的嗓门问儿媳妇道。 呃,来了…… 夜萤一直不离夜奶奶左右,见她一直都还算正常,一颗提着的心才放下来,没想到夜奶奶就来了这么一出。 看来,这就是夜奶奶此行的目的了。 就是要在村里人面前,让田喜娘定下夜家二老住的厢房,以后,他们就可以名正言顺,长住于此了。 夜萤心里一沉。 若是让夜爷爷和夜奶奶再住进来,想要让他们出去,用上次的办法恐怕也不行了。 他们有了一次经验,这一次,他们见她盖了那么大的房子,一定猜度她极为有钱,赖也会赖在这儿,别想他们挪窝了。 上梁是个大喜日子,可是夜奶奶的举动,让本来高兴的夜萤,就象突然吞吃了一只苍蝇一样,又恶心又难受。 “爹,娘,那二进的院子是斯文以后娶媳妇用的,除此以外,你想住哪里,随你们挑。” 当着众人的面,夜奶奶这么说,不禁让田喜娘又惊又喜,在她看来,肯搬来和她住,这是夜家二老对她的最大肯定。 谁说二郎死了她就无依无靠了?夜家二老肯来,就是她最大的依靠啊! 夜萤一看田喜娘喜上眉梢,不禁扶额。 这二老是生你养你还是帮衬过你了?为什么你一听到他们要来住,就象捡了一百两银子那般开心? 反正,如果他们搬来住,夜萤打定主意了,决不和他们住在一个院子里。 “我和你爹年纪大了,身体虚寒,怕阴凉,我们还是住在首进的院子里吧。” 夜奶奶早就觉得首进的宅子阳光敞亮气派,所以田喜娘这么说,她一下子就指定了要首进右侧的那间大厢房。 不过,每一进宅子的厢房都是对称的,所以左右的厢房都一样大,这样,田喜娘就住在左侧的厢房,而夜萤则选择了第三进的院落,她和宝瓶、宝器住在第三进的院落里,其实这样也方便,后院离他们一墙之隔,正好方便每天早上练武。 夜萤这么计划着,忽然想到,如果以后在后院练武,端翌进来岂不是不方便,那只能在后院那里再开个后门了,方便端翌进出。 夜萤思考间,夜奶奶已经做出决断,而田喜娘也一口应允,村里人看着羡慕道: “夜奶奶,还是你有后福啊,老了老了,还能住上这样的大宅子。” “那是自然,我们家老二余荫,墓地的风水选的好,喜娘才能攒下钱盖这样的大宅子。” 夜奶奶脸不红,心不跳,为了让腰板更硬些,还楞把在地下数年的夜老二扯了出来。 夜萤想起风水相师苏元培说的;夜家风水无甚突出的话,再对比夜奶奶说的话,不禁想笑。 就在这时,工匠招呼众人退出新屋,道:“大家出来,让太阳晒一下屋梁,这叫做‘晒梁’。” 大家听工匠的话,纷纷退出新宅。 “时已近午,大家都到我老宅去吧,我设薄宴款待大家。” 主家设宴款待匠人、帮工和亲朋好友,是上梁仪式的一部份,田喜娘招呼着大家,于是一伙人便三五成群,往夜家老宅走去。 夜奶奶一副腿脚不便的样子,夜自清依旧是小心侍候,有夜自清在,夜萤又确认了夜奶奶到此的目的,便把夜奶奶甩给夜自清,托说要回去帮忙炒菜,就匆匆离开了。 不过,夜萤还没走几步,却又被夜奶奶叫住了…… 第二百四十四章小五的心事 夜萤不知道奶奶叫她干嘛,只好停住脚步,又返回去。她扫了眼夜自清,夜自清在夜奶奶背后摇摇头,表示他也不知道夜奶奶为什么要叫她。 “奶奶,有什么事吗?” 夜萤一看夜奶奶爱理不理的样子,只好自已问了一声。 夜爷爷蹲在新宅面前一块还未破开的青石板上,“叭哒叭哒”的抽着烟,眼睛打量着新宅,似乎在欣赏新宅,并不理会夜奶奶和夜萤的交集。 夜奶奶的病好了,夜爷爷又恢复了过去的淡定从容、不爱说话的模样。 “丫头,去把雇小五马车的账给结了。” 夜奶奶脸不红、心不跳,张口就来,连夜萤的名字都懒是叫了。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夜萤心内倒是松了口气,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是事,何况只是这点小钱。 夜萤点点头道: “晓得了。” 夜萤走到等在边上的小五身边,问道: “小五,我奶奶雇你半天是吧?要多少钱?” “呃,夜姑娘啊,咱们是老客户了,算你五十文吧。” 小五看到夜萤,有点不好意思,上回偷酒被夜萤一家逮着,还好事后夜家并没有对外流传出那件事,保住了他的颜面,小五还是挺感激的。 “好,这是五十文,给你吧,你在这里再等等,一会老太太要去哪,你就载她去哪,雇的车钱若是不够,你再找我要。” 夜萤交待道。 “行,没问题,你放心。”小五见夜萤并没有再提起那件事,心里尴尬了一下,但是他的脸皮原本就比较厚,夜萤和他说话打破了某种微妙的不自在,再说话,他就自如多了,“夜姑娘,你最近有见到彩凤吗?我到处都找不到她,听说,是被她娘拘在家里学女红了。” 小五想着夜萤过去和彩凤多少有来往,便问道。 “没有,我也好久没见到彩凤了。”夜萤没想到小五会问她彩凤的行踪,想起彩凤那晚被狼狈抬回家的事,不由地顿了一下才道,“拘在家学女红?莫不是彩凤要嫁什么大户人家了?” 一般乡下的女子,只要会拿起针,懂得缝缝补补就行了,也没听说有人特意学什么女红,除非,是想嫁入大户人家,才要专门去学女红,以免进门后,被夫家看不起。 “这个倒是没听说。好久没看到她,还真是有点那个……过去她和我的关系不错,本来都想让家里去提亲了,唉,谁知道有一段时间她突然冷淡了我。” 小五微微甩着马鞭,一脸郁闷地道。 “呃,好男儿何患无妻,呵呵,小五不要想不开嘛。我得赶紧回家给我娘打下手啦,回头有空咱们再聊。” 夜萤一时间不晓得怎么安慰小五,而且彩凤对小五来说,绝非良配,但是这话由她说出来,就会得罪一大片人,所以夜萤赶紧找了个托辞就溜了。 小五缩在马车上,甩着马鞭,耷拉着脑袋,一脸没精打采。 一个阴沉着脸的男人走近了小五。 小五都快睡着了,猛地感觉到身边低气压似的冰寒之气,他不由身体一抖,被吓精神了。 他抬起眼睛看了下吓着他的对方,一楞之外,双眼立即焕发了神彩,叫了对方一声…… “萤儿,这些菜你来炒,你炒得好吃。” 一看到夜萤回家,田喜娘迫不及待地吩咐夜萤。 今天请的以上梁的工匠为主,其余的就是至亲几户,还有夜里正等村里德高望重之人,林林总总坐了四桌。 还好田喜娘昨天晚上忙到下半夜,许多菜都是半成品,要炒制起来也快。 夜萤应了一声,便接手田喜娘灶头的工作,田喜娘则忙着帮忙递菜、洗菜、给席间端盆什么的。 宝器拿着锋利的劈骨刀,正在劈今天祭拜用的熟猪头,一刀下去,猪头便被麻利地从中间劈开了。 夜萤看他的麻溜劲,便叮嘱道: “一会猪耳朵和猪脸要切成薄片,炒一炒,可下酒了。” “唔,我晓得。” 宝器闷闷应一声。 这时,一个略带拘谨的女声响起: “夜姐姐,我来帮灶可好?” “好啊,白雪,我们正缺人手呢。” 一看白雪主动帮忙,夜萤喜出望外。 白雪自从得了夜萤的护肤油后,便一直觉得自已欠了夜萤一大份情,那护肤油可是镇上的富户千金才能用得起的,夜姐姐如此大方,一下子就送了自已一大瓶。 白雪自从用了那护肤油后,手上果然不再逡裂,而且冻疮也好了很多,手不再肿胀难看了,心里更是承了夜萤的情。 宝器一见是白雪,手下的刀又用劲了几分,夜萤忍不住唤他: “有力气也别这么使啊?切得太碎了就不好吃了。” 宝器的耳朵尖红了一下,眼睛一扫,看到白雪要洗那些绿豆芽,便叫停道: “水冷,你别洗菜,你来切猪头肉吧,骨头我都破开,光肉不难切。” 说话间,宝器便换了把稍轻一些的菜刀,塞到白雪手里。 白雪见宝器这么说,也不好推托,便真的拿起刀切肉,而宝器则自已双手浸入冰冷的泉水中,洗起那些绿豆芽来。 “夜姐姐,这就是你们说的绿豆芽啊?这是用来吃的?好吃吗?” “好吃,一会让夜姐姐炒一盆让你尝尝。” 夜萤根本不用回答,宝器都替她回答了。 “哦,那不用了,我吃饱了。” 白雪脸一红,觉得自已问话的方式不对,让人误会了吧?还以为她馋嘴了。 “别不好意思,这绿豆芽啊,现在市面上还没有,不过我们都尝过了,味道还挺好的。” 宝器瓮声瓮气地,说话间,只听夜萤一阵“唰唰”地爆炒声,接着,一小盆热汽腾腾的肉片炒豆芽已经放到白雪面前,夜萤笑道: “白雪,你试试,看看好吃吗?当做第一批尝鲜的顾客,给我们提提意见吧。” 白雪没想到夜萤手脚这么麻利,宝器才说呢,转眼就炒出来了,看着绿盈盈的豆芽,再衬上香喷喷的肉片,顿时让人食指大开。 见白雪拘束,夜萤笑着拿出两双筷子,一双给白雪,一双给宝器,道: “你们都要在灶下帮忙,不能上桌吃饭,不过,咱们也不能饿了自已,边做事边填饱肚子吧,这个拿来就白面馒头,味道应该不错。” 说话间,夜萤揭开锅盖,里面蒸了一屉热呼呼的白面馒头,夜萤夹了几个出来,放在盆里,端到了白雪面前。 第二百四十五章各怀心思 见白雪还拘谨,一副手脚没地方放的样子,宝器便上前,落落大方地拿起一个白面馒头,浑不在意地道: “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说着,还夹了一筷子肉丝绿豆芽,边就着馒头吃了起来。 看到宝器吃,又有夜萤鼓励的眼神,白雪慢慢放松下来,也拿起白面馒头吃了起来。 其实都是半大的孩子,几下往来,两个人就开始熟悉起来了。白雪也没有象一开始那般拘谨。 看着两个人有说有笑的模样,夜萤不由暗叹口气:我这是助长早恋吗? 白雪显然是干惯了家务活的,刀工不错,切起猪头肉来,十分麻利,卤熟的猪头肉被她切得薄薄的,肥里带瘦,夜萤加了些自家种的蒜叶一炒,香气扑鼻,端出去,自然很受大家的欢迎。 宝瓶来来回回地帮着端盘子,夜萤看到撤回来的盘子都被吃得干干净净,心下亦是欢喜。 做厨师的人,最喜欢吃饭的人把自已做的菜吃光了,这是对厨师最大的礼赞。 意外的是,夜爷爷和夜奶奶也来坐席,这回他们并没有说什么阴阳怪气的话,而是相对安静地吃到了最后离去。 看来,他们也晓得起新宅是件百年基业的大事,有些事情不宜闹得太过份。 而且田喜娘也当着全村人的面,应允了他们住的院落,以后这新宅也是他们做威做福的地方,他们才不会去诅骂自家新宅,免得引来不好的风水,最后反而伤及自已。 夜家其它两兄弟也都到齐了。 夜大郎和夜三郎都万万没有想到,只靠田喜娘一个人苦苦支撑,老二家竟然能盖起这么大的宅子,明显生活比他们过得更加滋润。 说他们心里一点想法也没有是不可能的,不过,到底是兄弟,他们也不会表现在明面上。 夜大郎不由想起,娘亲和他提过的,夜萤懂得酿好酒的配方,那果酒在三清镇上卖得可贵了。 夜大郎不由暗自琢磨着,是不是让老娘住进老二家后,想办法把夜萤酿酒的秘方偷偷弄到手,那样,他就又多了一门生财的本事。 做柿饼让他一家衣食无忧,但是要大富大贵却不可能,如若有了那酿酒的方子,自已早晚也能过上象二弟家这样的生活。 夜三郎则比较满足,自从夜萤来他家订过炭后,发现他烧的炭质量不错,于是便成了固定客户,让他以后常年往家里送炭。而且夜萤要的量也挺大的,这让夜三郎心情大好。 再说,他家的情况和大郎家又不一样,大郎的两个儿子,没有一个成材的,而夜自清,则是全村公认的将来要做官老爷的人,这让夜三郎看到老二家起的新宅子,心里少了许多酸涩的味道。 反正,他早晚会和儿子一起住进官府衙门里,成为人人尊敬的老太爷,到时候,一切辛苦付出都是值得的。 心理平衡许多的夜三郎倒是气定神闲,吃了个酒足饭饱。 内心还暗道:今天二嫂还真慷慨,上个梁还请这么丰盛,等闲庄户人家,上梁那天,席上若是有几个肉菜,再加上馒头之类的,就已经不算失礼了。 二嫂家不光有鱼有肉,一连上了十二道菜,一些时新的菜式,什么宫保鸡丁,绿豆芽炒肉丝、水煮肉片、油焖大虾…… 这些菜大家都只在馆子里吃过,但是平时很少能吃到,就算下过馆子,也是经年被人请才吃过一次半次。 一番宴请,让大家心满意足,一直吃吃喝喝了三个时辰有余,才酒足饭饱,告辞而去。 接下来的菜尾,自是由田喜娘亲自收拾。 夜萤让田喜娘把菜尾倒去喂猪,但是田喜娘却说菜尾在农家是最下饭的菜,哪家请客后,菜尾都要吃个七八天的,哪有大手大脚倒掉喂猪之理? 夜萤看着田喜娘把所有的肉菜拢到一块,全部倒在一个大盆子里,再把油炸的食品摆一块……一一分类好。晓得接下来,这些菜不吃完,田喜娘估计就不会让他们吃新的菜了,夜萤不由一阵反胃。 她可不想接下来这么多天,都吃别人的口水菜过活啊。 “娘,你把这些菜又倒在盆子里干嘛?” 夜萤看着田喜娘折腾。 “傻孩子,咱们家没怎么请过人,你也不懂得规矩,那些来帮忙做事的乡亲,都要一人送一盆给他们,当做谢礼啊!” 田喜娘教训道。 原来还有这规矩,夜萤囧了。 拿口水菜送人好吗? “娘,这吃剩的菜送人好吗?” 夜萤看田喜娘热情洋溢的样子,忍不住还是泼了冷水。 “村里的规矩一向是这样啊,菜尾嘛,什么吃剩的菜,这么难听。” 夜萤听田喜娘一说,顿时感觉村里人是不是故意集体智商下线?明明是剩菜,换个好听的名字:菜尾,就可以装成不是口水菜了? 不过,既然村里的规矩是这样,自家算不得特例,夜萤也就让田喜娘去安排了。 反正,这种拿剩菜送人吃的事情,她是做不出来的。 但是没想到,田喜娘把一盆盆分好的菜尾,送给今天来帮忙洗碗、搬桌子的邻居什么的,大家都喜孜孜地连连道谢。还说夜老二家的菜尾厚道,里面有大块大块的肉,还有罕见的虾,这下回家娃儿可解馋了。 见大家一脸真心真意道谢的样子,夜萤方明白,娘说的怕是真的了,以菜尾道谢,是村里不成文的规矩。 好吧,好歹把菜尾分销出去一下,不然真要放在家里吃好几天,她也受不了啊! 说话间,就见宝器也端了一盆菜尾往隔壁老王家去了,不一会儿,宝器满面笑容地从隔壁回家,手上的菜盆已经空了,看来,他又借机去丈人家刷好感度了。 夜萤不禁一阵扶额。 这熊孩子撩妹,还真是无师自通啊! 宝瓶有点发觉异样了,看到夜萤的表情,似乎又明白了点什么,她见四下无人注意,便凑近夜萤道: “夜姐姐,宝器最近怎么了?我见他总是神神秘秘的,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哦?神神秘秘的,有何表现?” 夜萤好奇地反问。 第二百四十六章背后八卦 “以往他的衣物都是让我洗,这次我回来后,突然不让我洗了。大冬天的,我们过去都是一个被窝里睡,暖和,这次回来,他突然不肯和我睡一头了,说要自已睡另一头……” 原来如此。 夜萤听到这里,不由地想笑。 熊孩子情窦初开,还真是突然间长大啦! 宝瓶一脸郁闷和不解,看到夜萤笑,她心里顿时有了点底,赶紧问道: “夜姐姐,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 “我和你说啊,宝器这是长大了,开始懂得男女授受不亲了。”夜萤赶紧解释,省得宝瓶闷坏了,“是我疏忽了,没想到他一夜之间,突然变成小大人了,嗯,我那还有一床新棉被,今晚上先拿去给宝器用,还有,床可以调整成两张,挤是挤了点,自在。” 夜萤这么一说,宝瓶登时明白了。她不由地一脸郁闷: “小鬼头,搞什么嘛,有了别样的心思,可以明着说,害我猜半天,还以为是不是自已哪得罪他了。” “呵呵,我也是这几天才有点察觉啊,之前也把他当成小孩子来看了。谁也没有想到,宝器会一夜间成长起来。” 夜萤劝导宝瓶,表示这不是她身为姐姐的失职。 “哎,我还一直把他当成那样娘亲不在时,躲在我怀里哭、怕黑、怕打雷的小肉团来看。” 宝瓶有点伤感地道。 长姐为母,娘亲不在的日子,宝瓶一直是身兼母职,宝器在她眼里,就是一个小屁孩,需要她操心吃穿度用,现在突然要闹“独立”了,宝瓶一时间肯定转不过弯来。 “你自已在我眼里还是孩子呢,但是你不一样也在长成吗?宝器是男孩,总要长成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可能在你羽翼下生活一辈子。他能独立,是好事。” 夜萤的话,宝瓶自然会听进去,她边收拾着桌上的碗筷,边慢慢舒展开容颜道: “夜姐姐的话,自是极有道理。” “过个把月,新宅就能住人了,到时候你们一人一间,也就都放松了。” 现在的建筑,即便用了油漆,也是天然的生漆,不存在装修污染的问题,因此只要一装修好,就可以入住,不需要一段时间通风散气。所以,夜萤才有此一说。 “嗯,也是,毕竟他也不小了。”宝瓶慢慢接受了自已弟弟已经不是需要她庇佑的小奶娃的现实,手下也利落了许多,“知道他为什么变成这样,我也就放心了。” “呃,宝器有了心仪的对象。” 夜萤想了会,还是觉得该把这件事告诉宝瓶,以免真有什么,她弄个猝不及防。 “什么?是谁?” 没想到,宝瓶还是被惊吓到了,手一晃,手里的碗差点没掉到地上。 “我也是无意中发现的。不过,事情还没挑明呢,只是心里暗暗喜欢着吧。” 夜萤一看宝瓶紧张,心道还好提前告诉她了。 “是谁啊?夜姐姐你倒是告诉我,急死人了。” “喏,隔壁王家的白雪。” 正好,这时候白雪提着一桶洗碗的水,走过她们身边,要去水沟里倒掉脏水,换上干净的水,夜萤便冲她一呶嘴。 “啊?是她啊?” 宝瓶看着白雪瘦弱的小身子,不由地多看了几眼。 “怎么样,知道未来的弟媳妇,激动不?” 夜萤打趣道。 “去,夜姐姐,别开玩笑了,宝器现在怕是也没有定性吧?这事还是先别说,到时候会害了人家女孩子的。” 宝瓶这么说,夜萤也就正经地来,道: “你说得也是,宝器还小,不急着想这些事,不过我看他对人家真地挺上心的。” “哎,看他自已了,这种事情……” 说到这里,宝瓶也是手足无措的样子。 她自已还是个未经人事的小姑娘呢,真地让她拿主意,她也拿不出好主意啊? “放宽心,宝器是个知分寸的,白雪也不是坏姑娘,我看她也挺有分寸的。” 初恋往往是不会成功的。 夜萤心里,不知道怎么掠过这句话,但却不好说给宝瓶听。 “嗯,那就权且观察着吧。” 宝瓶这下又添了桩心事。 一群人忙到临近傍晚,才把桌椅拆送回公中的祠堂,把所有公中借来的碗筷都洗干净,同样送到祠堂的仓库锁上。 这里家家户户办红白事时,请客需要的桌椅碗筷,都是从公中这边借用,否则,平素谁家也不会置办那么多桌椅和碗筷啊! 田喜娘少不得又留帮忙的女人们吃晚饭。 和下午的盛宴比起来,晚饭就简单多了,米饭加上菜尾,再炒一大盆肉沫芥菜,就对付过去了。 不过,对这些帮工的女人们来说,这样的晚饭仍然是丰盛厚道极了。 于是,过了今天,村里人都免不了说夜老二家这次真的发了,不光起新宅,连请客吃饭都是极为大方的。一时间,夜老二家的地位,在村里人眼中,又高了一些。 当然,村里人也不光是看谁家赚的钱多就待见谁,夜萤此后,不光是村里祖祠修缮、还是扶助弱小,都让夜斯文出头,捐了不少银两,乐善好施之举,才让夜老二家,在村里慢慢地立起地位来。 这些都是后话了。 总算忙完一件大事,把帮工的人都送走后,夜家慢慢恢复了往昔的平静。 夜萤在厨房里忙了一天,也是累得个腰酸背疼的,此时好不容易休息下来,首要做的事自然是先去泡个痛痛快快的木桶浴了。 一身油烟缭绕的气息,随着清水的涤荡都被冲涮一空,身体也跟着空灵透明起来。 不知道,端大哥相亲成了没有? 夜萤一闲下来,脑子里立即浮出这个念头。 算起来,离开半月有余,按端大哥说的日期,也该回来了吧? 可是,如果相亲成了,新妇肯定会喜欢住在府城那种热闹的地方,哪里会跑来柳村居住呢? 就算来柳村,也没什么意思了。 夜萤泄气地想。 殊不知,她在这里想着端翌的种种,端翌却在皇宫里如被架在明火上慢慢烤。 看着眼前慢慢逼这的丽贵妃,端翌只能一步一步后退。 “表哥,你腰上的香囊,是哪个姑娘送的啊?” 丽贵妃忽然停下脚步,一本正经地问端翌。靖王爷:丽贵妃,你不要逼人过甚…… 丽贵妃:来人,呈上香囊一百个…… 靖王爷:我不是卖香囊的,不需要这么多…… 香囊:我招谁惹谁了…… 江陌南:这里是销魂断君……我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还是老话,你不是紧紧跟随君的话,手指再滑一下,或许会遇到我,未来更新君……) 第二百四十七章辞别 “能送我香囊,且被系到腰间的,自然是心仪的姑娘。”端翌正色道,并不惧丽贵妃眉宇间威逼的戾色,反而坦然地一扬眉道,“丽贵妃何时变得这么喜欢追问端某人的私事了?” 丽贵妃万万没有想到,端翌竟然会这么尖锐直接,原本以为她这么问,端翌会躲闪不答。 丽贵妃心中一阵强烈地绞痛,她不由地捂住了胸口,脸色大变,用凄婉的声音道: “表哥,你这么快就忘记我们以前在一起开心的事吗?” 端翌闻言,脸色为之一变,疾退了三步,才站定道: “丽贵妃,如今你贵为皇上的宠妃,莫再拿以往说事。端某告辞,日后也请丽贵妃不要再假传圣旨宣端某进宫,否则,下回端某定不再帮忙隐瞒掩饰。丽贵妃请自重。” 不等丽贵妃回答,端翌便昂然拂袖而去,留下丽贵妃一个人在宫中黯然伤神。 独自伏于案几伤神的丽贵妃,在端翌走后良久,一直沉溺于往昔美好的回忆中……稍倾,她唤来自已最信任的宫女如云,低低对她交待了一些东西。 端翌走出宫中,一时还心绪难平。 不知不觉,他竟然走到了太皇太后住的寝宫中。 端翌这时候并无心情去见太皇太后,正当他准备绕开时,却被吴嬷嬷看到了,她惊奇地道: “靖王爷怎的突然进宫?” 端翌见行踪被发现,无奈只好强笑道: “再有一两日就要离开京城,特此来拜别太皇太后。” 进入宫内,看到太皇太后正闲适地让一女子梳头,那名女子的衣着装饰却不是宫内的服饰,不由地有些忡怔。 太皇太后抬眼看到端翌,高兴地道: “翌儿,这位是名动京城的盘发师陆娇蕊,正好今日闲暇,我便让她给我盘个今年的新发式。” 原来是宫外请来的盘发师。 陆娇蕊见端翌进来,只敢匆匆瞥了一眼,便跪地行礼。 说到这名女子的职业,端翌忽然想到自家的小女人开了这名为“花容月貌”的盘发店,似乎与这名女子现在所事职业类似。 端翌不由略一分神,手却在腰侧的香囊摸了一下。每逢他想念夜萤时,这已经成为他不自觉的举动。 陆娇蕊却是在地上跪久了。 “免礼。” 端翌的出神让太皇太后尽数收在眼底,尤其是摸腰中香囊的动作,她不由莞尔一笑,对陆娇蕊道: “陆师傅,把这个髻子梳好,你便可出宫了。” 陆娇蕊不敢怠慢,起身后麻利地帮太皇太后盘好发髻,便行礼告辞。 端翌隔着一层门帘,只在内室一个人喝茶等候。 太皇太后让人取来玻璃镜,前后看过后,见这新式的发髻衬得自已又年轻了几岁,不由地十分满意。此时,她才欣然走进内室,见端翌虽然捧着茶,却并不喝,不由奇怪地问道: “翌儿,你不是惯喜欢喝茶吗?想什么呢?怎的又不喝了?” “哦,翌儿身上带了些粗茶,不知道太皇太后喝得惯吗?我且拿出来让太皇太后试试。” “哦,看来翌儿这次外出,还真带回了不少好东西啊!但凡翌儿看上的,一定是好的。” 太皇太后眉角轻轻一挑,大有深意地道。 端翌略有所察,但是现在却不是言明一切的时机,只能装傻道: “太皇太后,这茶我觉得清爽宜人,只是不知道你喝得惯吗?我自打喝惯了这种茶,便觉得以往的煮茶味浊难喝。” “哦?有这等事?那我便试试。” 太皇太后见端翌说得眉飞色舞,不由地也被他勾起了好奇心,便让端翌泡他带来的茶给她喝。 端翌让吴嬷嬷烧了壶热水来,又取了泡茶的杯子,将自已带来的茶叶直接放入杯中,再注热水,第一遍洗茶,第二遍稍作浸泡,便倒出茶汤,奉到太皇太后跟前。 “哟,你这茶泡起来也忒简单了。不过,闻着有股淡淡的香味,喝起来滋味如何,我且试试。” 太皇太后看着眼前白色官瓷的杯中淡黄的茶汤,带着一股清雅的香味,没有煮茶的浓郁浊味,似乎挺诱人的,便举起茶杯,喝了一口。 入口只觉并未有茶汤惯有的苦味,入喉后犹有余甘,嗣后竟是满嘴芳香,不由奇道: “翌儿,你是从何处得来这茶的?我本以为这么简单的冲泡,茶汤一定寡然无味,没想到竟然比煮茶的味道更让人着迷。” “太皇太后,这是翌儿外出时,一个朋友送我的,翌儿喝惯这茶后,对于煮茶却是不敢恭维了,自此便习惯了这种茶叶的泡饮之法,要不然,也不会随身携带。 此茶名为乌龙茶,据茶师说,若是经过改良炒制,口味更佳,只是现在正逢冬季,只能等到明年春茶产季,才会有改良的茶叶出现。 太皇太后若是喜欢,翌儿明年一定精挑细选,送入宫中来。” “嗯,如此甚好。”太皇太后知道端翌素来冷面热心,见他有心,心里也十分高兴,便依依不舍地道,“翌儿,听说你这一两日又要离京?” “是,自北疆驻地回来后,翌儿一直听白云观尚云禅师的话,放逐山水,修心养性,以免杀戮之气过重,损害阴德。此次回京城后,我也去见过尚云禅师,他说我此行颇有效果,身上杀戮之气渐淡,还须继续离开京城,寄情山水为宜。” 端翌一段鬼扯,却哄得太皇太后满心欢喜,她乐呵呵地道: “如此便好。只是你不留在京中过年吗?” “太皇太后,我身上杀戮之气过重,不宜久居京中,怕会冲撞了人就不好了。” 端翌不说得明白,太皇太后却是听懂了,端翌说的冲撞的人,除了那体弱多病的皇上还有谁? 白云观的尚云禅师乃是大夏朝德高望重的高僧,想必这些,都是他指点端翌的吧? 如此一来,太皇太后也不敢再强留端翌一定要在京中过年,只是嘱咐他,若是身上杀戮之气修磨得差不多了,就早日回京。 端翌出得宫来,回望重重叠叠的宫墙飞瓦,心思早就飞到了柳村那个至朴的世外桃源去了。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2017年又见到大家了…… 第二百四十八章下手的最好机会 康王府内。 端瑞看着一桌子的清汤寡水,感觉嘴里要淡出鸟来,他“啪”地将筷子放拍在桌上,郁闷至极。 管家吉祥最善察眼观色,一看端瑞这表情,便赶紧上前劝慰道: “王爷,小人知道您素吃不惯这素菜,可是赛道长说了,要斋戒三十日,您连女色都断了,吃这清汤寡水也有十来日了,再熬一段时间也就熬过去了,切莫辜负了前面的辛苦。待出了斋戒日,小人再陪王爷下江南,一览江南山水好风光,江南美女悉数把玩……” 吉祥说话,一向如春风化雨,整个王府里,也只有他敢在端瑞不爽的时候捋虎须了。 端瑞的脾性,被吉祥摸得透透的。 听到吉祥这么劝慰,端瑞也就消了火气,虽然还阴着脸,但却在吉祥脸上轻轻扇了一把。 若是这一把放在别人脸上,早就跪下求饶了,但是放在吉祥身上,却是端瑞心情转好的象征。吉祥也就抚着脸,嘿嘿傻笑了一通,侍候起端瑞进餐来。 嗯,清水煮萝卜、素炒南瓜、干煸菌菇…… 这菜素的,也是没谁了。 吉祥心中暗道:这样的菜式,若是让他连吃十天,不,连吃三天,他都会冒火。 这回爷真是把火气压下去了,看来,对子嗣之事,势在必得啊! 更别说到了夜里,在府中校武场里出没,连举巨石百下泄火,哎,象他虽然是个没甚用的总管,但是夜夜也是离不了女人的。 爷这般,都是为了江山社稷后继有人啊! 吉祥深深感概康王的不易,手下不停,把一块煮南瓜又挟进端瑞的碗里。 爷,您多吃点! 靖王府。 端翌正对月独思,忽然他压制不住内心的冲动,起身来到校武场,挥动长剑,对月起舞。 一招一式间,凛厉无匹,若是在战场上,这样的剑式之下,已经不知道又多了多少冤魂。 其实,他对太皇太后说的白云观尚云禅师的事,也不尽然都是谎言。 尚云禅师的确说过,他身上的杀戮之气太重,有损阴德,要他尽力化解。 此时剑式已老,使出了种种杀着,整个校武场突然一阵阴风恻恻,似乎连天上的皎白月光,也被愁郁的薄雾笼罩,显得黯然失色许多。 端翌沉溺其中,不能化解,手下招式是愈来愈快,看得边上的暗卫都暗暗心惊。 王爷的剑术,似乎再上一层。 可是这毒辣的剑式,似乎出了些岔子,王爷好象被魔怔了,现在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有人上前和他喂招,化解开他的招式,否则,如果任凭王爷这么舞弄下去,怕是会伤了血脉心弦。 众人皆是大急,但是平日素有小诸葛之称的傅太医不在府上,王爷的剑术,向来就是他们不能抵挡的,现在正是突破之时,更没有人能在他的剑下走过三招。 若是此时贸然上前,怕是要出一条人命。 愈发黯淡的月光之下,端翌已经完全沉溺,大家只能看到校武场上一阵剑光白影,似乎完全看不到端翌的人了。 人剑合一? 众人惊艳。 端翌竟然在不知不觉中,以屠戮入剑道,达到了众人只听说过未曾见过的人剑合一境界。 只是,毕竟端翌入道的方式十分凶险,虽然他杀的是北疆蛮子,但是长期浸淫在那等屠戮的快感中,让他的心态也产生了一丝扭曲。 正是这种扭曲,在他的剑术境界实现突破之时,心魔也被完全释放了出来。 此时的端翌,白衫长剑,却不似月下的谪仙,仿佛是人间重生的魔头一般,令人见之胆战心惊,若是被他一剑取下颈上的人头,怕是要魂飞魄散,永不得超生。 端翌的剑式威压之下,无人敢近得他的身前。 但是,随着沙漏渐渐接近干涸,暗卫们心中也十分焦急,王爷如此月下舞剑,至少有半个时辰了,如果还停不下来,怕是最终会油尽灯枯,心弦断裂而亡。 这时,暗卫们互相看了一眼,彼此明白对方的心思。 如果王爷再停不下来,他们就合力而上,通过众人的力量,化解王爷的剑式,拼着死伤,也要保王爷的平安。 这些人都是端翌的死士,自是对他拥有拿命来换的忠诚,此时见情势危急,便作势要冲往校武场中。 “且慢,我来化解一二。” 就在这时,一个清朗的声音在校武场外响起。 这个声音,如若夜萤听到了,会觉得比端翌更加苍脆一些,清俊一些,如果说端翌的声音是大提琴的和弦,那么这个人的声音,就是小提琴的和音。 两个人同出一系,声音却一样充满不同凡响的魅力。 听到这个人的声音,所有暗卫冲出去的脚步齐齐停住,他们躬身行礼道: “卓王!” 来者正是端翌的大哥,卓王端祥。 端祥一身白衣翩然,月白长衫上,綉着皇家独有的族徽暗纹,显得富贵清气。 他手执一把清雅的古琴,说话间,琴已经放在校武场边,他亦不加选择,席地而坐,脸上神情淡然从容,修长的手指随即在琴弦上拂动,顿时,一串串清雅的乐符从琴弦上喷薄而出。 这琴音,犹如天籁之音,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淙淙的流水涤荡心田,顿时让人全身燥气全消,云淡风轻。 随着端祥的琴音,端翌的剑式也慢慢随之轻松起来,越来越慢,一招一式吐喂间的凛凛杀气,也变得如阳光照雪一般消蚀了,留下的,是满满对剑道的感悟。 端翌仿佛觉得,自已身处桃花灼灼的桃林之中,随着剑式起舞,桃花缤纷落下,片片花瓣却不沾到已身,花丛中,那比桃花更加明艳的女子,不是夜萤是谁? 有佳人在侧,有琴音雅乐,端翌心中的戾气顿时消散,手下的剑招吐喂出去,有了缠绵绯侧之意。 端祥修长如竹节般的手指一刻不停地在琴弦上的拂弄着,他知道,这个时刻,是端翌最关键的时刻,若是此时,他手中的琴音停下,端翌不光会迷失,还会因为走火入魔,而迷醉心神,永远活在自已营造的幻境里。 随着时间的推移,看到端祥手指尖上沁出的鲜血染红了琴弦,暗卫们也猛然了悟,若是卓王怀有二心,此时是对靖王爷下手的最好机会…… 第二百四十九章兄弟情深 随着端祥指尖上沁出的血迹愈盛,琴音反而变得愈加轻柔优雅,仿佛是端祥不费吹灰之力弹奏出来的一般。 琴音一派详和。 但是边上的暗卫却看得心惊肉跳,因为端祥此时指尖上已经可以用血肉模糊来形容,琴弦上亦是沾满了星星点点的血渍。 十指连心,可以想像,端祥此时弹奏,是忍着莫大的痛楚,竭尽全力。 然而最可怕的不是这点,最可怕的是现在这种情形,端祥要是停下弹奏,根本也无人能指摘他什么。 因为,端祥已经尽力了,他的十指在锋锐的琴弦上摩擦,每一下抚触,都是刮擦着没有任何防护的指肉。 卓王爷,请一定坚持住啊! 靖王府中,每一名暗卫都这么想。但是也都提着一颗心,谁不知道,未来的帝皇,如若不出意外的话,将会在这三名王爷中产生。此时若是除掉一名,便少了一名竞争对手。 龙椅之上,九王之尊,权柄天下,美人承膝。 这是每一个男人的终极梦想。 卓王端祥似乎并不知道周围的人是怎么想似的,突然,他那如穿花蝴蝶一般的手指,猛地愈发凝重舒缓起来,而琴音也从原来的靡靡转为悠然淡泊,似乎让人在田园中穿梭徐行。 端翌的剑式愈发舒缓厚重,他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自家小女人行走在山间的身影,端翌追上前去,和她并肩而行。 她回眸专注地看着他,那在夕阳余辉下映衬的琥珀色瞳仁里,只有他一个人的倒影。 端翌的心醉了,这种醉的感觉就是酥酥的,身体酥了,心也酥了,魂都酥了…… 端翌终于停下舞剑,剑尖微微向下,身体定格,然后,收剑式…… 校武场上,突然月朗星稀,一切都变得风清云淡。 端翌微闭着双目,似乎在品味着某种愉悦至极的感受。那种酣畅淋漓的突破之感,就象突然推开一道阻拦自已前进的薄膜幕墙一样,此时恍若进入一个全新的天地,让他可以大展手脚,在此称王。 四周的暗卫们对视一眼,慢慢撤走。 王爷安全了。 他们这才发现,自已的背上,已经析出一层薄汗,此时风一吹,凉嗖嗖的。 端祥的琴声此时也渐渐依稀,停止。 “恭喜二弟,剑术又精进一层!” 见端翌睁开眼睛,端祥轻轻拍手道。 “大哥,你的手指怎生流血了?” 端翌目力何等精锐,月光如白昼一般,照得四处亮堂堂的,他一眼就看到了端祥手指上的血渍。 “二弟,方才你在突破之时,似乎走火入魔了,为兄用琴音安抚你的心魔,似乎如此还颇有助益。不过,惭愧的是为兄学艺不精,只能耗尽心力,若是我的师尊来弹,断不会有此情况。” “大哥,多谢,若不是你,我今天就走火入魔,命丧于此了。” 端翌此时已然明白发生了什么,顿时一阵后怕。 看到端祥眉头一皱,脸上露出痛苦的神情,连忙叫道: “来人,拿药过来,给卓王包扎。” 端祥方才拼了命地弹琴,别看表面云淡风轻,实则心力几乎耗竭,若是端翌再不清醒过来,回归本心,他怕是要坚持不住了。 此时一直端着的一口气泄掉,指尖上的剧烈疼痛传来,他便再也做不出若无其事的模样了。 都是自家兄弟,端祥也不客气,只是伸出十指,让端翌细心包扎。 “大哥,怕是这几日都不能近水,你须得好生养着,小心感染化脓。明后两天,应该是最痛的时候,忍过去就好了。这种止血生肌的药,都是我从北疆带回来的,能加速伤口愈合。” 端翌和端祥自幼便感情极好,这一次,他又被端祥从走火入魔的边缘唤回,对大哥更是感激不尽。 “感染?化脓?这是你在北疆学的新名词吗?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听过?” 端祥好奇地问端翌。 端翌一时语塞。 呃,对了,这些名词都是他家小女人惯常说的,开始时他也象端祥一般感觉新鲜奇特,但是不知不觉也就接受了,这些词语藏在他的脑海里,然后不经意间就蹦了出来。 夜萤的林林总总、点点滴滴,都如春风化雨般,浸润了他的全身心,化成了他日常一言一行间的习惯。 “是,在北疆找那的巫医学的,他们认为,身体受了伤,伤口若是沾到不干净的东西,就会发红、发肿、发热,疼痛,这就是感染,为了杜绝感染,就要清洗伤口,定时换药,如此就能加快伤口的愈合。” 端翌说着,手下不停,用高度而又珍贵的白酒,往端祥的十指尖洗去。 端祥被酒精一刺激,“咝”地疼得微微出声。 但他亦是性格坚忍的男子,只是猝不及防,一时忍不住罢了,到了后面,任凭端翌如何清洗,他都强行忍住了。 不过,端祥看到端翌微微闪动的眼睫,却觉得,端翌说的,似乎并不完全是实话。 因为,端翌说到北疆的巫医时,嘴角竟然微微向上一勾,他竟然会笑?而且,眼角似乎也有一抹春意。 端祥不由楞了。 哟,原来自家的二弟,似乎石头开花了呢? 清洗完伤口,抹上快速愈合伤口的药粉,端翌利落用干净的软布,将端祥十指松紧适度地缠绕起来。 “对不住了,大哥,你近段时间,怕是要让人喂你吃饭喝水了。” 看着端祥十指如白萝卜一样鼓鼓囊囊的样子,端翌忍不住笑了,这画风,似乎和清贵俊逸的大哥,似乎十分不搭。 “哎,没什么,方才那般凶险,如此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端祥看着自已的手指,也笑了,眉眼间的笑意,直达眼底,似乎,只有在自家这个二弟面前,他才是彻底放松的。 “二弟,听说你明日又要离开京城,纵情山水?” 端祥问道。 “是,你是听太皇太后说的吧?不管我们多少岁了,她总是还把我们当成孩子来看,走到哪里都不放心。” 端翌说起太皇太后,脸上便有了慕孺的温暖。 “对呀,我才从太皇太后那里过来,她着实有点担心你,不过,据她说,你此行出去,收获不小啊,比如,那个香囊……” 端祥也会开端翌的玩笑…… 第二百五十章兄弟谈心 “呃,太皇太后何时如此八卦了?” 端翌不由地失笑,虽然只是清浅地一笑,如蜻蜓点水而过,但一向冰山脸不苟言笑的靖王爷竟然也会笑了,比天雷勾动地火更加惊心动魄。 端祥不由认真地、深深地看了端翌一眼,嘴角亦浮出一抹如春风化雨般的笑意道: “二弟,你会笑了呢!” “唔?是人都会笑的好不好?” 端翌被端祥道破,不由地摸了一下自已的脸颊。 莫非过去自已不会笑? 见端翌一脸不自觉,端祥不由失笑。 “还有啊,什么是‘八卦’?我发现二弟这趟回来,多了好多奇奇怪怪的言语。” “大哥,呃……” 端翌一时语塞。 见端翌为难,端祥也不求深究,笑道: “二弟,今晚大哥我心情甚好,不如咱们把酒言欢吧?顺便趁机和我说说那香囊主人的事情。” 端祥的神情看上去,有点促狭,有点欢喜,颇似自家小女人说的:一脸八卦。 端翌暗忖,然后担心地道: “可是大哥你的手指新伤未愈……” 端翌有点担心地道。 “二弟,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一点也没有神武大将军的爽直利落。” 端祥埋怨道。 “呃,大哥既然这么说,小弟我也许久未与大哥饮酒尽欢了。” 端翌见大哥执意要喝酒,也催动了心内的豪气,便让下人准备下酒菜,然后自已则神神秘秘地到房内,拿出了两坛酒,放到下人在庭院中摆好的长条矮几上。 “二弟,这是什么酒?包装如此朴实无华?但是我知道,二弟出手的酒,必是好酒!” 端祥充满了期待。 看着眼前朴拙、黝黑的酒坛,他相信端翌珍而重之藏在他自已知道地方的酒,肯定不是凡品。 端翌见到大哥期待的眼神,内心不禁一阵自得。 他家小女人酿的酒,天下还没有人说不好的。 嗯,当然,他自已的肯定尤为重要。 他尝遍天下美酒,的确体会到琥珀光醉人的魅力,远超于其它凡品酒种给他带来的震撼。 “大哥,此酒名为琥珀光。你且试试。” 下酒菜已经端了上来,庭院的凉庭中,晚风习习,但是对于端祥和端翌来说,雪景中饮酒,别有一番滋味。 下人们在凉亭四周,支起了数个炭炉,为这里增添暖意。 听到酒名,端祥便知道此酒大有来头,果然,端翌从酒坛中将酒倒入白瓷酒碗中,琥珀色的酒液溢满杯中,给端祥首先带来了视觉上的震撼。 “二弟,此酒从色泽上来说,真不负酒名,我且试试滋味如何。” 言罢,端祥举杯一饮而下。 醇厚的酒液入喉,令端祥感觉如一条滚烫的火龙,从胃袋向上烧灼,并且还缓慢且坚定地向全身推进。 “好酒,好力道。” 诗酒琴棋,是端祥的至爱,如今有好酒如斯,若不是手指才受伤,他少不得又要抚琴一曲。 端翌知道他的嗜好,微微一笑,便令人找来府内擅长弹琴的侍女,在凉亭外抚起古琴来。 悠扬的古琴曲,伴着美酒,让端祥欲罢不能,又接连和端翌痛饮了几碗。 略带着一些酒意,端祥眼波并无掩饰,笑着问端翌道: “二弟,太皇太后说,你有一个视若珍宝的香囊,看来,二弟此前出行,定有奇遇啊?” “大哥,这是路上救的一名女子送我的。她手工朴拙,但是却是一片赤诚,我便收下了。” 端翌不愿详谈,夜萤的身份,现在还不宜暴露,虽然端祥是自小至亲的大哥,但是考虑到宫中种种,端翌还是愿夜萤能够尽量在他的庇护之下,多过一些田园散淡的生活。 他能看得出来,夜萤对目前自已的生活状态十分满意,短时间内亦不会想做过多的改变。 在他看来,柳村虽然荒僻,但是有了夜萤,却是这个世上最令他留恋不去的桃源。 如若有了外力的介入,桃源亦会变成修罗场。 端翌并不想看到那样的场景发生。 “二弟,若是这名女子对你不重要,你是不会把香囊随身携带的,可以把香囊给我看看吗?” 端祥竟然进一步要求道。 这样的要求,对一向与世无争、云淡风轻的端祥来说,极为不寻常。 世人都说三位皇叔,靖王端翌性格暴烈,为人耿直明快,同时也是北疆战场上人见人怕的神武大将军,为国戍边,立下赫赫战功;康王端瑞性格莫测,阴晴不定,生性风流不羁,虽无大功,但亦无大过;卓王端瑞,生性懦雅,嗜好抚琴阅卷,淡泊名利,是当今有名的闲散王爷…… 这三位皇叔,性格鲜明,而且一贯如是。 端翌感觉惊奇,倒也合情合理,端祥不禁嘴角微微上扬,眉角一挑,笑道: “二弟,你可知,大家为了你能早日娶个女子进门,可是暗地里操碎了心。” 哈,原来如此,端翌不由一阵失笑,道: “大哥,原来你和别人一样,想我是有,呃,那种癖好?错了,我只是未遇到心仪的女子罢了。” “哦?所以我更好奇送你香囊的是谁了。我想,不论那女子身份地位如何,只要你钟意的,太皇太后肯定无不应允。” 当然,迎娶那女子进门没有问题,只是份位,也肯定不能簪远了。这句话,端祥没有说出口,但端翌心知肚明。 “嗯,后面再说吧。现在我还不想这件事。” 端翌随口敷衍。 其实,那种浸泡在蜜罐中的感觉,让端翌很想将夜萤的事尽诉与端祥听。但是长年的审慎,还是让端翌最终痛苦地守着这个秘密。 但是他最终却不过端祥的好奇,终是把香囊解下来,让端祥仔细打量。 “嗯,看出来是用了心的,虽然手工真的不咋样,但是一针一线,都是情意。前面这段,缝得歪歪扭扭,但是到了后面这段,就颇为细致紧密。可见其人用心之深,同时也是心灵手巧之人。” 端祥一番打量后,竟然琢磨出这样的评价,可比太皇太后细致许多。 第二百五十一章阴谋 “大哥,你们这些喜欢抚琴作诗的人果然不一样,心思细腻,竟然能从小小的香囊上看出那么多端倪。” 端翌呵呵一笑,接过端祥递给他的香囊,重新郑重地系于腰间。 见端翌仍然没有进一步介绍那位神秘女子的打算,端祥也就做罢,道: “二弟,日后有机会再介绍她与我见面吧。” “好。” 对于这点,端翌倒是一口答应。 在端翌看来,夜萤已经是他的人了,这辈子只能和他生死相随,早晚有一天,丑媳妇是要见家人的嘛,带来见端祥,当然没有问题。 两个人当下不再就这个话题继续,而是边喝着酒,边漫谈风月,显得十分随性适意。 当夜,两个人都喝了有六七成酒意,端祥临走时,端翌将带来的剩下琥珀光,全部送与了他。 这些琥珀光是夜萤额外赠与他的,本来想留着想她的时候慢慢喝,但是今天端祥酒意大盛,端翌只能忍痛割爱了。 反正端翌马上要回柳村了,到时候想喝,再找夜萤要呗。 端翌可是知道,别看那个小女人几歪歪说她的藏酒快没了,其实地窑里还有许多,当然,以他的面子,还是可以再讨几坛来喝的。 带着醉意,端翌放松地进入梦乡,梦里满满都是夜萤的脸庞和柔软的身躯…… 端祥摇摇晃晃地和端翌告别,上了自已的马车,随着马车遴遴地驾出老远,端祥一直趴在马车里的身躯才陡然坐直。 月光不时透过晃动的车帘打进车内,打在端祥的脸上,只见他双眸清明,虽然嘴里还有酒气,但是看他的仪容,就知道他其实并没有象方才在端翌面前表现得那么醉。 端祥用扎着厚厚绷带的手,捧起端翌送他的酒坛,仔细打量,仿佛是打量一件难得一见的珍宝一般。 酒坛上封口的布料、酒坛底匠人留下的独特刻印、烧制酒坛的材料,无一不在他研究、推敲的范畴内。 端祥回到自已的府上,踱到书房里,将自已一路观察思考所得,一一记录下来。 然后,端祥走到书架前,爬上高大的木梯,从一人多高的书架顶端,对着密密麻麻的书卷数到第十本,抽出卷轴,就见书架上层自这个卷轴起,徐徐向两边滑开。 端祥从露出的夹层里,取出厚厚的几卷卷轴,播到其中标着江南卷的,便拿着那江南卷,下得木梯,把江南卷放在书桌上,费劲地用手摊开。 如果端翌看到这摊开的图纸,便会惊奇地发现,这图纸乃是大夏国的堪舆图,也就是夜萤所熟悉的地理地图。 后世地图随便在网上搜索或者在书店里都能买到极为详细的,大至世界地图,小至一个县、乡、村的地图,无所不包。介绍的内容也极为详细,山川河流,偏僻小道…… 除了旅行爱好者和专业需要使用的人士,怕是没有人喜欢对着厚厚的地理图册看。 但是放在这个时代,象端祥手中细到每一个镇、村的堪舆图,却是价值连城。 他们没有天上的卫星、没有现代化的测绘仪,只能依靠最原始的工具,徒步丈量、勘查,最终形成这一幅幅代表山川地貌的图册,其耗费人力之巨、消耗钱财之大,难以想像。 而这样详细完备的堪舆图,按道理只有皇宫之中才有,此时却落到了端祥的手上,也难怪他珍而重之,甚至在防卫得滴水不漏的书房里,依然设计了精巧的夹层来保护这些图册。 “独特的釉彩黑壤土,只有江南某些小镇上有,那里烧制瓷器比较粗劣,销路并不宽广。这种布料,是由伫麻织成,价格低廉,那么说来,这种酒的酿制者,虽然有上好的工艺,但却并不那么宽裕,美酒没有美器,看来是私酿……” 端祥依着自已得来的判断,慢慢地在江南地图册上,缩小着自已寻找目标的范围。 最终,他画了一个圆形的符合,把江南一带,符合他推敲所得特征的村镇都划了进去。 “哎,二弟,你不说老实话,大哥我,又得耗费一番人力物力了。” 端祥看着自已圈出的地形,范围至少有三百平方公里,不由忧愁地叹了口气,想了想,又继续对着酒坛子研究起来,但是半天未果,并不能得到更多有效信息,来缩小划定的寻找范围。 突然,端祥脑子里一道白光闪过,对了,那个香囊,香囊里的气息极为独特,端翌说了,那是一种安神的草药制的熏香,叫薰衣草。 嗯,江南一带,盛产薰衣草的…… 端祥仔细趴近了看着地图册上划定的圈内的地理介绍,终于满意地在上面又圆了一个更小的圆圈,这下,至少缩小了一半的搜寻范围,端祥脸上露出了志在必得的微笑。 他打开酒坛子,倒出里面的美酒,然后独自对着堪舆图,又美美地浮了一大白。这时,他心里浮起一个意念:如果,能知道这酿酒独特的原料产地,怕是离目标,又会近了一步…… 柳村。 月色逐渐褪去,朝阳的光晕斜斜射进屋内,夜萤伸了个懒腰,在散发着太阳味道的被子里蹭了蹭,还是不想起床。 这段时间,吴大牛不在村里,晚上也没有人骚扰她,她每天晚上都睡得很安心,除了偶尔有时候刚躺到床上,被窝冰凉,她脑子里会猛地想起那个热呼呼的身体,然后又象橡皮擦那样把他抹掉…… 屋外已经有了动静,是宝瓶和宝器,一如既往地早起练武,虽然端翌不在,但是他们并没有放松对自已的要求。 果然是吃过苦的孩子懂事,根本没有人督促他们,但是他们却固执地坚持磨砺自已的本事。 一个鬼鬼祟祟的黑影在夜萤家蹲着看了好一会儿,良久,才悄悄起身,往村里走去。 天还未亮,这时候在路上行走的人十分稀少。然而路边的狗是闻惯他的味道的,竟然也不吠叫。 这个人一路遮遮掩掩走到吴凤奎家院墙外,敲了敲他家的后门,不一会儿,吴凤奎家的后门“吱呀”一声开了。那个人左右打量了一下,见左邻右舍都在沉睡中,便一闪身,进了吴凤奎家中。 “那两个孩子,功夫不错,虽然年纪不大,但是看上去身手老练,若是要减少麻烦,还是不要正面对上,须用些别的手段才好。” 来人和吴凤奎躲在他屋内说话。吴凤奎点起油灯,豆大的油灯驱走一室的黑暗,灯光下,那个人的眉眼看得分明了,赫然是赶马车的小五…… 第二百五十二章背后设计 “嗯,这些我都会安排,届时你就这么做……” 吴凤奎又低低交待了小五一番。 小五认真听着,不时点点头,最后,小五方郑重地问道: “彩凤真的是被夜姑娘给害的?” “嗯,如果不是夜萤,她不会被人玷污,现在生不如死。” 吴凤奎说到这里,手用力向墙上砸去,力道之大,把墙皮都砸下了一大块,而他的手背上,也出现了点点血痕,看起来,对夜萤恨极了。 “吴大哥,你放心,我一定帮你。也算是为彩凤报仇了。” 小五在夜萤家上梁当天,被吴凤奎叫住,然后告诉了他一桩让他愤恨不已的事情。 原来,彩凤这段时间突然对他不理不睬,还藏在家里足不出户,是因为被夜萤设计祸害了。 那个祸害了彩凤的男人是外乡人,彩凤不小心着了夜萤和那个男人的道,把清白的身子平白让人糟蹋了。 吴凤奎说得义愤填膺,小五开始还有点不相信,但是吴凤奎带他到家里和彩凤见面后,看到彩凤一脸抑郁的神情,泫然泪下,痛苦地承认自已被夜萤设计陷害了,小五一下子就相信了。 若是这种事情发生在村里别的姑娘身上,小五没准会骂别人是“贱女人”,可是这事发生在心爱的姑娘身上,再加上彩凤楚楚可怜的样子,一下子把小五心里那点“侠义”之火点燃了。 “我要为你报仇!” 见彩凤无助地把脸捂在帕子里哭,小五的心又酸又痛,彩凤可是他第一个喜欢上的女人,看到她受到了莫大的伤害,姑娘家的清白也被夜萤设计让人夺走,他不由猛地脱口而出。 “仇当然要报,但是一定要斩草除根,否则,夜萤留在村里,就是个祸害。” 吴凤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房间里,阴恻恻地道。 “吴大哥,你的意思是说……” 小五有点莫名惊诧。 “咱们把她拐出去,凭她的姿色,一定能卖不少钱,说不定,能成为怡红院那种地方的头牌呢,到时候,卖的钱,我分你一半,有了这钱,你也能娶妻生子了。” 吴凤奎的主意,让小五吓了一跳,嘴里说报仇,但其实他也没有拿定主意,没想到吴凤奎已经有了计划。 “吴大哥,这样不好吧?夜姑娘她平素为人还挺好的。” 小五想起夜萤几次对他手下留情,不由地犹豫了。 “小五,你光想着她的好,有没有想过我?我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万一这孩子生下来,我还不知道怎么处置呢?我,我只能去死了!” 彩凤说着,突然一狠心,猛地从椅子上跳起来,就要往墙上撞。 还好小五反应快,赶紧把彩凤一把扯住了: “彩凤,别做傻事!好死不如赖活着呀!” “小五,我没脸做人了,我还活着干什么?你们都不帮我,我一想到自已清白被夜萤祸害了,我就整天整夜睡不着,我恨不得拿了剪子去和她拼命。可是我连迈出门的勇气也没有……” 吴彩凤大哭起来。 看着梨花带雨的吴彩凤,小五顿时一阵心塞。可是要去祸害一个好好的人,他还是下不了决心。 这时,吴凤奎却冷哼一声道: “小五,你知道夜萤这样的姿色和身段,到府城的青楼能卖多少银两吗?” “多少?” 小五还是忍不住好奇心,脱口而出道。 “五十两以上。说不定,百八十两也可能。” 吴凤奎眼一咪,把价钱说得高高的。 事实上,普通的姑娘卖到青楼,也不过五两银子罢了,当然,长得好看一点的会贵一些,象夜萤这样已经走过亲的,老鸨肯定会嫌弃她不是处,第一次卖不出高价,所以会压低价钱,最多能出二十两银子。 但是为了诱惑小五,吴凤奎有意把价钱说高了。 “什么?百八十两银子?”小五大吃一惊,“吴大哥,你方才说要分我一半是吧?” “嗯,没错,你既然帮我,我当然分你一半。” 吴凤奎内心冷笑一声,果然情义有价,最终打动人心的还是财帛。 考虑了一会儿,小五毅然抬起头道: “为了替彩凤报仇,这件事我干了。” “嗯,如此甚好,咱们且长从计议。” 把小五说动以后,小五就成为了吴凤奎的帮凶和同谋。 因为小五平素和夜家有往来,由他出面来观察夜家的一举一动,不会遭致人的怀疑。 而且,吴凤奎的心机深沉之处还在于,即便日后有人怀疑夜萤失踪的事和村里人有关,大家只会留意到小五近阶段和夜萤频频接触,而不会联想到他。 他们吴家在村里也是四大姓之一,他的根基和祖业在这里,他还不想抛下这里,浪迹四海。 所以,这件事要办,就要办得漂漂亮亮的,把自已从中摘掉。 把夜萤除掉后,剩下端翌就简单多了,他一个独身猎户,要设个圈套给他还不容易? 吴凤奎想到得意之处,不禁摸了摸自已的下巴,觉得就算诸葛亮再世,也不过如此。 已经临近春节了,南方的冬天,要立春前并不会冷,反而是立春后,往往倒春寒比冬天最冷的时候还要冻得慌。 这一日,和风丽日,夜萤和往常一样,一大早,由宝瓶驾车,往三清镇上去。 “夜姐姐,端大哥怕是要回来了吧?傅大夫也有几日没来村里了,也不知道他最近的消息。” 宝瓶看着偶尔眼中闪过一抹思念的夜萤,嘴上不由说出内心真实的想法。 “嗯,管他的,他肯定在京城里左拥右抱,没准已经和美娇娘下定,躲在温柔乡里不肯回来了。” 夜萤仍然嘴硬,虽然被宝瓶说时,心里会有莫名地抽痛。 “夜姐姐,我总感觉端大哥不会随便在外面找一个女人的。端大哥这个人那么稳重,一板一眼,你要相信他。” 宝瓶安慰道。 “我相信他干嘛?有什么用?我已经是走亲的人了。就算能够和离,他不嫌弃的话,他的家人、族亲,也会嫌弃我的。” 夜萤长长叹了口气,第一次说出她内心的忧虑。 宝瓶听了,心里被重重一击,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劝慰夜萤才好。 就在这时,宝瓶驾的马车突然一歪,车身向一侧倾倒过去: “哎哟,好象掉到个坑里,夜姐姐抓好。” 宝瓶惊叫一声,马车便翻了……嗨,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大伙明儿见(当然,还是老话,若你不是紧紧跟随君,请手指再向下一滑,或许还能遇到我,未来更新君,哈哈。) 第二百五十三章出车祸了 夜萤一口气还没叹完呢,就感觉一阵天旋地转,然后耳边恍惚听到宝瓶说什么要抓紧之类的,她紧张之下也来不及多想,顺着宝瓶的话,紧紧抓住车厢里唯一可以助力的窗框,竭力稳定身形。 马车一阵扭曲颠簸之后,终于“咣当”一声,侧倒在路边。 “哎哟,痛死我了。”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竟然还会遇上一场古代车祸。 哎,天神,怎么不把她撞穿回现代去? 夜萤心里一边嘀咕着,一边打量自已现在所处的情况。 还好,车厢并未被甩出马车,自已只是在马车颠簸时撞了几下,并没有伤及到要害,再动动胳膊腿,都还正常。 夜萤赶紧打开车厢的门,探出脑袋,却没有看到马车前的宝瓶,夜萤心里一慌,连声惊呼道: “宝瓶,宝瓶,你在哪?” 好一会儿,没有听到宝瓶的声音,夜萤吓得心里一哆索,赶紧七手八脚地从车厢里连滚带翻地爬出来,嘴里直念叨着: “宝瓶,你可不能有事啊,你在哪?夜姐姐来救你了!” 好不容易爬出车厢,夜萤双脚踩在坚实的地面上,四下里一打量,哪有宝瓶的身影? 这一段路,是柳村往三清镇上最偏僻的一段路,不过路况平时挺好的,这一次不知道怎么路中间突然出现一个大坑,宝瓶也是猝不及防,没留意绕过大坑,估计是马儿一脚踩进去,失去平衡,又受惊想从坑里跳出来,这才导致了这场“车祸”。 夜萤粗略地分析了一下现场,估摸着宝瓶是不是从马车上直接摔飞到哪去,晕倒了,所以才不能回应,于是她沿着路边好一阵查找。 终于,让她在五米外的灌木丛里,看到了一缕淡粉衣衫的一角,正是早上宝瓶出门时穿的衣服,夜萤高兴极了,赶紧一瘸一拐地往那跑去。 顾不上灌木丛刺脸,夜萤蹲下把那人往外一拉,果然是宝瓶,因为飞出去的力道太大,她被甩晕了。 夜萤把她拉出来时,她头发上沾着草叶,脸上有一道道划痕,渗出血迹来,双眼紧闭,把夜萤吓得魂飞魄散: “宝瓶,快醒醒。” 到这个时候,夜萤才发现,原来自已已经不能接受宝瓶的离开这样可怕的现实。 万一宝瓶被摔成脑损伤或者内脏出血…… 夜萤不敢想像,自已要怎么和宝器交待。 还好,就在夜萤几欲发狂的时候,宝瓶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闪了一下,然后便艰难地睁开了。 看到夜萤脸上挂着泪水,脸也被泥土弄得黑一块灰一块,宝瓶竟然咧着嘴笑了: “夜姐姐,还好你没事。” “傻瓜,你没事才好呢,你要是有事,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夜萤一看宝瓶还能笑,心里头顿时放松了许多。“宝瓶,觉得哪里难受吗?” “嗯,没关系,我方才只是突然摔出去,然后晕倒了,应该没甚大碍。” 宝瓶让夜萤扶着她,缓缓起身,活动了下手脚,尚算自如。夜萤不放心,又追问道: “有哪里闷痛的感觉吗?我就怕你会内伤。” 夜萤这是怕宝瓶被撞击后,内脏会受伤,这种伤害肉眼察觉不到,但是危害极大,过后可能因为内出血而猝死。 “没有,放心,夜姐姐,方才飞出去时,我是被抛到了灌木丛里,那些柔软坚韧的枝条帮我垫了一下,所以应该不会有内伤,我还记得用手抱住了脑袋,所以脑袋也没撞到。” 宝瓶见夜萤一脸怀疑,就孩子气地一笑,马上做出要打一套拳的架式给夜萤看,吓得夜萤赶紧拉住她道: “不用展示了,我相信你。” 两个人相搀着一瘸一拐走到马车前,却见马儿悠闲地左顾右盼,马车厢半侧翻在路边,若是没有人帮忙拉出来,恐怕就得这么一直卡在路上了。 “哎,看来咱们得耐心在这等等了,等路上有人经过的话,叫他们搭把手,把马车帮着拉出来。” 宝瓶无奈地道。 虽然她天生神力,但是力气也没有大到把一个重几百斤的车厢带车轮拉出来的本事。 “嗯,咱们耐心等等,正好休息一下。” 夜萤拉着宝瓶在路边坐下,互相对看了一眼,不由地都笑了。 原来,两个人脸上都是一片脏污,也不知道在车祸中怎么蹭上去的,宝瓶道: “到镇上咱们得洗把脸,换下衣服再出门。” “哎,还是先去药店找大夫看看,也不知道咱们有没有伤到哪,至少得开点化滞去淤的药吃几付。你看,咱们腿上和手上,已经是青一块紫一块了。” 夜萤指了指自已的和宝瓶的手脚皮肤裸露在外面的部份。 “好吧,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做主。”宝瓶已经回过神来,完全无所谓了,“哎,你说谁这么坏?在路上挖了个大坑,平素天天走这条路的,根本没有这个坑。若是让我知道是谁,非揍得他哭爹叫娘不可。太坏了。” 宝瓶观察了一下地形,不由气呼呼地道。 “按理说这是条官道,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 夜萤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一脑门雾水。 “哎,今天怎么都没有路过的人啊?咱们要等人的话,还得等好久,不如这样,这里离村子也不太远,我回村去叫宝器和斯文哥过来帮忙如何?” 宝瓶建议道。 “可是你能走得回去吗?” 夜萤也觉得干等不是办法,而且马车在这里,也不可能扔下马车,两个人都跑回家不管也不行。 “可以的,除了跌破点皮,其它没问题。” 宝瓶为了证实自已的话,还在地上跳了两跳,夜萤给逗乐了,道: “看把你能的,不知道出车祸,还以为你遇到什么开心事呢!”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宝瓶见夜萤笑嘻嘻的,并没有责备她的意思,心里就放松下来,道,“那你在这好好等着,不要到处乱走,我最多半个时辰就回来。” “嗯,路上也注意点。若是半路遇到有人,就直接叫人过来,不用回村了。也能少走些路。” 夜萤婆婆妈妈地交待道。 宝瓶走了好一段距离,回头看夜萤,见一身绿衫的她正乖乖地蹲坐在路边,便放心往回走了。 但是,宝瓶不会想到,待她回来时,夜萤已经不在原地了。嗨,大家好,我是更新君江陌南,快过节了,考试的考试,工作收尾的收尾,想必大家都很忙吧,闲时别忘了看书轻松一下哈哈。 第二百五十四章失踪 “喏,马车就翻在那,吓死人了,你不知道,当时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怎么飞出去的也不知道,然后一头插进灌木丛里,就晕倒了。直到夜姐姐把我拉出来。” 宝瓶拉着夜斯文和宝器,还有一脸惊慌的田喜娘,远远地看到翻倒在路边的马车,便饶有兴味地道。 险情发生过后,便成了一个惊险有趣的谈资。 “哎,你们这俩孩子,吓死人了。我把挖了一半的地都扔了,萤儿真的没怎么样吧?” 田喜娘一边拍着自已的腿,走到这里,由于担心赶路急,她胖胖的身体经不起折腾,已经气喘吁吁了。 “真的没怎么样,我飞出去都没事,夜姐姐当时只是被困在车厢里,多少撞伤到,大碍没有。”宝瓶一指前面,“夜姐姐就在那等咱们。” “哪?萤儿在哪?我怎么没有看到?” 田喜娘被宝瓶一指,伸长脖子一看,只看到一片绿油油的灌木丛,哪里有看到女儿的身影。 “就在那里啊,我方才让夜姐姐坐在那等咱们的,没准她挪地方了。”宝瓶说完,便大叫了几声,“夜姐姐,你在哪?我们来啦!” 山道上,只有宝瓶的叫声在回响,偶尔间或蹿起几声鸟鸣,反而显得愈发凄清。 “咦?怎么回事?萤儿呢?” 田喜娘见无人回应,心里一阵发慌。 “不会吧,我明明叫她在这等咱们的呀?” 宝瓶顾盼四方,一阵阵茫然。 宝瓶走后。 夜萤正倚在杨树下休息,就听到一阵“答答”的马车声从镇上的方向传来。 哟,有人来了,这下可以帮忙把马车拉出来了。夜萤心中一喜,觉得方才让宝瓶独自走回去的举动太着急了,这不是来人了吗? 夜萤费劲地从树下起身,要去拦人,休息了一阵,走动起来,夜萤才发现全身骨头酸痛得厉害。 她走到路中间,正好对方的马车也慢慢驶近,夜萤一看是熟人,高兴坏了,赶紧挥了挥手道: “小五,快停车,来帮帮我。” “哟,夜姑娘啊,怎么了?车翻了?” 来人正是小五,他赶着自家的马车,徐徐在夜萤身边停下。 “是啊,路上不知道怎么突然出现一个大坑,宝瓶没看到,把车赶坑里了。现在她回我家去搬救兵了。” 夜萤解释道。 “哟,夜姑娘,你的手上流血了呢,赶紧的,我送你到镇上看大夫吧。” 小五指着夜萤的胳膊道。 夜萤抬起左边的胳膊看了下,果真有一小块血迹,她摇摇头道: “没事,已经止血了,不用担心。你看看,能不能设法用你的马车把我的马车拉出来?” “夜姑娘,你还是随我先去看大夫吧,马车什么的不打紧,人更重要,你也别担心你的马车扔在路边,我表弟正好也跟着我的车呢,我让他在路边帮你看车,一会宝瓶要是来了,就让他告诉宝瓶,我带你去看大夫了。” 说话间,小五的马车上跳下一个瘦瘦的小伙子,却不是上回和他偷酒的那个,是个生面孔,夜萤从没见过的。 呃,小五的表弟真多,夜萤心内暗道。 “不用啦,宝瓶一会就来。我再等等。” 夜萤一看小五这热情的架式,有点承受不起,便推脱道。 “表弟,你帮夜姑娘看着车,我送她去镇上看大夫,一会夜姑娘家里人来了,你和他们说去了百姓药铺就成。” 谁知道,小五却大包大揽,不顾夜萤反对,说了一连串的安排。 夜萤觉得有点奇怪,小五似乎变了一些,嗯,强势多了,她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被小五推上了他的马车。 “小五,太谢谢你了。其实不用这么大惊小怪,我真的没什么……” 夜萤在车厢里,话还没说完,便闻到一股异香,她只觉得全身一阵酥软,眼前一黑,便昏睡了过去,人事不知了。 夜萤不知道的是,小五的那个“表弟”根本没有在路边等夜家人,反而也跟着上了马车。 “强子,人我给骗到了,现在怎么办?” 小五紧张地边赶车边问“表弟。” 其实,这所谓的“表弟”是吴凤奎手下的人。 今天“翻车”这场好戏,自然是吴凤奎和小五一起联合策划的阴谋。 通过“翻车”,把宝瓶和夜萤分开,顺利骗到夜萤,一行人不费一兵一卒,就把夜萤拐到了手。 “送到镇上的码头边,奎爷在那安排了人等接应。” “表弟”强子冷冷地回道,小眼睛里是淡漠阴寒的光。 小五生怕时间拖久了,宝瓶会赶来,那丫头可是天生神力,他也害怕得紧,便赶紧策马往三清镇上跑去。 待宝瓶和夜家人赶到,夜萤已经不见踪影了。 在翻车现场附近找了一大圈,没有看到夜萤,夜家的人不由地失魂落魄,田喜娘一脸茫然地道: “怎么办?大牛去府城还没回来,萤儿丢了,怎么办?” “田大娘,咱们不如回村,发动所有的乡亲帮咱们找人如何?” 宝瓶也慌了神,早知道,她就不该和夜姐姐分开,如果不分开,肯定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他们还怕是林子里的野兽出来祸害了夜萤,附近的林子都细细找遍了,但是却没有任何血迹和野兽出现过的痕迹。 倒是宝器在自家马车不远处,发现了一道新的车辙,昨天晚上,村里刚下过小雨,因此地上是湿的,车辙印很清晰。 宝器观察了一会儿,对夜斯文道: “夜大哥,你看这车辙印,应该是我姐走后,有人赶车经过留下的,十分新鲜,而且绕着这里一圈,好象是从镇上来的,又打回头了。” 夜斯文一看,果然如此。 妹妹突然丢了,他心里也急啊,迫不得已开动脑子拼命想起来,但他还没有一点思路呢,却被宝器抢先发现了线索,夜斯文蹲着察看了一会儿,又跟着车辙印往上走了几步,突然惊喜地道: “你们看,这里有三双脚印,其中一双,明显是女子的。” 大家伙围拢上去一看,果然,地上马车辙零乱的地方,有三双明显的脚印,两双踩得较深,也大,还有一双一看就是纤纤细足,脚印轻浅,应该是女子的。 “莫非,夜姐姐遇到了坏人,被人拐走了?” 宝瓶以前做乞丐时,看过许多奇奇怪怪的事,她第一时间想到的,竟然和事实差不离。 第二百五十五章被拐 “拐子?”田喜娘一听,顿时头轰地大了,“咱们镇上是听说有人被拐走过,不会这么巧吧?萤儿也遇上拐子?” “娘,不会的,萤妹那么能干,怎么会被人拐走呢?被拐走的,都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傻姑娘。那些拐子若是遇上萤妹,不是他们拐她,是她拐他们!” 夜斯文赶紧劝慰田喜娘,说实话,他对自家的妹妹还是有十足信心的。 田喜娘一听,又好笑又着急,用指头戳了下夜斯文: “这种时候还有心情开玩笑?赶紧想办法啊!” “咱们几个人先把马车弄上来,我驾车和大娘、斯文哥到镇上找人,看看夜姐姐是不是被捎到镇上看大夫了,宝器去找傅大夫,让他带着蔡师傅帮忙到附近林子里找人。” 危急时刻,宝瓶有了决断。 如果夜萤在,一定很安慰,没亏了她平时对宝瓶的悉心教导。 被宝瓶这么井井有条地一交待,几个人心里就象有了主心骨一样,顿时也有了分数,知道现下最要紧的是做什么。 几个人合力,把侧翻到路边沟里的马车弄上来,重新整好马车,宝瓶便驾车带着夜斯文和田喜娘往镇上赶去。而宝器则依言跑去山居找傅大夫。 坐到马车上,田喜娘这才有心情问宝瓶道: “宝瓶,为什么你让宝器去找傅大夫而不是找夜里正?里正那能唤动的村民较多,人多不是找得更快吗?” 听到田喜娘的不解,宝瓶解释道: “我是这么考虑的:找夜里正的话,会惊动整个村子的人,到时候怕是对夜姐姐名誉有损,而找傅大夫,他手下的镖师们都是走南闯北,极为能干之人,他们有江湖经验,找人比一般的村民利落多了,他们若是找不到,普通的村民更是找不到,而且他们口风极严,和村民们平素也不往来,这样夜姐姐失踪的事,就不会传到村里。” “哎,还是你这孩子考虑得周到。我都没想这些。” 田喜娘有点惭愧,自已真是越活越回去了,还不如一个小姑娘思虑周全呢! “这些思考的方式都是平素夜姐姐教我的。当然,她也不是这么直接地对我说。我和她天天在一起,日积月累,从她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自然就会这么思考了。 夜姐姐现在是镇上、村里有名气的人了,很多眼睛都盯着她,万万不能有一丝行差踏错,否则,众人的唾沫都可以淹死人。 这一次夜姐姐若真是有什么事,我们自家人嘴巴一定要闭紧了。” 宝瓶神情凝重地道。 虽然她不愿意夜萤有事,但是还是不得不做最坏的准备。 一个女子能有什么最坏的事呢? 当然是那样了…… 如果夜姐姐真地遇到那种事,宝瓶一辈子也不会原谅自已。她就不该出什么馊主意,老老实实陪夜姐姐在路边等就是了。 如果不是她放夜姐姐一个人摞单,怎么可能会有事? 有手腕上的袖箭,有端大哥教她的一身武艺,只要拼尽全力,她一定能保得住夜姐姐。 这么想着,宝瓶心下愈发焦急,不禁催动马车,让马车全力奔跑志来。 她用了比往常快近乎一倍的时间赶到了镇上。 三个人兵分三路,一路询问镇上的所有药铺…… 半个时辰后,三个人按约定的在“花容月貌”碰头: “我去找了,百姓药铺没、林先生药铺、蔡先生药铺,都没有。” 宝瓶气喘吁吁地道。 “我这边过去一溜两家也都没有。”夜斯文摇摇头,他也跑得直喘大气。 “我那也没找到。”田喜娘都快哭了。 “别急,别急,咱们冷静一下。”宝瓶心里虽然急得想揍人,但一看这一老一小都快吓瘫了,只能强迫自已镇静下来,“夜姐姐那么能干,她什么事也不会有的。现在,我们去找王老爷,让他出面帮忙。” 宝瓶知道如果镇上的药铺都没有夜萤的消息,那么便意味着,夜萤一定陷入一种危险的境地了。 只有一种可能,夜萤会离开翻车现场,那就是搭哪个认识人的车去看伤。现在这种可能排除了,夜萤被拐的可能性便提到了最高级别。 这种情况下,光依靠自已的力量,是不可能找到夜萤了,而镇上最有本事的人,恰恰是夜萤的忘年交:王财主。 此时不找他,更待何时? 宝瓶的话,立即提醒了田喜娘和夜斯文,他们绝望的心里,立即浮起了一丝希望: “对,找王财主,他手下人多,人脉最广了。” 夜斯文虽然和王财主没有直接接触过几次,但是知道王财主对妹妹极好,是妹妹的“风投商”,这个名词还是妹妹教他的,因此,王财主决不会坐视妹妹遇到危险而不理。 三个人顿时象吃了兴奋药一样,立即振作起来,宝瓶驾车往王财主家急疾而去。 就在三个人匆匆走出店门时,赛金花的丫环梅香鬼鬼祟祟地从边上的小店钻出来,脸上流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宝瓶这贱人,往常和夜萤一般傲娇得不得了,都是抬着下巴看她,脸上不带表情的,今天怎么一脸惊慌失措?出门还差点撞到门柱上? 梅香偷偷隐身在“花容月貌”的店外,往店里偷窥,就见店里那两个惯常给客人做盘发的丫头也不太对劲,精神恍惚。 这么反常,肯定有事情。 咦,怎么没看到夜萤? 上回被宝瓶当人体健身器玩了一回,梅香现在看到夜萤和宝瓶都有心理阴影了。 不过偏生赛金花还让她盯紧点夜萤,她每天只能硬着头皮到“花容月貌”店外偷窥。 没想到,今天还让她窥出一点事来了。这家人准是出了什么乱子了。 梅香赶紧急匆匆地往回赶,准备向赛金花禀报这个“好”消息…… 就在四下里大家都有所行动之时,三清镇通往柳村的官道上,一匹神骏的白马正放蹄疾驰,马背上,端翌简直是归心似箭,恨不得马上就看到夜萤。 昨夜歇在客栈,端翌越想越觉得心绪浮动,离三清镇越近,他越有一种想要迫切见到夜萤的感觉。于是天还未亮,便扔下所有人,独自策马赶往柳村。 “端兄弟,端兄弟!” 端翌马驰过一片小树林时,忽然后到身后有人叫他,端翌赶紧喝止了马匹,却见身后小树丛里,走出一个他认识的男人。 第二百五十六章都是热心人 “哟,是吴兄弟啊,怎么了?” 端翌一看吴凤奎一脑门的汗,脸上带着焦急的神色,似乎有什么急事,便下马问道。 “端大哥,真是好巧遇上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见吴凤奎有事相求,端翌便点了点头道: “如果能帮得上的,你尽管说。” 这也是他为人谨慎之处,可不能落人话柄,不该帮的忙就不要乱帮。 “我妹妹突然得了急症,肚子疼得满地乱滚,我这一路跑着去镇上请大夫,正好看到端兄你骑马过来,我想麻烦你一下,能不能骑马带我去镇上请大夫啊?” 吴凤奎这么说,端翌自是不能拒绝。 虽然对吴凤奎这个人没什么好感,但是人家也请他吃过一次饭,吃人家的嘴软,何况还是家里有人生病,哪怕是陌生人提出这个要求也会答应的,端翌没有犹豫便道: “行,你上马吧,我这疾风速度很快,一刻钟不到就能到镇上。” “哎,太好了,多谢端兄弟。” 吴凤奎一脸喜出望外,立即在端翌的帮助下,翻身上马。 白马疾风载着两人,调转马头,飞速往镇上赶去。 “你要找的大夫在哪里?” 眼看三清桥在望,端翌问吴凤奎。 “是个专科的大夫,在三清镇桥里巷那,我妹妹这种急腹症一年总要犯个一次半次,每次只找那个大夫才有用。” 吴凤奎的声音还带着焦急和一丝紧张。 端翌听了道: “看来你对你妹挺上心的。” “就这么一个妹妹,能不上心吗?哎!” 吴凤奎脸上掠过一抹沉郁。 为了妹妹的下半辈子能过安逸,这次他可是策划了一个大行动。还好现在一切进展顺利,一切都朝着他策划的方向在发展。 疾风清脆的蹄声敲打在三清镇的青石板上,“答答”地煞是好听。 宝瓶一行人绕过桥里巷时,远远便听到一阵疾驰的马蹄声。 宝瓶心里还模糊地想了下:谁大白天地在镇上骑马这么急,不怕撞到人吗? 端翌的马跑进桥里巷时,正好看到巷底有一抹粉红的衣角一转,接着,吴凤奎便喊道: “在这停下,端兄弟,那大夫就住这里。” 端翌赶紧扯紧马缰绳,唤疾风停下。 吴凤奎下了马,见端翌仍然高踞马上,便恳切地道: “端兄弟,你能和我一起去吗?若是大夫有在,我想让你带他骑马回去,比较快。方才我出来时,妹妹疼得快晕过去了。我怕她撑不住。” “行。” 端翌自是没有二话,立即翻身下马,将疾风在院门外驻马石上系好,便跟着吴凤奎往院子里走去。 就在半个时辰不到前。 夜萤幽幽地醒来,发现自已被扔在一个昏暗的房间里,只觉得不光脑袋,就连身体也十分沉重,好象身上被人坠了一个一百斤的沙袋似的。 不对,不是沙袋,是手脚都被绳子缚住了。双手被绑在身后,双脚间也牢牢绑着麻绳,甫一醒来,才会感觉全身僵直。 她楞了会神,想起这种感觉十分熟悉,对了,就象自已穿越过来后,第一次醒来时的感觉。 呃,不过这一次,她似乎不是穿越了,而是被人下药了。 她想起在马车上的那一幕,顿时心中一凉:自已再次被小五暗害了。 果然,人不能太善良了。 不知道小五对她要做何处置,但是单凭小五这个人,断不敢对她下如此重手。 反正夜萤知道,绑架,呃,在这个朝代,是不是叫这个罪名不晓得,但也肯定是重罪啊,光是小五一个人,他没那脑子。 她与小五,不光没有怨,还有恩。上次小五偷酒,她就没往官府那送,放了他一马。 那么,小五为什么要绑架她呢? 夜萤脑子里的小马达“哒哒”直转。 是了,至少是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小五发现她有钱了,想要绑架她,狠狠敲一笔; 二是吴彩凤那边的主意,借小五的手,要报复她。吴彩凤那已经很久没有新消息传来,但是依着夜萤的直觉,吴彩凤一家,都不是那种自认为被咬了一口而不报复的主。他们不出声,只是为了策划更大的阴谋。 不论是哪一种,现下的环境都对她极为不利。 若是以绑架为目的,熟人绑架,拿到银钱后,肯定会撕票;若是以报复为目的,手段就更多了…… 夜萤想到或许自已会抛尸荒野,或许会被拐到更深的大山里,卖给盲哑汉子为妻,不禁打了几个寒战。 为什么这么悲催啊?穿越之后,才过上一段时间好生活,就又要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吗? 就在夜萤胡思乱想之际,忽然屋外传来一阵零落的脚步声,还有几个男人说话的声音传来。 “小五,船已经准备好了,你把她弄上船,到府城后,码头上有人接你,直接送到怡红院去。” “明白了,强哥。路上不要紧吧?我一个人,怕是收不住她。” 小五胆怯的声音传来。 “笨蛋,你真是没卵的男人,难怪至今娶不到媳妇。你只要想想想,把她卖到怡红院,就能五十两银子进账,不就有胆气了吗?哈哈。钱壮怂人胆!” 对方嘲笑着小五。 “强哥,你再派个兄弟给我搭把手吧,你不知道,这女人可精明了,她家突然就暴富起来,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没一点本事能行吗?” 呃,小五对她的认识还是蛮深刻的嘛…… “看你这熊样,好吧,我陪你去。” 叫强子的男人改了口风。 不到片刻,两个人的声音逼近房门前,夜萤赶紧闭上眼,一动不动继续装着昏迷。 门开后,她听到一阵“悉悉娑娑”的声音,接着,叫强子的男人道: “把麻袋口撑开点,我好把她装进去。” “唔,晓得了。”小五回应着。 夜萤只觉得有人抬起她,然后便从头套下一口麻袋,她整个人被装进去后,袋口被系紧了,然后便被人抬在了肩上,一颠一颠地,咯得她腰疼。 天,自已要被小五卖到怡红院?怡红院一听这名字,就不是什么正经的地方,呃,青楼啊? 听小五的语气,他似乎不是做头的? 夜萤觉得自已也真是太从容了,居然还有闲心想这些。 第二百五十七章迷香再袭 夜萤感觉走了一段路后,一股水汽氤氲地传来,水腥味特别浓重之余,还听到了桨橹的声音。 接着,扛她的人顿了顿,然后用力跨了一步,呃,感觉自已身子晃动起来…… 就在夜萤刚被扛出这个院子不久,端翌就被吴凤奎带着进来了。 端翌俊眉一扬,眼神滑掠过去,便把整个院落尽收眼底。 这个院落看上去收拾得还算齐楚,四周种着高大的榕树,不过都是在院外,榕树长长的千百条气根垂下来,有的扎在院墙上已经发出绿芽,假以年岁,这条气根就会变成一棵新的榕树了。 这个院子,冷清得有点过。 端翌心想,住在这里的,莫非是独身的老先生?不然,这院中似乎缺少了一点烟火气息。 不过,或许做先生的人喜欢清静,将居家和执业分开也不一定。 端翌想起端祥,他的大哥正是如此。 素性喜静,平时他们不会亲亲热热地经常聚在一起,但是聚在一起时,却又十分热闹,无话不谈。 吴凤奎进入院子后,到了自已的势力范围,此时心神稍定。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骗过了端翌,但是一路上吴凤奎的心一直提着。莫非是端翌身上有一股隐隐压迫人的气息。 常年行走于江湖,吴凤奎的直觉也异于常人,若是没有这点警惕心,这几年跑江湖,他可能已经死了无数次了,怎么可能赚下偌大的家业? 不过到了院子里,吴凤奎趁着端翌不注意,再仔细打量他,却觉得他虽然样子长得俊,但朴实无华,也不过就是一个比较精干的猎户而已。 吴凤奎不禁笑自已,越是老江湖,胆子愈发小了,端翌身上那种偶尔展露的迫人气息,应该是长期找猎形成的吧? 上回端翌自已不是也说了嘛,他也打些虎豹、野猪那样的大型猎物,打这些大型猎物的猎人,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压迫性的气息呢? “两位,是找蔡大夫的吗?他在休息,你们先往这边略坐一会,我去叫他。” 就在端翌四下打量琢磨时,院子深处,走来一位丫环打扮的女子,看到他们,行了个礼,说话间,指了一处厢房让他们过去。 吴凤奎对端翌道: “端兄弟,你先去坐会,我内急,去去就来。” “嗯,行,你去吧。” 端翌一脸不疑有它,迈步往丫环指的厢房走去。 他才踏进厢房,身后的门就关了,接着,一股异香袭来,端翌闻到这股香味,顿时一阵晕眩…… 待端翌睁开眼睛,便觉得身上一阵阵发热,自已躺在一张床榻之下,看情形,并没有挪地方,还是方才进来的厢房。 “端大哥,人家好喜欢你,可是再喜欢,你也不能那么粗鲁,对人家动手动脚,还,还占了人家清白的身子!” 就在端翌微微迷惑之时,他的身边突然多出一条如雪藕一般的手臂,缠绕在他的胸前。 端翌一闻到身边女子身上传来的浓烈的脂粉气息,不由胃内一阵翻腾,该死的宵小之辈,竟然给本王爷下春药? 可是听身边的女子声音十分熟悉,好似是柳村的人? 端翌嘴角浮起一抹微笑,有意思了。 柳村的女人,还真是个个看好自已啊?前有夜珍珠主动投怀送抱,后有吴彩凤下药迷“奸”自已。 “你是谁?我这是在哪里?” 端翌将计就计,毫不留恋地一把扯开那女人嫩藕一般的手臂,翻身起床,但是额头上仍有一丝隐隐沉重的感觉。定是方才吸入那迷药的缘故。 “嘤嘤嘤,你夺了人家清白的身子就不认识人家了。我是吴彩凤啊!” 吴彩凤顾不得脸皮,哥哥都帮她设计到这步了,此时还要脸做什么?只能死死缠着这独门独户猎户,让他认了肚子里的种,否则,她这辈子都别想抬头见人了。 “吴彩凤?这是怎么回事?你哥不是说你肚子疼,来请大夫的吗?” 端翌心里暗自好笑,但是仍做一脸茫然状。 就这点低劣的手段?弄个光身子的女人在他身边,就要他强娶她?笑话!皇上赐的女人他都看不上…… “端大哥,这事说起来好羞人,你非要我说吗?” 吴彩凤还真做一脸羞涩状…… 其实她心内语塞,已经快要编不下去了。 就在这时,“咣当”一声,厢房的门被人踢开了,吴彩凤惊叫一声,赶紧扯起被角,遮住了自已雪白的胸膛。 “你这个畜牲,我当你是兄弟,你竟然占我妹妹的便宜?” 冲进来的,是气势汹汹的吴凤奎还有一群凶神恶煞的汉子,有的手里拿着刀,有的手里拿着棍棒,标准的抓“奸”队。 端翌一阵无语,原来自已是中了“仙人跳”了。 他这么热销吗?为了嫁他,吴彩凤都能使出这招? 如果使出这招的女人是夜萤,那他可是甘之如饴。 当然,不是夜萤,那她就去死吧! 端翌怎么可能受人威胁? 他霍地从床榻上站起来,这才发现,自已上身的衣物已经被人扒光,下身只穿着一条牛犊短裤,端翌不慌不忙,见自已的衣物被扔在一边的椅子上,便上前拿起衣物,不疾不徐地穿了起来,边道: “吴凤奎,你到底想做什么?想怎么样?” 吴凤奎没想到端翌被抓了“奸”,还这么镇定从容,不由楞了一下神,看到妹妹哭红的双眼,这才回过神来,道: “跪下,你玷辱了我妹妹的清白,难道想这么算了?” “哦?你说我玷辱你妹妹的清白,真的吗?” 端翌做迷糊状。 “自然是真的,你没看到我妹妹都哭成什么样了?” 端翌太镇定,让吴凤奎一时都产生了错觉,似乎端翌胸有成竹?似乎自已钻进了端翌的圈套? “端大哥,你要对人家负责。嘤嘤嘤,要不然人家的清白都给了你,你若是不要我,让我以后怎么见人啊?” 吴彩凤不管端翌怎么说,反正她认准了一条理,就是死缠上了端翌。 吴凤奎总算被妹妹扳回了正道,不再和端翌纠缠方才那问题,单刀直入道: “端兄弟,你我都是爽快人,既然你占了我妹妹清白的身子,自然得对她负责一辈子。否则,我就把你扭送到官府!”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呃,年底了大家都很忙,再忙也要去运动一下,保重身体哈。对呀,说的就是你,隔壁老王家的……(若你不是紧紧跟随君,手指向下滑动,或许会遇到我,未来更新君)大家放心,即便过年,江陌南也不会断更的,一定保持在一定的更新水平,大家只管安心跳坑。你们的支持就是江陌南最大的更新力量哟! 第二百五十八章被陷害 “可是,我不是和你们说过了吗?我已经订亲了,女方年过十八就要迎娶过门,是我爹娘在世的时候订的亲。若是硬我要娶你妹妹,那岂不是要委她做小? 何况,我也只是个猎户,每日混自已一口饭吃都心有余力不足,哪里养得起两个娘子?” 端翌手一摊,索性一脸无赖。 “好你个端翌,敬酒不吃吃罚酒,来人,把他扭送到官府去!” 吴凤奎没想到这个猎户竟然油盐不进,好听的难听的都说遍了,他竟然还是推推托托,一时心头火起,喝道。 但其实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他辛辛苦苦设计,又不是为了送端翌进大牢,而是为了给妹妹找个夫婿,接手当绿帽王。 倒是吴彩凤机灵,见场面陷入僵局,顿时扑上前去,拉着吴凤奎的手大哭道: “哥,你怎么能这么做呢?端大哥虽然是一时意乱情迷,但是小妹我对他却是一见钟情,求大哥成全。” 端翌看着这兄妹俩闹腾,不由地冷哼一声,拔脚想走。 吴凤奎见状,十分无奈,心一横,恶狠狠地对端翌道: “臭小子,你别得意,占了便宜就想抹嘴走人是吧?告诉你,你若走了,你那情妹妹夜萤,下场可就惨了。” “夜萤?”一听到吴凤奎这种语气,端翌心头腾地升起不好的预感,“你们对她怎么样了?” 夜萤是端翌的逆鳞,虽然现下吴凤奎没有明说,但端翌一听也知道,吴凤奎肯定对夜萤做了些什么。他不由声音一哑,沉声道。 端翌身上,散发出一股冰寒之气,噤得吴凤奎不禁打了个寒战。 吴凤奎此时才隐隐觉得,端翌,似乎不光是一个寻常的猎户,他的手上,应该也有沾过人命。 如若不然,一般的猎户不会让他有此头皮发麻的感觉…… 不过,事已至此,往前就是生门,退后就是死门,吴凤奎麻起胆子,心一硬,强自冷笑道: “我做了什么?啧啧啧,夜萤那么水灵灵的一个丫头,我想那些城里的恩客们,肯定乐意为她花大价钱。正所谓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滋味妙不可言,你说,我对她做了什么?” 端翌一听,哪里不知道吴凤奎打的是什么主意,“霍”地,端翌出手了。 端翌一出手,吴凤奎才知道自已错了。 眼前哪里是一个普通的猎户了?他就是一个杀不眨眼的杀神。 顶在吴凤奎喉头的,只不过是一枝树枝,但是使在端翌手上,却似一柄神兵利器一般,吴凤奎清楚地知道,如果端翌手里的树枝再往深一扎,他就会立即血喷三尺,一命呜呼。 而他,根本逃不开也躲不掉这一击。 “你,你是什么人?你不光是一个普通猎户!” 吴凤奎的双腿颤抖着,战战兢兢地问。 端翌身上凛人的气息完全散发出来,在战场上征战、大杀四方的杀气,岂是这几个虾兵蟹将能抵挡得住的? 别说喉头被端翌挟制着的吴凤奎,就是那些拿棍拿棒站在边上助威的吴凤奎弟兄,也被吓得双股战栗。 端翌自从剑道之境突破之后,收发更加自如。 所以此前吴凤奎会看走眼,以为端翌平拙无奇。此时端翌一听夜萤遭遇吴凤奎毒手,哪里还能忍住?身上的杀气放出,即便吴凤奎有杀过人,也只是个普通的江湖混混罢了,哪里抵得住这神威大将军的军威煞气? 吴彩凤早就被吓瘫在地上,情势急转,她万万想不到,他们兄妹俩竟然踢到了一块最硬的铁板。 在她心目中无所不能的大哥,也会被端翌挟制……此时的她,一双原本勾人的美目含满惊吓的泪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快说,你把夜萤弄到哪里去了?” 端翌树枝尖端向前一刺,准备探入吴凤奎喉下三寸,顿时一股鲜血流了下来,热呼呼地,立即洇满了吴凤奎的胸前。 “夜萤,夜萤被我们送到府城里的怡红院去了。” 吴凤奎此时大脑一片空白,迫于端翌身上的威压,知无不言。 “什么时候送的?走什么路?” 端翌知道往府城有水路和陆路之分,是以发问。 “一个时辰前,走的水路,从这里走的,我们在这后面弄了个私人小码头。” “用什么船?船上几个人?” 一听吴凤奎说才堪堪离去,端翌心头缓和了一下,他真怕现在夜萤已经在府城,落入怡红院中,那后果真是不堪想像。 还好,夜萤还在路上。只要抓紧时间,一切就来得及。 “说,为什么设计陷害我们?” 端翌早就觉得吴凤奎这个人有问题,但是万万没有想到,他敢把手伸到他和夜萤身上。 “呃,这话还得从我妹子说起。” 吴凤奎低低地道。 就在这时,端翌觉得身后突然传来一股细微的破风声,所幸他剑道精进后,五识能力亦跟着精进,这样细微的破风声,饶是吴凤奎有意说话妨碍,但是他依然听得清清楚楚。 端翌手中的树枝向后一刺,只听一声惨叫,正刺中身后向他偷袭的一个混混的胸口,对方呜咽一声,手中拿的刀“咣当”一声,落在地上,自已则捂着胸口躺下,不到半刻,已经气绝身亡。 彩凤是第一次看到杀人,见这个人的鲜血流了一地,顿时吓得尖叫一声,只觉得双腿间一股热流流出来,湿答答在地上泅开,竟然是吓尿了。 吴凤奎眉眼一抽,万万没有想到,端翌竟有能力避开这致命的一招,被端翌抽杀的手下,是他们中武功最高强的,没想到端翌一招就把他结果了。 “快说实话!” 端翌刺死对手,树枝抽回,复又架在吴凤奎的喉结上,热呼呼地带着死人鲜血的气息,激得吴凤奎双脚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 “端兄弟饶命,我不该为了给妹妹找个夫婿,肖想设计你和夜萤。” 吴凤奎道出真相。 端翌俊朗的眉眼一抬,倒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已和夜萤会被设计陷害,竟是因为吴彩凤想嫁给自已? 真是啼笑皆非啊……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日更不辍是作者君必须坚持的底线啊…… 第二百五十九章用真情缠绕 “你的妹子,不是村里许多小伙子想来求亲吗?” 端翌回头扫了一眼吴彩凤,在他眼里看来,吴彩凤自是庸脂俗粉,不过,在一般男子眼里,尤其是柳村这种小村子的男子眼里,吴彩凤已经是小家碧玉了。 难不成这样的吴彩凤还怕找不到相公? 端翌自觉其中有异。 “端兄弟,你人材出众,我妹妹肖想你许久,奈何你一颗心都放在了夜萤那丫头身上,就连夜珍珠都打不动你,看到我妹妹日日夜夜为思慕你而难过憔悴,我逼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总觉得若是把夜萤从柳村骗走,再想办法套住你,你就会娶了我妹妹,不曾想,端兄弟你心志坚定,是我看错你了。” 吴凤奎见端翌身后的吴彩凤嘴里喃喃,似要道出真相,赶紧编了一套谎言,大声说出口,以声势压住吴彩凤将要脱口而出的话。 吴凤奎自是晓得,若是妹妹说,少不得把被人糟蹋怀孕了的真相说出来,如此反而会激发了端翌的杀心。 没见他方才杀人如杀鸡吗? 他们兄妹两条命都不够端翌杀的,谁让他构陷了端翌呢? 不论端翌是不是普通猎户,但是现在吴凤奎知道了,端翌是比他手段更狠辣的主。 他要杀一个人都要思量周全、计划一二,端翌杀人根本不眨眼,想杀就杀,甚至也不考虑后果,杀完人,连手也不抖一下,分明是屠杀成性的经年老手。 吴凤奎有点悲哀地想,自已是不是真地老了?行走江湖多年的老鸟,竟然被另一只老鸟给啄了眼? 还好,他经年骗人,在这关键时刻,还能反应过来,必须用妹妹一番“深情爱着端翌”这样的话来磨软端翌的心,否则,妹妹说出真相,他们兄妹俩只有一个“死”字。 果然,端翌听到吴凤奎这么说,一直象冰块一样的脸上,终于有了一点变化,他的眉头微微一皱,俊美的丹凤眼一咪,“嗖”地把顶在他喉部的树枝收了回来。 这时,吴凤奎身上,那股必死的杀机才猛然消失,吴凤奎全身早就发软了,端翌撤开树“剑”后,吴凤奎全身趴在地上,全身战栗,知道自已暂时捡回了一条命。 吴彩凤看到哥哥狼狈至极的样子,好象也猛然明白了什么,闭上了嘴,不敢再说一句话。 “你们这些人,全部自缚起来。”端翌指着那七八个傻傻站在边上的汉子,然后又一指吴凤奎,“你,随我去追夜萤。若是追不回她,或者她有什么意外,你们兄妹俩,就凌迟陪葬!” 端翌面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说到后面的“凌迟陪葬”这样的话,简直是一字一句,刀凿斧刻一般,要刺进每个人的心里。 “奎爷……我们,绑不绑?” 这时,有一个面目有点呆傻的手下,怔怔地问吴凤奎。 在三清镇上,他们这伙人从未出过手,兔子不吃窝边草嘛,吴凤奎这一点一直做得很好。 但是这一次,他为了妹妹破戒了,不光吃窝边草,还吃得是窝里的草,结果…… 吴凤奎心神俱裂,听到这名白痴手下的问声,简直无力踢他一脚,没看到本大爷自身都是泥菩萨过河了吗? “绑,速速绑上!” 吴凤奎原本心下还想着,若是有一星半点的机会,合着自已人多,一拥而上,群殴端翌,拼着再死一两个,也要把端翌拿下来。 可是,端翌虽然不再用树“剑”对着他了,而且浑身闲适,看似空门大开,却让他觉得,处处虽然空门,却处处没有空门。 他这下彻底死心了,在端翌面前,他真的是一点机会也没有。之前端翌会中迷香,怕也是故意的吧?就是想知道他下一步想做什么? 吴凤奎之前的战栗还有伪装的成份,认清现实、一念及此后,便真地发起抖来。 自已以为对方入了圈套,没想到,对方在他的圈套外面,结了更大一张网,这下可好,一网打尽了。 被吴凤奎一喝令,那些手下还真是听话,竟然一对一的把双方互绑上了,剩下最后一个空着手的,端翌则走过去,把对方双手缚了个牢靠。 端翌刚忙活完,只听院子里“扑扑”几声微响,院墙上一个接一个,落下数人,一个个紧身衣靠打扮,样貌皆是生得平凡无奇,走在人群中一眼就会被忘掉的那种。 可是这些人一跳进院子里来,吴凤奎便知道,这些人绝不是一般人。正在他莫名所以的时候,这些人看到端翌,都赶紧跪下,口称道: “恕属下来迟!” “你们留一个人,把这些人看好了,余下的,三个随我从水路追夜姑娘,另外几个,从陆路上,快马加鞭,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府城的码头,切莫让夜姑娘落入怡红院中。” 端翌现场做了一个简单的布置。 这些人都是经年跟随他的,见他发出命令来,也不多问,立即遵照执行去了。 那队从陆路走的,还从吴凤奎那群被缚的同伙中,带走了一个,想必是要在路上再另行细细拷问。 吴凤奎一见这伙人的作派,组织严明,分工清晰,和自已手下这群见钱眼开的杂牌军不可同日而语,心中更是充满了绝望之情。 现在他算是明白了,自已杠上的这个人,肯定不是普通的猎户,甚至不是江洋大盗,他更可能是……大夏军方的人。 吴凤奎万万没有想到,他置办的这栋宅子,如今成了他手下的牢房,妹妹吴彩凤和那些杂牌兵都被端翌的人揪到厢房里,看管起来,他自已则被端翌押着,不得已带路,从后门的码头,上了一艘停在那里的货船,追赶夜萤去了。 吴凤奎被绑成了粽子,扔在货舱里。 虽然端翌没有催促,但是划船的手下却识得眼色,拼了命地用力划桨,货船如离弦之箭一般,沿着水道,向府城方向划去。 经过三清桥后,河道变得愈加宽阔,水流向下流淌,借着河道倾斜向下之力,三清桥很快就被抛到身后,端翌则站在船头,一脸焦急…… 第二百六十章会合救人 “爷,你到货舱里坐着吧,一时半会咱们也赶不上夜姑娘的船,你别在这冻着了。” 一名侍卫搓着手,呐呐地劝站在船头的端翌。 身为侍卫,他敏于言而讷于行,实在不懂得劝慰靖王爷。 何况,劝慰这种事,从来都不需要出现在靖王爷身上。 过去他们只要跟着靖王爷打打杀杀就成了,什么时候看过靖王爷如此多愁善感过。 哎,傅太医怎么不在身边呢? 这种时候,不是傅太医在比较好吗? 似乎,傅太医还懂得说几句温言软语,让他一介武夫来说这个,着实太为难人了。 哎,傅太医,你要是在这多好啊? 侍卫亦突然变得无限惆怅起来。 “端爷,端爷……” 侍卫没听错吧? 端翌也以为是自已幻觉了。 呃,好象是傅太医的声音。 在外面,大家早就统一好了口么,不会叫端翌王爷,因此有时公子有时叫爷,大家也是够乱的。 不过,反正知道是尊称,也知道是叫端翌就好。 端翌乘坐的货船后面,一艘商船疾驰而来,船头站着一个人,急得边跳脚边扯着嗓子喊。 侍卫们不禁目瞪口呆。 千古难见啊,竟然是一向沉稳镇定的傅太医。 傅太医的画风,不该是手不释卷,或者手执羽毛扇,不疾不徐,就算被狗咬一口,也依然保持着谦谦君子之风的那种吗? “停船。” 端翌虽然心下焦急,但是知道有傅太医在侧,助益良多,便喝令侍卫把船停住。 不一会儿,那艘商船很快靠近端翌的船边,傅太医在侍卫的帮助上,踏上了货船。和他一起上货船的,还有宝瓶。 “傅大夫,你怎么赶来了?” “端大哥,你回来了?” 傅太医还没回答呢,宝瓶看到端翌,脸上露出一抹喜色,但随即就变得忧心忡忡。 “是宝瓶他们通知我夜姑娘出事了,我赶紧带人一路查访,加上王伯兮给的线索,知道夜姑娘被人掳上一艘货船,便一路追赶来了。” 傅太医气喘吁吁地说定,端翌便知道宝瓶肯定知道事情的整个经过,便问道: “宝瓶,你且说说,是怎么回事?” 宝瓶便把事情的经过从头至尾说了一遍,不过,她只能说到马车突然侧翻后,她和夜萤分开这段时间的事。 端翌听了,心中有了分数,便从货舱里将吴凤奎拖了出来,将他嘴里塞的抹布扯掉,厉声问道: “半路上马车翻了,是你搞的鬼吗?把夜萤掳走的是谁?” 吴凤奎被抹布塞得快断气了,好不容易抹布被扯掉,赶紧抓时间拼命吸了几大口新鲜的空气,然后一阵咳呛,听到端翌问他,却又不敢不答: “是我让小五在路上挖的坑。” “你?你不是吴彩凤的哥哥吗?” 宝瓶见过吴凤奎几次,不过都是在村里擦肩而过,并没有刻意留意过。宝瓶万万没有想到,此次夜姐姐失踪,竟然是吴凤奎捣的鬼。 “嗯。我是。” 吴凤奎低着头,哪有往日在村里沉稳的样子,显得特别狼狈。 “你,你竟然害夜姐姐?我们夜姐姐哪里碍着你了?伤害到你们了?” 宝瓶一迭连声追问,在她心里,夜萤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也是对他们姐弟最重要的人,现在夜萤失踪了,她焦虑的心,不比田喜娘等人更少。 吴凤奎被宝瓶追问得低下头来,他当然不敢说,夜萤就是碍着他们了,碍着他妹妹的亲事了。 谁让夜萤吃着碗里,还占着锅里的呢? 当然,这种话在端翌面前,他一点也不敢说,说了怕是会被端翌痛揍一顿。 “宝瓶,这事说来话长,现在先别跟他废话。”端翌制止了宝瓶,转身追问吴凤奎,“马车侧翻后,宝瓶回村里去叫人,后来的事呢?夜姑娘是怎么被掳的?” “其实夜姑娘倒也没有受什么罪,因为我们知道宝瓶功夫不错,力气也大,一直跟在夜萤身周,让马车侧翻,就是为了分开她们俩。宝瓶果然中计,回村叫人。 夜萤落了单,我们便让小五假装赶马车刚才镇上回来,假意装好心,带夜萤去镇上药铺看伤,夜萤不疑有他,上了马车后,便使药把她迷晕了。” 吴凤奎知道现在的情况,如果他狡辩,只会白白吃更多苦,索性竹筒倒豆子,把所有事情经过都交待了。 “啊?原来如此,我真蠢,不该把夜姐姐一个人留在那里。” 宝瓶万分后悔。 “不是你的错,他们想要设计夜萤,之前已经做了种种安排,还长期跟踪,了解你们的作息行踪,这次不得手,肯定还有下次。” 端翌劝慰宝瓶道。 吴凤奎眼里掠过一抹阴狠的表情,不过,他并没有留意到,他的表情已经被端翌收进眼里,他不动声色地问吴凤奎: “小五怎么会被你收买?我看他胆子并不是很大,竟然敢拐人?” “他就是个见利忘义的傻小子,原本对我妹妹有意,我妹妹哄了他几句,我又说如果卖了夜萤,便将身价银一百两分五十两给他,他便心动了。” 吴凤奎薄唇向两边一扯,露出一个讥讽的微笑。 端翌面上不动声色,但是心内实已极为愤怒。 这柳村里都出什么人啊?竟然还有人贩子? 端翌把所有事情都联系起来,也就不再废话,把那块抹布塞到吴凤奎嘴里,仍然把他拖进货舱里。 这时,端翌和宝瓶定定神,才发现傅大夫在他们审问吴凤奎时,一直没有动静。 四下里一打量,却见傅太医站在船头,正做着奇奇怪怪的事情。 只见傅大夫拔了一根头发,手拈着头发,嘴里念念有词;过了一会儿,他把头发扔了,又从货船上捡了一块木块,扔到水里,又扒在船舷上看着那块木头…… “傅大夫,你是和村里黄婶子学跳大神吗?” 宝瓶不明所以,她觉得傅大夫的举动,有点像失心疯了一般,但是她不好直说,便委婉地提醒端翌。 “傅大夫,你搞这些奇怪的举动是做甚?” 端翌上前,一把扯住傅太医,准备万一他的眼神要是不清明便给他一老拳。 呃,傅太医现在的举动,真地象被什么邪物附体了一般。 “别打断我,我在设法救夜姑娘呢!” 傅大夫的话让众人一头雾水:救夜姑娘?就凭他这样? 第二百六十一章惊涛骇浪 端翌倒是觉得,傅太医不会搞没有目的的举动,于是他手一挥,示意大家都安静下来,不要拓扰傅太医的举止。 嗯,于是大家便安静地看着傅太医,不时趴在船舷上,手在水里划拉着,好象他的荷包掉在水里一样;一会又站在船头张开双臂,做青春洋溢拥抱朝阳状。 好吧,若不是端翌板着脸在那镇着,再加上夜姑娘被拐这事沉甸甸地压在大家的心头,看着傅大夫状若“跳大神”,大家肯定会忍不住失笑。 “好了,咱们如果加紧划船,全速前进,大约还有两个时辰,能追得上夜姑娘。” 终于,傅太医收止自已奇怪的举止,恢复到儒雅斯文的小诸葛状态,徐徐对端翌道。 “所有人都去划桨,全速前进。” 端翌也不问傅太医为什么这么说,立即下了口谕。 船舷边黑压压地挤了一堆人,有桨的划桨,没桨地捞个脸盆也能帮着划一二。 但是这样一来,船的速度就加快了许多,简直是疾驰而上了。 “傅大夫,你是怎么知道的?太神奇了吧?” 宝瓶好奇地问。 这个问题也是船上众人心底的共同疑问,只是惮于端翌黑压压的脸,没有人敢闲话罢了。 靖王爷心情恶劣,这时候哪怕多一个眼神、多一个动作都是不对的。 也就宝瓶并不是居于人下之人,才能“大胆”地追问。 “哦,说起来,这是夜姑娘教我的。” 傅太医这么说,端翌深沉黑暗的眼眸立即闪烁出一丝光亮,低哼了一声:“哦?” 这分明是让傅太医接着说下去的意思。 “是这样的,我用头发是来测量风向,抛浮木是观察水的流向,然后这些数据经过一段时间综合,可以代入这样的公式……” 傅大夫看出端翌心急如焚,生怕他一焦急之下,做出什么丧失理智的事情。早想做点什么来分散他的注意力了,此时见一提到夜姑娘他就有了兴致,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详细地讲解起来。 为了讲解清楚,他还着人拿来纸和笔,在纸上勾勾画画,将数据如何代入公式,最后如何算出代表时间的h值,一一分解出来。 “傅大夫,这种解题方式,真的是夜姑娘教你的?” 端翌神色肃然,脸上似乎平静无波,但是了解端翌的傅太医怎么会不知道,此时靖王爷内心肯定掀起了惊涛骇浪,只不过他惯常在外表上掩饰自已罢了。 而之所以能理解靖王爷此时的心情,更主要的,是因为傅太医自已在第一次听到夜萤教他如何做这种题的时候,也同样掀起了惊天波澜。 观一叶而知秋。这是直观的感觉。 而夜萤,则利用数学的方式,为他打开了一扇知晓未来、预测未来的大门。 傅大夫先后用夜萤教的解题方式,预测过一片叶子落地的轨迹,预测过一棵被砍伐的树倒下的方向,只要扣除变量,无不准确。 简直比真正的诸葛亮还要神奇…… 傅太医能第一时间想到这种数学方式会给这个朝代带来的巨大改变力量,靖王爷自然也能,甚至比他想得更远。 “傅大夫,若是两军对敌,敌军的动向、排兵布阵等等,你觉得这道题可以代入来解吗?” 端翌脸上深沉而又凝重,但是语气却十分坚毅沉着,似乎还带着某种欣喜。 “自然可以,扣除变量的话……”傅太医又勾勾写写了一阵,才肯定地道,“有九成的概率能够计算出来,当然,要我们的探子获得数据基本准确的情况下。如对方的兵力、营账、军粮储备等等,越精确,代入公式后,计算出来的数字自然越准确。” 端翌脸上掠过一抹不可思议的神情,此时傅太医也从纸上抬头,双眼定定地看着端翌。 两个人的眼神如此粘稠、胶着,浓得化不开,若是不知道缘由的外人看来,这二位的眼神“缠绵深情”极了…… 只是这一眼对视,二人都明白了彼此心中所想。 是的,太可怕了。 这几个数字,这些公式,比什么强弓硬弩更加惊人,箭弩固然可是伤敌数百上千,但是若是运用好这些计算,甚至能让敌军整军倾灭。 如果这些计算得心应手,怕是什么强悍的北疆敌军,根本也不在话下,他们甚至可以创造以弱胜强的奇迹。 当然,这些都只是停留在脑子里他们的构想,要变成现实,还得实战来检验。 但是,这已经足够震撼人心了好不好? 若是世界上有人知道夜萤的这些计算方法如此惊世骇俗,她怕是会成为众人争抢或者攻击的目标。 端翌的心中,又酸又涩又胀,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和滋味。 此时,他更加想紧紧地拥那个小女人入怀,她对他来说,已经超越了其它一切女人能带给他的冲击。 冲击这个词,对端翌来说,其实是个贬义词。 这个世界上除了他的母亲和太皇太后等少数女子,他视为亲人而倍加珍惜、尊重之外,其它的女人带给他的冲击不过是厌恶、恶心、烦躁、麻烦…… 但是如今,其实这个词在夜萤的魔力之下,已经转变了词性,或者,可以说是一个褒义词了。 “恭喜靖,呃,恭喜端爷!” 傅太医扫了一眼在不远处警惕观察两岸情况的宝瓶,自从他们开始列算式后,宝瓶就“头疼”走开,在她眼里,这些“豆芽菜”远没有夜姐姐家里发的豆芽菜可爱。 夜姐姐家发的豆芽菜还能卖钱呢,而且炒菜也好吃,可是傅大夫的豆芽菜看着让她觉得脑子发沉,自然要离得远远的。 端翌明白傅太医话语中的意思。 他是庆幸,得到夜萤的不是别人,是他,靖王爷。 试想,如果夜萤落入别人的手里,虽然她的生活从此有一千种不同的可能,但是极大的可能便是:她的才能被埋没;她因为暴露才能而被视为异端…… 这些结果,对大夏朝来说,都是不可想象的损失。 如若落入敌人的手里,则夜萤变可能成为推翻大夏朝统治的一块基石。 所幸,和夜萤在一起的是靖王爷,有他在,就抹去了上述一切可能…… 第二百六十二章不放弃希望 这个世界上,若是还有人能护得夜萤周全的,整个大夏,也莫过于靖王爷了。 就连皇上也不能……惟有靖王爷…… 端翌眉眼低垂,嘴对着那写满“豆芽菜”的纸一呶,对傅太医道: “烧了。” “明白。” 傅太医没有惯常说是,只说“明白”,显然,已经和端翌心意相通。 傅太医手脚麻利地拿出火石,将那张纸烧了。 端翌走近船舱深处的吴凤奎,蹲下身子,拔出他嘴里的抹布,面无表情地问道: “除了你,柳村里还有谁对夜萤怀有恨意?” “呃,唔,我想没有了吧?除了她家那些大伯、奶奶什么的有点小矛盾,其它人应该就是带着看热闹的心情。” 在端翌面前,吴凤奎什么江湖架子也摆不出来。 他横,端翌比他更狠,一“剑”过去,就是一条人命,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好象那喷流出来的不是热乎乎的人血似的; 他人多,端翌人也不少,而且个个武艺高强,只看一眼,便知道端翌手下一个人能抵得他手下四五个…… 时势比人强,在端翌面前,他只有老老实实低头的份。 “哼!” 端翌冷哼一声,知道吴凤奎说的应该是实话,吴凤奎既然要对夜萤下手,肯定之前多方了解过夜萤的底细了。 所以,要问一个人的真实处境,就要问对她怀恨在心的对手,对手往往比爱人了解她更多。 对手有冷静残酷剖析现实的双眼,而爱人常常被蜜糖糊住了心。 见吴凤奎说柳村其它人并没有对夜萤怀有恨意,端翌肃清柳村的心也平熄了。 吴凤奎哪里知道,他无意中还算做了一件好事,救了柳村大小数百口人的性命。 夜萤此次受到的折磨,让端翌把柳村整个村子都掂记上了。 铁骑膘将,端翌的善良和温柔,从来只捧在夜萤面前。 对于其它,端翌无感。 虽然之前因为夜萤猝不及防的侵入,让端翌坚硬冰冷的心壳有了一丝丝裂缝,但是这次夜萤失手在吴凤奎这,让端翌的心猛地又封冻起来。 如果夜萤有事,或许不光吴凤奎兄妹,就连整个柳村,都要为吴凤奎的错误陪葬。 或许是端翌身上散发出来的肃杀之气让吴凤奎意识到了什么吧,就在端翌要把抹布塞到他嘴里时,吴凤奎用哀求的眼神看着端翌: “求端兄弟放过我家人,他们什么也不知道。这件事,是我拿的主意,牵的头。我妹妹虽然知道一些,但也只是小女人的心思在做怪,渴望能和端兄弟鸳鸯并蒂罢了。” 端翌听了吴凤奎的话,脸上并未动容,只是手一塞,那块抹布利落地塞到了吴凤奎嘴里。 随后,端翌便淡漠地起身离开,也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吴凤奎的眼神里则是一阵绝望。 此时他倒希望,强子和小五送夜萤到府城的路上,一路顺遂安全了,否则,夜萤若是有什么事,怕是后果极为恐怖。 “端大哥,王老爷临来前,有交待说,他已经飞鸽传书,交待府城那边安排好了,若是夜姐姐顺利达到达府城码头,立即有人会把小五拿下,不会让夜姐姐被送到怡红院的。” 宝瓶适应了船上的晃荡之后,脑子里才冒出王财主临走前的交待,赶紧跑来禀报端翌。 “晓得了。希望咱们在水上就追上夜姑娘,可以少受许多罪。” 端翌不用想便知道夜萤现在肯定失去人身自由,被缚在船上的滋味怎么可能好过呢? 端翌想的没错,夜萤被装时麻袋后,一直扛到货船上,被扔在船舱里,都没人帮她解开。 看来,小五他们是打算就这样一路把她送到怡红院了,装到麻袋好掩饰她的行藏。 可是手脚被缚,又蜷在麻袋里,不一会儿,夜萤就觉得手脚酸麻。 不会的,大家不会放弃我。 宝瓶和家里人回来找不到我,肯定会四处寻找。而且他们肯定会托王财主、傅大夫,托一切可以托的人。 他们肯定不会放弃我,我也不能放弃自已。 夜萤这么想着,突然全身就升腾起一股力量。 现在小五和强子都在甲板上,把她扔在这里,岂不是正好让她有时间和空间想逃脱之计? 麻袋倒是很大,并不狭窄,正好夜萤四脚还能比较容易活动。 于是夜萤开始试图挣脱绳索。 难度很大,手被绑在身后,脚上的绳子倒是没有关系,只要手挣开了,脚上的绳子自然能解开。 绳索是粗麻绳,夜萤挣扎时,一会儿就觉得手腕上有一股湿流流下,接着,一股锐痛传来,竟然是手腕上的肌肤被粗麻绳磨破,流血了。 不过,这血股流出来后,似乎还让绳索松动了一些,带来了些许的润滑之意。 夜萤忍着痛,继续左右挣着绳子,她记得网络上一个教程,说要是双手被缚时,要暗暗地把手撑开,这样,过后就会有活动的空间,把绳子挣脱开来。 那些人绑她时,她一动也不敢动,手被绑得挺紧的,可是在她左挣右突之下,绳索似乎真的松了一点,夜萤心里立即浮起了一丝希望。 不知道怎么的,一边挣着绳索,夜萤脑子里突然浮出端翌的面容。 哎,也不知道端大哥如今在京城里左拥右抱,是不是还能记得起她来? 万一她真的不幸挂了,端翌是她这一世在这里遇到的觉得最可亲的男人,希望他也能偶尔想起她来吧…… 死亡是什么样的感觉呢?夜萤死过一次了,但是依然不记得死亡终点是痛还是其它,贼老天,真是够会玩人的,眼见着她的日子才过得滋润起来,还有很多新鲜的事物要去品味、尝试,却要生生弄出一个意外,把她大好的人生收走…… 夜萤一边心里怨怼着,一边忽然察觉到,在黑暗的货舱中,似乎有什么不太对劲的地方。 “碰,碰……” 就在装她的麻袋下方,她的肚皮之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向上一顶一顶的,正好顶到了她的肚子。 那股力量并不大,但是一直持续不断,怎么回事? 第二百六十三章只羡鸳鸯不羡仙 呃,下面不会是躲着什么可怕的东西吧? 夜萤一念及此,不由地头皮一阵发麻,若是可怕的东西,可不能让它们钻出来,否则,自已被困在麻袋里,岂不是没有还手之力? 夜萤想到这里,便把身子向下紧紧地压着,不让那东西把舱板顶起来。 是了,这是船上,这里是货舱,下面是空的,或许他们装了些活物在里面。 这么说来,应该不会是什么可怕的怪物,但是夜萤怕万一是会咬人的牲畜呢? 所以,还是顶着吧! 还好,被夜萤紧紧一压,下面的东西似乎发现上面有人,马上就放弃了向上顶的努力,没有动静了。 夜萤继续努力扯着绳子,可是绳子真的太粗太结实了,手上的疼痛麻木过后,被她一阵牵扯,又开始流血…… “爷,前面有一条船,写着云旗商号。不知道是不是载着夜姑娘的那艘。” 听到侍卫的禀报,端翌“霍”地站起来,迫不及待地走到船头一看,果然,前面不远处的那条货船,和现下自已征用的货船一模一样,乌篷漆着桐油漆,船的外舷上写着云旗商号字样。 这云旗商号,就是吴凤奎一伙用来掩人耳目的商号,实则他们在内里做着不可见人的勾当。 端翌已经问过了,云旗商号共有四艘船,其中两艘在府城,两艘在三清镇,一条被他征用了,还有一条,就是载着夜萤驶去府城的那条。 这么算来,前面那艘势必就是载着夜萤的货船了。 端翌脚下一晃,太激动了。 千军万马跟前,从不动容的神武大将军,竟然在这艘小船上失态了。 傅太医眼中掠过颇有玩味的色彩,笑着对端翌道: “端爷,你看时辰,和我计算的差不多吧?前面那条船,势必是载着夜姑娘的船。” 端翌点点头,没错,算起来,他们驾船到现在,也差不多两个时辰,神奇地在这个时间点上,追上了小五他们的船。 “夜姑娘的潜力,比咱们想象得更要惊人。” 傅太医不由喃喃地来了一句。 端翌的背上微微一挺。 陡然间,他感觉到了来自已身上背负的压力。 保护夜萤,似乎不光变成了他一个人的事。 “王朝的铁血家训,王爷还记得否?” 也只有傅太医一个人敢对端翌这么说了。 王朝的铁血家训! 王朝的铁血家训? 端翌怎么会不记得呢? 他背上抖了一下。 他是在北疆出生的,小时候的记忆里充斥了北疆人对他的嘲笑和污辱。 他的父亲,世人背后偷称“囚帝”的老皇上端祯,在花费上亿两白银被“赎”回大夏后,曾经立下一个铁血家训:不能被我所用的,就必须毁掉。 看到方才端翌不自在地挺了一下腰背,傅太医,明显是和他想到了一块。 夜萤,这么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那么,不能为我所用,就必须毁掉啊! 是这个意思吗? 就是了。 端翌甩了一下头,似乎要把许多重负甩掉,他回过头,用清亮如水的眸子看着傅太医,沉声道: “家训我记得,但是,有些事情,永远是秘密,没有外人需要知道。” 这是对傅太医的警告。 可是傅太医执迷不悔似的,他舔了下嘴唇,干涩的嗓音沙哑: “铁血家训,是无数鲜血堆出来的。国家国家,家始终在国之后。” “不需要你提醒。她是我的女人。我自会护她周全。” 端翌傲然道。 他知道傅太医此举的意义,在于试探他的底线,探明他的态度有多明晰。 若是三弟,或许会迫不及待,恨不得把夜萤“剥光”看个底朝天,追索一个小山村里的姑娘,如何会有这等比诸葛亮更加恐怖的神机妙算本事…… 可是他不同,他不羡皇权不羡他人俯首称臣,他只想要和自已的女人,做一对快活的现世神仙。 只羡鸳鸯不羡仙。 “明白了。” 傅太医点点头。 他出言亦是一种提醒,提醒王爷,是否还记得初心,记得他们当初找夜萤作为王爷女人的终极目的。 只是,傅太医的理解,终究和端翌还是有了些微的区别。 在傅太医看来,夜萤的力量,能助端翌登上最高的权力巅峰,但是最好不要暴露这种可怕的力量,这会让夜萤陷入尴尬的境地。 一门知识和技能,不可能无端出现。 可是究及夜萤前十几年的履历,没有一个地方能说明夜萤是如何掌握这么超越众人的技能和知识的。 反正,只要王爷喜欢夜萤,夜萤能为他诞下王朝的继承人,那么端翌登顶称王,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傅太医还是宁愿夜萤以这种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来辅佐端翌。 至于那些恐怖的知识和技能嘛,可以缓慢地以某种方式进入军中,进入国家社会的各个层面里,当然,时间必须掌握在端翌成为九王之尊后…… 说时长,那时快,几息思虑碰撞流转间,端翌他们的船已经迫近了前面小五等人驾驶的货船。 端翌生怕船上有变,不敢硬夺,于是把吴凤奎押出,抽出他嘴上的抹布,又解了他手上的绳子,让吴凤奎把对面的船喊停。 “小五,是我,把船停一下。” 吴凤奎站在风中,声音嘶哑地道。 “吴大哥,你不是在镇上吗?怎么追上来了?” 小五和强子一见是吴凤奎,果然把船停住了。 端翌和傅太医、宝瓶,都伏在船上,免得小五看到了。 “嗯,事情有了变化,不送夜萤到怡红院了,所以我赶紧追了上来。” 吴凤奎脸上保持镇定的神色,脑子里快速地转动着。 “哦?吴大哥,不送夜萤到怡红院,那我那份银子怎么办?你不是说卖了一百两银子,要分五十两给我的吗?” 小五一听不把夜萤送到怡红院就着急了起来。 他提着脑袋来做这件事,不就冲着夜萤的卖身钱来的吗? “银子我另外给你,夜萤还有其它用处。” 吴凤奎看着强子把船慢慢靠近,便不断地对强子使眼色。 强子也是和他经过了江湖风雨的,看到吴凤奎使的眼色,顿时就感觉一阵不对劲,再看吴凤奎船上划桨的那些人,都不是平常看到的兄弟,他心内便一阵打鼓。 “吴大哥,你能先把银子给我吗?不然我奔波辛苦一天,最后什么也没落着,还落了个拐人的罪名,岂不是亏大了?” 小五一想到钱就急了。 第二百六十四章吴凤奎逃脱 “嗯,好,把船靠过来,我先给你银子。” 吴凤奎努力稳住,强做镇定,眼睛却不断地向强子使着眼色。 强子跟了他许多年,和他配合默契,此时心里有了分数,便主动把船徐徐靠向端翌他们这边的大船。 端翌他们能听到一阵阵迫近的水声,船划桨的声音,最关键的时刻来了,他们紧张得屏住呼吸。 若是在陆直,对面的人早就被他们拿下了,奈何他们水性皆不太好,因此只能蜇伏着等待时机。 对方船上的划桨声仿佛迫近到了耳边,接着,两艘船的船头轻轻地碰在了一起,双方的船身都一个晃荡。 就在这时,吴凤奎一跃而起,他等的就是这个时机,用力一蹿,“碰”地一声,跳到了对面的船上。 与此同时,端翌他们也从潜伏的甲板上跳了起来,端翌试图抓住吴凤奎,但是却还是迟了一步,指尖堪堪从吴凤奎的衣角上滑过,眼睁睁地看着他跳到对面的大船上。 而对面的货船在一个交会间,熟练的水手立即将船划开,驶离了端翌他们的货船。 “追!” 端翌恨恨地站在船头,两眼死死盯着对面站定身形的吴凤奎。 “端兄弟,承让了,多谢你亲自驾船送我过来。” 吴凤奎站在自已这方人的货船上,此时才仿佛还了魂似的,却又故意刺激端翌,两手一拱,得意洋洋地道。 端翌面色一沉,并未如吴凤奎预料中的气得暴跳如雷,他只是镇定地一挥手,吩咐手下道: “盯紧了,别让他们逃走。” 雕虫小技罢了。 端翌在北疆打的战役大大小小近百场,什么场面没有见过? 因此,若是一般人眼看着到手的鸭子飞了,肯定早就气晕了头,但是端翌反而愈发沉下心来。这也是他心性修炼过人之处。 端翌的手下已经掌握了船桨的用法,此时愈发老练,虽然不是水军,但他们个个武功高强,臂力过人,再兼对操桨有了心得,因此紧紧跟着吴凤奎的船,并未有任何问题。 吴凤奎甫一得手,得意了一阵子,他也看出来了,端翌一行水性不熟,但是再过片刻,看到端翌的船紧紧咬着他的,他就笑不出来了。 这么被咬下去,他手下人早晚会体力不支,再次落入端翌手中。 而这一次落入端翌手中,待遇恐怕比上一次更惨。 “强子,那个姓夜的女人呢?” 吴凤奎按住心内的恐慌,强做镇定问手下道。 “装在麻袋里,扔在货舱里呢。” 强子倒是大大咧咧地不以为意。 象这样险象环生的经历他和吴凤奎也有过,最终都是在吴老大的带领下逃脱了险境,所以他以为这一次也是如此。何况,吴凤奎还这么镇定。 强子哪知道吴凤奎的镇定是装出来的,其实他视若神明的吴老大已经是两股战战,手心里早就捏着一把汗了。 “去把麻袋拉出来。” 吴凤奎心里生起一个阴狠的主意。 方才在那货船上,他早就看出来,端翌无论如何不会轻易饶了他,他一直的示弱,也是为了让端翌放松警惕罢了。 现在,要摆逃端翌,唯有祭出夜萤这个大杀器了。 所以说,他还真是没有看走眼,端翌对夜萤,绝对是上心的。 强子最听话了,一听吴凤奎下令,立即往货舱跑去。 倒是小五仍然不死心,追上来缠着吴凤奎道: “吴大哥,你说好要给银子的呢?” “银子?哈哈,很好,银子。”吴凤奎脸上一阵狞笑,将手往怀里掏去,道,“小五,银子给你。” 小五喜孜孜地就等着接银子,全然没有注意到身后跟来的船,船上的人都气势汹汹的,光等着吴凤奎把银子给他了。 吴凤奎从怀里似乎掏出什么东西,小五眉眼都笑得挤成一团了,他心里美滋滋地,想着五十两银子若是到手的话,该做些什么? 柳村是不能呆了,夜萤的家人早晚会知道他拐卖了夜萤,那就往别的州府去,买个小院落,然后做点小买卖,娶亲生子。 嗯,不错,这计划行。 就在小五失神的当口,吴凤奎却突然猛地对他一推,小五猝不及防,原本他就是站在船头,被吴凤奎用力一推,立即身子一阵摇晃,四下里一时没抓着稳定身形的东西,在众人的惊呼中,摔到河里去了。 “吴大哥,救命,我不会游水!” 小五才掉到河里时,还扑腾上来,哀求着吴凤奎能救他。 可是吴凤奎却冷冷地看着他,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小五看到吴凤奎这副模样,心里顿时绝望了,知道自已中了吴凤奎的毒计。 可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他就不该先被吴彩凤色诱,然后又被银子勾引,现在又为银子丢了性命。 小五的身子在河里沉沉浮浮,虽然他努力想抓住船帮爬上船,但是吴凤奎却拿起桨,用力击打他扒拉在船帮上的手,最后把小五的手都打出血了,小五最终被打断了手,沉进了河里。 吴凤奎的残暴,被后面紧紧追击的端翌看在眼里,端翌不由地皱起了眉头。 端翌晓得,吴凤奎这么对小五不是没有缘由的,他是在向自已示威。 果然,下一刻,强子已经从货舱内,拖出了一个麻袋,虽然看不清麻袋里装的是什么,但是却能分辩得出是一个人形。 强子把麻袋解开一角,露出夜萤的脸,然后立即又把麻袋封上。 端翌的心沉了下来。 “端兄弟,做人但留一线。我的生意被你毁了,我这个人也被你毁了,我拐了夜姑娘是我不对,但是如果你放我一条生路,夜姑娘你自带走。如若不然……” “如若不然怎么样?” 端翌不是被吓大的,他脸上依旧平静无波,声音也没有更多变化。 “如若不然,她就象小五一样,我把好扔进河里,让她自生自灭。” 吴凤奎脸上又是绝望又是得意,两种表情混杂在一起,显得特别疯狂。 端翌沉默了。 他不惯被人威胁,北疆那些最凶残的蛮子都不敢威胁他,这个世界上,威胁过他的人都已经死了。 端翌看着吴凤奎的脸,就象看着死人的脸一样……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大家伙明儿见,还是老话,如果你不是紧紧跟随君,手指请再往下滑,未来的更新君已然现身了吧……哎,我说隔壁老王那貌美如花的大女儿,等等我,对,就是你…… 第二百六十五章毁灭人质 “从来没有人能和我讲条件。” 端翌双眼变得如蟒蛇般铁血无情,那略带金色的眼眸里,竟然一点人性的温度也没有。 在对手面前,端翌一向是毫无人性的。要不然,也不会有神武大将军的称号了。 吴凤奎也明显察觉到端翌的气势陡升。 那是一种高高在上、王者的气势,在这种气势威压之下,吴凤奎在肥大棉裤里的双腿抖得更加厉害了,他用残存的混江湖的理智来压制着自已的颤抖。 他知道,如果自已的异状被人察觉了,不管是端翌还是强子察觉到他内心的恐惧,他就彻底没救了。 于是,他竭力撑起狂妄的笑容,以此来回击端翌: “那今天我是不是能破个例了?” “不能。”端翌回得很快,一秒钟的犹豫都没有,“但凡和我讲条件的,都变成了死人。” “强子,把夜萤拖到舱边,对方若有异动,马上把她扔进河里。” 吴凤奎微微吞了口口水,知道今天是谈判不成了。既然如此,他只有舍了夜萤,伺机逃走是上计。 河水哗哗地从船边流淌而过。 夜萤在麻袋里,被强子从货舱中拖曳而出,河上的强风从麻袋的间隙里吹进来,不一会儿,就让她感觉自已象冰块一样冰冷了。 但是什么?她好象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不,是一堆熟悉的声音。 先是小五的,竟然还有端大哥?吴凤奎?吴彩凤的哥哥? 夜萤的脑子混乱了一阵,搞不清楚这些她认识的人为什么都凑到了一起。 但是随着吴凤奎和端翌的对话,夜萤的心里,约摸理了一条脉络出来。 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似乎并不是小五,而是吴凤奎?他现在在和端大哥谈判?谈的,是关于自已的处置交换的事? 端大哥似乎不会水啊,可是她的水性很好。 夜萤好想大声疾呼:端大哥,你不要受他挟制,就算把我扔进水里,我也能保证安然无恙。 可是夜萤嘴里被塞了布条,根本发不出声来。 还好,她现在手上的麻绳结松动了一些,她必须再加紧努力,否则,真被丢到水里,这样缚得紧紧的,也不可能划水啊? 夜萤在高度紧张的运作中,耳朵不觉还是竖起来,努力倾听端大哥和吴凤奎的谈判对话。 什么?没有人能和端大哥谈条件?谈条件的都是死人? 呃,这样的谈判方式很酷。可是会害死她的。 夜萤心里沉了一下,端翌这种语气,是无所谓她的生死喽? 虽然她方才暗想让端翌不要受吴凤奎挟持,但是端翌真的说出那样的话时,夜萤心里还是一阵阵揪心般地难受。 真相原来如此。 她一直以为,端翌就算不喜欢她,也会对她有点好感。就冲着这点好感,端翌应该在和吴凤奎谈判时更护她周全一些,不是吗? 夜萤心塞塞的。 不对不对,端翌知道她会游泳的事情。 夜萤脑子里忽然“唰”地雪亮了一下。 那回她宴请端翌还有王财主一行时,因为宝器的纠缠,曾无意中说过自已会游泳,记得当时她还说要教宝器来着。 端翌则打蛇顺杆子爬,求她教他游泳。 是了。端翌晓得她会游泳的事,而吴凤奎则并不晓得她会游泳。 因为这个朝代的女人,受观念的限制,女人们一般不可能下水,所以不会游泳的女人占了九成九。 夜萤顿时心下一松,原来端大哥并不是无所谓,相反,他怕是默默等着吴凤奎把她扔水里吧? 棋行险着。 如果强行攻船,吴凤奎一刀子抹了她,那也是眼睛一眨的事情。 想清楚这些,夜萤便释怀了。 她手下加紧努力…… 船上,吴凤奎眼看着端翌的船距离她三两米,一直紧咬不放,虽然一时间没有强行攻船的意思,但是看这架式,肯定不会轻易离开。 吴凤奎焦距不安地在船上走来走去,强子走到他身边,低低在他耳边说了几句什么,吴凤奎不禁眼睛一咪,脸上露出狠戾之色: “什么?你们为什么要用这条货船?笨蛋!” “奎爷,我们想着反正都是送到怡红院的,就顺路了。”强子有点地道。 “哎,笨蛋,你们会害死我了。” 吴凤奎没想到自已的货船上又出现了新情况。 如果舍弃了这条货船,那他的损失,又如滚雪球般加剧,他眼珠子一阵乱转,最终拿定了主意,走到货船头上,对着端翌道: “姓端的,你不要这样紧追不舍,信不信我现在就把夜萤扔水里去?” “有胆你尽管来,我想你没这个胆量。一旦让我抓到你,我就把你扭送官府,套上二十斤重的木枷,日日跪在衙门前,让千万人唾沫淹死你!” 端翌的声音,带了一些恶狠狠的味道。 傅太医不由心内暗自叹息:一向镇定从容的神武大将军,在面对夜萤生死之时,还是着急了。 否则,端翌说话,不管是强敌环伺,还是面临自已的生死危机,从来都是泰山崩于顶而不变色。 还好,吴凤奎只是个江湖混混,他听不出更多端翌话语变化中的意味,否则,他就会更好拿捏端翌了。 见端翌依然是油盐不进状,吴凤奎心一横,便对强子道: “强子,把夜萤推进水里。货船加速前进。” 吴凤奎自认为打的是最后一张王牌,把夜萤扔进水里后,端翌一方势必要停船救人,那样,他的船就能快速驶离此,逃往安全区域。 当然,有人质在手更有安全感,原本他也不想打出这张底牌的,可是方才强子怯怯地告诉他一件事,这艘船上竟然还载有…… 如果不把端翌的船甩掉,那船上那些“货”就不能顺利出手。那可是一众兄弟花了大心血,才找齐的“货”啊! 他可不能老窝被端了,又把“货”丢了。 只要这些“货”出手,他就有扳本的希望。 所以,吴凤奎思虑一番后,还是下了壮士断腕一般的狠心,放弃夜萤,保住自已的“货”。 强子是个没脑的应声虫,听吴凤奎一说,立即把装着夜萤的麻袋扛起来,“哗啦”一声抛进了河中……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二百六十六章端翌失踪 “扑通”一声,对面的强子扔的麻袋可能还没入水,另一边船上的端翌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下水去。 “王爷,你不会水!” 傅太医只来得及喊了一声。身边的侍卫便跟下饺子似的“扑通扑通”跟着跳下水去。 这些侍卫傅太医倒不担心,这些人水性虽然不咋的,但是到底都会水啊,上回夜萤家里做水煮活鱼时,这些人就是捞鱼的主力军来着。 吴凤奎看对面这阵势,忽然感觉自已是不是判断错了什么,做错了什么? 但是形势容不得他多想,他待强子一把夜萤扔下去,便喝道:“全速划水,摆脱后面的追击。” 吴凤奎的手下动作也挺快的,他们是干惯了这营生的,立即手脚齐动,竟把一艘偌大的货船,划得如离弦之箭一般,眼看着端翌的船停下来救人,吴凤奎不由长吐一口气:哈哈! 真是有死里逃生的感觉啊! 可是一想到落到端翌手里的妹妹和家人,吴凤奎的眼底又黯了下来。 不过,事急从权,吴凤奎还没有疼爱妹妹到愿意以命换命的地步:“妹妹,哥哥对不起你了,如果你有什么意外,哥哥替你报仇就是,他日一定拿夜萤和端翌的人头来祭你!” 吴凤奎站在船头恶狠狠地许下这个恶愿。 “蔡师傅,箭下莫要留人!” 吴凤奎没有听到的是,对面被他甩在身后的船上,傅太医下了这样一个指令。 宝瓶认得傅大夫说的蔡师傅就是教她和宝器的神箭手蔡师傅,她满心期待地一看,就见蔡师傅弯弓搭箭,站在船头上,迎风稳稳地拉满弓,手一松: “咻”地一声,箭已经飞出去,一般人的眼力是跟不上的,但是宝瓶这段时间正在苦练眼力,自然晓得,蔡师傅的箭,直指对面百米开外的吴凤奎。 “啊!” 吴凤奎只来得及叫了一声,便只能垂下头,看着胸口被射入的长箭,箭羽还在他眼前颤抖,胸口的衣服被箭捅开了,露出些许雪白的棉花,再然后,这些棉花也被鲜血泅染红了,吴凤奎身子一软,黯然地想道:怎么这么快就死了?不可能吧…… 宝瓶看到蔡师傅的箭正中吴凤奎的胸口,吴凤奎捂着胸口,软软地躺下了: “蔡师傅,射中了!” 宝瓶高兴地要跳起来。 但随即又想到夜姐姐还在水里生死未卜,顿时那份喜悦也减轻了份量。 但是端大哥已经跳下水了不是吗? 端大哥的武功那么高…… 可是,咦,事情不太对啊! 宝瓶趴在船头,和傅太医一样紧张焦急的逡巡着河面,希望能看到端翌和夜萤浮出水面的身影。 不过,他们都只看到几名侍卫在水里扑腾的场景,没有看到端翌和夜萤的身影。 “往前游一点,方才位置在那!” 傅太医扯大了嗓门,在船上拼命叫着,他是旱鸭子,这时候着急使不劲。 而宝瓶亦是旱鸭子,要不是怕自已跳下水还得烦劳别人去捞,她早就跳下去了。 “端大哥呢?也看不到人影。” 宝瓶忧心忡忡地对傅太医道。 “哎,端爷他也不会游水啊!” 傅太医这时道出实话。 “什么?端大哥也不会游水?我看他跳得那么利落,还以为他肯定是戏水高手呢?” 宝瓶大吃一惊。 就在这时,河面上“哗啦”一个身影蹿了起来,一个苗条但是矫健的身影出现在河面上。 “夜姐姐,是夜姐姐!” 宝瓶怎么会不认得那熟悉的身影?她高兴惊声尖叫起来。 “可是端爷呢?” 傅太医心中一沉。 夜萤在强子把她拖到船头,欲往下扔时,手上的麻绳还差一点没解开,听到外面吴凤奎叫强子把她扔下去,她强自镇定,大大吸了一口气,手上仍不放弃,努力挣扎着。 终于,当强子把她扔下船后,麻袋浸入水中,夜萤终于把自已的双手挣开了。 不过,麻袋上打着结,夜萤又在水里扯了半天,那一口临入水时吸的气,眼看就要用完了,这时候,麻袋突然被她如有神助一般解开了。 夜萤努力一挣,终于跃出水面,恢复了自由。 冰冷的河水冻得她打了个哆嗦,她便听到耳边传来宝瓶的惊呼。 她高兴地向宝瓶挥挥手,一头扎进水里,便向宝瓶所在的大船游去。 水很冷,但是恢复自由的喜悦让夜萤战胜了寒冷,几下之间,她很快游近了大船,被船上伸出手的傅太医,还有侍卫们七手八脚地拉上了船。 宝瓶拿了一床薄毯子给她披上,在水里泡了一会儿,衣服都湿透了,河风一吹,简直冷得酸爽。 夜萤还没缓过神来,却见傅太医扔下她,又往船头跑去,夜萤不禁一楞,问道: “出了什么事?” “端大哥一看到你被扔下水,就跳下水去救你。可是,谁知道他不会游水,到现在你上来了,他还没上来呢!” 宝瓶也是惴惴不安地道。 “啊?有这等事?端大哥怎么这么傻!” 夜萤这才想到,上船并没有看到端翌。 呃,这个傻瓜,他不是晓得自已会游泳吗?为什么还要跳下水? 夜萤心一沉,大冷的天,对于会游泳的人来说,下水游泳都是难捱的,更别说对不会水的端翌了。 夜萤顾不得擦去头上的水,小跑到船头,就看到傅太医极目四下打量,夜萤焦急地问: “怎么样,看到端大哥了没有?” “还没看到,但凡会水的,大家都跳下去找了。” 傅太医心内一阵无奈,没想到要救的夜姑娘水性这么好,结果,救夜姑娘的人,变成了救端翌的人,这让他也是始料不到。 “我下水去搜救他。” 夜萤一掀薄毯,就要往水下跳。 “我的姑奶奶,你可别冲动。待会你下去了,他又上来了,看不到人,还不得往下再跳啊?” 傅太医使了个眼色,让宝瓶拉住夜萤,然后劝阻道。 “可是端大哥跳下去都好一会儿了,如果呛到水,再不施救,怕是危险了。” 夜萤甩开宝瓶的手,不顾一切,就要往河里跳。 第二百六十七章使我思君朝与暮 见夜萤又要跳下水,宝瓶死死拉着夜萤,不让她往下跳。 宝瓶力气又大,夜萤根本挣不脱。 “夜姐姐,你力气不够,就算下手,找到端大哥,你也没力气拉得动他啊?相信那些大叔们,一定会找到端大哥!” 宝瓶只能尽力劝说。 “宝瓶,你放开我。你不放开我,我就生气了!” 夜萤从来没有用这种语气和宝瓶说过话,严厉又痛心疾首,带着势在必得的决心。 “夜姐姐!” 宝瓶还在努力挽留。 “宝瓶,我现在若是不下水去救端大哥,他日我一定会后悔的,你也会后悔的!” 夜萤这么说,宝瓶的手就软了,夜萤甩开宝瓶扯着自已的手,做势就要往水里跳。 “找到了,我们找到端爷了!” 这时,水面上浮起几个人头,大家乱乱地喊着。 傅太医赶紧制止夜萤: “夜姑娘,别冲动,端爷被找到了。” 夜萤一看,几名跳入水中的男子正合力扶着一个人往这边船只游过来,那人远远看去,身形的确是端翌的。 夜萤赶紧吩咐道: “快把船靠拢过去。” 货船徐徐靠近在水中的侍卫,大家七手八脚,将端翌弄到了甲板上。 好久不见。 夜萤看到端翌,浮上脑子的第一个感概还没发完,便被端翌发白的脸色吓得差点没魂了。 傅太医蹲在端翌身边,手先探了下端翌的鼻端,再一搭脉,脸色突地一变。 “傅大夫,如何?” 夜萤心头浮起不妙的感觉。 “没有呼吸、没有脉博、靖……呃,端爷他……” 傅太医的脑子几近空白。 他万万不会想到,那个气若游丝、靠着丹药支撑才能勉强坐在龙椅上的皇上还没事呢,一向体健如牛的端翌先不行了? 傅太医嘴里,怎么也不肯吐出“殃了”这两个字。 这太超现实了,方才端翌还好好地站在船头,镇定自若地指挥着对吴凤奎的围剿…… 该死的吴凤奎,抄家灭九族,端家绝不会放过他们的…… 傅太医心中暗恨,但是手脚冰凉,全身力气好象被抽掉一样,再也站不起来,竟然一屁股跌坐在了甲板上。 傅太医是全国医术最高明的大夫之一,傅太医的话若是不能信,还有谁能信? 一众侍卫得到这个结果,虽然还没有从傅太医嘴里吐出那确定的字眼,但是他们已经都吓傻了。 靖王爷他不行了?他死了吗?那个征战北疆、打杀无数蛮子、为国戍边、无往而不胜的神武大将军,他死了…… 众侍卫也是呆了,所有人都僵直地站着,任凭身上湿答答的水珠掉下来,在甲板流溢,他们感觉不到冷,感觉不到难受,整个身体都被这个巨大的悲痛可怕的消息掏空了。 “是溺水引起的窒息吧?我来!” 夜萤呆楞了三秒钟,立即醒悟过来,她立即俯身,趴在了端翌身边,用手开启他的嘴,往里看清没有异物堵塞住他的呼吸道,便一掌为垫,一掌置于另一掌其上,进入胸外按压。 一分钟八十到一百下,下压深度五厘米。 夜萤耳边好象响起采访时,医生对自已的指导。 那段时间,不断有青壮年因为心脏病突发在公共场合猝死的报道传来,于是电视台便组织做了一个采访心脏科医生,教导公众如何做胸外按压的节目。 夜萤作为记者,亲自上场,为模拟按压用的橡皮人做了一次急救。 当然,动作不尽标准,于是医生便在边上现场指导…… 感谢那次采访,夜萤终于掌握了还算标准的紧急胸外复苏按压的姿势。 如果我们在4分钟内如果能及时进行心肺复苏,一般都可救活,这个时间叫救护“黄金时间”;如果超过8分钟,救护的成功率只有5,超过16分钟基本不能救活。 夜萤耳边,“嗡嗡”响着医生指导她时说的话。 她也不知道端翌溺水超过多久,也不知道他们方才耽误了多少时间,但是她只知道,她现在必须拼尽全力救端翌,否则,她会痛苦一辈子。 端翌明知道她会游泳,看到她被扔进水里,在自已不会游泳的情况下,还是第一时间跳入水中救她。 端翌为什么这么傻,夜萤终于想明白了。 他不是傻,他是爱她! 讨厌的古人,为什么一提到这个爱字,就遮遮掩掩?躲躲闪闪? 如果他爱她,早早向她表明心迹啊? 为什么非要到这可能天人永隔的时刻,才让她发现?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 夜萤想起第一次和端翌见面的场景…… 地上的端翌依旧一动不动,只有夜萤往下按压时,他的身形才会随着弹动。 可是夜萤已经泪流满面了。 对了,几下要来一次人口呼吸了? 夜萤的头乱了。 她不是专业的急救人员,也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会真的用上急求知识,更没有想到,第一次用上急救知识的对象,是自已也同样爱慕的人。 不管了,就是现在了,端翌憋了这么久,应该需要氧气了。 夜萤俯下身,做了一个在场所有人都想象不到的动作,只见她把自已的嘴,包裹着端翌的嘴,深深地“吻”了下去。 傅太医之前已经被夜萤拼命按压端翌的举动惊呆了,此时再看到夜萤“吻”端翌,他被刺激过甚的脑子反而清明了一些,呃,夜姑娘是不是刺激过度了?竟然…… “夜姑娘,节哀!请勿再冒犯端爷的遗容!” 傅太医此言一出,所有的侍卫都跪下了。 这时断了端翌的生死啊! 侍卫们看上去五大三粗,此时却哭得象个小孩子一般,泣不成声。 这些人,都是端翌的死士,可以为他生,为他死! 然而他们还没死,端翌却已经死在他们眼前了。 如神邸一般的靖王爷,怎么能死呢?怎么可能死呢? “端大哥他没事,他不会死!我是在救他!” 夜萤用力往端翌嘴里渡完气,呃,端翌的初吻,是不是被她掠取了? 不可能吧,这么成熟的男子,在古代已经是大龄剩男了,怎么可能初吻还在? 夜萤觉得自已脑子也是够乱七八糟了,什么情况,还想这些有的没有的…… 第二百六十八章没有动静 “你,你在救他?你这样能救他?” 傅太医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没有了呼吸,脉博全无的人,能被救回来。 而且是这么“激烈”的方式救回来。 只见夜姑娘侧跪在端翌身侧,两只手不断往下按压着端翌的胸口,停一会儿,便停下按压的动作,然后继续“羞羞”地“吻”端翌。 夜姐姐你是疯了吧? 你这样子,如果传出去,以后怎么做人啊?当众亲吻一名男子…… 宝瓶的神经崩到了最紧,眼前浮起她们村里被装进猪笼沉塘的青年男女。 夜姐姐,你再这样抱着端大哥“那样那样”会被沉猪笼的。 “相信我,你们都不要废话,站边上点,端大哥需要通风透气!” 夜萤毫不客气地道,语气里霸气凛然,不容拒绝。 傅太医一楞,呃,还真有王妃的气势呐! 可惜啊,有王妃的命,没有王妃的福份。 如果端翌一直和夜萤处下去,傅太医觉得,凭着夜萤的学识和能力,还真有可能破例成为靖王妃呐! 看着端翌铁青的脸色,傅太医默默地向后退了一步,说句大不敬的话,现在就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夜萤一直努力按压着,端翌的胸口好结实,她每一下按压,都要使尽全力,否则,达不到向下五厘米标准。 向下五厘米,是端翌的心脏,现在,那里停止了博动,自已必须与死神抢时间赛跑,手再酸也不能停下来…… 夜萤一直拼命按着,但是端翌却依旧毫无动静,直挺挺地躺在那里,他英俊的面容,被水一泡,显出一种奇异的苍白,夜萤第一次发现,端翌的眼睫毛竟然那么长,此时双眼乖顺地闭着,眼睫毛在他眼下投下暗影。 想着端翌骑着白马英武的样子,想着端翌每天教授宝瓶、宝器兄妹俩帅气的模样,夜萤怎么也不愿意相信,端翌会这样就没了。 “笨蛋,你明明知道我会水,为什么还要跳下水救我?你就不记得,自已不会水了吗?笨蛋,端翌你这个笨蛋,快给我醒来!” 夜萤实在气不过,来不及悲痛,一种气愤至极占据了她的心绪,忍不住让她脱口而出。 笨蛋!她竟然骂神武将军笨蛋? 呃,这个世界上,也只有这个女人敢这样骂王爷了。 傅太医和一众侍卫默然垂头,看着夜萤徒劳的努力。 夜萤的手都要断掉了,她本来就不是个擅长体力劳动的人,穿到这个孱弱的身体,更是缺少锻炼,现在持续不断地做着胸外按压动作,已经快到她体力的极限了。 “醒来,端大哥,你一定要醒来。 以后,我一定不睡懒觉了,和宝瓶宝器一起,早早起来锻炼身体,向你学武功,好吗?端大哥,你醒来教我好吗?” 夜萤边按,边努力为端翌打气。 电影电视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对于昏迷不醒的人,要在他耳边一直唠叨,然后他听到了亲人的召唤,就会醒来? 再或者,他不是因为听到亲人召唤醒来的?而是因为太唠叨被气醒的? 不管是哪一种效果,只要他能醒来就好! 不知不觉间,泪水已经爬满了夜萤的脸颊。 傅太医扭过头去,不忍再看。 所有的侍卫也低着头,风吹干了他们脸上的泪水。大家都呆呆地看着夜萤一刻不停地动作。 “夜姐姐,你歇一下吧?我来替你按?” 宝瓶上前。 “不用,你不懂得正确的姿势,姿势不对,一切白费。我的手很酸,我现在很累,可是我不能停。一停,端大哥就回不来了。” 夜萤坚定地道。 可是你不停,端大哥也回不来了。 宝瓶心里默默,却不敢说出口。 逃荒路上,她见过死伤无数,见过一口气喘不上来倒毙路边的,见过太饿被一口包子噎死的……就没见过,死了还能活回来的。 然而夜萤还在坚持。 傅太医稳稳心神,脑子里依然是割裂的。 一边脑子乱哄哄地想着,天下大局,自靖王爷殁去后,怕是会再起风云……另一边脑子乱哄哄地想着:不可能,靖王爷怎么会死在一条小河里呢?他什么风浪没见过? 傅太医脑子一会清醒,一会儿糊涂,简直是在水火炼狱间煎熬。 若不是现在夜萤还在努力做着什么,傅太医整个人已经垮了。 所有的侍卫和傅太医一样…… 他们不光是一身安危荣辱系于靖王爷身上,连带着他们的家族、族人、妻儿,所有人的安危荣辱,亦全系于靖王爷身上。 在他们眼里,靖王爷就是他们的追随和奉献。 如今,靖王爷突然没了,他们的人生,忽然变成大段大段的空白,接下来的日子,他们俨然已经成了没爹娘的孩子一般。 这身武艺有什么用?还不如当初精研了水性,也不必让靖王爷以身赴水…… 他们的目光呆滞,如今,只有夜萤一下一下,按压着端翌胸口的动作,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这个女人如此坚韧执着,一往无前,莫名地给了他们一点希望。 他们眼巴巴地看着夜萤,希望她能用力点,再用力点,这样是不是就能把靖王爷从地府边拉回来呢? “夜姐姐,算了,已经很久了,都没有动静了,夜姐姐,你,你停止吧,再下去,就该伤到端大哥了……” 宝瓶哽噎地说不下去了。 是的,傅大夫说的有伤遗容是有道理的,再按压下去,端翌饶是铁打的身子,也会挫伤的,到时候,胸口青一块紫一块,带着这样的身躯去地府真的好吗? 而夜姐姐的样子,分明是疯魔了一般。 现在宝瓶确切晓得了,夜姐姐一定是极为重视端大哥,极为喜欢端大哥,所以在大家都放弃,觉得没救的时候,她还在努力。 可是这样的努力也没有什么意义。 端大哥已经…… 宝瓶冲上去,想拉开夜萤。 “宝瓶,别闹,你不懂,有人胸压按压三四个小时,最后救回来的也有,你不要阻拦我,我一定会把端大哥救回来的。” 夜萤真的疯魔了,她眼里只有按压、送气,别人的话,根本听不进去……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早上要去开会,很赶…… 第二百六十九章胸口好痛 “端大哥,你醒醒,你醒醒!” 夜萤已经没有力气了,再按下去,不光姿势不到位,连动作的力报也没有了,她只能绝望地这么叫着。 “咳,咳!”一阵剧烈的咳喘声忽然从夜萤手下传来,“夜姑娘,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用力压我,我的胸口好痛!” …… 河风寂寂,天地无语。 世界上最美妙的琴声,也比不上靖王爷此时疼痛的叫唤声…… “你!你这个大骗子!”夜萤看到端翌竟然睁开了眼睛,还喊疼,顿时手一软,瘫坐在甲板上,指着端翌道,“你是不是早就醒了,你成心要吓唬我?你,你这个大骗子,我和你没完。” 骂完,夜萤突然就“呜呜”地哭了起来,泪水肆意横流,她脸上原本在河里泡过,到船上也蹭了灰,现在泪水一流,深一道浅一道的,说滑稽就有多滑稽,说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但是却没有人笑她。 因为大家都哭了。 “端爷,你好好的就好。你,你回来了真好。” 傅太医冲上前去,一把紧紧搂着端翌,好象搂着块稀世珍宝似的,紧紧的,一点也不肯松开。 众侍卫:哎,傅太医,放开那个靖王爷,让我们来!我们也好想抱抱! 端翌糊涂了,这是怎么了? 他只记得方才看到装着夜萤的麻袋扔进水里,他脑子里根本来不及想太多,“扑通”一声便跳下水,想要第一时间捞住那个麻袋。 那里装的是他下半生的幸福,他心爱的小女人,他一定要保她周全,这是他在心里承诺过她的。 可是才下水,端翌猛地想起,自已是不会水的,而这时,水已经漫到了他鼻端,他呛了口水,突然就失去了知觉。 迷糊中好象做了个吵的、累死人的梦,有人在他耳边一直叫喊、吵嚷,还有人用力挫他的胸口,痛死他了。 待醒过来时,却是夜萤,夜萤在使劲地按着他的胸口,力道很大,不象平素温婉克制的她,脸上带着一抹惊慌失措、一抹痛惜、一抹狠劲…… 他都睁开眼睛定定看她好久了,她也没有察觉,似乎按他成瘾,不管不顾,拼命地按压着他。 看到她哭,他心里一阵一阵抽痛的。好想上前抱紧她,告诉她不要哭,这次是他失误了,失算了,没有照顾好她,以后一定不会让她再遭罪了。 可是他还没挣扎起身呢,就被傅太医不要脸地扑上来,一把抱住了。 端翌震惊地要推开傅太医: “呃,傅太……大夫,你这是干什么呢?抱我那么紧,放开,放开,我透不过气来了。” 一听端翌说透不过气来,傅太医才赶紧放松自已的“搂抱”,一边鼻涕一边眼泪: “我们以为你死了,死了啊!没想到啊,夜姑娘又把你救活了。” “啊?” 端翌只觉得自已小睡了一会儿,没想到事情是这样。 夜萤哭得不成样子了,只觉得心里特委屈的,见端翌看向她,不由地生气地道: “你这个大骗子,大骗子,没死还装死,吓死我了!” 是啊,大骗子,没死还装死,吓死我们了! 众侍卫心里暗暗鄙夷!同时也为夜萤喝彩:好样的,夜姑娘,你说出了我们心里的话! “好,我是大骗子,我装死。”端翌苦笑不已,但是他能听出夜萤满满的抱怨里,那极度的关心,“哎哟,我这身上是不是跑过一百匹马啊?怎么疼痛难忍,动弹不了?” 端翌挪了下身子,试图艰难地爬起来。 这果然是他最狼狈的一次经历,此前,不管在北疆打过多少场恶战,身体都没有这次一般深感疲惫。 他哪里知道,他曾经心跳停止、失去呼吸和脉博,若不是夜萤懂得现代医学急救,他真的回不到这个世间了。 所以,现在身体的一点酸痛无力,真的不算什么。 “你哪里跑过一百匹马了?只是我帮你做胸外按压了。” 夜萤听着他蹩脚的比喻,不禁破涕为笑。 “端爷,你躺着别动,我给你下几针,舒通下经络,免得滞气血瘀。” 傅太医这时候总算显出名医本色来。 “先别急,吴凤奎呢?” 端翌脑子清醒后,第一时间问起了吴凤奎的事。 真是没想到,纵横北疆数年,令敌人闻风丧胆,却一朝阴沟翻船,差点败在吴凤奎手里,端翌心中,怎不窝火? 更令他窝火的是,吴凤奎竟然敢对他的女人下手。 “回端爷,吴凤奎已经被属下射杀。” 下跪禀报的是蔡师傅。 “射杀了?可惜,要不然,我非得把他凌迟处死不可,他们的船呢?” 端翌见宝瓶已经给夜萤盖上毛毯,心里舒坦了许多,若不是众目睽睽,他恨不得上前,立即就把受惊吓的小女人搂在怀里,好生安抚一番。 “船在前面,并未驶远,我们全速的话,一会儿就能追上他们。” 蔡师傅抬眼眺望了一下,见那艘船还在他们的视野里,便回道。 夜萤给端翌做胸外按压,其实也不过十来分钟的时间,虽然他们感觉象过了一个世纪一般煎熬,但实则对方因为吴凤奎被射杀,群龙无首,也陷入了混乱之中,在此船只并未趁着这个时机驶远。 “追,把他们全部打入大牢。” 端翌沉声吩咐。 “端爷,你别管那些事了,快把干衣服换上,然后我给你施针为宜,免得落下了病根。” 傅太医着急地不得了。 “宝瓶,赶紧给夜姑娘换上干衣服。” 端翌在傅太医的搀扶下站起来,走到夜萤身边,看着她一脸惊惧未消,心里一抽一抽地疼痛。 “知道了,端大哥。” 宝瓶扶着夜萤亦起身,往货舱里走去。 此时货船已经在端翌的命令之下,全速前进,往吴凤奎那艘船靠过去。 这一次,端翌的手下登船十分顺利,对方没有了人质,更失去了带头大哥,立马象土鸡瓦狗一样崩溃了,连反抗也是不曾有的。 夜萤和端翌各自换了干的衣物,夜萤找不到合适的女装,便换上船上不知道哪找来的干净的男装,被宽大的衣物包着,显得特别娇小,让刚出舱门就碰到她的端翌,特别想搂在怀里宠爱一番。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昨儿个去开会了,坐得腰腿酸痛不说,还头晕欲吐,能把会开成这样也是没谁了。生平最讨厌开会了……结果回来码字治愈了…… 第二百七十章只能远观不能亵玩 只可惜,现在半搂着夜萤的,却是宝瓶。 之所以半搂着夜萤,是因为宝瓶要帮夜萤擦干头发。 之前夜萤被泡在冰冷的河水里,被捞上来的时候已经瑟瑟发抖了,但是其间又给端翌做了大半天的胸外按压,湿漉漉的一身,在拼命按压时并未感觉到冷,现在端翌救回来了,夜萤立即全身发起抖来。 宝瓶看她不对劲,在她换了干衣服之后,赶紧把她抓过来擦头发,见夜萤打摆子打得厉害,便只好半搂着她,用自已的体温给夜萤取暖。 端翌眼见自家小女人近在咫尺,却不能上前安抚,只能无奈地吞了下口水,看着她晶莹如玉的肌肤,吹弹可怕,却只能远观不能亵玩,端翌不由暗恨为什么天还不黑。 “碰”,就在此时,端翌这边的货船已经追上了对方的货船,船头重重地撞在对方的船身上,两艘船俱是剧烈地晃了几晃。 端翌的侍卫们早就窝了一肚子火,王爷差点被这些江湖匪类害得丢了命,固然王爷是为了夜姑娘跳水的,但是他们自然不敢怪夜姑娘,只把一腔火气都发泄到了强子这些人身上。 没有了夜萤做为人质,强子这边已经完全没有优势,看到气势汹汹的侍卫们,身上杀气凛凛的,腿都软了。 再加上蔡师傅手里拿着短弓,箭已上弦,一副谁拼命就射谁的架式,吴凤奎被射杀,他们已经见识过蔡师傅的英勇,都吓得一迭连声求饶: “哎哟,爷,饶命啊!” 强子等人,哪是端翌这些久经沙场的手下的对手,立即被侍卫们一一擒获,全部用麻绳缚好,被喝令跪在甲板上。 端翌此时算是找到了点正经事做,可以扭转一下自已恨不得接近自家小女人的蠢蠢欲动的心,亦是跳上了对方的货船。 “吴凤奎呢?” “端爷,在这呢,死透了。” 端翌的手下,用力踢翻吴凤奎趴着的尸身,将他转了个个,露出正面的脸。 端翌查过确证无误是吴凤奎,亦是恨恨地踢了他一脚。 本来,死者为大,即便是对手,端翌也断不会做这种举动,但是吴凤奎已经触到了他的逆鳞,竟然敢打他家女人的主意。 如果不是自已心机浮动,日夜兼程从京城赶回来,正好赶上这事,天知道夜萤的结局会是怎么样? 一想到这点,端翌就一阵怒火升腾,自然连死透了的吴凤奎也不会放过。 “端爷,这个吴凤奎的手下招了,船上还有被他们拐来,要卖到怡红院里的女子。” “什么?”端翌听了一惊。 “都关在货舱里。” 侍卫们引着端翌进了货舱,强子在侍卫的喝押下,伏下身子,掀开货舱里的一块暗格,接着,下面露出一个入口,里面传来了阵阵嘤嘤的哭声。 侍卫们下到舱底,不一会儿,便有一个接一个形容憔悴的女子从底下被送上来。 端翌皱了下眉,对蔡师傅道: “你主持一下这里的事,其间事了,看是要送官府还是私了再说。” 蔡师傅是老成的侍卫,立即点了点头,知道王爷不爱掺和这样的事,便手按着腰刀,在边上监工起来。 端翌回到夜萤这边的货船上,看到宝瓶虽然竭力帮夜萤把头发擦干了,但是夜萤仍然在发抖,端翌不由地着急了,问道: “夜姑娘,是不是着凉了?” “嗯,估计是寒气入体。我现在感觉冷死了,一直想发抖。” 夜萤也不客气,颤抖着回道。 “这样不行,必须升起炭盆来。” 端翌一声令下,便有侍卫不一会儿升来了两个炭盆。 货船上原本吃住睡俱是一条龙,大冬天的,这些盗匪惯会享受的,船上自然也备了炭和炭盆。 宝瓶扶夜萤到货舱的铺位上躺下,找来相对干净的两条棉被,帮夜萤盖紧了,反炭盆拿到她床边,可是夜萤还是觉得身上发冷。 “傅大夫呢?快来给夜萤看看。” 端翌一声令下,傅大夫闪身进舱,一看夜萤这副模要,赶紧摸了下她的额头,又搭了下夜萤的脉,便道: “端爷,夜姑娘是冻着凉了,现在发起烧来了。看她这样子,怕是会发高烧。我现在就开药,一会咱们找个附近的镇子停船,才能买药给夜姑娘服用。现在只能先让宝瓶给她擦点温水降降体温。” 本来一直憋着做男女大防状,一听夜萤发烧了,端翌也憋不住了,直接伸出手摸了一下夜萤的额头,果然一阵滚烫灼手。 端翌的脸色就变了,对傅太医道: “赶紧让人把船驶到最近的镇子上,买药,熬药……” “已经吩咐下去了。端爷,你自已才,呃,才好呢,你最好也去躺着,我顺便让人也买几贴药,给你调理一下。” 傅太医一看端翌着急上火的样子,他心里也是挺急的,半个时辰前,王爷你还面如死色,现在就这么走来走去的操心好吗? “我没事,我有什么事?你没看她都烧糊涂了吗?” 端翌一屁股在夜萤身边的矮凳上坐下,眼巴巴地看着夜萤,然后在宝瓶瞪着的双目之下,毫不避讳地抓起夜萤的手,放在自已宽厚的掌心里。 想死本王了。 一摸到夜萤滑滑的小手,端翌便一阵心满意足。但是一触摸到夜萤手上的烧灼,端翌又是一阵剜心的疼痛。 这时,看到夜萤手腕上的累累伤痕,端翌更加愤怒了,他沉声道: “傅大夫,快拿药给夜姑娘上药。” “是。”傅大夫忙不迭地应承,赶紧拿出上好的创伤药给夜萤手腕上药。 “端大哥,你喝点水。” 宝瓶虎视眈眈,但是惮于端翌平素教他们武功时的威严,倒还不敢明显摆出不满的态度,只是时不时地想用各种方法来打端翌的岔。 “不喝水,我不渴,在河里泡够了。” 端翌不在意地扫开宝瓶的水。 宝瓶无奈。 “端大哥,你热不热?要不要出去吹吹风?我觉得这舱里挺闷的。” 宝瓶想要掀起夜萤的衣服,给她擦擦腰腹。 “不热,我也冷着呢,还要多穿一件。” 端翌一颗心系在夜萤身上,不时还伸手摸摸她的额头、脸颊…… 每触摸一次,宝瓶的眼角就跳一下。 哎哟,端大哥,能不能求你别再摸夜姐姐了,会被装猪笼沉塘的…… 第二百七十一章喝下这碗浓浓的鸡汤 “端大哥,你能出去一下吗?我要给夜姐姐擦下身子,傅大夫说,端姐姐泡过河水,必须清洁一下,否则对身子不好。” 宝瓶看到端翌有一下没一下,双眼双手总是不离开夜萤,“忍无可忍”,只能这么直白地道。 “哦……”端翌拖了长长的尾音,脑子还没转过弯来,他的小女人擦洗,他为什么不能在?为什么要避出去? 但是眼睛一扫到宝瓶“不满”的眼神,端翌才猛地醒悟过来,他是端翌,不是“吴大牛”,别人的媳妇擦身时,他当然不能死乞白赖地待在这里。 意识到这一点,端翌不由摸了下鼻子,苦笑了一下。 看到忠心耿耿护卫夜萤的宝瓶,端翌是该表扬宝瓶呢,还是该表扬宝瓶…… 手在鼻尖掠过,犹带着一丝夜萤身上的幽香,端翌心有不甘地从货舱里出来,站在外面的傅太医自然心知肚明:王爷被赶出来了。 傅太医想笑,可是看到端翌的表情,又不敢笑,只好忍着道: “端爷,我给你扎几针,你可得把自已身体顾好了,你不照顾好自已,谁来照顾夜姑娘?你看看,这一次,你们俩都太凶险了,夜姑娘差点被卖了,你不在身边,就都乱套了。所以啊,要有一个好的身体,才能照顾好她。” 傅太医絮絮叨叨,其实全是为了端翌能安心接受他的诊治。 当然,若是现在夜萤没有烧糊涂,而是清醒地听到傅太医这番唠叨,肯定会撇撇嘴,冷哼一声:心灵鸡汤! 一个人失去呼吸好一阵子,然后又被救回来这样的案例傅太医并不是没有在古籍上看过,但是当这件事活生生发生在眼前,傅太医还是难以置信。 他自是担心端翌身上会有什么后遗症,急着要给他进行相应的治疗。 端翌倒是被傅太医这碗浓浓的“心灵鸡汤”打动了,乖乖地坐在甲板上一处避风处,让傅太医细细为他号脉、检查,然后又在他身上施以银针。 傅太医难得见靖王爷如此乖顺,肯听他的话,初始时也不由一怔,不敢相信。 原本他以为自已要说服靖王爷还要大费口舌,大费周章呢。 嗯,傅太医终于暗了,一向没有破绽、没有命门死穴的靖王爷,终于有了命门死穴,那就是:夜姑娘。 傅太医不禁想仰天长笑了,哈哈,靖王爷,神武大将军,我终于知道如何让你顺服听话了…… 跟着靖王爷这么多年,傅太医终于找到了捋顺靖王爷毛的方法了。 一念及此,傅太医眼眶热热的,颇有一番早知如此,就该早点给靖王爷找到合适女人的后知后觉。 “怎么样?有甚大妨碍没有?” 端翌忍着穴位上刺入银针的酸麻,半晌听到傅太医不吭声,便追问道。 大夫在诊治时不说话,有两种极端情况。 要嘛是这病没得治了,他无话可说。 要嘛是这病太轻了,他无话可说。 不管是哪种情况,端翌都需要了解自身的情况。 说实话,方才傅太医那番话,还真是入了他的心。 经过这一件事后,端翌才真的明白,从此以后,他不再是一个人,不再是无甚挂碍的“浪子”了。 走到哪里,他都必须好好的,这样,他的小女人才有庇佑,才能活得象从前那般眉目舒朗,无忧无虑。 想着那个小女人一心想着发财、数着银钱的小财迷样,靖王爷的眉目也不由自主地跟着熨贴舒展起来。 放在过去,即便身上被砍几刀,鲜血淋漓,傅太医治就治了,他也断不会去追问自已的伤病如何。 “端爷,无甚大碍。我现在先用银针帮你舒通经络,但是到了岸上后,你最好还是用我配的汤药熏治一番,这样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傅太医斟酌了一番道。 “嗯,好。” 端翌微闭双目,表示会配合。 呃,又是意外地顺利。 傅太医想起以前,端翌一般做了简单的包扎和敷药后,难得肯听他的话,再做附属治疗。 哎,女人啊,我只佩服夜姑娘。 傅太医暗暗叹了口气。 原来,一个男人遇到真心爱着的女人,竟然会变成这等模样? 端翌忽然闻到眼前一阵脂粉香味袭来,不由地睁开眼一看,却是手下正将十数个女子,从那边的货船上驱赶过来。 这些女人,个个衣装暴露,虽然是大冬天的,但是却都穿着妖艳的露出胸前肌肤的罗裙。 不过,这些女人脸上,都露出惶恐之色,已经吓得连哭都不能了。 端翌观之,这些女人衣着暴露,然个个都十分青涩,脸上的形容也无与衣着匹配的妖艳之气,他不禁问道: “这些女子便是被拐来的?” “是,爷,登记计数了一下,这些女子共计22名,全数关押在方才那狭窄的货舱之下。” 这些女子关押的货舱,正是原来夜萤被装在麻袋里时被禁闭的货舱,之前舱板顶她肚腹的,原来是这些女子试图逃走的举动。当时不知情的夜萤,还因此吓了一大跳。 “可恶,朗朗乾坤,竟然有这等事情发生,如何安抚民生。” 看着这些女子吓得魂飞魄散的样子,端翌身为一国之王爷,想着自已的国度里,竟然还有这种卑劣的事情发生,尤其是夜萤也差点被拐,等同于感同身受,顿时激起他的怒火。 “爷,我们在审问那强子,那家伙不经审,已经悉数招供了,据他供说,除三清镇以外,府城下属的六县二十五镇,皆有被他们拐卖的女子。 除少部分极偏山村拐来的女子被卖到府城怡红院外,其余都被卖到了府城以外更远的城市里,甚至包括京城里的勾栏院也有他们的买主。” 极偏山村拐来的女子卖到本地,吴凤奎是欺负她们家人一辈子有的甚至都不会到过镇上,所以大大咧咧地本地就此发卖了。 真是一个胆大心毒的主。 而且听起来,这拐和卖,竟然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不知道有多少女子、多少家庭深受其害。 端翌一听,勃然大怒,道: “加紧审问,让那小子把所有涉及的人、勾栏院都一一说清楚,其间若中有官员参与其中的,也绝不容情。” 侍卫点头称是。 傅太医不禁暗自挠头:得,想来寄情山水,顺便生个大胖小子玩玩的靖王爷,这回改做破案如神的黑包公了。 第二百七十二章事情很严重 就在傅太医从端翌身上拔起最后一根银针之时,宝瓶慌里慌张地从舱内踉踉跄跄地跑出来: “傅大夫,不好啦,夜姐姐烧得说胡话了。” “什么?” 端翌“霍”地站起身来,二话不说,就往货舱里跑。 傅大夫自然是屁颠屁颠地跟在端翌身后。 “爸爸,妈妈,我好想你们,你们不要太难过。” 夜萤的脸红扑扑的,嘴唇干裂,长长的睫毛被汗水打湿,软趴趴地耷拉着,显得无精打采。 端翌进来时,夜萤正咕噜着说话。 她说的什么? “爸爸、妈妈”? 没有这种称谓吧?端翌听不懂,难怪宝瓶也听不懂,说夜萤在说胡话。 “夜姑娘,你醒醒?” 端翌上前,一把抓着夜萤的手,忧心忡忡地叫着。 宝瓶垂下眼帘,又来了。 可是她不叫他们进来,又该怎么办呢? 夜姐姐看上去好凶险啊! “端大哥,端大哥,你快醒醒,你快醒醒,你放心,我决不会放弃你,我可以做到!” 夜萤语气一转,似乎又回到了给端翌做胸外按压的那一刻。 好绝望,但是又好深情。 端翌听了,眼眶里一下子就胀满了。 他听得清清楚楚了,夜萤这些话他之前昏迷不醒时没听到,现在听到了。 “夜姑娘,我在这呢,我已经没事了,你不要担心。” 端翌凑近夜萤,用手指拂开沾满汗水而湿粘在夜萤额头上的碎发,露出她皎好如明月光一般的容颜。 手指下是她热呼呼的肌肤,散发着异样的灼烫。 真是让人心急如焚,心疼万分。 宝瓶两手搓着自已的衣角。 端大哥,你这样好吗?真的会被沉塘的。我知道你们俩都是好人,我不想你们被沉塘啊! “我来看看。” 傅太医终于从宝瓶和端翌的“绝杀阵”中挤了过去,手一凑近夜萤的额头,便吓了一跳: “好烫。必须把温度降下来,不然有性命之忧。” “那你快降啊!” 这里只有傅太医一个大夫,而且是全大夏朝最好的大夫,端翌自然顺口而出。 “没有药啊!若是有药,我有把握在半个时辰内把夜姑娘的体温缓缓降下去。” 傅太医为难了。 “让他们加速划船,以最快的速度开到最近的镇子上。” 端翌此时脑子里也没有什么要破大案的黑包公的事情了,现下只有退了他小女人高温的事情最重要。 “好,我去说。” 宝瓶知道傅大夫离不开,便一溜烟地跑出去,临走还担心地回头看了一眼端翌和夜萤,结果这一眼,差点没让她打了个趔趄,因为她竟然看到,端翌毫不客气地把夜萤抱在了怀里,还把手放在夜萤脸上、额头上不断摩挲着。 在这危急凶险的时刻,端翌哪还顾得上自已是吴大牛还是靖王爷了,他只想用自已的怀抱,给怀里的小女人力量和安慰。 说来也是神奇,在端翌的怀抱里,夜萤竟然真的慢慢舒缓了下来,她的身体不再挣扎,似乎被端翌的抚摸安抚了,显得乖乖的,嘴里的胡话也消失了,安静了许多。 端翌十分安慰,手更是徐徐在她脸上,额上,颈上抚触着,用自已手掌上的微凉,带着夜萤身上的灼热。 夜萤原本烧迷糊了,就在这时,她感觉自已被一道清泉淙淙覆盖流过,身上舒坦了许多。 嗯,好舒服。 夜萤的脸往端翌的手上蹭了蹭,似乎十分贪恋那略带粗糙的掌心带来的触感,就象一只乖顺的小猫一样。 端翌心中一动,自是更加温柔地抚触着夜萤嫩滑如新剥鸡子的脸蛋。 宝瓶从舱外进来,看到端大哥满眼柔情满溢,幽深地看着夜萤的一幕,不禁差点又吓得双腿一软,摔倒了。 “水,水。” 就在这时,夜萤又喃喃出声。 “夜姑娘渴了,快拿水来。”听到夜萤有所要求,端翌的眸子幽深不明,担心至极。 宝瓶闻言,赶紧从边上拿过一碗温水,递到端翌手里,她眼眸都不敢抬,生怕自已看到端大哥那充满柔情的眼眸又会再度浮起猪笼沉塘的画面,战战兢兢地道: “端大哥,方才我喂过夜姐姐水了,可是她牙关紧咬,喝不进去。” 端翌俊眉一扬,喝不进去?端翌看了一眼傅太医。 傅太医赶紧道: “夜姑娘如此,是因为发高烧导致身体痉挛,所以牙关紧咬,的确不好喂水,但是多喝一些水,又是病患现在身体所迫切急需的。” 端翌闻言,自是暗下决心,无论如何,他也要让夜萤喝到水,别说是夜萤现在身体的自然需要,就是夜萤现在难受地索求,他也必须满足她。 不过区区一碗水罢了。 他的整个王国,他都可以给她,难道一碗水也给不了她?笑话! 半扶着夜萤,端翌让她舒服地靠在自已的怀里,然后一只手执碗,一只手执着汤匙,耐心地把汤匙舀上水,再细心地送到夜萤嘴边。 可是现实是残酷的,就象宝瓶说的傅太医描述的一般,夜萤的牙关紧紧咬着,就是不肯放松。 端翌舍不得撬开她的嘴,如此,固然能灌入一些水,但却会超过端翌能忍受的极限。 宝瓶见状,无奈地上前道: “端大哥,你扶好夜姐姐,我来喂,我慢慢撬开她的嘴,多少能喂进去一些。” “不必。” 端翌伸手制止,接着,宝瓶见端翌抱着夜萤换了一个方向,这下,夜萤是正面对着端翌了。 接下来,宝瓶看到了此生第二件令她瞠目结舌、然后必须装着没有看到的事,只见端翌从碗里喝了一口水,接着缓缓俯下身子,将自已的嘴,对准了夜萤的嘴…… “我没看到,我没看到……” 宝瓶慌慌张张地从货舱里跑出去,脸颊赤红,手还捂着眼睛,接着一头撞到一个坚硬的东西上。 呃,不是东西,是人。 宝瓶嘴里还瞎嚷道: “不会的,夜姐姐和端大哥不会被沉塘的。” “呃,宝瓶啊,什么沉塘啊?” 教他们箭术的蔡师傅不疾不徐地道。 宝瓶挪开遮在眼前的手,才发现自已一头撞到蔡师傅的身上,她眼神一闪,赶紧捂住了嘴,不敢发出一声。 不能说,事情很严重,她不想夜姐姐和端大哥被沉塘示众…… 第二百七十三章可以不可以 “没有,我什么都没说。” 宝瓶听闻蔡师傅这么问,吓得赶紧死死捂住了嘴,吓得不敢再开口。 “宝瓶啊,你帮师傅看着这些姑娘吧,让她们想开点,别不小心想不开投河自尽了。” 蔡师傅忙得不可开交,见宝瓶神情恍惚的样子,便找了个事给她做。 “好,我会看好她们的。” 宝瓶出了一头的虚汗,见蔡师傅真的很忙,便乖乖地担起看守那些被解救姑娘的重任。 也是,船上就她一个女子,其余都是面冷心凉的男子,虽然知道这些被拐的姑娘可怜,但是谁会去安慰这些可怜的姑娘?也不懂得安慰就是了。他们只管做好自已的事,负责整个案件的收尾便罢了。 宝瓶蹲坐在姑娘们被集中的另一头货舱前,心还是“碰碰”跳的,还没有从端大哥“亲吻”夜姐姐那一幕中缓过来。 本来这一举动,在宝瓶想来,也是极其自然的。 端大哥和夜姐姐,才是天生一对,地设一双。 奈何夜姐姐已经走亲,而端大哥呢,据他自已说,家里早就给他下订了,只是还未迎娶过门罢了。 现在端大哥和夜姐姐如此亲密,怎么可以? 可以是可以,只是…… 宝瓶脑子都乱了。 “嘤嘤嘤……” 一阵阵连绵不绝的哭声从货舱内传来。 “哭什么?不要哭了,回头就都各自送你们回家了。” 宝瓶心烦意乱,听到哭声,更是一阵头痛,喝了一声。 “姑娘,我不要回家,回家也是死路一条。” 有一名女子大着胆子回应道。 “你不回家?莫非还想那些人把你们卖到勾栏院里?” 宝瓶气乐了,她正好一腔郁闷无处发泄,否则,她才懒理这些事呢。 “不,我们当然也不想被卖到勾栏院里。只是毕竟被拐了十数日,回到村里,也会被大家的口水淹死,回家亦是没有出路。嘤嘤嘤……” 这位胆子较大的姑娘一说,其它姑娘联想到自已的身世,也跟着哭了起来。 “唉,你们……” 宝瓶万万没有想到,这些姑娘思虑如此之多。 但是一想也是,虽然都是农家小户,也不曾象深宅大院的千金小姐们一样大门不迈,二门不出,但是名声总还是要的。 被人拐了十数天,其间发生了什么,她们自证不了自已的清白,回村肯定会被村里的口水淹死。 “姑娘,你行行好,能不能和这些官爷说一下,把我们就地许人了,哪怕是穷家小户,也比把我们送回家要好。” 一名姑娘大着胆子提议。 端翌手下虽然未着官府制服,但是他们行事一板一眼,又把他们从盗匪、人拐子手中救出来,在这些姑娘看来,他们就代表了正义和官府。 “许人?”宝瓶思忖了一会,才为难地道,“我倒是可以和他们提议一下,至于他们要如何行事,那就待他们商议后再说。” “多谢姑娘,若是就地许人,也是给我们一条活路,否则,回村之后,怕是下场更加惨烈。各位姐妹,咱们患难一场,我的这个提议大家看如何?” “姐姐你是极有主意的,被解救是件好事,咱们免了被卖到勾栏院的悲惨下场,但是回村自是免不了被大家议论,我也愿意就地许人。” 另一名姑娘附和道。 有人附和,这些没头苍蝇一般的女子就都一迭连声附和起来。 细思之下,若是回到各自本村,结局也肯定不会比就地许人的好。而且还会落下不好听的名声。 大家都知道流言的可怕,说不定,她们还会被家里人要求以死谢罪…… 见大家都赞成,宝瓶想了下,才慎重地道: “如果你们都心甘情愿,我试着让端大哥帮你们安排,现在你们都打起精神来,不要再哭了。若是哭得眼肿脸肿的,万一有人来挑媳妇,就不挑你们了。” 宝瓶这话实在,有些心大一些的姑娘听到这里,还带着泪花笑出了声。 原本大家获救后是喜极而泣,但是泣完之后又发觉,自已若是被救回家,命运可能也不会更好,亦是这哭声就没停过。 但是现在好了,事情似乎有了解决的办法。 大家的心安稳下来,也就依宝瓶的话,不再哭泣。 宝瓶耳朵边少了这许多吵闹之声,这才觉得安静下来,头也不再涨大难受了。 蔡师傅忙完了手头的事,还担心宝瓶能不能应对局面,走过来一看,咦,怎么回事,那些姑娘都老老实实地坐着,也不寻死觅活了。 宝瓶兀自一个人悠闲地发呆,脸上带着茫然的神情,倒是她看起来比那些姑娘要让人担心了。 蔡师傅见状,便对宝瓶道: “宝瓶,这边行了,我来看着吧,你回去照顾夜姑娘吧。” 宝瓶点点头,茫然无绪地往夜萤躺的货舱里走去,走到货舱前,想起之前端翌那“深吻”的一幕,稍停了下脚步,才心情沉重地走进去。 还好,眼前的画面已经不是她刚才大受刺激的画面了,端翌把夜萤放在卧榻上,不过,手仍是细心地在搓着夜萤的小手臂。 傅大夫摸了下夜萤的额头对端翌道: “尺关这里,用力搓半个时辰,对退热有奇效,现在看来,是发挥作用了。” 宝瓶看着端翌的动作,她是会武的,自然知道尺关就在端翌现下动作的范围内,看来,端大哥不是趁机占夜姐姐的便宜,他是在帮她退烧。 而夜萤榻边的碗里,水已经只剩一层碗底了,宝瓶心一跳:呃,这碗水,都是被端大哥那般“喂”下去的? “宝瓶,你去哪了?夜姑娘的烧退了许多,又出汗了,你快去拿个干巾,帮她擦擦汗。” 傅太医一看宝瓶进来,便吩咐她。 “哦,我方才去帮蔡师傅看着那些被解救出来的姑娘,她们寻死觅活的,蔡师傅忙不过来,让我看着别让她们自尽了。” 宝瓶赶紧解释了一下。 否则,她方才的心情,若没有这件事,还真不好解释呢。 “哦?被解救了还想不开?愿闻其详。” 端翌也不解地问。 第二百七十四章厚颜无耻 宝瓶本来就怀惴着一腔心思呢,此时听到端翌问她,不由地灵机一动,觉得这是个敲打端翌的大好机会。 于是便强打起精神,绘声绘色地道: “这几位姑娘,我刚到时,都哭得不可开交。我问她们说是否不愿被解求,她们说,被救了自然是极好的,但是因为被拐的时间短的三五天,长的十数日,其间的经历不清不楚,就算回到各自村里,也会被流言左右,让村里人对她们另眼相看,所以感觉别无出路,只想一死明志。” “啊?这么严重啊?”端翌摸了下下巴,一时间有点为难。道 “自然严重,姑娘家的名声是最重要的,一个姑娘,若是被人说和男子拉拉扯扯,或者牵扯不清,于名声最有妨害,她们自然心内极为担心。” 宝瓶说话的重点咬字都放在名声几字上,一边不时偷偷打量着端翌,希望他能听懂。 “那可如何是好?”端翌不禁哑然,“看起来,我救了她们,似乎是害了她们。” “哎,她们中有一个姑娘是较聪明的,说愿意就地许人,大致是咱们把她们当成大户人家的婢女之流放出来的,以便宜的身价许人便可。 这样虽然比起在家中明媒正娶要差一些,但于名声依然无碍。想出这个主意后,所有的姑娘都表示愿意这么做,现在她们的情绪也平复了许多。” “哦,这个办法可行。”端翌点点头,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但依然未曾往别的方面想。 宝瓶看着有点着急,觉得端大哥平素够聪明的,怎么到这种时候脑子就不灵了呢? 他难道不知道自已在暗示着什么吗? “哎,这些姑娘算是聪明的,晓得不要回村里去。乡村之中,对诸如男女大防的话题,往往经久不衰,热衷传播。我记得小时候,在我家乡的村子里,就有一对男女,女子已经嫁人,后来却与男子私奔,最后被抓回来,关猪笼沉塘了。” 宝瓶不得不把话说明了。 “哦!”端翌已经和“吴大牛”融为一体了,一时间仍未领悟宝瓶的话。 在他心里,夜萤就是他的小媳妇、小女人,和以外的男人有什么关系? 所以并未感觉到,这沉塘的男女,和自已的境遇有什么可以类同触发的。 怎么这样?端大哥要嘛是麻木不仁,不懂礼教,要嘛就是厚颜无耻,存了霸占夜姐姐的心思。 宝瓶想到这里,小脸不由涨得通红,但是往日端翌在她面前建立的师傅一般的威严,让她有气也不敢直接对他发泄出来,只好冷哼一声,转身到舱外找干净的干布巾去了。 端翌一心沉浸在夜萤的病情里,哪有心情理会宝瓶的心绪变化,他一只手使劲搓着夜萤的尺关之处,一只手不时摸着夜萤的额头,盼着她的体温能降下来。 倒是在边上的傅太医听出了端倪。 呃,可是看到靖王爷根本没有心情听其它话题的焦急模样,傅太医也就暂且按下心思,不把宝瓶的提醒说破。 再说了,傅太医虽然心思玲珑,被称为当世的小诸葛,可是对猜度姑娘家的心思方面,依旧是棋差一着。 在他看来,宝瓶担心的事,本来就不是事。 不是吗?夜萤又没有和别的男人私奔。再说,夜萤家的那个男人,也一直是眼前这个男人好不好? 宝瓶出去拿了干布巾回来,方才激烈的情绪稍缓,她终于拿定主意:反正在船上看到夜姐姐和端大哥“亲热”的也不过这几个人,而这几个人看起来都是可以信任的,大不了到时候让傅大夫嘱咐他们不可将此事外传便是了。 至于她自已,更不会说。 事关夜姐姐的名誉,打死她也不会说出去半个字。 对,现在她就当自已眼瞎了,什么也没有看到,不对,半瞎,端大哥但凡和夜姐姐亲密的举动,她都没有看到。 所以,宝瓶一进舱内,便把布巾递给端翌道: “给。” 她这是存了“破罐破摔”的心理,就看着端大哥你能“过份”到什么程度呢! 端翌也很自然地接过布巾,仍旧是一点也没有在意宝瓶的担忧,拿着布巾,便为夜萤擦开了。 额头上的汗水,脖颈上也湿湿的,往下,领口解开,里面雪白和丰盈各半…… 宝瓶已经面红耳赤再度转身出舱了,傅大夫随后跟了出来,两个人无所事事地看着河边的风景,这时,傅大夫好不容易找了个话题,道: “咦,靠岸了。” 宝瓶这才注意到船只一直向着岸边靠去。 “太好了,靠岸了。” 宝瓶也欢呼一声,这意味着夜姐姐就能抓到药,可以退烧了。 呃,如果夜姐姐退烧了,也意味着端大哥不能再接近她了。至少不能这么肆无忌惮地接近她,不是吗? 说话间,侍卫们已经熟练地将船靠了岸,经过将近一天水上的磨砺,他们的水上功夫都已经掌握得不错了。 以至于傅太医认为,靖王爷若是有心,练出一支水军,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来。 夜萤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已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身边烛火幽暗,身上盖着暖和的新被子,她吓了一跳,猛地想起,自已被吴凤奎拐了。 现在,她是被卖到哪里了吗? “夜姑娘!你醒了?” 接下来,夜萤面对上一张俊颜,端翌担忧又带着一丝惊喜的脸庞出现在她面前。 “端大哥?”夜萤一认出端翌,整个人就放松了,看到端翌便意味着安全了,“我这是在哪?” “你在船上发高烧了,我们找了个最近的镇子靠岸,傅大夫给你熬了药。” 端翌看着夜萤眼神从蒙昧到清亮,一颗提着的心地放下来。 “你不是溺水了吗?你也才好没久吧?怎么不去休息?” 夜萤这时已经想起许多事,想起她差一点就要失掉端翌,但看这情形,分明是端翌在她病时,一直守着她,夜萤心内一阵温暖。 “你方才病得很凶险,整个人发冷发热的,直打摆子,又说胡话,我哪里能放心去休息。” 端翌的声音沙哑而又疲惫。 第二百七十五章莫道不销魂 “端大哥,我没事了,你可以去休息了,看时辰,现在不早了吧?” 夜萤心中泛起一阵微妙的感受。 端翌的脸如刀削斧凿般地精致立体,长年的征战岁月,又给他灌注了浓浓的男人味,他的身上,有一股自在天成的高贵气息,哪怕此时如此疲惫不堪,也显得十分迷人。 夜萤觉得,端翌这等模样和气质,若是在她的那个世界里,随便往台上一站,就是活脱脱的黑马王子,肯定能倾倒众生,迷死众人。 遗憾啊,这样完美的男人,竟然不是自已的。 夜萤眼里掠过一抹失落。 “夜姑娘,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没想到,夜萤的表情,被端翌看在眼里,立时紧张地问道。 “哦,没有,我挺好的,只是看你的脸色挺差的,你还是去休息吧,我自已躺着就可以。” 夜萤掩饰道。 “我是男人,没事。”端翌不在意地笑笑,接着站起身,走到房内桌上,掀开一个盖着的碗,端着走到夜萤身边复又坐下,道: “傅大夫嘱咐了,你醒来就喝了这碗药,以防高热再起。” 夜萤也知道发烧是反反复复的,此前发烧一次,已经让她昏睡那么久,她也不敢大意,只好皱着眉道: “我怕苦。” “哎,不怕,你把药乖乖喝下去,我这里有蜜饯给你吃。” 端翌的手里,竟然出现了一块蜜枣。 呃,这时他早料到她会怕苦,特意为她准备的吗? 夜萤心里顿时甜了一下,坐起身,从端翌手里接过那药碗,皱着眉头喝了下去。 “喏,吃了它就不苦了。” 看到夜萤皱眉,端翌心疼地道,另一只手很利落地将蜜饯就往夜萤嘴里不加思索地塞去。 夜萤赶紧张嘴接住,舌头却不经意地舔到了端翌的手指。 呃…… 端翌的手顿了下。 软软的、暖暖的、滑滑的…… 那是自家女人的丁香小舌吧? 端翌“腾”地在心中烧起了一团火,看着明灭不定烛光下,夜萤虽然带着病容,但却不失清丽的俏脸,鼻端满满是她身上的馨香,他好想把她搂进怀里,尽情地揉搓。 夜萤也楞住了,呃,她刚才舌尖扫到的,是端大哥的手指吗?怎么他楞楞的,手也不缩回去,这架式,真是暧昧至极…… “碰”,就在这时,夜萤住的房门打开了,进来的是宝瓶,她也一直守在这屋内。 夜萤昏睡不醒,她哪敢让夜萤和端翌一个人独处啊? 现在在宝瓶看来,端大哥是麻木不仁又厚颜无耻。 自已明里暗里都说了那么多,他楞是装傻充楞不知道。 哎,若是被村里人知道,端大哥是沉不了塘,人家在府城有个大镖局,他可以扔下山居拍马就逃,可是夜姐姐祖祖辈辈生活在柳村,她是逃不掉的。 所以,端翌要照顾夜萤,宝瓶也是形影不离。 只是夜萤醒来时,宝瓶正好出去拿一支替换了蜡烛罢了。 没想到,一进屋,夜姐姐已经醒了。 听到房门响的时候,端翌已经把手缩了回来,夜萤也装着若无其事地靠着,所以宝瓶进来时,倒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看到夜萤醒来,她自是十分惊醒: “夜姐姐,你醒了?” “呃,是啊,宝瓶,你也没有休息啊?” “你不醒,我怎么敢休息,刚才真是吓死人了……” 宝瓶自是又一番描述。 夜萤已经大略从端翌嘴里晓得了,所以并没有怎么认真听宝瓶说话。 她看着端翌,见他嘴角噙着笑容,从她嘴里拿出来的手指不自觉地放在唇边,倒是象是在回味什么似的,夜萤的脸不由地红了。 她抬眼看向端翌时,端翌也正好看着她,两个人的眼神都没有躲开,眼神交融间,彼此发出一个默契的笑容,然后才不好意思地挪开眼神,似乎都为彼此默默保守了一个秘密。 宝瓶并没有察觉到什么,待她讲话,才想起道: “夜姐姐,要喝药了,傅大夫说你一醒来就要喝药,以防高热再起。” “我已经喝了,方才端大哥拿给我喝了。” 夜萤这才面色微红地道。 一说起喝药,就想起吃蜜枣,一想起吃蜜枣,就想起端翌手指尖的味道。 端翌自然也是如是。 媳妇那灵巧的舌尖在他指尖上一扫,莫道不销魂。 他现在恨不得立即化身为“吴大牛”,与媳妇耳鬓厮磨一番。 “呃,时辰不早了,夜姑娘你既然喝了药,就好好休息吧,我也回去休息了,明儿见。” 端翌恋恋不舍地起身。 夜萤好了,他没有理由再留在这里,只能依依不舍地离开。 “好,端大哥辛苦你了,好好休息,明儿见。” 夜萤看着端翌离开的身影,方才还满满的心,此时忽然象空了一块一般。 对了,还没有问端大哥相亲的事呢…… 夜萤心内百感交集。 不过,其实还有太多谜团没有解开:端大哥是如何知道她被掳到商船上的?端大哥相亲成了没有?端大哥以后还会长住山居吗? “宝瓶,给我拿点水来,我想喝水。” 出了那么多汗,夜萤此时渴了。 “好,夜姐姐,水温着呢。”宝瓶从一个壶里倒出水来,递给夜萤道,“不冷不热,正好可以喝。” 夜萤喝了一口,的确是温度适中的温水,喝到肚子里,顿时干渴焦躁的感觉去了不少,便夸道: “宝瓶,你真细心,这水是温起来的吧?还有方才那药,也正好温度适中。” “哪里,是夜大哥亲手温的,我这粗心大意的,倒还没有想到。他说要个炭盆,上面架了块铁板,再坐了盆水,把开水和药都放在水里,这样就你若醒来,随时可以喝,又不用冷热倒腾。” 宝瓶这点倒老实,不会抢功。 夜萤十分意外,没想到端翌一介武夫,倒是会照顾人,看不出来呀。 这时,夜萤的脑子里猛地蹿进了一个人:吴大牛。 吴大牛似乎也挺会照顾人的。记得她骗他小日子的时候,吴大牛还到厢房里烧了碗生姜红糖水给她喝……嗨,大家好,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周末啦,作者君有加更了,写手的365天是全年无休啊,感谢大家一路相随呐!(如果你不是紧紧跟随君,手指向后滑下,或许会有惊喜哈!未来更新君在等着你呐!话说,江陌南都是上午九点前更新的,不过还要经过审核程序,如果审核没有问题,最迟中午12点前会到达大家手中的。) 第二百七十六章红颜知已 夜萤一想到吴大牛,脸上就有了恹恹的神色,宝瓶看见了,还以为夜萤累了,便道: “夜姐姐,你烧才退,还得防着再烧起来,既然药喝了,赶紧躺下来睡吧。把被子盖好,我再升个炭盆,捂捂汗。” “嗯,好,辛苦你了。” 夜萤心道,还好有一个得力的小助手,否则自已病倒了,一个人孤零零的多可怜。 “什么辛苦不辛苦的,你丢的那段时间里,我想上吊的心都要有了。还好你找回来了,要不然,我肯定也不能独活了。” 宝瓶这话就说得严重了,夜萤虽然倦意袭来,还是拉着宝瓶的手正色道: “宝瓶,这件事夜姐姐不会怪你,家里也没有人会怪你,吴凤奎要设计我,咱们是无论如何也躲不过去的。我还得庆幸那天你独自回村了,要不然,连你也被他抓去的话,就没人报信了。没人报信,我也不会那么快被找回来。” 宝瓶自夜萤被拐后,一直内疚地要命。 此时亲耳听到夜萤说不怪你,心里又是难过又是酸楚释然,她轻轻咬了下下嘴唇,道: “夜姐姐,你太体恤我了。” “不是这样的宝瓶,咱们亲如姐妹,我也明白你对我的好。我希望你凡事不要只是责怪自已,这样你会活得很累。多一点自我,多一点自信好吗?” “唔,好。” 夜萤这番话,充满了现代人人平等的理念,宝瓶一时半会不可能参悟透,但是只要夜萤不怪自已她就很高兴了,于是点了点头。 “嗯,明白就好,不要太自责了。你也休息去吧,我好得差不多了,别一晚上看着我,休息不好,你也会累病的。我呢,万一真有不舒服再叫你,好吗?” 宝瓶又是点点头,便扶着夜萤躺下,又细心地给她掖好被子,防她四下漏风着凉,然后才把蚊账放下遮着光道: “夜姐姐,大家伙在边上打了个铺位,我就在那躺着,你哪难受了,就赶紧叫我,千万别忍着。” “知道啦,你快去休息吧。” 宝瓶方躺下,就在此时,屋外的街道上传来了更夫打更的声音“天干物躁,小心火烛,咚!——咚!咚!” 听敲更的声音,已经是三更天了,即是现代时间晚上的十一点。 夜萤来了这么久,晓得古代更夫从晚上七点开始打更。打更人一夜要敲五次每隔两个时辰敲一次等敲第五次时俗称五更天这时鸡也叫了天也快亮了。 打落更,即晚上七点时,一慢一快,连打三次,声音如“咚!——咚!”,“咚!——咚!”,“咚!——咚!”; 打二更即晚上九点时,打一下又一下,连打多次,声音如“咚!咚!”。“咚!咚!”; 打三更即晚上十一点时,要一慢两快,声音如“咚!——咚!咚!”; 打四更即凌晨一点时,要一慢三快,声音如“咚——咚!咚!咚”; 打五更即凌晨三点时,一慢四快,声音如“咚——咚!咚!咚!咚!”。 方才听到的一慢两快,即是三更,若是放在后世也不晚,夜萤一般都是12点后才睡,可是在古代,这个时间大家都已陷入熟睡中,算是晚的了。 夜萤这一天到底经受了些什么,只有她自已知道,又怕又累又冻的,最终都成为一场高烧的导火索。 还算是她运气好,有傅大夫这样的杏林高手在侧,否则,换成一般乡下大夫,对她这样的高烧肯定是束手无策,听天由命了。 傅大夫开的药果然有奇效,估计药里也有安神的成份,夜萤不知不觉,眼皮越来越沉重,便慢慢睡着了。 她却不知,在她入睡后,有个身影数次进入她房内,或者偷偷摸摸她的额头,或者把她踢开的被子掖好,见她睡得安稳,没有再发烧,对方那沉郁的脸上,才稍稍和缓开来。 烛光摇曳,有一丝半点照在他的脸上,端翌那清俊的面容,看似平静无波,但眼眸却泄露了他的深情。 靖王爷武功高强,自是来去无声,宝瓶这一天也是又紧张又疲惫,躺下就睡死了,根本不知道端翌半夜来过数次。 夜萤一觉睡到天亮,她摸了摸自已的额头,觉得没有发热,手腕上原来被麻绳搓破的地方扎着干净的布巾,带着些许的疼痛,她缓缓爬起床,却发觉全身好象被人结结实实打过一顿一样,酸痛不已。 “夜姐姐,你醒了?我看你睡得香,便没有叫你。” 宝瓶听到动静,立即走到夜萤身边,观察夜萤。 “哎,宝瓶,我全身酸痛,除此之外,并无甚大碍了。酸痛也是正常的,昨儿个被小五手脚捆绑着,又装进麻袋里,我在麻袋中竭力解开手腕上的绳子,也是我运气好,待强子把麻袋扔进水里时,我正好解开了。” 夜萤历了这番险,劫后余生便有强烈的倾诉愿望。 “夜姑娘,你福大命大,不会有事的。” 说话的却是端翌,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进来,夜萤抬眼看到,却见他眼底有两块乌青,便关切地问道: “端大哥,你昨晚上没睡好?都成熊猫眼了。” “哦?”端翌摸了下自已的双眼,觉得夜萤的比喻太生动了,不由地笑道,“是没怎么睡好。” “端大哥,此次多谢你了。若不是你,我这条小命就交待在那些人手里了。你这是第二次救我了,救命之恩,何以为报?” 夜萤好想说:我能以身相许吗? 可是每一次动念,吴大牛笨拙的样子,就出现在自已的面前。 夜萤便把那些心思收回腹中,她自是配不上端翌的,还是从旁的方面进行补偿吧,真要以身相许,人家端翌肯定嫌弃她。 听到夜萤说何以为报,端翌不禁想开玩笑道:不如你以身相许吧? 可是看到站在边上“虎视眈眈”防备着他的宝瓶,端翌只好收回自已的玩笑话,正儿八经地道: “咱们是老朋友了,或者夜姑娘也可称为我的红颜知已,既是知已,有难必当出手援助。” “红颜知已?此言不妥。男女授受不亲,端大哥请自重。” 呃,这败风景的话,自然是宝瓶说的。 夜萤:“……”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二百七十七章有原则的宝瓶 “哦,其实称夜姑娘为红颜知已的可不是我一个人。” 看到宝瓶强烈反对,端翌摸了下鼻子,有些不自在。 其实端翌昨晚上回过神来,再细想宝瓶的话,就知道这姑娘对自已起了防备之心。 当然,这种防备是为了他和夜萤好。 宝瓶这小丫头,还是挺忠心护主的。 登时,宝瓶在靖王爷面前刷出了强烈的好感度。 而将夜萤称为红颜知已,是端翌绞了大半夜脑浆,才想出地自认为稳妥的称呼。 这样,既能便于他和夜萤交往,又能表示他要和夜萤保持距离。 谁知道,宝瓶却对这个称呼十分反感,还直言不讳,不,简直是忍无可忍地反驳。 “我只听到你一个人称夜姐姐为红颜知已!” 宝瓶有点气鼓鼓的。从昨天到现在,她一直在尽量忍让、退步,可是现在夜姐姐病已经快好了,她不能再坐视端大哥一错再错。 夜姐姐可是罗敷有夫的人了。 说起来,这二位都是她尊敬和喜爱的人,她不想这二位行差踏错,陷入被装猪笼沉塘的境地。 他们没有经历过,他们不知道,乡下人一旦愤怒起来,他们的力量是很吓人的。 平时多善良老实的村民,一旦说起奸夫淫妇、狗男女,他们脸上的表情都是狰狞扭曲的,恨不得把狗男女撕碎而后快…… “宝瓶,红颜知已只是一个称谓,你看,象这次一起营救夜姑娘的动作里,王财主也出了不少力是不是?他不是已经飞鸽传书到府城,通知他的手下在码头集结等候了吗? 若是我们在河道上没有把小五他们载下,那边码头上也会救下夜姑娘。对于王财主来说,那么多女子被拐,为什么只有夜姑娘值得他营救,因为夜姑娘是他的红颜知已啊! 所以你看,红颜知已只是表示欣赏意思,并没有其它成分。” 端翌“昧着良心”曲解着。 “哦,原来如此。”宝瓶慎重地点点头,一脸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转头问夜萤,“夜姐姐,是端大哥解释的这样吗?” “呃,那是自然。你端大哥学文习武,自不会解释错。” 夜萤亦是一脸“正气”地附和端翌。 好,很好,定义为红颜知已是吧? 什么是红颜知已? 就是朋友以上,恋人未满。 暧昧着,不用负责任。 去,本姑娘才不想做你的红颜知已呢。 可是夜萤自然不会现在这么说,让端翌没面子,只好就着他的说法,内心无限纠结。 “嗯,好吧,红颜知已。”宝瓶果然是读书少,已经被蒙蔽了。 “端大哥,这件事报官了没有?若是传回村里,我怕是和那些姑娘一样,声名恐也会受损。” 夜萤忧心忡忡地道。 不发烧了,脑子也清醒了,夜萤亦有隐忧。 “没有报官,我们私下处理了。放心,我们自有手段,必会把这件事瞒得死死的。不会有任何影响你声名的消息传出去。” 端翌一番话说得十分自信,让夜萤无从怀疑他的手段。 是了,端大哥在府城有着偌大的镖局,上上下下,黑白通知。他既是说能处理,便是一定能处理好。 夜萤放心地点了点头。 端翌又道: “这事若说起来,还要夸夸宝瓶。她年纪虽小,却心思缜密,你出事后,她第一时间让宝器通知了傅大夫,而不是夜里正。所以现在柳村的人并不知道你的事。” 端翌的话,让夜萤不禁对宝瓶也刮目相看,笑道: “没想到你这丫头还有些急智,昨晚上我是教训你过了,其实你已经有了自信的资本了。” “夜姐姐,别夸我了,我要向你学的东西还多呢。” 宝瓶虽是这么说,但是心里也是美滋滋的,一时间竟然忘记了再对端翌“红颜知已”这句话的深究。 “夜姑娘,饿了吧?先吃点早餐,过会再喝药。” 端翌看到夜萤无碍,心里十分高兴,眉宇间十分舒朗,又恢复了往常的不动声色。 “好。我肚子也觉得饿了。” 夜萤就着宝瓶的手站起来,身子不禁还是晃了两下,毕竟从没有吃过这样的大亏,又被绑成粽子,又被扔到河里,从河中被捞出来后,还给端翌做了好一会儿胸外按压,消耗了大量体力…… 现在不发烧了,胃口立即就好了。 这也是年轻身体的好处,立竿见影。 夜萤还要洗漱,端翌便暂时退了出去。 宝瓶从屋外端了粥和几样清淡的小菜进来,夜萤净好口面,看到都是清淡的小菜,不禁抱怨道: “能不能给点肉啊?” “夜姐姐,刚发完烧,傅大夫吩咐了,必须吃素,不能吃油腥,不然怕肠胃受不了。” “哎,好吧,大夫最大了。” 夜萤无奈,只好喝了一碗粥,把那些清淡的小菜都配了下去,这才觉得半饱。 “宝瓶,我想洗个澡,全身腻腻的,难受死了。” 夜萤想着自已只是被擦拭过了,终究不如洗澡干净彻底,便提出要求。 “不行,夜姐姐,我是有原则的人,你不要强逼我。傅大夫嘱咐过了,现在不能着风受凉,要不然,高烧就极有可能再起,切莫大意。” 宝瓶“正气凛然”地道。 “哎,那我能擦擦吗?内衣什么的也要换一下吧?” “这个没有问题。”宝瓶欣然应允。 夜萤一生病,宝瓶仿佛成了她的姐姐似的。 不一会儿,宝瓶打来热水,还拿来新买的衣物,让夜萤更换。 只是宝瓶没有说,这些衣物什么的,都是端翌让她一大早就到街上置办的,说夜萤只要苏醒,肯定想换洗。 哎,端大哥怎么这么了解夜姐姐呢? 宝瓶很忧愁,所以索性不告诉夜萤这件事,免得夜萤对端翌存了更多的好感。 夜萤擦洗换上新衣物后,发现新衣物的尺寸十分合适,不差分毫,不禁暗暗满意,心道:不愧是宝瓶去置办的,还是她了解我。 擦洗换完,夜萤只觉得整个人焕然一新,便对宝瓶道: “端大哥呢?怎么一眨眼就不见他了?” “他在院子那头处理昨天那档子事。” 这下宝瓶倒没有瞒夜萤。 “我去看看他怎么处置。” 夜萤说着,便推门而出。 第二百七十八章爱的最高境界 夜萤推开门,才发现原来自已住的并不是料想中的客栈,而是一幢独门独户的两进小院落。 她昨晚上睡的是最里面这一进的小院,往外走时,有有堵影壁,挡着门外面的景致。但是绕过影壁,穿过一个月亮拱门,就看到了外面那一进的院子里,院子里一副“莺歌燕舞”。 就见院中二十来位姑娘简直是花团锦簇,把端翌及其手下团团围住。 夜萤不禁吓得揉了揉眼睛,太辣眼睛了吧?这是选妃子呢? 再走近一点,呃,其实是夜萤看走了眼,原来端翌居中坐定,傅大夫手里拿着笔,跟前的方桌上铺着纸,正在逐一登记姑娘们的姓氏来历。 “说好了啊,你们都是自愿许人的,一会儿人牙子就会带人来相,你们彼此相中的,就签个契约,然后各自成亲。 至于以后和不和你们家里人联络,待事态平息后,你们可依据各自的情况处理。” “官爷,我们愿意,任凭官爷发落。” 打头的女子看上去比较大胆,眉眼清秀,虽然称不上有多少姿色,但是她的谈吐应对,在这群惊慌失措中的女子里,算是十分得体从容的了。 夜萤看到,这名女子眼睛一直不端翌左右,似乎对端翌…… 哎,英雄救美,美人自然会对英雄有仰慕之情。 可是夜萤觉得,为什么心里一阵酸酸的呢? 还有,端翌并没有理由为这些女子铺陈好未来的路,对端翌来说,最好的选择莫不过于把此事报官,由官府来处理这件事。为什么端翌要对这些女子如此热心呢? 夜萤正思忖间,就听那落落大方、在一众人中显得比较出挑的女子走到端翌面前道: “这位官爷,小女子名叫燕秋,此番不幸被拐,还好被官爷救出,小女子无路可去,惟愿官爷能收留小女子,做个打扫庭园的粗使丫头即心满意足了。” 众人谁也不会想到有这个变故,皆是一楞。 夜萤:呃,这丫头好大胆啊?这是自荐枕席的节奏啊!端翌,看你的了! 靖王爷正大马金刀地主持工作,突然燕秋上前自荐,他不由地楞了一下,还没回过神来,突然感觉身上凉嗖嗖的,好似收到了几道无形的眼刀。 端翌抬眼一看,乖乖不得了,自家的小女人出现在月亮门洞前,云鬓微乱,小脸带着病后些许苍白,手放在胸口,所谓西子捧心也比不上她迷人。 可是,这迷人的小脸上,那凌厉的眼刀是怎么回事呢? 端翌扑闪了下眼睛,再看,夜萤脸上却又是温婉和熙的笑容。呃,莫非方才那能杀死人眼刀什么的,都是他的幻觉吗? 众侍卫低头! 这种热闹不能看啊! 王爷,你保重吧! 昨天端翌溺水后,一脚踏进了鬼门关,众侍卫的心情都跌到了谷底,差点刎颈自杀者有之、差点跳河者有之……没想到,夜萤几下子狂按,还对着端翌嘴对嘴那啥的……竟然把端翌给救回来了。 靖王爷当时是傅太医断了死字的人啊! 众侍卫都以为接下来是暗无天地的国丧日了。 没想到,靖王爷又活了。 在夜萤手下活了。 所以,对夜萤,众侍卫的心态十分恭敬呐! 这可是超越了杏林第一高手傅太医的人,能起死回生的人! 最重要的是,夜萤救的不是别人,是靖王爷。 是他们的衣食父母靖王爷啊! 所以,夜萤也相当于他们的衣食父母喽! 这么想还挺合理的:一个父,一个母,哈哈! 此刻,看到夜萤和靖王爷面面相觑,两两相对,他们的内心很复杂啊! 靖王爷,你不如老老实实说了吧,您就是“吴大牛”……也免去这打哑谜之苦啊! 看你们二位,多让人着急啊! 心塞。 呃,这个,真是很尴尬啊。 看到夜萤走来,端翌在属下面前,还有这些被解救的女子面前,还得端着点男人的架子。 换成往日,他早就站起来迎上去了。 小媳妇大病初愈,而且发烧这种急症,虽然今天看着不烧了,谁知道晚上还烧不烧,真不该出来。 端翌暗悔为什么没有交待好宝瓶,叮嘱她别让夜萤出来走动吹风。 而且那单薄的小身板,穿的也是一件薄棉衣。 “咳!”眼看着夜萤越走越近,端翌还是忍不住了,面子也不要了,麻溜地站了起来: “夜姑娘,你大病初愈,不要到处吹风。” 言语里都是款款的关心。 “我吹不吹风的,关你什么事啊?反正有傅大夫呢,他医术那么好,无非是发烧罢了,一碗药汤喝下去,就解决了。” 夜萤淡淡的道。 燕秋听着这二位对话,怎么心里一阵瓦凉呢? 从这名女子出现后,本来就没正眼看她的端翌,眼里早就没有了众人的存在。 跟在夜萤身后的宝瓶,一眼认出来,燕秋就是众人中第一次提出就地许人主意的那个姑娘,在众人中,她算是个有见地、有主张的女子。 因此,当别的姑娘都附和她,也达成了就地许人的意愿后,她却又把目标盯上了更高层次的“官爷”。 尤其是那位相貌堂堂、仪表非凡的官爷,虽然一张脸冰山了一点,但是从他的作派来看,既然能出手救人,也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 与其随便许给当地的穷家小户,还不如跟着这位官爷,做丫环也好、做侍妾也罢,总比盲婚哑嫁的好。 燕秋是行动派,便当着众人的面,提出了这个要求 平白得一个姑娘的事,她想,没有一个男人会拒绝吧?何况,她还不要名份,只要求一个最卑微的粗使丫环的身份。 谁想到,冰块脸还没应声呢,这位姓夜的女子一出现,冰块脸立即变成了和熙的春凤杨柳,看到夜姑娘那个荡漾啊…… 虽然脸上还保持着不动声色,皮囊下方,却明显气息一变,和在她面前的冷冰冰感觉,完全不一样了。 燕秋心内一紧,知道自已厚着脸皮提出来的事,怕是没指望了。 端翌本想着逗逗自家小媳妇,这么久了,他光是喝小媳妇的醋都喝了一缸不止,难得能遇上让小媳妇吃醋的事咧。 可是一想到刚才夜萤眼里那一闪而过的眼刀,再看看她若弱柳扶风的病体,心内便是一阵不忍。转向燕秋的眼眸里,便是一派冰冷了…… 第二百七十九章退回到好朋友的位置 “燕姑娘,抱歉,我们都是一帮粗人,不缺使唤丫头,你还是去傅大夫那里登记一下吧,免得一会找不到好主家。” 端翌冷冰冰的语句,让燕秋脸上一阵羞红。 她到底是个未出阁的女子,只是此番遭遇变故后,素来胆子较大的她,也算是经过一番磨砺,才敢对陌生男子道出此言。 此时被端翌当着众人的面拒绝,燕秋简直有无地自容之感,她胀着一张象红布一样的脸,对端翌羞惭地道: “燕秋明白。” 不过,她这句话说了也白说,端翌似乎没听到一般,丢下那句话后,处理完她这边的事情,便绕过她,走到了夜萤面前郑重地道: “夜姑娘,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啊,为了救我你才发烧的,把你身体养好,好好地交到田大娘手上,是我的责任。怎么能说不关我的事呢?” 说话间,端翌解开身上那件黑色的狐皮大麾,搭在了夜萤身上,还细心地替她系好了扣子。 黑色的狐皮大麾还带着端翌身上暖暖的体温,本又兼具保暖的功能,让夜萤顿时就象被一个小火炉围住一般,十分温暖。 说起来,夜萤也有一些小洁僻,但是奇怪的是,端翌这件狐皮大麾并没有让她觉得不自在,相反,这带着端翌身上淡雅的清香狐皮大麾,还让夜萤感到了阵阵暖意。 就在端翌为她系上狐皮大麾的系带时,夜萤眼睛一扫,忽然看到端翌的腰间,还挂着那个熟悉的香囊。 “端大哥,这么难看的香囊,你为什么还系着?” 夜萤到此时,哪里不知道自已女红的水平有多差。万万没有想到,端翌竟然还把这个香囊随身带着,真是羞煞人也! 也难怪方才觉得这狐皮大麾上有几缕淡淡熟悉的香气,原来是自已配制的香囊熏染的。 而这样的香气,也一直陪着端翌渡过了分别的这些日子吧? 夜萤想到这里,脸上也缓和下来,看着端翌帅气无匹的脸庞,也不觉得刺眼了。 “香囊吗?怎么难看了?我觉得挺好的啊?” 端翌没想到夜萤还关注着他腰间的香囊,看她目光灼灼的样子,端翌顿时一个激灵,产生了一种突如其来的危机感,他紧紧的捂住香囊道: “哎,夜姑娘,这香囊,是你送我的,可不能反悔再收回去。” 呃,别说,夜萤还真是有这心思。 没想到,端翌这么机灵,一下子就被他识破了。 旁观的众人:真是猝不及防,被塞了一嘴狗粮。 不要,狗粮我们不吃! 这边厢,夜萤无奈,只好收回偷偷要伸出去摘香囊的手道: “我是想说,把这香囊收回来,回头缝个更好的送给你。这个,也太拿不出手了。你成天系在身上,没有被别人看到吧?” “这个,没有,没有别人看到。” 端翌想起夜萤这香囊,太皇太后看到了,吴嬷嬷看到了,扶龄长公主看到了,端祥大哥看到了…… 哎,好象该看到的人都看到了嘛! 不过,鉴于形势,端翌还是毅然决然地把谎言进行到底。 端翌也不惯说谎。 但是他说谎起来也是有模有样的,就象没说谎一样。靖王爷学什么象什么,学撒谎的就象撒谎的。 只是若是注意极为仔细地看,会发现端翌的耳朵尖较平素有点红。 听到端翌说没有被其它人看到香囊,夜萤才松了口气郑重交待道: “对了,被别人看到的话,也千万不要说是我缝的。宝瓶告诉我,这样的手艺被人晓得是我缝的,会嫁不出去的。” 说到最后一句,夜萤黯然了一下: “不过,我也没关系,反正我都……” 反正我都嫁出去了。 这最后一句话,夜萤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索性不说了,在场的人都明白。 端翌心内亦是一阵纠结。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亮明身份。 他歉意地想,只能委屈夜萤了,日后,他一定狠狠补偿她。 “夜姑娘,放心吧,我知道你的手艺不太好,但是祝福是真的,所以一直挂在腰间,你第一次做香囊就送给了我,这是个好彩头。果然带着这个香囊,我一路做事都是顺风顺水,还得多谢你呐!” 端翌说这些话时,看到夜萤脸上那刺痛却又装出若无其事的表情,也是一阵难过。 夜萤见端翌如此解释,耳边不由响起了刘若英的那首《很爱很爱你》: “如果我退回到 好朋友的位置 你也就不再需要 为难成这样子……” 明明在刚才,夜萤还能看到端翌眼里,似有一抹情愫闪过,但是转眼间,就被他冰冷的话语扼杀成乌有…… 对,她是他的红颜知已。他不是已经定义了吗? 友情以上,恋情未满。 是自已想太多了。 夜萤不禁检讨自已,为什么会突然产生这么多有的没有的绮念? 以前和端翌也不是没有相处过,都好好的,不会象现在这么别扭。 或许是因为和端翌分开了一段时间? 或许是因为昨天端翌溺水,她有一种极度害怕失去他的感觉? 所以才导致了她情绪起伏不定? 夜萤觉得该好好整理一下自已的心思了,她干干地一笑,回应端翌方才的话道: “看来只要是香囊就有祝福庇佑的意思,倒不必在乎手工了,既然端大哥觉得这香囊寓意好,那就留着吧。 哎,我突然感觉一阵晕眩,果然发烧的人身体就是不禁风啊,我得去躺着了,宝瓶,扶着我。” 说话间,夜萤把脖子上的狐皮大麾的系带解开,脱下那件狐皮大麾,不容分说,递还给了端翌,然后在一脸紧张的宝瓶的搀扶下,转身离开了。 端翌手里拿着狐皮大麾,楞楞的,他明显感觉到夜萤好象突然和他拉开了距离。 呃,这不是他一直想追求的效果吗? 可是,为什么他觉得如此失落和难受? 虽然端翌脸上不显颜色,可是在场的人都感觉到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低气压。 一直在边上偷偷观察的燕秋就不懂了,明明这一对男女互相喜欢着,眷恋着,那眼神对视时,浓得化不开,可是为什么却突然又变得这么陌生?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年底了,大家事情都很多啊,有空记得常来看看哈。(当然,如果你不是紧紧跟随君请把手指再滑一下……后面会有惊喜哦。) 第二百八十章没有蜜饯 “夜姐姐,喝药了。” 宝瓶拿着药碗,走过来,放在夜萤面前的桌子上。 “哎,又喝药,太苦了,不想喝。我的身子已经好了,没事了。” “不行,要喝的,不然傅大夫会生气的。” 宝瓶执拗地道。 哎,夜姐姐越来越象小孩子了,早上从前院回来后,就一直板着脸没有开心过。 不象昨天晚上,乖乖地喝药,也不用她操心。 不对,昨天是端大哥喂她喝的药。 宝瓶想来想去,觉得夜萤不想喝药的症结还在端翌身上。 可是要她去求端翌来劝夜萤喝药,对她来说也是一道难题。 之前她不还防着端翌吗?一点也不想让端翌接近夜姐姐。 结果现在好了,她得偿所愿了,端大哥一天都在忙着处理吴凤奎的手尾,似乎忙得不可开交,也没有再进来看夜姐姐一眼。 事情到了这个时候,宝瓶又觉得端翌太狠心了。 “宝瓶,前院那边的事,处理得怎么样了?” 夜萤一想到端翌还真是热门人物,处置一桩事,就能跳出一个自荐枕席的女子。 她可没忘记,自已临走时,那燕秋大有深意的眼光一直追随着自已,有那种眼光的女人,可不会轻易放弃的。 因此,夜萤虽然郁闷早上端翌的言行,但还是忍不住想问一下那些女子发落的进展。 “具体不是太清楚,但是至少有清理了一半人出去吧,如果想要知道详情呢,我可以去问问傅大夫。” “好,你去问问。”夜萤恹恹地道。 宝瓶也想觑着这个机会,去观察一下,如若端翌有空,是不是让他来劝劝夜萤喝药。 夜萤不喝药,眼看着咳嗽就起了,这一天不时有些轻咳,每听一声咳嗽,都揪着宝瓶的心。 之前她娘故去时,也咳嗽了很久,后来大冬天的,在破庙里断了气。 所以一听到咳嗽声,宝瓶就有头皮发麻的感觉。 宝瓶得令,有了顺理成章的借口,她自已心态就稳多了,不会觉得象是特意去求端翌的样子。 按下心内的焦虑,宝瓶来到前院,却见这里灯火通明,不时有三三两两的男女走进院中,那些男女,年长年幼者掺杂,一进院中,眼睛都是四下里滴溜溜地打量。 宝瓶看这架式就明白了,这些人是来相看的,那二十二名姑娘,如果被看中了,自已也不反对的,就会被领走。 端翌果然忙得不可开交。 他堂堂一个靖王爷,此时竟然成了大媒人,为了二十二名女子的出嫁操碎了心。 也是他手下军纪严明,办事效率一向很高,竟然在短短时间内,把全城的媒人都找来,安排了数十家身家清白、条件明晰的人家来相亲。 相亲的理由自然是如宝瓶所说的:大户人家的年长婢女发卖。 又要让这些女子嫁出去,又要让这些女子嫁得“好”,端翌忙得四脚飞起。 待双方相中,他还要再双方过目一番,确定男方人品、身体、心性都还凑合,女方也相对满意,这才能算过关。 再之后,还要双方写下契约文书,表明不是强买强卖,而是双方自愿,而嫁出去的女子,端翌还会每人奉上二十两银子的嫁妆,自然,这嫁妆是从吴凤奎的库房里扣除的…… “端大哥,这里的事还没完吗?” 宝瓶怯怯地走上前,问端翌。 “是,人多,嫁人是一辈子的事,不可能那么潦草随便。” 端翌“义正辞严”地道。 统领十万大军的靖王爷,竟然管起婚嫁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来了,如若是阿不都看到了,一定会瞪大熊眼,一脸难以置信。 阿不都哪里会知道端翌拨拉的算盘呢? 就象宝瓶也不理解端翌为什么会管得这么宽?有时间多管管夜姐姐喝药的事不好吗? 想到这点,宝瓶就有点气愤地道: “端大哥,你管得太细了吧?夜姐姐都不肯喝药了,我劝不动她。” 宝瓶本来也不想说得这么直白的,奈何端翌一脸为了别的女人操碎了心的样子,激得宝瓶把这话说出来了。 这话一出,宝瓶的脸也红了。 说端翌管别的女人太多,但是端翌和夜姐姐也没有什么关系啊?她有什么权力要求端大哥管夜萤呢? 就因为昨天晚上,端大哥喂水那一幕吗? 宝瓶心里乱极了,沉塘的青年男女和端翌夜萤的面容在她脑海里交织。 “什么?夜姑娘不吃药?乱来!” 没想到,端翌一听宝瓶这么说,立即甩下手上这一大摊事,转身就往内院赶去,步履匆匆,他身高腿长,一步是宝瓶的两步,快得让宝瓶差点追不上。 “夜姑娘,怎么不吃药了?” 端翌一进夜萤住的厢房,看到她正对着窗外发呆,瘦削的背影楚楚可怜,让他开始带着点气意的声音不由自主便压低了嗓门,变成了正常的声调。 宝瓶总算赶上来了,可是一看到这阵势,顿时觉得,自已还是不要跟进去为好。 若是跟进去,她是为了夜姐姐和端大哥冷战心急呢?还是为了端大哥一会儿和夜姐姐亲热心急呢? 算了,眼不见为净。 只要夜姐姐能喝了药就成。 自以为很有原则的宝瓶,放弃了节操。 “我不想吃,药太苦了。” 夜萤恹恹地道,一副无精打彩的样子,让端翌心中一沉,他快步上前,也不管夜萤怎么想的,按着她的肩头,把她的身子扳过来,然后手便按到她的额头上。 “哎,吓死我了,没烧。” 端翌入手感觉到夜萤额头正常的温度,这才放下心来。 “去,男女授受不亲。” 夜萤扳开端翌的手,很嫌弃地把他的手拨到一边,就象拨一只柴犬伸到主人身上的爪子一样。 端翌此时的眼神,也莫名象那只夜萤养过的柴犬:可怜巴巴的,眼神亦是湿漉漉的…… 夜萤的心狂跳了一下,不行了,帅锅这样的眼神会让人掉坑的。 她捂住双眼: “别看我。” “哦,你把药喝了,我就不看你。” 端翌看到夜萤的表现,似嫌弃又似不舍,心弦顿时弹得快成一首歌了: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没有蜜饯!” 夜萤还是捂着脸。 原来如此,没有蜜饯吗?太容易了。 端翌手上变戏法似地,变出一颗蜜枣……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二百八十一章心情愉快 夜萤的眼睛从手指缝里看到了端翌手上拿着的蜜饯,还有端翌脸上得意的笑,闪闪发光的,特别……呃,让人目眩神迷。 得意什么呀! 夜萤心里有股火在憋着。 又不是真的想吃蜜饯。 这个人,懂不懂得她的心思啊? “喏,蜜饯也有了,说话要算话哦!” 端翌拿起装着药汤的碗,递到夜萤面前。 药汽蒸腾,夜萤嗅到一股浓重的药味,更不想喝了。 “不喝,我喝怕了。我已经好了,没事了,不用喝药。” “你昨天晚上那么凶险的高烧,不喝要是再烧起来怎么办?” 端翌耐心地哄着。 他自已都没有觉察出来,他的语气是如此温柔、小心翼翼。 宝瓶悄悄地从窗户边退出,嗯,听起来,端大哥拿得下夜姐姐。 只要夜姐姐老实喝药,其它的,哎,暂且先放在一边吧。 “不会再烧起来,我自已的身体,我自已知道。” 夜萤到此时,也知道自已有点无理取闹了。 没错,这是她的身体,她不舒服了也是她的事,别人也不会因此而痛苦几分,关端翌什么事啊?干嘛要这么耐心地哄她? 真讨厌。 去哄那个燕秋还差不多。 “喏,你怕苦是吧?那咱们一起吃苦如何?我喝一碗,你喝一碗,这样就不怕了,好不好?” 端翌心里着急,生怕夜萤不喝药,只能出此下招了。 夜萤一楞,她还真没想到,端翌会说出这种“厚颜无耻”的话来。他是她什么人啊?为什么非要照顾她的身体? 没想到,端翌真的拿起药碗,放在嘴边,就要喝下去。 夜萤急了,也顾不上用双手遮着眼睛“没看到”,伸手上前,一把抢过端翌手里的药碗道: “我怕了你了,我喝。你又不是病人,随便吃药会弄坏身体的。” “嗯。这就对了。” 看着夜萤终于“咕咚咕咚”喝起药来,端翌宠溺地笑笑,两只莹润修长的手指间,依然夹着那颗诱人的蜜枣。 “喝好了。”夜萤把空碗放下,“这下你可以……” 一颗蜜枣塞进了她的嘴里。 后面那句“走了”没能说出来,生生被夜萤咽了下去。 还好,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夜萤这次显得很谨慎,把蜜枣夹在两齿之间,端翌的手指还有些留恋,滞留着不肯走。 夜萤明明知道端翌在想什么,但是夜萤却主动向后退了,夹着蜜枣,离开了他的手指。 端翌手指还停留在半空中原来的位置,楞了下神,这才黯然垂下,讪讪地道: “既然药喝了,那我先去忙了。要在今天前,把那些女子都发落出去。” “听说你还一一把关人家未来的夫家了?” 夜萤并不觉得自已这句话酸得很。 “嗯,救人救到底,送佛送上西嘛。如果这些女子嫁到品性不好的人家那里,那就不好了。” 端翌并没有解释太多,看到夜萤爱理不理的,外面事情又多,只好转身走了。 咦,就这么走了? 夜萤真不敢相信。 这时,宝瓶走进来,看到夜萤若有所失的表情,虽然不知道她在失落什么,却还是想要转移下她的注意力,逗她开心下,便道: “我听傅大夫说,那些女子,虽然就地许人,但是挑选的人家也不是随随便便的,还都得经过端大哥的审验。” “啊?为什么?” 虽然方才听端翌也说了大致相同的意思,但是夜萤却觉得端翌的说法意犹未尽,宝瓶有听到什么新的说法吗? “因为端大哥说,若是那些女子过得不好,回头哭哭啼啼地,把自已的身世透露出去,难免会掀起旧案,到时候怕是连你也会牵扯到,所以一定要将那些女子妥善安置好。” 夜萤惊了一下。 她看到端翌一心为那些女子着想,还以为他是那种对女子无底限“好”的男人,就象贾宝玉一样。 温柔风流多情…… 好吧,这些词形容的那种男人和端翌的风格的确很不搭。 夜萤傻笑。 原来是自已多心了。 端翌,还真不会说话,就象木头一样,如果他方才解释清楚了,或许,或许那蜜枣就会如上次一般好吃! 看到夜萤脸上忽然露出甜美的笑容,宝瓶一脸无辜。 她说什么了?让夜姐姐这么开心? 算了,她本意就是逗夜姐姐开心,既然她开心了,她也就达到目的了。 “哎,我困了,要去睡了。傅大夫的药里,有安神的成份吧,我觉得眼睛困得睁不开了。” 夜萤弄明白事情的症结,心里甜滋滋的,随着药力的发作,不觉困意袭来。 “你睡吧,我守着你。有什么事依旧叫我。” 宝瓶侍候着夜萤躺下,自已也到边上的床榻躺着,不一会儿,她就听到夜萤轻微的“呼呼”声。 看到夜萤睡得香甜,宝瓶也放心了,闭上眼睛亦睡着了。 半夜,端翌亦进屋,偷偷试了好几次夜萤的体温,见她没有再发烧,一颗提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第二天,夜萤一早起床,就觉得四下里安静得好象她在睡梦中偷偷被换了地方似的。 没有了昨天前院不时传来的嘈杂声,夜萤还有点不习惯了。 她梳洗好,走到前院一看,一个人影也没有。 回到里屋,宝瓶正好端着粥和小菜进来,见夜萤气色不错,宝瓶笑道: “夜姐姐,看样子你的病已经没事了,端大哥说,若是没事,今早上就可以回家了。” “当然没事了,我得赶紧回去,不然娘和哥哥该担心死了。” 夜萤想起自已出事这几天,田喜娘和夜斯文肯定也吓得要命,心里猛地升起一股归宿感。有家的感觉还是挺好的。 “不妨事,你平安后,端大哥已经让人快马加鞭送喜讯回去了,他们已经知道你脱险了。” “哦,端大哥做事还是很细心的。”夜萤吃着粥,倒也没有食不语的规矩,问宝瓶道,“傅大夫他们人呢?” “昨夜忙到下半夜,今早上他们都睡迟了。反正回家的路也只有半日路程,我看端大哥已经安排好马车了,倒也不急。” 宝瓶已经成了夜萤的情报小分析师,夜萤觉得,没有宝瓶,她该怎么活啊…… 第二百八十二章回程发现的商机 可能是因为可以回家心情好吧,夜萤连吃在嘴里的粥都觉得味道好多了,不象昨天舌头木木的,食之无味。 不过,宝瓶还是坚持傅大夫叮嘱的,大病初愈不能暴食的原则,在夜萤要再打半碗时,坚决制止了。 随着院外道路上人声渐起,端翌一行也做好了出发的准备。 端翌雇了四辆马车,正好装得下这一行人。 夜萤注意到,乘马车的除了端翌的几名“镖师”,都是这几天熟起来的脸孔,便没有别人了。 强子他们到哪去了? 夜萤也没有多问。 端翌一脸云淡风轻,让夜萤觉得自已再问也是多余的。 马车是从镇上租来的,马车伕都是生脸孔,夜萤见所有人都很自在惬意,也就真地放松下来。 对端翌的手下来说,不就是抹平一股江湖匪类嘛,实在是稀松平常。 换在平时,这些宵小他们连看都不屑看一眼,是地方上的官府应该管的事,轮不到他们来动手。 之所以对他们来说还有点特别的就是,这一次端翌是动了真怒。 所以他们很认真地把这件事办好了。 行了,现在那些人也无声无息处理了,那些女子也个个找了好人家,欢天喜地嫁出去了,他们正好躺在马车上,舒服地摇晃到家。 夜萤乘的这辆马车显然更加精致,不光有软垫,还有明炉可以烧茶,炭盆可以取暖。马车窗也是厚厚的棉帘,阻拦着外面的冷空气进入。 夜萤在这小型移动的暖房里躺得特别舒服,马车的晃动,就象母腹中的感觉一般,让她昏昏欲睡。 宝瓶看着夜萤阖上眼睛,便为她盖了早就备好的绸被,这才托着腮帮子发呆。 车子行进到一处,停了一会儿。 宝瓶正奇怪车为什么停下,却见那些“镖师”们纷纷下车,躲到树丛后面去…… 宝瓶明白过来,正思忖间,却发觉她们的马车徐徐启动了,不一会儿,马车又停下来,车伕下马在外面喊道: “两位姑娘,前面就是客栈,若是想要擦个脸精神一下,客栈里有热水可以用。” 宝瓶哪里还不明白这是让她们也可以解手的机会,便轻轻摇醒夜萤,附耳告诉她这件事。 夜萤睡得舒服,但是被宝瓶一说,也觉得自已有这个需要,一大早喝了一碗粥,又喝了一碗药,一肚子的水,此时也觉得涨满难受。 两个人便到客栈,不光解了手,还真的用热水洗了把脸,顿时精神又舒服。 夜萤和宝瓶回到车上,马车不久便遴遴开动,随后,一辆跟在她们后面的马车也紧在她们后面,不疾不徐,始终离她们不到十米远。 “后面车上的是蔡师傅。” 宝瓶已经看到人了,高兴又自豪地道。 蔡师傅教她和宝器箭术,宝瓶便把那天蔡师傅射杀吴凤奎的英姿描述了一遍。 夜萤听得亦是悠然神往,道: “待咱们新家搬了,后面的练武场也弄个让你们练箭的场所,到时候,你们的箭术和蔡师傅一般,那就威风了。” “那是自然,你不知道啊,蔡师傅那一下,威风凛凛,真如天神下凡!” 宝瓶两眼闪闪发亮,其实是对自已未来箭术的期许。 “说起箭术,其实端大哥的也很厉害呐!若不是他,我就被野猪捅死了。” 夜萤一提到箭术,就不服了。 她觉得射杀吴凤奎那么大一个人不算什么,射杀疾跑中的野猪,还一箭贯穿野猪的双眼,那难度才是极大的。 “哦?夜姐姐,你且细细说来?” 宝瓶只知道端翌救过夜萤,但是具体是怎么救的,也没听夜萤说过呢,反正乘车无聊,便正好问她。 夜萤便细细道来,但是当然,其间免去了端翌尊臀受伤的那一幕。宝瓶还是个纯洁的孩子呐! 果然,听完夜萤的描述,宝瓶也觉得,似乎端翌的箭术更加厉害一些,这让夜萤十分得意。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马车来到下一个集镇,停在一处气派的酒楼前。端翌下了马车,走到夜萤的马车前,敲了敲窗,在外面朗声道: “夜姑娘,下车,吃饭了。” 夜萤下得车来,见端翌双眸正牢牢锁定她,想起昨天的矫情,不由地脸上一红,双眼滴溜一转,看到眼前的酒楼,不由吃了一惊: “仙客来?” “是啊,仙客来。这里是另一处分店。” 端翌抬眼看着仙客来,双眸一闪。这几年他是无心插柳,没想到原来只是为了自已手下全国奔忙打尖时用的酒楼,会如野火一般,席卷全国,生生不息。 “哟,夜姐姐,你看这菜牌上,还有绿豆芽炒肉呢,价钱还真不便宜,一盘要二十文钱。” 宝瓶进了店里,看到店里大堂上挂的菜牌,一眼便看到了和自家有关的东西。 “你问问伙计,这绿豆芽是哪来的?” 夜萤心想,虽然发绿豆芽不是什么保密技术,这里的人应该很快就会学会,但是当初她可是和刘掌柜的签了专购协议的,方圆百里内的仙客来酒楼只能用她家的绿豆芽,所以便让宝瓶去探探水。 宝瓶会意,悄然离去。不一会儿,便进来对夜萤道: “伙计的说了,这是从三清镇的分号送来的,冬天绿豆芽不容易坏,只要把绿豆芽放在盆里,盆上用湿布盖了,就能保鲜,送一次来,能用三天呢。” 一听是三清镇的分号,夜萤心里有底了,刘掌柜的果然遵守协议,附近的仙客来分号,只用她家的绿豆芽。 这下,夜萤心情大好,对宝瓶道: “其实这么说我倒想起来了,以后如果要送到各个分号,或者更远处的,可以不把绿豆芽采割下来,在成熟前一两天,直接整盆送到各分号,这样就能延长保鲜期。” “夜姐姐,这主意太棒了。如果这么做,我们的绿豆芽生意又能拓展得更远一些了。” 宝瓶脑子也是好用的,一下子就领会了夜萤的意思。 端翌点菜进来,就看到两个女人几几咕咕说得正欢,两人脸上皆带着笑意,尤其是夜萤的脸上,那一层病态的苍白已经消褪,此时呈现脸上的,是健康的红晕,端翌看得心里一阵麻痒,好想伸出手去抚摸她的脸。 第二百八十三章可怜的油饼 夜萤正说得开心,忽然也似心有灵犀,抬眼一看,正对上端翌亮闪闪的眼神。 两个人的眼神如天雷勾地火般一擦而过,夜萤眼睫一闪,又垂下眼帘,继续和宝瓶说话。 端翌嘴角向上一勾,心情很好,大刺刺地在她们这桌上坐下,道: “点了几样菜,也不知道合你们胃口不,久没下馆子,才发现,馆子里怎么好多菜名都似曾相识啊!” “哦?什么菜名?你说说看?”夜萤问道。 “豆芽炒肉、水煮活鱼、松鼠桂鱼……” 端翌一一道来。 夜萤听了,“噗次”一笑,道: “果然,都是我卖给刘掌柜的方子,你没点这些菜吧?” “没有,太贵,点不起。”端翌老老实实地道,一脸朴实节俭。 只要端翌没有对夜萤“动手动脚”,太过亲热,宝瓶其实并不反对夜萤和端大哥象这么“友好”地交往。 “呃,不好意思喽,物以稀为贵嘛。以后普及开来,菜式就会便宜一些。” 夜萤装出一点“惭愧”的样子。 也是,她一道新菜式,刘掌柜的给她一百两银子,总得趁人家还没学会的时候赶紧把本捞回来,还要盈余一些,所以新菜式自然贵了。 待别家酒楼都学会了,这些菜式的价格也就降下来的。 当然,到时候仙客来又会有新的菜式推出来…… 夜萤会的菜式自然有限,上百样的菜式她在脑子里绞啊绞地,总算是多少还记得一些,她不禁后悔,为什么不能拿着“我爱厨房”这样的手机APP穿越啊? 那样事情就简单很多。 如果那样的话,海量的菜式资源尽在掌握,她也不用这么苦逼地搞农业生产了。 夜萤现在开始打起西餐的主意。 或许,以后可以自已试着做西餐厅试试? 做传统的酒楼,她肯定做不过悦来和仙客来,人家实力雄厚,根基深,随便想个招,都能把她的生意挤没了。 不过西餐厅就不一样了,谁也没见过,不懂得套路怎么玩……哈哈,夜萤越想越美。 而且西餐厅所需要的器具和食材,这里都可以想办法解决和替代。 不错不错,真是个好主意。 夜萤兀自越想越美,脸上不禁勾起笑容。 端翌见夜萤已经不知道走神到哪了,一脸“奸商”的笑容,背上一阵寒,干咳一声: “夜姑娘,听你这么说,莫非这些菜是你传出去的?” “是,刘掌柜和我商定了个价格,每教授他一道菜式,他要给我一百两银子。” 不知道怎么的,夜萤在端翌面前知无不言。 本来价格这事,也是商业机密,最好不要对外人说。 端翌心道:这是挖自家墙角的节奏吗? 端翌扬眉一挑: “哦,端姑娘真会做生意,不过我看仙客来因为这些菜,顾客还增加了不少。” 转眼间,几道热汽腾腾的菜上来,还真不是夜萤卖出的那几道菜式,全是一些清淡的菜肴。 夜萤一脸苦大仇深: “我要吃肉!” “夜姑娘,不可,你大病初愈,现在肠胃很弱,若是吃了肉食,容易积滞,肉多生痰,到时候便会转化为肺疾之症。” 这时候,就轮到边上一直默不作声被塞了几大嘴狗粮的傅大夫出来,用“高深”的中医学理论来矫正夜萤不正确的饮食行为。 “哎,你们啊!” 夜萤无奈,继续无味地喝着杂粮粥。 有见过大中午吃粥的吗?怎么也得来一碗白米饭,再加一块肥而不腻的红烧肉…… 端翌和傅大夫相视一笑,知道这个女人不会老实。 果然,吃完上了马车之后,夜萤鬼鬼祟祟地从宝瓶手里接过烤得焦黄的芝麻油饼,正要往嘴里塞。 就听马车边响起了敲门声: “喂,夜姑娘,要喝水吗?” 一听是端翌的声音,夜萤吓得把油饼往衣服下面一塞,吱吱唔唔道: “不用了,不才喝了一大碗杂粮粥吗?不渴。” “哦,我以为你会渴呢。”端翌自言自语地道,“不需要我就喝了啊,这一路上,只能到三清镇才有水了。” “咕冬,咕冬”,好象是端翌喝水的声音,“啊,真好喝,太畅快了。” 端翌好似把一壶水都喝了下去。 “牛饮,怎么不撑死你?” 夜萤“恨恨”地骂了一句。 一听外面没声音了,赶紧从衣服底下掏出油饼,正要塞到嘴里,就听车窗外又是一阵敲击: “夜姑娘,喝药啦!”是傅大夫。 让他看到更不得了。 身为大夫,看到病人不遵守饮食规定,肯定会念叨个没完。 夜萤觉得,如果让傅大夫看到她这么吃,今晚上她肯定魔音入耳了。会象孙悟空听到唐僧的咒念一般,盘旋不去,也别想好好睡觉了。 夜萤吓得油饼直接从另一个窗户扔了出去,算了,吃块油饼如此艰难,还吃它做甚? 哎,可怜的油饼。 宝瓶看到夜萤搞定油饼,这才掀起窗帘,从车窗外接过傅大夫放在保暖壶里的中药,递到夜萤面前道: “夜姐姐,是早上特意熬好,还用保暖壶装着的,你喝了吧,再连着喝几天就彻底好了。” “哎,我又不是林黛玉,整天喝药,象什么话啊?” 夜萤又想耍赖了。 “夜姐姐,你若是不喝,我要叫端大哥给你送蜜饯了。” 宝瓶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起这个梗。 夜萤不想喝药,也只有端大哥有治她的办法。 夜萤一听,“唰”地脸红了,蜜饯?宝瓶知道什么了吗?知道她心底隐秘的心思了? 哎,她存着这种心思,岂不是等同于出轨的妇人一般? 夜萤也是要脸面的,赶紧低眉顺眼接过药碗道: “什么蜜饯?我一向是不怕苦的,只是怕太烫。温的药正好不烫,我一口就能喝下去。” 说完,夜萤以宝瓶瞠目结舌的速度把一碗药灌到了肚子里,顺利得超过了宝瓶的想像。 “喏,蜜饯。” 车窗外,门帘又被掀起,端翌修长莹润的手指夹着一颗蜜枣递了进来,送到夜萤面前。 夜萤“恨恨”地接过来,扔到嘴里,再向车窗外面一看,不禁呆了,端翌和傅大夫两个人在外面走着,傅大夫手里拿着个东西在津津有味啃着,看到夜萤看向他,笑嘻嘻地道: “不能浪费了。香!” 呃,那不是她扔出去的油饼吗? 第二百八十四章熟悉的动作 从他们之前住的镇子到三清镇,原本是预计了半天的车程,没想到,一路上走走停停,竟然耽搁了。 距离三清镇还三、四十里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几位爷,今晚咱们是不是在前面的破庙里打个尖?等天亮再行出发如何?” 端翌他们雇的马车伕有一位看似领头的上来恭敬地道。 “不能连夜赶回去吗?” 端翌皱了下眉头。 餐风露宿什么的,怕是不适合现在夜萤的身子。 “若是执意要赶路的话,前面的黑风山,经常有大型猛兽出没,尤其是夜里更甚。” 车伕说到这里,脸上亦露出惊惧之色。 “哦,如此,那便依你说的,在破庙里打个尖吧。” “好,我这就去安排。爷你放心,这破庙平素我们经常在那打尖的,并不狼藉。” “嗯,你安排便是。” 端翌淡淡地道。 夜萤一看马车又停下来,天都黑了,便掀起车帘向外一看,车伕们忙着卸马,看样子并不再走了。 夜萤和宝瓶先后下了马车,端翌走过来道: “赶不及了,只能在这打尖一晚上,明儿再赶路。” 夜萤顺着端翌的眼光,看向不远处的那幢庙宇,只见那庙宇的墙头长着稀疏的黄草茎,庙里黑洞洞的,并无人烟,显然是个废弃的破庙。 哎,她怎么突然想到了宁采臣聂小倩的故事? 徐克的电影里,宁采臣正是夜宿破庙,然后聂小倩被树妖姥姥派出来引诱宁采臣…… 啊,好恐怖啊! 夜萤堪堪打了个寒战。 “怎么了?” 端翌见夜萤神情不对,便关切地问道。 这时,车伕和“镖师”们已经走进破庙,在里面升起了火,黄色的火光把破庙里的黑暗洞开,夜萤心里一下子就舒服了许多。 再看看端翌高大的身影,想起他一箭贯穿野猪双眼的雄姿,不禁安全感大升,笑道: “我是想起了一个关于破庙的鬼故事,所以不禁打了个寒战。” 端翌:“呃……” “夜姐姐,你,你不要吓唬人啊?” 宝瓶过去和宝器栖身破庙,两个人懵懂无知,现在被夜萤一说,却觉得后背一阵发麻。 “切,这是个好听的凄美的爱情故事,不过结局却是喜剧的,你听不听?一会要是睡不着,我说给你听,你一定会喜欢上这个故事的。” 夜萤想起在现代社会里,她平素休闲时,也会约上三五好友,买一堆零食,然后选一部鬼片,一边吃零食,一边惊叫看电影,十分过瘾,不禁起了重温旧梦之心。 “夜姐姐,这个可以有。一会听你讲故事。” 宝瓶一听是喜剧结尾的,还是什么爱情故事,不禁跃跃欲听。 端翌还是第一次知道夜萤有讲故事的技能。 以前他和她私会,进门就是直接办事,为了怕暴露身份,连聊天都很少。 再说,属于他的时间只有晚上,白天已经被她撩得神魂颠倒了,夜里看到她,脑子里就是想要把她狠狠揉进怀里,根本来不及想其它的,见宝瓶一脸兴奋,其实他也很期待呢! 突然之间,端翌对于夜宿破庙的懊恼也完全消失了。 嗯,他还很少在晚上和夜萤对坐闲聊呢! 虽然是临时决定夜宿破庙,但是还好端翌一行身上的干粮也没少带,面饼、大块的卤牛肉、、猪头肉、水囊里灌满了酒…… 蔡师傅在大家驻扎前,独自一个人跑到前面去了,待大家升起火,烤起面饼之时,蔡师傅一只手提着三只野鸡、另一只手拖着一条一米五左右长的蟒蛇回来了。 原来,他不声不响地跑去打猎了。 顿时,大家一阵欢呼。 新鲜的野味提起了大家的兴头,几名“镖师”将被打死的蟒蛇吊在破庙前一棵小树上,就地剥起蛇皮,宰杀处理起来。 而蔡师傅则将两只野鸡去了肚内五脏,也不拔毛,用湿泥包裹起来,放进篝火塘里。 这是“非典型”叫化鸡的烤法呀! 夜萤顿时十分期待。 而宰杀蟒蛇的人也把蛇肉处理好了,一块块切割成婴儿巴掌大的方块,串在树枝,原来是打算拿来现烤的。 可惜了,没有调料。 夜萤看着雪白的蛇肉,脑子里浮现出来的第一个想法便是如此。 “敢吃吗?” 端翌手里拿了一串蛇肉在烤,看到夜萤垂涎欲滴的样子,不禁嘴角一勾,问道。 “怎么不敢吃,天然无污染。呃,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啊,以前想吃也吃不到啊。” 虽然蛇什么的外表滑溜溜的,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但是蛇肉清甜可口,以蛇肉为原料的广东菜“龙凤羹”夜萤都不晓得吃过几次了,所以自是不忌口。 “你还真是百无禁忌,你看宝瓶。” 端翌下巴一抬,夜萤才发现原来端翌的下巴上竟然有一道浅浅的沟,呃,天使的手印啊! 有这样沟的男人,具有一种别样的魅力。 以前夜萤并不敢直盯着端翌打量,竟然没有发现,这下看到了,不由地又多看了两眼。 “怎么?我脸上抹了灰吗?” 端翌见夜萤频频看自已的脸,不禁伸出手,在脸上习惯性地摸了一把。 “本来没有灰,现在有了。” 夜萤笑了,看着端翌把手上的灰抹到脸上,一脸不苟言笑的高冷禁欲男神顿时接地气多了。 端翌眉头一皱,他素有洁僻,可不想自已脸上黑一道白一道的。 就在端翌还没掏出帕子时,夜萤已经掏出自已的手帕,凑近端翌,仔仔细细地给他擦了起来。 端翌楞住了,一动不动,任凭夜萤擦拭。 自娘亲死后,还没有一个女人,敢到他脸上“动土”。 这种感觉很奇妙。 就象小时候,他到羊圈里看羊,把调皮的头羊抱进羊圈里,回帐篷里,娘亲给他擦脸上的灰一般。 “翌儿,小心啊,别弄得一头一脸的,你看,帕子都脏了!” 娘亲的话,端翌以为遗忘了,但是忽然浮现在他脑海里,温柔亲切…… “哎,小心啊,别再把手擦到脸上了,看,都是灰。” 夜萤擦完,把手帕展示给端翌看,果然,月白的手帕已经变得黑乎乎的。 端翌仰头看了一下天,天上的月亮只剩一个月芽。 眼眶里的泪水就这么倒回去了……嗨,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大伙明儿见…… 第二百八十五章人鬼殊途 “咦,今晚上的夜空没有什么好看的啊?” 夜萤看端翌突然抬起头,一脸“深情”地看着天空,不由也跟着仰起头。 “喂,天上有什么好看的?嫦娥下凡了吗?” 傅大夫走过来,看到端翌和夜萤齐“唰唰”地看向天空,他也跟着四十五度角仰望…… 咦,有什么好看的?大家都抬头看天? 宝瓶去找“镖师”们要水,提着水囊回来,看到端翌、夜萤和傅太医都看向天上,她也看向天上…… “哟,天上有什么美景吗?大家都如此专注?” 一名镇上雇来的马车伕小声嘀咕着,也抬头看天。 “你脖子酸不酸?” 夜萤问端翌。 “还好,刚才被飞灰迷了眼,所以向上翻了翻眼皮。” 端翌答道,低头将手里的烤蛇肉翻了个个,蛇肉一面已经被烤得焦黄,还滋滋冒出油来。 没想到看上去全是瘦肉的蛇肉,脂肪层还是挺丰厚的。 切! 原来是这么回事。 被迷了眼。不是天上有仙女下凡。 大家歪歪脖子,无聊地大眼瞪小眼,互看一眼,各自走开。 端翌耐心细致地翻转着蛇肉,直到最后两面都烤得焦黄,还有油脂不断滴下来,肉香四溢,夜萤看得垂涎欲滴,却想起白天的时候,他们连油饼也不让她吃,只好偷偷吞了下口水。 “喏,给你。” 端翌把烤好的蛇肉递给夜萤。 真是意外之喜! 夜萤惊喜地道: “我能吃?” “当然能。蛇肉清热滋补。当然,用炖的比较好,不过现在没有这个条件,凑合着只能用烤的了。” 端翌确信无误地把烤蛇肉交到夜萤手里。 夜萤喜孜孜地放下手里宝瓶拿来的面饼,有滋有味地啃起蛇肉来。 夜萤吃相并不是象端翌平时接触的女子那样,她们在他面前吃东西都束手束脚,就算有吃,也是如小鸟啄食一般,似乎几粒米就能把她们喂饱了。 夜萤不一样,她津津有味地拿着肉串,吃相虽然谈不上文雅,但是也不粗鲁,倒是让端翌看到她吃东西的模样,顿时有了食欲。 “唔,傅大夫果然是杏林高手,你看,我吃了他两天药,胃口马上就恢复了。” 夜萤见端翌目光灼灼地盯着她吃东西,顿时升起了一股危机感。 端大哥不会想把这串烤肉要回去吧? 或者会再以她胃口不调,不给她吃? 这可不行,滋阴补气的蟒蛇肉啊,大补,怎么能吃到一半不吃呢? 夜萤一边说话,一边警惕地看着端翌。 只要他一有抢的动作,她就要把肉往嘴里塞。 呃,两天没吃肉,嘴里真是淡出……那个了。 鲁智深说的。 罪过罪过,我只是引用一下罢了。 夜萤暗道。 端翌看着夜萤吃个蛇肉也表情那么丰富,不禁嘴角微微向上一勾,眼珠子一转,道: “夜姑娘,你不是说要给我们讲什么好听的鬼故事吗?现在正是时候。” 一听夜萤要讲故事,就连傅大夫也在边上坐下了,他手里拿着个烤野鸡腿,是蔡师傅扒给他的。 还有一整只野鸡,则被盛在器皿里,放在端翌跟前。 夜萤看得出来,端翌这些手下很服他,对他特别尊敬。这让夜萤心里也很舒服。 说不清理由。 反正,看到端翌能这样慑服手下,她也觉得理所当然。 “好,我们就边吃边说吧。” 讲故事什么的,夜萤哪里会怯场,身为记者,在摄像机,要对成千上万的观众讲故事,眼前就这几个人,她还嫌不够热场呢! “话说,从前有一个书生,叫宁采臣,他要进京赶考……” 宝瓶赶紧往夜萤身边靠了靠,随着夜萤讲到破庙里出现一个女人,她吓得把夜萤靠得更紧了。 夜萤绘声绘色,眉目生动,跳跃的火光,照着她滋润的脸庞,端翌隔着火堆,看痴了。 真好,看到她活蹦乱跳、轻松自在,这正是他喜欢的夜萤。 “啊!”宝瓶惨叫一声。 因为夜萤讲到半夜时分,一个鬼摸到了宁采臣家的窗户下面,这时,燕赤霞送的那个锦囊,伸出一只大手,将鬼抓住了…… “哦,还好,燕大侠神机妙算!” 宝瓶松了口气。 “宝瓶,我觉得这故事并不吓人,倒是你一惊一咋的,差点没把我吓死了。” 傅大夫拍了拍胸口。 端翌差点失笑。 “哦,真好,聂小倩竟然活过来了?这个结局太完美了。” 宝瓶听到最后,也释然,拍起手来,脸上露出了欢颜。 “活过来了?”端翌喃喃,若有所思。 夜萤听到端翌这么说,忽然心里一跳,突然感觉自已说的这个故事,似乎并不太合适,不要让大家产生什么不该产生的联想。 “哎,好困啊,我要睡觉了。” 夜萤伸了个懒腰。 “夜姑娘,你们到车厢里睡吧,这样比较暖和。” 端翌见夜萤说困了,便把她引到车厢边,卸下的车厢当成卧铺也不错,车厢里一应俱全,夜萤躺下,宝瓶便和她凑合着睡在一起。 “夜姐姐,你说,聂小倩若是没有变成人,宁采臣还会和她在一起吗?” 宝瓶脑子里还在想着那个故事。 对于很少听故事的宝瓶来说,夜萤讲的故事简直是惊心动魄,曲折生动。 “嗯,不知道,那要看宁采臣是怎么想的了。变成人,两个人就是一样的身份,如果不变成人,说不定连燕赤侠这样的人最终也会收了聂小倩,毕竟人鬼殊途。” 夜萤喃喃地道。 端翌在车厢外坐着,他的耳力惊人,不经意便听到里面两个女人的对话,不禁脸上浮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嗯,不过,这个世界上没有鬼吧?怎么可能有鬼?若是有,以前我和宝器在破庙里居住里,应该就会遇到。” 宝瓶喃喃地道。 “呵呵,鬼应该是没有的,只是故事罢了。” 夜萤有点心虚地想。 自已虽然不是鬼,但也是异类。 如果让大家知道她的身份,大家会怎么对她呢? 象燕赤霞一样把她收起来吗? 端翌是不是察觉到了什么?想起方才端翌突然若有所思的表情,夜萤心内沉甸甸的。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最近有考试的朋友悠着点啊,祝考个好成绩哈。 第二百八十六章和男神夜谈 心里有事,宝瓶都睡着了,夜萤还睡不着。 宝瓶这两天晚上看护她,也够累的,和夜萤聊了一会儿,便沉沉入睡,还打起了小呼。 夜萤翻来覆去,觉得睡不着,还是披衣起床。 走出车厢,却见自已车厢不远处点着一堆篝火,在篝火前坐着的,不是端翌是谁? 夜萤想了下,还是走了过去,在他身边坐下道: “端大哥,你不累吗?怎么还不睡?” “还不累。”端翌回头看到夜萤,见她身上虽然穿着棉袄,却露着脖子,便把身上的狐皮大麾脱下,起身为她围上,才道,“野地里风大,别再吹着凉了。” 这一次,夜萤没有拒绝。 经常享受这样的待遇,夜萤也从开始的突兀到现在的自然而然。 原来,人的习惯真的会慢慢养成的。 狐皮大麾非常保暖,夜萤原本觉得一出车厢身上凉嗖嗖的,现在也不冷了。不禁感激地道: “端大哥,你呢?” “我没事,以前去过北疆,那里长年下雪,比这里冷多了,我早就习惯了。这里还有火烤呢,不算什么。” 端翌想起以前在北疆打伏击战,有时候要在雪地里埋半天,耐心等待蛮子跑进包围圈。 真的,和那时候比,现在这样的环境已经象世外桃源了。 “雪啊,这里没下雪,好想去看看雪。” 夜萤想起从前看到的古风照片,颐和园和故宫,下雪的时候银妆素裹,真是美不胜收。 而她现在身处的南方不会下雪,真是有点遗憾呢。 “想看下雪,待你有空的时候,可以和我们去京城,我带你去看。京城里最近几日雪可大了,纷纷扬扬的,一入夜,大家都基本上缩在屋子里,围着火炉吃火锅,可享受了。” 端翌的话,激起了夜萤的无限向往。 “原来,北方人吃火锅啊?” 她原本是想说:原来这里已经有火锅啦? 可惜,又浪费了一样菜式。不过,不晓得北方人吃不吃鸳鸯火锅?嘿嘿,也许他们不懂呢?那样的话,倒是可以把这个点子卖给刘掌柜的。 夜萤记得,后世鸳鸯火锅的创始人,可是借着这一招,攒下了千万财富,把火锅连锁店,开遍了全国。 南方虽然现在还不兴火锅,但是如果推出来的话,大冬天的,这里的人也会很快喜欢上火锅的。 “是,这里人不吃火锅,但是在北方,火锅很盛行。我们会在大骨汤里放上冻豆腐,然后再涮羊肉、猪肉什么的,那肉片在屋外冻着,要吃的时候,切成薄得透明的一片片,往热锅里一捞,啧啧,那个鲜啊!主要是热呼呼的,在寒冷的冬夜吃得十分痛快。” 端翌难得眉飞色舞起来。 其实,他很少和人一起吃火锅。 但是现在,他忽然很想有一天能和夜萤一起,在自已的府上吃火锅,不知不觉间,便把那一幕描绘得特别美好。 “端大哥,你能不能不说了?”夜萤抗议了。 “啊?为什么?”端翌有点吃惊,“你讨厌吃火锅?” “不是,我听你说肚子都饿了。好想吃火锅。不行,我回去就要叫村里的刘铁匠帮我打口火锅专用锅,到时候,我请你们大家一起吃火锅。嗯,就这么定了,待我搬新宅的时候,大家一起吃火锅。” 夜萤一提起吃的,便眉飞色舞。 也是,吃货到哪里都是吃货,即便横跨千年也是吃货。 不知道是不是火光的映照,端翌的眉眼显得温润如玉,夜萤看着眼前的端翌,似乎少了几分钢硬,多了几分润泽,忽然想起他去京城的主要目的,不由地心内一黯。 端翌身上的钢硬软化了,是因为他相亲成功了吗? 如果是,那对方,一定是长得极为漂亮、家世极好的女子吧? 夜萤一直是个颜控,因此,在她想象里,如此俊逸的端翌,也必须配一名拿得出手的女子,不说是沉鱼落雁,也必是花容月貌吧? “怎么?是怕我们大家把你吃穷了?”端翌看到夜萤由方才的欢喜转为心思沉沉,便打趣道。 “我家的猪大概迁新宅时就能宰了,到时候也不卖,全留下来吃火锅什么的自用,才不怕你们吃穷呢,就不信你们能吃完一头猪。” 夜萤强打起精神,笑道。 “嗯,肚子饿了是吧?来,给你个东西吃。” 端翌说着,从炭火里拨拉着,不一会儿,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滚了出来。 他继续拨拉着,一连好几个同样的东西滚了出来。 “是什么?” 夜萤见端翌把那圆乎乎的东西拿起来,不禁好奇地问。 “野鸡蛋,方才蔡师傅去打猎时,顺便掏了个野鸡窝。这黑风山啊,对于我们猎人来说,还真是个宝地。” 端翌剑眉轻扬,边说,边小心地剥好野鸡蛋,露出里面雪白的芯来,递给夜萤。 夜萤接过来,有点烫嘴,但是冬夜的凉风一吹,很快就温度适中可口了。 一连吃了三枚野鸡蛋,夜萤才叫停了。剩下的,自然是端翌包了。 看到端翌的手上和嘴角又抹上黑灰,夜萤笑着拿出手帕替他擦。 擦着擦着,端翌忽然一把抓住了夜萤的手。 “呃,端大哥……” 夜萤一阵心慌,想要挣脱开来,却被端翌抓得牢牢的。 夜萤又不是纯正的象宝瓶一般的古代女子,也就任凭端翌抓着了。 谁知,抓着夜萤的手,端翌却不说话。 好一会儿,他只是把夜萤的手拿到自已的脸颊边,靠着自已的脸颊,双目微闭,似在品味什么。 “端大哥,我的手脏,上面都是灰,会弄脏你的。” 夜萤好尴尬。她也看出端翌虽然是个习武之人,但却又有点洁僻,和她一样。 现在这样握着她脏兮兮的手,真的好吗? 然而,夜萤的话,并没有让端翌放松她的手,良久,端翌才徐徐道: “你的手好暖,让我想起了我娘亲。” “你的娘亲?她是什么样的女子?” 见端翌一脸念念不忘,夜萤不禁好奇地追问。 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不知不觉,就会想知道他的全部。 而他愿意向你敞开心扉的时候,他的心防已经逐渐阵亡、沦陷…… 第二百八十七章推进时事 听着端翌徐徐道来,夜萤这才发现,原来端翌那故去的娘亲,在他心中占据了极重要的地位。 这也难怪,端翌小时候竟然是在北疆生活,由于是异族,因此没少受当地人欺负,而他的娘亲,总是用她的温柔善良,为年幼时的端翌遮风挡雨。 看来,北疆童年的生活,养成了冰山脸且性格坚韧的端翌。 虽说要感谢童年艰苦生活的磨砺,成就了现在的端翌,但是一想到那小小被欺压的孩童,夜萤不知怎么的,顿时母爱爆棚,好想能去抱抱安慰那个被北疆蛮童合伙揍伤了的小男孩。 看到夜萤眼中母性的光芒,端翌淡然一笑,哑声道: “是不是我把自已的童年说得太惨了?” “你的童年才不惨呢,有那么好的娘亲,比起许多人来说,要强多了,我想正是因为她,你长大后才没有走形,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夜萤对端翌的娘亲深表赞赏。 端翌听着,也是极为受用,脸上的线条也由早前说到童年落寂时的冷硬转变为柔和。 “对了,端大哥,吴凤奎既是身死,那他牵扯的那些人和事,你们是如何处置的?” 夜萤这个问题,在心里翻滚了许久,最终还是把它问了出来。 毕竟,这件事和她关系最大,万一吴凤奎的手下有漏网之鱼什么的,没准会对她展开报复。 而她一介弱质女子,就算有宝瓶和宝器帮忙抵挡一二,但也敌不过凶悍的绑匪啊? 所以还是把事情问清楚一点,若有什么疏漏,自已也好早做提防。 “嗯,这件事已经处理妥当。那些被拐的女子,已经就地许人,而那些参与拐卖的拍花子,实则组织也不严密,他们主要是联合了三清镇以外几个县、镇的货郎,在摸清女子家的情况后,趁机下手。 有的是以货郎本人直接诱引,有的是观察清楚那名女子的行踪后,趁着女子落单用上迷香绑架。 吴凤奎是这群拍花子里的老大,他死了,许多线索就中断了,因为货郎都是和吴凤奎单线联系的。这几年,他倒是因此攒下了一个偌大的家业。” 想到手下抄出来的吴凤奎藏得十分隐秘的银票、金银珠宝等物,端翌也不禁眉角一扬,这些钱财实则超过了大家的想像。 有一部份他拿出来善后,即处理那些被拐卖女子相关事宜,如给那二十二名女子每人二十两银子做嫁妆。 还有一部份,他让人尽量从强子等人口中查出被拐卖女子的线索,若是有可能的情况下,会把那部份钱财拨给那些苦命的女子,任她们处置使用。 这已经是他能尽力做得最好的情况了。 “太可怕了,吴凤奎深藏不露,在村里一向低调做人,除了他娘亲和妹妹嚣张一些,让人讨厌一些之外,倒没有其它异常的举止,谁也不会想到,他竟然是一个拍花子团伙的老大。” 夜萤晓得端翌说的拍花子,就是拐卖团伙的别称,心内不由一阵悚然。 “不妨事,他已经死了。他手下的人,也被我们抓得七七八八,虽然还有余孽,但不足为患。” “哎,真没想到,货郎也是拍花子成员。不过想想,他们有职业便利,走街串户的,谁也不会留意到他们。要不然,等闲一个村庄,若是进了陌生人,大家肯定会留意到。 倒是货郎,根本没人会管他们。” 夜萤自已分析了一通,端翌赞许得点点头道: “有些货郎不光拐卖女子,还专抓小儿去卖。他们货郎担的一头,放的是正常买卖的货品,另一头,则是一个空的柜子,若是遇到独自外出游逛的儿童,直接迷晕了塞进柜子里,无声无息挑了就走。” “天啊?还有这样的事。不知道害惨了多少家庭。这些拐卖人口的贩子,当治以大罪。我看,死刑都不为过。” 夜萤想起后世同样也有不少家庭受人口拐卖的伤害,有的家庭丢了孩子,就扔下家业,满世界去找。最后孩子仍然没找到,全弄得家破人亡的也不在少数。 “是,重罪须得重刑。” 端翌点头表示赞同。 身为高高在上的靖王爷,过去他哪里会管到民间这样的事情。即便有耳闻,也不太会放在心上。 毕竟,让百姓吃饱穿暖、抗击虎视眈眈的北疆,哪一桩不比这样的事情重要多了? 可是这一回,夜萤被拐,若不是他们及时赶来解救出来,怕是下场凄惨。端翌感同身受,对这些人贩子深恶痛绝。 “若是官府从源头上及早进行治理,这样的悲剧就会少很多。” 夜萤见端翌对这个话题感兴趣,便把自已从前见闻的政府打击人拐的一套方法徐徐说来。 只是,失踪人口中DNA录入这种现代科技自然没有办法实现,恰是这项技术,找回了不少失踪被拐儿童。夜萤只能遗憾地略过不说。 “你说的方法甚妙。” 端翌认真听着,一一默默记下。 这之后不久,全国各州、府、县、镇、乡村,突然掀起一场排查人拐的行动,所有里正都要为村里的货郎、长期外出行踪不明人士做保,确保他们没有做奸犯科的举动。 而官府里的衙役,也受到上级的指派,重点加强了对货郎、游方郎中这些走街窜户人员的突击盘查。 经过这一系列举措,无形中,大夏朝失踪、被拐案子顿时下降了许多,这是后话。 “对了,吴彩凤怎么处置?” 夜萤想起这个试图嫁给端翌的女子,直觉吴彩凤的作法有点不对劲。为什么吴彩凤急着想出嫁? 不过,端翌想起当天和吴彩凤相处的情形,直觉夜萤会不高兴,便含糊着应付了过去。 夜已深。 柴火噼噼啪啪地燃烧着,两颗年轻的心却觉得越贴越近。 “不早了,去休息吧?不然明天该变成熊猫眼了。” 端翌真不想结束这样的夜谈,可是毕竟在户外,寒风烈烈,夜萤的身体又大病初愈。 “好吧,我这就去睡。方才辗转反侧睡不着,和你聊聊后心里舒服了许多。” 夜萤一直担心的是端翌有没有察觉到自已穿越的异状,此时和端翌一番畅谈之后,发现端翌神色正常,和过去无异,便放下心来,倦意也席涌上来。 第二百八十八章骂上门来 见夜萤顺从地要去睡,端翌心里若有所失。 不过,稍倾,听到夜萤在车厢里发出香甜的呼吸声,已然熟睡,端翌嘴角不禁一勾,抖动了一下身上还带着夜萤香味的狐皮大麾,转身到自已的宿营点,和周公相会。 第二天,马车队在晨雾中拔营起寨,车子经过黑风山的峡谷时,车伕们不经意间,还发现了一具人体的残肢。 这时候大家始信昨晚上夜宿破庙是合理的选择。 纵然他们人多武艺高强,但是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凶兽也不能以常理论之,万一被袭击对象是夜萤或者宝瓶这两个“弱”女子呢? 过了黑风山峡谷,接下来慢慢进入有人烟的坦途,大家提着的心也放松下来。 夜萤经此一途,才发觉,原来在古代出行如此不易。 不过是三清镇到另外一个镇上,还得担心途中是否有凶兽甚至拦路抢劫的土匪等生死筱关的问题。 “哎,难怪咱们的豆芽送到这里价格都比三清镇上高一些,这一路下来还真不容易。” 夜萤看着车窗外人烟渐多,心情也跟着明朗起来,感叹道。 “是啊,不过夜姐姐,这是咱们走陆路的缘故,若是走水路,就会快多了,也不会遇到那么多事。” 宝瓶有了去府城的经验,在夜萤面前俨然也有了谈资。 这就是阅历决定世界。 夜萤眼睛一转,羡慕地道: “宝瓶,待新年过后,你带着我去府城吧,我从小到大,还没有到过府城了,说起来,我是正宗的乡巴佬。” “哈哈,夜姐姐,你若是要去,那可是极好。咱们顺便可以再去打若干套珠宝首饰,‘花容月貌’有了那些首饰,一定能稳压‘沉鱼落雁’一头。” “嗯,我回去有时间多设计一些图样。” 夜萤揉揉太阳穴,回家又要迎来一大摊事,她没在的几天里,也不知道家里是否会象她在时一般井井有条。 家里两个平素主要做事的,她和宝瓶都出来了。田喜娘只是打打下手,夜斯文干脆做个甩手掌柜,他也知道夜萤不太信任他,反正签下的契约里,夜萤赚的钱有他三成,他索性啥事也不管了。 哎,会不会乱成一锅粥了? 夜萤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就在他们的马车往三清镇驶去时,在花容月貌门前,梅香正在使劲地叫嚣: “夜萤是不是害怕了?明明知道今天是同业竞赛的日子,就假装外出不在?她若是不敢来应战,就早早把花容月貌的牌子摘了,以为装成缩头乌龟就行了吗?” 梅香的话,若得夜萤店里两名丫环蔷薇和月季忿忿不已,她们知道夜萤和宝瓶暗地里早就做好了准备,只是这几天两人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齐齐没有出现。 还好,其间王小姐来过店里,只说她们二人有急事外出,让蔷薇和月季稍安勿躁,正常开店就是。 只是没想到,夜萤和宝瓶还没有回来,赛金花的同业竞赛会就到期了。 明眼人都知道,在三清镇上,只有夜萤这家店实力最强,其它蹭着“花容月貌”开起来的店,统统都是小渣渣,不论是手艺还是格调,都是低端的。 赛金花的沉鱼落雁开起来后,陆娇蕊先期派了两位京城里她的助手过来,帮着赛金花撑起了她店里的生意。 毕竟是京城里来的高手,再加上陆娇蕊是给皇宫里的太皇太后盘过发的师傅,还是吸引了许多富户千金前往捧场。 有些在花容月貌当天没排上号的千金小姐,自然而然就跑到了赛金花那里。 因此,虽然赛金花的店开起来,目前对夜萤的店生意影响还不大,但是口碑也慢慢树立起来,大家都晓得,三清镇上,最好的两家盘发店,就是花容月貌和沉鱼落雁了。 现在梅香当场叫嚣,简直就是来踢馆的,两个小丫环没经过这些事,被梅香一叫,顿时有点慌了。 蔷薇强撑着道:“我们夜姑娘不是害怕,只是正好有急事外出了,她早就妥善准备好应对这个同业竞技赛了。” 蔷薇这么说,现场的千金们和王柳逸比较好的,自然表示同意,纷纷赞声道: “夜姑娘才不是你说的那种人呢,怎么着她也有一战之力。有些京城的发式,也不见得比她更加时新。” “哼,姑娘家的发式不在于新,在于能不能压住场。我们的发式,是皇室里认可的。夜萤的有什么人认可吗?她连府城都没出过,所谓时新,也只是她瞎折腾罢了,你们由着她胡来,遇到京城的陆师傅,那真是贻笑大方。” 梅香虽然畏惧宝瓶,但这次有了陆娇蕊这个名头撑腰,胆子顿时壮了起来,而且赛金花让她来骂战,知道她胆怯,还派了两名身材雄壮的家丁来护着。 梅香估摸着,即便宝瓶在,有这两名家丁也能护得自已周全,因此自然不遗余力,按着小姐的指派,大声骂战,力图一下子就把夜萤的生意搅黄、搞倒。 梅香骂的虽然粗,但也是事实,大家一听陆娇蕊的名头,也知道她的确是为太皇太后盘过发的,顿时都安静下来。 没想到,盘个发也能涉及到皇室,大家对皇家的庄严自然十分折服,不敢再出妄语。 现场一下子就安静下来。 看到众人面面相觑的脸,梅香不禁得意万分,吩咐道: “来人,点上香,我们家小姐说了,给夜萤一柱香的时间,如若这柱香点完,她还不出现,就是自动认输,今天就把她的招牌摘了,砸了。” 同业竞赛明面上写好了竞赛,可没写明要摘牌子,即便败了,认输就是。 赛金花这么做,目的十分昭然,大家都知道她和夜萤怼上了。 一时间,众皆哑然。 大家虽然支持夜萤的较多,但是一想到赛家最近凭添了偌大的势力靠山,心中也莫名多了几分避讳,便没有人再出声说什么。 蔷薇急得要哭了。 而这边,梅香已经点上了香,开始计数时间,非逼着夜萤现身不可。 梅香心里,自然是认定了夜萤害怕敌不过陆师傅,找个借口避开今天的同业竞赛…… 第二百八十九章欺人太甚 一柱香的时间很快,不一会儿,那一柱香转眼就只剩下半柱了,蔷薇心中暗暗发急。 月季的性情比蔷薇更加懦弱一些,此时见势不妙,只会拉着蔷薇的衣角问她怎么办。 看着这两个丫环急得团团转的样子,梅香暗自得意。 上一次被宝瓶戏耍丢的面子,这回总算是扳回来了。而且扳得那么彻底。 前几天她在“花容月貌”门口看到宝瓶急得团团转的样子,就猜测到夜萤出了什么事。果不其然,随后几天,不光夜萤不见人影,就连宝瓶也消失了。 这二位过去可是天天会出现在“花容月貌”的主,这么长时间,没有一个人出现,可不太正常。 哼哼,只要夜萤不在一柱香的时间内出现,梅香便会毅然决然把“花容月貌”的牌子摘下来,还要在地上狠狠踩几街,败了“花容月貌”的名声,让夜萤成为众人耻笑的对象,从此后无法在三清镇上立足。 “你别欺人太甚,我们家姑娘一定会出现的。”蔷薇还抱着一线希望来劝说,“大家都是同行,做人但留一线,日后也好相见。” “呵呵,我只知道你们家姑娘接了我们家的请贴,那就是同意了和我们进行同业竞赛,都说做生意讲的是诚信,人无信则不立,你们说说看,谁敢和一个没有诚信的商家打交道?” 梅香这段时间和赛金花经商“沉鱼落雁”,也学会了说这样挤兑人的话。 “我们姑娘不是不讲诚信……” 蔷薇看着那柱香越来越短,心绪十分复杂,由于没有夜萤的准信,她反驳的话也愈显无力。 “哟,还说讲诚信呢,我看你们姑娘是知道我们有陆师傅坐镇,害怕了吧?哈哈,告诉诸位,我们‘沉鱼落雁’店里来的陆师傅,可是为太皇太后盘过发的师傅,象夜萤这样连府城都没去过的山怂,自然闻风而逃。不过,今天‘花容月貌’的牌子摘后,我们倒是可以送给夜姑娘另外一块牌子……” 说话的是和梅香一起来的赛家的下人,他身高体健,声音洪亮,每一句话都讲得十分大声,传遍了整条街,分明就是赛金花故意挑来闹事的。 “送给夜姑娘什么牌子啊?” 看热闹的总是不嫌事在,便有人问道。 “还能什么呢?”那下人双臂环抱在胸前,嘲讽地道,“六个字,识时务者为俊杰!” “哈哈!”人群里,到底还是发出了一阵阵应景的笑声。 蔷薇和月季恨恨地看过去,那些笑的人赶紧低下头来,退到人群后面去。 同一条街上,每天看着“花容月貌”生意那么红火,嫉恨的人总是有的。之前大家忌惮王财主家的势力,也不敢找夜萤的碴,现在看到赛金花直接和夜萤怼上了,大家顿时都滋生了煽风点火之心。 当然,被蔷薇和月季一瞪,他们又认怂了。 这二位,一位是镇上有名的富户,靠山是当朝的两们宰相;一位是新近不知道傍上京城哪位权贵的术师,哪个都得罪不起啊! 梅香见蔷薇和月季完全处于下风,再看看那柱香燃超过了一半,知道今天是稳操胜券了,不禁嚣张地道: “大狗,二狗,你们就在‘花容月貌’的牌子下面去,一会儿香一点完,就把那看着讨人嫌的牌子给我摘了。” “晓得嘞!” 大狗、二狗,也就是赛家的两位下人,果然依言站到了“花容月貌”的牌子下面,随时候命摘牌子。 店牌就是形像,也是声名,如果让赛家的人摘了,那还了得? 蔷薇突然一股火气上升,转身进了店里,就在大家不晓得她做什么的时候,便看到她从店里出来,手里拿了一把剪刀,站在店牌下面,一脸誓死守卫的样子道: “谁敢摘我们家店牌,我就不客气了!” 一看蔷薇突然强硬起来,梅香倒也不紧张,她笑嘻嘻地道: “没有本事的人,才使这样的狠招呢。你捅死自已或者捅死别人,结果还是一样的……” 蔷薇气得眼都红了,正急得说不出话来,就听一个冷静的声音道: “梅香,几天不见,你倒长本事了啊?” 呃,谁啊?不会是夜姑娘吧? 大家回头一看,却见人群里,施施然走来的,却是王小姐。 王小姐一直是夜萤的拥趸。这间“花容月貌”,大家甚至认为应该有王小姐的股份在里面,此时见王小姐出现,大家倒也不意外。 “王小姐,梅香这厢有礼了。”没想到,往日看到王小姐还有点畏缩的梅香,简直象换了个人似的,落落大方地行了个礼,笑道,“承蒙王小姐夸奖,最近和京城里来的两位姐姐学了些礼数见识,看来还是有长进的。你看,这不马上得到王小姐的认可了?” 王柳逸冷哼一声,以她的身份,自然不会和这牙尖嘴利的丫环计较,只是冷冷地那那两名大汉道: “滚!” 大狗、二狗不自在地扭曲了下脸孔,对王小姐,他们也不敢放肆。但是没有得到梅香喊撤前,他们也不敢动弹啊! “王小姐,诚信是安身立命之本,我可没有想到,身为一镇最大商户之女,你竟然会公开支持商户不诚信的行为啊?” 就在梅香和大狗、二狗不自在的时候,赛金花也突然出现了。 看到自家小姐傲气满满,气场丝毫不弱于王小姐,梅香原本有些塌的肩膀顿时又耸立起来了。 哼,王财主有左右相作为靠山又如何?听小姐说,这回老爷傍上的靠山,可是京城里的一位王爷! 王爷啊!那可是皇上的至亲,就算左右相又如何? 正是因为赛金花的这些鼓动,梅香今天才格外得瑟,来王小姐也不怕了三分。 王小姐脸上并没有犹豫之色,眼看着那柱香缓缓燃烧到了尽头,她脸上突然露出一个淡定至极的笑容道: “谁说‘花容月貌’没有诚信?何出此言?” “花容月貌接了我的请贴,却又不敢前去参加同业竞赛,这就是没有诚信,请王小姐勿再为好友狡辩了。” 赛金花这么说,还是为王小姐留了一线,只要王小姐听得懂,甩脱她自已和夜萤的关系就得了,不会被牵扯到王财主庇护夜萤的事情上来。 王小姐自然听懂了…… 第二百九十章硬着头皮上 赛金花脸上露出一阵哂笑,她也不想和王柳逸搞僵关系,毕竟,王财主家大业大,在镇上根基牢固。 王家不管是在府城还是在京里,都有自家的族亲为官,不论父亲怎么傍上皇族,那种利用关系终究得来要浅,根基不牢,她现在第一步要除掉的,只是夜萤罢了,王柳逸她还动不了。 所以如果王柳逸愿意退一步,她也会给足王柳逸面子。 “赛金花,‘花容月貌’是我的好姐妹夜萤开的店,她和手下的这二位手艺如何,大家有目共睹,今天就去你们的同业竞赛会,会会京城里来的盘发师吧!” 王小姐看着几乎熄灭的一柱香,淡然地道。 这些话,就是选择了和赛金花的彻底决裂。 赛金花料不到王小姐如此坚决,非要和夜萤站在一边。商户人家不是最重利轻情的吗?现在这种形势,明明是站在自已这边对王小姐更有利啊? 她对王小姐也没有更多的要求,只要王小姐放弃对夜萤的关照,不偏不倚就可以了。 可是谁知道王小姐偏偏不吃她这一套,还是选择了和那个乡下土丫头站在一边。 赛金花那个心塞啊!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被陆娇蕊带了几天,努力养成的沉稳之势,在王小姐和夜萤同进退的事实面前,退时消散无踪,赛金花气呼呼地道: “好,既然你们愿意比,那就比,请!移步到我店里,那里已经搭好了擂台。” 比? 拿什么和京城里的师傅比? 蔷薇和月季都呆了。 王小姐镇静地扫了她们俩一眼,沉稳地笑道: “走吧,两位小师傅,还等什么?” 哦,王小姐的意思,是让她们和陆师傅比手艺吗? 人家可是给太皇太后盘过发的人啊,她们能比得了吗? 蔷薇和月季,对夜萤的手艺至少也学了九成以上,还欠缺的一成,无非就是创新设计的能力罢了。 不过,假以时日,她们在这方面只要耐心钻研,一定能脱颖而出。 但是,和陆娇蕊,按她们的眼界和心态,感觉自已就是去找死! 不过,时势发展到这样的情形,容不得她们犹豫,跟在王小姐身后,她们象做梦一般挪动着脚步,往街尾赛金花的店里走去。 赛金花的“沉鱼落雁”正是今天开业,门口张灯结彩,挂着大红灯笼,还有红色的喜庆绸条,热闹异常。 关键是“沉鱼落雁”门口,还搭了一个高台,高台上请了高甲戏团在唱戏,镇上的闲人基本上都聚拢过来,人气极旺。 最显眼的是高台上还贴着“同业竞赛会”等字样的大字,让围观的人群不时议论纷纷。 话说到最后,大家都知道这所谓的“同业竞赛会”实质就是“沉鱼落雁”和“花容月貌”之间的竞争。 这时,在赛金花的示意下,梅香走到高台上,叫停了高甲戏,扯大嗓门道: “各位父老乡亲,今天是‘沉鱼落雁’美容店开业的大喜日子,为了让大家见识到‘沉鱼落雁’的真章,我们特意举办了一个同业竞技大赛,欢迎同业前来献技,请大家拭目以待。 当然,别家店的师傅怎么样我们不清楚,但是我们店的三位师傅,之前在试营业时,大家可能也见识到了,盘发、编发手艺都是一流的,尤其是我们店里还请来了名动京城的陆娇蕊陆师傅……” “美容店”这个称谓,是赛金花学的夜萤,反正夜萤有什么,她也要有,力求把夜萤比下去,踩在脚下。 “哟,京城里来的师傅?那可厉害了。” 一听梅香这么说,人群就骚动起来。 由于路途不便,出行艰难,除了商人和参加科举的举子们,三清镇上的人到过京城的人并不多,本身光是“京城来人”几个字就自带光圈了,再加上赛金花之前有意透露说陆娇蕊为太皇太后盘过发,更是把大家的心都勾得痒痒的。 “听说是为太皇太后盘过发的呢!” “嘘,小声点,别随便议论皇家的事。” 也有老实胆小的人,觉得赛金花如此声张似是不妥。 蔷薇和月季,看到这阵仗,已经觉得两股战战了。 这时,只听梅香又大声宣布道: “恭请来自京城的陆娇蕊师傅!” 随着一阵热闹的铙钹声,一名气质出众、一看就是大地方来的女子,翩翩出现在高台上,一身衣妆大气,虽然年纪看上去大了一些,约四十出头,但是保养得体,眉眼俊俏,看得出,年轻时一定是个大美女。 “在下陆娇蕊,初到贵地,还望各方高人多多指教。” 陆娇蕊现身,顿时引起人群一阵轰动,大家都伸长了脖子,要看这位给太皇太后盘过发的师傅。 “陆师傅,你能给我们盘发吧?你若是给我们盘发,我这发式一个月不换,这可是给太皇太后盘过发的手梳理出来的啊!” 有大胆的在人群里问。 “是啊,给我盘一个吧?多少钱都行,我们也尝尝陆师傅的手艺。” 其实言下之意是:试试太皇太后的滋味。 陆师傅可是伺奉过太皇太后的人啊!被她盘发,不就相当于享受了太皇太后的待遇吗? 陆娇蕊抱拳微微一笑,落落大方地道: “诸位先别急,都有机会。但是我们店今天开业,还有这个同业竞赛会还没比完,容我们在同业竞技会上一展手艺,大家再看看值不值得我们为您盘发。” 一番得体的言谈,让小镇上的人一睹京城大家的风采,大家不由一阵心服口服,顿时,在她们心里,夜萤的“花容月貌”已经黯然失色了。 再怎么样式时新,也比不过京城里来的大师啊! 何况,这位大师还是伺奉过太皇太后的。 “蔷薇,月季,你们自信一点,拿出夜姑娘平素教你们的手艺就成了,有多少功夫全使出来,结果如何,就不要管了。” 柳小姐鼓励蔷薇和月季。 “是,我们定当尽力。” 蔷薇硬着头皮道。 再怎么说,败给对手,也比失信对手的名声要好吧?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大伙明天见。若你不是紧紧跟随君,手指头再往下滑,就会遇到我:未来更新君哈! 赛金花:夜萤,你怕了吧?躲起来了吧?我请了天下第一的师傅来治你咧! 夜萤:放你得瑟会!姐一会收拾你! 第二百九十一章比赛开始 “呵呵,蔷薇,你的手艺我见过,比起我们画眉的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梅香在边上见蔷薇涨红了脸,怯生生的样子,梅香忍不住冷嘲热讽。 “梅香,用事实说话吧!” 王柳逸冷哼一声。 竞赛台上,已经坐定两名女子,相貌平平,肤色中庸,披散着头发,这就是今天同业竞赛中的盘发对象。 这些女子是赛金花准备的,倒不是什么正经人家的女儿,都是勾栏院里找来的,未开脸的十三、四岁的丫头。 正经人家的女儿,也不会如此抛头露面。 随着梅香上台宣布同业竞技赛的开始,就见现场一片喧哗,先场的画眉是京城里陆师傅的弟子,已经比陆师傅先到三清镇数日,镇上有些千金小姐是认得她的。 见画眉上场,便有人往场上投掷铜板、瓜果,以示热情。 画眉亦是大大方方地表示了感谢,接着,梅香便按着王柳逸报上的名字,唤蔷薇上台。 蔷薇事到临头,反而镇定了,虽然众目睽睽,她有点腿脚发软的感觉,但还是勉强走到了台上。 顿时,下面的喧哗声更大了,飞落而来的铜板,几乎快铺满赛台的地板。 这个,自然是王小姐的手笔。 输人不输阵。王小姐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按规定,一柱香内,两人要为两位姑娘盘好头发,再由现场抽出来的围观者投票,谁的票多,谁就获胜。 蔷薇镇定了一下心神,手一触到那位姑娘的头发,平素里培养的感觉就出来了,她开始心无旁鹜、利落地为那位姑娘盘发。 要依着姑娘的脸型、发质、气质来设计适合的发型…… 蔷薇不断在心里重温着夜萤平时教她们的话,细心地挑翻着、卷曲着、编织着…… 很快,她便沉迷于手指间带来的绒绒发质带来的愉悦感受,进入忘无的状态。 一柱香不到,画眉和蔷薇都把两名女子的头发盘好了。 台下众人举目看去,一时间对二人的水平倒是难分伯仲,因为画眉编的是传统的发式,看上去中规中矩;而蔷薇则秉承了夜萤的教传,设计的是时新的发式,让那名女子平添了几分青春的朝气。 王柳逸看了,也松了口气,至少,蔷薇没有在京城师傅面前露怯,拿出了她的水平。 王柳逸向蔷薇遥遥比了一个ok的手势。 当然,这手势也是夜萤教她们的。 而台下听闻消息,赶来的一众花粉都拍掌欢呼起来,有人还让丫环扯出红布条,上面写着:“花粉前来为花容月貌助阵”。 这些人倒并不是王小姐组织的,而是三清镇商会会长千金叫来的一帮无所事事的千金小姐。她们惯常都在“花容月貌”做的头发,当然要维护心目中美发师的地位了。 否则,说出去,人家岂不会笑她们往日的钱都白花了?原来找的美发师在京城来的大师手下走不过一招就败了。 陆娇蕊倒是没有想到,三清镇上还有这般水平的盘发师,只见蔷薇设计的发型,清丽淡雅,把那名面貌平庸的女子脸庞都衬得容光焕发起来。 说起来,这样时新的设计,她还真没见过呢,如果在京城,估计会讨得许多千金小姐的喜欢。 本朝对于女子的管教并不严苛,允许女子出头露面,但要求衣着规范保守,只要不做伤风败俗的事,并不把女子拘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因此本朝此前还出过女将军、女大臣一流的人物。本朝太皇太后在“囚帝”帝位空落期间,也曾短暂主持过朝政,还做得有声有色。 所以,本朝女子的地位并不显得比男子弱势多少。 陆娇蕊见多识广,不禁也暗暗赞叹:三清镇这样的小地方,也能出如许人物。不禁对蔷薇高看了一眼。 倒是赛金花,脸上表情阴郁,见陆娇蕊脸上竟然现赞许之色,赶紧大进馋言道: “陆师傅,你是没见过花容月貌的店主夜萤本人,她可狂了,此前我送请贴给她时,她冷哼一声,一下子就把我的请贴撕了个粉碎,扔到地上踩了几脚。还道:京城里的师傅怎么了?不懂得推陈出新,我夜萤还不放在眼里呢!” 赛金花本来就怀着对夜萤一腔不满,此时学说夜萤根本没说过的话,竟也十分投入,让陆娇蕊脸色都变了一下,沉吟道: “这个年轻人还不是正主啊?我觉得她资质已经不错了,没想到背后还有一个正主,岂不是实力更强? 不过,如果说话如此狂妄无状的话,我自是要出手给她一个教训。” 赛金花一见挑唆成功,心中暗喜,笑道: “今天怕是不用陆师傅亲自出手了,那夜萤嘴上说得狂妄不堪,但是一听说陆师傅真的从京城来了,已经吓得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这几天人影都没见着一个,硬着头皮只敢派徒弟来应战。” “哦?那算她还有自知之明。” 陆娇蕊连太皇太后都伺侯过,心胸自是极为大气,一听小辈还懂得自惭,便也不放在心上。 其实,若不是康王下令,她也不会关山迢迢,来到三清镇给赛金花撑场。 毕竟,不管这里的阵仗闹得再怎么大,在她眼里仍然是不入流的。此时见撑场的目的基本达到,也就开始思忖着,什么时候收拾行李回京城。 “下面,请各位小姐投票,票数多者胜出。” 梅香见蔷薇和画眉都在一柱香内盘完发,但宣布投票事宜。 投票倒也还显公正,因为赛金花自信京城里来的师傅一定不会输给花容月貌的土鳖,所以在现场出售投票竹签,一共二十支,每支十两银子,谁想投票,先要买投票的竹签,每个人限购一支。 现场一共放了两支开了口的木箱子,一个写花容月貌,一个写沉鱼落雁,谁买了竹签就可以往不同的箱子里投掷,谁获得的竹签越多,谁就获胜。 赛金花的生意脑子也还不错,光是卖票签,一支就能赚到十两银子,一次投票,就能赚两百两…… 话说,在吃瓜群众看来,脑残了才会花十两银子买一支投票的竹签……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二百九十二章女人要是大方起来 不过,让吃瓜群众吃惊的是,那二十支竹签才捧出来,立即被抢买一空。 购买竹签的有花粉,也有一些看上去并不熟悉的生面孔,拿的都是十两一张的银票,这不禁让吃瓜群众咋舌,果然女人要是大方起来,花钱便如流水一般。 一张投票的竹签竟也能卖出十两银子的高价,这在整个三清镇上,怕是独一份了。 当然,此举也无意中助长了盘发店的高价风。试想,一张投票的竹签都如此高价,盘发师傅的手艺岂不是更值钱? 这就如后世的奢侈品一般,不过是闪闪发亮的坚硬石头罢了,但是自那句“钻石恒永久,一颗永流传”的经典广告语出来后,那闪闪发亮的石头便上了台面。 再加上广告商不断以俊男美女、超级巨星进行包装演绎浪漫的经典,那闪闪发亮的石头便愈发值钱了。 赛金花只是想狠狠捞一票,但却不曾料到,她无意中开启了广告学上推波助澜、推高价格的案例。 人群中,看到这一幕的某个人暗暗点了点头。 今天不论是谁输谁赢,从此以后,盘发很贵、但是不盘发就不能彰显女人的价值这样的理念,一定会深入三清镇所有吃瓜群众的心。 “一支,两支……” 梅香数着竹签,最后为难了: “小姐,各十支,打成平手了。” “怎么会各十支?” 赛金花皱了下眉头,其实这二十支竹签,她至少安排了十五个自已人来买,对方最多只能买到五支竹签。 而且,赛金花也不相信,什么“花粉迷妹”,她们瞎喊喊会,真舍得拿出十两银子买一支竹签吗? 这规定,她就是冲着山村里的土包子舍不得花钱订的。 十两银子对她来说不算什么,可能就是到府城买几块布料做漂亮衣裳的钱,可是听说,十两银子,是某个乡下丫头“卖身”价呢! 虽然开着花容月貌,进账不少,但是赛金花也不相信,夜萤这一方,真的舍得花十两银子买票签。 梅香众目睽睽之下数着票签,听到小姐的质疑,觉得挺委屈的,道: “小姐,我二十以内的算学还可以,不会算错的。” “笨蛋,谁说你算错了。” 赛金花气得差点没吐血,嗓门一大,连台下的吃瓜群众都听到了,人群中引起一阵小骚动: “哟,赛姑娘,快公布结果啊,我们花粉等得好心急。” 一众“花粉”们在台下呐喊。 王柳逸看赛金花气急败坏的样子,不禁抿嘴一笑,哼,早知道赛金花会弄些小伎俩,她还不了解赛金花啊?早就私下做了安排…… “小姐,我们要买票签,可是排不上队啊,王家的人早早就占着场子了,你看,还把我的下巴打歪了!” 就在赛金花气急败坏之时,一名家丁一瘸一拐地走了过来,向赛金花诉苦道。 “笨蛋,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赛金花这才明白为什么自家只有十支票签,再看看这窝囊手下的样子,不禁气得袖子一挥,让他滚蛋。 陆娇蕊倒是不动声色,道: “金花姑娘,我看‘花容月貌’的手艺很强,就算让织云和她们再比一场,结果也不过如此,不如我直接下场吧!” 对这样的闹剧,陆娇蕊也看得不耐烦了。以她的身份地位,不想再配合赛金花闹下去了。 对她来说,能来三清镇上,已经给了康王交待,再胜下一场,赢了花容月貌,她便可以拍马走人了。 而她说的也是客观公正的实话。 技无止境。 此次来三清镇,陆娇蕊还是颇有收获的。 万万没有想到,在自已固步自封的时候,别人已经琢磨出了新的改良的发式。 这对她今后提高自已的盘发手艺,大有裨益。 本来赛金花预计是开三场竞赛,陆娇蕊和两名弟子各战一场,没想到,夜萤没出现;然后蔷薇对上画眉,也没有弱了气势。 赛金心中正懊恼呢,见陆娇蕊一脸自信地要挺身而出,不由心头大喜。 对于陆师傅的手艺,她还是十分崇拜的,毕竟人家从民间走进皇宫,能为曾经临朝主政的太皇太后盘发啊! 对于陆娇蕊,赛金花倒是不敢放肆,见陆师傅主动提出来,她便恭敬地道: “一切全听陆师傅的安排。” 在赛金花的授意下,梅香便上台无奈地宣布了结果: “蔷薇对战画眉,各得十支票签,打成平手。下面,由陆师傅亲自上台,这是最后一战,‘花容月貌’,你们谁上台来和陆师傅对战?” 梅香的话一出,台下哄地吵开了: “什么?不是有三场吗?改来改去的,这是什么意思啊?还公平吗?” “是啊,明明说好三场的,我都赶紧去抢票签了,没想到,银子还没花出去,比赛就要结束了?” “这可是难得的京城大战三清镇啊,多来一场不好吗?” 梅香看到台下议论纷纷,迟疑地看了一眼赛金花,赛金花还没出声,倒是陆娇蕊站出来说话了,她道: “陆某承蒙各位抬爱,有点虚名,但是人外有人,山外有山,此次来到三清镇,陆某才发现,三清镇亦是藏龙卧虎之地。方才我的徒弟画眉和‘花容月貌’的蔷薇打成平手,实至名归。 一个中规中矩,一个创新有突破,难分伯仲,观者也做出了自已的选择,一人各得十支票签。 有鉴于此,创新与守规矩实是难分高低,我觉得再来一局,若还是由我的徒弟出战,和‘花容月貌’亦有可能打成平手,不如终极决战,速战速决为宜。” 陆师傅的话,其实还是肯定了花容月貌的创新战绩,某人听了不禁频频点头,觉得这陆师傅还算公道,即便她是赛金花请来的人,也不是如赛金花般仗势欺人,十分可恶。 果然,一个人若是没有虚怀若谷,也不可能爬到陆师傅这般的地位。 就听这时陆师傅抱了个拳,道: “最后一局,陆某恭候迎战!” 蔷薇已经出过场了,不可能再出场,月季哪有勇气和陆师傅对战?看到蔷薇和王小姐都看向她,月季腿一软,向后退了一步,道: “我可以不去吗?直接认输不好吗?” 第二百九十三章谁上 “我已经上过场了,依之前的规矩,上场的就不能再上,月季,你的手艺并不比我的差,你大胆地去比试吧。 反正记住,我们‘花容月貌’一向以创新示人,夜姑娘也是这么教我们的,你拿出学会的所有手段,尽力一搏就是了,如此,若是败了,夜姑娘也不会怪我们。” 蔷薇上过一次场了,心里也踏实了许多,尤其是陆师傅还称赞她的手艺,说和画眉难分上下时,蔷薇自信心也得到了提升,见月季畏畏缩缩的,便安慰她。 不过看到月季这副样子,王小姐还真是心里没底了,也觉得“花容月貌”此次必败。 本来陆师傅的功力在全国就是首屈一指,偏摊上月季还底气全无,光是从气势上就输了陆师傅一筹。 不过,事到如今,也只能让月季上了。夜萤又赶不回来。总不能轮空吧?轮空就等于宣布她们自动认输了。 王小姐一念至此,也劝月季道: “蔷薇说得对,你就当成这是个向全国一流师傅学艺的机会嘛,和陆师傅同台竞技,全天下有几人?即便输了,你也输得不丢脸。” 被王小姐一鼓动,月季这才战战兢兢想要迈开两条抖成筛糠的腿,往台上走去。 此时台上的陆师傅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她笑道: “反正都是一柱香时间内的事,我先行展示一下手艺,待‘花容月貌’拿定主意推举谁上来,再另外点香计时。” 说完,陆师傅便手一挥,示意梅香点香。 月季本来就紧张了,见陆师傅如此镇定大气,更加狼狈不堪,突然惨叫一声,对蔷薇道: “蔷薇姐,我真的不行了,脚迈不开,我一定是生病了,全身发软,脸上发烫,不行,我上不了台了。” 蔷薇一看月季的状况,还真是如此,脸色发灰,嘴唇发白,眉目间无精打采,她这样子别说上台了,能自已走回去就不错了。 台下众人看到月季这种状态,也纷纷摇头: “看来京城里来的陆师傅就是不一样,一个照面,还没开始比试呢,就把‘花容月貌’的人吓得够呛,自动认输了。” “当然,京城里来的师傅,见过大世面,和这山里的土包子能一样吗?小姐,我看你以后还是不要去‘花容月貌’做头发了,会贻笑大方的。” “哎,看来‘花容月貌’不行了,哪怕麻起胆子上台一战也好。看她们这怂样,我已经粉转路人,要脱粉了。” “花粉”队伍里,有人看到月季这样,也颇感失望。 “你敢?一日为花粉,终身为花粉,你要是脱粉,以后就不要和我们一起玩。” 商会会长家的千金是王小姐的铁杆闺蜜,此时见自已的“花粉”团中有人意志不坚定,便出声威胁道。 “呃……好吧,我怕了你还不成……” 对方懾于会长家千金的淫威,只好呐呐地道。但心里终究觉得不忿,没胆一战,还想叫人粉她们,简直了…… “哟,看来‘花容月貌’是真的不行了?至今无人上台,那我就如陆师傅说的一般,把香先点上啦?” 梅香得意洋洋的,站在台上,手里举着一支香,正要点上,而台下,月季双腿如被人抱住一般,怎么也动弹不了。 王小姐一看这情形,晓得月季太紧张了,这下全身肌肉僵硬,一时半会恐怕都不能走动,唉,只好认输了吧? 王小姐眼睛一扫到自已的丫环春桃身上。 呃,春桃平素也帮自已编发,夜萤也手把手教过春桃一些功夫,但是春桃编得再好,总不及蔷薇、月季她们的花样多。 但是事急从权,王小姐心一横,正准备叫春桃上去顶一顶,就在这时,王小姐突然耳边听到一阵喧哗: “哟,那是谁啊?竟然敢上去挑战名动京城的陆师傅?” “太狂妄了吧?不过走上去那气势,十分自信呐,没想到我们三清镇上也有这等人物!” 王小姐抬眼看台上,正好看到那个在众人惊呼、称道中走上台的女子,掀开帷帽,露出真容。 王小姐呆住了:呵呵,夜萤! 太好了! 看到夜萤面容的那一刻,王小姐只来得及发出这样的感概。 似乎夜萤来了,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什么陆娇蕊、什么花容月貌会落败…… 不,只要夜萤在,花容月貌一定不会落败的。 看到夜萤挺直脊梁上台,王小姐油然产生了这样的自信。 “夜姑娘,是夜姑娘,夜姑娘回来了!” 蔷薇看到夜萤的真容,也回过神来,不禁高兴地跳将起来,一把扯住月季。 “啊?真的,是夜姑娘,太好了,我不用上台了。” 月季一看夜萤出现,也立即还魂了,嘴唇和方才相比,顿时显得有血色多了。 她那战战发抖的两腿立马不抖了,不知不觉,还迈了一步出去,想要近台前看清楚夜萤。 “呃,你能走了?” 蔷薇高兴又意外地问月季。 “啊?我能走了?”月季有点惭愧地低下头,“刚才真的象被鬼抓住一样,我想走,就是迈不开腿。” “才没有什么鬼呢,是你太紧张,所以僵住了。” 王小姐拍了拍月季的肩。 “花粉永远支持你!夜姑娘!夜姑娘!” 看到夜萤出现,台下的“花粉”们也骚动了起来,商会会长千金赶紧组织“花粉”们喴口号。 都是本乡本土的呐,陆师傅虽然来自京城,人也谦虚有爱,但是到底是外来人员,比不得夜萤在当地人心里根深蒂固。 夜萤已经充分了解对手了。 方才,蔷薇和画眉对战时,她就在台下观察了许久。 结论也如陆师傅一般,各有千秋。 如此,夜萤心中更有了信心。加上之前的准备,夜萤相信自已即便输给陆娇蕊,也会输得漂漂亮亮。 而且,陆娇蕊其人,看来还挺公道的。目前据观察来看,她并不是委身于赛家,不过是出于某种情面,来为赛金花捧场罢了。 这就注定了,陆娇蕊即便面对战败的自已,也不会冷嘲热讽,极有可能还会附以一些鼓励的话语。 如此,或许是最好的结局了…… 第二百九十四章亲自登台 嗯,好吧,其实大家都看错了,夜萤也不是有十足的把握能胜了陆娇蕊。 只不过,夜萤每到关键时刻,总是一副喜怒不露于脸上的模样,让人猜不出她的真实想法,反而让大家觉得她镇定从容。 “夜姑娘来了,看来外围的盘口又要创新纪录了,我们也去投一把试试?” “花粉”里有人兴致勃勃地道。 “哟,今天还有人开赌局啊?赌的是这场比赛?” 商会会长千金吃惊地问道。她一直在忙着指挥手下弄造声势的布条什么的,而这些都是夜萤平素时无意中告诉她的,说某起奇录异志话本里,有这样的记载。 比如有一个美男子潘安啊,他出门时,粉丝很多,大家都被他漂亮的脸蛋迷住了,于是往他乘坐的车上投掷香囊、朱果什么的。 夜萤说这样虽然表达了大家对潘安的喜爱,但是对潘安个人来说蛮悲剧的,因为万一有坚硬的果实投到潘安的脑袋,或者身上,那真的很疼,没准还会弄个脑震荡、内出血什么的。 而粉丝表达对偶像喜爱的方式,也可以有很文明的方式,如拉拉彩条,弄个纸筒做的小喇叭喊一些编得押韵而有意思的话。 这次为了支持“花容月貌”,会长千金也是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努力回想着夜萤曾经说过的相关点点滴滴,终于打造出一支精致整齐的“花粉”粉丝团。 这支“粉丝团”,用的是夜萤说的“文明”粉丝的模式,绝不会出现往台上投掷香囊、朱果等“不文明”的表达方式。 由于投入太多精力,也是第一次拉“粉丝团”,会长千金甚至连赌场开了这里的盘口都不知道,此时听到“粉丝团”里有人提醒,她的美目一亮,笑道: “我正愁这次拉‘粉丝团’花了好多银两,也不知道爹爹会不会给我报销,有开盘口正好,我自然押的是夜姑娘胜,‘花容月貌’胜。来人,去给我押二十两。” “我们也押,我们粉丝团自然是押夜姑娘胜。” 一时间,盲从者也不少。 这一切,此时站在台上,稳如泰山的夜萤并不晓得,否则肯定会哭笑不得,求这些冒进的“粉丝”们收回赌注,呃,臣妾做不到,臣妾没把握啊! “见过陆师傅。在下‘花容月貌’的夜萤,特意前来请教一二。” 由于陆娇蕊公正的态度,夜萤还是对她抱着几分敬意。再说,人家真的有实力,的确给太皇太后盘过发,手艺得到了最上流社会人物的赞许。 “嗯。” 陆娇蕊微微点头,她方才看到夜萤和一位一袭玄衣的男子站在台下。由于男的身长玉立,女的身姿挺拔中带着难以言说的娇媚,两个人都戴着帷幕,所以比较显眼,陆娇蕊就留意到了。 现在夜萤上台,脱掉了帷帽,露出了真容。她的面容展露在陆娇蕊面前,也不禁让看惯了诸多美女的陆娇蕊暗暗赞了一个好字。 夜萤肤色莹润,虽然还略显得苍白了一些,这是她大病初愈的副作用,那股身上的媚态是由内向外散发的,不经意便流露出浓浓的女人味,男人看到她,都会被她这种气息所吸引,恨不得能与她更亲近一些。 最可贵的是,她本人却是浑然不觉,并不知道自已身上这样的特质,面容上保持着一股正气。 媚与正的交融,让夜萤显得格外特别,不敢让人小视。 如果光是媚态,容易让人感觉祸国殃民,不论是穷家小户,或者是帝王之家,怕是长辈都不会容于她在自家子孙身侧做乱。 而她脸上的正气,恰到好处的抵销了这点容易让长辈担心的娇媚之气。 陆娇蕊一时有点迷惑,她还从来没有看过能把媚态和正气结合转换得如此从容的女子。 这样的女子,怕是男人都会爱不释手吧? 不过,陆娇蕊毕竟是有见识的,随着夜萤的身姿和言语一一展露,陆娇蕊终于看出来了,这个女子,竟是万中无一的砾口金体质。 当陆娇蕊明白这点时,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冷气。 她甚至还看了一眼台下的玄衣男子,那男子仍然戴着帷帽,似乎不想表露身份,但是陆娇蕊看着那男子站立时散发出来的气息,不由暗暗明白:这名男子,肯定非富即贵。 因为,没有一个男人,能逃脱夜萤的媚力。 这源自于夜萤特殊的体质,也源自于她身上与众不同的气息。 陆娇蕊是大风大浪里开过船的人,顿时心下晓得该如何应对,于是也对夜萤十分客气,虽然只是简单地应了一声,但是脸上却露出笑容,以示友好。 夜萤见陆娇蕊居然露出笑容以对,不由地也楞了一下,她倒是没想到,陆娇蕊的身姿放得这么低,便客气地道: “陆师傅,既然是同业竞技,那现在咱们开始吧?” “好。一柱香时间,胜负的评判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咱们各自拿出绝活来。” 陆娇蕊先铺垫了一下。 她不知道夜萤手艺如何,但是看到三清镇的人一看到夜萤出现,便那么激动,晓得夜萤肯定在三清镇上颇有名气。 “行,那现在开始吧!” 夜萤自是没有意见,心里也觉得很舒服,陆娇蕊说这样的话,正符合她的判断,陆娇蕊应该不会轻易对她冷嘲热讽,而是会拿出大师的风范来。 今天哪怕是留下一段大师指导后辈的场面,也是一段佳话了。 夜萤放宽心态,心神一松,看到宝瓶已经依她的吩咐去店里拿来工具,便向台下的宝瓶指了指,要她把工具拿上台来。 这些工具,是此前夜萤晓得陆娇蕊会来竞赛,特意提前做的准备,林林总总,装了一个箱子。 宝瓶看到夜萤示意,便拿着一个精致的木箱子上台,放在夜萤面前的桌子上。 陆娇蕊正搞不清夜萤为何带了个木箱子来,但一想,对方是对创新见长,有些奇怪的工具,实属正常,便没有放在心上。 这时,两名盘发的“模特”上台了,各自分别坐在夜萤和陆娇蕊面前,而梅香也点上一支香,比赛正式开始。 台下众人屏息凝气…… 第二百九十五章有备而来 随着计时的香点上,陆娇蕊已经开始盘发了。 眼见三清镇的氛围不错,大家观看比赛的热情十分高涨,陆娇蕊有便有心想要卖弄一点手段,她这回编的发式比较复杂,整体大气而雍容华贵,适合贵妇们出席宫廷宴会、世家互聚这样的场合。 由于比较复杂,所以陆娇蕊一点也不敢懈怠,两只手如穿花蝴蝶,在“模特”头上穿梭起舞。 发丝被盘成一束,然后这么翻转那么旋弄固定…… 看着陆娇蕊娴熟地盘发,台下的观众不禁大声喝起彩来,直道京城里来的就是落落大方。 一时间,赌场开的这场胜负的赌局,押陆娇蕊胜的占了上风,押夜萤胜的,除了“花粉”,廖廖无几。 赛金花听得梅香打探来的消息,冷冷一笑,竟然拿出一百两的银票给梅香,让她去押陆师傅胜。 梅香兴高采烈地去了,她当然相信陆师傅肯定能赢。小姐若是赢了钱,肯定会赏她几两银子,这可赚发了。 然而陆娇蕊在这边马不停蹄,夜萤那边却气定神闲,让王小姐等一干支持她的拥趸看得火气上升、口干舌躁。 原来,夜萤并没有马上盘发,而是围着赛金花提供的“模特”绕了一圈,仔细打量着,似乎在考虑给她编什么发型。 这倒也能理解,要编一个合适的发型,夜萤一向是通盘考虑,结合对方的气质、脸型、要参加聚会的类型。 大型场合有大型场合的大气发型,一般日常时也有一般日常清雅发式。 知道夜萤手法的“花粉”以为夜萤还是按着老套路来的时候,谁知道夜萤站定后,好似拿定了主意,但仍然不动手编发,而是打开了她让宝瓶提上来的木箱子。 那木箱子里打开后,有些站在邻近酒楼高处的围观者便发现,那木箱似是大有玄机,似乎是一格一格组装在一起的,而且能左右旋开,旋开后,里面装着各种不同颜色的瓶瓶罐罐。 此前陆娇蕊一直专心致志地给自已手下的“模特”盘发。 对她来说,盘发已经是一门艺术,每一次盘发,都是她的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所以她会力求下手下的“模特”超乎她们想象地拥有完美的盘发。 一般来说,陆娇蕊十分投入的时候,周围的一切都会退化成背景,她已经沉醉在自已的“艺术”世界里了,不会受周遭一切变化的影响。 然而当夜萤打开她精致的木箱,展示出里面的瓶瓶罐罐时,不知道怎么的,陆娇蕊手下一滞,她留意到了夜萤那木箱子里展示的东西:呃,看形状和颜色等,似乎是胭脂水粉一类的东西? 陆娇蕊还不能确定,手下的“模特”却是疼得一缩脖子,陆娇蕊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已恍惚的时候,竟然扯到了“模特”的头发。这是她很少的失误,谁都知道长发被扯是有多疼,陆娇蕊赶紧轻声致歉了一下。 夜萤兴致勃勃地打开化妆箱,没错,陆娇蕊还是有眼力劲的,看出了这些是化妆品。 这是夜萤和宝瓶捣估了好久,才最终成型的化妆品,什么指甲油、面霜、腮红等等,自然也少不了化妆的眉笔、化妆刷、眼线笔等等。 当然,这些产品没办法象她从前那么轻易获得,只要掏钱,便可以买到价格不同、档次不一样的化妆产品。 指甲油来自于凤仙花汁的提取物、面霜筛了好多面粉后才掺合着别的原材料制成、眉毛削断了好多三叔送来的精炭…… 不过现在看起来,这些化妆品似乎和此次的同业竞赛也没有什么关系嘛? 看到夜萤掏出木箱子里的东西,台下的观众反而并没有留意到夜萤掏出来的瓶瓶罐罐,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到了那木箱子的造型上。 嗯,真是特别,一层一层的,能分层装东西,左右拉开方便取物,合上时方便携带。 已经有相识的开始向宝瓶打听这木箱子是哪个能工巧匠打造的了,她们也想订制一个。 宝瓶哭笑不得,觉得大家注意力的重点完全错了,她做了一个大家“噤声”的手势,道: “你们若是对此感兴趣,我在赛后再告诉你们,现在莫吵,安心看比赛。” 宝瓶这么说,大家就安静下来,转而认真地看起比赛来。 但是宝瓶反而不能静心了,她在思谋着,这盒子的造型是夜姐姐设计出来的,是不是要找那个木匠收取一些“设计”费?否则,她们不是亏大了? 夜萤已经蹲在她的“模特”跟前,开始在自已的“模特”脸上涂涂抹抹。 这名“模物”相貌平平不说,皮肤还比较黑,俗话说一白遮百丑,但是她肤色不够纯净,看上去整个人还显得有些邋遢。 而夜萤此时,正在往“模特”脸上抹她自制的面霜。 还好,之前她和宝瓶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很多情况,所以化妆品努力“制造”得比较齐全,现在面霜和粉底就派上用场了。 打了粉底、涂了增白的面霜、扫了腮红、再修整了下眉型,涂了下眉毛,红唇勾勒出形状,咬了特意准备的红纸,手指甲上涂上淡粉的凤仙花指甲油…… 这时候,台下的看客们已经开始骚动起来,她们看出来了,经过夜萤一番巧手打扮后,这名“模特”简直是脱胎换骨,好象换了一个人似的。 现在这名“模特”不禁面白如玉,而且原本比较粗疏的眉毛被修剪整齐,眉型重新勾画,十分适合她的脸型,一双本来不大的眼睛,经过眼线笔一勾一画,衬出神彩,整体上来讲,简直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得了,大家根本就不注意陆娇蕊那边繁复的盘发了,因为每个女人、姑娘心底都在暗矬矬地想着一件事:若是自已也象那名“模特”一样,被夜萤巧手一妆扮,那自已的容貌,又会上升几分? 对女人、姑娘们来说,世界上最重要的是,莫过于自已的容貌了。有容貌,才能得到夫君、男子的爱慕,才能一家有女万家求,在求亲的人中,挑选到钟意的对象…… 大家心中已经暗暗决定,今后她们一定要去“花容月貌”,让夜萤也为她们化化妆,看看自已能美到什么程度…… 第二百九十六章掀起“画皮”风 随着夜萤手下的“模特”开始变得眉目如画,呃,原本就是画出来的,底下的围观者都从喧哗变成了安静,大家都专注地看着夜萤手下的动作,暗暗揣摩,似乎想要偷师学艺。 化妆无小事,如果懂得化妆,人的脸就是一张大画布,想要她变成什么样就会变成什么样,来自现代的夜萤深谙此道。 后世的化妆术可不是白学的,来自棒子国的娇艳网红卸妆后小眼扁鼻宽下巴,曾经掀起了一股“画皮”风。所有的女人不把自已涂得不象自已决不会罢休。 那段时间,中国的男人们估计都陷入了聊斋《画皮》的恶梦中。不知道自已带回家的女人,卸妆后还是不是自已看到的模样。 所以,夜萤只不过把相貌平平、长得还不算丑的“模特”皮肤弄白一点,通过打侧影,让她的鼻梁变“高”一些……还真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这一手,却把台下的众人看得如醉如痴,连王小姐也不禁摸了一把自已的脸,心想待事情结束后,非让夜萤帮自已精心化个妆不可,看自已到底能美成什么样。 随着现场有异,陆娇蕊的注意力再次被吸引过来。 陆娇蕊侧脸一瞥之间,见夜萤全神贯注地在做着往手下“模特”脸上涂脂抹粉的事,开始她也不稀奇,但是再凝神一看,那名“模特”和方才黑肤平常脸的女子已经大不相似,分明变成了一位明眸艳绝的美女。 陆娇蕊手下又是一抽,她似乎有点明白夜萤要做什么了。 陆娇蕊这一抽,她手下的“模特”又是疼地轻轻哼了一声。但是碍于陆娇蕊是京城来的大师,她又是人家花了银子雇来了,也不敢骂陆娇蕊,只能硬着头皮忍着。 因为这一走神,陆娇蕊抬眼看了一下台下的围观众群众,却见那名长身玉立的玄衣男子,虽然仍戴着帷帽,但是一阵风吹过,把他眼前的面纱吹起大半,露出的那张脸,不由地让陆娇蕊倒吸了口冷气。 啊?竟然是他?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个尊贵的男子,不应该是在皇宫里陪着太皇太后轻言款语,笑语偃偃的吗? 而想到之前夜萤竟然是和他亲近地站在一起…… 陆娇蕊手下又乱了分寸。 “模特”觉得自已已经快要熟悉陆娇蕊“拔”她头发的节奏了。她记得之前自已也曾找过街上便宜的盘发店试着盘过时新的发式,可是再烂的师傅也没有这样老扯她头发的。 难道大师与众不同的手法就是扯头发? “模特”不明所以,只觉得今天这场赛事有点诡异。 嗯,她只是“模特”,忍着被人拔头发就好了,其它的事,用不着她多想。相信一柱香时间,陆师傅是不会把她头发拔光的。 可是谁知道她才这么一想,头上又挨了重重一拔……“咝”,这一下,她疼得泪花都出来了。 “对不住啊,我会轻点的。” 陆娇蕊还是很有素养的,这种耐心细腻的品质,也才会使她得到太皇太后的喜爱,一年总有三两次被召进宫中,为太皇太后盘发。 所以,即便是一个雇来的“模特”受痛,陆娇蕊也不会恃宠娇横,而是真诚地对她说抱歉。 端翌静静地看着台上那个自信的小女人,正专注地往“模特”脸上涂抹着五花八门的东西,不禁暗想:果然男女大不同,让他搞清楚这个粉那个霜是做什么的,恐怕会折磨疯他。 然而自家的小女人却是那么在行。一个面貌平平的女子,在她巧手施为之下,竟然慢慢雕琢出了她轮廓里最美好的那部份,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女子。 他的小女人聪明如斯,比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还要过份,真是让他不知道如何宠爱她才好。 何况,她还上通天文、下晓地理,竟然还懂得那么复杂的算式…… 端翌的眼眸深沉而幽静,在帷帽的遮挡下尽情释放着自已对夜萤的宠溺爱意。 半柱香时间过去了。 陆娇蕊其间虽然分神了两三次,手下也一刻盘得嗑嗑绊绊的,但毕竟积了几十年之功,哪怕闭上眼睛,凭着手感和惯性,她也能盘出一个完美的发型。 这时候,在陆娇蕊手下,一个繁复大气的发式已经进入了收尾的阶段。 而反观夜萤这边,她才刚往模特脸上涂完脂粉,虽然模特变了一个人,但是头发仍然披散着。 赛金花脸上露出诧异的神情,冷哼道: “夜姑娘,咱们今天比的可不是化妆术,而是盘发。你若是以此来参赛,只能判你出局了。” 夜萤回头对着她露齿一笑,一脸充耳不闻,继续惘故。 此时,台下的票签已经被抢购一空。 在人潮暗涌中,那些抢票签的汉子有一部份是鼻青脸肿的,那是被人打的。 双方都想争抢票签,虽然说好要排队,但是总是有人想加塞,于是加塞和被加塞的就乱了,打了起来…… 还有少数幸运的百姓觑到商机,早早排队买到票签,当然,是几个人合伙凑银子买的,果不其然,一出队伍,就被人以高出原价一倍的价钱收走了。 另外,赌场的外围盘口,押陆娇蕊这方胜的更是呈压倒性地增长,倒是王小姐和一众“花粉”又加了一百两重注,押夜萤赢。 输人不能输阵。 王小姐挥金如土,自是对夜萤仍然怀有盲目的信心。在她心目中,就没看到过夜萤有做不了的事。 再说,即便输了又如何?夜萤光是单凭这手化妆技术,怕是又要在三清镇上掀起一股化妆的风潮了。 而且王小姐自已也很好奇,夜萤木箱子里那些腮腺水粉,似乎和她往常用的不太一样,涂到模特脸上,让模特那偏黑的皮肤不光变白了,还白得透亮,仿佛模特天生就是那种白里透着莹润的皮肤一般。 王小姐问了宝瓶,才知道是夜萤自制的,花了不少功夫,她也很想让夜萤帮她制一套…… 陆娇蕊在香还燃剩三分之一的时候,便把那繁复、华丽的发式盘好,而夜萤此时,才堪堪对着模特的头发下手。嗨,大家好,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 赛金花:夜萤,我有陆师傅站台,你有什么? 陆师傅:夜萤有靖王爷站台…… 赛金花:怒,你到底是站在哪边的? 陆师傅:我是抱粗腿的…… 夜萤:腿……疑惑,不粗啊? 第二百九十七章惺惺相惜 夜萤这边不慌,陆娇蕊倒是慌了。 陆娇蕊看了眼自已模特的发式,毫无瑕疵,和往常编的一样完美,这点,只要看台下观众的反应就明白了,大家都由衷地发出一阵赞叹,姑娘们人挤人的,都想靠近台子近一点,好看清楚一点。 恰是因为太完美了,怕是要赢了,陆娇蕊才心慌了。 她方才虽然走神了两三次,但是最后投入做事的时候,她也是十分忘我的,以至于,以至于这发式还是盘得太完美了,无懈可击。 陆娇蕊瞥了一眼仍在台下纹丝不动站着的玄衣男子,忽然觉得一阵头痛,她不是应该放水的吗?让发式“自然而然”地出现一丝瑕疵的吗? 呃,这三清镇,还真是水浅王八多啊! 不对,形容错了,大不敬! 可是陆娇蕊怎么觉得自已似乎被赛家一家给坑了,被牵扯进本来事不关已的王爷们之争的某种看不到硝烟的战场中? “一柱香时间已到。” 梅香有点兴高采烈地宣布。 实是因为小姐在外围盘口的赌注押的都是陆师傅胜,现在看着陆师傅完美的发式,不想胜都难了。 票签那里也不用担心,赛小姐派出了精壮的人手前去抢夺,听说抢了很多票签。 夜萤听到梅香宣布时间到,便收住了手,笑咪咪地道: “我完成了。” 这么快就完成了? 陆娇蕊一阵纳罕,她一柱香内编好发式都需要加快手脚,否则,怕也是要超出时间。 夜萤在短短的大约一刻钟的时间,竟然完成了和她竞技的发式? 陆娇蕊走到夜萤的“模特”身边一看,不禁一阵哑然。然后问夜萤: “这又是你们自行创新的吧?话说我在京城里还真没有看到过这种发式。” “陆师傅,这种发式的确是我们自已创意的,叫花苞头,这种发式适合少女,清新明媚,简单易学,又不失落落大方,见笑了。不过,我认为,发式还是要与妆容相搭配,如果只有发式,没有好的妆容也是惘然,所以我今天花了一半以上的精力,在调整她的脸型,以让她更适合花苞头。” “大道至简,不错,非常好,你的这种发式简单多变,易于推广,既不繁复,又不失少女明媚的气息。 我盘的叫盘叠式的百合髻,这种发式秀丽而富有装饰性。盘叠式梳编法是将发分股系结拢起,再盘叠在头顶或两侧,这种发式从唐代兴起流行,在《凝宫词》里有“螺髻凝香晓黛浓”之句。” 陆娇蕊对着夜萤赞许地点点头,点评了一番,却又细细道出自已所盘发髻的名称、由来和手法,竟好似要教给夜萤一般。 以夜萤的心灵手巧,只要听陆娇蕊这么说,也就会明白这百合髻该如何编盘了。 夜萤听着陆娇蕊语气里并自已并无敌意,相反还有教授之意,不禁微微惊奇。 自已和这位陆师傅,才第一次见面呐,难不成,她看中了自已的心灵手巧,要传艺与她? 不可能吧? 夜萤现在也探明了,在这个时代,每一个手艺人对自已吃饭的本事都看顾得死死的,即便是收了徒弟的,也会对徒弟百般防范,要不然,就不会有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样的说法流传出来。 这百合髻在三清镇上很少看到,但是若是出阁后的女子梳此发式,一定大气秀丽,想必也是会受到那些有钱的少奶奶的追捧,而陆师傅就这么容易地教给她了? 不晓得这条信息值好多银子吗? 夜萤一怔,她也是向来不愿意占人便宜的性格,再加上在免费信息洪流奔涌的社会里呆久了,难免变得“大手大脚”,便微微一笑道: “陆师傅果然是天下第一盘发高手,有幸受到陆师傅的教诲,夜萤十分荣幸,这种花苞头,如今已经在我们三清镇上流传开来,编发的过程倒也不复杂……” 夜萤三言两语说清楚,陆娇蕊也不可能捂着耳朵不听,凭她几十年盘发的本事,自然也是夜萤一点就通。 到底是手艺人啊,学到一项新的技能,便喜形于色,陆娇蕊瞬间已经能想出花苞头的数种变型来,她脸上大喜地道: “多谢夜姑娘无私馈赠,它日到京城,一定要去找我,陆某可以带你玩遍京城、吃遍京城的小吃。” 赛金花万万没有想到,一场竞技,竟然不是让夜萤和陆娇蕊你死我活,而是让两个人相谈甚欢,大有莫逆之交的趋势。 她也暗暗妒忌,和陆娇蕊相处这几天,陆娇蕊何曾向她提出与夜萤一般的待遇,对她客客气气,而那份客气里,明显带着生份和疏离。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隔壁老王家女儿生日,江陌南当然要祝她生日快乐,永远美丽! 第二百九十八章陆娇蕊松了口气 “咳咳”,赛金花干咳几声,打断了陆娇蕊和夜萤的欢愉畅谈。 哎,咱们这是“你死我活”的竞技啊,你们俩在这聊得这么热火朝天、一见如故,真的好吗? 陆娇蕊被赛金花一咳,也意识到什么,知道自已和今天的主题离题了,便微笑不再说话。 夜萤也感念陆娇蕊的为人,见她如此,也不想她为难,便也停止说话,站直了看着赛金花问道: “那么,请投票吧?” 赛金花用了莫大的力气,从京城把陆娇蕊请来,万万没有想到,不光没有挫败夜萤的锐气,反倒把夜萤越挫越勇了。 就算夜萤输了,但是凭着她崭露的这一手化妆技术,便再次俘获了三清镇所有少女、少奶奶们的心。 赛金花已经能预料到,夜萤下台后,便不知道会有多少请贴送到“花容月貌”,大家都巴望着夜萤能在化妆术上指点一二,女子以容貌事人,能让容貌提升一个档次,不论对哪一个女子来说,都是极为看重的事。 赛金花此时已经觉得有些脚疼了,她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唉,花了大钱,设计了这场同业竞技赛,结果白白为夜萤搭了舞台。 若是没有这数千人围观的场面,夜萤想要把自已的化妆术推出去,还真没那么快呢。 怪不得,夜萤把“花容月貌”的后辍加的是美容院,现在赛金花算是明白了,夜萤怕是连这后期的化妆术推广也算计进去了。 一步一步,自已似乎白白替夜萤做了义务推广员? 夜萤哪里想到赛金花几几歪歪、暗矬矬地想了那么多,其实她自已还真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被赛金花一逼,不得已打起精神来应对罢了。 “好,现在开始投票,请有票签的诸位上台,觉得陆师傅编的发式好的,投这边,觉得夜姑娘编得好的,请编这边。” 梅香上台,做出彬彬有礼的样子。 呃,咱家赛小姐说了,随着老爷的飞黄腾达,以后赛家就是这个镇上新崛起的大家族了,做人处事,都要拿出大家风范。 梅香于是便处处捏着股劲,可是毕竟她原来底子薄弱,就算想端着大家丫环的范,也显得有些别扭。 夜萤看着梅香那拿捏的劲,不禁失笑。 这时,她也是抱着尽人事听天命的心理,把自已能做的事都做完了,心下释然放松,抬眼看到端大哥仍然站在台下,纹丝不动如松一般,关注着自已,夜萤不禁微微抬手,向他示意了一下: 看到你了,我看到你了。 端翌帷帽下,俊朗的眉眼一下子舒展开来,知道夜萤是冲着自已挥手呢。 这个女人,大庭广众之下也不矜持点。 嗯,不过,那么多人瞩目的她,这个时候没有飘飘然,还记得他,端翌心里,有无端受宠的感觉,甜丝丝的,十分滋润,反正脸上的笑容别人也看不到,禁不住嘴角深深向上扬,手也微微抬起,回应了夜萤的动作。 陆娇蕊却是把这一互动看在眼里。 当然,她并不敢光明正大的看,而是偷偷用眼角余光打量。 那冷傲孤绝的靖王爷,竟然会如此和夜萤互动? 虽然端翌的脸被遮住了,但是陆娇蕊却分明能感觉到,如果拉开那帷帽,一定能看到满溢的笑容。 帷帽能遮住靖王爷的笑脸,但是却遮不住他身上放松的气息。 陆娇蕊叹了口气,心想,自已真是不知不觉,趟到了王爷兄弟俩的浑水中。 就在这时,“买”到票签的人,都已经一一上台,他们每投一票,底下的众人就会惊呼一声。 不知不觉间,夜萤和陆娇蕊跟前的票桶,都各有了八票,还有两票,掌握在两名及笄的女子手中。 她们上得台来,不禁还对着台下的观众挥了挥手,露出得意的笑容,因为现在她们手里的票,俨然已经能决定这场竞技赛最后的胜负。 台下,数名家丁下人或捂脸或咧嘴,身上的伤疼痛不已,但是看到自家小姐在台上挥手崭露得意的笑容,顿时觉得自已去抢票,还莫名被痛揍一顿也值得了。 台下一阵欢呼:“陆师傅,陆师傅”之类的欢呼声不绝于耳。 陆娇蕊倒是还很淡定,因为最后两支票签中的一支,已经投掷到她的票桶里,现在,如果最后一支签也投给她,她就胜出来。 可是,她知道这最后一签肯定不是她的了,因为那拿着最后一支票签的姑娘,一直在向着下面拉着“花粉”布条的人群挥手互动。 这个姑娘,分明是捧夜萤的。 陆娇蕊心中,反而安心了。 这才是最好的结局,不是吗? “夜姑娘,这最后一票,我投给你!” 果然,那名花粉落落大方地将票签投到夜萤的票桶里,临了还抱歉地对陆娇蕊道: “陆师傅,你真地很厉害,但是夜姑娘这手化妆术神乎其神,把发式衬是更边完美,所以我投她。” 其实不用解释,陆娇蕊也不会难过。 万一这姑娘把票投给她,陆娇蕊才会心跳不已呢! 所以,陆娇蕊微微一笑,还真是一脸不在意的样子,甚至道了声:“多谢!” 那姑娘羞涩地下台,于是局势明朗了。 赛金花看着俩人跟前一模一样的十支票签,不禁恨咬银牙。 这一战,固然陆娇蕊没输,但以她的名望,她的资历,打成平局,却实实在在算输了。 得了,外围赌场盘口估计也不晓得怎么办了吧?押哪一方的,都没有赢…… 赛金花脑子里这时候也转过一个莫名的想法,但赶紧又收回来,一时不知道怎么面对这尴尬的局面。 “赛小姐,该宣布竞技结果了。” 没想到,平静提醒赛金花的,倒是陆娇蕊,看起来她并没有难过、羞惭,倒是一脸无所谓。 呃,名家就是名家,脸皮厚也是特点。 赛金花暗道。 她清了清嗓子,无奈地示意梅香。 梅香自然无法如小姐一般强装淡定,但又想着要做出大家之范,只好硬着头皮道: “下面宣布,此次竞技的结果……” 第二百九十九章赛金花的心计 “竞技的结果是:沉鱼落雁以新店甫露面,便与老店花容月貌战成平局。” 梅香是按着赛金花授意她的话一字一句照念的,为了背这句话,梅香花了九牛二虎之力,直到一字不漏地说出来,觉是确实没有说错的时候,才松了口气。 哎,这文绉绉的活计真累人,还不如让小姐派她去盯着夜萤店里的活计舒服呢。 梅香这里舒服了,台上台下诸人,却哄笑得哄笑,讶异的讶异。但也有聪明人翘起大拇指道: “高,赛小姐这一招实在高。” 呃,赛金花请了京城里一流的盘发师陆娇蕊前来助阵,但是仍然没有打败夜萤,反而和夜萤战成了平手,按道理,打成平手对陆娇蕊来说就是败了。 毕竟,陆娇蕊名动京城,而此前夜萤藉藉无名。 若是陆娇蕊胜了夜萤,才是正常。不论是打成平局或者负于夜萤,那都是输了。 现在,赛金花通过偷换概念,把此战变成新店和老店之战,绝口不提前来应战者的身份和地位,不晓得内情的人,反而会以为赛金花作为新开的店,竟然能和老店打成平手,亦是十分不易,水平肯定不输老店。 把败局粉饰成胜局,也就赛金花有这急智了。 对于玩弄文字游戏,偷换概念的赛金花,夜萤也表示服气了。这一招若是换到她身上,还真是没有脸能使出来。 既然有人不要脸,那就让她不要脸去吧。 夜萤主要是不想陆师傅太尴尬,到底陆师傅也表示了对她的欣赏之意,夜萤对陆师傅亦产生了惺惺相惜之情。 她倒也能理解,陆师傅恐怕是被人不得已请来助阵的,并不是赛金花的雇工,此间事了,陆师傅也就是自由身来,所以,为了不波及陆师傅,夜萤便把一腔冷嘲热讽的话忍下了。 见宣布了比赛结果,最失望的就是那些开盘口的人了,既然没有输赢,坐庄的只能退回本金,自已也没得抽头了,白白辛苦忙了大半天,庄家不由连叫倒霉。 这时,陆娇蕊倒是上前几步,站到台前,双手抱拳,落落大方地道: “小女人初到贵地,感谢各位乡亲抬爱,此后三日,小女子和徒弟们将会在沉鱼落雁为大家盘发,欢迎乡亲们光顾。” 陆娇蕊也是极会作人的。此次赛金花能请动她,是出动了康王。靖王虽然在此,但是康王的实力也不容小觑。陆娇蕊此举是双方都不得罪。 夜萤下得台来,立即便被她的“花粉迷妹”们团团围住了,大家叽叽喳喳地道: “夜姑娘,什么时候有空去我家,我们弄了个三清镇茶话诗会,你务必要光临啊。” 这是商会会长的千金热情的邀请。 对这个粉丝团团长,夜萤当然不能怠慢,若不是她热心组织,这回她的声势哪有这么大?都是这些粉丝们,让陆娇蕊见识到她在三清镇的人气。 陆娇蕊后来如此客客气气的,这些粉丝的热情,也是一个因素吧? “夜姑娘,花容月貌什么时候推出化妆术的生意啊?我们一定会去光顾的。” 有人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象着自已化妆后会变得如何美丽的场景了。 “很快,我让蔷薇和月季上手后,马上推出。当然,如果是这几位姐妹有需要,也可以随时找我,我只要在店里,一定会帮大家化妆的。” 夜萤化个妆最长一个时辰,并不费力,而且女孩子化妆什么的,总是兴趣所在,可以把一个人画得美美的,双方都欢喜,实在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所以她也不会嫌辛苦。 “各位粉丝,我家姑娘刚从外地进货回来,一路奔波劳累,十分辛苦,今天要早早回家休息,请大家原谅则个!” 就在这时,夜萤的贴身“侍卫”宝瓶发挥了大作用,她冲进人群,对那些围着夜萤不放的迷妹们大声喊道。 “哦,夜姑娘,原来你是去进货啊,进的就是这些化妆品吗?赛金花还到处放风说你是怕和她们竞技躲开了。” 有人觉得知道了真相,替夜萤忿忿不平。 “是啊,陆师傅是京城名师,我不精心多做点准备怎么有把握呢?所以出了一趟远门,采购了一些咱们镇没有的原材料,没想到赶路来不及,就回来迟了。” 夜萤一听宝瓶的话解开大家的疑惑,便顺水推舟解释了一下。 “好啦,大家先放过夜姑娘吧,没看到她小脸白白的,赶路才回来,刚才又去参加竞赛,让她先歇息着吧,大家总有机会的,别急在这时。” 王小姐也挤进人群劝大家。 王小姐的话,自是极有用的,粉丝们应承了一声,才渐渐依依不舍地散去。 “萤妹,辛苦了。” 王柳逸上前紧紧握着夜萤的手,两个人对视一眼,一切尽在不眼中。 “我先回家,回头再和你细说。” 夜萤放松下来,此时颇有身心俱疲之感。 “好,回头待你有精神了,再详谈。你回来就好。” 王柳逸一看夜萤神情虽然疲惫,但谈吐一切正常,和往昔没有什么变化,显然在这次被拐事件中,没有受到什么“损失”和打击,一颗心才慢慢放松下来。 这时,宝瓶和等候多时的宝器已经驾着马车赶来,夜萤上了马车,挥手和王小姐道别,宝器欢喜过后,便赶着车往柳村驶去。 过了三清桥,便是通往柳村安静的村道,往来人流稀少,夜萤这才彻底放松下来,倚在马车内的垫子上,懒懒地问宝器道: “马车没有受损吗?一切使用如常吗?” “放心吧,夜姐姐,一切使用如常。” “呃,那个,吴家现在如何?他们对这件事有什么反应?吴嫂子不会骂上门来吧?” 一想到那泼辣的吴嫂子,夜萤也是一阵头疼。 “吴嫂子已经被赶出了柳村,官府前些天拿了檄文来,说吴凤奎是杀人越货的江湖大盗,要查抄全部资产,家人流放三千里,吴嫂子一家,昨天已经被官府带着押上了流放之途。” 宝器一五一十地告诉夜萤这些事情,夜萤作为现代人,不免深受现代法律思想的影响,觉得祸及家人似乎不太必要,心里便觉得有点不舒服。 第三百章听说你去京城相亲 “把吴嫂子一家人都流放,当不必如此吧?犯法的只是吴凤奎!” 反正也没有外人,夜萤便说出自已的看法。 这时,官道上只听一阵“答答”的马蹄声,夜萤闻听,想起上回在这条路上遇袭的事,不由地一阵紧张。 这也是遇袭后遗症,夜萤发现,如今自已对这条路似乎有了阴影。 “夜姑娘,你太善良了,别看这回犯事出头露面的只是吴凤奎,但是你觉得吴嫂子一家不知道这件事吗?其实论起来,他们也是同谋,不动声色地算计了你。” 没想到,马蹄“得得”,赶来的却是端翌。 端翌何等耳力,远远地听到夜萤的话,便策马上前,在夜萤的马车窗前,和夜萤并辔而行,边走边说话。 见是端翌赶来,不是其它什么可疑人物,夜萤松了口气,叹道: “如若他们一家大小都知情,官府发配他们流放三千里,自是极应该的。但若是他们不知情,就有点不近人情了。” “傻姑娘,你以为官府定罪,不需要拷问吗?”端翌摇摇头,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那日官府把吴家的人带回去一问,吴嫂子便把事情招了个底朝天,连吴凤奎怎么策划的、都牵扯到哪些人,都一一从实招来。” 端翌俊眸盯着夜萤,见她脸上仍然紧崩着,不由地把经过更加详实地道来。 “啊,对了,端大哥,这件事不是不见官吗?怎么又让官府出面了?” 夜萤心里这时才反应过来,不由地紧张了起来。 端翌早就料到夜萤会有此一问,已经想好了应对之策,便笑道: “夜姑娘不要紧张,因为整起案件涉及到数百名姑娘的闺誉,端某不可能一手遮天,还是要继续追查下去。因此强子等人我已经移交官府,如今官府正在尽力追查所有下落不明的被拐女子的下落。 为了保护姑娘们的闺誉,官府是作为绝密案件来处理,已经下了死命令,这起案件会严防死守,绝不外传。 案件的卷宗亦是只有知府大人亲批的手件,才能查阅。而且卷名上,绝不会涉及到夜姑娘的名字。” “哦?端大哥,你是如何做到的?你好象和官府的关系很铁啊?” 夜萤不禁产生了莫大的疑问。 之前端翌私下处理案件时,便规规整整,似乎颇有经验,让许多被解救的女子都产生了端翌他们是“官府”错觉,而现在,端翌说把案件正式移交官府,而官府似乎也挺配合端翌的。这就让夜萤奇怪了。 “不是很铁,知府的治下出了这等大案,他若不是勤勉办案,怕是今年年底的官员考核都会成问题。” 端翌云淡风轻地道。 夜萤想起自已看过的古代史,也是,古代的官员和现代的公务员一样,同样都有年底的考核制度,如果被上司考核差的话,会影响晋升、调级,甚至还可能降级。 端翌这么说,夜萤倒是理解了。 不过,那卷宗上能不出现自已的名字,一定是端翌在其中使了力气,夜萤便轻轻道了个谢。 端翌自是听明白了,嘴角一勾,微微摇头,意思是不用谢。 两个人眉来眼去,宝瓶又开始吃不消了。 临近柳村,村里人多眼杂,端大哥和夜姐姐可不要如此明显,让村里人看到了,会被议论的。 不过,他们两个人又没说什么过份的话,宝瓶也不好插嘴。 倒是第一眼看到端翌便喜不自胜的宝器,见端翌和夜萤说话,一直不敢插话,此时见二人似乎话都说完了,一时冷场,便欢喜地道: “端大哥,听说你在京城相了漂亮的小娘子,这次没有带回来给我们看看吗?” “漂亮的小娘子?” 端翌不明所以,不由拖也长语调,疑惑地四下打量。 他一抬眼,正好看到夜萤从车窗里探出的半张脸孔,那莹润的雪肤上,滴溜溜的大眼睛正盯着他看,似乎在揣摩什么,一脸地饶有兴味。 “啊?你也知道这件事?” 端翌看夜萤的表情,分明是“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亏心事”的模样,不由大吃一惊,眼眸一沉。 呃,看来似乎谁都知道了“这件事”,唯有他自已不知道啊? “吧哒”,有一个人拉着马缰,突然在马背上打了个抖,不是傅太医是谁? “你是始作俑者?” 端翌淡定地问傅太医。 傅太医好尴尬啊…… “呃,端爷你听我解释,事情是这样的……唉,这里说不清楚,我们回山居再解释给你听吧!你们慢慢聊,我先行一步,呵呵!” 傅太医向夜萤抱了抱拳,一抖马缰绳,也顾不得等端翌了,拍马绝尘而去。 “啊?傅大夫怎么了?突然吓成这样?”宝器还不明所以,“端大哥,你的媳妇漂亮吗?听说京城里的女人花销可大了,胭脂水粉,每个月都要花销十几两银子啊!我觉得你还不如在柳村找一个实在的姑娘,我们柳村的姑娘啊,断是做不出一个月在胭脂水粉上花销十多两银子这样的事……” 宝器这半大小子,却跟个糙汉子似的和端翌唠嗑,还教训了端翌一通,端翌不由地哭笑不得,抬眼看定夜萤,解释道: “一定是傅大夫和你说我去京城是相亲去的吧?他那是瞎胡扯,没有那回事。我此次去京城,是押一趟重要的镖去,须得我亲自出手。” “真的不是去相亲?” 夜萤听了,眼睛不觉一亮,顿时觉得心情畅快许多,整个人高兴地想欢呼雀跃一下。 看到夜萤明显变化的表情,端翌心里美滋滋的,但是想到傅太医乱嚼舌头,心里又把傅太医抽打了不止一百鞭。 “我怎么可能是去相亲的?说实话,就连那爹娘生前给订亲的事,也是假的。每有人来提亲,我就做推托之言,省得得罪人。” 端翌索性把话都说开。 经过这一次的经历,他现在也晓得了,思而不得最折磨人。 想想夜萤往日,一定没少为他订过亲的事糟心吧?他可不想再折磨她了,索性一次性地说清楚,也好让她心里清静舒服。 第三百零一章炸毛猫 “什么?端大哥,你以前说订了亲的事都是骗我们?” 还没等夜萤反应过来,宝瓶先炸了毛了。 宝器驾着车,听到后面姐姐炸了毛的声音,倒是呆了一呆,不知道夜姐姐都没说什么,姐姐这么激动干嘛? 宝器自从喜欢上白雪之后,这个外表还是小憨娃、实则内心已经变成糙汉子的神力王,其实已经开始初谙人事。 听到姐姐不正常的声音,还以为姐姐是喜欢上了端大哥,激动的。 也是,端大哥人长得好,武功高强,为人仗义,是女人都会喜欢他吧?姐姐喜欢他也正常啊,只是姐姐,你能不能矜持点?女孩子家家的,哪有这种喜怒形于色的? 宝器这话却不好当着端翌的面说出来,只好闷声赶车。 夜萤听到端翌这么说,絮絮低语的样子,神情完全是甜蜜的暧昧,仿佛在向她表白似的。 夜萤的心已经醉了。 没想到啊,这一次端大哥不光上京城不是为了相亲,就连原来订亲的事,也是虚构出来吓退无聊说亲人的。 那可真是……太好了! 夜萤胸口鼓涨涨的,充满了喜悦,这时候,若不是怕失态,她还真想跳起来大喊三声。 只是,宝瓶怎么就炸毛了? 夜萤看到宝瓶一脸愤怒的样子,头上的毛发因为激动地甩动都竖起来了,觉得她真象一只炸了毛的小猫,不由大感诧异。 宝器只听到宝瓶激动的声音,没有看到她生气的表情,所以会有宝瓶“喜欢”上端翌的误会。 而夜萤在车内,可是明明白白看到宝瓶脸上的愤怒的: “宝瓶,你这是怎么了?” 夜萤拍了拍宝瓶的肩膀,想要安抚她。 谁想,宝瓶闷闷地低下头来,不言不语,也不理会夜萤,搞得夜萤十分没趣。 端翌在外面看到这副情形,不由地苦笑了一下道: “宝瓶,骗人这事是我不对,我当初教你们武功时,的确是说过:做人要以诚信为本。这件事是我犯的糊涂,我保证以后不会再这样了。请相信端大哥的人品,以后绝不再欺骗你们。” 端翌只当宝瓶是因为他说谎而生气,而且他也知道宝瓶行事端方,有时候就象是一个迂腐的老夫子似的,所以赶紧小心翼翼地解释。 宝瓶可是夜萤身边的“爱将”啊,他可不能得罪宝瓶,要不然,他不在的时候,宝瓶隔三差五地给夜萤进“馋言”,那岂不是对他极为不利? 宝瓶到底承受不起端翌这一自我检讨,冷哼了一声,身子坐正了,但是脸上依然没带好气。 端翌一看,这似乎是接受了自已解释的架式,便松了口气,笑道: “咱们连日来奔波,明天早上的早课,是不是停一天?让大家休息一下?” “端大哥,这个主意好,就休息一天吧,你的身体也要注意,让傅大夫给我好好瞧瞧,别留下什么后遗症。” 夜萤一想起把端翌从鬼门关救回来的事,便心有余悸,自然愿意端翌多休息一天。 反正,教宝瓶和宝器也只是个大概罢了,她也不指望他们学成什么绝世武功,没必要让端翌这么操劳。 宝器想端翌教授武功好久了,本来端翌开口时,他想说不累,继续吧,可是一听夜萤这么说,便体谅端大哥也辛苦,便把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柳村远远出现在大家视野里,大家都能看到,就在村头的榕树下,有两个身影站在那,不时举目眺望着,好象在等什么人。 待到马车更近时,夜萤才看清了,那两个人,正是田喜娘和夜斯文。 田喜娘看到自家的马车,远远地就小跑迎了上去,她本来就肥,这一跑,更是一颠一颠的,颇有喜感。 但是夜萤看了,心里却是热乎乎地,赶紧让宝器停下马车,一把就扶住了跑到她跟前,差点没摔一跤的田喜娘。 “娘!我回来了。” 夜萤十分庆幸自已,前世今生,都不缺乏母爱。 虽然田喜娘之前一时犯了糊涂,把自已嫁给了吴大牛,但是毕竟这是田喜娘一个乡村农妇的局限性,嫁谁不是嫁呢?能嫁给在困难时对她们伸出援手的人,未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现在夜萤多少能理解田喜娘的生存哲学了。 而她也能感觉到田喜娘对她的疼爱是实实在在的。 看到田喜娘这副激动的样子,夜萤的心里也是一阵熨贴。 “妹妹,你回来了!回来就好!” 夜斯文也是感概良多。 上前看到妹妹气色如常,甚至脸上还带着欢乐的笑意,他不知道这是受之前端翌说的没有订亲话的影响,只觉得妹妹能这样笑,应该没吃什么大亏,便放下心来。 “走,回家说话。” 田喜娘警惕地四下里打量了一下,见四周都没有村民,才对夜萤谨慎地道。 夜萤点点头,她知道田喜娘如此谨慎是为了自已,便笑道: “娘,你别只顾着我了,端大哥此行也很辛苦,全赖了端大哥。” 至于具体的事情经过,夜萤便没有在此时说出口,免得被村里人不小心听到,传得沸沸扬扬。 “端翌,大恩不言谢,但是不说谢,我也不知道怎么来表达……” 田喜娘说到这里,眼圈都红了,眼看泪水就要掉下来。 端翌赶紧道: “田大娘,您别激动,人平安回来就好,此事不宜多说,还是速速回家吧。” 自家的女人,当然需要自已出手相救,难不成还假他人之手? 端翌看到丈母娘感激成这样,心里也是一阵感动,原来有妈的孩子是块宝啊! 一瞬间,他不由地想到了自已的娘亲淑妃,他不由地暗暗发誓,他日若是有了自已的孩子,决不让他受象他自已一般的坎坷曲折。 “嗯嗯,端翌,你和我们一起回去吃饭吧,我接风酒等准备好了。” 田喜娘只能用自已最淳朴的方式来表达谢意。 “这次就免了,下次吧。”端翌劝慰道,“夜姑娘刚回来,我们这一行人阵仗太大,我怕会引起村里人非议,你们还是先行回家,我们也先回山居去。”嗨,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跳此坑最大的好处就是,江陌南总是每天坚持填坑的,最少四章,一般都有五章及以上保证哈。 第三百零二章村里出了大事 田喜娘一听,端翌说的是正理,只好歉疚地目送端翌一行人往山居的山路驭马而行。 夜萤看着端翌远去的背影,心里忽然空落落的。 回家固然好,可是回到家里,却不能和端翌再朝夕相处了。 想着过去两三天里,每在和端翌在一起的感觉,夜萤便愈发觉得此时掏心掏肺般地难忍。 倒是宝瓶暗暗松了口气。 回家就好,不能再和端大哥时时凑在一起,夜姐姐应该就会很快恢复正常吧? 想着听到端翌没有订亲的消息时,宝瓶心里十分震惊。端大哥这是要劝夜姐姐和他私奔的节奏吗? 岂不知,如果私奔的话,夜姐姐不光会赔上这辈子,就算她生的孩子,以后也会被人看不起,指指点点,不但求取功名无望,即便做一个普通人也难逃四邻的唾沫飞溅。 宝瓶想起村里那沉塘的一对,再看看端翌当时一往情深看着夜萤的样子,只觉得端翌就是为了“害”夜萤而说出那些话的,顿时就炸了毛。 当然,这些炸毛的原因,宝瓶却不好说出口,因为看夜姐姐和端翌的样子,分明还没有挑破最后一层纱。 或许是因为羞怯,或许是因为时机不对。 总之,宝瓶才不会傻得由自已来替他们挑破这层纱的。 宝瓶知道,如果这层纱挑破了,没准两个人就义无返顾地走到一起了。 也好,就让他们这样半遮半掩的吧,似乎二人根本也没有勇气挑破这层纱。 宝瓶只是暗自提高警觉心,告诫自已,今后要处处跟着夜姐姐,不让端翌有可以向夜姐姐表白的机会。 当然,如果端翌收起这份心,她还是会一如既往对端翌的。毕竟,端翌是夜姐姐的救命恩人,如果没有端翌,夜姐姐这回死定了。 做人,总不能忘恩负义啊! 宝瓶拿定主意,便神色如常地和夜萤回到家里。 “娘,回到家太舒服了。” 一看到桌上香喷喷的饭菜,夜萤顿时肚子咕噜叫了起来。 这时候,大约是下午四点时分,夜萤想起端翌也是饿着肚子回家,为了救她,他差点丢了一条命,而为了她的名誉,救人送到家,连杯水也没喝就走了,不由内心十分歉疚,吃起饭菜来也没有那么香了。 “萤儿,你回来就好。你不在的时候,村里也出大事了。”田喜娘一脸八卦。 “什么大事?” 夜萤边吃着一块大肠炸糯米,这玩意咬起来香喷喷的,十分耐嚼,她平素也喜欢吃。 “村里的吴凤奎啊,竟然是江洋大盗,听说犯了许多命案,已经被官府的人在追捕中射杀了。他死就死了,但是官府判他家人流放三千里,这不是祸及家人嘛?现在看来,你哥以前虽然爱赌点钱,但好歹没有犯那样的大错。” 田喜娘尤自一脸庆幸的样子。 夜斯文摇头晃脑地道: “娘,你放心,我和吴凤奎不一样,那小子从小就是个狠角色,小时候上山放牛,一堆放牛娃中,就属他最能打架。每次争放牛的山头,他总能把人家打得鼻青脸肿,下手最狠的也就是他了。” “哼,你不是不一样,你是没胆罢了。你以为江洋大盗那么好当啊?你敢杀人吗?” 夜萤堵了夜斯文一句。 这哥哥,还是要敲打。别以为赌博和江洋大盗比起来就不是事了,可是田喜娘方才说的话,会给他这种误会,所以夜萤才赶紧敲打他。 “妹妹,我也是眼看要成家的人了,怎么可能会去做江洋大盗呢?吴凤奎别看这些年做尽坏事,攒下许多银两,但是转眼间就被官府抄家,一切成空了。我们还是老老实实做良民吧。” 夜斯文想起不久前还和吴凤奎喝酒,不禁感叹道。 “嗯,能这么想就好。对了,彩凤呢?也一起流放了吗?” 夜萤不禁想到吴彩凤,她一路上一直忘了问端翌如何处理吴彩凤的,毕竟,之前吴彩凤是设了个仙人跳的计,差点让端翌着了道,夜萤对吴彩凤就十分膈应。 见端翌不说,她晓得他多少是有些尴尬的,也就不再继续追问。 但是家里人不知道这回事,夜萤又十分好奇吴彩凤后续的处理,便问道。 “咦,你不说我们倒没注意到。彩凤好象没有随他们家一起流放啊?据说,从吴凤奎出事那天起,彩凤就不在家里了。” 夜斯文摇摇头,表示不知道吴彩凤的下落。 夜萤心里一沉,如果吴彩凤下落不明,那是不是还在端翌的手上啊? 莫非,仙人跳一计成功了?端翌和吴彩凤不小心有了什么?所以,端翌对吴彩凤产生了怜惜之心?不舍得将她流放了? 说起来,这个年代男人有个三妻六妾再正常不过,以端翌的人品和姿容,主动投怀送抱的人不知道凡几。 夜萤其实一直在回避自已和端翌相处的结果。 结果可能就是两个人一直暧昧下去,哪一天,端翌厌倦了她,便离她远去…… 那么,如果吴彩凤和端翌有了什么,是不是端翌会地吴彩凤更好一些?何况,吴彩凤还没有许人,将错就错嫁给端翌也是有可能的?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夜萤不知不觉,也糊涂了起来。 夜萤停下筷子,若有所思,夜斯文却浑然不觉地道: “妹妹,村里还有一件稀罕事,听说小五找到了个发财的路子,和一个行脚商人去北疆做生意了,走前留下十两银子给家里的老娘,说发了财再回来。真没想到,小五还有这份运气,能被人家看上。” 呃,小五不是被吴凤奎打死在河里了吗?怎么又有这种风声传出来? 夜萤楞了一下,看了一眼宝瓶,宝瓶也是莫名诧异,但是两个人猛地醒悟到,这恐怕也是端翌的安排。 如果小五死的消息传出来,恐怕最终还是会牵连到夜萤身上,所以端翌索性随便捏了个理由。 反正小五也经常在村里显摆,说自已早晚有一天不赶马车,要去做生意,发大财。 这么说,倒是符合小五的性格,因此也没有人怀疑,而且小五家兄弟众多,他排行第五,上面还有四个哥哥,下面还有一弟一妹,家里男丁太多,爹娘都发愁怎么给儿子娶媳妇的事。 现在小五人虽离开,却还留下十两银子,他的爹娘也就乐呵呵地不再想他和谁走了的事。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嗨,大家好!年底都在紧张地收尾工作吧,睡前还是可以看看书滴,哈。 第三百零三章不是省钱的主 夜萤和宝瓶受了一番磨难,彼此心性都有长进,听到小五这个消息,虽然内心震惊,但还都强自镇压了下去,并未在家人面前露出半点知晓内情的样子。 端翌处理这些事的手法,极有章法,让夜萤也隐隐感觉到,端翌是个极有手段和能量之人。 看来,端翌的家境,比自已想像得还要好啊,能这么自如地和官府打交道,端翌怕不光是一个总镖头这么简单。 这份恩情,夜萤权且欠下了。一时间也想不出拿什么谢谢人家才好,既然一时半会想不出来,夜萤只有埋在心底,待日后有机会再报了。 倒是宝瓶有点忧心忡忡,总觉得若是换成别人,端大哥断不肯这么用心,想想那二十来个被发落的被拐女子就知道了。 众人一边说话,一边就把饭吃了。 夜家只是田园人家,因此没有大户人家那诸多食不语的规矩,正好乐得随了夜萤在现代的性子。 过去,同事聚在一起吃饭,总是说说笑笑,若是大家都闷声不语吃饭,那才奇怪了。 夜萤探明了村子里她不在时的变化,心里有了底。 吴凤奎一家、小五,端翌都处理掉了,竟然让她在村里更加没有阻滞地生活。 夜萤又问了一些家里的事情,知道这几日,新宅那里依然是马不停蹄地赶工,田喜娘和夜斯文倒也懂得日日监工不辍,心情更加愉悦,放下饭碗,便对田喜娘道: “娘,那我去看看新宅子吧?” “你刚回家,不好好歇息吗?宅子总是在那里,你不必这么挂心。” 田喜娘看女儿竟似瘦了一圈,心下不忍,便道。 “娘,你太小看我了,我年轻,身子还结实,就当出去旅游一趟了,也没吃什么苦。” 夜萤自然不会把被扔到河里遭的罪告诉田喜娘了,反正人都平安回来了,再说那些有的没有的,反而徒添伤心。 “你要去就去吧,让宝瓶陪你去。” 田喜娘到底不放心,觉得有个人陪在女儿身边也是好的。 夜萤点点头,便带着宝瓶往村头新宅去了。 方才和端翌辞别,并没有注意留意到新宅建设的进度,而且新宅也不是正好就在村头的路边,还须稍绕过一个小山坡,所以夜萤看到新宅后,不由地更加欢喜了。 转眼几日,新宅的大门已经镶上,油漆师傅正在描门,第一层底漆清油已经上过三四遍了,反复上过清油,待干后,再上红漆,最后才刷上黑漆。 夜萤到时,油漆师傅正在上的是黑漆,让两扇大门显得十分气派。 门面门面,说的就是大门是一家的脸面,自然要挑选上好的木料,做得敦厚结实了。 走进宅内,到处瓦工和木匠割锯的声音不绝于耳,这些嘈杂的声音听在夜萤耳内,竟然如似天籁。 宅内砖厅石埕,红砖石墙,显得十分雄浑厚重,气派不同于现在住的旧宅那般凄风苦雨。精雕细琢的大石基座,精大合抱的木柱,让人一眼便觉得这是百年基业。 而门楹、厅房则还空落着,届时夜萤将收集名人手迹,写上楹联等,也装点诗书气氛。 而最让夜萤眼前一亮的,还是自已住的最后一进宅院后面,家里人依着她的意思僻出一块平整的地,总有三百平方米那么大,就象一个朴拙的操场,日后正适合夜萤运动和宝瓶姐弟俩练武健身。 “宝瓶,这里再加造一些器械家什,到时候咱们一起锻炼身体。” 夜萤指着那一大片空地,跃跃欲试。 这一次,她可是吃了身体较弱的大亏,帮着端翌做胸外按压时,手臂酸软无力,做完后,整个人差点脱力了,换成从前的她,断不会如此。 “夜姐姐,推平这一大块地,可花了不少银两,现在又要打造器械,还都是铁制的家什,怕是又要花更多银两吧?” 宝瓶心内十分不安。 毕竟,家里练武的主要是她和弟弟,夜萤说要运动,也不知道能坚持多久,等于这笔银子都是花在她和弟弟身上。 “宝瓶,你识得这个数字吗?” 夜萤拿根树枝,在地上写了个数字,问宝瓶。 宝瓶虽然不爱学文化,但是在夜萤的强逼下多少也学了点,低头一看,还是认出来了,道: “是100。” “不错,有进步。”夜萤夸了宝瓶一句,笑道,“你就当这是一百两银了好了,你看,我现在这么做,它变成了什么?” 夜萤用脚搓掉100前面那个1字。 “呃,变成了零。” “对的,身体就是这个1,若是没有身体,后面有多少个零也是没有用的。所以,这个运动场是提升我们大家身体素质用的,投入的银两,绝不会白费。所以,你不用担心花了多少银两这个问题。” 夜萤形像生动的说法,让宝瓶一下子就恍然大悟,她点点头,也不再说什么,却暗暗告诉自已,既然夜姐姐花了这么多银两,她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个“1”练得棒棒的,只要自已武功练好了,夜姐姐就不会再遇险了。 在新宅溜达了一圈,夜萤还是挺满意进度了,赶工的师傅告诉夜萤,春节到来前数日,有望全宅完工,应该可以在新宅里过年。 听到这个消息,夜萤更加兴致勃勃了,回到家里就拿了纸笔,在纸上涂涂画画,折腾了两个多时辰,才画了几张图,然后让宝器拿去给村里的刘铁匠问价,看打造样的的器具并装备好,要多少银两。 宝瓶拿去给刘铁匠看后,刘铁匠挠了下头,夜家的夜姑娘老是让他打奇奇怪怪怪的铁具,现在他也有点习惯了。 最好的一点是,夜姑娘每次要打造铁具时,总会画出详尽的分解图来,他固然不识字,却能看得懂这形象的图。 “你和姑娘说,总价五十两银子,如若她能接受,我就马上动手打制。” 刘铁匠算了下工钱和原料钱,给了个价格。 宝器回家一说,夜萤十分满意,让刘铁匠加紧打制。 倒是宝器听了十分心疼,五十两银子啊,就弄些铁棍铁疙瘩什么的,哎,京城里的女子用在胭脂水粉上的钱多,但是家里这个夜姐姐,也不是个省钱的主啊! 第三百零四章欲擒故纵 宝器当然不敢当面说夜萤什么,再说这些钱都是夜姐姐的,也不是他的,他着实没有理由说人家。 但是宝器到底是穷惯了的孩子,私底下还是对宝瓶抱怨了一通。 没想到,宝瓶却敲了一下他的脑袋,然后和他讲了一通100的道理。宝器听了,才恍然大悟,脑子总算开窍了一些。 “哎,夜姐姐就是能言善辩,她想做的事,总能把咱们说得心服口服。” 糙汉子宝器叹了口气。突然觉得安静的白雪的确是自已理想的媳妇。要是找个媳妇象夜姐姐这般,怕是他被骨头被吃干净都不知道。 想到这里,糙汉子宝器便堪堪地为吴大牛打了个冷战。 他总觉得,夜姐姐是不会跟吴大牛长久的。只是接下来,不晓得夜姐姐会怎么收拾吴大牛。 宝器这么想着的时候,夜萤正舒服地在自已的房内泡澡呢。 大木桶里,热呼呼直冒气地水面上飘浮着玫瑰花瓣,浴汤里加了夜萤自已闲极无聊时提炼出来的玫瑰精油,闻起来香喷喷的。 光溜溜地泡在这香汤里,别提多惬意了。 屋里还支着两个炭盆,房内暖融融的,即便有肩膀裸露在香汤外,也不怕寒凉。 夜萤美美地泡在这香汤里,一路疲惫都被这热呼呼的汤水泡走了,她一时半会不想起来,等水稍凉些,便让宝瓶往桶里续加热水。 泡完澡,夜萤擦拭干身子,把头发也擦了,披上一件舒服的简单棉袍,便躺在床上,盖着田喜娘白天新晒的新棉被,不要太舒服惬意。 宝瓶把木桶推出去,田喜娘知道夜萤泡完澡了,这才推门进来,迎门一股香暖的气流扑来,田喜娘不禁打了个喷嚏,笑道: “萤儿,什么味道这么香?” “娘,这是我自已提取的玫瑰精油,泡澡时滴上几滴,香喷喷的,还可以滋养肌肤,延缓衰老,以后你泡澡时也试试?” “你呀,越来越会享受了。娘是种田人,可没这个命。” 田喜娘看着容光焕发的女儿,几日不见,虽然眉宇间带了些疲惫,但是精神气度方面,似乎又有了不同。 这种不同,她具体描述不出来,但却觉得,比往日的萤儿来说,更上一城了。 对,就算镇上的富户千金,也没人有她女儿这种气度。 感觉到这点,田喜娘不由地备感自豪。 “娘,以后嫂子过门,你也不用种田了,咱们多买些良田,再把家里那两亩田赁出去,都雇人来种,或者把田租给别人种,你做个收租的地主婆就成。” “哪敢想哟,雇人那就得多少银两了?租给别人也不太划算吧?如果买的是良田,地里产出来的总比收租的要多啊?” 田喜娘还是算不明白账,只觉得如果雇人或者租给别人就是吃亏。 “娘,咱们天天努力干活,你想要的是什么?” 见娘亲还是想不明白,夜萤便问道。 “当然是吃饱穿暖啦,还得努力攒下些银两,给你哥娶媳妇,给你做嫁妆。咱们柳村的人,哪家不是这样过的?” “娘,你想的没有错,你再进一步想想,哪天吃饱穿暖了,手上有了足够的银两,你还想再做什么?” “嗯,得空的话,可以到镇上或者府城溜达看看,娘这辈子去镇上的次数,用手指头都能数出来,府城更是没到过。”田喜娘脸上流露出遗憾的神色,“你爹当年,还拍胸脯和我说过,日后家里有了余钱,就要带我去逛府城的。谁知道这个心愿到他死的时候也没有实现。” 说到这里,田喜娘眼圈就红了。 夜萤虽然对那死去的爹没啥感情,但看到田喜娘难过,也陪着唏嘘了一回。 但是话说回来,夜萤对田喜娘劝道: “娘,你若是想要去府城玩,也不难,过了年,我带你去府城过元宵节,听说府城的元宵节可热闹了,不光有花灯,还有花车巡游。” “哟,那敢情好。” 田喜娘抹了下眼泪,见女儿这么哄她,也乐了。 “嗯,可是去府城的话,走最快的水陆,来回也得两三天,再加上去府城也要住几晚,估计十天就去了。” 夜萤欲擒故纵。 “啊?要这么多天啊?那算了,家里的猪也没人喂,鸡也没人养,还有田里也该长草了,我还得去锄草呢!” 一想到这些家事田事,田喜娘就放不下了。 “嗯,娘,那你一辈子都不用去府城了。” 夜萤笑嘻嘻地调侃娘亲。 田喜娘虽然脑子不太聪明,但夜萤说得这么明显,她也转过弯来,笑道: “你这是要劝娘雇人手啊?绕了这么大一个弯,真有你的。” “哎,这只是其中一个插曲,你再想想,小霞姐嫁过来以后,家里就要添人口了,你一个人又是种田又要帮着带孩子,忙得过来吗?人这一辈子不长,该享福的就要享福。” “好吧,这事且等过些日子再说吧,你现在手里的银两如水一般花销出去,除了镇上的店铺,也没有看到你有进账,娘都替你担心了。” 田喜娘也并不是个全糊涂的,说到银钱的事,她就显出几分精明。 “娘,你别担心,待开春猪苗进来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明年咱们就有了滚滚的银两了。” 夜萤想着美好的前景,不禁两眼亦是闪闪发光。 田喜娘看到女儿欢喜舒坦的样子,着实舍不得说些败她兴的话,但是最终觉得女儿还是要做好心理准备,便道: “萤儿,你回来前,吴大牛也已经回来了,他问过你,我只道说你进府城进一些货了,他也没说什么。估计你回来的事,他应该已经知道了。” 田喜娘一提吴大牛,夜萤的心就倏地往下一沉。 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她方才泡澡时就隐隐担心这件事,现在可好,娘亲哪壶不开提哪壶。 不要啊,她不想看到吴大牛。 不管是心理上还是生理上,她对吴大牛都全无好感。 “娘,若是我和吴大牛和离如何?” 夜萤小心翼翼地问了一下田喜娘。 第三百零五章翻了一夜烙饼 “和离?”田喜娘一听到这两个字,立马弹跳起来,瞪大眼睛看着夜萤,还伸出手摸夜萤的额头,“你这孩子,没发烧吧?怎么净说胡话?” 哎,果然“和离”二字,是田喜娘不能碰触的禁忌。 “娘,我和大牛不合适。”夜萤无奈地道,“为什么要和他死死绑在一起?” “萤儿,我知道你现在出息了,结交上了贵人,能赚钱了。可是大牛在咱们家最落难的时候帮过咱们,没有那十两银子,咱们家现在已经不知道变成什么样了。 做人最忌忘恩负义。 何况,大牛就是人憨实了一些,穷了一些,也没有什么错。他穷没事,你现在不是能赚钱了吗?这岂不正好?他老老实实的,银钱都在你手里把着,我感觉这比嫁个多能干的相公都要好。” 田喜娘咬紧了口风,就是不松口。 看来,好女不嫁二夫的观念,在她心里已经根深蒂固。 再加上古代民风淳朴,忘恩负义这样的行径,在乡下人看来,更是令人不齿的人品…… 种种因素叠加,让田喜娘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女儿要“和离”的要求。 夜萤叹了口气,也就不再苦苦劝说了。现在时机未到,劝得太厉害了,反而伤了和气。眼看要过年了,一家人闹得摔盆摔碗的,也没有必要。 何况,即便在现代,要离婚也是伤筋动骨的事,有些人离婚,不闹得你死我活、天翻地覆决不罢休,更别说象现在“离婚”氛围并不浓厚的古代了。 而且,古代提出“和离”的,怕是以男方居多,让女人提出“和离”简直不如杀了男方。 思及种种难处,夜萤便把话题一转道: “行了,娘,这事以后再说吧,咱们现在怕是要边置备年货了吧?” 掐指一算,距离过年也不到半个月了。 这个“重要”的话题,立即转移了田喜娘的注意力,她见夜萤屈服了,那阴霾的心立即烟消云散,兴致勃勃地道: “说到买年货,今年咱家买肉的钱可以省起来了。 咱家那口猪这几日就可以杀了,这口猪也不知道怎么了,肉比往年多了四、五斤不止吧?圆滚滚的,长得可讨喜了。 前些时候你不在,村里好多人特意慕名来看,直说咱家养猪太厉害了,怪道会去弄那么大的养猪场。 他们纷纷问我,用了什么特别的方式喂养。我说哪有,就和大家一样,喂猪草,米糠。” 一说起自已的猪宝贝啊,田喜娘不禁眉飞色舞。 现在日子虽然宽裕了,可是猪宝贝在她心目中依然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主要是过去,这口猪是一家人一年能不能攒下钱的最大进项。 这种观念已经牢牢扎在田喜娘心里了。 夜萤见田喜娘一高兴,已经不再诘问自已“和离”的事,便顺着她的话道: “是,今年咱的猪不卖,全部留下来自家用。若是吃不完,可以做成腊肉嘛!” “哎,这日子可真是大不一样了。想起咱家往常过年,那猪肯定是要卖的,杀了之后只能留下一条肥肉,把你们兄妹俩馋得呀,有一回,我正在切肉呢,转眼一看,哟,肉怎么少了一条,却是被你们兄妹俩偷偷拿走,正躲在灶间的角落吃呢。” “啊?吃生肉?我怎么不记得了?” 夜萤大吃一惊,她脑子里还真没这段记忆。 “是啊,就是吃生肉。一年到头,只能吃三两次肉,难怪把你们馋的。” 话说到这里,田喜娘的眼角泛起泪花。 “娘,那是过去穷的,现在不会了,我们的日子不是奔着好的去了吗?” 夜萤赶紧劝慰田喜娘。 娘俩絮絮叨叨,说说笑笑,最后还决定了,那头大肥猪就定在后天上午宰杀。 田喜娘明天去请村里的张屠夫,不过,这一次不卖肉给他了,只给工钱,肉全部都自已留下来过年用。 不知不觉,夜已深,田喜娘退出女儿的房间,回自已屋去睡了。 夜萤看着田喜娘出去,仍然虚掩着门,想了想,还是把门闩上了。 累死她了,回家还能不能睡个好觉啊? 再说,如果吴大牛真的来了,夜萤也会坚决拒绝他。 自从发现心里对端翌的感情之后,夜萤对吴大牛愈发反感,虽然可怜他,但是感情的事,她无法勉强自已。 其实最好的结局是她说服吴大牛和离,然后再给他一笔足够他再娶亲的钱,这样两个人从此了无挂碍。 夜萤吹灭了烛火,钻进暖和的被窝里,沉沉进入梦乡。 第二天。 夜萤熟睡一晚,觉得浑身畅快不少,起床换上舒服的翠竹缠丝棉衣后,还未开门,便听到屋外有动静。 侧耳一听,夜萤不禁嘴角微微上扬。 这一大早的,端翌就来教宝瓶和宝器了。 还真是勤练不辍。 而且,能一早起来就看到端翌的感觉真好。 他正背对着夜萤教宝器站功:“行如风,站如松,你这个姿势,都快瘫了,我看是不是松,是枯枝败柳吧?” 宝器被端翌脚一踢脚踝,立马就站得端端正正了。 端翌这才满意地点点头:“象点样子了,这样给我站一个时辰。” 宝器也不敢说不,咬着牙开始练站功。 “只有下盘稳了,你的出招和攻击,才能有一个坚实的基础,否则,三招两式,就被人打飞了。” 端翌毫不客气地点评。 他抱着手,腰背挺直,倒象是一株挺拔的松树、生机勃勃、英姿勃发,让夜萤看得一阵目眩神迷。 “端大哥,早!” “早,夜姑娘,今天你怎么这么早起床了?” 端翌转过身,嘴角一勾,脸上还绷着教宝器的严肃劲呢!但是嘴里却停不下想撩夜萤。 呃,一个晚上没见到自家的小女人,端翌昨晚上都在床上翻烙饼,想着要不要连夜下山来和夜萤“走亲”。 结果,理智还是战胜了情感。 毕竟夜萤一路奔波,还是需要休息的,他可不想让夜萤累坏了身子。 但是天一亮,端翌还是憋不住了,还好他有两个好“徒弟”,可以借教授之名前来。 哪怕是在夜萤的闺房门前站着,想着里面心爱的人睡得香甜,端翌也觉得心满意足了。 嗨,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若你不是紧紧跟随君,请手指再往下滑,或有惊喜…… 第三百零六章端屠夫 听到小女人甜美慵懒的声音在背后响起,端翌若不是军姿占惯了,怕是整个人都酥了。 呃,真要如此,他也不知道怎么教宝器“站如松”了。 回过脸来,看到夜萤在晨曦映衬下白里透红的小脸蛋,那小小的巴掌脸上,如珠玉一般明亮的眼睛,红润的嘴唇,还有丰盈的胸前…… 端翌想着好久没有一手掌握那里了,不由地嘴里一阵干躁,还有那纤细的腰身,他的两只手掌合在一起,就可以握住了吧? 端翌忽然发觉自已从前好象没有这么做过,是不是今晚来试试呢? 夜萤见端翌的眼神有些飘忽,不禁楞了一下,举起手掌在他面前晃动了一下,道: “端大哥,你走神了?” “呃,是。我方才听说你们家的大肥猪要杀了?要不要我帮忙?” “你还会杀猪啊?” 夜萤不禁吃了一惊。看端翌这一脸清贵矜持的,会杀猪? 呃……画风清奇啊! 她却不知道,端翌在北疆战场上,被敌军围困于雪山之下时,茹毛饮血,野羚羊什么的,宰了就喝生血,杀一头猪,真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端翌还没回答,就听田喜娘气喘吁吁地走回来道: “哎,糟糕,张屠夫说约他杀猪的人都排到年前了,咱们太晚去约了,他明儿个不能给咱们杀猪了。不过,我看啊,他是嫌咱们猪不卖给他,所以才故意推托的。往常他一个人杀三头猪都没问题。” 田喜娘挺生气的,又着急。 “哎,离了张屠夫,难道还吃浑毛猪不成?娘,你放心,咱们这里有一位现成的。” 夜萤没想到张屠户会放水,还好端翌方才自告奋勇,她也顾不上画风清奇的想法了,连忙把端翌推了出来。 田喜娘一听,一拍大腿,乐了: “哟,我怎么忘了眼前还有一个现成的啊,端翌是猎手,肯定懂得杀猪啊?不过,明天早上你有空吗?” 田喜娘一脸巴望地看着端翌。 端翌哪敌得过丈母娘眼巴巴的目光,再说,他原本那么和夜萤说,就是想借着打下手的机会,再深入夜家嘛!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即使不顶着吴大牛的名头,他也想要成为夜家生活的一部份,好象这样他才舒服安心。 “成,没问题,杀猪嘛,小事一桩!” 靖王爷概然应允。 遥远的京城。 太皇太后正在自已的宫殿里,遥望南边的方向,嘴里还喃喃地对“正直”的吴嬷嬷道: “翌儿应该已经到南方了吧?听他说,南方的秀丽山水,对他修身养性大有裨益呢!” “是啊,靖王爷不是会亏待自已的人,太皇太后您就放心吧,他现在的小日子不知道过得有多惬意舒坦呢!远离北疆杀戮,没准还找了个小娘子,呵呵。” 吴嬷嬷笑得很深沉。 太皇太后也乐了: “就你会说话,知道我盼着什么。哎,如果对方是个清白人家姑娘,他爱怎么就怎么吧。各朝的嫔妃,不也是从各县甄选上来的吗?别看穷乡僻壤的,有的地方还真是深山出俊鸟啊! 前朝的皇后,听说也是江南某个山沟沟里出来的农家女子。” 哎,太皇太后对端翌的娶妻要求,真的是低得不能再低了。 吴嬷嬷知道端翌的性情,那是太皇太后在顺着他的意呢,否则,京城里多少侯府千金,哭着喊着想要嫁给靖王爷的? “太皇太后,可是靖王爷走前,你都没把这话摞明白了给他说啊?” 吴嬷嬷也是跟了太皇太后二十多年的老人了,说起来,就是太皇太后身边最亲信的人了,才敢多此一嘴。 “呃,我这不还指望着他能找个侯府千金吗?怎么说,咱们也是帝王之家啊?可是这孩子的性情太倔,你若是明说,他反而听不进去,你若是不说,他自已想明白就好。” 太皇太后叹息了一声。 也是,靖王爷娶亲一事,亦关系到皇家尊严,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穷家小户的女子,就能入得了太皇太后的法眼的。 太皇太后,这是欲擒故纵啊! “太皇太后英明。” 吴嬷嬷赶紧拍了下马屁。’ 柳村。冬日寒风凛冽。 在太皇太后和吴嬷嬷想像中,应该是一脸悠哉,左手小娇娘,右手品美酒的靖王爷,一身短打,腰上扎着一块防猪血溅到的罩巾,一手持着杀猪刀,一手揪着一口大肥猪的猪耳朵,正卖力地和这头知道死期临近的猪博斗着。 呃,端翌真的要杀猪,才发现杀猪比围猎一只野猪难度大多了。 过去处理野猪什么的,都是一箭射死,再行剖杀。 可是农家的猪要杀前,必须先放血,等血放干净了,才能剖杀。 更要命的是,别看这头猪平时温顺,真的要被杀了,它也是拼了,硬是不让端翌把自已扯到杀猪台上。 夜家准备了两条长条板凳,板凳上放了一扇旧门板,按张屠夫的杀法,就是几名大汉把猪按到门板上,对着猪颈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简单利落。 落到端翌手里,他还真是有点吃不住劲。 还好,宝器力大无穷,一看端翌这方吃紧,夜斯文被猪一拱,吓得直往后退,根本帮不上忙。他立即上前,俯下身,两手一扯猪腿,硬是把一头一百来斤重的大肥猪生生抓了起来,然后才一把按在了门板上。 “端大哥,我按住了,快来杀。” 听这话,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要杀他呢! 隔壁老王家的白雪听到了宝器的叫声,赶紧探出头来看,却见对面的场院里,宝器正压在猪身上,端翌拿着一把杀猪刀,“唰”地对宝器刺了过去。 白雪吓得心一阵乱跳,杀人啊?赶紧捂住眼睛…… “端大哥,杀中了,好多血啊!” 宝器又是朗朗活泼的声音,哪里象被杀了的样子。 白雪赶紧睁开眼睛一看,呃,原来是角度问题,端翌刺进去的,是大肥猪的喉咙,现在大肥猪身上还抽动着,宝器仍按着肥猪的四蹄呢! 田喜娘见猪血如喷泉一般涌出,赶紧把接血的木盆摆正了,接着猪血,这可是上好的猪料,不能浪费了。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三百零七章增重三十斤 端翌松了口气,哦的天神啊,比杀一个北疆蛮子都难。 还好自家的小女人聪明,早早给他准备了这个罩巾,要不然,他现在浑身就喷得都是大肥猪逃跑时喷的泥点了。 “哟,喜娘,杀猪呐?怎么没有叫张屠夫来杀?” 村里人也有早起的,听到这么猪的惨叫,知道有人杀猪,便过来看热闹。 夜萤来了这里一段时间,算是明白了,村里人的精神生活极度单调,所以但凡有什么热闹,都会围了一堆人看。 别说看大戏这样的热闹了,就是杀一只鸭,身边也会围了一堆孩子,大家津津有味地看着怎么宰杀,一点也不觉得气味难受。 现在见杀猪开始有群众围观,夜萤倒也不觉得不正常了,她还和田喜娘一起热情招呼人家: “哎,某叔,某婶,这么早起啊?” 哎,习惯的力量真是可怕。 “哟,田喜娘,你家这头猪怎么喂的?这么肥,肥肉膘子比张屠夫早上杀的赵家的那头,厚了两指咧!” 这某叔还真是极度无聊,竟然已经看了两场杀猪了,呃……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啊! 想着赵家的猪被自家的猪比了下去,田喜娘不禁咧着嘴笑道: “没喂啥,和大家一样,猪草啊,米糠。” “那你肯定是多喂米糠了吧?有什么好经验说一说嘛,不要藏私啊,如果我家的猪有你家这么肥,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某叔契而不舍地道。 别怪他脸皮厚,能把猪养肥的诀窍,谁不想要啊? 如果一头猪能象夜家这么增重三、四十斤,那可是睡着都会笑醒的事。 “他叔,真没什么经验,就是和大家平常一样喂养啊!” 田喜娘看到对方说话的语气已经变得咄咄逼人,好象她真的藏私了一样,不由地有些心虚气短,真的好象她藏了什么经验舍不得告诉人似的。 “哼,田喜娘,你这样说太自私了吧?都是一个村的人,你看,你这猪明显比人家的大三、四十斤,今天赵家杀的那头,比你家的这头还早了一个月抓来养的,日子我都清清楚楚记得,但是你家的就是比人家的重,能说没有决窍吗? 都是乡里乡亲的,没必要这么骗人吧?” 对方的语气说得很不好听,但是仍掩不住那迫切想要把猪养肥的心。 田喜娘被人冤枉了一道,今天杀猪的好心情顿时被破坏了。 她的确是按平素时那样养的,何曾给猪吃过什么特别的东西?想破脑壳也没有啊? 可是,她家的猪的确比别人家的要肥呐,怎么回事? 田喜娘脸上也露出茫然的表情。 若是换成别的事情,村里人跑来这么斤斤计较,刨根问底,夜萤就生气了,肯定不依不饶也要维护娘亲啊! 可是这一次不一样了。 夜萤笑嘻嘻地道: “叔,你别急,我家猪能长得这么肥,还真是和别人家的有不一样的窍门!” “哦?真的有?我就说有嘛,你娘还不告诉我。” 来人得意洋洋的,还拿眼睛斜斜地扫了田喜娘一眼。 田喜娘一听就楞了,没想到女儿胳膊肘往外拐,帮着外人说话了? 明明没有什么秘诀的,她天天喂猪还不知道吗? 夜萤和夜斯文现在越来越甩手家里的活了,他们到是叫田喜娘把鸡鸭都杀了,不要再养了,可是田喜娘哪里舍得?只好自已辛苦巴力地喂起来。 “他叔,你听萤儿瞎说,她就是甩手掌柜,很少喂猪,别听她乱说,万一把猪喂出啥毛病,我们可不负责。” 田喜娘还是维护着女儿,生怕她给人家出什么馊主意,猪可是农家最金贵的牲畜,万一人家喂出毛病,甚至喂死了,到时候准找他们家赔。 “喜娘,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咱们都是一个村的,有什么养喂的秘诀互相说一声嘛,我又不会告诉别人。 你看,你家二郎还健在的时候,我还借他锄头用过呢!” 某叔这话一出口,就重了。 田喜娘拒绝的话被卡住,怎么也说不出口来。 呃,是有借过一次锄头,那不是刚分家的时候嘛,二郎急着在下雨后去锄地里疯长的野草,可是谁知道公婆分出来的那么锄头是坏的,一时间也来不及再去打把新的。 再说,那时候穷得连打把新锄头的钱也没有,田喜娘因此才记得清楚,这位某叔当时的确有借过二郎锄头,不过只借了半天,又收回了。 农具和农家的牲畜一样,都是金贵的物件,被别人用半天,心肯定疼的。 好吧,人家都说到这个份上了,田喜娘只好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对夜萤不无怨气地道: “萤儿,你这个天天不喂猪的倒是说说吧,有什么秘诀?” “娘,你别担心,这个方法,老叔公,也就是夜里正已经验证过了,可靠有效。” 夜萤劝慰田喜娘,知道娘亲很紧张。 方才自已说话是急了点,没有维护娘亲的脸面,但是田喜娘还是担心她,夜萤不禁感动了一把。 “哼,你呀,不要瞎逞能。” 田喜娘继续警告。不过,听到夜萤说里正已经验证过了,心里就踏实了一些。 这种事情总是这样,外人的话似乎比自家人的有用。而且,夜里正是个成熟稳重的,如果他验证过没问题,一定没问题。 “哟,里正也晓得这个窍门?他咋不早说呢?” 某叔一听夜里正早就知道了,顿时真的来了兴致。 话说,他也不是傻子,夜萤那样子,迎风弱柳的,一看就不是干活的主,她要真说出什么喂养的秘诀,他姑且听之,还不一定敢用呢。 “夜里正不是不想早说,只是他要先验证,确证有效才敢推广啊!”夜萤坦然自若地道。 “没错,夜姑娘说得对。若是没有验证,我也不敢大肆推广。” 这时,夜里正踩着晨曦也来了。 杀猪是农家的大事,一般亲近一些的人家,谁家里杀猪,若是知道的,也都会前来帮忙。 不过,夜里正一般不会轻易去人家家里帮这个忙的,全村隔几天就有人杀猪,他若是个个都去帮忙的话,还不累死? 第三百零八章发生了大事 “哟,里正也来啦?” 某叔在里正面前哪敢托大,赶紧点头哈腰,全没了在夜家母女面前咄咄逼人的气势。 “嗯。”夜里正很威严地点了下头,才道,“你若是想象二郎家那样把猪养肥,我的那个法子你可以试一下,不用增加任何饲料,和平常一般喂养即可。” “啊?真有这么好的事?” 某叔听了,脸上立即露出将信将疑的模样。 “嗯,真的,不过我要在你家猪身上动一刀。” 夜里正一向对外人极严肃的脸上,露出促狭的笑容。 “啊?在猪身上动一刀?那可不成!”某叔手摆得象抽疯,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夜里正,你耍我吧?” “没有耍你,村尾刘铁匠家的猪也动刀了,上个月刚动的,你去看看,现在长肉的势头也不错。” 夜里正脸色又重新摆出严肃的样子,不似开玩笑。 某叔也猛地想起夜里正的身份,作为里正,自是不会骗人。 “夜里正,你倒是和我说说其中的道道。” 某叔惊魂稍定,才敢问夜里正。 “你过来。”夜里正走到被端翌利落剖开肚子的猪边上,对着某叔招手。 某叔赶紧应声过去。 “你看这里……” 夜里正拨弄着某处对某叔道。 “哦,原来是这样啊!可是,为什么这里割一刀,就能让猪长肉?” 呃,为什么?夜里正其实也说不清楚原理。 当初夜萤也没和他说啊,只是大约告诉他,割了那玩意后,猪会变懒,不想动弹,所以容易长肉。 夜里正便把道理大约和某叔说了一下。 此时,见某叔不缠着自家人问七问八,田喜娘和夜萤已经接了猪血,还有一串猪腰子、猪肉什么的,到厨房去做点心了。 所以夜里正说这些时,只有男人在场。 呃,端翌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信息,真是很……蛋疼啊! 还好自家小女人不在这里,如果听到了,她肯定会脸红,躲得远远的吧? 可是事实不是端翌想得那么美好,这个主意,偏偏是夜萤出的…… 当然,夜里正已经和夜萤达成交易,不会说出来,这是夜萤的主意,因此,在场的男人除了微微有些蛋疼的感觉外,也没有太多震惊。 不过,如果知道出这个“断子绝孙”主意的是夜萤,估计这些男人人们的三观就要被颠覆了。 毕竟,不是人人都是夜里正那样的兽医啊!能对这样的手术泰然自若。 “那,真的能长三、四十斤肉?还不用增加任何饲料?” 某叔看过夜里正指给他看的猪某处的伤疤后,倒是深信不疑了,只是一想到要在自家猪身上动刀,又担心了,犹豫不决。 “哎,你信就信,不信我也没办法。你方才不是一直追问喜娘吗?人家和你说的是实话,她的确按日常的办法喂养。至于动刀子嘛,既然要得到利益,也有一定风险,我不能保证你家的猪动了刀子就没问题。” 夜里正一摊手,表示这是一锤子买卖,你要就要,不要就算了,反正方法告诉你了。 “行,我动,我动一头。我家今年养了两头猪,如果一头出了事,还有一头撑着。” 某叔内心天人交战一番后,终于下定决心。 “嗯,今年我也打算在村里推广的,你早点约,我还有时间,早给你安排。否则,大家都来约的话,我就忙不过来喽。” 夜里正说话间,随着天光微亮,柳村也开始骚动起来,鸡鸣狗吠的,预示着农家人新的一天开始了。 “大家都歇歇,反正也不卖肉,不急,来吃点心先。” 农家人把做得好一些的饭食都叫点心,所以虽然是吃早餐,但依旧沿用了吃点心的说法。 端翌入乡随俗,放下手中的杀猪刀,洗净了手,和夜里正等一起进屋了。 某叔虽然是看热闹的吃瓜群众,也被田喜娘请了进去。这也是田喜娘为了表示自已大度,不计较某叔和她方才争执的小心思。 而夜里正,虽然姗姗来迟,但是家里杀猪他能出现,就已经是给了极大的面子了。谁还真的叫他帮忙杀猪啊? 厨房里坐了一屋子的男人,大家热热闹闹的,气氛还不错。 现杀的新鲜猪肉,味道极好。夜家做的是瘦肉腰子粉条汤。 某叔吃了一口,脸上露出奇怪的神色,于是赶紧又吃了一口…… 田喜娘见状,一手赶紧搓了一下围裙,一边紧张地问某叔: “怎么?是煮得太咸了?呃,大早起的,我没看清楚盐巴,可能多放了。” “不是,二郎家的,你家猪肉怎么和别人家不一样啊?” 某叔一脸回味。 田喜娘没注意到这点,却紧张了,自已赶紧从锅里打了半碗,道: “咦,没有很咸啊?哎,不对,是和别家的肉不一样,和我以前吃过的肉也不一样。” “对吧,没有那么重的腥膻味啊!我看你都没放姜嘛!好吃,特别好吃。” 某叔说着,唏哩呼噜吃了一大碗。 “是的,那里动刀后,不光猪容易长胖,肉也好吃。” 夜里正早就知道了这点,所以不疾不徐地道。 “里正,这样的猪,肯定能卖出好价钱,我说,我家两头都动刀子吧!” 某叔毅然决色地。 夜萤听到这里,不由笑了。 端翌这时候好象想到了什么,脸上神色明灭不定。 他是个马上将军,说到征战往来,特别厉害,但是说到民生,他可能反应就迟钝了一些。 不过,也经不住夜里正和某叔老是提到增重三、四十斤的事,他终于明白,这不是一个村子里猪增重简单的事。 如果一个国家养的猪都能平均多长这么多肉,那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啊? 而长这么多肉的猪,又能多喂活多少人?国民的体质又可以强健几分? 端翌端着碗,一时都失了神。 大事,出大事了。 今天他杀猪,杀了一件事关帝国前程的大事出来。 “夜里正,你说你已经在全镇各处都给猪多少动过刀子?你能告诉我都有几家吗?现在情况如何?” 端大哥也对养猪业发生了兴趣?这是什么情况? 夜萤托着腮,一时不明所以。 第三百零九章谈国事的都是男神 “呃,本村动过刀的有三家,镇上动过刀的加起来有十一家,这些动过刀的猪,我都有随访观察,情况都不错,现在都是个顶个的肥猪了,年前怕是陆续就要宰杀了。当然,也有一家的猪出现了伤口红肿的现象,我用酒精给它消毒,治疗了五天,也就没事了。现在长得圆滚滚的,主人家可高兴了。” 夜里正见端翌感兴趣,倒也不隐瞒,一五一十地说来。 因为正如夜萤早前告诉他的,这件事越多人接受越多。越多人接受,他的阉猪的生意才会更好。 “哦,看来这刀子动得挺成功的?” 端翌若有所思,脸上的神情慢慢变得凝重起来。 现在的人还不懂“手术”这个词,所以用的是粗豪的“动刀子”来称呼,夜萤觉得,也慢慢是时候把这个称呼改过来了。 不过,端大哥这是什么表情?难道他想抢夜里正的生意? 夜萤开始思索起来,一个府城总镖头转行做兽医的可能性了。 嗯,端大哥拿刀的手挺稳的,只要好好引导一下,他极有可能成为一名出色的外科兽医大夫。 然后呢,嗯,他就可以留在柳村,和自已过上甜蜜蜜的小日子了。呃,不对,当然是在自已和吴大牛和离之后了。 夜萤想得美滋滋的,却听夜里正道: “端兄弟说得极是,目前动刀的十几例来说,都还挺顺利的。如果大家都能接受这个方法,每家每户一年都能增加一些收入呢。而且别看是一家一户的,如果是算到整个村、镇、甚至一府上,数字就大得惊人了。” 夜里正心里本来也是一直懵懵懂懂的,没有细算过这笔账,如今在端翌的提示下算来,自已都感觉触目惊心。 端翌抿了下嘴,点点头道: “更别说一整个国家都采用这种方法来提高猪肉产量会带来什么惊人的效应了。” 夜萤在边上,换了手托着腮,感觉这几个男人聊天的画风越来越不对了。 打住吧!打住吧!怎么扯到国家大事上来了? 夜萤只想安安静静发自已的财啊! 可是看到他们兴头提起来的样子,顿时觉得现在插话打断也不好。 而且,端大哥谈国事的时候,象换了一个人似的,整个人从内到外,透出精干矜贵,嗯,正应了那句话:工作着是美丽的。 夜萤仿佛看到了后世自已的男同事,为了川普还是希拉里当选而口水横飞的样子。 呃,虽然山姆大叔的驴象之争这事和那些男同事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他们忧国忧国那般争论的样子,有时候虽然幼稚,但一脸认真的样子,看着也挺迷人的。 在夜萤眼里,端翌和夜里正等男人,现在就是那样的状态…… “是啊,若是我们每个幼儿,每年能多吃上几斤肉,体格一定会更加结实,那么未来大家的身体一定会更加强健,就算北疆的蛮子,也不敢轻易欺负我们了。” 夜萤也是服了,端大哥居然把去势这一手术,提升到了如此高的地位。 但是仔细一想,也不无道理哦! 当年的倭国不也是如此吗?他们一向祖传的各种矮小,但是后来他们国家提倡一杯牛奶,强壮一个民族,在中小学里,免费提供牛奶给孩子喝,后来倭国的整体国民素质,果然有了惊人的增长。 呃,端大哥果然胸怀大局,如果这个男人是国家的领导人的话,说不定,还真的能带着整个大夏朝崛起咧! 夜萤想得一脸神往。 却见男人们放下碗,往厨房外走去,外面一片嘈杂,似乎发生了什么事。 她赶紧收回神思,跟着他们往外走去。 咦,不得了了,屋外的场院里,怎么来了这么多村里人?一点也不比去看戏不热闹。 “哟,真的,夜老二家的这头肥猪是我见过的本村养得最大的猪,你们看看,这肥肉厚的,至少比一般的猪要多二指。” “没错,我看田喜娘是多喂了泔水吧?他们家最近在盖新宅,请了很多师傅,天天吃剩的泔水一定很多,猪吃了自然肥了,没什么好稀罕的啊?” “错,我听夜里正说,这猪是阉割之后才如此的。” 村里人议论纷纷,原来是看夜家杀猪来了。 夜里正见田喜娘和夜萤一脸懵懂,才笑道: “他们是我通知来的。咱们村有阉过的猪,你们杀的是第一头,我就是要让他们看看,阉过的猪,和没阉过的有什么不同。平素我说得口干舌躁都没用,他们自已眼见为实就明白了。” 夜萤听闻此言,不由暗道:姜果然是老的辣,夜里正还真是能抓住推广去势手术的机会。 不过,这也说明自已之前让夜里正学习这套手术方法是对的,也只有夜里正,才能有能力迅速把这套手术方法推开。 “各位,你们大家看明白了吧?阉过的猪,和你们家的猪一比,是不是更肥肉更多?而且据田喜娘介绍,她喂这头猪,和平素喂养的方法是一样的,并没有多加饲料,至于多喂泔水什么的,更是无从谈起。咱们农户要靠多喂泔水来长肉,那哪还能赚到钱啊?” 夜里正一一纠正村里人的看法。 “阉过的猪肉,还少了腥膻味,我方才吃了夜家的猪肉,真是鲜美。可惜它们这头猪不卖,不然你们也可以尝尝,那味道,真的是不一样。” 某叔此时吃了夜家两碗肉,总算还有点良心,站出来支持夜里正的话。 “哟,某叔,你站着说话不腰疼,阉猪听说是要动刀子的,这动刀子非死即伤,你不如先拿你家的猪试试?有效的话,我也跟着将家里的猪阉了。” 有个村民粗声大气地道。 “哎,你说的还真没错,我已经和夜里正约了,今天就把我家的两头猪阉了,到时候,两头猪能多出七八十斤肉,你可别太羡慕啊?” 某叔抱着双臂,老神在在地道。 他这么一说,大家倒是楞了。 这位某叔姓赵,是赵家的长辈,一向精于计算,若是没有好处,他是不会去做的。 结合他平时的精明劲,一时间大家倒是觉得,给猪去势这件事,似乎变得有意思起来了。 第三百一十章天大的秘密 “哟,夜里正,不如你也给我家的猪动动刀子吧?” 一时间,村民们都要开始扯夜里正的衣袖了…… 看着夜里正穷于应付的样子,夜萤不禁抿嘴笑了。 哎,真是广告学的经典之作啊! 夜里正也是够精明的,借着今天她们家杀猪之际,开始打响自家的阉猪品牌,从此开启走向高富帅的新大门。 在村民们都预约好自家猪的去势时间后,夜里正总算摆脱了村民们的围堵,长松了口气。 当然,他不是白白为村民服务的,每头猪去势,他收三十文钱。 这个价格,村民乍一听觉得有点小贵,但是一想如果每头猪动刀子后,能增长三四十斤肉,转眼三十文钱不就回收了吗?于是便都肉痛地接受了。 今天到现场的村民大约三四十人,因此夜里正至少赚了一贯多钱,心情大好的夜里正,赶紧把夜萤拉到边上,小声道: “夜姑娘,你上回送我的那套刀具,是哪个铁匠打的?” “哦?你这是……”夜萤疑惑地问。 “我想再打一套,让夜鸣也跟着我学学,我看啊,这门生意正如你说的,是可以财源滚滚的生意。” 夜里正嘴角的笑意,自从躲到这僻处和夜萤说话,就没停住。 在村民面前他还要强自掩饰,可是在夜萤面前,也没有这个必要了。 虽然他是里正,掌握着一些实权,可是柳村民风淳朴,他也不是勒索敲诈之人,因此只是勉强维护着比一般人家好一些的日子,要说大富大贵,这辈子本也看不到希望了。 万万没想到,夜萤竟然送了他一门发家的手艺。 夜里正自是把夜萤感激上了。 “我是在镇上的萧铁匠那打的,他打过一次,应该很熟手了。要不然,我看村里的刘铁匠手艺不错,应该也能打出来。” 夜萤如实道来。 “那我还是去镇上找萧铁匠打吧,他打过一次,有经验。” 夜里正板着脸,又去见村民了。 不过,夜萤分明看到他的脚步,轻快了许多。 村民们慢慢散去,夜萤凑到近前,这才看到,端翌已经把一只猪宰杀处理得差不多了。 猪下水放在一个大木盆里,这些田喜娘会去收拾。 猪肉则一块一块割成大块的,按部位和肉质切割好,放到另外两个大木盆里,有些一会儿就会被剁成馅料,一些会被做成大盘的封肉,一些会被拿去卤,一些会做成各种腊味……总而言之,一头猪能让一家人忙上好几天了。 端翌忙乎了大半天,饶是他平素拿刀惯了,也累得够呛,果然是术有专精。 夜萤看端翌累得出了身大汗,颇为心疼,便上前道: “端大哥,你别干了,接下来,让宝器和我哥干去。” 端翌一看收拾得也差不多了,他也不可能再去收拾猪下水啊,便点点头,放下手中的刀,顺带着把外罩脱了。 那外罩上都是星星点点的血迹,还有猪身上特有的味道,干活时,全身心投入倒不觉得,这下歇息下来,端翌才觉得难闻至极。 看着端翌脸上露出厌恶的表情,夜萤晓得那种难受劲,便道: “端大哥,你去泡个澡吧,我拿我哥的衣服给你穿,虽然不合身,但是勉强凑合。” 端翌犹豫了一下,觉得实在难熬,还是点头答应了。 热水是杀猪时烧的现成的,还余了一大锅,宝器便都倒入夜萤平素用的浴桶里,让端翌在夜斯文房内泡澡。 “呃,这香喷喷的,是啥味道啊?” 端翌闻着这浴桶里的香气很熟悉,便问边上加水的宝器。 “嘿嘿,这浴桶是平素夜姐姐泡澡用的,应该是她经常用的玫瑰精油的味道吧。估计是夜姐姐怕你臭了,给你点香的来冲冲。” 宝器嘿嘿笑着,懵懵懂懂。 一听这浴桶是夜萤平素用的,端翌心里就舒坦了。 他从来不用别人的浴具,本来还担心是夜斯文用的,却不曾想,夜萤竟然用她的浴桶给他用。 端翌倒是不知道,夜斯文平常哪有泡澡啊?能擦擦就很好了,根本没有他的浴桶。 若是知道了,端翌也不用担心了。 就在端翌泡得美美的时候,宝器又推门进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套新衣裳,道: “端大哥,夜姐姐知道你讲究,把夜大哥过年的新衣服拿来给你穿了。嘿嘿,还有内衣裤,都是全新的,下过水,夜大哥还没穿过,她全拿来给你穿了。” 一听这话,端翌更加舒坦了,笑道: “那斯文怎么办?过年岂不是得穿我穿过的旧衣了?” “别管他了,斯文哥最近可骚包了,已经做了三套新衣裳,把田大娘气得整天念叨他。可是斯文哥说,他是要成亲的人,当然要穿得体面一些,倒是让田大娘无话可说了。” 宝器就是个小八卦,从他嘴里,端翌能听到许多夜家有趣的事情,虽然细细碎碎,却是生活里的烟火气息,让端翌一向冷硬的心,也体会到一种家庭式的莫名温暖。 “哦,听说斯文要和村里的小霞姑娘下定了吧?” 端翌想起夜萤说过这回事,便随口道。 “是啊,听说就等节后了。斯文哥都等不及了,整天往刘家跑,都不见人影。” 反正和小霞下定的事情已经是举村皆知,夜斯文也想彰显主权,免得又发生上回小康父子来提亲的事,所以成日就以刘家女婿自居,每天陪在刘老汉身边,把刘老汉哄得眉开眼笑的。 说起来,夜斯文还真是有点本事的,但凡他想讨好谁,都能讨好和润物细无声。 刘老汉也不知不觉,就习惯了身边有他这么个人在。 “嗯,夜家也算是走上了正轨,真好。” 端翌眼里,掠过一道若有所思的眼神,宝器并没有留意到,又絮絮叨叨说了一些端翌不在时,夜家发生的有趣的事情,听得端翌嘴角不由地微勾。 只要是与夜萤有关的事,他听着就高兴。 “哎,端大哥,我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啊!”宝器小八卦又发作了。 “哦?”端翌竖起了耳朵。 “嗯,和夜姐姐有关,我无意中听到的。你可千万别对别人说。” 宝器神秘兮兮地道。今天万更,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明儿见,当然,若你不是紧紧跟随君,请往下再滑下手指,说不定会遇到我,未来更新君,江陌南。 第三百一十一章先打十大板 一听是和夜萤有关的八卦,端翌立即竖起了耳朵,由不得他不关心。 “呃,什么秘密,你快说?” “嘿嘿,我听夜姐姐和田大娘说,想要和吴大牛和离。” 宝器是往夜萤房里送炭时,无意中听到了,以他的小八卦精神,自然伸长了耳朵,听得有滋有味,全须全尾。 “啊?和吴大牛和离?” 端翌大吃一惊,一脸郁闷。 如果夜萤和吴大牛和离,他怎么和夜萤“接触”? 而且,也不知道夜萤什么意思,和吴大牛和离,莫非是喜欢上别的男人了?要不然,过得好好的,怎么突然想要和离? 端翌一时间有点吃味。 但是他只想着吴大牛就是自已,却忘了在夜萤心里,吴大牛是另外一个人。 “呃,不过田大娘没有准许,夜姐姐也就没有坚持了。” 宝器这种说话喜欢留半截的习性,让端翌恨不得胖揍他一顿。 还好这臭小子惯不会察颜观色,否则,方才他的喜怒皆露于脸上,岂不是让他笑话? 端翌板起脸,严肃地道: “和离自是不好,在我朝,律法规定,女子若是主动提起和离,要先打十大板,抗过之后,才能申诉缘由,你想,夜姐姐细皮嫩肉的,能抗过这十大板吗?” “啊?还有这等律法啊?我倒是不太清楚。” 宝器大吃一惊,思忖着要把这条律法找个合适的机会告诉夜姐姐。 我的天神啊,打十下板子,那屁股不得开花咧? 端翌此言倒不是吓唬宝器,实是不论哪个朝代,都是重男轻女,以男为尊,虽然本朝出过女帝,但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朝纲,因此这条律法还是真的。 端翌估摸着宝器那么关心夜萤,肯定会去和她学舌,便得意地勾勾嘴角,拿起澡豆,擦洗起头发和身体来。 香喷喷的浴桶,带着小女人身上的气息,让端翌别有一番滋味。 泡完澡,洗去一身劳作的腥膻味,端翌抹干身体,换上夜斯文全新的衣物。 夜斯文比较虚胖,而端翌虽然身材较夜斯文高大,但长期习武让他身材结实,因此夜斯文的衣物套在他身上勉强合适。 宝器看到端翌沐浴完毕,笑着挥动手里的几张纸,对端翌道: “端大哥,若是你现在无事,不妨和我去找下村尾的刘铁匠?我们要找他打一些器械。” “器械?做什么用?” 端翌注意到宝器说的不是农具。农家要打什么铁制的玩意,不一般是打农具吗? “这是夜姐姐专门设计的,让我们今后可以锻炼、强健身体用的器具。” “哦?这些是图纸吗?让我看看。” 端翌是习武的行家里手,平时天天练举重石什么的,但是若说到专门的铁制器具来强健身体,他的脑子里还真没什么概念,于是便拿过宝器手里的纸张翻了起来。 “这些都是夜姐姐画的,很简单吧?不过刘铁匠要价太高了,全套下来,竟然要五十两银子,我都舍不得,让夜姐姐别打了。 可是夜姐姐还是坚持要做,说以后她也要跟着我们练身子。” 宝器和端翌一边走,一边咕咕噜噜的。 端翌走出夜家的院门,回头就看到夜萤头上包着帕子,束着发,正在帮田喜娘腌猪肉。 而夜斯文则被分派去处理猪下水,正皱巴着脸,一脸忧愁。 好一副农家悠闲生活的美景。 端翌嘴角一勾,感觉自已的心弦在这样的图景中放松下来,他兴致勃勃地对宝器道: “这些器械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也不知道怎么使用,到时候,让你夜姐姐来教我们吧,既然她懂得设计出来,一定懂得用。” “我也是这么想的,你看,这一根横着的铁棍,说要锻炼身体,要怎么锻炼呢?我可是费了好多心思来猜,怎么也猜不出来。” 宝器指着夜萤图纸中单杠的设计。 “嗯,还有这么多圆形的铁饼,大小不一,看着是成套的,但是中间还留了个圆孔,也不知道做什么用?” 端翌摇摇头,觉得夜萤的设计还真是古怪。 呃,其实伦家不过是普通的举重杠铃啦…… 宝器和端翌交头接耳,往村尾走去,却突然一阵香风袭来,有个女子娇柔温婉地道: “哟,竟然是端大哥,好久不见,你从京城回来了啊?真是好巧,在这里遇上你。” 端翌不用抬头,就知道是夜珍珠。 呃,这个女子怎么如此不要脸,自已明摆着都拒绝了好几次,但是她还是见缝插针地贴上来。 “哟,珍珠姐姐啊,你今天这件新的棉袄真漂亮,是自已的手艺吧?” 不等端翌想好怎么赶走夜珍珠,宝器眼睛滴溜一转,下意识地开始维护起夜姐姐的“私人物品”来。 呃,没错,别看宝器没有宝瓶那么敏锐地察觉到夜萤和端翌的“奸情”,但是却觉得,能和端大哥那么随意说话的,也只能有夜姐姐了。 “嗯,是我的手艺。我的女红,在村里一向是数一数二的。” 说到自已的长处,夜珍珠立即骄傲起来,把下巴也抬得高高的。 “嘿嘿,这个我承认,看,象这种香囊,你一定也能缝得出来吧?不若珍珠姐再缝几个送给我们?” 宝器说着,从自已兜里掏出一个卷得皱巴巴的香囊,在夜珍珠面前晃了一下。 夜珍珠眼再瞎,也看得出这香囊是她此前在端翌进京时送给端翌的,当时端翌不收,她表面装着若无其事,但是过后,她气得把香囊扔在地上踩了好几脚,哪曾想这个香囊竟然落在了宝器手里。 “你,你个娃子,要什么香囊。” 夜珍珠此时却不好意思承认那和香囊是自已精心缝制的,看宝器那坏笑的样子,自已那天狠踩香囊的失态没准落入了他眼里,万一这事他和端大哥说起来,自已形像就毁了。 夜珍珠想到这,便不敢骂宝器,只好哼了一声。 “哎,男人都有香囊嘛,你看端大哥也有香囊,那是夜姐姐送他的,我看着好生羡慕,可是夜姐姐手艺太差了,缝得歪歪扭扭的,我觉得还是你的手艺好啊!” 宝器这话,象一巴掌打在了夜珍珠脸上。嗨,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三百一十二章极可怕的生物 此时正好露出他系在腰间的香囊,行家里手一看,就知道那香囊缝得蹩脚极了,香囊外面,歪歪扭扭绣了两只不知道是鸭子还是鸳鸯,丑陋无比,偏生端翌把它挂在了腰间,无比珍爱。 若是别人的香囊夜珍珠早就嘲笑开了,但是这是夜萤的香囊,如此蹩脚的手艺,竟然能得到端翌的器重,郑重地挂在腰上,夜珍珠不由地气得脸都白了,她一跺脚道: “端大哥,夜萤虽然是我的堂姐,我实是不该说她什么,但是她既然嫁了人,就不该再去撩你,如此败坏名声,我想吴氏的人也是不肯的。 若是她今后懂得避让,晓得羞耻也好,不然,虽然她是我堂姐,也姓夜,少不得我也会去和吴家的人说道说道,让这个不知羞耻的小蹄子收敛一些。要不,就等着沉塘吧!” 这话,竟然是连端翌也威胁上了。 看来,女人若是投入了感情而不得,实是极为可怕的生物。 端翌听着本无所谓,但是一听夜珍珠竟然把这件事提升到威胁到他小女人性命安全的层次上,便脸色一沉,冷冷地道: “珍珠姑娘,你老是肖想自已得不到的东西,看来已经走火入魔了。我警告你,若是夜萤有什么差池,我第一个拿你是问。 告诉你,我手上也不光是猎兔子的,老虎和豹子这样的凶兽,死在我手下的也不在少数。” 说到这里,端翌把“死”字咬得特别重,身上也散发出一股无形的慑杀之力,听得夜珍珠一阵哆索,觉得眼前的男人冰寒入骨的眼眸,仿佛能穿透她的肌肤,若是她真有不善之举,这个男人怕是会把她挫骨扬灰了。 夜珍珠吓得身上冒了一阵冷汗,一直到端翌和宝器绕过她,走远了,才还过魂来,失魂落魄地往家里跑去。 这一回去,由于受到刺激和惊吓,再加上出汗后,站在风口吹了凉风,夜珍珠竟然病倒了。 这一病,足足十天半个月才好一些,这是后话。 当日,宝器和端翌走到刘铁匠的铺子前,宝器却是一脸痛快的表情对端翌道: “端大哥,你真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哟,何出此言?” 讨厌的夜珍珠不在眼前,端翌便收起慑人的森冷之意,脸上变得软和了许多。 “端大哥,珍珠她方才出言无状,侮辱了夜姐姐,你立即替她找回了场子,若是夜姐姐知道了,定是极为安慰的。” “哼,臭小子,学着点!” 端翌一楞之后,揉了一把宝器毛茸茸的圆脑袋,这家伙还是挺聪明的。 撩妹,靖王爷也会嘛! “哦,这就是夜姑娘要打的东西啊?明天可以完工部份,她既是急着要,我先赶她这份工,五日内可以全部完成。” 刘铁匠是个墩实的壮汉,手臂因为长期打铁,而显得肌肉鼓突,和军中的力士相比,也不相差上下。 宝器看着挺羡慕的,还上前问刘铁匠,如何才能练出这一身肌肉来。 “小家伙,你天天来打铁就成。保你一年就有这样的肉疙瘩。” 刘铁匠对宝器的神力十分中意,觉得若是能收他为徒,便白得了一个大劳力。 “真的?刘铁匠莫不是想收我为徒?” 宝器忽然觉得,自已力气大,做一个铁匠也挺合适的,而且有一门手艺的话,以后找白雪家求亲,岂不是更容易一些? “呵呵,宝器只要你专心练武就成,其它的先别考虑。” 刘铁匠正待出声,端翌却出言道。 听这话明显就是不让宝器来学徒的意思,刘铁匠嘿嘿一笑,也没再说什么。 宝器回去的路上,有点郁闷地对端翌道: “端大哥,我去学门手艺不好吗?你为何要阻止刘铁匠收我为徒?” “你这是目光短浅,你的神力,若是放在铁匠铺里,也就是多一个小铁匠罢了,但是若是放在其它更合适的地方,比如军中,或许就是一个少年将军了。” 端翌倒不是瞎吹,整个大靖王朝的军伍中,能有如此神力的,宝器还是头一号。 以前教授宝器武功,他是怀着可以白天来夜家的心思,但是现在随着宝器学武的深入,他发现宝器悟性很强,已经有意打造他往军伍方面发展。 “啊?将军,那可威风了。是比铁匠威风。” 宝器点点头,想着将军那可是骑高头大马的啊,如果自已成了那样的人物,白雪肯定会嫁给自已,不由心中一腔热血沸腾。 “呵呵,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也不是一入军伍就能当将军的,还要立下战功才可。” 端翌点拨他。 “嗯,端大哥,我什么时候能参军?我爹也是军人,听说还是个百伕长,可惜死在了北疆,否则,我们一家也不会流离失所,如此落魄。” 宝器有点黯然道。 “人都说老子英雄儿好汉,你爹即是百伕长,你须得有信心,做上千伕长,将军,这样才不辱没你爹的威名。至于参军,我朝规定13岁就能参军入伍。” 端翌一番唇舌鼓动,宝器果然心劲提了起来。他要参军入伍,还得等两年,不过这两年,他不会虚度,趁着还有时间,赶紧学好武功才是正理。 往后的日子,宝器学本事的心更强烈了,而端翌教他的,也都是战场上的实战招数,往往是一招致命的。而宝瓶则依旧走的是普通拳脚的套路,端翌只要求她能替夜萤抵挡一二即可。 这一天天气挺凉的,夜萤手泡在山泉水里,都被泡僵了。不过要清理整头猪,光靠田喜娘一个人是不够的,作为女儿,她自然要尽力帮忙。 还好,想着今后有好吃的腊肉吃,夜萤也就任劳任怨了。 不过,这时她想起从前看到的一种香肠的制法,便有心试试,端翌回来时,她正搅拌馅料,忙得不可开心呢。 “我来帮你。” 端翌见夜萤吃力的样子,便挽起袖子,要替她搅拌馅料。 “你不是光泡过澡吗?小心又弄脏了。” 夜萤有点不好意思。 端翌虽然习武,但从他的衣着打扮来看,一向收拾得齐楚干净,山居又有下人伺候,夜萤晓得他是个爱干净的人。今天让他杀猪已经很为难了,现在还支使他干活…… 第三百一十三章你侬我侬 “没关系,一会再洗洗手就成了。” 只要能往夜萤身边凑,端翌还真不惮动手。 只见他利落地卷起袖子,接过夜萤手中搅拌用的铲子,帮着夜萤开始搅拌起馅料来。 “哎,还是你有力气,这么几下,就搅拌均匀了。” 夜萤一看端翌手脚麻利地劲,赶紧狗腿地拍拍他的马屁。 很难得呐,就算是后世,也少有男人会帮女人做家务的。 一般是下了班,回家甩了鞋子,即便是月薪四千的男人,也象个二五八万的大爷一般,掏出手机玩网游,把所有家务活都扔给女人。 端翌还是个古代男子呢,谁日后能嫁给他,真是幸福极了。 夜萤一边暗暗眼红端翌未来的娘子,一边禁不住觉得,这样的时光,惟愿岁月静好,能长长久久停留在这一刻。 端翌被夜萤一夸,不禁比杀了个北疆将军还得意,挺起胸膛,更加卖力。 “哎,这是什么味道啊?啊啾!” 端翌搅动馅料间,就闻到一股辛辣味扑面而来,不禁打了个喷嚏。 “我在这馅料里多加了点胡椒粉,你上次拿来做水煮活鱼时剩下的,香肠里加了这个会更下饭。” 夜萤只觉得可惜没有辣椒,若是有辣椒的话,香肠的味道会更好。 哦,对了,辣椒可是美洲的植物,若是王财主到了美洲,切记让他带上辣椒回来。 对了,还有玉米…… 夜萤想得美滋滋的,突然还想到可以做玉米肠吃…… 好吧,王财主还没出发呢,她的发散思维也太远了。 不过,夜萤打定主意,要把辣椒、玉米的样子画下来,免得王财主一行到了美洲,不识得宝贝,带回一堆有用没用的,真正重要的却没带回来。 端翌看到夜萤的思绪又飘忽了,便拿手在她面前晃了一下,问道: “在想什么呢?” “想好吃的香肠,一会做完了,我烤给你吃,这香肠啊,用来烤最香了。” “嗯,你将弄些稀奇古怪的吃食。我在京城里亦是闻所未闻啊。不过,说实话,挺好吃的。” 端翌回味悠长的道。 上回夜萤“大方”了一回,请大家吃了一顿饭,结果那顿饭让大家回味到现在。 其实,端翌最喜欢的就是自家小女说做美食时的利落劲,谈起美食时眉眼放光的样子,吃起美食来,一副身体力行的爽快劲。 关键是,她怎么吃还不胖,一直纤肥适度,尤其是被他开发之后,那股言语不能言说的媚态丰流,更是在她的肌肤下隐隐流溢。 端翌靠近她的身边时,还有一股隐隐的女人香从她身上传来,端翌觉得这股味道特别好闻,忍不住想要靠她更近一些。 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香胰子,这香味若有若无的,简直让他欲罢不能。 “喂,端大哥,你一直抽动着鼻子干嘛?是不是馅料里有什么异味?” 夜萤一句话,让迷醉的端翌吓得清醒过来,他尴尬一笑,道: “估计是胡椒的气味太浓了。夜姑娘,这样算是搅拌均匀了吗?你要开始做香肠了吗?” “要的,看我哥那肠子洗好没,要把肠子翻转洗净,分离出肠衣,也挺要功夫的。” 夜萤到自来水边看夜斯文的进度,见夜斯文已经把大肠洗好,小肠的肠衣也洗出部分,便不吝夸奖道: “哥,你这回倒是手脚麻利,不错,这样我就可以先灌肠了。” “妹妹啊,我的手都洗得要掉了,一会你把那什么润肤油给我一罐抹抹,不然明天该生冻疮了。” 夜斯文举着红萝卜一样的手指头,对夜萤表功。 “哼,我上回才给你一罐,这么快就没了?” 夜萤才不信夜斯文能这么快用完了,肯定是又是讨好吴小霞去了。 夜萤自然不是小气的小姑子,只是觉得,夜斯文这么鬼鬼祟祟的样子很惹她讨厌,要给谁就直接说嘛,还这么转弯抹角的,好象她真的很小气似的。 “呃,也不是抹完了,其实那罐我拿去送给小霞了。没想到小霞一用,她两个妹妹都喜欢。我就想着,能不能你再拿两罐给我,我给她们姐妹一人一罐。 可是又怕你生气,所以我才……” 夜斯文一脸欲言又止。 原来,夜斯文是怕自已表现得太疼小霞姐妹,会让夜萤吃味。 夜萤哭笑不得,笑道: “以后你有什么就坦承说,嫂子姐妹都还不错,既然她们喜欢,我送她们一整套的化妆品,才不象你这么小气,只送个润肤油。” 夜萤如此大方,夜斯文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化妆品,但是妹妹出手的东西,从来不会是什么差劲的,夜斯文顿时大喜过望。 “嗯,那你赶紧洗肠子,我马上要用……” 呃,夜萤一句话,又把夜斯文打回“冰冷”的现实中。他哀怨地把手插入木盆里,开始搓洗起肠子来。 田喜娘在院子另一角架起的大锅里,做卤煮。 什么猪头、大肠、猪肝等等,全部扔在一个锅里,煮得香喷喷的。 厨房里的大锅,则用来熬猪油。 猪的肥肉切下来,扔到锅里慢慢熬出油来,这些油熬出来后,待冷却凝固了,便装进坛子里,用来炒菜或者拌饭,都是上好的美味。 更别说熬完猪油后剩下的肉渣子了,加上盐巴干炒一下,香喷喷的直接可以拿来做零嘴了。下饭自也是极好的。 夜萤把透明的肠衣拿到馅料边,让端翌撑起肠衣,然后把馅料往里填充。 “这些是过年可以用的,到时候咱们吃火锅,我得多准备点火锅料。大骨汤多熬一些……” 夜萤絮絮叨叨的。 这些无聊琐事,却让端翌听得十分入耳入心,总感觉一种生活踏实的滋味在心底如野草般蔓生。 一直忙到傍晚,一头猪才收拾得差不多。 主要是这个时候没有冰箱,虽然是冬天,还是得趁着新鲜,能卤的卤,能做腊味的做腊味,才不会糟蹋了一只猪。 田喜娘看着家里四处都吊满了一串串的腊肠,还有夜萤说的香肠,简直感觉比什么年画都要美。 没想到,今年否极泰来,竟然能过一个肥猪年。 第三百一十四章男人不能说不行 “娘,中午随便吃了点面汤,今晚总得吃点好的吧?” 夜斯文看着总算收拾得差不多的大肥猪,嘴里的馋虫就冒上来了。 “行,你们爱吃啥?娘给你们做。还有端翌,也一起留下来吃晚饭,今天多亏了你,一个人从早忙到晚的,连水都没怎么喝。” 田喜娘觉得最受累的还是端翌了,便十分热情。 端翌心里喜滋滋的,嘴上只道: “没事,不辛苦,往常我们练武,一天总要举石柱子百来下,这算什么?” “娘,还是让妹妹做吧,她做得好吃。你做的啊,也就我们几个吃,请端大哥这位大师傅吃饭,人家肯定食不下咽啊!” 夜斯文哪壶不开提哪壶。 田喜娘跳起来就要打他,夜斯文赶紧抱头鼠窜走。 不过,和往日夜斯文说她做的是“猪食”来比,田喜娘至少现在舍得多放点油了,因此她总觉得自已做的已经很好吃了,没想到夜斯文又来打击她。 在外人面前不给田喜娘面子,她自然要暴起…… 端翌觉得,这一家人相处的方式,和皇室截然不同,充满了生活气息。 自已一家人在一起,永远都是端着、崩着、客客气气、彬彬有礼。即便田喜娘跳起来追打夜斯文显得十分粗鲁,但是端翌却看得津津有味。 “端大哥,你傻站着干嘛,来,你力气大,帮我揉面。” 夜萤毫不客气地又指派上了。 端翌就喜欢夜萤这般不把他当外人,他摸了下鼻子,欣然点头答应了。 “揉面干吗?做面条吗?” 端翌问道。 “发面,做肉包,菜包,笋包,嘿嘿,你能想出来的所有包子。” 夜萤早上吃了一大碗田喜娘做的点心,原材料好,即便田喜娘手艺差了点,那肉质之鲜美,差点没把她的舌头吞进去了。 所以把大事情都忙完了,夜萤便想着做好吃的肉包子。 “这么多包子?光料都得备好一会吧?” 端翌讶异。 “是啊,所以你揉面,我备料。哎,可惜,咱们村里没有卖海鲜的,不然还可以做鲜虾馅的包子。” 夜萤对包子还真有偏执性的嗜好,主要是她穿过来时,第一顿吃的最好吃的东西就是肉包了,所以印象太深,以至于一有机会,就想重温那种感觉。 端翌费劲地开始揉面,夜萤想做那么多包子,他揉的可不是一小团面,而是如脸盆口大的那么一坨。 “哟,端大哥,你还真的会揉面啊?” 夜萤从屋外洗笋干进来,看到端翌揉得象模象样的,不由感叹了一声。 “啊?你以为我不会揉面吗?告诉你,以前小时候过年,家里做饺子的面,都是我揉的。” 端翌想起以前在北疆过的新年。 童年的新年凄风苦雨,还好有娘亲一力支撑着整个过年气氛。 如果不是有娘亲的记忆,端翌都不愿意回想那些在北疆的日子。 每逢佳节必思亲,端祉过年时,也会让淑妃做水饺,遥祭中原,期待有一天能回到大夏。 对端翌来说,若是没有娘亲,那段记忆简直屈辱。 此时,端翌听着夜萤的话,无意中说来,却没有往昔想起在北疆包水饺时的沉重,反而多了几分沉沉的思念。 “哟,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勤快的小伙子。好吧,今晚上揉面的事,都由承包了。” 夜萤乐呵呵地道。 端翌怎么觉得自已好象被夜萤暗中下了个套? 不过,他被套得甜甜蜜蜜,心甘情愿。 端翌的大手很有力,面团在他手里老老实实的。这时候没有专门的酵母,只有老面。 夜萤找到之前做馒头剩上的老面递给端翌,端翌把老面揉碎,均匀地揉在面团中。端翌一手用力扶面盆边沿一只手用手背发力蹭盆子的边沿直到盆边无粘着的面为止,然后他使地搓双手,等双手没有粘着面了,才用双手压手腕的力量挤压面块,反复倒腾,至面块柔软光滑。 “端大哥,行了不?” 过去发面的一向是田喜娘,夜萤并不在行,所以见他停下手里的动作,便问道。 “应该可以了,做到三光就差不离了,接下来等着发酵。” “什么三光?” “盆光、手光、面光,看到没,就象这样。” 端翌见擅做美食的夜萤也有不知道的时候,而这恰又是自个唯一会的关于制作美食的专长,不由一阵得意。 “嗯,果然手劲大好用。” 夜萤总结了一句。 端翌:“……” 端翌找夜萤拿来一块湿的干净布,熟练地盖在面团上,才道:“这样放三个时辰发面,发好后再包馅,不然蒸出来的包子,就不会松软好吃,变成一团硬疙瘩。” “啊,要发这么久?那全部包子做完,岂不是天要亮了?” 夜萤打怵了。 可是发了这么多面,不能浪费啊。 现在粮食多金贵啊,浪费白面,等于践踏粮食,夜萤还真做不出来,真是自已发的面,含着泪也要包完包子。 “不怕,我帮你包。做面食,我们北方人擅长。” 端翌看着一脸惆怅的夜萤,毛遂自荐。 暗卫们打了个呵欠:王爷,你一早忙活,现在又从屠夫变成了包子大师,美人当前,真是活力四射。可怜的我们都困了。 “嗯,只能这样了。不过端大哥,你能行吗?要熬夜的呐!我看你一早来就端着熊猫眼,昨晚上没睡好吧?今天再熬夜还行吗?” 呃,又说我熊猫眼,熊猫眼还不是因为你煎了一夜的烙饼吗? 端翌心中“吱”了一声,却注意到夜萤用了一句“你能行吗?”呃,男人不能说不行。 端翌脸上带着笑意,撸起袖子,有意无意地鼓突着手臂上的肌肉道: “完全行。” 好样的,王爷,男人不能说不行! 众暗卫松了口气,可不能在夜姑娘面前灭了自已身为男人的威风啊! 夜萤只觉得厨房内气氛似乎有些不对,为什么突然感觉有一种从凝滞到放松的过程? “嗯,那好,咱们今晚准备熬夜吧,明天一大早蒸出肉包子,我还可以趁热拿一些送给亲邻。” 夜萤兴致勃勃地道。 第三百一十五章端翌和绣花针 其实呐,端翌并不擅长包包子,若是让他做做开花馒头还成,因为军中行伍,极度艰苦的条件下,端翌也见过伙头军做馒头。 想以他的资质和眼力,这馒头还不容易啊?把面团起来就是了…… 可是包子就为难了,要放肉馅,还得保证馅料不漏出来。 让端翌包包子,形像地说,就象让夜萤拿绣花针一样,都十分为难呐! 不过,端翌想着如果回山居,他不能抱美人在怀,岂不是又要翻一晚上烙饼? 那还不如在这里帮着夜萤包包子呢,还能时时刻刻看到自家的小女人。 “啊?这是鱼的造型吗?” 宝瓶看到夜萤的包子还与从不同了,顿时一阵惊艳。 呃,没啥,网上好多教程呢。 作为一名资深吃货,夜萤每次在微博上看到这些有趣的美食教程,都会默默记在心里。 “这个啊,若是过年祭拜时用,就叫年年有余。” 夜萤解释道。 “真是好彩头,年年有余。”宝瓶笑嘻嘻地,“如果村里人看到,大家都跑来向你学了。” “嗯,夜姑娘一贯是心灵手巧的。” 端翌不无宠溺地道,眼神里满满地欣赏流溢。 宝瓶正好瞥了一眼端翌腰上的香囊,便安静地不敢附合端翌。 呃,端大哥这么说,有时候好象也挺昩着良心的呐。 男人啊! 宝瓶有点成熟地心里叹了口气。 宝器揉着眼睛,已经发困了,他哀叹道: “夜姐姐,你干嘛做这么多包子啊?要做到明天早上吗?困死我了。” “刚才我出门倒水,正好碰上白雪,她说一会过来帮我们包包子。” 夜萤也不看宝器,一本正经地道。 端翌不明所以,白雪?白雪是谁? 谁知,宝器却马上精神了: “呃,我突然不困了。等开锅了,第一锅的包子要让我们吃个够。” 宝器很“诚实”地揉了下眼睛。 厨房门“呼”地一声开了,带来了外面的冷气,白雪出现在厨房门口,厨房内暖暖的气流让她狠狠打了个喷嚏: “啊啾,今儿天气突然变冷了,冻得耳朵要红了,明天早晨一定会下霜的。” 白雪一进屋,就咕咕噜噜地道。 “下霜?这可是今年的头霜。明天就可以吃头霜芥菜了。头霜芥菜可甜了。” 田喜娘正忙着烧锅,把水烧热,就可以蒸包子了。 虽然田里的芥菜大部份都砍来做咸菜了,可是大家都会在田里留一部分,好吃新鲜的。 这头霜芥菜,是村里人冬天的美味。 宝器一看白雪,眼睛便亮了,手也不揉了,“霍”地站起来,上前讨好地对白雪道: “那么冷,干嘛不早点睡啊?躺在热被窝里多舒服。” 白雪的脸上掠过一丝尴尬,似乎不懂得怎么回答宝器。 夜萤见白雪进来,原本就注意观察着她和宝器呢,哎,面对小情侣时,谁没有八卦之心呢? 这时,夜萤也看到白雪脸上的尴尬之色,心里不由一阵疑惑,但想着屋内人太多,便岔开话题道: “谁象你,那么会偷懒。别问了,让白雪坐在灶边这个位置暖和一下。” “哦。”宝器傻傻地抓抓头,然后赶紧扯着白雪的衣袖,道,“这边最暖和了,坐到夜姐姐身边。” 白雪见宝器不再追问,松了口气似的,便坐到夜萤身边。 她一坐下,夜萤便感觉有她竟然带着一阵寒气飘来,可以想象,方才在外面是有多冻了。 白雪刚坐下时,身子还在发抖,烤了好一会儿火,她才慢慢平静下来。 “夜姐姐,多谢你上次的润肤油,我现在手上的皮肤好了很多。” 白雪洗干净手来包包子时,伸出手,夜萤便见白雪手上的皮肤果然不再皴裂了,她心里也很高兴。 端翌板着脸,一本正经地“伺弄”包子,开始时笨拙地把馅料和面捏在了一起,现在好不容易捏出个样子来了。他不禁勾起嘴角,脸上带着得意之色。 夜萤斜斜看了端翌一眼,见他如此乖顺、耐心地学着包包子,脸上也不禁露出甜蜜的一笑。 此时她一点困意也没有。 还有什么比和喜欢的人做一件事更有趣呢? 夜萤少不得更加卖弄,金鱼造型的包子做了一个又一个,如果蒸熟了摆上桌,肯定是特别吸引眼球的。 夜萤手一伸,无意中触到白雪身上的夹棉衣,“唰唰”地响,咦,不对,棉衣怎么是这种声音? 夜萤留了意,过一会,她伸手拿馅的时候,又故意触碰了一下白雪的后背。 没错,还是“唰唰”的声音…… 夜萤心下有些了然。 白雪的棉衣里,絮的不是棉絮。难怪她会冷成这样。 大家一起包,速度就很快,不一会儿,就凑满了能蒸一笼的包子。 正好田喜娘也把水烧开了,夜萤便先蒸了第一笼。 见好吃的在望,宝器立即来了精神,对白雪一脸殷勤地道: “夜姐姐调的肉馅里面放了胡椒,辣辣的,还能暖身呢。” 白雪羞怯地点点头。 这些天,她和夜家的人相处了一段,觉得这家人都挺和气的,虽然宝瓶和宝器都不姓夜,但是他们在夜家也如鱼得水,说明田大娘并没有苛待他们,白雪不禁暗暗有些羡慕。 “碰”,这时,厨房的门被人用力打开了,夜斯文披着一身寒气走进来,嘴里“呼呼”冒着白汽,一进屋内,直跺脚道: “冷死了,外面开始下霜了。今晚上这么冷,没准就冻死人了。” “去,你这孩子,要过年了,说什么不吉利的话呢?”田喜娘有点倦乏地从灶下起身,嘴里骂着夜斯文,边道,“你来烧火,娘有点累了,去躺会。” “娘,马上可以吃包子了,你吃了包子再睡吧?” 夜萤对田喜娘道。 “哎,不了,明天早上再吃也一样,有点撑不住了,眼皮象要粘住一样。” 田喜娘脸色有点不太好,夜萤一想她一大早就起床,烧水准备杀猪各种,难怪累坏了,便点头道: “也成,明天早上热了吃了一样。” 田喜娘开了门,往自已厢房走去,脚步有点虚浮,夜萤看着她的背影,莫名有点担心。嗨,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明儿见…… 第三百一十六章白白胖胖的包子 “萤妹,是不是所有的包子都放上去蒸?” 夜萤想上前问下田喜娘,却被夜斯文在背后一叫,只好转身回了句: “全部放上蒸,一笼蒸不完,就两笼嘛!” 这一打岔,夜萤也就没再追上田喜娘去问。 半个多时辰后,蒸锅里开始冒出热腾腾的香味来,大家忙到这时候,肚子也饿了,被这香味一勾搭,顿时馋虫全冒出来了。 夜萤掀开锅盖,一股肉香、麦粉香夹杂着蒸汽扑面而来,夜斯文不禁吞了一下口水,迫不及待地问道: “萤妹,熟了吗?” “熟了,可以再蒸一锅。” 夜萤让夜斯文把柴撤走两根,先把火弄小点,然后拿了筷子,把蒸笼里蒸好的包子,一个个夹出来,放在大木盆里。 “哟,这面发得不错,看这包子,一个个白白胖胖的,让人食欲大开啊!” 夜斯文把沾了灶灰的手往两边裤子上一蹭,然后伸手,也不管烫不烫的,就把肉包子拿起来,往嘴里塞。 “哥,看你馋的,真是。” 夜萤一看夜斯文这作派,真是给她丢脸,没看到客人在吗? 端翌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发得白白胖胖的包子,觉得自已又掌握了一门手艺呐。 不过,再白再软和的包子,也及不上自家小女人胸前那对包子柔软、有弹性,放在手里,百玩不厌。 正想得入神呢,夜萤晃到端翌面前,递给他一块碗,碗里是两个白白、软软的大包子,还放着一双筷子: “端大哥,你尝尝。这面可是你发起来的,果然是练武之人,有力气,面发得可漂亮了,又白又软的。” 夜萤十分满意,胸前的朱果隐在棉袄之下,并不十分显形,端翌却知道它美好的滋味。 于是不由地吞了口口水,耳朵尖不知不觉红了。 他接过碗,用筷子戳起一个包子,塞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咬了一大口,只觉得一阵辣香传来,肉馅和一般现在农家包的不一样,瘦肉居多,肥肉较少,但却正合端翌的胃口。 他是富贵人家,自是不会喜欢吃肥腻的食物,只觉得这包子十分鲜爽适口,便连连点头称赞,道: “好吃,比我在京城里吃的狗不理包子还好吃。” 呃,京城还有狗不理啊? 夜萤抿嘴一笑。 那边厢,宝器也夹了两个包子递给白雪,白雪犹豫了一下,她有过在夜萤家吃东西的经验,知道如果推托,夜姐姐反而不高兴。 这点夜家倒不象村里其它庄户人家,对吃食上看得很紧,所以白雪还是接过来,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 不用说,这是白雪这辈子吃过的最美味的包子了,热呼呼的食物,热呼呼的厨房,白雪顿时觉得全身都暖洋洋的。 “哎,夜姐姐,肥肉少了些,嚼起来不香。” 宝器咬了几口包子,抱怨道。 “就你这小肚子,还整天吃肥肉。” 宝瓶摸了把宝器圆圆的肚子,嘲笑他。 夜姐姐吃穿都有讲究的,什么脂肪不要摄入太多,不然会导致肥胖…… 听夜姐姐唠叨多了,宝瓶也跟着讲究起来。 女孩子都是爱美的嘛,一胖毁所有,谁不怕? 所以,对这瘦肉包子,她没有意见。 当然,这村里就没有几个胖子,有胖的也是天生的,都是田里劳作的农村人,家里炒菜连油星也不放的,哪胖得起来啊? 倒是宝器这个大肚汉,连夜家丰衣足食后,“噌噌”地胖了起来,现在还没抽条长个,真的有了小肚子。 白雪顺着宝瓶的手盯着看了一眼,哟,宝器还真有小肚子,白雪不由“噗次”一声笑了出来,道: “咱们村里,有小肚子的还真不多见呢。” 宝器脸涨红了,觉得被宝瓶败坏了形象,小脸涨得通红道: “我这是福肚,田大娘说了,这表示有福气。” 说完,又挺了挺圆圆的小肚子。 “呃,是,是福肚。放心吧,等你再过两年,抽条长个了,不光没有小肚子,人也会长高的。” 夜萤拍了拍他的脑袋。 端翌看着这其乐融融的场景,只觉得身上孤萧之气慢慢散去。他原本是个极喜欢孤单清冷的人,现在身处陋室,看着大家伙热热闹闹的,尤其自家小女子穿行其间,充满了人间平常日子的烟火气息,不由地心里暖融融的。 这时,夜萤走来,碰了碰端翌的手臂,伏到他耳边道: “白雪身上的棉袄,我看里面竟然没有棉絮,不知道夹层里絮的是啥,我找两件旧棉衣送她穿。你帮我盯着这点这里,别让他们吵起来。” 夜萤说话的气流,热热的,喷在端翌的耳边,麻痒舒服极了,靠近端翌身边时,她身上那股清甜的气息愈发明显,让端翌几欲一把拉着夜萤,就舍不得放开。 还好,端翌终是克制住自已,点点头,看着夜萤打开厨房的门离去,这才清咳了一声: “别吵了,还得继续蒸包子呢,你们吃完,得赶紧动手了,不然天亮都包不好。” 端翌素有师傅的威严,被他一叫,所有人都不好再吵嚷,于是大家吃完包子,便继续动手包了起来。 不一会儿,夜萤手里提着个包袱走了进来,见屋里意外和谐,大家都安静地在包包子,不由地冲着端翌一笑,晓得是他的功劳。 可是这功劳也未免太惊人了,大家一本正经地包着包子,都没有人敢说话,夜萤进来,才打破了僵滞的局面,屋内的气氛顿时一松。 夜萤笑道: “对了,咱们还没吃过豆芽馅的包子呢,这回放点豆芽进去。” “夜姐姐,再加点肥肉。” 宝器一听夜萤要调新馅,赶紧示意。 “成,这回就包一半肥的一半瘦的,肥的多捏几个褶子,这样蒸好你们就各自选取,喜欢肥的和瘦的,自已挑。” 夜萤话一说,大家自然没意见。 于是这一笼新调馅的包子出笼时,大家都充满了期待,夜萤把蒸熟的包子放在木盆里时,结果发现,挑了瘦肉馅的,只有自已,端翌,还有宝瓶……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三百一十七章里面絮的是不棉 “肥肉吃太多不好。”夜萤呐呐地道。 她知道宝瓶挑瘦肉馅的,是受了自已的影响,端翌或许是看她挑瘦肉的也跟着挑,但是没想到哇,大家都爱吃肥的。 夜斯文吃得满嘴流油,还道: “萤妹,你多包点肥肉馅的,我赶明儿送些到吴家。” 夜斯文一口咬下去,肥油四溅…… 夜萤恨恨咬了口瘦肉馅的包子,这不是香喷喷的,味道可好了吗?哎,果然和他们有代沟,隔了几千年的代沟! 鸡叫第二遍时,夜家才把所有的包子都蒸好。大家都困得不行。夜萤便让大家都去小睡一会。 可是看到端翌,夜萤为难了。 自家的宅子现在也不大,根本没地方让端翌睡啊?天这么黑,让他赶回山居也不安全。 倒是夜斯文灵醒,他道: “端大哥,你和我凑合躺一下吧?” “也成!”端翌点点头,眉头一挑道,“看来,我也要在柳村置办一套宅子,这样,若是遇到什么不方便的时候,也有个落脚处。” “端大哥,置办什么宅子啊,我家新宅起来后,还怕没地方让你住?” 夜斯文一句话否定了端翌的说法。 宝器见白雪往屋外走去,便起身端了一盆的肉包跟在白雪身后去送她。 夜萤追出去,手里拿着那个旧包袱,对白雪道: “白雪,我这有两件旧棉衣,我现在穿已经太小了,你若是不嫌弃,就拿去穿吧?反正放着也是招虫咬,而且若是要搬新宅的话,这些旧衣物怕是都要倒腾掉。还不如你拿去穿呢!” 说实话,夜萤啰哩八索一大堆,还是考虑到照顾白雪的自尊心,生怕她会觉得,自已有被施舍的味道。 可是白雪迟疑了一下,却开心地伸出手接过来,笑道: “夜姐姐,太好了,我们家,都没有棉衣穿,前几天还好,还能抗着,今天一下霜就受不了了,冻得直哆索。” “没有棉衣?你身上这件不是吗?” 宝器瓮声瓮气地随口问道。 “这件是絮了稻草的,一点也不保暖。” 白雪说着,抻出衣角,那里有个破洞,她从里面扯出几根东西来,举到夜萤面前,竟然真的是稻草。 “啊?稻草啊,这怎么行?” 夜萤大吃一惊,她是从富足的国度穿越过来的,来到这里后,也没受几天苦,转眼就忽悠了王财主一笔“巨款”,过上了宽裕的好日子。 就象现在,她十斤新棉被盖着,上好的精炭烧着,簇新的棉衣暖暖的穿着,听到白雪身上的“棉衣”絮的是稻草时,真是一时转不过弯来,难以想像。 “怎么不行?咱村里人多的是穿稻草的呐。村尾的刘大娘,一个人住在庵里,我怕是白天得帮她打一捆柴,她也没有棉被和棉衣,若是晚上没有烧点柴,恐怕这一冬都不好熬。” 白雪真是个善良的姑娘,自已的事还没解决呢,就想到了别人,宝器感动地道: “白雪,我和你去打,打一大捆,让刘大娘有足够的柴烧。” 夜萤听了白雪的话,才猛地意识到,柳村这个小村子,其实还很穷,平素大家都下地各种忙,她也很少和村里人打交道,可是大家伙都这么穷,她是不是也要想办法帮着村里人致富奔小康呢? 夜萤自然没有在村里博取大家好感的想法,只是本性善良,再加上她从前的职业是记者,记者一向不是为弱势群体奔走鼓与呼吗? 看来,她以后是得好好想想,怎么帮着村里人一把了。 看看吴凤奎就知道了,一人独富也不是事啊,她若想在这里长治久安、安居乐业,至少也得让乡亲们过上冬天能穿棉衣、盖棉被的好日子。 夜萤头脑里出现了一个“杀富劫贫”的计划…… “白雪,村里人没有棉被和棉衣的有多少户,这些要问谁啊?” 夜萤突然间问这个,让白雪有点懵,她想了下,道: “具体我是不清楚,但是平素里接触的村民,八成都没有,具体可以问问里正吧。” “哦,没错,老叔公应该最清楚了,瞧我这脑子,没睡觉都困糊涂了。” 夜萤拍了拍脑袋,见宝器把那一盆肉包都递给白雪,她也没说什么,本来就是宝器不给,她也会送给白雪的。 只是宝器如此落落大方,把自已当成这个家的主人,夜萤也很高兴。 白雪又想推辞,看到这么多肉包,她可紧张了,道: “我在你们家已经吃了很多了,吃还拿,多不好意思。” “白雪,你别客气了,带回去给王叔王婶尝尝,你也帮了一晚上的忙了。” 夜萤劝道。 “哪里,我还蹭了一晚上的炭火呢。”白雪红着脸笑嘻嘻地道,“在家里冻得发抖,根本睡不着。” 夜萤心里沉了一下,道: “我随你去你家看看。” 白雪点点头,拿着肉包,进了她家的院子,推开边上厢房的门,夜萤借着朦胧的晨光一看,这屋里竟然连张床也没有,只是在墙角堆了一堆稻草,稻草上隆起一堆东西。稻草前面则是一堆黑乎乎的灰烬…… 听到开门声,稻草上的那堆东西动弹了一下,接着,从一堆稻草下面,钻出一个小脑袋,却是白雪的弟弟,白胜。 “姐,你回来了?什么味道这么香?” 白胜抖抖身上沾的稻草,眼睛还没怎么睁开,鼻子就已经闻到味道了。 白雪赶紧上前道: “是隔壁夜姐姐家送的肉包,你快趁热吃吧,可好吃了。” 白胜一听有肉包吃,立即精神了,看到夜萤和宝器,只是冲他们点了点头,伸出手,一把抓住肉包就往嘴里塞。 “哎,吃慢点,小心噎着。” 夜萤担心地道。 白雪有点不好意思,道: “都经年没吃肉包了,看到肉那真是不要命了,我去打点水给他喝,省得噎着了。” 夜萤点点头道: “你不如去我灶上打点热水过来,不要喝冷的,怕会拉肚子。” “好。” 白雪也知道夜萤灶上烧着热水,便点头出去。 白胜的头上、肩膀上还沾着稻草,可是肉包子太香,他根本顾不上自已的形象问题…… 第三百一十八章被人打了一巴掌般 白胜吃肉包的速度,简直是与肉包殊死博斗一般。 白面皮本来就香煊死他了,但是甜美的白面皮下面,鲜嫩的肥肉馅夹着汁水在口腔里炸开,那味道简直比他从未尝过的肥美鲜爽…… 白胜没几口就把一个肉包干下肚,看得宝器目瞪口呆。 夜萤见状,不由地想起自已第一次见到宝器时,她也是带了十个肉包,结果宝器没一会儿,就吃掉了五个,还不嫌饱。 但是看现在宝器的表情,仿佛白胜是他生平见过的第一个大肚汉的。果然小孩子很容易忘记受过的苦难。 “水,水!” 一个肉包子快速吞咽下肚,白胜却艰难地叫了起来。 “水来了。” 正好白雪来得及时,赶紧把手里的一碗水递给了白胜。 虽然水有点烫,但是白胜已经被噎得直翻白眼了,于是他接过水,也顾不得舌头都要烫起泡了,喝了一大口。 随着开水往喉咙里涌去,白胜这才觉得舒服了一些。可是刚舒服一点,他的手又往另一个肉包子伸去了。 “弟弟,吃慢点,留两个给爹娘,其余的你慢慢吃。”白雪不好意思地道,毕竟夜萤他们还在这里,便解释道,“弟弟也是,经年没吃过肉包了。” “姐,我再吃一个,剩下的留给你们。”没想到,白胜也很懂事,虽然眼里馋得快冒绿光了,但是仍然克制住了自已,道,“何止经年没吃肉包,我记得就吃过两次肉包,一次还是人家掉在地上,爹用半价买的。” 呃,听了也是够心塞的,不过宝器倒是不以为然,笑道: “你还有爹给你买包子吃呢,我们在没有遇到夜姐姐前,想吃包子都得伸手去讨人家吃剩的。人家要是高兴就咬几口把剩下的给我们吃,要是不高兴,一巴掌就打过来,直接打得鼻子都歪了。” 说到这里,宝器还拧了下自已的鼻子。 夜萤就着他的手势看过去,就见宝器的鼻梁骨有处异常的突起,她过去也注意到过,但是没想到,那是被打的鼻梁骨骨折。 “宝器,鼻子这没正过来啊?” “怎么正啊?那时没钱看大夫,开始流了点血,有点疼,后来不疼,也就凑合着习惯了。” 宝器瓮声瓮气地道。 夜萤这才恍然大悟地道: “怪不得你说话有个回音的感觉,原来是鼻子这里出了问题。” “我来帮他看看。” 就在这时,端翌的声音响起来,原来他见夜萤出去这么久,有点担心,便跟了过来,没想到听到了他们这一段对话,便毛遂自荐。 “端大哥,你行吗?” 宝器将信将疑,他鼻梁骨骨折有大半年了,他可不信端翌就有办法。 “我看看还不成?看看让傅大夫给你治。” 见端翌说到傅大夫,宝器就信了,宝瓶的瘀伤就是傅大夫看出来的,自从吃了傅大夫开的药,宝瓶的气色就好多了,身体也比以前更结实。所以对傅大夫,宝器已经认定他是个有本事的大夫了。 “那你就看看吧,在这,对,往上一点。” 宝器仰头,端翌手指慢慢捏着他的鼻梁骨,边听他指挥,边往上去,到了骨折的部位,端翌轻轻摸了几下,冷哼道: “下手的人挺狠的。若是让我当日看到,非废了那人的手不可。” “对啊,打得可疼了,鼻血一下子就涌出来了。” 宝器情绪也跟着激动起来,手舞足蹈地道,却不防端翌在他神识没有集中在鼻梁骨上时,突然用力一按,宝器只听“卡答”一声,鼻梁上一阵酸麻: “哎哟,好疼!” 那股酸麻疼痛直冲鼻梁骨,端翌的手也随之放开,宝器捂着鼻子,眼泪都“哗哗”流出来了。 “怎么了?” 夜萤一看宝器那眼泪哗哗的样子,也吓了一跳。 端翌却是一脸平静,抱手在胸,得意地道: “正好骨了呗。正骨哪能不疼的?男子汉大丈夫,岂能动不动就掉金豆子?” 宝器在白雪面前自是极要面子的,会掉眼泪,也不是怕疼,只是被鼻梁那的酸麻一刺激,不觉就掉出来了,听了端翌的话,赶紧辩解道: “我又不是疼哭的,端大哥不信你试试,谁的鼻子上挨了一老拳,都会掉眼泪的。” “宝器,你的鼻梁骨直了。” 夜萤笑嘻嘻地道,梨涡浅笑,脸上的表情极是生动,原本晦暗、破落的屋内,都被夜萤的笑容点亮,焕出勃勃生机,看得端翌眼睛都直了。 “啊?还真直了。” 宝器摸了一把自已的鼻梁骨,不由地乐了,这下鼻梁骨再也没有奇怪的突起了,之前他还有点自卑自已鼻梁骨畸形呢,生怕白雪看出来,每次看到白雪都忍不住低着头。 不懂得还以为他不好意思,哪里知道他是想遮掩丑处的小心思。 “哟,这下你说话也不奇怪了。” 夜萤乍一听宝器正常的说话,还真不习惯呢。 端翌这时才有闲暇扫了一眼白雪家的厢房,看到这光秃秃的厢房内只有堆稻草,不由地皱起了眉头。 夜萤见状,把端翌拉出屋外。 “怎么了?” 端翌不晓得夜萤为何如此动作。 “你看的没错,这就是白雪和她弟弟的卧室,没有床,没有棉被,大冷的冬天,只有一堆稻草当棉被取暖。然后,白雪穿的棉袄,其实没有棉花,里面塞的也是稻草。” 夜萤心酸地道。 “啊?如此贫寒?” 端翌一向锦衣玉食,高高在上,哪怕是童年在北疆渡过,但是因为他的身份不同,所以普通的吃穿用度总是有保障的。 他以为那就是艰苦了,没想到大夏朝的百姓,竟然这么苦?比他想象的还要苦一百倍。难怪昨晚白雪进屋时,一直在发抖。这么冷的天,穿着絮了稻草的单衣,能不抖吗? 端翌若是寻常人也就罢了,可是他是大夏的王爷,这些百姓,都是他的子民。 虽然不是一国之君,但大夏是他们家族的,在他们的治理下,竟然不能让百姓吃饱穿暖,端翌觉得脸上火辣辣的,象被人打了一巴掌一般。不要怀疑这种生活的艰苦,作者君听母上大人说过,解放前村民们过得还是这样的日子呐…… 第三百一十九章病了 “哎,这个……” 端翌一脸惭愧。 夜萤看了,虽然有些奇怪,但仍道: “我得想办法帮村里人找点赚钱的门路,我听白雪说,村里人穿不上棉衣、盖不上棉被的,有七八成呐。” 端翌更加羞愧了,呃,这个女人,她竟然想帮着村里人发财? 看着夜萤一夜未睡,略带憔悴的神情,眼睛却是因为想着一个主意而闪闪发亮,端翌忽然觉得,眼前这个女人,正是那种具有“达者兼济天下”胸怀的人,绝不普通。 “你有什么门路?村子里的人穷,并不是没有缘由的。” 端翌倒不是一味的因为同情而就被冲昏了头脑。 夜萤忽然想起后世,国内也提倡“精准扶贫”,要求负责的部门,与对口挂钩的村或村民,一定要落实到位,确保脱贫。 不过,这里可不一样,首先,这里贫穷似乎是常态,朝廷也并没有这种务必让每个百姓脱贫的意识。 另外,端翌也说得颇有道理,一个地方的人穷,并不是没有缘由的,有句话叫:穷山恶水出刁民。穷山恶水也出懒人啊! 不过,更或许,是这些村民脑子不开窍,还没有找到致富的办法。 夜萤决定先帮着村里几户看起来比较勤快的“困难户”试试。 夜萤把这个主意和端翌一说,端翌思忖了好一会,才道: “可以试试。真是服了你了,小脑袋瓜怎么会有这么多想法?” “没什么,看到白雪这样,我就觉得难受。纯出自本心罢了。” 夜萤说完,缩着身子跑进厨房,还叫端翌道: “冻死了,没看霜都下来了吗?赶紧进厨房暖暖身子吧。” 端翌应了一声,看着夜萤跑得飞快的样子,不禁笑了。 这小女人,做事总是那么跳脱,方才说要帮着大家赚钱,一转眼,还没说主意呢,又溜了。 不过,看着瓦顶上渐白,端翌也察觉出严冬的恶意来,他打了个哆索,对村里那七八成没有棉袄穿的人,更加感同身受。 由些,端翌想到,光是柳村这里就是如此,那整个大夏朝的天下,到底有多少百姓在忍饥挨冻呢? 一时间,端翌不由地浮想联翩。 “端大哥,你若是不想烤火,就到我哥房里先睡吧。” 夜萤见端翌没跟上来,便打开厨房的门唤了一声。 “好。” 端翌点点头,天光渐亮,他也不可能扮成吴大牛了,哎,该死的过年,弄得夜萤这么忙,他都没有机会好好和夜萤亲热一下了。 在京城里憋着,没想到回来也得憋着。 端翌觉得再憋下去,自已是不是就不能人事了? 听说,有的功能是用进废退哦! 夜萤见端翌已经进了夜斯文的屋,她便把厨房里的东西收好,熄了灶膛里的火,这才回屋睡觉。 屋内,宝瓶已经给她升好了炭盆,暖暖的,相比白雪家的触目惊心,夜萤突然觉得,自已过的真是天堂的幸福生活。 一晚上操劳,夜萤便在鸡叫三遍时,沉沉睡去。 这一觉,睡到了近午时分,她醒过来时,脑袋还有点昏昏沉沉的,好象乘飞机出国没倒过时差来一样。 “夜姐姐,不好啦,田大娘好象发烧了。” 就在夜萤刚起床的时候,宝瓶推门进来,紧张地道。 “什么?我娘发烧了?” 夜萤听了,赶紧披上棉衣,就往田喜娘的厢赶去,昨天晚上她就觉得娘亲有点不对劲了,只是到底没往身体那方面上想,只觉得她是不是太累了。 “萤儿,我没事,你赶紧去干活吧,别管我,我再躺会就好了。” 田喜娘迷迷糊糊地,看到女儿在摸她的额头,她只觉得全身酸痛,动弹不得,头十分沉重,但却倔强地对女儿道。 “挺烫的,要去叫大夫。” 夜萤也有点慌乱了。 “村里没有大夫啊。要请也只能去镇上请,来回要两个时辰呢。” 宝瓶焦急地道。 “那拖太久了,肯定不行。”夜萤急得直搓手,半晌反应过来道,“宝瓶,你快去拧个热巾,给我娘擦擦,可以降温。” “好。” 宝瓶冲出厢房去拿脸盆和布巾,却差点一头撞到端翌身上,看到宝瓶慌慌张张的,端翌眼角一跳,赶紧问道: “怎么了?何事如此紧张?” “田大娘发烧了,夜姐姐让我拧热巾给她退烧,要请大夫也来不及啊。” 宝瓶一股脑地说出来,有点前言不搭后语。但是端翌还是听明白了。 一听是发烧,他心里有谱了,道: “让傅大夫来看看。” 傅太医可是全国闻名的杏林国手,一个发烧而已,对他来说,不在话下。所以端翌并不显得慌乱。 “哦,我急糊涂了,忘了山居还有傅大夫,我让宝器去叫他。” 宝瓶正想叫弟弟,端翌却道: “你去拧热巾吧,我自有办法通知他。” 宝瓶对端翌说的话倒是深信不疑,点头道: “好。有劳端大哥了。” 还好灶上一直温着热水,宝瓶打了一盆热水,扯了条干净的布巾,就送到田喜娘的厢房内。 夜萤把热巾拧干,然后帮田喜娘从额头擦起,随着她的动作,田喜娘似乎也舒服多了,嘴里也不再胡言乱语。 夜萤心才初定,宝瓶赶紧禀报道: “夜姐姐,端大哥去叫傅大夫了。” “哦,还忘了有傅大夫这茬,真是灯下黑啊。” 夜萤对傅大夫的医术亲眼见识过后,也是很信任的,一听端翌去叫傅大夫了,心就定了,手下只是一直帮田喜娘反复擦拭着。 不到一个时辰,傅大夫就出现在夜家的小院里,自是被夜萤赶紧迎了进去。 傅大夫那天被捅破端翌并没有到京城相亲的事后,便一直不敢来见夜萤,生怕被她狠怼。 这一次田大娘病了,是个难得的和解机会,傅大夫自是用心: “我听说田大娘发烧了?顺便带了些药过来,如果我判断得没错,一定是着凉引起的风邪入体吧?昨天到今天,气温降得很快,如果有一部份人不注意保暖,就容易着凉。” 一说到看病,傅大夫就拿出医师的范来,变得不疾不徐,十分稳重。 但是他笃定的样子,也让大家觉得心里踏实许多。 “可能还有累的,昨天一天都在忙着处理那头刚杀的猪,哎,早知道就卖给别人了,想吃肉再去买现成的。” 夜萤十分后悔。 第三百二十章扑翅的蝴蝶 “别自责了,田大娘不过是发烧,吃了傅大夫的药很快就好。” 端翌劝慰夜萤道。 “娘,你怎么了?没事吧?” 夜斯文迷迷糊糊地才爬起床,听到家里动静不太对,这才意识到什么。 田喜娘烧迷糊了,哪里还应得出话来。 夜萤把夜斯文拨拉到一边,都什么时候来,才来。 “傅大夫开了药,你赶紧去熬一下。” 做点粗活夜斯文倒是可以,他也自知男女有别,不能在田喜娘跟前伺候。于是乖乖拿了傅大夫派的药,去厨房里煎。 “小病一桩,不要过于担心。你之前处理得很好,没有让田大娘烧起来,不然,有可能烧坏脑子。” 随着夜斯文把药熬好,夜萤便和宝瓶伺候田喜娘喝药。 还好宝瓶力气大,她把田喜娘从床上撑起,夜萤把药汁倒腾凉了一些,又不敢太凉,因为中药重的就是药汽,没有热呼呼的药汽就失效不少。 所以夜萤把药倒腾得差不多了,才用汤勺一勺一勺地喂给田喜娘。 傅大夫的药果然有用,喂下去半个时辰后,田喜娘头上就开始发汗了。 感冒发烧这种,只要发汗就没甚大碍,夜萤这才放下一颗心,又前前后后帮着田喜娘换了汗湿的衣服,给她擦身,直弄得她清清爽爽的,见她精神也好了一些,这才松了口气。 随着汗发出,田喜娘也精神了,见夜萤这么伺候着她,心里自是十分欢喜。心道:都说女儿是贴心小棉袄,果然如此。 “萤儿,你也累了,娘没事了,现在舒服多了,你赶紧去歇息吧?” “娘,你要觉得舒坦就睡一会,就是昨天太累了。” 夜萤晓得感冒只有多休息才能好得快,见田喜娘脸上恹恹的,便替她盖好被子,又擦了擦她额头上的汗,这才转身离开。 夜萤走出来时,夜斯文正好从院子外进来,看到夜萤出来,便问道: “娘好些了吧?” “好些了,烧退了,没事。咱们傅大夫的神药,自是手到病除。” 正在院子里拿着鹅毛扇看端翌教宝瓶、宝器练拳的傅大夫,听着夜萤似乎不经意的夸赞,心里美美的。 傅太医别看老被人称为大夏第一杏林高手,却没有人知道,他其实是个非常喜欢别人当面夸奖他医术高明的人。 只要病患当面夸他,他就美得和喝了美酒一般,晕陶陶的。 夜萤无意中发现了傅大夫的这个特点,这次他又给田喜娘看病,夜萤自是不会吝惜拍他的马屁。 果然,傅大夫美美的,习惯性地用他的鹅毛扇又扑扫了几次,直到冷风吹得他自已也“啊啾”,才赶紧收手,却转脸对夜萤笑道: “夜姑娘,那个,有个不情之请,不知道夜姑娘可否答应在下?” 哟,傅大夫一客气,准没好事。 不对,但凡人一客气啊,准没好事。 夜萤可是很有这方面的经验的。 记得以前工作时,台长要派她去做最没人做的农村节目,用的就是这种语气。 夜萤仿佛嗅到了危险的痕迹,警惕地向后退了一步,客气又疏离地问道: “傅大夫,有什么事你尽管说,只要我能办到的,我会尽力。” 本来想说无不答应的,但是一想,不对啊,如果这么说,傅大夫让自已去跳井呢?难道也答应。 当然,傅大夫不会让自已做这么幼稚的事,但是难保有其它让夜萤为难的事嘛。 至于他给田喜娘看病,欠下的人情,上回他胡诌端大哥去京城相亲,让自已郁积了好久,就当两清就是。 所以,夜萤觉得自已现在是不欠他人情喽。 因此,如果傅大夫有特别过份的要求,夜萤觉得自已可以不答应。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看到夜萤一脸警觉,就象两军对阵前,北疆的獒一般,两眼闪闪发亮,不知道脑子里在快速谋划着什么,端翌不由失笑,他停下手中的拳势,道: “傅大夫,你有什么要求就直说,看把人家夜姑娘吓的。” 傅大夫清咳了一声,呃,要让他放下小诸葛的架子,还真不容易呐: “夜姑娘,我是想,想请你教我算法。” 傅大夫扭扭捏捏的,总算说出了自已的想法。 吁,我当什么呀。数学啊?容易! 夜萤虽然学的是新闻学,但并不代表她理科就不行了,对于数学,她身为女生,异样痴迷,从小学时就被奥数“荼毒”,不知不觉,或许是中毒太深,竟然真的产生了兴趣。 什么鸡兔同笼的,她最会算了。 “这个没问题,你想学哪方面的?我抽时间教教你。” 夜萤一口气答应下来,没有注意到傅大夫和端翌脸上都露出了隐忍的神色。 “夜姑娘,这算法真的十分有用,上次你教我的那种,我们在乘船追你时可派上了大用场。计算出追你的精确时间,提前做好了谋划。” 傅大夫为了提起夜萤教学的兴趣,便把实战说了一下。 果然,夜萤听了十分得瑟,道: “看来,这就是我的福报啦?没想到随便和你提起,你竟然能运用得如此出神入化,傅大夫,我怕算法在你手中,运用到极致的话,不知道会产生何种可怕的力量呢!” 要知道,在后世,数学可是推动人类科技进步的基石。 语言文字固然有传承和启智的魅力,但是真正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却是数学。 夜萤忽然觉得,自已似乎又参与到了一件推动中华民族腾飞的大事件中去…… “夜姑娘,算法在本朝并不被受重视,但是若我学会,一定不遗余力,推广算法。我觉得,这是一门很深厚的学问,不比科考读经诵史差。” 傅大夫的脑袋,果然配得上小诸葛之称,已经具备了划时代的意识,要知道,在中国历史上,数千年的文化推进,都是以语言文字为主,还没有哪一朝哪一代,出现过重视数学的呐! 想着提早数千年,就能让华夏族人掌握数学这门科学钥匙,夜萤的热血都沸腾起来了。 她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道: “我有一个奇思妙想,傅大夫若是肯帮忙,我就无偿把我所知道的算法都教会你。但是我希望你们都能支持我。” 看着夜萤一脸郑重,端翌和傅大夫的脸,也不由地沉穆起来,因为他们知道,夜萤的表情不似开玩笑,她真的想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嗨,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大家明天见,感谢你萌的紧紧跟随…… 第三百二十一章你抓到我的手了 “你说吧,什么想法?”在这里能做主的人是端翌,所以他开腔道。 “我想在村里办一个学堂!”夜萤有点忐忑地道。 “哦?夜姑娘竟然有办学之心?” 傅太医听了,不由地和端翌好奇地对看了一眼。 这个年代读书是一件金贵的事,普通人家,根本供不起一个读书人,一个读书人,一年花销至少要十几两银子,更不说万一读书不成落入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局面,而夜萤竟然想在村里办学? “知识改变命运啊!” 夜萤学着傅太医的样子,老成持重地摇了摇头,就差没手里执着把鹅毛扇了,端翌看了,怎么很有把傅太医手里的鹅毛扇抢下来扔掉的冲动呢? 他的女人,怎么能学别的男人的样子呢? 端翌无意识地摸了下鼻尖。 正好夜萤眼角瞥到端翌这个动作,她的脑子里,还充斥着办学堂的浮想联翩中,于是也不由自主跟着端翌摸了下鼻尖。 端翌觉得夜萤这个动作怎么怪怪的? 哦?学的是自已。 不过,这个动作并不优雅呐! 端翌发觉自已的小女人学得也太入木三分了,赶紧把手插进兜里,省得她乱学。 “这句话言简意赅,震聋发聩,夜姑娘果然不是一般女子啊!” 傅太医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大道至简、却一语中的的话,不由大有深意地道。 也是,作为一名村姑来说,夜萤的表现太异乎寻常了。 但是,此时沉浸在联翩浮想中的夜萤,并未意识到自已说话露出的马脚,她笑道: “村里人太穷了,但是,如果光是每家每户给他们送点粮食、送几床棉被,从根本上改变不了什么。 粮食吃完就没有了,棉被也会有用坏的时候。到时候他们一样穷。 最重要的是,要教给他们相应的文化知识,送一把提高他们生活层次的金钥匙给他们方好。” “对,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夜姑娘这个思路很好,若是开办学堂缺少银两的话,端某愿略尽心力。” 端翌早上也目睹了白雪一家的窘境,作为一国之王爷,黎民百姓吃不饱穿不暖,他心下负疚啊! 因此,见夜萤提出的理念似乎大有操作空间,便也愿意以柳村为试验田,来验证一番夜萤知识改变命运的理念。 “很好,既然端爷没意见,我也就从善如流了。” 一听端翌应允了,傅太医哪里还敢有推辞的念头,立即一口应允了下来,不愧是端翌身边的左右臂膀。最擅长的就是见靖王爷的风,使靖王爷的舵了。 见这两位关键的人物都答应下来,夜萤也乐了,道: “你们先去吃点心吧,我让宝瓶做了,我去看看我娘,回头再好好研究一下学堂要怎么办。” 看着小女人身影一闪,进了田喜娘的厢房,端翌不由地从兜里掏出手,又摸了下鼻尖:哎,自家的小女人可谓精力无限,家里一摊事,还想管着村里一摊事。 不过,这样的小女子看上去和寻常的闺阁女子大不同啊! 那些女人,只懂得后宅争宠,胭脂水粉足够供应给她们,锦衣玉食养着,似乎她们也就欢天喜地了。 与之相比,端翌更是喜欢惨了眼前这个小女人。 傅太医一听有好吃的,早就钻到厨房里去了。 夜萤做的美食,一直令他垂涎,这一次虽然是宝瓶做的,但是宝瓶是夜萤亲手教授出来的,想必手艺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吧? 所以夜萤出来时,就看到端翌一个人站在屋外发呆。 “端大哥,你想什么呐?” “哦,没什么,田大娘现在如何?” 端翌关切地问道。 “没事,她还在睡呢,体温已经缓降至正常呢,我想没甚大碍了。感冒发烧实属正常,一年烧一两次也是好事。” 夜萤随口道。 这是现代医学的理念。 一个人如果常年不生点小病,反而会让免疫系统疏于操演。君不见,往常都不怎么生病的人,一旦生起病来,就是大病。 端翌没想到夜萤会这么说,不由地抓着夜萤的手,严肃地道: “此言慎出。” 他向左右四下里察看了一下,似乎在观察有没有人听到他和夜萤的话。 “壮士?何出此言?” 夜萤见端翌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大手掌将自已的手腕抓得牢牢的,有点疼,可是也抓得她身上有点发软…… 呃,继续抓着吧! 夜萤心里荡漾,脸上不显,嘴里却念出戏文里的台词。 “夜姑娘,你可知道,咱们大夏朝以孝为先,田大娘生病,你说这样的话,若是让外人听去传开,不知道会被抹黑成什么样子。” 一听端翌原来是紧张她,生怕她出格的言行引起公愤,夜萤心里一甜,心道:这个男人到底还是关心她的。 明明知道她的言行与礼教不符,最先紧张的还是她,而不是她是否尊从了礼教。 夜萤虽然被批评了,但是心里却因此而欢喜,浅浅一笑道: “晓得了,端先生,学生谨听教诲,以后尽量避免出这种状况就是了。” 端翌被夜萤三番五次的变换称谓搅得哭笑不得,可是仔细回想,夜萤每次换个称谓,还真是符合当时的气氛,让他和她原本应该是严肃至极的对话,也显得生动娇俏了不少。 端翌无奈地摇摇头,轻声悦语地道: “以后切记,在外人面前不要再犯错了。” 夜萤手一抽,轻哼了一声道: “你捏疼我了。” 端翌听了一怔,这才发现,自已情急之下,竟然把夜萤的手紧紧握着了。 “哦。”端翌这才觉得手中的腻滑温热,他一点也舍不得放开夜萤的手,鬼使神差,他不由自主轻轻地又捏了一把。 “端大哥……” 夜萤趁着他松劲的时候,抽出了自已的手。 端翌眼尖,看到夜萤手背上都被自已抓红了,不由一阵内疚,道: “抓疼你了?” “还好,你是习武之人,手劲还是挺大的。” 夜萤一五一十地道。 端翌郁闷了,这是“有”还是“没有”抓疼她? “呃,我让傅大夫给你抹点药油?” 端翌看着夜萤皓腕上的红印子,还是有点心疼。 “不用啦,又没有受伤,对了,端大哥,说真的,每个人一年都要感冒一两次才好,这样对身体其实更好。 就象将领带兵,总要不时和入侵的敌人来一两次实际的演练,兵士才有更强的战斗力。” 夜萤还是坚持自已的观点。 不过,她举的这个例子形象生动,倒是让端翌一下子就领会了。大家好,这里是神出鬼没君江陌南,哎,欧阳,你说的十章来了,这是第六章……接下来还有四章,接好了…… 第三百二十二章虚惊一场 “呃,那我数年未曾生过病,那对身体岂不是极为不利?” 端翌想了下,笑道。 “嗯,你还是争取感冒一两次吧,若是能发烧更好,病毒神马的都怕高温,人体的高温,能杀死绝大部份潜藏的病毒。” “唔,可以考虑一下,我今儿回去,就用山泉水洗冷水澡,洗完再到风地里吹上半个时辰。” 端翌一本正经地道。 “哈,没有这样找罪受的。” 夜萤忍不住拍了一下他的胸口,站得那么近,手一伸就拍到他了,呃,好坚硬,下面的肌肉肯定结实无比。 夜萤没觉得什么,端翌脸却“腾”地一下红了。 这还是大白天的,夜萤第一次对他这么亲热呢。这一拍,搅得他心痒痒的,好想将她就地正法了。 夜萤看到端翌脸红,不由仔细又看了一眼: “端大哥,你不会被传染了吧?脸这么红?有发烧吗?” “发烧?没有,只是脸上有些发烫。” 端翌只是觉得脸上发烫,至于头上是不是发烧,那倒没感觉。 夜萤一看端翌那红扑扑的脸,还真有点吓到了,赶紧伸出手去试他的额头…… “夜姐姐!” “端爷!” 谁知道夜萤的手才堪堪触到端翌的额头,就听平地里似乎响起了两声炸雷一般的叫声。 夜萤象被传说中的拂花点穴手点住了穴位一样,吓得手臂一下僵滞不动了,她回头看,就看到宝瓶和傅大夫两个人站在厨房门口,张大了嘴,呆呆地看向她。 呃,怎么两个人都一脸“逮到奸情”的模样。 “端大哥发烧了,我摸摸!” 哎,也不对,她摸什么嘛? “夜姐姐,男女授受不亲。” 宝瓶小侍卫挺身而上,隔在夜萤和端翌之间。 “端爷,你怎么发烧了?若是被传染,莫非是时疫?” 傅大夫叫得好吓人。 “时疫?你们躲我远一点。” 端翌也吓了一跳,再一摸自已的脸,觉得更热了。 夜萤还想上前,被宝瓶死死拖住,傅大夫也赶紧把端翌拉到宝瓶姐弟俩睡的那间房,硬是好好地摸脉、摸头,折腾了好一阵子。 夜萤在厢房外等了好一阵,才见端翌和傅大夫从房内出来,看到两个人神色如常,这才略略松了口气问道: “如何?” “没事,体温正常,没有被传染的症状,应该不是时疫。” 傅太医也松了口气,靖王爷若是染上时疫,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他颈上的人头就保不住了。 可是,靖王爷为什么方才脸那么烫呢? 傅太医百思不得其解。 “吓死我了,以后不要说时疫这个词。” 宝瓶捂着胸口,双腿还在发抖。 “啊?宝瓶,你怎么了?” 夜萤赶紧扶着她。 “我们村里,当时就是遭遇了蝗大仙,又有村民染上时疫,这才全村覆没的。我们一家三口,能逃出来,算是极幸运的。 而且夜姐姐,你们不知道,当时官府派了兵,把我们村团团围住,不让村民出来,见有逃出去的就杀死。如若不是如此,也不会整个村子都死光。” 宝瓶的话,让大家顿时心情一阵沉重。 夜萤晓得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一旦出现时疫,这样的严酷隔离封锁自是不可避免,但也会导致原本一些没有染病的村民,被封锁在村子里染上时疫…… 这些人,等于是隔离的牺牲品。 端翌和傅太医只能做脸上无表情状。 身处他们这样的高位,隔离一个村子,乃至一个镇子,都是非常时期不得已时必须采用的法子。 方才若是端翌真的被确诊为染上时疫,现在这个村子,恐怕也会被灭村了。 “在时疫面前,容不得妇人之仁。这是命!没有办法。”傅大夫道,然后又奇怪地问宝瓶,“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 是啊,一整个村子都被封锁,身强体健的村民都能逃出来,宝瓶一家三口,都是妇孺,如何逃得出来? “我们并没有染病,能逃出来,正好仰赖了一位和父亲在军营的结拜兄弟,他麻着胆子放我们走了。要不然,我们现在娘仨肯定也化成一柸黄土了。” 傅太医心道:哪有黄土呢?象这种染了时疫的村子,都是待人死后,再抬到一起,放到坑里烧了,填上土,连个坟都没有。 夜萤听了,松了口气,虽然明知道宝瓶和宝器就在跟前,却觉得那时候的那娘仨,能逃脱真是太幸运了。夜萤顿觉胸口一阵通畅,多谢了那位军爷。 端翌却注意到,宝瓶眼神里掠过一抹隐藏的神色,端翌觉得,宝瓶必定是隐瞒了什么,但是现在这种情形,似乎也不宜追问。 “哎,好了,别说这些不愉快的了,眼看就要过年了,对了,咱们今晚上做点好吃的吧?” 夜萤见大家一脸沉重的样子,赶紧转换了话题。 “好,这个我赞成,只是要做什么好吃的,能先说与我听吗?我可不想再吃豆芽做的菜了,真的,再好吃的美味,天天吃也会腻。” 傅太医一想到厨房里泡发的那么多绿豆芽,顿时紧张起来。 “自是不会,对了,不如吃鱼吧?这一次,咱们做松鼠桂鱼如何?这道菜,我刚卖给仙客来,听说点这道菜的客人还挺多的。” 夜萤笑嘻嘻地道。 “对,我听说那道松鼠桂鱼光一道菜就要五百文钱,贵极。不过,大受食客好评,都快成招牌菜了,去仙客来吃饭的客人,都会点这道菜。” 宝器在镇上也是厮混开了,他又喜欢听八卦传八卦,因此镇上什么新鲜事都逃不开他的耳朵,松鼠桂鱼这道菜,在仙客来一上市就大受欢迎,这是夜姐姐卖出的菜式,他当然要关心一下。 端翌忍不住又摸了下鼻尖,看着自家一脸得瑟的小女人,怎么就象看着旺财?旺旺,财很多的那种! 自从仙客来和夜萤订下买菜式的协议后,仙客来的营业额直线上升,在全国的各大分店里,飙升得那个快啊,已经能上飙升榜了。 端翌看着每月呈送上来的月报,想不看到三清镇的仙客来几字都不行,每个月都往上多蹭几个排位,他能看不到吗? 第三百二十三章湿湿碎 下午四点多的光线是极养人的,夜萤背对着太阳,柔和的光线穿过她乌黑的发间,水晶剔透一般的肌肤,闪着莹莹的异彩,娇娆迷人自不待言,但是在靖王爷眼里,此时夜萤真的和财神奶奶也没有什么区别了。 呃,那一道道金色的阳光什么的,简直就是夜萤身上绽放的金条…… “好,就这么定了,今晚让大家一尝夜大厨松鼠桂鱼的手艺,当然,桂鱼咱们河里现成就有,这个捕鱼的轻松活嘛,就交给端大哥了。 端大哥上次捕到那条大鱼,大家印像还是很深刻的,是吧?” 夜萤一脸贼笑。 苦的是众暗卫。 不要啊,我们不想冬天跳到冰冷的河水里捕鱼。 端翌神色不变,只是眉毛微微一挑,一付“湿湿碎,都包在我身上”的淡然模样。 “端大哥,我要和你去钓鱼。” 宝器第一个响应。 半大的少年,正是爱玩的时候。 钓鱼这么好玩的事,怎么能少了他呢? 端翌这下有点忧愁了,如果宝器也去的话,那怎么支使暗卫下河摸鱼去? “端大哥,做松鼠桂鱼也不是什么难事,不需要太长时间备料,我也去吧!” 夜萤这么说,端翌顿时忘了钓不上鱼的担心,只要和小女人在一起,做什么事都是极愉快的,他眉眼都舒展开了,道: “好,那就一起去,多做几支钓竿,可以多钓几只鱼,闲着没事,还能多炖点鱼汤,等田大娘好了,让她补补身子。” 夜萤又到田喜娘厢房里,她却是醒了,精神头蛮好的,也不发烧了,只是找夜萤要了水来喝。 听说夜萤要去钓鱼的事,她笑道: “娘现在没事了,你只管放心去吧,一会让宝瓶再给我端点热水来喝就成。” “那算了,我还是留下来伺候你吧?” 夜萤想着娘亲病了,自已还去钓鱼,有点不太象话。 “哎,这只是小病罢了,主要是之前你出事的时候,我也焦虑着,好几天没睡好,你回来,娘整个人都放松了,人这一松懈下来,病就趁虚而入。 我现在就想睡觉,你进进出出的,反而打搅我。 快过年过节了,冬闲无事,你们年轻人就该去玩玩。” 田喜娘或许是因为病中被夜萤一番贴心地照顾打动了,竟然变得十分开明起来。 夜萤还略有踌躇,田大娘反倒催她赶紧去,别让大家等太久了。 “哎,那我去了,估计也就一会儿,娘要有什么事,让宝瓶来叫我。” 夜萤犹豫了一下,还是交待道。 “你呀,比娘还啰索。我要睡了,快出去,别吵我。” 田喜娘说着,果然拉上被子,闭上了眼睛。 夜萤见她真的没事,这才转身出去,正好看到院子里,端翌正领着大伙做钓鱼竿。 哎,不得不说,在这什么东西都要自行DIY的年代,这些男人们个个都练得心灵手巧。 端翌找了柔韧的枝条,绑上结实的细线,那线是几股棉线搓起来的,极为结实,尾部再绑上用细铁丝弯成的弯勾,一支简陋实用的钓鱼竿就做成了。 “端大哥,我把蚯蚓挖来了,在那些柴禾堆的湿地下,一刨一个准。” 宝器乐呵呵地捧着个破陶罐过来,不用看也知道里面装的是蚯蚓。 “不许用蚯蚓。”夜萤喝令道。 “啊?不用蚯蚓用什么?” 宝器一时不明所以。 “咱们是要做松鼠桂鱼啊,鱼头的造型也很重要,我可不想鱼头里叨着只蚯蚓。” 夜萤这么说,大家都明白了。 傅太医抓了下脑袋,道: “要不,用肉?” “这个可以有。” 夜萤一拍板,所有钓鱼的事都准备就绪,大家便打算往村尾河沟里进发。 倒是宝器捧着一罐的蚯蚓为难了: “这些蚯蚓怎么办?” “给鸡吃。”夜萤拍了下他的脑袋,“鸡吃了蚯蚓更会下蛋。” 宝器闻言,便把半罐子蚯蚓倒在鸡舍里,果然,一群鸡争抢着,不一会儿,便把所有蚯蚓吃光了。 “哟,夜姐姐不说,我还没注意到鸡喜欢吃蚯蚓呢,以后我得闲,就多挖些蚯蚓来喂鸡。” “靠你挖蚯蚓喂鸡要到什么时候啊?可以养蚯蚓,这样就方便了。” 夜萤边走边对宝器道。 “蚯蚓还能养?”宝器一脸愕然。 “当然,但凡是生物,都能驯养。蚯蚓喜暗,喜欢腐烂叶片多的阴湿地,你就依着它这种习性,给它制造环境,自然能养成。” 夜萤随口道。 其实之前喂鸡时,她也不是没想过这个主意,只是她一向厌恶蠕蠕而动的软体生物,所以也只是想想,没有真地去做。 而且,现在她主业也不是养鸡啊…… 倒是宝器暗暗留了心。 端翌走在他们后面,听着他们一应一答,虽然是农家琐碎的话题,但是却心情无比安逸。 他和太皇太后一通胡诌,说要寄情山水,消弥杀气,但是好象他还胡诌对了,端翌心绪安宁,真想把这样平淡的日子,一直有滋有味过下去。 这时,他们的队伍里又加进了两个人,一个是白雪,一个是白雪的弟弟白胜。 白雪和白胜都穿上了夜萤给的旧棉袄,只不过,夜萤的旧棉袄白雪穿着虽显宽大,但看上去也还好,白胜一个男娃,穿了一件女式的棉袄,又兼他人小,套在他身上,就象套了一件移动的花被子。 不过,白胜的样子虽然滑稽,却没人笑话他。 因为在村子里,能有棉袄穿就不错了,谁家不是缝缝补补,代代传续?有的人棉袄里的棉絮都硬得和石头一样了,根本不保暖,还不得套着?不套就没棉袄穿了。 “宝器哥,你们是去钓鱼吗?我知道有个地方,水浅鱼多,还能晒到太阳。” 没想到,白胜虽然人小,却十分机灵。 “那你带我们去。” 看着未来的小舅子,宝器也是一脸怜惜,心想,一会钓到鱼,少不得送白雪两条。 反正不管别人怎么想,宝器已经把白雪划入自已媳妇的行列了。和白胜说话一点也不见外。 “成,那地方一般人我不告诉他们,我在那还空手抓过几回呢,不过,你们别告诉我的爹娘,会被骂的。” 白胜地看了一眼姐姐的脸色,才小心翼翼地道。 若不是为了报道夜姐姐送棉袄和肉包的恩情,他也不敢说出那个地方,在村里,戏水的孩子会被大人痛揍一顿。 第三百二十四章鱼精啊 夜萤看到白胜小心翼翼的样子,她楞了下,马上就明白为什么了,因为之前她去过村尾河边,夜斯文也说过,那里经常淹死孩子,每年都会有“落水鬼”在那抓替身。 所以村里的大人们都威胁自家的娃不能去那里戏水,可是总是有娃挡不住戏水莫大的诱惑…… 看来,白胜就是其中一员。 果然,白雪听到白胜这么说,脸上就带出怒意,不过,在众人面前也不好对白胜发作,只是冷哼了一声。 “姐,我以后不会一个人去了。” 白胜暴露了自已的秘密,瘦兮兮的指头赶紧伸出去,讨好地扯了下白雪的衣袖。 白雪面色不虞,没理白胜,径直往前走,看样子是真生气了。 夜萤也知道村里人特别忌讳小娃儿自已去戏水,便劝道: “没事,以后白胜不自已去了,保证好吗?若是要去,就让宝器带你去。对了,等夏天到了,夜姐姐带你们学游泳好吗?学会游泳,大家就不用怕戏水出问题了。” 后边的端翌听了,不禁眉毛一挑。 游泳?她还想教大家? 一想起夜萤在水里俯仰生姿、柔媚有余的样子,端翌便觉得喉咙一阵干渴。 这样的小女人,竟然想在众人面前展示她湿漉漉的诱人模样?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靖王爷他本人还没这种福利待遇呢! 嗯,早晚有一天,本王要和她在水里戏水……嘿嘿!靖王爷想得美美哒! “我的镖师里有人会水的,可以教这些孩子。” 端翌信口道。 “哦,若有,那自是极好。我就不要教了,嘿嘿。” 夜萤讪讪地笑道,觉察出端翌语气里的不善。 她猛地想起,这里可不是现代泳池,她要是脱成三点式下水,肯定被村里人逮着她就去请黄婶子跳大神驱邪了,更狠一点的,要嘛直接把她拉去沉塘了。伤风败俗呐! 被大家伙一打岔,白雪也不好意思再骂白胜了,只是闷闷地说了一句道: “以后不要一个人跑去戏水了。” “知道了,姐姐。” 白胜乖乖地道,见姐姐不再骂他,心内自是极为欢喜的。小孩子忘性大,不一会儿,就又走走跳跳,甚至嘴里还开心地哼起山野小调来。 宝器看着姐弟俩对战的这一幕,忽然觉得场景十分熟悉,这不是他和姐姐相处的模式吗? 白雪虽然外表柔柔弱弱的,但是管起弟弟来,也颇有长姐的严厉和威严。 但是因为有宝瓶这样一个爱管他的姐姐,宝器倒是能理解白雪这种性格的转化。白雪管得越严,说明她对弟弟越关心嘛。 就象宝瓶一样,每次骂过他后,就会加倍地偿还爱意给他,象以前讨饭时,那些最好的饭食,她总是留给他一样。 一行人说话间不觉便跟着白胜来到他说的钓鱼的绝佳地点。 这里是一处浅滩,水边水草丰盛,水流和缓,因此吸引了不少鱼来吃草或者捕食昆虫,大家放眼望去,不时就有三两条鱼跳出水面,露出银白的肚子。 柳村的人,大都以种植为业,大人每天都在地里劳碌,只有小孩子才会来河边玩,甚少有人注意到这里的鱼群多寡。 村民们一向觉得,土地才是生活的根本,没有人会以专门的捕鱼为业,除了偶尔有水性较好的村民前来游水捉鱼外,还真没有人关注这条河里的鱼产。所以这条河里的鱼,数量颇丰。 看到河里的鱼数量竟然不少,端翌有了主意。他把手中的钓竿丢给白胜,让他们在这里钓鱼,自已则从附近林子里,砍了一枝成人拇指粗细的树枝,削尖了一头,做成一枝梭标,拿在手里,往稍下游的地方走去。 夜萤拿了一把炒过的面粉,往大家钓鱼的河面上洒去,鱼们闻到这炒面粉的香味,都纷纷游了过来。 宝器和白胜等人在鱼钩上吊了块肉,便开始钓鱼。 夜萤看着他们开始垂钓,却觉得干等无趣,便往下游走去,看端翌在做什么。 却见端翌站在河边,双眼全神贯注地看着河里。 “端大哥,你在看什么?水里有什么好看的?” 夜萤好奇地走到他身边。 “有一条大鱼,你等着啊!”端翌手一扬,“咻”地手里的梭标飞了出去,扎进水里,竟然不往下沉。 然而接着,水面便剧烈地翻腾了起来。 夜萤看到一个银白的鳍背时而露出水面,时而往下沉,那树枝被带着在水里游游荡荡的,但是不一会儿,那鱼就折腾不动了,气息奄奄地停在水面上,快死了。 “端大哥,好大的鱼啊,可惜没有船,要怎么把鱼拿到手?这大冬天的,可不敢下水,冻死人了。” 夜萤想起大冬天被扔在水中的痛苦经历,说什么也不愿意再下水了。 而且,端翌也不懂游泳啊,上回不是还差点被水淹死? “不用下水,它自会游过来。” 端翌呵呵一笑,夜萤也跟着呵呵一笑,道: “你当我傻啊?它都知道要被人吃了,还会游过来?” “当然会,我叫它过来就过来。” 端翌看着夜萤娇俏的脸孔,一脸娇嗔地看着他,不由喉咙一阵发紧,哑着嗓子道。 好想吃肉,好想吃肉! 哼,不行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再也忍不住了,今天晚上,一定要狠狠“吃”了她。 端翌此前已经让傅太医把吴凤奎一家空出来的宅院收为已有,大门上锁之余,将里面重新进行了规整,所有的旧家俱都扔掉了,换上可心合意的家俱,再放置了自已的衣物,这样,他就不必每天早晚匆匆赶回山居那么紧张了。 傅太医方才告诉他,已经把吴家的宅子都收拾好了,端翌便打算今晚上在吴家宅子里,香汤沐浴后,洗掉身上白天和夜萤厮守时留下的气息,化身为“吴大牛”去“骚扰”夜萤。 夜萤不晓得端翌神色变化不明间是什么意思,见他突然呆了一下,便赶紧捅了他一把,促狭地道: “端大哥,你快让它游过来啊?游过来,今晚上不光有松鼠桂鱼吃,还有水煮鱼片吃呐。” 然而夜萤话音才落,就看到那条鱼,翻着肚皮,竟然真地游过来了,而且越游越快,一下子就游到了她的面前: “啊,鱼精啊!救命!” 夜萤吓得跳起来,躲在了端翌的身后…… 第三百二十五章端大哥我保护你 哎,以前夜萤在的国度,还有建国后不能成精的规定,所以夜萤的心里,一直很坦然地认为,动物是不会成精的。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今天竟然看到一条死鱼能那么快地游过来,肯定是成精了吧?是不是要来报复他们? 夜萤一刹那间,跳起来躲在端翌身后时,很想从身上掏出后世某局的文件扔到鱼的面前,告诉它:国家规定你不能成精…… 夜萤的小爪子抓住端翌的后衣领,瑟缩在端翌宽大的身躯后面,慢慢地平静下来,主要是端翌的身形透露出浓浓的安全感。 不过,咦,怎么有点画风不对? 端翌的身体也在颤抖? 颤抖? 难道他也怕了? 呃,不过,如果他怕了,自已也是可以让他靠在怀里的! 嗯,虽然自已是个小女人,也可以提供足够的安全感的。 夜萤的脚也有些控制不住的抖,好想有一份某局的文件扔到那鱼精头上,让它看清楚一点:建国后不准成精! “端大哥,你不要怕,我保护你!” 夜萤毅然伸手,从端翌的后背欲将他扳过来,做把他搂在怀里之势。 一瞬间,夜萤已经忘了时空,嗯,是啊,放在以前,她的同事恐惧,她也会这么做的,是吧? 可是夜萤此言一出口,就觉得端翌的身体僵了一下,然后继续抖了起来。 不对,端翌不是怕得发抖,因为夜萤接下来,听到了他一阵抑制不住的吸气和呼气声。 他不是害怕,他是在笑。 在笑谁呐? 肯定是笑她了。 夜萤气得拍打着他宽厚的肩膀,一时间竟然忘了对鱼精的恐惧,气呼呼地道: “你笑什么呢?” “笑你傻喽!” 端翌转过身来,满面笑容,亮闪闪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然后手干脆在她脑袋上用力揉了揉,眼神里是满满的欢喜和宠溺。 夜萤禁受不住这样的眼神,长长的眼睫低垂,脸上飞过一抹红霞,一边是为了端翌莫名的“嘲笑”,一边是为了端翌那眼神里满满的宠溺。 她不晓得端翌为什么这么看着她。 却不知道,在端翌眼里,这一刻只有她无暇可击的容颜,还有彻底征服他身心的幽幽体香。 更让端翌全身发麻、头皮发炸的,是夜萤那句“端大哥,你不要怕,我保护你!” 从他记事以来,只有一个女人会对他说这句话,那就是他的娘亲淑妃。 不过,那也是他小时候的事了,自他11岁第一次上战场后,就没有人会对他这么说了。 也是,一把银剑屠尽千名北疆来犯蛮子的男子汉,谁有资格对他说这样的话? 转身看着一脸无辜的小女人,端翌觉得心里酥酥的、麻麻痒痒的,恨不能紧紧搂住她,把她嵌进自已的怀里,好生疼爱、怜惜。 可是一想到两个人现在的身份,端翌只能用力揉了揉她的脑袋,看着她头上整齐的发髻都被自已揉得有些松散了,端翌这才停下手。 “端大哥,你真坏,你知道那鱼不是成精是吧?你动了什么手脚?” 夜萤再傻,看到端翌的表情,此时也猜出来了。 她抬眼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他笑起来真是好看,就象一阳明亮的阳光突然刺破天穹,夺目耀眼。 而这时候,他的笑容未褪,变得如明珠一般温润,充满了暖暖的情意,让她目眩神迷,这么好看的端大哥,俊美得不象凡间的人物。 偏生他又不是那种奶油小生,身上英气勃勃,站在他的身畔,什么成精啊、拐子啊、统统都不需要担心。 “嗯,我是动了点手脚,你来看看。” 端翌盯着夜萤的眼睛,片刻也舍不得挪闪开来。可是这时候上游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端翌知道肯定是宝器他们听到了动静过来察看。 毕竟,方才夜萤跳起来时动作和声音都稍嫌大了些,他们肯定会担心的。 夜萤也听到了声响,便赶紧把眼睛转向别处,正了下脸色,犹带着脸上的酡红,问道: “你做了什么手脚?从实招来。” 宝器他们冲下来时,就看到端翌正将一条足有十来斤重的鱼拖上岸,那鱼是被简陋的梭标刺死的,梭标上,还缠着一根细而结实的棉线。 棉线很细,不注意一点也察觉不出来,棉线的另一头,自然是缠在端翌的手腕上,所以他也不被梭标掷空了会一去不复返。 这本来是一个回收猎物和装备的设计,结果没想到,却把夜萤吓到了,端翌也是忍俊不禁。 夜萤发觉真相后,倒也没有生气,只觉得就算被吓到,那也是件有趣的事,她上前戳了戳那头鱼,见它真不动弹了,嘴里便恨恨地道: “让你成精,让你成精!” 端翌倒是想让夜萤把那几下戳在自已身上。 夜萤说这话的样子太可爱了,嗯,也挺好笑的,于是端翌后来每每忧思多虑时,只要想到夜萤今天发生的这一幕,便不由地失笑,一肚子的郁气也随之烟消云散。 “哟,好大的鱼啊,端大哥真厉害,不用鱼钩也能钓到鱼。” 宝器算是服了。 这个湾子鱼固然多,但是他们现在才钓起来一条呢,而且才巴掌大,端翌的这条,就够他们晚上吃了。 但是宝器想着要多钓几条送给白雪,因此夸完了,见他们没什么事,就又回去钓鱼了。 “还要再来一条吗?” 端翌指着远处一道刚刚掠起的深重水痕,问夜萤。 “要,自然是越多越好,不光咱们吃鱼,还可以送给别人啊。村尾石庵的赵大娘,一会也送条鱼给她。” 夜萤想到那个孤独终老的赵大娘,忽然有感同身受之体会。 “赵大娘?我不知道你认识一个赵大娘啊?” 端翌觉得自已已经掌握了夜萤的所有人际关系,但是这个赵大娘是谁呢? 他可不想象宫里或者王府的后院里一般,有那种长舌妇一般、最擅挑拨离间的老妇存在。 “哦,一个可怜的女人,走亲后被和离了,家族里又没人管她,现在一个人住在村尾的石庵里,孤零零的,想来这么冷的冬天,她的日子也不好过吧!” 夜萤叹了口气。噢哟,这一次是真的销魂断君江陌南来了。突然江陌南想起来,男主好象太久没吃肉了,都快成和尚了,是不是要开开荤呢?要的举手,打赏表示…… 第三百二十六章端爷你也会杀鱼 “唔,原来如此。” 端翌看着小女人突然变得沉重的表情,脑子里一转,想到宝器对他说过的八卦,夜萤想要和吴大牛和离。 难怪,夜萤看到赵大娘这样,触景生情吧? 傻瓜,他怎么会让她变成那样呢?无论如何,她也不会孤独终老一生,他要永远缠着她,索取无度,爱她无度…… “喏,端大哥,那一定是条大鱼,你快逮着它!” 夜萤指着水面,对端翌喊道。 “没问题。”端翌嘴角轻扬上扬,专注地看着那条水线划过之地,拿捏好了准头,将力道贯注于手中的梭标之上,“唰”地梭标猎猎飞出,在空中划了一个好看的弧线,然后又象上一次一样,牢牢地立在了水面上。 夜萤有了上一回的经验,自然晓得端翌这是又射中了大鱼,高兴得拍起手来。 端翌回头看着她,见她笑得简单而热烈,不由心里漾起一丝异样的感觉:要他的小女人笑,还真不难。她时而简单,时而复杂,时而深情委婉,时而简单明快,不管是怎么样,都在牵扯着他的心弦。 大鱼扑腾完最后一口力气,端翌将鱼拉到岸边,这一次的鱼,比上一次更大一些,如果光是一个人吃的话,两天都吃不完。 还好现在是冬天,一时吃不完,三两天也不会坏。 夜萤便道: “不如我们就地宰杀了?我看赵大娘一个人也没有本事对付这么大的一条鱼。” “嗯,好。” 端翌乖顺地点了下头,抽出随身携带的削铁如泥的匕首,刮起鱼鳞,剖起鱼肚来。 傅太医手里喜孜孜地提着两条他钓的鱼过来时,看到眼前这一幕,不由得吃了一惊:靖王爷竟然在杀鱼? “君子远庖厨,端爷,你也会杀鱼?” 什么话啊?难道端爷只会吃鱼?夜萤困惑不解。 “怎么?不行吗?”端翌抬起眼,薄唇微启,凉凉地对傅太医道。 说话间,端翌下刀精准,出刀如风,只听“嚓嚓”一阵响,大鱼一面的鱼鳞被刮干净了。 “还有一面,端大哥,你这一手太厉害了,我看,仙客来最高明的大厨也没你厉害。” 夜萤这夸的,简直…… 傅太医心道:靖王爷的刀和剑,是用来杀敌的,可不是用来杀鱼的。 “唔。”听到夜萤的夸奖,端翌面上没有什么表示,但是翻过一面,那匕首更是舞得出神入化。 “唰唰”几下间,就把另一面的鱼鳞也刮干净了。 傅太医自然晓得这把削铁如泥的匕首是端翌的心爱之物,是他在北疆战场上,打死了北疆一名将军,从他身上缴获的,平时作为防身兵器带在身上,等闲一般人是看不到的。 这下可好,这把匕首竟然成了替夜萤削鱼的工具了? 如若那匕首的原主知道了,一定会气得从坟里跳出来,大骂:暴殓天物! 剖完两条鱼,端翌伸过手,又接过傅太医手里的两条鱼,用询问的眼神看了一下夜萤。 夜萤知道他什么意思,道: “这两条你射中的鱼太大,不适合做松鼠桂鱼,倒是傅大夫这两条鱼大小适中,就它们吧!” “好。”端翌得令,闷头又杀起鱼来。 被无视的傅太医:“……” 这是我钓起来的鱼哎,你们问过鱼的意见了吗?不,是问过我的意见了吗?就这么拿走杀了…… 过份,还用的是这把削铁如呢的匕首! 这可是金丝缠绕把柄、红宝石镶嵌的其上的贵重匕首啊! 傅太医连连摇头。 夜萤不晓得傅太医这么摇头是为什么,不由问道: “傅大夫,你颈椎不舒服?” 呃,她以前电脑前趴太久了,颈椎就酸麻,然后就要这么摇晃着脑袋。 现在没有电脑了,可是文化人一样会在书桌前趴很久,一样会颈椎不舒服,傅大夫算是文化人中,所以夜萤有此一问。 “颈椎?”傅太医楞了一下,毕竟他是杏林高手,马上领悟了夜萤说的部位,便又习惯性地摇摇头道,“没有不舒服,就是看端翌杀鱼,不习惯,辣眼睛。” 好吧,辣眼睛也是傅太医找夜萤学的新鲜词。 “咳!”端翌手下顿了一下,差点把手里伺弄的鱼头给割坏了。 靖王爷我收拾鱼有那么没有形像吗? 端翌的低压气场立即治住了傅太医,他懂事地道: “你们忙,你们忙,我再上去看看,我那钓竿是不是有鱼上钩了?” 说完,傅太医便拍拍屁股走了。 端翌很快把另两条鱼收拾了,夜萤这时折了些柳枝来,坐在端翌身边,手下飞快地动作了起来。 “你在做什么?” 端翌好奇地看着夜萤做手工。 他对夜萤的香囊印象深刻,觉得自家的小女人手工肯定不行,生怕她会戳了手,所以特别留意。 “柳条筐啊,可以装鱼啊,刚才忘了带个桶过来。难不成捧着鱼回去?” 夜萤说话间,一个简陋的壶状柳条筐已经编好,把鱼放进去,还能提着。 端翌没想到女红不行的夜萤,还会懂得编柳条筐,不由夸了句: “真不错。” “别笑我了端大哥。” 夜萤不知道怎么的,瞥了一眼他腰间的香囊,脸上羞起了一道红霞:真是好愁人呐!端大哥老是带着那个手艺至差的香囊,也不怕人家笑话。可是他不怕,她还要脸呐…… “嗯,我说极好就是极好。”端翌拿起柳条筐,道,“走,咱们去看看他们的战果如何,也差不多了,天要黑了,该回去了。” “好。” 夜萤站起身,端翌默默地立在她身边候着,待她开步走跟在她后面。 他可不敢让这个小女人离开他的视野。 在他眼里,她越来越神秘了,总让他有一种无法完全掌控的感觉。他真害怕,哪一天,他不这样紧紧跟着她了,她是不是又会象上次那样突然消失? 所以,他必须走在她的身后,不离左右。 “夜姐姐,我们收获颇丰,你们呢?” 宝器炫耀地从水里提起一串用柳条串过鱼腮的鱼来,得意洋洋的。 “我们也有所斩获,今天这些鱼够了,咱们回去吧!” 夜萤招呼道。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三百二十七章晚景凄凉 大家自是听从夜萤的招呼,收钓竿的收钓竿,收鱼的收鱼。 夜萤这才发现,群众的智慧果然是无穷的。她用柳条筐装鱼,这边钓起来的鱼比较小一些,他们都是用柳枝直接窜了鱼腮,然后放在水里,鱼一时半会也死不了。 现在每个人提溜起来,都是至少三四条鱼啊,看来她走后,大家都收获颇丰。 夜萤见状,挺奇怪地问道: “以前村里人怎么没人发现,这里鱼这么多,其实鱼也可以卖钱的啊?” “村里人不太会做鱼,嫌鱼腥气,再边上这河里老是淹死人,所以更没人过来了。” 白雪比较知道内情,便答道。 “哦。原来如此。”夜萤知道了答案,晓得这种观念一时也没有办法改变,便笑道,“我以后教大家做几种菜式,大家懂得去腥后,就会放心大胆吃鱼了。” 这不是典型放着粮仓挨饿吗? 夜萤觉得难怪这个村子里的人这么穷,原来他们太小心翼翼、固步自封了。 一点小尝试和突破都做不到,还怎么发家致富啊? 所以喽,办学堂是必须的。启民智的第一步,就是要给他们灌输文化知识。 一行人行走间,夜萤对大伙说,你们先回去吧,我送条鱼给赵大娘。 眼前就是石庵,本村的人都知道庵里住了个老无所依的赵大娘,见夜萤要去送鱼,端翌道: “我跟你去吧。” 傅大夫见端翌一脸想和夜萤独处的模样,自然很识趣地道: “那咱们先回家收拾鱼吧,宝器,你不是说你钓起来的都要送白雪吗?” “那是自然。”宝器慨然地点点头,眼睛一扫白雪,见她脸颊忽然红了一块,却显得肤色白里透红,愈发明媚,不由地看呆了。 见那一撮人远去,端翌便对夜萤道: “进去吧!” 夜萤抬眼,暮色下的石庵,青苔印墙,草色枯黄,从庵门口看去,正中的香炉残破了一个口,看上去香火并不旺盛。 这石庵,原本供奉的是乌髻娘娘。而这位乌髻娘娘,传说中却也是柳村里的一位普通姑娘。只不过,她从小学喜好医术,自学成材,经常上山采药,为村民治病。 村民们都十分敬重她。 某一日,这位姑娘在上山采药时,累了,在回村里,便坐在路边休息,谁知道就此坐化。 村里人都说她是善行感天动地,所以坐化成仙了,于是便立了庙来纪念她。 逢年过节的,村民们会自发来祭祀。 当然,乌髻娘娘主医药,来这里祭拜的,还是以生了病,以医问药的居多。 石庵算是村里的公产,赵大娘住在这里,也是经过公中的同意,否则也不可能容许她住在这里。 平素,赵大娘就帮着石庵扫洒,算是尽一份心力。 只不过,她的三餐供应,则靠大家的善行。年成好的时候,大家供给就多一点,年成不好的时候,供给就相应少多了,因此三餐不继、食无定日,半饥半饱对赵大娘是常态。 夜萤感同身受,心道:还好她是穿过来的,若是原主,一直坚持和吴大牛和离的话,最后怕是也要落得到石庵和赵大娘为伴吧? 端翌看着夜萤表情凝重,似知道她在想什么,便道: “还不进去,天都黑了,你是要站到变成雕像吗?” 难得这么一个武夫还懂得说笑话,虽然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但是夜萤体恤他想逗自已开心的意思,便还是启齿一笑,道: “好,一起进去。” 石庵的门这么早,并不关着,所以夜萤一边踏进石庵内,一边道: “赵大娘,我是夜老二家的夜萤啊,你在吗?” “谁啊?”一个颤巍巍的声音,从石庵下首的一处破败的厢房里传来。 夜萤一听是赵大娘的声音,便往厢房那边走去。 端翌止步不前,那里毕竟是女子居住之地,他这么跟过去,有所不便。 石庵虽然供奉着神明,但是一般村民们也要先填补肚子,才有心思想着神明的事,所以石庵从外表上看还可以,其实内里已经破落不堪。 除了正中供奉着神龛的大殿还完整,两边左右各一间的厢房,实则都已经破落,除了赵大娘住的右首厢边,左边的厢房梁已经塌了,那塌陷的房顶,已经长出半人高的苇草来。 夜萤走到赵大娘的厢房前,却不见她迎出来,而那间厢房门也是虚掩着,夜萤赶紧敲了敲门,里面赵大娘应了一声: “谁呀?进来吧?” “是我,赵大娘,夜老二家的姑娘夜萤。” 夜萤又自报了家门。 “哦,是你啊,夜姑娘,好心的姑娘,我记得你。” 赵大娘原来正躺在厢房里,一张由两块门板放在地上拼成的床上,而她身上盖的,和白胜一样,是一大堆的稻草。 “赵大娘,你怎么这么早躺着?” “没什么,吹了点风,头有点重,早早躺下歇息。你是来拜乌髻娘娘的吗?香在大殿边,你自行抽取就是了。” 赵大娘轻咳了几声。 “赵大娘,有没有发烧?”夜萤上前摸了下她的额头,见体温正常,这才放心,道,“即是受了风寒,最好喝碗姜汤驱驱寒。” “我倒是想喝,姜也有,只是现在身子乏,爬不起来床。” 夜大娘恹恹地道。 看来,随着天气突然转冷,身体弱的人都纷纷中招了。 夜萤心里嘀咕着,道: “我来帮你熬姜汤吧,你好好歇着。” 赵大娘想要推辞,但是实在全身无力,只能任夜萤去做这些事了。 夜萤看她生病床前无人伺候,也是心中凄凉,田喜娘生病,好歹还有自已和夜斯文呢,可见,无儿无女了,晚景凄凉这句话还真不假。 “怎么样?” 看夜萤出来,端翌沉声问道。 他耳力极佳,自是听到了她们的对话,但是又不好说自已都“偷”听到了,还是问了句。 “有点着凉了,在躺着,我帮她熬碗姜汤,索性连鱼汤也帮她熬了,温在灶上,待她好了,便可以吃。” 夜萤道。 “嗯,好。我们一起吧!” 端翌竟然道。 第三百二十八章颠覆美好 若是傅太医在此,听到靖王爷竟然欣然下厨,估计又要做愕然无语状了。 可是在夜萤这个现代的脑子里,一点也没有男人不能下厨的思维,此时见端翌要和自已一起下厨,自是欣然应允。 看着夜萤苗条的腰身一闪,消失在黑乎乎的灶间里,端翌不由一怔,呃,这个小女人,还真不会客气推辞一下。 可是,夫唱妇随的境界不正是如此么? 他说什么,她应和? 大妙! 端翌自已在心里滚了一遍,竟然哑然失笑了。然后亦抬脚,随着夜萤走到灶间内。 这灶间在厢房的下首,虽然房顶没踏,但是里面一股阴湿的味道扑面而来,夜萤不由地嘀咕了一句: “这是多久没开火了?” “想必甚久了!” 端翌应道。 他打量了一下,见窗台上放着一盏油灯,便上前用火石点头,豆大的灯光勉强让人看清灶间里的清醒。 所谓清锅冷灶莫过于如此。 夜萤摸索着点着灶膛里的柴火,然后涮好锅,坐上水,又找到堆在墙角里有些发芽了的生姜,切了一大块,用一把生锈的菜刀切成薄片,扔到锅里…… “这还有个灶,顺便把鱼汤炖了吧?” 端翌指着另一孔小灶道。 “好,鱼汤我来做吧,你烧火就成。” 夜萤看不上端翌的手指,觉得这里的男人,就没一个半个会做菜的,便赶端翌去烧火。 夜萤熟练地切姜丝,在鱼身上片花,然后在锅里放油,待油热后,再放入姜丝炸老,然后把鱼放入锅中,两面煎黄,再坐上水…… 端翌不时往灶膛里填着火,石庵在村尾,距离最近的民房也有几百米远,后面背靠大山,四周林茂草深,又有三清河水哗哗流淌,一时间,让人恍惚着不知山中岁月悠长。 端翌闻到一股股的姜香味传来,方才舒眉对夜萤道: “应该都差不多了。” “嗯,大灶可以撤了柴火,小灶留一枝粗的就成。让鱼汤煨着。” 夜萤打开熬姜汤的大锅,一股辛辣的味道扑面而来,她从锅里舀了一碗姜水,便端着往赵大娘厢房里走去。 端翌撤了柴火,把小灶上的火弄得极小,免得把鱼汤熬干了,这才走出厨房,到屋外等着夜萤。 好一会,才见夜萤从赵大娘厢房出来,手里拿着空碗,端翌便问道: “如何?” “嗯,已经喝了,没有发烧。我问她要不要让傅大夫来看看,她说不用。我明天再来瞧瞧她。” 夜萤说着,便把那个空碗就着外面桶里的水洗净了,放回厨房,这才和端翌离开。 临出去时,还顺手把石庵的门关紧了。 回去的路上,夜萤一阵默默。 端翌不由地感概了一句:“你真是个善良的好姑娘。” “人不为已,天诛地灭。”夜萤却回了一句让端翌十分意外的话。 “啊?为什么?”端翌大吃一惊,夜萤说话,总是出乎他的意料,让别人觉得她善良不好吗? 每个女子,都希望在自已喜欢的人面前,展现出最优秀的一面吧?他不是已经夸她善良了吗?对她进行了真诚的肯定吗? 有些心机深重的姑娘或会刻意表现,端翌即便看出来,也会给予礼貌的赞赏。 但是端翌知道夜萤不是刻意在他面前表演,她就是她,喜欢就是喜欢,厌恶的竟然能主动提出和离。 夜萤也没有必要在他面前表演善良,因为现在追着她满山跑的人,是他。 不过,既然已经被夸善良,为何还要颠覆他对她美好的看法呢? “端大哥,有句话叫达者兼济天下,只有自已有能力了,才有余力照顾别人。我现在才刚过上吃饱饭的日子,要我去照顾村里每一个穷苦人家,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我必须先照顾好自已,才能照顾别人,我并不是你说的那种善良的女子。” 夜萤坦然地道。 她的教养和学识,不允许她在端翌面前装成另外一个人。端翌嘴里方才夸奖的女子,分明不是她。 “原来如此,你很率真。但是,事实也是如此。在北疆,有一种岩狼,冬天的时候,它们如果外出捕到猎物,一定会带回去给幼崽和母狼吃。但是,如果数天捕不到猎物,它却可能会吃了它的幼崽,以补充体力,让自已活下去。” 端翌想了下,如此说道,他的脸上神色坦然。 “我倒是听过这样一个故事。话说,有一天,有个人在海边散步,海滩上有许多因为退潮而被搁浅在沙难上的鱼,这时,他看到一个少年,正捡拾着沙滩上那些搁浅的鱼,不断地往海里扔去。那个奇怪地问少年,沙滩上那么多搁浅的鱼,你能救几条?何必费这么大的劲呢? 少年笑笑,并不停下动作,一边不断捡起一条条鱼往海里扔,嘴里道:‘这条在乎,这条在乎,这条也在乎’……” 夜萤说完这个现代心灵鸡汤故事,忽然觉得自已蛮矫情的,也不知道端翌能不能听得懂。 于是夜萤就安静了下来。 端翌也安静了一会,不过,脸上却是若有所思。 “嗯,我明白,你是在做力所能及的事。或许不能对每一个人善良,但是既然看到了,总不能不管,是吧?” 快走到夜家院子时,端翌忽然道。 夜萤没想到端翌竟然能听懂,倒是楞怔了一下,却觉得很窝心,为什么这个男人思维和这个时代的人如此不同?和他交流真是全程无障碍啊! 两个人前后脚进了院子,夜萤便先到田喜娘厢房里看她。 进了厢房,却见田喜娘还睡得香呢,便也没有吵醒她,便蹑手蹑脚地出来了。 厨房里,宝器和宝瓶已经烧上灶,小灶里正在做木桶蒸饭,大灶里,宝瓶正炒着三层肉虾皮芥菜,经了霜冻的芥菜,去除了苦味,再加上肉油一起炒,口感更好。 看到夜萤进来,宝瓶道: “夜姐姐,方才田大娘醒过一次,讨了水喝又睡着了,她还交待我,如果她没醒,别刻意叫她,她困极了。” “嗯,我知道,刚去厢房里看过她,睡得正香呢。”夜萤问道,“光炒了一个青菜吗?就算还有个鱼,也不够吃吧?” 第三百二十九章肥瘦之争 “还有卤大肠,炒猪血,你们若是不吃炒豆芽的话,这道菜倒是可以免了。” 夜斯文在边上补充道。 “好,那就做这样吧,哥你去园里拔几棵蒜,炒大肠和猪血用。” 夜萤毫不客气地指派上了。 夜斯文已经被夜萤指使惯了,闷头应了一声就出去了。不过到了屋外,被室外的冷风一吹,又清醒了些,才郁闷道:咦,这么多人,凭啥派他一个大男人干这种活啊? 他想冲到屋内理论,一想屋里的人,端翌和傅大夫都在,这些人可都是向着妹妹的。呃,端大哥武功高强;傅大夫医术好……这两个人,谁他都得罪不起,另外,妹妹会赚钱……呃,这三个人,他谁也得罪不起。顿时他又止住了脚步,还是悻悻地去菜园里拔蒜了。 “哇,夜姐姐,你好棒啊,鱼肉都炸开了,原来,这就是松鼠桂鱼个名字的来历啊!” 夜斯文吭哧吭哧地拔完蒜,洗好进厨房,就听到宝器在哇哇叫,他赶紧凑上去一看,只见夜萤正在炸鱼。 她不是直接把鱼扔进油锅里,而是用手倒拎住鱼肉,把锅中烧热的油从上往下浇在鱼肉上。再将两片鱼肉翅起鱼尾,放入油锅稍炸使其成形。之后将鱼全部放入油锅炸,至金黄色捞起,放入盘中。 由于此前夜萤已经用斜刀法在鱼肉上剞成麦穗花刀,所以鱼肉一炸就粒粒松开,在盘上摆好形状时,犹如松鼠一般,这时,再将调好的热卤汁倒入其上,这“松鼠”便吱吱地叫了起来…… “真是色香味俱全啊!看是人都想赶紧下箸了。”傅太医一看这道菜,不由地口水横流。 “还有两个菜很快,你们可以边吃。” 夜萤回头吩咐了一句,埋头开始炒剩下两道菜。 她的动作轻盈舒展,就算是炒菜,也别有一番风雅,让人觉得是一门行走的艺术似的。 宝瓶手脚麻利地盛好饭,夜萤两道菜也炒好了。 这两道菜都是现在的料,只要放到锅里再炒热、加上调味料就成,一端上桌,香喷喷的,各种诱人。 一时间,屋内无声,大家埋头吃饭。 “这松鼠桂鱼真是绝了,我第一次吃到这种手法做的鱼,外酥里嫩,酸甜适口,难怪仙客来要卖那么贵。” 傅太医边吃饭,边评价道。 “嗯,多吃点,回去山居,就没这道菜吃了。”端翌咧嘴笑了下,夹了快鱼肉放进嘴里嚼着。 “端爷,让夜姑娘去教山居的厨子嘛,这样咱们想吃的时候,他们也能做啊?” 傅太医来了劲。 端翌本来觉得有点不妥,哪能让夜萤把手艺随便教人呢?她怕是也不肯吧? “没问题。等这阵忙完了,我可以去山居教那位大叔,我看他心灵手巧的,一定很快就能学会了。” 做菜其实除了一点天赋,剩下的就是经验和眼力,再笨的厨子,多做几次也就好了。 夜萤主要是好想融入端翌的生活里。 吃着她教的菜,脑子里应该也会想到她这个人吧? 有一天,端大哥会离开这里,但是她教的菜,会一直跟着他吧? 夜萤这么想着,当然欣然答应。 “哟,你真教啊?这可是一道一百两银子的菜式,我们交不起这么贵的银两啊!” 傅太医做惊诧状。 “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端翌把手里的鱼夹到傅太医碗里,淡淡地道。 傅太医狂啃鱼头。呃,靖王爷赐的,他敢不吃吗? 他怎么忘了,如若夜萤去山居,靖王爷每次都是多么欢喜…… 哎,他提了个好头,却败了尾,难怪被塞了鱼头 “切,我又不收费。咱们是朋友,怎么能收费呢?” 夜萤也想塞个鱼头给傅大夫了,可是一只鱼只有一个鱼头,她找了下,挟了块鱼尾给傅大夫。 呃,靖王妃赐的,也不敢不受啊? 傅太医啃完鱼头,又啃鱼尾,他发誓以后再也不乱说话了。 泪…… 这边饭还没吃完呢,就听厨房门“碰”一声被用力打开了,一股寒风挟着个人进来,夜萤站起来一看,竟然是夜奶奶。 一看夜奶奶脸上神色不善,夜萤便知道她又来找碴了,夜萤便笑语厣厣地走上前去,问道: “奶奶,你吃饭了吗?要不要一起吃饭啊?” “哼,看你们整天大鱼大肉的,这是庄户人家的吃法吗?败家精,早晚有一天这个家会被你们吃穷的。” 夜奶奶一进屋,本来就带着气,现在一看到桌上都是鱼啊、肉啊这样的硬菜,不由地冒火了。 “奶奶,家里杀猪嘛,大家都辛苦来帮忙,所以请他们吃顿饭。哥不是把猪肉送过去给你们了吗?早上肉包也拿过去了吧?” 夜萤知道夜奶奶这种人,不把话说到脸上,她不会懂得自已错得多离谱,索性一桩桩地说分明。 “不说肉包,一说肉包我就冒火,为什么你们送的肉包包的都是瘦肉?是不是故意要塞死我们啊?明知道我们人老了,牙齿松动,还故意弄些瘦肉包过来?我怎么看到宝器吃的都是肥肉包啊?” 夜奶奶气得拍着大腿。 呃,原来如此。夜萤知道自已这回又办错事了,她就想着肥肉吃太多不好,那肥肉馅的包子,是宝器提出来后,特意包给他吃的,量本来就不多。 夜斯文送肉包时,她也没特意交待,估计夜斯文随便挑了肉包就送去了。结果,捅到马蜂窝了。 现在过来,又看到他们好吃好喝的,自然心里更不痛快了。 “奶奶,我们肥肉包做的不多,你要是喜欢吃,我把剩下的都拿给你,家里包的最多的还是瘦肉包子。肥肉吃多了,对身体不好,所以我们今年都包瘦肉的。” 夜萤赶紧解释。 “哼,骗谁呢?那割过来的肉,也都是瘦的,一点肥油都没有,还想着过年能炸肉渣吃呢,你们杀猪,结果就给了一条瘦肉,让我怎么弄?” 夜奶奶真是气坏了。 她总觉得夜萤是故意的,谁不爱吃肥肉啊,煮得油旺旺的,大块的肥肉,一口咬下去,味美多汁……瘦肉又柴又不顶饿…… 第三百三十章美人如美食 夜萤无语了,作为丰衣足食年代穿过来的人,她哪里能够深刻体会这个年代的人对肥肉的痴迷? 不过,看到夜奶奶气得睚眦必报的模样,夜萤知道自已一定触到了夜奶奶的底线:肥肉,肥肉…… 夜萤眼珠子一转,看到灶台上还放着一大盆田喜娘还没来得炸油的猪肥肉,便笑嘻嘻地对夜奶有道: “奶奶,送错瘦肉包子是孙女的错,既然奶奶喜欢吃肥肉,那这盆肥肉就作为补偿如何?” 夜萤说着,就从灶台上拿起那盆装得满满的肥肉递到夜奶奶面前。 夜奶奶一看那盆肥肉,至少足足有三斤重,若是炸成肉油的话,怕是能煮上三、四个月,剩下的肉渣也够嚼了,当即轻轻地哼了一声,不做表态。 夜萤现在已经基本能拿捏定她的性格了,见她没有继续发作,便知道这事十有八九成了,便装着赔礼道歉的样子,对夜奶奶道: “奶奶,我让哥帮你端回去,这肉挺沉的,要是路上你手酸了,掉到地上,被狗叨去吃就不好了。” “我呸,你这臭丫头,会说不?好好的肉还能被狗叨了去吃?”夜奶奶被夜萤这顿绘声绘色的描述给代入了情境,顿觉这盆肉危险了,果真转脸对夜斯文道,“斯文啊,你帮我端回去。” 夜斯文一块松鼠桂鱼才塞在嘴里呢,有点不太情愿,大冬天的,他走个来回,菜不光是凉了的问题,怕是已经被大家伙吃光了吧? “斯文哥,我去吧,我力气大,跑得快。” 宝器看出夜斯文的不情愿,主动请膺,站了起来,接过夜萤手里装肉的盆,欢快地就跑出屋了。 夜奶奶一看宝器跑出去连蹦带跳的,可紧张坏了,生怕宝器不小心把哪块肉颠在路上,赶紧一拍大腿追了出去: “哎,臭小子,给我走慢点,要是肉掉了,我和你没完!” 夜奶奶跑得利索,厨房里一下子就静了下来,夜萤吁了口气,觉得宝器是越来越聪明了。 端翌一直静默不语,此时俊秀英武的眉毛亦是往上一挑,对宝器挺看好的。 饶是他也能看出,宝器平时不是这么蹦蹦跳跳走路的主。 宝器是为了引开夜奶奶才故意这么做的吧? 若是这小家伙进入军中,还真是好用呢! 端翌和傅太医对视一眼,两人皆是了然对方心里的想法,不由地相视一笑。 夜萤抬眼正好看到,呃,这两个男人,真是笑得眉眼滋润,一个英武帅气;一个儒雅斯文……有基情…… 夜奶奶掀起的肥肉风波平息下来,吃完饭,大家便各自散去。 端翌假作回山居,实则是去了吴凤奎的宅子,四门紧闭,收拾洗浴一番,便养精蓄锐,准备晚上红绡帐底卧鸳鸯。 而夜斯文自是去找吴小霞各种亲热不提。 夜萤待大家走后,便又到厢房里照料田喜娘。 田喜娘饱睡了一天,又得女儿如此贴心照顾,心情大好,到晚上醒来,吃了半碗粥,倒头又睡,还吩咐夜萤只管自已做事去,她想一觉到天明,千万别来吵她。 夜萤见田喜娘精神不错,也不再发烧,知道感冒后多睡有益,便应允了,轻手轻脚扣上门,这才去拾掇自已。 虽然下霜了,天气冷极,但夜萤是极会享受的,她的房里支了两个炭盆,上好的精炭在炭盆里卧着,房里温暖如春。 泡在热呼呼的浴桶里,夜萤忽然觉得有一股异样的气息,她四下嗅了嗅,似乎没什么不对的,但又隐隐有一股不一样的气息,便问宝瓶道: “你有没有嗅到我这木桶里味道不太一样?” “没有啊?”宝瓶嗅了一下,“和往常一模一样,玫瑰精油嘛!香喷喷的。” “咦,我怎么觉得木桶里有一股不同的味道。” 夜萤喃喃自语道。 “哦,对了,早上端大哥用你的木桶洗浴过,莫非是……”宝瓶猛地想起了这个茬。 “哦,我明白了。” 夜萤这才觉得异样在哪里。 肯定是端翌用了不同的香胰子吧? 早上端翌要洗浴,家里只有她有用浴桶,所以宝瓶一定是把她的浴桶给他用了。 “不过,端大哥用过后,我有全面清洗过了,应该没有残留的气味啊!” 宝瓶喃喃地道。 “哦?没关系,应该是我闻错了。” 夜萤已经明白过来,这味道和端翌用什么浴液无关,和端翌身上的气息有关。 有些人,身上那些特殊的气息,在他碰触过之处,都会留下印记。这种气息,属于端翌身上独一无二的味道。 一想到之前端翌也是赤身泡在这浴桶里,夜萤忽然脸就红了。 若是别人要征用她的浴桶,她自然是不肯的。但是早上端翌想要洗浴,她却想也没想,就让宝器把自已的浴桶拿给端翌用了。 而现在,这个浴桶里,还有端翌浓厚的气息…… 夜萤相信,这种气息,对她而言是特殊的,否则,也不会她嗅得出来,而宝瓶嗅不出来了。 夜萤晕陶陶地在满满端翌气息的浴桶里洗完澡,擦干了身子和头发,便懒懒地靠在床上,翻看刘掌柜新送来的《酒肆闲话》。 这一期的《酒肆闲话》内容还挺丰富的,因为是皇上的降诞日,里面有好多相关的内容,什么各国使节来贺,夜萤慵懒地躺在床上,不知不觉,书上的字迹在眼前模糊了起来。 她躺着沉沉睡去,手上的书掉到床上,被翻开的一页,正是描写靖王爷智斗北疆使节阿不都的大段精彩内容。 可惜夜萤还来不及看,就困得睡着了。 不过,夜萤也暂时看不到这段内容了,因为她睡着后,门悄无声息地开了,端翌顶着吴大牛的面容走了进来。 看到夜萤乌黑的头发洗浴后光滑柔亮,如云一般散在枕上,皎好的面容就象乌云里的月亮一般明亮迷人,端翌不由地嘴角一勾,“咕嘟”很没志气地吞了一口口水,美人如美食,需要细细品赏:好吃,他马上可以品尝这道美食了。 咦,这是什么? 端翌从床下拾起夜萤掉落的《酒肆闲话》,不由皱起了眉头,她怎么会有这个? 第三百三十一章小别胜新婚 《酒肆闲话》的“主编”大人正是端翌本人,这是夜萤万万不会想到的事情。 但是这个世间,知道端翌是《酒肆闲话》“主编”的,举凡不会超过五个。 《酒肆闲话》虽然说的是各类趣闻和小道消息各种,但是靖王爷来说,也是真真假假散布信息的一个渠道,通过这个渠道,他可以左右大夏朝上流社会和富贵人家的舆论。 有些观念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端翌正是通过《酒肆闲话》,来散布他想要在众人面前出现的形象。 也正是借助《酒肆闲话》之功,端翌在该娶亲的年纪没有娶亲,才没有遭到舆论的绞杀。 当然,时不时散布一些似是而非的烟雾弹,给他笼上了一层保护衣。 不过,《酒肆闲话》在三清镇上极为罕见,端翌万万没有想到,他的小女人手里,竟然会有最新一期。 端翌拿起来时,正好看到《酒肆闲话》新翻开的那页之下,正是讲靖王爷大战北疆来使阿不都的英勇事迹的,端翌想了下,索性把这页偷偷撕掉了。 《酒肆闲话》是没有编页码的,每个故事独立成章,首尾的字都不相连接,因此,端翌撕掉这页,并不影响夜萤下一页的文字。 否则,夜萤只要看到靖王爷的表现,就立马知道,端翌即是靖王爷,靖王爷即是端翌。 因为,靖王爷大战阿不都的所有计策,用的都是夜萤献上的计策。夜萤再傻,也是一目然。 端翌深遂的眼眸一闪,借着明亮的烛火四下一察看,便看到夜萤的化妆台下方似乎有异。 他手伸到台子下面一阵估捣,便发现一块活动板,把板子一抽,里面便露出一个可以活动架子,他向下一拉,这个架子徐徐下降,便露出里面的一大迭的印刷物来。 端翌随手抽出几本一看,都是往期的《酒肆闲话》。 端翌不由得一阵苦笑,这个姑娘,是有多爱看这本刊物啊?他可没想到,自已编织的刊物,竟然成了自家小女人的心头好,还这么隐秘地藏了起来。 是怕被外人发现不好吗? 或许吧! 毕竟,这本刊物上有许多言论,只有世家贵族、文人清贵才看得明白,晓得里面的机锋和隐藏的玄机,一般老百姓看了,会觉得莫名其妙,不可想像。 夜萤……太有文化一些了吧? 端翌脑子里掠过这样的想法,但是很快就把这个想法潜藏到脑子里深处。 他把《酒肆闲话》放回去,把化妆台下面的“秘密宝库”复原,转身吹灭了蜡烛。 屋内一下子就暗了下来,但是端翌是习武之人,再加上剑道在京城突破之后,五识更加过人,在他眼里,夜萤熟睡的模样一样清晰。 她吐气如兰,玲珑有致的身材,在薄被的掩盖下依然阻拦不住,几乎喷薄欲出…… 端翌不再打量,他要付诸行动。 临上卧榻前,端翌把双手在炭盆上烤暖,这才掀起薄被,大手顿时不客气地攻城掠地,沿着夜萤的身体曲线,在她身上画起国画来: 这里是高耸起伏的高峰;这里是曲线分明的山峦;往下这里是水草茂盛的密林,密林下面,还有一眼清浅的山泉,等待他唇舌尽情的品尝,正在放肆汩汩流淌…… 端翌的大手,克制不住,握住了那两团温热娇软,只觉入手一阵滑腻,极有弹性,他轻轻怜惜地揉捏着,山峰的主人,身躯一阵微微颤抖,似乎在睡梦中,都能感觉到舒畅之意。 端翌分开夜萤原本就微微敞开的衣襟,一股诱人的幽香扑面而来,这股香味,比平时他靠近她的身边时,愈发浓烈。 端翌不由地突然明白过来,恐怕,这道幽香并不是什么精油之类的香味,而是夜萤自带的体香。 这股体香,随着她的情动而愈发浓郁,似兰非兰,馨香阵阵,让端翌欲罢不能,恨不得就把身躯埋入她火热的体内。 夜萤只觉得自已似乎做了一个春|梦。 她的身体已经许多没有得到抚慰和释放,这个梦,似乎来得恰到好处,梦里那个人极解风情,知道她的需要在哪里,不管是揉捏还是调皮的唇舌挑逗,都让她感觉自已象一叶飘浮在水面上的小舟,越来越轻盈,越来越晕眩。 夜萤忍不住愉快地哼出声来,努力把身体迎合着贴向对方。 那个男人,似乎十分懂得她的需要,用他的火热贯穿了她的渴望,让她一下子得到了充实的满足。 顿时,浮在水面上的小舟,突然变成了驰骋在草原上的骏马,夜萤随着结实的马身颠簸起伏,她希望骏马能跑得快点,再快点…… 端翌万万没有想到,夜萤的反应,即便在昏睡中也如此强烈,甚至慢慢变成她的喜好来主导着他。 端翌搂着她那两手可握的纤腰,顺着她的需要,纵情地驰骋在她柔弱又坚韧的身体上,只觉得无论如何也要不够她,只想深深地将自已埋在她的身体里…… 终于,端翌被一阵紧似一阵的颤抖包围了,他的身体也膨胀至极点,在一声大吼中,炸裂开来。 顿时,数以亿计的精华在夜萤体内释放开来,攻城略地,占据了夜萤身体里每一个温暖的角落。 端翌趴在夜萤温热起伏的身躯上,癫狂之后,便是一阵又一阵地迷醉,因为,他能嗅到,空气中,夜萤身上那股馥郁的幽香,更加深遂诱人了。最让端翌自豪的是,这样的幽香是他引发的…… 仍然停留在夜萤身上,稍事休息,端翌重新发起了二次的攻城之战。 以前听说过小别胜新婚,端翌直到现在,才相信,原来这句话,真是至理名言。 当他又一次低低压抑地低吼着释放自已时,他发现,他很快又有了一战之力。在她身体里,他象一头蛮荒之牛,永远耕耘不倦。 而夜萤的身躯,犹如午夜才会绽放的昙花一般,幽雅芳香,任君采缬。 端翌也不知道自已缠绵沉醉沦陷了几回,最终才疲惫地抱着夜萤,停止了律动。 所有的公粮都交完了,端翌这个把月来积存的精华一泄而空,那种被掏空的感觉,是他这辈子未曾经历过的舒畅。 临睡前,端翌还不忘把锦被替夜萤小心遮盖好。 他的女人,除了他,谁也不能窥觑。 端翌将缩成一团的夜萤圈在自已宽大温暖的怀里,在她的甜香中沉沉入梦。 第三百三十二章风花雪月 夜萤只觉这个觉睡得好悠长,而且自已竟然做了一个记忆清晰的长梦,梦中发生了许多羞羞的事情,她在梦里,因为对方的热情,毫无抵抗能力,反而被对方带着,迎来一波又一波愉悦的感受。 夜萤在梦里看不清对方的面容,但她竟然能在梦中模糊地猜想,如果对方长成象端大哥一样,岂不好哉! 嗯,可惜这是梦! 还好这是梦! 梦里可以无限想像,让她没有犯罪感地享受不一样的刺激! 夜萤一想到这是梦,就完全任自已放松心神,享受对方带来的愉悦感受。 呃,《弗洛依德》在梦的解析里不也是说,这样的梦是正常的释放吗? 一个成熟女性,不做这样的梦,才会压抑呢! 夜萤其实还是有点心虚,在光怪陆离的梦中,也不忘替自已找一个借口。 不过,被对方大杀四方,攻城掠地后,夜萤也有点不服气,总不能在梦里也被人看透吃光吧? 她想反击,可是却身重如铅,无法动弹,不过,夜萤依然有自已的办法…… 终于,对方也被她弄得一败涂地…… 不过,夜萤还没得意完,转瞬对方又迅速占领了城池,把她的空虚堵塞得满满的,让她没有一分半秒的空暇时间喘息、平复。 夜萤在梦里,总是下意识地把对方想成端翌,因此并没有太多的反抗和拒绝。 此时即便见对方威势不减,夜萤也只是默默地想:在梦里果然不一样,随时想来就来…… 呃,这个世间,哪有男子拥有如此源源不绝的精力呢? 夜萤虽然晓得梦是虚幻的,但是那种由内至外的愉悦却是真实的,她放纵自已,尽情享受。 难怪《红楼梦》里,贾宝玉也会误入太虚幻境。原来是这么美妙的滋味…… 夜萤惟愿这个梦,能长长久久做下去…… 错,打住,她实在禁受不住了…… 也不知道谷底波峰如乘高速电梯般上下了多少回,夜萤即便在梦里,也是全身瘫软无力…… 还好,对方是温存的男子,即便在虚幻的梦里,也始终如一,并不因为他自已舒服完,就把她扔在边上。 他温暖结实的双臂紧紧环绕着她,带给她莫名的安心。 大冬天的,他的怀抱比火炉还暖,夜萤脑子已经放空了,滑入了一片无意识的梦境里。 一觉醒来,夜萤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哎,不对,好疼。 夜萤微哼出声,感觉伸手展腰间,一阵阵酸麻疼痛传来,夜萤脑子里立即被昨天晚上各种剧烈、旖旎的画面占据了。 夜萤猛醒了:不会吧?昨天晚上不是梦? 唯一的男人,就只能是吴大牛…… 夜萤欲哭无泪,真的是,自已以为做梦,还主动迎合了上去…… 天! 这个该死的男人,惯会趁虚而入! 夜萤又气又羞又懊悔! 翻开衣襟,她胸前莹白的肌肤,冰肌雪肤上,片片如红梅飘落,上面尽是令她不齿的印痕。 胸前、小腹、大腿内侧…… 不过,奇怪的是,身上倒是没有狼藉的痕迹,想来,又是象前几次一般,被他事后清理干净了痕迹,身上倒是觉得清爽。 夜萤无力地翻身起床,把新棉衣穿好,双臂酸麻无力,于是便随便挽了一个松松的发髻,就这么出门了。 院子里一如既往,端翌正悉心教导着宝瓶和宝器,一身短打,英朗而生机勃勃。 端翌听到开门声,回头一看自家的小女人出现在门口,他正教马步呢,看到夜萤一脸慵懒无力的模样,想起昨晚上旖旎无限的风光,不由地差点双腿一软…… 对这个女人,端翌有一种永远索取无度的感觉。 每次被她紧致地索要,端翌便立即城门失守,无法克制自已,兵败如山倒。 而他的付出显然也没有白费,夜萤虽然慵懒无力,但是身上肌肤愈发晶莹剔透,隐隐有女人魅惑的味道散溢。 端翌微微楞怔间,突然只觉得鼻子一痒,他还没反应过来,宝器已经惊呼: “端大哥,你怎么啦?流鼻血了?” “呃,是,冬天太干了。” 端翌赶紧捂着鼻子,自已真是直如毛头小伙子,明明昨晚上已经被掏空得那么彻底,可是一瞥到自家的小女人,一股热血上涌,竟然从最脆弱的鼻端爆裂而出。 “端大哥,来,捏着鼻根能止血。” 夜萤一看两道血流从端翌鼻孔流下,也吓了一跳,顾不得身体酸麻疼痛,跳上前去,见端翌手足无措的样子,也顾不得男女大院,伸出手,紧紧地担着端翌的鼻根。 端翌只觉得鼻梁山根一阵酸麻,似乎鼻子里流的血止住了,但是随即头一低,便看到夜萤胸前的两只兔子,因为焦急,衣襟略有松开,无意中露出胜雪的一抹。 这还要不要止血了? 端翌顿觉鼻子又一阵“哗哗”。 “端大哥,你怎么了?刚才不是止住了吗?” 夜萤焦急地问,手一动弹,那胸前的那抹雪白却更明显了,端翌赶紧闭上眼睛,不敢看了。 你这样,叫我如何止血? 宝瓶一看夜萤紧紧靠近端翌,心中警铃大作:夜姐姐、端大哥,小心沉塘啊! “端大哥,我知道用凉水拍头能止血。宝器,你快帮端大哥拍拍凉水。” 宝瓶喝令之下,宝器赶紧拿了一盆水,把手浸入,然后走到端翌跟前,对着他的脑门就一阵猛拍。 端翌不访间,被宝器一阵猛拍,顿觉脑门被敲得山响,这小子手根本不会控制力道,再拍下去,他就傻了。 “行了,我止住血了,别拍了。” 端翌出言制止,宝器这才停住手。 “确实止住了吗?” 夜萤关切地问,吐气如兰,身上那情动时散发浓烈的馨香再次扑面袭来,让端翌想起昨天晚上的风花雪月。 端翌的鼻血不止,夜萤哪敢放开手? “嗯,止住了,没问题。” 也不知道是不是宝器这么拍打有效,还是端翌自已终于冷静下来,那两道热流终于止住了。 夜萤听闻,这才慢慢把手放开,然后低头凑近了仔细察看……嗨,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三百三十三章金屋藏娇 “夜姐姐,男女授受不亲!” 宝瓶一看夜萤的脸都快凑近端翌的鼻尖了,吓得赶紧从后面把夜萤一把扯开。 端翌也向后退了一步,这一次他可没抱怨宝瓶,还好宝瓶扯开夜萤,不然,夜萤一凑近,他又觉得鼻腔内有股热意在骚动,似乎要冲破血管喷薄而出。 夜萤稍离远一些,那种魅惑他的气息便疏淡一些,端翌这才强强稳定心神…… 次日,田喜娘无恙之后,端翌便邀请夜萤去山居教授厨子手艺。 傅太医暗乐,窃以为,这是端翌对他的体恤。却不知道,端翌现在对夜萤是愈发痴缠,一天见不到她,便有坐立不安之感。 而夜萤回来这几天,一直在家中休养,甚久没有到镇上察看自家的小店。 但端翌一早就知道,如今夜萤的花容月貌在镇上火爆异常,虽说陆娇蕊留下了两名弟子为“沉鱼落雁”撑场,但由于陆娇蕊的发式偏于沉稳贵气,比较适合年岁较大的妇人,因此镇上的千金小姐们,一力追捧的自然是花容月貌。 因此,夜萤根本不用担心花容月貌的生意。 如今花容月貌可以说依旧用“抢钱”的速度在迅速增长着营业额。 不过,沉鱼落雁由于有了陆娇蕊的撑场,倒也不至于没落,镇上的中年妇人们,则偏重于光顾沉鱼落雁,她们不喜创新,倒是京城那些贵气的发式,投契她们的脾性。 因为各有各的顾客群体,如今赛金花倒是消停了一段。 端翌对陆娇蕊那天的表现也算满意。看来,这陆娇蕊能混出头,也是个有眼力劲的,否则,他有那么容易,在戴着帷帽的情况下,让她一窥真容吗? 想起那天竞技赛的场景,端翌对自家那个在竞技台上颇有大将之风的小女人,真是一万个满意。 这样的小女人,哪怕是进入王爷府中,依然是镇得住下人、稳得住内宅的狠角色。 象上次一样,宝瓶和宝器一看夜萤要去山居,自是要如影随形。 端翌也不好说不带他们不去,对这两个习武颇有天份的徒弟,端翌也是满心喜欢。 三个人熟门熟路地走在通往山居的路上,一路上有宝器这个小八卦东拉西扯,并不觉得时间难过。 夜萤到了山居,便直奔厨房,教起厨子手艺来。 王爷府里的厨子,什么菜式不会?并不是一般的厨子呐!所以夜萤只要做一遍,厨子品尝过菜式的味道,也就基本了然了。 不过,对于夜萤拿手的松鼠桂鱼这样的菜式,厨子也表示意外惊喜,竟然还有这么漂亮又好吃的菜。 夜萤教完厨子,眼见他一脸痴迷,在厨房里雕鱼弄刀的,她就洗净了手,准备自已溜达一番。 端大哥估计在教宝瓶和宝器功夫,一闲下来,端翌总喜欢考校他们的功夫…… 夜萤不想因为自已出现打搅了他们,她琢磨着自已先去减压一下,再把山居整个逛一遍。 以前来过两次,都是在前面转圈,那里的风光都看过了,但是后面院子的风光,端翌还没带她去过呢。 夜萤记得,以前自已在网页上,看过一个倭国教授,在山里,与松树为邻,以悬崖为基,搭建了一栋别有风味的古典建筑,成为古建筑和现代科技结合的典范。 夜萤觉得山居虽小,但是古风俨然,四周也有松树怪石,如若能在这里居住一辈子,也是十分惬意的事。 或许,端大哥正有此意,否则,以他在府城的人脉和生意,何必大老远跑到这山里来,建一栋这样需要耗资不小的别院呢? 一想到有这种可能性,夜萤心里就美滋滋的。 不管最后谁得到端大哥,她只要能不断了他的音信,经常看到他,或许,也足慰平生。 夜萤解压之后,信步沿着后院的廊道往里走去。 呃,这廊道似乎也有点讲究,是九宫格吗? 夜萤不由地来了兴致,只见廊道幽深,曲折迂回,夜萤觉得自已就象一只被当做实验的走迷宫的小白鼠。 有一两回,她走到了绝路上,但是夜萤并没有泄气,退回去,依旧寻找着能通往后院的生路。 不过,死路也并不是全无玄机,夜萤发现,死路尽头,竟然是一间间的厢房,偶尔也能听到里面传来动静,夜萤调皮心起,上前敲门,但是很奇怪的是,那些有动静的厢房,往往就立即停止了响动,似乎大有忌讳。 这倒是激发了夜萤必要找个人一探究竟的好奇心。 这一次,她同样走到了绝路上。 这条绝路和别的绝路不同,尽头厢房一侧,竟然还另辟有一个通道,通道外,连着一座四季花开不谢的小花园,花园里有凉亭、石桌、石椅,可以观赏憩息。 夜萤见这个厢房门微掩着,她也不敲了,索性轻轻推开,往里一瞅,只见这间厢房倒也拙朴,一桌一椅一榻,但是让夜萤突然如遭雷劈的是:这厢房里,竟然挂着女子的衣物。 除了女子的衣物外,桌上还摆着胭脂水粉、梳子上缠着长长的头发…… 夜萤确认无疑,这里面,住的是显然是一名女子,而且从衣物上观察,还是一名年轻的女子。 夜萤的身体僵住了,有些好感在迅速流失。 她想,这里原来是端翌的金屋藏娇之处! 否则,怎么可能偌大的山居,都是男人没有一个女人,而她发现的这里仅有的一个女人,还要用这种方式掩掩藏藏的? 不管端翌是出于什么目的,掩藏了这个女人的行踪,他既有了女人,又和她暧昧不休,这简直太伤人了。 夜萤忽然发觉,自已和端翌在一起时的种种温暖,都变成了笑话! 或许,端翌早就在心里嘲笑她,觉得她也象平常的普通女子一样,只要几句温情软语,一些暖人心肺的举动,就轻易摘取了她的心。 夜萤愤恨不已,脑子却又是一片空白,正如做梦一般行走在这充满女人气息的屋内时,夜萤忽然听到花园方向传来一阵动静…… 第三百三十四章天大的秘密 夜萤心下一动,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头脑一阵发热,就往边上的花园走去。 及至快到花园入口,夜萤被一阵冷冽的山风一吹,才猛地冷静下来:现在花园里是谁,身份未明,她岂能这么冒失地出去? 于是,夜萤及时收住脚,在花园入口处隐藏起身形来。 毕竟,她对端翌金屋藏的是什么样的“娇”,还是有抑制不住的好奇心的。 然而,该死的好奇心…… 夜萤现在知道什么叫好奇害死猫了。 因为,透过摇曳的月季花枝,夜萤看到,在花园里凉亭坐定的女子,赫然竟是吴彩凤。 不知道为什么,吴彩凤身边也没有一个人伺候,只听她正独自喃喃低语道: “可怜的娃儿,你来到这个人世间,注定是要受诸般苦楚的,希望你长大后不要怨恨你娘。” 呃?什么情况? 吴彩凤,有了? 夜萤心头一阵惊雷滚过。 这时,吴彩凤却慢慢地从凉亭里站起来,她的肚子正对着夜萤这个方向,夜萤视力所及,却见吴彩凤的肚复一片扁平。 嗯,一定是她听错了,这个样子,不象身怀有孕。 “儿啊,希望你是个男儿身,长大以后,要象你舅舅一样有出息,可怜你的舅舅啊,竟然死在那个狠人手下,你长大了,一定要替你舅舅报仇啊!” 吴彩凤并没有看到夜萤,再加上或许平时一个人孤独惯了,她抚着自已仍是扁平的小腹,不管不顾,说出心中泄愤的话语来。 但是这些话,却如惊雷一般,将夜萤炸得个外焦内嫩。 听吴彩凤语话里的意思,分明是她肚里有了娃儿了,那这孩子是谁的? 夜萤心中已然有了答案,但却不敢相信,也不愿意让自已相信。最可怕的答案就是: 吴彩凤和吴凤奎设计的仙人跳成功了,端翌不小心和吴彩凤有了一腿,那啥了。 吴凤奎被端翌手下毫不犹豫射杀了,吴彩凤却一直没听到她的具体下落,本来夜萤就怀疑在心头了,现在眼见为实,终于证实了心中不太情愿的猜想。 吴彩凤能让端翌手下留情,若不是因为那啥了,端翌能饶过她吗?于是留着留着,吴彩凤终于发现自已身怀有孕了。 掐指一数,也差不多到了发现的日子。怪不得吴彩凤身形不显,还早呢! 夜萤心里又酸又辣又气,一片空白,空洞无法填满,一颗心诸般滋味混杂在一起,无法言说。 “我的孩儿,为娘委屈求全,但是希望你不要象你那粗心的爹,迷迷糊糊占了娘的身子,还红口白牙地想要抵赖,娘一定把你好好抚育成人,以后接掌他的家业……” 吴彩凤摸着自已的小肚子,喃喃絮语着,好象说上瘾了似的,唠叨个不停。 不过,也感谢她的唠叨,如若不然,夜萤也不会从她话里,证实自已的判断。 看来,这孩子的确是端翌的了,一定是端翌中了“仙人跳”之计,让吴彩凤有了他的孩子…… 夜萤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还奇怪地觉得恶心想吐…… 吴彩凤还在说,还在唠叨,但是夜萤根本听不下去了,再听下去,她非当场吐出来不可。 于是她慌慌张张地夺路而走。 夜萤没有料到的是,她才离开,吴彩凤就不再唠叨了,她的眼里,闪过一抹凉凉的阴狠之意。 她轻抚着自已的肚皮,盯着夜萤离去的方向,脸上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容。这抹笑容慢慢扩大,变成一抹凄厉的神情…… 夜萤失魂落魄,凭着下意识往回走,现在她哪里还有心情去观赏后院的风景。 夜萤也不知道是不是该恨自已的好奇心。 如果没有那么多好奇心,就不会发现端翌这个秘密。 如果没有发现端翌的这个秘密,就不会象现在这般痛苦。 不对,如果没有发现这个秘密,端翌是不是会一直隐瞒着不告诉自已? 夜萤心里乱糟糟的,也不知道怎么就从迷宫般的通道里走了出来,待她神智较为清醒时,已经站在前院的台阶上了。 院子里,宝瓶和宝器正在被端翌考校着箭术,两个小家伙的箭术进步很大。 宝瓶手一抬,袖箭“嗖嗖”飞出,射中了十米外的木箭靶的靶心,而且六枝箭枝枝中的,看上去颇有威势。 “足矣,你现在箭术已经能自保了,一般剪径的匪徒被你这一下突袭,基本小命不保。有你在夜姑娘身边,我就放心了。” 端翌看到宝瓶露了这一手,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若是往日,夜萤听到端翌在背后无意中这么说,肯定会露出甜蜜的会心一笑,但是现在听在耳里,却觉得十分刺心。 这算什么?一边把吴彩凤养起来,等着她的孩子出生,做个便宜老爹,一边却和她卿卿我我?亏得她还想为他冒死和离呢。 那天宝器已经偷偷告诉她,按照大夏朝的律法,如若她主动提起和离的话,要在县衙先被打十大板,才可以提出向男方和离。 宝器说,如若被打十大板,怕是夜萤小命不保,宝器劝夜萤,不要再有那种念头。 宝器自是冒了被夜萤骂偷听墙角的风险,还好夜萤理解他,知道宝器也是为了她好。 但是夜萤其实也已经暗下决心,她真的再也无法忍受吴大牛和她的亲密,就算被衙门打上十大板,她也愿意硬撑下去。 没想到,她一厢情愿的付出,换来的是端翌这样的对待。 夜萤觉得自已的心碎了一地。 “夜姐姐,你看,方才经端大哥一点拨,我的箭术又精进一成了。以后咱们一起出门,我可以保护你了。” 宝瓶一抬眼,就看到夜萤,一时没留意到她的脸色,兴高采烈地道。 “夜姐姐,我这弯弓射大雕的箭术也不比姐姐差,你看,天上那只鹞鹰,我肯定能射下来。” 宝器不服气了,举起手中的硬弓,弯弓搭箭,对着天上目力所及只有一个小黑点的鹞鹰,瞄准后,一箭射去。 “射中了!” 端翌朗声道,大家都还没反应过来呢,端翌已经判断出来,听他的声音,对自已教出来的高徒,亦是十分满意。 暂时还没有人发现夜萤的满心酸涩…… 第三百三十五章继续装 随着端翌话音落下,只见高高的天际之上,那个小黑点迅速往下坠落,越拉越近,变成肉眼可见的一只鹞鹰,最后“啪达”一声,落在了众人面前。 宝器射出的箭,正是鹞鹰的胸腹。 “太棒了!” 宝瓶也为自已的弟弟拍掌。 端翌赞许地点点头,他教的这两个徒弟,一个以近身擅长,一个远战不弱,实是出乎他的意料,竟然能在这个小山村里,发现了两根好苗子。 夜萤看着端翌一脸正气凛然的脸,忽然觉得辣眼睛,不想再看了,她垂下眼帘,脸上浅淡一笑道: “不错!” 端翌听到夜萤的声音有些淡漠,不似往常,如若她看到两姐弟这般出色,一定会特别开心,这样的反应真是大大出乎他的意外。 夜萤强打起精神,不想让端翌看出异常。 因为这时候,她也猛然想明白了。 端翌和自已,甚至连私相授受都没有,何谈得上未来? 或许,在端翌眼里,自已只是一个和吴彩凤一样,可以成为下一个目标的女子吧? 在这个时代男子的脑子里,三妻四妾再正常不过了,有一个吴彩凤并不算什么,再加上她,也不嫌多。 再说,她尚不知道,端翌在来山居之前,在府城,到底有多受欢迎,到底有多少女子倾慕于他。 或许,他在外面的儿子,早就满地乱跑,早能喊他做爹了。 一切的一切,都是她自做多情的念想。 夜萤是个要脸面的人,现在被残酷的现实狠狠打了脸,但她还要强撑起来。 再说,她是一个“事业型”的女子,又不是只能围着男人转了,即便在这片古代时空里,她也有自已的经营发展计划。 从此以后,退回到好朋友的位置吧…… 就象以前一样相处,这样岂不是更舒服一些? 她也不用再闭上眼睛,害怕挨那十大板子;也不用担心田喜娘不允许她和离…… 转眼之间,夜萤便换上了一付愉快的神情,仿佛刚才那淡淡的疏离,是端翌的错觉似的。 端翌也楞了下,看到夜萤一如既往的愉快,嗯,刚才真的只是错觉吧?明明现在,夜萤从内到外,都焕发出异样的神彩。一想到这样的神彩是由自已参与造就的,端翌心内便是一派无比的骄傲喜悦。 于是,一恍惚间,端翌一刹那间觉察的不对劲,也被他忽略过了。 “大家吃饭啦!累了几个时辰,还不累啊?” 傅太医摇着鹅毛扇出现了。 这大冷的天,还摇什么扇子,太喜欢模仿他的偶像诸葛亮了吧? 夜萤看着傅太医装逼的样子,突然有种想把他扇子上鹅毛扯光的冲动。 这两个人,傅太医和端翌,狼狈为奸,背着她,干了那么多坏事…… 因为吴彩凤挺着孕肚的事,夜萤只觉得心里有无限的委屈,天空一片黑暗,相关的人和事,在她眼里都被黑化了。 若没有傅太医从旁相助,吴彩凤能被这么稳妥地藏住吗?还有端翌,也是一个腹黑的家伙,隐藏了这么一个天大的秘密,竟然还能天天和自已若无其事地相处,时不时还给自已派些狗粮,让自已心里充塞着甜蜜和希望。 混蛋! 混蛋加三级! 等着,我一有机会,就会狠狠收拾你们! 夜萤心中有气,但是她的情绪已经从初知道这个秘密时的震惊转为麻木,她现在满脑子只想着要狠狠报复一下端翌,让他也明白自已这种难过至极的心情。 所以,现在切莫打草惊蛇。 夜萤强自镇定下来,慢慢稳住了阵脚。 当一个吃醋得快要爆开的女人突然变得安静下来的时候,意味着更大风暴的来袭。 从来没有被女人如此强烈吃过醋的端翌不会明白,他的心,很快就要被炸得四分五裂了。 此时的他懵懂不察,听到傅太医来唤,便停下动作,让宝瓶和宝器收拾一下,去吃午饭。 午饭不出意外,是夜萤教厨子的几样拿手菜,厨子自是学得似模似样,有夜萤的倾囊相授,在加上精于此道,手法老练,滋味比夜萤做得更胜一筹。 大家都吃得津津有味,只有夜萤,再吃这些平素的美味佳肴时,作为吃货的她,如骨梗在喉,一脸的强自下咽。 不过,夜萤掩饰得很成功,大家都没有再察觉她的异样。 一想到这山居里,已经有了女主人,而且还是一个怀着身孕的女主人,夜萤便觉得这里的风景已经不如往常一般风光霁月,似是被吴彩凤涂污了一般,她在这里,简直如坐针毡。 饭一吃完,夜萤便和端翌告辞,只称临近节前,家里还有很多杂事,新宅也基本好了,镇上的木工师傅也都陆续把家俱送来,需要她们去过目、安排,不能再耽在山居。 端翌自是知道这是大实话,便也不再强留,只是让蔡师傅护送他们下山。 夜萤离开山居,远远看不到山居的影子了,这才感觉自已身上的大石头被搬开了似的,松了口气。 回到家里,就见田喜娘在自来水下面洗菜,夜萤看了,唬了一跳,道: “娘,你发烧才好,别再这里吹风了。” 田喜娘却抬头笑道: “你当娘是纸人捏的啊?风一吹就倒?没事,我都养好了。这些芥菜啊,是石庵赵大娘方才拿来的。 她本来要当面和你道谢,但是你不在,就托我告诉你,她现在身体好多了,多谢你这几天生病时照顾她。” “哟,赵大娘好了呀?那可太好了。” 夜萤一听放下心来。 赵大娘生病时孤独无依的凄楚可怜状再次浮现在脑海。 不过,这已也不能打消夜萤和离的决心。 这时候的夜萤,审视自已的内心,发现自已和吴大牛和离的想法并没有变。 甚至当赵大娘那样活生生的悲惨例子出现在眼前时,她也没有改变那样的决心。 所以,她想要和离,也不全然是因为了端翌。 夜萤阴霾的心,因此有了一丝丝明朗,没有了初知道吴彩凤怀孕时的沮丧,甚至有一种报复的快感:没有你,我的日子一样过! 第三百三十六章杀富济贫 夜萤被狠狠挫伤了,但是这也让她反省了这段日子自已的表现。 呃,似乎太过沉迷于“男色”了,整天围着端翌转,拉下了许多该做的事情,比如,镇上“花容月貌”都疏于去打理了,盘发业周边产品的开发力度也降下来了……还有,过了春,已经全部落成的圈舍该进猪苗了…… 这么一想,夜萤空落落的心,被这些事情迅速填满了。 果然,事业是失恋最好的疗伤圣药。 夜萤盘算着,是该去打王财主秋风、杀富济贫的时候了。主意拿定,夜萤便喊宝瓶道: “宝瓶,备车,咱们去镇上!” “夜姐姐,都过午了还去镇上吗?有什么要紧的事?” 宝瓶懵懂不察,还以为夜萤有什么急事,却不知道夜萤是有意找事做,好让自已的心里没那么难受。 “嗯,很要紧,我要做好这件事,明天村子里的困难户,都能有棉衣穿、棉被盖了。” 夜萤说这句话的时候,忽然觉得这一幕很熟悉,这不是以前领导逢年过节慰问贫困户的语气吗? 真没想到,年年岁岁人不同,岁岁年年人做同样的事。 她自已也不禁哑然失笑。 “夜姐姐,你有什么好主意,能让村子里的人都穿上棉衣、盖上新棉被?” “我办完你就知道了,现在也说不清楚。” 夜萤并没有详谈。 宝瓶利落地套好了马车,这得意于她和弟弟一般无二的神力。 看着宝瓶套马车时,袖子卷起,露出袖箭的隐隐痕迹,夜萤心里不由掠过一阵刺痛。 这原本是端翌为她设计的,让宝瓶保护她的装置吧? 夜萤这才发现,端翌这个男人,早就在不知不觉间,深深侵袭入她的生活。一点一滴。举凡放眼过去,都是端翌留下的痕迹。 但是再举目皆亲,这个男子最后和吴大牛一样,都要从她的生活里抹去。 夜萤可以容忍男人在没有认识她前,有别的女人,但却不能容忍,在认识她后,依旧有别的女人,并且还会和别的女人生下孩子…… 话说,即便是在这样的古代,一个男人就算迫不得已三妻四妾,也不是有嫡长子之说吗? 他总不该让庶长子先生出来…… 切,想到哪去了! 夜萤努力恢复自已的节操。 总而言之,她宁愿象赵大娘那样孤老一生,也不会和一个从另一张床上才爬起来,就来和自已亲热的男人过一生的。 夜萤和宝瓶一样坐在车头,风在耳边呼呼掠过,放眼四下里都是满目葱翠,这是和北方皑皑雪景不一样的景致。 夜萤心胸开阔许多,不由地哼起了歌。 “夜姐姐,这是什么歌?真好听。” 呃,夜萤住了嘴,这才想起,原来自已哼的是后世的流行歌。看来,能流行开来,并受大众的喜爱,自有其道理。这不,连宝瓶都觉得好听。 “这首啊?歌名叫《我不会在老地方等你》。” 夜萤展颜一笑,没想到后世的流行歌在这样的时空唱起,也能如此契合。 不过,谁让她不会现在的靡靡之音呢? “夜姐姐,真好听,你再唱一遍,我也要学。” 宝瓶大受吸引。 “好。你听好了啊,其实这种流行歌呢,曲调很简单的,就是几个旋律一直重复。” 夜萤说着,就唱了一遍,流行歌果然自有它魔性的一面,宝瓶听了两遍,竟然也掌握得八九不离十了,于是山路上,便传来了一曲原本不可能在这里出现的歌声: 我不会在老地方等你 时光已经消失回不去 就像当初情在何起 缘来缘去都是天意 我不会在老地方等你 一切都像在随风听雨 有些曾经走的很快 依然清晰虽然很痛但却很美丽 …… 夜萤一到三清镇上,并不是直接到“花容月貌”,而是直奔王财主府上。 话说,她遇险被救回来之后,由于前段时间一直在调理身体,再加上受劫后的心理阴影,一直没有出门,她还没有好好答谢王财主在救她时的全力以赴呢! 不到危急关头,不会知道谁是真心帮助你的朋友。 呃,怎么又想起端翌了? 夜萤心里一阵刺痛,真是阴魂不散。 不可否认端翌是她的救命恩人,这一次若不是端翌全力以赴,她现在下场不知道何其悲惨…… 想起共赴难的那几天,想起自已在端翌面前傲娇、矫情的劲,夜萤的眼眶不由地一热,胀胀的,好想哭。 她抬头,看天…… 天上白云朵朵! “夜姐姐,天上有什么好看的?” 宝瓶也跟着夜萤往天上看。 灰机…… 木有这玩意! 夜萤低头,淡淡地道: “刚才有灰吹进我眼里。” “哦,原来灰吹进眼里,看看天就能好了呀?我下回也试试。” 宝瓶觉得又学了一招。 夜萤:“……” “来,这是才热好的羊酪,我正打算让人送两头奶山羊给你呢,大劫之后,也该好好补补身子。” 王财主一看到夜萤来访,立即安排了花厅雅座,还贴心地让人送来上好的补品甜汤。 这胖乎乎的老头,现在对夜萤有着慈父一般的呵护,让夜萤受用莫名。 不得不说,王财主能白手起家、发家致富,和他的为人处事有着九成九的关系。 原本王财主笼络人心就有一套,现在和夜萤绑在一起,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更是如春风化雨,点点滴滴。 但是他的高明之处在于,让你受用到他的用心,却又不觉得过肥过腻,有满则溢的不自在感。 夜萤是记者,也见过不少商业巨子,亲自面对面和他们交谈过,因此知道,王财主面对她的样子,实不是拿乔做范,而是一腔真心。 惟有对另一个人真心以待,才可能浇灌出最可口的果实。 世人都以为商业充满心机奸诈,却忘了心机奸诈或许能赚取一时,肯定不能长久。 所以,当一个商业巨子用真诚的语气对你时,尤其是对一个不对等的小人物时,请相信他的真心。 因为他原本没有必要这么对你。 夜萤深谙这个道理,所以舒服地拿过羊酪,喝了起来,又鲜又带着浓郁奶香的羊酪顺嘴下喉,夜萤愉悦地眼睛都咪起来。 这个世间,除了男女之情,有许多小确幸也要珍惜啊……嗨,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三百三十七章在失恋中崛起 “柳逸也想你得很呢,本来我们约了再过一两日就去探望你,没想到你先来了。看来,恢复得不错啊!” 王财主看着毫不客气的夜萤,眼里还真是满满长辈的关爱。 这样的眼神做不得假。 有些人就是这样,相处久了,纠葛多了,不知不觉,就成了亲人一般。 所谓条条大道通罗门就是这个道理。 走向亲情的路,不光是七年之痒后的婚姻,还有一路认识一路抛甩后,剩下的那些至关重要的人。 王财主为了夜萤口中说的那个虚无飘渺的美洲,已经押上了大半身家,所以这二人的关系,还能怎么样呢? 自然是极好的至交。 夜萤身畔,宝瓶倒是存了点拘谨,不敢象夜萤那样肆无忌惮地大口大口地喝美味的羊酪,只是小小口慢慢品尝。 “哎,现在我是身体倍棒,吃嘛嘛香。” 夜萤套用了一句后世的广告语,就差没学广告里的小人跳起草裙舞了。 “看得出来,脸色红润,眉目如画,我们这大姑娘,还真是出落得越来越俊俏了。” 王财主话里的意思,已经把夜萤当成了自已的女儿一般。 夜萤也视他如父执,难得这样一个王财主,坐拥亿万财富,竟然愿意为了一个还不知道有没有存在的梦想远走天涯,光是他这份放弃安逸的精神,就足以让后世许多探险家汗颜了。 对这样一个王财主,夜萤也没得挑了。 反正王柳逸也和她认了姐妹,说起来,王财主硬把她当女儿,也是有道理的。 夜萤美滋滋地喝完羊酪,才说出她来的正事。 宝瓶才喝了小半瓶,听到夜萤说出的事情,不由得瞪大了眼睛,这样也行? 她从来没有想过,还有人讨钱讨得这么眉目如画、明目张胆的,也就她家夜姐姐能这般理直气壮了。 宝瓶一向受穷,哪里知道富家翁的心理。 钱太多,就是原罪。 富人们总喜欢做一些乐善好施的事,一方面博取穷人的好感,一方面求得坐拥财富的心安理得。 “行,没问题,我一会就去和商会蔡会长商量一下,让每家商号自愿出资出物,明天尽早送到柳村。” 王财主一口应允了夜萤的要求。 “嗯,就是这件事了,其它没什么,我要去和柳逸说说话了。” 夜萤不厚道地利用王财主办完事就拍拍屁股要溜。 王财主看着她眉目生动的样子,不由宠溺地一笑道: “你也不问问我那些船只货物准备得如何了?这可是要横跨大洋的举动啊!” “王老爷你办事,我放心。若是要轮到我操心,那这次横跨大洋的举动,我才该担心呢!” 夜萤真是一脸不负责任。 “咳,你啊!”王财主看着比她还笑得象只狐狸的夜萤,无奈地摇摇头,道,“基本准备好了,等过了节就拔船出发。这一来一回,估计得大半年,到时候,你帮我看着点柳逸,别让她有什么行差踏错的。” “这个您放心,柳逸也不是小孩子,她做事比我更老成持重。” 夜萤见王财主最放不下的还是王柳逸,不禁暗暗羡慕王小姐有这么一个好爸爸,能得到父辈如此体恤关心的,这个时代的女孩可不多啊! 在丫环的带领下,夜萤熟门熟路地绕到王柳逸的院子里。 这几天天气回升,此时大约是午后两点时分吧,阳光暖融融的,好象春天提早来临了一般。 但是南方这种天气,其实最具有欺骗性了,霜冻后的白日,往往都是出太阳的,中午的日头越大,到了夜里,反而愈冷。 王柳逸正在花园里边晒着太阳,边做着女红。一看到夜萤,她自是喜出望外,赶紧轻摇莲步上前,一把攀着夜萤的手臂,道: “想死我了。我早几天想去你家探你,可是爹说现在别折腾,让你多休息几日。” “没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这一次,多亏了你们大家,要不是你们……” 夜萤也是一阵心潮澎湃。 哎,走出柳村果然是对的,看到老朋友、故交,夜萤心中的郁结之气,削减了许多。 若是还闷在家里,夜萤绝对会闷出病来的。 果然,事业和朋友都是女人忘记男人伤害的良药。 前段时间,她太迷失自已了。 和王柳逸好好一番畅叙别后之情后,王柳逸道: “萤姐,若你要是不觉得乏,明儿个我们举办个赏菊会如何?镇上的姑娘们都心心念念着你呢!” “明儿个不成,我还有事,后日如何?” 夜萤知道王柳逸说的赏菊会只是个由头,实则是庆贺她平安无事归来。 不过明天王财主要差人去村里做善事,夜萤自是不能缺席。 “嗯,那更好了,我还有充足时间准备一下,把菊园弄得更美。” 王小姐兴致勃勃。 象这样的赏菊会是平时镇上富户千金们最爱的社交活动,不光可以交流短长,还可以携男眷进入,是大家明面上默许的,少男少女们交流的重要聚会。 有时候,一场这样的聚会,就会成就好几对新人。 而主办这样聚会的牵头人,一般都是有头有脸的,自是不允许在聚会上发生逾矩之事,家长们都很放心。 虽然还是包办婚姻居多,但是也不是完全闭塞,如果双方条件对等,又互相看上眼,岂不更妙哉? 夜萤听着王小姐介绍,心里头还不由地感概了一下,果然有钱才是硬道理,还能适当得到恋爱上的自由,放在柳村,大家能糊饱肚子就已经万幸了,哪还敢想自已找对象的事。 眼看时间易逝,夜萤便和王小姐告辞,说要去店里看看,好久没去店里,也不知道生意如何。 王小姐听了,不由展颜一笑道: “店里生意你倒是不用担心,赛金花的同业竞技会,更加成就花容月貌了。镇上的年轻人,不光去盘发,还眼巴巴等着预约你的妆容呢。” 夜萤听了,心内一阵喜悦漾开,咦,被端翌整天迷得晕晕的,都忘了还有另外一条生财之道…… 第三百三十八章自已想要的模样 “其实妆容之术,我倒并不在意教授大家。” 夜萤的话,让王小姐吃了一惊: “你能把一张普通的脸画成绝世佳人,这么好的手艺,竟然要教给大家?” 不过话一出口,王小姐略一思忖,随即展颜笑道: “我晓得你,你必是要收极贵的学费。” “错,我打算免费教给大家。” 夜萤笑笑,她知道王小姐家大业大,也看不上她赚的这点钱,为了不让王小姐好奇死,便把自已的计划告诉了她。 王小姐一听,频频点头道: “甚好,甚好。萤姐,看来,我只顾着眼前一点蝇头小利,实则错失了更大的商机。萤姐,除了我爹,你是我最服气的人了。假以时日,即便你是女儿身,我相信你也能赚下泼天的财富。” 夜萤想的这些赚钱的主意,个个精妙,王小姐生平也只见过父亲出手间,就能换回白晃晃的雪花银,而夜萤一个主意,就点草成金,让王小姐不由不钦佩。 “哎,我这算什么呀!” 夜萤可没有沾沾自信,她来自信息大爆炸的年代,又是那个年代占据信息流量巅峰的从业者,如若这样还不能为自已赚下安身立命的本钱,那她简直羞煞穿越人士了。 辞别王小姐,夜萤来到花容月貌。 蔷薇和月季正手脚勤快地为客人们忙着盘发,看到夜萤进来,惊喜地就要停下手里的活计上前行礼。 夜萤摆摆手,只微笑说了句:“顾客至上!” 这两名小丫头当即领悟,也就继续忙活了。 被盘发的两位小姐因为不能转头,也不知道外面谁进来了,蔷薇和月季欲停止的动作却是被她们察觉了,于是便闷闷问了句: “谁来了?” 这个店里,谁来了蔷薇和月季永远都是不慌不忙的,哪怕是镇上最大的富户王财主家最看重的嫡长女王柳逸来了也一样。 所以,看到蔷薇和月季竟然有欲行礼之势,她们当然掩饰不住好奇。 “是我们家姑娘,夜姑娘。” 蔷薇轻声道。 见蔷薇和月季在忙,夜萤和宝瓶已经先行离开,到隔壁茶馆里,察看装修进度。 “夜姑娘?就是那个和京城盘发大师陆师傅竞技盘发,不遑多让的夜姑娘?哎呀呀,你方才怎么不停下,我正想和夜姑娘说件事呢!” 蔷薇伺候的这位小姐也是性急的,当即就埋怨道。 “哦,我们家姑娘说顾客至上,不让我们影响到顾客。” 蔷薇抿嘴一笑。 夜姑娘还说过:和气生财。 所以顾客不管怎么刁难,蔷薇和月季都学会了笑脸以对。 夜姑娘曾经说过:对顾客笑是你们应该做的,收拾恶客是我应该做的。 所以喽,她们俩就是两只笑面虎。 而夜姑娘,就是暗地里做“坏”事的那一个…… “哎,可惜了,我都天天盼着撞到她,结果当面碰上了,还是没能和她当面请教。” “不妨事,一会我们姑娘还会过来,现在她是去隔壁茶室察看装修进度了。” “哦,那如若她进来了,你一定要帮我叫住她。就算在盘发,也可以先停下来。” 这千金是镇上竹木商人柳老板的女儿,柳老板一家的竹木生意,占据了全镇一半以上的份额,他家有五个儿子,只有这个女儿,亦是极为娇宠。 看柳家千金一副大大咧咧的口吻就知道了。 蔷薇自是答应不迭。 夜萤和宝瓶到了隔壁的茶室,就见师傅已经把所有的木工都做好了,油漆师傅正在上清漆保养。 这也是夜萤要求的,她不想漆得大红大绿的,只让师傅刷完清漆就可以。 师傅虽然觉得怪异,但是谁出钱,谁拿主意呗,反正有钱拿,主人家要怎么做就怎么做了。 茶室内,除了还有一股较浓的油漆味外,茶室一切都已成形,就连一些古色古香的松柏盆景,也已经安放在夜萤想要的位置。 茶室仿的四面通透,一窗一景,每一景下,必有茶桌茶几,精致优雅。 飘窗区域用木制地台垫高,以简约的中式格调打造,光洁而宽敞,中间特制的长方形茶几,中间部分予以镂空设计,这样一来,双腿伸直就能伸展开,让茶室更为舒适。 一把古筝既是把玩的乐器,又是小空间的装饰点缀。茶几与角落的边柜,用中式元素释放出中式风韵。 就连最不起眼的角落,也可以打造成一个品茶角:一个蒲团、一块靠墙脚悬挂的搁板作为狭长的茶几,造型别致的落地烛台只要点上烛火,就会释放出舒缓温馨的光源。 “真漂亮,在这样的地方喝茶,恐怕就是神仙一样的滋味了。” 宝瓶虽然不懂得品茶的道道,但是对美的欣赏,是人都会有判断。一进店,这里的装修布局,就把宝瓶震住了。 夜萤四下里看看,还是挺满意的,正是自已想要的模样,便道: “先把店放空了,吹散下油漆味,待春茶上市,我就在这里办一个品茶诗会,顺便让大家吟诗作对,有上佳的作品,也可以挂在茶室内,诗酒茶话,真是快意!” 夜萤抿嘴一笑,这时候,端翌带给她的刺伤,仿佛已经全然被拨拉到了角落里。 庭院里,古柏郁郁葱葱,宝瓶看了,不由失笑道: “夜姐姐,这不是我们家乡石头山上的癞痢树吗?可是放在这院子里,竟然感觉大不一样,似乎别有风味。” 呃,癞痢树?换个说法叫黄山松吧? 夜萤亦是失笑。 石头山上能长出来的松树,都是生命力极顽强坚韧的,因为石山上没有什么营养物质,松树就靠树酸分解岩石,汲取里面的营养,所以就算长了一百多年,树也不会太茁壮,自然只能生得矮小扭曲。 若是在一般农人眼里,还真是癞痢树呢,砍去做柴烧都嫌不好收拾,可是在夜萤茶室里就不一样了,夜萤笑着纠正宝瓶道: “这种矮松,可体现了文人最喜欢的风骨气节之一,正是所谓的坚韧不拔的精神。” “哎,搞不懂这些,一听可以吟诗作对的东西我就觉得头晕目眩,夜姐姐,我还是回家种田喂鸡吧!” 宝瓶开玩笑地道。 夜萤忍不住“噗次”笑出声来…… 第三百三十九章心无旁鹜 “好,以后你做鸡司令,家里所有的鸡都由你统领。” 夜萤开玩笑道。 “这个可以有,我还是喜欢和小动物在一起,它们不会有害人之心。” 宝瓶笑笑道,她一路上乞讨逃难,见识过了不少世事人情,人情冷暖之余,自有一番体会。 两个人欣赏完毕,夜萤把师傅一通狠夸,反正夸人的话也不要钱,却往往能得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夜萤厚着脸皮、毫不脸红地把师傅夸得满脸通红、连连保证会保质保量抓紧赶工之后,才带着宝瓶回到花容月貌。 恰好蔷薇已经把柳小姐的头发编好,柳小姐正对着铜镜满意地欣赏呢,不过,铜镜毕竟比较模糊,看不清真容,柳小姐遗憾地道: “若是有玻璃镜就好了。只可惜啊,我知道蔷薇你编得好,但是却是给旁人目润了,我自已都看不到。” “哎,玻璃镜啊,听说王小姐有两面玻璃镜呢,一面值京城一间铺子的价钱,我们这种小店,是万万置办不起的。” 蔷薇低调地道。 只是她身为店长却心知肚明,就算夜姑娘现下置办不起玻璃镜,但也差不多了。 谁让这店里的生意,都是无本的,日进斗金呢? 蔷薇自被夜萤买下后,虽然有一纸卖身契,但是夜萤待她们向来是极好的,也不象一般主人,抠吃抠穿,还打打骂骂,更有甚者,担心丫环长了漂亮了的脸,会把男主人的心勾走,下毒手被主母怎么害死的也不知道。 只要她好好做事,夜萤还给她支工薪,一个月二两银子,四季还有各两套新衣裳。 相形之下,蔷薇觉得自已和月季,就象掉进了福窝里。 有时候一觉醒来,她还要捏下自已,疼了才高兴得笑出声来,知道自已原来不是做梦来着。所以蔷薇对店里,对夜萤,总是多方维护。 “哎,也就王小姐可以同时拥有两面玻璃镜,咱镇上也就她了。”柳小姐有点羡慕地道,不过随后又挺自我满足地道,“不过我爹和哥哥们对我也是极好的,但凡什么好事都想着我。做人,也要知足常乐就是了。” 柳小姐脸上露出愉悦的笑容,这话正好让刚进门的夜萤听到,顿时对这位柳小姐产生了好感。 是啊,做人最怕的就是不知足常乐。 小小年纪,能懂得惜福,以后也会是个有福之人。 “姑娘,你回来了?” 蔷薇一看到夜萤,她手头闲下来了,便赶紧上前行礼。 对于自家这个主子,她是从内到外,心悦臣服的。 柳村的人是这样的传统,虽然走亲,但只要没有正式嫁出去,都还称作姑娘,所以蔷薇等人一向称夜萤姑娘。 “哟,你就是夜姑娘,得见真身啊!我和柳逸也是打小交好的,前两次你们聚会,我正好在府城,没赶上,所以就没见着你,让我念想了好久。” 一听蔷薇口称夜姑娘,柳小姐就知道是夜萤了,赶紧起身迎上前热情地自我介绍。 再定晴一看,只见眼前的夜萤,肌若凝脂,气若幽兰,别看身躯看似柔媚,但是眉宇间却又有一股隐隐的英气,让人不敢小视和轻薄。 柳小姐顿时就觉得夜萤极合眼缘,见夜萤没有拒绝她,便主动攀着她的手不肯放了。 夜萤见柳小姐身姿修长,衣衫环珮作响,一身非富即贵的打扮,但是个性却是十分外向,和商会蔡会长家的千金也不遑多让,便晓得,这又是个受家里宠的主。 作为商贾之女,言听她常居府城,便知道也是一个见多识广的,看她热情,夜萤自没有冷淡的道理,便轻轻拍了下她的手道: “有缘自会相见,现在不是见着了吗?” 两个人好一番寒喧,柳小姐才道出自已的真实目的道: “夜姐姐,你能不能给我化个妆,就象上回你和陆师傅竞技时,给模特画的那种?” 柳小姐的口才自是极好的,几下里,已经和夜萤亲热上了,从开始夜姑娘稍嫌生份的称呼,变为了夜姐姐。 柳小姐虽然性子急,但嗓音却是十分悦耳的,银铃般剔透澄澈,此时有求于夜萤,还带着娇嗔的软糯。 夜萤微微一笑,道: “那自是没有问题,其实,每一个姑娘家都有自已的化妆本领,只不过,你们掌握的一些技巧不对,我要是和你说破,你怕是化得比我更好,毕竟,最了解自已这张脸的,就是自已了。” 夜萤这么说,柳小姐当然大为惊奇,道: “夜姐姐,听你的意思,竟然是要教我化妆的本事?你不怕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吗?” 柳小姐后面这句话,是用开玩笑的口气说出来的。 但是这句话,却是这个时代颠扑不破的真理。 夜萤淡然一笑,道:“不妨,本来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本事。我稍教你下,你就会了。” 柳小姐还将信将疑,但夜萤已经用温水洗净手,拉着她坐下,让蔷薇给她拿出专用的化妆箱,为柳上姐上妆。 柳小姐一眼看到那化妆箱,才发现,原来竟是用竹木相嵌制成的,十分精巧,里面有若干小物格,都是装胭脂水粉用的,每一格装什么,都分得清清楚楚,夜萤要用的时候,直接从里面拿出来就是。 “夜姐姐,这化妆箱如此精巧,是哪位师傅做的?我也想去做一只来用。” “哦,这化妆箱是我家姑娘设计的,画了草图,让师傅打造的。” 宝瓶在边上帮腔道。 哎,哪位师傅制的并不重要,这里许多师傅如若看了夜姐姐的草图,就懂得如何制化妆箱了。 宝瓶想表达的是这点。 柳小姐倒是听明白了,不由巧笑道: “夜姐姐,你这箱子,若是拿到府城或者京城,怕是许多千金小姐都会喜欢呢!” “听说柳小姐家是做竹木生意的,也贩卖成品,若是我有这样的化妆箱大量供应,柳小姐能不能说服您的父亲,接下这门生意,咱们倒是可以合作一番。” 夜萤闻言,便落落大方地道。 “咦,这是个好主意。我回去和父亲说说。” 柳小姐也不是呆傻的,一下子就听出了其中的商机。 第三百四十章镇定抢钱 “你看,你这里侧颜较丰,就需要多点打暗影,看上去人就会显得瘦一些;还有这里,唇部需要去角质,这是我独门的去角质油膏……” 夜萤款款道来。 “去角质?”柳小姐听得云里雾里。 “嘴唇上的角质去掉后,再涂上唇膏,嘴唇就会显得娇嫩欲滴。” 夜萤解释。 虽然听不懂是什么意思,但是柳小姐总而言之听懂了,那就是用了那什么油膏,会让她嘴唇变得更美。 然后,接下来,夜萤又是开始处理她鼻子上的黑头,还告诉她,黑头吸出来后,还得再用上收缩水…… 当柳小姐看到棉纸上那一团黑黑的污物时,不由得大骇,她觉得自已的脸蛋已经够美够干净了,万万没有想到,竟然夜萤还能从她脸上吸出这么脏的东西来…… 柳小姐折服了,看着玻璃镜里自已美丽的脸蛋,她觉得,最不能缺少的,就是夜萤手头那些什么去角质的油膏,拔黑头的“泥”…… 玻璃镜,是王柳逸晓得夜萤的主意后送来的,说借给她用用。因为女人如果化妆后,肯定想看清楚自已大胜从前的容颜。如果光是用黄铜镜照的话,模糊的镜面根本看不出个中的区别来。 王小姐果然有先见之明,柳小姐对着玻璃镜化妆前后一对照,立即发现自已脸上的斑点没有了,眼睛变大了,脸蛋变小了,简直变成了最合她心意的可心人儿。 “夜姐姐,那些油膏,收缩水,你现在有没有货,有的话一定要给我留一份啊!” 柳小姐简直是哀求了,男人肯定理解不了女人追求美丽、永葆青春的狂热渴望。 不过,同为女人的夜萤却能。 所以,当不知道什么原材料自制的去角质油膏、收缩水等化妆品被柳小姐哭着求着用十两银子买下时,夜萤淡定自若,而边上的蔷薇和月季,再次看呆了。 呃,不就是一小瓶油膏和面霜吗?何至于值那么高的价钱?夜姑娘还真是:赚起银子来,日进斗金啊! 蔷薇和月季,简直想扑上去抱夜萤的大腿了,呃,大金腿啊…… 呃,糖和橄榄油调合制成的去角质油膏,成本真的很低啊,不到十文钱,还有那去黑头面膜成本也很低,可是卖出去就要二两银子,利润百倍地翻滚……夜萤也知道这钱黑大了。 不过,不卖给柳小姐,柳小姐肯定不肯放过自已,非要和自已在这里“促膝谈心”下去。 所以,有的钱,真的不是人去赚的,而是钱自已冲着人砸来的。 这些化妆品里面的道道,只有宝瓶心知肚明。 不过,和夜萤在一起时间长了,宝瓶什么风浪没有见过,京城里的陆师傅都被夜姐姐打成平手了,夜姐姐那化妆箱还白送了柳小姐呢!那些油膏啊、霜啊,要她个十两银子真的不算多。 柳小姐喜孜孜地回去了,那些油膏和面霜,还生怕丫环会失手了,她亲自抱着,丫环则提着夜萤那个化妆箱,这个化妆箱是夜萤送柳小姐的,为了今后那门竹木生意,先打下个交情。 柳小姐带回去,也可以给柳老爷做个样品,让他先过个目。 夜萤把生意想得长远,心里一口郁气也吐得差不多了,整个人的眉目便显得清朗起来,不再浑浊不堪。 “蔷薇,月季,以后你们学会盘发的同时,也要学会化妆之术,若有人要求化妆,咱们是免费服务的,不过重点嘛,就是推介咱们家生产的这些化妆品。” 夜萤开始悠悠讲起生意经来,此时店里最后一位客人也离开了,正是夜萤往常面授机宜的授课时间,所以蔷薇和月季都搬着小板凳,坐在夜萤面前认真听讲起来。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蔷薇和月季也发现,自已只要跟着夜萤好好学,掌握了盘发手艺,哪怕是以后遇到什么变故,不能在花容月貌呆了,也足以用这门手艺维持生活了。 一旦意识到这点,蔷薇和月季就变得愈发主动好学起来,而夜萤又是个知无不言的好师傅,不论她们有什么疑惑,夜萤都会认真细致地解答,手把手地教,直到她们弄懂为止。 而没有什么这方面天份的宝瓶,则听得昏昏欲睡,索性去后院喂马了。 夜萤以月季为模特,教蔷薇化妆;然后又让蔷薇以自已为模特,教月季化妆…… 如此三番五次,蔷薇和月季都掌握了初步的化妆技巧,不过,要学到精进,怕还得一段时间的精雕细琢,这段时间,如果有人要来化妆,怕是只有夜萤亲自出手了。 但凡新鲜的事物出来,推广都需要一段时间,夜萤倒也不心急,化妆术本来就是女人的兴趣所在,和盘发一样,每完成一个目标作品,夜萤都会心情愉悦,所以帮人化妆这件事,她乐得出手。 一堂课上完,王财主的下人却上门了,说请夜小姐今晚留饭。 夜萤看看天色不早,便欣然应允。 这个时辰回去,和吃了饭赶回去,并无甚差别,天都一样黑了,反正有宝瓶在侧,她那厉害的袖箭夜萤是见识过了,安全感大增。 再说,最近官府加强了巡夜,就连通往柳村的官道上,也每隔两个时辰,就有巡逻的官差经过,一时间,天下太平。 夜萤自然想不到,这一切,都是端翌的安排。 一条官道上经常有官兵出没,就算一般普通的剪径小贼也不敢出现,那样每天都几乎要走这条路的夜萤就安全了。 夜萤叫上宝瓶,就往王财主家走去,马车留在店里,待吃完饭再走过来乘车。 从花容月貌走到王财主的豪宅,大约一刻钟的时间,就当散步了。 夜萤和宝瓶悠然自得地感受着三清镇傍晚的闲适,忽然,背后有马车“得得”的声响传入耳际,夜萤往后一看,却是一辆辆车厢漆成军绿色的马车队伍,从通往邻镇的官道上,向三清镇驶来。 “哟,这是驻扎府城的官差换防吧?” 有百姓好奇地议论。 “不是换防,你没看到车厢上喷的字吗?这是军部驿马,专门护送军爷返乡探亲之用的。” 一个看上去比较了解内情的百姓道。 哟,看来大夏朝当兵还真不错,回乡探亲还有专门的车队护送?夜萤心底暗暗稀奇。 第三百四十一章邂逅竹马 “听说这一批军爷都是要驻防北疆的。北疆那地,咱们也都知道,特别苦。听说那里大冬天冻得人都不敢走出去,连说话的声音都会冻住。 比如两个人在屋外对话吧,那得把冻住的话拿到屋里化冻了,声音才能出来。 如果尿尿啊,刚尿出去就冻成棍子了。” “哈哈,你在那尿过啊?尿棍子堵住是什么感觉?” 粗鲁的玩笑开起来…… “哟,原来是驻防北疆的啊?怪不得这么好的待遇,还能由军部驿马送回乡。” “是啊,不然你以为普通的军士能享受这样的待遇啊?” “嗯,那地是苦,别说冻了,北疆的蛮子也不是吃素的,听说他们饿极了还吃人肉,这些军爷都是南方人,到那极寒的北方受冻不说,还时刻有性命之忧,是应该优待!” 街道两边围观的百姓议论纷纷,虽然话语里掺杂着想象和自行演绎的传奇,但是夜萤多少捕捉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 “夜姐姐,北疆哪有那么可怕嘛!说话都能冻住,那得多艰难啊?这些人真是没脑子。” 宝瓶听到这些百姓的议论,不由得想笑。 她家也是靠北边的,虽然不是北疆界边上的,但离那里也不远,所以多少了解一些内情,听到大家说得夸张,她不由地连连摇头。 “以讹传讹最可怕了。”夜萤笑笑,“你就当故事来听呗。不过,到北疆当兵,对于咱们这边的南方人来说,的确是很苦的事。” 夜萤想起后世那些援边的士兵,政府往往也给他们优待,逢年过节都会到家里慰问不说,退伍也有优厚的抚恤金,安排一些好的就业职位给退伍兵。从这一点上来看,大夏朝似乎也做得不错? 夜萤却不知,这一应的优遇,都是端翌一手制订的。 两个人说说笑笑,转眼间就来到王财主家。 家宴简单而精致,全都是一些滋补易消化的食材,看得出,王财主十分用心。 他的用心,都不是用嘴来说,而是直接化为行动。 夜萤心想,难怪那么多小姑娘哭着喊着要嫁给老男人,老男人花丛漫步,早就成了护花高手,小女孩子怎么禁受得起呢? 呃,想太多了,把脑子扯回来,就听王财主一脸正色道: “我已经和蔡会长说过了,他也联络了镇上一些商户,你说的事,明天肯定办成。” “很好,那我就在柳村候着他们。” 夜萤吃完,王柳逸想留她说话,但是考虑到夜色已深,夜萤又不肯留宿,只好催她及早回去。 其实夜萤倒是想留在镇上,若是镇上有自已的宅院的话,她还真不想回柳村去。 一想到回柳村就要面对端翌、面对吴大牛,夜萤就一阵头疼。 真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原本端翌没有和吴彩凤发生那种事时,夜萤觉得柳村是白天的天堂,夜里的地狱,但是至少还有一半的念想。 然而现在,天堂也沦陷为地狱,连一半的念想也没有了。 不过,明天王财主要到柳村,人家都那么配合她做的事,她还是得回去通知村里,不能猝不及防,把事情搞砸了。 夜萤和宝瓶谢绝了王财主派人护送之意,原本王财主还有些担心,但是宝瓶展示了一下她的袖箭技能,王财主也就放心了,道: “等闲三五个人都近不得你们的身了,这样的暗器,防不胜防。” 宝瓶脸上微笑,她只是展示了一下左手箭,还有右手箭才是绝密武器呢,别说三五个人,十个大汉都不是她的对手,何况,右手箭还是淬了麻药的,傅大夫说,这种麻药能麻倒一头老虎,人总是比不上老虎的…… “萤妹,萤妹!” 夜萤和宝瓶在夜色里款款而行,突然听到背后有男子唤她。 夜萤回头一看,见一个英武帅气的男人正满面惊喜地瞪着自已,男人一身戎装短打,许是军姿站久了,显得高大挺拔,别有一番男人的阳刚之气。 夜萤楞怔了一下,在脑子里搜索着记忆,这么帅气的男人是谁啊?他怎么看自已很熟似的?不对,不光熟,那眼神,简直自已就象刚出锅的肉包子,他恨不得一口把她吞进去。 夜萤打了个寒战,呃,这种想法好奇怪,可是那男人灼热的眼神真是不由得她不这么想。 “你……”夜萤脑子猛地划过一张人脸,和眼前这张对上了号,“赵子获?赵大哥?是你啊!好象,有点变化啊,一时间都认不出来了。” 呃,原来是原主的青梅竹马赵子获啊! 记得赵子获是去参军了嘛! 临走时,赵子获还迫不及待地向自已表白了。 “是,是我,赵子获。嘿嘿,真不敢相信,我一回来,第一个看到的就是你,萤妹,咱们真是有缘份啊!” 赵子获一看夜萤脸上露出“哦,原来是你啊”这样的神情,立即高兴起来。 缘份!呃,缘份! 夜萤有点无语,看着赵子获兴奋的脸,想起了那军部的驿马,难道赵子获是乘那些马车回来的? “赵大哥,你是乘军部驿马回来探亲的?” “是啊,军部特别优待我们这批要去北疆的军士,年后就要开拔换防了,所以特别允许我们回乡过年,还有军部马车送我们回来。” 赵子获一脸满足,颇有一人当兵,全家光荣之感。 一想到方才百姓们议论说的各种艰苦,夜萤倒是肃然了,没想到这些要去北疆服役的军士里,会有一个她认识的赵子获,哎,还真不好一下子就伤赵子获军人的心呐! “赵大哥,你是要回家吗?不如,乘我们的马车吧?” “哟,有顺风车搭啊?那敢情好,我还想连夜走回去呢。” 赵子获一听,能和夜萤一起乘车,魂都飞到九天云外去了,哪里还有力气拒绝。 “你呀,还真是个大头兵,山路不太平,你还敢走回去?” 夜萤嗔笑了下。 赵子获看着夜萤明媚的笑容,不由地呆了。 这回看到夜萤,他发现,他的萤妹明显比他去参军前更加漂亮动人了,纤腰一握,皮肤水灵灵的,眉眼更加活泛,全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朱果由青转熟时,那种清丽馨香的诱人气息。 赵子获不由暗暗连吞了几口口水……嗨,这里是更新君江陌…… 第三百四十二章滚烫的情话 不过,一想到萤妹有如此风情,那是另一个男人开垦发掘之功,赵子获又一阵心塞的同时,内心也象沸水一般翻滚,他闷声回道: “我一个当兵的,怕什么不太平,我就是专门铲除这世间不太平的。” 大头兵果然硬气。 想到赵子获一身功夫十分精湛,夜萤觉得,他从军的确是上佳的选择。赵父能在柳村这么闭塞的小山村,想着把儿子送到军伍中,也算是一个有眼力的村夫了。 夜萤打头走着,并没有看到赵子获脸上阴晴不定的表情,依旧声音黄鹂鸟一般婉转清脆,赞道: “赵大哥功夫那么好,我想在军伍中肯定能很快出人头地的。” “嗯,我这次被派驻去最艰苦的北疆,不过,我并不担心,北疆那连年战乱不止,做军人的,自然要有战功才能升职。” 赵子获一脸自信满满。 这样的男人阳光大气,若是换成前世,夜萤没有男朋友的时候,他这么坦诚拼命地追她,夜萤没准会动心。 更别说这样的男人还一点不嫌弃她走过亲的身份…… “赵大哥,虽然你急于立功,但是征战无情,你还是须多注意自已的安全。” 夜萤不禁出言道。 这是一个上进的耿直Boy。也是所有女人心目中夫婿的上佳人选。 “嗯,苦练杀敌本领,为的就是在战场上多杀几个北疆蛮子。萤妹你放心,我一定会平安归来的。 我入伍之前,对你说的话,一直不曾改变,也不会改变。” 看宝瓶走得稍微远,赵子获几步上前,走近夜萤身边,然后低低俯身对夜萤道。 大头兵就是如此直接率真。 夜萤听得一阵脸红,赶紧婉拒道: “赵大哥,夜萤我是已嫁之身,你就不要再作它想了,我们仍是以兄妹相称吧!” 赵子获看着夜萤雪润莹莹的肌肤在他告白之下,竟然开始微微泛红,自觉得这是夜萤情动的表现,想起吴大牛那怂人,赵子获自是有千般信心,把吴大牛狠狠甩到边上,他便自信地道: “放心,待我立了军功,做了大官回来,那吴大牛早就吓得自行送上一纸和离文书了。 我赵子获这辈子,只要你萤妹一个人,其它的女人,就算主动投怀送抱,我也不会动心,我满心满眼,想的都是你。” 赵子获自信直白,情话滚烫得象刚烧开的沸水一般,又说得浑然天成,一丝一毫没有做假的成份,夜萤就算是一个冰人,也被他捂得发热了。 赵子获紧紧靠在她的身边,身上行伍男子特有的阳刚之气侵袭而来,夜萤的耳朵尖愈发红了起来,她道: “赵大哥,咱们之间,绝不可能了。错过就是错过了,以后你做了大官,有的是美女尽你挑选,而我也注定要在柳村呆一辈子,变成一个平凡的村妇,咱们道不同,不相为谋,你若再说这样的话,我就不和你一起走了。” 夜萤发现婉拒是不行的,赵子获似乎一根筋,就认准了夜萤这个人,而或许是原主的灵魂或者意识仍有些许残留在这具身躯里,夜萤发现,自已听到赵子获灼热的告白,竟然有心跳加速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熟悉,就是她面对端翌时,曾经有过的一般。 不要啊,她不是随便的人。不可能会对一个“陌生人”心动的。 可是,对于原主来说,赵子获才是她最熟悉的人,根本不是陌生人好不好? 夜萤说着,强自控制自已,拉开了和赵子获的距离。 “什么美女不美女的,还有你是不是嫁人,我根本不在乎。我现在只是一介白身,无法说服我爹和你娘,但是若有一天,我有了官身,那他们就不敢再反对你我交往了。 萤妹,你晓得我为什么乐意去北疆吗?现在大夏疆域都很平静,只有北疆蛮子,表面上签订了和平协议,但是时不时地,他们还会突袭边界,刺探我方的意向,只有到最危险的地方,才能置之死地而后生,就象你我的亲事一般,只要我努力了,有了官身,咱们一定能在一起,我一定会娶你的。” 赵子获的情话,不要钱似地流出来。 说真的,就算没有原主残留的意识,夜萤本人都被赵子获这样的执着和热情感动了。 这样的好小伙不多啊,夜萤却能摊上一个,可惜,摊上了,也不是她的。 看着一脸痴情的赵子获,夜萤想要说一些更坚决拒绝的话,这时,宝瓶却发现他们走拉在她身后,赶紧又回头来找她。 看到赵子获和夜萤走得很近,宝瓶小侍卫警觉地插身到赵子获和夜萤其间,分开二人后,才安心地道: “夜姐姐,你怎么走得这么慢?” “这位姑娘是谁?看着不象咱们村子里的。” 赵子获被宝瓶横插一脚,这才把注意力转到宝瓶身上。 他外出参军时,宝瓶还没到夜家呢,因此他并不认识宝瓶。 于是,夜萤大约说了一番宝瓶的来历,赵子获这才恍然大悟,看着宝瓶警觉地隔开他和夜萤的样子,赵子获不由得哭笑不得。 不过,有一个这样的丫头跟在夜萤身边也是好事,那些花花草草、对萤妹有不轨之心的男人,想必宝瓶也是这般警惕吧? 一想到宝瓶小侍卫还有这种功能,赵子获也就把对她的不满之心收起来,反而从自已的背囊里掏出一把小匕首,递给宝瓶道: “宝瓶妹妹,你即然好武,这把匕首就当见面礼吧,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你权且收下。待我去了北疆,若是杀敌缴获了更好的,我再送给你。” 赵子获这一送,还真送到宝瓶心坎上,这匕首虽然比不得她见过的端大哥的匕首那么贵气,但是拉开鞘套,刀光闪闪,显然也不是象赵子获说的那般平凡。 宝瓶看了夜萤一眼,夜萤知道她已经心动,便点了点头,反正赵子获是送宝瓶的,她也没有心理负担,宝瓶见夜萤应允,便欣然道: “多谢赵大哥,那这匕首我就收下了。” 赵子获见宝瓶的态度和缓了许多,便乖乖地离开她们二人稍远一些,陪她们走向马车停放处所。 第三百四十三章靖王爷倒了醋瓶 俗话说:吃人的嘴短,收人的手软。 宝瓶得了赵子获送的匕首,真是象孩子得到心爱的玩具一般,爱不释手,马上就被赵子获收买了。 再说,赵子获是个英武正气的军人,马上要投身北疆保家卫国的洪流中,这更狂刷了宝瓶对他的印像分。 接下来,宝瓶和赵子获竟然相谈甚欢。 夜萤不禁一阵纳罕,呃,宝瓶,你身为小侍卫的节操呢? 再看看赵子获一脸洋洋得意,夜萤又郁闷地想:看着是个老实的,竟然也懂得撩妹要先撩倒闺蜜。 上了马车,赵子获经过这段时间外出的摔打,倒也落落大方,在独处时,反而和夜萤拉开一小段距离,乖乖地坐在车尾的角落,时不时和夜萤说上几句在外面遇到的新鲜事。 夜萤原本郁闷至极的心情,被赵子获刻意地一哄一逗,还真是开朗了几分,回村的路,也就没有那么艰涩漫长了。 而且赵子获一身功夫,就算是遇到剪径的坏人也不怕,一般山贼,还经不住赵子获三拳两脚呢! “赵大哥,送你到家门口吧?” 宝瓶“得得”赶着马车,遥遥看到村庄里的烛光,便对赵子获道。 “不用了,到村子里让我下车就好。” 赵子获很善解人意地道。 见赵子获坚持,宝瓶到了村里,便让他下车了。 待看到赵子获迈着大长腿往村里走去,宝瓶才醒悟过来,赵大哥肯定是不想让村里人看到,议论他和夜姐姐深夜独处,孤男寡女什么的。 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赵大哥啊! 宝瓶对赵子获已经全然接受,尤其是想到他的身份,一个即将奔赴沙场的军人,一种肃然起敬之感油然而生。 “宝瓶,发什么呆呢?” 夜萤跳下马车,看到宝瓶还傻傻看着赵子获离开,不由笑问了一句。 “没什么,我对军人天生就有好感,或许是因为我爹也是去北疆参军的缘故吧!” 宝瓶莞尔一笑。 端翌正美滋滋地从村头走来,今天山居有些事他耽搁了,处理完,已经入夜。 但是什么黑夜、寒冷,都阻挡不住靖王爷奔向自家小女人热被窝的脚步。 想着昨天晚上的酣畅甘美,端翌嘴角不由地一直勾着一抹笑意。还好,这一抹笑意被夜色遮挡着,若不然,暗卫们准以为靖王爷是不是得了失心疯了…… 一向如冰山脸冷酷的靖王爷一笑,准没好事。 他们记忆犹新的是,上一回在北疆,那个壮得象蛮牛的北疆将军,被抓到靖王爷营账里来,本来还端着一股莽夫之气,一看到靖王爷淡漠地对他一笑,竟然吓得立马趴了下来,而且两腿间,还很不害躁地湿了…… 所以,军营里一向流传,宁见靖王爷怒,也不愿意看到靖王爷笑…… 全天下,能禁受得起靖王爷笑的,怕是就只有夜萤一个人了。 而这个小女人,现在还犹不自知,靖王爷可怕的“笑意”,马上要烧到她身上了。 远远看到宝瓶的马车喝停在夜家院门外,端翌心念一转,晓得夜萤肯定是刚从镇上回来。 这丫头也是个浑大胆的,经历了上次那一回,竟然还不知死活,那么晚还走夜路? 端翌正想着明天要好好教训夜萤一番,却看到夜萤的马车上,“扑通”一声,跳下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 夜色中,男子背影英挺,身形健硕,他背着一个背囊,光是从后面看,一股男子的阳刚之气便不经意传来,想来正面若是个美男,结合这身姿,一定能迷死不少女人。 端翌心中一紧:这是谁?怎么和夜萤同车?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 这时候,宝瓶往常对他的“谆谆教诲”一下子涌上心头,端翌心中,一阵酸涩难当。 哼,这个小女人,是不是应该买《女诫》让她背背?真是无法无天惯了,竟然敢在本王的眼皮底下和别的男人勾勾搭搭? 若是本王哪日没法陪在身边,岂不是…… 端翌不肯承认,自已的醋瓶子倒了,酸醋流了一地…… 后来,夜萤拿到新一期的《酒肆闲话》时,“惊喜”地发现,一向只刊发“不正经”新闻的《酒肆闲话》上,竟然刊载了一段颇为正经的《女诫》,并且“刊者按”里还说,为了教化传扬大夏朝良好的民风,以后《女诫》连载完,还会刊发《女德》…… 我勒个去喔,感觉“政”审变严格了…… 夜萤甚至隐隐有一种大夏朝“宣传舆论”氛围变风向了的感觉。就象后世,《X闻联播》里播音员不能随便从西装换成本国味道浓厚的时装一样,会被人解读成某种“政”治含义。 《酒肆闲话》一向是大夏朝上层社会男性读者居多的读物,为何突然刊发《女诫》,这成为盘恒在夜萤心中的千古之谜…… 端翌眼巴巴地看着那个男子,希望他转过脸来,他可以拿石头做暗器,砸得他个满脸花。 这时,那男子却说话了,一听他说话,端翌心就一沉:这小子,不是已经送他去北疆了吗?怎么又出现在这里?莫非是他将令不通?下达的指令还有人敢违悖? 赵子获哪里知道自已被端翌审视得内外通透,浑然不觉得和夜萤告辞后,迈着大长腿便往村里走去,姿势标准得象在操场上出军操一样,恨得端翌一咬牙: 骚包死你!走路还迈军步? 这可是自家小女人打小一起长大的竹马呐,端翌晓得,赵子获在夜萤心中一定自有份量,否则,那一次夜萤也不会任他表白了。 吴大牛和赵子获放在一起,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如若是和赵子获走亲,夜萤一定不会哭着喊着上吊自杀吧? 端翌心头一阵郁闷,看着夜萤下了车,和宝瓶说说笑笑,把马车卸好,两个人相携进了院子,他才用力一拳,砸在了隐身的大榕树上。 大榕树上,一窝窝的鸟巢里,鸟儿们正在安眠,不防被端翌这一拳砸得树身晃荡,立即惊醒了宿鸟,叽叽喳喳狂叫着飞向夜空。 “咦,大半夜的,鸟怎么又突然飞出来了?”夜萤疑惑地看着天空,喃喃道,“生物预警,不会是要地震了吧?” 第三百四十四章当竹马遇上情郎 “地震啊?好吓人,夜姐姐,会地震吗?” 宝瓶一脸惊惧。 “呃,我只是随口一说。夜鸟惊飞,好象只是地震前的一个生物预兆而已,还必须符合多种条件。” 夜萤见自已随口一说,宝瓶就一脸害怕,赶紧安慰。 其实真要地震也没啥,象柳村这样,都是低矮的土坯房居多,若是土坯房倒了,也压不死人,不象钢筋水泥的高楼大厦,一旦倒塌了,十有八九活不成了。 “还得符合什么条件啊?快说说看。” 宝瓶还真是打破沙锅问到底。 “嗯,比如井水突然象煮沸一样,不断冒汽泡,还有鸡晚上打鸣,夜犬惊惶狂吠、蚂蚁搬家、青蛙迁徙等等,并不是光是一项就能说明问题。” 夜萤又抬头看看天,见那些夜鸟盘旋一阵后,又各自落回巢中,不由暗笑自已大惊小怪。 也许是一条青花蛇爬上鸟窝惊吓了鸟儿也不一定。 “哦,但愿不要地震,前些年我们那也地震过,真是满目苍荑,惨不忍睹。若不是地震,也不会引发那场时疫。” 宝瓶说话间,竟然打了个寒战。 夜萤这才明白,为什么方才她一说地震,宝瓶就一脸不自在,必是又想起那段可怕的非人日子。 夜萤赶紧安抚道: “姐姐我也就是随口瞎说一通,你别放在心上,这生物预警,得好几种条件都达到,不光是夜鸟惊飞这一项。” “嗯,你这一说,我就清楚了。天灾若是降临,不是人力所能阻挡。” 宝瓶稍定定心,觉得也不会这么倒霉吧?自已遇上一次地震,再遇上一次? 倒是在暗处的端翌,无意中默默地把夜萤说的话,记在了心里。 两个人咕咕哝哝地说着话,端翌就听夜萤一会叫宝瓶多烧点热水,一会又听到她房里传来“哗哗”的水声。 端翌能想到夜萤此时衣衫尽褪,整个人身无寸缕,躺在浴桶里的情形,不由地一阵心急火燎。 可是现在进去,他却又怕夜萤就着烛火,精明地洞察他的身份。 每一次他进去,不都趁着夜萤昏睡疲累之际,她手脚无力,很快就着了他的道儿。 可是最近,端翌也发现,夜萤似乎越来越食得其中三味,不象以前那般由他动作,反而还会勾着他,做出各种他想象不到的姿势。 端翌打发等待的漫长无聊,反复回味,然而这番回想不仅没有让他觉得时间易过,反而搅得他自已一阵火烧火燎的。 夜萤泡澡怎么用了那么久呢? 端翌不由地暗暗计数时间。 好不容易,听到宝瓶开门,传来“哗哗”地倒水声,端翌美滋滋地想,看来,夜萤已经泡好澡了,接下来,待她入睡,自已就可以上门“摸鱼”了。 眼看着夜萤厢房里的烛火被吹灭,端翌晓得夜萤肯定缩进被窝,美美地进入梦乡了,他心中大喜,哎,捱了快一个时辰,总算等到这一刻了。 端翌从大榕树上翩然跳下,若是夜萤在此,有幸亲眼目睹,肯定会拍掌大赞,端翌这身姿帅气得很,若是能抱着她在空中转一圈,那可是千万迷妹都求之不得地浪漫出场方式啊…… 可惜,端翌刚跳下树,才堪堪曲膝着地,卸去身上的劲道,就听身后有人喝了一声: “谁?” 端翌心中一凛,暗道:也是个功夫高强的,走得这么近,自已竟然没有察觉? 不过,这声音很熟呐? 端翌的脑子快速一转,立即知道对方是谁了。 就是夜萤那个“竹马”赵子获呗! 这家伙,刚回家不赶紧去休息,跑到夜萤家附近做什么? 不曾想,赵子获远远瞥到端翌从树下落下的身形,老到纯熟,力道控制得炉火纯青,落地无声,也是心中警铃大作。 他才刚回家,远远抬头就看到夜空中飞起一群惊鸟,而且惊鸟飞起的方向,又是在夜萤家附近。 以他在军伍中养成的警觉性,他觉得这件事十分异常,安顿好行李后,到底放心不下,又过来这里察看情况。 没想到,才到这里,就发现大榕树上落下一名身手不凡的高大男子,最让赵子获惊心的是,对方身上隐隐散发出来的血腥气,竟似手上沾过人血的一般。 赵子获到军中这段日子,算是大开眼界,也头一次杀过人,此时对这样的血腥气便异常敏感。 此人武功高强,又隐身榕树上,似在窥觑什么,赵子获晓得这个村子并没有什么值得外人掂记的财富宝贝,但是竟然出现这样来路不明的高人,由不得他要一探究竟。 赵子获一喝之下,对方缓缓回过头来,竟是一角布巾蒙着脸,看不清楚对方真容。 赵子获见状,愈发觉得对方行踪诡异,便上前道: “夜半三更,鬼鬼祟祟,快露出你的真容来,否则,休怪我双拳无情。” 谁知道,对方不为所动,反而冷哼一声,拂袖要走。 赵子获岂容对方走逃,上前照着对方面门就是一拳,另一只手随后跟上,就想把他的布巾扯开…… 端翌脸略一侧开,让过赵子获伸过来的爪子,一只手挡开他的拳头,另一只手做黑虎掏心状,直冲着他的胸前软肋击去。 两个人你一拳我一脚地,竟然在大榕树下比划开来。 由于两个人都没有掩藏声息,比划的动静还不小,离大榕树最近的就是夜家的宅院了,听到异常的响动,夜家的烛火陆续亮了起来,也响起了“吱吱吜吜”的开门声。 “谁?” 是宝瓶和宝器的声音。 “宝瓶,宝器,咱们一起去看看。” 是夜萤带着睡意迷糊的声音。 “萤妹别过来!” 赵子获一听夜萤竟然要过来,不由惊得叫了一声。 端翌一听赵子获竟然如此亲热地叫自家小女人“萤妹”,一股无明之火从肚腹下冒起,暗道:萤妹岂是你能叫的? 他一招拳式用老,一下子狠狠揍在赵子获的肚子上,赵子获疼得捂着肚子“哎哟”叫了一声。 “赵大哥,你怎么了?” 是夜萤“不知死活”凑上来的动静。 端翌眉眼一闪,趁着这乱劲,借着暮色的掩护,转身飞掠而去…… 第三百四十五章被竹马中伤 夜萤跑过来时,正好看到赵子获被揍了一拳,然后一个高大的黑影飞掠而去的场景。 “赵大哥,你怎么样了?” 夜萤分明看到赵子获被打,因此十分担心他是不是被打伤了。 “哦,我没事,只是一分神,被对方打了一拳,还好,我皮糙肉厚,还能吃得住。” 赵子获只是当时被揍中着实难受,现在已经缓过气来,更兼在夜萤面前要表现男子气概,当然不肯说自已疼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了。 端翌本就气赵子获是夜萤的“竹马”,竟敢在本王之前,先夺了自家小女人情窦初开的第一份念想,所以赵子获分神时,端翌那一下痛揍,可是实打实的,十分用劲。 亏得赵子获功夫了得,平时也没少练击打,所以吃了这一拳,还能生生扛下来。如果换成别人,怕是早被打得趴下了。 可是夜萤看到赵子获那么大一个个头,竟被对方揍得弯下了腰,顿时急了,冲上去一把扶起赵子获,问道: “你都被打趴了,怎么会没事?” 赵子获被夜萤这一扶,鼻端猛地嗅到夜萤身上的幽香,似兰非兰,馨香暧昧,而自已的手臂似乎被一个软软暖暖的物体靠着,好舒服啊! 赵子获回头一看,见竟然是夜萤的胸正好情急之下触到他的手臂,赵子获不由地酥了半边身子,喃喃道: “没事,萤妹,若不是挂心着你,对方断没有打到我的机会。” 端翌并未跑远,见夜萤出现,他估摸着赵子获这小子肯定不会放过这个献殷勤的机会,不会追过来,他便找了个暗处藏身起来,一看,果然如是。 夜萤一冲过去,就挽着赵子获的手臂,似乎一脸心疼的样子,顿时让端翌胸口如击大锤,一阵阵的重击,让他不由闷哼一声:臭小子,你到了北疆就别想回来,老老实实给我呆一辈子…… 眼见两个人在远处拉拉扯扯,端翌若不是怕暴露身份,早就冲过去,一脚把赵子获踢翻了。 却听夜萤一迭连声地关怀着赵子获,问他受伤了没有。 那么大一个男人,此时竟然也学雌儿“撒娇”,赖在夜萤身边不肯走开。 端翌只能远远看着赵子获和夜萤“亲热”,却无法上前,恨得他把身边的篱笆都捏碎了。 就见赵子获伏着身子,被夜萤扶进了夜家的厨房,厨房里亮起了灯…… 在夜萤的教养里,看见一个认识的人被打,赶紧上前搀扶,这根本就不是事。 如果不上去扶,反倒是人品有问题。 这时候,她还哪记得想起男女大防之事? 赵子获本来就没甚大碍,但是见夜萤这么暖心,一直贴身扶掖着他,赵子获何曾如此近过夜萤的身畔? 赵子获此时不由暗暗感激起那个夜行人来,索性装着肚子疼痛难忍的样子,渴望得到夜萤多一点的关心。 夜萤扶着他一直到厨房里坐定,又让宝瓶烧了点热水,然后倒了碗热水给赵子获,让他喝下。 “萤妹,没事了,让你担惊受怕了!” 赵子获听话地喝着热水,虽然他能抗得住那一拳,但是热水一喝,肚子还真舒服许多,不由地感念还是有女人照顾得好啊! 见赵子获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已,夜萤这才猛醒过来,哎,这家伙,不会是误会什么吧? 自已可是在新时期成长的五好青年,深受各种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教育,知道有人见义勇往时,必须热情出手相助。 方才她只不过热情出手相助了一番,这是每个有良知和道德的公民都应尽的义务嘛。 可是赵子获估计是想成另一番意思了吧? 夜萤赶紧摆摆手,慌乱地道: “赵大哥,这事正好发生在我家附近,若是在别人家附近,他们也一样会出来救你的。” “萤妹,我看那夜行人鬼鬼祟祟的,似乎在窥觑你家,最近你家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而且对方武功高强,实不在我之下。” 赵子获想说对方功夫比他高强,但话到嘴边,男人的自尊心又让他舌头打了个结,说成对方的功夫不在他之下…… 夜萤听赵子获这么一说,才知道那在黑夜中掠走的人是冲着自家来的,不由地紧张起来。 她脑子里反应过来的仇家,自然是吴凤奎了。 虽然吴凤奎已经身死,但是他残留的手下并未全部抓获。 这些人虽未必和吴凤奎有如此深的交情,肯为他报仇,但是夜萤毕竟搅坏了他们的生意,肯定也有人恨上夜萤。 这么一想,夜萤后背就一阵发麻,倒是连连对赵子获道谢道: “多谢赵大哥,不管是谁,总而言之,如果今天不是赵大哥你,我们就危险了。” 危险个屁! 端翌潜到屋外,听到夜萤被赵子获吓得一楞一楞的,顿时也是心头火起,但却只能按捺着烦燥的情绪,继续监视着赵子获。 这熊小子若是敢对自家女人动手动脚,他拼着身份暴露,也要把对方揍趴了,而且要让他真正体会到什么是被揍趴了,可不是刚才那挠痒痒似的一拳。 夜萤晓得吴凤奎的事,端翌肯定是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压下来,现在村里没有一个人知道整件事的真相,她断不能把真相说出去。 说出真相,不光坏了自已的名声,更重要的是,端翌遮掩事情真相一旦被官府知道,怕也是要被追究责任。 所以,夜萤倒是咬紧了牙关,不漏一丝口风。 虽然她心里很害怕,害怕吴凤奎残余的旧部再来找她寻仇。 但是一想,好歹还有宝瓶和宝器在,大不了以后叫他们夜里警觉着点,别让坏人有机可乘就是了。 赵子获见夜萤没有说出一个所以然来,其实他也是故意吓唬夜萤的,让夜萤知道他存在的重要性,因此也就没有深究夜萤仇家的事。 想来,萤妹只是一个小山村里的寻常女子,能结到什么了不得的仇家,要出动身手那么厉害的人来窥觑她呢? 赵子获自已都不相信。 他方才那么说,只不过是为了编造一个可以靠近夜萤的理由罢了。 于是,他便徐徐道: “萤妹,对方武功高强,今夜没有得手,不知道日后是否还会再继续前来窥探,我以后会每日过来巡防,希望能在探亲假结束前,把这家伙绳之以法。”嗨,这里是敬业福更新君江陌南…… 第三百四十六章我怎么你了 吐血,这家伙还真起劲了?每日过来巡防?那他还能不能去找自家小女人幽会了? 听到这无聊的大头兵竟然主动请膺,要做夜萤的守卫,端翌气得吐了一口老血。 最终,端翌冰着一张老脸回到山居,很不爽地把傅太医连夜扯起来: “给我查查,不是让把赵子获发配到北疆驻防了吗?赵子获怎么又回来了?” 傅太医好梦正酣,被端翌扯着耳朵揪起来,也是一脸不爽。 但是看到靖王爷竟然一脸冰寒想要吃人的模样,待脑子清醒后一想,就知道靖王爷火从何来了。 呃,那个赵子获呗! 该死的家伙,竟然搅乱了靖王爷的一池“春”水,不光让靖王爷好事没办成,还想法设法挖靖王爷的墙角。 最重要的是,这家伙还因此搅乱了他的一场好梦。 大冬天的,谁被从暖乎乎的被子里拽起来写信,心里都会不痛快的。 傅太医恨这个叫赵子获的家伙恨得要死,没想到,第二天,这个家伙就撞在了他的手上…… 次日。 在夜萤家里,一看到端翌和傅大夫出现,夜萤便立即让宝器去叫赵子获过来。 端翌和傅太医对视一眼,不由面面相觑,这个小女人想干啥啊?她怀疑他们了?让赵子获来辩认身形? 端翌暗哼一声,心道:如果赵子获认出他来,他可不介意把赵子获弄废了,正好心烦着他呢,看到他,都觉得辣眼睛…… 赵子获一听夜萤唤他过去,立即精神一振,觉得肯定是昨天自已编的那套说辞,让夜萤觉得他“英雄救美有担当”,想要和他再次当面表达谢意呢。 赵子获赶紧换了一身新的简便军装,这样的军装普通老百姓不能穿,穿在他身上,因为身材高大,身姿挺拔,却会衬得他更加英姿飒爽。 然后他又用竹梳子沾了水,把头发梳得油光滑亮,自觉外表没有任何问题了,这才往夜萤家匆匆赶去。 没想到,一进夜萤家厨房,就看到里面坐着两位风度气质翩然的男子,一名温文儒雅,看上去就象个白面书生;一名肤色较黑,但是身姿高大挺拔,似乎也是个会家子。 “呃,萤妹,这二位是?” 眼见这二位看向他,眼里都没有一丝温度,没有结交认识的意思,赵子获只好主动问道。 傅太医神烦赵子获,是因为昨晚上就是这个赵子获,害得他大半夜挑灯书写问责,去抓鸽子飞鸽传书时,还被熟睡惊醒的鸽子惊吓间挠到了手臂。 而端翌懒得理赵子获,自然就是懒得理,根本没有理由,也不必有理由,看到他就来气…… “赵大哥,这位是端大哥,宝瓶和宝器在向他学功夫;这位是傅大夫,医术高明,是有名的杏林高手,你昨天夜里被击打一拳,我担心你会不会有淤伤,所以让你给这位傅大夫看看,开点药吃。” 哦,原来夜萤是关心他来着,隔了一晚上,还掂记着他的伤势。 赵子获虽然觉得肚子还有些隐痛,但是和他在平素校场上的摔打比起来,也不觉得更有妨碍,没想到,夜萤还记着找个大夫给他看看。 赵子获心里暖暖的,心道:萤妹真不愧是我认定的女人。放心吧,萤妹,我此去一定建功立业,早日获得官身来迎娶你。 夜萤哪里想到,她的一举一动,都被赵子获曲解了。见赵子获楞楞的,便又推了他一下道: “别怕,傅大夫开的药很有效,宝瓶身上旧积的淤伤就是傅大夫开的药治愈的。” 一见夜萤和赵子获“亲密”地互动,端翌的脸“唰”地黑成了锅底,然而夜萤却看也不看他,让端翌的脸白黑了。 夜萤对他冷淡的异状,端翌已经察觉了。 一早醒来看到他在教授宝瓶和宝器功夫,也不象往常一样甜甜叫句“端大哥,你来啦”,只是淡淡地点了个头,就象熟悉的陌生人一般。 端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看着夜萤从身边头也不回地飘过,心里猛地一阵酸涩,暗道:肯定是魂被那赵子获勾走了。 赵子获没回村前,夜萤不是这个样子啊? 原来,赵子获在她心中的地位是如此重要? 赵子获一回来,她连对他笑都吝惜了吗? 端翌心中一阵烦闷,没想到接下来更郁闷的事情发生了。 夜萤竟然要傅太医帮赵子获看病。 夜萤此言一出,傅太医和端翌都傻了眼。 傅太医是晓得端翌恨不得扒了赵子获的皮,抽了赵子获的筋,所以端翌不吱声,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答应夜萤的要求啊! 可是,夜萤散漫惯了,傅太医又从来没拒绝过她,所以夜萤只是和傅太医说了一声,便支使宝器去叫赵子获来给傅太医看病了。 傅太医看着端翌黑咕咙咚的一张脸,心里正想着怎么拒绝夜萤的要求,还好夜萤出门的当口,端翌哼了一句:让那小子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傅太医拿了这准信,心里就有了主意,点了点头。 赵子获哪里知道他是羊入虎口呢?傅太医和端翌挖了个坑,就等他钻进来了,待他一身戎装、油头粉脸地进来,端翌的脸更象是泼了一层上好的徽墨,黑得不能见人了。 这个赵子获,打扮得这么齐楚?是想辣谁的眼睛啊? 端翌第一次觉得,本朝的军服,做得太骚包了! 却忘了这军服,还是他觉得能体现军士的威武才点头同意批量生产的…… 赵子获在夜萤的推动下,自是欢天喜地坐在了傅太医面前,伸出手腕让他把脉。 嗯,体健如牛,肯定身体没有问题。 傅太医偷偷放眼看去,端翌正沉着脸,一声不吭。 傅太医干咳一声,有了主意,道: “的确是有些淤滞,赵兄弟,我这里开些药,帮你泻泻火,包你没有任何隐忧。” “太好了,还好有傅大夫,不然可就麻烦了,赵大哥,我看你昨天挨了那么一拳,力道挺大的,早就觉得不可能没有一点难受,果然有问题。瞧你,还强撑瞒着我。” 夜萤这话说得体贴温柔,端翌的心尖尖被她的话刺得痛了一下。竟然不是对着他说,而是对着赵子获说的。 混蛋,果然不识《女诫》就是不成体统。 这么亲密的话,能随便对夫君以外的男子说吗? 端翌“嚯”地站起来,听不下去了,他走出厨房,对宝器道: “这套拳给我打三十遍,今天没打完,就不准结束!” 宝器一脸懵璧:我怎么你了…… 第三百四十七章直面惨淡的人生 傅太医开了药,他的医药箱里,惯常有些平时用的药材,所以不用到药店里买药,夜萤便让赵子获将药带回家煎了,及早服下。 赵子获却为难了,道: “萤妹,我才一回家,若马上就要吃药,会吓坏我娘的。我娘本来就不喜我去从军,这下看我吃药,怕是又会抱怨我爹了。” 夜萤一想也是,赵子获好不容易回一趟家,一回家就吃药,哪个家长看了不揪心啊? 于是夜萤便道: “那这样吧,赵大哥把药放在我这,我天天煎好了,你过来喝就是。” 赵子获一听,喜出望外,还微微躬身道谢: “多谢萤妹,你可算是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傅太医:“……” 完鸟,靖王爷今晚又别想好好睡了,靖王爷睡不着,温暖的床也没他什么事了…… 宝器打到第二十遍拳时,已经快撑不住了。但是看着端翌黑得象锅底一样不满的脸,宝器只能强撑着,努力一遍又一遍,以每次都自认为更完美的架式,打着端翌新教他的拳。 坚持住,我一定能挺住,夜姐姐说过,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宝器在心里暗暗鼓励着自已,他哪里知道,端翌别看双眼一直瞪着他,随着他的身形而动,其实整个心神,都放在了厨房里。 端翌的五识强于常人,自然能听到赵子获和夜萤的对话了。 什么?居然要帮赵子获煎药?还让他每天两次到这来喝药? 端翌忽然也很想被狠狠打一拳。 他昨天晚上就错了,就不该打赵子获一拳,要打,也不能打得那么重,让那家伙在夜萤面前有示弱“撒娇”的机会。或者,要嘛更重一些,直接让这家伙肠穿肚烂…… 不要脸的家伙! “端大哥,我练完了,三十遍!” 宝器看着边上的木桩,全身瘫软地很想就此靠到木桩上,他从来没有练得这么累过。 “再练十遍!” 端翌负手而立,似乎今天就卯定了他的拳式不过关,非要他一遍又一遍地不断习练。 宝器楞了一下,看着端翌面色不善,到底不敢说什么,只能摇晃着身形,继续拉开架式…… 宝瓶已经练完,被夜萤拉去煎药了。 夜萤甩下厨房里的几个人,出门看到端翌,她的眼神一闪,错过端翌投向她的灼热的眼神,头稍一低,从他面前无视地走过。 端翌楞了一下,他没想到自已的主动示好,竟然让夜萤无视了,无视了,无视了…… 这,自已不是京城名门淑媛争相哭着喊着要嫁的男人吗? 方才,自已那一瞥的秋波,不该把夜萤迷得神魂颠倒吗? 呃,就算没有方才那深情的眼神,平时夜萤看到自已,不也是温声软语的吗? 端翌看着从厨房里出来的赵子获,偌大的男人了,过了一晚上,竟然还装着肚子疼,捂着肚子,明明方才走进厨房时,还雄纠纠气昂昂的,没有一点病痛的样子。 一看到夜萤,他肚子就疼了…… 太不要脸了! 赵子获脸上简直是春“光”四射、“春”波横溢,掩饰不住的意气风发。 万万没有想到啊,这次回乡探亲,竟然有机会拉近和萤妹的关系,更让他欢喜的是,萤妹走亲好些日子了,还是没有怀上孩子。 虽然赵子获不介意夜萤是否嫁人生养,但是没有孩子,要和离也比较容易不是吗? 都这么些日子没有怀上,那吴大牛,怕也是个没本事的吧? 赵子获看到夜萤出门,便喜孜孜地跟上了,反正药要煎好,还得好一会儿呢,他先去和心爱的萤妹套套近乎。 端翌站得笔直,身子崩得象梭枪,脸色板得象冰块,可是看到赵子获从背后赶上夜萤,还和她肩并肩前行,端翌竟然没有动弹。 傅太医从厨房里出来,看到这一幕,忍不住摇了下鹅毛扇:坏了,王爷不吭声,准有大事要发生! 虽然王爷站得笔直,可是傅太医怎么从王爷的身影里,品出几丝寂寥的味道来? “傅大夫,能借你的鹅毛扇用一下吗?” 宝瓶从厨房里走出来。 “呃?好吧,你拿去,要小心用啊!”傅太医依依不舍地看着自已的鹅毛扇被宝瓶拿走。 “嗯,我会小心的,给赵大哥煎药的炭不旺,用你的扇子扇几下就好了。” 宝瓶轻快地道。 傅太医:“……” “萤妹,你去哪呢?走得这么急?昨晚上那个夜行人是谁还未查出来,你最好还是待在家里安全,不要到处乱走。” “哦,大白天的,我想他也不至于如此猖獗吧?”夜萤心想,自已总不能因为害怕,什么事都不做了吧?“我去夜里正家一下,有事要和他通气一声。” “哦?” 赵子获心中疑惑,夜萤语气,似乎和夜里正十分熟稔,虽然是同族,但是以前也没听说过她和夜里正熟成这样啊? 到了夜里正家,夜鸣和夜里正都在,看到夜萤,夜鸣主动和她亲热地打招呼,夜萤对夜里正道: “老叔公,今天镇上的王财主会组织一些人来我们村……” 夜里正听完夜萤说的事,不禁赞许地点点头道: “你这事做得好,每年咱们村,总有一些体弱的老人和孩子捱不过冬,有了他们的善举,希望今年会有更多人顺利捱过冬天吧。” “嗯,这件事还需要老叔公支持。” “这是好事,我怎么会不支持呢?”夜里正笑呵呵地,转脸对夜鸣道,“今天美寨村的那几户预约的养猪户,你就自已去吧,也该自已独挡一面了。” 夜鸣楞了一下,似乎还有点不自信,但是看到爷爷鼓励的眼神,他还是硬着头皮道: “行,我自已去。” 说完,夜鸣和夜萤告辞,背着装着兽药的竹条箱就走了。 “让他自已去学着做事,我留下来帮忙。” 夜里正对夜萤解释道。 夜萤晓得,夜鸣一定是学会了给猪去势之术,赵子获在身边,她也不好问太多,便点点头,笑道: “耽误你了,老叔公。” “什么话,我是里正,这是我应该做的才对。” 夜里正有些惭愧地道。 赵子获在边上,听闻了夜萤和夜里正禀报的事,也不由地肃然起敬道: “没想到萤妹为村民们想得这么周到。” “赵大哥说笑了,只是正好有这个渠道,我就尽力试试了。” 夜萤的脸上,多了几分和过去不同硬朗、自信,让赵子获一时有些捉摸不定。 第三百四十八章夫君是个放牛郎 他的萤妹,不是应该柔柔弱弱、娇娇怯怯,一直默默跟在他身边的那个小女人吗? 呃,模样还是过去的模样,可是萤妹身上,似乎发生了什么不同的变化? 赵子获抚了一下下巴,惊觉自已的手被胡茬刺了一下,这才想起,今天一早被夜萤叫来,他还没刮胡子呢。 不过,略带点胡茬,不是更有男人味吗? 夜萤和夜里正说完事便离开了,而夜里正也依着夜萤的计划,到村里忙开了。 “萤妹,你做的是天大的好事,为什么不让夜里正告诉村民是你做的?” 赵子获不解地道。 “救急不救穷,我今后还有一个计划,是让村民们靠自已的双手勤劳致富,走上富裕的道路,而不是依靠别人的施舍过活。不过,看着大家冬日难捱的样子,我心里又过意不去,所以终究还是救急了一把。” 夜萤徐徐道。 “所以你就不让夜里正告诉大家,这是你出力办的事,一切都是你的主意是吗?” 赵子获听明白了。 “对,我怕大家形成依赖了。今年有人送御寒的东西过来,而且是不要钱的,免费的,他们没准就盼着明年也有人送。若是有一年,那些人不送了,村民们说不定还会骂人家没良心呢!” “嗯,升米恩,斗米仇。没想到萤妹现在也懂人情世故了。果然,才分开几个月,你就大不一样了。” 赵子获深深地看了夜萤一眼,感叹道。 夜萤:“……” 呃,哥,你没看出什么吧?好吓人! 夜萤索性不说话了。 和一个口口声声追求自已的竹马在一起,已经变了“芯”的青梅,其实挺尴尬的。 还好,他们俩才走到村道上,远远就看到一列插着慈善救助旗子的马车队伍轻快地驶来。 夜萤赶紧迎上前去,冲着打头的三清镇商会蔡会长挥了挥手道: “蔡会长,早啊,您还亲自来了呀?” “来了,来了,小女也一起过来了。” 蔡会长一脸慈眉善目,果然是做善事的上佳人选。 蔡小姐利落得很,从马车里探出半个身子,冲着夜萤热情地挥手。 夜萤赶紧上前和她寒喧。 作为“花粉”团的团长,蔡小姐一贯是夜萤的迷妹,自然和她亲热无比。 俩人亲热的样子,看得赵子获一脸莫名所以:咦,萤妹什么时候能和镇上的富户千金如此交好了?而且,看样子,还是那千金一力奉迎萤妹呢! “走吧,蔡会长,咱们往祠堂那去,村民们都在那里呢。” 夜萤在前面带路。 按照商量好的计划,夜里正把村里那些穷得一条被子都没有的贫困户都叫到了祠堂前,大家正莫名其妙呢,就看到一队马车停在了祠堂门口。 夜萤为夜里正和蔡会长双方做了介绍,大家互相寒喧了几句,夜里正便走到祠堂门前的高台上,对着下首的村民道: “今冬严寒,着实难捱,咱们村里,有许多家境贫困的村民,没有棉被盖,没有棉衣穿,镇上的蔡会长等热心的商家闻知此事后,便为我们村筹了一百多条棉被,几百件棉衣,特意送到村子里来。 现在,我会按各家各户人头发放,大家都不要挤挤挨挨,不得争抢,每个人都有。一会我叫到名字的,就过来领取。” 村民们缩着脖子,把手卷进袖子里,一脸不情愿地被叫来祠堂门口挨风受冻,正有点对夜里正不满呢,没想到,夜里正却说出这番话来,底下的村民顿时骚动起来。 “有棉衣穿了?真是不敢相信。” “还会发棉被?我都几个冬天没盖过棉被了。” 村民们眼睛都亮了,一时间,身上也不觉得冷了,看向蔡会长一行的眼睛里,充满了感激。 “这是真的吗?发棉被了?不要钱的?” 一个老太太拄着拐杖,看着新领到手的棉被,摸着煊软的被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她突然甩掉拐杖,激动地抱着被子,眼睛里流出了泪水,对着蔡会长就跪下了: “好人啊,若不是蔡会长,老太婆我到死,也不能盖上软和的新棉被!” 蔡会长吓得连连摆手: “老人家,不需要跪,不需要跪!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好人啊,我要给你们立长生牌位,天天烧香,保佑你们生意兴隆,子孙兴旺!” 老太婆被蔡会长扶起,还一迭连声地表达着自已的感激之情。 “老人家,您过奖了!我们只是做了点小事!一点小事!” 蔡会长自已也有些激动,他万万没有想到,无非是送些棉被和棉衣,竟然会有人要给他立长生牌位,还是一位长者。 “是啊,我们要给你们立长生牌位,幸亏你们还记着我们这些穷人啊!” 能被点名到场的村民,都是家境极贫困的,白雪的父母也在其间,听说能依着人口领上棉衣和棉被,他们也高兴坏了。就连石庵的赵大娘,也领到了棉衣和棉被 一时间,村民们抱着领到新棉衣、新棉被,都乐呵呵地,喜气洋洋,连声称颂,整个柳村,洋溢着冬日从来没有过的暖意。 蔡小姐拉着夜萤,站在无人注意的避风边上说悄悄话,她努了一下下下巴,对着正在帮忙分发棉被的赵子获道: “夜姐姐,那是你家相公?” 蔡小姐知道夜萤走亲了,却不知道她相公是哪位,看到赵子获一路和夜萤如影随形,再加上外形也很配,便以为是。 夜萤却摇摇头道: “不是,他只是村里从小长大的邻家哥哥,已经出去参军了,这次是回来探亲。” “哦,我还以为是呢,和你挺配的呀。这么俊的小伙子都不是,姐夫怕是更了不得吧?” 蔡小姐一心想认识夜萤的相公,便一迭连声追问。 “呃……他在山上放牛,你今天怕是见不到他了。” 夜萤落落大方地道。 “啊?放牛?” 蔡小姐张大了嘴,难以想像能和京城陆师傅打成平手的夜萤,如此出色的夜姐姐,夫君竟然是个放牛郎? “嗯,牛要吃草才会肥,因此不到太阳下山,他不会回村。” 夜萤坦然地道,她也没感觉有什么好隐瞒的,大家早晚都会知道这件事,她藏着掖着,反而徒让人笑话。 第三百四十九章红鸾星动 “哦,姐夫肯定是极会放牛的,牛儿肯定是养得肥肥的。” 蔡小姐楞了一下,随即立即夸奖道。 吴大牛如果在场,听到这么漂亮的富家小姐夸他,肯定听得笑得大嘴咧开,露出黄板牙,小眼睛也咪得没缝了。 夜萤微微一笑道:“是啊!” “今天柳小姐本来是要和我来的,但是临出门,却又突然变卦了。” 蔡小姐对放牛没有什么太深入的了解,所以话说到这里,就及时转换了话题。 于是关于夜姐夫的详细情况,就这么揭过了。 有了蔡小姐的冷场经验,估计今后三清镇上的千金小姐们,谁也不会再提这个话题了。 “哦?出了什么事吗?” 柳小姐的父亲是做竹木生意的,夜萤接下来就想和他合作这门生意,昨天通过柳小姐向其父传达这个意思,也不知道柳小姐把话带到没有。 因此听到柳小姐想来又变卦,夜萤就比较关心了。 莫不是柳父不同意柳小姐和她交往?那看来就会影响竹木生意了。 不过,夜萤也不是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所以也不是很担心就是了。这计不成,另有他计。 “嘿嘿,我告诉你啊,听说她昨天在街上闲逛时,被镇上一位少爷相中了,打听明白是谁家的千金后,今天一大早就迫不及待地上门提亲了。 柳小姐自然要留下来偷偷相看,所以就不能来了。” “啊?原来如此,这是好事嘛。” 夜萤笑了。 没想到隔了一夜,柳小姐就红鸾星动,真是可喜可贺。 “嘿嘿,那位少爷托的媒人,是我家的一个面线亲姨婆,早上出门时遇到她,她和我说的。 不然,你以为柳小姐能有空和我说这么多? 我听说,那位少爷长得相貌堂堂,家里也是做生意的,铺面规模和她家也不差左右,这家人家里只有一男一女,长女已经出嫁,就剩下这少爷眼光高,挑挑拣拣的还没下定,没想到一眼看上柳小姐了,柳小姐这是掉到福窝里去了。” 不管什么年纪,这样的“桃色”新闻都是大家最爱议论的话题。 “柳小姐是个有福的。” 夜萤想着昨天给柳小姐化妆时,还没看出她印堂发亮的趋势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家世差不多的男子看上了。 如果这位少爷和蔡小姐描述得差不多,应该能成吧?门当户对是最好的金钥匙。 “我还听姨婆说,那位少爷昨儿个傍晚才看到柳小姐的,一眼之下,惊为天人,立即四处打听,总算探听到是谁家的千金。 那少爷也是痴情种子,一见钟情,生怕被别人家抢了先似的,连夜找到我姨婆,第二天就上门提亲了。 哎,我说这也奇怪了,柳小姐到底哪漂亮了?竟然让那位少爷惊为天人? 你别笑,惊为天人这四个字,是我姨婆告诉我的,千真万确,那位少爷就是用这四个字来形容柳小姐的。” 蔡小姐原本想一本正经地说,可是一想到柳小姐那张脸,无论如何也称不上惊为天人,便觉得那家少爷眼睛是不是被什么糊住了,所以一边说,一边自已就忍不住笑起来。 “各花入各眼嘛!我们看起来,也许觉得不过如此,但是人家看对眼了,便惊为天人了!” 夜萤思忖着一笑,忽然想起,柳小姐出街被那位少爷看到的时间是在傍晚,也就是在自已替她化妆以后…… 呃,难怪那位少爷“惊为天人”! 那应该是化妆术之功吧? 加上傍晚光线略略微暗,正是化妆术与人的容颜结合得天衣无缝的时候…… 呃…… 明白了。 怪不得惊为天人。 夜萤肚子里暗自偷笑。 化妆术真是个大忽悠啊!竟然替柳小姐忽悠来了一位上佳的夫婿。 而且,这个年代,一般下聘之后,没有什么大的差池,就不可能反悔,那位少爷,若是成亲后,发现新娘子面貌不过尔尔,会不会后悔呢? 呃,自已这是造孽还是当红娘来着? 正略一分神,就听蔡小姐又道: “夜姐姐,柳小姐还有一句话托我交待你,看我这脑子,这么重要的事都忘了先说。” “哦?什么话?” 柳小姐到了这种时候还不忘记托给她的话,想必十分重要。 “柳小姐说,你昨天交待她的事,成了,绝对没有问题。”蔡小姐说完,脸上又现出痛苦的神色,道,“好象还有一句更重要的话,让我想想啊,我一时忘了。” 夜萤听了前一句,就已经很高兴了,她昨天就交待了柳小姐一件事,就是和柳父打算做竹木生意的事,现在这件事成了,接下来,村民致富奔小康就多了个盼头。 这是最大的实事,所以蔡小姐说落了后半句极重要的话,夜萤倒一时没放在心上。 “嗯,没事,你慢慢想。” 夜萤听这蔡小姐说话,还真是个不带脑子的千金大小姐,难怪她热衷于组织花粉团,她就是个吃喝玩乐的富贵娇娇。 不过,有她这样的家业,不怎么用脑也是可以的,只要以后嫁人时,不要遇人不淑就好。 “哦,我终于想起来了。”蔡小姐一脸恍然大悟、被打通了七窍的样子,“柳小姐说,让你把那些去角质油啊、霜啊什么的,多给她准备一些,她还要。” “噗次”,夜萤笑出声来,柳小姐真是个妙人儿。她还担心那位少爷以后看到柳小姐真容是不是会失望呢。 敢情人家柳小姐早就想明白,那位少爷是冲着她化妆后的容颜去的,所以才赶紧叮嘱蔡小姐,并以十万火急重要之势让她传话给自已。 奈何这位蔡小姐是没长脑子的,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差点忘了。 不过忘了也没事,夜萤手上这些化妆品管够,不过是待价而沽、奇货可居罢了。 但是看来,柳小姐的自我还是蛮清醒的,知道以后怕是万万离不了夜萤手里的化妆品了,不知道柳父这么痛快地答应竹木生意的事,是不是和柳小姐的大力促动也有关系呢? 夜萤倒是没想到,自已做的这些生意,彼此还能产生关联,互相推动,不由地展颜一笑,对蔡小姐道: “你回家若是看到柳小姐,也麻烦你带个话,她要的那些东西,我给她备得足足的,她随时可以来取,我和她,什么交情嘛,还用这么客气!”嗨,大家好,这里是敬业福更新君:江陌南…… 第三百五十章要忙了 “哟,那是什么好东西啊?我也要一份,夜姐姐你也要给我备得足足的,我和你是什么交情嘛!” 蔡小姐一听就觉得情况有异,立即跳起来,不依不饶。 “呵呵,好,给你也备一份,就是化妆品嘛。” 夜萤不疾不徐地道。 “化妆品?就是你上回和陆师傅比拼时施为化妆术时用的那些?” 你说蔡小姐脑子不好用吧,有时候她又特别精明,一瞬间就领悟到了精髓所在。 “嗯,正是。” 夜萤一点头,蔡小姐似乎抓住了什么关键,她激动地走来走去,在夜萤看来,蔡小姐就象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夜萤看着好笑,也不点破。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蔡小姐突然用力一拍手,但却不说她明白了什么,只是坚定地对夜萤道,“夜姐姐,你给柳小姐的,也同样给我备着。最好现在就能拿到手。” “现在给你倒是可以,不过,你要懂得用啊!” 夜萤笑咪咪地道。 这蔡小姐倒是不点自通,她要收回方才的评价,蔡小姐关键时刻,脑子还是很好用的。 哎,接下来的日子,恐怕会很忙啊。 蔡小姐手下有个花粉粉丝团,都是花钱不要命的千金小姐,一旦食髓知味,个个都会蜂涌上来,冲着她哭着喊着要化妆品,她即要教她们用,也要自已赶着制,真的会忙死了。 忙点好! 这样那讨厌的端翌就会从心底被彻底抹去了。 夜萤眉毛一挑。 然后又想到,太忙也不好,她就没时间喝茶看书了。 不若再买两个机灵的丫环?如蔷薇和月季一般的? 夜萤这么暗暗打着主意,脑子里已经想到不知道哪去了,蔡小姐看夜萤出神,赶紧问道: “竞技比赛那天,我看你往模特脸上涂涂抹抹的,一下子就让她变了个人似的,不过,隔着距离,我还真不懂那些化妆品要怎么用呢,夜姐姐你得好好教我。” 看来,蔡小姐的确是想明白了,柳小姐为什么突然能让那位少爷“惊为天人”的道理,她也想要“惊为天人”了。 “没问题,这事不要着急,咱们从容慢慢来,先把今天这件事做好了,明天王小姐那里,会有一个赏菊花,我会当场教大家一些化妆的基本技巧。” 夜萤徐徐道来,蔡小姐听在耳里,却有些不满足地道: “夜姐姐,咱们交情可不一般啊,我是你粉丝团的团长,是你的死忠粉,你要特别多教我几招啊!” 这些粉丝学夜萤说话那个溜啊,若不是看蔡小姐一身古装,夜萤真以为自已是在后世明星接机现场了。 “行,你肯定是不一样的,我会区别对待的。” 夜萤承诺。 有了夜萤的保证,蔡小姐就开心了,咕噜了一句: “我也要惊为天人!” “会的。” 夜萤肯定得点点头。 呃,男人都能化妆成绝世美女,一个底子不错的女子,稍加妆容,惊为天人那是小意思。 “真的?太好了,有夜姐姐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蔡小姐乐呵呵地拉着夜萤的手,愈加亲热,舍不得放开了。 赵子获整个人看呆了,他万万想不到,夜萤竟然如此受尊重,看那镇上商会蔡会长家的千金,拉着夜萤都挪不动腿了。 萤妹什么时候这么有本事了?不光能说动商会的人免费送棉衣棉被来,还送得这么心甘情愿,一脸热情? 赵子获脑子蒙蒙的,觉得这个萤妹与从前相比,好象换了一个人似的。 不对,其实萤妹如此表现不同,似乎从他入伍前就有预兆了,他那次和萤妹表白,萤妹不是正在和夜斯文买村里的绿植吗? 当时他因为要入伍,加上被夜萤走亲的事刺激着,根本就没注意到夜萤的变化…… 应该说,从那时候起,夜萤就有很大不同了。 赵子获思索着。 这时候,他也不需要怎么帮忙了,村里的贫困户们,感恩戴德地把棉被和棉衣都陆续领走了。 赵子获见蔡小姐和夜萤贴得很近,自已也不好上前打扰,便恋恋不舍地看了几眼,站在夜里正身边,听他差遣,看还有什么要帮忙的。 “子获,你带蔡会长到我家先坐坐喝茶,我把这些人头再对一下,中午就公中出钱,请蔡会长一行吃个简便的午饭。” 夜里正这边安排着。 蔡会长闻言,却是抱拳一笑道: “夜里正,不用客气了,我们今天就是给大家伙送点东西,既然都送完了,我们就走了。他日你若是到镇上,有空的话,不妨到我们商号去喝杯茶。” “蔡会长,你一定要留下来吃饭,虽然我们这小山村没什么好东西,不过山货倒还是有的。” 夜里正一听蔡会长连饭也不吃,就要走了,不禁有点着急。 “夜里正,真的不用客气,三清镇和柳村不远,既然结下了这份交情,日后我们是要常来常往的。 你看今天我们带的人也挺多的,留下来吃饭确实不方便,下回我自已几个人来,再让你请,如何?” 蔡会长很实在地道。 夜里正扫了一眼,的确,连赶车的,再加上帮忙的伙计,还有一些商户,足足有二三十号人,要让公中请的话,也是一笔银子,怕是公中也掏不起。 这二三十号人,也不是白来了,除了帮忙搬被子和衣服,也是顺便到柳村里看一看,瞧一瞧,看那些领了被子棉衣的人家,是不是真的如夜里正说的那么穷。 做善事的又不是做傻子…… 当然,一看之下,大家都知道,这些领棉被、棉衣的,的确很穷,大家衣服里絮着稻草、家里睡觉都是钻稻草窝的…… 可是人家真心来做善事,难道他就让人家一杯茶也不喝就回去?夜里正觉得做不到啊! 就在他还要客气挽留的时候,蔡会长已经招呼众人,把车上剩余的棉衣棉被全卸了下来,对夜里正道: “这些棉衣棉被,你看着妥善安排了。我们就此别过,三清镇上再见。” 蔡会长自是看出夜里正的为难,所以很爽利地拉着大队人马告辞后便离开了。 蔡小姐上车后,还一直叮嘱夜萤,一定要记得明天去赏菊会。 夜萤自是无不应允。 呆呆看着镇上商会的人来了又走,现场还留了十来套棉衣棉被,夜里正感觉犹如做梦一般。 “里正,这剩下的棉衣棉被怎么办?村里的贫困户,每家每户都领到了。这些是多出来的。” 赵子获上前询问道。 第三百五十一章不患寡而患不均 “哟,我早听说了,村里在发棉被呢,还想着来晚了发不到,没想到还剩了这么多,太好了。看来还赶得上。” 这时,一个喜孜孜的声音在大家耳边炸开。 夜萤一看,不由皱起了眉头:怎么是她? 这来的人,正是夜奶奶。 夜萤一看到她,就头皮发麻。 “奶奶,这些棉衣棉被都是家里确实没有棉衣棉被的人才领的,咱家不至于如此吧?” “哟,臭丫头你也在这啊?你这话是怎么说的?是不是自已领回去了,就不管爷爷奶奶了? 咱家是有棉被,可是那都十几年前打的了,硬得和石头一样,那能叫棉被吗?” 夜奶奶说着,就上前冲着放在祠堂门前的棉被摸摸捏捏,想要亲自验证一下,这些棉被是不是真的如那些领回去的人说的一般,那么软和。 除了摸和捏,夜奶奶竟然下手麻利地撕开被角的缝缝,把里面的棉花掏出来看了一眼,才嬉笑颜开地道: “哟,是新棉花呢!这被子敢情好,我要了。” 说完,夜奶奶抱着被子就要走。 赵子获一直在现场帮忙,大家发的棉被都是从他手里领的,无形中,大家也默认了他监管的地位。 此时见夜奶奶来领棉被,按道理,她是不够领棉被条件的,符合条件的,夜里正都登记在册呢,可是她是萤妹的奶奶啊,一时间,赵子获为难了,不敢上前阻止夜奶奶。 “奶奶,这棉被你不能领。这是镇上的商户给没有棉衣棉被的困难人家的。要是随便什么人都领,会寒了商户们的心,以后,再让他们做这样的事,就不容易了。” 夜萤一看夜奶奶又来添乱,只好叹了口气,上前道。 “你这臭丫头,怎么胳膊肘往外拐啊?人家夜里正他们都没说什么,就你一个人话多。 你说是没棉被的才能领是吧?我回家就把棉被扔了,你说我能领不能领?” 有新棉被可以盖,那硬如石头的旧棉被自然可以毫不犹豫地扔掉嘛! 夜奶奶打的好算盘。 夜里正和赵子获无奈地对视一眼,碍着夜奶奶是夜萤长辈的身份,他们不好出面阻拦啊! 这事,还真是为难。 村里贪小便宜的女人不少,也难怪,庄户人家,眼窝浅,要半分银子的新棉被呢,白领的,谁不领谁傻! 要不是夜里正手里拿着名册一一对照着,要不是长腿长手一身军士英武气息的赵子获监督着,恐怕村里会有不少贪小便宜的妇人不要脸皮地趋身上前了。 大家看着那些原本没有棉衣、棉被的困难户欢天喜地地领到新的棉衣棉被,早就眼睛绿了。 此时夜奶奶抱着棉被,就要突破夜萤的封锁线,明面上大家都还保持着镇定,但是暗地里,却有其它气机浮动。 不妙! 赵子获是军士,在军帐中值守时养成的警觉之心,让他立即嗅出了一丝丝危险的味道。 事情症结的解决,就在夜奶奶这床棉被上了。 如果夜奶奶不把这床棉被放回去,怕是村里人都会来哄抢。 不是吗?谁家的棉被不是用了几年、十几年还凑合着用的啊?凭什么那些没有棉被的人,就可以领到免费的新棉被?他们这些盖着又冷又硬旧棉被的人,不可以领新棉被呢? 夜萤看着夜奶奶死死地抱着那床棉被,边退边说,边警惕地看着她,分明是要定了这床被子。 夜萤头疼了。 “萤妹,事情有些不对。” 赵子获走上前,附耳在夜萤身边低语。 他身材高大,夜萤虽然也有160多公分,但是站在赵子获身边,依然显得娇小,要和夜萤说悄悄话时,赵子获就必须低下头来。 端翌和傅太医过来时,正好看到这一幕。 傅太医眼睛一跳,赶紧挪开,太辣眼睛了。 接着,傅太医觉得现在若是烈日炎炎的夏日就好了,身边一股冷气直吹过来,差点把他冻僵了。 端翌脸上的冰,自从昨晚上之后,就没再化过。 “咳,事情有些不对劲,气氛不对。” 傅太医干咳一声,企图化解现场冰寒的低气压,身边的靖王爷板着脸,犹如移动的冰山,他们是听宝瓶说镇上商会来发棉被了,所以来帮忙的,没想到一来就看到了赵子获低头附耳夜萤的这一幕。 还不如不来呢!傅太医心中暗道。 商户们也走了,看来夜姑娘根本不需要他们帮忙。 嗯,有这个赵子获就够了。 不要脸的家伙! 端翌一看赵子获的嘴离夜萤的耳朵直线距离也不过一指头长的距离,眼神里杀机凝炼。 如果眼神能杀人,赵子获身上早就被穿成透明的筛子。 夜萤也留意到四下里村民们虎视眈眈的目光了。 夜奶奶还不知道自已已经引发了一场危机,她现在已经是领棉被和没领棉被两伙人中间的平衡点了。 大家伙都眼巴巴地看着夜里正怎么处理这件事。 如果夜奶奶强行把棉被领走,那剩下的棉被不用说,根本不够没领的村民分。 不够分怎么办? 抢喽! 就象夜奶奶一样,谁先抢到就是谁的嘛! 大家争抢之下,怕是沉到岁月河底的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被扯出来…… 你个狗剩的太没良心了,当年你快饿死时,我们家给了你一块糠饼,你还和我抢棉被? 臭婆娘,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平素经常在菜园里偷摘我们的菜,那点菜忍你也就算了,你还抢棉被就太过份了吧…… 于是,从此柳村就陷入无休无止的抢棉被论战中,没准还会象《三言两拍》里写到的,《一文钱小隙造奇冤》…… 或许,童生夜自清可以就此写一篇议论文参加科举考试:《从一床棉被的分发不均所想到的……》 不患寡而患不均。 不担心分的少,而是担心分配的不均匀。 这本来就是夜萤最担心的问题,原本看着棉被、棉袄顺利分走,夜萤以为这个问题是自已多虑了,没想到,还是被自家贪心的奶奶引爆了。 她能上前把奶奶手里的棉被抢回来吗? 她抢,就是大逆不道…… 她不抢回来,一场抢棉被大战,马上就会开始,而抢棉被大战一旦开,柳村的分崩离析模式也就开启了…… 第三百五十二章不患多寡患不公 端翌抿着嘴,站在傅太医身边,隔着人群看着夜萤。 不患寡而患不均。 他也第一个想到了这句话。 果然,前人智者的话都不是无的放矢的,一看夜萤办的这件事,就知道了。 傅太医心中有点着急,若是要处理好这件事,也不是没有办法,眼前的端爷一出面,就足以镇住场面了。 可是傅太医看端翌并不出想头露面的样子。 是了,端翌的心眼,在夜萤这里只有针尖一般大,要让他在这个时候帮着夜萤是不可能了。 那臭大头兵,即贴着夜萤,还要每日到夜家喝药,还要在晚上替夜萤巡防,种种,这么让人心塞,而夜萤也无不应允,竹马的威力果然大啊! 这种情况,让端翌替夜萤出头,可能吗? 不过,傅太医却猜错了端翌的心事。 心里固然有气,但是那个小女人,从头到脚,从外到内,实实在在只是他一个人的。 你赵子获再怎么故意亲热,也只能眼馋罢了。 端翌相信,夜萤还是有分寸的,绝不是轻易乱来的女人。 就象夜萤和他相处那么久,就算他救了她的命,对着他这位救命恩人端大哥,夜萤始终也是以礼相待。 以后眼馋夜萤的人只会多了去,傅太医不是说了吗?夜萤得了他的雨露滋润,日后怕只会越来越妖娆了,窥觑她的人会越来越多,他顾得过来吗?杀得完吗? 端翌现在只想看看,夜萤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 他还想看看,柳村的村民,本性如何?值不值得让他和傅太医开办学堂,耗费宝贵的心力…… 值不值得,他的小女人,这么劳心劳力,为柳村付出。 赵子获刚把嘴挪开,夜萤便微微侧开点身子,除了端翌,她还真不习惯别的男人这么靠近她。 夜萤没有看到,远处的端翌看到这一幕,忽然嘴角往上勾了一下。 傅太医下意识地摇了摇鹅毛扇:咦,好象气温有所回升呐! 呃,宝瓶这个臭丫头,拿他的扇子去给赵子获扇药炉,好象被火星崩了一角呐! 心疼! 心疼那只贡献出毛的鹅! “奶奶,把棉被给我吧,您老要棉被,孙女我给您做,做个十二斤的新棉被如何?” 夜萤徐徐图之。 “十二斤?臭丫头,你骗我吧?” 夜奶奶将信将疑,眼睛斜斜地看向夜萤。 她手里的这床新棉被,至多八斤,她一掂量就出来了。 八斤的新棉被已经不错了,一家人挤在一起,加上是新棉花,肯定非常暖和。 当然,如果是十二斤的新棉被,那随便都能把人捂出汗来。 “奶奶,我怎么会骗你,过年前,咱家要搬新宅,打的都是十二斤的新棉被,你若是把这被子抱回家,咱家也没地方搁啊?” 夜萤只能先哄哄。 “这不是不要钱的吗?现在那些没棉被的人都领完了,剩下多的放着也浪费,不如分给大家嘛。” 夜奶奶还是觉得有便宜不占是傻瓜。不过语气已经和缓了不少。 一想到要住新宅,那崭新的家俱、崭新的被褥……她全身十万八千个毛孔全都散开了,舒服得不得了。 “夜奶奶,你家还差这床棉被啊?都说夜老二家现在发达了,盖了新宅,孙媳妇也是村里一等一富得流油吴家的,我可听说,这棉被是贫困户才领的,你想做贫困户吗?” 村里的刘铁匠走过来,笑嘻嘻地道。 夜里正向他暗中竖了下拇指。 夜萤瞥到了,心里不由地暖暖的。原来,不是她一个人在战斗。 大家都在努力。 赵篾匠拖着根从山上刚砍下来的毛竹正好走到这里,看到夜奶奶手里抱着一床棉被,笑嘻嘻地道: “哟,赵奶奶,你帮着给贫困户分棉被啊?真是个大善人,我在山上都听说了,今天镇里的商户们,给村里的贫困户送棉被来了。 真是好事一桩,我家虽然没分到,也觉得三清镇更有人情味了。” 被赵篾匠一说,夜奶奶不禁老脸一红。 “啊,这个,那个,是啊,我是帮着分棉被来着,呵呵。” 她干笑两声,讪讪地走回棉被堆放的祠堂前,把棉被放回了原地。 夜里正又对着赵篾匠暗暗竖了个大拇指。 不巧,这一个举动又让夜萤瞥到了。 她还以为赵篾匠真的是自发来的呢,看他的表情语气,那么诚恳,呃,群众演员还挺入戏的。 可是,她的心里,怎么还是感动满满的呢? 那是背后有依靠的感觉。 遇到事情,有人会替你安排好一切,不让你孤独无依。 端翌身上的冰寒释放完毕,傅太医手中的鹅毛扇摇得愈快了。 看来,没他们什么事了。 村民们都散去了。 嗯,只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村民们不论怎么样,还是可以教化的。 不患多寡患不公。 只要一个“公”字,就能服众。 “夜奶奶,你身为长辈,也来给大家帮着分棉被,真是带了个好头!” 赵篾匠拖着毛竹,边走边赞道。 夜奶奶脸上一片绯红。 哎哟,好久没脸红过了。上一次脸红,还是出嫁时,被夜爷爷挑开红盖头的时候。 原来,被人夸也会脸红。 味道还挺不错的,象找回了年轻的滋味。 夜奶奶脸皮挺厚的,转瞬间已经完成了对自已的心理建设,对,她就是来帮着分棉被的。 村民们四散开来,夜奶奶也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回家了。 夜萤轻吁了口气,分棉被危机被悄悄化解了。 不过,下一次,她不会再做这种事了。做砸了,是一整个村子分崩离析的事情。 还是按劳分配公平合理。出多少力,拿多少工分。 端翌眼神愈发幽深。 忽然,他对无所事事的傅太医道: “看来,开春以后,学堂可以办起来了。” “啊?学堂?” 王爷这话题转得太急,傅太医一时没反应过来。发棉被关学堂什么事啊? “剩下的棉被、棉袄,先收到祠堂里,妥善保管,公中开个会,看谁家特别难的,再进行适当分配。” 夜里正觉得这些棉被、棉袄放着也是个祸害,总招人念想,便开腔道。 话都放出来了,众人自是无不服…… 第三百五十三章大家一起发财 于是这些棉被、棉袄都被收到祠堂干燥的角室里,夜里正当晚就叫来村里年长的族老们,大家开了个会,把这些棉衣、棉袄分给了村里最困难的几户人家。 这些人家中,有身体残疾的,有痴傻的,象这样的人家,即便再努力,因为自身的缘故,再过十年八载家境也翻不了身。 所以对剩下棉被、棉袄的去向,族老们的安排,村里人也没有不服的。 因为,接下来,一条新的消息就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很快大家就从有人不用钱就领到新棉被的不适上转移开了。 夜萤没想到,一条赚钱的消息才通过夜里正之口发布出去,一下子祠堂门口就聚集了这么多乡亲。 “夜姑娘,你有什么赚钱的门道,快点和大家伙说说。” “是啊,大冬天的,虽然整天窝在家里晒太阳很惬意,但是晒太阳可不会从太阳上掉下铜板。” 乡亲们说说笑笑,热络的神情里,带着期许。 说到钱,谁家不缺啊?吴家的大儿子该说亲了;赵家的二女儿已经及笄,大女儿当初陪嫁是五两银子,二女儿总不能亏待了吧?刘家的土坯房瓦片漏了,眼看要入春,在淅淅沥沥的春雨降临前,必须赶紧把漏的瓦片补上…… 庄户人家,缺的不是力气和勤快,缺的是赚钱的门道。 现在夜萤说有一个能让大家赚钱的机会,自然大家的心头就热了起来。 不过,到底是柳村开天辟地头一回听说有这等好事,大家心里虽然有渴望,但也不尽然相信。 毕竟,有赚钱的好事,谁不藏着掖着自已做去了。 眼看人都来得差不多了,夜萤看了一眼夜里正,对方会意,便站到祠堂门口的高台上,对大家道: “今天召集大家来,大家也听说了,是夜萤有个发财的门道想介绍给大家。 我先声明啊,如若自愿加入的,必当尽心尽劳,一切听从夜姑娘的吩咐,如若不愿意的,听听也就算了,并不勉强。接下来,让夜姑娘给大家摆摆这个生财门道的龙门阵。” 夜里正干脆地说完,便示意夜萤上前。 夜萤落落大方地站在高台上,面对下首上百双充满各种探索眼神的眼睛,从容地双手向下微一按,顿时,原本象集市一样吵吵嚷嚷的现场就安静了下来。 端翌看着台上的小女人,双眼不由微一咪,顿觉她和代父从军的花木兰也没有什么不同,一上台,就有大将之风,能压得住场。 虽然只是个乡村“小舞台”,但其实,若是让那些没有见过世面的村夫上台,他们也会怕得双腿发抖,战粟不已。 大家都眼巴巴地看着台上的夜萤,想听听夜老二的姑娘能有什么主意让全村的人都有钱赚。 “我的设想是这样的……” 夜萤看着台下的众乡亲,不疾不徐,把自已的计划合盘道出。 原来,夜萤看中的是柳村竹木资源丰富,她想让大家做精巧的木工,成品就如她手中拿的那个小箱子一样,叫化妆箱,是竹木镶嵌而成的,十分精巧,据夜萤介绍说,这是城里的有钱人家小姐拿来装胭脂水粉用的。 只要大家做起来合乎标准,全都交到夜家,夜萤会负责帮着大家卖出去,每一个合乎标准的化妆箱,夜萤会付给大家两分银子。 夜萤此言一出,人群立马激动起来。 “一个小小的木箱可以赚两分银子?如果刨去成本,也不用一百文铜钱,还真是好赚。” “这下懂手艺的赵家就发达了。”也有人羡慕嫉妒恨地道。 “可是夜姑娘,我们没有做竹木器具的手艺,这钱还怎么赚啊?” 有人激动地举手问道。 “是啊,会手艺的也就赵家那几户人家,大部份人都不会这门手艺。恐怕你说的全村一起赚钱,不太现实吧?” 村里人反应过来,都遗憾地道。 “这个问题我早就考虑到了。” 夜萤又向下按了按手,人群又静下来。 人群中,端翌饶有兴味地抱着手,看着台上侃侃而谈的小女人,一转头,见赵子获也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夜萤,他脸上不由露出嫌恶之色,装肚子疼的混蛋! “各位乡亲,一会我们要弄个报名登记表,会手艺的分一组,制作成品; 不会手艺的分一组,其中不会手艺,但是心灵手巧的还会分出来一组,给会手艺的打下手,削雕琢磨什么的,稍练习就会了; 最后,什么都不会的,就上山砍竹子,砍树,回来劈削做成半成品,一样算工钱。” 夜萤的意思,就是把村里愿意参与的劳力,弄成一条生产流水线,每个人各展所长,还都能赚到钱。 当然,有手艺的自然多赚一些,没手艺的只能干粗活,辛苦,钱也赚得少。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原则。 而这些分成组的人,也不会象工厂一样,必须呆在流水线里,因为大家还要兼顾农活,所以,各自的活计都是可以在家里完成,完成后自家的产品后再交给另一组进一步细化…… 也就是说,砍竹木的将竹木劈削好,交给半成品组,半成品组将这些竹木按要求处理好,再送到那些会手艺人手里,最后组装成成品出售。 “嗯,我看这个主意好,不妨试试。” 有些平日土里刨食的,已经能感觉到这是一条赚钱的门路了,立即表态。 “山上的竹子、木头都是不用钱的,看来,咱们这回也能发笔无本之财啦!” 村民们都挺乐观的。 “我们这次算是搭了有手艺人的顺风车,也能赚到手艺钱啦!” 那些不会手艺的村民明白过来。 “我们这些手艺人也需要你们扶持啊,若是没有半成品,也做不了那么快,听夜姑娘说,这种化妆箱很缺货,还要卖到府城和京城呢!” 赵家有手艺的也觉得不吃亏。 当然,事先夜萤和他们沟通过,取得了他们的理解。 赵姓一族也算出来,如果大家齐心合力,前期原材料他们不用处理,只做最后的精加工和组装,他们赚的钱反而会翻倍时,便欣然应允了。 第三百五十四章两雄相争 “以后每家要上交材料给上家时,都统一交给夜里正,再由夜里正发给上一家,这样快慢有度,提高效率。” 夜萤见村民们并不反对,便一一把详细工作步骤分解开来,说给村民们听。 村民们围在她身边,一一提出疑问,夜萤解释到最后,嗓子都有些哑了。 这时,有一杯水递到夜萤手里。 夜萤头也不抬,正渴得厉害呢,就随手接了过来。 一喝,水居然是甜的,而且嗓子立即舒服了许多,她才注意到,这是新鲜的甘蔗水。 谁这么有心? 夜萤抬头一看,是赵子获。 夜萤赶紧甜甜一笑,来不及道谢,又有村民问了一个新的问题。 第一次参与这种集体赚钱的事,村民们又兴奋又“想不开”,太多疑问了,夜萤只能一一耐心解释。 端翌已经看到赵子获的所为,一脸麻木。 傅太医摇着鹅毛扇,劝道: “端爷,咱们还是回山居吧,我看,这里好象没咱们什么事。” 端翌脸色一变,抿着嘴不说话。身周的低气压又散发出来。 傅太医:“……” 唉,又说错话了。 夜萤,是怎么了? 端翌搜刮枯肠,也想不出自已哪里得罪她了,为什么突然对自已如此冷淡? 果真是女人的心,海底的针,捉摸不透。 端翌眼眸一转,看到有个村民拿着一串树上打下来的橄榄走过来,便上前,掏出几个铜钱买了下来…… 一眨眼间,一杯甘蔗水就喝完了。 不过,村民们热度不减,依然围在夜萤身边,问个不停。 “这些化妆箱真的有销路吗?” “如果做出来销不出去工钱怎么算?” “这么小小的一个箱子,装不了什么东西,会有人买吗?” “哎哟,城里人真傻,买个装不了什么东西的箱子还挺贵的。” 村里人看事情的角度果然不同…… 夜萤又是一阵口干舌躁。 这时,又一杯水递到她手里。 夜萤以为还是赵子获,想着方才那新鲜润喉的甘蔗水,便头也不抬地接了过来。 呃,不对,味道不一样。 不过,比起那甘蔗水来说,这水更幽甜,滋润。 是橄榄汁。 夜萤抬头一看,看到端翌幽深的眼眸,就象上一次她发烧时,不肯吃药那一次,他就是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她,然后变出一颗蜜饯来…… 人是物非。 心情也不一样了! 夜萤连笑容都没有,垂下眼眸,那杯橄榄水,被她重重地放在了边上。 端翌一阵心塞…… 就在这时,有个男人粗鲁地叫道: “让开,让开,甘蔗水来了。” 端翌被胡乱扒拉开来,是赵子获! 他的身高和端翌差不多,高了周四村民一个头还多,很容易越过人群,把甘蔗水递到了夜萤手里。 夜萤坦然地接过甘蔗水,一口就喝了一大半,还对赵子获扔了一个甜甜的笑容: “谢谢赵大哥!” 不要脸的装肚子疼的家伙! 端翌气得很想再往赵子获肚子上再揍一拳。 昨天晚上那一拳,实在太轻了,过于手下留情。 入夜。 暮色四合。 整个柳村鸡鸣狗吠之声都收敛起来,村里到处洋溢着一派如过年的气氛。 “哎哟,这新棉花的被子可暖和了,我这辈子都没盖过这么暖的被子!” “臭小子,快去把脸和手脚洗干净,才能让你钻被窝,不然,今晚你一个人睡稻草垛去。” 人口多的家庭,拿到了两床还多的被子,所以足够一家人盖了。 馨香的棉布,暖和的棉花,有些从生出来就没盖过棉被的孩子,当晚都热得直踢被子。 夜萤和宝瓶在村子里溜达了一圈,就看到有些勤快的村民们,都已经拿出斧头、砍刀和磨刀石,在霍霍磨利锋刃,准备第二天就上山砍竹子和树。 “爹,你身子不好,在家里等我把毛竹拖回来再帮忙就成了。” 有半大小子劝身体不好的老爹。 “成,你自已上山要小心点,不要跑到太深的山林里去,小心凶兽。” “知道了,爹。难得有这个赚钱的机会,也能把你看病的钱攒下来。” “哎,都是爹这身子骨不利索,拖累了一家子。” …… 听着这样的对话,夜萤心里在轻快之余,又有几分沉甸甸的。 看来,古往今来,因病而贫、因病返贫,大有人在。 夜萤想起后世的医保制度…… 哎,想得太多了,打住。 回到家里,宝瓶便开始忙着煎药,夜萤忙糊涂了,问道: “宝瓶,家里谁病了?要吃药?” “呸,呸,夜姐姐,家里才没人病呢,是赵大哥,你不是应允他一天来吃两次药的吗?” “嗯,不说我都忘了,他也该过来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 说话间,赵子获抬脚就来了。 这一次,他又换了一身新的青色短打衣衫,显得利落大方,谁家要能有这样的女婿,肯定是越看越欢喜。 田喜娘心塞塞地想。 可惜啊,端翌和赵子获都不错,当初萤儿没走亲前,他们怎么不出现呢? 奈何,现在只能看着他们,感叹有缘无份了。 这俩人都对夜萤怀有别样的心思,或许是因为夜萤还没有成亲的缘故,他们心里总抱着一丝希望吧。 田喜娘是过来人,自然能看出些许端倪来。 可是,人家没有明说,又帮了家里那么多忙,田喜娘也不能明着往外赶人。 赵子获一看到田喜娘,就亲热地叫着: “田大娘,你辛苦啦,这水我帮你提吧。哟,还挺沉的,一天要提几桶水啊?我这不是回来探亲闲着吗?以后这水我包了。” 赵子获说着,一边就抢过田喜娘手里的水桶,往厨房走去。 这是给厨房里发的豆芽换的水,田喜娘一看赵子获这轻松劲,也就由他了。 不远处的树影下,端翌的眼神,浓得能化成一把利刃了。 傅太医赶紧劝慰道: “端爷,咱们也进去吧,就说晚饭还没吃呢,田大娘总不会赶咱们出来。” “不,我要正大光明地走进,不找任何借口,还要把赵子获赶走。” 端翌气哼哼地道。 “啊?这,如何正大光明、不找借口地进去?还能把赵子获赶走?” 被称为小诸葛的傅太医为难了。 第三百五十五章夺妻行动 在吴凤奎家,不,现在这里已经被端翌征用了,就是端翌的别院了,傅太医总算明白了端翌的主意。 不过,这一次端翌对傅太医的手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傅太医哀叹一声,苦矣! 他这也是化妆,夜萤那也是化妆,可是夜萤就能靠着化妆技术赚来滚滚银钱,他的化妆,却只是满足靖王爷“变装”的嗜好。 当然,这些唠叨,他也只敢心里念念,哪里敢说出口。 “萤妹,这药有点苦,你知道,我从小就不爱喝药。” 赵子获看着放在眼前的一大碗苦药,扭扭捏捏着不肯喝。 无非,是想多蹭会夜家厨房的温暖呗,不,是想蹭蹭夜萤的温柔体贴。 赵子获在夜萤面前,不知不觉就蜕化成一个求关爱的大儿童。 不过,他发现这招对夜萤还是挺有用的。 否则,他也不会屡屡使出这招杀手锏。 别看夜萤现在挺有性格的,有时候说话也硬气,可是遇到向她示弱的人,她似乎就没办法了。 “赵大哥,良药苦口利于病嘛,药虽然苦,可是对你疗伤有利,还是喝了吧!” 夜萤其实也不太懂得哄人,可是赵子获是因为她家的事而受伤的,今晚还要坚持在她家外面巡防,帮她抓坏人,夜萤心里很过意不去,所以耐心劝道。 “哎,太苦了,真难喝。” 赵子获偌大的一个男子,却害怕一碗苦药,宝瓶都看不下去了。 可是赵子获只向夜萤“撒娇”,眼睛都不看她一下,宝瓶自然不好意思插嘴。 呃,要哄人吃药,夜萤可没有太多经验啊。 哄小孩子可以硬灌,可是赵子获是大人啊! 对了,端翌当初是怎么哄她的? 切,怎么又想到端翌身上了? 呃,对了,是拿蜜饯,嗯,有了蜜饯,喝药就不怕苦了。 夜萤于是展颜一笑道: “夜大哥,你别怕苦,一口气喝完,我给你蜜饯吃。” “真的?那好吧,我喝!” 赵子获一听夜萤对他这么上心,当即心满意足地拿起药碗,往嘴里就倒。 其实他才不怕喝苦药呐,从军之人,被刀剑砍伤都不怕,还怕一碗区区的苦药? 可是他就是想要体会夜萤疼他的这种感觉。 嗯,这药真甜,真好喝。 其实赵子获还没感觉到这碗药有多苦,就已经被他甜甜的喝下肚了,不怕,有萤妹的蜜饯等着呐! 端翌一进门,就看到夜萤伸出手,手里捏着蜜饯,那不要脸的假装肚子疼的家伙,正张开嘴,等着夜萤把蜜饯放进他的嘴里。 这个动作似曾相识。 但是那是他以前喂夜萤的动作。 端翌气得肺都要炸了,他沉声道: “你们在干什么?” 端翌这一出声,赵子获回头看到他,吓得跳了起来,有一种被当场抓“奸”的无地自容之感: “呃,吴,吴大哥。” 夜萤看到端翌,则垂下了眼眉,眼底流露出深深的无奈。 没错,端翌现在是以吴大牛的形像出现。 哈哈,老子终于占据了主位! 端翌看到赵子获那难堪的脸,心里不知道有多爽,但是脸上神情不显,只是阴沉着脸,冷哼道: “赵子获,你这是什么意思?” “呃,吴大哥,我没啥意思,只是吃药,苦,萤妹她喂我……” “萤妹是你叫的吗?”“吴大牛”气呼呼地道,“你给我出去,我要和我娘子说话。” 赵子获不甘心地挣扎了一下,道: “萤妹虽然和你走亲,但是却还未嫁你,你不可如此粗声大气对她乱吼乱叫。” “我们一家子的事,关你什么事?她是我娘子,我凭什么不能吼她?”端翌见赵子获吃瘪,愈发得意,终于使出狠招,治住了这不要脸的小白脸,“倒是你,身为军士,需得注意了,窥觑已婚妇人,若是我把这事告到军营里,私德有损,不予提拔重用!怕是你立再多的军功也没用吧?” 端翌此言一出,就象打中了赵子获的七寸,顿时他有些乱了方寸。 赵子获可没想到,吴大牛一放牛的,还懂这个?看来,他是小看了这个男人。 “吴大哥言重了。我药也喝完了,我先走一步,萤妹,明儿见。” 赵子获还强撑了一下。 待他迷迷糊糊地走出夜萤的厨房,猛地打了一个冷战,脑子清醒之余,顿觉奇怪: 吴大牛原来的气场没有这么强啊? 怎么可能自已会被吴大牛镇住?还吓得从厨房里避让开了? 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萤妹是不是会觉得自已很怂包呢? 赵子获还想再回去,但一想,吴大牛说的也没错,人家才是夫妻俩,现在他进去,算什么事啊? 思忖了一会儿,赵子获只能悻悻离去,准备待明天吴大牛不在的时候,再向夜萤解释自已的失态之举。 赵子获离去,夜萤手里还举着那块蜜饯,吴大牛出现得突然,夜萤没想到他会这么早来,因此一时也没反应过来。 就在她呆呆举着蜜饯之时,吴大牛走到她身边,看着她,夜萤不解其意,谁知道,吴大牛张大了嘴。 这是要做什么? 夜萤楞了下。 吴大牛却一把抓着她的手,然后示意…… 夜萤算是明白了,他要她把蜜饯扔到他嘴里。 扔就扔吧。 夜萤无奈,只好把蜜饯往他嘴里胡乱塞去。 夜萤也是目测好了,手指到他嘴前,蜜饯再往里一扔就可以了。 谁知道吴大牛却是狡猾得很,夜萤手指才到他嘴前,他却不要脸地凑了上来,一下子就咬住了夜萤的手指,顺带着把她手里的蜜饯用舌头灵活地一卷,吞进嘴里。 然后,那活泛的舌头,竟然还在她手指上舔了一下。 夜萤脑子有点迷糊,她觉得吴大牛有点异样,嗯,对了,他的牙齿很白,甚至还很整齐,不是她想象中的黄板牙。 以前都是在夜里,就算是白天匆匆见过几次,也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仔细看过他的牙…… 说实话,干干净净的,还真不惹人讨厌。 自从吴大牛进来后,厨房里其它闲杂人等早就走光了,现在厨房里只剩下吴大牛和夜萤。 也还好如此,不然吴大牛这个挑逗意味明显的动作,会让夜萤羞死了……嗨,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有许多异地的朋友已经开始在回家的路上了吧?放心,大过年的,敬业君江陌南会一直保持至少四更,八千字…… 第三百五十六章强自行事 因为这一下羞恼,夜萤迟滞了一下,竟然忘了把手指头抽出来,而这时,吴大牛得寸进尺,伸出舌头卷住了她的手指。 夜萤楞怔了下,这才猛醒,气得叫了一声,把手指头抽了出来,下意识地,一巴掌狠狠甩在了吴大牛的脸上: “轻薄狂徒!” 端翌被打楞了。 他从小到大,就算多少吃过点苦,但是也没有被打过。万万没有想到,第一次打脸,就是在自已小女人手上。 身份矜贵的他,哪里可能任自已被打脸,他一把抓住夜萤要缩回去的手,这两天被夜萤漠视的郁闷一下子就爆发出来,他的声音里带着压抑的怒气: “大胆,竟然敢打为夫的脸!” 夜萤这一下可是颇为用力,因为收回手的时候,自已的手也疼痛不已,本来她还在回味着,为什么吴大牛的脸如此坚硬,就象石头一般时,就见吴大牛一把捏着自已的手,身上的气场,陡然象变了一个人似的。 如果夜萤从来不认识吴大牛,光是闭着眼睛去感觉,或许会觉得,眼前的男子,并不是一个整日只知道放牛的山野村夫,他的身上,有一种莫名的威势,让人觉得心惊胆寒。 “你,你是谁?” 夜萤下意识地喝问了一句。 莫非,在吴大牛的身上,也和自已一样,潜藏着一个穿越过来的灵魂? 不可能,这么巧的事,不会发生两次吧? 夜萤脑子成了一团浆糊,还没有想明白呢,却见吴大牛眼里精光一闪,蹲下身去,将她一把扛在了肩头上。 双脚离地的感觉让人失去安全感,夜萤被吴大牛扛在肩头上,滋味并不好受,她惊慌地拍打着吴大牛的肩头,喊道: “放开我,放开我!” “哼,你乖一点,不然,我打你屁屁了。” 吴大牛竟然这么说。 夜萤顿时傻了。 他,他竟然说,要打她……屁屁? 我去! 从小到大,夜萤还没被人打过屁屁呢,就是后世的父母、这一世的爹娘都未曾有过。 可是看他现在怒气冲冲的样子,不象做假。 夜萤觉得,如若自已再挣扎的话,这个莽汉一定真的敢这么做的。 想想每次他在床第之间那些羞死人的举动…… 就在夜萤回过神来时,门在她身后“呯”一声被吴大牛用脚勾上了,然后,她发现,自已竟然被吴大牛从厨房那一路扛到了自已的厢房里。 夜萤脑子晕乎乎的,根本没有印像了。 直到吴大牛把她扔在卧榻上,还扑了上来,夜萤这才回过神来…… “田大娘,不好啦,吴大哥象疯了一样,把夜姐姐扛进房里了!怎么办?我们要不要去救她?” 宝瓶若是面对剪径的匪徒她现在自有办法对付,可是吴大牛不是一般人,他是夜姐姐的夫君,宝瓶一看吴大牛狂暴的样子,虽然惊慌失措,但却无可奈何。 她总不能一箭把吴大牛射死吧? “哎,造孽啊!你,你别管这事,这是他们夫妻俩的事!” 田喜娘自也是看到了这边的动静,只能抹了把泪,不自在地道。 “可是,吴大哥会不会把夜姐姐怎么样?他刚才那样子,好象要吃人啊!” 宝瓶急坏了,听着夜姐姐门“碰”一声关上,她又不能跟着冲进去。 “哎,夫妻就是这样,床头打架床尾好。你稍安勿躁。” 虽然这么说,田喜娘到底不放心,支走宝瓶,自已还是在门外,支楞着耳朵听着里面的动静。 “嗤啦”一声响,好象什么被撕破了,接着,“咚咚”,一阵阵有节奏的声响…… 田喜娘听得脸都红了,赶紧溜走了。 嗯,依她的经验,夫妻俩发展到这一步,一般就没事了。 房间里因为进得急,还没来得及升炭火,有点冷。 夜萤看着吴大牛如饿狼一般的眼神,知道他下一步马上要做什么,她的心里,升起一股极度的反感,用力把压上来的吴大牛推了出去,嘴里还狂怒地喊道: “别碰我!” 端翌不防会被夜萤用力一推,夜萤狂怒之下,力气也变大多了,竟然把他推得摔倒在了地上,“咚咚”几声,端翌差点没爬起来。 田喜娘此时听到这声音,便面红耳赤地走了,以为他们和好了,如胶似漆了。 端翌看着夜萤极度拒绝的面容,此时他心里已经全然忘了他是端翌还是吴大牛,只有被夜萤拒绝后的满腔挫伤。 他气呼呼地从地上爬起来,用力按住了夜萤的双手,看着她在身下扭曲挣扎,端翌毫不怜香惜玉。 若是平时耍耍小脾气也罢了,竟然为了赵子获而不理睬他;若是不理吴大牛他也能理解,吴大牛自身的条件根本配不上夜萤这么好的女人,何况,她还让人这么销|魂。但是,夜萤面对身为端翌的他时,也不理不睬。 一切变化都是从赵子获回来以后发生的…… 端翌固执地这么认为。 看来,赵子获在夜萤心目的地位,远比他重要多了。 不行,他要用实际的征服,来证明自已掌控她的能力。 端翌粗暴地扯去她的衣服,不顾她从愤怒转为绝望的脸孔,狠狠地压着她,直到她失去反抗的能力,又粗鲁地占有了她…… 一下一下,端翌只觉得身下的女人,并没有随着他的动作而欲|升腾,反而变得越来越冰冷…… 端翌下意识地抹了一把她的脸,却发觉入手都是湿漉漉的水迹。 啊,原来她哭了? 然而此时,端翌已经箭在弦上,刻不容缓,即便他想克制自已,也已经控制不住了。 终于,第一次在一种极度尴尬难受的感觉中,端翌低吼一声,释放了自已…… 这一次,他并没有觉得很愉悦。 感觉身下女人的身体微微颤抖着,端翌能想象得出来,她一定是咬着嘴唇在哭泣。 而他却只顾象一头野兽一样,在发泄自已的不满和欲|望。 她的身体,越来越冷,让端翌感觉她象冰块一样,虽然还留在她的身体里,端翌却感觉不到一丝她的温度…… 这一瞬间,端翌无比狼狈…… 第三百五十七章抓心挠肺的心慌 “滚!” 夜萤冷冷的声音,从他头顶上方传来。 这声音,一点温度也没有,带着让端翌异样的陌生感。 他从来没有听过身下这个小女人,用这样的语气说话。 不管是对他,还是对任何人,甚至是对吴大牛。 可是现在,她却用一个冷冷的滚字,让他觉得自已卑劣无比,和禽兽也没有什么区别。 端翌还想说什么,甚至他一瞬间有一种冲动,想要揭露自已的真实身份。 可是,如果现在揭露,似乎于事无补,反而会让夜萤对自已更加厌恶。 看着夜萤露出来的白晳肌肤上的斑斑点点,端翌才惊觉,自已方才是用了多大的力气,是如何粗暴无力…… 端翌心里一抽,想要去抚摸一下那些伤处,可是夜萤却把脸扭了过去,他能看到她在默默流泪…… 她一向不是一个乐观、爱笑的小女人吗? 她明媚的笑容,一直象阳光一样,刺破了他心中的阴霾,给他心里也带来了阳光。 可是现在,他似乎打破了他心中最珍爱的东西。 端翌慢慢退出自已的身体,笨拙的给她的擦去脸上的泪水,为她盖上棉被,然后便起身,默默地离开了。 好象,虽然得到了她的人,却没有得到她的心,这种感觉,让他极度抓狂。 夜萤听着厢房的门“吱呀”一声关上,那个令她厌恶至极的男人“哒哒”的脚步声走远,她的泪水才慢慢停止。 而在这之后,夜萤的大脑,终于恢复了正常的思考。 她不能再过这样的日子了。 就算端大哥山居里没有藏着一个吴彩凤,就算赵子获没有喜欢她,她也不能过这样的日子了,和一个她不喜欢的男人在一起生活,还要强忍着被他侵犯…… 十大板算什么? 夜萤觉得,自已咬着牙,一定也要禁受下来。 …… “王爷,这么晚了,你还回来?” 看到一脸疲惫的端翌出现在山居,傅太医不禁吓了一跳。 端翌不是夜会娘子去了吗?怎么显得如此无精打彩?是了,一定是那赵子获,又让他不痛快了。 “傅太医,你说,我是不是做错了?不该隐瞒身份?” 端翌没有理傅太医的问题,反而问了另一个问题。 “嗯,这个嘛,当初隐瞒身份,也是为了夜姑娘好。现在看来,这个出发点依然是有效的,至少,京城里的那些人,还没把手伸到这里来。” 傅太医理了下思路道。 “嗯。可是,现在我看她对吴大牛深恶厌绝。对我,也是不理不睬,赵子获,原来在她心里那么重要。 如若当初,我不以吴大牛身份出现,直接以本来面目,想来她现在早就不会患得患失,把赵子获遗忘了。” “这个倒是有可能。毕竟,王爷您怎么可能是赵子获那莽夫能比的?” 傅太医安慰道。 不过,事实也是这样。 一个大头兵和一个将军,怎么比嘛? 但是端翌却道: “赵子获和夜萤青梅竹马,两个人自小一起长大,感情肯定特别不一般。” “呃,这个,王爷,方才飞鸽传书,禀报了赵子获的情况。说起来,赵子获能回乡探亲,还是您自已下的命令。” 傅太医想起这桩事,赶紧向端翌禀报。 “啊?我?”端翌一脸懵懂。 “对呀,正是你。此前,你不是说要善待北疆驻防将士吗?所以下面就对这些新前往北疆驻防的军士,允许换防前,给予一个月的探亲假,还用军部驿马护送回乡。” 傅太医也是哭笑不得。 天知道端翌发布那个军令时,竟然会给自已送回来一个情敌。 若是没有这个军令,赵子获已经去了北疆,至于日后能不能回来,还是一个问题了。 端翌也哑了。 没错,这个军令当时是自已签署的。 因为他自已驻扎北疆多年,知道北疆驻军之苦,有些军士,来打了几仗,没准就把命丢在这里了。 整个大夏的疆域,如今也只有北疆不太平,时不时还有小股蛮子部落骚扰,因此北疆的军士,就要经常面对偷袭、围战,比别的地方的驻军,有更大的概率牺牲。 只是端翌没想到,自已竟然端起石头砸了自已的脚。 呃,这能怪谁呢? 怪来怪去,还是怪他自已。 当初听说赵子获要从军,送他去北疆的也是端翌,后来送赵子获回乡探亲的,也是他亲手下的命令…… 不作死就不会死! 端翌默然! 次日。 夜萤眼睛睁开时,只觉得房里还算暖和,但是身上去疼痛无比。 昨天晚上,吴大牛那等同于“强”暴之举,已经弄得她内外皆伤。 她费劲地从床上爬起来,只觉得四肢象被人打了顿一般,那十大板,想来滋味也差不多吧? 夜萤看着身上青青点点的伤痕,心内愈发恼恨吴大牛,她咬着牙,缓缓地走到衣柜前,打开衣柜,从里面挑了一些高领的衣衫,慢慢穿上。 随着身体的活动开来,她觉得自已总算能慢慢动弹了,就象生了锈的机械上了润滑油一般。 地上昨天脱下的那堆被撕破的衣物已经被宝瓶收走了吧?屋里升起的炭盆还有火星,看来也是宝瓶在她睡着后做的。 夜萤缓缓收拾好自已。 太阳升起来了,她不可能还躲在屋里。 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夜萤想起这句她曾经笑谑似的和宝器说过的话,现在,这句话以她的处境,似乎也挺好用的。 屋外,和往日无二,端翌正在教宝瓶和宝器练拳。 夜萤并没有注意到,听到她出来的声音,端翌的背似乎僵了一下。 宝瓶出拳,也似乎慢了一拍。 这师徒二人,都是一阵恍惚,因此彼此都没有发现自已的失态。 “夜姐姐!” 宝瓶还是“吱唔”了一声。 昨天晚上夜萤的“惨状”,自是被进去收拾的她看在眼里,心疼不已。 端翌满心地不自在。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已会对一个女人用强,还是他心爱的女人…… 此时,看到夜萤一身素净,打扮得如一抹幽莲,不知道为什么,端翌忽然一阵抓心挠肺的心慌…… 第三百五十八章貌似正常 在场的三个人,只有宝器浑然不觉,正认真打着拳,看到宝瓶停下来,还担心地斜眼看了一眼宝瓶,生怕她会被端大哥责骂。 谁知道,他正眼一看端大哥,呃,怎么端大哥也走神了? 而且,端大哥脸上的表情,竟然有点怯怯的? 宝器忍不住擦拭了一下自已的眼睛,他没看错吧? 端大哥这表情,就好象他往常拳式没打好,心虚不已的表情呐! 不过,端翌是什么人,惯常用冰山脸来掩盖自已情绪的,他也只是刹那的出神,转眼又恢复为面无表情的“正常”表情了。 “夜姑娘,早!” 到底是男人,端翌觉得自已还是要主动一些。 不过,他这一声问候,却不如往日般滋润,底气十足。 宝器因为方才瞥见了端翌那可疑的表情,此时再听端翌说话,就觉出其中有异。 端大哥,做了什么错事吗? 这声音,低哑暗沉,仿佛等着挨批的孩子一般? 夜萤却是正儿八经地施了个礼,脸上的表情依旧是淡淡的,道: “端大哥,早!” 说完,夜萤也不再理会众人,就径直进了厨房忙活去了。 院子里,留下三个人呆呆的。 宝器回过神来,不由暗道:咦,自已发什么呆啊? 他赶紧动作起来,一招“黑虎掏心”…… 事情不对,姐姐还在发什么呆?端大哥也仍旧在发呆? 呃,不玩了,今儿早上气氛不对,是不是不用练了? 宝器刚自暴自弃地停下拳式,却听端翌沉声道: “这招不对,练三十遍!” 呃…… 什么情况? 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宝器哭丧着脸,继续用这句话来鼓励自已。 “大伙吃早饭啦!”就在这一帮人没个消停的时候,夜萤从厨房里走出来,拍了拍手,利落地喊道。 声音虽然还带着一丝沙哑,但是却没有更多其它忧伤、难过那些负面的情绪在里面。 端翌和宝瓶听得皆是各种一楞。 不过宝瓶还好,见夜姐姐一切正常,以为昨晚上的事就此揭过。 宝瓶的爹在她小时候就去了北疆服役,几年也不回来一次,所以她从来不记得夫妻是如何相处的。 在夜家,田大娘一早就做了寡妇,宝瓶也无法学到夫妻相处的模式。 昨天,当她看到大牛哥发狂的样子时,田大娘却又告诉她:这是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好…… 所以,宝瓶以为夫妻这般相处也是正常的。 此时,见夜萤若无其事的样子,宝瓶便以为,一切都雨过天青了。 倒是端翌,看着夜萤平静的面容,暗暗觉得心虚之余,还有一丝莫名的心疼。 心疼他的小女人还要强做镇定。 昨天晚上他那么折腾她,她肯定很不舒服,往常那样,她都一副酸软无力的娇怯模样,昨天晚上,他太粗暴了。 夜萤要是一觉睡到过午,他也不觉得奇怪。 可是偏偏她那么早起,还若无其事地给大家做了早饭,端翌便觉得,这里面大有猫腻。 事出反常必有妖! 他现在也不能抓着夜萤的手,问她到底哪里不痛快,她要还不痛快,他愿意“滚”给她看,对,真的滚,圆润地“滚”个十遍八遍的。 “端大哥,吃早饭去,夜姐姐做得那么辛苦,你再吃点吧?” 往常,端翌都是从山居吃了早饭再下来,到村里也差不多消食了,而宝瓶和宝器则要等练完拳才吃早饭。 而宝瓶和宝器吃早饭时,端翌通常不吃。 所以这一次宝瓶才会这么对端翌说。 因为宝瓶似乎感觉到,夜萤早上这么唤他们,是有叫大家都去吃的意思。 “好。” 端翌沉吟了下,虽然他现在不饿,但是却想借这个机会看看,自家的小女人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 一进厨房,宝器就闻香而食指大动,道: “好久没吃夜姐姐摊的葱油饼了,真香。” 宝器洗了手,这也是夜萤要求的,上桌吃饭一定要洗手,现在大家也都养成习惯了,所以宝器出手就抓了一块,往嘴里塞。 “是加了猪油,然后放在铁板上慢慢烘,这样才会香,好吃。这种葱油饼要趁热吃。” 夜萤不疾不徐地道。 除了音色里还有一丝哑然,似乎已经和平素没有什么区别了。 看着夜姐姐在厨房里忙碌地给大家拿碗、拿筷子的身影,宝瓶放下心来,觉得一切又恢复了正常。 端翌接过夜萤递给他的碗,有点意外,有点欣喜,好象夜萤对他好,就是原谅了吴大牛似的。 可是再抬眼看夜萤的眼眸,只见她原本灵动的眼眸,死气沉沉,原本的一潭活水,就象刚遭遇了大旱一般,变成了一滩死水,让人看不清她眼底的心思。 端翌的心凉了一下。 可是,夜萤明明恨的是吴大牛,为什么连带着对他也冷淡了许多? 端翌百思不得其解。 却不知,夜萤不管是吴大牛,还是端翌,左右都被伤了心,她已经决定象村尾的赵大娘一样,独自一个人过,不再接受任何人的好意。 左拥右抱的男人,不是她的良配,她也不能接受。 夜萤煎的葱油饼是极香,就着香喷喷的白米粥,比起王府里做的可口小点还要好吃。 可是端翌咬在嘴里,却颇有食之无味的感觉。 这么香的葱油饼,怎么咬在嘴里脆脆的,要吞下去却象石头一样? 比石头还硬的馕端翌都吃过,而且就着水他都能轻松地吞下去,可是吃着夜萤亲手做的葱油饼,端翌却有一种差点被堵在喉咙口的感觉? 这就是食不下咽的感觉吗? 就在大家心态不一的吃早饭时,夜萤挟了两块葱油饼,还挟了些炒鸡蛋、青菜,用食盒装着,提着往外面走去。 “夜姐姐,你去哪里?” 宝瓶心想,夜萤都很少往外送吃的,这会是去哪呢?呃,难道是赵大哥? 端翌看着夜萤出门,他三口两口把葱油饼吞下肚,也顾不得自已快噎翻了白眼,上前讨好地替夜萤拿过食盒道: “你要去哪?我帮你提着。” 还有那句,别累着,他不敢说。 第三百五十九章喜怒与他无关 谁让她累着的? 嗯,这个端翌很心虚。 端翌以为夜萤会拒绝。 他都想好了,如果夜萤拒绝了,他还是要厚着脸皮贴上去,不是说,好女怕郎缠嘛? 没想到,夜萤直接把食盒递给了他,道: “好。” 这语气,依然是淡淡的,听不出喜怒,反而让端翌更加难受。 他接过食盒,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沉默地走在她的身后。 好一会儿,看到夜萤往村尾走去,端翌才后知后觉地问道: “你这是要去哪?” “你跟我走就知道了。” 夜萤特别不想说话,她只想要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就好。 端翌乖乖地闭上了嘴。 不一会儿,他们站在了石庵前面。 端翌这才知道,原来夜萤是送葱油饼给赵大娘吃的。 “夜姑娘,你真是个好心的姑娘,我也没什么好报答你的,现在我天天在乌髻娘娘面前点香时,就念叨:让乌髻娘娘保佑你无病无灾,平安顺遂地过一生!” 赵大娘看到夜萤又送吃的来,十分感动。 “赵大娘,日后你要是身子骨允许,村里正在发动大家做手工,你是不是也做一份呢?” 夜萤知道赵大娘也不想让人长期白白供养着,只不过,她一介弱质妇人,耕田种地也没那本事,所以长期困顿,便给她出主意。 “愿意,愿意。我早听说了,是你牵头弄的吧?劈削竹木什么的,这也难不倒我。 话说,我也能做成品。我们赵家,素有手艺传家的传统,不论男人女人,都可以学。我在娘家时,倒也学了一手手艺,平时也有打些竹篮去镇上卖,只是毕竟销路不好,我也就慢慢淡了那份心。” 赵大娘的话,倒是意外之喜,夜萤笑道: “都忘了你是姓赵的,竹木手艺一定不错,你若是能做成品,工钱更高,这也是个改变困境的门路。至少,赚了钱,能把这里翻修一下,住得好点。” 夜萤高兴地道。 直到这时,端翌才看到这个小女人的脸上,有了一丝生气。 端翌一直沉着的心,也无由地跟着高兴了起来。 “哎,太好了,我和大哥说一下,回头就加入他们那一组。” 赵大娘也不是没有娘家的,只是娘家的两个哥哥都早就分家,爹娘过世,自顾不暇,哪里管得上她? 现在一起做手工,不会成为家人的负担,那感觉自是不同。 夜萤也为赵大娘终于找到出路而高兴。 出了石庵,端翌见夜萤并不往回走,而是继续往村尾走去,便一直默默跟在她的身后。 夜萤走到河边,还让端翌吓了一跳,以为她是不是想不开? 听说,越想不开的人,会越闷在心里。这和夜萤今天的表现一模一样。 由此,端翌更不敢放松警惕。 如果夜萤要是往河里跳,纵然他是怕水的,也要死命拖住她,拖不住的话,两个人一起跳进去好了。 只要她开心了,他“滚”到河里,也是可以的。 呃,都忘了,她会水的…… 夜萤并不知道端翌脑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她沿着河边的路,往山坳里走去,绕过一个小山包,端翌看到眼前豁然开朗,竟是一排排共有十来栋的青瓦红砖的砖房。 “这么多砖房?谁住?” 端翌还是第一次来,所以大吃一惊。 “猪住。” 夜萤淡淡的。 “猪?”端翌还以为夜萤开玩笑,“猪住得这么好?比人住得还好。” 端翌想起村里有些穷人,住着土坯房,如果年后不修修补补,怕是连绵的春雨来,房子都有可能会塌,所以他还真不敢相信,猪会住得这么好。 “真的是猪住的,你以为我开玩笑啊?过了年,开了春,就有猪苗运进来。 我家宰的那头猪你也看到了吧?比平常的猪肥了三、四十斤,这里能养一百多头猪,如果按这样算……” 夜萤扳着指头,给端翌算了一笔经济账。 端翌想起自已第一次听到夜里正说给猪去势的事时,带来的激动心情,没想到,夜萤很快就用于批量的养殖上来了。 可是,这样子神采飞扬的夜萤,又象是他不太认识的了。 端翌一时间,有诸般滋味涌上心头。 原来,他在意的是,夜萤的喜怒竟然与他无关了。 他能感觉到,夜萤此时对他,只是带着一个普通朋友的语气,不掺杂任何情感。 不会象以前那样,看着他时,眼神里还闪烁着一丝丝情意…… 端翌几近抓狂了…… 看着夜萤侃侃而谈,端翌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抓着夜萤的手道: “夜姑娘,你觉不觉得,这两天你的表现十分异常?” 夜萤倒是没有想到,端翌如此沉不住气。 呃,他到现在才发现自已异常吗? 迟了! “端大哥,放开我,我最讨厌人家紧紧抓着我的手了。” 夜萤冷静地道。 自从吴大牛这般抓过她的手后,夜萤真的就恨上了男人这种挟制她的手法。 端翌一惊,赶紧放开夜萤的手,讪讪地道: “对不起!” “没关系!”夜萤中规中矩地回了一句,“端大哥,我现在这样子,才是最正常的。” 端翌悻悻地,不解其意。 但是当夜萤的手从他手中抽走,他觉得,自已身体的某一部份,好象缺了一块。 对,是心脏那个部位,缺了一块,疼! 回到夜家,夜萤吩咐宝瓶套车,今天王小姐为她办了赏菊会,已经说好了,不能不去。 否则,就她现在的身体状况,她真想在家里躺上一天。 “萤妹,明天咱们就得往新宅子里搬东西了,娘让你明天不要再去镇上了,你可得记得。” 夜斯文抓着葱油饼边啃边对夜萤嚷嚷。 “知道了。” 夜萤点头。 “萤妹,你等等我。” 这时,赵子获气喘吁吁地赶来了。 “赵大哥,有什么事吗?你的药煎好了,在厨房里温着呢。” 夜萤一看是赵子获,声音也放软了不少。 端翌一听,就想炸毛了。本来他都拔腿要走,没想到又冒出个赵子获来。他倒是要仔细听听,赵子获又要整什么妖蛾子。 “不是药的事,我想搭你的车去趟镇上。”赵子获笑意盈盈地道。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上班一族的朋友有的已经开启休假模式了吧?休假期间,别忘了常回来看看哦!悲催的江陌南则开启了值班模式,不过假期一样更新不辍,请送我一张敬业福,哈哈…… 第三百六十章三人行 “哦,好,不妨事。”夜萤不在意地道,可是随即又关切地提醒,“赵大哥,你把药喝了再走,不急这会,我们等你。” “好,我马上去喝。” 赵子获这回也不叫嚣怕药苦了,赶紧钻进厨房里去喝药。 端翌双眉一紧,想了下,也上前道: “夜姑娘,我可以搭你们的车去镇上吗?” 呃,这是怎么了?平时都没人搭顺风车,这下一个紧一个地要求搭车。 宝瓶心里嘀咕着,想着赵子获和端翌都是两个彪形大汉,不由地就心疼起马来。 “行,不过赵子获也去,这样就会挤一点,你不在意吧?” 夜萤扫了一眼端翌的大长腿,心里觉得,若是让端翌就这么挤着,未免委屈了一些。 “不在意,这么冷的天,挤挤更暖和。” 端翌一听夜萤没有拒绝,心中大喜,哪里还顾得上其它。 “萤妹,我药喝完了,咱们可以走了,没有耽误你们时间吧?”赵子获兴冲冲地从厨房里跑出来,可是一看到端翌也在马车上,表情登时变得很精彩,“哟,你也去镇上?” 就许你去啊? 一听赵子获这么问,端翌就无名火起。不过,他还是做出不在意的样子,冷淡地道: “嗯。” 见端翌态度不好,赵子获一点也不在意,他只在意夜萤的态度。 于是,赵子获点了点头,也钻上了马车。 原本宽敞的马车厢,钻进了两名彪形大汉,顿时显得有些挤起来。夜萤坐在马车的一角,端翌一进马车,就选择了和她坐在同侧,他才不想让赵子获坐在这个位置呢。 一路上马车颠来颠去的,说不定,赵子获就会趁着颠簸的时候占夜萤的便宜。 端翌心里暗挫挫地这么想,自然要把一切夜萤被人占便宜的可能性杀灭在萌芽的状态。 “赵大哥,你去镇上有事吗?” 夜萤见车厢里气氛沉闷,便随便找了个话题。 其实没什么事,主要是想陪你。 赵子获当然不能这么说,虽然心里很想这么说,但是多了一个端翌在身边,他就不方便这么说了,于是便打了个哈哈道: “要过年了嘛,总要采买一些年礼。还有,我这回去了北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没准明年过年也不能回来了,所以,想多置办一些年货,再说,我妹也订了人家,明年就要嫁到外村了,我得为她去买些饰品,省得回不来让她失望。” 赵子获的妹妹今年才及笄,长得清秀可人,夜萤倒是没想到赵家这么快就为她订了人家,顿时羡慕地道: “有你这么细心的哥哥真好。” “我妹妹挺懂事的,我这个当哥自然不能亏待她。这次在军队里做了些任务,拿到了些赏金,我准备都置办成首饰给她。” “赵大哥,你若是要置办首饰,叫上夜姐姐,她可在行啦!” 宝瓶在前面听了,热心地介绍道。 “这个,萤妹有空吗?” 赵子获一听,正好打蛇顺杆子上。 “我要先去参加赏菊会,要有空的话,就须得到下午了。赵大哥能等吗?” 夜萤一想到赵子获要去那么遥远极寒的北疆,还要好几年不回来,终是不忍拒绝。 “有空,当然有空了。我可以上午办年货,下午再去置办首饰。” 赵子获大喜。 “那成,你年货办完了,可以放在我们店里。我那店叫‘花容月貌’,很好找,你要是不懂得路,就问镇上的人,他们都知道。” 夜萤落落大方地道。 “萤妹,你在镇上有铺面啦?” 赵子获大吃一惊,原本怀里揣着二十两银子,他就觉得自已挺富有的了,二十两银子,在村里娶个大姑娘都用不完,没想到,夜萤竟然在镇上开店了? 如果有一个铺面的话,那可是上百两银子的事啊,什么时候萤妹这么有钱了? “不是我的铺面,是租的。”夜萤微微一笑,道,“不过隔壁的茶室倒是我买下了。希望以后把‘花容月貌’的铺面也买下,省得搬来搬去的。” 夜萤装修茶室到一半时,越看越喜欢,便动了把茶室铺面购买下来的念头。 没想到,这个铺面的主人正好要搬走,到府城做生意,见夜萤有意要买,二人一番说合,便成交了,夜萤花了八十多两银,把茶室变成了自已名下的资产。 至于花容月貌的店铺,主人见夜萤打出名气,反而不舍得卖了,一直待价而沽,夜萤有意要买时,主人便把价钱提得高高的,夜萤生气之下,索性就还租着。 反正主人提出的那高价,一般人是绝不会去买的,她也不担心,只是时刻留意着,哪天主人脑子清醒了,愿意卖个正常价格,她便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 赵子获听了夜萤这番话,一时间嘴巴张得大大的,回不过神来,半晌才说: “萤妹你啥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不光把生意做到镇上,还这么快就买了铺面,看来,我他日从北疆回来,若不是做个游击将都不好意思回来见你。” “切,你以为游击将这么容易做到?” 说到武将一职,端翌自有发言权。 对军中升职的那一套,端翌最熟悉了。 “端大哥,你别小瞧人,在同一批入伍的军士里,我是升职最快的,虽然我现在只是个白身,但是到北疆立了战功,我一定能一路直升,不信,我们击掌为证,若是三年内,我做不到游击将,我,我……” “你啥?”端翌冷笑一声,“说不出来了吧?这样吧,三年内你做不到游击将,你看到夜萤,就离她一丈远,只能在一丈之外,不能近身,如何?怎么?刚才不是还信心满满吗?不敢答应?莫不是吹牛皮?” 这个赌约十分无赖,夜萤听了一阵心塞,只觉得端翌这个人为什么如此自私? 自已左拥右抱,就见不得别人也有人追求吗? 虽然自已绝不会耽误赵子获,不会应允他的追求,但是端翌这么明显地挑开这件事,还明摆着故意为难赵子获,夜萤看他更不顺眼了。 “赵大哥,别上他的当!不必和他赌。” 夜萤出言劝阻。 端翌的脸本来还带着些许嘲讽的笑意,此时一听夜萤开口,便全黑了…… 第三百六十一章胳膊肘向外拐 什么意思嘛,夜萤居然胳膊肘向外拐,替赵子获说话? 端翌脸一下子就垮了下来。 或许是端翌这副样子,让赵子获心里特别痛快,再加上对自已的前程有着极度的自信,赵子获哈哈一笑,道: “萤妹别担心,这个赌约,我应了。不过,端兄弟,如果你三年内升职到游击将,你是不是也要从此在萤妹的一丈之外?” 端翌一咬钢牙,冷哼一声道: “那是自然!男子汉大丈夫,几几歪歪的,如何这么不痛快?” 赵子获见状,豪爽地一击端翌的大掌,道: “行,击掌成交!” 清脆的掌音“啪”地在车厢内响起,夜萤不禁无奈地摇摇头,这两个男人,明明都是独立成熟的成年人,可是为什么却偏偏喜欢做这么幼稚无聊的事? 夜萤却不知道了,恋爱中的人,总是以能为恋人做事为乐趣。哪怕这种事在外人眼里看来极度无聊、幼稚。 端翌见赵子获竟然敢击掌,嘴角不由浮出一丝冷笑。 他自是不会用卑劣的的手段,让赵子获不能升职,只是他也知道,在军中升职,需要极大的战功和机遇,三年内升到游击将,就相当于科举中从童生考到状元一般,难度极大。 只可惜,这个赌约太长,三年啊,端翌恨不得赵子获现在就离夜萤一丈远。 “你们俩什么意思,把我当成赌约,问过我的意见没有?” 夜萤不乐意了,板起了脸。 赵子获和端翌面面相觑,似乎这时候才想到这个问题。 好尴尬! 端翌也突然意识到自已冒失了,不光冒年代,还失误了。 夜萤是自已的女人,他傻不拉几地把夜萤当成赌注…… 端翌的脸都绿了。 赵子获倒是若有所失,斜着眼睛暗中好几次认真地打量了端翌。 这名威势有余的男子,对萤妹感觉不一般呐! 赵子获再傻,也终于感觉到不对味。 一时间,车厢里的三个人各怀心事,空气里除了夜萤身上淡淡的馨香,竟陷入了一片暧昧的安静中。 就在这时,赵子获忽然觉得自已隐隐有些不对。 不行,得强忍着。 在萤妹面前,岂能失礼? 赵子获憋得脸色微微泛红。 可是,生理问题不是他想憋,想憋就能憋。 “扑”一声巨响,顿时打破了车厢里的沉寂。 夜萤疑惑地抬眼看向,端翌无辜地摊了摊手,然后捏住了鼻子。 赵子获好尴尬,脸色潮红,终于艰难地挤出一句: “呃,我内急,能不能停车,让我行个方便。” “宝瓶,停车。” 夜萤一听,脸上倒是没有嘲笑之意,赶紧唤宝瓶停车。 车身才停稳,赵子获已经如兔子一般蹿出车厢,钻进路边茂密的草丛中…… “哈哈!”端翌很不厚道地笑了。 从见面就吃了这个家伙的瘪,这回终于借着傅太医的手,找回了场子。 傅太医要戏耍赵子获,自然不会开那种一吃就狂拉的药,那岂不是太一目了然,明摆着告诉赵子获:是我在耍你…… 吃了好贴,现在这泻药终于发挥作用,而且是在夜萤面前,端翌这两天一直阴郁的心情,好象忽然找到了发泄口,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也有好笑?人都有三急! 幼稚! 夜萤想象不出来,端翌怎么会如此失礼? 她白了端翌一眼,眼睛看向车厢外,懒得和他说话。 “夜姑娘,你和这赵兄弟,似乎是青梅竹马呐!” 端翌这回却厚着脸皮,似乎和她没话找话说。 “端大哥何出此言?” 夜萤最烦别人随便往自已头上栽人头,和赵子获青梅竹马的原主,又不是她。所以她便懒洋洋地道,语气里充斥着反驳的味道。明眼人一听就明白了,夜萤否认了这种说法。 端翌心中一喜,他多少了解夜萤的性格:说一不二,不会揣着明白装糊涂。 看来,夜萤对赵子获,似乎并没有达到那种男女相悦的层次啊! “哦,我想你们是一个村的,打小一起长大,赵兄弟似乎对你颇有好感。” 夜萤听了,心里倒是一惊:赵子获做得这么明显吗?连一向迟钝的端翌也看出来了? 看来,以后在村里行走,还是要注意一点,免得若得流言四起。没吃到羊肉,还惹了一身腥骚。 “端大哥,赵子获只是我的哥们,象你一样罢了。” 夜萤本来还想说一句:你什么时候也象宝器那样喜欢八卦了。 可是看到端翌一脸莫名其妙的样子,想着照顾他的面子就忍下了。 “哥们?何解?” 端翌一听,就直觉这不是个好词。 “兄弟的意思,就是兄弟。” 夜萤解释道。 “兄弟?我和你,赵子获和你,怎么可能是兄弟?你明明是个女子?要说,也只能说是兄妹!” 端翌还不服了,看样子想撸起袖子,和夜萤来一次性别争论大战。 夜萤一时词穷。 她说错了好不好,忘了,这里是不可以讲蓝颜的。 如果她说他们俩是她的蓝颜,怕是又得解释什么是蓝颜…… 算了,不和他说了。 夜萤索性不理端翌了。 哼,自已在山居里藏着个大肚子的怀孕妇女,眼看就要喜当爹的人了,还来撩骚。 不要脸! 夜萤在心里默默骂了一句。 却不知,这回她和端翌又默契了。 因为,端翌看到赵子获从草丛里钻出来,回到车上时,双目灼灼地盯着夜萤看时,心里第一句话亦是: 不要脸! 赵子获的脸色有点惨白,呃,虚脱得有点厉害。 但还好,他一向体格强健,虽然腿脚发虚,还能勉强撑得住。 由于前几次喝药都没问题,因此赵子获一点也没有想到是傅太医的药出了问题的事情上,倒是有点难为情地道: “有点吃坏肚子了,耽搁你了,萤妹。” 端翌心里“哧哧”暗笑,脸上却依旧波澜不显。 活该,就该让你一直闹肚子,看你还有脸去勾搭别人家的媳妇…… 端翌一心想着看赵子获出糗,却听夜萤温声软语地道: “赵大哥,如果一会还不舒服,可记得要讲,实在不行,得到镇上找大夫看看!” 端翌:“……” 第三百六十二章带血的银两 马车一路摇摇晃晃到了三清镇。 这时,赵子获虽然肚子还隐痛,但却也觉得值得,一路上收获了萤妹不少关心,让对面那个家伙气得脸绿。 还有一大收获,那便是,赵子获已经明确了,那叫端翌的家伙,实则就是自已的情敌。 之前还不知道呐,以为他就是宝瓶和宝器的师傅,没想到啊,狼子野心,包藏祸水。 哼,若不是萤妹,这家伙恐怕也没有耐心教宝瓶和宝器吧? 不过,赵子获这样的想法,还真是冤枉了端翌。 宝瓶和宝器姐弟俩天生神力,不论是哪个武林高手看到他们,都会油然而生收徒之心。 只是端翌忌于自已的身份,才没有说出收徒之事。 当然,他心里早就把这姐弟俩当成自已的徒弟了。 赵子获万万没有想到,自已离家才几个月,就陡增了这么强大的情敌。 些人不光要貌有貌,就连武功,看起来也和自已不相上下,而且看衣着穿戴谈吐,还是个颇有家底的人呐! 赵子获心中警铃大作,顿时觉得,自已要去北疆建功立业后再回来娶萤妹的时间也太漫长了。 自已不在柳村的日子里,天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赵子获已经在暗暗打算,进一步打动萤妹的芳心后,唆使她和吴大牛尽早和离。 一想到那天晚上,自已被吴大牛“赶”走的情形,赵子获就一阵心塞。 吴大牛什么的,在村里原本不过是个唯唯喏喏的角色,却因为占了先机,竟然把村里的花魁占了,弄得他这竹马,倒变成了偷“情”的角色。 若不是为了自已今后的官声着想,赵子获早就一拳把吴大牛揍得满地找牙了…… 夜萤却不知道这两个人暗地里在想什么,到了三清镇,便问道: “赵大哥,端大哥,你们要在哪下车?” “哦,我就这里下吧!” 赵子获一看这里就是三清镇商铺林立的繁华所在,便一口道。 其实他跟着夜萤来,也只是为了找机会和夜萤贴近,不过,随口说出的理由,倒也不全是虚假。 他觉得还真可以置办些年货,妹妹的确也会在他驻防北疆期间出嫁,所以给妹妹买些首饰什么的,也是必须的。 这么想着,赵子获看马车停了,便跳下马车。 “赵大哥,那过午后在花容月貌见吧!” “好。你自已小心点!” 赵子获叮嘱了一句,还真有哥哥的范。 看得端翌心里酸溜溜的,脸上露出的表情也不怎么好看。 赵子获回头,差点撞上端翌板着的冰山脸,不由地吓了一跳道: “你这人,怎么站得和我这么近?差点撞上了!” 端翌原本只是看赵子获跟着夜萤来三清镇,头脑一时发热跟了上来,所以来三清镇,他是最没有目的地。 见赵子获下车,他也跟着下车,此时听赵子获喝问他,便冷笑道: “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是你非要往我站的方向走的,还能怪我啊?” “你……不可理喻!” 赵子获一跺脚,既然明确这个人对萤妹有意思,是自已的情敌,方才在夜萤面前努力维持的友好气氛此时荡然无存,赵子获亦是冷哼一声道: “小狗才跟在人家后面到处走呐!” 说完,一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小狗? 混蛋!这个不要脸的竟然敢骂我是小狗? 端翌心下气极,不过转念一想,自已若是上前冲着赵子获发火,才正中了他的计呢,真变成跟在人家后面走的…… 端翌亦是转身离开。 兜兜转转,端翌来到了当日吴凤奎在三清镇上暗算他的宅子。 这里小巷幽深,住的似乎都是颇有些来头的人家,大家神神秘秘的,基本上都是大门常年紧闭,一副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 端翌来过几次,主要是为了盘点赵子获留下的资产,所以慢慢了解到,这条巷子的人家,基本上都是外来户置办的。 大多是一些常年在水上飘泊做生意的商贾,他们四海为家,走到哪,落脚在哪,有的人比较懂得生活,索性在常去的几地,置办了家产,养了小,做了个金屋藏娇的主。 于是,走到哪落脚到哪的候鸟,就变成了走到哪温柔快活到哪的主,也着实打发了他们漫漫商途中的无聊和寂寞。 如果夜萤知道这些情况,心下便会了然,给这里起了最合适的名字:二奶村…… 也难怪这里的住户常年大门不开了。 这里特殊的住户,注定了他们不爱管闲事。 即便偶尔目睹了一些奇怪的事,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他们也会装着没听见。 因为报官的话,他们在这里的温柔乡也会暴露,这是他们不愿意的。 吴凤奎也真会找地方。 端翌打开大门进去的时候,还听到几声“淫”声荡语,从不远处的的宅子内传来…… 端翌微哂,打开宅门,进了院子,这里已经被手下打扫干净,收拾得十分齐楚。 端翌不进厢房,却进了边上一间不起眼的柴房,挪开柴房上面的两捆柴火,端翌掀开柴火下面的一块青石板,赫然露出一个地下室。 这是吴凤奎一伙的藏宝之地,也亏得端翌手下经验丰富,一般人肯定错过了这里。 端翌跳下地下室,擦亮火石,点亮地下室壁龛上放着的一盏油灯,油灯照亮之处,就见隐隐绰绰,似乎堆着不少东西。 端翌打开其中一个箱子,箱子里满满都是黄白之物。 也不知道那吴凤奎做了多少恶,所有的罪恶行径都凝聚成了这里的财物。 端翌拿出一个口袋,从箱子里取了数十锭银子,还有一块金条,然后依旧把箱子盖上。 出了地下室,端翌再把青石板挪回原位,放上柴火堆,又用脚拨拉去浮土上的脚印,确信看不出有人来过的痕迹,这才满意地关上柴房的门,准备到镇上的银铺,把这些银子兑换成碎银。 夜萤不是想办学堂嘛,这些银两应该足以支撑了。 端翌觉得,这些带血的银两,也惟有此,是正确的花销去处了。就算夜萤知道真相,也不会反对吧! 第三百六十三章一炮而红 端翌这边厢在忙活着,那边厢,夜萤已经到了王财主家。 “萤姐,这菊园是宅子刚搬进来时,爹就从全国四处搜罗的菊花品种,今年我们占了先,先在这里办赏菊会,还是托了你的福。 爹本来是要办一个三清镇商界的赏菊大会的,呵呵,不过,要是他先办了,估计眼里只有黄白之物的他们,这美景也赏不到心底,只会停留在眼里。” 王柳逸看到夜萤来,十分兴奋,一向沉稳的她,竟然也多说了一大段话。 也难怪王柳逸高兴,她昨天名贴一送,不光有请到的表示肯定会来,就连没请到的,也暗暗上门索要名贴,表示极为热切地想要参加此次赏菊会。 这可是给了她这个女主人莫大的面子,整个三清镇,怕是办这样的小范围活动还没有如此多人主动要求参加的。 王柳逸当然也不认为这些千金小姐们也能个个把漂亮的菊花赏进心底,大家肯定都是冲着夜萤来的,不过,她也不以为忤,反而隐隐骄傲自已有这么好的姐妹。 若不是自已慧眼识珠,不弃夜萤于微时,恐怕也不会和夜萤有现在这么好的关系。 在识人方面,王柳逸自认和自家的老爹有得一拼,她爹当年能识得当今左、右相于微时,她和夜萤交好,也是她自已察人眼光高人一筹。 不象夜萤打出声名后,现在大家蜂涌上前巴结夜萤,但是却再也没有当初她结交夜萤时的感情深厚、真挚了。 其实想这么多,全是王柳逸事后送给自已的美溢之词。 当初她第一眼见到夜萤,也纯是出于本心的吸引,觉得这位姑娘落落大方、虽然来自小山村,却没有小山村里女子的闭塞、愚钝…… 夜萤也正是因为这点,才会和王柳逸成为挚友的。 夜萤一路走来,听着王柳逸兴奋的介绍,对菊园里的菊花,也无形中多了几分期待。 待走过弯弯绕绕的回廊、曲径,终于走到门楣上写着“菊园”二字的大门时,夜萤一脚踏入,不由地倒抽了一口凉气。 她有想到菊园有多美,但没想到,菊园竟然这么美,简直大大出乎她的意料。 这片菊园的位置,已经是王家宅子最后方的院子,此时和后山联在了一起,将后山的一个几十亩的小山坵,也纳入了菊园的范畴,因此举目望去,高低错落,到处是品种各异的菊花。 王小姐还颇费了一番心思,将颜色相同的菊花,摆出了一款款造型,金黄、火红、墨绿,各种颜色交错,金灿灿的阳光照在这些菊花上面,菊花特有的香气喷薄而出,沁人心脾,让人心神为之豁然开朗。 “柳逸,太美了,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能在这里看到这么多、这么美的菊花。” 夜萤一时难以言表,她万万没有想到,王财主还真是财大气粗,能从各地搜罗到这么多的菊花品种,此时光是举目望去,呈现在她眼前的,怕不下百多种吧? 虽然此前王财主并不是为了她而量身去搜罗的,但是王小姐一早就知道这幅美景,特意为她开了赏菊花,这份心思,就足以让夜萤感动莫名。 “嗯,呵呵,你喜欢就好。” 王柳逸面对夜萤的感激,反倒有些手足无措。 她扯了一下夜萤的衣袖,道: “走,咱们到高处去看,那些菊花摆出来的造型啊,只有站山坵那处看,才有意思。” 夜萤点点头,跟着王柳逸拾级而上。 这时,菊园里已经陆陆续续来了许多人,夜萤看到好多熟面孔,便一一打招呼,还有一些生面孔,就连王柳逸也不认识。 一介绍之下,才知道,这些生面孔,竟然好多都是这些千金小姐们的亲朋,她们都是听说有这个赏菊会,特意从邻镇、甚至府城连夜赶来的。 “柳逸,你这赏菊花,真是一炮而红啊,怕是明年的赏菊花都会变成一票难求呢!” 夜萤对王小姐打趣道。 “哎,还不是冲着你的名头来的?你自从大战陆师傅后,名气更响了。大家倒不是冲着盘发,而是冲着你化妆的手艺来的。 四下里都传遍了,夜姑娘能把一个样貌普通的女子,化成绝世美女,从东施变成西施…… 你没听说吧?” 王柳逸笑道。 “哟,这还真是没听说,不过啊,有件极为有趣的事,我要说与你听。” 夜萤知道王小姐嘴巴极严,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不是那种乱传八卦的人,便把柳小姐化了妆后,突然有人来上门求亲的事说了一遍。 王柳逸这下一脸的吃惊,笑道: “怪不得呢,我就听人说,看上柳小姐的少爷,人才样貌家世诸般上乘,但是却十分挑人,一直高不成低不就,难得他竟然自称对柳小姐一见钟情,我们都奇怪了,柳小姐到底哪好了,竟入得他极为挑剔的眼,原来如此。” “呵呵,这也是我猜测的罢了。不过,事后柳小姐要求我替她多多备着化妆品,才证实了我的想法。” 夜萤倒也不是自夸,只是觉得这事十分有趣,憋在心里闷得慌,正好王小姐是一个可以分享的人,便和她说了。 王小姐却频频点头道: “我终于理解你那天为什么说,妆容可以免费教了,原来,这天天消耗不断的化妆品,才是最好的赚钱法子。” “没错,我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夜萤知道王柳逸自小耳濡目染,对生意经亦是门清,所以也不隐瞒。 说话间,有人从对面过来,看清是夜萤,上前极为热情地挽住夜萤的胳膊道: “夜姐姐,太好了,我正满园子找你呢,没想到在这撞见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夜萤定晴一看,这人不正是方才八卦的主角柳小姐吗? 只见柳小姐画着浓淡适宜的妆容,自已点拨她的几处,她今天也依样做了遮掩和修正,看起来,整个人比往常漂亮了不少。 看到柳小姐,王柳逸定晴一打量,也是眼前一亮……嗨,这里是身惴无数张敬业福的更新君江陌南。大家放假,身为码字君的江陌南不能放假…… 第三百六十四章小试牛刀 王柳逸仔细打量后,也觉得柳小姐神采奕奕,果然变得比以前漂亮不少。 柳小姐的妆容十分精致,也不知道是怎么化的,总之,虽然柳小姐还是那个柳小姐,但却又和以前的柳小姐不太一样。 难怪那位少爷会一见钟情。 这下,连王柳逸都动心了。 她也要好好向夜萤学那化妆之术。 女人嘛,没有一个挡过住更美、更年轻的诱惑…… “柳小姐,听说你红鸾星动,已经和孙家少爷订亲啦?” 王柳逸打趣道。 “呃,这事怎么传得这么快?是啊,前日已经下订,我也不知道他急吼吼地干嘛,不过,我爹娘见他人品不错、心意诚挚,竟然也立即应允了。 哎,其实我这心里啊,也是纠结莫名,好不想离开家里。” 柳小姐脸上,还真现出苦恼之色。 她在家里被父母和几个哥哥捧惯了,虽然对方是长子,过去她也是当家做主母的,毕竟就和在家里任性的千金小姐不太一样了。 王柳逸心下了然,如若换成她是柳小姐,怕也是同样的心思,于是便笑着开解道: “咱们做女子的,总是要嫁人的,难不成让父母兄长养咱们一辈子啊?” “哎,你呀,就别笑话我了,回头就轮到你了。” 柳小姐笑着呵王小姐的痒,这里只有她们几个熟的,因此不免有些放浪形骸了。 几个人嘻闹过后,柳小姐才对夜萤正色道: “夜姐姐,咱们也谈点正事,我爹说了,那化妆箱是极好的设计,这次,他愿意先订一千个箱子,价钱就如我托蔡小姐告诉你的一般,你可以让人着手做了。如果这箱子卖得好,到时候再加单子。第一批先交一百个,每十日交一批货,可以吗?” “嗯,我已经让村民们着手开始做了,三天后,应该可以交第一批箱子。十日交一批货,没有问题。” 夜萤见柳小姐都安排得好好的,真不愧是商贾之女,此时刚被订亲的大事冲击,脑子还能冷静地想到生意,不禁暗生佩服。 果然,一个家族能持续富裕都是有道理的。 与之相对的是,一个家族始终处于贫困的泥沼也是自有说法的。 她很庆幸,自已能和这个时代的精英们站在一起,借助她们的人脉,搭建起自已的生意网络。 如若没有她们,恐怕自已把全村人组织起来,变成一条流水线的设想,也只能付诸空谈。 一般商户,首先也没有能力一次吃下一千个化妆箱,若是她自已组织到府城贩卖,光是路费、人工费,就要消耗去大半成本…… “柳小姐,没有问题,一定可以达成。” 说话间,柳小姐便和夜萤击掌成交。 这个年代的人极讲信誉,如此击掌,又有王小姐在侧做证,那就是有了法律效力的合同了。 如若夜萤或者柳小姐毁约,便会成为不讲信誉的过街老鼠,以后都别想在三清镇的商界混了。 “哎,夜姐姐,谈完正事,那接下来就是咱们姐妹的话题了,喏,那两位,你看到了没有?就是我的堂妹,柳青、柳红,她们也想学化妆术,我琢磨着教了她们一些,可是总觉得不到位,化出来的妆容,不若你化的那般完美。” 随着柳小姐挥手,柳青、柳红也趋身上前,看到夜萤和王小姐,相互浅浅施了一礼。 夜萤一看柳青、柳红果然也是脸上带着妆容,她们和柳小姐一样,家族特征明显,都是腮较宽,额头饱满,不过,柳小姐显然只是依样画葫芦,没有领会到化妆的精髓在于扬长避短。 所以,这两位柳妹妹看起来,依然还是宽腮暴额头,没有把缺点遮掩住。 夜萤笑道: “这妆的底打得很标准,一看就是柳小姐的手笔吧?进步很大,但是不足就是……” 听着夜萤一一指出,柳小姐表示十分服气,道: “夜姐姐,不若你帮她们重新化个妆,也让她们学学?” 柳小姐没有说出来的话,自是希望堂妹能变得更漂亮一些,也象自已一样,能找到满意的心上人。 当然,这样的话是不好直接说出口的。 但是夜萤心下自是明白,便欣然点头道: ‘“可以,在那边凉亭行吗?我让宝瓶把我的化妆箱拿来。” “那自是极好,两位柳妹妹,你们有意见吗?” “行,没问题。” 柳青、柳红也是落落大方的,当即点头答应。 赏菊花也有男子穿行其间,那都是各家带来的亲眷,目的性自是极为明显,希望能在赏菊会上,看到中意的心上人。这也是三清镇上大家默许的。 不过,此时要化妆,倒不方便男子在场,柳小姐便吩咐春桃清场,把男子请出这块地盘。 不过这一清场,倒是让更多千金们知道原来夜萤要给柳小姐们化妆,顿时,大家都齐齐围拢过来。 反正都是平日极为相熟的,两位柳小姐也没有退缩之意,随着宝瓶化妆箱拿到,大家都围观起夜萤的现场化妆术来。 面部的清洁是必须的,那些黑头、粉刺的处理手法,原本是后世萌妹子们十六岁后都会的,却激得这里的千金们阵阵惊呼,也是顾不得矜持了。 “哎哟,怎么这么脏?原来如此干净的脸上也有这么多脏东西?” “这都是深埋于皮肤之下的隐患,表面上看不出来,但其实清洁没有到位,以后就容易形成黑头、痤疮,加速皮肤的老化……只有用这种清洁面膜才能吸得出来。” 呃,夜萤很“厚道”地顺嘴道。 于是,清洁面膜被大家拿在手里传阅,大家都心动异常,此时当然不会有谁嘲笑柳家姐妹脸上“脏”了。 因为,她们听了夜萤的讲解,便知道,自已脸上若是这么做,说不定,弄出来的脏东西,比柳家姐妹还要多。 大家现在眼睛都盯着神奇的清洁面膜,看样子,夜萤手上的数量好象不多啊?是不是,赶紧抢一瓶呢? 夜萤只觉得背上似有无数灼热的眼神在燃烧,她停下手中正在进行的化妆动作,回头一看,乖乖,不得了了…… 第三百六十五章一罐难求 后面眼神发绿的,不是一群小姐,而是一群“狼”啊! 夜萤以前只在动物园里,见过饿坏的狼,有这样急得发绿的眼神! 夜萤定晴一看,见大家双目灼灼,牢牢锁定了宝瓶手中的清洁面膜。 终于,有一位千金忍不住了: “夜姐姐,这清洁面膜多少银子?我能不能先买下一瓶,试用一下?” 说话的是镇上李举人的女儿,她父亲一个月前刚进京参加明年进士赶考,据说胜算极大,因此,李小姐在一众千金中,自是地位不凡。 见李小姐发话,众人眼神中的灼意并未减轻,惮于李小姐的身份,没有人抢着要那清洁面膜,但是看起来,怎么个个眼睛里都带着勾子一般? 能把皮肤下面深层次的脏东西都清除出来,然后让肌肤延缓衰老,这是神仙一般的灵药啊,谁不想要? “可以的李小姐,还有众位姐妹们,这款清洁面膜,我已经多做了一些出来,都放在花容月貌的店里,大家有空可以光顾。” 夜萤此言一出,众人眼神里的勾子退时褪去,但还那灼热之意未减,看来,都已经心动不已。 “菊儿,快去花容月貌,找蔷薇给我买下这款清洁面膜!” “春香,快去花容月貌……” 这些千金小姐出门自是带着贴身丫环,此时有机灵的醒悟过来,立即让自家丫环先行一步,前往花容月貌。 一语惊醒梦中人,顿时,众小姐身边站着的人,立马少了一半,离开的,都是她们的丫环。 目的地? 自然是花容月貌了。 蔷薇和月季正耐心地为顾客盘着发呢,突然,便冲进来一个丫环打扮的少女: “蔷薇姐,有清洁面膜吗?给我来一罐,我家小姐要的,速度。” 这么紧张,惶急,还不时张望着身后,好似身后有一百条饿狼在追她似的,看得蔷薇一楞: “怎么了?菊儿?出什么事了吗?” “快,先把清洁面膜给我,给了我再说。” 菊儿家的主子是花容月貌的常客,蔷薇自是认得。 见菊儿紧张不已,蔷薇一脸莫名其妙地从柜子里拿出一罐清洁面膜放在她手上。 菊儿紧紧捏着这罐清洁面膜,这才松了口气,就在她才开口要解释缘由时,就听后面“忽”一声响,菊儿已经被后面冲进来的人挡不住的脚步冲得摔到了边上…… “蔷薇姐,月季姐,我要一罐清洁面膜,我家小姐说了,不论多少银子都不在乎……” 一群丫环忽啦啦地挤进来,象潮水一般。不对,象五百只鸭子一般,几几瓜瓜的,蔷薇和月季的头瞬间大了。 之前夜萤交待过,今天估计会有很多客人来买这些化妆品,蔷薇和月季也做了心理准备,只是她们万万没有想到,不光是顾客,简单是顾客潮…… “别挤,大家都别急,排好队,我一一拿给你们大家!” 月季都吓得花容失色,倒是蔷薇比较镇定,情急之下,想起往日夜萤的作派,便也有样学样。 “蔷薇姐,你一定给卖一份给我,否则,我回家会被小姐打死的。” 有人卖可怜。 “蔷薇姐,咱们都是老姐妹了,你一定不能拉了我的那份啊!” 有人套交情。 就差没有上前扯着衣袖叫姐姐了。 “你们都排好队啊,不排队的就没有。” 蔷薇比较镇定,不为嘴甜所动。 果然,不成规矩没有方圆。 不讲人情反而好办事。 丫环们见蔷薇们只讲规矩,不为所动,便只好老老实实地排起队来。 随着丫环们排好队,这时,被人一直压在下面的菊儿,才一脸狼狈地从地上站了起来。 “555,好痛!” 可是一看到手里紧紧抱着的罐子还完好无缺,菊儿顿时也忘了疼了,拍打了下衣裙上的灰泥,赶紧就往外跑。 哎哟喂,她可是第一次替小姐抢到清洁面膜的,得赶紧回去讨功劳啊! 王家的赏菊园里。 夜萤先帮柳青把妆化好了。 柳青和柳红两个人只差一岁,虽然不是双胞胎,面相却是长得差不多,此时柳青化好妆,柳红还未化好,两个人一相比较,大家便一目了然了。 柳青的脸经过化妆,好象显得瘦了一些,小了一些,眉毛淡雅,嘴唇红红的,却又是自然得娇艳欲滴…… 奇迹就在大家面前诞生,夜萤也没有刀削斧凿,不过是用了些粉,用了些霜,竟然产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大家的惊叹声,便再也止不住了。 看到柳青的容貌比没有化妆前明显上了一城,柳红也坐不住了,连连道: “该我了吧?” “夜姐姐,今天你能多化几个吗?多多指点我们一下吧?我们也想学化妆。” 看到柳青的变化,大家都跃跃欲试,有胆大的立即提出要求。 “好,只要有时间,我可以多化几个。因为每个人的脸型、肤色、气质不一样,所以要化妆的技巧也不一样,还有皮肤还分油性、干性、混合性等等,所以用的面霜也会不一样……” 夜萤边对着柳红化妆,边现场讲解起来。 有聪明的,便听得频频点头,大有领会。 “哎哟,菊儿,你怎么这么狼狈?是被谁打了?还是在哪摔倒了?你这笨丫头,一身土一身泥的,太丢人了。” 这时,人群里一声怒喝。 大家回头一看,却见方才被支出去买清洁面膜的丫环菊儿,一身狼狈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不过,虽然被主子骂了,菊儿脸上却没有沮丧之色,而是一脸自豪,她得意地挥了挥手里拿的罐子,对主子回道: “小姐,我是第一个买到清洁面膜的。我可是跑得最快的,抢得最利索的,后面的人,还在排队,我看,有的人该买不到了。” “啊?” 菊儿此言一出,举众皆惊。 因为大家都派出了各自的丫环去买清洁面膜来着。 现在可好,人家菊儿都回来了,她们派出去的丫环还没个影子呢! 顿时,大家脸上都一阵怔忡,再看向菊儿的眼中,也带出了满满的热切。 菊儿吓得赶紧把那罐子紧紧抱在怀中,一脸警惕地看向大家…… 第三百六十六章俊男不如化妆术 “什么?还有人可能买不到?不会是我家那笨丫头吗?早就说别让她吃得那么胖,跑也跑不快,动作也不利索!这下糟糕了!” 有小姐惊呼。 “哎,出大事了,我家丫环明明是跟在菊儿后面出去的,怎么菊儿回来,我家的丫环还没回来?” 有的小姐赶紧一手搭凉棚,放在眉端,向山下远眺,期望看到自家丫环笨拙奔跑的身影。 和那些“笨丫头”比起来,菊儿家的主子,顿时对菊儿充满了赞赏之意,她用力拍了拍菊儿的肩膀道: “好,办事得力,这回过年,赏你多三天假,一套新棉衣,一两银子。” “多谢小姐!” 菊儿顿时破涕为笑,原来被主子骂时紧张的脸也松驰了下来,笑得和一朵菊花一样灿烂。 又得了主子的夸奖,又赚了这许多打赏,菊儿觉得,自已方才那被压的几下,也是值得了。 “哎,我家那臭丫头要象菊儿这么利落就好了,我赏她五两银子!” 有小姐看着菊儿,一脸羡慕地道。 菊儿的主子一脸警惕地看着对方,道: “看什么看?菊儿的卖身契在我手里捏着呢,你出多少银子,也不会卖给你。” 对于这些千金们来说,亲眼见证了柳青化妆前后的变化,再加上夜萤嘴时适当的点评,她们顿时觉得,如果这辈子,少了这罐清洁面膜,就象少了对抗岁月的保障一样。 现在她们青春少艾,可是她们不能保证一辈子都这么肌肤似雪,光滑柔嫩。 在她们眼里,这罐清洁面膜,就是能让她们皮肤延缓衰老的保证。 如果抢不到这罐清洁面膜,意味着她们对抗岁月少了一道防线,而且最糟糕的是,她们中有的人抢到,有的人没抢到。 抢到的人得意洋洋,脸上的肌肤有了保障,而她们呢,现在别看和对方一样皮肤滑嫩光洁,但是人家有了清洁面膜这一层保障,她们就没有。 一步差,步步差! 这些千金个个都是增强好胜的,哪容得下自已比别人输一步? 于是,夜萤简直不能好好化妆了,不时有人上前扯着夜萤的衣袖,撒娇地道: “夜姐姐,无论如何,你可得保证我的清洁面膜啊!我这皮肤底子本来就不太好,若是没有了那清洁面膜,我该如何是好?” 说得好象之前她没有清洁面膜都白活了一样。 “夜姐姐,你若是今天不能保证我的那罐清洁面膜,我倒也不好说什么,反正是我家那丫头笨。但是接下来,你可得保证我是第二批的第一个啊,要不然,我就搬到你家去,陪你吃,陪你睡,你非得保证给我不可!” 这是赤“裸”裸威胁的,呃,还顺带附上自已! 夜萤心道:妹妹,姐姐我可不是百合控啊! 不过,这些千金们对化妆品的渴求,还真是超出了夜萤的想像。 但是再想想也能理解了,后世国门不开,女人们向往洋化妆品的心情,岂不是正如这些小姐们一般? 大家哭着喊着把钱都砸给代购,结果也不知道购了一堆到底是真的假的化妆品,就往脸上抹…… 女人们对延续衰老、容颜增色的渴望,不知道养活了多少代购,有些甚至赚下千万家产。 “各位姐妹稍安勿躁。”被大家扯着袖子、衣角,夜萤实在无法从容给柳红化妆,只好停下来,先声明道,“大家放心,清洁面膜只是护肤的甚础产品之一,根据不同的肤色、肤质,我们花容月貌还将推出其余系列护肤、美肤的产品,到时候,足量供应,大家管够,不要激动啊!” “夜姐姐,什么时候你说的护肤、美肤产品才能上市啊?” 到底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焦急,有人问道。 “很快,年后就会上市。这段时间,大家先学着怎么化妆,保养肌肤,待产品上市,我会提前通知大家。 对了,大家可以到宝瓶那里登记姓名和地址,我届时会一一将产品名录送到大家家中,供大家选择。” 夜萤手一指,宝瓶已经拿了文房四室,在凉亭外的小石桌上坐定,顿时大家又把宝瓶围了个水泄不通。 “我是庄里巷103号的朱小姐!” “我是铜陵巷8号的钱小姐!” 宝瓶奋笔疾书,时不时还咬着毛笔头问道: “陵字怎么写?” “喏,这样,这样……” 一时间,半文盲宝瓶忙得不可开交,夜萤这边,总算安静了些许。 于是,夜萤微微一笑,又俯身为柳红化妆。 当然,也有一些冷静派,执着地站在夜萤身边,仔细观察她化妆的手法,化妆品的用法。 这些有心的,从柳青的化妆看起,一直看到柳红的,有的人甚至觉是,自已也掌握了八九成了。 而且夜萤也不保密,她们问什么,有什么不懂的,夜萤就认真地教。 大家相处甚是愉快、融洽。 女人们高兴了,但是男人们却郁闷了。 “赵兄,那边花团锦簇,银铃阵阵,小姐们似乎心情特别好啊,可是不让咱们过去,是什么道理?” 一位衣着齐楚的少爷,不满地摇着折扇。 “哎,听说小姐们在那学化妆之术呢,不懂,也不晓得她们为什么那么愉悦。” 姓赵的少爷不解地摇摇头,也是一脸懵逼。 “哎,你们说,化妆之术,是不是把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的意思?这些小姐们学这化妆之术,莫不是怕咱们日后会娶姨太太,因此想时不时变化一下给咱们看?” 有位姓钱的少爷看上去挺机灵的,花柳丛估计也没少钻。 “嗯,钱兄这话说得有理。我看女人们啊,什么都好,就是善妒,身为男子,三妻四妾不是很正常嘛,可是许多女子,心眼偏如针尖般大小,哎!” 这姓赵的一说话,就走偏了。 “往常咱们随便往哪一站,不都一群千金小姐们围拢过来,这一次真是奇了怪了,那化妆之术真有这么强大的吸引力?” 孙少爷很不服气。 “哈哈,孙兄即是如此自信,不如站到山脚下试试,我猜,一定会被投掷很多朱果。” 有人撺辍他。 第三百六十七章三清镇上美女多 “嘿嘿,试试就试试,我就不信,我孙某风度翩翩,貌似潘安,会比不上化妆术的吸引力。” 姓孙的少爷果然具有强大的自信,想他在府城的怡红院里,都一直是头牌们争相交好之人,这些小地方的千金算什么。 他真地一整衣冠,一摇三摆地往姑娘们聚集的凉亭之所去了。 “哎,柳红,你看,下面那位风度翩翩的少年郎,一直向你频频看来,莫不是看上你了?” 柳小姐看到姓孙的少爷站在下首,频频打量着这里,不由地对堂妹打趣道。 这方面她自已颇有经验了,一经夜萤化妆,真是身价百倍,立即就被一个过去她认为自已不可能嫁到的男人看上,还一见钟情。 此时见孙少爷人才相貌不差,而今天能被柳小姐邀请到场的,也都是有头有脸人家的孩子,家世自是不会差到哪去,便撺辍堂妹上前。 柳红羞红了脸,对堂姐轻轻打了一下道: “就你不正经。” 柳小姐嘻嘻一笑,道: “你若是有意,何不把香囊摘下扔给他?怕什么,本来这赏菊花,也是为了你们这些名花未有主的姑娘办的,你要害羞,那就被别人抢走啦!” 柳红一听,心里果然暗暗心动。 只是奈何山上到山下,直线距离虽然不过十来米远,要走到山下,怕是也要一小会,扔香囊倒是一个上佳的方式,只是对方不知道看清自已没有,如若对方中意的不是自已,岂不闹出笑话? 柳红还在犹豫,下面孙少爷已经失魂落魄了。 哎哟,今天是怎么了?出门捡了桃花签了吗? 怎么一座小山上都是貌美如花的女子?一个个唇若朱点,眉目如画,明媚可人? 三清镇上,什么时候一下子出现了这么多美貌的女子?比他在府城街上一天看到的都要多? 孙少爷眼斜口歪地回到少爷阵营中。 柳红见孙少爷转眼就走了,不由地暗暗庆幸,还好自已没有往下扔香囊,要不就丢人了,看来人家属意的不是自已。 “孙少,怎么去了一趟,你就象中风了一样?” 赵少爷笑嘻嘻地调侃道。 “赵少,蔡少,你们去看看,三清镇上,什么时候美女如云了?真是太奇怪了。我刚才,莫不是看走眼了?” 孙少爷拼命地擦着自已的眼睛,好象真的眼睛里方才进沙了一般。 众少爷都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呃,孙少爷,你的眼睛真的是花了吧?三清镇上有几个长得差不多的姑娘,至今仍待字闺中的,说实话,大家心里谁没个数啊? 孙少爷莫非是最近口袋里的银两被管控得太严,好长一段时间没去怡红院了吧?看到母猪都能上树啊?啊哈哈哈! 大家心里暗挫挫地这么想着,但是都是有头有脸的人,自是不会这么明说。 不过,双眼一对视间,彼此心下都明子。 “呃,你们,你们别不相信我啊,你们自已去看看……” 孙少爷气不过,一指那山头的莺莺燕燕。 “嘿嘿,我被孙兄说得来了兴致,我去瞧瞧。” 到底是少年心性,还真有人被孙少爷的表现“打动”了,呃,难不成这事是真的? 人不风流枉少年。 有美女不看白不看。 几个人摇摇晃晃地往女子们聚集的山脚下走去…… 结果,结局自然和孙少爷一样。 “哈哈,我就说嘛,真地多了好多美女,不对,是山上全是美女。你们还当我怂包,没见过世面是吧?” 孙少爷一看那几人回来时的表情,不由地狂笑不已。 他已经回过神来,此时倒是能嘲笑别人了。 “咦,那些千金们都是谁家的小姐?嘿嘿,我看到其中一个貌似不错呢!” 一个少爷有点扭扭捏捏地道,看样子,分明是起了心思。 “哎,解封了,那边说不再封禁了,大家可以自由往来了。你若是有意思,赶紧上前结交人家啊,不然,我们要下手喽!” 赵少爷接到下人的禀报,笑嘻嘻地道。‘ 一听解封了,通行无障碍,可以往山上去了,顿时诸位少爷们一哄而散,都往山上走去。 开始时走得急,生怕落于人后。 但是到了山脚下,都不约而同放慢脚步,整整衣冠,表现得斯文有礼,全没有了方才戏谑的模样。 …… 王柳逸一见少爷和千金们打得火热,她拉了夜萤躲到边上,找了个安静的所在坐下,不由地喘了口气道: “怎么回事?今年各家的少爷们,似乎比往年主动热情多了,简直受不了,还有人抢香囊的。” “哎,这个世界上,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 夜萤给小姐们化了一上午的妆,手酸腿软,此时听到王小姐感叹,便笑嘻嘻地道。 “还真是,那些小姐妹们,经过你巧手妆扮,容貌都上了一个档次,以后她们只要精心收拾打扮,也不会低于今日的水准。萤姐,你真是办了一件大好事。” “其实,每个女人都有自已独特的气质,化妆之术,便是把这份气质与自已的容颜结合起来,融为一体。” 夜萤怀想着后世的吕燕和大表姐,她们都不是绝色美女,却各有特色。 所谓各花入各眼,这个时代固然有樱桃小嘴、纤腰一握这样的审美标准,但同样也会有人喜欢青春明朗、健康活泼型的可爱女子。 化妆,只是提升她们的自信罢了,如果她们真的要让自已变美起来,夜萤觉得,还有一些提升内在的课程要讲。 既然大家都是她的忠实客户,这些课程倒是可以买一送一,她考虑着什么时候可以开个美容讲堂。 哎,要做的事情太多,实在是分身无术啊! 夜萤这时才猛地想起,她都大半天没有想到端翌了,这个人因为忙碌,被她挤出了心门之外。 哎哟,果然,忙碌是应对失恋的最好之举。 夜萤不禁为自已额掌庆幸。 “柳逸,我要走了,今天的赏菊会很开心,不过,我还有很多事要忙,快过年了,我家明天就要搬新宅了,还得置办好多东西呢。” “嗯,好,等你忙完了,记得来找我。” 王柳逸也能察觉出夜萤忙碌的状态,便不加挽留。 夜萤徐徐离开,并不知道,大街上,银铺中,端翌和赵子获两个大男人,已经吵得不可开交了。嗨,大家都在哪了?这两天评论区都没有看到大家发言,让作者君觉得好寂寞啊,哈,有空说两句呗……看来作者君果然是个抖M的…… 第三百六十八章误会了端翌 “掌柜的,明明是我先来的,为什么你的碎银只换给他?” 赵子获脸上是一个大写的不服。 “嘿嘿,因为我的银子多呗!” 端翌得意洋洋地,把自已放在银铺柜台上的钱袋子拎起来,又重重地放在桌子上,“咣”地一声响,任谁也知道这可是满满一袋银子啊! “你们二位别吵了,因为时近年关,所以来换碎银子的人太多,本店一时供应不上,二位要换得又太多,本店只有兑换一人的能力,所以请二位爷好好商量一下再说吧!” 店里的伙计十分无奈。 要说先来后到,端翌和赵子获基本上是同时进来的,同时开腔的,他也是同时接应的。 谁知道这二位要换的碎银都不少,现在店里的碎银十分吃紧,这二位一看似乎谁也得罪不起,气势汹汹的,无奈,他只好翻白眼望天,把问题踢回去给顾客。 “哟,赵兄弟,你不是要为你妹妹置办嫁妆嘛?换那么多碎银干嘛?我可是有大用处的,我得先换了,你以后再换吧!” 端翌其实并不着急换碎银,只是看到赵子获,心情不爽,有意为难。 “端兄弟,我换的碎银,是要过年分红包用的,十分要紧,这是我最后一次在家过年,总不能不给大家红包吧?” 赵子获说得十分占理,连端翌也差点被打动了。 呃,北疆将士不易啊! 就在端翌表情有所松动之时,谁知道赵子获又得意洋洋地道: “过去每年过年,我都会给萤妹一个红包,今年也不例外,我还要多包点,把以往几年缺失的,都先包给她。让她年年睹物思人……” 要是赵子获不说这句就没事了,端翌已经打算走人,反正学堂也要节后才办,他现在也不急换银两置办家什,没想到赵子获又炫耀开他和夜萤不一般的情感,端翌顿时一阵火大: “伙计,我换碎银,有多少换多少!” “哟,端兄弟,你这是成心搞事啊?我们当兵的,最不怕搞事了!” 赵子获一见端翌竟然撇开自已,不管不顾,他也耍起了横,还从腰间掏出匕首,“啪”地一声,拍在了柜台上,把伙计吓了一跳: “二位爷,你们还是自已说定吧,小店实在经不起二位折腾!” “谁在这里闹事?来人,把他们扔到店外去!” 谁知道,就在三方僵持不下时,一个粗鲁的声音在店堂里响了起来,伙计一看,如见救星,赶紧喊道: “顺哥,就是这二位在闹事。” “闹事?” 端翌和赵子获对看一眼,又斜眼看了一下伙计,那伙计顿时觉得自已身上好似被这二位的眼刀戳了个三刀六洞似的,吓得躲在那叫顺哥的大汉后面。 这大汉难怪堪为伙计的依靠,端翌和赵子获个头都不矮了,这大汉竟然比他们还高一个头,而且身形壮硕,穿着皮衣,站在那里,就象一头大黑熊一般。 一看他的架式,两位吵吵闹闹的大爷明白过来,这顺哥怕是银铺里请的保镖一类的人物。 “你们二位,若是现在消停了也好,我让你们自已乖乖地走出去,要是再闹事,就让你们爬着出去。” 这顺哥平日怕是没少吓唬人,仗着身材健硕,估计吓走了许多小猫小鱼的,可是这一次,他碰上的偏偏是端翌和赵子获。 两个人有争吵,那是内部矛盾,可是让人吓唬而逃,不是他们的性格。 “对不起,我耳屎太多了,好久没有清理,不知道你方才说什么,要不,你帮我清清耳屎?” 赵子获一脸痞相。 端翌不由地双眼一咪,看来,自家小女人对男人的鉴赏能力不咋滴啊?以前居然会和这种男人交好? 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货色! “老子扯了你不会听人话的耳朵还差不多!” 顺哥被赵子获这么一叫嚣,怒吼一声,上前一拳直对赵子获面门揍来。 赵子获稍一避身,腰稍下沉,让过顺哥这一拳,然后双拳击在对方的腰腹,顺哥被揍个正着,疼得闷哼了一声。 出师不利,不可顺哥仗着身体结实强横,硬生生受下这双拳,不管不顾地空门大开,一把抓住赵子获的双肩,真地把他往外一扔。 赵子获面对顺哥这种蛮横的打法,一时间也措手不及,主要是顺哥是平民,他总不能一刀将他捅死吧? 所以,赵子获犹豫间便吃了大亏,被顺哥用力一扔,就被扔到外面的街道上了。 端翌见赵子获狼狈,不由一阵哑然失笑。 可是还没笑完,那顺哥又咧嘴一笑,对着端翌走了过来。 “哎,你们还开门做生意不?那家伙扔出去了,剩下的碎银该换给我了。” 端翌倒是不慌不忙。 伙计一楞,这才想起正事,忙唤住顺哥道: “算了,这位客官要换银子,既然现在已无人争执,便把碎银子换给他吧。” 顺哥哼了一声,停下脚步。 “如此甚好。” 端翌笑得合不拢嘴。 看着顺哥特别顺眼,这家伙,帮他把赵子获扔出去,太痛快了。他还不好意思下手呢。 端翌顺顺当当地换出碎银,乐呵呵地拿着一袋银子走出来,迎面撞见一个凌利的眼神。 端翌脸上的得意僵住了: “呃,夜姑娘!” “你怎么能这么对赵大哥呢?为了换碎银子,竟然让人把他扔出来?你不知道他那天被夜行人打了一拳,肚子疼现在还没好吗?” 夜萤旧事重提。 无耻的装肚子疼的混蛋! 端翌本来看到夜萤,就觉得有些莫名心虚,但是听夜萤这么一说,一股无名火起,再看到赵子获站在夜萤背后,正冲他得意的笑呢! 端翌顿时失控,脑子一片空白,冷哼一声道: “这是给你办学堂的银子,拿好了,别丢了!” 说完,把手里那袋银子塞到夜萤手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夜萤楞住了,她经过这里时,看到赵子获被人从店里扔出来,赶紧上前扶起他。 赵子获便说和端翌两个人争换碎银,结果让店家扔了出来,夜萤当即火大了。 什么人啊,一起出来的,还不顾着点自已人!所以看到端翌,便冲上来质问。 万万没有想到,端翌换的碎银,竟然是拿给她做办学堂经费用的…… 第三百六十九章送你银步摇 看着端翌头也不回、无端端却显得有几分落寞的背影,夜萤的心里,一下子百般滋味莫名。 “萤妹,萤妹,你怎么了?” 赵子获捂着肚子,见夜萤盯着端翌远去的方向,若有所思,半天都没回过神来,不由在背后叫了几声。 “没什么,走吧,赵大哥,你不是要买首饰吗?咱们去首饰铺吧!” 夜萤见端翌气呼呼地走了,也不好当街追他,便吩咐宝瓶把端翌给的银子先拿到花容月貌放着。 然后,便跟着赵子获往首饰铺里走去。 “萤妹,你看这枝漂亮不?” 赵子获手里拿的是一个银步摇。只见两个银单尖均为凸面阳雕,银步摇上,两朵小花的花蕊宛然、铃铛声音悦耳,作工精致。 夜萤拿过来,放在手里,认真地看了看,道: “这个好,正适合你家妹子,她个性较活泼外向,十分适合。” “嗯,你说好就好,伙计,就要这个了。” 赵子获落落大方地将这五两多银子的银步摇买下,他的军饷没怎么花,都攒了起来,现在花这些钱,因为是给妹妹花的,所以格外痛快。 付完银两,赵子获转头却看到夜萤正盯着柜台里一枝四蝶银步摇仔细端详。 赵子获暗暗记在心里。 夜萤在店铺里仔细看了好一会儿,见赵子获确实没有东西买了,才道: “赵大哥,你买完了吗?” “买完了。”赵子获点点头。 “哦,你好象没有换碎银子的必要嘛,干嘛刚才非要在那换碎银?” 夜萤想到这件事,便随口问道。 “哎,我是想换碎银,可以封红包嘛!过去每年,我不都给你封红包吗?咱们小时候我就说过了,我会一直封红包给你,一直到你嫁给我为止!” 赵子获低低而又深情地道。 夜萤的心揪了一下。 呃,赵子获还真是一往情深,和原主果然是青梅竹马,难怪对原主一直不离不弃,即便她走亲了,也一直纠缠着她。 如果夜萤还是原主的话,真的会被他感动了。 “赵大哥,你不必……” 夜萤声音有点颤抖。 原主残留的感情还在左右着她。 “萤妹,我说的话就会一直记着。虽然我要去北疆了,但是我还是要把未来几年的红包都包好,给你留着!” 赵子获似乎知道夜萤要说什么,断然阻止了夜萤要说出口的拒绝的话。 两个人这时候边走边说,走到了一段安静的路上。 “萤妹,北疆战场上,刀箭无情,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平安无事地回来,我只希望能快快乐乐地和你过完这几天,然后带着美好的记忆到北疆去。” 赵子获的话,第一次暴露出他有所担心的一面。 他一向是大大咧咧、充满自信的样子,夜萤听到这里,不禁心中一揪一揪地疼。 即便在后世的和平年代,也有军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为了保家卫国而牺牲。 军人这两个字眼,在夜萤眼里,一向是十分神圣的。 面对一个军人的请求,夜萤的心颤抖着,她怎么可能不答应? “赵大哥,不要说这么不吉利的话。我相信你一定会平安无事地归来,到时候,你一定是个游击将来,高头大马,左拥右抱。” “萤妹,你又把话岔开了,我不要左拥右抱,我只要你等我。” 赵子获的心里,也是一股股酸麻。 他也不知道自已怎么了,竟然说出这么动情的话。 或许,这些话一直藏在他的心里,好不容易,终于等到两个人独处,他可以有机会和盘而出。 “赵大哥,相信我,你一定会平安归来的。” 夜萤依然没有正面回答,但是却送上了自已的祝福。 “萤妹,这个送给你,也是个念想,希望你不要拒绝。” 赵子获突然从手里亮出一件银晃晃的首饰,递到了夜萤面前。 “四蝶银步摇?这么贵重的首饰,赵大哥,我不能收。” 夜萤一看,正是自已在店里端详多时的四蝶银步摇,店里售价要五两多银子,对自已现在来说,或许不算高价,但是对赵子获来说,绝地是一件十分贵重的首饰。 若要论算起来,相当于三、四万元的施华洛世奇吧! 如此贵重,夜萤怎么能收呢? 估计是自已在店里多看了几眼,赵子获误认为自已很喜欢这个银步摇,所以偷偷买了下来。 夜萤一阵哭笑不得,她只是在研究那些银步摇的设计罢了。 而那四蝶银步摇,做工精巧,夜萤便有心多揣摩了几下。 要设计首饰,就必须多看多研究,否则,光是凭她前世所记得的一些首饰样式,是走不了多远的。 夜萤以后若是要设计首饰出卖,还是要锻炼自已的设计能力,所以一看到精巧的设计,她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没想到,让赵子获误会了。 “萤妹,这个你一定要收下。不要觉得贵重,我觉得你既然喜欢,又不舍得买,我买下送给你,就别具意义。以后你也把这当成一个念想吧!” 赵子获道。 “不行,赵大哥,太贵重了。” 夜萤心理负担极大。 “萤妹,你不收下,我生气了。你是不是要让我在北疆过得也不安心?再说,我告诉你,我到北疆是在神武大将军麾下,听说神武大将军便是当朝的靖王爷,对待手下极为优厚,从不克扣军饷,还按功行学赏,我去北疆,很快就能攒下大笔银子,你别替我担心银子的事。” 赵子获板着脸,一脸伤心的模样。 见赵子获意态坚决,夜萤想了下,便道: “好,我收下。” 夜萤打定主意,不收下这银步摇,赵子获肯定不依不饶,而且会伤他的心。 不过,收下这银步摇后,她将还馈赵子获急需的物品。 至于送赵子获什么,她还得好好想想。 见夜萤终于欣然收下银步摇,赵子获可开心了,立即换上了欢欣鼓舞的表情道: “萤妹,我帮你戴上。” 呃,还要现场戴啊? 夜萤有点楞怔。 赵子获已经站在她的身后,小心地将银步摇替她插上,将她原来那枝龙凤步摇换下。 “赵子获,你在做什么?” 一声炸雷般的呼喝传来。 赵子获手抖了下,回头一看,却是赤目圆睁的端翌握着拳头走来…… 第三百七十章炸毛猫 “我的步摇掉了,赵大哥好意帮我戴上,端大哥,你这是怎么了?” 眼看端翌神色不善,龙行虎步间,一股杀气凛然,夜萤心知不妙。 她万万没有想到,端翌竟然如此霸道,虽然两个人之间曾经有过一段暧昧的情感,但终究没有挑明,但从现在的表现看,端翌显然已经视她为禁脔,不允许它人对她有非份的举动。 夜萤的心内一阵酸涩,端翌怎么这么霸道?自已山居里,还有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呢! 若她是这个时代的女子,或许被端翌三哄五哄,也就从了。毕竟,男人谁不三妻四妾啊? 如果端翌对她情真意切,让吴彩凤做小,吴彩凤也只能捏着鼻子忍着,她尽可以做她快活的主母。 但是,一想到吴彩凤先挺着个大肚子,夜萤就觉得恶心。 夜萤此时,倒也不是特别站在哪一方这边,只是不想这两个男人打起来罢了。 端翌和赵子获的武功都不弱,两个人真要是打起来,怕是不打扒一个不会停下来。 端翌背景深厚,赵子获是军士,双方弄伤了哪一个都不好办。 夜萤情急之下,只好憋了一句谎话出来。 “真的是这样?” 端翌本来全身杀气涨满,已经浑然忘我,恨不得一拳将赵子获打成墙上的年画,但是被夜萤一拦,浑身涨满的杀气顿时泄空。 最让他无力的是:心爱的女人,竟然替别人说话。 他问她真的是这样吗?就是给她一个机会。 如果她选择了谎言,他也会做出自已的选择! 靖王爷的尊贵和高傲,容不得再三挑衅和蔑视。 如果一个人,让心爱的人踩在脚下,那他就永远也爬不起来了。 “是的,是这样!”夜萤一听端翌的口气放缓,她也松了口气,还对赵子获道,“赵大哥,是吧?” 夜萤这么说,是暗示赵子获把手里替换下的旧步摇收好。 赵子获得了夜萤的暗示,觉得夜萤是站在自已这一边的,一力在维护着他。 呃,如此,萤妹对他的态度不是很明显了吗? 这个姓端的,已经被萤妹排除在外了。 赵子获心中大喜,被夜萤手这么一碰,不由得心里麻麻痒痒的,如猪八戒吃了人参果,十万八千个毛孔全都张开了,人晕陶陶的,哪里还有力气说不? 虽然和端翌对打一场,是男子汉硬碰硬的选择,但是看到夜萤乞求的眼神,赵子获还是配合地道: “没错,正如萤妹所说的,我是替她戴上不小心掉了的步摇。哎,我说,端兄弟,这关你什么事啊?你这么凶巴巴地追问此事,有何目的?” “好,不关我的事!没错,的确不关我的事!” 端翌怒极反笑。 手一甩,从他们身边擦身而过,昂然离去。 夜萤看着端翌的背影,忽然从他身上体会出一丝决绝、孤高的味道来。 夜萤心里,无由地慌乱了一下。 端大哥的这种态度,怎么让她有一去再也不回头的感觉呢? 一步、两步、三步…… 端翌从夜萤身边走过的刹那,的确带着决绝和不回头的心思。 但是,距离夜萤越远,他忽然越希望听到夜萤能在背后叫他一声:“端大哥,留步!” 只要夜萤叫住他,她对他解释什么,他都愿意接受。 可是,端翌走啊走,直到走到小巷的拐角处,也没有听到夜萤叫住他的声音。 端翌索性厚着脸皮一回头,看到后面,他的脸不由“唰”地白了。 他还在自作多情呢,可是夜萤和赵子获,早就走没影了。 “萤妹,端兄弟这个人脾气有点古怪呢,就我所知啊,练武的人,有时候容易走火入魔,变得性情古怪。我看,端兄弟挺符合这种说法的。” 赵子获见自已大获全胜,把端翌成功挤走,心内不由一阵阵狂喜,当然,也不忘记在背后继续给端翌的形象添葱加醋。 “嗯,或许吧!不过,他平时还是挺正常的。” 夜萤不忍心给端翌的形像抹黑。 也是,端翌平时是挺正常的,谁知道今天他一直炸毛,古古怪怪的,象被主人夺走心爱之物的小猫一样。 呃,其实,一本正经的端大哥变成炸毛小猫,也挺可爱的。 尊贵的神武大将军靖王爷端翌,此时一脸委屈地走在街道上,全然不知道自已已经变成夜萤的炸毛小猫的形像。 “赵大哥,这里有个打棉被的店,正好,那天答应奶奶要打一床十二斤的棉被,顺便打给她。其实家里都是十斤棉花的,奶奶这个人可精明了,不打十二斤棉花给她,她肯定会跳脚。” “好,萤妹,我不急。你慢慢来吧。” 赵子获心情很好,一路上,在端翌和他之间,夜萤一直在维护他,赵子获的心里比蜜还甜。 他才不在乎夜萤在哪多耽搁时间呢,最好能陪着夜萤一直在这里走下去,两个人在一起的机会太少了,赵子获特别珍惜。 “姑娘,打十二斤棉被话,要后天才能好,若是十斤的,我这里有现成的,现在就可以拿走。打十二斤棉被的人比较少,所以一般都不做现成的。” 打棉被的手艺人是个中年汉子,正在和夜萤讨价还价。 “可以,老板你必须全用新棉,别给我掺旧棉下去,这是给家里老人盖的被子。” 夜萤吩咐道。 “晓得你,孝顺老人的嘛,我懂的。” 老板收了定银,笑嘻嘻地目送夜萤离开,看到她和赵子获走在一起的背影,不由地念叨了一句: “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啊!” 端翌好巧不巧,正好从另一条巷子走到这里,听到店老板正念叨这句,还好奇谁和谁郎才女貌呢,抬眼一看,竟然是赵子获和夜萤。 端翌一阵心塞。 不会吧,今天真是流年不利,走到哪都能撞到夜萤和赵子获。 端翌索性不走了,他转身,回吴凤奎的宅子那去了。 “咦,萤妹,后面那个人,好象端兄弟呢!” 赵子获对夜萤道。 夜萤回头一看,还真是。 三清镇并不很大,巷子曲折回转,到处相通,看来端翌又和他们走在了一条路上。 不过,端翌在打棉被的店里站了会,很快就转头离开了。 “端大哥,真巧,原来你也在这里?” 就在端翌转身要离开的时候,一个甜甜带着撒娇语气的声音,在端翌耳边响起。原来你也在这里……刘姐姐的歌在耳边魔音般地响起,咦,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咧,真快,转眼又是一年……岁月匆匆,有你们为伴,是我的荣幸。感谢大家! 第三百七十一章到底要占多少个好男人 那声音也未免太娇媚了一些,激得端翌微微往边上让了一步,他抬眼一看,呃,那讨好说话的女子,不是夜珍珠是谁? 只见夜珍珠一身粉色崭新衣裙,头上插着精巧的银步摇,说话音,臻首轻晃,让那银步摇也跟着晃啊晃,别提多勾人了。 “呃,是你呀?珍珠姑娘?不算巧吧,这三清镇上每天柳村的人都挺多的,我刚才也遇到了好几个。” 端翌说着,为了证实自已的话,就随手往前一指。 夜珍珠顺着端翌手指的方向一看,呃,那前面走的不是夜萤吗?身边还跟了个高高大大、从背后看挺潇洒的一个男子。 咦?那男子看身形也不是吴大牛啊?难道,夜萤又有了新欢?难怪端大哥一脸失落的神情。 夜珍珠心内不由地暗暗妒忌,不晓得夜萤怎么会变成了万人迷,似乎长得不错的男子都喜欢她。 不过,夜珍珠心里也暗暗高兴,她喜欢的端大哥,这下可以死心了吧? “哎,端大哥,那不是我的堂姐夜萤吗?不是我说她,她真是水性杨花,见一个喜欢一个,这回不知道又勾搭上了谁。不过端大哥,这个世上,还是有痴情的女子的。” 说完这些话,夜珍珠娇羞地低下头,用手捻着自已精心缝制的手帕的一角,等着端翌领会她的心意。 不过,夜珍珠等了好一会儿,也不见端翌说话,她有点失望的抬起头,心“唰”地凉了。 就在她低头的当口,端翌已经走得不知道去哪了! “夜萤,你这个不要脸的贱人,吃着碗里,还看着锅里。你到底要占多少个好男人?” 夜珍珠脸色骤变。 “咦,那不是珍珠吗?她也来镇上了?看样子,和端兄弟很熟悉啊?我看这端兄弟,也是个不甘寂寞的嘛!” 就在夜珍珠刚低头的当口,赵子获回头看了一眼,他自是认得夜珍珠的,看到夜珍珠和端翌一脸熟稔地说话,便大有含义地对夜萤道。 夜萤头也不回,只是淡淡地道: “端大哥一向是备受欢迎的。” 呃!赵子获听了,心里一塞。 这备受欢迎里,包括萤妹吗? 不过,这句话他自是不会问出口的。 夜萤和赵子获走远,夜珍珠抬眼就看不到端翌了,她正四下张望,却听边上弹棉花的店铺里,有一个欢喜的声音叫道: “哟,珍珠姑娘,你今儿怎么有空来镇上了?” 夜珍珠循着声音出来的方向一看,便淡淡地应了声: “这不过是要过年了吗?来置办点年货。” “也是,大姑娘谁不得置办下过年的新衣裳什么的,进来坐坐吧?” 对方却是原来和堂兄夜自清一起上学开蒙的学弟,姓胡,之前曾到柳村拜访过夜自清,因此认得珍珠。 彼时珍珠比现在小,还未长开,因此姓胡的对她虽然也留意了几眼,毕竟对女童还不感兴趣,没想到三年不见,夜珍珠竟然出落得这么水灵了,不由地升起了别的心思。 夜珍珠见他这么热情,扫了眼弹棉花的店面,只见店内棉絮飞舞,正在弹棉花的工人身上都落了一层白茫茫的棉絮,胡子眉毛都是白的,就象雪人一般,不由地嫌弃地不出声。 对方似乎也感觉出来了,笑道: “这里是店面,脏乱了一些,不过,从这个月洞门进去,就是我家院子,还算清雅,进来坐坐吧。” 夜珍珠见对方如此热情,听他的话,似乎是这家店的少东,想了下,觉得人家如此热情,足以弥补自已方才在端翌面前受到的冷遇,便点头同意。 “胡少爷,是不是让阿传来赶这件十二斤棉被的货啊?柳村的夜姑娘说后来就要来拿,人家可孝顺了,是要打给她奶奶的,虽然是要过节,不好延迟呐,会耽误了人家尽孝!” 这时,店里那位中年伙计探出头来,对姓胡的道。 “好,你和阿传说,让他先赶这件货。” 胡少爷说完,好象想到什么,笑着对夜珍珠道: “你也是柳村的,同是姓夜的,不会是你家亲戚吧?” “姓夜的?叫什么名字?” 夜珍珠楞了下问道。 “叫夜萤。”中年伙计看了一眼账簿上记的名字,回道。 “哦,是我堂姐。” 夜珍珠随口答道。 然后又想夜萤说打十二斤棉被要孝敬奶奶,什么时候夜萤也会这么巴结奶奶了? 夜萤不是最讨厌奶奶吗? “呵呵,既然是你堂姐,那我让伙计紧着打,后天一定能拿货,用最好的棉花,保证让你奶奶睡得轻暖舒服。” 胡少爷一心想讨好夜珍珠。 柳村虽然是个偏僻的小山村,但是夜珍珠一向被柴氏养得细皮嫩肉的,又会收拾打扮自已,加上颇有几分姿色,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樱桃小嘴,看得胡少爷不禁一阵垂涎。 “嗯,如此多谢胡少爷了。” 夜珍珠漫应一声,不知不觉间,就跟了胡少爷进了月洞门,果然,胡家的院子别有洞天。 前面的店面虽然棉絮纷飞,但是后面却是一个占地不小的院落,院落里种了松柏、寒梅,看上去还有几分书香人家的气息。 见夜珍珠眼里露出欣赏之意,胡少爷暗自得意,故意感叹道: “想当年我和自清兄弟在学堂里同进同出,奈何自清兄弟更有天份,眼看就是秀才了,我则是学业不成,无奈只好回家继承家业。其实除了这弹棉花的店铺,我家在南边亦有很大的棉花田,我家的生意主要是在这上头,这棉花店铺,只是打发无聊用的。” 夜珍珠一看这院子的排场,就知道光是一家弹棉花的店铺,姓胡的根本撑不起这个院子,因此听他自已一说,便道果然。 既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又见他时不时斜眼偷看自已,夜珍珠也觉得不妨先吊着,便笑吟吟地道: “胡家果然家大业大,这院子也是极清雅的所在。” 胡少爷被美人一夸,不由得有点飘飘然,赶紧让下人端了碗热呼呼的羊酪,招待夜珍珠。 夜珍珠想起外面店铺正在弹的棉被,忽然觉得,如果奶奶得了这暖和厚实的棉被,怕是经常就要念叨夜萤的好了。 一想到这里,再鲜美好喝的羊酪喝在嘴里,也觉得索然无味了。嗨,大家好!今天就是大年三十了,江陌南在这里恭祝大家鸡年大吉、万事如意!财源滚滚!新的一年,希望有大家一路相随!爱你们! 第三百七十二章异常之举 看着一脸笑意吟吟的胡少爷,夜珍珠内心一阵厌恶。 她岂能不知道胡少爷心里在打的是什么鬼主意? 无非就是看她一个小山村的女子,觉得好上手,带她看看铺面、看看院子、吹吹生意,就能打动她的心。 可是夜珍珠也是有追求的少女,不喜欢的人,多有钱她都看不上呢! 眼前的胡少爷虽然还算精神,但是长着一张四喜丸子一般白白圆圆的脸。 如果是小时候,看着一定还挺可爱的,是那种让人有一股捏他脸冲动的丸子。但是现在已经成人,还举着这样一张脸,未免就悲剧了。 夜珍珠看到他,都会情不自禁有一种肥肉吃多了油腻般的恶心,怎以可能对他有好感呢? 方才出于礼貌和他打了招呼,可是看他目光灼灼的样子,似乎别有意图啊? 夜珍珠本想就此告别,但是忽然好象想起了什么,于是眼底有道阴影一闪:呃,眼前的胡少爷,似乎也有可资利用之处呢? 于是夜珍珠按捺下对四喜丸子的厌恶之情,耐心地和胡少爷周旋了起来…… “萤妹,这就是你家的店铺啊?真漂亮,哎,非礼勿视,我还是到店铺外面等吧,都是女眷,不方便呢!” 赵子获到了花容月貌,一看这家店铺装修得格调不凡、来来往往,都是香喷喷的美少女,顿时“羞涩”了起来。 夜萤倒还没想到这一出,她乐得呵呵一笑,觉得赵子获还真是老实。记得以前听说过一个粗俗的笑话,说当兵三年,看到母猪都能上树。 没想到赵子获这个大头兵还真是老实。 夜萤心里对他增加了许多好感。 这些好感并不是建立在原主的基础上的,应该是属于夜萤和赵子获接触后自发产生的。 “赵大哥,那你就在外面等会,我把东西放在店里,咱们去仙客来酒楼吃饭吧!” “嗯。好。” 赵子获温顺地点点头,在军营里他也是个说一不二的人物了,但是在夜萤面前,还真的一点都没有脾气。 看着萤妹袅袅娉娉地走进店里,纤腰一握,却又显得柔媚异常,赵子获咽了口口水,然后便老老实实的垂眸等候。 夜萤把买的一些乱七八糟的年货放在店里,叫上宝瓶,然后便和赵子获一起,到仙客来吃饭。 和赵子获相处的机会也不多了,想着他要去边疆保家卫国,夜萤敬他是个有勇气的军人,自然要请他吃一顿好报。 一进仙客来,气派堂皇的店面让赵子获有些局促不安。 呃,这么气派的店里,卖的东西一定也不便宜吧? 赵子获看到墙上钉着餐牌,上面似乎推荐着店里的美食,还写明了价格,他凑近一看,乖乖,松鼠桂鱼竟然要好几百文钱?一盘绿豆芽炒肉也要几十文…… 赵子获不禁掂量了下钱袋。 他今天出来置办年货,又买了两件贵重的首饰,虽然原来觉得自已是个有钱人似的,现在却又觉得,自已那点钱,还真是不够瞧。 可是请萤妹吃饭嘛,怎么能小气呢? 赵子获打定主意,便很豪爽地对夜萤道: “萤妹,你看喜欢吃什么,尽管点。” “嗯,赵大哥,还是你看着点吧!” 仙客来的菜,夜萤也吃得七七八八了,所以便把点菜的权力让给赵子获,也是以他口味为重的意思。 “这个,那就来个松鼠桂鱼吧,还有那绿豆芽炒肉,听着也很稀罕……” 赵子获挠了下头,他也不懂点什么菜为好,那就挑贵的点吧!人家能卖这么贵,肯定这菜好吃。 没想到,赵子获边点,边上的宝瓶便一脸古怪的表情,好象在强忍着什么似的,夜萤脸上倒还是镇定,不过,随着赵子获点的菜一一道来,她也有点忍不住的样子。 赵子获终于还是看出点端倪,有点局促地问: “哎,萤妹,我是个粗人,不太懂点菜,也不知道这些合不合你口味,我看这些菜都是下面店堂贴的招牌菜,所以就点了。如果你不喜欢,那就换掉。” “赵大哥,夜姐姐不是不喜欢,只是这些菜,都是她创的,平时啊,我们在家里也经常能吃到她做。” 宝瓶终于憋不住,道出真相。 “啊?原来如此。这我可是万万没有想到。那就把这些菜都换掉吧!” 赵子获的嘴都张成了O形,特别吃惊。 “呵呵,赵大哥,这样吧,我去厨房,叫他们加几道拿手好菜,你也不用点了,等我一会。” 夜萤说着,自往厨房去了。 她是这里的熟客,又和刘掌柜的签订了那样的协议,仙客来的伙计自是不会阻拦她往后厨去。 可是夜萤这一去,就去了好久。 赵子获和宝瓶等了好一会,都不放心,于是赵子获道: “宝瓶,我去后厨看看,萤妹去了那么久,不会是遇到什么事了吧?” 赵子获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是不是夜萤又被端翌纠缠了。 如今他已经很明了,端翌是他最大的情敌,这个男子,要貌有貌,要财有财,还对夜萤死缠烂打,真是让人头疼的人物。 要是被他缠上,自然会耽搁了夜萤的脚步。 赵子获越想越心焦,“嚯”地站起来,就往楼下走去。 宝瓶哪里还坐得住,也紧跟在赵子获后面下楼了。 还好有宝瓶跟着,伙计也是认识宝瓶的,知道是夜姑娘的人,否则,肯定拦着赵子获不让进后厨。 这后厨对于一家酒楼的重要性来说,就相当于军队里的粮草仓库,可是不能随便被人摸进去的。 “夜姐姐,你在干嘛呢?这里脏兮兮的。” 宝瓶一进后厨,就看到夜萤正蹲在地上,专注地在一地的鸭毛里翻拣着什么。 宝瓶不由地楞了,呃,夜姐姐的举动好怪异啊!一瞬间,她想到了村里跳大神的黄婶子……夜姐姐怎么会去翻“垃圾”呢?她一向最爱干净了。 是不是中邪了? 赵子获也是一脸莫名其妙,不过,他的思路更开阔一些,笑嘻嘻地上前问道: “萤妹,你是不是丢了东西了?” 第三百七十三章吃出的尴尬 一听赵子获这么问,宝瓶也一脸恍然大悟状,赶紧上前道: “夜姐姐,你丢了什么?我帮你找?” “傻瓜,没丢东西,我在看鸭毛呢!” 夜萤肯定地道。 宝瓶心里又浮现了黄婶子驱邪的形像。 “夜姐姐,鸭毛有什么好看的,脏死了,走吧。” 宝瓶有点怕夜萤在赵子获面前丢了形像,在她面前没有形象可以,在外人面前可不行啊,于是便上前要扶夜萤起来。 谁想夜萤还不等她扶,便听话地起来了,宝瓶心里正一喜,却听夜萤对走过的一个厨师道: “蔡师傅,能不能找个伙计把这些鸭毛都收起来,我过几日来取?” “夜姑娘,你要这些脏兮兮的鸭毛做什么?往常都要请人扔的。” 蔡师傅不解地问道。 “呵呵,山人自有妙用。蔡师傅,你们反正要扔,不若都送给我吧,这些鸭毛总有个百来斤的,能让我带回去吗?” 夜萤指着地上刚拔下来的鸭毛,对蔡师傅道。 “啊?你愿意要就拿回去吧,反正我们也没用。”蔡师傅不解其意,不过还是对夜萤挺敬重的,道,“我叫两个伙计帮忙,把这些鸭毛在水里漂一下,会干净一些,捞起来再晾干了,给你装在袋子里如何?” “成,辛苦你们了,那我今天傍晚来拿。” 夜萤老实不客气地道。 蔡师傅点点头,果然叫两个伙计帮忙收集鸭毛。 刘掌柜的可是交待过了,对这位夜姑娘,必须得有求必应啊! 蔡师傅果然是仙客来的顶梁柱,对刘掌柜的话无不执行到位。 “萤妹,你要这些臭哄哄的鸭毛做甚?” 赵子获不解地跟在夜萤背后,往楼上包厢走去,企图一解心中疑惑。 “赵大哥,这是个秘密,不过呢,这个秘密和你有关,有一天我会告诉你,但不是现在。” 赵子获买了那支四蝶银步摇后,夜萤一直在想着要回馈赵子获一件礼物。 不过,她想得脑壳疼了,也想不出送什么给赵子获最合适。 毕竟,人家送她首饰,她若再还以首饰的话,也不太象话,倒象是两个人私相授受了。 方才去点菜时,正好看到伙计拿了一簸箕的鸭毛去倒,夜萤顿时有了个好主意。 要送人家的东西,自然是人家用得上的东西最珍贵。 夜萤仔细观察了一会地上堆积的鸭毛,发现这些宰的都是本地的番鸭,个头大,羽毛粗壮,还挺合条件的…… 于是便有了赵子获和宝瓶看到夜萤蹲在地上看鸭毛的一幕。 搞定了礼物的事,夜萤心情大爽,吃饭的时候,忍不住多添了半碗。 吃完,才后知才觉地想,会不会变胖呢? 后世的她可是易胖体质,喝凉水都长胖,以至于她不得不经常要忍受对美食的诱惑,克制着自已的食欲。 “夜姐姐,你吃太少少,再多喝碗汤,你看,最近都瘦了。” 宝瓶真是贴心的闺蜜,一下子就打消了夜萤的疑虑,于是,她愉快地端过宝瓶为她打的鲍鱼、鱼翅海鲜汤,美美地喝了起来。 “萤妹,这粉丝不咋的,滑溜溜的、又短小,不若咱们村里自制的粉丝,雪白有韧劲。” 赵子获喝着和夜萤一样的汤,一边抱怨道。 “粉丝?这汤里没有粉丝啊?” 宝瓶吃了一惊,然后看到赵子获笨拙地捞着鱼翅,这才恍然大悟,却不敢笑了。 呃,她第一次吃鱼翅时,也把鱼翅当成了粉丝,还抱怨粉丝太少,填不饱肚子。 赵子获还不自觉,指着碗里那滑溜溜的鱼翅道: “汤是不错,就是粉丝太少,不管饱,萤妹,以后别点这道汤了,坑人。” 呃,是坑,这可是佛跳墙呐,一道要一两银子呐,里面有鲍鱼、鱼翅、鲜虾等各种海鲜,对于三清镇这种不靠海的镇子来说,佛跳墙可是道大菜。 三个人吃完饭,也没有喝酒,夜萤并不嗜酒,也最讨厌喝起酒来没完的男人,所以特意没点酒。山珍海味吃起来,不要太欢乐,喝酒的结果,最终只能浪费了美食,伤胃又伤身。 赵子获也并不是酒徒,愉快地吃完饭,他便要去结账。 谁知道伙计告诉他,不用结了,夜姑娘已经结过。 赵子获一听,便生气地对伙计道: “哎呀,我一个大男人,怎么能让姑娘请吃饭呢?把夜姑娘的钱退还给她,我来付账。” 伙计呐呐地看了赵子获一眼,道: “十一两八钱。” “什么?” 赵子获没听明白。 “我是说,这顿饭钱是十一两八钱。” “啊?你们太坑人了吧?一顿饭菜这么贵?我们庄户人家娶个媳妇才多少钱啊?” 赵子获嘴说快了,不由脱口而出。 却不知道,他正说中了夜萤的禁忌。 自从被十两银子许给吴大牛后,夜萤就特别不想看到十两银子这个数字,方才点菜的时候,知道菜金正好是十两银子,她还特意多点了一个菜,好超过十两银子。 呃,就知道你付不起喽!付不起就别抢着付呗! 伙计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想着他是夜姑娘的朋友,还是耐心地道: “你们点的都是店里的招牌菜,佛跳墙就要一两银子,清蒸龙虾八钱银子……” 得,赵子获都不好意思说自已根本没吃饱,要有个红烧肉配大馒头多好啊? 可惜,夜萤就没点这样的菜。 便宜又好吃,又管饱! 赵子获摸摸身上剩下的五两多银子,他今天采买年货,再加上买了两件首饰,二十两银子剩得不多了。 庄户人家,象他这样大手大脚花钱的实也不多见,有这么多银两,人家就考虑要娶媳妇或者买地了。 可是赵子获是个当兵的人,朝不知夕死,虽然是刀口上舔血换来的,但是钱来得还算快,所以花起来也不心疼,尤其是在为心爱的女人花钱时。 不过,万万没有想到,一顿怕要这么多银两啊,若是银两充足,他硬着头皮倒是能付,只是现在身上带的银两根本不够啊? 大话已经说出来了,难道他就此退缩吗? 或者,把给妹妹买的银首饰抵了银钱来付饭钱? 还真是,太尴尬了…… 第三百七十四章养不起 就在赵子获心思流转,愁着怎么筹钱付饭钱的时候,被蔡师傅拖住问松鼠桂鱼汤汁要怎么浇的夜萤走了上前。 看到赵子获正站在结账的柜台前,便上前拖着他的衣袖道: “赵大哥,账我已经结了,走吧,这顿饭我请你的,就当恭喜你从军,提前祝你在北疆立大功,升高职。” 夜萤这一番说道,让赵子获又脸红又害羞,期期艾艾之余,想着自已真的付不起这顿饭钱,只好将就着被夜萤拖走了。 赵子获走出仙客来,感觉如释重负。这家什么都贵的店,在他看来简直不敢多呆,再待一会儿,就会被敲骨吸髓被炸干了。 看着夜萤一脸轻松地走出仙客来,赵子获心里忽然晃悠了一下。 他慢慢觉察出来,这样的夜萤,和以前他认识的,从小一直跟在他屁股后面兜兜转转的夜萤,已经有了明显不同。 如果用句大白话说:这样的夜萤,他养不起了…… 赵子获脑袋有一刻“嗡嗡”地响,只觉得自已真是愧为男儿身,如果娶媳妇连媳妇也养不起,他还有什么脸做男人? 可是目前残酷的现实就是这样,夜萤随便付一顿饭钱,他却要攒许久…… 赵子获脑子有点发蒙,自他生出来到现在,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看着夜萤轻松自在地走在街上,不时和宝瓶交头接耳,看到感兴趣的小摊子,还停留下来驻足一二。 赵子获忽然觉得,夜萤距离自已有些远。 此时,打败端翌,占据夜萤身边完全位置的喜悦已经荡然无存。 赵子获猛地发现,要和夜萤在一起,不是比谁在夜萤心里份量更重,而是比谁更有钱…… 当然,或许夜萤心里不这么想,但是赵子获肯定要这么想! 养不起自家媳妇,他还算男人吗? 赵子获满腔心事,也没有方才吃饭前和夜萤走在一起的英武昂扬、意气风发。 “赵大哥,你怎么了?是不是吃完饭睏了?要不要找个地方让你打盹?” 夜萤看着赵子获一脸没精打采的样子,知道有的人习惯吃完午饭必定要午休一下,否则,就象得了鸡瘟一般一下午都不会有精神,便关切地问道。 “啊,不用,我不睏。”赵子获被夜萤一问,赶紧打起精神来。 夜萤见赵子获这么说,也没有强行安排,道: “赵大哥,你年货都买差不多了没有?要是还差什么,再一起逛逛?” 夜萤想着赵子获此去也不知道多久能回来,肯定想给家人多买些东西,便善解人意地道。 “好,我们一起逛逛吧!” 赵子获看着夜萤体贴的样子,心里又振奋了一下,心道:莫怕少年穷,我现在虽然没有钱,但不代表着一辈子没有钱,在北疆,我一定能建功立业,到时候,高头大马回乡,把萤妹娶回家…… 这么一想,赵子获心里又美滋滋的了。 在军中这段日子,赵子获也发现,自已过去下的苦功还真是没有白费,自已的武艺在同去的军士中,也算位居前列的。 只要在北疆上抓住机会,建功立业是早晚的事,比他早入伍的军士们都这么说。 夜萤回脸,看到赵子获在短短的时间里,已经一扫脸上突现的颓靡之色,又象从前一般意气风发。 虽然不知道赵子获在心里经历了什么,但是这样志气满满的赵子获,自然是夜萤喜闻乐见的。 赵子获没想到,夜萤去的第一家店铺,是一家布行。 “伙计,给我推荐一些上好的布料!” 夜萤淡定自若,伙计看出夜萤是个大主顾,自是十分殷勤,把店铺里最好的布料都拿出来,不厌其烦地给夜萤介绍。 最后,夜萤买了好几块布料,有粉红、嫩绿的绸布,在深灰暗哑却又不失档次的棉布,林林总总,又花了十来两银子。 伙计只有在夜萤掏银子时才觉得有些奇怪,他还以为那个大个子是夜萤的相公,陪夜萤来逛布行,是来掏钱的呢。 没想到,他看走眼了。 赵子获依旧是局促不安。 哎,夜萤花钱如流水,现阶段的萤妹,真是他养不起的呀! 可是,他能怪夜萤吗?人家又没花他一分钱? 惟有他自已努力再努力,赚很多的银两,然后让萤妹丰衣足食,把她美美地养起来,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赵子获现在只有靠想象来刺激自已,维持在夜萤面前的笑容了。 夜萤让伙计把布料都包好,力大无比的宝瓶提着这些布料自是不在话下。 三个人走走逛逛,赵子获忍不住想,方才夜萤买了一块三尺的面料,颜色明显是做男子成衣的。 夜斯文用不到三尺吧?他又没有那么高大。 难道,夜萤是为端翌做的? 赵子获一阵胡思乱想,转眼间,夜萤带着转到了一家食杂铺,笑着问赵子获: “赵大哥,我看你年货里都没买吃的零嘴什么的,这里品种挺全的,你要不要买一些?” 赵子获有些心不在蔫地道: “成,你要买吗?你要买我就跟着你买,我也不知道过年得买什么零嘴。” “哎,酸枣膏啊,寸枣啊,花生啊,瓜子啊,这些总是要的吧?每样都来两份。” 夜萤见赵子获没有主意,知道自已为难到他了,便笑嘻嘻地指挥伙计。 “好嘞,姑娘好眼力,我们这家的零嘴,可是镇上最好吃的。瓜子颗颗香脆,酸枣膏地道开胃,每一样都包您吃了还想再吃。” 伙计嘴很会说话,麻溜地将所有夜萤点的零嘴都包了两份,一算,还好,只要几百个铜钱。 赵子获正要示意伙计也包一份一样的,夜萤却道: “赵大哥,这里面就有你一份了,不用再买了。” 夜萤又抢着付了钱,赵子获也不好意思和一个女子抢来抢去,那也太娘们了,所以只好以劳力来表示,主动替夜萤提着那些零嘴。 赵子获无奈地想,反正啊,这份情先是欠下了,以后他会用一辈子慢慢来还的。 到时候,自已一定能让夜萤过上好日子! 第三百七十五章叫犹太人的商人 看着夜萤和宝瓶在买东西时,脸上露出开心的笑意,赵子获也觉得蛮好的。 是啊,女子天生就应该这般,诸事不愁,只要懂得料理后宅,然后就该随心所欲,就象萤妹今天一样。 赵子获被夜萤自动洗脑了。 夜萤并不晓得,自已今日的一举一动,日后会成就了另一个女子的幸福。 当然,知道了她也不会遗憾,只会颇为自得地想:原来自已也为大夏朝妇生的幸福生活指数做出千万分之一的贡献。 一路溜达着,过年要买的东西果然事无巨细,祭拜用的糕点、金银纸、香烛,换新宅时要挂的红灯笼等物,真是无所不包。 夜萤买的时候痛快,而且身边有两个免费的壮劳力,可是等她买完,才猛然意识到,这么多东西,还有一会要的鸭毛,怎么装得下啊? 别说还有两个大男人一车了。 虽然端翌已经气呼呼地离开了,但是夜萤倒是从头到尾,没有想过要抛下端翌。 自已带他来的,总还得带他回去。 无论如何,端翌是自已的救命恩人,而且还救了两次,这样的恩情肯定不能忘记。 “哎,腿酸了,夜姐姐,你说逛街的时候怎么就不觉得腿酸呢?这一歇下来,觉得比上午练拳踢腿还累。” 宝瓶一进花容月貌的店里,把东西放下,就觉得不想动弹了。 可是不想动弹也不行,因为紧接着,夜萤就被一堆千金围住了,都是跑出来试试运气,看看能不能买到清洁面霜的,没想到一到店里,就逮着夜萤了。 这下好了,夜萤也别想走了。 看到夜萤冲她使眼色,宝瓶明白过来,把在店外老实站着的赵子获,带到隔壁装修好的茶室里。 一看到装修清雅的茶室,赵子获自然又是另外一番感概。 当知道这茶室是按夜萤的意思装修起来的时候,赵子获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我家的萤妹,还真是……太能干了。我以前怎么没发觉呢?” 赵子获话一出口,就被宝瓶反驳了: “不是你家萤妹,是我家夜姐姐。赵大哥,有个故事,我想说给你听……’ 宝瓶从花容月貌顺了壶茶水,这里茶具到是现成的,所以便边倒茶给赵子获润喉,便绘声绘色地讲起了她村里那对青年男女私奔被沉塘的故事。 宝瓶发现,自已在夜姐姐身边后,讲故事的能力见长,这个故事本来平淡无奇,只是大悲剧的结局比较惊悚罢了,可是现在她已经能把故事讲得一波三折、高潮迭起。 以至以讲到那到青年男女被沉塘时,赵子获还情不自禁地叫了声:”不要!” “不要也不行了,谁让他们一开始没有把持住,犯了滔天大罪!后悔也晚了!” 宝瓶用“骚年”,你可接受教训的眼神盯着赵子获。 赵子获的反射弧估计比较长,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还沉浸在这个悲伤的故事中,甚至趁着宝瓶不注,他以为宝瓶不注意的时候,拿手背揩了下眼角。 “哎,太惨了。为什么他们情投意合,却不能成为眷属?” 赵子获拿起茶杯,喝了一大口,满心抑郁难平。 “呃,可是那女子明明是已经成婚的妇人,族人自然愤怒!象他们这样,走到天涯海角,怕是都要被追回来沉塘的吧!” 宝瓶正色道。 哎,人家都说得这么明显了,赵大哥,你难道还听不出来吗? “哼,我看这些族规,有时候就是用来撕的。明明那个女子不喜欢她的夫君,喜欢的是那个青年,结果倒好,把有情人沉塘了。” 赵子获愤愤的,此时他倒是有点把自已代入了,但是仍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哎,……” 宝瓶正想说得更明显一点,要不就撕破脸皮,直接说赵子获千万不要耽误了夜姐姐,害得她被拐带沉塘,要沉也是你自已沉哇! 却听夜萤一身香喷喷地走进来,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道: “怪不得犹太商人说了,世界上只有女人和孩子的钱最好赚,我算是体会到了。” 夜萤身上杂芜的香气,是那些千金拉着她、抱着她、求着她时,蹭到她身上的。 一种香气味道还行,那么多香气蹭到身上,那可成了开香坊的了,五味杂陈,味道就嫌浊了。 “夜姐姐,谁是犹太商人?咱们三清镇上没有一户姓犹的吧?” 宝瓶打下要说赵子获的话头,看着夜萤天真地道。 “嗯,咱们镇上是没有姓犹的商人,此人是我认识的一个行脚商人。” 夜萤发觉自已又说漏嘴了,还好宝瓶挺好哄的。 赵子获倒是有点意味深长地看着她,让夜萤有点不自在,问道: “赵大哥,你这眼神不对啊,我怎么了?” “哦,没啥。我觉得你和那姓犹的商人一样,神出鬼没的。” 赵子获好象也不傻嘛,越来越觉得夜萤不太对劲了。 依他的直觉,过去他认识十几年的萤妹,绝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这些大事来。 莫不是,真的有个姓犹的商人在帮她? 要不然,她哪来的这么多主意?还有那么多银钱? 他赵子获拿命去拼,也不过攒下二十多两的家业呐! 赵子获打定主意,要去好好打听一下姓犹的商人,叫什么来着了?犹太人?这名字真怪。 不过,名字越怪,应该越好打听吧? 萤妹可不要被人诱骗入歧途。 一听赵子获提这姓犹的商人,夜萤就转移话题了: “宝瓶,看来过年咱们也不得安生,要多做一些化妆品来备着,不然那些小姐都要把我撕了。有的还放话说,如若我再不供给她们货,她们就要带上行李,到咱家去过年。” 好吓人啊!爱美的美少女翻起脸来,那也是凶残得不要不要的,好象后世的讨债队一样。 关键是这些美少女都是行走的钱箱,哭着喊着给她送钱,夜萤还不能打她们了。 想象着新堆满那些千金行李箱,自已被挤得没地方睡的惨状,宝瓶也紧张起来了,道: “夜姐姐,那咱们赶紧回家吧,趁着今晚还能多备些料呢!明天就可以多供应几份。”大年初一喜洋洋,江陌年给大家拜年了:江陌南本书进入大神限免投票期,如果投票进入前八名,包月用户就有七天免费看。只要把《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后面的红心点亮就可以了!不是包月会员也可以投票(投票地址:书旗APP里,也就是手机书旗点【我的】界面中【包月会员】选项页面,往下拉一点点就有【本期大神限免投票】,如果没看到,就点更多,江陌南的书就在里面哦!拜托大家了!投票刚刚开始!大家加油!拜托!!) 第三百七十六章随侍左右 “萤妹,咱们今天可是买了好多东西,一辆马车怕是放不下吧?” 赵子获为难地道。 “嗯,是放不下。没想到不知不觉就开启了买买买模式,哎,看来这个月我该剁手了。” 夜萤感概地道。 “啊?剁手?为什么?萤妹你的纤纤玉手如此完美,万万不可剁手!” 赵子获紧张万分。 呃,这只是夜萤残留的习惯说法,她当然不会和赵子获说从前每年的双“12”就是剁手族发誓赌咒,但是没有一个人真正去剁自已手的事。 如若赵子获这么端方的人听到那些口口声声称要剁自已手的男女,在大肆采买之后,手足依然完好,肯定会大骂真是个没有诚信的国家。 “赵大哥,这只是开玩笑的说法,明说我买得太多了,没有控制住。再买,就该把手剁了。” 夜萤从字面上解释了一通。 赵子获这才听明白了,仍然担心地道: “萤妹,我现在越来越发觉,女子若是要买东西,必须可着劲让她买,所以你不必发誓要剁手,何况,这是年前,多买一些东西也是应该的。” “哦?赵大哥居然不反对女子大肆购物?” 夜萤不禁挑了下眉毛,表示颇有疑虑。 “因为,我感觉你购物的时候,神情特别愉快,应该心情会很好。” 赵子获做出痴汉脸。 哦,原来如此! 夜萤不禁失笑。 “赵大哥,你这是典型的千金换一笑的手笔啊?话说,这样的念头,要看落在谁身上。你看我,虽然也喜欢购物,但终究还是有所克制。万一遇到喜欢乱买又不懂克制的女子,你可千万别纵容她。” 赵子获闻言,也没说什么,默默。 但其实他心里想的是:如果那个喜欢乱买又不懂克制的女子是你,我一定纵容。 “夜姐姐,我看,咱们干脆再叫一辆运货的马车吧?要不然,那些鸭毛也不能放在咱们马车上啊?臭死了。” 宝瓶建议道。 “那行,你去找运货的马车,我再溜达一圈,找找端大哥,他也不知道溜达到哪去了,没看到他的人影。我看他一个人溜了这大半天,有什么气,也早就该消了吧?” 夜萤边说边走出了茶室,赵子获随后跟上。宝瓶则出门去叫运货的马车了。 赵子获一听夜萤还要找端翌,就有点惫懒了。 呃,不想和姓端的同车。姓端的老是对他针锋相对。可是看萤妹的样子,不找到端翌,就不回去似的,赵子获心里难免吃味,又想到了夜萤买的超大布料。 那分明是给男子做衣裳用的,而且赵子获可以打赌,那件布料绝对不是给夜斯文做衣服用的。 端翌在吴凤奎的宅院里躺着小睡了一觉,他这几天都没怎么睡好,今天被气一激,或许和赵子获一番针锋相对,把心里的郁气发泄出来,反倒睡了个好觉。 待他醒来时,已经是落霞满天。 听着临近的三清河上桨橹声声,拨动河水,哗啦啦地似乎诉说着某件绮丽故事,端翌忍不住又想起夜萤和赵子获,没有他在边上碍眼,两个人一定嬉笑颜开,夜萤早就把他扔到脑后去了吧? 端翌叹了口气…… 他自已都没有发觉,他竟然叹了口气。 这一辈子,遇到再大的危机,他也只会皱下眉头,然后想办法尽力去解决,叹气在他看来,是无能的表现。 但是这一次,一想起夜萤,他竟不自觉地叹气了。 这个让他想掏心掏肺对她好的女人,让他拿她怎么办才好? 端翌躺了一会儿,觉得自已实在没有赖在床上了,而且中午没有吃饭,肚子饿得“叽咕”叫,也是时候起床找饭吃了。 端翌一跃而起,动作轻捷流畅,一看就是练家子,可惜,夜萤没有眼福欣赏到这一幕。 端翌沿着青石板路缓缓向外走着,夕阳把他的身影拉长…… “端大哥,你在这里?太好了,我到处找你呢,好不容易找到了!” 夜萤没有想到,拐过一个巷子,就看到了端翌,不禁喜出望外。 “你找我?”端翌冰着一张没有笑容的脸,可是天知道他的内心已经开始不矜持了,“你找我干嘛?” “回家啊!太阳快下山了,咱们得回去了。” 夜萤晓得端翌还在赌气,她又不能把端翌扔在这里,便用哄孩子的语气道。 如果夜萤是一个人来还好,可是一看到夜萤身边得意洋洋、抱着双臂斜眼看着他的赵子获,端翌那点好心情就被破坏了。 不过,端翌应该是睡了一觉,头脑精神多了,竟然突然有开窍之感,他唇角一勾,对着赵子获露出一抹冷笑,随即对夜萤道: “好,走吧,回去!” 果然,此言一出,赵子获一脸难以置信。 哟,姓端的还要脸不?方才和萤妹都吵开了,现在竟然若无其事地接受了她的好意。 真是个厚脸皮的呐! 赵子获本来就讨厌端翌一起回家的事,所以看到端翌,他就故意给端翌一个下马威,让他看看,自已和夜萤有多亲近,哎,你是个明白人的话,就滚远点。 有多远滚多远。 谁知道端翌一点也不懂得看脸色,竟然无耻地应允下来。 端翌看到赵子获的脸色,晓得自已扳回一局。赵子获心情不爽时,就是他心情大爽的时候。 端翌的冰山脸微融,跟在夜萤后面,往花容月貌走去。 夜萤的马车停在花容月貌,端翌是知道的。 两名风姿各异的高大美男一左一右,把夜萤护卫中间,一路上,引得不少路人纷纷回头。 这一幕真是太养眼了,可惜,那女子美则美矣,身边两名男子皆臭着脸,看上去给这幅养眼的画卷增添了不和谐之处。 三个人一路披着路人的眼光来到花容月貌店门前,就看到店门口停了一辆其它人的马车,然后一股异样的臭味传来。 素有洁僻的端翌闻到那股味道,不禁有欲呕之感。 端翌不禁皱着眉问道: “夜姑娘,你是得罪了什么人了?把这么臭的东西弄到你家店门摆着?” 第三百七十七章夸夸那里的美 “呃,味道是大了点,是仙客来宰杀鸭子剩下的鸭毛,不过不是得罪人了,是我让他们弄来的,准备带回家去,有用处。” 夜萤看着马车上那堆臭哄哄的麻袋,也想捂着鼻子了。她好怀念后世的生产流水线。 “哦,不是得罪人就好。这鸭毛有什么用?” 端翌一听不是有人来寻衅滋事,便放下一颗心来,随口问道。 夜萤眼珠子一转,看了看边上的赵子获,心想,既然是礼物、是惊喜,还是不要先说吧。 再说,如果端翌知道是给赵子获准备的,没准又会生气。 夜萤笑嘻嘻地道: “端大哥,这鸭毛大有妙用,只是我现在还不能说,待以后再告诉你吧!” 端翌知道夜萤鬼主意很多,便也没有再追问。但是看她愿意和自已正常地说话,端翌心里已经很满足了。 其实离开夜萤的那几个时辰里,端翌无时不刻在想着夜萤。 他万万没有想到,原来恋慕上一个女人,是这么抓心挠肺的事,尤其是这个女人在他离开的时候,还和其它男人在一起。 端翌想着夜萤和赵子获欢声笑语的样子,就恨不得把《女诫》变成一个套头的枷锁,套在夜萤脖子上。 但是,随后他又会想,如果真的有一个那样的枷锁套在夜萤脖子上,她还会笑得明媚如斯吗? “端大哥,赵大哥,上车。一入夜,就变冷了,还好车上有炭盆。” 夜萤呵着手,自已先上了马车。 端翌横了赵子获一眼,心里竟然滋生了几分欢喜,因为方才夜萤分明是先叫他的。 这是不是说明,在夜萤心里,他比赵子获更重要呢? 哈哈! 赵子获接了端翌的那一眼,却依旧回以一个得意洋洋的眼神,那意思是:今天陪了萤妹大半天的人可是我,有些人,哪凉快哪去了! 端翌被赵子获得意的神情无端插了一箭,冷哼一声,便爬上车,依旧抢先坐在了夜萤身边。 他的小女人,谁也不能碰。 赵子获似乎接受了早上的位置,上了车还挺老实的,因为他也看出来了,端翌还算是君子,早上一路上虽然马车有几次大的颠簸,但是端翌依然保持着身形的笔挺,没有借机和萤妹挤挤挨挨的。 宝瓶穿着厚厚的皮大衣,脖子上围着毛领围脖,倒也能抵御风寒,仗着天生神力,如今她已经是一个熟练的马车夫了。 在宝瓶的驱使下,马车不紧不慢地驶出了三清镇,后面雇的货运马车,车上装满了他们采买的年货,紧紧地跟在了他们前面这辆马车后面。 “柱子叔,这么晚了还去送货啊?去哪呢?” 有熟人问那雇来的马车伕。 “是啊,送到柳村去。” 马车伕大声回道。 “你真是赚钱不要命啊,柳村那段路不是挺偏的吗?你不怕啊?快过年了,路上怕不太平啊!” 路人好心提醒。 “这你就不知道啦,柳村的路啊,每天晚上都有官兵来回巡查数次,根本没有剪径小贼敢在那条路上做坏事,哈哈,多谢老兄关心!” 马车伕爽朗地笑道。 他们谈话的声音如此之大,当然都被前面这辆马车上的人听到了。 宝瓶知道了这个信息,更加放心了。 虽然她手上有袖箭,那也不是轻易能用的。当然,今天还有端大哥和赵大哥在,这二位武功都很好呐…… 夜萤听了,不由地喃喃自语道: “官兵们好辛苦,如果每条村道都这么巡查,岂不是一晚上不能休息了?哎,不知道官老爷们给不给加奖金!” 哎,好比后世的民警日夜巡院,真是为人民服务得让人感动啊! 端翌听到夜萤的感概不觉眉眼一抽,呃,自家小女人还真是容易感动啊! 好善良! 他真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就喜欢善良、体贴、温暖的女人! 这时候,靖王爷俨然已经忘了,自已是怎么一刀砍下一个人头不手软的…… 赵子获倒是颇有感受地道: “哎,说起当兵做差,冬日的大半夜起来巡防什么的最苦了,就算穿着棉衣,也是冻成狗。 听说北疆更苦,有一年极寒,守城门的军士都被冻死了,第二天换防时大家才发现。” 说到这里,赵子获也不禁打了个小寒战,身为北方人,他真的对极寒的天气也颇为畏惧。 “赵大哥,看来你也不喜欢寒冷的气候啊!” 夜萤若有所思地道。 “是不喜欢,咱们南方人嘛,怕是到北疆都得适应好长时间。还好我们军部有交待了许多注意事项,预计手、脸冻伤什么的。” 赵子获说起自已要去北疆驻防的事,就有说不完的话题似的。 夜萤听着赵子获的话,倒是想起来,其实除了之前她想做的那个东西外,还有许多是可以做给赵子获带去的,防冻的护肤油啊、护目镜啊,可惜啊,现在玻璃一片难求啊…… 这么一想,夜萤觉得时间也不多了,要做这些,可得抓紧了。 之所以这么对赵子获,夜萤一方面觉得是在还原主的情债,毕竟,人家原来真的是青梅竹马,而且记忆里,赵子获给了原主许多的憧憬和期待,她对生活的美好体验,怕是许多都和赵子获有关的。 另一方面,扣除赵子获和端翌之间的幼稚行为,他还是个保家卫国的军人。若是没有赵子获这样的军人,后方的百姓,也不能有如此祥和平安的生活。 为军人做一点事,也是必须的。 看到赵子获说话,夜萤眼里立即露出深思的神情,端翌心里又不舒服了。在他看来,赵子获说的这些,都是苦肉计,要引起夜萤同情的。 他干咳一声,道: “其实北疆也不是大家想像得那么艰苦,除了冬天比较难捱,北疆的春夏秋三季,还是十分怡人的,春天整个草原解冻了,野花烂漫,远远看去,就象一条绣花被子,美极了; 夏天的时候,河套里的鱼开始肥了,野兔啊、狐狸啊,在密草里穿梭,打猎什么的最过瘾了,一马背都是猎物; 秋天的时候,灌木丛里,野果开始成熟了,酸甜可口,白杨林变成一片金黄色……” 夜萤和赵子获目瞪口呆地看着端翌…… 第三百七十八章诗情画意 哎,夜萤还不知道一介武夫端翌,竟然能这么诗情画意呢? 看他把北疆说的,好似塞外江南了。 “端大哥,就你说的,北疆太美了吧?我都想去看看了。” 夜萤一脸神往。 端翌打住话头,呃,他是不是动了感情,说得太多了? 其实自从他和夜萤在一起,每一天说的话,都比过去一年说的要多。 他和下属在一起的时候,就是简洁明了的对话,下属禀报,他认真听,听完,做一个简单明了的指令…… 若不是夜萤这么说,他也没有发现,在他心目中,北疆竟然有这样的风情。 看来,不管是爱还是恨,北疆都以独特的魅力,深深刻进了他的骨髓里。 “想看的话,总是有机会的。塞外江南的美誉,也不是白得的。” 看到夜萤一脸兴奋和向往,端翌心里涌起一股豪情。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的小女人想在自已的领地里游弋,有什么不可以的? 但是若有那一天,届时他一定是以靖王爷的身份,陪她独步天下! “我听说,北疆的漠地也是美绝,不过,大漠之中,就不是端兄弟说的那般风光了,沙漠随时可以吞噬成千上百人的性命而不眨眼。” 见端翌说起北疆的美景,赵子获便说起听来的北疆的可怕之处来。 端翌正想就着这个话题也深入和赵子获“较量”一番,毕竟,不管怎么样,对还没去过北疆的赵子获来说,他对北疆都有绝对的发言权。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沙漠的风景也别有风情。” 没想到,端翌还没说话,夜萤已经先说了 端翌不由一楞,看夜萤说话的神情,似乎她好象真的到过沙漠似的,提到沙漠,脸上一脸回忆。 别说,夜萤还真去过。 当然,是跟旅游团去的。 虽然当时在年轻人中自由行盛行,但是夜萤还是喜欢跟团,交足了免购物的团费,虽然价钱高了一些,但是好处是省心省力,带着行李,清空大脑就可以享受不一样的美景了。 然后,夜萤自然是到了鸣沙山、月牙泉,还去了敦煌的莫高窟…… 因此,说起沙漠来,夜萤自是十分亲切。 “萤妹,说得你好象去过似的,你是没在沙漠里遇到过干尸,就是人死了,在沙漠中脱水变成的尸体,否则,准把你吓得不会吟诗了。” 这种时候,赵子获则显得更象一个粗心的军士,毫无情调地打破了夜萤的美好回忆。 端翌也看出来了,看到愚蠢的赵子获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心里笑得不知道多么愉快。 当然,让夜萤大跌眼镜的,不光是端翌在马车上对北疆诗情画意的描述,而是他的书法。 回到柳村时,虽然天色已晚,但是夜萤家的新宅,却是一派喜气洋洋,田喜娘已经着手在白天就开始布置新宅了。 旧宅的旧家俱自然与气派堂皇的新宅不相匹配,田喜娘因此只是做出擦擦洗洗还有新家俱的布置摆放工作。 但是其实,新家俱也都是按房间量好订制的,工匠们自会把新家俱摆在相应的位置上,田喜娘也只是站在边上吆喝赚欢喜罢了。 还有一些花花草草,需要种植摆放的,这些粗活就交给夜斯文了。 别看这家伙平时挺懒的,说到劳作的事就赶紧甩撇开,但是一听说要布置新宅,他却十分热情主动。 毕竟,院子布置漂亮了,美美的,那可是他和小霞今后一辈子的居所。 所以,夜斯文热情高涨,还动手把一株最漂亮的三角梅种在了自已的院子里。 不过,最难办的事就是贴春联了,田喜娘本想叫村里的赵童生写,谁知道赵童生偏偏节前病倒了,现在还躺在床上,全身虚弱无力,根本执不了笔。 田喜娘便盼着夜萤去镇上能捎回春联,所以估摸着夜萤快回来,就站在村口的榕树下等了。 等了大半个时辰,倒是把夜萤等回来了,可是夜萤什么都买得差不多了,偏偏忘了买春联。 “哎,没春联,怎么算过年呢?” 田喜娘一脸郁闷。 这回过年要搬新宅,对她来说是生命中仅次于当年她嫁人的第二件大喜事,所以她特别重视,一板一眼,事无巨细,想到的都力求做到。 没想到,偏偏是最重要的春联没安排好。 大过年的,新宅里的春联,可是一户人家的门面啊,没有了这门面,就连搬新宅的喜悦也削减了不少呐! 看到田喜娘郁闷的模样,夜萤也傻了眼。 她是会写字,可是写春联那么大的字,还要接受全村人的品评,她还真有点没自信。 不过,看着娘亲那郁郁寡欢的模样,夜萤一咬牙,道: “娘,我来写吧,试试看!” 田喜娘一脸怀疑。 她晓得自家的女儿现在会写字了,至于具体缘由,据夜斯文说,是夜萤平时背着她偷偷练的,她糊里糊涂地也就相信了,但是没有名师指导,女儿的字要贴在门楣上,这可以吗? “田大娘,你若是不嫌弃,端翌我倒是可以自荐。” 这时,一直在边上沉吟不语的端翌,主动毛遂自荐。 “端兄弟?那敢情好啊,一看你就是会写字的样子!” 田喜娘脸上立即生动起来,她不相信女儿,但是却相信别人,何况端翌还是自荐,一般要自荐,也得有两把刷子吧? 夜萤哭笑不得,虽然她的书法不算上佳,但是青少年宫里也可以拿奖的好不? 娘亲还没见着就嫌弃上了,但是端翌可是一镖师啊,他能写什么好字? 但是见端翌一脸自信,夜萤也不好说什么打击人的话,便硬着头皮道: “娘,那你笔墨纸砚都准备了吧?” “早就准备好了,原本以为赵童生能来写呢,谁知道他病了,唉!” 田喜娘说话间,赶紧热情地引端翌往新宅里走去。 赵子获虽然识字,但只是粗通文墨,平时看的也是兵法书居多,所以一说到写字他就认怂了。 不过他不服气啊,他就不信端翌的字能写得多好,所以赵子获便跟着去看热闹了。大家记得投票哟……多谢了。 第三百七十九章气场不合 写春联的地方席设夜萤“归燕堂”新宅大厅中。 田喜娘今年过的是一个大喜年,大吉年:儿子找了个好人家的姑娘,女儿也走亲了,虽然女婿差强人意,但好歹算是个老实人,自家起了过去不可能想象到的大宅子…… 过去田喜娘家贴春联也就那么意思一下,但今年不一样了,田喜娘特意买了许多大红纸,精心裁剪了,就等着赵童生泼墨挥毫,只见大厅四角都点上儿臂粗的蜡烛,照得厅堂里亮如白昼。 大厅正中,是一间黄花梨木的八仙桌,桌上整齐摆放着文房四宝,墨甚至都磨好了,就差一个写春联的人了。 端翌看着这宅子,晓得全是按夜萤的心意收拾出来了,不禁心内暗自微微点了点头,这宅子的风格,就连他这个王爷也没话说。 清雅、舒适! 迈入大门,看向明亮的厅堂,端翌原本略带暗沉的眼眸就此一亮:整个山村的年味,仿佛都被那几张铺在八仙桌上的大红春联给带了出来。 “哟,夜姐姐,一看到这喜庆的春联啊,就感觉要过年了。方才哪怕是在街上采买,都还没有这么强烈的感觉呢!” 宝瓶也是格外兴奋,她和弟弟在外流浪近一年,离开自已生活的村子两年多,这是第一定安定下来以后,过上富足踏实的新年! 夜萤也有同样的感觉。 后世的人们,每年农历新年,都要象候鸟一样迁徙,由北到南,或者由南到北,这是一个涉及十亿多人的大挪移,BBC在大型记录片《中国春节》称其为“地球上最大规模的人口我迁徙”,作为资深老记,夜萤自然也拜看过这部记录片。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 年,中华民族延续4000多年、世界上庆祝最多、历史最悠久的节日! 过年,意味着亲人团聚,意味着回家! 夜萤虽然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但是她突然觉得,这个年,对她意义重大,过了这个年,她就回家了。回这个家,真正变成这个家的一份子。 此时,眼见端翌迈着一贯的龙行虎步进入厅堂,徐徐走到八仙桌边上,郑重地拿笔蘸墨,夜萤忽然有一种庄重至极的感觉,心头象被一面小鼓敲响。 或许,这就是过年的魅力! 这就是过年的仪式感! 写春联、贴春联、买年货、祭拜先祖、吃年夜饭…… 夜萤的出神恍惚间,忽然被一阵惊叹打断。 她定晴一看,这惊叹声是发给端翌的。 “哟,端兄弟,真没想到你的字这么好看,这叫什么字体来着,雄浑有力,那个赵童生写得还好。赵童生还是咱们柳村最有学问的人呢!” 发出惊叹声的是田喜娘。 夜萤不禁想笑了。 在娘亲眼里,赵童生就是不得了的读书人,一个人能教四、五个学童,柳村里人的学问没有一个能超过他的,如果田喜娘夸谁比赵童生厉害,那绝对是顶顶厉害的了,那学识,就象螃蟹一样,可以在柳村里横着走了。 夜萤凑近一看,不得不说,难怪田喜娘夸端翌,这字,以她这个有练过书法的人眼里看来,的确是写得非常好,简直是大师级的字体,不光有田喜娘说的雄浑,哎,难得田喜娘竟然憋出这样表扬的词汇来,用夜萤自已的话来说,那叫:力透纸背,铁画银勾。 端翌的字里,掩藏着故事。 夜萤特别喜欢他这一手挥洒自如、看似不羁,却别有大师风范,让夜萤暗暗惊叹。 原来,自已身边的人都是潜龙卧虎,没有一个是简单的啊! “和顺一门有百福,平安二字值千金,横批:万象更新!田大娘,你看这对联如何?” 端翌写完一幅,便停下来问田喜娘。 “好,我听着这话吉利。没想到端兄弟的字写得这么好,看来,今年我们家的春联倍有面子。” 田喜娘乐得合不拢嘴了。 夜萤犹豫了一下,道: “端大哥,给我写‘归燕堂’三字,这是我们宅子的名字。” 端翌楞了一下,没想到夜萤让他提写的是宅子的名字,这按道理,不得由德高厚重或者书法大家来写才对吗? 当然,端翌反映过来后,发现自已才是这里唯一有资格提写宅名的人。 嗯哼,当他靖王爷的字是那么好求的吗? 端翌内心小小地傲骄了下,一抬头,看到夜萤赞许的眼神,心立即就软了,化了……让自家小女人失望这样的事,他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的。 “嗯!” 端翌矜持地点点头,算是应允了。 夜萤的眼神一下子就亮了。 太好了,自家的宅子,可以打上名字了。 她还一直烦恼这小村子里让谁来写宅子名字的事情呢,虽然赵童生的字还凑合,但水平似乎也只比她高了一点点,自家的新宅子哟,不是什么字都可以往上刻的。 看到端翌的字,夜萤就无端地喜欢上了。 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整天挥枪弄棒的家伙,竟然能写出这一笔力透纸背的好字。 夜萤哪里知道,除了舞枪弄棒,按照皇子的严格养成程序,端翌从五六岁起,每天要习练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 而且,由于童年时他还被困在北疆,因此,他那一手字,可是由端祉老皇帝一笔一画亲手教的,亲手每日批改过。 他每天写的字要不过关,手都会被整天无所事事的老皇帝打肿…… 他的字能不好吗? 想到是要刻在宅子门楣正中的字,端翌便认真揣摩了好一会儿,才定定神,一鼓作气,写下了龙飞凤舞的“归燕堂”三字。 写罢,端翌微抬了下下巴,也不说话,夜萤自是明白他的意思:拿去吧! 嗯哼,书法家果然都是那么傲骄! 夜萤拿到好字,也不以为忤,喜孜孜地拿了那幅字,放在边上小桌子上晾干,当然,也不影她顺便欣赏。 但凡练过书法的人,看到好字时,都有描字的嗜好,夜萤也不例外,她边欣赏着端翌的字,边对着字体勾勾画画,似要把每一笔都吃透似的。 端翌偷偷瞥了一眼,看到夜萤这幅样子,不由地嘴角略略片上一勾,不说话,低头继续写字…… 大厅里,一派和谐暖融。 赵子获急了,他突然觉得,自已虽然也站在大厅里,但是却怎么突然变成外人似的?嗨,大年初二了,大家欢喜拜年,咱们的主角们也要过年啦!江陌南依然在这里,和你在一起…… 第三百八十章本王的第一封情书 “端兄弟,我看你这字也不咋滴嘛,咳咳,你看,这个圆字,墨水都糊成一团了,若不是我识字厉害,真看不出这是个圆字!” 赵子获为了表现自已是个有文化的四有好青年,同时也是为了打破这种气场不相融的古怪感觉,便干咳了一声,对端翌的字开始指指点点。 端翌抬头看了赵子获一眼,见他面红耳赤的,不经意间,他又扫了夜萤一眼,见夜萤顿了下,没有说什么,端翌便低下头,看着自已写的团圆的“圆”字,低低应了声:“嗯!” 夜萤没想到,端翌竟然没有开口嘲笑赵子获,心内不由微微触动了一下。 看来,端大哥还是挺善良的。 她知道赵子获说这些话,倒也不是嫌弃端翌的意思,只是想强行融入这个氛围里。 可是,有的事情真的是,不是同一个层次上的人,是无法相融的。 这种层次无关阶层,事关教养、学识、阅历,凡此种种…… 赵子获显然现在还未达到这样的层次,所以他会觉得现场的氛围怪怪的。 于是他强行融入的方式,就是打破这样的氛围。 可是,端翌轻描淡写、又善解人意的一声“嗯”,让赵子获的计划显然没有成功。 赵子获一时也无话可说,本来他就对书法不在行,方才的嫌弃已经是鸡蛋里挑骨头了,让他更多的嫌弃,他也没有话说了。 所以,赵子获只好双手抱拳,保持着独立而倔强的姿势,站在端翌身边,企图用自已的方式给端翌一些压迫。 “端兄弟,辛苦了吧?来,快喝杯茶。一回来就让你写字,对了,你们还没吃饭吧?我都忘了,一会写完了,咱们去大娘家吃我新炸的菜头粿,是用隔壁王家送的萝卜丝做的,可香啦!” 田喜娘看着一张张春联从端翌手下成形,喜不自胜,就差没给端翌打扇子了,当然,冬天用不着打扇子…… “夜姑娘,你的院子里,要贴什么样的联?” 端翌忽然停下手中的笔,换上一张新的红纸时,问夜萤。 他的声音小心温柔,眼神里带着让人陶醉的暖意,就象一眼温泉,如果泡在里面,一定很舒服,夜萤差点迷失在他的眼神里。 “这个,你随心所欲吧,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夜萤顿了下,一想到自已住的小院落里也会贴上端翌写的春联,心里就无端增添了几分欢喜。 “嗯,那我写啦?” 端翌略一思忖,这才是考验他功底的时候呢!夜萤忽然觉得自已横生了一丝恶趣味。 看端翌笔下,就知道他对自已的评价和用心如何了吧? 因此,看到端翌沉思之后,竟然很快一笔挥就,夜萤便迫不及待地凑近前看。 上联:娜娜袅袅明眸皓齿 下联:绰绰约约绣口锦心 横批:仙女下凡 啊?竟然是这样? 这不是直白地夸她聪明又漂亮吗? 夜萤的脸“唰”地红了。 端翌看到夜萤脸红,那熟悉的含羞带娇的神情,端翌不由地嘴角又往上一勾,一丝笑意在眼底斥开,如蜻蜓的翅膀撩动了水波,水波纹漾开,直达眼底,心里有一丝丝甜意沁出。 咳,这可是有生以来本王写的第一封情书呐! “娜……明……心,呃,仙女下凡?哟,端兄弟,你这是夸我们萤妹吗?” 赵子获识文断字有点困难,因此念起这幅对联来,也就断断续续的,但是仙女下凡这四字,却是简单明了,他当然认识,脱口而出之余,不由地带着一嘴的酸味。 “是,夜姑娘当然当得起这‘仙女下凡’。” 端翌意味深长的眼眸,在夜萤的脸上胸前打了个转,微不被察地吞了下口水。 自家的小女人越来越熟了,那枚朱果,就等着他来摘取。嗯,今晚上他不回山居了,该去好好品尝一下那株朱果的味道。 要冷静,要冷静,绝不能粗暴无礼,还伤害了她的身体。 想到上一回给夜萤带来的暴力伤害,端翌的心揪了一下。不知道今晚过去,夜萤会怎么对他? 可是他又挡不住她的诱惑…… 端翌发誓,今晚他对她,一定百倍、千倍地温柔以对。 夜萤被两个男人当面如此这般议论,自然挂不住脸,喝了声: “不得无礼!” 赵子获这才猛地惊觉,自已这般已经若得夜萤羞恼了。 他讪讪地道: “呵呵,我是觉得端兄弟写得太妙了!忍不住夸他!” 夜萤犯了愁,这样的字,好贴在自家院中吗? 可是又一想,便释然了,自家的院子在第三进,属于内宅了,没有经过主人的允许,一般人是不能进去的,怕什么,贴,大大方方地贴! 过了这道心理上的坎,夜萤乐呵呵地把这幅对联也拿到边上晾干,对端翌道: “这下可好,本来今天赏菊会上,要让那些姑娘们秀一下才情,本想着看谁的字好,可以一用,没想到,吟诗会变成了化妆会,最后也不知道哪个姑娘才情更好一些。 还好,今天晚上端大哥露了一手。这下,我家春联的事情有着落了。” “是啊,还得多谢端兄弟,这幅对联写完也足够了,咱们去吃炸菜头粿吧!” 田喜娘热情地招呼。 端翌在书写一途上,却是十分平心静心,一阵旖旎荡漾之后,他静下心来,一口气又写了三幅对联,把整个夜家新宅的对联全包了。 见端翌放下笔,宝瓶赶紧打来温水,让端翌洗了被些许墨汁沾染的手,然后一行人才往旧宅走去。 “明天就要全部搬进新宅了,其实住久了都有感情。这宅子虽然破,却是你爹在的时候建的,当时这些土坯,都是你爹自已打坯、脱坯,我挑土担水,两个人胼手胝足,好不容易才建起来的。” 田喜娘回到旧宅,想着搬到新宅虽然欢喜,却也有一些不舍和伤感。 “娘,又不是离开多远多久,这旧宅咱们也不浪费,以后还可以做发豆芽的基地嘛,只要有人常来常往,精心维护,房子就会好好的。” 夜萤劝解田喜娘道。 “也是,为娘想太多了。” 田喜娘抹了把眼泪,不好意思地破涕为笑,赶紧去热菜了。 第三百八十一章洗白白 菜头粿用油一炸,萝卜丝的特殊干香愈盛,炸得金黄的菜头粿带着鲜香,让端翌情不自禁吃了两块。 这要是放在过去,他是绝对不吃这种油炸的油腻之处。 但是奇就奇在,菜头粿虽然是油炸的,却不会让人觉得油腻,或许这就是它倍受大家欢迎的缘故吧! 赵子获虽然家在柳村,但是一样厚着脸皮来蹭吃的,见端翌吃得停不下来的样子,他不禁暗自发笑,有时候,城里人也挺奇怪的,乡下人随便弄的东西,他们却视之为美味佳肴。 不过,既然是在田大娘面前,又是她亲自炸的菜头粿,赵子获还是聪明地选择了闭上嘴巴…… 在田大娘的“主持”下,一顿迟到的晚饭总算平安吃完。 夜萤见端、赵两位“小朋友”没有在饭桌上再斗起来,总算松了口气。 哎,幼儿园的老师不好做啊,夜萤现在才体会到。 吃完饭,赵子获也没有理由再留在夜家了,再说他也出来一整天了,总不能家里的事一概不理吧? 看着端翌没有离开的意思,赵子获不甘地先告辞了。 马车还没有卸,宝瓶便赶着马车将赵子获买的东西送到了他家。 端翌看到赵子获一脸不情愿地走了,临走还狠狠剜了他一眼,端翌不由地心里暗自得意。 待赵子获离开,端翌这才慢悠悠地起身告辞。 田喜娘赶紧道谢道: “端兄弟,今天真是辛苦你了,给我家写了那么多春联,晚饭也没啥好招待的。你过年回家不?” “不回家,我无父无母,过年就在这里过了。” 端翌微微一笑,脸上倒也没有悲凉之色。 往年过年,他即便在王爷府里,那么多下人围绕,也一样觉得满室凄清,心里空落落的,浑身不得劲。 但是今年,一想到能在这里过年,能和夜萤在一起,端翌便觉得心里暖暖的。 “哟,你不回家过吗?要不,大年三十晚上,来我家吃年夜饭吧?” 田喜娘热情地道。 “啊?这要啊,太好了,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端翌大喜,万万没有想到,田喜娘竟然会请他一起吃年夜饭。 这样的话,今年大年三十,他就能和夜萤一起过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端翌脸上,一抹喜色飞上眉梢。 “对了,傅大夫也在这里过年吗?如果他没有回家过年,就请他也一起来吧!” 田喜娘是实在的乡下人,一年到头了,就要盘点一下这一年有多少人帮助过她,给了她什么样的恩情,她好一一回报。 正好端翌在她眼前,她立即觉得,一等一的恩人,自然是端翌和傅大夫了,若是没有他们俩,现在夜萤都不知道落到谁手上了,再说,傅大夫还给她看过病…… 所以田喜娘立即提出了邀请。 “对,傅大夫也在这过年。我会和他说一下,他肯定也很乐意。” 端翌回道。 “那就好,大年三十,我就准备一大桌子好吃的,让你们管够!” “娘,你准备的就算了吧,我看,也就一个红烧猪脚能吃的,其它的菜,还是让妹妹下厨吧!否则,你敢请端大哥来吃饭?” 从新宅里刚回来的夜斯文,一听田喜娘要亲自准备,不由得吓了一跳,赶紧劝阻。他娘做的菜那能吃吗?和猪食一样! “你这臭小子,就会拆你娘的台。”田喜娘其实也知道自已手艺不咋的,发过威后,嘿嘿笑了一下道,“我给你妹打下手呢,菜当然是她炒。” 呃,这下大伙都放心了。 端翌美滋滋地告辞了。 实则前脚出了夜家的院后,他后脚就去吴凤奎的宅子了,在那里香汤沐浴,准备晚上去见夜萤。 田喜娘收拾完厨房,走出屋外,一脚就踢到放在厨房外面一堆黑乎乎的袋子上,她惊叫了一声,但是马上察觉出来,那堆东西并不硬,没有把脚踢伤。 “哎哟,谁把这么臭的东西放到院子里了?快过年了。” 田喜娘的声音把正在洗碗的夜萤引出来了,她看到田喜娘生气的样子不由笑道: “娘,是我从镇上带回来的,仙客来的鸭毛。” “唔,萤儿,臭死了,你拿回这些鸭毛做啥?” 田喜娘百思不得其解。 “你就先忍忍吧,我明天处理了就好。” 夜萤道。 对一向极有主意的女儿,田喜娘已经不敢有反对的声音了,见夜萤真的有用处,她也不是娇贵的城里富贵闲人,闻不得一点臭味,便无奈地点点头道: “好,你尽快处理吧!” 夜萤叹了口气,这大过年的,事情可真多,都集到一起了。 对了,化妆箱的事,还得赶紧给夜里正说说,让他催催村民,首批货一定要做好,否则,会影响下一批货。 这么一想,夜萤便叫上宝瓶,一起去找夜里正。 一听夜萤已经谈好了一千只箱子的大单,夜里正激动不已,道: “我会催着村里人的,让他们过年也别忘了正事。” “哎,老叔公,我这样会不会太赶大家了,毕竟大过年的?” 夜萤一想也挺内疚的。 “什么话啊,年一样过,事一样做,赚钱才是根本。你这是做了桩大好事啊,要不然,咱们柳村的人,都是土里刨食,一年到头,攒不下一两银子,家里要有个用钱的地方,都周转不开,你看,村里的光棍就有几户了?” 夜里正这么一说,夜萤心里就有底了,她道: “那等十天后交第一批货,我会亲自押送给柳老板的,到时候这些货可得做精做细了。” “放心吧,赵家的手艺是祖传的,没有问题,由他们来把最后一道工序,一定会做得严丝合缝,不让人挑出一点刺来。” 夜里正信心满满地道。 见这桩事了,夜萤辞别夜里正,便和宝瓶回家了。 “夜姐姐,那些面霜的事,咱们是不是要连夜赶制一些啊?否则,明天花容月貌的店里,肯定被挤破了。” 宝瓶一想到那些哭着喊着送钱的千金们也很头痛。 “嗯,那就加班弄一些供应吧,否则,花容月貌真的会被那些欲求不满的人挤得做不了生意了。” 夜萤叹了口气。 端翌并不知道夜萤还要加班干活的打算,正泡在浴桶里美美地将自已洗白白了…… 第三百八十二章口嫌体正直 看着院子里的鸭毛,夜萤也是一脸愁容,事情太多,人太少,光凭她一个人,就算加上宝瓶帮忙,也忙不过来呀? “宝瓶,过了节,再买几个伶俐能干的,咱们也省点事,总不能什么都自已亲自做吧?” 夜萤对宝瓶道。 宝瓶是原住民,这个时代的人,对买人什么的,一点障碍也没有,自是点头答应道: “那当然好,我回头叫三清镇上的牙人挑一些带来,夜姐姐你看要什么条件的?不能光是伶俐啊?” “也是,除了伶俐,还要老实,你说咱们这配方若是交给她们吧,总得让咱们放心。” 夜萤道。 “好,老不老实,观察一段时间就知道了,不过夜姐姐,真要把配方交到别人手上?我无论如何也觉得不妥。” 宝瓶否定道。 夜萤默默地点了点头,这些配方是她反复研究、试验、失败了好几次才制成的,由于用的是纯天然材质的原料,夜萤意外发现,它们比后世那些有的大牌化妆品效果还好。 若是随便交到外人手里,很容易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夜萤开始考虑怎么让手下的人既能制造化妆品、又无法窃取配方的事情来。 不过,想归想,今晚的事情还是要先处理好。 等夜萤捣估好清洁面霜时,屋外的白霜已经打了下来,在枯黄的竹叶上,笼上了一层薄薄的冰霜,看起来让人凉意倍加。 “夜姐姐,这些鸭毛明天再处理吧?我实在太困了。” 宝瓶伸了个懒腰。 夜萤自已也困得不行,她道: “好,先去休息吧,我也困死了,累了一天了。” 虽然困乏,但是每天的洗浴是不可避免的。不过,已经夜了,夜萤没有泡澡,而是简单冲了个热水浴。 厨房里一直是很暖和的,升着让绿豆发芽的炭盆,夜萤索性就在厨房门后冲洗了一番。 洗浴完的清爽,把一天的疲惫都冲走了。 夜萤擦干身子,把湿辘辘的头发披散开来,厨房里柴火的热力,很快就将头发蒸干了。 想着搬到新宅后,就能享受地龙和专属浴室,夜萤便心情大好。 后世一直都在争执,南方到底要不要供暖的问题,在这里被她干脆利落地解决了。 南方冬天一样下霜,雨夹着寒风,一点也不比北方好过,凭什么不让供暖呢? 因此,夜萤在新宅里设计了地龙,只要炭火烧起来,就能解决供暖的问题。 她才不在乎一个冬天要花多少银两呢。 话说,作为穿越人士,这么光怪陆离的事情都经历了,银两什么的,真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唯一的功用就是它能让自已过得尽可能的舒服。 夜萤早就发现,人生的舒服和幸福感是紧密相联的。 那些说幸福虚无飘缈的人都大错特错。 她肯定以及确定地认为,幸福感是建立舒服感之上的,而舒适感,很多时候都是可以用银两来解决的。 比如,柳村里的新宅、新宅里的地龙和浴室…… 经历了两世为人,夜萤已经不愿意亏待自已了。 带着洗浴后的舒服和些微的睡意,夜萤穿着舒服的软棉睡衣,往自已的厢房走去。 让她意外的是,厢房里十分温暖,看来宝瓶这迷糊丫头在自已洗浴时竟没忘了升炭火。 厢房里没有点灯,只有炭盆里红红的火光让屋内的情形照得高低起伏,明暗重重,好象有无数的曲线分明的坵峦被搬到了室内。 夜萤已经被屋内的暖意熏得迷糊了,她揉了下眼睛,也没有觉得卧榻上有什么不同,便掀开被子,正要躺下…… 不对,被子里有人! 夜萤吓了一跳,立即脑子一个激灵,精神了。 一双有力地大手揽住了她的纤腰,夜萤毫无体力优势地被拉进了被窝。 一闻到那个人身上熟悉的气味,夜萤便知道是吴大牛了。 她怎么也想象不到,吴大牛竟然会在被窝里“伏击”她。 看来,吴大牛一定在被窝里等久了吧?或许还美美地睡了一觉,养精蓄锐,屋里的炭盆也是他升的吧? 夜萤觉得,自已就象一头猎物,懵懂无知地撞进了吴大牛的圈套里,他早就在被窝里结网以待了,她却什么也不知道,披星戴月地劳作完,然后就等着被他吃干抹净了。 吴大牛不容她分说,一个翻身便把她压住了。 夜萤现在的情形有点尴尬,她正面朝上,两手被吴大牛的两只大手向上按压着,下半身却也动弹不了,被他紧紧贴着,还有一些特别的物体,咯得她难受…… “放开我!” 夜萤生气了。 吴大牛并不说话,只是用行动来表达。 和上次的粗暴不同,这一次,他极其温柔,唇舌所到之处,都象一道道热浪,灼烫着夜萤的肌肤。 脑子里是想反抗的,但是身体却是忠实的。 夜萤没来前,正好让舒服躺在床上的端翌有时间想了大半天,最终还是决定,在炭盆里用傅太医给他的,一些能让女人软化情绪、提升兴致的药物。 夜萤进来前,他已经听到她在厨房里“哗啦哗啦”的洗浴声了,所以便把那些药粉扔进了炭盆里。 夜萤进来时,那些药粉被烧化了,空气中的浓度正好十分相宜,夜萤不知不觉间,双腿就有些发软,脸上也慢慢带着些诱人的酌红。 这时候,他的唇舌之功尽显,让夜萤慢慢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口嫌体正直…… 夜萤脑子里忽然掠过这句话。 可是真的由不得她啊,身上的热潮一阵一阵的,只有身上那个男人会带来一阵阵清凉。 端翌大手,从她胸前掠过,欢喜地将那对他窥觑了一天的朱果握入手中,反复揉捏。 不这样揉会死啊? 夜萤想骂,却被他揉得十分舒服,有几声象猫一样的叫唤,从她唇舌间泄漏出来,这声音,象羽毛一样,挠在端翌的心尖上,痒痒的,他俯下身,用自已的嘴堵住了她的,然后,在她嘴里追逐那条灵蛇一般的小舌,一旦咬到,就不肯放开,反复地啜吸着,如有甘泉一般……本书《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进入大神限免投票期,如果投票进入前八名,包月用户就有七天免费看,只要把《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后面的红心点亮就可以了!不是包月会员也可以投票,(投票地址:书旗APP也就是手机书旗里点【我的】界面中【包月会员】选项页面,往下拉一点点就有【本期大神限免投票】,如果还没看到,就点更多,江陌南的书就在里面哦!拜托大家了!投票刚刚开始,咱们暂居第一!加油啦大家!) 第三百八十三章感觉身体被掏空 夜萤想要扭开头,忽然想起那天在厨房里看到的,吴大牛的牙似乎并不邋遢,还挺白的…… 在他的几经撩拔之下,夜萤已经化成了一滩水,此时再也无力反抗了。 端翌缓缓解开她的衣襟,似乎怕她受惊一般,只是先解开了一条缝,露出了她雪白的肌肤,然后俯首,用他还微带些须根的下巴轻轻磨蹭着…… 夜萤只觉得胸前一阵阵麻痒,有些地方水流得愈加泛滥了。 端翌感觉身下小女人身躯已经愈发滚烫,在不安地扭动着,他却偏偏故意不那么快满足她,这时候,夜萤已经失去了拒绝他的能力,端翌美滋滋地把夜萤胸前的衣服向两边推开,如他所愿,一对虽然不丰硕,但是却结实有弹性的白兔跳了出来。 端翌欣喜地把玩不已,然后,一张嘴,便把其中一只,全根吞入口中…… 夜萤身体此时变得极其敏感,哪里禁受得起这一下,顿时觉得自已已经飘到了九天云外。 这粗莽的汉子,怎么会有这诸般花样和技巧? 夜萤正在难受煎熬的时候,便觉得有一物徐徐进入,接着,身体便是一阵充实…… 好象只是一会儿,鸡便叫了! 夜萤软软地瘫在床上,只听耳边一阵“哗啦啦”的水声,然后一条温暖的布巾将她全身上下擦拭了一遍,有人在给她穿上睡袍,她困得要命,一闭眼就睡着了。 这一觉,一直睡到了晌午时分。 夜萤起床时,没有听到窗外宝瓶、宝器熟悉的练拳声,她便知道肯定睡过头了。 “该死的吴大牛!” 夜萤想起昨晚上欲罢不能的画面,不由得涨红了脸。 似乎自已到了后来,还主动了许多…… 夜萤这边咒骂,却不知道,在吴凤奎的宅子里,端翌亦是倒头呼呼大睡,昨晚上,夜萤到了最后,一直紧紧地夹着他,不让他出来,向他索取了一次又一次…… 即便如他这般勇武,也有被掏空的时候。 端翌毫不脸红地觉得,如果给自已那方面打方,应该打一百分吧?看着最后夜萤昏睡过去的面容,他这几天的纠结难受都得到了补偿。 不管夜萤怎么嫌弃“端翌”这个人,怎么对他冷淡不理,但“吴大牛”还是她的夫君,还可以名正言顺和她做这些愉快的事。 端翌忽然觉得,不告诉夜萤真相也挺好的。 万一告诉夜萤真相,她即已经讨厌端翌,想要冷淡端翌了,那样岂不是弄巧成拙? 说不定,夜萤拒绝了端翌,顺便还无情地把门对“吴大牛”关上。 再说,京城里的一切局面,还是扑溯迷离,诡袤不定。 为了夜萤的安全,还是维持现在的局面吧! 端翌睁开眼睛,当阳光照入他的瞳孔时,他才发现,平生第一次,他竟然起迟了。 呃,没有去教宝瓶和宝器练武,端翌不晓得这姐弟俩会不会哇哇叫,不过,他勉力要起身时,觉得头好重,不对,还有些疼…… 百毒不侵的靖王爷,竟然感冒了? 谁让他昨晚太会“玩”了,男人被掏空时,有时候就容易被外邪入侵! 傅太医给端翌诊完病,语重心长地道:“年轻人,悠着点,日子还长着呢!” “闭嘴!” 端翌怒目以视。 傅太医:“……” 傅太医告诉夜萤这个消息时,宝瓶和宝器都说若不是时间太紧,今天就要去看望端翌。 真是的,难得端大哥会生病,他体健如牛,平时想表达一下类似对师尊一般的感恩之心都没有机会,现在他生病了,岂不是机会来了? 不过,还没等他们暗挫挫的心事实现,傅大夫断然拒绝道: “端爷现在很不舒服,还发烧了,你们还是小心为宜,不要现在接近他,免得到时候过年发烧,年夜饭都没得吃。” 一想吃田大娘说年夜饭要做好多好吃的东西,宝器立即很没志气地想:那还是下次吧,等端大哥下次生病的时候再去探望他…… 端翌躺在床上,打了一个激烈的喷嚏,呃,谁诅咒他了? 夜萤脸上却是淡淡的,道: “应该是昨天晚上受了风寒吧?傅大夫医术妙手回春,大家倒不用担心,一年感冒一两次,都是好事。相信端大哥很快就会没事,年夜饭他一定会和我们一起吃的。” 傅太医皱了下眉头,觉得夜萤的表现不太对劲啊? 呃,不应该是一听端大帅哥生病,就一脸紧张、泫然欲滴,哭着喊着要去看他吗? 似乎,端翌在夜萤心目中的地位下降不少? “萤妹,我来喝药啦!” 就在这时,一身英武的赵子获出现了。 傅太医一看赵子获,突然脑海中掠过一道机智的白光: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看来,赵子获已经成为王爷的心头大患了!这二位,果然是青梅竹马,夜萤看来对他毫无抵抗之力。 难怪靖王爷这几天回山居都甩脸色呢! 他原本还觉得,靖王爷摆在那,赵子获怎么可能有机会呢?原来…… 傅太医顿时觉得,自已药中的泻药是不是放得太少了? “赵大哥,你的药已经吃完了。那天傅大夫只给你开了三天的药,说吃完就没事了。” “哦,我都忘了。啊啾!” 赵子获说着,打了一个喷嚏。 夜萤吓了一跳,问道: “怎么一个赶一个的,都象是要感冒的样子?” “嘿嘿,我昨天晚上,起了好几次,在你们家附近走走看看,生怕那个人又来,估计是没穿厚实的缘故吧,所以有点着凉了。” 赵子获拖着鼻音道。 夜萤听了,心里一阵发虚。 呃,昨夜吗?昨天晚上她可是…… 不知道那些羞死人的声音有没有被赵子获听到。 因此夜萤的脸“唰”一下子就红了。 看在傅太医的眼里,却变成了夜萤收获了满满的感动,因此脸都激动得红了…… 呃,赵子获,可真是王爷的心头大患啊! 傅太医眼底一闪,一抹杀机掠过。 为了铲平靖王爷的情路,傅太医也不忌使用一些手段…… “天杀的,哪个没长眼睛的,竟然把我篱笆给弄破了,菜都被鸡吃光了!” 就在这时,不远处爆出一声爆发力十足的叫声……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三百八十四章大写的敬业福 端翌并不知道傅太医替他去夜萤那里“卖萌”了,他喝了傅太医开的药,出了一身的汗,感觉舒服多了,于是擦洗一番,便起身往夜萤家走去。 万万没有想到,快要到夜萤家门前时,便被一声比杀猪还惨烈的“天杀的,哪个没长眼睛的,竟然把我篱笆给弄破了,菜都被鸡吃光了”的叫声,骇得跳了起来。 原来是附近的农妇,只见她蹲在一丛篱笆前,边看边大呼小叫,最让她心疼的是篱笆破了之后,那些放养的鸡鸭全从这里跑进菜园,把她园子给糟蹋了。 冬天不象夏天那样要天天浇菜,三几天浇一次就行了,所以她也一时不察,及到今天要来浇菜时才发现,一园子的菜,因为那个破篱笆全被鸡鸭糟蹋得差不多了。 端翌头还有点重重的,被那农妇一叫,犹如魔音贯耳,顿时觉得头痛难忍,再仔细一看,端翌顿时涨红了脸,落荒而逃。 原来,农妇骂的那个破篱笆,不正是那天晚上他和赵子获打了一架后,窥探夜萤时捏碎的吗? 呃,难怪要受头痛之灾了,并不是无妄的…… 端翌狼狈万分地出现在夜家,夜萤看他双颊泛起不正常的红晕,不由地有些担心,问道: “端大哥,你不是发烧了吗?怎么还下山呢?” 端翌楞了一下,才想起,自已现在征用了吴家的宅子,这件事,柳村的人并不知道。 于是扫了傅太医一眼,含糊地道: “吃了药就退烧了,突然想起今天宝瓶和宝器的功课还没教呢,所以又赶紧下来了。” 宝器:“……” 端大哥,你好敬业! 夜萤亦是一阵无语。 想起有年春节,全国人民都扫不出敬业福,但是眼前现在不是麻溜站着一位吗?拿起手机对他扫扫,肯定能扫出来敬业福来。真是一位大写的敬业福哥! “端大哥,今天我家搬家,他们要帮忙,你也可以休息一下。” 夜萤委婉地提醒。 宝瓶早上已经跑了趟三清镇,把昨晚上加班赶制出来的清洁面膜送到“花容月貌”去了,此时见端翌一脸倦容,还想着她和宝器的功课,不由地大为感动,道: “端大哥,要不你今晚就歇在咱家吧?你可以和宝器睡一间。今晚我们就住新宅了,宝器有自已的厢房了,现在可方便了。” “嗯,也不是不可以,我们还有客房了,你可以住客房。” 夜萤看着端翌一脸病容,虽然心里恼他一些事情,但终究于心不忍。 就算是一个普通的朋友,病了还坚持来上课,那样的精神也是十分感人的。 何况,端翌还是她的救命恩人呢? 端翌一听,晚上可以留宿夜家,心里偷偷乐了,嘴上却还稍微推辞道: “不好吧?怎么可以呢?这样多麻烦啊?” “什么麻烦?不麻烦,端兄弟,你都病了,还特意想着给宝瓶和宝器教学的事,不就留个宿嘛,我们现在房间管够,麻烦什么呢?” 这个大嗓门是田喜娘的,她正拿了些舍不得扔的旧物往新宅子里才走回来,正好听到大家的对话,便说了这番话。 有了田喜娘这番盖棺定论的话,一切事都好办法了,端翌自然老实不客气地抓着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留下来了。 凡事总有开头嘛! 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直到大家习以为常。 端翌美滋滋地想。 总而言之,以端翌这个身份,能多和自家小女人多培养一些感情,以后等真相揭穿了,也不会显得那么突兀,接受度也会高一些。 “夜姑娘,你要的那些铁家伙都给你打好了,但是要摆放在哪,你可得和我们说啊,不然不懂得弄。” 就在这时,刘铁匠上门了。 “哟,刘叔,你把器械都运来了呀?甚好,正好能在节前组装起来,节后就可以练起来了。” 夜萤一看刘铁匠赶着牛车过来,车上装着她要的那些训练器械,就开心了。 端翌上前察看了一番,见那些训练器械都是些什么铁棍子、铁疙瘩之类,和傅太医对望一眼,表示看不懂。 “端大哥,夜姐姐这些器械是为咱们量身订制的,花了五十多两银子呐!说是能强身健体,强加什么灵活性和平衡性。哎,再多的我也记不住了,脑壳疼。” 宝器嘴快了。 还好这时候田喜娘跑到厨房里忙碌去了,没听到,不然知道要花五十两银子肯定会心疼地跳将起来。 傅太医上前端详了一番,好奇地道: “我看都是些铁器,也无甚稀奇嘛!” “等我们组装起来你就懂了。” 夜萤卖了个关子,便叫刘铁匠赶上牛车,一行人往新宅缓缓而去。 这些铁器极为沉重,就连拉车的牛也放慢了脚步。 牛车一直赶到夜家新宅后院,为了练武和运送东西方便,夜萤特意修了一条路,直接联通后院那片如操场一般开阔的场地。 看着自家的新宅,夜萤满意极了。 前前后后弄起来,这宅子大约花了五百多两银子,如若放在后世,那可是亿万富翁级别的,才有本事弄这么大一个宅子。更别说后面这块如操场般宽阔土地的价值了。 当然,花少钱办大事,最主要的是柳村的地不值钱,尤其是夜萤买的这块地,原本就是荒地,又离村子有段距离,看着有点荒凉。若是在三清镇,同样大的地,怕是光地钱就要造价的一半了。 刘铁匠带着自家几个兄弟来帮忙,都是膀大腰圆之辈,饶是如此,他们还是在冬日的寒风下整出了一身汗,才把铁家伙都从牛车上卸完。 把货都卸完后,大家都只能呆呆看着夜萤,听候她发号施令了。 “夜姑娘,这些东西要怎么弄?” 刘铁匠抹了把额上的汗。 “哟,这里好热闹,你们做什么呐,也不叫上我!” 一个爽朗的声音响起。 傅太医看到端翌脸上一沉,顿时有捏死赵子获这个家伙的冲动。 果然,有夜萤的地方,就有赵子获,这家伙是死缠上夜萤了。 端翌打量了一下赵子获,见这家伙为了在夜萤面前留个好形像,还真是不遗余力,把新发的军装又穿上身了。 赵子获宽蜂腰,穿上这合体的军装,不知道有多英武帅气。 傅太医一看这军装,顿时有吐血的冲动,呃,这军装,他设计的…… 第三百八十五章王爷也猥琐了一把 端翌看到赵子获这一身英武的打扮,自然认出来那军装是怎么回事,立即恶狠狠地瞪了傅太医一眼。 可怜的傅太医不由暗暗叫屈道:王爷,这军装固然是我设计的,但还不是你点头表示满意才通过的? 呃,这赵子获,简直是老天派来克制王爷的…… 诸般行为,端的是让王爷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 “赵大哥,你也来了?真好,这正缺人手呢,来来,你把这个架子立起来,端大哥,你在这边帮忙。” 夜萤见这二人又如斗鸡般地杠上了,大眼瞪小眼的,索性自已两眼一摸黑,装着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把他们使唤上了。 有事做就没空大眼瞪小眼了。 夜萤才没那闲功夫当幼儿园的阿姨,去调解两个小男生之间莫名的醋意纠纷呢! 果然,这二位还真是壮劳力,好使! 在夜萤一番指挥下,他们和刘铁匠一起,顺顺当当地把单杠的架子立了起来。 “对,要把桩打深一些,到时候成人也可以到架子上做动作。” 夜萤指挥端翌和赵子获道。 这二位卯足了劲,要比谁更加孔武有力似的,一个比一个把桩打得更深…… 端翌虽然刚退了烧,腿有点软,昨晚上也消耗得厉害,但是一想到自家小女人的美妙滋味,眼前这位虽然瞪着乌鸡眼,却是可望而不可及,不由地暗挫挫地猥琐地得意着。 嘿嘿,好歹自已念想着也能得到。赵子获却只能眼看着干流口水…… 而赵子获呢,则弓步沉身,摆出最完美的男人劳作的样子,要让夜萤看看,他才不是端翌那种只会说不会做的花架子呢。 当然,这也是赵子获自已理所当然认为的,事实上,端翌使的力气也不比他小。 只是这二位相互之间,谁也不服谁罢了。 不过,情敌相互间的较量和角力,让他们迸发出了巨大的能量,以致于连刘铁匠一伙人该做的活,他们俩都互相翻着白眼做了个差不多。 两个时辰后,看着操场上整齐俨然地立起了单杠架、双杠架,地上摆放着哑铃、杠铃,夜萤满意地点点头道: “不错,收工。” 除了没有橡胶跑道,这时候这个操场看上去和后世任何一个学校的操场也没有什么区别。 刘铁匠一行收拾了家什走人,留下端翌和赵子获大眼瞪小眼,不过,这回他们不是互相瞪,而是瞪着操场上他们亲手立起来的器械。 终于,赵子获憋不住了,问夜萤: “萤妹,这些家什是做什么用的?看着很古怪呐,见所未见!” “这个叫单杠,对你们来说非常好用,可以练习引体向上,还可以在上面做器械操,锻炼肌肉还有你们身体的灵活度、平衡性。” 夜萤说着,自已纵身一跳…… 呃,太矮了,没够着! 这就尴尬了。 端翌上前一步,正想伸手揽住她的腰,帮她送上去,这完全是下意识的举动,谁知道赵子获眼疾手快,一个箭步拦在他前面,不满地道: “端兄弟,你这是干嘛?” “我干嘛?你这是干嘛?” 端翌有点冒火了,我抱自家的女人,关你什么事啊? “宝器,去哪把椅子过来。” 夜萤无奈地唤了一声。 宝瓶屁颠屁颠地去拿了把凳子,夜萤借着凳子,这才够着了单杠,呃,她估计设计时脑子抽了,是比着端翌的身高设计的吧? 夜萤吊在单杠上暗道。 这是什么姿势啊?太销魂了简直。端翌看着吊在单杠上的夜萤,曲线毕露,再看看赵子获的眼神,他赶紧上前一步,挡在赵子获面前。 “哟,端兄弟,你这是什么意思?萤妹不是要示范给大家看吗?” 赵子获不满地一把拨开端翌。 “都别吵,再吵全给我回家!” 夜萤吊得气都喘不上来了,却看到下面两个“幼儿园”的“小男生”一点也不专心,还在斗嘴,不由气不打一处来,喝道。 夜萤这一喝,大家都老实了。 老实下来以后,就乖乖地站在边上,观看夜萤笨拙的表演。 当夜萤费劲地在单杠上扭麻花的时候,宝器终于忍不住了,他道: “夜姐姐,这些动作我明白怎么做了,我来做做看,你的力气不够,做不出来。” 夜萤手一松,“扑通”一声落在地上,气喘吁吁地道: “终于有个明白人了!” 这话一出口,端翌和赵子获又不服了,端翌冷哼了一声道: “我也看明白了!只是懒得说罢了。” “哈哈,萤妹,这些动作嘛,其实也不难,象你说的引体向上,对我来说,简直是小儿科嘛!” 赵子获豪爽地大笑道。 什么?小儿科?这词他也会用了?真是学得太快了!端翌不满地道。 不对,是和夜萤靠得太近了吧?她嘴上经常说的口头禅,赵子获也学了个十有八九。 端翌心里很不舒服。 以前这些夜萤的新鲜用语,他听多了偶尔在自已说话时也会脱口而出,倒也不觉得什么,但是听赵子获也这么用,他就满心不舒服,觉得好象自已珍贵的东西被赵子获偷走了似的。 “赵兄弟,既然你觉得简单,那不如咱们来比比,看谁做的引体向上更多下如何?” 端翌“温和”地道。 傅太医闻言,心中一紧:王爷啊,你别忘了,你发烧才退,昨晚上又努力耕耘,你哪里比得过人家啊? 端翌找他要了催发情|欲的药物,傅太医心下了然,昨天端翌肯定被掏空了身体。 现在精元不足的端翌,才退了烧的端翌,竟然要和精气满满的赵子获拼体力? 傅太医四下里看了看,没有人开赌局盘口,否则他肯定押赵子获胜,多好,还能赚一票。 太可惜了。 傅太医摸了下下巴,正考虑要不要开个小小赌局时,赵子获开口了,依然是那般豪迈,道: “没有任何问题,端兄弟,来,咱们比一比!” 端翌和赵子获同时跳上单杠时,傅太医已经开始收银子了…… 来,押端爷胜的放这边;押赵兄弟胜的放这边…… 然而端翌看到,傅太医自已押的是赵子获胜。 傅太医,你还想混吗…… 第三百八十六章被掏空身子后 “一次、两次、三次……二十次……” 夜萤没想到,端翌和赵子获都这么强悍,刚才帮忙安置器械明明已经消耗了大量的体力,现在居然又能如此轻快地做引体向上? 引体向上考验的是上肢的肌肉,一般人能连续做个十下已经可以超越身边大部分人了。 象端翌和赵子获此时已经做到三十下的,简直是超人了…… 夜萤记得,引体向上的世界记录是三千多下,有个德国人一连做了12个小时后创造的。 看端翌和赵子获这样,好象想破世界记录? 他们谁也不服谁,谁都不想停下来,目前来看,状态都还很轻松。 傅太医主持的赌局,已经有四个人参赌了,宝瓶是被迫拉进来的,而宝器初尝滋味,兴致勃勃,夜斯文是老赌徒了,正事没他的份,一听说开赌局,他就神出鬼没地出现了。 当然,宝瓶和宝器是端翌的忠实粉丝,端翌是他们的师傅,自然力挺端翌。 何况,他们也不知道端翌昨晚上被掏空了身子的事…… “哎,行了,你们停下来!” 夜萤眼见着这场比拼已经接近兵戎相见的气息了,一阵火大,出言喝止。 不停,不停,不赢了这个小表砸我绝对不停! 夜萤仿佛能听到这二位心里咆哮的声音! 他们的脸色开始涨得通红,引体向上的速度,也从开始的轻而易举,变得略略迟滞。 “不停是吧?你们想吃年夜饭时,手抖得端不起碗吗?不停以后统统不要在我面前出现!” 夜萤这句话果然有效,两个人互相怒视了对方一眼,终于都同时收住手,然后从单杠上跳了下来。 赵子获伸出手,扶着单杠架,淡定地笑道: “也不难嘛,拉几百下,很简单的!” 端翌不动声色地靠着另一边的单杠架道: “是啊,确实,太小儿科了。若不是夜姑娘喊停,再做几百下也不过如此!” 夜萤无奈地摇摇头。 夜斯文关切地问道: “傅大夫,这二位,到底谁胜出?” 傅太医光顾着收钱了,哪里还顾得上数算?被夜斯文一问,也懵了。 宝瓶及时出来救场,道: “两个人一样的,都是二百零一下。” “哎,不分胜负嘛,白玩了!” 夜斯文感叹一声,从傅大夫手里抢过自已那块银子,转身漠不关心地走了。 夜斯文果然只对赌感兴趣,一操场的新鲜器械在他眼里,视若无物。 夜萤懒得理这两位在他面前摆POSE、强装英雄的幼儿园小朋友,她径直走到双杠前,对宝瓶和宝器道: “这叫双杠,比起单杠来,能做的动作更复杂,有些我只会说,根本就做不来,你们也别勉强,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反正起到锻炼的目的就好了。” 单杠下面。 赵子获和端翌两个人都不敢先动弹。 一离开靠着的单杠,两个人身体肯定抖得厉害。 肌肉一下子用过度了就会有这样的现象。 他们总不能一路抖着走到夜萤身边吧? “萤妹在讲双杠的事了,端兄弟不感兴趣吗?” “我感兴趣,但是站在这里也能听到看到啊?赵兄弟这么感兴趣,何不近前听听?” 端翌回杀了一刀。 “好,我去听听,我也要学会,到时候,端兄弟你别看着我在双杠上翻舞流口水哦!” 去,性别相同,怎么相爱? 端翌懒得理赵子获。 为了表现比端翌更加强大,赵子获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已要控制呼吸,控制发抖的肌肉,然后缓缓地离开单杠,往夜萤那里走去。 嗯,控制得不错,没有发抖,挺好的。哈哈!姓端的只能靠在那里认怂了! 赵子获暗自高兴。 但是他的笑容还没完,就见端翌已经神态从容镇定地从他身边擦身而过,脚步轻快地走到了夜萤身边。 啊!这家伙居然是装的? 赵子获被赤“裸”裸地打了脸,气得呼吸不稳,全身发抖…… 宝器已经能在双杠上做挂臂倒立的动作了,看着小腿绷得笔直,还挺标准的。果然是天生神力王,做起这样的动作来,不要太轻松。 端翌抿着嘴,不敢说话了。 嘿嘿,反正他现在真的没有力气挂臂倒立了。 再上杠的话,他的双臂就要废了。 傍晚吃饭时,田喜娘觉得特别奇怪:为什么端翌和赵子获都把碗放在桌上,埋着脑袋在碗上面吃? “萤妹,我觉得你这套器械,若是用在军中,怕是了不得嘞,我大夏朝的军士若是天天苦练,不到一年,肯定能收获一支强兵。” 赵子获的话,让端翌微讶:哟,这大头兵,看来也不是全无大脑啊? 赵子获说的话,正是端翌想的。 他赞许地看着夜萤,觉得自家的小女人,简直是一座移动的宝库,随便从那宝库里掏出个什么主意来,都是惊世骇俗的。 “咦?倒也是哦!” 夜萤似乎也吃了一惊,她只想把这套器械用于自家的强身健体,倒是没有想到,它还能民转军用。 不过,后世的部队里,单杠这类的器械自是标配,看来,赵子获的眼光还是蛮毒的。 这家伙,肯动脑,武功又强,在军中绝对有出息。 夜萤赞赏的眼神,让端翌心里“吱”地酸了一下。 但是论到军国大事,端翌的头脑还是很清醒的,他肯定地点点头,对赵子获道: “赵兄弟可以学好了这些招法,到北疆后在军中推广开来。” “那也得将官同意才行,而且打制这些器械也需要花费大量的银两,不是我张张嘴皮就行的。” 赵子获大挠其头。 “呵呵,赵兄弟怎么突然不机灵了?你没有试,怎知道主官不愿意呢?我觉得,你可以禀报主官,没准能达天听!” 端翌指了条路,眼神幽深不明。 自家的女人不要太招摇了,由赵子获来的揽这个功正好。 不过,便宜赵子获了,有了这个功勋,怕是很快就能升一级了。 端翌可没有忘记他和赵子获关于三年内游击将的赌约。 “端兄弟,你今天总算说了回人话!” 赵子获闻言如醍醐灌顶,脱口而出! 于是四下里笑声一片…… 本书《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进入大神限免投票期,如果投票进入前八名,包月用户就有七天免费看,相当于福利啦。不是包月会员也可以投票,(投票地址:书旗APP也就是手机书旗里点【我的】界面中【包月会员】选项页面,往下拉一点点就有【本期大神限免投票】,如还没看到,就点更多,江陌南的书就在里面哦!只要把《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后面的红心点亮就可以了!拜托大家了!现在咱们暂居第一位哈!) 第三百八十七章说长道短 “这回谢谢端兄弟你这么大方了,竟然指了条明路给我,万一我因此而加官晋爵呢?” 赵子获突然很严肃地道,估计也是想到了二人赌约之事。 “那就恭喜你了!” 端翌淡淡地。 赵子获闻言,有点意外,他想了下,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道: “端兄弟,你这个人,其实挺不错的!” 端翌一脸老神在在: “我一向都挺不错的!” 赵子获:呃,真是给点阳光就灿烂…… 吃完晚饭,大家并没有散去。 村里陆续有人知道消息,知道夜家今天搬新宅,都赶来看热闹。 田喜娘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人来,赶紧张罗着把夜萤从镇上买回来的糖果、零嘴拿出来让大家品尝,又泡上热茶,不好意思地道: “各位乡亲,今天只是先把家什搬进来,暖暖房,节后才办正式的迁新宴,请大家到时候拨空来参加。” 来看热闹的乡亲自是无不答应。 大家看着这堂皇的新宅,直说比镇上地主家的宅子还气派,脸上都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喜娘,不是说二老要和你们住新宅吗?怎么没有一起搬进来啊?” 有乡亲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地问道。 这可是个敏感话题,村里人素来知道夜爷爷和夜奶奶是和夜老大同住,分家时也分给了夜老大奉养,但是上次上梁的时候,田喜娘一家也当场说了,要让夜家二老住到夜家。 现在这么一瞧,似乎田喜娘一家那天说的话,并未实现啊? 有真心道贺的,自然就有趁机添乱的,一听人家这么说,田喜娘便解释道: “二老是打算搬进新宅,不过,他们嫌新宅的油漆味大,熏得头晕,准备过段时间再搬进来。” “哦,原来是这样,你们还真是孝顺!” 村里人做恍然大悟状。 但是私下也有关系好的人对田喜娘道: “你们把那两尊大佛请来做什么?老大养他们,是天经地义,你们都分家这么多年了,凭什么又把这二老塞来给你们养?” 田喜娘一听,赶紧摆摆手,左右张望了下,见没有人注意到她们的谈话,这才道: “这种大逆不道的话还是少说,要是让别人听到了,那就不好了。二郎生前,因为家境贫寒,也尽不到什么孝心,现在家里日子好过了,当然得多对二老好点,也是弥补老二那时的缺撼。” “唔,喜娘你自是极好的。” 说话的人连连点头,心里却暗骂田喜娘傻。那俩老如果是和善的也还好,谁不知道夜奶奶是村里出了名的搅家精。 没事把这二尊大佛请进来,不是给自已找事吗? 不过,她见田喜娘一脸执迷不悔,便只能无奈地摇摇头。 夜萤并不知道这边的谈话,她略略应酬之后,便到自已的院子里和宝瓶忙开了,昨天的清洁面膜一到货,便被一抢而空,最有意思的是,有的小姐明明已经买了一份,又来抢,说是囤货。 “宝瓶,明天再遇到这样囤货的主,就告诉她们,这是有保质期的,保质期是三个月,三个月内用不完,就不能再用了,否则,反而会对皮肤不好。” 由于没有后世的化工防腐剂,夜萤的化妆品保质期都不长,无法达到后世的12个月之久。所以她只能估摸着大约的用量,装灌小瓶,用完差不多是三个月左右,以免造成浪费。 “行,我明天和她们说说,省得买到的囤了一大堆,到时候过期用了,脸上长什么,又来骂咱们。” “对的,做生意不能想着赚快钱,要做长久的生意,就必须讲质量、讲信誉。” 夜萤嘴不停,手下也不停。 “哟,这院子处处透露出贵气,看这合抱粗的石柱,一水的上好红砖砌的院墙,还有个小花园呢,真漂亮。小霞嫁给夜斯文,真是捡到宝了,此前谁敢嫁给他呢,一个烂赌鬼。” “哎,说的也是,只是这兄妹俩,明明夜萤更能干,嫁的却偏偏是村里最老实无用的吴大牛,可惜了呀!” 就在夜萤和宝瓶在院子里忙碌的时候,不经意间,却听到院子那一头,传来村里人的背后议论声。 原来,他们不知不觉走到了夜斯文的院子里,却不知道夜斯文院子的隔壁,就是夜萤的院子。 农村人说话一向嗓门大,就算有意压着嗓子,隔着一墙,听着也是很分明。 夜萤:真是心塞。 听着声音渐远,宝瓶小心翼翼看了眼夜萤才道: “夜姐姐,村里人乱嚼舌头,你别生气啊!” “不生气!”夜萤苦笑道,“我早晚会和吴大牛和离的。” 宝瓶闻言,却没有象过去一样激烈反对,想了好一会儿才道: “要和离就要先挨十大板,我怕你挨不住。寻常人被打五板,腿都会被打断了。吴大牛也不可能主动提出和离,哎,夜姐姐,还是放弃这个念头吧!” “还有一计,就是时间长一点。” 夜萤皱了下眉头道。 “何计?”宝瓶没想到夜萤还有其它途径,便赶紧问道。 夜萤和宝瓶现在倒也没有什么话不可以讲,便道: “按着村里的规矩,我若是三年内无所出,便可以自动和离。” “啊?还有这样的规矩?”宝瓶不是本村人,所以对本村的规矩也不是了解得特别多,此时听闻,大吃一惊,“这个规矩若是对别的女子来说,是大大吃亏,但是放在夜姐姐你身上,倒不一定。” 宝瓶这时想起来,赵子获说过,只要他立了军功,做了官,就会回来娶夜姐姐,一点也没有嫌弃夜姐姐嫁过人的意思。 如若当真如此的话,赵子获岂不是一个最佳的人选? “呃,你眼珠子乱转,想什么呢?” 夜萤看到宝瓶不住在她身上打量,知道她脑子里肯定有什么想法,不由地笑着问道。 “夜姐姐,你都走亲好久了吧?怎么到现在还没有怀上?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宝瓶担心地问道。 “这个啊?嘿嘿,傻丫头,这你就不懂了,你过来,我告诉你。” 夜萤让宝瓶附耳过来……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感谢大家大过年一路相伴,这个节,你过得好吗? 第三百八十八章舒服的冬夜 “啊?夜姐姐,还能这样啊?” 宝瓶附耳过去,听到夜萤的解释,恍然大悟之余,毕竟她还是个未及笄的女孩,不禁又羞得一抹红霞飞上了脸颊。 “嗯,我亲测过,还挺好用的。以后你若是成亲了,觉得生够了,不想再生的话,可以用这个来避免怀上孩子。” 夜萤说出紫茄花粉的秘密,宝瓶却羞得满脸通红,道: “我还早呢!” “嘿嘿,不早啦!”夜萤故意扔下一句,宝瓶羞恼得想打她。 夜萤自从掌握紫茄花粉的效用后,便一直偷偷用着,觉得颇有成效,却不知道她吃的紫茄花粉,早就被端翌暗中换成另外可以调理身体的药粉。 而且这种药粉,还有促进生育的作用。 如果夜萤知道了,反倒该担心自已是不是能生养,而不是窃喜了。 两个人说笑归说笑,依然手下不停地做事。 夜萤边做边想,到这一批清洁面霜做完后,倒是想出了个好主意道: “宝瓶,我可以把这配方分成四五段,每一个买来的人,只能掌握其中一段,让她们各自操作一段,最后再由你来组合,这样,就能确保配方不泄漏了。” “这个主意好,我看可以。” 宝瓶想了一下,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目前来看,只有这个办法最合适,便点头赞许道。 现在化妆品的需求越来越大,除了清洁面霜,还有什么保湿面霜、美白面霜…… 品种越来越多,而且这样的市场面对的还仅仅是三清镇,宝瓶不能想像,若是化妆品卖到外面去,该是怎么火爆的场景。 夜姐姐可以说,天天在家里数着钱玩就行了。 关键是,她们要能供应得过来呀! 所以,如今只靠她们两个人守着配方做,显然是不现实的。光是现在做这些清洁面霜,就能把她们累死,更别说以后做别的了。 宝瓶也赞成多买些人来帮忙。 “哎,可惜玻璃还不能量产,不然把面霜装在漂亮的玻璃瓶里,然后贴上咱家的专属标志,可气派了。” 夜萤想起后世那些高档化妆品漂亮的样子,不禁叹了口气。 女人总是容易被漂亮外表迷惑,许多人都会做买椟还珠的事情出来,如果自已生产的化妆品有了漂亮的包装,一定能卖更高的价钱。 可是现在只能用陶罐了。 “夜姐姐,虽然是陶罐,但我们一样可以让工匠烧制一些漂亮的罐子啊!有咱们自已风格的。” 和夜萤在一起,宝瓶学会了思考。 “嗯,这个主意不错,我来想想,咱们的化妆品要起个什么样的商标,用什么样的专属包装,让大家一看到这种风格,就能知道是我们的专属产品。” 夜萤想起后世那些产品风格明显的奢侈品,什么巴宝莉的格纹、香奈尔的小香风、LV特有的花纹…… 所以喽,她的产品,也必须有让人一目了然的产品风格。 夜萤觉得好好设计一下,哎,又得动脑,这可不比抄袭来得快,必须符合她产品的定位种种,这种定位,对年龄还得有所超越…… 不过,高端大气上档次那是必须的,反正,她现在生产的产品根本不接地气,只有那些富户商贾用得起。 至于官员嘛,她现在还没怎么接触,但是只要是女人,必定想让自已更漂亮,想让自已延缓衰老,所以她根本不担心打不开在官太太们中的市场。 夜萤把剩下的原材料收拾了一下,记宝瓶拿去销毁。 这些原材料放着就不新鲜了,可不能因为贪图节约而影响了自已生意的口碑。 而且不销毁的话,说不定会被有心的人拿去鉴别出来。 对这种贵重的产品,还是需要保持神秘感的。 就象后世的化妆品,有的只是添加了普通的维生素E罢了,就拿来大作文章。 事实上,有脑子的只要一想,普通的维生素E在药店里最便宜的几块钱就能买到一盒。 但是放在化妆品里,还作为广告的噱头,摇身一变,就是几百上千的东西。 神秘感,就是这价钱的最重要调味品。 也是化妆品价钱飙升的关键。 “夜姐姐,销毁了。” 宝瓶回来复命。 “嗯,这个以后要形成制度。新买的人,你也要这般训练她们。” 夜萤对宝瓶道。 “明白。” 宝瓶深得夜萤的信任,夜萤连最绝秘的配方都不瞒着她,宝瓶心里自是记得夜萤这份信任,做事从不余遗力。 两个人又交谈了一会儿,觉得都困了,这才各自分头睡去。 夜萤是第一个晚上换床,崭新的大床有一股清漆特有的味道,虽然不是很臭,但也熏得她有点睡不着。 虽然困,脑子却是清醒的。 宅子里的地龙烧了起来,暖和得很,又没有过去烧炭盆的烟火味道,夜萤盖着新棉被,一阵阵惬意的感觉传来。 “嗯,太舒服了。有钱就是好!” 夜萤咕噜了一句。 这地龙是每个院子独立成系统的,她这边烧,不会影响到其它院子,只是不知道田喜娘舍不舍得用,反正她是不会吝惜一切让自已舒服的享受的。 别说柳村了,就是三清镇上的王财主新宅,也没有装地龙,倒不是王财主烧不起,主要是他身为南方人,没有这种意识,地龙一向是北方人才装的。 夜萤不管不顾,率先打破了“南方关于供不供暖的”犹豫,她先给自已供上了暖。 别说夜萤睡不着,端翌也睡不着。 他躺在客房的大床上,辗转反侧,思量着要不要去找夜萤,温香软玉抱满怀,在这地龙火热的冬夜,可是美妙的滋味哦。 端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竟然会在南方这个小山村里,猝不及防,撞上了在北方常见的地龙。 至少,这是他在南方遇到的第一户用地龙取暖的宅子。 问过宝器之后,端翌才知道,这又是自家小女人的主意。 在修建新宅中,夜萤便自做主张,让工匠们砌了地龙,还好她所请的工匠,有一人是从北方做过工回来的,所以夜萤一说,他还懂得怎么做,换成别的没出过门的南方工匠,肯定傻眼了。 端翌迷惑了,自家小女人都没出过三清镇,怎么知道地龙呢? 第三百八十九章躁动不安 端翌心里,掠过夜萤的种种异状,百思不得其解…… 夜萤睡不着,地龙烧得太暖了,毕竟是第一次烧,没有经验。 此前实则在新宅落成后也烧过两次,是为了观察地龙的使用状况,同时排干湿气,但是毕竟所有人使用地龙都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因此难免有些偏差。 今晚的地龙是宝器负责烧的,小家伙搬离旧宅,还依依不舍。 因为原来可以很方便地就看到白雪,现在就见不到了。 见宝器搬新居的兴致不高,后来,夜萤便安慰他,说发绿豆芽的基地还在旧宅,宝器白天还要过去忙活,想见白雪还是有机会的。 这么一说,宝器才高兴起来。 夜萤见他如今心神都被白雪吸引住了,虽想玉成,但是奈何两个人年纪都小,不说白雪未及笄,就是宝器自已,过了年才13岁,距离成家立业还早着呢。 尤其是男子,心性不定,匆匆定下亲事,对他来说也不公平,对被订亲事的女子来说,万一日后有什么偏差,便是一种莫大的伤害。 所以夜萤便暂时观察着,也不想早早给宝器订下亲事。 宝瓶和宝器父母双亡,夜萤既然收留了他们,便视他们为自已的弟弟妹妹,自是不会轻慢对待,事无巨细,都要上心。 脑子里漫想着许多事,夜萤忽然想起,端翌白天才发的烧,晚上又住在自家客房,不知道身体有没有状况? 想到这里,夜萤索性起床,打算去察看一下情况。 她本来性子就坦率大方,此时夜已深,反倒方便她行动,否则,田喜娘肯定会问她,为什么大半夜出来活动。 她只想到端翌的客户外面观察一下,如果没有异常的动静,她就会回来。 毕竟,这个年代缺医少药,一个感冒发烧,都可能要掉人命。 虽然把端翌放到了好朋友的位置,但是他到底还是她的救命恩人,为她做过那么多,在他生病时,她又怎么能无动于衷呢? 夜萤披上棉袄,穿过安静的院落,来到首进的客房外面。 客房外面就是天井,天井里种着巨大芭蕉叶的盆栽,由于天气寒凉,芭蕉叶有点萎软,夜萤轻抚了下芭蕉叶,慢慢走到端翌的窗下,侧耳聆听。 客房里并无动静。 夜萤仔细听了一会儿,连翻身的声音也没有。 看来,端翌应该还好吧?否则,就应该辗转反侧睡不着了。 夜萤正想着,忽然,客房的门“吱呀”一声开了,夜萤抬眼一看,正好看到端翌一脸高深莫测地看着她。 一瞬间,夜萤有一种如临深渊,看着潜龙在渊的感觉,仿佛被一头远古的洪荒巨兽牢牢盯住,挣脱不得。 端翌万万没有想到,在自已窗前窥探的竟然是夜萤,他收起身上的冷冽,嘴角一勾,心情大好地迎上前去,道: “夜姑娘!” 随着端翌的温声细语,夜萤才猛地回过神来,身上那股被洪荒巨兽压慑住的感觉顿然消失了。 夜萤这下明白了,方才那种巨大的压慑感,一定是端翌带来的。 端翌竟然能给人带来这么恐怖的感觉? 夜萤听到端翌唤她,心头还在“碰碰”地跳,她不自觉地轻抚了下胸口,道: “端大哥,呃,夜寒深重,我怕这芭蕉会被霜打坏,新买的绿植,花了不少银两呐!” 一听夜萤张口胡说,端翌不由地心内暗笑。 得了,明明就是关心自已,生怕自已发烧是不是身体仍抱恙,偏偏要顾左右而言它。 自家的小女人,还是蛮含蓄的吗? 收到夜萤言不由衷、用行动表示出来的关心,端翌心情大好,这几天的郁闷似乎也一扫而空。 “是,这么大的芭蕉,应该是养了很多年了,如果被霜打坏是很可惜,要不要我把它搬进屋内?地龙烧着,很暖的。” 端翌顺着夜萤的话道。 她不说出心里话,端翌也跟着不挑明,揣着明白装糊涂,看着小女人掩饰的表情,真是太有意思了。 挑逗谁也没有挑逗自家的小女人好玩。 端翌兴致勃勃,耐心周旋。 长夜漫漫,何以解忧? 唯有佳人! 夜萤赶紧拒绝道: “算了,这芭蕉盆栽总有百八十斤重吧,放一晚上没事。你才发过烧,算了。” 哟,关切之意,还是不自觉流露。 端翌心里更加欢乐了。 他抿了下嘴,注视着月光下的美人,只见她云鬓微乱,有一些被她随手别在白玉一般的耳后,那玲珑晶莹的耳朵,小巧精致地就象玉做的一般,让他想含在嘴里细细品尝,眼神因为说了谎,有些忽闪,但是显得更加迷离动人。 她含羞带娇的样子,就象一滴露水,把她的心思暴露在了洁白无暇的月光下,看着他好想畅饮一番。 这是他第一次以本来的面目在夜里见到她。 这让他无端地升腾起一股冲动,好想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在她耳边,倾诉对她的无尽热念。 然后,把被甜言蜜语泡软的她,抱到卧榻之上,大肆放纵自已的向往…… 可是不行,他必须忍住。 端翌觉得自已都忍成一根铁了,火热、生痛、好象要炸裂开来一样…… “夜姑娘,时辰不早了,早点歇息吧!” 端翌声音暗哑低沉,似乎在赶着她走。 夜萤见端翌无事,自然也知道自已该走了,可是听到他开口让她走,心里还是一沉。 端翌就这么嫌弃自已?一见面就想把她赶走? 是了,深夜相会,男女大防,他在讲究这个。如果自已再有意停留,怕是会被他认为是轻贱的女子。 夜萤想着,了然一笑,便点点头道: “你早点休息,我走了。” 看着夜萤如暗夜的精灵一般,翩然离去,端翌走进客房内,却如困兽一般,在屋里打转了好一阵,还是坐立难安,身体某个部位燥动不已,无法安抚。 他想了想,又跑出屋外,把那盆夜萤十分“器重”、大半夜还来“看”它的芭蕉绿植,一口气抬起,抱到了屋内。 这绿植盆加上土果然沉重异常,端翌也是费了好大的劲才抱进来。 安置好后,端翌咕噜了一句: “这下不会被霜打死了,你该放心了吧!” 一番折腾使力之后,端翌发觉果然有效,身体某个坚硬如铁的部位,已经慢慢恢复正常了…… 第三百九十章强大的端瑞 发现自已的异状后,端翌忍不住苦笑了一笑。 这下他知道自家兄弟端瑞夜举沉石数百下的名声是怎么传出来的了,原来,如果男人那个方面太强也不行。 端翌甚至不无同情地想,还好自已那方面强只是对夜萤一个人,而端瑞似乎每个女人,他稍看得上眼的,就会有那样的反应。 端翌想到端瑞,其实端瑞在京城里的日子也不好过。 根据赛大师的吩咐,端瑞已经清心寡欲地过了一个月,这天,他掐指一算,便让吉祥唤人叫来赛江南道: “道长,我已经依言斋戒三十日,是否可以出行了?” “王爷,那是自然,若是你准备好了,我们完全可以立即出发。” 赛江南经过一个月来的准备,已经把他的身份事宜安排妥当,甚至在三清镇上的三清观里,都入了自已的道籍。 虽然这么防范有点过于谨慎,康王又不是三清镇上的本地人,但是赛江南却知道康王端瑞喜怒无常,万一一时兴起,去查他的老底,知道他此前并不是真正的道士,估计他立马人头落地。 但是现在既然已经安排好了,赛江南心内也就踏实了许多。知道再拖下去,康王也会对自已产生怀疑,索性胆子一麻,觉得及早把这件事完结了,也去了心头大患。 想来那名有砾中金体质的女子,康王既已锁定目标,以他的能力,自是手到擒来。 闻听赛江南此言,端翌脸上的躁动稍解,眉角上扬,露出欢欣的神色。 管家吉祥在边上看得刚松了口气,端翌却又举起茶杯,啜了口热茶道: “可惜没有办法马上出发,时近年关,我要去宫里吃年夜饭,否则太皇太后肯定不依不饶。只能推迟行程,等节后再去了。我今天请道长来,就是想问道长,推迟行程有碍否?” 端瑞不动声色地问道。 “无碍,无碍,康王爷斋戒三十日,诚心上天已经看到,推迟行程却是无妨。” 赛江南背上微微泛起一层细密的汗水来。 果然是伴君如伴虎,他感觉自已要是说错一句话,怕就会招来王爷的大怒。 哎,死丫头,净给我招惹麻烦,知道你爹在京城,结交的虽然是大夏朝最有权势的人,但是却是如履薄冰,处处小心,整天给我招事惹事。 赛江南不知道怎么的,脑子一转,就想到今天收到的女儿赛金花的加急书信。 书信里把他上次安排来的陆娇蕊大大抱怨了一番,说陆娇蕊出工不出力,竟然没有把夜萤压制住。 相反,现在夜萤在竞技赛中另僻蹊径,大放异彩,竟然借着化妆术,把镇上千金们的心都勾走了。 而她的店现在上门的都是中年妇人,每天不是抱怨家宅不宁,就是念叨婆媳短长,她在怨妇堆中,都快变成一个怨妇了。 她求爹在京城中帮她物色更厉害的人物,制止夜萤发展的势头。 赛江南才略一分神,就听端瑞轻咳了一声。 赛江南还不解其意,抬头看到康王管家吉祥示意的眼神,赛江南才恍然大悟道: “王爷,至于男女之事方面,王爷倒是可以不再禁忌,只是要往三清镇前,有所克制几日便可。” 风水相术里或者道家的典籍里,亦有记载阴阳调合之术,对男女阴阳相融、行云布雨之道,十分讲究。 精元对一个成年男子来说,满则溢,留之无用,但是若为求得子嗣计,却必须盈满精元后,再行男女之事易求得子嗣。 赛江南十分机灵,识得这些隐秘术识后,结合康王平素后宫庞大的传闻,竟然对康王做出了正确的指导。 实际上,也就是和后世的优生优育学不谋而合。 要能让女子成功受孕,男子一次排出的精|子的数量,必须达到一个三亿以上,其中还得有七成以上数量的精|子是正常的,而这三亿的精|子,经过一路重重跋涉,只能有200多个进入输卵管,最终的佼佼者才能与卵子结合,让女子成功受孕。 象康王端瑞往日夜御十女之举,虽然可以令人夸说端瑞雄风大展,但是从优生优育学上来说,却会令端瑞的精|子数量不足,难以达到令女子受孕的需求。 现在赛江南要求端瑞禁|欲数日,其实对端瑞调理身体,改善种子的数量和质量,大有裨益。 但是赛江南也晓得,让端瑞憋狠了也不好,没有了斋戒这个幌子,让康王再禁|欲,估计康王也没有那个意志力了。 同样的谎言可一不可二,反正都禁绝一个月了,让端瑞发泄一通,也无不可。 “嗯,如此甚好。你可以退下了。” 端瑞闻言,就象一个眼巴巴爱吃糖的小孩子,突然能吃到向往已久的糖果一样,顿时心情大好,立即赶赛江南离开。 赛江南自是赶紧离去。在端瑞面前,他还是很有压力的,离开康王府,赛江南被寒风一吹,才觉得身上发冷,竟已是细汗流了一身。 想起女儿的信,赛江南又是一阵头痛。 他老来得女,因此对赛金花十分溺爱,而赛金花对他也十分狗腿,总是能哄得他开开心心,让他不忍对赛金花的要求有所推托。 他拍了拍额头,真是上辈子欠女儿的。 没奈何,还是得依着女儿的要求,去给女儿找找京城里的能人异士。 不过,这一回赛江南吸取了上次的教训,不再找陆娇蕊那般行事端方之人,他要找的,是那种邪门歪道、只要有钱便无所不敢为之人…… 端瑞待赛江南离去后,便迫不及待地往后院走去。 他第一个念头想一的是康王妃,但是王妃刚刚生产月余,虽然是个死胎,却得和平常的产妇一样做月子,现在身体还未复原,端瑞便随便走进一个边院,反正他的后宅之内,侍妾众多,再说,没有侍妾,也有无数美|艳的婢女…… 大白天的,有下女经过别院,却听到里面传来一声声痛苦的呼叫声,伫足聆听一会后,她们都面红耳赤,慌慌张张地离开……本书《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进入大神限免投票期,如果投票进入前八名,包月用户就有七天免费看,相当于福利啦。不是包月会员也可以投票,(投票地址:书旗APP也就是手机书旗里点【我的】界面中【包月会员】选项页面,往下拉一点点就有【本期大神限免投票】,如果还没看到,就点更多,江陌南的书就在里面哦!只要把《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后面的红心点亮就可以了!拜托大家了!现在咱们暂居第一位哈!) 第三百九十一章康王府的修罗场 康王突然不好女色,王府里虽然不敢有人议论,但是其实府里的女子们都松了口气。 要知道,康王急色起来,连家里的婢女亦是不放过的,逮着一个,随时能拖走就地办事…… 若是夜萤知道康王这些表现的话,大抵能判断得出来,康王是一名“性”瘾患者。 性|瘾患者按后世的解释,是指个体会出现强烈的、被迫的连续或周期性的性冲动行为。 出现这类患者的机率较大的是高压力、高风险行业,比如名人或者工作狂,他们的压力非常大,对减压效率的要求很高,于是性的快捷性比较吸引他们。夜萤比较熟悉的,比如著名的高尔夫选手伍兹…… 除去内分泌失调这个病理上的原因,心理上的诱发因素居多…… 但是端瑞自是不会承认,他会变成这样,是幼年时受了自已乳母的诱惑…… 自从端瑞斋戒结束,曾经详和了月余的康王府,又进入了女人们风声鹤唳的旧日图景中,尤其对于柔弱娇美的年幼婢女,简直是活生生的修罗地狱。 随着春天脚步的临近,大年三十终于姗姗来迟。 这一天,夜萤在新宅里忙得团团转,要贴春联,要指挥工匠把新刻好的“归燕堂”门楣置放于新宅大门原来留的空缺处。 夜萤找赵童生打听过了,大夏朝对于门楣并无苛刻的要求,只要不违反品阶,庄户人家自已刻的门楣不逾制即可。 所以,夜萤便用上好的紫檀木,刻于端翌龙飞凤舞的“归燕堂”三字,嵌于门上,作为自已新宅的门楣。 端翌的字,还真是没得挑,一如他给人外在的印像:堂堂正气、气派凛然。 夜萤看着新安置上去的门楣,不禁暗道:这样的门楣这样正气凛然的字,似乎还能驱邪赶鬼呢。 只是一想到端翌真正的为人,夜萤就……不对,其实说起来,夜萤扪心自问,她似乎也冤枉了端翌的为人。 即便吴彩凤怀了他的孩子,端翌却是中了他们兄妹的仙人跳,不小心“失身”于吴彩凤,所以若说人品,端翌似乎也无可指摘吧? 按照现代版的剧情,如果霸道总裁被女人下药“失身”,心肠冷硬的,若是知道那女子怀孕,怕是直接把那女人拉去医院,把孩子弄掉了。 而端翌好歹还把吴彩凤精心供养了起来。 夜萤犹记得那个小花园十分精致,吴彩凤住的地方也是中上水平,而且她面色红润,虽然神色间略带抑郁,但仍然显得气色滋润。 呃,说起来,端翌即便“失身”,也是一个正直的端翌呐,并没有把怨气发泄在吴彩凤身上。 夜萤在脑子里自行脑补对话了一回,其实也没想明白呢,一回头,却看到端翌炯炯幽深的眼睛正盯着她看。 夜萤有点不好意思了,自已在心里暗搓搓地想着端翌和吴彩凤的事,却不知道端翌就在身后,那双睿智的眼眸,竟好似能看穿她的心事一般。 “夜姑娘,我帮你!” 端翌出言道,眼眸里有一股暖流缓缓流过,似乎每次他看到她的时候都是这样,眼眸中先带着一层护卫的薄冰,接着当她的身影映在他的瞳孔里时,那层薄冰就如遇到暖阳一般消融无踪。 夜萤特别喜欢这样的时刻,她的身影映在他的瞳仁里,就好象整个人泡在热水浴桶里一般,舒服得全身十万八千个毛孔都舒展开了。 而夜萤也不会察觉到,那一瞬间,她脸上的神情都会变得愈发明媚诱人。 端翌每每看到她这种突然舒展开来的模样,就恨不得将她揉进怀里,揉碎了,和自已捏合在一起,合二为一,重新打造成一个永不分开的泥偶。 “帮我什么?” 夜萤楞了一下。 “帮你贴春联啊!” 端翌冰山一般的脸一看到夜萤就化开了,脸上也不再是面瘫一般的表情。 夜萤楞了下,这才想起自已手里还拿着面调合成的浆糊桶,这些浆糊是用来贴春联用的,便笑笑将浆糊桶递给端翌。 “哟,端兄弟,你来啦?可劳烦你了,还要让你帮忙贴春联。” 田喜娘一看到端翌便笑得鱼尾纹都浮上来了,自从知道他字写得好之后,田喜娘对端翌也愈发敬重起来。 她不识字,却因此对识字的人,都有一种莫名的敬畏之心。 “不麻烦!” 端翌淡淡一笑,心里却有点那个,每次田喜娘都叫他端兄弟,呃,他可是她女婿啊! 不知道田喜娘知道真相后,会是什么表情? 话说端翌还真是第一次亲自动手贴春联,听着夜萤在背后使唤他:“往左一点,过了,再往右一点,对,就这样……” 听着心里便有一种异样的温暖,从来没有感觉过的节日气氛,油然而生。 而此时,柳村里也陆续响起了零落的鞭炮声,这是调皮的孩子偷了家里的爆竹,拆开单放;还有不时响起猪的嚎叫声,这是有人在杀年猪了;而洗洗涮涮的声音也从各个角落里隐秘地传来;妇人们喝骂孩子的声音消失了,或者压制着,因为过年骂人是不吉利的……所有的一切,汇成了过年的味道。 端翌发现,贴春联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先要贴得正,其次还要爬高爬低,时不时地仰着脖子,若不是他身手了得,一般人怕是腰酸脖子疼了。 “好了,这是最后一张春联了。” 夜萤抬眼看着端翌,前几天眉眼间坚硬的神情,似乎也变得柔软了许多,是因为要过节的缘故吗?大家心情都变好了? 端翌有点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 夜萤看着他的样子,似乎又有了过去几分的柔情蜜意。 “辛苦了,端大哥,我原本以为要贴一上午呢!没想到你这么利落,这么快就贴好了春联。” 夜萤把浆糊桶放在边上,出言道谢。 哦,原来如此,所以她的神情才特别愉快吗? 端翌恍惚地想。 山中风月静好,暖阳晒在两个人的身上,她的发香和体香融合在一起,被微风轻吹,往他身上袭来。 端翌不再是那个坚硬的端翌,他觉得自已的心都要化了……嗨,大家好,大年初五了,现在却估计是整个过年中可以安生休息的最后时间了……更新君江陌南来了…… 第三百九十二章女二男二 “呃,贴得还端正吧?” 半晌,端翌才出声问道。 “甚好!”夜萤微微一笑,手指无意识地微微一拨散乱在耳边的发丝,乌黑的发丝从她指间掠过,缠绕着她修长的手指。 端翌都嫉妒起那些发丝来,想起自已把她的手指吸在嘴里那奇异的感受,端翌不禁赶紧轻咳了一声道: “夜姑娘,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没有了,你还是赶紧去休息吧,感冒才好。” 夜萤没有发觉,自已的语气里,带着些许的心疼。 端翌嘴角一扬,心情甚好地道: “我没想到,小山村里过年的气氛更加浓厚,似乎因为过年,大家心情都明朗了起来。” 夜萤正想说昨天去三清镇上,见到比平时多几倍的衣着鲜亮的男女在街上闲逛,还有车马无数,把整条街都快堵死了,人潮只能缓缓挪动,心里还感叹这才叫过年呢,没想到,端翌倒是夸起柳村来,她不禁抿嘴一笑道: “说起来端大哥也是府城里来的人了,怎么会觉得这个小村子过年热闹呢?” 夜萤做一脸百思不得其解状。 因为有你在啊! 心若是有归属,哪里就是家! 哪里有家,心就塌实了。 心里塌实了,才知道这个世界的繁华美好! 端翌很想对眼前笑得如春花般灿烂的小女人这么说。 但是他只是浅浅一笑,没有说什么,夜萤若是盯着他的双眼看的话,会发现,这抹笑意直达眼底。 “哟,萤妹,春联都贴好了啊?今年怎么这么早贴啊?往年都是傍晚我才帮你贴的嘛,我家早上杀年猪,来不及过来帮你!” 就在这时,赵子获充满歉意的声音传来。 他走得急,并没有看到冬青树丛后的端翌,只看到了夜萤身影的一角,便匆匆开口解释道。 及至过近,赵子获才看到端翌站在夜萤身侧,两个人似乎交谈被他打断,赵子获的心里,不由地一酸。 端翌却漫不在意地样子,对赵子获道: “我刚帮夜姑娘贴好春联!” 呃,小样的,看你得瑟的样子,还每年帮夜家贴春联呢,从今年起,这份权利就是本王的专属了。 端翌心内暗暗得意地道。 “啊?你贴的?你能贴得好吗?人家贴春联,要横平竖直,端端正正,才能撑得起门脸,你懂得贴吗?我可是替夜家贴了十几年呐!” 赵子获一听,自已贴春联的专利竟然被抢走,不由得气急败坏,差点没跳起脚来。 端翌看着赵子获炸毛的样子,不由地心里微微一笑,从开始遇到情敌的短暂失措中镇定下来,端翌拿捏赵子获就越来越有心得了。 你跳啊,跳啊,越跳,自家小女人只会越认为他幼稚。 所以,端翌稳如松,赵子获就跳得愈发厉害。 “哦?不好意思赵兄弟,我不知道你过去默默替夜家贴了这么久的春联呐,不过你看,我贴得也还行吧?” 端翌毫不脸红地夸着自已,向赵子获展示自已的成果。 赵子获抬眼一看,呃,横平竖直,还真是没得挑,而夜萤心里一阵呐喊:坏了,都忘了过去贴春联是赵子获的专利,难怪他生气! 若是原主,一定不会忘记,可惜,现在的正主是她,而且天平是向端翌倾斜的…… 夜萤本着安抚将赴边疆守土卫国战士的心理,解释道: “赵大哥,今年搬了新宅,要贴春联的地方很多,所以如果是傍晚贴我怕来不及,因此一大早就开始贴了,端大哥也是看我一个人忙不过来,所以才主动来帮忙的。” 赵子获一听,夜萤解释得有理,而且端翌是主动贴上来的,符合他的性格,萤妹是被动接受,说明人家是不情不愿的嘛,他心里一下子就舒坦了。 本来这件事就不是他贴不贴春联的事,赵子获于是憨憨地一笑道: “萤妹,都怪我没想到这点,及早把春联,那是自然好。” 端翌看着赵子获被夜萤一解释又满血复活,心里不由得恨得痒痒的,但一时也不好说什么,就在此时,一个娇滴滴的女声在冬青树丛外响起: “端大哥,好巧,又遇到你了。” 一听这刻意妩媚的声音,不是夜珍珠是谁? 夜萤一看夜珍珠蛾眉淡扫,胸口低拉,眼角眉梢含情带意地锁定端翌,夜萤顿觉一阵喘不过气来。 呃,不是别的,夜珍珠身上的香粉味太香了。她到底在香囊里装了什么啊? 端翌似乎也闻到了那呛人的味道,脸上一抽,目视前方,空若无物,淡淡地道: “柳村这么小,遇到也很正常。” 夜萤:耶!好开心!端大哥威武! 夜珍珠一听端翌这么轻描淡写,一点也没有看到自已的惊喜,心里一阵失望,难过又充满期待地道: “端大哥,人家想约你去后山采柿子,你能陪我吗?” 卧槽,夜珍珠你要不要脸啊?追男人追到本姑娘的院子里来了? 夜萤不由地想擦亮双眼,再好好看看自家这个胆大包天的堂妹,到底想做什么妖。 只有小伙子约姑娘去山上钻草丛的,还没听说过女子主动约男子去山上的…… 哼,看什么看?端大哥男未娶我未嫁,我约他去采柿子怎么啦? 夜珍珠见夜萤看了她一眼,不由地恶狠狠地瞪了回去。 哈哈,端兄弟,这可是你自已招惹来的,你自已看着办吧! 赵子获笑嘻嘻地,高兴地直搓手! 在他眼里,自是只有夜萤最好,夜珍珠虽然漂亮,但是他从小就认识夜珍珠,挺讨厌她的小聪明和小算计的,所以打小对她就不感冒。 “对不起,珍珠姑娘,我没空,也不喜欢采柿子,你可以约这位赵兄弟去,他似乎挺闲的。” 端翌才不会答应夜珍珠呢,除了夜萤,他想不出凭什么要和其它女子在一起的理由。 一看到别的女子献媚,他就本能地有一种生理上的厌恶。 何况,夜珍珠身上香粉味也太浓呛了,他已经忍受到了极限,于是说完这句话,他转身就走。 如果不走,呆在原地,真的马上会吐出来。 夜珍珠提着估计是要装柿子的竹篮,泫然欲滴、伤心欲绝地看着端翌转身的身影,忽然,她扑到夜萤面前,冲动地做出一个谁也想不到的动作…… 第三百九十三章大胆表白 夜珍珠冲到夜萤面前,突然冲着夜萤“扑通”一声跪下了。 大家谁也不曾提防到夜珍珠会有这一招,都楞住了,夜萤一时间也手足无措地看着跪在面前的夜珍珠,紧张地问道: “珍珠妹子,你这是为了何事?有话好好说,不必如此。” “萤姐,我知道你很有本事,帮着家里起了新宅,还救活了奶奶,你人长得漂亮,又聪明,可是你已经走亲,有了老实憨厚的姐夫吴大牛,求求你,不要巴着端大哥不放,我真的很喜欢端大哥,求你把他让给我吧!” 表白了,表白了,这是表白了? 夜珍珠此言一出,在场的人都吓了一跳。 就连夜萤也难以置信,夜珍珠这是有多喜欢端翌,才竟然当着众人的面表白了? 因为这样当众表白的事情,哪怕是到了后世,对一个暗恋男子的女子来说,也是一件极其为难的事情。 夜萤万万想不到,夜珍珠的胆子这么大,或者说,对端翌如此爱慕,竟然敢在这个时代,做出这样惊世骇俗之举。 夜萤即便平时讨厌夜珍珠,此时也不由地暗暗佩服她。 见夜萤没有言语,夜珍珠眼泪象不要钱似地滚了出来,哭着道: “我喜欢端大哥很久了,他未娶我未嫁,若是萤妹你肯放一个明话给他,我想他一定能接受我的爱慕。我没有端大哥是不行的,现在一天比一天更加思慕他。萤妹,求你给我一条生路吧,把端大哥让给我!” 端翌若不是铁石心肠,此时看到夜珍珠这么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儿,为了自已哭倒在众人面前,还大胆地表白。 怕是任何一个男子,有夜珍珠这样一个美人当场表白,虚荣心都会得到极大的满足吧? 别说,就连赵子获也有所动容。 赵子获当然不是被夜珍珠打动,而是觉得,眼看就要少一个情敌,这滋味实在太美好了。 夜珍珠神助攻,赵子获自是站在夜珍珠这边。 于是赵子获开言道: “端兄弟,你回来,你走什么?你看看,你把人家珍珠姑娘惹哭了,这就是你不对了。” 夜珍珠厚着脸皮一跪,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有人会帮腔,不由地感激地看了赵子获一眼。 端翌若不是害怕夜萤为难,根本不会停下脚步。 他转回身,看着跪在夜萤面前的夜珍珠冷冷地道: “起来!” “我不起来,除非你们答应我的条件。” “呃,什么条件?”夜萤也是无语了,深深明白了被人死缠烂打的尴尬。 表白梗什么的,原来也并不全然尽是浪漫。 看着端翌一派冰冷肃杀的神情,夜萤都对夜珍珠尴尬了。 通过夜珍珠这下表白的逼迫,现在夜萤更可以明确,端翌对夜珍珠真的一点兴趣也没有。 但是夜萤还不知道的是,端翌更讨厌的是,别人逼迫他接受。 “我的条件就是,萤姐你不要再和端大哥有任何牵扯,好好和大牛哥过日子。” 夜珍珠楚楚可怜地跪在地上,纤纤弱质,眼里含泪,看上去柔弱而妩媚,一付让男人顿生怜香之玉之心的模样。 “珍珠,你的这些条件,我一个都不能答应。” 夜萤爽快利落地说。 端翌正欲夺口而出的话暂时打住,眼眸深了一深,定定地看着夜萤。却见她脸上一脸地促狭,不由地竖耳聆听,夜萤这副模样,可不象是有什么好话的样子啊! “为什么?萤姐,你就不顾我的死活了吗?”夜珍珠眼泪“吧哒吧哒”地流下来,哭诉道,“萤姐,我为端大哥醉过一次、感冒发烧过两次,最后一次发烧,躺了快半个月,差点去了半条命,你就忍心吃着碗里的,还霸着盆里的吗?” 在场的都是至亲的人,就算赵子获是个外姓的,但是夜珍珠也知道,赵子获从小就很疼夜萤,自然也不会把她的话外出,所以她才肆无忌惮,把憋了很久的一肚子话都说出来。 主要是时间不等人,一过年,她又大了一岁,若是还不能拿下端翌,母亲怕是要给她在镇上找个富户做姨太太了。 这是夜珍珠最万不得已的选择,自是极不愿意怕,所以今天索性当着众人的面,夜珍珠放胆一博。 “夜珍珠,我是说你误会了。”夜萤扫了端翌一眼,却见他耳朵似乎动了一下,夜萤把这个动作收进眼里,然后便坦然地道,“我原本就和大牛好好过着日子,和端大哥也没有什么牵扯,何来要答应你条件一说?” 夜萤此言一出,端翌不由地面色阴晴不定。说不清楚内心是高兴还是失落。 和吴大牛好好过日子?她真地看上吴大牛了? 和端大哥没有什么牵扯?她过去对他的一切,原来都不是“牵扯”啊? 端翌脸色变幻莫名,赵子获听着夜萤说要和吴大牛好好过日子,不由得也心里酸酸的,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萤姐,谢谢你。”夜珍珠闻听此言,竟然对着夜萤嗑起头来。 夜萤吓得向边上闪开了,直呼:“何必如此?”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夜珍珠脸皮竟然这么厚,为了杜绝她和端翌再有所谓的“牵扯”,竟然会给她嗑头? “夜珍珠,你闹够了没有?” 这时,端翌冷喝一声,夜珍珠停下嗑头的动作,眼珠子转向端翌。 端翌看得一阵厌恶,若不是她是夜萤的堂妹,他根本理都不会理她,连让她看一眼,都觉得身上粘乎难受。 “端大哥,以后我们就好了,萤姐不会再缠着你了,她会好好和大牛姐夫过日子,端大哥,你这下可以接受我了吧?” 谁也没有想到,夜珍珠竟然会说出这么令人面红耳赤的话来。 端翌走到夜珍珠面前,脸上平静无波,沉着地道: “起来,不要跪着。” 夜珍珠见端翌特意走到面前和自已说话,心里不由一阵欣喜,这说明,端大哥是爱惜自已的。 “端大哥,我听你的。” 夜珍珠说得婉约缠绵,脸上还带着羞涩的红晕,眼睛羞答答地偷扫了端翌一眼,恰如春水含波,让人心中一漾。 看到端翌此举,夜萤心里一阵格登,莫非端翌还真被夜珍珠打动了? 第三百九十四章拒绝 夜珍珠缓缓站了起来,她下跪本来就是故意给夜萤和端翌压力,现在两个人都松了口,再跪就是虐待自已的膝盖了,夜珍珠当然不会那么傻,她缓缓站了起来。 夜珍珠比夜萤稍矮一些,站在端翌面前,必须抬起脸,才能看清他。 夜萤见端翌只是轻轻一声,夜珍珠便乖顺无比,不由地暗叹口气,果然每个人都有死穴啊! 现在看来,夜珍珠的死穴就是端翌。 “珍珠姑娘,你可曾看过《女诫》?” 端翌的下巴,一向微抬,但是并不给人骄傲的感觉,反倒让人觉得他天生如此,自有一番高贵。 此时,夜珍珠抬头看着端翌还微带着须根铁青色的下巴,耳朵里听到端翌说起《女诫》,不由地脑子蒙蒙地,一时转不过弯道,她又没上过学,便实诚地道: “没有看过!” “我建议你去翻翻《女诫》,德言容功,体会真义!”端翌淡漠地道。 呃,又是《女诫》,夜萤不禁想起新到的《酒肆闲话》里,近期都开始印上《女诫》原文,此时听端翌竟然再提起,不由得掠过一股莫名奇怪的感觉。 幽闲贞静,敬慎守节,有羞耻心,行事符合礼仪,叫做妇德。 呃,夜萤脑子里忽然浮起这段。 她一定是中了《女诫》的毒了,为什么觉得端翌就是特意指这段给夜珍珠学习的呢? 见端翌说完,转身要走,夜珍珠急坏了,虽然她现在还没看到《女诫》,不知道端翌说的具体是什么意思,但看端翌的表情,也知道这件事,恐怕她又失败了。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给夜萤下跪,大施“苦肉计”、“美人计”,端翌竟然一点也不动心? 夜珍珠大恼,但是脸上却不显于颜色,只是依然做出楚楚可怜的样子,上前扯着端翌的衣袖道: “端大哥,你就给我一句话,难道你真的不要我了吗?” “珍珠姑娘,说实话,主动向端某投怀送抱的姑娘多了,若是我要一一答应,怕是端某也养不起啊!” 端翌语重心长地道。 端翌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夜珍珠这一回是打定主意不要脸了,她死死扯着端翌的衣角道: “端大哥,我可以自已做针线活,我能养活自已,不需要你养,还能补贴家用,只要端大哥肯收了珍珠!” 看着夜珍珠的痴女脸,夜萤都差点被她感动了。 呃,差点坐错屁股,就差没喊出来:端大哥,收下夜珍珠吧! 见夜珍珠还死死扯着自已的衣角,端翌也是个绝情冷血的,竟然抽出他削铁如泥的匕首,对着夜珍珠比划了过来。 雪亮的匕首在空中划了个弧度,夜珍珠初见端翌掏出冷兵器,吓了一跳,却见那匕首向自已砍来,她还没回过神来,只听“嘶啦”一声,端翌的一角衣袖留在她手上,端翌已经扬长而去了。 割袍断义啊! 啧啧啧! 端翌真是狠心! 夜萤不禁替夜珍珠感觉到一阵真心难过。 真是蜜渍尴尬…… 夜萤干咳一声,略带同情地道: “珍珠,这个,端大哥人是这样的,心不坏,只是比较讨厌人家缠着他,你不要难过,换成任何一个女孩子,他都是这样。” 端翌的耳朵又不聋,不光不聋,五识比常人还强,虽然走开了一段距离,仍能听到夜萤说话的声音。 呃,什么鬼,讨厌人家缠着?那是自然。 可是,如果换成你缠着我,本王十分欢喜呐! 端翌暗暗遗憾,如果今天夜珍珠换成夜萤,他还真会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处理呐! 可惜啊,夜珍珠不是夜萤,因此事情就简单了! “夜萤,别以为你暗自挑唆,不断给端大哥使眼色我没看到,现在看到端大哥拒绝我,你高兴了吧?都怨你!” 夜珍珠说完,恶狠狠地瞪了夜萤一眼,脸不红气不喘地提着竹篮跑掉了。 留下夜萤目瞪口呆。 赵子获也是一阵瞠目结舌,他伸出大手,挠了挠头,道: “看不懂了,珍珠姑娘怎么变成这样了?” 夜萤一摊手,表示她深有同感。 “哟,夜姑娘,你家后边练武场晒了那么多鸭毛是想干嘛啊?有何妙用?” 傅太医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摇着他的鹅毛扇,一脸不解地问夜萤。 “哦,山人自有妙用,傅大夫怎么会对鸭毛感兴趣了?对了,傅大夫,你这扇子是哪买的?” 夜萤瞟了一眼傅大夫手中的鹅毛扇,忽然想到,如果鹅毛数量够多的话,其实用鹅毛更好吧? “我这扇子才不是买的呐,是有人做了送给我的。” 夜萤没看错吧?傅大夫脸上忽然露出一阵“娇羞”的表情。 呃,有奸情! 夜萤和赵子获被傅大夫这一打岔,便暂时忘了夜珍珠那出闹剧。 反正在场的几个人都是至亲的,也不至于把夜珍珠这桩丑事传出去,否则,若是在村子里的话,夜珍珠的名声就没了。 不过,估计夜珍珠也是看到这里远离村子,不会被外人看到,才敢闹这么一出。 在夜萤的“严刑”逼问下,傅大夫终于吱吱唔唔说京城有一处养鹅场,那里的鹅怕是有上万只,要弄几根做扇子的鹅毛自是不成问题。 “若是我要大量的鹅毛呢?” 夜萤问道。 “你又在打鹅的什么主意?”傅太医皱着眉,总觉得替鹅们开始担心起来。 “嘿嘿,放心,我只要鹅毛不要鹅。” 夜萤“诚恳”地道。 “嗯,我飞鸽传书问问,那鹅场经营多年,里面鹅毛怕是有所积存。” 傅大夫的话,立即让夜萤脸上露出喜色,道: “那你赶紧修书一封。” 傅大夫点头应允。夜萤这才放过了他。 话说,夜珍珠气呼呼地离开夜萤家后,越想越生气,她带着竹篮说去采柿子,原本只是一个借口,但是因为心里堵着一口气,所以也没有走回家,而是真的自已一个人去采柿子了。 大部份柿子都在半个多月前采摘完了,但是夜珍珠却知道,在一处山崖上,有一处柿子林,多年来一直只有她们家的人晓得地点,那里由于地势高,气温低,所以柿子成熟得比较晚,现在去采,正当时候。 不过,夜珍珠没有发现,她一路向上攀爬时,身后隐隐绰绰跟了一个小小的身影……本书《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进入大神限免投票期,如果投票进入前八名,包月用户就有七天免费看,相当于福利啦。不是包月会员也可以投票,(投票地址:书旗APP也就是手机书旗里点【我的】界面中【包月会员】选项页面,往下拉一点点就有【本期大神限免投票】,如还没看到,就点更多,江陌南的书就在里面哦!只要把《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后面的红心点亮就可以了!拜托大家了!现在咱们暂居第一位哈!) 第三百九十五章把她放在心里 过午之后,柳村过节的气氛愈浓。 这节日的气氛说不清道不明,但是却如晨雾一般,慢慢弥漫,直至覆盖满整个村庄。 夜家的新宅,贴上了喜气洋洋的春联,挂上了写着夜字的大红灯笼,屋子里人影晃憧,随着入住,整个宅子里慢慢从冷清,到被人气温暖起来。 田喜娘喜不自胜,看着眼前的大宅子,真不敢相信自已到老了还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 她想了下,见手头上的事都忙完了,万事俱备,只欠祭拜祖宗这件事了,便转身往村子里走去。 夜萤正在收拾房间,客房和自已住的厢房都要收拾整齐,不然,村里人可不一定懂规矩,如果来参观的话,说不定就到处乱窜,门户也会打开来看。 刚搬入新宅,人家的好奇心很重,也不能指责人家什么,当然,以后就不这样了,也不可能门户都开着让人家乱看。新宅子毕竟不一样一些。 夜萤检查着每一间屋子,走到端翌住的客房前时,不由微讶了一下,明明那盆巨大的芭蕉叶是放在天井里的,怎么不见了? 被人偷了?不可能啊!谁有力气拿得动那盆芭蕉? 夜萤一阵疑惑,随手推开端翌住的客房一看,得,那盆芭蕉不就在里边吗? 夜萤吃了一惊,看来能把芭蕉搬进屋里的也只有端大哥了,他这是做什么呢? “呃,我是怕它被冻坏了,所以搬进屋里,我现在把它搬出去。” 这时,一个略带尴尬之意的声音响起,正是端翌。 他越过夜萤身侧,走到屋内,俯下身,轻松地搬动起沉重的芭蕉花盆,抱到了屋外。 夜萤:“……” “呃,端大哥,你费心了!” “没什么,很轻的,正好练练臂力,呵呵。” 端翌在夜萤面前,没有了在夜珍珠面前的冷峻。 “端大哥,早前夜珍珠那样,你别怪她。我想你做得挺好的,既然不喜欢她,就直接拒绝,断了她的痴念也好,省得她走火入魔。” 想起今天夜珍珠的表现,还真是象着了魔一般,夜萤只能暗叹夜珍珠喜欢谁不好,偏偏喜欢上极有主张的端大哥。 他明显是不会被女人左右的那种男人! 今天他断然拒绝了夜珍珠,也证明了她的猜测。 不过,作为有责任心的男人,他对吴彩凤也太好了!一想起吴彩凤的大肚子,夜萤的眼神,又是黯了一黯。 端翌看着夜萤脸上神情变幻,不禁也约略猜到了夜萤的心思,他抿了下嘴,坚定地道: “我端某生平只喜欢了一个女子,对其它女子,绝不会再有想法,所以珍珠姑娘的所为,我亦不会放在心上,只希望她自已想明白就好。” 夜萤听端翌这么说,心中不禁又喜又有一点酸涩,她低头垂眸道: “那个被你姑娘真是幸运!” “嗯!”端翌看着眼前的夜萤,语气无限地宠溺温柔,“我也很幸运,能遇到她。” 端大哥,你这样在爱情不幸福的人面前秀恩爱真的好吗? 夜萤猝不及防,被端翌狠狠塞了把狗粮,心里一阵郁闷,不过还维持着良好的风度: “端大哥,怎么不见你把她带来给我们看看?你们会成亲吗?什么时候成亲?” 夜萤突然想到,端翌说的不会是吴彩凤吧? 不要啊,吴彩凤配不上你啊! 可是夜萤转瞬又颓废地想,别说配得上配不上了,吴彩凤都怀上孩子了。 哪朝哪代,男人都是以子嗣为重,没有例外。 看着夜萤一迭连声地发问,小脸上着急难过的神情一览无余,端翌心里别提多舒坦了,呃,看来,夜萤真地很在意他。 “我们成不成亲都一样,反正啊,我肯定会把她放在心里最重要的位置。” 端翌含情脉脉地看着夜萤。 能在心爱的女子面前说这样的话,他觉得特别愉悦。 方才他还诧异夜珍珠竟然能当着众人的面说出她喜欢谁的话呢,现在自已说起来,如水银泻地,流畅自如。 “哦,那女子,真是好福气!” 夜萤吸了口气,虽然觉得端翌的话酸得倒牙,但是这话要是说给她听多好? 呃,说给她听多好…… 她竟然会有这种想法? 夜萤心里一阵慌乱,她不是打算把端翌放下了吗?怎么心里还保留着妄想和残念? 端翌看着夜萤粉白的小脸慢慢转红,就象白玉上沁出一丝红来,愈发地明媚动人,那抹红嵌在白玉之上,愈发显得高贵迷人,他忍不住想伸出手去抚摸夜萤的小脸。 就在此时,宝瓶匆匆走了过来,嘴里急促地道: “夜姐姐,我把后面的厢房收拾好了,你这呢?” 端翌的手还未伸出,他赶紧紧紧握成拳头,不敢动弹了。 “我这也好了,现在房间都检查了,咱们可以准备拜拜了。” 夜萤抬头看天,见日头当头照着,估摸着时间近午,便道。 “嗯,对了,夜姐姐,对面这间厢房,是爷爷奶奶住的,要不要再检查一遍?” 宝瓶问夜萤。 “好,把房间弄整齐一些,省得他们挑剔。” 夜萤叹了口气,过年后夜爷爷夜奶奶没准就要来和他们住了,这下可惨了,家里也不知道会被折腾成什么样子。 虽然她不会怕了他们,但是也不会让他们骑到她头上做威做福就是了。 只是原本清净的日子要被打破,一想到这个,夜萤心里就一阵纠结。 “好,我来打下手。” 宝瓶也猜出夜萤心情不好,但是没奈何,老人家要来住,他们总不能拒绝吧?再加上田喜娘又是对长辈没主意的,看来,以后她和宝器也会受苦了。 因为夜奶奶总是看她和宝器不顺眼,在夜奶奶心里,他们就是捡来的孩子,不以让他们白吃饭。 宝瓶心里也郁闷着呢,但是谁也不好说出不让这二老来住的口。这可是大逆不道啊,《女诫》上写着呢,要孝敬长辈,如果他们把二老赶出去,村里就会炸开了。 夜萤推开厢房的门,四下里打量了一下,床上十二斤的被子铺得整整齐齐的,胡家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被子又软又暖,夜奶奶这下肯定无话可说。 至于其它床和桌椅等,一应俱全,比起夜家二老现在住的地方好多了,相信他们也挑不出什么毛病吧?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明天就是假期结束的日子,想来要离乡的大家有诸多不舍吧! 第三百九十六章发财的秘密 夜萤看了看,觉得无可挑剔,便对宝瓶道: “都收拾好了,我准备去做菜,你打个下手,端大哥,你自便吧!” 端翌点点头,对于自家小女人大展手艺,心里充满了期待。 夜珍珠爬到山崖上,由于是熟门熟路,她的速度也很快,半个时辰左右,就到达了目的地。 山崖下方,是一个一人多高的、两人多宽的洞口,向里看去,里面黑洞洞的,有点糁人。 这洞叫蝙蝠洞,里面居住的是成千上万只蝙蝠。 村里曾有人多次目睹到,每逢傍晚,这洞里就如黑烟一般,冒出一股股黑色的“烟雾”来,但是仔细一看,却是无数的蝙蝠汇聚结伍飞出来觅食。 因此,村里人到了这里,都是绕道而走,生怕会撞到数量庞大的蝙蝠。 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蝙蝠洞的事,因此都不往这边来。 只有夜家,无意中夜老大发现了这里一个秘密:蝙蝠洞后边,有一片野生的柿子树丛,从此,他们每年都来这里采柿子,因此这里的柿子也成为他们家一笔固定的收入。 夜珍珠来过多次,听爹娘说过,不往洞里走就没事,蝙蝠其实都是白天休息,夜里出来,所以她也没当回事,绕过洞口,就往另一侧走去。 翻过一片看着茂密的树丛,数株野生的柿子树就出现在眼前。 这就是夜老大家的小金库了。 每一株柿子树,一年能产200到300斤的柿子。这里有二十多株柿子树,是夜家一笔不小的收入。 这些柿子树能不暴露,都托了那个蝙蝠洞的福,夜老大家的人因此都称蝙蝠为福大爷。 今年的柿子长势很好,每棵树上都挂满了渐红的柿子。 要做柿饼的柿子不能太熟了,否则不好揉制,夜珍珠看到这些柿子,便心想:回去得告诉爹娘,早点来把所有柿子摘了,否则就要过熟了。 之前夜奶奶一直在折腾卧病在床什么的,柴氏多少也被牵制住了手脚,因此今年采柿子也推晚了。 夜珍珠采了小半篮,便嫌重,不肯再采了,提着篮子往山下走去。 一直到她进了村,一个小小的身影才离开她身后,蹦蹦跳跳往自已家里跑去。 “什么?蝙蝠洞后面有一大片柿子树?夜珍珠去那采柿子?” 白雪听白胜这么说,不由地吃了一惊。 过去村里人一直说夜老家的柿子不知道从哪里进货来做的,每年卖柿饼能赚不少钱,看来,夜老家的柿子就是从蝙蝠洞那的柿子树上得来的。 不花一分钱的成本,只要出一些劳力和手工成本,难怪夜老大家一直过得不错。 想着夜萤对自已一家的照顾,白雪还是叮嘱白胜道: “这件事,你就别说出去,你知我知就好。” “为什么啊?姐姐,柿子树是野生的,又不是他夜老大一户人家的,长在山上,谁都可以采啊!” 白胜不解地问道,还从怀里掏出两个柿子递给姐姐。 “姐,你看这柿子又大又好,如果我们也去摘,到三清镇上能卖不少钱呢!” “白胜,算了,我们不能断了人家的财路,再说,萤姐平素帮了我们不少,这新棉被、新棉衣,都是她送来的,就算是为了萤姐,咱们也不要和她的家人起纷争。” 白雪觉得自已如果破坏了人家的财路肯定不是正道,便严正警告白胜。 白胜搓了搓柿子皮上的白霜,用了啃了一口,甜汁充斥在嘴里,他乐呵呵地道: “好,我听你的,姐!” 见白胜听话,白雪这才松了口气,道: “这样才乖,别有事没事往山上跑,万一撞到蝙蝠洞里的蝙蝠精,你就惨了。” 村里人以讹传讹,说久了,就传成蝙蝠洞里有蝙蝠精,这也是村里大人小孩都不敢靠近那块地的原因,所以夜老大家的秘密才能保持了那么久。 “知道啦,姐,这柿子可好吃了,你吃吃看。” 白胜说着,把另一个柿子硬塞进白雪手里,心里不无遗憾地想:早知道多摘几个。 呃,其实夜珍珠那么娇滴滴的女人都敢去那里,应该是没有蝙蝠精吧? 白胜心中暗想。 夜家新宅的正厅里。 大家把夜萤做出来的菜摆了一桌子在八仙桌上,正厅中摆着夜家祖宗和夜老二的牌位,牌位前点着香烛,放着大捧的纸钱。 田喜娘把纸钱拿在手里,嘴里念念有辞,夜萤估摸着就是祖宗保佑,今天过年,快来吃年夜饭之类的,见她一脸虔诚,她也就眼观鼻,鼻观心。 端翌看着夜萤那装出来的正经模样,不由地很想上前刮下她的鼻子。 这不是他第一次在皇宫外过年,但是却是他第一次和家里人一起过年。 是的,和夜萤在一起,他就有了家的感觉,仿佛自已一直飘泊不定的心,有了安身立命之所。 看着田喜娘虔诚的拜拜,端翌也闭上双目,双手合什。 夜萤不晓得端翌在祈愿什么,见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夜萤也被气氛感染,郑重地合掌,微闭双目,在感谢老天爷让她重生的同时,也希望老天爷能实现她的新年新愿望。 拉下来,依旧是让夜斯文请了信杯之后,田喜娘才在正厅的天井里,安了口破锅,在里面烧起纸钱来。 一时间,纸钱被焚烧后特有的味道充斥了整个新宅,和村里那股同样的气息融合在一起,交缠着升上了天际,或许能直达天听也不一定。 纸钱烧到一半时,田喜娘往纸钱上淋了杯酒,这就意味着可以用木棍掏动纸钱,让它烧得更快一些。 在没有淋酒前,是绝对禁止掏动纸钱的,因为这样会让自家的亲人收不到烧去的钱。 随着层层迭迭的纸钱被木棒探开,纸钱焚烧的速度快了许多,直到纸钱焚尽,田喜娘道: “斯文,你放鞭炮吧!” 鞭炮炸响之后,年夜饭也就可以正式开始了。 当然,大家伙吃的,就是这祭拜完祖宗的饭菜。 有的菜有些凉了,夜萤便拿到厨房里再热热,虽然这会影响菜的鲜美度,不过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第三百九十七章幸福年 吃年夜饭,图的就是一个热闹,否则,象这样祭拜完再热的菜,鲜美度自然和平时刚炒上来就现吃的菜没法比。 端翌和傅太医都是第一次在小山村里过年。 看着端翌一脸幸福的样子,不时满眼粘腻地瞅着夜萤,傅太医心里不由暗笑: 虽然没有华服精美的建筑、美婢伺候,但是靖王爷却甘之如饴。 要知道,往常这个时候,若是没有驻守北疆,端翌此时已在皇宫里,参与皇室年夜饭的盛典了。 宫里的奢华自是夜家的年夜饭所不能比拟的。 可是那样的盛典之上,傅太医从来没有看到过端翌如此和缓的神情。 虽然在外人看来,端翌依然是习惯性地一脸冰山。 但是深谙靖王爷脾性的傅太医却晓得,和皇宫里高贵却冰冷的靖王爷相较,此时的端翌,才是过得最快活的。 想到这里,傅太医想起一直烦扰端翌心情的赵子获,心内杀机不由地又暗起。 所有阻止靖王爷愉悦心情的人和事,都在傅太医“处理”的范畴内。 要弄死一个人实在太简单了,他有千百种手段。 山村里夜色迷茫,竟然下起了濛濛细雨,但是山村里各家各户都点亮了红灯笼,鞭炮声此起彼伏,年味十足。 虽然春寒料峭,但是因为今年连最穷的人家都有了新棉衣和新棉被,这个年就显得温暖多了。 夜萤笑咪咪地将一个大鸡腿夹到端翌的碗里,道: “多吃点,我们小村子的手艺,比不上府城里,你可别嫌弃。” “哟,妹妹,怎么不把鸡腿给我啊?你知道我最爱吃鸡腿的。” 夜斯文吃醋了。 “去,还吃不撑你呀?人家端兄弟是客人!还是贵客!你这没正形的,赶紧边上去!” 田喜娘一见夜斯文这副赖皮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象赶苍蝇一样把他赶走了。 夜斯文默默:“……” 呃,好受伤! 没妈的孩子象根草! 宝瓶心里偷笑,她觉得啊,斯文哥其实也不错,人大大咧咧的,挺大方的,但是就是不走心,总是在不该说话的时候说些不合时宜的话。 宝器啃着大鸭腿,心里想着白雪,不知道家境不好的白雪,这个大年夜是怎么过的? 幸好夜姐姐发动了镇上的商户,大家给村里的穷人们送来了新棉衣、新棉被,否则,象白雪这样的家庭,碰上下雨的春节,阴湿寒冷,怕是更难过了。 这边厢,端翌美滋滋地挟起夜萤递给他的鸡腿,有滋有味地啃了起来。 傅太医偶一抬眼看到,不由地手里夹的醋溜鱼片一滑,掉到了桌上。 呃,实在太令傅太医惊奇了,竟然让他有生之年,能看到端翌吃鸡腿? 要知道,端翌是最讨厌吃鸡肉的。 以前在北疆,哪怕被蛮子兵围困,断水断粮,军士打了野鸡,别人吃得欢快,端翌宁愿啃面饼子,也是不吃鸡肉的。 没想到,今天端翌竟然主动吃了? 傅太医无语了。 一个女人竟然能深刻如斯地改变靖王爷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是他从来不会想像得到的。 傅太医能够想象,如果他写信回去向某此弟兄说靖王爷吃鸡肉,而且是主动吃鸡肉时,肯定会遭来一阵暴打!估计还不止打一顿。他们会骂他,现在也学会骗人了!靖王爷怎么可能吃鸡肉呢? “大过年的,萤儿,把你那烧刀子酒拿出来,让大家喝上几杯。” 就在这时,田喜娘发话了。 “好咧,我这就去拿。” 夜萤前几天抽空又蒸了一回白酒,如今琥珀光只剩下廖廖几瓶,但是年夜饭上的烧刀子却是可以管够。 “哎哟,田大娘,你人太好了,知道我们馋这口烧刀子好久了,没想到今晚上能喝到!” 傅太医激动得直搓手,那鹅毛扇从吃饭时就不见他拿了,也不知道他塞到哪去了。 “碰”,随着烧刀子被夜萤拿出来放在桌上,夜家的年夜饭,也进入最“奢华”的阶段。 澄净如水的酒液倒入夜萤精心选配的白瓷碗里,散发出迷人的酒香,就连端翌这种自制力极高的人,也不禁咽了下口水,不自觉地脱口而出: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这样的春雨连绵之夜,能在村里喝到如此美酒,也算是过年的一件快意之事!”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来,咱们大家都倒上酒,举杯共庆新年!” 傅太医闻到酒香,顿时浑身精神一振。 夜萤闻言,微微一笑,给每个人面前都倒上了一杯烧刀子酒,笑道: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南方虽然没有雪,却有连绵小雨,咱们应景喝酒,不醉不归。” 这个年,是夜萤来到古代的第一个年,对她意义重大,也是一条重要的心理分隔线,从这一天起,她觉得,自已真正舍弃了对从前生活的眷恋,真正融入这里的生活。 夜斯文不敢说话了。 太口怕了,原来喝酒还要背诗啊?看着这些人拿起酒碗,一人一首诗,他不由吓得头上冒出了冷汗。 还好,夜萤念完诗,田喜娘便举起了酒碗,笑道: “我们夜家,过去的一年有劳两位贵人了,若不是你们,我们现在的日子都不知道过成什么样了,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大家都能顺顺当当地,赚大钱,发大财,你们二位,能娶到称心如意的娘子!干了这杯酒!” 田喜娘难得豪爽一次,大家都很给面子地站起身举起白瓷碗,然后相互间碰了一下碗。 角落里的夜斯文,默默不被注意地也跟着举了下碗。 嗯,这个位置真好,不用怕喝酒也要吟诗,夜斯文安慰自已。 大家一口气碗了半碗白酒,再次体验到了烧刀子滚烫的热情,半碗酒下肚,大家立马双颊飞红,就连酒量不错的端翌也不例外。 “这烧刀子真是太刺激了,北疆的蛮子时常夸耀他们的马奶子酒烈,说我朝盛产软绵绵的男人,就连酒也和糖水一样,若是让他们喝到烧刀子酒,怕是立即噤声了。” 傅太医心满意足地喝完,赞道。 第三百九十八章探底 说起北疆,现场气氛就有些沉重。 宝器想起自家在北疆战场上牺牲了的爹,便愤愤地道: “待我成年,若是那北疆蛮子敢再来侵犯我朝,我一定参军入伍,杀他们个鬼哭狼嚎!” “好小子,有你的!” 端翌就喜欢听这种长志气的话,不由地赞许地摸了摸他的脑袋。 “你呀,大言不惭!” 宝瓶摇摇头。 现在家里只剩下一棵独苗,她身为长姐,自是不想让宝器去战场上厮杀送死。 “姐,我说认真的。待我16岁,一定去报名参军,象赵大哥那样,到北疆建功立业。” 宝器颇为认真地道。 宝瓶听了宝器的话,心里有些发慌。 “好啦,你还小呐,先把功夫练好再说!” 夜萤不想大过年的,闹得有人不愉快,便打岔道。 听到宝器提起赵子获,傅太医心里又是一“格登”,过年后,那赵子获也要回军队报到了,到时候要让一个人消失,并不难…… 端翌眼神一闪,环视了一眼桌子边上坐着的人,然后拿起面前的酒碗,对着田喜娘道: “田大娘,您是长辈,这新年的第一杯酒,我敬你,辛苦拉扯一对儿女,你居功至伟!” 说别的田喜娘可能会不好意思,说这对儿女是她拉扯大的,她自是欣然接受,儿子虽然不成器,好歹也订下了一门满意的亲事,女儿脑子活络,会赚钱,那是她养得好。 所以,端翌这些话,还真是挠到了她的痒处,她愉快地举起酒碗道: “端兄弟,谢谢,来,干了这碗酒!” 端翌本来只是想意思一下,没想到田喜娘却存了要让大家吃得满意、喝得满意的心思,显得比平时不知道豪爽了多少倍,端翌自是只好先干为敬。 看着一口把酒喝光的田喜娘,端翌默默地道:叫端兄弟什么的真是尴尬了,丈母娘! 柳村这边的大年夜红火热闹,皇宫里,奢华的盛宴亦衬出了太平盛世的况位。 太皇太后心满意足,除了今上的身体让她比较挂心之外,她感觉这数十年来,怕是没有比今年更让她愉悦的了。 太皇太后的欢喜写在脸上,宴席上的皇子王孙、勋爵世家们即便坐得远远的,都能感觉到太皇太后心情极好。 端瑞坐在下首,看着太皇太后不时和周围的命妇们说说笑笑,不禁心头泛起疑虑。 莫非皇上身体转好? 不过,埋在皇上身边的人今天才秘报说皇上白天又咳得厉害,才宣了太医进殿。 那么,是皇上的妃子们有喜了? 但是皇上身子孱弱,这个月,除了宣召丽贵妃伺寝之外,再无宠幸其它妃子。 而丽贵妃? 端瑞偷眼看了一下皇上身边的丽贵妃,见她频频举杯,就这举动,也知道她肯定没有异常。 若是怀了龙子,丽贵妃怕是连这年夜宴也不会出现了…… 端瑞想了下,拿起九龙吐珠金杯,徐徐走到太皇太后面前,笑道: “太皇太后,瑞儿这杯酒敬您笑口常开,新年大吉!” “瑞儿,过来,坐在我身边。”太皇太后举起酒杯,感叹了一声,笑道,“翌儿今年又不陪我们一起过了,不过,看到你们这么和美,我也就放心了。” “哦?翌哥这是又去江南了吗?” 一看到太皇太后提起端翌,就喜形于色,端瑞似乎有些明白太皇太后喜悦的来源了。 太皇太后一向视端翌为已出,对他也是最为看重。 “你翌哥啊,这次总算是开窍了,上次回京,便随身带着一个姑娘送给他的香囊,舍不得离身。他对我说,这次外出,是寄情山水,消磨杀孽,但是其实啊,我猜他是和钟意的姑娘作伴去了。所以这次才没有强行留他在宫里过年。” 太皇太后说八卦的能力也是一流的,眉飞色舞,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原来如此! 翌哥找了个钟意的女人吗? 难怪太皇太后高兴。之前京城里传得厉害,说翌哥不喜欢女人…… 端瑞不由地亦是抿嘴一笑,嘴角向上一勾道: “恭喜翌哥了!” “我让他带回来给我看看,他还害羞呢!”太皇太后笑咪咪地,“不过,纸包不住火,他早晚有一天得把人给我带回来。” “是么?我节后也要下江南,说不定,能遇到翌哥呐,太皇太后知道翌哥去江南什么地方?” “这个他倒没说,神神秘秘的,反正翌儿出门在外我是放心的,他能照顾好自已,也就没多问。”太皇太后一脸笃定,反而追问端瑞,“瑞儿,你下江南做什么?” “唔,随意走走玩玩,散散心呗。” 端瑞漫应着,和太皇太后又闲扯了一阵,这才回到自已的席位上,心内却暗道: 江南么?江南看来真是个好地方,节后自已亦要下江南,希望那体质异于常人的女子,能让自已得偿所愿! 不过,看太皇太后的样子,似乎翌哥不管带回什么样的女子,太皇太后都会答应嘛!这疼和不疼,还是有区别的。 端瑞暗挫挫地吃了回干醋。 柳村,夜家。 大家酒已半酣,端翌举起酒杯,对着京城的方向,遥遥敬了太皇太后一杯,祝她身体安康,新年大吉!然后自已一饮而尽! 烧刀子的酒液席卷肠胃,很快侵占了神智,当醉意涌来时,端翌和傅太医都喝断片了。 还好宝器力气大,吭哧吭哧和夜斯文把这二位抬进客房安置好。 所幸端翌和傅太医的酒品好,喝醉了就是睡觉,没有象夜斯文那样又要和人结拜又要啃人的…… 宝器替他们盖好被子,松了口气退出来,却看到门外夜萤有点着急的脸,宝器知道她担心,便安慰道: “没事,他们都睡着了。” “喏,你把这水放在他们床边的桌上,省得他们一会儿渴了,找不到水喝。晚上蜡烛就不要吹灭,省得他们半夜醒来摔到磕到。” “行啦,夜姐姐,你什么时候比田大娘罗索了!”宝器打了个饱嗝,呃,今晚吃太饱了,“放心,我会时不时过来照看他们的。” 夜萤脸上一红,道: “那就辛苦你了。” “我师傅嘛,说什么辛苦,这是应该的。” 宝器拍了拍胸脯,往饭桌所在的大厅走去,嗯,虽然吃得很饱,但是好象红烧肉夹馒头还能再来两份……本书《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进入大神限免投票期,如果投票进入前八名,包月用户就有七天免费看,相当于福利啦。不是包月会员也可以投票,(投票地址:书旗APP也就是手机书旗里点【我的】界面中【包月会员】选项页面,往下拉一点点就有【本期大神限免投票】,如果还没看到,就点更多,江陌南的书就在里面哦!只要把《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后面的红心点亮就可以了!拜托大家了!现在咱们暂居第一位哈!) 第三百九十九章羞羞的事 宝器人小粗心,思虑并不周到,把端翌摆放好,他拍拍屁股就被红烧肉馒头吸引走了,却忘了自已把夜萤扔在只有一个醉酒男人的厢房里。 不过,在宝器的下意识里,他十分信任端翌,自是一时不会作它想。 夜萤闻着厢房里淡淡的酒气,正欲出门,却看到卧榻上端翌动了一下,盖在他身上的被子,因为他这一动,往床下滑落下来。 大冬天的,虽然烧着地龙,但也没有暖和到不需要盖被子的地步,何况,一个醉酒的人更不能着凉。 夜萤见状,只好硬着头皮上前把被子捡起来,替端翌小心盖好。 朦胧的烛光下,端翌面色略带酒醉后的潮红,英挺的眉眼在酒精的作用下也舒展下来,看起来,乖乖的,不象他清醒时那般拒人于三尺之外。 虽然夜萤平素也能明显感觉到端翌那种冷淡是对着外人,对着自已时,他总是敞开一面,但是那种感觉也是若隐若现,让夜萤不禁怀疑那是自已自作多情导致的幻觉。 然而此时,端翌在酒精的麻醉下,老干部禁欲气息荡然无存,恰似一个可以任凭她“摆弄”的乖孩子。 “幼儿园老师”夜萤忍不住想要占一下他的便宜。 夜萤伸出白皙修长的手指,沿着他刀雕斧凿般完美的脸部线条慢慢抚摸下来。 先是额头,后是睫毛长得在眼下勾勒出一抹阴影卧蚕,接着是高挺的鼻梁,然后下滑到线条分明的嘴唇上,最后,停在那粒唇珠上。 端翌的嘴唇紧抿着,但是润泽的唇色却似带着无声的诱惑:来啊,来吻我啊! 似乎受到了某种巨大的蛊惑,夜萤的心“呯呯”跳得好厉害,她缓缓地、缓缓地靠近端翌的脸庞。 她能感觉到端翌鼻息喷涌出来的热汽,带着淡淡的酒味,还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男性荷尔蒙的气息…… 夜萤闭上眼睛,她的双唇距离端翌的唇只有不到一厘米的距离…… 就在这时,一阵“咣啷”杯子打破的声音让夜萤倏地清醒过来,她迅速离开端翌的脸,回身一看,却是一脸惊慌的宝瓶。 宝瓶的手里拿着个空空如也的托盘,地上是摔碎的水杯,看来,是宝瓶想拿水过来,却看到了让她难以置信的这一幕,所以吓得把杯子摔坏了。 “夜姐姐,我,我什么都没看到。”宝瓶有点惶恐地连连摇头,“你放心,我谁也不会说,我会以我死去的爹娘名义起誓,这个秘密我会烂在肚子里,谁也不会告诉。” 夜萤一脸无辜。 哎,不过是想吻个喜欢的男人嘛,怎么弄得这么尴尬? 好吧,偷吻男神的事情她以前也做过,比如在宿舍里吻吻海报上的胡歌神马的。 这是第一次想实践,结实还被好姐妹坏了好事…… 你到底是不是我的好姐妹呀,夜萤哀叹一声,接着便徐徐起身,走到宝瓶面前。 夜萤比宝瓶要高一个头,加上方才令人窘迫的状况,此时站在宝瓶面前,不言不语,便给了宝瓶一种沉重的压迫感。 宝瓶低垂着眼眸,不知所措。 她是该郑重发誓呢?还是该出声安抚夜姐姐? “噗嗤”,让宝瓶没想到的是,本该一脸羞愧或者因为好事被撞破而尴尬的夜姐姐,竟然发出了这样貌似愉悦的笑声。 “夜姐姐!”奇怪的是,听到夜萤这样的笑声,宝瓶的心里,反而镇定了许多。 至少,她不用担心夜姐姐会蒙着脸痛哭,说出“自已没脸见人了”这样让她不知如何是好的话。 所以宝瓶的声音里,也竟带上了几分如释重负的娇嗔。 “傻瓜,这是两情相悦,自然而然。”夜萤淡定地解释,“不过,以后不会有了。也幸亏你来了,及时制止了我愚蠢的举动。” 夜萤的声音,有些许庆幸,让宝瓶知道,她现在对自已说的,并非遮掩的虚言。 也是夜萤语气里从容的成份,让宝瓶放宽了心,得以用正气的语气脱口而出道: “夜姐姐,你不是喜欢赵大哥吗?我觉得赵大哥更适合你呐,他不会嫌弃你走过亲,心心念念着你,还和你是青梅竹马。你上回说要和吴大牛和离,我就一直想着,其实最适合你的人是赵大哥。” 夜萤和宝瓶都没有注意到,床上一直酒醉“昏睡”的端翌,长长的眼睫毛似乎抖动了一下,呼吸也略粗重了一些。 “傻瓜,我和赵大哥只是好朋友的关系,毕竟从小一起长大,知根知底,而且我敬重他是军人,保家卫国,若是没有军人的奉献,在北疆那么艰苦的地方付出,我们能有这么舒服安逸的生活吗?所以我一直不忍伤害他就是这样。” 夜萤见宝瓶问起,索性交了个底。 “哦,你这么说我倒也明白过来。我爹就是个军士,我能理解你对赵大哥的这份敬重之情。” 宝瓶懂事地点点头。 “没错,不是男女之情,只是友情,就象你和我一样,比一般人更好一些的友情。” 夜萤注解道。 床上,端翌的呼吸声又恢复了细密绵长,只不过,这一次,他长长的眼睫又抖动了几下。 如果细看,就能看到他的嘴角微微向上一勾,似乎梦到了什么愉快的事情一般。 “夜姐姐,我来收拾,是我打破的。” 宝瓶看到夜萤蹲下身收拾水杯的碎片,赶紧也蹲下身去。 “嗯,收拾仔细了,免得端大哥半夜起来,不小心踩着了,那可会发生流血事情。” 夜萤开玩笑道。 两个人低声说笑着,一边认真地将地上的碎片收拾干净,这才退出端翌的房门,把门拉上关好。 依着夜萤的哈哈,一会儿,再让宝器送水过来。 两个人也不曾料到的是,就在她们在厢房里叽叽咕咕的时候,一名男子偷偷地潜在厢房外,把她们说话的内容一字不漏地听进了耳内。 原来如此!夜萤竟然抱的是这样的心思。 那名男子频频点头,在夜萤她们离开厢房的时候,他悄无声息地先行一步离开……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上班的同学们愉快哈! 第四百章大闹新宅 傅太医才把自已的厢房门掩好,就听到宝瓶和夜萤走过窗前的声音。 傅太医暗暗长吁了口气,幸好自已走得及时,没有被夜萤她们发现行迹。 但是无意中探听到的消息却是极为有用。 傅太医原本以为夜萤属意赵子获,毕竟他们是青梅竹马,没想到,夜萤只是把赵子获当成普通的好朋友来看待。 傅太医心中对赵子获的杀机顿时消失无踪。 夜萤并不知道,今晚的尴尬还化解了赵子获的一场弥天大祸。 随着正月十五的临近,年味渐淡。 不过,正月十五没过完,就不算过完年,大家还有理由惫懒一阵。 但是,在夜萤家的后操场上,却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大清早的,宝瓶和宝器都已经在单双杠上飞舞起来,就连端翌自从得了这些新的训练家什之后,也自觉地进行了杠上的训练。 还别说,这些器械看着虽然简单,但是却十分顶用,端翌感觉到,就象夜萤说的:肌肉线条更好看了。 夜萤虽然起得稍迟一些,但吃了身体较弱的大亏,她也每天清晨在鸡叫之后起床,在操场上跑开了步。 最早几天只能边跑边走,跑个三公里左右就气喘吁吁的,但是练了十几天后,她已经能比较轻松地跑个十来圈了。 果然年轻就是好啊,只要肯坚持,夜萤相信一年后她跑个半马、甚至全马什么的也不在话下。 只是遗憾这个年代没有马拉松比赛。 “哟,夜姑娘,你写的这是什么啊?马拉松?你要砍松树?” 端翌看着夜萤坐在操场边上休息,手上拿了根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便兴味盎然地上前,陪坐在她身边。 自从大年三十晚上偷听到夜萤亲口承认,她的心中并无赵子获的位置后,端翌心情大好。 “哈,不是马拉松树的意思啦,端大哥,这是一项体育运动。” 夜萤见端翌看到了自已写的字,想想也不掩饰,便对端翌解释起来,什么是长跑运动。 “哦,原来如此,在全国范围内举行这样的比赛,目的是促进国民身体素质的提升?有趣,真是个实用的好法子。” 端翌听完夜萤的介绍,心里好象有了好多主意,一时间又说不出来,不由得情绪高涨。 他的站位和夜萤不一样,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夜萤说的提升国民身体素质的好办法,如此轻省,每年举行一次到两次长跑运动,得前三名者奖以重金,并在全国范围内给予大肆宣传表彰,就能推动更多的国民来参与天天奔跑运动中…… 大夏朝过去和北疆蛮子较战,差点差在大夏的兵源,总体上体质弱于蛮子。 过去,端翌以为这是蛮子吃肉长大所以比较彪悍,现在听夜萤这么一说,他也不由想到,蛮子养育子民,实比大夏随意粗糙得多了,生了孩子就带着孩子到野外游牧,打小和虎狼作伴,能不养出虎狼吗? 而大夏朝的子民,对子嗣传承极为重视,若有可能,即便是穷家小户,也会精养可以传宗接代的男子。 久而久之,大夏朝子民体质积弱便情有可原了。 “或许,大夏朝的皇上也知道子民积弱已久,没准后面也会有马拉松比赛呢!” 端翌笑嘻嘻地对夜萤道。 “不可能,我听说府城蹴鞠流行,有许多擅长踢蹴鞠的男子,蹴鞠便是一项不错的体育运动。 但是至今为此,我没有听说有哪一项体育运动允许女子参加。即便真的有了马拉松,也不会有女子项目。” 夜萤期待又明知不可能地叹了口气。 “你等着吧,本来自唐以来,对女子的约束便比较宽松,太皇太后主政时期,还办有女子学堂,只是今上就位后,在朝中一些守旧势力的推动下,女子学堂才慢慢被取消了。 否则,以前皇宫每年的秋猎,还允许女官参加呢!” 端翌的话,让夜萤心中萌生了一点希望,道: “听起来挺不错的,还有女官?看来女子也可以学骑射?” “那是自然,不过,女子骑射更是一种消遣的方式吧,让她们上战场上杀敌是不能的,秋猎时,记得有女官能打下的最大猎物便是狐狸了。” 端翌笑着介绍道。 “哦,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宫中的事?” 夜萤不经意地问道。 端翌想了下,笑嘻嘻地道: “我们做生意的,若是不想得罪官府,或者要知道皇朝的喜好,人人都会想方设法弄到《酒肆闲话》,多看就知道。” 夜萤一听,不由暗笑,原来端翌也会看《酒肆闲话》啊?这本八卦杂志看来还挺风行的,印刷这本杂志的人,一定赚得盆满钵满。 “端大哥,你知道《酒肆闲话》是谁办的?若是知道,把我的意见反馈给他,说不定,他在《酒肆闲话》里呼吁一下,没准能让皇宫中的人知道,说不定,还真地办起马拉松比赛呢!” 哎,没有天天跑步的人,不会知道,不能参加马拉松,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 夜萤以前参加本市的长跑协会,曾经随着协会的人南征北战,参加过无数半马和全马,最远的一直跑到了澳大利亚的悉尼去。 虽然没有取得什么好名次,但是最开心的是奔跑起来的感觉。至于到国外参赛,其实往往就带着半旅游的性质了。 “嗯,我试试,看看能不能联络中《酒肆闲话》的编者,不过据说他挺神秘的,神龙见首不见尾,也不一定能联系得上就是了。” 端翌的话,让夜萤心里一喜,道: “你自尽力就好。” “哟,萤妹,你和端兄弟在谈什么呢?前面都炸开了,你还不去看看。” 说话的是急匆匆赶来的赵子获,看到端翌和夜萤坐在一起,还在地上写写画画,状似亲昵,赵子获不由得心里一阵酸溜溜的。 “炸开了?怎么回事?” 夜萤听得一头雾水。 “你奶奶啊,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发怒,把房间里的东西都扔得乱七八糟的,现在正在撕棉被呢,你去看看吧!” 赵子获焦急地道。 第四百零一章可能会被烧死 夜爷爷和夜奶奶在春节后的大年初五就迫不及待地搬进了夜老二的新宅。 不过,刚开始搬来时,他们还比较老实,或许是被气派的新宅给镇住了,再加上换了宽敞明亮的大房子,他们心内也着实舒坦,因此和老二一家的也相安无事了几日。 夜萤还想着他们是不是转性了呢,或许,好吃好喝供着,他们会改头换面、珍惜眼前的好日子,不再刻意为难他们吧? 谁知道,才消停没几天,现在就发作了! 夜萤心内自有主张,也不着急,对赵子获道: “多谢赵大哥,我这就去看看。” 端翌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道: “我跟你一起去。”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 不过,夜萤倒不觉得这有什么丑的,反正,夜爷爷和夜奶奶的本性,她已经看得很清楚,端翌也见识过他们的嘴脸,所以夜萤也没有反对,只是“嗯”了一声,便打头走了。 端翌被夜萤这一应允,心内却是喜孜孜的。 他觉得,夜萤越来越不把他当外人了。 或许是大年三十那晚听到的话,让他觉得,以前都冤枉了夜萤吧,总之,他心内极为舒坦,看到赵子获,眉眼间多了几分同情之意,又暗挫挫地有些开心。 赵子获看到端翌对他淡淡一笑,那笑容里似乎意味深长,倒是有点莫名其妙,他是直爽的性子,索性直接问道: “端兄弟,你看我这一眼,有何玄机?” “无!” 端翌简短地答道。 然后他抬腿行走的身姿,总让赵子获看着莫名的不舒服。 就象在军营中,他曾看过一个军霸欺负新丁,得手后得意洋洋的姿势:高抬着腿,头倒不是昂扬向天,只是下巴略略抬起…… 那种得意劲,或许本尊都不知道。 赵子获莫名地感觉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呃,端翌凭什么在他面前这么得意洋洋啊? 赵子获不禁联想到方才,他跑来的时候,端翌正在和夜萤两个人低头谈着什么,状似极为亲热。 哦!或许是这样吧,端翌觉得他和夜萤更为亲热一些? 所以才在他面前得意洋洋的? 赵子获脸上一沉,看到端翌已经快追上夜萤,他于是大踏步上前,不落后端翌之后,决不能让端翌一个人专美。 夜萤还未到前院,就已经听到夜奶奶撕心裂肺的哭叫声: “你们这些没良心的货色,把我骗来住新宅,还说新房子新家俱新棉被地供着,我还以为你们有多孝顺呢!万万没有想到,来是要给我们做‘扣’。你们是盼我们早死是超脱是吧?” 做扣? 什么东西? 夜萤一时没反应过来。 赵子获这时赶上来了,他也听到夜奶奶的哭诉,此时看到夜萤一脸茫然,不由地赶紧唤住她: “萤妹,到底是怎么回事?夜奶奶怎么会说你们‘做扣’与她?” “什么是‘做扣’?” 夜萤一看赵子获脸上的表情,似乎此事极为严重,不由地也紧张了一下。 “哎,你忘了,十年前,村里有一户姓蔡的人家,因为‘做扣’,导致村里数名村民病倒,结果那些病倒的村民,在自家亲人枕头下、棉被里,发现了‘做扣’用的纸人。那些纸人,身体的不同部位都扎着针。 他们几家人互相一查对,发现这些村民都是那户蔡姓人家有拜访过后,才发病的。 大家又突击搜查了蔡姓人家的屋子,在他们屋内,发现了数十个已经剪好的纸人,只是还没有放到村民家。 这下,坐实了是蔡姓人家做的‘扣’。 不过,那次发现得晚了,有三名村民还是死了。 当时全村人都愤怒极了,把那姓蔡的一家人都吊到树上泼大粪,还准备第二天烧死他们。 也是他们命大,当天晚上,也不知道怎以的,那一家人解开绳子,连夜逃出村子,才捡回了一条命,但是他们却逃得远远的,再也不敢回来了。至今也没有人知道他们流落到何方。 那天蔡姓一家人被吊在树上泼粪,咱们也去看了,难道你忘了?呃,不过忘了也正常,那时候你还小呐,还是我牵着你的手去的!” 赵子获说到最后一句话时,还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夜萤现如今白嫩的小手。 端翌看到赵子获的动作,眸子一暗,身周散发出的低气压,让赵子获有所察觉,赶紧把眼光收了回来。 不过,才收回眼光,赵子获忍不住想白端翌一眼。 得,他看她的萤妹,光端翌什么事啊? 难道他以为萤妹是他的?他还能管得了人家看萤妹? 被赵子获一说,夜萤的脑子里,这才浮现了隐隐的记忆,没错,是有一幕那样的画面。 村里人举着火把,愤怒的嘶叫着,简直象是突然兽化了一般,那些病死的村民家属,个个青筋暴起,简直要吃了蔡姓一家人。 姓蔡的在村里是独一户,因此没有倚仗,一家人被吊在树上,极为狼狈。其中最小的姑娘才五、六岁吧,一直恐惧地大哭。 不过,村里人最恨这些搞邪祟东西的人了,他们认定这家人不安好心,有所图谋,图财害命,恨不得当晚上就放火烧了这家人。 最后,还好有人提醒,既然蔡姓人家沾染了邪祟的东西,必须先去除了这些脏东西,才好下手。 否则,他们身上有那些脏东西护体,怕是烧都烧不死。 于是,村里人使出了亘古不变的乡村破邪大法:泼粪。 一桶桶脏臭的粪便被从茅坑里舀出来,然后被泼在了蔡姓人家身上。 这样的举动堪称乡村“盛宴”,因此哪怕心里害怕,不管大人小孩,大家都会相携去看。 否则,错过这样的盛宴,就失去了一世的谈资。 夜萤实则当时也是被赵子获强拉去的,胆小的她看到平素看上去善良老实的村民一直吼着“烧死他们、烧死他们”,还吓得直哭。 也亏得有人提议先驱邪祟,蔡姓一家人才没有在当晚被烧死,但是过了一夜,他们却神秘地解开捆绑的绳子,一家人消失得无影无踪。 “可是,奶奶凭什么说我们‘做扣’害他们?” 夜萤想起这些,终于明白为什么赵子获如此紧张了。 如若他们被认定“做扣”害人,那等待他们的,就是被村里人烧死的命运……话说,这事还真是作者君小时候的乡村经历…… 第四百零二章事态严重 一了解到事情的严重性,夜萤面上亦换上慎重的表情,问道: “奶奶凭什么认定我们在‘做扣’害他们?” “这个我也不知道了,方才她突然暴怒,又掀床又要撕棉被的,我就赶紧来叫你了。” 赵子获也是一脸懵懂。 “先出去看看再说。” 倒是端翌比较冷静。 听了赵子获的讲述,端翌也大体了解到,夜奶奶说的“做扣”,大体就是类似于皇宫中极为深恶痛绝的“厌胜”之术。 作为皇室中人,端翌自是对“厌胜”之术有一定的了解。 “厌胜之术”又称魇镇之术,意思为“以诅咒厌伏其人”,是一种流传已久的巫术行为,无论是宫廷或是民间,都有人利用它来加害他人。 如果哪一户人家被用了“厌胜之术”,轻则家宅不宁,时有损伤或惹上官非;重则患上恶疾,遇上灾劫,孩童夭折,甚至会家破人亡,是一种非常恶毒的诅咒。 而天家则认为:所谓厌胜之术,实则就是借天之力改命罢了。 在皇宫中搞厌胜,无论是为了什么目的,这都是对皇帝的作为天之子神性的否定。 所以,不管是民间还是皇宫之中,若是谁被诉沾到这些邪祟之术,必定会被官府或民间严惩,得不到好下场。 难怪端翌审慎。 一行人赶到前边的厢房时,夜奶奶正在“哧啦”一声,用剪子将夜萤从镇上特意为她打的十二斤棉被剪开。 随着剪刀无情的“嚓嚓”声,棉被套被划开了一个大口子。 田喜娘和夜斯文呆楞楞地看着夜奶奶折腾,夜爷爷依旧是蹲在边上的一角,吸着他几十年不变的烟袋,烟丝在烟锅里一明一灭,不疾不徐。 让夜萤意外的是,替夜奶奶扯着一角被角的,却是夜珍珠。 看到夜萤一行人进来,夜珍珠抬眼一看,眼睛一亮,当然,她精神大振,并不是因为看到夜萤的缘故,自是看到端翌,情难自禁。 “奶奶,这是新打的棉被,你何苦把它剪坏呢?” 夜萤压下心头的怒火,上前劝阻道。 刚到新宅时,夜奶奶摸着这十二斤暖和的棉被,还喜孜孜地夸田喜娘孝顺呢。 虽然明知道是夜萤去镇上打的,但是夜奶奶就是看夜萤不顺眼,不想夸她,转而夸田喜娘。 当然,夜奶奶的喜好,对夜萤来说,不值一提,根本不会放在心上,所以她对夜奶奶那样无聊的行径,自是不加理会。 没想到,才隔了几天,夜奶奶竟然亲手剪掉她倍加爱惜的新棉被? “我何苦剪这新棉被?我就要看看,你到底给我下了多少的‘扣’,我就说呢,为什么我搬进来,你都没有什么表示,原来是在暗地里做好了圈套,等我们钻进来。 看你那态度,我心里就一直不踏实。你怎么可能老老实实、高高兴兴地欢迎我和你爷爷住进新宅子? 我住进来这几天,一直觉得这里不舒服,那里不舒服,今天早上更是觉得心口发闷、发疼,亏得我早上清被褥去晒太阳,结果一清,就发现了这个!” 夜奶奶说着,手下剪棉被套的动作不停,脚却是一顿,原来她脚下踩着个东西。 夜萤上前一看,是个纸片。 她为了看个仔细,俯身捡起一看,不由地脸色一变。 因为,夜奶奶踩的那个纸片,竟是剪成了纸人的形状,最触目惊心的是,纸人的心口上还扎着根银白的绣花针。而且纸人的背面,还有朱砂写着红色的符。 不光是夜萤,就连端翌和赵子获,看到那纸片人,脸上也浮现出郑重之意。 看来,夜奶奶发飙的原因找到了,只是这纸人是如何出现在她的房里的呢? 他们都相信,夜萤绝不会去“做扣”。 但是现在,纸人在夜奶奶的房里被发现,她又一口咬定是被夜萤家的人“做扣”,看来,这次麻烦大了。 田喜娘战战兢地道: “娘,虽然在您床上发现这个,但这屋里进进出出的,谁知道是谁放的?咱们家里人肯定不会放这个!” “哼,是谁放的,总会水落石出的。” 说话间,夜奶奶忽然停止了剪开棉被的动作,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棉被里面,脸上露出了惊恐的神情,然后两眼一翻,竟然直接晕了过去。 还好边上宝瓶手疾眼快,一把将夜奶奶扶住了。 要不然,夜奶奶这下头朝后仰着,直接嗑到地上,不死也要去半条命。 “啊!太可怕了!” 拉着一角棉被的夜珍珠,也发出了惨叫,还赶紧把手里拽着的棉被扔开。 夜萤凑近一看,不由地脸上亦是一怔。 原来,那棉被套被剪开后,里面原本应该露出的是雪白的棉被,但是现在棉被套与棉被间,竟然出现了一个有成人胳膊那么长的纸人,由于巨大,显得十分狰狞。 纸人身上的各个部位,插满了绣花针,看上去自是十分吓人,更别说纸人背后也用红笔画满了符。 这时,夜奶奶在受到一番惊吓后,此时已徐徐醒来,口中怒骂道: “还说是孝顺,打了十二斤的棉被,原来自应允我棉被之日起,你怕是就怨恨上我了吧?嫌我没用,嫌我让你破费了?不想让爷爷奶奶住进你们新宅?所以才使了这样的手段?要害我们寝食不安,早日归西吗? 没天良的货啊,我要叫里正来看看,报官,一定要报官!让官府来处置这桩没天良的事!” 看来,因为棉被是夜萤打的,这下夜奶奶锁定了目标,认定了敢对她“做扣”的人就是夜萤,所以她从地上爬起来,用颤抖的手指指着夜萤,破口大骂起来。 夜萤一阵无语,但还是解释道: “奶奶,这棉被是我打的没错,可是棉被从镇上抱回来时,就已经是被套、棉絮宛然,这里面的纸人是怎么进去的,我也不知道啊!你要怀疑,那镇上的胡氏棉被铺,岂不是疑点更大?” 夜萤一番话也说得颇有道理,夜奶奶楞了一下,似乎在消化夜萤这段话时,不防边上的夜珍珠却开口了,说了一番话……呃,今天是大神包月限免投票的最后一天,目前来看,还是处于第一位,感谢咱家亲爱的同学们的支持!不胜感激!不过,杯具的是存稿君已经阵亡了。但是大家不要担心,今天江陌南会埋头狂码字。好看的美文,揍开,别勾引我;精彩的美剧,走远点啦,偶没看到;走亲访友,嘿嘿,大家都去上班了……作者君还有三天假期,感觉这三天打字的手指一定会残废了……哦,对了,大家如果看到文中有错别字啥的别见怪,真的是打得太快了,有时候会漏 第四百零三章夜奶奶的心虚之处 眼见夜奶奶被夜萤几句话堵住,似要放弃对夜萤的追究,夜珍珠着急了,这可不是她要达到的效果,她眼珠子一转,立即插话道: “那镇上胡氏的棉被铺已经开了十来年,他们开店做生意的,素来和我们无冤无仇,怎么可能在被子里放这种可怕的邪祟玩意?他们这么做,是成心以后不开店做生意了吗?” 夜珍珠此言颇有道理,任何人仔细一想,也觉得胡氏不可能在被子里放纸人诅咒顾客。 夜奶奶被夜珍珠一番话,说得又跳将起来,指着夜萤的鼻子道: “就是你这个小贱人做的,存心想害死我们。真是没想到啊,你这个不三不四的东西,表面看着是一心为我们好,让我们住进来,实则心内怨恨我当着村里人的面,逼你们接纳我们是不是?” 夜奶奶破口大骂,捶胸顿足,但是却无意中把自已当初存的小心思暴露了出来。 夜萤真是哭笑不得,面对状若疯狂的夜奶奶,她一时也没有了招数,心想,只能先把夜奶奶安抚下来,容后再寻找线索,看到底是谁剪了这纸人塞进棉被里的。 “奶奶,你别着急啊,这纸人剪裁的手法精致,恍若真人,可是你一向知道,我裁剪的手艺并不咋样,不可能剪出这么精细的纸人吧?” 夜萤忍着莫名的恶心,捡起因为画了红符而显得邪气十足的纸人仔细端详,真别说,还让她看出了端倪。 一直在边上饶有兴味地看着夜奶奶跳脚的端翌,正在心里感叹说,果然哪家的家事都不轻松,宫里、王府里的后妃们明争暗斗,善用心机,往往在谈笑间就轻易解决一条人命。 而在乡下,竟然也有诸般类似的手段,现在看来,这件事予头直指夜萤,到底是谁对夜萤能下得了如此狠手? 端翌的眼眸深了一深,扫了室内诸人一番,心里却有了主意。 这时,听到夜萤说起纸人裁剪的事,端翌不由地楞了一下,却马上在心底里默默给了个赞许:别说,自家小女人还真是心细如发,有点脑子。 一听夜萤这么说,夜奶奶一时间也有点接上不话来。 她知道夜萤女红素来不行,这都是田喜娘惯的,过去她还曾在村里大骂夜萤做不好女红,以后嫁不到好人家。 夜萤此时拿着这一点来找她讨说法,夜奶奶一时间也茫然了。 难道她方才又跳又骂的,竟然是骂错人了? 看到夜奶奶几句话又被夜萤制住了,夜珍珠不禁暗叹,自家奶奶果然是色厉内恁,忒么无用,她只好及时补位: “萤姐,不是我说你,自家的爷爷奶奶,你怎么下得了狠手去咒诅,就算心里有什么不满说出来就是,一家人还有什么事不能坐下来谈的呢?非要用这种极端的手段。” 端翌眉毛微不可察地一挑,呃,这夜珍珠真是作死,自已还没完全确定谁是害夜萤的怀疑对象呢,她就几次三番自已跳出来,果然道行还是太浅。 这种女人,若是被收到后宅,早就不知道死几回了,也就在这小村子里还能蹦达。 一旦确定作案对象,端翌也就不急了,他神清气爽地抱着双臂放在胸前,准备等看下一步的好戏。 “夜珍珠,你这什么意思?口口声声都往我身上泼脏水?告诉你,这纸人绝对不是我裁的,我们家,也不可能咒诅爷爷奶奶。” 夜萤拿着小人,气得浑身发抖。 “不是你裁的,你还可以叫别人帮你裁啊?你现在是大小姐了,有的是你使唤的人。” 珍珠说着,眼睛还故意做出微微向宝瓶看了一眼的样子。 当然,这一眼就被夜爷爷和夜奶奶接收到了,夜奶奶脸色一变,马上相信了夜珍珠的话。 没错,夜萤裁剪的手艺是差了些,可是她身边的人手艺不一定差啊? 总而言之,夜奶奶住进新宅,心一直是虚着的。 她自已也知道是用了不太光明的手段住进来的,无非就是欺负老二不在了,田喜娘孤儿寡母的,拿着个“孝”字的大帽子压着他们。 当然,让她放弃住这么好的新宅也是不可能的,她这辈子都没有想到,能住上这么好的大宅子,用上那么好的家俱,一桌一椅,都是名贵的黄花梨木做的。 她是不知道,夜萤还想用紫檀来着,只是后来觉得自已一夜暴富,已经很招人眼红了,所以最终还是低调处理,用了黄花梨木的家俱。 夜奶奶觉得,自已若是能一直住下去、住到死在这样的大宅子里,她这辈子也没有白活的。 但终究,于情于理,她只是昧着良心入住的长辈。 村里人当面不说,背后肯定暗笑她不要脸,竟然不和老大住,巴巴地跑去住老二家。 田喜娘软弱可欺,拿捏着婆媳的身份就能镇住她; 夜斯文大大咧咧的,夜奶奶一向对夜斯文最好,他对奶奶住进家里似乎也没有什么想法; 只有夜萤这个臭丫头,夜奶奶捉摸不定她。 夜奶奶素来不关心这个丫头片子,只是一会听说她要走亲了、一会听说走亲对象不好、她不太情愿上吊了,一会又听说没吊死,回过气来了…… 夜奶奶住进来之后,见老二一家上下大小,包括夜萤都对她有说有笑,也没有在吃喝住行上苛刻他们。 夜奶奶心才略安稳下来,厚着脸皮做起了镇宅的长辈。 她还等着把老二家的情况都摸透后,再揽起宅中的大权,让自已成为这幢宅子真正的女主人呢。 要不然,住得尴尬的身份,始终是她心里的一根刺。 如果田喜娘硬气一点,直接说分家时他们就是分给老大供养的,随时能把他们赶出这栋气派的新宅。 虽然现在田喜娘不敢这么说,但是人是会变的呀,万一哪天田喜娘想明白了呢? 夜奶奶就这么一直悬着心住着,又处心积虑地随时准备掌控老二家的大权。 所以,一发现有人竟然在她屋里“做扣”,夜奶奶的反应便极大,排除了软弱的田喜娘和一向无所谓的孙子夜斯文,剩下的最有可能的对象,自然是眼中钉、肉中刺夜萤了。 夜萤几番辩解原本也是极有道理的,但夜奶奶很容易听了夜珍珠的撺掇,就是她心里存了这些诸般想法。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感谢大家支持,在大神限免投票中本书以第一名的成绩进入了包月限免,有开通包月的朋友可以免费本书一周喽! 第四百零四章火上添油 夜珍珠一番挑唆,夜奶奶心思电转,看向一边一直目睹整场闹剧、却沉默不语的宝瓶,夜奶奶对她突然怎么看怎么不顺眼起来。 是了,宝瓶是夜萤在外面捡来的人,如果没有夜萤,宝瓶姐弟俩早就死在外头了。 所以,宝瓶一定是对夜萤忠心耿耿的不是吗? 不光如此,夜奶奶忽然还想到,这岂不是自已挟着把柄、拿捏夜萤的大好机会?珍珠这番话,不是正好趁势把宝瓶也拿下吗? 于是,夜奶奶眼珠一转,立即又使出捶胸顿足这一招: “乌髻娘娘在上,还有天理没有?自家的亲孙女也不把我们当长辈来敬,竟然联合外人来下‘扣’,我看就是那个宝瓶下的狠手,剪的纸人,每次看到我们二老,她都是嘴歪眼斜的,满脸看不起,我们这亲爷爷奶奶的,还要被外人这么看轻,我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撞死算了。” 一直在边上不敢插话的宝瓶听到这里,不由地一头黑线,关她什么事了? 宝瓶看了夜萤一眼,夜萤脸色沉郁,只是对她微一摆手,示意她稍安勿躁。 宝瓶这才安心了,知道夜萤心内自有定夺。 夜奶奶边哭边骂,见夜萤不接话,知道这丫头心性沉稳,若不是拿出点狠招,怕是依然收拾不了她。 于是夜奶奶哭着哭着,真的就分开众人,做势往墙上撞去,大家自然是一片惊呼,还好赵子获军士本色,手脚敏捷,第一时间一把拖住了夜奶奶。 “娘,娘,你不要这样啊,这样让媳妇我如何自处?这做‘扣’的事,可能是外人为之,万万不敢往自家人头上栽啊!要不然,轻则被村里人厌恶,重则这个家就散了!” 田喜娘也傻了眼,没想到欢欢喜喜地才过了年,突然又横生出这样的枝节。 她自是知道“做扣”这件事的严重性。 这件事虽然是发生在自家,但是最怕的是,村里人对这种事十分忌讳和厌恶,十几年前蔡家全家差点被烧死的事,是她嫁过来以后村里发生的最大的事,自是印象深刻。 见夜奶奶死揪着这件事不放,田喜娘泫然泪下,哭着劝夜奶奶道。 夜奶奶楞怔了一下,她不是不知道“做扣”这件事关系重大,但是因为“做扣”的对象是她和夜爷爷,所以心气难平,这才大闹了一场。 田喜娘的话,让她脑子清醒了一下。 也是,如果这件事闹大了,让村里人都知道了,怕是老二一家就惨了。 其实,她也舍不得好不容易费尽心思才能住进的大宅子。还有这软和的棉被、夜里烧得暖暖的地龙…… 见夜奶奶脸上的神色有松动,田喜娘赶紧又真诚地道: “娘,咱们全家人都是欢迎爹娘入住的,家里没有长辈不行,肯定不会是家里人做的这事,娘,我再打床新棉被,把这床也换了,以后小心提防着点,这事就算过去了如何?” 本性多疑的夜奶奶原本还有一层疑虑,那就是田喜娘是不是巴不得趁着她害怕,把她和夜爷爷赶出新宅,但是听田喜娘这么一说,十分真诚,又不似要把他们赶出去的架式。 话说,她也闹得有点累了,见这事有了个结果,也想见好就收,不过,没有除掉宝瓶这个隐患,终究是心有不甘,便狠狠瞪了眼宝瓶,正想说什么,却听夜珍珠道: “婶娘,做法之人,心思细密,把纸人都缝在了棉被套里,说明其处心积虑,若是不把这做法之人揪出来,怕是以后还会用其它手段来对付爷爷、奶奶。爷爷、奶奶年纪大了,这三番五次地折腾,身体也不知道能不能受得了?” 夜珍珠一脸关切的表情,夜爷爷正“啪哒”抽烟的手不禁滞了一滞,暗暗向夜奶奶看了一眼。 老人上了年纪,最忌讳的就是身体的事了。夜爷爷听了珍珠的话,顿觉此事不能善了。 夜奶奶准确无误地接收到夜爷爷眼睛里的意思,立即又撒泼闹道: “喜娘,做‘扣’这件事,我不管是谁做的,只要现在她肯出来承认,我就不闹到里正那里去。否则,我还是要报里正,让他告诉村里人小心提防。不要象十几年前的蔡家一样,不知悔改,害得村里都死人了。” 夜奶奶此言一出,田喜娘被吓得脸上一片惨白。 夜萤就是不明白了,为什么夜奶奶非要揪着自家人不放,这事不是她做的,她问心无愧,自是不怕,上前一步对夜奶奶道: “奶奶,你为什么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折腾生事?把把柄递给别人,让别人捏着咱们的软肋你才舒服啊?以后全村人看到咱们都绕道而行,你就心满意足了?” 夜萤的话,一下子就戳到了夜奶奶的痛点。 她是想好日子不过吗? 她不过是想捏着这件事,让夜萤包括宝瓶服个软,低个头,以后看到她,恭顺一些。 可是夜萤却气势反盛,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反而对着她说出咄咄逼人的话来。 夜奶奶心中的怒火熊熊地冒了上来,别说有了做“扣”的事,就光夜萤这种态度,也够让她生气的了。 她是长辈,凭什么被夜萤几句话挟制着呢? 夜奶奶立即跳将起来: “是我不好好过日子吗?明明不想好好过日子的是你们好不好?我们来这里几天,给你们添堵了吗?不是过得和和美美的吗? 我们住在前院,夜里你们睡得死,我们还时常掂记着起来给你们看守门户,我们都成了你们家的两条看家老狗了!是我们不想好好过日子吗?还有比我们对这个家更忠心的吗?” 夜奶奶对着夜萤一阵劈头盖脸,夜珍珠听着却还是不得劲,这场戏闹着闹着就走偏了。 奶奶也是人老糊涂了,怎么扯到家长里短上面去了?怕是被夜萤那几句“好好过日子”的话罩住了吧?到底是舍不得在新宅里过好日子。 夜珍珠嘴角掠起一抹嘲讽的笑容,看来还是得给这场闹剧加点料。她徐徐走到被夜奶奶撕开的棉被边,突然发出一声惊叫: “奶奶,你看这棉被套里还有东西!” 第四百零五章哼哈二将 夜珍珠似乎在棉被里发现了什么,她蹲下去,翻腾了下,又很快站起来,指着棉被喊道。 端翌抱着手,依然稳如钟一般身形不动。 这小姑娘也太欺负人了,明明是她往棉被里扔了什么好不好? 赵子获知道这是夜家的家事,他是外人,虽然有心护着夜萤,却不好在这时候开口,他现在也看出来了,这夜奶奶就是作死。 就象夜萤说的,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闹妖。 万一夜奶奶把事情闹大了,让村里人头脑发热,“哄”地一古脑跑到这里来,发生以前蔡家那样的事,赵子获无论如何,就得想法护着夜萤了。 不会象蔡家那么惨的,现在他也是成年男子了,有能力护着夜萤。 赵子获心内暗忖道,然后便偷偷往夜萤身边站,提防着夜奶奶。 夜奶奶这边才想消停点,没想到夜珍珠又发现了啥,夜奶奶赶紧三步并作两步地往前跑去,嘴里边喊道: “你发现了啥?” “不晓得,就是看到有东西。” 夜珍珠往后退,以便撇清嫌疑,只做无意中发现的样子。 “啊?是香囊。这香囊是谁的?” 夜奶奶在撕开的棉被里,被夜珍珠一指,才发现那里鼓起了一个小团,便手伸进去掏出来,竟然是一个压得扁扁的香囊。 香囊么? 端翌眸子一深。 这个小姑娘太不象话了,本来不想当场揭穿她的,现在看来…… “奶奶,是我的。” 夜萤看着夜奶奶手里举的香囊,那拙劣的针线和香囊熟悉的味道,她便老老实实承认了。 “好哇,原来真的是你和人合伙弄的纸人,肯定是和宝瓶合伙的是不是?原本还没有证据证明是你弄的,现在可好,这香囊是你的,还被缝在了被子里,肯定是你们弄纸人时无意中掉下的,连你自已都承认了!” 夜奶奶捏着那个香囊,气得浑身颤抖。 夜萤也眨着眼,一时没弄明白,为什么自已从前给端翌缝的香囊的残次品,会落在这棉被里。 不过,显然这个香囊的出现对自已极为不利,夜奶奶揪着这个香囊,已经对自已翻脸了。 “喜娘啊,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夜爷爷没想到事情发展得这么顺利,事态眨眼间已经对他们这么有利,当即敲了敲烟锅里的烟灰,也顾不上抽烟了,背着手走过来道。 “啊?爹、娘,萤儿是绝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来,不信,你问萤儿?这种事也不是想做就能做得出来,她怎么可能会这样的事?” 田喜娘没想到事态急剧恶化,婆婆竟然找到了夜萤“做扣”的证据。 有意思了!原来,老头子才是夜奶奶背后真正的主心骨啊? 端翌心里“啧啧”了两声,看来,接下去只要这两老还在新宅,自家小女人的日子不会好过喽。 夜萤这时听到夜爷爷也出声了,反倒不急了,沉下气来,看他们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如若他们居心不良,非得给自已扣上一个“做扣”的大帽子,大不了她也潜离这个村子,让他们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吧,天下之大,还怕没有她的容身之所? 夜萤这才真地领悟道:手里有了钱,心里都不慌的真谛。 当然,这只是被逼无奈的下策,和后世相比,大夏朝的户籍制度甚至更加严苛,她一介弱女子,就算想到别的地方落户,总要有一个出处和来历吧? 宝瓶和宝器之所以能顺利落户,那是因为有她做担保,而且与夜里正关系极好。 再说,在这里呆久了,夜萤已经在这里形成了自已商业圈的雏形,若是换个地方从头再来,难度极大不说,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份运气。 而且,退一万步说,她好好的日子,难道就要被这两个老厌物毁了吗? 夜萤眼里精光一闪,她就不信了,这两个变老的坏人,手无寸铁,无非是倚老卖老,就能断送她一手打起来的天下。 若是如此,她也不用在这里混得风生水起了,早晚有一天,还是会被不是这个就是那个人拿捏住。 “喜娘,这就是你们家长期没有长辈镇宅的恶果,你看看老大和老三家,哪里会出这样的妖蛾子? 这‘扣’不管是不是阿萤做的,把我们赶出新宅的目的性很明确,还好我们及早发现,没有酿成大错。喜娘,这宅子里没有长辈就是不行。 既然家境好转,孙儿媳妇也很快就要进门了,喜娘你以后内宅的事,还是要撑起来。我和你娘,也会帮你多看着点。这件事,反正都是一家人,就此揭过不提。但是为了避免以后再出现这样的事,我们二老少不得辛苦一些,替你们把持着家务。” 田喜娘还听得蒙蒙的,还没有从女儿与“做扣”这件事“真有”牵扯中回过神来。 她想起蔡家全家被吊在树上泼粪的惨样,想起村里人对蔡家恨之入骨、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的扭曲变形脸庞,不由地激灵灵地打了几个寒战。 没想到,这时候公爹出场了,说的几句话,似乎是要把这件事压下来的意思? 田喜娘难以置信地问了一句: “爹,你说这件事就这么揭过了?再也不提了?” “嗯,都是一家人。出了这样的事,对全家都不好。我只是提醒一下,不管是谁做的,今后若是再发现,我必报给里正,实在不行,就交村里长老们裁决,到时候,就不是这么轻飘飘揭过的事了。” 夜爷爷不说话则已,一说便是正气凛然,好象代表着人间正道似的,听得田喜娘都要荡气回肠起来: “爹,如此这般太好了!我相信咱家以后没人敢再做这样的事了!不是,原本咱家就没人做这样的事!” 田喜娘语无伦次,一时间话也说不好了。 夜萤眼神一阵忽闪,她倒不相信,这件事就这么容易揭过了?可是只要夜爷爷一开口,夜奶奶就乖乖闭上嘴,这二位倒是万年的好搭档,哼哈二将。 夜爷爷轻咳一声,又开腔了,这次回到了他想要的正题上: “喜娘,为了避免再发生这样的事,如今计,只能我们做老的辛苦一点了。我和你奶奶要整肃家风,你把家里的账本拿来与我们看看!” 第四百零六章夺权 夜爷爷此言一出,举座都惊呆了。 夜萤这才明白,夜爷爷果然是终极大BOSS,一出手就是致命一招。 这件事发生得突然,估计夜奶奶和夜爷爷之间都没有怎么商量,夜奶奶大闹一场,一是出于心虚和气忿;二是出于正好拿此事来压制夜萤的心理。 万万没有想到,随着事态的发展,夜爷爷坐收渔利,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要捏住老二一家的七寸。 看账本,岂不是要管理老二的家产? 管住了家产,那老二一家就蹦达不起来了。 就连夜奶奶听到老头子这么一说,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但等她反应过来后,心里不禁暗暗佩服老头子,果然是高,实在高! 捏住了老二家的账本,以后她和老头子就能成为老二家名正言顺的主事人,吃香的喝辣的,那都不在话下。 想要匀点银子给老大和老三家的,也就是抬抬手的事。尤其是她那学问厉害的乖孙子夜自清…… 夜奶奶这边厢想得美滋滋的,夜珍珠听了脸色却是一变再变,阴晴不定。 今天她搞出这场戏来,就是一招想把夜萤制住,如果沾染上“做扣”之名,以后柳村的人,谁还敢再接近夜萤?谁的家门还敢让夜萤进去? 夜萤过节前发动了镇上的商户给村里的穷人们送去棉衣棉被御寒的事,夜里正并不独自贪功,经过他私下口口相传,现在全村人都知道了。 大家对夜萤都产生了几分敬意,觉得一个姑娘家的,还能心系着全村,着实不简单。 夜萤在村里的口碑和风头,一时无俩。 夜珍珠早就看夜萤各种不顺眼了,那天当众表白被端翌拒绝后,夜珍珠更加肯定,端翌是因为夜萤而不肯接受她。 否则,就凭他一个猎户,以她的姿色容貌主动委身于他,他本该千恩万谢、笑嘻嘻地收下她才对。 那天在三清镇上遇到夜萤为夜奶奶打棉被,夜珍珠便在心里勾画了这出戏。 她知道夜奶奶是爆仗脾气,如果发现自已被人做扣,肯定一点就爆,到时候,夜奶奶的大嗓门一喊,全村人都会来看热闹,她再从中推波助澜,夜萤会“做扣”的名声传出去,全村人怕是谁也不会待见她了。 更狠的是,以后村里人有个头疼脑热,大病小灾的,怕是都会怨怪到“做扣”人的头上,夜萤这辈子,就别想在村里讨到好。 夜珍珠策划得美美的,甚至不惜为此和胡氏棉被铺的胡少爷纠缠了一番…… 只是夜珍珠机关算尽,就是忘了算到一点,现在夜萤家的新宅子,距离村子远着呐,就算夜奶奶喊破嗓子,也没有人会听到。 若是放在过去的旧宅,夜奶奶嚎了这么一阵,至少围了二、三十个看热闹的村民。 所以,最终爷爷出手,是打算把这件事当成家庭内部的事情来消化掉喽了? 夜珍珠十分不甘。 万万没有想到,她牺牲了那么多,连胸都被胡少爷摸了,最后却是为爷爷奶奶夺权铺平了道路。 而夜萤说起来虽然吃了亏,但是却没有达到她想要达到的让她身败名裂的效果。 看到夜爷爷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夜珍珠偷偷打量了一下,见混乱的局面中并没有人注意到她,便借机溜开了。 不过,夜珍珠当然想不到,端翌一直暗中盯着她呢,把她的一切行迹,都看在了眼里。 夜珍珠离开后,夜奶奶的声音也振作了起来: “是啊,老二家的,太久没有长辈坐镇,我看你们都乱了套了,家里净收些不明不白、来历不明的人,养着白吃饭不说,还闹出了这许多妖蛾子。喜娘,你爹说得对,我们这些长辈,就是要不怕辛苦,替你们把持下家业!” 这二老口口声声是为了他们家好,夜萤简直气乐了。宝瓶和宝器的脸色也不好看。不过他们还都忍着。 是看他们现在有钱、发达了,要来插一脚吧?插一脚也还好,竟然想把他们的家产全部管控在手? 很傻很天真! 夜萤不禁在心里连连摇头。 倒是田喜娘当真了,听到公婆这么说,田喜娘一摊手道: “爹、娘,没有账本啊!” “没有账本?怎么可能?你是骗我们吧?”夜爷爷急得,气得一哆索,山羊胡子直颤抖,“你们这么大的家业,镇上有铺子,整天发那么多绿豆芽卖,盖了新宅子,你和我说你们没有账本?你骗孩子吧?” “是啊,喜娘,你别惹你爹生气。若不是看着你们日子过得太乱,他还不懂得清闲啊?非要来帮你们打理家业?” 夜奶奶见老头子生气,此时唱起了红脸。 反正,厚着脸皮,不管唱红唱白,能把账本骗到手就好。 夜萤都快吐了,正想说话,田喜娘却又怯怯地道: “爹,娘,真的没有账本。家里赚钱的事,都不归我管。主要是萤儿在忙活,我这当娘的,没能给她帮上忙,已经很惭愧了。再加上我不识字,哪里知道什么账本的事?” “什么?偌大一个夜家,竟然让要出嫁的女儿来管账?”夜爷爷哆索得更厉害了,看来气得不轻,“田喜娘啊田喜娘,你是头壳坏了吗?怎么说你也是当娘的,家里还有个儿子呢,萤儿虽好,但早晚是吴家的人,难道赚的银两都在她的手里?” 夜萤越听心里越凉,她人还在这里呢,夜爷爷竟然厚着脸皮就要管起她赚的钱来,想起她和夜斯文签的那一纸协议,还好她有先见之明,要不然,如果大家联起手来,肯定把她吃光啃净,她就白忙活了。 “爷爷,话不能这么说,其实在赚钱的事上,一向都是妹妹自已拿主意,我和娘,什么都不懂,只是坐享其成罢了。 说难听点,我们甚至都没出工出力,全部都是妹妹在辛苦。所以什么账不账的,如今是看她赚了,但是亏了呢?她也得自已撑着不是吗?” 没想到,夜斯文竟然站出来,说了句人话。 夜萤听到这里,心里暖了几分,看来,这个便宜哥哥对她还是真心的。 之前把她卖给吴大牛,那也真是赌急了走投无路逼的,就这几句话,还象个人样。 第四百零七章厚着脸皮抢 “你,你这孽障,我们是为了你好,整个夜家的家业,我们揽起来,最后还不是你的?” 夜爷爷气得要跳起来,手里的烟袋直指着夜斯文,就差点没敲他的脑袋了。 夜斯文倒是一脸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身轻如燕地闪了一下,退到边上道: “爷爷,你别生气,钱财这种东西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这些道理,我妹妹最懂了,所以她不论做什么,我们都会支持她。” 夜斯文本来想说的是,夜萤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还在黄泉路上看到过鬼差,但是又一想,妹妹嘱咐过自已不要和别人说,这事本来就惊世骇俗,若再加上今天“做扣”这事掺在一起,怕是大家直接认定了就是妹妹做的“扣”。 事实上,夜斯文才不相信妹妹会做这种事。 妹控的拳拳心意,夜萤都收到了,虽然方才受了两老的委屈,但是有了娘亲和哥哥的支持,夜萤现在心中也暗美:这个家,还能待得下去。 “你这臭小子,不和你说了,毕竟年纪小,还没有正式娶亲,脑子太简单,什么事也不懂。等你成家立业,就晓得个中厉害了。” 夜爷爷发过飙后,听夜斯文说话,便不屑起来,觉得他就是个没用的,大男人竟然连家里的财权都被妹妹管控起来,也不懂得去争,这样更坚定了他一定要掌家的念头。 “爷爷,你放心吧,萤妹就算赚得再好,也不会亏待我,亏待家里的。说起来,是家里亏欠她太多了。其实即便她把钱都带到吴家,我们也无话可说,毕竟都是萤妹赚的。但是我相信,萤妹不是那种不管家里的人,要不然,也不会盖起这栋大宅了。” 夜斯文冷静地道,并未受到爷爷话的挑唆。 端翌在边上听着,觉得这个小舅子还真是儒子可教,令他刮目相看。 原本若是没有这个好赌的小舅子,他和傅太医还没有机会设局,骗得和夜萤走亲的机会。 所以,虽然现在和夜家走得亲近,但是实则端翌的内心,还是有点看不起夜斯文的。 总觉得他是个滥赌徒,连自家的妹子也舍得出卖。 没想到,今天夜斯文的表现还不赖。看来这家伙是真的改过自新了,上一回剁手指剁得好啊! 端翌美滋滋地把功劳都揽到自已头上。 夜斯文不经意间,突然觉得手尾指一阵抽痛…… “这么说,阿萤是赚到大钱了嘛?要不然,能盖起这栋大宅?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毕竟不适合管银钱的事,到底年纪轻,思虑不周,你看,这不就闹出了‘做扣’的事?” 夜爷爷威严地道。 “爷爷,这事绝不可能是萤妹做的。” “是啊,夜爷爷,我也相信这事绝不是萤妹做的,她心地善良,心肠好,怎么可能做出这么歹毒的事?” 赵子获总算插上一句话,表明自已支持夜萤的态度。 “你们啊,都太年轻,这事若不是我们给压下来,谁一个疏漏捅到里正那里去,阿萤现在已经被关在祠堂等着被烧死了。 当然,我们是绝不会说出去的,现在还好只是奶奶身体被伤到一些,及早发现及时调理应该就没事了。 但是这个家,以后不能这么乱下去了,阿萤,去把账本拿来,以后你的生意往来,结交了什么人,都要每天都和我们说一下。” 夜爷爷干咳一声,威严地看着夜萤道。 夜爷爷话里话外都是为了夜家好,但是却一直拿“做扣”这件事威胁着夜萤,她怎么能听不出来呢? 夜爷爷的意思是:若是她不把账本拿出来,把生意的事让他们掺和,就别怪他不客气,把这件事捅到里正那里去。 夜萤深知民愤的恐怖,也知道这个时代如此愚昧落后,若是“做扣”的名声一旦被扣上,不光影响她在村里的地位,怕是在三清镇上也无法立足了。 她的“花容月貌”,她的养猪场大业,都会烟消云散。 谁还敢去一个会“做扣”的老板那开的店美容呢?谁还敢买她的美容产品呢?万一这里面也做了“扣”呢?用了会生病咋办? 谁还敢买她家养猪场出的猪呢?万一这猪肉也被做了“扣”,吃了会生病咋办? 夜萤心中暗恨:哪有爷爷奶奶这么图谋下一代财产的?怪只怪她是个女子,若是夜斯文掌控这一切,他们怕是就不敢了。 夜萤恨极,脸上却不动声色地道: “爷爷奶奶,这邪祟一事,不论是在村里、镇上,甚至当朝都是极为忌讳的事。万一传出去风声,我想到时候人家不光会议论我,大家议论的怕是整个夜家吧? 我原本就没做这件事,如若硬有人把这顶帽子安在我的头上,我一定会一口咬定,整个夜家的人都懂得‘做扣’。” 夜萤一字一句清晰地说完,夜爷爷楞住了,他万万没有想到,夜萤竟然敢拉整个夜家下水? 不过,夜萤说的还真是击中了他的软肋。想当年,蔡家一家人,上至六十老妪,下至五、六岁的孩童,不都全被吊在树上泼粪吗? 他当年还泼过他们一瓢粪呢,据说泼了他们会驱邪…… 如若事情真的象夜萤说的那般,那被泼粪的岂不是变成了他自已? 夜爷爷不由地打了个寒战,看向夜萤的眼神,也变软了几分,不似方才那般凌厉了。 不过,眼看着有机会把夜家的管家大权拿到手,眼睁睁地看着这块肥肉溜走,夜爷爷自是不甘心,他冷哼一声道: “喜娘,你说说看?” 田喜娘是担忧夜萤的,她一贯是个没什么主意的人。在她心里,没觉得让老人家管账有什么错,就象她当初没觉得让夜萤一个女孩子家家的管账有什么不妥一样,一听夜爷爷问她意见,便对夜萤道: “萤儿,你就把账本拿给爷爷吧,让他来打理一下也好。” 田喜娘是觉得,能先把爷爷奶奶哄住就好,有些事,过后再慢慢商量,今天先别把这件事激化了。 只要婆婆不把“做扣”的事嚷出去,田喜娘就觉得菩萨保佑了。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我会在每天上午更新的,感谢大家一路相随。 第四百零八章她自有应对之法 端翌眼见形势急转直下,夜萤在这个家里的地位已经动摇,甚至说岌岌可危,正思忖着是不是要帮自家小女人一把。 眼见夜萤一脸愁眉不展的样子,如果让这两个老厌物来掌管家事,怕是从此就家宅不宁吧? 端翌的身份不一般,因此打他记事起,被灌输的教育都是高大上的,从来没有想到,这民间小户人家的夺权之战也是如此激烈。 所谓见微知著,端翌之所以不一开始就出面,便是因为他想看看个中的起转承合,各人应对之法。 果然是性格决定命运。 田喜娘别看外表彪悍,也能做些拍大腿骂大街的痛快事,但是内心还是被头上的公婆压得死死的,也不懂得如何破解村民的口口攻击这一招,十分注重自已在村民口中的名声。 却不知道,越是懦弱退缩,越是容易死于其上。 而夜爷爷和夜奶奶则是做了十几年公婆的人,看来把长辈这副正义的面孔戴成了第二付脸孔,非常顺溜了。 虽然十几年不曾插手夜老二家的事,但是现在插手进来,简直是天衣无缝,也很懂得抓住时机。 夜萤脸上露出了冷笑,只觉得这二位着实无耻,过去十几年自家困难至极、哪怕儿子生病无钱可医时,都不曾想到要来帮着掌管家业,现在才搬进新宅没几天,屁股还没坐热呢,就迫不及待地露出了丑恶的嘴脸,要来帮着掌管家业了。 当然,过去夜老二家极穷,如果他们过来,岂不是还要往里倒贴银钱? 现在不同了,家里在村里人看来,可谓富得流油,若是掌了家业,那中饱私囊的事,还不是分分钟不在话下? 端翌看到夜萤为难的样子,正想开口,却不防夜萤先开口了,她平静地问夜爷爷和夜奶奶道: “爷爷,奶奶,你们真的想替我们掌管家业、打理生意?” “嗯,你们年纪轻轻,哪里懂得人间险恶,你看看,没有处世经验,现在闹出这么一出,若是让村里人知道了,怕是凶险了。” 夜爷爷一听孙女的语气有戏,顿时心中一喜,但是面皮上仍做出紧张焦虑的样子,再做出关心状,指了指地上被扯得零落的棉絮还有那触目惊心的纸人。 “嗯,这要多谢爷爷了,阿萤我的确有一本账本,记录生意往来,可以交给爷爷看看。还请爷爷多教示!” 夜萤意外恭顺,夜爷爷心内的喜悦已经掩饰不住,皱纹如菊花般绽开,笑得嘴都有点合不拢了,连连点头道: “好,没问题,爷爷我以前也在镇子上卖过竹器,知道生意怎么做,不会让你们吃亏的。” 夜奶奶万万没有想到,今天大闹一场,竟然还有如此收获,真地把老二家的掌事权弄到了手,一想到从此以后吃香的喝辣的,大把银两随她花,夜奶奶顿时腰也不疼了、腿也不酸了,看着夜萤的目光,也格外地温柔。 夜萤都被夜奶奶粘乎的眼神盯得起腻了,赶紧去房间里,把所谓的账本拿了出来。 端翌见夜萤一脸人畜无害的样子,顿时晓得她心里自有主张,于是便也不开腔,静静地观察着事态的发展。 赵子获身为外人,人家在处理家庭内部的事,他自是不好说什么,但是看到夜萤最后竟然真地搬出账本,他也觉得不太对劲。 虽然他是粗人,但也隐隐觉得,夜家二老此时插手到夜老二家中来,似乎于情于理不合吧? 但是看到田喜娘低眉顺眼、夜斯文一脸无所谓的模样,赵子获也只能闭嘴不言。 “只有这么一本吗?” 夜爷爷是上过两年学,认过字的,所以懂得看,见夜萤拿出厚厚的账本,立即变得慈眉善目起来。 “是啊,我们的生意不大,镇上的铺子只是盘头发的铺子,每天的收入都是固定的,发的绿豆芽也只有一家店在收,收入也是固定的,所以只是记记流水账罢了。” 夜萤一古脑地把账本塞到夜爷爷手里,手上还拿了一个木匣子,木匣子是上锁的,夜爷爷看了,眼内精光一闪,道: “这匣子是……” “对,您没看错,这匣子是我想用来装银钱的。” 夜萤笑嘻嘻地道。 端翌也想笑了,因为他听出了重点,夜萤把语音都落在“我想”这两个字上。 看来,这丫头心里已经有了对付这二老的主张。 或许是从小的经历吧,端翌并不是在宫中一板一眼被教大的孩子,所以世间的规则对他来说,也只是尽量表现出礼教让他遵守的样子罢了。 比如敬老,在他看来,只有值得尊敬的老人才是值得尊敬的,否则,他也不会愚从。 所谓值得尊敬的,比如太皇太后…… 所谓不值得愚从的,比如眼前这二位…… 端翌笑看小女人怎么用自已的智慧去收拾这两个贪婪的老人。 当然,象这样的老人在宫中他也见过不少,就如那些贪心的嬷嬷和太监,其中也有不少为老不尊的…… 话说夜爷爷从夜萤口中得到满意的答案,不禁咽了口唾沫,那银匣子挺大的,如若里面装满了银两…… 夜爷爷恋恋不舍地收回了贪婪的眼神,面色努力一正,干咳一声道: “那匣子的钥匙呢?” 这是要收走银匣子自已管的前奏嘛! 夜萤早就料到了,笑嘻嘻地道: “爷爷,钥匙都在我手上呢,你看完账本,一会结算清了,一并交给你管。” 夜爷爷听了,心里可舒服了,一副长辈亲情洋溢的模样,和蔼可亲地道: “好,那我就先辛苦一下,看清楚这些账本再说。” 宝瓶的手都捏了起来,她心里一片灰黯,知道夜爷爷和夜奶奶掌权之后,肯定是容不下自已和宝器了。 如果能留下他们,也是看在他们姐弟俩能干活的份上。 她拼命干活不打紧,但是宝器的前程却是万万不能耽误的,她不能让宝器这辈子,只做个扫洒的下人,宝器必须继续练武,为自已赚一份前程。 宝瓶看着夜爷爷翻动账本的急切模样,从来没有觉得象这一刻这么绝望。 第四百零九章我只负责借钱 就在这时,宝瓶忽然觉得有人握了一下她的手,暖暖的,充满了一股无法言说的意味。 宝瓶抬头一看,却是夜萤。 不知道什么时候,夜萤已经站在她的身边,似笑非笑,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看到夜萤镇定的神情,宝瓶心里顿时好受多了。 无论如何,他们的身边都有夜姐姐不是吗? 而且,如果夜家二老掌权,夜姐姐的日子,也不会比她好过多少。 现在都能听到他们口口声声说夜姐姐是待嫁之女,早晚是夜家的人什么的,一旦他们掌权了,还能给夜姐姐什么好颜色啊? 一想到这里,宝瓶也回握了一下夜萤的手,那意思很明显:不论发生什么事,我都和你站在一起。 夜萤秀美的杏眼微微咪了咪,心情十分愉快。好歹,在这个世界上,她就算什么都没有了,还有可以交心的至交好友嘛! 比起当初她刚穿过来这里一无所有的境况,已经好了一千倍不止。 夜爷爷开始的时候,脸上的神情是喜孜孜的,夜奶奶虽然看不懂字,也凑在边上,伸长脖子地看。 屋里,为了让夜爷爷看账本,宝器已经端了一套桌椅进来,所以夜爷爷已经全身心扑在账本上了,脸上的表情也忘了有所控制。 看了一阵,夜爷爷不复有笑容,转为一脸地难以置信,终于,他抬起头来,恶狠狠地看着夜萤道: “小贱人,你玩我们是吧?” 这语气和画风转得太快,在场的人一时难以接受。 夜萤也没有想到,夜爷爷平时的淡定自若,原来是装的,修为和道行还是不够,被自已戏耍一通,希望落空后,便露出了原形。 夜萤镇定地道: “爷爷,我不懂得你在说什么。” “这账面上都是亏空,你让我们管什么?” “做生意有赚有亏,自然是希望爷爷能以您的经验,帮我力挽狂澜,救孙女于水火之中了。” 夜萤不管夜爷爷脸色和语气是好是坏,一直是云淡风轻的样子,这付模样,倒是有夜爷爷在背后做狗头军师时的模样。 正应了那句:有样学样! 端翌心中暗乐,原来自家小女人的应对之计便是两套账啊? 他可不相信夜萤的买卖会亏本。 他家精明的小女人是不会做亏本生意的。 当然,不光端翌不相信,夜爷爷也不会相信,此时他甩开了老婆子,直接跳将出来了: “你做的生意亏本?谁信啊?如果亏本的话,这宅子是哪来的?谁的银两?还有天天卖豆芽,卖那么多,说会亏本谁信啊?” 夜爷爷倒是没提花容月貌。 他没有和三清镇上的富户千金或者说和有钱女人打交道的经历,不知道赚女人的钱,是世上最好赚的钱。 还以为一家小小的盘发店,没什么起眼的,弄一下头发罢了,他家老太婆往头上盘个发髻也就一眨眼的时间,能有多少钱? 夜爷爷再精明,也只是个乡下老头,决计不会想到,夜萤的花容月貌一天的进账是一个能吓得他心脏狂跳的数字。 见夜爷爷忽略了生意最好的一块,只问起豆芽的事,夜萤抿嘴一笑道: “爷爷,发豆芽是要有绿豆的,买绿豆便是一笔开支,一斤绿豆要五文钱,发出来的豆芽,也不是每一桶都会成功的,还要算掉折损的价钱,所以赚得并不多。 另外,现在我卖的主要是仙客来这个大店,由于绿豆芽是新鲜物事,他们还在尝试,看看客人爱不爱吃,送的豆芽钱都还没结算给我呐!要往里贴绿豆、人工等等,自是亏本的!” 夜爷爷一听,脸色一片沉郁。 生意自是要本钱,能赚回本钱的生意才叫赚。 的确,按夜萤的算法,夜萤现在是往里贴钱,于是夜爷爷带着痰音的嗓子强调: “那宅子呢?你哪来的钱起宅子?” “起宅子的银两,是我找镇上的王财主家的女儿王小姐借的,我和王小姐交情不错,她同意给我免利息,到时候只要还她本金就可以了。” 王小姐曾来柳村找过夜萤,所以说王小姐和她交情不错,夜爷爷倒也相信: “你这死丫头,起宅子偌大一笔银两,你竟然敢找人借?你到底借了多少银两?” 夜爷爷快要气毙了。 原来老二家看似荣华富贵,但实则都是外表好看,内里不咋的啊? “爷爷,咱村里人,谁家起新宅不得靠借啊?有哪家是靠现银能起宅子的?” 这和后世的人贷款买房一样,除了大富大贵之家,几乎每个人买房都要找银行贷款的。 农村没得找银行贷款,都是亲帮亲、邻帮邻,所以说农村人情味浓厚也有这些道理在。 城市里的人,什么都可以找到相应的服务机构,私人往来里金钱的互相需要降到了最低,所以城里人对应付和维护私人交往也就淡漠了许多。 农村不一样啊,你若是没有几个相好的亲朋,要起房子时的借款、婚丧嫁娶,都没有人来帮忙的话,那就走投无路了。 夜萤这话是正理,夜爷爷一时被噎住了,他气呼呼地道: “你到底借了多少银两,这宅子如此气派,是背了一屁股债吧?” 夜爷爷问这话时,心肝都在颤抖了。 “嗯,找王小姐借了三百两银子” 夜萤淡定地道。 “什么?三百两?我的天神啊,列祖列宗啊,你真是个败家仔!不,败家女!就算不要利钱,要还到什么时候啊?” 夜爷爷气得捂着胸口,感觉天旋地转,透不过气来,话也说不出来了,倒是夜奶奶吃惊地跳将起来,又骂开了。 普通的庄户人家,不吃不喝,一年也攒不下十两银子啊! 就算夜家好一点,做点小买卖,但是三百两银子,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个天文数字啊! 夜奶奶也觉得一阵晕眩,原来他们要接掌的不是富的流油的家业,而是一个到处都是债要往里填的穷窟窿。 “这个,反正宅子是姓夜的,我要嫁人了,这银钱自然是哥哥还,关我什么事?我只负责借到钱。” 夜萤一脸无辜。 这时候,她待嫁女的身份还真好用,夜萤拿出来“啪啪”打夜爷爷、夜奶奶的脸,真是痛快! 第四百一十章逃离“陷阱” 话说,要借到钱也不容易,夜萤作为待嫁女,能替夜家借到家,盖了这么大的新宅,已经算她有本事了。 于情于理,夜爷爷和夜奶奶都没有怪她的理由。 一听说这些钱都是借的,而且卖绿豆芽根本不怎么赚钱,夜爷爷脸上的肌肉就一阵阵抽动,他张了张嘴,终于问道: “那你手上的银匣子呢?是怎么回事?” 夜萤把银匣子打开,里面空空如也,她怯怯地道: “我是想着哪天赚了钱,能把这装满,现在当然还是空的。” 夜爷爷最后的希望变成了泡影,他忽然恶狠狠地把账本摔到了地上,嘴里的唾沫都喷到了在他身边的夜奶奶脸上: “怪不得好吃好喝供着我们,还主动把账本交出来,原来你们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就想骗我和你奶奶给你们顶债是不是?” 夜爷爷此时想起村里一户赵姓人家,儿子起先看着挺有出息的,还在镇上租了房子做起买卖,但是后来在外面欠了一屁股赌债,便把爹娘骗到镇上,假装要还债的样子,最后趁着债主不注意,把爹娘留在租来的宅子里,自已带着老婆孩子不知道跑到哪去了。 他自已跑了,爹娘却被债主抓去为奴为婢抵债。 看来,夜萤此举有异曲同工之妙,所幸自已和老婆子还没有泥足深陷,及时识破了夜萤的阴谋。 夜爷爷此时一心想逃离这个“陷阱”,但与此同时,那从极度喜悦的天堂到恐惧深渊地狱的落差,让他恼羞成怒,不肯轻易放过夜萤。 “爷爷,冤枉啊,孙女岂敢?” 夜萤嘴上喊冤,但是脸上却故意浮现出一丝浅浅的狡黠之笑。 这抹笑容还正好让夜爷爷看到了,更觉得自已是中了夜萤的计谋。 “老婆子,这个家我们待不住了,走,赶紧卷铺盖走人。又是‘做扣’,又是欠了一屁股债的……喜娘,你们这日子过的,就象建在沙上的宝塔,早晚就崩倒了!” 夜爷爷连连摇头叹气。 夜奶奶听了,还不明就里,不过,她一向对夜爷爷言听计从,既然老头子说这里不是个好地方,她自然不能再待下去。 虽然她也迷恋这里舒适富贵的生活,但是夜爷爷说什么顶债、建在沙上的塔会崩塌这样的话语,让夜奶奶还是格外紧张。 “好,我收拾收拾,这就走。” “还收拾什么啊?咱们什么都没带过来,不是直接过来的吗?赶紧这人吧,这里真是一刻也待不下去。” 夜爷爷如坐针毡,简直象身后被鬼赶着一样,恨不得离这里远远的。 在场的众人这才发现,夜老二家对二老还真是厚道,新宅子里把他们的生活用品准备得一应俱全也就罢了,就连身上穿的、吃的、用的,全部都是他们准备得好好的,一水的新东西。 再反观这二老,来没几天,就暴露出了想要夺掌家业的家思,细思极恐,令人不寒而粟。 但是这二位偏偏还没有意识到自已是老厌物的自觉性,把自已当成了宝贝,处处都占理,处处都要占据上风。 现在一听说老二家的荣华富贵是表面风光,他们又心生惧意,马上甩手走人,不想趟“浑水”了。 端翌觉得这二老着实令人不齿,这样的老人,他不会冲着一个“老”字就无条件地尊敬他们。 而赵子获却傻傻地站着,不相信平素一向看上去还算老实的夜爷爷,原本的面目竟然是如此自私。 夜萤是待嫁女也就罢了,但是夜斯文还是他们的孙子呐! 有钱就要执掌家业,替老二家撑持门户;一听欠债累累就吓得转身就走,连荣华富贵的生活也不“享受”了,这二位还真是,现实得吓人呐! 夜萤一脸忧容,上前阻拦夜奶奶道: “爷爷、奶奶你们别走,欠了那么多钱,就象一块大石头压在我心上一样,沉甸甸的,每天晚上我都睡不好觉。 不过,方才爷爷说要帮我们撑持家业,我心里头那块大石头终于放下来了,以后这三百两银子有爷爷帮忙发落,就不怕还不上了。” 夜萤如此一说,夜爷爷和夜奶奶更象看到鬼似的,夜奶奶吓得连连摆手: “你这臭丫头好大的胆子,一个姑娘家家的,竟然敢借三百两银子来起新宅,喜娘你也是晕了头了,还敢住在这里,我看隔不久若是还不上,债主怕是要把你们抽筋剥皮了。” 庄户人家虽然亲帮亲、邻帮邻,多少会互相往来欠债,但是一、二两银子是常事,三、五两银子已经算很多了,谁听说过一口气借三百两银子来建房子的? 呃,这辈子,不,三辈子都还不清。 夜奶奶看着这新宅,越看越觉得象吞人的虎口,她和夜爷爷一样,恨不得脚底抹油赶紧溜走。 “爹,娘,你们别走啊,这一走,村里人又要说我不孝顺了。” 田喜娘一看二老要走,急坏了,好不容易让二老住到家里,村里人如今都夸她发财了也没忘本,还把二老接到家里供了起来,真是孝顺,可以当做村里好媳妇的典范了。 没想到才住几天,二老又要离开她家。 上回搬进去还不到一晚就走了,这回搬进来,还没超过五天,三番两次的,村里人会怎么说?怎么看? 田喜娘可在意村里人对自已的看法了。 “好媳妇,你留我们在这里才是不孝顺呢!”夜奶奶喘了口气,一把甩掉田喜娘拉着自已的手,感觉那是讨债鬼的爪子,冰冷可怕,“你欠了那么多债,还想让我们来背是吧?还是让我们安安生生地在老大家养老过活吧!我们也不贪图你的新棉被,也不贪图你们家暖和的地龙了。我们这辈子就是吃苦受穷的命。” 端翌听着都想要翻白眼了。 还好自家小女人精明,能看破这对老厌物的弱点,使出了直击他们命门的一招。 要不然,这一家就败在田喜娘的愚孝上了。 端翌本也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人,他从小在敌国长大,北疆对大夏那套迂腐的文化传承洗脑制度不屑一顾,觉得那一套只能养出温驯的绵羊,所以他们更推崇的是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 端翌的亲娘淑妃,虽然把大夏朝那套礼教原封不动地传承给了端翌,不过端翌却结合北疆的民风民俗,形成了自已看世界的眼光。 回到故国之后,端翌把自已的面貌掩藏在大夏朝礼教能接受的范畴内,实则他的内心,自有一套处世的办法。 因此,今天看到夜萤随机应变,把夜家二老机智地赶出新宅,他内心却是赞赏有加! 第四百一十一章峰回路转 夜萤眼看着二老仓皇要逃,忽然想起屋里还有其它人在,这事放在她自已身上,她自是觉得二老“逃”得好,最好老死不相往来。 但是端翌和赵子获会怎么看呢? 夜萤先扫了一眼端翌,却发现,那个喜欢面瘫着一张脸的英俊男子,此时竟用一种暖暖的眼神看着她,似乎充满了欣赏之意。 呃,她没有看错吧? 她的言行在她自已看来,忒么地都会被外人认为不孝咧! 这个男人还赞赏她? 肯定是她方才用脑过度,然后影响了视觉神经,看花了眼。 然后夜萤的眼神扫过赵子获,却见赵子获一脸如释重负,似乎对夜爷爷、夜奶奶的离开也感觉到松了口气。 夜萤不禁心里一阵纳罕了,看来她还真是幸运,两名蓝颜虽然都受这个时代的教育洗脑长大的,但是竟然都没有用异样的眼光来打量她,还都支持她。 有友如此,妇复何求? 夜奶奶说完方才一番怼田喜娘的话后,抓着夜爷爷的袖子,两个人相搀着就要赶紧脱离这里。 如若不知道内情的人,看到这样的情形,一定会感概:少年夫妻老来伴,夫妻携手同心,莫过于此了!真是令人感动啊!却不知道背后的真相令人恶心! 夜萤看着二老匆忙要离开的背影,真地想大叫一声:好走,不送! 呃,算了,太张狂了,又惹到他们,万一生气了,又赖在家里怎么办? 就在二老堪堪要踏出房门时,屋外闪过几道阴影,最先出现在夜萤眼帘的是大伯母柴氏,看到夜爷爷和夜奶奶,柴氏立即嚎了出来,眼里泪水不要钱似的,哗哗直流: “爹,娘,还以为你们在老二这里过上好日子了,万万没有想到啊,竟然会被人下‘扣’,万一有个好歹怎么办啊?还好及时发现,爹,娘,你们没事吧?” 柴氏对二老搬离自家,其实心里一直是不满的,她知道二老私下里藏了不少私房钱,十分担心二老住在老二家,久了会把私房钱补贴给老二一家。 因此,一听夜珍珠说公婆在老二家被人下“扣”了,还在老二家闹起来,柴氏心里打起小九九,便匆匆赶来了。 “没事,我们挺好的,回去吧,别闹了!” 夜爷爷晓得做“扣”不是什么好名声,他现在也清醒了,姓夜的可不能沾到“做扣”的名声上,否则,全家都得完蛋。 看到柴氏欲言又止的样子,夜爷爷也紧张起来,生怕柴氏这大嗓门一嚎,把村里人给吸引过来就完了,所以赶紧制止了她。 “哟,大家都在啊?这是怎么回事?我听珍珠说,这里有人‘做扣’?” 一声清咳,夜里正现身。 夜奶奶一看到夜里正出现了,不由吓得一哆索。 再仔细一打量,夜里正身后不是夜珍珠是谁?看她一脸得意的小样,就知道夜里正是她唤来的。 真是个夭寿仔!忙里添乱! 夜奶奶暗暗咒骂着夜珍珠,也顾不上平素挺疼夜珍珠的。 夜里正摆出一副问事的样子,让田喜娘心里“格登”了一下,蔡氏一家人被绑到树上,村民们叫嚣着要烧死蔡氏一家人的画面,再次浮现在她的脑海里。 田喜娘赶紧遮掩道: “没有人做‘扣’,误会,误会。” “是啊,误会!” 夜爷爷也赶紧跟着掩饰。 可是来不及了,地上被划开的棉絮,来不及收起来的纸人,都落入了夜里正的眼里。 他的面色显得十分肃穆,还蹲在地上,把那纸人拿起来,仔细地看了起来。 大家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完了,被夜里正看到就等于让全村人知道了。 夜奶奶狠狠地看着夜珍珠,那眼神简直能杀了她。 夜珍珠一时想不明白,为什么奶奶会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她,她这不是也给奶奶出气吗? 只要夜萤身败名裂了,以后二叔家还不是任爷爷奶奶拿捏? 夜珍珠出去有一会了,所以并不知道后来账本的事。如果她知道了,估计也就知道爷爷、奶奶为什么态度突然有了不同的转变。 夜爷爷、夜奶奶原本会闹,就是想借着这个把柄拿捏老二家没错,但是现在老二家什么好处都没有,再用这个把柄拿捏老二家就没意思了。 而且都是姓夜的,如果让村里人知道“做扣”的事,夜萤又会一口咬定姓夜的都懂得做“扣”,所以现在夜爷爷和夜奶奶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吞,替夜萤说起好话来,遮掩这件事。 “对呀,误会误会,里正你千万别把这事当真。”夜奶奶也赶紧出声道。 这二老难得意见一致地维护老二家的,却听得柴氏一阵心惊肉跳,才来老二家住几天,二老就这么护着老二家的了? 看来,不能让他们长住,否则,二老的私房钱,真的会被老二家的掏空了。 夜奶奶有个极为宝贵的梳妆匣子,上着黄铜小锁,有一次夜奶奶出去倒洗脸水,柴氏见那匣子忘了上锁,就打开来偷瞄了一眼,见里面金的银的首饰不少,值得不少钱,估计都是夜奶奶当初陪嫁的嫁妆。 夜奶奶的娘家,是山里的有名的猎户,只有她一个女儿,因此当年陪嫁不少。 夜奶奶手指缝特别紧,哪怕老二当年生病没钱,她也没想过把这些黄白之物换了给老二治病,因此一直都攒着呢! 柴氏自从知道夜奶奶私房钱不少后,对她就更巴结了。 方才听夜珍珠说了老二家做“扣”的事后,她便迫不及待地赶来,想要借机把二老弄回家。 “爹,娘,既然出了这样的事,我看你们在这里也是不好住了,不然随我回去吧?咱们家虽然旧了一点,但是你们也住惯了,这里有的,我们不也都有嘛?新棉被什么的,我回头马上再给你们打一床。” 柴氏甜言蜜语,却正中夜爷爷下怀,他点了点头道: “我们在老二家也就是做做客嘛,你看,不是什么都没带来吗?住了几天,早就想回去了。” 夜爷爷一边说,一边眼睛不眨地看着夜里正,见他拿着纸人正仔细打量,夜爷爷心里也着实发怵啊!头上的汗都冒出来了……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四百一十二章夜里正的立场 眼见夜里正被夜珍珠请来,端翌嘴角一勾,眼睛里流露出不可言述的威凛之意。 他倒是要看看,夜里正将会如何处置这件事。 夜萤也没有想到,夜珍珠还真不嫌事大,竟然把夜里正请来了。 夜萤见夜里正蹲在地上半天不动,倒也能理解夜里正的左右为难。 蔡家做“扣”的事,发生不过十来年前,夜里正做里正也七、八年了,就算他当初没有亲手处理过蔡家,但是以他的年纪,肯定也知道那件事的来龙去脉。 不过,事到如今,也只能随机应变了。 夜萤瞥了一眼夜珍珠,却见夜珍珠正一脸得意洋洋地看着她,眼光中,悄若她是死人一般。 夜萤心中不由一凛,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个堂妹竟然阴险奸诈至如此,夜珍珠分明是想置她于死地的意思。 夜萤又不是傻子,前前后后一想,便发现,每逢事情到了关键节点,眼看着就要消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时候,夜珍珠就会跳出来蹦达一番。 再仔细一想,这个家里,除了家人之外,也只有夜珍珠能够接近爷爷、奶奶的厢房而不被人注意了。 栽赃陷害她的人是谁,呼之欲出! 但是眼前夜萤顾不上处理夜珍珠,当务之急,是怎么摆平夜里正。 赵子获也急得满头大汗,但是夜里正不是别人,他也不好跳出来直接把夜里正拖走。 从小被夜里正看着长大,再加上他为人公道正直,因此夜里正在赵子获心里,还是颇有威势的。 田喜娘更是吓得两股战战,如果跪在地上能把夜里正送走,她肯定立马“扑通”一声跪下了。 屋里的气氛微妙而敏感。 除了夜里正翻动纸人“索啦索啦”的声音,再无其它任何响动,就连呼吸声都变得轻浅,大家大气不敢喘,都提着心呐! 这种紧张的感觉,就象弓搭在弦上,已经瞄准了敌人的心口,只差手指轻轻一放,就能夺取敌人的性命的前奏一般。 端翌是什么人?在死人堆里打滚过不止一次的人了,所以现在有这种心绪,他也觉得奇怪。 端翌想着,这点小事何以扰乱他的心绪? 不是一向泰山崩于顶而面不改色的吗? 看来,他的心乱了,是因为这件事里,有他介怀的人,不,他爱的人。 见微知著吗? 端翌忽然眼神一凝,在他眼前,似乎升起一把弓来,而他正弯弓搭箭…… 在夜萤眼里,端翌的弓法已经属于神箭手一流,但是在同样的弓箭手心中,比如端翌自已的心中,他的箭法还有许多瑕疵。 但是在这一刻,端翌忽然领悟到,他的箭法之所以停滞多年不进步了,就在于他的心中无情,他的箭只会杀人,不为救人…… 然而,此情此景,却让他突然有玄而又玄的顿悟,他的箭,若要突破,就必须在杀人前,先学会救人。 如果有人拿着刀抵在他心爱之人的脖子上,他的箭该如何放射,才会一箭致命,确保心爱之人能够活命? 端翌不觉沉浸入某种状态中…… 就在这时,夜里正手指忽然停止了动作,他整个人,半个身子都趴在了那纸人之上,似乎看得特别仔细,要看出什么端倪来。 算算时间,夜里正趴在那好一会儿了,也该做出决断了。 屋里的人,都忐忑不安,现场“罪证”明显,好象他们怎么说都是掩饰一般,所以大家都说不出话来。 “哟,夜姑娘,你裁衣服的手艺还不赖,我想这样裁出来的小衣会很规整好看,夜姑娘,你该不会有了吧?” 夜里正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若无其事地笑着问道。 裁,裁衣服? 大家都楞住了。 夜萤心思电转,立即醒悟过来,也跟着轻松地笑道: “嗯,是啊,我的手艺一向不好,老是被奶奶和娘嫌弃,所以我就剪了个纸人,比划着裁衣服,不过还没裁好,让老叔公笑话了。” 这一回,夜萤应承得挺痛快的,不象之前,怎么也不肯松口这纸人是她剪的。 呃,裁衣服吗? 夜萤什么时候练起裁衣服这门手艺了?夜珍珠一脸懵懂。 这二人说话好复杂,她脑子太简单了,实在有些听不懂。 “嗯,手艺是边练边进步,以后你经常练练,就会裁得好了。一匹布,要裁不好,缝绣的手艺再好都一切白搭。” 夜里正公正无私、坦荡大方地朗笑道。 老叔公,你这是咋回事?这纸人不是夜萤剪的,明明是我剪的好不好?夜萤说谎呐,你竟然也相信?夜珍珠心里十分气愤! “我就是怕浪费布料,所以剪了个小纸人当模板,多谢老叔公指点,这边用茶吧!” 夜萤手一比,引着夜里正往边上走去。 哦,裁衣服练手,所以剪纸人吗? 所以,这纸人没事啊? 哦,因此也不是做“扣”了?那是当然,做衣服用的模板嘛!和做“扣”没有关联。 不是做“扣”,夜萤没事了?夜萤没事,所以姓夜的一家都没事了? 夜爷爷和夜奶奶总算明白过来了,他们不由地松了口气,身上就象卸掉了一座大山一般。 他们俩对视一眼,觉得怎么身上软绵绵的,就象面条一样,都要瘫软下来一般。 “二位,一起喝茶吧?” 夜里正还是很客气地,在跨出门槛前,尊敬地道。 “好,喝茶,喝茶!里正你和萤儿去吧!” 夜爷爷和夜奶奶还过魂来,赶紧一迭连声地应道。 “老叔公,这纸人……”夜珍珠还想说什么。 但是她的脑袋上突然一痛,“啪”地一声,有人用手重重敲了她脑袋一下,从小到大,都没有人打过她。 夜珍珠愤怒地抬起眼,想看谁竟然有胆子打她,可是这一看,她就蔫了,原来,打她的人正是夜爷爷。 老头子山羊胡子微微颤抖着,手指着她的鼻子道: “还不滚回去打猪草?今天的猪草给我打满三篮,不然不许回家吃饭。” 打猪草? 她从生出来,哪里打过猪草了? 夜珍珠气晕了,正想开口继续说“做扣”这件事,她的嘴却被柴氏捂上了: “珍珠,你不会说话,就不要在大人面前乱说了,走,回去打猪草去!”我发现大家都喜欢默默地看书,哈,有评论的时候记得给本书一个五星好评哦!江陌南需要你的鼓励! 第四百一十三章“毁尸灭迹” 夜珍珠嘴被柴氏一捂,那夜萤“做扣”这些话就说不出来,闷在嘴里,发出了“吱吱唔唔”的声音,一肚子怨毒的话,全部被闷在肚子里,憋得她难受死了。 柴氏捂着她的嘴,她又想说话,拼命挣扎,因此就显得动作有点夸张难看。 夜珍珠一时也顾不上形像了,直到端翌走过她们娘俩身边,回头淡淡地哼了一句: “好好打猪草啊!” 赵子获紧跟了上来,也似笑非笑,丢了一句: “没打够三篮猪草别回家!你爷爷说的!” 然后,两个男人跟在夜里正身后扬长而去,留下夜珍珠气得五内俱焚。 “唔,唔,明明就是夜萤做的‘扣’,她都承认了,什么纸人啊?什么裁剪衣服啊,唔,唔,都是借口……里正,你不能这么不公道,唔,唔……” 夜珍珠不时掰开她娘捂着她嘴的手,但是她娘又会用手把她嘴捂严实了。 所以,夜珍珠说话就断断续续的。 可惜,已经没有人在乎她的话了。 纸人么?夜萤剪的么? 只见田喜娘笑嘻嘻地抱着纸人,团成一团,然后从夜珍珠身边走过,也劝了句: “大嫂,孩子大了,不能惯着,什么都不会做,以后嫁人就惨了,以前我们萤儿,一天都要打三、四篮猪草呢!你看她现在可出息了!” “婶娘,唔,唔,你拿纸人干嘛?这可是夜萤唔,唔……的证据!” 夜珍珠的嘴还被她娘捂着,看到田喜娘要把纸人收走,她可着急了。 “纸人?什么纸人?这是裁衣服的纸板,我拿去烧了,又没用了。” 田喜娘把那团纸人卷巴卷巴,夹在肋下,身影一晃,就不知道消失在大宅哪处了。 不一会儿,夜珍珠鼻子里就闻到一股烧纸灰的味道,年节刚过,烧什么纸呢?也不是烧金纸特有的味道,夜珍珠只要一想就知道肯定是田喜娘在烧纸人。 得了,最有力的证据也被当着她的面销毁了,相当于杀人犯毁尸灭迹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你别挣扎了啊?你不挣扎娘就放开你。” 柴氏也捂累了,感觉手下夜珍珠身子软了一软,觉得女儿肯定也是挣累了,便吱了一声道。 “唔,不真!” 夜珍珠被柴氏糊里糊涂不分口鼻捂着,都快闭气了,只能闷声闷气地答道,连说话的声音都变调了。 “嗯,娘放开啦啊。”柴氏说着,真地松开了手。 “娘,你怎么帮着二叔家的说话?明明是夜萤做‘扣’要害爷爷奶奶,你们怎么都不管?你们不管也就罢了,夜里正也不管?他不是村里的里正吗?哪能这样呢?” 柴氏一放开手,夜珍珠跳起脚来,把憋了一肚子的话都倒了出来。 “哎,傻孩子,做‘扣’这事,若是阿萤坐实了,你们都是姓夜的,能讨到什么好处呢?你没看到爷爷奶奶都被她唬住了? 要知道,做‘扣’之人,被村里发现,是搞连座的。就是说咱们一家也要跟着倒霉。 这件事方才是我欠考虑了,没制止你去叫夜里正。 还好夜里正是个明白人,否则,他若是拿村规来处置,咱们都别想在村里呆了。 我的乖女儿啊,这桩事你不光不能再嚷嚷,以后出去,谁也不准说,必须烂在肚子。 你最近不是走了个镇上的胡少爷吗?我看那胡少爷虽然人长得一般,但对你不错,家境也好,这可是门好亲事,你别瞎嚷嚷把自已的亲事破坏掉了。” 柴氏的话,听得夜珍珠心里一阵憋闷。 原来如此,自已到底是道行太浅,没有娘亲考虑深远。 想要害夜萤,差点把自已也搭进去。 不过,再想想方才若不是夜里正黑白不分,偏向着夜萤,这事就成了,夜萤也彻底身败名裂了,夜珍珠还是觉得一阵遗憾。 “娘,你怎么晓得我和胡少爷的事?你可别当真,他是自清哥从前的同窗,我们只是在镇上偶然遇到,见面打个招呼就是。” 夜珍珠这时想回正事,正色警告柴氏道。 “乖女儿,我知道你心气大,想要嫁个上品人家,可是咱们穷家小户的,能有胡少爷这样的家世配已经很不错了。你就别心比天高了,你看看阿萤,虽然能干,但是不也一样嫁了个没用的吴大牛吗?你怎么着也会嫁个比她更好的。” 柴氏忍不住拿夜萤来和夜珍珠做例子,以劝得女儿心动。 “不说这些了,我烦。” 夜珍珠一甩手,就离开了夜萤家,不知道跑哪儿去躲了。 至于猪草,去它的猪草吧! 夜里正被夜萤请到正厅喝茶。夜爷爷和夜奶奶哪有心情去喝茶,已经辞过里正走回老大家了。 正厅四下敞亮,一人合抱粗的石柱撑起厅堂,八仙桌上,宝瓶早就烧好了水,待夜里正一到正厅,就泡上了茶。 端翌心情大好,他从来没有感觉胸间如此开阔,原来看着自家小女人收拾“坏人”,还有此等妙用,竟然让他“见微知著”的箭术有了突破。 原来,箭术的至高真理,不是杀人,而是救人! 仁者之箭,才是王者之箭,才是无敌之箭! 看着忙着倒茶的小女人,纤腰一握,鹅蛋脸上,明亮的杏仁眼水灵灵的,这株朱果是愈发成熟了。 端翌想,等她要是有了他的孩子,一定就象熟透了的柿子一般吧?轻轻一舔,拨开里面都是甜甜的果肉和汁水。 这么一想,端翌就不觉扫过夜萤平平的小腹,顿时有点郁闷,为什么自已这般努力,夜萤到现在还没有动静呢? 前几天,好象才听她说,腰酸肚子疼,让宝瓶给她烧生姜红糖水。 端翌走亲后已经知道,女人要生姜红糖水伺候,那铁定是小日子来了呀! 所以夜萤这个月又没怀上?端翌不由一阵郁闷,看来他还必须继续努力。 夜萤才不知道端翌心里这些弯弯道道,她给在座的每个人都斟好茶,才徐徐向夜里正行礼道: “多谢老叔公!” 至于谢什么,她就不说了。 夜里正也是淡然一笑,不提那些,坦然受了她的谢礼,道: “阿萤是个好人,这点我心知肚明,你绝不可能去做那些不入流的事情,不必多说。” 夜萤心里一阵感动,身为外人的夜里正都能相信她的人品,再想想那二老,竟然还想以此为把柄拿捏她,真是越想越令她心寒。 第四百一十四章还情 “夜里正,咱们村六岁以上十岁以下的孩童多不多?” 夜里正端着茶,才喝了一口,就听到端翌这么问他。 “嗯,大约有十五六个吧!” 夜里正大约算了算,符合端翌说的年纪的孩子,也就这么多了。 “哦,不多,是连女童吗?” 端翌问道。 “哦,如果连上女童就有三十来个了。” 夜里正习惯性地没有算上女童,也是,这个时代,大家都重男轻女,不论做什以事,女性似乎都退隐到边上了。 倒是夜萤听得饶有兴味,虽然不知道端翌问夜里正这些事要做什么,但是见端翌关注到女童,她心里也觉得十分舒服。 身为有知识的文化女性,自然不希望看到端翌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嗯,这样正好可以开两个班。” 端翌听了,若有所思。 夜萤心内一动,明白端翌要做什么了。 没错,就是她之前“要挟”端翌和傅太医的,让他们帮着成立学堂的事。 这段时间,夜萤迟迟没有和端翌商量这件事,一来是因为过节,大家心思都涣散了;二来村里若是以她这个待嫁之身出头号召,怕是没有说服力。 现在端翌瞅准时机,把这件事主动提出来,看来机会拿捏得正好。 恰是夜里正给了夜萤一个天大人情的时候,而端翌立马给回了过去…… 夜萤不得不佩服端翌为人处事之老到,比她强了一大截。 虽然端翌没有明着说是为夜萤还人情,但是他那份心意,夜萤心底能默默感觉得到。 呃,不过事后夜萤再回头一想,也觉得怪怪的,凭什么她的人情要端翌想着替她还? “办班?什么意思?” 夜里正听得蒙蒙的,紧接着问了一句,又呷了口茶。 哎,他老胳膊老腿的,方才蹲在地上摆弄那纸人半天容易吗?憋了许久,才想出那个大招,也真是厉害。 夜里正一边心里赞叹着自已,一边不动声色地问道。 端翌心内一阵哂笑,才发现自已又习惯性地沿袭夜萤的用词,办班,不对,应该说是办学堂才对。 “哦,就是办个学堂,男女童皆收,办学堂的费用,由夜姑娘支出。”端翌道,“傅大夫可以先在学堂上课,过一段时间,若是他没有空的话,我们会重金延请外面的先生来上课。” 端翌的话,让夜里正喜出望外。 办学堂这件事,村里想了很久,但是因为经费不足,说了好多年,至今依然是镜中花,水中月。 万万没有想到,学堂竟然能在自已手里办起来。 如若真的办成,到时候又是自已的功德一件。 夜萤屡有惊人之举,夜里正已经能够接受,而且他发现,每次夜萤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时,往往这件事,都能给周围的人带来大大小小的好处。 所以,一旦习惯了夜萤这样的好处,夜里正甚至希望夜萤多来点这样的“出格”之举。 万万没有想到,夜萤这一次出手,做的竟然是福延子孙的大好事。 “阿萤啊,办学堂自是好事,可是学堂的费用由你支出,负担怕是太大了吧?不如这样吧,我让公中也出一部份?” 夜里正也是个明事理的人,夜萤仁义,他不能趁机大占便宜。 再说,夜老二之前的家底如何,他也是一清二楚的,发家致富也就这段时间的事情,应该说根基还不深厚。 现在一下子要出大笔银子来办学堂,怕是得从身上剜下一块肉了。 所以夜里正也厚道得提出了这个建议。 其实,夜萤办班这笔经费,是“勒索”的端翌,而且端翌也已经把银子在过年前给了她。 说起这笔银子来,夜萤当时还和端翌赌气来着…… 想到这里,夜萤的眉眼间便掠过一丝莫名的神色,让端翌看得一楞,却是不晓得,自家小女人是想起了当初错怪他的事。 “老叔公,银子的事你别烦恼,我自是会承担,现在要紧的是,公中得帮忙找一个地方作为办学堂的地址,总要有地方上课吧?还有,恐怕现在就要多请一个先生了,先生的吃住也要想法解决一下。 另外,村里的学童需要你带头招呼一下,让大家把孩子送来。其它的,你就不要操心什么了。” 夜萤考虑到,傅大夫似乎不象是能久留于此的人,既然要办男女学童班,不如直接先请个先生过来,让孩子们也能适应,免得傅大夫若是临时有事先走了,孩子们的功课便接不上了。 “嗯,学堂和先生的吃住都没问题,地点就用祠堂好了。那里宽敞,两班学生绰绰有余,我再雇村里祠堂附近的人家给先生做饭,这就解决了学堂的征用和先生的吃住问题,你认为如何?” 夜里正到底熟悉本村的情况,一下子就把夜萤认为最大的难题解决了。 有了校址,有了先生,就能在村里听到琅琅书声了。 夜萤脸上浮现出一丝惊喜。 不都说知识改变命运吗? 就算改变不了命运,知识总还能改变人的心性,提高人的养修。这些孩子长大以后,就能改变村里的整个精神层次和面貌。 夜萤可不想下半辈子整天都象今天和夜爷爷、夜奶奶一样撕逼,和没有同等文明素养的人生活在一起,最悲催的就是鸡同鸭讲,一点共同的交集也没有。 “太好了,老叔公,这件事能尽快办起来就好了。” “没问题,我回去召集族老们商量一下,明天就可以把祠堂打扫一下,然后置办一些桌椅,准备开办学堂的事,三五天内,就可以上课了。” 夜里正颇有一点迫不及待。 话说,夜里正还有一个孙子,比夜鸣小几岁,八岁多一点,如果开办学堂,他也是受益者呢! 虽然是里正,但是村里没有一个象样的先生,单门独户的,也请不起教馆的先生。 如果不请先生,要上学就得到三清镇上,孩子那么小,要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学,村里人一般是不肯的,孩子小恋家,也不愿意出去。 久而久之,柳村里的人,对于上学这件事,就采取了疏淡的态度。 求之不得,不如不想。 不过,万万没有想到,柳村也马上可以有自已的学堂了。 第四百一十五章女子不如男 一想到村里办学堂,夜里正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自家那个聪颖的孙子夜畅。 其实夜鸣也挺聪明的,只不过和村里的孩子一样,因为那些原因,夜鸣也没能去镇上上学,结果,现在便承接夜里正的兽医事业,做了一名走村串户的兽医。 夜里正之所以觉得惋惜,便是从夜鸣学兽医的手艺开始的,夜鸣脑子灵活得很,一点就通,现在已经能独自行医了。 除非遇上疑难病症要他亲自出面,否则,更远的深山村子,都由夜鸣包揽了。 夜里正年纪大了,走不了山路,就在这平原附近的村子里行医。 而夜畅和夜鸣差了六岁,中间还隔了一个如今十一岁的姐姐叶凤,夜畅头脑和夜鸣一般灵活机巧,原本夜里正也是想培养夜畅接手兽医这门手艺的,没想到天上掉了个大馅饼,夜萤竟然要联合傅大夫在村里办学堂。 这下孩子们足不出村便可以上学,看来,这村里未来出秀才、出举人、进士都有可能呐! 一想到村里可能会竖起代表进士荣誉的旗杆,夜里正便一阵兴奋激荡。 一个村庄,出了秀才、举人、进士,才是有底蕴能传承百年的村子,才能被周围的邻村人尊重。 就象隔壁邱家村的,前年人家村里出了一个进才,走到三清镇上,头都昂得高高的,人若是问他们是哪个村子的,他们都特意大着嗓门道: “我们是过了三清镇,再过十里桥往里走五里地邱家村的,若是你还不清楚,只要边走边问,出了个进士的邱家村在哪里?人家也会赶紧告诉你。” 得,这就是底气。 听说邱家村自从村里考了个进士出来,就连小伙子娶媳妇、姑娘嫁人,都要挑比过去上一等的对象呢。 为啥呢? 因为人家能出进士,有好风水。 邱家村的小伙子娶姑娘进来,姑娘也想着自家以后的孩子能沾到好风水,也读个秀才举人什么的。 而邱家村的姑娘嫁到别的村子,别的村子里的人,也希望邱家村这个进士村里出来的姑娘能带来会读书的好风水…… 夜里正平素走村串户的,亲耳听到亲眼看到这些事,身为一村之里正,早就羡慕得不是一天两天了。 现在好了,自已村里马上要有学堂了,相信经过几年的努力,村里也能迸出个把秀才举人的…… 光是想想,夜里正就觉得美死了。 夜萤思忖着夜里正的话,又道: “那村里的事就辛苦老叔公了,请先生的事,我到镇上请王财主帮忙打听一下,务必请一个有真才实学的先生来,希望能把村子里的孩子也调教几个出来。” “好,咱们各负其责,太好了!”夜里正高兴地一口喝干茶,突然又想起件事,道,“让男童上学不是事,倒是让女童上学,怕是有点困难。” “哦?”夜萤沉吟了下,倒也不觉得意外。 后世即便是个昌明盛世,一样有家长重男轻女极为严重,轻则不让上学,重则生出来就想办法弄死。 所以,夜里正这么说,夜萤一点也不奇怪。 “为什么?” 倒是端翌一直远在庙堂之上,他的皇亲国戚们,生活优渥,自然不会存在不让女子上学的问题。 相反,为了提高身价,彰显家教,他们还要请来女教习,从小便对自家千金精雕细琢。 这样教养出来的女子,日后才能有底蕴带好下一代,代代承袭,成为世家。 只是端翌自生下来便居于高位,虽然童年在北疆度过,但是北疆民风彪悍,女子在建功立业、骑射学业方面,都与男子同等待遇,所以端翌并没有很深刻地直面自家王朝底层女童学业的问题。 “女子强,则子女强!现在的家庭,还是太浅薄,没有意识到这点。只把自家的女儿当成随时外嫁的外人,所以不予重视。再加上大家平素劳作也需要人手,如果男童都来上学了,女童的劳务更要加码,如果女童也来上学,那不光家务,还有田里许多事都没人做了。” 夜萤道破真相。 端翌恍然大悟,不由地摸着下巴,思考起应对良策。 夜里正沉吟良久,摇了摇头道: “所以这事难办。” 看到土生土长的夜里正也没有办法,端翌也没招了,他一向是高高在上的人,要他想一个治理天下的大招或许不是难事,但是要解决这样生活的实际小事,他还真是一筹莫展。 “我有个主意。” 夜萤想了下道。 “哦?”三人六目一起看向夜萤,还有一双眼睛,是一直在边上默默无语的赵子获。 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已只不过离家几月,从小一直跟在自已屁股后面跑、什么事都听他主意的萤妹,竟然已经变成能自已拿主意的人了。 就连夜里正这样村里主事的长者,也要认真听听萤妹的建议。 所以,赵子获竟然无言以对,只能张口结舌,听夜萤说话。 “女童上学,可以比男童晚一个时辰,放学可以早半个时辰,多余的时间,可以去打打猪草,做做家务活,大家觉得如何?” 夜萤这是借鉴后世母亲年幼时在农村的经历。 母上大人也是农村出来的孩子,以前夜萤不认真读书时,经常和她忆苦思甜,说每天放学都要去拔猪草、兔子草,周末还要上山打柴,以此来教育她要好好学习。 夜萤的话,让夜里正眼前一亮,频频点头道: “这真是个好主意。反正女子也不参加科举,能识文断字就很好了,要求不必那么严苛。” “是。能多识些字,睡前给孩子讲讲故事,鼓励他们向学就很好了。” 夜萤也没有那么多奢望,毕竟当朝没有女科,她听端翌说过以前朝中有女官的事情,但是那些女官,都是从皇亲贵族中甄选出来的,也轮不到乡村农女去做官。 但是,当然,女子还是要识文断字的,一代一代地积累,早晚量变会产生质变。 夜萤改变不了这个大时代,但可以从改变身边人的命运做起。 “好,就这么定了。我想如果这样调整一下,许多家长还是会乐意送孩子来学堂的,毕竟不花钱又能识字。” 夜里正欣喜地起身告辞,说是要赶紧召集村里的族老们,和他们商议这件事,越快定下来自是越好。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四百一十六章蠢萌的赵子获 一场弥天大祸消散于无形中。 夜里正走后,在场的几个人都松散下来,赵子获顿时有累瘫的感觉,他拿起茶碗,一口气喝干里面微凉的茶水,道: “比在军中跑了十几里还累,还好,没捅什么大漏子。” 端翌还好,他正享受着箭术突破后那种愉悦的感觉,他各种大场面见多了,今天的事情,对夜萤来说或许是场大的考验,但在他眼里,这都不是事。 本来他出手轻易就能帮夜萤脱困,不过在端翌看来,如若夜萤连这样的场面都应付不了,以后怎么应付王府后宅那摊事? 端翌都没发觉,他已经把夜萤纳入他未来考虑的范畴内了。 经过这一次看来,夜萤还是有谋虑之人,他的女人,自然要磨出爪牙,不能任人欺负。 想着夜萤闷声不响,扮猪吃老虎摆了那两个老厌物一道,端翌不禁嘴角上扬,露出愉快的笑容。 当然,在踱着方步进来的傅太医眼里看来,靖王爷脸上的表情极为愉悦,但是在赵子获和夜萤看来,端翌摆的依然是面瘫冰山脸。 夜萤和端翌处久了,倒是能察觉出端翌的细微表情变化。端翌身上的低气压消散,也让夜萤有一种莫名舒心的惬意。 她不晓得别人能不能感觉到端翌身上的低气压,但是至少端翌高兴或者不高兴,她都能第一时间敏锐地察觉到。 “呃,大家为何事如此愉快?” 傅太医摇着鹅毛扇,一进来就感觉到屋内春|光明媚,一派和熙,衬着屋外暖融融的太阳,真是让人舒服地想咪上眼再打个小盹。 愉快?一点都不愉快好不好?经历了刚才生死劫难的大事,如何能愉快地起来? 赵子获皱了下眉头。 却不知,傅太医心中事靖王爷为唯一主子,靖王爷愉悦了,就是天下愉悦了,其它人,都不在他的考虑之内。 哦,不,错了,或许现在夜萤也在他考虑的行列里。 端翌凤眼微微一咪,这惫懒的家伙,倒是懂得选时机,睡到日上三竿,现在风平浪静了才出现。 傅太医敏锐地接收到端翌那“不满”的一眼,不由地背上一个激灵,正想说什么打个圆场,夜萤却笑道: “傅大夫,你来得正好。开办学堂的事,我们方才和夜里正商量定了,他兴致勃勃地办事去了。” “哦,原来如此。太好了,学堂开办,那你应允我们的条件……” 傅太医一听,立即脸带正色。 别看他平时看着漫不经心,但是认真起来,也没有谁比他更专注了。 端翌是知道他的,见他此时的样子,就如猛虎猎豹下山一般,目光炯炯地盯着夜萤看,不由地哂笑地摇摇头。 得,他的小女人又不是他的猎物。 傅太医看到端翌的眼神微沉,不由地心中一震:对了,怎么忘记眼前巧兮倩兮浅笑的女子,是王爷的心爱女人,自已可不能如此大不敬。 傅太医收起“好学”算计的眼神,目光变得温和起来。 “没问题,你要有空,现在就开始都可以。” 夜萤扫了四下里一眼,只有一个赵子获在这不太方便。 赵子获对她太知根知底,她要突然暴露掌握高数的能力,赵子获估计就会识破她的身份。 因为再机灵的村姑,也不可能懂得理论高深的数学啊? 别说村姑了,就算是大夏朝翰林院里的顶尖人材们,对数学的认知还停留在低端的层次。 在这个世界里,她掌握的大部份数学公式,还没有出现…… 夜萤也只是看了赵子获一眼,端翌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突然哼了一声,对赵子获道: “赵兄弟,你的引体向上能在一柱香内做到一百五了吗?” “完全没有问题。” 一提到体能的事,赵子获立即充满了自信。 哼,端翌这么提,无非是想把他比下去呗,在夜萤面前,展现他男人的雄|风罢了。 不能让他得逞。 赵子获蠢萌地样子让端翌嘴角一勾,站起来,道: “走,比一比。” “好,比就比,谁怕谁?” 赵子获被端翌一激,立即抬脚往后院走去。 夜萤不禁被端翌的贴心打动了,怎么他就象她肚子里的蛔虫一样?她想什么,他都知道? 傅太医轻摇扇子,笑道: “如此,便可教我了吧?” 夜萤点点头,拿出笔墨纸砚,写出了第一道数学公式…… 傅太医的脑子果然不愧被称为小诸葛,实属夜萤从未遇到的数学天才,夜萤一番拙劣的讲解之后,傅太医竟然很快欣然领会。 夜萤并不是师范学院毕业的,虽然公式她会,但是并不代表她就擅长讲解,而且对过去的她来说,数学公式就只是公式,懂得如何运用也就罢了。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但是对傅太医来说,他喜欢追究数学公式起源的过程:这个过程为什么这样?它是怎么推断出来的诸如此类等等…… 夜萤哪里知道这公式起源自何处呢?她倒是知道过去印度有一个数学天才拉马努金,从来没有上过大学,但利用闲暇时间自学,竟然得出了一些定理,成为卓越的数学天才。 所以,数学的起源在夜萤看来,更象是上帝的赐予,就是一种天才灵感的爆发。不是象蛋就是鸡生的那般,有个源头可以追溯。 因此,被傅太医一追问,夜萤便显得嗑嗑巴巴,不过,看着傅太医眉间紧锁的样子,夜萤索性对他讲了拉马努金的故事,但是当然,这位印度人拉马努金在夜萤嘴里,变成了一个深山里得道的大和尚,在参禅念佛中,突然得到了启示…… 好吧,这个故事勉强镇住傅太医,他总算开始理解,数学是天才的创意和灵感这样的解释。而创意和灵感都是虚无缥缈的,所以不必太计较起源,反正那么代入去算就是了。 夜萤口干舌躁,但是看到傅太医开始能熟练地运用数学公式进行计算,夜萤顿时有一种为人师表的成就感。 不知过了多久,傅太医沉溺的眼神,终于收敛,他看了看桌子,才发现桌上已经都摆满了写满公式的纸,傅太医收拾好,把这些纸都整齐叠好,纳入袖中,才对夜萤道: “我突然想起,京城中来信了,说鹅毛已经启程从水路送来,估计十来天就能到。” 第四百一十七章消耗精力 “哦,太好了。要多少银两?” 傅大夫不提,夜萤倒还忘了这件事。 那些鸭毛已经处理好了,夜萤就等着指使宝瓶缝制布料,没办法,她裁缝的手艺不行,这方面实在没有天份。 “银两就免了,本来那些鹅毛人家堆着也没用,你帮她清理光库存,她还要感谢你呢,就是一些运费罢了。” 夜萤倒是没有注意到,傅太医说起这个“她”时,语气无形中低沉了一些,显得有点温柔脉脉的意思。 这时,端翌和赵子获相携走了进来,两个人都是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看来,这引体向上,还是没有分出胜负。 夜萤看不下这两个人大眼瞪大眼,不由冷哼一声道: “你们以为就引体向上你们不行吗?” 男人最怕的就是被说不行。 端翌想着夜萤至今肚子还没有动静,一直心虚责任是不是在自已身上,毕竟,他们皇室已经有了皇帝不育的苗头。 他心虚地偷偷瞥了一眼夜萤的肚子,觉得夜萤这句话,正好戳在了他的痛处。 不过,端翌到底比较老辣,他并不急着跳出来把“不行”招揽到自已身上。 反而故意微咪着眼,看了赵子获一眼。 沉不住气的赵子获果然上当,被夜萤一激,再加上端翌那轻蔑的眼神,赵子获立即要救回场子似的嚷道: “萤妹,你到是说说,还有什么比引体向上更考验体力的?” “嘿嘿,自然有,而且适合你这军伍中人。” 夜萤想起后世军队训练用的那些器械,什么翻墙过独木桥的,就是一个军队版的铁人三项赛,她脑洞大开,觉得是不是可以把铁人三项赛也结合进训练中。 “哦,萤妹,你细细说来听听,我就不信,以我的体能,比不过某些人。” 赵子获眼前唯一的对手就是端翌,其实他唯一有兴趣战胜的对手就是端翌,所以他边说边斜睨了端翌一眼。 端翌一挺胸膛:哟,小样的,谁怕谁? 夜萤一看这二位的表情,又头疼了:哎哟,幼儿园的老师真不好当,面对雄性荷尔蒙过剩的“小男生”,真的不好拉偏架! 嗯,也是,那就折腾个项目,让他们发|泄掉过剩的精力吧! 夜萤突然有些理解起来,后世军队里为什么有那么多体能项目了。 强健体魄是第一因素,但是让军营里阳刚气十足的小伙子们把身体多余的能量消耗掉,也是附带的一个作用吧? “好,你们听着,这些项目是这样的……”夜萤细细说了一番,道,“不过,还需要请刘铁匠再帮忙打造一些铁支架等等。” “这个刘铁匠是熟手了,一会你去下订单,他明天就能给你弄出来。” 端翌已经熟练地学会了若干现代语言,比如办班、订单、小儿科等等,谁让这些新鲜的词语时不时从夜萤嘴里冒出来呢? “好,你们都先歇息去吧,别来吵我,我还有好多事做呢!” 夜萤挥挥手,象赶两只苍蝇似的。 呃,真是悲那个催,靖王爷什么时候被人这样赶过?肯定没有,因为如果有,也已经被他砍头了。 但是夜萤一挥手还真有效,端翌痴痴地看着夜萤在阳光明亮、温暖光线下挥动的小手,真如一块暖玉般撩动人心,好看,漂亮,真想咬一口。 他转脸,看到赵子获的脸上也露出了痴滞的表情,口水差点没掉出来,看上去真是太猥琐了。 端翌心中暗怒,一把揪着赵子获的手,迫得他回过神来,于是两个人怒视对方一眼,真如苍蝇一般“嗡嗡”地“飞”走了。 夜萤的世界总算清静下来,她执笔,拿起一张纸,开始列起自已每天的行程清单。 一年之计在于春。 过去每天春节假期过后,大家不都流行一个20XX年新年计划吗?然后到年底再盘点一下这个计划是否实现。 当然,一般是实现不了的。比如减肥计划神马的,根本就是写在纸上的好不好? 夜萤想到这个,不由地展眉一笑,然后奋笔疾书起来。 夜萤觉得自已必须好好整理一下时间表,现在事情这么多,如果不好好规划一下,时间效率便会大大降低。 现在她列的新年计划清单可容不得完不成,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虽然她跑在了前头,但是后面还有夜珍珠和夜爷爷、夜奶奶这样的人在抹黑她,甚至想抹杀她在这个世界的存在。 没办法,最毒妇人心。 她只能一往无前,用力向前奔跑。 跑得远远的,跑得足够快,让讨厌她、嫉妒她的人赶不上,那样才会安全。 夜萤洋洋洒洒列满了一张纸,她放下笔,仔细端详了一番,觉得没有什么遗漏了,这才满意地放下纸,耐心等着纸上的墨水晒干,才好收叠起来。 计划就是没有实现的想法,万万不能让别人看到了,万一真的没实现,她的脸就丢大了。 看着等风干的纸,夜萤突然又觉得,是不是弄些鸭毛笔、鹅毛笔来写字,省力又省纸,还不用等墨汁晒干这么麻烦? 不对,或许可以让刘铁匠试着打一些铁的笔尖,然后做成钢笔? 夜萤脑子里想着这些后世随手可见的便利工具,脑子便沉溺了进去…… 下午。 “阿萤啊,我和村里的族老们都商量好了,一切就按我们早上商量的办。不过,大家都很高兴村里要办学堂,为了支持学堂,决定从公中拨出五亩良田来,作为维持学堂运营的费用。 当然,这笔费用还是远远不够的,以后我们会再尽力多想些办法。” 夜里正兴奋地对夜萤道,对她的称呼早就从夜姑娘改成更亲热的阿萤。 夜萤展颜一笑,小山村里就是精神文化层次太低,如今马上能在村里听到琅琅书声,她的心情也特别愉快。 “老叔公,放心,以后咱们除了良田,还可以想其它办法来增加公中收入,维护学堂的运行。” 夜萤也知道,不可能一直靠着自已的力量来维持学堂的运转,所以接纳了夜里正的想法。 而且,学堂以后是要出秀才举人进士的,这些人成材后,势必会回馈村里,如果一直是她来办学堂,这些人就成为她的一支过于私人化的力量,有些犯忌了。 第四百一十八章求名得名 夜萤后世是个记者,杂七杂八看过许多书,她恍惚记得,有个散文名家写过一篇关于乡村宗族消失、导致乡愁消失的杂文。 她记得其中有一段大约是介绍乡村宗族培养族中子弟的内容,里面也提到了族田。 这族田的意思,和夜里正说的,拨出公中的五亩良田来作为维持学堂的费用是一样的。 宗族用族田来供养家族中的精英子弟,而这些精英子弟成材后,必不会忘了回馈宗族。 大体上,古代都是这么个套路吧? 夜萤此时听到夜里正说的话,心中不禁涌起一阵似曾相识的感觉。 万万没有想到,自已在后世看过的文章,如今自已也在亲身经历着。真让她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但是看过那篇文章的唯一好处就是,人家已经把这方面的好处总结出来了。 所以,夜萤知道自已还是选择从善如流,不要一直只想自已捞好处,也要给宗族里一些让人称道的口碑。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学堂总是夜萤先办起来的,大家会记住这一点就行了。 当然,人是善忘了,夜萤也不介意想些办法让大家记住自已这个创始人,于是夜萤修饰得十分漂亮的黛眉微微一蹙,对夜里正道: “既然用了公中的田产,这学堂我想今后必定能一直长久地办下去,老叔公,我觉得办学堂也是一件十分郑重的事,我们不能太随便了。必须举行一个开学仪式,邀请各方来贺,让送孩子来学堂的家长感觉到,能来学堂上学,是一件多么难得珍贵的事。这样他们会更重视保证孩子们的学业。” 家长的重视是孩子成材的关键,要不然,就算开始真的送来了,后面有些孩子厌学了,家长们架不住孩子的软磨硬泡,再加上觉得学不来还能回家干活多好,这样的思想一起,孩子的学业铁定也保不住了。 所以,就得弄个开学仪式,这叫什么来着了?后世有些心灵鸡汤写手很喜欢用的词?对,仪式感! 要把上学弄成具有仪式感的事情。 当然,这么说只是夜萤通往让学子们记住她名字的坦途铺的石子罢了。 夜里正被夜萤一点拨,顿时就象开了窍似的,恍然大悟: “对,阿萤,你说得很对,要是没有让家长们看到上学的好处,有些榆木脑袋还真不一定开窍。你说的那些大人物,不如交由你去请?你认识的有头有脸的人物比较多,那些琐碎的事情则交由我办,如何?” 夜里正也是腆着一张老脸。 反正他的节操早就在夜萤面前掉没了,也不在乎再掉一次。 虽然他是里正,在村民们看来已经是一村之长,十分威风了,但实际他接触的层面也只到官府里官差一流的人物,若是要请到能让村民们感觉上学就是好那样想法的人物,他还欠了火候。 “没问题,老叔公,这事就交给我。对了,如果要让学堂永续万年,我建议啊,要把咱们办学堂的初衷、苦衷等等写成一篇《柳村办学铭》,让每一个入学的学子们背诵传扬,时刻牢记上学的艰难和不易。这样他们才会倍感珍惜。” 说出这种高尚正直的话,夜萤都觉得自已挺厚颜无耻的了,明明就是博一个名嘛,嘿嘿,还用了那么高大上的借口。 试想想,如若每一个上学的小奶娃,都需要先琅琅背诵一篇《柳村办学铭》,那她这个创始人的名字,是无论如何不会被删减掉的。 即便以后公中的资产能撑起学堂了,她的名字一样会被镌刻在大家的心里。 “阿萤如此提议甚妙,不如你顺道着人写篇《柳村办学铭》,我还会让人把这篇铭刻在祠堂前的石碑上,让大家永志不忘,若不是今日阿萤慷慨解囊,也没有柳村学子的将来。” 夜里正的回答带给夜萤意外的惊喜,能让自已的名字刻在石碑上自是极好,这样大家更忘不了她的功绩了。 不是她喜欢沽名钓誉,而是今天上午那出闹剧让夜萤顿时明白过来,如若自已光有钱财,但是没有掌握其它一些让自已安身立命的势力,这些钱财只能保障她过得富足,却不一定能保障她生命的安全。 夜珍珠随便一个诋毁就能差点置她于万劫不复。她若是在村中学子中拥有了极高的地位,那村里人真的想动她,还要想一想再动手。 上过学的读书人,在乡村地位是最高的,有那么多地位高的读书人感恩于她,想害她的人也要投鼠忌器,三思一番。 夜萤却没有发觉,自已的做法,和王财主当初“投资”落魄的大夏朝左右相一样,有异曲同工之妙。 如今左右相已经能护得王财主周全。 夜萤或许也没有想得太远,但是日后,那些稚童一旦成材,必定是维护她的一支重要力量。 只有在这种强大力量的庇佑下,夜萤才可以安然悠哉地过起现世安稳的生活。 既然要办开学仪式,那筹备的事情就要多了,所以本来打算三两天内就开学的事,也得延后了。 夜萤和夜里正商量起个中细节来,便罗列出了一大堆,够大家忙乎一阵了。 请名人雅士来参加开学仪式,肯定要大肆宴请一番。公中要支付这笔费用,十分吃力。 夜萤便主动承担了下来。 正好自家起新宅也要举办请新宴,就把二宴合一了,到时候另外辟几张清雅的席面,安排来参加开学仪式的贵客就席便可以了。 夜里正一听这个安排也十分满意。 因为夜家请新宴是肯定要办的,然后宴请贵客,无非就是添几双筷子的事情,也不给夜家多添麻烦,便连连夸夜萤安排得好。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敲定了,夜里正辞别夜萤,说要赶紧叫村里的赵大锤置办一方上好的青石,以刻《柳村办学铭》,好万古传扬。 杂七杂八的事情一番折腾下来,夜幕再次降临。 夜萤摸摸饥肠辘辘的肚子,这才想起,晚饭还没吃呢,奇怪,为什么宝瓶不记得叫自已去吃饭了? 第四百一十九章恃宠而娇的人 “哈哈哈!”这是端翌的笑声,怎么显得冷咧干爽,就算笑,也不带暖意的。 “哈哈哈!”这是赵子获的笑声,显得有些张狂,还带着挑战的意味。 因为缺少人气,显得有点空旷的大宅子里,陡然响起这二位阴阳怪气的笑声,还真是吓人呐。 夜萤用手摸了下鼻子:咦,这是怎么回事?这二位笑声不对啊?看来,光是一个引体向上,已经没有办法搓磨他们的精力了。 而且这二位现在也学狡猾了,不是一味在引体向上上比拼蛮力,而是规定了一个次数上限,比如一柱香一百五十次这样,看谁先到先赢,不会把自已折磨得精疲力尽。 当然,这主意是端翌先想出来的。 端翌经过几天的比拼,知道要和赵子获这只懂得使蛮力的二货比个输赢有点纠缠不下,难度挺大的。 所以便约定了个比拼的上限。 这样,二人在短时间内能决出胜负,也能在强健体魄时,让自已得体力得到积存。 赵子获现在自嗨还全靠左右手,什么都无所谓,没有体力也无所谓,可人家靖王爷是有老婆的人了,自然要留存一些体力,以备耕种时应战,傻子才和赵子获把体力全拼掉呢! “你们笑什么?” 夜萤走进餐厅,才把手从鼻尖上放下来,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已方才的动作,是复刻端翌的习惯性动作。 据说有些男女相处久了,会越长越象,其实是因为他们相处融洽,把对方的一举一动都刻进了骨子里,音容笑貌、行为动作便与对方无二,不象也象了。这就是俗称的夫妻相。 傅太医扫了一眼夜萤方才的动作,只觉得那小动作很熟悉,一时也没多想,继续摇着他的扇子,做“我什么也不知道状”。 看到夜萤进来,端翌和赵子获的笑声戛然而止。 听到夜萤问他们,赵子获有点尴尬了,他涨红了脸,半天不说话。端翌摸了下鼻尖,眼神飘忽,也不说话。 傅太医这才猛地意识到,为什么夜萤的动作那么熟悉,原来她的动作和端翌一模一样。 这,这就是夫妻相吗? 傅太医不由地看了一眼端翌,再看了一眼夜萤,越看越像了,这两个人,主要是那神态、动作,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某种暧昧气息…… 面容自然不会相似。 端翌长期习武,长得体魄健壮,肤色是浅古铜色,十分阳刚帅气;而夜萤则是面若桃花,圆圆的杏仁眼偏偏眼尾向上挑起,只要她态度和软,清澈的眼神带着那挑起的风情,实则十分撩人。 这两人笑声止住,耳边也清净了,夜萤见他们都不想说话,便也没有再苦苦追问下去,便道: “怎么还不吃饭啊?我饿死了。今天忙了一天。” “哦,马上就好,姐姐在做饭呢。”宝器乖巧地道,“姐姐下午去了镇上,安排人牙子带几个人来买。也是一番折腾,所以回来迟了。” “嗯,亏得宝瓶记得,我自已都忘了这码事。” 夜萤拍了下脑袋。 “那个,端大哥和赵大哥方才开心,是因为端大哥这次引体向上赢了赵大哥。” 宝器继续做人形如实汇报机。 “宝器你……” 赵子获尴尬了,原本以为瞒过去了,没想到被忠厚的宝器戳穿了。 “赵兄弟,宝器可是有话直说,不会遮遮掩掩的孩子。” 端翌一手再次摸着鼻尖,这回笑得比较含蓄矜持。 毕竟,自已已经赢了人家,就要给人家留点颜面,这是他身为贵族的修养。 但是端翌这么说,简直象给赵子获一巴掌还难受,赵子获郁闷地道: “放心,我明天就把你赢回来了。” “好啦,你们别吵了。吃饭!” 夜萤真的觉得这俩“孩子”比学堂里那些都难带。 夜斯文溜着门进来了,他总是掐准了饭点进来,平时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夜萤早上听了夜斯文一番暖心的话,觉得这个哥哥还是有存在意义的,所以这时候看到他,便亲热地道: “哥,你回来了?快洗手吃饭吧!” 洗手吃饭是夜萤定的规矩。 以前夜斯文上了茅厕不洗手直接就上桌,被夜萤赶下去几次,总算学老实了。 夜斯文万万没有想到,夜萤眼里竟然还看得到他,不由地受宠若惊,笑道: “萤妹,这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你的眼里,还看得到哥哥?” “得,夜萤我是那种恃宠而娇的人吗?” 夜萤就听四下里笑声一片,这才惊觉,自已怎么把心声不知不觉念出来了? 大家听到了,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萤妹,你的确是这种人。听哥的,没错。” 夜斯文“冒死”上前握着夜萤的手,郑重地道。然后赶紧接过宝瓶手里盛好的米饭,大口扒拉起来,呃,要被打死,也要做个饱死鬼不是吗? 夜萤扫了一眼端翌,却发现他眼里含笑,一脸宠溺地看着她,再扫了一眼赵子获,赵子获的黑瞳里,此时只有她一个小小的倒影在里面。 夜萤接过宝瓶递给她的饭碗,也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何以解忧? 唯有饱餐一顿。 爱慕太多也心累。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交第一批化妆箱的时间。 按照约定的时间,村民们已经把货都交到夜里正手头上,大家凑齐了五辆牛车,把这些化妆箱小心绑好,送到三清镇上去交货。 满载着村民希望的化妆箱在牛车的颠动中出了柳村,大家都眼巴巴地目送着。 “若是这批货能验过关,今后也多了个进项!” 有村民充满希望地道。 “别说不吉利的话,一定能验过的。” 有村民心存忌讳。 “也是,我们那么精工细作,一定能验过。咱们柳村前五十年,匠村的名头也是响当当的。” 一户赵姓人家的子弟自豪地道。 赵大娘看着牛车慢慢消失在村口,她的眼角不禁有点湿润了。如果这批货能验过,她今后的日子就有奔头了: “对了,去乌髻娘娘那烧个香,许个愿,让乌髻娘娘保佑我们的货能验过。” 赵大娘一提这话头,大家顿时醒悟过来,都纷纷道: “没错,乌髻娘娘最灵验了,咱们赶紧去烧个香,求乌髻娘娘保佑。”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四百二十章第一次验货 一时间,冷清多时的乌髻娘娘庙一下子就热闹起来,大家点了香,还特意买了一刀纸钱,跪在乌髻娘娘面前,虔诚地祈祷着自家的手工能被检验过关。 夜萤并不知道村民们背后这些举动,第一次交货,她还是得去交接一下,并把以后负责送货的夜鸣带去给柳家认识。 这样,以后送货只要夜鸣负责即可。 大家卖货的银钱,也由夜鸣带回来交给夜里正,再由夜里正根据登记在册的每个人交的货多少,按价分发给大家。 这些流程都是向村民公布过的,村民们表示没有意见,于是从今天第一次交货起,就按这个流程执行了。 到了三清镇,夜萤依着之前探好的路,让夜鸣和村里帮忙的三个汉子,把牛车赶到了三清码头边。 柳小姐的父亲做的是镇上最大的竹木生意,他的铺面就买在码头边上,铺面极大,是半敞开式的的骑楼,楼下的廊道里,堆得满满的都是竹木制品。 夜鸣仔细察看了一番,发现柳家收的竹木成品都没有自已村子里的好,无形中便增添了许多信心。 柳家收货品的是柳小姐的大哥,她的二哥则是专门负责把这些收来的竹木制品通过水路,运到府城,再从府城分销到全国各地。 因为之前是约定了日子的,所以柳大郎一看到夜萤,便热情地迎了出来,柳大郎知道妹妹极为重视夜萤这个朋友,他素来疼爱妹妹,因此对妹妹的朋友也不失热情。 寒暄过后,夜萤把夜鸣介绍给了柳大郎,并说从今以后,就是夜鸣来负责与柳大郎交接货物的事。 柳大郎点点头,和夜鸣打了招呼,就算是认识了。 夜鸣虽然是个乡村少年,但是这段时间作为兽医走村串户,颇有和人家打交道。 再说,夜鸣本来就是一个活泼的少年,此时有意学沉稳,在柳大郎面前倒也显得落落大方,让柳大郎对他也顿生好感。 然后,在夜萤和夜鸣的带领下,柳大郎便前往牛车前验货。 柳大郎打算要开始验货,柳村里跟着来的三个帮忙抬货卸货的汉子,面上却是露出了紧张的神色。 这些货里,也有他们家的产品,现在丑媳妇要见公婆,他们自是十分害怕会被柳大郎挑剔。 要是验货不过,全村人的辛苦就白费了。 虽然这事和他们无关,但是他们是送货来的人,一旦又把货原样押回去,那肯定是灰头土脸,脸上无光。 他们自是极想把货验过,等他们赶着空空的牛车回村里,迎接他们的才会是欢呼声。 看到柳大郎过来,三个汉子便紧张开了。 有一个还偷偷对夜萤道: “阿萤啊,是不是要给这位先生塞点银子?如果不塞,会不会故意为难咱们?” 夜萤笑着摇摇头,安抚道: “不用塞银子,我相信咱们村箱子的质量,肯定能过验的。再说,你塞也没用,如果箱子的质量不好,塞得再多,这位先生也绝不会过验。因为啊,这间货行就是他的。” 汉子一听,傻了眼。 货行是这位柳先生的,人家肯定不能收了好处来坑自已啊? 如此,只能期盼自家村子的货能入得了人家的眼了。 汉子们揪着心,却见柳大郎已经动手从牛车上开始挑货来验。 验货自然不是上千个箱子都一次性地验完,柳大郎得了父亲的交待,让他要用心对待夜萤,便晓得夜萤虽然是个女子,却是个有用的重要人物,否则,父亲也不会绕过妹妹,再来交待他一次。 当然,柳大郎并不知道,父亲之所以又郑重地交待了他一次,是因为夜萤和王财主关系极佳,据说已经和王柳逸结为异姓姐妹。 王财主是什么人啊?虽然是团团脸笑容和熙,但是他跺跺脚,就连府城也要抖三抖,不光是有钱的缘故,他还是当朝左右相的大恩人呐! 所以,王财主身边的人,柳父自也是高看一眼。 由于有了父亲和妹妹的交待,因此,验货的过程中柳大郎并未特意刁难,而是每辆牛车上随机抽取了一些化妆箱来检验。 事实上,柳村的化妆箱组装的效果挺不错的,质量按柳大郎的眼光来说,也都过关,所以,这一批货就顺利出手。 每个化妆箱的价格按一分银子算,一千个化妆箱,就是一百两银子。 因为一百两银子是要分给全村有参与到化妆箱制作的村民的,所以夜鸣选择了要散碎的银两。 当柳大郎把称好的一百两碎银包成一个包裹递给夜鸣时,夜鸣拿着沉甸甸的银子,激动得手都发抖了。 “这,这是咱们村民做箱子赚到的第一笔银子,大家都来看看,货真价实的银子。” 夜鸣太高兴了,回头见同村一起来的三名汉子都羡慕地看着他提着银子的手,赶紧和大家分享他的喜悦。 “哟,真的呐,好重的银子,货真价实啊!” “是啊,是啊,拿回家,家里的婆娘该高兴了,咱们的娃听说有学堂上了,这不得准备些文房四宝什么的,正愁没钱呢,这下可好,有钱买文具了。” “太好了,没想到满山长不值钱的竹木一做成箱子,竟然能卖这么多银子!” 汉子们和夜鸣兴高采烈地讨论着。 夜萤微微一笑,这样的场景她早就预见到了,所以对夜鸣道: “带大家去吃一顿好的,然后你们先回家吧,我在镇上还有事。” 夜鸣知道夜萤素常往来三清镇与柳村间,夜萤身边还有宝瓶为伴,倒也不担心她的安全,所以便点点头,招呼那些汉子们去吃一顿丰盛的大餐。 当然,大家都舍不得花钱,最后便去了从前小五带夜萤去过的老街那里,吃了香喷喷的瘦肉羹汤,再加上煎饺等带着肉馅的面食,大家都吃得肚儿溜圆,心满意足地赶着牛车回村。 夜萤去“花容月貌”溜达了一圈,差点又被千金们派来买化妆品的丫环们堵住,她赶紧使了个金蝉逃壳之计,逃离了丫环们的包围圈,却是径自往王财家走去。 第四百二十一章发财了 “阿萤,你若不来,我也要通知你过来,有一件重要的事,你怕是最近太忙,早就忘了吧?” 王财主看到夜萤,便做出她身后打量的模样,让夜萤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咦,自已身后跟着什么吗? “端兄弟没有跟你一起来吗?” 王财主心中哂笑,靖王爷,别怕小人不敬了,谁让你隐瞒身份呢?我就假装不知,能和王爷称兄道弟人生也就是这一回了。 “没有,他和我来做什么?”夜萤一头黑线,然后尴尬地干咳一声,问道,“王老爷,你这么急着找我什么事?” 王财主见夜萤羞涩,便放下靖王爷这档事,徐徐道: “开春了,猪苗也该进场了吧?” “哟,这事我冬天一直掂记着,没想到掂记到过节后,却是忘了。” 夜萤不由地轻摸了下鼻尖,最近的确太忙了,简直是千头万绪,再加上端翌和赵子获两个大男人陡然变身成幼儿园的“小男孩”,时不是就找机会,象兴奋的斗鸡一样,争斗一场,又喜欢扯着夜萤给他们评定谁胜谁负,夜萤被搅得头大。 那样的场合,她说谁胜谁负都不好,这两个人回头能再来一场“生死决战”,一言不合就开打…… “嗯,猪苗我已经从府城运过来了,第一期是一百二十头猪,多抓了几只,顺利的话明天就到货了,我会直接运到你的猪场里,你可得做好准备。” “没问题,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夜萤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猪场可是她忽悠王财主的第一桶金,几千两银子在手,立马被她花销了一大笔,起新宅子的钱也是从里面出的,现在到了回报王财主投资的时候。 夜萤自然是信心满满,相信自已一定能以几倍的利润回报给王财主,否则,她也不敢大手大脚地花钱了。 “嗯,那就好。”王财主一看到夜萤自信满满的笑,他就放心了,又道,“还有啊,这几个月内,我就要挑一个合适的时机出海了,去寻找你说的美洲,养猪场的事,就拜托你了。你若是有什么为难之处,尽管找柳逸,我也和她几个哥哥说了,让他们全力支持你。” 王财主准备了那么久,竟然当真要出发了。 夜萤虽然有心理准备,还是内心震动了下。 毕竟,美洲那边的事还不靠谱,再加上海路迢迢,现在的航海技术和设备都十分落后,万一王财主有什么事,那她岂不是王家的千古罪人? “王老爷,要不你不要去了?让手下去不就可以了?我看他们对你忠心耿耿,又年轻体健,应该能适应长途航海的颠簸和挫磨。” “呵呵,就差临门一脚了,你让我这时候退缩?”王财主云淡风轻地从容笑道,“你放心,别看现在庸常的生活养胖了我,但是年轻时,我骨子里也充满了冒险的热血,富贵险中求,我希望能为孩子们赚下更多的财富。” 王财主做出一副想发财的嘴脸,夜萤若是没有和他接触这么久,怕是也要被他这副假相迷惑了。 其实,想投入到冒险的生活中,才是王财主内心真正的写照吧? 不过,王财主却笨拙地找了一个那样的借口,或许他也意识到了,那喜欢冒险的声名传出去,会有损于他的商业形象。 哪家商行会喜欢和一个因为冒险,或许明天就可能丢掉性命的商人做生意呢? 夜萤心下了悟,知道王财主的牵绊和要考虑的东西很多,便不再劝阻,只是笑道: “那你就多做万全准备,到时候,船准备好了,我也可以登船看看,检查一下,还缺少什么不?” “阿萤,听你这么一说,好象对航海也颇有经验呢!” 王财主突然幽幽地来了一句。 夜萤早就在和王财主达成去美洲的相关契约中,透露了些许自已可能不凡的来历,所以倒也不怕王财主这句可能会暴露真相的话。 她笑笑道: “对航海没有经验,但是对乘船有经验。” 是啊,来自后世交通便捷的她,又是一个要全国跑采访的记者,海陆空哪样交通工具没有乘坐过呢? 因此,对于乘轮船时,一些必备的物资和安全用品,还是心知肚明的。 “哦,其实轮船已经基本准备就绪了,你有空就可以去府城看看,不如这几天?正好也快到十五了,元宵节府城的灯会可是美沦美焕,正好一饱眼福。” 王财主建功立业心切,一心想赶紧找回亩产万斤的粮食作物番薯,所以也不再逼问夜萤如何懂得乘船的细节,只是捡一些开心的事说。 “哦,如此甚好,我先把手头上的事处理一下,有空即可前往。” 夜萤便把柳村要办学堂的事和王财主说了下,然后便说了要请先生长期坐馆的事,还有要请一些有头有脸的人去参加学堂成立仪式的事。 王财主听了笑嘻嘻地道: “就知道你又会派事给我,放心吧,这些事我会帮你一一落实,你只管好好想想,我去美洲的事,还有什么遗漏不?还需要带些什么?” “嗯,好。我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来,你们船上带了大量的生活物资吧?可是新鲜瓜果出海的话,怕是再怎么努力贮存,十天半月也会坏的,到时候你们没有菜蔬瓜果吃,就麻烦了。” 夜萤其实已经想到一个方子,解决这方面的麻烦。 不过,她还需要试验一下。 因为出海长时间没有菜蔬水果的话,会让人体缺少微量元素和维生素,造成机体功能失调。 在陆地上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可是一旦要是在茫茫的海上发生这样的事情,就可能引发大祸。 “你说的也是,以前我们在水上最多个把月没接触陆地,在没有菜蔬吃的情况下,经常会发生皮肤溃烂的毛病,如果更长时间没有菜蔬吃,会发生什么就不知道了。想必后果不容乐观。” 王财主被夜萤点醒,也猛地想到了这个难以解决的菜蔬供应难题。 “我已经想到了一个办法,不过不知道可行不,我还得先试验一下。” 夜萤说到这里,叹了口气,让王财主听得好心焦: “阿萤,你为什么叹气?” 第四百二十二章等鱼上钩 “我叹气,是因为我觉得事情太多了,千头万绪,都得一一忙来。不过没事,我会抓紧时间的。” 夜萤用手掌支着脑门。 王财主也看来出,夜萤一个人左支右拙,确实很辛苦,便道: “要不,我叫几个合适的人手给你用吧?刚盖好的新宅,家里丫环仆役什么的,也得有称手的啊? 你若是要买,还得重新调教,我这里有现成的人手给你抽几个去如何?” 夜萤一想,觉得王财主说得有理。 她今天来就是想买人的,可是若是重新调教,她根本不懂得如何调教人,她接受的教育是人人生而平等。 现在要她把人当下人使唤,还真是十分别扭。 不过再一想,用王财主家的下人,也有不利之处,夜萤便坦承地道: “能用上王老爷家的下人自然好,可是我家在柳村,山穷水恶,就算是下人,习惯了镇上的繁华,也不见得愿意安心在我家伺候我们。我还是自已买人吧!” “嗯,你说得有理,这样吧,等你买了人,我派个得力的人手去帮你调教,保证你三五天内,就有比较上手的人用,如何?” 王财主一听也有理,即便他硬把人送过去,可是下人们若是不安心,也不见得就认真伺候,到时候,失了颜面的还是他。 不若按夜萤的法子来处理更好。 王财主这时也觉得夜萤心思真是缜密,这样的小事就能预见到,看来,让她去帮自已看看出海的航船,还真是没错。 虽然她不是航海的技师,但是总归是心思缜密的人,从局外人的角度,还是能看出些什么的。 “好,那就这么办吧。对了,我们办学堂,还要写篇铭,你有什么好人选推荐吗?” 夜萤和王财主在一起攀谈时,如果有外人在,就会发现,这个弱质纤纤的女流之辈,和王财主这样名震一方的大商人在一起,完全没有压力,即便以她的年龄来说,和王财主的言谈间,也完全是平等的感觉。 王财主自已也不以为忤,他是什么人?比所有人想像得都更加神秘、有力量,早就发现了端翌是靖王爷的秘密。 而夜萤作为未来的靖王妃,地位身份已经凌驾于他一头,现在能这么平等地和夜萤谈话,倒是他的荣幸了。 “呃,有一个人选,是镇上的耿秀才,他的文笔才学早就可以可以入得科举,只是奈何时运不济,每次逢科举,就碰上不能下场的事,所以一直耽误到现在。 说起这位耿秀才,我正打算把他推荐给你们村做先生。” “可是你不是说他若下场,很有可能就考上了?到了秋季,就要参加秋闱,那耿秀才岂不是教几个月就不能教了?” 夜萤疑惑道。 她心里是觉得王财主是不可能给她推荐这样一位不长久的先生的。 “别急啊,你听我说,我不是说耿秀才时运不济吗?这马上就要秋闱了,可是耿秀才偏偏母亲过世了,丁忧之后,就得两年多不能下场,所以,最不济耿秀才也得在柳村教个两年多。 而且,对耿秀才来说,能在安静的柳村教书,一来补贴家用,二来也能安心读书,少了许多应酬往来。岂不妙哉!我想他一定乐意。” 王财主介绍到这里,夜萤猛地想起夜自清,夜自清虽然被称为童生,却是考秀才不中后的无奈称谓。 再考几次不中,以夜自清的年纪,该被人笑称老童生了。 只有通过了乡试、县试两场考试,夜自清才能称为秀才,要不然,他这辈子就只能是个童生。 然而,据夜自清自述,他对今年的下场心里也没有把握。之前还交待夜萤帮忙向王财主攀攀交情,走走后门,谋另一种出身。 夜萤猛地想起,乡试二月就要开始,县试四月开始,眼看迫在眉睫,要不要帮夜自清呢? 夜萤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想清楚,便把话缩回,只是对王财主道: “呵呵,原来如此,我总算明白了。王老爷果然好介绍。行,就这么定了,那你现在有空吗?可以带我去拜访一下这位耿秀才?” 夜萤即是要请先生,自然要摆出诚意来,亲自上门拜访一番。 “嗯,正好我现在得闲。” 王财主便吩咐管家准备了些手扮,然后带着夜萤乘马车往耿秀才的家里。 一路上,王财主絮絮叨叨,夜萤才晓得,为什么王财主说耿秀才时运不济。 这次他母亲丁忧是一次,之前参加县试时,因为身体较弱,在场内中了风寒,进去还没答完题,就病倒了,耽误了三年。 好不容易可以参加秋闱了,没想到又逢上丁忧。 听着耿秀才的倒霉史,夜萤同情之余,却也不禁暗道:若不是这些就不会“成就”柳村的学童有一位好老师了。 看来,以后要在束脩上多多厚待于耿秀才才是。 言谈间,不知不觉,马车便来到耿秀才家。 耿秀才住在靠近城门的地方,是一个风光秀丽的场所,一进的院子,青瓦泥墙,院内种着桂花树,看着也不是富贵人家。 所以,耿秀才一听王财主的邀请,便一口答应下来。他的说法是柳村安静,可以专心读书。当然,束脩比市面上丰厚一倍,肯定也是他心动的一个主要原因。 夜萤和耿秀才说好了什么时候开学的事,又把柳村的办学铭交与他写,自然,夜萤也包了一个大大的红包作为润笔费。 王财主虽然把耿秀才说得天花乱坠,但是耿秀才真正的才学如何,夜萤也希望这篇《铭》能多少看出耿秀才的学问来。 把这桩大事办好,夜萤和王财主便回到城里,各自分头行动。 其间,夜萤几次吞吞吐吐,到底没有把夜自清的托付说出来。 她心想,若是夜自清有这种想法,当不止于随便和自已说几句,应该近期还会来拜访她。 若是夜自清没有这种想法,没有来拜访她,不把这件事当成回事,那她也就不用和王财主说了。 轻易得到的,就不会珍惜。 夜自清想要得到他梦想的好处,还得再付出行动来。 反正着急的又不是夜萤,她心情闲适地等鱼上钩就是了…… 第四百二十三章买人 夜萤并没有留在镇上吃午饭,虽然王财主一再挽留,夜萤甚至连去见王小姐一面都来不及,便匆匆被宝瓶带着去见她约好的人牙子。 “这几个丫头,最大的12岁,最小的10岁,都是写了卖身契的,这四位是一家子,主人要搬到京城去,不打算带着旧奴,所以便发卖出来。” 买人的场所,是在城里一间阴暗的房子里进行的。 夜萤本来沉重的心,进到这阴暗的屋子,看到被卖的几人胆战心惊的样子,不由得加难受了。 呃,她学到的历史,非洲奴隶已经是最悲惨的一页了,现在她也要成为自已不屑的“奴隶”主了吗? 可是看到眼前这些被发卖之人,眼神闪闪烁烁,充满了恐惧和担心,而那被人牙子介绍为一家子的一家四口,俱皆垂头丧气,男的二十七、八,女的也二十出头,身边还有两个七八岁的一男一女两个孩子,正紧紧拉着当娘的衣袖,钻在娘亲的身后,然后瞪大了乌溜溜的眼珠看着夜萤。 夜萤觉得自已的心都酥了。 她硬着头皮问人牙子: “这位娘子所长何物?” “她呀?我看看,哦,自述说是擅长女红,缝补织绣什么的,应该都不错。” “嗯,这个不错。” 夜萤点点头。 听到夜萤的话,男的抬起头,看着那女子,眼眶里含满了泪水,一脸依依不舍。 夜萤正待不解,却听那女子身边的一个小男孩跳出来,站在当娘的身前,象母鸡护着小鸡一样,挺着胸膛,怒视着夜萤道: “不准你把我娘买走!” 呃,这是什么情况? 夜萤感觉自已踩到了一只炸毛小猫的尾巴。 那孩子眼睛象黑葡萄一般,看着就格外机灵,还有婴儿肥的包子脸此时一脸怒意,格外不协调,让人看了想笑,但想想他的处境,却又会心酸。 “虎儿,别乱说话。” 女子赶紧蹲下身子,一把将那小男孩搂在怀里,虽然声音是喝斥的,却带着颤抖,眼里也充满了泪水。 那男孩子还在挣扎,夜萤上前摸了摸虎儿的头,又问人牙子: “那这位呢?所长何物?”夜萤问的是那名男子的特长。 “呃,小姐,我在原主人家里做的是管家一职。已经做了四年多了。” 男子看作派,还是挺成熟老到的,夜萤一问,先恭敬地躬腰施礼,一看就是家教不错。 “他们原主的儿子在京城里做大官,家里父母年纪大了,所以把他们接进京,只是原来京城里的人手都够了,便不让这些下人跟着,于是都一一发卖了。” 人牙子补充道。 夜萤一想也能理解,虽然在本家服务多年,但是进京一路旅费可不少,一个人至少得三、四十两的银子钱,再跟上一群下人,那岂不是大亏血本?还不如把他们都卖了,带着银两进京实惠。 夜萤此时却是十分合意,她就缺少这样的实用型人才管理家宅,便笑道: “若是这一家四口都买下了,要多少银子?” “哦?姑娘,你还真是忒好心,施家的,你现在不用怕一家四口分离了吧?真是烧了高香了。哈哈。” 人牙子转脸对那男子道。 “多谢小姐,多谢小姐。” 那名男子闻言又惊又喜,原本想着一家人就要各奔东西,没想到夜萤会把他们一家四口统统买下来。 “呃,还没说价钱呢,也不知道这位小姐合意不。” 一看是笔大买卖,人牙子立即来了兴致,言语也变得更加殷勤了。 “价钱如何?” 夜萤问道。 “男子十八两,女子十五两,两个小娃儿分别是三两。都算得极为便宜了。男子、女子都还是壮年,要是放在别人家,都要二十两呢,两个小娃儿至少也要四两。 我是看他们一家人可怜,既然姑娘你好心要一齐买下,我就算便宜点,也算积德做好事了。” 人牙子道。 夜萤晓得人牙子的话有些夸张,要买人前,她已经和王财主打听过了大约的价格,知道青壮年怎么卖也不会超过十八两银子,毕竟这里是三清镇,不是府城,用得起下人的也不多,所以卖不出价钱。 这人牙子嘴上还是很会做人的,这么说,骗得了施姓男子的感激不说,还让夜萤觉得极有可能占了便宜。 夜萤想要还价,但是看到小女孩水汪汪的眼睛一眨不眨紧张地盯着她,就象一只受惊的幼兽一般,夜萤立即心软了。 现在这笔银子掏出来对她也不是难事,本来买人就不道德了,算了,不要再给孩子留下可能会和父母分离的心理阴影了,夜萤爽快地道: “行,卖身契拿来,我买下了。” 人牙子大喜。 没想到今天一开张,生意就不错,赶紧就抠索一番,找出了这四人的卖身契,递给夜萤,一手交货,一手交钱。 “这四个我也都买了。” 夜萤一指边上那四个丫头道。 看她们眼神都还是十分清明的,只要人不傻就好,现在她不管是店里,还是做化妆品,都需要人手。 雇人怕配方流失,还是买自已人去做为好。 看着这四个丫头抖抖索索的样子,夜萤终究没有忍下心来,既然她看到了,能救一个就救一个吧,看不到的,也就管不着了。 “成,小姐痛快,我也痛快,这四个丫头一个四两银子,别看她们是小胳膊小腿的,但是只要有饭吃,很快就能干活了。” 人牙子乐开了花,上前撸起小姑娘的袖子,露出细嫩的胳膊边摸边对夜萤道。 “呃,够了,别这样。” 看到人牙子露出黄板牙,一脸猥琐的样子,夜萤心想这些孩子还未成年呢,若是放到后世,法律分分钟定你个猥亵罪。 “呵呵,好,小姐是个好人,他们跟着你,可有福享了。”人牙子露出黄板牙,笑道,“我卖了这么多人,跟对了人跟错人,可是一眼就能看出来。” “四两银子?”夜萤听到价格,不由格登了一下。 这人牙子还真以为她是滥好人,成年人才卖四两银子呢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看来,咱们的女主要过上小地主的星湖生活了,哈哈…… 第四百二十四章家人团聚 见夜萤有犹豫之色,人牙子心思电转,笑道: “小姐为人心善,我也是盼望着手下卖出去的人能有个好的,再说以后还要和小姐常做生意往来,这四个丫头我就卖个15两银子吧?如何?” 少算了一两银子,也要三两多,夜萤原本还想讲价,但这时,她肚子忽然“咕噜”了一下,原来是肚子饿了。 夜萤看看那四个小丫头充满期待的眼神,想想也就算了,懒洋洋地道: “也罢,我的肚子饿了,再不吃就过饥了,这是十五两银子,你把卖身契拿来就是。” 人牙子大喜,拿出了卖身契交给夜萤,收下银票喜孜孜地走了,嘴里还道: “今后小姐若还需要,只管来找我,我荐给姑娘的,肯定是质优价廉的人选。” 呃,听口气象卖商品似的。 可这不就是商品吗? 夜萤觉得,自已要适应古代的生活,还有许多观念要修正。 见人牙子走了,施姓男子,如今也是夜萤的下人了,知道尘埃落定,自已一家人从此又能生活在一起,不由地对夜萤感激涕零道: “主人大恩大德,让施炳一家人得以生活在一起,施炳没齿难忘。日后必竭尽全力,伺候好主人。” 施炳的娘子亦是眼含热泪,又惊又喜,把一双儿女紧紧搂在怀里,喜极而泣。 “娘,咱们是又可以和爹在一起了?” 方才暴起的小男孩虎子难以置信地道。 “是,你还不快谢过主人。方才那么般无礼……” “谢谢主人,虎子以后,一定会用心干活,报答主人的大恩大德。” 虎子挣脱娘亲的怀抱,拉着妹妹的手走到夜萤面前道。 夜萤挥了挥手,表示不用谢,又上前摸了摸虎子毛茸茸的小脑袋,问道: “你妹妹叫什么名字?” “主人,她还没有名字,我们都叫她妞妞。我们几个,还请主人赐名。” 施炳低头行礼道,这也是臣服的意思。 看了卖身契,夜萤已经知道施炳等人的名字,她觉得名字无非是个符号,都懒得费那个脑子彰显主人的权力,便道: “你们原来叫什么,还都叫什么吧!不用改了。至于妞妞,还是由你们父母给她起名为好。” 夜萤又不想剥夺为人父母给孩子起名的乐趣。 “多谢主人。” 施炳大喜。 虽然起名这事对夜萤无足重轻,但是谁想自已原来叫得好好的名字被改成别的名字呢? 现在夜萤这么做,相当于给了施炳足够的尊严,施炳心内暗暗感激,想起人牙子的话,也越看越觉得夜萤是个好主人。跟着这样的主人,以后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 施炳暗暗发誓,跟了夜萤之后,一定要尽全力辅佐她。 夜萤并不知道,自已无意中已经收获了一枚忠心。 就在这时,那四名丫头中有一个较年长一些的,怯生生地道: “小姐,我们都没有名字,过去在家里,父母们叫我们大丫、二丫,三妞什么的,是不是请小姐赐名为好呢?” 夜萤深深看了一眼这个小丫头,不错,还敢在她面前主动攀谈,是个人才。 要知道,现在她可是这些人的大BOSS,相当于后世的默多克之流的人物,别小看了夜萤手里捏的卖身契,有了这份契书,夜萤要这些人生他们就生,要他们死他们就得死,完全不讲情由的。等于把命卖给了夜萤。小丫头敢主动和她说话,说明还是有点胆子的。 对头,她做生意需要用人,这样的小丫头挺合适的。 夜萤浅浅一笑,点点头道: “好吧,你们按年纪大小由左到右排成一排,我现在就给你们起名字。” 于是,四个小丫头排成了一排。 年纪最大的就是方才和夜萤提建议的丫头。 夜萤手指一点,从左到右道: “你们的名字分别是冬雪、晚晴、春花、秋月,记住了吗?” 呃,这些名字,还真随性。 反正听着还挺文雅的,也符合女孩子的身份。 这些丫头一听有名字了,都还挺高兴的,天真地咧着嘴笑了,一派童趣。 呃,自已用童工,确定不会有监察部门来抓她吗? “好啦,你们都还没吃午饭吧?走,先去祭了五脏庙再说。” 夜萤一挥手,豪情满怀地带着下人们,“浩浩荡荡”地往仙客来酒楼而去。 自然,夜萤不可能让大家吃什么豪华鱼翅大餐,上的无非是米饭炒肉青菜什么的,但贵在环境好,大厨手艺好,因此大家都吃得满嘴流油。 这些人既是被卖的,夜萤也逐一了解了情况。 除了施炳情况特殊,这四个小丫头无一例外的,都是家里贫寒,又兼是女孩子,所以被家里父母以一两银子贱卖了。 呃,夜萤还能说什么呢? 果然在古代,女子一点都不值钱啊,一两银子,一条人命……这做父母的也忍心? “可是小姐,我娘说,卖出来还能跟主人混口饭吃,不卖出来,没准过几天就饿死了。” 冬雪,也就是最早和夜萤搭话的丫头天真地道。 “哦,原来如此,怪不得你们脸上都没有怨恨。” 夜萤颇感心酸。 端翌若是在此,估计会觉得压力重重。 原来,大夏朝的繁华下面,还有那么多人吃不饱、穿不暖…… “宝瓶,雇两辆马车,把大家送回村里,不对,先去成衣铺买些衣裳棉被什么的吧。” 说到棉被,夜萤便想起在胡氏棉被铺做的被子,后面还发生了“做扣”一事,若是说那纸人和胡氏没有一点关系,夜萤还不信了。 因为事后她仔细去看过那棉被了,没有被拆过针脚的痕迹,只能说明,那纸人在棉被第一次缝的时候,就已经被缝进去了。 “做扣”的事是夜珍珠搞的鬼,这是确定无疑,只能说,夜珍珠搞定了胡氏棉被铺的人,用什么手段,夜萤不得而知,但是现在她却决计不会再去胡氏棉被铺买棉被了。 “好。” 宝瓶现在是夜萤最得力的助手,看夜萤买了这么多人,想着以后家里也热闹起来,尤其是基本家务有了分担,自已也能轻松了,小脸不禁也露出了愉快的笑容。 不过,宝瓶还真是想岔了,夜萤自已都不轻松,宝瓶怎么可能会轻松得下来呢? 第四百二十五章不懂使唤 如果夜萤知道宝瓶的想法,她肯定会叹口气,告诉宝瓶说她好傻好天真。 待夜萤回到家,田喜娘一看她带着这么多人回来,不由地吓了一跳,问夜萤道: “萤儿,这么多人,是谁家亲戚啊?我怎么一个都不认识?” 原来田喜娘把这些人当成了外村来走亲戚的,夜萤不禁失笑,道: “娘,这些都是咱家买来的人,以后他们都听你使唤了。” “啊?这么多人?那得费多少银子养着啊?” 田喜娘一听,急得额头上的汗都冒出来了。 昨天夜萤和公公婆婆说家里欠了一屁股债,田喜娘心里本就打着鼓,但看夜萤若无其事地依旧四下张罗的样子,她也就心一横,假装不知道起来。 夜萤告诉田喜娘,钱是她借的,人家若是上门讨债,决不会找她,田喜娘听了,虽然自私地放下心来,但是见夜萤花钱依旧大手大脚,不由地惶恐起来。 到底是亲闺女,能少花钱就少花好吗? 你能不这么胡花吗? “娘,债多不愁,虱子多了不嫌痒,哈哈。”夜萤招呼那些人上前,对他们介绍道,“这是俺娘,今后就是你们的当家主母了。叫她田大娘就行。” “田大娘!” 大家高低错落,但不失整齐地叫了一声。 “哎,咳!” 田大娘是没用过下人的,一时间有些不适应,但是看到这几个人恭恭敬敬的样子,心里还是很受用。 不过,一时间她也不知道自已是该板着脸比较有威严呢,还是要笑得春风和熙,给人以亲切感才好。所以便显得扭捏不自在起来。 “娘,这四位呢是一家子,这位是施炳,施炳的娘子施氏,这个小男孩就是虎子,他们的女儿妞妞。这四个丫头分别叫冬雪、晚晴、春花、秋月,你可别把名字搞混了。” 看着田大娘一脸头疼的样子,夜萤忍不住失笑,心情好多了,看来不善使唤仆役的,不止她一个。 “哎,一时间来了这么多人,这么多名字,年纪看着差不多,我都分不清谁是谁了。” 田喜娘扶额。 这个家,现在都是夜萤做主,仆人们也马上看出来了,因为接下来,就是夜萤给他们分派工作。 “施炳,你以前是做管家的,在我们家,你依旧是做管家好了,拿出你的本事来,让我看看这次买下你们一家子值不值得。回头我就把库房的钥匙交给你,你盘点一下,再列个清单给我。 施氏,你针线活好,平时就多做针线活吧,这一家几口,春夏秋冬,要穿的衣服、鞋袜,都归你管了。 至于虎子和妞妞,最近村里要办个学堂,你们闲着没事的,都可以去上学,认几个字也是好的。 包括你们,四个小丫头,活干完了,想上学的都可以去上学。” 夜萤想了下,觉得自已还是不能接受没有文化的下人,便这么安排道。 “什么,小姐,你答应让虎子和妞妞去上学?” 施炳本来被夜萤继续委以重任,便心内欢喜,没想到还有一个更大的惊喜在等着他。 “是啊,我今天进城,也是忙去找先生的事。他们都还小,不去上学能干嘛?” 夜萤觉得,自已出钱办学堂,自已手下的人不去蹭一蹭真是太可惜了。 “太好了,多谢小姐。” 施炳和娘子对看一眼,眼里皆是欢喜。 虽然他们是奴籍,不能参加科举,但谁知道呢,也许儿子识文断字,有一天能脱离奴籍,参加科举呢?要知道,许多有良心的主人,一般十年就会允许下人脱去奴籍。 就算不能参加科举,多识些字,对虎子也是好的,以后主人有什么用得上的地方多了,说不定也可以混个账房先生什么的,总比单纯的跑腿有出息,赚得多。 再说了,寻常百姓人家,要送孩子上学都要耗尽家产,他们不花一分一文,就能上学,对他们来说,简直就象天上掉馅饼一样。 不过,回过头来,田喜娘却有点不乐意了,她脸色略沉,不太爱说话了。 夜萤晓得田喜娘心里有意见,不想在仆役面前损毁她的形象,便不理会田喜娘,继续道: “我有言在先,上学可以,该做的事一定要做好。你们在这里干活,我依着镇上的例给你们开月例,施炳一个月是二两银子,施氏是一两半,两个孩子各一分银子;冬雪、晚晴你们这四人,一个月是一两银子。” “谢小姐,谢主母。” 施炳一听例钱比他在原来主人家也不少,儿子女儿还能去上学,哪有不欢喜的,这一声谢真心诚意。 而四个小丫头原本就想着被主人家买进来,能混口饭吃就好了,哪里想到还有一两银子的例钱? 她们被父母卖了,也才一两银子啊! 顿时四个人心里欢喜无限,笑得嘴都歪了。 “施炳,你带这几个丫头下去,分派她们做事吧,回头把冬雪留给我,晚晴留着伺候我娘亲。你好好调教一下她们。” 夜萤知道施炳既是大户人家的管家,肯定有这方面的经验,便放心地把调教下人的事交给了他。 施炳领命而去。 夜萤想着身边还得有个烧水打扫的,便要了冬雪。之前这些事都是宝瓶积极主动地在帮她做。现在买了人,宝瓶就可以从这些粗活中解脱出来了。 “夜姐姐,以后你是不是不要我了?” 夜萤耳边才清静下来,就听宝瓶委屈地道。 夜萤楞了一下,才想起她方才指名要冬雪来伺候她,看来,宝瓶是吃味了。 她不由地失笑道: “傻瓜,你是我最得力的好助手,怎么会不要你?冬雪那丫头只是帮我做些洒烧的粗活,这样你就从那些活计中解脱出来,能更好地习文识字,不是吗?” 宝瓶一听,原来夜萤是这么打算的,顿时高兴起来,可是一想,脸又塌了。 夜萤看了,不觉问道: “怎么?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我习武就好,识字可以不要吗?” 原来宝瓶是担心这个。 夜萤嘿嘿一笑,故意道: “不行,我要把宝瓶打造成文武双全的女将军!” 宝瓶觉得身上的汗都冒出来了:“……” 宝瓶哄高兴了,田喜娘却依旧在后边板着脸,宝瓶看到田喜娘的脸色,捅了捅夜萤,示意她赶紧去和田喜娘说话。 第四百二十六章新品 “娘,你不高兴了?家里买了人,以后你什么活也不用干了,只当甩手掌柜,还不开心吗?” 夜萤会意,便上前拉着田喜娘的手摇着道。 “哼,我当然是开心,只是你买了人,还把他们当贵客供奉起来,是不是傻了?还上什么学啊?还几个都去上学?” 果然田喜娘气的是这个。 夜萤解释道: “娘,咱们家其实也没有多少活,象发豆芽这种,一大早就可以做完,然后就是屋里的打扫,天天都打扫的话,干净得很,也不用花很多功夫。 所以剩余的时间让他们去认点字,日后咱们家的生意发展大了,需要识文断字的人了,自家就有了,不用请人,岂不是省了一大笔钱?” 田喜娘听了女儿的解释,为后面的场景所吸引,一算,若是日后不用花钱请识字的人帮着做生意,那也会省了一大笔银两,这才转怒为喜,笑嘻嘻地用手指一点女儿的脑门道: “有你的,还是你想的长远,娘净看眼前了。” 把田喜娘哄高兴了,夜萤这才领着宝瓶到正厅,两个人才坐下,施氏就泡了壶茶过来,果然有人伺候就是不一样。 施氏正要离开,夜萤留住她,问道: “人牙子说你针线活好,有这样一件针线活,不知道你赶得出来吗?就在这几日。” 施氏行礼谦恭地道: “小姐请说,看看具体要做成什么样的。” 夜萤于是详细说了自已要做的衣服是什么样的,要如何分层,怎么缝制。施氏果然是聪明的,虽然第一次听说这种样式,但是道理其实都是一样的,便点点头,欣然领命道: “我赶赶工,大约三、四日便可出活。” “好,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施氏退下后,夜萤对宝瓶道: “这些人住的地方你安排下。” 现在夜萤有意识地把事情放手给身边的人做,她发现,若还是象开始时那样事事亲自打理,肯定会把自已累死。 “嗯,我已经想好了,那四个小丫头就住在后院小跨院里,施氏夫妇一家子,可以住在前院的小跨院,正好也可以照顾一下门户。” 宝瓶很高兴能替夜萤分担事情,马上就想好了去处。 “行,你看着办吧,还有什么需要置办的东西,你天天往来三清镇,都置办好了给他们。最近这几天你也要辛苦了,咱家要办请新宴,和学堂开学仪式的宴请合并,所以到时候贵客要安排在什么席上,席面要出哪些,这些你都要操心一下。” 夜萤一一吩咐完,宝瓶频频点头,表示把这些都记在心里了。 夜萤交待完,就打算做甩手掌柜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宝瓶若还不能撑起这个家,她也白培养她了。 施炳是管家,但是毕竟他是新人,夜萤还要考察他一段时间呐,宝瓶是她一手带出来的,以后宝瓶也会是她最倚重的人。 “对了,哥,冬天村民们送来的冬笋呢?一般家你都放哪去了?” 夜萤看到夜斯文从厅前贼溜溜地走过,便叫住他。 夜斯文手里捏着夜萤那三七分财产的文书了,他现在知道自已反正是个没用的,乐得做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清秋大梦,反正妹妹这么能干,他还愁什么呀? 夜斯文从来就不是一个勤快的人,所以白天在家都见不到人影,自然少干了许多活。 此时听到夜萤叫他,有点心不甘情不愿地走过来,生怕夜萤叫他干活,一听是问他冬笋哪去了,便放下心来,抓了抓脑袋道: “大概是放在旧宅以前宝瓶他们住的屋子里了。” “哦?那正好,我要试做一种新品,在老宅那的厨房弄比较不会弄脏东西。” “哦,妹妹,你又要做什么东西?是不是好吃的?” 夜斯文想到妹妹每每鼓捣新东西,总是给人意外惊喜,不由地上心了。 “是吃的,不过不算什么好吃的,平常你肯定都不喜欢吃。”夜萤也不隐瞒,对夜斯文道,“你要想知道我做什么,就来帮我搭把手。” 夜斯文想了下,虽然懒,但是却克制不住好奇心,道: “好,我帮你。不过听说今天家里买了人,人呢?怎么没看到?你叫她们去帮忙啊?” “施管家把人带去调教了,要帮忙等明天吧,我今天还不知道能不能试验成功呢。” 夜萤说着,带着夜斯文就往老宅子走去。 宝瓶自顾自去忙碌夜萤交办的事,夜斯文蔫头搭脑地跟在夜萤后面…… “哟,这些冬笋还挺多的,正好可以练手。” 夜萤没想到还没吃掉的冬笋还有那么多,堆满了房间内的一个小角落,怎么也有三、四百斤吧? 都是村里人陆续送来的。 自从知道夜萤给大家设法筹来棉衣棉被后,村里那些领到新棉衣、棉被的受益户们十分感激,农村人讲究礼尚往来,他们虽然穷,但是也讲礼节,大家便将一些上山弄来的山货拿来送给夜萤。 礼轻情意重,多少表达了他们的感激之情。 夜萤大部份时间不在家里,因此接收礼物的是田喜娘,送的人一多,她有时也记不清了,便没有说。 所以夜萤也没想到,自已竟然收到了这么多冬笋。 “妹妹,你要拿这些笋干嘛?炒五花肉吗?你上次做的那道味道挺好的,我喜欢。” 夜斯文笑嘻嘻地道。 “不是,做清水煮笋。” 夜萤说完,动手用簸箩装了一簸箩的冬笋,拿到屋外,对夜斯文道: “哥,帮我剥笋壳,我去升火烧水。” 虽然搬到了新宅,可是老宅放着发豆芽用,天天还是会到老宅里活动,所以老宅还是人气满满的感觉。 夜萤话音落地,夜斯文就跳起来: “萤妹,你太亏待你哥我了吧?买人不就是来伺候我的吗?家里买人,还要我干活?” “怎么?你不愿意吗?” 夜萤眼睛狠狠一扫,夜斯文就蔫了: “好吧,我剥,我剥。” 夜斯文在泉水下老老实实地剥起笋壳来,还拿着把菜刀,把剥好的笋粗硬的头削掉,这部份已经木质化,是不能吃的。 夜萤一边将锅里坐上满满一锅水,一边在灶下升起火来。 看着水烧上了,她又往地窑里去,把从前装酒的坛坛罐罐搬了出来。 第四百二十七章蝴蝶的翅膀 夜萤之前做了大量的琥珀光酒,但是除了开头的时候卖了一部份,后面剩下的酒都留了下来,用来招待友人和送礼之用。 因此,喝光了酒后剩下的坛坛罐罐也不少。 夜萤把这些坛坛罐罐搬出来,放到夜斯文边上: “哥,一会你剥完笋皮,把这些罐子清洗一下,一定要洗干净。” 夜斯文苦巴着脸,对夜萤告饶道: “妹妹,好歹咱们家也是有下人的人了,你能不能别再把我当劳力驱使?” “我就是想治治你的懒筋。” 夜萤笑嘻嘻地道。 “夜姐姐,我带她们过来帮忙了。” 不防宝瓶走进院子,朗声道。 “宝瓶,好妹子,你可救了我的命了,哟,这些是新买的丫头吧?一个个看上去是能做事的,你们快过来帮忙。” 夜斯文和田喜娘一样,不惯使唤,嘴上虽然说得凶巴巴的,但是动作却透出拘谨,让夜萤看得忍俊不禁。 这家伙,分明是把这些小姑娘当妹妹来看待了。 冬雪、晚晴等四人都被宝瓶带来了,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她们不管是剥笋还是清洗罐子的动作,都比夜斯文利落多了,一看就晓得,原来在家里也是做惯活的。 夜萤很满意,道: “把笋剥好后,切成四大片,喏,象我这样切,放到边上的木盆里,全切好了叫我就成了。” 夜萤拿菜刀示范了下,那些丫头都表示明白了,夜萤这才放心地往厨房里走去。 待她走到厨房门口,回头一看,夜斯文已经跑没影了。 见有人来干活,夜斯文自然乐得轻省,他若还待在这里做事就傻了。 “夜姐姐,从今天起,我就把发豆芽的事指派给她们了,我和宝器先带几天,过后就交给她们。 这几天我会注意观察,看哪个手脚利落、脑子聪明的,就可以选出来,帮咱们做化妆品。” 宝瓶也跟上来,对夜萤道。 “很好,就该这样。不过,我怎么觉得人手还是不够用啊?” 夜萤没有人用时,自已也凑了一脚,时不时主动劳动,现在有了人手,她觉得自已应该抽身出来,让自已更舒服一点。 这么一想,陡然就觉得人手不够用了。 “嗯,我也有这种感觉。除了这边日常发豆芽,咱们还有家里的扫洗,回头猪场弄起来,那里也要有人去管。” 宝瓶试着一想,顿时也觉得人手紧张起来。 “要不,再多买几个人?”夜萤问道。 “暂时不要吧?养那么多人,是一大笔开销呢,我和宝器平时能帮忙就尽量多帮忙点。” 宝瓶并未因为有机会可以抽身出来而怂恿夜萤这么做,而是十分实际地考虑了一番。 夜萤就喜欢她把这里当成自已家一样看待的态度,笑道: “早晚还是要买人的,先观察一段,看咱们家大约还需要多少人手再说。不过,猪场那里,肯定要多雇好几个人。” “也是。对了,夜姐姐,你突然剥笋又烧水,想干嘛?做笋汤吗?一次煮那么多笋,哪吃得完啊?” “我要做笋罐头。” 夜萤对宝瓶道出真相。 和夜斯文根本无法交流,所以夜萤有什么事,很少会和咋咋唬唬的夜斯文说,因为事情若不成功,夜斯文肯定满嘴抱怨。 而宝瓶则不然,她总是无条件支持夜萤所做的一切。哪怕失败了,她也会默默地帮夜萤收拾烂摊子,可谓大夏好闺蜜。 “笋罐头?是什么东西啊?” 宝瓶感觉很新鲜。 哎,和夜姐姐在一起,真是令人着迷,她总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想法,出乎她的想象之外。 “就是把这些冬笋熬煮杀菌后,放入这些瓶罐中保存起来,尽可能的延长它的保鲜期,方便数月后食用。” 夜萤介绍道。 这种技术是来自后世,不过现在她手头上却没有相应的设备,只能采取最简陋的沸水灭菌法。 不过,这也是保存食物最基本的办法,比如巴氏牛奶,其实就是瞬间高温后杀菌才能延长保质期的。 “啊?这么神奇啊?现在立春,食物都保存不了多久,我看田大娘每天早上把昨晚上的剩菜倒掉,心里都舍不得,特别心疼的样子。如果能这么保存食物,那她就不用心疼了。” 宝瓶咧嘴笑道。 “傻瓜,食物自然是吃新鲜的好,这么保存食物,是无奈之举,我想做成了,王老爷他们这次出海,船上就能有菜蔬吃了,会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疾病。” 夜萤说出了用途。 “哦,原来如此。看来,若不是王老爷出海,你还想不到用上这新招呢!” 宝瓶打趣道。 夜萤楞了下,心想还真是。 如果不是王财主要去美洲大陆探险,她万万想不到生产罐头。看来,以前报道上说的,美国宇航局在推进空间技术时,也推进了民用科技的发展还真没错。 如什么仿鹰眼镜头、图像传感器、吃石油细菌等,都是在航天技术发展起来后,被转移到实用民用技术,方便民众,改善环境。 被宝瓶这一提醒,夜萤这才意识到,王财主此次出海航行,意义重大,或许,出海航行,还会推动各种实用技术在民间的运用,成为推动科技发展的助力。 自已只是一只小小的扇翼蝴蝶,但是谁知道自已翅膀的扇动,会不会形成席卷大夏时代发展的飓风呢? 难道,因为自已的到来,未来的中华民族历史进程会有所推进?成为屹立世界强国之林的伟大国家? 呃,得了,想太多了。这是记者的职业病,得治! 夜萤把这份心思收回来,就听到锅里的开水“古都古都”响了,便对宝瓶道: “咱们先把那些坛罐放到锅里,高温煮沸消毒,等另一锅开水开了,再煮笋。” “好咧。” 宝瓶脆声声应了下,就出去把清洗好的罐子都搬了进来,按着夜萤的吩咐,放进了锅里,见夜萤盖上锅盖,煮起罐子来,宝瓶好奇地问道: “夜姐姐,为什么要煮罐子?” “杀菌消毒,没有细菌,就能延长食物的保质期。” “什么是细菌?” 夜萤:“……”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四百二十八章喜悦的鞭炮声 好吧,这样的科普工作总是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但是宝瓶打死也不相信,还有肉眼看不到的微小物体生活在她身周。 “怎么可能?夜姐姐你别骗我,我看到的最小的动物,就是蚂蚁了,你说的那微生物是编造出来的吧?哈哈,你欺负我懂得少,吓唬我。” 宝瓶不相信,夜萤也无可奈何,又没有显微镜,不能让宝瓶眼见为实。 “算了,以后有机会能造出显微镜你就相信了。” 夜萤心想,造出一个低倍数的显微镜好象也不是什么难事,第一个发现微生物的英国人列文虎克,只是把两个镜片叠在一起,从而发现了存在于牙垢中的奇怪小东西,从此,看门人变成了著名的科学家。 不过当然,列文虎克的两个镜片,都是他自已磨制的,为了磨制这两个镜片,他也不知道花费了多少功夫,弄坏了多少镜片,才能一窥微生物界的奥秘。 或许,自已可以找一些有相关经验的工匠来做这件事? 夜萤想完,才觉得自已真是越闲越事多,手上闲下来,脑子闲不下来,忍不住就怀念后世种种科技带来的好处,就想倒腾出来。 和宝瓶说话间,一大木盆的冬笋已经被放进大锅里煮了,而那些瓶瓶罐罐也依着夜萤认定的最佳时间,消毒了大约两刻钟。 一番折腾后,锅里的笋被煮熟、煮透,夜萤便在笋汤里放入适量的盐,盐也能起到防腐杀菌的作用,有助于延长笋的保质期。 一切都弄妥当后,夜萤才把笋连着汤一起装进消毒好的罐子里,还特别叮嘱宝瓶,要让笋汤漫过笋。 随着她们分装的动作越来越老练,一个多小时后,四十几罐的笋被装好。 夜萤让宝瓶看着,待笋汤凉下来,就赶紧密封好。 没奈何,没有无菌环境和无菌设备,全依靠人力在暴露的环境里操作,估计笋罐头的保质期会差一些。 “碰,碰!” 就在夜萤和宝瓶忙着装罐头的时候,村里忽然响起了零落的鞭炮声,不过,零落的鞭炮声没能持续多少,不一会儿,村里似乎到处都放起了鞭炮,“噼噼啪啪”的,比过节还热闹。 夜萤有点摸不着头脑,问宝瓶: “怎么了?大白天的放鞭炮,这是过哪门子的节啊?” “难道是‘请火’吗?不过,我听田大娘说,‘请火’是明天啊?” “请火”是当地春节过后一项游神敬神的活动,“请火”过程中,游行的队伍抬着乌髻娘娘塑像乘坐的轿子,在村里各处游走,村里的富户们会在门前摆一桌供品,称为敬桌,求得乌髻娘娘保护,来年风调雨顺,家宅平安。 “请火”时全村村民出动,是一项祈福的民俗,边抬神轿的过程中,自然要边放鞭炮,十分热闹。 是以,夜萤还以为今天是“请火”日呢,可是被宝瓶一说,又知道不是。 这就奇怪了,放鞭炮可是要花钱的,没什么喜事或者好事,村民们才舍不得放这么多鞭炮呢。 “哎,我出去看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夜萤擦了下手,还是抑制不住好奇心。 宝瓶抿着嘴笑道: “你去吧,我在这守着,你只管放心。” 夜萤走出厨房,就看到院子里,那四个小丫头正站在院子的篱笆边上探头探脑,夜萤便问道: “发生了什么事?你们都看到了什么?” 小丫头们一看是主子来了,赶紧行礼道: “村里好象有什么大喜事,村民们都往那里去了,有些人边走还边放鞭炮,但是具体是什么事,我们也不知道。” 冬雪乖巧地禀报。 夜萤把手擦干净,嘴里嘀咕道: “真是奇了!又不是‘请火’,那会是什么事?” 现在夜萤的生活已经和这个村子融为一体,所以村里发生了大事,她自然要关心一下,于是就出了院子,径自往丫头们说的、村民去的方向走去。 走到一半,夜萤才意识到,村民们是往祠堂里去了,远远就看到祠堂前面人头攒动,村民们激动的声浪一阵阵传来,虽然听不清是什么,但是总归知道是喜悦的笑声和议论声。 “太好了,哈哈哈!” “乌髻娘娘保佑啊,乌髻娘娘真的显灵了,哈哈!” 这样喜悦的笑声汇成声浪,一波一波传来,和着路边小草和小树枝头的新绿,明媚的春|日阳光,让夜萤心里顿觉一阵舒畅。 是好事就好!管它什么事呢! 反正都来了,夜萤也就上前一探究竟。 “阿萤,是阿萤来了!” “乌髻娘娘显灵,也要阿萤肯出力才行啊!” 在祠堂前面的村民们一听夜萤来了,都回过头来,带着热切的眼神看着她,脸上都是喜洋洋的。 夜萤被这么多喜悦的眼神笼罩,一时不明所以,脸上露出茫然的微笑。 一看到夜萤这副样子,村民们善意地笑起来了,赵大娘从人群中钻出来,一把拉着夜萤,第一次见她这么兴奋: “阿萤,好孩子,我们的化妆箱验过了,夜鸣拿回了一百两银子,大家都分得不少。夜鸣说,柳氏还要咱们再交一千个化妆箱,大家都能分到钱,太高兴了。” 原来如此,夜萤也咧嘴笑了。 嗯,村民们找到了奋斗的方向,找到了致富的路子,希望村里以后越来越详和吧。 文明从来都是和富裕联在一起的。 “原来如此,赵大娘,你这次能分到多少钱?” 夜萤关切地问道。 “我呀,托以前手艺的福,能分到半两银子呐!” 原来,赵大娘做的是最后的组装程序,也是最需要精雕细琢的环节,没有手艺还做不来,因此工钱也高一些。 过去,赵大娘总觉得自已是个废人,生活都要靠村民们的同情心施舍,但是村民们生活也紧巴巴的,至多给把米,吊着不饿死,哪能想到自已有一天能赚到那么多钱呢? 难怪赵大娘精气神立马就不一样了,整个人好象年轻了几岁。 “太好了,难怪大家放鞭炮呢,是在庆贺吧?” “是,我们最多的可以分到二两银子,大家都高兴坏了,于是有人拿出过年放剩的鞭炮,不知不觉,大家都兴奋地放了起来。” 夜鸣这时候跑上来道。 第四百二十九章全村绽放向阳花 哦,原来如此。 夜萤这才明白过来。 果然,这才是全村的大喜事。 赚钱才是硬道理。 “夜鸣,柳大郎说什么时候再交货了吗?” 夜萤先行一步离开,所以夜鸣后面怎么和柳大郎说的,她并不清楚。 “还是和先前一样,十天交一次,所以大家都要赶紧了。” 夜鸣放高了声调道。 “放心吧,第一次我们都能准时交货,现在已经做熟,下路了,更有经验,没准还能提前交货呢!” 村民们笑嘻嘻地道。 不管是有手艺的,没手艺的,但凡在一个化妆箱成品制作过程中有所付出劳动的,都能分到钱。 上至六、七十岁的大爷大娘,下至七、八岁的稚童,人人都多增加了一份收入,能不举村欢喜吗? 难怪放起了过节时喜庆的鞭炮。 “阿萤,可是如果这些化妆箱以后人家不喜欢了,怎么办?那不是没收入了吗?” 有村民这时有了新的担心。 “是啊,这要习惯了赚这路钱,突然又没钱赚了,比什么都难受。” 村民们一听,心中浮起隐忧,纷纷附合道。 “大家放心吧,这竹木制品是开发不完的,化妆箱饱和了,还有其它制品,藤椅啊,行李箱啊,只要外观漂亮,不怕没人要。” “哦,原来如此,只要能有稳定的进项,咱们村以后就不会有人盖不起新棉被了。” 村民们憨憨笑着道。 一时间,大家一起哄堂大笑。 有钱发的日子,总是这么美好。 夜萤能深深体会到这点,后世她发工资的日子是每个月的15号,每到15号,大家的心情就特别愉悦。 “放心吧,这以后会成为咱们村的支柱产业的,咱们要努力把村子打造成竹木器品的名村。” 夜萤不觉又带上职业习惯用语。 得,以后还可以建成美丽乡村了…… 夜萤发觉自已快要成为伟大的村庄蓝图规划者了,赶紧打住。 “阿萤,承你吉言!” “好啦,夜鸣你赶紧发钱吧,没看大家都等急了?” 夜萤感染着村民们的喜意,又见大家一脸迫不及待,便催促夜鸣。 “好咧,大家别光顾说话了,我来发钱了,按着登记册来啊,我叫到名字的来领钱。” 夜鸣坐回祠堂正中的一张八仙桌前,桌上摆着一百两银子,在太阳光下散发出诱人的光芒。 被夜鸣一叫,大家都安静下来,乖乖地看着夜鸣翻动薄册,然后叫名字: “赵添丁,二两银子。” “哇,赵添丁怎么这么多?” 大家骚动了一下。 “人家做的是最精细的环节,嵌合,不是十几年的功底,没法做好,这钱人家领的啊,我觉得心服口服。” 村民们自发评论道。 赵添丁喜孜孜地上前蘸着红印油,在薄册上按了个手印,表明自已已经把钱领走了。 二两银子……不错呐,一年才剩下二两银子,现在才年初,就把二两银子揽入怀中。 赵添丁拿着银子,小心翼翼地放进兜里,又走到边上,看别人发多少,然后还时不时按压下口袋,生怕这银子会飞了似的。 赵添丁才站边上,不一会又走过来,不安地问夜鸣: “我说阿鸣,这次是发得最多的吧?以后还会有这么多银子不?” “添丁叔,你放心吧,只要好好做,柳氏那里一直订我们的货,这银子就飞不走。” 夜鸣这才明白过来,赵添丁是怕有了这次没下次,赶紧拍胸脯打包票道。 “哦,那就好,那就好。” 赵添丁得到了准确的回信,这才把心惴到肚子里,可是他一回头,村民们却“哄”地笑起来,还不时用手指着他的脸。 “呃,这是怎么了?我脸上长花了?有什么好看的?” 赵添丁不解地擦了把脸,可是大家笑得更欢了。 今天比过年还喜庆,大家的笑点极低,一点小事,都能让他们从心底里由衷地笑出来,柳村里象绽开了一朵一朵的向阳花。 “赵叔,你手上的红彩泥抹到脸上了。” 夜萤也忍着笑,但是那笑意还是从脸上绽放出来。 “哦,是这样啊?哈哈,一不留神……” 赵添丁也不以为忤,知道了大家笑什么,赶紧用袖口往脸上使劲抹了抹,把红彩泥印油抹掉。 “正好今天大家都在,有一件村里的大喜事要告诉大家。” 这时,夜里正出现了。 夜里正在村里德高望重,大家看到他,嘻闹声自然就减弱了。 一听夜里正说有大喜事,大家都竖起耳朵细听。 “想必有些人也知道了,咱们村里,三日后要举行学堂开学仪式,村里办学堂是件大事,到时候,会有贵客光临,我们柳村,虽然不是诗书世家,但是从学堂开办的那一刻起,我们就要向着那个目标靠近。届时贵客光临,我希望大家拿出有教养的一面,不要给我们柳村丢脸。” 夜里正郑重其事,肃穆端方。 顿时,村民们连仅有一丝的嘻笑声也消失了。 上学是件大事,意味着前程和教养。 读书对于大夏朝八成的人来说,还只是奢望。 高昂的学费和艰难的参加科举过程,绝大部份家庭根本无力供养。 柳村的村民虽然也羡慕有人能识文断字,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想到会有一天,自家的孩子也能在家门口上学…… “夜里正,您放心,我们一定会做有教养的村民,不大声嚷嚷,衣服也熨烫整齐了再穿上,手脚都洗干净了泥巴再到学堂。您还有什么吩咐就说吧,开办学堂需要我们帮忙什么,只要我们能做到的,您尽管说。” 村民中有人喊道,顿时大家又会意地笑了起来。 “我很安慰,听到你们这么说。”夜里正扫了一眼大家,道,“从我放出这个消息后,咱们村里适龄的孩童已经有半数来找我报名了。 当然,还有一点我很不满意,就是女童至今无人报名。我们这次的学堂,分为男女生班,难道大家不想咱家的女娃子也象大家闺秀一般,能识文断字吗?” “夜里正,女娃都要嫁人的,这不划算啊!” 一个村民的话,得到了大家一致的赞成。 夜萤听到这里,不禁皱起了眉头,让女童上学,事情比想象得还要难。 第四百三十章有便宜不占是傻瓜 夜里正看了一眼夜萤,发现她脸色不对,夜里正自是知道夜萤很关心女童上学的事情,便一心想把这件事办好,便道: “乡亲们,划不划算,都是肚子里掉下的一块肉。女童能识文断字,身价便高,即便出嫁,婆家也会高看一眼。 她们识得文字,以后不管是接人待物和教养孩子自是不一般,万一养出来的孩子也考中秀才、举人的,你们这些外公、外婆,岂不是也脸上有光?” 夜里正这么说,有些村民脸上有了松动的神色。不过,大部份村民仍然无动于衷。 大家打的小算盘一目了然: 儿子是自家的,以后光宗耀祖,还是要靠儿子。女儿是别人家的,嫁出去就是别人的,现在劳心劳力培养,过后白白便宜了婆家。 儿子去上学,家里的劳力陡然少了一个,本来就吃紧了,连女儿也去上学,那家里的事情还有谁做? 农村现在家家户户都不止三四个娃,由于没有有效安全的避孕措施,生孩子一般是一个接一个,生得女人绝经不能生了才停下来。 所以,大娃带二娃,二娃带三娃的事很普遍。 如果这些孩子都去上学了,家里的小奶娃谁来带?没人带娃,婆娘还要不要下地干活了? 这些都是很实际的困难。 夜萤在这里生活久了,作为曾经独生子女的她,也慢慢明白了村民们的心态和无奈,见夜里正一时间无法说服大家,夜萤便朝夜里正使了个眼色。 夜里正会意,振作精神,问道: “大家对家里女娃上学的事情怎么看?” “夜里正,女童就不用去上学了吧?她们上学的话,家里活没人干是其一,其二是她们就算是个状元才也没有用啊,书读得再好,也不能参加科举,我们还不如让她们替上学的哥哥或弟弟多打两篮猪草,让男娃子们多点时间温书呢!” 村民们的话不无道理,也代表了时下大家共同的认知。一时间,夜里正无话可话,他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见夜萤还混在村民里,便干咳一声,清了清嗓子,道: “女孩子读书到底有没有用,我看,让咱们的阿萤给大家评评理吧!” 夜萤没想到夜里正这么“厚颜无耻”,自已说不过大家,就把事情一古脑推到她身上。 可是如果连夜里正都说服不了大家,她凭什么说服大家呢? 夜萤习惯性地摸了下鼻尖,在众人的注目中,走到祠堂高台上,和夜里正站在一起。 看到夜萤站在上面,村民们又安静下来。 虽然有些事情夜萤不说,但是村民们依然会看在眼里,知道近期村子里发生的很多大事,都有夜萤的身影闪烁其间。 所以夜萤其实并不知道,她在村民中无形的影响力,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各位父老乡亲,女娃娃们识字,就象大家说的,没什么用。” 夜萤这句话一出,下面顿时哄地一声炸开了,大家松了口气,笑道: “对呀,我就说嘛,女娃娃识字没用,连夜萤都赞成了。” “浪费笔墨,女娃的脑子都不如男娃,我就没见过女孩识字能派上什么用场的。” 村民们议论纷纷。 夜萤深究一番后,倒是能理解村民此种说法。 如今柳村的农耕主要靠人力,而农民们生产技术并非来自书本,而是靠家族世辈一代一代,以生产经验的形式,言传身授,流传下来。 老一辈的会手把手的教给子孙如何种好田,靠口头传述就行,根本用不着文字。 一些生产常识还会以农谚的形式流传,像清明断雪,谷雨断霜、桃花落在尘土里,打麦打在泥浆里等等,这些口头流传即可,也用不着书本文字。 凡此种种,男子都谈不上要识文断字,别说女子乎。 当然,识字的好处,是可以改变自身的阶层,就象后世的人都向往成为亿万富翁一样,这里恐怕没有人不向往自已的子孙后代成为秀才、举人的。 因此,他们乐意栽培男娃成材,却不愿意让女儿去上学也不奇怪了。 夜里正自夜萤上台说话后,便一脸愕然和尴尬。 他本以为夜萤会据理力争,没想到夜萤越说越离谱了,似乎还附和着一众村民,不想让女童上学了。 这个,还是昨日和他商量上女童也上学时,十分急切的夜萤吗? 就在这时,夜里正听到夜萤又开腔了: “男子有才便是德,斯言犹可;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语诚非。盖不知才德之经与邪正之辨也。天地英华,原不择人而畀。况今日灵秀不钟于男子,女子应同男子一样读书、学礼仪,学《女诫》。 虽然我们都是寒门子弟,但是听闻邱家村出了进士后,许多好人家上门求娶邱家村的女子。 咱们村的学堂办起来,请的是三清镇上才学最高的耿秀才来授课,假以时日,我们村科举也一定能人才辈出。届时,成为第二个邱家村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有一样大家要知道,如果女子本身没有才德,即便有一个好名声,进了人家的门,得到人家的尊重也不会长久。 大家都是为人父母的,可以仔细想想是不是如此? 届时,咱们村的女子,若是大字不识的村妇,如何成为高门大户家中的主妇呢? 另外,考虑实际,学堂也缩短了女童的上学时间,女童上学比男童晚一个时辰,提前半个时辰放学,尽可能减少女童上学带来的诸种不便。让不让女儿上学,大家可以考虑清楚再说。” 夜萤其实不过把夜里正方才的说法换了包装,只不过,一个人说,大家还在考虑,多了一个人说,就会有人心动了。其实,女儿能嫁个好人家,也是绝大部分人的心愿。 村民们默默。好一会儿无人出声。 “哟,你们都不让家里的女儿上学,我家孙女可要先去了。” 夜里正听明白了,夜萤的话是先抑后扬,他脑子也转得很快,立即第一个出声。 这种时候就是这样,有人出声,觉得这是好事,顿时其余的人也会受到鼓动,觉得这似乎是个大便宜。 有便宜不占是傻瓜。 夜里正带头了,自然有人跟着应和,生怕没紧跟着自已就占不到便宜了一般。 于是,有了一个,自然有两个,就算原本犹豫观望着的,看到别人都报名了,也脑子一热,赶紧报上了名…… 第四百三十一章晚上一定要得手 当然,别看有几个村民争先踊跃的,但是绝大部份村民仍然不为所动,于是,到了最后,夜里正数了数,报名上学的女童,不过才五个。 夜里正有点灰溜溜的,因为他感觉夜萤对女童上学的事很重视,所以他才不惜以自已的孙女为饵,吸引其它村民上钩。 要不然,他的孙女夜凤都11岁了,已经过了上学堂的上限年纪,这个时候重点须学习家务和女红了。 没想到啊,他花了大血本,结果村民们还是固执已见。 夜里正觉得自已把夜萤的心意打了个折扣,一时有点郁闷。 倒是夜萤看出了他的心思,笑着对他道: “老叔公,女童有多少收多少,学习和女红一样,需要热情和天赋,也需要父母亲朋的支持,如果到处都是一处反对之声,怕她们也读不好书。” 见夜萤如此劝解,夜里正心里好受了一些,他恨恨地哼了一声道: “我倒是要让夜凤好好念点书,如果能象镇上的千家小姐一般吟诗作赋,我走出去也是极有面子的。” “嗯,老叔公,只要夜凤肯一心向学,吟诗作赋也不是什么难事。” 见夜里正斗志满满,夜萤自是给予适当的鼓励。 “嘿嘿,以后那些不上学的看到就会后悔莫及了。” 夜里正自行脑补了一番孙女才高八斗的画面,心情舒畅了许多。 他走村串户,当然眼界比一般村里人要开阔许多,高门大户的主母虽然接触不到,但是她们的为人处事,却可以从下人仆役中听闻一二,所以倒是赞成夜萤之前说的话: 若要子女有见识,当家的主母必须有才学。 报名上学的事一边热闹进行着,发钱的事也没有停,所以祠堂这边,一个下午都是热热闹闹的。 出乎夜萤意料的是,村里适龄的男童,倒是全部报名上学了,这样,加上夜萤家里那几个丫头,学堂共有二十多名学生,对这样的小山村来说,也不算少了。 若是再多,恐怕光耿先生一个人还教不过来呢,届时恐怕就得另外延请先生了。 夜萤见这边没她什么事了,也就离开祠堂,回到旧宅。 “夜姐姐,这些水煮笋已经凉透了,我按你说的法子,用盖子密密不透气地将它们封了起来。” 宝瓶在夜萤离开时,忙乎了大半天,看到她回来,便赶紧得意地炫耀。 那四个小丫头被施炳叫去继续调教。宝瓶一个人还能应付得过来。 夜萤上前检查了一番,道: “行,密封性挺好的。现在咱们把它们弄回你原来住的屋里,每隔几天,抽查一瓶,看看最长保质期到什么时候。” 宝瓶点点头,于是两个人把四十多罐的水煮笋罐头往屋里搬去。 “夜姐姐,祠堂那怎么了?” 宝瓶见自已的工作轻松过关,这才有心情问夜萤。 “哦,就是发卖货的银钱呗,村民们高兴坏了,把过年剩下鞭炮都放了……” 夜萤徐徐道来,把后面夜里正来劝女童上学的事情也说了一番。 “哟,看来村里人的确不重视女童上学的事,不过,有些女童本身也不想上学,夜姐姐,你就别替她们烦恼了,人各有命,路也是自已选的。” 宝瓶颇有体会地道。 嘿嘿,她自已就不想上学。 觉得拿起毛笔比拿刀还沉重。 夜萤无奈地扶额。 想起自已后世还曾参与女童失学拯救行动的新闻报道,只能叹口气,承认宝瓶的话有道理。 撇开家长的不情愿,也不是每个人都爱上学的,她还真是有点强人所难、热脸贴冷屁股了。 “夜姑娘,你们在忙什么呢?刘铁匠送器械来,大家找不到你的人。” 端翌低沉却颇有磁性的声音在院外响起,夜萤似乎还能从他貌似若无其事的嗓音中,听出一抹惊喜来。 喜甚? 难道是欢喜看到她? 也不过小半天没见嘛! 可是夜萤发现,自已对看到他出现在面前,竟然会有一点小小的欣喜。 “端大哥,我们做的这些叫罐头,一下午都折腾这些东西了。” 夜萤也不隐瞒端翌,指着堆在宝瓶原来旧屋的瓶瓶罐罐道。 “罐头?” 端翌自然也和宝瓶先前一样的反应。 “过几天我再和你解释吧,反正是大有用处的食物。” 夜萤知道现在解释,端翌也不一定相信,还是等她取样检查时,再让端翌眼见为实吧。 “嗯,那咱们先去让刘铁匠把货卸下来吧,不然他都等急了。我看他最这铁匠铺的生意挺红火的,又雇了两个伙计呢!” 端翌现在几乎成了这个村子的一份子,村里有什么动向,他倒是一清二楚,比夜萤知道得更多。 “刘铁匠生意红火,还不是因为咱们化妆箱卖的好。”宝瓶一副了然的样子。 “哦?此事怎讲?” 夜萤不解地问。 化妆箱的隼结,全部是以竹签和木签加以卯合,根本没有用上一丁点铁,所以夜萤就奇怪了,刘铁匠的生意红火,和化妆箱卖得好有什么关系? “自从村里开始做化妆箱,刘铁匠便接了不少柴刀、斧头的单子,结果因为打这些工具的人太多,刘铁匠应接不暇,想要快点买到柴刀、斧头的,还得给他加工钱。” 宝瓶这一解释,夜萤就明白了。 原来,制作化妆箱不管是哪个环节都需要工具啊,刘铁匠趁着这阵铁器红火,看来也小发了一笔。 “呵呵,刘铁匠倒是精明。” 夜萤赞了一句。 端翌看着自家小女人晶莹剔透、嫩得一掐能出水的脸,按傅太医教的办法掐指一算,咦,好象自从上回小日子来了之后,自家的小女人,已经到了受孕的最佳日期了。 嗯,今天晚上,一定要得手。 端翌一想到这个,立即心里就象猫爪子挠似的,不得安生,心痒得难受。 “端大哥,你来帮忙,这个抬到操场边上去。”夜萤唤了一声端翌,见他呆呆不动,又接连唤道,“端大哥,你想什么呐?” “哦,没想什么。”端翌茫然地举目四望,这才发现自已光顾想着晚上的美事,什么时候和夜萤到新宅后操场上都不知道,端翌赶紧问道,“你要我帮什么忙?” 第四百三十二章只能让自已欺负的“二傻” “喏,把这些铁桩打到地下,然后上面铺上木板。这个就复杂多了,要弄成一面墙……” 能给精力旺盛的“小男孩”找事做,夜萤自是不会让他们省力,因为赵子获已经屁颠屁颠地从操场的另一头跑过来了。 赵子获肯定是听说了刘铁匠要来送器械的事,所以又找借口来帮忙了。 否则,他师出无名啊! 人家端翌好歹还是宝瓶宝器的师傅,他呢? 所以赵子获经常贼头贼脑地在夜萤家四处游走,一旦发现她家有什么异动,他就及时现身。 如果让夜家的人发现,他也想好借口了,那就是:夜萤上回被夜行人掂记,他要护卫夜萤的安全。 不过,这个理由他白想了,因为夜家的人根本对他视若无睹,看到他,田喜娘还会热情地和他打招呼,让他进屋里喝茶。 其实,说起来就是他自已心虚罢了。 “萤妹,要我帮什么忙吗?我的力气很大的。” 赵子获做了个引体向上的姿势,表示自已是个精力无穷的大力士。 端翌在边上看得酸得倒牙。 自从拼上引体向上后,他们两个人无意中收获的,倒是体能“唰唰”地上涨,端翌发现自已拉弓拈箭力道更足了,这让他在“见微知著”层次突破后,拉弓的力道又增加了半石。 所以,看到赵子获那彰显男子力量的动作,端翌觉得太小儿科了。 当然,他在嘴上不会说出来,但是身体的语言动作,还有脸上的神情,却让赵子获一目了然。 赵子获正想发作,夜萤的话已经扔了过来: “要的,正缺你这个大力士呢,赶紧把这两个铁框立起来……” 赵子获接令,心里美滋滋的,看到端翌还被晾在边上,不禁得意洋洋地斜睥了端翌一眼,满心欢喜地领命而去。 哼!幼稚! 哼!小儿科! 两个人的目光,在空气对碰,互相明白了对方眼神中的含义。两道眼神在空气中摩擦生烟…… 然后彼此谁也不理谁,傲然而去! 夜萤松了口气,哎,有事做就好了!小朋友什么的,最难缠了。 果然,有壮劳力就是爽,又兼两只求偶的雄孔雀要在异性面前表现,所以两个时辰后,刘铁匠送来的一堆铁家伙就依着夜萤的意思布局在操场四处了。 “夜姑娘,四十五两银子,呵呵,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 刘铁匠结账的时候,憨厚地笑着道。 夜萤突然觉得人真是不能惯的。 还免费送货上门呢,本来就是本村快递直邮好不好? 还免费安装呢,明明是自已驱使了两个壮劳力在干活,刘铁匠一会喝水,一会儿说擦汗,一会儿装成很资深的样子,在边上指划着要端翌和赵子获怎么装器械…… 磨洋工,出工不出力…… 偷奸耍滑这套,果然是无师自通。 “四十四两银子!” 夜萤不客气地扣下一两银子。 “哟,夜姑娘,你一向很大方的,怎么会差这一两银子呢?” 刘铁匠心里一抽。 虽然现在生意好了,但是能多赚一两是一两不是吗?谁知道哪天柳村又会恢复到过去那样死气沉沉的。他的铁匠炉里,炭灰都快被风吹干了,十天半月也起不了一次炉子。 这么一想,好似他的生意是在接夜姑娘的订单后慢慢开始好起来的哦? “哼,刘铁匠,安装的事,我就不说了,你自已明白。” 夜萤可以欺负自已家的两个“二傻”,但并不意味着她就能容忍别人“欺负”她家实诚的“二傻”。 还有一句她都不想说了:打狗还得看主人呢! 你刘铁匠一个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的名头打着,干活的可都是她的人。 还好,一听夜萤听这茬,刘铁匠就心虚了,他讪讪一笑,道: “好吧,四十四两就四十四两。” 接过银子,刘铁匠赶着牛车就拔脚开溜了。 其实他也知道自已过份了,生怕夜萤后悔,又会扣他的银子。 说起来,夜姑娘现在在村里的地位简直赶超了夜里正,村里大小上下都服她。 刘铁匠只知道,若是夜萤说他一句不好,他的铁匠铺生意就黄了。 夜萤没想到刘铁匠竟然知耻,舍得放弃这一两银子,不由地也楞了,看着刘铁匠匆匆而去的背影,夜萤怎么觉得,刘铁匠有点落荒而逃的味道呢? 她微微摸了下鼻尖,自已刚才很凶神恶煞吗? 要不,为什么过去一文铜板都死捏着不放的刘铁匠,竟然放弃了一两银子? 如果刘铁匠再坚持五秒钟,夜萤就会仍旧算他四十五两银子了,扣他一两银子,只想告诉他,别把她当傻瓜,不,别把她的两个“二傻”当傻瓜…… 端翌看着夜萤摸鼻尖的动作,嘴角微不可察地向上一勾。 不用傅太医说,他早就发现夜萤这个小动作和自已一模一样。 貌似刚认识她的时候还没有呢! 看来自已在她心里,还是很重要的。 端翌心情大好,转脸看着等求表扬的赵子获,眼神也就没那么恶劣了。 “萤妹,你弄这些是做什么?” 赵子获和端翌把所有器械摆弄好,方才来不及欣赏,现在万事俱备,他看着操场上这些奇怪的家什,真是不敢相信是自已摆弄出来的。 “喏,这是独木桥,这是障碍墙,这是铁丝网……你们不是觉得引体向上太枯燥了吗?现在我就给你们加点难度,先做引体向上两百个,然后做一套单杠操,再跑过独木桥,爬过铁丝网,翻过障碍墙……谁先把整套动作做完,谁赢!谁用的时间短,谁赢!” 赵子获这才明白了,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敢情这些家什都是用来折磨自已的呀? 不过一回头,看到端翌挑衅的眼神,赵子获不服输的劲又上来了: “嘿嘿,没问题,听着挺容易的。” “两柱香时间,看谁能先做完。” 夜萤大约估摸了下时间,现在没有手表,只能以香计数最直观了。 而且这香也不是随便点了就扔在边上的,为了保证时间的公平准备,夜萤还为香做了一个纸罩,避免因为风吹,而加速燃香时间。 第四百三十三章争宠 于是,两个精力旺盛的“小男孩”又拼上了…… 一番苦战之后,“碰”,赵子获一拳砸在障碍墙上,他就不信了,居然会输给那娘们似的端翌! 此时赵子获象乌龟一样正卡在障碍墙上,不上不下,往下跳,感觉好高啊,他有点害怕高。若是夜萤知道了,就会告诉他,这是恐高症,是病,不是懦弱的象征。 然而夜萤并不知道,所以也没有办法和赵子获解释,赵子获只能努力克服内心的恐惧,为了转移自已的注意力,他便暗搓搓地“骂”起端翌来。 赵子获之所以会觉得端翌象个娘们,其实是因为端翌长得太周正了,五官俊秀,在赵子获看来,这些都是端翌象娘们的罪证,没少在夜萤跟前嘀咕。 夜萤却觉得并非如此,端翌除了五官俊秀得不象话,直追后世偶像派男星外,他那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身材、坚毅的作派,真正称得上阳刚的男人。 如若端翌和她在后世同一个年代,肯定是个令她仰高弥止的巨星,何止是一个府城的镖师呢? 那些星探若是看到端翌,用吊车都要把端翌挖走。 “你们折腾什么呢?肚子还不饿吗?” 一个粗暴的女声响起,显然是等吃饭等得不耐烦了。 端翌和赵子获都吓了一跳,赶紧喘着粗气,站定身形道: “田大娘,这就去!” 两个人对视一眼,加紧了最后爬铁丝网的动作…… “你们还吃不吃饭了?饭凉了,就算倒掉,猪现在还小,也吃不了那么多!” 田喜娘说着,上前恶狠狠地掐掉了香头。这下,端翌和赵子获的计时器没了,没了,没了…… 呃,端翌和赵子获两个人都是一头黑线。 原来田喜娘把他们当猪喂啊? 而且,听起来,他们吃得比猪还多的样子。 夜萤忍着笑,来得好啊,娘亲。 今天这二位比拼不出结果,明天肯定还会继续比,真好,又省得来烦她了,她还有很多正事要做呢! “不要介意啦,猪在农家是宝贝,我娘最疼她那头猪了。” 夜萤见两个大男人听了田喜娘的话后,立即变成了苦瓜,便憋着笑解释了一句。 “哦,原来如此!” 两个人脸上又复愉快。 不过,边往饭厅走去,两个人都有点觉得不对……嗯,田大娘家现在只养了一头猪啊,他们是两个人,那田大娘最疼谁呢? 才堪堪吃完饭,施炳便进来禀报道: “小姐,外面有个叫王忠的,说是三清镇上王老爷家的下人,有事要找你。” 哦?王老爷家的下人?这么迟了还来找她做什么? 夜萤赶紧道: “你领他到偏厅,我马上来。” 呃,有人使唤真地挺不错的,施炳这个管家还是挺称职的。 夜萤用了人之后,顿觉自已能省不少力气,至少这样普通的应酬往来,有施柄挡着甄别,她就能省心不少。 夜萤来到偏厅,就看到一名中年汉子,仆役打扮,看到夜萤赶紧低眉施礼: “夜姑娘,老爷让我来禀报一声,那些猪苗在路上延误了,怕是后天才能到,他特意让我来说一声,怕姑娘着急。” “哦,原来是此事,你告诉他我知道了。” 夜萤松了口气,心想王财主还真是心思细密,要是有的人,离这么远,或许就不叫人过来了,多麻烦啊! 中年汉子行了礼要走,夜萤唤住他: “过来得不早不晚的,应该还没用饭吧?施总管你带客人去用了饭再回去。” “是。”施柄点头。 中年汉子心内到是微微一动,原本他还觉得老爷对和一个女子做生意还有点微辞,尤其是这春寒料峭的晚上来回山路奔波,谁也不想呐! 没想到这夜萤还挺会做人的。 怪不得老爷特别看好她。 夜萤转回饭厅,就见端翌和赵子获已经吃得杯干盆净,显然,田喜娘的话,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深深的阴影。 端翌眼见着赵子获吃完了还不走,一直和田喜娘磨蹭着说些村里的家长里短,不由地心内冷哼一声:“无耻!一个大男人还谈八卦!” 可是赵子获和田喜娘说起村里东家长西长短来,简直是无缝对接,端翌一句话也接不上去。 什么赵添丁今天拿了二两银子的工钱,回家他娘子乐疯了;赵大娘说银子攒够了,就要修补乌髻娘娘庙,结果村民们一听,都说乌髻娘娘灵验,保佑大家都赚了钱,修乌髻娘娘庙怎么能让赵大娘出钱呢?不如大家一人凑一些也就够了…… “看来,柳村的村民还是挺大方的嘛,赚了钱就舍得花了。” 端翌总算插了句话。 赵子获白了端翌一眼,继续和田喜娘道: “村里三清河,听说又出大事了……” 得,端翌听了一会儿,才听出,原来赵子获说的大事,是有人半夜在河边晃,看到河里有白生生的大腿在水面下沉浮…… “那怕是个水鬼啊!”田喜娘紧张又兴奋地瞪大了眼睛。 端翌好想说,那是大鱼的肚子呗!可是一看田喜娘那一脸刺激的模样,还是闭上了嘴。 就在端翌听得快打呵欠的时候,夜萤进来了,田喜娘全然顾不上她,光听赵子获东拉西扯了。 端翌双眼立即发亮,“唰”地站起来: “夜姑娘,王财家叫人来何事?” 问完,又觉不妥,他似乎没有权力这么问人家吧? 不过夜萤并没有不妥的神情,如实回答道: “他帮我进了一批猪苗,原本是今天到货,但是路上有事情耽搁了,怕是后天才能到了,他特意叫人来和我说一声,怕我等急了。 不过,后天到也好,我有从容的时间准备,明天就要去消毒猪圈了,也要赶紧在村里雇些人手,帮我打理圈舍日常。” “萤妹,雇人这事我最拿手了,村里谁勤快,谁会偷懒,擅长偷奸耍滑,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赵子获一见有表现的机会,立即上前拍起胸膛来,一副全包在我身上的模样。 田喜娘被扯得正在兴头上,猛然被赵子获抛弃了,一脸茫然……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好久没看到大家的评论了,感觉好冷清啊……作者君蔫蔫的…… 第四百三十四章靖王爷和咱们没关系 夜萤正为雇人的事犯愁了,说实话,她和村民们私下往来并不多,现在见赵子获能发挥专长,也挺高兴的,便道: “好,如此这雇人的事就交待你了。明天上午帮我搞定。” “呃,搞定?”赵子获一脸疑惑,又是个新鲜词。 “哦,就是帮夜姑娘完成这件事。” 端翌赶紧解释一番。 端翌看到赵子获一脸茫然的样子,不由得又优越感爆棚。 哈哈,赵子获不知道这个词的意思,他可是听夜萤说过几次了。 “哼,要你说!” 赵子获又别扭上了。 “子获啊,你都回来好一段了,听说是回来休年假的,什么时候要回军中啊?” 田喜娘哪壶不开提哪壶。 还在服役的赵子获在夜萤身边呆久了,已经恨不得解甲归田了。 奈何现在他还是一个普通的军士,没有官阶在身,就算回来,靠着自已的本事也娶不到夜萤。 所以,只能继续硬着头皮呆在军营里,期待建功立业。 赵子获没想到田喜娘也会关心他的事,一想,这说明田喜娘对他至少还是挺上心的,便欢欢喜喜地答道: “过了元宵就该回去销假了。听说北疆那边,最近安份了许多,战事少了,所以我们这批换防的可以拖点时间再过去,不急着补人。 这么早过去,路上天寒地冻的,南方的兵也不习惯,怕会产生非战性损员。” “哦,这么说来,军队还是挺讲人情的嘛?我以为军队里当官的都是凶神恶煞,六亲不认呢!” 田喜娘一脸天真地幻想着。 端翌无语。不由地摸了下自已的脸,他长得很凶神恶煞吗? “是啊,听说这命令是神武大将军、也就是当今的靖王爷下的令。在靖王爷手下做事,我有福了。听说他为人公道正直、赏罚分明。” 随着赵子获滔滔不绝的溢美之辞,端翌不知不觉脸红了。 “可能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吧?我说的是神武大将军,你还没在他手下做事呢!” 端翌沉吟了一下,才讷讷地对赵子获道。 “哟,端兄弟,你这话就不对了,说我不好可以,可不能说我们将军不好。我听说啊,在最著名的围剿北疆阿不都王子一役中,神武大将军身先士卒,一个人率先冲进了包围圈……” 端翌目瞪口呆,楞楞地看着说得唾沫横飞的赵子获。 呃,原来那一役已经被神化成那样了吗? 看赵子获神情飞扬的样子,颇引以为豪呢! 有这么一个狂热的粉丝,端翌也不知道是该笑该哭,再联系这几天和赵子获没头没脑的竞争,端翌觉得,自已真是太忘形了,是不是该收手了呢? 再这样下去,日后他怎么和赵子获相见? 好尴尬! “赵兄弟,你好象亲临现场啊!说得和真的一样。” 端翌忍不住贬损了自已一句。 赵子获一听端翌之言,立即停下了兴奋的演说,恶狠狠地瞪了端翌一眼,为端翌损贬自已的偶像而不满。 而田喜娘正听得兴头上了,赶紧催促他: “子获,快说啊,后面怎么样了?那阿不都死了没有?这千人杀万人剐的。” “死啦,当然死透透了。咱们的神武大将军亲自出马,自然把那阿不都收拾了。” 赵子获长出了一口气,仿佛“杀死”阿不都的人是他一样。而田喜娘同样也拍着胸口道: “好紧张,吓死人了,还好神武大将军神勇。那蛮子力大无穷,但肯定没有想到,咱们的神武大将军比他更厉害!一时轻敌,才会被取了性命。” 端翌听了田喜娘的话,不由苦笑。 阿不都的确力大无穷,但是阿不都没有轻敌,他也没有取阿不都首级于乱军之中,前不久皇上降诞日,阿不都还去庆贺了,不过被他用夜萤的妙计收拾了一番。 或许如此,阿不都回去蔫菜了,北疆那才安份了许多。 也就是说,端翌又一次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了。 如果阿不都回去捣乱,那赵子获早就不在柳村了,得去北疆服役…… 端翌无语,深深感觉到自已和赵子获就是犯冲。 “话说,神武大将军也没有赵兄弟你吹得那么神奇,没准你比他厉害多了,至少,要做引体向上或者翻越障碍墙,你比他厉害呢?” 端翌讪讪一笑。 这几天比拼,他也不是每次都赢的。 “哼,端兄弟,你可别忘了,若是没有前线的将士浴血奋战,咱们可不能在后方安生生活。” 赵子获登时对端翌有意见了。 “好啦,你们俩,另吵了。什么神武不神武大将军的,和你们一点关系也没有,差那么远呢,赵大哥你就算到了军营中也不定见到他,至于你,端大哥,这辈子和军伍无缘,更不用说了。为了靖王爷这么吵,你们这么闲得慌,去帮我猪场消毒吧!” 夜萤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得,又被当便宜劳力使了。 端翌听小女人说起靖王爷,什么和她没关系之类的,不由地哭笑不得,谁说和她没关系了?他和她可是深入浅出的关系…… 端翌苦巴着脸,他可不想钻什么臭哄哄的猪舍,正想推脱,却听赵子获乐呵呵地满口答应: “成,现在就去吗?” 转脸,赵子获又对不情愿的端翌道: “端大哥,你若是有事,可以先走,不用帮忙。” 想得美,端翌哪能把和自家小女人独处的机会让给赵子获? “我没事,闲得很呐!” 端翌挣扎着从牙缝里迸出这句话来。 “好啦,你们都别嫌弃,以为猪是肮脏的动物,其实猪最爱干净了,它讨厌肮脏的环境,不喝不干净的水,你们养过就知道了。” 夜萤曾经采访过养猪场老板,听那个小伙子介绍的。 小伙子当时这么说时,也大大出乎夜萤的意料。她万万没有想到,看起来邋遢的猪,原来和外人想象的不一样。 夜萤带着自家的一帮下人,浩浩荡荡往村尾闲了一冬的圈舍进发。 到了圈舍,夜萤吩咐四下里点起火把,然后在猪场外的平地上,搬出一个大麻袋,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接着,她便用一条棉布,将自已的口鼻掩起来,并要大家退开,小心别呛着。 听夜萤语气,似乎是件挺危险的事,顿时大家都紧张起来…… 第四百三十五章我还不想死 “萤妹,这袋子里是什么?有毒吗?我帮你倒出来吧?” 赵子获见夜萤去拖那袋子,还不时有白色的粉沫冒出来,赵子获不禁有点担心。 “有毒会放在猪舍里吗?” 端翌这是嘲笑他的智商吗? 赵子获一抓头,竟无言反驳。 可是看夜萤小心翼翼的样子,又有点担心。 夜萤第一次亲自动手操作生石灰的搅拌过程,自然紧张,因为如果生石灰弄不好,也会发生灼伤事故的。 端翌这时发现他之前想太多了,现在圈舍里都没还没养猪,整个圈舍比有些村民住的房子还整齐、干净,洁僻龟毛的靖王爷总算放下心来,见夜萤小心翼翼的样子,也觉得那袋子里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也提高了警惕,一旦发现不对,就把夜萤拖走。 “没事,是石灰粉,手不能直接接触加了水的石灰粉,否则会灼伤皮肤。不过,如果干了就没事。” 夜萤说着,把袋子解开,倒进一个她事先挖好的池子里,生石灰“腾”地冒起一阵细细的烟雾。 夜萤知道自已力道没掌握好,赶紧对好奇围上来的大家喊道: “退开,屏住呼吸。” 那架式,分明是“有毒”的样子。 大家吓得纷纷往后退,不过,还是有人反应慢了,晚晴因为靠得太近,又猛吸了一口夹着石灰粉的空气,登时剧烈地咳嗽起来。 “小姐,我吸了毒气,我会死吗?” 晚晴一边咳嗽,一边红着眼睛,泪水“哗哗”地直流。 “不会,不会,不是毒气。” 夜萤赶紧安慰她。 哎,没有化学常识,文盲就是这样了。 “小姐,你别骗我啊,真的不是毒气吗?我不想死啊,我好不容易修了几辈子的福气,跟了一个好小姐,吃上饱饭,穿上新棉衣,要是这么死了,我多冤枉啊,呜呜呜。” 晚晴还来劲了。 大家听她这么说,抽抽噎噎的,还狂流泪,不禁又好笑又可怜。 夜萤老脸一红,人家对自已真是“痴心”一片,既然她把自已当好主人,她也不能再吓唬人家了。 “晚晴,真的没毒,只是呛到会难受一些,你离远点,不要再吸入这种气体就好了,怪我倒时没提前通知你们。” 夜萤肯定的语气,总算安抚了晚晴,她虽然还一时哭得停不下来,但总算不再担心自已有性命危险了。 “石灰是做什么用的?” 端翌再次发现自家的小女人又在搞奇怪的事。 “消毒圈舍,方才来前不是说了吗?消毒啊!” 任何微生物生长发育都要求一定的pH值。当环境中的pH高达12以上时,常见的霉细菌都癣死亡。这就是石灰能抑制杂菌生长的道理。 石灰在水中的溶解度很低,用510的石灰乳剂,就有很好的消毒作用。 要养好猪,自然要先消毒圈舍,避免病菌横生。而养殖场最好的消毒剂,莫过于石灰了。 这些石灰来之不易,是夜萤趁着冬闲的时候,让夜二郎利用石灰岩烧制出来的。 夜二郎烧炭有经验,烧石灰自然也不在话下,几次之后,就掌握了火候,炼出了夜萤需要的生石灰。 见端翌发问,夜萤便说石灰性烈,是用火炼出来的,所以能杀死性寒的毒菌。 端翌不是没见过石灰,他知道皇室之人在下葬的时候,还会在棺木中填一层石灰防止潮气进入,却不知道石灰原来还有杀毒菌之功效。 见夜萤又开发出一项他所不知道的石灰新功能,端翌不禁对今晚的活充满了兴趣。 夜萤指挥赵子挥用农人浇菜的长柄瓢子从桶里舀水放到石灰池里。 粉状的石灰遇到水,发出“咝咝”的微响,慢慢变成石灰水。 调和好石灰水后,石灰池不再冒出刺鼻的粉沫味儿,夜萤便让大家一个拎一个筒,用竹扫把蘸了石灰水往墙面和地角涂,不留死角,说这样就能减少猪苗的得病率。 大家将信将疑,但是既然活都分派下来了,大家便依言干了起来。 “你们好好干活啊,等第一批猪出圈,我一定留下一头,杀了请你们大吃一顿,猪肉管够!” 夜萤豪爽地道。 几个小丫头听了,更有动力了,卖力地干着。 虽然才刚来夜家,但是她们觉得夜萤并不象是个言而无信之人。 端翌和赵子获身材高大,就负责涂猪舍顶棚的接缝处等较高的位置,他们俩的身高,拿着扫把自如地一扫就到了,冬雪想试试,结果人太矮了,跳得脖子和胳膊都酸了,只好铩羽而归。 “哟,萤妹,这刷石灰消毒的办法你是找谁学的?我都不知道养猪还这么讲究。” 赵子获不经意地随口道。 倒是端翌深深看了夜萤一眼,让夜萤莫名心虚。 “嘿嘿,古书上学的。” 夜萤敷衍了一句,赶紧走开,到别的地方刷地板去了。 端翌好烦赵子获东问西问,把自家小女人问跑了。 他拿起石灰桶,走到夜萤身边,道: “我刷这边的顶棚。” “好,辛苦你了,端大哥。” 一伙人直干到快下半夜,才把所有的圈舍都刷完,夜萤扶着墙道: “老腰都直不起来了。” “主人说笑了,您这么年轻。” 施氏也过来帮忙,听到夜萤这么说,不由地轻笑。 端翌眸子黯了一下,得,她这么累,算了,晚上还是放过她吧。否则,把小女人折腾坏了怎么办? “我是年轻,主要是没锻炼身体,哎,宝瓶,明天早上练武时要叫我,我要起来跑步。” 夜萤立志似地对宝瓶道。 宝瓶笑而不语。 她已经不想说话了。 之前她都叫了几次夜萤,可是根本叫不动。 而且,有时候也不方便,她一早起来的时候,似乎听到夜姐姐房内,有种神秘而暧昧的声音…… 夜萤看到宝瓶的样子,也知道这个小闹钟没甚指望,可是总不能叫端翌吧? “呃,如果你不叫我,我就傍晚跑步。” 夜萤坚定地道。 端翌在边上默默暗笑。 一行人收拾好,看着整齐干爽的圈舍,也格外有成就感。 第二天。 所有的人都腰腿酸痛,夜萤不知道怎么走路。但是仍勉力坚持着操办了几件事。 夜幕降临,端翌正想出门“走亲”,傅太医却一脸凝重地来找他了……话说,我还不想死这个梗是真实发生过的。上学时作者君和小师妹去爬山,结果被吊在悬崖上了,人家就是这么呜呜哭的,让我差点没笑岔气了。真是个没良心的作者君,哈哈。 第四百三十六章最后的防线 “什么?夜珍珠鬼鬼祟祟、又想做手脚?” 端翌听了傅太医的话,脸色一沉。 上一次夜珍珠设下“做扣”之计暗害夜萤,事发当场由于证据不确凿,因此明知道是夜珍珠做的,端翌也没有马上发作,而是让傅太医派人暗中跟着夜珍珠。 头几天夜珍珠还暂时老实下来,规规矩矩地打猪草去了,端翌还以为她接受了教训,没想到才几天,又蹦达了起来。 “是,老蔡发现她去村外,好象和人有密会,所以我速速来禀报。” 傅太医道。 端翌心里冒着一股邪火。 本来计划好好想要去“走亲”了,他的妆容也化好了,得,这下被夜珍珠一搅,全泡汤了。 端翌对夜珍珠这个女人更反感了。 简直是反感至极。 可是不亲自去看看,端翌又不放心,于是他对傅太医道: “走吧,你带路。” 随着傅太医潜行到村头,端翌遥遥看到夜家新宅的灯都还亮着,整个乌黑摸漆的山坳中,夜家的灯火,让整个夜宅,就象一颗明亮剔透的珍珠一般,闪闪发光。 想着这明珠般的宅邸里住着心爱的女人,端翌心里象揣了块蜜,甜滋滋的。 “还有多远?” 端翌收回视线,将脸上蒙上一块布,遮住容颜,问傅太医。 “前面,往右边那条小路。这女子也是胆子大的,不怕跑下头野狼把她叨走。” 傅太医缩着脖子,兀自念道。心里当然也暗暗咒骂夜珍珠,若不是她搅事,自已早就坐在烧了地龙的夜家客房,美美地看医书了。 而且,看到半夜,夜萤还会让人烧来美味的夜宵…… 这春寒料峭的,没准一会还下雨,夜珍珠是有多饥渴啊?大晚上地私会男子? 端翌跟在傅太医后面,闷声不响,实则两个男人心里都是好一阵埋怨,换成脾气暴的,估计想把夜珍珠直接拖出来打一顿了。 前方路边树丛里一个黑影闪现,是蔡师傅,看到端翌和傅太医,他打了个手势,示意他们跟在他身后。 三个人都是配合老练的,于是悄无声息地往前潜行。 “不要,胡少爷,不要这样摸人家那里,好疼!” “听说多揉揉就不疼了,珍珠妹妹,你矜持什么,上回不是还被我吃了吗?” 前方不远处,一对男女带着粗喘的气息传来。 三个人尽量潜行到最近的距离,这才埋伏下来,静听这对野鸳鸯的风流情话。 “去,你的脸皮也太厚了。我不和你说了。” 夜珍珠推推却却,对方显然不想放过她,又嘻笑着道: “我赶了这十几里路,冻死了,你倒是让我的手放进去暖暖啊!” 一阵衣料的“西索”声。 夜珍珠显然被攻破防线了,衣料滑落的声音,接着是男子喘重的呼吸声,还有一阵“几几”如老牛啜水的暧昧声响传来。 夜珍珠终于没忍住,嘴里出闷哼出声,虽然听着象是被人揍了一拳,但实则十分享受。 端翌和傅太医不禁对视了一眼,眼里满是惊讶。 他们可没想到,夜珍珠竟然如此大胆,私会男子不说,还任人上下其手,这风格,不象是平时泼辣擅长算计的夜珍珠啊? 难道夜珍珠对对方十分上心? 如若对方也对她上心的话,就不该这么私会,而是应该上门正式提亲才对呀? 就在这时,夜珍珠原来沉溺的声响忽然变成尖锐的反抗声: “不要,胡少爷,不许把那东西放进去!除非……” “除非什么?” 姓胡的估计已经是箭在弦上了,喉咙里一阵阵干渴难捱,偏生他以为已经把夜珍珠弄得神魂颠倒了,但夜珍珠其实还残留着一丝清醒,在最关键时刻被夜珍珠叫停,他十分不甘。 “除非你再帮我一个忙。” 姓胡的一听,不是让他去提亲,倒也放下心来,仍然喘着粗气问她: “什么忙?你快说,我这硬得难受,你倒是摸几下啊!” 夜珍珠估计是手触到了他什么物件上,胡少爷舒爽地发出了美美的声音,连连道: “果然别人的手和自已的手还是不一样,你这一摸,我美得都快泄了。” 夜珍珠闷哼一声,道: “别光顾着自已舒服,你得答应我,但凡柳村的人以后到你家打棉被,你就得把纸人放进去。” “好,没问题,就是放几个纸人吗?上次那个姓夜的姑娘,我不是依你的话放进去了吗?还故意用鸡血在上面画了些符,是不是很恶心啊?” 姓胡的鼻腔里哼叫声越重。 “嗯,就那么办。我要让柳村所有人都恨死她!” 夜珍珠恶狠狠地道。 端翌和傅太医这下明白了,果然,夜萤被构陷“做扣”,果然是夜珍珠搞的鬼。 想起夜奶奶的棉被是夜萤在镇上胡氏棉被铺订制的,这位胡少爷是谁,呼之欲出。 没想到啊,夜珍珠为了陷害夜萤,竟然舍得下这么大的血本,连自已也牺牲了。 端翌想起那天自家小女人被夜爷爷、夜奶奶折腾的狼狈,不由地心头愈加火起。 不过,夜珍珠这个女人还真不能小看,她竟然叫胡少爷给柳村来做棉被的每一个村民下扣,那样,万一事情被村民发现,她既有不在场的证据,没有人会怀疑到她,她就可以尽情构陷夜萤了。 至于如何把火烧到夜萤身上,夜珍珠怕是早就想好了主意。 端翌眼眸变得如这暗夜一般深沉。 “啊,啊!”就在这时,那胡少爷突然闷哼怒吼一声,接着,便是一阵惫软的喘息声。 “珍珠,你的手法越来越好了,不会是故意的吧?本少爷都还没进去呢!” 胡少爷调笑道。 “看你,又是这样,弄了我一身衣服,回去还得赶紧换,若不然,让我娘看到了,准会发现了。” “嘿嘿,发现了最好,你又不肯做小,不然我早就上门提亲了。” 男人神魂颠倒之后,百无禁忌,竟然脱口而出真实的想法。 “我是正经人家,不去做小的。” 夜珍珠哼了一声,无意中探明了这个男人的想法,她不由地庆幸,自已就算全身被他摸遍了,但最后的防线还是守住了。 不过,如果这样再来一次的话,夜珍珠想着如狼似虎的胡少爷,还真担心起自已贞操来…… 第四百三十七章报应来得很快就象龙卷风 “嘿嘿,我当然想娶珍珠妹妹为正妻了,只是我爹那老古董不肯,他要求当家主母要懂得识些文字,否则,没办法帮着打理家业。” 胡少爷也觉得刚刚在人家身上胡来了一通,马上就说出那种恩断义绝的话不妥,便温言软语解释道。 “嗯。我懂得。” 夜珍珠倚在那人身上,心不在焉想起村里的学堂收女童的事情,不禁恹恹的,后悔自已年幼时没有学堂,否则,现在岂不也符合了胡家的要求? 两个人之后喁喁而言的都是一些情话,端翌扯了一下傅太医,示意退走,于是三个人悄无声息地离开。 回到端翌在柳村的宅子,三个人坐定,端翌沉着脸对蔡师傅道: “把那个姓胡的来历调查清楚,即刻弄出三清镇,当然,不是风风光光地离开。” 蔡师傅领命,心知姓胡的一家,从此就在三清镇上被抹去了,而且,恐怕还是不得善终。 以端翌的为人,最为护短,这个姓胡的既然敢打害他女人的主意,也不可能让姓胡的死得那么痛快。必定是饱经一番折磨…… 蔡师傅领命而去。 第二天,胡氏棉被铺便迎来了一个大主顾,说是柳村的,要定制三百床棉被,要求半个月内交货。 胡氏上下,自是欢喜不尽。 难得眼看已经立春,接下来就是棉被订制的淡季了,竟然还有人下此大单。 当然,柳村是个小穷村子,胡少爷也颇为疑惑,还出来询问了下单的客人一番。 客人解释道:继上次商会送给柳村棉衣、棉被后,这是第二波其它商户的善行。如果胡少爷不相信,他可以先付一半的定金。 这个一脸胡子的客人,慷慨地拿出了二十两银子的定金,胡少爷见状,自然也不再怀疑。 上一次,镇上的商会往柳村送棉被时,也是在他这里订制的。 胡少爷想起夜珍珠的话,便想,反正棉被都是要送到柳村的,若是要完成夜珍珠交办的事,现在岂不是个机会? 胡少爷便依着上次的计划行事。 在棉被絮好,套好里套准备缝线时,胡少爷密令人把纸人缝进了棉套里。 三百床棉被统统都被塞进了纸人,胡少爷看着完工的棉被,不由得意洋洋,觉得自已总算不负美人重托。 这也是胡少爷色令智昏,自取灭亡。 那满脸胡子的客人,自是蔡师傅化妆而来。 他暗中窥视了胡少爷所为的全过程,知道这家伙上当了,于是便假借商会的名义,到柳村通知村民,于半月后到胡氏棉被铺提货。 村民们欢欢喜喜,又吵吵嚷嚷,其间,也不知道是谁,不小心或者经人暗中“无意”中提醒,捏到了棉被里“沙沙”响的异物,他们担心棉被是不是质量有问题,便撕开来查看。 没想到,这一查看,竟然让他们发现了不得了的物是:一个画满了红色符咒的纸人。 有记得蔡氏一家人的村民记起来了,这红色的纸人就是“下扣”的意思,顿时大家全部激动起来。 有人把自已的棉被一摸,也发现有“沙沙”响的物是,于是遂撕开,大家脸色都变了,因为他们发现,每撕开一床棉被,棉被里都有纸人。 这下事情闹大了,“做扣”这样的事,不光民间禁忌,就连官府也十分忌讳。 象胡氏棉被铺三百条棉被都“下扣”的事,就是官府也要写成简报,呈送上级,一级一级,直送到皇上手里。 民间居然在国泰民安之际,出现了数量如此庞大的“厌胜”之事,莫非是对当今天子不满?刻意咒诅? 这可是要掉脑袋的事情。 三清镇上,县太爷接报后登时坐不住了,数十名衙役将胡氏棉被铺团团围住。 慌乱中,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胡氏棉被铺突然起了火,整个棉被铺都是棉花、棉被等易燃物,一下子胡氏棉被铺火光冲天,三百床棉被,连着整个铺面,都被熊熊烈火所吞噬。 大家眼睁睁地看着棉被铺着火,谁也不敢近前。 就在大家呆望之际,突然有跑出来的店员狂叫: “少爷,胡少爷还在里面呢!谁进去救救他?” 得,他自已都不敢进去救,还有谁敢进去救胡少爷?这烈火熊熊的,就算进去,不死也要去半条命。 县太爷看着棉被铺冲天的火光,眼神幽深,摸了摸精心修剪的胡须,并不急着叫人去救火。 直到棉被铺被烧殆尽了,现场只剩一片黑灰,一切证物都消失无踪,才有衙役装着匆忙组织村民提水救火。 这场火灾,把整个胡氏棉被铺化为乌有,因为证物消失,村民说的“做扣”之事自然不成立,县太爷也免去了将此事呈报进京的麻烦。 此事过后,镇上的商会也澄清,他们根本没有去胡氏棉被铺订制棉被,而且找遍商会,确实没有伙计说的当天那个去订棉被的大胡子。 于是这事便断了线索…… 至于胡少爷,大家都说他在失火中被烧死了。 当然,事情的真相并非如此。 胡少爷只觉得全身剧痛,他从昏迷中苏醒,想要动弹,却发现动也动不了,一动,身上的皮肤就象皱裂的树皮一般,剥离疼痛。 这时,他才想起,他昏倒之前,自家的店铺起了一场大火。大火起来时,他正要逃出去,脑袋上却挨了一下,于是晕倒了…… 他缓缓抬起手,不由地发出了惨叫,原来,他过去自栩为肤白英俊的翩翩少年郎,现在他的手掌却变成了黑红相间、汁水连连的不堪入目的溃烂之物。 “疼,疼!” 胡少爷难忍剧痛,但再次恐惧地发现,自已的喉咙里,只发出了难听的咝咝声,看来,喉咙在火灾中,因为吸入过多的烟气而被燎伤了。 “呵呵,胡少爷,你还好吧?”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胡少爷费劲地睁开眼睛一看,眼前的男子让他顿时一阵万念俱灰,正是来订三百条棉被的大胡子男子。 “你,你是谁?为什么要来害我?”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一个人不能存害人之心,要不然,早晚会受到报应。” 大胡子男人嘿嘿一笑。 “我不曾害人!” 胡少爷还想狡辩。声音费劲嘶哑,不过还能勉强听出语意来。 “厌胜之物,是朝野上下的大忌,你竟然为了一个女子的美色,弄出这么大的动静。 若不是把你掳到这里,你早就满族抄斩,永不翻身了。” 对方一脸为他考虑的样子。嗨,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四百三十八章只有更惨 “你,你是什么人?分明是你设局于我!” 胡少爷再傻,此时也知道自已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一听抄家灭族,他就象断了脊梁骨的鱼一般,没有了再诘问的勇气。 “我是什么人?哈哈,你不用知道,你只要知道,以后的日子,你会过得一天不如一天,比谁都惨。” 大胡子男人冷笑着,那阴险的眼神牢牢锁定了胡少爷,就象他小时候看到过的竹叶青的眼神一般,阴冷而恶毒,让胡少爷不禁激灵灵地打了个冷战。 “我到底得罪谁了?你让我死也死个明白。” 胡少爷弱弱地问道。 “呵呵,美人的手很好摸吧?也很舒服吧?” 大胡子男人忽然不怀好意地笑了一下,胡少爷听到这句,脑子里猛地掠过一道电光,好象闪电照亮了黑夜里的混沌一般,突然猛醒过来: “你是夜珍珠的人?这个贱女人,竟然敢设局害我。” “夜珍珠也配驱使我?” 大胡子男人不屑一故地道。 “那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胡少爷咽了口唾沫,每说一句话都觉得艰难无比,嗓子眼火辣辣地疼极了。 “夜珍珠想害的人,就是我主人。所以,你真的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用你的下半辈子好好想想吧!” 大胡子男人拍了拍胡少爷的脸,但随后就嫌弃地缩回来,用手帕擦了擦手上的脓汁,扔到了胡少爷的脸上。 “我,我到底变成了什么样?” 胡少爷不光手上疼、身上疼、脸上也疼,他看着手上恐怖的样子,就觉得自已脸上也肯定讨不了好。 “很想知道自已变成什么样子吗?哈哈,我们家主人吩咐过了,这种愿望可以满足你。” 大胡子男人,也就是蔡师傅,知道端翌的想法,是让这些想害惨夜萤的人生不如死,自然懂得往胡少爷伤口上撒盐了。 转眼间,蔡师傅竟然掏出一面玻璃镜子,拿在胡少爷面前。 这么清晰的镜子,胡少爷倒也认出是玻璃镜,听说镇上王财主家的小姐才有两面,一面抵得京城一间铺子。 这个大胡子男人竟然随随便便就掏出一面来…… 可是,更可怕的是,胡少爷看到玻璃镜子里,映出来的竟然是一张比鬼还要可怕的脸。 脸上红黑的肉绽开,还有脓汁不断溢出,别说风度翩翩了,就说是恶鬼的脸也有人相信。 胡少爷吓得转过来,不敢看自已,心内简直是五内俱焚,恨不得一头撞死。 然而,说实话,他又没有撞死的勇气。 “啊!” 胡少爷发出了一声声如困兽般的惨叫。 “哈哈,这只是开始。以后等着你受磨挫的日子还多着呢!” 既然是主子亲自吩咐的,蔡师傅自然要把事情办好。 光是把胡少爷毁容了就叫悲惨吗?好象不是吧? 蔡师傅嘀咕着,自已又往里添葱加醋了,一定要让胡少爷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胡少爷受到惊吓,晕厥过去后,再次醒来时,他已经身在船上,还没等他说话,问这是哪里,就有人看到他醒来,把他的头托起来,往他嘴里灌了一碗苦苦的药。 胡少爷还没问这是什么药,就听灌他药的人吱嘎着发出刺耳的笑声,道: “这哑药听说挺好用的,喝下去一时半刻就会起效。” 胡少爷简直要哭出来了,好吧,身上还有疼痛难忍的烧伤,这下又被人弄哑了? 不知道是不是药里下了昏迷的成份,胡少爷很快又睡着了。 待他再次醒来时,是被人踢醒的。 “滚开,臭乞丐,别挡了爷的道!” 胡少爷抬起眼,便看到一个穿着棉布衣服、一付行脚小商人打扮的胖子正瞪着他,还又踢了他一脚。 这种人,过去看到胡少爷都是点头哈腰的,谁钱多,谁腰杆硬。 胡少爷正想怒骂过去,却突然发现喉咙里“丝丝”的,一点也发不出声来。 胡少爷大惊,再看看自已身上,竟然是一身破烂的衣衫,被扔在了一个闹市的街道中,身边还有一块缺了口的破碗,碗里,扔着一枚铜钱…… 原来,他已经被人弄到了不知道哪个城镇里,变成了一个叫花子。 胡少爷再次惊叫一声,又晕厥了过去…… 等他醒来时,已经是夜里了,月朗星稀,四下无人。 胡少爷肚子饿得“几古”乱叫,这时,他突然发现,那个破碗里,除了几枚铜钱外,还有一个被咬了一口的馒头。 过去吃食无比讲究的胡少爷,看到那沾了别人口水的馒头,自然不能下咽。 但是过了半个时辰,他到底挡不住肚子里一阵紧似一阵的饿意,终于爬上前,把那馒头拿起来,往嘴里塞去。 有了第一个,那肚腹之中被食物激起来的欲望,让他顿时爆发出无穷的力量,恨不得一口就把馒头吞完。 就在这时,胡少爷忽然觉得自已后臀上一凉,似乎有什么东西把他的裤子扯掉了。 胡少爷回头一看,不由地惊呆了,只见一个满脸猥琐的乞丐,脏污的一只手正剥着他的裤子,另一只手扶着自已身前已经变得硬挺的家伙,一脸淫|笑: “哟,没想到乌黑的皮下有个雪|臀,老子须得好好弄弄,都几个月没开荤了。” 说完,这名男子从他黑乎乎的嘴里,吐出一口白生生的唾沫,抹在自已的枪上,还笑道: “小美人,爷怜惜你,给你点滑润之物!要换成街尾那几个烂货,爷就直接进去了。” 胡少爷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菊花一阵锐痛,一柄长枪刺入,顿时让他惨叫一声…… 街道的阴影处,一名大胡子男人看着这一幕,脸上露出哂笑,转身而去。 蔡师傅回去禀报了自已做的好事,端翌果然听得脸上神色一松。 蔡师傅心中暗喜,知道自已如此做对了,果然王爷恨那小子算计夜萤入骨。 其实,死对于胡少爷此时才是真正的解脱,求死不得,从社会上层沦为底层,还要经常遭受爆菊之痛,对他才是真正的折磨。 蔡师傅走后,傅太医摇了摇鹅毛扇,问端翌道: “姓胡的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夜珍珠呢?就这么算了?” 第四百三十九章一晃就出事 “现在权且不要动她,毕竟,她是萤儿的至亲,若是这事牵扯到她身上,对萤儿也会有不好的影响。” 端翌想得周到,傅太医点点头,心想:看来王爷对夜萤的确上心了。如若只当她是个生儿育女的工具,怕是不必考虑得这么周到。 “嗯,那日后有机会,再出手训诫她,让她明白夜姑娘不是她能动的。” 傅太医沉思了下道。 “嗯。好。” 端翌点点头,俊朗的脸上,人畜无害,若是胡少爷看到了,肯定不会想到,让他堕入无间阿鼻地狱的人,竟然会是这么一个正气凛然的男人。 这个男人,有自已的底线。 他的底线,就是自家的小女人。 一脸懵懂无知的夜萤,正在已经住满了猪苗的圈舍前,给雇来工人们培训: “大家要进去时,必须经过石灰池,踩了石灰后,才能进去喂洗,否则,会把不好的毒菌带进猪舍里。” “夜姑娘,你这么说太夸张了吧?我们家喂猪,一向都是随便扔在后沟里,搭个棚子,一年到头,也长得精壮结实,哪有这么讲究?” 一位看起来颇有经验的雇工不服地反驳道。 “大叔,你家是你家。来我这做事,就要服从我家的规矩。” 夜萤指着进入圈舍的走廊上吊着的“员工须知”,心累地道。 “夜姑娘,我不识字!” 人家无所谓地道。 夜萤扶额:“……” 哎,要把员工教育好,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而且,她的规矩那么多,又严苛,动不动就要人家消毒、换工作服什么的,人家都很不乐意。 要不是这里的月薪支得高,一个人一个月有三两银子,而其实喂猪也不是什么难干的活,怕是这些人早就拍拍屁股跑了。 夜萤一番心力交心悴,不过,既然猪苗运了进来,总不能放弃原来的想法,只好努力把这项事业撑起来。 “主人,我觉得雇用本村人,并不是一个好的办法。” 夜萤和雇工们斗智斗勇完,施炳边走边对夜萤建言。 “哦?你有可高见?” “因为本村人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家家户户若攀扯起来,都有点面线亲,你要是严加管教,肯定就伤了亲情。不若去镇上雇一些外地人,最好是一家子,让他们能安心吃住在这里,有这么高的工薪,就能安心工作。” 施炳的话,让夜萤茅塞顿开,怪不得她老觉得管起这些人费力,又束手束脚的,一想到他们的二大婶的三大姨的女儿和自家娘亲的堂兄的二哥是妯娌,她就不好喝斥人家了。 没错,施炳说的对,还是尽快去镇上雇一些称手的外地人好用,打定主意,夜萤便道: “这件事就交给你了,施炳,你看到有什么合意的人,雇五个来,应该也就差不多了。” “施炳明白,一定挑最好用的人手。” 施炳见夜萤放手让他办事,也十分高兴,一脸踌躇满志。 “夜姐姐,我把罐头拿出来了,要打开吗?” 看到夜萤走进院子,宝瓶得到她的吩咐,已经先行一步忙乎开了。 “打开吧。过了四五天,如果会坏的话,早就坏了。”夜萤还是有点不自信地道,毕竟她的消毒十分原始,而笋煮熟后,在密封的环境里能保存多久真的是个未知数,“你有按我的吩咐,不同的方位都抽取了样本吗?” “有的,按你的吩咐,上下左右,还有中间,都各抽取了一份,呃,那个样本。” 说起刚学的新名词,宝瓶还是会打个顿。 夜萤拿起一个罐头,问道: “这是什么位置的,有记清楚吗?” “有,这是东向第一列居中的。”宝瓶侃侃而谈,别看她识字不行,不爱读书,但是脑子还是很机灵的,把夜萤吩咐的事都做到了位,“你看,每个抽取的样本,我都描了记号,这是西二列中。代表西向第二列中间的部位。” 夜萤赞许地点点头,从不同方位抽取样本,是为了确保样本的保鲜的准确度。 接下来,就是考核样本了。 夜萤的心,到这时候才有点激动,她掀开其中一罐密闭的塞子,只听“波”地一声,可以感觉到这塞子封得很严。 然后闻了下味,没有变质,还是原来淡淡的盐水味。 再拿根筷子把里面的笋夹出来,放在大碗里,倒出里面的盐汤,夜萤把笋夹到嘴里,尝了一口,哟,味道不错,除了没有香鲜,并没有变质。 “嗯,好吃。”宝瓶点点头,惊喜地道,“竟然没有变质。按道理,这种季节,放一两天就长霉了。” 春暖花开,现在正是食物腐败的高发季节,这些笋居然放了这么多天,都没有变质,宝瓶对夜萤的“罐头”顿时崇拜不已。 “嗯,再打开别的罐头看看。” 夜萤高兴之余,并没有太大惊喜。 这才几天,算不得什么,如若能保存几个月,那才能派上大用场呢。 可惜王财主他们很快就要出海了,最多只能考察一个月的保质期。如果这些罐头能撑过一个月,也是件不错的事。到时候,夜萤就快马加鞭,多做点罐头,让王财主带上。 如今航海技术这么落后,在茫茫大洋上,后续补给无力,想得到的,能多带点就多带点。 不光是笋罐头,到时候肉啊什么的,也可以做成罐头带上。万一在海上遇到什么不测,有食物支撑,人就有底气。 连开着几个罐头,都依然保存着原有的风味,夜萤这才心里比较有把握了,看来,这种保存新鲜菜蔬的方法可行。 当然,普通青菜肯定不好保存,只有根茎类的比较好保存,到时候可以多带笋、掌瓜这种块茎类。 夜萤看着厨房里的豆芽,突然想到,其实也可以让王财主多带点绿豆、黄豆,路上自已发豆芽,这些也是菜蔬类的,多少可以补充适当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而且豆类的不用制成罐头,更耐储存。 哎,为了发现美洲大陆,夜萤觉得自已也是操碎了心。 “夜姐姐,你有没有发现,最近珍珠姑娘少在咱们面前晃动了?” 宝瓶忽然有点八卦地样子,对夜萤道。 “哦?她不在我们面前晃是好事,她要是出现啊,咱们准又有麻烦了。” 夜萤是拿准了这个规律。话音刚落,就听有人急促地喊道: “夜姐姐,你在吗?我有急事找你。” 夜萤和宝瓶对视一眼,走出厨房,倒是要看看是谁有什么急事找她,因为听这声音,就显得事情有点不妙的味道…… 第四百四十章我弟弟不见了 “夜姐姐,我弟弟不见了。” 厨房外面喊夜萤的,竟然是白雪。 此时白雪脸带惊惶,身上也沾着草叶和藤茎植物的粘刺,一看就是从山上的草窝里刚钻出来的样子。 “怎么回事?白胜哪去了?” 由于宝器对白雪有着莫名的好感,因此宝瓶对白雪也上了心,虽然这还是八字没一撇的事情,但是一切皆有可能嘛。 “上午吃了早饭,白胜便跟着夜珍珠上山,我们知道夜珍珠是上山采柿子了,也知道蝙蝠洞那里最好不要停留太久,我教训了白胜几次,可是他都不听话,每次夜珍珠上山,都会偷偷跟着。 还对我说,掌握了蝙蝠出洞的规律什么的,我让他别搅了别人的好事,但是白胜说他只想能采点柿子吃,再说,柿子是山上野生的,凭什么让大郎家独占着?” 话说到这里,白雪内疚地看了夜萤一眼。 若不是知道夜萤和夜大郎一家不对付,她现在真不敢来找夜萤求救了。 夜萤和宝瓶对视一眼,估计心里想的是:果然,一扯上夜珍珠就没好事。 “你继续往下说。” 夜萤道,脸上的神情没有什么变化。 白雪这才稍稍放心,接着道: “白胜这一次出去,就好几个时辰没回来,我也没来由地觉得一阵阵心慌。后来我走到村头这里等白胜下山,谁知道白胜没等到,却等到了狼狈不堪的夜珍珠。 夜珍珠身上头上都是灰土,看到我,也不说话,只是恶狠狠笑了一下。 我急了,问她我弟弟呢?夜珍珠说,让蝙蝠精给带走了。我一听慌了,也顾不上再问她,就往山上的蝙蝠洞跑去。可是到了洞口,却发现根本进不去,因为成千上万头蝙蝠正从洞里飞出来,把整个洞口遮得密密实实的。所以我赶紧跑下山来求助!” 白雪眼里含着泪,眼巴巴地看着夜萤。 也不知道怎么的,一想到要求助,白雪第一个想起的人,就是夜萤。 那蝙蝠洞传说有蝙蝠精,夜珍珠这次也这么说,村里人若是听到这个传闻,肯定都吓坏了,绝对不会帮她找白胜的。 而此时如果她去求助地里干活的爹娘,怕是会被爹拿起锄头一锄头打死了。 白雪正好听到夜萤老宅有动静,素来她也知道夜萤天天都会过来看看发豆芽的情况,便直扑这里而来。 “蝙蝠精?真的有这玩意?” 夜萤对蝙蝠也有女人天生的恐惧,那玩意长得象老鼠,尖嘴灰毛,眼睛贼亮,呃,光想想就恶心。 “村里人都这么传说,但其实也从来没有人看到过,或许是以讹传讹吧。”白雪犹豫了一下,上前紧紧拉着夜萤的衣角道,“夜姐姐,我就只相信你了,若是白胜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也不想活了。” “白雪,放心,我一定帮你把白胜找回来。” 让白雪意外的是,说这话的人并不是夜萤,而是话音落地,随之走进来的宝器。 “宝器,你!”宝瓶有点着急,事情未明,傻弟弟就这样帮白雪打了包票。没看到夜姐姐都在犹豫吗? 其实夜萤倒不是害怕蝙蝠精,而是除了天然的厌恶之外,亦同时想到,蝙蝠身上还携带了狂犬病毒,如果和蝙蝠亲密接触的话,这里可没有狂犬病疫苗。 否则,笑话,别说是蝙蝠精,就是白虎精,她叫上端翌和赵子获,也能把它皮剥了。 “宝器,谢谢你。” 白雪的眼里含着满满一包眼泪,一听宝器大包大揽地应承了,顿时象看到了主心骨一样,用期盼和无助的眼神看着宝器。 宝器在白雪这样的眼神里,陡然觉得自已十分高大,不由地一挺并不昂藏的胸板,转脸对宝瓶道: “姐,你放心,我会带上弓箭和防身武器,别说蝙蝠精了,就是老虎精也不在话下。” 夜萤见宝器揽了这活,其实也知道自已不能坐视不管,索性心一横,也不去想太多了,道: “白雪,你如何确定白胜在蝙蝠洞里?” “夜姐姐,怪我方才心急没说清楚,我在洞口,捡到了白胜的草鞋。” 白雪这才想起手里还拿着白胜的草鞋,赶紧递给夜萤看。 夜萤扫了一眼,知道白雪肯定不会看错自家弟弟的鞋子,便挥手道: “如果确定白胜在蝙蝠洞里,那咱们就得到洞里救人了。不过,既然是去救人,就要做好万全准备。” “夜姐姐你愿意去?”,白雪一脸难以置信,太好了,你快说,需要我准备什么?” “一个带耳的布口罩,有帷帽吗?也带上,还有各人带一瓶水,有食物也带上,对了,最好换成长筒的棉靴。” 夜萤一指白雪的脚。 白雪不禁脸红了,她穿的也是草鞋,家里穷,哪能给她做棉靴子穿啊?都是用草自已打了草鞋穿。 宝器见状,眉头一皱,道: “你等着,我记得旧屋子里我还扔了一双太小不穿的棉靴在那,我去拿给你穿。” 不一会儿,宝器果然从他原来住的旧屋里将一双带着灰的旧棉靴拿了过来。 虽然只有五六成新,但好过没有。 宝器把灰细心拍掉,递给了白雪,白雪穿上,别说,还正好合脚。 暖暖的棉靴加上这几个人都在帮她出主意,白雪的心才定了点,问夜萤道: “夜姐姐,你说的带耳布口罩要哪里去买?” “买不到的,我让宝瓶现缝,你也帮着缝吧,一人一个为宜,蝙蝠那些家伙,可是会传播病毒的。” 夜萤想着那尖嘴几几叫的家伙,不禁又打了个寒战。 “好,我这就去。”白雪心想怪不得宝瓶急匆匆就往夜萤从前住的旧厢房跑去了,原来是缝布口罩去了。 “样式我都告诉了宝瓶,你依样画葫芦就行了。” 夜萤赶紧交待白雪。 对于女红她真的没有天份,只能把这事摞给她们二位了。 “夜姐姐,我该帮什么忙?” 要找的是自家未来的小舅子,宝器自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夜萤见不给他事做都安不下心来的样子,只好道; “你去村里走走看看,谁家有帷帽的,多借几顶来,咱们都要戴在头上,防护着,提防蝙蝠攻击。” 第四百四十一章并非意外 “夜姐姐,我不知道村里谁有这玩意啊?” 宝器为难了,夜萤给他这个任务,不如让他去河里挑砂。 难道他还钻到人家房里一一去搜不成? 这个时辰,现在村里人都下地了,他也不能去地里逐个问啊? “要帷帽是吧?我知道谁家有,宝器跟我去。” 贴心暖男柳村信息小能手赵子获及时出现,宝器听到他的话,不禁如获至宝: “赵大哥,快带我去。” “哎,你急什么啊?究竟为什么要借帷帽?” “路上再和你细说啦,时间不能耽搁太久了,不然来不及了。” 宝器拉着赵子获的手就往外跑。 “赵大哥,若是人家不肯借,你就向他们买,银子给你。” 夜萤并不把银子塞到赵子获手里,而是塞到了宝器的手里。 她早就知道,如果真要用银子买的话,赵子获肯定会自已掏钱了。 所以,这钱放在宝器手里合适。宝器肯定会及时把钱付上的。 见这一大一小走远了,夜萤想了下,忽然发现自已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照明。 蝙蝠洞啊,不要想也知道那洞里肯定是黑乎乎的,肯定要带火把、火种…… 夜萤拍了下脑袋,然后便忙乎照明的事了。 哎,如果有手电筒就好了。不用这么费事,也不用带这么多火把。 夜萤有点发愁地看着地上一大捆的火把,但一想到宝瓶宝器兄妹俩,就释然了,谁叫他们力气大? 让宝瓶和宝器背上两个竹箱子,把火把、火种、还有吃的喝的统统放在里面就行了。 “喂,你在嘀嘀咕咕什么呀?” 端翌心情极好地看着夜萤。 自家的小女人,真是艳若桃李、俏若春花啊! 尤其是那纤腰一握,每一次他有意卖力弄她的时候,她总是婉转莺啼,好似弱不禁风一般,但身下某个湿热的地方却又紧致地让他时刻想要沦陷。 “端大哥,你在想什么呐?我和你说话,你听到没有?” 见端翌“突然”出现,还问她话,夜萤还吓了一跳,觉得自已方才嘀咕的“手电筒”什么的,有没有被端翌听到。 要是听到,再解释就麻烦了。 所以夜萤赶紧心虚地回话了,说要上山找失踪的白胜。 可是她回完话,却看到端翌楞楞地盯着她,好象神思缈缈的样子,明显没有听到她说什么,直接不回话了。 所以夜萤只好在他眼前晃动两根手指头,把他唤回来。 “哦,什么?” 端翌回过神来,眼神灼热地看着夜萤,差点没把她烫化了。 夜萤心尖一颤,这么专注而深情的眼神,这是她两辈子唯一遇到过的。 “端大哥,是这样的……” 夜萤清了下嗓子,把事情原委说了一遍。 好吧,现在不是想男女之情的时候,没看白雪都要急哭了吗?夜萤心想。 端翌心里想的是蔡师傅禀报给他的胡少爷的遭遇,心内极为惬意,却不好直言告诉夜萤此事。所以只能在心里暗搓搓地美着。 当然,一听说白胜出事了,夜萤还要进蝙蝠洞去找他,端翌便皱起了眉头,道: “那洞深浅如何?里面到底有没有精怪?村民们一向有这种传说,说明里面一定有凶险的物事,你们几个也太大意了,竟然这么几个人,就想进洞找人?” “哟,端兄弟,你害怕了?可不是只有这几个,我也进洞哦!” 说话的自然是赵子获。 赵子获没想到端翌这个“厚颜无耻”的“小白脸”也来了,原本以为今天能和萤妹在山上心情愉快地转悠呢,没想到这“小白脸”却来得正是时候,赵子获心里发堵,当然语气也不善。 在赵子获心里,但凡比他长得白的,就是小白脸。 端翌冷哼一声,眼眸子幽沉地盯着夜萤看,那眼神里,有微妙地让夜萤来评判的意思。 夜萤一见这两人又吵起来了,不禁又一阵头大。 一个是她心悦之的男人,一个是即将要赶赴边疆、保家卫国的军人,她还能偏爱哪一个了? 虽然心里分得出来,但是言语上却不敢刺激他们了。 再说,原主残留的情感也在做怪呢! 对赵子获,夜萤始终下不了狠话,便道: “找白胜是大家共同的事,如果白胜有什么事,咱们心里也不会安生。好啦,大家同心协力,一起把白胜平安无事地找回来。” 听到夜萤这不偏不倚的话,赵子获和端翌两个人眼睛互相一瞪,又打了个平手。 “夜姐姐,我们缝好布口罩了,可以上山了吗?” 白雪从旧厢房里出来,不由地楞了一下,看到院子里忽然多了人,不过她马上又高兴起来,人多是好事,找白胜就又多了胜算。 端大哥和赵大哥都是有本事的人,有他们加入,比她们原来妇懦弱小的队伍好多了。 “好,东西我也准备好了,这两个大箱子,宝瓶和宝器一个背一个,口罩呢,我现在先发,一人一个,别丢了,进蝙蝠洞前戴上。” 夜萤一番交待,宝器和宝瓶自不用说,立即背起两个沉甸甸的竹箱子,放在背上,轻松得很,至于口罩,赵子获一拿到,就挠了下头道: “怎么是花的?我又不是娘们,用个花的怎么回事?” “就你事多,临时缝制的,还能挑布料了?我也是花的。” 端翌正好有机会打击赵子获的矫情,当即哼了一声道。 赵子获一看,还真是,自已手里是绿色碎花的,而端翌手里,则是粉红碎花的,哈哈,端翌那个,比自已的还娘,于是赵子获心满意足了,把口罩塞进自已兜里,紧跟上队伍。 这些人都是惯会爬山的,在白雪的带领下,倒也如履平地,不一会儿,就爬到了半山腰。 一路上,白雪断断续续讲了白胜跟着夜珍珠,发现野生柿子林的事情。 夜萤听了,忽然心内一惊,暗道:野生柿子林一向是大伯家的秘密,大伯家素来小有收入,靠的就是这片野生的柿子林。这个秘密如果暴露出,大伯家的经济来源就要断了。 那么,是不是说,白胜此次遇险,并非意外呢?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四百四十二章进入险地 夜萤猜的还没错,白胜遇险的事,真的还和夜珍珠有关。 只不过,他们现在还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罢了。 夜萤凭着对夜珍珠本性的分析,还真是一猜即中。 一行人在白雪的带领下,终于爬到了蝙蝠洞前。 只见蝙蝠洞的洞口是一块天然形成的平台,大约容得十来人一起站立,入口并不大,大约两个成年人可以并排进入。 虽然是白天,但是洞口还是不时有零散的蝙蝠飞出来。 看着黑乎乎的洞口和丑陋的蝙蝠,夜萤不禁有点心虚。 呃,或许是从前吸血蝙蝠的恐怖片看太多了,如今看到这些蝙蝠,不禁也一阵胆战心惊,浑身冒起一层鸡皮疙瘩。 端翌扫了一扫,不由地皱着眉头道: “蝙蝠都是夜晚出来的,大白天它们也飞出来,显然是受了惊扰,看来,白胜八九成在里面了。” “不要紧,白雪,蝙蝠是以小昆虫和花蜜为食,对人本身不感兴趣,只是可能里面的蝙蝠多,白胜要是不小心走入其间,最多就是受到惊吓。” 夜萤见端翌话音才落,白雪脸色变“唰”地一下变白,赶紧安抚白雪道。 “那咱们进去找找吧!趁着大白天的,不然这黑咕隆冬的洞看起来挺吓人的。” 赵子获嘀咕了一声。 “嗯,要进去戴上口罩,如果这里是蝙蝠和年的栖息地,不用想里面也是蝙蝠积粪成堆,这样的污物多了,会污染空气,对身体有一定妨害,大家进去后,切不可脱下口罩。还有,大家把帷帽也戴上,不要轻易掀开,以免被蝙蝠扑伤。至于露在外面的手部,大家也要小心防范,不要被抓伤咬伤。” 夜萤交待道,自已硬着头皮把口罩戴上,然后示意大家也跟着戴上口罩和帷帽。 赵子获看着自已绿色碎花的口罩,还有点扭捏,但是被夜萤一瞪,再看看端翌粉红碎花的口罩,不由地心里平衡了,笑咪咪地戴上口罩和帷帽。 这下,大家都装备齐全,除了手上的皮肤裸露在外,由于冬天穿得厚,其余身体肌肤部份,都掩藏在了衣服下面。 夜萤又再三叮嘱大家要保护好手部的肌肤,千万不要被蝙蝠抓伤。 宝器听得有点不耐烦了,只觉得夜姐姐今儿个怎么这么罗索,便道: “晓得了,夜姐姐,我们赶紧进洞去找白胜吧!蝙蝠就那么个小虫子,被咬一两下,也没事。” “错,被咬了事情就大了,蝙蝠会传播很多病毒,有几种,还是无药可医的。发作起来,就象村里的疯狗一样,不光口吐白沫,还会畏光狂乱,几天就死了,你还不怕?” 夜萤一见宝器不重视,只好举例子给他听。 “呃,不会吧?蝙蝠咬了会变成疯狗症?夜姐姐你吓唬我吧?” 宝器还是不相信,可是端翌听了,倒是猛地想起一事,道: “从前我在北疆的时候,就曾看到一头羊发疯狗症,症状象夜姑娘说的一般,口吐白沫,还会乱顶撞人,牧民们都说,那羊是被蝙蝠咬的。” 宝器一听端翌也见识过蝙蝠的厉害,这才不敢再轻敌,乖乖地点头表示,一定要小心防护。 夜萤见状,便让宝器点亮一支火把,然后让他在前边开路,众人尾随其后,一个接一个进入了蝙蝠洞。 “吱吱”,蝙蝠洞果然名不虚传,在进洞之后,便听到耳边不时传来蝙蝠的叫声。 进入洞里,大家才发现这里原来是一个倒葫芦口的地形,进来的入口,口小肚大,一进洞就是一个下坡的地势,越往里走越开阔,走不到半刻钟,视野豁然开朗,宝器举着火把四下里晃了一下,大家这才发现,他们站的地方,竟然是一间半亩地厅堂一般的所在。 “哇,这么大,真的没想到。” 宝器惊叹一声。 众人皆被这自然的奇景镇住,一时没有说话,白雪倒是急了,这么大的地方,哪里找白胜呢? 而且这一路进来,似乎也没有看到白胜的身影。 这里又黑又暗又潮湿,白胜其实挺胆小的,晚上怕鬼,所以到现在晚上都还不敢一个人睡,要她陪他。 一想白胜在这么阴暗的地方一个人不知道过了几个时辰,白雪的心里就一阵绞痛。 白雪急地叫道:“白胜,白胜,你在哪?我们来找你了,你别怕!” “白胜,我们来找你了,你在哪?” 宝器嫌白雪的声音不够大,放开嗓门吼了几声。 他中气十足,嗓子虽然是要发育的公鸭嗓,但回音却在这个空间里袅袅扩散开来,他这一喊,至少一两里地内都能听得到。但是让大家心情沉重的是,白胜一点回应也没有。 而且,由于宝器的叫声,四下里猛地传出一阵蝙蝠骚动的“几几”叫声,声波刺耳,离得还挺近,宝器举起手中的火把,向上一探,大家透过帷帽的薄纱一看,不由地张大了嘴巴,被惊呆了。 只见这岩洞的上方,密密麻麻吸附了不知道多少蝙蝠,至少也有成千上万只吧?挤挤挨挨的,因为这一行人进来的扰攘,这些原本安静下来的蝙蝠,又有了不安的噪动。 若是有密集恐惧症的人,看到这一幕,恐怕直接吓晕了。 夜萤虽然没有密集恐惧症,但是也不好受,皮肤上激起了细密的疙瘩。 哎,如果不是为了找白胜,她真想扭头就跑。 “宝器,小声点,万一这些蝙蝠受激,会攻击我们。” 夜萤出声交待道。 “夜姐姐,我们这几个大活人,还怕了这小虫子。若是它们敢贡献我们,我一刀一个,把它们斩成两半。” 宝器浑不在意地道。 几个男人都还镇定,三个女人却都对蝙蝠各有恐惧。不过,因为找白胜的关系,大家都勉强还站在原地。 “它若是攻击,可千万注意不要让它咬伤或者挠伤,不然就无药可医,切记端大哥方才的话,后果严重。” 看到这么多蝙蝠,夜萤不禁有点后悔让端翌和赵子获来了,他们来,固然能壮胆,可是却把他们也拖入了危险的境地。 说起来,自已有很大的责任,如果不是因为自已,他们也不会到这个地方来。 第四百四十三章找到人了 “咱们再往前走看看,也许白胜在黑暗中迷失了方向,这里地势又是向下的,他糊里糊涂跟着斜坡下去了也不一定。” 端翌建议道。 “好,往前走试试。”宝器也表示赞同,因为他看到,白雪自从没听到白胜的回应后,脸一直是煞白的,“看,这里有个洞口。” 宝器先往前探路,虽然听夜萤说了那么多蝙蝠的危害,但是由于头上戴着帷帽,鼻子上还罩着口罩,宝器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 一行人跟着宝器的火把,往里慢慢走去,大家借着昏暗的火把发现,这个溶洞蜿蜒曲折,走势时高时低,洞身时宽时窄,高时达60多米,低时需弯腰低头才能通过,宽时可达80米,窄时不足1米。 夜萤估计这个天然的溶洞形成也不知道多少万年了,原本应该是在海平面下,随着地壳运动才上升起来,形成了这个蝙蝠洞。 因为,借着火把的光亮,夜萤不时能发现,洞壁上有一些疑似贝壳类的化石闪现。 只是,要和眼前这些人说地壳运动的事,也太艰难了,而且也没有什么实际的必要,夜萤便闭上了嘴。 倒是端翌,进得洞后,四下打量,对夜萤道: “没想到这个洞口小肚大,另有乾坤,若是用这个洞来藏军粮等物资,再好不过。当然,若是遇上战乱,村民们也可来这里暂避一二。” “嗯,端兄弟这个主意倒也不错。但是我们柳村历史上并未有乱兵来扰之史,我想这个洞怕是派不上这种用场了。” 赵子获笑嘻嘻地道。 端翌顿了下,也不再继续和赵子获纠缠这个话题。他领兵带将惯了,做事情总是习惯于未雨绸缪,这象自家小女人说的,是病,职业病,得治。 倒是越往里走,随着洞厅变得越大,蝙蝠反而愈少了,夜萤高兴地道: “看来,那些蝙蝠只是占据了外部空间,里面并没有蝙蝠,还挺干净的。端大哥方才的话有理,这里倒是个储存粮食什么的好地方,外面有蝙蝠做掩护,若真是有兵匪之患,一定想不到蝙蝠乱飞的地方,有粮食或者人藏在里面。” “呃,萤妹,你也相信端兄弟的话?”赵子获差点没仰天大笑了,“咱们柳村又小又穷,兵匪有什么理由到这里来?要抢也是在三清镇啊,那里富人多,又有码头和船,抢到什么也方便运走。” “我呸,赵子获,你别说不吉利的话。” 夜萤听得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后背一阵发麻,若不是端翌在边上,真想冲上去揪着赵子获的耳朵,让他把嘴里的话呸掉。 “赵大哥,柳村现在是又小又穷,还不兴我们以后会富裕起来啊?”宝器憨憨地道,“你看,村里马上要有学堂了,以后读书人多了,然后又做着竹木制品,别看现在只是新棉衣穿不成问题,但是它日,怕是家家户户起新宅也不成问题吧?” 宝器一番话出口,自是力挺端翌,站在了端翌这方,端翌不战而胜,喜得拍了拍宝器的肩膀,道: “这就是名师出高徒!” 赵子获哼了一声,但是一时间没有反驳的理由,他总不能说宝器说得不对吧?那样岂不是诅咒自已的村子富不起来? 这样的话,他断断是说不出口的。 就在赵子获郁闷自已今天真是流年不利,又输给端翌一回合时,突然,溶洞内响起了一声呻|吟。 “咦?好象有人声?大家噤声!” 夜萤此言一出,大家赶紧闭上嘴,这洞里除了他们,就只有白胜是个大活人,假设白胜在洞里的话。 “哎,哎,疼,疼死我了,有人吗?救命啊?” 这下大家听清了,真是白胜的声音,似乎就在前方不远处。 “白胜,我是姐姐,我带人来救你了。” 白雪激动万分,赶紧大声喊道。 这里没有蝙蝠,因此大声叫也没事。 或许是看到火光,又听到白雪的声音,白胜打起了精神,奋力叫道: “姐,我在这,我被石头卡住了,快来救我!” 端翌已经听清楚,白胜的声音是从右前方传来的,便示意宝器往那个方向过去。 话说,若不是这么多人一起进来,夜萤想象着一个人被困在这里的情形,还真是吓人。 宝器循声往前,终于在前方差不多一百米的地方,找到了白胜。 不过,白胜却是一动不动,看到他们过来,只能拼命挥手,脸上的泪水也是“唰唰”地流着,哭道: “我还以为今天就死在这里了,姐,还好你们来救我。” “早说叫你不要调皮了。” 白雪看着白胜惨白的小脸,便不忍心说下去了。 “白胜,你现在怎么样?” 端翌接过宝器的火把,凑近一前,不由地倒抽了口凉气,只见白胜的一条腿被卡在石缝里,估计是他之前努力想要抽出来,已经脱了一层皮,有些地方,还露出了白森森的骨头。 “白胜,你别动啊,我们这就把石缝扩开,然后你的腿才能抽出来。” 端翌交待完,便让宝器把竹箱子放下,想看看里面有什么趁手的工具,别说,还真让他找到了,是一根拨火的铁条,天知道宝器怎么把这玩意放进去了。 “呃,我原本是想着用它来打蛇的。” 宝器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 端翌冷咧的脸上眉毛一扬,道: “好主意!” 说完,不苟言笑的端翌便拿起铁条,细心地开始抠挖白胜腿边的石缝,端翌做得很细心,一点一点,慢慢地抠着,这些岩石倒并不十分坚硬,只是若没有铁器,光用手也抠不开。 所以,如果白胜没有人来救的话,恐怕就要被这石缝卡住,在这里等死了。 见端翌在忙乎,夜萤和白雪便蹲在白胜边上,一个拿出热水,一个拿出煎饼,这是她们上山时随手带的,让白胜补充一下水份和吃饱肚子。 果然,喝了热水,吃了几口煎饼后,又有众人陪伴,眼见性命无虞,白胜的脸色好多了,这才对夜萤和白雪讲了自已是如何进了蝙蝠洞的事情始末。 第四百四十四章临门一脚 原来,白胜虽然经过姐姐一番教训,并没有把夜大郎家发现野生柿子林的事向外透露,但是他时不时看到夜珍珠独自上山,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有几次也会好奇跟着上山,采柿子吃。 但是次数多了,或许夜珍珠发现了端倪吧,这一次,他上山的时候,就发现,通往野生柿子林那条小径被几块石头堵死了。 石头虽然不大,但是叠了好几层,一时半会要搬开也不容易。 最让白胜好奇的是,夜珍珠明明就在他前面,一下子却不见踪影了。 白胜从那条小径上退了回来,退到蝙蝠洞门口,就在他犹豫着是不是要下山的时候,突然,夜珍珠出现了。 白胜吃了一惊,同时也有点心虚,嗫嚅道: “珍、珍珠姐!” “白胜,你来这做什么?”夜珍珠目光灼灼地问。 “我,我来蝙蝠洞玩。” 白胜有点尴尬,脱口而出。 “来蝙蝠洞玩么?是很喜欢蝙蝠吧?喜欢你就去找它们啊,哈哈!” 夜珍珠突然冷笑了一声,用力把他向后一推,白胜猝不及防,便被夜珍珠推到洞里去了。 蝙蝠洞是向下的斜坡,白胜一被推进去,收不住脚,整个人便顺着地上往下滚动。 蝙蝠洞里可是有蝙蝠精的,脑子里一想起这个,白胜便克制不住恐惧,大概是惊叫了一路吧,随着他恐惧的叫声,那些本来白天安静的蝙蝠,纷纷被惊起,向洞外飞去。 而白胜这一滚,一直没停下来,直到撞到一块石柱,身上一阵剧痛,才猛地停了下来。 白胜因这一撞,疼晕过去也不知道多久,待他醒来时,见四处一片黑暗,想起蝙蝠精的传说,白胜吓得全身发抖,他想要出洞,他想回家,他后悔自已没有听姐姐的话…… 他在黑暗中不辩方向,摸索着爬啊爬,后来眼睛稍微适应了黑暗,能看到隐隐约约的物体形状,他又站起来慢慢走。 根据现在白胜所处的方位来说,其实白胜一直是走错了路,越走越往洞的深处去了。 最后白胜来到这里,脚不小心被卡在了一条石缝里,后面的事,就是他在黑暗中苦苦等待,终于等来了救他的“大部队”。 “果然,一遇到夜珍珠就没好事。” 宝瓶和夜萤一行听完白胜的述说,对视一眼,不由地脱口而出道。 “就快好了,你忍着点。” 端翌用力扩着石缝,还好白胜的脚并不大,被端翌缓缓地从扩开的石缝里抽了出来。 “疼,好疼。”白胜忍不住唤了一声。 “端大哥,我弟弟的腿会有事吗?”白雪紧张的问。 “嗯,不要紧,只是挫伤了表皮,骨头没有断。” 端翌扭了几下白胜的腿,浑不在意地道。 “我背他出去,看样子也走不了路了。” 宝器力大无穷,毛遂自荐,白雪自是高兴,因为看弟弟现在的样子,也走不了路了。 “好,让宝器背着吧,他的东西我来背。” 赵子获拾起地上的箱子,背到背上。 “往回走吧!” 端翌又点了一支火把,把这个地方照得更亮了。 暗室之中,总是会让人感觉到莫名的压抑,夜萤也想赶快走出这个洞穴。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隐隐不安的感觉。 莫非,今天还会有波折? 或许是找到白胜太顺利了吧? 随着一行人顺利地往洞口走去,夜萤不由地暗笑自已太神经过敏了,隐隐已经能看到洞口的亮光了,只要出了洞口,就万事大吉了。 “几几”,与此同时,蝙蝠也多了起来,洞顶不时有盘旋着的蝙蝠,重新挂回穴上,刺耳的同时还伴着一股异味。 “什么味道,这么臭?” 赵子获哼了一声道。 “是蝙蝠粪吧?咱们刚才进来时比较着急,倒是忽略了这臭味。” 夜萤笑道。 见素来爱洁的夜萤也没有嫌弃,赵子获便哼了一声,也没再说话。 随着他们来到蝙蝠的群居穴地,那些蝙蝠也噪动起来,就听“吱吱”群响,蝙蝠们也不时向外飞出去。 洞口在望,还有四五米就能走出洞外,白雪笑道: “这一次白胜还算幸运,以后不要到处乱跑了,下一次谁知道还会不会运气这么好。” 话音刚落,就听洞口传来一阵“轰隆”的声响,然后,泥石俱下,一块大石头应该是从山顶上滚落下来的吧?正好严严实实地封在了洞口。 “不好,出事了。” 端翌低呼一声,几步上前,试着用力把巨石推开。 可是任他用了半天的力,石头却是纹丝不动。 宝瓶见状,也上前试了一把,接着,宝器放下白胜,和端翌、宝瓶三人一起用力。 他们三个的力气都不小,但是却无法撼动巨石,估计这石头正好嵌在进入洞穴处的凹槽里了。 所以即便他们力逾千斤也没有办法把石头推开。 “怎么办?出不去了,洞口被封住了。唉,我真是乌鸦嘴,不说就好了。” 白雪不由得急得团团转,恨自已方才多嘴。 “这石头不会凭空掉下来,肯定是有人在外面使力了。”端翌沉着地道,“不要慌,大家一起想办法。赵子获,你对这个洞了解吗?知道往里走的话,还有没有别的出路?” “这应该是个死洞,只有前面一个出口。”赵子获也上前试着推了一把,依旧是推不动,便放弃了。 “嗯,既然如此,只有把这块巨石推开了,即便有凹槽,想来四周也是泥土的,咱们用笨办法,几个人轮流摇撼,只要能推开一条缝,就能想办法向外传递讯息。” 端翌想到身上带的信号箭,只要那巨石能推开一条缝,他就能向外发箭,傅太医或者暗卫看到了,就会来救他。 “好,那咱们分组动作吧!我和宝瓶,你和宝器。” 赵子获也明白眼前的情势容不得他们再互相争斗下去,便采取了团结合作的态度。 “好!” 端翌果决地道。 其余三个人,都被他们视为保护对象,而且他们的力气也太小,自然不用加到这个队伍里来。 夜萤说心里不急是假的,虽然端翌说的办法似乎可行,但是这块巨石看来不好对付呢! 蝙蝠洞几十年来没有什么变化,为什么他们一进洞就遇到了变故呢? 说起来,肯定还是有人搞鬼。 第四百四十五章被闷在洞里 夜萤的猜测不假,见巨石从山上滚落下来,正正好填在了蝙蝠洞口的坑里,把整个蝙蝠洞的出口堵得死死的,一个娇俏的身影在洞口闪现,仔细端详一番后,拍了拍手上的灰,得意洋洋的走了。 不要说一个普通女子要推动巨石不可能,她可是和童生哥哥学过算法的,算法上教过,用一根棍子,下面放一个支点,就能撬动另一个比自身沉重若干倍的物体。 在山下远远看到有人往蝙蝠洞走去时,夜珍珠便有点害怕了。 她恼怒白胜发现他们家的秘密,一时心头火起,把白胜推到了洞里,也不知道白胜摔死了没有。 如果摔死,倒也好了。 那蝙蝠洞是几十上百年都没有人进去过的。 怕就怕,白胜没死,万一摔个半残,那群人找到了白胜,供出她来,那岂不是闯了弥天大祸? 越想,夜珍珠便越心惊。 再细细回忆,方才上山的那群人,好似是夜萤和白雪、宝瓶一伙。 有过南方丘陵山区居住经验的人就会知道,从山脚下往山上看去,在视力所及的范围内能依稀看清人,但是山上的人却没法看到山脚下的人。 夜珍珠若是跟在端翌他们身后,早就被端翌和赵子获察觉了,正是因为夜珍珠只是从山下看到他们往蝙蝠洞方向走去,才没有被他们察觉。 夜珍珠坐不住了,便爬上山,想要一探究竟。 也许她看花眼了呢?那些人只是往蝙蝠洞那附近的山去砍柴什么的,并不是往蝙蝠洞里去? 然而,一到蝙蝠洞口,夜珍珠便发现,自已最担心的事变成了现实。 蝙蝠洞口的泥地上,有数双大小不一的脚印,那些脚印,最后全往洞里延伸过去了。 夜珍珠晓得,这些人若是进去的话,早晚会发现白胜的。 而此时特意进洞的,肯定是找白胜。找白胜的,就是她的仇人。 万一白胜死了,那就死无对证,只要她能捱得住,死死咬定不知道这件事,大家也拿她没有办法;但若是白胜没有死,只是受伤了,那有了人证,她就无处可逃了。 家里估计得付一大笔封口费给王家,否则,象王家那样的穷家小户,肯定不依不饶。 夜珍珠越想越心烦,就在这时,她抬头正好看到蝙蝠洞口上方,露出一角巨石。 夜珍珠不由地暗叹,如果这石头掉下来,把洞口封住多好,那些人若是死在洞里,就没有人知道她干的好事了。 不想则已,一但萌生了这种念头,夜珍珠心里的邪念便不可抑制地发作了。 她爬上蝙蝠洞口,便看到那巨石稳稳地正处于蝙蝠洞上方,也不知道为什么在一个山洞口会有一块巨石在顶上。 夜珍珠若是知道夜萤关于地壳隆起的那些理论,也就不会觉得奇怪了。 她这时猛地想起了夜自清教她的算学…… 实则就是杠杆原理…… 果然,计划一举得逞,虽然是第一次操作,但比夜珍珠预想得还要顺利。 巨石牢牢地咬住洞口,一点空隙也没有。 夜珍珠开始时还能隐隐听到里面传来呼喊声,可是渐渐地呼喊声没有了,接着,巨石还颤动了起来,里面的人显然在用力推石头,想要推开石头脱身出来。 夜珍珠担心极了,因为她听出来了,里面的声音,真的是夜萤那一伙人的,应该还包括端大哥。 事到如今,夜珍珠也顾不上里面有她喜欢的男人了,扯起衣裙,赶紧往山下跑去。 只要没人看到她的行踪,就没有人知道蝙蝠洞发生的事。 夜萤那一伙人,怕是就此殒命于蝙蝠洞了。 夜珍珠一口气跑下山,跑回家,柴氏正好在收柿饼,看到她慌里慌张的样子,不由地骂了句: “不是让你今天上山再多采些柿子吗?怎么一个柿子也没有带回来?” 夜珍珠胡乱应了几声,就钻到自已的房间里,躲了起来。 “这臭丫头,怎么回事?毛手毛脚的,都快许亲的人了。” 柴氏嘴上骂着,看夜珍珠那样,晓得肯定有什么事,但是她正忙,也就没空去追问她。 端翌和赵子获两班人马轮流一直在推动着巨石,但是无论如何也推挪不开,看来,这巨石和那道深沟契合得正好,凭他们的力气是没有办法推开石头了。 赵子获最终泄气地一屁股坐在地下道: “直娘贼的,到底是谁搞的鬼,如果我能出去,知道是谁,肯定把他扭了送官。” “嗯,肯定是人为的。不过石头如此沉重,或许不止一个人?” 端翌的思路稍微走了偏。 但也由不得他这么想,因为这块石头这么大,一个壮汉、就算是宝器这样的大力士也没有办法把它弄下来。 “端兄弟,你在村里可有得罪人?” 赵子获懒洋洋地问道。 “我才来这村里多久?怎么可能得罪人?” 端翌这么说,不由地想起了吴凤奎,难道是那家伙的余党又在做怪? 这么一想,还真有可能。 就算他的余党并不忠心耿耿,但是他留下的那些黄白之物,却会让余党掂记着。 见端翌说完不语,赵子获便嘿嘿一笑,自我检讨道: “我虽然在这个村子长大,但是在村里呆的时间也不长,一向都是待在镇上习练功夫,也没有和人结下深仇大恨,应该没有人这么恨我,要把我闷死在这个洞里。” “我猜,这个动手的人应该还是和推白胜的人一样,她发现我们进得洞来,生怕事情败露,所以下了狠心。” 夜萤此时开腔了。 “你说是夜珍珠吗?可是她一介弱女子,怎么可能推得动巨石?” 宝瓶疑惑地问。 “唉,都是我不好,如果我不好奇,不贪心,就不会惹得珍珠生气。”白胜内疚地道,“其实我真的不会把柿子林的秘密说出去,我姐已经教训我了,只是没想到珍珠会突然下重手。” “好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追悔无益。”夜萤安抚道,“现在首要的事情是能出去,其它的事情真相的追究,待我们出去后再说吧。” “嗯,大家一起想想办法,我就不信,咱们这么多人,还能活活被憋死在这洞里了。” 端翌一扬俊眉,自信地道。大家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 第四百四十六章她是美剧控 不过,端翌话虽这么说,但是面对冰冷巨石的封堵,大家最终还是一筹莫展。 “休息吧,咱们吃点东西,养精蓄锐,再来推石头。” 端翌不知不觉,拿出在军伍中上位者的派头道。 此言正中大家的下怀,忙了大半天,大家都累了,再这么消耗下去,别说等人来救援了,怕是累死在洞里面了。 “哎,还好夜姐姐思虑周全,让咱们带了水和吃食,我之前还嫌它们重,不想背上来呢。” 宝器呵呵一乐,自揭其短道。 “哼,现在知道夜姐姐的细心之处了吧?” 宝瓶敲了下弟弟的脑袋,心里嘀咕道:还有脸说。 宝器也不生气,摸了下头,把带的食物分给大家,水则是装在塞了塞子的竹筒里,虽然没有一人一筒,但几个人凑着喝,也暂时够了。 “咱们要不要俭省点?万一我们要被困在这里很久呢?” 端翌吃着煎饼,对大伙道。 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下来。按最坏的打算,的确有这种可能。 说不定,直接困死在这里了。 一想到最悲凉的结局,大家不由一阵心塞,都吃不下去了。 “呵呵,实在没东西吃,我们就吃那些家伙。” 宝器突然恶形恶状地道,然后一指洞顶上的蝙蝠。 夜萤恶了一下,道: “你想吃你吃,打死我也不吃蝙蝠。” “若是饿了,没准什么都吃得下去。” 端翌淡淡地道。 “是啊,在战场上,听说还有吃人肉的。” 赵子获心很大,一边啃一块肉干,一边大声道,似乎在彰显军人的荣耀。 呃,夜萤默默地把正想吃的肉干放回原位,她还是啃煎饼好了。 就在此时,插在洞壁上的火把闪了几闪,眼看快灭了。 宝器手明眼快,从竹箱里拿出一支新的火把,赶紧点上,替换了原来旧的那支。 端翌看了两个竹箱子里的火把,叹了口气道: “每支火把能燃半个时辰就不错了,十只也坚持不了多久,接下来,咱们就要在黑暗中摸索了。” 一想到要被无尽的黑暗所淹没,大家心里就一阵发凉。 但还好,有这么多人在一起,总比那时候白胜一个人孤零零等死要好得多。 “夜姐姐,你煎饼不配着肉吃,要不要来点糖?” 这时,宝瓶看到夜萤没吃肉,便问道。 “糖?你把糖也带来了?真有你的,还以为郊游啊?”夜萤笑了,也算苦中作乐吧。 “你说要多带点吃的,我只搜到了几包煎饼,然后正好看到厨房灶上还有罐白糖,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把它也塞进箱子了,或许是想着万一找白胜需要的时间长,大家吃点糖也能充饥吧!” “嗯,真有你的,姐,糖也能带来。” 宝器吃饱了,精神了许多,来了力气,有心思调侃了。 虽然眼下情况比较严重,但是不是有这么多人在吗?尤其是成熟稳健的端大哥和武功高强的赵大哥,所以宝器也没觉得是进入了绝境。 “白胜,你再吃点吧?” 白雪劝弟弟。 “不吃了,姐,我的腿疼得难受。” 白胜推开白雪的手,显得心情有些烦躁。 一听白胜的语气,夜萤就有些担心了,她拿过一筒水,递给白胜道: “你多喝点水,被困那么久,若不及时补充水的话,会脱水的。” 对夜萤的话,白胜不敢不听,他接过水筒,犹豫了一下…… 夜萤紧张地看着白胜的动作…… 端翌察觉出了端倪,不由地也跟着关注起白胜来。 只见白胜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起水,喝了几口。 见白胜喝水时神态如常,夜萤松了口气。 还好,白胜不畏水。 要知道,畏水是狂犬病的显著特征。 发病者看到水会感觉到害怕。 现在白胜不光不怕,还喝了,至少说明他的伤口没有感染到狂犬病毒。 “刚才怎么回事?” 端翌坐到夜萤边上,小声附在她耳边问道,他说话的气流暖暖的,让夜萤感觉耳朵上痒痒的,但并没有不舒服。 夜萤的耳尖微红。 “白胜的事啊?你也注意到了?” 夜萤便把狂犬病的特征一事告诉了端翌。 “哦,原来如此。竟还能这样甄别。” 端翌点点头,真是又长知识了。 和自已的小女人在一起,总是能不断收获惊喜。 端翌鼻端是夜萤身上淡淡的月季花香,夜萤喜欢用月季花精油沐浴洗头,端翌也是知道的,尤其夜晚两个人情浓时,这股淡香愈发诱人,嗅到这股淡香,他就有想揽她入怀的冲动。 但是众目睽睽之下,端翌还是忍住了。 “端大哥,你说,咱们能出去吗?” 夜萤低低问,原来她也担心吧? 端翌虽然想到过最坏的结果,但是一方面,他也不觉得就凭一块石头便能把自已难住。 不说暗卫很快会发现自已失踪,就是傅太医,也能很快第一时间找到自已动向线索,他们应该最迟半天后就会来救他们。 但是端翌也不好暴露身份,便道: “没事,这里总会有往来的樵夫,会有人发现不对劲的,再说,傅大夫那个人也特别精,发现我们都不在了,会四下里打探,总会找到咱们的。只是,这个时间不知道是多久。” 端翌如实道。 “哎,呆在这里越久越不舒服,到处是蝙蝠。对了,如果到了晚上,蝙蝠习惯往外飞,若是洞口堵住了,怕是会狂躁攻击我们。” 夜萤担心道。 “要不然,既然没办法推开大石头,咱们往后撤?撤到那没有蝙蝠的后山洞去?” 端翌提议道。 “可是太往里去的话,火把没了,咱们就得摸黑生活了。再说,呆在后面,前面的动静听不到,万一有人来救咱们,没听到洞内的回应,说不定就放弃了。” 被夜萤这么一说,端翌也犹豫了。 就在这时,宝器和赵子获用力推动巨石的计划又失败了,宝器恨恨地用力一踢巨石道: “去他娘的,恨不得有一道雷来把这石头劈开!重得和什么似的!” 骂完,宝器颓然坐在洞边上。 夜萤听着宝器的骂战,忽然脑子里一闪,好象记起了什么。 咦,对了,她记得美剧《天蝎》里有这样一个情节,主角同样是被困在了蝙蝠洞里,不过,他们最后依靠自已的智慧和学识脱身了。 能记起这个情节,多亏她是个美剧控。 第四百四十七章萤妹 “太棒了,宝器,你提醒我了,我有办法了,咱们可以脱困了。” 夜萤惊喜地站起来。 登时,众人目光灼灼,全部看向夜萤。 “夜姑娘,什么办法?” “萤妹,莫非你还能变成大力士,一脚踢开巨石?” 赵子获“活活”地笑着,反正只要看到夜萤这副自信的模样,他就爱由心生。 端翌狠狠剜了他一眼,心内着实不爽。 呃,赵子获能大大方方地叫自家小女人“萤妹”,但是他却只能客气疏离地叫她“夜姑娘”…… 这待遇,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夜姐姐,你快说说。” 白雪因为要救白胜,把大家困在这里,本来就很内疚,一听夜萤说有办法出去,登时全身来了劲。 在白雪心里,只要夜萤说有办法出去,一定会有办法。 “嘿嘿,这个办法比较污,情况是这样的……” 夜萤一番交待,果然大家都一阵愕然。 “不会吧,让我们去收集蝙蝠粪便?” 赵子获连连摇头。 端翌也不禁皱了下眉,用蝙蝠粪出去?有点不可思议。 但是看到夜萤眉眼间并没有开玩笑的样子,而且时间在这里耗得太久,随着食物、水、照明工具的消耗殆尽,也不是办法。 虽然自已的暗卫和傅太医早晚能找到这里,端翌也不知道具体要多少时间。 再说,自家的小女人脑子里一向有稀奇古怪的主意,就算会失败,也不过是一种尝试罢了,他又怎么会不支持她呢? 于是端翌道: “不论如何,咱们姑且一试。要怎么操作,你教我们?” “大家把蝙蝠粪收集到这个竹箱子里,然后,宝瓶,把你带来的糖给我。” 夜萤说完,宝器见端翌已经表态支持夜姐姐,再说,他对夜萤的指令一向也是执行无疑问的,便把他之前背的那个竹箱子腾空,里面还有几支火把和一些食物饮水,也分给大家拿着,然后,便第一个拿起竹箱子,往蝙蝠聚集的地方走去。 宝器心倒是大,不一会儿,就扒拉了一箱的蝙蝠粪回来。 这个洞里的蝙蝠也不知道聚集了多少年,粪便堆得有半人多高,而且都是风化干透的,所以宝器不到一刻钟就装满了。 “夜姐姐,好了,下一步怎么做?” “嗯,我把糖放进去。然后端大哥,你把剩余火把缠的油布统统解开,埋在粪便里。” 夜萤第一个想到指使的人就是端翌,端翌心里一喜,眼神看向赵子获,不禁就带了一丝得意。 不过端翌还没得意完,他看着一箱子蝙蝠粪,便不由地呆住了…… 靖王爷素有洁僻,满京城的人无不知…… 看着夜萤在忙碌,端翌一咬牙,将手中火把解开后的油布,深深埋入蝙蝠粪便中…… 那感觉,真是忒么酸爽! 端翌觉得无法言喻! 夜萤回头看到端翌这么做,不由楞了,这才一拍脑袋,道: “端大哥,用棍子扒拉开再放进去不就得了?还要用手吗?” 端翌:“……”你不早说! 当然,这种酸爽的感觉,也不是端翌一个人体会到。 当大家在火把的火光下,看着夜萤把白糖撒到蝙蝠粪里时…… 估计很长时间大家都不想吃桂花糖糕及各种糖糕了…… 做完这一切,夜萤把竹箱子合上,然后又让宝器从衣服上撕了几条布条,把箱子绑死,这才对大家道: “成不成就在此一举了。宝器,你把白胜背着,藏到那块大石头后面,我来点火,大家都藏到大石头后面去,切勿探头观看,危险!” 宝器也没多想,憨头憨脑地应承了一声,便蹲下来,背起白胜,在白雪火把的照亮下,往巨石后去了。 端翌埋的油布绳有一大半露在箱子外面,端翌见夜萤主动揽下点火的活,不知道怎么,心内就一阵不安,他问道: “这火点着,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嗯,变成火药,把巨石炸开。” 夜萤也不隐瞒。但用了一个现在的人能理解的词,把炸药变成了火药。 “不可能吧,蝙蝠粪变成炸药?你说笑吧?” 赵子获抹了把脸,掩掉脸上难以置信的表情。 “萤妹不会说笑的。” 端翌一脸凝重,顺口就把夜姑娘变成了自家的妹子。 赵子获听着不知道怎么有点不爽,嗯,他呆呆走到石头背后藏好,才想起来,端翌怎么也叫起“萤妹”来了? 那不是他的专利吗? 关键是,夜萤根本没有反对呐! 这问题就严重了…… 赵子获摸了摸下巴! “你去藏好,这里到石头的距离不短,你点着火后,以你的速度,根本来不及赶到巨石那掩藏起来。” 端翌一把抢过夜萤手里的火把,示意他来点。 “那你……” 夜萤一看距离,还真是,以自已的小身板,若是要在炸药爆炸前,跑到巨石后面,着实堪忧。 可是让端翌去做这件危险的事,夜萤又不放心。 “傻瓜,我没事的,我跑得可快了,你又不是没见过。” 端翌时常与赵子获竞技,夜萤自是见过他们跑步的速度,按她大约估计,至少能跑进百米十秒以内。 “好吧,你一定要小心,点着了就立刻往石头后面跑,不要回头看。” 夜萤叮嘱道。 “嗯,放心。” 端翌这时候,意外地握了一下夜萤的手。 他的手,暖暖的,厚实敦厚,让夜萤觉得十分安心。 看着夜萤的背影消失在巨石后面,端翌深吸了口气,然后俯下身子,把那油布绳点着。 油布绳本身吸满了油,一点着油,立即烧了起来,端翌记着夜萤的话,不敢回头看,飞速地往巨石后面跑去。 “哟,你看端兄弟,胆子这么小,和我们做军士的没得比,你看,点个火,吓得跑得比兔子还要快。” 赵子获幸灾乐祸地道,一点也不会放过能踩贬端翌的好时机。 他的话音刚落,端翌已经跑进巨石后面,和大家蹲在了一起,赵子获正想开口再挤兑他两句,但是接下来的事情,让他再也说不出话来。 “轰”,只听一声巨响…… 第四百四十八章昵称也改了 “轰”地一声巨响,这声音石破天惊,把大家的耳膜都快炸裂了。 所有人,包括夜萤自已,也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到“爆炸”这回事,一个个都惊得张大了嘴巴。 巨响过后,洞口硝烟弥漫,无数蝙蝠再次被惊到,纷纷扑落落地往洞外飞去。 还好大家都听夜萤的示意,赶紧戴着帷帽和防护的口罩,倒也不怕蝙蝠往身上扑来。 一声巨响,不光撼动了山洞里的人,让大家为之色变,就连山下柳村的村民,也听到了巨响,大家不约而同抬起头,往山上看去。 只见山上蝙蝠洞口,一股浓烟冒了出来,然后还有一朵黑色的乌云飘了出来。 大家不由得大惊失色,不知道谁叫了一声:“蝙蝠精!不,蝙蝠大仙显灵了!” 顿时,村民们都扔下锄头,或者扔下手里正在干的活,跪在地上,嗑头不止。 傅太医摇着鹅毛扇,看着山上滚滚的浓烟,不由地蹙起了眉头:怎么回事? “傅太医,不好了,我和王爷有两个时辰没有联系上了。” 这时,蔡师傅匆匆赶来禀报。 “什么?你怎么不早说?” 傅太医一听,联系到山上那一声巨响,不由地脸色都变了。 靖王爷联系不上,山上突然有巨响……这,万一靖王爷有什么事,他们有几个脑袋都不够砍啊! 太皇太后,虽然早就不理朝政,但是靖王爷是她最疼的儿子,谁不知道? 傅太医急白了脸,喝问蔡师傅。 “王爷不是经常和夜姑娘出去吗?有时候不让我们跟,我们就疏忽大意了!” 蔡师傅惶恐地道。 端翌以吴大牛的面目和夜萤私会,自是不想暗卫跟得太紧,他可不想自家小女人婉转承欢的声音被暗卫听去。 久而久之,暗卫也习惯了,靖王爷和夜萤在一起时,他们适当的远离布防。 只要控住柳村进出路口,一般也没甚大碍。 柳村人口简单,除了行走村里的货郎和走亲戚的人群,一般没有什么外来人口。 暗卫们早就对柳村每一家每一户都十分熟悉,所以安防布控自是没有问题。 万万没有想到,蔡师傅以为如铁桶一般的安防,却偏偏出了问题。 蔡师傅此时也联想到了山上那声巨响,不由地头上冒出了冷汗。 “走,上山。” 傅太医喝道。 “是。属下失职。” 蔡师傅后背出了一身的细毛汗。 一行人往山上疾走而去…… “呃,对不住啊,各位,万万没有想到声响这么大!” 夜萤没想到土制炸药威力如此大,看着大家惊得象见到鬼似的表情,夜萤歉意地道。 “呃,我呸呸。”赵子获吃了一嘴土,边吐边道,“蝙蝠粪竟然能搞出这么大的动静。” “还好戴了口罩,不然就吸入大量的烟灰。”宝器嘀咕道。 宝瓶看着豁然开朗的洞口,心情也跟着开朗起来,这下不怕被困了,不管是不是被吓到,至少能出去了,她激动地道: “夜姐姐,那块巨石真地被炸开了,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走,先出去再说。呆久了怕事情有变。” 端翌比较警觉,这巨响声恐怕震惊了村里,万一有人看到他们在洞里,怕是又要说妖邪之事,还是赶紧撤离再说。 “嗯,先回我家新宅,那里离村子远。” 夜萤也想到这件事,拍了拍身上被硝烟漫过的灰土,打头往洞外走去。 赵子获张大的嘴此时才慢慢合上,他闷头闷脑地走在端翌后边,到洞口,看到那堵住洞口的巨石被炸成三、四块,甚至连洞口也比过去扩充了不少,由原来两个人能经过宽度,变成了三个人经过的宽度,不由地对端翌道: “端兄弟,你说,这火药若是要到战场上,岂不是能给我军如虎添翼?” 端翌心中一顿,其实他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只是没想到赵子获竟然也有这种意识。 端翌不由地暗生欣赏之意。 若不是赵子获老在他面前“抢”夜萤,他肯定会特别看重他,赵子获天生就是一个军人。 “赵兄弟,这事,出去谁也别透露。” 端翌交待道。 实是夜萤的方法太匪夷所思,传出去的话,万一又和“厌胜”之事扯上关系,那夜萤就麻烦了。 “明白,事关萤妹,我会小心谨慎的。倒是他们几个,我得叫萤妹和他们交待好了。” 赵子获若有所思地道。 端翌此时倒要感谢赵子获对夜萤的一番真心了,要不然,换成一般急于建功立业的军士,说不定已经想着把这件事禀报上司,然后换取军功。 而赵子获却能克制自已。 但是端翌还要考验一下赵子获,他哼了一声道: “赵兄弟,你有想过吗?若是你把这件事禀报军中上司,肯定能换来偌大军功,有此军功傍身,若是再努力一番,你那游击将之职,怕就不是梦想了。” “哈哈,端兄弟,你太小看我的为人了吧?事关萤妹安危,我再急功好利,也不会拿她的性命开玩笑。” 赵子获哼了一声,脸色不象开玩笑。 端翌嘴角一勾,没有说话,走到洞口,看着外面干净的群山峰峦,心情大好。 “端爷,你们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有什么事吗?” 傅太医一行出现在端翌的视野里,已经到了半山腰,远远地,傅太医就喊上了。 “没事,现在都好了。” 端翌甩甩手。 傅太医诚惶诚恐,就差没来一句:救驾来迟了。 “闲话少说,先下山吧,村民们听到有什么反应?” 端翌和傅太医会合后便问道。 傅太医听到端翌这句话,始确定,方才那巨响,的确是端翌这些人搞出来的。 他一肚子的好奇,但是看端翌的脸色,也不敢马上问,只好赶紧回道: “村民们都说蝙蝠大仙显灵,纷纷下跪嗑头。” 呃…… 果然如此! 端翌担心什么,还是发生了什么。 他回头扫了夜萤他们一眼,便道: “走吧,先回萤妹新宅。” “萤妹?” 傅太医一时不能适应这亲昵的称呼,但马上反应过来,人家靖王爷终于大胆突破了一步,他就不要在这做惊奇状了。 第四百四十九章成仙还是渡劫 一行人狼狈不堪地回到夜家新宅,还好田喜娘去村里串门了,她现在无事可做,夜斯文节后虽然正式走亲,但也不可能那么快就让她抱上孙子,所以,无所事事之余,自然是去村里和妇人们闲话短长。 别以为农村活多,大家都多忙似的,其实再忙的地方也有闲人。 再说,夜萤现在把竹木制品工艺销售引进柳村,人人手里有活可干,田地里的事忙完,大家都在屋头檐下或劈削竹子,或做木契,手上忙,嘴里可闲了,因此田喜娘不愁找不到和她拉呱的人。 而且近来田喜娘特别喜欢去村里找人拉呱,因为村里人在她面前,都会止不住夸她现在日子象芝麻开花,节节高,在村里也是头一份的好生活。 这些话田喜娘爱听。 而夜斯文呢,则专注于和吴晓霞卿卿我我。 所以夜家新宅,除了几个下人,还真没其它人。 要不然,看到一身灰头土脸的几个人,肯定会一番大惊小怪。 下人们虽然会吃惊,但也不敢问出口,只有冬雪嘴快问了句: “小姐,你没事吧?” “不要紧,你让人准备热水,我们几个,都要沐浴一番。” 夜萤身上,满是灰土,还带着蝙蝠洞里的异味,别说别人了,就连她自已也忍受不了。 还好夜家因为夜萤素喜好洁,所以小灶上一直是热水不断,很快,丫鬟们就准备好了沐浴的热水桶。 大家一番洗浴之后,换上新衣,一扫霉气。 此时,白胜也被傅太医一番诊治,擦洗之后,伤口扎上崩带,看上去人也精神多了。 白雪和番追诘之后,见傅太医打包票说白胜什么事也没有,才放下心来。 “不过,他在那受了些惊吓,我开一贴安神的药给他吃,你让他睡前服用两天就可以了。” 傅太医说着,“唰唰”提笔写了一张药方。 白雪捏着药方却是为难了。 傅太医眼睛一转,立即明白了白雪的为难之处,道: “等我把药配好了,一会让宝器一会把药拿到你家去。隔天我会在这里给白胜换一次药。” “谢谢傅大夫。” 白雪没想到傅大夫这么心细如发,能体察出她的窘迫,知道她没钱抓药,她嗫嚅一下道: “傅大夫,待我有了钱,再把药钱还给您。” “没事,这事不急。” 傅太医一挥手,表示小事一桩。 白雪暗暗咬了下下唇,觉得自已也要努力多学点手艺,人家村尾石庵的赵大娘这次做化妆箱,都分到不少银两,自已只要勤学,早晚也能赚到钱的。 夜萤待大家都收拾整齐了,这才依着端翌的意思,召集了众人,道: “今天发生的事,大家需守口如瓶,不能说出去。免得村里人发生什么不好的联想。” 夜萤的语气十分慎重,这些人都是惯在她身边的,自是频频点头称是。 白雪原本还担心不知道怎么向爹娘交待白胜的事情,若是她爹娘知道她放任白胜去蝙蝠洞,恐怕会狠狠地打她一顿。 见夜萤有意把事瞒下,白雪反倒高兴万分,因为白胜也怕被爹娘责备,所以愿意说是自已在路上走,不小心摔倒,磨破皮的。自然对夜萤言听计从。 这下皆大欢喜。 待白雪姐弟俩走后,端翌觑了个空当,才问夜萤道: “那蝙蝠粪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能变成威力如此巨大的火药?” 夜萤一听,不禁抚额,就知道大家好奇,会问。可是和他们说分子式,他们真地听不懂啊! 宝瓶连微生物的存在都不相信了。 不过,除了照实说,夜萤还能有什么高招呢? “蝙蝠粪便里有高浓度的硝酸盐,白糖是含炭的有机燃料,二者混合,就会产生化学反应,变成火药!” “哦……” 端翌摸了下鼻尖。 “哦什么?听懂了?” 夜萤不由大感好奇。 端翌这反应太平静了。 “没听懂!” 端翌淡定地道。 哦,没听懂啊? “没听懂才是正常的。” 夜萤也淡定地道。 端翌点点头,好象认可了她的说法。 如果这套制作方法用于军中…… 端翌不敢想象自已行军队伍中带着那些玩意…… 算了,想象太美。 “其实火药的制作方法不止于这种,这种是没有办法应急的情况下用的。” 夜萤想了下,努力搜刮枯肠,不过后世她生活在太平盛世,所以连枪都没有接触过,要让她知道火药是怎么配比的,还真难为了她。 “明白了,你别想了,这件事就这么揭过吧!” 端翌嘴角一勾,虽然不知道自家小女人哪来的灵感,他可不想自已的大军背着个“臭名”。 端翌相信,还有许多方法能制出火药,就象夜萤说的,他手下的军工营,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 “嗯,好。” 夜萤隐隐也觉得这是件很凶险的事,不是说穿越者都擅长制造火药吗?天勒个噜,她也不知道自已会穿越,不然就好好背背那些化学书…… 可是她到底因为蝙蝠粪弄出那么大的动静,万一被官府知道,把她逮去,硬要让她弄出炸|药怎么办? 就算官府不把她逮去弄炸|药,百姓们把这看成蝙蝠大仙显灵,也不是事啊? 所以,端翌愿意不追问这件事,让夜萤心里顿时安心了。 赵子获或许是得了端翌的吩咐,也没有再追问夜萤这件事。 白雪带白胜回家,果然得了爹娘一顿好骂,说她没有照顾好弟弟,但是也没有提其它的事,白雪这才放心了,村里说的蝙蝠大仙显灵,和她们没有扯上关系就好。 第二天,有大胆的村里人上山到蝙蝠洞一看究竟,发现洞口无端被扩大许多,地上都是爆炸后的痕迹,大家顿时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呃,如果是大仙的话,不是仙气飘飘吗?怎么弄得洞府都要毁了的样子?如此狼狈? 后来,村里流传出一个说法,说是恐怕不是蝙蝠成仙,而是成精渡劫,遭至天雷,才有那般动静。 夜萤听到这个说法,也不由得哭笑不得。 但是不管是成仙也好,渡劫也罢,只要事情不牵扯到她头上就成了。嗨,大家好,这里是稳定更新君江陌南…… 第四百五十章逃离 夜珍珠忐忑不安地躺在塌上,翻来覆去,想着那石头砸下来正好填在洞口的那一幕,她就心惊胆战。 呀,白胜,夜萤,你们死了就安心投胎去吧,可别变成厉鬼来吓我。 夜珍珠心内暗暗祈祷。 但是她记起来,那群人声里,似乎有一个冷冽的声音特别耳熟,应该是端大哥的。 也是,夜萤走到哪,端大哥几乎不离左右。 别人或许没有察觉到,但是夜珍珠却敏锐地感觉到了这一点。 有夜萤的地方,端翌肯定也会在。 这么说,她这一次亲手把心爱的男人也害死在里面了? 夜珍珠越想越害怕,心内涌起了一阵恐惧之感,她觉得自已再也无法在这里呆下去了,不行,她得去散散心。 否则,呆在屋子里、呆在柳村,肯定会让她憋闷死的。 对,她一定要出去,等她回来,这件事估计也就风平浪静了,该死的死透了,也没有人会怀疑到她。 夜珍珠越想越是这个理,便匆匆起身,随便收拾了几件衣物,还有一些平时攒下来的碎银,然后打成一个包裹,便要出门。 “娘,我想去姥姥家住几天。” 看到柴氏还在院子里忙乎,夜珍珠赶紧对柴氏道。 “不年不节,去姥姥家干嘛?还不留在家里给我帮忙?” 柴氏的娘家在三清镇过去不远的柴村,说起来,柴村的地理环境比柳村好多了,所以柴氏经常会抱怨,自已是“镇”上的人,被骗嫁到了柳村这个小穷村子。 可是其实柴村其实和柳村一样,村民都是土里刨食,也富裕不到哪去。 当然,论热闹程度,柴村离三清镇近,是会热闹一些。 柴氏自嫁到柳村后,想起在娘家的生活,隔着距离总是感觉美好,于是在她嘴里,和孩子们说起姥姥家那边的日子,经过她天花乱坠的描述,简直和天堂一样美好。 而且每每说到最后,柴氏都会一拍大腿:嫁给你们爹真是亏了!当年你娘要是有眼力劲,就嫁到三清镇上,也不用过这种苦日子了! 于是,在夜珍珠等一干孩子心中,总有一种比柳村其它人莫名的优越感:他们的娘,可是从繁华的所在嫁过来的!和你们这些土包子不一样。 这也导致了夜珍珠从小就虚荣心爆棚,在心里埋下了一定要嫁高门富户的想法。 当然,以夜珍珠的眼力,在她心中所谓的高门富户,不过就是镇上那些开商铺的人家罢了。 或许,象村里赵童生那样的也算吧,毕竟是读书人家,收了几个学生,日子过得还凑合,而且不用下地种田,衣衫整日都是素净的。 直到现在,经过一系列变故,看到夜萤拔地而起坐拥的财富,夜珍珠才算真正开了眼。 端翌的出现,也刷新了她对未来相公的要求。 既有钱又长得俊俏,虽然面冷,但其实心热,细心体贴,这样的男人,才是她心中想要嫁的。 只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已一块石头,把夜萤和端翌都葬送在蝙蝠洞里了。 夜珍珠心烦意乱,见柴氏还纠结着不让她去姥姥家避风头,便不耐烦地道: “娘,谁说不年不节了?不是马上要元宵节了吗?我去姥姥家,正好可以去镇上看元宵花灯!” 夜珍珠一脸气乎乎的,柴氏想了想,最终还是没拗过女儿,便道: “好吧,你去就去,到了让人捎个口信回来。” 柴氏宠夜珍珠惯了,之所以宠她,在柴氏看来,全家也就一个夜珍珠才貌俱全,能嫁个好人家,有跳出农门的希望。 其余的如儿子,能娶个和自家家境差不多的女子也就心满意足了,所以柴氏一向比较听夜珍珠的话。 见娘亲答应了,夜珍珠生怕她反悔,赶紧提着包袱就出村了,路上,正好遇到出村的牛车,便交了三文铜钱,恨不得插翅离开。 离开柳村一段距离,夜珍珠隐隐听到一声巨雷一般的响声,马牛车的车伕是个老汉,耳不聋眼不花的,听到这声巨响,还道: “这是春雷么?今年春雷响得这么早?一定会有好年景。” 夜珍珠茫然地应了一句,一脸心思埋在心底。 到了三清镇,夜珍珠忽然想起胡氏棉被铺的胡少爷,自已不若去那蹭点好东西?上回胡少爷还送了她一根银钗,不是还答应要送她一个金的束发环吗?正好找他要来。 夜珍珠每每想起胡少爷的上下其手,就觉得自已只要了根银钗亏大了,大白天的,胡少爷肯定不敢胡来,于是她昂首挺胸地就往胡氏棉被铺走去。 可是走到胡氏棉被铺,夜珍珠傻了眼,眼前只有一片焦土,那繁忙的打棉絮的工人、错落有致的庭院,全化为乌有了。 夜珍珠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 “大爷,这里是胡氏棉被铺吗?” 夜珍珠逮着一个路过的老汉问道。‘ “是。”老汉肯定地答道,“以前是。” “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走水了?我之前来这里还好好的啊!” “这个,姑娘,你不知道这是最近三清镇最热的话题啊?”老汉摇摇头,看到她一脸茫然,到底不忍心,提示道,“莫非你有下了单的棉被没领?没领也领不到了,胡氏棉被铺全被烧了,听说连当家的胡少爷,也被烧死了,连尸体也没留下。” “什么?”夜珍珠一听胡少爷也被烧死了,不由得身体一晃,太震惊了,“胡少爷死了?” “是啊,年纪轻轻,死无全尸。或许是自已做孽吧,居然在棉被里缝了纸人,想要给人下‘扣’。还好死了,死了干净,要不他全族都要遭殃。” 老汉看着夜珍珠年轻貌美,又一脸急于知道情况,便来了兴致,卖弄一下自已知道的情况。 “下扣?胡少爷?” 夜珍珠一听,不由心慌意乱,万万没有想到,胡少爷竟然是因为纸人的事而死的。 夜珍珠怕极了,脸上的神色再也崩不住了,赶紧向老汉道谢辞行,也不敢再留在镇上,匆匆往姥姥家走去。 第四五十一章撞到了意中人 胡少爷死了……胡少爷居然死了…… 夜珍珠恍恍惚惚地往姥姥家的方向走去,不提防,一下子就撞到一个人身上,对方身体健壮结实,硬梆梆的肌肉,透过被撞的肌肤能感觉到。 “呃,对不起!” 夜珍珠慌乱地抬起眼,却不由地楞住了。 原来,她恍惚间,撞到了一个男子身上。 对方双手扶住她,起先脸上颇有薄怒,但是看到夜珍珠的脸蛋,不由地面色一变,丹凤眼含笑,薄唇一扬,看着她道: “姑娘,走路可要小心了!” 夜珍珠没来由地一阵心慌意乱,在对方意味深长地凝视下,夜珍珠的脸“唰”地红了。 “多谢官人提醒。没有撞伤你吧?” 夜珍珠不知道怎么的,按道理,她就该转身离去,可是手却下意识地不想抽离对方的掌控。 来人正是端瑞。 初到三清镇,便有美女主动投怀送抱,端瑞心情大好,被夜珍珠一撞也不生气,反而凤眼含笑。 王府里的那些女人,虽然对他毕恭毕敬,可是眼里都带着惊惧之色,就象羊羔掉入狼口一般,这让端瑞很不爽。 眼前的女子,虽然有一时的惊慌失措,但是随后那含情脉脉的笑容,怎么看怎么顺眼。 端瑞顿时动了心思,听到夜珍珠关切地问他,便立即做势捂着胸口道: “哎哟,被你一问,才觉得这里疼得厉害。莫不是撞伤了?” “这,这如何是好?要不我带你去镇上大夫看看吧?” 夜珍珠不知道怎么的,虽然被讹上了,但是却觉得对方似乎并无恶意,相反,似乎在挑逗她似的。 眼前这位翩翩佳公子,鼻若悬胆,面如冠玉,身上衣服的质料入手柔软如若无物,腰间悬的玉佩应该是暖玉吧?无意中手触到,暖暖的。 他虽然捂着胸口叫疼,但是脸上似笑非笑,双眉含情,明显是在挑逗她。 夜珍珠对此道已颇有经验,当初那胡少爷不也是这么看上自已的?因此,夜珍珠便积极回应。 “嗯,镇上的大夫怎么有我家的大夫好呢?不过,我现在胸口疼得厉害,姑娘你不如扶我回去?” 端瑞看着夜珍珠雪白莹透的脸,觉得似曾相识,见她并未拒绝,而是含羞带娇,面若桃花,不由得看痴了。 “好,我扶你回去。你走慢点。” 夜珍珠遇上这样的“老赖”,也没有办法,只好扶着他,小心地往前走去。 对方身体的暖意,透过上好的衣衫面料传来,身上是熏了名贵的香气吧?一缕缕香气不断飘入夜珍珠的鼻腔,让夜珍珠熏得都快沉醉不知归路了。 这个人,比端翌好了千百倍。 夜珍珠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个念头。 可惜,如此富贵公子,绝不可能看上她。 夜珍珠知道自已穷家小户,对方手上一个玉扳指,她全家的家什都卖了,也比不上人家一角碎屑。 不过,倚着这个温暖的体躯,夜珍珠忽然有一丝痴心妄想。 如果,自已以后的意中人也能如这个人一般,岂不是让夜萤看了,会嫉妒得牙齿发痒? 夜珍珠想像着夜萤那羡慕的神情,心情不觉一阵愉快。 端瑞昨日才刚到柳村,不过,他的前站人马早就把他的衣食住行都安排得一应俱全。 虽然夜珍珠一路默默低着头,但是端瑞可是看到了她神情的变幻不定,端瑞不由地嘴角一勾,忽然觉得,正儿八经地勾搭一个良家女子,似乎也挺有意思的。 嗯,他下江南,不就是来找乐子的吗? 眼前似乎就有一个。 端瑞打定主意,让夜珍珠一路送到了他在三清镇早就购置好的宅子前,对夜珍珠道: “姑娘,这里就是我家了。你一路送我过来,辛苦了,不如进去喝杯茶吧?” “这个……” 夜珍珠犹豫了。 孤男寡女,不好吧? 可是眼前的宅子,青砖墙,飞桅角,门口两只巨大的石狮子,看上去比夜萤家门前那两只石狮子还威风,夜珍珠顿时感觉到,眼前这位风度翩翩的佳公子,果然实力不俗。 眼看对方有意,她还真舍不得放掉眼前这个人。 “公子,你回来了?我们还以为你去哪了,一路找不到你,你把我们丢在街上了。” 这时,宅子的门开了,一名丫环打扮的下女一看到那男子,登时眼前一亮,嗔怪道。 听到这丫环和公子说话如此亲热,似乎没有主仆之分,夜珍珠不禁有点吃味。 听说富贵人家家里,是有通房丫头的,眼前这位,莫不是? 再看对方的容貌,也不过尔尔,样貌虽然清丽,却断断比不过自已的。 夜珍珠不知道怎么的,就在心里比较上了。 “月琼,别乱说话,方才在路上遇到点状况,这位姑娘好心送我回来,还不把人请进来坐坐?” 端瑞此言一出,月琼吐了下舌头,调皮地笑道: “原来如此,这位姑娘,还得劳烦你把我们公子搀回来,失礼了。” 见人家家里还有其它人,夜珍珠只好欣然点头,扶着那公子,往屋内走去。 月琼实则是端瑞出京前才带的丫头,因为赛江南说到了江南,还是要有所节欲才好,才能提高一举得男的命中率,端瑞和月琼倒没有什么瓜葛。 而且由于出了银装素裹的京城,前往莺飞草长的江南,端瑞这一路心情大好,人也好似换了面貌,和月琼有说有笑,这丫头本来性子就活泼,竟然和端瑞处得不错。 夜珍珠扶着端瑞,迈过高高的台阶,进了院子,只见这宅子也不知道有多大,拐过影壁就是一个前厅,前厅都可以装下她家整幢宅子了。 前厅的院子中,还种着两棵松柏,一左一右,郁郁青葱,更显得空间空旷敞亮。 夜珍珠一看这前厅就被震住了。 胡少爷家原来在她看来挺不错的院落,如今和这一比,就成了小里小气的所在。 原来,这才是真正的富贵人家啊! 夜珍珠倒抽了口气,抬起头,不防却看到那公子正含情带笑看着自已,夜珍珠“唰”地脸一红。 “还没请教这位好心姑娘的大名呢! 对方彬彬有礼地道。 第四百五十二章呯然心动 “哦,我姓夜。叫夜珍珠,是这边柳村的。” 每每说到自已的出生地,夜珍珠便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自卑。 不能生在三清镇,如果是出生在柴村也好啊! 夜珍珠觉得柳村又穷又偏,连带着把自已的身价都拉低了,所以低低地道。 没想到,对方听了她的来历,眼眸却是一亮,笑道: “原来姑娘姓夜,很独特的姓,三清镇上附近的村子,姓夜的多吗?” “不多,只有我们柳村有。的确是个比较稀少的姓。” 夜珍珠老老实实地回答道,这点倒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只要在三清镇上一打听,就会知道了。 “嗯,甚好。夜姑娘请坐。” 夜珍珠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搀着这位公子来到前厅里。 果然是富贵人家,处处家俱用品都透出不凡。 夜珍珠还没见过如此清雅的茶室,一桌一椅,都透出木料原有的清香,茶香袅袅,让她觉得,即便镇上最有钱的王财家,也不过如此吧? 村里人都说王财主家金山银山,钱多得几辈子用不完,夜萤和王财主交好,却从不曾带她去王财主家拜访过,夜珍珠为此事,还在心里暗恨。 可是看到眼前这位贵公子家的气派,夜珍珠忽然心里平衡了。 王财主家再有钱,也只是有钱罢了,虽然她没读过书,不识几个字,但是却能感觉得出来,这位贵公子的家居陈设,无一不透露出他的身份地位,除了富,还有贵。 夜珍珠忽然想要好好和他多说点话,至少,今后也是个念想和回忆。 她还没有痴心妄想到自已能嫁给这样的好人家,但是好歹也曾接触过啊?不是吗? 以后老了,或许和娘亲一样,也可以唠唠叨叨,当成一桩别人遇到的美事和小辈说说。 夜珍珠这么想着,屁股就粘在了人家的椅子,再也站不起来了。 喝入嘴里的香茶、眼前氤氲的香气,都是她见所未见的,夜珍珠感觉自已简直如坠仙境。 “夜姑娘,大夫说我胸口气瘀,需要饮些黄酒散气,不如夜姑娘陪我喝几杯吧?不然我一个人着实喝不下去。” 端瑞可怜巴巴地出现了,对夜珍珠道。 “喝酒?我不会啊,公子,我从来就没喝过酒。” 夜珍珠推辞道。 “可是夜姑娘,你不喝酒的话,我也喝不下去,我喝不下去的话,胸口被你撞得气瘀的地方就不能伤气,也许落下一个病根。夜姑娘,你是好心人,不想让我落下病根吧?” 贵公子摆出一付“是你撞了我你得负责”的嘴脸,偏偏嘴角还噙着一缕若有若无的桃花笑,让夜珍珠看得心如鹿撞。 原来,不是夜珍珠对端翌太痴情,是夜珍珠还没有遇到比端翌“更好”的人。 如果夜萤在场,一定会这么评说。 当然,端翌一副普通的猎户打扮,又有意收敛身上的气息,而端瑞则一身富贵气着,贵公子气派凛然,两相比较之下,自然显得端翌比较平凡,而端瑞样貌不俗了。 “这,那,要不我就勉为其难,陪公子喝上一小杯吧!” 对方给了夜珍珠这么好的台阶下,夜珍珠也就顺梯子下人。 要不说出去,一个女孩子家第一次见面就陪男子喝酒,也着实不好听。 夜珍珠自我安慰:我这是不小心撞了人家,所以只好陪他喝一杯治治病…… 有了这样的借口,当酒菜真地端上来时,夜珍珠的心态已经坐稳,对方拿起酒壶给她斟酒时,夜珍珠也不再一力推辞。 “公子,请问尊敬大名?公子已经知道我的名字和来历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呢?” 夜珍珠款款而语。 也亏得她日日妆容不曾落下,此时就算是仓惶从家里出逃,也是依然面上敷粉,唇上涂朱,看起来明丽动人。 山村淳朴的山水和天生俱佳的容貌还是让夜珍珠浑身气质显得别有特色,让端瑞有些呯然心动的感觉。 如果此行不是特意为了寻找夜萤,端瑞也不用千里迢迢再来这个小镇了。 但是之前一听说夜珍珠也姓夜,而且此姓只有柳村才有,端瑞便觉得,是不是夜珍珠和夜萤有什么牵扯? 所以,也有意借着酒,来盘诘夜珍珠一番。 “我呀,叫我瑞公子就好,我不是本地人,常居京城,来三清镇,主要是看中了这里的秀山丽水,想来这里休生养息、怡情养性一番。” 夜珍珠一听,此人竟然是从京城来的,住着这么大的宅子,养着这么多下人,只为了怡情养性,可见家大业大,不由地惭形秽,道: “原来是瑞公子,这杯酒小女子我先敬你,抱歉方才把你撞伤了。” “若不是这一撞,你我也不会相识嘛,不过,这杯酒我还是喝了,就喜欢喝酒这么爽快的女子!” 端瑞呵呵一笑,利落地把酒往嘴里一倒,一杯酒就下肚了,看得夜珍珠眼睛不由地微圆了一些。 呃,她敬人家酒,人家一口喝了,她是喝干呢还是不喝干呢? 一想起瑞公子说的,他喜欢喝酒豪爽的女子,夜珍珠便硬着头皮把酒喝下了肚。 还好,这酒甜甜的,度数并不高,不象夜萤家的酒,喝下后肚子一阵火辣辣的,想到这,夜珍珠不由地道: “这酒还好入口,不象我们夜家一个堂姐酿出来的酒,简直辣得不能下喉。” 不过,话一出口,夜珍珠便噤声了。 她才逃离了那些令她心惊胆战的人和事,她又说这些做什么? 真是后悔,不该说出来。 她希望瑞公子对这个话题没兴趣,可是怕什么偏来什么,端瑞邪魅地微微一笑,用令她心醉的嗓音道: “哦?世间还有这样的酒吗?真是遗憾,我还从未喝过。” “嗯,是我堂姐夜萤酿制的,不过应该数量不多,她也只是家人和亲朋应和往来,不曾在市面上抛售。” 夜珍珠没奈何,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说道。 反正这京城里来的贵公子,怎么会认识夜萤呢?说就说嘛!怕什么?不敢说反而显得她心虚了。 第四百五十三章试试就知道了 “哦,听起来蛮有意思的,希望有一天能喝到你说的那种烈酒。” “这个有点难,因为她都没在市面上卖,听说要做那种烈酒的成本还挺大的。” 夜珍珠把道听途说的传闻转述了一遍。 端瑞眉眼一闪,没想到,自已还没套话呢,夜珍珠就说了出来,而且她还真的和夜萤有关系,是堂姐妹。 端瑞对夜珍珠的兴趣更浓了。 夜萤已经嫁了人,而且还是一个邋遢的山里汉子,几年不洗澡的样子,浑身臭不可闻,固然那小娇娘十分迷人,还是砾中金体质,可是毕竟是嫁了人的。 让夜萤给自已生皇儿,似乎还委屈了皇儿。 皇子们由于生长在顶级富贵的环境里,自然素有洁僻。因此端瑞想起夜萤嫁的还是一个邋遢身上散发恶臭的放牛汉子,心中不禁多有嫌弃。 而眼前的夜珍珠一看就是在室女,浑身上下,由内到外,都透露着未被开发的少女的清新。 说实话,端瑞一想起要和放牛汉子共用一个女人,固然他时常饥不择食,但是清醒的时候,还是有点挑食的。 话说,夜萤是砾中金体质,那夜珍珠呢? 她们是堂姐妹,没准一脉相承呢! 话说,砾中金体质,在女子未经人事之前,是看不出来的,只有经过男欢女爱之后才会显现。 所以端瑞此时也没有把握夜珍珠是否是砾中金的体质。 不过,这也难不倒他。 不知道试试不就知道了吗? 实在不是,再去找夜萤。 端翌拿定主意,嘴上劝酒就更加殷勤了,他道: “方才那杯酒是夜姑娘敬我的,这杯酒,当然由我这个主人来敬你,你第一次登门,是我的贵客嘛,这杯酒,我先干为敬!” 夜珍珠本来就不胜酒力,但是端瑞身上自有一种威势,让她不得不从。 夜珍珠拿起酒杯,皱着眉头一饮而尽。 端瑞体贴地挟了菜放到她面前,笑嘻嘻地道: “夜姑娘,咱们有缘,一撞都能撞到,既然如此,不如我叫你珍珠妹妹吧?这杯酒,就当哥哥我敬你的?” 夜珍珠喝了两杯酒,已经有些许酒意上头,此时被端瑞一拍马屁,又听他要姐弟相称,顿时脸上飞起一道红霞,笑道: “看来,这杯酒我也必须喝下?” “那是自然,喏,为了咱们的相识有个凭证,我把这玉珮送给你?这可是和田暖玉,我娘亲送给我的,十分珍贵。” 端瑞说着,还真慷慨地解下玉珮,为夜珍珠寄上。 夜珍珠一看就知道这玉珮如端瑞说的,十分珍贵。不光水头好,入手暖熙,个头还大,她一个巴掌都包不住。 按柴氏的说法,金银珠玉什么的,不必特别懂,只要看块头,块头越大越值钱。 而这玉珮竟然送给她了? 夜珍珠难以置信,自已竟然遇到了出手这么大方的“哥哥”。 她再环视了一下四周,却见这栋宅子,青砖黑瓦,建筑井然,给人一种富贵华丽的感觉,加上考究的红木家具,圈椅以及一人高的偌大珍贵花瓶摆饰的修饰,更是营造出不可侵犯的凌然气质。 夜珍珠醉眼迷茫,心内暗暗欢喜,在酒精的作用下,夜珍珠甚至想,自已哪怕是在这里做一个通房丫头也好,瑞公子仪表不俗,一表人才,若是带回村里,恐怕会全村轰动,大家都会羡慕她嫁了个好男人。 心内存了这些绮念,夜珍珠便不由地放纵自已,一杯接一杯,接连喝了好几杯端瑞劝下的酒。 就在这时,她忽然觉得,除了头晕之外,身体内还浮起一种陌生的感觉,那是一种燥热,一种需求。 这时,她忽然很想身边的男人抱着自已,这样,她就不会觉得自已身体空落落得难受了。 “珍珠妹妹,你怎么了?脸这么红?是不是喝过头了?” 端瑞早就趁着夜珍珠不注意,在她酒杯里撒入催发身体需要的药粉。他是花丛老手,身上自然始终带着这些玩意。 以前府里那些女人,有个把不顺从的,服了他的药后,个个也从三贞九烈,变成了主动上前勾搭他的女人,他就不信夜珍珠禁受得住? 果然,夜珍珠在酒力的催动下,开始有反应了。 端瑞经验丰富,知道夜珍珠这时候最欠缺的就是一个男人,也不废话,上前一把揽住了她。 果然,夜珍珠被他一抱,便紧紧地偎进他怀里,还在他身上扭啊扭,搅得他都不安份起来。 “呵呵,没想到你是只小欲|猫,真看不出来,若不是本王阅人无数,知道你还是个在室女,本王肯定会以为,你早就被破瓜了。” 端瑞说着,得意地将夜珍珠抱起,往后院他的厢房走去。 夜珍珠迷糊中被端瑞紧紧抱着,只觉得身上的燥热好象立即得到了缓解一般,十分舒服,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她还需要更多眼前男人身上的气息来缓解她的难受。 于是,夜珍珠便拼命地想把自已的身体埋进对方的身体里去,至于端瑞说什么“本王、本王”之类的,迷糊中,夜珍珠还以为瑞公子是姓王呢。 端瑞一把将夜珍珠扔到卧榻上,连门都没有关,便上前不客气地剥起夜珍珠的衣裳来。 门外,一直伺候着他们的丫头月琼乖顺地将房门替端瑞掩上。 康王一路下来的风流戏耍,月琼已经见怪不怪了。 “热,难受!” 夜珍珠已经不知道自已身在何处了,只是断续地呻|吟着。 “小美人,马上就不热了,让本王给你降降火!” 端瑞剥开夜珍珠的小衣,露出里面雪白的如蚌体一般的晶莹肌肤,一股少女特有的芬芳气息传来,端瑞立即欺身上去…… 端瑞只觉得自已似乎遇到了一层阻滞,果然,他的眼力没有骗他,夜珍珠还是清白无暇。 端瑞得意地闷哼一声,挺身而入,彻底冲破了那层阻碍。 夜珍珠只觉得身体内一阵刺痛,不由地惨叫一声,冒了一身的冷汗。 端瑞却觉得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他的分身好象有十万八千个吸盘同时在吸附着他似的,层层叠叠,无穷无尽,让他穷尽力气,左右冲突,也仍然将他紧紧包裹着…… 大家好,这里是情绪稳定的更新君江陌南…… 第四百五十四章留着练手 端瑞一夜风流。 在柳村,端翌待大家情绪都安定下来后,才坐定听暗卫禀报。 关于夜珍珠,暗卫只说午后她匆匆离开村子,往三清镇上去了,听说是要去柴村她外婆家。 端翌不由冷哼一声,知道夜珍珠是做了坏事,心虚胆战,仓惶出去避风头了。 这个女人还真有点胆识。 端翌本来想直接下手收拾了她。但又一想,其实有这样一个女人,留给自家的小女人练手也不错。 如若夜萤连夜珍珠最后都对付不了,那她在王府那样门樯深重的地方,怕是更难以生存。 夜珍珠的出现,也是件好事,正好给夜萤提供了一个匹配的对手。 想定,端翌便决定让夜珍珠再苟延残喘一段时间。 夜幕降临。 村里鸡鸭归巢,但是在夜萤新建的猪舍外,却齐刷刷地站了十来个人,施炳恭恭敬敬地对夜萤道: “主人,这些就是我从镇上雇来的人手,他们都是一些熟手,只不过因为饥荒,所以才弃土离乡,来咱们南边讨生活。” 夜萤让这些人把手摊开,放在面前,这些人不解其意,但仍乖乖地摊开。 夜萤打量了每个人的手一番,对施炳道: “都是长了茧的老手,应该都是会干活的,先留下,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的月薪是二两银子,一个月后转正,转正后三两银子。有带家属的,可以在这附近工房居住,家属若是帮忙干活的,酌情给些银两。” 那些被雇的人始明白夜萤让他们摊手做什么,不由地十分佩服。自是如夜萤说的,如果手上没有老茧,细皮嫩肉的,肯定是不会干活的。 一听转正后有三两银子的收入,家属还能随住,大家都十分惊喜,表示一定要在这里好好干活,把每头猪都喂得肥肥胖胖的,不辜负了主家对他们的厚爱。 夜萤点头道: “嘴上说的是一回事,我还要看你们实际做的,所以给了你们一个月的试用期。当然,试用期后,也别以为是坐稳了,就可以发懒了,以后每年工薪,我会逐年增加,如果你们在这里安心干活,保证你们一年赚得比一年多。 在这里如果做得习惯的话,你们也可以把户籍凭条交给我,然后由我提供担保,你们也可以在柳村安家落户。 当然,这得一段时间的考察期。” 夜萤放话道。 一听夜萤还打算为他们做担保人,让他们能在这里安家落户,这些人都骚动起来。 当然,有些人故土难离,只是暂时背井离乡,倒不一定肯把户籍落在这里。但是,好歹也是一份夜萤的心意。 在这里呆了一段时间,夜萤知道,其实古代户口的管控制度和后世一样十分严格,没有户籍,走在路上随时有被官差抓走的可能。 出远门,村里里正开出的户籍凭条是一定要带在身上的,户籍凭条除了写明户籍所在地,还要详细写明持凭者的性别、年龄、外貌形象、可辩识的特征等。 比如,外貌形象面白无须,特征就是右耳下方有一块红色圆形胎痣。 因此,有了这户籍凭条,一般也不用担心对方做假。 但是当然,也不是有了户籍凭条,流落一方,当地人就有人愿意为其做保的。 毕竟,关山迢迢,人家也会担心你的经历中是否隐瞒了什么猫腻,到时候出了事,你人跑了,做保的人可就要负连座的风险。 所以,象夜萤这般慷慨答应做保的,还真是好的主家。 有些人有所意动,毕竟他们在家里已经什么都没有,破瓦残垣,不回去也罢。本来就是无根的浮萍,飘到哪算到哪。 现在竟然有人愿意为他们做户籍担保,自是提起了敬业的劲头。 但总之,就算没有落户的诱惑,夜萤支的工薪也不低了,他们在这个小山村里,除了要买米面油盐,其它的象菜蔬等,完全可以依靠自已的勤快,自产自足,基本上不用花到什么钱。 至于住宿之处,夜萤甚至连棉被床榻都替他们安排好了,正是后世俗称的简装房,可以拎包入住。 所以,这些人一旦看清现状,便十分安心。 他们中的九成,最后都留了下来,唯一一个离开的,还是因为老家还有娘亲在,要奉养,干足了半年,攒了银钱之后匆匆离开,不过,他也留下话来,说日后还想回到这里继续做事,只要夜萤肯收留他,他一定尽心尽力。 这些都是后话。 当下,夜萤安抚了人心,给了他们希望的垂饵、安排了居住等基本生产生活后,便开始着手安排沼气池事宜。 不过,沼气却是一种危险的气体,一遇明火就会爆炸,以夜萤这个猪场的条件,如果沼气形成,万一操作失误,爆炸产生的威力甚至可以影响半个村子。 思前虑后,夜萤决定把产生的沼气放掉,但是余下发酵的沼液却是宝贵的粪肥,不论是用在田间,还是她打算趁着立春时机开垦种植的茶山,都是一种极好用的肥料。 一番忙活布局下来,转眼就是数天,柳村学堂开学的日子也快到了。 夜萤最近因为猪场甫建,每天都要忙到很晚,而且说实话,再干净的猪场,也有那些特殊的气味,因此这几天夜萤严重警告端翌和赵子获不准来她家,不准和她直接、间接接触。 夜萤生怕身上熏染的气息让大家“陶醉”了。 所以这几天,端翌和赵子获,都把精力挥洒在夜家后操场的习练器械上。 当然,现在这些器械夜萤已经正式命名,名字很直白,不是什么屠龙刀、灭凰器,而是叫健身器材。 嗯,就是这么浅显易懂、还兼任性! 数天没看到夜萤,端翌和赵子获都憋不住了,虽然夜幕降临,他们都还在夜家磨磨蹭蹭的,盼着哪怕是惊鸿一瞥也好。 夜萤才飘进院子里,远远就看到两名男子蓝衫猎猎,正在院中用军体拳起势,象两只斗鸡一般,似乎又要分个你死我活,夜萤正想叫停,往前再走,却看到田喜娘正坐在庭院里,一边拍掌叫好,一边道: “我看还是端兄弟架式足,他站在那里,给人的感觉就有一股气势!” 哟,没想到老娘也会看人? 夜萤正眼一看端翌,不由地也楞了…… 第四百五十五章洗香香 或许是过去端翌在她面前气势一直收敛着的缘故,今天她不在场的时候,端翌竟然真的有一种不怒自威的大将之风。 这样气息凛然的端翌,竟然有让人敬畏之感。 或许是田喜娘的在场扰乱了端翌的五识,他竟然没有察觉到夜萤已经出现。 或许,他没有正眼看过来,以为路过的只是夜府里的小丫鬟们罢了,因此,他站如松,出拳如风,和赵子获你来我往,不出五招,赵子获便被他一拳击中胸口,打到了地上。 “我不服,你这招使的不是正宗的军体拳,不按套路来!” 赵子获在田喜娘面前,岂肯轻易言败,因此不免有几分耍赖。 “赵子获,战场上战况瞬息万变,敌人可不管正宗的军体拳是什么样的,任何拳术中的花架子,在实战中都是不必要的,甚至会害死人,你要记住这点。只要能胜了对手的,就是好拳!” 端翌收回拳头,也不去扶赵子获,而是负手而立,如一株苍翠的青松,充满了生机活力与伟岸自信,侃侃而谈。 “呃,这个……” 赵子获一时也无语。 说起来,虽然身为军士的他为了执行任务也杀死过几个人,但毕竟都是在对方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出手的。 若是到战场上千军万马的厮杀,他还没有真正体验过。 潜意识里他觉得端翌说得没错,但是一看到田喜娘瞪大眼睛、一脸崇拜地看着端翌,赵子获就觉得脑子一热,想要反驳一下端翌。 但一张口,却发现自已根本反驳不出来。 最后,赵子获只好挤了一句: “哼,你又没上过阵场,亦是纸上谈兵罢了。” 夜萤抿嘴一笑,亦不惊动他们,悄然往后院而去。 端翌并不理会赵子获的话,只是眉尾微微一扬。 他说的这些,一字一句都是血的教训,都是无数兄弟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经验。 赵子获听不听他懒得管,反正他该说的都说了。 要不是看在赵子获这个人对国家忠心耿耿、呃,对靖王爷又那么“崇拜”的份上,端翌才不会点拨他呢! 当然,这些话赵子获现在或许会倔着听不下去,但是真的到了战场上,相信他一定能很快领悟的。 端翌微微耸动了一下鼻子…… 赵子获亦然…… “嗯,什么味道啊?有点臭臭的……”赵子获迎风说道。 还好夜萤已经走过走廊,往后院而去了,没有听到这句话。 她身上真的有股怪味,在猪场里还不觉得,但是一到干净的家里,就觉察出异样来。 现在她迫切需要泡个澡,驱散身上异味的同时,也好好消乏。 热水浴桶已经准备好,玫瑰精油也滴进了桶里,冬雪帮着夜萤把身上的衣服脱下,她光溜溜地钻进桶里,顿时浑身舒畅。 冬雪收着夜萤脱下的衣服,不由地抽了下鼻子,笑道: “小姐,你的衣服上的味,比昨天还大。是不是还象昨天那样洗了明天待穿?” “嗯,这是工作服,现在风大,洗了应该能干吧,让施氏帮我再做一套这样的工作服,我可以替换着穿,要不然,明天干不了的话,岂不是得穿着常服去? 我可不想常服上泅染了那样的气味。” 夜萤自顾自地嘀咕着。 “知道啦,小姐,其实施氏下午就做好了另一套工作服,你可以放心了,她下午一做完,我就洗好了,明天肯定能干。” 冬雪体贴地道。 “嗯,好。”夜萤就喜欢有这样工作主动性的“同事”,呃,不,现在应该叫下人。 其实下人比同事配合好多了,想起从前叫那些大爷干活,他们二五八万拽得很,有时候夜萤还得低声下气求他们,比如: “编辑哥哥,你能不能把那段前领导拜访果农的录像资料找给我啊?” “你没看我很忙吗?没空,等我有空了再说吧!” 编辑大爷脸一摆,一边抽着烟,一边漫不经心地道…… 哎,不得不说,做封建领主似乎也有一点福利,那就是:下人惟命是从,而且往往很贴心地把你的生活琐事照料得近乎完美。 就象现在泡澡,夜萤基本上只要站在浴室里,伸个手,冬雪就帮她把衣服脱光了,待她泡好澡,再起身,冬雪又帮她擦干身子,然后套好全身的衣服。 这待遇,可是在五星级酒店也没有的啊! 不过,夜萤倒是听说在某个十分著名的夜总会,会有贴心得过份的服务。 比如,男客人去卫生间嘘嘘的时候,会有服务生拿着两个热水袋过来,敷在客人腰间,一边嘘嘘一边暖肾的意思?不明觉厉。 然后,服务生还会帮扶着嘘嘘的工具,待客人嘘嘘完毕,还会帮你甩干残余的水渍,顺便擦干净嘘嘘的工具…… 自然,小费亦是不菲,据说在卫生间里做服务生的,一晚上的小费就是平常白领一个月的收入。 想远了。 夜萤泡舒服了,又换了一桶热水,头躺在浴桶边上,让冬雪就着把头发洗了,冬雪用的是煮干的茶籽,又天然又养发,待把夜萤的头发干净了,又用布巾细细地擦着。 冬雪笑道: “小姐,你的发质乌黑油亮,着实让人羡慕,可是为什么要天天洗头呢?一般人,都是三五天洗一次的居多。” 夜萤洗头洗澡的频率之勤,起先让刚伺候她的冬雪十分吃惊,因为在她过去的人生经历里,她的娘亲和她周围的小伙伴们,似乎十天半月不洗一次头和澡都没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夜萤倒是没想到会让小丫头这么吃惊,见她发问,便笑道: “一种习惯罢了,或许是洗澡太便利了吧!” 夜萤想起后世的电热水器和花洒,一拧开就有热水源源不断,哎,真是好怀念啊! 便利?很奢侈好不好?一下子就要用掉两三桶的热水,若是从前在自家,娘亲这样洗澡的话,爹早就拿起杀猪刀把她杀了。 冬雪听了夜萤的话,不由地这么想着。 待冬雪替她洗完头发,夜萤也全身舒爽了,唯一不方便的就是头发还要好一会才干,没有吹风机…… 春寒料峭,南方的倒春寒让这时候的天气比冬天还要冷上几分,夜萤从与房间连着的浴室一脚迈入烧着地龙的卧室时,便看到卧室的蜡烛灭了,一个高大的身影正立于窗下,夜萤不由地心里一沉…… 第四百五十六章薄纱中衣 那高大的身影,正是吴大牛。 虽然高大,但是他塌着肩膀,习惯性地含胸,看起来整个人变显得不自信和无精打彩。 对比方才沐浴前在庭院里遇到的那个高大、自信、颇有大将风度的身影,吴大牛这副样子,任谁也不会喜欢得起来。 听到身后传来熟悉的脚步声,吴大牛也不回头,而是直接“噗噗”两口,吹灭了点在他跟前的两支蜡烛。 室内的光线,一下子就暗了下来。 夜萤的心一沉,开口对转过身来,即将迈步上前的吴大牛道: “为何把烛火吹了?” “因为咱们不是要行那欢好之事吗?” 吴大牛似乎楞了一下,然后才理直气壮地道。 呃,夜萤被这理直气壮打击得无地自容。 即便自已如今坐拥可以买下全村的财富又如何?架不住那时候夜斯文把自已十两银子给卖了…… 她和吴大牛的婚约,在柳村的乡规民约上是成立的,并且受保护的,在大夏朝,乡规民约同样也被国家法典承认。 而她若是在这种时候和吴大牛毁婚,性质基本上就和考了状元的陈世美抛弃了秦香莲一样,会遭到众人的唾弃。 别说她好不容易经营起来的事业了,就算在这里立足,也会被众人唾骂。 这关乎到一个人的道德品质问题。 如果夜萤是原主,或许就默默忍受了,但是她已经换了芯…… 夜萤心一横,对吴大牛道: “那你出去下,我要换件衣服。” “娘子,都不用穿衣服了,还换什么衣服啊?” 吴大牛憨直地笑道,傻傻地盯着她。 夜萤的曲线,在淡淡的夜色中勾勒分明,看上去显得凹凸有致,迷人至极 端翌想:早晚有一天,他要在明亮的烛光下,全程痴痴看着自家小女人情到浓处、不胜娇羞、春花绽放的景象,不是象现在一样,一切都是偷偷摸摸、暗搓搓的。 还好,他的手比较灵巧,每次都能用手从她身上读懂她的需要,不至于在黑暗中摸瞎。 但是,借着吴大牛这层皮来调戏自家小女人,实则也有一种异样的快|感,只见他这句话说完,夜萤便捂了一下脸,端翌可以想象,萤妹此时一定脸红得象云霞。 他伸出手,抚摸着夜萤的脸,果然,手心里火烫火烫的,端翌还想继续抚摸,却被夜萤一下子打了回去,哼了一声道: “让你出去就出去,稍等一会儿也不行吗?” 端翌讪讪地,手背被打疼了,看来,还是别惹恼她,想着夜萤一天到晚地操劳,端翌还是蛮心疼的,便做出吴大牛的声音,憨憨地道: “好吧,我出去,半柱香时间就进来。” 夜萤哼了一声,表示明白。 端翌岂不知道她要搞什么鬼,不就是要找紫茄花嘛? 那紫茄花傅太医研究一番后,发现的确能给女子避孕的功效,但与此同时,带来的副作用也是很明显的,那就是可能导致月信不调。 一想到小女人宁愿伤害身体,也不愿意怀上“别”的男人的孩子,端翌不禁又酸又涩,几种滋味掺杂在一起,说也说不清楚。 当然,夜萤所谓的紫茄花早就被端翌暗中换成了调理身体、滋阴补气的药物,只是傅太医一番巧手,将它们炮制得味道和紫茄花差不多,以至于夜萤到现在都没发觉。 估摸着一柱香时间到了,端翌推开门,就看到夜萤还真换了件衣衫,不知道是不是临时抓的,竟然是一件薄纱的中衣。 这是施氏到了夜家后,替夜萤赶制的新衣系列中的一件,夜萤还没穿过,方才为了服药,时间赶了些,所以看到衣橱里挂着这件中衣,就随手拿来换上了。 才换好,就听吴大牛推门进来了。 而最糟糕的是,她到此时才发现,这件中衣,实在太那啥,性|感了。 这不是找死吗? 这不是给自已找罪受吗? 一缕明月光从天上照下来,将厢房内的景色勾勒得如烟如梦,夜萤在这样的月光下穿着这么薄透性|感的中衣,简直让端翌一看,就血脉贲张。 咦,怎么感觉鼻下湿答答的?还有一股热流,痒痒的自鼻中直贯而下? 端翌用手背一抹,感觉一股血腥味传来,他将手凑近一看,才发现,原来竟然是流鼻血了。 夜萤见吴大牛半晌没动静,便不再理会他,自已缩到被窝里,默默祈祷两年多后,自已能顺利与吴大牛解除婚约。 前提当然是不能有孩子。 端翌处理干净鼻血,头一抬,却见原来端坐卧榻之前的小女人不见了,再一细看,她已经缩进被窝里,那被窝隆起了一团。 端翌龙行虎步上前,一把掀开被窝的一角,也跟着钻进被窝里。如若这时候夜萤还在打量端翌,一定会发现,吴大牛的步伐,是练家子才能走得出来的。 一进被窝,一股夜萤身上特有的馨香便扑面而来,端翌感觉到她火烫身子的拒绝之意,却不以为忤,只是熟练地将手伸到他想了好几天的地方,握住了那一团弹性十足的隆起。 一时间,夜萤身上的汗毛孔都被激了起来,但是吴大牛的手法,却好象是挠到了她的心尖上,逼得她忍不住闷哼出声。 这样的把握不过半刻,吴大牛把她扳过来,看着中衣前的系带,勾嘴一笑,然后低下头,用牙齿咬住系带的一头,头一扬,便将系带解开了。 一时间,夜萤那欲遮还羞、玲珑有致如白雪一般的身子便呈现在端翌眼前,那高高的两座雪峰上,还有两点颤巍巍的红梅,这雪中胜景一般的人间美景,让端翌哪还能克制得住? 他闷吼一声,一下子咬住了其中的一点红梅…… 夜萤由不得骂自已不够争气,为什么精神上抗拒,但身体那么老实?或许,只能怪吴大牛的挑逗手法太好,让她由一枚青涩的桃子,慢慢泅染成熟,现在,这枚桃子已经芬芳扑鼻,让这莽汉愈发流连采撷…… 身体里有一股股暖流横溢,从汩汩的山泉,变成奔放的河流,夜萤觉得,自已的床榻下的卧具,都变得潮湿难耐…… 第四百五十七章刹那一念间 云停雨歇,风伫香残,茂密的林子里,到处是点点晶莹的白露,摧花残叶,还有暖香在微微绽放…… 夜萤无力地趴伏在卧榻之上,迷糊地察觉,这个人几天没来,似乎养得更加凶悍了,到了这个时候,不光从前面要了她,还在后面又来了一次。 然面那一下一下的律动似乎也不是全然讨厌的,夜萤就在他的自得其乐中,迷糊进入梦乡。 夜萤疲惫地睡着了,并不知道,端翌帮她擦洗了身子,还换了卧具,并且搂着她,一觉到了下半夜,才蹑手蹑脚地离开。 当然,端翌离开时,还小小受了点惊吓。 原来,他在回客房时,就听到前院门“吱呀”一声响,接着,一名青年男子打着呵欠走进了院内。 端翌赶紧躲在精壮的廊柱背后,偷偷探头一看,对方竟然是夜斯文。 也不知道怎么的,夜斯文今天这么早回家。 端翌后来注意到,夜斯文脸上似乎坟起了个巴掌印,应该是和吴晓霞吵架了,还被人家打了个巴掌,所以悻悻地提前回家了。 差点没撞破他。 端翌暗笑间,回到客房内,赶紧卸去了脸上的妆容。 嗯,这几天是萤妹受孕的最佳日期,虽然已近尾声,前几天耽误了一下,但是今夜一番努力,应该会有成果吧? 端翌美滋滋地想着。 待孩子生下来…… 一想到个念头,端翌的脸又阴了一下。 孩子生下来,也不能马上暴露身份,因为皇上还在苟延残喘呢。 可是说实话,端翌现在忽然明白了那句:君王不早朝。 能和夜萤长相厮守,似乎比守着朝廷、为天下的事做决断、还吃力不讨好舒服多了。 不过,这样的念头只是转瞬即过…… 夜萤一早醒来,看到自已身上除了点点红斑,并无其它狼藉不堪,再看身上的卧具,也和昨日不同,夜萤便知道,准是吴大牛又趁着她昏睡换过了。 若不是说不到一起来,精神不在一个层面上,夜萤有时候真的想就此屈从了。 或许,和吴大牛在一起,平平淡淡过一生也不错? 这个念头,在夜萤脑海里也是一闪即逝,当她起床梳妆时,已经把这个念头抛到九天云外云了。 夜萤见冬雪拿来的是“工作服”,果然昨天下午洗的,已经干爽清香,夜萤笑道: “今天不穿这个,不想起来还忘了,明天就是咱们村的学堂开学仪式了,还有咱家的请新宴,这些都要在家里忙好一阵子,去不了猪场那。” “嗯,那小姐就穿这件桃红的腊梅新棉袄吧,喜庆又俏皮?” 冬雪拿了一件新制的棉袄给夜萤看,夜萤想了下道: “这件还是明天穿天,比较应景,我穿那件浅草绿的。” “好。”冬雪应承着,很快从衣橱里找出夜萤要的新棉衣,帮她穿上。 南方的早春往往比深冬还要冷,所以外面虽然阳光明媚,但是早晚温差极大,往往相差八九度以上,春捂这句话,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因此现在人人还都穿着棉袄,并不敢脱掉换上轻薄的衣衫。 夜萤若不是屋内烧着地龙,也不至于昨晚上失误穿了那件薄纱中衣,以至于引发吴大牛“狂性”大发。 夜萤一直觉得是那件性|感中衣若的祸,却不知,冬雪看着她,却是十分羡慕的。 自家小姐根本不用任何化妆品,便面若敷粉,雪肤剔透,乌黑的眉毛下,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扑闪着,更迷人的是她玲珑有致的身材,举手投足间,露出一股清新又不媚俗的风情,让人一看到她,便油然产生一股想要接近她的感觉。 夜萤到餐厅时,早餐立即热呼呼地端了上来。 自从家里有了施管家后,这些家务活都不用夜萤再操心了,她只管到点直接坐定等吃就好了,施氏厨艺不错,因此在承包了家里的针线活之余,还要负责夜家的一日三餐。 而对夜萤的照料,又是格外体贴细心的。 早餐是施氏炒的小葱鸡蛋卷饼配稀饭,还有一碟炒萝卜,一碟自家菜的油卖菜,夜萤吃得很香。 “施管家,明天请客的事你都安排了吗?” 夜萤最近方抓生产,家里的事都扔给了施管家。 “安排好了。大厨依小姐的话,去仙客来请了全套的厨师班子来支授,其它的桌椅等物,已经去找公中借了,一会儿就会搬过来摆好。 大灶就设在后操场,在坡边挖几个灶孔,很快,柴火也是足足的,从村民家买了许多,都是上好的油脂木。” 施管家汇报有条不紊,夜萤听着就放心了,大户人家出来的管家,办事能力果然不一样。 之前王财主还想叫自已管家帮着来调训一下这些下人,被夜萤婉拒了,她觉得有施管家这个得力助手就足够了。 果然。 “嗯,这里你安排好了,我有事要去山上。” 夜萤很“不负责任”地把家里的事甩给了施管家,便到夜里正家,约上夜鸣往他以前放牛的山上走去。 “夜姐姐,那些老茶再割下草,上上肥,应该就能焕发生机,至于新的茶苗,则要重新开垦土地才行。” 夜鸣之前和夜萤早就约好了开垦茶山一事,现在他早就不放牛了,除了做兽医,看到夜萤产业发展得不错,也存了心,要大展手脚一番。 夜萤自是知道一个人吃得太胖也不好的道理,夜里正村里德高望重,夜鸣对她也一向不错,所以她也愿意带着夜鸣一起来把茶产业做起来。 而且,夜里正在炒茶上自有一手,也颇有经验,已经接近后世乌龙茶系的焙制手法。 夜萤看重的是夜里正这一手好炒茶技术,如若届时配合上自已打造出来的制茶工具,一定能制出后世她惯喝的佛手和铁观音。 到时候,她就可以告诉现在这种令她望而生畏的煮茶了。 跑到小山坡上时,阳光正好,夜鸣带着她往更高处攀去,好看清楚整个山形。 “这一面向阳,而且春秋时常有雾,这种茶叫云雾茶,制出来的滋味最好。” 夜鸣常年看爷爷制茶,也有些心得。大家好,这里是坚持更新君 江陌南 第四百五十八章约定分成 夜萤登上夜鸣带她爬上的高处,放眼所及,一片葱绿,群山匍匐在脚下,登高望远,顿时让人心头一阵豁然开朗。 “这一片,到那一边,整个环山而去,都是无主的山,只要我们开了这些茶园,报经官府认可,就是我们的了。” 夜鸣兴奋地道。 “嗯,这么大一片,总有上千亩吧?” 夜萤大约估摸着。 “是,绝对有上千亩,但是夜姐姐,开这么大一片茶山,咱们的茶卖得出去吗?毕竟以前爷爷炒的茶,都是给村里人自已喝。” 夜萤听到夜鸣的话,想起从前高价茶风靡的情况,不由微微一笑道: “放心,这千亩茶山,怕是都不够用。以后,我们还要发动村里有兴趣的人种茶。” “夜姐姐,原来你想得这么远了?和你在一起,我都觉得心胸开阔了许多,原本我只想着种好这百八十亩茶山就可以了,没想到,你竟然有魄力要把这些荒山都吃下?” 夜鸣崇拜地看着夜萤,比看爷爷的眼神还灼热。 原本在夜鸣心里,觉得爷爷是村里最值得尊敬的人,他打小也很崇拜爷爷,但是自从接触到夜萤之后,不光他变了,爷爷也变了。 村里别人不知道,但是夜鸣却是清楚的,爷爷教他的这门手艺,据说便来源于夜姐姐。 而夜姐姐的慷慨大方,夜鸣也是从这件事上窥见一斑。 所以,和夜萤一起做事,夜鸣踏实放心。 “嗯,趁着现在春天的好天气,咱们把茶山都开了,种上茶苗。不过要开垦千亩茶山也没有那么快,不急,咱们边制茶边种茶边推广吧!任何新事物,要让大家接受都有一个过程。” 见夜鸣频频点头,夜萤心里也很舒服。 最怕是什么都不会,还固步自封的人。 至少,她现在挑的几个合作伙伴,都不是那样的人。 两个人缓步下山,来到夜里正家中,夜里正刚和村里的族老开了一个明天开学仪式的会议,桌上还有未收拾的、冒着余热的茶杯。 在夜里正家里,喝的自然是他亲手炒制的茶,夜萤闻到那袅袅的茶香,不由“咕嘟”吞了下口水,一阵干渴之意袭来,道: “老叔公,还有茶吗?给我来一杯。” “有,我这别的没有,茶管够。” 夜里正笑嘻嘻地给夜萤添上茶水,茶杯还是雅致的竹筒,夜萤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对夜里正道: “村里明天的诸项事宜都安排得差不多了吧?我那设宴的事都已经安排好了。” 夜里正挥了把胡子,笑道: “刚才就是和村里的族老商量这事呢!你上次拿回来的《柳村办学铭》写得很好,石碑今天就会立好,祠堂也重新粉刷收拾了一番,一切都基本就绪。你那宴席都安排好了,我就放心了。” “嗯,我和夜鸣方才去山上看了,感觉附近的山头都很适合种茶,准备慢慢把那些山头都开垦出来,大约有上千亩吧。” 夜萤也和夜里正交流道。 “很好,这上千亩茶山,我觉得日后可以拿三成出来,做为公中办学的费用,最好能让上学的娃娃免吃免喝,下场考试的话,如果有一定成就,还有相应奖励。 比如,参加童生府试院试能通过的,可以免除差旅费用,依此类推,考秀才、举人、进士的,都可以这么办。” 夜里正这么说,相当于把自已所得利益又分了一半出来。 夜萤没想到夜里正竟然这么高风亮节,笑道: “夜里正若是这么做,我愿意把每年从茶叶经营所得利润的一成拿出来贡献给公中,作为公中费用,不论是奖学、还是修桥铺路,都可以。” “哟,没想到阿萤你真是个有见的的啊!我之前将《柳村办学铭》拿给村里族老们看的时候,还有人提出来,说你是女子,把你的名字刻上去不太好,现在看看他们还有什么话说!” 夜里正得意之余,不禁把他们私聊的话题都说了出来。 夜萤这才发觉,自已这件事果然办得好,这下那些几几歪歪的人就没话说了。 当然,即便自已不捐钱的话,在夜里正的力压之下,自已的名字还是会被刻上石碑的,但总不如让人心服口服的好。 这些老家伙! 夜萤暗骂了句。 不是她不尊老爱幼,实是有些老人从年轻坏到老,就如夜奶奶和夜爷爷那种人,根本不配得到应有的尊敬。 就如这次这件事,就算夜萤不再捐钱,但明眼人都知道,柳村学堂能办起来,夜萤功不可没。 要不然,能办起来的话,柳村早就办起来了,也不会等到这个时候。 而茶山的经营,夜萤已经和夜里正说好了,是五五开,也就是说,垦荒出来的茶园,夜萤和夜里正一人一半,届时,夜萤投钱,夜里正投技术制作茶业。 而制成的成品茶,则由夜萤收购,销售各种便由夜萤一包到底,夜里正就不再分那部份利润了。 这个协议,双方都很满意,各得其所。 事情谈妥,夜萤便回家,换上工作服,继续监督猪场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 现在她只有严加管理,过后才能轻松,而且她打算观察一番,从这些雇工中挑一个明理能干的,把他培训成管理人员,以后她只要拈着这根线头就可以了。 不过,鉴于王财主的野心勃勃,要在三清镇外再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建大型的猪场,夜萤决定,还是得多买几个长契的下人,以后把这些下人都当成骨干力量来抓,培训成后,可以分派到各地,也便于将这些场都抓在手里。 虽然不愿意把摊子铺得太大,但是夜萤发现,自已现在最缺的就是人手,如果有人手,和王财主这样讲诚信的商人合作,还是不怕被他偷蒙拐骗的。 一天在忙碌中渡过,夜萤回到家,发现家里陡然热闹了许多,宅子的外厅里,都摆上了一张张的方木桌,每张桌子边摆了四条板凳,看着特别有过去农村吃酒的喜庆氛围。 而屋后的操场上,依着山坡的地方,已经凿出了几眼大灶洞,架上了巨大的铁锅,锅里也不知道在煮什么,“咕嘟咕嘟”地冒着香气…… 第四百五十九章找不到珍珠了 除了架起大块油松木升起的锅,还有一个个架好的案板,案板上堆满碗碟盆蔬。村里来帮忙的妇人们捋起了袖子,正不畏寒冷,帮着洗蔬菜和肉。 村里的狗闻到香味,都跑过来,在人腿间流窜,偶尔叨得一块切肉的师傅扔下的边角料,便闷哼着几只争抢开来。但人多,它们还是收敛的,不至于狂吠乱跑。 一幕幕农村办流水席前的熟悉画面,千百年未曾有过改变,让夜萤不禁胸前一撼,想起了小时候去农村乡下,看外婆家办喜事的情形。 好亲切的场景。 见夜萤走来,施管家上前施礼道: “主人,仙客来的师傅们都来了,备料也都是他们一并带来的,明天共会出12道菜3汤,菜式都有菜卷、四喜丸子、蒸肘子、扣肉、馒头、润饼、糖醋排骨、白切鸡、蒸鱼、炸鱼、炒粉丝、烤鸭、葱烧大肠,汤就春笋排骨汤、青菜汤、瘦肉香菇汤,你看如何?若有什么增减,现在安排还来得及。” 夜萤一听很满意,这菜式里肉菜多,农村要的就是这一口肉菜,如果专给人家吃青菜馒头,大家肯定有意见啊! 她想了想,也没有其它好安排的,便点头道: “就这样吧,我看甚好。你吩咐厨师把量做足,其它没有什么了。” 一听施管家报完菜单,夜萤也就安心了。 后操场上,已经摆满了明天吃酒席的桌椅。这些倒不用夜家操心,因为不成文的规矩,但凡村里有人办红白喜事,自有村民主动上前帮忙。过后请这些帮忙的村民再吃一顿就可以了。 随着日影西斜,来帮忙做事的人也要吃饭,于是一股快煮熟饭菜的香味飘了起来,勾得人肚子“咕咕”乱叫。 夜萤僻出的这块空地,无意中被村民们发现,这里要是举行大型的宴请,可比在祠堂那宽敞多了,以至于后来又有几次大型的宴请,都找夜家借地方。 夜萤当然不能推辞,还好这样的大型宴请一年也遇不上一两回,要不然,夜萤就得烦恼后操场的卫生打理之事了。 毕竟,每一次宴请之后,都会留下大量的食物残渣,什么鸡鸭骨头之类的,若是要打扫清理,也得花费一番功夫。 大师傅剁肉、小媳妇和面,小孩子在操场上嬉闹,各种人气鼎沸的气息传来,交织出人间烟火的气息,让夜萤觉得特别实在。 端翌远远看着在人群中穿行的夜萤,只见夕阳西下,一轮昏黄的太阳贴着山脊缓缓下行,就象一个巨大的蛋黄一般,温暖而氤氲,不复白日的让人不能直视。 夜萤行走其间,就象一幅精美绝伦的剪贴画一般,就算是千万人中,端翌也能看到夜萤一个人。 他看着她的眼里,满满的都是宠溺。 夜萤不晓得是不是心电感应,回头瞥了他一眼,端翌竟然有心如鹿跳的感觉。 昨天晚上那个紧致可人的小女人,此时又出现在眼前,她婉转承欢,好似弱不禁风,但最后一败涂地的却是他。 在女人的身上,男人永远找不胜利。 这是端翌此生唯一的对手,这位对手,虽然身上都是他施“暴”过后的痕迹,但最后缴白旗的还是他。 女人只要稍事休息,就能再战;而男人一逞雄风之后,只能一败涂地。 然而这样的对手,却值得他捧在手心里一辈子。 赵子获看到端翌发呆,走过来戳了戳他,道: “端兄弟,想啥呢?” “哦,没有,在想这农村的流水席,菜式办得真是热闹。” 端翌掩饰地道,赵子获总爱来打断他的绮想。 “嘿嘿,这乡下的流水席,最好吃的就是大锅炖肉了,走吧,咱们如果不想吃白食,就帮忙切肉去。” 赵子获推了推端翌。 两个人来到案板前,见案板上堆了几大盆还完好的白斩鸡,这是可以提前切的肉食,于是对视一眼,各自拿起菜刀,开始“剁剁”的切了起来。 别说,把平素杀敌的刀功用在切肉上,端翌还真是一把好手,一只鸡很快被他剁得分明,放在一个个事先准备好的盘里。 赵子获见状,也不甘落后,总而言之,这两个人只要在一起,就没有不争先恐后的。 宝瓶和宝器姐弟俩自不待言,充分发挥他们神力的优势,不管是搬锅扛灶,都是信手拈来。 一些原本在田喜娘背后笑她傻,白养了两个身份不明孩子的村民,这才惊叹地对田喜娘道: “原来喜娘你不是傻,是精。有这两个大力王,你家翻田犁地,还愁劳力不够吗?来年你家的水稻肯定是全村种得最多的。” 田喜娘本想说她当初收留这俩孩子,可不是当壮劳力来使的,纯是因为女儿的一番好心,也没有考虑太多,但再一想,如若这般说,肯定会被村民们当成傻子,于是索性抿嘴一笑不说话了。 夜家的请新宴掺合着柳村就要有第一所学堂的喜事,让这股喜气洋溢在整个村子里。 就在大家喜气洋洋地帮忙时,柴氏忽然慌慌张张地赶来了,她一把扯住田喜娘道: “夜萤呢?她在哪?” “你找萤儿做什么?” 田喜娘一看柴氏的表情不对,又一想最近这段时间柴氏因为上次“做扣”的事情,大家怀疑夜珍珠,所以和他们一直不对付,今天突然慌张地来找夜萤,田喜娘便警惕地问道。 “不是说你们明天请新宴吗?我自然是托人到我娘家的村子里告诉珍珠,让她赶紧回来。谁想,那人回来告诉我,珍珠就没去我娘家。” 柴氏说到这里,眼里包着泪水,都要哭出来了,一付可怜的模样。 “哎,你别急啊,珍珠有说是去外婆家吗?还是路上折去别的亲戚家了?” 田喜娘最是心软,一看一向强悍高傲的柴氏都要哭了,在她面前示弱,这都不为了女儿嘛?她顿时同情地问道。 “不会的,珍珠这丫头最乖了。她说去哪就是去哪,再说,除了她外婆家,她也没有别的亲戚好去啊!”柴氏这时把田喜娘拉到角落边上,小小声道,“我担心,她会不是路上除了意外,被拍花子拐去了。” “啊?不会吧,珍珠这么大的人了。” 田喜娘吃了一惊。 “这件事,你先不要外传,事关珍珠的名誉。” 柴氏缓过神来,郑重地交待田喜娘道。 第四百六十章示弱的柴氏 “这个我自然不会外传。”田喜娘道。但是乍一听到柴氏说起夜珍珠不见的事,田喜娘心里还是乱糟糟的,“不过珍珠出了这事,你找萤儿做什么?” 田喜娘心里有一层隐忧:莫非柴氏怀疑是萤儿做的手脚? 萤儿已经和她说过,不会找夜珍珠麻烦,毕竟还是堂姐妹,低头不见抬头见,而且为了那件事找珍珠麻烦,说不定,最后还会牵扯到自已身上。 田喜娘当时还赞自已女儿明理,不过没想到话音才落几天,柴氏反而先找上门了。 “喜娘,你别误会,我找萤儿,是想让她帮忙打听一下珍珠去哪了。毕竟萤儿认识的人多,尤其是她不是和镇上王财主很熟吗?三清镇上的事,哪个能逃过王财主的耳目?” 柴氏道出来意,配以一脸哀求,看上去着实可怜,让田喜娘也心软了,她道: “那我叫萤儿过来,你自已和她说说。” “好。” 柴氏充满希望地道。 夜萤正忙着指挥众人把一车刚运来的柴火抬到灶边,这时被田喜娘叫了过去,不由地轻声抱怨道: “娘,你没看我正忙吗?什么事这么急?” 夜萤被田喜娘扯着,不时还回头叫那些帮忙的人要把柴放离灶孔远点,要不然,干柴被灶里火星喷出来引着的话,容易失火。 “珍珠不见了,你大伯母怀疑她被人拐走了,正急呢!” 田喜娘路上稍稍说了几句,就把一脸莫名的夜萤拎到了柴氏面前。 “萤儿,你可要帮帮大伯母,救救珍珠!她出去好几天了,我以为她在外婆家逍遥,谁知道她根本没有去外婆家。我又让人帮着问了几个亲戚,都说没有看到珍珠。” 柴氏性格强势,虚荣心强,嫁到柳村她觉得是这辈子最失格的事,因此对比那些嫁得好的堂亲,她经常冷嘲热讽,很早就和这些亲戚断了往来。 所以,夜珍珠去那些亲戚家的可能性为零。 柴氏早就隔着人群看到夜萤一脸意气风发,指挥着众人做事,气势和派头不比男子差,而众人也乖乖地听她调遣。 看得柴氏又羡又妒,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她要沦落到求这个过去她看不起的侄女的份上。 只是时势比人强,在现实面前,爱女心切的柴氏也不由得低头。 夜珍珠离家几天了,如果没有去外婆家,又去了哪里?柴氏知道凭自家的能力,根本不可能找到有用的线索,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夜萤身上。 求人时总是卑微的,不知不觉,柴氏已经把对夜萤的称呼改为更为亲昵的“萤儿”。 夜萤第一次听柴氏这么亲热地叫她,不由地后背一阵激麻,她摸了下鼻尖,看着一脸憔悴、可怜兮兮的柴氏道: “大伯母,我只能试着让人问问,看看有人在镇上看到过珍珠没有。至于能不能找得回,我就不敢打包票了。” 夜萤知道这事也推不了,只能虚虚应下。 夜珍珠一向是极有主意的,要说她会被人拐走,夜萤也不太信。只是夜珍珠若没有去她外婆家,会去谁家呢? 从那天被困蝙蝠洞脱险之后,就没有看到夜珍珠的人,据赵子获问了几个村里人得知,夜珍珠在蝙蝠洞那一声巨响前就离开柳村了。 赵子获还恨恨地说:看来是做贼心虚!若她在眼前,非得盘诘她一番不可。小小年纪,心肠如此歹毒。若非萤妹想出脱困之法,没准几个人就被困死在里面了。 想到这些,夜萤对夜珍珠失踪这事,并没有柴氏紧张。在她想来,也许是夜珍珠担心自已做的事情败露,故意搞了这个阵仗来,以免大家责怪她。 虽然被困在蝙蝠洞里时夜萤十分生气,但是事后夜萤一想,没有真凭实据,最多只能追究夜珍珠推白胜滚到洞里受伤的责任。 光这一桩,并不能把夜珍珠怎么样,至多让大伯家赔点伤病钱罢了,并不能一招致夜珍珠于“死地”。 当然,这里的“死地”,并不是说夜萤就想把夜珍珠弄死了,她还没有心狠手辣到这个地步,而是必须想到一个办法,一劳永逸地把夜珍珠从柳村挪开,就象她计划好了,要把夜爷爷和夜奶奶从柳村支走一般。 在这个办法没想到之前,夜珍珠竟然失踪了? 要真的失踪也是好事,那是夜珍珠自已作死了。 不过,依夜萤的判断,夜珍珠那么强悍,竟然能想到用杠杆原理来撬动巨石,差点坑死他们,这种人,没有那么容易就万劫不复。 见夜萤答应帮他们,柴氏也不好再步步紧逼,只好道了声谢,说让夜萤多费心了,这才软趴趴地往回走了。 田喜娘看着原本都是一副嚣张跋扈样子的柴氏,竟然变得如此虚弱不堪,还真有点于心不忍,远远地对着柴氏的背影喊道: “她大伯母,明天中午记得来吃迁新宴啊!” 柴氏也不知道听到了没有,或许是装着没听到,迁新宴这几个字,也严重刺伤了她“高傲”的“大地方人”的心,硬是直直往前走,没有回头回应。 夜萤还真地让施炳连夜去三清镇上和王财主交待了这件事。王财主回复过来,说马上去调查,尽量明天去柳村时能给她提供一些信息。 也只能如此了。 夜萤接到回复,还亲自去大伯家走了一趟,把王财主的回复告诉了柴氏。 “多谢你了,萤儿。希望珍珠没事。” 柴氏也是操碎了心。若不是一个未嫁女子悄然失踪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柴氏肯定不会去找夜萤想办法。或许已经发动村里人和娘家那边的人,到处找了。 “大伯母,你放心吧,吉人自有天相,珍珠妹妹会没事的。” 夜萤劝慰了几句,见柴氏也是一脸没心思的样子,便起身告辞回去了。 也不是她太圣母心,竟然还这么费心巴力地帮着柴氏,实是因为夜氏一家都住在柳村,夜珍珠害他们,做的事在暗处,没有人知道;而柴氏来求她,做的事在明处,如果她不帮忙,事后若是夜珍珠有什么事,肯定她会被大家指责:没有人情味啊;一笔写不出两个夜字,还不帮忙等等…… 第四百六十一章夜萤的个人志 柳村办学堂,是开村以来第一次,因此自然挑的是一个好日子。 这一天春光明媚,阳光灿烂,不光春花迷人眼,就连山上原本吵人的小鸟啁啾,也显得特别悦耳。 苏秀才一身淡青长衫,面白无须,手里拿着折扇,显得特别温文尔雅。 一看苏秀才这气度,柳村的村民深深觉得,苏秀才充分满足了他们对秀才公的所有幻想。 一群村里的大妈大婶上前团团围着苏秀才,叽叽喳喳地问道: “苏秀才,是否娶亲了?娘子怎么没带来?若是没有娶亲,在我们柳村找一个可好?” “苏秀才,你是不是打算长住柳村?我们柳村可是有走亲习俗的哦!” 这些大妈大婶的热情,超出了苏秀才的意料,他脸涨得通红,好不容易,才在宝器的护卫下逃出了人群。 苏秀才在祠堂前面的高台上站定,看着身边一脸严肃的夜里正和和善的王财主,见没有村妇敢再上前,这才扶了扶歪了的帽子,恢复了些许从容。 夜萤见苏秀才一进村就体验了柳村的“豪放”,不由地抿嘴一笑,这些大妈大婶啊,都是有待字闺中女儿的,童生在她们眼里就是了不起的人物了,更别说一个正儿八经的秀才,更是她们眼中的“小鲜肉”。 祠堂张灯结彩,除了粉饰一新外,门前立起一块一人多高的花岗石石碑,石碑是昨天晚上连夜立起来的,现在碑面上用红布盖着,柳村人因此无从知道碑面上写着什么。 但是越是不知道,就让人越想知道,有些小娃子就偷偷跑上前,想揭开红布偷看一下碑文上面到底写了什么,虽然他们都不识字,偷看了也是白看,但是大人们还是赶紧上前拍了一巴掌: “臭小子,这是一会让里正揭牌的,你可不能掀!” 今天到贺的嘉宾,都是三清镇上有头有脸的人物。 当然,这些人都是王财主邀请来的,夜萤并不认识,有的只是模糊有点印象,知道他们非富即贵,晓得这都是王财主请来替她撑场的,夜萤十份感动。 冲着王财主这份细心,事无巨细,夜萤也愿意相信他这回出海,一定能顺顺利利的。 柳大郎也来了。 柳村的第一批一千个化妆箱,运到京城后,销路意外地好,一只化妆箱,卖出了五两银子的好价钱。 这还是批发价,那些批发了化妆箱的商人,在各自店铺零售时,则一只标价十两银子。 在京城,只有好的让人抢的商品,没有好的卖不出去被人嫌贵的商品。 柳大郎第一批货一售而空,很快又有商人前来询问,什么时候能有第二批货? 那化妆箱都卖脱销了…… 因此,柳大郎一听王财主说柳村学堂也是夜萤出资办的,自是提了厚礼前来道贺。 他还要感谢夜萤给她介绍了一门好生意呢! 当然,他也顺便来考察一下柳村,那化妆箱都卖疯了,他怎么能不来关心一下原产地的情况呢? 夜萤听说了化妆箱销售火爆的情况后,不由地抿嘴一笑,果然古今中外,都喜欢LV。 对,那竹木打造的化妆箱,夜萤巧妙地利用竹皮有青有黄的特点,让工匠们编辑成LV的标志,一个LV看起来不起眼,众多青黄竹篾编辑成的LV交织出了强大气场…… 从此以后,这种化妆箱虽然还会有变形推出,但是青黄竹皮设计的LV字母造型,却不会改变。 十两银子一只的化妆箱,其实也正符合它奢侈品应有的身份。 除了来贺的宾客,还有就是一群群穿着儒装的学童,不论男女,都穿上了统一缝制的灰棉布儒装,小小的脸蛋和手上,泥巴都被洗干净了,配以儒服,显出了几分读书人的气质。 家长们看着自家孩童如今的模样,不禁也暗生自豪,遥看青山上自家祖坟所在,顿时都有坟头冒青烟的感觉。 而女童们则显得有点手足无措,她们万万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已也能和男童一样,到学堂识文断字。 夜萤看着眼前热闹的场面,心里不由一阵意气风发。 夜里正踌躇满志又心情激动地站在台上,看着身边衣着井然的贵客和自家的村民,夜里正干咳了一声道: “今天是咱们柳村开村以来,开天辟地最热闹的一天……” 夜里正讲得唾沫横飞,端翌看着人群中自家小女人安然的样子,脸上不争不抢,不禁觉得她也太淡然了吧? 那么辛苦,出钱出力,最后似乎这些都只变成了柳村成长史的一部份? 夜里正总算讲完了,下面一阵狂热的拍掌声,夜里正郑重向大家介绍了苏秀才,又讲了公中之后的助学制度,并且介绍说,学堂的筹办,主要是夜萤在其间出钱出力…… 端翌心道:夜里正还算公正。 难怪这个小村子,虽然也会有个把做奸犯科之人上窜下跳,但终归还是好的。 镇上的督学也被王财主请来了,督学仪表堂堂,一身温文尔雅,一看就是读书人的模样。 督学也念了一堆诗文来庆贺,反正太拗口的夜萤也听得晕乎乎的,之乎者也不是她擅长的,最后,就是一帮人上前为石碑揭牌,标志着柳村学堂正式成立。 蒙在石碑上的红布被揭开,柳村的人始知道,原来这块碑上,居顶写的就是“柳村学堂”四个大字,其下便是《柳村办学铭》了。 端翌听着那一群穿着儒服的小小学童,用稚嫩的嗓音念出《柳村办学铭》,不由地嘴角一勾。 原来,自家的小女人更懂得揣磨人心。 这《柳村办学铭》不就是她的个人志吗? 让每一个入学的学童,都要把这“铭”背起来,夜萤这个人,也将会一辈子扎根在他们心里。 以后,他们走得越远,飞得越高,夜萤的形象,就会在他们心里更加明亮高大。 若是没有夜萤的远见卓识和慷慨出资,就不会有日后他们的成就。 端翌看向人群中正将一缕散落发丝拂到耳后的夜萤,春日融融的暖阳,将夜萤的耳翼衬得薄如鸡壳,白嫩无暇,人畜无害,却又那么深入人心。 端翌嘴角微微向上一勾,眉眼间也柔和了许多……大家好,这里是周末也稳定更新君 江陌南 第四百六十二章满村皆是斯文人 暗卫蔡师傅匆匆赶来要向端翌禀报时,正好看到端翌眉眼由紧绷到放至柔顺的一瞬间,蔡师傅顿时犹豫了一下,他晓得现在是王爷心情最好的时候。 正因为现在是王爷心情最好的时候。 王爷心情好的时候并不多! 这个消息,马上会打断王爷的好心情。 所以蔡师傅犹豫了。 但是一想到王爷的好心情,一切都是因为夜萤而起,而他带来的这个消息,却也与夜萤不无关系。 蔡师傅还是挤上前,附耳对端翌说了一番话。 “哦?” 端翌眉角一抬,虽然脸上还是没有表情变化,但是跟随端翌多年的蔡师傅还是能感觉到,端翌原来他能感觉到的愉悦的心情,果然立即消失了。 “接下来……” 蔡师傅正要进一步征询端翌的指令。 端翌却是手一挥道: “走!” 蔡师傅心中一凛,没想到靖王爷一听到这件事,反应这么大,竟然立马决定亲自出马。 他不由地庆幸自已方才还是及时把这件禀报给了靖王爷。 否则,如有耽误,后果不堪设想。 端翌恋恋不舍地从人群中夜萤的身上收回了自已的视线,一整肃容,离开了人群。 蔡师傅微垂眸紧随其后。 靖王爷深情的目光,令人不敢直视呐! 夜萤虽然在人群里站着,隔着种种人墙,但其实,透过人体摇动的罅隙,她还是能感觉到端翌时不时瞄向她一眼那种滚烫的目光的。 不过,就在夜里正宣布揭牌仪式正式成立,于是四下里鞭炮齐鸣的时候,夜萤忽然感觉周围缺少了什么。 她回头一看,就见原来端翌站的地方,已经没有了他的踪影。 她顿时有些失落,再抬眼向四下里看去,都没有。 呃,跑哪去了? 还容不得夜萤找出端翌的去向,赵子获已经兴冲冲跑上来,对夜萤道: “夜萤,你到处找什么呢?是找我吗?我在这呢。走,去参观一下学堂内部,听说夜里正让人抓紧重新粉饰了一番,最近祠堂门老关着,我的胃口都被吊足了。” 夜萤被赵子获这么一说,不由地“噗次”一声笑了,道: “看你,还和小孩子一样,这么兴奋。” “哎,你想想,若是小时候咱们村里有这样的学堂,我就不用到三清镇上去求学练武了,从小一直在学堂里读书,没准早就和你……” 赵子获说着说着,又要细说从前了。 夜萤赶紧正色道: “打住,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场合!还说这样的话!” 赵子获的爹远远地看到儿子和夜萤站在一起,说得亲密无间,早就黑了脸。 但是碍于大庭广众之下,也不好发作。 不过,他凛厉地能杀死人的眼刀,夜萤却是接收到了。 赵子获回头一看,也黑了脸,心里直怪怨父亲怎么偏偏这个时候出现,他低声对夜萤道: “走,别理他,咱们参观学堂去。” 夜萤也想摆脱赵老爹那杀人的眼神,于是点点头,两个人信步往已经四门大开的祠堂走去。 这祠堂是个一进的院落,好就好在柳村地广人稀,因此当初建祠堂时,虽然只有一进,却圈了一个偌大的院子。 如今改做学堂,夜里正便着人将院子中间砌上一道隔断,将厅堂分为上厅堂和下厅堂。 上厅堂为男生学堂,下厅堂为女生学堂。 然后上下走廊原本宽大的走道都被摆上了书桌,地上铺了草席,学生们席地而座,就可以听先生讲课了。 而每一张书桌上,这时都已经摆了一套笔墨纸砚,夜里正介绍说这是镇上王财主送给每一位柳村学子的开学礼物,顿时把孩子和村民都乐坏了。 现在要集齐一套普通的笔墨纸砚至少要一两银子,王财主送的这套价值显然不止于此。 赵子获见此情形,更加羡慕了,连连“啧啧”出声。 边上有个村民见状,也叹了口气道: “当年我和夜自清一起开蒙,不过我只读了一个月,就因为家里没钱,只好退学了。 当初若是村里有学堂,现在我早就考上秀才也说不定呢!” “哎,老八啊,你就别叹气了,你儿子不是来学堂了吗?把希望放在他身上,以后你做状元他爹不也挺好的!” 有村民调侃。 “呵呵,也是!” 老八一想做状元爹的美好前景,便咧开嘴笑个不停。一边还鼓励自家那个肥肥白白、一只手拿着糖人直啃的小胖子,让他要好好读书。 “咱们这学堂够气派,今天开学仪式,声势也够大,以前听说的,镇上那几个有名的富户、还有督学都来了。 吴家村出了个进士是吧?可是他们村虽然有学堂,但是从没有听过开学仪式一说。” 有村民自豪地议论。 “我想他们就算办开学仪式,也请不到这么多厉害的场面人物。你看,督学大人在给我们学堂提字了,还有那边一些在提字的,听说都是左近有名的书法家、画家。” 村民们激动地围拢上去。 名人雅士书画应和,对他们来说,一向是离他们生活很遥远的事,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样的事,今天竟然也发生在他们的生活里。 这让柳村的村民感觉到,自已的村庄、自已这个人的骨子里,开始揉进了一些什么不一样的东西,书画氤氲,书香缭绕,他们,也能受到笔墨熏陶了。 从此,他们也是带点墨水的人了。 在学堂里,村民们从开始看热闹的高声喧哗,到后来慢慢地声调渐渐降了下去,他们好象也跟着笔走龙蛇的先生们,变得和他们一样儒雅斯文了。 献字献画的文人雅士们都挥豪泼就,写出来的字,柳村的村民虽然看不懂,但是大家一致都觉得写得很好,待这三两日装裱好后,挂在学堂里,整个学堂一定能被这文曲星们的光辉照耀着,激发孩子们的好学之心。 村民们朴拙却直白,正好说中了文人雅士们的痒处,平时他们这样书画往来,最多得几句佳作之类的评价,但村民们的评价,显然更让他们心花为之怒放。 这一天,柳村的春光如梦如幻…… 第四百六十三章香远近臭 随着书香氤氲的气息流转,柳村的村民们眉目间似乎都点染了墨香。 夜萤行走其间,竟然能感觉到整个柳村村民似乎接人待物都有了不太一样的变化。 夜萤自已也慢慢沉浸到书画的世界里。 来到这里后,难得有机会和文人雅士们齐聚交流,此刻正好填充她精神上的饥渴。 虽然她的书法和这些书画家们一比,就显一般,但至少她的鉴赏力还是有的。 这都要感谢她后世所处的信息发达时代,即便不能方便地上博物馆,但是只要想看谁的书法,网上一搜肯定有。 虽然只是电脑真迹,但是看多了,也自有体会。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眼界自然就开阔得多。 王曦之、王献之虽然是上一个朝代的书法大家,但是碍于信息物流交通的不变,这些文人雅士中,估计没有一个人看过他的真迹。 夜萤看过…… 还有许多、许多书画名家的作品,都曾经是她鼠标一抖,手到擒来之物。 自然,夜萤赏析书画的能力还是不错的。 因此,沉醉其间,真是乐而忘返! 不知不觉,时已近午。 直到夜里正招呼大家去用膳,夜萤才从书画的世界里拔出来,回到现实中。 其间她发现,苏秀才的字,还真是不错,在一众书法名家中,也可以称得上独树一帆。 “苏秀才,课余有暇之时,能对我的书法指点一二?” 夜萤即兴道。 她也得为自已能识字找一个好的挡箭牌了。 “可以,只要夜姑娘有心,苏某不才,互相切磋进步。” 苏秀才和夜萤有来有往几次了,见她好学,自无不肯。 这时,只见人群都从祠堂门口退出,大家都往夜萤家的新宅走去。 “归燕堂!好名字。”有人顿下脚步,一看那儒士打扮,明显就是个读书人。 “不光是好名字,还是好字!” 另一位年纪稍长的长者,抚着精心修剪的稀疏长须,细细品鉴。 “这字,笔走龙蛇,气势俨然,能写出这笔字的,绝非常人!没想到,柳村这个小村子,竟然藏龙卧虎,有高人在此啊!” 另一位瘦瘦的读书人道。 还有人被这字迷住,拿手指当笔,凌空比划,似在领会这三字的架构的气势。 夜萤因为和苏秀才说话,晚了一步,走到自家新宅门前,发现宅子前竟然聚了一大堆读书人,大家对着她家的门楣指指点点,还有几个人状若癫狂。 夜萤吓了一跳,赶紧拨开人群,上前施礼问道:“各位先生,你们在看什么?出什么事了?” “哦,大家在看这一笔好字。归燕堂三字下笔风雷、大气磅礴,已经远远超越众人之上。 然后大家又看到这对联上的字,和归燕堂三字一般笔势雄奇、酣畅浑厚、雄健洒脱,顿时个个都痴住了。” 夜萤一听,哭笑不得,原来,她自已的品鉴水准还有待提高啊? 端翌写的这些字,过节时就贴在这里了,自已也没有好好琢磨琢磨,或者是远香近臭吧? 呃,用这个词好象不太合适? 但夜萤一时也想不起更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自已的心情了。 端翌若是知道自已如此形容他,怕是和她一样哭笑不得了吧? “各位,字会一直在这里,但是菜不吃就会凉了,还是请大家先用了午膳,再来慢慢欣赏字吧?” 夜萤拿出主人的派头。 被夜萤一说,大家这才觉得肚子几里咕噜叫得厉害,一旦意识到自已饿了,就撑不下去了。何况空气中传来一股股浓郁的食物香味。 于是,大家这才四散开来,寻找座位。 那些有头有脸的,自然被施管家安排着坐进夜家宅子的厅堂内,而村里诸人则都在后操场上,随便找个位子坐下来,时辰一到,便上菜开席,好不热闹。 王财主此行,也带来了夜珍珠的一些消息。 夜萤便拉着正在吃请新宴的柴氏到边上,对柴氏道: “大伯母,王财主打听到了一些珍珠的消息,据说有人在三清镇上看到过珍珠。” “啊?这丫头有消息了,她现在在哪里?你快告诉我,我好赶紧叫你大伯接她回来。” 柴氏一把抓着夜萤的手,还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大半天强颜欢笑吃请新宴的柴氏,此时抓着夜萤的手,力道极大,似乎如此就能把女儿抓回来似的。 “她在哪里现在还不知道,只听说她先是到镇上胡氏棉被铺站了会,后来又和一个年轻公子相伴而去。接下来的情况就不知道了。” “啊?那还是没有下落啦?” 柴氏的手紧紧抓着,又是一松,脸上极为失望地道。 “还在慢慢打听。”夜萤劝慰道,“大伯母你别急。一有消息我就会马上通知你。” 柴氏还想说什么,但是现在她唯一的倚仗就是夜萤的帮忙,倒也不敢责怪夜萤办事不力。 若换成往日,柴氏心有不满的话,早就跳将起来了。 看着柴氏慢慢转身离开,背影写满焦急和失落,夜萤也只能叹了口气说。 说实话,对于夜珍珠的去向,夜萤也存着疑问。 为什么夜珍珠到了镇上,就直奔胡氏棉被铺去?胡氏棉被铺被传因为“厌胜”之事,而遭到天火,那么夜奶奶那床源自胡氏棉被铺的被子里,为何会有纸人,夜珍珠显然脱不了干系。 让夜萤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胡氏棉被铺真的是被天火所灭吗?夜珍珠刚在被子里动了手脚,那边胡氏棉被铺就被火烧,这也太巧了吧? 夜萤揣着这些糊涂,直到请新宴结束,送完客人,也没想清楚。 赵子获大大咧咧地道: “萤妹,今儿你家出的这些菜啊,乡亲们都吃了个肚儿圆,说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请客最重要的是客人吃得满意。 夜萤听赵子获如此反应,便放下心来,这才收回心神,眉毛微一挑,问道: “端大哥去哪了?似乎他没来吃请新宴啊?” “哦,夜里正在祠堂说话时,端兄弟神神秘秘地走了,也不知道去哪了,一直就没回来。” 赵子获一听夜萤一直掂记着端翌,不由地心里酸溜溜的。 “嗯,明白了。端大哥应该是有什么急事吧。” 夜萤知道端翌稳重,不会无故不参加请新宴,不由地心里也有几分担心。但随后一想,莫非是山居里那个大肚子的女人出了什么事? 这么一想,便不由地意兴阑珊…… 第四百六十四章精心准备了礼物 夜萤身上懒懒的,也不太想说话,她靠着花梨木圈椅上,一会儿又把下巴支在椅子的扶手上,白得晶莹剔透的皮肤被深黄色的花梨圈椅一衬,便显得她的肌肤特别诱人。 赵子获只是一瞥,那眼睛便再也转不开了,偏生夜萤一心沉浸在端翌为什么消失了一天的疑惑里,都没有发觉。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暧昧象无香的尘烟,在室内流淌。 端翌走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他因为那个人的到来而有些异彩的眼神在看到这一幕时,深褐色的瞳孔微微一缩,脸色微微一寒,一股酸涩堵在胸口。 端翌的到来,立即打破了室内的沉闷,夜萤原本支在圈椅扶手上的脑袋也抬了起来,抬眼就看到端翌凝视着她略带冰意的眼神,不过,那冰意自看到她突然闪亮的双眸后,立即就象冬日的积霜遇到太阳,化为乌有,转为一池暖融融的春水。 这一切只是眉目传情一瞬间的事情。 憨直的赵子获只觉得自已和萤妹好不容易争来的独处时间被可恶的端翌打破了,不禁恨恨地瞪了他一眼。 端翌感觉到赵子获身上的恼意,眼皮也不抬,只是薄唇微启,问道: “宴席都散了?” “早散了。乡下清茶淡菜的,你都没吃饱吧?” 夜萤眉眼一闪,浅笑着道。 “呃,我,还好。” 端翌听夜萤这句话,竟然是没有发现他这大半天的都不在左近,心里不由一阵气闷。 原来他一向被夜萤视若无物吗? 云都会在水面上映下身影,自已在她身边这么久,她竟一点也没有特别关注自已? 端翌不禁开始怀疑,京城里那些哭着喊着要嫁给自已的女人,是不是都是因为看上他家世的缘故了。 所以,只要他是靖王爷,哪怕是个瘸子、瞎子,那些女人也会想抢着嫁吧? 不知道怎么的,端翌一下子想到了这个“严肃沉重”的话题。 来到柳村后,端翌卸去身上的盔甲,隐没身上皇族的光辉,以一个普通猎户的面貌出现,发现了许多原本隐藏在对他身份敬畏之外的情绪。 端翌更愿意夜萤是因为喜欢他这个人而喜欢他。 事实上,现在夜萤不知道他的身份,也不可能因为他是靖王爷而喜欢他。 之前夜萤的表现已经说明。 端翌不知道多享受夜萤对他的好。 摸了摸腰间的香囊,端翌的心渐稳,随着他这个动作,赵子获的脸色开始略微转白。毕竟,夜萤还没有给他绣过香囊呢! 一听端翌隐瞒的话语,还妄想假装他一直从头至尾都留在这里,夜萤愈发觉得端翌肯定有事瞒着她。 方才那句话,只不过是刺探罢了。 端翌不说实话,夜萤心里一阵失望。 如果他说实话,那一切都不是事。 而他不敢说实话,说明那件事难以启齿。 对于一个闲散的总镖师、放牧身心的普通猎户来说,还有什么事难以启齿呢? 夜萤总是忍不住暗挫挫地想到山居里那个大肚子的女人身上。 夜萤一阵兴味索然,站起来道: “吃得好就好。好累,我要休息,明天还要去府城。” 这是夜萤和王财主约好的,要去府城看他即将出海的船只。因为赶着柳村和家里都有大事,只能安排在这些事后才能出门。 端翌心中一动,紧接着道: “真巧,明天我也要回府城,镖局里有些事,要处理一下。” “哟,端兄弟,你也太巧了吧?萤妹不说要去府城,你怕也就没那么多事啊? 对了,真巧,明天我也要去府城。” 赵子获寸土不让地道。 “你去府城做甚?” 端翌淡淡地问道。 “哦,我,我……”赵子获忽然说不出来了,张口结舌,结巴迟顿地停滞了。 “赵大哥,你若没有要事,就不必特意往府城跑一趟吧?你若是需要些什么,可以寄我从府城里带。” 夜萤好心地道。 往府城一趟,要准备的行李各种也不少,如果没事就为了气端翌,如此巴巴跑一趟,实在不值得。 “这个,我其实是该销假了,得回府城入营报到了。” 赵子获艰难地吐出这句话,看着眼前端翌瞬间显得得意的神情,心中不由一阵懊丧。 自已参军真不是时候,偏生出了端翌在柳村,否则,决不会有第二个人敢抢他赵子获的女人。 而端翌人才、武功与他不相上下,甚至赵子获隐隐觉得,端翌肯定还超越自已甚多,只不过,端翌有所收敛,在对招时并未使尽全力罢了。 “什么?你得销假了?那不得往北疆开拔了?” 夜萤吃了一惊,娇俏的脸上掠过几分吃惊之意。 端翌嘴角向下一弯,没有说话。 “嗯,春暖花开,一路走到北疆,那里的冬天也该结束了。” “哦,还好。” 夜萤听完,一脸若有所思。 或许赵子获没有注意到,但是端翌却觉得夜萤的“还好”二字似乎还有其它更深层次的意思在里面。 一想到夜萤对赵子获的关注超乎他的想像,端翌心里就挺不舒服的,暗暗冷哼道:还好要走了,不然就该发布军令,提前开拔换防…… 赵子获说到这时,脸上若有所失的表情已经特别明显。 “萤妹,明天你走水路还是走陆路?” “应该会走水路。”夜萤回道。 “那我也走水路,咱们一起走,到了府城,就该分开了。” 赵子获一脸依依不舍,端翌看他的表情,一脸生无可恋,虽然胸中为之一滞,但也没有立场责备他。 “那咱们一起走水路吧!”端翌断然道,“船只我来安排。” “行,路上正好互相有个照顾。对了,赵大哥,我有一件礼物要送给你。” 夜萤正为难怎么把精心准备的礼物送给赵子获,但眼下似乎是个机会,因为这么多人在,相当于在大庭广众之下,不会有私相授受之嫌疑。 “什么?萤妹,你还帮我准备了礼物?太好了。” 赵子获得意洋洋地看了端翌一眼,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兴奋。还有意无意溜了一眼端翌腰间的香囊。 那小眼神,分明在说:哼,有什么了不起…… 第四百六十五章如虎添翼 端翌的脸自从听到夜萤说为了赵子获精心准备了礼物之后,就一直是沉郁着的。 当然,这种沉郁是内心冰山稍融后又凝合的感觉,一切都是冰山在内心的海面下翻腾,外人根本察觉不出来。 除非…… 端翌感觉一道眸光如闪电般似要划开自已的内心。他抬眸,却见夜萤刚收回视线,好似方才窥探他内心的不是她一般。 “宝瓶,把我给赵大哥准备的礼物取来。” 夜萤一声吩咐下去,宝瓶不一会儿,便拿了个用棉布套做的小包裹过来,递到夜萤手里。 赵子获眼巴巴地,就梦想着能有一个如端翌那般的香囊。 他已经知道,端翌那个香囊是夜萤送的,还是夜萤亲手缝的。 而且,他还知道,端翌之所以能拥有夜萤的香囊,全是因为端翌扯了谎,什么送祝福这样幼稚的话,他可说不出口。 所以这样讨来的香囊,是算不得数的。 至少在赵子获心里是这般认为的。 但是最妙的是,现在他没有说出讨要的话,夜萤却主动送了礼物给他。 然而,当宝瓶把礼物拿出来时,看到那个布袋装的物是明显比香囊要大得多,赵子获心里掠过一阵失望。 他希望能得到夜萤送的香囊,可以让他贴身放着,到了北疆那苦寒之地后,也是一个念想。 端翌看着布囊里装的,似乎是一个轻飘飘的物体,不由地好奇地多瞧了几眼,但是隔着布囊,他没有透视眼,自是不知道其间为何物。 “萤妹,是什么礼物?我可以现在打开来看看吗?” 赵子获虽然没有得到预想中的香囊,但是能得到夜萤亲自准备的礼物,他也十分满足了。 这一次,端翌的心愿倒是和赵子获出奇地一致,他也想知道这布囊里是什么。 本来就是为了避私相授受的嫌疑,夜萤自是不会阻挡赵子获查看礼物,便笑道: “我打开,你就知道了。” 说完,夜萤动手从布囊里抽出一件衣物,这件衣物看上去十分柔软,中间似乎还絮着棉,不对,不是棉,若是棉的话,也不会这么轻薄妥贴。 衣物一看就不是外衣,它很短,象短袄,是件上衣,但是衣服的剪裁明显十分古怪,衣服面上,用针线缝成菱纹格,看上去透露出一股莫名的舒适和温暖。应该是穿搭在内里的。 “这是?你亲自缝的衣物?” 没有香囊,有一件贴身衣物自然更好。 把它穿在身上,就能感觉到萤妹的心意。 赵子获喜不自胜。 端翌的身周,低气压正在形成…… “呃,是我设计的,但不是我亲手缝的。” 夜萤利落地回道。 端翌听完,不由地嘴角一勾。心情似乎明朗了一些。 “哦……”赵子获有点失望。 但是一想这衣服还是夜萤特意为他设计的,还是咧开嘴,“嘿嘿”笑了起来。 “赵大哥,你现在试试?如果有不合适的,我让施氏现在就改。我们家现在的衣服都由施氏负责,我的女红不行。” 赵子获便乐颠颠地拿着这件衣服到内室去换,不一会儿,换好出来,见赵子获穿着这菱纹格的衣服,好象看到了后世的小鲜肉一般,夜萤也不由地抿嘴一笑,道: “看上去挺合身的!” 然而,赵子获却是一脸懵逼的表情。 不,和见了鬼的表情一样。 他不断地摸着、捏着自已身上这件新衣服,一脸难以置信。 “赵子获?你怎么了?” 端翌看他表情有异,不禁沉声问道。 呃,这小子,不会是得了夜萤送的礼物,高兴疯了吧? 可是看表情又不象。 “是啊,赵大哥,你怎么了?不习惯穿这件衣服吗?” 夜萤看到赵子获的表情,也吓了一跳。 难道是自已处理填充材料处理得不好,让赵子获穿在身上难受了?或者他对那种物质过敏? 哎,如果是那样,真是白瞎了自已一番苦心了。 “不,不是,萤妹,你这件衣裳是什么料子?为什么这么柔软,却又暖和?我脱了大棉袄,穿着你这件衣裳,一点也不觉得暖,你看,这会还热得直冒汗!” 赵子获解释道。 哦,不是她推测的上述各种原因啊?夜萤总算松了口气。 呃,南方穿羽绒服能不热吗?何况现在已经是初春,南方的天气一天暖似一天…… 看着赵子获额头上冒出的细密汗水,夜萤不禁一阵得意。 羽绒服是以绒的填充量来决定衣服的保暖性的,夜萤为了做一件让赵子获能抵御北疆严寒的羽绒服,可是费尽了心思,把所有的上好鸭绒都折腾出来了。 这一件衣服,若是从精力上的花费来说,还真是不输送给端翌的那个香囊。 但也惟有如此,夜萤觉得,才不负原主对赵子获青梅竹马的那段萌萌青涩感情。 “这是羽绒服,里面填充的是鸭子的绒毛,最是保暖轻便。你若穿了这件衣服,在北疆就可以不畏严寒了。这衣服做起来可费劲了,你记得上次咱们在仙客来吃饭运回的鸭毛不?那么多,就择其优才制成这件羽绒服。” 夜萤的话,让赵子获大为吃惊: “萤妹,原来这么暖和的衣物是那臭臭的鸭毛制成的?” “不臭啦,那些鸭毛我全都做了消毒处理。你日后到了北疆,穿一段时间后就拿出来晒晒太阳,也不用太频繁清洗,否则容易把衣服洗坏了。” 夜萤得承认,现在这件羽绒服的制作工艺还十分原始,钻毛等问题她还没有办法彻底解决,所以眼看赵子获穿着这件羽绒服喜孜孜的时候,就看到几缕鸭绒毛飘飞而出。 夜萤有点尴尬。 赵子获却如获至宝,小心翼翼地摸着身上的羽绒服,他一想身上这件衣物是夜萤那么辛苦才制成的,便倍加珍惜,眼睛看向端翌时,甚至没有在他介意的香囊上留连。 现在赵子获有了一件比香囊更贵重的羽绒服,又怎么会介意自已没有香囊的事呢? “这么暖和的衣裳?又轻薄柔软?如果北疆将士人手一件,岂不是如虎添翼?” 端翌似是没有注意到赵子获的得意神情,而是喃喃道。 第四百六十六章生命里的一缕阳光 “端大哥,你说的在理,但是要量产不太容易。光是处理鸭毛就要费很大的功夫。” 夜萤听到了端翌的喃喃自语,便道。 端翌点点头,没再说什么,只是看着夜萤娇俏的笑容,忍不住道: “感觉你脑子里总是能蹦出稀奇古怪的想法。” “哦?”夜萤抬眼看端翌,眼眸微垂,长长的睫毛将下眼皮覆出一道阴影,似乎把一些什么重要的事,都掩藏在那阴影之下。 “萤妹,这件衣服,到了北疆,我一定天天穿在身上。羡慕死那些大头兵!” 赵子获换好衣服,拿着那轻若羽毛的羽绒服,顿觉有千钓重一般。 夜萤微微一笑,礼物既已送出,得到礼物的人喜欢就好。 赵子获拿着衣服不知道所措、不晓得如何把它装进布囊。 第一眼看到布囊觉得它太大,但是现在再看布囊,却觉得衣物太大,不知道如何把衣服塞进去。 夜萤见他不知所措的样子,便微微一笑,接过羽绒服,将它折成几折,把里面的空气缓缓压出去,把羽绒服压扁压薄,轻易就装进布囊里。 一看夜萤这利落的动作,赵子获开始还有点担心,直叫: “小心点啊,别把衣服折坏了。” 夜萤把装好的布囊递给他道: “千里送鸭毛,礼轻情义重。赵大哥,希望你在北疆顺顺利利,不求建功立业,平安回家就好。” 这道别的话马上说上了,赵子获心中一暖,又一阵酸麻,顿觉胸憶涨得满满的,似乎有什么东西要从眼眶里奔夺而出。 这一段话,夜萤是冲着原主的情感而说的。 毕竟,占用了人家的身体,原主似乎还有一些残留的情感在里面。 在原主贫瘠的小山村农家女生活里,赵子获曾经是她艰难无望生命里的一缕阳光。 甚至在她上吊自杀前,脑子里最后一个浮出来的画面,还是赵子获。 夜萤心内一阵喟叹。 明知道端翌听得一脸黑沉,但是夜萤却觉得,这些话不能不说。 “萤妹,放心吧,我一定好胳膊好腿地回来,我是去战场杀敌的,又不是去送命的。 又有你这保暖羽绒服护身,我一定会好好的。” 赵子获声音微微变了调。 端翌抱着胳膊,站在边上,这一次,却没有继续黑沉着脸,而是垂下眼眸,似乎视而不见。 第二天一早,一行人便简装出行。 夜萤力邀田喜娘一道前往,但是田喜娘却懒得动弹,她在新宅子里的新鲜劲还没过,每天都有不少村民借口来探望她,其实是想来参观她的新宅子,田喜娘在村里过得可美了,根本不想外出,所以便拒绝了。 夜萤只好带着宝瓶和宝器去见世面。 其实宝瓶已经去过一次,说起来,宝瓶比她更熟悉府城。 但是最妙的是,这一次端翌也要进府城,有他在身边,还是本地土著,夜萤便放心了。 到了三清镇上的时候,王财主已经在三清河里的渡船上等着他们了。 这是夜萤第二次乘水路往府城而去。 上一次,是被小五装在麻袋里,根本来不及看清河里的风光和景色,这一次,她气定神闲,左有端翌,右有赵子获,更兼宝瓶宝器两个神力王,安全感简直爆棚有没有。 由王财主安排的船只,当然是最快最好的了,船上的船伕神马的,也是身强力壮的,所以顺流而下,惬意又自在,夜萤还站在船头,饶有兴味地欣赏沿河两岸的风光。 端翌站她边上: “风挺大的,进去吧?” 端翌迎风站立,看着眼前娇俏可人的小女人,不由地想起上一回的生死劫。 还好,一切都平安渡过。 所以,他一定要把这个小女人好好地呵护在手心,不论是谁,绝不容许伤害到她。 “没事,我还没到弱不经风的程度呢,上一次是受了惊吓,又在水里着了凉才会发烧的。” 夜萤的脸微微泛红,其实也想起了上一回难捱而又甜蜜的那些经历。 那一次,虽然只有短短几天相处,但是端翌对她的呵护和照顾犹历历在目。 想起她不想喝药时,他手里那块甜的蜜饯……嗯,真甜,一直甜到心里头,现在舌尖上似乎犹有余味。 “嗯,这沿河两岸的风光着实不错。” 端翌点点头,两个人抬头仰望,大船船帆猎猎,风声“啪啪”,岸两边的房舍,就象积木一般,迅速在两个人眼前退去。 夜萤只觉得,有端翌在身边,眼前的青山绿水就怎么也看不厌倦。 “你昨天去哪了?” 夜萤忍不住,还是脱口而出。 端翌微楞了一下,随即便知道,夜萤问的,是昨天他没去吃请新宴的事。 他听说那个人来了,担心对夜萤不利,所以去细致布防了一番,结果听暗卫说,那个人到了三清镇,只是守在宅院中,日日寻欢,别无其它。 这样的行事作派,倒很符合对方的性格。 端翌让暗卫提高警惕,有事及时禀报,一番折腾之后,待他回到夜宅,已经曲终人散了。 端翌倒没有想到夜萤会为此闷闷不乐,此时见她扔执著,他眼中固有的冰山,便如遇到了春风,一点一点消融了,他暖暖地道: “有事出去了一趟,赶不及吃请新宴,你是觉得我吃不上,很吃亏吗?若是,你回头重新再请我一次。” “你想得倒美!” 夜萤见他态度暖熙,眉目间清朗正直,一点猥琐之意也没有,不由地愿意相信,他真的是有什么事去处理了,但并不是和那大肚子女人有关的事。 船上,也不知道是哪个船工带了孩子出来,二、三岁的男孩子,忽然爬到甲板上,乌溜溜葡萄一般的眼睛,看着眼前这二位,或许他们神仙眷侣般的气质让孩子放松了警惕,竟然迈着小胖腿向他们跑了过来,嘴里还不明所以地嘟哝着: “吃,吃糖!” 夜萤一看他胖乎乎的小手里抓着根麦芽糖,粘乎乎的,就要向端翌的身上抹去。 夜萤差点惊呼出声,她知道端翌最恨不洁之物了,孩子的手又粘又脏,端翌肯定不喜,可是如果端翌避开的话,这孩子肯定收势不住,会摔倒。 第四百六十七章生物本能 就在夜萤准备去接这个孩子的时候,谁知道,端翌看着孩子扑过来的招式用老,又看到他粘乎乎的小手,便轻盈地施了一个身法,避开孩子的小手,然后一把将孩子抱起,顺势高高在往天上一抛,再准确地接住他。 夜萤被端翌这一招吓了一大跳,却不知道那孩子被端翌逗得十分开心,嘴里“咯咯”地笑着,还口齿不清地道: “举……高高,来,来!” 看来,孩子家人素常和他玩这个,他倒没有畏惧之心。 端翌见孩子喜欢,那冰山一样面瘫的脸上,顿时融化开来,象一层暖冰一般,能看到下面丝丝缕缕的波纹流动。 “哎呀,狗蛋,你怎么这么会跑,冲撞了贵客!” 这时,一名船妇打扮的女人急匆匆地从前舱跑过来,应该是在寻找孩子,脸上神色焦急。 端翌见状,便把孩子递给了那名船妇。 船妇一迭连声地道谢,然后才抱着依依不舍、还嚷着举高高的孩子离去。 “端大哥,你挺喜欢孩子的啊?真看不出来!”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端翌竟然能和孩子和谐相处。 她本来以为,要嘛就是端翌为了避开孩子粘乎乎的手,让身后孩子摔在地上,不过针对这种情况,她已经做好了接孩子的预备方案。 要嘛就是端翌抱住孩子后,用他寒杀天下稚童的冰山脸,将那孩子吓得啼哭不止。 只是万万没有想到一条的是,端翌竟然把孩子逗乐了,逗乐了,逗乐了…… “喜欢孩子吗?” 端翌一脸茫然不解,那表情,似乎在问她:孩子是什么生物? “喏,刚才你不是把那胖狗蛋逗得可开心了?” 夜萤一呶嘴道。 “哦,那是逗乐吗?” 端翌继续一脸茫然状。 夜萤无语。 那不是逗乐是吧?好,那是生物本能。 雄性长辈的护犊本能。 一想到这是端翌的本能反应,夜萤胸口就是一阵酸涩。 所以,虽然是被下套的,中了仙人跳之计,但是端翌仍然留下了怀有身孕的吴彩凤吧? 要不然,吴凤奎和小五都会被无情地杀死,却唯独留下始作俑者之一的吴彩凤? 是他体内护犊的本能吧? 所以,只要那孩子是他的,无论孩子的母亲是谁,对他并不重要吧? 夜萤想到这里,便沉默了。方才欢快的面容,也象此时三清河上的夜幕一样,徐徐拉下。 端翌察觉到了夜萤神情的变化,见她突然从愉悦变得不快,便问道: “萤妹,怎么了?你不喜欢孩子吗?” 端翌还以为是夜萤不喜欢他逗那孩子的缘故。 “喜欢。小孩子天真可爱,怎么会不喜欢呢?若是自已的孩子,当然会更喜欢。” 夜萤一板一眼地答道。 端翌哑然,想起夜萤最终要为“吴大牛”孕育的孩子,然而夜萤却不会知道那是他的孩子,那么,夜萤是心甘情愿为吴大牛养孩子吗? 端翌心内纠结着,脸色也沉郁下来。 夜萤却以为端翌是想着吴彩凤和他的孩子,看他隐忍郁闷的表情,夜萤忽然又觉得能原谅他了。 无论如何,男人在那种情况下,被迫有了自已的孩子,其实也是一件很郁闷的事情。 “端大哥,不说这个话题了。你还是向我介绍一下,到府城有什么好玩的好吃的吧?” 夜萤扭转话题。 “嗯,可惜过了元宵,要不然,元宵当夜会异常热闹,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几乎整个府城的人,全家老小都会出动到街上赏月,整个街道亮如白昼,各式花灯夺人眼目,令人目不暇接……” 端翌便尽力向夜萤描述。 “哎,可惜,家里有种种事情耽误了,不然我就到府城过个元宵节。” 夜萤颇为遗憾地道。 不知不觉间,端翌和她靠得越来越近,能真切地嗅到她头上发丝吹来的清香。 一轮上弦月在河面的天空上方升起…… 赵子获登上甲板,本想唤夜萤用饭,却正好看到这如诗如画的一幕。 可惜,这可以入画的情侣相偎一般的画面,男主角却不是他。 赵子获脚步一滞,若换成从前,他或许会大大咧咧走上前去,一拍端翌的肩膀,然后装傻破坏这个画面。 但是一想到夜萤精心为自已准备的礼物,一想到北疆上刀箭无情,赵子获便慢慢地转身,悄无声息地离开…… 夜萤看到天上的月亮,才猛地察觉道: “端大哥,咱们该吃饭了吧?” “是啊,怎么没有人来叫咱们一声?莫非饭还没做好?” 端翌也有些奇怪。 他们走回船中舱的餐厅,宝器看到他们走进来,正端着一个小脸盆大小面碗狂吃的他抬头瞥了一眼,奇怪地道: “咦,方才赵大哥去叫你们了,怎么赵大哥没有随你们一起回来?” 夜萤和端翌对视一眼。 “……” 晚饭颇有水上特色,是河鲜面。 船上的厨师手艺不错,将河里的虾和鱼做得留鲜而无腥,加上面条筋道,倒还美味入口。 大家饭吃到一半,赵子获才迟迟走了进来。 宝器一碗面条吃完,又再盛了一碗,看到赵子获,脱口而出道: “赵大哥,你不是去唤端大哥和夜姐姐吗?怎么来得这么迟?” 赵子获也不看端翌和夜萤,闷哼一声道: “吃你的饭去!” 说完,自已动手打了一碗残面,走到餐厅的一边,“呼噜呼噜”地吃了起来。 夜萤走到他身边,一缕香风飘过之余,赵子获就觉得有什么东西扔进了自已碗里,他定晴一看,是两瓣大蒜。 “赵大哥,吃了后要漱口才可以和我们说话啊,不然没人理你。” 宝器看到那两瓣剥好的水灵灵的大蒜,羡慕嫉妒恨地道。 赵子获的脸色顿时好多了,他对着宝器冷哼一声道: “我才没兴趣和你这半大小子说话,有本事,再过两年,你也到北疆来,到时候,我打野山羊招待你。” “烤全羊啊?那可是好东西,我听夜姐姐说过。” 一提到吃的,宝器就口水要流出来的模样,凑到赵子获跟前,两个人絮絮聊起来。 一时间,就好象方才没有发生过一些特别别扭的事一般。 第四百六十八章被外男看上眼了 夜萤这边一路还算顺利地前往府城,但是在柳村的田喜娘,日子却过得并不象自已想象得那么惬意。 当然,开始的时候过得还是很舒服的,她走东窜西,不管到哪里,都会赢来大家的笑脸,每个人对她,就象看到夜里正一样,主动和她打招呼,客气的还要泡一缸白糖水给她喝。 但是田喜娘平静的生活,在夜萤离开后的第二天就被打断了。 因为夜珍珠下落不明,所以柴氏虽然想要护着女儿的名声,但最终因为更担心女儿的下落,还是想办法纠集了一些她认为可以信赖的“得力”人手来帮着找。 虽然托了夜萤,夜萤也给了她些信息,但是柴氏慢慢地却认为,夜萤本来就和女儿不对付,一定不会真心替她找人,要找女儿,还得自家人。 柴氏最信赖的,莫过于她的娘家人了。 于是这天,在收到柴氏请托的口讯后,她的娘家兄弟柴雄摇摇晃晃地来到了柳村。 柴雄一脸横肉,个头壮硕,脸上须发浓密,乍一看象个猛张飞似的,最近天气转暖,他又是素来怕热的,因此总是敞着胸怀,露出胸前黑乎乎胸毛。 柴雄是柴村闻名的地痞,最喜的就是掺合到东家长西家短里去,这样他就能混水摸鱼,两头赚个肚儿圆。 听说姐姐有事求他,柴雄显得这个姐姐最是吝啬,但是略有薄产,一般不逼急了,是不会开口求人的。因为她怕求人要花钱。 柴雄最近正好狠狠输了一贯钱,听说姐姐有事求他,便觉得赚钱的机会来了,所以一接到口讯便迫不及待往柳村赶来。 “柴雄,珍珠走失了!” 看到弟弟第一时间赶来,柴氏说不感动也是假的,此时她便觉得,有个可靠的娘家有多重要了。 当然,柴氏并不知道弟弟此时满脑子想的是从她身上多搜刮些油水,否则,也不会那样想了。 看着姐姐要哭出来的脸,柴雄便故做紧张状: “什么?珍珠走失了?最近镇上还是很平静的,自从上回抓了一些专拐小孩的拍花子后,官府一直对码头、路口加强了巡查,象珍珠那么大的女子,一般不可能被拐走。 你想,象她那么大的女子,若是被拍花子拐走,一般是迷晕了装在箱笼里,而官兵们对可疑的箱笼最近一直是重点检查的。” 官府加强这方面的巡查,柴雄倒不是瞎说,自从夜萤因为吴凤奎出事后,端翌便上从头发力,层层压下来,让三清镇的官员们压力大增。 为了保住头上这顶官帽,他们也得努力摆出个样子来啊! 所以便有了柴雄以上那些说法。 一听柴雄说得头头是道,柴氏顿时觉得自已找对了人,顿时心里象有了主心骨似的,眼泪“吧哒”就掉下来了,一迭连声地道: “我就知道找对你了,柴雄,珍珠的事,就靠你了。” 一看姐姐这神情,柴雄心里有底了,看来,这回要从姐姐这讹点钱还是很容易的,嘻嘻。 其实柴雄说的这些事,只要经常在三清镇上走的人都会知道,并不是什么特别绝密的消息。 但是对柴氏这个一年也去不了三清镇几次的乡下妇人来说,听柴雄侃得头头是道,顿时惊为天人,觉得弟弟怎么连官府的事情也知道,简直是个大能人。 这就若后世京城的的士司机一般,乘客们若是闭上眼睛,忘记自已在乘的士,一定会以为面前侃侃而谈的是哪国总统,简直是指点江山、睥睨天下,治国之策滔滔不绝、脱口而出,似乎国家、世界没有了他,就会国之不国…… 就在柴雄干咳一声,准备向柴氏索取一些“活动经费”的时候,一个身子圆圆肥肥的妇人走了进来。 柴雄抬头看她,却见头发、服饰都很讲究,穿金戴银,身上的衣料也是上好的锦缎,皮肤很白,手上虽然还粗糙了一些,但是肌肤已经开始变得滑润许多,手指背上十个圆窝看着就象水灵灵的水萝卜一样,让人看了恨不得咬上一口,浑身上下,一股成熟的风韵扑面而来。 尤其是因为略胖,胸前两砣更是掩藏不住,在上好的衣料下面随着她走路的步伐左右弹动,呼之欲出…… 柴雄不由地吞了口口水,他的年纪,也正是如狼似虎之年,但是他头前娶的一个妇人因为他的不务正业,和他和离不成,被他几番毒打之下,便跳水自杀了,膝下甚至没有一男半女。 在当地,柴雄是出了名的顽劣,因此邻近十里八乡,没有哪家敢再把女儿嫁他,柴雄也就这么吊儿郎当地混着。 看到眼前的美|妇人,柴雄顿觉精神一振,正想打听一下她是谁?却见柴氏赶紧迎了上去,道: “喜娘,你来了,这是我娘家弟弟,正商量找珍珠的事呢!” 原来,来者正是无所事事的田喜娘。 夜萤去了府城,不在她跟前晃来晃去,夜斯文继续泡在老丈人那里,家里虽然有一堆下人,但是和他们聊不上劲。 田喜娘现在什么事也不用做,每天就是到处闲扯唠嗑,日子过得不知道多惬意。 今天是猛然想起夜珍珠还没回来的事,虽然夜珍珠和女儿不对付,但是毕竟还是妯娌这层关系,做做样子也要关心一下,所以便来找柴氏探探情况。 没想到一进屋就看到一个面生且相貌凶恶的男子在,抬起眼还直勾勾地看着她。 田喜娘心内一惊,正想退出来,却听柴氏如此介绍,原来是她的娘家弟弟,田喜娘自然不好拂了柴氏的面子,便强做笑容和柴雄施了个礼。 “小娘子不必如此客气生分,都是一家人嘛!” 柴雄上前笑嘻嘻地扶起柴氏,手触到她的手臂,摸到那绵柔的衣料,再触到她温热的肌肤,不由有个部位微微一硬。 一看到柴雄如此热情,还近身来扶,田喜娘心中更加不喜。 自从女儿会经营、好算计发了家之后,田喜娘又备受村里人尊敬,身份和地位便和过去不同,再不会做过去撒泼打滚让孩子丢脸的事,此时也自带了几分矜贵…… 第四百六十九章动心 其实若论年纪来说,此时田喜娘虽然有了两个成年的孩子,也丧偶多年,但不过三十四岁,若在夜萤生活的后世,还是风华正貌的大好年华。 过去家里日子艰难的时候,田喜娘破衣烂衫,为了保护自已,避免人家欺负孤儿寡母,又得做出泼辣凶悍的样子,加上常年劳作,难免显得皮糙肉厚、毫无姿色可言。 但是这段日子完全脱离田间地头的劳作,甚至连家务也不用做后,十阳不沾阳春水,又有夜萤为她精心搭配的美容化妆品滋养着,上好的锦锻衣裳穿着,整个人的气质和容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夸张地说,现在的田喜娘,就算是她亲爹娘看到她,也不一定会第一眼认出来。 虽然身材还是胖,但是现在田喜娘合适的妆容和衣着,却让她显出环肥的珠圆玉润来。 在乡下,象她这样肥而不腻的妇人,如若不是她丧偶了,便会被村里人称为富贵相。 而她的年纪加上成熟的举动,更透出一股别样的风韵来。 田喜娘这副“雍容华贵”的模样,落入柴雄眼里,顿时心生爱慕,暗搓搓地想:若能把这妇人搞到手,岂不是美事一桩? 再一听姐姐的介绍,原来这妇人是姐姐的妯娌,心里不由地失望了一下,只觉得太亲近也不好过份搞事,所以便在行动上占点小便宜。 田喜娘能感觉到柴雄在扶自已时,借着这个动作,还暗中摸了一下她的手背,只是若有若无,一时间也不知道是小心还是无意。 只是眼前这男子是柴氏的亲弟弟,田喜娘没有确凿的证据,也不好发作。 田喜娘稍往边上退开,便关切地询问柴氏: “珍珠有消息了吗?” “没有,这不,我正和弟弟商量呢!”柴氏一脸忧愁,可是说起弟弟,却又转瞬变为一脸自豪,似乎不如此,没有办法体现自已娘家的优越性,“还发柴雄是个有主意的,他对三清镇上黑白两道都很吃得开,有他帮忙,应该能打听出来。” “姐你放心,找珍珠的事包在我身上,不是我吹牛,三清镇上的黑白两道,只要听说我柴雄的名号,没有不折服的。” 在喜欢的女人面前吹距是男人的本能,柴雄也不例外,拍着胸脯就吹上了。 可是田喜娘却总觉柴雄一双肉泡眼一直在暗中打量着她,让她浑身上下不舒服,既然珍珠没有新的消息,田喜娘又劝慰了柴氏几句,就匆匆告辞了 柴雄可是吹得唾沫横飞,意犹未尽,见田喜娘就这么走了,不禁有点依依不舍。 田喜娘前脚刚出了柴氏家的院门,后边柴雄就迫不及待地打听开了: “这田喜娘是老二还是老三家的媳妇?” “老二家的,老三家的还在地里干活呢,哪能象她这般好命?穿金戴银,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就发达了,现在活也不用干了,家里起了村里独一份的大宅子,还有弄了一个什么养猪场,养了上百头猪……” 猪在农家可是宝贝,一家人一年到头,就指着这头猪攒钱了,一听田喜娘有个猪场,养了一百多头猪,柴雄的眼睛立即瞪得象铜铃一般,就差没爆出来了。 难怪田喜娘穿金戴银一身富贵,一头猪一年可以攒下三两银子,一百头猪…… 柴雄觉得自已的手指头都不够扳了,好多银子啊…… 这时他猛然想起:“咦,你说她是老二家的媳妇?夜老二不早就死了吗?” “是啊,病死了,可惜了,没有那个富贵命,如若活到现在,不知道多享福。” 柴氏说到别人家不幸的事,似乎就减淡了自已的悲凄,一脸兴致勃勃起来。 “哦,那这田喜娘岂不是现在单着?” 柴雄似喃喃自语,又似在问柴氏。 “那是自然,三年守孝刚满呐!”看到弟弟脸上若有所思的表情,柴氏脑子里闪过一道电光,不由脱口而出,“难道你看上她了?” “嘿嘿,姐姐,你怎么这么知道我的心思?弟弟我都单了多少年了,如果能娶到田喜娘,哪怕是入赘也可以啊!” 柴雄厚着脸皮道。 柴家兄弟姐妹众多,柴雄又一向不争气,柴家二老看到他就头疼,因为每次柴雄都会堵着他们要钱。 如果要不到,就会偷家里的东西去卖。 这些情况,柴氏是知道的。 只是在柳村,柴氏自是不会说出兄弟的丑事,以免影响了自已的形象。 如果这个没出息的弟弟入赘,对于柴家来说,肯定是巴不得的事情,这点柴氏深深知道。 而且,如果弟弟真的入赘成功,那以后田喜娘的家产岂不就是他们柴家的了? 柴氏心中越想越欢喜,觉得弟弟这个主意不错,她道: “亏你脸皮厚,想得出这个主意。” 一看姐姐说话软绵绵的,并没有责备他痴心妄想之意,柴雄便恬着脸道: “还求姐姐玉成。只要成了这桩好事,到时候我拿十两银子谢谢姐姐。” “去,你这穷得当丁响的,身上哪拿得出十两银子来?” 柴氏一听还有银子收,心里更乐意了。 “姐姐,如果我收了那田喜娘,还会差那十两银子吗?你看看她头上的金钗,不说重多少,就说那手工,至少都值二十两银子。” 整天在镇上和一堆闲人混,柴雄还是有些眼力劲的。 那金钗是夜萤之前让宝瓶在府城打的系列首饰中的一款,因为田喜娘喜欢,就随手送给了田喜娘。自家娘亲,夜萤肯定是慷慨大方的。 却不知道如此“炫富”,引起了柴雄的窥觑。 “什么?就那金钗要值二十两银子?我的乖乖!” 柴氏一听,不由地羡慕嫉妒地脸都扭曲了。这时候夜珍珠的失踪似乎被她扔到了九天云外去。 “姐,你只要帮我成了这好事,田喜娘若是我的人了,弟弟我肯定也给你打这样的金钗,还给你买上好的杭锦做衣裳,保证你穿上去,比田喜娘还美!” 还别说,柴雄这嘴甜起来,能把树上的小鸟哄下来。柴氏被哄得美美的,便动了心思要帮助弟弟。周一愉快啊,哈,这里是周一情绪稳定更新君 江陌南 第四百七十章吴大牛的来历 不过,柴氏一想到夜家有厉害的夜萤,不知道怎么的,心里就有些胆怯,犹豫了一下,对柴雄道: “别说我没告诉你啊,喜娘有个女儿可厉害了,其实喜娘能突然发家,靠的都是女儿夜萤,你要想顺利入赘,夜萤这关非过不可。不过,我看难。别看她是个小丫头片子,但是手腕却是一流,和镇上最有钱的王财主家的小姐都结拜为姐妹了。” “哦?还有此事?”柴雄听了,却不以为然,反倒笑道,“一个小丫头片子罢了,能掀得起什么风浪,她可许人了?” “不光许人,还走亲了,不过相公却是村里最没用的放牛的吴大牛,这话说起来就长了。” 柴氏于是絮絮叨叨地把夜萤如何嫁给吴大牛的事说了一通,柴雄却笑道,“原来如此,你说的那吴大牛我却是有点印象,似乎三个月前他才回到你们柳村吧?是个烂没用的男人。老实憨傻,想来夜萤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柴氏不妨弟弟竟然如此老实木讷的吴大牛,于是便好奇地道: “没错,吴大牛的爹是个会点功夫的武师,常年在江湖上行走,一年到头不挨家的,那吴大牛从生出来就呆在外头,听说是吴大牛的爹和外头已婚的妇人勾搭成奸生的,一直养了这吴大牛25年,那妇人的亲夫才发现吴大牛不是自已的亲生孩子,于是把他打了一顿,赶了出来。 吴大牛得了亲娘给的口信,找到柳村说要找亲爹。但是他亲爹早就死了,于是吴大牛就住在他爹留下的破草房子里,靠着给村里人放牛为生。 但是不曾想到,夜斯文欠赌债被逼急时,吴大牛竟然能拿出十两银子,于是夜萤便嫁给了他。 不过,你是怎么认识吴大牛的?” “说起来,吴大牛到柳村还是我指的路,大约是三个多月前吧,我在镇上闲逛,便遇到一个其貌不扬的汉子,说他叫吴大牛,并问我懂不懂得柳村往哪里走,你不是嫁在柳村吗?我自然路熟,于我便给他指了这条路。原来这个吴大牛那时是第一次回柳村啊?看来,我和田喜娘这一家,还真有缘份。 不是我说,会嫁给吴大牛那么没用的男人,那女人也没啥手段。” 话说到这,柴雄不禁得意地咧嘴一笑,心下对夜萤很不以为然,觉得夜萤肯定没有柴氏说的那么厉害,柴氏未免把一个小女子的能力说夸大了。 再想那田喜娘做了寡妇,久旷那么多年,自已好歹也是身强力壮、相貌堂堂,让她招赘上门,她肯定不会拒绝。只要姐姐在边上添油加醋,这事十有八九就成了。 一想到来柳村要打姐姐秋风,没想到竟然挖出一门好亲事,柴雄心里象乐开了花一般。 “弟弟,你是没亲眼见过夜萤……” 柴氏的话,在柴雄听来十分刺耳,于是他眉头一拧,不满地道: “姐,你是不是不想找珍珠了?你的事我那么上心,我的事你咋就那么不上心了?我不是和你说了吗?我若是娶了那田喜娘,不光咱姐弟俩住得近便好互相照应,就是田喜娘那些私房钱,也是少不了你一份的,这件事,你一定要帮我。” 柴雄的话,让柴氏听了,开始蠢蠢欲动,她道: “那你就上点心,赶紧帮我找珍珠去,我呢,去帮你向田喜娘探探口风再说。” “嗯,如此甚好,我这就去三清镇上打听。对了,姐,要打听这些情况,也得花费些银两,我身上又没钱,你得先给我二两银子,你也知道,请人办事,最少也得请人吃顿饭吧?没钱哪好指使人家帮着做事呢?” 柴氏一听要这么多钱,不由地一阵肉痛。 但一想还是女儿的性命清白重要,只好依依不舍地不知道从哪个犄角不疙瘩里挖出二两私房钱,把这钱塞到弟弟手里,巴望着他能快点打听出珍珠的消息。 柴雄得了诸般好多,这才又挪着硕大的身躯,摇摇晃晃雇了辆马车,往三清镇上去了。 不过,一到三清镇,柴雄便到成衣铺,用这二两银子,置办了一套全新的春衫,虽然买不起上好的成衣,但是依然花了快一两银子,把自已从头到尾打扮整齐。 柴雄再不济,混了多年江湖也知道人靠衣装,今天没想到会遇到田喜娘,所以一身短衫劳力打扮,估计田喜娘有点看不上眼。 换上了新衣,他对着成衣铺里的黄铜镜子摇头摆尾地自我欣赏了一番,觉得自已虽然称不上玉树临风,但好歹也是相貌堂堂,要征服田喜娘那样久旷寂寞的寡妇,绝无问题。 掂着剩下的一两多银子,柴雄又摸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贼头贼脑地敲开其中一户人家的门,递上一分银子,买了一包药沫,小心地贴身收好,有了这强力的媚|药,找机会递到田喜娘茶杯里,不怕她不从。 一想到田喜娘中计后诸般光景,柴雄咧嘴嘿嘿一笑,这才心满意足地往镇上的赌场走去。 剩下的钱,他都想好了,自然是要到赌场上去扳本。 他觉得人逢喜事精神爽,今天有好运加持,一定能大赢一票。 至于柴氏千叮咛万嘱咐的找夜珍珠的事,柴雄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依他的江湖经验,象外甥女那般姿色的女子,就算真地被拐,命运也不会差到哪去,去青楼也是做头牌的,要是被卖到山里人家做媳妇,那也会得到夫君宠爱的,柴氏那都是瞎担心。 过几年,珍珠自会带着得意夫婿回娘家来省亲,柴氏现在的担心,完全是不必要的。 当然,如果柴氏逼得紧,一直追问珍珠下落,他倒是可以以这个为借口,多向柴氏要几次银子,最后珍珠若是找不到,也怨不得他,那么大的姑娘会走丢,谁知道是不是和奸夫私奔了呢? 柴雄走过一幢高门大院,还随意瞄了几眼,忽然想到,如果自已娶了田喜娘,是不是也有机会住进这样的高门大院里呢? 柴雄自然不会想到,被姐姐柴氏心心念念的夜珍珠,此时正在这高门大院里,过着她梦想的荣华富贵的小日子。 第四百七十一章欲罢不能 夜珍珠一觉醒来,天色已大亮,睁开眼第一眼看到自已躺在一处陌生的卧榻上,身边竟然还躺着一个呼呼大睡赤|裸的男子,夜珍珠一时没反应过来,惨叫了起来…… 一番解释和缠绵之后,夜珍珠总算弄明白了现实。 原来,自已昨天醉酒之后,歇息在了瑞公子家,瑞公子看着貌美如花的她,一时没把持住,便和她发生了不应该发生的事。 说起来,瑞公子能如此主动,夜珍珠倒是省了不少勾引他的事,当然,夜珍珠表面上还得做出失去贞节痛不欲生的模样,让瑞公子一番好哄。 最后,在觉得扳回“爬床”嫌疑的面子,瑞公子又忏悔地给夜珍珠送了一套从头至尾水头很足的玉首饰后,夜珍珠这才做出情绪稍稍稳定的样子,在瑞公子的劝哄下,吃了一碗鱼纹珍珠白粥。 当然,瑞公子的表现,让一起伺候他的月琼大为震撼,她可是知道,在京城里,瑞公子不是这样的人。 女人在他心里,只不过是件常换常新的衣服罢了,不想要了,随手就扔了,亲手喂女人吃粥这样的事,根本是匪夷所思。 “试试”过后,就清楚了,端瑞确证夜珍珠是在室女子,拥有清白之身后,便小心求证,大胆开发,以便验证夜珍珠是真的砾中金体质。 因为塞江南和他详细说过了,砾中金体质的女子,善于承欢,男人给的越多,女人便愈发姿容娇艳,而且,阴阳调合之时,各种妙处不可言说…… 端瑞昨晚上欲罢不能,若不是怜惜夜珍珠是第一次,怕弄坏了她,或许会挞阀到天亮也不一定罢休。 但是说起来,和夜珍珠一次抵得上他和别的女子十次,端瑞竟然有种意外的满足。 不过,砾中金体质的女子,还需要一段时间的验证,并不是一次就能确证无语。 所以,接下来几天,端瑞都会把夜珍珠留住。 月琼哪里知道端瑞这些心思,只是看到过去骄横跋扈的王爷,竟然肯放下身段,哄得夜珍珠开心,只在那里瞠目结舌就是了。 当然,月琼哪里知道,男人的心思,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只要能掌得天下权,就算暂时伏低就小又如何? 别看端瑞冷酷无情,面对炙手可热的皇位,他亦是有情人。 只要夜珍珠能诞下他的龙儿…… 端瑞自以为夜珍珠清清白白,却不晓得,夜珍珠除了那层膜还在,全身上下,早就被胡少爷玩了个遍,并不是他认为的那种纯洁女子。 夜珍珠却暗自得意,她觉得自已还真是有福之人,柳村眼看呆不下去,逃出来后,竟然能撞上瑞公子,不光人长得风流潇洒,还出手阔绰,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贵公子。 而且瑞公子又极度宠爱自已,这种宠,除了从月琼时不时受惊到的眼神可以感觉出来,在床上她也以感觉得到。一埋进她的身体里,瑞公子根本就不想出来了。 夜珍珠现在只盼着自已能早点怀上瑞公子的子嗣,那样,至少在瑞公子家,自已也会是个姨娘的地位。 都说母凭子贵,她也能感觉得到,瑞公子对于子嗣的问题似乎十分重视,有几次,大半夜的还摸着她平坦的肚腹,嘀咕着什么快点怀上吧这样的话。 夜珍珠还以为他大半夜睡不着在想这些事,可是抬头一看,却发现他双目紧闭,原来方才那些话是他的梦话。 做梦都盼着的事,一旦成真了,那岂不是如获至宝? 夜珍珠美美地想着。 “滚,没钱了还想再继续玩,快去凑够了钱再来吧!” 柴雄被赌场的打手扔出来,输得一屁股精光的他,早就没有了在田喜娘面前装出来的昂藏大丈夫气势,耷拉着脑袋,灰头土脸的。 赌了一晚上,开头是赢了几把,就在他乘胜追击时,运势扭转,很快,口袋里的银两就“哗哗”流了出去,还好,他还保住了身上这套新衣。 柴雄想了想,到水沟边就着凉水抹了把脸,努力打起精神,往柳村摇摇晃晃走去。 他还想着到姐姐那再捞一把,看昨天姐姐拿钱出来那痛快劲,说明姐姐私房钱还是挺丰厚的。 柴雄到了柳村,见柴氏一脸期待,自然又是扯了个谎,说经过他一番四处打探调查,已经布下眼线,应该这几天就有消息了。 柴氏自是深信不疑,感激得赶紧把家里一只不会下蛋的老母鸡杀了犒劳弟弟。 “姐,不过办这些事花销很大,你得再给我三两银子。” 柴雄边撕着老母鸡坚韧的腿,边道。 “什么?还要银两?昨天不是才给你二两银子?” 柴氏瞪大了眼睛。说起要钱她就肉痛。 “姐,你傻啦,出门办事,哪里不需要花钱了?总得请人吃一顿吧?至少得去仙客来。吃完总还得送点礼吧?那总得买点茶啊什么的?这不,二两银子哪打得住花?我自已还倒贴了十几个铜钱。” 柴雄脸不红心不跳地抱怨道。 “哦,这样啊,哎,珍珠这丫头,真是愁死人了。还好有你这个能办事的舅舅。” 柴氏一边心痛,一边还是又抠出三两银子给了柴雄。 柴雄没有想到从姐姐这边如此好骗钱,心里有了主意,打定了要拿夜珍珠做阀,好从姐姐这边抠钱,让姐姐当他的小金库。 至于姐姐这小金库能维持多久,那就不关他的事了,反正混一天算一天,吃香喝辣的,死了也不冤。 柴氏哪想到弟弟连自已的亲人也算计呢,还好言好语劝他多吃点,柴雄也不客气,一只鸡一个人吃了两个腿,半边有肉的都吃光了,这才住嘴问道: “姐,我让你打探的事呢?” “啥事?”柴氏担心着女儿,一时想不起来柴雄交待自已什么事。 “田喜娘啊,你没问去去她?你看,我今天特意换了一身新衣裳,是不是显得年轻俊俏多了?” 柴雄站起来显摆了一下。 柴氏看不出什么端倪,嘴上漫应了一句,想了想道: “你在家好生歇着,我这就去打探一下田喜娘的口风。” 第四百七十二章刺探心思 柴氏不消说,被柴雄描绘的未来掌控夜家财政大权的美好前景所迷惑,真的跑去找田喜娘探口风了。 田喜娘正在自家厅中闲坐,等着晚晴给她泡茶,施氏坐在边上,正从针线簸箩里拿出合适的彩线,给田喜娘新做春衫。 田喜娘手红自是粗鄙,原本也只会普通的缝缝补补,因此看到施氏的女红,大为惊叹,边等着喝茶,边欣赏施氏的手艺。 柴氏被施管家带进夜家时,看到的正是一幅春日午后闲散的富贵人家消闲图景。 这幅图景深深地刺伤了柴氏的眼睛。 看着田喜娘拿着褐色茶杯而衬得渐发白皙的手指,再对比自已长常揉柿皮、剥柿皮、被柿子汁浸染得乌黑的手指,同是女人,为什么田喜娘可以苦尽甘来?而她则为不争气的女儿着急上火? 如果说原来帮柴雄只会出三成力气,现在看到这一幕图景的柴氏,则愿意把力气出到十场。 想到弟弟如果成了夜家的男主人,便可以掌控这里的大权,自已也可以趁机吃香的喝辣的,柴氏心念电转,暗暗打定了主意,不打算象原来那般用激进的法子,直接把柴雄推到田喜娘面前了。 “哟,大嫂,你来了?快来坐,正好厨房新蒸了桂花糕做茶点,我让人端来给你尝尝。晚晴,快去再泡一壶新茶来。” 田喜娘看到柴氏,自是热情。 但是她的热情并没有让柴氏有些许受到尊重的感觉,反而觉得田喜娘呦来喝去的,使奴唤婢,就是为了在她面前显摆。 柴氏脸上挂着虚伪的笑容,在田喜娘起身迎迓后,跟着她坐在厅中,看着施氏飞针走线,开始闲话家常。 两个人相谈一阵后,晚晴把茶泡上来,因为夜萤现在都是喝的炒茶,久而久之,田喜娘也习惯在家里喝这种茶,并且用它来待客,所以给施氏端上来的,也是这种炒茶。 施氏看着褐色的馏金边茶杯,一看就知道是上好的官瓷,便笑道: “喜娘现在发达了,连茶杯都这般讲究,你可真是个好命人。” “哪里哪里,时运不同罢了。” 田喜娘嘴上谦虚着,心里却在嘀咕,因为她觉得柴氏来找她似乎没那么简单,想了下,便让正在缝制春衫的施氏回自已屋内做活,她则陪施氏闲话家常。 果然,施氏走后,柴氏便开始诉苦,说珍珠现在依然下落不明,她现在白天吃不下夜里睡不香,人都瘦了几斤。 田喜娘看她的样子,还真的瘦了不少,便同情地道: “孩子是娘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孩子有事,咱们这当娘的日子自然不好过。不过珍珠那丫头机灵着呢,我觉得吉人自有天相,她一定会平平安安回家的。” 田喜娘想起上回夜萤被吴凤奎掳走一事,还好有了众人的帮忙,才把夜萤找回,而且还压下了风声,并没有人知道女儿曾经失踪被掳一事,但是现在看来,夜珍珠似乎就没有女儿这么好运气了。 田喜娘心内一阵唏嘘,对柴氏也愈发同情了。 “我这几天,叫了柴雄来帮着找。柴雄他为人仗义、豪爽,在三清镇上很吃得开,已经托朋友帮我打探了,说应该很快就会有珍珠的消息。” 柴氏这时候才自然而然地推出了自家的兄弟,让田喜娘对一次对柴雄的能力再次有了印象。 见柴氏如此器重这位弟弟,又兼上次夜萤被掳的经验,知道但凡能把弄丢的人找回来的,都是有大本事的人,如端翌、王财主之流,田喜娘还真对柴雄有了些许好感,羡慕地道: “娘家兄弟有本事,也是你的依仗,可惜我娘家人口凋零,现如今也只有两个弟弟,又太老实,整日只是一亩三分田里讨生活,如果真的家里有什么事,也靠不了他们。” 柴氏见田喜娘说出这样的话,就觉得自已似乎揣对了田喜娘的心思,不管怎么样,田喜娘一个寡妇,还是需要身边有个男人做倚仗的,便笑道: “你前头也见过了,我那兄弟柴雄,说起来和喜娘你年纪差不多大,也是孤身一人,他原本也是在场面上行走的人,这几年倒是渐渐收了心,一心想回到乡下,说年纪大了,不若在家中守着几亩田地过生活的好。 只是毕竟他单身一人,真地回乡下,守着空屋冷灶,身边没有一个知冷知热的娘子,也着实不好过。最近一直和我说,想相看一个媳妇,最好和他年纪一般大的、家里有孩子也没事,盼着下半辈子能一起做伴就行了。” 话说到这里,柴氏抬眼睃了田喜娘一眼。 田喜娘原本也不在意,只当柴氏闲话,但是听到这里,再接到柴氏这一眼,心里突然就象明镜一般,轰地炸亮了,呃,原来,这才是柴氏今天来的目的? 来为她的娘家兄弟说合? 田喜娘一时脑子有些乱。 夜老二去了这些年,田喜娘也有熬不下去的时候,她也曾跑到夜老二的坟头哭过,大骂他不管不顾,没良心,自已死了躺着逍遥快活了,丢下他们孤儿寡母,地也没人犁,草也没有割…… 可是哭过之后,她咬咬牙,不还得撑下去? 那么难的时候都熬过来了,如若那时候有个孔武有力的男子说要来和她一起撑门户,她或许会认真考虑一下。 但是现在,她家的日子这么好过了,儿媳妇一旦怀上,也马上可以进门了,她是要升格做婆婆、奶奶的人了,怎么可能还想再嫁? 想都不想! 何况,男人们以前她最苦的时候不出现,偏偏在她日子好过的时候才出现,他们是抱何居心,田喜娘还要打个问号呢! 别以为田喜娘就是傻的,看不出人心。 一念及此,田喜娘脸色一正,装着听不出柴氏的意思,只是笑吟吟地请柴氏再饮一杯茶,尝尝她家厨子新做的桂花糕。 柴氏见田喜娘似乎没听懂自已的话,有点心急,但是看到新出炉的喷香的桂花糕,又有点嘴馋,于是便往嘴里塞了一块,准备吃饱喝足,再提这个茬。 第四百七十三章亲自登门 柴氏觉得老二家的桂花糕很香,带着淡淡的桂花香味,不由边往嘴里塞,边含糊不清地问道: “喜娘,你家这桂花糕怎么还有桂花的香味?现在又不是桂花开的季节?” “呵呵,这是萤儿有心了,把桂花采下来晒干了,现在做桂花糕,便用上了那干桂花,所以带了桂花香。” 田喜娘只要不提柴雄二字,就有问必答。 一但柴氏提起柴雄如何如何,田喜娘要么抿嘴一笑,要么故左右而言它,柴氏终究不得其门而入。 最后,柴氏只能悻悻回家。 在夜老大家等得心痒痒的柴雄,一看到柴氏回来,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如何?田喜娘有心吗?” “唉,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田喜娘变得那么奸滑了,我一提到你,她要嘛就默不做声,要嘛就岔开话题,我看,这事难成!” 柴氏也觉得自已灰溜溜的,很没面子,似乎被田喜娘戏耍了一般,本来大包大揽的,觉得这不算什么事,没想到田喜娘就象抹了油的泥鳅一样,滑不溜丢,硬是不肯上套。 如今回来被弟弟一问,柴氏一来觉得没帮弟弟把事办好,不晓得会不会影响他找珍珠的热情,二来也觉得田喜娘此举,有点瞧不起她娘家人的意思。 须知,在柴氏心里,她的娘家人占的份量可大了,一直是她拿来向村里人炫耀的资本。 田喜娘这么冷淡她的提议,简直比“啪啪”地打了她几巴掌还难受。 一看柴氏的表情,柴雄心里就“格登”了一下,果然,柴氏郁闷地道: “我看她是不想找了,一直不肯正面回答。” “哦,没有一口拒绝就是有希望。女人们,就是这样,说不想要就是想要。姐,不如下回你带上我,咱们一起去探探她的口风。我就不信了,我柴雄足智多谋、英俊潇洒,还搞不定一个乡下农妇。” 柴氏瞥了自家兄弟一眼,见他油光光的脸上,还有一块鸡肉的残屑,伸出指头帮他捏掉,叹了口气道: “姐姐老了没用了,就靠你自已了。” 柴雄一听姐姐这是应允了的意思,自是心中欢喜,道: “那今天我就住下了,明天再去找田喜娘,省得去得太频了,那老娘们觉得自已稀罕,愈发吊着咱们。” “嗯,有理,那你住着吧,不过可别耽误了找珍珠的事。” 柴氏忧心忡忡地道。 “放心,找珍珠的事我已经托了人,该花的钱也花了,很快就会有消息。” 柴雄拍着胸脯打包票道。 柴氏也没有别的凭仗,见弟弟这么说,也只能权且安心。 第二日。 田喜娘让晚晴搬了一张椅子,放在庭院里,边赏着院中的茶花,边就着几碟小点喝茶赏花,小日子过得不知道有多惬意。 家里诸事不用她管,田喜娘前几十年从来没有过过好日子,猛地过上富贵人家的安逸日子,她经常怀疑自已是不是在做梦。 有时候,她会突然偷偷地掐自已大腿一把,因为听说,如果感觉到疼,就不是做梦。 今天也不例外,田喜娘喝着茶,想着女儿不知道平安到达府城没有,不过和端翌和赵子获一起,应该没什么事吧?田喜娘想着便安心地借着日头,春天的暖阳照在身上,暖暖融融的,别提多舒服了。 田喜娘又怀疑自已做梦了,猛地掐了一把自已的大腿内侧,然后疼得龇牙咧嘴的,却又笑了。 真好,不是做梦。 就在这时,管家施炳来报,说柴氏来了。 田喜娘一听就有点烦,昨天柴氏话里话外透露的那个意思,让田喜娘浑身上下都不舒服,但是至于是为什么不舒服,她还一时说不清道不明。 这时,听到柴氏又来了,田喜娘就觉得,柴氏怕是贼心不死,又想来做说客吧? 她既是自已的大嫂,也不可能避而不见。 不过,田喜娘也打定主意,如果柴氏这一次敢再说合她弟弟的事,她就要态度坚决、明确地表示拒绝。 打定了主意,心定了一些,田喜娘便让施炳把柴氏带进来。 没想到,跟着柴氏进来的,还有一名浑身赘肉的雄健男子。 只见他水泡眼、硕大的肚子、走路摇摇晃晃没个正形,一双眼睛虽然被藏在肿泡眼下,却挡不住精光四露,一边进来,一边贼溜溜地四下打量。 这男子不是柴雄是谁? 田喜娘是在老大家见过柴雄的,此时见柴氏竟然直接把他领上了门,心中更加不喜,迎接柴氏时,便没有了昨天的热情,只是让晚晴再去泡壶茶来,也没有说再配上什么茶点。 柴氏自是有感觉,但是只装着糊涂,笑嘻嘻地道: “喜娘,柴雄听说你家起了新宅,就让我带过来看看。” 柴氏找的好借口,最近村里是有许多人闲来无事,跑来参观新宅之余,顺带着和田喜娘闲坐说话。 田喜娘对这些村里人自是热情招待,但是对今天柴氏带来的柴雄,既是猜测到他们的目的,田喜娘却不打算假以好颜色,便淡淡地道: “请新宴都吃过了,也不算新宅了。若是放在三清镇上,这宅子也是普普通通的,没甚稀奇。” 柴雄只听姐姐说田喜娘家发了财,至于发到什么程度,只能靠想象,但是当他亲眼看到这幢大宅时,以他的眼力劲,自然便知道田喜娘家确实是发了大财。 尤其进屋前有仆人带路,到了还有美貌的丫环伺茶奉水,柴雄早就看得口水直流,恨不得立即把田喜娘搞到手,那这偌大的宅子、还有那些年幼貌美的丫环不就都是自已的了吗? 一听田喜娘说话,柴雄便腆着脸道: “话不能这么说,这宅子设计精巧,藏风聚气,一看就是个好风水的所在,三清镇上那些普通的宅子怎么比得上?喜娘不要太自谦。” 柴雄还算会说话,这几句话听得田喜娘还是蛮顺耳的。 见人家姐弟俩进门也没说啥,田喜娘又觉自已是不是怠慢了亲戚,便稍带了笑脸道: “承你吉言。听说珍珠的事,都是你在发落?不知道有什么进展了吗?” 这里没有外人,这几个人都是知道珍珠的事的,所以田喜娘便转而问最关心的话题。 大家好,周二了,这里是渐入工作状态的更新君江陌南,爱你萌哈哈。 第四百七十四章怒打出门 柴雄自是又一番天花乱坠地瞎说,总而言之,似乎三清镇就是他的地盘,只要有他出手,夜珍珠没有找不回的道理。 柴氏边上听了,更是放心许多。 而田喜娘这些日子,在女儿的引导下,已经见识过了不少“高大上”的人物,王财主这种深藏不露、返朴归真的不说,就是前几日学堂开学时,来的斯斯文文的读书人也看了不少,正所谓眼界决定世界,如今再看这满嘴喷着唾沫星子的柴雄,便觉得他粗鄙不堪,只是他是客人,便权且忍着。 见田喜娘不说话,柴雄还以为田喜娘被他一番说辞镇住了,便停下唾沫横飞,端起茶杯喝了口茶,实是他也已经把自已吹干掏净了,一时半会没想到还有什么好吹嘘的。 柴氏这时看到施氏拿着针线往院子外走去,晓得她是要去做针线活,便追了上去道: “昨儿个我看你做春衫的针脚挺特别的,能不能教我?” 边搭着话,边走开了,晚晴此时正好去拿热水续茶,于是,厅堂里突然只剩下柴雄和田喜娘二人。 田喜娘觉得有些不妥,想喊柴氏,又觉得自已有点矫情,或许人家姐弟俩来,不是为了那事呢? 这么犹豫间,柴氏已经走没影了。 剩下两人一时无话,厅堂里猛地安静下来。 柴雄晓得这是姐姐给自已制造的机会,如果错过,也不知道要等什么时候了,他素来就是胆大皮厚的泼皮,觑见四下无人,便“扑通”一声,突然跪到了田喜娘跟前。 田喜娘不妨柴雄会来这一招,不由地被骇了一跳,吓得站起来惊慌地问道: “柴兄弟,你这是为何?” “喜娘,从在我姐家看到你的那一刻起,我就深深地被你迷住了,你的仪容,你的风度,都是我见过的女人中最好的。 分开之后,我脑子里都是你的身影,你说话的声音,你笑的样子,你走路时窈窕的模样,简直是把我的心都挖走了。 煎熬不过,我让我姐过来向你提亲,可是她嘴笨,也没说好,我只能自已硬着头皮过来了。 咱们也是有缘,如今都是单身一人,何不凑在一起好好过日子呢?我晓得你对我也是有情意的,那天在姐姐家,你亦是对我眉眼传情,我全都领会到了。 我柴雄无儿无女,一定会把你的儿女视为已出,只要你答应,我明天就可以搬过来和你过日子。 喜娘,你答应我好不好?我已经不可能没有你,你就是我的心肝,我的良人!” 柴雄跪在地上,说得情深意重,眼神灼灼,还一直手伸出去,一把打算握着田喜娘被他意外表白吓得瑟瑟发抖的手。 田喜娘听着柴雄这些话,耳朵“嗡嗡”地响,只觉得一股羞愤涌上心头,一股难以言说的情绪扑面而来。 见柴雄还要伸出手来握自已,田喜娘吓得站起来,向边上退了一步,指着他道: “你,你太、太放肆了。” 田喜娘气得全身颤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柴雄这么不要脸,才见过一面,就死命贴了过来。 而且还满口胡言。 那天在夜老大家看到他,纯属无意。乡下又不是什么高门大户,一般亲戚往来男女也不是十分避讳,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也就打量了一眼,就被柴雄说成她对他有意。 若是传出去,她这个可以做奶奶的人,脸上还有什么光? 说得好象她故意去勾搭他似的。 田喜娘简直是恼羞成怒了。 柴雄的脸皮厚比城墙,此时见田喜娘全身发抖,还当她是激动的,女人不是嘴里说不,身体却很诚实的吗? 柴雄跪着爬行了几步,一直跪走到田喜娘跟前,一把抱着田喜娘的大腿,不管不顾地道: “喜娘,你也别害羞了,就看在我一腔真心实意的份上,你就点头同意吧! 你要我入赘也行,以后我在这个家中,一定耐心操持,精打细算,管好每一分银两,振兴家业,你就等着瞧吧,我说到一定做到。” 田喜娘被柴雄这厚颜无耻的举动和打算吓坏了,这男人脑子有病吧?进水了吧? 田喜娘不觉得用上了女儿常用的形容词,她此时觉得这些形容词放在柴雄身上,简直是再贴切不过了。 看来,娶她是假的,想要夺走她的家业才是真的,他还真是小看了她田喜娘,以为她见个男人扑上来就会腿软? 田喜娘只不过过了两天逍遥小日子,并不是身娇体贵的高门大户闺秀,此时被柴雄的举动一激,不由地恶向胆边生,抬起腿,用力一脚踢向柴雄的肩头,喝道: “什么下作东西都敢进来,来人啊,把这不要脸的打出去!” 田喜娘长年在地里劳作,这一腿也是有力气的,直接把没有防备的柴雄踢倒在地上。 柴雄万万没有想到,田喜娘并不是可以温香软玉抱满怀的和善女人,凶恶起来,变了个脸,如母夜叉一般,再加上被她踢了一脚,不由摔倒在地上。 本来当家主母在厅中闲话,下人们除了伺候茶水的晚晴,也不好频繁走动。 此时听到厅堂内有异动,施炳第一个便冲了进来,一看眼前这情形,柴雄半蹲在地上,田喜娘气呼呼地指着柴雄怒喝,施炳是个老到的,此时已经猜到了些什么,当即变脸,上前拖着柴雄就往屋外去。 “放开我,放开我,拖什么拖!” 柴雄一边挣扎,一边就腾地站了起来,他的力气比施炳大,一下子就挣脱了,这时,春花、秋月等丫环听到响动,也赶了过来,一见这边争执,拿棒的拿棒、拿棍的拿棍,对着柴雄一阵劈头盖脸。 别看都是丫头居多,但是柴雄好汉难敌四拳,也被棍棒打中了几处,痛叫着跑了出去。 柴氏正和施氏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猛地听到柴雄的嚎叫声传来,不由心中一惊,赶到前院一看,柴雄已被打出门外,田喜娘则怒气冲冲叉着腰,正看着她。 柴氏一惊,心知此事不成了,但仍厚着脸皮问道: “喜娘,这是咋了?方才不是还聊得好好的吗?”田老娘不会吃亏的,别看她现在装着斯文,其实以前为了生存也很泼辣啊,哈哈。 第四百七十五章赶出家门 “大嫂,我还敬你叫你一声大嫂,但是若是以后你再带着柴雄来,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田喜娘气势汹汹地把这话说完,转脸对施炳道: “管家,以后看到这个男人别放他进来!若是不听话再来,就放狗咬他!” 施炳自是应喏。 田喜娘说完这些,转身就进了院内,“碰”地一声,夜老二家的大门在柴氏姐弟俩面前关上,柴氏还搞不清楚状况,楞楞地问柴雄: “到底怎么了?” 柴雄哪里有脸说,只能讷讷地道了句:“搞砸了!”然后,就灰头土脸地离开了。 柴氏跟在他身后,紧紧追问着…… 田喜娘把柴雄赶出自家新宅,算是出了口恶心,但是柴雄带给她的恶心之感,却怎么也挥之不去。 回到方才迎客有厅中,看到茶几上柴氏和柴雄喝的两杯茶还冒着袅袅的青烟,田喜娘顿时恶向胆边生,上前一手一个:“啪啪”两声,茶杯已经被摔碎在地上。 晚晴在边上看得瞠目结舌,她进入夜家以来,还是第一次看到田喜娘发这么大的火。 砸了两个杯子,田喜娘这才觉得心头舒服多了。 但是看着地上的碎瓷片,田喜娘不由地又开始心疼起来:那可是上好的镏金官瓷啊,萤儿说镏的可是真金,一个茶杯都要几分银子,一想到这么贵重的瓷器因为柴氏姐弟而毁,田喜娘算是把今天这事牢牢记住了。 不说这里田喜娘吃了个闷亏,且说夜萤等人一路还算顺畅,终于经过一天一夜的航程,到了府城码头。 船还没有靠岸的时候,夜萤便迫不及待地站在船头,欣赏第一次看到的古代州府热闹的景象。 果然,府城不愧是下辖十三县之州府,只见码头上停着无数大小船舶不提,岸上亦是人潮如织,来来往往,肩挑手提,在夜萤眼里看来,人流就是商机,可惜了自已呆在那深山之中,信息闭塞,道路不便,若是要做大生意,还是要到这等地方。 “哇,好大的船啊,比我们这艘船大多了!” 宝器忽然抬头惊呼,向右侧首指着。 夜萤侧过脸去看,果然,在这个码头更远之处,大约两公里外,能隐隐看到一艘巨船的身影,大小堪比后世的驱逐舰一般。 原本他们乘的这艘船也不小了,但是和那艘船比起来,就象金钢身边站了个芭比娃娃一般,难怪宝器惊叹。 端翌站在夜萤身边,看着夜萤脸上的淡然,再看看宝器等人脸上的愕然,不禁若有所思的摸了下鼻尖。 他突然很想知道,若是哪一天,他带着自家小女人到京城里,觑见太皇太后,她是不是也会淡定如斯? 似乎没有什么能引起她的大悲大喜,她永远一副淡然处之的表情,好象这个世上,没有什么能令她惊奇的。 她总是一副:哦,我知道了;哦,我明白了;哦,不过如此……的表情。 端翌和夜萤相处那么久,自是知道夜萤虽然聪明,但并不是那种心机深重的女子。 她所表现出来的,正是她心里所想的。 所以,这才值得玩味。 “我估计那就是王财主家的大船,一会咱们有机会登上那船亲自走走看看,你们别太激动啊!” 夜萤的话,才让宝器和宝瓶真正激动起来: “什么?那就是王财主家的船?难怪叫财主,这么大的船呐!一次能载多少人啊!” 宝瓶这下总算对往常经常看到的胖胖的王财主多富有,有了一个最直观具体的概念。 “哇,在那个船上可以跑步吧?” 宝器时刻不忘他的练武健身大业,这一天一夜在小船上可把他憋坏了,没地方伸展手脚。 “可以,还能操练呢!” 夜萤笑嘻嘻地道,亲眼看到这艘大船时,她有点放心了,王财主办事果然靠谱。 船泊岸后,让夜萤没想到的是,王财主已经在码头上等她了,他比她早一天到的府城,知道她今天要来,特意在码头上等着,看到夜萤,王财主便乐呵呵地道: “要不要休息一下?如果不要,咱们就直奔大船如何?” “好,我也迫不及待想看你的大船。” 夜萤听王财主的意思,哪里是要他们休息,恨不得直接把他们拎了过去。 不过,王财主的提议正中她的下怀,她此行又不是出来闲逛的,主要是来观看这有可能会记入史册、即将出海远航的大船。 王财主见夜萤神采奕奕,端翌也没有反对的意见,便把他们安排上马车,一路疾驰,不到一刻钟,就到了那艘大船停泊的专用码头。 直到近在眼前,夜萤才真正佩服,古代工匠的造船技术,真是她这个现代人匪夷所思。 真是难以想像,仅仅利用一些原始的工具,他们是如何造出庞大精巧的大船的。 除了夜萤和端翌,一行跟来的人,大家及至船前,顿时感觉自已的缈小,都说不出话来了,只是呆若木鸡地瞪着眼前的大船。 通过搭在码头上的舷楼,一行人拾级而上,爬了好一会儿,才到了甲板上面。 夜萤觉得,除端翌之外,其它几人,包括赵子获的嘴,最好都用502粘上好了,因为他们除了会“啧啧”赞叹之外,已经发不出其它噪声了。 还是端翌有大将之风。 一想到这,夜萤不由又扫了端翌一眼。却见端翌那目光深遂的丹凤眼,也正看向自已,眼波中似有意味万千,夜萤对上他的眼神,便有点粘稠得拔不开了。 “咳,夜姑娘,能让开点吗?” 王财主干咳一声,夜萤这才猛地发觉,失神间,自已把大家通往舱门的路堵住了,不由地脸上一红。 呃,这不等于大家都看到了她和他的眼神交缠? 赵子获沉着脸走在夜萤身后。夜萤不晓得是不是因为进了舱室内还是赵子获在身后的缘故,顿时感觉到一阵低气压般的寒意飘过。 “喏,这就是船上吃饭的地方,叫餐厅,一会我带你们去看看储物室,还有甲板下面的卧舱和货舱。” 王财俨然一位合格的导游,一一介绍着。 第四百七十六章造船新技术 “这么大的地方吃饭,感觉有咱们家操场一半大呢!”宝器一脸跃跃欲试,“夜姐姐,我可以跟着这艘船出海吗?” 宝器话才出口,宝瓶可紧张上了:“人家不收你这么小的孩子。” “什么孩子?我再有两年就可以从军入伍了。” 宝器一脸不服气。 “你的功夫还没学完呢!出什么海啊?” 端翌一句话,就把宝器的念想打消了。 端翌是见夜萤不说话,晓得她不同意,但是又不好在众人面前拒绝宝器,便出言帮了夜萤一把。 果然,夜萤感激地看了他一眼。呃,知我者,端翌也! 端翌收到这眼神,一脸老神在在,心内甘甜…… 王财主此行,危机重重,能不能真地找到美洲大陆是个未知数,能不能安全回来是个未知数,宝器家只剩下他一棵独苗了,夜萤晓得宝瓶绝对不肯放他离开。 但是如果当着王财主的面告诉宝器很危险,不让他去,岂不是十分没意思? 所以夜萤不好说话。 倒是端翌一句话,以他的威严化解了宝器的跃跃欲试,也打消了夜萤劝说宝器的为难。 说话间,王财主已经带他们走下甲板,一一向他们介绍船员住的舱室。 夜萤发现,这艘大船除是以木制成的、动力系统不同外,几乎和后世的远洋大船没有什么区别了,便笑着问王财主这艘船的相应技术。 没想到,王财主亦是头头是道,一一侃来。 原来,现在的大型商船通常都由一个复杂的多桅帆装置来提供动力:大樯高十丈,头樯高八丈,风正则张布帆五十幅;稍偏则用利篷左右翼张,以便风势;大樯之巅,更加小帆十幅,谓之‘野狐帆’,风息则用之。这种复式桅帆技术,能够利用不同方向吹来的风:风有八面,唯当头不可行,其他方向的风都可以用来驱动船只前行。 船舵也设计得非常高明,使用的是升降舵与平衡舵。平衡舵指将舵杆轴线略往舵叶中间靠拢,减小转舵力矩,操作起来省力。升降舵则指舵叶上装有舵链,可根据吃水线深浅来确定舵位高低,水浅将船舵拉高,水深将舵降下。 在船舵正上方的船尾,设有舵楼,是舵工操作船舵的工作室。操控船舵的舵柄叫做“关门棒”,欲船北,关门棒则南向捩转。欲船南,则北向捩转。这个控制行船方向的装置,设计得也十分精巧,王财主还让船员演示了一番。 “王老爷,我看这艘船足以应对海上的巨浪和风险了。不过,我还有一个疑问,请问你们的舱底采用的是水密隔舱的结构吗?” 夜萤一番浏览参观,又听王财主介绍了造船的相应技术后,觉得一切配备没有问题,但是这个水密隔舱结构如此重要,却没有听到王财主提起,才有此一问。 “水密隔舱?没有,我们采用的是整体密舱的结构。没听说这水密隔舱啊?” 王财主吃了一惊。 端翌又摸了下鼻尖。 一般人不知道造船技术,可是身为皇子的他,又怎么会不杂学博记呢? 他也不记得有个水密隔舱的技术。 可是自家小女人说的这个,真的能超越现有的舱室技术吗?端翌表示很怀疑。 “水密隔舱技术就是用十二道舱板将底分隔成十三个船舱,舱壁的水密程度非常高,而且万一在航行过程中,哪一个舱室被撞破漏水了,可以及时进行修复,不至于造成整船行船的危险。” 王财主这时已经叫来巨船的设计工匠,听到夜萤如此说,王财主便问那名工匠: “夜姑娘说的方案可否?” “很好,非常好,这是一个全新的构想。” 工匠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眼神锐利,两手粗糙,一看就是一位精专此道之能工巧匠。 夜萤只是稍一点提,他立即就明白过来,兴奋不已、手舞足蹈地对夜萤道: “夜姑娘请移步,请随我到大船的模型室指点一二。” 一行人跟着兴奋的老者,来到了船中央一间巨大的舱室,舱室正中,摆着夺人眼目的模型,正是这艘巨轮的模样。 而随着老者的动作,夜萤也不禁发出赞叹,原来,一人多高的巨轮模型,每一块都是可以拆解的。 老者把模型的底舱拆解开一半,露出里面的结构道: “夜姑娘,你说的水密隔舱要怎么做?” 夜萤也不说话,拿起几起小板片,走到那模型的舱底处,将木片一一塞了进去,虽然不十分契合,但也够老者看明白了,他立即点头道: “我懂了。夜姑娘这个构想虽然简单,但是却最大程度化解了船毁人亡的危险。 有了这项技术,哪怕是其中一个舱室撞到海底礁石也不怕了。 夜姑娘,别看只是一个小小的改动,你这一改动,足以留名在造船史上了。” 老者的话,让大家都为之一惊。 就连端翌,也对夜萤愈发刮目相看。 夜萤没想到老者会如此夸赞她,不禁摸了下鼻尖,脸上亦是云淡风轻,除了双颊微红,也没有更多的兴奋之举。 实则她是站在古代巨人的肩膀上,这项技术,是南宋时期诞生的,作为后世信息大爆炸的受益者,她自是听过这项技术,还曾经亲自到泉州参观过出土的南宋沉船,所以有所了解。 “嗯,如此甚好,果然我叫你来没有白费时间。” 王财主见夜萤给出了关键的建议,满意地点点头道。 端翌则把夜萤这个提议暗暗记在心里,大夏朝每年和沿海的一些小国,也会多少有些海事上的纠纷,船毁人亡的争战案例不在少数,如果采用了夜萤说的这项技术,怕是胜率将会大大提高。 “王老爷,如果要重新修水密隔舱,岂不是要推迟出海时间?” 夜萤问道。 “老王,你说呢?重新修水密隔舱,大约需要花多少时间才能完备船只出海?” 姓王的老者算了下道: “估计要多花一个半月的时间。” “嗯,最好尽快,不然接下来,海面上正是台风形成肆虐的时期。有碍出行。” 夜萤想起台风最早有五月至的,不禁出言提醒道。 第四百七十七章和军伍合作的商机 “现在是二月,一个半月的话,正好是三、四月间,如果一切顺利,能在两个月内找到那个地方,那正好堪堪避过台风。不过,如果真遇上台风也不怕,大不了我们赶紧找个地方避让一下,不和台风正面对上就是。” 王财主扳着指头算了一番。 端翌之前并不知道夜萤和王财主约定,更不知道王财主要去寻找美洲大陆的事,此时看到这样的大船,他若再以为王财主只是做些普通的海上贸易生意他就傻了。 但是王财主和夜萤不说,他也不会主动去问。 因为,他想听夜萤亲口对他说。 这一点,很重要,意味着他是夜萤信任的人。 当然,赵子获他们并未留意到商船的大小与出海远近的关系,他们都晓得王财主在倭国有生意,还以为又象往年一样,这是一艘驶往倭国的船只。 不动声色地帮着王财主解决完船身的一个技术难题的,夜萤得承认,她也没有更多关于船舶的新技术可卖弄了。 毕竟,她方才能指出水密隔舱的技术,还要有赖于她当时到博物馆的参观,正好听了博物馆讲解员的介绍,否则,她又不是学船舶专业的,对这种理科生才会涉猎的学科,她一向敬而远之。 还好,古代的工匠大都心灵手巧爱琢磨,动手能力极强,她提出一个建议和大致的方向,他们都能做得八九不离十。 否则,他们若是具体问夜萤要怎么做,她只能两手一摊,无奈地道:不知道! “对了,这次来,我们还带了点有意思的东西给你看。” 夜萤说着,示意宝器把背上的行李箱打开。 王财主一直看宝器背着那藤条制的行李箱似乎很轻松,但是当宝器把行李箱放地上时,发出了沉闷的“扑”一声响,王财主才知道里面的东西很重。 他早知道宝器神力,但是亲眼目睹还是第一次。这时他倒想知道宝器都带了些什么,这么沉。 只见宝器打开行李箱的盖子,从里面掏出一个封好盖子的陶瓷罐,递给了王财主。 王财主伸头一看,行李箱里这样的罐子还不少,入手沉甸甸的,难怪会这么沉重。 “这是什么?” 王财主疑惑地摇了摇,里面似乎有水,还会晃动,“哗啦哗啦”地响。 “这是罐头,笋罐头,让你出海时带在船上的,这样就不怕没有蔬菜吃了。” 夜萤一脸得意。 王财主哂笑道:“阿萤啊,你这种想法是好的,可是把笋装在瓶子里,一样会烂会臭啊。” 他摇了摇头。 夜萤还没解释呢,倒是宝瓶急了,道: “王老爷,这是我们夜姐姐做了好久才成的罐头,已经保存了十来天了,还和刚出锅的一样新鲜,不信你试试看。夜姐姐说,这样的罐头能保存一年半载的。” “真的?能保存一年半载?这我倒不信。” 王财主说着,便有点迫不及待地揭开瓷罐的封盖,要去检查里面的笋是否新鲜。 “我是希望能保存那么久,只是我现在试验时间太短,最长不过十几天,所以没有办法向你证明。但是你们现在拖延了出海时间,正好可以多做一些笋罐头和其它块茎类的菜罐头,到时候若是没有坏,就让你们带出海。” 夜萤一番好意,王财主也就不再开玩笑,而是微微一笑,让船员拿来碗和筷子,他倒要当场试试这笋罐头。 罐头里的笋倒出来在瓷盆里后,味道和刚出锅时差不多,王财主用筷子扯了一块笋肉放在嘴里嚼。 夜萤笑咪咪地看着王财主越嚼越来劲,便问道: “如何?” “甚好。虽然味道不及新鲜出炉的,但假设我在海上航行了四十多天,能吃到这样的菜,便已经心满意足了。” 王财主频频点头,这下算是对夜萤的罐头心服口服了。 “我多备些罐头吧,这样你们出海就不用怕缺少维生素和微量元素会生病了。” 夜萤主动请膺。 王财主点头道: “好,能做就尽量多做些,到时候,我折成银子给你。” “这和钱不钱的没关系。”夜萤笑咪咪地道,脸上的神情却十分向往。 王财主摇摇头,笑嘻嘻地道:“和钱没关系就不是你了。” 也是,现在夜萤做的件件桩桩,哪件和钱没有关系了? 只有拥有大量的财富,才能拥有在这个世界的安全感。 夜萤刚穿过来时,身无分文可是吃了大亏的。 见王财主这么说,夜萤也不会以忤,一笑了事,反正和王财主打交道痛快,他说到自会做到。 算一算,上一次从王财主手里融资的几千两银子,七七八八也花了不少,手头剩余的黄白之物不多了,而开销却日渐加码。 王财主这一出海就要一年半年地不能回来,如果这时候没再找他多融点资,日后缺钱还真不知道要找谁要。 夜萤心里已经打定主意找王财主多“融资”一些银钱放在身边,以备不时之需。 端翌一直在边上做着闷葫芦,但是夜萤每展示的每一件事,都让他表面不动声色,心里暗暗吃惊。 到夜萤拿出罐头来时,端翌已经不知道如何言说了。 食物易腐在军伍中也一直是个问题,行军打仗,粮草先行。好几次他们已经打得深入北疆腹地,但是因为大军粮草跟不上的问题,导致他们只能抱憾收兵,不能直捣北疆的黄龙。 如果军伍中有了夜萤这样的罐头技术,那岂不是能解决行军打仗中食物易腐的问题? 端翌的脑子和小马达一样转得很快,他肯定不会想到,其实后世中军队贮备粮大部份是罐头,而且还有罐头随身加热的技术,揭开盖后,罐头能自动加热,让军人吃上热呼呼的食物。 当然,端翌能在第一时间想到把罐头运用到军伍之中,已经是智商惊人了,端翌决定找个时间,和夜萤好好谈谈合伙批量生产罐头的事情。 这个丫头不是想赚钱吗?不是喜欢赚钱吗?如果能拿下军队罐头这个大单,这丫头这辈子就不愁吃穿了。 不,不光这辈子,是几辈子…… 第四百七十八章三清镇的胡少爷 端翌还没从顾家还是顾国这个角度算清楚到底自家小女人若是卖罐头给军队,赚多少利润合适,他们的参观大船之举已告一个段落。 回到码头,王财主语气轻松、心情愉快地道: “阿萤啊,你是第一次来府城,我带你去吃府城最好的酒楼!” 夜萤表示没意见,旅游的终极目的就是艳遇和美食。 艳遇嘛?她目前还不想,自已现在的状况已经够纠集了,还是吃美食快乐。 结果当王财主把大家带到府城仙客来的总店门前时,夜萤的脸都绿了,不用想也知道拿手招牌菜松鼠桂鱼、绿豆芽炒肉神马的,呃,夜萤为了美食也是拼了,硬着头皮对王财主道: “有没有其它的店可以吃?这家店的菜式,好象和咱们镇上的仙客来也差不多啊?” “嘿嘿,看我,老糊涂的,都忘了这些招牌菜有你之功,还有绿豆芽,听说风靡省城,我一时忘了竟然是你供货的,带谁来,也不能带你们来啊。” 王财主自叹自已人老记性差,便笑着让刚下马车的夜萤一行折转上车,到府城另一家规模也不差的酒楼吃饭。 夜萤回头瞥了一眼仙客来的府城总店,只见它规模宏大,点地宽广,有点象后世武汉的黄鹤楼,能登临此处,想必非富即贵,一般小老百姓哪里吃得起呀。 难怪仙客来财大气粗,一百两银子买她一道菜眉头也不皱一下。原来三清镇上的仙客来,只能算是它名下的小小分店罢了。 “滚开,臭乞丐,竟然敢缠着大爷,来人啊,给我狠狠地打!” 就在夜萤转身想走的时候,忽然,街边传来一阵争吵声,她抬眼看去,是一个身上穿着桃红长衫,腰间挂着硕大玉珮的公子哥,一脸横肉,满脸骄横,正指使手下揍一个在街边乞讨的乞丐。 那乞丐一脸焦黑,皮翻肉绽,有些伤口似乎还未愈合,还流出脓臭来,身上散发出烧伤病人特有的异味,真是一个酸爽。 估计是他死缠着那公子哥讨钱,把人家惹烦了。 夜萤看到这一幕,却不由地心生同情,她几步上前,制止道: “各位住手,不要为难他了,也是一个可怜人!” “姑娘,你同情他没错,可是你不晓得,这个臭乞丐多恶心,据说白天在这里讨钱,晚上卖屁股,这里左近的街坊都知道的,今天小爷出街,一看到我就死缠着讨钱,恶心死了,不让人揍他一顿,怎么解小爷心头之火?” 那公子哥看着纨绔,但是说起话来却是头头是道。见夜萤生得娇美,一身富贵打扮,以为是哪家大户人家的千金,倒也不敢造次。 “卖屁股?什么是卖屁股?屁股也能卖的吗?” 宝器一脸好奇宝宝的样子,大声发问。 街边有人听到了,脸上露出莫明所以的暧昧笑容。 宝瓶似乎有点明白什么,毕竟年纪大,当即脸色一变,就踢了宝器一脚,让他别乱说。 宝器被姐姐一踢,知道这话估计有什么不好的,只是抱着被踢到的脚“哎哟”惨叫两声,倒也不敢再分辩什么。 夜萤起先没注意到那公子哥说什么,被宝器一强调,再看看公子哥那一身桃红衫,忽然意识到什么,不由心里暗笑,难怪那公子哥看到这乞丐恶心,估计是他以为乞丐看他穿得艳,又屡屡来纠缠,对他有龙阳之好吧? 所以公子哥才暴起,让下人打他? 哈哈…… 不过,就冲这小乞丐的样子,也有人和他那个那个? 恐怕是这个小哥自作多情了吧? 只是看那乞丐狼狈的样子,也着实让人同情。 “这位少爷,就当积福行善吧,不要打了,再打就没命了。” 夜萤拗不过内心的怜悯之意,还是出言劝阻道。 公子哥看下人把那乞丐揍得灰头土脸的,心里的气也出得差不多了,再加上一个美女在身边莺声燕语的求他,心情也顿时好了许多,便道: “看在这位小姐的面上放过他,要不然,今天小爷我非揍死他。来人,走!” 喝令之后,便带着下人扬长而去。 夜萤微微一笑,见事情解决,正想走开,却见那个乞丐躺在那里,低哑的“哼哼”,状极可怜,不由地一阵心软,上前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扔到他身边的破碗里,道: “拿这钱去治下伤吧!” 说完,起身要走。 却见那乞丐本来浑浊失神的双眼盯着她的脸,忽然,眼中似有清明一闪,然后,竟然对着她,比手划脚,“吱吱唔唔”起来,似要和她说什么话。 “原来是个哑巴。天可怜见。不用谢,好自为之。” 夜萤以为他是要道谢,便扔下一句话,起身就汇入端翌他们的队伍里,转身离开。 那乞丐还犹自用手指着她,夜萤当然没有发现,那乞丐眼里迸射出来的,并不是感激,而是愤怒和仇恨之光,如果现在他能动弹的话,一定会冲上去,掐住夜萤的脖子…… 害他家破人亡、害他现在变成这个样子,这一切,都是因为夜萤。 可是这个女人竟然若无其事,面带同情,还扔了块银子给他……扔了块银子给他……不对,是银子,不是铜钱呐! 乞丐的脑子忽然绕到这里,这时,他抬起眼,猛地看到离去的那群人里,有一个男子,眼神阴侧侧地看了他一眼,他不由地打了个激灵,只觉得身下一热,再一湿……吓尿了。 那个男子,竟然就是设计陷害他的大胡子,虽然现在没有了大胡子,但是打死他也记得这张脸。 “哎哟,臭死了,这个乞丐怎么当街乱尿尿!” 一个小孩捂着鼻子,离那乞丐老远绕行。 “哟,这臭乞丐碗里还有一块银子呐,他好象死了吧?都失禁了,不如咱们把银子拿走?” 有两个路人看到乞丐的碗里竟然有一块雪花银,当下也顾不得臭了,蹲在乞丐面前商量道。 其中一个就伸出手来要拿银子,就在这时,一只脏污的手按住了他的手,让他吓了一跳: “哟,还没死啊!” 乞丐奋力而起,为了保护银两而战斗…… 这时候,他早就忘记了,自已曾经是风度翩翩,前途无量的三清镇胡少爷…… 第四百七十九章奢侈品 已经远去的端翌背着手,回头看了一眼,就见那乞丐看着气息奄奄,此时却又为了一块银子,和四周的人争抢成一团。 端翌的嘴角一勾,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 想要陷害自家的小女人,是应该好好“享受”下半生…… 夜萤并不晓得后面发生的事,上王财主兴致勃勃地把大家带到附近相邻两个街口的另一家百盛酒楼。 夜萤一看这酒楼,也是人来人往,进出食客都是一身富贵打扮,便晓得这至少也是个五星级酒楼。 不过,吃了大餐,夜萤更想吃的是街边的小吃,民间美食,才是美食真正的精髓啊! 但是这怕是要等到吃完这顿大餐后才能实现了,象宝瓶、宝器、赵大哥他们,以前没什么机会进入这种奢华的所在,现在有机会去开开眼界,夜萤当然不会出言破坏。 由于是临时换了地方,所以王财主一进门,就有伙计告诉他,包厢没位了,要包厢的话就要等,如果不一定非要包厢的话,大厅里倒是马上就有位置。 “这个……” 王财主生怕委屈了靖王爷和夜萤,一时拿不定主意。 “就包厢吧,咱们还可以看看热闹,多有意思啊,来府城不就是看比家里热闹的劲吗?” 夜萤看出了王财主的为难之意,便善解人意地道。 端翌自是无不可,相反,他也很享受现在和普罗大众如鱼在水的感觉。 只要夜萤乐意,他一点意见也没有。 见端翌也微微颔首,王财主这才心定,便对伙计道: “那就在大厅吧,我看那个角落不错,光线明亮,又靠近窗户,就那个位置给我们安排一桌。” “行咧,没问题。” 伙计一扯清脆的嗓门,便把他们引到角落的位置坐好,王财主便把夜萤和端翌安排到靠窗最好的位置。 夜萤往外一看,不错,竟然是面对江景的,从这里看去,云淡天高,一览无余,让人心情顿时开阔疏朗起来。 端翌也觉得这里视角不错,不仅能看江景,还能一眼就看清走进大厅里的所有人,看起来,很适合宝器这种好奇宝宝。 果然,宝器坐在桌边等吃,很无聊地便瞪大眼睛,看着往来走动的人群,不管是提着剑的武夫,还是带着丫头的小娘子,他都看得津津有味,乐此不彼。 咦,什么熟悉的东西从眼前晃过? 夜萤虽然不时低头喝着伙计送上来的热呼呼的开胃麦茶,但是眼角仍然能看到穿梭往来酒楼的人群。 就在这时,一个貌似熟悉的物体从她眼前掠过。 比如你穿了条斑马纹的裤子,结果别人也穿了条斑马纹的裤子,当你垂眸时,别人从你眼前走过,斑马纹掠过眼前,你就会有熟悉之感。 这时的夜萤,正是这种感觉。 一次也就罢了,就是一种感觉而已。不过,马上又来了一次。 所以,夜萤立即抬起头,寻找那熟悉的感觉源自何方。 于是,她便看到了一件熟悉的物体,正是她的LV化妆箱,被捧在一个丫环打扮的女子手中,丫环紧紧跟着前面妆容艳丽的女子,从她面前走过,往包厢的方向去了。 不一会儿,又有一个中年贵妇出现,她身后的丫环,也捧着一个同样的LV字母纹的化妆箱,出现在夜萤的视野里。 人手一只? 夜萤有点被震住了。 她情不自禁,起身拦着那捧着LV化妆箱的丫环: “请问姑娘,你们这只箱子是哪买的?花了多少银子?” 本来,走路被人拦住是一件很讨厌的事,如果这事发生在两个男人之间,没准口角之下,就引发了一场流血大战。 但是女人就不一样了,尤其是当她手捧一件昂贵的奢侈品,本来就有显摆的意味,浑身释放着:快来看,快来问我,很贵的,很流行,我有你没有……这样的信号,有人撞上门来主动问,自然是正中下怀,巴不得如此。 那丫环收住脚步,还没回答呢,前面的主人就已经回过头来,心情愉悦地道: “这是在府城柳记箱铺买的,不过呢,现在已经没有货了,是限量版,很难买的呢!” 那女人一脸骄傲,她脸上的气息夜萤很熟悉,后世她那些挎着限量版香奈尔、古琦包包的同事脸上,带着和她一模一样的气息。 呃,女人的虚荣,真是千古无不同! 若是从前,夜萤看到这种虚荣的表情,肯定会嗤之以鼻,但是因为这个女人挎着柳村生产的箱包,还觉得如此荣光,夜萤便彻底原谅了她的虚荣,甚至爱上了这种表情。 “哦?既然是限量版,一定很贵吧?” 夜萤问道。 也是,第一批货柳村只交行了一千只箱子,这些箱子分散到各村,转眼化整为零,落到府城这里的,恐怕不会超过百只,还真是限量版。 这话简直问到了那女子痒处,她骄傲地道: “是啊,贵死了,我这化妆箱,是中号的,就要十五两银子呐。” 那名女子大声说完,看着夜萤一脸羡慕的表情,然后心满意足地走了。 看到那名女子身影消失,夜萤才收起脸上装出来的“一脸羡慕”,施施然回到自已座位上。 “夜姐姐,那女子是不是傻子?” 宝器大声问道。 “啊?不是,她不傻。何出此言?” 夜萤一时没get到宝器说话的笑点。 “咱们柳村不要钱的竹子和木头做成的箱子,她用15两银子买下,不是傻子是什么?” 宝器自然认得柳村箱包特有的LOGO,一听那女人竟然花了15两银子,当然觉得她傻了。 世界上所有的奢侈品都是这样,在手工业者手里最不值钱,卖一万的包,原材料和人力成本加起来不会超过五百,但是人家能卖一万,就因为它的LOGO值钱。 所有人一看到你手拿那个LOGO的物品,就晓得你花了多少钱,是个有钱人。 这就是身份,这就是市场的需要。这就是有钱人展示自已与众不同的需求……所以奢侈品永远有市场。 夜萤拍了拍宝器的脑袋,笑道: “以后出来可不要这么说了,这是商业秘密,知道吗?你要是说破了,以后咱们柳村的东西也会卖不出去的。” 宝器一听事情还挺严重的,赶紧闭上嘴,因为这时候,香喷喷的菜也端上来了。 夜萤心里盘算着,回去是不是和柳大郎说一下,柳村的手工也该涨价了? 但是,生意才做,之前都谈好价钱的,突然中途涨价,也太不厚道了吧? 第四百八十章三叩九拜 原来这箱子,柳大郎说在外售价十两银子,但是估计是后面看销售火爆,所以又提了价。 柳村的人,胼手胝足,却只能赚得温饱,这倒也不是不公平,因为柳大郎在接这个单子时,也得承担万一销售不出的风险。 夜萤左右思虑,最终拿定了一个好主意,既不显得自已违约,又能给柳村的手工艺人们提高些工钱。 主意拿定了,夜萤心情大好,看着眼前的一桌美食,也顿时来了食欲。 端翌看着夜萤出去溜了一圈,回到桌上神色不定,不过,才一会儿,又转为晴朗的脸色,还食指大动,吃得比谁都多,当然,除宝器以外,端翌不由觉得象看了一部精彩的大戏,天晓得小女人心里,波澜起伏了多少回合? 不过,看她的样子,很精彩,他也很下饭…… 于是,大家都吃多了。 有的人,是因为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美食所以吃撑了,如赵子获和宝器之流;有的人,是因为心情大好,所以吃多了,如夜萤和端翌。 于是饭后,端翌提议到自家的镖局闲坐喝喝茶,同时也是消食的意思,大家都同意了。 一向知道端翌是个兼职猎户、正职镖头,现在能到府城亲眼看看他的地盘,大家当然充满了探究的好奇精神。 只是,齐云镖局在哪里呢? 端翌为难了。 之前第一次带夜萤回山居时,他曾说过自已是齐云镖局的总镖师,傅太医为此还买下了府城的齐云镖局。 端翌也知道齐云镖局位于这家酒楼差三个街口的地方,他自信一定能找到路,所以才提出了邀请。 然而,他实实在在地迷路了。 本来他是个不会迷路的人,但是奈何夜萤在边上一直和他说话,他心神涣散,不知不觉,就迷路了。 好吧,在自已家门口迷路了,不知道大家会不会觉得他是路痴? “呃,前面就是齐云镖局,请大家进去小坐。” 端翌抬眼,终于看到了自家镖局的大招牌,他偷偷抹把头上的冷汗,还好,总算找到了。 大家伙抬眼一看,嘿,好家伙,两间铺面打成一间,店堂明亮,门前不时有镖师打扮的武夫走来走去,腰上都挎着长刀短剑的,有的背上还背着弓,腰上系着箭壶,多别多威风凛凛了。 宝器羡慕地道: “端大哥,原来你们家镖局这么大,镖师这么威风,我把功夫练好了,长大给你家镖局做镖师好不好?” “宝器,你这主意变得真快,之前不是还说要投军从伍的吗?”赵子获用“鄙夷”的眼神看着宝器,“真是墙头草,随风倒啊!” “哼!端大哥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宝器还是很懂眼色的,一下子就抱紧了端翌的粗腿。 端翌嘴角略一勾。 呃,被人抱大腿的感觉还是很爽的。 宝器比某些女人有眼光呐! 端翌斜瞄了夜萤一眼。 夜萤却是一脸痴迷地看着眼前镖局的布局和来往的武师。 哇卡卡,这是真的镖局啊,以前只能在古龙啊、金庸老先生的笔下看到,如今真实地呈现在自已面前。 好想拍照留念,要不,刻个“夜萤到此一夜”也可以吧?这里又没有网络,这样不文明的行为不会被人肉的。 夜萤还在做花痴状,肩上已经被端翌一拍: “走喽,今天太阳挺大的,看不出来,你一点也不怕热,在这里晒太阳啊?” 夜萤收回自已粘乎乎的表情,一脸新奇地跟着端翌进了镖局。 端翌看过傅太医拿来的图纸,他素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晓得铺面的角门之后,别有天地,是一座中等规模的花园,既是找到地方,图纸在脑子里显现,倒也显得熟门熟路。 很快,端翌就带大伙来到花园中间一座带着廄盖的长廊上,在这里既能赏花喝茶,又能遮阳,实是绝佳的所在。 端翌用的茶不再是煮茶了,而是夜萤送他的炒茶,吩咐丫环们只送上热水,端翌自已动手泡起茶来。 王财主有片刻的不安,但是看到夜萤和大家伙都甘之如饴的样子,顿时也就努力让自已从容了。 有一瞬间,夜萤确定看到了王财主身上的局促不安。 不可能吧?肯定是她错了。 连美洲都想去闯一闯的王财主,会有那样的神情?不太正常啊? 夜萤揉了下自已的眼睛,再看,却发觉王财主的表情一切正常,和平时一样,和熙如春天的阳光。 嗯,肯定是她看错了。 哎,以后要注意爱护眼睛了,什么女红的,千万别再学了,明明不是自已的菜,万一把眼睛折腾坏了怎么办?现在可是没有近视眼镜配的呀! “端大哥,你泡茶的手法,越来越娴熟了。” 夜萤夸道。 正举起茶壶关公巡城的端翌,嘴角微一抿,手下的动作却更加流畅自然,点滴成豆的茶水,撒进下方澄黄的茶汤里,水波纹漾开,增加了茶汤的香韵缕缕。 花园里,春天能开的花都在次递开放,什么纯白的茶花、红的月季、粉的桃花、成片如雪一般的梨花,夜萤喝了杯茶,便拉着宝瓶走到花园里,欣赏起这些花花草草来。 因此,夜萤没有注意到,王财主在看到端翌为他倒茶时,王财主灵机一动,右手放在桌上,四指屈起,独留食指,在桌点了三下。 端翌看到王财主的举动,楞了一下,然后马上明白过来,又是夜萤“惹的祸”。 王财主右手上的动作,代表了三叩九拜,这个故事,夜萤在泡茶时和他们说过。 她说,从前有个皇帝,反正是从前啊,也不知道什么年代的。夜萤原话。 咳,其实就是乾隆皇帝下江南的时候发生的故事啦。 可是夜萤能和他们说乾隆是谁吗? 因此,便是从前不知道年代的某个皇帝,和宠臣一起下江南,皇帝刻意隐瞒身份,在民间玩得不亦乐乎。 可是这就为难了臣子了,陪着皇帝玩,又要讲究礼仪,虽然皇帝已经声明,什么跪啊拜的,在外面一切从简,但是还是要讲究的不是? 然后考验来了…… 第四百八十一章靖王爷白费蜡 这个考验不大不小,说起来就和此时端翌给王财主倒茶的情形一样。皇帝给臣子随手倒了杯茶。 臣子惶恐坏了,皇帝给的任何东西都是恩赐啊,恩赐必须下跪,三叩九拜,谢主隆恩啊! 可是如果他现在“咕冬”一声就跪下去的话,那皇帝的身份岂不是就暴露了? 可是要是他不跪,过后不得被言官们怼死? 还好臣子聪明呐,急智之下,他用右手放在桌上,屈起四指,惟用食指象叩头似的,在桌上叩了三下,如此,代表了三叩九拜,顺利地化解了一场危机。 当时端翌和王财主也就当故事听了。 没想到,王财主今天也来这一招? 端翌倒没有太惊奇,脸上依旧是如面瘫的冰山一般,不动声色。 看来,王财主也是个有本事的,早就知道自已身份了。但是,看夜萤的表现就知道了,王财主口风极紧,并未透露一丝半点。 如果他要透露,早就透露了。 所以端翌一点也不担心。 倒茶的手,甚至没有停滞一下,如行云流水一般顺畅,继续往下倒去。 王财主见状,也就把一颗提起来的心,慢慢放了下去。 其实,在认出端翌身份不久之后,他早就想是继续装蒜还是和端翌坦诚相见这一问题了。 如果光是夜萤的事,王财主就接着装蒜也就罢了。 但是还牵涉到出海的事情,王财主今天让夜萤带了端翌一行参观了他的大船,就是带着破釜沉舟的想法,试探一下端翌对此事的底线。 谁知道,端翌一路面无表情,就算听到夜萤介绍的新的造船技术,也没有太多的惊艳。 恰恰是端翌的深不可测,让王财主有些乱了阵脚:果然是深不可测的靖王爷呐! 然而此时端翌的平和,也不能让王财主完全放心,他想着,还是得找个机会,和端翌剖析一下心迹。 他去美洲,可不是要给大夏生事的啊,而是去寻找那能给家、国带来福祉的好东西,亩产达到万斤的粮食在手,什么北疆、沿海小国,统统不在话下。 只要有吃的,能养活更多的人,大夏就能有更多的人口,有更多的人口,就意味着未来拥有更加强健的兵马和庞大的军队…… 王财主心思电转,端翌的不喜不怒,让他费起了思量。 就在这时,夜萤和宝瓶在花园里转了一圈,回来了,两个人一进长廊,就让众人眼前一亮。 因为夜萤手里执着一枝粉红的桃花,可是人却衬得比花还娇。 看到众人眼里一闪而过的亮光,夜萤不禁局促地道: “看到这桃花漂亮,忍不住就折了。不是有句诗吗?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端大哥,你不会怪我破坏了你花园里的花花草草吧?” 看着笑魇如花的夜萤,端翌怎么可能生气呢?他唇角一勾,淡淡地道: “还不来喝茶?都快凉了。” 这就是不生气的意思了? 夜萤象一只逃过主人责罚的小奶狗一般,喜气洋洋、摇头摆尾地走到端翌身边的位置坐下,大大咧咧地拿起端翌放在她面前的茶,一饮而尽。 王财主看到这一幕,忽然明白,夜萤怕是还没有把自已要去美洲的事告诉端翌。 而无论如何,他如果绕过夜萤把这件事告诉端翌,其实效果并不好,不若夜萤主动告诉端翌的效果。 看起来,靖王爷其实一直在等夜萤告诉他一些事情呐! 就象这枝被夜萤折下的桃花。 只要夜萤喜欢就好,靖王爷才不会心疼呢! 去美洲是什么大事呐?只要是夜萤让他去做的事,靖王爷才不会阻挠介意呐! 他介意的,一定是夜萤对他是否敞亮!是否心思透明! 一旦想明白这点,王财主就不急不怕不担心了。 夜萤也不是个傻丫头,今天带着端翌去参观了一番巨船,又是送罐头,又是送造船技术的,看来她根本就没打算瞒端翌,只是一时不察,没有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端翌罢了。 还有一个多月呢,他怕啥,夜萤早晚会记得要告诉端翌的。 直到这时候,王财主这口茶算是喝安逸了。 夜萤并不晓得王财主看她折一枝桃花,看出那么多端倪来,“咕冬咕冬”牛饮完一杯茶水,嫌杯子太小了,让端翌换个大碗来,道: “春天就是室内凉室外热,你们在这坐着可舒服了,我在外面晒了会太阳,便流了一身汗,渴死我了。” 端翌宠溺地笑,并没有说话,但不一会儿,就有丫环换了两个大一些的茶杯上来,端翌不声不响给夜萤倒了一杯,又倒了一杯,道: “放凉些喝,别烫着了。” 夜萤似乎没有注意到端翌的体贴入微,只顾说着在花园里看到的那些稀奇的花品种,好一会儿,说口渴了,拿起茶碗喝了一口,觉得这茶甘香清甜,尤其难得的是还保留有刚炒出来时的鲜爽,不禁奇道: “端大哥,你这茶怎么还有鲜爽劲儿?我家的茶都是一股陈茶味了。” 冬茶一般放一个来月,在没有冰箱的情况下,茶叶还会自行缓慢发酵,一个月出头,就是一股陈茶味了,端翌这些茶犹有鲜爽,明显不对劲。 “你不是介绍过吗?鲜茶用冰块保存起来就能一直保持鲜爽,我不过是照做罢了。有贵客来,自然要拿出来泡给你们喝。” 端翌不疾不徐地道。 “端大哥,那要许多冰块吧?咱们这里,好象不下雪啊,哪来的冰块?” 宝器真相了。 “让人从最靠近南方的北边运来的,这镖局下面,有一个大大的冷库。” 端翌也不隐瞒。 王财主刚喝了一口茶,听到端翌这么说,猛地一吞茶水,差点没把自已噎死,真是“红尘一骑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靖王爷,那么辛苦巴啦地弄个冰库,大概就为了让夜萤夸这一口鲜爽吧? 难得啊! 王财主算是搭载上了夜萤的福利,赶紧又端起茶来喝了一口,这么鲜爽的茶,外面可喝不到,春茶上市还有三个来月呢!不能浪费了。 夜萤只是没想到端翌这么有心,她笑吟吟地道: “没想到端大哥倒是一个爱茶之人。不过,你这样的做法让我想起来了,日后我要是制茶,除了少量鲜茶外,其它应该弄成熟茶方好,这样就省却了用冰块保存之费劲和昂贵。” 王财主看着夜萤一脸懵懂,只能暗笑:靖王爷这算不算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呢? 一心要讨好美人,美人却没有察觉。 靖王爷,你也太含蓄了。大家好,这里是情绪高昂的稳定更新君江陌南。 第四百八十二章揽入怀中 一想到端翌求而不得,王财主诚惶诚恐的心突然猛地安定了下来,呃,身为皇族一员,尚有不能如意之处,似乎皇族也超脱不了凡人的烦恼吧? 端翌听着夜萤的话:呃,熟茶? 那他的冰库还有什么用? 还以为是江南独一份,能讨夜萤喜欢呢! 如果夜萤愿意住到府城的话,这个冰库就可以保证她四季都喝上鲜爽的茶。 当初让傅太医弄这个冰库时,端翌就是这么想的。 谁知道夜萤要弄什么熟茶? “呃,熟茶?是把茶煮熟了?那不就象以前端大哥煮的那种茶吗?还有什么喝头?” 好奇宝宝宝器又开腔了。 “傻瓜,不是把茶煮熟了,而是将茶炒制后,用大火烘焙制成的茶,这种茶保留了茶的焦香,还有消食去滞等药用功能,而且这种茶的特点是越陈越好,越陈的茶,消食去火的功能越强。” 夜萤侃侃而谈,宝器频频点头,表示明白,但其实脑子里空空的,并无相关概念。 倒是端翌,一口冰库无用的寒气还没有消散,就听夜萤道: “端大哥,你家的冰库大吗?装的东西满吗?” “挺大。没东西装。”端翌闷闷地道。光装几斤茶呐!能满吗? “哦,如果没东西装,以后没准可以租给我嘛,我要到府城来卖茶的话,你的冰库可以租给我冻茶用。我在想,如果有了冰库,就可以保留茶的鲜爽味道,延长鲜茶的保质期了。” 夜萤想得美美的。 王财主想着靖王爷找心仪的美人儿收租金的样子,心里也是特别地酸爽。 “你要去看看冰库吗?” 浑身上下散发着寒气的端翌问夜萤。 王财心道:冰库也不用冰块了,只要把靖王爷放到里面就成了,他一个人抵得上一库的冰。 夜萤突然觉得端翌浑身上下散发出低气压,一时莫名所以,但是端翌既有此提议,自然答应不迭。 “好,正好提前考察一下。到时候心里也好有个数。” “那走吧,就在这宅子的东北角。” 端翌早就看过整个大宅的地形图,虽然在府城里找齐云镖局迷了点路,但是那是因为他没有看过府城地图的缘故,而这幢大宅不同,既是要做为居住地,自然每一个角落都完全了解过了。 所以,带着夜萤去看冰库,完全是熟门熟路,游刃有余。 而除了夜萤之外,并无人对冰库感兴趣,就连一向好奇的宝器,也觉得自从认识端大哥后,经常感受到冰寒的气息,他也没有必要特意再让冰库冻一下了。 见夜萤随端翌消失在眼前的身影,想着夜姐姐要到冰库里受冻,宝器还心里感叹了一句: 夜姐姐为了做生意,真是辛苦! 随着花园小径的消失,转过一个角门,再穿过一处别致的小院落,最后再经过一个有回廊的月洞门,端翌终于在园中一栋小屋处停了下来。 这小屋看着象放杂物的,而打开门时,看上去也的确如此,屋内堆着一些花锄等杂物,夜萤正不解,端翌在一扇门上,对着上面的浮突快速的按了几下,那门就轧轧地徐徐打开。 “哟,端大哥,还设有机关啊?” 夜萤吃了一惊,但是心里觉得蛮有趣的。 “嗯,和山居一样,九宫八卦的解法。” 端翌坦承地道。对别人,他断不可能如此直白。 一听端翌这么说,夜萤想着那些浮突,有了在山居解谜的经验,心下便明白了如何开门。 门一开,一股冷意扑面而来,端翌打头走着,进门前,随手在门外拿了支火把,点上。 夜萤跟在他身后,虽然进了森寒之地,但是和端翌在一起,夜萤却没有任何不安的念头,有的是满满的安全感。 拾级而下,在火把的照亮下,夜萤看到自已嘴里呵出的白气,泅染了黄晕的火光。 夜萤正担心地想看脚下,一只暖暖的手伸了过来,是端翌的。 夜萤不加思索,立即把手放进了端翌的手里。 手上被冰库冻出的寒意立即被端翌温暖的大手给化解了。 两个人谁也不提男女授受不亲的话,夜萤在他大手的牵引下,安心地走着。 两个人都静静的,似乎在享受这难得的独处时光。 空气里只有他和她轻浅的呼吸声。 如果在后世,只有两个人这么亲密的密室里,是不是该发生些什么? “小心脚下。” 端翌喊了一声,但是还是来不及了,夜萤已经一脚踏空,原来到了最后一级台阶,端翌似乎因为分了神,也一时忘了提醒,到他想起来时,同样分神的夜萤,因为没有提防,眼看身子一斜,就要摔倒了。 还好,端翌身手非同寻常人,他一拉一扯,便化解了夜萤摔倒吃个大马趴的危机。 但是因为这一扯用的力道比较大,夜萤直接被端翌扯进了怀里……怀里…… 夜萤回过神来时,已经被端翌温暖而又带着青草气息的体息给浓罩住了。 然后,夜萤才发现,自已竟然在端翌的怀里。 和她想象的一样,这个怀抱结实有力,带着致命魅惑的气息,让夜萤舍不得离开。 端翌当然不是第一次抱住自家的小女人,但是过去都是在他强迫的动作之下,夜萤的身体硬得象一块木头一般。 不情不愿,自然没有情趣。 而象现在这般,将她柔软而又温存的身躯揽在怀中,是他和自家小女人身体相触的第一次。 原来,心甘情愿之下,自家的小女人,是这么美好,让他欲罢不能,一股强烈的占有欲腾地从他体内升起,他想更进一步,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狂野地攫取她身上的气息,让她和他融为一体。 端翌的身躯猛地一紧,把夜萤的身子箍得愈发紧实,夜萤不由地身体一抖,突然明白了自已现在的处境。 端翌不是那种不负责任人,如果现在他和她有了什么,她一定能得到他妥善的安置。 可是那样,她算什么呢? 爱一个人,更需要获得对方的尊重。 夜萤猛地用力推开端翌,道: “端大哥,别!” 端翌不防被夜萤推开,胸口里没有了那柔软馨香的身体,就象缺失了一块,空空荡荡的,他的眼神灼热得如同岩浆,抬眸看着夜萤,又欺身上前…… 第四百八十三章坦白秘密 冰库里冰寒至极,但是端翌身上的火苗,却似乎点燃了整个冰库,夜萤倒退一步,却还能从已经掉在地上、但仍有余火的火把里,看清端翌眼里的热望。 退无可退。 再退就到了墙上。 夜萤的背顶在墙上,端翌欺身上前,手撑在她后背上,夜萤原本凉沁的后背,感觉到他大手的温热。即便这时候,端翌也是怜惜着她的。 “端大哥。” 夜萤凉凉但冷静的声音,在光线逐渐暗淡的冰库中响起,委屈中带着一些坚韧。 端翌的唇已经靠近夜萤不足五公分。 听到夜萤这一声唤,他猛地有些清醒过来。 他在做什么? 他现在可是端翌,不是吴大牛,不可以对自家的小女人肆意轻薄。 “唔?” 端翌堪堪停住,闷哼一声。 “端大哥,咱们,不是要参观冰库吗?” 夜萤能明显感觉到端翌身上的火热正慢慢煺去,心里也不由松了口气。 “嗯,是,火把掉了。” 端翌离开的动作更加轻捷,他从地上捡起火把,顿时,快被压熄的火把又迸出光来,把整个冰库照得明晃晃的。 一瞬间,夜萤感觉端翌已经又变成那个理智、克制的端大哥了,然而,整个安静的冰库,没有了人的声音,显得有点尴尬。 于是,夜萤干咳一声,问道: “这里空间还是很大的,需要的冰块挺多啊,要从北边运过来,挺不容易的吧?” “嗯。”端翌轻轻应道。 “那租金不是要挺贵的呀?” 夜萤脑洞大开,开始“啪啪”计算起冰块运输的难度和租金之间的关系,租金和她茶叶利润之间的关系…… 端翌有点赮然的心里,看着夜萤毫无芥蒂的“小财迷”样子,十分奇怪地暖了一下。 夜萤这是在帮他解围吧? 真是一个懂事的好姑娘。 说实话,端翌此时心里,远比方才能吻到夜萤更欢喜。 如若方才吻到夜萤,或许端翌现在才会欲哭无泪吧? 男人就是这么一种奇怪的动物:容易到手,就不太珍惜。 “租金什么的,你就不必介意了,一定不会太贵的,这些冰嘛,也是天然形成的,河面上封结后凿取的,并不值什么钱。” 端翌徐徐地道。 没有吻到夜萤,他心情反而愈发大好。 夜萤也听出端翌语气里的暖意,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又心情好起来,但至少没有方才那些尴尬的感觉了,夜萤也笑了: “好吧,有便宜不占是傻瓜。不过端大哥,其实我和王财主在做一件更大的事。” “哦?”这是要向他坦诚了吗?端翌不禁一扬眉毛。 “你们今天看到的大船,并不是单纯的商业往来用的。王财主他要出海,去寻找美洲,一片神奇的土地,那里有和这边不一样的粮食作物,有大量的黄金和白银。” 夜萤徐徐道来,端翌看着她脸上的神情,不禁一阵悠然向往出神。 “喂,端大哥,你怎么没有半点惊奇反应?” 夜萤说完她要和王财主做的一切,见端翌只是微笑看着自已,不禁有点失望,好象她说的事情无足重轻一般。 要知道,她之前第一次告诉王财主这件事时,可是令他激动万分,甚至应该为此改动了他的“退休计划”,主动请膺出海。 然而端翌却淡定如斯,似乎她说的不过是她要上山种茶田里种水稻一般平常。 这反而让夜萤有点失落。 “嗯,被你惊奇太多,现在你做什么,我都没有反应了。” 端翌一本正经地道。 呵呵,他什么不知道啊?这天下的大事,就没能瞒过他的。 尤其与夜萤有关的事。 只不过,他想听夜萤亲口对他说罢了。 现在夜萤亲口对他说了,他觉得十分惬意舒服。整个身心都如泡在温泉水一般,暖洋洋的,只是仍然面上不显。 “哦,可是那能亩产万斤的粮食,你不得惊叹一下,觉得很神奇吗?” 夜萤嘟囔地道。 “嗯,是很神奇,但是也得等找到美洲大陆、找到那种粮食再说。” 端翌一副实事求是的模样。 夜萤打了个呵欠,觉得和端大哥说话挺无聊的。 不过,夜萤把这唯一一件秘密和端翌分享过多,心里舒服了许多。面对端翌,她总有一种不该掩藏秘密的心态。 嗯,端大哥知道这个秘密后,虽然没有王财主那般大惊小怪,但是这样也好,让她觉得莫名安心。 若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外人知道这件事,也许早就呯然心动,要嘛要求在其中掺上一脚,要嘛已经把她绑起来,要死要活勒索王财主一番。 细想反而是端翌这副样子,最让她安心。 看夜萤打呵欠,端翌嘴角一勾,现在夜萤让人惊叹的事太多,他只能以淡然来化解小女人肆意生长的漫不经心。这个世界,在她看不到的地方,黑暗远比光明还要多。而他,就是她的光明使者,一定要护她一世安全。 端翌默默凝视了一下夜萤略显倦怠的脸,对她道: “走吧,别在这里呆太久了,凉。” 也是,本来就穿的是不厚的春装,仗着年轻身体素质好夜萤还不觉得凉,但是被端翌一说,一股寒意立马袭来,她不由结结实实打了个喷嚏。 “放心,不是着凉,就是鼻子受不了这寒气的刺激。” 夜萤对看向她,一脸关心的端翌道。 端翌伸出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尖,然后道: “嗯,真的,凉凉的。” 夜萤露齿一笑。 方才下来时那场小意外,似乎都被两个人给忘了。 因此,回到喝茶的长廊中时,端翌和夜萤都已经神态如常。 “端大哥,各位,我现在马上要回营中销假了,此地一为别,不知道经年才能再见。” 赵子获依依不舍。 却军令如山,不得不辞行。 夜萤虽然此前因为原主的情感犹存,而一直纠结着对赵子获的态度如何拿捏,但是看到他真的要销假回军营,而且换防北疆,关山漫漫,生死无常…… 一想到这里,夜萤也有点哽噎了: “赵大哥,北疆现在不是老实了吗?你会没事的,早日回家团聚,到时候,我请你吃好吃的。” 赵子获看着夜萤,眼中闪过深深的不舍。 但是却知道,自已现在没有资格向她说什么,要求什么…… 第四百八十四章伤别离 端翌剑眉如画,眼神如勾,一眼就挑破了赵子获内心的纠结,他嘴角微微一抿,上前一步,挡在赵子获和夜萤跟前道: “赵兄弟行李沉重,我让人套了马车,送你到军营报道吧?” 呃,这是及早送走他的意思吗? 赵子获内心暗自腹诽,可是夜萤却跟着道: “正是,赵大哥要是人手不足,我叫宝器帮你的忙吧?” 赵子获的行李还放在他们来时的船上,因为那艘船是王财主的私船,并不接纳其它客人,所以下船时,因为紧着要去参观大船,大家的行李都搁在了那艘船上。 赵子获心中郁闷啊,但也只能如此。 他点点头道: “我自已去就行了,一点行李,还是背得动的。” 大家怎么可能让他一个人背行李去军营?于是大伙吵吵嚷嚷一番之后,变成一群人一起送赵子获到军营。 府城的驻军之地在城外一片开阔的原野之中。 大家把赵子获送到营房前,再进去,便有值日的兵丁把守,除了军营中人,等闲人不得进入。 “赵大哥,我们走了,你一个人别难过,我们等你凯旋归来!” 宝器看到威武的营房,顿时有一种特别肃然起敬的感觉。见赵子获一脸沉郁,忍不住安慰他。 难过?我这么大一个人会难过吗? 赵子获艰难地咧了一下嘴,最后勉强笑了下,对大家(夜萤)道:“都回去吧,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说完,赵子获便背着行李,毅然转过身,迈开大长腿,头也不回地往军营里走去。 随着在马车中看去军营慢慢变成一个小黑点,夜萤突然觉得心塞塞的。 嗯,一定是原主心情在做怪。 端翌还是一脸云淡风轻的样子,王财主不经意一瞥,也不知道是不是他暗搓搓的心思太过阴暗,竟然觉得,靖王爷似乎欢头喜脸的样子,好象一只把情敌驱走了的猫科动物一般,身上的毛发都舒张开了,惬意无比。 “那个,今晚上阿萤就住在……” 王财主刚开口,端翌紧接着道: “你们都住我那吧!地方大,园子里的花也漂亮,还有鲜爽的茶可以喝,如何?” 王财主心想,我的地方也很大啊,我园子里的花也很漂亮啊,可是我的茶没有他的鲜爽…… 这么一想,就败下阵来了。 夜萤应该也是被最后一条理由打动,她点头浅笑如花: “可以。” 她知道既然住在齐云镖局,就不是她一个人去住的事,而是一群人,所以倒也不必讳谈什么男女大防。 再说,经过她这一段时间观察,大夏王朝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封建迷信”,男人和女人也不是绝对不能接触,府城街上做生意的女汉子比比皆是。 之前她呆在三清镇格局还是太小,较少看到做生意的女商人,便以为大夏朝并不开化。 实则细想,一个王朝,若能允许象柳村这样走亲的风俗存在,那它对女子的礼教束缚之力便不是她想象的那般强悍。 毕竟,这是一个夜萤在历史书上从没看到过的不存在的王朝,会出现什么样的变更都是理所当然的。 哲学家不是说了嘛,存在就是合理的。 所以,借住端翌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再说,她身边还跟着宝瓶呢。 端翌强势安排定,一行人便把行李带到了齐云镖局。 夜萤也趁机有闲心参观了正店,一番了解,原来齐云镖局生意还做得挺大的,上至护送人,下至押运财物,无所不包。现在镖局里有镖师近百人,常年都在江湖上行走,在整个府城,也是规模最大、信誉最好的镖局了。 宝瓶和宝器听完掌柜的介绍,也不由得啧舌,觉得端大哥的形象更加威武高大。 只是他们却不知道,端大哥也不只过收购这家镖局不久,从未经手过这里的生意。 夜幕降临,夜萤和宝瓶便商量着到府城的金银铺走走,看看哪家铺子的手艺好,和他们达成长期合作关系,定期打制一批金银首饰到三清镇去卖。 别看三清镇人流各种比不上府城,但是一年婚嫁、女儿及笄这样的喜事也不少,所有十里八乡的村民办这些喜事时,都会到镇上选购金银首饰,如果能在这门生意中咬一块肉下来,也是挺肥厚的,夜萤自是不会放过这个赚钱的机会。 府城的商机当然多,可是夜萤现在根基未稳,在三清镇有王财主庇护着,她觉得还能大展一番手脚,但是到了府城,又是两眼一抹黑,人生地不熟,万一惹出什么事端,也没有人给她善后。 生意做得越大,竞争越多大。而一些利润丰厚的生意,甚至有掉脑袋的危险。这一点,古今皆同,肯定背后脱不了官府里的人插手。若是因为生意上的竞争,惹到了大人物,就不是夜萤希望看到的了。 她只求现世安稳,有银子可以花,有好茶喝,每天舒服地泡个小澡就好了,她可不是怀着改变世界的大志愿来的。 毕竟,没有靠山,做乞丐都有危险,不是吗?昨天那个因为缠着讨钱就被暴打一顿的乞丐也给了夜萤上了现实的一课。 所以,虽然看着府城摩跟接踵的人潮充满了深深的羡慕,夜萤还是稳住摇荡的心旌,决定脚踏实地。 上一次宝瓶来的那家珠月坊已经被她们排除在外,觉得那家店的手工虽然还行,但是花花肠子也多,还想贪墨她们的设计图纸,不是一家能让人放心的诚信店铺。 于是,夜萤和宝瓶的首要任务,就是找一家合适的金银首饰锻造铺子,可以和他们长期合作,稳定供货。 听说夜萤要云逛夜市,端翌自是义不容辞,主动要求陪她们去。 为了挽回白天迷路的面子,靖王爷已经狠狠恶补过府城的地图,现在带她们穿街过巷,也绝不会迷路了。 有人带路自然好,夜萤便和端翌说了自已的意图,端翌在脑子搜索了一番府城的商业街位置,便初步锁定了其中的两三家金银铺,心里有了底,端翌便自信地在前领路。 那条商业街其实离齐云镖局不远,出门过两个街口就是,入夜正是逛夜市人潮的高峰期,尤其是商业街,更是熙熙攘攘,夜萤第一次看到如此繁华的古代所在,顿时有目不暇接之感。 当然,当务之急,是赶紧找到心仪的金银首饰铺…… 第四百八十五章订制款 “要说金银铺子手艺好、信誉度高的,当属这家了。” 端翌自会有人把情报源源不断送过来,几下比较,他直捣黄龙,指着叫“老瑞祥”的那个招牌道。 夜萤也不疑有它,见这家店牌虽然门面不大,但是观察一阵,店里人来人往,看起来生意还是很红火的,便也信了几分。 她兴致勃勃地拉起宝瓶,两个人便往那首饰铺子里走了进去,不过,一进铺子,就听到里面一阵吵嚷声: “掌柜的,说好的你们的簪子一定要能胜过珠月坊的那款月光珠华,可是我怎么感觉打出来的簪子如此土气?样式也是京城去年流行过的了?这么土气的簪子,如何让我戴得出去?如何配得起我这LV的化妆箱包?” 珠月坊?LV化妆箱? 都是好熟悉的名字。 当然,LV化妆箱夜萤是一下子就想起来了,因为有实物在眼前嘛,那吵架的女子边上的丫环捧着的,不就是柳村生产的化妆箱嘛! 哎,竟然不知道现在府城都流行这口了。 夜萤还真是OUT了,直到在府城又住了几天之后,夜萤才知道,原来啊,如今府城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少奶奶,都流行带着个丫环,丫环手上捧着个化妆箱,化妆箱必是带着手工竹木天然颜色交织形成的LV图案,这样才能走到哪,得瑟到哪! 而且,这些千金小姐少奶奶穷极无聊,竟然还揣摩出来,那上品的化妆箱,须得LV的天然纹路编织出来的字样不走形、规整、竹纹清晰、没有节疤的,方为上品。 然后这一群人若是聚在一起,互相小心机往来时,必得互相挑一番对方LV的纹路不够清晰、黄的竹条不够黄、绿的竹条不够翠绿,编出来的字样不够高贵大气沉稳…… 然后,针对这些千金小姐少奶奶的需要,柳记箱包铺里,竟然由此诞生了名为LV化妆箱品鉴师的职业。专门应对斗气的千金小姐、少奶奶的LV化妆箱进行鉴定,以此决定谁的化妆箱是上品…… 我去,过几日后,夜萤得知这些信息,简直要喷血了。 不过,夜萤还促狭地想到,若是要让LV化妆箱更值钱,她不妨开个二手奢侈品回收店。 因为竹木制品的特点就是越用越活泛,越经常使用越不会坏,越用,其竹木上的包浆越圆润自然。 只要她宣扬LV化妆箱若是经过人手娑摩、形成自然的包浆者为上品,以这些千金少奶奶的疯狂劲,那LV化妆箱绝对保值到底了,甚至可以成为传世压箱底的奢侈名品。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现下,夜萤正在黄金首饰铺里看着那大骂簪子土气的少奶奶发呆…… “夜姐姐,珠月坊是上次我去打制首饰的那家店,这位少奶奶说的,莫非就是咱家的簪子?我记得,当时掌柜的是给那款簪子另外起了名字,叫什么月光的,呃,应该就是月光珠华吧?” “哦?珠月坊的掌柜拿咱们的设计当了招牌?呵呵,有意思。” 夜萤虽然和珠月坊的掌柜素未谋面,但是一想起他有意为难宝瓶,还扣下她的设计图纸做条件,不由地就一阵厌恶。 珠月坊的黄掌柜这时猛然机灵灵地打了个喷嚏,差点没喷到对面一位富家千金身上。他赶紧对一脸厌恶的千金行礼道歉,好不容易哄住了那小姑奶奶。 事毕,黄掌柜不由地捏了捏鼻子,谁在咒自已? 却不知此果正是前因种下的,他正拿着月光珠华推介给一位主顾,那主顾见了便心生欢喜,大方地掏钱买下。 黄掌柜不无遗憾地想,可惜了,几个月前那小丫头一看就是没什么涉世经验的,当时又急着打首饰,他应该扣下她全套设计才对,否则,珠月坊肯定会就此发上一笔财。 这边厢,宝瓶点点头内疚地道: “我当初应该多找几家首饰铺的,象现在这家老瑞祥看起来就比较实在,心一急,就让珠月坊钻了空子。” “哼,宝瓶,我替你报仇。不,替咱们报仇。你等着看。” 夜萤说完,还没等宝瓶反应过来,便徐徐上前,对着正满头大汗对那位刁蛮少奶奶点头哈腰的掌柜道: “掌柜的,咱们不是说好了,有京城最新流行款的簪子图纸你们是第一家使用者嘛!我把图纸拿来了,你用不用?” 老瑞祥的掌柜一脸懵逼,这位是谁啊?他可从来没见过,更别提什么最新流行的簪子图纸了。 就在他差点以为这女子是搅局的,想喝人把她赶出去时,在他边上和他怼着的少奶奶却不防眼睛一亮,上前一把抓着夜萤的手道: “这位姑娘,你有京城最新流行款的簪子图纸?能不能先打一款给我?你要晓得,再有几天就是我公公七十大寿,到时候八方亲邻都会来贺,我若是戴着个过气的簪子,肯定会让娘家某些人特别高兴的。 她们在娘家就看我不顺眼,老是诅咒我会嫁不到良人,如果我妆容配饰不出彩,她们回去一准会在背地里说我不受夫君宠爱什么的,各种难听的话都会堆到我头上,一想到这个我就要炸了。” 这少奶奶也是心直口快的,或许因为需求迫切,直接把心里话都说出来了。 夜萤一听,一脸深表同情,道: “你可以先看看簪子图,如果满意的话,让掌柜先打制给你。” 对方一听,当即欣然点头道: “那你先让我一睹为快?可好?” 夜萤点头,便让宝瓶把包袱里带来的图纸拿出一幅,展开来给对方仔细端详。 端翌这时候才知道,原来宝瓶一直随身带着的包袱里,都是这样的设计图纸。 看那图纸上的画,都是以炭笔勾勒而成,小到一粒珠子,大到整根簪身,无不栩栩如生,这画功,也不是一年半年就能练出来的。 端翌不由心中一动,难道这又是自家小女人的手艺? 夜萤并未注意到端翌的眼神,当她把设计图纸展示出来的时候,那个心直口快的少奶奶已经“嗷”地不顾礼节叫出声来,上前紧紧抱着图纸道: “这款我要了,掌柜的,你保证一个月内不做同款新款,我给你五十两银子。” 宝瓶:“……” 掌柜的:呃…… 夜萤:“成交!” 第四百八十六章成交 掌柜的:“可是我还没看过图纸呢!” 不知名少奶奶:“你看图纸干嘛?我看中不就行了?” 掌柜默默地对了对指尖:“也是哦!”赚钱才是硬道理嘛! 可是,这图纸好象还不是老瑞祥的吧? “姑娘,这图纸你卖给我们?”老瑞祥的掌柜小心翼翼,“方才失礼了。” “哦,不卖!” 夜萤干脆地道。 “不卖?那你方才又说要让我们做第一家使用者?”掌柜的一时摸不清夜萤的脾性,看她的穿着打扮,又不象是个缺钱的,便自我介绍,“我是老瑞祥的吕掌柜。” “嗯,我说的是使用者。”夜萤把字咬到了重点音上,吕掌柜的听明白了,道,“姑娘是不是还有相应的要求?这个我们可以谈,但是这张设计图,是不是可以先给这位吴少奶奶用呢?方才她说的你也听到了。” 此时化身为路人甲的吴少奶奶也凑上来,一脸热切地看着夜萤,道: “这位姑娘,不知道尊姓大名?我夫君是府城吴氏船行的大当家,若能把这图纸先让我用,方才我也说了,五十两银子买定一个月,随后你们爱打多少同款都可以。如何?” 看来,吴少奶奶要的就是领潮流之先。 夜萤微微一笑道:“叫我夜萤就行,至于图纸的事,我还得和吕掌柜再商量一下。” 吕掌柜的从事这个行当多年,眼光自是极好的,此时接过宝瓶手里的图纸一看,当即看出这设计的精妙之处了,一时浑然忘我,频频点头道: “这款簪子的设计不知道出自哪位大家之手,高贵而不流俗,端庄大气,用材讲究,上面这点晴的猫眼石要找,还得费一番功夫,如果带上这簪子,一眼就能感觉到扑面的贵气。” 吕掌柜的不说还好,一说,字字句句都击在了吴少奶奶的身上,她本来就是想凭着一身华贵的打扮来争口气,此时吕掌柜说的不正中下怀? 顿时吴少奶奶双眼发光,目光灼灼地对夜萤道: “夜姑娘,吕掌柜,请你们一定要成全我啊!我在娘家,那过得可不是人的日子,那些所谓的好姐妹,整天落井下石,背地里不知道怎么使力地整我。 当时我嫁的这个夫君年岁稍长,大家对我一顿冷嘲热讽,这一次,我公公七十大寿,她们都会从扬州过来,我就想让她们看看,我嫁了个好人家,我的吃穿用度,什么都不比她们差!我现在的日子,让她们失算了,过得可如意了!” 吴少奶奶说的话里,内涵丰富,让夜萤觉得,如果细细打听下去,没准闲极无聊,还可以写一篇宅斗来着,当然,她现在无心码字,就当八卦听听罢了,可是吴少奶奶说的双眼泫然欲滴的急切模样,还是打动了她。 夜萤拍拍吴少奶奶的肩膀,道: “放心吧,这图样先给你用了,也不用交五十两银子,就这么定了,一个月后,这个图纸才放样。” “真的?太好了。你真是个大好人,不过,银子该给还是要给,放心,咱们都是做生意的,这就算点损失费。” 夜萤看了一眼吕掌柜,吕掌柜恋恋不舍地看着图纸,接收到夜萤的眼神,毅然道: “成交!” “除了簪子,还有其它首饰的图样吗?我看这位姑娘的包袱里似乎有好多啊?” 吴少奶奶余味未尽地道。 “嗯,全套首饰的设计图样都有,不过,这些就不能限期了,我们自已也要打出来卖的。” 夜萤犹豫了一下道。 主要还是看这位吴少奶奶为人痛快,而且听说她家是吴氏船行的,也有意结交。 以后她经常要走货运,除了王财主家的船外,她最好也要结交其它能使得上力的人脉。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嘛! “既然都还没打制出来,肯定是最新款了,至少我全身戴着的,都是她们还没能戴上的就可以了。” 吴少奶奶倒是想得开。 “嗯,那就成。宝瓶,你让吴少奶奶看看其余的图纸。” 夜萤说话间,宝瓶已经掏出其它的首饰图纸。 吕掌柜的赶紧请几位到里间贵宾室休息,贵宾室有桌有椅,正好可以让吴少奶奶坐着慢慢挑选。 端翌一个大男人,自是不好跟进都是女人的贵宾室,便由伙计引了,到另一处男宾贵宾室闲坐。 夜萤此次来府城,就是抱着把首饰生意做上去的准备来的,所以把她近阶段画的设计图纸全都带来了。因此,倒是满足了吴少奶奶披挂一新的心理。 夜萤闪到边上,和吕掌柜谈起了合作事宜。 老瑞祥的手艺自然也是没得说,夜萤别看在外面和吴少奶奶一通猛扯,但是已经仔细打量过他们店里摆的样品,觉得只是样式陈旧了一些,做工还是蛮精良的,所以对和他们合作还是蛮有信心的。 “你每两个月提供一个新款,供我们免费使用,但是我们每个月保证按时完成三十套的首饰供你使用,其它费用依生意规矩照算,我听明白了,这生意自然极好。” 吕掌柜听了夜萤的条件,晓得夜萤愿意将新款图样免费提供给他们使用,就是为了每季度那三十套首饰能保质保量完成为前提,自是答应不迭。 方才他简单地翻了一下夜萤带来的那些图纸,已经惊为天人。嗣后又听说那些首饰图纸全是夜萤自个设计的,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要知道,他们老瑞祥养着的四个设计师,年岁都在四十以上,设计的首饰样品都没有什么新意,来来去去就那几样,这几年,老瑞祥受设计新品不行所累,生意也有所下滑。 要不是他们打的首饰品质有保证,说不定早就关门大吉了。 而夜萤提供的条件,简直是给他们雪中送炭了。 有新款设计的首饰产品,再加上他们原本就有的精湛工艺,老瑞祥打败珠月坊那绝对不是梦。 夜萤见吕掌柜的愿意合作,便道: “如果吕掌柜的愿意,那咱们就签个文书,把这事定下来如何?” 说到要签文书,吕掌柜的却犹豫了一下,道: “不签可以吗?咱们击掌为约如何?” 第四百八十七章你和他不一样 击掌为约? 夜萤一听吕掌柜的这个条件,顿时犹豫了起来。 虽说这段时间夜萤确实感觉到古人是极重诚信的,但是再怎么说人心叵测,说一千道一万,不如签个契约安心。 “吕掌柜的,我看还是签个文书为宜吧?” 夜萤心想,若是吕掌柜的坚持不签,怕是有什么猫腻,如此,她还是另外再找一家,反正,有梧桐树,也不怕引不来金凤凰。 她设计的那些图纸,可都是集古人精华之大全,吕掌柜的要不心动,那就不正常了,肯定是这位吕掌柜的眼光有问题。眼光有问题的掌柜,当然不宜合作。 “哎,夜姑娘,不是我不想和你签约,容后再签可好?” 吕掌柜的叹了口气,夜萤见他似有隐忧,便问道: “有什么不便之处吗?你不妨直言。吕掌柜的,说实话,我是看中你们店的手艺,才答应把图纸交给你们做的。但是不签约的话,我是绝对不会把图纸交给你们做,你心知肚明,我这些图纸不论拿到哪个店里,肯定都会被重视。” 夜萤把话放得很明白,还摆出一副推心置腹的模样,这是她以往在采访中学会的谈话技巧。 遇到要决断的重要事时,与其迂回遮掩自已的真实态度,不如直接亮出底牌,反而能让对方感受到你的诚意。 将心比心。 如果对方再无动于衷,对诚意没有做出回应,不合作也罢。 “咳,夜姑娘,实话说吧,我只是这家老瑞祥的掌柜,但是象要签约这样的事,我也是可以自做主张的,不过,近期我们老瑞祥换了个东家,原来的老东家计划着退出商场,颐养天年,所以推出少东家来接掌这里的生意。 但是这个少东家呢,实在有点,哎,怎么说呢,经常不在店里,所以如果签约的话,我一时半会拿不到印鉴。” 吕掌柜的吱吱唔唔,终于把话说明白了。 他看向夜萤的表情,便有点紧张,一脸生怕夜萤畏难、不想合作的担心。 毕竟,谁做生意都想找个靠谱的对象,老瑞祥原本也算靠谱的,但是前两天才换了少东家,就变得有些不靠谱起来了。 夜萤听了吕掌柜的话,也是沉吟了一番。 “这样吧,吕掌柜的既然实话实说,我也给你两天时间,如果能找到少东家,拿到印鉴,我们还是可以继续签约。如果找不到,那我就另外换店了。” 夜萤这番打算,也算是仁至义尽。而她之所以会这么说,也是因为方才打珠月坊的脸“啪啪”的,特别爽。夜萤还想借着老瑞祥之力,把珠月坊彻底打趴下呢! 没想到,吕掌柜的扔出这个难题,她也只好随机应变了。 “哎,夜姑娘说的也是,那就多谢了。” 遇上不靠谱的少东家,吕掌柜的能怎么办呢?还得感谢夜萤宽限时日。 “对了,那位吴少奶奶的首饰,我把图纸先留下,你们依旧给她做吧。我们之间的协议,不影响到她。” 夜萤心细如发,让吕掌柜顿时心生好感,暗下决心,一定要在两天内找到少东家,留住夜萤这些图纸。 凭着几十年浸淫其间的敏锐直觉,吕掌柜知道,如果老瑞祥能拿下这些图纸,很快就能摆脱现在的经营困境。 奈何少东家不给力啊! 夜萤和吕掌柜的谈妥,留下齐云镖局的地址,说好一有消息,就让吕掌柜的派人到齐云镖局送信,方才离开。 端翌见宝瓶出店时仍带着那些图纸,便问道: “怎么?没谈成?” “哎,是啊,本来就要谈成了,谁知道中途出了点意外。” 于是夜萤把和吕掌柜谈话的内容一一向端翌道来。 “嗯,谨慎点好。” 端翌很高兴,自家小女人虽然只是个乡村女子,却不会被繁华迷乱眼,依然保留着本心,在做生意时依然冷静从容,进退有度。 端翌冰山一般的脸上,有了几丝融融的春意,看着月光下发丝稍乱,在风中轻拂脸颊的小女人,很有抚摸她脸颊的念头。 “哎,一家好好的店有一个不靠谱的少东家,也是够吕掌柜受的。” 夜萤摇摇头,自然不会做干等吕掌柜上门的事,于是她便让端翌带着她到其它金银首饰铺再转转。 端翌藏在袖中的手指微微卷了卷,略有惜撼,也没说什么,便带着夜萤往下一地点去了。 总之,人是有眼缘这回事的,接下来,虽然先后看了数家规模大小不一的金银首饰铺,有的手艺也不错,甚至可能还略超过老瑞祥;有的店面堂皇明亮,让宝瓶看了都心动,但是夜萤最终却觉得自已还是对老瑞祥最有感觉。 于是,夜萤索性也没有再和其它铺子商谈,而是决定,专心等老瑞祥回话了。 见夜萤如此执著和忐忑,端翌想了下,对夜萤建议道: “不如把老瑞祥盘下,可好?” “啊?不可能吧?老瑞祥是老字号,这种老字号是代代传承的,怎么可能轻易盘让?再说,就算盘下,我也不知道手上的银两够不够。” 夜萤脑子里快速地转了一下,觉得不太可能。 在端翌面前说没钱,她倒也不觉得丢脸,还说得有点理直气壮。 端翌听着她的毫不脸红,反倒眼里多了几分深遂之意,嘴角噙了一丝笑意道: “我可以借你。” “啊?什么?” 端翌说这话时,正好一辆载重的马车驶来,“呱哒呱哒”沉重的马蹄声,把端翌的说话声遮住了。 “嗯,我说可以借你。”端翌比了一下对面的老瑞祥说道。 夜萤抬头,就着端翌修长的手指看去,见到对面店铺的招牌,方才听明白了端翌说什么。 夜萤毫不挣扎地道: “不用了。” 见自已一番好意被夜萤拒绝了,端翌也不以为忤,只是若有兴味地道: “你找王财主借也是借,为什么不找我借呢?” “不一样!” 夜萤想了下,认真地道。 “哦?哪里不一样了?” 端翌眉头微微收紧,难道那王财主比自已更让夜萤信任?这么一想,端翌心里就微微被刺了一下,麻麻的、痒痒的…… 第四百八十八章开夜车 “嗯,有些地方不一样,王财主是王财主,你是你,我不想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扯的都是和钱有关的事。” 夜萤明确地道。 端翌好象听明白了,又好象听不明白。 他细细地咀嚼一番……便释然了,嘴角一勾道: “不论什么时候,你需要了,我方才说的话一样有效。” 这是给她求助无门时的一张保障门票吧? 真好,这让夜萤突然有一种不再无依无靠的感觉。 眼前这名踏实的男子告诉她:就算到了绝境也不要怕,他在她后面呢! 夜萤的心一下子就安稳了。 夜萤心内暖暖的,虽然她不相信自已会有那一天,但还是报以甜甜的一笑,绽放的容颜在深色的夜景映衬下,象明亮绚烂的烟花,在端翌眼前炸开,让他看得一时有点发痴。 “想吃宵夜吗?” 端翌竟然有此一问。 夜萤不知道,端翌早就对她的喜恶了如指掌。 自家小女人,吃得了海参鱼翅,也吃得下街边小吃。 府城还是有许多特别的小吃,端翌便知道夜萤会心动,果然。 夜萤拍掌道: “太好了,我就喜欢小吃,不知道这府城小吃有什么好介绍?” 端翌心道,还好出门前有做了功课,虽然是临时抱佛脚,但是比什么都两眼一抹黑好多了。 “跟我来。” 凭着脑海中速记地图的记忆,端翌带着夜萤来到了庙后街,府城的庙后街是一条美食小吃街,夜萤一进这种地方,简直如鱼得水,什么馄饨、煎饺、锅贴…… 这样的美食街大抵汇聚了各地方的美食,因此倒也不尽然是府城本地的吃食。 所以,大地方就是大地方,夜萤足足过了一把小吃瘾。 和后世比起来,这些小吃最好之处就是纯天然无污染,所用的食材都没有转基因、喷激素……嗯,想喷也没这玩意啊?哈哈! 夜萤越吃越开心,每到一个摊点,都饶有兴味地停下来尝尝,虽然每种美食只点一份,由端翌还有宝瓶一起分享,但是架不住多,最终还是吃撑了。 “明晚上再来吃,今晚上别吃太多了。” 端翌最终出面劝阻。 让端大哥来告诉她们不要吃了,似乎是一件挺丢脸的事呢,宝瓶暗自心想。 谁知道,夜萤却没有丢脸的“可耻”,只是很淡定地点点头道: “也对,吃太撑了晚上睡不着,而且暴饮暴食对胰腺不好,要是得了胰腺炎,那就无药可医了。” 好吧,宝瓶表示听不懂。 再看端翌,也是一脸懵懂。 反正他们听不懂夜萤话的时候多了,也不在乎多这一次。 夜萤顺口说完,才想起,对于没有学生理卫生常识的眼前人,她方才的话,还真是艰涩难懂。 齐云镖局的后院,夜萤和宝瓶被分到一个雅致别院里。 王财主托辞困,早早就睡下了。他又不傻,夹在端翌和夜萤间做电灯泡的事,他才不做呢。 而宝器因为迷上齐云镖局武场的兵器,便凑入镖师夜里的操练中,根本不想去逛街。 反正两位姐姐有端大哥护着,安全得很呐。 “夜姐姐,端大哥人真好,又细心,长得也好,又有本事,哎,可惜啊!” 宝瓶睡在夜萤对面的床上,脑子里还翻腾着,一时半会睡不着。 不过,说到最后可惜时,还是及时收住了话。 夜萤自然知道宝瓶说的可惜是什么了。 可惜她太早嫁了,没能遇上端翌。 夜萤遗憾吗? 似乎有点。 只是,这一切并不能由她顺遂安排,她穿过来时,就已经和吴大牛在一个床上了,在还没搞清楚状况时,就成了吴大牛的人。 夜萤唇角浮起一抹淡淡的苦笑。 外面开始下起了淅淅沥沥的春雨,夜萤辗转反侧好一会儿才睡着了。 另一处别院中,端翌也没有马上睡着,几名衣着井然的男子,恭敬地走进内室,神情严肃地和端翌汇报着。 端翌的厢房里点着硕大的蜡烛,将整个房间照得亮如白昼,他面前的桌子上,堆着无数的卷轴,如果夜萤看到了,肯定会觉得一阵头疼。但是这只是端翌工作的一部份,他在天亮前就要处理完成。 有些是急件,如果不马上处理,可能还关系到成千上万人的安危。 端翌总是尽可能在夜里把事情做完,白天多出一些时间来陪夜萤。 夜萤不会知道,端翌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就是这么挤出来的。 除了国家大事,端翌名下还有自已的产业需要打理,这些倒是可以推在后面慢慢处置,端翌不时翻动着卷轴,还要边听那些男子的禀报的事项,一心几用着,但是手下翻动卷轴的速度并未因此减慢。 “哦?你说三弟和那女子呆了三天三夜未曾离开?”端翌修长皎白的手指停止了翻动卷轴,显示对这则消息极为重视。 “是。”对方简洁地回答道。 “嗯,继续留意。”端翌手指又开始翻动,但是唇齿间却淡淡吐出一句,“这回难道上心了?” 下人不敢接话,禀报完毕,就转身出去了。 不过,他走后,又立即有人进来。 端翌吩咐其中一人,仔细了解一下老瑞祥的背景。除了家破人亡的手段不能用,不管用什么手段,一定要让对方出售老瑞祥。 下人心里讶异,不晓得为什么王爷会忽然对一家普通的金银首饰铺产生了兴趣,还要费这么大力气。 “有人想收购老瑞祥。” 端翌许是怕下人不知道做事的方向,还特意交待了一句。 下人领命而去。 端翌这边,人来人往,热闹异常的景象,一直持续到下半夜才结束。端翌也处理完所有案头的事,站起身,疲惫地伸展了一下关节,骨头在“卡吧卡吧”地响。 这时,头遍鸡啼也响了起来,端翌躺在床上,想着不远处的夜萤,嘴角那抹笑意展露无意,很快,他就沉沉进入了梦乡。 夜萤听到鸡叫,迷糊地醒了一下,看着黑暗中不太熟悉的房内景物有点发懵,但随后就记起,这是在府城端大哥的家里,于是夜萤抱着枕头,又安然入睡了。 有的女人能安稳睡觉,是因为背后男人在给力。虽然她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 第四百八十九章费思量 其实到府城从下船后一直紧赶慢赶,所以夜萤真是乏了,她缓缓地睡到天光大亮才醒来,看到对面床榻已经空了,便知道宝瓶起床了。 夜萤舒服地窝在薄被里,慵懒地伸展了腰肢,或许是这样弄出一些动静来吧,不一会儿,门“吱呀”一声开了,应声进来的,是一个陌生的丫环。 不过,那丫环倒是熟手,伺候夜萤起床穿衣十分利落。 夜萤梳洗完毕后,问明宝瓶是和宝器去武场晨练,夜萤晓得,宝瓶和宝器一大早地操练,肯定没吃过早饭,便也不急吃早饭,让丫环带着去看看热闹。 穿过回转曲折的长廊和门洞,夜萤在丫环的带领下终于来到武场。 只见武场虽然没有她家后院的操场大,但场地也颇为宽绰,四周立着兵器架,刀枪什么的都有,挤满了正在习练武艺的镖师。 夜萤到时,正好看到有一处围了一撮人,不时爆发出一阵叫好之声,夜萤上前一看,就听到宝器一声“嗨”的使力之声,然后只见他两手把两个沉重的石锁轻松地举了起来。 四周顿时又爆出一阵喝彩声: “太棒了,真是天生神力!” “这力气也没谁了,我看赶得上唐初的李元霸了!” “不吃这碗饭太可惜了!” 晨练的都是齐云镖局的镖师,看到宝器这么给力,大家当然都起了爱才之心。 宝器被众人一夸,洋洋得意,抹了把脸上的汗水,正好在人群中看到夜萤,便呲着牙笑着喊道: “夜姐姐。” 众镖师随着宝器的目光往回一看,只见一青葱水绿的小女子,一抹纤腰单手似乎就能环紧,白里透红的脸上,不笑亦带着一丝丝暖意,眉眼间有一股欲说还休的撩人气息,让人情不自禁地就对她产生好感,想要和她多说几句。 众人还在发呆之时,忽然感觉四周一阵低气压,“啊啾”,有人打了个喷嚏,然后回头一看,便看到一脸肃容走来的端翌。 明明端翌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刻意板着脸,但是这些刀口上舔血的汉子,就感觉到一股迫人的气息传来,让他们不敢造次。 一时间,方才还热热闹闹的练武场上,就象突然被噤了声一般,变得鸦雀无声。 端翌很淡定地走过来,对宝器道: “耍够宝了吧?去吃饭!” 端翌知道自家小女人是来看宝瓶和宝器的,他们要不去吃早饭,她也会在边上一直陪着看下去的。 陪着看下去也没事,倒是这些镖师们都是龙精虎猛的精壮汉子,个个看夜萤的眼神如狼似虎一般,让端翌十分不爽。 端翌的话,让宝器吐了下舌头,赶紧拿起自已扔在练武场外的棉褂子,拉着姐姐,跟着端翌乖乖离开了。 “走吧,吃饭去,这都什么时辰了? 端翌走到夜萤面前说的话,让夜萤有点心虚,是嫌她睡迟了? 其实端翌暗搓搓地看到那些镖师不时瞟向夜萤这里的目光极为不爽,若是他手下调教出来的暗卫,没有一个人敢这么眼神火辣的看他的小女人。 靖王爷郁闷到胸痛:我忍! 夜萤不晓得端翌为什么突然面色不虞,一头雾水地跟在他身后,往餐厅而去。 嗯,想必端翌是要带他们走路消食的吧?一会好让他们多吃一些,哈哈。因为走了好一段,也没看到餐厅在哪里。 端翌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已脑子里乱七八糟地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又带错路了。 还好,他及时在一个回廊处纠正过来,把夜萤他们引到了餐厅。 早饭颇有府城特色,油条豆浆,包子稀粥,切得精细、淋了香油的咸菜,还有咸鸭蛋、青菜佐餐,小笼包子管够,看上去令人颇有食欲。 饱饱地吃了一顿,夜萤精神一振,觉得端翌身上的低气压似乎也回升了,看她的眼神,虽然还幽深不可测的样子,但却带着一丝宠溺,还一脸漫不经心地问她: “吃饱了?” “嗯,你家大厨手艺不错。” 夜萤赞了句。 端翌嘴角一勾,不置可否。 他最喜欢看自家小女人吃饱喝足,一脸魇足的模样,小脸还带着婴儿肥,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去,都是一脸圆润。 端翌不晓得这叫一脸胶原蛋白…… 他有点想下手捏捏夜萤小脸的感觉。 还好,夜萤并不晓得这高冷范的男神,心里暗搓搓地在想着这些事,否则,端翌的形象肯定会在她内心崩塌掉。 “今天你们打算怎么安排?” 王财主睡得最早,起得最迟,他姗姗而来,吃完早饭后,一抹嘴,便问夜萤。 “这个,你们安排嘛,我对府城两眼一抹黑,也不知道去哪。” 夜萤索性把日程表这件事推给了王财主。 主要是她还要等老瑞祥那边的回话,一时间也静不下心来去玩。 可是一想宝瓶和宝器都是乡下孩子,还是要带他们走走逛逛,开开眼界,长长见识。 端翌笑而不语,看着自家小女人耍赖,觉得怎么样都可爱。 王财主一脸无奈,靖王爷就在身边,你们又不光明正大地在一起,全赖我一个老头子干嘛? 王财主虽然认得出没有妆容的靖王爷,却不知道吴大牛也是他。 但在王财主心里,只要靖王爷想要的,吴大牛算什么?十个吴大牛都不是事。 而且他也不觉得夜萤会一辈子死心塌地跟着吴大牛。 规矩?礼教?这是给普通人制定的。 对于权贵阶层来说,这些游戏规则都是他们写的,想怎么改就怎么改,还不是他们一句话? 端翌隐而不发,王财主觉得,这只是靖王爷的情趣罢了。 高高在上的皇族,也会想游戏人间。 但是对于靖王爷来说,夜萤在他心里,地位显然并不普通,几番接触下来,王财主已经敏锐地感觉到了这一点。 哎,方才练武场那一幕,他在住的高处厢房都看到了,靖王爷可是很介意别的男人窥觑他的女人啊,就算多看几眼也不行。 所以,夜萤一句让他安排,顿时让他想破了头壳。 既要安排得夜萤满意,又要顺遂了靖王爷的心意。 第四百九十章奇怪的师太 最后王财主总算想起了一个绝佳的去处:城南的慈云庵。 慈云庵里都是尼姑,自不怕夜萤去热闹的所在,会引人窥觑,靖王爷也就不会无故虎着脸了。 只是慈云庵有一点不好,那就是拒绝男客入内。 说起来情有可原,庵里都是尼姑,去烧香拜佛的也都是女人,杜绝男客入内,才是正理。 当然,慈云庵之所以出名,还有一个妙处。这个,王财主可不敢当面对端翌讲,那就是:慈云庵求子极为灵验。府城的女子,十去九成。 王财主却不知,若是他说出这个妙处,端翌只会更加赞成。 端翌起先同意了,但是后面一想,若是自已不能陪夜萤同游,又有什么意思呢?便不想说话了。 王财主揣度人心是最会的,一看端翌这架式,便道: “不过慈云庵现在当家的师太妙慧法师还是挺机灵的,虽说庵内男客不能入内,但是庵外却设了茶楼,可以让男客在庵外饮茶等候。” 一听这话,端翌就满意了,脸上舒展了许多,王财主晓得他是愿意了,便大包大揽地对夜萤道: “那就这么定了。” 夜萤虽然觉得去庵堂没什么意思,她素不烧香拜佛,但是既然王财主都安排了,去走走看看也不妨,便点头答应了。 不一会儿,王财主便安排了三辆马车,各人乘坐了,往慈云庵进发。 慈云庵宝相庄严,往来进香的游客很多,夜萤和宝瓶两个人进了庵堂,端翌等男客在外头茶楼候着。 其实倒也不用担心端翌他们无聊,因为这茶楼规模挺大的,除了喝茶,还有说书人在说书,颇为热闹。 进了庵堂,夜萤便发现,来这庵堂里的,多是城里的富家少奶奶和千金大小姐。 而且,最让夜萤啼笑皆非的是,她和宝瓶接连遇上了好几个标配手捧LV化妆箱丫环的阔太之流的人物。 看来,她倒是无意中创造了一股潮流。 如今这股潮流只在府城流行,但相信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更多的城市被带入这股潮流中。 到时候,柳村的父老乡亲们就不怕赚不到银两了。 “夜姐姐,咱们既然来了,不如烧了香拜了佛再出去吧?” 宝瓶倒还是有几分虔诚,见夜萤一脸无怕谓,便建议道。 “好吧,你去买香烛,我在这坐坐。” 夜萤坐在榕树下的一块石凳上等宝瓶。 千古佛寺无不同。 到处是宝相庄严的大佛塑像,往来穿梭的香客,让夜萤恍恍惚惚,不知道身在何处。 “这位施主,你与佛家有缘,可否愿意到我寺出家为尼?” 就在夜萤沉醉于某种心境不可自拔时,突然,有个尼姑走过来,对夜萤道。 夜萤起先还以为她是和别人搭话呢,因为这话没头没尾,突然冒出来的,让她吓了一跳。 但四下里扫了一眼,这左近只有她一个人,而那僧衣僧帽的中年女尼分明是在对自已说话。 虽然是女僧,而且人到中年,她却保养得不错,皮肤嫩滑白皙,没有皱纹,看上去还有几分遗留的清丽。 再加上一身灰色的僧衣,手拿佛珠,显得出尘飘逸,别有几分韵味。 夜萤尴尬地回礼道: “对不起,师傅,我尘缘未断,恐怕无法如您所愿。” 呃,是不是寺庙里有任务啊?拉一个人头就能得多少银两?还有主动问人家要不要当尼姑的? “施主,贫尼法号妙慧,你若是有意出家,可到慈云庵报上我的名号找我。或者,你可以不剃度,做一个外室弟子亦可。 我们慈云庵,经常开设讲经课,欢迎施主闲散之时,可以来听听金经,调调素琴,或者与往来的庵客互相交流一番。 城里徐知府家的小姐、赵员外的千金,吴参军的太太,都经常到我们这庵里听讲经。” 妙慧说完,倒也没有再勉强,又施了一礼,这才徐徐离去。 夜萤容颜虽然不是一看便惊艳之人,但是身上却有一股由内向外的生机勃发,带着年轻女子青涩向成熟绽放的美妙,妙慧自是一眼看出端倪。 夜萤的体质,怕是不同于常人。 这种女子,很特别啊!这点,妙慧的眼睛还是很毒的。 观她衣着打扮,可以看得出来,应该不是什么官宦之后,所以妙慧才有胆子上前搭话。 当然,光天化日之下,妙慧也不晓得对方是和谁来的,她也不敢在夜萤身边一直罗索。 只是,这城里的女子,来慈云庵断不会只来一次。因为整个府城,拒绝男客进入的,只有慈云庵一家。 所以许多官家小姐也好,平民之女也罢,都喜欢到慈云庵里来。 她觉得,夜萤早晚还会来的。烧香还愿也罢,还是受她方才的话的蛊惑也好,早晚都会落到她手里。 她抛出的那些人名单,可都是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她就不信夜萤不动心?不想结交上流人物? 妙慧准备吩咐人,夜萤离开时便跟着她…… 但是妙慧却没有料到,夜萤并不是府城之人。而且,就算她不是官宦之后,也不是她能惹得起的。 宝瓶已经买了香烛走了过来,远远就看到一女尼和夜萤搭话,她走近了便好奇地问: “夜姐姐,方才和你说话的女尼是谁?” “哦,什么妙慧师太吧?有点奇怪。”夜萤心里怪怪的。 “咦,妙慧师太,这名字有点熟啊?” 宝瓶一脸若有所思地道。 “嗯,是在哪里听过。”夜萤努力思索,她们是第一次来慈云庵,怎么可能会觉得妙慧的名字熟呢?突然,灵光一现,夜萤脱口而出道,“对了,那妙慧,不正是这庵里的住持师太吗?早上王老爷有提过,不过,咱们没怎么留意就是了。” “嗯,夜姐姐你一说我也想起来了,咦,奇怪,那妙慧师太和你说什么了?感觉你不太高兴的样子。” 宝瓶和夜萤每天都在一起,自然能一眼看出她情绪的变化。 “哦,她竟然说和我这里有缘,让我削发为尼。我拒绝后,她又说什么这里的讲经堂很不错,总觉得她在意图让我接近这里似的。” 夜萤边说边理,竟然也理出了一个大致的头绪。 “不管她了夜姐姐,咱们烧了香就走人吧。不知道怎么的,碰上这件事后,我就觉得这里怪怪的。还有啊,夜姐姐,我方才听庵里烧香的人说,慈云庵求子可灵验了。嘻嘻。” 宝瓶说完,拉着一脸听到生子便生无可恋的夜萤,去烧了香,煞有介事地拜拜许了愿之后,便拉着夜萤离开了。 第四百九十一章有猫腻 不说夜萤和宝瓶在庵里烧香许愿各种,端翌和王财主、宝器,自是在庵外的茶楼里候着。 春雨如酥,不知不觉,天空中飘起了细雨。 茶楼里自然伺候的是煮茶,只是现在端翌反倒已经习惯夜萤推荐的炒茶,喝起这煮茶来,也觉得忒浓浊了。 他没滋没味地随便抿了几口,狭长、幽深的丹凤眼一扫,见茶楼里热闹异常,各式男客,或文雅或富贵,显见来这庵里的女客不少,而且都是府城上流阶层的居多。 就在这时,端翌忽然看到一个贼眉鼠眼的男子,虽然充着斯文穿着长衫,但是却掩饰不住他身上的市侩气息。 端翌闲极无聊,见了这“有趣”的男子,便忍不住多关注了点。 谁知道,这一关注,就关注出事来了。 只见那男子到了茶楼,左右打量,似乎在找人。但是他很快和一名男子搭讪上了。 那男子显然并不认识“贼眉鼠眼”,脸上露出疑惑的神情。 “贼眉鼠眼”并不畏怯对方的一脸不耐,反而上前附耳说了什么。那男子立即眉眼舒展,还轻声问: “真的?” “那是自然。包您满意。” “贼眉鼠眼”看来颇有经验,选定了一个目标,一击即中。那男子起身和他离开。 端翌闲着无事,又觉得这两男子行迹可疑,手便微微举起,暗暗做了个动作。 隐身随侍左近的暗卫接到他发出的信号,自是有一个离开,跟着那两个男子…… 说书先生此时说书开讲,讲的是唐初李元霸的故事,宝器是第一次听说书,不禁听得悠然神往,津津有味。 端翌不知道怎么的,却有点心神不宁。 他的直觉一向是挺敏锐的,在北疆战场上,这种直觉不止一次救过他的命。 端翌坐不住了,他“嚯”地起身,只对王财主简短地道了句: “我离开会。” 王财主还没反应过来,端翌已经消失在茶楼的楼梯口了。 呃,毛毛躁躁,不象情报里沉稳不动声色的靖王爷啊? 如果不是确定端翌就是靖王爷无误,王财主肯定以为自已眼前的是一个假靖王爷。 端翌心慌气短,迫不及待地想见到夜萤,这是一种奇怪的直觉,似乎不立即见到她,就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一样。 大白天的,端翌也不可能跑,他用最大的速度快步走到慈云庵前,门口便有一名尼姑将他拦住了: “对不起,施主,我们这庵内,男子不能进入。” 端翌眉毛一挑,浑身散发出一股迫人的煞气,那尼姑哪里禁受得起,吓得往后退了两步,脸色苍白,头上还冒出虚汗。 只这一下,尼姑便知道对方是她惹不起的,但一想到庵里妙慧师傅下的死命令,她只能苦苦撑住,道: “施主,请不要为难在下。我们庵里都是女客,男客请止步。” 端翌冷哼一声,正想不顾一切地往里硬闯,就听里面有人喊他: “端大哥,你干嘛呢?” 端翌抬眼一看,正是夜萤和宝瓶,他一根躁动不安的心猛地定了下来,止住了往里冲的脚步,淡淡地道: “来看看你们出来没有。” 尼姑见端翌不再往里硬闯,倒是松了一口气。 她知道如果端翌要硬闯,自已是根本阻拦不了的,现在见端翌止步,她也就息事宁人,闪到边上去了。 “哦,端大哥,这庵里男客不能进入的,你们不是在茶楼里等吗?你怎么在这里等我们?” 宝瓶心直口快地道。 夜萤听了,脸上不由微微一红。 她怎么会不知道端翌的心意,是担心她呗。 夜萤只好微微一笑,不说话,却拿眼睛扫了端翌一眼。 端翌接了夜萤这“心知肚明”的眼波,只觉那装满了柔情蜜意的心瓶,晃了几晃,甜得蜜都要倒出来了。 端翌嘴角微不可察地向上一勾,回道: “茶楼里的茶甚是难喝,我便出来走动一番,正好遇到你们出来了。” 呃,你当我是傻子吗?明明是特意来等我们的,为什么就是不肯承认呢? 固执的宝瓶正想开口证明她的智商不低,却被夜萤拦住了,她道: “来得正巧,走吧,咱们回去吧,别让王老爷他们等急了。” 被夜萤这么一说,宝瓶收住话头,默默地跟在他们身后。 不过,想起方才在庵里遇到的事,宝瓶不禁开口道: “其实也幸好端大哥你们跟来,还来接我们,不然,夜姐姐在庵里可受惊了。” “哦?什么事?” 端翌闻言,侧过脸问夜萤,即便只是一个侧脸的动作,其俊朗也足够令夜萤不错眼神。 “也没什么事,就是庵里那个主持妙慧,竟然说我和佛有缘,问我要不要出家。我自然是拒绝了。 拒绝之后,她还不死心,问我要不要听讲经。 我只是觉得莫名其妙罢了,宝瓶想多了,哈。” 夜萤如实回道。 端翌微滞了下脚步,看着在雨中眉目朗润的自家小女人,身后是草色遥看近却无的绿色背景,衬得她愈发青葱诱人。 端翌脸色沉了沉,没有说什么,又继续默默往前走。 宝瓶看到端翌没有反应,觉得有点奇怪。若是往常,端大哥不是会一究到底吗? 但是她看着夜萤也没说什么,便不再开口,跟着他们俩默默往前走。 宝瓶却不知道,端翌已经把这事和方才在茶楼里看到的古怪联系起来了。 何况,他在方才赶来的路上,还听到有个富家翁当家主母模样的老妇欢天喜地念叨:感谢儿媳妇到庵中求子得子,果然是灵验的慈云庵云云。 和她们不一样,端翌什么奇怪的事都看多了,也知道多了,便想得多了。 但是事情未求证前,他自是不会乱说。 走到茶楼下方时,端翌眼角似乎瞥到什么,便停住脚步,对夜萤道: “你们俩先上去喝碗茶,等我一下,我有事,马上来。” 夜萤闻言,便拉着宝瓶往茶楼二楼走去。 她还没到过正儿八经的茶楼喝茶呢,虽然明知道那茶叶不好喝,可是对这的氛围挺感兴趣的。 端翌走到茶楼边上一处松林里,左近无人之后,那名跟踪“贼眉鼠眼”的男子闪身出现。 一番低语禀报之后,端翌脸色陡然变得很难看。 第四百九十二章火烧慈云庵 端翌回到茶楼上时,肩头沾着丝丝缕缕的春雨,肩头青衫的颜色便深了一层,夜萤忍不住责备道: “明知道下雨,怎么也不打伞?” 端翌被夜萤这一问,沉郁的脸色倒是舒展开了,看向夜萤的眼里,也带了些许温度。 嗯,这是关心他吗? 王财主在边上:我没看到,我没看到…… 宝瓶:怎么感觉自已很孤独,好象被排斥在这两个人的气场之外? “刚才出去时没下雨嘛!” 端翌憨憨地解释了一句。 夜萤就吃他这一套,无奈地摇摇头,道: “身上冷了吧?喝碗热茶吧,虽然这茶着实难喝,但好歹也能暖暖身子。” 端翌听话地端起夜萤倒的热茶,尽数下肚,顿时身上就象夜萤说的似的,全暖和起来了。 端翌默默地看了夜萤一眼,见她一脸阳光,心情便舒朗了许多。 还好他发现得及时,没有造成什么不可挽回的伤害,否则,他肯定把妙慧凌迟处死。 当然,即便夜萤没有受到伤害,那慈云庵的妙慧住持竟然窥觑他的女人,亦同样不可饶恕。 “走吧,咱们到府城用午饭,换一家酒楼,六必居如何?这家店是以做烤鸭出名的。” 端翌一说吃的,夜萤立即欢呼雀跃,一扫方才在庵里遇到奇怪事情的淡淡不愉快。 王财主若有所思…… 三辆马车缓缓行驶,一场连绵的春雨之后,空气中透着清新的沁凉,特别舒服。 六必居的门面十分气派,拾阶而上,小二将他们一行人领到了三楼一处包厢。 这样的三层建筑,如今已经属于高层建筑了,所以视野极好,举目远眺,整座府城的檐角瓦顶都呈现在眼前,再远处,则是无尽的山峦和波光粼粼的水面,也不知道是江水还是海水。 烤鸭自是极为美味的,香脆的鸭皮被片成大小均匀的一块一块,面皮裹着鸭皮,其间还夹杂着芝麻酱、葱白等酱料和香菜,放进嘴里,脆香之余,酱料满口的感觉正好中和鸭皮的脆硬。 宝器一个人吃掉了一整只烤鸭,还意犹未尽,道: “能不能带一只烤鸭回去,我好做点心。” “宝器,烤鸭需要现烤出炉的才好吃,你带回去,就会破坏了它原来的滋味,何必呢?象现在这样,你吃完,意犹未尽不好吗?下一次就可以带着一份朝拜美食的心情来吃烤鸭,岂不妙哉?” 夜萤笑嘻嘻地打消了宝器这种想法。 端翌听得心情大好,温和地道: “朝拜美食?听着就很有食欲啊!” “对食物要有一份虔诚的心啊,每一口美食来到你嘴里,都十分不容易。” 夜萤差点把“舌尖上的中国”说出来,天知道那记录片风靡之后,美食频道养活了多少电视人。 夜萤曾亲自听过这个片子编导的讲课,印象很深,比如找松茸那一节,每每想到在黄油上“吱吱”做响的煎松茸就想流口水。 然而,寻找松茸并不容易,除了采松茸的人要早早到原始森林里耐心寻找,还需要一定的运气。 而在淤泥陷腿的荷塘中挖莲藕也特别不容易,采莲藕的人非常辛苦,因此夜萤后来吃到这些美食,只要食物的味道不特别差,都会认真地吃完。 当然,后世食物丰盛,国泰民安,夜萤庆幸自已曾经生活在一个没有战乱的和平年代,但是在这里,依然有粮食紧缺的恐慌危机,因此夜萤那份对食物的珍重之心,又被提了上来。 端翌打量她的表情,知道她说的是真话,心里亦对她敬爱几分。 他在北疆打仗时,最艰难时曾经被围城两个月有余,都到了吃皮鞭维生的地步,因此,纵然他贵为靖王爷,也常怀着“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的虔诚之心。 所以,看到夜萤对食物的珍惜,自是十分愉悦。 还好,宝器只是食量大,对自已杯盆中的食物,倒是吃得颗粒无存,不算浪费粮食。 这一行人用好餐,让伙计送了茶,准备消食之后再寻思是继续逛街还是回家。 就在这时,宝瓶看着窗外,突然道: “那个方向,不是我们方才去的慈云庵吗?好象失火了?” 夜萤举目眺望,这六必居位于全城制高点,站到窗边看去,四下里都一临无余,果然,城南处升起浓浓长长的烟柱,直冲云宵,看上去火势明显不小。 “好象真的是慈云庵啊!” 夜萤惊叹。 端翌不动声色。 王财主一头汗:呃,真是灭门的王爷啊! 难道是慈云庵的茶不好喝吗? 靖王爷你也不必这样啊! 以后他不敢随便指个地点让夜萤去玩了。玩到哪,毁到哪…… 好一会儿,六必居的茶博士提着茶壶进来了,脸上亦是一脸八卦般地兴奋。 夜萤一看有戏,酒楼这种地方,一向是八卦短长的所在,她便笑吟吟地问茶博士: “有听说城南那里发生了什么事?” “客人,你的消息真是灵通,城南那里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茶博士正是一脸“来问我啊,我知道很多秘辛”的样子,听到客人问他,顿时挠到了痒处,想让他不八卦都难。 茶博士一番道来,在座的除了端翌,大家的脸色都十分精彩。 原来,果然是慈云庵走水了。走水的时候应该就在他们离开不久之后。 而之所以现在才看到浓烟,那是扑救之后的余烬了,否则,从这里自然看不到城南的火势。 后面慈云庵有一批客人也过来这里吃饭,因此,消息才能传到茶博士这里来。 慈云庵这回出大事了,这一走水,把慈云庵的老底烧出来了,原来,在慈云庵讲经堂一侧有个秘道,秘道里是合欢之所,走水时,在里面当场就跑出数对全身赤|裸的男女…… 当时救火的香客们都惊呆了,在那群光身子的女人中,有人从中认出了自家的儿媳妇,有人认出了自家的女儿…… 老脸丢人的那个“唰唰”啊…… 有些女子禁受不住当场被看光的刺激,“嗷”地一声,直接投火海里去了。 而有一个富家翁的主母,当场坐地大哭,她今天是来还愿儿媳妇求子得子的,据说才刚怀上一个来月…… 经过这场大火,大家总算明白了,为什么慈云庵会有“求子”灵验的名声了,那被大火烧着跑出来的光屁股男子里,可是有不少龙精虎猛的壮汉…… 第四百九十三章家破人亡 “出大事了,府城今年算是出大事了!你们想想,多少人去慈云庵求了孩儿的,现在都如珠如宝一样养着,现在出了这事,如何直视?真是出大事了,家破人亡的大事!” 茶博士最后是以这样一句话喃喃结尾,走出包厢。 包厢里一阵寂静。 大家默默无语。 宝瓶立马想起早上夜萤和她说的,那叫妙慧的主持说的话,呸,恶心死了! 什么法相庄严的师太,原来就是一个花尼姑。 她抬眼看夜萤,夜萤脸上很玩味,似乎心有灵犀,也抬眼看了下宝瓶。 不过,两个人心下了然,只是交换了下眼神,并没有在现场说什么。 茶博士已经说得够多的了,她们不宜再加发挥。 王财主一脸汗涔涔的。 虽然今天是阴天,天上不时飘起一阵细雨,但是王财主还是止不住汗流浃背。 天上是下着雨,可是慈云庵却烧了起来。 还烧成了灰。 王财主万幸他们回来时,都毫发无伤。 如果当时夜萤还没出来,火就烧起来的话,夜萤有什么差池,他有偌大的家业又有什么用?怕是抵不了夜萤一根头发。 不对,这火怎么烧得这么巧?他们回来就烧起来了? 如果一般人,或许会相信这个世上有巧合的事情,有幸运加持这回事。 但是王伯兮是什么人? 他泼天的财富不是从水里捞来的,而是一分一毫,因着自已的处心积虑而获得的。 哪一个环节思虑不周,都有可能带来灭顶的灾难。 所以,王财主是不相信有巧合和幸运的人。 敢放这把火的,只有…… 王财主忽然想起,他们在茶楼喝茶等夜萤的时候,端翌曾经离开过一阵,后来夜萤回来了,端翌依旧没有回来。 这慈云庵都几十年了什么事没有,怎么靖王爷去了一次,就被火烧了呢? 王财主身上的汗流得更多了。 “王老爷,你是淋到雨还是怎么的?衣服都湿了?” 宝器喝着热乎乎的茶,消解了不少腹内烤鸭的油腻,笑着问王财主。 “呃,不小心淋到雨了。” 王财主随口道。 但随即一想,自已扯的谎太拙劣了,哪里瞒得过靖王爷?他抬眼一看,端翌依然不动声色,正眼不看他一下,王财主顿时心里定了一些。 不管发生什么事,至少现在夜萤平安无事,靖王爷似乎也没有怪罪他的意思。 王财主立即收起了曾经有过的一丝对端翌是个假靖王爷的心思,接下来,对端翌愈发在不经意中小心翼翼地伺候。 夜萤心想,还好吃完了,不然真是食之无味。而且,讲真,还有点恶心。 尤其是想到那妙慧住持对自已说过的话。 难怪妙慧住持一直穷追不舍,一计不成,再施一计。到底有多少女孩子中了她貌似纯良面孔下的奸计呢? 有多少人是志愿的?有多少人是被逼的? 生子无门,所以想要求子,然后猛地发现,自已的清白被玷污了,怎么办?不敢去死的话,只能懦弱地活下去。 活下去也罢,突然发现有反应了,有孩子了,还只能咬着牙,把仇人的孩子生下来,悉心抚养,让仇人的孩子继承爱人的家业。 这…… 简直是丧尽天良! 夜萤越想越气愤,面上的神色愈发不虞。 但还好大家似乎都各怀心思,一时间,室内的空气有些沉闷。 “走吧,该回去了,也不知道老瑞祥那里有没有消息。” 端翌一句话,打破了一室的安静。 大家起身离去。 才刚出六必居,就听对面街上一阵骚动,然后是一阵比一阵尖利的妇人哭泣声和男子似乎要发狂的吼叫声,其间还夹杂着一个幼儿的哭泣声…… 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时候,那个茶博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看到夜萤他们一脸懵懂,便一付知情人模样地道: “造孽啊造孽!这吴秀才铁定疯了,他和娘子结婚三年一直没有怀上孩子,结果后来他娘子去了慈云庵烧香,一个月后就有了。两年前生了个可爱的男娃,一家子本来和和美美的,可是今天慈云庵爆出那桩丑事来,吴秀才已经快疯了,现在拿刀要砍人了呢!” 端翌剑眉一挑,一股肃杀之气满溢而出。 嗯,原来,他烧得还是太晚了。 上了马车,经过那哄闹的人群时,夜萤看到,那吴秀才已经被街坊邻居制住了,边上丢着把菜刀,一身儒衫灰扑扑的,都是污泥,脸上表情狰狞至极,还在挣扎着说要杀人。 吴秀才身边坐着一个两眼无神的女子,原本应该是很温婉,知书达理的,现在则是面如死灰,一脸生无可恋…… 边上,还有一个正蹒跚学步的孩子,正抓着秀才娘子的手,一脸恐惧地哭着…… 那孩子本来是无辜的,可是现在…… 妻子被人玷污,这在后世都是“大罪”,没有几个丈夫能受得了这个,更别说妻子还替别的男人生下孩子,自已还养着别人的孩子。 夜萤无法想像,这个女人和孩子会有怎么样悲惨的命运,她心情沉重至极。 此时她们的马车上只有她和宝瓶,宝瓶这才偷偷问道: “夜姐姐,还好你没上当,那妙慧师太,明显就不存着好心。” “哼,让我再看到那老秃驴,我一巴掌打过去。难怪我就觉得她说话怪怪的。” 夜萤越想越生气,凭白无故差点就被妙慧那老秃驴弄去“接客”,她能不生气吗? “哎,府城真是可怕,还是咱们乡下好。”宝瓶叹了口气,“你看咱们三清镇虽然小,但也没有这么多事。” “嗯,说得也是。原本还觉得府城热闹,想多待几天,看到这些事,我饭都吃不下了。” 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夜萤郁闷。 眼前浮起吴秀才一家的惨状,又是一阵反胃,心情沉重。 回到齐云镖局,端翌问过后,知道并无老瑞祥的人传消息过来,便让夜萤早点去休息一下,说不定晚上就有消息传来,到时候还得和吕掌柜谈具体事宜,肯定耗神耗心。 夜萤应承了。 端翌回到自已住的后院,一个面目沉穆的男子走了进来,对端翌禀报道: “那妖尼抓到了。” 第四百九十四章慈云庵秘事 “嗯,带上来。” 端翌淡淡地道。 不一会儿,一个头上罩着麻袋的人被下人扛了进来,象扔货物似地扔在了地上,那麻袋里的人发出沉闷的哼声,从声音听得出来,是个女人。 下人将麻袋从她头上扯开,露出一张恐惧惨白的脸,如若夜萤在此,一定会认出来,这个光着头的女人,正是上午和她打招呼的妙慧师太。 端翌不怒自威,即便穿着常服,但是站在那里,尽情释放出皇族的威严,妙慧立即感觉到一股迫人的气息将她压得死死的。 “上午,你是不是和一个年轻的女子主动搭过话?先是说她有缘,唆动她出家,一计不成,又让她去听讲?” 端翌负手而立,转过身来,问跪在地上的妙慧。 妙慧想要狡辩,但是眼前的男子眼神突然变得如一柄锋刃一样,冷哼道: “你最好老老实实,一字一句,都给我道来,如此,我可以让你死得痛快一点,否则,我会把你扔到街上,让那些深受其害的家庭来处罚你。你自已选吧!” 妙慧听到那男子的话,不由地打了个冷战。 她自已做的事自已知道,如果真地被扔到街上,她会遭受什么,可想而知: 或许身上的衣服会被扒光,然后被绑成光猪游街,最后再把她沉猪笼浸死在水里…… 如果真的遭遇这些,妙慧宁愿自已死得痛快一点。 想到这里,她抬起头道: “你说的是真的?我若说了,你能让我死得痛快一些?” “大胆,竟然敢和王爷讲条件!” 边上的下人低低怒喝。 “王爷?”妙彗大吃一惊,这下更是心如死灰,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已得意忘形,这下终于有了报应,竟然招惹到一个王爷的身上。 王爷问起她打招呼的那名女子,她当然记得是谁,因为能让她主动去搭讪的人并不多,今天她也只搭讪了一名年轻女子。 如果,早知道那女子是王爷的人,她不去搭讪不就没事了? 真是财迷心窍,因为看出那女子是砾中金体质,又不是在室女,所以以为能把她诱入庵中。 本来,妙慧还打算派人跟踪夜萤,只是还未行动,便遇到庵堂后院出事,她来不及派人。 后来,后来她只记得庵堂中燃起一场大火,火势之大,简直毁天灭地,她疯了一般地组织人救火,却于事无补。 看到庵堂后院地下室里的那些人衣不蔽体地跑出来,妙慧就知道自已完了……然后,她便被人打晕了,再醒来,就到了这里。 看来,就连那场大火,也是眼前的王爷做的事。否则,等闲人哪有可能燃起那样的大火?似乎加了贵重的火油,一经点着,就水泼不熄…… “老实招来,让你死个痛快!” 虽然厌恶妙慧做的一切,但是让一个女人死得毫无尊严,端翌还是做不出来的。所以,顺便就以此作为让妙慧从实招来的条件。 妙慧跪在地上,双腿瑟瑟发抖,就连开口也带着颤音,但还是如实地把早上和夜萤的对话几乎一字不漏地讲了一遍。 端翌听到妙慧说的话,与他听到的夜萤说的话几无二致,知道妙慧说的是实话,便道: “去寺庙烧香的女子那么多,你为何独盯上她?” “呃,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妙慧嗫嚅了一下,虽然知道那女子和眼前这位王爷的关系不一般,但是却不知道亲密到什么程度,或者她说出的那些话,会让王爷愈加震怒? 现在妙慧已经不去想能不能活的问题了,而是怎么才能确保自已死得痛快的事。 “照实说。” 端翌有点不耐烦地道。 “那女子,我应该不会看错,是砾中金体质,乃是女人中的极品,能给男人带来极致的欢乐!若是能哄进我庵里,自是一等一的花魁……” 妙慧倒是厚颜无耻,一旦放开心思说来,便是滔滔不绝。 端翌脸上的神色已经冰寒到了极点。 边上的下人把头低得不能再低,恨不得自已没生耳朵。 这个淫尼! 下人心里暗骂。 端翌听着这些话,胸口不由一阵沉滞。 原来这个妖尼会找夜萤主动搭话,是因为看出她身体的与众不同?还真不愧是在花丛中打滚的女人,一双眼睛堪是毒辣。 一想到若是没有自已庇佑,夜萤说不定就着了这个妖尼的道,端翌不禁怒火中烧,凉凉地轻启薄唇道: “把她带走!处理掉!” “是。” 在妙慧还来不及反应过来处理掉是什么意思时,一张沾了水的帕子捂住了她的口鼻,她瞬间眼前一黑,陷入了昏迷中,下人把她装进麻袋里,扛了出去。 端翌一阵胸臆难平。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夜萤没有招谁惹谁,仅因为她……所以就招来淫|尼的窥觑,如果不是自已今天正好因为那奇怪的直觉,多了一个心眼,没准夜萤已遭毒手。 虽然淫|尼没有招认,但是端翌却晓得,那个淫|尼一计不成,肯定还有后招。 据下人们禀报,从庵堂后院里跑出来的女人中,有数个就是被诱拐或者主动寄居在庵堂里以色事人,并且乐在其中的。 那慈云庵根本不是什么宝相庄严、供奉佛法之地,而是有钱人的销魂窟,艳遇之所。 而这些有钱人中,既有男人,也有女人。 如若女人有需要,慈云庵便会去物色她描述形容的男子,尽量满足。 那个在茶楼里“贼眉鼠眼”的男子,便是慈云庵的皮条客,专门为那些女子物色男人之用。 而那些长年不孕的女子到庵中求子,庵中的尼姑便会安排她们夜宿慈云庵,然后半夜时分,或用药,或由那些风流温柔的恩客出马,夺了她们的清白。 那些女子,由于顾及名声,一般都不敢出声,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 有一部份因为那风流一夜,一举得子,却又只能忍气吞声,面对欢天喜地的家人,把仇人的孩子生下来,养下去。 久而久之,慈云庵竟然传出了一个求子灵验的美名。 端翌在上午让夜萤先回茶楼候他时,听到下人探明的一切,不由大怒,立即下令在他离开后,立即毁掉慈云庵。 此庵不除,后患难绝。 最重要的是,他的女人,岂是这种肮脏的地方能够窥觑的? 第四百九十五章氛围有点微妙 夜萤和宝瓶回到自已住的别院,虽然和端翌说好了要小憩一会,但是两个人被今天慈云庵的事震撼着,哪里能静下心来休息? 再说,夜萤自从穿到这个年轻的身体上好,便觉得精力无穷,原本午睡的习惯也改了,因此两个人便在院中的凉亭里闲坐。 丫环见状,便上前问夜萤可否要准备一些煮茶小点。 夜萤想了下,便让丫环备一些端翌昨日待客的炒茶,红泥小火炉,白水初沸,在细雨中赏春景,倒也不失雅趣。 夜萤又让宝瓶拿了两件厚实一些的棉衣,两个人分别披上,如此一来,身上暖融融的,并不觉得春寒袭人。 随着火炉上的开水“咕嘟咕嘟”地响,夜萤边泡茶,边疏理了一下头绪道: “宝瓶,我现在明白了,那妖尼想必是要拉我入伙,而且我猜,被她看上的人,想必也不会那么容易放过,如果不是今日慈云庵正好走水败露了她们的好事,咱们就危险了。” “嗯,夜姐姐说的也是,不过,她一介僧尼,哪来那么大能量?咱们离开她的慈云庵,她应该就鞭长莫及了吧?” 宝瓶倒是有点不以为然。 “宝瓶,你太轻敌了。你知道她和我搭话时,有意无意中提到什么知府小姐、参军太太的,这些女人,怕是早就被她拿下,她的手下恐早就是那些女人的入幕之宾了。而慈云庵能隐瞒行藏这么多年,和这位妙慧师太的苦心经营不无关系,所以她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 夜萤却不知,这绝不简单的女人妙慧师太,已经被端翌的手下处理掉了。 而且,夜萤的分析很有道理,切中要害,若是端翌听了,怕也会夸她聪明。 如果这一次不是端翌随行,夜萤以一介农家女的身份,想要逃脱妙慧师太的魔爪绝不容易。 哪怕是王财主要救夜萤,也颇费力气。 概皆因妙慧师太绑住那些官宦千金、太太的,都是不可告人的情色之事,那些女人,把柄被妙慧师太握在手里,绝不敢对妙慧师太有半分拂逆。 妙慧师太用情色织起的这张网,已经成为她最大的倚仗,亦是她曾经认为牢不可破。 若不是遇上端翌身手高强的手下窥破了她的机关,妙慧师太估计在府城还将继续肆无忌惮地横行下去。 经过夜萤一番分析,宝瓶也觉得一阵胆战心寒,她小脸失色地道: “我只道以前乞讨时被人打、被狗追咬,是世上最可怕的事了,这么一比较,这个妖尼才真的可怕。 你想,被人打、被狗追是明明白白知道会发生的事,但是那个妖尼若想要算计人,却是不知不觉的。” 说完,想起那些求子被无辜夺了清白的女子,宝瓶还打了个冷战。 “这件事是透着诡异。不过还好一把大火把肮脏的慈云庵烧了个干干净净,总算能还府城一个清净。所以说,上天还是自有公道的。这把火说起来就象天罚一般,你不觉得在这种阴雨连绵的天气里,走水有点奇怪吗?” 夜萤感概完,八卦精神又起。 宝瓶认真地点点头道: “一定是象夜姐姐说的,这是天罚。不然这种天气,轻易哪能走水呢?即便是柴火有意堆上去,也烧不了那么大的火啊?柴都被雨淋湿了,除了说是天罚外,真没有其它可能了。” “好了,既然事情都过去了,咱们还是安心喝茶吧,反正这事和咱们也没有什么牵扯了。”夜萤乐呵呵地给宝瓶倒了杯喷香的茶,美美地喝了一口道,“真没想到这个季节还能喝到鲜爽滋味的茶。” 一说到这个,夜萤就想起昨天在冰库里不期然被端翌拉进怀里的事情。 那画面历历在目,端翌深情火热的怀抱,将他的心事暴露无余。 夜萤脸颊泛红。 宝瓶看着有趣,笑着逗她: “夜姐姐,你为什么发呆还红脸?” “哼,茶好喝呗,喝了热茶自然暖身,来,吃个长寿果,嘴巴太闲了你。” 夜萤笑着将一颗蜜饯塞进宝瓶的嘴里。 春雨连绵如薄幕一般,模糊了雨中的景致,鱼塘里,不时传出几声蛙噪之声,平凭了几分生机。 就在这时,丫环来报,称老瑞祥有一个伙计找夜萤,说掌柜的交待了话要和她说。 夜萤一听十分欢喜,晓得是老瑞祥那边有消息了,只是不知道掌柜的到底找到他们少东家没有?或者少东家对这桩生意有不同的看法?一时间便有些忐忑起来。 虽然夜萤不愁没地方联系店铺打制首饰,可是毕竟和老瑞祥已经基本谈妥,对这些店又有眼缘,再换一家,又要重新谈起,因此,如果能定下老瑞祥自是最好的。 当然,一切忐忑见了伙计就烟消云散了。 因为伙计告诉夜萤,老瑞祥的少东家已经全权授权给了吕掌柜的,吕掌柜的交待伙计告诉夜萤,有空就可以去签订协议文书。 夜萤正闲极无聊,便让丫环转告端翌一声,自已便和宝瓶一起,随伙计直奔老瑞祥而去。 反正老顼祥距这里不过一刻钟的脚辰,三个便撑伞信步而行。 夜萤和宝瓶并没有注意到,就在她们离开的时候,从齐云镖局的一个角门里,有一个麻袋被扛了出来,然后那麻袋被扔上了停在门口的一辆马车…… 不知道是她们敏感还是经过了些事,总觉得街上行人脚步匆匆,脸上都带了些许肃色,似乎慈云庵的事,牵连到了普通大众的生活一般。 想想也是,妙慧经营慈云庵那么多年,全城的百姓没有十之八九,也是十之五六有去慈云庵上过香,许过愿。 如今慈云庵败露了这丑事,多少家庭得重新审视、自查,尤其是大户人家,这段时间,怕都是无心应酬往来,急于清理自家门户,遮掩丑行。 夜萤和宝瓶来到老瑞祥时,吕掌柜的刚送走一个女客,看到她们进来,脸上立即堆了笑容道: “夜姑娘,你们来得倒是挺快的。” “我们住得不远,又兼快回乡下了,自然是赶紧把正事办好为是。” 夜萤也微笑以应。 第四百九十六章轻松一刻 “嗯,以后这店里的生意,就要靠夜姑娘多多扶持了。” 吕掌柜感概地道。 夜萤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夸张和需要自谦的,概然道: “只要咱们合作愉快,一切都不在话下。” 若是别人听了夜萤的话,或许会觉得她太狂妄,但是吕掌柜是见过夜萤的那些设计图纸的,听了倒是不觉得过份,手当下比了个请的姿势,道: “咱们贵宾室里谈吧!” 夜萤和吕掌柜的便到了贵宾室,其实昨天就基本谈妥了,今天只不过是因为要签正式的协议,所以又细化了许多环节,约定了夜萤如何从新款中获得分成等等,一番推敲增减,直到双方都满意后,吕掌柜便拟了两份文书,两个人都签了名,吕掌柜的则郑重地盖上了老瑞祥印鉴。 这样,一份合作协议就此完成。 夜萤便让宝瓶把带来的图纸留下,当然,吕掌柜再眼馋,也只能隔两个月择其中的款式打造出来销售,按协议上的规定,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款式据为已有。 不过,夜萤告诉吕掌柜,这叫饥饿营销法,如果一下子放出这么多新款式,反而卖不了好价钱,只有一个款式推出来,销售到市场差不多饱和后,再推出新款,才能持续稳定地卖出高价。 吕掌柜的自是大为钦佩,他万万没有想到,夜萤年纪轻轻,还是个乡下女子,脑子里竟然能装了这么老到的生意经。 夜萤心想,那还得感谢小米,感谢雷总了。 实是他的饥饿营销法太深得人心,让手下的手机都成了炙手可热之物,这些商业案例比比皆是,虽然没有亲自操作过,但只要是生意场,应该都差不离。 夜萤笑着问道: “吕掌柜的是如何说服少东家的?” “其实我们少东家都不爱管事,他的嗜好就是茶酒诗画,只是被老东家赶鸭子上架,无奈只好接掌了生意,之前找不到他,是因为他躲到附近一座山里闭关了,说什以要修身养性,音讯全无。还好一番寻找,终是把他找到了。” 吕掌柜无奈地道。 “那你打破了他的闭关,他岂不是很气恼?” 夜萤一时间对这位少东充满了好奇。 看来,这位少东家真是骨骼清奇,不爱生意,专爱些风流雅趣之物,应该是一位妙人。 “我把姑娘留下的簪子图也带去给他看,少东家虽然对生意不感兴趣,倒还是识货的,一下子就被你设计的图纸迷住了,表示乐意和你做这门生意。” 原来吕掌柜倒是个有手段的,难怪能在这里坐稳掌柜的位置数十年。竟然是直接投其所好了,一下子就打动了少东家的心。 “哦,还真是他乡逢知音啊!” 夜萤笑笑,谈话间,把已经干了的协议文书让宝瓶收起来,便把其余图纸留下,和吕掌柜的辞别,约定一个月后她再来府城收货。 把这件来府城最大的正事办完,夜萤松了口气,这才挎着宝瓶的手,一身娇慵地道: “宝瓶,咱们去吃点小点吧,听说这里茶楼里的点心不错,没想府城还有地方有喝午茶。” 夜萤猜测这里是不是受了南粤的影响,听说这种吃午茶的风尚也是这一两年内才兴起的。 不过,对于她这个吃货来说,当然幸甚。 宝瓶晓得夜萤对吃最有讲究和兴致,自是无不赞同,两个人兴致勃勃地来到最近的一家茶楼,由于是两名单独的女眷,便被伙计带到女宾部。 “哎,太舒服了。” 夜萤一踏进这雅致的女宾部包厢,只见一支沉香点燃,青烟袅袅,喝茶的地方放着矮几,上面的红泥小火炉坐着水壶,正冒着热汽,而矮几前,还有一方矮榻,榻上放着一把古筝,稍顷,便有一女子叩门而入,为她们抚琴助兴。 “虾饺、烧卖、五香凤爪?” 看着熟悉的小吃,夜萤感动得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不过,茶依然是令夜萤讨厌的煮茶,还好,夜萤把其中的羊油去掉,只单纯熬煮茶汤,倒也能入口,正好消除小吃中的油腻。 “夜姐姐,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美食。” 宝瓶也吃得停不下来。 “呃,糟糕,咱们出来忘了叫上宝器。” 夜萤内疚地道。 “这小家伙和镖师们玩上瘾了,方才也没计划要来吃美食的,没叫上他也不算骗他。” 宝瓶安慰夜萤。心里却暗暗惭愧,自已这个亲姐吃得高兴,早就把宝器忘了,然而夜姐姐却还记得弟弟。 “嗯,明天再来吃一次,估计咱们在这也待不长久了,我想家了。” 夜萤突然无比怀念自已山里那个小家。 这也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感觉对家的眷恋。 “嗯,这府城处处都是危险,我觉得没什么好呆的,我也想回家。” 宝瓶也想念在三清镇和柳村每天往返的单纯日子。 “是啊,离家数日,那些化妆品估计都卖得差不多了,我想回去那些小姐们肯定把咱们的店都要掀了。” 夜萤促狭地道。 “被你这么一说,更得回去了。咱们在这里日日花钱如流水,家里那边有钱赚却放着不赚。” 宝瓶一脸管家婆的模样。 说笑间,两人吃饱喝足,夜萤给抚琴的女子一角银子做小费,宝瓶看着约摸都有半两重,不禁一阵心疼,但却不好说什么。 转眼到了结账时,宝瓶才知道,方才那半两银子算什么,这顿茶点,竟然要七两银子。 “夜姐姐,你要不要他们再算一次?是不是算错了?” 宝瓶在边上扯了扯夜萤的衣角道。 夜萤倒没理她,自顾自地结了账,走了店门外,才对宝瓶道: “若论吃的食材,自然不用那么多银两,可是这银两中,包含了环境使用费、服务费等等,自然就贵了。你不觉得,在那种清幽的环境中,特别舒服惬意吗?” “嗯,那是自然,那姑娘的琴弹得可好了,到现在还余音袅袅呢!” “没错,就是这个意思了。人家为你提供了上好的服务,值得这个价。” 夜萤拍拍宝瓶的后背,示意她放宽心。 嗯,做一个土豪的感觉蛮好的,尤其是古代的土豪! 第四百九十七章夜谈 宝瓶还在七两银子一顿饭的纠结中,但是夜萤已经挥洒自如了。她赚钱就是为了能尽情花钱,可不是为了省起来象葛朗台一样数金币为乐的。 “宝瓶,以后我们还要赚更多的钱,花更多的银子,你若是这么小气,怎么成为我的左右臂膀?” 夜萤看到宝瓶离开茶楼好一阵,还在掰着手指头,细数着到底此次七次两子都花在了哪个环节,到底值不值,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便捏了一把她的小脸。 宝瓶犹不自觉,摸了一把自已的脸,好一会儿才对夜萤道: “夜姐姐,我觉得那里的环境还不如咱们的茶室呢,是不是以后我们的茶室收费也要这么贵?好歹我们茶室内的家俱都是黄花梨木打制的,这家茶楼的家什都是普通杂木制成的。” 夜萤一听,大感安慰道: “宝瓶,看来你还是有进步,晓得为我所用。不过,我们以后的收费到不了这么贵,因为虽然我们用的物什虽然是精品,但是三清镇的人口少,有钱人也有数,消费层次到不了府城这种境界。” 宝瓶一听,不由得大失所望,道: “哎,我还想把今天花销的赚回来呢,原来不能。” 夜萤啼笑皆非,笑道: “东方不亮西方亮,我们在别的生意上肯定能赚回来,比如今天的首饰生意,很快就会成为我们的另一个稳定收入来源。我告诉你啊,生意场上,该节俭的时候要节俭,但是看准了的,千万不要小气。” 夜萤慢慢地做着生意,慢慢体会,始明白,为什么当初王财主一下子便大方地投资了几千两银子给自已。 不能说自已善忽悠,不能说王财主傻。 王财主精着呢,他看到了个中的商机,并且准确地抓住了。 只要用心,生活中的一切所遇皆是学问。 夜萤在生活中慢慢成长着。 两个人慢慢往回走,走到齐云镖局门口,便看到这两天伺候她们的那个小丫环正紧张地东张西望,看到夜萤回来,高兴得简直要哭了,上前紧走几步对着夜萤道: “夜姑娘,你们回来了,太好了。” 夜萤一看她焦急的样子,便知道估计是被端翌责备了,不由地心里“格噔”了一下,说实话,她可不喜欢端翌如此紧紧地看着自已,让她感觉自已就象失去了自由的小鸟一样。 “没事,我自会和端大哥解释。” 丫环听夜萤这么说,神情便放松了许多,解释道: “家主听说夜姑娘出门,便问有没有人跟着你们,我说只有你和宝瓶姑娘,家主便十分担心,出来寻找你们未果。他倒没有责备我,是我自已担心你们。” 还好说清楚了,夜萤听丫环这么说,心里对端翌的不满便烟消云散了。 原来端翌是担心自已,并不是想控制自已的自由。估计是被慈云庵一事吓坏了。 说起这件事,夜萤亦是心有余悸,原本她还想和宝瓶多呆几日,但是出了这件事,想着因此事而受影响的普通民众,尤其是亲眼看到那吴秀才发了狂的样子,夜萤便觉得心情沉重,无心在府城继续逗留下去。 夜萤往后院走去,便看到迎面而来的端翌,夜萤觉得自已方才听到丫环说那番话后最后的不愉快也烟消云散了,因为端翌的表情,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间,实实在在演绎着从焦虑到欣喜。 夜萤自然不会是没有过去的人,她在大学里谈过恋爱,毕业后不光有人追,暗恋过别人,还相过亲…… 总之,后世现代大龄文艺女青年必经的恋爱之路她都走了一个遍,但是却从来没有遇到一个象端翌这样,把她捧在手心里,用心呵护的男人。 夜萤的心,一下子就涨满了。 不由自主,她的脸上也溢满了甜蜜的笑容: “端大哥!” “你们去哪了?” 看到夜萤之后,端翌脸上的神情已经转为淡然,仿佛刚才那个焦虑不已的男人不是他似的,复又变成淡定从容的那个冰山男子。 “找吕掌柜谈生意,一切都搞定了。” 夜萤如实道来,还有点小炫耀的模样。 端翌嘴角微微向上一勾,就喜欢看到自家小女人得意洋洋的样子,那么快乐自信。 他已经查到老瑞祥少东家的底细,那家伙就是个逍遥散仙,听说有人要收购老瑞祥,犹豫之后,架不住重金诱惑,已经松口答应。 端翌的手下,正在和他洽谈最后的收购细节。 没想到,自家的小女人已经和吕掌柜谈好契约。 端翌当然不会说收购的事,嗯,自家的小女人就可着劲为自家赚钱吧! “放心,端大哥,我不会吃亏的,我们签订了契约,吕掌柜不敢骗我,我会经常到府城来摸摸底。” 夜萤不会做甩手掌柜,虽然和吕掌柜签订了契约,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她只要经常来往于府城,调查一下市场,就能知道吕掌柜到底有没用盗用她的设计。 端翌点点头,道: “如此甚好。现在府城不太平,慈云庵一事影响甚广,既然已经和吕掌柜谈好生意,不如咱们明日就回三清镇吧?” “好,我也正有此意。” 夜萤和端翌不谋而合,两个人不由地相视一笑。 宝瓶已经悄悄溜走,这把狗粮她不想吃,还是找宝器一起去练练功夫,舒展一下筋骨吧。 入夜,几个人碰了一下头,王财主表示他的商船现在重整进入最紧张阶段,他还必须留在府城,让夜萤他们先回去。 夜萤无心恋栈,只想和宝瓶他们赶紧回三清镇,端翌表示他在这里的事情都处理好了,也要直接回山居。 这样夜萤回程有端翌跟着,便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宝瓶笑道: “有端大哥随行,我们安心极了。真是好巧,来的时候端大哥一起,回去的时候端大哥也一起。只是可惜,少了一个赵大哥。” 说起赵子获,夜萤也是一阵莫名的黯然。 虽然赵子获在村里时,和端翌经常做出一些莫名幼稚的事,两个人你争我斗,让夜萤颇感头痛,但是一想到回村后,再也没有赵子获明朗的笑声,还是莫名有些失落。 第四百九十八章丽贵妃的计划 哎,错了错了,这肯定不是属于夜萤自已的感情。 对于赵子获,夜萤只有对保家卫国军人的景仰之情。 那缠绵不去的,是原主残余神识的情感吧! 夜萤打住自已的胡思乱想,因为她看到端翌的眼神已经向她飞了过来,似乎颇有疑惑。 “哎,各位,明天早上我们一起去吃早茶吧?宝器还没有去吃过那么好吃的早茶呢,今天我和宝瓶已经去试过了。” 夜萤赶紧搬出美食来掩饰。 “哦,附近那家茶楼吗?是听说推出南粤风味的早、午、晚茶,没想到我还没去试,阿萤你们倒先去尝过了。想来一定风味不错,否则不会如此心心念念。” 王财主点头,肯定了一下吃货的品味。 “那是自然,味道极好,环境也不错。” 夜萤点头。 只有宝瓶摇头,叹口气道:“只是太贵了!” 夜萤一头黑线,能不拆我台吗? “一分钱一分货,便宜货固然有少数好的,那也是砂里淘金。” 王财主赶紧打呵呵。 宝器一听有好吃的,自是点头不迭地道: “夜姐姐,那就这么定了,明天早上我们一定要去吃。” 端翌嘴角微微向下一弯,呃,这些人对自已这个主人竟然如此无视吗? 一提到吃的,连主人也忘记了。 “咳,我是主人,自然要尽地主之谊,明早咱们一起去吃过茶楼再返程吧!” 端翌一句话,盖棺定论,于是众人分头散去。 “主人,那老瑞祥的铺子已经盘下来了。” 待夜萤他们都走后,便有一下人进门禀报,还双手呈上文书。 “如此甚好。” 端翌接过文书,看着上面甲方的名字赫然写着“夜萤”二字,便接过来,眉眼间竟带了几分促狭之意。 不晓得日后自家小女人发现了这个秘密后,会不会啼笑皆非? 她处心积虑,担心老瑞祥会坑了她,结果原来老瑞祥的东家是她自已? 皇宫之中,人影晃幢,看似热闹繁华,但是在丽贵妃的心中,却是无限的寂寥。 皇上虽然宠爱她,但是身子越来越弱,现在更是发展到不能人事。每日虽然都有过来她的宫里陪她,也只不过相对坐着喝几杯茶,闲散地谈谈诗文,待就寝时,便离去独宿。 太医交待了,皇上必须休生养息,男女之事,这一年里怕都必须戒了,以免劳神伤形,影响了身体的康复。 这深宫中再多的繁华热闹,也填不满丽贵妃心中的寂寞。 想到独下江南的端翌,丽贵妃的心里,早就横生漫长的野望复发了。 在这宫中受礼教条规的束缚,端翌才会对她那般冰凉无情吧?记得以前她待字闺中时,端翌纵便是举世皆知的冷面王爷,但独自面对她时,犹有些许笑颜。 那么,她和他之间,横亘的原因,便是这座看似有情却是无情的宫殿了。 “云儿,让你办的事如何了?” 丽贵妃下定了决心,这辈子,她只为自已任性一回。 “娘娘,我已经找到合适的人选了,但是你确定要这么做吗?” 丽贵妃的贴身宫女云儿一脸担忧地看着她的主子。 “嗯,废话少说,把人带上来让我看看。” 丽贵妃一声令下,云儿无奈,只能把人带上来给丽贵妃看。 丽贵妃见对方战战兢兢,都不敢抬头看自已,便上前,趋近之后,用食指抬起对方的下巴。 出现在她眼前的脸,让她自已都吓了一跳。 不过,丽贵妃很快镇定下来,对云儿满意地点点头道:“你果然是我的好云儿,从今日起,让她随侍我左右。” 云儿自是不敢不答应。 只不过,要让这个人跟在丽贵妃身边,还得稍做一些妆容上的改变,否则,让外人看到了,也未免太惊世骇俗了。 “表哥,这一切都是为了你!” 丽贵妃看着云儿带对方退下,去改换妆容,不由喃喃地道。 次日。 夜萤和宝瓶收拾妥贴,带着行李上了马车,便和端翌一起来到昨日吃过的茶楼。 宝器果然大块朵颐,吃了个痛快。 只是当结账时,他的表情才凝住了: “什么?竟然要12两银子?我们有吃那么多吗?12两银子若是买肉包,我可以吃多久啊!” 宝器直接换算成他最爱的物美价廉的美食。 宝瓶已经心痛得麻木了,所以也没搭话。 早上来之前,宝瓶已经劝阻过夜萤了,让她随便换个地方,但是夜萤仍然兴致勃勃地按原计划带宝器来这吃早茶,夜萤道: “做人最重要的,就是去见识没见过的风景,吃没吃过的美食,这样活着才不枉此生。” 这话听着虽然很浅薄,但是做起来似乎还挺有难度的,比如就拿吃美食吧,要花这么多银两,宝瓶真的象割她的肉一样,但是不可否认,似乎也挺有道理的。 日后宝瓶随夜萤出席三清镇上的各种“豪门夜宴”,有了府城见过世面的气度后,似乎多了几分从容,不会再束手束脚地不自在了。 端翌倒是没说什么,只是心内暗暗诧异于自家小女人的“见识”,原来,她这么“没出息”啊? 有得吃有得玩就行了么? 端翌思忖一番,却又觉得这才是自家小女人的可爱之处。 难不成,要让她象皇宫里的那些女人们,斗得你死我活,才叫完美的日子? 和那些女人比起来,她们都是泥塑木雕,只有自家小女人才是身子温润、活泛的真正女人。 直到上了回程的船,宝器才从十二两银子一顿早餐的震撼中慢慢回过神来,人一待被突破原有的极限和阅历,当然会有一阵惊慌失措,但人的接受能力是很强的,多经历几次就好。 回去的路上,虽然少了一个赵子获让大家有点不习惯,但毕竟大家原本就有心理准备他要离开,慢慢地也就开始有了一些欢声笑语。 端翌看着眉眼含情带笑的自家小女子,没有了赵子获在眼前邀功争宠,顿时觉得眼前清净许多,不禁心情大好。 他甚至想,是不是找个合适的契机,告诉自家小女人,其实吴大牛就是自已,自已就是吴大牛? 他还忘不了在冰库里抱着她温热柔软身子的美妙感觉,那比起他化身吴大牛时,抱着的僵硬身躯,不知道好上多少倍。 第四百九十九章心情沉浮 随着三清镇熟悉的码头出现在眼前,一种回家的感觉扑面而来。 夜萤发现,如今自已算是真正融合到这个时代里了,再想起她穿过来的前尘往事,反倒不似真实似的。 端翌看着船工铺往联接码头的木桥,窄窄小小的一块木板,人走在上面晃晃悠悠的,端翌想要伸手扶自家的小女人,但是手还没伸出来,便缩在袖子里了。 靖王爷什么时候这么憋屈过? 有什么是他想做而不能做的吗? 没有。 有什么是他想做而做不到的吗? 没有。 端翌忽然发觉自已挺可笑的,不就一个身份吗?何必在夜萤面前遮遮掩掩的,或许,择日不如撞日?到了三清镇上,觑个机会就可以说出真相? 夜萤踮着脚尖,小心翼翼地在窄长条的木板桥上行走,还好,这木板桥只有两米多长,很快就从船上走到了岸上。 她回头一看,端翌还在后边看着她,眼神若有所思。 夜萤心里一阵空落落的,府城在一起的日子,似乎又变得比想象中美好起来。 至少,她可以借住在端翌家,每天都能看到她,不必应付讨厌的人和事,不必应会杂芜得让她焦头烂额的生意。 那样的日子新鲜地就在眼前,触手可及,但是转瞬已经成为过去。 夜萤心内不由一阵黯然,或许,这是今世她和端翌相处最亲密无间的一次了,接下来,生活又会回到旧的轨迹里去,不好,也不坏。 端翌正想送夜萤他们回柳村,不曾想,他刚下船,就接到暗卫发来的信号。 端翌只好匆匆和夜萤告别,往三清镇上原本吴凤奎的那幢居所而去,如今那里也被端翌征用,成为他在三清镇上和暗卫接头的固定场所之一。 夜萤知道端翌有事,自然不好阻止,只是当身边没有了端翌时,那股强烈的失落感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 宝器并没有看出端倪,他一如既往地用自已的天生神力揽着大包小包,笑道: “夜姐姐,你这次买了那么多吃的、穿的、用的给家里,田大娘他们看你回去,还不乐坏了?” 夜萤被宝器说着说着,心情才慢慢平复一些。 他们在码头上等着,宝瓶则步行回到“花容月貌”,把自家的马车赶来接夜萤。 上了马车,宝瓶边赶车,边道: “夜姐姐,看来咱们回来不加班也不行了,店里的化妆品都卖完了,一看到我回去,那些来买化妆品的小丫头们都把我团团围住,问我什么时候能出货,我差点都挤不出来了。” “嗯,那就加班吧!” 夜萤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 店里的生意红火,并没有让她情绪立即高涨起来。 但是加班嘛,是个好的出口,能把那莫名失落的情绪宣泄出去。 嗯,日子还是和从前一样嘛,没有什么变化,甚至更好了,此去府城,和老瑞祥签订了协议,今后自已赚的钱只会是越来越多,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可是心里为什么还是空落落的? 难道金钱真的无法填满心灵的空虚? “宝瓶,等等,我和你们回去。” 就在宝瓶驾车快出三清桥的时候,马车后面,忽然有马蹄声阵阵传来,接着,一个熟悉的声音飘进了他们的耳朵里。 “是端大哥?他不是有事吗?” 宝瓶疑惑地道。 “真的是端大哥吗?” 夜萤从马车窗里探出脑袋,向外看去。 果然,骑着马追上来的,真的是端翌,随着宝瓶放慢马车的速度,端翌很快就和他们并辔而行。 夜萤脸上立即活泛起来,刚才那低落的情绪一扫而空,心里满满的不知道是什么情绪,那空落落的一块,也被填满了。 “端大哥,你不是有事吗?” 夜萤看着身边骑着马的英武男子,笑得满脸的牙,觉得就算是宝马男也没有端翌这般帅气。 “事情办好了呀!” 端翌轻轻地道,就差没说一句:傻丫头了。 事实上,端翌的确是处理好事情后,就立即驱马而来。 那件事,虽然挺重要的,但是也没有重要到能让他弃夜萤而不顾。 或许,他觉得既是和夜萤同到府城,也要把她送回家,才叫完整吧! 春日午后的阳光暖融融地照在大家身上,只有马车的辘辘声和马蹄的“得得”声。 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的心情一下子都变得轻松而美好起来。 宝瓶不自觉地想,似乎端大哥出现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原来,心情好不好,只和谁在不在身边有关,和在哪里无关。 夜家的新宅现在有一个便利之处,便是位于村头的僻静之处,他们离开时,静悄悄的,回到家里,也没有人看到。 如此一来,减少了让村里人审视的眼光,可以少听了不少议论。 “哎哟,我的乖女儿,你总算回来了。” 田喜娘一看到夜萤,顿时犹如心里有了倚靠一般,差点没把眼泪都飙出来。 那自从被柴雄“欺负”后提着的一股心劲,立即松懈了下来。 看着娘亲一脸委屈的样子,并不象思念自已引发的,夜萤不禁一楞,赶紧问道: “娘,你这是怎么了?” “哎,说来话长,你先喝口热茶,休息一下,我再告诉你。” 田喜娘看到大家都在,端翌也在边上,当然不好意思说那件事,便吱吱唔唔地道。 夜萤一看娘亲那难言之隐的样子,也就不再强求,便示意下人们把她带回的礼盒等一干东西搬进屋内,端翌依依不舍地看了她一眼。 夜萤心里一沉,她晓得自已也不想让端翌离开,但是一时间又没有什么理由把端翌留下来。 这时,只见端翌走到宝瓶和宝器面前,一本正经地道: “虽然从府城回来一路风尘仆仆的,但是学武之人,一日不练手生,明天还是老时间,我来教你们新的拳法,不能偷懒!” “是,端大哥。” 宝瓶和宝器倒很自觉,齐声应道。 夜萤沉郁的心情又变明朗了,真好,明天一早又能看到端大哥了,她的眼睛里含着笑意,睃了端翌一眼,正好看到他一本正经地朝着她看来。 夜萤抿嘴一笑,扔下端翌,往屋内走去。 第五百章夜珍珠有消息了 田喜娘屁颠屁颠地跟着夜萤进了她的别院,在厅中坐定,待冬雪端来茶,看着夜萤喝了几口,冬雪也退了下去,田喜娘便迫不及待地把夜萤不在时,柴氏和柴雄的恶心行径从头至尾说了一遍。 “什么?柴雄竟然想肖想你?” 夜萤一听就火大了,手上端的茶杯也重重地往茶几上一顿,“咣啷”一声,差点没把茶杯摔了。 “哎哟,我的小姑奶奶,你轻点,别把茶杯摔坏了,你不是说这茶杯很值钱吗?” 田喜娘赶紧扶住在黄花梨木茶几上滴溜溜乱转的杯盖,心疼地道。 “欺人太甚,当自已是什么东西了?” 夜萤火大了,她并不是食古不化之人,如果田喜娘想要嫁人,且有好对象,她自会举双手赞成。 但是象柴雄这种明显是奔着她家财产来的男人,死皮赖脸,放低身价,夜萤反而更加看他不起。 “是,我当下就让施管家他们把柴雄打出家门。”田喜娘想起当日的情形,犹自心惊,拍了拍胸口道,“还好咱家现在买了这许多下人,要不然,你娘我就吃亏了。” 夜萤气极反笑:“娘,咱家要没有这许多下人,你以为他会跪着求你要入赘啊?” “哟,女儿,你说的也是。你娘我的脑子自然是清醒的,否则也不会把他打出家门了。” 田喜娘劝解之下,夜萤的怒火渐渐平息下来,不过,她肯定是不会放过柴雄就是了,说什么也要让他吃点亏,让他知道他这只癞蛤蟆不该来随便招惹她的家人。 良久,夜萤才问道: “珍珠还是没有消息吗?” “没有,到现在都没有消息,你大伯母虽然托了柴雄在打听,但我看他是个不靠谱的,哪有可能打听到什么。” 田喜娘不屑地撇了撇嘴。 “嗯,珍珠看来这回摊上大事了。” 夜萤就奇了,她也托了王财主打探消息,按理说,三清镇上,事无巨细,王财主想要打听一个大活人消失了的事,应该不难。 可是夜珍珠就象一缕空气突然消失了一般,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一点音信都没有? 夜萤一时间也有点摸不着头绪。 夜珍珠这次出事,事出有因,肯定是因为蝙蝠洞的事情而起,如果不是夜珍珠离开村子时端翌和他们在一起,夜萤都要怀疑是端翌复仇的行为了。 就在夜萤思忖的当口,宝瓶忽然慌慌张张地跑进来,对夜萤道: “夜姐姐,村里都轰动开了,夜珍珠回来了,还带了一个富贵公子哥回来,说是那公子哥要娶她……” “什么?珍珠回来了?还带了个男人回来?” 田喜娘听了大吃一惊,和夜萤地视一眼,母女俩不由地面面相觑,这才说起夜珍珠呢,没想到她就出现了。不光没事,听起来还挺风光的。 “是啊,我刚送了府城买的礼物给夜爷爷,才出门就迎面撞见了珍珠,人家一身富贵打扮,穿金戴银,可风光了。” 宝瓶唏嘘地道。 “走,去看看。” 夜萤觉得这事蹊跷,便约田喜娘去看个究竟。 虽说柴氏之前做的事不太地道,但是夜珍珠毕竟是她的侄女,又失踪了这么多天,不去看看,到底显得没有人情味,于是田喜娘便点头应允了。 再说了,女儿回来了,有宝瓶和宝器这两个神力王在身边,田喜娘胆气也壮着呢!不怕没人撑腰了。 于是,一行几个,便往村里走去,还没到夜大郎家,就看到他家院子外面,聚拢了许多村民,大家指指点点、交头接耳,显得十分热闹。 而且,就在院外,停了两辆华丽的马车,高头大马地拉着,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装备。 再走近一些,便听到村民们议论纷纷: “珍珠这回遇上好人了,带她回来的公子,听说是京城里的有钱人,不光人长得高大威猛,对她还十分体贴,我亲眼看到她下马车时,那公子牵着她的手。” “珍珠是怎么搭上这么好人家的啊?” 有人不解地问道。 “听说珍珠出去外婆家时,路上被马车撞了,正好这位公子路过,一番好心救了她,然后现在珍珠伤好了,便又主动送她回来。” “哦,如此这般,还真是天降良缘啊!” “就是,听说这次回来,不光是送珍珠,还是来提亲的,光是礼盒,就提了十几个,真的订下亲来,那不得更加排场?” 村里人果然八卦,还没进夜老大家呢,就把珍珠回家的事扒得一清二楚了。 夜萤心道:还好自已有先见之明,把新宅建得离村里远,有什么风吹草动,也不至于一下子就落入村里人耳目。 不过,这下倒也轻省,通过村里人的口,夜珍珠为什么失踪,又去了哪里,一下子就了解得清清楚楚了。 田喜娘和夜萤推开篱笆门进了院子,就看到柴氏喜气洋洋地正从厨房里用托盘端了糖水荷包蛋出来,往正厅里走去。 这糖水荷包蛋在柳村的乡俗中,是用来招待贵客的,尤其是第一次上门相看的贵客,如果以糖水荷包蛋招待之,说明这家人对对方十分满意。 夜萤和田喜娘一进门,看到的就是柴氏春风得意的样子,她们便明白,看来不管外面的人说的是真是假,至少柴氏现在心情很好是真的。 “大嫂!珍珠回来了?我刚听说,就赶过来了。” 田喜娘低低叫了一声。 柴氏看到田喜娘来了,楞了一下,但是马上一扫之前的尴尬神情,得意洋洋地笑道: “是啊,珍珠这傻孩子,路上被马车撞了,然后被过路的瑞公子救了,昏迷了几天,她也没办法知会家里一声,白白让我们急死了。现在可好了,她养好了身体,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回家。” 柴氏说着眼,眼角眉档都带着喜气,田喜娘忍不住问道: “珍珠回来,瑞公子也跟着回来了?我怎么听外面的人说瑞公子是来求亲的?这事,是真是假?如果不是真的,还是赶紧向村里人澄清一下。” 田喜娘这是一番好意。 谁知道柴氏听了,却一撇嘴角道: “喜娘,你也管得太宽了吧?” 第五百零一章扳回面子 “什么?我管得太宽?” 田喜娘一番好心,却吃了柴氏一闷棍,顿时有点郁闷。 “人家瑞公子对我家珍珠一见钟情,悉心照料她不说,还主动送她回来,亦是为着她的声名着想,害怕村里人议论说男女单独相处、私相授受,赶紧来提亲了。 所以,喜娘,有时候自家人还是要相信自家人,不要相信外边什么流言蜚语。” 柴氏煞有介事地教训了田喜娘一番。 于理,柴氏觉得自已是田喜娘的大嫂,高她一个辈份,教训她理所当然;于情,上次自家弟弟柴雄被田喜娘赶出来的情形还历历在目,让她觉得自已低了田喜娘一个头,如今总算借着珍珠的风头扳回面子,她不让田喜娘吃个瘪就不是柴氏了。 柴氏说完这通话,也不待田喜娘回话,甚至看也不看夜萤一眼,便挺直了腰板,端着糖水荷包蛋就要走。 但是走到一半,突然又停下脚步,回头对一脸郁闷的田喜娘道: “喜娘,和你说,珍珠还真是有福气,瑞公子可是京城里的富贵人家公子,缘份这种事情啊,真是没法说,强求不来。 人强抵不过命硬啊!” 说完,柴氏大有意味地故意深深看了夜萤一眼。 田喜娘看到这一眼,再回味一番柴氏的话,顿时气得全身发抖,柴氏话里的意思,不是挤兑夜萤吗? 意思是说:夜萤再有本事,嫁的也是个不咋样的男人。 可是事实的确如此,田喜娘气过之后,心里头也涌起一阵苦涩,内疚地看着夜萤。 她心想,自已都气成这样了,女儿肯定不知道气成咋样了吧? 谁知道夜萤脸上一片平静如水,反而上前拉着田喜娘的手道: “娘,别生气,大伯母这人,说话不经过脑子,你和她生气就傻了。” 见女儿并没有因为受柴氏的刺激而责怪自已,田喜娘心里好受了一些,她道: “萤儿,咱们走吧,别理她们了。” “不,娘,还是去看看吧,礼多人不怪。” 夜萤倒是觉得夜珍珠这段奇遇颇有值得推敲之处,一颗八卦之心亦熊熊燃烧起来,但是,当她真的看到瑞公子时,就后悔了,做人不能太八卦是对的。 因为她一进正厅,对上那双写满勾人笑意的桃花眼,心里就“格登”了一下。 这个男人,不正是在王财主家遇到的,那个暴虐的男人吗? 别看他现在一袭白衣,面容纯正,一脸人畜无害,可是夜萤可是看到过那些被他摧残得鲜血斑斑、吓得魂飞魄散的女子的。 夜珍珠,怎么会和他搞到一起了? 夜珍珠不是被他禁锢了吧?因为找她的风声紧,所以这个男人才控制了夜珍珠,让她回家晃晃? 夜萤身为记者的脑洞大开,脑子里的小马达“达达”地响。 看到夜萤,端瑞含笑的眼神一凝,这个女人,而若桃花,不敷粉而自然娇艳,身子经过了充分地开发,已经由上回见到的青涩正转为醇熟,正是一个女子最迷人的时候。 虽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晓得她是夜珍珠的堂姐,如果回到柳村,一定会看到夜萤,但是端瑞见到真人时,还是不由地胸口一滞,似乎被一块石头“咚”地撞中了。 他如勾的眼神,放肆地上下打量着夜萤,仿佛眼里带着手,能透过她的衣衫,来抚遍她的全身似的。 这样的眼神过于灼热,夜萤都明显感觉到了,她不禁皱了下眉头,向后边略闪去,将自已的身形遮掩于田喜娘之后。 阻隔了令她极不舒服的端瑞吃人一般的眼神后,然后,夜萤才抬眼看向夜珍珠。 几日不见,夜珍珠仿佛一枚青果,褪去了少女的青涩,变成了一个成熟婉约的小女人。 原本脸上那股青娇的婴儿肥略褪,下巴变尖了,眼神更加妖娆了,整个人因为找到了如意郎君的缘故,更加带着一股无法言说的傲气,眼里流露出自信的眼神。 眼波流转间,夜珍珠的眼神猛然和夜萤的撞上了,看到夜萤,夜珍珠此时不光没有了那日害人后逃跑的心虚,相反,甚至显得有些得意洋洋。 夜珍珠微微向夜萤颔首,表示看见了她。 夜萤觉得有趣,看来夜珍珠找了那样一个暴虐的男人而不自知,她应该觉得自已如今可以在夜萤面前抬得起头了吧? 夜萤索性也对她微露齿一笑,不过这一笑里,颇有些同情的意味。 夜珍珠接收到夜萤的笑容,似乎有片刻的困惑,不过不一会儿,她就放弃了这些挣扎,依旧得意洋洋地在厅堂里,坐在端瑞身边,安静娴雅如一个良家女子一般,倾听着心上人的谈话。 夜萤八卦之心已然满足,而且知道夜珍珠的如意郎君就是她差点被伤害过的暴虐男子,更是坐立不安,于是拉了拉田喜娘的手道: “娘,咱们走吧,来看过就是了。” 田喜娘见了端瑞的真容,不得不摸着良心说,这瑞公子的确长得十分英俊潇洒,这附近十里八乡,肯定没有一个小伙子能超得过他的相貌,难怪柴氏得意地摇头摆尾。 呃,不对,有一个人可以和瑞公子匹敌。 田喜娘心里默默比较凶一下端翌和端瑞的相貌,发现自已心里的天平还是更倾侧于端翌。 毕竟,端翌一脸阳刚正气,看上去比端瑞多了几分稳重。 其实要嫁人,就要嫁给端翌这样的男人方好。 只可惜啊,郎有情,妾有意,却偏偏自家的女儿早早被许个了一个没什么用的吴大牛。 田喜娘心中诸般对比了一下,愈发内疚。 但是吴大牛也没有错,在他们家危难的时候,拿出了救命银子…… 哎,这都是命!都是命啊! 田喜娘听到夜萤唤她走,觉得有些不妥,毕竟刚来,虽然柴氏说了一些难听的话,但是自已屁股还没坐热就走人,在外人面前显得失礼了。 和柴氏有矛盾,那属于家族内部的矛盾,但是对外时,还是要显得和谐圆融一些,才不会被人看笑话。 田喜娘虽然没有读过书,却无师自通地懂得这些世故人情,便把夜萤拉住了,道: “再等等,说会话,不然显得太见外了。”这里是情绪稳定的每日四更坚持君江陌南。哈,对了,剧透一下,过渡之后,夜萤该知道端翌的真实身份了,也就是说,知道吴大牛即是他了…… 第五百零二章我要长住 没想到,就在田喜娘母女坐在角落一隅,自以为不为人关注的时候,瑞公子却突然转脸问道: “请问这二位是?” 虽然没有道出姓名,但眼神明明白白指向夜萤和田喜娘母女。 一看到瑞公子那含情如水的桃花眼,夜萤就想到被他逼在墙上、直粗喘气想要侵犯她的画面,所以即便此时这个人显得斯文隽秀,夜萤仍然全身泛起了鸡皮疙瘩。 即便他用彬彬有礼来掩饰他的行为举止,夜萤却能从他微启唇的笑容中,看到一抹犬齿的锋锐一闪而过,就象一只随时能扑上来吃掉人的老虎一般。 夜萤不晓得夜珍珠怎么敢与虎谋皮,但是自已身上却机灵灵地打了个战,倒是毫不知情的田喜娘粗心大意地回答道: “瑞公子,我是珍珠的婶娘,叫田喜娘,这位是我的女儿,珍珠的堂姐,夜萤。” “哦,原来都是至亲,如此,瑞某见过婶娘和姐姐。” 端瑞甚至站起来,向田喜娘和夜萤行了个礼,田喜娘也夜萤见状,在大庭广众之下,赶紧也起身回了个礼。 端瑞那令人不舒服的如勾眼神依旧在夜萤身上贪婪地打了个转,然后才收回垂目。 看到夜萤面红耳赤,端瑞似乎有种特别愉悦的感觉。 然而,一想到夜萤的男人,那个浑身上下臭哄哄的吴大牛,端瑞又是一阵嫌恶,眼里不禁流露出怜悯之意。 可惜了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如若没有找到夜珍珠这棵好苗子,端瑞没准还能捏着鼻子,把夜萤带走。 但是现在既然夜珍珠也是同样的砾中金体质,再把夜萤带走,就没有必要了。 这女人虽好,但被别人采过了,端瑞可不想给自已头上戴顶绿帽子。 夜萤原本担心端瑞还会对自已想入非非,一番眼神的短兵相接之后,却发觉,端瑞眼里除了亵玩之意,并无其它,甚至到了最后还有一股怜悯之情流溢出来。 这让夜萤觉得莫名其妙之余,也不由得为之轻松了一下。 看来,这男人遇上了夜珍珠,竟然对别的女人丧失了兴趣? 果然,爱情这种东西不可理喻,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见端瑞似乎不再对自已有别的想法,夜萤松了口气,她可不想上演在外人眼里,“姐妹夺夫”的戏码。 柴氏倒是有些不爽,自家的乘龙快婿何必对田喜娘母女如此客气?想那日,田喜娘把柴雄赶出来时,可是威风凛凛的,好象他们是叫化子上门乞讨似的。 柴氏不反思自已的所作所为和龌龊心思在别人心中招致的反感,只是一味责怪田喜娘,见端瑞对田喜娘母女客气,便冷哼一声道: “说起来,今天我家是大喜之日,有些不祥之人还是早早离开,以免冲撞了喜气。” 这话就站在田喜娘母女身边说的,柴氏此言一出,田喜娘心里顿时象被刀割了一样难受。 柴氏这分明嫌弃她是个寡妇,对她颇多忌讳。 田喜娘顿时如坐针毡,想了下,还是站起来,勉强笑道: “大嫂,我家还有些家事要料理,既是见过了一表人才的侄女婿,我和萤儿就先回去了,若是有空的话,过后还请到寒舍小坐。” 后面的话完全是客气,但是柴氏听了耳里,却依旧刺耳,哂笑道: “我们哪还敢去你们那高门大户坐啊?不被扔出来就好了。” 田喜娘被柴氏噎得无话可说,她的确是放过这样的话,但那是什么样的情形?是被柴雄调戏的情形之下。 现在柴氏拿此话来做伐,她还能解释得清楚吗? 不能。 也无法解释。 田喜娘吃了这个闷亏,只能生生吞下。但是边上的夜萤却听不下去了,她冷笑一声道: “我们家高门大户谈不上,亲戚是有走才有亲,你来我往罢了,我们也没求着谁和我们走亲戚,但是我们门槛不高,亦有原则,想来浑水摸鱼、借机生事的,来一个扔一个,绝不会因为是不是亲戚就手软。” 说完,夜萤也不顾柴氏难看的脸色,上前拉着田喜娘的手道: “回去吧,娘。” 田喜娘被见柴氏女儿一番话怼了过去,心头亦是大爽,脸上便带了笑容道: “好,咱们走。” 母女两个,完全无视夜老大家一家和谐亲融的气氛,自成气场,自顾自地离开了。 也是,她们可不是普通的孤儿寡母,有着强大的经济独立能力,在村里有着声望,根本不必被柴氏几句话拿捏在手里。 田喜娘一念及此,才觉得自已女儿过去说的没错,做女人最重要的不是想着靠夫家,而是要自已有钱,有能力。 这么一想,田喜娘便高昂着头,无视柴氏尴尬的臭脸,和女儿坦然离开了。 柴氏本想骂一个寡妇,还这么嚣张,但一想这寡妇的丈夫可是自家小叔子,而夜珍珠也在用眼神暗示她别再搅事了,柴氏这才讪讪地收回话头,对端瑞陪着小心道: “瑞公子,让您看笑话了,乡下人,不懂什么礼节。” “不妨事,我今日来的正事便是提亲,既然各位长辈抬爱,那咱们就相个好日子,我好正式把珍珠娶过门。” 端瑞眉眼含笑地道。 “瑞公子,说起来,我们村有一个和别地方不太一样的风俗。” 这时候,夜大郎说话了。 “哦?说来听听?” 端瑞提起了兴趣。 于是夜大郎便把柳村走亲这一风俗说了一遍。 “原来如此,既然这是传承至今的风俗,那恭敬不如从命。” 端瑞之前其实对这个风俗也略有了解,但事情到了自已头上,仔细一想,他觉得这个风俗对自已着实有利。 如果珍珠能顺利怀上自已的孩子,自然可以迎娶她过门,给她一个次妃的身份也不妨,但是如果夜珍珠不能怀上自已的孩子,就把这件事当成一件风流艳遇也就罢了,也省却了不少麻烦。 所以端瑞便一口痛快地答应下来。 “瑞公子,没想到你们京城来的人,也能接受我们这种乡村风俗。” 夜大郎此时看端瑞,也是越看越满意。 端瑞微微一笑,双目含情地看了一眼夜珍珠道: “有这样的风俗,我怕是要置产在柳村长久了。” 夜珍珠接收到端端的眼神,心中不由地一热。但是她哪里知道,端瑞虽然看着她,心里却窃喜,能和夜萤住得近了…… 第五百零三章慷慨大方 “瑞公子如此甚好。这样我们也能常来常往,只是柳村一向荒僻,没有什么房产交易,大家居住的房屋,都是祖上传承或者后面自已新盖的,若是瑞公子要在此长住,只能自已盖新宅了。” 夜大郎犹豫地道。 在此盖新宅的话,需要花费大笔银两,瑞公子如果知道要花那么多银两,是否还肯呢? “如果要盖新宅的话更好,我们公子生性爱洁,只不过盖新房怕所需时日甚多,有没有地方可以暂时借住一二呢?” 一名随着瑞公子而来的文士打扮下人道。 “新地方倒有,方才那田喜娘家就是起的新宅,我看她那里房子宽绰,要不,瑞公子可以先暂时借住在喜娘家。” 柴氏这时猛地想起田喜娘那令人眼红的新宅,嘴上不由地就说了出来。 “娘,瑞公子是有身份的人,怎么能随便借助在人家孤儿寡母家呢?” 夜珍珠横了娘亲一眼,及时打消了她娘傻反似的想法。 不说别的,让瑞公子和夜萤那妖精整天有机会见面,是嫌瑞公子不够招人,还是嫌夜萤不够招人? 万一这俩人搭上线,夜珍珠岂不白瞎了一番力气? 要知道,这瑞公子对那事可是有极端的嗜好,孔武有力不说,还精力过人,但奇怪的是,夜珍珠除了开头身体的难受之外,到后面适应之后,愈发应对自如。 就凭着这点,她把瑞公子迷得神魂颠倒,要不然,以瑞公子的身家,怎么可能亲自主动上门提亲呢? 夜珍珠虽然觉得现在瑞公子牢牢掌控在自已手里,但是也没有忘了方才夜萤进来时,瑞公子那惊艳的一瞥。 不带嫉妒地说,夜萤的姿色,还真是夜珍珠所见最美的,当然,是除了她之外最美的。 这句话,若是换成她认识瑞公子以前还不敢这么说,但是自从身体被瑞公子开发之后,夜珍珠才知道,原来女人最美的姿容,是需要男人滋润才能得来的。 如今,她眉开眼舒,肌肤一番阴阳调和之外,更显得剔透如雪,再加上端瑞对她出手大方,一番穿金戴银、绫罗绸缎的打扮,让她更显得美不胜收,平白增加了她无限的自信。 不过,男人的本色就是喜好偷腥的猫,夜珍珠断不可能给端瑞这么好的接近夜萤的机会。 何况,夜萤似乎对瑞公子也所有心动,看她进来以后一副不自在的样子,低眉顺眼,不敢直视,肯定是心内有鬼。 夜珍珠的话,打消了柴氏让端瑞借助老二家的想法,她讪讪一笑道: “那如何是好?” “这样吧,这里到三清镇也不远,我在三清镇上已经购置了宅子,大不了经常往返就是了。” 端瑞一听村里置产不便,如果再起新宅也不知道等到猴年马月,想想就算了,还是往返为宜。 “嗯,这样也好。如果要到村里盖房了,得多花几百两银子。” 夜大郎平素做点小生意,还是有点经济头脑的。 还有几句话他没说出口,那就是反正只要怀上孩子,珍珠就可以正式过门,大不了就是一个月两个月麻烦的事,何必浪费那么多钱呢? 可是柴氏想的就不一样了,瑞公子是京城里的富贵公子,以后娶了珍珠,那早晚也是要回京城的。 如果瑞公子在柳村盖了房子,没有人住的话,早晚还不是自家的? 一想到夜萤家那气派的新宅,柴氏便心头一股火“腾”地烧将了起来,她笑吟吟地道: “贤婿啊,其实来回奔波也挺辛苦的,要是在柳村也盖一幢新宅子,就不用那么辛苦了,你看咱们柳村虽然是个小村子,但是山水景色怡人,不若在这里盖幢新宅,若是日后去了京城回来也有个落脚的地方不是?” 端瑞也是人精,岂不知道柴氏的想法? 夜珍珠一向是她娘贴心的小棉袄,此时听到她娘这么说,眼睛一翻就知道她娘在想什么。 不过,一想起夜萤在村头那幢气派的宅子,她也觉得,若是瑞公子能在这里盖一幢大宅,把夜萤家比下去,那是无比惬意之事,看那小蹄子还得意。 于是夜珍珠嘴唇鑫动了下,到底还是没出声。 只是对他来说,花几百两银子就能哄小娘子高兴的事,比起随便赏赐一个妃子珠宝银两的花费都俭省许多,于是眼珠子一转,便一脸不在意地道: “这个也行,至于具体事宜,便劳烦岳丈、岳母大人了。” 这意思也就是说让夜大郎帮他全权处置起新宅的事了? 夜大郎一听,不由地激动莫名,先别说让他主持这件事能从中多少捞些好处,就是光是盖这幢新宅,就可以让他在乡亲们面前长足了脸。 “好,这个没问题,全包在我身上了。” 夜大郎一口应允下来,兴奋莫名。 在农村,盖房子可是一件重大的事,有能力的人一辈子也大抵只能盖一次房子,更别提说那些没本事只能住在祖家破房里的村民了。 “另外,这房子地契可直接写上岳丈大人的名字,反正我也不会长住于此。” 端瑞是皇子,自不会小家子气,就这么一幢乡下的房子,不论盖得多富丽堂皇,千儿八百两银子的事,他还不至于这么小气,苦心巴咧地要扒到自已名下。就当送给自家小女人的聘礼吧。 这话端瑞还说不出口来,毕竟皇族有皇族的尊严。 这简直是喜从天降,柴氏和夜大郎高兴得直哆索,一时半会都说不出话来。 柴氏暗暗感叹还好自已厚着脸皮,若是脸皮不厚的话,哪有这样的好事?自已真是夜家居功至伟的功臣,一句话,白得了一幢宅子。 夜珍珠也没有想到瑞公子如此慷慨大方,其实,从瑞公子的言语中她也能察觉得到,自已肯定不是瑞公子唯一的良人,在京城里,他似乎早就成亲了。自已嫁到他家,至多也只是个做小的。 但是在柳村里出了那么多事,自已把夜萤他们坑在蝙蝠洞里,虽然没死成,但是若不是正好遇上瑞公子这样的靠山,夜萤肯定要找自已秋后算账。 所以,夜珍珠早就破罐破摔,只要能离开柳村,做大做小她还真无所谓,只要瑞公子对自已好就成。 第五百零四章躲进小楼成一统 没想到瑞公子对她还挺上心的,虽然早早夺了她的身子,但之后并未象往常话本里听说的一般,占了女子的便宜后就翻脸不让人,还主动上门提亲,现在又提出要送父母一幢新宅,夜珍珠觉得瑞公子太给自已长脸了,看向他的眼神,也更是多了一汪柔情。 端瑞此时恍若众星捧月,所有夜家的人都围在他身边,一力讨好,就连夜爷爷和夜奶奶,也亲自为他倒茶,说些乡间俚俗,极力拉拢。 一直围在夜老大家的村民,迅速得知新姑爷给老大家起一幢宅子的爆炸性大事件,一时间,整个村子都马上疯传开了。 于是一段时间里,柴氏和夜大郎出门,收获的都是满满羡慕的目光,大家都夸柴氏和夜大郎有本事,养了一个有出息的女儿,找了一个那么有钱的姑爷。 夜大郎夫妻一扫被近期老二家压得死死的郁闷,风光无俩。 至于夜萤,她倒是什么都没做,在家里收了两个大龄学生安心教学,躲进小楼成一统。 傅太医兴趣数学,端翌对物理、地理感兴趣,于是夜萤在忙着做化妆品的间隙,便绞尽脑汁,把自已所有记得的相关知识都教给这两位大龄学生。 夜萤之所以记得这些相关的知识,自然要感谢她后世几十年如一日的勤奋地啃课本,要感谢高考、感谢考研…… 一路走来,有些知识储备一直没有松懈掉。 “夜姑娘,为什么这道一元一次方程我解不出来?” 傅太医在啃着毛笔头,这是他想问题的坏习惯,啃久了,连笔尾都变得染上了他的齿印,斑斑驳驳。 “这样,记得,两边变成等式,要记住我告诉你的口诀……” 在夜萤的指点下,傅太医很快就把题解了出来,他把笔往桌上一扔,大笑道: “痛快!把题解出来,这比冬天泡个热水澡都舒服。” 傅太医这一扔,毛笔在桌上滚了一下,“啪达”一声,掉到地上,傅太医赶紧捡到起来,一看,已经把笔杆摔裂了,不由地一阵心疼。 “可惜了我的湖笔。” “嗯,对了,我最近打算试验一种新型的笔,好写又廉价。你们想试试吗?” 夜萤看这二位翻着书,一脸苦大仇深的样子,不由失笑。 “哦?用什么材料做的笔?拿来让我看看。” 傅太医不愧被称为小诸葛,果然对新奇的东西最有兴趣了。 “喏,就是它。” 夜萤拿出一个匣子。 傅太医打开匣子一看,里面满满装的都是鹅毛,不由讶然: “这不是鹅毛吗?什么笔啊?你说的新型的笔,就是鹅毛制的?” “是。”夜萤欣然点头道,一点也不理会傅太医和端翌的不以为然。 她拿出其中一只鹅毛笔,用鹅毛笔的笔端在墨汁里蘸了一下,然后在纸上开始书写起来。 她写的是一连串的连笔英文,这鹅毛笔她试用了好一阵,直到写得流畅了,才拿来出炫技,自然那串字一溜地整齐美观,带着鹅毛笔独特的锋芒,与毛笔的书法一比,独特而别具魅力。 顿时,端翌和傅太医都被吸引住了。 西方在还没有发明出金属笔尖的沾水笔、钢笔和圆珠笔之前,鹅毛笔为主要的书写工具,鹅毛笔杆能吸附墨水,在书写时能因毛细作用而有持续供水的效果。所以,用鹅毛笔书写时,可以连续写一行字再蘸墨水,看起来,比用毛笔写字时频频蘸墨水节约了不少时间。 夜萤这一手,顿时震住了傅太医和端翌。 “哟,这不是从京城运来的那批鹅毛吗?你不是说要做羽绒服的吗?没想到还有这等妙用?” 从京城帮着夜萤运鹅毛来的正是傅太医,所以他自是识得这笔货。 “傅大夫,正是你的这批鹅毛启发了我的灵感,若不是看到它们,我还想不起来可以试着做一批鹅毛笔呢。” 夜萤笑嘻嘻地道,见他们震惊,有一种满足在心头滋漾。 当然,试制的过程也不容易,夜萤原本以为只是把鹅毛管茎尖端削尖就可以,没想到光是这样做太软,写字不成型不说,不一会儿就磨坏了。 后来她又陆续琢磨了好几天,最后才弄明白,对这鹅毛笔,还需要进行脱脂、硬化处理,这方面的灵感,则来自于赵家竹木匠制作竹木时烤弯竹子的工艺。 竹子是坚韧而坚硬的,而有些器具需要将竹子折弯,匠人们就会用火来烧烤定型。 夜萤于是试着把鹅毛管茎用火进行烧烤硬化,烧坏了一批,掌握了火候后,这才掌握了鹅毛笔的制法。制成了既坚硬又耐磨的鹅毛笔。 待到成品制成,她书写又练流处了,这才拿出来晒给端翌和傅大夫看。 傅太医抓起匣子中的几根鹅毛仔细端详,见果然是普通的鹅毛,只不过下端管茎处被削尖了,而且,他敏锐地发觉,这鹅毛的下端管茎处,劈削的程度不一,有的削得比较尖,有的削得比较粗。 他把每一种笔都试了下,笑道: “我明白了,这笔尖削得细的,可以写极细小的字,而这削得粗的,则可以写字体大一些的字。夜姑娘,你能制出这样物美价廉的笔来,是大夏王朝之福啊!” 这怎么就扯上大夏王朝了?夜萤表示不理解,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傅大夫,我是做着好玩的,自已使用方便,和大夏王朝有什么关系?” “夜姑娘,此言差矣。你想,现在的人为什么上不起学?无非就是学习所用资费昂贵,笔墨纸砚,哪一样不要用钱?尤其是笔和纸,我朝最有名的笔是出自浙江湖州的湖笔,河南的太仓毛笔,河北的侯店毛笔以及湖南湘阴的长康毛笔江西的文港毛笔。 不说别的,就拿湖笔来说吧,一般都是用上等山羊毛经过浸、拔、梳、连、合等近百道工序精制而成。这样精制而成的毛笔一支卖个十来两银子也不稀奇。一般民众几人买得起笔? 这就让民众向学极难,而你试制出这种鹅毛笔来,物美价廉,咱们算下成本不会超过五文铜钱吧?就算卖个十文铜钱,许多人家也能买得起。 你想,笔一旦便宜下来,省了一大笔费用的情况下,就能带动多少人家的孩子走进学堂?” 第五百零五章独门生意 “呃,真没想到傅大夫真是心系家国天下,一支小小的鹅毛笔也能联想丰富。” 夜萤被傅太医一番侃侃而谈给败了,就差没举双手投降了。 端翌看得有趣,笑道: “那呢?是赶紧成立一支拔鹅毛专业队?然后倾心炼制鹅毛笔?把大夏朝的学堂办到每一个乡村角落?就象柳村这样?” “好主意!”夜萤击掌道,“知识改变命运。” “知识改变命运?”傅太医一听又琢磨上了,“虽然是大白话,但并不流于粗鄙,反而具有一股直白煽动人心的力量。以后学堂外面,除了四书五经,也可以印制上这样的话。” 夜萤一听,眼前浮现出各乡村学堂墙外写着“知识改变命运”这样萌萌哒的话,不由地想笑,若是那样,自已一觉醒来,会不会以为又回到了后世? 因为后世多少希望小学墙上,刷的就是这几个字。 端翌嘴角微微一勾,其实他现在对于推进乡村学堂的建制,心里基本已经有谱了。 柳村就是一个现成的范本。 利用乡村乡绅富户的力量,以祠堂为学堂,一个村再穷,也总是有完备的祠堂的,然后象傅太医说的,有廉价的笔,再想办法把纸价降下来,这样,即便不是每个人都能参加科学,好歹开蒙两三年后,个个都能识得字…… 不过,如若真要推行起来,还是有难度的。 因为这需要皇上钦点才行。 然而他并不是皇上…… 傅太医心思电转,肯定也是想到这个因素,所以没有继续在这个话题上再谈下去。 有些事情,水到渠成。 不过,关于制作大量鹅毛笔的事,傅太医是上心了,他对夜萤道: “不若咱们现在先制作一批鹅毛笔屯起来,万一哪天官府开始推行这种廉价的鹅毛笔,咱们占据了先机,就可以大赚一笔。” “官府哪有那么开明?咱们这个想法也不可能上达天听,我倒不奢望官府能知道并且推广鹅毛笔,不过,先行试制一批还是可以的,平时我们自已也可以用。” 夜萤想了下道,在小范围内推广还是有机会的。蚊子再小,也是块肉嘛! 见夜萤同意,傅太医就当她已经授权了,便让夜萤写了一份详细的鹅毛笔制作过程介绍,快马送到京城,让京城那里着手制作。 一个月后,夜萤拿到傅太医从京城快马送来的鹅毛笔,简直是爱不释手。 “专业的制作果然不一样。” 夜萤拿起傅太医送给她的那几盒鹅毛笔,每一盒十支,用的是精致的竹匣,而鹅毛笔放在匣中,每一只还漂染成不同的颜色,除了原本的纯白,还有粉红、淡绿等等,经过脱染及包装之后,原本粗陋的鹅毛笔显得极为高大上。 夜萤见了,真是爱不释手。 “我们在京城里已经办了一个作坊,专司制作鹅毛笔,想来会很快在民间推广开来,你知道来采买鹅毛笔最多的是什么人吗?” 傅太医看夜萤爱不释手的样子,知道至少入了夜萤的眼,在市面上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反正平白无故的,傅太医就觉得夜萤的审美标准是市场的审美标准。 “是什么人?说嘛,别卖关子。” 夜萤说话时,不经意娇嗔地来了一句,傅太医吓得左右瞅了瞅,还好靖王爷不在身边,否则,他肯定会被靖王爷的眼神劈削死了。 砾中金的体质,被王爷雨露一经浇灌,已经愈发不可收拾了。如此人间尤物,也只有靖王爷能够庇护她周全。 傅太医心内感叹一声,继续道: “咳,就是一些杂货店或者码头这样记账的小生意人,他们本身天天需要记账,但是毛笔对他们来说,成本也挺昂贵的,现在有了这种廉价的鹅毛笔,大家都乐坏了,鹅毛笔写起字来也方便简单,整个京城里,鹅毛笔已经迅速普及了。现在咱们那个作坊里的鹅毛笔已经卖脱销了,根本存不下货来。” 傅太医甚至想说,现在京郊附近都出现偷鹅毛的贼了,有人把一只鹅身上的毛都拔光了,但是却把血淋淋、光秃秃的鹅扔在京郊,招得鹅主大骂。 京郊的农妇们一度还以为是不是出了什么邪教,这么折腾一只鹅,后来官府抓住一个贼,才知道,原来他们有一帮人,专门偷鹅毛去卖,现在鹅毛的收购价已经超过了鹅肉本身,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什么咱们的作坊?我什么时候和你一起弄作坊了?” 夜萤不解地问。 “京城里的鹅毛笔制作作坊,就是你和我们一人一半的股份啊。”傅太医龇牙一笑,“这不是你说的知识产权嘛?” 呃,夜萤无语了: 很好,骚年,你这么尊重知识产权,有前途。 没想到她每次无意中说的话,他们都奉为圭臬,以后她是不是说话要注意把门呢? “哦,那什么时候分钱?” 夜萤一脸关心。 傅太医笑:“别急,会分你的,估计还不少,一年分一次成不?” “成。” 夜萤对傅大夫的信任,已经和端翌的信任一样了,在一个讲诚信的氛围里真好,少了很多尔虞我诈。 但是夜萤还是想得太单纯了,若不是因为他们对她好,哪个年代牵涉到利益时的尔虞我诈都不会少。 就说这鹅毛笔的生意吧,要不是靖王爷名下的,早就有人跟风虎视眈眈了,毕竟制作的原材料随手可得,工艺只要多琢磨几次,也能琢磨出来。 只不过,有靖王爷的名头罩着,目前鹅毛笔的生意还是独一家。 当然,这样垄断的局面并不会持久,傅太医也在发愁,此时见夜萤兴致好,便顺便和她提了一句。 没想到,夜萤却另有新招,她道: “做授权吧,对方想做鹅毛笔,必须和我们签协议,每年缴纳一笔授权费用,否则,就不允许他们做。” 傅太医摸了摸下巴,沉吟了一会,良久,一拍大腿道: “好主意,就这么办了。” “不过,还有一个难题,如果授权给对方,对方不肯履行合同,最后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夜萤皱着眉头道。既然是正经生意,能分到钱,她自然要尽心尽力。 第五百零六章契院 “这个夜姑娘可以放心,我朝有一个契院,专司契约管理,只要订立了契书,就不怕对方反悔,自有官府处置。” 傅太医的话,让夜萤完全放下心来: “那就授权吧,一门技术想要垄断很难,与其压制着让别人偷偷成立小作坊赚钱,不如放开授权渠道,让大家都有生意做,都有钱赚。” 夜萤的话,让傅太医也拿定了主意。 果然不久,鹅毛笔制作的授权便放开了,京城里,不光小手工坊受益,就连养鹅毛的百姓也受益良多,一只鹅除了肉能吃,毛也能卖上好的价钱。 而且,在他们不知不觉中,还有一股力量,在暗中收集、囤集着鹅毛…… 夜珍珠自搭上瑞公子后,便成为柳村女人心目中新时代的楷模了,她们教导自家儿女的话,最多的便是:看,人家珍珠多有本事,一个珍珠,抵得上养十个儿子,嫁得好不说,瑞公子还给夜大郎一家盖新宅,真是不知道几辈子修来的福…… 夜萤也听田喜娘和她提过村里这些羡慕的言论,田喜娘说起这话时,颇为心酸。 倒不是眼红柴氏白得了一幢新宅,而是觉得,珍珠这回确实找了个好男人,对她好不说,出手也大方,人也长得俊俏,的确象村里人说的那样,是前世修来的福。 夜萤却不以为然,别人不知道,她还不知道?那个瑞公子本性残暴,对女人从来不怜香惜玉。 只是她也奇怪,瑞公子如此暴虐,夜珍珠竟然禁受得起?而且观她言行,谈笑自如,笑语欢声,的确没有被虐过的痕迹。 莫非真是一物降一物?瑞公子遇到夜珍珠就转性了? 夜萤哪里知道,夜珍珠和她一样,也是砾中金的体质,因此不光能承受端瑞对她的爱意,而且对她自身亦大有滋养,反而把她原本七分的颜变成了八九分。 如今的夜珍珠,是愈发娇艳迷人。和夜萤站在一起,也不遑多让。 褪去了青涩,多了一些甘露浇灌后的醇厚,这段时间,还真的让端瑞爱不释手。 虽然过去端瑞也从不缺女人,但是对端瑞来说,那些女人他一挨了身,就个个要死要活,而且从无欢愉的表情,多弄几次,就皮开肉绽,欲生欲死,让他觉得索然无味。 而夜珍珠则不一样,他第一次体会到和女人在一起时真正的美妙之处。 夜大郎家的宅子,在众人的艳羡中拔地而起。 夜大郎为了这宅子,四处奔走筹备,人都瘦了四五斤,虽然黑了,瘦了,但是精神头却见好。 就连夜爷爷和夜奶奶,走在村里,腰板都挺直了几分,逢人必说我那珍珠乖孙女…… 新宅的地,选在离夜大郎旧宅不远的小山坡下,光是雇请工人挖坡平整,就用了近百两银子。 有钱人多好办事,很快十来亩的地就平整了出来,依着这进度,大约三个月内就能把新宅整个建好。 夜萤这天心情甚好,她已经去找柳大郎说过了,这批化妆箱做过之后,便要再出一批新设计的化妆箱,不过,新设计的化妆箱工艺会更复杂一些,因此相应的工钱也要提高。 柳村的这些化妆箱已经卖断货了,每出一批,立即被抢购一空,柳大郎若不是晓得市场需要吊着、轮空才能卖高价的道理,恨不得柳村的匠人们夜以继日,日产一千只化妆箱才好。 但是同一款产品在市场投入久了,总要进行变化,夜萤主动提出来,柳大郎自是无不应允。 这就是夜萤在府城时灵机一动想出来的办法。 按着之前订的契约,柳村的工匠工钱太低,但是只要改变化妆箱的设计,就可以趁机签订新的契约,从而大大提高柳村工匠的工钱。这也算不得夜萤忘恩负义了。 不过对夜萤来说,虽然产品要推新,但那LV字母的纹路,却是永远的底版。 这是她们柳村出产的化妆箱的专利。夜萤还让匠人们在化妆箱底部烙上“柳村出产”四个小字样,契院的下属机构是契司,在傅大夫的提示下,夜萤着人到契司先登记了产品的样式、结构,形成官方认定的文书。 这类似于后世经政府部门认可的专利一般,以后若是有人想仿冒或者假冒,都构成违法。 夜萤之前也根本不知道官府里还有这样的机构,自傅大夫提醒后,她才专门了解了一下,才知道这机构竟然和后世的专利局一样,保障各种实用新型和发明。 只不过,有这样意识的小商人也不多,所以契司一般闲得发霉,倒是柳村和夜萤的人走了几趟,和契司的人都混熟了,以至于后来契司的人一看到夜萤前来,便主动招呼: “夜姑娘,又来登记什么新产品了?” 话说,契司也不是白白提供保护的,每登记一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每年都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这笔费用最少每样都在每年二十两银子以上。 现在夜萤掏出这笔钱毫不费力,但是却曾经在端翌面前感概道:“如果这笔费用能收得更少,想必敢去契司登记的人就更多了。而契司能保护的发明越多,就会激发更多人发明的想法。” 夜萤并没有想到,不久之后,她又去契司之时,就听契司的小吏说,不必缴纳那么多费用了,是上头新下的规定。 夜萤一算,光是这一笔,她一年就少支出几百两银子。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这天,夜萤正在家中闲坐算账,不曾想,夜珍珠却主动跑来找她了。 夜珍珠既是坐定端瑞独宠的位置,身上自是有一股娇纵之气,这天,她寻思着无事,便来找夜萤。 蝙蝠洞一事,由于夜珍珠跑得及时,夜萤都一直没有机会当面质问她,见夜珍珠到访,夜萤觉得她还真不怕死,主动送上门了,估计是觉得自已羽翼已丰,可以来叫板了。 夜萤倒也不敢轻敌,和夜珍珠在一起的瑞公子,让她亦觉得有些深不可测的感觉,她总觉得瑞公子的身份没那么简单。 她是在王财主家遇上瑞公子的,想必王财主是知道瑞公子的身份的,但是现在王财主一直久居府城,夜萤也没机会问他。 见夜珍珠撞上来,夜萤正好来探探瑞公子的底。 第五百零七章来找不痛快 冬雪把茶泡上来,醇香的茶汤在精致的茶盏里微漾,隐含着一种低调的奢华。 在和瑞公子交往之后,夜珍珠是愈来愈能感觉到这种富贵人家低调却又魇足的气息了。 这才是真正有底蕴的人家。 而不是象她爹娘那样,起了一幢新宅,就到村头村后摇头摆尾显摆,那是一夜暴富的暴发户,在正经人家眼里,是极被瞧不起的。 夜珍珠只是暗暗奇怪,为什么夜萤以前从未出过村子,却能学得这许多派头? 如果说二叔家也是一夜暴富的话,现在夜萤的作派,已经基本磨去了曾经一夜暴富的痕迹,变得至少象是个耕读世家了。而这样的家况,在山村里是备受大家尊重的。 这种尊重和有钱没钱倒没什么关系,是村民们发自内心的情感。这让夜珍珠十分嫉妒。因为她一家人,目前还达不到象夜萤家这般让村民交口称赞的程度。 但是再一想,夜萤似乎和镇上王财主关系极好,和王小姐也结拜成金兰之好,或许,夜萤是找王小姐学的这些作派? 当然,学得还挺象。 看着拿起茶盏微抿了一口茶水的夜萤,再放眼看去,一屋子的黄花梨木家俱,夜珍珠压抑着内心嫉妒的叫嚣,冷哼道: “萤姐,看来你最近的小日子过得挺滋润的啊,使奴唤婢,听说镇上的生意也不错,真是每天在家里数银子,都数得手软吧?” “呵呵,珍珠妹妹说笑了,我那小本经营,哪敌得上妹夫的大生意啊,如今妹妹眼界高了,就喜欢拿我说笑。” 夜萤打了个呵呵。 女人啊,不管找到多好的男人,自已有实力才是最重要的,不管夜珍珠怎么冷嘲热讽也好,她肯定要守着自已花容月貌小店的。 另外,夜珍珠不提蝙蝠洞的事,夜萤心里并没有打算就此把这事揭过去,只是要找时间提醒一下夜珍珠还需要契机。 否则,夜珍珠若是认为她事事好欺负的话,总还会不知好歹地爬到她头上做威做福的。 “萤姐说笑了。瑞公子家,无非就是做些粮食、盐这样的小买卖,哪及姐姐还做起了金银首饰的大买卖,我看了都有点眼热呢!” 夜珍珠提起这话头,还赤|裸|裸地表示自已的兴趣,夜萤的戒备之心便提了起来,她晓得夜珍珠不会平白无故夸奖人,便低调地道: “那黄金首饰的生意,只不过是小本经营罢了,一个月也卖不出几套。” 现在夜珍珠似乎盯上她的生意了? 有了财大气粗的瑞公子在背后支持,夜珍珠似乎整个人都长底气了,一个杀人凶手,还敢上门来耀武扬威了? 夜萤心内不屑,但是她也知道,人最怕的就是小人掂记,而夜珍珠此时看她的眼神,就象阴冷的毒蛇一样,让她有一种马上要被她咬一口的感觉。 “呵呵,萤姐真是客气,其实呢,瑞公子看我闲着无事,于是也在镇上帮我租了一间店面,准备近期开张,主卖的也是黄金首饰,不过,款式都是他从京城里带来的,不知道会不会好卖一些呢?这方面萤姐你有经验,我还想着你能帮我出出主意,或者提提意见呢!” 夜珍珠的话,倒是让夜萤的心放了下来,生意竞争吗?这很正常,反正不是夜珍珠,也还有吴珍珠、刘珍珠。 “珍珠妹妹说笑了,既然是从京城里拿来的时新款式,我怎么可能提什么意见呢?京城里的款式,自然是最好的。” 夜萤的话让夜珍珠听了很舒服,开个小店神马的,在她看来,无非就是膈应夜萤罢了,也顺便打发一下瑞公子不在身边的无聊时间。 现在瑞公子给她的银两,足够她舒服地生活一辈子。 若不是为了让夜萤不舒服,她还懒得开什么小店呢,累死了,还要经营打理。 现在一听夜萤说些“服软”的话,夜珍珠脸上就愉快极了,道: “萤姐若是有喜欢上哪样时新款式,倒也方便,店就在你们花容月貌的对面,你若是有到镇上,可以移步挑选几样,我一定给你算原价,不赚你的。” 哟,这还真和她较劲上了,特意把店开在花容月貌的对面? 夜萤还不知道这件事呢,不由奇道: “什么时候开张?” “哦,这几日吧,店面装修好了,自会开张,放心,你是自家人,怎么也要算你最便宜的。” 夜珍珠得瑟道。她很想看夜萤吃瘪的画面,却见她一脸淡然,并没有因为她自已的生意受到威胁就紧张,不由地有些失望。 “嗯,一定捧场。” 夜萤泰然自若。 她拥有自已的设计理念,拥有自已的设计能力,这才是她生意竞争的核心,而夜珍珠依傍的都是别人的技术,虽然镇上的人可能图一时的新鲜,但是长久下来,夜萤觉得,自已的生意,一定不会被夜珍珠打垮。 不过,夜萤还是小看了夜珍珠,因为,夜珍珠弄这家店的目的,就是让夜萤不舒服,她肯定不会轻易放过挤垮夜萤生意的机会…… “对了,端大哥呢?好久没有看到他了,是不是还在教那两个捡来的野孩子练武?” 夜珍珠自恃身份高贵似的,对宝瓶和宝器说话更加刻薄。 “呃,宝瓶和宝器有自已的名字,他们也不是捡来的野孩子,是我的兄弟姐妹,以后不许这样称呼他们。” 夜萤不客气地道。 “好啦,何必为了那两个野……呃,孩子生气呢,端大哥哪去了?好久没有看到他了。” 夜珍珠倒是对端翌还念念不忘。 但是夜萤却毫不动容,从那天夜珍珠能下狠心把蝙蝠洞口封住起,她就明白过来,夜珍珠这个人,最爱的是她自已,明知道那天端翌也在其间,她还是下手了。 如今一再追问端翌的下落,只不过是想在端翌面前秀一下如今的际遇吧? 大抵是:你不要我,自然有更好的人要我,这样的意思。 夜萤自不会如了她所愿,笑道: “你倒是挺记挂端大哥的啊?他最近挺忙的,又往府城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 “哦,去府城了呀?可惜,否则,我还想邀请他参加我们店铺的开业仪式呢。” 果然是来显摆、炫耀的。 一听夜珍珠这话,夜萤心内暗笑。 “没准他近期就回来了,你什么时候开业?我会通知他。” 夜萤很“大方”地道。 第五百零八章突发灾祸 夜萤才不会吃夜珍珠的醋呢,即便知道夜珍珠一直记挂着端翌。 这就象国家级的乒乓球选手不会羡慕县级的乒乓球选手在场上比赛有掌声一样,因为他们的地位身份根本就不对等,不匹配。 夜珍珠和夜萤的不对等在于,端翌从头至尾,对夜珍珠都没有好感。 而夜萤在乎的男人,从来不会因为他的身份地位是否弱于其它男人而改变。 不象夜珍珠,现在抱着瑞公子的粗腿,对端翌就存了炫耀显摆的心理。 待夜珍珠显摆完,得意洋洋地走后,夜萤只觉得一阵气闷,而此时正好下起了春雨,夜萤索性打起油纸伞,在雨中沿着村道漫步。 走过旧宅,再往前走一百多米,便是祠堂。 此时的祠堂里无惧屋外的微雨,入耳一片琅琅书声,夜萤站在祠堂外听了好一会儿,脸上露出舒缓的微笑。 稚子童音中,男女声夹杂,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努力推动的结果,她不知道自已这么做有什么意义,但却觉得,这是自已义不容辞的责任。 许是站得久了,身上有点凉,夜萤正打算移步往它处,祠堂的边门却“吱呀”一声开了,从开着的门里,露出了几个小脑袋,他们看到夜萤,都笑嘻嘻地跑了出来: “夜姐姐,你怎么来了?” 其中一个是夜里正的孙女,若不是夜萤,超龄一岁的她也不可能来上学,所以对夜萤特别有好感。 “下雨,没事出来走走,你们是下课了吗?” 夜萤笑咪咪地问道。 看着这些穿着统一儒衫儒裙的小家伙,个个单纯可爱,加之上了一段时间的学后,自有书香之气氤氲,夜萤更是看得挪不开眼睛了。 日后即便其中不出几个秀才举子,但是村中讲学问道,也不怕寂寞了,满目皆是读书人。 “还没有下课,只是夫子讲学时,突然下起了春雨,夫子说让我们出来看看,什么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春雨,什么是‘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春天美景。” 夜里正的孙女稚声道,却让夜萤心里却得特别滋润。 是了,就是这样。 这就是她想兴办学堂,启民智的重要原因了。 她不想活在过去那个田喜娘一遇到难事、愁事,就在地上打滚大哭、或者拍大腿骂粗话的日子。 而村民根本不以为忤,甚至还会端着饭碗来围观,把这当成他们无聊生活中一件有趣的事来欣赏。 不是该欣赏这如酥春雨、遥看草色才对吗? 就象后世有一段时间突然兴起背读古诗词热一般,有人问其理由,答曰,因为:当你开心的时候你可以说: 春风得意马蹄疾 一日看尽长安花 而不是只会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当你伤心的时候,你可以说: 问君能有几多愁, 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而不是只会说: 我的心好痛; 当你看到帅哥时,你可以说: 陌上人如玉, 公子世无双。 而不是只会说: 我靠,好帅! 我靠靠靠,太帅了! 或者就象一个儿子曾经问起:“为什么要我读书?” 父答:“我这么跟你说吧!你读了书,喝这茶时就会说:‘此茶汤色澄红透亮,气味幽香如兰,口感饱满纯正,圆润如诗,回味甘醇,齿颊留芳,韵味十足,顿觉如梦似幻,仿佛天上人间,真乃茶中极品!’” 而如果你没有读书,你就会说:‘卧操!茶不赖啊!’” 嗯,要的就是这圆润如诗,韵味十足…… 夜萤摸了摸学童们毛茸茸的小脑袋,看着吴秀才将他们带入春雨中赏景,整个人都觉得畅快无比。 不过,这豁然开朗的心胸还没保持多久,施管家便匆匆寻到她,一脸焦急地道: “主人,猪场那里出事了。” “怎么了?” 夜萤吃了一惊。 自从猪场运营以来,经过一番悉心调训,终于选出了四、五个得力的人手,在这些人的协力下,夜萤已经不担心猪场平时的运营。 但是这时候施管家来说猪场出事了,看他的神情,夜萤顿时有一种不妙的感觉。 “主人,我听阿全说,猪场小猪得了瘟病,有的已经开始发病,今天早上就死了两头了。” 施炳压低了声音。 这种事情,少让外人知道为好,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传出去的话,日后会影响他们场卖猪肉的生意。 “啊?怎么会?我不是交待都要按我说的消毒程序照办了吗?” 夜萤听了,有点不解。 她之前就是为了防备四季时疫,所以才严格管控着猪场进入进出的程序,免得把病毒带入场内,没想到千防万防,还是发生猪瘟了。 后世有疫苗,所以大型养猪场得瘟病的机率降低不少,现在不光没有疫苗,也没有医药,只有象夜里正这样以草药治病的兽医,但是草药治急瘟往往不得法…… 夜萤此时也不由得怀念起后世的西医来。 虽然中医和西医一直争执不下,但其实后面双方倒有大方地承认,各有优缺点,而且正好可以互补长短。 西医治急症,中医固本培元培…… 当然,多想这些无益,现在她要的是猪场发病的确切数据。 “走,去看看。” 夜萤和施炳匆匆来到猪场,就见猪场门前,气氛和往日谈笑风声大不相同,下人们个个面带忧色,就在猪场门前的柳树下,还放着几头一动不动的小猪,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濒死。 夜萤上前,也顾不得没换工作服,会不会弄脏了衣衫了,蹲了下来,手伸到那些小猪鼻前一探,却听后面的阿全道: “主人,别摸了,都死了。昨天晚上有点病秧秧的,我请了夜鸣来看,他开了些药,我煮了水喂了下去,后来小猪身上的烧退了,我以为没事,就没有禀报你,没想到,方才那些小猪突然倒地,还吐了很多吃食出来,接着就腿一伸,死了。” 阿全现在是猪场的场长,是和夜萤签了长契的下人,由于人老实、肯干,夜萤把他调训出来后,便给了他这个职位。 见夜萤来了,大家都眼巴巴地看着夜萤,期盼她能拿出什么高招来。 第五百零九章夜半迷踪 夜萤看着地上僵死的小猪,一时也没有了招。 她虽然懂得一些先进的饲养理念,但是她不是兽医,不懂医术啊! 这时,夜鸣一脸疲惫地从场里出来了,看到夜萤,便上前打了个招呼,脸色沉郁地道: “姑姑,这次怕是大事不妙了,猪场的小猪,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染上了猪瘟,我估摸着还是和这时候的天气有关,这几天时冷时热的,猪着了凉,容易生病。对不起,姑姑,我尽力了,可是还没有救回。” 夜鸣也知道夜萤为了这个场,投了很多钱,光看雇了这么多下人就知道了,而且夜萤还把这个场的兽医一事承包给了他,让他有了一笔不菲的额外收入,可是当瘟病来临时,他却无计可施,只能眼睁睁看着小猪一头头染病,然后一头头死掉。 夜萤倒是还显得比较镇定,她虽然不懂兽医,但是却知道疫病发生后应对的基本常识,她问夜鸣道: “是不是每个圈舍都发病了?” “这倒没有,发病的只有两个圈舍,其余的小猪倒还都好好的。” “嗯,从现在起,把这两个发病圈舍的小猪全部处理掉,挖三米深的坑深埋,埋前埋后都要撒上大量的石灰。然后再把这两个圈舍彻底消毒。” 夜萤的镇定,让夜鸣身上的压力顿时一松。 他原本以为夜萤会骂他学艺不精,或者心里暗暗嫌弃他没用呢,现在看来,并非如此。 “好,我马上着人去做。”夜鸣应承下来,但随即一想,又一脸可惜地道,“夜姐姐,可是那两圈小猪里,除了这些死的,其余的都没有发病啊,有必要全部处理掉吗?” 夜鸣自是晓得夜萤说的处理就是杀死的意思。 他觉得把两圈二十多头小猪平白无故杀死多可惜啊?而且即便杀了还要深埋?连肉都吃不了? “那两圈小猪应该可以确定都传染了瘟病病毒,只不过病毒有潜伏期,现在还没有发作出来就是了。现在舍不得断腕,早晚整个手臂都要被割掉。” 夜萤痛下决心。 这是后世防疫隔离的基本常识,运用到发了瘟病的猪场一定也没错。 只是夜萤不会想到,很快,这些常识就会变成她的救命符了,但却是伴随着可怕的恶梦来临。 夜鸣虽然没有听过什么潜伏病毒这类的事,但是他已经习惯了服从夜萤,于是和阿全对视了一眼,无奈地道: “好,我们照办。” “记住了,所有的小猪都处理后,要深埋,深埋之处,要远离水源,并且放一层小猪,铺一层石灰,明白?” “明白了。” 夜鸣和阿全便分头去忙碌起来。 夜萤又吩咐施炳赶紧把剩下暂时没事做的下人,分派去找个合适的地点挖深坑,等夜鸣他们处理完小猪,便可直接深埋。 这一场猪瘟下来,夜萤场里,亏损了数百两银子,但还好,现在抓小猪来续养也不算迟,而随着那批小猪被处理掉,猪场里也没有再继续发生猪瘟。 不过,夜萤没有想到的是,她的埋杀之举,还是引起了一些村里人的注意。 这天入夜,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出现在后山上。 这些人手里都拿着锄头和铲除,人影高低错落,显是有大有小。 “爹,真地要去挖埋猪坑吗?我听阿全叔说那些猪不干净,是生病的。” 一个较稚嫩的声音道。 “傻瓜,人家财大气粗,不在乎几头小猪,随手就处理掉了。我可是听猪场里的人说,那些小猪都是活蹦乱跳的,一点病也没有,可是夜姑娘为了慎重起见,才让夜鸣把它们都弄死埋到坑里去的。 所以啊,那些猪都是好好的,咱们趁着新鲜把它们挖出来,今年的腌肉就不用愁了。” 一个粗浊的声音不在意地道。 “可是爹,我们这样算不算偷猪场的东西啊?” “傻瓜,让你读两天书都读傻了。跑到人家家里那叫偷,人家扔掉不要的,我们捡回去,那能叫偷吗?最多就是捡拾别人丢的东西,脸上不好看一些罢了,所以才叫你们夜里出来啊!” 那个高大一些的身影尴尬地道。 “哦,好吧,只要不是偷就好了。”那稚嫩的声音道,“爹,你也不用担心我们在学堂里的费用了,听夫子说,现在学堂里会免费供应我们一种叫鹅毛笔的书写工具,十分便宜,一文铜钱便可买三支,不象过去的毛笔,一支便要数两银子。” “好儿子,你认真读,你能读多远,爹就有供你多远。” 声音粗哑的汉子听到儿子稚气地替家里打算,顿时声音有点哽住了。 鹅毛笔直从夜萤推出的授权制后,全国各地的大小作坊都开始生产了,由于产量大,所以价格一下子就掉了下来。 但是由于鹅毛的来源便捷低廉,因此即便卖一文铜钱三支,也是有赚头的,所以如今已经在各个学堂里推广了。 不过,由于当今的科举考试仍然注重卷面的整齐和书写的笔力,因此学堂里只给启蒙两年后的学童使用鹅毛笔,刚入学的不允许使用。 但是可以预期,未来学费将一路走低,这给一些贫寒但仍向学的家庭带来了莫大的希望。 而这汉子也是听说了猪场埋死猪的事,脑子便转动开来,想要弄到死猪肉,制成腌肉到市面上出售,一来可以赚钱补贴家用,二来自家也可食用,省下一大笔买肉钱。 最关键的是,他听猪场里的人说,那些猪都是活蹦乱跳,没有病症被处理掉的,纯是东家财大气粗,若是一般人家,肯定会精心伺养起来,断不会如此简单粗暴杀死那些小猪。 父子几个“咕咕哝哝”说着话,终于来到后山夜萤手下埋死猪的地方。 这里也挺好认的,四周都长着茂密的茅草,中间一圈大约三米宽的都是深翻的红泥土,中间还夹杂着白色的石灰。 趁着月色还亮,汉子挖下了第一锄。 “快点帮忙,趁着天亮前,咱们把这些猪弄到山涧那边去,就在那就地杀猪取肉。” 汉子吩咐自已几个孩子。 第五百一十章特别在意的秘密 随着锄铲齐下,半个时辰后,汉子手里新换上的铲子终于触到了一个比泥土更柔韧的东西,他不由地一喜,道: “挖到了。哎,这坑挖得可真深。” “爹,好多小猪啊。不过上面都撒着什么?白白的?” “听说是石灰,没有毒,洗干净就可以了。” 汉子已经打听清楚了,此时便一副了然的样子回答道。 又忙了一会儿,汉子吩咐孩子道: “你们在坑上头站着,我把猪递到上面去,你们接着。” “好。” 随着父子共同配合,不一会儿,一头一头的猪便被从坑里递到坑外,虽然猪身上都沾着白灰,但是看到胜利的果实,父子几个都全身充满了干劲,一点也不觉得累了。 “爹,好多的猪啊,我们发财了!” 几声稚气的声音响起来。 “爹,我们明天可不可以吃红烧肉啊?” “可以,管够。” 当爹的乐呵呵地道。 月色惨白,照着山梁上的幢幢黑影,柳村的人都睡熟了。 第二天。 “哟,赵大友,你家今儿买肉啦?好香的红烧肉味。” 有领居在赵大友门前探头探脑,一脸垂涎地道。 “嗯,刚领了竹木工钱,便买了一刀肉,孩子们可好久没吃肉,馋坏了。” 赵大友面上带着尴尬地道。 邻居还以为他是尴尬太久没买肉,便笑道: “应该的,孩子现在不正在长身体嘛!多吃点肉,长壮实点。” 说完,邻居闻够了肉香,依依不舍地离开。 哎,红烧肉真好吃,可惜啊,自已也舍不得买。 赵大友家这回肯定买了不少肉,闻着香气浓郁,足足有一大锅吧? 过了几天,赵大友天濛濛亮的时候,用独轮车推着一大堆用竹筐装着、上面遮盖着麻袋的东西往三清镇上走去。 直到出了村,见没人察觉什么,赵大友才松了口气,继续推着车往三清镇的集市上走去。 到了三清镇,随着日头高照,镇上已经人来人往,早市开始了。 赵大友此时才大大方方地把竹筐上的麻袋取掉,哟喝道: “腌肉,上好的腌肉,价钱便宜喽!” 原来,那竹筐里装的是一筐满满的腌肉。 赵大友的腌肉味道不错,价钱又比市面上的腌肉便宜了好几文,自有那贪便宜的客人来买,于是不到半天,赵大友的腌肉便售卖一空。 晚来的客人大叹可惜,赵大友安慰道: “没事,明天客人你可以早点来,我还在这卖。” 客人们方才笑嘻嘻地散去。 赵大友数了数口袋里的铜钱,竟然有一贯还多,他不由得乐开了花。想着家里还有那么多腌肉,今年可谓大赚了一笔。 原来,赵大友把那些死猪肉都做成了腌肉,由于用了大料,所以把死猪肉的味道都遮掩住了,还意外地香,招揽了许多客人。 隔天,赵大友果然又出现在集市上,接连卖了好几天的死猪肉,四邻八乡的,都有客人买去了。 夜萤把猪场的猪瘟用狠厉的手段搞定,又等了几天,没有报告有再发生新的病例,夜萤这才放下心来。 看来,这猪瘟应该暂时不会再蔓延开来了。 不过,这一次猪瘟让夜萤提高了警惕:即便消毒做得再过关,疫病还是有可能发生。 不过,做养殖业就是如此,后世尚且带着靠天吃饭的成份,不说现在缺医少药的古代了。 “萤姐,明天就是我的吉祥金银首饰铺开业的大喜日子,这是请柬,你可一定要去啊?” 这天好不容易清闲了片刻,夜珍珠却突然上门,还送了一张烫金的大红请柬。 应该是特意来膈应夜萤的吧? 夜萤接过,不动声色地道: “既然是喜事,我明天肯定会去。” 笑话,当初赛金花摆下擂台,请了京城第一等的盘发师陆娇蕊来和她叫板,她都没有怕过,还会怕夜珍珠这间没有技术凭恃的首饰铺? 总而言之,经过这段时间的经营摸索,夜萤算是明白了,不管开什么店铺,有自已的核心技术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夜珍珠这么挑衅和炫耀,只让她觉得幼稚可笑,她倒要看夜珍珠这么蹦达着能高兴到什么时候。 那个瑞公子,简而言之,并不是夜珍珠长久可以依靠的良人。 当然,如果夜萤这么说,肯定又得罪人了,夜珍珠会说她嫉妒她,她还是少说为宜。 待夜珍珠走后,冬雪才过来道: “小姐,端公子和傅大夫来了,不过听说你有客,他们径直往后操场去了。” 夜萤听了,心内一动,知道端翌挺烦夜珍珠的,自是不想见她,所以避开了。 不知道为什么,端翌这一举动,还是让夜萤十分高兴。 有数天没有见着端翌和傅大夫,夜萤反正闲着无事,便往后院而去。 “那女子孕相不稳,接连好几次出现腹痛,山居里有些药备得不全,是不是把她送到镇上去?若是有什么紧急情况,也好应对。” 这是傅大夫的声音。 “嗯,依你的意思办吧。”端翌的声音淡漠不带任何感情。 夜萤转过回廊,不防却听到端翌和傅大夫的对话。 他们虽然压低了声音,但由于四下里安静,所以夜萤听得清清楚楚。 山居里怀孕的女子,除了吴彩凤还能有谁? 夜萤听到这里,心如刀绞。 不管吴彩凤是用什么手段得到了端翌,但是当她怀上孩子的时候,端翌还是全力以赴照料着她。 一想到从此吴彩凤就因了这孩子和端翌有了牵扯不断的关系,夜萤的心里便是一阵锐痛。 “谁?” 这时,端翌已经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呼吸声,他五识敏锐,便喝问道。 “是我,端大哥,听冬雪说你们往后操场上来了,我就过来了,怎么样?府城一行还顺利不?” 端翌这次去府城,其实一是为了避开端瑞,二是将收购老瑞祥的事情搞定,三是帮着夜萤从老瑞祥把他们打造的第一批首饰带回来。 见是面带笑容、一切如常的夜萤,端翌心下一松,方才他和傅太医的谈话也不是什么秘密的内容,根本没有想到夜萤却恰恰特别在意这个,便笑道: “非常顺利,不光自已的事办好了,你交待的事也办好了。” 第五百一十一章抢生意 “那就多谢端大哥了。” 夜萤虽然面上带笑,但语气中却有几分淡淡的疏离,听得端翌心中不由地一楞。 不过,看到夜萤笑容不变,他又觉得自已是不是多心了。 但是看到夜萤的眼睛,他又证实了自已的想法,因为夜萤的眼睛里,没有温度。 不象以前看着他一样,眼里总有几分痴缠之意。那样的眼神,象羽毛一样,能把他的心挠得痒痒的。 到底出什么状况了? 方才听说夜珍珠来找她,莫非是夜珍珠惹她不快了? 端翌一番揣想,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夜萤不高兴,原来是因为吴彩凤怀孕的事。 “老瑞祥打的第一批首饰我方才交给宝瓶了,你一会去清点一下。” 端翌只好徐徐和夜萤说话,希望夜萤能把心中的不快向他吐露。 “嗯,知道了,我现在就去。” 谁想,夜萤干脆利落地转身就走了,不给端翌一点回旋的机会和余地。 端翌一脸郁闷。他伸手摸了下鼻尖,开始默默反省自已哪里惹自家小女人不高兴了: 去府城太久了? 回来没有第一时间和她先打招呼? 今天打扮得不够帅气?自家小女人说过,她是个颜控…… 傅太医赶紧闪边。 靖王爷很生气,他可不想无辜招雷劈。 夜萤心不在焉,即便老瑞祥那精美的首饰也没能让她高兴起来。 眼看着那些精细如链的首饰在夜萤指间滑曳而过,宝瓶不禁紧张了,她终于忍不住出声道: “夜姐姐,你别太用力扯了,小心扯断就不值钱了,还得回炉重造。” 夜萤被宝瓶一叫,眼神一阵迷茫,好一会聚焦了,低头看看手掌上,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她手里竟抓着一把精美的簪子和步摇。 这些首饰上面镶珠嵌玉不说,有些部位细若发丝,由此定位出精美绝伦的手工。 难怪宝瓶紧张。 夜萤松开手,把首饰放回匣子里,对宝瓶道: “明儿珍珠的吉祥首饰铺子要开张,刚还拿了请柬过来。铺子就开在咱们花容月貌的对面?” “什么?真是欺人太甚,上次的事情还没和她算账呢,她现在又把店铺开到我们跟前?这也太可恶了吧?” 宝瓶性子爽直,当即气得站了起来。 “别生气,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我们有自已的独家设计,竞争方面,孰优孰劣,现在也难知道。” 夜萤淡定地道。 现在更困扰她的是吴彩凤肚子里的孩子。 见夜萤这么说,宝瓶也慢慢冷静下来,但仍生气地道: “怪不得最近对面那家包子铺关门了,里面一直关着门在装修,神神秘秘的,原来是夜珍珠搞的鬼。 街上那么多家店,她哪里不开,就要开到我们面前,分明就是和我们叫板,抱了个男人的粗腿就如此得瑟。” 夜萤嘴角露出一抹淡然的笑,对宝瓶道: “你看看,这些首饰里面,哪些比较喜气?适合咱们明天簪在发上的?” 宝瓶一听就明白了,立即动手从那些刚打造的首饰里细心挑选着,最后,她和夜萤都不约而同相中了一款,觉得特别适合夜萤的,然后又相应挑了全身的佩饰…… 次日一早。 夜萤和宝瓶妆容一新,便乘着自家的马车往三清镇而去。 夜珍珠都发来“挑战书”了,她不应战,岂不显得她怕了夜珍珠? 虽然这种想法有点幼稚,但是夜珍珠那种人就是如此,不好好压压她的威风,她还爬墙蹬脸了。 马车到了三清镇,夜萤远远就看到自家店铺对面,夜珍珠的吉祥铺子面前,披红挂彩,还有舞狮队伍助兴。这都是当地商家开业时造声势的手段。 不过,当初夜萤开店时可没搞那么热闹,她悄悄就开了,然而生意却十分红火,主要是她做的都是熟客的生意。 盘发本钱不高,利润却惊人。如果她敲锣打鼓地开张,若是有顾客问她做的什么生意,以当时的状况,她估计得解释好一会儿。当然,这主要是夜萤当时低调发财的心态在做祟,所以不喜欢铺张。 夜珍珠人逢喜事精神爽,摇身一变,成为镇上最大黄金首饰铺的老板,穿了一身桃红,细心打扮了自已,全身披金挂银,显得富贵喜气。 夜萤乍一看,也觉得夜珍珠象换了个人似的,不,可以说是脱胎换骨,不关妆容格外精致让她变美了,她的身子骨里,似乎有一种媚态天然而成,向外散溢着,随便一个男人,都会被她从骨头缝里透出的妖|媚所迷惑。 难怪夜珍珠如此自信,或许发生了一系列事后,夜珍珠已经实现了自我涅磐了吧? “各位乡亲,今天吉祥首饰铺开业,根据我们东家的安排,从今天起,我们吉祥连唱三天大戏,感谢各位乡亲的关照,吉祥首饰铺里的黄金首饰,都是京城最新款式,大家在本铺买黄金首饰,就是和京城同步流行。” 一名估计也是府城请来的司仪,口齿伶俐,一番说辞,搅得围观的百姓都心痒痒的,都纷纷探头探脑,想一看究竟。 “大家别急,吉时未到,再有一个时辰,才是我们开业的吉时,大家请耐心等候。 这里东家为大家备了薄茶和点心,请大家享用。” 司仪说话间,便有几名店员穿着统一整齐、前襟上绣着“吉祥”字样的“店服”,端着茶水点心出现在店门口。 夜萤站在人群外看到这些,嘴角不禁往上微勾,看来,夜珍珠也学会了刷好感度这一套,做得还不错,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孺子可教也! 围观了一会儿,夜萤便往自家店铺而去,检查了一番化妆品进出货情况,盘点了一下近期店里的生意,蔷薇忧心忡忡地道: “小姐,街头赛金花开的盘发店拉走了咱们不少客户,现在对面又开了一家和咱们抢首饰生意的,我看这生意是越来越难做了。咱们的黄金首饰虽然精美,但在量上和铺面上比不上她们,我怕会卖不出去啊!” “是啊,小姐,不若咱们把边上的茶室改装一下?变成专门的黄金首饰铺,再让老瑞祥那里加单,多打一些款式不同的首饰过来,一定会把夜珍珠的吉祥比下去。” 宝瓶提出自已的主意。 第五百一十二章霸道总裁风 “我们不走和她们一样的路线,也不搞专门的铺面。” 夜萤淡定地道。 “那咱们怎么和夜珍珠竞争啊?你看她来势汹汹的,还唱三天大戏呢,一般镇上店铺开业唱一天戏就很铺张了,她还连唱三天,到时候人家肯定会说夜珍珠实力很强,以后咱们店里的顾客肯定更没人了。” 宝瓶郁闷了。倒不是她眼里容不下别人比她们强,实是夜珍珠太气人,又阴险毒辣,每次都骑在夜姐姐头上做威做福,她实在看不下眼。 宝瓶是花容月貌的大管家一般的人物,见宝瓶都出声赞同,蔷薇和月季也频频跟着点头,意思是让夜萤不要示弱于夜珍珠。 “咱们只做高端客户,和夜珍珠争个什么劲啊?” 夜萤慵懒地一笑,眼里眸光流转,说不尽的风情万种,让刚踏进店里的端瑞看到了,这一刻光华尽现,端瑞看得眼珠子都定住了,恨不得以袖遮住她的面,让这绝世迷人的容颜只为自已绽放就好。 虽然拥有了夜珍珠,但是对端瑞来说,自是美女不嫌多,男人自当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别说端瑞了,饶是同为女子,宝瓶和蔷薇、月季,也看得眼睛一瞬不瞬,被夜萤这无意间展现的光华迷住了。 “什么叫高端客户?” 端瑞那比端翌更加狭长而显得略带阴郁的丹凤眼一眨,嘴角露出一抹邪魅的笑容,眼睛一眨不眨地锁定了夜萤。 夜萤一看是端瑞,不由地浑身毛孔一凛,只觉得在端瑞的眼刀之下,自已全身衣衫都好似被剥光了一般,全身不着寸缕地被他把玩在眼里。 端瑞总是有这种本事,让夜萤觉得自已象是掉入网中,无处可逃的小兽一般。 夜萤噎了一下,瞬间稳定心神,不管怎么说,现在这位瑞公子可是自已的堂妹夫,又兼光天化日,他不可能对自已怎么样。 而且,上次那种状况,应该是他酒后失德的行为吧? 夜萤便正色徐声回答道: “这是我们的商业秘密,不好向外人道来。” “外人?呵呵,说起来,你也是我的小姨子了,咱们这么亲密,怎么会是外人呢?” 端瑞说着话,舌头微微伸出来,在唇上轻舔了一下,动作不知道有多魅惑,让宝瓶和两个小丫头都看得目眩神迷。 说话间,端瑞边走进来,已经逼近了夜萤身畔。 他身上自带一股凌厉的气场,让人不敢直视,除了夜萤,简直把另外三个人隔绝在他的气场之外。 随着他的靠近,他说话的气息喷吐在夜萤的脸上,微微麻麻,并没有不好的气味,相反,他身上还带着一股浓厚的男人荷尔蒙的气息。 夜萤发觉,端瑞若是在后世,绝对是一个很难让人拒绝的霸道总裁,他想要什么,就毫不客气地掠夺,占有…… 只要惜,夜萤不吃他这一套。 她现在想说的是: “瑞总,请自重!” 不过,话还没说出口,夜萤的手已经当胸一推,因为瑞公子竟然欲与她亲密无间,胸膛迎着她靠了上来。 “尔敢?”夜萤怒了,她大脑一片空白,用力一推。 被夜萤一推,端瑞眉眼一闪,脸色一沉,让人感觉整个室内一窒,就象雷暴已经隆隆降临一般。 端瑞竟是没脸没皮,伸出手,要用自已的食指勾住夜萤的下巴。 夜萤头一扭,到底还是逃不脱他的魔手,被他狠狠拧住下巴,并且被他强力地向上撬起,然后被他把正脸扳了过去,正好对上他目光灼灼的双眼。 “没有女人能逃得了我的手掌心,就看我乐不乐意了!”端瑞一笑,露出满口白牙,就象饿狼在审视着自已的食物,“你求我一声,我就放过你。” “放屁!” 夜萤忍不住爆粗口了。 后世今生,她还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皮的男人,明明人家对他不感冒,还硬要刷霸道总裁的存在感,当这是言情偶像剧吗? “哟,美人香沫,味道很好。不如,我亲自尝尝?” 端瑞竟是低下头,就要强吻夜萤。 他控制她下巴的手如铁一般坚硬,让夜萤摆脱不得,她用力甩动着头,却逃不开他的控制。 眼看他鼻翼翕动,眼睛在她眼前不断放大,嘴唇的距离距她不到一公分,夜萤努力向后退着,但后面是墙壁,已经没有退路。 说时迟那时快,这一系列动作的发生不过十几秒,宝瓶和另外两个小丫头哪见过这种场面,一时竟然没有反应过来,都忘了要出手。 就在夜萤极力挣扎的时候,一个气得变形了的声音在店堂里愤怒地响了起来: “住手!” 其实应该喊住嘴才对。 夜萤原本无比讨厌这个声音,但是这一次却是无比地欢喜,我去,夜珍珠,你也来得太晚了吧? 听到夜珍珠的声音,端瑞滞了一下,手下随即把夜萤放开了,夜萤下巴得以解脱,趁着端瑞回头的一瞬间,她赶紧挪开了身子,下巴上被端瑞捏出了红痕,疼得她好一阵抚挲。 “珍珠,你来了?听说你堂姐的店在这里,我就进来看看了。” 端瑞一脸无辜的表情,连眼皮都不眨一下。 夜珍珠一进店,就看到端瑞和夜萤纠缠在一起,两个人的嘴唇都要碰到了一起了,自是极为愤怒。 此时看到端瑞一脸无辜,原本一腔要喷发出来的怒火,终于找到了宣泄对象: “夜萤,我敬你是堂姐,今天吉祥开业,还给你发来请贴,没想到,你竟然在这里做一些与妹夫私相授受的事情。你当我是瞎子,死人吗?” 夜萤听到夜珍珠的声讨,一脸懵逼。 得,自已被瑞公子欺负了,还要被骂? 不过也难怪,不这样做就不是夜珍珠了。 男人当着她的面偷腥,可是这个男人却是她的金主,她抱的粗腿,她敢骂他吗?心里有气,当然是骂她了。 除了骂她,还能怎么样? 夜萤只觉得一阵索然无味,她摸了摸自已发红还带着疼痛的下巴,对夜珍珠道: “你们夫妻俩的事,自已去解决吧,别来我这丢人现眼。” 言语间不带一句解释,果然是夜萤一贯强硬的作风。 第五百一十三章一颗永流传 夜萤一句话,便把夜珍珠噎住了。 夜珍珠岂不知道,方才那情形,分明是瑞公子主动去撩夜萤的,再怎么说,夜萤也不可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强拉瑞公子去吻她呀? 可是她哪敢和瑞公子发火? 瑞公子是她的金主、是她嫁的人,也是她今后最大的倚仗,她要是敢骂瑞公子,那就是脑子抽了。 所以一腔妒火,她只能发泄在夜萤身上。 谁知道夜萤根本不吃她这一套。 夜珍珠被噎得无话可说,所幸,这时瑞公子上前,若无其事地一把将夜珍珠揽在怀里,宠溺地道: “小美人,受委屈了?走吧,别生气了,今天是吉祥开张的好日子,我可是给你送了份大礼呢,不过,须得今晚上才能送到。” 瑞公子还愿意哄她,夜珍珠心里便松了口气,怕就怕,瑞公子被夜萤那贱蹄子勾引走,连理都不愿意理她就惨了。 夜珍珠赶紧就坡下驴,乖顺如一只小猫咪一般,窝在端瑞怀里,就差没被他抱着出门了。 这俩人一走,宝瓶她们才回过神来,一脸忡怔地看着夜萤,宝瓶心疼地上前察看夜萤的脸,道: “很疼吧?蔷薇,快拿点药油过来帮夜姐姐搓搓。” “没事,不用,一会就好了。” 夜萤摇摇头,示意不必紧张。 “夜姐姐,刚才那事发生得太突然,我都没反应过来。”宝瓶内疚地道,“谁能想到,光天化日之下,他竟然会干这样的事。” “嗯,不说你没想到,我也没想到。这瑞公子,总感觉他来历不太简单。” 夜萤心道,还好夜珍珠突然冒出来,不然今天就白白受辱了。 虽然强吻神马的,对她一个现代女子来说,还不至于痛不欲生如失贞般地要去跳楼、跳河自尽,以证清白,但是从心理上说,被人强迫终究不喜。 现在看来,夜珍珠的店铺开在自家店铺对面,反倒是件好事。目睹方才那一幕后,想必夜珍珠会更紧紧地盯牢瑞公子,不让他和自已有单独相处的机会。 夜萤苦笑了一下,古人说祸福相倚,诚不我欺。 “夜姐姐,以后我们还是避着他点。瑞公子似乎身手不凡,我在他面前,竟然有一种被压制之感,如果不竭力反抗,都有一种无法动弹的感觉。”宝瓶道。 “嗯,知道了。”夜萤吐了口浊气,道,“别想那些了,咱们还是理一理思路。” 蔷薇和月季看到夜萤那么快就从瑞公子方才无礼举动的惊吓中复原,不由得也佩服自家主人自愈的能力。 “小姐,我们听着呢。刚才说到要怎么应对对面店铺的开业。” “咱们的首饰都是配套的,有统一的风格,有统一的出品铭记,看,这个形状,就是咱们首饰的记号,以后大家看到这种风格的首饰,便知道是我们出品的。” 夜萤打开宝瓶手中拿着的首饰箱子,把里面的首饰挑出来,指给小丫头们看。 “品牌?我们店叫花容月貌,我们的产品还有另外的牌子吗?” 月季好奇地问。 “有,我们的品牌就叫宝格丽。” 好吧,夜萤并不想费脑子,反正后世的牌子一抓一大堆,她随便就借鉴了,应该这时候也没有洋鬼子会跳出来告她抄袭吧? 嗯,她就无耻地抄洋鬼子的作品咋了?洋鬼子还烧了咱们的园明园呢,这笔帐一直没算。现在这么做,算是她找八国联军收点利息罢了。 “哦,宝格丽?什么意思?这个名字有点怪,不过还算好记,而且比什么老瑞祥、吉祥,听起来更让人容易有印象。” 蔷薇略加思索道。 呃,有什么好解释的?反正大家没意见也就如此了。 “哇,好漂亮啊,亮晶晶的,这是什么石头?” 除了黄金打制成的首饰外,这首饰箱里,还有许多打磨得十分漂亮、有棱角的饰品,材料看着象是玻璃镜的材质,十发诱人。 月季一下子就被这些漂亮的首饰迷住了。 “这些叫钻石。价值远比黄金要贵,只是现在大家还没有见过这种材质,暂时卖不出价格。” 钻石是夜萤在老瑞祥柜台一角看到的,当时那块钻石只是一块放在柜台下面的普通石头,毫不起眼。 夜萤当时以为是一个玉胚,便让伙计拿出来端详,没想到翻面过后,露出来的竟是钻石的原石。 看到夜萤感兴趣,吕掌柜便介绍说这块石头是一个云游僧人来他们这化缘时扔下的,说是在北疆那里,经过一座大山时无意中一脚踢出来的,看着漂亮,就一路带来了。 由于吕掌柜大方地给了许多银两,云游僧人觉得无以回报,便把这块跟了他一年多的漂亮石头送给了吕掌柜,还说或许对他们这些做首饰的店铺有些用处,毕竟,那些漂亮的石头可以用来装饰。 不过,吕掌柜一行人做惯了金银,一时不觉得这石头有什么用处,便搁置一边,直到夜萤发现。 见吕掌柜的不识货,夜萤还琢磨了一番,告诉吕掌柜的要如何想办法将钻石从原石中切出,雕琢光亮,设计成品大抵是何种风格。 最让夜萤欣慰的是,没有称手的工具,这些首饰匠人们,硬是想办法生生地做出了夜萤要的效果。 所以才有了今天月季她们看到的,晶莹剔透、无比诱人的钻石项链和戒指。 “太漂亮了,不过,石头竟然能卖得比黄金贵吗?” 月季不太相信。 “钻石恒永久,一颗永流传。”夜萤念了一句后世几乎每个人耳熟能详的广告词,道,“钻石的意义在于它自身的硬度极高,能划铁割金,从寓意上来说,代表着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就象这颗钻石,永远不变,流传于世。” “哟,夜姐姐你这么一解释我明白了,象这样的首饰,最受那些新婚夫妻的喜欢了。” 宝瓶恍然大悟。 “或者是将要订婚的未婚夫妻,如果男方送一颗钻石打制的戒指给女方,显得多有诚意啊!” 夜萤见宝瓶机灵地领悟,嫣然一笑,道: “对,女人的钱是永远赚不完的。” 嗯,这是高大上一些的说法,实则,用一句话来总结:女人就是事儿妈…… 夜萤暗笑。推荐基友雨倩作品:《拐个状元好种田》,喜欢种田文的朋友可以包养哦。 第五百一十四章自娱自乐 不过,面对顾客时,还是要摆出一副真诚脸的。 嗯,怎么能说顾客是事儿妈呢?赶紧买颗钻石吧,那么你们二位就会情比金坚,堪比钻石。 夜萤自娱自乐一番,倒也暂时把端瑞方才带来的不适感消弥了不少。 对女人来说,失恋了,必须工作; 失意了,必须工作; 情伤了,必须工作……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还是夜珍珠有意发泄,就在她和瑞公子离开后不久,对面吉祥金银首饰铺的鼓乐之声就更大更嘈杂了。 “哎,真吵,都听不到说话的声音了。” 宝瓶需要把嗓门提到最高,才能和蔷薇说话。 “哼,她们就是故意的。” 目睹了夜萤方才被瑞公子“欺负”的月季忿忿地道。 “算了,别理她们,敲就敲呗,我不信她们敲一天,还能敲一年了?再说了,咱们就当免费听摇滚了嘛,还不花钱的,这是夜珍珠花钱给咱们办音乐会。” 夜萤满不在乎地说着,试了下鼓点节奏,嗯,不错,居然是“蓬恰恰”的节奏,适合跳水兵舞。 上过大学的人哪个没跳过水兵舞啊?当然,这里特指八零后大学生。 到了九零后,基本上大家就以打游戏为主了,舞厅什么的,就属于高龄大妈才去的。 “来,我教大家跳一种舞,正好对面给咱们打伴奏了。” 夜萤说着,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宝瓶捞过来,就着对面的鼓点“蓬恰恰”跳起了水兵舞。 “这是什么舞啊?太好看了,我们也想学。” 月季和蔷薇看傻眼了,她们眼里的舞蹈,大抵就是戏台上那些走步,还有花旦下马、扭腰等等的造型,哪里见过这种翩翩起舞的舞姿的? 虽然在夜萤眼里,水兵舞的脚法简单极了,但是配合着她和宝瓶的动作,什么交叉步、旋转等各种,把月季和蔷薇看得如醉如痴,感觉主子如穿花蝴蝶一般,都上前拉着夜萤求教。 夜萤没有摆主人的架子,加上月季和蔷薇又一直是花容月貌的骨干,所以现在她们之间的相处模式,更类似于姐妹,而不是主仆,所以这两个人一时激动,百无禁忌,上前拉着夜萤就要学跳舞。 一场舞跳下来,夜萤也是全身舒畅,方才被瑞公子“调戏”后的郁闷也化解了不少,见大家有意要学,她觉得现在的精神文化生活太单调了,便欣然应允。 把大家都教会了,以后可以开黑灯舞会……嘿嘿! 这么暗搓搓地想着,夜萤真地开始教小丫头们跳起水兵舞来。 踩着对面乐曲的节奏,简单易学又好看的水兵舞一下子就把丫头们迷住了,大家跳得不想停下来。 大早上的,本来就没有顾客,再加上对面吉祥大鸣大唱地抢生意,所以大家索性放下心思,把热情投入到跳舞中来。 “哟,这群人是不是疯了?她们在那扭来扭去地的做什么呐?不过说实话,还挺有意思的。而且,最关键的是,她们一点都没有不开心的样子?” 一个人影在花容月貌门外一闪而过,在窥伺半天后,她终于得硬着头皮回去复命了。 “什么?她们在跳舞?奇形怪状的,还很好看?而且还笑得直不起腰来,明显很开心?” 夜珍珠一听自家的丫头如此报告,不由地更加怒火中烧。 夫婿瑞公子一看到夜萤便情难自禁,动手动脚也就罢了,夜萤那个贱人,竟然不一会儿就把这件事忘在脑后,她是有多喜欢瑞公子碰她啊? 肯定是这样的,如果夜萤真的抗拒瑞公子,现在肯定在哭鼻子,怎么可能又跳又笑的那么开心? 也许夜萤在庆祝自已终于成功勾搭到了瑞公子? 夜珍珠一想到这里,脸色不禁沉郁得能滴出水来,她一股酸气无从发泄,看到在她面前畏手畏脚的丫头,不禁抬起手来,“啪啪”打了那叫杜鹃的丫头两巴掌: “笨蛋,让你去打探消息,你就是这么给我打探的?不会去搅局,给她们整点不开心的事情?” 杜鹃捂着被打得坟起的脸,一脸委屈。 得,人家开心也怪她,她还能阻止人家开心了? 再说了,主人让她去整点事,也要她能整得动啊?没看到对面是四个人,她才一个人吗?怎么整得过人家? 夜珍珠想着夜萤的表现,总觉得反常即是妖。 瑞公子是个索取无度的人,每个晚上都会要她,而且经常折腾她到下半夜,弄得她累得要命。 夜珍珠别的不担心,却有点担心自已不方便的日子,比如来了月信,或者以后怀了孕,瑞公子那方面的想法那么强烈,该怎么办? 他现在看上了夜萤,两家又是亲戚,他要是有心的话,也不能阻止他和夜萤接触啊? 如果夜萤顺水推舟? 夜珍珠想到这里,不禁打了个寒战,不可以,她不能让瑞公子纳了夜萤,夜萤太狡猾,各种手段无所不用之极,无论如何,这种事情不能发生。 夜珍珠抱着个粗腿,一心觉得她的瑞公子是人世间的珠玉,最好不要有人肖想,却不知道夜萤畏他如虎狼。 夜萤能勾引人,不就仗着一张脸长得漂亮吗? 夜珍珠想到这里,脑子似乎有了点头绪…… 这时,丫头杜鹃走上前,附耳对夜珍珠道: “小姐,我想起来了,对面方才说跳舞,还是因为咱们的鼓乐而起的,我听那夜萤姑娘说,咱们的鼓乐适合跳舞的节奏,所以她们就在那可劲跳起来了。 如果不想让她们那么高兴,咱们停了那鼓乐不就得了?” “笨蛋!” 夜珍珠一个巴掌又打了过去,没见过这么笨的丫头,这分明是夜萤用的计。 她就是故意用这鼓乐来刺激夜萤,现在让她主动停了,那岂不是相当于她向夜萤认输了? 杜鹃捂着脸,两边脸颊更疼了。 她忽然好羡慕对面那些丫头,不管什么情况,人家主人都是笑咪咪的,还拉着她们跳舞。 那种舞真的很漂亮,她也很想学好不好? 谁让她命不好,没有遇到那么好的主人。 看着一脸暴怒的夜珍珠,杜鹃的心揪了起来,觉得这个样子的主人一点也不漂亮。 第五百一十五章激动过头 夜珍珠憋了一阵,但是终于还是忍不住,自已一个人偷偷跑到夜萤的花容月貌门口往里一瞧,这一下她气得差点没吐出血来。 因为夜萤她们不光象杜鹃描述的在里面愉快地跳舞,还不时唱着一些她听不懂的歌,旋律很奇怪,但是却不难听。听久了,还有让人想听下去的欲望。 除此外,夜萤她们的舞姿也别具一格,翩翩起舞,颠覆了以往她对舞蹈的看法。 夜珍珠被这舞姿所吸引,一时间竟然忘了自已此行的正事,琢磨起为什么夜萤她们的脚下象安了什么软垫一样,那么有弹性,那舞步分明很简单,但是看着却让人有一种明朗的愉悦。 如果自已学会了这种舞,那瑞公子见着了,一定十分欢喜吧? 可以学着跳这种舞给瑞公子看,他一定会直了眼,在尽情欣赏之后,发了狂一样把自已剥光,然后行那羞羞之事…… 夜珍珠越想越美,偏偏在这时,突然听到屋内传来宝瓶一声喝:“谁?” 夜珍珠吓了一跳,赶紧抱头鼠窜而去。 毕竟,在这里窥伺人家跳舞,还被人家发现,并不是一件什么光荣的事。 只是回到自已店里,夜珍珠越想越气,凭什么自已费心巴力地请了鼓乐队来热闹,结果却反倒为夜萤跳舞助兴去了? 夜珍珠越听这鼓乐之声越生气,便叫了杜鹃来,凶巴巴地道: “去,叫那些鼓乐手给我停了鼓乐之声,吵死人了。” “小姐,你不是说有鼓乐声热闹吗?现在店门口可是围了不少看热闹的百姓,如果没有鼓乐声,他们就会跑光了。” 杜鹃大着胆子建议道。 她已经发现了,夜珍珠这个人,如果有些该说的话不提前说,事后她一旦发现自已当初决策失误,一样只会责怪别人当初没有提醒她,而不会反省自已做得不对。 “哼,跑光就跑光,都是一群买不起首饰的穷人,有什么好稀罕的?一身破衣烂衫,浑身臭气哄哄,正好让他们滚得远远的。” 夜珍珠心中没好气。 见夜珍珠说到这个份上,杜鹃就不敢再说什么,低眉顺眼地去叫停了鼓乐队。 几个小丫头都挺机灵的,夜萤手把手地教,不一会儿就把她们都教会了,鼓乐停的时候,夜萤她们跳得正欢。 没有了鼓乐,顿时舞蹈的节奏便乱了,宝瓶的脚踩到了她搭档的蔷薇脚背上:“哎哟,好疼。” 蔷薇惊叫一声。 “怎么没有鼓乐声了?” 月季不满地道。 原本嘈杂的令她们头疼的音乐,因为水兵舞,反而让她们甘之如饴。 夜萤收住脚步,笑道: “方才那偷看的不是夜珍珠嘛,她是看到咱们跳得这么痛快,心里不舒服,所以停了鼓乐。” “哈哈,这种人真可笑。”宝瓶想着前因后果,也不由失笑,道,“可惜了,咱们现在跳得正酣。没有了鼓点,就没有趣味了。” “没事,以后咱们琴棋书画养一班人,闲时画画下棋,鼓乐队还可以给咱们伴奏跳舞。咱们的小日子只会越过越美!” 夜萤毫不在意地道。 世间不缺少愉悦,而是缺少寻找愉悦的心。 大家听了,一阵悠然神往。 “哎,蔷薇,拿条干净的布巾来,我擦擦汗,对面还不知道闹腾到什么时候,宝瓶,咱们去街上逛逛。” 夜萤一脸不把对面新开的黄金首饰铺放在眼里的样子,让宝瓶她们心中笃定。 水兵舞跳几场下来,还是蛮热身的,夜萤身上沁出一身小汗,她索性重新换了新的衣衫,正准备和宝瓶出门,柳小姐便推门而入。 “哟,你们对面那首饰铺新开张的?好热闹,舞狮从早上就没停下来,我去街上仙客来吃了早餐回来,他们还在舞。听说卖的都是京城时兴的样式,我还特意进去逛了一圈。” “怎么样?出手了没有?” 夜萤笑咪咪地问,丝毫没有因为柳小姐去夜珍珠店里便带上成见。 “嘿嘿,我怎么会找她买?我知道你最近也准备做这门生意,我就憋着等你呢。 话说,只有从你手里出来的,才不会沦为街上的大路货。” 柳小姐因对夜萤先期的好感,对她的产品都有着莫名的信心。更别说柳村经她的手设计出来的化妆箱,如今不光在府城大卖,成为一种流行,甚至在京城都隐隐热开了。 这个世界上,除了对她的爹娘和兄长外,柳小姐最佩服的人就是夜萤了。 “柳小姐来得正巧,拔了头筹,我这些首饰都是新打造出来的,还没有上架,你先挑挑,喜欢什么,我按原价给你。” 说不在意,其实夜萤也是憋了口气,京城新款又如何?她打造的首饰可是集中华五千年文明之大成。难道还打不败现在的流行? 何况,那些首饰在后世展出时,也赢得了众人的一致嘉许,既然后世之人都能喜欢,充分说明了这些首饰的样式是穿越了时空的经典。 果然,宝瓶把首饰箱子一打开,柳小姐就瞪大了眼,胸腔中发出一股奇怪的喘气音,那是她太激动了,猛然呼吸入大量的氧气造成的声音。 “哦,我,我……” 柳小姐双眼瞪着首饰箱,一眨不眨,脸上先是泛出一阵红光,接下来,便变得苍白。 “怎么了?柳小姐?” 宝瓶急了,激动也不用这样吧?早知道柳小姐这么容易激动,就不把首饰箱整个都打开给她看,慢慢一件一件拿不就得了? “我,我喘不过气来。” 柳小姐拍着自已的胸膛,一脸难受的样子。 夜萤楞了一下,再联想柳小姐方才那吃惊之举,心里有了分数,道: “柳小姐别急,你把双手合起来,捂在口鼻之前,然后用力吸自已呼出来的气。” 柳小姐脑子里只觉得一阵白光闪过,又一阵红光闪过,好象过节放的烟花一样,十分灿烂美丽,但就在这时,她脑子里还是有听到夜萤的呼叫声,迷糊中,凭着以往对夜萤的信任,她把双手捂在口鼻前,大口大口呼吸…… “夜姐姐,柳小姐这是怎么了?” 看着柳小姐要昏倒的样子,宝瓶吓坏了。 第五百一十六章珠宝的诱惑 “没事,不要害怕,柳小姐会这样,是因为方才太激动,以至于正向吸入氧气过多,引起的氧中毒。现在她再吸入二氧化碳中和就能化解了。” 夜萤镇定地道,只是用双手扶着柳小姐,以防她脱力晕倒。 果然,随着柳小姐双手合在鼻前,不断吸入自已呼出的气体后,她的脸色由苍白慢慢转为红润。 不一会儿,柳小姐睁开迷茫的眼睛,四下里一扫,见自已正靠在夜萤身上,脑子里一阵短暂的失忆: “阿萤,我在哪?” “柳小姐,你在我们店里,方才头晕,晕过去了,不过现在没事了。” 夜萤简短地道。 她不想向柳小姐解释纯氧神马的,太麻烦了,而且柳小姐一会听说自已是因为激动而晕倒的,估计会觉得很没面子,那模样,就象没见过世面的山里人。 宝瓶天天和夜萤在一起,自是了解她的心思,笑道: “柳小姐,来,这是糖水,你喝一点会精神一些。” “奇怪,我怎么晕倒了?明明早上有吃饭啊,肚子也不饿。” 柳小姐摸摸肚皮,笑嘻嘻地站直。 她个性外向,不一会儿就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了,她托着头,想了下道: “方才我晕倒前,好象在看你们新到货的首饰?” “正是,那些首饰,样式都是我们小姐一笔一笔画出来,让师傅依样打出来的。” 宝瓶现在爱做的事就是夸夜萤。 最爱做的事,还是夸夜萤。 所以时刻不忘卖弄一下。 “我就说嘛,这些样式,一见动心,再看倾心。不行,这些、这些、这些,我都要了。” 柳小姐好气派,一口气指了三套首饰,还现场穿戴了起来。 这是一套连着簪子、耳环、手链的全套首饰,样式年轻俏皮,正符合柳小姐的气质,一经穿戴好,对着玻璃镜子一瞧,柳小姐自已都看得赞不绝口。 “你呀,戴上这新首饰,让蔡公子看了,肯定惊艳至极。” 宝瓶夸道。 “嗯,这套真的很漂亮,比在对面那里看到的都好。阿萤,你看我识货吧?” 柳小姐不无讨好地道。 过去夜萤有求于他们家,利用他们的售货渠道出售柳村的产品,可是现在反过来,因为柳村的LV箱子太好卖了,市场一经推出就卖断了货,反而是柳家希望拿到柳村LV箱子的独家经营权了。 所以柳小姐就是脑子再进水,也断不会到夜珍珠那里买珠宝首饰,除非她们柳家不想要柳村的生意。 “首饰是来衬人的,关键是柳小姐长得好啊。” 夜萤的话让柳小姐心情也极舒坦。 自从学会化妆之后,每天她都用化妆品把自已收拾得漂亮利落,慢慢地,在大家眼里,她已经是现在这个标致的模样了。 从前想变美而达不到的心愿,自从遇到夜萤就顺利实现了。 对一个女儿家来说,最重要的除贤淑等优良品德外,长得漂亮才是至关重要的。 柳小姐长在商人之家,自是不会避讳容貌能给她带来的好处。 若不是因为自已变漂亮了,蔡少爷也不会看上自已,所以说起来,夜萤真是她生命里的贵人。 “阿萤,这是什么材质的首饰?闪闪发亮,如此迷人?” 柳小姐拿起来的,正是钻石系列。 这一套钻石系列有项链、有戒指、还有一个做成王冠模样,正中心镶嵌着一块大拇指头大的钻石,看上去如此与众不同。 柳小姐当即心悦之。 “这是钻石,一种新型的首饰材质,不过我还不打算出售,先放在店里,让大家认识一下吧。告诉,这套首饰是有寓意的,它代表着情比金坚。” 夜萤如今只有这一套钻石首饰,自然舍不得出售。 她现在只想上架看看顾客的反响,如果大家都喜欢,或许她应该想办法再多弄一些钻石来,做成独有的钻石首饰品牌。 “可是它们真的好漂亮,下个月我就要成亲了,阿萤,能不能卖给我,我想在婚礼那天戴这一套,让大家惊艳一番。” 柳小姐恳求道。尤其是听到夜萤解释的首饰寓意,更是喜欢得不得了。 “这样啊?可是这一套真的举世无双,我现在也不方便出售,要不,这么办吧,我把这一套首饰借给你戴?你婚礼过后再还给我就成了。” 夜萤退让了一步。 毕竟柳家是他们柳村的大客户,现在双方合作良好,夜萤也不好得罪柳小姐。 见夜萤想出这折衷之法,柳小姐高兴地点点头道: “好,那我就是全国第一个戴钻石首饰的新娘啦?太好了。” 柳小姐笑得象个孩子一般开心。 夜萤见状,便把钻石首饰拿出来,一一帮她试戴。 果然钻石不愧为至尊宝石,虽然此前大家都没有见过钻石首饰,但是柳小姐这一戴,冷艳的钻石在她身上煜煜生辉,衬得柳小姐都显得高贵许多。 柳小姐拿了三套首饰,心满意味地走了。 宝瓶这才恍然大悟道: “夜姐姐,我明白你说的高端客户了。有柳小姐这样的客户,只要首饰在她身上一戴,亮相出来,自然有人会问,一问,就会来咱们这买。能和柳小姐在一起的人,都是非富即贵的,所以咱们一点也不用担心首饰的价钱太贵她们买不起,对不对?” “正是如此,你很聪明。” 夜萤也不吝惜夸奖宝瓶。 蔷薇和月季领悟到这一层,顿时一直提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现在她们也丝毫不担心夜珍珠的首饰铺会影响她们的生意了。毕竟,夜珍珠的款式虽然是京城流行的,但是她还要支付这么大铺面的店租、人工、还有从京城运来首饰的运费。 现在的运费可没那么便宜,这么贵重的黄金首饰,一路过来,都需要保镖专人押运,因此价格上就比本地的黄金首饰铺卖的饰品更为昂贵。 而高端客户会花落花容月貌,吉祥只能抢一些低端客户,而低端客户根本买不起如此昂贵的首饰,所以到最后…… 月季和蔷薇虽然数学不好,但是一番算计之后,她们扳指道: “吉祥怕是撑不过半年。” “呵呵,好了,我们出门去逛逛吧,柳小姐来耽搁了下时间,再不走,一会又有别的小姐来,还得咱们亲自接待,就走不了人了。” 夜萤拉着宝瓶往外走去,不过,到了街上,她们却遇到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第五百一十七章藏娇巷 “腊肉,卖腊肉,上好的腊肉便宜卖了!” 夜萤和宝瓶走在街上,繁华的市声四起,被夜珍珠撩坏的心情慢慢修复。 这时,她们听到一阵熟悉的村音在吆喝。 虽然都是一个镇的,但是由于其实镇下面的村子住得分散,因此每个村子的说话口音都会有一些略微的不同。 柳村说话的尾音会轻轻拖长一些,和别的村子韵味不同,在熟悉村音的人耳朵里,一听到对方说话的声音,基本上就能判断出对方是哪个村子的,一般八九不离十。 所以夜萤方才听到本村人说话的声音,便留意了下,果然没听错,她不禁对自已的听力有点小得意。 “哟,这不是赵大哥吗?你现在做卖腊肉的生意了啊?” 夜萤听到柳村的村音,便注意往四下里一打量,看到了正守着一大箩筐腊肉卖的赵大友,就上前打了个招呼。 赵大友抬头一看,是夜萤,不由地脸上一阵紧张,他下意识地遮了一下腊肉,然后才尴尬地道: “哦,是夜姑娘啊,你们也来赶集啊?” “嗯,是啊,赵大哥,这么多腊肉,今天卖不完吧?” 夜萤的意思,如果赵大友真的觉得腊肉不好卖,她就帮他买点,她知道赵大友家的日子也是过得紧巴巴的,生了四个孩子,最大的才八岁,刚去学堂启蒙,其它的孩子还小,不能帮着干活。 没想到赵大友还懂得弄个生意来做,夜萤对自强不息的人,总是想伸手拉一把,所以有此一问。 “不会,很好卖,赵大友在这卖了几天腊肉了,他的腊肉味道香,又卖得便宜,一会儿就被买光了。” 赵大友还没回答,他身边一个卖鸡蛋的有点羡慕地道。 “呃,这个……” 赵大友被对方一说,并没有很开心的样子,仿佛更难堪了。 夜萤一听人家这么说,知道赵大友不需要自已相帮,便笑着道: “生意好是好事,赵大哥,你慢慢卖,我们到别地方去看看。” 赵大友一听夜萤要走,迫不及待似地点了点头道: “好,好,多谢夜姑娘关心。” 看到夜萤真地走了,赵大松这才松了口气,抹了把额头上的汗。 “赵大哥的腊肉不一定好吃,还好你没买,你要买的话,说不定我还会阻止你呢。” 走出一段距离后,宝瓶对夜萤道。 “哦?何出此言?” “他放了大量的调料和盐巴,我方才拿起一块闻了,味道重极了。似乎他的原材料不怎么新鲜,所以才用这么重的调料来掩饰。” “哦,赵大友不会做这样的事吧?我看他平时挺老实的一个人。” 夜萤不在意地道。 这时,夜萤忽然看到前方有一个人往边上的巷子走去,衣角一闪,消失在巷子里。 “咦,那不是端大哥吗?他也在镇上?” 夜萤兴致勃勃地走上去,想找端翌。 “有吗?端大哥在哪?” 宝瓶左右瞅了瞅,没见着人影。 “往那小巷子里走去了。” 夜萤一指前面的巷子,觉得有点眼熟,一时想不起来是哪里。 “呵呵,端大哥不会是金屋藏娇吧?那条巷子被三清镇上的人称为藏娇巷呢!” 说起来,宝瓶比夜萤更呆在镇上的时间更长,她是天天都要往返镇上和柳村之间的,所以三清镇上一些民间流传的秘事,比夜萤听得要多。 只是她一向觉得夜姐姐是做大事的人,一定不喜欢听这些八卦传闻,所以只是偶尔捡重要的说,一些小事倒是从来不学话。 比如这藏娇巷,作为未及笄的女子,就不好随便议论。只是这时候适逢其会,宝瓶才提起的。 “啊?真有这回事?那我倒真要去瞧瞧,或许端大哥真的藏了个美女在那呢!” 其实就在说这句话的瞬间,夜萤已经肯定了,如果端翌在那藏着个人,一定是吴彩凤。 傅大夫上回不是和端翌说嘛,要把吴彩凤转移到镇上,好应对她妊娠变化。 夜萤心里又酸又麻,明知道自已不该去探究事情的真相,却又管不住自已的脚步。 宝瓶忽然发现夜萤不说话了,而且脚步匆匆而散乱,她突然也意识到什么,吓得不敢说话了。 难道,端大哥真的…… 宝瓶想到这里就不敢想了。 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夜萤的脑子乱糟糟的,因此并没有注意到,她们身后,还远远缀着个尾巴。 夜珍珠把鼓乐停了之后,自家店门口虽然一下子冷清了,但是一想到夜萤她们没有好跳那种魅惑的舞蹈,她心里便一阵劲爽。 当然,这种劲爽的滋味憋在心里不好受,自是要亲自当面看看夜萤她们吃瘪的样子为好。 于是,夜珍珠思忖了一会儿,见瑞公子回镇上宅子去了,便自顾自地出门,又往花容月貌窥探。 没想到,正好遇到夜萤和宝瓶要去逛街,差点被撞了个正着。 夜珍珠也不知道自已怎么了,不知不觉,遥遥地吊在夜萤身后,想要查探她的行踪。 或许,因为现在瑞公子不在身边,夜珍珠觉得,夜萤会不会是趁着这个时候去偷偷和自已男人私会,如果能逮个正着,她一定不象方才那般轻易放过夜萤,至少也得把夜萤弄个声名败裂,让她不敢接近自家男人为好。 见夜萤一路闲逛,似乎没有目的似的,夜珍珠暗笑自已是不是太无聊了,正想放弃跟踪,谁知道突然夜萤停下脚步,和宝瓶嘀咕起了什么藏娇巷子的话语。 夜萤啊夜萤,你果然存着别样的心思。若不是亲耳听到,我还以为你真的一本正经呢! 夜珍珠站得远,迎风只听到一句半句,并不清晰,但是什么金屋藏娇、藏娇巷这样的话却听得一清二楚。 见夜萤往巷子里走去,夜珍珠这下不再犹豫,紧紧地跟在夜萤后面,也往那巷子里走去。 一到巷子里,宝瓶就认出来了,道: “夜姐姐,这是上回你被掳时,吴凤奎供出来的房子所在的巷子,现在那房子应该是被端大哥所用。” “房子落到端大哥手里了?” 夜萤略一思忖,心里更加肯定吴彩凤就在那房子里养胎,内心不由一阵悸动……周末情绪稳定更新君江陌南来了,嗨,大家好心情…… 第五百一十八章意外 虽然难受,却又有一股想要亲自前往一探真相的冲动。 夜萤已经克制了很久,不去想这件事,但是一想到吴彩凤肚子里的孩子是端翌的,她就觉得心口一阵撕裂的疼。 或许,直接知道真相才能让自已彻底不再疼痛吧?因为一次巨痛之后就麻木了。 夜萤这么想着,便对宝瓶道: “你知道那房子是哪幢吗?我当时被他们绑架时,已经晕倒了,根本不知道房子的具体方位。” “嗯,我记得。” 宝瓶犹豫了一下,觉得夜萤怪怪的,但是她却不敢在夜萤面前说假话,虽然知道事情有异,但仍硬着头皮带着夜萤往那房子里走去。 夜萤走在幽深的巷子里,只见四下门户紧闭,但仍时不时有莺声燕语传来,此时知道这条巷子是金屋藏娇的所在,听这些声音,就听出一些别的意味来。 夜萤不禁红了脸,真是白日宣|淫,不知廉耻。 宝瓶停住脚步,指着一扇闭着的黑漆木门道: “夜姐姐,就是这了。” 夜萤看着这紧闭的大门,想着里面可能出现的旖旎风光,心内一揪,突然失去了一探真相的勇气,她顿住了脚步,对宝瓶道: “不去了,不关我什么事,就算藏上十个八个美娇娘又如何?咱们何必去撞破他们的好事呢?” 说完,夜萤气呼呼地一甩袖子,转身就走了。 宝瓶心里“咯登”了一下,紧紧跟着夜萤返身往回。 夜珍珠闪身到边上,没有被她们看到。 见夜萤一脸失魂落魄,夜珍珠估摸着她们方才停住却没有进去的院子里,肯定藏着什么猫腻。 夜珍珠便没有跟在夜萤身后,相反,却往那栋宅子里摸去。 说起来,夜珍珠也有几分贼大胆,也是她选的时机正好,这时候,因为吴彩凤闹起来,说她肚子疼得厉害,傅太医便到镇上的药铺去买手上欠缺的药材。 而端翌见到这女子闹腾,早就觉得头疼离开了。 所以,院子里,只留下了一名看守。 依傅太医的意思,吴彩凤既然老觉得肚子疼,那索性不理她,让她滑了胎,他们也就仁至义尽了,然后把这个女人发卖到随便外乡给人做丫头就得了。 但是端翌却考虑到,吴彩凤虽然有罪,但孩子无辜,若是坐任孩子被打掉而不管,恐怕于阴德有损。 端翌现在已经开始怀疑,夜萤老是怀不上孩子,是不是因为自已杀孽过重种下的恶果。 所以,能做善事,他就尽量多少做一些。 不就是等怀胎十月把孩子生下来吗?端翌便吩咐傅太医看着点。 傅太医明白端翌的心思后,倒也把这件事掂记在心上,对吴彩凤多有关照。自然,一切都是看在孩子的份上。 夜珍珠推门而入时,正好守卫一时内急,去上茅厕了。 在守卫看,吴彩凤不过是一介怀孕的病妇,也不怕她会跑掉,所以看守时的警惕性并不高。 夜珍珠一到院内,见四下里静悄悄地,便往有动静的厢房摸去。 她听到一阵妇人的哼哼声,夜珍珠还以为这下是不是抓到了端翌与女人有染的把柄,不禁暗自得意。 看来,方才夜萤害怕的就是看到这一幕,这下可好,夜萤心目中完美男人的形象真的破裂了,她抓着这个把柄,过后可以狠狠、尽情地刺刺夜萤。 想到夜萤难过吃瘪的样子,夜珍珠心内就一阵畅快。 所以,她索性沾了点口水,抹在窗户的油纸上,然后捅破了窗户纸,往里一瞧。 不过,往里看到的场景让她又失望又意外。 失望的是,里面并未见到端翌与别的女人颠鸾倒凤的情形,只有一个女人,躺在床上,捂住着肚子哼哼叫。 正是那哼哼叫的声音迷惑了夜珍珠,还以为是有人在做男女之事时发出的畅快声响。 然面,就在夜珍珠失望之余,那女人抬起眼,看向她这里,似乎察觉到窗外有人窥视,夜珍珠看到那女人的脸,不由地一惊: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是同村的吴彩凤。 吴彩凤一家,不是因为犯了一些事被流放了吗? 当然,当时那一家人中少了吴凤奎和吴彩凤,村里人也是知道的,因为是官府来捉拿的人,所以村里人私下不敢怎么议论,心里却都存了疑。 万万想不到,吴彩凤竟然出现在端翌的院子里? 这是怎么回事呢? “谁?” 这时,屋内躺着的吴彩凤已经发现不对,发出喝声。 “是我。” 夜珍珠好奇心大盛,索性推开屋门,大大方方走了进去。 “珍珠,是你?你现在,变得真好看。” 吴彩凤捂着肚子,迷糊地抬起头一看,她也没想到进来的是夜珍珠,又见夜珍珠穿着打扮与往时俱皆不同,便脱口而出。 吴彩凤后面这句话很中听,夜珍珠心情大好,不禁唇角带了笑,问道: “彩凤,你怎么变成这等模样了?为什么会在这里?你家人不是被流放了吗?” “我,我,哎,说来话长。” 吴彩凤勉强支起身子,一时间觉得千言万语尽塞在喉咙口,一时也说不清楚。 “咦,你怀孕了?” 夜珍珠看着吴彩凤微微突起来的肚子,惊讶地道。 “嗯,怀孕了。” 吴彩凤早就破罐破摔,她知道端翌和傅大夫等人,能容得下她,似乎是因为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她也曾偷听过,他们的意思,似乎是等她把孩子生下来,就把她送走,卖到它乡为奴。 吴彩凤心内当然极不情愿,但是她一介弱女子,家人又被官府流放到千里之外,她也无从寻找,大哥吴凤奎也死了,只能一天拖一天凑合着活下去。 “怀的是谁的孩子?” 夜珍珠好奇地问。心里却认为十有八九是端翌的。 嘿嘿,吴彩凤怀了端翌的孩子,怪道夜萤一脸不自在地离开了…… 看到夜珍珠出现在自已面前,吴彩凤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现身,但是看她一身富贵打扮,似乎在她离开柳村的这段时间,夜珍珠另有际遇,吴彩凤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她对夜珍珠道: “此事说来话长,珍珠,看在是同村姐妹的份上,求求你,今天带我离开这里吧?我愿意为奴为婢,一辈子伺候你,只求你带我离开。” 第五百一十九章旧相好感人重逢 “有人囚禁你?是谁?” 夜珍珠总算问到了重点。 “姓端的,还有一个姓傅的。” 吴彩凤只了解到了这些情况。 “嗯,我知道他们是谁。不过,我带你离开可以,你却要象方才说的,乖乖地听我的话,明白吗?” 夜珍珠才不会做与自已无利的事,带走吴彩凤,自有一番她的打算。 她看吴彩凤现在的情形,似乎胎相不稳,而夜萤挺忌讳这个孩子的,如果把吴彩凤带出去,等她把这孩子生下来,然后她把这孩子捏在手心里,再逗着端翌和夜萤玩,那岂不是挺有趣的? 想到妙处,夜珍珠脸上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吴彩凤肚子隐痛,顾不上打量和揣摩夜珍珠的心思,急切地道: “珍珠,他们平素看守挺严的,你怎么能进得来?” “我进来时院子里并没有人。” 夜珍珠如实回答道。 “既是如此,事不宜迟,那姓傅的去抓药了,只怕一会儿就回来了。” 吴彩凤急切地道。 “哦,那咱们快走吧。” 夜珍珠扶起吴彩凤,看她穿上鞋子,两个人便往院外走去。 说起来也是她们运气好,那守卫正好腹泻,蹲在茅厕里半天出不来。 夜珍珠和吴彩凤快步走出院子,见无人阻拦,便几步出了院门。 一到院外,夜珍珠扶着吴彩凤走出巷子,正好驶来一辆马车,她手一挥,叫停马车,把吴彩凤扶上马车,放下车帘,让车伕往瑞公子在镇上置办的宅子驶去。 夜珍珠俩人刚离开,傅太医就拐进了巷子,手上还提着一袋药。 一到宅子前,就看到院门大开,进了院子,看到守卫不在,傅太医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他见吴彩凤住的厢房门开着,进去一看,吴彩凤已经不在了…… “珍珠,你要带我去哪里?那两个人似乎势力很大,如果还是回柳村,或者在这个镇子上,怕是早晚还会被他们抓回去。” 许是竟然意外脱身,吴彩凤心内欢喜,原来肚子一抽一抽的隐痛也消失了许多。 不过,一想到夜珍珠也不知道有没有安排她的能力,吴彩凤又担心起来。 夜珍珠听吴彩凤这么说,不由心里暗哼了一声,心道:知道带她出逃风险极大,方才不说,到现在才说。 其实被吴彩凤这么一说,夜珍珠也有点后怕,觉得自已是不是又闯祸了? 端翌和傅大夫看起来真的不象是好惹的人。自已上回把他们坑在蝙蝠洞里的事,他们一直隐忍不发,反而让她心里一直忐忑摸不着底。 不过,既然人都带出来了,后悔也没有用。夜珍珠只能硬着头皮把吴彩凤安排了。 “放心吧,我带你去我相公在镇上的宅子,他才不怕那姓端的和姓傅的。” 夜珍珠一提到自家的相公,就一脸得意洋洋。 吴彩凤一听,原来夜珍珠嫁人了,看样子,还嫁了个有钱有势的男人,怪不得一身打扮和往日不同,宛若富贵人家的少奶奶。 联想到自已,吴彩凤不禁又酸又羡,可是当下之计,她只能抱紧夜珍珠这条粗腿了。 马车驶了半刻钟不到,就在一处宅院门前停下,夜珍珠付了车资,也不再扶吴彩凤,自顾自下了车,对随后跟来的吴彩凤一抬下巴,道: “喏,就是这里了。” 吴彩凤抬头一看,眼前的宅院气势俨然,门口两尊偌大的青石狮子,看上去气派极了,一望而知,这是有钱人家的宅院。 “少奶奶,你回来了?瑞公子正无聊得发闷呢!” 端瑞的贴身丫头月琼一看到夜珍珠推门而入,便笑嘻嘻地迎上来。 说实话,她怕极了端瑞强悍的身子,恨不得夜珍珠天天都在才好,省得端瑞闲极无聊时,拿她做消遣的零嘴。 此时一看到夜珍珠回来,当然欣喜。 吴彩凤见这丫头欢迎夜珍珠实打实的,心想,原来夜珍珠在这家极受宠,连下人都对她那么殷勤。 却不知道,月琼是存着别样的心思。 瑞公子?少奶奶? 听到这个丫头如此叫夜珍珠,吴彩凤自然晓得,这瑞公子就是夜珍珠嫁的男人。 夜珍珠真是好运,不声不响,就嫁到富贵人家。 吴彩凤心里一阵艳羡,心道:如果自已能嫁到这样的人家,死了也心甘情愿。 抬眸望去,这也不知道几进的宅子里,四处雕梁画栋,院中不是池塘就是假山,美不胜收,若非富贵人家,谁住得起这样豪华的宅院? 夜珍珠继续往内院走去,快踏进内院的门时,她咬了下唇,犹豫了一下,但是看着有点肚子且因为怀孕,显得愈加姿色平平的吴彩凤,还是放心地把她领进了内院。 如果要膈应夜萤和端翌,就得让吴彩凤把这个孩子生出来,到时候,夜萤就永远不可能和端翌在一起了。 夜珍珠发现夜萤是个有主见的女人,但是愈是这种女人,若是遇到自已的良人和别的女人先生了个孩子,心里便会永远装了一根刺。 夜珍珠抱着这种思想,把吴彩凤带到了端瑞面前,准备请求瑞公子庇佑吴彩凤。 一到内院的厅中,瑞公子正闲坐看着手里的话本,听到夜珍珠的声响,他的嘴角掠过一抹邪魅的笑容,被夜萤勾起的那些欲|望此时正在滋长,夜珍珠到来,正好一解其渴。 可是他才抬起脸来,便听到一声女人惨厉的尖叫声,端瑞脸色一沉,正要怒喝出声,可是一看到那惨叫的女人,他也不由得楞住了。 虽然这个女人现在身材和脸容都显得有些臃肿,但是他倒是还记得,这个女人,不就是上回来三清镇,他在悦来酒楼一时兴起,幸的那个女子吗? 当时那个女子是悦来酒楼找来的,他也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也没兴趣知道,用过也就扔在了脑后,万万没有想到还会再遇见。 而且看样子,还是夜珍珠带进来的。 端瑞皱了下眉头,十分不满地对夜珍珠道:“你这是怎么回事?随便带外人进到内院?” 夜珍珠一听端瑞不满的语气,不由地心里一紧,端瑞自相识以来,还是第一次对她发这么大的火,用这样的语气说话。 这个吴彩凤,搞什么鬼?看到瑞公子也不至于叫成这样吗?真是太丢她的脸了,瑞公子肯定是因为这样才生气的。 夜珍珠郁闷地想。大家都知道吴彩凤为啥尖叫了吧?不知道?来,翻下章,呵呵。对了,今天会更新到五百二十章,如果没有翻到的同学请点手机APP右下机,点目录,从目当里进接进入章节…… 第五百二十章二女争夫 “彩凤,住嘴,为何如此失态?” 夜珍珠上前,扯了一下吴彩凤衣衫的前襟,手习惯性地抬起来,就想打她一巴掌。 最近这段时间,她脾气一上来,打杜鹃打惯了,所以一时忘形。 但是一想到瑞公子近在跟前,如果这一巴掌打过去,未免显得恶形恶状,自已在他面前扮演出来的温柔贤淑的形象就毁了。 这么一想,夜珍珠赶紧把手一垂,顺势帮着吴彩凤整理着衣襟,似乎还带着关切地问她。 “你,你就是那个……” 吴彩凤根本没有听进夜珍珠问她什么,只是用手指着端瑞,跟见了鬼似的,脸上悲欣交加。 端瑞皱了下眉头,一个女人罢了,用过就用过了,对用过的女人,他肯定会有所补偿,也不是拔“鸟”走人就不认账之人。 不过这个女人激动成这副模样,莫非其中另有隐情? 端瑞手一摆,薄唇紧抿,淡淡地问道: “有什么话好好说。” “我,你……” 吴彩凤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夺走自已贞操的男人,眼里一点异样的神彩也没有。 他简直毁了自已的全部生活。 不,毁了自已的家。 若不是他,大哥也不会想找端翌做接盘侠,更不会设计夜萤,结果不光大哥身死,全家人也被发配流放。 若说恨,吴彩凤原本恨的自是端翌,现在看到这个男人,吴彩凤觉得,自已更应该恨他。 他才是整个悲剧的源头。 “好好说话!” 男人不耐烦地一扬眉。 那眉如把利剑,直刺破她脆弱的内心。 “我怀上了,孩子是你的。” 吴彩凤终于艰难地挤出这句话来。 夜珍珠站在吴彩凤身边,听到吴彩凤挤出这句话来,不由得身子晃了一晃,如遭雷击。 笑话,怎么可能?她“好心”把吴彩凤救出来,结果吴彩凤看到她男人,说怀了她男人的孩子? “不可能!瑞公子是我的夫君,怎么可能和你有染?滚,你给我出去,端翌要你,你找端翌去!” 夜珍珠要疯了。 早知道她就不带这个疯女子跑掉。想看端翌和夜萤的笑话,现在好了,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 端瑞眼神一凝,脸色变得精彩起来。 得,什么乱七八糟的场面? 他好象听到了两个不得了的消息。 一个是眼前这个幸过一次的女人怀了他的孩子。 一个是从自已纳的女人嘴里,听到了二哥的名字。 有意思。 看来,三清镇上的生活,远比自已想象得要精彩? 端瑞忽然咧嘴一笑,冷冷的,但却带着不容置疑的语气道: “都给我住嘴,我问你们,你们再说话。” 端瑞身上散发出来冷利的气息,似乎倒春寒来临,让两个女人的血都能僵住。 而他的眼神也明明白白写着,谁敢拂逆他的话,他根本不会怜香惜玉。 夜珍珠是第一次看以端瑞竟然还有这么黑暗的一面,不由吓得一哆索。 而吴彩凤已经见识过了端瑞的残暴,自是立即噤声。 她知道,哀求和哭泣对这个男人根本没有用,只有乖顺服从,才是求生的唯一之路。 “你,怎么能确定是我的种?” 端瑞抬起下巴,饶有兴味地问吴彩凤。 “已经五个多月了,当时在悦来酒楼之后个把月就发现有了。你也知道,和你在一起时,我是第一次。” 吴彩凤低着头,嗫嚅地道。 听到端瑞的声音里,意外地没有暴虐,相反,还带着些期待和柔情,吴彩凤心里忽然涌起了一股希望。 这个男人是个有权有势的,孩子找到了爹,以后有了依傍,男人也不会亏待她吧?毕竟她是孩子的亲生母亲? 吴彩凤心里有了一丝盼头,慢慢身子不再发抖,镇定了许多,便把实情一一道来。 端瑞在心里算了算,觉得还真是那么回事。 当然,这个女人后面脱离了他的掌控,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不是他的种还不能确定。 不过,端瑞有一百种办法来确定事实的真相,倒也不怕吴彩凤说谎。 端翌的眉眼变得更和熙了,声音温和地道: “如此,你以后就在这里住下了。安心养胎。” “谢谢瑞公子。” 吴彩凤又欢喜,又略微带着点委屈的心塞,两眼包着泪水,徐徐行了个礼。 倒是在边上的夜珍珠完全傻掉了: “夫君,她,她真的和你……” “放肆!以后你们俩要好好相处,互相照拂,我不会厚此薄彼的。珍珠,你最中我意了,但是你也要明白,我们家子嗣单薄,这孩子对我很重要,你既是正式进了我家的门,就要帮我好好看着她。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端瑞这时才想起,自已还不知道眼前怀了他孩子的女人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吴彩凤。” 吴彩凤又欢喜又不知所措,半天之内,地下天上,看着眼前富丽堂皇的宅子,男人虽然喜怒无常,但从他对子嗣重视的程度来看,今后自已的日子绝不会太差。 吴彩凤顿时觉得,原来自已兜兜转转,就是为了现在更好的生活,她原本苍白的脸上,泛起了几丝红润。 夜珍珠在边上根本插不上话来,急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这下可好,引狼入室。 如果没有把吴彩凤带回来,就不会发生这档子事,没想到瑞公子之前和吴彩凤好过不说,吴彩凤竟然还怀了他的孩子? 夜珍珠心里糟心死了,脸色变得苍白而没有血色,手掌心攥得紧紧的,恨不得把吴彩凤捏死算了。 端瑞吩咐月琼把吴彩凤妥善安置了。然后上前一把拉起夜珍珠的手道: “珍珠我的宝贝,别想那么多,你夫君我始终是最疼你的,来,咱们到里面切磋切磋。哈哈。” 正事办完,端瑞心情畅快,打横抱起呆傻站立的夜珍珠,就往厢房内而去。 “不要,放开我。” 夜珍珠心里还窝着火呢,见瑞公子又来求|欢,她也耍起了小性子,对着端瑞又踢又咬的。 “美人儿,你这么辣,很对我的胃口呢,尤其是你下面,那么紧,我最合意了。这世上,能把我伺候得最好的,就是你了。” 端瑞一把将夜珍珠扔到榻上……这里是销魂断君江陌南,事实上江陌南每天都至少八千字四更,从发书以来从未断更,最迟每天中午前推送到大家手里。知道大家是一群沉默的支持者,不爱说话,但江陌南表示:爱你萌,周末愉快…… 第五百二十一章上药 夜珍珠心里不痛快,哪能让端瑞痛快了? 而且,自从她和端瑞走亲后,娘亲柴氏曾经教过她,要降服男人,让男人听话,就要善用床上这点事。 男人想要的时候,就悠着他点,这时候提什么要求,男人一般无不从。 夜珍珠想到柴氏的话,一把推开身上的端瑞道: “夫君,那吴彩凤被人关了数月,还都是和大男人相处,你就这么相信那孩子是你的?” 不管怎么说,吴彩凤和端瑞有一腿的事已经实打实发生了,夜珍珠也不可能抹掉这一事实,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忍下这事。 但是孩子的事,她却不能忍。 现在她算是看清楚了,孩子关系到日后她们在瑞家的地位。 吴彩凤即是在瑞公子面前过了明面,现在她也不可能把吴彩凤再赶出去,只能在孩子的事情上做文章。 只是端瑞此时已经双眼发红,哪里还听得进夜珍珠说什么,见她紧闭着双腿,毫不顺从,一时怒从心头起,“嘶”地就把夜珍珠的裙子一把扯掉,用膝盖撑进她的腿间,将她的腿分开,然后强行行事…… 夜珍珠是第一次被端瑞这么粗暴地对待,她都还没来得及润滑,被端瑞这么一弄,顿时感觉就象被一条粗糙的铁棒强行捅入,那最幼嫩的肌肤被搓摩着,火辣辣地疼死了。 端瑞每次那次欲|望一旦被点燃,他有时候也无法控制自已,在一番尽情畅快之后,端瑞便慢慢冷静下来,这时他才看到身下的女人,竟然脸色苍白,已经昏迷过去,端瑞不由地产生了些许懊悔的情绪。 毕竟,夜珍珠的体质如此与众不同,而且赛江南说过了,只有这种体质的女子与他结合生的孩子,才能形神俱全,易于抚养成人。 如果把夜珍珠弄坏了,要再找一个象她这样体质的,就只能找夜萤了。 可是一想到夜萤的夫婿是那个一身酸臭的吴大牛,端瑞便觉得自已不能忍,于是对夜珍珠愈发重视。 “珍珠,心肝宝贝,你怎么了?” 端瑞好生哄着。 说实话,有了京城里妃子产子的数次经验,端瑞对吴彩凤肚子里的孩子并不抱什么指望。 当然,既然有了,万一生下来能养活,也是好事一桩。 不过,目前对他最重要的还是夜珍珠。 因此,端瑞一看夜珍珠被自已弄得昏迷过去,眼里也写满了懊恼。 “月琼,快把参汤和生肌的药拿来。” 端瑞起身,对外屋喝道。 月琼闻声进来,看到屋内一片狼藉,再看床榻上竟然有血迹斑斑点点,而一向战斗力不错的夜珍珠也竟然晕死过去,月琼不由一阵后怕。 还好今儿个瑞公子发兴,夜珍珠及时补位,否则,受折磨的就是她了。 月琼倒没有马上理夜珍珠,而是先伺候着端瑞擦洗穿好衣服,这才拿了温水和干净的布巾,帮着夜珍珠拾辍了一番。 夜珍珠昏昏沉沉醒来,除了感觉到身体内部的锐痛外,入鼻便嗅到一股浓重的参味。 一回头,却见端瑞在边上端着一碗参汤,一边吹着汤匙里的参汤,看到她醒来,便温润一笑,把汤匙递到她嘴边道: “来,喝点。这是百年老参,对你身体有好处。” 身体? 夜珍珠这才想起之前被端瑞挞阀的一幕,她不由身上毛孔一紧,机灵灵地打了个寒战。而双腿间的疼痛愈发难以忍受。 端瑞虽然脸上带笑,但是那笑意却没有抵达眼底,让夜珍珠连抱怨也不敢,只能乖乖张开嘴,啜着那勺参汤。 端瑞倒是显得很耐心,不一会儿,就把那碗参汤都给夜珍珠喂了下去。 “把腿分开。” 端瑞放下空碗,手里不知道拿了些什么,对夜珍珠转身道。 “我,我还疼,能不能歇息一两日?” 夜珍珠胆怯地道。 不知道为什么,经过这一次后,夜珍珠愈发感觉到,瑞公子似乎和从前好说话的样子不太一样了,他显得,有些喜怒无常。 她开始有点怕瑞公子了。 此时一听瑞公子要她两腿分开,以为他又要做那种事,她顿时身上冒出一阵冷汗。 “傻瓜,我是帮你上药。这是最好的生肌药,涂上去明天就好了。” 端瑞出手的,自然不是凡品,是宫里太医秘制的药物。 “嗯。” 一听是上药,夜珍珠这才放下心来,羞答答地把腿分开。 端瑞手上勾了些药膏,便为夜珍珠上药,手法倒也轻柔,不光外面涂抹了,就连里面也尽数涂了一层。 那药果然灵验,夜珍珠上完药,就觉得下面一阵清凉舒爽,似乎疼痛也不存在了,不一会儿,还觉得有点发痒,她不禁抽动了一下腿。 “怎么?” 端翌发现有异,问道。 “这药上了之后,会发痒。” 夜珍珠有点羞怯地道。同时又不敢说得太明显,生怕瑞公子又起了性子。 如果此时再来一次,她就会被弄坏了。 夜珍珠在身体没养好时,视此为畏途。 “呵呵,自然会发痒,生肌膏嘛,说明起效了,明天应该就能好得七七八八了。” 端瑞不在意地道。 也就是夜珍珠了,王府里的其它女人,他用完就让她们自便了,至多赐下药,哪有可能让他亲自上药的? 不过,手指在那种温润的地方进进出出好一会儿,端瑞觉得,自已身体的某处又发生了变化,那个部位灼热而难受。 看到瑞公子的眼神又变得不清明起来,夜珍珠不由地吓坏了,现在她已经发现,瑞公子对那方面的需求异于常人,以她有限的经验来判断,那胡公子虽然会弄了她一身,但是每次完事后,基本上也就没有再需求了。 而瑞公子并不一样,他似乎十分持久,总是一次接着一次…… 夜珍珠担心什么,什么就来了。 瑞公子把手里的膏药慢慢放到边上,一只手拉起她的手,往他那里按去,声音暗哑地道: “珍珠,我那么辛苦给你上药,你要怎么报答我?” 夜珍珠欲哭无泪。 屋外,月琼已经遁走。 夜珍珠触到那如铁石的一砣,心中一凛,心想:再来一次,她肯定死定了…… 第五百二十二章恐惧 不过,端瑞那种念头一来,才不会理会身下的女子做何感想。 感觉自已手触到的部位愈发灼热,夜珍珠无奈,吃力地支起身子,用双手捧住了它…… 端瑞被夜珍珠好一番伺候之后,缓缓平息下来,放下衣襟,他就势一把搂住夜珍珠,滚进被窝里,心情畅快地道: “小美人,今儿辛苦你了。” 夜珍珠心里苦,夜珍珠不能说。 她强颜欢笑,只觉得双手酸麻,战战兢兢地伏进端瑞的怀里,道: “夫君,你真的相信彩凤那孩子是你的?之前,她可是被人掳去关了好几个月,谁知道是不是别的男人的种啊!” “哦?你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端瑞身心舒泰,便把双手背在脑后枕着,懒洋洋地问夜珍珠。 夜珍珠窝在他怀里,自是不会看到,在他眼里,有一道精光闪过。 于是夜珍珠尽其所能,把吴彩凤家几个月前因为吴凤奎犯事,一家人被流放千里、吴彩凤失踪,然后她无意中跟着夜萤找到吴彩凤的事说了一遍。 夜珍珠自已觉得越说越兴致盎然,可是事情说完,她忽然发觉一直是自说自话,瑞公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没有了动静。 她抬起头向上一看,呃,得,她全白说了,瑞公子竟然呼呼地睡着了。 原来是把她说的故事当成了催眠曲了? 夜珍珠无奈,只好环着瑞公子的腰,贴近他的胸膛,然后随着倦意袭来,她也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夜珍珠当然不会知道,她睡死的时候,貌似熟睡的瑞公子忽然睁开了眼睛,扫了一眼熟睡的夜珍珠,然后嘴角浮出一抹充满玩味的笑意。 呃,端大哥?端翌吗? 没想到兄弟俩殊途同归,竟然都落脚在这三清镇上。 二哥一向不无的放矢,那么这三清镇上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 因为据夜珍珠的说法,二哥去年就出现在这三清镇上了,而且和那夜萤过从甚密。 莫非,二哥也看上了那夜萤? 一想起夜萤的男人是吴大牛,再想想京城里对二哥洁僻的评价,端瑞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以已度人,端瑞觉得,二哥就象站在水池边看着池里游鱼的猫,不断伸着爪子,却够不到那游鱼。 能看不能吃,又舍不得放弃,对洁僻的二哥来说,那得多难捱啊? 怪道二哥用了几个月时间浪费在三清镇这里,他是不能要却又舍不得放弃吧? 想到这里,端瑞忽然莫名愉悦起来。 自已从小一直比不上二哥,不论武功还是声名,不管是财富还是样貌,甚至太皇太后的宠爱,哪一样都是二哥远超于他太多。 然而这一次,在这个三清小镇上,自已似乎棋胜二哥一着哦! 能让二哥心动夜萤的原因,怕就是因为夜萤砾中金的体质了吧? 然而,二哥的洁僻,又让他和自已一样,厌恶已经被吴大牛染指过的夜萤。 但是,象夜萤这样的体质举世难求,二哥一定是存着火中取粟般的痛苦。 端瑞越想越开心,觉得二哥竟然不懂得象自已一样,退而求其次,或者另蹊径,晓得同样的体质,会在同样的族群里再次出现的概率极大,最终自已发现了夜珍珠,而二哥依旧只能痛苦地窥伺着夜萤而无所得。 不对,二哥对男女之事,一向不上心。 他有太多事情要去忙,为什么会花费大量时间窥伺夜萤? 莫非,二哥也在想着那子嗣之事? 端瑞自被赛江南点破之后,越琢磨,就越觉得,端家子嗣之所以愈见凋零,恐怕正如赛江南所说,端家男人体质阳亢,须得和如夜珍珠这样特殊体质的女子结合,才能产下健康的孩子。 他能被赛江南指点,二哥难道就不能有别的高人指点了? 听说,二哥和京城城郊一得道高僧私交甚好,莫非,二哥得了他的指点? 端瑞越想越有可能。 他擦了把头上冒出来的细汗。 呃,还好,阴差阳错,二哥止步于夜萤,纠结于夜萤已被吴大牛得手,否则,现在大夏国举国上下,怕不是正欢庆靖王爷诞下大夏朝的下一代传人? 皇帝一旦驾崩,二哥一旦有了子嗣,那九五之尊的位置便稳稳就是他的了。 端瑞一抹微笑在脸上愈深。 可惜啊,人算不如天算。 虽然二哥第一步棋高一着,先于自已知道这个破解皇族血脉单薄的秘密,但是最终,还是自已先把美人揽入怀中。 不过,话说到此,自已和二哥也只能打成平手。 因为,不管是端翌还是他,都还没能令夜家的女人怀上。 虽然有一个大着肚子的吴彩凤,端瑞并不抱太大的希望,这么说来,怀中这个美人儿,可是要好好珍惜,百般怜爱。 夜珍珠一觉醒来,才发现天已经黑了,屋内掌上了一盏灯火些微的油灯。 而身畔的男人居然还在,薄唇邪魅轻扬,眼眸里波光流转,看着她,满满宠溺之意。 呃,她没有看错吧? 瑞公子竟然这么满眼宠溺地看着她? 可是这样的眼神,让夜珍珠不禁瑟缩了一下,她的两腿一抖,觉得两腿间的伤势虽然抹了那神奇的生肌膏已经有所好转,不再火辣辣地疼,但是毕竟还是疼…… 她今天不能再承受一次了,否则肯定要废了。 瑞公子这种眼神对着她,就是向她索要的意思。 夜珍珠紧张了。 端瑞修长的手指落在夜珍珠的脸上,轻轻爱抚,沿着她脸颊的线条,向下滑落。 经过她的鼻尖,唇珠,一直落到她下巴的地方,然后食指勾起她的下巴,向她仰面向着自已。 他俯身贴近,浓烈的鼻息喷在她脸上,夜珍珠身上一阵冰凉,死了死了,又要来了…… 容不得她拒绝,他用舌尖撬开她紧张闭着的唇,然后如灵蛇般探入,掠夺她的吓得缩起来的舌尖。 我真的不想要啊! 夜珍珠心里默默哀嚎着,顿时无限羡慕起夜萤来。 夜萤一直活得那么滋润,虽然嫁了个臭男人,但是那个男人再臭,也不会象瑞公子这般索取无度吧? 夜珍珠以为自已能应付得来瑞公子的需求,但是现在她有点悲哀地发现,自已还是害怕了。而瑞公子此时,已经紧紧地扣住了她的后脑勺,逼她接近自已。 第五百二十三章只谈喝酒 夜珍珠紧张到身体僵硬,就在这时,她忽然发觉瑞公子放开了她的身子,这让她得以喘了口大气。 “销魂吧?”瑞公子看着夜珍珠喘大气的模样,不无得意,“不过,再销魂也要有节制,以后,咱们一个月只能来个四五次。” 瑞公子想着赛江南的交待,觉得自已还是太没有节制了。 要赶在二哥前面尽快拥有自已的子嗣,就必须听从高人指点,端瑞此时自是心诚。 四五次? 夜珍珠见瑞公子放过自已,心下一松,再听到瑞公子竟然主动设限,不由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她以为今天肯定逃不过这个男人的“宠爱”了,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愿意克制自已,放过她。 所以,他眼里方才的宠溺是真的爱意流露吗? 应该是自已睡着后,他反思今天的行为,有了怜惜之意吧? 这岂不是说明,瑞公子是真心实意在乎自已的? 相处这段时间,夜珍珠已经明白,这个男人是有多克制不住自已,一旦他想要的时候,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他。 而现在他竟然愿意为了自已而有所收敛…… 夜珍珠脸上绽开了笑容。 “公子,有客来访!” 月琼的声音,在厢房外响起,带着几分惊诧。 端瑞听着不对,松开夜珍珠道: “你再躺躺,我让月琼把饭送进来。” 夜珍珠愈发感觉端瑞对自已体贴加倍,想必是考虑到她那里伤势未愈吧? 夜珍珠含娇带羞地道: “不用了,我出去吃吧,不然该让月琼看笑话了。” “一个丫头罢了,你是当家主母,何惧人笑话?” 端瑞不在意地道。 随着端瑞离开,夜珍珠长出了一口气,今天一天真是跌宕起伏,无意中救出吴彩凤,没想到吴彩凤却指认肚子里的孩子是瑞公子的,结果瑞公子居然还认下了…… 直到瑞公子认下那个孩子,夜珍珠还是蒙蒙的,她这才明白,自已虽然和瑞公子走亲,看似无限荣宠,但是却什么也还不是。 虽然痛恨吴彩凤,虽然痛恨她怀的那个孩子,她却只能忍气吞声。 因为,如果惹恼了瑞公子,她就什么也不是了。 然而方才,听瑞公子的语气:当家主母? 那是承认她的位置比吴彩凤更加荣宠了? 夜珍珠酸涩的心里,涌起了一丝喜悦。 财富和权势,英俊多金的男人,这些都是毒,一旦吸上,就如附骨之蛆,难以化解。 端瑞站在中庭,看着从大门徐徐缓步进来的高大男子,对方步履踏实,用一步一个脚印来形容也不为过,风姿更是人中龙凤,健硕的身材隐在朴实的衣着之下,但是却掩不住他从骨子里透出的贵气。 这是一个端瑞在心里无限羡慕的男人。 “二哥,你来了?” 端瑞微笑着道,好象他们在皇宫里无意中邂逅一样,十分平常兼正常。 “三弟,别来无恙。” 端翌抬脸看着夜色中这个清俊的男子,他骨骼清奇,面如冠玉,笑的时候自带着一股迷人的桃花气息,京城中的名门千金,如果不知道其“好|色”名,乍见之下,肯定会被他迷得七荤八素的。 “京城一别,转眼匆匆数月,甚是想念,没想到能在这个小镇上遇到二哥。” 端瑞上见行礼。 端翌扶他起来,笑笑道: “这里山清水秀,我贪恋这里的景致,一时流连忘返,没想到,咱们端家的人眼光都差不多,看上这里,都舍不得离开了。” “二哥,屋里坐,既然千里之外有缘遇到二哥,今晚咱们肯定得小酌几杯,畅叙离情。” 端瑞拿出主人的风范。 虽然他根本没想到,端翌直接找上门来。 看来,他还自以为隐秘,怕是他刚来这个镇上,二哥就知道他到了吧? 可是一直憋到今天二哥才出现,如此想来,怕是因为那个叫吴彩凤的女人啊! 端瑞心思电转,难道吴彩凤怀的是二哥的孩子? 要不然,二哥怎么舍得现身? 两兄弟各怀心思,在厅中坐定,不一会儿,自有下人铺陈好酒菜。 “三弟,我还了些酒,这酒我和大哥在京城共饮过了,你还没尝过呢,试试吧。” 端瑞手一挥,屋外自有人拿了几坛酒进来。 端瑞看着那酒坛黑不溜秋地,有点讶异,二哥的品位,来到这小镇后,似乎变差了呐! 他却不知道,这酒是夜萤在未发家前酿的,资金有限,自然只能选用最便宜的陶器来装。 端瑞有点不屑地想,这小地方能有什么好酒? 没想到,端翌拿起酒坛,拍散上面的泥封,端瑞就闻到一股扑鼻的酒香传来,端瑞不由地精神一振: “咦,二哥,这是什么酒?我还从未闻过这么浓烈的酒味!” “烧刀子酒!数量稀少,弥足珍贵。来,你试试!” 端翌把两个酒碗倒满,和端瑞碰了一下碗。 端瑞依着老习惯,仰脖干下一大口,没想到,一道滚烫的火龙从喉咙口向着他的胃囊滚去,简直象把他的肠胃烧灼着了一样。 端瑞很狼狈地咳嗽起来,被呛到了。 端翌微微一笑,上前拍着他的背,道: “三弟还是那么性急。” 端翌拍着他背的感觉,让端瑞想起了小时候,他在宫里吃年夜饭的时候,端翌刚从北疆被交换回国,他吃着一个汤圆呛着了,结果是端翌耐心地帮他拍背,才让他缓过气来。 一念及此,端瑞心里不由漾起一股异样的感觉。 其实,象小时候那样天真,也挺好的。 “好了吗?” 看到端瑞咳嗽声渐止,端翌关切地问。 “嗯,好了,二哥,没事了。这酒真是太烈了,从来没有喝过这么烈的酒,一点防备也没有,以至于呛着了。” 端瑞夸道。 “呵呵,大哥也夸这酒好。来,喝们痛饮一番,不醉不归。” 端翌似乎就是专门来找他喝酒的,又对他举起了碗。 端瑞这次有了心理准备,一口喝干,并没有再呛着,相反,他感觉到一股浓烈的酒意涌上头来,全身一阵激爽,不由豪爽地笑道: “好酒,二哥,这是三清镇独有的吗?来,我也敬你一碗!” 兄弟俩只谈喝酒,不谈风月,似乎一切都很正常。 第五百二十四章罩着自已的女人 “嗯,这是三清镇我倾慕的一个女子,名叫夜萤的巧手酿造的,夜萤的姓挺独特的吧?夜色的夜,萤火的萤。 嗯,这酒的基酒名为琥珀光,是一种果酒,本身就绵延醇厚,经过她的提炼,成为这种名为烧刀子的白酒,据夜萤说,酒精度可达四十多度。 而咱们原本喝的浊酒,无非是七八度而已,所以三弟你被呛着,毫不奇怪。说起来,喝这酒的人,第一次喝的时候,几乎都有被呛着的经历。” 端翌徐徐道来,闲话家常,极为平淡,好象在讲一段酿酒史似的,但是在端瑞听来,却如天雷滚滚。 端翌这一小段话里,所含的信息量之大,让端瑞一时都消化不了,暂时无法厘清头绪。 端翌在话头,就坦承了他在这有个倾慕的女子,而这被他倾慕的女子名叫夜萤,明确点出名字,并且还把“夜萤”二字怎么写,都说得清清楚楚的,除非端瑞是文盲,要不然,夜萤二字只怕要深深印在他的脑海里了。 这样明确清晰,容不得端瑞想要对夜萤下手时,可以假装不知道或者含混不清。 因为端翌已经清清楚楚地告诉他,夜萤,夜色的夜,萤火的萤。 而且,这个叫夜萤的女人,是他倾慕的女人。 倾慕二字,所含弹性成份也极大。 倾慕到什么程度呢?倾尽所有去爱慕吗?只有当事人心里知道了。 最重要的是,端翌已经通过这样给无知学子开蒙的介绍方式,明确告诉端瑞,这个叫夜萤的女人对他很重要,让他千万不能碰。 好吧,端瑞已经接到了端翌话语中的警告成份。 “二哥真巧,你倾慕于夜姓女子,我新纳的夫人亦是姓夜,听说她有一个堂姐也叫夜萤,彼夜萤不会是此夜萤吧?” 端瑞揣着明白还装糊涂。 “哦?你纳的夫人什么名字?且说与我听听。”端翌道。 “夜珍珠,柳村人氏。这村里有个奇特的风俗,走亲。你在三清镇上呆了一段时间,想必也有所了解吧?我们现在正处于走亲阶段。” 端瑞也高调地道。 反正端翌既然能摸上门来,想必对他来到三清镇的行踪早就摸得清清楚楚的,他再遮遮掩掩反而不美,索性如端翌所为,把事情大大方方公开到明面上。 他护着他的女人,自已也同样护着自已的女人。 这叫井水不犯河水。 当然,端瑞心中尤有着一种莫名的优越感,因为,至少他的女人已经实实在在揽在怀里,而端翌的女人,还只能作为倾慕的对象,夜萤嫁的男人,是一个品性身份都是最低等次的放牛郎。 这让端瑞产生一种无端的喜感。 一向高高在上、清贵矜持的二哥,战无不胜、无所畏惧的二哥,终于也有了一败涂地之时。而且是败给一个放牛郎…… 原来,一个人不可能没有弱点,他动情的时候,就是他最弱的时候。 端瑞幸灾乐祸地想着,面上却神色不显。 “哦?夜珍珠我也认识,是夜萤的堂妹。好巧!” 端翌估计是想做出一副“好巧”的吃惊表情,但其实一向面瘫的他,做这个表情并不成功,只是挑了下眉毛。 端瑞也是挑了下眉毛,一脸无语的样子,半晌才说了句: “好巧!” “来,喝酒。” 无话可说时,以酒来遮面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端瑞配合的举起酒碗,道:“来,喝酒。” 清风明月,这是南方暮春难得不下雨、夜朗天开的美好夜晚。 又喝了两碗酒,兄弟俩的头都有些晕了。 虽然端瑞平素酒量极好,但是这种高度的烧刀子酒,他是第一次喝,一时还未能适应,眼前的二哥身影开始晃动起来,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一般。 端瑞含糊地道: “我朝的女子,若主动提出和离,是要先打几十大板的,二哥怕是舍不得心上人被打板子吧?” 端瑞这是嘲笑他爱上的是有夫之妇? 还求而不得? 端翌心里和明镜似的,不过脸上却做出委屈和若有所思的样子,幽幽地道: “我朝确有这条律法,不过,柳村也有村规,如若女子走亲三年未孕,男女即解除婚约,双方可自行嫁娶。” “啊?二哥,你是在等她吗?要等三年?” 端瑞摇摇头,但是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口:三年都不能生孩子的女人,你要来何用? 若不是为了夜家二女的特殊体质,端瑞也不会巴巴地从京城而来,霸住夜珍珠的同时,还窥伺着夜萤的美貌。 虽然有时想着夜萤的美貌,是鲜花插到牛粪上浇灌出来的,有点嗝应,但是夜萤的美貌,却有一种惑动人心的魅力,让他一看到她,就不由地心里痒痒的。 她的姿容、她的言行,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间不经意流露出小女人的媚姿,都令人怦然心动。 不过,既然二哥已经圈定了夜萤是他的女人,端瑞自是不会再和端翌争抢。 如若他没有夜珍珠,恐怕还会和端翌抢夺一番,但是既然有了夜珍珠,同样是砾中金体质,同样是女人中的极品,端瑞也就不想和端翌产生正面冲突。 虽然他们的冲突或许最后无可避免,但毕竟还没有到最后的时刻。 就象现在,他们还可以一起亲热地喝酒,称呼对方为兄弟,为了两个女人有商有量。 很好。 端瑞脱口而出的话,似乎让端翌想了好一会儿,他才缓缓地道: “是的,我要等她。” “啧啧啧,没想到,二哥竟然是个痴情种子。来,小弟我敬二哥一杯。” 端瑞说着,倒了一碗酒,自故自地一饮而尽。 烧刀子似乎除了喝起来更容易让人飘飘欲仙外,还容易让人醉。 喝醉了以后,好多事情就能自然地摊开说说,无非就是女人那点事嘛,哎,多大点的事啊!兄弟俩感情最重要嘛。 “三弟你也不遑多让啊!” 端翌竟然还难得地打趣了一下,让端瑞有点瞠目结舌,万万没有想到,一向高冷如冰山的二哥,也会开玩笑了。 “二哥,那个女人真的改变了你。不过,你真地能接受她是已婚妇人的身份?我记得二哥可是京城里最热门的佳婿人选,可是你从不亲近任何女子,我们都说你有严重洁僻。” 端瑞好似开玩笑地借着酒意说出这话。 端瑞这话一说出口,现场的气氛便不由为之一滞…… 第五百二十五章把事情说清楚了 “嗯,我现在一样有严重的洁癖。” 谁知道,端翌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端瑞借着酒意问出这个问题,本来有点后悔,生怕惹毛了端翌,毕竟,人有缺点,都不会喜欢从别人嘴里提及。 比如端瑞自已就从来听不到自已的缺点,所有人在他面前,都只会说该说的好听话。 当然,如果有人说他哪里不好,端瑞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对方嫌命太长了。 因此,听到端翌一本正经地回答,端瑞不由楞了一下,那就是说,端翌和夜萤无染,只是单向的倾慕? 这个,太搞笑了吧? 喜欢一个女人,不就是要揽进怀里,疼她享用她,让她变成自已的女人吗? 不过端瑞脑子一绕,立时想,他还以为二哥变了,原来二哥还是没有变,还是原来京城里那个不苟言笑、远离女人、素有洁癖的二哥。 改变的二哥,会令他心生警觉之意。 没有改变的二哥,似乎还在掌控之中。 “二哥,我竟无言以对,来,再敬你一杯。” 端瑞拿起酒碗,又浮了一大白。 端翌笑笑,嘴角微向上一勾,道: “还有一事,我之前禁锢着一名叫吴彩凤的女子,之所以禁锢她,是因为他们兄妹曾试图对我和夜萤不利,她的兄长吴凤奎身犯数罪,已经身死,吴彩凤参与出谋策划,本来也是罪当领死,但是那时忽然发现她怀孕了,于是只能将她留下。” “哦,珍珠今儿个带了个女人回来,也叫吴彩凤,难不成就是你说的那位?” 端瑞发现二哥尚且不知道吴彩凤和他有染,怀的孩子很大机率是自已的,便放下一颗心来。 现在三位皇叔间的子嗣,关系到了未来九五之尊大位的传承,极为敏感。能少让人知道吴彩凤怀孕的事,自是极好的。 而且端瑞现在更能确定了,吴彩凤怀的是自已的孩子没有错。因为端翌在这件事上不会说谎,如果他和吴彩凤有过什么,绝不会轻易放她离开的。 “哦?真巧,应该是吧。”端翌不以为意地道,一脸不用看顾吴彩凤的释然,“如果她和夜姑娘处得好,是好事。” 端翌此时说的夜姑娘,自是夜珍珠。 “嗯。来,二哥,这酒实在够劲,我觉得自已已经上瘾了,有机会的话,送我几坛。” 该说的话说完,自然还是喝酒。 端瑞明白,端翌此时把话都说完了,对吴彩凤的事,也表了态,已经不想再管她了,看起来,吴彩凤出逃,对他还是一种解脱呐! 这让端瑞至少可以确定,吴彩凤肚子里的孩子,绝对不是端翌的。否则,端翌此时上门,就是向他要回吴彩凤,而不是淡定地说让吴彩凤留下了。 “没有问题,我回头让人再送几坛过来给你。” 端翌举起酒碗,自已亦浮了一大白。 “二哥,你打算在这三清镇上呆多久?” 端瑞看似无意地问道。 “随意。我和太皇太后说了,寄情山水,消磨杀孽,她已经点头应允了。现在北疆也暂时平静,我权且放下心来,好好享受这段平静生活。” 端翌看来短时间内不想离开。 端瑞对这无聊的小镇根本不太感兴趣,现在行踪败露,又得了二女,他却起了离开三清镇回京城的心思。 “如此甚好,但我则怕是近期就要回京了。” 端翌听了,点点头,倒是没有吃惊之意,只是道: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三弟,来,喝酒!” 一时间,兄弟俩在月下饮酒无话。 柳村。 夜萤算清了今天的账目,将账本放进专属的箱子里,锁好,然后起身活动了下酸麻的胳膊腿,不知不觉,便走到了前院。 “咣当”一声,院子的大门开了,施炳拖着个摇摇晃晃的人走了进来。 “谁啊?是哥吗?” 夜萤还以为是夜斯文。 她那便宜哥的丈人嗜酒,夜斯文为了巴结丈人,经常陪他喝酒,近来酒量见长,不过却很少喝得这么醉。 “不是,是端爷。” 施柄答道。 “我要见你们家小姐。” 端翌嘴里咕噜着,两眼迷离,一身浓重的酒味,是烧刀子酒的味道,难怪他会喝醉了。 施炳为难地看了夜萤一眼。 小姐近在跟前,端爷明显喝醉了,连人都认不清了。 “你把他扶到客房床上吧,让厨房弄碗醒酒汤过来。” 夜萤无奈地道。 施炳依言,费力地把端翌架到了他惯常住的客房床榻上。 还好,端翌虽然说着语焉不详的醉话,但仍然还是比较配合,乖顺地被扶到了床榻上。 施炳去吩咐厨房做醒酒汤,房内只剩下夜萤一个人对着端翌。 “端大哥,你和谁喝酒?这么醉?” 夜萤有点来气,看到他醉熏熏难受的样子。 “和我兄弟!” 端翌终于认出眼前的人是夜萤,便老老实实地答道。这个女人,是他能信任的,想要宠爱一辈子的,自是问无不答。 夜萤听了摇摇头,以为是和生意场上或者江湖往来的兄弟,也是,端翌一向以孤家寡人面貌出现,她哪里能想到,端翌今晚一起喝酒的,还真的是兄弟。 “嗯,和兄弟也不该喝这么多,一会儿喝了醒酒汤,你就老实睡觉。” 冬雪拿了热水和布巾进来,正要帮端翌擦脸,夜萤喊止了她,道: “你去休息吧,我来。” 冬雪屈膝行了个礼,乖乖地退了出去。 夜萤自是不喜别人碰端翌,她亲自动手,拧了布巾,试了下温度,发觉有点烫,便把拧紧的布巾甩开,在空中挥了几下,让热汽散去,再摸之后,觉得温度差不多了,便拿起布巾,细心地替端翌擦试起来。 端翌十分服顺,任她擦拭。 原本因喝了酒,显得有些油腻的脸,在夜萤擦拭下,慢慢变得清爽起来,英朗的眉目也在烛火下尽显无余。 或许是夜萤身上熟悉的味道让端翌觉得舒服,在夜萤把布巾放下后,端翌竟然就着夜萤的手,蹭了蹭,靠着她的手睡得十分舒服。 夜萤想要抽开手,端翌却抓得紧紧的。 于是施炳推门进来的时候,便看到夜萤无奈地被端翌垫着手睡觉的情形。 施炳把醒酒汤放要床榻边的小桌子上,好象什么也没有看到似的,转身又出去,还轻轻地把门带上。 呃,施炳似乎可以写一本《论职业管家如何养成》的手册了。 夜萤摸了下端翌的额头,也只有在这种全然醉酒的情形下,她可以肆无忌惮地打量他,抚摸他。 “端大哥,起来喝醒酒汤了。” 夜萤轻叫。 端翌浑然不觉,并没有因此而醒来。 夜萤着实无奈,再不喝,醒酒汤就凉了。而且,明天他也会头疼。 夜萤试着把手插入到端翌的脑后,想把端翌的脑袋抬起来一点,然后尽力喂他一些醒酒汤…… 第五百二十六章醉酒 “唔,不要动我。” 端翌还是有些许意识的。怪只怪,那烧刀子酒太烈了,不光端翌醉了,端瑞醉得比他更厉害。 毕竟端翌之前喝过数次烧刀子酒,多少还适应了些,但是端瑞就不同了,他是第一次喝,没有防备间,很容易就醉倒了。 端翌摇晃着身子走出端瑞的宅子时,端瑞已经在背后大声地吐了起来。 端翌倒是没有吐,不过在车上酒劲上涌,他迷迷糊糊间,心里最想看到的人就是夜萤了,因此,他拉开马车的车帘,对车夫下了命令,让他将自已送到夜萤这。 车夫是自已人,知道端翌和夜萤的关系,倒也没有觉得不妥,依言将他送到夜萤的新宅里,看着施管家将端翌扶进院内,便驾车离去。 在看到夜萤的一刹那,端翌还是有意识的,但是夜萤一脸焦急地走向他后发生了什么,他就断片了。 现在,躺在床榻上,端翌只觉得脑子里天旋地转,象是塞进了无数条乱蹦的小蚯蚓一般,端翌脑子晃啊晃,只希望能让那些小蚯蚓赶紧跑出脑子里。 这时,一条温暖馨香的手臂抱着他的脑袋,那熟悉的味道让端翌觉得舒服极了,他忍不住在那上面蹭了蹭自已的脸,嗯,似乎越往里越幽香。 端翌凭着本能,把脸愈往里埋去,结果,他似乎触到了一个软软而又芬芬有弹性的物体。 好香,似乎象个喧软的馒头,脸靠在上面好舒服,永远都不想离开。 夜萤也是无语了,看着端翌的脸沿着她的手臂越蹭越过来,最后一直蹭到她胳肢窝下的臂弯里,然后,便搁在那,再也不肯动弹了。 好吧,象个赖皮的孩子。 他带着酒精味的呼吸透过她的薄绸睡衣,丝丝缕缕,渗入到她某个微妙的部位那里,一股热汽把她那里笼罩住了。 虽然明知道他没有意识,醉得七荤八素的,但是夜萤的脸仍是红了。 奇怪的是,她并不抗拒和他的亲密接触,而且,他嘴里呼出的酒味,也并不那么讨厌。 “端大哥,醒醒,喝点醒酒汤。” 夜萤只好继续轻唤。 谁知道端翌一动也不肯动,而且,她每唤一下,他似乎在努力挣扎着醒来,就继续往她胳肢窝里钻进去。 好吧,这下他半个人已经完全贴在她身上了。 夜萤最后觉得,还是不要再叫他了。 叫也叫不醒,还死命往自已身上缠绕。 “哎,也不知道和谁喝的酒,喝了这么多?难道是傅大夫?哼,如果是傅大夫,明天早上找他算账去。” 可怜无辜的傅太医正秉烛苦读医书,但是也不知道怎么的,背上突然堪堪一凉,不由地打了个寒战。 夜萤想把端翌的脑袋放下来,可是谁知道端翌似乎食髓知味一般,即便在醉梦中,依然紧紧地把着夜萤的腰身,整个人缠绕在她的身上,让夜萤根本掰扯不开他紧紧抱着她的手。 用力掰的话,夜萤也舍不得。 哎,算了,反正没有人看到,他也醉得不知道,就让他躺会吧…… 夜萤没奈何,只好让端翌抱着,自已靠在床边,看着那碗热汽腾腾的醒酒汤,一点一点变凉,不再冒任何汽体。 窗外更深露重。 端翌扭了扭脑袋,意识开始有点恢复过来。 他发现自已被人抱在怀里,那人怀抱香香的,是他素来喜欢的月季花花香,这种花香,他只在夜萤身上闻到过。 因为夜萤喜欢提炼了月季花精油用来洗浴之用,所以她身上常年带着这种淡淡的香气。 端翌猛吸了几口,发觉自已没有判断出错,的确是夜萤身上的馨香,而且,脸颊边有什么软软的、很有弹性的东西,端翌睁开眼,眼前一片柔软的隆起…… 端翌算是弄明白了,原来自已是被夜萤抱在怀里。 看着窗棂处透进来暗淡的光线,已经是黎明时分。 夜萤就这么抱着喝醉的自已睡了一夜? 而且,最重要的是,自已竟然醉了一夜,什么也不知道。 太遗憾了。 端翌揽着夜萤的腰,轻轻把她放平了,靠着床头睡了一夜,夜萤肯定累极了,被端翌这么放倒,她也没有醒来。 红烛残泪,随着烛火燃尽,室内的光线愈发暗淡,但是夜萤白|嫩的脸却散发出一股纯净的气息,让端翌的视线无法离开她的脸。 他忽然觉得自已很可笑,费尽心机隐瞒身份,却不如端瑞来得痛快,直接把夜珍珠娶走了。 嗯,是了,就是今天,他要告诉夜萤,他真实的身份,然后正大光明地和她行那愉悦之事。 让她对他,两情相悦,身心交融。 就在端翌想得美美的时候,突然,施管家在门外敲门道: “主人,有急事发生。” 端翌一怔,看来,夜萤在自已屋内的事,施管家也知道啊? 因为,施管家只会叫夜萤主人,断不会如此叫自已。 听施管家的声音很着急,端翌只好轻轻摇晃夜萤: “萤妹,醒来,施管家有急事叫你。” “唔,好困,让他等等。” 黎明时分,是一个人睡意最浓重的时候,夜萤又伺候了端翌一晚上,此时好不容易躺在床上放松睡着,自然醒不过来。 端翌又好气又好笑,与此同时,心中亦是一动,这样的情形,真象一对老夫老妻呢! “起来啦,施管家要急坏了。” 端翌终于还是狠狠心,捏了捏夜萤的鼻子。 鼻子不通气,终于迫得夜萤醒来了,她一睁眼,就看到端翌还带着酒后残红的脸容出现在自已上方,不由地吓了一跳,再一看房间,猛地想起来,是了,昨晚上端翌喝醉了,自已伺候着,看来是自已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端大哥,你醒了?头疼不?” 夜萤迷糊地问道,一翻身就起了床。 呃,躺在端翌的床上,怎么一点尴尬也没有呢? 她可不是随便的女人。 “还好,不疼,多谢你昨晚上照顾我。”端翌有点尴尬地道,“施管家在外面叫你,说是有急事。” 夜萤这才想到,自已夜宿端翌房内,看来不光是他们俩的私密事了,这下连施管家也知道了。 夜萤的脸“唰”地红了起来…… 第五百二十七章八十万 看着脸色绯红的夜萤,端翌内心不由起了促狭捉弄之心,他勾起食指,用它撬起夜萤的下巴,让她的小脸对着自已。 原本端翌是想调笑一番的,可是看着夜萤俏生生的小脸近在咫尺,而她微微红润的嘴唇就象一枚鲜红的朱果一般,等着他去采撷,端翌脑子“轰”地一下,好象失去了意识一般,就想深深地吻下去。 “端大哥请自重!” 就在端翌迷失自已的时候,夜萤的话在他耳边轰然响起,仿佛一个炸雷一般,把他炸清醒了。 端翌清醒过来,才发现自已的唇离夜萤的不到三公分的距离。 两个人鼻息相闻,她的甜甜的喘息近在眼前,只是面容已经变得肃冷。 端翌楞了一下,终于艰难、依依不舍地把头扭开,道: “对不起!” 夜萤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毅然下了床榻,穿了鞋子,走过去,把厢房的门打开,然后,一阵脚步声“踢踏”之后,便消失无踪。 其实,夜萤走出去的时候还在想,自已抱着端翌时,分明还是穿着鞋子的,那是谁把她鞋子脱了呢? 除了端翌,还有谁? 一想到那个大男人笨拙地给自已脱鞋子的情形,夜萤嘴角不由微微向上一勾,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施管家急匆匆地找她,是因为猪场那里又出事了。 夜萤来到猪场,看到场院外堆了一堆小猪的尸体,不由得也是一阵头大。 看来,这场瘟疫来势汹汹,一时半会还断不了。 看着夜鸣内疚的样子,夜萤抿了下嘴道: “没事,有些病是避免不了的,我们只能尽量做好预防工作。但是我还是要彻底清查一下,大家到底有没有按我要求的程序操作,我很有自信,如果大家都按我写的工作程序操作,应该不会造成这么大面积的流行。” 现场的工人有的眼神闪烁。 夜萤看到了,心里顿时有了分数。 她也不再多说,只是吩咐道: “象上次一样,大家把这些病猪拿去深埋,记得洒上石灰。” 工人们应承着,各自忙碌去了。 夜萤让大伙消毒的消毒,洒扫的洒扫,自已便在工寮外监工。 春天的早晨露水深重,寒气扑人,施管家让冬雪从家里带来了一件厚棉袄,夜萤披上,便和夜鸣在工寮外煮水泡茶。 春草融融地从地里探出了头,虽然猪场里因为猪瘟一片萧索,却也没有过份影响夜萤的心情。 呃,农业神马的,本来就是摸着石头过河。 还好有王财主这个强大的实力财团做后盾,夜萤也不指望能靠农业一夜间暴富。 夜萤记得,她曾采访过一位老者。 八十年代的时候,老者才四十来岁,用海外父亲的遗产八十万元,到海南承包了一片荔枝园,准备依靠农业来实现资产的增值。 谁知道,兜兜转转,农业总是靠天吃饭,碰上年景好收入就高一些,但是碰上年景不好,自然灾害多,有时来了台风有时来了冰雹,往往还要倒贴。 而三十年后,这位中年人成了老者,好不容易这么多年保住了本,带着剩下的八十万,回到家乡,想要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八十年代的八十万元,是一笔多么庞大的巨资,当时一套房子只要四、五万元,有人开玩笑地对老者道:当年你若是随便在哪个城市买个二十套的房子,现在都吃喝不尽了。 辗转二、三十年,房价暴涨,老者捏在手里的,依然是八十万元,但可想而知,这八十万元,已非八十年代的身价了。当初能买二十套房子的钱,现在勉强能买一线城市里一个厨房。 老者的这个案例,已经成为农业搞不得的一个反面例子。 然而,夜萤虽然知道,却也明白,在这个年代,农业强则国强。 如今和后世的生活环境不同,生产力如此低下,房子对这个国家的发展毫无助益。能推动国家发展和进步的根基,首先在于农业。 只有人人有饭吃,才能安居乐业,兵强马壮。 她只希望把正确科学的农业生产方式带到这个国家,改变这个国家的生产面貌,民强国富,也算为大夏朝的江山更加强壮稳固做一点贡献吧。 倒不是她有多么伟大的抱负,想要做一个青史留名的人,或者做一个改变历史的人,她只是单纯地想,如果大夏朝江山基业稳固了,她也能在这个时代安稳地生活几十年。 她可不想生活在一个战火纷飞、饥荒遍地、颠沛流离的年代。 所以,让别人生活得更好,就是让自已生活的更好。 用保险业的一句宣传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现在猪场的养殖屡出问题,夜萤觉得自已也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夜鸣,我准备安插个人进来,不要让人知道他的身份。” 夜萤看着一脸忧思泡茶的夜鸣,压低声音道。 “哦?姑姑为何这么做?” 夜鸣不解。 “我们场的养殖方向是对的,只是我怀疑有人不按规程操作,我要弄个人进去偷偷观察一段。当然,这最好是在大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他们装也会装一阵子。我需要的是确实踏实勤快的人。” 夜萤道。 “嗯,我看可以。”夜鸣思忖道,“我也一直觉得奇怪,为什么明明村里的牲畜都没有发病,我们这里的发病率这么高。” “村里的牲畜是散养的,我们是集中饲养,发病率看上去会比散养的要高一些,但事实上散养的发病率也不低,只是我们没有去统计罢了。” 夜鸣点点头,把倒好的茶放在夜萤面前,她端起来呷了一口,不由笑道: “这茶是新茶吧?老叔公炒茶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 “多亏你指点,爷爷说突然有了顿悟,懂得控制茶的发酵时间后,制出来的茶愈加浓香。” 夜鸣说到制茶,也有说不完的话。 “茶山那里准备得怎么样了?” 夜萤说的是那千亩茶园。 “很好,已经开垦过半,而且都施足了底肥,用的是咱们猪场运去的沼夜。” 夜鸣谈到茶园,心里因为猪瘟带来的郁气化解了许多,脸上带上了笑颜。 第五百二十八章偷尸 夜萤和夜鸣喝喝茶,聊聊天,心情慢慢过渡好了一些。 不过就在这时,几名上山埋猪仔的工人却匆匆回来,带头的阿全上前禀报夜萤道: “主人,大事不妙,上一次咱们埋的猪仔,也不知道被谁偷挖走了,我们今天要去埋方才那些病死的猪仔,结果到了那里一看,坑被挖开了,里面的死猪全不见了。” “什么?被人偷走了?”夜萤也吃了一惊,“那可是一些带病毒的猪,为什么会有人偷呢?” “有人偷,估计就是偷去吃肉了。毕竟,那些猪从外面上看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何况,有一部份还是当时没有发病的猪。” 夜鸣想了下才回答道。 “哎,糟糕,吃病死猪肉问题很大。” 夜萤有点着急了。 “主人,应该没事吧?如果真有人挖了死猪肉去吃出什么问题,这么多天了,肯定有所反应,但是村子里到现在都很平静。或者,不是人偷挖了去吃,是山上什么野兽闻到味道扒开了吃掉?” 阿全推测。 “嗯,也有可能。”夜萤点点头,“希望如此最好了。” “我们今天把坑挖得更深了,一般野兽应该扒不开。” 阿全道。 “病死的瘟肉,如果野兽吃了,也会产生不好的后果。” 夜萤有点忧虑地道。 “姑姑,别担心,这段时间四下里都还是很平静的,我平时上山,也没有看到病死的野兽什么的,或许野兽的生机强大,猪瘟对它们来说不算什么。” 夜鸣安慰夜萤。 夜萤点点头,想起后世流行SARS病毒,科学家分析和人类吃野生果子狸不无关系。 当然,最终SARS的源头是从何而来,确切地追溯还是一个迷。 但是,人畜之间共患一种病的情况是极其危险的。因为当动物的病毒和人体的病毒产生融合时,会发生变异。 而变异的病毒因为人体的免疫功能对新病毒尚不能识别,无法扼制,就会产生极为严重的流行病传播。 时疫,不管是现在还是后世,都是令人谈之色变的。 这时,也不知道是山林里野兽惊动还是其它,只见远方的山峦上突然飞起一群乌压压的惊鸟,呱噪着在林子上空盘旋,隐隐带着某种不祥的气息。 夜萤看了,心情愈发沉重。 她对夜鸣道:“你有空的时候,还是要在村里走走,注意提醒一下,让村民近期防控一下猪瘟,同时如果有牲畜病死,千万不要食用,就用咱们的办法,深挖深埋。” “好的,我一会这边的事情处理完就去做。” “阿全,你在咱们埋死猪的地方派人盯着十来日,防止野兽或村民去挖猪尸食用。” 夜萤吩咐阿全。 盯着十来天,埋着的猪尸也就腐烂了,不管是人还是野兽,就不会感兴趣了。 “是。” 阿全也应得很干脆。 看着这边的事情都处理得差不多了,夜萤便起身回家。 过了一天,猪场里便有个新雇工进来,这个新雇工年纪不大,大约十三、四岁的样子,样子挺老实的,手脚也很勤快,有事做事,没事的时候就和原来场里的工人们打成一片。 由于他机灵好差遣,工人们都很喜欢他。 但是没有人知道,这是夜萤特意从镇上仙客来酒楼借来的伙计,每天额外给了半贯的工钱…… “姑姑,不调查走访一下不知道,调查一下还真是吓一跳,村里的牲畜就象你说的,还真的死了不少。” 夜鸣抹了把汗,坐在夜家前院的厅堂里,暮春时节,南方的天气已经接近初夏,正午的时候太阳让人不敢直视了。 晚晴赶紧端了碗茶上来,知道是主人的贵客,还特意放了块冰和白糖,让夜鸣一口气就能喝干,喝到嘴里还甜丝丝的。 夜鸣喝完,对着晚晴笑了笑。 晚晴见夜鸣态度温和,不由地脸上一红,扭头去烧水了。 “然后呢?你统计的数据如何?” 夜萤拿着把扇子,轻轻打着,其实她并不热,只是手里空空的没个着落,所以现在她明白为什么傅大夫喜欢手里拿着把鹅毛扇了。 并不是完全装逼用的,手里拿个东西,就不会喜得自已特别无所事事,或者说,不会显得自已特别傻。 “咱们共养了两千多头鸡,三千多头鸭,猪一百五十头,最近这七天内,病死的鸡有一百一十二头,鸭病死的有三百二十头,猪有十头,都是腹泻、然后不思饮食的症状居多,占了病死原因的八成。” 夜鸣看来挺上心的,一下子就统计周全了。 “各占了百分十,这病死率挺高的了。”夜萤皱了下眉头,心里一阵不安,“只是平时各家各户有了病死的牲畜就直接扔了,各自处理,所以不会象咱们猪场那般集中,显得触目惊心,大家也就不在意了。” “正是,我问了各家的处理方式,有的随便扔到门前屋后,有的则扔到河里,顺水流走。当然,这也是大家一贯的作法。” 夜鸣看来这次十分上心,连病死牲畜的处理方法都问过了。 “春季本来就是人畜时疫流行的时期,这样的处理方法还把病源体的传播范围扩大了,难怪发病率居高不下。夜鸣,你还是让老叔公召集一下村民,让大家了解一下病死牲畜科学的处理方法为宜。” 夜萤建议道。 “好的。姑姑,不过你也不必太担心了,每天村子到这个时候都是这样的,牲畜病死好多,大家也都如此处理,这么多年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恐怕要召集大家说这事,村民们还会觉得咱们大惊小怪呢。” 夜鸣见多了这事,倒是不以为然。 “就是因为大家意识不强,所以为了避免可怕的后果出现,才要从现在起加强大家的这种意识。你知道吗?宝瓶和宝器之所以流离失所,就是他们的村子曾经发生过时疫,全村人都被官兵围困身亡,所幸他们逃了出来。” 夜萤道出这段宝瓶宝器姐弟俩的往事,让夜鸣心中一惊,这才觉得事情还真是有点严重。 他赶紧点头道: “好,我马上和爷爷说去,让他尽快召集村民说这件事。” 即便夜鸣如此快速行动,夜萤还是有一种强烈不安的感觉。 第五百二十九章欲言又止 夜鸣走后,虽然一切似乎还在她的掌控之下,但是夜萤莫名就有一种心绪凌乱的感觉。 她心神不宁,坐立不安,站起来在屋内走了一圈,走到院中赏花看景,但仍压不住内心某种惶恐的感觉。 是不是,要出大事了? 夜萤从来没有过这种如此强烈的危机感。 但是看着暮春的小山村,鸟鸣花香,显得十分平静,夜萤努力告诉自已,都是她疑神疑鬼想多了。 “宝瓶,帮我准备下文房四宝,我来练会字。” 夜萤收拢了下心绪,索性另找它途,来宣泄自已内心的不安。 宝瓶不一会儿就把备好的文房四室拿来,她在边上磨着墨,看着在长案桌上铺着宣纸的夜萤,也能察觉也她的烦躁不安。 “夜姐姐,是不是因为那天藏娇巷的事?其实我也是听镇上传的流言,那条巷子虽然住着些那种女人,但也不尽全是那种情况。” 宝瓶大着胆子劝慰道。实是不忍心夜萤一直为那件事所困扰。 夜萤却是淡淡一笑,道: “傻瓜,你想哪去了?我才不是为了那件事呢。” “那为什么你这几日总是愁眉不展,焦躁不安?” 宝瓶见夜萤没有生气,便继续关心地发问。 “焦躁不安也不全是为了情感的事啊?”宝瓶如手足,所以夜萤会这么说,换成是别的外人,她才不会提“情感”这二字,反正她和端翌之间互有好感,肯定是瞒不住宝瓶的,“我是为最近牲畜的时疫烦恼。” 一听夜萤是为这事烦恼,宝瓶倒是松了口气道: “夜姐姐,你多虑了。虽然夜鸣这番统计,感觉村里好象因为时疫死了不少牲畜,但是其实在乡下养鸡鸭惯常都是这样的,死了就扔了,大家没去计算,也不知道数量有这么大,反而都没感觉。” “哦。可能是我多虑了吧,可是预防上面的一些事,还是要做。” 夜萤说完,见宝瓶的墨墨好了,便拿起毛笔,饱饱地蘸满了墨汁,便在宣纸上开始写起字来。 虽然把鹅毛笔制造了出来,但是鹅毛笔是在写长篇大论或是急着传递信息时才用的,论说修身养性,自然还是用毛笔书写为佳。 宝瓶虽然不喜欢读书写字,但是在夜萤的逼迫下,以每天三个字的认字速度,如今倒也认了不少字。 按这种速度,再有一年半载,她应对平常的书信往来也很稀松平常了。所以,看到夜萤写的字,倒还都认识。于是随着夜萤的笔墨所及,宝瓶也跟着念了起来: “小学童,要牢记,预防时疫有高招。 勤洗澡多换衣强身健体很重要。 饭前便后要洗手生冷食品不进口。 家里鸡鸭帮看好,若有病死莫贪吃; 深埋消毒绝后患,及时上报村里很重要。” “宝瓶,不错嘛,这些字都识得了?” 听到宝瓶一字不漏地把她写的字念完,夜萤心情好了不少。 “哼,学了这么久,当然有进步。”宝瓶听夜萤夸奖自已,不由傲娇地一笑,道,“夜姐姐,你写的是不是儿歌啊?我读来琅琅上口的,是教人讲道理的吗?” “正是儿歌,一会墨迹干了,你拿去给吴秀才,让他令村里的学童都抄一遍,然后必须背起来,每个人回去还要背给父母听,没有完成任务的学童,罚抄百遍。” 夜萤此时采用的是后世学校里老师教育学生的手段,不过事实证明,这种手段虽然不太地道,但却很有效。 孩子是最听老师的,而家长对孩子的话也最听得进去,让孩子回家和家长说道理,即便一时间没有采纳,但是久而久之,多少会听进去一点。 “好咧,吴夫子倒是个有意思的人,我看他教书很认真呐。” 宝瓶夸道。 “人家明年参加秋试,没准就一飞冲天了,在此之前,咱们柳村能请到他来做先生,是咱们村孩子的福气。” 夜萤也是名师控。 没办法,人和人的确有灵性上的区别,有些人穷经皓首,也只能是个白身,而有些人,真如文曲星下凡,总是能与众不同,少年得意。 吴秀才是受了现在礼教的束缚,否则早就科举及第、出仕做官了。 见纸上的墨渍干了,宝瓶便依言拿到村里,恭敬地将夜萤的话转述了一番。 吴秀才展开那幅字,知道是夜萤写的,不禁暗自点头,对宝瓶夸道: “夜姑娘的字,虽然还需磨砺,但离小成也差不离了,若她能再勤奋一些,村里书法第一的就当属她了。你告诉夜姑娘,请她放心,我一定会不折不扣办到。虽然是首打油诗,但是诗里的道理倒是很浅白、透彻。” 宝瓶见吴秀才都夸奖夜萤的字好,不禁一脸得意地回去了,准备把这件美事告诉夜萤。 不过,夜萤的做法,倒是给了吴秀才莫大的启发,他日吴秀才为官之后,也依着夜萤的做法,写了许多浅白但充满哲理和说教意味的打油诗,让学童传唱,对百姓起了一定的教化作用。 聪明的人之间,总是能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夜萤得了宝瓶的回复,不禁抿嘴一笑,觉得能被吴秀才夸奖书法,也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 要知道,象吴秀才这样准备参加科举之人,一年四季书法都是常练不辍的,一笔字若是放在后世,随便都是个书法名家。所以能得到他的夸奖,弥足珍贵。 不过,吴秀才提的意见也很对,自已若是想要书法小成,还是得屏心静气地勤练字。 有了这么一来一回地打岔,夜萤心绪平静了许多,也能安心练字了。 宝瓶见夜萤心情渐渐舒缓,便自行忙碌去了。 “萤妹,字写得不错。” 端翌走进正厅时,就看到夜萤正提笔写字,脸上一副超脱、无欲无求的模样,不由地心内暗暗一揪。 他现在急于把自已是吴大牛这件事捅破,但是却又找不到合适的契机。 毕竟,这件事前后就是个阴谋,夜萤如果是普通女子,被他捅破这事,肯定会欢喜无限,投怀送抱。 但是偏偏夜萤不是,她有自已独立的个性,有自已的想法,还有可以离开他庇护的能力,没有了他,夜萤一样能生活得很好,这让端翌即便把话堆到嘴边,也说不出口…… 第五百三十章气息相融的意境 和自已“糟糕”的皇家出身相比,端翌甚至羡慕夜萤家世背景的简单,没有那么多责任和束缚。 是的,从来没有人知道,在端翌内心深处,出身皇家的他,在心爱的女子面前,自认为出身“糟糕”。 皇家的藏污纳垢,已经超越了一般人想象的极限。 但是端翌只能看着它发生,无能为力,并且还得顺着那股恶之河流,随波逐流。 他只能在北疆战场上放逐自已,安慰自已说是以社稷江山为重。 每杀一个北疆蛮子,他似乎都在用敌人的血,来清洗自已见识过太多污垢的双眼。 直到遇到夜萤,他惊艳于这个女子的心思复杂缜密而又简单。 说她复杂,是因为她身上有许多他看不破的东西,比如她脑子里的种种奇思妙想,各种发明创造,让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说她简单,她每拿出一件构想,小至对整个村子,大至对整个大夏王朝都有受益,但是她总是谦卑低调地隐瞒自已的身份,一点也不想贪功获利。 在她眼里,生活只有安宁平静、现世安好才是最重要的。 面对这样的女子,端翌觉得他简直无从下手,何以表白? 何况,从一开始他就走错了路,不该用吴大牛的身份来强征掠夺。 现在他明白了,爱一个人,就要身心交融。光是占有了身子,心不在一起,也得不到快乐。 他想和夜萤鱼水交融,想要她心甘情愿象只慵懒的小猫一样蜷缩在他的怀里,两个人亲密无间…… 可是看着夜萤眉眼间的淡然,还有身上一股隐隐的对他排斥之气,端翌不由地嘴角浮出一抹苦笑。 见是端翌进来,又夸她的字,夜萤有点尴尬地道: “哪能和端大哥相比,亏你也入得了眼。” 自从那天晚上醉酒之后,端翌总是对自已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夜萤还道他记得酒后那些暧昧行为,见他为难,还以为他想向自已道歉呢。 然而那种事情,愈道歉岂不是愈尴尬? 而且其实,若说要道歉,自已才是要道歉的一方吧? 明知道对方有了别的女人,还压抑不住内心的想念,有意无意接近他,费心巴力地照顾他…… 夜萤微闭双目,把那些情缠暧昧温暖的画面,都从脑子里抹去,再看端翌的眼神,也愈发变得疏离客气起来。 端翌不晓得夜萤为何如此,明明他似乎看到她眼神里亮了一下,尤其是在第一眼看到自已时,那眼里写满了颇多的意味。 但是下一刻,夜萤的眼神就变得淡漠疏离,好象和他只是君子之交一般。 端翌心里愈发发苦,从来没有哄过女人经验的他,一时手足无措,嘴里说出的话,似是为了书法的事,但是他的心情起伏,却全是因了夜萤一个眼波的流转变化: “把字写好,不仅要有形,还要有韵,现如今,你就缺了一份自已独有的韵味。不过,字韵这回事,也不尽然是无踪可寻,来,我教你体会一番。” 端翌也不知道怎么的,脑子里就说出这番话,下一刻,待到清醒时,便发现,自已已经站在了夜萤身后,把玲珑有致的她,虚虚拢进了自已的怀里,右手则握着她拿笔的手,在纸上笔走龙蛇。 夜萤被端翌虚拢着,这是她第一次和“活生生”的端翌贴得那么近,近得能感觉到他身体的温暖透过空间传递到她的身上。 之前当然也有几次,但是那都是在非常时期,她根本无心感受端翌的种种。 而此时,风轻云淡,四下里安静寂然,只有她最心仪的男子陪伴在身侧,这一刻,夜萤觉得,好希望无限拉长。 而她拿笔的手,则被他紧紧握在手里,正在纸上挥舞。 是的,她一阵目眩神迷,只觉得自已的右手在随着他的手而动,其它的诸如神韵之类的,她根本无法感受。 因为她已经迷失在他强大的气息里了。 端翌强按心神,怀里是她温热的香躯,手里握着她嫩白的玉手,玉腕柔软莹白,手指修长剔透,真是捏在手里都怕坏了一般,端翌小心翼翼的,哪里能使出他原来书法功力的十分之一? 但是他仍然握着她的手,在宣纸上滑动,墨汁在雪白的宣纸上肆意地化开,向左、向右、向上、向下…… 一笔一画,书写着端翌的意乱情迷。 待夜萤清醒过来,看到自已的手被端翌的大手捏在手心里,笔下游走顺畅,毫无迟滞,浓墨书写着杂芜的心思,却被端翌带着如上了云端一般。 夜萤忽然心有所悟,唔,难道这就是书法之韵? 忘形忘我,无相无形,笔写自然。 夜萤逐渐沉迷其间。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直至最后一笔勾完,端翌才堪堪停下笔来,定住。 初始的意乱神迷之后,他脑子里忽然浮现出这些字来,似乎有一股强大的推力,推动着他必须马上写下来,否则就全身不顺畅。 于是他依着自已的心意,一笔一画,不复平素的铁画银勾,却带着丝丝缕缕的柔情蜜意。 端翌也不知道自已在失神的状态下是怎么把这些字写出来的,但是书法既成,他也不好再一直握着夜萤的手,只能恋恋不舍地把手松开,一开嗓,声音暗哑: “嗯,书法的韵就是如此,你能感觉到吗?” 你能感觉到我对你的那番心意吗? 夜萤的手被他松开,不禁若有所失,手上的温暖因了他大手的离去,正在迅速流失。 她定定神,端注着眼前的字: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端大哥想必是问她能不能感觉方才他有意亲授的书法神韵吧? 她真不是一个好学生,只记得自已心神恍惚,完全迷失在端翌近身的浓厚男性气息里,忘了体会书法的意境。 不过,现下她却只能僵硬地点点头道: “似是窥到点门径了。” 夜萤身后一凉,她晓得端翌已经站离了她,所以现在她又是一个人了吗? 夜萤心里有点淡淡的酸涩,不舍得端翌离开她,站得那么远…… 第五百三十一章化解尴尬 “嗯,书法的神韵即是如此了,恍兮惚兮,不自觉地就进入那种意境里,不着痕迹,尽皆自然。” 端翌暗暗喘了口大气道。 这一次书写,原来比他哪一次书写都更耗神。他还没有从夜萤美好体息的消失中恢复过来。 刚才那一刻的美好,还在他的心里,他真想这么一直站下去,拥着她,写到天荒地老。 其实,只要用情至深,即可入韵。 端翌再定晴看自已神思恍惚间写下的字,竟然圆润畅通,似乎与往日的笔法大不相同。 原本他的字都带着铮铮铁骨,铁画银勾,洋洒着将军睥睨天下的气度。 然而今晚上写的这些字,却透着一抹人间烟火气息,甚至是:儿女情长! 端翌的脸颊外侧,泛起一抹红晕。 笔下留情,心思坦露无余,自家的小女人那么聪明,应该能看得懂吧? 耳边却只凉凉地听到:“似是窥到点门径了。” 端翌心下大为失望,干咳一声道: “字的形神韵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即是已窥门径,当悉心揣摩,早晚便可领会。” 夜萤看着端翌有点神情恍惚的样子,那堵在嘴里想要相询的吴彩凤的话,又被吞进肚子里。 冬雪此时奉上香茶,端翌接过茶,只闻茶盏中香气扑鼻,鲜爽宜人,不由奇怪地问道: “村里也做了冰库吗?为何这茶如此鲜爽?” “端大哥,这是当年的新茶。你忘了,现在是春茶产季。” 夜萤笑了,一谈农事,她就回过神来,又变得象往常那个谈笑自如的夜萤了。 是了,不象往常的她又如何?端翌始终不是自已的。自已也不可能会是他的。 夜萤用强颜欢笑来遮掩心里的难过。 “嗯,我是糊涂了,怪不得最近行走在村里,老是闻到一股股浓郁的茶香,想必是夜里正又在制新茶了吧?” “没错,不过今年的春茶因为时间仓促,一些改良的制茶机还没有弄好,所以炒出来的茶还是未臻化境。到了秋茶有了制茶机助力,应该就会好很多。” 夜萤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她一直想改良夜里正茶叶的制法,但是之前吩咐下去打造的制茶机,由于赵家的匠人们都没有制过,所以还在琢磨,似乎一时半会也弄不起来。 夜萤晓得这事也急不来,只能给足了工钱,让他们慢慢琢磨了。 按着夜萤的想法,完备的制茶机械最重要的是必须有摇青机,这是夜里正所从来没有用过的机械。 摇青机摇揉茶青后,能把茶青的叶片均匀破碎,让茶青的发酵更加全面。恰是这个摇青机,赵家的匠人还在琢磨,而夜萤只见过摇青机的真身,具体要怎么制作,她也只能说个大概。 此外,茶青的发酵房、发酵用的簸箩等,倒都是现成的,发酵房可直接用旧房子进行改装,这些夜萤都不用怎么费心。 还有炒锅,由于茶山开垦好后,种上新茶苗,三两年以后茶青的数量会呈现一个几何级别的上升,所以炒锅也必须换大的,还得多打几十个,届时同时开炒…… 一想到那壮观的场面,还有未来可以喝到喷香适口的乌龙茶,夜萤便觉得自已现在所做的一切努力和等待都是值得的。 端翌没想到自家小女人还在琢磨茶叶的事,不由嘴角一勾,眼里露出疑色道: “制茶还得有那么多花样?” “不是花样,是能把茶的滋味尽情提取出来的工序,而且,不光要会工序,还要天时地利人和的配合。到了茶季,没有好的天气,就算有再好的技艺,也制不出好茶来。所以,能喝到一口香气馥郁的好茶,着实不易,因此,上品的茶,每一口都要珍惜。” 夜萤一番陈情,端翌不禁有耳目一新之感,嘴角的笑意更深: “我都不晓得喝个茶还有这些门道。听你一说,不禁悠然神往,期待着能喝到你说的那么香的茶。” 夜萤借着说茶,打消了二人之间的尴尬气氛。 呃,不,或许说是暧昧气氛更加合适。 “走,端大哥,我带你去赵家匠坊看看,他们这段时间都在琢磨制茶机械呢。” 说起来,后世制茶都有相应的机械,当然,都是金属打制而成,一插上电,就自动运行,甚至发酵的机箱都有电脑恒温控制,确保能把茶叶品质控制在一个较高的品阶内。 但是这样的机械制出来的茶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茶叶的品质虽然控制在一个品阶,有香有色,不过却失去了独一无二的个性。 用手工制出来的茶,虽然有优有劣,但是上等的茶却能脱颖而出,极品到让人连舌头都要吮咂下去。 因此夜萤倒不遗憾没有办法把制茶机械自动化,只要赵家的匠坊能把重要的摇青机制出来即可。 端翌被夜萤一番描述,早就心向往之,于是欣然应允,一起前往赵家匠坊。 和夜萤在一起,端翌觉得,他的日子永远都不会枯燥无聊,永远都是生机勃勃,充满趣味。因为他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刻,夜萤的小脑袋瓜里,又会冒出什么主意。 自从LV化妆箱大卖之后,赵家心灵手巧的匠人们在夜萤的提议下,成立了一个赵家匠坊,把赵家所有的手艺人都集中在一起,大家按着各自最拿手的手艺分配组合化妆箱,确保箱子的最后工序达到精致完美。 匠坊的工匠们暂时聚在乌髻娘娘庙里,乌髻娘娘庙整修一新后,这里暂时被赵家匠坊征用。 因为村里除了祠堂,目前也只有这里是现成较宽绰的闲置院子了。当然夜萤也在这不远处,另外买了一块十亩地的地皮,准备盖匠坊城。 以后,所有的手工活,都可以在匠坊城里完成,连赵铁匠的铺子也打算搬进来。 随着赵家匠坊工钱高昂的消息传出去后,原本有些观望的赵氏手工艺人,也纷纷主动要求加入。 对这些人,夜萤发话是来者不拒,笑话,她还嫌这样的匠人不够多呢,未来她要打造的农业机械还有许多,离不开这些匠人的支持,现在的赵家匠坊,虽然挂着赵家的名头,但实际上都是她在出资运行。 一路徐行,端翌听着夜萤聊些赵家匠坊的事,才猛地发觉,原来在不知不觉间,自家小女人又暗地里做了这么多令他刮目相看的事。 见夜萤的作为愈来愈似柳村的里正,端翌不禁失笑问道: “你是不是一辈子打算就留在柳村了?” 第五百三十二章鲁班再世 听到端翌这么问,夜萤楞了一下,脱口而出道: “自然是要留在柳村,不然我能去哪里?柳村是我的家,我肯定要留在这里。” 端翌听了,说不上是高兴还是失望。 早晚有一天他告诉夜萤真相,势必得带夜萤离开这里。可是夜萤在这里生活得这么快乐,他真的没有把握,把夜萤带到京城,就会让她更快乐。 京城里,圈在王府里不能动弹的生活,夜萤想必是不会习惯的。 端翌明白夜萤,是因为他见过北疆的女子,她们都是无拘无束,在草原上驰骋,生活得宛若男子一般,不加拘束。 夜萤和她们一样,天性是爱自由的。 圈养她的生活,只会让她失去鲜活的特质,象鲜花被剪下来,插在水瓶里一样慢慢凋萎。 “很好,我觉得柳村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了,即便作为外人,我都舍不得离开了。” 端翌最终感叹地道。 夜萤听了,沉默了一阵。 端翌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他想留下来吗?一辈子不走了? 如果是这样,三年后,不,两年多后,自已可以和离了,岂不是还有和端翌在一起的机会? 可是有可能吗? 以端翌的本事,他是一条大鱼,绝不可能被困在小小的柳村里。 两个人各怀心事,默默地走着路。 还好,柳村并不大,很快就走到了乌髻娘娘庙。 赵大娘正坐在庙门口的门槛上,专心地劈削着竹篾,她的动作熟稔流畅,一条竹篾在她手里被分成了六道薄片。 这些被分出来的竹片,是用来编辑化妆箱上LV造型的,因此算是最重要的精细活,一般身手不灵活的人,最多只能分到五层,分到第六层的,都是手极灵巧的,拿捏巧劲极准的,否则,一不小心就把竹片削破了。 因此,赵大娘这道手工的价钱可不低,她现在靠着这门手艺一天就能分到两、三百文铜钱。 有了稳定的收入,赵大娘的腰杆现在挺得直直的,原本愁白了一半的头发,竟似有返乌的征兆,她现在用了点发油,把一头黑白相间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整个人看起来精神极了。 听到脚步声,抬眼见是夜萤,赵大娘高兴地放下手中的工具,站起来笑着迎过来道: “阿萤啊,又过来看摇青机是吗?我哥说他昨晚琢磨了一晚上,终于想到了个好主意,借鉴鼓风机,用手摇动风页,让风页带动着摇青厢,就能让摇青机均匀摇动,达到你说的均匀摇青的功效。” 赵大娘的哥哥赵老大是村里最心灵手巧的匠人,赵家匠坊也是以他为首来牵头的,夜萤听到赵大娘劈面就给了她一通好消息,不禁十分开心,道: “太好了,是不是有成品了?” “对,一想到那个主意,他大早上就起来捣估,现在应该做得差不多了。” 赵大娘看了一眼端翌,觉得这一对郎才女貌,站在一起,简直是佳偶天才。 可惜啊,夜萤错嫁了吴大牛。 赵大娘心里这番感叹当然不会写在脸上,可是看着端翌淡漠似乎毫不在意,却又能穿透一切的眼神,她心里的那点想法好象被他看穿似的,赵大娘便不由地一阵心虚。 可惜赵大娘并不知道,所谓造化弄人,夜萤在整个村里,最羡慕的女人就是她了。 因为没有子嗣,赵大娘可以从走亲中解脱出来,得以恢复自由身,这是夜萤最羡慕她的原因。如果现在夜萤能和离,对她说来就是比赚到一万两银子更好的消息。 夜萤来到厅堂里,就见两侧宽大的走廊上堆满了各种木制品,其中便有半人高风页的雏形。 “赵大伯,这就是你构想的风页摇青机?” “是啊,你听我妹子说了吧?呵呵,只是一种想法,具体要装起来试过之后,才知道好不好使。” 赵大郎老实木讷,有问才答,他的一腔心思都放在研究工匠的技艺里,所以显得有些不谙人情世故。 早前他的妹子赵大娘被安置在庵里,他最早也曾经劝说妹妹去他家住,可是赵大娘却推脱了,说自已一个人住在庵里挺好的,让哥哥不要牵挂。 赵大郎猜不透女人家的心思,见妹妹似乎一个人也还凑合,也就渐渐地淡了让她同住的心。 他却不知道,妹妹是怕自已长住他家,会影响大哥一家人原本和睦的关系,变成他的拖累。 不过,现在一切都好了,赵大娘自已能够靠着手工立足,还说钱攒够了,要自已盖一个小院栖身,赵大郎由此对夜萤自是十分感激。 如果没有夜萤给村里人提供这样的机会,恐怕他妹妹还要在破庵里住上一辈子,哪敢想一个孤身女子,要攒钱盖新房子。 所以看到夜萤,即便木讷不善言辞,他也尽量主动热情。 “任何新机械的创造都有一个过程,赵大伯你慢慢琢磨,不要心急,反正今年春茶产季也赶不上了,就等着秋茶看能不能用吧。” 夜萤现在也不指着制茶赚钱,因此并不着急。 端翌看着赵大郎在组装风页,连忙主动上前帮忙。男人多少都会对手工感兴趣,端翌乐在其中,并不觉得自已屈尊纡贵。 在大家七手八脚的帮助下,赵大郎终于把鼓风摇青机的模型装了起来。 摇青机是一个长的圆柱体竹箱,原本在后世有电力的情况下,只要装上马达,插上电,就能让竹箱自动旋转,从而揉制茶青,达到破碎茶叶叶片细胞、让茶叶发酵更充分的目的。 但是现在没有电力,这就产生了一个难题,如何让摇青机均匀地滚动,如果摇青机不能滚动,那还叫摇青机吗?总不能把茶青倒进竹箱里,然后让人推着竹箱在地上滚吧? 原本夜萤还真想过实在没有办法,就用这个笨办法,但是现在赵大郎通过自已的经验和智慧,想出了替代电动小马达的办法:风页。 随着把风页和摇青机联好,赵大郎一手摇动风页上的弓形手柄,风页就达达地转动起来,风力带动了竹箱跟着360度地转动。 “成了,一个人就能带动一个摇青机,还不怎么费力气。” 看着摇青机自如地转动,赵大郎脸上露出了笑容。 端翌没想到高手在民间,这么一个小村子里,竟然也有这么巧手的匠人,设计出这样的机械,不禁赞叹道: “没想到你如此机敏,真是鲁班再世。” “端兄弟,你夸错人了,鲁班再世的人不是我。” 木讷实诚的赵大郎道。 “哦?原来还另有高人?是谁?”端翌好奇地问道。 第五百三十三章天命之子 “喏,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是她。” 赵大郎指了指端翌身边的夜萤,神态十分恭敬。 端翌看得出来,这种恭敬是发自内心的,并不是谁的威压让赵大郎不得不巴结奉承。 端翌微讶异,随后便是了解地莞尔一笑,道: “阿萤又是你出的主意?” “呵呵,其实功劳还是赵大伯的,他太谦虚了,我只不过稍提出了自已一点看法,他就完全加以利用起来,发挥了自已的聪明才智,成果出乎我的意料。” 夜萤有点心虚地摸着鼻子。 端翌真是让她看不透猜不明。 第一次在山居时,端翌和傅大夫还会追问她,为什么懂得九宫八卦的步法,为什么懂得缝合之术,当时夜萤还憋了一个她爹留下来的古籍这样拙劣的借口。 可是愈到后面,她做的一些事愈匪夷所思,端翌反倒不问她了。 即便开始听说时,象方才那般流露出一丝讶色,但马上就视为正常,转而褒扬她。 端翌的不动声色反而让夜萤有点莫名地担心。 谎言的涓涓细流堆积多了,就会形成围堰,最终当真相土崩瓦解时,那细流会化成滔天的洪水,冲垮阻拦真相泄露的堤坝。 到时候,在堤坝内外的人,都会被这股洪流席卷而走,灭顶之灾无可避免。 想到这里,夜萤不禁打了个寒战。 她身上有太多秘密,无法对端翌言说。 而整个柳村里,能看破她异样的,非端翌莫属了。 端翌此时看着她,眼神柔和,没有丝毫异样,温和地道: “不管怎么样,今年春茶能用上这摇青机了。” “嗯,有了摇青机就能制出批量大、品质好的茶。”夜萤点头,说到正事,心里就踏实了不少,“赵大伯,你把这摇青机完全装好,送到夜里正家去,我们明天试制一批茶青。” “好,没问题,有些轴承的部位还要磨合,我再调校一下,明天一早就能送过去了。” 赵大郎一看自已试制的摇青机在夜萤这里通过了,比什么都高兴,一时间竟然把他们抛在脑后,只顾蹲下身子,埋头于新机械的调校了。 夜萤和端翌自是不会怪他,端翌走到另一侧厢房的走廊上,感叹道: “咱们大夏朝需要的就是赵大郎这样全神贯注的工匠,若是象赵大郎这样的工匠有一千人、一万人,何愁大夏朝的农业不繁茂起来。” “位卑不敢忘忧国。” 夜萤闻听此言,微微一笑,她还是挺喜欢看男人指点江山的模样,在她看来,一个男人,可以不位居高位,但思想一定不能卑下。 端翌闻言,嘴角向上一勾,笑道: “你说,如果我们的想法能上达天听,这个国家会有所改变吗?” “呵呵,做梦。” 夜萤冲着端翌翻了个白眼,又恢复了原来的活泼劲儿。 端翌看到夜萤突然又现出这副没心没肺的模样,心情莫名地也跟着好转。 嗯,至于那件事,现在时机未到,时机一到,他一定会想办法对她说明,他就是吴大牛,吴大牛就是他。 看着懵然不知的夜萤,端翌心内暗道:这个国家,已经因为你而悄悄地有了许多的改变。 鹅毛笔的出现,让许多贫苦家庭的孩子得以有机会上学;宗族制的学堂运行机制,已经选定了一批村庄推行,如果推行效果良好,就会在全国推行;羽绒服已经在京城悄然量产,第一批试制出来的羽绒服已经运往北疆,待送到后就会让驻守北疆的将士们试穿,冻死军士的悲剧应该会少发生了…… 端翌曾经就夜萤的事,咨询过京城白云寺的尚云禅师,当然,他没有指明是谁,只是说自已在外出云游历练中,曾经遇到过这样的一个女子,并有诸般异事。 尚云禅师沉思良久,告诉他,这种女子,或许是天命之子,生来就带着异相,如果端翌有遇到这样的人,请他一定要好好珍惜,因为这样的人,是不世之人材,不在乎男女,只要引导入正路,甚至能给整个大夏朝都带来福祉。 尚云禅师还举了个例子,那是一本毁于战火中的神书,书名为《齐民要术》,著者在书中援引古籍近200种,所引《氾胜之书》、《四民月令》等现已失传的汉晋重要农书,收录农艺、园艺、造林、蚕桑、畜牧、兽医、配种、酿造、烹饪、储备,以及治荒的方法,把农副产品的加工以及食品加工、文具和日用品生产等形形色色的内容都囊括在内。而著书之人,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天命之子,他的著述,可以传世甚至改变国家的命运。 听了尚云禅师的话,端翌心中释然许多。 夜萤的行事作为,还真的和尚云禅师所说的天命之子极为契合,她总会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想法,但是这些想法往往妥善利用的话,对整个社稷家国竟然真的有莫大的影响。 还好,端翌有了尚云禅师的话做底,心里对夜萤的行事作为反而多了几分期待。 待到夜萤真的又想出什么与众不同的新点子,端翌反倒是觉得是意料中的事。 现在要是有一段时间夜萤不搞出点什么新鲜动静来,端翌反而觉得不太正常了。 夜萤哪里知道端翌抱着这样被“开解”后的态度,还一心担忧着端翌会不会揭穿她穿越的老底。 如若真的那样,端翌会不会把她当成不祥的“厌胜”之物?如若让村民知道了,大家会不会以为她是妖邪,把她烧死? 夜萤怀惴着这些担心,却不知道端翌已经有一颗无限包容她的心。 见摇青机已经出炉,端翌便和夜萤打道回府。 走到半路上,夜萤却将端翌拐到夜里正家,约他一起去看看夜里正家制茶的过程。 端翌喝多了夜萤说的炒茶,自然对炒茶得何而来大感兴趣,再说,就算没有这个契机,他也会找一些借口和夜萤在一起。 和自已的女人在一起时,总是身心俱愉,每时每刻,端翌都不想和她分开。 “现在正是杀青的时候,把经过太阳暴晒一天的茶青放到簸箩里,搁在杀青房里一夜,明天就能揉捻了。” 夜萤边走边介绍着,对制茶的工序十分熟稔。 “今天制出来的,只要没有意外,一定会是上好的茶。”夜萤又补充了一句。 “哦?为什么?”端翌饶有兴味地问道,不知道自家小女人为何敢如此断言。 第五百三十四章开门七件事 “乌龙茶好茶的制成,天时的配合很重要。早上低温、中午晴好高温这样的天气,就能制出好茶,今天这个天气条件正好符合。 因为茶青采下来的时候,需要进行自然地萎凋,让阳光和空气带走一部份的水分。 而这萎凋的过程,是分两个步骤,一个是室外萎凋,一个是室内萎凋。室外萎凋需要烈阳暴晒为宜,室内萎凋则需要凉阴。有大太阳,茶的成品才会呈现香高味浓的特点。” 夜萤自信地道。 所谓干一行专一行,夜萤在后世农业栏目里,制作过茶叶系列的新闻报道,对当地茶叶的制造工序可谓了如指掌。 因为当时提倡直播式地报道,以增加观众的代入感,所以夜萤作为主持人和编导,会亲自掺和到茶叶的制作过程中去,对一些茶叶制作的基本常识,自是十分了解。 夜萤自信飞扬,脸上焕发出了不一样的神采,端翌走在她身边,看她脸上容光焕发的样子,禁不住想着,如果不能一生一世拥有这个女人,他这辈子算是白活了。 此前的挫磨,一步一步,似乎就是为了走到这个女人身边铺的路。 端翌摸了下鼻尖,眼神愈发温润如水,他微微颔首道: “希望今天能喝到你说的好茶。” 说话间,已经走到夜里正家门前。 一股扑鼻的茶香扑面而来,端翌深深地吸了几口,觉得整个人身心都舒畅了。 夜萤亦如是,她感叹道: “这香味,比世界上任何的胭脂水粉味更好闻,更香。” “嗯,自然清新,的确让人身心愉悦。走,进去看看。” 端翌此前被夜萤一番铺阵,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品尝一下新茶的好滋味了。 夜里正家是幢二进的宅子,茶季时分,他家前院就成了制茶工坊,事实上,后世的茶农制茶也是这样,巧用自家多余的空间,因此倒也谈不上说简陋。 “二位,来得正巧,这泡茶刚炒出来,试试味。” 夜里正为了便于制茶,一身短打扮,但是因为制茶的缘故,双眼却显得炯炯有神,显然,他在制茶时亦是沉迷其间。 夜里正自已把控的是制茶的最后一道工序,炒茶。 而炒茶也极讲究火候的控制,现在没有可以自动调节温度的电炒箱,一切只能凭茶农的经验,用一双手来感知温度的高低,用肉眼来看茶青颜色的变化,从而决定炒茶起锅的时间。 因此,夜里正一脸沉迷的表情,自是可以了解。 而茶农对于自已炒制出来的茶,最大的热情当然是除了自品外,请友人品评,判断茶叶的优劣。 茶友是否诤友很重要。茶农之间是否愿意相互交流也很重要。 夜萤记得后世,她在采访茶农时曾经听说一则传闻: 有一个茶农去城里卖茶,他那季制出的茶极好,但因为平时少和别的茶农交流品评,所以并不自知。 到城里后,有茶贩子用一千元收了他全部十斤的茶,茶农十分高兴,觉得卖了个好价钱。 茶贩子或许还有些良心吧,便中午在酒店又请茶农吃了顿饭,大约花了三百元多。 茶农感激涕零,觉得自已简直遇上了个不世的好人。 结果转身,茶贩子就一斤一千元,把这些茶卖了。 这就是缺少交流和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后果。典型的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 想到这点,就在夜里正边烧水准备泡茶的时候,夜萤便对夜里正道: “老叔公,以后千亩茶园一旦种起来,咱们需要的制茶师数量就更多了,如果有空,开春以后,你能多带些徒弟吗?” “这个没问题,我现在已经带着夜家的子侄开始边学炒茶了,还有晾青、摇青这些工艺,你说的我也一一记下来,边摸索着做,边教授给他们。 虽然不敢拍着胸脯保证,但是我也敢说,到秋茶产季,一定有四、五个茶师能顶上。” 夜里正带的徒弟,是姓夜的子侄,这点夜萤倒也能理解,如今村里赵姓的子侄已经具备包揽赵氏匠坊的能力,夜姓子侄若能包揽茶叶制作也不错,避免了赵姓一家独大。 村里姓氏不同,杂姓同居,一家独大的情况不利于村里的管理。 夜里正作为村里的里正,已经意识到这方面的危机,此次通过制茶来提升夜氏在村里的地位,也是迫在眉睫之举。 夜里正既有这种觉悟,想必一定会倾其所有,把制茶的技艺传授给夜姓子侄。 夜萤想明白这节,心里也不由喟叹一声,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就算这世外桃源的小山村里,一样需要肇肘各方的力量,艺术地进行平衡,才能保证自已生活的安逸。 “老叔公,这些制茶师一定要学精学透,日后或许咱们的制茶工坊还会办到外乡外府去,到时候,这些制茶师就是一朵朵火苗,整个大夏的制茶业,就靠他们来点燃了。” 夜萤豪情满怀地道。 端翌看着眉眼间点燃万丈豪情的夜萤,忽然觉得此时的小女人英姿飒爽,不啻于征战大敌之前的女将军,让人不由自主产生一股仰慕之情。 端翌从夜萤身上,看到了一股如春笋拔节般的力量,生机勃勃,让人充满了憧憬和向往。 这和他在宫室里看到的女人完全不一样。 那些女人,一辈子困守深宫,闺怨重重,甚至可以说怨气冲天,没有嫁人前,还有一些少女可爱的模样,但是一旦嫁了人,个个都换上了一副相同的脸谱:黯淡,充满算计和心机。 她们的眼光,永远只会放在一丈地内,死栓着自已的一丈之夫。 端翌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子,会把家、国联系在一起,眼里心里,满满的豪情壮志。这样的夜萤,充满了独特的魅力。 “阿萤,你想得好远。老朽我活了这么多年,只想守着自已的一亩三分地,炒茶也是供自已喝就满足了,没想到有一天这手艺还能化为滚滚不尽的钱财。” “老叔公,这只是开始。”夜萤想起中国人都知道的那句话: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 茶虽然列在榜末,但却是亿万人共同的心头好。茶叶市场的前途,如今还是一片空白,这片空白就等着她来填补了。 夜里正虽然忙了一天,还不能歇息,但是心情着实愉快。 说话间,水开了,夜里正边起身拿开水,边道: “来,试试,这是第一泡完全用阿萤教授的制茶工艺做的茶,由于少了一些机械,所以炒的数量不多,只有二十斤左右,大家试试味道如何。” 一时间,大家都充满了期待,夜萤脸上还露出些许紧张的神情。但是这样的神情,落在端翌眼里,却是无比可爱。 第五百三十五章品茗 “新生的事物一次不一定就能成功,你放心,我们不会嘲笑你的。” 端翌温润的话语,舒缓了夜萤紧张的情绪。 “嗯,是啊,如果不好喝,或者失败,一定是我经验火候不够,不是你的问题。” 夜里正也自我解嘲。 明明是夜里正炒的茶,可是最紧张的人却是夜萤。 看她紧张的样子,现场的两个男人忍不住都安慰她。 “铁观音的话,五克足矣。五克是最佳的泡茶份量。” 夜萤叮嘱道。 夜里正拿了把小秤子,就是药铺用的那种,郑重地秤了五克茶米,然后放到盖碗茶盏里。 端翌看得目瞪口呆,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用心的冲泡之法,竟然精致到克。 皇子的生活虽然精致,但也要看所处的环境,如北疆的皇子茹毛饮血,在大夏百姓看来,和野人也差不多。而大夏朝的皇城处于北方,北方人性格素来豪爽,煮茶已经算了不得的精致了,没想到,夜萤喝茶,竟然还要精确到以克计。 而且夜里正还十分配合毫不犹豫地拿出药秤,准确计量。看来,夜里正早就被夜萤折服,无不言听计从。 见端翌惊讶,夜里正笑笑拿起倒了茶米的茶盏道: “端兄弟你看看这茶米和过去喝的有什么不同?” 端翌仔细端详,就见雪白的茶盏中,茶米粒粒紧实,象一只只晒干的海蛎一般,乌青润泽,难以想象那是一片片茶叶制成的,难怪叫它茶米。 “确实大不同,以往的茶叶是条索状的,这种茶叶是卷粒状的,你是如何做到?用人工一片片卷曲起来吗?那如何忙得过来?” 端翌大奇。 夜萤莞尔一笑,介绍道: “此茶品名为铁观音,整个制作过程需要经过采摘、萎凋、凉青、摇青、晾青、炒青、揉捻、复炒、复揉、烘干这若干道程序,这些程序一一执行下来,最终的制成品,就是你现在看到的模样。” “原来如此。”端翌释然地点点头,道,“工序如此繁复,难怪你说每一口入口的茶,都要珍惜,我现在算是有所体会了。” 夜里正提起热水壶,往杯里冲泡,但是第一泡茶却被他倒掉了,端翌倒也看得明白,这是洗茶叶上尘渍的意思。 接着,夜里正又提起热水壶,将滚水冲进茶盏内,闷上杯盖,稍顷,打开杯盖,端翌便看到那些粒粒卷曲的茶米浸泡了热水,叶片缓缓舒展开来,而一股氤氲的香气也扑鼻而来。 “唔,好香。这种味道好似花香,但是花香之中,仔细嗅闻,又带着一股奶香。” 端翌是第一次这样品茶,居然是首先闻味,以往的煮茶,哪有如此讲究,纯就是解渴,端起一壶煮茶就“咕嘟咕嘟”地喝。 所以第一次他是异常认真,又兼要给自已小女人捧场,因此便开启五识,仔细体会,把所有的感受都说了出来。 夜里正赞许地点点头,道: “端兄弟你真有灵气,连奶香味都闻出来了,老朽我估计年纪大了,五识退化严重,只闻到了一股馥郁的花香,这么说来,此茶应该在香味上已经成功,只是不知道汤水如何。” “铁观音除了闻香,最重要的是茶汤的色和味。”夜萤边说,边把茶盏里的茶汤倒出来,分盛给大家,“这茶汤颜色金黄,黄绿明亮,观其色是上佳的茶,但最后具体还要品过后才能最终确定。” “哦?品茶的道道这么多,我这北方蛮子都不晓得要拿这娇贵的茶如何是好了。” 端翌开了一个自已的玩笑。 夜萤听他自称为北方蛮子,也觉得有趣,不禁展颜道: “喝茶的方式虽然繁琐,但是最终茶还是要进口的,倒也不必拘泥,喝茶的时候有愉悦享受的心情就好。” 说完,夜萤举起茶杯,抿了一口,细细品尝。 端翌见夜萤美眸微闭,长长的睫毛向下垂着,绝美的容颜沉静如水,似乎完全沉浸入品茶的意境里,整个天地,都因为夜萤而变得空灵起来。 “嘀哒”,空谷间,凝聚的山泉精华滴落;“吱”的一声,初醒的夏蝉发出第一声鸣叫;“啾啾”流云飞雀,世间繁花刹那盛开,绽放绝美的姿容…… 一瞬间,端翌脑中掠过无数美好的画面,撑得他的心都鼓胀起来,整个灵台变得一片空明,身心俱皆愉悦。 不知不觉间,端翌学着夜萤的样子喝起茶来,一口茶入口,便觉得这看似无奇的轻薄茶水其实淳厚无边,入嘴稍带着点涩,但是茶汤入喉后,则转为甘甜……鼻端间就着那馥郁的花香和奶香,整个身心仿佛都被浸泡在这天地灵气里,让人有飘飘欲仙之感。 “如何?” 听到夜萤莺啼燕转之声,端翌才回过神来,脸上意犹未尽,道: “好茶!” 夜萤微微一笑,脸上是调皮得意的神情,那副模样,就是自已欣赏的东西和朋友分享后,朋友也有相同体会的欢欣。 “老叔公,你这泡茶做得很成功。是那种滋味。” 夜萤脱口而出。 但是此言一出,她随即忐忑地想,失言了。 是那种滋味,岂不是说自已以前曾经尝过那种滋味? 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注意到这句话…… 端翌神色如常,对夜里正道: “再来一杯,细品之下,两胁生风,直觉形神都俱欢畅,真是仙茶。” 夜萤见这二位只顾着喝茶品茶,全然无人注意到她说话的破绽,这才松了口气。 端翌感觉到夜萤放松的微喘,嘴角不禁向上微微一勾。 夜里正为端翌再斟了一杯茶,然后才抓着这间隙道: “阿萤,如此说来,有了这泡茶的成功经验,下一泡茶的制作我多少就有点心得了,必定会悉心教授那些子侄。” “嗯,趁着春茶还没有进行全面的营销,咱们先提前练好制茶功夫,待秋茶上市时,咱们组织村民们到各村去收购茶青,大量制茶。 不过,如此鲜爽的茶,保存不易,如果要远销,也不可能带个移动的冰库,着实是个大问题。” 真是一波未平,又起一波。 夜萤发现,在这缺少工业文明的古代社会,想要发展农业生产,比那“八十万”的后世老农还不靠谱。 第五百三十六章不想离开 有时候,聊天是用来解决问题的,有时候,聊天是用来发现问题的。 夜萤这时候才想到,乌龙茶的鲜香是它征服茶客的最大魅力,但是乌龙茶制成后,能留存鲜香的时间却十分有限。 如果自然保存的话,一般两个月内是饮用的最佳期限,若是超过两个月,便由于自然发酵的原因,慢慢氤氲出一股陈茶的味道。 若是超过三个月,茶叶的陈茶味道浓重,对于讲究的茶客来说,简直难以入口。 而在后世,茶农茶商们都是用冷冻保藏的方法对茶叶进行保鲜,饮用茶叶的佳期可延长到下一个产茶季。 所以,当夜萤聊出这个话题时,夜里正原本轻松的面容立即笼上了一层忧虑之色,附合道: “也是,以前我制的炒茶,会刻意加大炒制的时间,就是为了茶叶能延期保存。当然,即便那样,炒出来的茶到了四个月,也会有一股较重的陈茶味。但所幸,接下来便有另一个茶季到来,可以有新茶喝。不过,那些陈茶只能白白扔掉。其实我每年扔掉的陈茶也有十来斤呢。” 夜萤这时反倒浅笑道: “老叔公,你扔了的茶可惜了,其实陈茶是可以入药的。若把这些每年不喝的陈茶用陶器遮光保存下来,一年里,捡天气晴好的时候重新炒制一番,烘干水汽再避光保存,如此三五年后,这样的陈茶对治疗腹泻、积食、肠胃上火等诸症皆有奇效。” 夜里正听了,当即一楞,扼腕道: “可惜了我的陈茶,之前不知道,每年都扔了那么多,从今年起,我就要把剩下的陈茶保存起来。” 这个时代缺医少药,普通底层的百姓,若是生病能扛就扛,扛不过就自已吃一些土草药,万不得已才会去看大夫。当然,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穷。 也正因为如此,百姓间也会彼此交流一些有效的验方,象夜萤说的这种陈茶入药,是一种新的验法,对夜里正来说,弥足珍贵。 “那么萤妹是否打算把今后制成的乌龙茶都以陈茶的方式来销售呢?” 端翌手指微敲了下桌子,把夜萤和夜里正的思路又拉回他们面临的困难。 夜萤略一思忖,道: “我打算把制成的乌龙茶分为三种形式销售,你们听听,看看有没有道理。” 端翌眉眼轻舒,嘴角不自觉地微往上勾,不得了了,自家的小女人不动声色间,竟然把他还没想出解决办法的难题解决了,而且还有三种销售办法,靖王爷声音微扬: “愿闻其详!” 他就喜欢自家小女人这种面对难题时,快速解决后小脸充满得瑟的样子。 他就愿意这样一直宠溺着她,让她这辈子永远得瑟。 “第一部份,自然是鲜茶的销售,把制出来的色香味俱全的茶叶先地行销售,毕竟还有三个月的饮用期嘛。同时,也可以尽可能地建造冰库,把鲜茶放入冰库中,分批销售; 第二部份,便是把鲜茶经过炭焙加工,制成炭焙茶,也叫熟茶,是与鲜茶相对应的茶品,这种熟茶味道另有一种焦香的鲜爽,但是却能在常温下保存很久。而且这种熟茶呢,对肠胃较弱的饮茶者大有裨益; 第三部份,便是方才说的陈茶了,可以把销售剩下的茶皆当成陈茶保存,至一定年限,具备了药用功能后,以药茶的形式进行销售。” 不知道为什么,和端翌在一起,夜萤就觉得自已的灵感源源不绝,若是平时,她也不一定能立即想出这三种办法来,但是方才看着端翌听说鲜茶保质期不长时略带遗憾的表情,夜萤脑子里立即浮现出了这三种方案。 “啊?大妙。阿萤,这三种办法已经解决了咱们茶叶销售中的所有难题,这下我对你说的制茶业有信心了。” 夜里正欢喜地道。 之前夜萤提出鲜茶不易保存的话题时,夜里正火热昂扬的心可是一下子就跌到了冰窖里。 确实,他自已喝这种新制的茶,都爱上了它的色香味。若是没有了这色香味,谁还会花高价买这种茶呢? 还好,夜萤提出的三种解决方案,已经彻底解决了乌龙茶销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难题,就连销售剩下的茶叶也能变废为宝。 “嗯,至于炭焙的茶,老叔公此前可能从没制过,咱们不妨现在先炒制一锅试试。” 夜萤是个利落的人,既然提出了解决方案,当然就要先尝试一下此种方案的可行性。 夜里正立即站起来道:“还有炒锅空闲着,我去拿茶,你在边上指点一二。” 夜萤点点头,却见端翌正微笑凝神看她,夜萤赶紧道歉道: “端大哥,这一炒起茶来,没有两三个时辰走不了,你若是有事,可以先行一步。” “无妨,我对你说的熟茶也颇感兴趣,我想当你这一锅熟茶的第一位品尝者,你自去耐心炒制就是了。” 端翌说着,又给自已倒了杯茶,美美地啜吸着,脸上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 夜萤见他能沉心静气地坐着品茶,便微微一笑道: “行,那你自便。” 说完,便往炒房里走去。 端翌却也跟着起身,用开玩笑的语气道: “也不等等我,我还想偷师学艺呢,若是会了这一手,以后游历天下,便可自行炒茶饮用,岂不大妙?” 夜萤无端听他说游历的事,心内不由一沉,语气暗哑地道: “端大哥打算什么时候离开?” “离开?暂时还没有这个计划。” 端翌会拉下脸现身去见端瑞,颇有一番打草惊蛇的意味,便是因为他现在不想离开三清镇,不想离开柳村。 皇室之人,走到哪里,只会把阴谋纷争带到哪里。 端瑞若在三清镇一日,怕是三清镇就一日不太平。借着吴彩凤被夜珍珠带走的机会,端翌就放过夜珍珠此举的人情,讨得端瑞应允离开的承诺,就是想在这里清清静静地过上几天世外桃源的生活。 只要皇宫里的那位还撑着病体留着口气,天下就不会大乱,他就想在这里舒舒服服地待着。 所以,猛地听到夜萤说起他要离开的问题,端翌楞住了。心道:难道自家小女人想赶他走? 端翌心里,好象被什么扎了似的,一阵刺痛。 第五百三十七章夫子婚否 夜萤一听,连“计划”都没有,心里头一下子就云开雨霁,舒坦了,她嘴角噙着笑,道: “哦,那你可以慢慢学,我慢慢教,端大哥你心灵手巧,没准会成为一等一的制茶师。” 见小女人表情里带着愉悦,想是因为自已说不离开而带来的,似乎,自已“不离开”对她来说是件高兴的事呢! 端翌心里一甜,一股酸麻的感觉如电流一般在他心头游走,这是一种崭新的体验,让他眉眼立即如滋润了春雨的小草一般,鲜活生动起来,他暗哑微沉地道: “悉听吩咐。” “哟,好象很不情愿的样子,不行,必须学会,否则秋茶一出,制茶师人手会不够的,到时候你就可以帮忙了。” 夜萤喜孜孜地说完,自顾自离去。嗯,有一位帅气的制茶师自是极好的,劳作中还可以欣赏旷世美颜。 端翌摸了下鼻尖,哎,原来他是替补制茶师啊? 可是,制茶似乎也挺有趣的,不是吗?只要能在自家小女人身边,做什么都是有趣的。 端翌脸上漾出笑纹,跟在夜萤背后,往炒房走去。 端翌进了炒房,这才第一次看到茶叶炒房是怎么样的。 只见空荡荡的房子里,沿墙砌着一溜的大灶,至少有五六孔灶吧,每一孔灶上都安放着一口硕大的炒锅。 夜里正先行一步,已经将其中一孔灶架起了大块的松木柴火烧着,铁锅上泛起白汽,回头见夜萤进来,夜里正便用求教的语气道: “阿萤,你说要如何炒制熟茶?” “把鲜茶拿十斤过来,放在这炒锅里,用小火焙着,大约要焙五个时辰。” 夜萤按着自已掌握的铁观音熟茶的制作方式指导道,不过其间有些诸如焙火时间这样的数据她只是大约记得,并不十分精确。 所幸当年写过相关报道,但即便如此,也不过是理论上的知识,炭焙茶她还没有亲自动手制过,因此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好。小火大约是多小的火?” 夜里正把架着烧得正旺的柴抽掉,灶孔里的温度也跟着立即降了下来,夜萤试了试,努力回想着,记得似乎是50到60度? 其实后世炭焙茶也分为多个流派,有人主张50度焙火五个小时就好,有人则夸张地用接近百度的温度,焙火十个小时。 当然,焙出来的茶各有滋味和功效。 前者保留了鲜茶的鲜香,还能隐约闻到其间的花香味。 而后者因为炭焙的温度较高,炭化程度也高,茶水的味道焦香味更甚,由于炭化程度高,对肠胃孱弱者,保健功能似乎更好。 当然,这两种炭焙方法各有优缺点,有人喜欢鲜香,有人则喜欢炭化后的香味。 不过,这两种炭焙方法都必须采用上好的鲜茶作为原材料,不要以为炭化后一派乌黑就可以用劣茶来烘制。 劣茶烘制出来的炭焙茶滋味依旧不好。 也因此,夜萤便让夜里正再起一个炒锅,这一次温度要求达到百度左右,准备焙上12个里辰,届时两锅用时和温度都不一样的茶出炉后,就可以比较一下,到底哪锅的茶更对现在人的口味。 看着夜萤忙碌,端翌也没闲着,他跟着她挑茶,测温、炒锅……忙得不亦乐乎。 夜里正空着手站在边上,看着忙碌的这俩,忽然觉得好象没自已什么事似的。 呃,他是多余的。 呃,他最好隐形…… “好了,老叔公,你注意观察着火候,五个时辰后,左边这锅可以起锅。这一锅,十二个时辰后起锅。每一锅在焙火期间都要保持现在的温度。” “好,放心吧,我会耐心候着。” 夜里正领过活,总算觉得找到了制茶师的尊严,哎,袖手旁观也就罢了,还要看两个年轻人默契恩爱,真是够了。 “老叔公,也不用一直在锅前守着,间或过来观察一下就可以了。” 夜萤见夜里正一副驻守在炒锅前的架势,赶紧道。 “第一锅,我还是多观察,琢磨透了为好。” 夜里正笑道,脸上虽然有一惫色,但却一脸神采奕奕。 夜萤和端翌自然不能守在一锅茶等十几个时辰,把相关事宜交待清楚,她便和端翌离开了。 此时天色渐暗,经过祠堂的时候,只见祠堂的门大开,里面冲出了一群群孩子,显然是祠堂放学了。 “小学童,要牢记,预防时疫有高招。 勤洗澡多换衣强身健体很重要。 饭前便后要洗手生冷食品不进口。 家里鸡鸭帮看好,若有病死莫贪吃; 深埋消毒绝后患,及时上报村里很重要。” 没想到,这些学童们一边欢快着往家里跑,一边琅琅诵念着夜萤编写的童谣。 看来,吴秀才还是贯彻她的精神很到位,立即就把这首童谣教会孩子们了。 “咦?这童谣清新脱俗,听着又似讲了许多道理,吴秀才还真是用心。” 端翌听了一会儿,听明白了童谣说的是什么,便赞道。 “端公子,错了,这首童谣不是我编的,编童谣的是夜姑娘。” 吴秀才从祠堂里缓步而出,正好听到端翌夸他,他哪敢居功,自然要说实话。 端翌闻听吴秀才此言,惊喜的同时,不禁扫了一眼夜萤,心中那因夜萤一直微微鼓涨的地方,又是一阵酸麻。 这种感觉,如果从字面上描述,应该是难受,可是端翌为什么觉得,自已对这种感觉已经上瘾?甚至沉迷其间? “虽然暮春,但是最近村里鸡鸭病死率有上升的势头,为了避免病毒传播,教会村民正确处理病死的牲畜,所以我才编了这首童谣,希望村民们能够重视。” 夜萤看到端翌疑惑地看她,便解释道。 “夜姑娘才情过人,可惜不是男儿身,否则出官为仕,必能造福一方百姓。” 吴秀才钦佩地道。 “呵呵,夫子过奖了。柳村的学童,有夫子教授,才是有福呢,只是来柳村让夫子屈才了。” 夜萤对才学深厚的吴秀才也颇为尊重。 端翌看着两个人应和往来,不由地心里酸了一下,这两人笑语晏晏,似乎都忘了他的存在,没他什么事似的。 “夫子婚否?” 端翌忽然插嘴问道。 “啊?婚否?”吴秀才和夜萤正聊得火热,不妨听到端翌插了这么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进来,错愕了一下,才回道,“自然是成亲了,我家娘子害喜了,近来都在家里休养,所以没有随伴左右。” 吴秀才也不知道怎么一张口就是一串话,话一出口,他又觉得,自已似乎说多了,好象在竭力解释什么似的。 明明,他没有做错什么嘛,干嘛要解释?嗨,大家早上好,这里是更新君江陌南,这周过得真快…… 第五百三十八章老干部吃醋 夜萤也疑惑地看着端翌,不知道他为何突然问这么私人的话题。 呃,端大哥神马的,不是一直一副高冷正经样吗?仿佛禁欲系高冷男神霍建华的化身一般。 不过,得了,她穿过来时,老干部霍建华也娶了女神林心如,生了可爱的女儿…… 呃,打住,想得太远了。 这时,却见端翌不染人间烟火的脸上,掠过一抹讶色: “哦,我以为夫子还未曾娶亲,所以还想着若在柳村有合适的女子,也可以让夜里正帮夫子介绍一个嘛!” 谁做媒人?夜里正?或抑是端翌自已? 一想到高甲戏里媒婆那大红唇和大黑痣的画面,简直亮瞎双眼,画面太美,夜萤不敢想。 倒是吴秀才脸“腾”地红了下,道: “在下都快当爹了,哪敢再作他想。呃,似乎饭熟了,二位是否一起用饭?” 吴秀才忽然好象明白过来什么似的,有点尴尬地道。 “不了,我们还要在村里走走。” 端翌霸道地道,然后转身,毫不拖泥带水地离去。 夜萤看得目瞪口呆,忽然,她醒悟过来,端翌这是在警告吴秀才吗?警告吴秀才不要和她说话? 端翌慢慢地前边走着。 夜萤没有看到,薄暮之中,端翌的耳根慢慢红了。 呃,这么拙劣地警告一个人不要窥伺他的女人,这种事,还真不象他这位统领十万兵马、睥睨天下的神武大将军能做出来的。 何况,对方还是一位文弱的秀才…… 可是,端翌就是忍不住。 如果方才的情形再发生一次,他还是会那么做。绝不后悔。 夜萤的面颊因了这突然的领悟,也如山边的红霞一样,一点点泅染开来。 “端大哥,吴秀才才学深厚,对柳村的学童教导悉心,作为延请他来教学之人,我自是对他十分感激。” 夜萤摸了下鼻尖,追上端翌。 端翌一阵沉默。 无须解释是吗? 夜萤突然觉得自已说那些话,着相了。 好吧,不解释了。 夜萤赌气地跟在端翌后面默默地走着。 不过,她心里并没有生气。反而酸酸涨涨的,充斥着难以言说的感觉,有点小幸福……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到了夜家新宅门前。 端翌这才在门口站定,并不进去。 原来,他是送她回来。 夜色已经笼罩着整个柳村,夜家新宅门前的红灯笼特别地显眼,风一吹,红灯笼摇摇晃晃,烛火晃幢,连带着连端翌和夜萤的身影也跟着晃动起来。 一上一下,一左一右,偶尔还交融在一起。 夜萤看着默不作声的端翌,忽然觉得,这很象约会回来后,男朋友送女朋友回家的感觉。 如果是真的,多好啊! 风一吹,红灯笼摇曳,把两个人粘在一起的身影分开。夜萤打破了沉默,温声道: “端大哥,留下来吃晚饭吧?” “嗯,不了,我今晚还得去三清镇,有些事要处理。” 端翌不说去三清镇还好,一说去三清镇,夜萤心里就一阵锐痛。端翌是去藏娇巷的宅子吗?是去见吴彩凤吧?是去安抚她孕后躁动不安的情绪吗? 吴彩凤那人是什么样的,夜萤也是多少知道的。 就连夜珍珠在找到了瑞公子那样的男人后,都对端翌念念不忘,别说吴彩凤还能用孩子绑着端翌。 虽然说吴彩凤现在大着肚子不能做什么,可是搂搂抱抱神马的,应该不耽误吧? 夜萤越想,越是一肚子火,方才言语里的热情也迅速消退,冷冷地道: “不想留下来就算了,你走吧!” 说完,夜萤提起裙尾,大步向宅子里走去,话一说完就行动,快得端翌都没反应过来。 自家小女人这是怎么了? 难道因为自已警告了吴秀才,所以窝了一肚子火,直到现在才发泄出来? 可怜端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路讪讪地走来,正好遇到了在村里蹓弯的吴秀才,端翌想了下,便客气地道: “夫子,你在散步啊?” “是,散步!” 可怜的吴秀才忽然看到端翌又折返回来,还突然“亲切”地问候了一句自已,吴秀才吓得一嗑巴,差点没被地上一块露出的石头绊倒。 那么自家小女人是生气自已不够尊师重教吗? 端翌还沉浸在对夜萤突然翻脸的检讨中。 自家小女人生气了,肯定是自已的错啊,但是自已到底错在哪里呢? “夫子,走路要小心。” 端翌手疾眼快,看到吴秀才差点跌倒,赶紧上前伸手扶着他。 吴秀才是有几分眼力劲的,他早看出端翌并非普通平头百姓。端翌虽然也在掩饰,但是他的一举一动,举手投足,无意中总是流露出一股上位者的威压。 吴秀才在他面前,很有压力。 此前端翌刚夸地他有才学,转眼就翻脸来警告他。虽然那警告的语气淡淡的,却让他莫名有一种类似死亡的威机感传来;现在端翌又“亲切”地让他走路要小心,是不是他今后走路都有危险了? 吴秀才都想要哭出来了。 端公子,我哪里得罪你了,你倒是说清楚啊? 不要对我这么好,我好怕…… 见吴秀才腿脚发软的样子,端翌心内不由叹道:哎,文弱秀才就是这般不中用,走个路也能变成软脚蟹,如此体质,还怎么为官? 咦,对了,似乎听自家小女人说过,以后要在学堂里开体能课,提升学生的体能。 是不是以后科举考试中,也可以增加体能考核这一项呢?至少要有一个基本的身体素质,才能更好地为官理政嘛! 端翌这么想着,身上那股上位者的气息愈浓。 普通的村民因为少接触官府之人,反而感觉不出来端翌身上的气息,倒是吴秀才,一心奔着仕途,也接触不少官员,反而对端翌这种气息十分敏感。 吴秀才哆索了一下,对端翌客气地道: “端公子,我没事,我有腿,我能走路,你可以放开我了。” “哦,如此甚好。夫子走好,夫子慢走!” 端翌诚恳地表现自已的尊师重教。 言先于行,日后和夜萤一起再遇到吴秀才时,才能言行一致嘛,从现在开始练起…… 吴秀才汗如雨下…… 第五百三十九章查出真相 夜萤一脸烦闷。 宝瓶很纳闷,明明和端大哥出门去时还好好的,有说有笑,可是为什么出去一趟,就板着脸? 要说和端大哥相处不好也不对啊,两个人相处不好,能一起出去几个时辰吗? “夜姐姐,多吃点,别烦闷,会把身体弄坏的。看你,最近一操心,又瘦了。” 宝瓶心疼夜萤。 如此操劳能干的夜姐姐,自已自愧弗如,什么时候能真正成为夜姐姐的左右手,帮她分忧呢? 当然,有些“忧”是她分不了的。 “萤儿,你怎么了?女孩子板着脸,会老得很快的。” 田喜娘闻言,也劝道。 她现在每天美容美妆地弄着,又不用下地干活,加上夜萤毫不吝啬华裳美服给她倒饬着,田喜娘现在养得如富贵闲人一般,皮肤一捏能出水来。 当然,田喜娘好就好在,贵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已帮不上夜萤的忙,索性不去扯她的后腿。 毕竟,这辈子她就扯过夜萤一次后腿:把她嫁给吴大牛。但是这一次后腿,就已经后患无穷。 现在夜萤有本事把家里撑起来,田喜娘当然乐得放手。 只是,对女儿自是不会少了关心。 “没什么,村里烦心事多。” 夜萤顾左右而言他,这两个女人关心她,她明白,只是心里那些苦不能对她们说,总不能说,她是想到吴彩凤肚子里的孩子烦心吧? 不过,夜萤这么说,这两人倒还是相信了,因为最近村里的烦心事确实很多。 “夜姐姐,今天宝器把山泉水引好了,以后用水就和从前一样方便了。” 宝瓶便挑些开心的事说。 “哦,那敢情好。那条水路有去探查过吧,干净吧?” 夜萤是担心水源地万一有村里牲畜出没,一家人用的就是被牲畜污染的水,所以有此一问。 “干净,村里人放牛什么的,从来不会往那条路上走,你放心吧!” 宝瓶说完,这才想起提起放牛的也是忌讳的事一件,呃,吴大牛就每天赶着一群牛上山。 还好吴大牛天天不在村里,不然夜姐姐要是老遇到他,更心烦。 田喜娘似乎也想到了这一点,看到夜萤面色不虞,赶紧笑着打岔道: “萤儿啊,你上回不是说有个叫什么麻的东西,要教为娘戏耍打发无聊吗?” “哦,麻将啊,我已经叫赵大郎在做了,不晓得他做好了没有。宝瓶,你让晚晴去庵里看看,如果麻将做好了,让她带回来。今晚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就教你们打麻将。” 夜萤一时间也来了兴致,如果教会大家打麻将,那以后就多了一个打发时间的消遣。 “好,我马上让她去。” 宝瓶答应一声,便出去吩咐晚晴。 晚晴得了主人的指使,便匆匆提了灯笼往村里去。 可是一出门,正好劈面遇到了夜鸣。 “夜大哥!”晚晴赶紧打招呼。 “这么晚了还出去呀?去哪?要不要和你一起去?” 夜鸣看到晚晴,笑了笑道。 这段时间跟着夜萤历练,又做了乡村兽医,走村串户的,夜鸣身上多了几分成熟的气度,不再是当日那个夜萤初见时还带着点稚气的放牛娃形象。 晚晴看到夜鸣对她笑,脸不由“唰”地红了,低头轻声道: “不用了,我不怕黑。再说,现在这村里沿路都有气死风灯,挺亮的。” “好,那你快去快回。” 夜鸣对这个小丫头不知道怎么的,也多了几分关心,看到她害羞的样子,心里便软软的。 晚晴走远了,夜鸣还远远看着她,直到那灯笼消失在道路的拐角不见。 晚晴心“扑通扑通”跳着,倒不是害怕,而是害羞。 村里主道的沿路两侧,隔着七八米就有一根石柱,石柱上有个凹槽,放置了一盏气死风灯,照亮了村里的路。 自从有了气死风灯后,柳村的夜里,就不再是一片黑暗了。 这气死风灯,自然是夜萤捐的,从后世电力充足社会穿过来的她,一直不习惯村里入夜后黑暗一片的情形,总让她感觉心头压抑,所以征得夜里正的同意后,她索性在村里捐了四十盏气死风灯,灯油钱和管护费用,都由夜萤自掏腰包。 由于这气死风灯太实用了,所以村里人都爱护有加,倒是没有人刻意去破坏,说到管护,也就是每天由村里一个瘸老汉去给灯加加油罢了。 晚晴走得很快,她希望自已能快点回去,那样,说不定她回去的时候夜鸣还在家里,她就能多看几眼夜鸣。 “姑姑,刚吃完饭啊?” 夜鸣打着招呼。 夜萤见他进来,晓得有事,便道: “厅里说话。” 夜鸣随夜萤进了厅堂,冬雪端来茶水,夜鸣喝了口,却没有甜丝丝的味道。 哦,是了,这个丫头不是晚晴,只有晚晴会给他的茶水里放糖。 夜鸣记得自已有一回来夜萤家,似乎无意中提过一次喜欢喝糖水,哪晓得晚晴那丫头就记在心上了,每次他过来,端给他的茶水都加糖,甜丝丝的,别有滋味。 夜鸣一边掂记着晚晴夜路是否安全,一边对夜萤道: “那小伙计挺机灵的,去了几天,就把事情摸得差不多了。他那么一说,我对照了一番,便发觉,果然猪场里的那些人不老实。” “哦,此话何解?” 夜萤听了,倒也不惊奇,这小伙计调查出来的东西,只不过是证实了她心里的猜想罢了。 “除了阿全几个老实肯干,全部按照规程操作之外,还有这五个人,完全就是瞎忽悠,出工不出力,还不按消毒规程操作。” 夜鸣一一点出名字。 夜萤蹙眉道: “我记得这几个人,他们平时对应管理的圈舍,正是那几个发生疫病的圈舍。看来,除了病毒流行是一个原因外,更根本的原因还出在他们身上。” 瘟疫之所以会横行,主要是没有隔绝传染源,同时不注意清洁卫生等因素导致的。 欧洲黑死病横行之后,开始注重公开卫生和个人清洁,黑死病便被控制了下去便是一个实例。 夜萤调查出猪场瘟病大爆发的主要原因,心情顿时好了许多,接下来,她便要大杀四方了…… 第五百四十章糖水传情 “是,那几个干活不老实的伙计,名单我全录下来了,在这里。” 夜鸣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来,递给夜萤。 夜鸣的字也是初学,虽然歪歪扭扭,但倒也字迹清晰,好歹能看清写的人名。 夜萤扫了一眼那张名单,不由地冷笑道: “三十来号人罢了,里面就有六个偷奸耍滑的。对了,这六个人,我记得都没有签长契的吧?” “是,都是到外面招来的自由工,没有签长契,或许是因为这样,他们就散漫随意了。” 夜鸣答道。 夜萤点点头,郁闷地道: “当初没和他们签长契看来是错的,以后要找雇工,还是找要长愿意签长契的。” 所谓的长契,和卖身文书也差不多,一般要签七八年,这七八年里,这个人就相当于是主人的人了,要打要骂甚至要杀,也都由得主人。 当然,杀人也是犯法的,只不过,既是签了长契,主人有的是法子来耍弄下人,让他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七八年后,契约自动解除,若没有再续签,就可以获得自由身。 当然,许多会签长契的人,本身就是家境贫寒,无力养活自已的,离开主人,也不知道哪里讨生活,因此,基本上许多人在签了长契后,没有其它意外的话,都会在主人家一直干到老。 而以夜萤现代人的理念,签了一批长契的雇工后,其实心内颇有负担,总觉得自已象是个奴隶主似的。 所以后面再雇一批人时,夜萤就随他们心意,想签的就签,不想签的就算是短工,按月结钱。 没想到,出事情的,恰恰都是这批按月结钱的。 果然,是不是夜家的人,工作态度还是有区别的。 “是啊,姑姑,有签长契的,就把现在的活当成自已家的事一般,短工随时可以拔腿走人。 据咱们安插的人讲,他们嫌弃说,喂个猪谁不会,还得什么消毒、戴口罩……” “呵呵,今晚且让他们再睡个安生觉,明天再发落他们。” 夜萤把夜鸣写的那张名单收起来,不紧不慢地道。 这件事已经在她的意料之中,只是当初不知道到底是谁在其中偷懒搞鬼,现在知道是谁,只要把这些人开除就成了。 没有签长契,对她倒也有好处,想开人就开人,不必讲理由的。 把今晚来找夜萤的事办完,夜鸣有点遗憾地想,晚晴这小丫头,怎么他讲完事还没回来呢?不会路上出什么岔子了吧? 这么一想,脸上就有不安的神色显现出来。 夜萤瞥到了,便关切地问: “夜鸣,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哦,没有。” 夜鸣不防被夜萤这一问,闹了个大红脸,但是心内莫名放不下对晚晴的牵挂,那丫头,太单薄了,瘦瘦小小的一只,村里虽然有了气死风灯,但是有些角落还是很暗的,还有狗啊猪啊游荡其间,也不知道她会不会被吓着。 夜萤看夜鸣的表情分明有事,她看夜鸣若自已的弟弟一般,她可没忘记自已刚到柳村时,彼时可爱的夜鸣帮了她不少忙,给了她好多无私的帮助。 夜鸣若有困难,夜萤自是义不容辞,所以她便继续问道: “你分明有事,别瞒着姑姑我。需要姑姑帮什么忙,你只管说。” “没有什么困难,夜姐姐,你误会了。”夜鸣脸红红地道,“方才我进来时,正碰上晚晴出门,现在都还没回来,不会有什么事吧?” 夜萤一阵错愕,呃,夜鸣也开始关心起女孩子了? 可是再一想他的年纪,也十四岁了,不,过了年十五了,在村里是可以走亲的年纪了。 虽然放在现代社会里,夜鸣还只是初长成的少年…… 看到夜萤暧昧的眼神,夜鸣感觉自已要崩溃了。 “呃,我就是有点担心,夜里挺黑的,路上不知道有没有蛇,姑姑你别多想。” 夜鸣也不知道自已最后都说了些啥,脑子里全乱了,憋得小脸一阵通红。 夜萤忍俊不禁,“噗嗤”一声笑道: “你若是担心路上有蛇,你怎么不去接她?” “姑姑你真会开玩笑!” 说完了正事,就开始调笑人家。 夜鸣心中腹诽,清俊的脸上涨得通红。 就在这时,晚晴恰恰回来了,她 怯怯地走了进来,垂着头,对夜萤道: “小姐,麻将做好了,赵大伯让我带回来了。” “哦?竟然这么快做好了?赵氏匠坊还真是名不虚传,太棒了,夜鸣,你也别走了,我让晚晴泡糖水给你喝,然后咱们一起学打麻将。” 夜萤点数了下人头,能让她教的现在也就田喜娘、宝瓶和她自已三个人,拉上夜鸣正好。 宝器和夜斯文就别想了,这两个人屁股跟安了弹簧似的,根本坐不住,让他们搓麻将,估计会抓耳挠腮,坐立不安吧? “好吧,反正夜里也闲来无事,我爷爷还在守着那些炭焙茶呢,估摸着时间,要再过两个时辰,第一锅茶才能好。” 夜鸣心里默算了下,看看边上低着头、瘦瘦怯怯的小丫头晚晴,当然还是愿意留下来。 但是,糖水是怎么回事? 姑姑知道了什么? 夜鸣的脸又红了几分。 晚晴把手里一个颇为精致的竹箱递给夜萤,又低着头退下了,不过夜鸣似乎看到,晚晴的脖子也红了一块。难道是被蚊子咬的? 不一会儿,田喜娘和宝瓶也被叫来了,四个人围着桌子,准备学夜萤说的颇能打发时间的麻将。 夜萤打开竹箱,就见里面整整齐齐码着的麻将牌,和自已后世用的麻将牌并无二致,顿时让她有一种心神刹那恍惚之感。借着一副麻将来诉对后世怀念的款曲,可是隔了时空,她到底回不去了是吗? 呃,得,一副麻将牌,倒是勾起了她无限的乡愁。 夜萤振作了下精神,把那箱麻将牌“哗啦”倒在桌上,开始认真地教田喜娘他们怎么打麻将。 这种雅俗共赏的娱乐活动会大泛围传播不是没有道理的,夜萤把道道一说,其余三个人在试打了几圈之后,很快就上手了。 顿时“哗啦啦”的推牌声,打破了山村夜里的寂静。 打麻将的过程中,夜鸣接过晚晴递来的茶,喝了一口,嗯,甜丝丝的,真好喝。 夜萤微垂睫毛,看到这一幕,心中暗笑…… 第五百四十一章态度激化 玩麻将不要太爽,一转眼,时间飞一般过去,夜萤手气不错,赢了不少钱,把田喜娘输得雪雪叫痛。 不过,玩到收场时,夜萤给田喜娘及诸人都订了规矩,这麻将玩则玩矣,小赌怡情,不许赌大钱。 田喜娘是吃过赌博苦头的,一听夜萤这么说,自是无不答应,她乐呵呵地道: “萤儿,麻将只是用来消磨时间的,我们偶尔玩之,天天玩也不行啊,会误了农时的。” 田喜娘并没有玩物丧志,夜萤就放心了。 见时辰不早,夜鸣也就告辞回去。 夜萤令冬雪把麻将收好,自已也去洗漱睡觉。 沐浴完毕,夜萤一身清爽,穿着薄棉的睡衣,身上散发出淡淡的月季花香,手执一杯冬雪泡来的清茶,夜萤徐徐摊开桌上那幅和端翌合写的字。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夜萤轻轻念了一遍,那字温婉中带着些许男性的张狂,好似在强烈地诉说着什么。 端大哥,你写的是你的心意吗? 夜萤不禁揣测。 或许,只是他偶尔闪念间想到的语句,并不能代表什么。 夜萤轻轻抚着那墨渍已干的字,心内一阵苦涩。 良久,夜萤才收起那幅字,放到一个能上锁的精致LV竹箱里,自然,这是她让赵氏匠坊特制的储物箱,比起一般的化妆箱,长多了,也宽多了,收藏心头之好,十分合适。 把字放入那箱中上了锁,就假装当做端翌曾经给她写过一封情书吧,十分完美,还是一起合作完成的。 夜萤叹了口气,拿起枕边的《酒肆闲话》,背倚靠在床头上,身上搭了条薄棉被,就着明亮的烛光,翻开《酒肆闲话》,以此来了解大夏朝最近的风向变化。 皇室近期竟然在白云寺开了一场祈福法会?哦,原来皇帝身体不太好啊?夜萤心内琢磨道。 当然,《酒肆闲话》里并没有说得那么明显,只是夜萤一看那祈福法会是皇室主办的,便自行分析归集出来一些一般人或许不会留意到的信息。 哎,希望皇帝的身体能好起来吧,不然以夜萤之前从史书上的了解,每逢皇位更迭之时,就有可能引发天下大乱。 说起来,虽然不认识那个倒霉皇帝,但是夜萤在心里还是虔诚地为他祈祷了一番,希望他能活得千秋万岁万万岁,至少在她有生之年,他好好地撑在皇位上才好。 以她如今粗浅的一番阅历,她能感觉得出来,大夏朝的这个皇帝虽然没有什么盖世的功勋被黎民百姓传诵,但现在大夏朝整体还是安定稳定,俗话说:打江山易守江山难,能有这般平静的日子便是一桩莫大的功勋了。 除了这则信息引起夜萤的兴趣外,这期的《酒肆闲话》就是一些趣闻俚事了,夜萤翻阅着,不久便感觉昏昏欲睡,她随手把《酒肆闲话》扔在边上,沉沉进入了梦乡。 冬雪在夜萤睡后,自是一番收拾,把已经掉到地上的《酒肆闲话》放在桌上,再帮夜萤盖上被子,然后吹熄了蜡烛,这才带上门,自行休息去了。 次日,夜萤一早用过早饭,就和夜鸣、宝瓶、宝器等人来到猪场,猪场里不时能听到小猪们欢快的哼哼声,工人们才堪堪起床,早饭也没吃,正在洗扫圈舍。 见到夜萤这么早就过来巡查,工人们都有些奇怪。 但是随着夜萤拿出纸条,被叫到名字的六个工人离开圈舍,一听夜萤说要开除他们,这六个人脸上就变了颜色。 说起来,在这里做工一个月有三两银子的工钱,东家还包吃包住,在此时算得上高薪了,虽然辛苦了一点,但是即便到码头搬货,付出更多的辛苦也赚不到这么高的工钱。 所以,乍一听夜萤要开除他们,这些人就不服了,有一个叫陈阿四的,见夜萤一介女流,身边的三个人也不过是弱冠少年,便仗着身强力壮,上前用威胁的语气质问道: “夜姑娘,我们在这勤快做事,为什么你无缘无故就开除我们?” 由于没有签长契,是自由之身,因此阿四的语气也十分强横,并不把夜萤当主人看待。 夜萤早知道会遇到这种情况,倒也不慌不忙,淡定从容地道: “陈阿四是吧?你在进圈舍时,没有按规定踩石灰池,在喂完猪后,又到别的圈舍和其它工人闲聊……” 一桩桩,一件件,夜萤说得清清楚楚。 陈阿四听着夜萤的话,不禁脸色一白,但仍然嘴硬道: “即便如你所说,又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没踩石灰池,可是我有把喂猪的活计完成。完成了活计,又到别的圈舍找人闲聊几句,有何不可?又没耽误做事。” “呵呵,你当墙上贴的规章制度是废纸吧?我告诉你陈阿四,今天就这么开除你还算让你轻松过关了,要知道,你违反的每一条,都是造成过去圈舍里瘟疫传播的重大因由,若不是这其它的五个人都如你一般不按规程操作,猪场就不会死这么多猪苗。” 夜萤的话让陈阿四脸上露出狞笑,他不服气地道: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会让猪得瘟病了?我们又不是瘟神,何来这种能力?” “按规程操作才能防控疾病。进场前踩石灰池,是为了给你的鞋底消毒,避免把病毒带入。让你们喂完猪就出场,不让你们到别的圈舍闲扯,是为了避免圈舍与圈舍间互相传播病毒。可是你每一条都违反了。我不开除你,开除谁?” 夜萤懒得和他再做解释。 陈阿四却不服气地梗着脖子道: “明明是你们自已的猪场风水不好,还要怪我们这些辛苦做事的工人,你们竟然还想把圈舍发瘟疫的恶名栽到咱们头上,弟兄们,咱们可不能轻易背了这身恶名,否则出去谁都不敢再雇咱们了。” 陈阿四这番说辞果然十分有煽动性,被他一说,那被开除的其它人都鼓噪起来,有的手里拿着锄头,有的手里拿着铁锹,目露凶光,向夜萤身边围拢过来。 宝瓶和宝器见势不妙,也一个人拎了一把铁锹,站在了夜萤跟前,护着夜萤,和那些工人对峙开了。 双方态度激化,眼看一场恶战不可避免。 第五百四十二章失业费 夜鸣见势不妙,分开宝瓶和宝器,走到众人跟前,喝道: “陈阿四,你想做什么?不要忘了,这是在柳村的地盘上,你们六个人不要逞强行凶,否则,我们柳村的人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死你们!” 见夜鸣挺身而出,虽然少年身板还显得单薄,但脊背却是挺直的,夜萤不禁微微点头,夜鸣虽然年少,但已经学会担当了。 陈阿四被夜鸣一斥,这才意识到自已的确还是站在别人家的地盘上,不说柳村的人比他们六个人多多少,就是场里也有二十来号工人,都是和夜家签了长契的雇工。 那些人如今得到主人家的号令,已经纷纷去找趁手的工具,如果大家围上来,他们这六个人势单力薄,就被群殴了。 不管怎么样,看来今天他们六个人是讨不回公道了。 陈阿四哼了一声,回头对另外五个人道: “好汉不吃眼前亏。他们柳村恃强凌弱,咱们今天就先把这冤屈咽到肚子里,走,柳村的人这么不厚道,咱们何必呆在此地呢?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几句话陈阿四说得还挺硬气的。 夜萤感觉这个人虽然长得粗野凶蛮,但似乎并不是一个没有头脑的人,相反,他懂得审时度势,还懂得煽动人群,在风向不对的时候,还懂得及时收手。 如果说之前夜萤只觉得这陈阿四不过是个短工而而,现在倒是对他有几分另眼相看了。 只是这个人虽然颇有些才智,但毕竟上不了台面,把所有的心思放在工作挑肥捡瘦上。 夜萤能想像,象陈阿四这种人,如果放在后世,就是有点小聪明,但是却整天想着天上掉下馅饼能砸到自已的吊丝。但是这种人却又往往不努力,改变不了生活,他们总是有借口怨天尤人。 为了谋生,他们或许会找一份工作,但是找的工作,一定是要最轻松的,并且在最轻松的工作里,也要用自已认为的最能偷懒的方式来行事。 这时,场里的雇工们回过神来,晓得自已是主家这一方的人,这种时候,势必要表现一下给主家看,所以都抓着随手找来的趁手的工具,围了过来。 这下,几十个人围着六号人,谁强谁弱,自不待言。 陈阿四也挺光棍的,见状,知道自已这方没有胜算,便把手里的锄头往地上“咣当”一扔,冷哼道: “弟兄们,我们走!柳村真是穷山恶水,有什么好待的?我们出去另想它途,吃香的喝辣的,比在这里干活赚死钱好多了。” 夜萤不动声色,继续观察,见这陈阿四还真有几分草莽英雄落魄的味道,不由地心内暗自好笑。 所谓的农民|起|义军里,领头的就是象他这般人物吧? 能言善道,把黑说成白,又长得有几分气势,不过,他在场里的表现,注定了夜萤不可能信任他。 一个能成事的人,不管是在什么处境下,都能独善其身,用良好的心态对自已的工作。 否则,夜萤还真有几分欣赏陈阿四了。 “哈哈,陈阿四,你是看打不过我们才落荒而逃的吧?” 别看陈阿四说得好听,工人们也不傻,见他此时还要逞强耍横,有人就当面嘲讽他了。 “我呸,谁说我打不过你?你有种来单挑啊?” 陈阿四下不去面子,便指着说话的那个工人恶狠狠地道。 “算了,你还是趁早卷铺盖滚蛋吧,我们可没空和你们耍,小猪饿得哼哼叫了,我们要去喂猪了,一个月三两银子的活可不那么好找,兄弟们,咱们开工喽!” 说话的工人说完,当着陈阿四的面拎着泔水桶就走了。 工人们一阵哄笑。 陈阿四被这连番打击之下,早就失去了气势,没有心情再组织大家反击,只是悻悻地垂下头,转身要走。 “慢着。” 夜萤此时发话了。 “夜姑娘?你想做什么?” 陈阿四警惕地看着她,一种不妙的感觉涌上心头。 夜萤想找他秋后算账了?她说他不按规程来,弄死了好多场里的小猪,是不是要找他赔钱了? 陈阿四双手紧紧握着拳,眼睛偷瞄着地上方才他扔掉的锄头,准备如果夜萤要找他赔钱,他就拼个鱼死网破,反正他烂命一条,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临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宝瓶一看对方那神情,警惕地往前一步,把自已隔在他和夜萤之间。 倒是夜萤很淡定,道: “宝瓶,不必如此。我只是想告诉陈阿四,他把工钱结了再走,阿全,给他们六个都结算清楚了吧。一个人再多发一两银子的失业费。” 听到夜萤这么说,陈阿四顿时楞了,没想到东家不光没有恶狠狠地找他索赔,还要结给他们工钱,甚至还要送他们一两银子? 这…… 陈阿四攥着的拳头松开了,脸上狠戾的表情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丝茫然、一丝失落…… 这么好的东家,是不是自已不够珍惜? 夜萤从陈阿四身边走过,脊背挺得直直的,不再看他一眼,对着剩下的工人们道: “各位,从现在起,阿全会再强化工作规程,大家以后务必要严格遵守,鞋子、衣服进出该换的换,沾染到病死猪时,该烧的烧,必须照章行事。明白吗?” “明白。” 大家齐声道。 亲眼看着夜萤把人开除,这些工人们心内自是震撼,虽然他们签了长契,但是每个月夜萤一样给他们发月钱,和短工同样的待遇,吃喝东家的,如果不花钱买其它的,每个月的工钱都能实打实剩下来。 大家都有脑子,算一算就知道了,再这么做七八年,如果踏实攒钱,就是一笔挺大的财富。到时候换回自由身,娶妻生子盖宅子都不是梦。 所以现在这些工人对夜萤的指令无不服从,不就是麻烦一点,多换鞋子多消毒嘛…… 陈阿四耷拉着脑袋,象打了霜的茄子一样,蔫头蔫脑地往领了工钱,和另外五个人一起离开了柳村。 夜萤处理完场里的人事,一身轻松地往回走。 宝瓶此时才有空好奇地问夜萤: “夜姐姐,那陈阿四分明对场里造成了不利,为什么还要如此善待他?给他工钱结清就很好了,为什么还要给什么失业费?” 第五百四十三章顺毛的猫 失业费对宝瓶来说也是一个新鲜的名词,但是因为经常从夜萤这听到不同的名词,宝瓶也不会每次都追问这些词汇的来源,只是很顺口的带入自已说的话里。 “你没发现陈阿四是个好勇斗狠之人吗?而且颇有一定的小心机。若是咱们把他逼上绝路,他没准过不了心里这个坎,过后还会想方设法找咱们麻烦。 最怕的不是君子,而是他这样的小人,与其防不胜防,还不如主动化解。咱们给他结清工钱,在理上就占住了,又给了一两银子失业费,可以让他们过渡一下找活期间的生活费,他们对咱们的怨恨也就不会那么深。” “可是他方才那么凶狠,若不是咱们人多,我看他连你都敢打,不把这口气找回来,心里能舒服吗?” 宝瓶典型的爱憎分明,心里憋着气,就觉得不舒服,依她的想法,逮着陈阿四狠狠打一顿不就得了? “咱们现在的事业越做越大,雇的人也会越来越多。这些人里,可不个个都是心思纯良的人。 非黑即白,那是简单的想法。 以后啊,懂得管人,比懂得技术重要多了,这方面,你要加强学习。” 夜萤开始体会到管理的难处了,所以和宝瓶推心置腹,她也希望宝瓶赶紧成熟起来,能成为自已的有力帮手。 “哦,原来如此。好吧,我承认我是很想把陈阿四狠狠打一顿解气,但是听你这么一说,似乎我的方法过于简单粗暴了。” “本来就是,你仔细体会吧。” 夜萤笑笑。 虽然闹腾了一阵,但是由于她们起得早,事实上这时候才是上午大约七点半左右。 两个人走到祠堂前,就看到吴秀才正拿着本书摇头晃脑地诵读着。 现在还没有到孩子们上学的点钟,吴秀才自是见缝插针,苦读不辍。依他的才学,大家都说他明年秋试下场绝对没有问题。 夜萤赶紧上前见礼。 可是谁知,吴秀才看到夜萤,嘴角不由抽了一下,好象见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脸上露出一丝惊恐之色,往后退了几步,回礼道: “夜姑娘早。” “夫子,现在天气转暖,嫂夫人即不在身边,我回头让施管家带人过来,帮你洒除,更换被褥如何?” 夜萤的意思是说天气暖和了,要把厚棉被换了,换成薄棉被,但是既然主母不在,他一个大男人肯定不会这些,就让下人来帮他的忙。 夜萤是存着尊师重教之心,可惜这下关心过度了,吴秀才一听,脸上的惊恐再也掩饰不住了,双手乱摆推辞道: “多谢夜姑娘关心,吴某难以消受。更换被褥什么的,我自会打理,不需夜姑娘劳心。” 夜萤一听,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什么时候吴秀才这么客气了? 算了,人家不愿意,自已意思到了就好,不然就变成强行推送了,说不定还招人憎恶。 关心人也要适可而止。 夜萤只能无奈地点点头道: “即是如此,悉听尊便。” 吴秀才这才松了口大气,这时正好有学童来上课了,吴秀才便借着这个由头,进祠堂备课。 夜萤一脸莫名其妙,总觉得吴秀才的态度不太对劲。但是具体也说不上来。 端翌在背后看到这一幕情形,不由地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哼,这吴秀才还算是识相的,知道要离自家小女人远一些。 别说,端翌那得意洋洋的气场太浓烈,夜萤都收到了,她回头,就看到端翌正含笑在背后看着她。 说起来,端翌一脸冰山面瘫,在别人看来就象一块寒冰一样难以捂热,估计也只有夜萤能从他脸上看到一丝笑意了。 宝瓶看到端翌,自是噤声离去。 自从明白夜萤和端翌发乎情、止于礼后,宝瓶的内心经过一番挣扎,觉得如果自已一直跟踪,强加破坏,反而是对夜萤的不尊重。 就象夜萤经常说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她对夜姐姐,应该也要抱着同样的心思回馈。 所以现在看到端翌和夜萤在一起,宝瓶反而会主动走开,留下空间给他们俩。虽然每次离开这两人时,宝瓶心内都一直挣扎。 这件事,早晚要有个终结。 而终结者,必须是夜姐姐和端大哥自已。 外人根本不应该、也不能左右他们的感情。 “怎么?这么早?” 夜萤一看端翌带笑默不作声地看着她,心里没来由一阵羞恼,便主动发问掩饰。 自已昨天晚上可是因为吴彩凤的事而伤神了好久,而他却没事人似的,夜萤能不恼吗?可是一想他的事关她什么事啊?又一阵羞愤。 “嗯,不是说好要去品夜里正的炭焙茶吗?尝过昨天能把舌尖吞下去的美妙鲜茶,我现在对你说的炭焙茶也充满了兴趣。” “唔。走吧。” 夜萤也正想起这个茬,便等了下端翌,让他和自已并肩而行。 “看,我从镇上带来的水晶虾饺、小笼包、油饼,一会当茶点。” 端翌提了个竹包,夜萤起先没留意,后来看到了也没问,没想到端翌还会带东西来吃。 而这些吃食,不都是平素她最喜欢的吗? 这是特意为她带的吗? 夜萤楞了下,心情似乎舒展多了。 哼,算你有良心。 不过,本姑娘可不是一点美食就能被你收买的,你和吴彩凤的事情很严重,我还要考虑考虑。嗯,或许,更多的水晶虾饺和小笼包能够让我感到安慰一些吧…… 夜萤虽然没说什么,但是端翌能感觉到,身边的女子,行走时绷着的线条柔和了许多。 端翌愉快地道: “这可是一早上就去仙客来打包的,刘掌柜的说了,以后仙客来要办早茶了,你要是想吃,早点去就能吃到。” 这可是天大一个好消息。 对于从前的文艺大龄剩女夜萤来说,唯有美食不可负…… “刘掌柜的怎么想通了?此前不是说在小镇上办早茶会亏本吗?” 夜萤想着美食,就象顺了毛的小猫,心情愉悦多了。 嗯,一定是为了有美食的缘故。 夜萤强烈地这么挺自已。 亏本也得办啊?你不是喜欢吗? 想着夜萤自府城回来后对那早茶的念念不忘,端翌微微一笑,道: “谁知道,也许刘掌柜想通了吧?只要美食足够吸引人,三清镇上也会有生意可做。” 这个理由也说得过去,夜萤点点头,表示接受这个理由。 第五百四十四章佳人品茗 哎,管它什么理由,最开心的是她以后想吃什么早茶,只要和宝瓶早起到三清镇上就能吃到了,不用特意赶到府城去。 夜萤心情一时大好,吃货的心是很容易被安抚的,这下连带着看端翌也顺眼多了。 嗯,绝对是因为听到早茶这个好消息。 两个人在温和愉快的气氛中,走到了夜里正家里。 夜里正一双眼睛象兔子一般红红地从焙房里钻出来,把夜萤和端翌吓了一跳,不过夜萤随即领会过来: “老叔公,你是不是在焙房熬了一晚上?快去歇息吧。” “哎,史无前例啊,史无前例,我象做梦一样,竟然不知不觉中,掌握了一门新的制茶技艺,这让我怎么能睡得着呢?” 夜里正虽然眼睛被熬红了,但是却精神十足,眼里露出欣喜的光芒,脸上也不见疲惫之色,反而显得十分兴奋。 夜萤细细体会了一下,倒是能深刻领会夜里正这种兴奋的心理。 这个时代,别说创新了,就是原本掌握的一门技艺,除了至亲,也不会想和别人分享。 而夜里正在她指点下,似乎对炭焙茶技术已经融汇贯通,又多了一门傍身的本事,夜里正怎么能不高兴呢? “老叔公,是不是炭焙茶成功了?” 夜萤问道。其实不用问,看夜里正现在的表现就知道了。 “嗯,焙火五个时辰的昨天夜里已经起锅,我试过了,味道真的不错。焙火十二个时辰的方才也刚刚起锅,现在就等着咱们一起品尝了。” 夜里正难掩脸上的兴奋之情。 端翌闻到一股扑鼻的焦香,虽然没有昨天那种花香浓烈,但亦是自然的香味,从鼻腔吸入后,只觉得整个身心都沉浸在这种香气里,令他难以自拔。 端翌是习武之人,五识本来就敏于常人,因此对香味也异常敏感,如今闻到这股自然的香气,不由为之陶醉。 “来,这坐,水烧开了,咱们就泡茶品茶。” 夜里正邀他们在昨天泡茶的小几前坐定。 夜萤扫了一眼这泡茶的小几,对夜里正道: “我在想一款新的泡茶的几案,到时候画出草图来,让赵氏匠坊那里做起来,届时也送你一套。” “哦?阿萤出手,必非凡品。”夜里正乐呵呵地道,“被你一说,我可是满心期待。” “喝茶可是件文雅愉悦身心的事,好茶必须有美器来相衬,不说别的,就说这喝茶的器皿吧,其实也要有讲究,品茶,有好茶,也须有好的茶具,才能愉悦身心,放松自我。” 夜萤还没说完,开水已经烧开了,夜里正便用小碗,抓了两碗炭焙茶过来,递到夜萤和端翌眼前,道: “看,这就是一个晚上的心血。左边这碗是炭焙五个时辰的,颜色略为浅淡,而右边的则是炭焙十二个时辰的,焦化现象重一些,不过光是从气味上来嗅,倒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夜萤和端翌分别拿起两个碗放到鼻下,细细鉴赏气味。 玉白的瓷碗被端翌轻松捏在指尖,高挺的鼻梁下,一双凤眸微咪,似在仔细品鉴,夜萤无意间侧脸一看,就看到端翌那无可挑剔的五官,被晨曦泅染着,身上偶尔不经意间释放的冰寒气息似乎也被暖化,夜萤觉得自已都舍不得挪开眼睛了。 眼前的男子如此美好,正配得上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这样美好的词语。 “如何?” 夜萤不禁温言问道。 “嗯,这泡五个时辰炭焙的茶,焦香味略浅,带着一股原茶特有的花香气息,而这泡十二时辰炭焙的茶,只有一股浓重的焦香,具体孰优孰劣,我想要等冲泡之后才能判定。” “老叔公,七克茶叶,沸水冲之。” 夜萤一声令下,夜里正又拿出那让端翌无语的药秤,精确地各自称量了七克,将两种茶叶放入两个不同的茶盏里。 沸水冲过之后,照例第一遍洗尘,第二遍就是稍焖盖后,便将茶汤倒出,分盛细品。 “如何?我的手艺还行吧?” 这回轮到夜里正紧张了。 “古语云‘茶为君火为臣’,茶叶经过烘焙后性质转温和,有温胃健脾、减肥消食等功效,喝再多也不会不舒服。这两泡茶,在两种制法之下,果然各有特点。 这泡焙火五个时辰的,仍留有原茶的鲜香特点,而炭焙十二个时辰的这泡,则焦香宜人,对我来说,都是好茶。但是对顾客来说,怕就是多了各有喜好的一种选择。” 夜萤品尝完,微咪着双眼道,显然还沉浸在美好的茶水滋味中。 夜里正这下放心了,只要夜萤说好,他的制茶技术肯定就没有问题,他笑着问端翌: “端兄弟感觉如何?” “我要说的话,萤妹都说完了。” 端翌微微一笑,将手中的茶一饮而尽,用实际行动来支持夜萤的品评。 “太好了,没亏我昨天熬了一夜。从今天起,我就把这门手艺传给那些来学制茶的子侄,这样我也不用一个人辛苦熬夜了。” 夜里正从夜萤那里学来了坦荡大气,他如今也晓得,制茶手艺即便再宝贵,也不是他一个人能独占得了的。 那么多茶青,凭他一个人整个产茶季一刻不睡也制不完啊? 所以不若此时大大方方地主动提出来。 夜萤赞许地点点头,却又转脸对端翌带着点娇嗔道: “端大哥,你带的点心呢?老叔公忙了一夜,肯定还没吃早餐,现在有好茶,再配上美食,那真是太完美了。” 端翌宠溺地一笑,道: “我怕凉了不好吃,已经让你大娘再去热一热了。” 说话间,夜里正的娘子已经将在蒸笼上热好的早点端了出来,放在茶几下。 夜萤看着热汽腾腾的水晶虾饺,眼里立即闪出了星星一样的光芒。 哎,作为吃货的本能,已经被压抑了许久啦,然而现在在端翌面前启动吃货模式,一点也没有压力好不好? 夜萤也不晓得自已怎么了,和夜里正客气推让一番后,便毫不客气地陪着两人吃了起来。 见夜萤吃得一脸魇足的模样,端翌脸上的柔情浓得能滴出水来。 夜里正:我不存在…… 夜里正:我要隐形…… 夜里正:老头子年纪太大,秀恩爱什么的太刺激,心脏受不了…… 第五百四十五章自成气场 “夜里正,你不多吃点?这蟹黄包子味道好极了,喏,你试试。” 夜萤用公筷夹了个蟹黄包子递给夜里正。 夜里正别别扭扭地吃完,茶的美好滋味仍在舌尖,但是美食是什么味道,他却不太记得了。 夜萤和端翌在一起时,莫名自成气场。 尤其是二人沉默不语时,那气场更加强大,让外人根本无从插入其间。 不过,身居其中的二人根本就不自知,只是辛苦了在他们身边做电灯泡的夜里正。 “里正,我把摇青机装好了,现在抬过来让你试试。” 赵大郎的声音在夜里正院外响起,夜萤看着端翌,不禁莞尔一笑,愉快地道: “别以为来得巧,摇青机要到入夜才能用得上呢,茶青采下来,须要两次萎凋后才摇青,现在就算摇青机抬过来也用不上。” 端翌摸了下鼻尖,不紧不慢地道: “夜里虽然有气死风灯,但是蛇虫鼠蚁,谁知道会不会趁着夜色跑到村道上嬉戏。” 夜萤一听,就晓得端翌在故意吓唬她,哼了一声道: “本姑娘不怕。” “哦,你不怕的话,那我就不用陪你过来了。” 端翌笑咪咪地道。 “尔敢?” “不敢!”端翌很快接口道。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神情。 美人,你中计啦! 夜萤接得很顺口,但马上发现自已上当了,这不正中端翌的下怀吗? 端翌说了这么多,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不就是想和她晚上一起过来吗? 话说,夜萤一时间还真没考虑到男女夜间独自出行,是否会引发村人议论的事情上去,只是不留神就落入了端翌的言语圈套,可是明知道是掉入圈套,为什么自已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夜里正一脸狗血地赶紧起身去迎赵大郎了。 看到硕大的摇青机被六名汉子摇摇晃晃地抬进院子里,夜里正脸上原本刚露出的一丝惫色立即一扫而空,兴奋地上前摸着这个新家什,爱不释手。 夜里正早就听过夜萤描述摇青机的构造及用途,但是当这大家伙真地出现在自已面前时,他还是有一种特别的欣喜。 看到夜萤走过来站在摇青机边上,赵大郎恭敬地道: “夜姑娘,我调试了一晚上,现在这摇青机运行挺顺畅的,具体的要看实际操作了。” “嗯,现在茶青刚采下来,要等到晚上才能运行摇青机,若是有什么问题,我回头再和你们详说。” “好的,有什么问题提出来,我们可以及时改进。” 赵大郎为人朴实,对有本事的人最是恭敬,此时夜萤在他眼里,就是一位能工巧匠级的人物,而不是一位普通的妙龄女子,他是拿出对待大师的态度来对待夜萤的。 端翌看着眼前夜萤和几个大男人商讨的一幕,那常年寒冰凝结的眼神里,有一抹温柔闪过。 自家的小女人,不光容颜出色,在智力上也能与他并驾齐驱,而且似乎,他还隐隐有一种生怕会掉队于她的感觉。 这种危机感虽然并不强烈,但却象一股雷霆之力,时不时地刺激着端翌原本冰封麻木的心,让他一次次体会胸口那种酸麻震颤的感觉。 和赵大郎一行商量着事情,夜萤能感觉端翌那一抹眼神一直锁定在自已的身上,似有似无,却一直绵延不断。 夜萤嘴角微微向上勾着,极为愉快地说定今晚一起调试摇青机的事情,赵大郎这才打了个呵欠,道: “我忙了一夜,回头去睡个回笼觉。” “好,快去吧。” 夜里正被赵大郎一说,不禁也一阵倦意涌上心头,打出了一个长长的呵欠。 夜萤见状,笑道: “你们都累了一晚上了,我们回去,你们各自休息吧。” 这时,数名采茶工挑着茶青从茶山上下来,夜里正见了,又指挥他们赶紧摊青萎凋。 夜萤抬头看看天色,见万里无云,正想说什么,端翌脱口而出道: “今日晴好,必能做出好茶。” “正是,看来端大哥也初窥制茶门径了。” “惭愧,还差得远,还须夜姑娘指教。” 端翌态度恭敬地道。 夜萤一听不对劲,怎么又叫她夜姑娘了? 但一看端翌那一本正经的表情,便晓得他是故意捉弄她了,笑道: “你要不好好学啊,以后会丢我的人的,千万别说是我的徒弟。” 端翌摸了下鼻尖,徒弟?那夜萤岂不是成了自已的师傅? 嗯,不错,徒弟喜欢和师傅卿卿我我,深入交流。 看着夜萤粉嫩的脸颊,在晨光中象新剥的鸡子一般光滑,端翌不禁咽了下口水,好想咬她一口。那滋味,一定非常之好。 “唔,明白。” 端翌声略为暗哑,却似带着一股异样的力量,听在夜萤耳朵,象一团火一般烫灼着她。 夜萤的耳尖微微发红,心内暗道:这个人是怎么回事?一举手一投足,但能让她难以自持? 两个人离开夜里正的家,漫步在村道上。 最近经过一番整肃,村里原本散养的鸡鸭猪等牲畜大部份被村民关在圈里,少了这些鸡鸭四处游荡,原本肮脏的村道也变得干净许多。 夜萤皱了下眉头道: “接下来,还是要加强柳村的卫生整治,让这里变成美丽乡村。” 夜萤穿过来前,天朝正在农村大力推行美丽乡村建设,而且成果颇显,一些典型样板村庄的卫生水平、生活环境、绿化美化,已经不输国外的农村了。 夜萤参观过不少这些美丽乡村的样板村,当然颇有心得。 端翌听得有趣,问道: “这村子还不美吗?我觉得这里在大夏的乡村里,已经不错了。” “还缺少规划,不管是排污的设施还是其它,都需要重新规划,精心打造之后,这里会更加美,美得连三清镇上的人都会想来住的。” 夜萤的眼眸里释放出勃勃野心。 端翌闻言,点了点头,一脸赞赏地道: “那自然好,不过,怕是要花许多钱吧?” “也是。”说到这点,夜萤就有点泄气,“所以这只是我的一个梦想,我现在还没有那么多银两,若是到了那一天,我一定要把这个村子建成如理想般美丽。” “会有那一天的。” 端翌看着夜萤完美的侧颜,几缕碎发在她额上轻拂,不禁伸出手来,想要为她拂开那些碎发…… 第五百四十六章时疫的魔手 “夜姑娘,我在村里到处找你,还好在这里找到你了。” 就在端翌堪堪伸出手之时,一个充满焦虑的声音在他们背后响起,端翌只好郁闷地把手缩了回来。 夜萤回头一看,却是村里的赵大友。她赶紧问道: “怎么了?赵大哥,找我有什么事吗?” “夜姑娘,我儿子小宝上吐下泻,病得不轻,我想送他到镇上看病,可是村里只有你有马车。能不能把马车借我们用一下?” 赵大友一脸为难地道。 “那没问题,小宝严重吗?我让宝瓶把车赶过去接你们。” 一听是孩子病了,夜萤自是义不容辞。 村里并没有大夫,只有一个姓曾的外姓老汉,十来年前落脚这里,懂一点药草皮毛,不过只能治一些小毛病,遇到严重的症状,就只能往三清镇上送了。 而象曾老汉这样的蒙古大夫,乡下人一般叫他们青草医,和正宗的大夫做出区别。 “病得挺厉害的,昨天晚上半夜开始发烧,本来以为抗抗就过去了,没想到今天早上严重了,开始上吐下泻,现在整个人都拉得没力气了。” 赵大友焦急地道。 小宝是赵大友的大儿子,村里学堂办起来后,小宝就是首批上学的学童之一,据说天资不错,吴秀才多次夸奖过他,所以夜萤对他也颇有印象。 “听情况还挺严重的,得赶快送。”夜萤道。 没想到夜萤话音刚落,一个女子匆匆跑过来,焦急地对赵大友道: “孩他爹,小宝吐得厉害,我看送三清镇也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话音落地,那女子就哭了起来,一脸无助。 夜萤一看,那女子是赵大友的娘子赵氏,此时从家里跑出来,急得直喘气。再加上哭了起来,整个人一抽一抽的,好象快断气了似的,可见小宝情况挺严重的。 “怎么办?那怎么办?” 赵大友急得团团转。 端翌一直看着这幕,见事态紧急,他倒还从容,道: “要不让傅大夫先行诊治一番?” “对呀,傅大夫。我怎么就忘了他呢?” 夜萤脸上也露出笑容,最近傅大夫据说在苦修医术,偏安于山居,很少在夜萤面前晃,以至于她一时都没有想到他。 “傅大夫?咱们村里没这号人啊?他行吗?” 赵大友一听有大夫,脸上先露出欣喜的笑容,但是随即疑惑地问道。在他想来,或许这傅大夫是和曾老头差不多的青草医吧? 不怪乎赵大友这么问,在古代,腹泻是急症,一个医不好,就会死人的。 后世的西医虽然被诸多诟病,但是也不可否认,西医在治疗急症方面,还是杠杠的。 腹泻神马的,只要及时输液补水就没问题了。 然而,即便夜萤懂得这些道理,输液补水需要的器具,必须经过严格的生产和消毒工序,她手头没有啊……而且,真的有,想到拿针头要扎人的血管,对她也是一种考验。 从小到大,打过好多针,输过好多液,也知道护士是怎么扎血管的,但是对于一个从来没有训练过的人来说,扎血管真是一个莫大的挑战。 不过一想到补水,夜萤就想到自已的盐糖水,这可是补充体液急救腹泻的上佳液体。 夜萤脑子里一瞬间想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就听端翌在耳边对赵大友道: “傅大夫的医术嘛,怎么讲,如果三清镇上有大夫能比得过他,估计可以行遍天下,也不怕饿死了。” 夜萤还是第一次听到端翌如此正面评价傅大夫。 端翌其人从不说虚妄的话,以前怎么样夜萤不晓得,但是至少在认识端翌之后,他就是如此。 所以一听端翌这么夸傅大夫,夜萤倒是大为吃惊,心道:只觉得傅大夫医术高明,没想到这么厉害。 呃,以前让他看看宝瓶、宝器内伤神马的,难道是大材小用? “这么厉害的大夫?那他在哪?我马上去请他。” “不用请,我去叫他,你在家里等就是。” 端翌很淡定地道。 夜萤听了有点蒙圈,傅大夫不是在山居吗?赶下来也得半个时辰,更别说还要加上端翌通知他的时间,来回一个时辰,恐怕小宝的病同样耽搁不起吧? 夜萤此时倒是替端翌担心了,没把握的事,就不要随便给赵大友希望。 她可是见过后世紧张的医患对立关系,万一傅大夫赶不及过来,孩子出什么事了,就会被赵大友怨上。 “端大哥,你确定傅大夫赶得及吗?他不是在山居吗?” 夜萤担心地扯了下端翌的袖子。 这也是无意中的举动,但是做得那么自然。 端翌觉察到这个动作里关心的意味,不由地嘴角弯翘了下,心情大好地耐心解释道: “他今天正好来柳村了。在村里呢,我去叫他,你们在这等,我让他过来这找你们,不然他不认识赵大友的家。” “哦,好吧。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你快去叫他吧,孩子的病耽搁不起,我正好也跟去,配点盐糖水给他补液。” 端翌是知道夜萤用盐糖水救回夜奶奶一命之事,听了亦欣然点头,没有多想。 两个人在村中间的大榕树下匆匆分手。 但是两个人都不知道,这一分手,可能就是天人永隔。 当灾噩来临之时,是人力无法阻拦的,即便你权倾天下,也无济于事。 在等待傅大夫的过程中,赵大友夫妻一直焦躁不安,还好经夜萤提醒后,他们总算有一人记得先跑回去照顾孩子。 夜萤问赵大友:“小宝是着凉了吗?” “应该是吧,最近时冷时热的,他们兄妹几个平时很少着凉生病,谁知道这一次来势汹汹,我从没看到过这么厉害的病症。” 赵大友双眼无神,脸色苍白,显然真的被吓坏了。 “你别急,端大哥说傅大夫是医术好,他一定会尽力救治小宝的。” 夜萤当然不敢把话说死,因为听起来,小宝已经病了好长一段时间,象现在这么缺医少药,开个中药还得煎熬,到药喝下肚也不知道要多久,夜萤真的没有信心。 “嗯,傅大夫怎么还不来?”赵大友双腿打战,边说边嘴唇打着哆索,眼泪也止不住流下来,“我们小宝可是最乖的孩子,又机灵,前几天还和我说,要好好上学,争取象夫子那样考秀才、考状元,让我老了能够好好享受。” 第五百四十七章生死两茫茫 “赵大哥你先别着急,一会傅大夫来了,你好好和他说话。把病情介绍一番,越详细越好。” 夜萤安慰赵大友。 “嗯,好,我会的。” 赵大友哭了会,可能是觉得在一个大姑娘家面前流泪不好意思吧,赶紧拿袖子揩了揩,把脸上的眼泪擦干了。 “夜姑娘,我来了,病人呢?” 就在这时,傅大夫背着医药箱,匆匆走来。 “是这位赵大哥的儿子,走,一起去,让他带路。” 夜萤指了一下赵大友道,也来不及更多介绍,赵大友行了个礼,就带着大家往他家赶去。 “端大哥呢?” 虽然明知道端翌对生病的事也束手无策,但是没看到端翌,夜萤还是忍不住问一句。 “哦,他来唤我看病时,正好有人找他,有急事,他就去镇上了。” 傅大夫不经意地道。 “哦,这样啊!” 夜萤漫应了一声,这一去,是不是又要和吴彩凤见面了?又得安抚她了吧? 吴彩凤那个人,最擅长蹬鼻子上脸的,仗着肚子里的孩子,肯定会拿捏端翌。 其实,她肯定是拿捏了端翌,要不然,怎么可能会把她送到镇上去待产? 想到这里,夜萤心疼三秒端翌。 或许是事情拖久了,夜萤对这件事从开始知道时的激愤,到现在也想明白多了,看开了。 如果可能,端翌绝对不会和吴彩凤那啥……不是中了他们兄妹的仙人跳之计吗?按宝瓶的补充说法,当时吴家兄妹还不要脸地用了迷香。 …… 夜萤一边赶路,一边脑子里胡思乱想着。 但是离开端翌后那种孤单感却一直如影相随。 不过,再有一会儿,当命运弄人的真相揭开时,夜萤不禁要感谢今天端翌的“急事”,正因为有“急事”,才能避开那致命的一击。 赵大友家是几间简陋的泥胚房,上面盖着草顶,用篱笆围出个院子,前天下了场小雨,赵家的院子里泥水腌臜,几只瘦弱的秃毛鸡在泥水里啄食,一股霉浊之气扑面而来。 显见赵大友家平时都挺邋遢的。虽然同样是泥坯房,但是讲究的人家里,肯定会收拾整齐,把东西弄规整了,哪里象他家这样臭气冲天。 院子里,还有两个光屁股的小娃正怯生生地趴着屋门往里看。 此时听到动静,发现来了外人,两个小娃赶紧就往边上破厢房里钻。 夜萤一看那两个小娃差不多五、六岁大,一男一女,竟然都还没裤子穿,不由地一阵心酸。 其实,村里的穷人还是挺多的。 别看大家现在做手工多少都赚了点钱,但是往日捅下的亏空需要补上,家里三餐要顾上,老少的吃穿用度,哪一样离得开钱? 所以,一时要让大家的生活都象她那般好起来,也不可能。 夜萤记得,赵大友之前不是卖腊肉赚了些银两吗?竟然也不给孩子扯块布做几条裤子穿?想想就知道这家穷成什么样了。 “大夫来了,小宝你有救了,小宝,睁开眼睛看看娘!” 傅大夫已经背着医药箱进去了,夜萤跟着踏进屋内,就闻到一股酸臭之气,是呕吐物的味道。 躺在榻上的小宝脸色白得象纸一样,由于脱水和生病,整个人就象纸片一样,软趴趴的,任凭赵氏呼唤,也没有力气动弹一下,看情况,真的很危险。 傅大夫作为医生,对此类情况自是司空见怪,别看他一身银白长衫,素雅高洁的模样,此时却不顾脏臭,径直站在小宝跟前,伸出手指,为小宝把脉。 良久,傅大夫又翻了翻小宝的眼皮,看了看他的舌头,扯开他的衣衫,观察着…… 看着傅大夫面色骤变,夜萤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不过目前她还不敢发声,只能静观其变。 “他象这样子多久了?” 傅大夫问。 赵大友一阵八拉八拉,把情况介绍了一下。 “此病皆因岁时不和,温凉失节,人感乖戾之气而生病,则病气转相染易,乃至灭门,为避免延及外人,必须封锁村子。” 傅大夫面色凝重,一字一顿地道。‘ “什么?这是什么病?如此严重?” 夜萤哪怕心中有了预感,但是仍然不敢相信。 “时疫,此乃时疫!” 傅大夫连连摇头,得,他真是没想到,为了帮靖王爷泡女人,结果连自已的小命都要交待在这里了。 时疫就象恶魔,没有一丝人情和温度,席卷而过,谁也不能逃脱。 只是可惜了,眼前的美娇娘。 傅大夫瞅了眼夜萤,叹息一声:靖王爷此生,惟一的女人是她,最宠最爱的女人是她,没有了这个女人,他都不晓得靖王爷是不是要打一辈子光棍了。 但是那也关不了他什么事了,届时他也一样,和夜萤一般,逃不脱死后被深埋或者焚烧的命运。 “时疫?怎么可能是时疫?” 赵大友傻呼呼地问道。 “怎么不可能?我是大夫,你不相信我?” 傅大夫哪怕鬼门关就在眼前,不过有人敢质疑他的医术判断,他还是要辩上一辩。 “大夫,求求你,救救小宝,小宝很乖,很听话,还说要好好读书,考个状元……” 傅大夫闻言无语,面色沉肃地道:“别说小宝了,在座的几位,一个不好,都要交待在这里了。” “什么意思?” 夜萤听了,有点蒙。 “一会儿官兵会来封村,这是我朝的作法,一旦发现时疫,为了避免传播,就会由官兵封锁村子,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大家都无可避免。你,我,都得被封锁在这里。估计这一次,咱们在劫难逃了。” 傅大夫叹了口气。 见过太多生死,真的要死了,他还是挺豁达的。 时疫可怕,就在于传染性强,现在大家虽然还没有表现出病症,但是很快,整个疫情就会传遍全村。 “大夫,你乱说什么啊?什么封村,什么死在这里?你还是先给小宝开个药吧,你肯定看错了,小宝不会得什么疫病的。他只是感染了风寒罢了,吃几贴药就会好起来。夜姑娘,你说是吧?” 赵大友完全拒绝相信傅大夫的判断,魔怔了似的,固执地道。 “呕。”就在这时,一股呕吐之声响起,大家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看,只见赵氏捂着肚子,一脸难受的样子。 “时疫开始传播了。” 傅大夫垂下头,喃喃道…… 第五百四十八章病气转相染易 看着正在呕吐的赵氏,就连赵大友也呆住了,方才,傅大夫的几句话顿时在他脑子里嗡嗡回响: “人感乖戾之气而生病,则病气转相染易,乃至灭门……” “这,这是要灭门了吗?” 赵大友惊恐地叫了一声,捂住了耳朵,然后一脸难以置信,甚至连赵氏也顾不上了,夺门而出。 “赵大友,你往哪里跑?” 傅大夫手疾眼快,一把抓着就要跑出院子的赵大友,雪白的锦靴上即便溅了脏污的泥点也毫不在乎。 这样的傅大夫倒是有几分血性,让一向以为他斯文儒雅、如公孔雀般珍惜亮丽羽毛的夜萤刮目相看。 “我不信,没有时疫,哪来的时疫?我要去找曾老头,他的青草药很灵的,上回我拉肚子,就是他的青草药治好的。” 赵大友抓狂地道。 谁不知道时疫的可怕? 灭门时疫啊!不光灭门,是灭村…… 更可怕的是,即便不是所有人都染上时疫,但是官兵的封锁,却会让整个村子的人都丢掉性命。 这一点,夜萤已经从宝瓶嘴里知道得一清二楚了。 夜萤一直以为自已是幸运的,穿越过来的时候虽然苦了段日子,但是很快凭着站在信息流顶端的优势,过上了理想的生活。 一切美好刚刚开始,她才踏在康庄大道上。 这下可好,赵小宝的病,把大家都拖入了泥沼。 生活残酷得有点不真实。 因此,虽然之前听宝瓶说时疫的可怕残酷时,她也为之动容过,但是这一天真的降临到自已身上,不能置身事外时,夜萤发现自已竟然脑子没有乱,还能冷静地扶着赵氏,甚至帮她递了条擦嘴的湿巾。 自已不是该离病源体远点吗? 不过夜萤凭着那些后世现代人都知道的医学常识晓得,真的是时疫的话,她从踏进这间都是呕吐物的屋子时已经中招了,这时候再怕再躲也没有用。 所以夜萤索性横下一条心,看傅大夫有没有招数解决这件事,因为她发现,傅大夫也没有慌乱。 “赵大友,你不能在村里乱跑,你一跑,全村都要中招,时疫是可以随着人行走而传染之。” 傅大夫怒喝道。简直颇有几分怒发冲冠的味道,夜萤第一次看到,从不动真火的傅大夫发火了。 呃,能说帅呆了吗?比他斯斯文文的装逼样帅上一百倍了! 可惜,有些美好的人和事总是在要挂掉前才能看到。 夜萤额掌时却突然想到:还好,端翌没有回来,他应该能逃过一劫。 虽然他也和赵大友接触过,但是当时他们在空旷的地方,而且赵大友距离他比较远。 时疫这种东西,也是挑人下手的,如果不是象SARS那样难溯其源的变异病毒,一般体质好的人中招的概率要小一些。 一想到端翌逃出生天的大概率,夜萤的心就平静了许多。 或许,这就是无私为家人奉献的典型巨蟹座心理吧?只要家人安好,巨蟹座的人就能心满意足,无所畏惧。 呃,得,端翌啥时候成了她的家人了? 这时候,赵大友已经被傅大夫揪进了院子里,正蹲在地下呜呜地哭。 “哭什么,我抓几样药,你赶紧去煎了药,给儿子和娘子分别喂下。或许,我们试试,能不能战胜时疫。” 傅大夫从来没有旗对旗、鼓对鼓地接触过时疫,虽然面临死境,但是身为全国杏林第一高手的尊严却不容挑衅,就算死,他也要维护自已作为大夫的尊严和荣誉,和时疫斗上一斗。 “傅大夫,你说能战胜时疫?真的可以?” 赵大友好象看到了生的希望,一下子“噌”地从地上站了起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傅大夫,差点没碰到傅大夫的鼻子,把傅大夫吓得往后一退: “试试罢了,能不能抗得过去,就要看药的功效、体质、还有几分气运了。” 气运这种东西,是最虚无飘渺的,奈何,往往它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绳子。 夜萤见傅大夫在最初诊出时疫的震惊后,已经平复下来,甚至开始想着如何战胜时疫,她的心里,也被点了一把希望之火,见赵氏停止呕吐,夜萤扶她坐下,上前问傅大夫: “傅大夫,现在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你一会帮着煎药,赵大友你负责看着老婆孩子,别让他们跑出院子。其它的还有什么?哦,对了,你的盐糖水,泡盐糖水给他们补液。” 傅大夫也学会了这个现代医疗名词,并且似乎私下里暗搓搓钻研一番,已经接受了补液这个观点。 “好,明白了。” 夜萤晓得傅大夫平时医药箱里会自带草药,看样子,这次需要的草药他箱子里都有? 看着夜萤镇定自若的样子,傅大夫不由深吸了口气:可惜了!夜姑娘真配得上靖王爷!面对时疫的生死考验,她的气度,竟然和当初靖王爷独自一个人出城,横刀立马数十万北疆大军前的气度一模一样! 睥睨天下,无所畏惧! 然而,一个不好,他们这次就会死在这里了。 而且,九成九是会死的。 傅大夫只是不习惯不做努力就放弃,所以才会对赵大友说还有希望,激发他们的求生意志。 但是看着夜萤美艳不可方物的小脸,傅大夫真地觉得夜萤若是有三长两短,比自已死了更可惜。 他死了,天下还会有良医。 可是若夜萤死了,靖王爷这辈子就要打光棍了。 没有一个女人,能代替夜萤在靖王爷心中的地位。 赵氏这时止了会吐,又猛地跑出去,伏在篱笆门的一个角落里吐开了。 赵大友此时清醒了几分,赶紧上前安抚他的娘子。 夜萤和傅大夫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傅大夫无奈地叹了口气,道: “夜姑娘,我知道这是生你养你的村子,但是时疫若不控制住,就会传到三清镇上,然后又传到更远的地方,甚至会传到府城去,你不想看到百里之内无人烟的惨景吧? 如果不想看到,我今天只能这么做了。” 夜萤见傅大夫似乎一脸胸有成竹的样子,不由讶异道: “傅大夫,你不是说战胜时疫还有胜算吗?你打算做什么?屠村吗?” “做我该做的事。” 傅大夫咬了咬牙,脸上肃然地道。 第五百四十九章屠村和封村 见傅大夫一脸决然的样子,夜萤沉默了一下,好一会,才用商量的语气道: “傅大夫,能不能不把这个消息上报官府,咱们通过自已的力量来控制时疫。比如我去和夜里正沟通一下,让夜里正组织村民主动隔离,然后再做一些消毒灭杀工作,同时建立一个病区,所有头疼脑热发烧的病人,都放在这个病区里,与健康人隔离开来。 而健康人如果有疑似的病例,则安置在隔离区里,观察一段时间后,如果没有病兆,便可视为健康人。这样一段时间后,相信疫情一定会稳定下来,如何?” “夜姑娘,我知道你存的是一番为村民着想的好意,但是时疫的力量着实可怕,依靠民间的力量是无法控制的。 你看赵大友方才的模样,如若不是我极力控制住他,他早就在村里吓得四处游走了。而且他的情绪到现在也没有缓解过来,不晓得当家里人出现变故时,会有什么发狂的举动。到时候,靠我一个人就控制不住他了。 所以你可以想象一下,整个村子的村民,如果知道时疫在他们中间横行,多少人能象你我这样镇定以对? 不出几个时辰,柳村怕是会人去村空,大家纷纷弃村而逃,到时候,时疫就会随着他们象种子一样,飘散向四方,一发不可收拾,现在不痛下决心,届时死的人会更多。” 傅大夫的眼睛里写满深沉的悲哀,而脸上的凝重则表明了他不可更改的决心。 夜萤还想劝说他改变主意,可是看他的神情,夜萤便知道,别看傅大夫平时温文尔雅,看上去很好说话,但他真的下定决心,谁也没有办法改变他的主意。 而且,他说得很对,如果村民们慌恐起来,四下出逃,便会把病毒带往四面八方,时疫将一发不可收拾。 夜萤记得后世之人应对SARS时,采取的办法亦是封锁隔离,甚至采用了人盯人的办法,来自疫区的车、人都要进行逐一的登记,经过严格审查隔离后,才可以进入非疫区。 彼时的医术如此发达尚且这般做,自已有什么把握,能依靠民间的力量把时疫控制住呢? 简直是异想天开。 一念及此,夜萤咬了下下唇,便道: “傅大夫,听你的,你是大夫,在这方面有经验。不过你要老老实实告诉我,官兵来了,会不会屠村?还是只是封锁村庄?” “这要根据实际情况。”傅大夫见夜萤想通了,便正色道,“如果村子里的人七八成都染上了时疫,村民自然没有什么存活价值了,可能会采取屠村的手段。但是如果能把时疫控制在小范围内,或许官兵们只会采用封村的手法。从柳村现在的情况来说,后者的可能性居多。” 傅大夫真想告诉夜萤,柳村肯定不会屠村的,因为有她在。 端翌记挂着她,绝对不可能让官兵屠村。 除非,夜萤不在了,柳村失去了她这个傍恃后,一旦出现他说的第一种情况,就有可能被屠村了。 夜萤舔了下嘴唇,嘴唇有点干涩,不,是嘴里渴了。 夜萤觉得挺荒谬的,什么时候了,生死关头,自已竟然还能和傅大人在这里谈论屠村的话题。 似乎他们超脱于这个话题似的。 于是夜萤便又问道: “那么,如果官兵屠村的话,是不是你也不能幸免?” “嗯,的确如此。你和我都不能幸免。” 傅大夫脸上掠过一抹凄然,看了夜萤一眼,但是他的眼神里并没有怯懦,倒是有一抹意外的坚定。 夜萤这才发现,自已以前还是小看了傅大夫,他其实是一个有着顽强意志力的人,内心极为强大,面对这样可怕如恶魔蚀骨一般的时疫,也保留了自已作为大夫的傲然风骨。 夜萤心里浮起了一股钦佩之情,她心中一阵激荡,不由地昂声道: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怕什么,咱们还没有确定染上时疫呢,一定要努力和时疫抗争。傅大夫,你把情况想办法上报官府吧,有官府协助,效果会好一些。” 傅大夫深深地看了夜萤一眼,再次觉得如果靖王爷失去这个女人,怕是要孤老一生了。 他无论如何,也要竭尽全力,护得这个女人周全。 就象夜萤说的,时疫虽然可怕,但是他们还没有发病,所以,在没有发病前,先把预防时疫的措施做足。 一念及此,傅大夫顿时振作了一下精神,对夜萤道: “夜姑娘,我方才见到赵家篱笆外面有许多艾草,你去采了来,先用艾草熏熏赵家的房屋,一会我再熬贴药,让没有发病的人先喝一下,多少能起到防病的作用。” “好,我马上就去。” 见傅大夫振作,夜萤也精神一振。 她就不信了,自已来到这个时空,还没有什么作为,生活才有起色,老天又要把她拥有的一切夺走吗? 不行,贼老天这么不厚道,她一定要竭尽全力和贼老天抗争,天无绝人之路,也不是每一个在疫区里的人都会死的。 就象后世抗击SARS时,那些近身救治的医务人员,不也大部份存活下来了吗? 所以,傅大夫方才说的很重要,要预防,同时,自已也要注意隔离。想到这里,夜萤便开始行动起来。 她先招呼着赵大友家那两个光着屁股的小孩儿,一起到篱笆外采了艾草,然后在赵大友家找了几块看上去比较干净的布,撕了洗了,缝了若干个口罩让大家戴上。 虽然她的女红不咋样,缝个香囊也能成笑话,但是还好之前缝香囊有心得,缝起口罩来,速度又快又好。 傅大夫见夜萤戴起口罩来,隔离了口鼻,虽然他从前从未看到过口罩,也不知道口罩的用法,但是一看到夜萤如此,他就明白过来,这口罩,对隔离时疫病毒,大有好处。 傅大夫也接过夜萤缝的口罩戴了起来,见傅大夫接受了自已的努力,戴上滑稽的粉红口罩,只露出一双炯炯的双眼,夜萤眉眼一闪,心里多了几分战胜时疫的信心。 然而,时疫是无情的,不会以人的意志力为转移,它象一头洪荒巨兽,悄悄潜藏着,但是一旦被觑准了突破口,它就张开了血盆巨口,开始吞食收割生命…… 第五百五十章来不及告白 夜萤脸上戴着口罩,左手里拿着一大把艾草,右胳肢窝下夹了一大堆干柴,准备进屋熏蒸消毒。 就在这时,只听赵氏在屋里惨戾地大叫一声: “小宝,小宝,你怎么了?你醒醒,和娘说话啊!” 屋外的人都扔了各自忙碌的活计,往屋内跑去。 一进屋,夜萤就看到赵氏趴在小宝的身上痛哭。 “让开,我看看。” 傅大夫上前摸了下小宝的体温,再用手摸了摸小宝右侧的颈动脉,然后扒开他的眼皮看了看,无奈地摇摇头道: “办后事吧!” 屋内众人原本屏气凝息,看着傅大夫的一举一动,期盼能出现什么奇迹,谁知道傅大夫直接宣告了小宝的死讯。 顿时,屋内悲声一片。 夜萤不忍看下去,其实她进屋时,看到赵氏身上小宝的脸惨白,没有一点血色,身上散发出一股死亡笼罩的灰败之气,便知道估计没救了。 但是,从傅大夫嘴里得知这个讯息,再看看赵大友一家人悲痛的模要,夜萤还是忍不住一阵难过。 “为什么?为什么会是我们家小宝。他可乖了,又聪明,每天都帮我干活,在学堂里也一直被夫子夸奖,说他有灵气,以后有出息。老天啊,为什么不把我收走……” 赵大友十分痛苦,捶胸顿足。 赵氏本来人就难受,昨晚上衣不解带地照顾小宝一晚,体力不支,又加上染上了病,此时被小宝过世的消息一打击,人就幽幽地晕了过去。 晕了也还好,傅大夫让赵大友冷静之后,便示意他把赵氏抬到边上的小床上休息,自已则将小宝身下的床单一卷,把小宝整个人都包裹起来。 赵大友安置好娘子,回头一看傅大夫竟然这么做,不由地又痛又生气地问道: “傅大夫,你为何如此?小宝活着没有享到福,死了我拼了全部的身家,也要弄一口薄棺给他。” “赵大友,不要冲动,冷静一些。时疫才刚刚开始,如果把小宝放在这里,还会传染更多人。” 傅大夫劝说道。 “人都死了,还能传染人吗?傅大夫,我敬你是大夫,但是请不要这样对待我可怜的儿子。” 赵大友上前抢过包着小宝的床单,轻轻地将它放在床榻上。 傅大夫和夜萤对望一眼,一脸无奈。 看赵大友的情绪,一时半会也不会让他们把小宝带走,夜萤只能走出屋外,问傅大夫: “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他现在不肯让我带走,一会官兵赶来,一样会把小宝带走的。” 傅大夫淡淡地道。 在时疫这个杀手面前,任何同情心都只能收起来,如果此时同情心泛滥,只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道理夜萤自是明白,于是她点了点头道: “你已经把消息传出去了?真快。” “嗯,飞鸽传书,估计端爷现在已经收到讯息了,马上会上报官府。” “你说端大哥他会不会傻乎乎地跑进来?” 夜萤突然问了一句。 “我有在信中警告他不要回来。” 傅大夫咧嘴一笑。 但是他并没有告诉夜萤真相。 真相是,这封飞鸽传书,第一个收信的人会先看到其中的内容,而傅大夫在其上就写着,一定要把端翌拖住,自行先报官府。所有的暗卫,必须以靖王爷的性命安危为重,不能让靖王爷和疫区接触。 傅大夫是以御医的身份发布这份指令的,所以暗卫接到相关指示,只会听他的,一定会懂得把端翌困住,不让他到柳村来。 否则,傅大夫相信,端翌知道夜萤被困在这里,一定会赶过来的。 傅大夫给了夜萤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夜萤倒是一脸淡然地道:“我希望端大哥不要来,他好好的我也就放心了。” “嗯。你有这份心意很好。我和你说说柳村隔离的事吧,这样也便于你帮我。” 傅大夫赶紧转移话题。 夜萤点点头,认真听起傅大夫的隔离规划。 原来,傅大夫把整个柳村划为疫区,疫区内又分为两个隔离区,内层和外层。 内层的隔离区以赵大友家为中心,向方圆百米内划圈,这圈内的人家,都是属于内层隔离区的,内层隔离区意味着被传染的可能性最大。 而外层隔离区,则是内层隔离区百米外至夜萤新宅这个范围,这个范围内,被传染的可能性小一些,随着距离赵大友家较远也相对安全。 当然,这肯定不是绝对安全区,因为其间赵大友在这两个区域内都通行过,有经过就会留下传染源。 对这一点,谁也没有办法,只能审时度势,自求多福了。 内外隔离区间,不允许人员走动互通,其间会有官兵驻守,而外层隔离区也不轻松,所有的官兵都会把外层隔离区团团围住,届时连一只鸟也飞不出去。 “所以,就是这样了,如果此次时疫严重,内层隔离区的村民是最危险的,瘟疫会从这里慢慢蔓延,但是在官兵的封锁下,一直到死掉最后一个人,才会终止。” 傅大夫沉重地徐徐道来。 “然后,这里就会被焚烧一空,变成一个似乎从来没有在大夏版图上存在过的小村子?” 夜萤难过地道。 “是,虽然很悲伤,但却是事实。” 傅大夫心情也很沉重。 “傅大夫,不要泄气,我们一定还有机会。”夜萤自责道,“其实一切早有征兆,此前村里病死鸡鸭率一直在上升,但是春天固有的死亡率、发病率偏高,让我轻敌了。瘟疫既然在牲畜间蔓延,说明今年这个气候,瘟疫也适合在人类间流行。” 夜萤十分懊悔,自已有担心过,但是最终因为发病只是在牲畜间,所以她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难怪,她最近一直有心惊肉跳的感觉,恐怕就是应验在这件事上了。 不管是大自然,还是身体的直觉,都已经早早在警告自已了,然而她竟然浑然不觉。 “希望一切有最好的结果吧!” 傅大夫双手抱肩,看着村道入口的方向。 夜萤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只见那个方向,升腾起阵阵烟雾,十分奇怪。 “那是?” 夜萤问傅大夫。 “官兵来了。”傅大夫淡淡地道,“他们来得比我想象得快多了。看来,事关时疫,谁也不敢怠慢。” 夜萤全身都僵住了,官兵来了,他们会来屠村吗?自已的生命是不是也到了尽头? 可惜,和端翌分开时,都没有好好告别一下,都没来得及和他告白:其实,我真地很喜欢你! 第五百五十一章官兵来了 官兵的数量显然极多,那被马蹄和整齐步伐激起的尘烟,惊飞了山鸟,虽然距离还远,但是已经让柳村的村民们感觉到了异样。 大家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走出屋子,或者在田间地头,仰望天空那慢慢逼近的烟尘,脸上都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赵向学,你走什么神?” 学堂里,吴秀才拿戒尺拍了一下学童的肩膀。那学童收回神思,奇怪地对吴秀才道: “夫子,你听,那是什么声音?哗哗地响。” “不对,是‘唰唰’地响。” 有人反对。 吴秀才侧耳细听,脸上不由神色一变。 那整齐的步伐声、马蹄的“踏踏”声,由远近及,似乎有数量庞大的军队开了过来。 怎么回事? 柳村这样的小村子,怎么会进驻军队? 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 当夜萤和傅大夫站在高大的穿着军甲的军士面前,隔着至少三米的距离遥遥地观察之时,夜萤才第一次体会到,正规的军人一旦严肃起来,那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气息有多么强大。 至少三百名军士齐刷刷地将整个村子团团围住,冰冷的盔甲和无情的容颜,不带一些色彩的眼眸里,散发着死神的气息。 “什么?封村?时疫?” 闻讯赶来的夜里正,已经被这个消息炸傻了。 一名高大的军士,嘴上蒙着布巾,只露出一双深瞳,身上散发着肃杀的气息,对夜里正道: “接上峰手谕,柳村发现时疫,现在实行全村封锁,擅自外出者,杀!” 军士的话,让夜里正终于开始正视现实。 军士递过一张官府的公文,夜里正抖着手接过来,打开公文,见上面写的和军士说的无二致,还盖着鲜红的公章,夜里正不由地全身一个哆索: “小人明白,一定会配合官府,管束好村民。” 村民默默聚集起来的人群中,有人开始哭泣起来。 就算再傻的村民,看到官兵这副架式,也明白事情的严重性了。 “时疫,不可能,我们大家都好好的,哪有什么时疫?是谁造的谣?” 有惊恐的村民喊道。 “是啊,我们是健康的,没有染病,军爷,放我们出去吧!” 有恐惧的村民,开始向军士求情。 军士默默地看着大家,不再说话,转身回到军伍中,看着前进几步想跟上来的村民,他猛地抽出腰间雪亮的腰刀,“唰”一声向地上狠狠一掷,刀峰插进了地上,刀把微微颤抖着。 “谁敢超过这刀一步,莫怪我等手下无情!” 军士的话,带着一股浓浓的威胁味道,夜萤只觉得鼻端似乎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铁腥味。 那是血的味道,这些军士,手里是见过血的。 所以,夜萤也相信他说的话,绝对不是吓唬人的。 眼见有几名村民不相信,还要继续上前,试图挣破包围圈,夜萤赶紧挺身而出,劝阻道: “不能过来,你们莫要过来,这些军士是杀过人的,你们要过来,他们真的会杀了你们的!” 夜萤已经用她独特的行事方式,在村民心中建立了一定的威信,此时听夜萤一喊,那些村民真的把脚步止住了。 夜萤见状,心里暗暗叹了口气,看来还真如傅大夫所说的,恐惧一旦蔓延,除了军士,谁也不能控制得住心生惧意、想要求生的村民。 傅大夫见夜萤挺身而出,面上露出赞许之色,这个小女人的表现,远远超过了他的预期。 原本他以为,她只是体质上适合靖王爷,面对端翌对夜萤的情意日隆,傅大夫还以为端翌是几十年没见过女人,一旦挨着了就迷上了。 不得不说,傅大夫原本以为端翌宠爱夜萤,是情|欲的成份居多,但是现在看来,夜萤会让靖王爷着迷,自有她的不凡所在。 这个时候,面对情绪激动的村民,傅大夫自然不能让夜萤一个人扛着,他也上前一步,站到众人面前道: “大家或许还不知道整件事情是怎么回事,我来向大家解释一下。事情是这样的……” 傅大夫一一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当大家知道原来是赵大友家首先有人染上时疫时,突然,人群骚动了一下,接着,人群中空了一大圈出来。 夜萤和傅大夫站在上首,看得十分明白,那空出一圈的场地中间,站着一个面色苍白的男人,正是赵大友。 “我,我没有染上时疫,大家不必怕我。” 赵大友喃喃地道。 突然,赵大友又掉下眼泪: “我们家小宝最乖了,他很聪明,夫子夸奖他,以后能下场参加科举的,他说考了状元,让我享福! 我们家小宝没有死,他只是睡着了,你们谁也别想带走他!” 话说到这里,夜萤已经能看出来,赵大友的精神已经不太正常了,显然是被儿子死去的消息打击到,又加上赵氏也染上时疫,一天内连遇大事,事情超出了他的控制能力,于是精神一下子就崩溃了。 这时,已经有官兵从村里逐家逐户清查出来,其中一队官兵抬着一个小小的布包,那布包裹成了一个人形,夜萤一看就知道,那是小宝的尸体。 想到那伶俐可爱的孩子成为了时疫的源头,夜萤心也是一阵抽痛。 “小宝,我的小宝,你们不能把他抢走!” 赵大友一眼认出自已的儿子,上前就要抢过那布包。 身强力壮的官兵哪容得被他抢夺回去,只是轻轻用手一拨,就把赵大友拨到了边上。 赵大友一个踉跄倒地,边哭边上前要抢那布包。 “接上峰手谕,若染时疫身故者,全部就地焚化尸体。” 方才和夜里正说话的那军士,又沉声颁发了一道官府的命令。 这时,那几名抬着布包的官兵,将布包放在了一堆架好的干柴上,有人开始在干柴下点火。 “小宝,我的儿,你们不能这么做。他没有死,他还活着,你们看,他还在动呢,他在叫我,说爹,我好疼,我好渴,我要喝水!你们不能活活烧死他!” 赵大友瞪大了眼睛,直直往火堆里冲,就要抢人。 这时,一名军士不耐烦地抽出了手中的刀,对着赵大友砍去…… 第五百五十二章生死相陪 那军士的刀眼看就要对着赵大友的脑袋砍斫而下,一颗大好人头瞬间即要落地。人群中一阵惊呼 就在这时,那军士忽然发现自已的手被人牢牢按着了,眼看刀刃就差赵大友的脑袋一个指头的距离,硬是砍不下去。 那军士吃了一惊,因为他方才用的力道,至少是二百石,而且是顺势的力道,更加锐不可挡。 眼前这少年,看起来不会超过15岁,却硬是用一支手把他的刀势化解,还稳稳地将刀锋固定住了。 “求军爷手下留情。” 少年似乎也不是鲁莽之人,见目的达到,便诚恳地陈情道。 “求军爷手下留情,赵大友他是儿子突然死了,过度伤心,得了失心疯。” 那少年正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人群里钻出来的宝器。夜萤在心里赞了一句:还真是天生神力。 也还好宝器有如此身手,不然现在赵大友就身首异处了。 眼见那军士变了脸色,夜萤赶紧上前助阵说情。 “你们可知道,抢夺军士的兵械,等同于与官兵对抗,是死罪?” 军士在同僚面前丢了脸,脸上并没有好气色。 这时,村里人也反应过来了。 赵小宝虽然是得了时疫死的,但这是他的命,由不得他,而赵大友为了儿子之心发了疯,着实可怜。现在又差点被军士砍头,赵大友也不是没有亲朋,大家这时也齐齐求情道: “求军爷手下留情,赵大友他是失心疯了。大人不要和他一般计较!” 傅太医亦站出来道: “赵大友的确是得了失心疯了,现在他眼里怕是只有儿子了。军爷切莫与他一般见识。” 见村民们都纷纷力挺赵大友,那军士冷哼一声,收回刀,道: “你们也没几天好活了,算了,不与你们计较,正好,省得我的腰刀沾了血。” 然后便退到边上,竟是真地放过了赵大友。 众人上前拉着赵大友,有几个亲族就把赵大友硬是拖回了家,火堆里,赵小宝的尸身已经被火苗全数吞没,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以言述的味道。 夜萤忽然一阵恶心,她想,这辈子自已再也不想吃烤肉了。 “各位乡亲,事情的整个经过你们大家都很清楚了。 接下来,我要讲如何应对时疫。如果大家都按照我的吩咐去做,就有可能减少时疫的危害,或许我们中大部份人能逃过一劫。” 傅大夫见赵大友被拖走,而村民们也悉数聚集,便索性站到石头上,详细地把如何消毒预防、要喝什么药来提升应对时疫一一讲了一遍。 傅大夫说的浅显易懂,所提的草药也普通无奇,村民们房前屋后菜园子边都有生长,比如那熏蒸用的艾草什么的,所以村民一听就懂了。 看到傅大夫如此镇定,这个时候,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原本一些一直“嘤嘤”哭泣的村民,慢慢止住了哭声,似乎看到了存活下去的希望。 而夜里正也抓住这个时机,站上高台,对村民道: “时疫虽然可怕,但是既然已经来了,咱们也不怕。我们村还算幸运的,村里现在有一个这么厉害的大夫在这里,大家都按着傅大夫的吩咐去做,一旦出现病症,就主动到隔离区里接受救治,不要慌,我们柳村一定会撑过这关的。” 夜里正情绪已经从最初的震惊到现在慢慢镇定下来,他晓得怨天尤人是没有用的,看到傅大夫和夜萤都很镇定,他暗自告诉自已,不能输给了这些后生晚辈。若是此时,他身为里正惊慌失措,村民怕是更支撑不住。 果然,有了傅大夫的宽慰指点,再加上夜里正镇定自若的指挥,村民们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 毕竟,现在除了赵大友家,并没有其它村民出现病症。 大家各自散去,夜萤才生气地质问宝器: “你们被划在了外围的疫区,为什么进来?” “夜姐姐,我不进来人,赵大友就被军爷砍死了。” 宝器嬉皮笑脸的样子,一脸无赖。 夜萤拿他没有办法,只好生气地摇了摇头道: “我娘他们还好吧?” “还好,他们知道这件事后,让我告诉你,一定要宽心,别想太多,他们会在外面等你出去的。” 夜萤晓得田喜娘现在肯定很焦虑,但是因为现在内外围的疫区封得很死,她也没有办法和田喜娘见面,宽慰她。 还好,田喜娘在外面是比较安全的,这点夜萤还是比较安心。 宝器进来了就不能出去,夜萤看着他,有点着急上火,道: “不经我同意,就随便进来。现在可好了,出不去了吧?我实话告诉你,这内区里的人,恐怕十之七八都活不了了。” “真的?太可怕了。不过,小时候经历过一次,现在我似乎没有那么害怕了。” 宝器平静地道。 这时,一个明快的声音在夜萤耳边响起: “夜姐姐,我来陪你了。” 夜萤抬起来,一脸笑意的,不是宝瓶是谁? 夜萤气坏了,上前一把扯过宝瓶,就差没往她脸上摔一巴掌了: “你进来做什么?你们俩都脑子进水了?外面比较安全,进来这里,被时疫感染的机率增加了九成,你们以前遇到了那么多劫难,好不容易挺过去,现在又来自找死路?” 夜萤虽然骂得凶,宝瓶和宝器却听得舒服。 她骂得越凶,说明对他们越是关心。 “夜姐姐,你别骂了,我们的命是你捡回来的,要死,也要和你死在一起。” 宝器一脸义薄云天。 夜萤一脸无奈。 “你们,你们两个傻瓜,讲义气是用在这种地方吗?你们大好人生才刚刚开始,一身功夫还没有发挥,你们不知道未来自已的人生会有多么精彩。你们就陪我死在这里?” “夜姐姐,别说了,进来都进来了。有什么活需要我们帮忙的吗?” 宝瓶依旧一脸无赖地嘻笑。 夜萤这下拿他们没办法了,只好摇了摇头,道: “想干活就找傅大夫去。”见他们笑嘻嘻领命而去,夜萤又吩咐了一句,“喏,这里有两个口罩,赶紧戴上。赵大友家,你们不要去,那里由我和傅大夫负责。” 看着姐弟俩离开,夜萤又是心疼又是感动,没想到宝瓶和宝器会置自身安危于不顾,毅然进来陪她。 夜萤此时不由地想起了端翌,他呢?现在在哪里?会担心她吗?夜萤不知道的是,端翌此时正在昏迷中…… 第五百五十三章施暴 虽然端翌没有出现,让夜萤大大松了口气,但心里,又总有一阵若有若无的失望。 宝瓶和宝器竟然能在此时挺身而出,夜萤自是十分感动,责怪他们的同时,心里也有一股暖暖的热流在流淌。 与之相较,端翌的不动声色,似乎就显得有些无情了。 夜萤其实也不指望端翌能象宝瓶和宝器那样毅然冲进来陪她,但是,如果能隔着人群,遥遥看她一眼,给她一个安慰和鼓励的眼神也好啊? 夜萤翻来覆去的想了会,觉得自已的心理也是够矛盾的,一方面担心端翌会被传染,一方面又有点失落于端翌竟然对出了事的她不闻不问。 或许,就此淡淡相忘于江湖是好事吧。 反正她和端翌之间,注定无缘无份。 一切的暧昧和那些淡淡暖心的举动,就当成一场梦好了。 只要端翌能够现世安好就足够了。 夜萤只是遗憾,大榕树下匆匆一别,或许就成天人永隔。 官兵们围成了铁桶阵,将内外圈分开,径渭分明,容不得内层的村民向外突围,但是外层的村民进来还是没有问题的,当然,问题是外层的村民愿意进来。 只是从开始封村到现在,也就宝瓶和宝器两个人从外层的隔离区进入了内层隔离区。 对这样自找死路的事情,官兵们自是漠然以待,仿佛没有看到一样。 但是如果内层的村民想向外突围,他们就象被触发了指令的机器人一样,手起刀落,毫不容情。 这不,有一个村民看到宝瓶进来如此从容,官兵好象没有看到一样,就存了贼胆,低着头,鬼鬼祟祟地想要从官兵似乎疏防的地方偷偷跑出去。 “唰”一声清脆的刀斫肉声,随着一声惨叫,人群中有人发出惊恐的叫声。 夜萤回头一看,只见一名军士正面无表情地收回带血的腰刀,收之前,还将淌着血的腰刀在被砍倒的人尸身上擦了擦血水,这才将腰刀若无其事地重新插回腰间。 “孩他爹,你怎么了?” 有一个村妇冲过去抱住那尸身,却见尸身已经身首分离,不由吓得捂着嘴,在边上剧烈地呕吐起来。 “别哭,他不象个男人,扔下你们母子企图逃走!这样无情无义的男人,你哭他做什么?” 说话的声音还略有少年稚气,却又有变声期的沙哑,但是简单的话却直指事实的真相,那村妇立即停止了哭声,也不再呕吐,只是还不时啜泣抽动着身体。 夜萤见那劝话的少年正是宝器,不由地楞住了。 自从进入隔离区后,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从前的刺激,还是灾难让人成长,宝器似乎成熟得很快,不管是方才徒手制住军士砍人,还是现在冷静地说出真相劝慰村妇,一朝一夕间,宝器的变化已经让人刮目相看。 宝器见夜萤盯着她,便走上前,脸上又恢复了少年和缓的神情,对夜萤道: “夜姐姐,走,我们跟着你。我和姐姐都有经验,现在才是开始,后面一旦村民染病的多,很快就会大乱了。 到时候,我们会保护你的。” 宝器说着,挥了挥手中的拳头,显得如此英武有力,让夜萤还真的有了安全感。 说起来,宝瓶和宝器都是端翌亲手都出来的徒弟,他们本来就天生具备神力,经过端翌的调|教,更是如虎添翼,有他们在身边,夜萤自是不必担心。 寻常十个八个村民群拥而上,也不是宝瓶和宝器的对手。 “不是有官兵在吗?怕什么。”夜萤不以为然地道,“你们就这么冒失地走进来,太草率了。” “夜姐姐,你根本不知道,那些官兵只负责封村,村里发生什么,他们都不会管的。他们巴不得村里越乱越好,村民们自相残杀,死的人多了,他们也能及早完成任务,功成身退。 现在村民们还不了解这点情况,尚算规矩,后面他们慢慢知道了,就会开始乱起来。 烧杀抢夺,恐惧会让人变得疯狂。做出一些过去不敢做的事情来发泄内心的惊恐。那些犹如地狱般的情形,我和姐姐可是亲眼所见。至今仍历历在目。” 宝器的言语中透露出冷冽,眼神也变得幽深起来,让夜萤似乎能穿透他的表情,感觉到那些可怕的日子。 “所以你和宝瓶才要进来保护我?” 夜萤这才恍然大悟。 “是的。放心吧夜姐姐,有我和姐姐在,你和傅大夫肯定没事的。这大半年的功夫,我们也不是白学的。” 宝器自信地道。 “不好啦,不好啦,邱三火家有人开始吐了。” 这时,随着几声村民惊恐的叫声,让大家发现,时疫真的来了,不是心存侥幸就可以避过的。 邱三火家离赵大友家并不远,村民们现在猜测,赵大友家是时疫的源头,邱三火肯定是从他家那传染的时疫。 “大家去把赵大友家烧了,把他家烧了,时疫就不会再传开了。” 有村民这样喊道。 恐慌的情绪在村民中蔓延,也不知道是谁,用恐惧地变了形的声音,喊出这样的话来,竟然还得了一些村民的附合。 或许是方才官兵们火焚小宝尸体的印象太深刻,此时村民们也是有样学样。 夜萤看着那些不远处的官兵,他们应该也听到了这样的喊声,但是他们和宝器说的一样,无动于衷,似乎根本没有听到一样。 看来,宝器真的说对了,那些官兵只管封村,才不会管封村后村子里内乱的事情。 夜萤的心一下子沉重起来。她知道,考验人性的时刻到了。 “我们家已经消毒过了,不会再传染别人了,小宝也被你们烧了,你们还要怎么样?” 赵氏撑着病体,蹒跚走出来,她的脸色很难看,面色腊黄,嘴唇惨白,眼窝深陷,明明白白就写着“生病”二字。 看到赵氏走出来,围着的村民都吓得往后退了几步。 这时,也不知道谁点着了火把,将火把往赵大友屋顶上扔去,赵大友的屋顶是茅草搭的,被火把一引,立时烧了起来。 有人开了头,其它人也就纷纷动手,数十只火把一齐扔到赵大友家的屋顶上,顿时,赵大友家变成了一片火海。 “爹,娘,救命啊!” 被锁着的屋内,发出了几声惨叫。 夜萤听了,脸色一变,对宝器道; “赵大友家还有两个娃,被关在了厢房里!” 第五百五十四章救人 此时赵大友家的火势已经蔓延开了,所有的房子顶上都燃起了熊熊大火,而架着草顶的则是多年干燥的木梁,随着草顶火势渐大,整个房子顶部已经被烈焰吞没。 “卡嚓”一块屋顶掉了下去,就听屋内关着的两个孩子又是几声惨叫: “爹,娘,救命啊!” 孩子还小,只懂得哀哀求助,但是声音极为凄厉,让人不忍卒听。 赵氏已经开始发烧,全身软绵绵的,连走路都极为费劲,哪里还有可能冲进屋内去救孩子? 她倒是想冲进去,但是却被夜萤一把拉住了。 而赵大友的脑子估计已经陷入诞妄状态,两眼木木地看着自家着火的房子,眼神里一片空白。 “孩子,我的孩子,可怜可怜他们,谁帮我救救他们?他们才不到五岁啊!” 赵氏瘫软在地上,号啕大哭。 周围的村民,虽然有心软的脸上露出了同情之色,但是自然是无人动弹,大家漠然地看着房子在火中燃烧,心里也不知道在盘算什么…… 夜萤听着两个孩子和赵氏的哭泣声,她心里象被一把刀捅进心窝一样,疼得难受极了。 “不行,我要进去救他们。” “夜姐姐,不可!” 宝瓶话才落地,就见夜萤已经拔足向赵大友房内狂奔。 宝瓶无奈,只好跟着夜萤往那着火的屋子跑去。 “宝瓶,把这个盖在头上,我要浇水了。” 夜萤扯过院子里晒着的一张旧床单,一把扯成两半,然后将其中的一半盖在宝瓶身上,另一半盖在自已身上。 接着,夜萤把院子里的水桶提起来,浇了一桶水在宝瓶的旧床单上,自已也往身上浇了一桶。 傅大夫目睹眼前的一切,不禁欣慰的点点头。 夜姑娘即便在此种绝境之下,依然没有失去做人的基本底线,可喜可贺。 而且即便事态紧急,她依然是有勇有谋,而不是光靠着脑子的一时冲动去救人。 沾了水的旧床单,暂时把烈焰的灼热隔开,夜萤对宝瓶道: “把门踢开,我们一起冲进去,心里默数到六十下,如果还找不到人,无论如何,就得出来,明白?” “明白。” 宝瓶见夜萤心内自有分数,把持得定,便放心了。她还怕夜萤只顾救人,忘了自已的性命安危。 夜萤让宝瓶数六十下,就是估摸着这淋了水的被单极限也就撑一分钟不到,所以便给限定了时间,免得宝瓶太过执着,非得救出人,最后伤了自已。 随着夜萤“一、二、三”数到三,宝瓶抬起脚,用力一踢,便把紧锁着的厢房的门踢开了。 宝瓶和夜萤两个人分两路冲了进去。 厢房内烟雾弥漫,孩子的哭声几乎没有了,似乎是被烟雾熏晕了。 “二娃、三娃,你们在哪里?” 夜萤唤道。 赵大友这两个孩子还没给起名字,平时就唤二娃、三娃,夜萤这么唤着,终于听到右手边有动静,有个声音轻轻回了一声。 夜萤赶紧揉了揉被烟雾熏得直流泪的双眼,向右边传出声音的方向摸去…… 宝瓶挺顺利的,往左边冲进去不到一米,脚就踢到一个软软的物体,宝瓶蹲下,手便摸到孩子的身子,此时她正好心内默数到四十,但已经觉得身上烈焰蒸腾,估计是进来这段时间,床单上的水份都被蒸发干了,无法替她遮挡火焰的灼热。 宝瓶知道事不宜迟,赶紧一把捞起孩子,护在怀里,向屋外跑去。 待她跑到屋外时,只觉得身上那股火辣难受劲才慢慢消退掉,而此时,她心内才默数到五十。 “二娃,二娃!” 赵氏看到宝瓶怀里的孩子,激动地伸出手接了过去。 二娃应该是被烟熏晕了,此时被宝瓶救出来,呼吸到室外新鲜的空气,顿时一阵咳呛,不过好歹醒过来了,眼睛亮亮的,只懂得哭,应该没甚大碍。 宝瓶见二娃没事,回头看去,耳边只听人群一阵惊呼,原来,方才她们冲进去的厢房里,顶上一根着火的大梁掉了下来。 夜姐姐还没出来! 宝瓶四下里一看,心都揪起来了。 “哎呀,夜姑娘还在里面呢!宝瓶都出来了,她还没出来。” “这么大的火,肯定跑不出来了。” “你就省省吧,乌鸦嘴,夜姑娘对咱们还是不错的。” 村民们议论纷纷,但是那些曾经往草顶上扔火把的村民更多的则是闭着嘴巴,眼神麻木地看着着火的房屋。 似乎,只要大火把这屋子烧掉,就能烧掉时疫,他们就能逃脱生天一般。 默数的话,夜姐姐进去早就超过六十下了,夜姐姐若没有出来,现在肯定极度危险,而且方才还掉了根大梁下去,如果砸到夜姐姐,后果不堪设想。 宝瓶一急,便不顾一切地要再次往屋里冲。 “宝瓶,不可!你若再进去,绝对出不来了。” 拉着宝瓶的是傅大夫。 他脸上不再淡定从容,虽然刻意维持着冷静,但是宝瓶从他拉着自已的手正在微微颤抖能感觉得出来,傅大夫心绪不稳。 “我进去,我一定要把夜姐姐救出来。” 宝器撇下众人,就要往火场里冲。 这时,人群再次发出惊呼,因为随着“卡卡”的断裂声,又一根细梁掉了下来,此时屋顶上的草顶基本上烧光了,露出了着火的椽梁。 “宝器,不可!” 傅大夫拖住了宝瓶,但是分身乏术,拖不住宝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宝器往火场里跑去。 宝瓶眼看着弟弟也钻入火场,不由得一阵心急如焚,一把用力挣脱了傅大夫,正要往火场里钻,就看到一道人影从火场里钻了出来。 宝瓶的心揪了起来。 后世曾经有一个著名的无解话题,即是娘亲和媳妇同剩一艘船,两个不会水的女人同时掉入水里,身兼丈夫和人子为一身的男人,到底该救哪个好。 此时宝瓶的心,就象那名男子一样,说把谁救出来、舍下谁都不对。 一个是自已唯一的亲弟弟,一个是给了自已第二次生命的救命恩人夜姐姐…… 宝瓶的心剧烈地抽痛起来。 待定晴一看,宝瓶发现,原来从火场里跑出来的,却是宝器…… 第五百五十五章安然无恙 “宝器,夜姐姐呢?” 宝瓶看到宝器安然无恙,心内一松,但是随即想到夜萤,心又揪起来了。 宝器冲出来,也不说话,只是指了指身后,然后便伏下身子,剧烈地咳嗽起来。 宝瓶倒是晓得宝器为什以咳嗽,肯定是冲入火场,吸进了太多的烟雾。 不过宝瓶此时也顾不上宝器了,而是抬头往后一看,顿时,宝瓶一直憋着的眼泪象决了堤水一般,“哗”地冲了出来。 她竟然看到,夜萤抱着三娃,从火场里冲了出来。 宝器显然是刚冲进去便看到夜萤出来,所以打头就冲出来了,因为那种情况下,他再要和夜萤交接抱娃反而更浪费时间。 这种时候,一分一秒都显得弥足珍贵,宝器自然不能浪费时间。 这才有他先冲出,夜萤随后跟着跑出来的画面。 宝瓶上前一把接过夜萤手里的孩子,夜萤显然也是撑到了极限,把孩子一交出去,就一直蹲在地上咳嗽不止。 浓烟烈焰,熏坏了她的气管和肺,就在这时,傅大夫上前,拿出几粒药丸,一把塞进了夜萤的嘴里,喝令道: “含着,慢慢吞下。” 即是傅大夫给的东西,夜萤自是毫不犹豫地含着,然后等那药丸在口腔里融化,再慢慢吞下。 嗯,这是什么仙丹啊?夜萤原本火烧火燎的嗓子,此时顿时一阵冰爽,那冰爽劲一直延续到了器官深处,不管是肺还是气管的部位,都不再火辣辣地疼。 傅大夫此时才有心情上前,也塞了几粒药丸到宝器的嘴里,然后又分别给二娃、三娃一人塞了一颗。 几个从火场劫后余生的人,在吞了傅大夫的药后,慢慢止住了咳嗽,夜萤才刚要开口说话,傅大夫却制止了她,不容置疑地道: “不许说话,被浓烟烈火烧灼,经我这冰晶润肺丸调理两天后才可开口说话,否则,会伤了嗓子,音质都会改变。” 一听傅大夫说得如此严重,夜萤赶紧闭上了嘴。 她虽不是什么黄鹂鸟一般清脆的声音,但是也知道被热烟熏蒸后万一变成粗哑的嗓音那就糟糕了,这个时代可不流行女人带着把粗嘎的声音行走。 退一万步来说,即便别人能接受,夜萤自已也接受不了。 所以,她进火场遇到了什么,又如何把三娃救出来的,宝瓶一时间也问不了她,只能闷在心里。 这冰晶润肺丸果然有奇效,夜萤含着这药丸,不一会儿,便觉一股冰凉沁入肺部一般,原本火辣辣的胸腔,也变得冰爽一片。她便依着傅大夫的吩咐,慢慢含着,人也渐渐恢复了精神。 而这时,赵大友的宅子,也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轰然一声倒下。 看着这一幕,几个人都面面相觑,如果夜萤再晚出来数十息,怕是就永远葬身火海中了。 见赵大友的屋子彻底烧毁了,村民们陆续离去,有些人脸上露出了得偿所愿的表情。 夜萤看到了,十分无奈。 现在,赵大友和赵氏,一个病,一个疯了,还有两个娃被烟火一熏,也明显蔫了,而他们唯一的栖身之所还倒塌了,怎么办? 把他们丢在这里不管,夜萤做不到。 就在这时,夜里正走过来,对夜萤道: “我家在祠堂边还有个旧宅子,很破旧了,不过收拾一下还能勉强住人,带他们去那住吧!” 夜萤不能说话,便点了点头,同时行了个礼,代表赵家表示感谢。 不知道怎么的,夜萤对赵大友一家颇有歉疚之感,总觉得若不是自已引来傅大夫,也不一定就被判为时疫,不会马上陷入灭门之灾中。 当然,夜萤理智的时候,也清楚傅大夫处理的方式是正确的。经历过SARS,夜萤可是知道瘟疫的可怕。 即便医学如此发达,后世尚得用人海战术,才能把SARS彻底战胜。 在这缺医少药的古代,说实话,一个腹泻都能死人,现在村里流行时疫,真的只能自求多福了。 夜萤也不敢担保自已就不会染上时疫,虽然现在她体征还很正常,也喝了傅大夫熬的预防性的药汤,但是毕竟时疫的攻击性很强大…… 就在夜萤感叹之时,夜里正道: “赵大友,我牵你好吗?” 夜里正上前就要俯身屈就,把被悲痛迷了心窍的赵大友从地上拉起来。 谁知道,傅大夫却赶紧厉喝一声: “夜里正,不可。” “为何?” 夜里正不解地问道。 “你离赵大友一家远点,我和夜姑娘从头至尾一直跟着他们,即便该沾染上时疫,也逃脱不了,你和赵家人还未接触过,你最好离他们远点,把他们交给我们来照顾。” 傅大夫正色道,然后上前拨开夜里正,自已则扶起了赵大友。 “傅大夫,你……” 夜里正被感动到了。 和方才村里那些可称为“暴徒”村民的表现相比,傅大夫和夜萤的作法,才象是混乱的噩梦中的一股清流。 同时,夜里正也脸红了,为了自已村民如此恶劣的表现。 “夜里正,我留下你,就是要让你好好维持村里的秩序的,尽量避免村民惊慌失措,再发生方才那样火烧赵宅的事。这样的事如果不杜绝,大家不团结一心,怕是没有人可以撑到最后。” 傅大夫的话,让夜里正心里一凛,他拱了拱手道: “受教了。我这就去召集几位内层隔离区的族老,大家一起探讨一个办法,能让村民团结一心,共抗时疫。” 夜萤听夜里正这么说,竟然有种意外的欣慰,还好,这次被困在内层的,除了她和傅大夫,还有夜里正这样村里的权威,在他的积威之下,村民们到底会收敛几分。 “如果当时我们村里有夜里正这样的人,就不会发生后面许多可怕的事。” 一直默不作声的宝器此时开腔道。 “是,那段日子,简直象地狱一样。”宝瓶也痛苦不堪地回忆着那些可怕的画面。 “村里强壮的男人组织在一起,对整个村进行抢劫掠夺,还把一些年轻的女孩子集中在祠堂里做坏事。我和母亲、姐姐躲在自家的地窖里,才逃过了几次搜查。” 宝器接话道。姐弟俩不知不觉陷入回忆中。 夜萤明白,此时触景生情,他们终于打开了心扉,所以并没有出言打断他们的回忆。 第五百五十六章回忆是会呼吸的痛 “有一天,我也病了,但是奇怪的是,看似病得厉害,在撑了七天七夜之后,我竟然又活回来了。不过,村里其它人可没有这样的好运气。” 宝器一脸肃容地道。 “村里死的人越来越多,那些做坏事的人最终也没能逃得过时疫的魔手,我们亲眼看着他们发病、衰弱、身死。直到有一天,村里似乎陷入了一片异常的平静中。” 宝瓶也喃喃接话道。 “我偷溜出地窖,结果被巡村的官兵抓住。我以为死定了,没想到,那个官兵认出了我身上的桃木符,因为他在我爹身上看到过一个完全相同的。这才告诉我,他和我爹是同一天入伍的军士。” 宝器也陷入回忆中不能自拔。 “于是,在那军士的帮助下,我们娘仨趁夜偷偷溜出了村子,跑到了山上。半夜时分,就看到山下陷入一片火海中,我们的村子,被官兵们放火焚毁。” 宝瓶眼角淌出眼泪。 “从此,我们就踏上了流浪的路,四海为家,后来娘亲也病死了,再后来,还好遇上了夜姐姐你。”宝器的眼角也湿了,“没想到,今天柳村也遇上了同样的情况。虽然这一次我们的运气不会象上一次那般好,但是我们决不会抛下你和傅大夫不管。要死,也要死在一起。” 宝器用坚毅的眼神看着夜萤。 夜萤忍不住摸了下他的脑袋,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脸,虽然不能说话,但是脸上分明写着:你们这两个傻瓜,这样的字眼。 “傻不傻的我们心里清楚,你别想把我们赶走。” 宝器抹干眼角的泪花,嘿嘿一笑。 夜萤无奈地摇摇头,用手比划了一下赵大友一家人,示意宝瓶。宝瓶知道她的意思是: 好好安置赵大友一家。 “好。” 宝瓶振奋精神,经过方才这一阵倾诉,她整个人内外通透,觉得轻快了许多。 过去村里遇到时疫的事,那些地狱般恶梦的场景,一直沉甸甸地压在她心上,今天有机会说出来,似乎把心头压的一块大石头搬走了,心里一下子就舒服了许多。 夜里正还没有走,在边上听到这俩孩子的经历,心情却十分沉重。 因为,宝器说的屠村的事情,似乎就是柳村接下来的结局。 不过,还好柳村的时疫才刚刚开始,村民还未陷入完全混乱和盲目中,他应该还有机会,尽全力挽救村民的理智,即便大家都要死,也不要死得象宝器他们村子里的人那般混乱不堪。 那种死法,毫无尊严和教养,象畜牲,而不是人。 夜里正对着现场诸人拱了拱手道: “我晓得要怎么做了,我一定竭尽全力,不让柳村陷入那种可怕的混乱中去。” 说完,夜里正便转身离开,他原本有些佝偻的肩背,此时挺得直直的,走路的步伐也显得格外有力。 赵氏病恹恹的,而赵大友不时“呵呵”发出傻笑,嘴里喃喃地叫着儿子的名字: “小宝,乖,你喜欢吃红烧肉,爹做给你吃。来,小宝,这是一大碗红烧肉,快吃啊!吃饱了就有精神上学了,你一定要考个状元哈哈!” 赵氏已经顾不上其它人了,一直压着肚子在干呕,但是肚子里的东西都吐光了,此时她只能吐出一些黄水来。 “赵娘子,你能走得动吗?” 宝器上前问她。 赵氏摇摇头,趴在地上,连动弹都很困难。 宝器一咬牙,对赵氏道: “那我背你。” 夜萤想要制止,但是宝器已经伏下身,把赵氏背了起来。 他个头虽然不高,但好在天生神力,背起赵氏毫不吃力。 傅大夫见状,也扶起了赵大友,而宝瓶则把二娃、三娃一左一右,抱在手里,几个人一起,往夜里正说的旧宅子走去。 夜里正的旧宅是一幢一进的旧瓦房,桌椅全无,夜萤只能找了一些干茅草铺在地上,让赵氏躺下。 而那两个光屁股的小娃娃,因为在火场中被熏蒸,受了些伤,又惊吓过度,被宝瓶抱着竟然睡着了。 宝瓶把她们安置在另外一间旧厢房里睡觉。 “宅子虽破,好歹还有栖身之所。”傅大夫已经从变故中回过神来,转脸对宝瓶道,“你去找夜里正要几口大锅,然后在祠堂外架起土灶,开始日夜不停地熬煮汤药,其中一半熬的是预防性的药物,一半熬的是对症的药物,让村民们根据自已的需要,自行打取。” “是,明白。” 宝瓶接令,转身匆匆离去。 “哎,傅大夫,接下来吃的怎么办?官兵们把村子围住,不会提供吃食的,这间旧宅里根本没有粮食储备,该如何是好?” 宝器摸了摸肚皮,他可是有名的大肚汉,几下奔波,现在肚子已经空了,饿得他“咕咕”叫。 “傅大夫、夜姑娘,我家有吃的,你们去我家取。” 这时,赵氏声音微弱地道。应该是听到了宝器的话所以才发声。 “你们家,呃,不是烧毁了吗?” 宝器疑惑地对赵氏道,心想,不会是生病幻觉了吧? “烧毁的是地上的,我们家还有一个地窖,在院墙边上,上面有一个木盖,打开木盖,有往下面走的木梯,里面有孩他爹最近从镇上换的粮食,还有一些腊肉,你们可以自行取用。” 赵家一家,这一次承夜萤他们的恩情大了,所以固然粮食和肉对他们来说极为珍贵,但是赵氏自然不会舍不得拿出来。 再说,现在不拿出来吃,他们一家人也要挨饿。 “好,那我现在就去取,回来做饭给大家吃。有了吃的,才有身体对抗时疫。” 宝器一听吃的解决了,立即拔脚就走。 夜萤坐在院子的一张破木凳上,休息下来才觉得身心俱疲。 在火场里九死一生,又被时疫这个可怕的消息冲击,她觉得现在好累,很想有张床躺下就睡。 傅大夫的冰晶润肺丸极大地缓解了烟熏高热给气管和肺带来的痛苦,夜萤摸了摸脸,没有觉得疼痛,脸上应该没有受伤,她无意中摸了把头发,只觉得手心里似乎摸到了一把什么。 她把手拿下来放在眼前一看,不由吓了一跳…… 第五百五十七章追寻真相 夜萤手心里,抓了一把黑乎乎的焦炭,她不用细看也知道,那是自已的头发被大火 先是嗓子坏了,不能说话。虽然有傅大夫的冰晶润肺丸,但是也不知道到底嗓子能不能复原成原来那样。 现在又发现一向引以为豪的一头秀发,竟然被大火燎烧成了焦炭,夜萤这下真是欲哭无泪了。 没有镜子,现在自已是不是秃顶了?啊?不要啊,好可怕! 还好脸上没有被烧伤,要不然,自已就彻底毁了。 现在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端大哥没有进来,不会看到她现在这副鬼样子…… 夜萤稍顷回过神来,不禁暗笑自已,什么时候了,还在关注容貌和端大哥是否在意自已容颜的事。 “姑姑,你们在吗?” 是夜鸣的声音从屋外传来。 夜萤正想开腔,却突然想到自已不能说话,只好赶紧三步并做两步,到了屋外,用手比划着,那意思是让夜鸣在屋外站着,不要进来。 夜鸣“嗯”了一声,果然依言在屋外站着。 他已经听爷爷说了赵家一家人的事,也知道赵大友一家是时疫的源头,但是一想到夜萤还大胆地和赵大友一家在一起,不也没染上时疫,心里无端就多了几分胆气。 夜萤见夜鸣一手拿着个大布包袱,一手提着一个装满菜蔬米面的竹篮,看到夜萤,夜鸣神色如常地笑道: “姑姑,爷爷让我给你们送吃的过来。这些菜蔬米面够你们吃两天,吃完了我再送过来。还有这包袱里,有几套换洗衣物,有些是我娘的,有些是我们自已新做的,都是浆洗干净的,你们可以放心穿。” 夜萤一听大喜,点点头,表示夜鸣此行可是雪中送炭的事。 夜鸣见夜萤脸上流露出欢喜,不禁乐呵呵地道: “本来爷爷他要亲自送过来,不过现在他正召集族老们商量如何应对时疫的事,便让我先送过来了。回头商量清楚了,他自会来和你们交待相关事宜。” 夜萤点点头,接过夜鸣手里的东西,示意他赶紧回去。 夜鸣却不马上走,而是蹙起眉头,对夜萤道: “姑姑,你有没有发现,这场时疫的病症,和咱们圈里小猪发病时的症状极为相似,都是吐和泻,然后发高烧,再最后就抽搐而死。” 夜萤被夜鸣这么一提醒,倒是觉悟过来,便点了点头,轻哼了一声。 夜鸣知道她不便说话,但有点头,说明夜萤也赞同他的看法,便继续说道: “村里人得病的症状也是如此,莫非他们得的是同一种病?” 然后,说出这样的话后,夜鸣又摇摇头,自嘲地道: “姑姑,我这是异想天开吧?人怎么可能和小猪得一样的病呢?你不会笑我吧?” 夜萤不光不会笑他,还严肃地思考起来这种可能性。 现在的医学不发达,所以才会认为人得的病是人得的病,牲畜得的病是牲畜得的病,各不相同。 而且也会认为,人比牲畜高等,怎么人可能会得低贱的牲畜的病呢? 但是其实夜萤知道,人和牲畜是会共患一种病的,尤其是人畜共患病一旦发生基因突变,原本在牲畜身上横行的病毒,染色体发生异常,变得容易与人类的基因嵌合,那就会变成人体抗体无法识别的病毒,也就是所谓的令人谈之色变的瘟疫。比如夜萤亲历过的SARS。 可是不应该啊,猪场里那些患病而死的小猪,她全部让人消毒深埋了啊? 不对,似乎有什么不太对。 夜萤想到这里,总隐隐觉得自已快窥到事情的真相了,但总还差着一层纸没有被捅破。 看到夜萤一脸肃色,夜鸣晓得她在思考着什么,倒也没有吵她,只是静静地站在她的身边。 “夜姐姐,我拿到米面和腊肉了,别看赵大友家的房子全部被烧毁了,但是那地窖完好无损,里面的米面和腊肉都好好的。哎,赵大友家是做什么的,腊肉很多啊,至少装了半窖,这下就算是再困一个月,咱们也不怕没有肉吃了。” 宝器的兴致很高,他力气大,于是肩扛手提,拿的东西比夜鸣拿来的还要多。 夜鸣要上前帮忙,他还挥手不让,自已扛着就往院子里走去。 夜里正的旧宅是以前他们一家住的,里面自是一应设备宛然,厨房卧室什么的,宝器打算把这些米面腊肉都放到厨房里。 夜萤看着宝器那打到土豪一般的得意背影,不由地眉头皱了一下,突然,脑子时象划过一道电光似的,她脸上露出一副急欲知道真相的神色,示意夜鸣在原地站着,自已快步向院子里走去。 夜鸣不明所以,但是既然夜萤让他站在这等,他就老老实实站着等。 宝器刚把那些肉和米面放在灶台边上的长案桌上,就看到夜萤快步进来,一把拿起其中一条腊肉,然后又走出厨房。 “咦,夜姐姐,你拿腊肉做甚?那得炒了才能吃啊?” 宝器在背后喊道。 宝瓶正在厢房内照顾赵氏,正拿了杯清水给赵氏喝,赵氏开始发起高烧来。 一切病程都和小宝差不多。 就在此时,夜萤闯了进来,看到赵氏还清醒着,便蹲下身子,将手里的腊肉对她比划着。 赵氏脑子烧得晕乎乎的,不明白夜萤比划什么,倒是宝瓶和夜萤长期在一起,虽然看她比划也费劲,但多少还是明白夜萤的意思,便翻译道: “夜姐姐问你,这腊肉是哪来的?” “是,是猪肉做的。” 赵氏眼神闪烁了下,好一会儿才答道。 “哪来的猪肉?” 宝瓶继续翻译。 这时宝瓶也想到了,赵大友之前一直在镇上卖腊肉来着,但是之前在村里,可没听说赵大友是卖腊肉的啊? 他们姓赵的,一向擅长以竹木手艺,也靠竹木手艺过活,怎么赵大友突然改行卖腊肉呢? “这个,唔……” 赵氏犹豫了,似乎难以说出口来。 “你们的腊肉那么多,还有很多没有卖出去,囤那么多腊肉,需要好多银两周转,你们哪来的钱?” 宝瓶继续替夜萤翻译,难为夜萤比手划脚的,一身汗都出来了,还好宝瓶懂得她的意思。不然真是把夜萤急死了。原来做哑巴的滋味这么难受。 第五百五十八章时疫诱发真相 “这个,这个……”赵氏被问到了心虚之处,愈发嗫嚅说不出来了。 “你老老实实说,不怪你。” 宝瓶翻译夜萤的话道。 宝瓶随即心里觉得甚是奇怪,为什么夜姐姐要说不怪赵氏? 赵氏简直被逼到了悬崖边上,看着面上犹带着救自家孩子留下烟火灰痕的夜萤,赵氏心内一阵歉疚,知道自已势必要说真话,于是“哇”地一声哭了出来,这才抽抽噎噎地道: “这猪肉是不要钱的。” “不要钱?怎么可能会有不要钱的猪肉?” 宝瓶大奇,不待夜萤发问,自已已经脱口而出了,再看夜萤的神情,老神在在,似乎并不为赵氏的话所惊到,看来,夜姐姐在问这些话前,心里就有底了。 夜姐姐知道赵大友的猪肉是哪来的? 宝瓶不由地大奇。 “因为,这些猪肉,是孩他爹到山上挖来的,听说是夜姑娘家猪场的死猪肉。” 赵氏终于惨白着脸,把真相说了出来。 “啊?猪场那些失踪的病死猪肉就是你们偷挖走的?”宝瓶大吃一惊,一脸难以置信道,“你们,你们把病死猪肉制成腊肉,难怪用了那么浓的调料,难怪卖得比别人便宜,原来是不用本钱的。” 赵氏羞愧地点点头道: “正是,孩他爹也不知道听猪场里哪个雇工说的,说他们东家真是浪费,把一批活蹦乱跳的小猪处理掉了,埋到了后山上,孩他爹就动了心思,夜里带着小宝去把死猪挖了出来。 不过,那些死猪真的还挺新鲜的,我们家还拿来做了红烧肉吃,一点问题也没有。我家小宝可爱吃了,一个人吃了一大碗。他爹最疼他了,心疼他读书伤脑子,特意让他多吃了一些。” 赵氏说着,想到孩子,又“呜呜”地哭了起来。 夜萤听到赵氏把所有的真相说出来,不由地长叹了口气,她抬眼一看,厢房门口站着傅大夫,显然傅大夫把方才赵氏的话都听了进去。 他和夜萤对望一眼,双方不用言语心下都了然。 夜萤起身,傅大夫跟着她走到院子里,知道夜萤不便说话,傅大夫主动开口道: “我晓得了,你一定是认为赵家的人吃了那病死猪肉,所以引发了这场时疫,是不是?” 夜萤点点头,还对傅大夫竖了下大拇指,表示赞赏。 没想到傅大夫这么快就领会了。 夜鸣此时听到傅大夫的话,不由地一阵诧异,问道: “赵家的人吃了病死猪肉?怎么回事?” 傅大夫把赵氏的话转述了一遍,夜鸣这才恍然大悟,但是他仍然不相信地道: “人和牲畜怎么会得同一种病呢?” “完全有可能。”说这话的却是宝瓶,她道,“说起来,柳村这次时疫,和我们村子里的时疫很象,当时我记得,大家得病后,也是上吐下泻,而且时疫发生的时间,也是暮春时候,时疫发生前,村里也是死了很多鸡鸭牲畜,而且病症也一样,都是上吐下泻,三两天就死了,十分凶险。” 宝瓶亲身经历过一次完整的时疫,夜鸣自是相信了几分,不由地感叹道: “没想到啊,牲畜得的病,也能传染给人。” 夜萤一脸肃色的想:最怕的就是牲畜的病传染给人,人体不能识别新型的病毒,自然身体的防线兵败如山倒。 不对,她好象忽略了什么线索? 牲畜?病毒?人? 哎,头好痛! 夜萤又累又饿,总觉得自已似乎有一个重大的发现,但是却隔着层透明的膜,她一时看不透。 “糟糕,宝器在做饭了,方才还说要做腊肉饭呢,我得赶紧让他把腊肉扔了。” 宝瓶这时看到屋顶升起炊烟,吓了一跳,直往厨房跑去。 夜鸣叹了口气道: “猪场里的那些小猪得病后,都无药可医,如果是赵大友家吃病死猪肉引起的,那这次柳村真的危险了。” “其实象这样的时疫每年应该全国各地不少村子都有发生,只不过有的没有上报,说明这种时疫是一直存在着的,只不过,这一次正好夜姑娘分析出引发时疫的原因。 夜姑娘这次可谓功莫大焉,知道了引发时疫的原因,我就能对症下药了,我再琢磨琢磨,希望我开的药方能有效。” 傅大夫说完,就转身回厢房,开始研究起药物的配伍效用来。 而夜鸣也道别回去,说要帮夜爷爷把剩下的茶制完,虽然村里来了疫情,但是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象平时那样镇定地生活。 反正,该来的跑也跑不了,要是能活下去,家里还指着卖茶赚钱呢! 夜萤笑笑,没想到夜鸣这小子如此豁达,能堪破生死。 就在夜鸣离开后,宅子前突然钻出三个鬼鬼祟祟的汉子,他们个个身强力壮,看上去眉眼忽闪,夜萤立即敏锐地察觉到,他们似乎另有所图。 宝瓶和宝器都在屋内,夜萤又不能说话,还好,她看到屋外有块破碗,便上前捡了起来,用力扔在了地上。 破碗发出清脆的脆裂声,引来了宝瓶前来察看,一到门前,她看到那几名汉子正慢慢向夜萤围来,不由地怒道: “你们想做什么?” “做什么?呵呵,村里发生了时疫,是赵大友偷吃了你们猪场的病死猪肉引发的吧?方才你们说的,我们都听到了。如此,夜姑娘是不是要对我们做一些补偿呢?我们可都是被封在这内层隔离区的,九死一生,我都听官兵说了,所以现在,我们都是烂命一条,不如在死前,好好享受一番,是不是啊?各位?” 打头的汉子说着,一脸淫|邪地看着夜萤。 夜萤自从和吴大牛走亲之后,愈发娇艳动人,村里一些好色之徒,早就在暗中窥伺她的美色了。 只是碍于夜萤和夜里正一家交好,还有镇上的王财主也是她的靠山,所以不敢轻举妄动。 而此时柳村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在死亡面前,过去的律法规则,似乎都不能成为束缚了。 死都要死了,还理会那些律法规则做甚? 因此,这几个臭气相投的汉子互相一约,就打算来找夜萤麻烦。没想到,他们在边上偷听时,无意中听到了真相,更觉得自已手里捏着夜萤的把柄,不怕她不就范。 第五百五十九章做鬼也风流 “哈哈,吴老大说的是,反正都要死了,如果死前能好好玩一把,做鬼也风流嘛!” 后面另外两个男子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饶有兴味地上前打量着夜萤和宝瓶。 其中一个汉子道: “只有两个女人,咱们三个人,怎么分啊?” 此时天色渐暗,村里虽然遭遇了这场大变故,但是捺不住五脏庙空了,村民们都回家各自升火做饭,所以夜里正旧宅这边,倒是安静了下来。 这三个男人有恃无恐,又觉得捏着夜萤的把柄,而且他们三个人,长年劳作,身强力壮,对付两个小女人肯定不在话下,便肆无忌惮地说着粗言野语,还不时用饥渴的眼神上下打量夜萤和宝瓶。 “放肆,还不退下?如若此时悬崖勒马,我们就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如若不然……” “如若不然又如何?” 打头姓吴的汉子看着夜萤,只见她胸前丰盈,可以想象里面两枚肉果是多么诱人,纤腰一握,下面顺延下去的美臀挺翘,若是近身肉博,一定美不胜收。他不禁擦了把口水,狞笑道: “兄弟们,还等什么,一人一个,这夜萤我先用了,你们俩先候着,不急,一个一个来,都有份。” “放肆!” 宝瓶急了,把夜萤护在了身后。 “呵呵,这个小娘子也很鲜嫩,弟兄们,她归你们了,姓夜的我先上。” 姓吴的汉子说着,不在意地上前,一把拨开宝瓶,后面两个汉子则一左一右,竟是要挟持宝瓶。 别看外面有人来搅事,但是宝器正在厨房里“乒乒乓乓”地忙着做饭,竟然没有注意到外面的动静。 而傅大夫则完全陷入了自已对单方的研究中去,超然物外,更不可能听到外面的吵闹声了。 宝瓶眼见夜萤要吃亏,便厉声喝道: “尔敢!速速退去,留你们一条狗命!” “哈哈,这小丫头,说话还真狠。不过,够辣,我喜欢!” 左边的汉子嘴里不干不净地说着,趋身上前。 宝瓶晓得,混乱的时刻开启了,柳村和自已从前住的村子一样,在灾难厄运来临时,无可避免的,有些人的人性泯灭,善良的一面被恶魔吞吃了。 宝瓶心一横,使出端翌教的武功招数,一个扫膛腿,先扫翻了左边那个,再一个直拳出去,便将右边汉子打得满脸血花直冒,捂着脸哀叫起来。 她回头一看,却见那姓吴的汉子,已经解开上衣,正要扑向夜姐姐。 宝瓶看到这一幕,真是恶向胆边生,夜姐姐若荷中仙子,哪容这些宵小之辈亵渎,她毫不犹豫地按动袖箭,只听“咻咻咻”三声,三支短从她袖子里发出,分上下两路,直取那姓吴的汉子。 “啊!痛死我了,你这妖女,你敢杀人?” 姓吴的汉子惨叫一声,另外两名被宝瓶猝不及防打倒的汉子惊呆了,因为他们看到,吴老大双眼分别插着两只短箭,喉咙口也插着一支短箭,随着惨叫声愈息,不一会儿,吴老大颓然倒在地上,身子一阵抽动,竟是没气了。 “杀人了,杀人了!” 那两名汉子惊恐地向后退。 这时候,宝器终于听到动静,从厨房里冲出来,由于听到外面异动,他手里还拿着切菜的菜刀,一到外面,见此情形,他便明白了几分。 “姐,又来了!这些村民也变成恶魔了!” 宝器根本不需要宝瓶解释,拿着菜刀冲上前去,一刀一个,两名心怀歹意的汉子,分别被宝器快速地抹了脖子。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宝器竟然如此心狠手辣,捂着鲜血如泉般喷涌的脖子,“啊啊”地说不出话来,不到半分钟,就倒在地上,抽搐着没气了。 不到半刻钟内,宅子前横陈了三具尸体。 夜萤不能说话,但是她的眼眸却是一派森冷,她原本也不是好杀之人,但是这三个汉子已经触犯了她的底线,如若不是宝瓶和宝器有武艺在身,今天她和宝瓶岂不是要受辱? 而且看这三个汉子的样子,分明还打算拿赵家吃了病死猪肉染上时疫的事来拿捏他们。 夜萤最痛恨的就是这种落井下石的人。 她自是不怕被村民知道真相,但是却恨以此来威胁、甚至以此来满足色|欲之人。 见夜萤眼神一派漠然,宝瓶不禁有点担心,问道: “夜姐姐,我们是不是过了?” 宝器的脸上,被对方的血溅了一些,又拿着染血的菜刀,看上去有几分狰狞,夜萤听到宝瓶这么问,并不说话,当然,她现在也说不了话,只是走上前,扯了下宝器的衣袖,用手示意了一番。 宝器明白了,道: “好,我去把脸洗干净。” “这几具尸体要怎么办?” 宝瓶见夜萤此番举动,晓得她并没有怪宝器杀了人,放下心来,便问夜萤。 夜萤一时也不知道拿这些尸体怎么办才好。 都是村里人,虽然死了,但是背后都有亲族,就怕那些人趁机闹起来。 夜萤不禁有些苦恼。 “就说他们是染上时疫死的,赶紧找床单来,把他们包起来,扔给官兵焚化。” 傅大夫背着手,出现在院门前。 夜萤眼睛一亮,这个主意好。 说染上时疫,大家避之惟恐不及,谁也不敢把布包打开来看,就算是官兵也不敢,看他们烧小宝的尸体就知道了,而且下此判断的人是傅大夫,大家更是相信无疑。 宝器和宝瓶回过神来,于是赶紧四下寻找,没找到布单,只找到了几床旧篾席,便把这三个人的尸身分别卷进篾席里,卷成一团,傅大夫又不知道哪里找了独轮车,帮着把这三个人的尸身抬上车,便和宝器推着去向官兵交差了。 宝瓶打来水,把屋门前的血水冲干净,一番忙碌下来,天彻底黑了,还好由于时疫横行,村里人即便吃了晚饭,也不象往常一样轻易出门,而是关门闭户,一家人自处,免得沾染上了时疫。 所以,夜萤他们这边发生了这样的大事,也没有人发现。 现在就要看傅大夫和宝器在官兵那能不能蒙混过关了…… 第五百六十章心理不需辅导 其实,虽然不是第一次目睹杀人,但是夜萤看到不到半个时辰内,接连死了三人,还是觉得异常恶心。 勉强支撑着和宝瓶一起把门前的血水冲洗干净,夜萤只觉得一阵反胃。 不过,她倒是可以确定自已并不是因为染上时疫而产生的反胃之感,她一个和平年代穿越过来的五好青年,在这个动不动就杀人的古代时空里挣扎求生容易吗?还不能允许她恶心一下? 为了照顾宝瓶的情绪,夜萤还不敢表现出异样来,免得宝瓶因为杀了人而产生内疚之情。 要知道,后世的警察,第一次开枪杀人后,都要进行长时间的专业心理辅导,甚至还要定期接受心理医生的心理评估,确保其不会因为亲手杀人而产生心理抑郁等各种不良情绪。 夜萤做不了心理医生,但她知道,若不是为了自已,宝瓶不至于搞出杀人的阵仗。 看着把水桶放在地上的宝瓶,夜萤扯了扯她的衣角,用手比划着道: “宝瓶,咱们去看看饭做得如何了,一会傅大夫他们回来,就可以直接吃饭了。人是铁,饭是钢,只有吃饱了,咱们才能对抗时疫,增加活下去的机率。” 夜萤心里想表达什么,手势自然无法如此丰富,但是宝瓶还是懂得了她的意思。 但是,宝瓶脱口而出的,却是另外的话: “夜姐姐,你是不是觉得我杀了人还很镇定?” 谁知道,宝瓶倒是犀利地看穿了夜萤的心思。 夜萤见宝瓶自已提起这个话头,便也不加遮掩了,郑重地点了点头,其实能和宝瓶开诚布公,她自已心里也舒服了许多。 “别担心我,夜姐姐,其实在我们那个村子发生时疫时,我就杀过人,那时候宝器还小,不然他肯定也动了杀戒。” 宝瓶回忆着往事,眼眸里掩上一层淡灰色的哀伤。这是夜萤第一次看到宝瓶如此忧伤、脆弱的时候。 “当时我们虽然躲在地窖里,但是一日三餐还是要时不时到外面透气放风的,所以有一天,我们偷偷生火做饭的时候,被一个村民发现了,跑进我们家威胁我们,他看我们小,不在意,就是试图欺辱我娘。 当时,他把我娘压在地上,我娘一介弱女子,惊慌失措,宝器那时还小,想要冲上去,被我拉开了,我到厨房里,拿了把菜刀,就象宝器今天做的那样,把那个人的脖子砍了。 我之前从来没有杀过人,但是我看过村里人杀鸡鸭,我知道脖子是最脆弱的地方,于是照着脖子砍下去,他的血立即象泉水一样喷了出来,然后软软地倒在了地上,就那么死了。 我娘得救了,她抱着我们大哭。 经过那一次后,我似乎对杀人这件事,也不那么害怕了。” 宝瓶此时淡淡地道。 夜萤思忖着,冲着她点了点头,又用手比划着。 “嗯,我明白了,你是说,坏人自做孽不可活是吧?” 宝瓶见夜萤理解她,不由地释然一笑,接着又道: “我似乎闻到了饭香味,走,快到厨房,别让米饭烧糊了。” 夜萤闻言,身体也跟着放松了,她明白过来,残酷的环境逼人成长,宝瓶的心理健康,无需她担心。 后世的警察也不能说就心理脆弱,但是人在和平盛世,打杀流血见少了,自然比较敏感。 让那些警察到这里来锻炼三天,保管心理医生统统都下岗失业。 她自已不也在锻炼中成长起来了吗? 和宝瓶一席谈,也不反胃了,肚子甚至还觉得饿了。 对那些坏人根本不必讲仁慈,他们若是活得好好的,倒霉的就是自已。 若是没有宝瓶、宝器保护她,毅然绝杀,她现在肯定已经沦为那三个人的玩物了,而他们是根本不会同情她的。 想通这些,夜萤觉得自已的肚子更饿了。 几步迈进厨房,果然,宝器在灶上烧着一大锅米饭,边上还有切好的菜蔬,腊肉。 不过,知道腊肉是猪场里病死的猪肉后,大家当然不敢再吃了。 宝瓶把那些腊肉都收起来,准备一会扔掉。 而夜萤在夜鸣带来的菜蔬里翻了翻,见里面还有十几个鸡蛋,便打了几个蛋,准备做煎蛋给大家吃。 越是混乱的时候,越需要保存体力,维持身体能量,才能在逆境中生存下来。 话说,其实夜萤并不担心没有足够的肉蛋和蔬菜吃,毕竟这里是农村,家家户户除了在菜园里种时蔬外,还会在门前屋后的空地种蔬菜,这方面的供应自然很充足。 而蛋和肉类,村里也一向自给自足,只要时疫不大面积流行,就不必担心没有蛋和肉吃。 见米饭焖熟了,夜萤便示意宝瓶把米饭起锅,自已动手洗菜炒菜。待到傅大夫回来时,三菜一汤一大锅米饭都已经上桌了。 “怎么样?” 宝瓶隐晦地问傅大夫。 “没事,一切依计划行事。” 傅大夫做了一个万事大吉的手势,脸上的表情十分轻松。 对于一名大夫来说,早就见惯了生死,更别说这三名暴徒岂图侵犯夜萤,本身就是死罪。 要不是时疫横行,他现在拿出太医的身份也不顶事,挡不住时疫横行,他早就让官兵把夜萤团团保护起来了。 还好,端翌似乎有先见之明,早早培养了两个得力的保镖,宝瓶和宝器在时疫中可谓表现忠诚又出色。 见傅大夫和宝器顺利处理了尸体,宝瓶也松了口气,脸上露出愉悦的表情道: “大家吃饭吧,我盛点给赵大友夫妻。” “姐姐,我们肚子饿了,我们也要吃饭。” 这时,赵大友家的二娃、三娃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光着屁股、扒着门框怯生生的道,被烟熏得乌黑的小脸上,掩饰不住饥饿的表情。 夜萤看得一阵心酸,走上前去,摸了摸她们的小脑袋,然后又打开夜鸣拿过来的包裹,从里面找了两件稍小一些的衣物,给两个光屁股的孩子穿上。 见有新衣服穿,有饭吃,二娃、三娃毕竟是孩子心性,立即忘掉了之前所受的惊吓,乐呵呵地爬到板凳上,拿起宝器盛给她们的饭,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第五百六十一章靖王爷中了暗算 “夜姐姐,今晚上我和姐姐轮流值守门户。” 吃着饭,宝器忽然冒出这么句。 “哦?怎么了?” 宝瓶发声问道,现在夜萤不能说话,只能用眼神来表示询问。 “嗯,因为方才我和傅大夫回来的路上,看到村民们用异样的眼神打量我们,还离我们远远的,似乎我们身上带着疫病一样。然后,有些村民还悄声说,要想办法烧死赵大友一家。” “当然,也有村民说,赵大友一家受到夜姑娘的庇佑,烧死赵大友,也会连累夜姑娘,此事要从长计议。” 傅大夫接口道。 夜萤不禁苦笑了一下,原来她平素的功德,现在竟然开始发挥作用了,村民们多少还感念着她对他们的好。 也不是每一个村民都象那三个暴徒流氓一般冷血无情。 这让夜萤心里好受了一些。 “所以,我们晚上还是要当心点,万一有那么几个头脑发热的村民半夜往咱们屋顶上扔火种,咱们都睡死的话,那就惨了。” 宝器笑笑道。 手底下见了血,他一直都若无其事。 与宝瓶相比,反而宝器让夜萤担心了。 不过,由于现在不能开腔说话,夜萤只能把担心放在心里,准备等能说话时,再好好劝解一下宝器。 她就不信这个小鬼心里一点阴影也没有。 然而,宝器或许会认为,现在他们几个人中,只有他武力值最强,其余都是老弱病残,所以他要撑起来,就算害怕或有其它负面情绪,也要掩藏得好好的,免得大家无助和恐惧。 夜萤最担心的就是这点,一旦负面情绪积压多了,万一哪天爆发出来,就可能引发不可预测的后果。 和宝器的交流谈心十分有必要,但是由于现在成了哑巴,只能延后了。 傅大夫虽然从骨子里一看就是惯会享受的人,但是他也不失大夫的本色,高堂华屋他担得起,破厝旧宅他住得下,良好的教养铸就了他高洁的底蕴,此时即便拿着粗瓷大碗吃饭,也能看出他的教养来。 夜萤看到傅大夫,就想到了端翌。 对这么严重的时疫,端翌断不会一无所闻吧? 何况,至交好友傅大夫也身陷其间,端翌就不会想方设法和傅大夫联系吗? 吃过饭,夜萤忍不住走进傅大房暂居的厢房,用笔写了张字条,递给傅大夫。 傅大夫正背对着夜萤在地上捡药,接过字条,见上面写的是:端大哥有消息吗? 见夜萤问起端翌,傅大夫背部稍僵,但随后便自然地起身,对夜萤平静地摇摇头道: “没有他的消息,或许他正好到了三清镇后,有事又去了府城,根本就不知道咱们这里发生了时疫。” 夜萤又在纸上写道: “哦,我是担心他也在村里和赵大友接触过,虽然没有站得很近,但是病毒有一个潜伏期,七天之内,他只要没有事就安全了。” 夜萤忐忑地道。她有一种隐隐的感觉,傅大夫和端翌之间有办法互相联系,只是具体如何联系,她并不清楚。 “放心吧,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要是有什么关于他的消息传来,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的。” 傅大夫郑重地道。 如果夜萤只是关心端翌有没有染上时疫的事,傅大夫自然会找机会告诉她。 现在,端翌其实也被隔离开了,不过,隔离的地点却是三清镇上藏娇巷的那栋宅子里。 当然,这样的隔离并非端翌所愿,而是强制性的。 端翌徐徐醒来,脑子里还一阵晕眩。 如果放在北疆的战场上,他的手下如此背叛他,他的脑袋早就被人割掉了,死了也不知道几十回了。 端翌眼眸睁开,幽深的眼底如千年古井水,不起波澜,但是却深不可测,里面潜藏着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森寒。 谁?竟然敢暗算他? 对了,是他最信任的侍卫之一,蔡侍卫。 端翌动弹了一下,若不是中了茶中的酥骨散,他也不会立时晕倒,然后待他醒转,就已经躺在卧榻上了。 出了什么事吗? 蔡侍卫是北疆的棋子?他们潜藏的伏兵? 可是最近北疆无战事,虽然有大大小小的骚扰之战,但也不足以刺杀他引发两国大战。 目前的局面,对于两国来说,都是休生养歇的时候,不适宜发动大规模战争。 不过,既然暗算得手,没有杀他是怎么回事? 端翌起身,到他站直时,才发现,自已双脚上,竟然套着精铁铸成的铁铐。 铁链的一端,牢牢扣在屋内一人合抱粗的柱子上……凭他一个人的力量,看样子是无法挣脱。 端翌眼眸愈发冰寒,囚禁他么?这算怎么回事? 或许是听到端翌醒来的响动,厢房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首当其冲进来的正是蔡侍卫,也就是教宝瓶和宝器射射箭功夫的蔡师傅。 一见端翌脸上释放的怒容,蔡侍卫便跪倒在他面前: “王爷恕罪,属下囚禁王爷实是情非得已。待灾厄解除,属下以下犯上,罪不容赦,当自杀谢罪。” “说,怎么回事?” 端翌一听事出有因,暗瞳更加灰黯。一定是出了了不得的大事,蔡侍卫才会出此下策。 “王爷,一日前,小人接到傅太医的飞鸽传书,称:柳村发现时疫,需立即派官兵前去封村。同时嘱咐小人,一定要把王爷留在镇上,防止王爷接近柳村。同时傅太医还称,他会竭力照顾夜姑娘,请王爷勿牵挂,期待后会有期。” 蔡侍卫的话到此,端翌已经明白过来,蔡侍卫为了不让他接近柳村,于是便往他的茶里下了药,而他竟然昏睡了一天一夜。 “时疫?柳村发生时疫?有没有最新的消息传来?” 来不及发怒,端翌赶紧询问最新的消息。 “据傅太医最新的飞鸽传书称,他和夜姑娘现在一切安好,没有被染时疫,柳村现在已经被官兵围困,只能待疫情消失,才能解除封禁。” 蔡侍卫一一禀报。 “大夏朝一年发生时疫的村庄不下十数个,可是从未曾听闻,有村子能在时疫中幸免的。” 端翌身为王爷,自然能接触到大夏朝最完整的国情报告,因此脑子里立即浮现出这些数据。 所以现在,他的小女人也身陷时疫中了吗?柳村也要灭村了吗?那他的小女人还能幸免吗? 端翌的胸口一阵撕裂的疼痛…… 第五百六十二章誓死不从 见王爷脸色骤变,蔡侍卫低下头去,心情自是十分沉重。果然,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端翌沉声道: “把铁链解开!” “恕属下无礼了,在柳村时疫解除前,属下不能解开铁链。” 蔡侍卫这话,分明是要把端翌束缚在这里。 端翌岂能被他左右,上前伸出金龙五爪,一下子就捏住了蔡侍卫的琵琶骨,此处乃是练武之人的禁忌之处,一旦被捏住,纵有一身武功也发挥不出来。 然而蔡侍卫明摆着是不躲不闪的,任凭端翌将他拿捏住,只是眼神坚定地看着端翌。 “钥匙呢?” 端翌上下一搜,当然没有搜到钥匙。 蔡侍卫硬着头皮道: “请王爷恕罪,属下必须将王爷禁闭至柳村时疫解除,这是为了王爷的安危着想。” 蔡侍卫的琵琶骨几被捏断,发出了“嘎吱”的响声,他头上冒出豆大汗珠,脸色也因为疼痛而变得惨白。 蔡侍卫毫不怀疑,端翌会在暴怒之下,把他的琵琶骨捏碎。 但是蔡侍卫更加知道,自已绝对不能松口,否则,端翌挣脱了束缚,只会第一时间赶往柳村。 谁不知道,如今夜姑娘在靖王爷心里,已经排到了天字第一号。 如今夜姑娘和傅太医身陷柳村,靖王爷能一个人独自安心逍遥才怪。 “你不给钥匙是吧?” 端翌暗如玄冰的眸子渐渐泛起一丝血色,就象极度深寒之下的熔浆即将爆发一般。 蔡侍卫晓得,端翌已经忍耐到了极限,但是他仍然默不作声,用沉默来表明自已坚决不配合的态度。 然后,蔡侍卫闭上了眼睛,准备迎接最后的痛楚。 王爷盛怒之下,一掌能拍碎人的顶颅,这是他亲眼在战场上见过的,昔日他十分折服于王爷的勇猛,但是今日,或许要他亲自来受了。 蔡侍卫默默地闭上眼睛,准备受死。 反正就是死,他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王爷奔赴柳村那死地而去。 然而,想像中君王一怒之下的雷霆一击并没有到来,蔡侍卫发现,靖王爷松开了捏着的琵琶骨,轻轻对他喝道: “出去!” 蔡侍卫大喜,王爷这是妥协了吗? 太好了,王爷不会去柳村了,王爷的命保住了。 蔡侍卫简直要喜极而泣,他低头倒退着出了厢房,不敢抬头的靖王爷脸上的神情,生怕自已脸上掩饰不住的喜悦会刺激到靖王爷。 这些侍卫是保卫他生命安全的。 为了他性命的安危,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献出自已的生命。 所以,若有什么威胁到他的性命时,他们必定也会毫不犹豫地采取非常手段。 端翌一手抓起那禁锢自已的铁链,不禁一阵哑然。 时疫,一直是当世横行于世的恶魔,在老百姓心里,比他们认为的茹毛饮血的北疆蛮子更加可怕。 因为,北疆蛮子远在千里之外,而时疫一旦降临,就没有人能逃得过它的魔爪。 端翌面色沉肃如水,他抓着铁链,试探性地用力一扯…… 柳村。 夜萤躺在草垛铺成的床榻上,听着村里意外安静的夜声,不禁对宝瓶道: “好象也太安静了吧?往常这个时辰,村里还有孩童的嬉戏声和狗吠声呢!” “现在大家都关在屋里,不敢轻易外出,生怕沾染了时疫,自然安静下来。” 宝瓶打了个呵欠,手还不自觉地摸了一下枕下的菜刀。 宝瓶不禁暗暗后悔,自已和宝器进来的太仓促,早知道应该把练武场上的兵器带些进来,也好防身。 “嗯,你赶紧睡吧,下半夜还要和宝器换防呢。” 夜萤提醒道。 “好。” 宝瓶也不客气,头挨了枕头,便呼呼睡着。 夜萤心里有事,虽然经历了疲惫不堪的一天,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 她听着宝瓶均匀的呼吸声,回想这一天的经历,总觉得自已漏掉了一点至关重要的东西,但是是什么呢? 夜萤一时半会想不明白。 由于太累了,她的脑子一直是混沌不堪的,终于,她再也无法克制睡意,昏昏沉沉进入了梦乡。 宝瓶是在一阵惨叫声中被惊醒的,她醒来时立即跳将起来,还以为是有人来偷袭这里。 但是再一听,那惨叫声离得极远,似乎是在封锁界边上传来的,想来,一定是又有村民想尝试趁着夜色去突破封锁线,以至于被官兵立斩于刀下吧? 宝瓶嘲弄地一笑,那些官兵,救人不会,可是杀起人来,可是个个毫不手软。 她估摸了下时间,大约是下半夜了,反正也醒了,便准备出门为宝器换防。 临走前,她看了一眼夜萤,见她好好睡着,身上的薄被也没有踢掉,便放心地轻轻打开厢房的门,出去了。 走过厢房前窄小的通道,便是前门了,宝瓶借着月色看到,宝器并没有安静地坐在哪个角落候着,而是正“嗨哟嗨哟”地运动着身体。 “做了几下深蹲了?” 宝瓶问道。 这些动作都是夜萤教他们的,开始时他们还不以为然,觉得这样站起来又蹲下去的动作有什么意思,但是习练一段时间后,他们就发现,只要按标准动作来习练,他们腿部力量明显增强了,蹲马步时,下盘更稳了。 见宝器时刻不忘锻炼,宝瓶也深感安慰。 “三百八十个,我做到五百个就结束了。” 宝器说完,继续着方才的动作。 宝瓶也不催他,稍顷,见他做到了五百下,已经练出了一身汗,便扯了条布巾递给他,道: “练完了擦擦汗,春捂秋冻,别因为一身汗着凉了。” 宝器憨憨一笑,接过布巾,把自已浑身上下的汗都擦了,才问道: “怎么样?夜姐姐睡得可好?” “嗯,还好,虽然受到了惊吓,但是我看她睡得还挺安稳的。所幸我们今天跟了进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姐,若是这几日再遇到同样的情况,杀无赦!” 宝器脸上的憨笑不见了,变得杀气凛凛。 “嗯,被咱们杀的,都是坏人,把他们留在这个世上,只会祸害百姓。” 宝瓶点点头,欣然赞同宝器的意见。 经历过两次时疫,姐弟俩的心性已经不同于常人了。 就在姐弟俩交心之时,忽然院子里响起了一声糁人的惨叫,接着,他们分辩出这凄厉的声音来自赵大友…… 第五百六十三章下一个竟是他 “孩他娘,孩他娘,你怎么了?你说话啊?你别不说话,快理理我!你骂我啊,我糊涂啊,不该给小宝吃死猪肉,你生气了是吧?你不想理我了是吗?” 宝瓶和宝器听声音有异,赶紧往赵大友的厢房里跑去,一推开门,借着微弱的烛光,就看到赵大友正用力摇晃着赵氏,嘴里还几哩咕噜说着话。 赵大友此时的状态极不稳定,似是糊涂,又似是清醒。 但是他发觉娘子不对劲时,脑子里终于还是恢复了一点清明。 夜萤和傅大夫自然也被这凄厉的声音惊醒了,他们披衣过来,宝瓶此时又点上两支蜡烛,在明亮的烛火下,大家能清楚地看到,赵氏脸色已呈灰白色,全身软绵绵地…… 傅大夫蹲下身子,依旧是扒开眼皮看了看,又在赵氏的颈上摸了一把,见瞳孔扩散,没有脉博,便无奈地点了点头道: “去了。” “孩他娘,你别死啊,你千万不能丢下我和两个孩子,二娃、三娃须得有娘亲啊,不然我一个人怎么把她们拉扯长大?” 赵大友在娘子病死的强烈刺激下,脑子里“嗡”一声响,终于恢复了正常的神智。 但是这正常的神智一旦恢复过来,却又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中。 他趴在赵氏的身上,哀哀地哭着。 两天之内,失去了两个重要的亲人,其内心之悲痛可想而知。 人死了,傅大夫再有能耐,也回天乏术,他疲惫地站起身,走出厢房,夜萤跟在他身后,不自觉地开腔道: “傅大夫,看来时疫的确来势汹汹,从小宝发烧到死亡算起,整个过程大约七天。赵氏作为和小宝最亲密接触的人,身上感染病毒到爆死、身亡,算起来也差不多七天,看来,病毒还是遵循了潜伏期七天这个规律。而咱们接触病毒,已经两天了,留给咱们的救命时间不多了。你可有想出什么破解的办法?” “用艾草熏蒸预防,对于没有沾染上时疫的人家估计有效,但是已经沾染上时疫的,也就是你说的中了病毒的人,怕是得自求多福了。赵氏这边,我在单方中加了大青叶,但是似乎并没有起到效果。我原本还指望着这个药方有效,能应用到其它村民身上呢。” 傅大夫也一时很颓丧。 大青叶? 夜萤记得,后世SARS、禽流感病毒横行的时候,国家医管局的确在电视上公布过中药的预防药方。 当时夜萤还特地去查了一下各个中草药的性状、用途,尤记得大青夜的主要效用就是能杀灭病毒。 看来,傅大夫开的药方是正确的,但是时疫毕竟太凶险,光是依靠中药,一时半会也扼制不住时疫的蔓延。 如果在剩下的五天内找不到解药,她和傅大夫他们,估计就要身死此地了。 “傅大夫,别灰心,咱们还有时间,既然此方对时疫无效,你再继续研究新方子,在别的村民身上试用,看看有没有效果。如果时疫这么好对付,大家就不会闻时疫变色了。” 夜萤说完话,傅大夫突然“咦”地诧异地叫了一声: “夜姑娘,你能说话了?” 夜萤楞了下,这才发现,呃,真的,自已竟然开腔说话了,声音虽然有点暗哑,但还好音质并没有变得粗嘎。 她下意识地摸了下喉咙,高兴地点点头道: “傅大夫,神药啊,我以为要好几天不能说话呢,没想到这会就能开腔了。而且嗓子也不疼。” “你呀,还是少说话,养着嗓子,我那冰晶润肺丸用的可是百年天山雪莲秘制而成,若不是……” 说到这里,傅大夫立即打住了,差点脱口而出的那句是:若不是你是王爷心尖尖上的人,我还舍不得给你吃呐! “若不是什么?” 夜萤话没听完,心痒。 “若不是你受了重伤,我还舍不得给你吃呐!” 傅大夫赶紧硬生生扭转了下说话的方向。 “哦。”夜萤摸了下鼻尖,总觉得这句话不是傅大夫原本要说的话,但是似乎这不是现在的重点,于是她便道,“所以傅大夫你要相信自已,我这么难治的毛病,你一丸药就把我治好了,我相信时疫也会败在你手下的。” “哎,你太看得起我了。”傅大夫无奈地笑笑,但是眼神里却依然有一丝不服输的气度,“五天吗?好,我争取。希望咱们活着走出这个隔离区。” 说话间,赵氏的尸身已经被宝瓶和宝器都包裹好,抬出了厢房。 赵大友一边抽泣着,一边跟在宝瓶和宝器身后,他自是晓得这姐弟俩是要把娘子的尸身抬走,官兵要求对这样的尸体实行集中焚毁,虽然心里舍不得,却总算明白,时疫不是开玩笑的,他必须依官府的命令行事。 娘子是染上时疫而亡,他不可能把她好好安葬了。 “娘子,对不住你了,还有小宝,哎!” 赵大友一边哭着,一边絮絮说着,比一个婆娘还啰嗦。 夜萤和傅大夫静静看着他们离去,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时疫就象一团阴云笼罩在他们头上,每个人都无法逃脱他的魔爪。 “今日赵氏尚有人抬,他日咱们还不知道暴毙在哪里呢!” 傅大夫感叹道。 “明天,怕是感染上时疫的人会以几何级数增长了。” 夜萤的话,学过高数的傅大夫算是听明白了。 所谓几何级数,举个浅显的例子来说,就是赵小宝传染了赵氏和其它人,而赵氏和其它人则会传染更多的人,这些更多的人则很快就会把时疫带向全村…… 不出一天,这内层隔离区的人怕是都不能幸免了。 “事态紧急,赵氏发病凶猛,甚至都没有捱得比赵小宝时间长,所以,我们说不定连五天的时间都没有了。” 傅大夫说着话,忽然觉得一阵反胃,他不由地捂着嘴,跑到边上狂吐了一通。 吐完,傅大夫这才意识到了什么,他回头,幽幽地对夜萤道: “看,我这乌鸦嘴,真的是没有五天时间了。” 夜萤看着傅大夫,脸色亦变得煞白,心内受到了莫大的冲击,万万没有想到,这群人里,最快中标的竟然是全村人唯一指望的人…… 第五百六十四章对症下药 “傅大夫,没事的,不一定是时疫,今晚看到宝器杀人,我也反胃想吐来着。” 夜萤拿了杯水,上前给傅大夫净口,并安慰他。 “呵呵,是不是发病,我身为大夫还不清楚吗?你就不用安慰我了,我并不怕死,只是不想败在时疫手下。 其实,染上时疫对我来说也有一个好处,就是我能切身体会时疫对身体造成的种种伤害,或许这样,我开起药方来,更加有针对性了。” 傅大夫目光炯炯地道,一抹身为大夫的荣光在他身上闪耀,让夜萤不禁想起了神农和李时珍尝百草的故事。 医者的伟大正在于此,傅大夫此时并没有想到自已的安危,反而兴奋于自已终于能切身体会患者的痛苦。 “傅大夫……” 夜萤一阵心疼! “我没事,我先去开一方止吐的药方,一会你帮我熬一下。” 傅大夫玩味着自已身体的感受,立即进到厢房内,就着烛光奋笔疾书。 夜萤的眼眶都湿了,正因为有许多象傅大夫这样的大夫,祖国的医学才能代代传承,以它的神奇治好许多西医束手无策的疑难杂症吧! 不一会儿,傅大夫拿着一包草药出来,递给夜萤道: “辛苦你了。” 夜萤欣然接过,看到傅大夫捂着嘴往院外跑去,知道他又去吐了,她想拔腿跟上,但是一想,现在只有赶紧熬好药让傅大夫服下才是正事。 于是她赶紧冲进厨房里,升火熬药。 还好,灶膛里埋着炭火,夜萤只往里面添了把干草就引火成功,接着,她赶紧洗净了一个陶罐,把草药倒在里面,加上水,大火先熬煮起来。 待陶罐里的水沸了,她便抽出柴草,把火势减弱,让药在里面慢慢熬,力求把药力所部熬煮出来。 终于,屋内闻到了扑鼻的药香,夜萤这才撤去柴火,把熬得俨俨的药汁倒在碗里,端到厢房里。 傅大夫一手捂着肚子,一手仍在桌上摊开的纸上写着什么。 “傅大夫,药熬好了,快趁热喝下。” 中药重在讲究一个药气,所以一定要趁热喝下,如果凉了,功效就大为减半。 傅大夫自是明白这个道理,于是他拿起碗,感激地冲着夜萤一笑,哎,还好靖王爷不在此,要不然,他哪能喝到夜萤亲手熬的药? 傅大夫拿起药碗,稍吹了吹上面的浮沫,然后一口一口趁热把药都喝到肚子里。 “如何?” 夜萤表情紧张地看着他。 “呃,才刚喝下去呢。” 看着夜萤紧张的小模样,傅大夫脸上反倒露出愉悦的神情,一脸不以为意。 “哎,你倒是上点心啊!” 夜萤真着急了。 这时疫真的会死人的。 眼见着才抬出去一个,傅大夫的心也太大了。 “嗯,喝下去肚子舒服许多。”傅大夫闭目静静感觉,“这药加了一些消积理气的药物,还有治疗发烧的小柴胡。我看那赵小宝和赵氏,都是在呕吐之后便发起烧来,所以预先加了小柴胡,若一会儿我没有发烧,就说明这药还是有效的。” 傅大夫独自一个人扮演医生和病患两个角色,夜萤听在心里,又钦佩又心酸。 但是她也知道现在不是悲秋伤月的时候,傅大夫是在与时疫赛跑,如果他能跑赢,村民们就有希望了。 宝瓶和宝器处理完赵氏,和赵大友一起回来,赵大友失魂落魄地去厢房独自躺着了。 夜萤告诉他们傅大夫也染上时疫的事,宝瓶和宝器都惊呆了。 疫情发生以来,傅大夫就是他们最大的倚仗,现在倒好,傅大夫也病倒了,联想到赵氏从发病到身亡,也不过短短一天时间,这时疫之凶险可想而知,他们不禁更为傅大夫担心了。 “你们先别乱了阵脚,傅大夫还很镇定,他说得了病,他更能体会患者的感受,现在他给自已开药,也喝了,已经睡了。我看情况还算稳定,宝器你一会时不时去照顾一下傅大夫,看看他有什么情况赶紧来知会一声。” 三个人里,也只有宝器是男的,方便随时照看傅大夫,他自是领命而去。 宝瓶和夜萤回到厢房休息,两个人都忧心忡忡,自是不能安睡,辗转反侧,直到听到鸡叫,宝器又没进来报告不好的情况,两个人这才疲惫已极地睡着了。 一觉醒来,夜萤鼻端迷糊地闻到一股霉味,她不禁哼了一声,模模糊糊地道: “冬雪,是什么味道这么臭?” 话才出口,她就整个人清醒了,呃,得了,她现在身处疫区,根本不是在她香喷喷的闺房里好不好。 夜里正的旧宅,未久住人,自然入鼻都是一股霉味,昨天晚上她们太累,也没觉着,睡了一阵,人精神多了,顿时原来娇养的脾性又回来了。 夜萤起身,见宝瓶已经不在屋内,晓得她大抵是去做早饭了,便起身往屋外走去。 她记挂着傅大夫不知道身体如何,便信步抬脚往傅大夫住的厢房走去,却见宝器正从傅大夫厢房内出来,便问道: “如何?” “没事,傅大夫安睡了一夜。我刚拿毛巾给他擦脸呢。” “没发烧吧?”夜萤关切地问。 “不光没发烧,连吐也止了。”宝器回答道。 “嗯,看来药起效了。” 夜萤眉眼有点笑意了。 不曾想,傅大夫一早也起来了,听到夜萤问他病情,傅大夫便道: “夜姑娘,别担心,我好好的呢,一会再对症喝一贴,现在我的感觉是虽然没有吐,但是肚子还是有点恶心,臌胀,我想继续用消积化滞的药,然后再加大大青叶的用量。” “大青叶不是对赵氏无效吗?” 夜萤疑惑地问。 “对赵氏无效,是我用了常规的用量,我发现,对付时疫,必须用两倍的用量,我昨晚上就是用了两倍的大青叶和小柴胡。” 傅大夫总结出心得。 夜萤点点头,道: “那你赶紧开药,我再帮你熬。” “嗯,好,我先吃了早饭,不急。” 傅大夫镇定从容。 大家看到他的气度,顿时把原来焦急的心情放松了许多。 然而,吃早饭的时候,夜萤看到,傅大夫的脸色,似乎越来越不对劲,到吃完饭,傅大夫的身体,竟然发起抖来。 但是他估计是怕大家害怕,一直在强撑着…… 第五百六十五章迅速传播 “傅大夫,你怎么了?” 夜萤发现傅大夫的不对劲,也顾不得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了,赶紧上前扶着他。 傅大夫本来身子已经开始发软,但是看到夜萤扶过来,却仍然颇为敏捷地一闪,哑声道: “让宝器扶我。” 夜萤闻言,不由地哭笑不得,怪道: “都这时候了,还担心什么男女大防?你是病人,我们照顾你是应该的。” “呃,我倒没有想什么男女大防,我是担心那个人知道了,会……” 傅大夫被宝器扶稳,这才堪堪地道。 夜萤楞了一下,过了一会才想起傅大夫说的那个人,肯定是指端翌吧? 呃,真是的,都什么时候了,还怕那家伙吃醋? “放心,他人在府城,哪里会晓得。” 夜萤带着点赌气的味道说。 理智上,她不该赌气,但是作为被他喜欢的人,她似乎应该有这种权力。 傅大夫苦笑一声,心道:为什么每次拆散鸳鸯的锅都要自已背? 上一次进京城,骗夜萤说端翌去订婚了,害得端翌回来对他好一阵修理;这一次,他让侍卫把端翌严加看管起来,如果他们殁于此地,生死两茫茫,拆散恩爱佳偶的人,又是他…… 不过,傅大夫来不及想太多了,他打着摆子,两眼一闭,就晕过去了。 夜萤上前摸了下傅大夫的额头,果然烫得吓人。 这下就算傅大夫昏迷了,不能自我诊断,但是他的病程完全符合这次时疫的特点,那就是先呕吐,再发烧……接下来,会有一个平静期,但是身体脏器会很快衰弱,直至死亡。 夜萤一脸肃色,同时也有点手足无措。 在时疫中,傅大夫是他们唯一能倚仗的人,现在这棵大树倒了,夜萤不晓得自已接下来该怎么办。 同时,傅大夫按步就班走着时疫发病的流程,也说明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他开的药方对时疫无效。 这是最糟糕的,不光是对傅大夫自已,对整个柳村的村民也是如此。 “夜姐姐,怎么办?傅大夫晕倒了。” 宝瓶有点紧张地问道。 “先把他扶到厢房里躺好,宝器,你一直用冷水巾擦拭他的额头和身体,帮他降温。” 夜萤努力让自已平静下来,交待着。 “好。我明白了。” 宝器把傅大夫放在背上,轻松地背着傅大夫往厢房走去。 夜萤略有安慰地心想:还好宝器和宝瓶都力大无穷,有了他们的助力,自已好歹能省点心。要不然,傅大夫这么大的块头,要她帮着弄到屋内,还真麻烦。 “呜呜,夜姐姐,我的肚子涨,好难受,我想吐。” 就在傅大夫晕倒一事打乱了夜萤的心绪之时,突然,二娃捂着肚子进来找他们。 “呜呜呜,夜姐姐,我和姐姐一样,都好难受啊!” 三娃跟在二娃后面,两个孩子如今穿着宽大的衣服,不再光着屁股,原本无忧无虑的脸上,此时却带着病容。 宝瓶心“格登”了一下,几乎都快哭出来了,对着夜萤道: “怎么办?夜姐姐,时疫传染得太快了,都发病了。” “二娃、三娃,你们去床上躺着,我让你们爹来照顾你们。” 夜萤脑子也是一片混乱。 这里的情形如此,村里可想而知。 “不行啊夜姐姐,我爹也躺倒在床上了,他身体好烫,还会骂人,我们不敢去找他。” 二娃年纪稍长,能说比较连贯的话。 夜萤和宝瓶对视一眼,不由地都明白了,看来,赵大友也病了。 形势危急! “宝瓶,你先照看下这两个孩子,我去村里看看。” 夜萤知道现在她着急也没有用,她又不是大夫,拿不出治病的方子,那么厉害的傅大夫都病倒了,别说她了。 夜萤有一种预感,自已似乎也快了。 原本她还以心存侥幸,看到赵大友和两个孩子没有发病,以为总有人能幸免,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些人无一例外,一一中招。 宝瓶点点头,看着夜萤匆匆向外跑去,只能一手抱起一个娃,哄着她们。 虽然她也担心夜萤,但是现在两个孩子难受成这样,她也不放心把她们扔在家里。 现在大白天的,应该没事吧?不会发生象昨天那三个村民一样的事吧? 宝瓶默默安慰着自已。 夜萤飞奔而出,在村里游走,她现在想要收集的就是村民得病的数据,以此来测算出时疫流行的速度。 至于收集数据的用处,夜萤一时还没有想出来,脑子里迷迷糊糊的,总觉得有力无处使,有一层至关重要的隔膜摆在自已眼前,需要自已去打破。 现在她只能尽力去做些事,以摆脱内心的惶恐。 是的,她惶恐了,她不安了,她不敢在宝瓶他们面前表现出来,现在大家视她为主心骨,如果她也害怕了,他们大家恐怕也就会崩溃了。 村里属于内层隔离圈的,一共有三十多户,往日鸡鸣犬吠的清晨,如今一派死气沉沉,不管是鸡还是狗,似乎都被压抑沉重的气氛吓到了,同样变得小心翼翼。 夜萤恍若一个幽灵走在一个空村里一般。 这时,一户人家的门开了,一名女子跑出屋外,扶着墙,狂吐了起来。 夜萤认得这是吴家的小媳妇,昨天还神采奕奕的她,吐完后那脸色亦是一派灰败。 “夜姑娘,我是病了吗?” 那小媳妇看到夜萤一脸同情地看着她,自已也不由地感觉一阵惊恐。 “你什么时候开始吐的?” 夜萤问道。 “今天早上,就这会才开始吐的。” “家里人呢?他们还好吗?” “其它人还好,就是我觉得难受,也不知道是不是吃坏肚子。” 吴家小媳妇心存侥幸地想着。 “傅大夫在祠堂那里安排了人施药,你快去领药服下吧。” 夜萤虽然晓得那些药大抵没用,但是有药吃,那总是一种心理安慰,不至于让人心理崩溃了。 “你的意思是说,我染上时疫了?” 小媳妇听明白了夜萤的意思,眼泪“啪哒”地流了下来。 昨天赵小宝被拖去烧毁的画面,已经深深地刻在她的脑海里,她能想象接下来自已的命运会是怎么样。 第五百六十六章线索不明 “我,我不喝那些东西,那些东西没用,昨天隔壁刘家的儿子死了,我看他昨天下午还活蹦乱跳的,昨天下半夜突然就没了。 他喝了不少药,一点用也没有。 我也要死了。 我不想喝药,喝药也没用。” 吴家小媳妇凄然道。 “你要坚强起来,说不定会有奇迹出现。” 夜萤听得一阵心酸,知道吴家小媳妇说的是实话,却只能用一些谎言安慰她。 “奇迹?如果有奇迹,咱们村就不会有时疫了。” 小媳妇哀婉绝望的眼神,让夜萤不敢直视。 “你相信我,我一定会找出办法,来对抗时疫,一定会的。” 夜萤第一次觉得自已那么没用,即便她来自后世信息流顶端的工作岗位,但是一点应对时疫的对策也拿不出来。 谁让她只是记者,却不是医生呢。 不对,她一定有优势,她知道很多信息,人家不是开玩笑说记者上知天文下晓地理吗? 是啊,她一直都是和行业顶尖的人打交道。 所以,她获取的知识甚至远比网络上无孔不入提供的信息知道得更准确无误。 她要冷静下来,一定有什么是她所能用上而忽略的。 那小媳妇见夜萤踉踉跄跄离开,她脸上露出一抹凄然的微笑,自已悄无声息地往宅子边上的柴房走去。 既然都得了病,当然要离家人远一些,免得把病气过给了别人。 夜萤脑子一片混沌,直到遇到夜里正,她才清醒过来。 “夜姑娘,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 夜里正是放心不下夜萤他们,所以一大早就过来探望。 “老叔公,我是不是很没用?大家都生病了,傅大夫也生病了,我原本还想着,依靠我们一起的努力,能让村民们渡过这个难关。 看来,我太高估自已的力量了。” 夜萤看到夜里正,忍不住痛哭出声,宣泄着内心的无助和焦灼。 “别哭,别哭,现在你得冷静下来。快告诉我怎么回事?傅大夫也生病了?是时疫吗?” “是,时疫传播得很快,我原本估计会有七天一个潜伏期,但是现在看来,或许是各人体质各方面的细微差别,有些人能拖得久一些,有些人连一日都捱不过去。” 夜萤现在心里已经对时疫勾勒出模糊的轮廓,知道它发生的原因和传播的速度。 至于如何传播的,肯定是因为和病人接触过,沾染到病人身上的病原体引发的。 “我一早起来了解了一下,昨天夜里,村子里至少死了五个人,看来这次时疫凶猛,或许咱们都逃不过了。 我老头子倒没啥,都活了大半辈子,可惜你们这些年轻人,好日子才开始,唉!” “老叔公,你昨天不是召集族老开会吗?如何?” 夜萤想起这件事,便镇定了下心神问道。 她自已发现时疫逼近,都会失态慌张,别说那些普通村民了,他们想要烧杀劫掠来发泄,也不是什么不可想象的事了。 “嗯,一早那些族老就挨家挨户去通知、敲打,让大家都记得,不管是什么时候,咱们柳村的人,死都要死得体体面面,不能做些让后世子孙心生嫌碍的事情。毕竟,咱们这里面的人都死光的话,外面还有人活着呢,又不是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死光了。如果做了什么不体面的事,是会被戳脊梁骨的。” 夜里正回道。 “外面隔离区的人听情况还好?” 夜萤听了心内一动,问道。 “是,我问过值守的官兵了,他们说外面隔离区的人并没有发现染上时疫的情况,应该是离赵大友家比较远的缘故吧! 而且刚发现时疫,咱们就主动请官兵来隔离了,所以没有让时疫在整个村子里蔓延开来,幸甚!” 夜萤这才发现,傅大夫当初的决定是何等英明。 如果按着她的想法,私自设立隔离区,肯定效果不会如此之好。至少,那些负责监督的村民,肯定不会象那些冷血的官兵一样,手起刀落,把试图冲破隔离区的人立斩于刀下。 虽然他们杀的人不多,只有个把,但是已经实实在在镇慑住了村民。 “这得感谢傅大夫,所幸他脑子清醒,没听我的话,私自隔离,不上报官府。” 夜萤叹了口气,心想,外层隔离区的人都没事,想来端大哥应该更加安全。 一整个阴霾密布的早晨,因为听到这个好消息,夜萤不禁脸上振奋了一些。 “不过,村里还是有一些平素就不太听话的地痞混混,他们到这种时候,早就如脱缰的野马,难以管束,你们平素还是要小心为宜。 因为村民们现在都知道赵大友一家是祸水源头,对他可谓恨之入骨,有些村民密谋着杀死赵大友一家,已经被我们用威胁的话拦住了。 但是能拦得住多久,我就不知道了。” 夜里正摇头叹息道。 “赵大友一家已经发病,赵氏昨晚上就殁了,我们已经把她带去给官兵处理了。” 夜萤有些漠然地道。 死的人太多,渐渐的,就连生死也麻木起来。 瘟疫不管在哪个年代,就是如此考验人性。 说起来,这次时疫还是很烈,程度和后世流行于非洲的埃博拉相似。 夜萤想到埃博拉,觉得自已似乎又抓到了一个关键词。 脑子中那灵光一闪的东西,肯定和她这两天苦苦思索的突破隔膜的东西有关…… 可是她还是没办法把这些线索串成一条线…… “赵家一家都病了?” 夜里正听到这个消息,只能一声叹息。 看来,再过一两天,他也不用担心赵大友一家的安危了。如果赵大家一家都死了,也没人再掂记着杀他们了。 现在谁都知道,一旦染上时疫,是无药可医的,何况,就连傅大夫也病了。 “老叔公,你忙去吧,我先回去,看看傅大夫如何了。你就不要过来了,我们会照顾好自已的,现在我和宝瓶、宝器都还好好的,能照顾好彼此。” “嗯,你们多保重。” 夜里正郑重地点点头,目送夜萤离去,心绪复杂。 夜萤匆匆离开夜里正身边,倒不是真的想赶紧回去,而是因为,她突然也觉得自已腹内一阵恶心…… 第五百六十七章交待后事 待捂着肚子绕过一处房屋转角,确信夜里正看不到她之后,夜萤这才捂着肚子,一阵翻江倒海。 嗯,她也沾染上时疫,并且发病了。 当这一刻真的来临,夜萤忽然发现自已的内心无所畏惧。 或许,就和傅大夫那一刻中标的感觉一样吧: “真是好彩头,全中奖了。” 夜萤嘀咕道。 还好,还有宝瓶和宝器两个人,他们进来得晚,应该会比她要晚发病,还能暂且照顾他们。 傅大夫昨天玩上开的黑色玩笑成真了,他和夜萤要是死了,还有宝瓶和宝器可以拖了去烧,而那俩孩子要是也染病…… 夜萤身体难受,自不想在村里走动。只这么一会,她已经发现,村里有六七户人家家里都插上白色的丧幡。 丧幡代表这家死了人。 因为非常时期,不能出殡,病死的人都按官府的要求集中,但是也不能不报丧,所以还是依古礼插了丧幡,这倒是方便了夜萤统计。 反正,现在内层隔离区内三十来户,死了六七个人,占比已经很大,今天还会有陆续发病的。 夜萤思绪飘忽地回到旧宅,就看到宝瓶正一手抱着一手哄着两个孩子,站在门口等她。 见她回来,宝瓶才松了口气道: “夜姐姐,刚才就不该放你一个人出去,我可担心死了。” “宝瓶,我也病了。” 夜萤平静地道。 “什么?夜姐姐,你……” 宝瓶吓得手一抖,差点没把怀里的三娃弄丢下地,还好三娃全身难受,一直紧紧攀附着宝瓶,这才勉强稳住身形没掉到地上。 “嗯,是真的,我方才也吐了,和傅大夫的症状一样。别怕,万一我和傅大夫先走了,你和宝器还没有症状的话,你们一定要想方设法活下去。” 夜萤一副交待后事的口吻,让宝瓶眩然欲滴,眼泪在眼框里打转。 “夜姐姐,你和傅大夫都不会有事的。” “哎,生死由命,富贵在天。我在这里匆匆一行,最高兴的就是认识了你们这些人。” 夜萤有点苍白的脸上,挤出几丝笑意。 她虽然生病了,但也不能马上倒下去,她是大家的主心骨、支柱,还得撑着呢。 二娃和三娃都是孩子,难以克制自已的情绪,一旦难受,就哀哀哭个不停。 孩子在边上吵闹着,宝瓶又被夜萤也中招的事情打击到,一时间竟脱口而出: “端大哥连个面都没有露,我真是有点恨他。” 宝瓶哪里会不知道,夜萤现在心里最想见的人,肯定是端大哥了。 “傻瓜,他去府城了,现在怕是还不知道这里有时疫呢!” 夜萤反过来劝慰宝瓶。 “夜姐姐,是不是因为他知道时疫,所以害怕了,不敢来了?” 宝瓶一脸为夜萤不值。但是这只是一刹那间的神情,一想到夜萤已经染上时疫,宝瓶赶紧收回来,她不能再这么刺激夜姐姐了。 按常理猜想,傅大夫和端翌伯不离仲,傅大夫出事,端翌肯定知道,也会有人告诉端翌。 如果端翌知道柳村发生时疫的事,他却躲到边上,虽然于情于理也没有错,但是在宝瓶心里,总是为夜萤不值。 “宝瓶,我想,他一定有不得已的因由。” 夜萤心里还真是这么想的。 否则,以端翌那般光明磊落的人,哪里会害怕什么时疫不时疫的?他一定会和宝瓶、宝器一样,不顾一切,冲进来和自已在一起吧? 当然,如果其中还有什么妨碍,一定是因为自已已婚妇人的身份,束缚了端翌的种种行事。 恨不相逢未嫁时,终究是一种遗憾。 而自已嫁的吴大牛,此次也幸运地被划到了外层的隔离区,也不见他往里面来找自已。 夜萤倒没有怪他,能少一个人因为时疫而死,就少一个吧。 “夜姐姐,或许是吧。端大哥平时的为人行事,一向光明磊落。” 宝瓶改口劝慰。 她不想再刺激夜萤,让她难过。 “好啦,不谈他了。” 夜萤脸上勉强浮出一抹笑意,她现在只觉得全身虚弱无力,好想去躺着,什么事也不做。 宝器正好出门,看到夜萤脚步飘浮,赶紧上前扶着她,然后不顾夜萤反对,硬是把她背进宅子,边背还边说: “我不怕,夜姐姐,上次我都染上时疫也好生生的,你一定也会没事的。你看,我现在都活蹦乱跳的,夜姐姐,你可别失去信心啊! 你不是经常鼓励我们,说信心能创造奇迹吗?” 夜萤迷糊中,似乎抓住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她竭力清醒头脑,嗯,对,宝器说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她好象找到钥匙了,解决这场时疫的钥匙。 “宝器,把我放下来,放我在椅子上坐着。” 夜萤猛地振奋了一下精神。 对了,就是这件事。 明明解决时疫的钥匙一直在眼前,自已偏偏视而不见,怪不得脑子里一直隐隐觉得有某种玄机,让她一直不甘心被时疫打败。 夜萤终于明白了,自已为什么想到埃博拉时会有所触动,因为,非洲的埃博拉其实也有克制它的法宝。 当时美国的一名医生就用从得过埃博拉而又康复的病人身上提取抗病毒血清,注射进一名染病的医生身体时,而那名医生在一个小时后,身体立即好转起来。 所以,染过病而康复的人体内,含有能克制病毒的抗体。这就是关键。 夜萤终于把一系列线索联系了起来。 “夜姐姐,你小心坐好,要喝水吗?我去拿水。” 宝器小心翼翼地放下夜萤,还真是个小暖男。 “宝器,现在夜姐姐有一件事需要你配合,只要你配合,就有可能救我的命,救傅大夫的命,救全村人的命,你愿意吗?” “啊?真的?那太好了。我愿意!不论做什么我都愿意!” 宝器万万没有想到,夜萤竟然说出这种话来,只要能救夜姐姐和大家的命,让他做什么,他自是无不愿意。 “可能会有点疼,你不怕吗?” “我不怕,只要能帮助大家。只要能救回你和傅大夫的命,让我做什么都行,你们快说吧!” 宝器着急地催促道。 “我需要……” 夜萤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听外面有人一脚踢开了门,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往里面冲来。 “谁?” 宝瓶抱着二娃,手里快速拿起了一直藏在后腰上的菜刀。 不管是谁,总而言之肯定不是什么好人,破门而入,还这么赶…… 宝瓶心想。 可是等她抬起头来,看到对方时,不由地楞住了。 这个人,他们都没有想到,这个时候会出现在大家面前。 第五百六十八章送死的来了 “端大哥?!” 屋内几个人异口同声,同时叫出了声。 进来的男子正是端翌,他风风火火地赶到,一路焦虑牵挂,终于看到自家的小女人平安无事。 端翌顾不得大家的眼光,上前一把紧紧抱住了坐在椅子上的夜萤。 那么紧,紧地就象一放开,她就会从他怀里溜走一样。 “你没事就好,我来迟了,对不起!” 端翌沉静如冰山的容颜并没有什么表情变化,但是他微微颤抖的手臂却充分向夜萤表明了他的心思。 现场的人都看楞了。 一向反对端翌和夜萤如此亲密的宝瓶,眼睛却“吧达”一下子就夺眶而出。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现在夜萤多么想见端翌了。 而这一下,竟然梦想成真。 这才是她心目中的端大哥。 不问值不值得,只问该不该做。 “端大哥?” 夜萤喃喃地,就算被这个人紧紧揽进怀里,她也不敢相信。 端翌竟然来了。 他竟然不怕时疫,冲进找她? 夜萤笑了。 但是随即她又哭了: “端大哥,你好傻,你进来做什么?你传个纸条给我,告诉我你一切安好不就得了。告诉我,这是假的,这是我临死前出现的幻觉,这不是真的!” 夜萤情绪十分激动,简直是悲喜加交,难以言喻。 “真的,都是真的,我被人束缚住了,他们担心时疫,不让我进来,我直到今天才想办法挣脱了束缚,第一时间就冲来柳村找你了。 我方才在路上好心慌,总觉得是不是会见不到你了。 没想到,你还好好的,太好了!” 端翌一说话,夜萤就知道是真的,不是做梦,也不是她临死前的幻觉。 这个怀抱,她想了那么久,终于在临死前能被他抱住,嗯,真是死了也值得了。 “端大哥,你不该在这个时候进来,如今时疫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了。从昨天晚上到今天,死了五六个人,而且,除了宝瓶和宝器,我们在场的人都染上了时疫,包括我。 端大哥,你能来见我一面,我高兴极了,这样就够了,你快走吧,趁着现在还来得及,去夜里正那躲一躲,他那里地势高,是风口,应该比较安全。” 夜萤唠叨着,只觉得头越来越重,身上也开始一阵阵发冷,打起了摆子。 嗯,她开始发烧了,她发病的进程和赵氏一样,之前一切若无其事,但是病毒蓄积到一定时候,开始发力,于是她真的发病起来,病程反而比别人要短、要迅猛。 “什么?你病了?” 端翌这才注意到抱在怀里女人的异常,之前刚进来时,看到她太激动了,只顾着一把抱住,根本没仔细打量。 现在听夜萤这么一说,端翌顿时察觉出来,夜萤浑身发烫,在他怀里,象一块炭一般发热。 端翌轻轻揽着夜萤,蹲下身子,他本来就身材高大,此时蹲下来,正好和坐在椅子上的夜萤脸对着脸。 “萤妹,哪里难受?” 端翌一手扶着夜萤的腰,一手托着她的脸,看到小脸烧得通红,两天不见,夜萤完全清减了下去,看得端翌一阵心疼。 “我不难受,你快走!” 夜萤把脸扭开,不想鼻息喷到端翌的脸上。 多一次亲密接触,就多一分让端翌染病的可能。 “我来了就不会走。你别费神费力气赶我了。”端翌断然又不容置疑地道,“傅大夫呢?我让他给你开药。” “傅大夫也病倒了。”宝器讷讷地道。 看到端翌破门而入,径直把夜姐姐搂在怀里,宝器眼角酸酸的,忽然想到,如果当日他们在村子里被人欺负的时候,他爹也能如这般天神下凡地出现,那多好? “哦。”端翌想起其实方才夜萤就说过这件事,只是他一时心急,又忘了,“傅大夫人呢?现在如何?” “傅大夫也发烧了,不过我一直用湿布巾帮他降温,现在看着好多了。” 宝器回道。 “这只是一个过程,一会还会烧起来。” 夜萤低低地道,高烧让她的神智慢慢模糊,但是她一直提醒自已要撑着,因为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她还没有做。 “萤妹,我带你出去,你努力挺着,总会有人治好你的病。放心,我不会让你死的。” 端翌倾尽皇宫御医之力,不信救不回一个夜萤。 可是皇宫路迢迢…… 但是端翌知道,自已不能没有夜萤,离开她的两天两夜,端翌简直和疯了一样。 若是夜萤知道他怎么挣脱铁链的,恐怕会心疼不已。 漫天的血光中,端翌走出被束缚自由的厢房时,蔡侍卫见无法阻拦他,当即自杀谢罪。 蔡侍卫忠诚的热血喷洒在他的衣襟上,也不能阻止他赶向小女人的脚步。 直到此时,宝瓶和宝器定神后,才发现,端翌一身暗隐银纹的织锦白衣上,竟然沾着点点鲜血。甚至连他的手上也是,原本修长的手指被磨得伤痕累累…… 他们暗暗心惊,却又不敢发问。 只是现在夜萤自顾不暇,慢慢陷入昏迷中,来不及察看端翌身上的一切。否则,一定能觉察出异常。 谁都知道,时疫无治。 进来柳村,等于送掉自已一条命。 可是端翌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已的女人丧命于此,而他则逍遥地在三清镇上隔岸观望。 感觉到室内那股熟悉的冰寒低气压,傅太医眼开眼睛,还以为自已是做梦,他万万没有想到,端翌竟然会出现在这里。 此时他也顾不上和端翌的尊卑之分了,不由着急地大骂道: “谁让你进来的?我不是指令他们,无论如何,用什么办法也要困住你吗?你进来,就是送死来了!一群废物!连个人都看不住。” “你说的,他们都照办了。可是依然困不住我。”端翌一脸淡漠地道,然后双眼定定地看着傅太医,“谁允许你生病了?还不起来?看病,开药!” “呵呵,医者不自医,这句话果然诚不我欺,我以为自已病了,能摸索出更好的治病之法,但是显然,我败了。再有几个时辰,想必我也要离开人世了,原谅我这次不能听你的话了。” 傅太医颓废地道。 对一名有尊严的大夫来说,竟然让病魔击败,真是莫大的耻辱。 第五百六十九章宝器说自已死定了 “萤妹昏迷前,说已经找到了解决疫病的办法,还把详细步骤都用鹅毛笔写了下来,现在就等你了。” 端翌拿出一张纸,上面写得密密码码的,不过笔迹稍显无力和凌乱。而且其中还画有一些图纸。 傅大夫此时高烧过后,稍显精神了些。 端翌都已进到此处,他这时候再着人把端翌捆出去也没有用,只能欠起身子,接过那张纸认真看了起来。 “这样也行?” 傅太医有点被吓到了。 “是。夜萤问过宝器了,他愿意。” 端翌的脸上,似乎一贯地沉静如水,但是只有和他熟悉的人才知道,其实端翌这时候已经着急了。 傅太医能看到端翌的一角眉峰不时挑动。 很少有事能让靖王爷这般焦虑不安。看到这个熟悉的动作,还是三年前,太皇太后重病那次。 所幸,太皇太后最终安然无恙。 然而现在,这个动作又出现在靖王爷的脸上。 傅太医振作起精神,开始摆神医的谱了,呃,他都要死了,能不能让他放纵点? “王爷,我想要喝水,渴!” 呃,端翌默默地他倒了碗水,端到他面前。 真好,临死前还能让王爷伺候上一回,真是死了也值得。 傅太医笑咪咪地将那碗水一饮而尽,干渴的身体得了水份的滋润,似乎一下子就舒服了许多。 这种轻快的感觉,让傅太医几觉自已并没有染上可怕的时疫。 但是傅太医却知道,有这种感觉,似乎是回光返照的征兆,因为人在要死的时候,身体内残余的能量会被全部激发出来,然后造成病症全无的假象。 呃,这不是夜萤平时对他灌输的理论吗?他真是中毒了。呸,他还没要死呢,肯定不是回光返照。 傅太医整理了一下思绪,话说,他都想不出应对时疫的药方,夜萤竟然想出来了?可是这方子太匪夷所思…… 夜萤的厢房里。 “姐,我走以后,你要好好照顾自已,还有夜姐姐,如果她能好起来,我怎么也值得了!” 宝器眼眶红红的,憋着一包泪水,和宝瓶依依不舍地说着告别的话。 “弟弟,姐姐的心好痛……”宝瓶拉着宝器的手,泪已成河,“我要是能替你多好!” “姐,不要难过,这是我自已做的决定。我已经是大人了,能对自已说的话负责,男子汉大丈夫,焉能出尔反尔?我不怕,就算抽干了我全身的血也不怕。但是你要记得对白雪说,我喜欢她,可惜我要死了,死了以后就不能娶她了。若不然,我一定会娶她的。” 宝器反正觉得自已快要死了,一点小心思不说出来,就没有机会了,因此如竹筒倒豆子般地交待后事。 “弟弟!” 宝瓶抱着宝器,泣不成声。 “咳咳,死?谁要死?宝器你是最不可能死的!” 就在这时,几声咳嗽之下,竟是夜萤从昏迷中再度醒来。 话说,夜萤是被宝器的话给乐醒的。 真的,在生死筱关之时,耳边“嗡嗡”地听着宝器泣不成声地道别的话语,夜萤再难受,也硬是乐醒了。 “夜姐姐,你醒了?方才你说我最不可能死是什么意思?你不是说要抽干我的血,去救全村的村民吗?” 宝器脸上的眼泪还未干,一脸疑惑地问着夜萤。 宝瓶知道夜萤从不乱说话的,此前她虽然昏迷,但是现在看她的眼神一派清明,应该是烧退了,人也精神了一些。 宝瓶赶紧上前问道: “夜姐姐,你要喝水吗?” “嗯,给我来碗水,这病啊,和感冒发高烧一样,渴死人了,熬人。” 夜萤真是被宝器乐的,连染上时疫这件可怕的事都要抛在脑后了。 宝瓶赶紧端来一碗水,夜萤一饮而尽,虽然喝下去后,肚子有点胀胀的,但总归舒服多了。 “宝器,谁说要抽干你的血了?” 夜萤有精神了,让宝瓶拿了两个枕头,垫起来,她这么靠着坐,舒服了许多。 “你不是在写的那张纸上说,要抽我的血,和大家的血融为一体,然后就能救大家了吗?我心想,全村那么多人,都来抽我的血,自然是会被抽干了,血抽干了,我当然得死了。” 宝器一脸委屈地看着夜萤,意思是说:我这样理解不对吗? 夜萤几乎要发出魔性的磔磔笑声,她好不容易憋着笑,问了一句: “那就是说,即便要抽干你的血,要了你的命,你也会依夜姐姐的话去做了?” “是。” 宝器坚定地点了点头,眼神无比坚毅,脸上的表情便是战士赴死一般的表情。 得到了准确的答案,夜萤反倒笑不出来了。 “过来。” 夜萤对宝器道。 “做什么?” 宝器不解。 “让你过来就过来!” 宝器得到再次召唤,不再犹豫,踏步上前。 夜萤待他走到身边,一把抱住了他,紧紧地: “真乖!” 宝器的脸“腾”地红了。 “夜姐姐……” 端翌推门进来,看到这一幕,脸顿时黑了。 宝器感觉到气场不对,挣脱了夜萤的怀抱,回头一看,见是黑着脸的端翌,吓得细毛汗都出来了: “端大哥……” “不用解释!” 端翌自然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是,他看到自家小女人拥着别人,还是很不爽呐! “你干嘛板着一张脸,我是给宝器一个感谢的拥抱罢了。” 夜萤笑着道,她这一笑,灿烂如春花绽放,整个阴暗的厢房都明亮了起来。 端翌无端地如沐春风,眉眼立即变得温润起来。 他上前摸了下夜萤的螓首,宠溺地道: “你呀,总是不让人省心。” 夜萤一脸恃宠而娇,嗔怪道: “你让开点,我得和宝器科普一下相关的知识,不然这傻小子以为自已要死了。” “哦,他不会死吗?” 就连端翌也大惊,随即脸上的凝重变成了欣悦。 夜萤一头黑线: “原来你们都以为他会死啊?” “没事,能救你和大家,我愿意。” 宝器一梗脖子,做出男子汉大丈夫的模样来,让夜萤看得忍俊不禁: “你们太搞笑了,我就是死了,也会在棺材里笑出声的。不过,宝器你这样太让我感动了!” 夜萤眼圈也红了,徐徐道出真相…… 第五百七十章希望的曙光 夜萤一番费劲地解说之后,在场的诸人,包括后面闻讯赶来的傅太医总算都明白了,原来宝器根本不用死。 宝器激动地道: “夜姐姐,你是说我只要抽一点血就可以了?不是抽干全身的血?” “那是自然,你以前得过时疫,据宝瓶说,当时你们村流行的时疫,和现在情况一模一样,我只能猜测说,或许柳村的时疫,与你们村的时疫流行病毒是一样的。 而你得过时疫,竟然没有死,那就说明,你的身体里,已经有了对抗时疫病毒的抗体。而这个抗体,正是我们战胜时疫的关键。” 夜萤之前一直隐隐存在的,距离真相还有一层隔膜的感觉彻底被捅破了。 她终于明白,事情的关键一直是在宝器身上。明明宝器就是一座宝库,自已却视而不见。 当然,主要是自已不是医生的缘故,否则,早就明白宝器对于这场时疫的价值了。 而夜萤本身就是O型血,作为万能血型,不管宝器是什么血型,她都能够接受他的血清注射。 然后这些抗体在她体内一番轮转之后,作为O型血的她,也可以作为万能的输血者,向别的病患提供抗体。其实,真正需要抽大量血的人是她,而不是宝器。 “原来如此,嗨,我还以为自已死定了。” 宝器听了夜萤的解释,虽然还不全明白,但知道自已能救夜萤,也不会死,便松了口大气,破涕为笑。 夜萤伸出手,虽然端翌脸又黑了,但是依然毅然决然地摸了摸宝器的头。 真是个好孩子。 还以为自已要被抽干血,丢了性命,但是为了她,依然不悔。 “夜姐姐,我是大人了!你别这样摸我!” 宝器倒还扭捏开了。 “哼,小屁孩,你在我眼里,永远就是孩子。” 夜萤不服气,继续摸他。 傅太医眼看某人的脸都快黑化成冰块了,只好赶紧干咳一声道: “呃,夜姑娘,你说的那个血清分离机,什么离心转速之类的,我和端爷一起想出来了,你们之前不是造了个摇柄的风页机吗?我们就用那个分离血清。有了它助力,应该能达到你说的转速。” “大妙,先试试吧。” 夜萤听了,也有点意外,没想到为制茶做的配件,竟然能用到时疫的战斗上来。 这也是冥冥中老天自有安排吧! “嗯,等着赵老大把针管送来,我们就可以试试分离血清了。”傅大夫道。 在夜萤昏睡时,他和端翌都没有闲下来,而是依着夜萤画的图,去找工匠,试图把她画的器械都造出来。当然,这都需要时间。 夜萤点点头,这是她和傅太医活命的最后希望,如若不能成,她和傅太医,或许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现在是什么时辰?” “未时。”端翌沉重地道,声音暗哑。 未时?相当于下午一点到三点间,昨天赵氏是快凌晨时发表的,所以她的生命只剩下不到十二个时辰了。 夜萤嘴角一扯,勉强露出一个微笑道: “端大哥,还有十二个时辰左右,如果不成,这或许就是咱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不许你这么说,一定会成的,你一定会好好地走出这里。你不是说,要陪我到北疆看尽那里的异域风情吗?你不是还想把店铺开到大夏朝全国各地?你不是还想进京城逛逛,吃吃那里的小吃吗?你还有那么多心愿没达成,怎么能说那么丧气的话呢?” 端翌握着夜萤的手,双眼肆无忌惮地牢牢锁定着夜萤的脸庞,原来的巴掌脸,现在因为生病消耗,更加清减,不过却依然掩不住她的花容月貌。 “端大哥,不许这么看我,我头发被烧了,很难看吧?” 夜萤忽然意识到什么,脸上一阵难堪。 这就是女人,总是和男人考虑的重点不一样。 端翌哭笑不得,都什么时候了,还在乎自已的头发好不好看。 “不,无论怎么样都是你,一如既往地好看。” 端翌简直已经忘却了身边人的存在,一脸旁若无人。 这把恩爱的狗粮撒得不要不要的。 傅太医深深感觉到了作为单身狗的悲哀,他忽然想着,如果这次真能扛过时疫,他也要抓紧找个媳妇,要不然,死了都没人想着他。 你看,人家夜萤即便扛不过去,好歹也有靖王爷生死相依啊!羡煞人也。 傅太医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忽然看到眼前站着的亭亭玉立的宝瓶姑娘。 哦哟,以前怎么没有注意到宝瓶呢?什么时候她也如春笋般抽条了,小身板长开了,小脸如雨后的海棠一般粉嫩。 而且最重要的是,宝瓶足够忠诚啊,没看为了夜萤,她连死都不怕,毅然闯进了隔离区。 可以想象,如果她是自已的媳妇,肯定也是生死相依啊! 太美了! 傅太医突然开了窍,对,他决定了,若是扛过时疫这关,他一定要和宝瓶好好发展一下。 可怜的宝瓶突然一激灵,只觉得身上的鸡皮疙瘩竖了起来,她茫然不知所措地抬起眼,正好看到傅大夫眼神闪烁,正盯着她的脸庞,似乎在谋算着什么,宝瓶总觉得那眼神里含义不明,有一种让她羞涩的力量,她只好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碰碰”,屋外有人敲门,赵大郎的声音响了起来: “傅大夫,你在吗?你要的东西我们做好了,放在门口。” 傅太医听了,心中大喜,赶紧道: “好,你们放着就走吧。有劳了。” “傅大夫,你们多多保重。” 赵大郎叹息一声,和帮忙的众人缓缓离去。 傅太医在赵大郎走后,赶紧走出门外一看,只见门外整齐地放着数个竹箱,打开一看,竹箱里装着他们需要的各种器械,那巨大的风页机也被抬来了,放在院子正中。 “东西都到齐了吗?” 夜萤也勉强被端翌扶着,走到门外。 “都齐了。没有遗漏,我检查过了。你看,这是你说的空心针头,这是抽吸的管子,还有这个是装血用来分离血清的圆芯。” 傅大夫一一介绍。 “很好,齐活了。现在开始组装。我们如今是与时疫赛跑了,争分夺秒!” 夜萤似乎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第五百七十一章第一人的荣耀 经过夜萤一番详解说明,傅大夫又有医学底子,很快就掌握了扎血管的手法。 看着鲜血从针管里汩汩流出,虽然有夜姐姐承诺一定没事,宝瓶还是十分揪心。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连头发都在意的古人,被活生生抽出一大管子血来,简直和要命差不多了。 这些人要不是凭着对夜萤的信任,绝不可能做这样的事。 傅大夫手里捧着那管热呼呼的鲜血,有点忐忑、有点手足无措、更多的当然是兴奋。 夜萤的医疗方案,给他打开了一扇新鲜的窗户,他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人的血竟然可以用来治病。 当然,到底有没有效,还得等会看结果了。 鲜血抽出来以后,宝器胳膊被扎的静脉处被按压之后,如期止住了血,宝瓶原本还担心,血管一旦被扎破,会不会血流如注,再也止不住,见血止住,她也放心了。 一个简陋粗糙的离心机被组装好了,夜萤也是凭着物理知识和对离心机的有限认识制成的,因此也不知道这个离心机到底有没有用,然而,这个离心机现在却担负着救他们命的希望。 所以,即便全身因为高烧而无力,夜萤也让宝瓶扶着自已,专注地看着傅大夫和端翌的一举一动。 随着端翌摇动风页的把柄,风页快速转动起来,带动放着宝器血浆的简陋离心机也跟着转动起来,大家的心都揪了起来。 还好,端翌体力过人,他双眼不眨,始终保持着高速摇动把柄的动作。 这可关系到自家小女人的生死,这一关,不能在他手里打折扣,一定要让离心机保持匀速、高速地运转。 端翌心里始终默念着夜萤写的话…… “时辰到了,可以停下来了。” 傅大夫宛若战场上的指挥,一声令下,端翌额头上沁出汗珠,决绝地停止了摇转的动作。 待一切停止,傅大夫打开离心机的盖子,他的一举一动,如今都受到众人灼热眼神的关注。 夜萤也不例外,这个主意是她出的,而且她现在也患病在身,如果这事不成,她和傅大夫就交待在这里了。 那罐血被拿出来,螺旋型的盖子打开,傅大夫脸上露出新鲜好奇的表情,将它给夜萤,疑惑地问道: “这样算成了吗?” 夜萤接过一看,只见那罐原本浓浓鲜红的血浆,已经分成了上下两层,上面是澄黄的透明液体,下面一层较浑浊,但已经不是鲜红色的了。 大家都看到了,宝器不禁嚷道: “哟,这还是我的血吗?怎么象臭酸了的呀?” 闻听宝器此言,端翌也不禁嘴角一抿,用担心的眼神看着夜萤,露出疑惑。 “这上面这层就是宝贵的血清,事不宜迟,傅大夫,你用那针管把这血清推进我血管里。 我是万能血型,如果我没猜错,宝器的身体里的抗体,一旦在我身体里真的发生效用,那我的血就可以救全村的人了。” 夜萤故意说得很轻松,但是端翌还是能从她眼神里看到一丝紧张和无助。 所以,现在他的小女人是倍感孤独吗? 他忍不住上前搂着她,沉声道: “没事,还有我呢,你不要怕,无论如何,我都会和你在一起的。” 非常时期,非常举动。 夜萤觉得自已也快死了,不必那么矫情,而且现场也只有这几个知根知底的人在,再说她也是个现代灵魂的女子,自是放松自已,让端翌紧紧地抱着,贪恋地享受这或许是最后的温暖。 这一刹那间,夜萤觉得身上那种明显的孤独和无助,顿时消失无踪。 “放心吧,一定会起作用的。”傅大夫鼓励夜萤,然后又道,“要不,我先来试试?我可不想你夺走战胜时疫第一人的荣耀。” “你少来,这个战胜时疫第一人的荣耀是属于我的。我绝不会放弃这份荣耀。而且你忘了,我是万能血型,只有经过我身体的轮转,抗体才能被你们所用。” 因为没有相应的机器,所以测不出别人的血型,还好夜萤知道自已的血型,当然,是后世身躯的。 这一世的身躯是何血型,夜萤也不清楚。 不过她倒是认为,既然能够相容,这付身躯肯定十有八九都和之前的她匹配。 总而言之,赌一把吧! 这个办法是她提出来的,总不能让别人先试吧? 端翌看夜萤脸色不虞,伸出手在她头上摸了摸,不禁脸色一黑,因为夜萤又发起烧来。 “傅大夫,怎么她又发烧了?你还好好的?不是说你比她先发病吗?” 端翌上下扫了傅大夫一眼,似乎他身上藏了万年人参这样的大补药似的。 傅大夫委屈地一扁嘴,哼道: “或许是我之前有吃过自已开的数贴药方吧,因为觉得没有效用,所以后来夜姑娘生病时,就没有开药给她吃。” 这么一说,傅大夫自已反倒好似清醒过来,一拍大腿道: “看来,我的药还是多少有点用的。否则,按夜姑娘发病的时间,我也该发烧了。” 夜萤迷糊中听到傅大夫的话,也点了点头,道: “你的药自是有用,只是药性对时疫来说,还稍显温和,看来,还需加大剂量,这个剂量估计要大到你以前不可想象的地步。” 夜萤想起从前SARS横行的时候,最后冲取抢救病人的方法,用的是冲击疗法,就是用大量的激素冲击,效果虽然有,也抢救回不少病人,但是副作用也很大,许多病人因为突然加身体被注入大量激素,引起骨质酥松、关节变行甚至致残等后遗症。 再对比傅大夫目前的情况,她也得出了自已的结论。 一念及此,夜萤嘴角不由浮起一抹微笑,用肯定的语气对傅大夫建议。 “嗯,我明白了。之前赵氏用我的药没有效用,后来我自已用时,也调整了下药方,加大了一倍大青叶的用量,现在看来,得加大五六倍,不,七八倍才成。” 傅大夫眼神发亮,一时间又差点投入他的单方中,忘了自已要做的正事。 直到端翌咳嗽了一声…… 第五百七十二章双管齐下 “哦,我马上给夜姑娘注射。” 傅大夫这才意识到,当前的正事是先救夜姑娘。 “注射的同时,也可以熬一些药来喝。”夜萤支撑着交待道,“齐头并进,效果更好。” 话说完,夜萤就昏迷过去了。 “萤妹,你怎么了?你怎么了?快醒醒。” 一看夜萤昏过去,端翌急坏了。 也不是没见过人生死,成千上万的人在他眼前死去,他都不会眨一下眼睛,但是眼前这个女人陷入昏迷,就让他惊恐得难以自拔,感觉好象马上要失去她一样。 他无法想象,没有她的日子,他要怎么独活。 他用力晃动着夜萤,恨不得把她立即摇醒。 夜萤如果现在还有感觉,一定会大骂:别这么晃我,晃得我头晕。 不过,夜萤也该庆幸,现在不是在后世,否则,端翌没准还得发个微博:咱们俩,一个都不能少! 此时的端翌,颇有后世马景涛式的咆哮的味道,宝瓶见势不妙,赶紧让宝器拨拉开端翌道: “端大哥,你这样傅大夫怎么打针啊?” 好吧,打针救人要紧,端翌只能让开,否则,不知道他还要抱着夜萤不放多久。 宝瓶再次心内感叹:恨不相逢未嫁时。 可惜了夜姐姐和端大哥两个人。 这种情况,即便夜姐姐有什么不测,就是死了,也是吴家的鬼,名字前还得缀上个吴字。 这么说来,一个女人,若是能嫁一个情投意合的郎君,那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夜姐姐这辈子什么都值得了,最不值的,就是嫁错了人。 宝瓶心里酸酸的,但是却莫名有了另一种明悟。 傅大夫干咳一声,见端翌让开,便上前拿着针管,抖抖索索,好不容易对准了,针头扎进夜萤手臂上的静脉血管里,然后把宝器的抗体血清,注进了夜萤的血管里。 拔出针头,他又用一块在高温水里煮过的布牢牢按住了针孔。 所有的步骤,傅大夫都是严格按照夜萤叮嘱的来做,虽然第一次不太熟练,但是不愧是大夏朝第一名医,好歹在靖王爷严苛的目光审视下,冒着一头冷汗一一完成了。 把另外一个人的血,打进不同人的血管里,傅大夫还是的第一次做这种事。 总而言之,在柳村的这段时间生活里,他遭遇了许多第一次。 傅大夫原本以为会在柳村过上一段平淡无奇的日子,万万没有想到,这里一样惊心魂魄,诡谲多变,让他目不暇接。 “针打好了。”傅大夫擦了把汗道,“接下来,就看夜姑娘的造化了。” “你还不赶紧给她用倍量的药物试试?” 端翌急了。 他最听不得大夫用这样的语气说话了,言下之意似乎夜萤没治了似的。 “夜姑娘现在昏迷着,有药也喝不进去啊?”傅大夫解释道,“不过,据夜姑娘自述,这种血清打进她的血管里,最快一个时辰就能发挥效用。咱们就再等一个时辰,到时候如果无效,撬开她的嘴也要灌药。” 傅太医道。 “好,听你的。” 端翌声音暗哑,带着浓浓的担心。 傅太医毫不怀疑,如果夜萤真的出事,端翌回过神来,没准会掐断他的脖子。 因为,这是他和夜姑娘之间的秘密。 在准备血清之前,夜萤私下里和他交谈过,如果她昏迷了,傅大夫一定要给她注射血清,但是不许再采用其它药物。 因为,她要以身试药,观察血清是否对时疫有效。 万一其间傅大夫又给她用了其它药,那就无法确切地判断,到底是哪一种药物起了效用。 傅大夫听了,又敬又沉重,一时难以答应。 “这场时疫如此严重,来势汹汹,如果不试出确切的效果,以后还将夺去千万人的生命。宝瓶和宝器的遭遇就是一例。 但是如果这一次试验成功,那咱们以后对抗时疫,就有了新办法。所以,你一定要成全我。” 夜萤看出傅大夫的犹豫,郑重地道。 最终,傅大夫艰难地答应了。 从医者的角度或,他也做出了自私的选择。 就象开始时令人拘束端翌,也是从医者冷静的角度出发一样。 傅太医觉得自已做的,是正确的。 见傅太医为夜萤注射完毕,端翌便依旧在夜萤身边陪着她,眼睛在她脸上一眨不眨地流连,好似自已一闭眼,就会让夜萤的生命溜走一样。 “你的手流血了。” 傅太医这时空暇下来,才发现端翌手上旧伤口裂开,流出斑斑触目的鲜血。 “你干的好事。” 端翌从鼻孔里哼出声来。 傅太医心虚地摸了下鼻子,呃,他是有叫侍卫拘束靖王爷,但没叫他们把他用铁链锁起来啊?真是一群不懂讲究方法的饭桶,蠢货。 傅太医不敢多言,轻手轻脚地为端翌上了金创药,包扎好,然后就自顾自去研究单方了。 夜萤说得没错,面对凶猛的时疫,他用的剂量还是偏保守,时至今日,只有大胆上剂量,才能有效扼制时疫。 至于试验对象嘛,不是有一个他吗? 正好,他和夜萤姑娘,一个用血清,一个用中药,看看到底哪一种有效,或者是二者结合起来更有效。 傅太医坐在案桌前,陷入了思考。 端翌看着桌上的香炉,一炉香点完,差不多一个时辰,现在那香炉中的香已经焚烧过半,而夜萤依旧高烧不退。 端翌看着她那因为高烧而涨红的小脸,心疼不已,觉得若是能以已身相替,他恨不得立即就代替夜萤来承受一切病痛。 他记得小女人是最怕疼的,一起出去时,不小心被木刺扎到了手,她呼疼呼得厉害,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而今天,还被傅太医狠狠用针扎了那么狠的一下…… 端翌越想,胸口越疼,没有注意到,夜萤长长的眼睫毛扑闪着,好象要醒来的样子。 端翌摸了摸夜萤的额头,忽然摸到了一层稀微的薄汗,他一楞,接着狂喜地叫道: “她头上出汗了,是不是要退烧了?” 被端翌一叫,傅大夫已经被吵到了,赶紧过来探明情况。 凑近夜萤身边,傅大夫也顾不上那个醋坛子会怎么看他了,伸出手,在夜萤头上摸了一下,随即欣喜地点点头道: “是,她出汗了,而且是自行出汗,烧应该要退了。不过,到底是不是血清起了效果,还要再观察一下。” 第五百七十三章笑如春花 “你再检查仔细点,哪有这么随便的?摸摸额头就行了?” 靖王爷严重不满,脸都黑成了锅底,如果有质量投诉热线,肯定早就“吧啦吧拉”投诉某医务人员对病人漫不经心、拿病人的生命当儿戏了。 切,您老霸着夜姑娘身边的最佳位置,我怎么望闻问切啊?再说了,我刚不就摸了下她的额头,你都快用眼刀把我杀死了。我要不经你同意,再摸她的玉手,你岂不是当场就要出手啊? 我可不想死无葬身之地啊! 傅太医心内一阵鄙薄,撇了撇嘴。当然,这都是心里腹诽,不敢说出声来。 还只能委委屈屈地道: “爷,你倒是让让啊,你这样我没办法细诊啊!” 端翌楞了下,这才发现自已整个人坐在夜萤床榻边,几乎把夜萤大半个身子占住了,傅太医的确没办法替夜萤细诊。 他只好依依不舍地让开。 但是随后傅太医又道: “爷,你把手放开我才能诊脉啊!” 傅太医不乐意了,你牢牢握着夜姑娘的手,让我如何准确诊断啊? 端翌低头一看,原来他一直握着夜萤的手没有放开,两个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即便夜萤昏迷,他也想通过握着她的手这种方式,传递给她力量和信心。 端翌自知理亏,只好恋恋不舍地松开手,然后带着一脸吃了大亏的表情,看着傅太医给夜萤诊脉,当傅太医去动夜萤的下巴时,端翌不满地哼道: “为什么要动那里?” “爷,我要看看她的舌苔。” 傅太医面对这样一个龟毛但是权势熏天的病患家属,只能耐心解释。 “好吧,你扒就扒,但是为什么那么用力?能轻点吗?” 端翌看着傅太医的动作,一阵心疼。 “爷,人昏迷时牙关咬得比较紧,我不用力点行吗?” 傅太医几乎都要发火了。 还好他还始终记得对方是靖王爷,否则,早就把他赶出房去了。 “哦,那你看完了吗?” 端翌觉得傅太医怎么观察得那么久。 “好了,好了。夜姑娘现在情况有所好转,舌苔由原来的潮红转向鲜红,脉息逐渐平稳下来,而且强健有力。比我想象中好得更快,看来,夜姑娘的血清疗法还真有奇效。 咱们可能发现了大夏朝最牛的一种治疗时疫方法。” 傅太医欣喜地道。 “这可是萤妹用生命去试验换来的,你不能独吞其功。” 靖王爷闷闷地道,为自家的小女人争取应有的权益。 “那是自然,此种治疗方法,我会为它命名为夜氏疗法。或许,有了这种疗法,大夏朝的子民,就再也不用怕时疫了。” 傅太医满腔欢喜。 “你说,我要不要现在就告诉她真相?” 端翌扫走傅太医,自已坐回原位,一手拿起夜萤的手,放在自已的手掌心里,一手不断轻抚着她的额头,突然对傅太医道。 “真相?你说吴大牛的事?”傅太医皱了下眉头。 “正是。我不想再欺骗她了。你看,我对她一往情深,但是却始终有把她玩弄在股掌间的感觉,这种感觉非常不好。 而她因为自已已婚的身份,也不敢放胆和我交往。 这一次,若不是生死关头,她也不会容许我抱她。 发乎情,止乎礼我知道。可是这样我憋得好难受。 再说,你想想,这么长时间,她也该怀上了,可是为什么都没有怀孕的迹象?是不是因为吴大牛和她在一起时,她总是心不甘情不愿?用你们大夫的话来说,叫情志失调?” “咦,你这么一说,好象真有道理哦。”傅太医点点头,“但是你现在就告诉她真相,我觉得时机还不太成熟。本来你就强敌环伺,众人虎视眈眈,现在真的要娶亲生子的话,怕是没有人会让她们母子安生!你别忘了,淑妃是怎么死的。” 傅太医的说,象一把刀一样,刺进端翌的心里,绞得他心疼不已。 “嗯,我明白了。还是暂且再隐瞒一段时间,待我真地有十成的把握再说。若是现在,我虽然有七成的把握护得她周全,但是还有三成不可测的因素,即便是那三成,我也不敢轻言豪赌。” 端翌眼里闪过一抹杀机。 娘亲淑妃意外身故,世人都道是突发急病,但是这只是皇室对外宣称的说法,实则内中疑点重重。 端翌暗中秘密调查了多年,至今仍没有什么头绪,但是所有有价值的线索,都指向了皇室。 淑妃之死,已经成了端翌心中的刺。 他已经不敢再经受一次心爱女人离去的变故了。 “只能苦了她了。” 傅太医低声道。 世上最难过的事,有人说是生离死别,但是端翌却认为,这世上最令他难过的事,莫过于他就在她面前,可是最爱的人却不知道他也同样深爱着她。 夜萤好似陷入一片火热的岩浆中,在灼热岩浆的包裹下她苦苦挣扎求生,只觉得好累好累。 但是在她绝望和无助的时候,总有一个声音在她耳边轻轻唤她,告诉她,要坚持,要挺住,他不能没有她。 因了这个声音,夜萤努力试图摆脱着岩浆,终于,似乎谁把空调打开了,她感觉到一阵阵清凉袭来,舒服极了。 就在这时,夜萤听到几声深情的呼唤,她猛地睁开眼睛,眼前是端翌英俊无匹的脸庞,硬朗的脸部线条因为看到她醒来,而骤然变得柔情似水,幽深的眼眸如夏夜冰潭,纯净清凉,让夜萤恨不得能泡在其间。 “我没死?不是做梦吧?血清发挥效用了?” 夜萤虽然觉得身子还沉重,但是醒过来后,脑子却慢慢变得清醒起来,全身也没有异样难受的感觉,就连一直难受的肠胃,也变得舒服许多。 “应该是血清发挥效用了,到现在已经一个半时辰了。若你再不醒来,傅大夫就要灌你药了。” 端翌的笑意,从眼窝里一直漾出来,向下延伸到嘴角,露出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笑容。 他的笑,如春风拂面,让夜萤觉得,顿时如骄阳照射着了大地,驱散走了一切阴霾…… 第五百七十四章占便宜真好 端翌这一笑,让夜萤一阵目眩神迷,好不容易清醒起来的神智,差点又下线了。 春风十里,不如你。 冰山面瘫脸最可怕的强力武器就是从他心窝里溢出来的笑容。 “萤妹,你怎么了?哪里难受?” 看到夜萤脸色又不对,端翌吓得赶紧伸出手去摸夜萤的额头,就差没把脸贴上去试温度了。 夜萤怎么觉得,端大哥有趁机“占便宜”之嫌啊? 试体温神马的,不是用手背就可以了吗? 为什么非要贴自已这么近?鼻息相闻? 可是这便宜占得好,多占会吧! 夜萤舒舒服服躺着,享受着端翌惊慌失措之下的关心。 端翌好怕,为什么夜萤又闭上眼睛不说话了?难道是回光返照吗? “萤妹,你怎么了?” 傅太医推门进来时,看到的就是端翌拼命晃着夜萤的场景,傅太医想笑又不敢笑。 得了,靖王爷自从遇上夜萤后,整个人就变得不正常了,画风和京城里名门淑媛们认为的高冷冰山男神差了太多太多。 “她方才醒了过来,还和我说了下话,结果现在又闭上眼睛了,摇她也不动弹,怎么回事?方才是不是回光返照?” 端翌惊慌失措。 “端大哥,我好好的,是你把我晃晕的。我晕得想吐了。” 夜萤扶额。 这下她算是看到这个平时冷静自持男子幼稚的一面了,这么容易激动、惊慌失措,还是她平时觉得稳重可靠的端大哥吗? “萤妹,你醒了就好。你没事吧?傅大夫,你给她瞧瞧,再细细检查一下。” 这细细检查,包括了靖王爷允许傅大夫摸额、把脉、看舌苔等一系列望闻问切的举动。 夜萤摆脱了端翌的摇晃,立马舒服多了,乖乖伸出手给傅大夫把脉,还奇怪地问: “咦,傅大夫,你怎么好好的?莫非你也注射了血清?” “我没有注射血清,现在我有点低热,但是还好,能撑得住。我方才加大了方子的用药量,提高到了七倍量,喝下去后,恶心鼓胀的感觉没有了,不过,还是有低热,不能彻底断根。” “这样吧,傅大夫,你的情况还可以,就继续再观察用药的情况,我呢,则可以抽血制作抗病毒血清。不然,村里那些生病的村民怕是等不及了。” 夜萤建议道。 “抽你的血?” 端翌眸子一沉。 “都说好好的,我是万能血型,只有经过我的身体的轮转,才能输入其它村民体内不发生排斥反应。” 夜萤尽量用浅白的话来说明情况,可是端翌和傅大夫自然还是听得有些蒙蒙的。 他们已经尽力去理解了。 可是一想到夜萤的血要分给别人,端翌还是很不自在。 他的小女人,只能是他一个人的,这么把血分给别人,算怎么回事? “非得用血清吗?等傅大夫的药试验出来不好吗?” 看到端翌臭着脸,夜萤就有些茫然了: “不是都说好了吗?怎么又反悔?现在每分每秒都是抢救生命的重要时机,拖一分钟,可能就多死一个人。” 端翌黑着脸,一想到那救命的药是夜萤最珍贵的血制成的,就想骂人。 “这个,端爷,夜姑娘呢用自已的鲜血制成药,救下村民,可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可是夜姑娘行善积德的无上功绩啊!我想,夜姑娘有了这项大功绩,以后一辈子都会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 还是傅太医了解端翌,如此一说,端翌的脸色就好多了。不过,仍有犹豫之色在脸上闪现。 夜萤问道: “如何?又想什么?” “用你的血清可以,不过却必须隐名。” 端翌郑重地道。 未来靖王妃的血何其珍贵,怎么可以随便在每一个人身上流动呢? 但是傅太医说的也没错,这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他自身煞气重,手上沾了太多人命,如果要不妨碍到夜萤,让她积攒自身的功德也是好的。 夜萤当然不晓得端翌心里一下子想了这么多弯弯道道,不过,只要端翌乐意用她的血清去救人,她根本无所谓用不用自已的名字去显扬。 而按端翌的想法,所谓功德,不论夜萤显不显名,上天自会记载,不会因为有没有名字而就此不算。 “好,我同意。” 夜萤欣然应允,傅太医松了口气。 只要这小夫妻二人达成一致的意见便好极。 “现在就抽血吗?” 傅太医有点忐忑地问,又扫了一眼端翌,就见他果然脸色一黑。 呃,好吧,我不该这么心急,我就不该问。 夜萤倒是不介意地道: “血抽了还会再生,我现在年轻着呐,造血能力很强的,你可以一次多抽点。” 血清注射给每个人的剂量并不需要太多,所以如果一天抽个500毫升左右,应该也够救十来个人了,而按柳村的发病速度,应该足够了。 当然,如果连着几天都要抽那么多血,夜萤肯定会受不了。 希望病毒能够不再蔓延吧。 当然,还有一个好办法,就是用傅大夫的药,延缓那些病人的病情,然后她可以休养将歇,再适当抽血。 总而言之,现在她就是一头血牛。 端翌沉着脸,不说同意,也不说不同意。 夜萤忽然觉得,自已为什么每件事都要经过他同意啊? 哼! 于是,她抽出胳膊,对傅大夫道: “来,先抽一些。” 傅大夫硬着头皮,抽了一管血,这一回,自然没有靖王爷帮忙操纵离心机,宝器派上了用场。 而端翌,则陪着因失了血而脸色苍白的夜萤,好一会,他唤来宝瓶看顾夜萤,自已则离开,不知所踪。 过了大约一个时辰,端翌回来,也不来见夜萤,夜萤正奇怪呢,就闻到厨房里传来一阵炒肉的香味。 “哟,哪来的新鲜肉?不会是端大哥把忘了丢的腊肉炒了吧?” 夜萤奇怪地问。 “我去看看。” 宝瓶正要起身,端翌手端菜盆出现了,那股香味,就是从他手里的菜盆里散发出来的: “喏,这是补血的,赶紧都吃了。” 原来,端翌不声不响出去,就是为了给夜萤找吃的,还亲手做好了? 可是,不会是黑暗料理吧? 第五百七十五章她一定是误会了 “端大哥,你这炒的是什么啊?” 夜萤一看,色香味宛然,疑似不明物体的肉。 “我去后山上打了只野兔子,给你补补,你把它全部吃了。” 端翌不容置疑地道。 夜萤一看,这炒野兔子肉里姜有蒜,肉似乎也炒得挺嫩的,没有烧焦,香气扑鼻,夜萤讨好地夸道: “端大哥,好香啊,我以为你不会做饭呢!” “本人很少出手,但是一出手,必定出大招。” 端翌嘴角向上一勾,某处的笑纹加深了一些,这算是笑过了,夜萤见他一番好意,心里也暖暖的,当即很捧场的挟起一块兔子肉,放进嘴里: “哟,真好吃,没想到兔子肉能做得这么嫩,带点微辣,很开胃。” “喜欢吃就好,把它们都吃了。” “可是端大哥,我肠胃刚好一些,现在实在吃不了太油腻的,我能吃一半,但是全部吃完是不可能的” 夜萤为难地道。 端翌略一皱眉,道: “那还有一半分给宝瓶吃吧!” “好咧,宝瓶,你再去拿块碗,拿双筷子,一起尝尝端大哥的手艺。” 宝瓶也不矫情,干脆地应了一声,就去厨房里拿了碗筷,从夜萤碗里拨了一半的兔子肉,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这两天被困在这里,又累又怕,消耗了太多体能,也没能好好吃东西,现在夜姐姐的病眼看有望治愈,宝瓶心情大好,吃起兔子肉来也格外香。 当然,一段时间以后,宝瓶才发现,原来能亲手尝到靖王爷手艺的人,并不多,自已算是幸运的一个。 举世之上,也不会有多少人知道,其实靖王爷做菜的手艺挺好的。 能不好吗?全国的仙客来VIP大客户,吃遍全国仙客来不用掏一分钱的最有型男人…… 吃多了自然会做。 从这以后,夜萤和靖王爷的相处,开启了吃吃吃的模式。 只要夜萤生气了、不高兴了、闹别扭了、吃醋了,靖王爷亲自下厨总能用几道美食来哄好她。 厢房里。 赵大友已经陷入了深度昏迷状态,而他的两个女儿二娃和三娃,则发着烧,气息奄奄。 宝瓶之前一直在照顾他们,傅太医接手后,宝瓶才赶紧去给端翌搭把手。 因为生怕夜萤有其它需要,端翌不方便。 傅太医见赵大友昏迷了,便直接抽取血清,注射到了赵大友的血管里。 “你这汉子,算你运气好,竟然有王妃的血清救你的命,真是祖上积德了。” 傅太医边打边念叨。 随后给两个孩子也各打了一针。 由于都昏睡着,所以虽然胳膊上传来刺痛,但是两个孩子也都没吭声,而是迷迷糊糊的任傅太医行事。 反正就当他们是实验的范本,在傅太医眼里,亦没有那么多慈悲心肠。 否则,他也不可能成为靖王爷的左右手。 不过,以夜萤的表现来说,此等药剂至少不会加速他们的死亡。 傅太医点上计时的神香,然后便去隔壁厢房观察夜萤此时的状况。 万万没有想到,夜萤竟然已经吃上喝上,而且一摸夜萤的额头,温度正常;一把脉,脉像平稳。 傅太医大为叹服道: “你现在肚子不难受了吗?” “不难受了,舒服,尤其吃了肉更舒服。” 夜萤笑嘻嘻地,一扫得病后的颓相。 傅太医脸上露出欣喜道: “看来,血清疗法效果明显,如果是急症,可以用这种办法。但是若是起病发现早,倒是可以尝试喝中药的办法,不过,所有药的剂量都要几倍加量就是了。” “为什么不每一位患者都用血清疗法呢?” 夜萤奇怪地问道。 “之前你不是说要血型对应的才能输匹配的血清吗?世上象你这样的万能血型又能有多少?在不知道血型匹配不匹配之时,我们没有足够的万能血型提供的血清供应。所以,不是急症的,可以用吃药的办法,虽然恢复慢一点,但是应该不至于致命。” 傅太医被夜萤点拨后,终于想明白大胆用药、加量的新思路,之前他一直谨慎小心遵守着用药的剂量,但是凶猛的时疫却不是温和的药力所能克制的,只有加倍用药,才能挡得住时疫的攻击。 夜萤总算明白傅大夫的心思了。 果然,受现在医疗条件所限制,这种血清疗法,这次能起效,还带着很大运气成份,最大的运气就是夜萤是O型血。 但是以后的病患中,由于没有仪器可以测定,所以也无从知晓对方的血型,血清疗法便会受限,因此,傅大夫的思路是正确的。 “好吧,我明白了,还是走中西医结合的道路嘛。” 夜萤嘀咕了一句,不管怎么样,好歹找到了一条有效的救命办法,至于以后要如何进一步推广深化,那就要靠傅大夫这些医务工作者的努力了。 夜萤她自已,只是一个努力想要种好田、赚点钱致富奔小康的女汉子。 好吧,这个女汉子如今被靖王爷娇宠着,撕了条兔子肉,小心地喂进她的嘴里,看上去不知道多滋润,之前被时疫死亡阴云笼罩的那一幕,仿佛离她很远了。 傅太医看着眼热,不由地把眼睛转到边上宝瓶身上,滴溜溜地乱转。 “呃,傅大夫,我脸上有什么不干净吗?” 宝瓶看到端翌如此娇宠夜萤,不禁害羞了,不敢再看,可是一回头,就看到傅大夫正直勾勾地看着自已,宝瓶从来没有看过傅大夫用这样的眼神看过自已,不禁吓了一跳。 傅大夫那灼热的小眼神被宝瓶误会了,可是他毕竟年长宝瓶好几岁,脸皮早就在塞外风霜中吹厚的,于是淡定地道: “没有不干净,挺好看的。” 这话听起来怎么怪怪的?宝瓶没有深思,虽然觉得怪异,但是脸上没有沾到灰黑就好。 “傅大夫,怎么还不去救村民?” 夜萤吃完了兔子肉,有精神了,便奇怪地问傅大夫。 “哦,我先给赵大友父女仨用了药,看看他们的效果如何,如果确实有效,那更加稳妥了。否则,一旦这药用到村民身上有什么问题,说不定,好心没好报。” 傅大夫此时显得专业范十足,没有了方才稍带痞气的模样,让宝瓶紧张的神经顿时放松了。 呃,她刚才一定是误会了什么……这么正经的傅大夫怎么可能调戏她呢? 第五百七十六章善恶有道 可是傅大夫这边厢和夜萤正儿八经地说完话,扫向她的眼神又不对了,那么灼热、那么若有所思、那么深情勃发…… 宝瓶从来没有被异性追求过,虽然眼前有现成的活例子,整天被夜萤塞狗粮,但是她羞涩啊,但凡端翌和夜萤深情对望,她要嘛低下头,要嘛就不知道跑哪去躲了。 所以看到傅大夫那摆明了“君子好逑”的眼神,宝瓶茫然了…… “我吃太多了,有点撑,我要起来走走。” 夜萤摸了摸肚子,虽然吃得只有平素的一半,但是因为人刚刚舒服,肠胃还没调整过来,消化能力还弱着,所以觉得肚子涨涨的,便要求道。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她自已一“咕碌”就可以起床大摇大摆地走动,但是还要下意识心虚地问一句端翌。 “她现在能起来走动吗?” 果然,端翌并没有一口答应,而是转脸问了一句傅太医。 谁知,过去一向对他的话反应敏捷的傅太医,竟然充耳未闻似的,两眼发直,不知道看着什么地方。 呃,不对劲啊,傅太医好象看的是宝瓶的脸? 宝瓶脸上长花了吗? 端翌这辈子只喜欢过一个女人,而且还是直接从亲密接触的程序开始的,所以对于“君子好逑”这样的经验,也是一片空白。 此时他便觉得傅太医的眼神猥琐无比。 端翌干咳了一声。 傅太医这才回过神来,呃,他好象听到靖王爷隐隐在问他什么,不过,具体是什么,犹如魔音过耳,他并没有听进心里,所以这时脑子里一片空白。 端翌见傅太医楞在原地,便知道他方才心思不知道跑哪去了,只好重复了一次: “萤妹可以起来走动了吗?” “可以,当然可以,她现在开始恢复了,体力和精神都很好,走走吧,不要太累就行。” 傅太医老脸“唰”地红了。 他肿么觉得靖王爷似乎看破了他的心事呢? 关键是,宝瓶似乎不接招啊! 傅太医心不在焉,宝瓶却赶紧上前,帮着得到首肯可以起床的夜萤,慢慢扶着她起来,又帮她穿上鞋子,然后她正想搀着夜萤,却被傅大夫拉了拉衣角。 宝瓶回首,傅大夫对她打了个“不要”的手势,等她再回头看夜姐姐,只见端大哥已然扶着夜萤起来走路了。 宝瓶这才醒悟,原来傅大夫是提醒她。 “走吧,宝瓶,看看那两个娃去,时辰也差不多了。” 傅太医在这里一番消磨后,也有意把宝瓶多绑在身边。 最怕的不是流氓,最怕的是有文化的流氓,最最可怕的是有文化还脸皮厚的文化流氓。 若干年后,宝瓶回想今日,总会发出这样的感概。 不过,宝瓶也挺掂记那两个娃的,左右这里也没有她什么事了,人家端大哥出得厅堂、下得厨房,把夜姐姐照顾得好好的,她便只好跟着傅大夫离去。 虽然傅大夫身上弥散出一股让她警觉的气息,但是长期以来养成的信任,让宝瓶只能把这种复杂的感觉压在心底。 还好,到了赵大友这边,父女仨恢复的情况都不错,仨人虽然还没有醒过来,但是却都慢慢退烧了,脸上的气色也明显好转。 宝瓶试了试那俩娃的额头,见已经有汗珠沁出,心下松了口气,欢喜地道: “傅大夫,二娃、三娃都开始冒汗了,看来,夜姐姐的血清疗法真的有效。” “嗯,这下可以确定夜姑娘的血清疗法确实有效。不过,我开的药效果也不赖嘛,你看,我现在精神也好多了。” 傅太医笑咪咪的,只要宝瓶和他说话,心情便十分熨贴。 夜萤被端翌搀着走了几圈,便道: “端大哥,我要出去走走,在这里走得不过瘾。” “好,你要身子能受得了就行。”端翌见夜萤精神不错,心情大好,格外破例。 扶着夜萤慢慢走到院子里,端翌遥遥便看到数个村民冲着这里指指点点。 端翌皱了下眉头,现在他倒也不担心村里人议论他和夜萤什么,因为此时乃非常时期,病患守望相助,也是正常。 在时疫面前,一切平常的规矩已经被放在一边了。 不过,听到村里人议论的内容,端翌的眉头却拧了起来: “看,那不是夜姑娘吗?好象发病了,还得人搀着。” “是啊,让她还护着赵大友,活该,就该一起死掉。死了就把那宅子烧了,咱们村就不会有时疫了。” “不是说要做法吗?时疫乃瘟神送下来的,只有做法驱走瘟神,才能消弥时疫。” “在哪做法?” “当然要在这里做了,赵大友一家不都在这里吗?” 那些人议论的都是这样的话题,有些人还一脸幸灾乐祸,话语里听不到同情,端翌五识过人,虽然他们说得不大声,却是听得一清二楚。 “萤妹,你要救的就是这种人,你觉得值吗?” 端翌听到这些议论,心里有一股邪火直冒。 夜萤听了端翌的复述,脸上却没有更多难过的神情,她道: “世人都说人性本善,但是在我看来,人性本恶,而善良,则是人为了进化、生存妥协的结果。 要不然,世间为什么要有律法来约束人的一言一行?要有儒圣著书来劝人向善?开蒙启智? 恶行在极端的环境下出现是正常的,当秩序恢复正常时,他们又会恢复到善良的面目。 选择恶或者善,只不过是看在当时当地的环境下,哪个能获得利益的最大化罢了。 就如此时,这些人觉得赵大友一家是瘟疫的源头,所以他们想烧死他,想要做法驱散他,在赵大友和我们看来,他们的行为是恶的。 但在他们看来,如此选择,就能获得一线生机。所以他们会选择如此行事。 不过,当他们知道救命的血清在我们这方时,肯定又会换了嘴脸。 世人大抵如此,不必太过计较,否则,杀尽天下人,你亦无法独善其身。 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自已一个,那有多么孤独啊?” 夜萤说完,脸上神情不明,她在上大学时,差点转读了哲学系,对人性善恶的拷问,曾经占据了她整个青春时期,最终她选择了记者这个最适合接触人心的职业,去观察人性…… 第五百七十七章阻挡的人墙 夜萤也没有想到,今天她会一气呵成,把一直郁积在脑子里的想法一股脑地说出来,而且心情非常舒畅。 说完,夜萤才发觉,这些言语简直是发泄一般,甚至可以说是违反了大部人的认知。 但是在端翌面前,她却没有后悔说出这样的话来。 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应该可以容纳她这些奇思怪想。 端翌静静地凝视着她的脸庞,暗夜的阴影慢慢打在她的脸上,看起来,一半明亮一半阴影。 如果从明亮的一端看,她的皮肤白晳,就象天使一般;从另一面来看,阴影让她眼神蒙昧不明,带上了几分神秘莫测的气息。 天命之子,果然不同凡响。 端翌觉得自已何其幸运,能够拥有象夜萤这么不凡的女子。 她的某些想法虽然不成熟,但是却自成体系,至少能撑着她往前走下去。 见夜萤有点忐忑不安地看着自已,端翌不由地嘴角一勾,微笑地看着她,道: “其实你是世间最善良的女子,即便知道救有些人没有意义,但是你仍然会竭尽全力。端某三生有幸遇上这么善良的你!” 端翌眼里是满满的深情。 夜萤觉得,自已就要在端翌这潭幽深的春|水里溺毙了。 夜萤经历了一番生死劫难,有些事忽然想得通透了许多,她喃喃道: “端大哥,不管怎么说,我能遇到你,也是我的幸运。然而,咱们终究是有缘无份。” 活下来,就要面对现实的生活。 夜萤无奈地想到了自已还有婚姻加持。 端翌却不以为然地一笑,道: “只要你相信我,总会有一条路是可以走到一起的。” 想着傅太医的警告,想着娘亲无端死去的原因至今未明,端翌克制着把真相说出来的强烈冲动,还是顾念着以夜萤自身安危为上,忍住了那些几欲出口的话。 “夜姑娘,赵三友一家已经醒了。我要去和夜里正报告这个好消息,让他召集村民进行治疗。” 就在这时,傅大夫喜孜孜地出现在他们面前。 端翌扫了一眼远处的村民,脸上神色没有继续转黑,既然救人是夜萤的心愿,那他心里再不怎么舒服也要顺着她。 “记住,不要说是萤妹的血。” 端翌警告傅太医。 “明白!”傅太医正要拔脚离去,想了想,又唤上宝瓶,“走,咱们一起去,万一有暴徒,你也可以保护我。” 得,傅太医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弱不禁风了? 好歹他在北疆战场上,也能和北疆蛮子过个三两招的。竟然要宝瓶保护他? 端翌虽然在情事这方面有点一根筋,但是一旦天机被窥破,那心里立马变得雪亮起来。他不禁用玩味的眼光,看了傅太医一眼。 傅太医被他看得有点心虚,干咳一声,带着宝瓶想赶紧溜开。 夜萤在背后看着傅太医和宝瓶的背影,怎么觉得宝瓶好似被拐带的少女一般? “我也要去!” 夜萤义不容辞地浮现出想要保护宝瓶的念头,脱口而出。 端翌扫了夜萤一眼,见她神态坚决,便问道: “你身子行吗?走那么远的路?” “不妨事,我年轻,恢复得快,别看我发了两回烧,也不过是腿较软一点罢了。” 夜萤微笑着急于跟上。 端翌便继续搀着她,两个人在傅太医身后不紧不慢地走着。 远处的村民看到他们过来,纷纷象见了瘟神一般,四下散开。 夜萤不以为意,宝瓶脸上却挂不住了,想起夜萤和宝器付出的一切,她心里就觉得有点委屈。 哼,你们这些人,现在怕我们,回头不还得跪着求我们呐? 宝瓶恨恨地想道。 谁知道就在这时,村民中也不知道有谁喊了句: “他们是从赵大友那屋出来的,身上一定沾染了时疫,还在村里行走,一定是想害死大家,大家拦着他们,不要让他们过来。” “是啊,你们别过来,如果过来,我们就烧死你们!” 有人起了个头,其它的村民开始起哄道。 于是,那些村民慢慢聚成一堵人墙,手里还拿着火把,见他们没有停止上前,还威胁性地举起火把,试图吓唬和攻击他们。 傅太医摇摇头:“这就是人性!若是在北疆,我早就一刀一个,把他们都砍杀了。” 端翌眼眸愈加深沉:所以打江山易,守江山难。你以为光凭砍砍砍,把人脑袋砍光了就很爽吗? 傅太医回头,接收到端翌的眼神,约摸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由地尴尬一笑。 “你们别胡来,傅大夫已经制出能打败时疫的解药了,现在就是去和夜里正商量这件事,如果你们耽误了我们的行事,多耽搁一刻,你们染了时疫的亲人就多危险一刻。” 夜萤冷静地道,脸上无悲无喜,也没有憎恶。 “骗人的,他们是骗子,听说他们都染上时疫了,今天都没出屋,现在肯定是心有不甘,想拖大家下水。” 人群中有人喊道,声音里带着恐惧。 “好吧,我们是染上时疫了,但是你们看,我们挺过来了,好好的,现在一点事也没有。 而你们现在也清楚了,如果染上时疫,从发作到病殁,不会超过一天,我们都已经一天多了,这还不能证明吗? 想要活下来,就让我们过去,我们得赶紧和夜里正商量如何救染病村民一事。” 夜萤义正辞严地道。 “人嘴两片皮,一碰就出声,光靠你一个人说,谁相信啊?” 村民们听到时疫有了解药,不禁一阵跃跃欲试,但是马上恐惧之心又占了上风。 夜萤看着眼前的人墙,晓得今晚如果不突破过去,说不定明天又会多了几条冤死的冤魂,她一咬牙道: “你们若是不相信,我让赵大友出来和你们现身说法。” 夜萤估摸着,方才赵大友虽然还昏迷,但按她自已的病程来算,估摸着也该醒了。 村民们有人知道赵大友已经昏迷的消息,听到夜萤此言,不禁冷笑道: “夜姑娘,我们敬你平素为村民做了许多好事,但是拿赵大友来搪塞我们就不好了。 听说他已经病得要死了,你让他出来,岂不是危害更大?” 在村民眼里,赵大友就是一架人形瘟疫发散机,自然不喜欢看到他在村里行走了。 第五百七十八章有人煽动 夜萤一听有人这么说,正待反驳,却不防袖子被端翌扯了一下。 夜萤抬起眼,看了下端翌,他微侧身过来,用低低的只有夜萤听得到的声音道: “这事不简单,背后有人做乱。” 夜萤听了,心内一动,也察觉到村民的情绪罕见的不对。 细细想来,她以往在村民中的威信尚算可以,说的话村民也信服,谁知道这一次她说破了嘴破,甚至把时疫有了解药的事说出来,村民仍无动于衷,这件事,确实有古怪。 “谁在作乱?” 夜萤低低问端翌。 她不如端翌个子高,五识也不及端翌敏锐,因此端翌能体察到的,她不一定能感觉。 “好象是夜珍珠。” 端翌微声道。 “什么?她也被禁在内层隔离区了?” 夜萤听了,唇角不由浮起一丝冷笑。 怪不得村民们情绪如此奇怪,如果背后没有人撺掇,一向以温顺如绵羊居多的村民,哪里会这么群情激昂,化身为要吃人的猛兽? 一直隐伏在村民背后的夜珍珠,看到大家情绪激动地声讨着夜萤一行人,眉眼间亦是掠过一抹杀机。 死贱人,若不是你,就不会害得柳村瘟疫横行,我也不会深陷此地,不得脱身。 没想到啊,端翌竟然愿意陪你送死! 夜珍珠想到瑞公子,心内不由一阵酸涩。 和夜萤比起来,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夜萤再不济,好歹还有个端翌陪着她。 夜珍珠越想越恨,又在村民背后煽风点火一番,见村民的怒火愈发激越,正暗自得意,却突然如芒刺在背,似乎有人已经发现她是幕后黑手,正牢牢盯着她似的。 夜珍珠一机灵,不由自主地往疑似的方向一看,就见人群之外,端翌身长玉立,哪怕是混乱之中,他也如一颗天边的明星,耀眼夺目,明亮得让人舍不得那开眼睛。 但是端翌杀机凛凛的表情却表明,他已经发现了她,并且不会对她心慈手软。 夜珍珠不由一阵心虚,趁着夜萤他们还暂时无法突破村民组成的人墙,赶紧脚底抹油,溜了。 说起来,夜珍珠也是够衰的,那日封村时,她正好从镇上才回来,瑞公子因为吴彩凤一事,便好好哄了她一把,由着她又买了许多贵重的饰品。 于是她浑身上下,披金挂银在村子里绕了一圈,收获了许多羡慕的眼光和奉诚的话。 夜珍珠被大家吹捧得,那因吴彩凤怀了瑞公子孩子的事而变恶劣的心情,好不容易才冲淡了一些,就见突然来了一队凶神恶煞的官兵,把村子团团围住。 而最惨的是,她竟然被围在了离传染源最近的内层隔离区。 夜珍珠打听过了,外层隔离区相对安全,她还试图突破官兵的重围,冲到外层隔离区去。 只是亲眼看到几名同样试图冲出去的百姓惨死于官兵刀下后,她才收起这份心思。 当然,也就是那时候,夜珍珠才发现,她最讨厌的人,夜萤,也和她一样被封禁在了内层隔离区内。 夜珍珠幸灾乐祸之余,自然也特别留意夜萤的一举一动。 当她发现,夜萤即便在隔离区内,依然生活得比她还要滋润,甚至宝瓶和宝器也对她不离不弃之时,夜珍珠的心理十分不平衡。 那三名暴徒,也是受了她金银的收买,才会试图去侵犯夜萤。否则,即便村民开始暴动,也不会有人一开始就针对夜萤,因为夜萤在村民心中素有积威。 当日她偷偷跟在那些村民后面,想要亲眼目睹夜萤的惨状,因为在她看来,那三个村民又强壮又贪婪,肯定能制服夜萤。 而夜珍珠万万没有想到,宝瓶和宝器竟然把那三名村民杀了。 不过,夜珍珠也听到了关于村里瘟疫横行的秘密,于是,她心惊胆战地悄悄溜走后,便赶紧在村里散布对夜萤不利的言论。 然而,更让夜珍珠气忿的是,端翌竟然也冲进村子里,和夜萤会合了。 她自已依然是顾影自怜,瑞公子音信全无。往日对她的情深意重,如今全化成形单影只的哀怨。 夜珍珠左右觉得要死,死了身上的金银珠宝又有何用?于是她索性把那些首饰摘下,收买了几个平时就流里流气的村民,在村里大肆造谣,什么疫情是由夜萤猪场病死猪引发的、夜萤要对染疫而死的村民负责等等等。 一段时间后,在夜珍珠不遗余力的散布下,夜萤的形象,慢慢在村民心中崩溃,这也是今天夜萤说话,让村民们没有反应的一个主要因素。 村民们因为时疫而惶恐不安的心中,因为夜珍珠真假掺半的造谣而有了发泄的怨恨的对象,此时看到夜萤,再加上夜珍珠在现场撺掇不止,自是不再相信夜萤的话。 “夜珍珠似乎知道我们发现她了,已经偷偷溜走了。”端翌对夜萤道。 “哼,宵小之辈,估计就是她在背后挑拨生事,村民们情绪才会如此不对。” 夜萤一阵郁闷。 “你们传播了瘟疫,害死了那么多村民,现在自已染病,又在村里行走,是想害死更多人是吧?临死还要拉个垫背的,你这妖女好狠心啊!” 被夜珍珠收买的村民仍在愤怒大声地抗议,不过即知道是夜珍珠在背后使坏,夜萤反而不担心了,她往前站了一步,直接和村民对上,嘴角还露出一抹笑意道: “你们若是不相信我就罢了,毕竟口说无任,但是你们现在谁家里有染上时疫的病人,可以抬来这里,我让傅大夫给他们逐一治疗,一个时辰内,如果他们的病情不好转,我随你们处置。” 夜萤坦坦荡荡,落落大方,一脸自信,一时间,村民们哑口无声,都低垂着头,似乎在想要怎么办。 “各位,说句难听的话,死马当活马医,大家都知道时疫是不治之症,何不试试呢?不试你们怎么知道夜姑娘和傅大夫不能治好你们各位家人的时疫?总不能放着希望不去努力,眼睁睁看着亲人死去吧?” 说话的是端翌。 看到端翌发声力挺自已,夜萤心内溢过一股暖流。 第五百七十九章还你一个美美的媳妇 端翌的话直指人心,谁不希望自家染病的亲人赶紧得到救治?能够得到救治? 何况,他们正是因为亲人染病,无处发泄,所以情绪恶劣,夜珍珠正是看准了大家这一点,背后努力撺掇,才让大家把一腔怒火都发泄到了夜萤一行人身上。 此时见有了生机,夜珍珠又已经逃走,无人在人群里散布谣言和煽动的话语,大家的头脑开始变得清醒一些了。 如果这是一门生意的话,亲人活命和继续对夜萤一行发泄怒火二者间,大家自然会选择前者。 一阵沉默之后,突然,有一个村民出声道: “我愿意把我媳妇带来给傅大夫瞧瞧。” “这位兄弟,是个痛快人!也是个心疼娘子的汉子!你家娘子嫁你,这辈子都不亏了!我想下辈子她都愿意再嫁你!” 端翌一听有人愿意配合,立即滔滔不绝地说出这番话来。 夜萤一头黑线:她怎么不知道端大哥竟然如此巧言词令,擅长花言巧语? 呃,莫非这是他在吴彩凤等别的女人面前才表现出来的另一面? 傅太医:无语…… 宝瓶:端大哥原来是个会说好听话的男子啊!私下里肯定没少和夜姐姐说样甜得发腻的话。看来,夜姐姐就是因为这样才对他死心塌地的吧? 这,这位兄台,你说的话也太丧心病狂了吧?我和孩她娘有这辈子就够了,绝不想要下辈子。 那位村民红着脸,默默回家抬人了。 见有人甘当试验品,于是村民们都默契地安静下来,以观后效。 治得治不得,一个时辰见分晓,这可是夜姑娘自已说的。 如果治不好,哼哼,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村民们其实怀抱希望的成份居多,毕竟,他们谁也不想自家的亲人因病死去。 再说,这可是会传染的时疫,既然家里有一个发病的,其它成员也难以避免。老吴家不是已经一家五口人都染上时疫,陆续死去了吗? 有现成的例子在眼前,村民们其实内心更希望夜萤说的时疫有治是真话。 “来了,这是曾氏,她发病一天了,现在高烧不退,你们既然说有办法治,就把人交给你们了。” 抬着曾氏来的几个汉子,把她放下后,都抹了把额头上的汗。 夜萤一看曾氏,不由地差点想笑出来。 怪道曾氏的丈夫临走前很哀怨地看了端翌一眼,那眼神莫名难以描述,现在夜萤总算明白了,担架上的曾氏,足有两百多斤重,光那体重,都快把当成担架用的床板压断了。 这样的女人,你让曾氏的丈夫下辈子还和她凑一块?大哥,饶过他吧! 不过这曾氏的丈夫也算有良心的了,纵然心中嫌弃,依然积极救治。 “她这么胖,是脾湿引起的壅滞,等时疫治好以后,我开几付中药让她连吃个把月,把湿气去了,再适当减少吃食,很快就会瘦下来了。” 傅大夫似乎也被端翌方才那“深情”地话影响到了,看病人竟然也例外地首先看起容颜来。 如此一番解释,也算是呼应端翌方才的话了。 曾氏的丈夫蔫头搭脑地,道: “傅大夫,你先得把我媳妇的时疫治好才好言及其它吧?” “没问题,一定还给你一个美美的媳妇!” 傅太医自从情窍打开这后,说话似乎也幽默多了。 然而宝瓶却听得一阵鸡皮疙瘩倒竖,傅大夫什么时候说话变得这么肉麻了? 村民们听到这些对话,不由地哄堂大笑。 真是苦中作乐了! 夜萤也笑了。 没有了夜珍珠,村民们又回到原来善良的面目。 似乎,恶与善之间,界限原本也不分明,就差那天平上的分毫,有心人往恶的一头加点煽风点火、谣言、利诱这样的调料,人性就变化为恶;如果往善的一头加上真、美、信任,人性就偏向于善。 夜萤暗忖,自已断言人性本恶,是不是错误的呢? 或许,人性不善不恶,全靠自已和周围人、环境的涂抹? 看来,关于人性是善是恶这个哲学命题,她还得继续思考下去,在她停止思考前,不能盖棺定论。 傅大夫打开随身带的医药箱,村民们伸长了脖子,想看傅大夫拿出什么神药,竟然能让夜姑娘包票说一个时辰内救回病人。 “哦?这是什么,长长的针?” “针后面还连着管子?” “傅大夫,你抽了什么到那管子里?” “玉皇大帝天神老爷,傅大夫,你竟然把那黄黄的东西打到曾氏的身体里?” 村民们见证了傅大夫第一次给人施针的情形,而且每一步都引发了大家的惊呼。 “这样曾氏会不会死得更快啊?” 曾氏胖胖的身躯在担架上挪了一下,似乎不满大家说她会死得更快。 “然后呢?傅大夫,不是得喂药吗?她是太重了,你要扶不动她,我们帮你。” 几个露出结实胳膊的村民主动请膺。 村民们这时候又显得别提有多淳朴善良了,仿佛方才那些暴怒的人里,并没有他们。 曾氏又挪动了下身躯,似乎不满大家说她胖。 胖是胖,老娘若是不嫁给他,他就得打一辈子光棍,哼…… 曾氏迷糊中,恶狠狠地想着。 有村民拿来了沙漏,放在曾氏身边,然后大家围成一圈,饶有兴味地等着傅大夫和夜萤说的一个时辰到来。 端翌脱下身上的外褂,然后非逼夜萤穿上,说夜风寒凉,夜萤又是刚康复的身子,吹不得风。 夜萤扭捏了一下,便落落大方披上了端翌的外褂,果然,身体一下子就暖和多了。 而且褂子上有端翌身上好闻的味道,那淡淡的青草香味,闻起来提神醒脑,仿佛被端翌的怀抱环抱着,别提多惬意了。 村民们似乎根本没有人注意到这一幕。 见无人指指点点,夜萤也就心安理得地穿着端翌的褂子了。披着这件褂子,似乎在众人面前被端翌公然搂抱着,夜萤心内掠过一阵阵酥麻,被爱人在众人面前环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今天,她初初尝到了。 “傅大夫,一个时辰快到了,曾氏并没有动静啊?” 村民们看着沙漏里的沙越来越少,曾氏除了翻两次身子,并没有更多的动作,忍不住问道。 第五百八十章风情万种的曾氏 “别急嘛,再观察一下。”傅大夫想了下方才曾氏的表现,突然抬头问夜萤,“夜姑娘,是不是曾氏太胖了,一个人是你两个重,我方才打的药量是不是太少了?” 哟,这还真是个事。 夜萤楞了一下,想起似乎以前吃西药,药盒外面都会写着多少公斤体重要吃多少份量的药,正想点头,曾氏却突然又“哼几”翻了一下身,还突然睁开眼睛,用微弱但却不无威胁的声音道: “别以为老娘方才昏迷不醒,其实老娘的脑子里可是清醒的,你们谁笑话我胖的?谁说我死胖子的?我可是一一都听到了啊! 等老娘能动弹了,不会放过你们!” “娘子,你醒了?太好了,玉皇大帝、各路神仙、列祖列宗保佑!” 曾氏的丈夫“扑通”一声半跪半站在曾氏的担架边,一脸真诚的欢欣,对比方才的苦瓜脸,夜萤不禁忍俊不禁。 这汉子,怕是平时就被曾氏调|教顺服了,一旦曾氏醒来,就连苦瓜脸也不敢露出来了,转为欢喜无限。 但到底心内开不开心呢?只有他自已知道了。 倒是周围曾经大放厥词、现在又被曾氏威胁的村民,脸上讪讪的,他们素来知道曾氏是村里最有名的母老虎,身高体重,又极为彪悍,平素家里掉了一根葱都要整个村子大骂。 呃,一想到曾氏日后的报复,那些调侃过曾氏的村民,顿时一阵心虚。 傅大夫上前郑重地摸了摸曾氏的额头,道: “很好,开始出汗了,接下来,体温会下降到正常程度,然后身体也会逐渐恢复。曾氏,你已好转。” 端翌眸子里掠过一抹喜色,上前道: “曾氏,现在感觉如何?” “哟,这位俊气的相公,我识得你的声音,你说得太对了,我下辈子肯定还要再嫁我的相公,他对我太好了。若是没有他和你们,我这条命就让时疫夺走了。” 曾氏一听端翌开腔,被肥肉挤成一条缝的小眼睛不由地努力撑开,然后一看那迷糊中听到的迷人的声音,原来其主人长得更是如谪仙一般,不由地脱口而出,还冲端翌甩了个飞眼。 端翌不妨被这胖女人劈头盖脸一阵夸赞,还无端被强迫接受了一个“风情万种”的飞眼,脸都黑了,赶紧退后不言。 回眸,端翌便见身边的小女人用手帕捂着脸,腰都是弯的,不由地上前扳过她肩头,着急地问道: “如何?身子又不舒服了?” 夜萤见端翌真的着急了,只好直起腰,把手帕从脸上拿开,端翌一看,虽然夜萤努力装着平静,但犹有一抹来不及收回的笑意一掠而过。 敢情方才她是笑得直不起腰来了。 端翌并不恼,只是用大手轻抚了下她的头顶,嘴角噙着一抹浅笑道: “调皮!” 继而眼里是满满的宠溺。 傅太医抬眼,正好看到这一幕,喉咙不由地被噎了一下:好吧,这二位请让开点,至少离开我的视线,能不能不要随时随刻发狗粮?单身狗表示已经饱了,还撑了,快呛出来了…… 曾氏好转,大家的心情都放松下来了。 夜萤已经确定,血清疗法,对这场时疫有效。 傅太医根据自已现在的身体判断,他开的药,虽然起效温和,比不得夜萤的血清疗法起效快,但依然也是有效的。 只不过,对于危险的急症,自是用夜萤的血清疗法会更稳妥一些。 身为一名杏林国手,傅太医终于用自已的医术,保住了自已的脸面和尊严。 傅太医回头倒腾了一下曾氏,对一众围观的村民道: “大家看到了吗?我们掌握的解药,对时疫有确切的疗效,大家家里若有病人的,现在可以报上名来,我会按轻重缓急,一一处理。” “我爹病了,已经卧床两天了,傅大夫,我家的最急!” “什么呀,我娘都气息奄奄了,方才出来她还吐呢,傅大夫,我家的更急!” …… 一时间,大家都乱哄哄地,纷纷说自已家里的人多,病人病程急,需要第一时间让傅大夫去治疗。 傅大夫左右分身无术,这时,宝瓶见状,挺身而出道: “傅大夫,我来帮你吧!你扎针的时候,我方才已经看了好几次了,应该可以上手了。” 傅大夫楞了下,一想自已也是初学者,这扎针的技术上手也不难,只要找对血管就成,宝瓶心灵手巧,一定不会差。 于是傅大夫道: “那你先和我去一家,给患者打针我看看,如果可以,你就能单独操作了。” 夜萤听了,不禁莞尔,宝瓶这是要成为小护士的节奏啊? “宝瓶,大胆操作,没事的,就是扎个血管嘛,我陪你去。你一定行的。” 夜萤给宝瓶打气。 宝瓶默默地点了点头,然后帮傅大夫拎起医药箱,往就近一户人家走去。 夜萤在背后看着傅大夫和紧跟其身后的宝瓶,忽然有一种CP的即视感。 哟,大夫和护士,多好的一对啊! 来到几步开外的一户村民家里,果然,床上的病人已经气息奄奄了,看着骨瘦发柴,眼窝深陷,脱水挺严重的。 夜萤便交待病人家属做一些盐糖水,以备补液。 而宝瓶也认真地跟着傅大夫学习打针的每一个步骤操作。 傅大夫一想如果宝瓶也学了医术,自已日后和她亲密接触的机会也会更多,不由地十分上心。 宝瓶之前就亲眼看过傅大夫操作的每一个程序,所以她很快就上手了。 给这户人家打完针,傅大夫便分了另外一套器具给宝瓶,和宝瓶分道扬镳,各做各的病人去了。 夜萤见事情有条不紊乱地开展,她也放心了,这才有闲心和端翌往夜里正家走去。 一到夜里正家,意外的是,他这里竟然依旧茶香飘荡,夜萤进得院内,便看到夜里正一脸严肃地在茶桌前泡茶、品茶。 看到夜萤和端翌进来,夜里正自是十分意外,道: “端兄弟,你怎么进来这该死的隔离区了?难道你不知道,进来之人,必死无疑吗?” 第五百八十一章狂秀恩爱 看着夜里正仙风道骨地泡茶、品茶,却说出这样的话来,夜萤心里不由一阵激荡,笑道: “夜里正,再不怕死也不若你视死如归啊!” 夜里正这样的状态,是把非常的日子过成平常,颇有几分谙得大道的味道。 端翌看在眼里,觉得这原本平凡的村夫,在大灾面前,却显出了几分独特的傲骨韵味。 夜里正一听夜萤的话,便引为知几一般的欣然一笑: “但凡沾上了茶,整个人的心态就会放绘下来,心绪也宁静许多,做茶农这条路我是走对了。 只可惜,时疫拿着收割人命的镰刀越来越近,我已经等不到把咱们柳村茶叶发扬光大的时候了。” “呵呵,夜里正,你可听说过,天无绝人之路?” 看着夜里正真正从容淡定,端翌也不由地赞赏有加,自觉大夏朝有这样的村官幸甚。 若是每一个大夏朝的人都若夜里正这般视死如归、从容淡定,大夏朝还怕不强大起来吗? 端翌于是故意放了个饵,逗逗夜里正。 “这话若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我会以为是开玩笑,但是从端兄弟嘴里说出来,我会信其有。 端兄弟,快告诉我,真的有应对时疫的办法了?” 夜里正一扫肃容,用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端翌和夜萤。 他哪里不知道端翌为何会出现在这内层隔离区内,还不是放心不下夜萤吗? “喏,你问她。” 端翌又习惯性地伸出手,揉了揉夜萤的脑袋,一脸宠溺和骄傲地道。 夜萤“气呼呼”地甩开端翌揉她脑袋的手,娇嗔地怪道: “原本头发就被烧得差不多了,你再这么揉,我就快变成光头了。” “光头也是这世上最漂亮的光头。” 端翌毫不脸红地道。 从生死边缘把夜萤捡回来,几乎失去夜萤的恐惧曾经紧紧包裹着端翌,那是近似窒息般的绝望,此时再怎么秀恩爱都不足以表达端翌心内的狂喜。 夜萤差点喷出嘴里的茶水,什么时候端大哥秀恩爱这么浅白得象小学生了? 夜里正:好汗……瀑布汗…… 夜萤干咳一声,道: “事情是这样的……” 夜里正久经考验,已经证明他是站在自已这边坚定不移的同志,而不是象有些人一样,不光是墙头草,还是吃里扒外的货,如夜珍珠之流,所以夜萤便实话实说。 夜里正听完,夜萤看他半天没反应,再定晴一看,他嘴巴张得大大的,半天合不上来。 夜萤喊他,他也不回应,只是吱吱唔唔指着自已的嘴。 端翌倒是十分明白,上前站在夜里正身后,双手卡着夜里正的下巴,然后向上一抬,只听微微“卡答”一声,夜里正上下张了下嘴,才吐槽道: “阿萤,你说的事太惊世骇俗了,我吓得下巴都掉了。” 哦,原来夜里正是下巴吓掉了。 端翌是习武之人,自是懂得骨骼结构和一些简易的处理办法,一下就把夜里正的下颌骨扳回去了。 “所以说,咱们柳村的时疫解除了,也不会再死人了。” 夜萤美滋滋地道。 端翌心里却一阵恨恨。 得,柳村是不会死人了,你却要被抽很多的血。 一想到那么多血从这个小身板里一路流到那些村民的身体里,端翌便一阵心疼。 “太好了,没想到,你是柳村的福星啊。阿萤,亏你得能想出这样的办法来,简直闻所未闻。 但是有一句话我要告诉你,这件事,除了咱们几个,千万别再有外人知道了。免得传出去,又变成了厌胜之事。” 夜里正郑重地道。 夜萤和端翌皆点点头,道: “晓得。” “哎,太好了,我这下能有愉悦的心情喝茶了。阿萤,端兄弟,这是我这两天焙出来的茶,你们试试,我自已感觉口感比之前的提升了不少。” 夜里正当即泡了一泡他认为不错的茶给夜萤和端翌。 “夜里正,你知道为什么你到现在也没有染上时疫吗?” 夜萤“吸溜”了一口端翌亲手捧给她的茶,发觉果然茶汤入口味道焦香鲜醇,已经达到后世一级茶王的标准了,便又故弄玄虚开了。 这几个人最近都被时疫这团雾霾压着,心情一直是压抑暗沉,但是现在已经找到了确切应对时疫的办法,大家颇有云开雨霁的感觉,此时听夜萤说话,也如闻天籁一般。 夜里正一脸谦虚好学、神情轻松地问道: “为何?还请阿萤详示!” 大家都愿意成就夜萤轻松活跃气氛的心愿。 “因为茶本身就有驱病防病、强身健体的功效,据说从前有几艘商船,运货到倭国,一路上,其它几艘船都染上了时疫,有人上吐下泻,有人水土不服,肠胃不适,但是惟独其中一艘船上的船员安然无恙,大家便奇怪了。 仔细观察,才发现,原来这艘船上的船员,每次饭后一段时间,都要喝一般黄澄澄的水,一问之下,才知道那叫茶水……” “所以喽,那艘船就靠着茶,渡过了时疫的危机?” 端翌嘴角加深了笑纹。 自家小女人总是能讲许多稀奇古怪的故事,有些事,根本不似在这里发生过似的。 要出海远航的船,目下也只有王财主那里才有,王财主还让自已帮他取得通关文书,否则,怕是回航以后,近海的水军会不让他们进港,何曾有什么装着茶到倭国的船只。 夜萤欢喜之下,早忘了会有这个破绽,不过,夜里正却是十分信服,道: “怪道大家都生病了,只有我们家的人安然无事。原来是茶的功效。” “那是自然,你这段时间每日制茶,茶香也能杀菌,然后又经常喝茶,强身健体,免疫力大增,时疫当然拿你们没办法。” “阿萤,被你这么一说,怕是咱们柳村的茶,以后要一飞冲天,一举扬名了。” 夜里正欣喜地道。 “夜里正,大喜,大喜!” 这时,有村民匆匆跑进夜里正院子里,抬头看到夜萤和端翌也在,便止住了脚步。 “喜从何来?” 夜里正淡定地问。 第五百八十二章小确幸 “呃,您应该已经知道了。” 村民止住匆匆的脚步,看到夜萤和端翌在此,他哪还不明白。 “哦?”夜里正不解。 “我是想说,时疫已经有解决的办法了,傅大夫方才一针下去,曾氏那个肥婆,不到一个时辰就醒转了,本来气息奄奄的,都要抬去官兵那烧了。不过,既然夜姑娘和端兄弟在此,想必你已经知道了。” 夜里正欣然点头,道: “我也刚刚知道,来,跑得辛苦,喝杯茶吧!” 村民双手接过,喝了茶便道谢离去,道: “我要去和村里其它人说一下,时疫有了解药,让大家放心,不然最近过得简直不是人的日子,村里人心惶惶的。” “好,你去吧,就说里正让你去说的。” 夜里正吩咐。 村民郑重领命而去。 “阿萤,你真是村里的救命恩人啊,若不是此事不方便显扬,村里必定会给你立长生牌位。” 夜里正感概地对夜萤道。 夜萤吓了一跳,道: “岂敢岂敢!夜里正别折杀我。我真的不在乎这些名义上的东西。只要咱们把茶制好,把握身边的小确幸就足矣。” “什么是小确幸?” 端翌时不时听到夜萤的新鲜词汇,而每个新鲜词汇里,必有一段故事,所以饶有兴味地问道。 “小确幸,就是微小而确定的幸福,比如春天早晨看到桃花开了;比如现世安好,夜里我在屋内焚香看书;比如柳村时疫危机解除了,村民们都荷犁吆牛去田里……这就是小确幸。” “被你一说,还真觉得往日没有时疫的时候,每一天的日子都是小确幸!” 夜里正笑咪咪地捋了把胡子。 端翌眼眸微闪,不由心道:你想要的小确幸,就是我认定的幸福啊! 不过,一想到朝中现在微妙的局势,端翌又强自按捺下了把真实身份告诉夜萤的冲动。 “姑姑,我听村里人说,你们已经没事了,赶紧赶回来看看,看样子,时疫真的解决了?” 夜鸣兴冲冲地从村子里回来,一看到夜萤和端翌,不由大喜过望。 “的确如此,夜鸣,你去哪了?” 夜萤微笑着看着夜鸣,经此一役,她和夜里正一家人的感情更加深厚了。 “这两天都到各家各户走走看看,有些人家需要帮忙抬人的就帮忙,不需要的就告知他们一些卫生常识。”夜鸣说着,从口袋里掏了一迭口罩道,“我都记得戴上这个。” “哎哟,腰要断了,累死我了。” 夜鸣话音才落,傅大夫就哎哎叫着从院子外面,和宝瓶一起走了进来。 “你们这么快就打好血清了?” 夜鸣大奇,她以为总要两三个时辰才能完事的。 “是啊,今天一共十个发病的村民是比较危急的,所以我们就先给这十个人注射,其余的村民,我则开了药方,让他们自行煎服,因为血清全用完了。” 傅大夫摊摊手,无奈地道。 “这么容易就用完?” 端翌沉声道,眸子里流露出不满。 这可是实打实的鲜血,从他的小女人身上抽出来的。平素她要扎破了手指头,他的心都要揪一下。 现在可好,成筒成筒地抽出来,只够打十个村民? “端爷,能打十个人已经很多了,咱们统共才抽了多少血?” 傅太医知道端翌生气什么,无奈地自辩道。 “我不管,反正如果不是更危急的情况,你就让他们自行服药去。” 端翌冷淡地道,一脸嫌弃。 就凭那些墙头草一样的村民,也配用他家小女人金贵的血来救? 要不是想着傅太医说的积些功德的话,端翌早就不干了。 “那是当然。” 傅太医当然也不是傻瓜,没事抽夜萤的血干嘛?一旦被村民们知道了真相,那些恐慌的村民,没准会拒绝喝药,只等着抽夜萤的血制成血清,那岂不是要把夜萤的血抽干还不够救? 端翌微微冷哼一声,算是比较满意。 “方才有一位吴姓村民,说家在半岭上,那村民说让我把针筒借他,他自行回去给娘子注射,我就借他了。因为都快入夜了,走到山上天都黑了。” 宝瓶这时报告最新情况。 “可以,天都快黑了,一来一回地折腾,他若是学会了,就让他自已去注射吧。” 傅太医徒然懂得怜香惜玉了,别人还没说话,他就抢着应承道。 夜萤疑惑地看了一眼,心里似乎有些分数了。 嘿嘿…… 端翌自是无不可。 夜萤也无所谓,反正那些针管器具,他们让赵大郎打了七八套,当时就是备份用的,即便少了一套也没事。 “如果病患一个时辰内能逐渐康复,怕是柳村很快就可以解禁了吧?” 夜里正最关心的是这件事。 “应该没那么快,到最后一个发病者康复,还要整村再观察七天,如果确定没有新的发病者,才可以判断柳村的时疫已经过去了。” 夜萤根据后世对抗非典的经验回答道。 “嗯,你这么一说,我心里就有分数了。咱们村若是再封村一两个月,那些LV箱子的价格,怕是要炒上天了。 柳大郎那天托人捎进来口信,说希望我能让外层隔离圈的匠人赶紧做箱子。 他们哪知道,赵姓的主要匠人,都被封禁在内层隔防区里。就算外层隔离区的人集体开工,也没有办法完成一个完整的箱子。” 夜里正颇有感概地道,但事实上,作为村里的里正,看到本村的产品供不应求,他脸上还是浮出骄傲的笑容。 “哟,真是的,他们做生意的人眼里,是不是只有钱最重要?大家都要死要活了,他还在那想着卖箱子的事?” 傅太医愤愤不平地抱怨道。 “倒也不是,柳大郎还算仗义,和王财主商量之下,组织了镇上的商会,一共送了三批食物衣物进来,要不然,咱们村捱到现在,肯定乱起来了。 幸好有这些食物和衣物,村民们除了担心时疫,其它的吃穿用度都不用担心。” 夜里正颇为自豪地道。 要不是村里的手工艺值钱,要不是村里人有这么硬气的本事,镇上的商会也不会这么热心吧? 第五百八十三章撮合佳偶 夜里正颇为自得,时疫偶有听说过,但是从来没有见到商会给哪个得了时疫的村子主动送东西的。 傅太医听了,“哦”了一声,心内自是知道,柳大郎会这么做,怕是给王财主和夜萤面子。若是没有他们俩,柳村哪有可能得到充足的物资供应。 不过,柳大郎总算还会做人,至少在危机关头,没有甩手走人,果然是人情留一线,事后好相见。 夜萤一听外面有口信可以传过来,便问道: “三清镇上应该没事吧?” “当然没事,你忘了,我从三清镇上来的?” 端翌又揉了揉夜萤的发顶,即便坐下来,他也比她高啊! 夜萤不满地拨开他的爪子,忧伤地想:自已一定要抓住最后发育的时机,加强运动,把自已练得又高又美,让端翌再也不能随便这么摸自已的脑袋。 众人看到这一幕:齐齐挪开了视线…… 很奇怪,若是换成别的男女如此相处,大家肯定会心生反感,夜里正没准一变脸,就让人拉去沉塘了。 但是端翌和夜萤在一起,不管做什么,都格外地和谐,似乎他和夜萤原本就是天生一对似的,让人不忍责备他们,反而要替他们暗暗遗憾:恨不相逢未嫁时啊! 也正因为如此,在此等非常环境下,即便端翌和夜萤如此亲昵,大家也都集体失明,装着什么也没有看见。 当然,嘴里的那把狗粮还是被塞得不要不要的。 “萤妹,你身体才康复,不适合久坐,咱们回去吧?” 端翌关切地道,因为他发现傅太医一直揉着自已的腰,以前他可不这样,是不是因为时疫引起的呢? 如此一想,端翌也就不敢放纵夜萤在外面多待了。 “嗯,也好,咱们走吧。” 夜萤正要站起身告辞,傅大夫却“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傅大夫?你怎么了?” 这时,夜萤等人似乎才想起,傅大夫也是一个病人。为了救柳村的柳民,他一直强忍着低烧,除了注射之外,还要殚精竭智,给村民们开药。 端翌上前一摸傅大夫的额头,脸上紧张的神情消失了,对一脸关切的众人道: “没事,他应该是太累了,本来就病体初愈,还坚持了那么久帮村民看病。这样吧,让他在夜里正家里睡会,休息过来就好了。” 端翌虽然不是大夫,但是他一向了解傅大夫的生活习性,见他紧闭双眸,但是脸上没有痛苦的神情,没有发烧,手腕上测脉息平稳,足见是累坏的,便放心地道。 “夜姐姐你们先回去吧,我在这看着傅大夫。” 宝瓶小护士安排道。 夜萤扫了宝瓶一眼,见她脸上坦坦荡荡的,不由“唉”了一声,如此懵懂的小姑娘,傅大夫若是想达成心愿,怕是要再努力一把了。 不过,随手能摘到的瓜不甜,历经千辛万苦、如朝圣般采到的雪莲花才珍贵。 夜萤因此并不担心,只是扯了下端翌道: “把傅大夫放在这吧,咱们走!” 然后,任由傅大夫躺在地上,和端翌坦坦荡荡地走了。 走远了,她回头,就见宝瓶和夜鸣正费劲地弄起傅大夫放在担架上,往屋里抬去。 若没有生些事由,让他们互相依靠,怎么会越走越近? 夜萤莞尔一笑,抬头见端翌正一脸不解地看着她,夜萤笑道: “有什么不解尽管问我。是不是想问,为什么不把傅大夫安置好再走?” “正是。” 端翌晓得自家的小女人自有解释,便徐行耐心倾听。 此时经过傅大夫和宝瓶一番时疫有解药的安抚,内层隔离区已经逐渐摆脱了恐慌的情绪,就连犬吠之声,似乎也显扬了几分。 在夜色中,陪着劫后余生的佳人漫步人间,对端翌的心性来说,是一桩极大的抚慰。 他胸中原有的一些乖戾之气,也在这样的陪伴中,不知不觉消减了许多。 “那我就说一个故事吧。从前呢,有个村里,有一个长者,他想要让村民摆脱贫困,快速致富,但是村里什么资源也没有,唯一的资源就是山里的木头。 但是当时的朝廷却因为某些原因,禁止村民私伐木头,且为此还在一些主要的路口,设立了关卡,一旦被抓到,轻则重罚,重则送到监狱中关起来。 不过,这些关卡中的小吏,却吃贿赂,当然,吃贿赂官府是不允许的,一旦发现,就是吃官司坐大牢的事。 因此,这些小吏即便吃贿赂,也只吃熟人的贿赂,不吃陌生人或者觉得不稳妥人的贿赂。 长者知道这个情况后,苦于没有办法和小吏牵上线,不过,长者非常人,颇有智慧。 于是有一天,他灵机一动,让村民装了一车廉价的木头,故意运到关卡,让小吏拦住。” 夜萤说到这里,故意卖了个关子,停下不说了。 “哦?如此他不白费力气了?” 端翌奇道。 “呵呵,错了。正是因为惹了事,长者就需要摆平事,一来二去,就和小吏熟悉了。 今天请小吏吃顿饭,明天请小吏去三温暖,慢慢地就和小吏混成了铁哥们,接下来的事,自是水到渠成,小吏毫不犹豫地收了长者给的好处后,以后但凡他们村里的木头,都可以很轻松地通关。 长者所在的村子,就靠这一招,突破了小吏的防线,然后过上了富裕幸福的生活!” “果然是360行,行行出状元。”端翌细想,忍不住嘴角笑纹加深了,身上释放出一股柔和的气场,他声音微哑地道,“那么,傅大夫就是那个长者,宝瓶就是那个小吏,傅大夫晕倒之事就是那车柴喽?” “厉害,果然是聪明的端大哥,我就喜欢高智商的聪明人。” 夜萤一见端翌明白她故事里衍伸出来的意思,不禁心情大好。 端翌抿嘴一笑,忍不住又伸出手在她脑袋上摸了一下,他其实一听故事就知道她要表达什么意思了,只不过顺着她的节奏,给她一些讲故事的动力。 不过,夜萤夸他,他一脸当之无愧,脸上却是喜孜孜的表情。 端翌和夜萤在这边春风和熙,却不知道,距他们五百多米远的一条村道上,一桩可怕的谋杀案,马上就要发生了。 而杀人者,是一个他们都认识的人。 第五百八十四章偷鸡蚀把米 “吴大哥,今晚月色皎好,怎么如此行色匆匆?” 吴姓村民正埋头赶路,不防听到后面有人唤他。声音甜美,自有一股勾人心魄的力量。 吴姓村民正值壮年,对这种有意撩骚的声音自是非常敏感,即便此时是非常时期,也忍不住止住脚步,回头一看,只见不远处,一名珠光宝气的妙龄女子正徐徐走来。 吴姓村民还心惊了下,暗道:不是会是山精鬼怪吧? 这是一条通往他在半山家的唯一村道,平素除了进山采药打柴的村里人,也只有他家人行走。 但是到了晚上,惯常都没有什么人迹。 此时猛地见到一个妙龄女子,由不得他这么想。 “吴大哥,不记得我了吗?我是夜大郎的女儿夜珍珠啊!” 对方估计是见他久久不回应,于是主动出声。 “哦,原来是珍珠姑娘,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所以一时没认出来。” 吴姓村民赶紧回了一礼。 夜色渐浓,四周只有夜鸟的鸣啼和蟋蟀的鸣叫声,按理,吴姓村民是走惯了这条路的,不知道为什么,此时他后背上激起了一阵鸡皮疙瘩,似乎有什么诡异的事情要发生似的。 “吴大哥,你这么匆忙,可是急着回家?” 夜珍珠越走越近,身上有意熏染的香水直冲吴姓村民的鼻孔,让他差点打了个喷嚏出来。 “哦,是有点急,我家娘子染上时疫,方才我找宝瓶姑娘要了时疫的解药,正要上山给我娘子打针呢!” 吴姓村民道,说完,拔脚就想走。 “哎哟,吴大哥,我脚崴到了。” 夜珍珠也没料到这个男人竟然受不了这么轻浅的撩拔,心里只道晦气,但仍抓住这个时机,在吴姓村民耳边吐气如兰地道: “吴大哥,我有一事相求,不知道你乐不乐意?” “乐……乐意,自然乐意。” 吴姓村民刚刚激爽完毕,两眼还翻白呢,自然不好开口拒绝。 “我想要你那瓶时疫的解药。给我好吗?” “解药?时疫的解药?”一听夜珍珠提这个要求,吴姓村民猛醒,“你原来勾引我就是要解药是吧?我说你怎么这么主动呢?那可不行,除了解药,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吴姓村民自家媳妇等着救命用,怎么可能给夜珍珠?于是断然拒绝。 “什么?你不能给我解药?那你打算给我什么做补偿?我一个大姑娘家的,白白让你占了便宜,如果我喊出去,你也别想做人了。” 夜珍珠翻了脸,开始威胁对方。 “啊?你别喊,你别喊。” 吴姓村民认怂了,如果女方不管不顾喊起来,说起来是自已占了她便宜,到底有些心虚,何况,她手上还湿答答一坨他身体里的东西呢,这可是最强有力的证据。 “哼,那你说,有什么给我补偿的?” 夜珍珠目的不在于补偿,在于解药,但是既然吴姓村民这么说,她也起了恶趣味,想听听自已在吴姓村里心里,价值几何。 没想到,还不如不听呢。 吴姓村民喃喃地算计了下,道: “我家里那口猪要养到过年才能宰,猪没法给你了,不过还有两头鸭,三头鸡,这些全送给你吧?当做补偿就是了。” 夜珍珠一听,差点没吐血。 自已白白被这色狼占了便宜,手上还沾了一大坨他身体里肮脏的东西,他就这么补偿自已? 两头鸭三头鸡? 自已只值这个价? “哼,姓吴的,别说我头上戴的金钗、金耳环,手上的金手链,就说我这身杭绸衣衫,就不止值两头鸭三头鸡的价,你竟然用这些畜牲随随便便打发我?” 夜珍珠此言一出,吴姓村民原本想着那两头鸭三头鸡还心疼呢,听着她狮子口大开的意思,不由地心如刀割,心虚地道: “我又没要你的身子,再说,也是你主动勾|引我的。又不是我乐意的。凭什么要我赔那么多?再说,我是男人,男人少了那些东西,没有了精气,还得你来补偿我才对呢!” 听到这个男人这么说,夜珍珠的脸不由地黑了,一股杀机从心里升起…… 第五百八十五章夜珍珠出手了 夜珍珠一听,这个男人竟然无耻地找她索要补偿,自已白白被他玩了不说,竟然还说自已只值几头鸡鸭? 夜珍珠随口漫应着,实际上她知道这是自已最后的机会了,如果再不下手,就没有存活下去的希望了。 夜珍珠两个时辰前,从煽动村民围攻夜萤的现场逃走,就已经有了不妙的感觉。 当她第一次吐完,还隐约怀疑自已是不是有了瑞公子的孩子,但是随着呕吐一次次加剧,她终于明白,自已也染上了时疫。 时疫的解药就在傅大夫和宝瓶手里,但是由于上一回陷害他们于蝙蝠洞,现在又唆使村民阻拦夜萤,还被端翌发现了,夜珍珠自是不敢找傅大夫讨要解药。 她觉得,就算讨了,傅大夫和宝瓶肯定也不会给她,说不定,还招来他们一顿耻笑。 与其自找羞辱,不如静候良机。 终于,机会还是让她找到了。 当看到吴姓村民找宝瓶要了解药,说要自行回家使用时,夜珍珠就觉得自已等的良机来了。 开始的时候,她的确想的是用色|诱的办法,但是现在看来,这吴姓村民典型的吃肉不吐骨头,好处享受到了,裤子还没提起来就翻脸不认账。 这种小气的男人,想找他要解药是不可能的。 现在,这个男人刚刚丢了精|元,身体较为虚弱,又被自已迷惑住,那最脆弱的脖颈就在眼前,而他又似乎发现了自已身体的不对劲…… 夜珍珠心想,最佳也是最后的时机就在此时了。 “夜姑娘,你身上这么烫,好象发烧了吧?我家婆娘发烧的时候,也和你一样烫,不对……” 吴姓村民显然发现了异常,正要说出口时,突然“啊”地一声,中止了自已的说话。 不一会儿,他软软地顺着夜珍珠的身体,向地下躺了下去。 如果靠近点就能看到,他的脖子动脉处,插了一支金光闪闪的金钗,一股血如喷泉般地涌出来。 一阵激烈的抽搐之后,吴姓村民就死彻底了。 夜珍珠用脚踢了踢对方,见他真的死透了,这才上前拔起他脖子上的金钗,又用对方的衣服抹干净了,这才喘着大气,插到了自已发髻上。 然后,夜珍珠费劲地在吴姓村民身上摸索着,终于,在他胸口处,找到了那支针筒和解药。 夜珍珠模仿着自已看到的情形,把解药吸入针筒里,然后用右手拿着,对着自已的左手血管扎了进去。 不得不说,夜珍珠还真是一个狠人,旁人若是第一次扎针都会心惊胆战,但是夜珍珠扎起自已来,却只是眉头皱了一下。 她知道,若是想要活下去,就要打这种解药。 她才嫁给瑞公子,无尽的富贵生活才在眼前展开,她才不甘心就这么死去呢! 无论如何,她都要活下去。 夜珍珠拔出针头后,用力一甩,扔在草丛边上,然后用手按着血管上的针口止血,又最后看了一眼吴姓村民,踉踉跄跄地往另一条路上走去。 这么大一个男人,死透了重死了,她根本拖不动,也就任其躺在那了。 夜萤和端翌回到夜里正的旧宅,还没进院子,就看到厨房那里升着白色的炊烟。 “一定是宝器在做饭。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别看宝器是男孩,他做饭的手艺也不差。” 夜萤夸了一句,端翌不禁摸了下鼻尖,似有所触动。 夜萤似乎感觉到了,楞了下,才道: “端大哥,你的童年是不是很悲惨?” “哦?何出此言?” 端翌想了下,觉得还好,虽然被拘在北疆做人质,但是其实一直有娘亲照拂着,若不谈身为人质的耻辱,说起来,这一生里,那算是他一段安稳无忧的时光。 “因为你饭做得好啊!” 夜萤有点心疼地道。 端翌这才明白夜萤心里想些什么,不过,看着自家小女人这么关心自已,就连童年的他都怜惜到了,他还有什么不开心的呢? 于是端翌嘴角浮出一抹浅笑道: “为了今天能为你做一道菜,当年再苦也值得了。” 这是间接承认他的童年很悲惨吗? 夜萤一阵心酸,也不再苦苦追问,只是劝慰道: “不论如何,你没有长歪,今天生活得好好的你,就可以抵消过去所有受的苦。我相信,人吃的苦都不会白费,早晚有一天,这些苦会变成蜕变的能量。” “好高深。”端翌深沉地微笑,调侃道。 “夜姐姐,你们回来了?我饭也快做好了,我姐和傅大夫呢?” 宝器听到外面有人说话,便出来打探情况,不妨却看到端翌和夜萤在一起喁喁私语。 宝器是心里有了白雪的人,见此情景,羞涩一笑。 “傅大夫太累,晕了过去,借住在夜里正家,你姐留下来照料他了。” 宝器听了就放心了,道: “傅大夫只是累晕了吗?不是生病的缘故吧?” “不是,他只是病体还未痊愈,又劳累了好几个时辰,所以累晕倒了,你放心吧。” 端翌亦从旁证实。 “嗯,没事就好。还差一个炒青菜,夜姐姐、端大哥你们稍等,马上就可以开饭了。” 宝器说着,正要进屋,突然,他又停下了脚步,一脸疑惑地看着前方。 夜萤觉得很奇怪,她也跟着扭头一看,不禁也吃了一惊…… 第五百八十六章人命账 平静的山村,夜色已经被身后绵延不绝的火把队伍打乱了,随着夜萤后知后觉回过头来,那分成两支队伍的火把队伍一前一后已经逐渐靠近祠堂,靠近夜萤住的地方。 “怎么回事?那么多人,听着似乎有些人语气很不友好?” 宝器自从习了武,五识也提高了不少,夜萤还未听清动静时,宝器已略有所闻。 端翌自是听得更加分明,他浓黑的眉毛蹙起,不由得又想起自家小女人说的:人性本恶这一观点。 现在看来,似乎自家小女人也不是虚妄之言。 这些村民,好似好了伤疤忘了疼,又来找她挑事了。 “端大哥,他们是为何而来?” 一看端翌一脸了然的模样,夜萤隐隐觉得肯定和自已有关,便问了句。 “不怕,等他们来了,你自然就知道了。” 端翌无法复述自已听到的那些话,那些话,不光污了他的耳朵,也会污了她的耳朵。 “你们想要做什么?” 当举着火把,群情激昂的村民走到夜里正的旧宅前时,端翌大马金刀地立在众人面前,生生用自已的气势,以一人已力,在村民和夜萤面前,隔起一道安全屏障。 “你是谁?我们柳村的事,你外人不要插手!否则,那么多人,一人一拳,信不信打也能打死你?” 有些二楞子似的村民,张口就喷,仗着人多,一脸耀武扬威。 “哦?虽然我不是柳村的人,但有一句老话叫:路不平,旁人管。我就是旁人!” 端翌老神在在地道,即便对方十几名彪形大汉试图上前围住他,他却若闲庭散步,漫不在意。 “哼,你喜欢管事是吧?也行,等我们把和夜萤的账算清楚了,再连你一起收拾。” 二楞子说完,夜萤不卑不亢地接口道: “什么账?我记得和你没有生意往来啊?” 是啊,和你没有生意往来,你和我算什么账啊?虽然提契着村民做了化妆箱的生意,但是夜萤账目都让夜里正管了,自已没有经手一分,也没有从中得到一丝好处。其它的生意,她也没有和村民们直接往来过。 虽然这些村民此次气势汹汹前来,肯定不是为了账的事,但是夜萤故意这么一说,那二楞子一时接不上话来,傻傻站着。 有精明一些的村民见势不妙,二楞子一上来,气势就被夜萤压住了,等会还怎么找夜萤索要赔偿啊?于是便主动跳出来道 “夜姑娘,这回我们和你算的账比较特殊,却又不得不算。” “哦?如此一说,我倒是有兴趣听听了。” 夜萤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那精明的村民其实被夜萤和端翌这两下子一打岔,也有点结巴,毕竟人逞凶就是仗着一口气,那口气被岔掉了,气势上也就弱了几分。 夜萤便是看准了这点,否则,她才懒得和这些人插科打诨呢,一看就是来挑事的。 “夜姑娘,我们已经知道了,此时柳村的时疫,是由于你们猪场病死了好多猪,传染了人引起的。 可以说,如果没有你们的猪场建在这里,就不会有这场时疫发生。柳村从建村以来,哪朝哪代发生过时疫呢? 所以,我们这些在时疫中死了家属的人,可谓被你拖累了,因此,你赔偿我们的损失也是应该的。 方才你说和我们没有生意往来,无账可算,其实这次的账大了,算的是人命账!” 端翌眉角一挑,差点冷笑出声。 这些村民,用了自家小女人的血制成的解药,保住了命,现在危机才甫要解除,就上门来喊打喊杀。 却不晓得,平素自家小女人对村里倾注了多少心血,光是那畅销市场的化妆箱这块让利给村民,长久以来,就抵得上许多人奋斗一辈子的努力。 现在这些人不知道好歹,还窥觑自家小女人的钱财。 端翌心内不由地杀机隐现。 他本来就是个煞气重的人,现在不加收敛,释放出来,便犹如杀神一般,激得离他较近的村民,都吓得后退三尺。 “你们想要钱是吗?不过我有一句话,血账还需血来算,听清楚了!” 端翌就放了这么一句话,然后大马金刀地站着,双眼朝天,也不再看村民。这件事情,夜萤亲自出面解决更恰当,他只需护着她不受到伤害就好。 面对村民们的忘恩负义之举,夜萤倒是显得比较平静,或许因为人性本善还是本恶之争,已经在她脑子里预先构设了某种不良的可能,所以她看待村民的眼光里,也充满了悲悯。 端翌杀气凛凛的话,夜萤无端悲悯的眼神,倒是吓得那精明的村民后退了几步,面露恐惧之色道: “你,你们想怎么样?” “不怎么样,我就是想问你一下,人命账要怎么算?” 夜萤懒洋洋地问道。 “按说人命无价,我们也不该拿自已的亲人生命来算账。”精明的村民尴尬了下,道,“但是既然人死不能复生,这场时疫又是夜姑娘你那边引起的,我想,每个人按五百两银子来算如何?” 五百两银子一条人命? 如果是夜萤刚穿过来那会,穷得丁当响,把她自已剖骨挖筋卖了也凑不齐十两银子,听到这个价码肯定会觉得人生一片灰黯。 但是现在,夜萤听到五百两银子,只是觉得这个人是不是穷疯了,真是狮子口大开。 这相当于她当了好人,在马路上扶了摔倒的老头子一把,不过那老头子最终没救过来,死了,于是老头子的家属,找她要一百万现金那般。 钱她不是没有,但也不是这么做冤大头的啊? “关于这件事,我只有两点声明:一,我没有这么多银两可以赔,也不该我赔;二,柳村的时疫,虽然病毒是人畜共患的,和猪场有一定关系,但是我已经做好了相应的消毒防疫工作,所以,这场时疫不是我引发的。不应由我负责。” 夜萤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淡淡而又坚定地道。 “哼,算你识相,还承认柳村时疫引发和你有关系,大家听到没有?这可是夜萤亲口承认的,这下大家确信无疑了吧?” 人群中,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不是夜珍珠是谁? 第五百八十七章大爱 夜萤一看到夜珍珠,瞬间就明白了,原来,今晚上这群人,也是她挑唆来的。 如果不是夜珍珠往恶的天秤上加了一点力,那村民的心怎么会向恶这方倾倒呢? 夜萤美眸微咪,倒也无惧夜珍珠的挑衅,她冷冷地道: “珍珠,都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你我一笔写不出两个夜字,你现在屡屡挑唆村民针对于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对我什么好处也没有,我知道你是我堂姐,咱们一笔写不出两个夜字,正因为对我什么好处也没有,所以我才是一心为公,为村民讨回公道。” 夜珍珠巧言辞令,果然,村民们一听她说的,总觉得很有道理似的,又似为他们的利益考虑,便站在了她这边,纷纷点头道: “讲道理我们讲不过能言善道的你,但是我们家死了人,确实是因为你们场里的病死牲畜引起的,你想要一点责任也不负,是不可能的。” 夜珍珠看到村民都站在她这边,不由地脸上露出了得意的微笑,用挑衅的眼神看着夜萤。 夜珍珠死死抓着时疫来源这个话题,等于抓到了夜萤的死穴,夜萤一时半会也和村民解释不清楚她消毒防疫如何过关、病死牲畜如何得到无害化处理的事情,现场陷入僵局,事态眼看就要恶化。 就在局势十分微妙之时,一个男子颤巍巍的声音突然在夜萤背后响起: “各位父老乡亲,大家之前都说时疫的源头是我们家,其实说起来,时疫的起源,也的确是从我们家开始的。 而这一切,都是我自作孽,不可活!活活害死了我家小宝和媳妇!” 说话的人正是赵大友,他一脸憔悴,胡子拉茬,看上去人比往昔瘦了一大圈。 这个传说中时疫起源之人说的话,村民还是听了进去,有人就好奇地问他: “此话怎讲?你又不是夜家的人,也不在夜家的猪场做工,说来也怪,为什么时疫起源是你家?” 村民中当然也有一些头脑机智之人,此时提出的问题也切中了要害。 “都怪我,太贪小便宜,夜姑娘已经让人把病死的小猪,全部深埋在地下,还层层铺上了石灰消毒。 但是我想着那些小猪才死不久,经过处理还是能吃的,于是半夜就和小宝一起,去把那些病死猪挖了出来,不光自已吃肉,还把它们制成腊肉出售。 虽然赚了点钱,但是孩子和媳妇没了,我也差点病死了,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哦!” 赵大友说到这里,跪在地上,痛哭流涕,捶胸顿足,一副痛不欲生的模样。 村民们看到赵大友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心内当然相信他的话。 这么说来,时疫的起源,和夜萤没有关系喽? 他们这样来纠缠夜萤,似乎不占着理啊、 便有村民有了畏缩之意。 时疫即不是夜萤引发的,那找她赔钱,似乎没有理由啊?但是如果找赵大友赔偿,谁不知道他的破屋已经在那场大火中被焚毁了,穷得怕是连身上的衣服都是人家施舍的,哪有钱赔他们? 这么一想,大家就有点心灰意冷。 “哼,赵大友把事情揽在自已身上,自是要报答夜萤的救命之恩,你们别被他转移了视线。 不管怎么样,若不是夜萤违背自然,硬是要在一个场内养了上百头猪,也不会引发猪瘟,引起时疫。说来说去,不管用什么理由来掩饰,都是夜萤的错。 没有夜萤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不会有赵大友有机会偷吃病死猪肉的事是吧?赵大友,你还想替夜萤顶罪,你傻啊你,夜萤才是害死你家人的凶手!” 就在大家情绪逐渐平息,理智开始恢复的时候,夜珍珠见势不妙,赶紧又跳出来煽风点火。 果然,一些因为亲属死去而悲痛欲绝的村民,心里的天平又向着夜珍珠这边的言论倾斜了。他们嘶哑着嗓子喊道: “杀人偿命,让你赔点钱,已经是看在你过往对村里的功绩上放你一马了,不要想再狡辩!” “夜萤,你害死了那么多人,你夜里能睡得好吗?” “我媳妇死得好惨,临死前,我的娃还在她怀里吃奶,娃都不知道娘亲死了,一直吃出了血……” 有村民声泪俱下。 场面一片混乱,夜萤是时疫引发首恶之名眼看就要坐实。 端翌见状,嘴角向下微微一弯,眼里露出嘲讽的神色,但是现在局势还没有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端翌也就不急着出面,他想看自家的小女人是怎么处理这种局面的。 夜萤面色依旧平静如水,凝神望着另一边的路。 方才她和宝器看到的,是两处火把,在远处看时,好象是汇聚在一起,但到了近处,却又是分开的。 夜珍珠这行人,先到了这里。 而这时,另一处举着火把的队伍才刚刚到达。 这处举着火把的队伍,打头的是夜里正,他面色潮红,气喘吁吁,想必是赶得急。 他能不急吗? 当有村民向他报告说村里有些人在夜珍珠的撺掇下,去找夜萤算账时,夜里正赶紧召集了另外的村民,还有一些德高望重的族老,一起赶来声援夜萤。 召集人用了些时间,毕竟他们是后知后觉,还好他们赶到时,现场还没有发生暴力流血的事件。 夜里正见双方僵持着,干咳了一声,摆出里正的派头,用威严的眼神扫了一眼夜珍珠带来的那方村民,道: “大家的心情我能够理解,不过,你们知道吗?为了救村民,夜姑娘殚精竭智,甚至不惜耗损自身的血液,制成了时疫的解药,如果不是夜姑娘,这场时疫席卷之下,不光你们家人没命,你们在场的诸位,也早晚会发病,丢了性命。 我不知道你们还有什么脸来找夜姑娘讨要赔偿,当夜姑娘把身体里的血抽出来,给你们制成解药时,她有想过找你们要补偿吗? 不用我说,你们也知道,一个人身体里的血有多么宝贵,她一个人的血,要救咱们全村的人,若不是因为对村民的大爱,她何必这么做呢?” 听到夜里正的话,村民们开始骚动…… 第五百八十八章天网恢恢 “什么?时疫的解药是用夜姑娘的血制成的?” “怎么会这样?人的精血一旦被抽干,就会死的。” 村民间一时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真是没想到,夜姑娘,你竟能舍得下精血,来救我们。我,我方才不该找你讨要赔偿。” 精明的村民听明白了夜里正的话,想想自已方才的算计,脸不由“唰”地红了,主动上前道歉。 “夜姑娘,对不住了,我不该参加到这些声讨你的人中。”有个村民也主动道歉,然后默默地隐到了夜里正一边的队伍里。 开玩笑,他们还有沾染时疫的危险,谁都知道一旦染上时疫,就是一个死字。 如果不想死,还得用夜萤的血做解药呢,时势比人强,由不得他们不低头。 想明白这个道理,那些想要混水摸鱼,趁机讹榨夜萤一笔的村民,纷纷低头着,掩面退走。 再说,除了解药这个关键的原因,村里的夜里正还有那些德高望重的族老们,都支持夜萤。 现在看来,他们这支声讨的队伍根本不能成事。 夜珍珠一看自已身边的队伍人一个一个走光了,如退潮一般人流消失得干干净净,最后只剩下孤单的自已,夜珍珠背上不由一阵凉意。 “夜珍珠,你头上出汗了吗?” 夜萤忽然发问,还在她没有防备之时,上前摸了一把夜珍珠的额头。 “我,我……” “你发烧?你染了时疫?但是你已经用了解药?” 夜萤最近都在和时疫做斗争,自是一目了然。 如果夜珍珠没有打解药的话,她开始发烧,绝没有身体能撑到这时候,早就缩在不知道哪个角落打摆子了。 人一旦发烧,因为身体基础体温比外界的温度高,所以如果没有遮盖的话,反而会觉得冷。 可是看夜珍珠的样子,分明还能撑着,所以夜萤断定她一定打了解药。 可是奇了,宝瓶和傅大夫没有给夜珍珠打过解药,那夜珍珠的解药又从何而来呢? 之所以这么肯定宝瓶和傅大夫没有给夜珍珠打过解药,是因为夜萤知道,如果这二位有遇到夜珍珠,早就告诉她了。 他们没说,自是从来没有遇到过她。 “你,你胡说,我没有染上时疫,我也没有打过解药。” 夜珍珠心虚了,毕竟她获得解药的方式不止不光彩,她手上还沾染了人命。 如果让夜萤套出真相,那她就完了。 所以夜珍珠一口咬定,自已没有染上时疫,也没有打过解药。 此时夜珍珠成了孤家寡人,心内不禁暗自后悔,早知道就不要这么急着怼上夜萤,先去把病养好,待封村之令解除,回到三清镇上,找到瑞公子再谋图害夜萤的事。 但是无意中看到夜萤和端翌两个人并肩而行,面带笑容,宛若神仙眷侣一般,夜珍珠就忍不住心头火起,想要好好收拾端翌和夜萤一番。 她路过一户人家时,正好听到对方正在痛哭其媳妇死于时疫的惨事,夜珍珠不由心内一动。 没错,夜萤是救了村民,但是之前,时疫没有解药时,她不也害了好多村民吗? 于是她便心生一计,把所有家里死过人的村民一一召集起来,把时疫是如何引发都统统往夜萤身上推,果然群情激愤。 夜珍珠便顺势而为,故意提到夜萤现在产业颇丰,人死不能复生,不若找夜萤要点赔偿,何况,以夜萤现在的产业,也完全能赔付得起。 大家听了夜珍珠的撺掇,果然心动,于是便跟着夜珍珠,去找夜萤算账。 夜珍珠是打定主意,这一次要借着这些愤怒村民的力量,把夜萤往死里整,最好让夜萤被村民施暴而死,所以便不怕显露出真身,不再藏头缩尾,以方便在村民中传个小话、煽风点火什么的,誓要把夜萤拿下。 没想到,村民们一下子就弃她如敝履,夜珍珠暗恨不已。 然而,现在她更怕的是,夜萤步步紧逼发问,会把她之前做的夺解药的事情捅出来。 夜珍珠心更慌了,一口咬定自已没有染上时疫。 夜萤却冷笑着,上前一把抓住夜珍珠的胳膊,沉声对边上的村民道: “劳烦大叔,把火把凑近点。” 那村民虽然不知道夜萤为何有此举,但仍是听话地把火把凑近了夜珍珠左手的胳膊。 “果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看,你说自已没有打过解药,可是你的左手臂静脉血管处,分明有一个新鲜的针孔。大家可以看看。” 既然夜珍珠要逼死她,夜萤也不客气了。 村民们包括夜里正凑上前一看,还真是如此。不由地频频点头,还疑惑地发问: “夜珍珠,你的解药从何而来?” 夜珍珠一时傻了,她还以为夜萤抓自已胳膊做什么,万万没有想到,手上留下的针孔会成为证据。她强自辩解道: “就算我打了解药又如何?有人自愿给我的不行吗?” 夜萤一时无语,这解药是救命的,夜珍珠在村里和大家关系一般,真的有人愿意把救命的药让给她? 恐怕花多少金银也不肯吧? 除非,是用了她最原始的本钱? 不过夜萤还是难以相信,有人竟然会愚蠢至此,连命都没有了,还顾得上谈色。 夜珍珠一看这话把夜萤的口封住了,她好一会儿没出声,不禁得意地道: “抓着我干嘛?放开我,我就算打了解药,又有什么错?不需要你们对我指指点点。” 夜萤正待放开她,这时,一个村民却匆匆跑来: “夜里正,不好了,吴大郎被发现倒毙在通往他家的村道旁。” 夜珍珠听闻此言,脸色不由“唰”地白了一下。 夜萤正盯着她细看,见她神色不对,顿时心下有几分了然,这桩事,怕是和夜珍珠有些瓜葛。 “慌里慌张做什么?吴大郎是时疫病发而殁的吗?” 夜里正斥了一下那报信的村民。 “不是,是被人杀死的,脖子上有一个血洞,黑咕隆冬的,看起来死得惨极了,眼睛都瞪得大大的,吓死人了。” 村民说话极快,舌头还打着结,听起来让人身临其境…… 第五百八十九章疏而不漏 “什么?吴大郎是被人杀死的?不会是官兵吧?” “官兵杀他做甚?那条村道,只是他回家的必经之路罢了,又不是向外逃出隔离区。” “而且官兵杀人,也不会在脖子上捅个洞啊?他们不都是一刀切过去……” “走,去现场看看!” 夜里正毅然道。 一来村民非正常死亡,他确有责任去查清楚;二来,这件事的发生,正好也化解村民围攻夜萤的尴尬。 夜里正此言一出,村民们自是支持,于是大家举着火把,便往那条村道上走去。 夜珍珠被交给宝器看管,夜萤和端翌一起,跟着村民往事发地点一探究竟。 “夜珍珠怕就是抢了吴大郎的解药。之前宝瓶有说过,有一户村民家在半山腰上,所以自行要了解药,准备回家自已打针。现在看来,夜珍珠肯定是设法从他手里弄走了解药。” 夜萤和端翌走在队伍后面,夜萤分析道。 “嗯,这样说来,夜珍珠嫌疑自是极大。” 端翌保持着沉默是金的态度,只冒了一句话出来。 事发的村道十分偏僻,直接通往吴大郎半山腰的家,除了他时常走动,其余就是村民们平素进山打猎、采药才走,因此四周杂草丛生。 那个发现吴大郎尸体的村民,是想上山给家人套几只野鸡补补身子,这才选了入夜时分走这条路。 万万没有想到,才走到半道上,就看到吴大郎的尸体赫然躺倒在路边。 虽然有草丛遮掩,但是一个大男人的身量,还是很明显。 见吴大郎死得蹊跷,村民才屁滚尿流地去找夜里正报讯。 现场吴大郎的尸身如村民说的,脖子上有一个血洞,眼睛瞪得极大,似是遭袭后极不甘心死去,端翌蹲下来,细看了好一会,才道: “的确是被人杀死。” 端翌只说了这么句。 不作死就不会死。 夜珍珠毕竟是端瑞的人,端翌原本想放她一马,但是现在看来,她亲手犯下了命案,怕是不能善了了。 其实,不用说,大家看到现场吴大郎这惨死的模样,谁不知道他是被人害死的,只是被谁害死,自当存疑。 “吴大郎之前曾找宝瓶姑娘讨要过解药,说要上山给娘子自行用药,现在看看药还有没有在吴大郎身上,如果没有,那说明夜珍珠用的药,就是吴大郎的,那么谁弄死了吴大郎,也就一目了然。” 村民中,也是有人曾亲眼看到宝瓶把药给吴大郎,还反复多次交待和教会他怎么打针,因此自是印象深刻。 被这位村民一说,夜里正上前搜了一下吴大郎身上,果然遍寻不着解药。 “里正,我在草丛里发现了针管,还有一只用过的解药瓶。” 这时,有村民打着火把,走过来,把在草丛里捡到的东西都递给夜里正。 这说明,吴大郎身上的确带着解药,而解药现在被人用掉了。 和夜珍珠的表现一一对应起来,谁是凶手,一目了然。 夜里正脸色凝重,对夜萤道: “把夜珍珠关押起来,待封村禁令解除,再把她押送往官府详审。” “嗯。” 夜萤点点头。 夜珍珠敢杀人,她在开始的震惊之后,却也觉得正常。因为之前,夜珍珠不是甚至差点把他们四、五个人闷死在蝙蝠洞里吗? 所幸自已记得那土炸药的做法,不然被关在里面几天,就算能被救出来,也是够呛。 何况,当时夜珍珠也不认为他们有后援吧?一心就是想弄死他们。 所以,现在夜珍珠为了能活命,去弄死吴大郎,然后拿到解药,这完全符合夜珍珠的性格。 其实,夜珍珠的这种性格才是悲剧了。 如果夜珍珠发现自已病了,腆下脸来找她要解药,出于亲族的考虑,夜萤还真不会不给她。 捷径不走,非要走歪路。 夜萤也只能无语了。 而且,如果夜珍珠在夺了他人救命解药之后,晓得低调行事,偷偷找个地方把病养好,手上的针眼痊愈脱落后,便没有人知道是她做的事。 毕竟,这里不是后世,没有痕迹鉴定等等让凶手无处遁形的科学手段,只要能混过一阵,自会平安无事。 谁想夜珍珠带着病,手上还有新鲜针孔,却不怕死地跳出来,组织了一帮村民要来声讨她,而且看那样子,分明是想置她于死地。 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 夜珍珠最后,分明是被自已害死的。 夜萤想到这里,对夜珍珠一点也不同情了。 “去两个人,到吴大郎家报丧,还有,阿萤,吴大郎家媳妇还病着呢,是不是再给她一剂解药?” 夜里正查明情况,一一安排过去。 “好,不过解药已经用完,要制成新的解药,也要好几个时辰,傅大夫又累晕了,不如让她先吃草药延缓一下。” 夜萤建议道。 “嗯,听你的。”夜里正点点头,转脸问道,“夜珍珠,你是否认罪?” 夜珍珠被宝器押着到了现场,再次看到吴大郎死后的惨状,就连她自已也有些心惊,被夜里正一问,便默默地低下头,不做声。 “哼,你不认罪也无妨,把你押到官府,大堂一审,你自会招认。” 夜里正也是十分心痛村里人竟然做奸犯科,还是一个弱质纤纤的女娃娃,犯下如此杀人大罪,他也是被气糊涂了。 夜珍珠被宝器押走,关在了夜里正旧宅的柴房里,外头上了结实的铜锁,倒也不担心她会逃走。 “夜里正,吴大郎的尸身要不要送到官兵处?” 有村民问。 “不用,权且放在棺木里,存于祠堂处保管起来,过几日官府要是抓夜珍珠过堂,还需得忤作来验尸身。” 夜里正处理这些事情倒也头头是道。 这些是夜里正的份内事,端翌自是不能插手,便默不作声,背负双手,见他处理完毕,对夜萤心疼地道: “夜寒风凉,你还是早点回去歇息吧。” 夜萤点点头,现在她病体初愈,勉强撑到现在,已经把体力透支到了极限。 何况,明天还要抽她的血去救人,于是,她便先行回去休息。 第五百九十章暖心呵护 这一天过得峰回路转,乱七八糟,夜萤还好有端翌小心照料。 让夜萤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宝瓶不在,端翌竟然又钻进厨房,捣估了一阵,竟然端了一盆热水出来,硬扯着夜萤要泡个脚。 “哎,现在没有条件,不然你若是泡个热水澡更好,可以把寒气都驱出来。” 夜萤看着那热呼呼的洗脚水,眼窝子一酸,就算在后世高呼男女平等的社会,也很少有男人会给女人打一盆洗脚水。 “怎么了?怕烫吗?别怕,还是得烫一点洗,才能把寒气催出来。” 端翌见夜萤坐着好一会不动,以为是她怕烫脚,也晓得夜萤平素挺讲究的,便蹲下身子,握着夜萤的脚,轻轻替她脱下绣花鞋。 夜萤楞了一下,把脚微微往回一缩,端翌解释道: “别怕,我用手护着你的脚进去,这样就不会烫了。” 夜萤羞涩: “呃,会有脚臭啊!” “有吗?我没闻到。” 端翌嘴角向上一勾,仔细端详手中的玉足,只见她柔软好看的脚上,穿着一双雪白的上面绣着银色雪莲的布袜,替她除去内里雪白的布袜,露出她白|嫩的小脚来,正是一弯新月凌波浅,高高的足弓,双脚瘦而不显肉,十趾如嫩藕一般,光是一双脚,就让端翌看得目眩神迷。 大夏王朝沿袭唐朝遗风,并不提倡绑足,所以女子们还能保有一双天足,这是夜萤备感幸运的所在。 要是穿到一个以三寸金莲为美的时代,那可就生不如死了。 不要说缚足本身就痛苦,小脚绑成后,连路也走不快…… 夜萤的玉足修长白晳,在淡黄的灯光下,散发着魅惑的玉白诱惑,端翌想起自已曾经把那若莲子一般的脚趾纳入口中的情形,喉咙不由一阵干渴。 但是端翌还是强行按捺着内心的躁动,把那纤纤玉足握在掌心,浸入水中。 果然如此,夜萤就不觉得那滚水烫脚得很。 但是有一则不好就是,夜萤被端翌大手握着以后,感觉他手心里的热度,比那滚水的温度还要烫人。 夜萤不禁脸上一阵绯红,好象红霞一般。 “如何?这个温度还能受得了吧?” 端翌的手,捏着夜萤的脚心,一点一点地揉捏着,帮她舒通气血。 夜萤微咬着银牙,这可比什么泰式按摩都舒服。 端翌的大手厚实有力,手心带着粗糙的茧子,让夜萤觉得在微微通畅的麻醉中,又有一股微微粗粝的麻痒之意。 “别看我们是武夫,但是在身体保养上,尤其是足部的保养上也是挺讲究的。 你想,大冬天在雪地里跋涉不用说了,下雨天整个脚在泥泞的雨地里泡上一整天,又走得热呼呼的,如果不懂得晚上入睡前,给自已泡个脚,按一按,驱出寒意,以后老了,这双脚就废了。” 端翌轻轻地道。 难得听他用讲故事的语气来叙述这些。 夜萤饶有兴味听着,那种努力克制脚上麻痒之意的感觉,在端翌的娓娓讲述中,消失无踪,只剩下脚底单纯被端翌大手呵护的感觉。 一直到换了三盆热水,夜萤连打了两三个喷嚏,端翌才高兴地道: “太好了,打完喷嚏,你的寒气就驱赶出来了。道家有个清晨取嚏法,就是用纸捻伸入鼻孔中,骚动鼻孔逼得人打出喷嚏来,以此来驱除一夜寒气。我知道你受不了这种办法,还是用泡脚法舒服。是吧?” 夜萤自是连连点头,说也奇怪,就象端翌说的,在打过喷嚏之后,全身十万八千个毛孔全部舒张开来,舒服无比,体内最后一丝寒气也被驱逐出来。 虽然夜里受了点寒,但是端翌烧了热水给她泡脚、按脚,夜萤很快就觉得暖融融的,很想睡觉。 看到她控制不住地连打呵欠,端翌便拿了干净的布巾,替她擦干脚,又让她赶紧把脚放进被窝里,省得刚暖和又受了寒气。 还好傅太医不在此,若是看到端翌这般作为,肯定吓得眼珠子都翻白了。 谁也不会想到,在外人面前威风凛凛的神武大将军,会是一个老婆奴。 端翌服务如此到位,夜萤都觉得不好意思,若不是大病初愈,又被抽了一罐血,身子困乏,她肯定要推辞不让端翌如此。 谁知道,端翌在她躺下后,又用陶罐给她灌了一大瓶的热水,让她放在被窝里取暖,说被子单薄,免得她夜里着凉了。 在端翌一番体贴照顾下,夜萤很快就把寒气驱了出来,不光没有着凉,夜里睡觉时还直冒汗。 非常时期,所以非常举动。 夜萤克制着内心被伺候的愉悦,暗暗这么想,否则,她也不会如此心安理得,接受端翌的种种照顾。 而端翌本人,自从被夜萤染上时疫差点不治吓过之后,只想尽其所能对夜萤好,一切都做得顺理成章,毫不扭捏做态,似乎本来就是他的份内事似的。 泡了热水脚后,又被端翌一番颇有章法的揉捏按摩,夜萤舒服得脑袋一挨到床,就觉得眼皮沉重得睁不开,她抱着端翌温暖的土制“热水罐”也就慢慢睡着了。 因为疲功,夜萤这一觉睡得很深很漫长,或许又因为端翌也在身边的缘故,又有了解决时疫的解药,不怕前路迷茫,夜萤一睡不起,等她睁开眼睛时,已经日上三竿了。 入眼依然是带着陈旧家具的老房子,但是之前白天时勤快的宝瓶已经抽空把房间都擦了一遍,因此霉味也基本消除了,一旦习惯了这种环境,夜萤便觉得也还凑合。 她伸了个懒腰,突然发觉全身都疼,关节还有躯体,无一不酸痛。 夜萤感觉有点象从前病毒性感冒初起的症状,又有点象运动过度后的感觉。 她勉强支撑着起来,发现除了体躯酸痛之外,夜萤也没有发现任何不适,染了一场能要人命的时疫而不死,总得有些后遗症吧? 夜萤这么安慰自已。 洗漱完毕后,夜萤觉得似乎一番活动之后,体躯也轻松了许多,除了还有少许的酸痛之感,也没有其它更多的症状。 于是夜萤便安心不少。 “醒了?” 端翌从外面一身略带微汗地进来,一进门,看到她,双眸便亮闪闪地问道。 第五百九十一章神态十分不正常 “醒了,你又去晨练了?身体无碍吧?” 夜萤担心地问。 如果端翌有什么染上时疫的症状,她可得赶紧为他注身射病毒血清。 “无碍,我觉得自已应该不会染上时疫,傅大夫是担心过度了。” 端翌淡定地道。 不得不说,有些人的体质估计天生就是对抗病毒的,夜萤等人都染了时疫,宝器不用说,免疫过的了,自然不会再染上,宝瓶虽然没有免疫,但到现在也安然无事。 用脑子一想也能明白,宝瓶从前照顾生病的宝器都没有中招,这一次同样没有中招,宝瓶体内,或许也有对抗时疫的抗体。或许,端翌也是这种情形。 但是在这些人中,明确有抗体,自然是生过病又恢复了的宝器。否则,当初就不一定抽宝器的血来做血清了。 “你要是有什么不舒服,就及早和我说,早注射早舒服,不要抗到最后,毕竟,血清疗法也有一定的危险性,不是百分百对每一个人都起效的。” 夜萤生怕端翌不够重视,赶紧严肃地警告。 端翌为了她,不惜冒死跑进这可怕的隔离区里,她便必须为他的生命负责。 “嗯,知道啦!”端翌嘴角向上微抿,露出一个在夜萤看起来是深深的笑意,然后上前,习惯性宠溺地摸了摸她的螓首,道:“我蒸了些馒头,傅大夫说你现在还是不要吃太油腻,那咱们就馒头就稀粥如何?” “好。听你的。”夜萤胃口已经开了,但是傅大夫说的自然有理,她问道,“傅大夫回来了?没事吧?” “嗯,无碍,可精神了。看样子,他的药对抗时疫亦有疗效。接下来,再有中招的村民,就让他们用傅大夫的药好了,除非危急情况,不准再用你身上的血。” 端翌严肃地警告夜萤。 谁想平白无故抽那么多血啊?不是没办法的办法吗? 夜萤一听傅大夫也没事了,自是答应不迭。 虽说抽了血还能再造血,但是她也不想做血牛啊? “好,听你的,端大哥,你是我的经纪人,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你说怎么办,我就怎么办。” 夜萤愉快地和端翌插科打诨。 端翌收起一脸严肃,嘴角露出浅淡的笑容,摇了摇头,道: “走,吃早餐去。” 两个人进了厨房,宝器正端着一碗粥还有两个大馒头走出来,看到夜萤和端翌,便道: “我送饭给那个毒蛇女人吃!村长不是交待不许让她死了吗?我看她并没有求死的勇气,自然不能饿死她了,只能试试能不能撑死她。” 宝器说话,现在和夜萤一样,偶尔来点无厘头。 这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结果。 还好,这群人经常互相听到类似的对话,早就习惯地这样的说话节奏。 夜萤见宝器把夜珍珠称为毒蛇女人,倒也不过份,一个女人,竟然敢刺杀一个大男人,而且看样子,用了一些非常手段,因为有村民当时在议论说,吴大郎的裤子都脱到胯下,并没有穿好…… 夜萤颇感丢脸,见宝器主动揽过监管夜珍珠的活,想要交待什么,又觉得不太合适,还是把话咽了下去,只是点点头道: “放心吧,夜珍珠才不会求死呢,若是想求死,她也不会拼着一已之力,去杀吴大郎抢解药了。” 夜萤这边想要交待的话没有说出口,那边宝器去送饭,就遇到事情了。 夜珍珠经过一夜的惶恐过后,倒是沉住气了。 反正她到官府也要几日后,到时候,手上的针孔已经痊愈不见,自已只要打死不承认杀了人,没有了物证,官府未必能定得了她的罪,她再想办法让人送信给瑞公子,让她替自已花钱打点运作,不信逃不出去。 从瑞公子每日索求无度的表现来看,夜珍珠觉得,自已离不开瑞公子的富贵荣华,但是瑞公子未必就能离得了自已的身子。 所以,夜珍珠心里有几分把握之后,倒是淡定下来,再加上打了解药之后,身体退烧,人舒服之后困乏,她在柴房里同样呼呼大睡,还睡得挺香的,一点也没有杀了人之后应有的惊恐和良心不安。 夜萤若是知道这一点,一定会发现,夜珍珠和后世人们发现的一些恐怖的连环杀手,颇有几分相似之处。 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杀人如麻、嗜血,内心冷漠无情,以杀人为乐,杀了人之后,不会有负疚之心。 造就这样杀手人格的,虽然后天的养成因素也很重要,但更主要的是先天大脑结构与常人不同,控制情感的大脑区域部份出现了异常。 夜珍珠睡得正香,柴房的门被“碰”一声打开了。 她被从睡梦中吵醒,不满地皱了下眉头,但是环顾了下四周的环境,才猛然想到,自已现在处于什么境况之中。 抬眼看到端着稀饭和馒头进来的宝器,夜珍珠脑子转得颇快,对宝器发出一个妩媚的笑容,道: “哟,这么早啊,小家伙!” 宝器只觉眼前一花,那毒蛇一般的女人笑起来牙白白的,怎么看都象毒蛇的獠牙,看得他不由地打了个激灵。 可是这个女人偏偏没有这点自觉,还站起身来,似乎想宽衣解带似的。 宝器警惕地喝道: “你想做什么?” “没有做什么啊?我热得很,所以解开扣子,吹吹风喽!” 看着宝器涨红的小脸,夜珍珠晓得这个小男人还是个童子鸡,更加起了拿下他之意。 只要有了这个好助力,她或许今晚就能逃出生天呢? 她晓得夜萤对宝器十分信任,可是夜萤忘了,宝器也是男人,只要是男人就会有男人的弱点。 而她经过这段时间被瑞公子开发后,更加成熟和诱人,她就不信,凭着自已的主动,勾不动宝器…… 夜萤和端翌正在吃着早餐,不防就听到外面一阵“踢踏”的仓促慌乱的脚步声。 端翌和夜萤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赶紧起身到厨房外一看,就见宝器迎面仓惶地跑来,最要命的是,夜萤还看到宝器的鼻子下面,挂着两条红红的血线,还在流着鲜血。 “宝器,你的鼻血流出来了,别跑,按着鼻根止血!” 夜萤手疾眼快,正要按到宝器的鼻梁上,却听端翌温和的声音道: “让开,我来。” 说完,端翌的手已经先夜萤一步,按到了宝器的鼻梁上。 不管是大男人还是小男人,端翌就是不喜欢夜萤和别的男人接触。 “你怎么流鼻血了?” 夜萤无所事事,自是方便“审问”。 “我,我……” 宝器气喘吁吁,神态十分不正常…… 第五百九十二章不速之客 “说啊,难道是夜珍珠趁你不备,打了你鼻梁一拳?” 夜萤觉得这个可能性最多,要不然宝器从来不流鼻血的,现在汩汩地流个不停,一看就知道是被狠狠揍了一拳的后果。 “不是,没有。她怎么可能打到我?” 宝器涨红着脸,终究没好意思说出口。 端翌似乎看出了端倪,于是对夜萤道: “人家一直流血呢,你先别问了,回头再说吧,吃你的饭去。” 端翌难得这么霸道地要求夜萤一回,夜萤不明就里,“哦”了一声,便转身走了。 夜萤快吃完饭,好一会儿端翌才一脸一本正经地回来了,坐在餐桌前,夜萤问他: “如何?宝器的血止住了?” “嗯,没事了。”端翌淡淡地道。 但是不知道为何,夜萤总觉得气氛怪怪的,似乎端翌有什么话没对她说似的。 端翌不说,夜萤也不好继续发问,只好道: “流了那么多血,中午看来也要给他做兔子肉补补了。” “可别,他阳亢得很,再补,又要流血了。” 端翌一脸淡定地开口道。 “哦。”夜萤点点头,仔细一想,宝器差不多也应该发育了,果然如端翌说的,的确不要补太过头了。 “那个,以后给夜珍珠送饭,你还是换宝瓶去吧!” 端翌摸了摸鼻梁,还是忍住了笑。因为他如果因此事发笑,夜萤肯定要苦苦追问事情的因由。 而有些事,确实不好在她面前说。他也答应了宝器,不把这件事让别人知道。否则,宝器觉得,自已太没面子了。 原来,夜萤走后,宝器见都是男人,才老实又不好意思地道出了流鼻血的真相: 他去柴房送饭的时候,夜珍珠竟然在他面前把上衣解开,露出里面的大白兔,还要让他摸。 当时他吓懵了,夜珍珠便抓着他的手,按在了她的大白兔上,然后,宝器就悲剧地发现,自已鼻子一痒,两股鲜血从鼻腔里流了出来。 于是他赶紧回头就跑,身后只留下了夜珍珠放肆的笑声。 端翌听到宝器流鼻血是为了这件事,亦是又好气又好笑,但还是答应帮宝器保住这个男人间的秘密。 夜萤见端翌说起送饭的事,似是不在意,又似是若有所指,不由地默默脑补了一番,她忽然有点明悟。 呃,宝器流鼻血,该不会是被夜珍珠刺激到了吧? 夜萤越想越有可能。 太恶心了,夜珍珠怎么这样?对小孩子也下得了手?简直是恋童僻嘛! 难怪宝器一脸为难。 看着端翌一本正经的脸,夜萤忽然觉得,如果是端翌出现在夜珍珠面前,那个女人会作何姿态? 算了,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果然,到了晌午傅大夫回来的时候,给夜珍珠送饭的活,就由宝瓶承包了。 傅大夫给夜萤诊了脉,又在端翌的“允许”下,对夜萤望闻问切了一番,欣喜地道: “夜姑娘已经痊愈,只是脉息较浅,倒也不尽然是染上时疫的缘故,估计和抽血失血也有关系,后面记得要多多加强营养。简单一句话:吃好喝好!” “那你自已呢?” 夜萤看着面色红润的傅大夫,忽然觉得和昨天因为“过劳”而晕倒的傅大夫相差太多了,傅大夫此时显得何其滋润。一点也不象生过病的样子,应该好彻底了吧? “我没事了。”傅大夫得意洋洋地一笑,“事实证明,我开的药方对抗时疫还是有效的。不过,此次抗时疫能成功,还要感谢夜姑娘,若不是你给我灵感,打死我也不会想到,药量要加至如此多倍。” “哼,是宝瓶照顾得好吧?把我宝瓶占用了一晚。” 夜萤看着傅大夫一脸滋润的样子,故意开玩笑道。 没想到宝瓶的脸“唰”地红了,低声嗫嚅地解释道: “哪有,我也没怎么照顾他,都是傅大夫自已照顾自已,今早上洗脸的热水还是他烧的呢,我都睡过头了。” 宝瓶这姑娘太老实了,一下子就据实以告。 夜萤不由地眼睛都直了,不会吧?这么快就直接跳到暖男的步骤? 想起昨晚上端翌暖心给自已洗脚,夜萤不禁暗暗纳闷,莫非山居出来的男人,都一个德性?属性:暖,忠犬…… 不管了,如果宝瓶也钟意傅大夫就太好了。 傅大夫这个人,虽然有时候油嘴滑舌了一点,但也算是个有本事的男人,古语云:不为良相,便为良医。 做医生的,不管哪朝哪代,捧的都是金饭碗,宝瓶若是嫁给他,不用担心没饭吃。 可惜啊,宝瓶这丫头还在成长中,青涩着呐,一时半会并不能领会傅大夫的意图。 不过也好,太容易追到手的就不会珍惜,夜萤觉得,还是让傅大夫体验一下追妻之艰难,才不会象如今当下的男子一般,三妻四妾,看一个爱一个,所以夜萤打定主意,先不替傅大夫戳破这层纱。 哪一天宝瓶自已领会过来,才有意思呐! 端翌在边上听了,不由眼眸一深,似有若无地扫了傅太医一眼。 傅太医接收到端翌的眼神,憨憨一笑,一点也不脸红。 得,靖王爷,你在夜姑娘面前是什么样子,你当我不知道吗?嘿嘿,我这是有样学样,还要学得入形入骨…… 一转眼,距柳村出现最后一例时疫患者后,七天过去了。 夜里正连夜书写了公文,向县衙报告,请求解除柳村的封村之举。 报告通过驻军向外传递,据驻军称:如果明天早上接到县衙的回复许肯,他们就将快速撤兵,结束封村之举。 驻军还感叹道:这么多年,他们也不知道在多少个村庄辗转封村,但是最后能全身而退的,竟然只有柳村。 其它的村子死的死、毁的毁,都成了死村。 夜里正闻听此言,颇为自豪。身为一村之里正,最终在众人的帮助下力挽狂澜,保住了自已的村子,够夜里正下半生和儿孙吹嘘了。 但是在夜里正的旧宅,这天晚上,过得颇为不平静。 入夜,所有人都已经熟睡,端翌迎来了一位他意料中的不速之客。然而,这位不速之客,竟然还带来了端翌意料之外的另一位不速之客。 第五百九十三章问世间情为何物 “二哥,恭喜柳村战胜时疫。这在我朝史上,还是首次呢!” 端瑞笑得如沐春风。看向端翌的眼神里,有一丝打量和刺探。 端翌神色如常,白日里英武的气息散尽,一袭白衣,在月下将他衬得俊美如谪仙一般。此时的他,仿佛一位乱世翩翩佳公子,看得一向自觉皮囊不错的端瑞都一阵嫉妒,自愧不如。 “三弟,你不也进来了?” 端翌淡淡地道。端瑞此行为何,他心中还是有分数的。 端瑞此行,是为了夜珍珠而来的。 若不是早知道会有这一天,当日他察看吴大郎尸身的时候,就不会含糊说是被刺死罢了。 其实,论察尸办案,天下的神探怕也比不过曾经杀敌如麻的神武大将军靖王爷。 以端翌曾经看过成千上万具各种死状尸体的眼力劲,怎么会不知道,吴大郎的死法,乃是被细长的物体刺入颈部血管造成的大失血? 而那细长的物体又以女子的发簪最为可疑。想要知道是谁的发簪也不难,端翌分明看到夜珍珠头上还插着那金镶玉猫眼发簪,想必是虽然沾了血,但因为太贵重,终究舍不得销毁。 端翌没有把凶器说死,就是还留了一线余地,今日好相见。 “二哥,你为了夜姑娘,不惜在时疫横行时进入柳村,小弟我深表佩服。不过我不太理解,咱们身份尊贵,举世之下,想要什么女人没有,这个女人有什么值得你冒着生命危险和她在一起?何况,她还是别人的妻子……” 月光下,院落里,端瑞嘴角浮出疑惑的微笑,看着端翌,徐徐发问,并不急于提出自已的请求,如此一来,反倒显得他胜券在握似的。 端翌的心里,浮现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端瑞为人,最为现实。 当他有求于人之时,必定会放下身段和姿态。 不若象他,这辈子,也只有上一次为了夜萤的安宁去拜访过端瑞。 所以,端瑞此时一副自信满满、胜券在握的样子十分奇怪。 端翌心中电转。 难道是自已防卫不严,端瑞已经控制住了夜萤? 不会,端瑞不会这么蠢,竟然采用这样下作的手段。 他不敢,现在也没有正面和他碰撞的实力。 端翌略一思忖,心内边思考着这些种种疑惑边答道: “我初到北疆驻防,因为幼时被囚于北疆的愤懑,杀敌时有一种特别的快感,在我的刀下,也不知道多少北疆的蛮子变成了冤魂。 但是时日久了,杀戮的快乐变成了麻木,多少人不敢靠近我,因为我身上有一股肃杀之气。当然,这还是说好听点的,说难听的就是杀气吧。 其实这样的我,慢慢地感觉到自已难以找到快乐。 我特别羡慕你们,不管是喜好女色也好,还是寄情于丹青书法也罢,总有一项让自已沉迷的所好。 然而我除了会杀人,其它的什么嗜好也没有。北疆暂时安稳下来后,我的眼前一片迷茫,夜里经常被恶梦惊醒。 梦里,那些被我杀过的人,或者无头、或者残肢,狰狞难看,在梦里向我索命。 于是我开始整夜整夜失眠,人也愈发消沉无趣。 这时,白云寺的尚云大师为我指点了迷津,说让我寄情山水,消磨杀戮之气,于是我便一路向南边过来了。 无意中找到三清镇,找到柳村,遇到了夜姑娘。十分意外的是,我在夜姑娘身畔,找到了片刻的宁静。 我也奇怪之至,为什么夜姑娘能给我这般平静的感觉,后来我也想通了,估计她乃一介村姑,心思单纯,性格又比较外向活泼,所以和她在一起,正好消除我身上的沉郁之气。 当然,就象你说的,可惜她已经成亲。不过,远远地看着她,能得到心灵上的静谧就足够了。 这一点上,我没有你幸运,你遇到喜欢的人,她尚未婚嫁,你可以大大方方地纳她为妻小,而我,就只能永远默默地看着她,希望她一世安好即可。 我不会动她,也不会给她任何名份,但是我会许她一世富贵安稳。 身为大夏朝的王爷,我不能率先触犯大夏朝的祖宗律法,让天下百姓,指着王室的脊梁骨骂,让王室的尊严扫地。 在名份上,我始终是欠她的,所以,我曾发誓,不论什么情况,只要她需要,我一定要出现在她的面前。 因此,柳村发生时疫,我便进来了。其实,时疫也没有你想象得那么可怕,我还好好的,不是吗?还有许多人还好好的……” 端翌一字一句,语速并不很快,真诚而清晰地说完。 这一段话,内涵太丰富了。 端翌只希望端瑞能听明白。 端瑞自然明白了,他开始听时,脸上带着笑意,但边听,脸上的笑意边淡了,转为一脸同情地道: “二哥,原来,你要的只是神交!可惜了大好姻缘,真是恨不相逢未嫁时!” 端瑞的脸上,带着浓浓同情之色。 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的。 端翌生平,最恨别人同情。 但是这一次,端翌却十分满意,显然端瑞已经被自已的话洗脑了,不会再对夜萤有疑。 尤其是后面提到大夏朝的律法,端瑞本人亦是皇子,自是知道,身为王室宗室一员,他就算可以亵玩天下美女,但亦必须有底线。而他们的底线,自然就是大夏朝的律法。 所以,夜萤是端翌这一生器重的人,但并不是他会得到的人。 端瑞暗暗幸灾乐祸。 只觉得,他这位寡淡的二哥,从此以后,人生会更加寡淡了。 对着人妇,只能看不能吃,还非得在人家身边,才能找到内心的安宁…… 啧啧啧,真是太可怜了。 端瑞脸上同情之色更甚。 留着夜萤,给二哥做个念想也好,让夜萤就象鱼饵一样,死死钓着二哥,让他眼巴巴地守在她的身边,而端瑞自已,则可以大展手脚,图谋天下大事…… 妙哉! 此时在端瑞的心里,夜萤不光是一个他不能动的女人,如果此时有别人想谋害夜萤,端瑞还得出手相助才是。 否则,又有什么女子,能让声名显赫的神武大将军靖王爷心甘情愿偏安于一隅呢?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一个幽幽的女声,忽然在庭院中响起,接着,一名身材曼妙的女子,披着一袭朦胧的轻纱,出现在庭院内。 广庭春月,原本是迷人的暮春景致,但是当月下出现了这位如蟾宫嫦娥一般的绝美女子时,端翌的整颗心都被抓紧了,四周的景物也顿时黯淡无光。 “你怎么来了?你怎么可以出来?” 端翌大惊失色。 饶是他战功赫赫,经历过无数次生死危机,但也没有这一次看到这名女子,受到的惊吓要大。 第五百九十四章私出皇宫 “我为什么不能来?这是大夏朝的天下,表哥你可以来得,我也可以来得。” 月下的女子嫣然一笑,春花也没有她艳丽。 但是端翌似乎并不受她美色影响,脸上还保留着震惊的神情。 “二哥,我也情非得已。路上遇到了丽贵妃,她若独自奔波,岂不更危险,我只能亲自把她护送过来了。现在,你的人我送到了,我的人,我也要领走了。” 端瑞眼神忽闪,嘴角噙着一抹含义不明的笑意。 端翌顿时头大如斗。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应该在京城皇宫深处的丽贵妃,竟然会抛下皇上,抛下宫廷礼法于不顾,跑到这个小山村里来找他。 端瑞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了,端翌能听到不远处,柴房传来一阵异响。 他自是知道,夜珍珠被端瑞带走了。 不过,他却不能阻止,不是吗?端瑞都把丽贵妃带到眼前了,想来,端瑞和丽贵妃也达成了某种契约…… 现在,庭院里,就剩下丽贵妃和端翌。 “你怎么来了?” 端翌发问道,却没有发现,在这里,因为没有了宫中那种严肃的皇家气氛,他又习惯性地用上了丽贵妃未出嫁前的叫法。 丽贵妃听到端翌并未再唤她尊称,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你”字,便让她心花怒放、欢欣无限。 “够了,表哥,我千辛万苦来到这里,看到你,还能和你说话,现在就算立即死了也值得了。” 丽贵妃大胆倾诉着心中积压已久的思慕。 走出皇宫后,一路上,她就象飞出了黄金笼子的金丝雀一般,欢欣鼓舞,甚至觉得,自已根本再也不想回到那沉闷压抑的皇宫中。 此时沿途再看到三清镇往柳村的山山水水,知道端翌现下隐居于此,丽贵妃立即爱上了这个地方。 如果可以,她真想要一生一世,和端翌隐居于此,这里离京城那么远,如此荒僻,就算是皇上,也不会找到吧? “你说什么傻话呢?”端翌听了,一脸怒容地道,“难道你现在不该立即往回赶吗?趁着事情还没有一发不可收拾的时候,赶紧回到皇宫中去。” “表哥,你放心,我都安排妥善了,皇上他,他的身子是越来越弱了,已经早就没有和我在一起过夜了。短时间内,皇上是顾及不到我了。他一定不会发现我偷跑出来了。” 丽贵妃情真意切地看着端翌,贪婪地感受着端翌身上强健有力的男人气息。 是啊,这才叫男人,皇上的身体孱弱得象个刚出生的婴儿一般,风也吹不得,冷也冷不得,甚至动也动不得,丽贵妃一想到皇上那苍白的身体在自已身上无力地蠕动,就一阵犯恶心。 “你先歇息一夜,明天我就安排人护送你回京。”端翌脸上怒气未消,“你偷跑出宫,多少人盯着呢?别以为没人知道,你看,三弟不就知道了吗?这样做,不光你自已会倒霉,还会连累你的家人。这可是诛杀九族的大罪。” 端翌无语了,他也不知道丽贵妃是怎么想的,竟然敢一个人偷偷跑出皇宫。 说起来,倒是要感谢端瑞了,象丽贵妃这般姿色的女子,没有人随护,江湖险恶,被吃成渣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端翌心中一阵后怕。 丽贵妃再蠢再笨,也是他的表妹。 “表哥,不用,我都说了,我已经安排周密,不会有任何麻烦的。放心吧。我既然出来了,就不会这么容易回去。” 丽贵妃犯上了倔劲。 打也不能打,骂也不能骂,端翌眉心蹙成了一个川字,不知道拿任性的表妹怎么办。 “表哥,你的房间在哪里?暂且借我歇息一夜?听说明天封村的禁令就解除了,到时候,我就可以住你那去了。” 丽贵妃欢喜无限地道,象一个偷闲出来踏青的小女孩,哪里还有宫中最得宠妃子的高高在上。 端翌看着丽贵妃这个样子,心内忽然一阵心酸。 十五岁前,他未到北疆驻防时,丽贵妃彼时还未嫁入皇宫,总是喜欢在家里缠着他,生出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给他做。 而他只有这一个表妹,样貌也生得美丽可爱,自是当成妹妹一般宠她。 然而,在知道自已已被皇上选中,即将入宫侍候皇上之后,丽贵妃原本鲜活的人,就象脱了水的水果一样,失去了原本无忧的光泽。 端翌原本性子冷清,但是看着表妹变成那副样子,为了让她开心,还是竭力做了许多哄她开心的事情。 直到那一天,入宫在即,丽贵妃忽然对他开口,说了一件令他意外的事…… 端翌才知道,原来,他在丽贵妃心中,一直是不一样的人。 可是,他分明对她只是兄妹之情,于是断然拒绝了她。 丽贵妃却由此把他恨上了,觉得端翌不象个男人,肯定是因为惧怕皇上,惧怕她被应召入宫这件事,所以才吱吱唔唔不敢承担,甚至还辜负了自已一片深情。 丽贵妃黯然进宫,之后,但凡在深宫中偶遇,也是一派视为陌生人的清冷举止,甚至比对端瑞和端祥还不如。 端翌一直小心谨慎地守着礼节,生怕会让丽贵妃有其它想法,而丽贵妃入宫后对他冷淡的举止,不光没有让他伤心,还让他松了一口气。 看来丽贵妃是放下那份虚妄的情感了。现在如此,这才是兄妹之间,正确的相处方式。 可是今晚,端翌再次震惊了。 丽贵妃巧笑嫣然,他却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一向淡定沉稳的端翌,也乱了手脚。 更何况,丽贵妃还犯下私出皇宫的大罪,如何,他才能护得她周全? 毕竟,她还是自已的表妹。 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再责怪丽贵妃也于事无补。 端翌吸了口气,挺直了脊梁,对丽贵妃淡淡地道: “你是我表妹,这一点不会变,你想要住在这里也可以,你必须对我言听计从,否则,我今晚就让人把你押回京城去。” 丽贵妃见端翌松口答应,自是欢欣无限,只要能接近端翌,她就不怕拿不下他的心。 早前的自已,实还是太小儿女气度,所以那时候表哥没有发现自已的真情,也实属正常。 丽贵妃高兴地道: “好,我听你的,一切都听你的!” 第五百九十五章两女初见 “这里不光住的只有我,还有一些其它人,明天的话……”端翌沉吟了下,丽贵妃私出皇宫,兹事体大,她不懂事,但是他却不能纵容她一错再错下去。 现在让他犯难的是,如何向大家介绍丽贵妃的身份。 “表哥,你不要为难,只说我是你的表妹,叫我原来的闺名阿宁不就得了?” 丽贵妃不以为然。 最难的事情她都办到了,终于得偿所愿,能和端翌在一起,向别人介绍自已,又是什么难事呢? 爱情让人盲目。 丽贵妃甚至没有听出来,端翌话里,方才说了,你始终是我表妹这样的话,如若她有一分清醒,就会明白,端翌一直是把她放在妹妹的位置上去疼惜的。 “好吧,我就还叫你阿宁。”端翌头疼不已,如果他还叫她丽贵妃的话,她的真实身份马上就暴露了。 不想丽贵妃犯下诛连九株之罪,他须得竭力为她保守这个秘密。 丽贵妃见一向强势冷淡的端翌,出了皇宫之外,对她竟然言听计从,不由地更加高兴自已此次出来对了,早知道如此,她就应该更早谋划出宫的事情。 丽贵妃喜不自胜,躺在端翌的床上时,闻着带着端翌体香的被褥,竟然不嫌这里粗陋简单,香甜地睡着了。 端翌跑去和宝器凑合了一晚,却是辗转反侧,一夜难眠。 天甫放亮,夜萤便被屋外的鸟鸣惊醒。 看来,今天天气不错,明晃的阳光照进屋内,划隔出条条光栅,今天是封村解禁的的大好日子,夜萤的心情也格外明亮。 “傅大夫,傅大夫在吗?” 一大早地,屋外就有一个女人在大声叫唤。 夜萤推开门一看,却是那体重重达二百斤的曾氏婆娘。 “曾嫂子呀,这么早的叫傅大夫有什么事?” 夜萤还心沉了下,生怕是村里又发现谁沾染了时疫。 如果是这样,封村解禁又得推迟了。 虽然现在柳村已经彻底战胜时疫,不怕时疫的病毒了,但是不能解禁,终究麻烦。 夜萤已经开始想念归燕堂里的大浴桶了。 她在被封闭在这个隔离区前,已经让匠人着手制作了一个新的大浴桶,造型独特,泡澡就是一种享受,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让自已沉浸其间了。 “哦,没有什么大事,我只是来送些自已生的鸡蛋给傅大夫,感谢他救了我一命。” 曾氏笑嘻嘻地道,两腮子肥肉一笑,就把眼睛挤得更小。 夜萤想笑,这曾氏“自已下”的蛋,傅大夫可不敢吃啊! 不过,人家还真是有情有义,至少还记得傅大夫的救命之恩,比起时疫动荡时,村里那些化身暴徒的男人好多了。 “曾嫂子,多谢你的蛋。傅大夫应该还在睡,我去唤他,你稍等会。” 夜萤道。 “哎哟,我来得太早了吧?打扰了傅大夫休息,真不好意思。” 曾氏嘴上这么说着,双腿却很诚实地没有挪动,夜萤看出来,曾氏绝对有事找傅大夫,便问道: “曾嫂子,你是有事要找傅大夫吗?” “是啊,上回傅大夫不是说我这胖是由于脾湿引起的吗?我琢磨着身体好了,就该来找傅大夫开些药,万一能把这肥胖的病治好,我就能瘦下来了。” 曾氏正说着,忽然把双眼瞪得大大的,看着夜萤身后。 如果不是大白天,夜萤会以为曾氏是不是看到了鬼? 还好,这大白天的,鬼应该不会出来吧? 夜萤顺着曾氏的目光回头看去,不由地吓了一跳,我的天啊,身后站的不光不是一个鬼,还是一个她自从来到大夏朝后,首次见到的最漂亮的女子。 弯弯的柳叶眉、乌黑的长发松松地挽了个美人髻,有几缕青丝飘在她白|嫩的额头上,让人顿时生出替她拂走发丝的想法,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不点自红的樱唇…… 夜萤虽是女子,不由地也看得略略有点出神。 实是这样的古典美人,是她平生唯一所见。 而偏偏这个美人,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突然出现在她这里。 夜萤不禁奇怪地问道: “请问,姑娘你是?” “我是阿宁,端翌是我的表哥。” “你是?”阿宁看到眼前的女子,心里也象被巨锤敲了一下,心被撼到了。 万万没有想到,民间也会有这样的美女:面容姣好,眉目如画,虽然乍一看不是特别亮眼,但是这女子身上散发着一股独特的气息,就算是站在一百个美女堆里,也会让人从人群中一眼把她认出来。 表哥身边,竟然有这等绝色姿容的女子? 阿宁的心敏感地一动,于是二话不说,直接宣布了自已的身份,言语中,也隐隐有与端翌极为亲密的意思。 “哦,原来是端大哥的表妹,真是风姿出众,你是从何而来?昨晚上很晚才到的吧?” 夜萤想着入睡前还没见到过这号人物呢,要不然,端大哥肯定会先向她介绍一下才对啊。 夜萤一时没反应过来,在古代,表兄妹是可以成亲的,因此一听是端翌的表妹,便自带好感,亲热地问道。 “是,很晚才到,你也住在这里?” 阿宁同样奇怪地问。 表哥并没有说,这里还住着女子啊? 而且听这女子的口气,和表哥极为熟稔? “阿宁,这位是夜萤夜姑娘,她是本村人,此次时疫封村,她也是暂借住这里。” 端翌从内院中走出,看到两名女子已经相识,便上前介绍道。 这么多年,第一次听到从表哥嘴里喊出“阿宁”二字,而不是丽贵妃这样生疏的尊称,丽贵妃心里不知道多开心,她上前一把攀着端翌的衣袖道: “表哥,你醒了?原来这院子里住了这么多人,好热闹,真是有趣得很。” 端翌一出现,阿宁几乎就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端翌,视线再没有离开过他。 夜萤看了,不由地一阵疑惑,呃,这还是表兄妹吗?看上去,怎么这女子对端翌一往情深啊? “哟,端兄弟,这位姑娘美得象天仙一般,和你站在一起,都象画上的人儿一样,真是很相配啊!” 曾氏作为外人,倒是一语道破真相! 夜萤和端翌都不由听得脸色一变…… 第五百九十六章舍不得放手 端翌脸色有变,自然是为人臣子,却被言说与皇贵妃般配而引发的不自在,这都什么和什么呀; 夜萤脸色有变,这时她是后知后觉地才突然发现,阿宁看着端翌的眼神,完全就是火辣辣仰慕的眼神。 她猛然想起,在古代,表兄妹是可以结婚的,于礼于法都完全没有问题。 然后,阿宁就这么和端翌站在一起,做出匹配无双的样子,俩人是在秀恩爱吗? 曾氏只是一介普通的愚笨村妇,并不擅长察眼观色,此时见她一言道出,举座皆静,还以为自已说到了点上,继续乐呵呵地道: “哟,我知道了,原来端兄弟已经有了相好,怪不得柳村里的姑娘他都看不上呐!” “呃,曾氏,你不是要开药吗?快进来,我帮你开药,你要是再晚半个时辰,我就要和官兵交接去了。” 这时,傅太医从院子里匆匆出现,打断了曾氏自以为是的旁白,将她哄进了宅子里。 傅太医什么人啊?军中皆称他为小诸葛,虽然不知道丽贵妃突然出现在这里算怎么回事,但是却知道任曾氏再这么说长道短下去,怕是夜萤就要暴起了。 呱噪的曾氏被傅大夫扯走了,夜萤的脸一下子就恢复了平静,她微笑着道: “阿宁表妹是吧?不知阿宁表妹是来度假的呢?还是来长住?” “哦,表哥在这里,我放心不下,自是来长住的。” 丽贵妃立即以女人的直觉,感觉到了眼前这位姿色出众的女子对她淡淡的疏远之意,这时候夜萤说话的感觉,已经没有初时听说她是端翌表妹时那种毫无戒备的热情了。 哼,这也好,识趣的赶紧给我离表哥远点。 端翌扫了一眼夜萤,看她眉宇间淡淡的郁色,便上前关切地问道: “怎么?身体还不舒服吗?昨晚有没有睡好?” “还行,睡得可舒服了。” 见端翌主动甩开阿宁,上前关心她,夜萤心里甜了一下,声音里也不自觉带着几丝娇嗔粘腻。 天上掉下个宁妹妹是吧? 哼,如果端大哥对你有意,怕是早就娶了你吧?何必让你百里、千里追过来呢? 一时还没弄清楚这个宁表妹来自何方,夜萤只能假设不同的地域距离。 这样低眉顺眼、春风和熙的端翌,是阿宁从来没有看到过的。 她万万没有想到,在她心中犹如冷面天神一般存在的表哥,会有这样体贴入微的时候。 尽管他的脸上在外人看来还是淡淡的,但是作为熟悉他一颦一笑的阿宁来说,岂能不知,这就是端翌欢愉表现的极致了。 看来,她的直觉没有错,表哥和眼前这个女人肯定有什么…… 之前宫中曾经传说,靖王爷已经心有所属,证据就是他身上有一个姑娘缝制的粗劣的香囊,而且靖王爷也曾亲口对太皇太后承认过,这个香囊是一个他喜欢的姑娘所赠。 阿宁甫一听到这个消息时,简直心如刀割。 她一直觉得,表哥是她的,这么多年,自她嫁入皇宫后,表哥一直没有传出娶亲的消息,甚至都没有娶亲的念头,阿宁一直相信,表哥是在等她。 他和她之间虽然隔着一个皇上,但是那是一个病秧秧,似乎随时都会断气的皇上。 若不是皇家有源源不尽的天下奇珍滋养身子,放在普通人家,皇上早就死了。 阿宁心里惴着一个阴暗的想法,但是这个想法她自是不敢对人提及,哪怕是她最爱的端翌。 那个想法只能留存在她心里,暗暗祈盼着梦想成真。 若有那一天,她就解脱了,而以端翌的能力,便可以和她双宿双飞。 那样的事,在历朝历代又不是从来没有发生过,不说远的,就说大夏朝之前的唐朝吧,女帝武则天不是做到了侍奉父子两帝? 这样都可以,别说她和端翌了…… 因此,听到端翌有了心上人的消息后,阿宁自是不肯相信,所以便筹划了那样一个惊天的计划,终于顺利脱身,得以出宫寻到端翌,一探究竟。 而现在看来,那些传言竟然都是真的? 表哥真的在这里找到了心上人?就是眼前这位气质卓然的夜姑娘吧? 阿宁心内象被一把绞肉刀插入,被绞得心都要碎成一片一片了。 “你大病初愈,身子还虚,其实不必这么早起,你一向不都贪睡吗?怎么生病了反倒勤快了?” 端翌这些话听着是责怪,但是在阿宁听来,却如一个个晴天霹雳在她头顶炸响。 表哥何曾对一个女人如此上心过? 这些话虽然不多,但是内涵丰富,阿宁一听便知道,端翌和夜萤交往已久,否则,怎么会知道她平时的喜好? “不妨事,我哪有那么弱,倒是表妹新来乍到,你倒是要细心照顾她才是。” 夜萤看了一眼边上的阿宁,眼睛似乎濡濡的,有水蒸汽飘过的痕迹,象一只受伤的小白兔一样,让她有点于心不忍。 当然,夜萤若是知道阿宁的真实身份,这份同情怕就会收起来了。 能在皇宫里混得风升水起的女人,哪一个是简单的? 看似无害的单纯和美貌,亦是宫中女人的本事。 端翌又岂会不知道? 于是脸上神色便淡淡地道: “表妹不远千里来拜访,我自是要热情招待,只是山居中皆是男人,不如这样,你就辛苦一点,我把表妹安置在你家如何?” 一听端翌不让她住进“山居”,想必是表哥在此处的落脚点,而是把她安置在夜萤家,阿宁心内那个恨啊! 不过,再一想,她不是对夜萤什么都不了解吗?住在夜萤家,岂不是了解夜萤最好的机会? 知已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因此,阿宁脸上的不满只是一掠而过,随后换上一副开心的笑容,主动上前挽着夜萤的手道: “如此说来,阿宁还要叨唠夜姑娘了,希望你不要嫌我烦。” 夜萤看到阿宁对端翌粘腻的样子,自也不肯让阿宁住在山居,男女天天对处,天知道会发生什么天雷勾地火的事情。 若是放在以前,夜萤看到如此绝美的女子,对端翌一腔痴情,也许还会放手,毕竟,她得不到端翌,也不能阻止别人对端翌的一往情深是不? 只是经历过这一次生死劫难,夜萤是真的舍不得放手端翌了…… 第五百九十七章姐妹相称 两女各自主意已定,都视对方为不可小视的对手,心里有了分数。不知不觉间,端翌哪里知道她们心思流转,划掠过那么多念头。 只见夜萤和阿宁都不约而同地道: “如此,甚好。” 两女彼此对视一眼,阿宁还主动上前牵着夜萤的手道: “那就要叨扰夜姑娘一段时间了。” “不妨事,是端大哥的表妹嘛,住多久都可以!” 夜萤也笑咪咪地握着阿宁主动伸过来的手,入鼻一阵幽雅高贵的香味。 那显然不是香水味,应该是某种熏香,而且是长年累月熏染出来的,似乎已经深入到了月奏理之中,变成了自身体香的一部份,独特之余,又隐隐带着一种高贵的气息。 夜萤从来没有闻过这种香味,但是因为自已在开发制作化妆品,因此对香味十分敏感。 而阿宁在靠近夜萤的同时,同样也嗅到一股淡雅的花香,宁静而持久,不同于她往日曾经用过的香料。 阿宁不由地好奇地道: “好雅致的香味,夜姑娘,这是什么香料制成的?” “哦,这是月季精油的香味,是我自行从月季花中提取的。让阿宁见笑了。我倒是觉得,你身上的香味,才是万里挑一的香料做的吧?高贵而绵长,与主人的气息融合得天衣无缝,不是一般香料能做到这样的。” 阿宁心内一惊,没想到这个乡下丫头不简单,居然还能判断出她身上香料乃是贵重之物制成。 还好,她没有接触过龙涎香吧?要不然,肯定就会知道她是皇宫之人。 在大夏朝,也只有皇族才能有权利使用龙涎香。 当然,端翌并不喜欢这种略带奢靡气息的香料,否则,夜萤就会知道这是什么香料了。 “呵呵,我这香料,乃是家里下人亲手制作的,我倒是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样的材料,只是觉得味道不错,一直就惯用着。” 阿宁这么说,倒也没有说谎,皇家的御用香料,自有专门的御用香场制作。 夜萤见她说话神态自然,也不疑有她,两个人一时间亲密交谈,从最见面互相打量时的剑拔弩张,到现在亲密无间,仿佛相交十几年的知已一般。 女人间见面永远有谈不完的话题,什么香料、胭脂水粉、衣裳、金银首饰,而这些话题里,又可以分出许多子门料,如:哪里的香料;什么材质的衣裳、什么样的裁缝手艺最高明…… 端翌一时间站在边上都插不进话去,只能无聊望天。 “阿宁,原来你比我略小一月有余,不如以后我就叫你阿宁妹妹吧?你叫我夜姐姐就行了,不要直呼其名,那样多生份啊?” 两个人不一会儿,就连对方的年龄大小也摸透了,夜萤便爽直地道。 阿宁自觉第一局,她胜。 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如山花般清丽的女子,还比她略大一些,嘿嘿,不管怎么样,女人总是以年纪小占优。 阿宁暗自得意,一听夜萤这么说,自然乐呵呵地道: “好,我也正有此意,从此咱们就以姐妹相称了。” 看着亲热的俩人,端翌不由地一阵扶额,原本还担心会有尴尬的局面出现,现在看来,他是多虑了,两人之间处得好好的,而且还亲热地姐姐、妹妹叫上了。 但是,虽然如此,端翌看着这个场面,却怎么看,怎么有一种莫名的诡异之感。 曾氏提着一大包药物从院子里出来,看到这三个人还在院外站着,曾氏不由地瞪大了眼睛,道: “哟,夜姑娘,还有这位天仙姑娘,你们也不怕大日头把皮肤晒黑了?聊得这么起劲啊?赶紧屋里坐着聊吧?” “不好啦,端大哥,夜珍珠逃跑了。” 曾氏话音才落,就听宝瓶从柴房那边跑过来,一脸惊慌地道。 端翌神色不变,明知故问地道: “怎么回事?” “我这不去送饭吗?可是刚到柴房,就见柴房的门开着,夜珍珠已经无影无踪了。” “啊?天杀的夜珍珠,那可是会杀人的女人啊,怎么让她跑了?吴大郎的冤曲怎么办?” 曾氏拍着肥胖的大腿大叫道,差点没把手里抓的一挂药给弄丢了。 “宝瓶,叫夜里正过来瞧瞧,容后再商量。” 端翌一脸正气凛然,似乎在说:我没参与过夜珍珠脱逃事件…… 阿宁并不知道自已出宫的秘密被端瑞知晓后,是以夜珍珠的小命换来保守秘密为代价的,因此也是一头雾水。 她刚来柳村,什么情况也不知道,这付懵懂的表情也算恰如其份。 夜萤面上倒是显得很沉重,她觉得这夜珍珠真如九命怪猫,命硬得和小强一样,老是打不死,让她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 不过,既然她都逃走了,端大哥说得也没错,待夜里正过来后再行商量。 拿着一包草药的曾氏一看有热闹看,便围在四周探头探脑,不肯离去。 宝瓶很快就把夜里正叫了过来,夜里正到了这里,一看曾氏,知道这是个搅事精,便把她呵斥走了。 随后,夜里正到了柴房一看,见柴房的门锁被人撬开了,奇怪地道: “应该是有外人硬撬开了这里的锁,放夜珍珠逃离。不过,夜珍珠既是逃跑了,那吴大郎一案,只能暂时悬挂起来了。我回头详细写一份报案文书,向官府说明缘由,然后再求官府发通缉文书。” “嗯,目下也只能这么办了。” 端翌点点头。 官府若是发了通缉文书,夜珍珠也会消停一阵,不敢那么嚣张地出头露面吧? 毕竟是一条人命,万一真被官府抓到,即便是端瑞,也不好对抗律法。 当然,要彻底消弥这件事的手段还有很多,不久之后,夜珍珠求得端瑞用手段,将吴大郎的遗属厚重抚恤后,迁走它乡,撤销了人命告诉,夜珍珠又大摇大摆地回到了柳村,这是后话。 “夜珍珠即是在我们看守之下逃走的,不如由我们负责,给吴大郎遗属一些抚恤金吧,多少算是一种补偿。不知道五十两银子够不够?” 夜萤歉疚地道。 “此事不妥,不能这么办。” 谁知,夜里正却提出了反对意见。 “哦?老叔公何出此言?” 夜萤奇怪地道。 她晓得夜里正应该是从为她好的角度考虑,莫非他有更好的主意? 第五百九十八章皇宫里也没有的浴桶 “关押夜珍珠,本来是村里的事,但是非常时期,村里便拜托阿萤你代为看管,你们也不是负责关押的看守,现在人逃走了,也是情非得已的事情,哪里能由你来担责呢? 一只能怪夜珍珠着实太狡猾,二这是村里看管不力,和阿萤你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果然,夜里正为是了夜萤着想。 夜萤只是同情吴大郎一家的倒霉遭遇,本来如果夜珍珠被押到官府,没准还能从她的夫婿瑞公子那里敲一笔钱赔偿吴大郎一家。 或者夜珍珠名下不也有一家金银首饰铺的产业,都可以变卖了补偿吴大郎一家。 但是现在夜珍珠逃走了,下落不明,案件没有凶手,就陷入了僵局,所以夜萤才看着吴大郎一家可怜,想要尝试补偿吴大郎家。 但是听了夜里正的话,夜萤顿时也有所顾虑。 是啊,夜珍珠人是在她手上丢的,万一吴大郎一家得了补偿还不满足,又狮子口大开,再找夜萤讨钱怎么办? 即便夜萤不给,但是对方肯定会说了,夜珍珠是她堂妹,她能逃走,没准就是夜萤放的,要不是心有负疚,夜萤凭什么给他们家补偿啊? 这样的案例,虽然在本朝夜萤还未亲历过,但是后世新闻资讯发达,她看到的、听到的可不少。 扶人反被讹的警世报道,每年都会爆出几条来。真是不能不引以为鉴。 呃,姜还是老的辣啊! 夜萤看着夜里正,一脸佩服,难怪人家能当里正呢,于是夜萤便用商量的语气问道: “如此,要怎么处置为好?” “你既然愿意出五十两银子,那我就以公中的名义,对吴大郎遗属进行补偿,只说夜珍珠走脱,公中对他们家进行抚恤,待夜珍珠归案后,再另行补偿,如何?” 虽然钱还是夜萤出,但是换了一种说法,这样吴大郎的遗属也不会直接找到夜萤头上,自然极好。 夜萤感激地点点头,道: “如此甚好,我让宝瓶拿银票给你。” 夜里正也就不客气地收下,处理完正事,夜里正才问端翌道: “端兄弟,这位姑娘素未谋面,她是……” “哦,她是我表妹,要在村里住上一段时间,我让她暂居夜姑娘家,日后还请夜里正多多照拂。” 端翌赶紧介绍了一番。 夜里正把曾氏赶走,却对阿宁不闻不问,自是早就看出阿宁气度身份不同,而且端翌等人也不是欠思量的人,他们都不让阿宁闪让开,自是可以信任的人,所以夜里正便着手处理正事,这时候才有空询问。 “原来是阿宁姑娘,我是本村里正,姓夜,长期得到端兄弟的照拂,有空可以和阿萤到我那泡茶讲古。” 夜里正和阿宁打了个招呼,因为家里的茶还没做完,所以便匆匆告辞了。 这时,宝器传讯过来,官府派来封村的官兵,已经开始撤离了,柳村时疫正式宣告结束,封禁解除,村民可以自由通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宝器的话音才落,就看到村头那里惊起阵阵飞鸟,还有遮天蔽日的烟尘被官兵的铁骑撩起。 不过,看到这一幕景象的村民们,和当初官兵进村时的情形相较,心情大不一样,大家伙简直是乐疯了,有人放起了鞭炮,有人焚起香烛,敬告列祖列宗,又渡过一厄。 村里一时间鞭炮声四起、香烛烟火缭绕,就象过年一样热闹。 “妹妹,你们还活着,你们都还活着,太好了!” 夜斯文和田喜娘跌跌撞撞地跑进村里,抬眼就看到夜萤等人站在祠堂门前,虽然面目清减了许多,但是人在,就说明没事,一切都安好,夜斯文顿时激动地都要跳起来。 “我的儿啊,你受苦了!” 田喜娘一把抱着夜萤就大哭起来…… 一番亲人见面的互诉衷肠、人仰马翻之后,一切情绪总算慢慢平静下来。 夜萤带着阿宁,回到了归燕堂。 阿宁站在归燕堂前,看着这座颇具南方特色的大宅院,一眼就认出来,不管是“归燕堂”三字,还是宅院大门的楹联,都是出自于端翌的笔下。 原来,表哥在这幢宅子里,也四处留下了他的痕迹,只是不知道和夜萤进展到什么程度? 如若没有过了明面,直接在这里找个人,阿宁虽然心中嫉妒,但是倒也不以为然,因为如此,夜萤就落了下乘,永远不可能成为靖王妃了。 依据大夏朝的律法,女人没有经过明媒正娶的,视为淫|奔,不光连正妻不能做,就是小妾也没她的份,最多就如一个通房丫头一般。 而且,她诞下的子嗣,亦是无名无份,不能享受靖王爷子嗣应有的份位…… 一想到这些,所以当夜萤邀请阿宁一同沐浴、共试新浴盆时,阿宁自然欣然应允。 两个人裸|裎相对的情况下,夜萤和表哥到底有没有夫妻之实,作为成亲过的女人,阿宁觉得自已还是有把握能看得出来的。 何况,北方的女子素来有共浴的传统,因此,阿宁觉得,和夜萤一同沐浴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让阿宁震惊的是,夜萤说的让她共试新的浴桶,这个浴桶之大,超出了阿宁的想象。 可以说,这不光是一个浴桶了,而是一个木制的汤池,占据了半个浴室的位置。 阿宁进来时,这个木制的汤池里,晚晴和冬雪已经把水蓄到三分之二桶还多,汤池里烟气袅袅,热汤中还散发着一股独特雅致的清香,正是阿宁从夜萤身上嗅到的那股香味。想来这热汤中,加了那独有的月季花精油。 汤池高约一米二十公分左右,为了方便洗浴的人,还有一个专门的木制阶梯供沐浴者拾级而上,同样的,汤池内,亦有一个木制的阶梯供人拾级而下。 汤池内宽大无比,夜萤已经在里面如一尾灵活的游鱼般游动,原来,她竟是把这里当成了游泳池。 除此外,汤池边上,还有一个木制的平台,大约快三米宽,上面摆着各种水果、零嘴、小点…… 阿宁看花了眼,皇宫里也没有这么大的浴桶好不好? 第五百九十九章坦承以对 “宁妹,还楞着干嘛,快宽衣进来沐浴,在隔离区内,都没能好好泡下澡,快把我憋得受不了了。” 夜萤看到阿宁走进来,便落落大方地从手中伸出一截皓腕,向她招呼道。 说实话,看到这一池香喷喷的暖水,不说夜萤,就连阿宁也顿时起了沐浴之心。 她点点头,笑道: “马上就来。” 这时,冬雪主动上前侍奉引导着阿宁。 阿宁在宫中也是被人服侍惯的,自然是落落大方地任冬雪为她宽去所有衣物,然后又引导她在边上的沐浴房里先行冲浴,这才扶着她上了浴桶边的木台阶,看着她把身子埋入水中,方离开,又默默地打热水去了。 随着娇躯沉入水中,一股舒服的暖流将她全身包围,阿宁不禁惬意地差点哼出声来。 她在宫中虽然因为得宠,平时生活上的享受不差,但是象这么豪华的浴池,也是从未享受过的,阿宁不禁笑道: “萤姐,你也太会享受了!真难以想象,在这个小村子里,还有你这般会享受的人精。” “呵呵,这是我平凡日子里的小确幸,我的生活准则是,能在自已能力范围内享受到的人生极致,都要努力享受到。” 夜萤从不掩饰自已的这种观点,尤其是经过这次时疫的劫难,让她更加发现生命的无常。 一个人在这个古代国家里穿行,虽然竭尽全力,也遇到了不少好人,但是有时候,终究还有许多不可测的意外出现,比如天灾人祸。 她没有信心自已能这样惬意地生活多久。 与其去想那些有用没用的,不如抓住眼前的日子,活在当下,享受在当下。 丽贵妃阿宁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自是无比好奇地打听。 夜萤尤如从前在微信朋友圈里分享心灵鸡汤一般,豪不吝啬地把自已的观点和想法倾囊而出,着实撼动了丽贵妃那不算弱小的心灵。 呃,原来世间的女子还有这种活法?不为了丈夫、不为了家族荣誉、不为了子嗣传承……只为了自已活得恣意? 就在阿宁震惊于夜萤的这些“可怕”的观点时,她忽然发现,温暖的清水慢慢变成了奶白色,还有一股熟悉的牛奶香味。 这时,阿宁才发现,原来这个汤池设计极为精巧,池内壁上安装了数个突出来的荷花、月季花一般的喷水头,外壁则设有暗槽,暗槽与这些喷水头相通,丫环们只要提来热水,往外壁的暗槽上加水,就能保证汤池内水温保持不变。 而这时候,从喷水头里喷出来的都是奶白色的牛奶,要装满这一池水,得用多少牛奶啊? 就连贵为贵妃的阿宁,也不禁惊叹夜萤的奢侈。 看到阿宁脸上的表情,夜萤这才不疾不徐地解释了一句: “本地的村民不喜牛奶,所以我养了十几头奶牛,每日挤出来的奶都喝不光,除了做奶酪和酸奶等奶制品,就只能用来洗澡了。不过,用牛奶洗出来的皮肤,效果还真的不错。” 夜萤说着,撩起奶白的水,往脖子上抹了抹,由于她从水中站了起来,所以阿宁能清楚地看到夜萤整个光|裸的身躯。 虽说保守,但是阿宁一向对自已的身躯也颇引以为自豪,修长如天鹅一般优雅的脖颈、晶莹剔透的皮肤、肌肤上连一颗黑痣也没有,胸前的朱果浑圆结实…… 但是看到夜萤滴着牛奶汤液的身躯,阿宁才发现,自已的身材和夜萤一比,似乎又差了一大截。 至于差在哪里,一时半会她也说不清楚,夜萤有的,她都有,甚至胸她也比夜萤略大一些…… 然而,阿宁还是突然会冒出一股奇怪的自卑,待她也站起身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们的差别在这里: 她和夜萤俩人都不着寸缕,任何人看到这两具完美的身躯,都会由衷赞叹造物对她们的恩宠,但是夜萤身上好象有光似的,一定会把赞叹之人的眼球先行夺走,而且再也挪移不开。就好象她身上有某种特殊的魔力,让人浑然忘我,再有繁华万朵,眼里也只剩下了夜萤这一朵…… “哇,阿宁,你的身材太棒了,真是我所见到的最具黄金分割比例的身材。” 不曾想,夜萤却先行夸起了阿宁。 方才阿宁进浴池时,是披着一件轻纱的,直到进了浴池,她才把轻纱脱下,交给丫环,所以夜萤并没有完全看清楚她的身体。 阿宁此时无意中站起,这具惹火诱人的娇躯才完全清楚地呈现在她眼前,夜萤还真是由衷地发出赞叹。 阿宁眼神一闪,幽幽道: “再好也好不过你啊,萤姐。你才是尤物呢!” 说话间,阿宁捂着胸,不好意思地缩进了牛奶汤池里,脸上被水蒸汽熏得红扑扑的,别提多艳丽了。 她虽只是瞥了几眼,却能清楚地辩识出来,夜萤肯定是有了男女之|欢的,否则,她不会显得那么圆润、成熟。 青涩的身体自有它害羞诉说的语言。 一想到表哥和眼前的女子有了那样的关系,阿宁顿时什么好心情也没有了。 不过,再一细想,表哥如此,也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以表哥的个性,显然只是把夜萤当成欢|好的过客,否则,肯定会妥善安排一个出身给她。 这么想着,阿宁就开心了许多。 夜萤游到她的身边,见她脸色一下子落落寡欢,一下子又云开雨霁,不由奇怪地问道: “阿宁有什么开心不开心的事吗?” 夜萤露在汤池面上的皮肤,比牛奶还要白,乌黑的长发散在水中飘浮着,好似世上最昂贵的黑色的绸缎一般,柔软而又闪闪发亮。 这时,冬雪还撒了一把把月季花的鲜花瓣进来,鲜红的花瓣漂浮在奶白的汤面上,衬着两位绝色少女的姿容,说不尽的妖娆妩媚。 阿宁拨拉着水,慵懒地道: “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只是在想,待我回去,也要去做一个这么大的汤池,好好享受人生的小确幸。” 阿宁活学活用,脑子也转得很快。 第六百章小心谨慎闭上嘴 “大妙!”夜萤拍了下手掌,被温热的浴水泡得白里透红的脸上露出了赞许之色,“阿宁学得很快,会享受生活的女人才是完美的女人!” “哦?此话何讲?”阿宁不解其意,无意间皇妃的威严闪现,“我怎么觉得你口里的女人和三从四德里的女人不太一样啊?” 这可是顶大帽子,这个时代,哪个女人被扣上不尊从三从四德的大帽子,基本上就是这个社会的弃妇了。 不光自已会被人指指点,就是其家人也会在背后被人议论。 正在往暗槽里全牛奶的冬雪手都哆索了一下,她现在已经和晚晴她们到吴秀才的学堂里开蒙,对于女学童,吴秀才自然重点讲解的是《女戒》那一套了。 所以冬雪对三从四德还是很了解的。 万万没有想到,这位阿宁姑娘真厉害,随意和自家主人聊着,就把事情扯到了不守三从四德上。 吴秀才可是说过,一个女人,若是不守三从四德,以后别说嫁人了,就连家人都会被连累声名。 冬雪本来就胆小,见主人被阿宁扣上这顶大帽子,而且阿宁虽然光着身子,但是站在水中严肃起来,亦有一番威势,冬雪不由地暗叫不好,胆战心惊之下,手一滑,手里的桶“咣当”一声掉到了地上。 夜萤听到这声音不禁皱了下眉,这才更深地意识到,阿宁话里有毒…… 夜萤泡澡的大好心情也被破坏了几分。 现在看来,这位端大哥的表妹并不象表面上那般好相处啊。 夜萤并不知道,自已已经被端翌宠坏了,在他面前,她从来都是百无禁忌,知无不言。 即便有些言论不符合这个时代的要求,她大大咧咧地说出来,端翌满心地包容,并不挑刺。 以至于养成了她现在仍然依着后世标准说话处世的风格。 当然,在端翌眼里,这些都是她的与众不同之处,都是她的优点,但是在阿宁眼里,她从小自有一套严格的妇德容功的培训体系,几句话便觉得夜萤是个异类。 若是在宫里,夜萤是她身边的宫女的话,说出这样的话来,早被她着人拖出去杖毙了。 还好,夜萤是机灵的,她脑子里略一转,便回了一句: “三从四德自然是以男子的标准出发制订的,因此说来,世间的男子千千万,只要双方看得顺眼,又何必拘泥于某种礼法呢?” 夜萤这话,在阿宁心里更是掀起滔天巨浪,不过,这话里最让她大受刺激的,倒不是“三从四德是以男子的标准出发制订的”这句话,而是“只要双方看得顺眼,又何必拘泥于某种礼法呢?” “这,简直是大逆不道啊!” 阿宁震惊。 心内却一阵隐隐的锐痛,表哥看上夜萤,莫非是因为她不拘礼法? 一想到这点,阿宁顿时觉得自已全身一无是处,她的心好象玻璃镜一样,被夜萤的话一阵重击,“当”地碎了一地。 因为,她正是京城里名门淑媛所推崇的遵循礼法的典范,当时她能嫁入皇家,入得皇室青眼,不也正是她的德言容功备受世人钦慕和赞许吗? 而现在看来,这些她的优点、世人所欣羡的长处,在表哥眼里,显然都是她的短处、弱项…… 原来如此! 表哥本非常人,自然喜欢的也不是一般人心目中喜欢的女人! 所以,这是她目前暂败给夜萤的原因吗? 阿宁眼珠一转,她是个心机深沉的女人,却因外表的绝世美丽,总给男人错误地传达了一个她是个花瓶的印象。 希望在夜萤眼里,她也是这样一个女人。 凭着这项“特长”,阿宁已经征服了皇上,也正因为她的“单纯”,才能施计成功,得以从皇宫中偷溜出来…… 阿宁已经略微窥到了夜萤对自已警觉的气息,而且方才那小丫环失态的举动表明,这里象夜萤一般思维的女人,怕是只有她一个了。 这也愈发让阿宁确定,表哥就是因为她的想法独特,所以才会喜欢上夜萤…… 现在姑且顺着表哥,等他清醒过来,告别对这个女人的迷恋,就会明白他自已以前的喜爱有多荒唐了。 大夏朝需要的是能母仪天下的女人,是象她这样的德言容功无不出众的女子。 夜萤,只是表哥在通往主政巅峰路上的一块铺路石罢了。 待某一天表哥回首时,甚至早就忘了夜萤为何许人物吧? 和表哥牵手到最后的,一定是她。 “大逆不道吗?或许吧,但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没有想那么多家国大事,我个人的生活,不至于影响到全天下女子的幸福生活吧? 她们过她们的日子,我过我的日子,谁也碍不着谁。” 夜萤微笑地拈起一个红艳艳的草莓,放进嘴里嚼了嚼,貌似不在意地道。 其实心里觉得,和端大哥的表妹说话好累。 这表兄妹到底有没有血缘关系?画风完全不对。 阿宁虽然心里恨得牙痒痒的,但是脸上却浮出温婉的笑意,顺着夜萤的话道: “也是,各过各的日子,各自安好就成。” 红艳艳的月季花瓣泡在水中,让浴汤显得更加可口温润,夜萤打了个呵欠道: “在旧宅里住了十数日,全身都累僵了,阿宁,咱们一会做个精油按摩吧?” “按、按、按摩?” 阿宁有点听不懂了。 “我家下人的手法都练得不错,我让她们来个全套的。这是我们归燕堂的独家之秘,一般人是享受不到的。” 夜萤换了话题,既然话不投机,就别再继续往那个话题上聊下去,那会把双方都折磨死的。 再说,阿宁只是端翌的表妹罢了,一个小丫头,她何必和她较真? 而且,夜萤真的没有改变这个世界的礼法和秩序啊,她的想法,就是顾好自已就得了。 不过,既然阿宁表妹听不顺耳,以后不谈这些也就罢了。 夜萤已经发觉这位阿宁表妹的思想,端方得可怕,决计不再去触她的霉头。 方才说的那些话,她也是有些欠考虑了,这里的女人接受那样的洗脑教育数十年如一日,也不是她几句话就能改变的。而且,这些礼教,都是大夏朝的立国之基,她以后一定记得,不要在不熟的人面前妄言…… 第六百零一章又被比下去了 果然不管是治国还是理家,或者外交,都必须明确中心思想,才便于行事。 夜萤一边总结,一边在心里暗自这么嘀咕着。 阿宁却不知道夜萤打定主意,从此拿捏着分寸,和她不亲不疏地交往,见夜萤不再说些混话,只提享受的事,便勉为其难地道: “好吧,那且让我体验一下什么叫按、按摩!” 新名词刚出来,总是容易让人舌头打结。 不过,当阿宁体验到什么是精油|按摩时,便觉得,夜萤简直不是一个普通人。 普通人哪里会懂得这么享受? 在浴室内侧,并排放着若干张简单的白榉木制成的小床,阿宁刚进来时也看到了,原本不知道是什么用途,还以为是放东西的木架子。 可是放东西的木架了,似乎也不需要这么多张吧? 阿宁哪里知道,夜萤当初设计这个浴室时,满脑子想的都是和田喜娘等一大家子,大家一家亲,一起享受按摩,愉快交谈,其乐融融的场景,所以特意多设计了几张按摩床。 阿宁从浴池里出来,张开双手,就等着丫环帮她穿衣。 她在皇宫中也是如此,全程除了转身、举手、放下等等动作,几乎是残疾人式的待遇,不管穿衣还是洗澡,都不用自已脱衣、穿衣。 没想到,丫环没有给她穿上衣物,只是拿了一条长长宽宽的柔软布巾,将她全身自胳肢窝以下围上,下面自然还是中空的。 而她长长漂亮的头发,也用一块吸水性很好的软布轻轻包起,盘在头上。 阿宁疑惑地看着夜萤,见夜萤也是被同样的待遇,全身被一块软布包起,露出柔滑修长的肩颈,即便她也同为女子,还是为她曼妙的身姿所吸引。 夜萤晓得阿宁不知道步骤,便微微一笑,用自在的语气道: “咱们去躺在按摩床上,边按边聊吧,当然,如果你觉得无聊,想要睡觉也可以。我好几次都是被按着按着就睡着了。” 阿宁总觉得自已一堂堂皇贵妃,竟然不懂得“按摩”这种在夜萤嘴里很平常的享受,颇为丢脸,她又好强,不肯说,便注意观察着夜萤的一举一动,仿着她的动作去做。 夜萤躺下,她也跟着躺下,这下她才知道,原来她以为的木架是按摩床,人躺在这床上,便可享受按摩的乐趣。 只是,脸前面对着一个圆圆的洞是什么鬼? 要把头塞进去吗? 阿宁迟疑了一下,看到夜萤趴在床上,自如地把脸部向下搁在那洞上,这下才确定了,这是为了不让脸憋气设计的洞,于是便有样学样,总算没有出丑。 接着,阿宁便觉得身上包的那块软布,被人轻轻地从身上揭去,身体微凉,然后,一股更凉的液体倒在了她的背上。 阿宁不禁微微一颤,有点紧张地问道: “那是什么?” “哦,阿宁姑娘,这是我们家小姐自已提炼的月季花精油,能够滋养皮肤,延缓衰老,还能活肤提神,各种好处,你把背放松,我慢慢帮你推,一会你就会感觉到背上热热的……” 晚晴的口才可比冬雪好多了,冬雪那丫头老实闷骚,不擅长口才,所以夜萤才会吩咐晚晴去伺候阿宁。 此时夜萤在边上躺着,闭目享受冬雪已经修炼得十分到位的按摩手法,一边听着晚晴“叭啦叭啦”地介绍着月季花精神的种种妙处,不禁哑然失笑,这丫头,若是在后事,一定是个合格的营销员。 想象着假若是在后世,阿宁在营销小能手晚晴的营销攻势下,走出美容院,手里莫名多了一堆精油、洗发水的茫然表情,夜萤都快憋不住笑意了。 她掩饰着嘴角向上翘的举动,问阿宁道: “怎么样?晚晴按得还好吧?” “嗯,是挺好的。” 阿宁装着镇定从容的样子,可是晚晴舒服透骨的按摩手法,不禁让阿宁暗暗心惊。 本来夜萤就资质不错,现在偏生她又那么会保养,在这原本她看不上的穷山村里,竟然整出了这么一个豪华浴室,浴室内竟然还有诸多享受…… 阿宁也晓得,女人的保养不是一日之功,她在宫里也用羊乳洗浴,也会搓一些昂贵的香料,但是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夜萤这种独特的享受。 呃,阿宁突然发现,自已竟然在暗暗嫉妒。 介个,对一个皇贵妃来说,不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吗? 自已贵为皇贵妃,竟然嫉妒一名普通的民女? 不过,阿宁的身体和思想,都慢慢抵挡不住晚晴老到手法的搓揉,慢慢地沉入了梦乡,睡着了。 晚晴依旧按着进度按压着,主人说过,按摩必须全身大小穴位都要推拿敲揉到,这样才能让气血畅通,让身体焕发出不一样的容光。 所以,即便阿宁睡着,晚晴也没有懈怠,依然手下处处到位。 而且,这位大小姐是端公子的表妹,皮肤这么好,人也长得漂亮,若她象主人那般,懂得如此调理,她的美貌一定能维持长久。 一想到这份美貌的维护里也有自已的功劳,晚晴亦觉得与有荣焉。 阿宁没有想到,自已一觉竟然睡得这么久,待她醒来,全身都酥麻舒服,一路从京城奔波赶路积下的深深疲惫,都舒缓了许多。 而全身光|裸的身上,已经被细心地盖上了薄被,另一侧,夜萤也同样熟睡着。 阿宁起身,晚晴听到了动静,悄无声息地进来,拿出从她行李箱中取出的衣物,一一为阿宁穿上。 这时,夜萤听到动静,也迷迷糊糊地醒来,她舒服地伸了个懒腰,喃喃道: “在里面困了十几天,又患了病,被冬雪这一按压,舒服许多,明天再来个桑拿,一定会把郁积的劳病之气全部派遣出来,阿宁,明天一起做桑拿吧?” 桑拿,又是什么鬼? 阿宁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但是看到冬雪和晚晴都不动声色的样子,她不禁暗恨得咬牙,怎么堂堂一介皇贵妃,又被夜萤莫名其妙比下去了? 哼,欺负我不知道桑拿是什么是吧?阿宁眼珠子一转,做出若无其事的语气道: “好,一起吧,我正好一路旅途疲惫,做个桑拿也能驱除一下透骨的疲惫之感。” 语气之大,仿佛她家是开桑拿房的。 夜萤楞了一下,不由问道: “原来阿宁享受过桑拿啊?” 第六百零二章京城里的彪悍人士 “那是自然,桑、桑拿,挺舒服的。” 阿宁贵为皇贵妃,怎么能比一个普通村姑见识浅陋呢?何况,这还不是一般的村姑,是她的情敌? 所以虽然不知道桑拿是什么玩意,阿宁还是硬着头皮撑场道,当然,她隐藏内心活动的能力不错,不论是脸上的表情,还是身体都十分放松,这是她在如履薄冰的皇宫里行走练出来的本事。 夜萤自然看不透,但是见阿宁把桑拿当平常,反而有种意外的惊喜。 桑拿只是一种平时闲暇的享受罢了,她只是没有想到,大夏朝也这么早就有了这时髦的玩意。 要知道,即便是后世的天朝,好象也是到了改革开放之后才引进桑拿这玩意的。 当然,开始时是健康享受,最后楞是被冠上了不太好听的名字,给人以绮念和遐想。 呃,反正夜萤只是私下偷偷享受,绝不会把“大保|健”的概念推广开来。 一看阿宁一副惯常享受的样子,夜萤倒是提起兴致来了。 因为自从她建好桑拿房,田喜娘和宝瓶和她一起“享受”过一次后,便哭着喊着再也不肯和她一起“蒸肉”了。 不过,既然阿宁享受得惯,那她不妨改进一下,可以尝试一下战斗民族俄罗斯的蒸桑拿大法。 俄罗斯浴、芬兰浴、土耳其浴、日本浴被并称为世界四大桑拿浴,而俄式桑拿的相对湿度可以达到百分百,浴室内的气温可以达到40到50度,田喜娘她们第一次蒸,都吓哭了,以为夜萤要把她们粉蒸肉了。 看着一脸淡然的阿宁,夜萤顿时有一种棋逢对手的兴奋之感。 可怜的丽贵妃,并不晓得,自已即将踏上粉蒸肉之旅,见自已的淡定从容,把夜萤镇住了,顿时心里不由地微漾出几分得意。 哼,还以为这乡下丫头见多识广呢,没想到,也是个没见识的。竟然以为大夏朝的人都蒸过桑拿。 一时的轻敌,让阿宁倒是忘了想到,既然本朝没有桑拿这玩意,夜萤是如何晓得的呢? 主要是刚开始的推拿和按摩,让阿宁放松了警惕,觉得夜萤推荐的什么桑拿,一定是和今天享受的差不多的事情,要不然,夜萤干嘛要眼神发亮? 次日。 夜萤足足睡了二十个小时有余,就象曾经流传甚广的那个表情包:我的被子病了,我要照顾它一般,夜萤孜孜不倦地埋首在被子里,一直从夜里照顾被子到第二天的黄昏。 除了吃饭和起床解手,夜萤睡得天昏地暗。 整个隔离区的时疫病情都压在她身上,心理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再加上自已也身染时疫,损耗了身体,夜萤觉得自已没有再十天半个月也恢复不过来。 不过,时疫虽然解除,但是后续还有很多善后工作要做,村里的事情,自有夜里正来操持,但是自家养殖场如何重新运作、病死的员工如何抚恤,也要提到案头来。 但是,还好这些都不是最紧迫的,夜萤一声令下,先给工人放了大假,除了少数几个人值守养殖场,保证养殖场正常运转外,其它的人都可以自行处理私事。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夜萤想偷懒。 然而,阿宁似乎得了不洗桑拿不舒服斯基,到下午四点多,就过来催促夜萤,说不是要洗桑拿吗?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动静。 田喜娘和宝瓶一听阿宁竟然也好这口,顿时对她刮目相看,觉得这个长得象仙女下凡一般的漂亮女子,可以和夜萤比肩彪悍了。 阿宁一看田喜娘和宝瓶用“钦佩”的眼神看着自已,还以为是她身上那股京城里来人的气势镇住了她们,于是乐呵呵地道: “田大娘,宝瓶,别说我没和你们说啊,这桑拿啊,在我们京城,也就一普通的享受,哪家名门千金不懂得洗桑拿,那简直是太没有格调了。” “哦,那你们通常一次洗多久?” 田喜娘佩服地问,心道:果然是京城里来的,与众不同,连体质都和她们这些乡下人不同,竟然会爱上洗桑拿? “呃,这个,半个时辰到一个时辰吧!” 阿宁虚荣心大盛,觉得说的时间少,好象就享受不彻底一般。 也是,精油|推拿都要一个时辰,洗桑拿,呃,听着象洗澡,怎么也得最少半个时辰? “咝”,田喜娘和宝瓶都从牙根里发出这样的声音。 “太厉害了,宁姑娘!” 田喜娘拍了拍阿宁的肩膀,就差没说出口:你保重。 因为,她们和夜萤第一次洗桑拿,坚持了不到半刻钟就被闷得受不了,跑了出来。 没想到啊,京城里的人果然战斗力彪悍,竟然能坚持半个时辰到一个时辰? 田喜娘简直要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阿宁见把田喜娘和宝瓶镇住,心下暗自得意,根本没想到,自已接下来就要变成粉蒸肉了。 而且变成粉蒸肉不算,夜萤还提升了接待阿宁洗桑拿的规格:直接从普通的泰式桑拿,上升为人见人怕的“俄罗斯”桑拿。 阿宁全身象昨天一样被脱|光,然后跟着夜萤一起,到浴室里先冲洗干净,身上再被晚晴围上昨天那般的布巾,在夜萤的带领下,进入浴室边上一间封闭起来的小浴室。 “萤姐,这里面为什么要放石头?这么大的石头,摆风水阵吗?” 阿宁好奇地看到浴室里有几块大石头,而且最奇怪的是,这些石头似乎是架在灶孔上的。 “呵呵,不是风水,是要来取蒸汽之用的。” 这时,晚晴进来了,只见她提了一桶水,放在石头边上,接着,就往石头下面的灶孔里填炭和柴火。 这个灶孔设计十分精巧,就算有水从上面倒下来,也不会直接灌进灶孔里,能保证灶孔一直火势不断。 看着晚晴的动作,阿宁开始感觉到一丝丝异样。 呃,有危机感的异样。 “这是要烤石头?”阿宁顾不得会丢脸,还是脱口而出问道。 “对啊,宁姑娘真聪明,果然是京城里来的。” 晚晴乐呵呵地道,也很好奇,一会儿这位京城里来的彪悍人士宁姑娘,能坚持多久。 现在外边弄桑拿的下人们都轰动开了,听说这位京城里来的宁姑娘,要享受半个时辰以上的桑拿,她们都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还差点开起了赌局。 第六百零三章宾主尽欢 “哦,果然是烤石头,我说呢,呵呵!” 阿宁猛地想起,不能在夜萤面前露怯,不能显得比她更没见过世面,于是便掩饰性地重复道,以便遮掩方才无心的失语。 “嗯,这是加了料的战斗民族桑拿,或许和京城里盛行的桑拿方式有些不一样。 但是阿宁既然是十分享受桑拿的,咱们这一次试点不同的桑拿风格。”夜萤看似漫不经心地道,“若是有什么不同的,你只照我的样子去做即可。” 阿宁一听,夜萤这还不是看不起人吗? 意思是说这一回的桑拿,是她这个京城人士也不曾体验过的吗? 阿宁心内不服气,但是脸上却淡淡不显地道: “那什么战斗民族的桑拿,也很平常嘛!” 此言一出,就连夜萤也被震住的模样: “阿宁真是我平生所见的,第一次对战斗民族桑拿如此从容喜爱的女子。” 被夜萤“真诚”地这么一夸,阿宁开始得意了一下,但是莫名地又觉得有什么不对。 嗯,一定是晚晴看她的表情不对,那小眼神,怪怪的…… 晚晴动手舀起水桶里的水,然后,阿宁瞪大眼睛,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晚晴将水“哗”地倒在了那被烧热的石头上,石头一定被烧得要炸裂了吧?因为阿宁看到,那瓢水浇在石头上,立即“唰”地一声,蒸腾起一阵水汽。 石头好几块,因此,凉了这块,还有别块…… 随着晚晴水浇石头的动作,水蒸汽愈来愈多,整个小浴室里都弥漫着水汽。 阿宁看着夜萤闭目坐在沿墙放置的木凳子上,似乎正在怡然享受的模样,阿宁也努力想让自已学着夜萤的模样放松享受。 呃,可是这是享受吗? 浴室里的温度越来越高,阿宁发现自已的皮肤慢慢地泛红,然后,高温持续不退,她觉得自已简直要窒息了。 这,这是做什么? 若不是夜萤也一样和她在小浴室内,阿宁准以为夜萤是想谋害自已,把她骗到这个小浴室里来做粉蒸肉吃…… 阿宁现在有点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难怪田喜娘和宝瓶听说她要洗桑拿、并且要在这里面呆上一个时辰,都冲着她露出了“钦佩”的神情。 不对,那哪里是钦佩,分明是觉得这个傻帽是哪嘎达里钻出来的意思…… 这,这,真要在里面呆上一个时辰,不,哪怕是半个时辰,阿宁觉得自已肯定会变成烤大虾的。 随着全身都被高温熏蒸成红色,阿宁真是欲哭无泪。 现在唯一支持她的信念、能让她坚持下去的,是夜萤也在这里面困着。 夜萤可以,她也可以。 阿宁死撑着,就不信夜萤能做到的,她做不到。 就在这时,晚晴终于撤退了,不再往石头上浇冷水,她提着桶出去了。 阿宁松了口气,也觉得室内的温度在慢慢下降,没有方才那般难熬了。 就在这时,浴室的门又开了,冬雪走了进来。 一向有点腼腆胆小的冬雪,走进来时,手里赫然提着一枝带着树叶的树枝。 晚晴随后也进来了,她手里也带着一根带着树叶的树枝。 阿宁看得一楞一楞的,不知道这两个丫环要搞什么事。 “阿宁,换一下姿势,这么坐着,这样,身个的各个部位才能受热均匀,这桑拿,蒸的就是这个劲。” 好一会没吭声的夜萤这才发话了,随着她自已说话,她也挪移着身子,似乎在印证她的说法。 阿宁觉得自已是一块快被烤熟的肉,而现在这块肉,竟然还要给自个翻身,保证能烤均匀一些。 阿宁能想象到,如果自已现在被拌上调料,就可以直接出锅了…… 随着水蒸汽慢慢消失,阿宁能感觉到自已身上滴滴答答的液体并不是水汽,而是来自身体内部的汗水。 原来,蒸桑拿就是这个意思? 蒸汗? 阿宁自行体会着。 冬雪和晚晴一直怪异地拿着那两枝带叶的树枝,在已经恢复温度的石头上翻烤着。 这时,夜萤懒洋洋地道了句: “行了。” “什么行了?可以出去了吗?” 阿宁下意识地问道,她一听夜萤说行了,还以为时间到了,可以结束了,高兴地差点没站起来。 可是原来夜萤并不是和她说话,而是和冬雪、晚晴说话。 “阿宁姑娘,你稍等,我们给你们拍打完再出去。” 说话间,冬雪拿着那被石头烫软的树枝上前,然后解开阿宁身上的软布围,接着,拿着那树枝,在阿宁身上拍打起来。 “哎哟,干嘛,好疼!” 阿宁吓了一跳。 这是鞭刑吗? 从来都是她打别人,她可从来没有被人打过。 如果不是看到夜萤也被晚晴抽打着,阿宁已经跳将起来,夺过树枝,将冬雪也抽打一顿了。 真是太放肆了。 “舒服吧?这么抽抽打打,打遍全身,能让身体血脉流通,对于强身健体,十分有益。” 夜萤笑嘻嘻地,其实她也是痛并快乐着。 第一次享受战斗民族式桑拿,其实一点也不好玩,当水蒸汽在室内弥漫,温度不断升高时,夜萤就有点后悔了。 但是游戏是自已点的,人家阿宁都默默愉快地享受着,她总不能在客人享受时叫停吧? 于是夜萤便一直坚持忍受着。 谁知道阿宁也是个强悍的,竟然一直跟着程序走了下来。 呃,谁和她说树枝抽身上很舒服的,那个该死的戴眼镜的胖子男同事,去俄罗斯采访回来后,就手舞足蹈地说起这种享受,眉飞色舞,似乎他也成了战斗民族的一员似的。 抽死他! 死胖子! 夜萤内心强烈地叫嚣着。 若不是看到阿宁淡然处之地享受着冬雪的鞭打,夜萤早就喊停了。 不过,客人都那么享受,主人总不能大扫客人的兴吧? 夜萤这么想着,便一直弓着被烫得象大虾一样的身体忍受着…… 而冬雪和晚晴两个忠心耿耿的小丫环,一向以执行主人命令为已任,在夜萤没有叫停之前,她们当然不会停下抽打的节奏。 夜萤都快哭了,忒么的身上好疼,一点也不享受好不好…… 第六百零四章快抓狂了 还好,这时夜萤看到阿宁的皮肤已经被冬雪抽得通红一片,猛地想起,只要皮肤红了,就可以结束抽打了。 于是她如获至宝地大喝一声:“行了,已经打通血脉,我们要去降温了。” 夜萤的声音,虽然一向挺好听的,但是阿宁觉得自已的声音比她的好听得多了。 不过,这一刻夜萤这把声音响起,让阿宁简直如闻天籁,她赶紧出声道: “是啊,血脉通了。” 天知道为什么血脉通了,可是这句话似乎对晚晴很有用,因为夜萤在叫这一句后,晚晴立即停止了抽打夜萤,还细心地为她围上了布巾。 哦,太好了,看样子这苦难的旅程结束了。 阿宁觉得自已象是在活火山的地狱里走了一遭般,还好她意志足够坚强,终于挺了过去。 此时阿宁都没察觉到,自已的声音流露出自然而然地欢欣。 夜萤当然能感觉到,不禁脱口而出: “阿宁蒸得好开心!” 夜萤心内暗自惭愧,哎,她一个现代人,竟然玩不过古代弱质纤纤的女子。 看来,自已这具身体,的确需要再加强再锻炼。 “是啊,这种蒸法很有意思。这个战斗民族是什么民族?” 阿宁这时大大放松一口气,才想到这个新鲜的称谓。 该死,为什么总能在夜萤嘴里听到一些她没听过的词语,虽然她不想让夜萤显得比自已见多识广,但是每次无意中说出来的话,都显得夜萤比自已有见识。 “哦,战斗民族是指象北疆蛮子一样,仗着自已身强体健,便做一些让人瞠目结舌举动的统称。” 夜萤想了一下,总不能和阿宁聊这个时代也不知道处于什么年代的俄罗斯吧? 于是便笼统地归纳了一下。 虽然她至今也未见过北疆的蛮子,但是从端翌嘴里的印象听来,那些蛮子和战斗民族的称谓描述挺相似的,姑且用他们来举例子吧。 “哦,明白了。我发现萤姐很会自已生造新词,挺有意思的。” 阿宁浅淡一笑,自以为总算找回了方才失去的场子。 不是她没有见识,实是这战斗民族的称号,是夜萤自已捏造出来的,她当然不会听过。 夜萤将错就错,待阿宁身上的布巾围好后,便道: “出去吧,让她们打扫一下,一会还要进来。” 阿宁听着并不以为意,跟着夜萤来到室外,见夜萤径直走到那个巨大的汤池边上,然后从木阶梯上走上去,脱去布巾后,身材姣好无比的她,“扑通”一声跳入了汤池,在里面姿势优美地游来游去…… 阿宁便依样效仿。 她走到汤池上,也脱去布围巾,不过,她不敢“扑通”一声跳下去,只是双脚伸入水中,然后再整个人没入水里。 但是这套动作也带着身体趋向的连续性,所以当阿宁把脚伸入汤池中,猛然发现这汤池里的水不是昨天那般适中温热的水,而是显得冰冷无比的冷水时,她已经收不住身体,没入水中。 这一刻的感觉,只能说是无比酸爽! 就好象,一条红烧透的鱼,突然被放进冰水里一样。 过去丽贵妃吃红烧鱼时从不会体会红烧鱼的感受,现在她觉得,自已这辈子都不想吃红烧鱼了。 尤其是红烧之后,还被冰镇了一通…… 而夜萤那么舒爽地在汤池里游水是怎么回事?都怪她愉悦的表情误导了自已。 不过话说,人家或许真的觉得很愉悦呢? 一定不能输给夜萤。 阿宁浑身燃起了战意。 虽然作为一条被冰冻的红烧鱼,阿宁此时恨不得想杀了夜萤,可是泡在冰水里的她,脸上依然发出了如春风一般的微笑。 如果不能在身体痛苦时,把痛苦化作平静的笑容,阿宁也不会在后宫生活得那么滋润了。 “哇,阿宁,现在皮肤有收紧的感觉了吧?这样反复地熏蒸,对咱们女子来说,是保养皮肤的一大妙招。一般人我是不告诉她的。” 夜萤看着一脸舒爽的阿宁,顿时身上冰寒的感觉似乎也减轻了一些,客人愉快,她做主人的自当全力以赴奉陪。哪怕她觉得在汤池里冻死了,但还好,她还能游泳来驱动身体的热量赶走冰寒。 阿宁看她游得美滋滋的,实则如若她停下来,便一阵冻爽! 两个人各怀鬼胎。 见夜萤把这“天大”的秘密告诉自已,阿宁便笑着道: “看来萤姐对保养还挺有讲究的啊?” “嗯,我自已会调弄一些化妆品,你若是不嫌弃,我可以送一些给你。” 夜萤微微一笑,这点她倒是很有自信。 “那就却之不恭啦!” 阿宁在皇宫内享用最上等的胭脂水粉,拥有全国最一流的工匠为她研磨最合意的妆容产品,自是不会把这乡下姑娘送的美容产品放在心上,不过,人家既然说了,自然不好推辞。 “好了,阿宁,一刻钟到了,咱们起来吧,补充点水份,不然会脱水的。” 夜萤见时候差不多了,便建议道。 阿宁自是巴不得如此,这水和方才浴室里的温度相差二十度不止,可把她冻坏了。 从水里出来,又是另一种体会,因为室内的温度比池温高多了,因此阿宁竟然觉得身上暖哄哄的。 哎,总算从人间炼狱出来了。 阿宁微叹口气,让冬雪围上布巾,然后惬意地坐在一块铺了柔软吸水巾的椅子上,晚晴端上一大杯褐色的饮料给她。 阿宁看夜萤拿起同样的饮料喝得有滋有味,她被熏蒸一番,自是也渴了,便拿起那饮料,迫不及待的往嘴里一灌。 “这是什么啊?一股发酸的味道?是不是臭酸了,拿到坏的?” 阿宁不由地叫出声来。 这要是宫里的宫女,早就被疑有它,拖出去杖毙了。 阿宁发现,自已自从来到柳村后,脑子里不知道为什么,老是想到“杖毙”一词。 “错了阿宁,不是发酸的水,是一种饮料。” 夜萤这才想到还没有给客人介绍这种新型的饮料,赶紧热情地解释。 “这臭水是一种饮料?” 阿宁发现自已似乎自从来到柳村,已经进入一个她完全不熟悉、不明白的世界了,她快抓狂了。 第六百零五章三蒸三泡三抽 阿宁被这饮料熏得一阵头晕,“杖毙”一词,再度浮现于她的脑海中。 “哦,这是一种来自战斗民族的饮料,叫格瓦斯,别看它入口是一股酸味,再夹杂着浓酱油的味道,但是其实它营养丰富,喝了会帮助身体消化。” 夜萤省去了肠道益生菌这样的词汇,反正说了阿宁也听不懂,她就不浪费宝贵的口水了。 不过即便如此,阿宁也是听得晕乎乎的,总而言之只有一件事她听明白了:这格瓦斯是好东西,战斗民族在喝,夜萤也在喝,如果她不喝的话,就是傻瓜。 阿宁绝不能认怂。 于是她捏着鼻子微笑淡定地喝下足足一大杯的格瓦斯,然后风情万种地一笑道: “味道确实不错。呃,对了,冬雪,你能告诉我,去哪里可以解手吗?” 好吧,冬雪带着阿宁来到浴室另一处隐秘的房间,那是夜萤改造后的卫生间,和这时候的茅房相比,简直先进得阿宁看不懂了。 那放在地上可以坐的大陶器叫马桶,便溺都在其上,完事后,一按上面突起来的盖子,就可以销毁一切肮脏的证据…… 阿宁还来不及完全听懂,就把冬雪赶了出去。 因为强自忍受着一大罐格瓦斯,阿宁已经快要吐了。 冬雪一走,阿宁反锁上门,便扒在马桶上狂吐起来,把一肚子的格瓦斯都吐了出来。 好吧,阿宁还真是无师自通,自已摸索着就懂得了与后世醉鬼都通晓的使用马桶的正确方法。 不过,吐完之后,用净水漱了口,阿宁发现,自已不知道如何冲水了。 方才冬雪怎么说来着? 阿宁脑子被熏蒸和冷水、还有稍带酒精度的格瓦斯搅得晕乎乎的,好似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一般。 最糟糕的是,冬雪还在外面拍门叫道: “阿宁姑娘,你怎么了?你在里面还好吗?” 估计冬雪是在外面听到什么声音了。 “哦,挺好的,我马上出去。” 看着干净整洁的卫浴设备,阿宁顿时再次被打击到了。 她掀开马桶盖子,一看里面的脏物,就觉得如果让冬雪看到了,知道自已不懂得冲这劳什么子马桶,肯定会在心里偷笑自已。 阿宁于是东摸西按,最后总算好象摸对了地方,“哗”地一声,巨大的水声在马桶里流动,倒是把她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已是不是把马桶弄坏了。 早知道如此,不如让冬雪进来帮自已冲,总不会比把马桶弄坏了更丢人现眼吧? 还好,阿宁把马桶盖掀起来一看,发现自已还真是无意中按对了按钮,让她稀罕的是,马桶里面干净如新。 “原来是这么用的啊?太神奇了!” 这下,就连皇贵妃阿宁,也羡慕起了这套卫浴系统。 而且,茅房里没有什么异味,还因为放上了香熏,有一股香喷喷的味道。 毫不羞耻地说,这是阿宁用过的最香的茅房。 阿宁一时间忘了外面还有焦急等待的冬雪,在茅房里尽情地欣赏了起来…… “阿宁姑娘,你要紧吗?” 这时,冬雪又复在外面敲门。 阿宁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茅房,打开门。 因为把那可恶的格瓦斯吐掉了,所以阿宁现在看起来气色也恢复正常一些,冬雪见她没事,也就放心下来。 不过,随后冬雪说的一句话,让阿宁七魂去了三魄。 “阿宁姑娘,我们家主人已经进蒸房了,就等你了。” “什么?” 阿宁瞪大了眼睛。 “主人说这种战斗民族的桑拿浴,要蒸三次,洗三次,才算完事。” 冬雪也是第一次被夜萤教会这种战斗民族的桑拿浴使用大全,便如实一一和阿宁道来。 然后,浴室里就听到冬雪尖利的叫声: “阿宁姑娘,你怎么了?” …… 待阿宁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已躺在昨天那按摩床上时,顿时有一种大势不妙的感觉。 为什么自已晕过去了,夜萤还不放过自已? 现在自已不应该是躺在客房的床上吗?竟然还把自已搁在这里?是要等她醒了再继续吗? 好吧,她很丢人,因为知道还要进去再蒸两次,做两次红烧鱼,所以吓晕了。 可是她真的不想再去做红烧鱼了啊? 去他的战斗民族吧! 她只是皇宫里一个娇娇怯怯的贵妃好不好? 这么粗鲁的享受,也只有象夜萤那么粗鲁的人才能吃得住。 阿宁哪里知道,夜萤和她一样,早就禁受不住了。 此时阿宁晕倒过去,夜萤判断她要嘛是低血压,要嘛就是受不了熏蒸,所以晕倒了。 这对夜萤也是一种解脱,否则,衣服都脱了,做好要蒸三次、抽三次、泡三次冰水的心理准备了,结果阿宁晕倒了。 “阿宁,醒醒,阿宁。” 夜萤拍拍阿宁的脸,见她没有动静,只好叹了口气道: “估计是太闷气了,以后还是洗普通的泰式桑拿好了。” “嗯,主人,那是不是要把火熄了?器具都收起来?” 晚晴问道。 “好,我再看看,如若阿宁还是不醒来,只能给她穿上衣服,然后让傅大夫进来看她了。” 夜萤虽然觉得没有什么生命危险,但是也怕阿宁昏迷太久了不醒就事大了。 阿宁一听,不用再洗战斗民族的桑拿了,心下一松,眼睛便幽幽地睁开了。 不睁开,夜萤会让傅大夫进来诊视她的。 阿宁可不想被搞得太狼狈,让表哥看笑话。 “我这是在哪?” 阿宁装着一脸茫然的样子。 “哟,太好啦,阿宁你醒了?刚才你晕倒了,吓死我们了,你要再不醒,就要让傅大夫来看你了。” 夜萤也是醉了,看来洗桑拿这项娱乐,还真是不能强求。 之前看阿宁还好好的,突然就晕倒了。 还好冬雪在边上,没让她脑袋磕到地上,万一流血破相,那端大哥还不把她骂死啊? “哦,我没事了,只要去床上躺会就好了。” 阿宁巴不得赶紧离开这个浴室,现在看着这里,已经没有昨天舒服惬意的感觉,怎么象个人间活地狱啊? 心理阴影那不是一般地大。 第六百零六章吓坏的阿宁 看到阿宁晕倒,夜萤头上一阵汗。 她真的,不是想给阿宁下马威啊! 真的,她自这个桑拿浴室做好后,也就田喜娘和宝瓶陪她蒸过一次,然后两个人任她好说歹说,再也不肯上阵了。 蒸桑拿这玩意,本来就是人多热闹有趣的集体活动。 只有夜萤一个人蒸,无论如何也提不起劲来。 好不容易逮着一个京城来的、“见多识广”的阿宁,一脸老神在在,蒸桑拿老手的样子,夜萤自然见之心喜。 万万没有想到,才蒸了一个流程,阿宁就受不了了,还晕过去了。 泪…… “阿宁,那我让宝瓶背你出去?” 夜萤不禁上前献了下殷勤。 京城远道而来的客人,才来她家住下不久,就让她把人弄晕倒了。 这话如果传出去,还以为夜萤怎么她了…… “呃,不用了,我自已能走!” 阿宁哆索着两腿站起来,恨不得现在就离开这个地狱一般的浴室。 “那还是让冬雪扶着你,稳当点。”夜萤摸了下鼻子,不好意思地赔罪道,“其实咱们洗的这种,已经是战斗民族桑拿浴的简化版了。” “什么?”阿宁一听大惊失色,才简化版就这么…… “真正的战斗民族桑拿浴,在进浴室前要先浇一桶冰水,蒸完出来,再洗一桶……” 夜萤还没说完,阿宁已经连连催促冬雪: “走吧,咱们快走,我想去床上好好躺下,头晕!” 天啊,这个女人如此彪悍,难道她又想拉着她去尝试真正的战斗民族洗浴法? 不,这是不可能的,她再也不上当了。 当然,口头上示弱自是不可能。 但是,老祖宗不是说,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吗? 趁着夜萤邀请她同浴的话还没说出口,阿宁觉得自已还是赶紧脚底抹油,溜吧! 夜萤又摸了下鼻子,咦,她说了什么话那么可怕?为什么阿宁突然变得脸色煞白? 其实她只是想对阿宁介绍一下战斗民族桑拿的真正彪悍之处,可是看起来,阿宁似乎不感兴趣。 既然阿宁不能陪她洗桑拿了,这一次战斗民族的洗桑拿娱乐活动便草草收场。 “主人,夜里正来访。我先让他在前厅候着。” 夜萤才拾辍好自已,施炳便上来禀报。 夜萤晓得夜里正肯定有事找她,于是便匆匆往前厅走去。 “阿萤,今年的春茶都做好了,这几斤茶,先拿来让你试试。每一种都是不同的风格,你看哪一种比较对路,我给你多备着点,供你喝到秋茶出。” 夜里正身边坐着夜鸣,身边放着数包茶,夜萤一进来,就闻到了阵阵扑鼻的茶香。 “夜里正,这茶真香,我闻到了兰花香味,连这纸包都被沾染上了香味。” 夜萤打开其中一包鲜茶,那自然扑鼻的香味,沁人心脾,让夜萤顿时觉得一阵心旷神怡。 “你这泡茶的茶桌,真是精致,我这茶由你这泡出来,顿时觉得象是上品之物了。” 夜里正敲着跟前鸡翅木制成的茶桌,欣羡不已。 这茶桌设计精巧,外表宛若一张四方的八仙桌,中间是一体向下凹陷的茶盘,茶盘上放着一套石壶茶具,洁白的茶具衬着原木的微黄,先成就了一幅雅致的泡茶图画。 “这是试用产品,我让赵大郎做的,他那里第二套应该好了,我让他把那套送到你家。” 夜萤纤手一挥,就这么说定了。 夜里正见物心喜,知道和夜萤也不用客气,自是点头欣然收下。 “阿萤,咱们村时疫解除了,现在村里还需忙乱一阵,但是生产也应该逐步恢复了。我今天来,就是和你探讨商量一下,趁着这次时疫,村民们的想法有了变化,咱们正好借机做些文章。” 柳村虽然是夜里正在操持村务,但是说起来,柳村现在的发展,哪一步都离不开夜萤从中运筹帷幄。 所以,夜里正老早就摆正了态度,村里有大事,自然要和夜萤商讨一番。 而且实践早就证明,但凡夜萤出手的事,就没有失手过,夜里正现在对夜萤越来越依赖了。 夜里正即使不上门来说这件事,夜萤也已经着手考虑了。 后世,夜萤属于在蜜水里泡大的一代,她可以不为温饱愁,国家也从城市的建设延伸到让农村生活更美好的大道上,当时已经提出建设美丽乡村的口号。实则是引导天朝乡村文明走上了复兴之路。 夜萤作为城里电视台制作农村节目的编导,自是紧扣国家宣传主题,深入到大小美丽乡村,采点取经,取其精华,积累了一手的宝贵精华。 小小的柳村,若是肯完全交到她手里,要把柳村变个面貌,自不在话下。 只是不晓得夜里正在“建设美丽柳村”方面,脑洞有多大,尺度能放得多开? 夜萤想了下,试探地道: “不知道老叔公想做什么大文章?” “其实,柳村的时疫发生后,我也思考了很多东西,包括你之前说过的话,象什么让村民把牲畜圈养,挖专门的污水排水沟,让村子不再污水横流等等。 不过让村民每家每户独自去做,也不可能成事,有些村民连肚子都顾不圆,只能指望着从村里公中出。 但是公中亦是财力严重不足,我就把这些想法一拖再拖,直到时疫发生,我才猛醒,有些事,再难办也要办。 人的身体如果脏污,就会生病。 一个村子和人的身体一样,如果污秽不堪,也会得病。而且还是严重的、影响所有村民的病。 再说深远一些,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如果村里要出人才,就必须从整治村容村貌开始,振作村民的精气神。 因此我左右思忖,如何让柳村变得更美好,这件事,也只有阿萤你全力参与之下,可以办得到。 若我说把这件事交与你负责,你意下如何?” 原来,夜里正不光是来讨主意的,还是来授权的。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夜里正竟然会如此抬举她,正好她本来就有这种想法,而且她也不是一个喜欢推脱责任的人,见夜里正眼巴巴地看着她,正想答应下来,却听到前厅外有人移步进来,人未到,声先到: “好茶,如此香的茶,怎么能藏私品评不叫上我们呢?” 第六百零七章九链之说 随话音进来的正是傅大夫。 要说起来,傅大夫身体素质也不错,休整了两天,已经神采奕奕。 不过,傅大夫精神头这么好,更主要的还是经过在村民中验证,他开的药方,的确能有效对抗时疫。 保住了一名大夫的尊严不说,从此以后,大夏朝对抗时疫,又多了一道坚强的防线。 当然,傅太医自然把功劳账中居功至伟的一笔,记在了夜萤的头上。 虽然夜萤不是大夫,但是她提供的思路,让傅太医茅塞顿开。 如果这个时代也有诺贝尔奖,这个奖项,恐怕就会落在这个处方上了。 不,是处方的思路上。 傅太医开出的对抗时疫的处方,一般医术好的大夫都能开,但是敢于加倍的用量,才是其中的关键。 就象后世被授予医学诺贝尔奖的屠呦呦教授一样,她创造性地研制出抗疟新药:青蒿素和双氢青蒿素,获得对疟原虫100的抑制率。 虽然这种药方并不是她首创,但是如何从中提取出青蒿素,却是屠教授想出的方法。 所以,最终医学诺贝尔花落屠教授手上。 夜萤在此次对抗时疫中,最大的成就不光是帮助柳村村民渡过了危机,她更深远的成就,是为这个缺医少药的时代对抗时疫,提出了解决的思路和方法。 夜萤自已或许不会想得那么多,但是有小诸葛之称的傅太医,自是心知肚明。 现在见到夜萤,傅太医眼底,亦少了几分玩味和戏谑,而是多了几分敬意。 对于傅太医这种才智激荡、才华横溢的人来说,要让他能有这几分敬意,一定要有真的让他诚服的本事。 这种相同的敬意,只有在他对端翌的眼神里才能看到。 随着傅太医进来的,自然还有端翌。 端翌今天穿了一套简单随意的白色长袍,看上去随意自然,却掩饰不住他身上的英武过人之气。 在一千个盛装华服的男人里,端翌即便只是如此简单地衣着,也能让夜萤在人群里一眼看到他。 没办法,这个男人自带气场加持,他出现的场合,聚光灯自会自动地打在他的身上。舍他无人。 至少,在夜萤心里是这样的。 “哟,是二位啊,放心,你们今后喝的茶,我也准备好了,不会漏了二位的。” 夜里正一看是端翌和傅大夫,这两位柳村能战胜时疫的大功臣也来了,不由地喜笑颜开地站起来。 夜鸣也跟着爷爷站起来,态度谦恭地迎接这两位柳村的大恩人。 冬雪提着刚烧开的热水壶进来,见到一身朝气的夜鸣,偷眼看去,不妨夜鸣也正看向她,冬雪不禁脸上一阵羞红,赶紧低下头把热水壶放好,就离开了。 再不离开,她的心如鹿撞,就怕会把持不住,把热水壶掉到地上。 今天春暖花开,虽然已近傍晚,但依然是阳光明媚,最重要的是劫后余生,大家的心情都非常清爽通透,此时自是最有品茶的心情。 大家一番寒喧坐定,夜萤已经动手将冬雪拿来的热水冲泡出茶来,一一呈送给大家。 端翌看着夜萤白里透红的肌肤,神彩奕奕,还没喝茶,光是被她长睫之下如秋水含波的眼睛一扫,就已经心里醉透了。 夜鸣喝了口手里的茶,依然是甜甜的,简直是甜到了心底。 夜鸣不知道冬雪是怎么做到的,但是那一抹原本若有若无的心思,却是慢慢坚定了。 “方才进来时,听到你们聊得很热闹,在说些什么啊?” 端翌恢复了他的淡定沉默,仿佛在时疫发生时,那个热情如火的男人不是他似的。 但是这些人现在都了解了他的性情,并不觉得怪异。 夜萤只要看到他,心情便一派大好,此时听到傅大夫这么问,笑嘻嘻地道: “我们在打算做一个大夏朝美丽乡村的范本,不过,这须得和村里从长计议,我们现在只是在提一些思路和想法罢了。” 这种做法,在后世有一个专用的称谓,为:头脑风暴。 几名高智商、有想法的人在一起,互相提出构想和思路,最后得出凝炼的思路和可操作的执行方案。 现在,柳村几名最有智商的人聚在一起,这个小山村发生质上的变革那是必然的。 于是,夜萤徐徐道来,说出了自已的振兴乡村文明的思路。当然,这些思路,都是借鉴了后世的那些现成成功经验。 重点是通过宗族凝聚、耕读传家、忠义礼信、自然风水、乡规民约、血脉信仰、生态永续、民艺工造、丰衣足食等九条范式为链条,将包括乡村的历史、政治、经济、信仰、礼俗、教育、环境、农作、民艺、审美等各个方面链接在内,成为完整的体系,每条再以具体的线索作为基础元素展开,将村民们实现共同富裕和乡村的建设振兴凝聚成一个整体。 端翌和傅太医是站在高位之人,自然能明白夜萤说出的这些话里,都是份量十足的干货。 一个乡村建设是如此,如果十个、百个……大夏朝的所有乡村建设都是如此,那大夏朝会发生什么可恐怖的变化? “你说的这九个链条,具体又落在哪些方面?该如何开展?” 端翌一语戳中重点。 “宗族凝聚,落在祠堂;耕读传家,落在书院;忠义礼信,落在乌髻娘娘庙;自然风水,落在村落布局;乡规民约落在礼俗社会;血脉信仰落在老宅修复;生态永续落在桑葚鱼塘;民艺工造落在物产工坊;丰衣足食落在经济互助。 而这九大链条,实则咱们柳村已经皆有雏形,所以,只要大家齐心配合,把柳村变成最适合居住和生活的村子,并不是做梦。” 端翌眼里神彩尽现,他已经能感觉到,自家的小女人提出的这九链之说,实则内涵丰富,而且完全适应现如今大夏朝的思想体系,只要有一个成功的范例,完全可以在整个大夏朝推行开来。 民为国之本,乡村是民众的承载之地,如果乡村蓬勃发展起来,整个大夏朝的富强指日可待。 整个厅室内,突然安静下来,夜萤侃侃而谈完,见大家都严肃地默不做声,不禁一阵哑然。 呃,她说错了什么吗? 第六百零八章傅大夫陷进去了 方才侃侃而谈时夜萤神采飞扬,丝毫没有窘迫的感觉,但是现在大家一安静下来,夜萤便立觉得喉咙发涩,嘴唇发干,她拿起放在面前的茶杯,呷了口茶润喉。 茶水微温,入嘴即有茶香盈口。 夜萤灌了杯茶,这才觉得胸憶间舒服许多。 然后,大家还是不说话。 夜萤:汗……我得罪大家了吗?为什么一个个大眼瞪小眼地看着我。 端翌感觉自已的脑子里,就象从耳朵眼里钻进了无数只带着闪电的小飞虫子样,在他脑海里“噼噼啪啪”炸响,比什么内劲、功夫都厉害,由不得他不目眩神迷。 傅太医惯是被人称为小诸葛的,脑子里不知道转得有多快,要真切地形容,就象带动离心机的风页机一样,“哒哒”转得别提有多快了,那速度杠杠的。 但是,再快的脑子,也被夜萤的九链之说炸得土崩瓦解,反应不过来。 须知,大夏朝立国之本的《儒说》,也不过三千多字罢了。 后人却能从那三千字里,不断吮吸领会其重要的精神奥义,什么“彼国之邻,非友非敌”;什么“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什么“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然而,夜萤这一番九链学说,其实就是浓缩了的乡村建设的总纲,其震撼程度,远远超过了当初皮肤开裂可以用针缝合的那则信息。 傅太医身为端翌的谋士,自是知道九链说的重要性。 因此他们两人才震惊痴立,用难于置信的表情看着夜萤,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端翌百思不得其解,只能将夜萤这突然爆发出来的超强规划能力,定义为天命之女本应具备的本能。 还好有白云禅师之前的指点垫底,端翌在内心巨震之后,才能竭力按下激动的心情,用满含深情的眼光看着夜萤。 “端大哥,傅大夫,老叔公,你们这是怎么了?我有什么地方说得不妥吗?” 夜萤一阵心虚。 这来自后世的规划理念,肯定是太超前了,所以他们无法理解? 可是这套九链说,其实是当时都市文明对复兴乡村文明的一种呼唤,因此九链体系,都是很接地气的,他们不会听不懂吧? “阿萤,我说不出来心底那种激动的感觉,但是我能说的是,如果咱们柳村真的依你这办法走下去,一定会让所有的村庄都刮目相看的。” 夜里正最先开口。 他虽然学识不高,但是扎根乡村数十年,最能感受到九链说里蕴含的体系,对整个乡村经注和文明的提升和凝聚有多么重要了。 夜萤被夜里正一夸,面上不由地微微泛起了红霞。至少,听起来是收获了好评。 这时,端翌举起手里的茶杯,轻轻和夜萤的茶杯碰了一下,两只茶杯相撞在一起,发出“丁”一声脆响。 夜萤美眸微转,有点暗暗懊悔自已说得太多。 但是端翌以茶示敬,却让夜萤心里微微一松,再抬眸看他,端翌眼里是满满的深情,那幽潭一般的眼神里,虽然深不可测,却有一抹欣赏的亮光闪过。 “萤妹,具体怎么做,咱们好好商量一下,夜里正这么看重这件事,我和傅大夫一定会有力出力、有钱出钱!” 端翌用轻松的口吻道,仿佛夜萤提出的不是惊世骇俗的理念,而是和往日制茶一样顺理成章的说法。 端翌的漫不经心和轻松,让夜萤紧绷的心弦放松了下来。 毕竟,和她相处愈久,有脑子的人愈容易看出她身上的疑点重重。诸如: 她之前不过是一介不太识字的农女,如何变得知书达理、足智多谋的? 她不懂医术,如何晓得裂伤的皮肉可以用针缝合,又如何晓得制作血清,用来对抗时疫的? 等等,夜萤身上存在着太多匪夷所思的疑点。 不管怎么样,端翌从来没有正面问过她这些林林总总,只是夜萤自觉心虚罢了。 傅太医脑子里过载的大脑这时候总算冷静下来,一脸憋着那啥的表情,令夜萤看了很难受,不禁问道: “傅大夫,你觉得呢?” “九链说,将成为大夏朝崛起的里程碑,我只能这么说,其余的,容我再细细想清楚,然后展开之后,便是一篇长篇大论,现在我一时也无法说不清楚。我要走了……” 傅大夫说到这里,突然站起来,转身就走。 率性洒脱至此,夜萤和夜里正见了,不禁愕然。 “傅大夫,你……” 夜萤一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脸茫然地看着端翌。 “他就是这种性子,遇到新鲜事,非得琢磨透了才行。现在得了你的九链说,他是马上闭关琢磨去了。” 最了解傅太医的人莫过于端翌了,见大家都疑惑地看着他,端翌抿了口茶,笑笑解释道。 “原来如此,怪不得我看他憋着一口气的感觉。不知道傅大夫什么时候能琢磨出个究竟。”夜萤释然地道。 能用九链说,把傅大夫好好折磨一番,这也是种恶趣味,依端翌此种说法,傅大夫显然是一个爱琢磨的人。 既然她已经抛砖引玉,抛出的九链说得到这些人的认可,说明九链说是相容于这个时代的,那具体的细节,如有傅大夫这样勤于思考的人去琢磨就成,她乐得洗洗桑拿,打打麻将。 反正,她算是知道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她抛出个血清疗法,赵大郎就能把离心机做出来;她抛出个九链说,谁知道这些心灵手巧的古人们会把它演绎成什么样。 她做推波助澜的幕后推手就好,如果过度抛头露面,最后反而于她不利。 就如对抗时疫中的血清疗法,后期主要还是依靠傅大夫的药方疗法,把这件事压制下去,否则,以血对抗时疫,如果传扬得远了,就象夜里正说的,难免被曲解成厌胜之事,那就大大不妙了。 “让傅大夫边琢磨,咱们边把能做的事做起来吧。” 夜里正用商量的语气对夜萤和端翌说道。 一谈到村里的事情上,却显得有些急性子,和平时沉稳的他有些不符。 第六百零九章如何脱身的 “如果只是在小村子里做起来,有大家齐心协力的配合,并不是难事。” 夜萤其实也有一股好强之心,既然提出要做,就一定要做好。在反复揣想了一番端翌的反应后,她心一横,还是没把自已从柳村的事里摘出去。 因为细忖之下,她的荣辱实则与整个柳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如果没有夜里正等人的支持,以她现在的发家速度,还有吴大牛现如今在村里的地位,她不论要做什么都不太容易。 在这次时疫中,夜萤虽然看到部份村民人性里恶的一面,但也品尝到自已平素在村务作为上埋下的甜果。 傅大夫想要怎么演绎发展这套九链理论,那是傅大夫的事,在村子的事务上,她必须有自已强势的地位。 端翌见夜萤松了口,并不出意外,脸上没有太多波澜起伏,只有眼眸里一闪而过的亮光,表明他对自家小女人的欣赏之意。 他的母妃淑妃,虽然是一个外表柔弱的女子,但是如果没有内在的坚忍不拔,怎么可能在北疆恶劣的环境中带着他成长。 夜萤似乎每一天都在给他惊喜。 她也会脆弱:当她染上时疫,危在旦夕的时候,端翌紧紧抱着她,她浑身抖得就象风中的叶子一般; 但是她也很坚强:即便知道自已可能要死了,也坚强地捱着,把血清的制作方法一一写了出来,看着她拖着病体写字的样子,端翌心里疼得要炸裂开来。 她就是这么一个复杂又简单的女子。 说她复杂,是因为她总有许多奇思妙想;说她简单,她总是光明磊落,堂堂正正,不屑于用宵小的手段,去获取短暂的或者哪怕重大的利益! 相较之下,夜珍珠那个女人,就心机复杂得可怕。 即便她的伎俩在端翌看来不值一提,一眼就能看破,但是对素来有精神洁僻的他,还是难以忍受。 无论夜萤做什么,就算那些奇思妙想多么奇怪,只要她想做,他就一定全力以赴支持她。 没有疑问,不附加条件的。 夜萤并不知道端翌所思所想,犹有心虚。 但是夜里正听了夜萤的话后,却是目光炯炯,笑道: “阿萤,听你这么一说,我信心陡然猛增。这样吧,这九链说如何在咱们村子里发扬光大,你能不能再想得仔细一些,嗣后我会同村里的族老一起商议一下,定一个具体的章程。” “嗯,容我再仔细思考几天,我再拿个成熟的方案给你。” 夜萤自动代入后世的语言,现在除了后世流行的网络俚语真的怕眼前的人理解不了,一些普通用惯的词语她都不会修正了。 反正他们听到了似乎也没有太大的反应,听着听着也就习惯了似的,所以她也不辛苦再去修正了。 这边厢正事谈完了,夜里正扫了一眼端翌和夜萤,便识趣地起身告辞。 夜鸣走到厅外,看到冬雪提着热水壶上来,不由地微微凝注,冬雪正低着头走路,不妨一头撞到了一个结实的东西上面。 冬雪“哎哟”一声,就见视线里出现了一双穿着结实布鞋的大脚,而手上提的热水壶自然洒了些水出来,有些水就洒到了对方的衣衫上。 冬雪吓得赶紧致歉: “真对不住,有没有烫着!” “没烫着,只是洒在外衫上,不要紧。” 沉稳清亮的少年声音,听着如此让人沉迷,冬雪一抬头,看到少年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定定地看着自已,原来方才她撞到的结实的东西是少年的胸膛。 冬雪的脸“唰”地一下子就红了。 “你没烫着吧?” 倒是少年反过来关切地问,还一把抓过了她的手仔细察看。 “呃,没有,我没事。” 冬雪是第一次被男子抓着自已的手,只觉得他的手厚实、滚烫,让她有一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她连耳朵尖都红了,赶紧从他手里抽出自已的手,然后飞速逃走。 夜鸣看着冬雪纤细的身影消失在门厅里,嘴角不由浮起一抹笑意,然后,这才转身轻快地走了。 “冬雪,怎么慌慌张张的?” 夜萤看到冬雪小脸憋得通红,不由吓了一跳,不会是又染上时疫了吧? “哦,没事,刚才走路滑了下,差点没摔倒。” 冬雪也不知道自已脸红什么,见夜萤问起,只好随便扯了个理由。 夜萤也没有深问,知道这孩子一向老实,就让她走路注意点。 冬雪放下水壶就出去了,夜萤重新换了一泡茶,对端翌道: “方才是鲜茶,现在再来试试炭焙茶。要不怎么说术有专攻呢,夜里正制茶还真是一把好手。如今他制的茶,隐然已经得到了精髓。” 端翌惬意抿了抿嘴,看着夜萤纤长雪白的手指微弯如兰,专注地眼神看着热水冲入壶中的情形,心田内沁出一股淡淡的闲适之感。 雕花古朴的窗棂,阔叶常绿的绿植,雅致的茶室里,茶香氤氲,人比花娇。 端翌觉得,自已可以在这里坐一生一世而不厌倦。 窗外飘起了细密的雨丝,夕阳逐渐靠近山尖,端翌捏起倒满茶的茶盏,细品了下香味,才徐徐凑近唇边,撮吸入口中。 茶香悠悠满口,端翌这时候才彻底明白,为什么夜萤以前那么嫌弃他煮的茶。 说实话,自从喝上夜萤推荐的这款茶,端翌也不想再喝以前那种煮茶了,都是什么捞什子啊? 自然是这款浓香幽雅的茶好喝。 比茶更妙的是眼前泡茶的佳人。 “呃,阿宁没有吵到你吧?” 端翌这时才后知后觉地想到了丽贵妃。 一说起这个丽贵妃,端翌不由地一阵头疼。 简直是把皇室规矩当儿戏,身为人妇,想从皇宫里溜出来就溜出来,端翌起先还当此时的皇宫肯定一片大乱,锦衣卫怕都在寻找丽贵妃的下落。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端翌飞鸽传书让京城那边留意关注皇宫里的动静,那边却回讯道:风平浪静。 到底丽贵妃用了什么脱身之计?莫非他得到了皇上的许可出来?这根本不可能,就在端翌绞尽脑汁之时,第二封飞鸽传书来了,一看里面的内容,端翌更加莫名其妙了…… 第六百一十章美食的诱惑 第二封飞鸽传书写道:其人在京。 这里的其人,就是指丽贵妃。 丽贵妃在京城?在皇宫?那眼前的阿宁又是谁? 不过,端翌却知道自已不可能认错丽贵妃,她怎么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表妹,会认错别人,他也不会认错阿宁。 听端翌问起阿宁,夜萤不由一阵心虚。 呃,她能说第一天阿宁好享受,第二天阿宁晕倒了吗? 看着阿宁娇滴滴的样子,一定在家里也是被捧在手心里呵护大的…… “呃,还好吧,她现在正在休息。” 夜萤有点吱吱唔唔地道。 战斗民族的桑拿浴神马的,端翌他们还没有享受过呢,她似乎有点冒进了? “这么早休息?”端翌思忖了一下,随即自已又释然地道,“我晓得了,一定是一路风尘太累,光是休息一天两天,也不见得能缓得过劲来。” “是啊,是啊。” 夜萤低头喝茶掩饰。 “嗯,对了,还有你啊,那个九链说,其实如果光是放在柳村做,你说得已经够透彻了,就别再多费脑子了,也要注意多休息,知道吗?” 端翌虽然严肃地道。 “哦,好,我知道,身体是自已的嘛!” 夜萤见端翌掠过阿宁的话题,转到自已身上,嘴角不由地兀自向上翘起。 这个样子,不晓得多轻灵调皮了。 端翌眸子一深,看着她不点自红的嘴唇,没来由地喉头一阵发紧。 “那好,你早点休息吧,我有事要到村里走走。” 夜萤乖乖地点点头,反正今天她在端翌面前心虚无比,所以便没有象往常一样留他吃饭。 见端翌俊朗颀长的身影离开,夜萤这才微微松了口气。 呃,怎么好象做了错事被逮着的感觉? 不过,端翌走后,夜萤还是赶紧到厢房里探望了一下阿宁。 见她呼吸均匀,睡相平稳,这才放心地离开。 看来,阿宁的确是赶路太累了。 一股透骨的疲惫也笼罩住夜萤的全身,本来洗桑拿就是耗体力的活,再加上连日来在隔离区里担惊受怕,夜萤也有点扛不住了,她打着呵欠,虽然快到饭点了,也没有食欲吃饭,自已也去躺着了。 南方的暮春依旧寒凉,时不时来个倒春寒什么的,气温一天之内,能相差十来度。 此时天上飘雨,夜萤感觉身上冷梭梭的,便让晚晴烧了地龙,暖和舒服地睡着了。 这一觉真是天昏地暗,或许也因为洗了桑拿的缘故,夜萤虽然在睡梦中偶被恶梦惊醒,但是眼皮却粘得睁不开,稍清醒片刻,又粘乎地进入梦乡中。 虽然睡得很累,但是好歹有睡着,所以当她被肚子饿得催醒时,看着外面黑天暗地的,除了几缕挂在廊下灯笼的光照进来,也不知道到底到了什么时辰。 “主人,你醒了?” 听到动静的晚晴推门进来。 “嗯,现在什么时辰了?” 夜萤不得不开始背起古代的十二时辰,否则一旦问起时间来,真是鸡同鸭讲。 “现在是亥时,主人你睡了好久,肚子饿了吧?厨房里热着饭菜呢,我帮你端进来吗?” 晚晴现在已经是个合格的生活小秘书了,夜萤嗯了一声,问道: “阿宁呢?她醒了吗?吃饭没有?” “没醒呢,我看她睡得比主人你还熟。” 晚晴拿了热毛巾来,伺候夜萤擦脸净口。 擦洗一番后,夜萤全身舒服清爽多了,食欲也提了起来,晚晴便去厨房端菜。 不一会儿,倒是冬雪进来了,对夜萤道: “主人,阿宁姑娘也醒了,她说想要和你一起吃饭。” “哦,好,那就不要送进来了,在前厅和阿宁一起吃吧。” 夜萤一听阿宁也有食欲,就放心了。 人要是病了,就不会有食欲,有食欲就说明身体健康,安然无恙。 总算没有把端大哥的人弄“残”了。 夜萤松了口气。 她随意披了一件月白的睡袍,外面再套上一件薄棉袄,徐徐往前厅走去。 “萤姐,没想到你家的饭菜这么香,你还没来,我都等得迫不及待了。” 饱睡一觉后的阿宁,似乎精神也跟着饱满了起来,看到夜萤,含笑起身道。 “都是一些乡下的粗陋饭食,见笑了。” 阿宁扫了一眼,见夜萤一头乌发松散地挽了个奇特的发髻,看上去充满了活力,如绸缎一般披在肩后的鸦发,散在雪白绸缎的白色外衣上,让人有一种想要抚摸的冲动。 这么不经意就散发出一种诱人的魅力,阿宁觉得自已的心又揪了一下,如果表哥看到夜萤这副慵懒的样子,能把持得住吗? 阿宁暗暗庆幸,能看到夜萤这副模样的,也就只有她了,外男是看不到的。 两个人坐定,桌上摆的即有清淡的皮蛋瘦肉粥,亦有一些蛋糕一类的面食。 阿宁扒拉了一碗皮蛋瘦肉粥,她从来没吃过皮蛋,因此一直在心里琢磨着那黑色还颇有嚼头的东西是什么玩意。 但是却又不好意思问夜萤。 因为,她是京城里来的人嘛。而且,在她心里,还自觉本姑娘可是皇贵妃呐,什么好吃没吃过?却拉下脸来问这小东西是什么,岂不是太丢脸了? 然而,皮蛋瘦肉粥十分开胃,雪白的圆圆的软糯却又颗颗分明的米粒,里面加上切成碎粒的精致皮蛋,原味的大骨汤为底,面上再撒上绿油油的青葱,别提多吊人胃口了。 阿宁吃完皮蛋瘦肉粥,竟然还想再吃些什么,这对她来说是很罕见的,因为为了保持身材,她一向过了时辰就不吃东西的,更别说晚间吃这么大一碗粥,吃完还意犹未尽。 不管了,反正又不是在宫里,自已在外面奔波,已经比在宫里还瘦了不少,今晚上多吃点,又不会马上胖起来。 阿宁这么想着,实在经受不住食物的香味,于是用筷子夹了面前那看着松软、喷香的黄色糕点,才放进嘴里,那糕点入口即化,甜得恰到好处,带着一股浓浓的奶香和鸡蛋香味,阿宁终于忍不住问道: “这是什么糕点?和我在京城里吃的味道都不一样。” 第六百一十一章对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哦,这叫鸡蛋糕,是冬雪做的,现在冬雪的手艺学了个九成九,做得还不错吧? 我们改良了一下,在鸡蛋糕里加了点牛奶,这样香味更浓郁,然后用蜂蜜取代了白糖,这样不会甜得发腻,对身体也更有益,还有一股蜂蜜的清香。” 夜萤想着京城在北方,北方人的口味一向偏重,后世京城那些什么糕啊饼啊,都能甜腻死人,齁得慌。 想来,北方的糕点口味风格是一直延续下来的,现在也不会有什么变化,所以她着重从自已制的鸡蛋糕与北方糕点的区别做了下介绍。 “嗯,冬雪还真厉害,自已能做出这么好吃的鸡蛋糕来,我都在想,等我回京城时,你是不是可以把冬雪让给我,那我在京城里,就有这么好吃的糕点吃了。 对了,这粥里黑乎乎的是什么?衬着白米粥,看着挺显眼的。” 反正问一次也是问,问两次也是问,阿宁终于没打算让自已憋死,还是问出了口。 谁知,就在这时,边上“咣当”一脆响,大家抬头一看,冬雪慌乱地道: “对不起,我手滑,失手把瓷盘打碎了,主人你扣我月银吧!” “把碎片收拾好就行了。” 夜萤并不是严苛变态的女主人,只是吩咐了一句。 难不成还能因为碎了块盘子把冬雪拖出去打十大板啊? 回头却看到阿宁有点玩味地看着她,夜萤楞了下,接着回答她方才提出的问题道: “这是皮蛋瘦肉粥嘛,那黑乎乎的自然是皮蛋啦。” “皮,皮蛋?”阿宁嗑巴了下,“皮蛋是什么蛋?” “皮蛋是鸭蛋做的,和腌咸蛋也差不多,只是工艺不一样罢了,这是我们自家腌的,味道不错吧?如若你有兴趣,我可以让晚晴切一碟上来,蘸上酱油,味道极鲜,要吗?” “好,不妨试试。” 阿宁一听又是她从来没听过的名头,自然有意思要尝新,心想,反正都吃了,吃一大碗也是吃,再吃个皮蛋又有何不可? 阿宁并没有发现,在夜萤面前,她的底线是一再地放宽、退让。 夜萤一声令下,晚晴不一会儿便从厨房里切了两碟皮蛋上来,只见雪白的碟子上,呈扇形摆放着黑乎乎的蛋瓣,有些还淌出同样黑乎乎颜色的蛋汁,虽然上面还放了几棵绿油油的芫荽点缀,但是看上去,有些吓人啊!远没有在瘦肉粥里看到的美好。 “试试?”夜萤不用筷子,用牙签,尖尖的一头,扎进蛋瓣里,然后蘸了点酱油,放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咬了起来,还道,“皮蛋能消积化食,虽然刚吃的人会觉得味道有点呛,但是吃习惯了就好。” 阿宁见夜萤吃得津津有味,又忆起方才吃皮蛋瘦肉粥时美好的滋味,于是便也跟着用牙签扎了一块皮蛋,如是蘸了酱油,放进了嘴里。 “啊!”一股呛人的味道直冲鼻孔,阿宁不曾防备,眼泪都快被呛得流出来了,“这是什么怪味道啊?方才它在粥里可没有。” 阿宁不好吐出来,那也太失礼仪了,只能含着一包眼泪,把皮蛋往死里咬。 除了味道呛人,还挺辣口的,一点也不好吃,亏得夜萤还吃得美滋滋的,阿宁觉得,自已一定是吃了个假皮蛋,她的皮蛋成份,肯定和夜萤不一样。 这么难吃的东西,还能吃得一脸美好,阿宁忍不住佩服夜萤的演技了。 夜萤肯定是为了骗自已吃,所以才表现得吃得那么爽吧? 阿宁含怨带冤地看着夜萤,因为眼里包着一大包拼命忍住的泪水,弄得水波盈盈的,不知道多幽怨。 “不错吧?我看阿宁你吃得挺开心的,等你回京城,我送你一坛皮蛋带回去慢慢吃。” 谁要吃你的皮蛋了?谁要让你送了,倒霉才让你送皮蛋呢! 阿宁在心里念叨着,不无哀怨地想。 “阿宁吃得都陶醉了吧?是啊,吃美食就应该像你这样,专心致志,不要象我这样,一吃到好吃的,就喜欢说个不停,随意点评,和大家分享感受。” 夜萤颇为遗憾地想,如果有网络的话,自已可以在知名论坛上开一个专栏,专写美食,没准还能声名鹊起呢! 听到夜萤的话,阿宁差点没被皮蛋噎死。 当然,如果被皮蛋噎死,阿宁肯定会成为千古以来第一位被皮蛋噎死的皇贵妃。 还好,看到阿宁直翻白眼,夜萤赶紧递上一杯茶水,关切地问道: “怎么?太好吃了,吃太快了堵住了吧?” “唔,好吃,好吃!” 阿宁喝了口茶水,总算把皮蛋推进了胃里,艰难地道。 “唔,对了,冬雪不能送给你,她一个南方的小丫头,随你到京城,一来气候不适应,二来无亲无靠,她肯定受不了。如果你想吃蛋糕,我倒是可以教会你怎么做,你回了京城,再教会下人就可以了。 其实不难,只要有耐心就好。 如果你想学烘焙手艺,我明天正好让人砌了个大烤炉,准备开烤第一炉面包,如果你有兴趣,可以明天一起学着做。挺有意思的。” 夜萤自已并没有注意,她拒绝了阿宁把冬雪带她去京城的提议时,冬雪的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行,我明天就和你试试,怎么烤面包和蛋糕。” 阿宁听着,感觉也挺有趣的。 眼前这个女子,不象皇宫中那些女人一般无趣,整天只想着讨一个男人的欢心,勾心斗角,或许就只为了那个病秧秧的男人能多看自已一眼。 这个女人的生活里,似乎没有男人也行?太令人震撼了! 阿宁忽然对夜萤的生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夜萤把自已面前的皮蛋吃完,看到阿宁面前的皮蛋,除了第一瓣之外,几乎还是完整如新,便不客气地拖过来,自已吃了。 “你这么吃,不会胖吗?” 阿宁小心翼翼地问了一个她认为能给夜萤致命打击的问题。 “不会啊,我一向是这样细胳膊细腿的,还想再吃胖点呢!” 夜萤一脸遗憾地道,却差点没把阿宁气吐了血。 第六百一十二章奢侈一把 阿宁自已就是属于吃什么都长肉的体质,刚嫁入皇宫时,因为心情抑郁,所以有一个月几乎天天暴饮暴食,直到某一天,发现待嫁时的衣裳穿起来紧绷绷的,才吓得她禁掉了暴饮暴食的恶习。 没想到,现在面前竟然有一个传说中怎么都吃不胖的女人在眼前,阿宁怎么能不气得牙痒痒的呢? 可是她当然要表现出皇贵妃应有的大气和矜持啦,所以阿宁只是装着很淡定地点点头道: “真是让人羡慕!” “嗯,是啊,我特别喜欢这样的体质,如果换成喝凉水都会长肉的体质就悲剧了。” 夜萤在同龄人面前,有点放开了话匣子。 毕竟,在这个小小的柳村里,要找到能谈得上话的女人不多,宝瓶被她当成妹妹来看,冬雪晚晴等人又是下人,又太小,根本接不来她的话…… 好吧,眼前好不容易棋逢对手,夜萤觉得自已这话匣子一开,就有点收不住了。 阿宁有点后悔自已晚上吃这餐晚饭了,早知道就忍忍,饿着肚子,还能瘦二两,也不用听夜萤在面前炫耀什么怎么吃都不长肉…… “阿宁,咱们站起来走走吧,对了,你会不会觉得在村里很无聊啊?告诉你,我有个解闷的书给你看,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夜萤本着把端大哥表妹照顾好的心理,自然要从物质到精神上都要关照到。 “哦?话本吗?京城里现在流行一些话本,讲什么异志鬼怪的,看着挺吓人的,如果是那种,我就不敢看。” 阿宁觉得吃得有点撑,站起身来走动了一番。 “不是话本,是一本叫《酒肆闲话》的杂志,上面讲的都是各地的风土人情,小道消息,飞短流长之类的,可有趣了。” 好吧,这是夜萤来到这个时代唯一的精神享受了,其它的科举类用教科书,夜萤一看就脑壳疼。 因为《酒肆闲话》时常会谈到上流社会、尤其是皇宫内一些似是而非的秘辛,虽然用的是隐晦的语言,但是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了,有些话是在嘲讽皇室呐。 因此夜萤知道这杂志也算禁忌之物,一般只放在自已厢房内翻阅,不会随便放在室外。 不过,阿宁是端大哥的表妹,夜萤倒也没怎么防备她。 方才谈起美食,见她一脸无趣,了无生机的样子,夜萤及时转换话题。 做记者这个职业就是好,察颜观色也是一种能力。 “哦,那就拿来看看呗。” 阿宁一直在后悔自已吃太多了,好象肚子上的肉突然变肥厚了一些,再看看夜萤,肌肤莹白如玉,睡足后,更是焕发出不一样的神彩。 再看她的身材,纤瘦合度,修身的睡袍紧紧贴在身上,不显一丝赘肉,反而勾勒出她起伏有度的曼妙曲线。 阿宁喉头一阵发紧,不行,她从明天起,再也不吃那么多了。 夜萤的美食,肯定是一个阴谋…… 阿宁暗暗警惕。 见阿宁感兴趣,夜萤想了下,便道: “我拿到茶室吧,咱们一起泡泡茶,看看书,多好?而且茶室内装了地龙,我让冬雪烧了,暖暖的,免得在外面受了寒。” 阿宁点头表示无不可,心内却暗道:茶室是什么鬼? 好吧,又一种不认识的新鲜物事。 看来,南方现在的日子,远比北方好过啊? 不过一个小小的柳村罢了,夜萤竟然能享受暮春时节烧地龙的待遇? 要知道,就算是在皇宫里,这个季节,大部份嫔妃的宫室里已经不发例炭了,也只有少数几个象她这样得宠的妃子能有地龙可用。 而那自然还是冲着皇上的面子给的。 可是,夜萤说得如此轻省,完全一副自已做主的模样,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夜萤深深刺了她一下,让她好象被蜜蜂蛰了一般难受。 阿宁恨恨地想,好吧,就去茶室看。 首先,认请茶室是什么鬼,其次,狠狠地烧夜萤家的地龙,就不信她不心疼,看她还装不装! 皇宫里,操持皇宫内务的皇后娘娘都会心疼每月的炭例,今年更是硬说天暖和得早,在她偷偷离开皇宫时,就已经撤了众人的炭例。害得她晚上睡觉时,都要多裹着一床棉被。 看着恣意飞扬的夜萤,阿宁胸口塞塞的。 夜萤贼头贼脑地回到自已厢房,取了一大迭她最近攒下的《酒肆闲话》,然后才带着阿宁来到早前和端翌泡茶的茶室。 阿宁这才发现,茶室原来就在前厅隔条走廊上,凌空架起,下面就是整个柳村的村景,几乎有一点登高眺远的味道了。 此时柳村还有些微灯火,村里不时村来阵阵蛙鸣犬吠,如若换成白天,远远看去,一派人间烟火的景象,肯定让人格外心情愉悦。 对阿宁这种天性冷清的人来说,这间茶室光是窗外的景色,就让她觉得冲淡了不少胸口的郁气。 而地龙烧起来后,整个房间暖和得很快,全木以为底的屋内,即便是赤着脚也不觉得冷。 因此现在夜萤便是赤着脚的,光着脚走在只刷了一层清漆的柚木地板上,十分惬意。 后世夜萤曾经去参观者过泰王宫,王宫不大,但还算精致,王宫里铺的就是柚木地板。 夜萤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已有一天也可以这么奢侈一把。 而且现在的柚木也没有后世那么贵得离谱,把平整的木板铺上,刷上一层保护性的清漆,特别适合茶室里温文尔雅的风格。 让阿宁羡慕不已的,是整间茶室里氤氲的人文气氛,除了正中放着的茶桌、茶具让她感到新奇外,茶桌后面的墙上,还挂着若干字画,字画下面,就是丛丛硕大的绿植,让人一进入茶室,便有耳目一新之感。 冬雪提着热水进来,夜萤招呼阿宁在茶桌边坐下。 “咦,怎么茶不是用煮的吗?” 阿宁好奇地问。 京城里流行的是口味厚重的煮茶,阿宁以为,她进来会看到“咕嘟咕嘟”大锅开煮的场面,没想到是这么文雅淡然。 “不是,这是我们南方的茶,不用煮,是用来冲泡的,你试过就知道了。” 夜萤饶有兴味地道。 第六百一十三章你为什么要打这样的主意 “泡、泡茶?”阿宁又嗑巴了。 得,来到柳村后,阿宁发现自已和夜萤在一起后,就经常要变成一个小结巴。 “是啊,泡茶,你们北方人现在估计还不流行,不过,我相信不久之后,一定会流行开来的。” 夜萤颇有自信地道。 也难怪她如此自信,反正茶在后世亦是开门七件事中必不可少的物事,而且达官贵人喝的茶,更是炒作到了一斤上千数万的。 所谓达官贵人,就是有条件获得人间顶级享受的那一批人。如果他们对茶喜爱的味蕾都不会出错的话,放到哪个朝代,还是同样一批的达官贵人,肯定也有着一样的味蕾。 所以,夜萤可以肯定,她的茶,一定会在大夏朝流行开来,尤其是大夏朝的达官贵人中。 阿宁听到夜萤这么自信的话语,脸上不由流露出几分“你也太狂妄了吧”的神情。 夜萤看在眼里,自是微微一笑,也不加解释,而是动手,将冬雪提来的热水壶里的水,倒入放置在炭炉上的小水壶里。 随着炭炉中炭火的猛烈燃烧,那小热水壶里的热水再次“咕嘟”升温,很快冒出腾腾的蒸汽来。 夜萤也不急着提水,而是打开放在茶桌上一个密闭茶罐的盖子,从里面用竹勺挖出一勺青翠的茶叶来,放入玉白的茶盏里,白绿相间,光是如此,便有几分赏心悦目的意味。 这时,夜萤才不疾不徐地将冒着蒸汽的热水壶提起,将滚沸的开水冲入茶盏里,阿宁顿时闻到一股异香扑鼻。 “好香,这似乎是兰花的香味?”阿宁不由大骇,“这就是泡茶吗?然后这兰花的香味,是从这茶水里散发出来的?” 阿宁努力控制着自已不发出结巴的吃惊声。 好吧,她是个尊贵的皇贵妃,什么好东西没用过,什么好吃的没吃过,什么好喝的没喝过…… 可是,她还真的没喝过带着兰花香气的茶水! 所以,当那杯热呼滚烫的茶水被她捧在手心里时,她放在鼻端稍嗅闻后,确定无误,那兰花的香味就是从茶水中散发出来的,阿宁竟然忘记她是最怕滚烫沸水的,迫不及待地将滚热的茶水倒入嘴里。 当然,当茶水已经往嘴里啜吸进去时,阿宁才想起开水会不会烫嘴的问题,但是已经收势不住了。 扑鼻的满嘴茶香,就算被烫,也就被烫这一回吧,她真地无法克制这种淡雅香气在嘴里的诱惑。 然而,出乎阿宁意料的是,那喷香的茶水在她舌尖上跳动,在她口腔里来回弹跳,一嘴活泛的感觉,就象吸入调皮的会舞动的冻藕粉般,她不光没有感觉到烫嘴,茶水在她嘴里打了个滚之后,很快就被她不自觉地往肚子里吞咽下去。 “如何?” 夜萤问了一句。 其实不用问,光看阿宁享受的表情,就知道她喜欢上了这样的茶水滋味。 夜萤洋洋自得,有一种好东西被识货的人欣赏和喜爱的愉悦油然而生。 “再来一杯。”阿宁一杯茶水下肚,只觉得满口余香,恨不得再来一杯细细品味。 “好,喝茶须细品,否则,就是牛饮,如牛嚼牡丹,暴殓天珍。” 夜萤说完,又斟了一杯茶到阿宁的杯子里。 阿宁细看这茶汤,是澄明的豆绿色,扑鼻的茶香经这小小的杯子,扑天盖地的笼罩而来,象细密的网,将她的魂灵都笼罩住了,无处可逃,从此中了这茶的毒,不得解药,惟有一饮再饮,才能解得思茶之渴。 细细察看之后,阿宁这才一饮而尽,再次体验第一次喝茶时茶水在齿颊间激荡的感觉。 “阿宁,细细品味,徐徐咽下,然后细细品味茶水在舌后侧回甘之感。” 夜萤在边上悉心指导。 阿宁依着夜萤的话,细细体会着…… 一泡茶虽然可以泡七八遍,甚至十遍,但是夜萤却一般不冲泡超过五次,因为,往后茶水的滋味就淡了,她要的是前几泡最美妙的精华,于是,一个时辰内,夜萤已经前后冲掉了五泡茶,而冬雪也从外面提了两次热水进来。 “萤姐,真是人、人间最美的享受之一。” 阿宁喝着这无上的美味,只觉得浑身被茶香氤氲蒸腾着,仿佛从内到外,自已从灵魂到身体都散发出如兰一般的香气,腋下生风,宛若快要飞升一般。 阿宁享受茶水的表情美得如一幅仕女画,可惜她赞美的语言却带着让人有点忍俊不禁地嗑巴。 夜萤注意到,阿宁在她面前说话,经常打结巴。 呃,这么美貌如仙女一般的女子,难道是个小结巴? “阿宁,你这么喜欢,回京城时,我一定送你几斤,让你带回去细细品味。只可惜,鲜茶必须放在冰库中才能保证鲜爽的味道不流失,我送你更多的,只能是炭焙茶。炭焙茶可保存至少一年左右不变味,你可以慢慢品尝。” 回京城? 夜萤就这么喜欢安排她回京城? 阿宁原本因为喝茶而松懈陶醉下来的心神,猛地又提了起来,泛出一股警觉之意。 哼,是想赶紧把我支走,然后好和表哥双宿双飞吗? 阿宁心里冒起一股酸溜溜的味道,不过,面上仍然不显地道: “我没有那么快回京城,到时候再说吧。” “嗯,反正我也不用送你太多,再过一年半载,你或许就能在京城看到柳村的茶叶店了,到时候,你只要到茶叶店里购买就可以了。” 这就是夜萤的雄心壮志。 把美容产品和茶叶卖到全国各地大小城市…… 贪多嚼不烂,她抓住重点就好了。 “你要到京城开店?这是表哥的主意?” 阿宁一听,心里警惕意味更浓。 就凭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子,有什么本事能在京城开店?肯定是表哥的主意,这么说来,表哥是认真的?至少会有好一段时间和她牵扯不断?否则,为什么表哥要支持她在京城里开店?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阿宁脸色慢慢沉郁下来,夜萤并未察觉,只是兴致勃勃地给她换了一泡炭焙茶,然后道: “不是你表哥的主意,是我自已的主意。” “什么?你为什么要打这样的主意?”阿宁的反应很激烈。 第六百一十四章藤缠不缠树 “呃,我为什么不能有自已的主意?” 夜萤疑惑地看着阿宁,不晓得她为什么反应这么激烈。 “身为女子,相夫教子不才是正事吗?抛头露面,赚钱谋生,不是女子份内的事吧?” 阿宁自觉得反驳得有理,定会让夜萤哑口无声,羞惭至极。 她不由地呷了口茶,再次完全忽略茶的滚烫,让饱满的茶水在嘴里肆意充斥,然后微咪凤眸,一脸得意地准备欣赏夜萤被她言语打击后的狼狈不堪。 一旦夜萤有悔改之意,她一定会适时安慰,显得亲如姐妹,这样拉近和夜萤的情感,也好进一步探查她和表哥的感情到底发展到了什么程度。 端瑞那天夜里和端翌的对话,她自是没有听到,否则,她也不用再苦苦追寻真相了。 “呵呵,阿宁,我想你也看过藤缠树这样的植物景观吧?” 没想到,夜萤脸上不光没有羞惭之色,反而和阿宁饶有兴味地探讨起了神马植物的事。 “嗯,看过。这不是常见的景致吗?” 阿宁见夜萤并没有被自已的话语击倒,不由地有些悻悻,觉得自已是不是说得太轻了?如果夜萤还不知道羞惭,那她一定要用重话狠狠打击她一番。 “藤缠树,树不倒的话,藤蔓自是开枝散叶,显得蓬勃茁壮,但是如果有一天,这株大树轰然倒塌了,那么藤条失去了依附,自然也会跟着坠入泥地里,哪怕它曾经依附着大树直达九天之上。 不过,如果藤当初就不依附着树生长,哪怕只是默默地长成低矮的灌木,也是独立恣意的,不需要时时刻刻担惊受怕,害怕大树哪天轰然倒塌了。 我,要做的就是那低矮的灌木,不做那依附于大树的藤条。” 夜萤说到这里,神采飞扬,顾盼自如,眉目间洋溢着自信,这让方才还慵懒如猫一般的她,顿时充满了别样的神彩,如果把此时的她放在人群里,她就象一个聚光体,不论多么面貌平凡,也能吸引大家的眼光。 这时候,阿宁突然明白了,夜萤是一个可怕的对手。 她的可怕之处,在于她有一种别的女子无法达及的奇思妙想,她拥有一颗踏实生活的心,还别具不羁的灵魂。 然而,最可怕的是,她除了拥有上述这些一般女子不曾拥有的特质之外,她还拥有一张绝美的容颜。 阿宁心里一阵抽紧,突然慌乱了起来。 夜萤说的藤不缠树的话不光骇人听闻,还打破了阿宁有生以来受到的教育,但是不可否认,夜萤描述的前景却又带着一丝丝能突破她心理防线、蛊惑她心思的诱惑。 如果可能,她也不想缠着皇上,她也想象太皇太后一样,做一个自已能够决断的女子。 然而,大夏王朝,也只有一个太皇太后,她也只能紧紧地缠在皇上的身上,而皇上身上,依附的还不只她这根藤条…… 阿宁细思极恐,有一种脑子都要爆开的感觉。 她想要嘲讽夜萤、从夜萤的狼狈中取乐的想法,已经彻底崩溃了。 阿宁又往嘴里倒了一杯茶,只有茶香在嘴里盈开时,她才会觉得心里宁静一些。 不过,阿宁到底是皇贵妃,心性一向坚忍,否则,她也不会有私自偷出皇宫的能力了。 若是一般的妃子,别说私出皇宫了,想都不敢想做这样的事情。 到底是端翌的表妹,身上流着同样大胆澎湃的血。 因此,阿宁连喝了几杯茶后,心情已经逐渐平复下来,她微笑着道: “当世之计,藤还是要缠树的,如果藤不缠树,或许连生长为灌木的可能都没有,只能变成低贱的杂草。” “呃,再低贱的杂草,也有独立的人格。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即便是杂草,也有自已的能耐。” 夜萤忽然意识到,眼前的女子,可不是后世闹独立、追求自我解放的女人,她受的是现在的礼法教育,而这也是这个时代的大背景、大环境,她可别把阿宁教歪了,万一到时候阿宁接受了她这些“歪论”,嫁不出去,端大哥还不知道怎么怪她呢! 夜萤并不知道阿宁早就嫁人了,因此一正颜色,不打算再就此话题继续纠缠下去。 阿宁受过的教育体系,早就让她想成了完整的思想链条,所以,即便受到夜萤方才新鲜说法的冲击,她也能很快自圆其说,嘲讽道: “我想,藤不缠树,是因为她还没有发现真正可以依靠的参天大树吧?若是发现了,怕是迫不及待,紧紧缠绕,舍不得放手了。” 夜萤淡定地将“咕嘟”烧开的水冲入新换茶米的茶盏里,将滚烫的茶水倒入阿宁的杯中。 阿宁正慷慨激昂地说完,说得口干舌躁,此时见杯中续了新茶,不加思索地拿起杯,一饮而尽。 “阿宁,你不觉得烫吗?” 夜萤吓了一跳,看到她如此这般的牛饮方式。生怕第一次饮茶的她受不了。 “烫?不觉得。只觉得入口茶香盈齿,口颊留香,嘴里满满的都是茶。对呀,我怎么不觉得烫呢?” 阿宁终于也发现了疑点。 若是换成平时的煮茶,放在大碗里,怎么也得稍候上一会再喝,不然烫得舌头能起泡。 可是这泡茶的水,明明也是刚沸开的,为何却不觉得烫嘴呢? “因为茶好喝呗,入口的滋味浓郁,再加上茶香满满,很容易就让人忽略了烫人的水温。 不过,长期这样喝肯定不好,以后你还是等茶稍凉了再喝。” 夜萤还是好心提醒备注了一下。 长期吃高温的食物,会容易导致口腔和食道局部受损,引发某些不好的疾病。 “嗯,晓得了。” 夜萤即是一番好意,阿宁也不能装着没听到。 此时回过神来,她还真觉得嘴里和喉咙口有些麻痒痒的疼,那是娇嫩的内膜被烫伤的感觉。 藤缠不缠树的话题因为这样岔了一下,就没有再继续下去,夜萤也无心再继续这个话题,于是拿出一本《酒肆闲话》递给阿宁道: “你看看,这里面写得十分有趣,林林总总,无所不包。甚至还有皇宫秘辛呢!” “皇宫、皇宫……” 阿宁又结巴了…… 第六百一十五章趣味皇宫秘辛 我呸,什么时候皇宫也能任人指点、还写到书上了? 大胆刁民,真不怕掉脑袋吗? 阿宁脸上一阵羞愤之色。 在她想象中,如果皇宫被人写进书里,会不会写到她们这些妃子?如何争宠夺爱? 一想到这样的描写有可能被表哥看到,阿宁心里就一阵郁闷。 “呵呵,不过皇室的描写不多啦,我看主要是为了避晦,重点放在皇室一些行程上。” 夜萤并没有注意到阿宁的脸色,听她结结巴巴的,不由地一阵同情,心道:果然是有结巴的毛病,说几句话就打结巴,白瞎了这么张完美的脸蛋。 不过,满则溢,一个女人太过完美也不好,多少有点瑕疵,才不会天妒红颜。 当然,夜萤自已觉得能接受的完美女人的瑕疵,最好是不显眼的,比如扁平足啊、手腕背人处有颗痣啊之类的。 象结巴这样的瑕疵,还是太明显了。 暴殓天珍啊! 怀着对阿宁的同情,夜萤说话的语气就柔和了许多。 “我看看,有什么好玩的。” 阿宁接过《酒肆闲话》翻阅了起来。 一时间,整间茶室内,只有不时翻动书页的声音,茶的余香袅袅,茶香之外,不时有夜鸟鸣叫传来。 由于心绪平和,所以夜鸟声声,听起来也别有一番诗情画意。 茶室里,两名姿容绝色的女子,一时间陷入了书籍文字传达的世事画象中。 阿宁在宫里,哪有可能接触这么接地气的闲书。 一时间,看得目不暇接,眼花撩乱。 从开始的反感,到沉浸进去后的沉迷,阿宁蹙着的眉头逐渐打开了。 夜萤正倾心于“萤窗夜话”,这是《酒肆闲话》中新开辟的栏目,里面讲一些各地发生的灵异事件,什么半夜酒鬼在坟地里看到一个白影、公公去世后,头七家里洒了面粉的地上忽然出现动物的脚印等等,看得夜萤心都提了起来。 突然,茶室里响起了一阵清脆如银铃般的笑声,夜萤吓得一激灵,抬起头一看,却是阿宁笑得合不拢嘴。 “阿宁?你看到什么有趣的了?” 夜萤拍了拍胸口,回过神来。 “哈哈,皇上喜欢吃香蕉,于是各地开始砍树种香蕉,这是什么皇室秘辛?这就是你说的皇室秘辛吗?” 阿宁笑得合不拢嘴。 得,别说让皇帝吃香蕉了,皇帝要啃一口香蕉,她发誓能吞下一串香蕉。 因为皇上身子寒凉,一吃水果就会拉肚子。 这件事,当然是机密,除了御医,也就她这样的宠妃知晓。 而《酒肆闲话》这什么乱七八糟的,竟然会写皇帝爱吃香蕉,然后各地官员为了巴结皇上,就把树都砍了,纷纷种上香蕉。 这简直是太荒唐了,如果有官员敢进献香蕉,阿宁觉得,脸被气绿了的皇帝,肯定会在心里把那地的官员记上一笔。 所以,阿宁现在可以确定,《酒肆闲话》的发行商,绝对没有官方背景,也不是什么势力强大的人控制的话语工具。 如果是,就不会发这种明显具有常识性错误的“趣事”了。 阿宁当然不晓得,端翌就是《酒肆闲话》的幕后总编辑,而这些乱七八糟的趣闻,当然就是有意混淆大众的视线而发的。 肯定也有象阿宁这样的达官贵人会看到《酒肆闲话》,但是若他们看到这样幼稚的趣闻,就会认为,这本书也没什么,就一乐子。 果然,端翌达到了想要的效果。 而“萤窗夜话”这个新开的版块,实则是端翌听到夜萤说喜欢看灵异鬼故事后,特意开辟的专栏。 端翌发现夜萤看到这个版块后,喜不自胜的样子,心里还偷乐了一把。 见阿宁笑得停不下来,那清脆如银铃般的声音,已经有转化为“天绝地灭”般笑声的趋向,夜萤目瞪口呆。 “这有什么好笑的?皇上吃香蕉拉肚子吗?” “呃,你怎么知道?” 阿宁脱口而出。 “我当然不知道。可是你怎么知道?皇上莫非真的吃香蕉会拉肚子?” “呃,我哪里会知道皇上的事?我只是猜猜罢了。” 阿宁赶紧掩饰道。 “哦,我想你也不可能知道。除非你是皇宫里的人,呵呵,不过,阿宁,如果象你长得这样子,嫁给皇上,一定会很得宠的哦。” 夜萤浮想联翩,脑洞大开。 没想到,一字一句,都戳到了阿宁的痛处。 她还真是嫁给了皇上,而且还很受宠…… 可是这有什么用? 她宁愿舍下现在一切荣华富贵,只要能和表哥在一起。 可是现在皇上虽然是带病之躯,以她的身份,却不可能完全放下一切。 表哥说的没错,她不为自已考虑,还要为整个家族考虑。 全家族老老小小,不下几百口人,还别说到九族,那更是一个庞大得可怕的人数。 这些人万一都被她拖累了,她死一万次,也不够谢罪赔偿。 阿宁眼神一阵黯淡,突然很羡慕夜萤。 没错,夜萤就是那株不缠树的藤,她宁愿低贱成杂草,但是却能活得恣意自我。 就算表哥不能给她名份有什么关系?如果能把夜萤的生活换给她,她也愿意就象夜萤现在这样和表哥生活在一起,不需要任何名份。 “呃,阿宁,你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夜萤终于感觉到了什么。 茶室内舒适愉快的氛围好象有了什么微妙的逆转。 “呵呵,没什么,我只是忽然想到,象你说的,若是嫁入皇宫,也不一定是幸福的事。” 反正夜萤也不知道她的身份,她索性就说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来,如果这话让皇上听到,她立即就万劫不复了。 但是很奇怪,眼前的夜萤,却让她觉得,是能说这种话的人。 即便以后她们成了对手,甚至敌人,但是阿宁也有一种莫名的把握,夜萤不是用这样的话来拿捏她人的人。 “那是自然,深宫囚禁鸟,女孩子发傻才嫁入那活监狱呢!” 夜萤不以为意地道。 纵览过上下五千年史书的人,自然知道深宫里的女人有多哀怨了,要不然,也不会有“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这样的诗句流传出来了。 阿宁脸上一变,“大胆”二字几要脱口而出…… 第六百一十六章心情微妙 但是阿宁一想到眼前的夜萤并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此时喝骂她,似乎反而会暴露出些什么,于是只能忍气吞声道: “皇家的威仪不是普通人能想象得到的,如果有机会入宫选妃,普天之下,不知道多少女子翘首以盼呢!” 阿宁这时心态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见夜萤把皇室的生活说得如此不堪,而且提到皇室,夜萤脸上一点敬意也没有,阿宁不由地第一次夸起了皇室。 当今皇上身子多病孱弱,前任皇上被北疆蛮子囚禁多年,因此大夏朝自建朝以来,只有两任皇帝有过民间选妃之举,阿宁有时候也十分庆幸,由此可以专宠于今上。 深山多俊鸟,民间的美女,比想象中的要多,眼前就有一位。 若是她也进入皇宫,阿宁真觉得夜萤是一个实力强劲的对手。 “嗯,倒也是。” 夜萤最终没有违拗阿宁的意思,顺嘴夸了一句。实是她不想让阿宁觉得老是要和她理论很辛苦。 她一点也不羡慕那些选妃入宫的女子,除了极少数的幸运儿能得到皇帝的宠幸外,大部份人都变成了白头宫女一般的存在,一辈子困守在皇家园林里,守着一方孤独的天地,寂寥地度过一生。 见夜萤没有再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阿宁松了口气之余,略略有些失望,夜萤的战斗力没有想象中强呐! 茶过三巡,看了会《酒肆闲话》,又扯了这么些废话,两个人都有些睡意,于是便各自分头睡去。 不知道是不是和阿宁痛快交锋了一回的缘故,夜萤回屋睡得十分香甜,以至于第二天早上起床时,精神百倍,就连身上染上时疫后,遗留下来的酸痛也消失殆尽。 待她神清气爽的起床后,却发现阿宁早就在后操场和宝瓶她们玩开了。 宝瓶和宝器是正经练武,但是阿宁却几乎就是端茶送水的小丫头,一会问端翌渴不渴,一会问端翌要不要擦擦汗。 端翌一脸老神在在的,并没有什么不自在的感觉,倒是傅太医,眼睛都不敢往阿宁的举动上打量。 太辣眼睛了。 今上如果看到他的宠妃对着别的男人笑得眉眼都要不见了,不知道是何滋味? 会不会马上发下雷霆之怒,把端翌连人带窝抄光了? 呃,他可是端翌名下的宠臣,如果端翌倒霉,他也讨不了好。 可是傅太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丽贵妃在他面前做着辣眼睛的举动,自已什么也做不了。 后来,傅太医总算想通了,反正靖王爷都不愁,自已比他愁干嘛?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何况他还不是太监,更不用着急了。 “表哥,你这样太累了吧?我都不知道这把刀原来这么重,看大家舞起来很轻松的样子。你既是休假,何必亲自来教呢?让其它人来教就好了嘛!” 阿宁“叽叽喳喳”地在端翌身边说个不停。 端翌脾性在她面前显然也极好,耐心地听,虽然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嘴里偶尔也回应式地“哼”一声。 实是这个表妹,打小和她长大,嫁进宫里,也没有享受到多少福,皇上的情况,明眼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端翌心里,不由地产生了怜惜之心。 尤其见她到了柳村之后,脸上的欢愉不似做伪,有一种由衷的快乐,端翌更不忍呵责她。 反正她偷跑出来都出来了,而且端翌后面总算打听清楚了,阿宁用的方法匪夷所思,但是显然极为见效,端翌倒也不急着赶她回去。 当下之计,唯有把她哄好,她高兴了自已回去是最好的,否则,路上她要是又想办法偷溜了反而不美。 因此,不管阿宁怎么叨烦他,端翌总是任其为之。 阿宁心下愈发欢喜,端茶送水,不亦乐乎。 宝器从来没有看到过象阿宁这么漂亮的女子,顺带着因为是端翌的徒弟,也让阿宁送了两回茶水过来,宝器激动得差点迈不动腿了。 自从上次被夜珍珠吓到后,宝器对长得狐媚的女子,有了一种从骨头里散发出来的惧意,但是对阿宁这样端方的女子,倒是让他如沐春风。 如果说,夜珍珠把宝器对于女性美好的定义给打破了,那么,阿宁就是帮着宝器弥补回女性美好定义的女神。 当然,宝器晓得阿宁是端大哥的表妹,自是不敢造次,他的向往纯粹而干净。 夜萤有一刻觉得,这后操场上这些熟悉的人里,似乎并没有自已什么事了。 阿宁长袖善舞,一个人就把大家照顾得好好的。 于是,夜萤便和走上前去,和看上去有些贼头贼脑、一脸不开心的傅大夫站在了一起。 “早啊,傅大夫!” “早啊,夜姑娘!” “村里的时疫没有再发生什么异状吧?”夜萤闲扯。 “没有,很好,咱们柳村彻底度过时疫的危局了。现在就是做一些掩埋、消毒、安抚等善后工作。我都有一直在帮忙。” 傅太医不知不觉,已经把柳村当成第二故乡了。说话的时候,傅太医的眼睛,自是离不开宝瓶。 夜萤扫了一眼傅大夫,便知道他还未成事。也懒得点提他,象傅大夫这么聪明的男子,如果不让他觉得追求的过程艰辛无比,充满了一波三折的难度,他怕是不懂得珍惜。 倒是端翌,看到夜萤出现,那黑濯石一般的眼珠,便如在一汪春水里浸泡着,盈润而光泽,围着夜萤的身姿挪移打转。 阿宁一看,表哥自从夜萤出现后,连简单回应的“哼”声都没有了,心内一酸,她便赶紧上前,拿出一条软布巾,站到端翌面前道: “表哥,你看你,练得这么猛,额上都出汗了,我帮你擦擦。” “不用了,我自已会擦,又不是三岁的小孩。” 端翌接过阿宁手里的布巾,往头上随便擦了两下,然后又塞回给阿宁,便快步走到夜萤身边道: “萤妹,昨晚休息得可好?” “好极了。和阿宁妹妹泡茶聊天,不亦乐乎,端大哥你们又恢复了晨练?会不会累啊?可以延后几天恢复嘛。” 夜萤和端翌在一起时,立即自成气场,外人水泼不入,阿宁看得亮瞎了眼…… 第六百一十七章拿她没办法 “好啦,你们也别练了,时间到了,吃早饭去吧?” 夜萤见阿宁眼巴巴地看着这里,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便见好就收,招呼大家道。 毕竟,人家是端大哥的表妹,就算对他有什么心思,但是夜萤对端翌却有几分把握。 不说别的,就凭在时疫阴云笼罩下,端翌毅然进村来找她。 当时根本没有人知道时疫已经有了解药,就连夜萤自已也是才刚刚想到,想法还在脑子里酝酿着,所以,端翌进来,真的是为了她舍生忘死的。 “不在这里吃了,咱们去镇上吃早茶吧,之前不是说仙客来有早茶了吗?你最爱吃的水晶虾饺什么的都有,正好阿宁也来了,她也没吃过,一起吧!” 端翌如此一说,阿宁不由地扁了扁嘴。 得,表哥说到底还是为了请夜萤去吃嘛!什么她爱吃的水晶虾饺,竟然对夜萤的口味那么了解。 而对她,只是最后顺便带了一句。 不过,好歹表哥没拉下她嘛! 如此一想,阿宁又开心起来。 “太好了,又有早茶吃了。不知道是不是和在府城的早茶一模一样,那顿早茶我吃到现在都一直还在回味。” 宝器乐滋滋地回屋换衣服,不一会儿,他就赶着马车过来了。 人多,一辆马车坐不下,于是宝瓶也赶了一辆,用的是傅大夫平时闲放在村里的马车。 见端翌上了和夜萤一辆马车,阿宁自然也紧跟其后,于是,夜萤、阿宁、端翌乘宝瓶赶的马车,傅大夫和田喜娘、夜斯文乘了宝器赶的马车。 傅大夫心内自是无比哀怨,他还想乘宝瓶赶的车呢,路上有空,还可以逮着宝瓶聊几句。 可是谁知道,阿宁毫不客气地就挤掉了他的座位。 人家可是丽贵妃,傅大夫不敢造次,只能闷闷不乐地和田喜娘乘一辆马车。 田喜娘倒是格外新鲜好奇,咯吱咯吱地说道: “傅大夫,什么叫早茶啊?一大早地喝茶,肚子不难受得慌吗?我就不懂阿萤她们为什么一听吃早茶就那么兴奋?还好端兄弟一早就告诉我家里别做早饭,今天早上要到镇上吃,哎,你说端兄弟也真是,这么破费干嘛。” 夜斯文慵懒地打了个呵欠,对田喜娘道: “娘,你这么多废话干嘛,反正是端大哥请客,你就别问那么多了,他们带咱们去吃的,肯定是好东西。人家端大哥见多识广,走南闯北,总不会真地为了喝茶带你去镇上吃东西吧?” 夜斯文每天晚上都要去给吴小霞交公粮,两个人又年轻,身强体壮,需要都十分强烈,因此夜斯文大早上的总是一脸疲倦。 田喜娘很心疼他,又觉得想要赶紧抱孙子的话,不能过多限制他,于是只能暗地里默默给他加营养,各种鞭什么的,吃得夜斯文都快吐了。 一大早地,听说端翌要带大家去镇上叫好东西,田喜娘硬是把刚回家又躺下去呼呼大睡的夜斯文从被窝里拉了出来。 此时听到儿子这么说,田喜娘讪讪地笑了下道: “我哪里不知道端兄弟请客肯定是好东西,只是看傅大夫脸色沉闷,似乎有什么心事,所以罗索了几句,调节一下气氛嘛!” “哟,田大娘,难得你有心,还能看出我脸色沉闷啊?” 傅大夫一听田喜娘的话,分明自已也得了她的关注嘛,顿时精神一振。 宝瓶说起来,也象田喜娘的女儿一样了,如果以后和宝瓶要成事,还需得过田喜娘这一关哦。 傅大夫一想通这个关节,顿时对田喜娘愈发亲热几分。 “别说我了,谁都能看出来,傅大夫,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 田喜娘热心地追问…… 这边厢,田喜娘和傅大夫聊得热火朝天,那边厢,夜萤和阿宁在马车里却大眼瞪小眼。 端翌坐在她们对面,一时也无话可说,马车里气氛一时有点沉闷。 夜萤想了下,怎么自已也是个主人啊,不好如此冷淡客人,于是便没话找话说道: “端大哥,此次柳村时疫,三清镇没有受影响吧?” “没有,傅大夫和你的决断很及时,官兵迅速封锁了整个村子,所以疫情没有外泄,三清镇得以幸免,一切都和平时一般,没有任何异常。” 端翌赞赏的语气,让阿宁心里酸酸的,不过,夜萤却有点不好地道:“这份功劳不该记在我头上,若不是傅大夫决断果敢,我的意见怕只会害了大家。当时我还建议傅大夫说,由柳村私下里封村,想法设法把疫情独自解决,还好傅大夫坚持已见。” 端翌看到夜萤一脸惭愧的样子,不由习惯性地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脑袋,笑道: “不妨事,你最后不是还听取了傅大夫的意见吗?” 端翌突然觉得马车里一下子安静得连一根针掉下来也会听到似的,他回头一打量,却看到阿宁委屈地脸,她正眼巴巴地看着端翌摸着夜萤脑袋的大手,声讨道: “表哥,你从来没有这样摸过我的脑袋!” “呃,你长大了。” 端翌一时竟无言以对。 什么和什么吗? 夜萤是他的小女人,阿宁是皇贵妃,他这么摸她的脑袋,那岂不是以下犯上? 再说,即便是阿宁未嫁入皇宫前,他也不曾如此亲昵地待她,只不过,相对于他清冷的性子来说,他花在阿宁身上的精力,还算是比较多的,而这一切也是因为阿宁主动腻粘着他造成的。 现在阿宁都已嫁为人妇,嫁的还是那样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端翌自不会再把阿宁当成往昔那个跟屁虫一样的表妹看待。 “呃,表哥,你乱说,我什么长大了?萤姐分明还大我几个月,你为什么还摸她的脑袋呢?” 阿宁郁闷地道,愤愤不平地比较着。 飞出皇宫之后,她就如脱笼之鹄,只记得自已是阿宁,把丽贵妃的身份抛在了脑后。 “你和她不一样。” 端翌无奈地说了一句,这丫头,全然没有了在宫里威风凛凛的迫人之势,又变得象未进宫时一般小儿女情态,让端翌骂不得说不得,一时间拿她也没有办法。 第六百一十八章打圆场 看到端翌一脸老实男人的窘迫,夜萤不禁暗暗感概,刁蛮的女人也不是个个如黄蓉一般惹人怜爱。 当然,黄蓉的刁蛮只是针对“坏人”,对郭靖她自是蜜里调油。 可是阿宁显然亲疏不分,即便亲如表哥端翌,一言不合,她就发难,一点也不看是不是有外人在的场合。 夜萤可没想到,阿宁根本没把她当外人看,而且就是故意在她面前刁难端翌的。 看到表哥一脸为难的样子,在夜萤面前失了风度了吧?阿宁心里可是暗自得意地笑,似乎在宣布对表哥的占有权。 “阿宁,你看我的头发。” 这时,夜萤主动低下头给阿宁看。 “啊?这里怎么光了一小块?你……” 阿宁低头一看,不由地惊呼出声,话语里充满了同情。 在夜萤主动示意下,阿宁看到夜萤右侧头顶,有一小块头发稀疏的地方,不过,如果不是夜萤刻意指引,那一小块地方被夜萤巧妙地用其它头发遮盖起来,一般也看不出来。 然而,仔细察看之下,便觉得夜萤那里明显秃了一小块,这对女人来说,简直是致命的缺陷,难怪阿宁被震撼到了。 “你看,这就是你表哥摸头这个举动的后果,若是我以后头发长不出来了,就找他算账。” 夜萤夸张地道。 其实这一小块没有头发的地方,是上一回夜萤救赵大友家三娃时被火烧掉的,傅大夫看过了,说没有伤及头皮,慢慢会长出头发来,否则夜萤还真郁闷死了。 但是这一次,拿来做个逗趣的事,还是很容易就化解了现场尴尬的气氛。 或许是因为带了些许同情在里面,阿宁对着夜萤说话也没有那么冲了,毕竟,同为女子,她若是头上秃了一块,肯定焦虑得睡不着,这可是事关美丽的大事啊! 接下来,有了这件事的缓冲,阿宁对端翌和夜萤说话都不提着劲了,于是车厢内的气氛就好多了。 有时候,自曝其丑,也是一种另类的化解现场尴尬气氛的手法,还能调侃下自已,舒缓自已的郁闷。 还真当夜萤对头上少了块头发的事不在意了,其实她介意得很。但是用这种方式化解一番后,似乎心里也好受了一些。 端翌眼波温柔如水,偶尔不经意地掠过她的发顶,似乎在想着什么。不过,夜萤被阿宁缠着问东问西,也就没有发现。 随着马车辚辚驶到三清镇,阿宁也好奇地透过车帘东看西看,叹道: “没想到南方一个小镇也如此繁华,怪道我大夏如今是愈来愈繁盛了,连北疆蛮子也不敢轻易进犯。” 夜萤汗了一下,没想到这个刁蛮任性的阿宁也会说这种颇有胸襟和大气的话。 从表哥不理她一下子上升到家国大事,这画风转变得太快,夜萤一时还反应不过来呐。 端翌只是微微一笑,道: “到了,下车吧。” 车子停在仙客来的正门前,此时由于是大清早的,仙客来似乎生意并不咋样,没有客人似的,门前冷冷清清的。 见车子停下,便有一个伙计拿了蹬子放在车厢下面,供夜萤她们下车。 “哟,端大哥,仙客来的早茶是不是做得不好啊?” 夜萤疑惑地四下里看了看。 “哦?何出此言?” 端翌不解,还没吃到呢,夜萤为什么会怀疑? 要知道,他可是调集了最得力的厨师,全力以赴做好今天这顿庆功早茶。 没错,庆贺他们战胜时疫,尤其是夜萤和傅大夫,从时疫的魔爪中安然无恙地脱身出来。 端翌晓得夜萤最爱美食,最终觉得,还是以美食来愉悦自家小女人为佳。 没想到还没吃到美食,小女人就提出了怀疑。 “因为你看门前车马冷落,几乎没人光临,一看即知,这里的早茶不受欢迎吧?” 夜萤下了马车,四下指点道。 这下阿宁会意,不禁也皱起了眉头,道: “表哥,那个早茶,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好吃吗?好吃怎么会没有人吃?” 阿宁没有进宫前,自然也时不时在家人陪护下,在京城里四处逛过,吃遍了京城所有有名的大小馆子,晓得如果味道好,肯定是顾客盈门,哪里会有这么冷清的景象?所以也不禁发出了疑问。 “这个,好不好吃,吃过了才知道吧。” 端翌有点心虚地道。 其实是因为要带小女人来吃早茶,所以端翌便让刘掌柜清场了。 现在三清镇上对时疫的事还是很敏感的,万一有人认出他们柳村的身份,到时候避之不及反而不美,影响心情。 还有一个就是阿宁的身份特殊,为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事情,端翌还是决定,仙客来暂停对外营业一天。 夜萤和阿宁哪里晓得端翌这番苦心,所以不自觉问出了这些傻话。 “走吧,试试,仙客来是刚新办了早茶,可能镇上的人还不习惯吧,刘掌柜的和我挺熟的,咱们先去尝尝鲜,有机会就在镇上帮他们多宣传一些。” 夜萤心内觉得仙客来的大厨手艺都不错,车马稀少,估计是宣传力度还不大,菜品还没打出去的缘故,又见端翌脸上尴尬,便来圆场。 一行人进了仙客来,好不惬意,因为平时人来人往的景象不见了,偌大的仙客来里,只有他们这七八号人,显得十分宽敞。 靖王爷难得第一次包场豪请自家小女人和丈母娘,就遭遇到被质疑的尴尬,还好现在大家都很捧场,进了仙客来,看到整洁的店堂、精神的伙计,就没有人再质疑什么。 刘掌柜的自是安排了位置最好、风景绝佳的包厢给端翌一行。 包厢内,青香袅袅,古筝悠扬,和在府城享受到的也无不同。 宝瓶和宝器现在都知道这一桌子菜很贵的,但是在府城里开过眼后,有了一次经验,就少了一脸的小家子气,落落大方地落座,等待上菜。 这就是历炼后的收获和境界。 倒是阿宁看到这幅情形,不由暗暗呼奇,觉得这些山里人,要嘛就是无知者无畏,要嘛就是真见过大世面,气度宛然,从容镇定,没有畏畏缩缩的样子,看着也讨喜。 第六百一十九章包场 刘掌柜的自是上来寒喧一通,他并不识得端翌的真身,只是通过上头的号令下来,晓得今天贵客要包场。 结果一看是夜萤一家子,另外两名男子虽然不相识,但一看气度不凡,刘掌柜是惯会做生意的,当然懂得察言观色的同时,不妄加猜测和想象。 倒是田喜娘特别开心,觉得很有面子,来镇上最大的酒楼吃饭,不得了,连掌柜的都惊动了,亲自给他们斟茶,拿小吃,田喜娘暗暗遗憾今天来就餐的人少,最好要有柳村的乡亲,传回去这场面多有面子啊! 在村里富,只是会受到村民的恭维,久了田喜娘也就麻木了,视为正常,但是在三清镇可不一样了。 在从没出过远门的田喜娘眼里,三清镇就是最繁华热闹得不得了的所在,很多富户和官员穿行其间,是柳村里看不到的场面,以前家里穷的时候,她来三清镇都低着头,打着哆索,生怕一不小心就得罪什么大人物,惹来一身麻烦。 没想到,有一天她不光能昂首挺胸走进三清镇上最大的酒楼,连酒楼里高高在上的掌柜,都亲自出来应酬。 田喜娘再愚笨也知道,若不是被掌柜的看上眼,怎么可能刘掌柜的会亲自出来应酬他们呢? 田喜娘喜滋滋的,脸上带着红光,连带着夜萤看了心情也很好。 这个便宜娘最大的好处就是对她的一切无条件的支持,也基本没有做过妨碍她事业的事情,所以,夜萤本着供着她,吃好喝好玩好的精神,对田喜娘也算体贴入微,无微不至。 现在见田喜娘心情愉悦,夜萤也被传染到了,她到底星相还是巨蟹座的,比较顾家,看到家人欢喜,心情也就跟着大好。 同样的,夜萤高兴,端翌就高兴,于是整个包厢里,一时间气氛暖意融融,和初夏的天还颇为应衬。 就在这时,包厢的门开了,喷鼻的香味迎面扑来,仙客来的伙计,推着餐车进来了,分成三格的餐车,每一格里都放着一样菜,也不用他们点了,伙计流水般地送上来,都是他们的。 什么水晶虾饺自是不用说,还有蟹肉烧卖、肠粉、粉果、水晶灌汤包、叉烧包、煎堆、蒸凤爪、马蹄糕、糯米鸡等等,不一而足。 这些美食,光是看卖相,就让人食指大动,就连阿宁也食欲大增,见众人齐齐开动,她也不客气地挟起一个水晶虾饺,只见透明的饺子皮下面,鲜红的虾仁隐隐绰绰,咬一个,皮薄陷厚,虾的鲜美皮的嚼劲,都在嘴里…… 田喜娘十分钟意叉烧包和烧卖,觉得只有这样的吃食才能填饱肚子,不象那些精致的小点,好则好矣,但是一入嘴就好象泥牛入海,化为无影无踪,不知跑到哪去了…… 一笼笼、一盆盆的精致小点流水般地送上来,又撤下吃空的盆碟,夜萤让伙计换上自带的炭焙茶,一人一杯,不时喝着焦香去油腻的茶,嘴里大啖美食,夜萤觉得,和前几天的生活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人生只有良朋相伴,不负美食相约,才是最痛快惬意的。 “表哥,原来早茶即是如此啊,我还以为只是喝茶配些京八件那样的糕点呢,这和我想象的完全不同,若是在京城里,也能吃到这样的美食就好了。” 阿宁早就被诱惑得忘记了她要保持身材的事,对每一道菜式都亲自品尝点评一番。 “早茶会火遍大江南北,有咱们这些吃货推动,京城里应该很快也会有的。” 夜萤乐呵呵的道。 反正,不管阿宁以后能不能享受得到,至少她已经可以在三清镇上随时吃到早茶了。 为了仙客来不关闭这项业务,她无论如何也要替仙客来在镇上的千金富户中打响早茶的广告。 夜萤当然不会晓得,只要她还喜欢早茶,就算是亏本,仙客来也会把这项业务一直维持下去的。 反正靖王爷有钱。 有钱人一般都是很任性的。尤其是千金买红颜一笑这样的事,任性的有钱人更是常做。 吃完早茶,大家心满意足地起身,反正时辰还早,阿宁忽然想在三清镇上逛逛。 在这里,无人识得她的身份,她从心里透出自由的愉悦来。 端翌也不阻止她,只是让她戴上帷帽,不要暴露了容颜。 关于这一点,阿宁倒是没有意见,乖乖听端翌的话,戴好了帷帽,随大家逛街。 田喜娘还奉诚道:“阿宁姑娘天生丽质,如果不戴帷帽上街,怕是街上的小伙子都挤破了头,要围观阿宁姑娘的美貌了。” 如果是在宫里有人这样说,叫大不敬。 可是现在阿宁的身份就只是端翌的表妹,因此听了田喜娘的话,无端却有几分欢喜。 这是对自已容貌的极大肯定呐!表哥听到没有? 阿宁得意洋洋的样子,落在夜萤眼里,她觉得阿宁越来越有趣的,有时候深沉蛮横,有时候简单任性,有时候还会为了别人一句夸赞喜上眉梢。 夜萤正满脑子胡思乱想间,头上也被端翌扣了一顶帷帽。 “做什么啦?我不用戴。我在这三清镇上是惯熟的,好多人都认识我呐。” 夜萤不满地道。 “以后都要戴。” 端翌懒得和她解释。 阿宁用帷帽遮住自已容颜后,端翌受到启发,觉得这种方式好啊,自家小女人可以少了许多不良之徒的窥觑,以后但凡她到热闹的地方,都要她戴上帷帽。 谁想夜萤并不听他的话,还是把帷帽解开,反手扣到了宝瓶的头上。 傅大夫暗喜:这样好啊,宝瓶最好只让他一个人看。 端翌见夜萤不听话,脸都黑了,于是便和阿宁走在了一起。 夜萤从背后看他们俩的身影,一个高大英武,一个风姿绰约,真是天生地配的一对。 夜萤心里不由一阵发酸。 呃,到底,端大哥是自由身,比不得自已,似乎阿宁也很喜欢他,他们俩还是配一脸的。 不,表兄妹不能结婚的,从优生优育学的角度来说,万一他们生下畸形的孩子怎么办? 夜萤很狗血地想到这个现实的问题…… 第六百二十章闪亮的灯泡 端翌和阿宁并肩走了几步,终觉不妥,且内心也放不下自家的小女人,回头看去,却见她一脸神思缈缈,似是对自已的态度并不在意,也不知道小脑袋瓜子又想到哪去了。 端翌心内不由地失笑,晓得自已和她这样一个脑子飘忽的人置气并没有用,反而能活活把自已气死,于是便停下脚步,等着夜萤赶上来。 因为端翌停下脚步,所以阿宁也跟着停下脚步,见他迟迟不动弹,阿宁疑惑地问道: “表哥,怎么不走了?” 这时,夜萤已经赶了上来,入目这一对佳偶天成,脑子里暗搓搓地想着血脉的问题,一时也没有反应过来端翌在等她,自然而然地汇入他们的队伍里。 阿宁见状,哪里还不知道表哥是在等夜萤,不由地在帷帽面纱的遮掩下暗暗扁了扁嘴。 表哥对她还是很好,和过去一样。 阿宁过去以为,那样就是爱她了。 但是现在对比夜萤,阿宁忽然发觉,表哥对夜萤和对她,似乎大不相同。 这种不相同,不光表现在一举一动上,还表现在一颦一笑上。 看着前面的表哥和夜萤并肩站在一个小摊子前面,喁喁私语,表哥不时点着头,似乎对夜萤的话屡屡赞同,阿宁不由地变了脸,她几步上前,就听到夜萤乐呵呵地道: “看,这个象你吧?好,我就要这个了。这个是不是象我呢?我买下来,送给你好不好?” “唔,好。” 端翌的话一向不多,虽然现在也只有两个字,但是阿宁能看到表哥亮闪闪的眼神,还有向上浅浅扬起的嘴角,就因为这两个简单的神态,表哥从里到外,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就好象,原来一座冰山似的让人看不透的神武大将军,忽然变成了红尘中充满烟火气息的普通男人。 然而后者更让人想要接近他,霸道地和他站在一起,牵着他的手,愉快地走完一生。 阿宁的眼窝酸酸的,有一种十分无力的感觉。 表哥从来没有在她面前这样放松地笑过。 虽然也会哄她、逗她,但是那种感觉和在夜萤面前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切,这泥偶捏得那么丑,哪有一点象表哥了?你还真会丑化表哥。不过,这个泥偶嘛,捏得还挺象你的,圆圆的脸蛋,小小的眼睛,不错,可以送给表哥,让他拿回去放在书房的案头。” 夜萤和端翌正饶有兴味地在卖泥偶的摊子前挑选着,夜萤时不时打趣着端翌,端翌甘之如饴。 谁知道,斜刺里跳出一个阿宁,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段后,还霸气十足地抢过端翌手中女性形象的泥偶,掏出一把铜钱递给摊主,道: “我买下了。” 呃,这都什么和什么啊? 端翌和夜萤对视一眼,无语。 默默离去。 阿宁在背后抓着人偶就往前跑去,喊道: “等等我,你们怎么跑了?” 就这样,不管走到哪里,阿宁总是能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主意,把夜萤和端翌的兴致打消。 还好,俩人都当她调皮,没有怎么放在心上。 反而是阿宁捣乱出了兴致,觉得能把表哥逗得憋着劲却又不敢发作的样子真是太有趣了,于是老是尝试着各种破坏二人和谐之举。 傅太医在摆着泥偶的摊点前也跟着看了好一会儿,待端翌和夜萤离开后,他又在那踟蹰了一阵,然后才鬼鬼祟祟地离开。 宝器在不远处看到了,不禁笑着对宝瓶道: “姐,你看傅大夫那样子,神神秘秘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傅大夫做贼呢!” “呃,你乱说什么呢?傅大夫人还不错,怎么可能是做贼的人。去,别乱说。” 宝瓶拍了下弟弟的头,当然,动作是高举轻放,她才舍不得打弟弟呢。 经过一次时疫的洗礼,他们这些人生死与共,彼此间又多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牵扯。 终究是比过去更加亲融了。 就象现在,夜萤和端翌亲密地站在一起,宝瓶也不会如临大敌,非要想法设法拆开他们。 端翌在夜萤染病时,如天神降临,义无反顾地出现在夜萤身边,这一举动,也把宝瓶收服了。 世间难得有个这样可以生死相依的男子,就算现在端翌和夜萤走在一起,宝瓶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姐,这些泥偶好漂亮,咱们也买两个回去玩吧?” 宝器紧跟傅大夫其后,想看他贼兮兮地到底买些什么。 上前才发现,这个摊子的泥偶确实捏得上心,不管是男女泥偶,都花了心思,各种服饰发型,让人很容易找到和自已约摸对应的,怪不得不少大人小孩都驻足,相中了一个和自已相似衣着的,乐呵呵地就花几文铜钱买下,图个乐子。 “这是小孩子才玩的,你都这么大的人了,眼看着该说亲了,你还玩这个,羞不羞?” 宝瓶长姐如母,看着弟弟一天天大起来,再想到弟弟在时疫横行时,曾经吐露的心事,她开始操心上了。 “嘿嘿,姐,你别操心了,我日后要象赵大哥那行,从军行伍,建功立业,然后再回来风风光光地娶亲生子。” 宝器人小鬼大,还颇有主意。 “哼,你耗得起,人家白雪还不定耗得起呢!” 宝瓶索性把事情挑破。 她是担心宝器象赵子获那般,虽然心仪夜姐姐,但是奈何没有及早挑明,于是让吴大牛捡了个大便宜。 “嗯,你说的也是,若不然,咱们先和白雪的家人提亲?”宝器挠了挠头,“可是你想想,咱们俩头上没有片瓦,寄身于夜姐姐家中,手无恒产,白雪的家人会乐意把她嫁给我吗?” 宝器一向看似无忧无虑的小脸上,竟然露出了忧愁的表情。 宝瓶听了,也是一阵哑然。 这才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宝器练武那么认真、较劲,急于想应征入伍,宝器是想用自已的能力,打下一番天地。 “宝器,有志者事竟成。” 宝瓶只能这么安慰弟弟。 嫁女当超过自已,这个道理是夜姐姐曾经和她说过的,论起门当户对,虽然白雪家也很穷,但好歹白雪想嫁个小康之家,还是有希望的,这桩事,于是沉甸甸地压在了宝瓶心上。 第六百二十一章有眼不识泰山 田喜娘和夜斯文并肩走着,一个乐呵呵地象个闲散的富贵人家太太,一个懒洋洋地象提不起劲的纨绔少爷。 两个人走在一起,也是一对奇妙的组合。 “斯文,我看这块料子不错,扯点给小霞送去?” 田喜娘是个倒贴媳妇的婆婆,吴小霞还没进门呐,她稀罕得很,恨不得吴小霞肚子里有了,赶紧娶进门来。 平时也经常让夜斯文送些好吃好喝的给吴小霞,婆媳关系现在说来,处得不错。 在村里的婆媳关系差不多有几种形态,要嘛就是把媳妇管得死死的,象防家贼一样的,如夜奶奶那种类型的,不过夜奶奶对每个媳妇又是有区别的就是了; 有的是被媳妇吃得死死的,让媳妇反过来倒管的,不过那样的婆婆一般到老了就惨了,就象被榨干了甜汁的甘蔗,往往被媳妇抛弃,有的沦落到三餐不继的地步; 还有一种,是象田喜娘这样,看着媳妇稀罕,觉得自家儿子配不上人家,就一门心思想讨好对方的婆婆,如果媳妇也懂事,这样的婆媳关系有时候反而是相处最和谐融洽的。 夜斯文见娘亲一番好意,他慵懒地打了个呵欠,无可无不可地道: “随便啦,小霞又不缺衣裳,你爱买就买呗!” “哼,你这傻小子,她不缺衣裳,可是我买给她的又怎么会一样?” 田喜娘乐呵呵地就掏了腰包,要了新出的杭绸料子,自然,也没有忘了给夜萤也捎上一块。 这一群人逛街,有些人悠游自在、有些人一脑门子官司,总而言之,表面看上去,大家都挺愉快的。 “咦,这箱子好漂亮,大气样式也新,掌柜的,这化妆箱怎么卖?” 阿宁虽然一路上都孜孜不倦地做着端导和夜萤间闪闪发光的灯泡,但是终于,她也遇上了心仪的物件。 “姑娘,我们这是出厂价,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对阿宁自然来说不在话下,就和一般人的五文铜钱一般,不过,阿宁有过在京城逛街的经验,因此晓得,如果不还价的话,很容易被商家当成傻瓜。 她好好一个皇贵妃,凭什么被人当做傻瓜呢? 于是阿宁遂还价:“三两银子可不可以?这不过是竹木制作的,有什么好稀罕的?原材料也不贵,木头和竹子满山都是,成本太低廉了。” “哎哟喂,姑娘,看你的衣着打扮口音象是大地方来的人,看你还价的样子,一点也不知道市场行情,却又象是山沟沟里刚钻出来的。 你以为这是什么普通的箱子吗? 这可是热销府城、被府城的千金小姐、阔太太抢断货的LV化妆箱啊! 你以为这是普通的竹木吗? 你看到这LV纹路没有?这是不同生长年份和不同表层的竹皮精心编制的,光是形成这种纹路的竹皮,就要精心细挑不知道多少根竹子……” “哦,也是,难怪这么贵。” 这掌柜的够能忽悠的,难怪阿宁会被带着走,还不时频频点头。 虽然上演宫心计阿宁还是颇有天份的,但是讨价还价,显然和宫斗并不是一个档次的,她研究得不透,眼看马上就要被掌柜的忽悠去了。 “不贵啦,姑娘,你这是在原产地,直销,否则,你要是在府城至少价格番了一倍不说,没准还买不到货呢。” 掌柜的营销技巧不错,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学会了一堆新名词,听得阿宁一楞一楞的。 顿时,阿宁觉得,三清镇这个地方真是不简单,卧虎藏龙呐!别说夜萤一个小村姑了,就说这个卖化妆箱的掌柜的,开口也是一堆能砸死人的名词,她听都听不懂。 夜萤抬眼看了下店面的招牌,哭笑不得,是柳大郎的店。难怪这掌柜的营销时语气那么熟悉,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从柳大郎那把那盯新鲜名词都学到手,忽悠顾客来了。 而自然,这些原产地、直销这样的名词,都是柳大郎从夜萤那学到手的。 人对新生的事物都有好奇心,就象后世一个网络流行词一泡制出来,就很容易在网络社会里传开一样,别看这里是古代时空,大家对新鲜好用的名词同样别具好感。 眼看着阿宁就要掏银子了,这时,夜萤及时跳将出来: “阿宁,咱们不买了。” “不买?为什么不买?现在不买,到府城、到京城买会翻倍贵。再说,我真的很喜欢这个化妆箱的设计,你看,这个掀开,能装胭脂的,这个掀开,能装香粉的……” 阿宁简直是爱不释手,中了掌柜的毒。 “哟,这位姑娘,你愿意买我愿意卖,你怎么能这么破坏我们的买卖呢?” 掌柜的不乐意了,虽然这化妆箱不愁卖,但是多卖一个就多一份提成,谁不拼命主动营销啊? 眼看着生意要成,却被眼前的姑娘几句话破坏掉,掌柜的当然不高兴了。 “休得无礼,她是柳村的夜姑娘。” 就在这时,一个带着威严的男子声音响起。 掌柜的一听,是自家少东家的声音,不由地吓得缩了下脖子,但是随即想起了什么,脸上换上了殷勤的笑容: “柳村的夜姑娘?是柳村的那位夜姑娘吗?” “正是她。” 柳大郎用一副有眼不识泰山的眼神看着掌柜的,觉得他也太给店里丢脸了,原主在这,他竟然不认识,这样子,以后得罪了什么贵人还不知道呐,怎么做生意啊? “原来是柳姑娘,在下有眼不识泰山,还望见谅则个!” 掌柜的总算明白在自已眼前的是谁了,赶紧摆出一付郑重其事道歉的样子。 呃,夜萤,她很有名吗?以至于这些掌柜的一听到她的名字,都要肃然起敬? 阿宁有点不明白了。 柳大郎此时和夜萤客气了一番,终于明白夜萤确实现在没空和他闲扯,便殷勤地说,回头再去柳村探望她之类的,才依依不舍地放夜萤离开了。 阿宁也同样依依不舍,当然是舍不得那个化妆箱了。 夜萤看清楚了阿宁的眼神,笑笑,对她说了一句话,让阿宁不由地精神一振…… 第六百二十二章被骗了 “走吧,我认识一个地方,有数量更多的化妆箱供你选择,而且品质更优,样式更多,你想要多少都可以。” 夜萤的话,让阿宁心内一跳,脸上不禁露出欢欣的笑容: “真的?” 对优雅精致箱包的喜爱,女人们千古无不同。 “自然是真的,你想想,你来柳村后我哪件事骗过你了?” 夜萤真诚脸。 “和这个箱子的外型一样吗?” 阿宁又恋恋不舍地看着掌柜正要收起来的LV箱包。 那上面用深色的头层竹皮编织出来的一个个小小LV图案,十分惹眼,让人有一种莫名地喜爱,有一种非要得手不能放弃的执念。 “一样,一模一样,正宗的,放心吧,不会让你拿个高仿货去丢脸的。” 夜萤若不是有了鼓鼓的胸,现在已经恨不得拍着胸脯来保证了。 边上的掌柜一直一脸憋屈,就算被夜萤赤|裸|裸打脸,他也不能出声啊! 虽然夜萤搅黄了他的买卖,可是谁让夜萤是这个箱包的供货商呢?而且少东家也在边上,笑咪咪的,一点也不以为忤,他敢抱怨什么吗? 阿宁得了夜萤的保证,虽然还是不相信,但似乎也不好拂了夜萤的面子,只好恋恋不舍地走了。 临走,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化妆箱,心内暗暗后悔,方才应该和掌柜的说,若是夜萤没有弄到同样的化妆箱,掌柜的能不能把这个化妆箱留给她。 她就是觉得依着世俗的生活应该讨价还价,否则会被人当成傻瓜。但是并没有想讨价还价得不能买箱子啊? 早知道,五两银子就五两银子呗,还不够她在宫里烧一天的炭钱。 阿宁一边后悔,一边被夜萤拉走了。 接下来在三清镇上的逛街,阿宁便一直心不在蔫,处于无尽的后悔中。 因为,夜萤根本就没有实现她的承诺,只是拖着她在三清镇上各种闲逛,连一个箱包的影子也没有看到。 阿宁又不好意思提,只好憋在心里,以至于她最后都无心逛街了。 “怎么了?脚走酸了?” 夜萤见阿宁在路边的凉茶摊上一屁股坐下来,就不肯动弹了,便上前问道。 端翌也走上前,淡淡地道: “没走过远路,走一会自然不行,要不咱们还是回去吧,必天再来慢慢逛,反正三清镇这么小,多逛几次也就逛完了。” “回去就回去。” 阿宁就象没有买到棒棒糖的小孩一样,听到端翌这么说,不由哀怨地念道。 “行,回去吧,我叫马车过来接你们。” 端翌应承得很快,都容不得阿宁后悔。 端翌巴不得阿宁少在外面抛头露面,固然他不怕事,但也不想随便生事,多在外面一分,就多一分暴露的危险。 虽然听出阿宁话里实有赌气的成份,但是端翌就当她应允了,立即着手行动。 看到表哥的身影一闪就消失了,晓得他是去安排马车,阿宁想叫他回来也来不及了,一口气憋得更难受了,气呼呼地拿起摊主放在桌上的凉茶,喝了一大口。 夜萤陪她坐下,这时田喜娘等人也陆续赶上了,端翌请大伙吃早茶,虽然算不得临时起意,也提前一晚和田喜娘说过了,但是毕竟家里大大小小还有很多事,田喜娘放心不下,也急着想回去。于是队伍集合,一致同意回村。 不一会儿,两辆马车驶到,还是依着上午来的队伍各自坐好。 由于心里一直掂记着那没有买到手的LV箱子,阿宁觉得很郁闷,一脸闷闷不乐,根本懒得搭理端翌和夜萤。 女人就是这样,对于喜欢的物品有着强烈的执念,一旦不能得手,心神全都放在了那物品之下。 当然,阿宁对于夜萤肯定是不无怨念的,若不是夜萤出言劝阻,她就算被掌柜忽悠了,好歹那化妆箱已经到手了不是?她又不缺那点银子。 随着马车驶出三清镇,阿宁不禁暗暗后悔,早知道方才车子还没驶出三清镇时,就应该喝停,把那箱子买到手才是正理。 哎,依着表哥的性子,下回来三清镇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她在这里人地生疏,一个人出来大家肯定又不让。 即便下回再来,那化妆箱也许被别人买去了…… 阿宁心如刀割。 进入宫内后,再也不用逛街购物了,什么东西都有人想得好好的,放在她身边,但是也失去了这种购物的乐趣。 现在再加上这份患得患失,阿宁基本上觉得,这次三清镇之行是失败的,但是由此也看清了一个人,那就是夜萤。 真是满嘴瞎说,嘴上说是要带她买更好的包包,但是其实或许是因为不想让她拥有那个漂亮精致的化妆箱吧? 之前她经过府城里,也曾经注意到,府城里不少看上去似乎富贵人家的女人,身后都会跟着一个捧着漂亮箱子的丫鬟,当时她也觉得那箱子十分漂亮,现在仔细一想,不正是那LV的箱子吗? 阿宁越想越郁闷,恨恨地暗道:明天一定要再来一趟三清镇,不管表哥怎么想的,她胡搅蛮缠也要让表哥送她来一趟。 她暗暗祈祷,那掌柜的可千万不要把LV箱给卖了,不然她会后悔一辈子的。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阿宁心心念念,根本没有注意到,夜萤和端翌脸上都十分安祥,两个人能在这么亲密的空间里呆着,即便不说话,对他和她来说也是一种享受。 偶尔眼神对望一下,彼此的灼热都能在空中擦出火花来,如果此时用火石擦出火星,肯定能焚尽天地般地烧将起来。 马车驶回柳村。 此时大约是巳时,柳村的农人都在田里劳作,整个村子已经慢慢驱散时疫的阴霾,慢慢散淡出旧日生活的气息。 阿宁下了车,一脸抑郁地往归燕堂走去,呃,不想理人了,实在太气了,被骗回来了…… “阿宁,你要回去吗?” 夜萤却偏偏此时在背后唤她。 “不回去干嘛?我要再去躺一下,累死了。” 购物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阿宁一脸没好气。 第六百二十三章物欲千古无不同 “咦,你不是说想要那LV化妆箱吗?”夜萤奇怪地问道,不过马上又表示理解,“一大早到三清镇上逛了一圈的确挺累的,要嘛你先休息好了,咱们再去拿箱子好吗?” “什么?拿箱子?和方才镇上一模一样的箱子?” 阿宁难以置信地问。 “是啊,和镇上一模一样的箱子,你不是想要吗?” 夜萤见阿宁精神一振,一扫方才的颓相,不由地想笑,看来,女人对购物的狂热和时尚物品占有的欲望,千古无不同。 “啊?真的有啊,我以为你骗我的。” 阿宁太兴奋了,不由地脱口而出内心真实的想法。 “那是自然,走吧,和我到村里乌髻娘娘庙,现在那里是我们临时的箱包制作工坊。” “箱包制作工坊?是那LV的箱包制作工坊?”阿宁震惊之余,不知不觉,已经跟着夜萤走在通往村里的小道上。 端翌等人各自散去,各有各忙的,见夜萤和阿宁处得好好的,在柳村他们也不担心,就随她们去了。 “LV箱包就是柳村的产品,独一无二。你看,这满山的竹木若是任其生长,根本不值钱,放着宝山而不懂取财,是多傻的一件事?所以我让大家伙把柳村擅长竹木制作的特长发挥出来,最后设计出LV箱包系列,在市场上销售得挺火的。 你方才在三清镇上看到的那个LV箱包,就是我们柳村生产的。掌柜的说是直销没错,但是真正的原产地,自然是咱们柳村啦!所以我才让你回来挑几个嘛!” 夜萤口气极大地道,似乎那一个五两银子的箱包,阿宁想要几个就几个,都不在话下似的。完全一副主事人的派头。 阿宁这才明白过来,为什么在三清镇上,那家的少东家,对夜萤如此客气。 是啊,不客气夜萤不高兴了,不把箱包卖给他们,看他们还能赚到LV的钱不? 不过,即便夜萤如此说法,阿宁也不太全信。 那精致的纹路、完美的格架设计,能是柳村这小村子里的工匠能想出来的? 吹牛吧! 或许另有高人指点呢! 只是夜萤爱面子,不肯说罢了。 阿宁这么暗搓搓地想着。 夜萤和阿宁边走边聊,来到乌髻娘娘庙,阿宁看到眼前热火朝天的工作场面,不由地被深深吸引住了。 匠人们操持着笨重的篾刀,却把它舞弄得轻盈如针,将竹片片成薄如蝉翼的竹篾…… 还有一些匠人让锋利的篾条在手掌间抽滑,将其撕成一片一片……他们不怕手掌被篾条割破吗? 但是再仔细观察下,阿宁才发现,那些工匠长年操作,手掌间早就长出厚实的老萤,根本不怕锋利的篾条了。 这样的匠人,似乎真的能制作出精致的LV箱包呐! 阿宁心里原来的怀疑开始有点松动了…… 匠人们看到夜萤,都纷纷主动打招呼,一脸恭敬的样子。 “夜姑娘,你来啦?” “夜姑娘,我家二丫一直念哪着你呐,说什么时候要去找你玩,你什么时候有空啊?” …… 阿宁从他们满是皱纹的脸上和淳朴的眼神里,能看得出来,他们对夜萤的敬意是发自内心的,并非畏于她的权势或其它所迫。 阿宁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似乎在得人心上,她也负于夜萤了? 反正在宫里,能有这样真心实意眼神看着她的宫人不多,她身边的宫女小云算是一个,但是夜萤在这个村里,如何随随便便就收获了那么多真诚的人心呢? 关键是,他们都发自于内心…… 阿宁直到此时,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夜萤看来,是有其不凡之处,否则,象她这样一个乡下女子,现在不正是伸长脖子、憧憬着一个身强力壮、家境富裕的郎君迎娶的时候吗? 这时,一个看上去精神十足的中年妇女迎上来,看到夜萤,一脸欢快地道: “阿萤,乌髻娘娘保佑,你这次平安出来,真是不知道怎么感谢你,要不我家大哥也危险了。” 这人正是赵大娘,一看到夜萤,便感激不迭。 夜萤出隔离区后,村里好多人想去看她,但是听说她元气大伤,不便接客后,大家都自觉地准备等日后再行探望。 赵大娘自是其中的一个,她一直掂记着要去看夜萤,没想到她今天就来了,可把赵大娘高兴坏了,拉着夜萤问长问短,前后左右地打量,好象生怕她身上少了什么似的。 阿宁又是一阵心塞。 夜萤这是带她来秀民心吧? “赵大娘,这是阿宁,端大哥的表妹。” 夜萤总算逮到机会介绍阿宁了,因为赵大娘一直拉着她的手,打量观察,根本没顾得上边上的人。 这是阿宁再一次在柳村被人忽略。 以她的绝世姿容,不说男人一眼看到她,就算不马上被迷倒,至少也会在她脸上留连不舍片刻; 而女人看到她,即便不敢明着看她,也会私下里不时用眼角的余光,打量她的衣着仪容,暗暗欣羡之余,也会想着能不能日后模仿她的衣着打扮。 如此这般被众人公开无视的遭遇,对于阿宁来说还是第一次,或许无奈地说:是第一次新鲜体验…… “哟,我说哪来的天仙般的姑娘,原来是端兄弟的表妹啊。端兄弟一表人材,表妹也是姿容出众,在咱们柳村,就挑不出第二个了。” 赵大娘的话,让阿宁心里好受多了。 嘿嘿,挑不出第二个,就是承认夜萤比她差喽! 阿宁心情大好,哪管赵大娘是不是看到每个陌生女子都这么褒扬,嘴角上翘道: “赵大娘谬赞!” 嘴上这么说,脸上的表情却全然不是如此。 赵大娘也就一介村妇,哪会去猜度她的这些小心思,便直接地问道: “阿萤,你是带阿宁来参观的吗?” 柳村的箱包制作工艺,不是本村的人,不允许观看,除非,经过一些特别的人允许,这些人里,夜萤自是一个。 “参观是一方面,阿宁想要几个箱包,你带她去库房里挑几个现成的吧,她喜欢什么样的,你都拿给她。”夜萤大大咧咧地道。 “好。”赵大娘毫不犹豫地道,一脸理所当然。 阿宁在边上听得目瞪口呆。 第六百二十四章一再震惊 于是,夜萤自去找赵大郎商量事情,而赵大娘则带着阿宁前往库房挑箱包。 “赵,赵大娘,拿箱包这事,萤姐能说了算啊?” 阿宁还是没从知道这件事的震惊中恢复过来。 “当然,她说了不能算,还有谁说了能算?” 赵大娘不以为然地道,倒是惊讶地看了阿宁一眼,似乎在质疑阿宁怎么会问出这么没水平的问题。 “可是,那是在镇上卖五两银子一个的箱包啊,听掌柜的说,在府城卖得更高。当然,在京城还没得卖,但是我想,以这种箱包的样式和质量,怕是在京城会卖得更贵。” 最后一段说到京城时,阿宁是带着一股泄气的口吻在说的。 因为她万万没有想到,竟然在大夏朝之下,有一种风尚的流行,不是从京城开始的,竟然是从镇里到府城再推及京城的。 这简直不可思议嘛! 京城一向是整个大夏朝的核心,它是皇帝所在的全国最大的都城,那里不管是吃的、喝的、用的,都是全国品种最齐全、最时新的。 全国的官贾贵妇、富户千金阔太太,哪一个不向往住在京城?因为京城就是新、全、美集于一身之地,只有她们想不到的,没有京城没有的。 谁想到,有一天会风水轮流转,京城里的人,也要跟着府城一级的风尚了? 尤其是她,堂堂一介皇贵妃,全国女性心目中穿衣戴帽的典范,竟然有一天为了LV箱包不得,竟然憋了一肚子的气,生了一早上闷气? 赵大娘不知道阿宁心中复杂的心思,只是就事论事地解释道: “阿萤如何做不得主?你刚来,或许还不知道吧,这LV箱包,便是由阿萤设计出来的,那些化妆箱里精巧的格架,当日在同行竞赛会上,连京城来的第一盘发师陆娇蕊都被震住了,最后二人打成了平手。” “陆、陆娇蕊,夜萤和陆娇蕊打成平手?盘发?” 好吧,阿宁一直持续结巴中。 由于反应太过于震惊,脑子受到的刺激跟不上嘴,所以就会结巴。 而阿宁在这里脑子受到刺激的事情多了,所以便持续结巴中…… 阿宁怀疑自已,以后是不是就会一直结巴下去了…… 陆娇蕊是谁,阿宁自是晓的。 京城中名门千金、贵妇,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能让陆娇蕊伺候她们盘发,也是一种富贵光环加持。 因为,以陆娇蕊的身价,现在出场盘一次发,至少需要五两银子以上,这还只是简单的日常发式,如果是逢上喜事,如嫁娶、做寿,那银子更是如流水般出去,根本没法计算了。 因此,听说夜萤竟然和陆娇蕊打成了平手,阿宁能不震惊吗?小小结巴一下,已经算是她很从容镇定了。 若是京城里其它贵妇听到这件事,恐怕是尖叫不止吧? “赵大娘,你没说错吧?是陆娇蕊,京城里来的一等一的盘发师陆娇蕊?她和夜萤打成了平手?” 阿宁难以置信地发问。 “那是自然,虽然我没有去现场看,但是真的是京城里来的盘发师陆娇蕊,她还带了两个徒弟,那两个徒弟和阿萤手下的丫头打成了一胜一负的平手,然后就是阿萤和陆娇蕊对战,结果两个人打成了平手。 在那一次竞赛中,阿萤第一次带着这种化妆箱上台,结果大家的注意力全被这化妆箱吸引了。 那一战,不光是阿萤的盘发店更加出名,她把柳村的LV箱子也带着出名了。据阿萤自已事后对我说,这是什么营销战、蹭热度,反正我也不懂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就是了。” 赵大娘乐呵呵地道,脸上满满是自豪的荣光,好象得胜者不是夜萤,而是她似的。 阿宁的小心脏乱跳,真没想到,夜萤还是个盘发师?而且还是一个盘发大师? 能战平陆娇蕊的人,不是盘发大师是什么? 这样的话,就凭夜萤一手盘发手艺,比较陆娇蕊的身价和身家,难怪夜萤有女人可以不依附男人的言论,她的确有这种底气。 阿宁不得不酸溜溜地承认,夜萤,的确可以做一株不缠树的藤。 阿宁开始明白,夜萤之前说的藤不缠树那样的话,正是她自已的真实写照。 所以是真的喽?她宁愿做灌木、做杂草,也不做一根缠着树的藤? 只是表哥如果知道夜萤这样的想法,心里会不会高兴? 阿宁突然想到。 “夜萤她真的会盘发?” 阿宁疑惑地问赵大娘。 “会,她盘的发样式可新了,别说柳村,听说就连陆师傅也没见过,因此甘拜下风。” 赵大娘是夜萤的义务宣传员,在她嘴里,夜萤永远一直是高大上的。她自是不懂,其实那一战中,陆娇蕊是有小小地放水了,因为看到了靖王爷…… “真是太能干了。” 阿宁只能无语地感叹了一句。 “你回头让她给你盘个新样式,包你喜欢。我看村里的小姑娘都挺喜欢的,阿萤有空时,她们去找她学,她也挺乐意的。” 赵大娘说话间,把阿宁带到了库房,从腰间解下一串重重的黄铜钥匙,取出其中一把,打开了库房有沉重的黄铜锁。 库房开门,扑面一股清新的竹木香味,丝毫没有库房里似乎应有的霉陈味。 阿宁看着库房里整整齐齐放在格物架上的箱包,顿时有目不暇接之感。 她走进库房里,东看看,西瞧瞧。 没错,夜萤没有骗她。 这里的箱包,不光有镇上卖的那种,还有款式更新巧的。 除了她看到的方形的,还有椭圆形的、圆形的、三角形的,然后里面的储物格,都设计得十分精巧,光是箱子本身,就是一种令人赏心悦目的雅致存在。 “阿宁姑娘,你喜欢什么,自已挑吧。这些箱子比外面现在售卖的成品更贵重,因为木质成份,已经全部换成了至少鸡翅木这样的材质。” 赵大娘自豪地道。 这些箱子里有一些制作环节也是出自于她的手,但是每次看到成品,还是有一种“这竟然是我的作品”那样的喜悦之感。 “这么多箱包,我都能随便挑?” 阿宁一脸难以置信。 虽然现实摆在眼前,她还是不敢一下子接受。过了今天就放假了,作者君最近一直安静地更文,大家一直安静地看书,放假了,在评论区说几句话好哒?让作者君看到你萌……来嘛!话说,大家的留言就象兴奋剂,让作者君顿时能嗨上好一阵,哈哈! 第六百二十五章这款不能给你 “那是自然,阿萤说随便挑就随便挑,既然你是端兄弟的表妹,也不是外人,我就实话告诉你吧,其实阿萤才是这里主事的。她说的话,比我大哥说的话都有用。 对了,我大哥是赵大郎,这里的匠人,七八成都是我大哥带出来的徒弟。” 赵大娘神神秘秘又一脸自豪地道。 柳村其实很闭塞,难得来个外人,好不容易来了个对柳村什么情况都不清楚的小白,赵大娘简直是憋了一肚子话,恨不得把自已平素感念的一切都塞到阿宁脑子里。 而且最难得的是阿宁还是一个可以信任的交谈对象。 不是吗?夜萤亲自带她过来的,还要送她箱包,而且还是端兄弟的表妹,她不值得信任,谁值得信任? 简直是老天看她憋得慌,送来的一个上好的聊天对象嘛。 因为赵大娘以前过得很悲惨,后来因为夜萤在她生活中点点滴滴的介入,才改变了她孤苦凄凉的生活,因此,赵大娘别提对夜萤有多感激了。在和阿宁的交谈中,自是少不了对夜萤的诸般溢美之辞。 最后,阿宁终于在赵大娘一番充满赞美之辞的言语里,晕陶陶地明白了: 夜萤是柳村经济发展的总设计师,她在柳村的地面上画了个圈,柳村的经济和社会面貌,从此开始了崛起之路…… 因此,夜萤在柳村具有超然的地位。 虽然她不是柳村的里正,但是柳村的里正,都是听她的话。 所以,夜萤是柳村最牛的存在…… 最后,总结一下:也就是几个箱包嘛,她爱拿几个拿几个,夜萤说了,随便她拿。 震撼之余,阿宁有一个迫切的问题摆在眼前:这些箱包,她拿还是不拿?如果拿,到底拿几个?如果拿了,会不会被夜萤心里暗笑太贪心?如果不拿,会不会后悔心痛一辈子? 最后,阿宁决定,不管三七二十一,与后悔一辈子来相比,被夜萤嘲笑又算什么事? 拿! 不拿白不拿! 可以说,这是阿宁这辈子做出的最艰难的第二个决定。 第一个最艰难的决定,是嫁入皇宫,在爱情与尊贵的地位间取舍;第二个最艰难的决定,就是目下这个了。 贵为皇贵妃,她竟然会厚着脸皮,白拿,而且是要白拿好多个LV箱包……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款式很特别呐,嗯,对,还有这个,样子不一样,上面的LV条纹编得好精致,我特别喜欢!” 既然已经艰难地决定拉下脸来,阿宁便开始不客气起来,手在货架上指指点点,把看中的都对赵大娘说了。 真是痛快淋漓啊,那么多漂亮精致的化妆箱都是自已的了。 然鹅,然鹅,最让阿宁痛快、心内毫无阻滞之感的是:赵大娘一直从容不改神情,不管阿宁说要哪一款的化妆箱,她都十分淡定地一一点头登记,并无二话,脸上也没有一丝一毫不痛快的表情。 赵大娘肯定也知道,她若有一丝一毫的不快,或者心内在讽刺阿宁贪心,那就是会给阿宁找不痛快。 又或许,赵大娘的淡定,更主要是因为她是夜萤亲自带来的人,还亲自交待让她进来随意挑选。 她们是小山村里的农妇,五两十两银子,对她们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但是眼看着她一下子就挑走几百两银子的箱包,赵大娘一句抱怨也没有。反而还时不时热情地帮她参谋。 赵大娘不嫌弃她的“贪心”,是因为她是夜萤的客人。尊重夜萤,就要给夜萤的客人脸面。若是不给客人脸面,就是“啪啪”打夜萤的脸。 阿宁心内有着占有物欲得逞的痛快之余,又有一丝隐隐对夜萤的妒忌。 这些人对夜萤是有多好啊?即便在夜萤背后,也不曾拂逆夜萤半分。 太给夜萤面子了吧? 阿宁心思电转之时,眼前突然一亮: “咦,赵大娘,这只箱子好大,不太象是化妆箱啊?” 阿宁在角落里看到一只比化妆箱大了一倍的箱子,上面的纹饰同样是LV,但是造型只有独此一款,孤零零的放在角落里,但并不寂寥,反而有几分傲世独立的味道。 “哟,阿宁姑娘真有眼光,这是阿萤准备新推出的LV行李箱,这是自LV化妆箱、包后再一款新的系列产品。不过,这款产品还只是试制,没有面世。 这一只我哥昨天才制好,还没有拿去给阿萤看,暂时放在这里。 你看看这箱包外皮用的竹篾,全部是用五年以上的老竹的头层皮编织而成,只在剥出篾条时,用清油在滚锅里煮过,连清漆也不曾上过,完全保留了竹子的天然纹路,由于是五年陈竹,因此这款箱包的颜色显出了岁月沉积的深沉、厚重……” 天,赵大娘这嘴,能把这款箱包吹上天际,还五年陈竹、岁月沉积! 其实赵大娘也是从夜萤嘴里现学现卖罢了。 因为赵大娘发现,每次夜萤这么说的时候,她大哥脸上就一脸被拿住的表情,双眼还炯炯发亮,似乎找到了制作竹木箱包的新意义一般。 女人天生对语言都比较敏感,赵大娘也是心灵手巧的女子,如今顺嘴拈来,不过是活学活用罢了。 而且,她一边介绍,一边看着阿宁脸上欲发浓重的占有欲神情,她便愈发得意,对这款新的行李箱包市场发售情形,完全看好。 赵大娘愈说愈来劲,这让阿宁对这款行李箱简直是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她打开看了下里面的结构,发现这样一只箱子,能装下不少衣物,让仆役提在身边,独特的LV造型纹路,配上与众不同的行李箱设计,那该有多么卓尔不群啊? 阿宁只觉得全身欲|望的火焰都在燃烧,恨不得能立即占有这款箱包。而且,据夜大娘说,这还是新制出来的一款,世上独一无二的,别人没有的,她带出去,该多么让人羡慕啊! 在这种强烈需求的驱动下,阿宁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赵大娘,这款我也要了。” “不好意思啊,这款不能给你!” 没想到,赵大娘一口拒绝了。 第六百二十六章给还是不给 “不好意思啊,这款不能给你!” 赵大娘这句话,象重锤一样敲在阿宁脑袋上,“嗡”地一声响,让她顿时从浓重的占有欲中清醒过来。 不过,这种清醒也就是转瞬间的事情,有过购物经验的女人都明白,那种已经深深看上某物但是求而不得的心情是有多么令人抓狂了。 “为什么不能?” 阿宁表情眩然欲泣,心简直是在滴血。 不能给不能给不能给…… 赵大娘的话象魔音一般在阿宁脑海里回响。 之前和蔼可亲、说话话唠的赵大娘,突然变得象一个冷酷无情的女魔头一般,拒人于千里之外。 “因为这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第一款,阿萤说,但凡每一款新产品制作出来的第一款,都要留存在库房里,作为以后赵氏工坊历史博物馆的镇馆作品。” 赵大娘一系列让阿宁听得耳朵炸开的名词,又让阿宁结巴了一下: “历、历史博物馆?” “对,我们赵氏工坊以后会成为整个大夏朝都要仰望的工坊,到时候来我们这里拜师学艺、取经参观的人就多了,所以阿萤说以后我们要自已建一个历史博物馆,来记录我们赵氏工坊的发展历史。” 赵大娘很适合做一个博物馆解说员,尤其是在她把夜萤的话学得维妙维肖的时候。 夜萤还没有发现自已手下,竟然年纪最大的赵大娘,有这样出众的语言学习能力和口才。 就听阿宁哀怨地问道: “真的不能给我?我出钱买还不行吗?” “不行,阿宁姑娘,你别为难我了。你要任何一款箱包都可以,但是这一款,我没有办法自已决定,如果你真的很想要的话,可以去问问夜姑娘。如果她表示同意,那我也没有问题。” 赵大娘面对端兄弟的表妹,尤其是端兄弟还是夜萤的心上人,这层层关系之下,赵大娘还是十分有耐心地解释。但是语气依然强硬,不肯放手。 “如果她不同意呢?” 阿宁可怜巴巴地问,看着眼前的LV行李箱,想着五年陈竹、头层皮、岁月沉积都听起来不知道让人全身热血多么沸腾的话,阿宁得到它的心情就愈发强烈。 “她不同意的话,没有人能带走它!” 赵大娘斩钉截铁地道。 “唉,为什么,为什么……” 阿宁已经快化身为女版马景涛了,接连发出了不满的咆哮! “哎,我同意,我同意!” 夜萤也很应景地用女版马景涛式的咆哮来回应阿宁的咆哮。 “呃?”赵大娘回首,就看到库房外站着笑咪咪的夜萤,不由地对阿宁道,“那就恭喜你了,阿宁姑娘,阿萤同意把这款行李箱送给你了。” “哇?真的?我太激动了!” 阿宁一时还没完全反应过来,那种失而复得的心情,就让她激动地跳了起来,完全没有了往常在夜萤面前故作的矜持。 果然,女人对名贵包包的向往,千古无不同。 夜萤在心里复又感叹了一句。 也唯有如此,所以女人的钱是最好赚的。 “萤姐,你太好了,你真是天下第一好!” 阿宁此时真的视夜萤为全天下第一好的女人,知已,竟然满足了她对这款行李箱的独占欲…… “呃,放心吧,以后你喜欢什么箱包,就告诉我,我让人给你送去。” 夜萤看到阿宁开心的笑脸,忽然觉得她好象也没有那么心机深沉的讨厌。 “真的?太好了,你放心,我会一一按市价付钱的,记得有新款的箱包,一定要送到我那。” 阿宁乐坏了。 女人很容易介意,很容易生气,但也很容易哄好。 夜萤甚至觉得,自已开发的这一系列箱包,是给男人助攻的利器,因为只要送给她们这些箱包中的随便哪一款,都能很容易地哄那些女人开心。 从此这个世界上,除了金银首饰之外,又多了一款哄女人开心的神器。 阿宁看着那LV行李箱,美美地觉得自已的行李都放进去,然后提着出门,回宫,一路上多少人羡慕,是什么样的情形…… 呃,不对,回宫? 她还不想回去呢! 阿宁挣扎了一下,看着一脸笑意的夜萤,忽然又觉得,这是不是夜萤的阴谋?目的就是为了让她赶紧使用上行李箱,辞别柳村回京城? “赵大娘,就这些了,我已经选得挺多了。” 阿宁终于知道收手了。 赵大娘笑呵呵地道: “你不再多看看?” “不用了,够我用上好久了。” 阿宁这时才惊觉自已沉溺在这里,差点把魂灵都丢了,若不是夜萤最终满足了自已对那个行李箱的占有欲,她今天或者今后好长一段时间,肯定会把自已心思扔在这个库房里,舍不得回去。 “不急,以后还会有新款,到时候我会着端大哥送给你。这些选好的箱包,我让赵大娘帮你打好包,等你回京的时候,再一并送回去如何?” 夜萤的话,让阿宁心里一跳,一想到回京就心塞。 不过,她面上不显,点了点头道: “如此,就有劳赵大娘了。” 阿宁在身上摸了下,以她的身份,人家帮了她那么多忙,她是要表示一下的。 不过,银钱并不带在身上,而且给赵大娘钱似乎也不合适,于是她随手从腰间摘了块玉珮下来,递给赵大娘道: “赵大娘,辛苦你了,这点小东西,不成敬意。” “哟,阿宁姑娘,你太客气了,什么辛苦不辛苦的,我平素也要经常过来看管库房,这个东西是你贴身之物,你还是戴回去吧,我可不能夺人所好。” 说起来,这羊脂玉的玉珮还是皇上所赐呢,说它珍贵吧,赏赐的意义远比它本身的价值意义要大,可是阿宁毫不放在心上,自是不心疼,硬是塞给了赵大娘道: “没事,赵大娘,我就喜欢你的性子,这块玉珮我既已摘下,就不可能再戴上,你拿着吧,一点小意思罢了。” 如果皇上知道丽贵妃把他的赏赐这么漫不经心地赏人,还说是一点小意思,肯定会气得鼻孔冒烟。 赵大娘犹豫了一下,不知道当不当收,便看向了夜萤…… 第六百二十七章秀美田原 “赵大娘,既是阿宁给你的,你就收下吧。” 夜萤虽然还没学会这种动不动就拿身上的玉啊、手镯啊赏赐人的习惯,但是她好歹也看过《红楼梦》啊,知道随手拿身上的东西赏人,是富贵人家的作派,只敢受了就是,极力推辞,反而显得看不起对方了。 “好吧,既然阿萤说可以收,我就收了。” 赵大娘听夜萤说可以收下,便喜孜孜地收下了玉珮。 阿宁又恋恋不舍地在库房里流连了一会,把所有箱包的款式一一看了个够,这才和夜萤离开。 出了乌髻娘娘庙,夜萤指着左边的一大片空地对阿宁道: “这里马上要建赵氏工坊,到时候,所有柳村生产箱包的艺人都会集中到这里做工,还会建博物馆,把柳村箱包都摆放进去,作为参观展品……” “说句不好听的,柳村也算是个偏僻的小村子了,你凭什么认为人们一定会来这里参观呢?” 阿宁看着夜萤志得意满的样子,不禁问道。 “你听过这句话吗?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如果我们东西做得好,名扬四海,有了自已的品牌,很多人会对生产的原始基地感觉兴趣的,尤其是用户。 届时,我们也不会随便什么用户都放进工坊,还要收费才能允许他们进入。” 夜萤大约透露了一点构想,但是这小小的构想已经令阿宁震惊不已了。 扪心自问,如果她不曾到过柳村,在京城对那些LV箱包一见钟情,有人告诉她,这是在哪生产出来的,过程如何,她有机会参观这个生产基地,她肯定也会大感兴趣。 一旦有机会,她绝对会想来钟爱的箱包生产基地参观一番。 这么一想,夜萤的规划还真有可能实现。 既然都到了生产基地门前,即便要收费,她总不可能因为收费了就不进去吧?肯定要付费…… “萤姐,你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生意人,你太精了,紧紧抓住了我们这些客人的心理,里里外外的钱,全被你赚遍了。” 后面的话,阿宁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出来。 “呵呵,这是生意经,我们柳村要富裕起来,象你说的,只是一个偏僻的小村子,自然要绞尽脑汁了。” 夜萤不以为意地笑道。 还好,她了解到,在大夏朝,士农工商,虽然商业依然排在各个阶层的末尾,但是大夏朝对于商业还是匡扶的,并未象历史上大部份封建王朝,对商业采取抑制的作法。设定如拥有多少财富的商人之子,不能参加科举等限制。 因此,象王财主这样的商人,才能结交权贵,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当然,为了避免产业庞大的商人渗透进政权,危害到大夏皇朝的基业,大夏朝的律法亦规定,当商业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时,就会被课以重税,同时国家也会从中占有一定的股份,从而有效的阻碍了商业托拉斯的形成。 以夜萤现在拥有的资产,对于庞大的国家机器来说,还只是九牛一毛,不足一提,所以她暂时还不用担心这方面的事情。 自从开始做生意,并且有把生意越做越大的趋势后,夜萤便开始认真研究大夏朝的律法。 一名成功的商人,不懂律法,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不管是钻律法的漏洞也好,还是想要受律法的保护也罢,一名想要把产业做大的商人,都必须精通律法。 阿宁被夜萤的话一堵,顿时也无言以对。 不过,她又乐观地想,如果每一个大夏朝的小村子,都能象夜萤描述的赵氏工坊前景一般,不光能赚钱,还能吸引客人到村里花钱,那这些村子,一定都会慢慢富裕起来。 身为皇贵妃,阿宁也明白,国家的基石就是这样一个个小山村的道理。 如果每一个小山村都富裕起来,那大夏朝会是什么样的情形呢? 阿宁一时间不禁浮想联翩…… 再看向身边的夜萤,阿宁不禁心底漾起了一丝异样的感觉。 这个女子,不简单呐! “萤姐,你不是回家吗?要去哪里?” 阿宁见夜萤走的不是回家的路,不禁奇怪地问道。 “这时候让你回去,怕你闲得无聊,我带你夜里正家看看他的制茶工具,还有上好的茶喝,走吧!” 夜萤这么说,阿宁自是无不可。 走在柳村的村道内,四周长着丛丛野花,空气里有一种春夏之交,草木芳菲的气息,充满了勃勃生机,阿宁有一种在皇宫从未感受到的莫名喜悦和惬意。 这是身体对自由生活的响应吧? 看着身边摘了朵野花,随手插到头上的夜萤,阿宁不禁暗暗羡慕起夜萤来,身边这个女子,随时随地可以享受这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如果可以,她真愿意拿自已的生活和她的换。 “到啦,这就是夜里正的家,不过,现在几乎都要变成茶叶工坊了,喏,你看到那里有工人在忙碌吗?不久以后,那里会变成夜氏茶叶工坊,所有柳村茶叶的制作,都会集中在那里。” 夜萤随手一指不远处一片空地,空地上,工人们都在狂热地忙碌。 阿宁远远地都能感受到工地上那股热火朝天的气氛。 “柳村,有一种不一样的生机,就象春天的柳树,从树干上爆出嫩芽一般的力量。萤姐,不得不说,你真令人刮目相看。” 阿宁叹了口气道。 夜萤微微一笑,她喜欢这种充实而每天看到进步的感觉。的确,她也是从这种进步中感受到生机和活力,让自已在这里的日子,不再觉是枯燥无聊。 她没有办法象男子一样苦读诗书,出仕为官,通过自已的能力,改变个人乃至国家的命运。 但是还好,她还有一个柳村,可以让她变成试验田,一点一滴,复原她在后世感受到的美好田原生活。 “阿萤啊,你过来得正好,上回你说的,要在村里办品茶大赛的章程,我已经大体想好了几条,你来参详一下,是不是还有什么补充的。” 夜里正听到院子里有响动,迎出门一看是夜萤和阿宁,便高兴地上前道。 第六百二十八章一万次想杖毙你 随着时疫危机的解除,柳村开始恢复到过去正常的生活轨道上,人们脸上虽然还有哀凄,但也都尽力在亲友们的抚慰下向前看。 毕竟,身处时疫中,活着的人自已当初也面临绝境和死亡的威胁,因此重获新生后,他们对亲人故去的悲痛也能缓解许多。 因此,夜萤之前向夜里正建议,可以趁着这个时机,举办一次品茶大赛,一方面活跃下村子里的气氛,给村民们一个振作精神的机会;另一方面,也能借机多收一些资质不错的苗子,为扩充制茶师的队伍提供新生力量。 夜里正觉得这是个好主意,自然也认真琢磨开了,今天正好他的方案已经基本勾勒出来,此时夜萤上门,正好可以商量一番。 三人在夜里正的院中坐定,夜萤见夜里正的茶桌焕然一新,样式和自家的是一模一样的,不由笑道: “赵大郎把新茶桌送来了?” “正是,我发觉光是这新茶桌,又是一门生意。如若咱们的茶叶推广开来,大家喜欢上饮茶,那么这茶桌又有市场了。” 夜里正越来越喜欢琢磨生意了。 原本他作为里正,兼职兽医,只要做好这两份事,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也能保得一家衣食无忧,固然谈不上丰衣足食,但和连棉被也买不起的村民来说,已经可以十分满足了。 自从夜萤敲响了发家致富的冲锋号后,夜里正虽然觉得越来越看不懂夜萤,但是却也发觉,原来,即便是小村子里的人,也有机会成为象三清镇上的商贾们一样的富商,过上和他们一样舒服富裕的生活。 从此,夜里正就开始上心了。 此时拿出他写的“柳村品茶大赛”的构想来,夜里正甚至有几分学童交作业给先生的紧张和忐忑不安。 阿宁虽然十分好奇夜里正写的是什么内容,但是看到夜里正那紧张交作业的模样,还有夜萤翻看时的认真样,还是暂时消停下来。 然后,无所事事的她,开始泡茶了。 之前看夜萤泡茶的样子,十分风雅淡然,好象飘逸出尘的仙子一般,让阿宁十分羡慕。 后来阿宁仔细一琢磨,并不是夜萤有这般飘然出世的气质,而是她在泡茶时,茶室的宁静淡雅,赋予了她这样的光环。 阿宁便对泡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看了夜萤泡了几次茶,阿宁一直默默观察,她本也是心思机敏之人,很快就学了十之八九。 夜萤手一伸,手边就有一杯热茶,茶香扑鼻,由不得她顺手拿起来一呷,然后再放到桌上,复又专注地看着夜里正写的茶农品评赛的构想。 夜里正边关注着夜萤的表情,见眼前递过一杯香茶,不假思索地端起就喝,喝完随手放在茶桌上,仍是继续观察着夜萤的表情。 阿宁扁了扁嘴,得,自已第一次泡茶给人喝,自觉冲泡得挺成功的,这二人竟然一点也没有反应。 不是应该跪下来三叩九拜,大谢贵妃娘娘赐茶吗? 好吧,就算没有跪拜,竟然连一丝丝反应也没有,他们以为茶水会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会凭空出现吗? 阿宁“咝咝”地怨念着。 这时,她看到夜萤伸手第二次摸向茶杯,然后伸出葱白的玉指,将茶杯捏起,徐徐送向唇边。 阿宁不由一阵紧张。 夜萤这一次会发现了吧? 泡得浓淡相宜,香气扑鼻……总会发现吧? 其实,阿宁更向往的是,自已泡茶时,身上能有夜萤那份恬淡从容的气息。 谁知道,夜萤把这一杯茶尽数喝完,又随手搁在茶桌上,还是没有发现这茶是阿宁泡的。 哼,拖下去,杖毙! 阿宁心里恶狠狠地叫嚣…… “老叔公,这份构想很好,计划周详,我没有意见,完全可行,你打算什么时候举行品评赛?” 夜萤终于从夜里正给的方案中抬起头来。 “就五天后吧,五天准备时间应该够了。” 夜里正早就扳着指头算好了时间,只等夜萤通过他的构想,就可以行动起来。 “好,选日不如撞日,那就五天后吧,好期待村民第一次参加品评大赛。” 夜萤眉目也舒展开来。 “是啊,咱们柳村经历一次大劫,是时候做一些活动,来分散村民们心中的哀伤,提升他们的士气了。” 夜里正脸上带着喜气道。 俩人都喝了一口茶,这时夜萤一抬头,才发现阿宁一脸期待地看着他们。 “阿宁,这茶是你泡的?” 夜萤含笑道。 “是、是的。” 阿宁本来心里一直谋划着如何把这二位得了赏赐不懂谢恩的家伙拖下去杖毙了。 但是夜萤此时含笑一问,她突然就紧张开了。 满脑子杖毙对方的想法早就不知道跑哪去了,心里剩下的只有生怕泡不好茶的紧张。 “嗯,很好,阿宁泡茶已经出师了。以后咱们可以放心让阿宁泡茶了。阿宁,你是否愿意参加茶王品评赛啊?” 夜萤逗阿宁。 可是阿宁当真了,她歪着头,认真地想道: “可是如此,万一我摘了第一的头衔,柳村的村民岂不是很伤心?说这第一让外人得了。算了,我还是当观众吧!” 阿宁毫不谦虚的样子,让夜萤和夜里正莞尔一笑,不禁乐了。 于是,就比赛的一些细节,大家又集思广益,补充完备。 阿宁见夜萤不论做什么事,都兴致盎然,衬得她一脸生机勃勃,如这春天生发的野草一般,不禁又想起夜萤的灌木野草论了。 难怪阿萤不想做根缠树的藤,看她现在的样子,做灌木或者野草都是一件极其愉快的事,怎么可能去做一根缠树的藤呢? 若换成自已,也不愿做那样一棵依靠大树是否坚强挺拔而活着的藤吧? 阿宁脑子里冒出这样的想法,顿时吓了一跳。 这样的想法,对她来说,真是大逆不道! “阿宁,我带你去参观一下夜里正的制茶房,你肯定没见过。” 和夜里正商讨完细节,夜萤回头见阿宁正呆怔出神,还以为她是无聊发呆,便建议道。 第六百二十九章长痛不如短痛 “哦,好。” 阿宁被夜萤一叫,回过神来,其实对能制出这等香茶的处所还是很感兴趣的,便欣然点头应允。 于是夜萤便带着阿宁到烘焙房、晒青房看了看,果然,阿宁的兴致也提了起来。还不时就茶叶制作的过程询问夜萤。 “原来,每一片茶叶都不容易,要经过那么多工序,才能最终泡出一杯酽酽的茶到咱们嘴里。难怪每一杯茶,都要倍加珍惜的品评了。” 阿宁知道了制茶要经过十数道工序后,不禁感叹道。 “正是如此,阿宁你想去看看茶山吗?我们在村头今上新开了千亩茶园,不过,真的要能收茶青,最快也要三年后了。” 夜萤有点遗憾地道。 农作物就是这样,没办法一时一会,只能耐心等待植株的成长。 “好啊,千亩茶园,一定颇为壮观吧?” 阿宁虽然以前也喝过煮茶,但是从来没有看过真正的茶园,所以还颇为期待。 “那走吧,趁着今天春光尚好,如果遇上雨天,就没法上山了。” 夜萤估计了下,觉得以阿宁的体力,应该足以应付那一小段山路。 “好,就当春游嘛!” 阿宁即便在皇宫中,一年也会有春游、秋游的机会出宫,不过,那种仪仗和排场,以及守卫重重,也不过就是换了个地方的行宫罢了,并没有春游应有的舒畅之感。 此时一听要登山去看茶山,对阿宁来说,又是一种极致的新鲜体验,她一时间也顾不上生夜萤的气,按下“杖毙夜萤一万次”的想法,喜孜孜地就点头同意了。 “我让夜鸣陪你们去吧,上山的路,他熟,这段时间,都是夜鸣在操持茶园开荒的事。” 夜里正说着,便吩咐老伴到村里去找夜鸣。 在等夜鸣的时候,夜萤又顺便提起养猪场的事道: “老叔公,我想把夜猪场重新挪个地方,挪到山里去,远离人群,一来有瘟疫出现好处理,二来也免得引发村民恐慌。” 这是夜萤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此次发生时疫,虽然看似由养猪场的猪瘟引发的,但是其实也是综合诸多因素迭加起来产生的效应。 如果继续把养猪场建在离村子不远的地方,怕是仍会引发村民的恐慌,而且过后若再有什么事发生,村民怕是不会理解,仍会把事情怪罪在养猪场上。 实则夜萤现在也不用靠这个场来赚钱了,只是这个场存在的意义十分巨大,站在高处说,关系到大夏朝的国民体质,站在小处说,赚到大钱也不是不可能的,只是比化妆品、化妆箱这样的生意来说,更辛苦一些。 因此最后夜萤痛下决心,一次性解决个痛快,猪场搬迁,另外选址。 这可谓是她来这个时代后,第一项投资失败的生意,主要是经验不足造成的,还好,现在她资产不断壮大,这次生意失败,并不会伤及她的根本。 夜萤话里话外的意思,夜里正自是明白,他晓得夜萤既然开口,做出了决断,就不会更改主意,于是只能惋惜地道 “可惜了当初那么多投入,那些圈舍还有工房,岂不是白费了?” “不会,老叔公,我想过了,把圈舍和工房捐给公中,咱们村不是要践行九链说吗?践行九链说,就不可能不处理村民养的猪和鸡鸭,但是村民们也不可能不养猪和鸡鸭,因此,我把这些圈舍捐出来后,村民们就可以把自家的猪养在里边了,鸡鸭则自行圈束,这样事情是不是好办多了?” 夜萤这么一说,夜里正豁然开朗,脸上立即显露出明朗的神情,不过,再一细想,他却道: “如此一来,你却亏大了,不光要捐出圈舍,还要另起炉灶,要不公中这里,折价给你吧?” “不用了,老叔公,公中现在还没有什么积累,我现在还有能力应付这些变动。” 夜萤一口拒绝了。 “那好吧,只能待日后公中有钱了,再行给你补偿了。” 夜里正承诺道。 阿宁在边上听着,这才慢慢明白过来,为什么夜萤能深得民心了,她民心的积累可不是一朝一夕得来的,而是在日积月累对村里的奉献中得来的。 阿宁若有所悟。 她不得不承认,如果作为一般的朋友,夜萤身上,的确有太多可以让她学习的地方了。 有些事情,她一时领会不了,放在心里,却犹如滋养。 难怪表哥喜欢和夜萤在一起。 呃,说真的,她也觉得和夜萤在一起,天天日子都过得十分有趣,一点也不沉闷无聊。 这个念头出现时,把阿宁自已也吓了一跳。 嗯,不对,表哥对自已和对夜萤绝对是不一样的,他和夜萤在一起,应该就象夜里正一样,是一种对新鲜事物的尝试和探讨吧? 表哥心里肯定明白,最适合他的人,是自已。 她和表哥青梅竹马,夜萤只是他半道上遇到的人,新鲜过后,终究会回到她这里。 是这样了,一定是这样。 陷于恋爱中的人,总是沉溺于自我麻醉。 岸边上的人,即便看到她沉溺于那条自我陶醉的河流中狂呼提醒,但是沉入那条河里的人,是很难睁开眼睛并保持清醒的。 因为那条河里,诸多幻像太美好。 阿宁自我麻醉完,发现自已和夜萤还有夜鸣已经走在通往茶山的山路上。 夜鸣正絮絮地向夜萤介绍着这段时间茶园开辟的情况: “之前时疫的时候停了一阵,现在又恢复了,由于雇了大量的人手,所以现在进展得还很快,只是底肥象你说的,要施足的话,还得再另外雇人挑上山。茶园边的草亭、雅室倒是基本完工了,咱们一会上山,就可以到那里憩息,观赏风景,景致很不错。” 听夜鸣的描绘,茶山就象一个世外桃源,阿宁不禁生起一股向往之心,就连崎岖的山路也不觉得走得无趣了。 “阿宁,要不要叫一乘竹轿来抬你?” 见阿宁走得有些艰难,夜萤关切地问道。 “不用,我习惯一下就好了,象我这等四体不勤之人,看来也需要经常摔打一下了。” 阿宁看着神色如常的夜萤,自觉体力比不上她,不禁暗自生羡。 第六百三十章百年野生老枞的新欢 听到阿宁这么说,夜萤倒是对她有几分刮目相看之意,抿嘴一笑道: “那好,反正咱们也不急,慢慢走,就当春游吧!” 阿宁没想到夜萤不光没有嘲笑她,还如此体贴,虽然明知道夜萤是她的情敌,但是无论如何,心里却对她恨不起来。 如果夜萤明目张胆地和她抢人也就罢了,偏偏夜萤和端翌的关系,并未挑到明面上,只是两个人相处时,如水银泻地般融洽,紧密粘合,让外人无论如何也插不进去,这种感觉才让阿宁憋闷。 但是人的胸怀似乎在天地美景的抚慰下,也会有不一样的变化,至少阿宁现在心里,一点阴私狠毒的念头也没有。 虽然宫里妇人争宠的手段数不胜数,防不胜防,但是最重要的是她们要讨好的男人,要吃这一套。 端翌并不是一个昏庸的人,阿宁晓得他对这一套油盐不进,而要随便找几个杀手把夜萤做掉,这种事情纸包不住火,阿宁不能保证端翌一辈子就不知道这件事。如果让他知道她用了这般的手段,想必就会恨她一辈子。 所以,面对夜萤,阿宁忽然觉得,她就象一只天生长满防御性长刺的刺蝟,让她无从下手。 如此,她只能静观其变,寻找破绽。 然而,让阿宁苦恼的是,现在可好,夜萤不光没有露出破绽,相反,她还有一点点喜欢上了和夜萤相处的感觉。 在和夜萤相处的时候,各种新鲜麻辣刺激,从身体到灵魂,无一不妥贴。 每一天的日子都过得那么充实,而不是象在宫里一般,天天对镜贴花黄,只围着一个男人打转。 夜萤却从不这样,她似乎每天都有自已的事情做,甚至都不会主动想着如何撩拔表哥,但是表哥却总是对她服服贴贴的。 阿宁很好奇,夜萤到底有什么法门,能把表哥如此拿捏着? “好了,爬过这道山梁就到了,不算远吧?” 正在阿宁出神间,夜萤发话了。 阿宁抬眼一看,那道山梁距他们至少还有两里地远,不由地一阵欲哭无泪: “为什么茶要种在这么高的山上?不论是管理还是采摘,都不容易啊!” 阿宁感同身受,能知道茶农的不易,对她来说已经是一种进步了。 夜萤微微一笑道: “茶只有在高山之上,承受云雾滋养,远离尘嚣,才能将天地精华凝聚于一身,拥有夺人心魄的精魂。” 夜鸣听夜萤说得云里雾里,心内哼了一声:夜姐姐的营销口才又发作了。三清镇上不知道多少富户千金,就是这么被她貌似高大上的说法蛊惑的,自此爱上了喝茶。 现在又来忽悠阿宁姑娘了,这样好吗?夜姐姐,说人话吧! 然而,阿宁的表情,却是一脸地津津有味,仿佛如闻天籁,夜鸣心想: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啊! 有夜萤生动鲜活的解说,阿宁脚下的路似乎也短了不少,在她回过神来时,已经不知不觉来到新开垦的茶园前。 “哇,下面都是你们的茶园吗?这么大片,一直到那边的山梁!” “是啊,都是我们的茶园,不过现在还不太好看,都是新翻的土,你走近点才能看到茶苗。 这么有一大片是老茶树,这些老茶树就不一样的,炒制出来的茶,叫老纵野生茶,以后会非常值钱的。” 夜萤准备引进后世的营销概念,什么野生啊、养生啊,反正富贵人家缺什么,她就投其所好。 虽然现在环保的概念因为科技还未发展不流行,但也不意味着她就打不了环保概念的牌。 方才她和阿宁说的什么吞云吐雾,就符合这个时代人的养生哲学。 潜移默化间,阿宁听进去了,自然就会把茶当成集天地精华于一身的宝贵珍稀之物,到时候,想借此炒个高价也不是什么问题了。 “哦?老枞野生茶树?带我去看看。” 夜萤的话果然象钉子一样深深钉进阿宁的心里,此时第一反应,就是对老枞野生茶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于是夜鸣带着二人,往山梁下稍走一阵,阿宁就看到眼前一大片高大如小树林的植株,她见夜鸣停住脚步,便约略猜测到这些就是夜萤说的野生老枞的茶树,不由惊叹道: “这么高大?难怪叫茶树,果然都是一株株的小树啊!” “这些野生茶树,至少都有上百年的历史了,为了保护它们,每年只有春秋两季,取其嫩芽,制作出少量的精品茶来,数量稀少,届时发售时,可不是一般人喝得起的。 不过,我和阿宁关系自是不一般,到时候,我一定会留两罐给你,托端大哥给你寄去。” 夜鸣:忽悠,你就继续忽悠。 当初我在这放牛时,牛可是大口大口地嚼吃这些嫩叶…… 呃,但是被夜姑姑一忽悠,夜鸣忽然也不由一阵心疼,计算起自已牛嚼“牡丹”到底损失了多少钱。 按一斤老枞野生百年珍惜茶叶卖十两银子计算,天,自已已经驱牛吃了一幢豪宅不止了。 夜鸣捂住胸口:心好疼! 夜姑姑怎么不早来忽悠他? “哎呀,萤姐,这么好的茶,你答应我了,一定要记住啊!” 阿宁已经谙得乌龙茶的美好滋味,不光有香,还有色,各种美好的滋味,透过口腔,不光能滋润身体,还能让心神得到美好的享受。 阿宁暗暗决定,回宫后,一定要把柳村的茶纳为贡茶。 别地方的茶不说,她没有实地看过,可是柳村的茶,她可是实地察看过,不光身处高山,得天地之灵气,还是百年野生老枞…… 阿宁并没有意识到,她已经被一个后世的营销员深深洗脑了。 否则,茶美则美矣,何尝需要如此昂贵? 昂贵的茶叶,附加的是自已向往美好的心思。 你的心有多向往美好,你就要付得起多大的价钱! 夜萤并不觉得用茶来劫富济贫是一件多么磨灭良心的事,嘿嘿,富人拥有大量的资源,她只不过找了个媒介来进行转换,置换富人手中的资源罢了。 第六百三十一章皇家的享受 阿宁看到一人多高的野生茶树间,不时有人影晃幢,还有人架了木梯子,拿着一个硕大的剪子在修理茶树,不禁奇怪地问道: “他们这是做什么?把茶叶剪了,岂不可惜?” “这些都是老叶,嫩芽已经被摘下来,制成鲜美的茶了,现在修枝剪叶,是为了让茶树更好的休生养息,到了秋季,奉献更好的茶叶给咱们。” 夜萤解释道。 “是啊,本来象这种茶树,一年可以春夏秋冬都可制茶,但是为了保证制成茶的品质,所以姑姑让我们一年只能制两季,从而确保茶叶内的营养品质。” 夜鸣从旁解释。 阿宁听得频频点头,心内更坚定地要把柳村的茶纳入贡茶的决心。 夜萤并不知道自已随时忽悠茶的套路,已经为自已钓到了一笔大生意,而且还是能让柳村的茶享誉天下的大生意,神色如常,笑嘻嘻地道: “阿宁,是不是走得很辛苦,要不,到那边的木屋歇息一番?” “好,确实有些累了,太阳也开始大了,晒得头晕。” 阿宁嘴里这么说,心里却奇怪,要是往常放在宫里,又爬山,又走这么远的路,肯定身娇体软,早就耐受不住了。 没想到在这里,却只是觉得腿脚微酸,精神却异常活跃,没有丝毫疲乏之感。 四周是高大、清香扑鼻的茶树,工人剪枝时,茶枝断口散发出阵阵汁液的清香,蜜蜂和蝴蝶“嗡嗡营营”地四下翻飞,赏心悦目,让人精神愉悦,渗透到十万八千个毛孔里。 阿宁跟着夜萤和夜鸣徐行,有所体悟,果然人的心情愉悦,体力也强大起来。 举目望去,一排雅致的木屋和凉亭出现在阿宁眼里,有一名仆役迎出门来,看到夜鸣和夜萤,赶紧上前行礼道: “主人,茶水和点心都准备好了,是要在屋内用茶,还是在凉亭里?” 夜萤转身问阿宁: “你想在屋内喝茶还是在凉亭里?” “在凉亭吧,我还没有体会过室外喝茶的感觉呢。” 阿宁乐呵呵地道。 在一望无垠的蓝天下,在开阔的群山间,阿宁觉得自已的胸憶也被打开许多,这时候,她的心里只有对好茶的期待,至于表哥,还有宫里的那个男人,似乎离她远了一些。 夜萤自是主随客便,吩咐道: “就安排在凉亭里吧!” 那下人点头称是,赶紧去安排了。 夜萤和夜鸣带着阿宁来到左近的凉亭里,外面虽然骄阳开始炎热,但是凉亭里可以遮阳,没有了太阳的直接照射,还有清凉的山风吹拂,在凉亭里温度直接下降了四五度,阿宁觉得十分惬意。 凉亭是全木制成,四周环着一圈固定的木椅,下人们已经把茶桌安置好,不一会儿,凉亭里已经安了烧水的小茶炉,坐上热水,茶桌上放着若干装着茶叶的陶罐,一盘盘精美的点心也端了上来。 阿宁不由地有些震惊了,在这个山野之处,竟然还有这么周到的茶水点心,和皇宫里的派头也有过之无不及。 “好惬意,能在高山凉亭喝茶赏景,真是神仙一般的日子。” 阿宁感叹道。 “之前也没有准备得这么精细。”夜鸣道。 阿宁一听,心内一动,正想脱口而出:莫非是因为我要来的缘故? 阿宁惯是被人侍候的,她若出门,当然大家都是以她为中心,所以这么想也不奇怪。 可是还好她还没有说出口,夜鸣便道: “可是端大哥上回来过之后,便说要在这里备着个下人,以便我们上山时,能随时有点心取用,否则怕会饿坏了,长期下去,肠胃不好就麻烦了。” 阿宁明白了,肯定是表哥担心夜萤在这山上亲力亲为劳作会饿伤身子,所以才有些安排。 一想到这种安排是为了夜萤,和她一点关系也没有,阿宁便不由地一阵心塞。 夜萤倒是脸上神色不显,似乎没有什么感觉,实则第一次吃到这里做的小点,一解饥肠辘辘之后,夜萤才晓得是端翌的一番好意,细致周到至极,心内暖洋洋的自不待言。 此时她也晓得阿宁对端翌有别样的心思,自是不会开口细说此事,以免给阿宁添堵,却不防夜鸣嘴快说了出来。 夜萤还能怎么样呢? 只能装着没有听见,若无其事,夹了块青团给夜鸣,这么大一块青团,不信不把夜鸣的嘴堵住。 “这是何物?绿油油的,软糯糯的,看着还挺诱人的?” 阿宁虽然心里一刺,但是不想把失落的神情表露出来,转而把注意力集中到美食上。 “这叫青团,在一本杂书《琐碎录》里有云:蜀人遇寒食日,采阳桐叶,细冬青染饭,色青而有光。现在的青团是用糯米粉加艾草汁制成的,里面的馅是红豆,制好皮,填好馅,上锅蒸熟了,即有青草的香味,又有糯米和红豆的软糯,补血养颜,是咱们女子上佳的养生美食,也可做祭拜祖先之用。” 夜萤说起茶来,眉飞色舞,吃货本色显露无途。 得,肯定又是表哥精心安排的,为了怕夜萤饿着…… 阿宁拿起青团,试了一口,入口满满是艾叶的青清,软糯而不甜腻,以茶侍之,恰到好处。 “这是什么?太漂亮了。” 下人这时用雅致的竹木托盘盛着三个琉璃碗端了过来,每个人的面前一一摆放了一碗,阿宁一看那碗里的景致,不由地不忍下箸。 原来,那碗里是粉红透明的,如一块完整的冰块一般,而“冰块”里,则冻着一朵形态宛然的茶花,那雪白的花瓣,上面嫩黄的花蕊,清晰可见,纤毫毕现。 冰晶凝露,冰肌玉骨,用这样的形容词来形容面前的吃食,毫不为过。 可是,这是吃食吗?简直是绝美的画好不? 阿宁看着都舍不得吃它了。 但是,这到底是什么呢? 阿宁久久欣赏,不禁问道: “萤姐,这、这又是什么美食?” 此话一出口,阿宁脸上飞起一抹红霞。 习惯性结巴。 自已又被夜萤震住了。 真是好想杖毙人。 第六百三十二章她是真大方 不过,在恼羞成怒杖毙人之前,还是先让夜萤一解心中的谜团吧,不然能憋死阿宁。 “这个嘛,叫茶花冻,呵呵,衍伸开来,其实还可以做菊花冻、樱花冻等等,只要是漂亮的鲜花,都可以入冻。可惜的是,咱们这里暂时我还没有发现有樱花树,否则,做成樱花冻更漂亮了。” 夜萤大大咧咧地,丝毫没有把这茶花冻当成独门手艺的保密自觉性。 夜鸣是个乡村少年,虽然近来跟着夜萤和自家爷爷,独立处理了不少村务、私务,长进不少,但毕竟见识比较浅,也不了解这茶花冻手艺里的价值。 但是阿宁做为宫廷里打过滚的人,当然知道如果会做一手茶花冻,呃,不,各种鲜花冻的手艺,那是多么翘楚的事情。 即便在宫里,有了这手艺,也很容易在一众嫔妃面前脱颖而出,即便不得皇上专宠,也能让他给几分好颜色看待。 宫里成百上千的女人,命运大抵都是“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孤独黯然终老。 但是若是会一手与众不同的手艺,得了皇上的怜惜,赶不巧偏偏就一次,怀上龙子凤胎,一生的命运都会发生巨大的转折。 所以,夜萤竟然如此毫无芥蒂、毫不保密地说出这道美食的来历,阿宁也觉得十分诧异。 阿宁眼珠子一转,夜萤也没有明说这花冻如何制作,总算还是留了一手,不知道夜萤是真大方还是假大方呢?于是阿宁便装着很自然的语气道: “萤姐,这花冻鲜艳夺目,却又晶莹剔透,一方面舍不得吃,另一方面,却又让人觉得,吃一口下去,怕是就会变成剔透玲珑心呢,只是不知道这花冻做起来麻烦不?” “一点也不麻烦,只是费些心思罢了。你若想做,我回去教你。 它的原料在海鲜店里可以买到,就是长在礁石上的石花菜,外表看上去颇似珊瑚。 买到手后,先用大锅进行熬制,再用纱布过滤,去掉里面的渣渣,这时候,把石花菜汁倒入各种形状的模具中,再在石花菜汁里加入茶花鲜花,让它自然冷却,然后就变成这副模样了。 当然,你想要做什么花冻,就在石花菜汁未冷却时,放入什么鲜花。冬天要做也可以,可以把鲜花用盐渍了保存,要做时再去盐清除干净,放入石花菜汁中即可。” 夜萤一五一十地道来,只要不是傻子,听了夜萤这么说,就懂得如何做这精美的花冻。 阿宁始相信,夜萤是真大方,她眼眸一闪,虽然不晓得象夜萤这么聪明的人为什么会做把独门手艺告诉别人的傻事,但仍是牢牢记下这花冻的做法。 它日回宫,这道美食,想必一定能哄得皇上开心欢喜。 “来,吃吧,不吃这里面的冰就化了。” 夜鸣见两女谈起美食的制作方法来就没完没了,便出言提醒。 “阿宁,这里面加了些蜂蜜水,你能吃得吧?” 夜萤晓得有些人会异体蛋白过敏,所以事先知会一声。 “没关系,可以的,嗯,味道滑滑的,冰冰凉凉,真是消暑佳品。” 阿宁用精致的银勺小心翼翼地挖起一块花冻,放入嘴里细细品尝,入口滑腻Q弹,这大热的天在露天里奔波,能吃上一碗这样的赏心悦目的花冻,顿时整个人从内到外都一阵舒爽。 “其实制作花冻的原材料除了石花菜,还可以用魔芋粉,当然,对于怕长胖的女子来说,用魔芋粉则为上佳,因为魔芋粉里一点都不含热量,怎么吃都不会胖。 除此之外,象这样的冻品还有牛奶布丁、牛奶冻、水晶桂花糕等等,对了,还有黑乎乎的烧仙草,烧仙草加上牛奶,还有各种果肉的碎片,最后再加上碎冰和蜂蜜,味道绝佳,是消暑佳品呐!” 夜萤一通说,把夜鸣和阿宁的心都挠得痒痒的,阿宁强行按压下之前想要把夜萤“杖毙”的念头,一迭连声地道: “萤姐,这些你都会做吗?什么时候做给我们尝尝?” “哎,要吃这些还不简单,从明天起,我一样一样做给你们吃,要是胖了,不要来找我啊!” 夜萤乐呵呵地道。 “你方才不是说什么魔芋的怎么吃一点也不会胖吗?萤姐你骗我们!” “没有骗啊,魔芋是不会胖啊,可是里面若是加了蜂蜜、牛奶什么的,吃太多当然会怕了。” 一谈起吃的,夜萤也来了劲。 这时,下人又端上几样佐茶的干果,有炒花生、盐渍的梅干、蚕豆等,夜鸣要泡茶,阿宁却兴致勃勃地道: “让我来泡吧,两位大师正好可以指点一二。” 夜鸣于是便让座于她,夜萤见阿宁泡起茶来有模有样,不管是洗茶,还是最后的关公巡城,不由赞赏地道: “阿宁,你学起东西来好快。” 她还想说,你若是放在后世,有这么漂亮的容颜,有这么灵巧的心思,妥妥的就是学霸,不,女神! 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下了。 这不是后世,阿宁也进不了学堂,她估计也上了私学,但是她的美丽和能力,只能留给极少部份人欣赏了。 在茶园里赏景泡茶,自有一般人不能享受到的乐趣。 阿宁心想,自已这趟无论如何也值得了,一出门就被撞到了许多新鲜的物是。 日后,在皇宫里喝着柳村的贡茶时,一定会想起此时此刻,在茶山上和大家喝茶赏景的惬意。 阿宁的嘴角,浮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山道上,两个身影远远地越过山梁,向他们这边走来。 随着那两个人越走越近,阿宁和夜萤都认出来了,那两个人,正是端翌和傅大夫。 “你们真是让我们好找,才一转眼,就在村里找不到你们了。” 傅大夫看到二女好好地坐在凉亭里好端端地泡茶,不由抱怨开了。 不过,抱怨完了,才想起自已抱怨的对象是谁,立即闭上了嘴,一副我方才什么也没说的模样。 端翌嘴角向上一扬,也不等人请,径直走进凉亭中坐下,道: “你们有好去处不叫上我们,傅大夫,咱们有一件大喜之事,是不是也不要告诉他们啊?” “嗯,那是自然。他们就这么抛下咱们,害得咱们苦苦追寻才找到踪迹,的确是不该告诉他们这件喜事。” 傅大夫配合地点点头,还故意说得拉拉杂杂的,吸引夜萤的注意力。 “什么喜事?快说!” 夜萤一听,就被提起了心。 第六百三十三章这是一座富矿 端翌本来还想卖个关子,可是看到夜萤目光闪闪地看着她,眼里都是期盼,他心下便一软,笑道: “你自罚一番如何?罚得我们满意了,我便立即告诉你。” 夜萤一听,不禁扶额。 端翌你这坏人,竟然能想出这样的招数。 原本不想理他,看他还能把喜事憋多久。 可是看他这模样,分明那喜事和自已有关,如若不马上知道,心里着实痒得难受,怕是后面也没有心思呆在山上了。 于是夜萤想了下,道:“要不我唱首歌吧?” “唱小曲吗?可以!” 端翌心中甚喜,他还没听过夜萤唱曲呢,她的声音不错,尤其是情到浓时,那婉转哀求的声音,更是挠得他心里痒痒的。只是不知道,这么好的声音,唱起曲儿来是什么样的呢? 还好眼前这几个人,都是心腹之人,倒也不怕他们听去,否则,自家小女人的嗓音,自然只能自已欣赏。 嗯,这一回,便宜了他们。 不过,夜萤毛遂自荐后,一时间却苦恼开了。 得,她会的流行歌曲还真不少,后世是个离不开歌的社会,广告里有歌,电视剧片头片尾有主题曲、片尾曲,中间还有插入曲……反正走到哪,都离不开歌曲的灌输。 不过,这些歌曲的词,却离不开情情爱爱的。 什么爱你在心口难开……什么对你爱爱爱不完…… 忒么地对着这些人唱这样的歌,就算雷不死他们,端翌也会拿刀砍了自已吧? 作为一个必须含蓄的古代女人,哪有把爱字挂在嘴上的?还编成歌来唱? 夜萤绞尽脑汁,一时拿不定主意。 阿宁一看夜萤这副为难的小模样,不由地乐了,她估计夜萤是憋不出曲来了,一个偏僻小山村的乡下女子,没有十年八年的功底,能懂得唱什么曲啊? 别说夜萤不懂了,她在柳村走了一圈,也没见着一架古筝一架琴,村里人更是一副粗鲁不文的样子,整个村,除了吴秀才有一把箫,还有一个童生家里有一根笛子,整个柳村一点文艺细胞也没有。 阿宁捅了捅夜萤道: “萤姐,要不,我帮你受罚?想要听什么小曲,你说就是。” 阿宁这是要趁机表现一把了。 入宫之后,表哥再也没有听过她的天籁之音了。 当然,这不是她自夸,是皇上夸奖她的。 若是没有两把刷子,她怎么能在宫里稳稳地站住脚呢? “这个?” 端翌为难了。 让丽贵妃来为大家唱曲?有点大逆不道啊! 傅太医也是一头冷汗。 不要啊,让臣去北疆再待十年吧,巨不敢听贵妃清音雅唱! 傅太医很想这么嚷嚷,可是看着端翌一脸肃容,只好闭上嘴,憋死自已。 “嗯,不用了阿宁,既然是要罚我,自然是我受罚。这样吧,我唱一曲《但愿人长久》,希望大家听了不要洗耳啊!” 夜萤总算想出了,她的脑子里浮出邓丽君时,便自动过滤了许多靡靡之音,但是有几首用古诗词改编的歌还是不错的,相信他们听了也不会感到怪异。 夜萤并没有体会到阿宁的一番“苦心”,在她看来,唱歌的确是一件苦差事,尤其是以受罚的状态来唱歌。 所以她便谢绝了阿宁的“好意”,自已硬着头皮选定了一首。 “好啊,你唱吧,我开始捂着耳朵了。” 傅太医一听不用阿宁唱了,自是欢喜无限,果然蹲边上捂着耳朵去了。 当然,只是虚虚地捂住,当夜萤清咳几声,开始唱歌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 明月几时有把清问清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 夜萤努力模仿邓丽君的婉转缠绵,当然,不敢说嗓音相似,但是至少唱着唱着,有些歌词却是深入已心,如后面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想到自已和端翌,不也是处于这样的境地吗?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却又是深情缠绵…… 夜萤没有想到,有一天,在不同的时空里,自已唱这首歌,竟然会如此投入,如此动情,甚至忘了周遭还有人在欣赏! 端翌听得醉了,如此悦耳的嗓音,如此优美的曲调,将一曲李太白的词演绎得如此深情,端翌仿佛能从中听到夜萤的心声。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听到这里,端翌的心揪紧了。 阿宁本来还带着笑话的心情围观,夜萤唱得再好,能超得过宫廷里的乐师? 万万没想到,夜萤一曲出口,阿宁仿佛听见了仙乐飘飘。她楞住了:这是什么调?大夏朝没有一个乐师,会用这样的曲调好不好?开始听的时候有些怪怪的,但是听着听着,就完全被夜萤的曲调吸引住了…… 直到一曲终了,夜萤回过神来,这才想起,怎么大家都没有反应呢? “是不是我唱得不好?” 夜萤难得老脸红了一下。 “啪啪啪”,就在这时,端翌带头鼓起掌来。 阿宁左右四顾了一下,看到傅太医直楞的眼神,还有夜鸣神游天外的样子,她可没办法厚着脸皮说夜萤唱得不好,于是便学着端翌击了下掌道: “太棒了,萤姐,这是什么调子?能教给我吗?” 呃,一时还是不要杖毙吧!夜萤身上,仿佛有一座宝库,阿宁现在贪婪地想要挖掘,而越挖,夜萤越象一座富矿,里面让她垂涎三尺的东西太多了。 “可以啊,很好学的。以你的聪明劲,不用半个时辰就会了。” 夜萤毫不在意。 得,流行歌嘛,后世哪怕是荒腔走板、唱歌跑调的人,都会哼几句,但是看阿宁的模样,好象特别紧张,生怕她不肯教她似的。 夜萤从信息爆炸的时代来,她身上一些自以为常见的资源,实则在这里十分稀罕。 她还没有意识到这点,但是她身边的人却慢慢发现了。 若不是阿宁是自已的亲表妹,端翌早就出言阻止了。 见夜萤爽快地答应,端翌想了下,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嘴角微微一扬,对夜萤道: “这歌我很满意,好吧,接下来,我就把这桩喜事告诉你,而且这桩喜事也和你有关呢!” 第六百三十四章似是没那么欢喜 夜萤奉献了一首歌艺,虽然自认为唱得不怎么的,但是还好这具身体的嗓音条件不错,再加上后世流行歌的调调虽然不登大雅之堂,但亦被亿万民众检阅过,是被大数人所喜爱的,因此,竟然以新奇而获得了在座众人的一致好评。 此时听到端翌松口要告诉她喜事,不禁脱口问道: “哦?喜从何来?” 端翌扫了一眼傅太医,淡淡地道: “你来说。” 傅太医自然晓得这是靖王爷不肯传八卦之言的身份表现,于是硬着头皮道: “我方才上山前,田大娘急急拉了我去给你嫂子看病,说是这两三天你嫂子食欲不振,不思饮食也就罢了,还一直呕吐,担心是不是时疫又重卷而来。 我听了自是十分重视,赶紧到吴家诊视。 还好,事情并非咱们想象的那么糟糕,你嫂子不是得病了,而是害喜了。” “啊?你的意思是说,我嫂子怀上了?” 夜萤楞了一下,才明白傅大夫说的害喜是什么意思。毕竟,后世的人说话方式不同,大家会说:有了、中标了、倒霉了…… 倒是很少人会说害喜了。 光从这对同一件事不同的称谓来看,后世人的子嗣观和现在人就不太一样。 夜萤的脸上浮出笑意,欢喜地道: “太好了,我哥可以娶嫂子回家了,就不用整天那么不着调,有人管着他多好。” “呵呵,恭喜萤姐,家里又要添丁进财了。” 阿宁等人也应景地恭贺道。 毕竟不是夜萤怀孕,所以大家也只是浅淡地说了几句。 端翌本来只是拿着这件事故意拿捏下夜萤,因为他还真的有点生气,夜萤和阿宁私自跑了那么远出来,竟然没有知会他一声。 没想到,端翌看出来了,夜萤虽然也高兴,却没有他想象中那么高兴。 看起来,夜萤对子嗣之事,似乎不太上心? 夜萤并不知道端翌的这点疑惑,但是说真的,来自后世丰衣足食、太平盛世的她,对子嗣之事,还真的没有这个时代的人重视。 夜萤着实无法理解,一个孩子,对一个古代家庭意味着什么,也无法理解,现在养一个孩子,相当于一场大冒险。 实则是因为后世医学发达,孩子从生下来后,就受到医疗体系的全面保护,一嗷嗷落地,先挨上卡介苗、乙肝阻断等疫苗针剂,后面又会每个月要求打相应的疫苗,在尽量完备的呵护中成长。 而如今这个时空,别说疫苗了,孩子生下来,还要面对贫困、饥饿等种种威胁,因此,生孩子相对还容易,养孩子却是十分不容易的事情。 因为这样的条件,也才有每家每户生个七八个孩子的盛况,实是以数量来对抗大自然的优胜劣汰之法。 这些,夜萤现在还没有思及至深,或许,只有等到她自已有了孩子之后,才会有种种切身体会。 因此对她来说,吴小霞怀孕本来就是早晚的事情,有了身孕是值得高兴,但也不是高兴得直哆索或者要尖叫那种。 殊不知,她的淡定落在端翌眼里,却显得怪异,让端翌细思量了好一阵。 端翌琢磨的是,夜萤莫非不喜欢孩子? 也是,有些女子会嫌孩子吵得慌。 但是京城里的贵妇们,往往也不必自已带孩子,把孩子生下来后,交给奶娘带大的比比皆是。其实如果她们不想管的话,孩子们自有下人收拾打理得妥贴清楚。 不过,端翌却因为情况特殊,从小就是由淑妃一手带大的,因此在他心里,还是觉得,孩子由母亲亲自带大最好,孩子身上的慕孺之情,是什么样的感情也无可阻拦和代替的。 夜萤对吴小霞怀孕淡淡的表情,让端翌心里有了点类似于委屈的感受。 嗯,是为了他未来的孩儿们委屈的。 夜萤哪里晓得端翌在边上暗搓搓地想了这许多,和大家应景地答谢完毕,又请傅大夫用了茶花冻等茶点,果然,也博得了傅大夫热烈的评价,这一行人才算尽欢,让下人撤了茶点,徐徐往山下走去。 “哦,对了,阿宁,昨晚上答应要教你做蛋糕的,还说了要烤面包的,既然大家都在,不如今天晚上我请大家吃烤面包大餐啊!” 夜萤扳了下指头,好象今天也没有什么正事,便如是道。 “好啊,今天学了花冻,又能学到做蛋糕和烤面包的手艺,看来,我也能变成一个大厨了。” 阿宁对学独门手艺,有着皇宫女子的执着狂热,见夜萤相邀,自是热情应和。 “如此甚好,我今天就空着肚子等你的大餐。” 傅太医毫不客气地拍了拍肚皮,人家还还没邀请他呢,他就厚着脸皮缠上了。 傅太医现在恨不得能天天粘在归燕堂,好和宝瓶制造相处的机会,若不是夜萤的九链说和对抗时疫的一些验方需要整理归纳,傅太医恐怕会长驻归燕堂了。 “没问题,不过我很久没烤过面包了,也不晓得手艺生疏了没有,大家不要抱太大的希望哈!” 夜萤把丑话说到了前头。 这是她来这里后第一次施展烘焙手艺,还得现砌一个烤炉,然后还得发面各种,拿捏不准的话,就不可能成功。 既然要以面包为主食,今晚的大餐就是西餐风格,除了面包,当然还要再准备一些其它肉食,夜萤边走边想着今晚上的菜式,不觉嘴角轻轻上扬。 她的快乐很简单,美食当前,也是一种快乐。 倒是端翌,看她神采飞扬的样子,似乎比知道吴小霞怀孕时更开心,不由地眸子又暗了暗,心里还真担心,夜萤以后不会做一个疼爱子女的娘亲。 不过,就算夜萤如此,他也不会放弃她的。和夜萤在一起,比有没有子嗣重要多了。靖王爷一番思量后,不得不这么承认。 到家后,夜萤便让施管家叫人帮忙,在后操场一处靠着山体的角落,砌一个砖炉。 至于这个砖炉怎么砌,夜萤大体画了个草图,施管家虽然看得晕乎乎的,但是他叫来村里的泥水工,人家倒是一眼就看明白了,乐道: “这不就是烧柴的炉灶嘛?只不过是双层的,上面这一层多了个铁架和封门,简单,我们两个时辰就能做好。” 第六百三十五章三光 夜萤他们到家时,是大约下午三点,这个时辰,要做西餐,抓紧点时间还是挺宽裕的。 当然,听到他们弄出这许多动静,田喜娘便跑来看了会热闹,顺便母女畅叙了一番准备为夜斯文娶亲的若干事宜。 依着柳村的规矩,还须得等吴小霞生下孩子后再行娶亲之事,但是吴小霞即已怀孕,那也是扳着指头数日子了,田喜娘已经满面红光、喜气洋洋地要开始准备婚礼所需各项事宜了。 与田喜娘的欢天喜地相衬,夜萤对嫂子怀孕一事,便显得愈发冷淡从容,虽然眉宇间也有喜色,但却让端翌觉得,夜萤对子嗣之事,太不上心。 普天下女子,不应该都象田喜娘一样,知道家里添财进丁,便欢欢喜喜,热情洋溢的吗? 怎么夜萤的表现如此反常? 端翌在心里为了这事撕扯来去,脸色愈发沉郁。 他并没有察觉到,他和夜萤连子嗣都没有,却开始为夜萤到底会不会疼孩子而上心了。 “端大哥,你要是没事,就在亭子里坐着喝茶,别站在这挡大家的路。” 就在端翌皱着眉沉思的时候,不防夜萤的声音在耳边炸响,直接把当在路中间的端翌拨拉到边上去了。 端翌回过神来时,自已已经站在凉亭里了,抬眼就见亭子外,傅太医正一脸殷勤地对着宝瓶说着什么。 似乎,只有他一个人无所事事。 端翌茫然地扫了一眼,就看到练武场的一角,那些砌砖的工人们正热火朝天地砌着炉子,夜萤在边上不时指导着,宝器则一头大汗,正忙着劈巨大的木材。 端翌摸了下鼻子,一点也没有当闲人的自觉性,信步正要走到夜萤身边,阿宁却出现在他眼前: “表哥,等我学会了做蛋糕,回头做给你吃好吗?” “呃,那是自然好。”端翌能说不好吗?他又摸了下鼻子,道,“阿宁,你也不是小孩子了,出来这些天,趁着还没有大乱,你还是赶紧回去吧!” “不,我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或许,这辈子只能出来这一趟,我一定要玩得尽兴才回去。” 阿宁倔强地道。 “你呀,我真拿你没办法,若不是京中现在还算平静,我一定把你绑回去。” 端翌放了点狠话。 阿宁自是晓得端翌不可能真地绑她回去,恃宠而娇地抓着端翌的手撒娇道: “表哥,你不要这么吓我嘛,我这辈子,也就这几天最开心。让我的开心尽量多一点,好吗?” 阿宁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端翌,端翌从她的眼睛里,看到的是信任、是依赖。 他的心不由地软了,如果这辈子他会对女人心软,怕也就是眼前这两个,还有逝去的娘亲。 “你呀,还和小时候一样,也不知道《女诫》背到哪去了,如此玩劣不堪,当初教你的嬷嬷是谁?我回去得好好查查,严加惩罚。” 这是事后追责吗? 阿宁嘿嘿一笑,道: “不光那些管教嬷嬷的事,在她们眼里,我已经十分合乎礼仪规范了,就是在你面前,我总忍不住做回自已。” 因为在你面前,我才能做回自已,我才愿意做回自已。 阿宁扯着端翌的胳膊就不肯放开。 夜萤在不远处瞥见了,不疾不徐走了过来,对阿宁道: “准备开始和面了,你不是想学吗?过来看看吧!” 阿宁这才放开端翌的手,恋恋不舍地回头看了端翌一眼,这才转身离去。 端翌无奈地摇摇头,阿宁从小到大的样子,都在他眼前浮现,从那个粉嘟嘟可爱稚气的女童、到初初褪去青涩的少女…… 阿宁出嫁的时候,他还远在北疆驻防,只能遥遥送上祝福还有一份大礼。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阿宁入宫后,却是和自已越来越疏离,甚至见面几成陌生人。 端翌有一度还以为,是不是因为她成亲,他没有到场道贺。 可是谁都知道,那几年北疆战事吃紧,他根本不可能休假回京参加她的婚礼。 这一次,阿宁偷偷出宫,他难得再次看到她对他亲融的样子,他也很享受这份兄妹情谊,因此,看到她自由快乐的模样,总也下不了狠心,象他自已说的,“绑”她回去。 若是换成别个女子,他早就说到做到了。 看着正和夜萤和面的阿宁,端翌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他能护得了她一时,护不了她一世,这几天,让她权且愉快地在这里生活,但是,时间一到,他一定要狠下心来,送她回去。 “好了,和面就是这样了,做到三光,面光,盆光,手光,现在把这面团放在盆里,然后盖上布,发酵好了就可以用了。接下来,教你做蛋糕。” 夜萤见阿宁如此好学,娇娇怯怯的样子,依然一副洗手做羹汤的模样,便也有心教她。 “这是什么古怪的器具?” 阿宁指着夜萤手里一个竹制的东西,见它象一个长柄的勺子,但是下端却是细密的剖开若竹须状,好奇地问道。 “这是打蛋器,我让赵大郎做的,若是没有它,光是打蛋就能让手酸得断掉。” 夜萤教了一下阿宁如何把蛋清和蛋黄分离,如何打蛋,直至把蛋打到起沫,里面再慢慢加入面粉、牛奶等物。 工匠们都是熟练工,砌个小灶而已,两个时辰之内,果然把烤炉砌好了,夜萤洗干净手上的面粉,然后现场查看了下,觉得还象模象样,只是不知道好不好用,便让宝器点上火,把大块的木头塞进炉膛里,既是烤一下炉子,也是试火的意思。 随着富含油脂的木头“几几”地燃烧起熊熊大火,新砌的炉子上面也被烤出了水蒸汽,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夜萤见炉子烤得差不多了,便对阿宁道: “方才发好的面可以放进去烤了。” 阿宁揭开面盆,见经过一个多时辰的发酵,盆里的面团已经变成原来的两倍大小,便道: “萤姐,这面是不是发好了?” “有没有发好,要这么判断。” 说话间,夜萤走了过来,只见她手指在边上的面粉袋里蘸了些面粉,然后往那团发好的面上戳了下…… 第六百三十六章原来你成亲了 “哟,多光的面团,你戳它干嘛?” 阿宁看着这光滑的面团,有一种自已家孩子的护犊心理,见夜萤拿手去戳,她不禁有点心疼地问道。 “呵呵,你看,我戳出这个孔,它不合起来,就说明发酵的恰到好处,如果戳后合起来,就说明还没发酵好。这属于小技巧,简单易懂吧?” 夜萤并没有藏私,在她看来,这就是两个女孩间的交流罢了,还真没想到给皇上洗手作羹汤博得恩宠这种宫斗大剧上去。 但是她没有想到的,阿宁都补全了。 有了向夜萤学的这几手绝招,阿宁绝得自已日后在宫里,似乎又多了几分保障似的。 沉闷的皇宫中,女人们围着那个半死不死的男人,斗来斗去,也就那几招,穿插着不同的人物背景变变花样。 可是会泡茶、会品茶、会做花冻、做烤蛋糕,好象高手过招,招式喂来喂去,都已经喂对方你出了这招,人家就知道你会出下一招是什么的地步了,突然,其中一方掌握了新的招数,便很容易横扫一大片。 因此,夜萤既是肯认真教,阿宁便十分认真地学,比冬雪和晚晴更专注几分。 “是这样戳吧?嗯,的确,这个孔洞没有闭合。” 阿宁学着夜萤光样子戳了一下,见面团上那个指头戳出来的孔洞依旧,便高兴地道。 “咳,你出师了,恭喜阿宁同学。”夜萤一本正经地道,实是看到阿宁方才那就虎画猫的样子,格外有趣,接着道,“我去看看烤炉,如果大火烤干了,就可以准备烤面包和蛋糕了,这个烤炉我让他们做得大一些,一次可以多烤点。” 阿宁擦干净手,随着夜萤往烤炉那走去。 端翌看着她俩走在一起的背影,莫名觉得格外舒服。 夜萤就象一道山泉水,虽然泉水里也会有各种泥流杂物,但是遇到这清澈而汩汩流动不息的泉水,那些泥流杂物,也会自然而然被冲涮澄净起来。 夜萤走到烤炉前,见砖缝里的泥浆在猛火之下已经烤干,整个炉膛也被大火烤得干净清爽,便满意地道: “可以烤面包和蛋糕了。” 阿宁仔细打量,见这烤炉就象平时烧火的大灶一样,不过分为上下两层,下面那一层有个宽肚,是烧火用的,上面一层凑近了看,能发现里面放着铁架子,所谓的烤,就是把面粉放在铁架上? 阿宁抿了下嘴唇,到底没有发问。反正夜萤马上要烤面包了,她一看就知道怎么操作,此时发问,反落了下乘,又显得她见识浅陋了。 阿宁这皇贵妃症候群时不时就要发作一下。 夜萤并不知道阿宁其实心里藏着一个羞于发问的好奇宝宝,便笑咪咪地对阿宁道: “再有一个时辰不到,咱们就有喷香的烤面包吃啦。说起来也是托了你的福,你昨天晚上提到了,不然我还想不起烤面包这回事。 即便想起了,一个人懒,也不一定动手做起来。 反倒是这么多人想吃,我就来了兴致。” “也是,美食的话,若是做给心上人吃,自是不辞劳苦,而且看他吃的时候,心里比蜜还甜。” 阿宁脸上,忽然焕发出异样的神彩。 夜萤这时候才想到要问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阿宁的年纪,在这个时代也不算“小”了,虽然看着十七、八的,在后世不过是高中生的年纪,但是冲着阿宁的绝色姿容,不至于成为“大龄剩女”吧? “阿宁,你可有心上人了?” 夜萤的话,让阿宁脸上凌乱了下,随即又陷入了迷茫,她苦笑道: “何止心上人,我都成亲了。” “啊?你成亲了?” 夜萤听到这个消息,吃了一惊,因为阿宁怎么看,也不象一个成了亲的妇人,她虽然初见时脸上还带着几丝高高在上和狂傲,但是后面熟了,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就没有了,相反,还象邻家小妹妹一样,颇有几分亲切之感。 端翌还未成亲夜萤是知道的,那么阿宁如果成亲了,成亲的对象自不是端翌…… 一瞬间,夜萤突然明白许多。 原来,阿宁和自已一样,苦苦恋着一个求之不得的人。 接道理,夜萤此时应该觉得一阵心塞才对。凭什么端翌象块上好的烤肉,让每个老饕都盯着他垂涎三尺,可是一抬头,看到阿宁楚楚可怜的眼神,夜萤顿时有一种是自已窥觑了人家小白兔园子里的萝卜的感觉。 好吧,反正她们俩都得不到,端翌是美味的五花烤肉也好,还是园子里水灵的萝卜也罢,她们看看也就是了。 想通了这一点,夜萤对阿宁心中那最后一点抵触之意也就消失无踪,却听阿宁反问她: “那你呢?有心上人吗?” “我?我也成样了。夫君是村里放牛的汉子。” 许是受阿宁坦白态度的影响,夜萤也落落大方地道。 不过,这一次说起来,没有上一次柳小姐问她时,她介绍吴大牛时那般心虚。 反正既成事实,她否认也没有用,而且,端翌对她的好,并不因为有吴大牛而稍减半分。只要观时疫发生时,他命也不要,也要冲进隔离区来找她就晓得了。 有人爱至如此,妇复何求? 阿宁听到夜萤的回答,饶是她是见大场面的皇贵妃,眼神里亦震了一震,夜萤也成亲了?夫君还是村里身份普通的村民? 一想起柳村的婚俗,阿宁恍然大悟,夜萤是因为还没怀上孩子,所以没有“嫁出去”,还待在家里。 孽缘啊!孽缘! 万万没有想到,风神俊朗的表哥,竟然会爱上一个已经嫁人的女子…… 阿宁陡然想到,象夜萤这等身份的女子,以表哥的个性,绝对是只看不吃的主。 阿宁心里又苦又酸还有一股莫名的滋味。 她万万没有想到,夜萤也已经是出嫁的女子…… 陡然间,阿宁把对夜萤的敌意也放下了许多。 不管表哥对夜萤是什么样的想法,阿宁晓得,这辈子,表哥和夜萤是不可能在一起了。 想到这点,阿宁竟然发现,自已对夜萤还有一丝怜惜之意…… 第六百三十七章新鲜出炉 就象两个绝顶高手过招一样,这两个女子,都是站在这个时代巅峰之尖的人物,几句言语一碰撞,便迅速掂出个中的份量,一些微妙的情绪滋长在心田,两个人再抬头,竟然默契地一笑。 夜萤指着边上一个铁盘,若无其事地对阿宁道: “喏,咱们把这面团切成一团一团,放在上面,就可以放进烤炉里烤了。” “蛋糕也是放在上面吗?” 阿宁同样若无其事地道。 “不是,蛋糕有专用的烤盆。这些烤盆啊,也挺讲究的,如果你有兴趣做,待你回京城时,我让赵铁匠打一套送你。” “好啊,你说的啊,不能反悔。” 阿宁这一次落落大方地收下了。 既不杖毙人家,也没有暗搓搓地想:身为皇贵妃,我什么没见过…… 两个人亲融无比,气场转换得太快,让端翌和傅太医说了几句话,再回头端详时,不禁觉得有些怪异。 阿宁和夜萤,什么时候变得这般亲密了? 之前两个人不是时而剑拔弩张,象两只对战的小母鸡一样? 夜萤把面团一块块切好,摆放到抹了牛油的托盘上,然后把之前已经调好配方的蛋糕液,倒进一个圆形的铁盆里,然后便让大力士宝器举着放面包的铁托盘,放进烤炉里。自已随后也将蛋糕盆放进烤炉里。 此时整个烤炉上部的温度极高,夜萤放好面包和蛋糕,便封上炉门,将面包和蛋糕封在里面。然后令宝器把下边的火撤掉。 宝器不解地问道:“撤了火还能烤得熟吗?” “当然可以,现在这上面的温度足够了,过一个时辰左右再来吧。接下来,我正好可以先煎猪扒。” 本来是应该煎牛扒的,可是现在牛是极为珍贵的家畜,农业生产就靠一头牛了,官民都视牛为宝贝,还有专门的律法规定不准杀牛、吃牛肉、虐待牛的。 除非是牛摔死了、病死了,才可以勉强吃肉。 当然,即便这样,也要上报村里的里正,确证无误,查明这个人真的不是贪吃牛肉而谋害了牛后,才可以允许杀牛吃肉。 因此,如果夜萤明目张胆地请大家吃牛扒,恐怕这顿西餐还没吃完,官府的兵丁已经闻香赶到,把他们统统抓到牢里去吃牢饭了。 没有牛扒吃,猪扒也不错。 何况,夜萤一直对这个时空里的猪肉滋味赞赏有加,尤其是自已养殖场饲养的、去势后过的猪肉,少了一些腥膻味,但是多了柴猪肉的鲜美淳厚。 为了这顿大餐,夜萤还着人特意去杀了一头猪…… 所以,猪扒什么的,新鲜又予取予求。 而且,这些猪肉,是上好的里脊肉,肉片间夹杂着雪白的脂肪,正是俗称的雪花肉,这样的肉质,最适合煎猪扒之用。 阿宁本是极怕血腥的,可是跟着夜萤来到厢房,见夜萤拿出一个精致的匣子,打开匣子,里面是精美的刀具,有长的短的弯的,阿宁看得有趣,便问道: “萤姐,这也是你让人专门打制的?” “是,这是吃猪扒专用刀具和餐具。一会你就知道怎么使用了。” 夜萤抽取了一把锋利的刀具,将已经处理好的猪腱肉切成大小厚薄适中的块状,然后用松肉锤敲打…… “猪、猪扒是……” 阿宁抿了抿嘴,终于又结巴地问道。 现在好象问夜萤这些事情,没有之前压力大了。 自从双方都知道对方成亲后,有一种惺惺相惜的默契形成。 “猪扒啊,这是我们柳村的叫法,一般来说,叫煎肉,哈。” 夜萤还是习惯叫猪扒,叫煎肉怎么都觉得很奇怪。 “哦,原来是煎肉啊。煎肉就煎肉,叫成猪扒我就不懂了。” 阿宁无语。 夜萤的新鲜词语就是个套,但是她却总喜欢忍不住上套。 阿宁想抽自已。 “嘿嘿,赵铁匠打的刀具很顺手,偶尔享受一下煎猪扒的乐趣也不错。” 夜萤把所有要煎的猪扒用松肉锤打松后,便将这些猪肉放入调好调料的盆里浸没着。 “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煎。” “把肉腌渍半个时辰,咱们先去看看面包吧,应该也差不多了。” 夜萤擦干净手,来到后操场上,还未走到近前,便闻到一股股香气扑鼻,是面粉烤熟特有的香味。 夜萤已经叫了宝器点了计时的香,一枝香差不多可以燃一个时辰,她们出来时,正好一枝香将要燃尽。 夜萤走到烤炉前,将封着的门打开,呃,成不成就看此一举了。 第一次烤面包,也不知道成功还是失败,打开烤炉的那一刹那,夜萤心里还是极为紧张的。 “好香,和肉包的味道不一样。”宝器抽了下鼻子。 “又不是蒸肉包,味道当然不一样了。”宝瓶敲了下宝器的脑袋。 “是面粉烤熟的香味。与众不同呐。” 傅大夫的鼻子还是蛮灵的。 夜萤笑笑,拿过一个铁勾,小心地将那个铁的烤盘缓缓抽出来,随之呈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个个烤得焦香扑鼻的面包。 阿宁看到,这时出现在烤架上的面包,已经不是之前切好的小小的面团了,而是膨胀成一大团,雪白的面粉加上焦黄的外壳,还有扑鼻的麦粉香味,让人食欲顿生。 “成功了。” 夜萤高兴地差点拍起手来。 “夜姐姐,小心烫手。” 宝瓶从旁提醒。 夜萤这才小心地让宝器用两块布垫着,将铁托盘抽出来,放在了边上。 大家都来围观战果。 “除了看,还可以吃,大家别客气,试试吧!” 夜萤又不止烤这一盆,而且新出炉的面包什么的,味道最好了。 端翌闻听此言,也不客气,上前拿了一块面包,新鲜地左右打量后,便放入嘴里,咬了一口。 清新的麦香味,淡淡的甜味,还有一股牛奶的芳香…… 围观的人见端翌带了头,大家都放开手脚,各自挑了一块面包吃了起来。 “味道如何?” 夜萤还生怕大家吃不习惯。 毕竟,她发现,这里的人,似乎都只吃蒸的、炸的、油煎的面粉制品,象这般烤的面包,怕是他们第一次吃吧?还没等大家回答,忽然就听: “啊!啊!” 正往嘴里塞面包的傅大夫翻着白眼,惊叫了起来,似乎被什么堵住了喉咙,喘不过气来,他捏着自已的脖子,惊恐万分…… 第六百三十八章第一个被面包噎死的人 “傅大夫,你怎么了?” 夜萤惊问。 宝瓶亦上前试图安抚傅大夫。 但是傅大夫却两眼翻白,嘴巴大张着,一副想要呼吸却呼吸不到的样子,让众人顿时也慌神起来。 按理说,现场处理这种紧急事故的,最有经验的当属傅大夫无疑,但是现在出事的恰恰是傅大夫,所以大家就显得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傅大夫,你是被噎着了吗?”宝瓶焦急地问。 傅大夫艰难地点了点头,可是眼神却继续涣散下去,双手在空中乱舞,眼看就要摔倒在地。 夜萤猛地上前,对宝瓶道: “把傅大夫从背后夹住,你两手紧紧环在他肋下,我喊到三,你就夹紧他,两手用力向上使劲,使出能夹死他的劲来。” 宝瓶见事态紧急,傅大夫分明是要被噎死的样子,脑子里一片空白,听到夜萤的喊话,她素来对夜萤又是最信服的,此时便完全化做人偶,一切听夜萤的指挥行事。 宝瓶不加思索地依着夜萤的话去做。 正好她就站在傅大夫身后,眼看他堪堪要滑倒,宝瓶从傅大夫两肋间叉住他,又依着夜萤的指点,紧紧用双手扣住傅大夫肋骨下方的位置。 “一、二、三,用力向上挤压!” 夜萤一看时机正好,便大喝一声。 宝瓶机械地双手扣紧傅大夫的肋下,猛地用力向上一挤一提,只听“呼”地一声,傅大夫从喉咙里喷出一块面包,堵塞他呼吸道的东西被挤出来了,傅大夫顿时象溺水之人得到了新鲜空气一般,大口大口地呼吸着。 “我的祖宗啊,傅大夫,你方才真的是被面包堵住了气道?难怪差点被噎死了。” 宝器拍了拍胸脯,惊魂甫定地道。 “这也太凶险了吧?傅大夫,你是吃得太快了吗?” 阿宁看着手里的面包,有些怕怕,一时间不敢往嘴里塞。 “吃,吃吧,没事,很好吃,就是太好吃了,我吃得太快,一不留神堵住了,还好宝瓶姑娘救了我。宝瓶姑娘,你是傅某的救命恩人啊,大恩不言谢,容我日后慢慢回报。” 其实傅太医想说的是,大恩无以言谢,不如以身相许吧? 可是这么多人,他怕吓跑宝瓶啊! 而且如果宝瓶当面拒绝的话,他岂不是很没面子?所以舌头一拐弯,就改了现在的说法。 宝瓶见傅大夫安全了,这才猛地想起,自已还紧紧夹着傅大夫呢,赶紧吓得一松手,站到边上。 正好听到傅大夫说什么救命恩人、日后回报之类的话,脸上一红,道: “不是我救你的,救你之人,是我们夜姐姐,若不是她指点有方,我哪懂得救你?” 傅大夫一边遗憾宝瓶带着馨香的身体离开自已,一边仔细回想事情的经过,不由奇道: “夜姑娘,你方才让宝瓶做那几个动作,似是大有深意,是不是正是那些动作救了我?” “对,这是一种食物或者异物进入气管导致窒息时的紧急急救法。” 夜萤点点头,毫不隐瞒。 虽然此次事故是由于傅大夫贪吃噎住引起的,但是毕竟人家是第一次尝试她的面包,并且以生命为代价来赞美她做出来的美味,太让夜萤感动了了,所以她不得不憋着笑,细细解释。 “这是什么道理?”傅大夫郑重而又一脸疑惑地道,“以我切身的体验,若不是夜姑娘晓得这种急救办法,我今天要想活命,唯一之计,就是捅开喉咙,让空气从这里进入,然后再慢慢想办法把堵塞的食物抠出来。不过一般这么做完,除非是果决和动作极为熟练的大夫,否则,病人早就没气不治了。” 傅大夫比划了一下自已的喉咙部位,做了一个用刀切开的动作,看得在场的女人们一阵心惊,同时,也愈发感觉到了夜萤方才那种简便易行急救法的过人之处。 尤其是阿宁,她本来就很聪敏,此时细细一想,便知道夜萤急救方之神奇,不由美眸流转,一脸敬佩地看着夜萤。 “呵呵,说起来道理也很简单,人哪怕一时不能呼吸,但是肺部里还有残留的气体,方才我让宝瓶夹着傅大夫肋下急顶,就是利用傅大夫自身肺部里残留的气体,将食物冲顶出来。 这种急救方法,不论大人小孩都可以使用。有人从旁协助,象宝瓶方才那样自是最好。 但是若是一个人独处的情况下发生了气管被堵塞的危急情况,也可以用腹部顶着椅背,用力冲撞,同样也有效果;至于孩童,则可以将其置于大人膝上,脸朝下,用力拍其背部,将堵塞物拍出。 今天既然遇到这种危急情形,我就和大家详细地介绍一下,当然,希望大家以后最好用不上这项技能。” 其实,这是后世的海姆立克急救法,这种普通的急救常识,一般后世会上网的人都懂得,就象现在的秀才都懂得背四书五经一样,无甚稀奇。 不过,不出意外,夜萤介绍完这项急救技术,大家又陷入一片安静之中。 被震惊到了。 就连端翌也不例外,他的眼眸里有异彩闪过,饶有兴味地专注盯着自家小女人。 傅大夫伸出手指放进自已口腔内比划了几下,差点没把自已弄得干呕出来,不过经过这番试验,他颇以为然地点头赞道: “还是夜姑娘这个急救法好,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做大夫的,就是用手指伸进去夹取堵塞物,但是一般会将堵塞物越推越进去,反而加速病人的死亡。 但是夜姑娘这个办法,从内向外冲击,作为亲身体验者,我能感觉到方才那股气流之大,一下子就把那块面包冲出来了。这个方法,如果让更多人知道,一定能救回不少人命。因为据我在医馆里行医所遇到的,一年到头,死在气管被堵塞上的老人和孩子,数量可不少,我头一年坐馆就遇到了三例。” “那三例最后如何?” 宝器总是想知道故事的结局。 “都死了!活活被堵死的。”傅大夫很汗颜地道,“如果之前我就懂得夜姑娘这种急救方法,他们八九成能救回来。” “这本来就是需要普及的急救知识。”夜萤深以为然地点点头,“还有一种极端的办法可以救病人,就象傅大夫你方才说的,直接在喉部取孔,让空气直接从那进入气管和肺部。” 夜萤的话,让大家瞠目结舌。 第六百三十九章完美晚餐 “这个办法,也不是不可能,气道的位置在这里。”傅大夫接过夜萤的话,比划了一下自已的喉咙,“夜姑娘的意思,是在急救方法无效时,把这里切开吧?” “对,果然是业内人士,一点就明,不过,我也只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具体如何操作,还得傅大夫自已去琢磨研究。” 的确,夜萤虽然知道急救知识,但是确实不知道如何操作。 就算是方才救子傅大夫的海姆克立急救法,也是她第一次指导宝瓶操作运用,没想到一击即中,竟然成功了。 夜萤自已想想都后怕,这是有多幸运,如若一击不成,傅大夫怕就在他们面前被活活噎死了。 不,当然还有开孔取气之法,不过夜萤又不是外科大夫,做不了那么血腥的手术…… 而那开孔取气法,夜萤也是从电影上才有看过画面:讲的是身为外科大夫的女主在餐馆里用餐,一老人突然被食物噎着了,于是女主在急救无效的情况下,借了一支水笔,用笔芯作为导气通道,从喉部插入患者的气管中,救活了患者。 因此,夜萤描述起来能栩栩如生,实则她根本没有亲眼所见。 不过,傅大夫人称小诸葛,便是因为他脑子机敏无匹,善于钻研琢磨,此时听到夜萤的描述,便一副了然于胸的模样道: “我晓得了,这种插孔取气之法,适用于异物被堵于气道深处,用冲击法无效,或者老人、孩童被软糯的食物堵住气道时之用,此二种方法大妙,弥补了我朝急救知识上的空白,实则造福天下苍生百姓之举,今天大家既然都看到了,也听到了,日后有机会,也广为传播。 俗说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古人最讲究行善积德,因此傅大夫的话自是深入人心,而且在场的大家都亲眼目睹了方才夜萤救人之法有奇效,即便不从行善积德的角度论,如果日后真遇到同样的紧急情况,谁掌握了这门急救知识,都不会袖手旁观的。 “萤姐,你真是、真是太厉害了,傅太、傅大夫若不是有你在,现在就变成死大夫了。” 阿宁真是百无禁忌,说得傅大夫脸都绿了。可是面对丽贵妃,傅太医能说什么呢?他只能屁颠屁颠地点头应承。 这孩子,好好个人,长得那么漂亮,怎么就结巴上呢? 夜萤一听阿宁说话,心内又是一阵怜惜。 端翌专注地看着夜萤,若有所思:果然,天命之女,就是与众不同。夜萤身上,象藏着一座宝库,不,应该说是一眼活泉,越是深挖进去,那清澈的泉水鼓涌得越多,总是给人无尽的惊喜。 “哎,傅大夫你没事了吧?被你这事一打岔,我都忘了要煎猪扒了,阿宁,走,咱们煎猪扒去。” 一听要煎猪扒,别说阿宁了,连宝瓶和宝器也都兴致勃勃地跟着夜萤一阵风似地席卷而去。 现场只留下端翌和傅大夫俩人无人理会,孤零零地好不寂寥。 傅大夫哭丧着脸,看着宝瓶远去的身影,对端翌泫然欲诉地哀诉道: “爷,我就这么不招人待见吗?你看看,我可是刚从鬼门上绕了一圈回来的人啊?她们就这么扔下我走了?也不多多抚慰我下?” “你个大老爷们,抚慰你个毛线啊?她们不去做饭,你晚上吃什么?” 谁知道,端翌踹了他一脚,毫不理会他“饱含泪水”可怜巴巴的双眼,然后一掸白袍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土,便屁颠屁颠地跟着夜萤的脚步离开了,追媳妇去了。 傅太医一个人瘪了瘪嘴,无限委屈…… 哎,他可是刚在鬼门关跟前转了一圈回来的人,为什么就没有人关心他一下呐? 傅太医看着端翌愉快追媳妇而去的背影,突然想明白一个道理:最关键的还是自已没有媳妇。 哼,若是宝瓶被自已抓在手里,还愁没有人关心自已吗? 可是看宝瓶的表现,这丫头分明对自已还不上心啊! 啊啊啊,不要啊,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搞定宝瓶! 傅太医斗志昂扬地这么想着,用力握了一下拳头。 然后,左近四下里瞅了瞅,见练武场上只留下他一个人孤零零的,他也赶紧拔腿就跑,追媳妇去了。 “怎么样?很简单吧?这道菜不难做,营养又美味,当然,若要肉质嫩一些,煎个四、五分熟就可以,但是现在这个气候,算了,为了避免病毒和细菌,还是煎熟了安全。” 夜萤皱了下眉,还是继续把已经煎得两面金黄的猪扒继续在平底锅上煎着。 傅太医进来时,正好闻到了一室的肉香,不禁吞了下口水。 再看屋内其它人,亦是一脸向往的样子。 而夜萤现场做起了演示,边煎着平底锅里的猪扒,边细心解说。 “夜姐姐,这锅也是特制的吧?锅底竟然是平的?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市面上有卖这样的锅。” 阿宁一淡定下来,说话也不结巴了。 夜萤倒没发觉这点,笑咪咪地道: “正是,这种平底锅平时煎个猪扒、荷包蛋什么的好用,你回京城时,我会打全套送给你。除了平底锅,还有各种汤锅。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阿宁频频点头,没错,她方才试煎了一下平底锅,果然比她用过的锅都好用。 “行了,可以出锅了。” 夜萤把平底锅从柴火上拿起,柴火灶的缺点就是火候不好控制,得十分用心。 面前黄花梨木的八仙桌上,整整齐齐放着长瓷盘,上面已经摆好一块一块金黄的猪扒,看着让人垂涎欲滴,夜萤还在猪扒上依着现在人的习惯撒了些葱花,边上摆了一枝含苞待放的月季,看起来就象一幅精美的画。 “夜姐姐,好美,都舍不得吃了。” 宝器在边上拍着肚皮喊道。 “等下,还有面包,果酒,水果,这才是完美的晚餐。” 夜萤看着眼前一大群人,眼底笑意满满,他们都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遇到的最宝贵的人,能和他们一起吃一顿怀旧的晚餐,真是全无遗憾。 第六百四十章声浪太强 由于人多,一张桌子自然坐不下,所以最后分成了三桌,这样才能宽松地进餐。 田喜娘进来时,就看到家里餐厅三张桌子上,每个座位前放着一大份黄澄澄看起来十分诱人的肉,肉边上还摆着花,十分精致,让人看了便油然产生一种愉悦的感觉。 田喜娘特别受震撼,她知道夜萤爱折腾,没想到真能在一日三餐上折腾出“花”来。 每张桌子中央,各放着一个用小竹筐盛着的“烤馒头”,不过那“烤馒头”的样子有点古怪,不是象平素馒头那样白胖喧软,而是略带着红色的焦香,一个个方方的,但是看上去十分诱人。 然后每张桌子一侧,还摆着一个银白的小铝桶,铝桶里是满满的冰块,冰块里浸没着一坛果酒,白色的酒坛壁上,沁出水汽,入目即让人觉得若是饮上一杯果酒,不知道多舒爽愉快,透心凉…… 田喜娘看得目瞪口呆,觉得这桌子的饭食看上去简单,但是其实让人一看,便有一种肃然起敬之心,田喜娘不由连说话都放小声了,走路也迈着小步。 田喜娘并不知道,这就是后世流行的仪式感。 对任何事,都必须有仪式感,用着虔诚之心,这样,才能让自已的生活别有情调,在平常的日子里,绽放出衷情的花朵来。 虽然田喜娘说不出来个中道道,但是她已经被这场面震住了。 别说田喜娘了,就连自认为“见多识广”的阿宁,也爱上了这样的场面。 虽然菜肴不多,但每一样都是新鲜用心,有些还是她亲手制成的,此时被隆重放置着,佐以精致的餐具,还有银白的烛光点点,有一种超然物外的感觉。 阿宁心情特别愉悦,觉得任何不快都被放下了,在夜萤的邀请下,大家施施然各找位置坐下。 看着眼前的佳肴,其实更重要的是眼前夜萤精心营造出来的气氛,让大家都有点僵滞隆重。 食不语,寝不言。 夜萤第一次在这群好友中体会到了这一点。 现场只有刀叉碰撞的“叮当”声,还有宝器和夜斯文稍显大声的咀嚼声…… 大家都不懂得刀叉如何使用,夜萤便一一耐心教大家。 当然,比起用两根竹子吃饭,用刀叉切肉,显然简单易学多了,大家不一会儿就掌握了个中技巧。 这些西餐的餐具,是之前夜萤想在三清镇上开西餐馆时,事先让赵铁匠打的,不过还没派上用场,现在正好拿来在自家人中练练手。 看样子,大家的适应性都很强,很快就上手了,也没有抗拒心理。 一时间,夜萤不禁对自已在镇上开西餐馆有了一些底气。 夜萤起身拿起冰在冰块中的果酒,徐徐为每个人跟前的琉璃杯中注入琥珀色的酒液。 琉璃杯壁上,也缓缓沁出一层薄薄的水汽,让人看了心里便觉得十分清凉。 “萤妹,这面包太好吃的,比起蒸馒头来,不知道好吃多少倍,以后你就教会冬雪、晚晴她们,咱们家可以经常烤来吃。” 说话的是夜斯文。 这家伙,自从抱上有钱妹妹的大腿后,整天就做一个鸡鸣狗跳的二世祖,不过,好歹现在有吴小霞管着,不再往赌场里钻,好过以前千百倍。 夜萤也愿意这样养着他,关键是夜斯文本人也没有什么大志向,在他贫瘠的小脑里,唯一对生活美好的想象就是不愁吃不愁穿,还有娇软的小娘子拥在怀。 而现在这一切都美梦成真。夜斯文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至于赌博,他虽然有瘾,但是现在夜萤打制的麻将,已经能极大地满足他的瘾头。 他和田喜娘闲下来,经常在家里召集下人一起打麻将,有时候为了一张牌出得好和坏,还吵得不可开交。 时不时地,还有妹妹突然爆出的惊喜享受,比如早茶、比如晚上这晚饭这什么梦幻猪扒大餐,夜斯文过去穷怕了,对现在的好日子还是很珍惜的,一时也没有再动其它的心思。 “嗯,她们今天已经学会了,接下来就是多操作几次,掌握火候和分寸的问题。 明天我就让她们烤一炉送给嫂子尝尝,放心,不会亏待大侄子的。” 夜萤其实并不是想把画风整得那么严肃啊!可是看大家都不说话,低头埋头吃肉,她也被感染了,好久没这种吃西餐,还是挺怀旧的。 现在好不容易有个人打破沉闷,她也赶紧抓住时机聊了起来。 就象薄冰壁上出现了裂缝一般,七里卡察,不一会儿,严肃凝滞的坚冰化为碎片,夜萤便被声浪的海洋淹没了。 “哟,这肉真的太好吃了,一入嘴就象雪一样化掉了。” “腌得很入味,看来是要腌久点,只是不知道萤姐那些腌的调料怎么调配?” “是啊,我觉得配上一点酸菜也不错,我喜欢口味重点的。” …… 夜萤一脸懵逼。 呃,果然,吃西餐还是安静点好啊! 从她这个角度看过去,正好看到的是端翌的侧颜,在明黄的烛火照耀下,端翌高挺的鼻梁、棱形的唇珠、勾勒出举世无双的美颜,这一副侧颜,若是拍起来做成电脑屏保,真是让人舔屏的佳作啊! 夜萤现在晓得了,她过去不屑舔屏这个词,是因为她还没有遇到如此完美、直击人心的侧颜! 端翌似有所感,扭过头来看了她一眼,正好看到她花痴一般的眼神,端翌楞了一下,见她眼波盈盈,如一池春|水,不禁一阵沉醉。 两个人眼神交接相融,粘乎交缠在空中,难舍难分。 陡然,就在端翌和夜萤的眼神交汇处,伸进一支纤纤素手: “哎,夜大哥,能把酒递给我吗?好香的果酒,真是让人欲罢不能啊!” 那是阿宁的手,偏生出现在夜萤和端翌的眼神交汇处,顿时让两个人的眼神在空中倏地收回,生生被阿宁搅断了。 不过,夜萤只是低垂下眼睫,扑闪着,内心有着偷偷的小愉悦。 端翌的心情也很好,全然不受此等影响,嘴角微微上勾,眼神变得温润无比,哪里有一人横刀立马喝退北疆上千铁骑的肃杀? 第六百四十一章贵妃醉酒 阿宁本来就是看夜萤和端翌那交缠的粘乎乎的眼神不爽,所以才故意伸出手去破坏他们。 没想到,虽然端翌和夜萤眼神不粘在一起了,但是两个人之间的眉眼官司更加精彩了。 阿宁气忿不过,恨恨地喝了一口果酒。 意外的是,这果酒入口甘醇,相较之下,她之前喝过的所有美酒滋味就象酸水一般,阿宁一挑眉头,微“咦”了一声,又浮了一大白。 “宁姐,这酒好喝吧?” 宝器在边上,看阿宁如此爽快,将半杯酒倒入喉中,便笑嘻嘻地问道。 “好喝,特别好喝。以前从未喝过如此甘醇的美酒,是什么牌子?哪家酿的,我要让它做贡……,呃,不,多买点带回京。” 阿宁差点脱口而出,说要征用这种酒为贡品。 “嘿嘿,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宝器闪了下眼神,下巴一努,阿宁不由一阵郁闷,又是夜萤? 这位夜姐姐还是人吗?怎么什么都会?什么都是一顶一的手艺? 茶室好、茶好、烤的面包好、做的猪扒好吃……得,现在还会酿好酒? 若不是夜萤已经是端翌的禁脔,阿宁能把夜萤征为身边的宫女了,让她有本事也拘于自已之下。 不过,夜萤即得了端翌的青眼,阿宁倒是不敢随便动弹夜萤。 别人不知道,阿宁可是知道,自已这位表哥别看此时显得人畜无害,但是他是靖王爷,北疆蛮子闻风丧胆的神武大将军,这赫赫的名声,可不是浪得虚名,而是他一刀一刀砍出来的。 阿宁心下郁闷,道: “如此说来,这酒也不用买了,我只要让夜姐姐多送我点就成。” “难说,这酒所剩不多,估计也没几坛了。” 宝器瓮声瓮气地道。 阿宁又吃了个瘪,她贵为皇贵妃,什么东西不是享用顶级最好的? 之前享用时,她也没怎么觉的。但是现在和夜萤一比,感觉倒是夜萤象宫里的太皇太后,而自已充其量,只是宫女一般的享受。 如今连讨要一坛酒都会被拒绝。 阿宁一阵火大,看着表哥和夜萤眉来眼去的,她顺手拿起面前被对面傅大夫倒满的酒杯,又喝了一大口。 哼,既然不能送,那她就在这里狠狠地喝,喝得让夜萤心疼,总行了吧? 而且,再说了,嘿嘿,这酒真地挺好喝的,的确是她从未喝过的美酒,不狠狠多喝点,回京就没得喝了,那也太可惜了。 阿宁哪里知道这果酒的“凶险”,虽然入口绵甜悠长醇厚,不涩口不辣喉,但是酒精度却比当下一般的粮食酒都要高,现在的粮食酒一般才六七度,而夜萤的果酒达到了13、4度。 阿宁仗着自已酒量挺大的,再加上这果酒好入口,因此并没有把酒会醉人这件严重的事放在心上,一杯接着一杯,真是酒入愁肠…… “来,宝器,再陪姐姐喝一杯。姐姐觉得你是个好人,长得小模样也不错,姐姐手下可是有很多漂亮的姐姐,你要是陪姐姐喝痛快了,回头姐姐赏你一个漂亮的姐姐做娘子,可好?” 待夜萤和端翌回过神来时,阿宁已经开始胡言乱语了,揪着宝器,死命要他陪她喝酒。 可怜宝器这个乖娃,哪有被美女缠过的阵仗,吓得他差点没哇哇叫。 自上次被夜珍珠色|诱流鼻血后,宝器那饱受荼毒的幼小心灵才刚刚有所康复,没想到又受到一个暴力美女姐姐的摧残。 宝器开始在风中凌乱了,若不是知道阿宁是正经女孩,亦是端大哥的表妹,宝器怕是要喊救命了。 还好,宝瓶挺身而出,把阿宁架住了,直接夺下她手中的杯子,再兼宝瓶本身就力大无穷,阿宁怎么挣扎,也挣不脱她铁钳一般的手掌,最后,酒劲一上头,阿宁便耷拉着脑袋,醉晕了。 宝器这才从美女姐姐的魔掌中解脱出来。 端翌不好出手,只能让夜萤和宝瓶挟着阿宁回厢房。 “咦,这里是哪里?大胆,你们是不是企图谋害本宫?” 阿宁迷糊中,看到陌生的厢房,并不是自已熟悉的寝宫,不由地含糊地念叨道。 “本宫?我还卧室呢,呵呵,阿宁,不是在你家里,这是柳村,我家里。” 夜萤见阿宁喝醉了,也不和她计较,好声好气地对她道。 “柳村?柳村是个什么村?是不是柳树很多的村子?” 阿宁絮絮叨叨,说个不停。 夜萤和宝瓶好不容易才把她扶到床上躺下,阿宁却又捂着肚子爬了起来,然后干呕出声。 “她要吐了,宝瓶,快拿个面盆过来。” 夜萤才叫出声,阿宁已经张开嘴,对着夜萤吐了一身。 夜萤也是醉了,没想到阿宁也会发酒疯,只好让宝瓶和冬雪伺候她,自已赶紧去匆匆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 待她再过来察看时,阿宁到是安静下来了,吐完估计舒服多了,已经高枕而眠,嘴里还打着小呼呼。 夜萤看她烂睡如泥的样子,不由好笑,心想,如果有手机把她现在的睡态录下来,回头阿宁岂不是会羞愧死? 察看下四周,厢房里已经被冬雪收拾擦洗干净,还残留有一些淡淡的酒味,窗户微开着,透了点风进来。 夜萤见酒味已经消散很多,便把窗户关了。 喝醉酒的人最怕着风,一晚上吹着风,闹出中风偏瘫都有可能,夜萤不敢大意。 见阿宁一时片刻不会醒,她出来交待冬雪晚上要好生看着阿宁,不要让她踢被子着凉各种,还得备好茶水,免得她半夜醒来口渴没水喝。 冬雪一一记下。 回到前厅,端翌正在那候着她,见到她便问道: “阿宁怎么样了?过去也没见她喝醉过,真是,失仪了。” “没关系,人生难得几回醉嘛!有时候,喝点小酒,放纵一下自已也是一种解脱压力的方式。我估计阿宁是不知道这酒度数,以为喝的量和过去差不多,却不晓得摄入的酒精量是过去的一倍还多,因此才会醉了。 放心吧,她喝醉这件事,也就我们这几个人知道,不会对外宣扬的。” 夜萤晓得古代的女子最注重声名了,阿萤即便是嫁了人,但是如果让夫家知道她喝醉酒失态的事情,肯定也不美,所以才有此言。 “你也喝醉过?”端翌突然眉尾一扬,发问道。 夜萤楞了下,不晓得端翌为什么话题这么快切换到自已身上。 第六百四十二章念想 见夜萤不答话,端翌这才察觉自已语气似乎太凛厉了些许,便放缓了语气道: “你方才不是说,喝醉了是解压的方式?我怎么感觉听着你深谙此道呢?” 夜萤这才恍然大悟。 要说后世的自已,自是醉过,一年总要醉那么两、三回,实是外出应酬的机会太多了,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方才是为了替阿宁脱罪,随口说出来,没想到端翌这么有心,竟然听话听音,一下子被他逮着尾巴了。 所以,他是不高兴了吗? “我,呃,我没有喝醉过。你看,去年这琥珀光才酿出来的,我到底喝没喝醉过,你问问宝瓶和宝器就知道了。” 夜萤不晓得为什么自已突然有点心虚。 这男人管得也太宽了吧? 不光管今生,还管后世? 哼,她现在又没有喝醉过酒,也不嗜酒,何必心虚呢? 这么想着,夜萤就挺直了腰杆,用“正直”的眼神迎着端翌审视的双眼。 “嗯,我信你。” 端翌微抿了下嘴,自家小女人脸上的精彩官司他可是一一看在眼里,其实他已经知道夜萤在饮酒方面有所节制,但是他觉得还是要敲打她一下为宜,免得真的喝醉了,就迟了。 他现在在柳村还好,总能护得她周全,但是万一哪天有事临时要走了,那可如何是好? 所以,真是不敲打白不敲打。 夜萤在他灼灼的目光下,心虚地摸了下鼻子,道: “放心吧,我不会喝醉的。喝酒误事,也容易闹出笑话。”这么说时,似乎又显得对阿宁方才的表现有点不厚道,夜萤又画蛇添足地补充道,“我看阿宁也只是偶尔为之,有了这次教训,她以后定是不敢了。” “她呀?”端翌拉长了嗓子,似乎也有所忧虑,眉眼一闪,然后凑近了对夜萤细语一番,做了些交待。 夜萤不妨被端翌贴得如此近身,他嘴里热呼呼的气息扑洒在她的耳边上,麻痒痒的,就象万千小手,在轻轻挠着她的耳翼,让她竟然身体其它部位,有一些暖流产生…… 而端翌的声音在刻意压低后,又显得富有磁性,低沉的男中音,就象大提琴的低哑回旋,让夜萤不禁觉得,耳朵都要怀孕了。 端翌交待完,正想撤离,但是他忽然注意到,夜萤薄如蝉翼的耳翼正在一点一点慢慢变红,红透了,那小巧玲珑的耳垂显得格外诱人,让他有一种想一口咬住的感觉。 端翌一楞神,忘了撤离,两个人之间的空气一下子就僵滞了下来,刹那失神过后,两个人都察觉到各自的失态,于是不约而同开腔: “你说的……” “我说的……” 两个人同时开腔,要说的内容却是相同的,这一开口,就知道了彼此对方要说的话,于是两个人又相视一笑,都不再说了。 端翌依依不舍地站直了身子,鼻端还残留着夜萤发间的清香。 “走吧,你也该去休息了。” 夜萤对端翌道,她有想伸懒腰的冲动,今天也走了一天,晚上回来还折腾做饭了,她也累了。 端翌暗哑地“嗯”了一声,看着打头走在前面的夜萤袅袅娉婷的身影,一股冲动涌上来,他眸子一闪,今晚,他要和佳人约会。 夜萤不知道端翌正暗搓搓地打着她的主意,回头见端翌没有跟上,便笑道: “你再不走,我不等你了。” 端翌缓缓徐行,夜萤果真没有等他,身影一转,消失在月洞门里,等端翌穿过月洞门时,夜萤已经不知所踪了。 端翌在花木扶疏的暗影里深吸了口气,良久,他那起了变化的身体才平复下来。 端翌不由暗哂自已,对着自家小女人越来越不能自持了。 方才不敢紧紧跟着她,就是怕她发现自已产生了某种变化…… 夜萤简单地泡了个澡,当然依旧是洗得香喷喷的,这才披着浴袍走出小浴桶,让晚晴帮她擦干头发,又趴在按摩床上,让冬雪帮她好好地浑身上下按了个遍,这才觉得全身舒缓了许多。 冬雪现在已经是推拿好手了,玫瑰精油顺着她颀长的手指,缓缓推入夜萤皮肤下面,让她原本白|嫩的肌肤愈发有光泽。 冬雪是惯做这事了,但是夜萤今晚上却感觉她有点心不在焉,虽然推拿中规中矩,但总觉得她神情里有些寂寥。 夜萤不禁问道: “冬雪,你最近遇到什么状况了吗?” “没有,主人,何出此言?”冬雪吓了一跳,不知道夜萤为什么这么问。 “哦,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你好象有心事。” 夜萤索性道破。 “呃,这个,我……” 冬雪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没想到夜萤这么敏锐,竟然能感觉得出来。 “有什么心事可以说的就对我说,我要是能帮忙的一定会帮你的。” 夜萤大大咧咧地道。 实是这个社会的阶层如此,就算她现在想给了冬雪卖身契,让她自行出去谋生,以冬雪这样一个身无长物的丫头片子,在社会上根本难以立足。 夜萤并没有真正在心里把她们当下人看待,毕竟,她的骨子里,是一个来自后世现代社会讲求人人生而平等的灵魂。 现在她权且是把冬雪她们当成在她家里打工的人,她不光给予优厚的薪酬,日后,她们有了好去处,她就会放心放手。 所以,看到冬雪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夜萤便忍不住发问了。 “主人,我,我不想去京城,你最好了,我想一辈子呆在这里,我不想跟阿宁姑娘去京城。” 冬雪一看夜萤是让她非说不可的架式,只好吱吱唔唔地说了出来。 那天听到阿宁向夜萤讨要她,她不由地紧张万分。 在她心里,对夜鸣已经上心,而且夜鸣几次过来,都若有若无地向她传递了一些微妙的信息,冬雪自是不肯跟阿宁到陌生的京城去。 当然,她也知道自已对夜鸣是痴心妄想了,毕竟她是个奴仆,人家夜鸣可是夜里正的孙儿,以后极有可能接掌里正的位置,但是,有一个念想不就足够了? 第六百四十三章求和离 没想到,她怀惴着这点心思,也被主人看出来了。 冬雪一阵紧张,最后还是把担心的事情说了出来。 “呵呵,你放心,我不是早就拒绝阿宁了吗?我知道你们不惯去她那种大户人家家里生活,肯定是规矩特别多,因此我不是一口拒绝了吗?你还瞎想什么?” “哦,如此多谢主人,以后我不会再瞎想了。” 一听夜萤说得这么肯定,冬雪的心就定了,顿时展露了笑颜,手下也不由地更加用心了。 “嗯,这才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给冬雪吃了一颗定心丸后,夜萤见她按压自已的熟悉手法又回来了,亦是“咕噜”了一句。 冬雪心情愉快地伺候完夜萤,和晚晴收拾好正要走,却被夜萤叫住了,她低低吩咐了她们俩几句。 晚晴听完,不禁捂着嘴偷偷笑了下,道: “省得了。” “你们要尽量做得自然点,别太显露痕迹了,否则,就起不到作用了。” 夜萤吩咐道。 “知道了,主人。” 冬雪抿嘴一笑。 见她们退下,夜萤这才披散着头发,心情愉快地上榻夜读。 明亮的烛光堪比后世四十度左右的灯光,不过,夜萤对时间也有所控制,现在可没有近视眼镜,一旦眼睛坏了,就抓瞎了。 沐浴完毕,身心放松,手不释卷,这是一整天里最享受的时候。 门吱吱呀呀徐徐打开,一阵风终于逮着机会,紧跟着吹进来,顿时烛火晃了几晃,夜萤还以为是小丫头们去而复返,不经意地抬眼一看,顿时全身僵滞住了。 这日子过得太幸福了,她都忘了世界上还有吴大牛这个人。 好死不死地,吴大牛就在今天晚上闯进来,破坏她愉悦的心情。 门一开,风似乎就变大了,“噗”地一下,吹熄了夜萤床前的烛火,房间里,只留下远处靠墙的烛台还亮着一支蜡烛,光线顿时昏暗了下来。 夜萤放下手中的《酒肆闲话》,把衣襟拉紧,披衣起下榻。 端翌收回弹了个纸团把床前烛火打熄的手指,顶着吴大牛的面貌,缓缓靠近了夜萤。 小女人身上,浴后的清香扑面而来,还夹杂着她身上特有的馨香,好象是一股淡淡的奶香,又似一股清雅的花香,夹杂在一起,形成了夜萤特有的香氛。 端翌深深吸了一口,顿时觉得整个人都神清气爽。 然后,他伸出手臂,想将夜萤搂进怀里。 他都憋了那么久,早就想这么做了,却还要忍着。 夜萤生气了,伸出手,挡住了他的动作,冷哼道: “不要碰我。” “你是我娘子,让我不碰你,这是什么规矩?” 端翌改变了下声线,憋出吴大牛的声音道。 看着自家小女人亭亭玉立的样子,端翌恨不得立即闯入花丛中大肆采撷,畅饮甘露。 以往,他态度强横时,夜萤最后总是会妥协,但是这一次似乎不太一样了。 端翌能够察觉到夜萤身上的森冷之意,那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寒气,让他陡然觉得,今晚此行怕是不会顺利。 端翌苦涩地抹了把自已粗糙的脸,顶着这张脸和自已小女人做那些本应是鸾凤和鸣的事,也实非他所愿。 “吴大哥,这次时疫,我几乎丧命,这倒是让我想通了许多事情,人生苦短,为什么我非要让自已做不喜欢做的事呢? 简单地说,我想和你和离!” 夜萤的神情,已经变得极为冷静,她的身板挺得直直的,散发出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质。 端翌僵滞了下,呃,他没听错吧?他家小女人要和他,不要和吴大牛和离? “娘子,此番考虑欠妥,我不同意!” 端翌决然地道。 “不管你同不同意,明天我就会去府衙递状书,要求和离!” 夜萤态度十分坚决。 端翌心里一阵苦涩,一阵欢喜,纠结在一起,不知所措地喃喃道: “咱们相处十分融洽,每一次我不都是把你伺候得很好?何必和离呢?” 提出和离,是夜萤在时疫过后痛下的第一份决心。 只是这段时间吴大牛都没有晚上来找她,白天在村里也看不到他的人,于是这事就拖了下来。 夜萤是知道自已的,端翌奋不顾身,闯进时疫隔离区的举动,让她明白了端翌的心意,也让她觉得,即便不能嫁给端翌,但是现下,她也不可能一边拖着吴大牛,一边又和端翌牵扯不清。 这对端翌不公平! 所以,现在她绝不可能再委身于吴大牛。 见夜萤态度坚决,端翌不由一阵头痛,略一思忖,他道: “娘子,你要知道,由女方先提和离,在府衙是要先打二十大板的,你一介娇弱女子,如何捱得过这二十大板?” 夜萤一想到这二十大板,也是一阵头痛。 真是万恶的封建社会! 女人一点地位也没有! 凭什么女人去提离婚,不管对错就要先挨板子?男人要提离婚,只要写明女人犯了七出之条就可以? 见夜萤一时没有说话,端翌以为夜萤胆怯了,心下才一松,就听夜萤咬着牙道: “这二十大板,我捱不得也得捱。吴大哥,对不住了。当初那十两银子救了我们家的急,可我也付出了自已的代价。 要不,你主动提出和我和离如何?我亦会给你补偿。我拿五百两银子给你可好?” “不好,我只想要你的人,五百两银子虽多,哪比得上我家娘子身娇肉贵!” 端翌这是成心想堵夜萤。 果然,听到端翌的话,夜萤气得按着胸口,道: “吴大哥,可是我和你没有感情,在一起也不会幸福。” “什么是感情我不懂,我只知道,看到你我就有兴致!” 端翌看着夜萤气呼呼的小脸,忽然起了玩心,想要逗她一下,于是故意这么插科打浑道。 说完,还上前一把紧紧揽住她,制住了她的双手,把她就往床榻上按压。 夜萤怒了,没想到这个吴大牛好说歹说都不行,现在竟然还要用强,看来,她以前对他太好了,以致于和他正经说话,他也没当一回事。 没想到这个老实人也会如此阴暗的一面,夜萤被压在床上,眸光一闪,狠狠地向吴大牛某个不可描述的部位狠狠踢去…… 第六百四十四章太监了 脚上的劲刚使出来,夜萤已经后悔了,毕竟,吴大牛不是她的仇人,这一脚下去,如此用力,要是踢中的话,吴大牛不残也变成一个不能人事的废人了。 然而,心里后悔,脚上的劲道却收不回来了。 端翌身手了得,早就发现了自家小女人的异动,见她一言不和,便一脚踹来,又好气又好笑,压在其上的腰硬是一拧,堪堪避过了夜萤这大力脚。 好险,若是被踢中,马上变成太监了。 端翌察觉出夜萤脚上的力道,不由地拂了把头上的冷汗。 “唔,你这是要谋害亲夫啊?” 端翌闷闷地道,心有余悸。 若不是他身手了得,早就被夜萤踢残了。 此时他心里,也说不出是苦是甜。 “唔……” 夜萤见没踢中,心里松了下,被对方一喝,她挣扎着叫出声,想要挣脱吴大牛压在她身上的躯体。 然而,和每一次一样,吴大牛把她牢牢控制后,就不肯再放过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吴大牛扯了枕巾过来,将她双手牢牢缚住,绑在了床柱上,不待她怒喝出声,他已经用自已的嘴堵住了她的…… 夜萤正想咬下他的舌头,忽然,她从他嘴里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呃,是淡淡的酒味。 再仔细一闻,是琥珀光的味道。 夜萤呆楞了一下。 吴大牛今晚也喝酒了? 喝的还是她自酿的琥珀光? 她什么时候送琥珀光给他了? 琥珀光所剩不多,夜萤现在只留下来自已饮用,从未再送他人…… 莫非,是田喜娘送他的? 也有可能,因为毕竟他是她的女婿…… 象吴小霞,田喜娘就欢欢喜喜送了她许多东西,而且几乎是隔几天就送一次,送得吴小霞都差点招架不住了。 夜萤这一楞神间,嘴里已经被他大肆掠夺…… 端翌多少天没挨近夜萤的身子了,此时一近身,哪还有理智去思考? 他恨不得把眼前的小女人生吞活剥下去,让她变成自已的一部份,永远也不要离开他…… 夜萤防线失守,又被他用了极高明的手段,弄得全身瘫软无力,而且双手又被束缚着,根本就无力动弹,只能任其施为。 夜萤心里一阵羞愤,从隔离区出来,她是下了决心的,一定要和吴大牛斩断关系,不再和他牵扯不清。 万万没有想到,吴大牛会如此强横霸道。 夜萤努力挣扎着,或许是吴大牛太着急了,双手并未绑结实,终于,夜萤感觉一只手挣松脱了,而此时吴大牛正将脑袋伏在她胸前,如饮甘泉一般,发出“滋滋”的啜吸之声。 夜萤发觉,自已的身体马上又要不听使唤似的,被他这一吸一挑之间,身体开始变得温暖潮湿起来,意乱情迷间,严重冲击着她的心理防线。 夜萤不由暗恨自已,口嫌体正直,身体一点也不听从大脑意志的指挥。 夜萤却不知道,这具身体天生体质敏感,是万里挑一的砾中金体质,别说象端翌这般轻车熟路的挑拨,就是稍微碰触之下,都会有反应,控制不住这样的身体,并不是她的错。 见身下的小女人皮肤慢慢泛起桃红色,端翌晓得,她已经情|动,而鼻端则嗅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体香,这对端翌来说,简直是催|情毒药,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已,就想长驱直入。 谁知道,夜萤终于克制住身体涌动的情|潮,屈起小腿,端翌动作时,正好身体某个不可描述的部位正对上了夜萤小腿的膝盖…… 一声惨烈的叫声,从夜萤的房里冒了出来。 冬雪和晚晴面面相觑,却是看到吴大牛进去,她们不敢推门而入。 稍顷,夜萤的房门才“吱呀”一声被打开了,一个高大的身影踉踉跄跄地冲了出来,不知所踪。 夜萤躺在床上,脸上的潮红慢慢褪去,看着凌乱的衣裳遮蔽不住身体,她脸上泛起一阵抑郁之色。 方才那一下,也是忒狠了,吴大牛不会就此不能人事吧? 谁让他对她发狠? 夜萤暗咬银牙,披衣起床,唤晚晴去打了盆水,清理了一下身体。 晚晴似是明白了什么,并不敢问,看夜萤略带狼狈的模样,却是一阵心疼。 白天主人总是快快乐乐的,神采飞扬,衣着光鲜,周旋于各色人等之间,从容自如。 可是谁知道在夜里,主人都经历了些什么。 晚晴难过地替夜萤换上新的睡袍,见夜萤一脸沉郁,只能欲言又止,出了门后,掩上房门,暗暗叹了口气。 今天晚上用极端的手段赶走了吴大牛,但是也让夜萤认识了吴大牛的韧性,看来,这家伙是对她死不会放手了,连拿五百两银子诱惑他,都不肯提出和离。 当然,如果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为了五百两银子放弃此时的她吧? 夜萤苦笑一声。 以后若是娶她正式过门,好处肯定不止五百两银子,看着吴大牛憨厚没用的样子,心里倒也是会算计。 明天,她就要去县衙递诉状,要求和离。 不过,要做这件事前,她必须和傅大夫参详一下,因为她发现傅大夫对大夏朝的律法还是很熟悉的,这一次,要递诉状要求和离,就要彻底解决吴大牛这桩事,不要再留首尾,免得日后麻烦。 “王爷,这处伤得不轻啊,啧啧,夜姑娘怎么这么心狠?竟然能对你下得了手?” 另一边的客房里,傅太医一边暗自心惊,一边啧啧摇头。 “她以为我是吴大牛!” 端翌疼得动弹不了,他在意乱情迷之际,万万没有想到,夜萤会对他痛下杀手,现在那话儿受伤肿胀,被傅太医用一碗绿油油的青草药膏糊住,暂时止住了疼痛,但是却不知道后续会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端翌又好气又好笑,听到傅太医叨唠,只好无奈地道。 “哎,夜姑娘这也真是,谋杀亲夫啊!” 傅太医喃喃地道。 “你说,我要不要把真实身份告诉她?如若再隐瞒下去,她不让我近身,岂不是依旧达不成目的。” 端翌说得有些心虚,现在已经不是和夜萤生不生孩子的问题了,是如何揭开身份,面对夜萤有可能暴怒、甚至不原谅他的问题。 第六百四十五章保住命根子 “呃,王爷,还是边走边看,再观察一下吧。说起来,上一次在隔离区内,要坦白倒是个好时机。 可惜咱们那时候犹豫,错过了。 现在才来坦白,感觉时机不对呀,你觉得呢?” 傅太医边说,边偷眼观察端翌的表情。 因为上一回,是他怂恿端翌不要坦白的,现在自已又说当时是最好的时机,固然狠狠打脸,但其实他最担心的是靖王爷会不会怪罪他。 有什么办法呢?谁知道夜萤从隔离区出来后,会烈得不肯让吴大牛近身呢? 不过这也难怪,端翌舍生忘死的举止,肯定激发了夜萤反抗吴大牛的决心。 哎,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傅太医那贼兮兮的样子,早就被端翌看在眼里,不过他现在某个特殊的部位疼得紧,一时也顾不上理会傅太医的小心思。 听傅太医如此说道,端翌冷哼一声,不过心里也晓得怪不了傅太医就是了。 即便是傅太医当时阻止自已说出真相,但是如果自已坚持要说出来,是谁也阻止不了的。 怪只能怪自已,到底还是有所顾忌。 不得不承认,在隔离区,的确是向夜萤坦白身份的最佳时机,当时别说告诉夜萤他就是吴大牛了,就是说他是天上星宿下凡,夜萤怕也会欣然接受。 端翌纠结了一会儿,一时也想不出解决的办法,权且就把这件事先放下。 平生他做事痛快淋漓,还从来没有一件事象这般如此无法决断的。 “嗯,你说本王这里的伤势要紧吗?” 良久,靖王爷才期期艾艾地问傅太医。 “唔,我上药及时,正常是无甚影响。” 傅太医脱口而出,这也是他作为大夫的本能,在伤势还没有恢复时,他绝不会下断语的,什么有影响,没有影响,这样肯定的语式绝不会出口。 “嗯?” 靖王爷语气一冷。 傅太医心中一凛,猛地想起身边这个人可是威风凛凛的神武大将军,他赶紧道: “呃,有我神药在,绝对保证没有问题的,王爷放心,不光令王爷雄风犹在,还能更加持久……” 端翌听着傅太医满口阿謏奉承的胡言乱语不由微哂,但是至少他从过滤得知一个最重要的信息,那就是他的命根子没事,保住了。 至于什么更加持久之类的说法,端翌听着就当耳旁风了,笑话,他神武大将军靖王爷岂是浪得虚名?难得还要傅太医用药才能那样那样…… 哼,只要看夜萤自从和他在一起后,气色愈发媚骨天成、诱人就知道,他的能力是杠杠的…… 不过,说起来傅太医的用药还真的有点奇效,开始的巨痛之后,现在有点微麻微凉,伤处火辣辣的疼痛感也慢慢消失了。 端翌平复了下心情,缓缓进入了梦乡。 傅太医见端翌熟睡,便放心离开。 那命根处的疼痛岂是常人能够忍受的,也就靖王爷了,傅太医是为他刮骨疗伤过的人,晓得他毅力非常人,但是那里是男人的最要害处,再能忍疼,彼处的伤痛也是难以耐受的。 傅太医于是在草药中用了一些催眠安神的成份,否则,端翌哪有可能睡得这么安心? 傅太医反锁上门,蹑手蹑脚地往自已客房走去。 如今他和端翌已经成为归燕堂的常客,甚至有些新买的下人刚进来时,都误会他们是归燕堂主子之一。因此他在这里简直可以说是“横行无忌”。 傅太医进了自已的客房,摸了样东西在身上,又贼头贼脑地往前厅走去。 到了前厅,就见宝瓶正指挥着下人们收拾家里白天弄乱的一应物什。 傅太医嘿嘿一笑,就知道宝瓶是最勤快的小蜜蜂,这个点,归燕堂做主的都歇息了,只有她一个人在善后。 “傅大夫?这么晚了还未休息?” 宝瓶一回头,就看到傅大夫正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不由吓了一跳,但仍用温婉的语气询问。 毕竟,傅大夫是救了整个柳村的大英雄,医术了得,在宝瓶心里,他也是值得尊敬的人之一。 哪怕傅大夫现在为人行事愈发诡异,但是宝瓶还是对他十分敬重。 开玩笑,一个医术绝佳的大夫,走到哪里,都会被奉若上宾的好不好? 宝瓶的娘亲就是在逃荒途中因病而亡的,如果当时有傅大夫这样一个身手绝佳的大夫在侧,没准不会有事。 但是傅大夫最近越来越诡异了,看她的眼神,也让她觉得麻麻的,所以宝瓶看到傅大夫,不禁有点不自在。 “宝瓶,你还没忙完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傅大夫主动上前请膺。 “不用你帮忙,下人们自会弄好,我只是看着,让他们归置原处。萤姐不喜欢人家把东西弄乱。” 宝瓶随口道,一边盯着一个下人,让他把夜萤最喜欢的琉璃盏放回原来的柜子里。 “哦,夜来无事,我也睡不着,就起来走走了。对了,听说夜姑娘最近得了不少好茶,要不,你泡一泡给我尝尝?” 傅大夫腆着脸道。 “好啊,可惜萤姐今晚歇得早,不然让她来泡茶的话,她肯定兴致勃勃。” 傅大夫这是个正常要求,宝瓶自是不好拒绝。 夜萤虽然宝贝她的茶,但并不小气。象宝瓶这几个人,随便动她的茶都是没有问题的。 宝瓶在茶室坐定,吩咐下人把山泉水热好了再拿进来。 时疫过后,归燕堂又进了些可靠稳妥的人,就连宝瓶身边也有了侍候的小丫头。 夜萤既是抱定了在这个时空扎根的心理,也便从善如流,该使奴唤婢的,她也不必客气。 而且依她家的门风,能进得归燕堂的下人,和她们与往贫困不堪的生活相比,倒是一种福气了。 不一会儿,热水便烧好拿了上来,宝瓶拨开茶炉中的炭火,续上新炭,把热水坐到茶炉上保温,便挑了一泡茶道: “这泡味道醇厚,又是炭焙的,夜里喝了,不会太刺激,一会儿也好入睡。” “看来宝瓶对茶之道亦有所领悟,我看你颇有几分夜姑娘泡茶的气势了。” 傅大夫拍马屁。 现在夜萤是全村“青少年”偶像,说谁象夜萤,就等于夸奖对方,宝瓶也不例外,被傅大夫一夸,脸上也浮起一层荣光。 第六百四十六章傅大夫的小礼物 宝瓶果然颇有心得,泡完茶,傅大夫吸溜地喝了一口,满嘴茶香,自是连连夸赞。 还好有茶为媒,两个人相对无言时,就泡茶倒茶品茶,一时间也不觉得时间难捱。 慢慢的,宝瓶开始体会到,为什么夜姐姐喜欢在茶室中招待客人了。 是啊,如果相对无言,实在没有什么话聊,就聊茶好了,随时都可以抓住茶汤冲泡的间隙,引发一个新的话题。 不知不觉,茶水已经冲过两泡,傅大夫眼神愈发明灭不定,让宝瓶心里一阵“突突”地跳。 她总觉得傅大夫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似乎有什么话想说又不好开口。 宝瓶忽然想到,会不会是端大哥和夜姐姐的事情?否则,傅大夫怎么会是这种表现? 平时傅大夫看起来挺正常的呀? 于是宝瓶主动开口问道: “傅大夫,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不妨事,只管细细道来,我听着呐,反正明日也无甚大事,我可以睡得稍晚一些。” 宝器练武很勤快,但是宝瓶因为不走学武之路,对她来说,习武只是强身健体,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平时可以保护一下夜萤,因此,现在以她的武艺来说,已经足以满足,倒也不必象宝器那般冬练三伏、夏练三九,偶尔偷偷懒还是可以的。 宝瓶摆明了要听傅大夫“细说从头”的架式,傅大夫心内一荡,没想到自已装着心事,还是被宝瓶看出来了,这丫头还是蛮机灵的。 人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男子汉大丈夫,咳,算了,还是以后再说吧,万一被宝瓶拒绝了怎么办?那可真是太丢脸了。 堂堂杏林国手、大夏朝第一御医……万一传出去,第一次表白就落空,那真是脸丢到姥姥家了。 傅大夫这一犹豫,便把话头从旁扯起,胡乱应付道: “端大哥感染了风寒,卧床休息,明天怕也不能早起了,你们倒是可以安心休息。” “啊?端大哥要紧不?” “没事,我让他喝了药已经睡下了。”傅太医道。 “嗯,有你在风寒这样的小疾倒也无妨,让端大哥好好休息吧,宝器自会起来晨练,现在他重要的不是学武技,而是增长实战经验,看来,明年就要送他入伍从军了。 这是他一直以来强烈的愿望,否则,我真是舍不得。” 宝瓶在熟人面前,也暴露心思道。 “不妨事,我大夏朝除了和北疆冲突较为激烈外,其它邻国都还好相处,只要宝器不编到北疆换防的军伍之中,定能全身而退。” 说别的傅大夫不一定敢夸这样的海口,但是说到从军之事,有神武大将军在侧,傅大夫自不在话下。 只要端翌点头,把宝器编到哪一支队伍里,还不是端翌一句话? “不行,宝器最乐意去的就是北疆了。你也知道,我爹亦是北疆的驻防军,宝器就想去加入那支队伍。 而且他也说过,好男儿只有在杀敌中才能迅速建功立业,我想,他不会同意那样的安排。 对他来说,无敌可杀,也就白瞎了一身功夫,建功立业的梦想只能成为泡影。” 宝瓶摇了摇头,面上忧色重重。但是看得出来,她对宝器还是抱着支持的态度的。 “如此说来,你还是支持宝器的,长姐难为啊!” 傅大夫感叹道,再看眼前的少女,便觉得她是个有担当的女子,心下更是生了几多欢喜。 宝瓶微一抿嘴,眉宇间的忧虑散去几分,笑道: “其实这都只是我的一些小心思,从来没有和人说过,没想到,今晚上和傅大夫说说,心里也舒服了许多。 虽说战场上刀枪无眼,但是若是让宝器一生平平淡淡,埋没于此,或许他也不甘吧! 做人虽然决择很难,但也要遂了心意生活才好。 这点,倒是夜姐姐教我的。” 看着眼前睿智而冷静的少女,傅大夫心内的爱意满满,于是,他不假思索地从怀里掏出一个封得严实的小匣子,递给宝瓶道: “宝瓶,这里有一份小礼物,希望你能收好。” “哦?非年非节,傅大夫为什么送我东西?” 宝瓶用开玩笑的口吻道,但其实内心的确是无比诧异。 “呃,就是一份小礼物,呵呵,纪念一下咱们一起在疫区里度过的日子。” 傅大夫眼神闪烁,似乎大有深意。 宝瓶虽然觉得怪怪的,但还是接了过来,浅笑道: “那就收下了。只是这礼物来得突然,我也没有准备回礼,回头再补行吗?” “可以,当然可以。” 傅大夫毫不客气。 宝瓶的态度,他恨不得立马知道,如果宝瓶回礼,他多少就能猜出宝瓶的心意,不是吗? 次日。 阿宁眼睛猛地睁开,习惯性地叫了声: “云儿,我这是怎么了?头重得难受!” 话音落地,她的随身宫女阿云并未象往常一样应承出声,阿宁觉得不对,艰难地转头打量了下四周,这才慢慢地想起,自已不是在宫里。 而之所以脑袋会这么沉重,是因为昨天晚上喝多了酒,阿宁只记得眼前一片天旋地转,然后就失去了记忆。 她扶着头站起来,只觉得全身难受,肚子涨涨的,还有些恶心,嘴里亦是干渴得很。 还好,桌上还摆着一壶茶,阿宁上前拿起茶壶摇了摇,里面有水声,再一摸,温温的正好,于是对着壶嘴,猛灌了一气。 茶是上好的炭焙茶,正好适合喝醉后的肠胃,因此,喝完茶,不光止了口渴,就连肚子也不那么涨得难受了。 阿宁看着身上,竟然是换上了新的月白睡袍,外衣被脱了,中衣还是旧的,估计是丫环们伺候脱的,阿宁觉得身体没什么异样,这才放下心来。 不过,有表哥在此,也不会让她有什么意外就是了,这点阿宁倒是有信心。 然而,身上种种酸痛是怎么回事?好象被人按在地上揍了一通似的? “哎,阿宁姑娘怎么睡到现在还不起来啊?要不要叫醒她,不然睡太久了没吃早饭可不好,会弄坏身体的。” “算了,还是让她熟睡吧,昨天晚上她闹了那么大一场,不好好休息一下怎么行?” 阿宁这时候听到屋外有人窃窃私语。 应该是觉得她还在睡觉,所以私下议论她吧? 阿宁听出是冬雪和晚晴的声音。于是,她蹑手蹑脚地靠近窗户…… 第六百四十七章糗了 哼,大胆丫头,竟然敢背后议论本宫。 阿宁绞着衣角,恨恨地偷听着外面冬雪和晚晴的私语。 “哎,真没想到,平时阿宁姑娘看起来弱质纤纤、风吹得走的模样,昨天晚上发起狂来,竟然力大无穷,我们几个人都抓不住她。” “喝醉酒的人能一样吗?你没看阿宁姑娘使劲撕扯自已的衣服,哎,还好宝瓶力气大,最后把她制服了。” …… 那两个丫头还在津津有味地说着,阿宁听得脸却“唰”地红了起来,天,她扯自已的衣服?几个人都制不住她,宝瓶把她制住了? 阿宁赶紧看了下自已扔在边上换下的外衫,果然,已经被扯破了;然后身上的酸痛也是那么来的吗?酒后使劲挣扎用力? 真是酒后失德,酒后失态啊! 自已除此外,昨晚醉酒后还做了什么? 阿宁捂着耳朵不敢听了。 太可怕了!好丢脸,还是在表哥面前。 许是听到阿宁这里面的动静吧,外面的两个小丫头突然打住话头,接着,还有向这边过来的脚步声。 阿宁赶紧跑到卧榻上躺下来,晚晴进来时,阿宁装着翻了个身,才初初醒来的样子。 晚晴忍着笑。 她和冬雪就是听到阿宁已经起床的动静,才依着夜萤昨晚上的吩咐故意私下议论的。 否则,有这样阴私的话,她们也断不敢就在主子的门前议论啊? 不过,这是夜萤授权,有意让她们这么说的,目的就是为了让阿宁听到,她们只好从善如流,配合主人演戏了。 现在看来,这戏应该演得还很成功吧? 晚晴没有错过阿宁脸上初见她时,掠过的一抹愧色。 “呃,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阿宁干咳了一声,装着刚醒来一脸懵懂的样子。 “阿宁姑娘,现在是辰时,你饿不饿?一会吃粥好不好?这样比较开胃舒服。” 晚晴很懂事,竟然没提喝醉二字,阿宁一听,这丫头虽然在背后偷偷议论她,当面还是没有直接揭丑,心里就舒服了一些。 有些事就是这样,只要人家当面不提,就可以装着没有发生过。 阿宁于是不太舒服地点了点头道: “头晕目眩,吃点清粥就好。” 说实话,她现在胃里不舒服,头也重重的,但是或许是方才那些温茶喝下去消滞的缘故,比起刚起来时,不知道舒服了多少倍。 “好,厨房一直温着小米粥,主人交待过了,说你是京城里来的,怕是习惯了北方的口味。” 晚晴随口道。 呃,这夜萤还挺细心的嘛! 阿宁不得不承认,她微微点了点头道: “让冬雪帮我准备下热水,我要沐浴更衣。” “好的,一刻钟后姑娘就可以到浴室来了。热水是一直备着的。” 晚晴回道。 阿宁无语了。 夜萤这小日子,过得比她皇贵妃娘娘都要舒服。 阿宁哪里知道,夜萤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自然懂得,要随时随地享受生活的小确幸。 就象一个伟人,即便要成就伟大的事业,也要从生活的琐碎做起一样。一个人所谓的享受,无非是闲时正好有爱看的书,看书时眼前放着一杯合意的香茶,喝完茶,还有香脆的酥糖入口…… 夜萤早就把自已日常生活中的小确幸打造得圆融而无处不在,所以阿宁无论吩咐需要什么,即刻就能得到满足,也难怪阿宁身为皇贵妃,反而羡慕起夜萤的生活来了。 沐浴之后,阿宁洗去一身浊气,脑子清醒多了,全身清爽之后,心情也愉悦了许多。 见这两个背后偷偷议论人的小丫头低眉顺眼,阿宁也就装着没听到她们背后的谈话。 毕竟,人家是夜萤手下的人,要管教也是夜萤的事,论不到她来碎嘴。 而且,正两个人背后议论的,是她的糗事,她更不好意思和夜萤提起了。 早餐准备得很精致,肯定是照顾到了阿宁的胃口,除了一碗熬得粘粘的香甜小米粥,还有开胃的酱瓜、香油拌咸菜、咸鸭蛋等,饱饱地吃完早餐,阿宁感觉自已的精元恢复了八成。 她走出餐厅时,正好迎面遇到了宝器,她笑着正想和宝器打个招呼,但是谁知道宝器看到她,就象看到了鬼似的,脸上露出大吃一惊的表情,然后低着头赶紧跑了。 阿宁一阵好没意思,不懂得宝器为什么用那样的眼神看着她。她哪里知道,宝器昨晚上幼小的心灵饱受她的摧残,别说她貌美如花了,就算她是月宫里的嫦娥,估计也要退避三尺。 “哎,你说,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为什么宝器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还马上转身就跑?” 逮着夜萤,阿宁厚着脸皮问道。 “哦,你脸上白白嫩嫩的,很干净,没有什么脏东西。至于宝器为什么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你,我估计他是昨晚上被你喝醉的样子吓到了吧。” 终于有人敢揭开她的伤口了。 阿宁尴尬地一阵笑,艰涩地问道: “是不是很出糗啊?我做了什么荒唐的事没有?” “做了和每个醉鬼一样的事,时而哭时而笑,还想扯着人聊心事,宝器就是这么被你吓坏的,哈哈。” 夜萤的神情很自然,就象她看过无数的醉鬼一般。 她这样的神情,反倒让阿宁一颗提着的心放了下来,呃,没有那么不好意思了,阿宁讪讪地道: “表哥呢?怕是觉得我太失仪了吧?” “不会,人生难得几回醉,你是至情至性,也是信任我们,才会在我们面前放纵一回。放心吧,这件事过去就过去了,没有人会笑话你。昨晚上在座的都是自家人。” 夜萤看到阿宁尴尬难当的样子,便选择安慰她。 有些尴尬的事说一次就舒服了,再说就难堪了。 夜萤明白这个道理,就此揭过。 阿宁也是慢恢复了正常的心态,不过,她自是把这个教训牢牢记在心里,还好是在夜萤家,还好四周都是值得信任的人,否则,如果是在宫里,她来这么一出,万死不劫! “萤姐,你这是打算去哪呢?我和你一起出去好吗?” 阿宁看到夜萤戴着遮挡太阳的草帽,手里提着个精致的竹篮,一副要出门的样子,便主动转移话题道。 第六百四十八章无国界生意 “哦,村里要弄一场品茶能手大赛,夜里正打算在品茶能手中挑一些作为制茶师来培养。我这是去村里帮他发传单呢!好好宣传一下,让更多的人参加这场赛事。” 夜萤回道。 “我和你一起去吧,在家呆着也无聊。对了,这品茶赛会有人参加吗?之前喝过这种茶的人不多吧?” 阿宁脑子也是很机灵的,立即提出疑问。 夜萤脸上掠过一抹奇怪的神色:咦,阿宁说话也不全都会结巴吗?象现在她不说得挺溜的? 夜萤哪里知道,阿宁只有在和她比较时,情绪特别激动说话才会结巴。那是给夜萤气的。 现在谈的是心平气和的事情,阿宁哪里会结巴呢? 如果她真的是个小结巴的话,也不会成为后宫的第一宠妃了。 “喝过的人是不多,但是人是有五识的,只要喝过,就会懂得品评。尤其是喝过上品的茶后,更能区分优劣。 现在全国只有柳村有这样的制茶手法,而技艺最为纯熟的就是夜里正了,要让这种茶占领全国的市场,就必须加大培训制茶制的力度,否则,销售打开了,供应不上,那就悲剧了。” 夜萤边说,阿宁边点头,道: “看来,以后我在京城,真的会有福气喝上柳村的茶了。” 夜萤有点得意地一笑,递了个竹斗笠给阿宁,道: “戴上,现在已经入夏,阳光开始变得有些毒了,戴上这个,好歹能遮点荫,对了,你涂点防晒霜吧?” 夜萤说着,从自已提的竹篮里,挑出一个外面有漂亮刺绣的束口布囊,从布囊里掏出一个小陶罐,打开封口,里面是一罐粘粘白白的膏状物。 “这是什么?” 阿宁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扑面而来,但是还是有点警惕的后退了一步。 象她这种身份地位的女人,无论接触什么新鲜的物什,都必须有别人先试用过,无异状后她才能接受使用。 因此,夜萤不管不顾地挖起一块白色膏状物要往她脸上涂来,阿宁登时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避过了夜萤的手。 “这是新品防晒霜,还未上市呐,你别小看这防晒防,夏天抹了,能阻断紫外线,延缓皮肤衰老,防止皮肤被紫外线照射后长斑。我最近忙得很,没心情大批量制作,否则一上市,肯定抢没货了。” 夜萤自信地介绍着防晒霜的功能。 阿宁目瞪口呆,果然,到了最后,夜萤又来了一句: “等你回京城,我就送你几罐。” “你,你,什么紫外线?我怎么听不懂?” 阿宁又结巴了。 其实她特别生气夜萤说她要回京城的事,如果不说回京城这几个字,她绝对可以假装自已将要在柳村生活一辈子。 谁知道,夜萤老是屡屡提醒她。 其实夜萤也不是故意的,她送阿宁东西的心是诚恳的,只是觉得这么一个娇美的女孩子,看到新奇的东西,眼里都冒出天下女孩子普遍相同的物欲之感,阿宁是端翌的表妹,她肯定要满足阿宁的物欲啊,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她手头上出产的,应有尽有,不能苛刻阿宁啊! 呃,怎么又结巴了?才以为她不是结巴呢! 夜萤遗憾地想:看来阿宁是有个结巴的底子,一激动就会词不达意,结结巴巴。 还真有眼力,总算看出阿宁是激动才会结巴了。 “紫外线嘛,就是阳光里的毒物。你只要知道这点就好了,我的防晒霜能隔离这种毒物,然后你就能尽情地晒太阳,而不用担心变黑,一直美美地啦!” 夜萤说完,不顾阿宁的反对,一把拉着她,往她脸上抹去。 阿宁左右挣扎不过,只好闭上眼睛,任夜萤施为。 那白色的膏体抹在脸上,滑滑的,凉凉的,还有一股幽雅的淡香,脸上没有难受之感,阿宁抹了把脸,道: “还挺舒服的,我以为粘乎乎的抹在脸上,会油光光的呢。” “夜氏出品,必属佳品。油光光的那就不是我的拳头产品了,走吧,别耽搁了事。” 夜萤说完,就带着阿宁往村里走去。 柳村虽然不大,村民几百号人也不算多,但是住得分散,除了村子中央比较集中外,其余四处零落,最远的还有住在半山腰上的。 不过,半山腰那户吴姓村民被害后,他的妻小一家已经搬走,不知所踪。 夜萤每进一户,就和人说村里要举办品茶能手大赛的事情,然后还把自已设计的传单发给人家。 当然,传单上不光有字,篇幅更大的是画图,用图说的形式来表明参赛的重要性。因为村里人不识字的居多,如果光用文字,怕是大家看不懂。 阿宁拿过一张传单,见上面画了两幅图,一幅是大家喝着茶笑嘻嘻的,另一幅是茶桌上放着一堆金元宝,而一名应该是得胜的青年,欣喜若狂地搂着那堆金元宝。 阿宁不由地“扑次”一笑,道: “萤姐,你真机灵,这图很直接啊,谁看到这一堆金元宝,都会想去参赛。 第一名真的能有这么多金元宝拿吗?如果能,我也去参赛!” “去,小财迷。怎么可能有这么多金元宝拿呢?夸张,这是艺术的夸张!”夜萤笑嘻嘻地道,“不过,还是有奖金的,第一名二十两银子,第二名十两银子,第三名五两银子。而且比赛获奖的前二十名,统统可以免费拜夜里正为师,夜里正会悉心传授他们制茶的技艺。” “嗯,柳村还真是让人耳目一新,普天之下,谁家拥有一门独门的手艺会肯教授它人啊?也只有柳村这里会了。” 阿宁虽然在深宫中,也不是不知道行情的。 “呵呵,我们的眼光放长远,又不是局限于将生意做在一个村一个镇,我们的目标是全国,甚至出国,卖到北疆去。” 夜萤豪情满怀。 “卖到北疆去?那不是里通敌国吗?怎么可能把好东西卖给敌国?” 阿宁大吃一惊,万万没有想到夜萤竟然有这种想法。 “做生意无国界啊,北疆那里有强壮的马匹,有可以产牛奶强健身体的奶牛,有大量的皮毛等等我们大夏朝稀缺的资源,到时候,就拿茶叶和他们换嘛!” 夜萤神采奕奕地道。 第六百四十九章杀手不是我 “用、用茶叶和他们换那么多好东西,他们肯吗?” 阿宁大吃一惊,用看脑残的眼神看着夜萤,觉得昨天晚上喝醉酒而头脑有些短路的人应该是夜萤,而不是她。 哎,这孩子,还真是结巴。可惜了花容月貌。 夜萤心里一边替阿宁可惜,一边耐心地道: “他们自然肯。因为北疆那边,马匹、皮草、奶牛等等我们珍罕的物什,对他们来说都是稀松平常的。 而由于气候和地理的原因,他们那里并不适宜栽种茶叶,偏偏茶叶中富含他们需要的维生素和多种微量元素,而且茶叶还有助消化的作用,作为长期食肉为主的他们,最需要的就是茶叶这样健康的饮品。 他们一旦喝过茶叶,就再也不会放弃它了,放心吧,茶叶对他们来说,远比马匹和奶牛重要多了。” 毫不犹豫地,夜萤这么对阿宁道。 因为,这是历史上已经发生过的史实。 茶叶、瓷器一向是汉民族走向各民族和到国外开疆辟土的必备送礼、交易佳品,甚至堪比黄金等硬通货作为货币换算之用。 来自信息大爆炸的后世就是一柄神兵利器,夜萤根本不用调查,也不用拿茶叶去试探市场,反正她就是知道只要做出好茶来,一定会风靡全国,攻陷下最重要的北疆市场。 “维、维生素、微量元素?这些都是什么啊?听不懂,萤姐,你的话好难理解,比夫子教我们的那些诲涩的之乎者也难懂多了。” 阿宁摇摇头,扶额,真的酒喝太多了不好,现在头又疼了。 是的,一定是酒喝太多的关系,不是夜萤说的这些新名词的关系。 还有,竟然说茶叶能换奶牛、能换骏马,夜萤疯了吧?北疆人是脑袋瓜被马踢了,才会答应用茶叶换这么重要的战略物资? 阿宁难以置信,也不敢相信,就当夜萤是说疯言疯语。 “好吧,你不信是吧?历史将会证明。” 夜萤嘻嘻一笑,并不解答阿宁的疑惑,反而一语道破阿宁内心暗搓搓的想法。 阿宁面上一红,正待说什么,却听到前方的村道上突然一阵喧闹。 “哟,珍珠你回来了?怎么变得比上次漂亮多了?这条金链子,怕是值得一幢宅子吧?这么粗?” “珍珠,你男人没有陪你回来吗?这几个男的是谁?” 夜萤和阿宁抬眼一看,村道上远远走来的,看上去威风八面的不是夜珍珠是谁? 阿宁并不认得夜珍珠,也不晓得自已是端瑞和端翌讨价还价交换夜珍珠的一个条件,见迎面走来一个全身披金挂银、俗气不堪的女子,不由地面露好奇之色,问夜萤道: “这是谁啊?柳村似乎没有这号人物啊?” “是我堂妹,夜珍珠。” 夜萤简短地介绍道,她万万没有想到,夜珍珠犯下了那样一桩人命官司后,竟然还敢回村?而且大摇大摆地,似乎和从前没什么两样。 当然,夜珍珠的人命官司已经有人出手帮她摆平,似乎是娶她的那个男人,叫什么瑞公子的。 夜萤也觉察到,那个瑞公子背后的势力不可小视,第一次见他,他出现在王老爷的宅院里,而且王老爷对他毕恭毕敬,能让王老爷用心捧着的人,其身份地位不言而喻。 当然,王老爷做生意能够左右逢源,什么人都能应付一手是他的本事,只是这瑞公子的来历,王老爷也一直秘而不宣,夜萤只是心里猜虑,但是经过这些事后,夜萤心里的疑虑得到了证实。 一个连人命官司都能摆平的人,至少在这一亩三分田地里,夜萤自认为暂时还没有办法比他更加强大。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 不管怎么样,这位瑞公子是可怕的人,能不得罪他,还是尽量不要得罪他。 因此,夜萤看到夜珍珠的反映就是,离她远点。 这个女人,已经疯狂得不择手段,连人都敢杀,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谁知道,就在夜萤要转身的时候,夜珍珠好死不死地走到近前,略带着嘲讽的语气道: “哟,这是谁啊?不是救万民于水火的夜萤吗?怎么,做了什么亏心事?看到我就想溜啊?连个照面也不打吗?咱们可是患难姐妹啊!” “呵呵,亲爱的堂妹,没想到你还能安然无恙地回村探亲走友,我还以为你会在府衙大牢中度过余生呢!不曾想,你还能大摇大摆地回村,村里可是至今有一件挂在你名下的杀人官司未解呢!” 既然夜珍珠如此嚣张,夜萤也不是一个怕事的。 听夜珍珠挑衅的话她就知道,对方摆明了回村耀武扬威,没准就是冲着她来的。 这时候,如果她越忍让,夜珍珠就会越踩到她的脸上,因此,夜萤毫不犹豫地就怼了回去。 “杀人官司?这可新鲜得很,你是指吴大郎卧毙村道一案吗?那桩案子,经官府侦缉,已经证明吴大郎是被劫匪刺死。 否则,吴大郎身强力壮,我一个弱女子,如何能刺杀得了他? 官府英明,如今这桩案件劫匪已经落网,供认不讳,被押入大牢,只等秋后问斩,之前柳村报的案,已经在府衙销案,我是清清白白的,只是被人构陷罢了。” 夜珍珠说到这里,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夜萤,就差没说构陷她的人是夜萤了。 阿宁不曾想到夜萤和夜珍珠两个堂姐妹之间还隔着一条人命官司,不禁听得又刺激又惊心。 但是通过这几天和夜萤相处时的了解,直觉让阿宁相信夜萤不是一个会构陷他人的人。 倒是这夜珍珠,一脸咄咄逼人,眼角倒吊,下巴尖尖的,天生一副狐媚子相,让她看来格外地不舒服。 最重要的是,夜珍珠的眼神,看人时总带着勾子,勾人的勾子,一般的男人着了这眼神,就会被勾了魂,一看就是个荡|女|淫|娃。 阿宁在宫中识人无数,最为利害的就是判断女子的品性,否则,她怎么做到把皇上和那些潜在的威胁隔绝起来,独宠她一人呢? 因此,夜萤还没有辩白之时,阿宁早就站在夜萤这边,相信夜珍珠不是一个好女人了…… 第六百五十章反咬一口 “哟,是啊,其实我们之前也听说珍珠你犯了人命官司,在时疫隔离区内还被人关了起来,这事是真的吗?” “后来时疫解除隔离,一直没有看到你出现,我们大家都以为你真的是被官府抓走了呐!” 每个村里总有一些踩低就高的人,夜珍珠一身披金挂银的气势,早就把一些眼窝浅的人震住了,闻听此言,都来捧夜珍珠的臭脚。 而且,现在夜珍珠也很上道,心里大体知道村里哪几个是最擅长趋利避害的浅薄之人,一进村,就令人送上糕点零嘴等礼物,很是收买了一些人。 果然,这些人现在都在为她说话。 夜珍珠不禁心内暗自得意。 她是柳村出去的人,嫁了京城的富贵公子,现在又进一步知道了一些瑞公子的底蕴。因此她总不能一辈子不回柳村吧?若是不赶紧洗白,以后留下话柄,怕是在瑞公子家中也不好交待。 所以,夜珍珠虽然内心有点发虚,还是壮着胆子回来了。 而夜萤,显然是她回柳村最大的阻碍,因此,夜珍珠自然要拿她来做伐,一见面,就给夜萤一个下马威。 看来,自已前期的铺垫活计都没白做,柳村这些眼窝子浅的村民,马上就倒向了她这边。 哼,夜萤你有本事是吧?有本事你不懂收买人心有什么用? 夜珍珠得意洋洋地看着夜萤,只要她能在村民中洗白,把那桩人命官司的事揭过,以后她回柳村就是光明正大的了,也不用怕瑞公子家族的人来调查她。 因为经过这段时间的了解,夜珍珠已经隐约能感觉出来,瑞公子在京城里的门第,恐怕比她想象得还要吓人。那样的大家族,自是很重视自家媳妇的出身门第。 她家并无高大的门楣,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也就是清清白白的家世了。 如果连清白的家世也没有,夜珍珠晓得,自已怕是过不了瑞公子家的明面,一辈子运气好,只能维持通房丫头的地位。运气不好,没能怀上一男半女,没准就被打杀出门了。 当然,现在看起来,瑞公子对她还是恩宠无比的,一天都离不开她。而瑞公子在那件事上的索取无度,似乎也只有她能挨得住。反观瑞公子身边的女人,个个到了晚上,都恨不得离他远一点。 夜珍珠手里有了这张王牌,自是开始为自已进京以后的生活铺路。 今天回来柳村,就是她铺向通往京城坦途的第一条路。 见村民们都应和支持她,夜珍珠顿时情绪高涨,拉开了嗓门道: “官司不官司的,自是以官府的判定为准。如今官府已经抓住真凶,就等秋后问斩,当日在隔离区内,我是被冤枉的。而冤枉我的人,你们肯定想不到吧?就是眼前这位称为我亲爱堂妹的夜萤,夜堂姐!” 夜珍珠此言出,指定的目标明确,村民们顿时一片哗然。 方才夜珍珠话里夹枪夹棒的,但是有些村民本来脑容量就不够大,听得含含糊糊的,现在见夜珍珠明确指出谁是构陷她的人,大家顿时起哄了。 毕竟,嘴里还含着夜珍珠送的酥糖块,家里还放着夜珍珠送的精美糕点,他们总要为夜珍珠帮腔几句不是? “夜萤居然会构陷珍珠?啧啧啧,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都是亲堂,打断骨头还流着同样的血呢,竟然会下这样的狠手,若是构陷成了,夜珍珠被官府抓去的话,是要问斩的!这下的手也太狠了吧?” “珍珠一个弱女子,哪里是那吴大郎的对手?她若想杀害吴大郎,怕是要问吴大郎的拳头愿不愿意了。” 村民们哪里知道,当时吴大郎的状态,被夜珍珠弄得浑身瘫软了,只怕三尺小儿,拿起刀也能要了他的命。 “对呀,还好官府英明,还了珍珠一个清白!只是这夜萤,啧啧啧……” 众人的话,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口水齐喷,简直要把夜萤淹死了。 若是放在从前,夜萤刚到这个村子的时候,她肯定会惶恐无助。 可是现在,即便村民们转戈相向,夜萤依然淡淡地,脸上没有惊惧的表情,反倒是一脸玩味。 夜萤忍得住气,阿宁却忍不住了,她冷哼一声: “这位珍珠姑娘,做人不要太嚣张了!” 夜珍珠没想到这时候还有人敢跳出来为夜萤说话,而且语气中威胁的意味浓浓的。 夜珍珠狠狠瞪了过去,却突然发现,在自已眼前,出现了一张绝色的容颜。只见对方: 巴掌大的鹅蛋脸上,一双美眸如明珠一般闪闪发光,蛾眉淡扫,肌肤胜雪,樱桃小口不点自红,在姿色和容颜上,远胜自已和夜萤一筹。 夜珍珠顿时心中警铃大作。 这是谁? 什么时候柳村又多了一个绝色女子? 这么漂亮的女人,可千万别让瑞公子看到了,否则,以他风流花心的性情,一准会把这女子带走…… 阿宁哪里会想到夜珍珠在盘算这些暗搓搓的心事,见夜珍珠一眼扫来,带着狠戾之意,心内顿时明白,这是一个行事狠辣的女子。 那所谓被构陷的人命官司,说不定还是真的呐! 阿宁只是在端翌面前会放下皇贵妃的架子,也活得象是这个年纪正常的小女生。 但是在外人面前,她的气势陡升,皇贵妃的派头虽然有意掩饰,但是总会无意中闪露一些锋芒。 这些锋芒,如雪亮的匕首一般,刺进了夜珍珠心虚犹存的心窝里。 夜珍珠眼神挪移了一下,不敢对上阿宁眼神里的锋芒,心里却暗自思忖,要好好打听一下阿宁的来历背景,以便做好万全之策。 现在夜珍珠就怕自已地位不牢,还没有过了瑞家的明面时,会被瑞公子一脚踢掉,甚至不带自已回京。 因此,看到任何姿容出色的女人,都如逢大敌。 阿宁看着夜珍珠眼神回避开来,却并未首次交锋获胜的喜悦。 夜珍珠这个女子,在她看来,着实有些古怪。 一个敢狠心要了人命的女人,应该不会这么胆小吧?甚至在不知道她身份的时候,就不敢和她对上眼神? 没有头脑鲁莽冲撞的人不值一提,但是象夜珍珠这般细密谨慎的女人,阿宁却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 夜珍珠就象一条滑溜溜、冰凉的蛇,在草丛暗处蜇伏,吐着蛇信,有阴狠的眼神盯着目标…… 这种感觉,让阿宁很不舒服…… 第六百五十一章自曝身份 夜萤倒是没有想到,她还未开腔呢,阿宁先跳了出来,还顺手把她往身后带了带,那架式,分明是把她护在身后的模样。 夜萤心内一阵暖流掠过。 阿宁是最护短的,在宫里每个人都知道,不能随便欺负丽贵妃手下的人,否则,准没好果子吃。 在这样的时刻,阿宁跳出来,自然下意识地是把夜萤当成自已的人,因此,才有了那个一拨拉,把夜萤拨拉到自已身后的举动。 说起来,若是阿宁在血缘上有什么和端翌值得一扯的,怕就是“护短”这个“缺点”了。 阿宁仗义直方,夜萤却不能让她暴露在夜珍珠的视线下过多,免得被夜珍珠打击伤害。 现在夜萤知道,夜珍珠已非当日那个只会背后出谋划策、伤害别人的小村山姑了,夜珍珠手上有了一条人命,就象吃过人肉的狼,食髓知味,她下一次遇到不利的阻碍时,依然会用这种最直接的办法,来实现自已的图谋。 阿宁是外乡人,完全没有必要介入自已和夜珍珠的争斗中。 因此,阿宁把话说完,夜萤便一步上前,反手拉过阿宁在身后,用自已的身体阻断夜珍珠打量阿宁的眼光,道: “夜珍珠,你说话要有凭有据,不要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 当时隔离区内被封得水泄不通,正常有脑子的人,谁会跑到隔离区内受死?因此,杀死吴大郎那个外乡人是特意跑到隔离区去受死的吗? 就算他真的不想活了,跑到隔离区受死,从哪里进去的,官兵总还有人见过他吧?见过他肯定有印象吧?毕竟主动进去隔离区的,扳着指头都能数得出来。 所以,不要逮着人就觉得那必定是凶手,真相或许掩埋在这个凶手背后! 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 朗朗乾坤,吴大郎的冤魂没准还没走远,正在不远处看着凶手呐!” 夜萤几句话一说,四周的群众就定住了,也是,吴大郎是死在隔离区内,那个时候,哪会有外乡人特意跑进隔离区的? 虽然官兵不会阻止人进去,但是哪个人听说隔离区内是致人于死地的时疫封锁区,谁还会想进去啊? 再说,就象夜萤说的,这个人若进去,肯定有官兵知道,所以,这个人是真的在隔离区内抓到的,还是夜珍珠有本事花钱让人来顶包的,若要彻查,也是一目了然的事情。 这些村民里,也不是个个都是蠢的,一想明白这个关节,立即就噤声了。 毕竟,被牵扯到人命官司里,也不是好玩的事情。 虽然夜珍珠口口声声说她没事了,但是村民们谁也没有看到相关的官府文书,在事情还没有定论之前,他们还是少说为宜,免得日后被举报说他们帮着杀人犯掩藏真相。 夜珍珠一看形势不妙,夜萤不过说了几句话,自已身边支持的声音立即冷清了下来,不禁恨咬银牙。 该死的,猪狗不如的东西,嘴里还含着我的糖,家里还放着我送的糕点呢,几句话被夜萤一说,就想做墙头草倒向夜萤? 夜珍珠却忘了,她挑的为她造声势的人,本来就是村里最惯做墙头草的,她想利用人家,却反被其害。 阿宁被夜萤护在身后,看着夜珍珠眼神闪烁不定,气得要炸裂的样子,心内不由一阵痛快。 她倒是没想到,一向护惯别人的她,这一刻却被人呵护在身后。 看着夜萤并不强健的身影,却一直有意遮挡着她,顿时让她有一种如山一般可以依靠的感觉。 这种感觉,她以前曾在表哥身上感受到过,小时候在自已父亲身上感受到过。 但是进宫以后,这就变成了她给手下的感觉。 永远,都是她在给别人依靠。 她都已经淡忘了可以依靠别人的感觉。 原来,有人护着、可以依靠的感觉是这么好。 怪不得,夜萤和表哥走在一起的背影,虽然让她酸溜溜的,但是却没有严重到她想要暴力拆开他们。 这一刻,阿宁百感交集…… 夜珍珠打了个寒噤,她到底还是这个时代的人,受限于这个时代的学识,对于人枉死了会有冤魂这一套理论还是很相信的。 一想到吴大郎的冤魂应该还在村里徘徊,夜珍珠就不由身上激起一阵鸡皮疙瘩。 但是,一想到不久自已或许就可以和瑞公子前往京城,过上柳村这群愚昧的山民没有见过的富贵荣华日子,夜珍珠就提起一股胆气,狠戾地道: “果然,敢于构陷他人的人胆子就是大,还敢在这里诬陷官府不清白,若是这话让捕快老爷们听到,早就一链子把你锁进府衙大牢里了。 夜萤,你别太猖狂了,我知道你嫁了吴大牛之后心情抑郁,看到我找了好人家,就非得把我当成眼中钉肉中刺,无时不刻想要抹黑我的名声。 你是我堂姐,就象乡亲们说的,咱们打断了骨头,还流着一样的血呢,过去的事,我不会计较,但是今后,希望你不要再背后到处抹黑我,否则,别怪我新账旧账一起算,对你不客气!” “哟,珍珠真是大气!果然嫁了高门大户,眼光就高了许多,不象夜萤,到底是嫁了吴大牛那个放牛汉,气势上就输了一截,老是抓着一些小事斤斤计较。” “是啊,果然嫁对人很重要。那瑞公子剑眉星眸,龙行虎步,一看就是富贵公子,珍珠真是好福气。” “那吴大牛不过就是个放牛的,形容猥琐,果然嫁给放牛郎,人品就低劣了许多。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古人诚不我欺啊!” 夜珍珠下大力气收买的几个死忠村民此时逮着机会,齐齐发声。 这些村民,可是夜珍珠用银子收买的,等闲不会让他们暴露身份,是留着窥觑夜萤家的举动的,有些人甚至和田喜娘的关系打得极好,几乎要以闺蜜相称了。 可是今天却跳出来齐齐为夜珍珠说话。 她们自然是受到了夜珍珠的暗示才自曝身份的。 夜珍珠自然也心疼,自已花了那么多银子,培养了这些心腹亲信在村里,有的还把触须伸向了田喜娘,但是今天就为了扳回面子,自证清白,生生暴露给了夜萤。 第六百五十二章某种默契 这个场面是夜萤万万没有想到的。 为夜珍珠说话里的人,竟然有娘亲的“闺蜜”? 太匪夷所思了吧? 夜萤心内一阵为娘亲不值。 夜珍珠说的这些话,完全是把她抹成了一个爱挑逗是非的小人,而且还因为嫉妒,企图通过构陷人命官司一事,置夜珍珠于死地。 这个罪名可就大了。 不过,夜萤忽然想明白了,自已在这里再争论又有什么用,这些村民明显一边倒护着夜珍珠,自已至多顶得她们哑口无言罢了,怕是夜珍珠在背后,对她们下了什么功夫,自已何必为了争一时之气,在此暴跳如雷呢? 夜萤于是浅淡一笑,笑语嫣嫣地道: “真相到底如何,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 堂妹既是回家省亲,那赶紧回去吧,免得婶婶在家里苦苦等你。” 说完,夜萤拉着阿宁,毫不在意地从夜珍珠身边擦肩而过,竟然不理会她放下的狠话,也不在意村民对俩人所嫁夫婿的评价,抛下一大堆楞神的村民,回家了。 一直走到看不到村民的地方,阿宁才狠狠甩开夜萤的手,气呼呼地道: “萤姐,你都被人欺负到头上了,怎么不狠狠踩回去?我虽然是第一次看到那个夜珍珠,但直觉她不是好人。竟然一桶桶脏水往你身上泼,尤其是最后那拨人,分明就是她授意的,才敢这么肆无忌惮评论你的,你的夫婿!” 一想到大家说夜萤嫁给放牛郎,身份和地位较夜珍珠的夫婿差了许多,不知道为什么,阿宁心里就是不舒服。 虽然,她应该要很开心的。 微风轻轻拂起夜萤鬓角的碎发,有金色的阳光碎粒在她发间跳动,让她清新明艳的就象初夏怒绽的新荷。 这样明眸皓齿的女子,不应该般配更好的男子吗? 阿宁心里一跳,浮起表哥那俊朗的面容。 这时,一阵“丁丁当当”的声音依稀响起,还有阵阵动物集结的细碎的脚步声。 阿宁和夜萤站在路边的树下,她回眸一看,只见一群强健的黄牛正慢悠悠地走来,那“丁丁当当”的声响,正是头牛脖子上的铃铛撞响的声音。 夜萤低垂下眼眸,心里却奇怪,昨晚上被自已狠狠一击,吴大牛狼狈地扣着下体跑出房后,她还暗自后悔,自已撞得太用力了,会不会害了人家一生。 没想到,吴大牛现在就出来放牛了,看来,昨天晚上没有撞到要害啊? 可是,昨天晚上的酒味又是怎么回事? 夜萤想起昨天晚上吴大牛嘴里淡淡的琥珀光酒味,那种酒味,的确是她自酿的琥珀光,别说整个柳村了,就算是现在的三清镇,怕是只有她家才有。 吴大牛从哪里弄到琥珀光的呢? 夜萤低头沉思间,那群牛已经走过阿宁和她的身边,但是由于她们是隐在树影里,若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她们。 阿宁见牛群过后,是一个高大的男子,手里执着放牛的鞭子,想来就是驱唤这群牛的放牛郎了。 阿宁突然福至心灵,凝神一打量,就见那放牛郎除了个头高大,并无其它出色之处,而且,由于身材高大,他偏偏佝偻着身子,显得他略带鄙琐。 眼见这放牛郎身上并无一点过人的气息,阿宁的心跳了几跳,再看夜萤的神情,她心下便明白过来。 这位,怕就是众人口中说的,不如夜珍珠家瑞公子的吴大牛了。 不得不说,这吴大牛的确配不上夜萤。 阿宁心里一阵凌乱,看着夜萤有点失神的表情,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伸出手,拉了她一下道: “走吧,回家歇息着,这一上午也走累了。还遇到了一条咬人的疯狗。” “咬人的疯狗?这比喻倒也形象。” 夜萤抬起眼,看着阿宁安慰性质的眼神,便冲她笑了一下,以示无所谓。 两个人一时默默。 “其实,那些骂我的村民,有些还是近日和我娘亲交厚的,可以称得上闺蜜的人,真是让我无法理解,她们为什么会和夜珍珠站到一边,一齐骂我。” 夜萤开腔道,以此来打破两个人之间因为吴大牛出现,而略显尴尬的气氛。 “萤姐,那些人是近期才和你娘亲交厚的?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好的吗?” 阿宁问道。 “是,可以说是自我家发达以后吧。以前我们家在村子里也是很穷的,倒数几名排得上号了。不瞒你说,那样的家境,想交朋友也有心无力。 现在家里境况好转,娘亲不用做事,忙惯了的她突然闲下来,一时无所事事,我想着她有些人交往也是好事,便任其发展了。” 夜萤苦笑了一下。 “萤姐,事情明摆着,这些人都是夜珍珠的人,她们有意接近田大娘,摆明了不安好心,或许,她们就是夜珍珠安在你家的钉子,随时盯着你呢!你有没有觉得,你每次做什么,夜珍珠都好象都能很快知道一般?” 阿宁是在宫里打过滚的混出头的人,对这一套熟稔无比,一语便道破真相。 夜萤这才恍然大悟,道: “原来如此,没想到夜珍珠手段这么卑劣,竟然会在我娘亲身边安插人手。看来,过去我是太不重视她了。”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夜珍珠为了对付她,竟然会下这么大的力气,一时间心绪难平。 “令我奇怪的是,夜珍珠和你的仇怨就只是人命官司那件事吗?如果只是那桩事,应该不值得她如此布局吧?” 阿宁疑惑地问道。 夜萤整理了下思绪,把和夜珍珠的旧事挑了些说,当然,她没有说夜珍珠和端翌拉拉扯扯的事,下意识地,她觉得在阿宁面前说这件事有点尴尬,只拣了夜珍珠把他们困在蝙蝠洞等事说了一遍。 “看来,夜珍珠和你是素有怨恨,久而久之,积压成仇。这也不奇怪,有些女子,打个照面,互相看不顺眼都能成仇。”阿宁轻笑,想起宫里,不正是这般吗?感同身受,她莫名就了解了夜萤和夜珍珠的仇怨背景和起源,“不过,今天这件事对你来说,也有好处!” “哦?” 夜萤其实觉得,今天自已和夜珍珠怼上,气势上弱了不少,应该是吃了暗亏才对,但阿宁却说这件事她得了好处,不禁一阵疑惑。 第六百五十三章背后可怕的男人 “呵呵,明面上看着你吃了亏,但是其实损失最大的是你堂妹,因为那些人有意接近田大娘成为她好友,估计是夜珍珠授意的。 如今就为了帮几嗓子,把这些人都暴露出来了,估计她心里也气恼得很。 那些人我方才观察了,虽然有个把墙头草,但大部份都是看夜珍珠眼色行事,想来平时她没少往她们身上花银子,塞东西。 今天可好,就为了几嗓子痛快,她苦心往田大娘跟前塞的人,就现形了。 而且你今天被这件事一提醒,以后要往田大娘跟前塞人更难了。所以我说啊,夜珍珠今天回去,心情绝对比你难受!” 阿宁一语道破,夜萤不由地笑了,释然道: “倒也是如此。其实夜珍珠本人倒并没有那么可怕,我以前没有痛下杀手拿捏她,主要是顾念到她还是我堂妹。 但是现在她都堕落成杀人犯了,按道理,也不必理会这份亲情了,只是现在她傍上了一个可怕的男人。 那个男人,怎么说呢?你要是见了他就明白了,绝对是笑里藏刀,而且是杀人不眨眼那种。 我只是个升斗小民,和那种男人不是一个级别的,要是和他作对,绝对是我讨不了好。 我现在实力不够,还是先掩藏锋芒吧! 再说,夜珍珠怕是在这里也呆不了多久了,我估计,不用多久,她就会和那名男子进京享受荣华富贵去了。 这是夜珍珠一直以来的心愿! 到时候,她离开了,我的世界就清净了。” “萤姐,没想到你还会以退为进。其实也是,这个世界,强者为尊,弱肉强食,当自已力量不够强大时,退而结网也是一种谋略。” 阿宁听完,赞许地点了点头。 “呵呵,什么谋略啊,走一步看一步吧,我只是不想白白成为夜珍珠向着荣华富贵铺路的一块石子罢了。” 夜萤无奈地摇摇头。 总是这样,坏人太嚣张,不是因为好人气量大,而是坏人掌握的资源多,她们可以无所顾忌、不计后果,但是所谓的“好人”,即便掌握同样的资源,却做不出和“坏人”一样的事来。 因为,在“好人”的心里,自有一杆衡量人生对错的秤。所以,当坏人死缠烂打时,总是好人吃亏。 然而,夜萤却觉得,如果每天晚上能愉快入睡,半夜不会被恶梦惊醒,这样的好人,她也是做得的。 “多行不义必自毙。象夜珍珠这种人,早晚会有人收拾她的,不用你出手,岂不快哉!” 阿宁眼神一闪,笑嘻嘻地道。 如果夜珍珠真的敢下手伤了夜萤,阿宁可不介意快刀斩乱麻,将夜珍珠除掉。 对她来说,要让一个人死得无声无息的办法太多了。 不过,一想到夜萤说的,夜珍珠背后傍着一个“可怕”的男人,阿宁就禁不住失笑。 因为,夜萤完全不知道,她自已“傍”着的那个男人有多可怕。 如果杀神神武将军靖王爷还称不上可怕的话,那天下就没有人比靖王爷更可怕的男人了。 只是凶名在外的靖王爷,在柳村竟然活得如一介平庸的武夫一般,日常只是饮茶、交友、教武,让阿宁不禁想到,端翌当初对太皇太后扯的理由是:寄情山水,消磨杀气。 呃,没准还是真的。 至少,阿宁来到这里后,就没有感觉到端翌身上那种令人胆战心惊的戾气了。 然而,不是因为山水是吗? 是因为眼前温润明媚、拥有一身奇思妙想绝学的女子? 阿宁看着身边夜萤曼妙的倩影,不禁有点呆了。 夜萤此时瞥到归燕堂前田喜娘胖胖的身影,赶紧上前道: “娘,你过来下,我有话对你说。” 阿宁晓得夜萤是要交待田喜娘那些闺蜜的事,便也不紧跟着她,自已往厢房内走去,准备换身新衫。 走了好一会儿路,稍出了些汗,阿宁不喜身上着汗湿的衣衫,便打算换件干净的。 边走,阿宁不禁边嘀咕:奇怪,今天怎么没有看到表哥啊? 猜疑间,迎面便撞上了傅太医。 “傅大夫,怎么今天你在归燕堂?我表哥呢?” 阿宁疑惑地问。端翌和傅大夫一向是伯不离仲,今天只看到傅大夫,没看到表哥,事情有点不对啊。 傅大夫看到阿宁,下意识地刚想行个礼,猛又记起要隐瞒身份,便侧立一边,眼眸微垂,恭敬地道: “端爷今天身子不舒服,着了些风凉,正卧榻休息呢!” “哦?那我去看看他。” 阿宁说着,就要往端翌那边的厢房走去。她知道端翌和傅大夫用着夜家的两个客房。 傅大夫吓了一跳,现在端翌躺在榻上,身上虽然盖着薄被,但是因为伤处在那敏感之处,下面只能不着寸缕,要是让阿宁闯进去,那岂不是能治端翌一个失仪的大罪? “娘娘,万万不可,现在王爷因为发烧刚退,身上衣容不整!” 傅太医一急,终于憋出这句话来。 一声“娘娘”倒是把阿宁叫清醒了,她顿住了脚步道: “表哥真的没事?” “没事,只是偶感风寒,他身体好着呢,虽然发了烧,但是我开了一副发汗的药,他吃下去现在已经发汗退烧了,只需再静养一两天就行了。” 傅太医抹了把头上的冷汗道,然后才猛地想起,会不会被人听到他方才喊丽贵妃的话,于是四下打量了一番,见左近无人,这才放下心来。 “嗯,那你把表哥小心看护好了,有什么不对就赶紧和我说。我待他好一些,再去看他。” 阿宁显然也顾虑到了些什么,于是不再坚持前往查看端翌的病情,反正傅太医是杏林第一高手,对付一个小小的风寒感冒,绝对不在话下,这点,阿宁对傅太医还是有信心的。 那边厢,田喜娘听了夜萤嘱咐的话,顿时气得炸起来: “没想到啊,二狗、朱三的娘,竟然是夜珍珠的人,怪道她们整天嘴里抹了蜜似的,一直往我们身边凑呢!每天陪我打麻将,还赢了不少钱,还见天撩拔我说些家里的事。原来都是夜珍珠的耳报神!” 田喜娘十分内疚,自已窝在家里,还惹出了祸事,识人不清,害了女儿。 夜萤却赶紧安慰道: “没事,她们自已跳了出来,露了身份,以后娘你离她们远一些就是了。少和那些人来往。” 夜萤娘俩还算平静地说着这些事,但是她们不会预料到,一场可怕的灾难已经徐徐拉开大幕……好久没和大家唠嗑了,作者君是觉得在文末碎碎念,有时候未免让看书的诸位太抽离情境了,还是小心翼翼维护大家看书的感觉,忘记作者君的存在吧!当然,我也喜欢看大家的本书的评价,好的坏的都很带感哈!至少让我知道你们还在默默窥屏。不过不强求啦,作者君也是随性随缘的人,你们都还在就好。记住啦,作者君叫 江陌南…… 第六百五十四章中风 “嗯,娘以后晓得了。这些人真是猪狗不如,吃咱们的,拿咱们的,结果那边又拿了夜珍珠的好处,还好她们到底太贪吃,把自已暴露出来了,要不然,娘还不知道要被她们蒙蔽多久。” 田喜娘气得脸都涨红了。 她这段日子以来,过得是这辈子最舒心的,不光不用下地干活,不愁吃穿,家里还使奴唤婢的,简直让她经常有做了一场美梦的感觉。 这种感觉如此不真实,她少不得时常要掐一把自已的大腿或者胳膊,因为她听老人说过,如果是做梦,掐自已在梦里是不会感觉到疼的。 结果,她经常把自已掐得疼得哇哇叫,腿上和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要不是这些部位比较隐私,别人会以为是谁虐待她了。 这样的好日子,都是女儿用聪明的脑袋瓜换来的。 虽然田喜娘有时候也会疑惑,自已养了十几年的女儿,一直默默无闻,除了长得稍有姿色,也不见得有多出息,为什么一下子突然画风大变? 但是有一次,夜斯文喝多了,曾经隐晦地告诉她,女儿那次上吊之后,似乎有了什么不一样的奇遇,涉及到阴曹地府这等秘密,田喜娘大骇之后,便豁然开朗,从此不再寻思女儿为什么脑袋瓜突然变得好用之事。 田喜娘自是一心一意维护女儿,为了少给儿女惹麻烦,她也知道自已性情太过爽直,现在日子过得惬意,难免会被村里有些人认为气焰冲天,索性经常关起门来过日子。 但是当然,村里人主动上门来交好的,她自是不能拒绝,谁想到,这些主动上门的,竟然还有细作? 田喜娘内疚不已。 娘俩正在交心,夜斯文却突然慌慌张张地跑进来,对娘俩道: “娘,萤妹,不好了,我丈人托人捎话过来,说小霞被人撞了,现在肚子难受,让咱们赶紧过去。” “什么?小霞让人撞了?这,这不会是肚子里的孩子不保了吧?要不怎么会肚子疼?” 一心想抱孙子的田喜娘,听到这个消息,吓得猛地站起身,嘴里才嘟囔出这几句话,就觉一阵天眩地转,眼看身子一软,差点瘫到地上。 还好随后赶来的宝瓶见此情形,上前一把抱住田喜娘,幸得宝瓶力大无穷,要不然,一般人还真撑不住一百六十多斤重的田喜娘。 “娘,你怎么了?” 夜萤和夜斯文见田喜娘突然昏倒,顿时也慌了神。夜斯文只会一迭连声地狂叫,脸都吓白了。 田喜娘却是牙关紧闭,嘴角还流出涎水,嘴角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左边上歪了上去。 “不好,娘好象是中风了。斯文,赶紧去叫傅大夫。” 夜萤看到田喜娘这样的症状,顿时一怔,一股冷汗从背后流了下来。 中风可是大事,即便后世医疗技术发达,中风的病人也十分凶险,要嘛抢救不当死了,要嘛变成植物人,要嘛变成半身瘫痪…… 无论是哪一种结果,都不是夜萤想看到的。 虽然田喜娘不是她这个灵魂意义上的母亲,但是毕竟生了这副身子,还给了她关爱。 好不容易才过了几天好日子,怎么就中风了呢? 田喜娘人那么胖,本来就属于易中风的体质,最近又好吃好喝的,体重又增加了十来斤,原本还有田间地头劳作,也算是一种运动,现在整日闲歇在家,更增加了得富贵病的机率。 夜萤十分懊悔,估计是自已刚才的消息刺激到了她,后来夜斯文传来的消息,更是直接让她脑子迅速充血,导致血管破裂…… 既是判断出田喜娘可能是中风,夜萤便让宝瓶不要随意挪动田喜娘的身子,依然维持原样,半抱着她。 还好宝瓶是练武的人,这么半蹲着抱着田喜娘一时半会还能维持,若换成旁人,怕是早就受不了了。 “傅大夫来了,大家快让开。” 夜斯文急急叫来傅大夫,还好傅大夫方才和阿宁打过照面后,担心她会再去端翌房里骚扰他,便一直呆在边上的厢房里看医书,否则,夜斯文也不一定那么快就能找到他。 傅大夫俯在田喜娘跟前一看,便立即断定: “田大娘这是中风了,怎么了?被什么事刺激到了?” 傅大夫一说,夜萤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但心里还是猛地一沉,惊问道: “是有事情刺激了一下,过后再和你细说,现在我娘怎么样?严重吗?” 傅大夫倒是很淡定,从容地一笑道: “若是换成别的大夫在这里,你娘就危险了。但是有我在,呵呵,没事。” 傅大夫的医术并不是浪得虚名,光看他竟然在几经挫磨后能找出对付时疫的药方来,夜萤便对他极有信心。 闻听此言,夜萤心内一喜,急切地道: “不管用什么办法,用多少银两,请傅大夫一定要救回我娘。” 傅大夫淡定地打开随手提着的医药箱,从里面掏出银针囊来,对宝瓶道: “小心将田大娘放平,我要施针了。” 傅大夫俊朗的双眸全神贯注,衬着众人的慌乱,一张清秀儒雅的脸庞尤显镇静从容。 宝瓶小心把田大娘放平,抬眼就看到傅大夫这付气宇轩昂的样子,想到昨天晚上和傅大夫竟然独对喝茶,宝瓶心里忽然跳了一下,就象拍子漏了一拍似的。 傅大夫并未注意到宝瓶的神情,一遇到病人,他的心神就立即集中了。 别看他现在一脸淡定,但是做大夫的就是如此,病情再危急,病人家属再惊惧,大夫只有从容如泰山,才能稳定局面。 果然,见傅大夫一脸胸有成竹的模样,夜萤和夜斯文也慢慢平复下来,退后几步,让出空间,让傅大夫施针。 傅大夫下手很快,一会儿,田喜娘的脸上,头上,全身各处,都被扎上了密密码码的银针,而傅大夫别看下手轻盈,但似乎耗损了极大的心力,额头上冒出了涔涔的汗水,就连背上也汗湿了。 夜萤注意到,虽然下手迅捷,但是傅大夫每一针进穴都是速度快而稳准,经过他一番施为,最明显的是,田喜娘那原本向左上扭曲的脸颊,已经止住向上扭抽之势…… 第六百五十五章前因后果 “好了,没事了,田大娘没有性命之危了!” 傅大夫刺完最后一根金针,长长舒了口气,然后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 夜萤细看田喜娘,歪斜的脸已经恢复到原来正常的模样,原本变得煞白的脸色,也有了点血色。 “傅大夫,我娘怎么样了?你说她是中风,那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夜斯文急切地问道。 中风在乡下是人人闻之色变的大病,一家里有人得了这病,当场发作过世了也罢,大家伤心哭一阵也就散了。但是万一没死成,变成偏瘫躺在床上,基本上一家子都要被拖累死。 有钱人家自不必担心,可以请下人来伺候,当然,病人自已无论怎么被人伺候都不好过; 没钱的乡下人则就惨了,好一些的几个儿子轮着伺候,一天三餐能送碗粥吃的,就算是有孝心了。如果是些没良心的,不闻不问,病人只能躺床上凄惨地等死。 夜斯文倒不必担心没人伺候他娘,说起来,夜斯文虽然好吃懒做,但是对他娘的感情还是真挚的,纯是担心他娘的身体。 傅大夫安抚道: “有我在,你们还担心什么?我方才施为的可是仙门三十六针,没看我满头满脑大汗的,你以为施针容易吗?可是耗尽了我的心神,也算田大娘有福气,我今天来得及时,施针之后,她脑子里的出血已经止住,而且出血量不大,慢慢就会被吸收,你们好心将养着,别让她再大喜大悲地刺激就行。” 傅大夫的话,让夜斯文和夜萤全然放下心来,两兄妹对视一眼,长长出了口气。 “现在可以把我娘抬到床上了吗?” “可以,不过要平起平放,动作要轻稳。” 傅大夫晓得让病人一直躺在地上也不是事,便指挥着宝瓶和宝器把田喜娘用床板抬起来,放到了她厢房的榻上。 所幸宝瓶和宝器都是天生神力王,所以做这件事毫不费力,顺利地把田喜娘挪到了床上。 “这是我开的药方,你们先熬上,待田大娘醒来,便可喂她喝下,明天我酌情再换一贴药。” 傅大夫说完,将药方拿给宝瓶,嘱咐她到村里的药铺抓了药,赶紧熬上。 宝瓶领着药方匆匆而去。 虽然事态严重,但是前后处理起来不过半个时辰左右,眼看田喜娘的情况稳定下来,夜斯文才猛地一拍大腿,道: “不好,小霞肚子还疼着呢,不知道现在情况如何。傅大夫,你和我赶紧去瞧瞧。” 傅大夫一听,也顾不上刚施完针,心神耗损,背上医药箱,就随着叶斯文匆匆而去。 夜萤本想跟着过去,但是想着田喜娘还未醒来,也不敢松懈,只好和夜斯文交待几句,留下来伺候田喜娘。 宝瓶抓了药回来,便赶紧到厨房熬上。交待冬雪好好看着药后,宝瓶便到田喜娘厢房里,见夜萤正在边上伺候着,便把夜萤拉出屋来,小声道: “我方才去村里的小药铺抓药,听到村里有人在议论,说小霞姐是被夜珍珠的下人冲撞到了,肚子才难受的。” “什么?又是夜珍珠。她这是想做什么?回村来祸害我们家吗?” 夜萤大怒。 方才在路上,夜珍珠企图洗白自已不成,莫非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才把火发泄到吴小霞身上? 夜萤把事情经过一说,宝瓶眉头一皱道: “或许萤姐你说的没错,夜珍珠在隔离区得了时疫没有用到咱们的药,后来又因怀疑她杀人被咱们关押,肯定得罪了她,她这次回来,是想报复来着。肯定处处下绊子,看咱们不顺眼,想要耍弄咱们。小霞姐这件事,肯定是她有意的。” “哎,真是养虎贻患。可是现在她把自已洗脱得一清二白,一时间还真是拿她没有办法。” 夜萤在屋外来回走着,一拍拳头,有点郁闷、憋屈地道。 “萤姐别急,走一步看一步,如果她敢欺人太甚,总要找到她的死穴,狠狠地迎击她一次。” 宝瓶知道夜萤关心则乱,平时都是夜萤拿主意多,但是这种时候,她也会努力劝慰夜萤。 “嗯,我冷静一下,再想想办法。” 夜萤敲着头道。 最让她不能冷静的是,田喜娘分明就是被夜珍珠气中风的。 那些所谓“闺蜜”原来是夜珍珠安插的人手、儿媳妇吴小霞出了意外等等,一连串的打击袭来,才令田喜娘气得突然中风。 如果不是傅大夫及时出手,田喜娘现在早就不知道什么状况了。 夜萤对夜珍珠恨极。 就在这时,端翌缓缓走来,实是某处还有些不方便,他一看到夜萤,便焦急地问道: “田大娘如何了?我听表妹说,田大娘中风了?” “嗯,幸好傅大夫抢救及时,施展了什么仙门三十六针,把我娘救回来了,现在正在昏睡,应该无甚大碍。” 夜萤有点奇怪为什么端翌今天出现得这么晚,家里动静闹得这么大,他的厢房在傅大夫隔壁,如果傅大夫出门,他早就应该晓得动静了才对。 “抱歉,我昨晚上着了风寒,发烧了,所以一直在昏睡,现在醒来才听说田大娘出事了。” 夜萤这边厢还在疑惑,那边端翌已经主动解释清楚了。 “原来如此,端大哥,你现在好一些没有?” 夜萤这才注意到端翌脸色有一丝不正常的憔悴,赶紧关心地问道。 呃,你昨晚上不踢我那一脚,我一点事也没有。 靖王爷心里苦,靖王爷还不能说。 端翌白着一张脸道: “我不妨事,有傅大夫在此,用了药就好多了。倒是田大娘,中风极为凶险,还好傅大夫那仙门三十六针也不是浪得虚名,不过,事后还须小心看顾才是。 只是我看田大娘一向身体还行,怎么就突然中风了?” 端翌有点奇怪地问道。 “哎,说来话长。” 夜萤思忖一番,想起端翌在隔离区内,对夜珍珠此人也多有认识,便把事情的原委一一道来。 为了说清楚整件事,自然是从和阿宁在村道上遇到夜珍珠说起,直至说到夜珍珠在田喜娘这边安插了耳目、田喜娘大怒,夜斯文又正好来报小霞胎相不稳…… 第六百五十六章过了底线 “如此说来,都是夜珍珠搞的鬼,田大娘才会怒极攻心,导致了中风?” 端翌脸上还算从容地问了一句,但是夜萤却没看到,他的拳头在袖子里用力握了一下,好一会儿才松开。 太过份了。 端瑞这是失了分寸吧?连自家后宅都管不好,欺负到他家人头上来了。 如若不是阿宁这个把柄被端瑞握着,端翌现在就可以令人直接取下夜珍珠的头颅送到端瑞面前。 “萤妹别急,所谓老天从不会放过恶人,有些人,终会做蚕自缚。你好好照顾田大娘,傅大夫既说她没事,就一定不会有事。傅大夫的医术你们是见过的。 至于吴小霞,只要情况不是太危急,傅大夫自有应对之法,我想应该也不会有事。” 端瑞这么安慰,好象有些空泛。 不过,夜萤听在耳里,落在心上,觉得心里舒坦了一些,道: “只要一家人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我就满足了。” “会的。” 端翌简短利落地道。 “萤儿,你在哪里?” 就在这时,田喜娘的房内,传出她唤夜萤的声音。 “娘,我在外面呢,正和端大哥说话,我马上进来,你别急,躺着别动。” 夜萤一听田喜娘醒来,还懂得唤人,隔着门虽然看不到人,但是至少知道田喜娘口齿还清楚,脑子也没有受损,顿时心下一松,张口回道。 “你好生照顾田大娘。” 端翌听到田喜娘醒来的动静,也松了口气,关切地嘱咐道。 “端大哥,你自已也好生保重,病刚好,快去多躺着休息休息。” 夜萤这才猛地想到,端翌自已也是病体初愈。 看样子,昨晚上的发烧应该挺猛烈的,要不然,以端翌强健的身体,怎么会如此虚弱的模样? “好。你快进去吧!” 端翌目送着夜萤进屋,这才慢慢地挪回自已的客房。 两腿间虽然已经没有那般巨痛,但是总还是有些不自在。 端翌在桌子前徐徐坐下,然后才执笔开始写一些外人根本看不懂的秘密字符。 稍顷,写完后,端翌便抓起一只停在窗前的鸽子,将写着秘密字符的纸卷塞进鸽子腿上的竹管里,然后放飞了鸽子。 端翌倒也不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但是,他有他的底线,谁敢动他的家人,他一定会狠狠地还击回去。 鸽子从归燕堂朴楞着翅膀飞出去后,经过一段时间的飞行,落到了某处山梁上。 一个面色沉竣如铁的男子将鸽子引进鸽笼,取下竹管,抽出纸卷,细细…… 夜萤几步来到田喜娘床前,看到田喜娘瞪大了双眼,见她进来,便惊奇地问道: “萤儿,我只记得一阵头晕目眩,眼睛一睁开就在这里了,莫非我晕倒了?” “你不光晕倒了,还中风了。所幸傅大夫出手及时,帮你稳定了病情。” 夜萤开口就直接告诉田喜娘真相。 实是中风乃是一桩需要时时注意顾养的大病,如果不说出真相,田喜娘一个没注意,又中风,就危险了。 医学上二次中风比第一次中风难治多了。 “什么?我中风了?那我有事吗?” 田喜娘摸了摸脸,又伸了伸腿,见脸上无异状,自已腿脚都还能动,这才放下些许心。 “你倒是没事,不过傅大夫为了治你的病,施展了什么仙门三十六针,把他累得够呛。” 夜萤怕田喜娘惊惧,故意笑嘻嘻地用轻松的口吻道。 “啊?是傅大夫救了我。我就说嘛,过去村里但凡有中风的,一般就没用了。不是瘫了就是死了,我说自已怎么胳膊腿还好好的。” 田喜娘也是心大的,发觉自已全身还能活动自如后,心情愉悦了不少。 “这有一碗药,傅大夫嘱咐你醒来就喝下去。” 夜萤吩咐宝瓶端来药,边对田喜娘交待了一些今后要注意的事,无非就是不要大喜大怒、不要剧烈运动,但还得保持一些温和的运动等事情。 田喜娘点头之余,着急地问道: “小霞呢?斯文不是说她肚子疼,要不要紧?” “傅大夫出诊去了,有他在,应该没事,你就放心吧!” 夜萤见田喜娘担心,便劝她要宽心。 “萤姐,药熬好了,是不是现在就喝?” 宝瓶端着一碗热汽腾腾的药过来。 “哎呀,好苦的药,我不想喝。” 田喜娘这辈子没怎么喝过药,一闻到药味就怕。 “再苦也要喝下去,我给你准备了酥糖,喝了药就有酥糖吃。” 夜萤只好象哄小孩一般哄田喜娘。 田喜娘虽然不情愿,但毕竟中风不是小事,她也不敢不喝药,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喝了下去。 傅大夫或许早就考虑到病人苏醒后会有一段兴奋期,估计是在药里加了安神的成份,田喜娘喝完药不久,又嚷说困,很快又睡着了。 夜萤见她睡得安稳,便安排了冬雪和晚晴两个人轮流值夜,一刻不离地守着田喜娘,一旦有什么不对劲,就让她们赶紧去唤傅大夫。 夜萤这才抽出时间来,去让厨房准备晚餐。 家里再乱,再出什么大事,饭还是要吃的,毕竟,除了病人,还有一大堆客人也住在这里呢。 不一会儿,傅大夫回来了。见他一个人独自回来,夜萤着急地问道: “如何?我嫂子现在怎么样了?” “被人撞到地上,还好她撑了一下,肚子没有直接撞到地面上,略微见红,但是我给她施针后,再配以药物,现在血已经止住,她只要卧床静养,不继续出血,一般就没事了。” 傅大夫脸色有点苍白,看出来,接连诊治两位“重症”病患,让他有些脱力。 “傅大夫,今天多亏有你在,要不然,我家就连遭祸事了。太谢谢你了。” 夜萤感激地道。 这种时候,才发现有一名医术高明大夫在侧的好处。 难怪端大哥到哪都带着傅大夫,须叟不离。 有了傅大夫在身边,等于性命多了一份保障。 “谢什么谢,呵呵,要谢我,赶紧给我点吃的,折腾一番,肚子都饿了。” 傅大夫不客气地道。 “哎,什么吃的啊,不都是小事嘛!” 一看到傅大夫这番不客气的模样,对病患家属夜萤来说,反而象是一番无言的保障,让她觉得,自家的亲人肯定没有问题。否则,傅大夫也不会这么大大咧咧地“邀功请赏”了。 夜萤赶紧让宝瓶端来早就熬好温着的参汤,送到了傅大夫面前。 第六百五十七章小人得志 “哟,上好的百年老参,你也舍得拿出来熬给我喝?” 傅大夫开玩笑地道。 “有什么舍不得了?今天若没有你,我们就家破人亡了。” 夜萤这么说着,不由地有点齿冷,想起了这一切的主使者夜珍珠。 “呵呵,言重了。有端爷和我在,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 傅大夫却不以为然地道。 然后,他从宝瓶手里接过参汤,一饮而尽,顿时感觉精神一振。 “傅大夫,我娘和嫂子可以喝这参汤吗?” 夜萤问道。 “不用,现在她们处于发病期,只需服我的药,静养就好了。过后我会另外再开一些滋补身体的药物。” 傅大夫摇摇头,又说了一些让夜萤宽心的话。 这时候,厨房来报说晚餐准备好了,夜萤便赶紧安排端翌、阿宁和傅大夫一起共进晚餐。 席间,阿宁亦是一脸关切地询问了田喜娘和吴小霞的状况后,然后一脸鄙夷地道: “那夜珍珠纯是小人得志,傍上了一个富贵公子,便敢如此嚣张,若是傍上了王孙贵族,岂不是得上天了?” “咳”,一听阿宁这么说,端翌不由地噎了一下,差点把自已呛着。 夜珍珠可不是傍上了王孙贵族么? 不过,这话他现在不能对阿宁说。不然,不晓得阿宁冲动之下,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他倒是看出来了,阿宁刚到柳村时,似乎和夜萤有些不太对付,但是现在,两个人经过了解之后,似乎处得还蛮好的。 只要看夜萤遇到事情,阿宁便屡屡仗义直言就知道了。 这倒是很值得欣慰的事,因为阿宁打小似乎除了缠着他之外,并无其它女性好友,没想到和夜萤却处得这么好。 嗯,这一定是自家小女人为人和善、心胸宽广,易与人相处所致。 虽然被夜萤狠狠踢了一脚,差点太监了,但是端翌在心里夸起自家小女人来,一点也不吝惜笔墨。 “表哥,你咳什么?我哪里说错了?那夜珍珠如此横行霸道,若是在我手下,早就被拖出去杖毙了。” 阿宁这一次,总算借着夜珍珠的由头,把“拖出去杖毙了”这几个字痛快地说出口,好不舒服,一脸得意洋洋。 端翌看了,不由地又干咳开了。 夜斯文留在吴家照顾吴小霞,一直到吃了晚饭过后也没有回来。 夜萤见田喜娘还在昏睡,便带着宝瓶,到吴家探望吴小霞。 吴小霞正卧床静养,不过,因为白天睡了好一阵,现在倒是精神了,看到夜萤,先是关切地问道: “如何?娘要紧吗?” “不妨事,哥走后醒过来一次,喝了傅大夫的药后又睡着了。傅大夫说施救及时,不会有后遗症。你这边也是,只要安心卧床静养,孩子也不会有事。” 夜萤安慰吴小霞。 “哎,都怪我不小心,不知道怎么就撞到了夜珍珠的人,不过她的手下也是挺凶横的,不光用力推我,还差点踢了我一脚,还好村里有人经过看到了,上前喝止,要不然,肯定这孩子就保不住了。” 吴小霞捂着肚子,心有余悸地道。 “恶奴,肯定是夜珍珠唆使的。” 听完吴小霞细说事情的经过,夜萤的脸写满了愤怒。 “算了,孩子没事,我也不想追究了。说起来也是我不好,有了孩子,就不要在外面走来走去的。你们也别太担心,现在我不流血了。傅大夫说如果不再流血,孩子就保住了。” 吴小霞反过来劝慰夜萤。 夜萤不敢把田喜娘中风也是夜珍珠气的事告诉吴小霞,怕她也会动了气,对养胎不好,只好吱唔过去了。 又稍坐了一会儿,见吴小霞确实没事,夜萤便告辞,说明天再来看她,让她安心静养,田喜娘那里,她自会好好照顾。 回去时经过村里的祠堂,夜萤瞧见祠堂里今晚上并未有吴秀才的朗朗书声。往日,吴秀才下学后,不读到夜深人静不会罢休,他的读书声,已经成为村里一大夜景之一,今天不闻读书声,夜萤倒不由地有些奇怪,问随行的宝瓶道: “吴秀才今天请假回家了吗?” “是啊,听说要连请半个月的假,准备帮人辅导参加今年的科考。” “哦,也是,要先参加科考才能参加会试,我倒是忘了这件事。吴秀才素有真才实学,听说之前也辅导过人。不过,他请假这段时间,咱们村里的学童怎么办?” 夜萤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个我倒是不知道。” 宝瓶如实回答道。 “嗯,看来,咱们村的学堂得多请一个先生了,光指着吴秀才是不行了。万一他有什么事,咱们村里的孩子不就抓瞎了。” 夜萤摇摇头,又有主意了,道: “明天让傅大夫来代会课。他学识渊博,比吴秀才还厉害几分,等他为我娘和嫂子看完病,就让他过来代课。” 宝瓶听了,不由担心地道: “萤姐,傅大夫没先和商量定,我看他很忙,会不会抽不出时间啊?” “不会,之前我们早就约好了,柳村办学堂,他和端大哥也要抽空帮忙,只是这吴秀才确实才学不错,为人也勤勉,就暂时没让傅大夫顶上,现在正是需要他的时候,他若非有要事,一定不会推辞的。” 夜萤道。 “那就好。识文断字是很重要,我现在一看头文字就头疼,如若从小学起,肯定不一样。” 宝瓶遗憾地道。 两人说着话,很快就回到归燕堂。 归燕堂里,少了田喜娘往日呼朋引伴打麻将的声音,一时间似乎冷清了不少。 夜萤心有戚戚焉,先到田喜娘那察看了一番,听冬雪说田喜娘睡得还算安稳,这才放下心来,又嘱咐了她们要小心照看之后,这才和宝瓶离开。 “萤姐,你的防晒霜还真有用呐,你看,我的脸涂了防晒霜还白着,可是手这里忘了涂,被晒黑了一层。” 夜萤经过阿宁厢房时,被她逮着了,好一通说。 夜萤观察了一下,果然,阿宁细皮嫩肉,皮肤极好,因此一晒黑就马上看出来了。 “不妨事,没有伤到肌肤里面,养几天就好了。如果你担心,我可以帮你做个面膜和手膜,能保养肌肤,促进愈合。” 夜萤心里装着事,回去也睡不着,索性和阿宁消磨时间。 第六百五十八章拒绝借刀杀人 “哟,保养皮肤我自有一套,无非是涂涂抹抹,但是你说的保养面膜,却是从未听说远,不妨试试?” 阿宁也知道夜萤接连遇到两桩不如意的事,心情不好,本来看着夜萤焦头烂额,她应该是满心高兴才是。 但是看到夜萤一脸不开心,还为她着想的样子,阿宁心里倒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自已幸灾乐祸的想法挺下作的。 “保养面膜很重要,我认识一名女子,她从年轻时就用了大量的时间使用保养面膜,可以说只要有空,脸上就贴着一张滋养的面膜,此女虽然年过三旬,但是皮肤好得象初生的婴儿一般。 有人形容她,皮肤白得好似会发光一般。所以,你看保养面膜重不重要?” 夜萤用来举例的女子,自是不存于在大夏王朝,而是后世著名的影星范爷,她是圈内最注重皮肤保养的女星之一,据说,各种昂贵的面膜在她保养皮肤的路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真的有这么神奇吗?年过三旬还能拥有如婴儿般幼嫩的皮肤?那我倒要好好地享受一番你的滋养面膜了。” 阿宁半信半疑,但是这段时间和夜萤接触之下,并未感觉到她是一个会吹牛皮的人,然而夜萤所说事情也未免过于匪夷所思,所以阿宁并不敢一下子就相信。 “呵呵,用面膜来保养肌肤是一项长久的事业,必须有恒心坚持。 以后我会以美容业为龙头,在全国做我的美容产品连锁店。不过,现在由于是创业伊始,产品供不应求。只要你有信心坚持,我会提供足够的面膜支持你。” 夜萤的话,让阿宁觉得她真够朋友。 如果象夜萤说的那般,注重面部做面膜保养,即便年过三旬,也能让肌肤幼嫩如婴儿,所有的千金贵妇都会为了这种面膜而疯狂的。但是阿宁竟然保证自已能得到足够的面膜供应,这份来自女人间的义气,让阿宁一时感动无俩。 与之相反的是,一想到那个骚狐狸一样的女人竟然报复夜萤成功,此时应该是在家里得意洋洋地庆贺,阿宁心里头便一阵无来由地郁闷。 说起来,阿宁是最护短的,她可以自已惩治家里人,但是别人想要动她的人,却必须经过她这一关。 下意识地,阿宁已经把夜萤当成了自已人,现在自已人被夜珍珠害得这么惨,她不做点什么似乎过不去啊! 阿宁拿定主意,一会就去找表哥商量。 现在她没有趁手的人手,但是表哥有啊! 夜萤倒是不知道,阿宁在面膜之下的脸上,表情变幻万千,心里已经“咕噜咕噜”想了不知道多少个主意。 “感觉如何?你现在还能说话,但是等面膜干了就不要说了,免得面膜与肌肤分离。” 夜萤帮阿宁敷好面膜,便问她感受。 阿宁“嗯”了一声,表示还行。夜萤便不再问她,只是拿起她的手,往她手上敷起滋养膜来。 过了半个时辰,阿宁感觉脸上的面膜都干了,夜萤便帮她慢慢地撕下来。 “唔,脸上滑滑的。挺舒服的。” 阿宁摸了摸脸,手上的膜也被夜萤撕掉了,再看看手,比没做手膜前滋润多了。 “一次半次看不出效果,要长期坚持做。” 夜萤道。 “唔,很好,以后我会坚持做的。” 天下女人,对美都有一种执着的追求。 既然知道了保护美丽的办法,阿宁怎么可能不去尝试一番呢?即便夜萤说的是假的,她也会试的。 “嗯,做完面膜就可以美美地睡个美容觉,相信这么坚持几天,你的皮肤会比原来更好。” 夜萤道。 “好,听你的,萤姐,我睡你也要早点睡。傅大夫既然说田大娘没事,她一定会没事的。你放心吧!” 阿宁打了一个大大的夸张的呵欠,对夜萤道。 “嗯,好的,今天我也累坏了,咱们都早点休息吧。” 夜萤觉得自已被这两场祸事一折腾,也是心力交瘁,还好田喜娘现在情况稳定,又有人守着,她便早早去休息了。 夜萤并不知道,她走后,阿宁立即恢复了精神,并没有马上睡去,而是独自一人去找端翌。 “阿宁,这件事你不要插手。你的行踪本来就不宜暴露,越少人见到你越好,如果你硬要插手这件事,会给你惹上麻烦的。” 端翌听了阿宁要帮夜萤报仇的诉求后,不由地皱起了眉头。 他倒是没有想到,阿宁会想替夜萤出头。 在深宫之中,阿宁总是一副高冷、不易接近的样子,似乎到了柳村之后,才又恢复了原来少女时期的活泼。 想来,阿宁是受到了夜萤乐观豁达天性的影响才有如此变化,对这一点,端翌深感欣慰。 但是阿宁要替夜萤强出头,端翌自是不会允许,便劝阻道。 “表哥,你一向不是个怕事的人,要对付那个女人,对你来说,不是一件简单无比的事吗?何况那个女人还有案底在身,何不假官府之手,把案件彻查清楚,把那女子锒铛入狱,才解大家心头之恨。” 阿宁眼珠子一转,建议道。 如果夜珍珠不是端瑞的女人,阿宁这个主意不失为借刀杀人的好主意,而且不露端翌半点行藏。 可惜,端瑞拿着阿宁私自出宫的事作为要胁,端翌不能一时冲动之下,毁了阿宁,面对阿宁迫切的眼神,端翌只能苦笑着道: “表妹,有些事比你想象得要复杂,那个女人身后,亦是有来头的,一时半会,咱们还不能动她。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过后咱们再想办法讨回场子吧!” 端翌的话,让阿宁很不满意,她气呼呼地道: “表哥,万万没有想到,你在北疆战场上的血性,竟然在这安逸的小地方消磨得差不多了。看来,有高人指点果然不一样,你现在还担得起神武大将军这个称号吗?” 阿宁话音才落,却看到端翌眼睛中有一抹凌利的眼神一闪,但随即消失,快得让阿宁以为自已是看花了眼。 端翌无所谓地一笑道: “表妹既是知道神武大将军已成过去,又何必再来激我呢?” 第六百五十九章警告 阿宁见端翌一脸不愿帮忙的表情,不由一阵心凉,甩袖而去,冷哼道: “没想到表哥是这样的人!我过去,似乎看错你了!还以为你是一位有担当的热血男儿!没想到,连为好友出头都要左思右想,甘当缩头乌龟!真是太令我失望了!” 看着阿宁消失的背影,端翌摸了下鼻子,不由一阵苦笑。 三清镇上。端瑞宅子。 端瑞正左拥右抱喝着花酒,突然,一名暗卫踉踉跄跄冲了进来,一进门就跪在地上禀报道: “王爷,大事不妙!有紧急要事发生!” 端瑞一见那暗卫胸前泅出一处暗红,便知道他受了重伤。 这些暗卫,身手武功都是一等一的,他竟然会受此重伤,那真的是发生大事了。 端瑞赶紧喝退身边的那些女人,待四下里一片清净之后,暗卫才赶紧禀报道: “启禀王爷,咱们在东边的铁矿,突然被一群黑衣人袭击。我们誓死保卫,伤了好多兄弟,不过,对方来势汹汹,我们眼看抵挡不住,即将全线崩溃,谁知道,对方又突然原路撤走,只是留下这张字条。” 暗卫脸上,直到现在还是一脸莫名其妙,肯定是被那队突然出现的黑衣人搞懵了。 最懵的不是被人攻打,铁矿乃端瑞此等人物的必争之物,要不然,端瑞也不用派一支精锐的暗卫前去驻守了。 最懵的是那些人明明攻破了他们的防线,却在得胜之后,突然撤离,来时水银泻地般无孔不入,走时如清风明月般不带走一丝一毫,只留下那一张写着字的纸。 端瑞看着暗卫手中略染沾了暗红鲜血的纸,眉毛一挑,便感觉到了当时短兵相接战况的惨烈。 “里面写了什么?” “对方说直接拿给康王便知,属下不敢偷窥。” 暗卫低头道,能明显感觉到端瑞身上的低气压逼近,一股凛冽的森寒之意,几乎将他的血管冻僵。 “属下防护不力,求王爷恕罪!” 暗卫心一跳,感觉端瑞迫近的脚步如阎王殿的阎王一般,一步一步都是他性命的倒计时,不由心下一寒,出声求恕罪。 端瑞轻轻一抽,抽走他手中的纸,展开来,里面只有五个字:管好你的女人! 端瑞不由一阵错愕…… 他把纸条扔到暗卫面前,冷哼一声:“什么意思?” 暗卫抹了把头上的冷汗,看清那五个字,不由地差点被雷倒。 原来他们舍生忘死,竟然是被王爷的一个女人胡作非为坏了事吗? 然而,最让他一时不能理解的是,王爷竟然问他:什么意思? 天勒个噜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意思?他又没有让自已的女人去哪得罪人。呃,当然,其实他也没有女人。还是只童子鸡呢! “王爷,有句话属下不知道当不当说。” 暗王嗫嚅地道。他思忖了一番,总觉得自已今天若是不吐出点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怕是不好交差过关。 “说!” 端瑞一脸森寒。 “对方的身手,有几分熟悉。似乎,他们排兵布阵,用的是靖王爷的八卦阵法。” “什么?你的意思是说,那些黑衣人,是我二哥的手下?” 端瑞闷哼一声。 他和老二,目前的情况一直保持着井水不犯河水,为什么二哥突然上门挑衅? 老二的八卦阵法,独步大夏朝军营。除了他的亲卫营,并无他人懂得使用。 端翌用了这么明显的阵法,显然,的确是有什么事惹毛了他,特意留下一条让他明了的线索。 管好你的女人? 端瑞看着这纸字条,眉头一皱,似有所悟。 他大踏步往夜珍珠住的后院走去…… 夜珍珠正在家里和一家人额掌相庆。 柴氏乐呵呵地道: “珍珠,那田喜娘自从夜萤发达之后,整天在村里穿金戴银,一副富贵太太的打扮,别提多嚣张了。我早就看她不顺眼了,没想到,这次竟然中风了,真是老天有眼。” “呵呵,中风非死即瘫,我看夜萤和夜斯文,准备当孝女孝子了,到时候,我要是还没进京,还能去送二婶一程呢!” 夜珍珠恶毒地道,心里看来算定了田喜娘活不长了。 此时的农村,一旦长辈卧床不起,一般也撑不过一年半载,一方面是缺医少药,另一方面,家人也很少能照看周全,一般任其自生自灭。 “去,你是有富贵命之人,可别去送她,沾了晦气,要倒霉的。我听说老二家最近可是流年不利啊,连儿媳妇吴小霞也胎相不稳,听说都见红了。” 柴氏聊起这些来,简直是津津有味,唾沫横飞。 夜珍珠亦是,聊起夜萤的倒霉事来,简直是眉飞色舞,收不住嘴,笑道: “吴小霞冲撞了我的下人,那可是脾气最坏的四狗,不过,他还算克制了,只是轻轻推了她一下,谁知道她借势就摔倒了,我想吴小霞是想赖我们银钱吧?要不然,就轻轻推了她一下,怎么就摔倒了?后来会见红,也是吴小霞自已摔倒时用力过猛导致的。” 夜珍珠的话,让柴氏频频点头称是,道: “没错,我们家珍珠心最善了,俗话说,人善被人欺,吴小霞赖你不成,自已还折了个孩儿,说起来,这一家人尤为可恶,本不应同情他们,但是看着还是妯娌的份上,咱们明儿个还是备份薄礼去看看她们吧?免得在村里落下闲话。” “娘亲考虑得极为周到,这一点我倒是没有想到,成,明儿就带些滋补的药材什么的,登门拜访。” 夜珍珠倒吊眼角的双眸一咪,一脸期待好戏的表情。 田喜娘看到她上门,肯定会十分生气吧?她那中风的毛病就是不能生气,一生气,肯定发作得更厉害……嘿嘿! 夜珍珠美滋滋地想着。 柴氏会火上浇油,自是因为兄弟柴雄上回想要求娶田喜娘不成一事。 那一次之后,田喜娘便不轻易再见她,哪怕她亲自登门拜访,也要经过下人通传,这让柴氏对田喜娘的恨意又加了一成。 这一次,田喜娘中风,正遂了柴氏的心愿,她乐得去给田喜娘添堵。 想来,她去也不用说什么,田喜娘看到她,自然就会气极败坏了…… 第六百六十章黄鼠狼给鸡拜年 第二天一早醒来,夜萤就去田喜娘房里察看。 “田大娘昨晚上半夜醒了一次,我依着主人的吩咐喂了她半碗粥,她吃完又睡了,到现在还没醒。” 冬雪略带困乏地对夜萤禀报道。 “甚好。让晚晴换你服侍我娘吧!” 夜萤见冬雪累了,知道熬夜最伤人,便让冬雪下去休息。 她自已靠近田喜娘的卧榻边,见她气息平稳,更喜的是她脸色已经恢复如常人,不复昨日刚得病时惨白吓人的模样,夜萤这才略略放下心来。 看来,田喜娘是渡过中风这一厄了,只是后续身体康复情况不知会不会顺利,到时候,就要看傅大夫的精湛医术了。 “萤儿,你怎么在这?冬雪呢?” 夜萤正思忖间,田喜娘却醒来了。 夜萤看到她顺势要起床的样子,便赶紧上前按住她道: “娘,别起得太快,再躺一会儿,起得太快,血会冲到脑上,对身体不好。以后你起床都要躺一刻钟,再缓缓起身,切勿象往常一样猛地起来。” “知道啦,幸好有你们这两个孝顺的孩子,还有傅大夫这么高明的医术,不然昨天怕就是你娘的忌日了。” 田喜娘叹了口气,脸上喜忧掺半。 夜萤赶紧劝慰道: “娘,你以后可得改改急脾气,你昨天是急火攻心,所以才导致了中风。人的一生,要遇到坎多了,若都生气,那还了得?” 田喜娘一听倒是笑了,道: “娘活了一把年纪,倒是需要你来安慰了。小霞怎么样?应该没事吧?我当时迷糊了,但也听到傅大夫去治她了。” 其实昨天田喜娘醒来时已经说过小霞的事了,但是大病之下,她记忆似乎有点混乱,于是又重提了一次,也是她挂心小霞的表现。 “娘,我昨晚上去看过小霞姐了,她好好地卧床休息呢,只要今天没有再见红,孩子就保住了。傅大夫连中风都能救回来,别说保孩子了。” 听夜萤说小霞和孩子没事,田喜娘心情大好,笑道: “你说的也是,有傅大夫在,就象一张平安符,一定会保佑全家大小平安无事的。” 母女俩说笑一番,夜萤见差不多过了一刻钟,便缓缓扶着田喜娘起床,毕竟,她也需要吃饭洗漱。 田喜娘起床后,活动了一下身子,见自已行走各种都如过去般利落,除了头还晕、身子发沉,倒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适,便高兴地道: “看来娘没有变成偏瘫的废人。” “如此甚好,傅大夫说早上还要再给你看下病,开药给你吃,你吃完粥,我就请他过来。” 夜萤道。 田喜娘自是应允。 于是,夜萤便安排田喜娘吃了清淡的早餐。 而夜斯文也由于担心娘亲的病体,在看顾吴小霞一晚后,也难得一大早回来。 见到田喜娘安然无恙地吃着早餐,夜斯文提着的一颗心放了下去,顺便知会了一声吴小霞现在的状况。 “哦,你说小霞姐一晚上都很安稳,也没有再见红?那太好了,应该会母子平安。” 夜萤听了夜斯文介绍的情况,欢喜地道。 田喜娘心情一好,再加上吃了早餐有了力气,手脚便活络开了,她自顾自站起来,道: “昨天我被两件事一刺激,真的是怒火攻心,但是大病一场之后,心境却是有了转变。如果再发现昨天那样的事,我肯定不会那么生气。” “娘,这就是挫折,人经过挫折就会成熟。” 夜萤笑嘻嘻地道。她见田喜娘脸上那些灰败之气消散,经过一晚上的休息调养,似乎比往常还要鲜润几分,知道这是田喜娘有了经历之后,思想产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所以整个人看上去气质就不同的缘故。 一个人大病之后,或者经历过生死磨难,如果不是特别愚钝之人,一般都会对心境产生莫大的影响。 有些人或许会看破红尘,更加通明剔透;有些人虽然达不到那样的境界,但是却也能放下执着,生活得更加自我。 田喜娘过去是一个没有文化的村妇,她达不到第一种境界,但是昨天在鬼门关前打过一次滚,达到第二种境界也很自然。 听到女儿打趣,田喜娘只觉得心胸豁然开朗,笑道: “你娘都几岁了,还成熟呢?再熟,就熟透了。” 其实田喜娘年纪不大,才三十几岁,还没有四十岁呢,在后世,三、四十的女人,才正是青涩迈向成熟的最佳黄金年龄,这时候,她们少妇的风情和成熟女人的风韵,才是最吸引人的。 田喜娘觉得自已是两个孩子的娘了,而且是要当奶奶的人了,心态自然老矣,但是以夜萤的眼光,却觉得自家的娘亲才是刚刚经过历练迈向成熟的人。 “喜娘,喜娘,哎哟,不是听说你中风了吗?怎么还站着说话呢?这时候应该去厢房里躺着,好生休养,你们这俩孩子,也太不懂得孝顺娘亲了吧?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让你们娘这么站着?” 这时,一个仓促而怪异的声音突然从餐厅外飘进来,随之而来的,是柴氏虽然带着关切,但是却不时飘过幸灾乐祸眼神的脸。 “大嫂,是你?” 田喜娘一时也楞了。她万万没有想到,柴氏还敢厚着脸皮上门,她病体未愈,还没想好怎么讨还这笔债,柴氏倒是赶紧上门来了,看来,也没有安了什么好心啊? “弟妹气色不错嘛,没想到中风的病人,非死即瘫,竟然还有这么好的脸色,莫非弟妹说的中风,是有人故意夸大其辞?在村里诅咒弟妹?” 柴氏不阴不阳地道。看到田喜娘的好气色,她真的吓了一跳。 夜萤一听柴氏的话,不由地脸色一沉,昨天娘和嫂子才给夜珍珠害了,这一大早地柴氏就过来,分明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啊!一进门还说了这样晦气的话,是想气死田喜娘吗? 不是不让柴氏进来吗? 夜萤这么想着,才抬眼看去,就见施管家一脸窘迫在跟在后面,看到夜萤扫过去的凛厉眼神,他有点慌乱地道: “我拦着她们让她们等通禀,谁知道她们娘俩硬是闯了进来,我拦都拦不住。” 夜萤抓到了重点:她们? 除了柴氏,还有一个是? 第六百六十一章倾家荡产的重磅消息 这时,一道浓郁的香风传来,接着,一个曼妙的身影一闪而进,不是夜珍珠是谁? 这个让田喜娘中风、让吴小霞差点滑胎的罪魁祸首,竟然大摇大摆地亲自送上门来了。 “哟,娘,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婶婶怎么可能会装病呢?我看,她眉宇间还带着一丝黑气,走路也需要人扶,分明是病入膏肓的样子,你真是老眼昏花,看走了眼!” 夜珍珠一进餐厅,立即扫了一眼田喜娘,然后附合着柴氏道。不过,她的话比柴氏更加狠戾,直接把田喜娘诅咒上了。 如果换成平时,夜珍珠这么说,田喜娘就算是没病,也会被气病了。 夜萤听到夜珍珠竟然当着她的面诅咒娘亲,气得火冒三丈,但是却一时顾不上和夜珍珠发作,反而赶紧走到田喜娘身边,担心她承受不住会被刺激得再晕倒过去。 如果再受刺激晕倒一次,很容易演变成二次中风,第一次中风及时救回来,只要及时医治就没事了。 如果再中风第二次,即便及时医治,但身体肯定比第一次中风要差得多。 夜萤发现这母女俩心好毒,看她们的样子,分明就是想把田喜娘活活气死。 不过,出乎包括夜萤在内的大伙的意料,田喜娘这一次不光没有生气,反而笑了,她道: “大嫂和珍珠侄女果然对我关怀备至啊!昨天添葱,今天加醋,不过我听老辈人说,人要是上了年纪,经常被咒咒倒是好事,越咒越硬朗,冲着大嫂和侄女这些话,我怕是活到八十多都没有问题呐!” 说完,田喜娘还乐呵呵地笑了,脸上哪有生气的神情?反而象是收到了莫大的祝福一般。 什么鬼? 田喜娘什么时候有这么好的涵养了? 夜珍珠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就冲她和她娘方才说的几句话,村里如果脑子正常的大娘们,没有一个不会跳起来吧? 记得田喜娘以前也是个炮仗脾气,一点就着,有什么委屈就在村里拍着大腿坐在地上又哭又骂的。今天怎么转性子了? 夜珍珠娘俩哪里知道,田喜娘昨天受了刺激中风之后,被傅大夫从鬼门关揪回来,所幸身体虽然受损,但是依然安然无恙,田喜娘在生死关头,自有一番顿悟,此时明知道夜珍珠母女是要刺激自已,当然不会上当了。 夜萤一看娘亲面对这么恶毒的话也能笑脸以对,而且说话的语气平稳,不带一丝异样,便知道娘亲这一回真的没有动气,看来,真的如她自已所说的,想开了。 夜萤顿时放下心来,晓得夜珍珠母女这一趟来,如果是抱着气坏田喜娘的恶毒用心来,已经输了先机。 “哟,婶婶你没事就好,我们昨晚上听村里人说,你一听到小霞姐要流产的消息被刺激到了,中风了,整个村子都说得乱哄哄的,我们还当真呢,掂记着一早来看你,现在看来,都是村里人以讹传讹,乱说一通。” 夜珍珠见再恶毒的话也没有把田喜娘气得,一时也无计可施,只能皮笑肉不笑地道。 但是话里,仍然不忘提吴小霞肚子里孩子的事,以此来刺激田喜娘。 谁知道,田喜娘早就得到夜斯文一早来的传的讯息,知道小霞母子平安,而且,傅大夫在侧,给了她极大的信心,听到夜珍珠这么说,田喜娘淡定地道: “大嫂,珍珠,感谢你对我们一家的关心,小霞若不是冲撞到恶奴,也不会妨害到肚子里的孩子。我劝有的人啊,多多积善行德,否则,夜路走多了总会撞到鬼。 可能在柳村,大家都是穷家小户的,又沾亲带故,不好出面收拾某些恶鬼,但是我就不信,做恶多端的人,能一直这么嚣张下去,早晚会被高人收拾的。” 田喜娘也晓得,夜珍珠母女话再说得恶毒,但也只是用话来刺激她罢了,就算她现在被气死,也定不了夜珍珠母女的罪。 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粉碎她们的阴谋,绝对不要被她们的话气到。 呃,田喜娘没有被气到,柴氏和夜珍珠却被气到了。 她们万万没有想到,田喜娘也不知道吃了什么药了,突然转性了,过去随便一句不好听的话就能点着的性子,如今她们说了那么多含枪夹棒还带着咒诅的话,田喜娘却无动于衷。 “大伯母、珍珠,你们若是来关心我娘的,现在看到她安然无恙,并非村里人说的那样气中风了,你们也可以安心走了。家里事多,我娘一会还要忙呢!我们也没空陪你们,施管家,送客!” 夜萤不想和这对心思歹毒的母女纠缠下去了,便对施管家使了个眼色。 施管家见状,自是明白,便上前到夜珍珠和柴氏面前行了个礼道: “请!” 柴氏和夜珍珠面面相觑,她们这一趟来,不光没把田喜娘气到,反而把她们自已气坏了。 见在场的众人都是一副不好相与的面相,夜珍珠便悻悻地道: “走吧,娘,你没看人家都不欢迎咱们吗?人呐,有了钱就变了,变得嚣张和不可一世了。不过,我听说啊,官府马上要封了某人的财路,听说那猪场是时疫的源头,官府不光要封场,还要对场主统计索赔,哈哈,娘,到时候有些人倾家荡产也不够赔付的!” 夜珍珠扔下这个重磅消息,便冷哼一声,拉着柴氏走了。 当然,柴氏原本提在手里要送田喜娘的药材,也顺手提在手里,又带回去了。 既是在归燕堂这里没讨到好,柴氏乐得能省就省,虽然不过是太子参之类不值钱的药材,可也得半吊钱呢! 这钱又不是大风吹来的,凭什么受了气还要白白送给田喜娘? 夜珍珠母女是走了,但是夜珍珠临走时扔下的重磅炸弹,还真让夜萤脑子里“嗡”地响了几秒。 田喜娘虽说不再受口舌之气,但是听到夜珍珠临走时扔下的消息,还是紧张坏了: “萤儿,珍珠说的是真的吗?如果官府索赔,咱们哪有银子赔啊?岂不是要倾家荡产?” 第六百六十二章好好补补 呃,这个问题若是回答不好,没准老娘的病又会犯了。 夜萤看着田喜娘一脸紧张的神情,便晓得她现在之所以还没有着急上火,是因为还不确定夜珍珠说的消息是不是真的。 但是一旦坐实了夜珍珠的消息,那么田喜娘没准急火攻心,又会患病。 当下之计,夜萤自是先哄为上,于是夜萤便做出一脸平静的神情道: “夜珍珠母女就是没安好心,存心来给咱们气受了。娘这回厉害了,任她们怎么说都没生气,她不甘心,当然要说些有的没有的话来刺激咱们了,如果咱们听信,那就傻了不是?放心吧,娘,官府也不是脑残,这一次,它不光不会找咱们索赔,还会给我一个大大的嘉奖呐!” 夜萤满嘴胡说,纯是为了安慰田喜娘。 小小的一个柳村罢了,就算战胜时疫,皇帝老爷哪里会知道这里的事啊?更不会知道是她出了主意,才能战胜时疫的。自然不可能会嘉奖她了。 “真的?官府不光不会找咱们索赔,还会奖励咱们?” 田喜娘一听,喜出望外,马上又转为容光焕发。 “那是自然,咱们家对战胜柳村时疫发挥了大作用,皇上现在一准在皇宫里看到了奏书,他要是龙颜大悦,再过几个月,咱们就能接到从京城里来的封赏了。” 夜萤既然胡诌开了,索性脑洞大开,按着以前看过的影视剧乱扯起来。 天勒个噜,皇上是什么样的她不知道,皇宫是什么样的,她多少还晓得,故宫去了不止一回,皇帝住的地方也不是那么令人羡慕,宫室狭小卧榻坚硬,所以虽然目前为止她见过的最大的行政领导就是夜里正,但是却不妨碍她乱扯。 之所以把有可能封赏的时间定在几个月后,是夜萤觉得几个月后,田喜娘应该基本康复了,就给她一个希望吊着吧。 “哟,真的呀,那可是光宗耀祖的大事啊,到时候,你要是有了皇上的封赏,等闲人家也不敢再欺负咱们了。” 田喜娘一脸惊喜地道。 端翌出现在餐厅门口,若有所思地看了夜萤一眼,便关切地问田喜娘道: “田大娘,今天身体如何?看你气色极好,应该无甚大碍了吧?” “那是自然,端兄弟,还好有你们这些贵人相助,若不然,我早就不知道变成什么样了。” 田喜娘看到端翌,便真诚致谢道。 “端大哥,你的感冒好了?” 夜萤见端翌神色如常,气色也恢复成往日的样子,心下一松,感觉最近归燕堂霉事好多,但是还好大家一个个都好起来,她不由地默念:霉运散去,好运快来! “嗯,好了,没事了。” 端翌淡淡地道,但是两腿间有一处却不由地一阵发紧,心内不由又暗暗腹诽:若不是你那一脚,我啥事没有。 “没事就好。”夜萤放心了,转身对田喜娘道,“娘,你赶紧回去卧床休息,现在还不宜剧烈运动,万事不要操心,有我呢!” “好,好,我安心静养。现在我算是明白了,什么大富大贵倒也无所谓,只要身体健康、大小平安,就是福。” 田喜娘咕噜着,在晚晴的扶掖下就要往厢房里走去。 “且慢,田大娘,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啊,正好让我诊查一下,若是无甚大碍,再吃几贴药应该就能恢复如常了。” 闻声而来的是傅大夫。 他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几个开始恢复的“病人”中,他是气色最不好的一个,面色腊黄,两眼无神。 夜萤不由关切地问道: “傅大夫,怎么气色这么差?” “呀,你以为仙门三十六针那么好使啊?若不是我有独门师传,当今之世已经没有人能使得出来了,也是田大娘运气好,这仙门三十六针,我也是来柳村后有空暇,才琢磨完整的。 若不是琢磨出来这完整的仙门三十六针,即便能救了田大娘,怕也是缺胳膊废腿的,不一定这般健全。不过,施用仙门三十六针,对自身精力耗损极大,所以,你们看到我就是这副脸色了。” 傅大夫说完,扫了一眼宝瓶,看到她脸色如常,不由心内一阵失望。 哎,单身狗,没人关心呐! 要是靖王爷这副面色腊黄的样子,夜萤还不心疼死?赶紧大补汤就炖上了…… 呃,莫非自已那天晚上送的礼物太隐晦了?宝瓶没看懂? 傅太医正嘀咕着,田喜娘已经在他面前坐下,伸出手让他诊脉。 倒是夜萤蛮有良心地交待晚晴道: “一会让厨房把昨天晚上那百年老参热了,给傅大夫喝了补补身子。中午让厨房杀只小母鸡,熬鸡膏给傅大夫做面。” 所谓的鸡膏,是取未生蛋的小母鸡,宰杀之后,将小母鸡象烧烤一般,用两根筷子架在锅中间,然后其下置一碗,大火加熬后,小母鸡身上的油膏精华被热汽逼出,全滴到碗里,一只小母鸡就只能熬出一小碗鸡膏,做面做汤,大补身体。 “夜姑娘,不用这么客气,我身体好,多休息几天就能恢复了,何必如此大动干戈!” 傅大夫笑得美美的,嘴上说不要,但是脸上已经笑成了一朵花。 可是忽然,他好象感觉到了一股莫名的寒意袭来,傅大夫鬼使神差地一抬头,看到的是靖王爷能杀死人的冰寒眼神,傅大夫不由吓得一哆索,这才想到自已喧宾夺主。 这位爷都没有的待遇,自已却享受了…… “呃,夜姑娘,我的身子骨十分强健,不需要大补,倒是端爷,他感冒初愈,我觉得,他更需要这鸡膏来滋补身体。” 傅大夫赶紧自觉摆正位置。 “端大哥只不过小感冒罢了,一年里感冒一两次才是好事,老不感冒才让人担心呐,不用如此紧张。倒是傅大夫,我看你脸色真的不好,还是补补吧。” 夜萤见端翌气宇轩昂,犹如下山的猛豹一般,哪有一点病色,自然不把傅大夫的话放在心上。 端翌脸色冰了一冰,他当然无所谓吃不吃鸡膏,关键是,他绝不容许自家小女人没有把他放在心上,而是关心别的男人,哪怕那男人是傅太医…… 第六百六十三章两两相对 “哎,你们别推辞了,让厨房下午多杀几只小母鸡,让大家一起补补,如何?这样你们就不用再谦让来去了。” 田喜娘或许是被傅大夫施了仙门三十六针,产生了“副作用”,脑子里的瘀血被疏通了,以至于脑子更活泛了,竟然随机应变道。 有了田喜娘如是说,一时间端翌有点讪讪地,呃…… “嗯,田大娘恢复的情况极好,不愧是我的仙门三十六针的首位病人,证明了我的仙门三十六针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田大娘,你将作为我的仙门三十六针首位病例,被我写进医书里,足以流传千古了。” 傅大夫一番望闻问切后,得意洋洋地对田喜娘道。 夜萤愕然,得,原来傅大夫是第一次施用仙门三十六针啊?亏她看傅大夫一脸镇定从容地为娘亲施针,心里还暗暗松了口气。 万万没有想到,傅大夫竟然第一次施用仙门三十六针? “这仙门三十六针要对应全身上下三十六处大小穴位,必须一气呵成,中间不得稍有阻滞,所以极为考验体力和眼力,中间若有些许偏差,就不能达到如此效果。” 傅大夫若是再说下去,就怕田喜娘也要吓得暴走了,夜萤赶紧打住他的话头道: “傅大夫,那我娘接下来还要施针吗?或是以吃药为主?” “以吃药为主,适当走动为辅。今后不宜做剧烈运动,不宜突然高低起卧,注意事项,我会写成一张单子,你们今后要格外注意。如此两三年后保持状态后,就没事了。” 傅大夫被夜萤的话打断,终于停止吹嘘,拿出笔墨,为田喜娘开起新药来。 诊疗完毕,田喜娘谢过傅大夫,自是回房卧养不提。 见众人散去,端翌走近窗边正提壶欲烧水的夜萤身边,低低问道: “官府要查封你的场?” “夜珍珠的话,你听到了?”夜萤抬眼看了下端翌,见他微微点头,便道,“她那样说,也不晓得是真是假,但我怀疑,即便是假的,她既然说出口,就是想到了这一破绽,未必不会以此来兴风作浪,如果她去官府那进了馋言,我想,这件事极有可有变成真的。方才是担心我娘会急坏了,所以我才如此那般安抚了她。” 端翌眉眼一闪,皇帝封赏什么的,呵呵,有意思,看她全不在意的样子,不若给她一个惊喜? 其实田大娘说的也有道理,若是有了封赏,村里人要欺负她,也要看看身份。 端翌便暗暗拿定了主意…… “萤妹,不用担心,我相信官府不会如此是非不分的。就象你说的,封赏你才是必须的。” 夜萤自是不知道端翌在想什么,她笑笑,无所谓地道: “那是我哄娘的,山高皇帝远,在今上的心里,肯定不知道大夏王朝之下,还有一个叫柳村的小地方,更不会知道还有一个我。” 端翌暗乐:谁说不知道?未来某一天,柳村这个名字,必将伴随她身份揭晓,而传扬天下皆知。 “唔,也是,柳村这个山疙瘩,皇上太忙,一定不会关注到的。” 端翌不忘进皇上的“馋言”。 远在京城金銮殿里的皇上,正在美人怀里熟睡,突然觉得身上一寒,不由地抓紧锦被,把自已又盖紧了一点。 “好了,按这个方子的药吃一天,一天吃三付,吃完明天我再酌情另开新药。” 傅大夫此时已经挥笔写就,把药单递给了在边上等候的宝瓶。 “这是什么字啊?傅大夫,你这字实在太草,我看不懂。” 宝瓶虽然不爱读书习字,但是在夜萤的催逼下,基本常用字已经习得七七八八,一般都能看懂,但是大夫的字,照例龙飞凤舞,令人费猜疑。 其实,药铺里的伙计是惯常会看大夫的草书的,即便宝瓶看不懂也没事,拿到药铺里,伙计也能看懂。 但是傅大夫岂能放过这个机会,赶紧凑上前,指点道: “这字呢,是忍冬的‘忍’字……” 一时间,室内只剩下两对人两两相对…… 夜珍珠和柴氏气呼呼地走出归燕堂,柴氏恼羞成怒地道: “看来,村里人传言信不得,我看那田喜娘分明没有病,咱们被人骗了吧?” “那倒不会。”夜珍珠摇头,传话的是她安插在田喜娘身边的心腹,那人是亲眼看到田喜娘发病的过程传话给她,所以她才乐呵呵地把这件事告诉了柴氏。 如果田喜娘真的发病,而今天早上她们去见田喜娘时,她气色又那么好,只能说,那傅大夫的医术的确了得。 夜珍珠暗恨,不晓得为什么夜萤身边竟然聚了那么多能人,那端翌也不是好相与的,功夫高强不说,虽然是个俊帅郎君,却荤素不吃,无论她怎么攀附,他看她的眼神,永远是象看一株狗尾巴草一样。 反观端翌看夜萤的眼神,简直要多宠溺有多宠溺、要多温柔有多温柔…… 若是没有比较,就不会有伤害。 夜珍珠一想到端翌,那股恨意就涌上心头。 凭什么夜萤和吴大牛走亲,又霸着一个痴情温柔的端翌? 凭什么她就要去人家家里做小,委屈俯就地讨好? 见女儿面上神色不对,柴氏一时间也不敢再说什么,只好道: “珍珠,先别生气了,夜萤母女虽然可恨,但是现在你能巴着瑞公子才是要紧的,赶紧生个一男半女,瑞公子想必就会带你进京了。到时候,家里就指望你能带契着荣华富贵了。” “娘,放心吧,荣华富贵那是少不了的,只是夜珍珠一朝小人得志,就不把咱们放在眼里。你想想过去她是什么东西?象一条狗一样整天跟在我屁股后面转来转去,现在又嚣张成什么模样,我就是看不惯她人模狗样的样子。” 夜珍珠愤愤地道,这时,她在夜家临走时甩下的那句话浮上心头。 对呀,让官府封了夜萤家的场,还要找夜萤索赔时疫造成的损失,让夜萤赔得倾家荡产,没有了家产,看她还怎么嚣张得意! 不过,要让官府追索夜萤赔偿,却不是她一个人说了就能算的事,还须得发动村民的力量。 第六百六十四章山雨欲来 “什么?又要花银子去打点?珍珠,你回来一下子就泼洒出去那么多银子,值得吗?不若把这些银子拿去买田地,咱们家能过上安稳日子就够了。” 柴氏一听夜珍珠又要花银子唆使村民去告夜萤,不由得一阵肉疼。 女儿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花钱如流水,可是在柴氏看来,那都是割她身上的肉啊! 一说到花钱,柴氏就想打退堂鼓。 “娘,你也忒小气了,我告诉你吧,现在这个村里,夜萤巴着夜里正,气焰熏天,一来,这小蹄子嚣张至此,让咱们身为夜氏的大房一点面子也没有,乱了长幼尊卑之序; 二来,如若咱们不抓着这个时机把她压下去,以后她在村里地位越来越牢固,咱们就被她压得死死的,永无出头之日。我若是进了京城,照顾不到你们,你们就好自为之吧!” 夜珍珠话说到这个份上,满心满意为家里打算的意思,柴氏自是不好再退缩,只好硬着头皮心疼地道: “好吧,女儿你这也是为娘家着想,你想做什么,咱们全家一定全力支持你。” “甚好,你和我,还有爹、哥几个,分头去村里联络村民,许以好处,不信他们不动心。 再说了,其实大家也就是缺少个牵头的人,大家一听索赔能赚得银两,又有人牵头,肯定会被咱们牵着鼻子走的。” “成,我这就让你爹和哥他们赶紧去村里发动村民。”柴氏即是横下一条心,要和女儿一条路走到黑,脸上也现出凶相,恶狠狠地道,“田喜娘那个贱人,竟然还说什么天会收咱们,她们自已做恶多端,既然老天还没睁眼,咱们先替老天收拾他们!” 夜珍珠满意地一笑,道: “这才是我的亲娘嘛!” 夜珍珠除了看夜萤不顺眼,嫉妒她和端翌的亲密关系外,还有一点,她如今是一心巴着瑞公子,准备混到京城去的人。 虽然她已经知道自已的身份只能算是个侍妾,但是只要在瑞公子身边呆久了,能生得一男半女,身份自是不同。 除了侍妾,不是还有平妻这样的奋斗目标嘛? 当然,即便成为平妻,娘家这里也得给力啊!若说起娘家,就是乡下土里刨食的,想必瑞公子家的下人都会鄙视她。 因此,夜珍珠还想趁机把夜里正掀翻了,让亲爹上位,虽然里正是个官府都挂不上号的官职,但是却可以在柳村呼风唤雨。 到时候,柳村那什么赵氏工坊等赚钱的营生,都可以一一收入囊中。 夜珍珠在三清镇上也不是白混的,短短的时间,她已经了解到,柳村生产的LV系列箱包风靡府城,甚至在京城也已经有了分店,产品可谓供不应求。 这些箱包,一个至少都卖五两银子以上,在夜珍珠看来,那些箱包无非就是山上不值钱的竹木制作的,加了人工的编织罢了,竟然能值那么多钱,简直是抢劫。 而这个能抢钱的工坊,都在夜里正手里捏着呢,夜里正和夜萤是一伙的,他们肯定合伙赚了不少银两,才能供夜萤这般花钱如流水地享受。 所以,她若是把夜里正扳倒,让亲爹取而上位,那LV箱包赚来的滚滚银两,岂不都流向她这里? 有了大笔的银两,以后她到了京城,腰杆子就硬了,想要图谋进一步上位,也有底气。 夜珍珠狠狠下了决心,就算是再硬的骨头,这一次她也要一并啃下。 看着娘亲匆匆离去的背影,夜珍珠嘴角露出一抹狞笑:对,要做就做一票大的,打蛇就要打七寸,否则,反而被其反噬之。 夜珍珠回到家,唤来一个一脸凶相的下人,对他吩咐了些话,那下人当即领命而去,骑着马,匆匆离开了柳村。 “轰隆隆”,就在这时,一阵惊雷在柳村上空炸响。 夜萤和宝瓶正在天井里晒月季花瓣,这些花瓣,是供提炼精油用的,虽然现在有下人可以支使,但是对她们来说,闲暇时亲自动手,也是一种乐趣。 何况,夜萤觉得自已制作化妆品的手法还需不断改进,因此必须亲自参与到制作的各个过程来。 这些制作过程,就包括原材料的选取。 听到这震天动地的雷声,她们抬头,才注意到天空已经被大团大团的乌云所笼罩。 “宝瓶,快把花瓣收起来,若是淋到雨就没用了。” 夜萤赶紧唤道。 不用夜萤吩咐,冬雪晚晴等人都跑过来帮忙了,大家七手八脚,人多力量大,很快就把花瓣都收到厅堂里,摊开晾着。 阿宁走到厅堂里,看到晾着这么多半干的花瓣,不禁用力吸了口道: “好香啊,萤姐这就是你做精油的底料吗?” “是啊,部分是用鲜花,但是为了避免花期过后无花可用,就会把一时半会做不完的鲜花晾干贮存。” “是不是什么花都能提炼精油啊?” 阿宁一脸好奇。 “大部份吧,那些气味芬芳的鲜花,比如茉莉、玫瑰、枙子花等等,都可以提炼出不同气味的精油来。 只是可惜,如今大部份这些鲜花,柳村还没有大量种植,不过我会逐渐完善种植,说起来,好想念枙子花的味道。” 夜萤想起她在后世,到泰国旅游时买过的枙子花精油,也就是那一次,她才知道,原来精油除了推拿、按摩润滑之用,对于养生、保健肌肤,也有大妙用。 “萤姐,你把柳村的未来设想得那么好,我都舍不得离开这里了。” 阿宁一脸羡慕嫉妒恨。 “哦?我什么时候说过柳村的设计了?” 夜萤此时已经和阿宁坐在茶室里,泡茶听雨,不亦乐乎。 见阿宁这么说,她回想了下,自已并没有提要设计柳村的事啊?虽然九链说傅大夫正在精研中,但阿宁来之后,并没有在她面前提起,何来设计之说? “你提的那些花,我在柳村都还未见着,你既是要提炼精油,未来想必要大面积地种植,到时候,柳村就变成了一个花的海洋,南方气候好,想必四时鲜花不断,一想到这些,我的心都醉了。这不是你设计得好吗?” 阿宁此言一出,夜萤才晓得她的意思如此,不由微微一笑,道: “虽然你不能长久住下来,但是可以时不时过来住一段嘛,把这里当成你的度假山庄。” 两个人悠闲聊天,并不知道山雨欲来,夜珍珠在背后运作着一项针对柳村的大阴谋,马上,她们现在的平静悠闲就要被打破了…… 第六百六十五章群起围攻 还好她们动作快,把晒的月季花瓣都收好了,豆大的雨点在雷声过后不久,就噼噼啪啪地下了起来。 “这是柳村入夏后的第一场雷雨呢,来得又快又急!” 夜萤给阿宁倒了杯热茶。 阿宁捧着茶,嗅着茶香,看着窗外连成白线的骤雨,笑道: “这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不到半个时辰,应该就能止住。不过,你这归燕堂的选址真不错,依傍着后山,此时雨一下,一股山林间雨后的清香传来,别有一番情趣。” “饮茶听雨,不亦乐乎!” 夜萤在后世,职业使然,每天脚步匆匆,还经常为了做片子的事,忙到三更半夜,几时有空可以停下脚步来细细品味悠闲的生活? 彼时的农家乐、度假山庄,对她来说,只能是可望不可及的奋斗目标。 没想到,来到这里,竟然过上了过去想都不敢想的悠哉生活。 如若换成别的人穿越到这里,或许会觉得这里太无聊沉闷,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电脑,没有各种繁华热闹。 但是对于夜萤来说,这样的生活,却恰是她所追求和奋斗的,因此她在这里不光不觉得无聊,相反还过得有滋有味。 果然,如阿宁所预料的,这一场雷雨来得快,去得也快。 乌云过后,碧空如洗,草木被雨水冲涮得晶莹剔透,空气里传导着新鲜活泛的气息,让人的心情也跟着愉快起来。 夜萤见茶已淡,正欲换上一泡新茶,却在此时,管家施炳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对夜萤道: “主人,不好啦,咱们家门口聚集了好多村民,手里还拿着扁担、锄头什么的,吵吵嚷嚷,说要讨什么公道,讨什么索赔!” 夜萤眉头一皱,道: “八成又是那夜珍珠搞的鬼。走,出去看看。哦,不,阿宁,你留在屋内,小心被误伤了。” 阿宁眼眸一转,脸上却是兴致盎然:村民造反?不会吧?大夏朝脚下,竟然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她倒是要看看,这些村民如何聚众闹事的。 说起来,她身为皇贵妃,还没亲眼看到聚众闹事是怎么回事呢! “萤姐,我躲在屋内,不出去,在里面听着,如何?” “好吧,你不要随便抛头露面。” 夜萤是见过愤怒村民的力量的,这些人如果被夜珍珠煽动,想来是铁了心要和她做对,到时候形势万一激化,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呢! “我晓得,你放心吧,我就在屋内听着。” 阿宁满口应允。 不过,对于一向尊贵的她来说,还真没亲眼看到过村民聚众闹事的情形,如此一来,也算是增长阅历和眼界了。 听到发生情况,宝瓶和宝器也匆匆赶来,当然,现在情况不明,他们也不好立即手里就拿枪拿棒的。 但是以他们的神力,对付几个普通的村民不在话下,而且,这里还是他们的主场,自家屋门口,可攻可守,心里底气十足。 夜萤一出现在归燕堂门外,顿时,那些正在吵嚷的村民安静了一下。 毕竟,夜萤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身上自有一股威势,此时释放出来,让这些叫嚣的村民也暗自心惊了一下。 “各位,我听施管家说,大家似乎有什么事要和我商量?” 夜萤面色平静,看着下面的汹涌人群,甚至还带了几分微笑。 呃,其实被怂恿来的群众意志也不是特别坚定,打头吆喝呼叫的都是平素村里闲散的地痞无赖,他们中也有人在时疫中死了亲人,听到夜珍珠说可以索赔一大笔钱,便热情高涨地来了。 有些平时和夜萤没有过节的村民,此时一看到夜萤出现的气势,不由地低下了头,无来由地一阵心虚。 夜萤并未料到,夜珍珠会这么快地发动村民来闹事,虽然有点猝不及防,但一出来看到这场面,看到村民们的表现,夜萤就估摸着,应该和夜珍珠上次在疫区用的手法差不多:煽动群众! 呵,夜珍珠没有生活在后世真是可惜了,她真会做群众工作,如若到体制里工作,至少可以混个居委会主任当当吧? 夜珍珠一次一次地挑战她的底线,几次没有害死她,而且手法高明,让她抓不到她犯罪的确凿证据,屡次败于夜珍珠手下。 这实在让夜萤感觉到很憋屈。 如今的夜珍珠,从杀了吴大郎的那一刻起,已经从一个是非不明的村民,向恶人退化。 当然,对夜珍珠来说,或许她还认为这是她的进化。 夜萤这时不由地想起自已和端翌在疫区内善恶的对话来,显然,如今她和夜珍珠之间的争斗,已经成为善恶之斗。 那么,为什么善会斗不过恶呢? 因为恶肯定会想方设法来对付善,穷其手段,用尽一切办法。 不过,为善者却只能被动应对,因为为善者从来不会主动提起事端,被动挨打是千古名言,便是为善者的真实写照。所以,她只能一直处于被夜珍珠挟制的地位。 因此,光是良善解决不了事情,做一个人,必须有善也有恶,而这份恶,必须源自于善的需求。 夜萤心内电转,夜氏处世哲学渐渐自成体系,初具雏形,她看向村民的眼神里,也带了几分凛厉。 打头挑事的几个村民不禁吓得往后退了一步,不过,再看看自已身后有那么多可以依仗的人,他们又止住后退的脚步,壮起胆来道: “夜姑娘,我们确有要事和你商量。咱们柳村这次时疫,是由你们猪场病死猪引发的,如果不是你在村里养那么多猪,也不会发生如此惨剧。 你看,别的村没养这么多猪就安然无恙! 咱们柳村在这次时疫中,几受灭村之灾,象这些村民,都多少死了亲人,你摸摸自已的良心,不会内疚惭愧吗?不该补偿村民们的损失吗?” 既然有人把话挑破,下面也就跟着群情沸腾起来。 “补偿,要补偿!我们家死了两个人!” “我们的鸡鸭在时疫中都被人偷吃光了,现在家里没了鸡鸭和猪,这一年要怎么过啊?” 看来,一切都是夜萤的错喽? 站在夜萤身边的宝瓶和宝器,不由气愤地暗暗捏紧了拳头,在这些熟悉的面孔中,他们看到那些曾注射过他们血清的村民,如若不是他们慷慨献血,这些人还能活到现在? 一命救一命也够了吧? 然而,现在这些人又贪婪地来找他们要什么补偿? 真不该救他们的命! 第六百六十六章救火队员 夜萤眼睛微咪了咪,人群里,没有看到夜珍珠的影子,看来,夜珍珠这一次学乖了,不象在隔离区里一般,亲自上阵。 但也难怪,在疫区里她只有一个人,只能孤身奋斗,到了现在,她可是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自是可以躲在背后遥控指挥。 夜萤没看到夜珍珠在村民中的身影,倒是看到了一些陌生的面孔在村民间摇曳不定。 看来,这些就是夜珍珠的人手了。 想来,这夜珍珠心机愈发深沉了,不光懂得在娘亲身边安插自已的人,在村民中,也懂得安排人去造谣生事挑动…… “各位,关于时疫的事,现在也没有一个定论,具体要如何处置,还需要官府的说法。” 夜萤想了下,斟酌回道。 说起来,虽然猪场发生了时疫,但是当时她已经采取了正确的处置办法,谁知道赵大友好死不死,会跑去把处理掉的死猪挖出来吃肉卖钱,以至于形成了人畜共患的传染病。 “你们看,她的态度一点也不好,直到现在还在推托,我看啊,咱们二话不说,去把她的养猪场砸了。” “走,去把那个该死的养猪场砸了!不对,还是先砸了这归燕堂……” 夜珍珠安插的人在群众中挑动是非,顿时,群情激愤,有村民也没头没脑地附合着道。 “夜姐姐,怎么办?我看他们真的会去砸猪场呢!田大娘还病着,如若这些人冲撞归燕堂,怕是她又要急火攻心……” 宝瓶在边上担心地道。 宝器握紧了拳头,低声问夜萤: “我看就那几个叫嚣得凶狠,要不要我上前把他们揪出来,狠狠揍一顿,让他们知道谁的拳头大?揍趴了他们就老实了!” 宝器强横地道,身上不由地散发出一股慑人的杀气。 他最不能容忍的是有人欺负他的这两个姐姐。 一个亲姐,在他最饥饿的时候,还从嘴里省下口粮,甚至在乞讨的时候被人追打,就为了养活他;一个虽然不是亲姐,但重塑了他的人生,相当于给了他第二次生命。 谁敢欺负这两个姐姐,谁就是他的敌人! “你们都冷静,稍安勿躁。” 夜萤手微一摆,示意他们平复心境。 “各位乡亲们,我不是推托和敷衍,柳村发生时疫的事情,并不是因为猪场建起来才会发生的。大家不觉得时疫的发生,和村里过去的卫生状况有很大联系吗?还有大家一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比如,人畜混居、病死的鸡、鸭、猪肉依然拿来食用……” 因噎废食是不可能的,虽然村民极力反对,但是夜萤以后还会发展养殖场,甚至还要扩大规模,这是为了大夏朝的国计民生大计,当然,不会选址在离村落那么近的地方就是了。 不说别的,后世日本就在学校推行一杯免费牛奶的计划,让每个学生都能每天喝到一杯免费的牛奶。 此举极为有效地提高了日本人整体的身高,这个计划推行十几年后,日本人的平均身高增加了十来厘米。 如果大夏朝的养殖业都能蓬勃地发展起来,每年增加几千吨、几万吨的猪肉,化解大夏朝肉食不足的短板,那么足以重塑一个强健的民族,这等大事,她不会为了这点小阻碍就吓得把养殖场放弃掉。 “夜萤,你这是推卸责任,大家看看,她一点也没有诚意。咱们被弄得家破人亡,都是拜眼前这个女人所赐,而她现在不光没有一点同情的意思,还把责任都推到大家身上。 我看啊,废话少说,咱们先把这栋豪宅烧了,然后再去把万恶的养猪场烧了,看她还能嚣张到什么时候!” 夜珍珠的手下又跳出来挑事。 看来,这才是他们今天让村民聚集于此的真正目的吧? 他们才不在乎是不是让夜萤赔钱,而是想要彻底破坏夜萤的生活。 这栋宅子是夜萤辛辛苦苦盖起来的,如果被他们烧掉,等于烧掉了夜萤在这里生活的根基。 那之后呢?或许还会做出逐她出村等等举动…… 夜萤心内不由冷哼道:夜珍珠真是太歹毒了。 这一次,和她不死不休! 如果真的没有办法脱身,也就只能硬拼了。 只是,看着群情汹涌的村民,夜萤怀疑单靠自已几个人,是否真能有办法应对。 “夜姐姐,你和我姐退进屋内,然后召集所有下人出来应对,我一个人先扛着。” 宝器显然也做好了最坏的心理准备,眼珠子滴溜乱转,但是在这种混乱危急的时候,他依然能保持清醒的头脑,这让夜萤感觉宝器未来是一个可塑的将才。 “住手,你们想干什么?聚众闹事吗?这是官府不允许的!” 就在这时,一个愤怒得有些变形的声音如炸雷一般在村民头上炸开。 “夜里正!” 村民回过神来,看到一位须发灰白的老人匆匆赶了过来,正是夜里正。他身后还跟着孙子夜鸣。 见到村里最高的行政长官,村民们顿时没有那么噪动了,毕竟,夜里正在村里德高望重,大家平时还是很尊敬他的。 “你,二狗,你三鼠,你们这些人,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啊?没错,你们是在时疫中死了亲人,村里这些人,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谁家不是亲连亲?你们的亲人也是我们的亲人,他们死了,我们心里难道不痛? 但是你们就这样把一桶脏水泼到夜姑娘头上,然后来抄家灭户,你们就安心了? 别忘了,谁在时疫中抽出一筒一筒的鲜血,制成药,解救了你们。 现在你们身体里,还留着人家的鲜血呐! 你们说时疫是猪场引发的,可是你们想过没有,你们的命是谁救的?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啊!” 夜里正一脸沉痛地道。 他接到村民的线报后,就匆匆赶来,没想到,一入眼就是这样的糟心场面。 村民们被夜里正劈头盖脑一阵教训,顿时低下头来,呐呐不敢出声。 那几个夜珍珠安插的手下见势不妙,没想到夜里正在村民中还有这样的威信,才上来就象一桶冷水泼熄了他们在村民中好不容易才挑起来的怒火,他们对视一眼,互相点了一下头,开始执行起夜珍珠之前交待他们的第二套方案来…… 夜里正,你来了是吧?正愁你不来呢!正好一锅端了。 第六百六十七章企图扳倒夜里正 夜珍珠手下对视一眼,互相明白,应该执行第二套方案了。 眼见村民被夜里正震住,夜萤心里松了口气,虽然这里不是全村绝大多数的村民,但是毕竟她要在这里长久居住,能与人为善总是好的。 而且一看这些村民被夜里正几句话震住的模样,就知道,他们绝大部分人,还是出于心底那个“钱”字的贪念,与她本人并无血海深仇。 能不动武,夜萤就不想用武力解决。 都是一个村的村民,就象夜里正说的,所有人都是亲连着亲,死了谁家的人,都是伤痛。 象柳村这样原本封闭落后的小村子,繁衍生息上百年,村里户数又不多,东家娶了西家的女儿,西家又娶了东家堂亲,久而久之,一张张亲戚的关系网早就如蛛网一般织就,只是关系亲疏远近的问题罢了。 若是真动起武来,死伤流血是免不了的,到时候牵一发而动全身……惹了众怒。 这是夜萤不愿意看到的。 因为,村民们最终只会看到流血事件的后果,引发打人事件的是夜萤,他们是不会去想,其实若没有夜珍珠挑唆,又怎么会酿成流血事件呢? 夜萤脑子快速地转着,趁着夜里正震住村民的当口,她凑近宝器和宝瓶,低低地交待了几句。 宝瓶和宝器来柳村也有一段时间了,柳村又不大,早就把这里的村民认得七七八八了。 因此,听了夜萤的吩咐,宝瓶和宝器立即明白过来,对视一眼,点了点头,眼神开始专注地盯紧村民中夜珍珠的人来。 有了夜里正缓冲的当口,夜萤身后的宅子里,也渐渐出来些人,都是宅子里身强力壮的下人,他们摸到夜萤身后,悄悄地将夜萤护在其中。 阿宁在宅子里看得分明,见这些下人都还听调教,满意地点了点头。 她万万没有想到,在柳村竟然会遇到这么刺激的事情,村民提着锄头和扁担上来围攻归燕堂。 呃,这不呰于战场上两军对垒啊! 阿宁虽然躲在宅子里,却看得惊心动魄,握紧了拳头,眼看双方“战事”一触即发,阿宁紧张得冒出一头冷汗,却没想到,跑出个夜里正,从中拦下了这场战事。 阿宁松了口气,赶紧让施管家把家里精壮的下人都叫来,让他们拿着棍子、扁担等趁手的工具做防身武器,上前护住夜萤。 夜萤练武场上还是有一些冷兵器的,刀和枪什么的,可是阿宁也考虑到刀枪无眼,这些可都是普通的村民,听夜萤的口气,也不想双方械斗,因此,便没有考虑让下人持兵器出去。 一番安排下来,见夜萤身边有了人手,阿宁松了口气,内心也不由升起一股自豪之感。 嘿嘿,虽然不是真实的两军对阵,但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自已能稳住阵脚不慌乱,调度自如,也算是对得起自已皇贵妃的身份了。 “夜里正,你也承认了,柳村发生时疫,和夜萤在村里建那么大的养殖场有关。 你看,现在倒好,她一个人发财,害死了全村多少人?我们找她要一点赔偿过份吗? 你是里正,是全村的里正,可不是夜萤家的里正,你的屁股不能坐歪啊!” 就在村民情绪稍微平静下来之后,突然,一个乖戾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 这个声音里说的内容,无异于向滚油里泼入了冷水,村民们刚刚冷静下来的心,顿时又炸开了。 夜里正定晴一看,说这话的人,却是村里一向不学好的混混、二流子吴春树,此时他一脸豁出去的样子,双手抱肩,吊儿朗当地看着夜里正,挑衅地抬起了下巴,一副刁样! 在柳村,敢挑衅夜里正的人基本上没有,而象吴春树这样公然站出来的,几乎算是撕破脸了。后果便是:如果此次挑唆不成,他就别想好好在柳村做人了。 看来,夜珍珠这一次是花了大血本啊! 夜萤眸子微闪,倒也不急于马上发表意见,而是静观其变。 “吴春树,滚边上去,不要再这里挑唆大家闹事!” 夜鸣一直沉着脸,跟在爷爷后面。 作为夜里正心内钦定的柳村里正接班人,夜鸣这段时间以来,一直在默默地跟着爷爷学习打理村务。此时见爷爷的权威被挑战,夜鸣自是没有好脸色。 “凭什么叫我滚?我说的难道不是理吗?身为里正,就要维护大部分村民的利益,而不是维护少部分人、甚至某一个人的利益。 屁股坐得这么歪,我建议咱们村民们要罢免里正,让官府重新任命一个为人处事公正的里正。” 吴春树破罐破摔,嘶吼道。 在吴春树的挑动下,顿时,一群夜珍珠重金收买的村民也跟着附合起来。 “是啊,夜里正每次都偏心夜萤,这种情况下,他已经不能为村民公道办事,不适合做为村里的里正了。” “不让夜里正做里正,你们说谁做里正合适啊?” “我觉得,让夜大郎做里正挺好的。夜姓是村里的大姓,绕过夜氏是不可能的,如果非得夜氏一族来做,那我觉得夜大郎年富力强,为人处事公道,是当里正的上好人选。” “是啊,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夜大郎合适……” 一时间,说什么的都有。 但是夜萤冷静观察之下,却看清楚了局势。 原来,夜珍珠这次不光是要对自已下手,还要向夜里正开刀了。 夜珍珠肯定也看清楚了,自已在村里最大的倚仗就是夜里正,只要把夜里正踢开,她就没有强有力的依靠。 另外,再把自已的父亲夜大郎扶上位,那夜珍珠就可以在村里横着走了。 夜萤冷笑一声,夜珍珠想的倒美: “各位乡亲,你们不要受蛊惑,夜里正德高望重,在村里做了几十年的里正,若不是他,咱们村能有赵氏工坊吗?大家现在能每个月都稳稳收入一两银子以上吗?没有他,咱们村里能有学堂吗?村里的小童能不出村就上学吗? 你们不要被随便什么人一说,就蒙蔽了自已的良心和清明的双眼,把黑说成白,把白说成黑,最终把幸福的日子断送了。” 夜萤沉吟了一下,开腔道。 第六百六十八章动手 夜萤的话虽然不多,但是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这些村民猛地也被夜萤勾起了心思。 是啊,谁家没有个把孩子要上学堂的啊?谁家没有在赵氏工坊里做工,赚取手工钱的啊? 夜萤虽然只说了一两银子的工钱,但是其实村民们心里都清楚,在赵氏工坊里,他们一家若是有两个人以上在做手工活的,一个月绝对不止赚一两银子。 有些手艺好、人口多的家庭,在赵氏工坊里能拿到三两银子以上的工钱。 这可是过去他们土里刨食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啊! 而且,赵氏工坊发工钱,可是每个月准时足额发放,从不拖欠,若不是有夜里正威压在,哪会有这等好事? 他们也外出做过工,被主家欠薪、甚至被主家骗去白干一年活,最后七扣八扣,根本拿不到薪水的事情都有。 现在在自家门口就能有一份高薪的好差事,大家一直是从心里夸赞夜里正的。 而且学堂虽然有收学费,但是只不过是请先生的基本束脩之用罢了,轮到每个人头上费用都不高,一年花不了一两银子,相比在外面学堂上学,一年三、四十两银子打不住的情形,简直可以说是免费上学了。 夜里正自然做的不光是这几件好事,但是夜萤自是挑重要的来说,果然,这些都是村民日常享受着、不说却又似乎已经漫浸在生活中,不太会想起这是谁恩情的要事。 但是夜萤这么直白地说出来,这些跟风的村民们立即惭愧地低下了头,心内惴惴。 吴春树一看村民们的状态不对,心里一着慌。 夜珍珠可是答应过他,若是夜里正被扳下台,夜大郎上台的话,他可以在村里谋个族老的位置,以后村里族老开会,他都会被允许参加。 吴春树一想到如果成为族老自已将占的好处和便宜,还有在村里名声和地位从此就翻身了,便不顾一切,心一横道: “大家伙别听夜萤妖言惑动,她和夜里正是一伙的,自是说夜里正的好话。 若是没有村民们辛苦做工,哪有赵氏工坊的存在?一码事归一码事,咱们今天要论的就是夜萤家的养殖场引发时疫、村民索赔的事,你们可别被她带歪了。咱们家里死了亲友的,我建议,至少夜家要赔我们一个人一百两银子。” 吴春树此言一出,顿时群情骚动,一百两银子,那可是一笔巨款啊,如果有了一百两银子,不光可以盖新宅,给儿子娶媳妇的钱都有了。 许多人心里的算盘一拨拉,顿时又倾向到吴春树这边。 这时,夜珍珠安插的手下也趁机做乱,嚷道: “让他们尝尝大家伙拳头的厉害,不打得他们满地找牙,就不知道大家伙心里失去亲人的痛。” 有这些人唆使做乱,现场气氛一下子被激化了。 夜珍珠的手下见状,便带头冲向夜萤和夜里正这边,擒贼先擒王,把夜萤和夜里正拿下,柳村就是他们的了。 因此,夜萤和夜里正自是成为首当其冲的目标。 “打啊,打死他们!” “用力打,大家围起来,别让他们跑了!” 一时间,归燕堂门外响起了一阵阵穿透云宵的喊打喊杀声。 夜珍珠手下带头冲了过来,目标自是直取夜萤和夜里正。 夜珍珠交待过了,只要把这两人拿下来,从此以后,柳村就是他们的天地,可以为所欲为,这些人自是唯夜珍珠的马首是瞻。 当然,这些人也不会蠢到夜珍珠一个女人说什么,他们就听什么,之所以有勇气敢对夜萤和夜里正下手,更主要的是,夜珍珠给他们看了一封信…… 写信的那个人落款之处的签名,耳熟能详,虽然没见过其人真身,但信的落款处还加盖了公章,让这些人顿时吃了定心丸。 暴徒们暴起得突然,阿宁在宅子内,一直爬在竹梯上,在墙头关注着外面的动静,一看到夜萤和夜里正被暴徒们团团围住,阿宁急坏了。 她赶紧爬下竹梯,焦急地对施管家道: “施管家,速速把门打开,咱们得去救萤姐。” “阿宁姑娘,可是方才主人已经吩咐过我,不论发生什么样最坏的情况,都不得把院门打开。因为,院子里住的除了有卧病在床的田大娘,还有您啊! 你们都是手无寸铁的妇孺,万一让这些狂暴的人冲进来,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不说田大娘还病着,你亦是弱质纤纤的女流之辈,开门岂不是放进一群虎狼?” 施管家虽然这么说,但是也同样急得团团转。 阿宁听着外面的叫嚣声,第一次恨自已从未学过功夫,要不然,现在就可以跳出去帮助夜萤了。 此时形势紧急,阿宁完全忘了,自已曾经一万次想把夜萤“拖出去杖毙了”的念头。 “表哥呢?我表哥哪去了?他在哪里?表哥功夫很好,以一敌百都不成问题。” 想到功夫,阿宁这才想起还有一个神武的表哥在此。 只是奇怪的是表哥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现身。 “阿宁姑娘,端爷一早就出去了,好象是三清镇上有什么事。傅大夫也随他去了。” 施管家暗叹端翌出去的真不是时候,往常端翌一整天都会留在归燕堂,怎么偏偏今天有事的时候才出去了呢? 端翌的功夫据说深不可测,如果有端翌在,外面几个宵小之辈,岂是对手? “真是的,怎么办?”阿宁想要找开宅门冲出去,但一想,宅子里可不光住着她,还有中了风刚刚有所康复的田喜娘。 现在田喜娘似乎还没有得到消息,如果田喜娘醒来,知道外面出事了,气急攻心,怕是中风又会再次发作。 阿宁估计田喜娘喝的药里有安神的成份,否则,外面这么大的动静,早就醒来了。 也亏得有安神的药物,不然,田喜娘一看现场的局面,肯定糟糕! 就在阿宁急得团团转时,突然,外面传来了一声惨叫声,似乎还是个女人的声音。 “不好,萤姐出事了!” 阿宁吓出了一头汗…… 第六百六十九章迎战 施管家也听到了外面的惨叫声,一时间左右为难,失了主张。 “开门!” 阿宁喊道! “不能开啊,阿宁姑娘,不是我怕死,重点是……” “开门!” 阿宁急红了眼。 施管家看了阿宁一眼…… 那些伪装成村民的暴徒突然变脸扑上来的时候,夜萤就晓得大事不妙,因为那些人训练有素,根本不是一般的村民,甚至也不是一般的下人。 和端翌混了这么久,夜萤也看出来了,这些扑上来的人,个个身怀不错的功夫。 夜珍珠为了对付他们,还真是煞费苦心,肯下血本啊! 宝瓶和宝器接过边上下人递给他们的棍子,将夜萤和夜里正、夜鸣团团围在了中央,然后,便以他们俩为马首,和对方开打。 宝瓶是杀过人的,用手中的袖箭。因此,面对恶狠狠扑上来的对方,保持着一份见过血后的冷静,沉着应对,一时间逼退了不少人。 宝器一条白蜡棍舞得“呼呼”地响,将对方压在了自家的防御圈之外。 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 夜萤和夜里正等人不会武功,知道这时候如果自已逞强,反而是给宝瓶、宝器他们添麻烦,于是便在保护圈内沉着观察。 “宝器,记得方才萤姐的话了吗?咱们就那么办!” 眼看对方人多势众,虽然一时间攻不破自家的防线,但是却是不断压进,把自家的防卫圈不断压缩,宝瓶边打边对宝器道。 “记得,就按萤姐说的话去做吧!” 宝器微一点头,晓得今天怕是要见血了。 宝瓶眼神微冷,看到面前那脸生的汉子,挥着锄头冲自已铲来,宝瓶早就锁定对方是夜珍珠的人,见他冲上来,正好做了出头鸟,宝瓶冷静地按了下左手腕,“咻咻”两声,袖中的袖箭应声而出,如一条银色的小蛇飞向对方。 袖箭正中对方的胸膛,对方胸前的黑衣上,立即泅出一摊乌黑的潮湿液体,很快染湿整片胸膛。 “啊!”对方发出一声惨叫,然后便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让大家吃了一惊的是,这声惨叫竟然是女子的声音。 这支暴徒队伍中,竟然有女子妆扮成男人,混迹其间? 大家却不知,这女子,是端瑞拨给夜珍珠的女卫,听令于夜珍珠。她倒是不曾防备,在柳村会遇到强横的对手,一时大意受了重伤。 由于没料到宝瓶和宝器姐弟俩身手如此了得,再加上夜萤一帮下人们个个手持棍子和扁担等防身器具,他们又对夜萤忠心耿耿,一时间,夜珍珠的手下虽然武功不错,竟然难以突破。 而此时,宝瓶出手就重伤了他们中的一个同伴,他们都楞了一下,太出乎他们的意料了。 抓着他们楞神的这个机会,宝器一招蛟龙出海,白蜡棍直接击打在一名暴徒的肩上,把他的琵琶骨都打碎了。 琵琶骨乃练武之人最重要的部位,这里的骨头断裂,相当于废了对方一身修为,对方又痛又恐惧,忍不住惨叫起来…… 一时间,夜珍珠这边的队伍乱了阵脚。 这时,归燕堂一直紧锁的门“吱呀”一声开了,阿宁和施管家从侧门里战战兢兢地走出来。 不过,当他们看到宝瓶和宝器如怒目金钢一般护着夜萤等人,夜萤安然无恙,毫发无损时,不禁喜出物外,阿宁赶紧叫了一声: “萤姐,快撤进院子里。” 抓住夜珍珠手下胆战心寒的机会,夜萤在自已一方手下的护卫下,且战且退,终于全部安全撤进了归燕堂,把门一关,那些暴徒便被关在了宅院外。 阿宁此时才发现,原来归燕堂的设计,竟然是可防可攻的。 因为,夜萤进了宅子里,立即让所有的下人行动起来,有的把宅内几架竹梯架到墙上,有的则去地下室依夜萤的吩咐寻找火油。 火油找到后,夜萤令他们把火油倒进陶罐里,然后在陶罐里放入布条,蘸满油脂后,制成小型的投掷弹,再爬上竹梯,将布条引火点着后,扔到外面叫嚣要砸开大门的暴徒中。 一时间,外面火光冲天,被火油淋到引着火的惨叫声连连…… 随着火油不断扔出,外面的攻势减缓了,但是一群人仍围着归燕堂的大门叫骂不休。 “姑姑,宝瓶和宝器伤了对方两个人,看样子,伤势挺重的,或许还有性命之忧,要紧吗?” 夜鸣暂时安全后,回想方才那一幕,尤是心有余悸,担心地问夜萤。 “不要紧,那两个人都不是柳村的人,估计是夜珍珠的手下,混杂在村民中挑事的。你没注意到,其中一名被我袖箭射中的还是女子吗?估计是夜珍珠的女卫!” 边上,宝瓶镇定地答道。 “是啊,之前萤姐就有吩咐我们,要挑主事的下手,尤其是挑那些不是本村的生面孔。即便有伤亡,官府过来拿人,我们也有话要讲。现在我们可以认定他们这是暴徒的行径,冲撞私宅,还企图伤人,并且都不是本村人,就算伤了他们,我们也站得住理。” 宝器也在边上补充答道。 原来,之前夜萤交待宝瓶和宝器的就是这件事。 只要不伤了本村人,那些个夜珍珠的手下死伤皆不是事,谁让他们冲撞私宅呢? 按大夏朝的律法,冲撞私宅,主人可以为了性命财产安全计,痛下杀手,对方死伤主人皆无罪。 这就和后世的自卫一样,在对方侵犯自已性命安全的时候,即便杀了对方,也不是犯罪。 夜萤近来熟读大夏朝的律法,晓得这一条,所以有所凭恃,便吩咐宝瓶和宝器只管对脸生的那几人下手。 “是,我朝律法的确是如此规定的,他们冲撞私宅,咱们属于自卫,不违法。” 阿宁掷地有声。 夜萤倒是楞了一下,万万没有想到,阿宁娇滴滴这么个人,平时经常说话打个小结巴,竟然也懂律法规定? 要知道,律法艰涩枯躁,若不是为了生存计,夜萤也不愿意去读它。 阿宁此言一出,倒是让夜萤对她刮目相看。 “如此甚好,我就安心了。” 夜鸣拍了拍胸口,这么凶险的场面,他还是第一次看到。 不过,旧的忧虑去了,新的忧虑又来了,夜鸣眉头一皱,紧张地对大家道: “外面动静不对,好象突然没声音了!” 第六百七十章知县驾到 “我上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夜萤听到夜鸣说外面动静不对,一留神,果然方才还叫嚣着要冲撞大门的暴徒,此时竟然鸦雀无声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 夜萤正要爬上竹梯察看动静,突然,外面似乎有人用什么东西捅着大门: “大胆民女,还不开门,知县老爷到此,还不出门迎接!” 神马鬼?知县? 夜萤大吃一惊,开始以为是对方的诈骗之术,但是又一想,用此计来骗自已,似乎无甚必要啊? 到底是不是真的知县,看看就知道了。 夜萤让夜里正爬上竹梯观察一番。 在这些人里,恐怕也只有夜里正接触过本县知县,并且知道知县的真容了。 夜里正爬上竹梯,探头看了一下,马上又缩了回来,“蹬蹬”地下了竹梯,对夜萤面的色不虞地道: “真的是本县的黄知县,还带了数十名衙役,此时正在外面候着呢!” 夜萤一听有点傻眼,知县为何来到柳村?据说古代的知县什么事都管,除了耳熟能详的断案之类的事情外,种田经商无所不管。 今天发生了暴徒冲撞私宅的事件,夜萤本来就打算要报官府的,不报官是不可能私了了。但是这知县来得也太快了吧? “老叔公,你来之前可曾着人上报官府?”夜萤问夜里正。 “不曾。”夜里正毫不犹豫地摇摇头,马上知道了夜萤的忧虑,道,“估计是夜珍珠报的官,看来,对方是有备而来啊!不光发动村民,就连官府那里也做了手脚,今天这件事,怕是不能善了了。” “阿萤,咱家出事了?听说知县老爷还来了?” 就在这时,田喜娘在冬雪和晚晴的扶掖下,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 此番动静实在太大,即便有傅大夫的安神药,田喜娘最终还是被吵醒了。 看着田喜娘一脸担心害怕的样子,夜萤笑了笑,笑容在阳光里绽放些许温度,让田喜娘看了安心了一些。 “娘,事情的确如此,不过你不必太忧心,我们一定会据理力争,不会让人颠倒黑白是非的。柳村,也不是夜珍珠一个人就能一手遮天的地方。” “哎,可是我听老辈人说,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但凡和官府扯上关系的,没有钱财铺路是不行的。 咱家不是有钱吗?咱把钱拿出来,都给了那知县,对了,如果不够,娘那柜子里还有你孝敬的银票,一分不少,娘都收着呐,统统都给官府吧。娘也不求大富大贵,只求你们都平平安安就好了。” 田喜娘说着,担心的眼泪“吧哒吧哒”地掉了下来。 夜萤被田喜娘说得身上一麻,身上的毛发竖起,毛孔激成一个个小疙瘩,这自然不是担心恐惧的发麻,而是切切实实被田喜娘感动了。 她可是晓得,从穷苦的泥沼里挣扎出来的田喜娘是有多爱财了,而且她也吃过没有钱的亏。 就因为没钱,丈夫得了病没能好好医治,英年早逝;正因为没钱,女儿不得不十两银子贱“卖”了…… 后来好不容易有了钱,田喜娘也舍不得花销,每当夜萤孝敬她银票,她就喜孜孜地收藏起来,一副守财奴葛朗台的模样。 没想到,为了能家宅平安,能消弥儿女的灾难,田喜娘竟然愿意把她所有钱财都吐出来。 不要以为做这个决定很简单,世人熙熙,皆为利来。即便是大富大贵的人家,也没有几个能做到象田喜娘吐出钱财这么毫不犹豫,如此果决。 “娘,放心吧,我会妥善处理这件事的。你呢,现在最重要的是保重身体,不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急火攻心,不要再触发第二次中风。 你把心思放宽,身体保护好,我就能全力以赴地去对付夜珍珠了!” 夜萤上前安慰田喜娘。 “夜珍珠?又是她搞的鬼?这孩子,到底想什么呢?不都是姓夜吗?打断骨头连着筋,她好歹也是你大伯的女儿啊!” 田喜娘一脸难以置信。 得,别说田喜娘了,夜萤也一直怀疑,为什么夜珍珠一直一门心思地对付她。 但是多少懂得一些心理学的夜萤仔细想过之后,也大体能分析得出来夜珍珠的心理。 那就是:原本她是一个比夜珍珠各方面都要差很多的人,但是谁知道,原主身体被她一朝穿越之后,开始成为人生赢家,然后“噌噌”地在柳村和三清镇上的热搜榜里,被推到了头条。 于是,原本比她还略胜几分的夜珍珠,心理失衡了…… 就象她以前说过的例子那样:一个乞丐不会妒忌一名白领的百万年薪,却会妒忌另一名乞丐今天讨的钱比她还要多! 在夜珍珠心里,夜萤本来就不如她,现在竟然超越她,绝对是不可以的事情。 所以一旦有了机会,夜珍珠就要千方百计打击夜萤。 以至于,如今的夜珍珠在打击夜萤的这条路上越走越远,有走火入魔之势。 当然,夜萤还漏算了一桩引发夜珍珠狠狠打击她的动机:端翌! 就在夜萤略一楞神的当口,外面敲门声越来越不客气,几乎变成了擂门声。 有下人在竹梯上探头一看,便回头禀报道: “主人,外面的官兵在用擂木砸木了。” 哟,好家伙,竟然不怕麻烦,连擂木这种沉重的家什也带来了。 看来,这一回夜珍珠和官府勾结,是做了多详细的策划和准备啊? 夜萤心思电转,但是当下之计,门却不能不开,夜萤便让下人喊话,说要开门了,请官差们不要再砸门。 “萤儿,你记得娘的话,不要倔啊,民不与官斗,民也斗不过官,他们要钱就给他们钱,只要你们好好的就行。” 田喜娘一再交待。 阿宁在边上皱着眉头道: “哟,还真是新鲜了,头一回见到知县是这么威风八面的官,竟然能带人来砸人私宅,这大夏朝天子脚下,还有王法没有?” 阿宁的话,正好被开门后,迈着王八步的黄知县听到,他不由地一楞,这小山村鄙下的村民敢说出这种话来,太无视他的官威了吧? 第六百七十一章 罚她一个倾家荡产 黄知县抬眼一看,却正好正面撞上阿宁含怒的凤目,他不由自主地哆索了一下,似乎脊背上有一股寒意“嗖嗖”地掠过。 眼前的小娘子长得眉目如画,实为他平生所见过的一等一的美人,按理说,看到如此美人,他应该酥掉半边身子才对。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眼前的美人身上似乎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让黄知县顿时觉得压力好大。为了扳回面子,黄知县硬着头皮冷哼一声: “大胆民女,竟敢胡言乱语,谬论官府,来人,把她抓起来!” 黄知县一声令下,顿时他身后跟着的衙役窜出了三两个,一付做势要把阿宁抓起来的架式。 “且慢,知县大人,给小老儿一个面子,先别抓人。” 就在这时,夜里正挺身而身,拦在阿宁面前。 阿宁自是不怕黄知县,若是放在往日,象黄知县这种最底层的官员,她随便伸出一个手指头来就能捏死他。 不过,时势比人强,现在她得隐瞒身份,而且身边也无侍卫,否则,怎么会让那些如狼似虎的衙役近得了身。 还好,黄知县扫了一眼夜里正,看他一副誓死守卫的样子,还是给了他一点面子,闷哼了一声,对正欲动手的衙役道: “那就给夜里正一点面子,权且住手。” 见那些衙役退下,宝瓶放松了正按在左手背上的右手,袖箭也因此没有脱手而出。那些衙役并不知道,自已退下是捡回了一条命。 如若那些衙役真敢动阿宁,宝瓶也绝不会客气,拼个鱼死网破呗。 当然,这种想法还是有点冲动的因素在里面,宝瓶扫了一眼病歪歪的田大娘,眼里掠过一抹犹豫。 如果接下来,形势继续恶化,她该怎么办? 拼,她和宝器都不怕。 他们原本就是四海为家、浪迹天涯的乞儿。 可是萤姐却不同,这里是她的家,是她祖祖辈辈生活的村子,她宝瓶可以一拼了之,但是萤姐却要家破人亡…… 见黄知县暂且放过阿宁,夜里正赶紧下跪道: “草民多谢知县大人大恩!” 黄知县哼了一声,见归燕堂内的人都虎视眈眈地看着他,没有一个人下跪,心道:还真是蛮荒之徒,看到本官,竟然不懂行礼。 夜萤从来没有给人下跪的理念,阿宁身份高贵,岂能给一个下官下跪?而宝瓶和宝器则带着决一生死的拼命心理,因此,在场的人,除了夜里正外,竟然没有一个人给黄知县下跪。 黄知县面子上有点挂不住了,于是恶狠狠地道: “大胆刁民,看到本官,为何不下跪?” “黄知县,民女名夜萤,倒是要先请问一下,不知道黄知县今日为何而来?” 夜萤卖了个笑脸,客气地问道。 黄知县倒是没有想到,这个柳村风水还不错,都说深山出俊鸟,平素在三清镇难得遇到一个美人,这回在柳村,一下子就逮着了两个? 眼前这名女子,乍一看没有第一个那么艳丽,但是越看却越诱人,冰肌玉骨、亭亭玉立,虽然让人一时不敢产生亵渎之心,却又会让人觉得,如此尤物,此生若不能拥有的话,真是一种莫大的遗憾。 黄知县心里有了邪念,倒是产生了几分男人对漂亮女人惯有的宽容之心,虽然表面还摆着官威,但却不带火气地答道: “你就是夜萤?本官接报说柳村时疫是由你家的养殖场引发的,死伤村民数十名,村民要求你赔偿,你们却蛮横无理地拒绝了,可有此事?” 话说回正题,夜萤点头道: “是有此事,只是引发时疫的源头,虽然是养殖场,但是我们当时已经做了完备的消毒处理措施,按理不会蔓延,后来推测,是村民自已偷偷食用病死猪肉,最终导致了人畜共患病的发生。 这个责任,不应完全由我来背锅。我可以答应村民一定程度的索赔要求,但索赔也要合理,不能无度。 方才黄知县所见,这些村民一言不合,便化身为暴徒,气势汹汹攻击我的私宅,不知道黄知县对此事又怎么看?” 我呸,化身暴徒,攻击你的私宅吗? 我怎么来的时候,看到一地伤兵?不是身上焦黑,就是忙着在地上打滚扑火? 到底谁是暴徒? 我看是你们更凶残吧? 黄知县心内暗自腹诽。 若不是接到夜珍珠派人送来的口信,他怎么可能会巴巴地赶到柳村? 可是一想若是得了夜珍珠的扶助,自已呆在这里七、八年不曾动弹的官位就可以挪一挪,还能再向上升一级,黄知县就昧着良心道: “既然是你的养殖场引发了时疫,那么必须给村民一个说法。村民所有财产损失,都应由你来赔付,至于死伤的,那就依据我朝律法,亡者每位除了赔偿丧葬费,还需每位赔偿一百两银子,详情则由县吏在村中走访登记造册,统计之后,再具体判罚。” 黄知县此言一出,夜家的人脸上都变了颜色。 如果真的按这个标准赔付,夜家这一次,真的要倾家荡产了。 不过,夜萤的想法是,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事情,黄知县既然能开得起价,她也能接得住价。 如果这件事就此揭过,过了官府的明面,日后村里人也就不可能再用这件事来要挟她了。 不过,夜萤心里有了这种想法,也不准备立即说出来,因为她预感到,黄知县此行目的不简单,绝不可能只有这桩事。 如果她现在就表态了,反而让对方探到了自已的底线。因此,夜萤暂时做面无表情状,就看黄知县下一步怎么打算了。 “青天大老爷啊,黄知县真是青天大老爷,为小民们做主来了!” 就在这时,归燕堂外,呼啦啦涌进一群人,都是柳村的村民,他们“扑通扑通”地就在黄知县身边跪下,嘴里还直呼着颂扬的话,让黄知县不禁有点飘飘欲仙。 看到这群人冲进来,夜萤乍惊之后也不觉得奇怪了,因为用小指头想都知道,肯定是夜珍珠安排的。 通过村民陈情感激,让黄知县的判决立即生效,无可更改,让夜萤板上钉钉,无处可逃,罚她一个倾家荡产。 第六百七十二章 一锅端 田喜娘原本是听夜萤的话,也知道自已身体不适,抱着不生气的心理,但是一听黄知县红口白牙,一下子把女儿抗击时疫的功劳抹得干干净净,还把时疫的损失都让她们家来赔偿,田喜娘登时有一种心慌气短的感觉,脸色也变得很难看。 这时,那些村民一涌而入,口口声声感谢黄知县,那岂不是说女儿的血白抽了?救了一群白眼狼? 这样也能不生气吗? 田喜娘觉得自已迈不过这个槛了,她只觉得胸口越来越闷…… 见夜萤不说话,黄知县干咳了一声,反正夜萤说什么都不重要,他出言就是判令。 阿宁在边上冷冷审视着,心念电转,只恨一时之间,拿不出什么法子来制住黄知县。 待村民阿謏之声止住,黄知县又道: “除了判罚赔偿村民各项损失外,夜里正是非不分,包庇纵容夜萤在村里建养殖场,从而给村里带来了非常大的损失,夜里正身为一村里正,没有尽职尽责,守护村民,本应重罚入监,但是本官念在夜里正年纪大,过去兢兢业业,未有差池,因此只是削去里正一职。 夜里正,你可服气?” 黄知县此言一出,夜里正也傻了,他万万没有想到,黄知县竟然会做出如此判罚,但是这个理由从面上却是无懈可击。 黄知县话里有话,意即如若他不听从判罚,安心领命,便有可能将他投入大牢。 夜里正深知胳膊拧不过大腿,稍一思忖,只能低头应承道: “知县大人英明,小人领命受罚!” “嗯,很好。不过,村里不可一日无主。本官经过村民推荐,得知村民夜大郎,克勤克俭,为人踏实憨厚,又兼做一些小买卖,颇有见识,因此本官举荐夜大郎为村里新任里正,大家可有意见?” 此时经过夜珍珠一家人在村里放风,整个村子都知道知县大人莅临本村,正在判罚时疫一事,顿时不管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夜珍珠的村民,都闻讯赶来,归燕堂内外,人头济济。 当然,绝大部分村民还是感念夜萤的恩德的,也支持夜里正,但是,这些村民恰是良善的那一部分,没有人牵头,他们一时也不敢出声。 而且,此时黄知县明摆着偏向另一部分要求赔偿的村民,那部分村民本就受了夜珍珠的撺掇,再加上一心想讹夜萤一笔赔付,个个都张大了嗓门嚷嚷,这少数村民的举动反而压制住了多数村民的真实想法。 黄知县放出话来,问大家可否有意见。这些少数派村民已经被夜珍珠收买,大家都乱哄哄地嚷道: “知县大人英明,明察秋毫,夜大郎是做里正的上佳人选!” “我们都服夜大郎!他做里正极好!” 这些起哄的村民中,有些正是看过夜珍珠提供手信的人,那书信上签名的人正是黄知县,落款盖的也是知县的公章。他们早就知道黄知县会为此事前来撑腰。 虽然之前还有点半信半疑,不太相信夜珍珠的能量,现在见黄知县真的前来,他们倒是死心塌地地按着夜珍珠的计划走了。 “好,大家都没有意见的话,本官便任命夜大郎为柳村的新里正。” 黄知县得意地一摸下巴上的短须,见无人反对,心内一阵舒坦。 里正不是官府里的正式职务,一般来说,是由村里推举德高望重之人,再经官府同意后,便可任职。 当然,象黄知县这样直接任命也是可以的。 毕竟,这是没有品阶的职务。 不过,一般官府还是要选村里有德才之人担任,毕竟,里正虽不是官职,却是官府在村里势力和管理的延伸,一般任命里正,也是十分慎重的,象黄知县这般随意的还是很罕见。 然而,这时候支持夜大郎担任里正的声音,已经盖过了三两声反对撤销夜里正职位的声音。 夜萤心里一阵憋屈,看来,夜珍珠的确是买通了黄知县,这一回是要把她和她的“势力”一网打尽了。 “多谢黄知县明察秋毫,拨乱反正,若不是知县大人英明,柳村的乱象不知道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这时候,一个洪亮而充满喜悦的声音响了起来,大家定晴一看,此人红光满面、喜气洋洋,不是夜大郎是谁? 新官上任,而且是突然天上掉了一顶官帽,夜大郎不高兴,谁高兴? 黄知县之前并未见过夜大郎,这还是第一次见着呢,但这也不妨碍他睁着眼睛说瞎话: “夜大郎,本知县看你气宇轩昂,一脸正气,定能做好柳村的掌舵人,本知县希望以后你要吸取前任的教训,不要偏袒任何一方,为人处事要正直公正……” 夜大郎喜气洋洋地点头称是,无不从,连称: “知县大人教训得是。小人自当从命!” 然而,黄知县的每一句话,都象一把刀一样,戳在夜里正的心头。 黄知县每肯定夜大郎一句,就等于否定了夜里正的每一项品德。 这岂不是变相地说他夜里正不厚道、不公正、偏袒一方吗? 夜里正听得脸色发青,夜萤也沉郁着脸,眼看小人得志,摇头晃耳,犹如跳梁小丑,好不丑陋。 黄知县喷着唾沫说完这些话,边上一个师爷模样的人过来,附耳对黄知县说了些什么,黄知县频频点头,然后又清了清嗓子道: “方才本官已经判令夜萤赔偿柳村村民在时疫中的损失,现在本官已经着师爷计算出柳村在此次时损中的全部损失,计是3500两银子,村民死亡12人,计是需赔偿1200两银子,全部合计是4700两银子。 夜萤需要三日内把银子交付本县,现在,先将夜萤收押大牢,待赔付银两交齐后再行释放。” 黄知县话还没说完,就听一个清脆妩媚的女声道: “知县大人,夜萤边这是把柳村的账结了,可是这里还有一些村民来找夜萤讨说法时被打,要怎么算?有一人被箭弩伤及,有性命之危,另有一个被伤了骨头,怕是要成残废了,其余被烧伤十数人,这些人夜萤怕也是要赔偿量罪吧?” 大家正被黄知县算出来的四千多两银子倒吸了口气,夜里正虽然刚被撸了职位,但是听到夜萤竟然被判赔付那么多银两,也不由倒抽一口凉气,一时间都顾不上为自已丢官的事生气了。 没想到,夜珍珠又跳出来为她的手下索赔。 夜萤一家人看着夜珍珠,都后背一阵发寒,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女人竟然心性凉薄至此,屡次对夜萤落井下石。 “唔,所言极是,本官受理此案了。” 黄知县却是欣然受理。 底下顿时一片哗然。 第六百七十三章为暴徒讨说法 当然,喧哗的自是夜萤这边的家人和下人居多。 田喜娘简直是气极败坏了,她用颤抖的手指指着夜珍珠道: “珍珠,我万万没有想到,你会这么没有良心,为什么要把我们萤儿往死路上逼? 人在做,天在看,我就不信老天爷不收你!” 似乎为了应和田喜娘这句话,这时候,天上“喀啦啦”打了一个炸雷,夜珍珠身躯微微哆索了一下,心道:不会这么灵吧? 不过,夜珍珠随即又安慰自已:才不会呢,不过是恰好罢了。夏天的天气,三岁孩儿的脸,说变就变,见天打雷的时候多了…… “婶婶,人在做,天在看,这句话你对夜萤说吧,柳村发生时疫死了那么多人,难道不是她整出来的?所以喽,你看,现在黄知县为民仗义发声,一解民怨,也是替夜萤洗清身上的罪孽。 婶婶身体不好,我劝婶婶还是控制一下情绪,不然再气中风了就不妙了。” 夜珍珠不疾不徐,淡定从容地道,眼神里却不时掠过幸灾乐祸之色,分明是故意做出这等形状来气田喜娘。 若是换成往时,田喜娘肯定被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了,别说中风脑溢血了,估计都脑血管崩裂了。 夜萤是了解田喜娘的个性的,此时几步上前,扶着田喜娘,生怕她一气气出人命来。 “不用扶我,我好着呢!” 谁知道,夜萤的手才要搭上娘亲的胳膊,田喜娘却甩了甩手,拒绝夜萤道。 “啊?” 夜萤还当自已听错了。 “萤儿,放心,娘没事。现在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娘怎么能有事吗? 娘再没本事,不能撑起这个家,但是娘也不能成为你们的拖累啊? 放心,你说的道理我都记着呢,娘会好好照顾自已的,不会上坏人的当,生气气坏自已,气病自已那才傻了。” 看到夜萤疑惑,田喜娘却是展颜一笑,镇定从容地道。 当然,如果十分熟悉田喜娘的人,还是能听出她嗓音微颤,带着些许第一次说硬气话的激动。 “娘!” 反倒是夜萤听了田喜娘这话,嗓音哽咽了。 “萤儿,钱没了可以再赚,咱们家过去不也穷得叮当响,该怎么赔就怎么赔,只要你们好好的就成。” 田喜娘还是那句话,以家为大,以子女为先。 这时候,她已经把对钱财的计较放在了后面。 夜萤倒也没有想到,田喜娘真的蜕变了。 虽然有钱,虽然平时也象个葛朗台,但是现在她已经变成比以前更好的田喜娘了。 “娘!” 夜萤叫了一声娘。 田喜娘听到这一声饱含深情的娘,不由地全身一颤。她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女儿这一声“娘”和以前唤的不一样。 的确,这声娘,和夜萤以往应付敷衍式地叫全然不同,真正饱含了作为女儿的深情。 是的,感谢夜珍珠,不逼一逼,夜萤还找不到自已的“娘亲”。 此时的夜萤,对田喜娘这个“娘”,第一次有了高度的认同感。 夜珍珠见婶婶一家并没有她料想的倾家荡产后的难过颓靡,田喜娘也没有气得跳脚,中风而亡,顿时十分失望,她冷冷地道: “哼,你们别上演母女情深了,知县大人,既然您方才说准了我的告诉,那不知道知县大人该如何判令啊?” 这语气,高高在上,若是不知道这二者身份的,没准会以为夜珍珠是居于高位者,而黄知县才是居于下位者。 村民们被夜珍珠这气派弄得一楞一楞的。 原本在他们眼里,夜里正就是天了。但是今天,这个天被捅破了:知县来了。 知县老爷才是青天…… 他们中的许多人,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见到知县一面。在他们眼里,知县其实比天还大。 谁知道,他们的三观立马被夜珍珠刷新了。 原来,夜珍珠比知县老爷,呃,似乎更大? 不过,大部份人还是认为,夜珍珠用这样高高在上的语气说话,知县大人肯定会生气,即便现在手中没有惊堂木,只要喝一声:大胆,拿下,立即就会有十几个如狼似虎的衙役把夜珍珠拿下。 然而并没有。 听到夜珍珠这么说,黄知县甚至还语气宽容地道: “既然你的下人是夜萤所伤,那么赔付自然要由夜萤支付。还是请师爷评估一下,看具体要多少银两,由夜萤同上一个赔付一起,一并支付结清。” “知县大人,此判决稍显不公。” 夜萤据理力争。 “哦?你倒是说说,为何不公?” 黄知县没想到夜萤现在还有胆子这么对他说话,她不知道她的小命都捏在他手里吗? 四千多两银子,他不信夜萤三天内就能筹到付清。 到时候付不清银子,他就可以为所欲为,把夜萤折磨趴了,只要她畏惧了,小命就捏在他手里,不是任他搓圆搓扁的吗? 黄知县用水光潋滟的眼神扫了夜萤玲珑有致的身材一遍,心里暗暗打些花花主意,但面上仍装着一本正经地道。 因为柳村村民为数众多,都围聚来归燕堂,所以黄知县还得给夜萤一个陈情的机会,以封住滔滔众口。 “黄大人,夜珍珠所说的来讨说法的村民,实是暴徒,他们都不是柳村的人,当时一言不和,他们冲上来就动手,若不是家人会些武功,早就被他们打死了。 我们退守宅院后,他们还攻击私宅。 这些人,一不是我们柳村的村民,二他们打人,冲击私宅,我们是自卫反击,不光一分不会赔,他们还得论罪量刑!” 夜萤有理有节,一时间黄知县一阵哑然。 “没错,夜萤说的对,那些人根本不是咱们柳村的村民,如果以后都象他们这样,随便冲到人家家里劫掠,还不能反抗,那岂不是柳村的村民人人自危?” 夜萤的大胆反击,终于让柳村的有识之士也站出来,支持夜萤的说法。 “没错,这些暴徒还要赔偿他们,情理上根本说不通。” “我看打得好,活该!” 村民们跟着一阵噪动。 夜珍珠没想到自已父亲已经执掌柳村的里正一职,村民们居然还敢呱噪,唱反调。 见黄知县略有为难,一时不好接话,夜珍珠便向父亲使了个眼色。 夜大郎见状,会意,上前站稳了身形,一边想装稳重,一边却忍不住面露喜色地道: “各位乡亲,大家听我说一句,有句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这第一把火,就由我来烧了。” 夜大郎声音洪亮,中气十足,一开腔,就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 第六百七十四章封宅 “你说啊,夜里正,我们都伸长耳朵听着呢!” 夜大郎一开口,夜珍珠收买的人便都应合着,配合默契。 夜大郎得了支持,便昂头挺胸,做上位者志得意满状,道: “时疫过后这么久,夜萤从来没有主动提出要赔偿村里,赔偿受损的诸位村民。而大家也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向夜萤提出赔偿的要求。 再加上原来的里正和夜萤沉瀣一气,一手遮天,充当夜萤的保护伞,以至于村民们的合理诉求迟迟得不到回应。 夜萤虽然是我的亲侄女,但是面对村民们丧亲之痛后可怜巴巴的样子,我不得不大义卖亲,带头向官府递交了告诉。而这些被夜萤称为‘暴徒’的人,正是为了打理这件事,我新雇的下人。 所以,他们并非暴徒,也是柳村的一分子,若没有他们勇敢地向夜萤当面提出赔偿的事,我想今天黄知县在这里断案也不会那么顺利。 而夜萤把白说成黑,硬要把暴徒的帽子给他们戴上,目的就是为了掩饰罪行,逃脱惩罚!简直天理不容,夜萤,我的亲侄女,你试试摸摸你的胸口,你的良心到底痛不痛? 所以,我支持夜萤赔偿这些受伤的村民,并且还要追究她怂恿下人施暴的罪行!” 夜大郎说着,竟然红了眼,一副声泪俱下的模样,似乎因为这件大义灭亲的事十分痛苦,却又不得不为了正义和公理痛下决心。 夜萤倒是没有想到,原来大伯父竟然演技不错,不光是口才还是表演,都十分到位。 四周的村民被夜大郎的表演所感染,连那些一直支持夜萤和夜里正的村民,也有些糊涂起来:呃,好象夜大郎说的,反而是真相了? 一时间,归燕堂上下安静了下来。 “嗯,既然夜里正持这种意见,本官自是支持,师爷,算出来这些伤者的赔偿金需要多少了吗?” 黄知县顺杆子打蛇,麻溜地问师爷。 “启禀大人,这些伤者的赔偿金一个人医药费、营养费等大约需要100两银子,还有一个因伤致残的,估计下半辈子都不能劳作了,这个额外需要再补偿100两银子;还有那些烧伤的,大约需要150两银子的医药费。这样总计需补偿450两银子。如此夜萤总计需要支付赔偿纹银4815两银子。” 师爷拿着算盘一拨拉,得出的这个数字,让村民们倒吸了一口凉气。 “萤儿,咱们家,拿不出这么多银两吧?” 田喜娘听到这个数字,后背冒出一投冷汗。 夜萤心内默算了一下,还真是,前段时间花销大,如今自已手头只有几百两银票,其实凑一凑,也还能凑出来吧?但是毕竟四千多两银子,这会一时也拿不出现银来。 看到夜萤为难的样子,夜珍珠眼眉一弯,不由地得意地笑了。 不光要搜刮尽夜萤家的钱财,还要把她关入牢里,生不如死,让她体会一下时疫发生时,自已被拘在柴房里的滋味。 不,府衙的大牢,可比柴房还要脏一百倍,里面阴冷潮湿,终日不见阳光。 为了给夜萤挑一个“最佳”的号子,夜珍珠可是事先到府衙的大牢里踩过点的。 “哼,拿不出银两是吧?我看这宅子倒是挺气派的,值不少银两,来人,先把宅子封起来,如果夜萤三天内拿不出银两,就由官府把宅子拍卖了。” 黄知县捻了捻稀疏的几根胡子,说完这话时,眼神有意无意地瞟了一眼夜珍珠,暗道:你交待的事我都办了,我交待你的事,你可得帮我落实啊! 夜珍珠接到黄知县的眼神,自是会意,微点了下头,嘴角向上翘起,嘴边的笑纹加深了许多。 “黄大人,这宅子也不用拍卖了,若是夜萤拿不出银子,这宅子就直接抵给我们了,四百八十两银子,算是便宜她了,毕竟是自家的亲侄女,我们也就不再追究她的责任了。” 说此话的正是夜大郎。 他早就眼馋田喜娘的这幢宅子了,青砖灰瓦,庭院深深,十分气派,万万没有想到,这宅子终有一天会落入他手里。 这可是九成九新的宅子啊,能住进这样气派的宅子里,他死了都闭眼了。 方才夜大郎也说了,那些被打伤和烧伤的,都是他请的下人,所以他自是可以以主人的身份提出这个交换办法来。 夜珍珠倒是没想到亲爹会第一个跳出来,表示对这宅子有意思。不过,亲爹想要的,她当然支持。而且,如此一来,不就达到了她想要夜萤家破人亡的目的了吗? 她看了眼黄知县,黄知县会意,便颔首道: “夜里正既是有意,待三天后本官自会通知你去办手续。” 夜萤和田喜娘站在边上,面面相觑,没想到夜珍珠一家人如此无耻,精于算计,这宅子还热呼呼在她们手里呢,夜大郎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接收她们的财产了。 呃,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夜家的归燕堂要被官府封了?那他们岂不是无家可归了?不光无家可归,主人也要被抓捕入狱,那他们以后怎么办? 一听到黄知县似乎首肯了夜大郎的请求,顿时,夜萤这边的下人一阵凄惶,有的女人还低低哭了起来。 尤其是施管家一家,一想到他们身为下人,夜萤若是被抓捕入狱,还不起债的话,那他们这些奴仆,肯定要被发卖还债,到时候,哪里还能再遇上象夜萤这么好的主人,让他们一家团聚? 施氏一想到要和丈夫还有两个孩子分开,顿时心内如刀绞一般疼痛,眼泪也止不住掉了下来。 一时间,夜萤这边哀声一片,愁云笼罩在现场,每个人都愁眉不展。 但是,阿宁倒是十分笃定。 看到大家哭泣,阿宁还上前安慰道: “别哭了,再哭,那些坏人可得意了。” 被阿宁一劝,夜家的下人一想,果然也是如此,便一个个收住了眼泪,强忍着心中的难过。 这些下人都是和夜萤一家挺有感情的,夜萤一家又对他们特别好,若不说卖身契,生活在夜家,几乎和在自家一般自在,此次遭逢如此大变故,他们都懵了…… 第六百七十五章斩草除根 归燕堂一帮下人们都吓傻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自家主人明明没有犯下这些罪行,为何却让官府红口白牙、颠倒黑白,说他们犯下了这些事? 现在还要封厝罚银抓人? 冬雪是第一次看到这种阵仗,不由吓得瑟瑟发抖。 大家在归燕堂的日子都过得太安逸了,她习惯了这样的日子,吃饱穿暖,不愁吃穿,可是现在晴天霹雳,夜珍珠父女把大家的好日子都毁了。 眼泪大滴大滴地从冬雪的脸上滑落,她只觉得心内一阵茫然无措,真是恨自已,想要帮主人些什么,但是人微言轻,根本帮不上忙。 “别哭了,咱们哭了,坏人会更得意。” 就在这时,一张帕子塞进了她的手里,有人在她耳边低低地道。 冬雪抬起头,眼前是一张英俊少年的脸,漆黑的眸子映出她的倒影,好象一抹暖阳,把她全身都笼罩住了。 “夜公子,多谢。” 冬雪的脸“唰”地一下就红了,低声感动地道。 “嗯,不要紧张,见机行事。” 夜鸣的手恋恋不舍地滑过冬雪的指尖,随即又站直了身子,象一杆梭标一样,冷冷地对着夜珍珠父女的方向。 冬雪感觉到夜鸣手指尖上的暖意,一股麻痒的感觉掠过她的全身,象电流一般,胸口胀满,顿时,那种孤独无助的感觉消失了许多。 她拿起手中的布帕,正欲擦眼泪,但是想了想,只是用手背擦了下,然后把布帕紧紧捏在手里,就好象捏住了她的凭恃和依仗一般。 场面上,新晋的夜里正夜大郎提出的请求得到了黄知县的首肯,他不禁露出了得意的笑容,眼光向夜萤这边这群下人扫了过来,看到下人里那些含泪如带露珠牡丹一般的美婢,夜大郎不禁眼神一亮,心里又暗搓搓地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 “知县大人,这归燕堂若是封禁之后,这些下人不若都交给我发落吧?要是有人买卖,也好抵了夜萤的债务。” “嗯,可以。”黄知县点头,甚至还赞许地道,“果然是众望所归,德高望重,夜里正走马上任,立即就为本县分忧解难。” 夜大郎一听黄知县首肯,嘴角笑意掩都掩不住,再看向那群下人的眼神,顿时变得如虎狼一般。 冬雪一抬头,就魇住了,因为,夜大郎的目光牢牢锁定了她,那眼神,即便她未经人事,也能明白其中包含的浓浓情|欲。 冬雪吓得一哆索…… “你们都听到了吧?在夜萤被关进大牢筹钱期间,你们都归我管了。放心,一日三餐,我是不会亏待你们的,保证你们吃饱穿暖,还尽力让你们发卖个好价钱,找个好主家。” 夜大郎迫不及待地移步过来,站在归燕堂的下人面前耀武扬威。 田喜娘这是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已的大伯夜大郎如此无耻下作,不光图谋兄弟的财产,甚至剥皮抽筋,一分一毫一厘也不放过。 “呸,你这无耻的货,还有兄弟情意吗?” 田喜娘心直口快,忍不住冲着夜大郎脸上吐了一口口水。 夜大郎面色一阴,但是一想到自已甫上任、而且黄知县还在身后,便冷哼一声,用袖子抹去脸上的唾沫,然后笑嘻嘻地道: “弟媳妇,你脾气还是那么暴,怪不得会中风。我劝你还是要改一改,不然下次再发作起来就没命喽!” 田喜娘被夜大郎的话一激,气得全身发抖,就在此时,夜萤拉了一下田喜娘的袖口,道: “娘亲,不要被气坏了,气病了岂不是正中他人下怀?” 他人? 夜萤这么称呼,已经不把夜大郎当成自已的大伯了。 田喜娘被女儿一说,顿时一个激灵。 也对,自已还有一帮家事要操持呢,万一女儿真的被投进大牢,她还得为女儿四下奔走呢,这个时候,她可千万不能病倒。 田喜娘让自已迅速冷静下来。 然而,不光是田喜娘一个人,还有人看夜大郎不顺眼了: “夜大郎,你不要太过份了!” 少年锵锵有力的声音,让夜大郎打了个激灵,他凝神一看,那满面怒火的少年不正是夜鸣吗? 呵呵,夜鸣当然会生气了,因为之前,夜里正意图把里正之位传给夜鸣,已经十分明显,当着众人的面也不避讳,带着夜鸣处理村务。 现在,这个里正的位置落到了他夜大郎的头上,从此世代都是他夜大郎家的了,夜鸣能不愤怒吗? 夜老头年纪大了,不必担心他东山再起,但是夜鸣却不然,他才十来岁,如果这次放过他,夜里正毕竟在村里还有很大的影响力,不知道夜鸣会折腾出什么鬼来…… 见夜鸣跳出来,夜大郎眼神掠过一抹阴狠,斩草当除根。 “夜鸣?此话何解?我哪里过份了?你小小年纪不学着尊敬长辈也就罢了,还当着众人的面呵责长者,来人,打断这小子的狗腿,我身为柳村的里正,要让他学会规矩!” 黄知县饶有兴味地在边上看着这一幕。 这是柳村的村内事务,他完全可以不插手。只要不当着他的面出人命就好。 而且看起来,这位新晋的夜里正,手段还是蛮狠辣的嘛,正合他的胃口。他的治下,要是多一些这样得力又体贴的干将,他在任上的位置也会好过多了。 至少,一年到晚的礼金也能多搜刮一些,不是吗? 随着夜大郎一声令下,顿时,夜珍珠身边的手下站了两个出来,上前一左一右,挟制着夜鸣。 夜鸣虽然身子已经长开,但是到底不是这些如狼似虎练家子的对手,登时被他们按倒在地上。 “你们想干什么?” 夜里正须发皆白,一把年纪,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会看到孙子被人按倒在地上,还有一人举起粗大的木棍,要朝孙子腿上打去,吓得赶紧要扑上去护着夜鸣。 如果扑上去,那棍子就打在他身上,以他的年纪,怕是挨这一下就够呛。 但是,让夜里正没有想到的是,有一个人比他的速度更快,在他还来不及扑上去的时候,那人已经飞扑到了夜鸣身上,用自已的身子护着夜鸣…… 第六百七十六章联名具保 “碰”,原本要打断夜鸣腿的大棒子狠狠地砸在了护着夜鸣的那个人身上,发出沉闷的撞击到肉身的响声,让人光光听在耳里,就觉得身体某个部位跟着疼痛。 “呕”,一口鲜血,从那个嘴里吐了出来。 “冬雪!你怎么这么傻?” 夜鸣这才反应过来,用力一挣,或许挟制夜鸣的对方也被这变故弄得有点懵,顿时让夜鸣挣松了。 夜鸣翻身抱住了冬雪,见她晕了过去,却又不敢大力摇晃她。 抢先于夜里正扑在夜鸣身上的,正是冬雪。 若是夜里正挨了那一棍,以他的年纪,怕是当场暴毙了。 不过,冬雪虽然年轻,但毕竟是娇弱的女子,一棒之下,打伤了内脏,立即呕出一口鲜血,夜鸣看得睚眦欲裂,心痛不已。 “你们,你们太过分了吧?” 夜里正看到这一幕,亦是心痛不已,一方面为了这年轻的女子,一方面是为了夜鸣差点被断腿的遭遇,他也顾不得尊卑了,用颤抖的手指指着黄知县和夜大郎道。 “夜里正,看在你担任柳村二、三十年里正的份上,我还尊称你一声里正,不过,如今你已被削职为民,官府的事,你就不要再插手。即便事关你的亲孙子,既然黄大人已经把柳村的事托付于我,你要再敢反抗,别怪我老的小的一起拿下,对你不客气了!” 夜大郎一看那被打得喷血的却是自已看上的美婢,再看夜鸣抱着她悲痛欲绝的模样,又岂看不出来,这俩人怕是早就暗通款曲了。 夜大郎心内一阵溜酸,誓是要把夜鸣拿下。 自然,还是要打断夜鸣的腿,看他敢再染指他夜大郎的女人。 夜珍珠在边上看得频频点头,露出满意的笑容。 她倒是没有想到,自已的亲爹原来掩藏得那么好,人畜无害的外表下,竟然行事果决利落,难怪就光卖杮饼,也能让一家人过上好日子。 她过去居然没有发现,自已的亲爹是一把合意的快刀呢!看来,塑造一个强大的娘家指日可待。 “啪”,一个巴掌狠狠地打在了夜大郎的脸上,发出了响亮的声音。 夜大郎万万没有想到,就算在这种时候,夜里正居然还敢打他。 这一巴掌,用力极大,愤怒满满。 虽然夜里正上了年纪,但他和所有庄户人家一样,常年劳动,因此手劲极大,夜大郎被他一巴掌扇过来,顿时牙都松动了,满嘴腥味,一淬,吐出了一口鲜血。 “你还敢打人?”夜大郎捂着脸道。 “打的就是你这披着人皮的畜牲!” 打都打了,夜里正花白的须发飘飞,一脸舍生忘死的无惧。 “咳,来人啊,把夜里正,呃,不,把他抓起来,和夜萤一起,押进府衙大牢。” 黄知县这时终于出声了。 但是一出声,却是袒护着夜大郎这方。 几名穷凶极恶的官差,原本一直站在边上看热闹,但是黄知县一下令,他们就如狼似虎地扑了上去,一下子就把夜里正按倒在地上,手上脚上立即熟练地套上了脚镣和铁手铐。 “来人,带走,起轿回程!” 黄知县见现场闹哄哄的,不禁皱起了眉,也无心再看。 “且慢,知县大人请留步。” 就在这时,有几人上前拦住了黄知县正要挪到官轿里的脚步。 “你们是谁?竟然敢拦阻本官?不怕本官把你们收押入牢吗?” 黄知县一瞪眼睛,不满地道。 “启禀大人,我们是柳村的族老,我们联名出具保书,求知县大人能让我们保下夜里正和夜萤姑娘,暂时不把他们收押入牢!” 打头的老者,须发苍白,一看年纪不小。 本朝推崇尊老,年纪在六十以上者,见官都不需跪拜,这些老者看上去都六十有余,只是微微躬身,都未曾跪拜。 黄知县眉头一皱,来柳村只不过处理一桩小事,没想到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他心生厌烦,但却又不敢在面上表现出对老者的不敬,于是只好道: “夜里正出具保书我可以先放了他,但是夜萤的话,光是联名具保不够,还须要银两抵押才行,毕竟,夜萤所需支付的赔偿款太多,没有银两担保,谁也不敢放她。”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此时柳村的族老会为她出面,出具联名保书。 毕竟,为人担保,还是为一个入狱之人担保,是要冒极大的风险的。如果她因为具保,未被收押入狱,然后逃跑了,这些联名具保的人一个都逃不掉,都要替她坐牢。 熟读了大夏朝的相关法典,知道这点的夜萤,心内自是感动无比。 她万万没有想到,原来在柳村,还有这么多人在默默关心着她。 这些平头小老百姓,最是怕事怕官,但是为了她,竟然愿意挺身而出,站在黄知县的对立面,出头保护她。 她在心里暗暗发誓:如果有机会,不把柳村变成一个美丽、富裕、繁荣的小村子,我夜萤就对不起众人。 夜萤能想到的报恩方式也就这点了。 “呵呵,夜萤所需赔付的银两为四千两出头一些,你们柳村,既是联名具保,就先拿两千两银子出来吧!” 黄知县知道这些穷村子,拿出五百两都拿,别说拿两千两银子了,他就是存心为难他们。 一听到黄知县的刁难,夜萤心就凉了一下,柳村倾其全村,也拿不出那么多保银吧? “赵爷爷,我知道村子里拿不出这么多担保的银两,多谢大家的一番美意,这番大恩大德,夜萤我永世不忘。 大家不要担心我,我就去府衙大牢里呆几天,届时筹够银两就出来了。” 夜萤宽慰大家道。 “你个傻姑娘,你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子,能进府衙大牢里呆着吗?”没想到,打头的族老赵爷爷轻轻喝斥了她一声,然后转身,对着众人道,“各位,黄大人的话大家也听到了,只要有两千两银子,咱们就可以把夜萤担保下来,不用关进大牢,大家意下如何呢?” 赵爷爷德高望重,年届七十,是村里年纪最大的长者,他的话一出,众人都安静了一下。 两千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字啊! 第六百七十七章 情义无价值千金 柳村以前很穷的,大家收入都是土里刨食,然后年底就指望着杀了那头猪,卖肉攒下钱当做积蓄。 村里生活还过得去的,就是赵氏一帮手工艺人了,不过,他们编的竹筐、扫帚等物件,在集市上也卖不了几个钱,日子一样过得紧巴巴的。 说他们过得比其它村民殷实,不过是因为他们冬天家里能有一床棉被盖、平时十天半月能吃上一顿肉罢了。 自从夜萤把LV箱包的概念引进柳村,柳村的村民,才尝到了不出村也能赚大钱的甜头,第一次领到了一个月一两银子以上的月饷。 不过,这也是近几个月才有的事,因此,柳村的村民,整体还是很穷的。 现在赵爷爷要大家一下子凑出两千两银子? 村民们为难那是肯定的了。 而且,那两千两银子交给官府,谁知道还会不会退还啊?万一不退还了呢? 穷过的人对银子都看得特别重,捏得特别紧。 赵爷爷说出让村民凑两千两担保银子的时候,心里也是没有底气的。 黄知县“嗤”地暗笑一声。 就知道,这些穷酸,一时半会哪里拿得出两千两银子?他不过是给长者一个面子,让他有梯子下坡罢了。 这样一来,长者的面子也有了,他也不至于让人诟病说不尊重长者。 夜珍珠看到村民沉默的样子,脸上也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夜萤什么的,这下知道好心没有好报了吧?即便夜萤自认为全心全意地帮着村民,可是真的轮到她需要村民帮助的时候,有几个人能帮她? 哈哈,简直是太开心了。 尤其是看着夜萤一脸死了爹娘的丧气样。 夜珍珠最看不惯的,就是原本象跟屁虫一样跟在自已屁股后面的夜萤,如今走在村里,村民们都一脸讨好地和她打招呼。 似乎她是村里的里正第二,不,感觉她就象村里每个村民的大恩人似的。 而她夜珍珠每次回村,若不是披金挂银,再加上精美的糕点甚至铜钱开路,都没有几个村民会主动问候她。 然而,那一切殷勤的问候都是虚假的,美好的泡沫终究会被戳破,潮水退后,就知道谁在裸泳。 呃,这句好有道理的话,是夜珍珠有一次无意中听到夜萤说的。 因为这句话确实很新鲜有趣,所以夜珍珠就把它记在心里了。 没想到,今天用这句话来形容现场的情况,竟然意外地贴切。 哈哈,这句话送给你。 “什么?哪句话送给我?” 夜萤疑惑地抬头问不知道什么时候踱到她边上的夜珍珠。 夜珍珠这才惊觉,原来不知不觉,她以为放在脑子里的话,竟然顺口溜了出来。 “潮水退去的时候,才知道谁在裸泳!有趣吧?你说过的!对,就是这句话,送给你!” 夜珍珠高傲地说完,负手离去,留下一个自认为十分高贵的背影给夜萤。 为了进京,瑞公子已经叫管教嬷嬷来教她各种大宅院里的礼仪,夜珍珠还是很聪明的,这方面的学习进展神速,据管教嬷嬷说,她已经学了十之七八! 此时,拿出大宅院里贵妇人的派头来,一定把夜萤压得死死了的吧? 夜珍珠一边得意着,却不妨看到,村民中,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妪,抖抖索索地站了出来,从怀里掏出一块蓝布手帕,然后她把手帕放在赵爷爷面前的青石板地上。 就在大家都不知道老妪此举为何时。就见她从自已的耳朵上,摘下了她戴了几十年的银制耳环,把耳环放在了蓝布手制上,颤声道: “夜萤是个好姑娘,她为村子里做了些什么,为村民做了些什么,我们大家心里可是如明灯一般,都看到了。我也没有积蓄,就把我陪嫁的耳环捐出来吧!” 老妪说完,就缓步退入人群中。 “吴奶奶!” 夜萤的声音哽住了。 一股酸辣的水汽包住了她的眼眶,让她一时看不清眼前的景象。 但是透过这层水帘一般的眼幕,她能看到,在吴奶奶退下后,人群里又一个接一个、一群接一群,涌出了许多村民。 他们有人掏出了铜板,有人捐出了银锭,有妇女和吴奶奶一样,拔出头上的银钗、脱下手指头上的戒指…… 然后这些东西,就陆陆续续堆在了那块蓝布手帕上。 东西依旧不多,但是这么多人的东西,堆在一起,竟也堆成了一座银质的小山,衬着蓝布手帕,格外晃眼…… “这……” 夜珍珠和赵大郎都楞住了。 这对父女俩分明看到,这村捐出银两的村民,占了村里百姓的八成。 这么说,柳村里,有八成村民都是和夜萤站在一边的?而和夜萤站在一边,岂不就是和他们做对的? 夜大郎后背不由一阵发寒。 八成人反对他?那他这个里正还做不做啊? 里正可不光是管人、狐假虎威那么简单,平时还有催收官税、征收官粮、各种徭役时的催征任务。 如果村里八成人不服他管教,他岂不是成了光杆子里正? 而且剩下的那两成所谓服他的村民,都是他女儿用钱收买的。 难道说,以后他要管教村民,只能走用钱收买这条路? “我这里有二十两银票,是我攒了多年的棺材本,就先给夜萤这边救急用吧,惭愧,也没有更多了。” 村里一名六十多岁的族老从身上掏出一张薄薄的银票,放在那堆银质小山里。 然后,在他身后,又是一名族老,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道: “我这有十五两!救救急吧!” “我这有十八两!” 族老们都是德高望重的长辈,但是他们出身柳村,并非大富大贵之家,因此能掏出的这些银子,真的是他们一辈子的积蓄了。 夜萤刚刚擦干的泪水又涌出眼眶。 她以为这个村子的百姓没救了,过去她的付出都白费了,没想到,事情并不象她想象的那样。 正如夜珍珠设计的,坏人也需要有人带头一样,善良的人要表达情感,一样需要有人牵头,否则,他们就会讷于表达。 不管钱够不够,有这份情,有这份心就够了。 情义无价值千金。 第六百七十八章 忍无可忍 “知县大人,我们知道这笔银子远远不够担保款,但是请大人看在我们柳村几位族老联名具保的份上,不要把夜萤带走、押入大牢吧!” 赵爷爷把蓝布手帕归拢起来,扎成一个包袱,然后拿到了黄知县面前,诚恳地恳求着。 “唔,这个……” 黄知县一时间不由地为难了。 “冬雪,你醒醒,你快说说话,到底怎么样了?” 就在这时,夜鸣带着哭腔的声音,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夜萤想要去察看一下冬雪的伤势,但是却被身边的衙役恶狠狠地拉住了。 田喜娘等人赶紧移步上前,顾不得自已大病未愈,田喜娘蹲下身子,在冬雪口鼻前一探,就见她气息微弱,而且,出的气比进的气长…… 田喜娘不由得脸色一变。 她虽然不是大夫,但早几年伺候生病多年的夜二郎,晓得如果出的气比进的气长,那人就危险了。 夜鸣一看面如金纸的冬雪,再看一脸肃然的田喜娘,便知道事情不妙,额头上的汗也大滴大滴地掉了下来。 对冬雪,夜鸣也有初萌的好感,每次到夜姑姑家,遇到冬雪他总忍不住驻足留连一会,每回看到冬雪脸红红地溜走,他就觉得心里一阵快意。 然而,更深的东西,他或许还没有考虑到。 方才如果不是冬雪突然跑出来护着他,他的腿早就被打断了。 在这之前,夜鸣对冬雪的好感是朦朦胧胧的,不过,今天冬雪突然护着他的举动,让夜鸣意识到,冬雪是他生命里十分重要的人,他不能失去冬雪,不能没有冬雪。 他还有很多话没有和冬雪说,冬雪还不知道他的心意呢! “呕”,就在夜鸣痛呼冬雪的时候,谁知道,冬雪嘴里又吐出了一大口鲜血。 鲜血染红了她的白衣,染红了夜鸣抱着她的手臂,染红了夜鸣的双眼…… 而此时,黄知县还迟疑不决。 “老人家,我敬你是长者,所以给了您一个机会,但是,这是律法里的规定,必须有足够的担保金,我才能放人。 您自已也知道了,这些担保金不够,我肯定是不能放人的。抱歉了!” 黄知县拿着律法做推托,赵爷爷一时也没有他的办法,拿着蓝布帕的双手,也因为激动而颤抖着,一时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我,我和你们拼了!冬雪,我替你报仇!” 就在这时,谁也没有意料到,夜鸣竟然被冬雪再次吐血刺激到了,他把冬雪轻轻托付到田喜娘手上手,猛地蹿起,一把抢过那个狠狠打了冬雪一棒的打手手里的棍子,然后狠狠地向对方砸去。 不过,虽然夜鸣出招很快,但是对方也不是吃素的,丢了手里的武器只是因为分神,回过神来,他还是很轻易地闪过了夜鸣这一招。 不光如此,他还顺势抓住夜鸣打来的棍子,然后一拧,便轻松地从夜鸣手里夺过棍子,反手抄起,对着夜鸣的脑袋狠狠砸去。 练家子就是练家子,这几下利落干脆,若是夜鸣的脑袋被这一棍砸到,准保开花了。 说时话长,其实在现场也不过是三十秒内的事情,形势转变得太快,这一次,就连夜里正也没料到孙子会突然向打他的人发难。 在夜里正眼里,夜鸣性格绵软有耐性,是适合做村务的上好脾气,他才愿意一直带着他,手把手教他怎么做好村务。 夜里正万万没有料到,兔子急了,也会咬人。夜鸣也有暴起的一天! 然而,夜鸣毕竟只是一个农家的少年,从未习过武艺,他的出击,很快就被功夫不错的打手破解了。 而这一棒下来,怕是要殒命当场。 夜里正目眦尽裂,心都要从胸口跳出来了,甚至那一句“躲开”都堵在嗓子眼里喊不出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棍子向夜鸣头上砸去。 眼看夜鸣就要血溅当场,谁知道,这时候斜刺里跑出个人,紧紧攥着那打手的手,竟然硬生生地把他棍子的落下之势拦住了。 “你,兔崽子,放开手!” 那打手定晴一看,把他手按得如生铁一般不能动弹的,是一个比他矮了一个头的半大少年。 宝器怒目注视着他,手仍牢牢按着,毫不放松,冷哼道: “你这棍子下去,可是一条人命啊!” 现场因为夜鸣这一下,一时间陷入了僵持。 “够了,这场闹剧是不是该收场了?知县大人,你这是纵容手下行凶啊?” 一声娇喝,炸响在黄知县头上。 阿宁再也忍受不住,挺身而出,顾不得要隐瞒身份的忌讳,怒喝道。 黄知县猛地被一个娇美的女子叱喝,他本是应该雷霆大怒的,但是被阿宁指着鼻子骂,他竟然一时被震住了,不自觉地嗫嚅道: “你,你,大胆!竟然敢指着本官的鼻子骂!” “你这狗官,草菅人命,颠倒黑白,宝瓶,宝器,诸位,咱们今天,和他们拼了!” 夜萤早就忍无可忍了。不过,因为官府的势力和为了家人,她一直咬着牙忍着,希望能息事宁人,事情最后平稳化解。 然而,再三地忍让、退却,却只能换得对方不断地步步进逼。甚至还伤了自已手下的命。 猛然,一个主意冒上了她的心头。 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一个小小的县官,就整得她这么憋屈。 好,我反了,反出这小小的柳村,反出大夏朝的天下还不行吗? 王伯兮的大船万事俱备,随时可以出海,把这狗官拿下,她率众人一起反出大夏,即便找不到美洲,但是随便找个水草丰饶的小岛驻下,岂不是又是一番新天地? 主意已定,夜萤血脉里的豪气顿生! 众人心里早就憋了一团火,只是看到夜萤一直隐忍不发,他们怕妨害到夜萤,让她罪名加大,才一直忍气吞声。 此时见夜萤一声令下,大家都精神一振,所有人都跳将起来,抄家伙的抄家伙,控制人的控制人,和在场的官差还有夜珍珠的手下打成了一团。 “住手,你们这是要造反啊?竟然敢抗拒公务,殴打官差?” 黄知县被两名官差护着,第一次看到村民暴|动起来的场面,顿时吓得帽子都差点掉到地上。 他不得不一手所着帽子,一边色厉内荏地威吓着百姓。 “去死吧,你这狗屁知县也做到头了,只会替夜珍珠说话,我看你早就被她收买了吧?” 宝器三拳两脚便解决了那个持棍的打手,此时冲上来,揪着黄知县的衣领,举着拳头对着他就骂开了。 第六百七十九章造反 “打,狠狠地打他!” “揍死这狗官,我早就看出来了,这狗官和夜珍珠沉瀣一气,早就被她收买了。” 也不知道是谁,大喊出声,宝器听在耳里,嘿嘿一笑,将拳头对着黄知县的面门捶了下去。 “来人,快护住本官!啊!你竟然敢真地打本官,你们这是造反!造反!” 黄知县只觉得面门上象被一匹马撞到一样,顿时脸上火辣辣地迅速肿了起来,血滴滴答答地往下掉,一嘴的牙齿都松动了。 宝器可是天生神力,这一拳也没有手下留情,黄知县翻了下白眼,嘴里又咕噜挤出一句威胁的话,然后就瘫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还有这个什么狗屁夜大郎,一个靠着女儿卖身求荣的人,竟然也想做我们柳村的里正!呸,简直是做梦!” “这个夜珍珠也是个祸害,咱们柳村原本好好的,万事和顺,工坊生意蒸蒸日上,出了这个夜珍珠,把咱们村都搅成什么样了?还把官府的人引来!” “把夜大郎一家逐出柳村,咱们村才能清净下来!” 那八成站在夜萤这边的村民,浑身上下的怒火都被点着了,大家清醒过来,都指着夜大郎和夜珍珠的鼻子骂。 另一边,官差们正奋力和夜家的下人打斗起来。 也不能说这些官差都是酒囊饭袋,但是他们毕竟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小村子里遇到如此强烈的抗击。 之前他们在整个三清镇都是象螃蟹一样横着走的,到哪里都有人点头哈腰地奉承,久而久之,在他们眼里,一般的百姓看到他们只有打哆索的份,哪里想到,有一天百姓也会起来反抗他们? 宝瓶打头,一马当先,一条扁担在她手里舞得虎虎生风,一下子就摞倒了两个官差。 夜家下人趁势而上,简直是气势如虹,之前被欺负时压抑着的血气都冒了上来,十几名官差被一群百姓拿着菜刀、锄头吓得逼到了角落。 “咣当”一声,有个官差终于扔下了手里的腰刀,对着打红了眼的百姓“扑通”就跪下了: “哎哟,各位爷饶了我们吧!我们也只是在官府里混一口饭吃的!饶命啊!” 有一个人带头,其它的人顿时也认清了形势,就算他们是官差又怎么样,现在这里可是有上百号群情激愤的百姓啊! 如果一味抵抗,他们真的有可能被杀红了眼的百姓打死! 都说法不责众呐!他们还真没必要为了黄知县丢了小命! 何况,今天这局面,作为明眼人的他们一看就知道,那位夜姑娘确实受了很大委屈,而夜里正被撤去职务,理由同样不能服众! 如此一来,他们此行并不占着理,他们心里自然就发虚了。 这事现在闹大了,若是捅到上面去,到时候说不定黄知县都吃不了兜着走,他们可没必要变成黄知县的炮灰。 于是,“扑通扑通”这些官差一个接着一个,竟然个个都跪了下来。 一时间,官差示弱的样子,让夜家的下人们倒是楞住了,他们凭着一股血性围着官差群殴,现在官差示弱,他们反而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于是,暂且把这些官差团团围住,缴了武器。 “唰”一桶冷水泼到了黄知县的脸上,被冷水一激,他悠悠地醒来,一睁眼,在短暂懵懂之后,猛地记起,自已是被眼前这个一脸凶相的半大小子打晕的。 黄知县正欲抖起架子发作,不妨那小子又提着碗口大的拳头,在黄知县眼前一晃,黄知县顿时吓得赶紧制止: “住手!别再打了,再打本官命不长矣!” “哧,你现在才想到你命不长矣?方才你带着这些狗腿子到我们柳村耍威风时,就没想到这个下场吗?” 讥俏的说着这些话的,正是夜萤。 此时她已经抱定反出大夏的想法,抱着手,在黄知县面前俏生生地站定,坦然嘲讽,毫不把黄知县放在眼里。 后世的夜萤是记者,记者素有见官大一级的戏称。 然虽是戏称,但是记者见多识广,知县不过一介县令而已,夜萤根本不会对他产生敬畏心理,何况还是一个贪赃枉法的狗官。 “你,你,大胆村妇,你们殴打朝廷命官,可知如此相当于谋逆,就算你们杀了本官,也逃不过大夏朝律法的惩罚。到时候,朝廷自会派大军荡平柳村,到抄家灭族时,你们后悔就晚了。我劝你们赶紧放了我们,回头本官还能为你们说说好话!留你们不死!” 夜萤哪里会相信这黄知县的空口承诺。她现在倒是可以确定,如果黄知县活着跑出柳村,那柳村正象黄知县说的,不超过半天,就会被朝廷派来的大军整村团灭了。 反都反了,还怕他个屁! 夜萤对着宝器示意了下,宝器上前,“啪啪”,对着黄知县左右开弓,又是两巴掌。 这回黄知县彻底认怂了,嘴里本来就松了的牙齿这回真掉了,一张嘴,就吐出两颗来。 “唔、唔,别打,别打,有事好商量。” 这下黄知县学老实了,见威胁不能吓到夜萤,只好低头认输。 “商量?商量也来不及了。”夜萤面色阴沉。 这时候,有几个村民已经主动把夜珍珠和夜大郎押到夜萤面前,喝斥他们和黄知县一样跪下。 阿宁脸上神色明灭不定。 她岂能不看出来,夜萤此时已经鱼死网破,一脸决绝。 “萤姐!”她想劝夜萤冷静一些,却被夜萤挥手制止道。 夜萤转脸对她道: “阿宁,没有人知道你来自哪里,要去向何方。我马上安排宝瓶护送你回府城,就此离去,从此忘记你来这里的事!这辈子,都不要再提柳村二字!” 夜萤的语气凝重,身板却挺得直直的,让阿宁心中一惊,这简直是交待后事嘛! “萤姐!你别担心我!我不会离开!” 阿宁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夜萤这副她从未见过的桀骜不驯的模样,心里涌起一阵欣羡! 她不禁想起了在皇宫里那个半死不活的男人,自已这辈子,就受困于他之下,逃不出皇宫那片狭小的天地,逃不出皇贵妃那该死的身份。 她多想象夜萤一样,揭杆而起,勇敢地对抗命运,掌控自已的人生! 第六百八十章三柱香的活命时间 “你的事,我自有安排,权且按下一会再说。” 夜萤拍了拍阿宁的肩膀,一副有担当的模样。 阿宁胸口塞塞的,看着表哥喜欢的女人、自已原本充满敌意的情敌竟然如此维护自已,这对她来说,真是一种新鲜的体验。 在“罪恶的皇宫中,”咳,这是夜萤的说法,她和宫里哪个女人不是明面上姐姐妹妹称呼得亲热,但是背地里却少不了下绊子、动手脚,甚至有些时候,一言不合,就是生死无常的大事。 在那种环境中历练起来的阿宁,从来不敢轻易相信任何一个女人。 即便和夜萤起先相处融洽之时,她也带着几分警惕和疏离,内心里从来不敢真正相信夜萤。 然而,直到这时候,阿宁终于体验到了一种她从未体验过的新鲜情感,那就是:信任。 看着夜萤忙而不乱、从容不迫的眼神,阿宁点了点头,示意夜萤赶紧去处理眼下棘手的事务。 而她自已,也需要好好冷静冷静。 得,她不就出了趟皇宫,来到一个偏僻得她以前从来不曾听说过的小山村,竟然扯上了造反这样的大事。 好吧,对她来说,这也是一种新鲜的体验。 “夜萤,你这么做,逃得过一时,逃不过一世,他们只是县里的官差,左右打不过你们也是正常的,谁让你们人多势众呢?可是一旦真正的官兵来到柳村就不一样了,在时疫中你们也看过真正官兵的力量吧?到时候,你们大家都难逃一死。” 夜珍珠被人强迫跪在地上,看到夜萤向她走来,自知夜萤肯定不会轻饶了她,所以强横起来,大放厥词,希望以此来镇吓住夜萤,如此,他们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否则,这些村民已经打红了眼,一时半会怕是冷静不下来了。 “夜珍珠,不要再威胁我了,我一再地退步忍让,换来的是你的步步紧逼,还狼心狗肺地想要害得我家破人亡。我已经看穿你的意图了,现在你和官府勾结,作为平头百姓的我,自是奈何不了你们。 但是,你别忘了,泥人也有三分土性子,我们被你们骑到头上欺负,已经忍无可忍!说,你们是怎么和黄知县勾结的?” 如果能从夜珍珠这里诈出她是如何和黄知县勾结一事,今天他们暴打官差的事还有转寰的机会,只能说是村民反抗贪官枉法,构不成造反。 因此,夜萤才有此一问。 “哼,我和黄知县素不相识,我一个柳村出去的平头百姓,哪有机会结识黄知县哟,夜萤,你把我的能量想得太大了吧?” 夜珍珠矢口否认。 夜大郎也被迫跪在地上,他偷偷歪了下脑袋瞅了眼女儿,觉得眼前的女儿也是挺陌生的,似乎他从来不认识她一样,而他竟然能生养出这样的女儿来,夜大郎一时说不上是喜是悲。 “你不承认也不打紧,黄知县,你好好说说你们是怎么勾结起来、狼狈为奸的吧?” 夜萤又不是真的没有见识的村姑,自是晓得,如果黄知县没有收受夜珍珠的好处,怎么可能如此为夜珍珠出头露面,亲自到柳村来收拾她。 黄知县耷拉着脑袋,不吱声。 他也知道,如果今天承认了和夜珍珠有勾结的事,他的官帽就戴到头了。 十年寒窗苦读,好不容易金榜提名,如果因为嘴把不严而丢了官职,他一辈子都会懊悔不已。 不过,黄知县此时已经暗暗后悔,早知道夜萤是这么个硬茬,他就不该来插手管夜珍珠的事。 见黄知县不吭声,夜萤冷哼一声,对他道: “有的人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嗯,对呀,咱们也来杀鸡骇猴这一招,我给你三柱短香的时间,在这三柱短香里,每烧完一柱香,我就杀一个人,三柱香烧完,你还不说实话,就把你也杀了。” 夜萤吩咐之下,夜家的下人果然拿来三柱短香,每柱香大约可燃五分钟左右,随着第一柱短香烧完,夜萤见黄知县虽然依旧耷拉着脑袋,但是却不吭声,便对宝器喝道: “宝器,把他的师爷先拉出去,砍头了再说。” 说完,夜萤背对着众人给宝器使了个眼色。 宝器会意,上前一把抓住黄知县身边跪着的师爷,仗着天生神力,将苦苦挣扎的师爷拖到了屋后。 不一会儿,大家就听到师爷“啊”地惨叫一声,接下来就没有声息了。 黄知县和夜珍珠等人不禁吓得身子一哆索。 而宝器也拿着砍了人的腰刀走了回来,那腰刀上分明还淌着鲜血,看上去触目惊心,十分糁人。 宝器的刀有意无意地在黄知县面前一挥,顿时一股血腥气扑面而来,黄知县闻到那新鲜的血腥味,一想到那是自家师爷的血,不禁一阵干呕。 “第二柱香马上要烧完了,你们说,我是杀谁好呢?” 夜萤此时,似乎化身为杀气腾腾的女魔头,包括她自已也不会想一,她的性子里,也会有这么叛逆的一面。 昔日寒山问拾得曰: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 拾得云: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可是夜萤等不了几年,也无法一忍再忍,永无底线。 面对亲人朋友被踩践为鞋底的微尘,夜萤的底线终于被触到了。 夜大郎看到夜萤的眼神向他这里扫来,他抬眼再看宝器那淌着鲜血的腰刀,杀气腾腾的脸上,还溅着些血点,夜大郎吓得煞白着脸,跪着连连摆手道: “我的亲侄女,饶命啊!不要杀我。不管怎么样,我是你亲大伯啊,我是夜大郎,你爹是夜二郎,咱们打断骨头连着筋,是一家人!” “这时候你想到和我们是一家人了?” 夜萤嫣然一笑,这一笑,倾国倾城,连阿宁也看得一阵目眩神迷,只觉得夜萤若不是嫁人了,还真有祸国殃民的后妃潜质。 然而夜萤这一笑,在夜大郎看来,却别有深意,只觉得夜萤要对他下手了。 夜大郎吓得脸上全无颜色,身体一个哆索,突然,他身下的青石板地上湿了一大块…… 第六百八十一章引火烧身 跪在夜大郎身边的夜珍珠,不禁脸上一红,因为,她闻到了一股浓重的尿骚味。 呃,自已的父亲竟然吓尿了。 这也太…… 四周的村民发现这一幕,也都窃窃地笑起来,一脸幸灾乐祸!让夜珍珠闻言,愈发觉得羞耻,暗恨自已的父亲如此无用。 夜萤也看到了这一幕,她没想到,夜大郎竟然那么没胆子,方才得势的时候,不是很得瑟吗?现在只不过自已一个眼神,他竟然吓得尿裤子了? 夜萤对大伯、三叔一家,原本就无甚情感,这一次被夜珍珠父女逼得要造反,自然对他们的情意愈发荡然无存,看到夜大郎这副样子,只觉得好笑。 其实,夜萤要再“杀人”,也不会拿夜珍珠父女开刀的,毕竟他们还是夜家的至亲,如果痛下杀手,日后也会给人造成她冷酷无情的印象。 只不过夜大郎自已怕死,迫不及待地跳出来求情,夜萤不过用话怼了他一句,他就吓尿了。 呃,好象不止吓尿了,连跪在边上的夜珍珠也皱起了眉头,还有一股异样的臭味…… 夜萤赶紧走开了,随便指了下黄知县身边的一个官差,对宝器道: “就是他了,这是第二柱香,第三柱香要是烧完,黄知县还不说的话,就把黄知县剁了!” 夜萤此时,就和湿了鞋的人一样,不管涉水是深是浅,反正都湿了脚,索性横下一条心,专心致治对付黄知县。 夜萤这话,说得语气十分轻松,但是因为宝器方才已经真的杀了一个人了,此时还要再杀第二个,由不得黄知县身体抖得更加厉害了,但是他仍然在死撑。 夜萤也不急,挥手示意宝器把那个官差拖出去,宝器依言行事,把那官差拖到屋角,不一会儿,又是一声“啊”的惨叫声。 众人听得一阵心惊胆寒,而宝器则大摇大摆地从屋角过来,那淌着血的腰刀“噗”地就插到了黄知县眼前,刀把晃啊晃的,刀刃上还淌着鲜血,一滴一滴掉到地面上,淌到黄知县眼前,聚成了一个小血洼。 第三柱香已经燃起,随着山风吹过,那香烧得特别地快。 黄知县额头上的汗水伴随着那柱香的燃烧,也淌得象小河一般,而他背上的汗水,早就把官袍打湿了,此时那官袍软趴趴地贴在他身上,已经没有刚来柳村时的威风八面了。 夜萤看着第三柱香要烧到尽头,于是便温柔地对黄知县道: “黄大人,你的大限将至,还不说实话?” 黄知县的腿抖得和筛糠一样,他原本心里还存着点希望,希望能有奇迹出现,比如自家的手下能有人暴起,护得他全身而退;或者说三清镇上驻防的官兵能接到消息,赶紧驱马前来救他。 所以他硬是死撑了三柱香时间。 然而,奇迹并没有出现。 黄知县还是死死咬紧牙关,若是他说出来和夜珍珠勾结的事,这顶官帽就不归他戴了。 当官的人,除了爱财,最爱的就是头上这顶官帽了。 说出夜珍珠和他勾结的事,相当于让他亲手摘了这顶官帽,他岂下得了手? “我给你三次机会了,如此,仁至义尽,我也救不了你了。”夜萤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笑道,“杀一个也是杀,杀两个也是杀,杀了师爷,再杀官差,然后杀不杀你,根本也无所谓了。” 黄知县嘴唇都没有血色了,但仍在硬撑着。 “宝器,把黄大人拖下去,你那刀,是不是要换一把?要是斫缺了刃可不好,送黄大人上路嘛,一定要手起刀落,给他一个痛快,好歹人家也是个知县。” 夜萤嘲讽地道。 “没问题的萤姐,我们的刀刃口可坚硬锋利了,赵氏工坊出品的嘛,必属佳品。” 宝器这时候还不忘记来句夜氏幽默。 这小子,成长得也太快了吧? 夜萤看着宝器轻松配合的表情,心里嘀咕了一句,暗道:若是把宝器送上战场,还真可能很快就脱颖而出呢! 这两人在这里旁若无人地对话,田喜娘在边上,虽然隐隐不安,但是又觉得十分解气。 形势转换很快,夜萤振臂高呼之下,柳村所有支持她们的村民都帮着收拾官差。 但是宝器竟然动手杀人,身上还溅了点点鲜血,触目惊心,这让田喜娘看得心里直犯嘀咕。 夜鸣抱着冬雪,看她牙关紧闭,脸色煞白,他能感觉到冬雪的生命在一点一滴地流逝,夜鸣已经没有眼泪,但眉宇紧锁,失魂落魄,让人看了,顿时产生一种,如果冬雪死了,他也活不下去的感觉。 夜里正暗暗揪心,可是不管是孙子这边,还是夜萤这边,形势都一样危急。 夜鸣现在表面看着没事,但是其实已经把自已一身性命系于冬雪身上,只要冬雪有事,夜鸣随时可能出事;而夜萤这边,看似还占着上风,但是夜里正做了二十多年里正,岂不知道,官不与民斗,胳膊拧不过大腿…… 柳村这一次,怕是有大劫难了! 但是这两边遇到的事情,却又都是他一个人的人力所解决不了的。 夜里正第一次感觉到茫然无措…… 这边厢,宝器缓缓地一步一步走近黄知县,然后出手,拖着黄知县官服的后领,就这么象拖死狗一样,把黄知县拖着,往屋后走去。 从归燕堂的埕前到屋角,不过十几步的距离,但是这十几步,却代表着黄知县生命的终结。 黄知县现在总算明白了,什么是数秒如年…… 夜萤沉着冷静地看着,双手环抱,并不说话。 阿宁倒是有些紧张,夜萤,真的要杀朝廷命官吗?杀了师爷和官差,她还能保得下她,但是杀了知县,她要保她,就有难度了…… 夜珍珠瞪大了双眼,难以置信,她万万没有想到,平时这个任她欺负,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堂姐,竟然敢真的杀一个朝廷命官? “夜萤,你这是找死,你和朝廷作对,不光是夜氏要陪着你倒霉,柳村都会因此被斩尽杀绝,你还不住手!” 夜珍珠这下也急了。 毕竟,她也姓夜,如果夜萤真地做出杀死朝廷命官的大案,她也讨不了好。 第六百八十二章意外的劝降人 而且深究起来,她也是引爆事态的个中推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直到此时,夜珍珠才后悔起来:夜萤并不好搞,她不该老想动夜萤……现在可好,引火烧身了。 “你到现在才觉得夜氏会倒霉吗?你联合外人一起图谋我时,有没有想到我也姓夜?没有是吧?你只觉得我倒霉你很高兴是吧?” 夜萤笑笑,语气十分轻快,似乎并不把杀死朝廷命官后会带来的一系列连锁反应放在心上。 这让大家都看出来,夜萤心意已决,黄知县再不开腔,怕是今天就死定了。 “黄大人,你说吧,你就快说出来吧,我家珍珠,是怎么和你勾结的?你不说,你就死定啦!” 万万没有想到,此时第一个跳出来劝说黄知县的,竟然是夜大郎。 谁也想不到,夜大郎此时会第一个劝降黄知县。 夜萤楞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想明白了,估计是自已方才和夜珍珠的对话,让夜大郎猛地醒悟过来,如果黄知县出事,被她杀了,那么他们整个夜氏家族都要受到牵连。 以夜萤犯下的事,诛杀九族也不是不可能的。 因此,夜大郎才赶紧开口,苦苦劝说黄知县,免得惹怒夜萤,把黄知县杀了。 夜大郎见黄知县仍是不开口,而宝器也快把他拖到屋角后边去了,夜大郎焦急又害怕,突然,他“碰碰”地在地上嗑起头来,边嗑还边道: “黄知县,求求你就说了吧?如何收了我家珍珠银子,如何让珍珠给你写了保荐升职的保证书,你说出来,就不会死了,大家都没事了!” 青石地面十分坚硬,夜大郎的脑袋简直是象表演铁头功一样,在地上嗑得“碰碰”响,那声音听着都让人闻之头疼,而夜大郎似是不察,只顾在地上用力嗑着头,还喊得声嘶力竭。 当然,他又不真的会铁头功,因此几嗑之下,脑门上就一片乌青,还有些皮肤裂开,顿时流出道道鲜血,血流在他面门上,看起来十分糁人。 夜珍珠自是马上也明白了父亲的心思。 此时她的处境,也没有办法阻止父亲这么做。 再说,夜萤真的杀了黄知县,对她来说,真是弊大于利。 光是她和黄知县勾结一事暴露,依她的估计,瑞公子还是能压得下来的。 但是如果夜萤杀了黄知县,那牵连九族之罪定下来,她连翻身的机会也没有。 夜珍珠心内一阵苦涩。 还好有父亲不顾脸面地出面求情,一想通其中关节利害,夜珍珠便觉得,若不是父亲求情,怕是她也会直接和黄知县说,让他把内幕说出来。 呃,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吗? 明明一手好牌,为什么被自已打得这么烂? 嗯,主要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夜萤看似善良无害的性子下面,也有这么刚烈的一面。 普通的女人,若是看到黄知县这般官员,不是早就吓得六神无主、任人宰割了吗? 算无遗策,惟独漏算了夜萤还有绵里藏针的这一击。 在这种压抑的气氛中,四下里一片安静,只有宝器拖曳着黄知县在地上官服与石地磨擦时发出的“丝丝”声,其间夹杂着夜大郎磕头的“碰碰”声,显得十分诡异和糁人,那股寒意,一直透进夜珍珠等人的骨头里。 阿宁脸上的神情十分精彩。 现在她晓得了,夜萤是在和黄知县、夜珍珠他们斗智,谁坚持不住,谁就输了。 阿宁也看出来,这场智斗的关键就在于黄知县的口供。 如果黄知县松口录下口供,说明自已是和夜珍珠勾结一事,那么夜萤不论做什么,都有一个合理的基础,那就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有了这个基础,柳村应该不会有事,官府方面,估计惩罚一下主事的人,其余的就会被轻轻放过。 阿宁不由地也跟着暗暗焦急起来,她也希望,黄知县能松口,那样,柳村就能保住了。 至于主事的夜萤,她自是会和表哥设法保下她的性命……毕竟,保住一条人命,比保住一个村子,容易多了。 现场,大家各怀心事,气氛窒息到几乎擦块火石,喷出的火星就能引爆整个空气。 一股鲜血的血腥味迎面扑来,就象地狱死神的催命符一样,紧紧缠绕在黄知县的鼻腔里。 黄知县知道,宝器就是在这里杀了他的两个手下,现在,第三个人就轮到他了。 呃,直到这时候,黄知县才不得不放弃有奇迹产生的想法,开始认命起来。 就在宝器快把他拖到屋角时,黄知县终于颤抖着开腔了: “不、不要杀我,我说,我统统说出来。” 宝器闻听此言,顿住脚,看向夜萤,等候她的吩咐。 “来人,笔墨纸砚,文房四宝伺候,让黄知县写下来,看他是怎么和夜珍珠勾结的。” 夜萤一声令下,顿时晚晴就把夜萤平素惯用的文房四房取出来,就势放在地上,黄知县也顾不得难看,战战兢兢地就趴在地上写了起来。 不愧是参加科举的士子,黄知县一笔字倒是如行云流水、字体虽然因为恐惧而有些脱力,但仍能看得一清二楚。 既然都决定要说了,黄知县也就竹筒倒豆子,全部写了下来。 “好了,这就是全部经过。” 大约一刻钟后,黄知县颓然地放下毛笔,趴伏在地上静候夜萤发落。 夜萤把那一张写满字的纸拿起来,小心翼翼地平捧着,免得上面未干的墨迹会浸糊了字迹,她待墨汁几乎快干了,才认真地审阅了黄知县写在上面的话。 嗯,原来夜珍珠不光拿了五百两银子给黄知县,还说夜萤十分有钱,黄知县若是抄了夜萤的家,就能得到大笔的好处。 另外,如果黄知县做她背后依靠,她能拿到府城知府的举荐信,让黄知县今年年底的业绩考评为优等,这样,接下来她就能帮着黄知县活动一下上峰,至少官升一级。 黄知县挡不住夜珍珠的诱惑,又见她真地拿出一封知府写给她男人的信,便全然相信了夜珍珠,来到柳村,依夜珍珠计行事。 没想到,在柳村,却踢到了夜萤这块铁板…… 第六百八十三章上天有好生之德 夜萤看完之后,把黄知县写的这份供述在阿宁、夜里正、还有村里族老等人手里传阅了一番。 大家这才知道,原来柳村的无妄之灾,是夜珍珠招惹来的。 阿宁看到黄知县的供述状,也松了口气。 既然是黄知县先与夜珍珠图谋在先,结党营私,那夜萤拘禁黄知县就有了正当的理由。 说不定,她还能帮夜萤弄一个为民除害的牌匾挂在家里呢! 见柳村的厄运得解,阿宁这才放心了,心里不由暗暗佩服夜萤的机敏。 “夜珍珠,你这个祸害,万万没有想到,你竟然为柳村惹来了灭门的祸事,我可以代表村里的族老告诉你,从此以后,你们赵大郎这一门,就在村里除名了,我们柳村不欢迎你们这样恶毒的父女。” 族老里最德高望重的赵爷爷,拿着那诉状,气得手直发抖。 为了照顾有些村民不识字,夜萤索性拿着那诉状,逐字逐句念了一遍。 村民们听察事情真相后,自是出离地愤怒,大家振臂高呼:“打死狗官,打死和狗官狼狈为奸的夜珍珠……” 不要小看了愤怒村民的力量,人齐声浪强大的气势下,就连一直表现得较为镇定的夜珍珠,也有点茫然失措了。 早知道黄知县这么怂蛋,她就应该及早派人去通知瑞公子。不曾想在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之下,自已还会沦为夜萤手里的俘虏。 现在可好,柳村与外界的通道只有那一条牛车路,如果无人向外通传的话,至少三两天瑞公子才会觉察到异样,派人前来察看。 因为之前她回娘家,也有呆三两天的。 这一次,她自也是以回娘家为借口,并未向瑞公子说实话。所以瑞公子只会以为她回娘家,哪里知道她会出什么意外? 待瑞公子察觉有异来柳村,怕是她已经可以快做头七了。 夜珍珠一念及此,看着四周密密麻麻的人群,自忖没有能耐在这种情况下脱身,一时间也全身急得汗都冒出来,云鬓尽湿,头发粘乎乎地粘在颈间、脸上,难受万分。 “儿啊,这知县不是好人,但是你也杀了人,都说杀人要偿命,不若你趁着现在官府还未察觉,赶紧出去躲一躲吧?” 田喜娘见事态基本控制下来,这才紧张地上前,把夜萤拉到角落里,低声对她道。 见田喜娘担心,夜萤不由地“噗哧”一笑,展颜道: “娘,我没有杀人。” “哎,我知道你没有杀人,但是你让宝器杀人了啊,你们俩都出去躲一躲吧,家里有什么事,我们担着。” 田喜娘急切地劝道。 见娘亲一心为了自已好,夜萤也不忍心再让她担心,便一脸神秘地笑道: “娘,你随我过来!” 夜萤牵着田喜娘的手,向屋角走去。 田喜娘知道夜萤是带她去看杀人的现场,腿脚不由地有些发软,但是又一想,女儿捅了这个弥天大祸,自已做娘的一定要设法帮她。 若是连尸体都不敢看,回头怎么帮着收尸处理现场呢? 于是田喜娘硬着头皮跟着夜萤到屋角后面…… 阿宁在边上看到了,眉眼一闪,亦是跟在田喜娘身后,向屋角走去。 “娘,这就是宝器杀的人!” 夜萤笑嘻嘻地指着地上道。 “啊?一头小猪?”田喜娘大吃一惊,随后就明白过来,“宝器没有真杀人吗?他杀的是猪?” “是啊,怎么可能杀人呢?上天有好生之德,你女儿是个善良的人,不会滥杀无辜的。而且说实话,让我杀人也没有那个胆子啊!” 夜萤看着田喜娘一脸释然,也庆幸宝器和自已心意相通,明白了自已的计策,灵活运用,桐吓了黄知县,也没有犯下杀人之罪。 “太妙了,萤姐,我看你都可以被称为赛诸葛了,就算是傅大夫也赶不上你的急智啊!” 随后跟来的阿宁,看到地上的死猪,又听到夜萤的解释,不由拍手称赞。 “哎,还赛诸葛呢,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夜萤讪讪一笑,接下来要收拾的烂摊子才是令人焦头烂额。 原本若没有黄知县的供述,她只好带着柳村的村民反出大夏,但是现在有了黄知县的供述,她大体也知道,这桩祸事,若是有她兜着,依着法不责众的原则,官府应该也不会追究村民的责任。 毕竟,主张动手的是她,让人撸了黄知县的也是她。 官府最终找背锅的人,她是最合适的了。 夜萤也不打算象田喜娘建议的逃跑了,如果她逃了,只会连累家人甚至村里人,她还是老老实实投案自首算了。 待从监狱里出来,她再另寻出路吧! 反正,她是“专业技术”人员,有制作化妆品的手艺,有各种奇思妙想,能抓得住大夏朝的商机,之后换个地方重起炉灶也不是难事。 只是有点可惜柳村这个地方了,她才把房子改造得很舒服,开始爱上柳村,没想到…… 村民们看到宝器拖出那头死猪,知道他并没有杀人,刀上的鲜血也是杀猪后留下的,不由地都哄笑出声,一颗提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倒是黄知县和夜珍珠父女俩,看到那头还在淌着血的死猪,还有被宝器从屋内拖出来的已经“死”了的师爷和官差,脸色可比死人难看多了。 师爷和官差,最终也被宝瓶用绳子牢牢绑着,扔在屋前,和黄知县还有所有被俘虏的官差捆在一起。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处置这些人?” 阿宁问夜萤。 “绑起来,送到三清镇府衙,然后静候知府大人来处置。” 夜萤想得比较简单。 “可是万一天下乌鸦一般黑呢?”阿宁笑笑。 “呃,这个……”夜萤一时也被难住了,“那到底要如何是好?” 夜萤疑惑地问阿宁,看她胸有成竹的样子,感觉阿宁似乎有主意似的。 阿宁正要开口,却突然听到有村民惊慌失措地喊道: “不好了,不好了,咱们村里,有大批官兵正向这里快马跑来!” 官兵这时候前来,还能做什么呢?一定是他们绑官差的事情败露了,来抓人的吧? 夜萤脸色一变,而黄知县和夜珍珠父女脸上,则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 第六百八十四章官兵进村 “夜萤,不作死就不会死,官兵来了,你逃不掉了。” 夜珍珠得意洋洋地道,脸上一扫颓色。 黄知县倒是一脸获救的期盼,但是一想到自已方才写了供述,不由地又嘟囔道: “官兵为何不早点来?到现在才来也来不及了。” 夜珍珠晓得他的心思,冷笑道: “黄知县,你也太蠢了吧?官兵来了,只要抢过夜萤手里的供述,烧掉了,就没有证据了嘛!” “哟,珍珠姑娘,你真是太聪明的,说得极是!”黄知县一脸恍然大悟,被点拨明白的样子,笑道,“真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啊!” 这两个人竟然肆无忌惮地在这里一唱一和,道尽了天下官府一家亲的极致。 阿宁听了,不由地冷冷一笑,觉得这大夏朝的吏治如今看来,因为皇上身体的缘故,不能长期持续理政,也未免太宽松了。 想来黄知县也是官场上的老油子了,竟然不把自已已经犯法的事放在心上,一心只想毁灭证据,保住官帽。 “你们怎么知道有官兵进村?” 夜萤不理会这二位的唱和,只是转身问那几个惊呼的村民。 “阿萤啊,你抬头看村头的方向,那里烟尘滚滚,群鸟惊飞,还有阵阵雷鸣一般的声响,岂不是和上一回时疫时,官兵骑马进村封村的情形一般?” 夜萤仔细一看,哟,还真是那么回事,不远处的官道上,扬尘卷起,飞到半天,就象一团团云雾一般,的确和上回的阵仗一般。 不得不说,群众还是有智慧的。 “怎么办?束手就擒吗?” 宝器和宝瓶上前,焦急地看着夜萤。 夜萤就是他们的主心骨,夜萤让怎么办就怎么办。 夜萤看着下面黑压压的柳村村民的人头,有的扶老携幼,有的年方二八,他们都是朴实善良的平头百姓,根本没有武力值,打不过长年训练的官兵。 一念及此,夜萤沉肃着脸,对宝瓶和宝器道: “束手以待,相机行事。没有我的指令,你们都不要轻举妄动,毕竟,在我们身后,有数百个村民的命挂在我们身上呢!” 宝瓶和宝器心情亦是十分沉重,万万料不到官兵来得这么快,他们还打算劝说夜萤赶紧逃离柳村呢,现在看来,就算是想逃也没有时间了。 官兵的能耐,他们在疫区时也曾经亲眼目睹,即便他们能打下几个人,也对付不了大部队的车轮战。 那雷鸣般的声音越来越近,可以清晰地听出来,是马蹄声汇聚在一起,形成的如打雷一般的声响…… 夜珍珠和黄知县脸上的神情愈发放松。 官兵来得越多、越强大,就对他们越有利! 村民们从几人神情的转换中,也慢慢感觉到了异样的气氛,他们也开始变得忐忑不安起来。 在官道上。疾驰的马队中…… “王爷,你确定还要瞒着夜姑娘吗?不若趁这个机会直接现身,告诉她,你就是吴大牛,吴大牛就是你?” 傅太医驾马在端翌身边,边纵马前行,边和端翌商量道。 “不可,我仔细想过了,若是现在我揭露真身,原来的努力就白费了。一想到害死娘亲的凶手还未有线索,我就不能安心。” 此时,反倒是端翌不想再自揭身份了。 为了和夜萤一生一世一双人,平平安安地过日子,端翌决心,还是等把所有危险的和不确定的因素都排除了,再暴露自已的身份。 “王爷所言有理,可是若夜姑娘一再拒绝吴大牛,那生孩子的事,岂不是难办了?” 傅太医和端翌也可称上“狼狈为奸”了,因此毫不避讳。 “萤妹拒绝吴大牛,无非是因为对我上回进入疫区找她,有了好感,觉得我对她情深意重,而她本身对吴大牛又没有好感,自是极力拒绝。但是若是我能想到办法,让她对吴大牛产生好感,对我,也就是端翌,产生反感,那就能回到原来的状态。” 端翌道,这也是他得知柳村发生了大事之后,想到的妙计。 “那王爷你打算如何行事?” 傅太医一头雾水,“强抢”民女什么的,他也还算在行,但是谈到感情的事,他也是个白痴,要不然,也不会那么久还搞不定宝瓶了。 “嗯,就借此机会行事呗!” 端翌看着身后的官兵队伍,微微露出笑意。 “王爷的意思是说,让他们去把那黄知县逮捕入狱?” “错,让他们去救黄知县。” 端翌笑道。 “啊?” 傅太医简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靖王爷竟然还容许别人欺负自家的女人而不怼回去? 原来他今天叫了这支官兵队伍,竟然不是要去救自家小女人表现英雄救美的,而竟然是去救欺负自家小女人的黄知县? 那狗官贪赃枉法,也不知道害了多少良善的百姓,王爷竟然要去救他? 难道就是用这个计策,让夜姑娘讨厌他? 傅太医蒙圈了,一向被称为小诸葛的他,只能闷头赶路。 “傅太医,咱们在这里下马,让官兵们去处理里面的事情。” 虽然不在柳村,但是对里面发生了什么,端翌自是一清二楚,眼看就要接近村口,端翌便停住马,让官兵先行进村。 碗口大的马蹄踏破了柳村的平静,夜萤看着那黑色铁甲下,打头将士严峻的面孔,不由地有一种大事不妙的感觉。 至少三百名的骑兵队伍,把柳村团团包围了,可以说,包围柳村的官兵人数,比上一回时疫时人数更多。 他们银色的刀刃已经离开刀鞘,一副谁挑事,就立宰于马下的死亡气息扑面而来。 “谁是带头殴打官员、寻衅滋事的主使人?” 那长得象黑铁塔一般的官兵,骑在高头大马上,冰冷得没有一丝人情味的眼神之下,似乎一切尽是蝼蚁。 夜萤甚至能从他的表情听到他内心的独白:渺小的人类,不值得一提! 呃,去,还奥特曼打小怪兽呢! 夜萤长吸了一口气,看着一脸得意和放松的黄知县和夜珍珠,看着战战兢兢的村民,抱着赴死的决心道: “是我!” 第六百八十五章入狱 不出意外地,夜萤被官兵带走,黄知县和夜珍珠及他们的手下得到了释放。 随着官兵如潮水般退去,柳村表面上看,似乎恢复了几分平静。 而实际上,整个村子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中,村子里,少了重要的人。 田喜娘和这时候才赶来的夜斯文惶惶不知所终,生怕夜萤在三清镇府衙大牢里会吃亏。 在强大的官兵面前,惮于身份不能暴露,阿宁也一时没有良策截下官兵,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夜萤被带走。 值得安慰的是,官兵并没有给夜萤带上戒具,只是拨了一辆马车给夜萤乘坐。 虽然那马车看上去很朴实,但不得不说,作为囚犯,这样的待遇算是很不错了。 黄知县被官兵救走,夜珍珠因为算是柳村的村民,自然没有这种待遇了。 官兵走后,夜珍珠和夜大郎虽然还一脸得意,但却不敢在归燕堂久留,赶紧往家里逃去,生怕让村民们回头再暴打他们一顿。 不过,夜珍珠才到家,就崩溃了。 因为,在家里,还有一个人等着她。 看到她出现,那个人阴森森的脸上,立马现出:你活得不耐烦了的神情,下一秒钟,一个大巴掌扇在了夜珍珠的脸上。 一个五指金龙的掌印,立即清晰地在夜珍珠脸上浮现出来。 “夫君,饶命!” 夜珍珠一看对方是来真的,吓得“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来人,带走她,回府里好生教训!” 端瑞甚至看都不看一眼已经吓得屁滚尿滚的夜大郎和柴氏,皱着眉头从他们身边走过。 不过,经过夜大郎身边时,端瑞倒是闻到一股特别的气味。 唔,真臭! 田喜娘自知不能给儿女添乱,因此仍努力保持着不让自已情绪崩溃,倒是夜斯文,在归燕堂埕前如无头苍蝇般走来走去,焦虑如焚,却又不知道从何下手能解救妹妹。 “爷爷,冬雪怕是不行了。” 就在这时,夜鸣悲鸣一声,大家这才猛地想起,还有一个冬雪受了重伤。 夜鸣一直默默地抱着冬雪,时不时努力想喂点水给她喝,但是冬雪一直牙关紧咬,夜鸣也无计可施。 “谁不行了?” 就在这时,一个让大家如闻天籁的声音在归燕堂前响起,顿时,大家抬头看到骑马而来的二人,就象有了主心骨似的,都骚动了起来。 “表哥,你今天去哪了?你可来迟了,出大事了!” 阿宁迫不及待地迎上前,呱啦呱啦地说了起来。 而傅太医则赶紧蹲在冬雪身边,为她把脉问诊。 “如何?傅大夫,她还有救吗?” 夜鸣一双眼已完全染红,看到傅太医斟酌的神情,不禁难过万分。 “有救,傻小子,只要还有一口气,就有救。你别急,让开,让我施针。现在她主要是被震伤了内脏,有一些血瘀住了,化开了就没事。” 傅太医十分自信地道。 夜鸣一听冬雪竟然还有救,一脸喜出望外,他轻轻将冬雪放平在地上,然后赶紧退开,以免影响傅大夫施针。 田喜娘当日被施针时自已完全是昏迷的,根本不知道情况,今天站在边上看傅大夫施针,才知道自已当日之凶险。 只见傅大夫施完数十针,一脑门的汗都冒了出来。 “呕”,只见冬雪忽然睁开眼睛,然后吐出一口黑色的污血。 “傅大夫,怎么回事?”夜鸣惊呼。 “没事了,我施针过后,冬雪把瘀血吐了出来,这是好事。她会慢慢康复的,回头再配合用药就没事了。” 傅太医看到冬雪吐出污血,反而松了口气,一脸释然。 夜鸣又惊又喜,原本以为冬雪肯定一命呜呼,没想到傅大夫竟然妙手回春,他不禁感激地“扑通”一声跪下,冲傅大夫连嗑了三个头,喜洋洋地道: “多谢傅大夫救命之恩!” 呃,我救了冬雪没错,可是为何要你来嗑头? 傅太医正一脸蒙圈,便见夜鸣上前抱着冬雪,小心翼翼的模样,不恰是一对小情侣吗? 傅太医这时才恍然大悟,呃,单身狗的忧伤,无人能够明白。 真羡慕他们啊! 此时,阿宁已经把前因后果和端翌说完,端翌倒是不疾不徐,道: “大家不要惊恐,我会努力周旋设法,一定保夜萤无事!” 一听端翌要揽下这事,村民们都松了口气,在他们看来,端翌黑白两道通吃,这件事,说小不小,说大不大,如果上面有人,一定能化大事为小事吧? “端公子,你在营救夜萤中肯定需要银两什么的花销,这些,是我们柳村村民的一点心意。” 这时,赵爷爷将之前村民捐款的那个蓝布手帕包裹递到端翌手里。 端翌已经从阿宁的口述中知道了这个包裹的来历,顿时觉得沉甸甸地,比一座山还重。 然而,比这山更重的是村民对夜萤的一番情意。 端翌感激地道: “放心吧,我一定会努力设法,保夜萤无事脱身。这钱暂时还不需要,先放在赵爷爷这里,如果需要,我再向他拿。” 有了端翌的保证,村民们放心后,有的陆续散去,有的则留下来帮着田喜娘打扫家园。 那些被火烧的痕迹、猪血等等,触目惊心,打扫起来很费功夫。 端翌看着这些现场,也不禁皱起眉头来,心里觉得,自家的小女人,也是极为勇敢的了,一介弱女子,竟然敢单挑知县? “表哥,你不是有办法直接让萤姐不用坐牢吗?为什么还要另费周折?” 端翌一挑眉头,觉得阿宁这个问题还真是切中要害,不愧是丽贵妃,有时候虽然有表妹的呆萌,但是有时候又精明犀利得很。 “呃,这个嘛,萤妹毕竟做了不合礼法的事,应该接受惩罚嘛!”端翌打起哈哈,眼神一转,计上心头道,“要不,你实在担心她的话,明日陪我到牢里去看望她?” “那自是极好的。不管怎么说,牢里上下怕是也要打点一番吧?免得萤姐受罪。” 阿宁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高高在上的丽贵妃,也晓得要打点下人。 端翌憋着古怪,装出一脸肃容地点点头。 只是,心下还是略有欠意,希望萤妹别吓着了…… 第六百八十六章清理内宅 冬雪情况稳定后,便被抬回房内休养。 不过,让大家意料之外又是意料中的,夜鸣寸步不离,一直随侍左右。即便冬雪抬进了归燕堂,夜鸣也一直跟着。 虽然他没有明说,但是大家也不用问就认定了这是佳偶天成的一对。 不说别的,只要说冬雪当时为夜鸣挡下那致命的一棍大家就明白,这两个人是再也分不开了。 心绪稍平后,田喜娘抹了把湿润的眼眶,坐在厅堂里发呆。 家里大小事务,现在自有下人们忙碌着打理去,反倒是她一时间成了最无所事事的一个。 “喜娘,我知道你现在心里很烦,但是有一件事,我怕是要先叨扰你了。” 夜里正看到田喜娘难过的样子,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但是有一件事,还必须赶紧说,只好硬着头皮上前打断了田喜娘的茫然无措。 “夜里正,不妨事,你说。” 夜里正上前搭话,田喜娘倒一时象找到了救命的浮木一般,眼神稍活泛了一些。 夜里正见状,心下稍安,劝慰道: “夜姑娘吉人自有天相,端兄弟应该是黑白两道都有些办法的,反正不管怎么样,咱们村也会尽力,实在不行,我就发动村民到府衙门前请愿,那么多人去府衙请愿,官府也要考虑一二。” “多谢夜里正。危难时候,才知道谁是真仗义。我先替萤儿谢谢大家了。”田喜娘感激地道。 夜里正挥了挥手,道: “不用谢,咱们柳村同气连枝,同仇敌忾,阿萤的事,就是全村的事,你也看到村民们有多支持阿萤了吧? 虽然也有一小部分人和站在夜珍珠这边,但是你看看那些都是什么人?村里好吃懒做的流氓地痞之流。” “嗯,这个我清楚,对了,夜里正,你想和我说什么事呢?” “哦,是这样的,我想说的是冬雪的事。你也看到了,夜鸣和冬雪这俩孩子似乎有些情意,而且冬雪也救了我们家夜鸣一命,我是想,找你要下冬雪,如果她醒来,乐意的话就让我们家夜鸣娶她。 如果不乐意,我替她赎身,就当我家孙女养着,日后找户好人家,风光出嫁,也算报答了她救我家夜鸣之恩。” “夜里正,你真是个有情有义的人,难怪大家信服你。我看冬雪配夜鸣,很合适呐。 冬雪这个丫头,虽然不爱说话,性格有点内向,但是手脚勤快,做事麻利,能被娶回去做当家主母,是她的福气。” 一听夜里正提的是这事,田喜娘从当时现场就已经看出来,冬雪和夜鸣,怕是彼此有情有意,她亦是乐见其成,于是叫了宝瓶过来,对她低低吩咐了几句。 不一会儿,宝瓶拿着一纸文书过来,田喜娘当场拿出来,递给夜里正看道: “这就是冬雪的卖身契书,我现在就烧了她,从此冬雪就是自由身了。 而且冬雪这个丫头我也极看好,她能为了救人舍生忘死,让我十分感动,我想把她收为义女,夜里正你看意下如何?” 说话间,田喜娘就着下人刚刚掌上来的烛火,将那纸火书点燃烧着。 当时冬雪卖身的银两不过是五两银子,田喜娘怎么可能为了五两银子和夜里正伤了和气? 而夜里正一听田喜娘说要收冬雪为义女,晓得她是为了给冬雪和夜鸣成亲铺路,给冬雪一个好的出身。 夜里正当下十分感激,道: “多谢喜娘,冬雪那丫头有你这干娘,也是她的福气。” 这是双方都说合成了。 两个人眉眼里,也因为这桩喜事,而带了些笑意,多少冲淡了一些夜萤被带走后的浓浓哀愁。 夜珍珠被塞到马车里,简单粗暴,一路摇摇晃晃,上下颠簸,瑞公子策马先行,并不和她一起在车厢里,象往日回娘家一般,亲密无间。 让夜珍珠觉得大事不妙。 可是对夜珍珠来说,瑞公子这火气来得莫名其妙,她出手惩治夜萤,扶持父亲为村里的里正,虽然是用了一些瑞公子的资源,动用了黄知县,但是瑞公子来说,这些不是理所当然吗 夫妻相得益彰,才能让恩爱更持久。 马车徐徐停在院落,扳指一算,夜珍珠也知道是到了三清镇,应该是自家的宅子里。 夜珍珠才掀起门帘,还未看到窗外的景致,便被一只大手伸进来,直接把她从马车上扯了下来。 “扑通”一声,夜珍珠从车厢被拖出来,摔在地上,只觉得头皮一阵剧痛,然后发觉自已是被瑞公子拖着头发往屋内走去。 夜珍珠忍着痛,不敢大叫出声,她知道瑞公子性情暴戾,下手无情,此时如果呼痛,只会让他下手更加狠戾。 “跪下!” 把夜珍珠拖到屋内,瑞公子撒开手,夜珍珠头皮上传来的剧痛缓解,却听瑞公子阴瘆瘆地道。 “夫君饶命!妾身知错了!” 夜珍珠赶紧服软,脸上梨花带雨般地怯懦地看向瑞公子。 这个男人此时暴怒起来,如一柄即将出鞘的剑,随时可以杀人于无形中。 他身上的杀气如此浓重,让夜珍珠也不得不胆战心寒。 “知错?你知道你错在哪里吗?” 端瑞冷笑一声。 就因为这个女人愚蠢挑衅夜萤的行为,害得自已守护铁矿的精锐尽失,如果二哥有心的话,连铁矿也会被他夺去,如若不是二哥有意留下线索,他甚至连铁矿被谁夺走也不会知道。 端翌的实力,让他胆战心惊。 端翌手下精锐来去自如,在他的领地如入无人之地,岂不是说,如若二哥要他颈上的人头,也是那般唾手可得? 端瑞左右思忖,只觉得头皮发麻。 他晓得二哥实力强大,但一直觉得自已有和他抗衡之力,万万没有想到,二哥的实力超乎他的想象。 举手投足间,便直取他的铁矿。 还有什么是二哥拿不下的? 他被羞辱了,而害他被羞辱的,则是眼前这个愚蠢的女人! 若不是念在她是天下罕有的名器份上,端瑞二话不说,早就杀了她,扔到山沟里喂狼去了。 第六百八十七章羞辱 端瑞用过的女人何止千百个,夜珍珠楚楚可怜这一套根本感动不了端瑞,他一脚踢过去,正在夜珍珠的肩头,夜珍珠一下子就仰倒在地上。 虽然痛,但是她却不敢哭出声。 “夫君,我错在不该私下动用你的名义,去说动黄知县,公器私用!不该……” “哼,这些都是小事,你错就错在,动了不该动的人!” 端瑞眼神里,有一层戾气,如烟雾般,笼罩住他的瞳仁,杀机在里面横溢,让夜珍珠看得胆战心惊,总觉得,只要端瑞控制不住这股戾气,下一刻,她就有可能随时人头落地。 然而,更让夜珍珠心惊的是,端瑞竟然说她动了不该动的人,什么意思? 夜里正?她让黄知县免了夜里正的职务,可是没听说过夜里正有什么通天的背景啊?若说夜里正有王老爷那般本事,她也就不敢动弹他了。可是事实上没有。 这么多年在柳村,夜里正也和大家一样,两袖清风,穷得丁当响,何曾听说过他有什么大靠山? 不是夜里正,就是夜萤了? 夜珍珠心里一抽,她最不愿意的就是夜萤得势了。 但是细想之下,却是夜萤最有可能。 不管是她近来的暴富、还是和镇上富户千金的亲密交往……如若夜萤不是突然搭上通天的背景,有可能如此吗? 细思极恐! 夜珍珠后背冒出了细细的牛毛汗! 夜珍珠想起自已折腾夜萤的一幕幕,怪不得夜萤一直显得镇定从容,从容得她都看不下眼。 “夫君,我……” “你什么?贱人,你差点坏了我的大事!” “啪”一声响,端瑞一巴掌摔在夜珍珠脸上。 这一巴掌,正好打在夜珍珠之前被打的另一边脸颊上,这一下,两边脸颊倒是一样肿胀了,不会大小脸了。 夜珍珠捂着脸,不防端瑞一把又将她提起来,然后将她狠狠地按在墙上,道: “以后没有事先禀报我,切勿擅自行动!不要以为爷抬举你,宠你,你就忘乎所以!明白吗?” 端瑞这些话,几乎是嘴压在她脸上说的,他的嘴唇冰冷至极,就象他现在说的话一样,寒气逼人,一刀刀刺进夜珍珠心里,让她吓得直哆索。 “明白,明白!” 夜珍珠战战兢兢点着头,但是脖子上却被端瑞伸出手狠狠钳制着,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只要端瑞手再用力一点,她的一条小命就交待在他手里了。 夜珍珠只觉得胸腔里的空气越来越少,脑子里慢慢变得空白,甚至脖子上也感觉不到疼痛。 这是要死了吗? 她飘飘忽忽地想着。 而这时候,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她嘴里忽然堵进一物,象小蛇一般,在她口腔里上下劫掠着,还吸食着她残余不多的空气。 夜珍珠觉得这一回自已真的要死了。 本来能够呼吸的空气就不多了,现在还要被这条蛇吸食,夜珍珠下意识地摆动了一下脑袋,想要摆脱那条小蛇。 谁知道,那条小蛇却得寸进尺,如黄蟮一般,直往她口腔深部钻去,冰冷滑腻,堵住了她的呼吸。 夜珍珠双手一推,推到一个坚硬的胸膛,她迷糊地睁开眼睛,这才发现,原来堵在嘴里的不是蛇,也不是黄蟮,是瑞公子的舌头。 端瑞把夜珍珠压在墙上,疯狂地吸食着她口腔里残余的空气,看着她垂死挣扎的样子,有一种别样的快感。 这时,屋内一阵香风浮动,一个娇媚的声音在端瑞背后响起: “爷,是你叫我吗?” 端瑞猛地从夜珍珠嘴里抽出舌头,背过身去,将身后的女人一把搂住,然后伸出禄山之爪,几下就把对方身上的轻纱薄衫扯成了碎片。 不一会儿,两人就滚在了一起,四下里,响起了一片异样的声音。 夜珍珠软软地瘫在地上,嘴里因为少了堵塞之物,可以大口大口呼吸,那新鲜的空气直涌入喉中,她贪婪地张大嘴,吸食着新鲜的空气,以至于咳呛起来。 待她神智稍稍恢复清明之后,这才听到耳朵里传来一阵阵奇怪的声音,再抬眼望去,卧榻上,却是瑞公子和一个陌生女人的。 夜珍珠眼大了双眼,难以置信。 即便她感觉到端瑞收服过的女人不止她一个,但是这样当着她的面,和别的女人行那苟且之事,还是夜珍珠第一次看到。 这么说,端瑞是视她为轻贱之物,不足以珍惜了吗? 夜珍珠猛地意识到这一点,心陡然收紧了。 经过了一些事,夜珍珠已经不会天真地以为,瑞公子会宠溺自已一辈子,自已也不可能让瑞公子一辈子只有一个女人。 然而,让夜珍珠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瑞公子此举,等于直接宣告了她只是和眼前的女子一样,是他招之即来、呼之即去的女人,他连最起码的尊严都不给她留下。 夜珍珠捂着脸,泪水从她指缝间留下来,无声地抽泣起来。而与之应和的,是床上女人的叫声愈发大声起来。 不对,那女人叫的声音不对。她不是兴奋,她在求饶。 “公子,轻点,娇翠禁受不起……” 原来,那女人是在哀求。 夜珍珠知道端瑞此时根本不可能停下来,不满足他,他只会发狂暴怒,果然,夜珍珠看到,随着端瑞剧烈的动作,那个女人求饶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甚至身体也变得绵软无力,最后甚至发不出声音来。 端瑞从那女人身上抽身而起,脸上意兴阑珊,意犹未满,一脚将那女人踢下床,然后,走到夜珍珠面前,见她弱弱地盯着他,端瑞脸上毫不动容,一把扯下夜珍珠的裙子…… 那个昏死过去的女人根本满足不了端瑞的需求,原本他想要借此羞辱夜珍珠,却最终还是要靠夜珍珠来满足自已。 夜珍珠被端瑞用力挤压着,但是夜珍珠却没有感觉到疼痛,慢慢的,她的脸上,背对着端瑞,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 第六百八十八章扳回一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夜珍珠觉得自已双手和双脚撑在地上的皮都被磨破了,甚至还能感觉到一些黏糊糊的汁液流出来,应该是破损地方的鲜血吧? 夜珍珠不由地想起自已小时候在山里采野菜的时候,有一些叶片肥厚的野菜被摘下来时,就会流出类似黏糊糊的粘液来,沾湿了她的小手,那绿色的汁液十天半个月都洗不掉。 而象她娘亲那样长年累月在山里采野菜、剁猪菜的,那些绿色的菜汁根本已渗透进肌肤里,变成黑黑的一团一团,永远也洗不干净。 夜珍珠不想过那样的生活。 所以她一定要忍! 让这个男人把怒气暴发出去,他就会原谅她,然后,她就可以图谋下一步。 背后的端瑞在一阵强烈的撞击后,突然身子一僵,持续了好一阵子,才软软地趴在夜珍珠后背上。 端瑞用两只大手从背后握着她胸前丰膄的朱果,闷哼着道: “若不是你合爷的心意,就冲你今天做的事,死一百遍都太便宜了。” 声音依旧狠戾,但是比最初时多了些温度。 夜珍珠提着的心稍放下来些,但是接着,她就觉得胸前一阵巨痛,瑞公子忽然握紧了手里的朱果,竟然一点也不加怜惜,好象要捏爆她似的,恶狠狠地又道: “不过,别以为这样就能控制爷,下次再犯,我一定会捏爆了它们!” 一边说,手上一边加劲。 夜珍珠觉得,她疼得就象被捏碎了一般,再也忍不住了,不由微微痛苦地叫了出来。 然而听到夜珍珠这般痛苦的叫声,端瑞却又被点着了身体里那缕还未熄灭的火光。 夜珍珠不晓得是不是男人都象端瑞这样,能一而再,再而三,但是她隐约记得,镇上棉被铺那家少爷,每每有过一次之后,便很难再提起兴致来。 端瑞这般持续地作战,似乎不太正常。 只要看卧榻上那个昏死过去、至今未醒的女子就知道了,一般女人,根本禁受不起端瑞这般三番五次的折腾。 从下往上的角度,夜珍珠甚至能看到,那女人从卧榻上垂下的大腿下方,有几缕可疑的鲜红…… 端瑞有多彪悍自不待言。 然而,比起端瑞在这件事的异状上来说,夜珍珠觉得,自已似乎更不正常。 因为,端瑞如今对她愈发“残暴”,她却愈发有某种特殊的感觉,整个人身子似乎越来越轻盈,简直能飞上天去。 而且,她还特别喜欢端瑞的强硬,恨不得他再霸道一些,更加勇武一些…… 她似乎是绵软的,又是潮湿的,好象沼泽地一样,再多的物是也填不满她。 端瑞的狂暴举止让她原本疲惫的身子,反而得到了滋补一般,愈发精神起来。 端瑞深如古潭水一般幽深冰寒的眼眸在她脸的上方,愈发迷离起来,俊脸潮红…… 在端瑞的狂风暴雨、甚至雷鸣电闪中,夜珍珠只觉得一阵酣畅淋漓,天降的雨露甘霖将她身上焦灼的火苗都浇灭了,而身体里,似乎因为得了这滋润,有青草萌芽欲破土而生。 两个人象野兽一样,嘶叫着,又象野狼一样,互相撕咬着身上的皮肉,疼痛和流血反而更让两个人尽兴! 这种忘我的撕扯一直持续了很久,端瑞最终放开夜珍珠时,象连续举了一百石的石担一样脱力地躺在地上,四肢摊开呈大字状,还有一些部位酸软无力,简直象是要从他身体里脱离出去一般。 端瑞从来没有尝试过这种感觉,好象不要命的野兽在撕咬对方,新鲜而刺激。 本来端瑞想把这个女人就此清除出去,但是现下他竟然舍不得了。 或许,夜珍珠注定是他命中的一劫? 他觉得自已脖子上什么粘呼呼的,摸了一把,竟然抹了一手的鲜血,不知道是他的还是夜珍珠的。 端瑞看着喘息未止的夜珍珠,面庞如雨后的新荷,虽然经过方才的疾风暴雨,却竟然徒添了几分娇艳,这个女人,竟然没有被他折磨死? 端瑞顺手将那抹鲜血抹在夜珍珠的躯体上,就象白纸上绽开一抹鲜红的血花。 “你这贱女人,弄死爷了!” 端瑞贱贱地道。 夜珍珠却从他的话里,听出了一丝宠溺的味道。 虽然他方才十分狂暴,但是夜珍珠却发现自已很迷恋那样的感觉。 她乌发散乱,不顾浑身酸软,滚到端瑞身边,然后爬到他身上,压住了他…… “什么?你还想要?” 端瑞被震住了 从来只有被他要怕的女人还没有向他索要的女人。 这,就是赛道长说的,砾中金体质女人的妙处了吗? 端瑞看着主动欺身上前的女人,不由地僵住了,因为,他明显感觉到,自已那处本该生机活跃地方,竟然绵软无力。 “服了,我服了你了!” 端瑞错愕了一下,忽然狂笑起来,还顺手拍打着女人的屁股。 夜珍珠听到他大掌落在自已身上的“啪啪”声,不疼,带着脆响,她便知道,这一局,自已又扳回来了。 不过,她晓得,夜萤这个人,目前她肯定不能动了。虽然不知道缘由,但似乎是端瑞的禁忌。 夜萤,早晚我会扳回这局的,就象扳回瑞公子的宠爱一样,我一定会赢的。 夜珍珠在心里恶狠狠念叨着,一边不由抬眸看向,那床上的女人依旧一动不动,但是大腿下方流出来的鲜血,似乎愈来愈多,直接淌在了地上,在地上形成了一小处血洼…… “她,她好象死了!” 夜珍珠惊恐地对端瑞道。 第六百八十九章坐牢的感觉也不错 “死了就死了,拖出去埋了不就得了。” 端瑞并没有夜珍珠那般惊慌失措,懒洋洋地、一脸不以为然,还顺手把夜珍珠的脑袋往下推,示意着什么。 夜珍珠一脸茫然,然而,她很快无师自通,低下头…… 出乎众人包括夜萤自已想象的是,她在大牢里并没有受苦。 一上了押解她的马车,便有一名女差将她手上的镣铐解开了,还亲切地问她要不要喝水。 若不是女差一身戎装,夜萤差点以为自已是随着大部队出来郊游了,好不悠闲。 呃,原来在大夏朝坐牢是这样的吗? 并没有想象中那般不好过啊? 而大牢也没有她想象中那般暗无天日,牢里虽然也要经过一条长长的甬道,但是甬道的墙壁上,都插着明亮的火把,照得整条路亮堂堂的。 女差将她押解到牢里时,还态度温和地道: “若有什么需要,可以摇这个铃,我们有当值的女差,听到铃声就会过来。” 夜萤迷迷糊糊地点点头,被这个女差的好态度弄懵了。 她的第一感觉是,这女差肯定被家里人塞了银子。否则,怎么可能会对她这么善待? 然而,似乎又不象,根本没有时间塞银子好不好?夜萤仔细回想时间差,她记得这些官兵一到柳村,把她逮着了就走,似乎就专门为了逮她一个人似的。 那种情况下,家里哪还有人记得塞银子啊? “呃,那个,你知道我们村现在情况如何了?” 夜萤试探地问了一句。 “无可奉告,我只是当差的。” 女差扔下这句话,便把牢门锁上,转身离去。 夜萤摸了下鼻子,这才回身打量了一下自已不知道要被关多久的监牢。 呃,前世今生,自已还是第一次坐牢呢! 大牢不是没亲自见过,以前她采访杀人犯时,曾经进过监狱,隔着铁窗采访对方,看着犯人或者嚣张或者痛悔。 现在她才发现,没有自已坐牢的人,是不会有切身体会的。 哪怕这间牢房看上去简单,甚至还有点难以言说的舒适,夜萤依然觉得自已心里长了草般地发荒。 也是,独坐大牢,四周不时传来其它囚犯惨痛的呼叫,空气中弥漫着常年不通气的抑郁气息,监牢暗处,好象潜藏着一只会吞人的怪兽一般,时刻准备着下嘴吞吃那些长年坐牢,神智磨没的囚犯。 不过夜萤不得不承认,大夏朝的监牢与她想象中古代肮脏不堪的监牢好多了,床上的棉被似乎是新的,并没有不洁的气息,还带着些皂角的清香。 夜萤瞅了眼自已身上的衣裳,经过一天“激战”,已经有了不洁的味道,衣衫上斑斑点点,还有一些已经发黑的血迹,当然,不知道是猪血还是人血。 这怕是目前她蹲大牢最不满意的地方了,不能洗澡,呜呜呜…… 还好,夜萤还没有难受太久,就在这时,那个女差又进来了,“咣当咣当”地推着个铁皮车,“唰唰”地打开牢门,从那铁皮车里,拿出面盆、一个竹箱子,放在夜萤的牢房里,道: “夜萤,这是你的日常用品。若是想要盥洗的话,可以摇铃,有专人带你前去。” “呃,长官,我想现在洗澡,可以吗?” 夜萤感觉这个女差似乎还挺好说话的,便主动请求道。当然,她不晓得怎么称呼对方,所以便用了和以前一样含糊其辞的称法。 以前她做记者时,结识的人太多,不可能每一个人都记住,所以一旦有人打电话,她都直称对方为领导或者老板。 反正不管是不是领导或者老板,被称为领导和老板都是很爽的。 果然,这个女差被称为长官,虽然这称呼有点怪异,但是总是尊称的意思嘛,她面色一松,点点头道: “可以。” “那?” “跟我来。”女差说着,随随便便就把牢门打开,对夜萤道,“你带上衣物,那竹箱里有。” 夜萤打开女差才发的竹箱,果然里面似乎有两套以上的衣物,都是细棉布质料,虽然不是很高级的绸缎什么的,但是摸上去还是很柔软舒适的。 夜萤赶紧挑了一套衣衫,然后惊喜地发现,竹箱下面还有香胰子和擦身用的布巾。 卧草,这大夏朝的监狱好文明啊? 夜萤心想,若不是不知道黄知县会怎么虐她,心里还忐忑着,住这牢里养养神也不错嘛! 最关键的每天洗浴问题解决了,夜萤最怕的就是没地方洗澡,能清洁身体,心灵才会洁净,她自言自语地唠叨着。 然后美滋滋地抱着衣物和女差往洗浴间走去。 没想到,洗浴间竟然也是单独的,她可以一个人尽情洗澡了。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她嘴甜了一下,那女差竟然也不理会她,任她一个人霸占了洗浴间,自已站在门口哼着小曲。 当然,洗浴间里没有家中那奢华的大浴池,夜萤只能用热水拌着凉水,搅合了一桶温水,用葫芦瓢冲洗。 不过,就算有浴桶,夜萤也不敢用啊! 就象后世里的宾馆,浴缸就是用来摆设的,房客谁敢躺下去洗澡啊? 夜萤美美地冲完澡,呃,若是放在后世的广东,这种洗澡方式就叫冲凉,还抹了一通香胰子,身上香喷喷的,穿上那细棉布的囚服,应该是囚服吧,竟然是蓝布条纹的,和后世的囚服有几分相似,感觉竟然蛮好的。 夜萤冲完澡,那女差还在门外候着,看到她一身氤氲地过来,洗净了脸上的脏污,露出娇|艳的脸蛋,眼眉不由闪了一下。 还好上头特别交待要仔细护好这名女子。若不然,放在牢里,长着这么一张惊艳绝伦的脸蛋,就是被牢头随意采撷的花朵。 女差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道: “走吧,回牢里,现在应该送饭过来了,你要是吃不惯,可以和我说,有银子的话,我可以去外面帮你买一些可口的吃食。” 我去,还有这样的待遇? “有,有银子,不过,不在身上。” 夜萤迟疑了一下,不晓得这么说会不会让女差不高兴。 第六百九十章睡得象婴儿一样 “哦?那自是不会在身上,哈哈。” 女差笑了两声,见夜萤楞楞地看着她,没有跟着笑,顿时收敛了下笑意,觉得自已在这种气氛里还是笑得有点过了。 要知道,她的上司还交待她,夜萤无论需要什么,都要满足她。 所以,其实夜萤有没有银子带在身上都不重要。 哎,又要让这位姑娘有坐牢的感觉,又舍不得她吃苦。 女差心内暗暗腹诽自已那位脑子是不是搭错线的上司。 “呃,长官,我的银子在镇上‘花容月貌’的铺子里,我写一张便条,你拿去,她们认得我的笔迹,自是会把银子给你。” 夜萤见女差笑得有些“诡异”,因此才有些发怔。 她开始觉得哪里不对,怪怪的,但一时间也说不出来。 嗯,一定是这位女差想趁机捞点体已银子,夜萤自是不会不识趣,她找女差要了笔墨纸砚,写了一张便条,但是上面有一些暗语,外人是看不懂的,但是蔷薇她们懂的看。 “拿这个去就行是吧?” 女差打量了一番,见便条上并没有写要多少银两,有些疑惑。 “嗯,那是我开的店,她们识得我的意思。如果可以的话,我让她们一日三餐买了送进来不知道可否?” 夜萤见女差态度一直和蔼,索性大着胆子问道。 女差摇摇头,对夜萤道: “如果你老老实实的,日后我看看是不是可以通融一下。现在可不行。不过我可以让你的店员把你需要的东西托我送进来。” “多谢长官,那她们可以来探监了?” “呃,不行,只能由我们转交。探监要等你定罪之后再说。” 女差的回话,让夜萤轻松的心一沉,呃,来这里的日子好象过得也挺舒服的,都忘了自已“犯罪”一事。 都说天下当官的都是穿同一条裤子,那些官兵既然肯来解救黄知县,黄知县现在肯定又抖起来了。 而且最主要的是黄知县当时录下的自已和夜珍珠勾结的口供,已经被那些官兵搜走,当时搜身的就是眼前这位女差,那张口供若是被毁,黄知县准保安然无恙。 自已不知道会被定什么罪? 谋反就兹事体大,株连九族都不在话下。 最好的结果,怕是定一个对抗官府、妨碍公务之类的罪名,重则砍头,轻则也要流放。 真是悲那个催啊! 穿越过来后,好不容易白手起家,才过上安稳富裕的好日子,谁知道只是黄梁一梦,在夜珍珠的从中破坏下,马上面临着倾家荡产的悲催生活。 她年轻,还是死过一回的人,倒是有一些承受能力,只是不知道娘亲和哥哥、嫂子他们能不能承受这样的巨变? 夜萤这么想着顿时没有食欲起来。 这狱中的伙食不过是糙米馒头加上一碗涮锅水一样的汤,夜萤没有食欲之下,更吃不下了,索性把吃的推到边上,自已躺在铺位上,稍盖了点薄被,便瞪眼看着头上斑驳的石头房顶,漫无边际的思考起来。 良久,或许是今天一天发生了太多事过于疲惫,再加上新洗了澡让精神放松下来,夜萤竟然在有着淡淡阳光香味的监狱新被褥堆中,沉沉进入了梦乡。 “呃,你就不去看看她吗?” 傅太医看着在院子里打转的靖王爷,一番好意地道。 “不行,不让她吃点苦,她岂会感谢吴大牛?” 靖王爷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 “你想让吴大牛英雄救美?”傅太医这个情商严重缺乏的人也觉得此计是棋行险招,“万一她变心了,真的喜欢上吴大牛怎么办?” “可是她若不喜欢上吴大牛,又岂会同意他近身?” 端翌皱了下两道俊秀英武的黑眉,脸上的表情亦是十分困扰。 好吧,傅太医最初的计划只是借腹生子,找个女人让王爷“七里卡察”地生个儿子,然后抱回京城,再随便找个门当户对的女人为王妃,靖王爷不愿意亲近王妃就不亲近,反正有了子嗣,要图谋天下的事便可进可退。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靖王爷愿意亲近的女人找到了,但是他却离不开她了。 这些儿女情长的因素,本来完全不在傅太医的考虑之内,他的计划简单粗暴易行,但是现在傅太医才发现,那些粘乎的男女之情,粘合力之大,着实出乎他的想象。 “如果她真的放弃你,喜欢上那个‘吴大牛’,你又如何自处?” 傅太医脑子也乱成一锅粥,喃喃道。 最严重的是,这两个人都是一个人。 一旦夜萤知道真相,会是什么后果? 大夏朝的美女千千万,可是靖王爷独爱夜萤这一个。 奈何!奈何! 当然,对宝瓶动了心,也让傅太医体验了一把心爱的女人对自已不动心的心痛难当之感。 那滋味,简直比把心揪出来还要难受。 晚上掏心挖肺地睡不着,白天看到她,却讷讷不懂言语表达。 两个直男癌患者一旦情窦初开,便无可救药,智商严重弱化…… “总之,我想要她,也想要孩子,希望她能早日怀上本王的子嗣,有些事情,可以慢慢解释,她不是不通情理的人,一定会懂的。” 端翌道。 “下一次行房,要把握好时机,我确诊后,你再图谋。” 傅太医厚着脸皮道,以医之名,说出这样的话,倒不会突兀。 “好吧!” 端翌点点头,抬头看眼前通往大院深处的道路尽头,边上横着一块木牌,上书:三清镇县府监狱几个大字。 而此刻,夜萤就在他脚下的大狱里。 夜萤不知道的是,她心心念念的黄知县,此时正关在她对侧的大牢里。 那里和她这边大放光明不同,只有一点如豆的油灯点在墙洞里;夜萤有崭新的被褥和床铺,芳香四溢,就差没叫狱中闺房了;而黄知县左右邻近的牢中,关押的都是一些等候秋后问斩重犯,即便在深夜的睡梦中,也时不时会传来罪犯绝望如狼的嚎叫声,凄厉至极,让人毛骨悚然。 黄知县让夜萤受了罪,端翌又岂能轻易放过他? 黄知县在这种环境中,睡得象个婴儿似的:时不时醒过来,哭一哭,然后睡一睡,再醒过来,哭一哭,再睡一睡。接下来作者君开始持续五更了,每天一万字……多谢大家支持哦,爱你萌…… 第六百九十一章撸官 黄知县被官兵“救”出柳村后,他洋洋得意地以为自已逃得过惩诫了,万万没有想到,才出了柳村,那黑铁塔般的将官,就让人把他从高头大马上撸了下来,铐上铁制的戒具,扔进了一辆破马车里。 黄知县一脸懵逼还没想清楚事情原委,一摇三晃地到了三清镇,他还来不及喊冤,就被扔进了他之前管辖下的黑牢里。 这黑牢是府衙里关押重刑犯人的,条件极为恶劣,不光尿臭冲天,暗无天日,还阴冷潮湿,鼠蚁横行。 然而,最悲催的还不是这里的环境,当黄知县还在牢里发呆没回过神的时候,一名面目斯文、儒雅清秀的中年人,亲自到牢里来看他了。 “知府大人,属下冤枉啊!莫名其妙被投入大牢里,真是无妄之灾啊!” 黄知县抬头一看,这中年男子正是自已的顶头上司,知府蔡大人,黄知县赶紧大喊冤枉。 “你一点也不冤,自已都供出来了,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蔡知府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隔着木栅栏,展示给黄知县看。 黄知县一瞅,哟,这不是自已在夜萤逼迫威吓之下写出来的吗? 他此时自是矢口否认。 “蔡大人,这是下官被逼着写的,当时那柳村的村民仗着人多势众,把我的手下都围困住了,还当着我的面,假装杀了两个人,我逼不得已,只好按着他们念的写下这份供述,这只是保命之计,当不得真啊!” 黄知县眼泪汪汪,可怜巴巴地看着蔡知府,如一条恭顺的小狗。 蔡知府心内叹了口气,身为同僚,他也知道黄知县挺可怜的,十年寒窗苦读,一朝不慎,沦为阶下囚。 不过,谁让他不长眼,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呢?你有骨气,想保住官,你当时倒是挺住,别写这份供述啊? 现在可好,白纸黑字在手,走遍天下都没理了。 蔡知府面上不显,清了下嗓子,用公事公办的口吻道: “黄无涯,有你亲手写下的供述在手,且不说本官因为治下不也要受你的影响,你在写下这份供述时,就应当知道后果。 现在本府依我朝律法,宣布:黄无涯,你犯下了渎职、受贿、勾结陷害无辜村民诸罪,来人,先剥夺黄无涯的七品顶戴,余罪容后再审!” 蔡知府说完,只见他后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几名面生的衙役,此时打开牢门,如狼似虎地冲进大牢里,把黄知县身上的官袍剥了下来。 此举意味着,黄知县正式被大夏朝的官僚体系剥离了。 黄知县,不,黄无涯,此时已是白身,恋恋不舍地看着衙役手上的官袍,痛彻心扉,十年寒窗一朝成空,他两眼一翻,“扑通”一声,晕倒在了地上。 蔡知府看着他这狼狈样,不由地引以为戒,挥挥手,带着衙役转身离去。 这深牢大狱,臭不可味,呆久了,连他身上都被泅染了一股臭味,他办完正事,巴不得赶紧离开。 至于黄知县,不,现在只能叫黄无涯了,估计这辈子就得在这发臭的大牢里吃发霉的米饭了。 夜萤自是不知道她入狱后发生的种种故事,在牢里她美滋滋得睡得可好了。 原本以为柳村有灭村之灾,但是一番妙计施为后,这些罪责都只须由她一个人背着,虽然不知道随后的命运如何,但好歹她对得起柳村疼她、支持她的父老乡亲了。 次日。 柳村。 “今天叫大家来开个族老会,就是想集大家的力量,想办法把夜萤救出来。” 夜里正在祠堂的正厅坐定,一脸严肃地道。 “嗯,夜萤被捕入狱已经一个晚上,也不知道她在里面过得如何,咱们还是得先有人去探望一下,并且探听一下府衙里的口风,不知道官府要对夜萤定何罪名,咱们也好有努力设法的方向。” 赵爷爷开腔道。 “赵大伯说的极是……” 一名族老正开腔欲说话,却听祠堂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一个沉重拖沓的脚步声“囊囊”地走了进来。 大家不满地皱了下眉头,族老的会议,一般是不容许其它村民参加和旁听的,商量的都是和村务有关的大事。 村民们也知道这个规矩,等闲不敢随便进来搅扰。 到底是哪个大胆的村民坏了这规矩? “哟,大家都在开会啊?呵呵,我想这次族老会,大家都忘了叫我这个新晋里正吧? 不过我不怪大家,毕竟我是新被知县大人任命的,大家一时半会忘了也是正常的。 哎哟,怎么这样看着我?开会啊,继续开啊!” 进来的竟然是夜大郎,他额头上还缠着白布条,那是昨天他嗑头嗑破的伤口,但是胖胖肥圆的脸上,已经没有了昨天的狼狈,他此时竟然厚着脸皮,大大咧咧地坐在了夜里正身边的位置上,一副他当家做主的派头。 见过厚脸皮的,没见过这么厚脸皮的。 大家心里齐骂了一声。 昨天黄知县虽然罢免了夜里正的职务,当场任命了夜大郎,但是大家心里,谁把夜大郎当一回事啊? 只有夜里正,还是大家心里理所当然的里正。 自然而然地,召开族老会,谁也不会去通知夜大郎,还是以夜里正为尊。 乡绅的名声和威望,不是一时半会的功夫积攒起来的,也不是官老爷红口白牙就能带来的。 夜大郎见大家都安静下来,有的人脸上还一副目瞪口呆的表情,他不禁一阵得意,毫无被众人嫌弃的自觉。 他随手拿起桌上夜里正面前的茶杯,呷了一口,啧啧称道: “好茶,果然族老们的待遇就是好,也就你们开会,才能喝到这样的好茶了。哎,你们怎么都看着我?开会啊,继续开!” 夜大郎厚颜无耻,大家正面面相觑之余,祠堂外又走进来一个人,看到夜大郎高居座首,不禁咧嘴一笑道: “昨儿个你们父女已经答应我,一旦我帮着你们,让你当上里正,就让我参加族老会,现在大郎你已经当上里正了,看来,我也可以列居族老一员了。” 族老们看到眼前这个人,再次一脸茫然,赵爷爷气得一拍桌子道: “柳村的村风民俗已经败坏至此了吗?什么人都可以来族老会中掺一脚?” 第六百九十二章他不是一个人 赵爷爷德高望重,又兼是柳村村民中年龄最大者,本朝尊老之风盛行,他说的话,在族老会往往起着一锤定音之效。 是以,赵爷爷发怒,按理吴春树应该吓退才对,谁知道,吴春村站在祠堂正厅中,只是不言不语,一脸镇静地看着赵大郎。 “咳,赵爷爷,咱们火气别这么大嘛,春树这个人平时虽然皮了一些,但是为人处事还是很靠谱的,你们大家不是在商议去城里探望我侄女夜萤的事吗? 说起来,夜萤她出了这样的大事,我作为伯伯的也十分心痛,自是要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把夜萤救出大牢奔走。 那现在呢,我们就给春树一个表现的机会,让他去奔走这件事如何?说起来,春树在府衙里还是有几个兄弟的,可以打探一下他们的口风嘛!” 夜大郎一席话,让赵爷爷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可不相信夜大郎和吴春树会为夜萤的事奔走。 冲着昨天那场闹剧,夜大郎父女分明和夜萤一付不死不休的模样,会真心实意为夜萤奔走,那才怪了。 “夜里正说得极是,我即是加入族老会,必定会为村里做贡献嘛。当然,夜里正说的没错,我在府衙是认识几个铁哥们,不过,要打探夜萤在大牢里的情况,还需一些打点的费用。 另外,听说大牢里的日子可不好熬啊,要在牢里过得舒服点,也需要上下打点,这都需要银子呐!” 吴春树还真是老实不客气,不光讨要起人情,还讨要起钱来了。 而且,他口口声声说的夜里正,分明是夜大郎,眼睛只看着夜大郎说话。 在座的族老不由地陡然有一阵凉意掠过,他们突然有种感觉:柳村的天,怕是要变了! 赵爷爷气得够呛,举起手中的拐杖,颤巍巍地对着吴春树劈头打去: “你这猴崽子,当初你娘生下你时,差点把你扔尿桶里去,还是我为你说话,救下了你。 早知道你今天是这副德性,就该让你娘把你扔尿桶里。” 赵爷爷这话还真没骗人,当年吴春树的娘生了三个儿子后,第四个就是他。 吴家穷得丁当响,三个秃小子整天张嘴就是要吃要喝,长大了还要给他们娶媳妇,如果个中有女儿也就罢了,还能用聘金换媳妇,没想到,满怀希望生下第四个,竟然还是儿子。 吴春树的娘当时就崩溃了,哭着喊着要把他沉尿桶。用现在的话说起来,也有产后抑郁症的倾向。 是赵爷爷正好经过他家,把吴春树的娘喝骂醒了,这才留了他一条小命。 吴春树自是听别人说过这桩事,此时听到赵爷爷说起来,他惯是脸皮厚的,竟然没有感觉,只是笑咪咪地道: “赵爷爷,我也知道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所以你这么关心夜萤,我自是会尽全力打探她的消息。 不过,打点的费用还是必须的,就没听过哪个衙门不要钱的。 当然,这费用也不是花在我身上,是花在公事上的嘛!” 吴春树还真是不客气。 但是,在座的族老年纪最少也有五十岁以上,哪个不是久活成精的人,大家当然晓得,钱落到吴春树手里,天知道会到哪去,十有八九是被他私吞了,大家自是沉吟不语。 夜大郎干咳一声,面露得色地道: “春树说得有理,我觉得公中应该支持他。” 夜大郎此时俨然是以里正的身份在说话。 夜里正沉吟不语,从夜大郎进来后,他就没吱声,一直默默观察着。 果然,夜大郎还是很把自已当一回事的,迅速就适应了里正这个角色。 而村里在座的七八位族老,除了赵爷爷面露怒色,其它人似乎对他也没有什么办法。 见大家都不说话,虽然没有表态支持,但也不反对夜大郎的意见,这就是说,大家已经把夜大郎当一回事了?当成里正来看了? 夜里正一时有点意兴阑珊,他在村里辛辛苦苦做了几十年的里正,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结果现在换得了这样的结局。 算了,不做里正也罢,他也可以卸下身上的重担,反正自已还有茶叶的生意要做呢,忙都忙不过来。 夜里正懒散地站起身,就欲无言地离去。 这时,赵爷爷看到他这样,也跟着起身,不发一言,紧随其后离开。 其它几位族老互相看了几眼,彼此摇了摇头,也站起身,跟在赵爷爷身后离开。 “哎,你们怎么都走了?事情还没有商量好呢!” 夜大郎着急地站起身挽留。 但是没有人理会他,大家头也不回地走出祠堂,然后跟在赵爷爷身后,向夜里正家走去。 一时间,祠堂里只剩下赵大郎和吴春树两个人面面相觑。 “哎,怎么一提钱就跑呢?这些老家伙,贼精贼精的,我说夜里正,你不是说进了族老会,就有钱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了吗?看这样子,我是被你们骗了?” 吴春树不干了。 赵大郎气呼呼地想骂人,但是再一想,如果把吴春树也骂走了,自已可真剩下光杆司令了。 于是赵大郎按捺着胸中的闷气,眼珠子滴溜溜一转,提醒自已,徐徐图之,不要重在一时,早晚要把柳村的大权真正抓在手里,把那生金蛋的赵氏工坊什么的都抓在手里…… 呃,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啊! 赵大郎看着吴春树,自已唯一的兵,笑道: “得,别和这些老头子生气,反正,我是官府任命的柳村里正,这是不会错的,他们现在一时想不开,早晚会想开的。 想大块吃肉大碗喝肉是不?我请你!” “真的?哟,还是夜里正够义气!” 吴春树一听有吃有喝,眼睛就亮了,一口一个夜里正,把夜大郎听得心里美滋滋的,顿时被迫掏银子出来请客的郁气也化解了不少。 夜里正闷头走着,不妨身后被赵爷爷叫了一声,夜里正回头一看,不由楞住了,万万没想到,族老们都在背后跟着他呢! 原来,他不是一个人啊! 夜里正胸腔里一阵酸酸辣辣的热流激涌…… 第六百九十三章或会千里流放 “那两个兔崽子,何必和他们置气呢?大家心中的里正是你,一直就是你,别理他们,咱们找个地商量正事去吧!” 赵爷爷一席话,说得夜里正心里暖暖的。 夜里正虽然年纪一大把了,但是赵爷爷年纪比他大多了,也只有在赵爷爷面前,夜里正才算“年轻人”。他乐呵呵地一笑道: “不和他们置气,走吧,不如咱们直接去夜萤家,端兄弟也在那,他是个能人,听听他的意见也好。” 于是,柳村的族老们索性便把族老会搬到了归燕堂来开。 归燕堂的茶室窗明几净,神香点上,香气氤氲,昨日肃杀紧张的气氛已经荡然无存。 不过,归燕堂内,大家还是满面忧心忡忡。 毕竟,家里的主心骨、女主人夜萤被收押在监,还不知道官府要怎么判罚,不知道用什么罪名来判罚。 还好的是,经过女主人力挽狂澜,现在只落得她一人入监,其余人等,皆未被问罪。 不过因了夜萤大家虽然侥幸免过一难,却都心有戚戚焉。 一向是夜萤泡茶的主位上,此时被宝瓶代替。 宝瓶的双眼是肿泡着的,可以看得出来,她不光一夜未曾睡好,肯定还哭过。 众人安静地坐着,这时,夜鸣从厅外进来,看到一众族老俱在,便给大家行了个礼。 “阿鸣,冬雪现下如何?” 夜里正问道。 因为傅大夫借居在归燕堂,所以冬雪便还在这养着病,有什么不可测的事情发生叫傅大夫也比较快。 受了重伤之人,能离大夫近一分,就多一分安全感。 夜鸣肯定是彻夜照料冬雪,少年原本红润的脸上,因了这场变故和一夜未眠,而多了几分憔悴,不过眼神却是清亮有神的。 见爷爷问他,夜鸣浅浅一笑道: “甚好,多亏了神医傅大夫,若没有他的针炙和神药,冬雪此次怕是挺不过去了。昨儿个醒来服了傅大夫的药后,她就安睡了一夜,今晨已能吃半碗粥了。傅大夫把过脉后,说再调养个十天半个月就能康复。” “唔,那就好,我放心了。” 夜里正心头一松,知道孙子的神魂算是被冬雪可以痊愈的消息牵引回来了。 夜里正已经把和田喜娘商量的结果告诉了夜鸣,见两边的人都愿意玉成他和冬雪的亲事,夜鸣若不是被夜萤被抓的事压抑着,早就喜上眉梢了。 “端兄弟,你来了?我们在这商量如何打探夜姑娘消息的事呢!” 夜里看到看夜鸣身后,端翌身长玉立,如一棵苍翠青松一般站在那里,便赶紧起身道。 虽然端翌年纪在这些人中绝对算是年轻人,但是大家不晓得为什么,都能自然而然地感觉到他身上不怒自威的气息。 当然,这种气息十分隐淡,却让这些长者不敢小觑。 本朝提倡尊老,端翌又亲眼见证这些长者如何尽一已之力帮助夜萤,因此他自是赶紧上前行礼,然而随后他说的消息却让众人大惊失色: “各位族老有心了。不过,夜姑娘这次犯的事有点大,怕是在座的各位,包括我,都无能为力。” “什么?端兄弟可是听到什么消息?官府那里,要给萤儿定个什么重罪吗?” 闻声进来的田喜娘,惊得手脚发软。 还好,她时刻牢记着夜萤叮嘱的不要“气坏身体”这一原则,再加上一腔不要拖累儿女的血性支撑着,她勉强站定身形。 “罪名应该不小,但不至于死,估计可能是千里流放!” 端翌信口雌黄道。 “啊?竟然是千里流放,会流放到哪里?” 田喜娘大吃一惊,胸口一抽一抽地疼痛起来。但一听说罪不至于死,好歹手脚没有继续冰冷下去。 只要命在就好,命在就有机会。 她其实昨天一整个晚上在掂记的,就是害怕夜萤会被判死刑,若是那样,就无计可施了。 “流放千里的话,或许会去北疆。” 端翌斟酌了一下,最后脱口而出自已最熟悉的地方。 天知道他为什么会说北疆…… 但也许是冥冥中天意注定吧! “咝,北疆?我的天啊,听说那里冰寒极地,说话都会冻在墙上,要把冻在墙上的话拿到室内,暖化了才能听到对方说什么呢!姑姑去那里,她的小身板受得了吗?” 不说举座众人都吃了一惊,夜鸣听完,不禁张口道。 “呃,这话是谁告诉你的?话冻了要烧了才能听的事?《萤窗异草》看多了吧?” 端翌听了哭笑不得。 “是姑姑和我说的呗。” 夜鸣察觉出被夜萤耍弄了,不由讪讪地道,嘴角却又勾起了一丝笑容,想起了当日夜萤和自已说这桩事时调皮的神情。 一听是夜萤,大家亦是神态各异。心内一阵唏嘘感叹。 “哎,不管怎么说,北疆就是个苦寒之地,子获那孩子自从去了北疆,到现在也没传个信回来,家里人都担心死了。” 田喜娘忧心忡忡地道。 宝瓶眼神淡淡一闪,手虽然在倒茶,却不自觉地抖了一下,溢出了些许茶水来。 宝瓶心里暗暗拿定了一个主意…… “端兄弟,能不能想办法往官府里递点银子?减轻夜姑娘的刑罚?” 众人道。 “不好办啊,因为这件事闹得太大,又当场殴打了黄知县,涉及攻讦本朝官员,光是这条罪名就可问斩了。 所幸黄知县写了和夜珍珠勾结的供述,否则,连柳村整村都要倒霉,现在官府只拿了夜萤一个人,也算是拿她顶锅的意思。想要再图谋宽松一些的刑罚,不可能了。” 端翌拒绝得有点凉薄冰冷,好象一点办法也不再多想的样子,让平素和端翌多有接近的夜里正、包括田喜娘都觉得怪怪的。 眼前这冰冷无情的男子,好似不象平日外表冷淡、但内里明理、仗义的端翌啊? 那个柳村时疫发生时,冲进隔离区和夜萤在一起的深情男子哪里去了? 难道,那只是一个幻觉?眼前这现实的男子才是真正的端翌? 或许,那时端翌已经从傅大夫那里知道柳村的时疫有了解决之道,为了博得夜萤的好感才故意进去隔离区的吧? 已经有人暗搓搓地这么想了。 而现在,夜萤被官府拿住,若是坐实了千里流放,怕是牵连极大,端翌身家清白,当然不愿招惹一个女犯了。 第六百九十四章撇清关系 “端兄弟,你比咱们柳村的人见多识广,认识的人也多,你就再想想办法吧? 就算倾家荡前,能换得萤儿平安,我也愿意啊!” 田喜娘出声苦苦恳求道。 “这个,田大娘,我真的没有办法。夜萤这次犯的事,实在太大了,听说都惊动知府了。” 端翌推脱之意十分明显了。 如若换成七尺男儿,肯定早就不求端翌了。 可是田喜娘是个女人,因此她还厚着脸皮,继续哀求端翌道: “端兄弟,平素你们都待萤儿不薄,她此次犯事也是事出有因,求求你,想方设法看能不能和知府大人递上话?” 端翌这一次,拒绝得更加坚决: “田大娘,我晓得你心急如焚,不过国家律法,岂可当成儿戏?夜萤犯了我朝律法,自是当有官府来处置,我等岂可枉法,为了一已之私,乱了律法纲纪?” 端翌一番义正严词的话,却听得田喜娘一阵心凉。 这个端翌,还是他们熟悉的端翌吗? 不要说别人了,就连田喜娘也感觉得出来,端翌这是要和他们划清界限了。 “可是端兄弟……” 田喜娘不死心,还想再劝说端翌。 实是她知道,如今这群人里,真的只有端翌手眼通天,可以接触到一些柳村的人接触不到的人物。 如果端翌不愿意帮忙,就真的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田大娘,我言尽于此。夜萤的事,我实在帮不上忙。我还有事,先行告辞!” 端翌虽然态度还算温和,但是其实语气里的拒人千里之外,是傻瓜都听得出来。 上一句话田喜娘求他的时候还好,到了第二次求他的时候,端翌直接拒绝,并且走人。 看着端翌迫不及待离开的背影,田喜娘心如刀绞。 原来,端翌对萤儿,并不是真正的喜欢? 若是真的喜欢,又岂会在这种危难时刻弃她于不顾? 田喜娘一想到过去夜萤提到端翌时,眉眼都含着笑,就象太阳突然从乌云满天的天空中探出头一样,明媚而温暖。 然而,这一切竟然都是假像。 端翌现在别说象昨天他保证的那样夜萤会平安无事,看模样,他连提也不愿意提夜萤的事了。 田喜娘的心往下猛地一沉。 端翌昨天到今天的态度截然不同,会不会是端翌听到了风声,夜萤的确有了大麻烦,还会牵扯甚广,所以端翌才要撇清和夜萤的关系,不想再帮她? “呃,喜娘,端兄弟既然有事,就让他走吧,我们这几个老头子商量商量,看看镇上有什么亲友可以帮忙打探情况的。” 夜里正一眼看出了田喜娘的失落,赶紧出言相劝。 “是啊,田大娘,大家一起想办法,萤姐会没事的。” 宝瓶赶紧放下手中的茶壶,上前扶住田喜娘。 真怕田大娘情绪又激动起来。 现在萤姐暂时不在家,宝瓶自觉地担当起照顾田喜娘的责任。 但是,看到端翌的表现,宝瓶心里也是有万般滋味在心头。 端大哥这次和上回在疫区里的表现相差太多了。 难道真的象她猜测的,因为这一次夜萤罪名极重,官府还要追究与她过从甚密的人,所以端大哥要自保,不肯帮助萤姐? “我在镇上,有个表弟,是卖豆腐的,他的豆腐做得很好,县里的官差都喜欢他的豆腐,经常有官差娘子去买他的豆腐,要不,我让他帮着打探一下?” “我有个远亲,在镇上是赶马车的,县衙里的捕快据说经常雇他的马车,我也让他向捕快们打听一下夜萤的事。” …… 几名族老七嘴八舌,不过,他们能提供的帮助也就如此了,说来说去,都是一些不入流的人物。 即便能打探消息,怕也只是似是而非的外围消息吧? 宝瓶心情沉重,忽然,她好象想到了什么,道: “要不,叫王老爷去打听一下?” “嗯,王老爷是镇上的富商,和官府过从甚密,如果他愿意帮忙,一定能打听到许多事。” 夜里正点头道。 “那我就去试试。平素王老爷还是挺仗义的。” 宝瓶欣然地道,脸上有了几丝喜色。 一群人在绞尽脑汁之后,终于有了大约的解救方向:无非是各尽其能,先去打听可靠的消息,再顺势而为。 “对了,喜娘,那四千多两赔偿的银子,怕还是要多少准备一下,有些村民依然心思不死,想着要阿萤赔偿他们的损失。 本来咱们是可以强硬地不理他们,但是现在阿萤被捕入狱,如果不赔偿,激起村民到官府告诉,怕是罪刑又要加重。” 夜里正说完,无奈地摇了摇头。 “嗯,我晓得了,该卖的卖,我会想方设法筹钱的。” 田喜娘脸色灰败地道。 “呼”一股走廊对流的微风吹了进来,有人打开了前院的门,走了进来。 宝瓶皱了下眉头,茶室里几位重要的客人在会谈,谁这么没有礼貌,径自走了进来。 施管家干什么去了?有客人不先通报一声吗? 然而,当那个不经通报进来的人出现在茶室时,宝瓶也没脾气了。 因为,进来的是吴大牛。 吴大牛很少白天出现在这里,宝瓶晓得,他总是夜里来一大早匆匆离去,这当然不奇怪,柳村的规矩就是如此。 现在萤姐还没有怀上,自然没有吴小霞那么幸运,很快就能嫁到吴家。 当然,宝瓶也庆幸萤姐没有怀上,她真是无法想象,萤姐如何与这放牛的糙汉子过一生。 没想到,现在这个糙汉子大白天出现在归燕堂里。 虽然还是普通平凡的样貌,但是这次吴大牛进屋时,身上似乎有些什么不太一样的地方。 宝瓶还没回味过来,就听田喜娘“热情”地道: “大牛,你来啦!快上坐。” 吴大牛挥挥手,对田喜娘及村里一众族老行了个礼,才站直腰道: “我听说你们都在商量怎么打探阿萤的事,我也要参加,努力想办法救出阿萤。” 众人面面相觑,互相看了对方好几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出来,大家听到吴大牛这样的话,都十分惊奇。 第六百九十五章露出见鬼的神情 吴大牛在村子里,甚至在夜萤家,都一直是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田喜娘有时候也会装着没有吴大牛这个人存在一般。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吴大牛和夜萤,一点也不般配…… 而夜萤,似乎也从不避讳,一直在人前和端翌公然交往,时不时秀秀恩爱,撒把狗粮。 然而,最让人奇怪的是,柳村的人似乎都不约而同地自然而然选择了“双标”。 虽然明知夜萤是嫁了吴大牛的人,但是她和端翌走在一起,从来没有人说她和端翌的是非。 或许是因为夜萤和端翌的交往带着坦坦荡荡的气息吧。 但是此刻,吴大牛这个存在感极弱的男人为了夜萤的事跳了出来,反倒是原本和夜萤卿卿我我的端翌逃也似地遁走了。 两种鲜明的对比,怎么能不令人唏嘘? “大牛,我知道你一番好意,不过,阿萤这回犯的事大了,听说最严重的情况是流放千里……” 田喜娘的嗓音哽咽了。 “不妨事,总会有办法救出萤妹的。” 吴大牛似乎不懂得说安慰的话,只是直楞楞地道。 “嗯,借你吉言,我们也极想尽快把阿萤救出来,否则,监狱那种地方,到底不是女人呆的。” 夜里正叹了口气道。 吴大牛呆呆地,他突然又向大家鞠了一躬,郑重地道: “萤妹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她出了事情,我自是会尽力。” 说完这句话,吴大牛又向大家行了个礼,然后便不再说什么,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吴大牛来得突然,走得也莫名其妙,大家又面面相觑上了。 “呃,大牛这孩子,还真是真性情啊!” 赵爷爷感概地道。 “是啊,是啊,这孩子虽然不敏于言,但还真把阿萤放在心上,喜娘你好福气啊,有这么好的一个女婿。” 族老中有人附合,似是安慰。 但是吴大牛的实力和端翌的实力比起来,一目了然,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吴大牛虽然也放话了,要想办法救出夜萤,但这些族老们都不以为然。 他们都没有什么好法子,何况吴大牛? 因此大家心里,多少有些不以为然。 然而,吴大牛又是夜萤的夫君,他在这种时候站出来,倒也是情理之中,只是大家没有想到,他会表现得和往日不同的强势罢了。 宝瓶耳边掠过大家不痛不痒的评论,猛地意识到,为什么她觉得今天的吴大牛似乎有些不同了。 往日在村道上遇到吴大牛,他总是佝偻着身子,让高大的身形显得不自信而猥琐。 今天吴大牛背挺得直直的,几乎可以说是昂首挺胸地进来,又昂首挺胸地出去,因此让整个人的神彩显得和往日大不同,明显自信、从容。从气质上来说,简直象换了个人似的,脱胎换骨了。 吴大牛走后,族老们继续商议着事情,不过这下子除了说夜萤的事,还谈到了之前夜萤说过的“九链说”…… 傅太医打着呵欠,这几天病人太多,又都是危重病人,他那刚完善出来的仙门36针施用了一次又一次,差点没让他精力耗竭。 还好,这些病人最终都在他的尽力救治下转危为安。 傅太医边打边呵欠,边抬头看天,见竟然已经日上中天,才意识到他昨天晚上竟然一觉睡到了大中午。 看来,的确太累了。 不晓得靖王爷的计策施展得如何? 傅太医到厨房里,胡乱要了点吃食,填饱了肚子,便到处找端翌。 不过,他听晚晴说,端翌方才出去就没回来,还交待她们说,会有一段日子不过来住。 傅太医便晓得,端翌已经开始实行本尊疏远夜萤的计划。 傅太医估摸着,靖王爷肯定已经搬到原来吴家的小院里,他是不会离开柳村的,山居离柳村有一段距离,自是不方便时时照拂夜家。 傅太医便边打呵欠,边往吴家摸去,想要问问靖王爷,下一步需要他做些什么不。 不曾想,他才在村里露面,便被赵大友拉住了。 “傅大夫,我突然想起一事。然后我越想越不对劲,想和你说说。” “哦?”傅大夫见赵大友吞吞吐吐地,便道,“什么事?要不咱们找个清净的地方说话。” “好。”赵大友见傅大夫乐意听他说话,立即高兴地点点头,把傅大夫带到了村里一处草顶的凉亭里。 这里四下无人,正好说话。 “说吧,有什么惊天的发现?” 看着赵大友有点魂不守舍的表情,傅大夫开玩笑地道。 “时疫一事,我怀疑,或许不是由于夜姑娘猪场的瘟疫引起的。” 赵大友的话,石破天惊,让傅大夫顿时全身的毛孔都激得竖了起来。 “什么?你再说一遍?” “我说,时疫一事,或许不是夜姑娘猪场的瘟疫引起的。” “此言何解?” 傅太医原本睡意惺松的双目,顿时变得炯炯有神,牢牢地盯在赵大友的脸上,似要剖皮挖骨,看看赵大友有没有撒谎。 “傅大夫,这只是我自已的一点猜测,不知道对不对啊!”赵大友被傅太医盯得有点心虚。 “你说说,我听听。” 即便是猜测,也有猜测的理由。傅太医做出耐心倾听的模样,给赵大友吃了一颗定心丸,便徐徐讲起引起他猜测的因由。 原来,今天一大早,赵大友就到镇上卖自已编的竹筐,谁知道在镇上遇到一个过去的老顾客,那老顾客是吴殊村的村民。 赵大友看到他从面前匆匆走过,便喊了他一声,希望老顾客能光顾自已的生意。 谁知道对方看到他,就象看到鬼一样,飞也似地拔脚跑走了。 赵大友一阵纳闷,还追了几步。边上有个小贩见赵大友这模样,便问他何事,为何要追着人跑,还开玩笑说是不是要强抓人家来买他的竹筐。 赵大友便说不是,只是对方是老顾客,他想搭讪一下,同时也碰碰运气,看对方是不是有意买自已的竹筐。 不过,不买也没事,就当打个招呼,谁知道对方看到他,就象看到鬼似的,飞也似地逃走了。 小贩便问赵大友真的认识对方吗?或许赵大友是乱喊,人家害怕了才跑的。 赵大友一听,不服气道,他知道对方是吴殊村的,姓刘。 可是谁知道一听吴殊村,那小贩脸上也露出了见了鬼的神情…… 第六百九十六章探寻时疫发生的真相 “你为何是这种表情?这个人有什么不对吗?” 赵大友看到小贩的神情十分异样,心下一动,赶紧追问道。 “哎,老哥你不知道吗?吴殊村前些时候发生了时疫,整村的人都死光了。我听说啊……”小贩说到这里,鬼祟地四下看了一眼,这才压低了声音,附在赵大友耳上说,“吴殊村时疫没控制住,虽然外面传说村民都是病死的,实则有些是被官兵活活烧死的,就是为了避免时疫流传出去。灭村啊,多惨。所以你说那个人是吴殊村的,真没看花眼吗?” “当、当然没看花眼。他脸上有一块大黑痣,十分好认,我方才就是看清楚了他脸上的大黑痣才唤他的。” 赵大友脑子里回忆了一番,愈发觉得自已没有看错,分明就是那个吴殊村的老顾客。 “哎,难怪他跑得快,吴殊村的村民都被这样了……”小贩用手掌在脖子上比了一个“卡察”的动作,意思是说都被斩草除根了,“然后他肯定是漏网之鱼,看到你喊他,能不惊慌吗?” “哦,原来如此。难怪我就觉得他身上邋邋遢遢,和往日不太一样。” 赵大友点点头,若有所悟地道。 “哎,不是每个村都象你们柳村那么幸运。听说你们虽然死了些人,但是并没有被灭村,我看你也好好的,怎么回事?说来听听?” 小贩八卦够了,把目标转移到了赵大友身上。 赵大友心不在焉地应付了几句,猛地想起一件事,这件事原本都被他忘了,但是此时遇到吴殊村民后,再加上小贩边上一番详解,赵大友不由地猛地一颤,突然觉得,有些事情是不是搞错了? 他过去也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因为家人吃了夜萤家的病死猪肉,所以发病,引发了时疫,夜萤自已也没有否认。 但是吴殊村也发生时疫的事,让他有了另外一种想法…… 如若夜萤不是他的救命恩人,这条线索他或许也就轻轻放过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夜萤偏偏是他的救命恩人,不光救了他,还不顾生死,从火海里救了他家的两个娃。这才让大灾过后,失去亲人的他,得以现在能支撑着活下去。 因此,赵大友便巴巴地跑来找傅大夫了。 他希望傅大夫能把引发时疫的原委搞清楚,不要让村民再误会夜萤了,还夜萤一个清白。 “哦,被你这么一说,那吴殊村的村民倒是关键了,有些事情,咱们得详问他一番。你知道他人现在在哪里吗?” 傅大夫摸了一下下巴,觉得这倒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我多方打听过了,那个人很幸运,没有染上疫病,也不知道怎么逃过官兵之手后,由于无处可去,现在仍偷偷住在村子里,咱们要找他,就要到吴殊村去。” 赵大友脸上露出一丝畏缩的神情。看来,进死了一村子的鬼村还让赵大友心有畏惧。 但是帮夜萤洗脱罪名的信念,让赵大友战胜了自身的怯懦。 “嗯,那就去吧,你在这等等,我叫上端爷一起去!” 傅太医让赵大友在草亭里等着,只身离去。 不一会儿,傅太医便和端翌齐齐出现,带着赵大友乘马离去。 如果让田喜娘等人看到端翌此时急切的神情,就不会怀疑他和夜萤之间,是否有真情存在了。 一听到事关夜萤,端翌立马急得象火烧屁股一样,也顾不得赵大友根本不会骑马,一路上狂催马匹,在赵大友的指路下,两个时辰后,才经过三清镇,翻越三重山,来到位于深山深处的吴殊村。 赵大友和傅太医共乘一匹马,一到吴殊村口,赵大友跳下马匹,立即扶着一棵树狂吐了一番,道: “端爷,傅大夫,我以前看你们骑马安逸又威风,原来骑马这么难受,这辈子我再也不想骑马了。” “呵呵,赵兄弟见罪了,骑马也没有那么难受,实是咱们赶路太急了,慢慢骑会舒服许多。” 傅太医尴尬地一笑,解释道。 一旦沾了和夜萤有关的事,端翌就变得心急火燎起来,若是让他安静的拍马而行,怕是能把他急得冒烟。 “这吴殊村,当日的时疫亦是十分惨烈,你看,民居都烧毁得差不多了。 说起来,吴殊村发生时疫的事,咱们怎么不知道?” 端翌皱了下眉头,奇怪地道。 “端兄弟,你不知道也不奇怪,这吴殊村只有40户人家,原本就小,夹在这深山缝里,名声不显,远离镇区,平素若不是我走村串户卖些竹扫帚,也不知道这里有个吴殊村。 而且,吴殊村发生时疫后咱们村也跟着发生了时疫,大家当时都自顾不暇,哪有可能关心到别的村子?” “嗯,说的也是。” 端翌点点头,此时他们站在村口,看向村内,只见一片大火焚烧过后的断瓦残垣,大部份破屋间隙,已经被生命力顽强的杂草占据了,冷冷清清,白天还好,一到晚上,说象鬼村也不为过。 真是难以想象那个村民能一个人生活在这里。 “卡察”,就在他们观察情形时,就听几声折断树枝的声音,端翌听在耳里,自是知道不是野兽的动静。 “谁?” 端翌大喝一声。 没有人应声,但是却听到一阵树叶的悉索声和脚步逃遁而去的“呱哒”声,端翌闻声而动,身长玉立的他,一迈开脚步,顿时如脱笼之鹄,在赵大友眼前一晃,就已经不见人影。 “端爷他的功夫这么好?” 赵大友一阵惊叹。 傅太医点头,不置可否地一笑,让赵大友愈觉高深莫测。 不一会儿,端翌在村道边的小树丛里现身,不过,他手上亦是多了一个人。 “求奔大哥,我猜就是你,你怎么看到人就跑啊?” 赵大友一看对方脸上的大黑痣,便赶紧上前热情地问道。 “大友,你带人来找我,想做什么?是要把我卖给官府吗?我没病,人家都发病了,我没发病,到现在都没发病,我不会传染疫病的,你们别杀我。” 对方惊恐地道。 第六百九十七章时疫的真相 “求奔大哥,你误会了,我们是来找你了解一些事情的,别害怕。 我染过时疫,知道染过后若是没死,就不打紧了,所以不会把你卖给官府的,放心吧。现在也没人追究吴殊村时疫的事了。” 赵大友这才明白为什么这位老顾客一看到他就慌慌张张地躲闪,原来是怕碰到熟人会被举报。 “在三清镇上遇到你我就有点担心了,还好你不是来抓我的。这段日子,我都是一个人住在村里,缺盐少油的,熬不住才挖了些草药下山换油盐。 倒是没想到,把你招惹来了。你说吧,找我什么事?” 见赵大友发出善意的信号,求奔也慢慢恢复了平静。 端翌从马背上的一个囊袋里掏出一大包油纸包的卤牛肉,还有一卷面饼,又将一个水葫芦递给对方道: “先吃点东西,边吃边聊。” 对方一直过着吃野草啃树根的生活,一看到牛肉和大饼,比看到黄金都兴奋,立马接了过来,在面饼里卷上牛肉,大口大口吃了起来,哪里还顾得上喝水,结果差点没把自已噎死。 风卷云残地吃完一张大饼和牛肉,求奔这才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剩下的肉和饼,喝了一大口葫芦里的水,这才出声道: “吃了这牛肉和饼,让我现在死了也心甘情愿了。说吧,你们想问我什么事,我一定知无不言。” “你们时疫是发生在什么时候?村里第一个人产生时疫症状的具体时间你有没有印象?” 端翌看了一眼傅太医,傅太医点点头,便询问起来。 原来打探的是时疫的事。 求奔即已知道对方对他没有恶意,便老老实实地将自已能记得的事情都说了一遍。 详尽地问完,傅大夫便理了一下赵大友对他说的时间线。 鹅毛笔在纸上流畅地写出一串串的字,端翌看着傅太医下笔如神,看向鹅毛笔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温柔。 还好赵大友是个糙汉子,虽然觉得端翌看鹅毛笔的眼神不对,并没有想歪。 否则,换成一个腐女,肯定会想,卧槽,这位帅哥有恋物僻呐,竟然对一支笔投掷以深情的眼波。 呃,因为鹅毛笔是夜萤发明的嘛! 一看到好用便于携带的鹅毛笔,端翌就不由自主想到了夜萤,眼神里,自是带上了几分柔情。 “端爷,看,按赵大友和求奔两人的说法,这条时间线重合了。” 傅太医把他写的两行字圈了起来。 端翌凑近一看,不由地眼睛一亮,道: “你的意思是说,赵大友和儿子小宝在吴殊村发生第一例时疫前就到过吴殊村?然后赵大友回去后不久,他的大儿子就开始发烧。症状和吴殊村的村民发病时一模一样,这么说,柳村的时疫,应该是赵大友从吴殊村带回去的?” “嗯,按道理,猪的瘟病和人的瘟病是不一样的,不可能会互相传染,要不然,有养猪的人家,岂不是早就死光了?” 傅太医按自已的学识解释道。 当然,傅太医并不知道,动物的病毒最终还是传给了人类,并且因此在后世引发了若干场可怕的“瘟疫”。 “嗯,太好了,萤妹身上的冤屈可以洗净了。之前她还一直为了自已祸害了柳村的村民而伤心难过呢!” 端翌一脸兴奋,哪有一点在田喜娘等人面前薄情寡幸的模样。 这下,夜萤就不必再背猪瘟引发时疫的黑锅了。 “是啊,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所以赶紧找傅大夫说明真相嘛。夜姑娘救了我们一家,我可不能忘恩负义。” 赵大友见真的帮上了夜萤,心里也十分高兴。 事情真相大白,大家脸上神色也轻松了不少。 要怪,只能怪现在信息闭塞,交通落后。相邻三、四十公里的村落,若是没有人互通往来,根本就不会知道对方村子里发生过什么,何况还是吴殊村这种夹在山沟缝里的小山村。 “赵大友,你这次可是立了大功啊!夜姑娘如果知道这件事,肯定会很高兴!” 傅太医拍了拍赵大友的肩膀,以示赞赏。 端翌掏出一个腰包,递给赵大友道: “一点银子,不多,拿去给孩子们买几件衣服吧,记得让他们要上学,别当睁眼瞎。” 赵大友连连托辞,最终却不过端翌,还是收下了。 当然,他偷偷掂了掂,就知道那不多的银子,至少也有二十两,不由高兴地咧开了嘴。 “至于你,求奔,你还要呆在吴殊村吗?这里已经是个死村了,你一个人在这里也缺乏照应。” 端翌问求奔道。 求奔也是福至心灵,见端翌气宇不凡,定是个厉害的人物,便“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给端翌嗑了个头,道: “求大人给条活路吧!” “嗯,这样吧,三清镇上的府衙还缺个伙夫,你愿意去做伙夫吗?” “愿意,愿意,小人虽然是个大老爷们,但是往常在家也是要帮着烧火做饭的,没办法,孩子多,年纪又小……” 说到这,求奔想起在时疫中死去的亲友,眼泪不禁又想掉下来了。 大伙一阵默默,都想到了时疫的可怕。 当然,比时疫更可怕的,是人心。 求奔还有一些衣物要收拾,表示要在村里再呆一个晚上,就不随他们一起下山了。 傅大夫写了封举荐信,让他拿去找府衙一位邱姓的师爷,自会帮求奔安排。 于是,三个人又原路下山。 赵大友自行回村,傅太医和端翌在镇上逗留,在筹划了一番如何把柳村时疫真相揭开的事后,端翌便打算出门去探监了。 “王爷,你真地要那么做吗?” 知道了端翌的疯狂计划,傅太医不禁一阵扶额。 “怎么?有何不可?我现在想开了,不管是端翌还是吴大牛,反正都是我,我何必吃哪一个的干醋呢?不管是哪一个能得到萤妹的心,都是我的个人魅力嘛!” 端翌笑嘻嘻地,看来是拿定了主意。这“个人魅力”自又是夜萤教他的词。 傅太医虽然觉得端翌的计划似有不妥,但一时也拿不出更好的方案来,只好姑且走一步看一步了。 眼见端翌穿上粗布衫,化身为吴大牛,兴冲冲地前往府衙,傅太医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打算去镇上的药铺多买一些珍罕能保命的药放着。 最近遇到突发的事情太多,让傅太医觉得,平静的生活下激流暗涌,还是不能掉以轻心,多备点药应急总没错。 第六百九十八章人情冷暖 “宝瓶,你也在镇上啊?” 傅太医抬头就看到一个熟悉的曼妙身影映入眼帘,心中不由一喜。 “傅大夫?” 宝瓶虽然对端翌开始感觉怪怪的,但是对傅大夫并无恶感。实是因为近期在救治危重病人的事上,傅大夫居功至伟,让宝瓶对他生气不起来。 “呵呵,你是来买什么东西吗?” 傅大夫无话找话说。 宝瓶闻言,顿了下,道: “我每天都来了,打理花容月貌。” 哦,原来是常规工作。 傅太医讪讪地,老脸一红,道: “嗯,那个,宝瓶,我上次送你的礼物,你有看吗?” 傅太医简直是凭着一股勇气说出这样的话来。 “没有,我哪有空看?尤其最近事情这么多,萤姐也在牢里,一点心情也没有。”宝瓶老老实实地道,见傅大夫神色不对,便问道,“很重要吗?如果很重要我晚上回去看。” “唔,好吧,你有时间再看。也不是特别重要。” 傅大夫的老脸象一块大红抹布,耳朵似乎要滴出血来。 宝瓶也不以为意,现在占据她心间一等一的大事,就是萤姐入狱的事,其它的她都不放在心上。 方才见傅大夫一脸焦急,她还想是不是回去拆开礼物看看,但是一听傅大夫说并不重要,她也就把这事抛在脑后了。 “唔,那我先去店里忙啦?” 宝瓶有几天没来店里了,急着察看店里的情况。 “好。你去吧!” 傅太医恋恋不舍地道。 看着宝瓶消失在店里,他才慢慢往药铺走去。 “哦?萤姐支走了二百两银子?是一名女差前来取的?” 一进店里,宝瓶就被蔷薇告知这一消息,脸上不由地绽出了笑容,更把傅大夫说的事情忘到九宵云外去了。 “宝瓶姐,你怎么看上去很高兴的样子?那女差也不知道靠不靠谱,不过,那张支银子的信的确是萤姐的字,上面还用了特殊的暗号符号,所以我才把银子给她的。 二百两啊,可不是小数目!我是不是做错事了?” 蔷薇紧张地问。 “没事,你做得对。以后那女差有来支银子,不论多少,都立即支给她,莫多问。” 宝瓶脸上的笑意象浓云密布的天空中透出一缕阳光,连蔷薇都感觉到了。 “宝瓶姐,破了财你还高兴啊?” “傻瓜,那女差愿意出来支取银子,说明萤姐在里面还能活动得开。在里面的日子,怕是不会太差,若是一句话都带不来出,那就严重了。” 宝瓶的话,一语道破真相,让蔷薇也跟着高兴起来,赶紧把夜萤写的信递给宝瓶。 宝瓶展开叠好的信纸,如饥似渴地开始看起来。 夜萤在文中掺杂了大量特殊的符号,其实那是她后世做记者时所学的速记符号,她教过宝瓶和蔷薇,因此这二人倒是都看得懂。 安好!勿念!…… 夜萤的信还要过审,自然是过那女差的审,所以不可能写太多情况,但是这几个重要的字眼出现,宝瓶就放心了许多。 而且,最重要的是宝瓶观信的整体,没有凌乱和字迹上的杂乱变化,整体显得顺畅平滑,没有任何观感上不适的异状,这至少说明,夜萤写这封信时,是不受胁迫的。 如果是受到胁迫的话,以夜萤的机灵劲和个性,绝对会有所暗示。 宝瓶收到夜萤本人亲自从狱中传来的信息,自是把这封信当宝贝,反复看了好几遍。 自从被端翌拒绝帮忙后,夜家的人一时一筹莫展,一时间也找不到合适的人帮着上下打点。 宝瓶还准备今天到镇上找王财主帮忙。不过,还没等她找到王财主,就收到这封信,真是一份大礼了。 宝瓶盘点了下店铺的事,就赶紧匆匆去找王财主。 若是说夜萤最强大的助力,自然是王财主和王财主的千金王柳逸了。 宝瓶把最后的希望都押在了这上面。 可是谁知道宝瓶来到王财主家门前时,那传话的门子一听她是夜萤的人,来找王财主的,便冷冷地斜睨了一眼,道: “对不住啊,这位姑娘,我们家老爷不在家,出去了!” 宝瓶听了心下一沉。 虽然门子不定认识她,但是她方才也说了,是夜萤家的人,过去只要门子听到是夜家来人,那种热情自不待言,感觉就如一家人似的。 可是现在? 这种态度,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宝瓶还是不死心,或许这个门子是新来的,一点也不知道过去夜萤和王老爷家的关系吧?所以才这么冷淡? 她按下耐心,道: “能不能麻烦你再通报一下王小姐?她和我家姑娘是好友。” 宝瓶舌头打了个卷,没有把结拜姐妹几字说出来。 “对不住啊,我家小姐也出门了。” 门子鼻子朝天、一脸不屑地道。 “啊?怎么都出门了?什么时候能回来?” 宝瓶心里一阵发凉。 一个不在家也就罢了,连平时不怎么出门的王小姐也不在,简直是明明白白地告诉她,人家不想见她。 “不知道,主人的行踪,我们做下人的如何能打听得到?不过,看在你们家姑娘是我家主人好友的份上,我告诉你吧,听说他们至少要出门半年。” 出门半年?黄花菜都凉了。 宝瓶心里彻底凉透了。 不用说了,肯定是听说萤姐出事,所以王财主和端翌一样,怕惹祸上身,所以才不见她。 “嗯,多谢。” 宝瓶即是明白人家不肯见她,晓得趋吉避祸也是人间常理,奈何王财主和王小姐平素对夜萤太好,她还存着一份痴念。 现在看来,也是镜花水月一场空。 所谓友情,只有顺遂时才会一帆风顺。 一遇到祸事,大家都避过脸去,关起门来,拒绝提供帮助了。 不然,以王财主是当朝左右相恩人的身份,夜萤的事,他肯出力相助的话,至少能保不被千里流放吧? 宝瓶银牙一咬,最坏的结果,流放就流放,大不了,她一路相随…… “夜萤,有人来探望你了!” 监狱里无晨昏,夜萤躺着睡得迷迷糊糊地,就听女差唤她。 谁会来看她?来这吃了三次饭了,算起来过了一整天,总算有人来看她了,夜萤一阵兴奋。 第六百九十九章探监 夜萤也知道这回自已犯的事大了,虽然监狱里宽松着,但是她后世做记者时也到监狱里参观过,对死刑犯才特别宽容呢。 哪家监狱的死刑犯不好吃好喝供着? 就等秋后问斩了吧? 因此,对她这样的重刑犯,夜萤也没指望家里人能这么快进来看她。 只希望,田喜娘能宽松心怀,不要再犯病;希望哥哥能靠谱点,别在这时候犯浑,至少能撑起家来。 然而突然,女差告诉她有人来看她,夜萤自是欢喜。 “囊囊”的脚步声出现在狱里,一个粗涩的声音一看到她欣喜出现在粗大的木栏后面,立即唤道: “萤妹!” 呃,太让夜萤失望了,这第一个来看她的,竟然是意外中的意外之人:吴大牛! 不过,人家能在她落难时候来看她,夜萤也没有给了太差的脸色,虽然失望,但是夜萤仍有礼貌地道: “是你啊?大牛!” “唔,你在这里还好吗?” 端翌打量了一下夜萤住的监狱,不禁皱起了眉头,这是谁搞的事?竟然乌漆麻黑的,环境脏臭不堪。 所幸夜萤似乎并不受环境影响,脸上依然从容淡定,却似淤泥里生长起来的白莲花一般,亭亭玉立。 “能好吗?就那样吧,至少还没崩溃。” 夜萤见这憨汉子明明是见官就吓得缩成一团的老实农人,现在竟然敢这样进来探望她,说不感动也不可能。 不过,这监狱里的事情,也是一时三变,她刚入狱时呆的监房,不知道是不是黄知县觉得太好了,方才吴大牛进来前,又让女差把她倒腾到了这里。 当然,夜萤并不知道,黄知县现在下场可比她惨多了…… 这里显然条件比她原来呆的监房恶劣多了,霉臭不堪,油灯昏暗,四下里还不时传来女犯哀哀的叫痛呻|吟和哭泣之声,让人感觉象呆在阴曹地府里一般。 不过,换到这样恶劣的地方,夜萤反而心里宽松了一些,道理就是死刑犯才有好待遇呢,所以端翌见到她时,觉得她竟然精神不错。 “萤妹,进来也不能带吃食衣裳,我只能,呃,来看看。你这样子,我放心多了。” 吴大牛一脸憨厚地道。 “大牛,这不是什么好地方,你以后少进来。放心吧,我应该没事了。” 夜萤关切地对吴大牛道。 “为何?”端翌不解,没人给夜萤传消息,她为什么会觉得自已没事? “呵呵,你不知道啊,之前我住的地方可好了,有热水可以洗澡,在一间宽大的明亮石室里,空气竟然还挺新鲜的。 我知道只有死刑犯才有那么好的待遇,以为自已要死了呢! 没想到,见你之前,女差让我挪到这里,我一看这地方倒是乐了,估计我是重刑犯,但罪不至于死吧,说明官府的态度有所转变。” 厉害了我的女人! 端翌扮成的吴大牛,在心里默默给夜萤点了个赞。 就这么点事,她也能推断出这许多? 不过,说实话转移监房这事,端翌并不知道是谁干的,因为夜萤进来前,他已经吩咐了,必得让夜萤在牢里,享受和外面差不多的待遇。 端翌一句话,让管这大牢的官员顿时着急上火了。 短短几个时辰,要把监狱改造成靖王爷想要的模样,真不容易。 但是靖王爷凶名在外,那官员虽然心里抱怨,最终还是让夜萤住进了三星级待遇的“监狱宾馆”。 只是没想到,形势变化太快,就在方才,主管监狱的官员又接到密令,让把夜萤转移到普通牢房里。 普通牢房,就是夜萤现在住的黑牢。 主管监狱的官员心里直犯嘀咕,奈何那是一封加急密令,上面是靖王爷神武大将军独有的火漆,由不得他不相信。 于是,在端翌看到夜萤之时,她便在这恶劣的监房里会客了。 虽然不懂哪里出了差池,不知道是谁把夜萤弄到这种条件极差的地方,与他的意愿完全相悖,但是夜萤的乐观主义精神还是让端翌心折: “萤妹,你的态度也太乐观了,比起男子来犹胜几分。” “哎,不乐观难道哭哭啼啼的?大牛,我娘亲他们如何?身体没事吧?” 夜萤最关心的就是这个? 端翌不由地想吃田大娘的醋。 呃,都没问到他,心里好不爽。 “没事,田大娘身体好着呢,准备卖田卖地卖宅子赎你,可惜,现在官府都打点不进。” 端翌故意折磨夜萤。 哼,小样的,谁让你一句挂念我的话都没有? “让我娘别这么做了,没用的,我打了黄知县,这可是触犯到了统治阶级底线的大事。这些当官的,现在肯定会合伙整我。不死的话,估计我也要在这牢里呆很久了。 让他们有银两的话好好收起来,頣养天年,让我哥好好对小霞姐,励志一些,把家里维持好就行了。” 夜萤一番交待,倒是让端翌胸口一酸,顿时觉得好内疚,似乎不该这么“整”夜萤吧? “萤妹,别灰心,大家都在想办法救你呢!不过,我听说你的事情比较大,所以官府都不让人打点,岳母大人他们都无法托人带话进来。” 端翌想了下,还是狠心把事情说大一点,不这样,夜萤就还傻乐着,一点危机感也没有。 若是夜萤没有危机感,怎么能达成吴大牛英雄救美的心意呢? “我还好,有心理准备了,死也就那一瞬间的事。你出去告诉我娘,我在这里生活得不错,别让他们担心,也别做傻事,整天想着花银子救人。 我的案子,是花银子也没有办法的事了。 咦,对了,我娘他们托不进人,你怎么能进来狱里看我的?” 夜萤突然觉得不对。 吴大牛是全村最老实没用的了,不过,他从小流落在外,村里人对他不了解也不奇怪,然而,细细回想,吴大牛总是能在她“危难”时刻有不一样的表现。 比如,她家缺银子时,全村没有人帮忙,他就送来十两买妻银子;现在她被捕入狱,谁都不能来看她,为什么他就能进来看她呢? 第七百章小人物办大事 对于夜萤会有此一问,端翌自是不会打无准备之仗,他早就想好了应对的答案。 以至于听到自家小女人如此发问,端翌内心还不禁得意地傲娇了一下:哼,任你再厉害,也没逃过本王的计算。 这一得意,差点没笑出来。 还好嘴角欲扯未扯之时,因了化妆僵硬的嘴角令端翌想到自已现在可是以吴大牛的面目出现,于是他强忍着,如吴大牛应该有的木讷道: “我有个结拜兄弟,是在府衙内做伙夫的,故此我托了他的关系,万死不辞地总算进来了。” 如果吴大牛说他认识黄知县或者师爷之类的实权人物,夜萤反倒会怀疑了。 但是吴大牛说他的一个结拜兄弟是这里的伙夫,所以能进来看她,夜萤反倒马上相信了他。 因为,小人物虽然办不成大事,但是小人物如果懂得钻营,往往能把自已的一亩三分地耕耘到极致,为自已弄到许多便利。 比如夜萤就懂得,自已做记者时,大楼楼下的保安,因为每次领导下车都及时上前开车门,替领导拎包,虽然也只拎了几步,从车上到楼里罢了,但是因为这样出色的表现,保安大专毕业的女儿,就通过领导的关系做了合同编制的播出值机人员。 哎,象夜萤那样的单位,别说大专生了,一般本科毕业生都很难获得这样的岗位啊! 所以,有没有情商、会不会懂得钻营投机,其实很重要。 别把伙夫不当兵,整个府衙里的管理人员,可都是在县衙里开伙的,伙夫一勺菜里抖一下或者多挖深一点,那区别可大了! 更别说大冬天晚上值夜班的时候,伙夫能免费送来一碗都是肉的热腾腾面汤……那简直比当皇帝还享受! 若是吴大牛结识的是这般的伙夫,让吴大牛进监狱来看她,比托人找师爷、捕快还要方便。 “嗯,有这样的兄弟是极好的,不过你以后还是少麻烦人家。毕竟我是重罪,老是托他,也让人家为难。搞不好,连伙夫也做不得了。” 夜萤交待道。 “不打紧,他自有分寸。如果风声紧,他也懂得审时度势。萤妹,我和你私下说件事,你靠近一点,不能让人听去了。” 吴大牛突然神情变得诡秘起来。 夜萤楞了一下,但感念着他还愿意进来看自已,便点点头,把脑袋凑近木栏。 吴大牛贴近夜萤耳边,身上的气息,依然没有下意识中那般粗鄙,反而带着一股清浅的男人味道,并不让人反感。 “这座地牢,我兄弟在未做伙夫前,曾参与建设这里。因此,这里的结构他都很清楚。 如果你的罪很重,我计划,把地牢挖通,把你从牢里救出去。” “啊?什么?” 夜萤大吃一惊,忍不住叫出声。 “嘘!不要出声,惊动他人就不好了!” 见夜萤惊呼,吴大牛吓得用手捂住夜萤的嘴。 他的手掌很大很粗糙,紧紧捂在她的嘴上,暖暖的大掌捂到她凉凉的肌肤上,手心如入一块绵软的花冻一般,光滑柔软,让他忍不住手掌又轻轻挫磨了一下。 如果第一次捂夜萤是出于惊慌保密的原因,但是第二次这一下,就是有意的。 夜萤脸“唰”地红了,一把扯掉吴大牛的手掌道: “不得无礼!” 端翌听着夜萤这语气,胸间不由掠过一抹惧色。 呃,一定是上次被踢一脚在命根上留下的阴影太大了,以致于夜萤现在一翻脸,端翌便觉得某处一阵抽紧。 倒是夜萤,看到吴大牛脸上的惧意,于心不忍,再想想之前自已踢过他一脚,还真是对不住人家,便放软了语气道: “你方才说的事情,实在太惊世骇俗,你可不要抱着那种想法,我一个人获罪也就得了,但是若是再牵连你就不值得了。” “值得,为你做什么都值得。” 端翌两眼锁定了夜萤娇嫩的脸庞,目光灼灼地道。 夜萤见他两眼放射出异样的光彩,心内不由又叹了一口气,都说患难见真情。 以他那样的学识和脑子,能想出挖通地牢救她的办法,恐怕已经是智商的极限,实属不易。 若是没有对她几分真情,怕是不能想出那样的计策。 夜萤能想象到吴大牛想方设法时焦头烂额的模样。 “总而言之,万万不可。” 夜萤郑重道。 吴大牛置若罔闻,不再提这事,反而是从怀里掏出几本本子来,递给夜萤道: “我晓得你喜欢这个,若是在狱中无聊,可以以此消磨。” “《酒肆闲话》,咦,你怎么会有这个?还是最新版本的?” 夜萤惊喜之下,不禁疑惑地问道。 “我来时,仙客来的刘掌柜托我带回柳村的,说是给你的。”吴大牛老老实实地道,“你又不在柳村,在牢里,我就拿来这里给你了。也算完成他所托之事。” “这精神食粮正是我需要的,多谢了。” 夜萤喜不自胜。 “喂,里面的说完没有?时辰不早了,赶紧离开。” 外面女差开始催促了。 “大牛,你先走吧,若是让官老爷看到你就不好了,以后莫要再进来了,免得连累了你那兄弟。告诉我家里人,我一切都好,不要挂念。” 夜萤也来不及多说,匆匆嘱托。 吴大牛点头,恋恋不舍地最后看了夜萤一眼,转身慢慢离去。 夜萤看着手里的书,倒是有了几分欢喜。 对于常年和文字打交道的人来说,一日不看到文字便觉得掏心挠肺般难受。 然而这新换的监房光线实在太暗了,夜萤想看书,又怕弄坏了眼睛。她想了下,试探地问前来查看监房的女差: “长官,能不能帮我弄盏亮点的油灯,或者多拿几根蜡烛?” 妈蛋,收了她二百两银子的好处,总不会一点福利也没有吧? “嗯,好。” 没想到,这女差也答应得痛快,转身出去,不一会儿就掖了一大包东西进来,通过木栏递给夜萤。 夜萤接过一看,那一包却都是蜡烛,便喜孜孜地点上蜡烛,顿时一室亮堂,她坐在硬梆梆的石榻上,翻开《酒肆闲话》看了起来。 夜萤看得入神,却不知那女差在外面瞪着她,一脸感概…… 第七百零一章摇身一变丽贵妃 真是一神人,在狱中也能气定神闲看书! 这种地方,哪个良家女子进来,不哭哭啼啼,吓得肝胆俱裂的?吓疯了的都有。 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配得上在外界有杀神之称的靖王爷。 女差心下嘀咕一句,这才徐徐离去。 虽说换了一个腌臜的地方,但是左近仍然只有夜萤一个犯人。 不过,即便如此,她也大意不得。 靖王爷让她来做夜萤的女卫,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端翌一回到三清镇的“藏娇巷”府邸,看到傅太医正蹲在地上分捡药材,有些还拿出来到院中簸箩晒太阳。 端翌回过神来,不客气地问道: “为何让萤妹换了地方?新的牢房有多腌臜你知道吗?” 用小指头一想也就知道,敢违抗他的命令,把夜萤擅自挪腾监狱的,也只有傅太医了。 不拿他问罪拿谁? “知道,我是有意的。”谁知道,傅太医一脸老神在在,不疾不徐地道,“若不是把夜姑娘换了地方,她哪里会觉得吃苦?有一天脱困的话,哪里会感念吴大牛的好?” 呃,倒也是! 听起来挺有道理的。 “可是,她这下可受苦了……” 端翌一想到方才见到的恶劣环境,不由一阵心疼。 傅太医心里倒是哼了一声:即是心疼,就不要搞这些妖蛾子。 当然,这话他哪敢和端翌说? 只是皮笑肉不笑地道: “若不吃苦,怎么会思甜?王爷你让她在里面和外面一样舒服,你要救她出来,她一点感觉也没有。怎么达成你的目的?” 傅太医摇头,边翻拣着手上的药材。 “呃,说的也是,只好让她受罪了。”端翌一脸心疼。 有这份心疼早干嘛去了? 我让你坦白,你不干,非想了这个让她入狱的办法…… 傅太医内心腹诽着。 一阵纷乱的脚步声忽然从院外传来,似是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发生。 “王爷,我们尽力拦着了,可是……” 一名暗卫一脸狼狈地跟在一名锦衣男子身后,讷讷地通报道。 “不妨事,你出去。” 端翌看到来人,脸上的神情倒是很淡定。 他能找到端瑞的居所,三清镇又不是很大,端瑞能找到他的,也不奇怪。 “二哥,不好意思,事急从权,宫里有大事发生,我急着见你,多有得罪了。” 端瑞微微躬身行了一礼,以示赔罪。 “大事?你且说来。” 端翌也不和他客套。 他们兄弟仨,端翌和端祥脾性较对路,和端瑞虽然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却只是泛泛之交,比起他和傅太医的关系来还不如。 “宫里找到了一个神医,据说,把皇上的隐疾治好了。还有十数日,皇上就能人事。丽贵妃是他最宠爱的妃子……” 端瑞说得很隐诲,但是端翌听在耳里,却是脸色微微一变。 皇上的隐疾是天大的秘密,整个大夏朝知道的,不会超过十个人。 正因为不能人事,所以皇上一直没有子嗣。 而这正是他们这些皇叔的机会。 万万没有想到,皇上的隐疾也有治好的一天。 端翌心念电转。 这个消息带来的冲击实在太大了。 有些事情的布局走向,因此马上要改变。 整个国家,不知道多少人的命运也要由此发生巨变。 然而,最迫切的还是阿宁。 身为最受皇上宠爱的贵妃,阿宁现在不在宫中…… 看到端翌的表情,端瑞就明白过来,二哥懂了他的意思。 “所以,我现在马上要带走阿宁,这是为了她好。” 端瑞道。 “好,我马上着人接她,再有一个时辰,咱们在三清镇码头见。” 端翌点头,毫不犹豫地道。 端瑞深深看了端翌一眼,然后便转身,离开了端翌的院落。 高手对招,不需要言语表达,一个眼神,几句话,转眼就能推动事态的发展。 阿宁被匆匆接走,快得只来得及和田喜娘说了几句道别的话,谁也来不及告辞…… “你一定,要保住萤姐,不论什么罪名,都得替她扛下了,扛不住的话,找我。” 阿宁离开码头,踏上渡船时,还不忘和端翌交待道。 端翌一怔,这才晓得,阿宁对夜萤,的确有了情谊。 自家的小女人真是厉害,连这么厉害的表妹也能征服。 端翌可不记得,自已身边的女性友人,那些从小看到大的名门千金之类的,什么时候和阿宁交好过。 端翌点点头,郑重地道: “我会保她无事的。你放心回去吧,在宫里,你也要保重。有什么事情找我,我会替你扛下的。” “表哥……” 神武大将军一诺千金。 丽贵妃的眼眶湿湿的。 决然地转身上船,背过身的一刹那,阿宁便又成了丽贵妃…… 她没有再回头…… 端翌心情沉重地回到院落里,一时有片刻的失神。 “王爷,皇上突然治好隐疾,看来,咱们的谋划要变成一场空。” 傅太医凑近端翌身边。 也只有他和端翌无话不谈。 “呵呵,这不是重点。”端翌一挥手,“我反而陡然觉得浑身上下清爽,轻松了许多。只是,阿宁她太单薄了,能背负得起这一切吗?” 家国子嗣,后宫谋斗,哪一样是轻松的? 想到阿宁在柳村的日子,每一天都快快乐乐的,端翌不禁感谢起夜萤来。 只有夜萤,让阿宁拥有了一段轻松愉快的日子。 “王爷,丽贵妃她不是还有你吗?” 傅太医真是言无不尽。 “嗯。有我,许她一世平安。” 端翌眉眼变得深沉起来。 三清镇上。 宝瓶仍不死心,四处奔走。 看到傅大夫在百姓药店买药,宝瓶忽然灵机一动,上前逮着傅大夫道: “傅大夫,你是大夫,府衙里一定有人欠过你人情吧?不若你带我进去看萤姐?” 傅大夫本应拒绝,可是一抬眼,看到宝瓶那楚楚可怜的模样,如雨后梨花一般,在风雨中瑟瑟发抖,那拒绝的话无论如何狠心也说不出口。 他眼珠子滴溜溜一转,顿时有了说辞,便道: “倒是有个小吏,家里老娘前些时日得了风寒之疾,我帮他治好了,对我甚是感激。” “我就知道你们做大夫的,才是真正手眼通天。” 宝瓶一听傅大夫话里的意思,立马破涕为笑。 第七百零二章谁好 咳咳,宝瓶难得夸他,可是却是为了夜萤。 傅太医心里一阵发涩。 难道她不知道,他是为了她,才乐意带她去见夜萤的?换成别的谁,他都懒得搭理。 “我安排一下吧,再过一个时辰我去找你。你在花容月貌店里等我。” 傅太医道。 宝瓶喜出望外,连声道谢后,也不直接往花容月貌去,而是跑到仙客来去了。 “刘掌柜的,你那早点的餐点还有吗?水晶虾饺什么的,统统给我来一套。” 能安慰萤姐的,只有吃吃吃了。 而且,深牢大狱里,吃的哪里会好? 一想到夜萤在里面受苦,宝瓶就一阵阵心疼。 “嗯,还有一些现成的,我都帮你热热,包上。” 刘掌柜的看到宝瓶,哪里还猜不出是什么事? 夜萤被抓捕入狱的事情,并未传扬开来,因为柳村到底是个偏僻的小村子,在这个走出五公里就不通音讯的时代,关于柳村的种种,只要没有有心人故意传扬,根本走不出大山。 刘掌柜是通过别的渠道得知的。 不过,宝瓶不说,他自不会问,只是依着宝瓶的意思,把精致的吃食打包起来,满满地盛了一个四层的食盒,交给宝瓶带走。 还好宝瓶天生神力,这么重的吃食,她一个人一手提着毫无压力。换成普通的女子,早就带不动了。 宝瓶这么一折腾,走到花容月貌时,一个时辰已经过去,傅太医已在花容月貌候着宝瓶。 虽然夜萤出事,但是毫不影响花容月貌的生意,这里的生意依旧和过去一样红火,但或许也有夜萤出事的消息还没有传出来的缘故。 见到宝瓶提着硕大的食盒,傅太医顿时觉得,好希望自已是坐牢的那个。 “我帮你提吧,这么重。” 傅太医一心想表现男友力。 宝瓶推辞不过,便把食盒篮子递到他手里。 傅太医刚接过来食盒篮子,手猛地一坠,差点没闪了腰。 他一时没想到宝瓶的天生神力,一看到她提着食盒那么轻松,便以为不重,结果吃了大亏,出了糗。 “哎,拿这么多吃的给夜姑娘,她一时半会吃不完,会坏的。” 傅太医不好意思说太重了,只好涨红了脸,仍坚持提着。 宝瓶倒是看出来了,伸手又接了回去,闷闷地道: “萤姐喜欢美食,在里面肯定什么好吃的都没有,虽然东西多,但是能撑个三餐也好啊,下回再进去,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若不是靖王爷盯得紧,看着宝瓶因为见不到夜萤闷闷不乐的样子,傅太医早就松口,答应宝瓶一天看三回夜萤了。 哎,做戏就要做全套。 天知道王爷脑子是不是被门夹了,虽然想到如此“妙计”来挽回夜萤对吴大牛的心。 傅太医此时都不禁怀疑,男人的思考能力和智商,真的和下面的命根子有关吧? 王爷自从被夜姑娘踢了一脚在命根子那后,似乎就开始变得不正常了。 “赶紧走吧,迟了恐有生变,那小吏也是冒着风险带咱们进去。” 傅太医说完,打头要走。可是一会儿,觉得身后没有动静,便回头看。 这一看不要紧,却见身后的女人眼中水光潋滟,正盈盈地盯着他。 傅太医还从没被女人这样的眼神盯着,不禁心内一阵麻痒,哑着声音问道: “你这是做甚?还不走?” 宝瓶没有说话,只是回过神来,麻溜地跟着傅太医走了。 原来,方才她触景生情,想起了之前跑王财主家的情形。 还有端翌,自从夜萤出事,他就象变了个人似的。 不光一直推托,不帮着打点奔走,甚至还干脆离开归燕堂,不再借住那里,似乎一心一意要和夜萤划清关系。 如今和傅大夫一口答应帮忙的举动对比,宝瓶觉得,世间还是有患难见真情这回事的。 于是乎看着傅大夫的背影,竟然一时失神。 一进牢中,把食盒放到地上,看到粗大的木栅栏隔绝着的夜萤的脸庞,宝瓶的泪水一下子就夺眶而出,她捂着嘴,泣不成声地道: “萤姐!” 才开口叫了这一句,就再也说不出口,眼泪象决堤的河水一般,奔涌而出。 “宝瓶,你来啦?哭什么哭?我不是好好的吗?” 夜萤赶紧伸出手,从木栅栏里安慰宝瓶。 宝瓶一把抓住正欲擦去她脸上泪水的夜萤的手,难过地道: “萤姐,你受苦了。” “哎,就是臭了点,脏了点,而且原先答应我能天天洗澡的,现在竟然换成了两天一次。这点比较不好,其它的适应了就好了。你别哭啊,看,都变成小花猫了。” 夜萤乐呵呵地,一点也没有蹲监狱反省应该有的自觉。 “萤姐,好,我不哭。”宝瓶也觉得好不容易见次面,这样哭哭啼啼的岂不是晦气,于是便把泪水忍住,努力挤出个笑脸。 “嗯,这样好多了。”夜萤嘴角的笑容很轻松,不似在她面前努力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家里都还好吧?” “一切都好,田大娘说会记得你的话,努力不生气,不让你们操心她的身体。” 宝瓶捡好听的说。 其实,田喜娘夜里一直睡不着,人都迅速憔悴了下去,还好有傅大夫的药撑着。 “嗯,有些情况,大牛之前进来,和我说了一些。” 夜萤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这件事告诉了宝瓶。 “大牛?吴大牛?他进来看你了?” 没想到,宝瓶一副大吃一惊的模样。归燕堂的人苦无良策能进来的探望夜萤,怎么平素一副老实无用的吴大牛倒是做到了? “是。我也没想到。”夜萤苦笑了一下道,“他认识这里的一个伙夫。然后托他的关系进来看我的。” “哦,原来如此。说起来,他可比端大哥有良心多了,至少还掂记着要来看你。” 宝瓶愤愤地道。 这是夜萤进牢里后,第一次听到端翌的消息。 可是听宝瓶的语气,似乎端翌对她入狱的事情,并无触动?以至于让宝瓶产生了反感? 夜萤的心,慢慢地往下沉了下去…… 第七百零三章众叛亲离 夜萤的脸一下就沉了一下来,空气中原本因为宝瓶进来看她带来的喜悦也一下子就凝滞了。 宝瓶不由地暗暗懊悔自已出言太快,说到端翌的事,惹萤姐不开心了。 可是端翌对夜萤的事冷漠无情是事实,宝瓶也不会昧着良心说夜萤想听的话。 “端大哥不想来看我么?” 夜萤觉得自已贱贱的,但是到底还是问出来了。 但是夜萤也知道,如果她不这么直接,宝瓶肯定不会再说端翌的事,她会就这么沉默下去,过一会换个话题,跳过此事就算完了。 如果是这样,夜萤会憋死。 “嗯,田大娘和夜里正等人觉得端大哥认识的人比较多,想让端大哥递个话,可是端大哥百般推辞,大家觉得没意思极了。后来端大哥就搬走了,从搬走之后,就没到归燕堂去过。” 宝瓶对端翌多有不满,此时全部发泄出来。 而且习武之人,性格爽直,宝瓶不惯粉饰太平。 在她看来,长痛不如短痛。 她本来就对端翌和夜萤走近多有反感,毕竟于理法不合。但是后来被端翌冲入时疫隔离区的行为感动了,便装着没看到,不闻不问。 现在端翌表现大相径庭,宝瓶便极度不满,把所有的反感都倾泻而出。 换成别人,或许会换个委婉的说法。 夜萤脸白了一白,但随即又转为正常,她淡淡一笑,道: “人情冷暖,实属正常。端大哥有他的前途和人生,我即犯下滔天大罪,别人避嫌躲远一点也是应该的。” 别看夜萤面上不显,心里却是涛天骇浪。 万万没有想到,端翌是这样的人。 若不是他在时疫中的勇敢表现,夜萤也不会芳心默许,甚至拒绝了吴大牛,踢伤了他,还准备挨上二十板子,和吴大牛和离。 原来,有的人经得起一次考验,却经不起第二次考验。 “萤姐,你想开点。我想,端翌他,或许表现也并不是那么好,只是平时我们被他蒙蔽了。谁知道他进疫区时,是不是接到傅大夫的飞鸽传书,知道我们已经有了解决时疫的办法。 以端翌的心机深沉,他或许会觉得,若是他在那时候进疫区,也就能轻易获得你的好感。 即便有一点传染的风险,但是以傅大夫的医术,也必能保得他平安,而且若是接到了傅大夫的通风报信,他心里想必更有把握。” 宝瓶见夜萤虽然还能勉强笑出来,但是脸色十分难看,索性一次捅破,要伤就一次伤个够,不要回头再慢慢受挫磨。 钝刀子割肉,更痛。 何况,萤姐以后或许会被流放千里,如果她还抱着一腔痴念,对她以后面对恶劣的现实也不利。 夜萤闻言,连勉强的笑容也没有了,宝瓶的话,象一把尖锐的刺刀,让她装饰的笑容都变得没有意义。 “宝瓶,别说了,我明白。” 夜萤叹了口气,微微低垂下螓首,修长的脖颈在昏暗的油灯下显得白晳、润泽,一如既往地美丽,却透出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落寞味道。 宝瓶一阵揪心撕肺地疼痛。 萤姐总是告诉她们:不要低头,皇冠会掉。 可是看现在萤姐低头的样子,宝瓶好想冲过去揍端翌一顿。 哪怕她的功夫是端翌教的,绝对打不过端翌。 “萤姐……” 宝瓶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 “宝瓶,别说了,你也不懂得安慰人。呵呵,我想清楚就没事了。放心吧,我好好的,你们不要担心,断了念想,也是好事,至少我不用再为这件事心烦了。 还好你及时告诉我,你看,我一会就可以美美吃一顿,好好睡一觉了。” 夜萤若无其事地道,抬起头,看着宝瓶的美眸里,带着异样的神彩。 夜萤的表情吓坏宝瓶了,她甚至不敢把王财主和王小姐的冷漠表现告诉夜萤,生怕她受到众叛亲离的刺激,会更想不开。 看着宝瓶依依不舍地离开,夜萤颓然走到了硬板床前,毫无形象地倒下,反正也没有人看到,她不必在乎自已的形象,于是,两行泪水夺眶而出。 “喂,夜萤,你吃不吃啊?不吃我们拿去吃了。” 女差看到夜萤倒在床上,宝瓶带来的食盒都没有动,便喝了一声。 夜萤已经一动不动地躺了很久,女差还挺担心的。 上司吩咐她要照看好夜萤,她现在这副样子,不会是死了吧? 就在女差耐不住,想要打开牢门的大锁进去察看的时候,躺在硬榻上的夜萤,终于动弹了一下。 “吃啊,怎么不吃?美食,我所欲也!” 夜萤一“骨碌”爬起来,打开食盒…… “什么?面如死灰?”端翌一听傅太医的汇报,不由地心一揪,“宝瓶是这么说的?” “是啊,她出来后,都哭了。” 傅太医心疼的是自家女人,第一次看到她哭得梨花带雨,傅太医简直心都要碎了。 “呃!”端翌汗,“看来我要加紧挖掘速度了。不过,在这之前,我可以多带点好吃好玩的去哄哄她,让她高兴一下。” 端翌唇角一翘,兴致勃勃地又去准备开了。 傅太医已经get不到端翌的重点了,他觉得,自从王爷动情之后,他已经猜度不出他下一步的动向了。 “这是?佛经?文房四宝?” 傅太医看到王爷拎出来的这些东西,简直有点合不上嘴。 “对呀,佛经,让她消消心头火,在牢里多抄点。文房四宝也都是有来头的,上好的宣纸,最好的徽墨,她的字写得和鸡爪一样,正好可以借此平心静气地练练字。” 傅太医一脸精彩。 他想象着夜萤在昏暗的大牢里练字、抄经书的模样,顿时觉得,靖王爷估计会踩到一头炸毛猫。 不过,事实却出乎傅太医的意料。 因为,当夜萤在狱中看到吴大牛再度出现,并且塞给她一大堆消磨时间的字、纸、笔墨时,竟然真的欣然接过,表示要在狱中好好抄经书来消磨时光。 夜萤乖乖的样子,令端翌一阵无由地心疼。 犹豫了一会儿,端翌还是决心把事情提前剧透一下,他道: “萤妹,听说你可能会被流放千里,所以,我想了个计策救你出去。” 第七百零四章女版基督山伯爵 “不要了,大牛,你能进来看我,已经是费尽心思,耗尽全力,即便要流放千里,我也不会怕,你看,我不是有这些吗?” 夜萤笑笑,举起手中那卷经书,还有一堆的文房四宝。 可是虽然笑着,但是那眼角依稀的晶莹是怎么回事? 端翌心里一抽。 “这些经书是要你在这里消闲的,和千里流放有什么关系?” “在去流放的路上,我也可以黄灯古卷,终了此生!” 夜萤脸上一阵凄惋,显然是大受情伤的模样。 端翌心里象被狠狠撞击了一下,又酸又涩。 他原本已经弥合了吴大牛和端翌的心,刹那间又分裂成两半。 “吴大牛”严重怼起“靖王爷”来。 吴大牛:都怪你,伤了人家的心了吧?谁让你整天一付大情圣的模样? 端翌:切,要你管?要不是你太怂,怎么会让我有机会? 吴大牛:你得到了她的心,可是你没得到她的人…… 端翌:你得到了她的人,你没得到她的心…… 吴大牛,端翌:我想得到她的心,也想得到她的人! “萤妹,你怎么一副看破红尘的模样?” “是,我就是看破了红尘,或许千里流放之后,我就要找个地方出家了。 大牛,你也想开点,重新找一个温柔贤淑的女子吧。我给你写封信,你拿去找我娘,她会给你五百两银子,这些钱,够你再娶个媳妇,盖新宅置地了。 大牛,咱们这一世的缘分就此了结了吧!” 夜萤“凄惋”地道。 吴大牛“呃”,说了半天,就是为了和我和离啊? 想得美! “萤妹,这里有一把铁制的汤匙,你随便放在桌上,不会引人注意。但是你不要把它当一把普通的汤匙,你可以用它挖松石板。 我踩过点了,在你床下,就有一条水道通过,届时我会从这里挖一个地道上来,你把石板挖松了,我就可以从下面顶开,然后把你救走。” 吴大牛轻松道来,夜萤却听得惊心动魄: “大牛,你要带我越狱?” “那是自然,我吴大牛放牛是一把好手,挖地道也不差。” 吴大牛说着,还一捋袖子,露出手臂上疙疙瘩瘩的肌肉,竟然一点也不比后世健身房里的健身先生一身肌肉要差。 “大牛,你的心意我心领了,只是越狱这事,怕是会连累家人吧?” “如果你在柳村逃走,那才会连累家人呢。现在你在狱中失踪的话,怕只是连累官府了。我猜,官府估计都不敢上报,希望把你的事遮掩过去。” 吴大牛略带得意地道。一向憨厚僵硬的脸上,因为一双活泛的眼睛,露出了几分和往日不一样的神彩,让夜萤竟然有心中微微一跳之感。 这种感觉,似乎太熟悉了? “哎,大牛,你说的也是。不过,我还是老老实实等判决吧,等结果出来再说。你若带我越狱,最终我还是会连累你。” 夜萤还是不愿意接受吴大牛的一番美意。 “可是萤妹,我在柳村,若是没有你,也如行尸走肉一般,过得生不如死,又有什么意思呢? 我宁愿和你流亡天涯,做一对同命鸳鸯。” 吴大牛这几句话,说得掷地有声,倒是显出几分男人气息来,让夜萤听了,心窝头也有一丝悸动。 “挖通地道谈何容易。大牛,你就别想这些了,何况,你说的水道,也不一定就在这监狱下方,别做了无用功。” 夜萤苦笑。 但是吴大牛倔劲上来了,斩钉截铁地道: “大牛我没回乡前,是在一个煤窑里做过工的,打地道挖洞自是不在话下。萤妹,不管千难万苦,我一定会救出你。” 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吴大牛便把那根铁汤匙硬是递给夜萤,然后才转身离去。 原本在柳村时,一直佝偻的身子,此时也硬挺起来,竟然显得有几分男人样了。 端翌的影子在夜萤脑海里闪现了一下,随即就象萤萤烛火一样,被她挥手熄灭。 背影这种意境,说的就是这回事吧? 这一次,端翌的背影显得比吴大牛猥琐多了。 捏着手里的铁汤匙,夜萤不禁乐了,哟,还真象《基督山伯爵》里的场景,被困的邓蒂斯发现老神甫在挖地道,最终阴差阳错逃出监狱。 夜萤万万没有料到,自已在几千年后的时空,也会遇上同样的场景。 反正闲着没事干,夜萤看看左近无人,那女差如若不是饭点,也不会特意来寻她滋事,于是她便举着油灯,钻到床下仔细观察。 这一观察,还真发现,这监狱是由一块块整齐四方的青石板铺就。 青石板用泥灰勾缝,如若把这泥灰划开,青石板就会松动。 夜萤试着开始用铁汤匙的匙柄挖泥灰,虽然坚硬,但是挖的时间一长,还是能挖出沟来,这就是有突破了。 夜萤不禁精神一振,考虑起吴大牛计划的可行性来了。 说来,她在狱中现在日子虽然还好过,但是也有危机。 这危机来自两方面。 一方面的危机是官府的判决,不晓得会不会判她死刑,什么流放千里现在都只是猜测,万一猜不对,秋后问斩,她就活不长了; 另一方面的危机来自夜珍珠。以夜珍珠的秉性,已经和她成了不死不休的状态,虽然她入狱,算是遂了夜珍珠的心意,但是只要她还不死,就不知道夜珍珠会再出什么妖蛾子。 最简单的方法,莫过于在监狱中弄死一个人了…… 因此,吴大牛此时提供的方案不失会一个退步之策。 只要地道挖通,那她想要逃,就随时能逃得出去。 如果官府判决合理,并且没有来自夜珍珠方面的危机,她便安心遵循判决行事。 这么一想,夜萤手下挖青石板沟缝的力道便加大了…… 一直到女差“囊囊”的脚步声在甬道中响起,夜萤才赶紧把着烛火,地床底下钻出来,然后拍拍身上的灰土,装着无所事事看着木栏外发呆。 “来人,搜查牢房,看囚犯是否私藏违禁之物。” 没想到,女差还带了几个彪形大汉进来,穷凶恶极地对监房进行搜查。 夜萤心里一阵打突…… 第七百零五章有人自杀了 这女差带着其它公差来得突然,莫非是发现了什么异常? 夜萤心里一阵突突地狂跳,总觉得自已身上形迹可疑的地方太多了。 头发上肯定还沾着蜘蛛网,手上还带着灰扑扑的泥灰,如果翻到床下,公差就会发现青石板被异样的划出一道浅沟…… 夜萤额头上的汗都要冒出来了,这,这,越狱被发现,肯定罪加一等。 “大人,没有发现异常。” 公差七翻八搅的,把夜萤的囚室翻得乱七八糟的,到底没有察觉出异样了,即便他们把那柄铁汤匙翻出来,弄掉到地上,但是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件重要的做案工具。 若是后世的监狱,看到这莫名出现的铁汤匙,大抵就会如临大敌了。 至少夜萤了解到,监狱里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都是禁品,因为犯人们能因陋就简,利用手头有限的资源,制造出各种越狱的工具。 比如,用肥皂雕成的假手枪;比如,用螺丝钉制成开锁的工具;更不用说喜闻乐见的,在很厚的《圣经》这样的书籍里挖空内部,藏着真正的手枪…… 甚至更过份的,还有被判了死刑的女囚,勾搭了狱卒,成功怀孕,利用怀孕逃避法律制裁的。 好吧,这些公差估计没见过什么有想象力的女囚,这个时代的女囚一进牢里,就吓成了烂泥,不疯也傻了。 象夜萤这般淡定自若的十分罕见。所以他们掉以轻心了。 他们没搜出什么异常的东西,便又一阵风似地离开了。 夜萤见那女差落在后面,便向她追问道: “长官,缘何突然来查房?” “哦,有个犯人自杀了。官府这是怜悯你们这些罪犯的意思,生怕你们藏了什么不该藏的东西,匕首啊什么的,用它切了自已的脖子。” 女差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然后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转身就走了。 当然,女差不会告诉夜萤,那个突然自杀的犯人,名叫黄无涯。 几天前,黄无涯还是趾高气昂的黄知县…… 现在,黄无涯已经被扒去官袍,变成一具死尸了。 于是,不一会儿,夜萤便看到两名官差,一人抬头,一人抬脚,抬着用芦席卷的包裹,从另一条通道中出现,在她这边隐现了一下,便消失在通道尽头,被抬到外面去了。 “那就是自杀的犯人?” 夜萤觉得自已是不是看错了,因为那具尸体的脚底是朝着自已的,芦席并没有把死尸包完全,露出了厚厚的靴底,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样的靴子是官靴,只有官员才能穿的。 “是,就是那自杀的犯人,想不开,也不知道谁偷偷给了他一把匕首,就把自已脖子割开了,血流了一地。” 女差若无其事地道。 “是个官员吧?我看到他的官靴了。” 夜萤道。 黄无涯官服被扒走,但是靴子还留着。 “哟,你眼睛还挺亮的嘛,是个当官的。好啦,没你什么事了,你手上有这个?经文?好好念念背背,能减少这狱中的怨气附体。” 女差摸了一把夜萤放在书上的经文,似有所指地道,然后出去把牢门反锁上,就离开了。 看来,这次突然检查是例行公事,重点检查有没有可用于自杀的冷兵器,并不是仔细搜查越狱的工具。 怕是这些官差,从来不晓得会有越狱这回事吧? 他们只听过劫狱…… 夜萤见女差离开,知道离她下次进来还有一段时间,便钻进床底下,继续用铁汤匙研磨青石板的灰缝。 不知道为什么,听说有人在牢里自杀后,夜萤想要离开大牢的愿望反而迫切了一些。 没有人不渴望自由。 有些人要死才能离开大牢,而且是毫无尊严地象拖死狗一样拖出去……夜萤可不想。 隔了几天,吴大牛又进到牢里。 除了带了些干粮水果,吴大牛还带了一块石头进来,石头看上去很平淡无奇,是青绿的玄武石,但是吴大牛说这是他的幸运石,如果夜萤在上面刻上他的名字和一段祝福的经文送给他,他就会收获幸运的事。 夜萤真的很为难,最近每天不是趴在床下挖石缝准备越狱,就是抄写经文,而且她发现,抄经文真的会上瘾。难怪深宅大院里那么多姑娘喜欢抄经文,既磨了性子,还增长了装B的本事。 夜萤现在觉得自已随时就能脱口而出几句经文上令人顿生感悟的句子,如: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世间一切忧愁恐怖,皆因你上心了; 再如: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让人不沉迷,不偏执,不憧憬…… 又如: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在感情的世界里患得患失,就会心生恐惧,害怕对方离开自已…… 夜萤简直是含着泪,笑着抄写这些经文的。 一想到这些经文是吴大牛带进来的,夜萤不禁在下一次看到吴大牛时发问: “这些经文你都看过?” 端翌岂能说这些经文都是尚云大师所赠,自有不同的禅意在其中。 他只能用吴大牛粗涩的声音摇摇头道: “实是街上旧书店里清仓的旧书,我想着你在狱中无聊,便花了几文铜钱,买下送与你,希望你能藉此消磨时光罢了。” “哦。”夜萤闻言,暗暗地不由有些失望。 她似乎有那么一点点希望,吴大牛能看得懂经文上的字,能理解经文里的意义,那样,她也能和他有精神上的沟通。 患难见真情。 端翌十数天过去,仍未前来探望她。 看来,端翌是真的把她放弃了。 关于这段感情,或许就应当认作: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或者:不取于相,如如不动。自我的能量,来于自身的圆满具足,不来自于外界的皮相,色相。故此,没有什么是能够诱惑我的,没有什么使我高兴或者痛苦的,正是如如不动。 这些经文,字里行间,在抄写间,都浸润进夜萤的心田里,让她在孤独的牢狱生活中,有了精神上的厣足,竟然不至于觉得狱中生活倍加艰辛,也慢慢疗养着情伤…… 第七百零六章神秘残卷 “二哥,阿宁已平安抵京。” 端瑞扫了一眼瑞翌的神情,见他虽然喜怒不显于面上,但是气色却明显滋润了许多。 潜藏深处的精神气,就象春天发芽的小草一般,叶面开始变得肥厚、油绿、润泽,掩不住生机勃勃的感觉便扑面而来。 “嗯,有劳三弟。若不是三弟,阿宁也没有办法这么顺利回宫。” 端翌晓得端瑞无事不登三宝殿,只是拿这件事做个由头和他说事罢了,他微微出了口气,早就知道端瑞不是那么无偿热心之人。他所做的事,必讨回价码。 呃,对了,就象萤妹说的那啥了:雷锋精神。 端瑞不是一个有雷锋精神的人。 阿宁平安抵京的事,端翌昨天晚上就知道了。 小妮子这次闯了弥天大祸,能平稳地回到宫中,不惊起任何涟漪,真是老天保佑了。 然而,小妮子还是太善良了,竟然没有立即解决了手尾。 端翌虽然及时让人把那个女人接了出来,但是,只要那个女人在世一日,就不能见天日一日,否则,肯定会对阿宁造成威胁。 如何处置那个女人,端翌亦是大为挠头,那个活着的女人,已经成了阿宁的隐患了。 “二哥,我也没想到阿宁会那么大胆,竟然找了一个姿容与她一般无二的女子做替身,在宫里顶着她的身份过活。她就没想过,若是对方是哪家的棋子,她岂不是连宫里也回不去了吗?” 端瑞见端翌一脸淡漠地装傻,索性单刀直入,捅破真相。 端瑞说出阿宁能私自出宫的内幕,端瑞却没有大吃一惊的感觉,因为端瑞知道这点内幕也不奇怪。 在阿宁出宫之后,宫里依旧有一个丽贵妃一如既往地住在长宁宫,只不过这个丽贵妃偶感风寒,一直抱病在身,在养病期间,别说到其它宫室走动了,就连皇上也须退避三舍。 本来皇上身体就孱弱,如果让生病的丽贵妃过了病气该如何是好? 因此即便鹣鲽情深,皇上也只能在长宁宫外,远远地看丽贵妃一眼,安抚她小心养病,虽然心疼,却不能近前。 因此,阿宁偷偷出宫的事情,竟然神奇地被掩住了。 端瑞只要打听一下宫里的消息,知道宫里的丽贵妃犹在,便知道阿宁用的是替身之计,此时说出来,也不奇怪。 不过,端翌却是不怕端瑞说出这件事的真相来。 因为,现在阿宁已经回宫。 端瑞即便传出去,也只是让人觉得乱嚼舌根罢了,已经死无对证。 因此,端瑞断不会干这种自掘坟墓的蠢事。 但是,值是玩味的是,端瑞不会干这种蠢事,为什么还要说? 端翌眉眼一闪,脸上神情不动,处之淡然地道: “阿宁做事一向考虑周全,此次出行,只不过为了还一个南下江南的愿望罢了,三弟说到李代桃僵之事,也未免把阿宁想得太幼稚了。三弟想得到的事,阿宁也想得到,断不会让那个女人取代了她的位置。” “二哥,话是这么说,但是听说,阿宁回宫后,那个女人被一辆神秘的马车接走了……”,说到这里,端瑞故意拖长了声音,“我在想,阿宁做事还是欠考虑了些,要是我,怕是不会让活着的女人走出宫门。” 这是嘲笑他们的妇人之仁吗? 端翌脸上依旧一派云淡风轻,似乎端瑞的话对他没有什么影响。 这反而让端瑞有点不自信了。 呃,他手下那些人已经把那个顶替阿宁的女人抓到手。 他一直觉得那个女人在他手上,现在端翌就任他搓磨了。 本来也不想如此得罪端翌,但是他想让端翌做的事太迫切了,迫切得他不得不孤注一掷,哪怕明知道会让端翌心生嫌隙,也必须这么办。 看来,端瑞是要以那个女人为把柄,有求于他? 端翌看着端瑞脸上掩饰不住的急切神情,突然好象看到年幼时,端瑞手里拿着糖,又眼巴巴看着他手中米糕的情形,于是脑子里自然而然地冒出这个词:有求于他。 呵呵,不是要挟他才对吗? 昨天晚上,端翌手下载那个替身出宫时,路上遇到了一群黑衣人的拦截,一番打斗之后,已方死了两个人,而对方留下四具尸体带着那妇人落荒而逃。 现在看来,那群黑衣人就是端瑞的人了。 想要吃糕,直接和二哥说就好了。 端翌心中叹了口气,语气转为和婉地问道: “三弟,打开天窗说亮话,你便直说为何事而来吧?” 端瑞张大了嘴,听出了端翌那语气中一抹不寻常的变化,知道他手下拦截那妇人之事,二哥竟然不暴怒?太不正常了。 可是看二哥的表情,却又很正常。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这样一句话,莫名其妙地浮上了端瑞的心头。 他这才猛地觉得,自已的嘴张得大大的,显得很傻,于是他一整肃容,干咳了一声,尴尬地一笑,就好象孩子扯谎被大人一眼看穿似的,道: “二哥,我手下之人,在府城一名落魄流浪汉身上,发现了一本奇书。那流浪汉被剪去了舌头,口不能言,又不识字,却身怀奇书,我的手下费了老大的力气,总算猜出对方比划的意思,虽然不完全,但大体也知道,他身上的奇书乃是残卷,不过是奇书里的七、八两卷。但是这两卷,足以改变我大夏朝的国计民生。” 端瑞的话,倒是出乎端翌的意外,他没想到,三弟找他,竟然是为了一本书的事。 见端翌没什么反应,端瑞讪讪一笑,手一挥,一名手下递过一个用锦锻包裹的木匣子。 端瑞小心翼翼地打开木匣子,好象里面的东西,是什么绝世的宝贝似的。 如果不知道是书,端翌肯定会以为,里面是什么易碎的珍稀珠宝。 然而,端瑞把那衬着软锦的书从木匣子里取出来时,端翌就知道为什么端翌如此象呵护珍宝一样了。 因为那书,准确地说,应该叫残卷,一本书破破烂烂的,大半部份只有一半的书页,其余部份不是被扯掉,就是在岁月的搓磨中丢失了。 如果不小心点呵护,这书离完全碎裂也不远了…… 第七百零七章奇书 而且,最糟糕的是,这书从木匣子里取出后,虽然明显经过一定的净化专业处理,但是书页翻动间还是散发着一股腐霉味。 这书,肯定很珍贵,要不然,不会邋遢成这样子,端瑞还把它当成宝贝。 端翌这下倒是相信了。 虽然端瑞并无出格的洁僻,不象他一样,不喜欢等闲女子近身,不喜欢别人触碰他,但是身为皇室成员,端瑞自也会讲究仪容整洁,对自已用的器具、食物别有考究。 因此,端瑞不嫌这本书脏和臭,还把它当成宝贝一样小心翼翼地拿在手心里,就连他看它的眼神,也象看着爱慕的女子一般,端瑞差点哑然失笑。 “你说的,就是这两本残卷?” 端翌问道。 “正是,二哥,你翻开来看看里面所书的内容,就知道它何其珍贵了。”端瑞把书小心地平放到端翌的桌子上,还叮嘱道,“小心点翻阅,这纸总有几百年了,太用力就扯碎了。” “嗯。” 端翌闷应了一声,倒是饶有兴味地小心翻起这残卷来。 虽然书页破损,但是字迹清晰,里面有些内容还是十分完整的。 端翌翻了几页,面色就变得郑重起来。而愈是往后翻,他的脸色愈是惊讶。 端瑞看到一向沉稳、持重的二哥,终于也露出了震惊的表情,不由地得意洋洋。 嘿嘿,不能让他一个人受到惊吓,看到二哥吃惊,也是一件很难的事嘛! “这是《齐民要术》的第八、第九残卷?著述酿造和烹饪?” 端翌问道。 “正是,二哥果然眼光犀利,我得到这本书后,研究了好一阵才明白这书是第几卷,没想到二哥几眼就看明白了。” 端瑞一楞。 二哥就是二哥,果然有过人之处。 端翌微一点头,沉吟不语,修长如玉骨雕成的手指,小心地翻动着纸页。 既已明白这是综合性农书《齐民要求》,端瑞自是小心虔诚对待。而且他现在也明白端瑞为什么如此隆重地收藏这本书了。 一来,这书着实重要,“齐民要术”可解作平民谋生方法,亦可解为治理民生的方法。使用者站位不同,用处大小自是不同; 二来,这书自大夏朝建立,便在国博库中被前朝尽数毁于一把大火,偶尔散见民间,但是因为大夏朝初建时,急于稳定内外大局,反倒忽略了《齐民要术》这样重要的农书宝典,后来,连散落民间的《齐民要术》也慢慢湮灭,不复存在。 偶有一些散碎的资料,但不足以成篇。 端翌父皇在位时,当时最著名的翰林大学士张庭渊曾扼腕叹息,说大夏朝丢了《齐民要术》,便是丢了立国之根本。 此等大逆不道的话,所幸是由皇上最看重的张庭渊说出来的,否则,肯定讨不了好。 然而,前朝有意毁去《齐民要术》,便可知《齐民要术》知重要,这是故意给大夏朝下绊子呢! 端翌虽然此前没有亲眼见过《齐民要术》,但是他曾师从张庭渊,自是经常听这位满腹经纶的老夫子大骂前朝灭绝人性,难怪天怒人怨,会亡国灭家,他们竟然毁了《齐民要术》这等奇书。 当然,张庭渊也陆陆续续从民间集结了一些散碎的《齐民要术》的资料,但自然不够完整。 不过,却也足以让端翌翻看几眼后,就能认出这本奇书来。 可以说,这是迄今为止,大夏朝国内,最完整的八、九卷的《齐民要术》了,哪怕它仍是残卷。但是,其记载的可以整理出来的内容,却怕是最完备的了。 如果张庭渊能看到这两份残卷,肯定激动得双手发颤。 翻阅个中内容,有一抹熟悉的怪异感觉掠过心间。 “三弟,你拿这两份残卷,是打算……” “二哥,据那个流浪汉说,在他师傅身上,有完整的一套《齐民要术》。” 端瑞此言,简直是石破天惊,震得端翌身子一抖,就算再稳重自持,但此时在这个惊天消息的震撼下,端翌双眸也不由绽出精光,问道: “真的?不会乱说吧?” “不会,那流浪汉其实患了重病,一段苟延残喘之后,就过世了。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被我们发现后,他可是过了一段安稳富足的好日子。所以,他不会骗我们。” 端瑞肯定地道。 “竟然死了?可惜了。”端翌喃喃地道,“要不然,就可以让他带着去找他师傅。” “正是。”端瑞点点头,俊美的脸上露出别有深意的一笑道,“二哥,此番前来,正是想请二哥帮忙出面寻找这本奇书。” “哦?即是你得来的消息,为何你不派手下亲自寻找?” 端瑞奇道。他这么想,也是人之常情。 “呵呵,那流浪汉师傅住的地方,却是隶属于北疆。当世之上,我认识的人里,若是还有谁对北疆最了解,莫过于二哥了。 所以我才有了这个不情之请,想请二哥出面,帮我前往北疆寻找《齐民要术》,当然,找到书后,我自是会妥善加以利用,造福天下苍生百姓。” 端瑞说得正气凛然,好一副大公无私的模样。 但若他真的是大公无私,怕是得知这一消息时,就该把残卷上交给朝廷,现在他私自扣留,此举便已经暴露了他的真实目的。 就算《齐民要术》找回来,也只是中饱他的私囊。 平素他要是提这个要求,端翌自是不加理会。但是这一次不同,那个女人在他手里,如果端翌不答应,端瑞肯定会以那个女人来相威胁。 端翌唇角微往上扬。 大夏朝举国上下,还没有一个人能威胁拿捏他的。 见端翌静默不语,端瑞沉不住气了,问道: “如何?” “可以,没问题。”端翌点了点头,“不过,你自是晓得,我要你保阿宁平安无事。” 端瑞顿时神色一松,大笑道: “二哥是个痛快人,放心,你去北疆期间,我一定保阿宁平安。” 这是做了承诺,不带那个女人出来捣乱了。 端翌微微扬起嘴角,如若熟悉他表情的人,就会知道,这是一个王之蔑视的冷笑罢了。 第七百零八章王爷套路深 残卷端瑞自是不会留下给端翌,就算有那女人在手做把柄,端瑞也怕端翌一旦心生邪念,不管不顾阿宁,那他就少了要挟端翌的手段,到时候,端翌得了这现成的残卷献给朝廷,便是大功一件。 不过,端瑞却留下了一幅依据那个流浪汉的记忆画出来的地图,歪歪扭扭的,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用、准不准,但是这幅地图,却是唯一能找到完整版《齐民要术》的线索了。 《齐民要术》是综合性农书,作者是北魏的贾思勰,书里记述了黄河流域下游地区农业生产的情况,盖述农、林、牧、渔、副等部门的生产技术知识。 书中正文分成10卷92篇,11万字,其中正文约7万字,注释约4万字。收录了农艺、园艺、造林、蚕桑、畜牧、兽医、配种、酿造、烹饪、储备,以及治荒的方法,把农副产品的加工以及食品加工、文具和日用品生产等形形色色的内容都囊括在内。 大夏朝建朝不足百年,建朝之初,内忧外患,好不容易如今四海升平,最强劲的外敌北疆的蛮子也被阻挡于边疆之外,但是,大夏朝的国力尚不富庶。 如果得了《齐民要术》相助,可以想见,大夏朝的国计民生,该会有一个多么惊人的巨变。 就算是端瑞不让自已去找这本书,端翌也会主动去找的。 端瑞倒是小看了自家二哥。 他根本不必巴巴地用那个女人来威胁端翌。 当然,端瑞手中捏着那个女人的好处也是有的,他想要独占《齐民要术》,端翌忌惮那个女人被他控制,就算找到《齐民要术》,也要先经过端瑞的手,再有何等功劳,也与端翌无关了。当然,这只是端瑞自已反复掂量后的小算盘罢了。 夜萤在大牢里,整天不是抄写经文,就是用简陋的工具,一块她从食盒上拆下来的铁片,打磨那块吴大牛交给他的玄武岩,在上面刻上他要求的经文。 吴大牛好象没有正经向她提过什么要求,这是第一次,夜萤反正有大量空白的时间等着填补,索性就满足一下吴大牛这个请求。 床榻下面的青石板她已经挖松了,但是迟迟不敢挖透。 吴大牛上一次进牢里来的时候告诉她,让她现在还不要先挖透,等她的信号再说。 看着吴大牛煞有介事的模样,夜萤当时眼眶忽地一红,道: “大牛,你挖地洞也不容易,是不是骗我的?哄我高兴的?” 吴大牛一楞,不提防夜萤会突然哭出来,赶紧安抚道: “我怎么可能骗你?我骗天下人,也不可能骗你啊?” “噗”,夜萤转涕为笑,她可没想到老实人吴大牛也会说情话,而且还挺大气的。 “好吧,我就静候佳音。” 之前夜萤只是把吴大牛挖地洞助她越狱当成一种妄想,但是在牢中呆的日子越久,这种妄想反而成了她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田喜娘到现在都托不进人来看望她,说明形势严峻。怕是千里流放的待遇都等不到了。 夜萤不怕死,却不想冤死。 她要是死了,夜珍珠肯定乐坏了。 所以,如果吴大牛的地洞真的能挖通,她一定会不加思索地跟他越狱逃走。 现在看来,吴大牛似乎也并不是一个全无主意的放牛郎,他坚韧不拔,做事有打算,还懂得笨拙地讨她的欢心。 夜萤怀疑自已是不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竟然会对吴大牛产生好感。 之前吴大牛屡屡进监狱来探望她,她担心会牵连到他,一直劝他别来。但是后来吴大牛因为有事,几天没来,夜萤反而心里掂记上了。 当然,说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也不太确切。毕竟人家吴大牛没有绑架她,没有非法拘禁她。 她也不是因为吴大牛失去人身自由,却又寄情于他。 好吧,这只是在艰难环境中产生的畸形感情寄托。 夜萤这么劝慰自已。 然而,有一天吴大牛又来探望她后,夜萤甚至还顺口问了一句: “大牛,之前我踢了你一脚,你没事吧?” 吴大牛僵了一僵,好半天,才讷讷地道: “没事。你踢得并不重。” 待吴大牛走后,夜萤猛一回味,这才觉得,自已说的话,十分暧昧。 不知道吴大牛会不会误会什么? “傅太医,我看萤妹对吴大牛的怨恨化解得差不多了,是不是,可以带她出来了?” 夜萤没想到的是,端翌从狱中出来后,便径直问傅太医。 “何以证明夜姑娘对吴大牛的怨恨化解得差不多了?” 傅太医眉头一扬,觉得速度也太快了吧?还不到一个月呢。 “嗯,今天她问我,上一次那一脚有没有把我踢伤,这可是她第一次关心吴大牛。” 端翌说起这事,有一种想夹紧双股的冲动。 “嗯,看来这种打磨确实别有效用。这样吧,我安排一次探监,然后帮她诊一下脉,视情况而定。” 傅太医摇了摇他的羽毛扇道。 “好。你赶快安排吧!” 端翌换上一身短打,往院侧的柴房走去。 那里的下水道,直通府衙的下水道,再往前打通一段,就正好到了夜萤的牢房下面。 为了表示与夜萤同甘共苦,挖地道这件事,端翌从不假手他人,每日总是自已跳到地道里挖啊挖的,一身泥和汗。 哎,王爷套路深,追个女人这么辛苦,小生怕怕! 傅太医又轻摇了下鹅毛扇,嘴上念叨着害怕的白面书生,往花容月貌喜孜孜地去见宝瓶了。 “什么?傅大夫,你又疏通关节,可以允许带田大娘进去探监了?” 宝瓶喜出望外,上前一把忘情地抓着傅太医的手。 啊,宝瓶的手好滑好嫩…… 傅太医老脸一红,心下享受,但是却不敢造次,结结巴巴地道: “你和田大娘都能进去,不过,不能超过一个时辰,明天午时,你们在这里等,我来带你们进去。” “太好了,傅大夫,没有你,我们都不知道如何是好。” 宝瓶双眼一红,热泪盈眶,楚楚可怜,让傅太医一阵心悸…… 第七百零九章再过三天 “哎呀宝瓶,你别哭啊,我和夜萤交情这么好,如今她出事,我尽一点心力也是应该的。喏,擦擦眼泪,你看泪水把妆都弄花了。” 傅太医赶紧掏出一块带着中药香味的手帕,递到宝瓶手里道。 宝瓶接过手帕,不好意思地擦着眼泪,道: “对不住啊,傅大夫,弄脏你的手帕了,我回头洗了再还给你。哎,因为萤姐入狱,我最近也是想多了,所以一提到她的名字,就想哭。” 傅太医一看到美人梨花带雨,顿时心疼得一抽一抽的。他想破了头脑壳,也不会明白,靖王爷竟然舍得让自家的美人入狱…… 好吧,靖王爷心狠,他可不狠心。 次日,傅太医准点来到花容月貌。 田喜娘一早就候着了,看到傅太医,高兴得直哆索,道: “世上还是好人多啊,都大半个月没见到我阿萤了,心里想得要命,还好傅大夫挂心。” “田大娘,别说这样的话,挂心夜姑娘的人很多,只是我正好运气好,认识里面一个官差罢了。他的娘亲正好生病,有求于我。走吧,其它的话少说,要抓紧时间了。” 傅大夫带着田喜娘和宝瓶,前往关押夜萤的县衙大狱。 田喜娘这辈子是第一次进监狱,她万万没有想到,监狱真不是人呆的,比她想象得更可怕一百倍,又黑又恐怖,空气里飘散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气息,似乎是尿臭、长久不洗浴的体肤腥气等等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然而,住在这种可怕地方的,却是她娇娇聪明伶俐的女儿…… 为了大家,夜萤牺牲了自已。 田喜娘一看到夜萤,便“哇”地哭出了声。 夜萤事先并不知道田喜娘和宝瓶一来,所以看到她们,就楞神了,待发现娘亲情绪激动时,赶紧隔着粗大木栏的间隙,紧紧搂着田喜娘粗肥的脖颈,安慰道: “娘,别哭了,我在这没受罪,一个人一间囚室,还天天有澡洗,隔三差五还能让宝瓶托女差送下来仙客来的早茶,比待在柳村还惬意,不信,你看我都胖了。” 田喜娘定定神,擦干眼泪,仔细打量着女儿,果然见她因为十数日不见阳光,皮肤愈发显得莹白如雪,脸上的神情出尘淡定,似乎还带了一些飘缈的出尘气息。 田喜娘并不知道,夜萤在狱中的日子,就是靠抄写、念诵经文来打发抒解的,所以觉得奇怪,为什么女儿身上有一股淡淡疏离的气息,似乎和尼姑庵里的女尼有几分相似呢? “萤儿,你还真胖了点。” 田喜娘摸摸夜萤的脸蛋,破涕为笑道。 夜萤汗。 “娘,这下你放心了吧?不用担心我。你呢?我看你精神也不错,有听傅大夫的话,按时吃药吧?不要嫌药苦,良药苦口利于病,宝瓶,你要替我监督我娘。” 夜萤一口气道。 她知道探监不易,探监的时间也不长,所以有什么话就要赶紧说。 看到田喜娘精神尚可,夜萤一腔担心也就付诸水流了。 “我有认真吃药啊,娘知道,不能变成病人,拖累你们兄妹俩。娘没有本事,不能象别人一样,把你打点出狱,哎!” “娘,不要自怨自艾了,静待官府的判决结果吧,即便是流放千里,等时间过去,我还是会回来侍奉孝敬您的。就象你自已说的,给我养好身体,在家等我。” 夜萤不晓得这会不会是田喜娘最后一次见到她,所以有话就赶紧说了。 一听流放千里这样的话,田喜娘便拼命忍着眼泪,对女儿道: “不会判得那么重的。喏,宝瓶,把包袱给你萤姐,里面是几套换洗的衣衫,还有一些吃的。” 宝瓶把大大的包袱努力从木栏缝里塞了进去。 这时,傅大夫在边上道: “对了,夜姑娘,既然我也进来了,不若替你也号号脉,检查一下身体。人在黑狱中呆久了,总会有些不好的影响,我看看有没有影响你身体的健康。” 傅大夫手都从木栏间隙伸进来了,夜萤还能不从吗? 说得也是,都大半个月没看到太阳了,夜萤看着白花花的皮肤,觉得自已肯定快要缺钙了。 傅大夫手搭上夜萤的脉…… “很好,夜姑娘,你脉博跳动依然强健有力,短时间内不会有什么问题。” 傅大夫手一搭到夜萤的脉上,便拿到了第一手资料。 以他这样的杏林高手,号脉就相当于计算机黑客破译了登机密码,一切机主的信息,都立马尽在掌握中。 夜萤,三天后就是最佳的受孕时间。 傅太医心中有了数,立即收回手指道。夜萤问道: “傅大夫,没有任何异常?” “没有,夜姑娘的身体状况和在外面时一样,平时是不是在狱中有做些活动?请继续保持。” 呃,挖地道算不算业余运动? 做石刻呢? 夜萤心内暗暗嘀咕了几句,回道: “我会做平板支撑、俯卧撑等力量训练,其它象跑步这样的运动自是不可能了。” 牢狱之灾的另一个好处是,夜萤现在平板支撑,估计能做到四分钟了,当然,没有手表,夜萤是粗略估计的。 一番探亲到这里就被带歪了画风。 最后,田喜娘和宝瓶千叮咛万嘱咐地离去时,夜萤还在考虑,是不是该做做引体向上,免得在狱中呆久了,被困于一室,肌肉失去应有的力量。肌肉也是用进废退的东西…… 女差一踏进女囚室,一眼看到夜萤吊在梁上,她差点没吓得腿软。 上司可是万千嘱咐她要看好夜萤的,不能让夜萤出一点差池,这下可好,夜萤竟然在自已的眼皮底下上吊了。 亲,你是有多想不开啊?大人马上要带你出狱了,你可别在这时候死啊? 你要死了,我也活不了了。 我的姑奶奶!亲姑奶奶,你可得撑住啊,我来救你了! 女差抖索着手,打开囚室的铁锁,其间因为手抖得太厉害,还把钥匙掉到了地上两次,越急越打不开门,她森森觉得,自已如此一耽搁,怕是救不回夜萤了。 第七百一十章甜蜜时光 “嗨,长官,你怎么这么激动?呼吸直喘、脸色发红?是不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 夜萤“噌”地跳到地上,正好和好不容易打开门的女差打了个照面。 夜萤觉得自已是不是太热情了,因为那个女差“扑通”一声,吓瘫倒在了地上,用一只手指着夜萤道: “你,你,你没死?” “我死什么?” 夜萤有点气喘吁吁,但是脸色红润,看上去不象是死而复活的厉鬼。 女差拍了拍胸口,从地上站起来,问道: “那你方才吊在上面,是在做什么?我还以为你上吊呢!” “哦,原来如此,你误会了,我方才是在做引体向上呢,一种锻炼身体的办法。” 夜萤一听,这才恍然大悟,不过仔细一想,从女差在外面的角度看进来,只能看到自已的身截身子悬空,的确很象上吊,呃…… 好吧,上吊很难受的,她上吊过一回,这辈子不会再尝试这种死法了。 “我去,引体向上,你差点就没把我的魂吓出来,以后别在这里面搞七搞八的,不然小心我把你换到集体囚室去。” 女差抬头一看,见夜萤跳下来的房梁上,有一块被夜萤双手扳过的痕迹,便也知道自已方才误会了。 不过,小心脏还是一阵“扑通”乱跳。 “不敢了,长官,下回我做俯卧撑吧!” “俯窝撑?俯沃撑?俯什么撑?你倒是做做给我看?一堆稀奇古怪的玩意。” 女差只觉得心好累。 看管夜萤,这怕是她这辈子揽下的最难的活计。 “就是这样,双手撑在地上……” 夜萤还真不折不扣地示范教学起来。 顺便又做了一把引体向上,女差这才明白,虽然动作看着象上吊,但是并不是那么容易做成,她自已也试着上去做了一回,不过完成了十五下。 但是夜萤说十五下也算是人中的佼佼者了,她见过的最厉害的人物,两人各做了一百多下,不过,他们都是常年习武之人,体质自不同于一般人。 女差表面不动声色,但是内里却觉得夜萤说的这些动作,看似简单,却很能锻炼人,如若依样去做,配自已每天练刺枪或者刀法,一定事半功倍。 于是,在夜萤教了女差一整套的健身动作后,她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而夜萤也意外地再次迎来吴大牛。 一听傅太医说三天后夜萤适合受孕,端翌便觉得时机成熟了。 让夜萤在狱中太久也不好,现在夜萤和吴大牛的感情也磨合得差不多了,估计对“心狠无情”的端翌也淡漠了,此时带着夜萤越狱,却正当时。 “大牛,你怎么又进来了?不是让你没事不要进来吗?” “萤妹,我听说,三天后就要公布对你的刑罚了,我这心里忐忑不安的,所以就进来看你了。” 吴大牛还好没做西子捧心状。 夜萤在这幽闭的环境中,有一个一心一意为她打算的男人,就象是石头的心,也被焐出了一些温度。 现在夜萤对吴大牛,也放缓了态度,不象过去那般冷若冰霜了。 “不用太担心,不管官府如何刑罚于我,我都能接受。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 夜萤淡定地道。 “还是做好万全之策吧。”吴大牛犹豫了一下,道,“萤妹,若是要浪迹天涯,你有什么放不下的吗?” “除了家人,倒没有什么放不下的。” 夜萤说这话时,眼前不由飘过端翌俊朗的身影,但是自从她出事以后,端翌视而不见,让夜萤已经对他心灰意冷。 “如此,甚好。”吴大牛眼神明灭不定,似是欢喜,又似有点纠结,不过,夜萤并没有发觉,“萤妹,你让你刻的石头如何了?” “刻得八九成了,上面有你的名字,还有经文,这是我第一次做石刻,又没有趁手的工具,做得很难看,你若是嫌丑,待我出去后,再买个成品给你?” 夜萤有点尴尬地道。 “不要,我就要你亲手刻的,再漂亮的成品,也不及你亲手刻好的心意。” 吴大牛竟然也会说出这样暖人心窝的话来。 夜萤不禁打量了吴大牛一眼,她发现,最近一段时间吴大牛似乎更注重个人仪容了,虽然是一身米色的粗布褂子,但是由于他个子高,再加上不塌着肩了,看上去竟然有几分利落帅气。 而且吴大牛似乎也知道自已身为劳动人民的缺点:多汗少洗。于是现在进来见她,似乎都洗了澡再进来。因此,身上不光没有汗臭味,甚至带着清新爽利的朝气。 这些,都让夜萤眼前一亮。 并且,吴大牛如此这般,还让夜萤察觉到了他的用心。 尽管他能力有限,能倚仗的朋友只是一个伙夫,但是他却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尽力来见她了,而且其间还不知道花销了多少好不容易攒下来的银两; 虽然他没有疏通官府上层的能力,但是他却利用自已天生的资源:庄稼人的力气,替她打一个必要时候逃生的通道…… 凡此种种,点点滴滴,如泉水不依不饶不逃不弃地滴在下方的石笋上一般,终究会留下深深浅浅的印记。 “大牛,你若真的不嫌弃,喏,给你。这个作品有点粗制滥造,但难为你想出这样的方法,让我消磨狱中无聊的时光,不至于会疯掉,相信我,下一次我有了工具,一定会刻得更好,到时候再刻一个送你。” 夜萤隔着木栏,将那块吴大牛弄进来的玄武石递给他。 吴大牛赶紧接过来一看,不由地楞住了,只见夜萤虽然嘴上说是粗制滥造,但是其实一看成品便知道她已经尽力用心了。 那玄武石被她浅浅凿出一尊菩萨的形象,整块石头上刻满了代表祈福的经文,用意十分明显。 吴大牛一阵感动,把那块石头郑重地捧在手心道: “萤妹,我走到哪里都会带着它的。有你这份心意,我凡事都能达成。” “呃,你别走到哪都带着,太重了,你累不累?” 夜萤不由失笑,那石头虽然经过打磨,但至少还有两斤重。 “呵呵,我走到哪,都装在行李箱里呗!” 吴大牛憨憨地笑起来。 第七百一十一章地底来人 吴大牛抱着他两斤重的石头走了,临走,还别有深意地说了句:回见。 夜萤并未留意到吴大牛的话,以为他是说下次要再进来见面。不过吴大牛带来的消息,却让夜萤一时心绪难平。 三天,还有三天,她就要知道判决结果了。 是死是活,是交罚银还是千里流放,也就官府一句话的事情,却能决定她的一生。 夜萤憋屈到了极点。 如若不是夜珍珠搞鬼,她现在还在柳村里喝茶听雨,无比逍遥,却因为夜珍珠的嫉妒,弄得她现在要在深牢大狱中度日如年。 夜萤郁闷地拍了一下栏杆,发泄心中的不满。 这时,她似乎听到了“答答”的敲击声。 呃,不会是她敲打木栏杆的回音吧? “答答”,就在她疑惑的时候,又传来同样的声音,不过这一次夜萤听明白了,这声音是从她床下传来的。 夜萤心内一动,赶紧拿着油灯,往床下钻去。 果然,床下的青石板处,传来了一阵敲击声,但是声音的来源自不是在狱中,而是从青石板的背面传来的。 地洞! 吴大牛真的挖通了地洞? 夜萤心内一喜,赶紧放下油灯,用汤匙在青石板缝抠了起来,原本因为担心青石板下方是悬空的,那她要是挖通的话青石板就会掉下去,所以不敢把勾缝的泥灰全部挖掉,还留下了薄薄的一层。 因为只有薄薄的一层,所以夜萤挖起来特别快,不一会儿就把四条边缝都挖通了。 而这时,青石板下方的人,似乎也听到了上面的挖掘声,便好一会儿没有了声息。 夜萤一时间有点心慌,用铁汤匙敲敲了青石板,清脆的声音响彻囚室…… 夜萤不是没有担心会不会被女差听到。 可是第一次敲击过后,隔了好长一段时间,女差那儿都没有动静,夜萤便放下心来,又敲了一次。 夜萤却不知道,女差在走廊尽头的值班室,早就听到一清二楚。她不禁伸长懒腰,打了个呵欠,嘀咕道: “要让这小妞出去走正门就可以了,非要挖条地道出去,哎,现在的贵人,心思真是很难猜度!算了,人家喜欢这么玩法,我还是老老实实睡觉吧!你们早点玩完,我也能早点结束这趟苦差事!” 说完,便起床钻进床榻,脑袋挨着枕头便舒服地睡着了。 夜萤这时,却听到地下又传来一阵回应式地敲击声。 “咣咣”,不一会儿,夜萤便看到已经松动的青石板一拱一拱地向上拱起,似是有人从下面把青石板顶起,她赶紧上前搭了把手,把青石板提起,向边上挪开。 随着青石板被移走,下方露出了一个一尺见方的大洞,接着,那洞里冒出个人头,正是才离去不久的吴大牛。 他头上顶着陈旧的蜘蛛网,正笑嘻嘻地看着她,道: “你看,咱们又见了!” “大牛,你,你真地挖通地道了?” 夜萤大喜,心内原本对三天后即将判决的恐惧和担心,顿时好象有了凭恃,没有那么害怕了。 “三天后不是要出判决嘛,我怕有什么闪失,便加紧了挖地道的速度,正好今天晚上就挖通了,真是天助我也!” 吴大牛从地道里钻出来,夜萤探头一看,地道下面,架着一架长长的竹梯,吴大牛正是从竹梯里爬上来的。而地道更深处黑乎科的,她也看不分明,只听到一阵阵水声。 “这是下水道还是河道?” 夜萤疑惑地问。 “是河道,一百多年前,这间监狱就是修在河上的。但是这条河慢慢改了向,这条旧河道早就被人忘了,我是问了镇上一位九十多岁的老大爷,他回忆起来的。 其实挖这地道说难也不难,只要找到旧河道的入口和你住的监房在哪个方位就行了,如今下面的河道仍旧保持着,不过水都干涸了,我是沿着旧河床走进来的。” 吴大牛一口气说完,夜萤才明白,为什么吴大牛凭一人之力,竟然能打通一条地道。 不过,说起来依然是他有勇有谋。一般人,哪里会想到这么疯狂的办法呢? 看着吴大牛身上肮脏的蜘蛛网,还有双手被石头磨破了皮的样子,夜萤心内一抽,赶紧上前道: “看你脏的,我帮你头发打理一下。” 说完,也顾不得吴大牛身上狼瀣,就伸手摘起他头上的旧蜘蛛网来。 “别,会脏了你的手。” 吴大牛还想推辞,但是夜萤已经紧紧按着他的肩膀,让他低下头来,她好方便行事。 吴大牛无奈,只好低下头,让夜萤施为。 两个人在夜萤入狱后第一次贴得这么近,吴大牛嗅到夜萤身上淡淡特有的体香,这才明白,原来,这样诱人的香味,是夜萤天生自成的,并不是香水的味道。 难怪这种香味,他走到别处都不曾闻到,原来是自家小女人身上特有的。 吴大牛心内一阵骚痒,但一想到好不容易才让夜萤对他建立起好感,可不能打破了这得之不易的温情局面,于是便干咽了一口口水,两手老老实实地搭在膝盖上,强行忍着内心的冲动。 “好了,干净了。你回家再洗洗,不然怕会过敏。” 夜萤放开吴大牛,看了一下自已的杰作,满意地道。咦,奇怪的是,吴大牛虽然一身脏灰,但是却没有象往日一样,让她心生反感。这是怎么回事? “萤妹,那我赶紧走了,不要让人发现了,破坏了我们的大事。” 吴大牛觉得自已若是再留下去,不知道会不会做出丧失理智的事情,于是慌里慌张地转身想走。 “放心吧,女差估计睡着了,你可以从容一些。” 夜萤看着吴大牛好象生破被人撞破约会的样子,脸红目赤,头上冒出牛毛汗,不禁失笑。 “呃,你就权且在这里面多呆三天,若判决结果不利,咱们就从地洞里走人,我加紧回去准备。” 吴大牛又嗯了一口口水,窘迫地道。 “好,你自已小心,不要被人察觉了。” 夜萤关切地嘱咐道。 虽说如此,吴大牛从洞口下竹梯时,还是分心了,因为他就要钻进洞口时,低头正好看到了夜萤一抹雪白的脚踝,他只觉得鼻头一痒…… 第七百一十二章判决 夜萤眼见吴大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消失在洞口,她还担心地喊了一声: “这么快,小心点。” 下面似乎传来“扑通”一声的落地声,接着无声无息了。 夜萤讶异了一下,万万没有想到,吴大牛的性子也这么急躁,平素在村里看他赶牛都是不温不火的。 端翌要下洞口时,一低头,正好看到夜萤脚上露出的一截雪白的脚踝,他从来没有想到,他的意志力竟然这么薄弱,要嘛就是夜萤太诱人,全身上下,无处不勾成对他的致命吸引力,端翌只觉得鼻头一痒,好象一只蚯蚓从鼻子里向下流了出来。 端翌晓得自已又喷鼻血了。 对于一个成年男人来说,这也太窘了,端翌一时有点狼狈,慌乱中抬手要去擦鼻血,却身形不稳,“扑通”一声直接从竹梯上掉到了底部…… 夜萤把青石板挪着盖上。 直到吴大牛从底下把青石板顶开,夜萤才发现,其实青石板最底层是有一个石槽的,即便掏空了缝隙间的泥灰,青石板也不会悬空掉下去。 放心地把青石板复位,夜萤的心情顿时显得有些焦躁和坐立不安起来。 不管怎么样,三天后就出结果了。 夜萤稳定了下心绪,又多点了两根蜡烛,把囚室照得通明,然后研了墨,拿起笔,开始抄写起经文来。 在抄经文的时候,她的心情慢慢平静下来…… 时间一点一滴地推移着,三天转眼就翻了过去。 夜萤也不晓得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但是依着女差送了九顿饭来计算,已经过去了三天。 不过,并不象她预料的,有人来提审她过堂。 这天,她正在继续抄着经文,看着自已一笔字也慢慢雕琢成形,不由满意地笑了一下。 如果说这次坐牢有什么收获,就是无意中把一笔字练得更加精进了。 现在这笔字若是拿出去,怕是和村里的吴秀才也有得一比。 当然,和端翌的笔走龙蛇来说,还差一些。 一想到端翌,夜萤的心就抽痛了一下。 她实在难以理解,那个曾经给她带来莫大安全感、甚至妄想和他过下半辈子的男人,竟然因为一件官司,吓得退避三舍,连见她一面都不敢。 是怕她向他提什么为难的要求吗? 是怕她提的要求他达不到吗? 她不会向他提任何要求的;即便他救不了她,也不会有任何怨言。她要的,只是这时候能知道,他的心一直在她这里,陪着她。 然而,他终究是辜负她了。 夜萤手一顿,赶紧提起笔。 这一略略分神,把她抄了一张纸快好的经文给毁了,因为笔尖停留太久的缘故,墨汁在纸上泅染了一个墨疙瘩。 夜萤叹了口气,喃喃道: “心魔!心魔!人家都想远远避开你了,你长点志气,不要想人家啊!白想不说,还浪费了一张纸,罪过,罪过!” 夜萤在这里叨叨咕咕,却突然听到监狱的甬道里,传来一阵阵的脚步声。 这不是女差一个人进来的声音。 夜萤心中一凛,来了。 来提她过堂了。 直到这一刻,夜萤才发觉,自已的腿真的有点软。 呃,不会打板子什么吧?听说还得把裤子扒了……那可就糗大了。 好吧,要坚强,以不变应万变。 夜萤给自已打气,但是她却能在空气中听到自已“咝咝”从牙缝里吸气的声音。 那一阵阵的脚步声果然是官府的人,打头的是一个穿着湖蓝山水纹官服的中年官员,后面齐刷刷地跟着四五个官差,一向看顾夜萤的女差也在其间。 “蔡大人,这就是女犯夜萤。” 女差恭敬地向那中年官员行礼介绍道。 夜萤的职业本能还在驱使着他,见那官员进来,便特别关注留意地打量着。 只见那中年官员气宇轩昂,看着并没有把奸臣二字写在脸上,下巴上留着清秀的胡须,看起来倒也是道貌岸然。 一想到自已的生死就决定在他手上,夜萤不禁干咳了一声。 “大胆,不得无礼,女犯竟然直视大人官颜!” 女差见夜萤毫无规矩,便喝了一声。 夜萤这才猛地意识到,在这官民尊卑鲜明的古代,自已这么打量人家可是以下犯上的举止,她赶紧低眉顺眼,反正也看够了。 “夜萤……” 那中年官员清咳一声,开始唠叨絮絮地说起夜萤所犯下的罪行,倒是不逃出夜萤的意料,她所谓的罪行就是:聚众闹事、围殴官员。 呃,竟然没让她赔付时疫造成的各项损失? 听到官员说判她斩立决,明天午时执行时,夜萤头“嗡”地震动了一下,有点难以置信。 夜萤熟读大夏朝律法,知道聚众闹事、围殴官员这两项罪名,弹性极大,即可判个千里流放,有本事能使钱的,或许判个三两年徭役,当然,这徭役也不需要自已去服,花钱请人顶替就行了,最严重的就是斩立决了。 一刀下去,身首分离…… 一想到自已人头落地的情形,夜萤不禁后背一阵发毛。 自家使银子使不出去,而且连进监狱来探望她都困难,这一切,让夜萤觉得,背后肯定是夜珍珠在捣鬼。 夜珍珠巴不得她落得现在的下场。 可惜啊,还好她还有条后路…… 夜珍珠,从今以后,咱们不死不休,下一次有机会,一定不会放过你了。 夜萤在心里暗暗咒骂着。 那官员宣读完对夜萤的判罚,便把那一纸判罚文书递到女差手上,再由女差递给夜萤。 “夜萤,你可听明白?” 官员问道。 “听明白了。” 夜萤虽然声音有些颤抖,但仍清晰地回道。 她颤抖倒并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气愤。气自已竟然因为一时之仁,被夜珍珠逼到这份上。 还好,吴大牛为她挖通了一条求生通道,她今夜就要试着越狱逃亡。 从来没有哪一刻,夜萤忽然发觉吴大牛对她这么重要。 若不是吴大牛千方百计地设计,还异想天开地挖开一条通道,夜萤现在知道判决的最后结果,怕真的早就瘫软在地上了。她的心里一定会有许多不甘和愤懑。 但是现在,有备而来的她,反而脸上多了几分绝地反击的坚毅…… 第七百一十三章神秘的吴大牛 官员在一众官差的簇拥下离去,临走前,那女差回头,深深看了夜萤一眼,眼神里有同情和悲悯。 夜萤表现得象一个即将被行刑的犯人应有的恐惧,双手抓着木栏,低低垂伏着脑袋。 不过,待众人的脚步声彻底消失在甬道里后,夜萤长吸了一口气,就象溺水的人呼吸到新鲜空气一般,猛地振作了起来。 现在她唯一担心的是,吴大牛知不知道她的处决判决?今晚会如期而来吗? 以她一个人的力量,根本撬不开青石板,即便撬开了,下面没有人接应,没有竹梯,她也下不去。 不过,夜萤不愿意坐以待毙,她脑子里想出了数种方案。 她是个行动派,因此拿定了主意,立即行动起来。 青石板撬不动是吧?可是她懂得杠杆原理:阿基米德说,给他一个支点,他能把地球撬起来。 支点很好找,囚室中还有她切割开吴大牛带来的玄武石所剩下的碎石头,可以作为支点,而杠杆,则用那把长柄的铁汤匙就可以了。 把大青石撬开,她还需要一种安全的方式到达地面,于是夜萤开始把床上的被褥脱出棉胎,然后把被单和被套扯开,准备拧成长绳。 希望这长绳能承受住她身体的重量吧,前期她刚坐牢时,因为吃了睡睡了吃,似乎胖了一些;但是到后面,抄经文、做石刻、又注重自身锻炼,体重还是维持得很好。 夜萤这边厢积极地做着准备,一边竖起耳朵听地底下的动静,但是许久,地下都没有传来任何她期待的声响。 夜萤心急的同时,不禁脑子里又浮现出一个不好的念头:呃,吴大牛不会象端翌一样,事到临头,怂了吧? 如果吴大牛协助他逃走,事后监狱里会留下许多痕迹,包括他们逃出去无可掩饰的通道等。 这些痕迹如此明显,只要官府一追究,就会追到吴大牛的头上。 如此说来,吴大牛协助她逃跑的代价太大了。 如果他临阵退缩,夜萤也能理解。 当然,即便吴大牛不来,他也给她留下了一线生机。 夜萤坐立不安,度日如年,感觉到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着。 就在蜡烛换了两根之后,夜萤终于决定开始行动。 用杠杆原理顺理把青石板撬开后,夜萤一点一滴地挪动着青石板,还好,只要撬上来,再把青石板往边上推并不难,当然,也极考验体力。 好不容易把青石板推开一条小缝,夜萤却听到下面传来几声熟悉的敲击声。 “大牛,你来了?” 听到吴大牛的声息,夜萤从来没有那么激动过。 “嗯,是我,你怎么自已先撬开了?” 吴大牛从下方把青石板顶起,看起来,并不吃力,显然吴大牛的力气不小,夜萤想到每次夜里,不管她怎么反抗,他都能轻而易举制服她,夜萤脸上莫名一红,但是心里似乎没有原来那种极度厌恶的感觉了。 “是不是怕我不来了?不可能不来,好歹这是第三天晚上,官府要出你的判决,我也要来打探一番嘛!” 吴大牛见夜萤不说话,便自行解释了一番。 “官府判我斩立决,明天午时执行。大牛,你想好了,要帮我吗?要知道,逃亡的话,你这辈子的日子就全毁了。” 夜萤见吴大牛已经钻出地面,便严肃地问他。 “我不帮你,谁帮你?真是没想到,官府竟然治你以重罪。” 吴大牛想表现得义愤填膺一些,但是由于心内发虚,所以他说出来就显得软绵绵、轻飘飘、没有力度。 呃,若不是他从中做梗,夜萤还不会有牢狱之灾呢。 不过,所幸夜萤沉浸在逃亡的惊险刺激中,并没有留意到吴大牛的口吻不太对劲。 “大牛哥,多谢你,真的只有你能帮我了。不过,你还是留在柳村吧,我想官府不会怀疑到你头上的。” 夜萤想了下,还是对吴大牛道。她不想再牵连别人。 “萤妹,你这样说就不对了,你一个女人家,孤身逃亡,你以为你能逃得远吗?不要再说客气话了,咱们一边逃,一边想办法,争取能为你翻案。” 吴大牛竟然还提出了“翻案”这个想法。 夜萤一听,眼睛也不由一亮,道: “大牛,还能翻案的?” “你这案子明显判处不公,自然能够翻案。不过若是光从案件本身来说,要翻案很难。但依着大夏朝的律法来说,如果能立一件大功,则可能功过相抵。” 吴大牛眼珠子一转,顺势而为,解决了他要邀夜萤前往北疆的难题。 “哦?有这样的律法?”夜萤也是一喜,不过马上又换上了忧虑的神色,“不过哪里去找大功?” “这事出去再详谈。” 吴大牛此时显出了几分男人的果决,让夜萤不得不从。 于是,夜萤收拾了几件田喜娘她们带进来的常服,卷成一个包裹,除此外,并无其它值钱的物什,便在吴大牛的护卫下,踩上了竹梯,准备开始逃亡之路。 要是能不逃亡,夜萤也不想啊,她在柳村的小日子经营得才有起色,现在却莫名其妙踏上另一条风险叵测之路。 还好,还有一个身强体壮的吴大牛陪着她。 夜萤看了一眼陪护的吴大牛,下竹梯时,他把她圈在怀里,生怕她掉下去,一股清新的青草气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一点也不讨厌,竟然让夜萤产生了强大的安全感。 吴大牛见夜萤下到竹梯,便又吃力地将青石板拖回原位,将那个大洞补上,对夜萤道: “一时半会官府摸不清玄机,咱们能逃远点。” “嗯,你还真心细。” 夜萤不禁夸了他一句。 万万没有想到,吴大牛还有这份心机,或许是她过去没有了解他?没有心情主动了解他? 夜萤一阵百感交集。 吴大牛此时在她看来,突然颇有几分神秘之感。 若是一般人,吴大牛恐怕没有这种魄力帮着她越狱吧?就象田喜娘她们,虽然心急,担心,难过,但是却不可能想出这种主意,让她越狱,简直想都不敢想…… 第七百一十四章越狱的奇幻之旅 夜萤脑子晕乎乎的,不知道是因为被吴大牛身上的男性气息熏染的,还是因为从现在开始,她就要踏上越狱的奇幻之旅。 随着青石板合上,下面的空间失去了囚室中的些微烛光,一下子就变得伸手不见五指起来。 夜萤“嘤咛”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因为对黑暗的恐惧还是对越狱的恐惧。 吴大牛在身上摸索着,不一会儿,“啪”一点亮光出现了。 吴大牛手执一个火折子,火光虽然不大,但是在这极度黑暗的空间时,顿时象明亮的太阳一般,驱走了夜萤内心的绝望与焦虑。 “走,慢慢攀着梯子下去,下面是石道,长满了青苔,有点滑,你要注意点。” 吴大牛声音沉稳地叮嘱道。 夜萤“嗯”了一声,沿着竹梯慢慢往下爬,吴大牛的火折子光芒一直向下,照着她的路。 随着夜萤眼睛慢慢适应了黑暗,火折子这点光,已经足矣照亮她的路了。 终于双脚踏上了坚实的地面,夜萤四下打量,这才发现,原来监狱真的是建在古河道上的,所以上部采用了穹顶式的石结构,下部是空心的。 吴大牛也下了竹梯,他快速把竹梯抽走,放平在地上,得意地道: “即便官府发现了,一时半会也不敢下来,走吧,你跟在我后面。” 夜萤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好厉害,却见吴大牛把竹梯放平后,又在地上摸索了一下,好似找到什么东西。当他用火折子点燃后,夜萤才发现,原来吴大牛找的东西是火把。 火把点燃后,整个空间大放光明,夜萤忽然觉得,这一步一步走来,吴大牛都似极有打算,根本不用她操心似的。 万万没有想到,吴大牛竟然是这样的人。 原来,她一直看错他了? “出口还远吗?” 夜萤镇定了下情绪,问道。 “不远,你跟着我。” 吴大牛许是怕黑暗中夜萤绊倒了,他伸出手,自然而然地拉住了夜萤的手,带着她往某个方向走去。 夜萤楞了下,但是觉得他并不是要揩油,再说,她以前在工作中,遇到上下坡或者比较危险的路段时,男同事也会出手牵她。 于是,夜萤便没有挥手打掉吴大牛牵着她的手。 就当他是同事好了。 夜萤在心里默念着。 不过,吴大牛的手心虽然有点粗糙,但是宽厚温暖,给绝望中的她,带来了几许宽慰。 因为吴大牛牵着,所以夜萤一路上顺利度过了三次差点滑倒的危机。 虽然是废弃的古河道,但是河道内依然有浅浅的水流,又因为常年不见阳光,因此青苔长得浓密滑腻,若不是吴大牛熟门熟路,夜萤准保能在这里跌倒十几次。 大约走了十来分钟,才走出这弯弯绕绕地河道,来到一处石壁,吴大牛推开其中的一块石头,露出一个洞口,他自已先躬身出去,然后再俯身,伸出手拉着夜萤,象拔萝卜一样把她从洞里拔了出来。 夜萤甫出洞,便嗅到了一股清新的空气,这是自由的空气,夜萤不禁兴奋地连吸了几口。 此时,她才有心情打量四周。 原来,经过一番迂回盘绕,他们现下的位置差不多是三清镇的渡口再往上一些。 此时已是深夜了吧?镇上的人都安然入睡,不时传来几声犬吠。暂时还没有听到异常的噪动声。 这是好事,说明那女差还没有发现她失踪了。 夜萤不禁暗叹自已聪明,临走时,把被窝堆了个人形,如果光从木栏外面看,还以为她在睡觉,根本看不出少了个人。 这是看美剧《肖申克的救赎》里学的。 不过,夜萤现在能充分理解肖申克的心情了,她和男主一样,被人陷害冤枉,不得已踏上逃亡之路。 想到这里,夜萤心下一动,问吴大牛道: “我让你去找宝瓶支取银子,你有去吗?拿到银子没有?” “有,拿到了,一共是一千二百两,依你说的,宝瓶给的是店里的盈余,不敢变卖东西。因为一旦变卖东西,有迹可查,生怕官府会怪罪于她们。银票不在我身上。” 吴大牛道。 “哦,有支出来就好,辛苦宝瓶了。” 夜萤郁闷地道。 她知道这些银两宝瓶已经尽力了,既要给她足够的钱,又要避免日后官府查起来,发现她家大宗银两流向不明,会治她家协同越狱的共犯之罪,宝瓶一定是殚精竭智才能拿出这么大一笔钱。 还好,即便她流亡以后,宝瓶已经学会化妆品的制作方法,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应该不成问题。 至于时疫银两的赔偿,一时半会,也许官府不会追究,因为她是主犯,主犯逃跑了,肯定要等主犯回来再深加追究,断没有拿主犯家人开刀的道理。 夜萤只有努力想办法,在逃亡路上要嘛设法立功,要嘛就想办法洗清自已的清白…… 总而言之,她还是要回到柳村的,不能下半辈子就生活在逃亡的路上。 不说别的,只要想想后世那些红通通缉犯就知道了,即便携巨款潜逃到国外,也是忧心忡忡,过不了安稳的日子。 “喏,到了,这里就是我准备的船,小了点,不过还凑合,咱们先乘这艘船到府城,再从府城换大的船离开。” 吴大牛竟然连逃亡的路线也安排好了。 夜萤再次正式打量了几眼吴大牛,发现月光下,他挺直的背影别有一番担当的意味。 “大牛,其实你可以不必陪我逃走的,我自已剩小船离开吧,你回柳村过你平静的生活。” 夜萤再次劝阻。 “你是我媳妇,这种时候,我怎么能抛下你一个人回去?那我还是男人吗?废话别说了,走吧!” 吴大牛断然道。 夜萤心内震了一震。 那种感觉,麻酥酥的,好象过了电流一样。就仿佛是田喜娘当当说花尽所有钱也要保她平安时的感觉一样。 夜萤收回心神,就看到自已已经站在小船前,吴大牛怕她不好上船,还搭了块木条,伸出手,牵着她就往船上走。 第七百一十五章吴大牛经历丰富的过往 一直坐到摇摇晃晃的小船上,吴大牛拔了锚,顺水漂流了一段,开始划桨之后,夜萤才回过神来,道: “为何不骑马赶路?” “呃,我找不到马匹。” 吴大牛楞了下,然后说出这个与他目下身份匹配的理由。 当他不想骑马赶路啊?可是现在他的身份,是个放牛郎,赶头牛来骑还正常,要是骑两匹骏马,夜萤不得怀疑他了? 一般人可养不起马。何况他手下都是神骏,一看就不知道是吴大牛能拥有的。 “哦,不过待到了府城,咱们不若买两匹马代步吧?” 夜萤想到宝瓶支的银票,觉得把钱花在代步工具上,还是必须的,否则,跑都跑不快了,万一被官府的追兵追上呢? “也行,干脆买马车吧,你骑马辛苦。” 吴大牛体贴地道。 夜萤一想,长年累月要在江湖上行走,餐风露宿,如果有马车,万一路上没有客栈,至少还可以睡在马车里,她从来就不是让自已吃苦的性子,便道: “好,到了府城找牛马市,买了马车就走。不过,大牛,离开府城,咱们去哪呢?” 夜萤听着“哗哗”的划桨声,闻着四下里传来充满水腥味的空气,再看看渐行渐远的三清镇上的依稀灯火,夜萤来不及享受自由后的兴奋,便考虑起了下一步的打算。 “喏,这是宝瓶早前给你收拾的包袱,银票也在里面,你收好了。为了方便出行,她给你准备了几套男装,到时候,你可以打扮成男子,方便行事。” 吴大牛边一手划船,一手掀起脚下的甲板,从里面掏出一个包袱,递给夜萤。 见夜萤接过包袱,吴大牛顿了一下,才又道: “我回村前,是在一户大户人家做下人……” 呃,原来吴大牛还有这样的经历? 夜萤在嫁给吴大牛后,和夜里正熟识了,夜里正曾经对她说过吴大牛的来历。 不过,夜里正也仅知道吴大牛回村才一年,此前在外经历了什么,他都不太清楚。 而且吴大牛回村后十分低调,一直是以放牛为生,一幢一进的旧祖宅,也从未动念翻修过。 这未免在村里人留下了吴大牛在外头混得不好的印象。 要不然,大夏朝人讲究光宗耀祖,谁混得好的话,回到家不是马上翻修祖厝,甚至另盖大厝,然后讨一房美娇娘? 当然,美娇娘吴大牛倒是讨到了,但却有趁人之危之嫌。 总而言之,吴大牛低调的样子,让人想不到原来他也是见过世面的。 随着吴大牛徐徐道来,夜萤这才知道了吴大牛过去的生活经历。 他在京城一户当官的大户人家做下人,签的是长契,长契满了之后,由于无心恋栈,便求了主人给了他契书,返乡过安静的生活。 “那你在大户人家是做什么的?” 夜萤没想到吴大牛过去的生活经历如此丰富,虽说是做下人,但是平台不同,平台决定眼界。 再想想整个越狱过程中,吴大牛的从容不迫巧安排,还有各种细致周到的细节,夜萤这才恍然大悟。 这怕是和吴大牛过去在大户人家的工作经历有关。 想来,服侍人的人都是特别细心的,否则,也不可能得了主人的好,愿意毁了契书放他回来。 夜萤记得自已后世去采访过一个配有专车和司机的领导,为了赶路,她是坐在领导的副驾上。 结果,车子还没开,那司机就又下了车,打开她这一侧的车门,夜萤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人家司机已经老到地帮她调好了座椅的高度和前后位置,让她坐得更加舒服。 后来夜萤了解到,这个司机,从领导在军队开始跟着他,一直跟到了地方,服务领导二十多年。 呃,难怪能成为长青树,长随不衰,就冲他这份“服务”贴心的爽利劲,领导不带着他才怪呢! 所以,一听到吴大牛竟然之前有在大户人家家里做下人的经历,吴大牛此前细致体贴的举动给夜萤带来的违和感立即消失了。 “我就是看家护院跑腿。” 吴大牛含糊地道。 见他一付勉为其难的样子,夜萤也不再追问。 谁没有过往? 过往就是隐私。 如果吴大牛一直追问她的来历,她也会生气的。 但是知道吴大牛在当官的大户人家做过下人后,而且还是看家护院的下人,夜萤一颗越狱后的心便从容镇定了许多。 村里放牛郎的吴大牛,可给不了她这样的安全感。 大户人家嘛,总是有许多上不得台面、见不得人的阴私事,或许吴大牛也操办过许多这样的事,所以才不愿意透露他的工作。 但是愈是如此,吴大牛应对逃亡才愈有能力。 吴大牛介绍了自已此前的来历,这时才谈起之前夜萤问他逃往何方的话题,道: “正好你入狱前,我以前的主人着人来找我,说有一件天大功劳的事情让我去办。 办那件事,要到北疆。当时我还有所犹豫,主要是不想离开你太久。 但是后来正好遇到你蒙冤入狱,于是我便接下了主人的活。这活若是办成了,便是天大的功劳一件,足以抵了你的死罪。” 啊?吴大牛竟然连抵罪的天大功劳都替她找好了? 夜萤在夜色中瞪大了眼睛,滞了一滞道: “什么活?有性命危险吗?别误会,我是担心你。” “哦,有些许危险,一路餐风露宿艰苦自不待言,主要是混进北疆后,还要在北疆的城里找人。 当然,北疆那边的话我也会说一些,混进去是不成问题,主要的风险来自于这个活本身。” “到底是什么活?” 夜萤又吃惊地张大了嘴,没想到木讷老实的吴大牛,竟然会说北疆语?那岂不是说,吴大牛是个优秀的翻译喽?至少会一门外语?亏她之前还看人家只是一介村夫。 “去寻找一个人,找他要一件东西。” 吴大牛边奋力划着船,边不疾不徐地道。 夜萤还是没有经验,若她是宝瓶,就会知道,吴大牛这么划船,竟然连大气也不喘,还能正常说话,说明他的力气有多大了。 第七百一十六章逃亡途中 “哦?难找吗?那个人?找什么东西?” 夜萤的胃口被吴大牛吊了起来,何况,这还事关她能不能抵罪一事,她愈发关心。 “具体的人要到了才能打听,找的东西倒是很明确,《齐民要术》,是一本书。” 说到这里,吴大牛忽然眼神凝了一凝,关注地落在夜萤的脸庞上,似乎看她做何表情。 在端瑞告诉他,《齐民要术》的第八、第九残卷现身,而且该残卷主述酿造和烹饪,端翌便不由地和夜萤联系起来。 因为最早的时候,夜萤曾经告诉他和傅太医,她得了许多一般村妇不晓得的常识,是来源于她爹当兵时带回的一本古籍。 现在想来,那本古籍或许就是《齐民要术》的残卷部份? 要不然,夜萤酿的果酒,怎么比一般人酿的好喝?夜萤做的菜,怎么就超脱于柳村大小的手艺?甚至连仙客来也要找她买菜谱? 如果夜萤看到的古籍就是《齐民要术》,那她的异常表现就说得通了。 夜萤一听端翌要找的东西竟然是《齐民要术》,脸上自是露出震惊的神情,道: “原来你要找这本书啊?” 好似喃喃自语似的,但是却无意中透露出来,其实她知道这本书。 看来,夜萤的一身本事,与《齐民要术》的残卷亦有关系就是了。 再联系一下夜二郎此前也是去北疆服役,那古籍想必是夜二郎从北疆无意中获得的。 不过,山野村夫,并不晓得这古籍的重要,随便扔于家中,正好被夜萤机缘巧合看到了…… 但是,端翌也曾问过夜萤那古籍现在哪去了,夜萤却吱吱唔唔说不出来,后来有一次逼急了,夜萤便道,那古籍早就毁于鼠口,变成一堆烂纸,被她清扫出去,扔了。 可惜了。 端翌暗暗摇头。 不然,听夜萤的描述,那古籍说不定是完整版的《齐民要术》八、九卷。 奈何古籍已经消逝在岁月长河中,虽然遗憾,但是仍有希望,端翌希望这次去北疆,能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夜萤却不知道,她的神情和无意中透露的话,让端翌对她平素的异常表现有了更合理的解释。 《齐民要术》她自然知道,中国历史上四大农书之首,其它农书还有诸如《天工开物》、《梦溪笔谈》等等,不过,夜萤不是学农的,只是知道一些皮毛。 但是《齐民要术》在中国历史上鼎鼎有名,甚至后世的科学家尔文,在研究进化论时,在《物种的起源》中认为,《齐民要术》是中国古代农业百科全书,并援引有关事例作为进化论的佐证。 以现在的农耕水平,可以说得《齐民要术》者得天下。 难怪吴大牛说这是一桩能抵得她死罪的功劳,甚至还应该有盈余才对。 夜萤启齿一笑道: “大牛,这个活,功莫大焉,的确能抵我死罪。不过,《齐民要术》作为书籍,应该广为流传,何以要到北疆去寻找?” “你不知道,前朝在灭国前,其帝王颇有急智,竟然下令把放置《齐民要术》库房尽数焚毁,所有雕版印刷同样毁于一旦。而我朝建立之初,四处戎马倥偬,以战争为优行,以至于《齐民要术》这本大有用处的农书,竟然慢慢湮灭。 或者是前朝余孽也有意识地要毁掉这本奇书,反正待大夏朝稍安定下来后,再回过神来,要找这本书,已经找不到了。” 端翌,也就是吴大牛,一阵苦笑。 说起这段往事,他心中亦是一阵酸涩。 “嗯,太可惜了,如果有此书相助,大夏朝的农业来一个历史性的腾飞,也不是不可能的。”夜萤感叹扼腕,“这和焚书坑儒的秦始皇有什么区别?中华文明都毁于其手。” 夜萤听到此奇书,还能如此镇定,并且似有了解,愈发肯定了端翌的猜想,觉得夜萤之前展示的一身本事,应该就是来源于那本夜二郎带回来的古籍。 “嗯,所以这次咱们就前往北疆,目标明确,找回《齐民要术》,只要这本书找到,你的罪名洗脱完全不成问题。” 吴大牛坚定地道,一脸笃定的样子,让夜萤凭添了几分信心。 夜萤这下相信了他的说法,感觉自已的逃亡生活有了奔头,顿时心就定了许多。 随着小船摇摇晃晃,夜萤只觉得一阵困意袭来。 “萤妹,你困了就先到舱里睡觉,我再多划些路,免得被官兵追上了。就算今晚他们发现不了,明早送饭的时候肯定会发现了。” 吴大牛安排道。 “好,辛苦你了。” 夜萤不会划船,自知帮不上忙,索性也不去捣乱,也确实困了,就到船舱里躺下休息。 船虽然小,但是船舱里有一张地铺,收拾得挺干净的,甚至还有一个碎花小枕头,夜萤把头搁到枕头上,闻到一股太阳暴晒过后的清香,不知不觉,她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 或许是从监狱中终于逃出来的缘故,而且判决的事已经尘埃落定,不必再多费心思,夜萤在逃亡首夜摇荡的小船上,竟然象住进母亲母腹的孩子,睡得十分香甜。 待夜萤再睁开眼睛时,天光大亮。 她茫然四顾了一番,这才意识到自已是在逃亡的小船上,而船头,依然是声声不息的摇桨声。 天,难道吴大牛那个傻瓜,竟然摇了一夜的桨? 夜萤爬起来,钻出船舱,果然,吴大牛依然坐在船头用力划着桨,看到夜萤醒来,一张小脸粉扑扑的,一副睡饱厣足的娇花模样,他不由地咧嘴一笑道: “睡得怎么样?” “睡得挺好的。你划了一夜桨?赶紧休息一下吧?” 夜萤有点不好意思,人家辛苦划船,自已竟然呼呼大睡了一夜。 “没事,不算什么。以前划了一天一夜也是有过的。还是逆流,这一次水路是顺流,很轻松的。” 吴大牛挽起袖子,露出肌肉虬实的胳膊,他划桨的时候,胳膊上的小老鼠便一上一下、一下一上地滚动,看起来别有一番男人味。 第七百一十七章你们俩口子 夜萤好一会儿,简直被那胳膊上的肌肉游戏吸引住了,回过神来时,看到吴大牛看她的眼神,暧昧莫名,她自已就先脸红了。 “呃,大牛,船上有地方做饭吗?我做点东西给你吃?划了一夜的船,你也需要休息和吃点东西了。” “那边有个炭炉,可以升炭火热下葱油饼,还有一包切好的卤牛肉,你再烧点汤,将就一下吧!” 吴大牛一脸不敢松懈的样子,依旧划着船。 夜萤在舱口找到了炭炉,还有一袋精炭,看储备量,足够烧一天一夜用的了。 呃,不得不说,吴大牛细致得无改不入,甚至连平底锅也有。 夜萤看到熟悉的平底锅,不禁要泪奔了,不禁问吴大牛: “你这锅是哪来的?特意买的吗?” 整个大夏朝,也就她会用平底锅。 吴大牛如果不是偷窥她,哪里会知道有平底锅这回事? “嗯,我看到你平时做饼时都在用这种锅,我让赵铁匠也打了一口一模一样的,赵铁匠还开玩笑说,你们俩口子,怎么都喜欢用这种奇怪的锅啊?” 吴大牛说到“你们俩口子”这句话时,笨拙地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笑得如此幸福灿烂,让夜萤都不忍卒看。 好吧,还好经过一番艰苦地锻炼,夜萤发现自已已经能熟练地升炭炉了,不一会儿,上好的精炭就烧了起来,红通通的,夜萤看着这精炭,不由再次发问: “这炭是我三叔那买的吧?” “是啊,我看你一直都是买你三叔的炭,应该是他家的炭好烧吧?于是我也备了一些。三叔比大伯厚道,看我经常去买,又说我是他家侄女婿,就算我便宜了不少。说起来,还是沾了你的光。” 吴大牛憨憨地道。 这傻瓜,脸上分明溢出的是幸福的光,感觉那潜台词就是:我想沾媳妇的光,我想沾媳妇的光,沾媳妇的光好光彩…… 夜萤也是哭笑不得。 万万没有想到,老实木讷的吴大牛,竟然也有内心戏如此丰富多彩的一面。 看来,过去自已只了解夜里的吴大牛,白天的吴大牛,除了放牛,还过着她未曾预料到的生活。 想着吴大牛知道自已的喜好后,巴巴地跑去找赵铁匠打一个平底锅、再去找三叔买炭,然后得了人家一句和她有关的话,便欢天喜地的模样,夜萤心里不由一阵酸涩。 呃,她好象,对他全然不了解。 夜萤干咳一声,转过身拿起平底锅,打了河里的水清净,然后开始热吴大牛带来的葱油饼和牛肉。 还别说,吴大牛尽管外表过去看起来有点邋遢,但是对吃食也一向很讲究,从一开始夜萤和他走亲,他送的食盒,到今天的葱油饼和牛肉,他都是整整齐齐放在竹匣子里,显得干净清爽。 夜萤把平底锅架上,抹了点油,热了几块葱油饼,又把牛肉热了下,虽说卤牛肉可以凉吃,但是现在手头没有凉拌的作料,夜萤索性把牛肉也热了一下。 天气渐渐热了,如果不加热,怕食物坏了,吃坏肚子,对于他们这对逃亡天涯的人来说,着实不妙。 “先别划船了,吃点东西,才有力气。” 夜萤看到晶莹的汗珠点缀在吴大牛的额头上、鼻尖,显然,他使的力气并不小,不象他外表显示得那么轻松。 见夜萤做好饭,吴大牛也饿了,便放下手中的桨,笑道: “能吃到媳妇做的饭真好。” “我就是热个现成的,还是你细心,竟然带了干粮。” 夜萤没有纠正他的说法,若是以前,他断不敢直接称她为媳妇,而她听了,心里也会憋闷。 但是现在,虽然还不自在,然而那憋闷之感却并不明显了。 “呵呵,就算是现成的,经你手一热,味道特别香。” 吴大牛拿起葱油饼,卷着牛肉,大口大口吃着,一夜不停地划桨,难怪他饿疯了。 没想到老实人说起甜言蜜语来更醉人。 夜萤听得脸上都微微一红,哼了一声道: “赶紧吃吧你,还要划船呢!” 话一出口,觉得有些不妥,呃,怎么觉得象打情骂俏啊? 还好,吴大牛还是一脸憨憨的,呃,幸好他不懂得这种调调。 “萤妹,你进船舱里躲着吧,太阳太大,你看,脸都晒红了。” 夜萤差点没呸了一口,还敢直说她脸红了? 她不是晒红的,是羞红的好不好? 不过,夜萤还是听他的话,进了船舱,大太阳晒着确实不舒服,她又没有带防晒霜在身上。 夜萤自已动手,不客气地拿起一张香喷喷的鸡蛋葱油饼,就着卤得挺入味的卤牛肉,就坦然地吃了起来。 和夜萤一起吃饭是一种享受,看着自家小女人胃口很好的样子,端翌也跟着心情阳光明媚,看样子,现在萤妹已经对吴大牛不会拒绝了。 而按傅太医把脉的结果,夜萤这一两天内,正是受孕的最佳时机,嘿嘿…… 端翌一想到这里,不禁有点蛋疼,想到被夜萤狠狠地踹了一脚,这一回,他需得温言软语,说动她的芳心才好。 夜萤利落地吃完一张葱油饼,由于夹带了牛肉,登时便觉得肚子饱了,便对吴大牛道: “大牛,我不吃了,饱了,剩下的给你吃。哦,水开了,你就点开水吧?省得噎着。” “不用就开水,我带了茶,是你最喜欢的夜里正的炭焙茶,我去找他要,他一看到我,就挑了两斤最好的给我。” 吴大牛指了指船舱里一个竹罐。 夜萤听了,不由地喜形于色,道: “我在狱中都没喝茶,想死我了。此番带茶来,真是深得我心。” 吴大牛美滋滋地,终于,他也能得到夜萤的夸奖了。 夜萤打开竹罐,果然里面是上好的炭焙茶,一闻茶香,就知道是夜里正的手艺。 “夜里正对你还真不错,他现在可宝贝这些茶了,竟然能把最好的茶分你两斤,我有时候找他讨,他还一脸肉痛。” 夜萤稚气地声讨夜里正。 “呵呵,夜里正才不是对我好呢,是看在你的面子上,他才分给我的。” 吴大牛诚恳地道。 “哦,说到夜里正,他现在如何?夜、夜大郎有当上里正吗?” 夜萤忍不住打了个结巴,关切地问道。 第七百一十八章府城到了 之所以差点打结巴,是因为夜萤习惯成自然,几乎脱口而出“大伯”了,但是随即意识到,夜大郎根本配不上称大伯,而且她在事发当场,就已经表明态度,和他恩断义绝了。 “这个,说起来夜大郎着实十分过份,没有人承认他里正的身份,但是现在他带着吴春树等几个跟班狗腿子,在村里耀武扬威,搞得村里乌烟瘴气的,还说什么赵氏工坊必须由他里正统一收管。” “什么?夜大郎竟然如此无耻?” 夜萤气得站了起来,都忘了自已是在船上,这一站,让船身晃了晃,这才意识到自已还在船上。 “小心,小心,别气坏了。夜大郎不会得逞的。夜里正他们都不理他,村里的族老们也知道夜大郎的脾性,没有有理他。夜大郎若不是用钱收买了吴春树等几个小痞子,他根本就是光杆司令,成不了气候。” 吴大牛徐徐道。 夜萤听了,这才心气稍平,道: “村里族老还是坐得很正的,若不是他们,有了夜大郎这个搅家精,柳村早就乱了。” “嗯,他们都是老到之人,你现在暂且别担心。他们一定会处理好夜大郎的事。” 吴大牛安慰道。 事实上,这段日子夜大郎在柳村过得并不象外表那般风光,夜大郎心里苦,夜大郎还不能说。 用钱买来的关系到底畸形,一旦没钱给吴春树等人,他们就不太听夜大郎使唤。 而且现在柳村整天鸡飞狗跳,这家少了一只鸡,那家少了一只鸭,最后有人发现,原来是吴春树带着那几个小痞子,偷摸了人家的鸡鸭,跑到后山去烤了吃。 有人当场看到了,大声质疑。 吴春树等人却仗势欺人,一点也不把来抓偷鸡鸭贼的人当一回事。反而满不在乎地说他是族老会里的人了,辛辛苦苦为村里做事,吃你一只鸡鸭算什么。 吴春树等人的态度,把村民们气炸了。 不过,他还真混进了村里的族老会,所以村民一时也拿他没有办法,只好去向夜大郎告状。 夜大郎就指着这几个人给他帮衬呢,哪里会去呵责他们,反而还帮忙维护,说村民又没确实的证据,鸡都是长一样的,怎么可能一眼就认定是他家丢的鸡? 村民投诉无门,只能一肚子怨气地回家,转身就去外村找人要了一只小土狗养着,说等狗养大了,如果有人来偷鸡鸭,就放狗咬人。 听着吴大牛絮絮说这些事情,夜萤不禁连连摇头道: “如果任凭他们这样闹下去,柳村就乱了。” “不会乱的,有夜里正他们在呢,现在就是故意捧杀他们,待他们惹得村里天怒人怨,才有理由收拾他们。” “嗯,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夜萤一想,也觉得夜大郎在村里不得人心,口碑不好,肯定混不长久,夜里正现在他们的策略也是对的,便暂且把一颗心按下。 吴大牛抬手,递给夜萤一杯茶道: “光顾说话,茶泡了也没喝。” 夜萤接过茶,抿了一口,还是熟悉的茶,熟悉的味道。 如若不是逃亡,在这小船上顺流而下,凭水临风,还真有几分飘飘欲仙的滋味。 “你也喜欢喝茶?” 夜萤开始愿意了解吴大牛。 “喜欢。尤其是夜里正做的茶,听说夜里正是在你的指点下做出来的?” 端翌想起这碴,就愈发相信夜萤之前在家里获得的是《齐民要术》的八、九残卷。 否则,她怎么懂得制茶呢? “夜里正原本炒茶的手艺就不错,我只不过加以适当改良。他对制茶十分有悟性,一下子就领悟到了个中技艺精髓。” 夜萤愿意和他聊天,吴大牛心内有了小小的雀跃。 但其实,夜萤和他还是有淡淡的疏离之感吧?至少不象他是端翌时,看向他的眼神里,满满写着爱意。 端翌不禁又一阵沮丧。 当他用原身来享受夜萤对他的爱意时,却又渴望她合法夫君的身份;然而,现在当他以她合法夫君的身份出现,却得不到她满满宠溺、爱娇的眼神。 端翌心里冷一阵热一热,只觉得若有所失,但一想到至少夜萤已经能正视他,不再极度厌恶他,又似有满足。 两个人茶过三巡,吴大牛便让夜萤去船舱里歇着,免得被太阳晒晕了,自已斗上扣了个竹笠帽,又继续划船。 临近中午时,端翌划得一身大汗,索性将外卦脱了,只穿一件贴身的里衣,继续加速划船。 因为时间拖得越久,官府追上来的可能性越大。 夜萤按着时间估计,现在牢里那肯定发现她不见了,已经炸开了锅,或许追逃的船只也在路上了,因此她虽然知道吴大牛辛苦,但也不敢让他停下来休息。 一个不好,两个人一起被抓,在大功未建之前,肯定都是死罪,她死了还情有可原,但是吴大牛为了救她而死,那就太冤了。 一路上船帆点点,都是运货或者运旅客的大船,象他们这样的小船倒是比较少见。 中午饭,夜萤又热了一下葱油饼,不过牛肉却不用再热,因为早上吃着还蛮新鲜的,卤的牛肉还是凉的好吃。 两个人吃完饭,吴大牛也不敢休息,依旧用力划桨,一直到下午大约三点多,终于到了府城。 还好他们一路过来,顺风顺水,也没有遇到坏天气,所以才能顺利到达,运气还是极好的。 看到陆地,夜萤便松了口气,掏出银票递给吴大牛道: “咱们先去找间好的旅舍,要两间上房,先休整一下,你再去买套马车,明天就往北疆去。” 之所以还放胆留在府城,夜萤是考虑,三清镇那里说不定还不知道她是怎么逃跑的,现在还在调查,焦头烂额,也不定会想到府城这里。 而且如果要往北疆,必须得多准备充分,匆忙上阵,说不定因为准备不足,在路上难免顾此失彼,所以夜萤才这么打算。 吴大牛也不客气,按过银票,一看是五张各一百两的,晓得夜萤把一半身家都给了他,不由笑道: “你也不怕我拿了银子跑了……” 第七百一十九章蔡公子献殷勤 “跑什么跑?区区五百两银子罢了,我难道不比五百两银子更有价值吗?” 夜萤知道吴大牛是开玩笑,没想到这老实人也会开玩笑,不由地也斜眼看了他一眼,笑吟吟地道。 夜萤原本皮肤就白,现在在狱中熬了一段时日,没有被太阳晒着,反而更显得肌肤赛雪。 而这斜眼一笑,又是风情无限,看得吴大牛不由地一阵口干舌躁,却又不敢造次,不敢打破这好不容易得来的和谐相处的局面,于是他嘿嘿一阵傻笑,便把银票揣在怀里,藏好了。 他把小船缓缓靠近岸边,却不往正经码头上泊去,而是远离码头,找了一个水草丰盛的草洼,将小船驶进草尘洼里放好,这才拉着夜萤跳上了岸。 吴大牛做事,果然一贯谨慎。 看他这身手老辣的模样,夜萤相信他即便是在大户人家做下人,也一定是备受倚重的。 否则,也不会有他离开主人家后,又能被主人想起,接到重要任务这一茬了。 “怎么?舍不得船啊?呵呵,没事,就扔在这吧,如果放在渡口,三五天没有人摇走,官府怕是会想到这上头。藏在这,至少能多隐瞒真相十几天。这边一般不会有人来,因为水蛇多。” 吴大牛这么一说,夜萤吓得赶紧四处打量,生怕会有一只水蛇突然就从草丛里或水下冒出来。 “太吓人了吧?我最怕蛇了。” 一想到那滑溜溜的生物,夜萤心里便一阵打鼓。 “呵呵,你怼黄知县时,倒是什么都不怕。” 吴大牛竟然敢取笑她? 取笑完了,还伸出手去牵着她。 夜萤还没有办法有骨气地拒绝,因为她怕蛇,拉着他的手,总觉得有安全感。 端翌心中暗笑,女人果然好骗。 他是第一次来这草洼子,哪里知道有没有蛇? 可是这小小的谎话,能让自家小女人紧紧地攥着他的手,这种感觉不要太好。 端翌摸了把自已的脸,这回傅太医也是竭尽全力了,不知道用了什么草药,把自已的脸染成了和吴大牛一般偏黄的肤色,并且还信誓言旦旦说,除非用了他另一种草药熬水洗脸,否则,永不会脱落。 而脸上的胶皮装容,也是经过一番改良之后的,几可乱真,只是希望大白天的,夜萤别那么细心,瞧出端倪来。 这张脸唯一不好的就是,没有表情,老是僵僵的,一副憨傻的模样。 “大牛,我怎么听到草丛里有西索的声音?是不是蛇?” 夜萤突然吓得直往吴大牛身边靠。 天不怕地不怕的自家小女,敢骗官员写下认罪书的小女人,竟然怕一条蛇? 端翌想笑不敢笑,趁机搂着她的腰,有点贪婪地猛吸了一口她身上的馨香,道: “别怕,有我挡着呢,再说,我也不怕蛇,它们敢过来,我就敢把它们活抓了,剥皮炖蛇汤喝。” “呃,你还是别说了,咱们快走吧。” 夜萤一听,花容失色,恨不得赶紧离开这片水草丰盛的地方。 端翌闻言,不由地咧嘴一笑,放开搂着她腰的手,趁她失神时,占点小便宜就好,可别等她回过神来就惨了。 夜萤因为担心蛇,一想到那滑溜冰冷软绵绵的生物有可能在脚背上游过,她哪还记得吴大牛揽过她腰的事? 一直到走出那片水草之地,夜萤才隐约意识到有些不对劲。 两个人只是简单地提了两个小包袱,并不惹眼,唯一惹眼的就是夜萤长得太吸引人了。 她特殊的体质,经过一番端翌的调和之后,愈发从内到外,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股媚惑的气息。 没看到她也就罢了,一旦眼睛看到她,便会不由自主地被夜萤吸引,眼珠子象沾了五零二胶水一样,拔不开了。 端翌觉察出众人的眼神后,不由地脸上冒出一股寒气。 但是他穿着粗布衣衫,又走在夜萤身边,两个人从外表上根本不搭,让人马上就想到,他是这位花容月貌女子的下人。 于是,即便端翌瞪大了眼睛,对着那些窥觑夜萤的眼睛回瞪过去,人家一点也不怕,甚至还恶狠狠地上下打量着他,嘴里无动鑫动,听起来分明就是:狗腿子,这样的意思。 呃,可是看自家的小女人,却没有一点自已已经魅惑天下众生的自觉啊?依然袅袅婷婷地走着。 这时,路上一个身着蓝绸长衫,看着象是读书人模样的公子,上前拦在夜萤面前,见夜萤诧异,便自以为斯文地打了个躬,道: “姑娘,小生是府城本地人,看样子,姑娘是外地人,第一次来府城吧?对府城不熟吧?不知道姑娘要前往何方?不若让小生帮姑娘你带带路?” 我去,这是直接抢人啊? 端翌怒了,正想发火,但是突然一想,不知道自家小女人是何表现?于是便强行按下火头,装眼瞎。 “公子你看走眼了,我不是第一次来府城,我对府城挺熟悉的,公子请别挡道。我有急事,谢谢。” 夜萤漠然地道,一点也不理会已经凑到跟前那张长得还算白净、英俊的脸。 “哟,姑娘,不是第一次来也可以认识一下嘛,我爹就是府城的蔡知府,姑娘有什么急事,只要小生我能帮上忙的,自是义不容辞。” 呃,没想到蔡知府一脸正气,儿子却是这样一个纨绔公子? 夜萤心内一惊,也是太巧了,竟然遇上死对头的儿子? 虽然蔡知府没有和她有直接过节,可是宣判她死刑的可是蔡知府,她作为一个逃犯,竟然被蔡公子纠缠上,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端翌一听对方自爆身份,分明是铁了心的要和夜萤有点什么,顿时一阵火大,若换成以前的脾气,他就直接把蔡公子揍趴了。 可是一想,自已现在和夜萤可是逃犯的身份,若是把事情搞大了,怕是两个人都脱不了身。 那自已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和夜萤的北疆同行就搞砸了。 端翌只能暗暗按下火气,对蔡公子道: “对不住了,蔡公子,这是我家媳妇,她是乡下人,不懂得说话,还望蔡公子见谅则个!” “什么?你是她的相公?” 蔡公子不妨身边的黄皮男子突然开口说话,顿时张大了嘴,半天合拢不上…… 第七百二十章画面好美我去吐吐 我去,蔡公子只顾看到夜萤的花容月貌,禁不住垂涎三尺,她身边的汉子倒是也扫了一眼,不过那汉子一身黄皮,似乎病殃殃的,其貌不扬,如若不是高大了一些,站在夜萤身边,根本都不会有人注意他。 万万没有想到,此人竟然是眼前这貌美如花小娘子的相公? 呃,蔡公子还有点面嫩,晓得自已在人家相公面前调戏了他的妻子,小脸“唰”地一红,还有点火辣辣的疼,他讪讪道: “不曾想你是她的相公。失礼了。” 夜萤和端翌闻听此言,同时楞了一下,他们也万万没有想到,看似纨绔地蔡公子,还懂点礼数,守住了做人的最后底线。 这么说来,青春少艾,仰慕美女,也算不得大罪。 谁家青春年少时,不会被美色吸引? 当然,端翌自认不会。 因为,他就没有青春年少过。 他青春年少时,在北疆杀敌呢! 整天看到的都是雷公脸和长毛胡子的北疆勇士,放眼望去,虽然也有满地黄花,但是战场上却是黄花祭血,尸体累累。 端翌心中虽然不喜蔡公子眼珠子滴溜溜地在夜萤脸上打转,但是逃亡之中,也暂时不好计较。 不过,他暗暗打定主意,一会就找家卖帷帽的铺子,买顶帷帽,让夜萤戴上,免得走漏了颜色,让人窥觑。 “嗯,公子如此明理,甚好。” 端翌点点头,做出胆怯的样子,勉力说出这些话来,似乎耗尽了全身的精力,然后便拉着夜萤要离开。 或许是在众人面前吧,夜萤有点不好意思,吴大牛拉她手时,她情不自禁习惯性地甩了一下。 谁知道,就是这一下,让那蔡公子眼神突然变得凌厉起来,他也算是在府衙里混大的了,自觉得有点见识,看到夜萤拒绝吴大牛的牵手,便觉得有猫腻,喝道: “不对吧?你怕不是这位小娘子的相公?” 夜萤和端翌皆是一怔,端翌故作不解地道: “公子何出此言?” 那蔡公子却不解答,只是对夜萤和颜悦色地道: “小娘子,蔡知府既是我爹,你有什么冤曲都不妨对我说来。我看这病夫之前要牵你的手,你却不情愿,是不是他胁迫你了?如若是,你只管道来,我一定会为你伸张正义、为你做主的。” 端翌和夜萤闻言,双方对视一眼,不由地哭笑不得,原来这位纨绔蔡公子还有点眼力劲,是这么看出疑点的。 不过,虽然夜萤和吴大牛是真夫妻,却是逃犯,自是不能和蔡公子纠缠,夜萤眼珠子一转,浅笑行礼道: “原来蔡公子竟是一位仗义直言的大英雄。若小女子真是被胁迫之人,今天就有福了。 不过蔡公子或许是看走眼了,这位真的是我的相公,方才我闪避他的手,只是因为他之前去茅厕没有洗手,现在还想来抓我的手,我自是嫌弃他,所以才被公子你误会了。” 呃? 真相竟然是这样? 蔡公子一阵蒙圈。 茅厕没有洗手是什么鬼? 端翌听了也一阵无语。 自家小女人也太有急智了吧? 可是,这么一来,他的形象大毁…… “哦,原来如此?你确定不需要我的帮助?” 蔡公子虽然一脸尴尬,但是语气中还是浓浓的不相信,摆出一付不让人走的架式。 没办法,和夜萤站在一起愈久,愈发觉得即便花容月貌也不足以形容她的美貌,还有她身上散发出来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对于蔡公子来说,就象有千百双小手在他心里抓一样,掏心挠肺的。 整个府城,不,他也是在京城里呆过的人了,他还没有见过如此让他一眼便呯然心动的女子。 只要夜萤有一个暗示不对劲,他就会让下人把端翌抓起来。 可是让他失望了,夜萤竟然维护着端翌。 或许,是她暗中还有什么把柄被这黄皮汉子捏着呢? 蔡公子暗道,不舍得放弃心中一点痴念。 “多谢公子美意,不过我们夫妻一向和和美美,我家夫君人虽然糙了点,但也还听调训,我会让他注意的,下次上茅厕一定要洗手,是吧?夫君?” 夜萤说完,向端翌妩媚地看了一眼。 虽然明知道眼前情形不对,局势微妙,但是被夜萤这一眼看来,端翌只觉得夜萤眼光所及,身体都酥了一大截。 蔡公子看到夜萤这水波潋滟的一眼,虽然不是看他,却也让他心里麻酥酥的,不由大大吞了一口唾沫,声音之大,连边上的人都能听到。 你这迷人的小妖精,看我怎么收拾你! 端翌听到蔡公子“咕噜”吞口水声,好想抓着夜萤打屁屁。 自家的媳妇怎么可以这么迷人? 端翌心中泛酸,微哼一声,心生一计,上前一把坚决地抓着夜萤的皓腕道: “娘子,都是你不好,让这位公子误会了。不过,我下回一定听你的话,洗净了手再来牵你的手,这不是着急嘛,害怕街上车马行人多,怕和你走散了。” 夜萤这一回没有再拒绝端翌的牵手,然而听吴大牛一番深情的告白,夜萤怎么觉得画风不对? 她好想开怀大笑! 因为,蔡公子懵圈了。 呃,她,她,竟然让没有洗手的男人抓她的玉手? 蔡公子顿时象在品味玉脂糕时,吞吃了一只苍蝇一般,只觉得一阵恶心。 算了,白壁有暇,终非良配。 看起来,这小娘子虽然美不胜收,但是在某此习惯方面,却和她的夫君很搭,竟然能忍受她夫君上了茅厕没有清洗的手。 蔡公子想起自家一个堂弟,娶了一个美貌的姑娘做妻子,结果成亲后才发现,原来那姑娘是个抠脚大汉,平素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抠了脚,放到鼻子底下嗅闻…… 总之,蔡公子当初听到这则故事,在大笑同情堂弟之时,也暗暗心生警惕,觉得自已日后娶亲,千万不要娶到有这等怪僻的媳妇。 可是老天真开眼,今天竟然让他见到了一位活生生的……怪僻夫妻。 蔡公子看着端翌牵夜萤的手,只觉得画面好美,脑子里不知道联想到什么,他跑到边上吐去了…… 第七百二十一章巧遇熟人 吐着吐着就习惯了。 待蔡公子回过神来,抬头就见夜萤和吴大牛手牵着手走远的背影:男的高大健壮;女的窈窕婀娜,一付小鸟依人的架势。从后面看过去,还是蛮般配的。 但是蔡公子也不知道晃是脑抽了,猛地又想起什么,赶紧跑到边上,又干呕起来,可把下人吓坏了: “公子,你怎么了?要不要紧啊?吃坏肚子了?” 夜萤和吴大牛越走越远,一直听不到后面蔡公子异常的声响,吴大牛忍不住抿嘴一笑,对着夜萤深深看了一眼道: “就数你调皮!” “哼,若不是我机警,怎么能有惊无险地摆脱那个讨厌的男人!” 夜萤不服气地回道,眼光却被吴大牛深潭一般的眼波笼罩住了,那种感觉,就好象灵魂突然跳进一个温泉池里,全身上下,从内到外,都是暖洋洋的。 夜萤打了个激灵,回到眼前这个人身上,那一刹那间的幻觉消失,夜萤赶紧收回眼神,低头走路。 吴大牛不置可否地一笑,见夜萤低头的粉颈上,一片莫名的粉红,他的心顿时象漏跳了一拍似的,正了正颜色,吴大牛抿唇咽了下口水,对夜萤道: “走吧,咱们在这买顶帷帽。” 夜萤抬头一看,才发觉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不知不觉来到一家卖帷帽的店里,夜萤点点头,能遮住脸也是好事,这样不会被官府的追兵认出来,便没有拒绝。 而且,现在女子上街戴帷帽的人多了,戴上帷帽,并不扎眼。 吴大牛见店里人多,便对夜萤道: “你在外面的小巷子里等我,我买了就出来。” “好。” 夜萤乖顺地点点头,转身往店铺边上的背街小巷走去。 吴大牛见她低头顺眼,心下十分满意,对比她对蔡公子的态度,现在她对他,简直和往日不可同日而语。 吴大牛喜孜孜地跨步进店,细心帮夜萤挑着帷帽。不能挑太难看、太粗陋的,否则,夜萤肯定不喜欢。 夜萤无聊地站在巷子里,用脚尖在地上画着圆圈。 “哎哎,这不是东家吗?东家,你怎么在这里?怎么没有到店里去巡视巡视?我盼着你来,可盼了好久了。” 就在这时,一个似乎有点熟悉的男子声音在头上炸响,把夜萤炸得差点晕菜。 呃,她可是潜逃的死刑犯啊,乖乖哩个冬,谁啊?看来是个熟人,这么热情? “你是?” 夜萤抬头,就见巷子深处走来一个中年男子,一脸精明,但是看到她,脸上掩饰不住莫名的兴奋。 “我是吕掌柜啊,老瑞祥的吕掌柜,你忘了?不会吧,你忘了谁也不该忘了我啊? 咱们老瑞祥,自从用了你的那几款设计的首饰图后,打出来的首饰可谓风靡府城,这两个月来,可是狠狠地赚了一笔,我正准备你若是再不来,我就去三清镇和你对账呢,顺便再找你要几张新图纸。” 吕掌柜一脸激动地样子。 真是无巧不成书啊,竟然就在他心心念念的时候,遇到了东家。 “吕掌柜,我当然记得你,可是,咱们什么时候这么熟了?东家?什么意思?我是你们的东家?” 夜萤疑惑地道。 若对方不是一个中年男子,夜萤保不齐会摸摸他的额头,看他有没有发高烧,净说胡话。 “呵呵,千真万确,你当然是我们的东家。上回你一转身就把老瑞祥买了。 我知道你喜欢低调,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但是我是你的掌柜,你瞒了别人,就别瞒我了。 你也晓得我这个人,一向对东家是忠心耿耿的,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好,我不会透露给别人的。” 吕掌柜的一心想拉近和夜萤的关系。 东家和掌柜,那就是伯不离仲的关系。奈何夜萤一向不在府城,弄得吕掌柜的想和她拉关系都不得其门而入。 现在好不容易逮着个机会,吕掌柜自然发挥自已做生意时的春风化雨之功,想在短时间内让夜萤对自已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我把老瑞祥买了?”夜萤大吃一惊,“我什么时候把老瑞祥买了?” “您是没有亲自出面,来买的是您的朋友,姓端,对了,叫端翌的,他和我们原来的少东家谈好价格,就直接买下了。 若不是你指使的,老瑞祥店契上怎么会写上你的名字?呵呵,东家,你就别瞒我了。” 吕掌柜这么一说,夜萤顿时明白过来了。 原来,这店是端翌买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写上了她的名字。 呃,难道是洗钱?这钱来路不明,所以端翌才寄写在她名下? 夜萤脑子里立即闪现的是这个念头。 若是端翌知道夜萤的第一反应,肯定会哭笑不得吧? 当时只是觉得夜萤特别喜欢这家店,而老瑞祥的少东家又无心经营,于是索性买下来送给夜萤。 谁曾想,时移世变,夜萤会误会如此之深。 若是放在从前,夜萤对他犹有好感之时,听到这件事,八九会猜是端翌有意成全她的喜好。 现在…… 夜萤满脑子的阴谋论。 看着吕掌柜笑得灿若菊花的脸蛋,夜萤眼珠子一转,突然记起一件事,当时自已只不过是顾客,不好发问,现在自已是少东家了,当然可以仔细追问。 于是夜萤在吕掌柜的满脸殷勤中淡然一笑道: “吕掌柜的,既然你知道这么多,明人不做暗事,店里也十分需要你全心全意操持,我就不瞒你了。 你知道女子经商不易,所以暂时还是对外瞒着这件事吧。” “那是自然,我明白。” 一听夜萤承认身份,那是把他当成自已人看,吕掌柜的心稳了稳,顿时觉得方才的献殷勤没有白费了。 “对了,吕掌柜,你给我准备两千两银票,要一百两一张的二十张,明天我去老瑞祥找你拿。 另外,我也会赶几幅新的首饰图纸给你,你可以慢慢发售。” “太好了,我就等米下锅呢,东家你不知道啊,现在咱们老瑞祥已经是府城最火的金银首饰铺了,就因为你那些新款的首饰得了府城太太小姐们的欢心,别家铺子,象珠月坊,原先是一等一火的,现在比不上咱们,可把鼻子都气歪了。” 吕掌柜的得意地道。 第七百二十二章只开了一间房 “嗯,那自然好。对了,记得我上回在店里买过一块钻石,当时你说是一个行脚僧无意中踢出来的,能把详细情况说与我听吗?” 夜萤问道。 吕掌柜一听东家问他事,自是知无不言,笑道: “那行脚僧我前些时日还在府城的八宝寺里遇到他,似乎在那挂单落脚了,东家如果有兴趣,不妨直接去那里找他问问。” 若是别人问起这事,吕掌柜当然会藏藏掖掖,但是夜萤是自家的少东家,本来就带着要拼命巴结她的心,自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嗯,如此甚好。”夜萤点点头,对吕掌柜交待道,“我此次出来要办点事,不想太多人知道行踪,你回去不要声张,我明天过去拿钱和送图纸。” 吕掌柜赶紧把脑袋点得象小鸡啄米一般,满口答应。 “东家,晚上不如我请你去华仙居吃饭如何?” 吕掌柜的一心想要和夜萤拉近距离。 “不用了,我还有事,你先去吧,明天早上我自会去找你。” 见夜萤态度坚决,吕掌柜的只好遗憾地约请下一次。 待吕掌柜的离开一会儿,夜萤便看到吴大牛走了出来,手上拿着一个清秀的帷帽,夜萤一看便知道吴大牛是细心挑选后的结果。 还好吴大牛晚出来了些,要不然,她戴上帷帽,吕掌柜即便对面见了也不相识,就不会把端翌竟然以她的名字买了老瑞祥的事情告诉她。 呃,那两千两银子就当端翌用她名字的使用权费吧,不过,夜萤也不会让老瑞祥亏了,她今晚上得加班多画些首饰款式的图纸,有了这些图纸,老瑞祥至少能保证赚回那两千两银子的亏空。 吴大牛不晓得夜萤表面虽然在发呆出神,但实际上脑子里的小算盘已经拨拉到不知多远去了。 “把帽子戴上。” 吴大牛把帽子递给夜萤,然后见她乖乖戴上,便细心地将系带替她在下巴处松紧有致地打好。 别看吴大牛手指粗糙,但是却十分灵活,把结系好,夜萤摇了摇脑袋,也没有觉得什么不适。 端翌收回手,实则还留恋着指尖触摸到夜萤下巴那滑腻肌肤的感觉,真是舍不得分开。 然则,现在还是不要打草惊蛇吧。 其实夜萤不爱戴帷帽,透着一层纱看世界,到底不方便,路上要是有坑,一不小心还会摔倒。 不过,世界说大就大,说小就小,一转眼,夜萤便在路上遇到了熟人。 想着自已重案在身,还是逃犯,夜萤还是乖乖地把帽子戴着。 “咱们现在先去找家客栈住下,然后你好好睡一觉,我去采买马车。” 吴大牛心中已经有了分数,做出安排。 “好。” 被吴大牛一说,夜萤也是一阵倦意涌上来,恨不得找家好的客栈赶紧睡下。 吴大牛似乎对府城还挺熟的,带着夜萤七拐八绕地,很快就来到府城类似于客栈一条街的处所。 他挑了家位置比较偏,但装修尚精致的云来客栈,让夜萤在客栈提供旅客坐的椅子上休息着,自已则去办理相关的手续。 不一会儿,吴大牛拿着一吊钥匙走过来,对夜萤道: “精致的上房只有一间了,所以咱们住一起吧?” “啊?不能开两间吗?多加点钱?” 夜萤吃了一惊。 吴大牛靠近她身边,低声道: “我和那伙计说咱们是夫妻俩,所以开了一间房。最近府城在举办什么珠宝荟展,所以各方客商云集,客栈上房十分紧张,若不是说咱们是夫妻,伙计也不让咱们住一起,就凑合一下吧?” 端翌差点没说,又不是没一起睡过。 但是看看夜萤的表情,还是咽下了这句话。 夜萤暗自挠头,但是听了吴大牛说的情况,也晓得就算换别家,估计也和这里一样,毕竟,城里有了大活动,客栈就会爆满,这属于常识。 夜萤无奈地道: “也成,那就一间,不过,大牛,丑话说在前头,上次咱们在一起时,我踢了你一脚,是我不对。但是若是你不对我用强,我也不会踢你,是吧?” 得,还是他的错了。 端翌苦笑了一下,有谁能理解他,美人近在身侧,想要亲热却不得的感觉? 真是令他口干舌躁,唇齿生烟啊! “萤妹,我听你的,保证不对你用强,如何?” 吴大牛举起一只手,做发誓状。 “好,一言为定。” 夜萤立即展开笑颜,就象春风拂过山岗一样,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让人一眼看到她,就留恋忘返,难于挪开眼睛。 反正今天吴大牛不这么承诺,她宁愿去住条件差的下房,也不愿意住在上房。 至于最好住上房的理由,夜萤根据她后世出差住酒店的经历认为,出门在外,尤其象她这样潜逃在外的罪犯,最好还是住条件待遇好的上房,免得象下房那样鱼龙混杂,横生意外。 而且,如果公差要查逃犯,查下房的可能性绝对比上房的要大。谁能想到一个逃犯还敢大摇大摆地住在上房呢? 开好房,两个人也只有两个小包裹,随便往椅子上一扔就算安置好了。夜萤以为吴大牛会马上出去采买马车,谁知吴大牛道: “我让小二提些热水,让你沐浴一番。狼狈了快一天一夜,泡个澡能消乏。” 夜萤没想到吴大牛连这点小事都想到她心坎上了,心道:吴大牛过去在大户人家肯定从事的是类似于“秘书”一职。否则,怎么可能那么细心呢? 她却没想到,一个人若是爱她到心尖上,是绝不可能如此细致周到的。 稍楞了会神,夜萤便感激地点点头,想到吴大牛这一天一夜,又钻地洞,又划船流了一身汗,全身亦是十分狼藉,便脱口而出道: “你也泡澡吗?” 话一出口,夜萤便觉得有点不对劲,呃,别让他误会是邀她一起泡澡啊? 夜萤不禁脸上一红,垂下头来,粉白修长的脖颈露出一截,衬得她愈发国色天香,让端翌不由深吸了口气,只觉得鼻子那里,似乎又有点麻痒痒的。 求而不得才是最折磨人的。 端翌赶紧转过头,往外走去,掩饰地道: “我去看水烧好没?让小二快点。” 呃,看来他没误会。 没误会就好。 夜萤松了口气,但是心里自是奇怪吴大牛跑得那么快做什么? 不一会儿,有人在外面敲门。 夜萤乃是潜逃之人,讳见生人,听到敲门声,不似吴大牛的气息,不禁有点紧张地问道: “谁?” 第七百二十三章琐碎的逃亡生活 “哦,我是店里的帮佣,你们家男人让我提热水来的。” 外面的声音传进来,是一个有点年纪的女声。 夜萤平复了下心绪,便打开了房门。 果然,门外是一个提了热水的中年妇女,她进屋后,吴大牛也跟着进屋了,不过吴大牛双手还提溜着一个大浴桶。 看样子,他的力气似乎和宝器有得一拼了,那么重的浴桶,他竟若提无物一般。 把浴桶放到地上,那帮佣便把热水打进浴桶里。一桶热水自是不够,包括吴大牛在内,连那帮佣两人,走了三趟,才把浴桶的水打满。 夜萤看着吴大牛忙碌,心下实在过意不去。 待浴桶里的水打满,夜萤不好意思地道: “大牛,要不你先洗吧?” “不必和我客气,你自洗去,我去外面水井那冲一冲也就行了。” 吴大牛指了指他们房间外的一口井。 他们这间上房,正好处在院子的最角落里,因此得天独厚,自带花园和水井,倒是符合了上房的定义。 不待夜萤再说什么,吴大牛就走到房外,还把门带上,然后瓮声瓮气地道: “萤妹,你把门锁上,我在外边看着你,你放心洗。” 夜萤无奈,但也挡不住洗浴的诱惑,便脱了衣衫,跳进浴桶里。 热水漫过全身,顿时一股惬意从全身每一寸肌肤、每一个毛孔里渗透进来,让夜萤忍不住闭上眼睛轻哼着。 太舒服了。 若不是吴大牛相助,她从监狱里没能及时逃脱的话,现在已经被问斩于街市,身首分离,哪还能享受到这种身体上的舒服愉悦? 对于吴大牛,这一刻,夜萤是从心底感激的。 一直泡到浴水微凉,夜萤才浴桶起身,用干净的布巾把身体擦干净,然后换上宝瓶收拾的包袱里的干净衣衫。 这下清爽了,只是头发一时不会干,没有吹风机,夜萤只能将就用布巾反复擦拭着,希望它能早点干。 这时,夜萤听到屋外传来“哗哗”的水声,她打开窗户一看,原来是吴大牛在天井中冲凉。 只见他脱了外衣,露出肌肉结实的精壮上半身,下半身亦只是穿了一条牛犊短裤,他从水井里打了一桶水,直接“哗啦”地冲到身上,然后用洗澡用的澡豆擦洗着…… 夜萤方才听到的就是他洗澡弄出来的动静。 听到窗户打开的声音,吴大牛向着夜萤这个方向看来,正好对上她的眼神。 吴大牛冲她点点头道: “萤妹,你这么快洗好了?” “水凉了,再泡下去该着凉了。” 夜萤突然觉得,自已什么时候和吴大牛这么亲近了?这种口气,好象老夫老妻嘛! 可是事实上,她和他还真是老夫老妻…… 夜萤叹了口气,眼前掠过端翌一抹模糊的身影。 她终是心有不甘。 端翌都没有亲自和她说过,说他要舍下她不顾。 即是没有亲自说过,她是不是可以当做另有因由? 或许只是端翌那段时间正好没空?被别的事物缠身? 可是别傻了,再没空,有你重要吗? 如果是端翌遇到那种情况,你会象他那样漠然,不闻不问吗? 夜萤自问不会那样,也做不到那样。 所以,端翌失踪的理由不成立。 只能说,端翌的确有意逃避。 夜萤挥手一拂,端翌俊朗的身影在她脑子里消失,眼前是一脸憨厚的吴大牛。 虽然长得不帅,但是他一样身材高大、细致、目前发现有点小能力,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有男人的担当,最最重要的是他还是她的正牌夫君。 夜萤百转千回,却见水井前,吴大牛块块结实肌肉可见的上半身,井水滑泻后,水珠在他身上凝结成一层淡淡的水雾,将吴大牛的身躯包裹着,让他就象后世的健美先生一样,竟然有几分诱人。 夜萤“啪”地把窗户关上。 呃,眼不见,心不烦。 “萤妹,记得把门闩打开,我要把浴桶拖出来,清理好了,方才和店家说好的。” 吴大牛在外边大声嘱咐着。 夜萤没有回话,只是过了一会儿,吴大牛听到里面传来门闩“啪哒”一声响,是夜萤把门闩松了。 吴大牛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好歹现在夜萤对他的话能听进去了。 夜萤躺在床上,现在是夏天,因此床上的枕头已经换上竹夫人,这样正好,夜萤把还半湿的头发披散开来,脑袋枕在竹夫人上,身上搭了一件薄薄的被单,不一会儿,便沉沉进入梦乡。 实是这一路奔逃太累,心力交瘁。 睡梦中,夜萤只觉得身上好热,但是她又累得睁不开眼,或许是她的翻身滚动引起了注意,夜萤只觉得一只带着些许凉意的手搭在她额上,似是测试过她没有发烧后,不一会儿,便有一缕清风徐来。 夜萤这下又舒服了。 她方才就是热的。 初夏已至,这个房间又是西照,刚洗浴完还不觉得,躺在床上睡觉便觉是闷热了。 困翻的迷糊中,夜萤隐隐觉得,是吴大牛坐在床边,为她打着扇子。 然而倦意夹杂着困意袭来,夜萤很快就被这头洪荒巨兽吞没了,顾不上眼开眼睛看清楚,是不是吴大牛在打扇。 但是等她睡得自然醒来,看到吴大牛趴在她的床边,头一点一点地,似睡非睡,显然困极,但是手上仍下意识地坚持为她打扇。 原来,这就是她方才觉得一阵清凉之意的来源。 夜萤眼窝一涩,她轻轻地从吴大牛手中拿下扇子,她以为自已的动作够轻了,谁知道还是惊动了吴大牛。 感觉动静不对,他警觉地睁开了眼睛,然后看到是夜萤在看着他,吴大牛这才释然,放松道: “萤妹,你醒了?” “嗯,我睡舒服了,你躺着睡会吧?” “好。”吴大牛也不推辞,划了一夜船,饶他是铁人也受不了。 见夜萤眼神清亮,看来身体一切正常,吴大牛便放心了,老实不客气地躺在夜萤刚爬起来的榻上,鼻端嗅着竹夫人上面夜萤身上的香气,没有几秒便坠入了梦乡。 夜萤小心地为他腰间搭了条被单,免得他着凉。 因为外面天色已黑,室温也降了许多…… 第七百二十四章潘安的待遇 吴大牛并没有睡多久,大约两个多时辰吧,吴大牛身子猛地一抖,就惊醒了。 这是他在战斗中养成的良好习惯,一旦投入状态,身体就自动进入战斗模式。 不过,虽然睡的时间不长,但是当他眼开眼睛时,脸上已经一扫疲惫,甚至容光焕发。 “你没点蜡烛吗?就这么一直黑乎乎坐着?” 吴大牛低哑晦涩的声音响起,夜萤突然觉得这场景很熟悉,对,就是她刚穿到这具身体的那个晚上。 没想到,兜兜转转,她又回到这个场景里。 “点了,我遮了起来。怕烛光影响你休息。方才我做好事,就把烛火吹灭了。” 夜萤“啪”地打着了火石,把蜡烛点了起来。 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夜萤已经熟练地学会了这些必备的技能。 “肚子饿了吧?咱们出去吃点东西?” 吴大牛摸了下瘪瘪的肚子,歉意地对夜萤道。并没有留意到夜萤话里说的“做事”一词。 他都饿了,想必她早就饿了。 但是她就这么饿着,为了让他好好休息。 似乎,她对吴大牛的态度,正在慢慢变化,会主动关心他了。 端翌脸上露出难辩莫名的苦笑,好吧,靖王爷吃醋了,吃吴大牛的醋了。 夜萤她,就这么快地把端翌忘了吗? “好,出去吃还是让小二端进来?” 夜萤问道。 “出去吃吧,你换上男装,想必没有人认得出来。”吴大牛建议道。 “好。” 夜萤说完,却不行动,依然坐在桌边凳子上。 吴大牛楞了一下,终于明白,夜萤是因为他在,所以不换衣服,于是便从善如流地道: “我出去洗个脸,你换好衣服,再唤我。” “嗯。” 夜萤如释重负地点点头。 虽然和他亲密接触过,但是在他面前换衣服,却依旧不自在。而且,夜萤觉得,在吴大牛面前换衣服什么的,未免太老夫老妻了吧? 宝瓶最了解夜萤的身材了,所以换上宝瓶给她准备的男装,特别合适。 不过,胸那里紧张了点,夜萤最好只好拿白布条在胸前缠了几绕,总算把明显的山峰压制下去了。 虽然没照镜子,但是总体上应该能象个男人了。 “大牛,我好了,你看看这样行吗?” 夜萤打开房门,见吴大牛已经在门外站着了,便随口问他。 客栈的走廊里都挂着灯笼,所以在些微的烛火中,端翌抬头就撞见了俊美绝伦的俊俏小哥。 她白晳的脸上,流露出天生的丽质高贵,修得精致到位的眉毛,稍显叛逆地向上轻微挑起,下方的杏核眼,眼角微微上翘,眼神深遂迷人,就象一潭清泉,让人一不小心就被这潭泉水淹没,鼻子挺直,嘴唇象玫瑰花瓣一般粉嫩,微微启唇轻笑间,就象一缕阳光划破黑暗的云层…… 端翌看呆了。 换上男装的夜萤,别有韵味,和她身着女装时风味不同,同样对他具有致命的吸引力。 如果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男装的夜萤,端翌肯定会怀疑自已是否有龙阳之好。 因为,看到英气显露、但是却又带着天然妩媚之意的夜萤,端翌竟然有了反应…… “大牛?你认不出我了?发什么呆啊?” 夜萤一看吴大牛双眼发直的样子,半晌不说话,不由地笑了,还伸出修长如玉笋般的五指,在他面前晃了晃。 “呃,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笔画,腰如束素,齿如编贝,皎如玉树临风前,真乃一个完美的潇洒美少年。”端翌轻咽了下口水,叹道,“爱彼之貌,容兮,香培玉琢,美彼之态度兮,凤翥龙翔。” “得,你就说我英俊潇洒似潘安,风流倜傥赛宋玉就得了,一堆兮,听不懂。” 夜萤见他这呆样,竟然还学人吟诗,忍不住抿嘴一笑。 吴大牛收回惊艳的眼神,唇角向上一扯,道: “我看你依旧要戴着帷帽,不然以你这潘安之貌,怕是出街去引得大姑娘小媳妇纷纷向你投掷朱果。” 哼,还挺有几分霸道的占有欲的嘛? 夜萤闻言,摇了摇头,道: “大晚上的,应该没事,哪家大姑娘小媳妇现在不在家里,还跑出来啊?又不是上元节。” “也对,走吧。去酒楼里吃饭,肚子都饿了。身上带着这么多钱,不花可惜了。” 吴大牛笑嘻嘻地道。 “对了,马车还没买吧?这么晚了,怕是买不着了吧?不过算了,明天再买吧。” 夜萤担心地道。 “我办事,你放心。你之前睡觉的时候,我已经买好了,现在寄在店家那帮着喂养呢,到明天我们出发时,给店家一分银子就行了。” 吴大牛竟然不声不响就办好这些事了。 夜萤顿时觉得,原来自已是白操心了,有吴大牛在侧,她可以当甩手掌柜了。 夜萤和吴大牛走在街上,府城繁华依旧,并不会因为她遭遇的改变就变了模样。 正走着,夜萤头上忽然被一物砸了一下,她大惊,低头一看,却是一朵月季花,夜萤疑惑地四下张望,便听到头上的二楼,有一群女人的嘻笑声: “哟,二妹妹真有准头,竟然砸中了。” “这如粉雕玉琢般的小公子给二妹妹破瓜,二妹妹你真是赚到了。” 呃,什么情况? 夜萤扫了一眼下方的门面,却见上书“怡红院”。 得,是一处妓院。 她这才明白楼上那群女人在呱噪什么。 想必是那个“二妹妹”今天第一次接客,鸨母允许她自已选客人,正好看到夜萤,甚合心意,便选中了她。 “哈哈。”吴大牛看到夜萤摸着脑袋,也听到了楼上那群女子的对话,不由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道: “我早说了,不戴帷帽,会有潘安的待遇的。” “笑什么笑,快跑。不然要出来抢人了。” 夜萤没好气地白了吴大牛一眼,拔腿就跑。 吴大牛一看,果然不妙,那怡红院里,跑出几个狗腿子模样的男子,正向他们这里追来。 吴大牛赶紧跟着落荒而逃。 夜萤边跑边回头,见吴大牛一脸狼狈,不由发出银铃般的笑声道: “你跑什么跑?你站着,人家都不要你!” 第七百二十五章被花魁选中 吴大牛:“……” 我风神俊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神武大将军、靖王爷,竟然被自家的小女人说站着都没人要? 好,我偏生要站着。 吴大牛一赌气,还真地站住了。 主要是夜萤的评价对他的打击太大了。 “哎,哎,你们怎么不抓我啊?抓我去啊?” 端翌看着身边风一样跑过的狗腿子们,郁闷地直嚷嚷。 “你谁啊你?滚,别挡着路!我们怡红院的头牌,若是恩客都长得象你这么寒碜,岂不是无人问津?” 一个肥胖无比、因此跑得落在后面、气喘吁吁的狗腿子,正好听到端翌的怨叹,然后用力呸了端翌一口,一脸嫌弃。 端翌摸了摸自已易容后疙疙瘩瘩的脸,不由一脸苦笑,赶紧拔脚追上。 还好他及时追上,要不然,夜萤已经被那些狗腿子团团围住。 “哎哟,强抢民夫啦!” 夜萤惊叫。 “公子,不是强抢,我们家头牌花旦,今日第一次挂牌接客,需要一个破瓜的恩客,你被选中,那可是天下一等的美事啊! 不光白白受用了我们头牌的花魁娘子,还能得到破瓜的包红费。有这等好事,你还跑甚?我们想要都要不到呢,人家花魁小娘子看不上咱!” 狗腿子中一个瘦子嚷道,一边说还一边流口水,一副自已就垂涎三尺的模样。 “呃,你想要的话,这个名额就让给你吧!” 夜萤见对方来拉扯她,不由一阵焦急,被人识破女儿身就讨厌了。 “住手,这是我弟弟,人家不愿意,你们还强拉强卖啊?” 吴大牛赶上来,见那些狗腿子要拉夜萤,他岂能让自家小女人被别的臭男人沾到,大喝道。 “哟,怎么是强拉强卖呢?我们花魁小娘子已经把花砸中了这位英俊的公子,这位公子也把花接了,这就说明他乐意了,哪有强买强卖之说?如果他不乐意,他倒是别接花啊?” 瘦子还有理了,指了指夜萤的手。 端翌这才看到,原来夜萤虽然被吓跑了,但是手上还拿着那朵娇艳欲滴的月季花,想来是方才无意中捡拾起来的。 没想到,这是应承花魁娘子的意思? 夜萤也楞了,她是随手抓起来,也不知道怎么的,迷迷糊糊带着就跑了,鬼知道这花还有这用途? 夜萤发楞间,那群狗腿子得意地笑了,道: “明白就好,走吧?” “我替他去!” 吴大牛一把抢过花,毅然决然,挺身而上。 吴大牛此举,顿时让两方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你?太丑了,会掉了我们花魁娘子的身价!这个小公子挺好的!再说,我们花魁娘子看中的是他,不是你!” 狗腿子们一看端翌的颜,都哄堂大笑!一点也不把神武大将军的面子放在眼里。 端翌气得咬牙切齿,他主动要求被拒这还是第一次。而且拒绝他的还是一个,呃,妓女…… 这脸丢的,简直了! “哼,不是说花在谁手里就是谁吗?现在花在我手里,我自然可以替他!” 端翌说得一脸唾沫横飞,正是到了兴头上。 然而,让他心神俱裂的是,在他头上,响起了夜萤凉凉的声音: “你敢!” “我怎么不敢?” 端翌也是魔怔了。 “你敢去,你就别回来了!” 夜萤把那朵月季花塞在吴大牛手里,拍了拍手,一副没我什么事的模样,转身撞开狗腿子的包围圈,就要走。 “呃?” 吴大牛楞了一下。 这是吃醋了? 他怎么闻到满天的醋味? 可是夜萤如此,他却竟然无限欢喜。 也是,不管是端翌,还是吴大牛,都是他。 也只有他一个人有本事,不论是以什么样的身份,都能搞定她! 如此一想,岂不快意? “哎,哎,你别走啊,这个丑男我们花魁娘子是断断不会要的!让他做恩客,我们花魁娘子得多掉价啊!” 那些狗腿子嚷嚷着,撇下端翌,又去追夜萤。 得,他是有多招人嫌弃啊? 端翌开始后悔他用的吴大牛这个设定了,早知道找一个英俊一些的替身多好? 见这些人还缠着夜萤,端翌便不客气了,上前三下五除二,便把这些人一一摞倒。 呃,身后怎么没有了追捕的动静了? 莫非这些人真的接受现实?让吴大牛去顶替她了? 一想到这些人说的什么清白的花魁娘子、第一次……夜萤心内不由一阵泛酸。 于是她忍不住回头一看。 她竟然有点怕,她回头看时,是吴大牛被那些狗腿子簇拥而去的身影。 不对,那些狗腿子怎么都倒在地上了?一个个抱着腿,揉着腰哼几哼几地直叫唤。 吴大牛风神勇武地站着,如一株傲然挺立的青松,其气势竟不输于往常她欣赏的端翌。 吴大牛一弹,将那朵月季花弹在其中一个狗腿子的面上,道: “花给你,你们自用吧!” 原来,这些狗腿子都被吴大牛打趴了,难怪他们没有追上来。 夜萤停住脚步,看着吴大牛弹花的举止,竟然颇有几分潇洒倜傥的味道,她不由开心地嫣然一笑。 吴大牛顿时觉得,满天的酸味突然消失了。 他上前一把拉住夜萤的手道: “走吧,咱们吃饭去!” “哎哟,老大,怎么办?花魁娘子看中的公子逃了。” 胖狗腿子哼哼叫地道。 “哎,她看走眼了呗,这一对,分明是搅基的。我呸!” 瘦狗腿子往地上啐了口口水,觉得自已不会看走眼,眼前这对男子握着对方手的样子,你侬我侬,柔情蜜意,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然而,他为什么觉得这一对还是挺配的? 卧草,他不会也不正常吧?要不然,干嘛这么欣赏这一对? 瘦狗腿子好象猛地觉醒了什么,get到了一项新技能…… “哟,不是要去密会花魁娘子吗?怎么不去?还有红包可拿了。” 夜萤妩媚地一笑,手用力一甩,想要甩开吴大牛握着她的手。 谁知道,吴大牛握得紧紧的,不曾被她甩开,笑嘻嘻地道: “不去,我的眼里,只有一个娘子能入得了眼。其它人,都是浮云。” 夜萤一听这话,心里美滋滋的,虽然不知道喜从何来,但是看着吴大牛那丑丑的脸,竟然也不觉得难看了。相反,似乎比那些小白脸,还别有一番味道。 对了,以前赵传不是有一首歌吗?叫《我很丑,但是我很温柔》。还挺应景的。 夜萤不由嘻嘻一笑,吴大牛一看夜萤这副样子就知道她又不知道在想什么了,便追问道: “你笑什么?莫非真的想让我会会那花魁娘子?”今天还是满满的五章哦,一万字,业内良心,作者君够努力了吧?可是还有盆友说我更新慢,555……让作者君扶墙哭一会……你们也不安慰安慰我……555 明天继续五更!说到做到! 第七百二十六章我很丑可是很温柔 “不是,我想起了一首歌,挺应景的。” 夜萤被吴大牛看破心思,也不脸红。 虽然和吴大牛真正单独相处只有这段时间,但是奇怪的是,夜萤开始不避讳和他分享心思了。 “哦?唱来听听?” 端翌对夜萤的每一份心思都想要了解。 “那我唱啦,你别生气哦!” “有什么好生气的?不会生气,唱吧!” 被夜萤娇嗔的小女儿情态所感染,吴大牛的语气,变得温柔似水,仔细品味的话,甚至有一丝丝宠溺的味道在里面。 这种被捧在手心的感觉令夜萤感觉舒服。 不多一点,不少一点,正正好。 “每一个晚上,在梦的旷野,我是骄傲的巨人。每一个早晨,在森林的边缘,却发现自已活在猎刀的边缘。在野兽凶犯的丛林里,在呼来唤去的现实中,计算着梦想和现实的差距,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外表冷漠,内心狂热,那就是我……” 夜萤把里面不应景的现代词语都改了,这么一唱,挺合情合理的,至少吴大牛不会问什么是“浴室的镜子”、“什么是钢筋水泥的森林”。 夜萤唱完,吴大牛安安静静,若有所思。 “哎,你怎么了?觉得我唱得不好听吗?有意见快说。” 夜萤戳了他肩膀一指头,只觉得硬硬的,象铁石一般,原来吴大牛身上的股肉这么结实,好有安全感。 “每一个晚上,在梦的旷野,我是骄傲的巨人。……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外表冷漠,内心狂热,那就是我……” 没想到,吴大牛虽然没有回话,却低声唱了起来。 他的声音原本低哑粗涩,万万没想到,正应了原唱者赵传的嗓子,这首歌,他一唱,竟有了几分原唱者的神韵,沧桑又成熟,带着老男人的味道。 最让夜萤惊叹的是,吴大牛只听了一次,竟然把歌唱得十分到位,并且歌词也一字不拉。 柳村的放牛郎吴大牛,竟然是个学霸? 记忆力超强,这样的脑子,若是去读书,说不定还一鸣惊人,考个状元呐! 这才是柳村励志版的吊丝逆袭故事啊! “哟,大牛,你唱歌真好听,万万没有想到,你还有这一手。” 夜萤差点没脱口而出,大牛的歌声,可以去《我是歌手》帮帮唱帮着赵传唱了。 “呵呵,听你唱得颇有感受,就随口唱出来了,污了尊耳。” 吴大牛还谦虚了。 两个人间的气氛,因为“潘安待遇”和“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一歌,顿时轻松了许多,说说笑笑地,吴大牛便带着夜萤来到一间一看陈设就属上品的酒楼。 夜萤觉得,走出柳村的吴大牛,仿佛脱胎换骨了似的,变成了一个她不认识的人。 光看他挑酒楼的熟稔,便知道他不是一般的山野村夫,也不可能是第一次来这样的酒楼,因为他一点也没有普通乡下农夫面对豪华场面的畏惧和不安。 夜萤不禁想起,吴大牛在柳村时,也曾不时到府城来,当时她还奇怪吴大牛一介放牛郎去府城做什么呢,现在看来,另有奥秘。 吴大牛要了个雅座包厢,两个人相携上了二楼,在伙计的引路下,正要往自已的包厢去,就听到前面有一个包厢打开了。 里面走出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公子,不过,他面色虚肿,眼睛微微肿泡着,一看就知道是纵情声色过度、身子被掏虚了的样子。 那少年公子气派俨然,抬着下巴,一副天王老子他最大的模样。 走在前面的伙计因为赶得急,也未曾想到包厢里会突然走出个人来,于是不小心撞到了那个少年公子身上。 “滚开,你瞎了狗眼啦,敢撞本公子?” 那少年公子一脚正要对伙计踢过去。 伙计一见那公子,顿时吓得躬腰连连做揖,道: “蔡公子,是小得有眼不识泰山,竟然冲撞了您,您大人有大量,原谅小的吧?” 原来,这少年公子正是蔡知府的儿子,夜萤他们下船时,碰上的那个纨绔。 那蔡公子眉头一皱,正想说什么,可是一抬头,看到走在伙计后面的吴大牛,他登时脸色一苦,皱巴得象苦瓜一样,然后,一把推开伙计,往就近的窗户边跑去。 就在大家莫明所以,甚至以为蔡公子是不是被伙计撞了一下,洁僻症发作突然想不开要跳楼时,只听,蔡公子对着窗外“呕……” 伙计一脸莫名其妙。 夜萤和吴大牛也一脸莫名其妙。 他和她互相对看一眼,无奈地一摊手,见自已的包厢就在眼前,便推门进去,也不理会蔡公子后续如何了。 “我,我吐了一下午,好不容易有点食欲,不再想这一对,不再想那些可怕的话,怎么偏偏来吃饭,又碰上他们了?我不吃了,我吃不下了!” 蔡公子吐完,没有食物,只有一肚子的苦水,他扁了扁,委屈地差点哭起来。 真是流年不利啊,走到哪都能碰到这阴魂不散的一对。 那女人,以为她换了男装他就认不出来了吗? 天勒个噜的,太恶心了,也不知道他们吃饭,有没有洗手…… 一想到这里,蔡公子又一阵恶心,不行,又要吐了…… 八字犯冲,他不要在这里吃饭了…… 夜萤和吴大牛坐定,伙计便问他们点什么菜,并向他们介绍了几样店里的招牌菜。 “你想吃什么?” 吴大牛眼神温柔似水,真的达到了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的境界。 夜萤看了下菜单,道: “就来几个招牌菜吧,两个人的份。” 伙计应声正要出去,夜萤又八卦地问: “那个蔡公子怎么样了?” “哦,他也不知道怎么的,吐得不可开交,所以也顾不上找我麻烦了。” 伙计笑嘻嘻地道,觉得自已幸运逃过一劫。 店里经常有达官贵人往来,一不小心得罪他们,被骂还是小事,有时候被拳打脚踢,也是时有发生的。 今天那蔡公子明显是想打他,但是后来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就吐得那么厉害,真是祖宗保佑啊。 伙计暗暗在心里感谢一下诸天神佛。 夜萤眼珠子一转,计上心头,对伙计道: “莫名其妙地一直吐,可能是得了不太好的病。我听说,最近乡下的地方时疫横行,有一个重要的病征就是莫名呕吐。这件事十分重大,你们得上报官府啊!” 第七百二十七章现世周幽王 “啊?时疫?乖乖,如果真的是时疫,那可了不得。”伙计脸色骤变,对夜萤双手打了个恭,“多谢公子指点。” 伙计一阵风似地跑出去,连门都忘了关。 吴大牛起身把门关上,对夜萤皱了下眉头道: “你让伙计去报官府,一会就把这里封了,咱们还是别在这吃饭吧?” 哎,自家的女人,还真是睚眦必备啊! 那蔡公子在路上调戏了她,她这是要找回场子。 端翌自是支持夜萤这么做,不过,影响了他们吃饭,就不美了。 “没事,官府里的人办事拖拖拉拉,我在牢中可是深有体会,尤其是现在都入夜了,那蔡知府就算是从三清镇上已经赶回来,但是现在已经离开官署,不知道在哪应酬呢! 一层层通报上去,没那么快的! 我就是给那蔡公子找点晦气,让他被隔离几天,哈哈!” 夜萤小脸一脸得意。 自从在柳村出了事,捅破天后,夜萤似乎看得更开了,反正这些事,做一桩也是做,做两桩也是做,虱子多了头不痒。 不过,夜萤却也注意到,吴大牛听她说这些话时,脸上虽然神情不显,但是眼神却是宠溺温柔的,似乎在说:你想做什么就什么,合心意就好! 夜萤倒是有点受宠若惊,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已有一天会被吴大牛用这样包容的眼神看着,并且,自已也不反感,而且还很享受。 呃,我不是斯德哥尔摩症患者。 夜萤摸了下鼻子,让自已头脑清醒。 嗯,什么受宠溺之感、安全感……肯定是自已蹲过大牢,极度恐惧之后产生的幻觉。 怎么可能,吴大牛可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最讨厌的人。没有之一,就是最讨厌的! 高级酒楼果然就是高级酒楼,虽然有了夜萤那句“时疫”作乱,但是不一会儿,他们点的菜还是热腾腾地上来了。 不过,上菜的却不是替他们引路的伙计。 夜萤问上菜的伙计,那之前替他们引路的伙计哪去了,怎么没给他们上菜? 这新的伙计便道: “他好象有什么事,慌慌张张地去找掌柜的,掌柜的也变得慌慌张张的,两个人出去了,交待我替他上菜呢。客官请别见怪。” “哦,没什么,就是问一问。”夜萤点点头,又交待了一句,“我们赶路,你让厨房上菜快点。” “好。” 伙计出去,把门关上,夜萤忍不住咧嘴笑了。 端翌着实无奈,但是他看着夜萤的表情,却是满满的溺爱,摇摇头道: “你害惨那姓蔡的了。” “活该,不让他吃个大亏,他就不长教训。这一次是遇到我们,若是遇到别的软弱一些的女孩,没准就让他得手了。祸害啊!” “好,好,你是为民除害的英雄,这下高兴了吧?” 端翌乐呵呵的。 其实他觉得嘛,自家小女人如此收拾姓蔡的还是轻的了,竟然敢正眼打量着她,脑子里还不知道动了什么暗搓搓的心思,要是依他的脾性,不是剁了他的猪手,就是废了他的招子。 不过,既然是逃亡,便不宜把事情闹大了。夜萤出手,以示薄惩,就让她高兴高兴吧! 神武将军靖王爷此时一点也没觉得自已象是为了博得妃子褒姒一笑,而失信诸侯,最终丢了天下的周幽王。 或许就算是想到,端翌也宁愿丢了天下,就为了博心爱的小女人一笑。 因此,看到夜萤开心,他比夜萤更加心满意足。 两个人都因此胃口大好,一点也没有陷害了“忠良”的良心不安,大吃大喝了一通,便拍拍屁股走人了。 等他们走出酒楼,便见到一骑快马飞快地往方才吃饭的酒楼方向而去,一看就知道是去封酒楼的。 “时间掐得刚刚好啊!” 吴大牛扫了一眼洋洋得意的自家小女人,见她吃饱喝足,整个人都一副慵懒满足的模样。 “那是自然,咱们要被困在那里,岂不是被瓮中捉鳖了吗?” 夜萤懒洋洋地道。 忽然,她发觉这逃亡路上也蛮有意思的。好吃好喝,还不孤单,身边有一个能听她话、随她意的人相陪,而且这个人现在看起来,也不是那么讨厌了。 “呵呵,还是有点惊险,下回小心别做这种事了。” 吴大牛劝道。 “晓得啦。咱们是在逃亡,功劳未建之前,咱们小心为宜。对了,大牛,你想不想在立功之时,顺便发一笔大财?” “哟,还有这等好事?” 吴大牛做惊讶状。 万万没有想到,自家小女人还真是有能耐,即便是在逃亡路上,还能给自已一份惊喜。 发大财?什么大财? “呵呵,那你随我到八宝寺找个人,老瑞祥的吕掌柜告诉我,那个人在八宝寺挂单。” “吕掌柜?你什么时候遇到的?” 端翌想了下时间线,夜萤一直和他在一起,什么时候能遇到吕掌柜了? “哦,你去买帷帽时,我正好在巷子里碰到他。所以说无巧不成书嘛,呵呵。 上一次,我去府城,认识了吕掌柜,他和我订了契约,要我隔两个月供他首饰图样,他付我钱。 谁知道这回遇到吕掌柜的,他突然说老瑞祥变成了我的铺子。吓死我了!真是意外的横财。” 夜萤拍拍胸脯,用开玩笑的口吻道。 “哦?你没买下那个铺子吗?” 端翌含笑,看自家小女人震惊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好想亲她一口,安抚她震惊的情绪。 “没有,他说是端大哥买的。我不知道他怎么就写了我的名字,我估计,是他想洗钱用的。 端翌这个人,亦是神神秘秘的,我猜他来历不凡,也许是个江洋大盗,所以把这间铺子记在了我的名下。” 逃出来以后,夜萤第一次在吴大牛面前正面提起端翌这个人,却是这样的分析,令端翌错愕,也不由地想苦笑。 呃,买来送给自家小女人的铺子,她竟然以为他是记在她名下洗钱? 看来,端翌的形像已经在她心中毁损差不多了。 若是换成坐牢前,夜萤断不会这么想吧? 或许,她会认为,这是端翌送她的定情信物? 端翌心内一阵发苦…… 第七百二十八章夸我呀 他这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吗? 之前端翌已经在夜萤心里建立了那么美好的形像,现在又被他亲手毁掉,就象毁掉自已亲生的孩子一样。 端翌心里莫名苦涩。 不过,一想到孩子,端翌就想起,傅太医说的,今天是夜萤能受孕的大好时机。 如今,端翌美好的形象在夜萤心里已经彻底破灭,她和吴大牛建立起休戚与共的关系,现在她若不拒绝他,那一定能达到鱼水交融、身心合一的至高境界吧? 傅太医说了,唯有达到那样的境界,夜萤才容易怀上孩子…… 端翌不敢想那美好的画面,只觉得鼻子又开始发痒。 端翌赶紧念起清心咒来,一本正经地让自已清心寡欲。 然而一阵微风吹过,掠过边上夜萤身上淡淡的馨香,端翌立马觉得,自已某处又要不听话地失态了。 虽然面上没有丝毫表情,但是其实有个地方已经在向夜萤举手敬礼了。 “如果,端翌真的是个江湖大盗,那你还会对他象从前一样吗?” 吴大牛幽幽问出这句话,让夜萤觉得很奇怪,她的美眸一扫,见吴大牛脸上讷讷的,又不象吃醋的样子,便诚恳地道: “我不知道他的身份来历,不知道他的过往,不好下判断。如果他是一个滥杀无辜之人,我自然会自戳双目,原来竟然看错了人。如果他是一个江洋大盗,但是只是劫富济贫的那种,我还能接受。 不过,人的气质潜藏在一颦一笑的每个举动里,端大哥他断不会是一个滥杀无辜的人。” 夜萤喃喃说完,又觉得有些不妥。 在吴大牛面前说这些话,难道是夸端翌的意思吗? “万一他杀过很多人呢?还是你说的第一种情况?” 端翌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那就只能遗憾自已识人不清。” 夜萤苦笑了一下。 “这一次你入狱,好象没听说过他有来看过你?我听说,端翌可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黑白两道的人都很熟,他就没有为了营救你想过办法?” 端翌继续刺她。 “不说这个了,各有各的难处吧,我这次犯的事实在太大。象他这种人,愈是手眼通天,身上背负的责任愈大,或许,靠他吃饭的不止一个人,他若是为了出头,得罪了官府,或许日后就不好混了。” 夜萤闷闷地道。 但是却让端翌心中微微一滞,如此善解人意的小女人,这辈子都只能活在他的羽翼之下。 她的美好,只有他能见识到。 “不提那小子了,咱们去八宝寺吧?一会再买点路上吃的用的东西?” 吴大牛提议道。 “好吧,不过还是先去老瑞祥吧,我要吕掌柜的帮我准备两千两银子,穷家富路,逃亡路上多带点钱总是没错的。 哎,你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不白拿端翌的钱。我知道这铺子只是记在我名下,不是真的我的,但是我方才画了一些首饰图样,只要老瑞祥打造出来,足以弥补他们的亏空了。” 夜萤从袖子里掏出几张卷巴卷巴的纸,递给端翌看。 端翌接过借着些微的灯笼光线一看,不由地双眼露出精芒,呃,这样的设计,简直可以说是巧夺天工,与皇宫里那些珠宝玉器师比,也不遑多让。 “你什么时候画的?” 端翌奇怪地问。 他记得夜萤逃狱时,没有带这些纸卷啊?而且,逃狱之后,他们一直在一起,也没见她画过这些。 “你傍晚睡着时我赶着画的。”夜萤摸了下鼻子,有点紧张地问,“怎么,不好看吗?虽然时间仓促,但是我是用心画的,画的有点粗糙,我可不希望让吕掌柜的吃亏。 若是你觉得不好看,我重新再画。” “不是,是画得太好了,而且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赶出这样的设计,我真心佩服你。” 吴大牛的话,让夜萤的紧张一下子就消失了,小脸又带着得瑟,道: “就喜欢人家夸我。” “我是人家吗?我是你夫君。”吴大牛一本正经地道,“我不夸你谁夸你,在自已家人面前不用客气。” 夜萤一怔。 呃,可是人家说得好有道理,她一时竟难以反驳。 端翌看着夜萤一瞬间掠过的迷茫表情,心内一阵得意。 只要夜萤不厌恶他的说法,吴大牛在她心中的地们就会越来越牢靠,他在一点一点试探接近夜萤的底线。 “呃,不说这些自我炫耀的话了,咱们先到吕掌柜那拿钱吧。我昨天和他约好了,让他准备好银票的。” 夜萤略过这个话头。 两个人出现在老瑞祥时,吕掌柜看到夜萤还楞了一下,不过很快就认出身着男装的她,赶紧上前笑嘻嘻地巴结道: “东家,你这一身装束,我还以为是哪来的俊俏小哥呢。还好咱们这做玉石首饰生意的眼力都不错,不然就打眼了。” “呵呵,吕掌柜的,我让你准备的银票准备好了没有?” 夜萤也不寒喧,吕掌柜带他们走进贵宾室后,她直接问道。 “早就准备好了,就等您来拿呢!对了,上回咱们还签了个协议,说要往三清镇发货,不过前段时间咱们这里的首饰都卖脱销了,师傅忙不过来,所以往三清镇上的货我也没发,请东家见谅。 我最近招了五个师傅,有三个老手,两个新手,都在加紧打磨他们,只要他们能顶上,就能满足这里的需求,还能往三清镇上供货。” 吕掌柜一五一十地汇报起最近的经营状况来。 夜萤身在逃亡中,若是放在往时,她还会饶有兴味地听听,但是现在最重要的是拿到银票,所以她只是敷衍地点点头。 “这些经营上的事,你看着办吧,首饰畅销的话就多招人,以后招的人成熟了,也可以直接让他们到三清镇上的店铺做事,这样就省得首饰寄来寄去,陡增风险。 喏,这是我最新设计的首饰图样,你拿去让他们做出来吧,时间有点赶,我画得糙,但是他们是专业的,应该懂得再精细化。” 夜萤说着,把那几张图递给了吕掌柜。 吕掌柜的接过图纸,展开一看,脸上不由地露出惊诧莫名的神情,疑惑地看着图纸,又疑惑地看着夜萤。 出什么问题了?夜萤心内一阵发毛。 第七百二十九章首席御用供应商 “吕掌柜的,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了?” 夜萤强自稳住心神,呃,不会是她画得太糙,吕掌柜不满意了吧?觉得她水平降得太厉害了? 那能和以前比吗? 以前她有的是时间,可以从容淡定地精描细画。 现在她可是越狱流亡途中的逃犯,还是被官府下了斩立决的死刑犯,能这么大体勾勒出来已经不错了。 这还是她有良心,从吕掌柜手里诈了二千两银子,想要依靠自已的智慧为吕掌柜的弥补一下亏空。 否则,以她现在老瑞祥东家的身份,她大大方方地拿走二千两银票,吕掌柜的也无话可说。 当然,事后端翌查起这件事,吕掌柜的肯定要背锅就是了。 然而,现在看样子,吕掌柜的对她这次提供的设计并不太满意啊? “东家,你认识周瑞麟?” “周,周……” 夜萤做若有所思状,语气缓缓地道,似在回忆。 在上一回和吕掌柜的商业谈判中,她学会了报价的学问,那便是,自已不要过于主动发言,要摸清了对方的底牌才说话。 而吕掌柜这副模样,她虽然不知道周瑞麟是何方神圣,但一定是个和她手中设计的图纸大有关联的人物。 “周瑞麟,周东家,他是京城金玉满堂的掌柜,名动天下的金玉满堂就是他创办的呀!” “哦,哦,是他呀!怎么了?” 夜萤装着恍然大悟的样子,但是语气依然含糊,似是而非,配合她的表情,你可以理解为,她认识周瑞麟,也可以理解为周瑞麟是谁呀?这就要看吕掌柜的怎么理解了。 当然,这种语境下,吕掌柜的自然认为,夜萤这副语气的含义是前者,即她认识周瑞麟。 于是吕掌柜更加激动了: “东家,原来你认识周瑞麟啊?是不是师从于他?或者被他点拨过?东家的设计,和周瑞麟大师的设计几可乱真,说句自家人关起门来的话,我感觉东家这几款的设计,甚至还隐隐有超越他之势。” 吕掌柜激动地大喘气。 夜萤倒是松了口气,原来吕掌柜方才那令人发毛的表情,是因为觉得她设计得好。 呃,这就行了呗! 夜萤淡定从容,边上的端翌却听得惊心动魄。 那周瑞麟何许人也? 吕掌柜的并没有说全,除了开遍天下的第一首饰楼金玉满堂是周瑞麟一手创办的,周瑞麟还是皇室的第一首饰供应商。 皇宫里,但凡重要的珠宝首饰,都是由金玉满堂设计供给的,并且还兼着养护一职。 可以说,周瑞麟是御用首饰供应商。 而现在自家小女人亲手设计首饰图样,竟然被吕掌柜的夸奖堪堪超过周瑞麟,这是什么概念? 就连刀锋离鼻尖只有一指头距离也不眨眼的端翌,也不淡定了。 《齐民要术》里,好象没有首饰的制造方法吧? 自家小女人身上,到底有多少谜团需要他去挖掘。 夜萤就象一口甘甜的山泉,他原本以为她浅浅的,甜甜的滋润无比,轻轻啜吸一口,她就见底了。 可是谁知道,原来夜萤是一口自带泉眼的深井,愈发幽深不见底,惹人猜想和向往。 “呵呵,吕掌柜的,我画得比较糙,还好你是业内人士,眼睛够毒辣,一眼就看出这图纸的价值。 你让师傅们及早赶制出来吧,或许能卖个好价钱。” 夜萤醉翁之意不在酒,并没有因为听到周瑞麟的名字就飘飘然。 她也飘不起来,实在是她对周瑞麟这个人没有什么概念。 而金玉满堂在她听起来,也就是京城里的一家首饰店罢了,完全不知道金玉满堂的首饰店开遍了全国。 当然,府城也有。 不过,由于老瑞祥是在城东,金玉满堂的分店是开在城西,所以夜萤并不知道。 “东家,你这图,可值钱了。还好你是咱们店的东家,若不然,就凭你超越周瑞麟之势,哪家店有了你这样的设计师傅,哪家店就能平白崛地而起。” 吕掌柜此时几乎是用崇拜的眼光来看夜萤了。 东家不愿意暴露她和周瑞麟的关系,那是她的秘密和自由。吕掌柜也不好苦苦追问。 呃,没准东家是周瑞麟的私生女? 吕掌柜埋头闷想着。 此前,吕掌柜对夜萤还是十分敬重的,不过那是冲着她东家的身份。 这一次,吕掌柜真的是用身心臣服的眼神来看着夜萤。臣服的是夜萤的才华。 夜萤接收到这种眼神,突然有一种感觉,觉得自已只要二千两银票亏了,哪怕她要一万两,吕掌柜的也会给她吧? 算了,还是不要太坑人了。 夜萤露齿一笑,道: “吕掌柜的,说笑了,我哪有如此本事。对了,我交待你银票的事,你准备好了没有?” “准备好了,早就准备好了,喏,这是二千两银票,依你说的,都换成了一百两一张的。 为了你使着方便,我还另外换了一百两的碎银,你随身带着花方便。” 吕掌柜的说着,拿出一个小布囊,递给夜萤。 “哟,吕掌柜的,你真是心细如发。大牛,你拿着吧,怪沉的。” 夜萤才懒得提这一袋颇沉的银子,便随手递给了吴大牛。 见夜萤这副全然信赖吴大牛的模样,吕掌柜的不由地多看了吴大牛一眼。 呃,下人不象下人,保镖不象保镖。 可是东家还对他十足信任,连银子都随手交给他管。 难不成东家和他是一对? 虽然这男子长得有点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他和娇艳如花的东家站在一起,还是莫名其妙地感觉和谐,倒也不显突兀。 呃,夜萤不明白吕掌柜正在脑补她和端翌的关系,接过吕掌柜递过的两千两银票,厚厚的一小摞,也顺手递给端翌。 端翌手一伸,接过银票,纳入怀中,两个人配合默契。 吕掌柜看到这一幕,愈发觉得眼前这个丑丑的男子和夜萤关系不简单。 但是,东家到底是和谁一对呢? 不是和那位风神俊朗、英俊潇洒的端公子吗? 不过,夜萤和眼前这一位站在一起,也不是特别违和。 吕掌柜心内一片八卦的海洋,夜萤完成了此行最大的任务,眉眼一扫,忽然又记起一件事,她对吕掌柜道: “我还有一事要交待你。你务必帮我办好。” 第七百三十章流光溢彩的丑石 一看夜萤郑重其事的样子,吕掌柜顿时明白,夜萤要交待的,一定是一件大事,于是他赶紧扫清一脑子的八卦浮想联翩,严肃地道: “东家你说,只要我能办到的,一定尽力办好。” “喏,这个,你找个厉害的师傅,把它琢磨成这个样子……” 夜萤递给吕掌柜一块“石头”,吕掌柜刚看着眼熟,就见夜萤找来纸和笔,细心地几笔勾勒,一块多面体呈现于纸上。 “把它雕琢成这样,你就会发现它的流光溢彩了。” 夜萤提前揭了点底。 吕掌柜仔细看着手中的石头,终于想起它了。 这块“石头”,原本静静地呆在他这边的销售柜台里,一待就是好长时间,无人问津。不就是行脚僧踢出来的石头吗? 东家要他用厉害的师傅去琢它?会不会太大材小用了? “东家,现在店里人手紧张,一时半会怕完不成这事。” 吕掌柜想了想,便找了个可以推托的理由和借口。 哎,这块石头原本就在他手上,黯淡无光,他可不指望这块石头能爆发出什么样的人品…… 夜萤一眼看穿了吕掌柜的敷衍,她晓得他的心态,便笑嘻嘻地道: “吕掌柜的,给你三个月的时间,三个月后,我可是要看成效的哦!” 琢磨一块钻石,厉害的师傅,三个月足矣。这些师傅,连玉石都能琢磨得如此精美华丽,雕琢钻石无非是异曲同工罢了。 吕掌柜现在只不过没有看到钻石华丽的一面,这件珠宝还未开发,自然不可能对它重视起来。 夜萤也不用强硬的语气,只是规定了一个时间长度。 三个月,她应该能找到《齐民要术》,立下能赎罪的大功,无罪一身轻地回来吧? “好吧,东家,我一定会让人尽早完成它。” 吕掌柜虽然觉得用最厉害的师傅去琢这块丑石,完全是浪费时间,但是东家既然这么重视,他也不好驳了她的面子。 反正回头琢出来的东西若是四不象的话,东家或许就会打消在这块石头上做文章的念头。 夜萤把该交待的事情都交待完了,便和吕掌柜告辞,和端翌一起,往八宝寺而去。 “大牛,你不问我那块石头是什么吗?” 夜萤见吴大牛在她身侧,不远不近地陪着,身体始终距离她有一臂之宽,愈发感觉吴大牛过去肯定是在大户人家家里做“秘书”的,否则,如何能这么熟练地掌握人与人的心理舒适距离。 “你做事,自有道理。我相信你,那吕掌柜现在敷衍,但是真的琢出来后,必能给他一个惊喜。” 吴大牛闷声道。 夜萤听了,不由抿嘴一笑,回眸过去,正对上吴大牛的眼眸,那眸子里,只有她的影子。 即便街头过往的人成百上千,可是他的眼里,只有她一个人的身影。 夜萤的心,突地一跳。 这种被人独宠的感觉,并不让人腻味啊! “别动!” 吴大牛突然对夜萤道。 夜萤心一紧,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她抬起眼,有点惊慌怯怯地看着他。 端翌的心,一下子就被她这似水的眼眸消融了。 他走近她,站在她身侧,距离她不到一掌宽的距离,然后抬起手,替她拿起头上飘浮的柳絮,道: “看,不拿掉的话,头发都白了。” 夜萤看着吴大牛手上几朵柳絮,不由拍了拍胸口: “吓我一跳,以为是公差来了。” “公差怕什么,他们就算来了,我也能保护你。” 吴大牛信誓旦旦地道。 “别,他们若是来了,你抛下我跑就成。他们的目标是我,不会去追你的。” 夜萤趁机交待道。 “不行,我不会离开你的。” 端翌说着,手往夜萤方向一捞,将她滑嫩的小手抓进大手里,那滑如凝脂的感觉如此美好,让他抓着就舍不得放开了。 夜萤不防吴大牛会有这一招,手被他拢进手掌心里,那粗糙的掌心上有些硬茧,戳得她手背有些疼,然后是微麻刺痒,但并不令人反感。 夜萤想要甩开他的手,但却被他一手硬茧握得心中有些微微发涩,这些老茧,都是为了救她,挖地道时挖出来的。 良久,吴大牛才放开她的手,道: “走吧,八宝寺就在前面不远,去迟了,怕是寺门要关了。” 夜萤闻言,便点点头,依旧是两个人并肩而行,依旧是隔了一臂之长的距离,但是两个人之间,似乎有些什么不一样的滋味在流淌。 就这样默默地走着,但是却并不无聊。 此时无声胜有声。 夜萤的脑子里,不由地浮起了端翌英俊的面容。 想起和端翌相处的点点滴滴,忽然觉得,她原本以为,那样对她好的男人,此生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了,但是没有想到,身边丑丑的男子,也能给她心悸的感觉。 夜萤有点糊涂了。 自已就如此滥情吗? 见一个爱一个? 不远处,八宝寺的灯光出现在他们眼前,很快,他们轻巧的脚步声,踏碎了八宝寺的静谧。 八宝寺并不是一个十分热闹的寺庙,此时已是夜里九点多,寺门半掩,几乎就是关门闭户之势。 夜萤和吴大牛走过那扇半掩的门,就看到寺内的长廊下方,有一个僧人,正低头俯身在地上,轻轻拨拉着什么。 夜萤近前一看,才发现原来这个僧人拨拉是,是对着灯笼之火扑去的飞蛾。 这些飞蛾它,扑得无怨无悔,扑得单薄的翅膀折断,断到地上,团团打转。 那僧人便把它们聚拢在掌心,然后托举到灯笼前,眼神迷离地看着,那些失去了翅膀的飞蛾,看到火光,便在他掌心里躁动起来,用脚爪扒拉着,往烛光处奋力而行…… “大师真有闲情逸志。不知道可否让我们搅扰一下,打听一位师傅。” 夜萤和端翌站在那僧人身后,看不清他的容颜,这样算是打了个招呼。 那僧人回转身,淡淡扫了他们一眼,却让夜萤和端翌一阵错愕,那僧人看到夜萤和端翌,眼眸一扫,道: “你们要打听谁?” “呃,不用打听了。” 夜萤道。 “哦?” 那僧人略抬高了音调,眉眼一抬,疑惑地看着夜萤。 第七百三十一章不怕你性情怪 “我们找的就是你。” 夜萤微微一笑。 明灭不定的烛火下,夜萤的笑容有着倾城之诱惑,让那僧人都不由一阵目眩神迷。 他定定神,觉得这个女人身上,有他捉摸不透的东西,好似他参不透的佛经玄奥。他不解其意地看着夜萤。 “你是西域的僧人吧?我们要找的就是西域僧人,大师高鼻深目蓝眼睛,正是西域人的特征,这里除了你,怕没有第二个西域僧人了,所以我们说不用找了,就是你。” 夜萤见他疑惑的样子,便解释道。 “哦,原来如此。可是我一介行脚僧人,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呢?我有什么好让你们找的?” 那西域僧人摸了下自已的光头,手上的飞蛾却是尽数扔在地上,和方才帮助飞蛾扑火的用心表现得完全不同,夜萤和端翌不禁对视了一眼,暗暗觉得这僧人性情古怪,怕是难以接近,顿时都觉得遇上了一个硬茬。 “我是通过吕掌柜打听到你的。就是那个你把一块石头给了他的吕掌柜,还记得吗?” 夜萤看着神色漠然的行脚僧,倒是觉得饶有趣味。 没想到能在府城遇到外国人,让她顿时有一种时空再度穿越的感觉。 现在从西方到国内,关山迢迢,翻山越岭,简直是用命在路上拼博,所以象他这样的外国人并不多见。 他之所以能低调地生活在八宝寺,也亏了他僧人的身份:着统一的僧衣,出去还可以带上遮阳的笠帽,让人看不清楚他的面容,否则,即便在府城不会引起围观,到了乡下小地方,怕是有些孩子看到他的蓝眼睛,会把他当成鬼来看待,吓哭了都会。 “吕掌柜?自然记得,若不是他好心帮了我一把,我早就丢了一条命。”西域僧人的脸色变得柔和起来,“你们和他什么关系?” 夜萤觉得这西域僧人本朝的官话说得如此流利,显然也是一个聪明的有经历的人,对这种聪明人来说,遮遮掩掩反而会引起他的反感,于是便开诚布公地对他道: “大师,我们是想问你那块石头的事,你还记得那块石头是在哪里得到的吗?我听吕掌柜的说,你是在靠近北疆某处无意中得到的,不知道还记得是哪个地方? 因为我们此次正好要前往北疆,所以想到那个地方瞧一瞧,是否还能有所收获,那种石头,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哦,那石头又硬又不耐烧,我不晓得你为什么要把它当宝贝。不过,在我们的教义里,是把它当成纯洁的化身石。我只是没想到,在离开我们国家之后,还能在北疆的深山中,无意中觅到这种石头。 在我们教义传说中,长期持有这种石头,能净化灵魂,获得感悟,若不是吕掌柜的救了我的命,我大恩无以言报,绝不会把那块石头送给他。 原本,我也不是这么小气的人,既然都送人了,也不该再记挂那块石头,只是那块石头,叫光明石,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它可以帮助我们洞悉真心,明澈见悟。” 西域僧人显得十分失落,估计是因为那块石头的缘故。 夜萤见状,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人只要有弱点,就能被攻破。 原本她还担心一名僧人,无欲无求,又兼性格古怪,怕是不能打开他紧闭的嘴。 现在…… 嘿嘿,夜萤心底有数了。 她眉毛微微上挑,抑制着内心的喜悦,对西域僧人道: “大师,你若是告诉我们当初你觅得那块石头的地点,我们届时能找到那种石头,一定会送一块给你。” 一看到夜萤眉毛微微一挑的动作,端翌心下了然,自家小女人不知道又要打什么“坏”主意了。 这是夜萤每次要有所索取时或者要做“坏事”时惯会做的动作。 只是她自已都没有发觉罢了。 端翌却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此时听到夜萤打的是这么一个主意,端翌不由一楞,觉得自家小女人这回不太靠谱了。 拿这件事和这个西域僧人换一个她急切需要的地点,这西域僧人又不傻,怎么可能拱手告诉她? “女施主,咱们击掌为约,我把发现光明石的地点告诉你,不管你是拿光明石做甚,只要能记得给我带回一块,我就满足了。” “好,一言为定,不是问题。待我重回府城,一定亲手把光明石送到大师您的手上。” 夜萤本来打的就是这个主意,见西域僧人配合,自然喜上眉梢。 端翌倒是一楞,万万没有想到夜萤这么容易就说服了这位西域僧人。 “你们稍等,我去画张图纸给你。”说完,也不理会夜萤和端翌,这僧人就兀自离开了。 端翌更是呆住了,对夜萤道: “没想到这位大师如此好说话,观初见他古怪的动作,我以为他不好说话呢。” “他想要光明石,而且只想要一块,而我想要一整个光明石矿,虽然两者的愿望不对等,可是对于他来说,一块光明石便等同于一个光明石矿。 不过,他的腿伤了,再也走不了那么远的路,他想再觅回一块光明石是不可能的。 而我虽然贪心,想要光明石矿,可是我的双腿是健康的,能到达他到不了的地方。 因此,这个买卖对双方都不吃亏。 所以,如果我能达成他的愿望,他自然愿意满足我的要求。” 夜萤解释道。 “我觉得你似乎早就觉得他会同意你的交换条件,你哪来的这么大的把握?” 想起夜萤眉毛一挑的模样,端翌就好想抚平那两道狡猾的眉毛,当然,更想把她揽在怀里,好好宠爱她一番。 世界上最大的忧伤,莫过于,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是我。 世界上最大的纠结,莫过于,明明你知道我爱你,但是你却“不爱”眼前的我,爱的是另一个“我”。 “咱们进来时,看到那些断翅的飞蛾了吧?一般人,也就不加理会了。但是他却愿意帮着飞蛾达成它们扑火的心愿。一个僧人,一个走遍万水千山、看透世事的僧人,怎么会做这么一件无聊的事? 除非,他触景生情。 然后我就注意到他走路一瘸一拐的,行动不便,身体有残。其实他的内心,应该象那飞蛾一样,向往光明,即便残断了双翅,也要执著向着火光飞去。 所以我算定他,内心和那些飞蛾一定是有共鸣的。然后,又听到他提到光明石在他们教义中的作用,我心里就更加明确了。” 夜萤解释完,觉得身边怎么没有声音了,再回头一看,吴大牛正一脸痴线地看着她。 “哎,我脸上被蚊子咬出包了?” 夜萤只觉得脸上有一块地方被吴大牛看得火辣辣的,不禁抬起手来摸了一把。 第七百三十二章被套路了 “没有,没有蚊子咬,我只是觉得,你怎么这么聪明呢?观察细致入微,一击即中。 你是女儿身,若是个男儿,只怕你不管做什么事,早就都建功立业、功成名就了。” 端翌由衷地道。 与一般后宅冰雪聪慧的女子相比,夜萤似乎少了点什么,但是又多了点什么。 不过,他就爱她这些少的多的。 柳村的生活太过平淡,他和夜萤相处,琴瑟和鸣,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但是经历过金戈铁马、见识过无数马革裹尸还的铁血大将军,终究是有一抹不羁在心中。 和夜萤一起行走江湖,让他的内心感受到了另一种极致完美的享受和共鸣。 端翌第一次不后悔。 不后悔让夜萤去监狱中走一趟。 梅花不经寒彻骨,哪来冷梅透骨香? 他十分喜欢这段和她仗剑行走天涯的日子。 端翌预感到,接下来的日子,一定会十分有趣。 他不由地嘴角微微一扬。 不过,受限于脸上的妆容,他的笑容略有僵硬。 “嗯,我是很聪明,你使劲夸我吧,我最喜欢人家夸我了!” 夜萤一脸自得,脸上的表情,象一只魇足的小狐狸。 “两位施主,这就是那座我发现光明石的山,它尚在大夏国界内,它的边上,就是北疆著名的熔王雪山,因此并不难找。但是进山的路,比较复杂,山上的飞石横飞,随着夏天的雪溶现象,时有泥石流和山崩的现象发生,你们千万小心保重。” 夜萤一听环境如此恶劣艰难,心里不由地打了个顿,呃,去还是不去?本姑娘可没有如此大的冒险精神啊? 可是这西域的行脚僧人一脸诚挚地递过他画好的路线图时,那股气魄简直不容让人拒绝。 夜萤晕乎乎地发现那路线图已经不知道怎么被塞进她手上时,再看看西域僧人低眉顺眼的样子,突然感觉,似乎自已才是被套路的那个。 呃,那么危险的地方,别说这僧人现在脚已经瘸了,就算是他不瘸,让他再进去一次那里也难吧? “大师,您的腿脚不方便,是不是在那里受的伤?” 边上的吴大牛突然发问。 “呃,是。” 西域僧脸上突然掠过狼狈之色,之前一脸淡然的高僧模样不复存在。 夜萤一看他那表情,就完全明白了。 得,还真是那样。 不过这僧人还算心直口快。 虽然小小地设计了他们一下,但到底还是说实话了。 若是他没有这般对危险的提醒,他们到了那里,或许一时不防,没准就遇上性命之危了。 “嗯,大师还是很诚实的。” 吴大牛“诚恳”地评价道。 西域僧人轻咳一声,脸上露出尴尬的神情,道: “若是你们无法前往,我也不会怪你们,不会强行要求你们一定要履行方才的承诺。” “不,大师,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们一定会履行诺言的。” 谁想,夜萤在端翌还没开口说话时,斩钉截铁地道。 端翌楞了一下,万万没有想到,自家小女人明知山有虎,还偏向虎山行。 她身娇肉贵,他怎么舍得她去那荒郊野外送死呢? 不过,方才一早,她却应下那高僧若得到图纸,要送他光明石。 别说对一般人必须践诺,何况对方还是一名一心向佛的僧人,更不能违反自已许下的诺言,否则天知道会受到何等天谴? 僧人的地图,夜萤到手了。因此,夜萤许的诺,便必须践行。 因此,端翌才拼命挤兑西域僧人,希望他能收回自已的要求。免得夜萤不能践诺。 可是谁知道夜萤几句话,却破坏了他的苦心经营。 端翌大惑不解。 夜萤也不解释,拿着图纸,干脆利落地和僧人告辞了。 一直走到八宝寺门外,端翌才徐徐问道: “明知道那僧人欺骗咱们,为什么你还要践诺?” 夜萤听到吴大牛的语气里带着怒意,心中涌起一股莫名奇怪的感觉,她不回答他这个问题,反而问道: “你是在担心我吗?” “是,就是担心你。那条路那么险,那僧人的腿脚就是在那条路上弄坏的。光明石的来历也绝非他说的那么简单,什么在路上踢出一块来,有可能吗?明知道他是下套子,你还上套?你是傻孢子吗?” 夜萤很少看到吴大牛这么生气。 他老是闷闷的,言语上很木讷的样子。 但是在行动上,却很果断利落,包括得到她的第一次…… 呃,思想走歪了。 自已想到哪去了! 夜萤狠狠地鄙视了一下自已,却没有发觉,再想起第一次的事,她却没有了之前的痛彻心扉。 “所以,你设法让他收回自已的要求是吗?”夜萤微微一笑,上前手附在吴大牛的胳膊上,轻轻一摇,娇嗔地道,“我不过是想,富贵险中求嘛!这光明石,未来创造的财富极为可怕,他得到的那块光明石,品质极为纯净,个头又大,若是探明路,拥有那矿藏,未来只要坐拥这个矿藏,咱们便富可敌国了。” “富可敌国,也要有命享受啊!” 被夜萤这一摇一晃,端翌心中极为受用,不过嘴上仍如是说。 现在以他的财富,也可保她一世无忧,然而,小女人如此孜孜不倦、创造财富的精神,却让他有一种紧迫感,他突然感觉,原本在三位皇叔中,财富名列前茅的他,遇到了一个大危机。 这个危机,便是眼前的小女人带给他的。 呃,他也要努力赚钱了。 不然,早晚有一天,大夏富豪榜的名单会被再次刷新,说不定,他就排名于她之后了。 真是不能忍! “放心吧,有你在我身边,我有信心战胜那恶劣的自然条件。再说,咱们进去时小心谨慎一些,不就得了? 那西域僧人是独自一人进去的,没得守望相助,咱们两个人难道还不如他一个人吗? 我看他这张地图标注得都挺清楚的,包括哪里易发泥石流、哪里积雪常年不化等等,他都一一标注出来,想必是他第一次以身犯险进去探明的。 咱们站在他第一次经验上头,不就简单多了?” 夜萤如是说,端翌这才把心中的火气降了一些,接过图纸仔细看了起来。 不过,看到这张图纸时,端翌心里微咦了一下…… 第七百三十三章一夜好眠 夜萤看出吴大牛脸上露出异样的表情,她歪着脑袋,问他: “怎么了?这图纸有问题?” “哦,没有,这僧人画图纸的手法,是军伍里的手法,原来这僧人怕是在军伍中呆过。” 夜萤一听,再一回想,也觉得那僧人身上似乎有军士那种身姿挺拔的气势,如今北疆与大夏关系微妙…… “哦?有问题吗?这人,不会是奸细吧?” “应该不是。若是,他也不会一心向往光明石。或许是经历了战争,看破了生死,所以做了僧人。” 端翌眼中有一道寒芒掠过,不过在黑夜中,夜萤看不到他的神情。 这个僧人,不是一般人呐! 端翌暗中便让手下盯着这个僧人…… 夜萤接受了吴大牛的解释。 家国大事,不是她这等小女子应该操心的,如果说不互往敌国派细作,那才是不正常的,朝廷上下,应该对此会有所防范。 回到客栈,夜萤犯了愁。 长夜漫漫,明天还需跋涉赶路,两个人都必须睡好,可是床只有一张,怎么办? 吴大牛把门反锁上,回头见夜萤一脸愁容的样子,他不由乐了,语气放松地道: “娘子,还不安睡?不累吗?” 累! 心累! 听见吴大牛语气明显转变,夜萤心里红色的警报灯“噌”地亮了。 那种语气好暧昧,她又不是初哥,听不懂吴大牛话里的意思。 “我,我睡地上。你明天要赶车,辛苦,你在床上好好睡吧!” 夜萤语气艰涩地道。 “怎么可以?床只有一张,咱们都睡床上,不过,你睡这头,我睡那头,行了吧?” 咦,这是个好主意。 夜萤觉得可以接受。 睡地下不舒服,她不想委屈自已。可是让吴大牛睡地下,她也做不出来这件事情。 毕竟,人家是她的救命恩人呐! “那你得老老实实的,不能动弹。” 夜萤警告道。 “好。” 吴大牛一口答应,显得特别爽快,爽快地让夜萤心里不踏实。 然而,一天疲惫的倦意袭来,夜萤到底禁受不住了,她随便洗了把脸,又洗了手脚,上床一挨着枕头,一股舒适惬意的感觉涌上心头,脑子里就浮现一个念头:有床躺真幸福,然后便呼呼进入梦乡。 端翌没想到夜萤这么好睡,一挨着枕头就进入梦乡,看她睡得香甜无比的样子,端翌伸出的手便停在空中,他把手放下,然后轻轻拉起薄被单,将夜萤身上盖好。 夜萤的脸,莹白如皎洁月光,在微微的烛光下,闪烁着润泽的光芒,端翌低下头,鼻息喷在她脸上,那勾魂摄魄的香气扑面而来,让他顿时迷醉其中。 他不禁将自已的唇贴在她的红唇上,舌尖轻轻扫过…… 夜萤在睡梦中,似是认为蚊虫飞过,于是她“啪”一掌打去,正打在端翌的脸上。 “哎!” 端翌轻叫了一声,哭笑不得地捂着脸,打得不疼,但是却把他打清醒了。 “好吧,不急不急。” 好不容易争取到能让她主动乐意同床共榻的机会,端翌不想象以前那样用强,水到渠成、百年好合多好? 这么想着,端翌也不觉得难熬了,他按下内心的火烧火燎,轻轻爬上床,小心翼翼地睡在另一头。 想了想,一双腿把夜萤的腿夹着,嗯,这样舒服多了。 夜萤睡梦中,只觉得自已睡得颇为安逸,身边有座大山似的,特别有安全感。 不过到后半夜,夜萤觉得口渴醒来时,想要起身,却觉得自已动弹不得了。 她揉了揉眼睛,才发觉自已的双腿被吴大牛夹住了: “这家伙,死沉死沉的。” 夜萤用力一踢,把吴大牛粗壮的大腿踢开,然后才费力地爬起床,这才想起,原来梦里的依靠就是吴大牛的大腿啊! 夜萤在房间里摸索着,她记得屋内的桌上,有个水瓶,终于摸到了,她拿起水瓶,喝了一口,嗯,舒服了。 然后她又迷糊地往床上一躺。 本以为很快就能睡着。 谁知道,翻来覆去好一会儿就是睡不着。 呃,好象是少了什么? 夜萤想到最后,突然猛地记起来,少了什么。 她摇了摇吴大牛,见对方没醒,便嘴角向上一翘,眉毛轻挑,露出得意的笑容,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吴大牛的大腿,轻轻抬起,然后压在自已腿上…… 得,这下睡踏实了。 嗯,肯定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或者说是越狱后遗症。 没有踏实的安全感就睡不着觉。 “大牛,借用下你的大腿啊!晚安!” 夜萤嘀咕了一句,然后便沉沉进入梦乡,睡稳了。 夜萤并不知道,黑暗中,端翌也睁开了眼睛,听到她说晚安,嘴角轻扬,无声地说了句“晚安小女人”。 哎,不管怎么说,今晚上他还是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至少,自家小女人主动接受了他的大腿。 把自已身体的一部份变成她离不开的需要…… 这已经是巨大的进展了。 端翌轻嗅着一室的馨香,那是属于她的味道。 被这种气味环绕,端翌感觉特别舒服,心里那份蠢蠢欲动,也慢慢按捺下去了。 天亮。 小鸟啁啾。 夜萤醒来。 全身骨头都疼。 果然逃亡的路上并不是享受。 不过再看看床上,吴大牛已经起身了,夜萤也不好意思偷懒,逃亡的主犯是她呢,怎么反倒表现得比吴大牛还要被动。 夜萤也是服了自已。 她强迫自已快速起床,然后简单地梳洗,依旧换上男装,想了下,又到花园里逡巡一番,找到了她需要的花茎,挤出汁来,在脸上涂均匀了,这才满意地把头发按男子的样式扎好。 收拾方利落,就听到门“吱呀”一声打开,吴大牛进来了。 他手里提着一个食盒,食盒里的香气扑鼻,有一股熟悉的味道,夜萤大喜,对吴大牛道: “这不是仙客来的早茶吗?” “正是,我记得你最喜欢吃早茶了,所以便去买了两份。” 吴大牛打开手中的食盒,掏出热汽腾腾的烧麦、水晶虾饺等美食,夜萤正垂涎欲滴,突然,吴大牛看着她,脸上露出惊诧之色: “萤妹,你发生什么事了?” 第七百三十四章她的死神 “什么什么事?” 夜萤见吴大牛瞅向自已的眼神里,满满不对,不由地一惊,下意识地摸了把自已的脸。 “你脸上肤色不对,一片灰败,莫非生病了?” 吴大牛伸出大手,不容拒绝,一下子就罩在了夜萤的额头上。 吴大牛的手温温热热,罩在夜萤凉凉的额头上,让她有一种被保温袋贴着的感觉。 夜萤这时才想起了什么道: “大牛,我没生病,方才是我有意涂了花茎汁,一来防晒,二来把肤色弄得暗沉一些,免得扮作男子,皮肤太白不相匹配,引起怀疑。” “哦,原来如此,吓我一跳。” 端翌点点头,收回手,仔细端详了一番,不由暗笑道,夜萤和自已还真是异曲同工,息息相通。不约而同把皮肤都做了改变,整个人的气质也因为皮肤的变化,而产生了较大的变化。 “难看吗?” 虽然一心想把自已往难看了整,但是真的变难看了,夜萤还是很不甘愿。 “不难看。怎么都是你,怎么都美。”吴大牛笑笑,招呼道,“吃早饭吧。” 夜萤看着熟悉的精美早餐,顿时食指大动,坐下来不客气地吃了起来。 他最爱她这副样子,落落大方,吃起来带着几分豪爽,从不娇揉造作,让他看了都特别有食欲。 两个人默默吃完早餐,便准备出发。 端翌让夜萤在屋内等着,自已去套马车,套好了再来唤她。 夜萤默默点头答应,看着吴大牛健硕的背影消失在屋外,夜萤便安心地收拾自已的包裹去了。 夜萤昨天根本来不及仔细检查,但是检查之下却发现,行李很简单,但是却很实用。 里面有些实用的跌打损伤药物、繃带等,这些都是外出时应急的物资,还有夜萤最爱的滋润霜等皮肤葆养品。 夜萤收拾好包裹,吴大牛也进得屋来,对夜萤道: “好了,我把马车套好了,咱们走吧。” 夜萤点点头,跟着端翌绕过曲折的回廊,再往前就是前院和后院的分岔路,就在这时,夜萤忽然听到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有人声喧哗: “喂,昨夜你们这里可曾见到一个肤白貌美的女子入住?” …… 夜萤心一沉。 一听对方的语气,就是公差。 小二乱纷纷地回答着。 夜萤扯了下吴大牛的衣襟,吴大牛回头,亦是一脸警觉,他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唇上,示意夜萤噤声,然后小小声对夜萤道: “走,咱们从后院,我把马车正好停在后院了。” 夜萤心一阵狂跳,因为这时候她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是那名女差的: “这么高的一名女子,和我差不多高……” 只听女差绘声绘色地形容,夜萤觉得额头上的汗都要冒出来了。 呃,这些人速度还是挺快的,竟然追到府城来了,还好死不死,问到她住的客栈。 难道天要绝她? “哟,官差大人,是有这样一位客人……” 这时,一名伙计做恍然大悟状的声音响起。 “快走!还楞着做什么?” 吴大牛一扯夜萤的袖子,见夜萤已经僵住不动,楞了一下,晓得自家小女人是被吓住了。 好吧,平素见她张牙舞爪的,这下老实了。 不过,看她这怂样,端翌忽然觉得自已太不厚道了。把她逼得太紧了吧? 夜萤哪知道端翌在心中暗暗歉疚。 两辈子,她都没有这么严重的危机感。 就象一头冰水,忽然兜头泼下来,把她全身都冰镇住了,让她手脚发麻,动弹不动。 那女差原本还算清脆的声音,在她听来,此时就象地狱官差前来索命的声音一般。 一股生死危机感在夜萤心头油然泛起。 如果在狱中,明知道没有希望,必然会死,也就安心受死,绝望受死。 但是现在她自由了,还知道有一片广阔的疆域等待她去探索,而且有一个巨大的机会,能让她将功抵死罪,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夜萤求生的欲望十分强烈,又怎么肯轻易让这官差抓住她?引颈受戮? 然而,愈是如此,夜萤的双脚愈发迈不开。全身就象做恶梦被魇住了一般,身体好象不受大脑控制,似乎都要飘浮起来。 端翌终于看出了夜萤的不对劲。 随着官差纷沓的脚步声冲着这里过来,端翌见状,只好伏下身子,一把将夜萤扛在肩膀上,往后院冲去。 抱起夜萤时,端翌才发现她浑身冰凉。 显然,是被这突然赶来的官差吓住了。 倒也不能怪夜萤胆子太小,试想,她从来没有见过这阵仗,如何能禁受得起? 端翌扛起夜萤往后院冲去,那女差领人向这里走来,她到时,就看到一角衣袂在墙角的转弯处一闪,消失不见了。 女差也不着急,闲庭散步地随着那衣袂消失的方向而去,边走还故意边嚷嚷,制造紧张气氛。 她却不知道,端翌现在已经想揍她了。 若不是靖王爷从不揍女人的话,她早就被他揍趴下了。 做戏要做全套没错。 可是做得太过也不好啊! 夜萤也不知道有没有被她吓出病来。 端翌快步跑到后院,把夜萤放到套好的马车上,在她耳边安抚道: “上车就没事了,他们不认识我,你乖乖呆在马车里。” 说完,端翌关上马车厢的门,便跳上马车,一挥赶车的长鞭,驱马而去。 夜萤耳边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的,那女差漫不经心的嘻笑声、端翌在她耳边的安抚声…… 然而,更让她感觉恐惧的,还是那女差一步一步逼近她的声音,那简直就是死神来了的动静。 夜萤从来没有这么渴望逃离。 逃离死亡,奔向自由。 还好,有吴大牛在。 在她全身吓得不能动弹时,吴大牛一把抱住她,扛上肩头,用强健有力的身躯带着她,跑向了自由和新生。 这一刻,夜萤对吴大牛充满了无比的感激。 没有在死神的威胁面前,她就没有办法充分感受到这点。 马车快速启动,轮子颠簸,但是夜萤并不抱怨,反而感受到了一丝逃离的喜悦。 上车就没事了吧? 夜萤这么想着。 然而,透过马车厢的缝隙,夜萤瞳孔猛地缩紧了,因为她看到,身后一列马队挟着滚滚烟尘而来,那为首的骑马之人,赫然就是那名熟悉的女差,她的死神,夜萤的心又收紧了…… 第七百三十五章最具人气的男神 “驾,驾!” 吴大牛在前边奋力驱赶着拖车的两匹马。 夜萤以前和宝瓶经常乘骑的马车都是一匹马来拉的,现在才体会到两匹马马车的威力。简直就象坐惯了电瓶车,突然乘上了奔驰宝马一般。 快点,再快点,别让他们追上来! 夜萤在心里暗暗祈祷着。 似乎是听到了夜萤心里的祈祷,吴大牛驾车的速度愈来愈快,竟然把女差一行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夜萤看着那女差骑马的身影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身上因为恐惧而似乎冻僵的血液,再度慢慢恢复温度,流淌起来。 前面经过了一个三岔路口,吴大牛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右边的路口,似乎对出府城的路很熟悉。 夜萤在自家的马车驶过之后,再远远回眺那女差,却是带着一干追兵,往左边的路口奔驰而去。 如果女差一直往那个方向而去,就会离他们越来越远。而且,只要多拖半个时辰,他们就能跑出去很远,远得女差再也找不到他们。 夜萤直到这时,才感觉自已向死而生,重新活了过来。 不知道又策马疾驰了多久,吴大牛终于把马车的速度放缓下来,并徐徐停在了路边。 他把两匹马拴好,然后赶紧打开后车厢,脑袋探进来后,看到夜萤苍白的小脸,便急切地问道: “如何?有哪里难受吗?” “没事,我回过神来了。”夜萤勉强一笑,仍然心有余悸地道,“太可怕了,那分明就是追捕我的官差,还好你机灵,把他们甩了。” 吴大牛憨憨一笑,摸了下鼻尖,道: “似乎我和机灵并不沾边,这还是第一次听你夸我说机灵呢!” 夜萤见他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心底倒泛起一丝酸涩来。 也是,自已一向很嫌弃他的,难得他竟然不记仇,拼着自已的身家性命,把她救出深牢大狱。 吴大牛长相平平的脸,此时在夜萤看来,似乎也顺眼多了。 见夜萤脸上的气色略有好转,吴大牛赶紧递过一个皮囊,道: “这里面装着净水,你喝点,或许会舒服一些。” 夜萤不由地再次感叹吴大牛细心,她这时才发现,马车厢里,除了她原来带出来的包裹,还多了一些大大小小的箱子,箱子沉沉的,似乎装满了东西。 夜萤接过水,一连喝了好几口,虽然是皮囊水袋,却没有皮质的腥臭,夜萤喝了水,顿时清醒了许多。 吴大牛看她脸上慢慢恢复了血色,赶紧安慰道: “莫怕,他们走了别的岔道,不会再追上来了。” “咱们还是赶紧走吧,我没事,方才是真吓住了。”夜萤不好意思地笑了下,“我之前一直以为自已看破生死,一切都无所谓,没想到,真的生死危机降临时,我还是害怕了。” “害怕也很正常,谁不怕死?不怕死的人我还没见过呢!” 吴大牛脸上憨憨的表情很自然,不似嘲笑和作伪,夜萤心里顿时觉得好受多了。 “好吧,你今天又多见识了一个怕死的人。” 夜萤自嘲地道。 吴大牛宽厚地一笑,伸出大手,拂起她掉在脸颊一侧的秀发,声音暗哑地道: “放心,有我在,必保你平安。若有谁想要伤害你,就必须问我愿不愿意。若是我不能阻挡对方,他必得踩着我的尸体,才能走向你。” “别说这种不吉利的话。” 夜萤一听,吓了一跳,赶紧伸出手掌来,捂住了吴大牛的嘴。 然而,才伸出手,夜萤就有点不自在了。 她还没有主动接触过吴大牛,这是第一次。 而且,是那么……热情如火的部位。 他丰厚的双唇,看上去有点熟悉,唇齿之间,热汽喷涌而出,温暖了她的手掌心。 吴大牛也楞住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家小女人如今对他竟如此关怀,体贴入微,关怀备至,为了一句不吉利的话,她也能激动成这付模样。 这要是放在以前,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大抵,他要是也说了类似的话,她的脸上只会有鄙夷和不屑吧? 不过,即便那样,他也不会怪她。 其实,想想前因后果,都是他遇到她的方式不对,他“打开”她的方式不对…… 而现在这样,才是正确打开她心扉的办法。 吴大牛把自已宽厚的手掌覆在自家小女人的手背上,轻轻摩挲着,恨不得把她的小手完全纳入自已的掌中。 夜萤脸上一阵发烫,她也不知道怎么了,就是不想听到吴大牛说那般不吉利的话。 两个人也不知静静地沉滞了多久,直到路边又传来马蹄声,两个人才猛然醒悟过来,赶紧分开。 “大牛,咱们继续走吧?” 夜萤开腔道,声音软软的,带着一丝说不出来的依赖。 “好。离他们越远越好。今天咱们在路上,除了打尖吃饭,怕是不能停了,你若是需要停靠,就直接拍门叫我。” 吴大牛放开夜萤的手,临走前还交待了一句。 “呃,好。” 夜萤漫应道。 却突然发现,吴大牛方才的交待大有深意。 什么有需要停靠就叫他? 呃,是指她想方便的时候吧? 真难为他一个大男人想得这么细心。 夜萤心里不由地折服了。 她记起上大学的时候,她们女生宿舍里,集体评选出班上最有人气男生。 该男生长相斯文,除了个子高,并没有更突出的特点,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女生们发现,这名男生特别细心。 比如说,开完班级的联欢会,他会留下来,一个人默默地打扫地板;去远足,他恨不得把所有女生的背包都一个人背上;野炊的时候,他做的菜最好吃…… 女生们开始为他折服,虽然他不是最帅的,也不是学霸,甚至学习还有点渣……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在女生们心中近乎男神的地位。 因为,她们从来不知道,一个男生可以把细致耐心与生活结合得这么完美,若是嫁给这样的男生,怕是睡着都会笑醒过来。 男生们听到女生评出最有人气的男生,纷纷不服。因为,在他们眼里,那名男生多少缺了些男子气概,在他们眼里,应该是多金或者肌肉发达、口才上好的男生,才是女生们向往的男神。 女生们评出这样的男神,他们实在接受无能。 但是若是当年的男、女生看到现在的吴大牛,或许,他们和她们,就不会达不成一致的意见了。 第七百三十六章身后有追兵 因为吴大牛,不光有细心,还有肌肉。 夜萤从马车厢里,看着吴大牛驾车的背影,越看越象一个完美的男神。 虽然吴大牛长得普通了一点,但是对于男人来说,颜值并不能当饭吃,反而是他的能力、个性和用心,才构成他吸引女人的个人魅力。 随着日头高升,吴大牛许是驾车热了,他把外褂脱了,只穿着里面的小褂,露出手臂结实的肌肉,从夜萤后面的角度看起来,和欣赏健身房里肌肉结实分明的健美先生也不遑多让。 而在岔道的另一处,那女差带着人狂奔了不到一里地,便拍马停歇。 “瑛姑,怎么不赶路了?” 有官差问她。 “不用了,到这就算完成大人交给任务了。” 那叫瑛姑的女差嘻嘻一笑,脸上露出了玩味的笑容:哎,王爷喜欢逗着心爱的女人玩,她们这些下人也只能配合王爷行事。 只是,满京城里,她就没见过象王爷这么掏心掏肺,对一个女人如此用心的。 京城里那些大大小小的公子王孙,哪个不是女人直接贴上来?他们直接欣然笑纳?何曾这么用心对一个女子? 对于王爷这般举动,瑛姑着实不能理解。不过,如果她能理解得来,她也不是瑛姑了,至少也是个将军夫人了吧?瑛姑自嘲地这么想。 与此同时,三清镇上,有一列马车,简装轻行,徐徐来到三清镇的福来客栈。 “大人,小人依着您的分析,觉得最符合那些地理特征的地方,大约就是这里了。” 一名身材彪悍的男子俯身躬腰,对一位眉目俊郎的翩翩佳公子道。 “嗯,那酿酒的原料如果确定了,应该八九不离十。” 一身蓝湘竹纹绸衣的公子对那男子淡淡地点点头道。 “是,待大人安顿好了,属下立即前往寻找确定。” “嗯,抓紧点办。” 那佳公子清俊的眉目间闪过一丝阴鹜之色,但是一闪即过,如果不是特别注意,根本不会看到。 然而,并没有人敢紧紧盯着他的眉眼细看。 “公子,这边的上房请。” 掌柜的看到贵客,点头哈腰地亲自来招呼。 “掌柜的,你可知,你们这哪有卖这等好酒?” 那公子拿出一个酒坛,递给掌柜的察看。 掌柜的见这位公子面如冠玉,手上戴着硕大的祖母绿玉扳指,腰间的莹白温润玉佩,一看就知道是上好的货色,一身贵气几乎从每一根头发丝里冒出来。 他赶紧巴结地笑道: “这坛子上面没写酒名和产地,不过虽然一时看不出端倪,但是如果仅看坛子,还是能知道,这肯定是本地特产。因为我们这本地的酒,都只用这种坛子装,是镇上附近的瓷窑产的,物美价廉。 之所以识的,是这种坛子都有这个瓷窑特有的铭记,看,就是这个三角符号。 不过,不知道公子怎么会喜欢这样廉价的酒,若是上好的美酒,应该是装在更精美的容器中吧?” 这掌柜的别看是小镇上的人物,但南来北往的客商见多了,还是有几分眼力的。 那公子听了嘴角轻扬,感觉自已是问对人了,便又大感兴趣地发问道: “虽然不是什么美器,但美酒毫无疑问,你可以打开来嗅嗅品品,看看是否认得这酒。如果能认出是哪里的酒,我就赏你十两银子。” 掌柜的一听,有这等好事,有酒喝有银子拿,当下也不客气了,喜孜孜地去取了一块酒碗,然后打开坛盖,从坛子里徐徐倒出小半碗酒。 酒坛的盖子打开,一股扑鼻的酒香味迎面扑来,掌柜的顿时觉得酒虫爬上了喉咙,他道: “好酒,这味道似曾相识。” 那公子看着掌柜的表情,又听到他说的话,也是心下一喜。觉得看来自已是越来越靠近端翌了。 “你尝尝,看能不能确定是谁家的酒。” 那公子道。 “啊,酒一入口,醇厚绵长,入口虽然甘甜,但是后劲悠长。我知道了,这是我们镇的酒中珍品:琥珀光!” 掌柜的立即认出来了。主要是夜萤这酒的特征太明显了,而且整个镇只有她会酿这种酒。 “是吗?是这镇上独有的?” 那公子一路走来喜形不显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惊喜。 真是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端翌万万不会想到,他好意送出去的酒,最终暴露了他的栖身之所…… 吴大牛疯狂地赶路,一路上,就象他说的,都没怎么歇息,只是中午时分,短暂停留在路上吃了些干粮,稍事休息了一会,又驾车出发。 夜萤也努力配合吴大牛,不在路上“叫停”他。倒是吴大牛几次不放心,回头问她,有没有需要在路边停一会。 夜萤自是频频摇头。 随着暮色慢慢降临,吴大牛把马车放缓,开始寻找可以露营打尖的地方。 “萤妹,你看这有条河,河边水草不多,还算平坦,取水也方便,不若咱们今晚就歇息在这里吧?” 露天野营? 一起看星星? 好主意。 夜萤笑嘻嘻地点点头,应允道: “好,听你的。在野外生活方面我是没什么经验,你比我老成,这些事你就自已做主吧,以后不必问我。” “不成,两个人相处,必须有商有量才好。” 吴大牛憨憨地道,把马车慢慢驶往河边,停了下来。 夜萤听着这话怎么这么顺耳呢? 这个时代的男人,不是什么都是他们做主吗?何曾有人会象吴大牛这般说的:有商有量? 原来,人只有一起相处过,才会明白对方真正的性情。 “大牛,这河边会不会有水蛇啊?我有点怕。” 夜萤也不讳言她的担心。 “别怕,我带了驱蛇的雄黄粉,咱们晚上睡的地方,左近都撒一些,就算有蛇,也不会来了。” 吴大牛一句话就解决了夜萤的担心。 “你真细心!” 夜萤看着正卸马车的吴大牛,不禁由衷地道。 就在两个人七手八脚地把马车卸下来的时候,突然,吴大牛停止了手上的动作,侧耳在倾听着什么。 “怎么了?有什么动静吗?” 夜萤看他的表情,也紧张起来。 毕竟,她可是在逃的要犯。 夜萤也听到了,那是疾速的马蹄声,而且是向着他们这个方向驶来的…… 第七百三十七章有我莫慌 “是追兵吗?咱们要不要藏起来?” 夜萤有点着急地问。 马车刚卸完,要套好马车并不容易。 当下之计,只能就近找个地方躲起来。 吴大牛沉稳地一挥手,示意夜萤先别说话,依然侧耳用心佇听。 看到吴大牛这付天塌下来由他顶的样子,夜萤不由自主,抓着他结实有力的胳膊,上面强健的肌肉传导着他的体温,让夜萤觉得心里稍稳。 “放心,不是追兵。” 吴大牛忽然眉眼一松,回头对夜萤道。 却不防夜萤正紧贴在他的身侧,他这一猛回头,几乎就贴到了夜萤的脸上。 吴大牛的脸不提防滑过夜萤光滑的肌肤,那细腻的触感,就象第一口吃到的新剥嫩滑鸡子,让他的心不禁漏跳了一拍。 而且,离得那么近,她身上的体香扑鼻而来,乌发如云,在他眼前清晰可见,真的让他有点情不自禁,好想揽她入怀。 就在吴大牛想伸出手时,夜萤却如泥鳅一般离开他的身侧,拍了拍自已的胸口,用无辜的眼神看着他道: “吓死我了,你怎么判断不是追兵?” “因为他们的马蹄声不一样,这群人的人数比早上那些官差的要少,马匹的数量不对。” 吴大牛斩钉截铁地道,让夜萤心里一安。 果然,不一会儿,一队四个人的马队疾驰而来,离他们不远之时,放缓了马速,竟然也朝着他们这里奔来。 “咦,这里已经有人了。要不要换个地方?” 打头的是一名年轻的小伙子,看上去结实强健,不象一般路人,他手上肌肉虬劲,眼神精芒毕现,一看就是个会武功的人。 “左近也不知道情况如何,不太好找,算了,还是在这里凑合一下吧!反正互不相扰。” 另一匹马上长着络腮胡子的中年人回道。 “是。”年轻人微微应了一声。 看来这名年长者是年轻人的尊长,否则,他也不会如此低眉顺眼了。 “这两位兄弟,都是旅途中人,虽然你们先到这里,但是咱们还是凑合着过一夜如何?荒郊野外的,也能互相有个照应!” 络腮胡子中年人豪爽地对吴大牛道。 此时夜萤是男装,加上脸上刻意涂抹了让皮肤变色的草汁,所以并没有变妆前艳丽,夜色中对方也就没有多加打量。 “可以!” 吴大牛并没有热情地回应对方的刻意交好,只是点了点头,然后,顺手拉着夜萤的手,绕过马车一侧,让对方一眼就明白,吴大牛这般是要以马车划地为界了。 “咱们一起去拾点干柴,生火做饭。” 吴大牛紧拉着夜萤的手不放。 夜萤想要甩掉他的手,可是吴大牛握得紧紧的,分明是刻意的,夜萤觉得,若是再用力甩的话,怕是会落在那队人马眼里,察觉什么异样,只好任吴大牛牵着了。 “对方是四个人,都会点功夫,不过没事,有我在。” 待走远了,只能看到对方一点影子,吴大牛才用细若蚊蚋的声音对夜萤道。 “嗯,有你在,我也挺放心的。” 夜萤说的是实话。 吴大牛面对对方时,不卑不亢,即便对方衣着高贵,他也没有显得自已卑贱,胸背挺直,如一株雪松般站立着,让人不敢小视他的气势,也难怪对方虽然人数占优,却对吴大牛客客气气的。 见识到吴大牛这一面的夜萤,不禁开始怀疑起来,自已在柳村是不是遇到了一个假的吴大牛?和现在的吴大牛气质完全不似。 夜萤倒是没想到,自已无意中真相了。 因为,她的确遇到的是一个假的吴大牛。 吴大牛手脚麻利,不一会儿,就捡拾了一堆干柴,这时候,他才不得不放开了夜萤的手,当然,夜萤也不会闲着,在边上也要拾柴,却被吴大牛制止了。 “怎么?” 夜萤奇怪地问。 “你别拾柴,手会粗。” 吴大牛扫了眼夜萤在月色中发出柔白亮光的手,言语虽然憨直,却能听出宠溺的味道。 夜萤听了不禁失笑。 “大牛,我可是农村姑娘,总不能什么事都不做吧?早晚都要做家务,若是生在一般农家,也要劈柴喂牛,哪能不干活呢?” “我说不用就不用,你做的活,我都会包了。你只要安心享受就可以了。” 吴大牛一脸正直地看着夜萤。 “你做得完吗?不是有商有量,一起干活,才是过日子的滋味吗?” 夜萤不禁失笑。 有这样的宠妻狂魔吗? 可是这种感觉,真的挺不错的呐! 夜萤心里,自从来到大夏朝之后,突然有了一种意外踏实的感觉。 和端翌在一起的时候,她总要顾虑着自已已婚妇人的身份,即便他当初明里暗里表示不嫌弃她,但她仍有隐隐的自卑,觉得配不上端翌。 反倒是现在,吴大牛是她名正言顺的夫君,又逐渐敞开心扉,让她见识到了他不同人格的魅力…… 和吴大牛在一起,除了要顾虑逃亡的追兵,其它的都完全合乎礼法,让人心安。 看着月光下正手脚麻利升火的吴大牛,夜萤第一次觉得,他的侧颜,被月光润泽了,泅染了,就象美颜相机的效果一般,竟然也挺顺眼的。 “怎么了?萤妹,我脸上有黑灰吗?” 吴大牛一回头,就看到夜萤正定定地看着他,他不禁局促地问,还拿手在脸上抹了一下。 这下倒好,原本干净的脸,被他一抹,真成了花猫了。 夜萤不禁失笑,无奈地摇摇头道: “你等我,我去拧把布巾,帮你擦擦。” “好。” 吴大牛美滋滋地答应着,看着夜萤在月光下袅袅娉婷的身影慢慢靠近河边。 “啊,救命啊,大牛!” 谁知道,夜萤才靠近河边,吴大牛就看到她似乎打了个滑,然后人快速地向河里跌去。 吴大牛惊得赶紧跳起来,就往河边跑去。 可是他离夜萤有十来米的距离,一时间也跑不到夜萤身边。 就在这时,吴大牛却见河岸边冒起一个人,那人用温柔清俊的声音不疾不徐地道: “莫慌,有我呢!” 眼见着,那人一下子出手,抱住了堪堪要摔到河里的夜萤…… 第七百三十八章生一堆小短腿 看着别人抱住夜萤,端翌气得一口老血差点没吐出来。 而且,对方好过份,竟然把夜萤抱得紧紧的。 端翌沉着脸上前。 对方竟然在调笑夜萤:“好香,好软!我还要多抱抱!” “放开她!” 端翌虎着脸上前,正打算拨开对方暴打一顿,夜萤却制止他道: “大牛,别生气,她是女人。” “女的?” 吴大牛楞住了。 “这位大哥,她是你媳妇吗?你这么在意她?” 对方笑嘻嘻地,月光下,一张俊俏的脸扬起,虽然穿着男装,但是声音却是女人的。 端翌顿时明白过来,原来对方和夜萤一样,是女扮男装。 怪道敢把夜萤紧紧搂着,或许在拽着夜萤后,也立即发觉夜萤女子的身份吧? “是我媳妇。多谢这位兄……呃,这位姑娘!” 端翌双手一拱,行了个谢礼。 还好,对方不是男子,否则,他的“轻薄”之举,早就让他一拳打开了花。 此时,对方已经放开夜萤,夜萤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道: “吓死我了,这里的石头长了青苔,滑溜溜的,偏偏夜里看不到,差点没掉进河里。还好这位姑娘在河边钓鱼,我被她拉住了,不然就麻烦了。” “呵呵,掉进河里也没事,不过湿了衣衫麻烦罢了,这位大哥一定会紧张地跳进去救你的。” 那姑娘十分豪爽,说话声音清脆若银铃,但是仔细听,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一时间也说不上来。 端翌的神情却有些变化,他不想和这人多打交道,拉着夜萤的手道: “走吧,河边凉,别待太久了。” “哟,这位大哥,你看媳妇看得很紧啊,喏,相逢就是缘分,我这钓了好几条鱼了,你们拿两条回去烤吧!” 这姑娘出手还挺大方的。 她桶里装的,可不就有五六条吗? “啊?多谢了,还收你的鱼,太不好意思了。” 夜萤倒是对这位大气的姑娘颇有好感,再怎么说人家也才救过自已嘛。虽然不是救命大恩,但出门在外,能被人帮一把的感觉也是挺好的。 “都是河里野生的,见了食物,都拼命主动上钩,可好钓了。别客气,拿去吧!” 姑娘说着,硬把两条鱼塞了过来。 端翌见那姑娘虽然着男装,但是月光之下,依然能清晰看出来,对方眉目如画,眉宇间颇有一股飒爽英气。 端翌关注地打量着那姑娘不到一会儿,夜萤却在边上看得分明。 难得吴大牛这个憨厚的男人竟然敢定定地盯着人家姑娘,她心里不由掠过一阵奇怪的感觉,挺不舒服的。 于是,夜萤索性爽快地接过那两条鱼,道: “谢了。” 说完,一把拉起吴大牛,就往自已的露营地走去。但是一路走着,却不肯回头,也不说话,无端让端翌感觉到,她似乎在别扭着什么。 端翌在身后跟着夜萤,被她拖着走,她步子小,他的步子大,走没两步,她就绊到了他的腿。 “讨厌,腿这么长!” “若是小短腿,以后生的娃就惨了,也跟着变成小短腿!” 端翌打趣道。 不知道为什么夜萤突然变得别别扭扭的。 但是她别扭的样子,别有韵味。 他莫名喜欢,想要逗她。 越逗越深入了。 “去,谁跟你生一堆小短腿,那不是柯基犬吗?” 夜萤一阵汗。 “柯基犬?是什么犬?” 这下轮到端翌蒙圈了。 “哈,连柯基犬也不知道?” 夜萤想象着一群小短腿萌娃迈着短肥小腿在屁股后面跟着的情形,不由地“噗嗤”一声笑开了花。 可是夜萤却没有好好检讨一下自已,她已经被吴大牛绕进去了。 之前别说想和他生娃了,还特意准备了紫茄花来对付他。 端翌看着夜萤笑魇如花的样子,虽然依旧不懂什么是柯基犬,可是只要她开心就好不是吗? 他不禁伸出手,在她头上宠溺地摸了一下。 夜萤并没有回避。 只是,吴大牛的这个动作,带着某种熟悉的意味,不禁让她回忆起来,那似乎是端翌的味道。 一想起端翌,夜萤的眼神便黯淡下来。 她早就把心都交给端翌了。 但是一场无妄之灾,让她发现所托非人,只能生生地扯回那份浓烈的感情。 虽然她和阿宁说过藤不缠树那样的话,但当时,她分明已经变成了藤,缠在了端翌这棵大树上。 现在要生生剥离,她只觉得一阵阵撕裂的疼痛。 端翌见夜萤忽然安静,而空气中也有了几分迷离的淡凉,他的心揪扯了一下,猛地意识到,夜萤,她在思念着某人。 某人就在她的身边,可是他却不能告诉她。 “你想要吃烤鱼还是喝鱼汤?” “烤鱼吧,鱼汤没有佐料,会很腥的。” 夜萤被吴大牛的话拉回现实,便懒懒地随意道。 “那你热干粮,我去把鱼收拾一下。” 吴大牛说着,拉夜萤在火塘边坐下。 夜萤这才发现,火塘边早被安置了一块青石,正是方便她就座的,目送着吴大牛离开的背影,夜萤忽然一阵内疚,她不该在他面前想起另一个人,这是起码的尊重吧? 夜萤挥了挥手,端翌的样子在她面前被拂成一片碎屑,或许从此以后,他就要渐渐淡隐出她的生命。 人总是要向前看的是吧? 总不能,她知道了他是岳不群,还死死抱着他不放吧? 夜萤打开放在火塘边上的竹箱子,看到里面整整齐齐,放的都是各式的调料,不由震惊了。 除了盐巴、油等基本的调味品,还有胡椒粉、生姜等一些珍贵的调料。 吴大牛真是…… 如果不是太细心,就是个大吃货! 她对他,真是缺乏了解至极。 但是夜萤并没有意识到,其实,只是吴大牛对她了解至极罢了,知道她到哪,也离不开这些东西。 然后,夜萤打开另一个箱子,扒拉扒拉竟然扒出了一堆茶叶,夜里正亲手做的上好炭焙茶。 待吴大牛处理好鱼,走回火塘的时候,并未看到夜萤热火朝天处理食物的情形,而是看到,夜萤正趴在一个箱子上,身体一抽一抽的,还有阵阵隐隐的啜泣声。 “萤妹,你怎么了?为什么哭了?” 端翌一看夜萤哭,顿时手脚发软,吓得六神无主,把鱼一扔,就冲了上去。 第七百三十九章梨花带雨 端翌一把将哭泣的夜萤搂在怀里,手一摸,入手一片湿滑,果然是泪如雨下。 端翌见夜萤哭得梨花带雨,不禁大脑一片空白,一迭连声地道: “萤妹,你怎么了?哭什么?是不是我不在,有人欺负你了?” “没有,没人欺负我。”夜萤停止了抽噎,想了下,又道,“有,有人欺负我。” “谁?谁竟敢欺负你?” 吴大牛身上,陡然一阵杀意升腾,就连伏在他怀中的夜萤也感觉到了吴大牛身上的杀气。 似乎他若知道谁欺负了她,就要马上杀将过去,踏平对方的城池一般。 不知道是不是吴大牛的杀气太重,以至于隔着他们五十多米开外点火做饭的另一队人马,也敏锐地感受到了杀机,向这里看来。 “哎,欺负我的人就是你啊!” 夜萤没想到吴大牛这么老实的人,也会弄出这么大的阵仗,只好赶紧道出真相,然后把手在他身上用力拍了拍,娇嗔的模样暴露无余。 “啊?我为什么欺负你?我,我哪里欺负你了?” 吴大牛完全傻了。 “哼,你带这么多调料做什么?让我做厨娘吗?我算是看透你了,你根本就没安好心。 怪不得你肯那么辛苦地挖穿地牢,就是为了让我给你做厨娘吧?” 夜萤鼻涕眼泪不容分说,在吴大牛的前襟上糊了一门襟,吴大牛不由地哭笑不得,搂着夜萤却不舍放开,道: “我哪里欺负你了?我那么辛苦,挖了那么长的地道,就是为了让你做厨娘?” 吴大牛啼笑皆非。 眼前的小女人,双眼红肿,头发有些凌乱,小脸还抹了一层黑灰,怎么看怎么狼狈,但是怎么看又怎么可爱。 “如若不是,你千辛万苦带那么多调料做什么?” 夜萤蛮不讲理地道。 “哦,调料啊,我是知道你爱吃美食啊,所以能带上就带上了,咱们不是有车吗?带上又不费劲,谁让你有大把的银票,买了两驱的宝马车呢?呵呵!” 吴大牛还真是老实不客气,搂着她的手,趁机偷偷摸了摸她脑后散乱的云鬓。 呃,手感真好! 滑滑滴。鼻端贴近一嗅,还香香滴。 夜萤听了,开始楞了会,不一会儿,又破涕为笑。 王八蛋家伙,还两驱宝马车呢!分明就是让她做厨娘,她反正就是和他怼上了。 “我不做饭,你来做!为了证明你不是把我当厨娘,从今以后,咱们吃的由你负责了。” 夜萤趁机道。 吴大牛一楞,苦巴着脸道: “我做的不好吃,你愿意吃吗?你吃得下吗?” “吃,你做什么都吃!今晚的烤鱼,算你的。” 夜萤眉毛微微上挑,端翌早就一眼看到了,哼……又在打坏主意了。 “好,没问题,现在不哭了吧?” 吴大牛上身,端翌伸出粗笨的手指,笨拙地要给夜萤擦眼泪。 “哎呀,脸上粘糊糊的,脏死了,我要洗把脸。” 夜萤突然意识到自已形像不美。 “我带你去前边泉眼边洗把脸。那里有个泉眼,不要跑到河边去了,不安全,我方才就是在那杀鱼的。” 夜萤跟在吴大牛身后,看着他宽大结实的肩膀,想起方才自已的无赖,心里美美的。 有一个人愿意容忍自已的耍赖,真好。 方才大哭,只不过有感而发,因为她万万没有料到,吴大牛竟然在逃亡途中,还会带上齐全的调料品。 他是有多热爱生活、多有情调、多浪漫的一个男人,才会做这样一般男人觉得无聊的事啊? “大牛,你不会觉得我在欺负你吧?” 夜萤小小声地在后面道。 “哦?你有欺负我吗?”吴大牛一脸懵懂,“哦,你是指做饭的事吧?没事,我愿意做给你吃,只是手艺太糙,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 在柳村,我总是看到你宴请宾客,而他们出来,都会大加夸赞你的手艺,我想你一定是个热爱美食的人,还有一门做菜的好手艺,对吃食,应该是很挑剔的。” 吴大牛的话,让夜萤心里一阵酸涩。 呃,她过去是经常做美食,可是却从来没有邀请吴大牛去吃过一次。 一想到过去吴大牛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从她家里出来,然后再从别人嘴里听到大伙对她美食的评价、口水直流可怜巴巴的样子,夜萤顿觉一阵内疚,她道: “这样吧,今天晚上这顿饭还是我来做,让你试试我的手艺。” “真的?” 吴大牛停下脚步,看着她的眼神,放出异彩。 “当然是真的,骗你我是小狗。” 夜萤笑嘻嘻的,脸上的黑灰也无碍于她夺人心魄的美貌。 靖王爷现在当然明白了,自家的小女人,绝对不是天下一等一的容貌,或许在别人眼里,她还够不上绝世大美女,但是在他眼里,她就是一等一的绝世大美女。 只要看着她,他的心就醉了。 这样也就够了,不是吗? 泉眼水声淙淙,端翌拧了湿巾,细心地帮夜萤擦着脸上的黑灰,随之把她早上涂抹的草汁也擦去了,露出了她雪白的肌肤底色。 端翌也不吭声,他觉得还是这样的小女人漂亮不可方物,有他保护她,何惧展现她的美貌? 夜萤并未留意到这点,一把脸擦过后,脸上的泪水洗去,顿时清爽许多。 “你脸上也花着呐!” 夜萤声音里还带着些许哭腔,但却显得特别性感。 端翌无法用这个词来形容夜萤,但是听她现在说话带着些鼻音的腔调,再想想她方才哭得那般让他心急如焚,顿时心里一阵痒痒的,恨不得能好好疼疼她。 端翌摸了把自已的脸,笑笑,拿着夜萤擦过泪的布巾,到泉水里洗了洗,拧了拧,自已也洗了把脸。 两个人顿时如雨过天青,和和美美。 就在两个人转身要往回走时,突然,一个清脆的声音在他们身周响起: “慢着,这位姑娘,方才,他是不是欺负你了?” 夜萤抬眼一看,却是那位女扮男装的钓鱼姑娘,夜萤一阵错愕,不知道她为什么问这样的话。 但是吴大牛听到对方这么问,眼神却是闪了闪,有一丝寒芒掠过…… 第七百四十章美女救美 这女人,方才不明不白抱了他的女人不说,且加以言语“调戏”,他还没找她算账呢,现在又来管闲事。 就算是女人,那么抱了他的女人,也不能忍啊? 而且,最关键的是,这种管闲事的口气,他太熟悉了。 然而,也正因为太熟悉这种管闲事的口气,端翌眼里的寒芒只是一掠而过,马上收敛起来,好象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外人看来,他朴拙无华,就象一个平淡无奇、长得有点结实、健壮的平凡男子一般,精华内敛。 “呃,没有,姑娘,你误会了,他没有欺负我。” 夜萤赶紧解释,因为看那姑娘的表情,她觉得对方是认真的。 而且,她能看出对方眼里有愤怒的小火花。 呃,这位姑娘,她似乎热情过度了吧? 为何如此? 不是英雄才救美吗? 她一个大姑娘家的,救什么美啊? 莫非,她看上自已了? 夜萤脑袋里,瞬间脑补! 对方那张俊秀的脸,此时出离地愤怒,那是一种真性情的怒气在里面。 “他没有欺负你,为什么你方才哭得那么厉害?” 对方不依不饶,似是己事一般。 “呃,这个……” 夜萤能说她是因为吴大牛对她太好,以至于感动得哭了吗? 可是看这姑娘颇似男子的性格,似乎夜萤不回答个清楚明白,她就决不放过这件事。 夜萤一时也蒙圈了。 她好想问,这位姑娘你是联合国妇女儿童权益组织的吗?管得这么宽? “哼,我就知道,这个男人五大三粗,肯定欺负你了。姑娘,你有何委屈,尽管一一道来,我一定会为你伸张正义的。 或者,你可能是被他强迫在一起的,你们肯定不是真正的夫妻,是吧?你别怕,我手下那么多人,这个男人再强壮,也打不过那么多人,我一定会帮助你的,最看不得男人欺负女人了!” 钓鱼姑娘一付替天行道的语气。 “这位姑娘,你管得太宽了吧?她千真万确是我的媳妇,我也没有欺负她。至于她为什么哭,我们夫妻的事情,不足为外人道也。你一个未出阁的大姑娘家,强行干涉人家夫妻的事,就没有一点廉耻之心吗?” 吴大牛别看平时在夜萤面前讷讷的,但是面对外人,居然口齿伶俐,说得十分利落。 夜萤深感意外。 “这位姑娘如此柔弱,外表甚为美貌,是本公……本公子所见生平第一人,而你,五大三粗,粗鲁不文,怎么可能配得上这位姑娘?其中必有猫腻。 姑娘,你别害怕,我手下个个武功高强,你有什么委屈就和我说,我一定会为你伸张正义,只要你愿意,我会把你从这个男人的魔爪中解脱出来。” 扮成男妆的雪莲差点吐了吐舌头,一不小心,说得太激动了,差点把本公主三个字带出来,还好及时改成了本公子。 夜萤快喷血了,这位姑娘你是太平洋的警察,管得宽啊! “对不起,公子,我和大牛好好的,的确是一对夫妻,并不象你说的那样,什么配得上配不上的。其实两个人相处,身份地位、贫穷贵贱并不重要,只要看对了眼,彼此感觉在一起是幸福的,就是配得上。” 夜萤看了吴大牛一眼,见自已一开口说话,吴大牛就专注地盯着自已,不看着对方的脸,夜萤心里满意地一乐。 她可没忘记,之前吴大牛还一眨不眨地盯着这姑娘瞅呢。 端翌心里甜丝丝的,忽然觉得,作为吴大牛的他,似乎更加幸福一些。 现在的女子,不都嫌贫爱富吗? 可是身为吴大牛的他,身无长物、身无分文,夜萤却一样对他产生了好感。 端翌觉得,这才是最弥足珍贵的情感。 多少女子,因为他王爷的身份恋慕于他;多少青春少艾,因为他俊美的容颜而对他死缠烂打。 可是,只有夜萤,不管他是翩翩佳公子,还是平庸的村夫,都只是听从内心的召唤,不计贫富,只论人品,洞见到他的内心,喜欢的是他这个人的本身…… 端翌心头因为察觉对方身份涌起的杀机,而慢慢消失,哼,就当还她这场见识自家小女人爱意的功德吧! 否则,就冲着她放肆地抱过自家小女人、如今又喋喋不休地掺和到他们中,端翌早就痛下杀手了。 “这位姑娘,我想你说的肯定是言不由衷的话吧?若是这个男人没有欺负你,你方才为何哭得那么厉害?你别怕,只管说出真相,我必定会为你主持正义。” 没想到,这姑娘的脑袋一根筋,根本转不动,还在执著追问。 夜萤无语了,因为她看到,随着这姑娘上来搅事,陪她一起来的另外三名男子,也慢慢向这里围拢而来,最先看到的那个年轻男子,比较沉不住气,还把手放在了腰间的刀上。 一场恶战,似乎只要夜萤解释不当,就一触即发。 夜萤真是哭笑不得。 她一番感动流泪,自已都觉得好矫情啊,好不容易在吴大牛面前胡搅蛮缠混了过去,不必脸红,难不成要在外人面前剖白心迹? 那还真不如杀了她。 呃,得,剖白也成,她还是好好活着吧,好不容易逃出来呢,夜萤好好酝酿了下情绪: “这位姑娘,我和他是真夫妻,方才我哭,是因为我太感动了。你想,一个男人,得对你有多大的爱意,才会在外出时,仍不忘带了一箱子你爱吃的调料,就怕你路上吃不好、吃不香。这样的男人千载不遇,偏偏让我遇上一个,我感动死了,能不哭吗?” 夜萤尴尬地干咳一声,终于道出原委。 雪莲楞住了。 为了一箱调料而哭? 她们族里的姑娘,只有被男人打得无处可逃、生无可恋时,才会象夜萤哭得这么悲切。 如果是象她说的真正欢喜、幸福的事,大家都是载歌载舞、欢声雷动的,哪里会哭得那么惨呢? 端翌嘴角一抽,呃,他可没想到,自家的小女人这么容易满足。 为了一箱调料就感动成这样。 那么,作为端翌的他,以前是多么失职啊?竟然没有让她如此感动地哭过一次? 端翌深深嫉妒起吴大牛来…… “我还是不信,我们那的女子,如若遇上幸福欢喜的事,都是笑容满面的,何曾会以哭来代替?” 谁知道,这个姑娘脑袋被门夹过了似的,依然一脸要为夜萤出头、打抱不平的样子。 “你不信?那你看着,马上就会相信!” 夜萤终于明白,这姑娘的脑子构造,和常人不太一样。 她需要直来直去,拐弯抹角她是听不懂的。 于是,夜萤便在这个姑娘面前,做了一个让她大感意外、平生未见的举动,相信这样一来,这位姑娘就不会再缠着要为她打抱不平了…… 第七百四十一章辣眼睛的动作 夜萤的举动如此率性大胆,那男子打扮的姑娘,脸“唰”地一下就红了,太辣眼睛了吧? 她们那里的姑娘,个个泼辣大胆,直言无忌,但是象夜萤这么泼辣大胆的,怕是在她们国内,能排到第一,被大家说是国内最直白泼辣的女子的她目下只能屈居第二了。 夜萤的红唇紧紧贴在吴大牛的唇上,他的唇丰厚、饱满,就象他的人一样,给人安全感不说,还颇有弹性,让人一尝之后,便觉得欲罢不能。 夜萤本来只是想吻个意思一下,给眼前这位脑子一根筋的姑娘看明白了就好,没想到,吻上去,她就沉迷其间,舍不得放开了。 吴大牛的身形亦是定住了。 他不是没吻过人。自然,吻的便是夜萤。只是,当众被她主动吻过来,还是第一次。 吴大牛脑子里一片空白…… 一时间,他不知道手脚往哪放了,耳朵“嗡嗡”地响,似乎周遭的景物和人都消失了,天地间,只留下了夜萤和他两个人。 一切随心而动。 吴大牛晕乎乎、醉陶陶地伸出手,搂住了夜萤,感觉她的美好滋味,觉得这样抱一辈子,他也愿意。 “这,这……” 雪莲这下彻底看明白了。 眼前这一女一男,如此悱恻缠绵,哪有一点不好的意思?哪有一点男人欺负女人的意思? 若说起来,分明是眼前这个男人被这个女人欺负,被她吃得死死的好不好? 说到吃,这两个人还吃个没完了。 “公子,非礼勿视!” 跟随前来的几名男子中,年纪较长的终于出言相劝,自已先垂下了眼帘,不敢直视眼前这一对,不过,心内却暗自腹诽: 不是说中原人食古不化,民风保守吗?这是哪个探子发来的情报?他们如今深入中原的腹地,分明是民风开放且彪悍,比起他们北疆来,有过之而不无不及啊? “呃……” 雪莲无语,转身讪讪地走了。 打抱不平不成,似乎还被当面羞辱了? 她脸上一阵火辣辣的,但是内心却奇怪的没有那种被羞辱后应该有的愤怒的感觉。 那一男一女,说起来,似乎在不般配中,流露出某种奇怪的协调,有意思。 一吻过后,天地都安静…… 夜萤回过神来,已经被吴大牛搂在怀里,喘息不止。 这不是他和她第一次亲吻,但是却是她第一次主动索吻。 好吧,这纯是为了让那个奇怪的姑娘赶紧走人。 果然,达到目的了。 那姑娘带着她的随从,蔫头耷脑地走远了。 “噗呲”,夜萤不禁失笑,“对不住啊,大牛,方才有没有吓坏了?如果不这样,她会在耳边象个唐僧似的念个没完。” 吴大牛用力搂着她,闷闷地不出声,好一会儿,气息调理匀停,才道: “那还要不要再来一次?” “去,你这个坏人,不和你说话了。” 夜萤的脸“唰”地红了。 方才被那姑娘“嗡嗡营营”的纠缠不休,她只是想蜻蜓点水一般主动亲一下吴大牛,好让对方知道自已和他是真夫妻,也不是被胁迫在一起,没想到,一吻之下,便一发不可收拾。 天雷勾动地火,让人家羞败而走。 原本唇轻轻相碰,即便在公众场合,对于具有现代灵魂的夜萤来说,也不算是什么大事,但是深入地亲吻,在众人面前,就有点让人羞赮了。 夜萤挣脱了吴大牛的怀抱,其实此时心内有点羞恼了。 因为,自已这样,算不算是主动投怀送抱呢? 恋爱三十六计里,对女子最敲警钟的,便是不可主动投怀送抱,一主动,就沦为被动了。 夜萤好郁闷啊,那姑娘脑子不正常,自已也被她带得不正常了。 竟然主动在那么多人面前吻吴大牛,太丢脸了…… 端翌心里美滋滋的。 恋爱中的人,最喜欢的是把恋情告昭天下了,恨不得把心爱的姑娘带到所有认识的人面前,掏心巴肺地盖章戳印,向天下人宣布:此人是我的! 夜萤在众人面前,宣布对他占有的主权,这是意外,也是惊喜,同时也说明,夜萤已经对吴大牛没有反感了。 如今夜萤的情感,正一步一步地按着他的计划走。 但是端翌在欢喜之余,并没有意识到,有意识地操控感情的走向,对他们的感情来说,是一件危险的事。 夜萤,和他这个时代的女子不一样。 她并不是一个逆来顺受、恭顺温良、以三从四德为信仰的女子。 靖王爷和小诸葛傅太医都算漏了这点。 而这偏偏却又是最致命的,为他们日后的感情埋下了隐患。 夜萤闷闷不乐地走回自家的篝火边,坐下,手下意识地动作着。 此时只有做些什么,才能缓解她内心的局促不安。 “大牛,你说那姑娘为什么性子如此固执?非得为我打抱不平呢?” “那名女子,是北疆人。”吴大牛徐徐道出他观察到的真相。 “什么?是北疆人啊?又是一个奸细?现在大夏朝国内,有这么多北疆人在活动吗?” 夜萤大吃一惊。 现在她才明白,怪不得那女子说话口音怪怪的,明明听着很流利,但却总觉得哪里不得劲。 这就象后世那些老外学说中文一样,即便说得再流利,也带着一股说不出的疏离味道,因为不是本土文化,所以无法亲融一体的味道。 即便口音、语调无可挑剔,依然让人感觉怪怪的。 吴大牛自动忽略过奸细这一提问,只是道: “北疆的女子性格泼辣,最看不惯男人打女人了。她们认为,女人是一个家族中最重要的财富。男人打女人,这个天就会塌了。 所以,她看到你哭,以为我欺负你,便习惯性地打抱不平。” “哦,原来如此,性格和文化使然。我就说她怎么老抓着咱们俩的事情不放呢!看来,她还真是出自一番好意。” 夜萤叹道。 “呵呵,好不好意不好说,但是至少接下来她不会在这件事上再缠着咱们了。方才你做得好,极好。” 吴大牛眼神一深,似乎陷入刚刚过去的回忆里…… 第七百四十二章疑窦丛生 “做得好,做得极好……” 这什么语气啊? 夜萤一听,脸“唰”地红到了脖子根。 得,落于下乘了。 如何找回场子? 夜萤暗搓搓地想。 这时,一股焦香味传来,吴大牛惊呼: “鱼烤焦了。” 夜萤手一顿,赶紧把手上的烤鱼从篝火上挪开。 “你试试,还能吃吗?” 夜萤看着被烤焦了一些的鱼,欲哭无泪,还想好好地在吴大牛面前露一手呢,弥补他过去没有吃到她亲手做的菜的遗憾。 现在可好,一看这焦黑的卖相,夜萤便觉得食欲全无。 “嗯,能吃,把这烤焦的外皮剥了,一样好吃。香。” 吴大牛剥去鱼皮,露出里面白白的鱼肉,递给夜萤,自已才把另一条烤鱼拿在手里,继续剥起皮来。 然后,吴大牛便香甜地吃了起来。 “似乎还能吃的。”夜萤啃了口鱼肉,“不过腌渍时间不够,没有入味。等咱们安定下来,我一定亲自下厨,做一大桌子好吃的给你吃,如何?” “好,我特别期待。” 吴大牛眼神里放出的光,简直可以把夜萤整个都包围住,让她不忍直视。 这时,水在锅里烧开了,吴大牛拿出夜里正给的茶,小心地把茶叶倒进两个竹筒做的杯子里,递给夜萤一杯,道: “小心,烫手。我怕带瓷杯会碎,所以特意做了两个竹筒的杯子,便于携带。你要觉得味道不对的话,回头前面的集镇,我再去买陶瓷的杯子。” “不用,就这竹杯便挺好的。茶香中,带着竹香,别有滋味。” 吃饱后,能呷一口香茶,就象男人饭后一支烟一样,简直是赛似活神仙啊! 尽管这两种方式都不太健康。 手捧香茶,仰望星空,灿烂的星辰几千年不曾改变,清晰如昨,连位置都和后世一模一样。 一瞬间,夜萤有一种眼泪要奔流而出的感觉。 吴大牛不说话,他只是静静靠上前,让夜萤能舒服地依谓在他的肩头。 这种角度,这种距离,恰似友达之上,恋人未满。 不得不说,在夜萤面前,端翌突然无师自通,掌握了恋爱松驰有加的秘诀。 夜萤放心地靠在吴大牛身上,虽然入夏了,但是野外河边的风依旧有些凉,象初秋一般的感觉,有一个坚实的肩膀可以挡风,还能充当垫子,真是神仙一般的享受。 “困了,我想睡觉。” 夜萤迷糊地道。 端翌哀怨地看了一眼五十米开外的敌国细作,真是讨厌,要不是他们,今晚就是他和小女人的花好月圆之夜。 然而,端翌心里也不得不承认,其实他和小女人还远未达到水到渠成的境界。 所以,错过今晚,虽然有点可惜,但也不遗憾,因为后面机会还多着呢。 天天耳鬓厮磨的,还怕没有机会。 端翌这么想着,便对小女人道: “马车上睡吧?我帮你铺好了垫子。” “唔,好。” 话是这么说,可是夜萤其实已经迷糊过去了。 这一天赶路狂飙,这两驱的宝马实在太奔放,“避震”功能也自是不能比拟后世的宝马车,她全身骨头都快颠散架了,此时一旦睡意来袭,便再也抵挡不住了。 端翌对她说话时,她其实已经睡着了,甚至还香甜地打起了小呼呼。 端翌无语了。 不过,心中犹自流淌着满满的甜蜜。 也只有全身心地放松,信任他,才会这样毫无设防地酣睡吧? 端翌一时间舍不得夜萤离开她,便换了个姿势,轻轻将她搂进怀里,然后抱着她,抬头仰看星空。 良久,生怕夜萤着了凉风,端翌才依依不舍地将夜萤抱起,把她安顿在马车里,又给她盖上薄毯。 端翌并不知道,他的一举一动,都被那敌国细作看在眼里,她在对面的火堆边静静坐着,看似没有举动,其实却是一直关注着端翌这边的举止。 见那个白天粗鲁不文的男子,在面对那女子时,如此小心翼翼,精心呵护,抱起她时,就象捧起了一块掉在地上就会碎了的宝贝一般小心,她不由地呆楞住了。 看来,那女子的确和他是真夫妻,不是被他强迫住在一起的。 她从来就没见过,哪一个北疆的男子,会做到如此体贴呵护妻子。 而眼前的这名男子,似是做惯了这种事似的,整套动作流畅自然,不似做伪。 雪莲心中,顿时掀起了无限的好奇。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大夏朝夫妻相处的模式,原来除了相敬如宾之外,还可以这么甜蜜得能腻死人。 雪莲心中好羡慕。 正因为羡慕,她更加关注端翌这边的一举一动。 这时,她见那男子拿起什么,在女子睡的马车厢外,撒了一圈,在月光下他抛洒的纷飞碎屑,看上去好似什么粉沫一般,雪莲心中一怔。 但是不一会儿,风把一股雄黄的味道带到她鼻腔里,她这才明白过来,原来那男子是为夜萤设立保护圈,以免蛇鼠来侵扰她。 还真是体贴得过份了。 接下来,让雪莲更加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男子做完这些事后,并不进入马车厢内,和那女子同寝,反而另外弄了一套薄被,就在马车厢外面,和衣躺下了。 雪莲的心里,顿时泛起了无数的问号。 堪堪才确定他们是夫妻的心湖里,又泛起了疑问的涟漪。 如果是夫妻的话,岂不是同车共寝更合适? 看那女子如此主动,分明对那男子十分痴缠,可是他竟然对她客气至此? 雪莲八卦的小马达“达达”地响着,恨不能立即把夜萤抓起来问个一清二楚。 不过,她虽然耿直,但有一点还是好的,至少有教养,知道人家现在睡下了,去吵扰人家便太过份了,只好把这口闷气憋在心里,准备明天再问夜萤。 端翌可不会想到,他的一个举动,让本来对他们已经兴趣缺缺的敌国细作,又对他们大感兴趣起来。 端翌也想和夜萤一起睡啊,可是也得夜萤愿意不是吗? 夜萤一躺进车厢,便摊开手脚,霸占了整个车厢,除非,他躺在她身上…… 第七百四十三章互赠礼物 他躺到她身上,他自然想,可是也不知道她肯不肯,再对着他踢一脚,没有傅太医在侧,他可就废了。 再说,真要这样,左近有还敌国的细作,日后传回去,他堂堂的神武大将军靖王爷,竟然在敌国细作面前,被自已的女人拒绝,岂不是闹了大笑话? 闹笑话自是其次,端翌也不想夜萤睡不好。 可怜的小女人,一路折腾,他是常年累月风霜雨雪的,自是禁受得起,自家小女人本在柳村悠哉度日,无事时在村里闲敲棋子落灯花,听取蛙声一片。 现在可好,为了他,却不得不担惊受怕,餐风露宿,如果连觉也不让她睡好,端翌觉得自已也太禽兽了。 当然,端翌并不知道,“敌国细作”还真地虎视眈眈地观察着他,重点还是观察为什么他没和自家媳妇睡在一起。 呃,姑娘,你也管得太宽了吧…… 次日,夜萤一夜好眠,醒来后只觉得神清气爽。 年轻就是好啊,昨天虽然被马车颠簸得快散架了,但是昨晚上美美地睡了一觉后,今天早上竟然复原得差不多了。 在野地里露营真是一种特别的体验,扑鼻而入的是野地里蓬勃生长的草木芳香;四周鸟鸣啁啾,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夜萤一时想不起来自已是怎么睡在这马车里的,她记得,自已靠在吴大牛身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看来,是吴大牛把她抱进了马车厢里。 而且,昨晚上竟然没有骚扰她…… 就在发生了她主动吻他的事件后。这不科学啊? 他不是得大受鼓舞,然后借着这股势,向她伸出禄山之爪吗? 夜萤心里一阵欣慰,一阵猜疑。 算了,总而言之,逃亡路上,也不宜发生什么,她暂且按下这些念头不表。 “萤妹,醒了?睡得如何?” 吴大牛暗哑低沉的声音响起。 夜萤估计是自已起身的动静让外面的他看到了,于是跳下马车,伸了个懒腰,慵懒地道: “很好,现在全身都是力气,感觉马上就可以一日飞驰八百公里。” “呵呵,一日飞驰八百公里,那是神仙了。” 吴大牛见她神清气爽,心里也一阵欢喜,就喜欢她这副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云淡风轻、接受很快的样子。 “不是神仙也能做到。” 夜萤低低嘀咕了一声,想起了日行千里的飞机和动车。 然而这辈子她再也享受不到这样便捷的现代化交通工具了。 否则北疆神马的,最多两天就到了。 现在怕是要颠得全身骨头散架了才能到。 “大牛,北疆得走多久才能到?” 夜萤打探了下行程。 “顺利的话,半个月吧!”大牛想了下,又补充道,“还得一路不停顿,直奔而去。不过,我想其实咱们也没有那么紧张,偶尔休息打尖一下,若是路遇好的景致,也可以多停留一两天。这样到北疆也就一个月的时间吧,如何?” “好吧,正好我可以一览咱们大夏朝秀丽的山水人文风光。” 夜萤一想,就把它当成驴友的野营一般,而且比起驴友的徒步旅行来说,她还拥有两驱版的宝马车,还是挺享受的,心情便一下子愉快起来。 “嗯,我也是第一次有如此闲情逸致,还是和你在一起。” 吴大牛一向木讷的脸上,因了这句话,而有了神彩。 吴大牛已经烧好了水,供夜萤洗漱之用。 “大牛,昨晚上你睡哪?” 夜萤歉意地问。 她把马车厢占了,吴大牛睡哪不言而喻。 “睡马车外面,也挺舒服的。” 吴大牛憨憨一笑。 “那今晚你睡车里,我睡外面。” 夜萤道。 在她看来,男女是平等的,总不能因为自已是女人,就占了男人的便宜吧? “呵呵,吃吧,这是我去那边林子里挖的。” 吴大牛却不回夜萤这句话,递给她半个木碗白生生如蒜瓣一样的东西。 “我不吃蒜啊,味道不好。” 夜萤婉拒。 “不是蒜,是百合。”吴大牛憨笑,“你老吃肉,也不吃菜蔬,不行的,所以我就去林子里挖了些百合,都洗干净了,你现吃就行。” 夜萤一听是百合,便接过来,果然,每一瓣都洗得干干净净,白白嫩嫩的,看上去挺诱人的。 她扔了一瓣放进嘴里,味道清甜,补充维生素的佳品,挺好的。 “喂,这位姐姐,你们喝的这是什么饮品?味道这么香?好象是茶吧?” 不曾想,吴大牛为夜萤泡茶的香味,又把那个“敌国细作”吸引来了。 她还真是落落大方,不请自到。 “是茶,听妹妹所言,你对茶也有兴趣?” “那是,我们那有自产的野山茶,不过产量极少,味道也没有这么香,能沏一杯给我喝吗?对了,姐姐,我叫雪莲,请问尊姓大名?” 对方原来有这么一个清丽的名字,夜萤自已也是男装打扮,见对方虽然依然一身男装打扮,但却告诉自已女儿家的姓名,应该是没有随便捏个假名字欺骗自已。 夜萤便道:“我姓夜,单名一个萤字。” 她虽然是逃犯,但是对方即不是本国人,也不在乎告诉她真名,端翌倒是楞了下,想要制止夜萤,见来不及了,也就随她去了。 “夜姐姐,这茶可真香。喝到肚子里,感觉好舒服,油腻顿消,方才吃了几个烤饼夹肉,正觉得油腻呢。这茶,你还多吗?要有多,能不能卖我们一些?” 夜萤一楞,没想到雪莲对柳村的茶也感兴趣。 一想到吴大牛说对方是北疆的人,夜萤便想起自已之前的宏伟蓝图,要把茶叶卖到北疆去的事情。 现在看来,这蓝图也不是不可能实现啊!因为目前她遇到的第一个北疆人,就对她的茶感兴趣了。 “茶带的虽然不多,但是既然你喜欢,相识是缘,我就送你一些自喝。” 夜萤也是个大方之人,又带着传播柳村茶的理念,遂道。 “真的?太好了!”雪莲不禁拍手称快,道,“不过我也不能白受了你的茶,我这里也有一份礼物送给你。” 第七百四十四章女人的话题 雪莲手一挥,一直跟着她的那名年轻英俊的青年男子,立即双手捧上一个漆得十分精美的长木匣子,奉到夜萤面前。 夜萤双手接过,只觉得那木匣子沉甸甸的,里面也不知道装的是什么,她不禁有些惶恐地道: “我只是送你几斤茶叶罢了,不用这么贵重的礼物。” “也不是什么贵重的礼物,我们那的特产,你打开看看。” 雪莲豪爽地道,光看气势,倒是和她男装很衬。 夜萤打开匣子,就见里面是一把套着软羊皮鞘的匕首,从匣子里把匕首拿出来,沉甸甸的,应该是上好的精铁打制,抽出匕首,只见寒光一闪,一看便知道是上好的利器。 “多谢,这东西用起来应该挺称手的。” 夜萤不会武功,把玩了几下,便放回木匣,但也知道在这冷兵器年代,这样的利器应该价值挺高的,看来,雪莲是个实在之人,不由地对她有了几分好感。 再加上,昨天晚上雪莲虽然让她主动献吻吴大牛,令她大窘了一回,但是毕竟人家也是一番好意,怕她是“家暴”受害者。 这妹子的古道热肠,若放在后世,还真是适合做妇女儿童组织工作。 倒是端翌,看到那把匕首,眼神闪了闪,因为上面的徽章,他看着有点眼熟…… 当下,两个女人有了交换礼物的情谊,顿时相谈甚欢。 夜萤本身对北疆也只是从芸芸众口中听说过,并没有具体的概念,现在已经暗中知道雪莲等人北疆人的身份,反而对她更有一番好奇之心,所以有意攀谈了起来。 雪莲似乎对她也兴趣甚浓,两个人聊了一会,都还蛮投机的,雪莲还让手下又拿了些什么天山雪莲之类的特产送给夜萤。 端翌见这俩女子突然好得不象话,就差没换贴结拜为姐妹了,不由一阵汗。 好象两个人又扯到脸上要涂什么了…… 端翌无聊地打了个呵欠,扭头,就看到雪莲边上那个青年男子也打了个呵欠,扭头……两个人视线在空中碰到了一起,呃,彼此尴尬一笑。 然后又带着点互相惺惺相惜同情的味道。 果然,女人们的话题,都很无聊呐! “这个,不热吗?媳妇?” 端翌看着日上三杆,照到了夜萤头上,便趁机搭话。 “是挺热的,哟,时辰不早啦,雪莲,我们得走了。以后有缘再见吧!” 夜萤终于想起自已逃亡者的身份。 只不过逃离那些官差一天的路程,还不算特别安全。 若是那些官差醒悟走错路,往这里追来,似乎马上就能追到她呐! 夜萤打了个格登,一头汗,还好吴大牛及时提醒,一慌神间,也没在意吴大牛叫她媳妇这碴,赶紧和雪莲辞别。 “夜姐姐,云海镇悦来客栈的老板是表弟,你若想我了,便可到那里留下讯息。不过,你们若是往北疆去,我们正好也要往那去,岂不是可以结伴而行?” 雪莲正和夜萤聊化妆品聊到兴头上,她还不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东西是可以保护肌肤,让自已不变黑的。 夜姐姐竟然拥有这等神奇之物,让她羡慕不已。 现在见夜萤要走,雪莲便厚着脸皮准备缠上她。她却没看到,端翌的脸都黑了。 得,这是他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和自家小女人单独相处的美好时光,竟然要被她从中插一脚吗? 夜萤倒是不介意,她正要点头答应,没想到一向很听话的吴大牛却抢过话头道: “不成,我们赶路,你们人多,不太方便,咱们还是各走各的吧,如果想再见面,可以约在你说的云海镇的悦来客栈。” 夜萤已经知道云海镇是出大夏朝疆界最后一个落脚的镇子,她也接到吴大牛暗示的眼神,猛地想起自已逃犯的身份,若是和雪莲在一起,确实诸多不便,便也跟着推辞道: “是啊,大牛说得对,雪莲妹妹,咱们到云海镇再约吧!” 话是这么说,但是夜萤估计此去一别,行程不一,也没有什么机会再见了。 “哎,好吧,可惜了不能和夜姐姐多聊聊化妆品的事,不然我的那些姐妹们肯定也很感兴趣。” 雪莲遗憾地道。 夜萤回身从马车的行李厢里,掏出一盒防晒霜,一盒美白滋润霜递给雪莲,道: “这两盒,你凑合着用吧,用完了,没准就能在店铺里找着了。” 夜萤从雪莲身上,深深感受到,即便国界不同,但是女子的爱美之心无不同,怕是今后她也能将美容产品卖到北疆,出口创汇呢! 北疆不是有锋锐的冷兵器吗?不是有大量的皮毛吗?不是有各种丰富的矿藏吗? 她可以用化妆品和茶叶去换啊! 这在历史上,又不是没有过? 丝绸之路就是这么开辟的。 不过,这条路日后怕是要改称为茶道或者美容道了。哈哈! 雪莲喜不自胜地接过来,又请教了夜萤这两盒化妆品的用法后,才依依不舍地告别夜萤而去。 不过,夜萤倒是觉得大有收获,因为她从这个北疆妹子身上,发现了新的商机。 马车开动后,夜萤并不马上待在车厢里,她觉得一个人待车厢也挺无聊的,便和端翌一起在驾驶位上,看着他熟练地驾乘马车,夜萤感概了一句: “大牛,你还会什么?你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这句话我也想问你呢!” 端翌嘴角微微一扬。 自家小女人还是挺听话的,让她乖乖地离开,不要和那雪莲混在一起,她还真就听话了。 夜萤听了吴大牛这一句反问,一时间竟然有点心虚,不敢再继续追问了。 她的来历,可经不住推敲。 还好,现在她身边的人似乎都接受了她不凡的能力,没有人刻意寻根问底,否则,她还真是招架不住。 见夜萤安静下来,端翌伸出手,摸了下她的小脑袋道: “那雪莲现在看上去不是什么坏人,但毕竟她是北疆人,咱们没必要和她走得这么近。” “明白了。我只不过想测试一下她对茶叶和化妆品的反应罢了。我观察她应该也是北疆大户人家的女儿,没想到,她对茶叶和化妆品的反应,和我大夏国民类似。” 夜萤解释道。 “哦?原来你和她交好,还是有目的的啊?” 端翌微微一笑。 “也不能说开始就带着目的,不过既然有一个实验样本在这里,便采样喽!” 夜萤又满口飙新词了。 第七百四十五章后有追兵 哼,幸好端翌并非没有听过夜萤飙新词,此时听到夜萤飙新词,感觉还挺亲切的,因此便笑道: “你说什么呢?都听不懂。” “听不懂是吧?和我处久了就听懂了。” 夜萤懒得科普。反正她接触的人都很聪明,以前她刚飙新词时,那些人也是一脸错愕的模样,但是现在他们都习以为常了,还以跟风学她飙的新词为荣,如宝器和王伯兮之流。 哎,说起这些人,夜萤心里现在好想念他们。 也不知道娘亲现在病体如何?知道自已越狱后,会不会被官府为难?希望傅大夫守在娘亲身边,能及时对她进行救治。这些细节,宝瓶跟了自已那么久,应该会想得到吧? 还有哥哥和嫂子,嫂子胎相若是稳住,待生下孩子也能嫁进夜家了,只是不知道自已到时候能不能亲自参加他们的婚礼? 还有宝瓶,这呆萌的傻丫头,到底懂不懂得傅大夫的心意?会和他凑成一对吗? 王伯兮的大船,是否能顺利下水,开辟大夏朝的蓝色新疆域? 夜萤想得很多,但是她光想也没有用,因为随着两驱版宝马车的加速前进,她离柳村越来越远。关于柳村的那些人和事,似乎也就此被抛在了时光之后。 夜萤甚至都不太确定自已能不能再回到柳村了。 因为,吴大牛说的戴罪立功,也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罢了,天知道能不能找到全本的齐民要术?天知道那个不太明确的线索是不是真的? “荆爷,我觉得那名男子有点古怪,说他是普通人吧?倒也象,只是他身上的气势不卑不亢,驾车的架式也很熟练,不象一般的乡野村夫,反倒象是一个没落的贵族,即便驾车这样的粗活,在他做起来,也能让人从旁感觉到某种潇洒从容之意。” 在夜萤的马车身后,雪莲一行的队伍缓缓开拔,那一直随侍雪莲左右的年轻人此时正和那名他一直尊敬的老者对话。 “涣山,你小子眼力还是有进步的。我也看出来了,那名男子非池中之物,那名女扮男装的女子,也是姿容绝佳,他们一定来历不凡。不过,咱们此行是陪公主历练,别人的事,咱们就少管吧。目前来看,他们对公主并无恶意,咱们只要看好公主就行了。” “明白,荆爷。咱们此行深入大夏朝腹地,一路还算顺利,全依仗了荆爷您老小心谨慎,周密布局。” 叫涣山的年轻人巴结老者道。 “呵呵,我只不过痴长了你们几岁,走过的桥比你们走过的路多罢了。好啦,咱们打起精神,把这回程剩下的路熬过去,顺利把公主送回本朝,就功大莫焉啦!” 涣山点头称是,把对端翌和夜萤的一番疑惑压在心低。 也是,夜萤和端翌如果真的来历不凡,他们又没有招惹到他们这一行人,他们又何必惹事生非呢? 三清镇上。 一身白衣的浊世佳公子正神色不动地听着下属打探来的点点滴滴的消息。 “呵呵,有意思,二弟竟然设了一个这样的局?我在想,若是那女子知晓后,会是哭还是笑呢?” 一路从京城摸索而来,揣摩着端翌不经意留下来的线索,精准地找到了三清镇,端祥心内兀自得意之时,脸上却神情不显,他“啪”地打开了折叠纸扇,似是对属下说,又似是自言自语。 下属耷拉着脑袋,不敢附合应声。 若是说有谁最了解端祥,不是端翌,不是端瑞,而是这些跟了他十几年的下属。 他们最知道自已跟的爷,翻脸比翻书还快,要一个人的命,也不过一皱眉间的事,而且最关键的是,他在外面常年保持着春风和熙的模样,从来没有人知道,即便是端翌和端瑞也不会知道,端祥其实是只杀人不眨眼的笑面虎。 而且,他最喜欢收集的是端翌喜欢的东西。 比如,端翌用过的剑;端翌骑过的马;端翌翻阅过的兵书,甚至是和端翌有过交集的女人…… 而现在,端祥明显又对端翌的“新女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都不由地想起,那几个被端祥“收集”了的女人…… 嗯,默默为靖王爷的“新女人”在心里点一根蜡,默哀吧! 果然卓王端祥一贯对二弟保持着长期持续的高度关注。侍卫们低垂着脑袋,就听他淡淡地吩咐: “准备车马,往北疆去。” “是!” 不到两个时辰后,三清镇上,一骑快马绝尘而过,象闪电一般迅速消失在三清镇人眼前。 不过,倒是有些青春少艾的女子,犹记得地对马背上风度翩翩白衣公子的惊鸿一瞥。 那温雅无双的绝世俊美容颜,深深地镌刻在她们的心里,成为她们一生偷偷藏在心里可以反复咀嚼的暗恋偶像。 当然,如果她们知道他的特殊爱好,恐怕就不会这么相思入骨了。 “萤妹,今晚上在这里休息吧?我看后面那几个人是摆不脱了,一直紧紧咬着咱们,躲避无益,到了前面的集镇,再甩了他们吧?” 端翌看着西山上已经变成鸡蛋黄一样的日头,对车厢里躺着无聊地数指头的夜萤道。 “好哇,好哇,我全身颠得骨头疼。早就想休息了。今天一天,也没有看到追兵的身影,他们应该放弃追捕了吧?” 夜萤满怀希望地问吴大牛。没有手机可以上网的日子真难熬啊!若是以前,象这样的旅途中,用手机上上网、刷刷微信和微博,时间也就不知不觉过去了。 而现在,她不是在车上睡觉,就是睁着眼睛数指头…… “应该是,因为一路上有许多岔路,我想他们肯定也不知道咱们到底去了哪,所以放心吧,应该没事了。” 总导演端翌自是知道,昨天的官差追击,是越狱的最后一场重头戏,接下来,他们都会平安无事地渡过。 他也不想自家小女人整天活在焦虑之中,因此主动让她放宽心,安抚她。 当然,端翌不会想到,后面又跟进了新的追兵,捕猎他们的人,是他根本不会想到的人。 “嗯,被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大牛,咱们今晚上吃什么?那些干粮我都吃腻了。” 夜萤看着马车徐徐靠近小山包停下,脑子里其实已经有了主意。 “左近没有村镇,要不我去打点野味?” 端翌看了看眼前的林子,觉得这时候去打只野鸡或者野兔什么的,时间还是足够的,便道。 但是他和夜萤倒是没有想到,这一次打猎会遇到那样的危险…… 第七百四十六章林中遇险 端翌和夜萤把马车停好,卸了车,把两匹马绑在林子边的小树上吃草,便拿着弓箭和刀,往林子深处走去。 林密草丰,人烟稀少,所以林子里最不缺的就是野味了。 看着扑落着翅膀飞过去的山鸡,再看着低矮灌木丛中一闪而过野兔黑灰的背影,有好几次,夜萤差点激动地叫了起来。 “嘘,萤妹,你稍安勿躁,这些野物虽然鲜有人来捕猎,但是它们可精了,不精早就被其它猛兽吃了,活不到现在。” 吴大牛一手不时拉着夜萤,在密林灌木丛中跋涉,一边小声对她道。 “我是第一次打猎,激动嘛!” 夜萤一付理所当然的模样。 吴大牛宠溺地摸了摸她的脑袋,不自觉地,又带上了端翌惯用的动作。 所幸,夜萤并没有发觉,她只是甩甩头,拨拉开吴大牛的“爪子”道: “把我头发弄乱了。” “又没事,没人看到。” “呃,天在看、地在看、云在看、树上的小鸟在看,你怎么能说没有人看到?” 夜萤很琼瑶地念了一段对白,然后自已“吃吃”地笑了起来。 好吧,这些天来,从狱中逃出来后,她的笑点就降低了,和吴大牛说话,老是不自觉地笑出来。 夜萤没有恋爱经验,要不然,她就会知道,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笑点便会自然而然降低,因为,没有一件事看在爱意满满的人心里,是不愉快的! “哦哦,好吧,不摸你的脑袋了,咦,看,前面有一只野山羊,你轻点啊,站在这里别动,我去解决它,晚上就有烤羊腿吃了。” 端翌竖了一个食指在唇前,示意夜萤不要发出动静来。 夜萤乖乖地点点头,看着吴大牛蹑手蹑脚却又机敏无比地往前潜行的背影,嘴角忽然向上翘起,眼里满满溢出的,是妥贴舒心的笑意。 “唰唰”草丛里有连续的动静,声响顿时惊动了那头野山羊,端翌眼见着它要逃走,弯弓搭箭,一气呵成,“唰唰”连珠箭分成上下三路,射中了野山羊,让它腿一软,扑倒在了地上。 夜萤眼见着草丛吞没了吴大牛健壮结实的前影,不一会儿,就听到一声动物的哀鸣声,她便晓得,吴大牛得手了。 哟,这身手不赖嘛,一点也不输端翌。 一想到端翌,夜萤心里象被电击到一般,又麻了一下。 但是很快,脑海中自动排除记忆的机器小人,便“卡卡”地走上前,挥起机器小手,将端翌的样貌从夜萤的脑海中硬扯走了…… “吼!” 就在夜萤略一走神之时,夜萤忽然听到密林中传来一声让人胆战心惊、充满王霸之气的吼叫。 “我的天啊,有老虎?” 夜萤大吃一惊。 和吴大牛在侧,她安全感十足,因此竟然忘了,这么好的生态,林子里除了有供吃肉的小动物外,还有大型的食肉猛兽。 呃,她运气也太好了,竟然就遇上了。 可是听声音,那老虎似乎并不在左近,还离她有一段距离,但似乎却是从吴大牛方才消失的方向传来的。 不好,大牛有危险。 “大牛,你在哪?” 夜萤也顾不得会惊动老虎了,扯开嗓门边喊,就边往吴大牛消失的方向跑去。其间,因为跑得太快,还被地上的藤蔓绊倒了两次,头发散乱,衣服也被扯破了几处,一点形象也没有了。 “大牛,你在哪?” 夜萤没有听到吴大牛的回答,更害怕了。 若是放在从前,夜萤没准懒得管吴大牛的生死,但是现在,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夜萤忽然发现,吴大牛在她心里,已经是不能或缺的人了。 如果吴大牛出事,她不知道如何自处。 急切之下,夜萤竟然忘了自已也会遇到危险,奔着吴大牛而去,却把自已也置于险地。 “吼!”又是一声惊天动地的虎叫,声音已经离夜萤更近了。 夜萤忽然想起,自已还未穿过来前看过的一则网上的视频新闻。讲的是一名男子为了逃票,误入虎园,结果被老虎咬死的故事。 视频中,那成年男子被老虎的前爪牢牢压着,不能动弹,稍一反抗,就遭到老虎的啃咬击打,很快就被老虎打压得气息奄奄。 当时看到那个视频,夜萤也不禁大为触动:哪怕是公园里人类圈养的老虎,一旦发起威来,人类依然不是它的对手,徒手肉身的,只能任其摆布。 而现在,她要去面对的,可是一头野生的老虎,没有被人类圈养过,凶性尤甚,她该不该,为了吴大牛,奋不顾身? “救命啊!” 就在这时,一声尖利得嗓音几乎变形的呼叫,打断了夜萤的断想,她万万没有想到,这密林中竟然还有别的人。 下意识地,夜萤往密林里继续冲去,绕过一棵挡住她视线的巨树,眼前的一幕让夜萤吓得双腿一阵哆索。 这里是一片林中的空地,但是这空地却是刚刚形成的,始作俑者,自然是眼前这头吊晴白额大虎。 老虎拖着长长的尾巴,不时甩甩尾,然后挑衅地看着眼前的几号人。 这些人里,有夜萤关心的吴大牛,还有另外两个,竟然是雪莲和路上一直随侍她的年轻男子。 此时场上局势危急,那老虎站在吴大牛对过,吴大牛和雪莲二人站在一起,夜萤又站在吴大牛的身后。 老虎正僵持着在他们面前绕着小步,似乎想从这几个人中寻找最薄弱的突破口。 而夜萤则能清楚地看到,在老虎身侧,还躺着两个血淋淋的人,身体一动不动,似乎被咬死了,看衣着,似乎是和雪莲一起的老者及车夫。 原来,他们已经遭了老虎的毒手。想来是雪莲一行人也到林中打猎,先遇到老虎,被袭击之后,正好大牛出现了。 夜萤看到这危急的场面,身子不由地瑟瑟发抖,饶是她在公园里看过老虎,可那老虎不吃人呐,还有铁笼锁着呐! 眼前的老虎可是货真价实的,嘴角还淌着人血呢! 夜萤身子僵直,但是老虎却是越来越兴奋,低低咆哮着,接着,一个虎跃,向他们袭来…… 第七百四十七章爱慕 那老虎,扑腾的方向,正是雪莲。 见老虎直对着主上扑来,那年轻人自不能退缩一隅,他拿起手中的腰刀,奋力挡在雪莲前面。 虽然他武功高强,但奈何老虎势大力沉,一爪扑将过去,先是扇掉了他手中的刀,然后第二下就是把他按倒在地上,接着,大嘴狠狠一咬,“卡察”…… 夜萤要吓哭了。 她从来没有想到,食肉动物是如此凶猛残酷。 那男子掉入虎园的视频与此相比,画面还是太温柔了。 因为此时,老虎一口把那年轻男子的脑袋咬掉,还叨在嘴里,虎目怒睁,四下察看,伺机再发动第二波。 说时迟,那时快,眼见方才还鲜衣怒马的年轻男子变成一具没有头颅的尸体直立了几秒,接着,直挺挺的躺下,而尸体的脑袋则在老虎嘴里,这画面比《午夜凶铃》还恐怖,夜萤“扑通”一声吓软在了地上。 不要说夜萤了,雪莲的面色也好过不了多少,一方面是心痛,心痛自已的手下都被老虎咬死了,另一方面是害怕,她虽然还勉强站着,但是也几近瘫软。 现场,只剩下吴大牛一个男人,面色如常、目光炯炯。 一时间,二女便把求生的希望寄托在了吴大牛的身上。 不过,夜萤却是不抱任何太大的希望。 因为,她知道吴大牛的来历,他虽然在京城大户人家做过下人,但是回到柳村,表现平平,也没有见识过他有多么高强的功夫,至多人细心一些,要他独自一人战胜猛兽,算了吧…… 不过,吴大牛若是抵挡不住老虎,夜萤也不可能活着出去。 不曾想到,还没有脱罪,自已就要和吴大牛死在老虎口下。 看来,这都是命中注定的劫数。 夜萤叹口气,不过一想到和吴大牛死在一起,似乎也不会有太大的遗憾。 倒是雪莲常年混在军伍中,有几分眼力,眼见吴大牛站如松,气势昂扬,根本不象将会落败之人,于是陡然增添了几分信心,眼巴巴地看着吴大牛。 吴大牛那张原本并不俊帅的脸,此时在雪莲看来,却犹如沐浴着天神勇士的光芒一般。 老虎叨着雪莲手下的脑袋,嘴里还嚼巴了几下,这情形,看上去血腥恐怖至极,一想到方才这大好头颅还是个鲜活的年轻人,有着无限的可能和未来,如今却被老虎咬成了一堆含糊不清的烂肉,夜萤不由地一阵干呕。 到底是她少经历这些血腥的场面。 但是这一呕,却引起了老虎的注意,它把目标锁定了夜萤,又咬了两口嘴里的食物,它“噗”地吐掉了那个脑袋,然后虎目圆睁,纵身一跃,向着夜萤扑了过去。 夜萤没想到老虎一下子就把目标对准自已,不禁花容失色,一时间喊也喊不出来,身子僵住了,而时间仿佛定格了一般,她没有力气闪避,却能清清楚楚地看到,老虎在眼前不断放大的样子。 那股猛兽身上的腥气和老虎嘴里的人血腥味越来越近,夜萤闭上了眼睛,剩下的念头一闪而过的却是:老虎不会也嚼巴她的脑袋吧?不要啊,形象太不好了。 “吼”一声虎啸,夜萤只觉得自已的身躯被人用力一推,就在老虎的身形即将扑到之时,她被推在侧,接着,有一巨物重重地从她耳边掠过,然后入鼻的便是一股浓浊的腥味。 “我要死了。”夜萤心里这么想,嘴上却跟着念叨出来。 “萤妹,快滚边上闪开。” 夜萤听到的是吴大牛警示的急切声音,她下意识地一滚,然后睁开眼睛一看,才看清楚了形势。 原来,吴大牛在老虎扑过来时,把她推到了边上,老虎扑空过后,就和吴大牛缠斗起来。 攻击几下后,老虎发现吴大牛是个硬茬,转而舍下他,向雪莲发动进攻。 雪莲似乎学过一些功夫,但是面对猛兽,再加上自已几名护卫都被老虎攻击咬死了,她的气势已弱,眼见着被老虎缠斗住,马上就要殒命。 这时,吴大牛奋力冲上前去,趁着老虎被雪莲吸引住的时候,将手中的刀狠狠插入老虎的后背。 老虎何曾受过这种痛楚,顿时怒转过身,对着吴大牛一阵狂撕,失去了兵器的吴大牛,只能徒手与老虎博斗。 老虎虽然受了重伤,但是野兽的凶性反而被激发出来,此时显得比未受伤前更加暴躁勇武。 一掌扇过去,一株小树立即被扇倒了。 吴大牛苦苦支撑着,眼见有一回合,肩膀被老虎利爪掠过,顿时一股鲜血渗透了衣衫。 夜萤一阵心疼,但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因为她知道,手无缚鸡之力的自已此时要是冲出去,反倒是分散吴大牛的精力,给他添麻烦。 反正,如果吴大牛落败,在场的谁都逃不了,她也会陪他一起去死的。 夜萤此时,莫名有了一种殉情的自觉。 倒是雪莲,颇有几分北疆女子的彪悍之气,再加上会几手三脚猫的功夫,晓得若是吴大牛落败,她也逃不过老虎之口,于是便擎着一株老虎折断的小树冲了过去。 她用小树用力击打着老虎,老虎受击,怒而转身,这让吴大牛有机会拔出插在老虎身上的刀,顺势把刀再次刺入了老虎的腹下。 这一次,吴大牛不再给老虎机会,而是一直握着刀柄,深深地刺入老虎腹内,然后还用力旋扭了几下,把老虎的肠肚都切断了。 老虎受此重创,终于吃不住劲了,“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虽然还试图翻滚,终究是没了力气,又挣扎了片刻,它的嗥叫声渐弱,最终还是闭上了眼睛。 现场三人,一看老虎断气,都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大口大口喘息,这才觉得全身都脱了力。 夜萤回过神,赶紧跑到吴大牛和雪莲身边,问道: “你们怎么样?受伤没有?” “萤妹,没事,我很好,不过是受了点皮外伤,一会抹点药就好了。” 吴大牛挥挥手,见夜萤安然无恙,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一点也不在乎自已身上鲜血淋漓的。 “吴大哥,多谢你的救命之恩,雪莲没齿难忘。” 就在这时,雪莲清朗还略带颤抖的声音响起。夜萤回头一看,却见雪莲目光灼灼地看着吴大牛,那眼神里是满满的谢意,还有,一丝爱慕! 夜萤心里“格登”了一下,呃,不会吧?她看走眼了吧? 第七百四十八章爱慕勇士 “呵呵,雪莲姑娘,这算不得什么,若不是有你相助,也不会这么快把这只老虎解决了。不要提什么谢不谢的,你还是先站起来走走看看,有什么地方受伤没有。” 吴大牛如此实在地交待着,让雪莲心里掠过一道莫名的暖流,看向吴大牛的眼神,更是温柔似水了。 象雪莲这样的女子,一贯豪爽大方,但是一旦温柔起来,那般的柔情似水,也无人能敌。 端翌直接漠视了雪莲那灼热的眼神,转脸看向夜萤,把手伸出去,递给了她。 “What?”这是什么情况。 夜萤一时有点无措,不知道吴大牛向她伸手做什么。 “扶我起来啊!” 端翌看着自家小女人傻傻的脸,一阵心疼,她真是被吓坏了。 还好,今天的猛虎没有伤到她,要不然,他可得内疚一辈子。 其实,不管雪莲有没有帮助他,他今天就算拼死,也会杀死猛虎,护得自家小女人平安。 如若没有这个把握,他还配称得上神武大将军吗? 端翌也不是真的脱力站不起来了,以往没有夜萤在侧之时,他早就一脸淡漠地起身,收拾老虎了。 但是看到夜萤在身畔,他不知道怎么的,就想让她拉他起来。 或许是潜意识里,一种亲密关系的表现吧。才让神武大将军,有了这个带关撒娇意味的动作。 夜萤终于体会到这点,伸出手,给端翌借力,其实他只是轻轻借了点力,自已就站起来了。 一站起来,端翌就把夜萤拢近怀里,紧张地上下查看了一番道: “有没有哪里受伤?” “才没有,我过来时,老虎就正对着你们发威,碰都没碰到我,哪里会受伤了?” 夜萤赶紧一口否认,好让吴大牛放心。 “还说,老虎差点扑到你,吓得我的魂都快飞走了。” 端翌想起方才的情形,不由一阵后怕。 如果他的小女人因此而丢了性命,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已。 当然,他倒是不用特别惩罚自已。 因为,如果小女人没了,对他就是最大的惩罚。 他一辈子都不会开心快乐了。 从此生活就会回到象过去一般,一潭死水,毫无生机。 “吴大哥,你的肩膀受伤了,要赶紧捆扎一下,不然天气热了,小心火毒。” 火毒就是发炎,但是古人不懂得个中道理,看到伤口红肿,便以为是热毒,因此都这么称呼。 说话的是雪莲,她早就自已从地下站了起来,见吴大牛一心只顾着夜萤,心里突然有一丝丝酸溜溜的味道。 如果吴大牛确定是夜萤的男人,雪莲也就不和她争什么了,可是昨晚上偏偏让她看到吴大牛独自一人睡在马车外的情形,雪莲觉得,吴大牛绝不可能是夜萤的男人。 他和夜萤,肯定另有隐情。 北疆的女子性素豪爽如男儿,敢爱敢恨,甚至也敢横刀夺爱,吴大牛一个人力战猛虎,比她手下的四名勇士还厉害,雪莲的心,在吴大牛战胜猛虎之时,已经被他征服了。 对于北疆的女子来说,她们爱慕一个男人,爱慕他的勇武,远胜于他的外貌。因此,吴大牛虽然样貌平平、其貌不扬,但是雪莲却已经被他强大的武力值触动了芳心。 一旦发现这份心思是对吴大牛的仰慕,雪莲再也无法克制自已,将一颗少女仰慕的芳心,完全投注于吴大牛的身上。 夜萤听到雪莲如此一说,也才猛地意识到,现在消毒上药才是大事,便对吴大牛道: “咱们赶紧到马车边上,宝瓶准备了好多药和绷带,正好派上用场。” “可是这虎和那几位义士的尸身……” 端翌沉吟了下。 那几名男子都是北疆人,他对他们也没有同情之意,为了护主而死也正常。不过,看在雪莲的面子上,端翌还是问了下。 “我把他们遮盖下即可。” 雪莲道。 说完,她四下里寻找大片的树枝和落叶,将三名手下的尸体归拢到一起,用那些树枝和落叶将他们遮盖起来,随后便是与天地同朽了。 端翌晓得北疆那的民俗,他们认为人死后是要上天堂的,不能葬入土里,人死后要嘛就是尸体放河里顺水流走,要嘛就是剁成大块,放到天祭台上,让天上的飞鸟和老鹰啄食。 因此,雪莲这么做,也无可厚非,还表达了对他们的起码尊重。 端翌便默默地看着雪莲做着这一切,夜萤也上前帮忙了。 虽然那些尸体死状可怖,但到底是为了护主而死,夜萤也敬他们是勇士。 见吴大牛不曾动弹,夜萤也不奇怪,毕竟他身上受了伤,就算是他想动弹,她还不让呢。 夜萤却不知,端翌是不可能为北疆人收尸的。 他在战场上不知道杀过多少北疆人,也见过北疆人不知道屠杀过多少大夏朝子民,所以,他骨子里对北疆人早就印下了深深的厌恶,即便这些人和他无仇无怨,他也不可能为他们收尸。 这样的葬礼自然简单,很快夜萤和雪莲就把那三具尸体都遮盖好了,至于那只虎,就放在地上任其它猛兽取食了。 毕竟,它身上的皮毛已经被刀插坏,失去了利用价值,老虎的肉,也腥臭难吃,自是不可能食用,而猎人所看重的虎骨等物,他们也没有那个闲心去剥取。 若是夜萤初到大夏,穷得丁当响的时候,肯定还会想方设法,把这只老虎的剩余价值榨取干净,但是现在看着受了伤的吴大牛,夜萤亦是兴趣缺缺,扶着他恨不得赶紧走出林子,好为他疗伤。 雪莲最后看了一眼自已手下被掩身的地方,心内虽然难掩悲痛,但是北疆之人,素性豪迈,反正她回去,肯定会厚待这些属下的家人,便也不再留恋,捡起地下打的猎物,转身和夜萤他们一起走了。 林子里经过一场生死大战,此时恢复平静,随着这三个人的走出,林子里绿浪翻滚,转眼间,就好象什么也没发生过了一般。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腐朽了的肉身便为化成滋养,让这里的密林更加丰茂。 “吴大哥,夜姐姐一个人扶不动你,我帮她一起搀你吧?” 雪莲几步追上夜萤和端翌,主动请膺。 第七百四十九章被别的女人缠上了 雪莲如此主动,还真是不避嫌啊? 夜萤心里暗自吐槽了一下,但是她当然不会拱手让出身边的位置,便立即对雪莲道: “大牛他伤得不重,能走得了路,再来一个人扶他,怕才不好走呢!” 端翌倒是没多想,听到夜萤这么说,便对雪莲也正色道: “雪莲姑娘,多谢啦,我就是被那大猫挠破点皮,不至于要两个女人架着走,你手上拿的猎物也不轻,就不用搀我了。” 夜萤听了吴大牛如此利落果决地拒绝,心下大爽,脸上的神情也是一松。 谁知道雪莲并不因为吴大牛一句话就退让了,仍然硬凑上前道: “吴大哥,若不是你舍身救命,我现在安有命在,你为了救我受了伤,看到你走得这么艰难,我心里也很难受,你让我扶扶你吧?如果不让我扶,我肯定坐立不安!” 夜萤一听,差点没翻白眼。 现在她看出来了,雪莲是铁定看上吴大牛了。 估计是被吴大牛杀猛虎的“英姿”征服了吧? 有些女人动心的方式还真是奇怪…… 端翌被雪莲缠着,其实挺烦的。他倒也不是真的走不动,只是他就是想跟夜萤多亲近亲近。 受了伤,多好的机会啊?夜萤扶着他,他的胳膊有时候还能撞到夜萤柔软的胸前。 若是身边的人换成了雪莲?呃,这画面太美,他不敢想象。 而且,他对别的女子身上的味道接受无能,他只想离夜萤近近的,被她身上的馨香笼罩着。而别的女人身上的体息,对他来说,则如毒药一般。 所以,端翌这一次严正地拒绝道: “雪莲姑娘,都说男女授受不亲,虽然你穿着男装,但我也知道你是位姑娘,萤妹是我的妻子,她扶我无可厚非,你扶我就不必要了。” 雪莲脸皮再厚,被端翌如此说到面上,也有点尴尬,只好讪讪地道: “我其实就是看夜姐姐力气小,怕她扶你不动,想要搭把手,既然你们不需要,那就算了。” 夜萤一听雪莲消停了,心里这才舒坦了。 当然,让她心里最舒服的是,吴大牛拒绝雪莲的语气,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没有一丝一毫的暧昧之意。 这样的男人,才值得依靠终身呐! 夜萤心里美滋滋的,却没有意识到,自已已经划定了一个小圈圈,把吴大牛圈成自已一国的了。 而站在圈外的,当然是雪莲喽! 所以说,妹子间这种偶然产生的友情,往往并不可靠,尤其是遇到同一个心仪的男人时,那点脆弱的友情,甚至连薄面也不够维持。 端翌无非就是想蹭蹭夜萤的“便宜”,身上受的这点小伤,对他来说,真的如“大猫”挠过的一般,并不严重,只不过看着流血吓人罢了。 因此,端翌自然不需要夜萤真的搀扶着他,反而最后是他拉着夜萤的手,两个人如闲庭散步一般,走出了林子。 “吴大哥,我去收拾猎物吧!” 见夜萤摆出一付要给吴大牛上药的架式,雪莲便主动道。 “好。” 只要不来打扰他们,雪莲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夜萤看着雪莲往水边走去,她便扶端翌到马车里,此时原本架在篝火上的水早就开了又开,夜萤便把那开水倒出来,拧了一条布巾,让端翌脱去上衣,为他擦洗伤口。 老虎的爪子极为锋锐,因此端翌的上衣一脱下,夜萤都顾不得欣赏他露出来的结实肌肉,看着他的肩膀,心疼地倒抽了口气,道: “还好这一爪没抓深了,要不然,整个肩膀都废了。” “我懂得躲闪的,放心,你看,老虎最终不是被我打趴了吗?” 端翌笑道,一脸不以为意,但是却十分享受小女人的心疼。 他就喜欢在她面前,偶尔放纵一下从来没有在别人面前展示过的软弱,然后博得她更多的怜惜。 “哎,看你这伤口撕得这么长,得缝针了。” 夜萤看着他的右肩,嘴里“咝咝”地倒抽口气,似乎能感受他的疼痛。 “你看着办吧!” 端翌一脸满不在乎。 夜萤无奈,只好找出宝瓶配给的急救包,里面竟然还真的有缝合用的针线,宝瓶果然算无遗漏,真是个贴心的小助手。 “我把针消消毒,帮你把伤口缝上,没有麻药,疼,你能受得了吗?” 夜萤强忍着心口“丝拉丝拉”的疼痛,问吴大牛。 “没问题,你缝吧!” 端翌倒是没想到,这辈子还有机会在夜萤手下再缝一次针。 还好,这次不是伤在屁股上,要不然,一脱裤子,夜萤发现上次缝合的旧伤,一定会认出他的。 端翌暗道一声侥幸,夜萤已经把针线在滚水里煮好,拿着针和线,凑到了端翌身边道: “我要开始缝了,你要是觉得疼,就叫出来,我不会笑你的。” 端翌倒不曾想夜萤会有此善意的提醒,忍不住想失笑,心道:第一次缝针时,怎么不见你这么婆妈呢? 当然,第一次替他缝针时,夜萤只当他是个陌生人,不带感情,自然也不会有心疼他的心思。 这么一想,端翌不由得美滋滋的,觉得夜萤如今对吴大牛的情感,怕是已经超越了端翌本身。 果然,只有创造相处的机会,才是俘获芳心的王道啊! 端翌暗暗感谢那只差点要了他们命的老虎,没有到绝境之时,夜萤哪里会知道,他对她的一番真心呢? 夜萤常常说:富贵险中求。 但是,看来,真情的获得,也需得从险中求索。 “啊!”突然一阵尖刺的疼痛从肩膀上传来,打断了端翌的联想浮翩,于是他忍不住失声叫了出来。 “很疼是吧?别怕哦,很快就好,我以前也给人缝过针的。”说到这句话时,夜萤顿了一下,似乎想到了那个人,但她很快又接了下去,“所以我手法挺好的,也有经验,一会就能缝好。” 端翌肩膀上的肉,被老虎抓烂了,真要缝好,并不那么容易,夜萤也是使出了九牛二五之力。 就在她低头就着火光为吴大牛缝合之时,突然,一声尖利的女子叫声,在她头上炸响: “你这个女人,我就知道你和吴大哥不是什么真夫妻,你竟然会狠心地用针扎他?” 第七百五十章羊腿凶器 “啪”一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砸在夜萤脑袋上,然后夜萤就“嗡”一声晕了过去。 待她幽幽醒转过来时,就看到眼前是吴大牛放大的急切脸庞,还有在边上捂着脸“嘤嘤”哭的雪莲。 “呃,怎么回事?头好疼?” “夜姐姐,对不起,我回来时,看到你拿针在刺吴大哥,还以为你想要谋害他呢,所以我用这野山羊腿把你打晕了。” 哦咧,我去,原来是被野山羊报复了。 夜萤哭笑不得,摸了下自已被砸疼的脑袋,无语地道: “你们接下来不是得测试下我有没有被砸傻?嗯,没有,除了脑壳有点疼,其它的都还好。” “夜姐姐,你没事就好,我去烤羊腿,一会把最好吃最嫩的羊腿肉切给你吃!” 雪莲一听夜萤的口气,不似要追办她的意思,顿时松了口气。 好口怕,方才她一腔好心,要救下吴大哥,所以把夜萤砸晕了,结果,吴大哥看她的样子,好象要吃了她一样。 可素,现在再回忆起来,吴大哥那霸道的样子,也是蛮勾人的。当他霸气凛然的眼神笼罩着她时,她顿时觉得全身发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们部族里,还没有一个小伙子,给她这样的感觉呐! 所以,虽然嘴上认输服软,但是雪莲心里愈发坚定了要把吴大牛撬到手的决心。 娘亲说过,好男人如神圣勇猛的雪狮,可遇而不可求,既然遇到了,就不要轻易放弃。 娘亲当年若不是死缠烂打,用尽计策缠住爹爹,也不会有她了,更不会有日后的尊荣。 当然,名利都是身外之物,最重要的是,娘亲真的是爱慕爹爹,而后来,爹爹也被娘亲的真心打动,真心实意地爱上了娘亲。 正因为夫妻和睦、同心,两个人才能从部落中脱颖而出…… 因此,雪莲既然看中了雪狮一般的吴大牛,她就不会轻易放弃。 北疆的女人,有勇也有谋,这两个大夏人只看到了她执著的一面,还未看到她充满智谋的一面…… 坐在篝火边,雪莲慢慢翻动着烤羊腿,不时打量一下端翌和夜萤,见夜萤已经不顾端翌的劝阻,挣扎着起来,替端翌缝完肩膀上的针。 远远看去,吴大哥紧皱着眉头,任那银针在肩膀的肉层中穿梭,就连雪莲都替他觉得疼,但是人家吴大哥却不以为意,硬是咬牙忍住了。 雪莲心里,对吴大哥的好感再次升级。 她记起,为她讲授中原文化的夫子曾经说过的《三国演义》里的故事,故事里忠肝义胆的关羽,曾经刮骨疗伤,仍是谈笑风声。 雪莲还以为那只是故事,虽然当时听到这个故事很被打动,但是万万没有想到,今天故事里的人物走了出来,变成了活生生的人。 而这个人,自然就是被缝针而神情依旧淡定的吴大哥了。 原本就崇拜的故事里的人物和现实中的人物交叠,雪莲的心也是醉醉的了。 “大牛,我把伤口扎好,你褂子暂时别穿吧,免得磨到伤口,还好这天气不冷。” 夜萤缝完最后一针,笨拙地打了个结,然后把绳子剪断,嘱咐端翌道。 “嗯,还好你有这手艺,不然我受伤的部位岂不是要烂了?” 端翌表示谢意。 “这不算什么,其实最好能打个狂犬病毒预防针,还有破伤风预防针,哎,可惜都没有,希望伤口有清理干净。” 夜萤忧心忡忡地道。 “萤妹,你想多了,我没事的。又不是第一次被野兽咬到。” 端翌倒并不那么紧张。 夜萤苦笑一下,就算她知道那些病毒和病菌有多么厉害,但是现在的医疗手段也就如此,这已经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了。 其余的,只能自求多福了。 “夜姐姐,吴大哥,烤羊腿好了,你们过来吃吧?” 这时,雪莲小心翼翼地叫他们。 夜萤摸了下被羊腿敲疼的脑壳,那里肿了个包,呃,好吧,现在把羊腿吃了,报复回来。 别说,雪莲烤羊腿的手艺还真是一流,真不夸是牛羊如白云一般遍布山脊的北疆女子。 估计,这烤肉的手艺是打小练就的吧? 夜萤和端翌都不道破真相,只是对视一眼,走到篝火边坐下。 雪莲分别给两人递上两个装满了片好羊肉的木碟子,道: “尝尝我的手艺,亏得吴大哥带了这么一箱调料,所以这烤羊腿的滋味应该挺不错的。现在我算是明白夜姐姐昨天为什么会为了一箱调料感动得哭了。我方才烤羊肉时,边用着调料,我也想哭。” “呵呵,雪莲妹妹,你真会说笑。不过这羊腿肉还是挺香的。” 夜萤用洗净的手抓着羊肉吃,那羊肉入口即化,有一股特别的香味。 “吴大哥,你也尝尝?我打小就会烤肉,如果你们喜欢吃,我以后天天烤给你吃好不好?” 夜萤楞了下,见吴大牛黑着脸,根本不想和雪莲说话。便晓得他还在生气雪莲敲晕自已的事,但说起来,雪莲那也算是无心之失,她也不想和雪莲计较了,便打岔道: “说起这羊腿敲人啊,我想起了个故事,和羊腿有关的凶杀故事。” “啊?羊腿还牵上凶杀了?夜姐姐,且说来听听?” 雪莲到底还是少女心性,此时被夜萤一说,顿时提起了兴趣。 “好吧,那就我说一下这个故事,希望不会倒了大家的胃口。” 夜萤闲着也是闲着,于是边吃边说。 话说,在一个天寒地冻、刮风下雪的大冬天,官差接到百姓报案,说镇上有户人家死人了,死的是这户人家的主人。 于是官差便到现场查案。 一到现场,了解之后,才知道死的是那户人家的男主人。他似是被一硬物敲击后脑,倒地而死,从死人嘴里,流出了一滩血,看来敲得挺重的。 经过对四邻和死者娘子的询问,官差得知,原来这死者一向性情暴虐,嗜酒,酒后还经常殴打娘子,把她打得鼻青脸肿,死去活来。 这一天,这男子又喝了酒,现场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酒味。 官差看到他娘子脸上新鲜的殴打痕迹,便怀疑是这个小娘子怒极之下,杀了他。 官差便到处寻找凶器。 有凶器才能定罪嘛。 可是找了其家里的斧头、锤子等物,对比之下都和他后脑的伤口不合。 那么,凶器到底是什么?又藏在哪里呢? 第七百五十一章看不见的凶器 故事说到这里,夜萤见吴大牛和雪莲都听得十分专注,于是便故意吊了一下他们的胃口,提问道。 “不是家里的刀具、斧头等各种,我也实在想不出来了。就等夜姐姐你揭开谜底吧!” 雪莲努力想了想,终久不得其解,只好认怂。 夜萤又将视线转向吴大牛。 却见他眼神一闪,然后慢条斯理地啃了块羊腿肉,嘴角浮出了一抹微笑,然后,收住夜萤的眼神,对她道: “这个故事好,说到妙处,当浮一大白。” “得了,你的肩膀上还有伤呢,还想喝酒!”夜萤白了他一眼,笑嘻嘻地道,“不过,我看大牛你似乎有了答案了?” “嗯,只是不知道正确与否。萤妹,你不妨说出谜底,我看看和我想的答案是不是一致。” “吴大哥,你不如把谜底解开吧。要不然,你把答案放在心底,就算你现在想得是对的,到时候谜底由夜姐姐揭开,也没有办法证明你想的就是对的呀!” 雪莲怂恿道。 “我要是把答案揭开,就破坏了萤妹说故事的乐趣,是吧?所以,我还是把答案默默藏在心底吧,万一我猜想的答案是对的,天知地知她和我知就行了,何必要证明什么呢?” 吴大牛如此回答,深得夜萤的心。 “好,那我就把故事继续说下去,你们听好了。” 夜萤继续娓娓道来。 官差们虽然一脸疑惑,精细地把房间的每一个角落都找了,但是却始终没有找到小娘子的做案工具。 不知不觉,时辰到了饭点,官差们忽然闻到一阵异香扑鼻,原来那小娘子在锅上炖了一锅羊肉汤,加了大量的姜、胡萝卜等等佐料,光闻着味道就香得要命,小娘子把那肉汤打好,放在桌上请辛苦了大半的官差们食用。 大冬天的,一锅热呼呼的温补热羊肉汤,简直是人间的极品美味! 官差们也不客气,都坐下来,一人盛了一大碗,美美地吃了起来。 看着官差们吃,小娘子偶尔擦擦泪水,抽噎道: “这羊腿本来是买来炖给我家官人吃的,谁知道他又喝多了,一回来就揪着我打。哎,我命苦啊,咱们知道他会突然横死,打着打着,自已不知道怎么就摔倒,脑袋撞在地上,我再唤他,就不动弹了。” 官差们边吃,边听着小娘子胡扯。 他们也知道这小娘子就是凶手,奈何却找不到她的做案证据。 不过,这一碗羊肉汤下肚,大家肚子舒服了,心情也愉快了。 再看看地上死得僵直的渣男,官差们便乱哄哄地对那小娘子道: “既是在打你的时候不小心摔死的,那你也只能自认命苦了。我们会写结案陈情,就说是意外摔死的,你呢,也别哭哭啼啼了,赶紧去找里正,通知家人,办丧事吧!” 小娘子神情淡淡,但是泪水却是一直不断,听到官差这么说,也没有如释重负,显然,杀人对她来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梨花带雨的小娘子,尤让人同情。 那些官差虽然是粗人,但是象这家这种男主人也见多了,知道多半这辈子就是这样了,一辈子不得志的男人,只会打女人出气。 好一点的,女人不被他打残,变成一个怨妇,一直照顾这个男人到老到死…… 差一点的,女人也许被打残打死,然后男人会再娶一个娘子,继续打…… 所以,这种男人死了就死了吧。 以他们案件阅历丰富的双眼都找不到凶器,那小娘子也是命中有福。 官差有意放水,小娘子自是喜出望外,但仍是侍候着官差们吃喝完,才道谢目送他们离开。 路上,一个官差拍着吃得饱饱的肚皮道: “那小娘子姿色并不差,做饭的手艺也好,可惜嫁了那样一个品性不好的男人。” “不过,说起来也是侥幸,要不是咱们找不到凶器,那小娘子这一生就废了。” “哎,别说了,再说咱们结不了案,反而会被大人怒斥,赶紧回去写结案陈情吧!” 渣男没有人愿意为他伸张正义,于是这件事就这么揭过去了。 待官差们走后,那小娘子收拾官差们吃剩的碗筷,边收拾,却边不由地哼起歌来。 终于,这个男人死了,她得到了自由,再也不用担惊受怕,害怕会吃这个男人的老拳了,也不用怕被这个男人威胁,动不动就说要杀掉她。 男人还曾严重地警告过她,若是她敢生二心,或者想要和离,他就要杀死她娘家一家大小。 而如今,曾经叫嚣的男人死得不能再死,女人甚至在已经变成尸体的他身上踢了一脚泄愤。 就在三个时辰前,这个男人还是鲜活乱跳的,他照旧是在外面喝了几两马尿回来,便吆三喝四,还大骂正要做羊腿汤的女人败家,非年非节,买什么肉来煮。 见女人不理他,男人许是喝了酒,来劲了,上前一把扯着女人头发,狠狠地揍了她几拳。 泥人也有土性子,女人逆来顺受惯了,但不代表她不疼、不会发火。 这一天,女人被揍之后,发怒了,她顺手抄起手头正在处理的羊腿,冲男人用力砸过去。 喝醉的男人根本没想到一向温顺如小绵羊的女人会反抗,还会反击他,不提防间,竟然被女人击倒在地。 当然,男人被打倒之后,肯定还大骂了许多威胁的话,什么杀了你杀了你全家之类的,女人一激之下,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于是继续用羊腿,狠狠地击打着男人的头部。 极寒的冬天,羊腿砍下来后,都被冻得硬梆梆的,女人还来不及处理,那羊腿比石头还硬,男人被打了一下,还能指天划地的咒人,被连续击打数下后,男人便直挺挺的再也不会吭声了。 女人清醒过来,才明白自已做了什么。 但是或许是因为对男人的积怨太久吧,女人竟然也没有太多惊慌,男人躺在地上死了,女人依旧麻木地继续着做菜的事。 羊腿下锅后,女人才想起,应该报告官府,男人死了…… 第七百五十二章紧缠不放 于是,官差们来了。 他们忙碌地找了一阵什么后,女人闻到锅里羊肉煮熟的味道,她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因为夫妻吵架,发生矛盾,相公被她打死,害得这些官差大冬天的还要到她这个贫寒之家忙碌大半天,于是她便邀请官差们吃羊肉汤。 女人原本是准备官差们吃了羊肉汤后,再定定神,把她杀了人的实情告诉他们的。 默默地看着官差们吃下羊肉汤,女人猛地想起,这些官差们一直要找的凶器,已经被官差们吃下去了。 没想到,这些官差们这么好说话,把羊肉汤吃下肚后,便告诉她,他们要回去做结案陈情了,还说她可以办丧事了。 女人十分意外。 原来,男人死了就死了,她并不用替他偿命啊? …… 一阵长久的沉默。 还是雪莲沉不住气,追问夜萤道: “夜姐姐,这个故事就这么完了?所以羊腿是凶器喽?而那些官差之所以找不到凶器,是凶器被他们自已吃下去了?” “是啊,正是如此,聪明!” 夜萤笑,顺嘴啃了口羊腿肉,嗯,真好吃,满口流油啊! “呃,夜姐姐,这真是一个有意思的故事。对了,这个故事是真的吗?” “我不知道。” 夜萤也不知道是从新闻里还是从哪本杂志上看到这个故事的,自然不好断定真假。 雪莲默默了一会,失笑道: “不管真假,但是我至少知道了,原来冻硬了的羊腿还能做凶器,而且这凶器最大的利便之处,就是能吃下肚。这个故事最厉害的地方,就是把凶器埋腹于那些寻找证据的官差肚中。” “看不出来,你还挺有洞察力的。” 夜萤没想到,这个外表看上去象假小子的北疆女子,也有心细如发的时候。 雪莲露齿一笑,把夜萤的话当成夸奖接受了,又道: “那吴大哥,你方才想的答案,可是与夜姐姐提供的答案一致?” “正是。” 端翌点点头,眼睛扫了夜萤一眼。 两个人的视线在空中碰撞,都有莫名的情愫在滋长。 夜萤十分欣喜听到吴大牛这个回答。 她当然绝对肯定吴大牛不会为了显示自已聪明就骗她。看他清澈坦然的眼神,夜萤便晓得,吴大牛之前的确是想到了这个答案。 看来,这二位都远比自已聪明啊! 当时,自已刚看到这个故事时,还猜了好一会儿凶器是什么呢! 不过,和吴大牛交流眼神的感觉也挺好的,他的眼神里意味深长,除了提供问题的答案,还有一些别的味道在里面,好似,在挑逗她? 呃,不会吧,这么老实的人! 夜萤的脸“唰”地红了。但是她再抬头一看时,吴大牛的眼神已经不知道飘忽到哪去了。 夜萤正在失望间,吴大牛却递给她一碟割好的羊肉,道: “这是刚烤好的,你试试,那些凉的就别吃了。” 夜萤接过吴大牛递给她的羊肉,正犹豫着不知道把那些凉的牛肉放哪时,吴大牛接过来,然后毫不避嫌地拿起肉吃了起来。 雪莲在边上看得分明,眉毛不由微微地一挑…… “吴大哥,夜姐姐,和我一起的人都葬身于虎口了,我原本是要到云海镇的悦来客栈和我表弟会合,现在他们都死了,接下来,我想和你们一路同行,求二位收留我可好?” 雪莲的话,让端翌眉头紧锁。 呃,真是个事儿妈,看到她就心烦。 夜萤听了,虽然觉得有点坑,但一想,一路上关山迢迢,她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没有人照顾,光靠她一个人之力,怕是走不到云海镇,就被人拐去山里做媳妇了。 夜萤虽然也有点厌烦雪莲看着吴大牛粘糊糊的眼神,但又一想,或许那只是一时迷惑,也算斯德歌尔摩综合症的变种吧?被老虎虐了一通,就觉得能杀死老虎的人便是她可以依赖的对象。 若是因为自已一点小心思把她推开,不让她跟着他们,如果她出了点什么意外,夜萤这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已。 没办法,谁让她心软呢? “好吧,你就跟着我们。” 夜萤叹了口气道。 雪莲倒是没有想到,先答应收留她的,会是夜萤。 她本以为,夜萤肯定会阻挠吴大哥收留她,她还想好好求求吴大哥呢。 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被收留了。 倒是吴大哥,有点不高兴的样子,脸臭臭的,也不说一声话。 雪莲这下却摸到了这一对的底线。 原来,夜萤说话还是有份量的。她应允的事,吴大哥就不会反对。 雪莲心里,顿时沉甸甸的,原来自已要夺得雪狮的欢心,夜萤是一个最大的障碍。 目前看起来,夜萤对吴大牛反应平淡,但是吴大哥却似乎对夜萤一往情深? 不过,只要有嫌隙她就有机会。 雪莲见吴大牛不吱声,赶紧给夜萤道谢道: “多谢夜姐姐。” “先别谢,我们的旅途很赶,不会象你以前那么悠闲,估计得吃苦了,希望你先有个心理准备。” 夜萤见雪莲一脸欣喜,先给她泼了桶凉水,她可不想路上还要安抚一颗玻璃心。 “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配合你们,你们说赶路就赶路,说打尖就打尖,我还会做烤肉,还会钓鱼,一路上我会努力多做事的。” 雪莲说得很乖顺,其实她的年纪,无非是后世初中女生的年纪,却要出来在敌国的江湖上飘泊,一时间,夜萤也有点怜惜她,便不计前嫌。 而且说起来,夜萤现在也有点理不清自已的吴大牛的关系,在没有厘清前,她也不想和吴大牛有机会来接近自已。 雪莲一脚插进来,正好给她一个喘口气的空间。 夜萤却没有看到,端翌将手中切肉的匕首在刚烤好的羊腿上快如闪电、发泄似地切割着,那削下来折羊肉片片薄如蝉翼,一会儿那羊腿就只见白森森的羊骨了。 端翌很不开心,十分不开心。 好不容易独处一路的机会,被雪莲生生破坏了,真是人算不如天算……今天五一节爆发哦,七章更新,大家劳动节愉快,哈。 第七百五十三章两女同行 雪莲见吴大哥虽然阴沉着脸,但是却没有明确地表示反对,便晓得夜萤的话在吴大哥这里起作用了,于是她更加一力巴结着夜萤。 一会帮她烧水,一会帮她递茶,搞得就象她是夜萤的侍女似的。 雪莲的过度热情让夜萤于心不安,便对她道: “雪莲,咱们只是同路之谊,反正走的路线一样,便顺路带上你了,你也不用过分多礼,好吗?否则,我觉得很不自在。” 雪莲大眼睛扑闪扑闪,乖顺地点点头,在宫里长大的女子,哪个不是七窍玲珑心? 因此,她不过是表面上装着顺从,但实际在行动上依然故我。 夜萤故念着她的丧友之痛,因此也不好多呵责她。 所幸的是,吴大牛对雪莲的热情之举并未有更多的反应,让夜萤觉得省了不少心,于是便任雪莲折腾去。 再说,夜萤觉得,一个男人想要偷吃是防不住的,如果整天虎视眈眈盯着,担心他偷吃,不如趁机观察一下,看他是否是值得依靠的良人。 这个时代固然男子可以娶无限个妻子,当然,只要他养得起的话,但是夜萤却还固执地不想和别的女人共用一个男人。 如果吴大牛有心,真的想和雪莲有点什么,夜萤也会“大方”地成全他们。 抱着这种思想,夜萤不论看到雪莲怎么对吴大牛献殷勤,都一脸地无动于衷。 端翌注意到这点,心里不由地暗自发嘀咕,莫非之前他觉得夜萤对吴大牛动心是错觉?夜萤对吴大牛态度好转,只不过是因为吴大牛救了夜萤? 而事实上,夜萤并没有为他心动? 端翌不由地想到傅太医的话,傅太医说了,夜萤这么久时间还没怀上孩子,绝不是他或者她的身体有问题。 重点或许在于,夜萤特殊的体质,决定了只有两个人两情相悦、琴瑟和鸣的情况下,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才能一击即中。 端翌之前自是不信傅太医这套理论,但是时间一久,他也自觉身体没什么问题,却老不见夜萤怀上孩子,自然而然就信了。 见夜萤对雪莲来撩拨一点表示也没有,端翌不由“气”坏了。 几天相处下来,雪莲对他们更显依赖,这天晚上,他们依旧在野外露营。 随着他们马不停蹄地赶路,这里已经不是江南葱绿的风景,沿途逐渐有了一些寂寥之意。 夜萤发现,大夏朝和后世天朝盛况不可同日而语,天朝已经需要借助人口政策来控制人口数量了,但是大夏朝也就一个词来形容:地广人稀。 他们经过的一些村庄,基本上人口数量都不会超过一千人,这还算是大的村子了,有些地方的村庄,基本上只有两三百号人,几十户人家。 “大片良田抛荒,放着金山银山,百姓却在饿肚子。” 夜萤无语地感叹。 端翌正好拾来一捆柴,雪莲死活缠着要和他一起前去,乐呵呵地拖着根干了的小树紧随其后。 这时,端翌恰听到夜萤的感概,不禁道: “大夏朝立朝以来,一直如此。其实不光是大夏朝,即便盛唐时期,百姓的温饱问题,都一直是件难事。满目繁华,只集中在一些中大城市。如果这些村庄,都能象柳村的百姓那样,人人安居乐业就好啦。” “农业是立国之本,人口是农业这艘大船的驱使者,首先要有人,才能有业。如何让百姓休生养息、繁衍,这都是一个大事业啊!” 夜萤带着后世的眼光,又兼是铁肩担道义的记者行业出身,不免有忧国忧民的思想。 听在雪莲耳里,就觉得十分稀奇,笑道: “夜姐姐,身为女子,不是伺奉夫君、教好孩子,闲时养花种草、画眉深浅就行了吗?象你这样,岂不是活得太累?” 雪莲觉得自已说的是正理,虽然她是公主,但是在王宫中,不识天下百姓忧愁,一向过着安逸的生活,因此,觉得夜萤的思想对于女子来说,未免觉得太奇怪了。 说完,雪莲还得意地看向吴大牛,觉得吴大哥一定会对自已的话表示赞成。 万万没想到,雪莲抬眼望去时,就见吴大牛正一往情深地看着夜萤。 雪莲:“……” “有国才有家,个人的安居乐业,必须建立在国家安定的基础上。” 夜萤自是知道自已的思想太超前,这个时代的女子一般接受不了,听了雪莲的话,也不以为意,只是笑笑做罢。 “夜姐姐,你既是这么说,有什么好的法子吗?若是有,不妨说出来和我们分享一下?” 雪莲眼珠子一转,见夜萤成功地吸引了吴大哥的注意,便故意逼她一下。 或许,夜姐姐她是投吴大哥所好呢?但其实只是一个草包罢了,内里空空,什么都不懂。 “说来话就长了,我在柳村所为,就是一个实验的范本,如果能成功,就可以在大夏朝推广开来,只不过,由于时间仓促,农业方面的想法还未能布局实现。” 夜萤颇为遗憾地道。 端翌如古井一般的眼波流转,想起夜萤说的九链说,傅太医已经在整理集结了,如果能形成完整的学说,在整个大夏朝的乡村推广开来,夜萤功莫大焉。 然而,原来小女人还有更深一层的想法。 端翌觉得,和自家小女人在一起,依然况味无穷,在她身上,永远有太多新奇等着他去发掘。 见夜萤还想说得更具体,端翌不想要让雪莲听到,便制止道: “快吃饭了,咱们吃饭别谈这些家国大事,听了是不是很没食欲?” 端翌的简单粗暴,深得雪莲的心,看到夜萤欲言又止,被吴大哥打压住的样子,雪莲心里一阵畅快,娇笑道: “正是,吃饭时候谈这些事情,听了都没胃口,夜姐姐,你还是专心吃饭吧,今天晚上的烤野兔很不错哦,是我和吴大哥一起打到的。” 雪莲重点强调是她和端翌“一起”打到的野味,夜萤听了,倒是淡淡一笑,并没有其它更难受的表情。 端翌见夜萤淡漠,心里一堵…… 第七百五十四章我帮你洗脚 入夜,篝火“噼啪”地燃烧着,夜萤饱餐一顿兔子肉后,便独自往小河边散步消食。 开头几天,但凡她走到哪里,雪莲就跟到哪里。 但后来就慢慢变了,她走开后,雪莲就去缠着吴大牛,也不和她一起散步谈小儿女情事了。 夜萤也乐得清静。 和吴大牛隔开一段距离,她还能更加理智一些,否则,她就怕自已脑子一热,又一头扎进感情的漩涡里,象上回和端翌相处一样,把自已伤得伤痕累累。 “哎哟,好疼!吴大哥,我的脚踝好象扭伤了,你帮我看看嘛!” 雪莲好不容易逮着个夜萤离开的时候,走了两步路,便赶紧出状况了。 “一会等你萤姐回来再帮你看吧,雪莲姑娘,咱们是在赶路,你还是别穿木屐吧,否则,很容易把脚扭伤的。” 端翌沉稳不客气地对雪莲道。 自从听夜萤说了木屐能让姑娘行走更加楚楚动人的事后,雪莲无事,便自已削了两块木屐出来,在夜萤的协助下改造一番后,她便整天穿着木屐,学那中原女子的弱柳之姿。 这下肯定又是踩木屐滑倒了吧? 端翌一点也不同情她。 可是谁知道,雪莲就在这时,猛地扑进端翌的怀里,道: “哎哟,好疼啊,吴大哥,你帮我揉揉嘛!” 端翌正要推开她,却听身后一个冷冷的女声道: “要揉也不用这么纠缠在一起嘛!说好的男女授受不亲呢?”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出去走了几步回来,就看到吴大牛和雪莲拉拉扯扯的情形。 果然英雄难过美人关。 自从和他们在一起行路后,雪莲就换回女装。 别说,还真是一个英气扑面的大气美女,长得和后世俄罗斯模特一般,不吸引人那是不可能的。 肤白貌皮个子够高,比夜萤高了一个头,让夜萤十分眼馋她的身高。 奈何这是人种优势,夜萤羡慕也没有用。 如今这两条大长腿,正恨不得缠在吴大牛的腰上,夜萤看得一阵刺痛,心道:你就不知道推开她啊? 却不知,端翌原本是要推开雪莲的,但是一听到夜萤就在身后,他反倒将动作滞住了。 结果,还真听到夜萤扔出的那句话,不是含酸带醋是什么? 端翌听到了自已想要的话,一高兴,就顺手把腿已经快搁到他腰上的雪莲向外一推,然后“蹬蹬”几步,跑到夜萤身边,一脸灿烂笑容道: “媳妇,我已经把洗脚水烧好了。” 也不能怪端翌笑得太灿烂了,只是因为他一看到自家小女人,就满心欢喜,不由自主就堆上了笑容。 雪莲可不曾提防到吴大牛会这么粗暴地对她,在她的王宫里,哪个男子对她不是谦逊有礼?恨不得把她捧在手心里? 而吴大牛,她费心巴力地贴了上去,竟然直接把她推开了? 太没面子了吧? 就因为夜萤回来了? 雪莲这下倔劲犯了,娘亲说过,雪狮一般的男人,可遇不可求,既然她遇上了,就绝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从自已手头溜走。 雪莲脱了木屐,本想恨恨地把它扔进火堆里,就是它害得她追不上吴大哥,不过一想到穿着木屐的风情,又舍不得了,她把木屐小心收好,换上绣花布鞋,这才屁颠屁颠地要去找吴大牛。 然而到了马车厢前,雪莲又被辣眼睛了。 因为吴大哥竟然在为夜姐姐洗脚、洗脚、洗脚…… 太不可思议了吧? 雪莲心中又酸又涩,上前勉强挤了个笑容道: “哟,夜姐姐,你真是好福气啊,竟然能让吴大哥为你洗脚?” 其实雪莲心中想说的是,象雪狮一样的男人,为你洗脚,也不怕无福消受? 这样的男人应该是领军十万、睥睨战场才对呀! 然而,最让雪莲奇怪的是,即便吴大牛蹲着为夜萤洗脚,也丝毫没有毁损他身上愈发迷死她的男人气息。 站如松,坐如钟,吴大哥蹲在那里,就象蓄势待发、窥伺猎物的狮子一般,姿势从容大方,仿佛他手里捧的不是夜萤的纤纤玉足,而是贵重的和田玉一般…… 如果,被洗脚的是她,不知道是什么感受? 雪莲心驰神往。 夜萤被人在边上窥视着,本来就尴尬,现在更尴尬。 她不想让吴大牛给她洗脚,谁知道他帮她打好水,看到她脚泡进木盆里,便捋起袖子,非要亲自给她洗。 那掌心带着老茧的粗糙大手,握着她细腻纤长的玉足,有力地上下左右搓动着,还边心疼地道: “最近连日奔波,让你受苦了。我帮你按按,足底的穴位是最多的,按后能舒筋活血,晚上也能睡个好觉。” 不得不说,吴大牛按摩的力度恰到好处,夜萤一个没忍住,从鼻孔里发出了一声舒服的呻|吟,这很正常,就象去按摩时,被人按舒服了,都会这么哼哼。 然而听在吴大牛耳朵里,就象给他的鼓励一般,他按的更加用心了。 其实,这辈子,他是第一次给人按脚,以往军旅疲惫,傅太医会安排下人帮他烫水按脚,有实践自是有体会,一番按洗之后,第二天人的疲乏之感也会消减许多。 现在他帮着夜萤按脚,就是按自已体会过的感受来做。 雪莲站在他们身边,进退皆不是,见他们旁若无人,最终还是一跺脚,怏怏地往篝火边走去。 不一会儿,雪莲听到那边传来“哗啦”一声,显然是吴大牛替夜萤按好了,把洗脚水倒了。 雪莲心内一跳,顿时心里有了主意。 端翌安顿夜萤睡下,又拿了雄黄粉往夜萤的马车边撒一圈,就往篝火边走去。 咦?雪莲竟然不在篝火边?黑天暗地的,她不在篝火边能跑到哪去? 端翌不由四下张望了一番,但并没有看到她的身影,遂做罢。 不一会儿,端翌就听到一阵吃力的扑腾声,他正要站起来察看,就见雪莲端着一大桶的水,走到他面前。 她捋起衣袖,露出嫩生生如白藕一般的玉手,放下木桶,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蹲下身子,抓着端翌的脚便道: “吴大哥,我帮你洗脚。” 第七百五十五章大胆表白 端翌还好是坐在青石板上,要不然他肯定会吃惊得摔下来,雪莲眼看着就要把他靴子脱了,端翌赶紧抽回脚道: “雪莲姑娘,我自已会洗。” “哪有男人侍候女人洗脚的,都是女人侍候男人洗脚的嘛,端大哥,你这几天带我们赶路辛苦了,我来帮你洗脚。” 雪莲的热情把端翌雷坏了,他嚯地起身,对雪莲道: “雪莲姑娘,多谢一番好意,咱们非亲非故,只不过路上偶遇,到了云海镇,咱们就要各分东西了,所以还请雪莲姑娘自重。” 端翌的话已经说得很清楚,雪莲听了,脸色一沉,觉得颜面大受打击,不过,看着这身形高大健壮的男子,她还是无法真的生气,只能咬着牙,一字一句地道: “吴大哥,或许你也看出来了,我并不是大夏子民,没错,我是北疆人,我们北疆姑娘,敢爱敢爱,绝不矫情,你对我有救命之恩,但不止于救命之恩,我雪莲看上的男人,就要努力争取,只要你和夜姐姐一天不是真夫妻,我就一天不会放弃!” 雪莲说完,用力一扔本来准备给端翌擦脚的布巾,转身而去。 端翌楞楞地,他倒是没有想到,雪莲的性格如此耿直,竟然会说出追求他的话来,一时间端翌倒也说不出难听的话来了。 不多一会儿,就听雪莲自已的车厢里有了动静,端翌见她回自已的车厢睡觉了,便放下心来,想着夜萤该不会听到雪莲的话了吧?那么大的动静? 如果听到了,会不会生气? 其实,夜萤还真地早早睡着了,并没有见到雪莲逼迫端翌这一幕。 怪只能怪端翌按摩脚底的手法太好,再加上原本疲惫,她头一挨枕头就睡着了。 雪莲一夜无眠。 她一直以为,自已是天之骄女,从出生起,就凌驾于众人之上,在王宫中,她是父王唯一的掌上明珠,比几个兄弟都要得宠,予取予求。 部落里的勇士们也都仰慕着她,她13岁刚成人时,便有不少部落的贵族到宫里提亲。 但是都被宠爱她的父王一一拒绝了。 自然,这一切都是为了遂她的心意。因为她发愿,除非找到她自已仰慕的雪狮,否则,她决不随便答应下嫁。 部落里的那些贵族虽然人材出众、武功高强,但是依然没有人入得她的眼。 机缘巧合,雪莲竟然在返疆历炼途中,遇到她认定的命中雪狮。 吴大牛一刀劈杀猛虎的英姿,牢牢地烙在了她的心上,令她永世难以忘却。 这样的男人,才是她心目中的雪狮,才配得上她高贵的身份。 只有为他,她才愿意低下身为公主高傲的头颅,俯首在他面前,为他做一切她想为他做的事。 没想到,却被他无情地拒绝了。 然而,或许雪莲已经走火入魔,端翌的拒绝,并没有浇熄她心中的火,反而让她心里那股热情更加灼热起来。 吴大哥是她的,谁也夺不走,她认定的人,就肯定要得到。 雪莲辗转反侧,直到天亮才沉沉入睡,等到四周有动静,她醒来时,天已大亮。 夜萤看着带着黑眼圈的雪莲,不禁一阵纳罕,问道: “雪莲妹妹,你昨晚没睡好吗?” 雪莲看着夜萤,见她神情气爽,脸上元气满满,分明是睡得厣足,精神大好的模样,想起昨天晚上吴大哥为她洗脚的虔诚模样,心里酸溜溜的。 但是又一想,吴大哥至今未与她同房,她心里又好受了一些,勉强笑道: “夜里蚊子多,吵得凶,睡不着。” “咦?这里有蚊子吗?我怎么没感觉?” 夜萤觉得自已睡得挺好的,虽然她不是招蚊子的体质,可是雪莲有蚊子咬,她没有,也太不正常了。 “夜姐姐,你是有人呵护,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看到吴大哥每天晚上都在你马车四周撒雄黄粉,还烧艾叶,当然没有蚊子了。” 雪莲满心不是滋味,可也觉得夜萤太不惜福,索性说出来,看她是何反应。 “原来如此,怪不得我每夜都睡得安稳。” 夜萤说不感动也是不可能的。 雪莲看着夜萤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心里更加坚定了要把吴大哥弄到手的决心。 吴大哥这么好的人,夜萤不珍惜,那就别怪她下手抢了。 “早饭做好了,吃了早饭,咱们就出发吧?” 端翌见夜萤醒了,便上前示意。 雪莲见端翌看都没有看自已,仿佛昨天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似的,不由心里暗暗产生了一种委屈之感。 好吧,你竟然对我一点垂怜之意也没有,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主动跪在我的面前的…… 雪莲的心里,产生了几丝不甘。 夜萤哪里晓得雪莲心中这些百转千回,见雪莲脸色郁郁,以为她还为那些死去的朋友难过,便劝解她道: “别伤心了,你那些朋友都是为了救你而死的,其实从那一刻起,你活的每一天,都是为了他们而活。如果你不开心,他们也不会高兴的。” 雪莲勉强打起笑容道: “夜姐姐说得对,从今天起,我会快乐生活的。” 而且,快快乐乐地把吴大哥从你身边夺走。 心底里,有一条毒蛇在嘶叫着。 端翌见两女凑在一起说话,便闪到边上,开始准备套马车。 他的动作纯熟,天生的高贵和教养,让他即便在做体力活时,也全身上下溢出优雅,令雪莲不住地将眼睛朝他那看去。 夜萤见状,一阵无语。 少女的心果然爱得莫名,现在可好,雪莲似乎真地迷上吴大牛了,只要看到他,眼神里就焕发出异彩,爱意浓得藏也藏不住,而且在她面前也毫不避讳。 这让夜萤很不舒服,但是却又无法奋起直击。 因为,如果她不爱吴大牛的话,总不能不允许别人爱他吧? 她还没有想明白自已和吴大牛的关系,所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雪莲在她面前,释放对吴大牛的心意。 所幸的是,吴大牛始终一付不为所动的模样,让夜萤因此没有陷入尴尬的境地。 可是这种状态,能维持多久呢?夜萤偶尔也会困惑地想。 第七百五十六章快速变大的真相 “哎,掌柜的,你说那个丑男人好生艳福啊?两个姑娘围着他打转,不知道什么本事?我觉得,自已长得比他俊多了,可是那两个漂亮的姑娘为什么没有人看我一眼呢?” 驿道古镇上,镇里最大的一家客栈,一名春|心萌动的小伙计,看着那正在喝胡辣子汤的丑男人,一脸羡慕。 眼见他喝完汤放下碗,那名长相略显英朗的漂亮姑娘立即递上布巾让他擦汗,还贴心地问他要不要再打一碗。 而另一名长相更加柔美一些的姑娘,虽然一直默默低头喝着胡辣子汤,但是眼神也不时在那两人不注意的时候睃他们一眼。 伙计年纪虽然不大,但是他毕竟见多了南来北往的旅客,一眼就看出这三个人的关系不太正常。 当然,最让他眼红的便是,那丑男身边的两名女子,淡扫蛾眉,穿着虽然朴素,但是却掩饰不住身上那股夺人心魄的艳丽。 那是她们刻意低调掩饰也不能完全遮掩的。 而且,这两个姑娘注意力的核心,完全是在这名男子身上,随着他的一举一动而发作。 伙计觉得,做男人如此,已经是一生中最辉煌的顶峰了。 “臭小子,你以为艳福是好享的吗?你别光看别人,整天花痴一样做白日梦,上房那两间刚退了房的马桶去倒了没有?如果没有整理干净,小心我剥了你的皮。” 掌柜的一看伙计盯着人家就走不动的样子,顿时一阵火大。 “掌柜的,你别这么凶啊,好象南山上的蓝胡子一样,蓝胡子才说剥皮抽筋的事呢!” 伙计小声不满地嘟囔着。 “去,你没事提什么蓝胡子?你没听说,蓝胡子最近又出来犯案了吗?” 说到最后,掌柜的是压低了声音,还诡秘地四下里看了一眼,好似四周有蓝胡子的人似的,说高声了就怕被蓝胡子的人听去一样。 伙计一听掌柜说这个,似乎也被吓住了,默默不再言语。 对于他们这个小镇的人来说,蓝胡子一直是他们的噩梦。 从小到大,听说了不知道多少土匪蓝胡子的可怕故事,什么剥头皮、抽舌头,总而言之,蓝胡子一直存在于南山中,但是小镇上却没有见过蓝胡子真正面目的人,因为见过的,已经都变成了死人。死人自然不会说话。 “萤妹,你吃得惯这胡辣汤吗?从这里开始,饮食已经趋向于塞外的风味,比较粗糙,会不会觉得难以下咽?” 端翌接过雪莲递给的布巾,却是给夜萤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雪莲在边上默默无语。 夜萤一头汗被揩去,默默无语。 好一会儿,夜萤才道: “虽然难吃,但属于不同的饮食风格体验,我还能承受得了。” 的确,胡辣汤和她想象得不一样,并不太辣,或许是因为还没有辣椒的缘故吧,只不过放了一些珍贵的胡椒粉。 要想吃辣椒,怕是要等王伯兮从海外回来,带回辣椒种了。 但是这样一碗胡辣汤,在这个客栈里,价格也不便宜,夜萤看到吴大牛结账时给了伙计一分银子。 “客官,要几间上房?” 伙计收了饭钱,听说端翌要住店,便拉长了语调道。 两女一男,若是要一间,呃,想想都觉得太美。 “两间上房。” 端翌闷闷地道。 自从雪莲紧缠着他们后,他晚上就再也没有时间和夜萤单独相处了,整天要应付雪莲的“嗡嗡营营”,累都累死。 “哦,客官,我们这的上房一间只有一张床榻,你们是三位,那么你看?” 伙计等着端翌的回答。 “那就三间上房。” 端翌想都没想,顺口道。 “好咧,三间上房。” 不知道怎么的,端翌竟然从伙计的语调里,听出了一丝丝失望。 肯定是他幻听了。 “太好了,终于可以美美地泡个澡了。” 夜萤一听说这小镇的客栈竟然还有温泉,不禁乐得嘴都合不拢了。 倒是雪莲对泡温泉比较没有感觉,她道: “我们部落里的老人家,一生只洗三次澡,出生时洗一次,结婚时洗一次,死的时候洗一次。你们中原人好奇怪,为什么天天都要洗澡?” “呃,你这一生,洗了第几次澡了?” 夜萤嗅了一下雪莲身上,似乎也没有闻到异味。 但是因为听雪莲那语气,总感觉她对洗澡不太感冒,再一想,一路上她总会想方设法,寻找机会洗澡,再不济也要全身擦洗一番,倒是雪莲,一路上没怎么见她为此事折腾。 如今一听,夜萤顿时想到,雪莲该不会一路上都没有洗澡吧? 乖乖…… “去,夜姐姐,你以为我不洗澡的吗?”雪莲看到夜萤古怪的表情,忽然一阵羞恼,抱起自已的衣物,对夜萤道,“走,泡温泉去。” 这姑娘心还真大,一心想要踢了她上位,但是平素又对她客客气气的,亲热有加,夜萤竟经常会忘了这位是要跟她抢老公的小三。 倒是吴大牛看到夜萤时不时地和雪莲勾肩搭背的,还会黑脸。 夜萤和雪莲来到温泉洗浴的地方,见这里倒是男女泡温泉的地方有分开,门口同样有人值守,便安心进去,把衣物在储物柜里存好,用大浴巾把自已遮上,便跳进温泉,惬意地泡了起来。 浴巾一旦脱掉,就算是把身体藏在温泉水里,也能多少看出身材的端倪。 雪莲一连扫了好几眼夜萤的胸前,再看看自已胸前青涩如未上过蒸笼一般没有蒸开的包子,不由地有点泄气地道: “夜姐姐,你这里这么大,有什么秘诀吗?” “啊?哪里?” 夜萤正泡得晕陶陶的,不妨听到雪莲问她,一时不明所以。 “这里啊,还能有哪里?” 雪莲指了指自已的胸前。 夜萤顺着她的手势所指,看了一眼她的胸前,果然比自已小了许多,便笑道: “多吃木瓜就好了。” “为何?” 雪莲不解其意。 “木瓜能让那里大起来啊。” 夜萤本意是调侃,天知道现在有没有木瓜这个品种。 但是雪莲却当真了,她道: “你以前一天吃几个木瓜?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夜萤一听哭笑不得,这傻妞还当真了。别回去吃太多拉肚子了,大量的食用木瓜,还真有杀虫的作用呢,夜萤眼珠子一转,顿时有了个坏坏的主意,她笑道: “你附耳过来,我告诉你那里快速变大的真相!” 第七百五十七章太平公主的苦恼 “啊?夜姐姐,你还真有那里变大的秘诀啊?太好了,快告诉我吧!” 雪莲赶紧附耳过去。 “呃,要想那里变大,就要经常做这样的运动!” 夜萤说完,低低告诉了雪莲运动的法子。 雪莲听得一阵脸红又兼心驰神往,一想到那羞羞的运动画面,不禁又娇羞地道: “那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我告诉你,那样的运动不光会让那里变大,还会让你里气血畅通,不易淤积,不会长无名肿毒。” 夜萤的话,让雪莲频频点头,道: “果然中原文化妙不可言,竟然对这个部位的涨大法也有精研。” 夜萤听了,好囧。 不是中原文化对此有精研,是她的个人兴趣好不好? 后世的她同样也是太平公主,当时为了那个代表女性特征的部位太小,她也颇为苦恼,多方打听交流,因此才显得深谙此道。 两个人泡着温泉聊着天,却没有注意到,在温泉池的另一处,一名女子自她们进来后,一直目光灼灼地盯着她们,还仔细侧耳倾听她们的谈话。 不过,她眼睛最留意的,还是夜萤和雪莲耳朵上、脖子上、手腕上的饰物。 两个人美美地泡完温泉,顿时显得精神焕发,就连皮肤也滋润了许多。 泡完温泉,两个人就准备各自回房。 “柱子哥,咱们南山上真的有蓝胡子吗?听说蓝胡子会挖出少女的心吃掉,这样就能永葆青春啊!” 就在夜萤和雪莲往房里走时,就听到过道的尽头,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在问着谁。 “哎,你听谁乱说的?蓝胡子只是个土匪罢了,怎么越传越乱,把他传得跟个妖怪似的?你听听大家瞎说。” 柱子的声音很熟悉,夜萤一想便知道,是进客栈时迎他们的那个小伙计。 “好吧,我听柱子哥的,昨天晚上听他们说了之后,害得我一晚上没睡着。” 稚嫩的声音道。 夜萤和雪莲互相对视一眼,不由一阵莞尔。 “啊呜,夜姐姐,我要挖出你的心吃掉,这样就能永葆青春了。” 雪莲突然做势道,还伸出了两只手做爪子状。 “哎,我好怕怕。”夜萤捂着胸口道,然后边往后退,边退进自已那一间客舍,笑道,“好好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呢,别闹了。” 雪莲的房间,和夜萤隔着一间房,正中间这间房,是端翌的。 目送着夜萤回到自已客舍,雪莲自也是进了自已的客舍。 用干布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雪莲低头撇见自已的胸前,几乎是一马平川。 之前娘亲和她说过,让她不要着急,好多女子成亲之后就会好许多。 雪莲一直闹不明白娘亲为何如此笃定。 但是之前她没有意中人,因此也不着急。 不过现在她找到了心中的雪狮,再加上雪狮目前的爱人那个部位和她不可同日而语,雪莲就开始着急了。 夜萤也不知道是说正经的还是调侃,但是雪莲突然觉得,不管是真是假,试试夜萤教她的办法总是没有坏处的。 于是,雪莲扔下布巾,然后一边回忆着夜萤教她的办法,一边微微闭上眼睛,把一只手,伸进了自已的衣内。 反手握着胸前的青果,一手一只,左边方向揉十下,右边方向再揉十下,然后按着中间的突起,微微地搓揉…… 雪莲只觉得胸前热呼呼的,然后有一种涨涨的感觉,似乎那里不再是一马平川,而是突起了两座丘陵。 啊?还真的有效? 雪莲大喜,于是又如法炮制,认真地做了三组动作。 直到那里微微发涨,自已小脸也通红,这才缓缓停下动作…… 夜萤哪里知道,她随口开的玩笑,雪莲竟然真地依计执行了。 不过,虽然是开玩笑的语气,却是夜萤后世做“平太公主”时丰|胸大法的总结。 只是她没有想到,雪莲还真的会听她的话,对自已下起手来…… 夜萤等头发干了,就钻进被窝里,准备美美地睡上一觉。 偶尔野外露营那叫有趣,但是经常性地野外露营,那就叫艰苦了。 夜芝有七、八天没能在真正的床上舒服放松地睡上一觉了,这回好不容易逮着张床,不美美地睡一觉,简直辜负这大好的晚上。 然而,睡到半夜,夜萤却被异常的香味熏醒了。 “什么味道?也太浓了吧?蚊香吗?” 黑暗中,夜萤翻了个身,嘀咕着。 和吴大牛隔了一堵墙,这让半夜醒来的她有点不习惯。 在野外露营时,吴大牛总是睡在她的车厢外面,只要她探出脑袋,就能看到他,给了夜萤莫大的安全感。 现在隔着一堵墙,总觉得离他很远似的。 不过,夜萤没能再多想,不一会儿,她便在浓呛的香味中被强迫性地进入了梦乡,失去了意识。 端翌躺在床上,虽然睡得的地方舒服了,但是不知道怎么的,他一直在辗转反侧,感觉心里象吊着什么事似的,难以入睡。 到了下半夜的时候,端翌脑子还是特别清醒。 他突然灵光一现,明白自已为什么睡不着了,应该是没有在夜萤身侧,听不到夜萤沉稳的呼吸声,所以睡不着吧? 在露营的时候,虽然也不会睡在一起,但是他总是在车厢外离她最近的地方打地铺,夜深人静时,还能听到夜萤的呼呼声,听着别提有多踏实了。 端翌不禁烦躁起来,看来,今后只要夜萤不在身边,他就别想睡好了。 夜色愈发宁静,似乎连唱小曲的夜虫声也听不见了。 端翌的鼻端嗅到一股异样的香味,他突然一“骨碌”爬起来:这香味不对,是迷香。 为什么在客栈里会出现迷香? 端翌把匕首揣在袖子里,轻轻拉开房门,往外走去。 他探出头,左近无人,走廊上也是静悄悄的,一个人影也没有,似乎一切都十分正常。 可是黑暗中,端翌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他闻到,那股迷香的味道,是从夜萤房里散发出来的。 端翌心一惊,赶紧手用力往夜萤房里一推,房门竟然没有锁,应声而开…… 第七百五十八章失踪 端翌吹开火折子往房内一看,夜萤屋里空无一人,端翌捂着鼻子,尽力不吸入更多的香气,因为那迷香的味道,让强壮的他都觉得一阵头晕。 这么大的量,怕是一匹骆驼都能熏死了,何况一个女人? 端翌心中恼怒至极,一摸夜萤炕上的被窝,还带着温热。 他心中一动,掳走夜萤的人刚离开不久。 端翌顾不得其它,赶紧跑出客栈,几个借力蹬起,一下子就蹿到了屋顶,极目远眺。 所幸今晚月朗星稀,野地里几百米内还是能依稀看清一些动静的。 端翌一番逡巡之后,便见正南方向,似乎有一些异常的动静,那些树木不断摇曳,好象有人在触碰着它们。 有这样的动静,分明是有人在那里逃窜。 端翌跳下屋顶,便往正南方向追去。 然而端翌到底是失了先机,追到疑似的方向时,那里早就杳无人迹了,端翌倒是在四下检索时,发现了几缕布片,颜色好似夜萤身上穿的衣服所有的。 “咚咚”,雪莲睡得正香,却被门外的敲击声惊醒了,她还迷糊着分不清状况呢,就听外面传来吴大牛的声音: “雪莲,你在吗?” 雪莲一听是吴大牛,顿时大喜过望,哇,吴大哥大半夜来找她,莫不是被她的痴情所动?想要和她…… 哎呀,好羞羞,人家还没准备好嘛! 雪莲上下打量着自已,一身睡袍严丝合缝,不过里面却是没穿贴身衣物,倒也便于行事,只要撩开就可以行其好事。 “雪莲,你在吗?快开门!” 屋外,吴大牛敲门声愈响,而且声音也变得不耐烦起来。 雪莲心里不由得更加紧张起来:真是的,吴大哥你也太性急了,大半夜能不能小声一点?这样大声,全客栈的人都听到了。 不过,听着吴大牛焦急的声音,雪莲还是心情愉悦地赶紧开门。 “雪莲,你没事吧?你萤姐进屋时,有发现什么异常吗?” 一开门,吴大牛并不是性急地扑上前抱住她,而是焦急地问起夜萤。 雪莲一头雾水,失望之余,又好奇地问道: “夜姐姐怎么了?我们分别进屋的,我还是看着她进屋的,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啊?” “可是她现在人不见了,屋内还有一股迷香的味道。” 端翌脑子一片空白。 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形,让他手足无措,四脚发冷的。 他不敢相信,他竟然失去夜萤了? 大半夜被人下了迷香失踪,可想而知,只盯着夜萤行事,对方一定是有备而来。 若是对方有什么歹意,夜萤现在已经…… 端翌在战场上,遇到过万千种变数,但是不管什么变数,他都能竭力做到从容镇定,但是现在,面对自家小女人失踪的现实,他却慌神了。 “夜姐姐被人下了迷香?莫非是土匪蓝胡子做的?” 雪莲随口来了一句。 “什么蓝胡子?” 端翌一听,似乎找到点头绪,赶紧追问雪莲。 雪莲心中忧喜惨半。 夜萤被掳走,这是好事啊!她少了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如果就此不回来,岂不是更好? 不过吴大哥眼下的样子象要吃人,如果她不说出一些线索,怕是吴大哥不会饶过她。 雪莲于是期期艾艾地将她和夜萤泡温泉回来,路上听到一个小孩和伙计对话的事说了一遍。 “不过,我想那只是一个传说吧?听伙计说那蓝胡子的事不是真的。” 雪莲补充道。 柱子正在沉睡中,不防睡梦中好似腾云驾雾似的,四脚离地,他以为自已是做梦呢,但是等他睁开眼睛,才发现竟然是现实。 他的身体离地三尺,被一名长相丑陋的男子揪着领口离开了炕席,那男子看他醒来,双眼一瞪,还未说话,柱子已经吓得怪叫: “救命啊!壮士饶命!” “别怕,和你打听一下蓝胡子的事!” 端翌捂着小伙计的嘴巴,防止他大叫出声。 “蓝胡子?那只是传说……” 柱了吃了一惊。 “不管是不是传说,你把知道的都告诉我。” 端翌不客气地道,确定小伙计不会再尖叫后,便把他扔到了炕上。 “好吧,我说。” 柱子一听,原来端翌要打听的是这么回事,心定了定,便坐在炕上,把他知道的有关蓝胡子的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原来,关于蓝胡子的故事,在这个镇上已经存在三、四十年了,早前据说还有镇上的居民看到过蓝胡子,因为他的胡子是蓝色的,而且为人凶残,他霸占着南山要地,只要抓到过往的旅客,就会剖腹挖心吃掉。 但好的一点是,蓝胡子从不骚扰左近的居民,颇有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味道。 因此,久而久之,居民们便把他当成了一种传说,只在口头上相传,或者把他当成吓唬不听话孩子的话题。 但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蓝胡子在居民心目中变得恐怖起来,因为听说南山脚下,出现了几具少女的尸体,尸体别处完好无缺,就是胸腹那块被挖开了,心脏也不见了。 而那几名死去的少女,都是附近镇子上的人。 当然,这件事距今也过去十来年,后来似乎再也没有出现类似的惨剧,于是居民们又淡忘了蓝胡子的威胁。 “就是说,蓝胡子的传说一直存在,地点一直是南山是吧?” 端翌想起夜萤被掳去的方向,恰是正南方,心内一阵剧跳。 “是的,客官,那南山山势险峻,山顶终年积雪不化,又加上蓝胡子的可怕传说,我们这里是没有人会去那的。你到底为何对这个传说这么感兴趣?” 柱子话才问完,端翌已经在门口一闪,消失不见了。 雪莲只得了端翌一句吩咐:“在这里等我,哪也不准去!”说完,端翌便快速离开了,没留下一句让她问话的机会。 那南山上,肯定有古怪。 端翌直觉道。 快马赶至南山脚下,端翌看到这座山,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山正面都是悬崖峭壁,山顶还有四季不化的雪山,茫茫群山,光靠他一个人的力量,要如何才能找到夜萤的踪迹? 端翌不是一个有勇无谋之人,虽然心下焦急,但知道光靠自已一个人的力量,要找到夜萤,无异于痴人说梦。 他调转马头,离开南山,看准了方向,策马而去…… 第七百五十九章传说原来是真的 夜萤睁开眼睛,只觉得全身沉重,脑子也晕乎乎的,好象感冒了一般,不过,她很快就象被泼了凉水一般清醒过来了。 因为,她发现自已不是躺在客栈舒适的炕榻上,而是被人扔在冰冷的地上。 而且,就在她眼前,有一张长相奇怪的脸,说他奇怪,是因为他长着一部大胡子,眉眼都掩在胡子里了,而最奇怪的是,他的胡子,竟然是蓝色的。 夜萤醒来时,他正低低俯身凑在她跟前,脑袋顺着她的脸庞往下,然后是脖颈下方、胸前、腋下…… 要夜萤准确形容,就是对方象一条鼻子灵敏的狗一样,在她身上各种嗅闻着。 当然,这种嗅闻还伴随着对方浑浊的鼻息扑薄而出,带着一股淡淡的腥味,让夜萤觉得恶心。 如果是情侣之间,这样亲密的举动大抵让人觉得心情愉悦,但是放在素不相识的两个人之间,只会让人全身上下激起一层鸡皮疙瘩。 呃,她是该抬腿动胳膊表示自已醒了,还是继续装昏迷呢? 不过,对方用粗嘎的声音,终结了她的左右为难: “你醒了?” “呃,是,我醒了。请问,你是哪位?我这是在哪里?” 夜萤虽然内心害怕,但却也知道,在自已恐惧的人和事面前,一定要努力镇定,否则,就落于下乘和被动了。 不过,其实对方不用回答,夜萤的脑子里,自然而然浮起一个名字:蓝胡子。 我勒个去啊,原来蓝胡子是真有其人,并不是一个吓唬孩子的传说。 天勒个噜,蓝胡子为什么会对她产生兴趣?大费周章地把她掳来? “我是蓝胡子!” 对方不再嗅闻她,而是用颇带着玩味的眼神看着她,就象猛兽在欣赏到手挣扎求生的猎物一般。 然而,夜萤让他失望了,因为他看到,夜萤面色一派平静,并没有他想象中的惊慌失措。 “你不怕我?” 蓝胡子一字一句、咬牙切齿地道。 夜萤的平静,让他很没有成就感。 所有被掳到山上的人,不是该看到他,就吓得花容失色、跪拜求饶吗? 他最享受的就是那个时候,当然,最后他仍然会把那些女人一个一个杀掉,并且极度享受那些女人死之前恐惧的眼神。 如果他的心态让夜萤明确知道,后世看过无数恐怖刑侦片的夜萤,就能准确地定位他:变态杀手。 不过,夜萤虽然没有办法一时立即准确把握蓝胡子的心态,但是却发现,果然自已努力抑制恐惧是对的。 对方因为自已的镇定,开始恼怒。 而只要他恼怒,或许就会暴露更多的真相。 “我为什么要怕你?因为你的胡子是蓝的吗?不过,一般人的胡子是不能长成蓝色的,什么血统的人也不成,所以我想你的胡子是染的吧? 一定是你听说了南山上蓝胡子的传说,为了让人心生恐惧,所以故意染的蓝胡子?” 夜萤边说,边暗中集中精力,打量对方的神情。 对方的蓝胡子又浓又密,络腮胡子长满了两腮,连嘴部也长满了,不过,夜萤仍是能从他的眼神闪烁中看出端倪。 “哼,你这个贱人,若不是身上有异香,我早就一把捏死你了,把你的心挖出来,扔到山上喂狼!” 蓝胡子并不正面回答,但是却让夜萤听出他的闪避,这说明,她的推断是正确的。 …… 端翌单人匹马,站到了军营面前。 威武的军士见他一身平民的打扮,立即拦住了他: “大胆,尔不知此乃军营?闲杂人等不可随意进入?” 端翌正想回答,却听边上一个惊喜而略带着复杂情绪的声音响起: “大牛?你是吴大牛?你怎么会在这里?” 端翌回头一看,有点意外: “赵子获?你调防在此?” “正是,吴大哥,你怎么突然出现在这里?” 赵子获一身戎装,脸上已经被北地毒辣的阳光晒得象黑炭一样,此时就象黑铁塔一般,更显壮实,站在端翌面前。 端翌冲着他点点头,但是却没有更多废话,而是突然拿出一块虎纹令牌,对着门口驻守的军士和赵子获道: “我有虎纹军符在此,千机营营主速来领命!” 虎纹军符,是大夏朝最高规格的军符,见军符如见主帅。 赵子获和军士万万没有想到,吴大牛会从身上掏出这样的军符,错愕之后,都立即行军礼单膝跪下道: “千机营军士参见大人!” 众人一时弄不明白端翌的身份,但是这虎纹军符绝不可能造假,因为虎纹军符是大夏朝最高军事长官的象征,若是有人敢冒充,那可是抄灭九族之罪。 千机营营长听闻通报,也匆匆赶来。 赵子获虽然不敢抬头,但是却能从吴大牛身上,感受到一股突然而至的上位者气息,即便此时吴大牛的面庞依旧平淡无奇,但身上的气势却令人不敢小视。 即便赵子获脑子里有一万个疑问,但他却无法怀疑,眼前的吴大牛,的确持有大夏朝最高级别的虎纹军符这一事实。 端翌从容地对千机营长下达了军令…… 一听这个军令,千机营军士尽数愕然,不过,军令如山,不能不从。 …… 夜萤被迫吃了一口草。 是真的草。 不过,这草通体莹绿,还被蓝胡子捣碎了,弄成一大碗,糊糊的,但仍然散发出一股淡淡的腥味,味道和蓝胡子身上的类似,这让夜萤更觉得恶心了。 虽然在蓝胡子的逼迫下一口草勉强下肚,但夜萤总觉得象吃了蓝胡子的肉似的,那一股恶心的感觉,差点没让夜萤吐出来。 “不许吐出来,如果你敢吐出来,那些人就是你的下场。” 蓝胡子幽幽地道,语气冰冷,绝无妥协之意。 夜萤看着面前被象冷冻猪肉一样吊在地下室幽暗墙上的女体,那都是一个个死人了,但是最诡异的是,她们虽然胸腹洞开,但仍被蓝胡子打扮得花衣绿裤,脸上还涂了浓妆,显得十分妖娆。 说不怕是不可能的,夜萤现在已经确定,蓝胡子就是个变态杀手,以他杀死这些女子的手法,他对她的“折磨乐趣”还没到尽头。 变态杀手杀人,都会沿袭他自认为享受的惯用手法……但是,她的时间也不多了…… 第七百六十章慢慢摸清真相 因为夜萤从左到右,一共数到了八具女尸,每一具,都肉眼可见鲜腐程度不同。 从左边数起到右边,应该是先后不同时间杀害的,因此,从左到右,愈往右,尸体就愈新鲜。 靠近夜萤这边最右的尸体,被化上了浓妆,简直可以称为栩栩如生,而最左边的那具,再浓的妆也掩不住眼眶里四下乱钻的蛆虫。 显然,变态杀手蓝胡子,是有着一定的杀人规律的。 夜萤看着最右的尸体,也是一位年轻的姑娘,化了浓妆之后,虽然眉目如画,但依然掩不住脸上的死气,显然,她才死了不久,手指尖上还不时滴出鲜血来。 夜萤突然明白蓝胡子身上那股淡淡的腥气为什么如此令她恶心了,那可不是简单的腥气,而是尸气。 长年杀人,那尸气如蛆入骨,如影随形,成了蓝胡子身体的一部份。 “这是什么糊糊?太恶心了,我实在吞不下去了!” 夜萤捂着肚子,张嘴一阵阵想吐。 “给我吃下去,若是这碗吃不下去,我就把你吊在那上面,慢慢地挖开你的肚子……” 蓝胡子看到夜萤张嘴欲呕,生气地喝道。 “蓝胡子,拜托你能告诉我,为什么把我掳到这里来?又让我看这些可怕的人形道具?还让我吃这种恶心难喝的糊糊吗?” 夜萤身处险境,索性把一切顾虑都放下来,她晓得变态杀手的思维异于常人,如果她和以往被掳到这的女子一样表现,反倒让蓝胡子觉得一切都是从前一般的套路。 她索性加点变化,打蓝胡子一个措手不及。 果然,夜萤如此从容而调侃地一问,蓝胡子果然楞住了。 的确,每一个被掳到这的姑娘看到这一屋子的死尸,再加上明白自已的处境,哪一个不是吓得跪在地上痛苦流涕,苦苦哀求他饶她们一命? 有的女人为了活命,还表示他无论对她们做什么都可以,让蓝胡子彻底倒了胃口。 过去,面对那样的女人,他从来不曾怜惜,总是时辰一到,他就一刀抹了她们,就象抹一只没有感情的鸡鸭一样。 夜萤如此表现,倒是出乎他的意料,让他突然有一丝兴奋。 那是一切沦为平常程序后,突然发现与众不同的兴奋。 “你不怕死吗?你怎么不求我饶了你?” 蓝胡子并不回答夜萤的问题,反而饶有兴味地问她。 “我怕死也没用啊,反正都落到你手里了。我求你饶了我,你就能饶了我吗?” 夜萤反问。 蓝胡子疑惑地摸了下下巴,哟,这女人还真是胆大包天啊?有意思! “嗯,你很聪明,你求我,我也不会饶你。不过,不要以为你不求我,我就会放了你。 告诉你,那糊糊叫催香草,喝了之后,会让你身体内的体香更浓,一般3个时辰内就会起效。 所以,你喝完了,还有三个时辰的活命时间。 当然,你不喝完,我现在立马就杀了你。你自已选吧。一般我是不说这么多话的,但是难得遇上象你这么有意思的人,我就多说点了。” 蓝胡子阴恻恻地道,一付你再聪明也逃不出我手掌心的得意样。 三个时辰? 呃,大牛,你能在三个时辰内找到我吗? 夜萤开始绝望了。 愈接近北疆,她就愈发现大夏疆域辽阔,尤其象这样的边陲小镇,地广人稀,随便往山上哪个山洞里一藏,要在短短几个时辰内找到她的可能性为零。 夜萤不禁想起后世的驴友,一部份人是为了进行炫耀,在装备不足的情况下进山探险,结果,失去联系后,家人和救助队进山寻找,即便有现代化的装备,要找到一两个人,也象大海捞针一样,大多失望而归。 吴大牛只有一个人,如果再加上雪莲,也才两个人,就凭他们两个人,要在三个时辰内找到她,除非出现瞎猫撞上死老鼠的奇迹。 “催香草有什么作用?” 夜萤咽了一口碗里的糊糊,继续发问。 能多拖一秒钟也好。 “呵呵,你真啰索,不过我还没看过将死之人,象你这么罗索的,你是个挺有意思的女人,可惜我的香水提炼已成,就差你这一味了,我已经按捺不住,必须完成这个香水的配方,否则,我还可能让你多活几天,陪我聊聊天。” 妈蛋,杀了她是要炼制香水? 这厮果然是变态。 夜萤突然发现自已莫名就成了香料提取物,若不是到古代学斯文了,她早就在心里操对方一千个蛋了。 “呃,你还没告诉我催香草是做什么用的。” 为了以示配合,夜萤又喝了一口那难喝的糊糊。 “催香草嘛,就是为了催发你的体香,集中到你的香腺上,三个时辰后,我只要摘取你的香腺,就能得到炼制香水的原料了。” 蓝胡子说得一脸漠然,好象她就是一只提供香原料的麝香鲸一般。 好吧,至少,夜萤能明白一头麝香鲸的感受了。 老子好好地在海里舒服地畅游,却莫名地被人类逮着炼制香料…… 果然是操蛋的人生! “香腺是在哪里?心口?” 夜萤又喝了口糊糊。 “哈哈,你还真是执著,若不是这催香草能麻痹人的四肢,我都会以为你是不是想让我趁机放松警惕逃走。 不过,你既喝了大半碗,我也不介意告诉你,人体的香腺,就在胸腔心口下方,那里挖个洞后,把手指放进去,在最柔软的地方掏啊掏,就能把它掏出来……” 说到这里,蓝胡子一脸沉迷,手指食指微勾,不可抑制地抖动着,好似在回味那种掏取香腺的感觉。 夜萤这时才惊觉自已四肢真的开始麻木了,手指也慢慢僵硬,不能动弹。 原来,这蓝胡子也不是一味地蠢。 他见自已问一个问题,就主动喝下催香草,自然乐意回自已的问题,反正多回答一个,自已就多喝一口。 夜萤正待不喝,但是四脚麻木不听话,蓝胡子却容不得她不喝了,狞笑着上前,一把拿起夜萤面前的碗道: “剩下这几口,你主动配合喝下去,那样,三个时辰后我就一刀结果你,让你死得痛快一些,否则,你就会象那些女人一样,被我挖空了内脏慢慢死去。” 死变态啊! 夜萤听了,心里嘶叫一声…… 第七百六十一章好男怕女缠 “喝就喝。” 夜萤拿出英雄赴死大无畏的勇气,一口气把剩下的糊糊喝掉了,总比被死变态把碗逼到嘴边喝舒服吧? “看样子你还挺识相的哈哈!”蓝胡子狞笑道,满意地看着夜萤把催香草喝下去,然后他便在室内点了一枝香,道,“这枝香点完,三个时辰也就到了,届时便是你的死期。你现在可以好好想想,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若是有便和我说,没准我还会帮你实现。” “我才不信!” 夜萤发现,除了四肢麻木难以动弹外,身体的其它机能倒也不影响,比如她说话吞咽等。 这玩意若是配上麻沸散,倒是手术用良药,若是傅大夫在此,怕是会饶有兴味地研究一番。 “不信?”没想到蓝胡子还为此发怒了,“你看到她没有?她香腺都没形成,但是她说有一个五十岁的老娘要供养,我还是往她家里送了十两银子;还有这个,她说家里有幼弟要上学,我还给她幼弟请了最好的先生……” 蓝胡子指着女尸一一说了过去。 夜萤一听,脑子“嗡嗡”地响,我去,那些女尸在她眼里也就是女尸罢了,死人都是一样面无表情不会说话,至多看上去恐怖一点,现在可好,被蓝胡子这么一说,她眼前仿佛栩栩如生地看到她们哀求蓝胡子的模样…… 在她眼里,这可就不是一具具普通尸体那么简单了。 她们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到死了还记挂家人的活生生的人! 都是一些好姑娘,她们本来可以为人妻,为人母,拥有无限美好的可能。 可是,为了满足这个变态的变态想法,竟然都成为他手下的牺牲品,让青春在此戛然而止。 夜萤甚至能清晰地感觉到,她们死前,该有多么绝望和痛苦…… 夜萤想到这些,反而心里对蓝胡子激起了无比的愤恨。 这个死变态,如果落到她手里,非得千刀万剐,一刀一刀凌迟处死才成! 不过,变态杀手的逻辑思维和一般人是不同的,在他们眼里,杀人不过就象杀一只蝼蚁一般,不过是会说话的蝼蚁罢了。 但是,象夜萤质疑的,他会不会信守诺言的事,反而让他觉得受到莫大的羞辱和刺激。 他几乎都要暴跳如雷了。 夜萤忽然眼珠子一转,脑子里有一个主意慢慢萌生。 她观察自已现在所居之所,应该是一个山洞改建而成。那么说,她现在有极大的可能,在百姓传说中的南山上。 茫茫大山,吴大牛要找到自已,几乎是不可能的事。那种找法,就象把一枚坚果投入湖里,要找到坚果,根本就是小概率事件。 不过,如果在坚果坠海的地方做一个标记,要找到坚果的概率岂不就是徒然增大? 夜萤心里打定主意,待蓝胡子喷着唾沫把自已对那些女子信守承诺的事迹一一说完后,夜萤装出一脸敬服的样子,道: “看来你的确是个信守承诺之人,我现在发觉自已是可以相信你的。” “真的?哈哈,这样才对嘛!” 正在暴怒中的蓝胡子,忽然转怒为笑,脸上露出了畅快的笑容。 …… “吴大哥,我要和你一起上山去找夜姐姐。” 端翌回客栈找伙计柱子带路时,雪莲缠了上来。 “南山不是那么好上的,山路崎岖坎坷不说,里面可能还有悍匪,你还是在客栈里等着我们回来吧!” 端翌冷冷地劝道。 现在他心急如焚,每耽搁一刻钟,夜萤的危险就多一刻钟,他没时间和雪莲呱噪。 “吴大哥,我在客栈哪呆得住啊?一想到夜姐姐身处险境,也不知道有没有被蓝胡子糟蹋了,我心里就……” 雪莲一脸痛惜的表情,眼里好象还要滴出泪水来一般。 “住嘴!” 端翌岂容雪莲在这瞎说? 不过,与此同时,听到雪莲的话,他不揪着心是不可能的。 夜萤若是落进一个惯匪手里,她长得妖娆多姿,再兼体质异常,自和他在一起后,从青涩的少女转为妩媚的女人,浑身上下、一举手一投足间,都散发出令男人难以抵挡的魅力。 这样的夜萤,一旦落入凶残的土匪之手,会受到什么样的摧残,端翌简直不敢想象。 看到吴大牛脸上掠过一抹肃痛,雪莲心内笑开了花,暗自得计。 有些男人啊,就是喜欢活在幻想里,他不是妄想着夜萤落到土匪手里会没事吧? 别说落到土匪手里了,就是落到他们部落那些暴戾的勇士手里,第一件要做的事,肯定是辣手摧花。 女人,在残暴而冷酷的男人眼里,本来就只是他们发|泄|欲|望的工具罢了。 吴大哥还活在幻想中,她偏偏要点醒他。 其实,若吴大哥从幻象中及时清醒,撇下夜萤更好。因为,若是救回来的是被摧残后的鲜花,还不若在脑子里留下她最美好的印象呢。 雪莲心里暗道。 吴大牛不愿意清醒的面对现实,就由她来点醒他。 可是现在看他的态度,还残存着一分幻想。 好吧,就让严酷的现实来教训他吧。 也许,看到夜萤被摧残后的模样,吴大牛才会彻底放下她呢! 哪一个男人,会愿意呵护一个被别的男人、甚至有可能是几十个男人摧残过后的女人呢? 雪莲一边庆幸着蓝胡子当晚下手的对象不是自已,一边美滋滋地等着吴大牛清醒后对她的臣服。 因此,不管南山多么艰难险阻,她也一定要陪在吴大哥身边,一方面,可以在吴大哥需要时给他温暖,另一方面,也可以亲眼见识一下夜萤被摧残的惨状。 对不起啊,夜姐姐,你人是很好,但是在雪狮勇士面前,他既然只能爱一个,自然是我了。 雪莲死缠着端翌,他也急了,自顾自走了,见雪莲硬是要跟着,也懒得再理她。 端翌扯着柱子上了马,往南山疾驰而去,不一会儿,端翌却听到身后传来“答答”的马蹄声,他回头一看,在马上正奋力追赶他的不是雪莲是谁? 端翌无奈,只能让雪莲跟着。 雪莲见状,心内不由暗自得意,暗道:果然娘亲说得对,好男就怕女缠…… 第六百七十二章三万军士齐搜山 雪莲估摸着,夜萤真的是被什么蓝胡子抓走的话,偌大一座山,要找一个人,不知道有多难,八成是找不回来了。 可是当她策马随着吴大牛来到南山脚下时,她不由地一阵晕眩。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在这样的小镇上也能集结这么多大夏朝的军士。 整座山都是军士,至少得有两、三万人吧,这些军士都是哪来的? 雪莲大骇之余,不禁用怪异的眼光看向吴大牛,吃惊地道: “这些军士都是你找来的?” 吴大牛点点头道: “我去军营求助,没想到遇到了一个熟人,是柳村人,他在这边的驻军里是个小头目,经由他说情,军营就把这次搜救的事情,当成一次演习行动。” 吴大牛本不必解释,但是一想到雪莲是北疆人,他日后和夜萤还要到北疆找《齐民要术》,为了免得雪莲联想到什么,于是便扯出这个之前便和赵子获商量好的借口。 “吴大哥,你说的是这个伙计吗?他识得去南山找蓝胡子的路?” 赵子获看到吴大牛到了,便走过来,眼神有些复杂地看着他。 赵子获万万没有想到,吴大牛的身分竟然如此牛气哄哄,手中竟能持有虎纹军符。 不过,一想到夜萤失踪的事,赵子获便收拾起这些复杂的心绪,暗暗庆幸,还好吴大牛有虎纹军符,不然凭他一已之力,怎么可能调得动数量如此庞大的军队? 雪莲也颇有疑惑,觉得吴大牛的解释有不尽合理之处,但是看到赵子获的时候,雪莲还是有点释然,因为赵子获果然穿着小头目的制服,脸上的神情颇为威武,看上去好似一个在军队中有点地位的人,说话也应该有点份量。 大夏朝这边军队的传统如何雪莲是不知道,但是在他们的部落里,如果有军士的亲人朋友落难,大家知道消息,绝对是一呼百应,守望相助。 或许,现在就是这种情况呢? “是,柱子,你把进山的路说一说。还有什么要注意的,也一并说了。” 端翌吩咐柱子道。 上午几句匆匆交谈,柱子听说客人失踪了,才老实地说,最近附近乡村,也时有听说女子失踪的事情。 不过,由于没有报官,所以大家一时半会,也只当做是乡间闲话,没有人较真。 当然,不报官的原因,大体上是因为女子注重闺誉,如果报官失踪,万一平安无事地回来了,但是由于在官府里备了案,无故失踪若干时间,那一辈子的清白就被毁了。 象端翌这般大张旗鼓地寻找失踪女子的,还真是罕见。 柱子想这么说,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 别看他看年纪小,可他是见过无数南来北往旅客的客栈伙计,他能看得出来,这个客人根本不在乎那些声名,他在乎的是把那个女人找回来。 因此,废话他也就不说了,免得惹客人不高兴。 毕竟,方才客人也应允他了,若是能帮着找回失踪女子,客人便许给他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银子啊,他就可以回乡下盖房置地,不用再做客栈的伙计了,还能在村里挑一个最漂亮的姑娘做媳妇,实现自已人生的最大美梦。 柱子小时候经常在这一片山上打柴,其实也见过一些可怕的事情,因此,才会谈蓝胡子色变。 但是他从来没有想到,小时候的那些经历能有一天变现成财富。 柱子舔了舔嘴唇,面对着满山黑压压的大军,吞了口唾沫,努力把自已想到的注意事项和一些相关事宜说了一遍。 “里面的山顶常年积雪,大家进到那处时,特别要注意,不要喧哗,否则会引发雪崩。如果真遇到雪崩,大家不往山下跳,而是应该往山两侧向上的方向跑,因为雪崩的话,越往下雪球会滚得越大,积雪被击落得也愈多,所以向上跑反而是安全的。” 不知道为什么,柱子特意强调了这个。 “好啦,大家都听明白了吗?”赵子获问眼前十个组的千夫长。 他的职位只是十夫长,但是今天获营长的指令,让他号令这十位千夫长。 赵子获便麻着头发发号施令。 所谓军令如山倒,这十位千夫长倒是俯首听令,把柱子说的话记在心里,再回到各自队伍中传令。 军士果然就是军士,几万人在南山中推进,南山虽然陡峭险峻,但是这么多人齐齐押上,简直有踏平南山之势。 军士们沿着山底平平拉成一条直线推进,依着端翌之前严令的要求,梳遍南山的每一个犄角疙瘩,一定要找到蓝胡子的老巢。 雪莲看到这阵势,不由艳羡得紧。 “吴大哥,若失踪的人是我,你也会让这么多人来找我吗?” 雪莲凑近端翌,幽幽地问道。 端翌:“……” 这女人脑子有坑! 坑里还全都是水! 时间在枯燥的搜索中消逝,但是夜萤的下落还是没有一点结果。端翌心里十分着急,哪怕是有人在灌木丛里发现夜萤一星半点的衣服碎片等踪迹也好了。 偏生夜萤似乎自从进了南山之后,就如飞上天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 寻人的军士最快的已经推进至半山腰,依然没有夜萤的消息。 “吴大哥,你渴不渴?我带了马奶子酒,你要不要喝一点解渴?” 雪莲凑上来,提了个皮囊过来,递给端翌。 真难为她出来得匆忙,还想到了这些。 柱子见状,眼馋地舔了舔嘴唇,端翌一把接过酒囊,把它递给了柱子闷声道: “你喝!” 雪莲见状,气得想跳脚,但一想要保持自已温柔贤淑的形象,自是不敢发火,只能拿眼狠狠瞪着柱子。 柱子哪里会怕她瞪,有马奶子酒喝自是当前一等一的大事,他拧开酒囊,张嘴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端翌抬眼扫去,只见满山遍野都是人,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带给他哪怕一丝半点的消息。 自家的小女人到底在哪里?是不是真地在这南山上?真的被蓝胡子掳走了吗? 端翌忧心忡忡,不敢去想最坏的结局。 第七百六十三章就等心花怒放 “嗯,香味是愈发浓郁了,哈哈,果然,我掳你是没错的。和你一起的那个女人就差太多了,我经过她身边时,特意嗅了一下,没有一丝一毫的体香。 她身上的香水,是由胭脂水粉带来的,那味道浓呛恶心,还好我没有把她掳来,不然也是白费力气。 现在,我的绝世香水就要制成,就差你这一味了。” 蓝胡子颇为陶醉地深吸着空气里弥漫的味道,还特意走到夜萤的身边,深吸了几口。 夜萤也是醉了。 她还是第一次听到用人体的香腺去制造香水的。 如此说来,这死变态杀了那么多女子,一定是把香水配得七七八八了,所以才说缺她这一味? 夜萤一阵毛骨悚然,她强打起精神道: “你不是说会满足我一个未了的心愿吗?方才我一紧张,一时没想起来,但是现在倒是想起来了。” “哦?你说吧,我蓝胡子言出必践,放心,只要不是超出我能力之外的,我都能一一满足你。” 蓝胡子对香味特别敏感,别有天赋,因此从小他最疯狂的理想就是配出世上最美妙的香水。那种香水的味道,与他童年记忆中独特的味道必须重合。 他曾尝试过一千种花来配制香水,但是最终他发现,少女身上天然的体香,才是配制那种香水最好的材料。 而要让少女完全打开香腺,最好的办法就是要在她们最开心的那一刻,一刀致命,直取香腺。 因为,人最高兴的时候,香腺的分泌也达到了顶峰,具备最纯正的香味。 否则,他怎么会有最后满足一个愿望的好心呢? 毕竟,那些明知将死的少女,听到他描述最后一个心愿成真的美好愿景时,个个脸上都露出了一丝向往的微笑。 彼时他和熙的笑容和温暖的话语,让她们甚至有一个错觉,这么温文尔雅的人,怎么可能是取她们性命的杀人狂魔呢?而她们放松警惕,露出愉悦笑容之时,就是她们变成他刀下亡魂之时。 “我们这里地处雪山之巅吧?我从来没有在雪山的顶峰,玩过雪,我想要在雪山顶玩一次雪,可以吗?” 夜萤不知道自已的判断是对的吗?她只是从自已身处环境的寒冷来分析。 小镇上的气温至少有三十度了,但是在这个洞室里,她虽然披了一件棉袄,但依然冻得有些发抖。 她记得初进小镇时,看到客栈对面,有一座常年积雪不融的雪山,如果说哪里会如此寒冷,一定是在雪山之中。 “呵呵,你这个愿望倒是简单又奇特。你就不想象别人一样,让我照顾你的家人,给她们一大笔钱什么的?我真的会给她们一大笔钱呢!” 蓝胡子十分意外地问。 比起让夜萤到外面玩雪,他宁愿用钱来说事更方便。 毕竟,那只是哄女人开心,待她们心花绽开时,就是她们死期到来的那一刻。 到外面玩雪,就要费点劲了。 蓝胡子从来没有被一个要死的女人这么要求过。 那些女人都是用各种金钱名利来要求他践诺。 说起来,夜萤的确是特别的一个。 她临死前的愿望,竟然只是玩雪? 不愧是自已选中的,体香异禀的女人。 蓝胡子又深深地嗅了一口,觉得空气中女人的体香愈发馥郁幽深,这表明,夜萤在吃了催香草后,她体内香腺的分泌,已经逐渐迈向顶峰。 “好吧,我是一个践诺的人,你既然想玩雪,我就带你出去玩雪。” 蓝胡子很大方地道,然后欠身弯腰,将夜萤一把抓起,轻松地扛在肩膀上,夜萤浑身麻木,动弹不得,被蓝胡子甩在肩上,还有些蒙圈,然后便被蓝胡子带着转了个方向,向洞室的门口走去。 在转身的时候,夜萤的双脚还蹭到了那些挂在墙上的死去女子肉身上,那冰冷的不是人类的肉质触感,让夜萤全身泛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一个人,一旦死了,身体僵硬了,就会变成这样吧?变成一种同类都害怕的莫名“生物”。 夜萤临出洞室前,无意中回头扫了一眼那些挂在钩子上的女人,不知道是不是她错觉,还是因为方才她的脚触碰的缘故,她发觉,好象有个女人冲着她咧开嘴,笑了一下。 夜萤吓得打了个激发,赶紧闭上了眼睛。 不怕不怕,不是灵异。一定是尸僵了,所以把脸皮扯上去,就象笑了。 夜萤闭着眼睛安慰自已。 这一闭上,就到了洞室之外。 夜萤没想到的是,洞室之外,就是雪山之巅的雪顶。 蓝胡子把她往雪堆里一扔,笑嘻嘻地道: “如何?你想玩雪,那就痛快地玩吧,高兴吧?” “高、高兴,不过,也太冷了。你能点个火堆,给我取取暖吗?” 夜萤打着哆嗦,故意道。 “没有火,玩雪还升火,听都没听说过。” 蓝胡子有点生气了,雪粒挂在他的蓝胡子上,星星点点,蓝白相间,十分醒目。 夜萤在地上,虽然四肢麻木,但是她的手指勉强能够活动关节,因此,她悄悄地把手藏在衣物下面,遮挡着蓝胡子的视线,悄悄地在身上团着雪。 打雪仗是她冬天去北方最爱玩的游戏了,几个好友在一起,在地上随手抓一团雪,你扔到我身上,我随手把雪塞进你脖子里……玩得可疯了。 “时辰不多了,你想玩,就尽情痛快地玩吧!不然,以后再也玩不到喽!” 蓝胡子笑嘻嘻地道。他的袖子里,有一把锋锐的、吹毛断发的短刀,就等着夜萤高兴的时候,一刀扎进去…… 纯净的雪山之巅,常年的寒冷,是保存香料的最好温度。 而且,这里气候恶劣,附近的村民都不会跑到这里来,即便偶尔有上来的村民,发现些许端倪,也被他杀了扔到涧沟里去了。 他关于香水制作的秘密,多年来一直被他独享着。 最让他兴奋的是,这么多年来,他终于遇到了最佳的香水制作材料,只缺夜萤这一味,融进他之前摘取的香腺里,就能制出世上最好闻的味道。 这种味道,是他童年记忆里的味道,他一直反复调配份量和成份,他坚信,只要加入夜萤这一味,童年记忆里的味道一定会再次出现…… 第七百六十四章米琪诚不我欺 夜萤深吸了口气,努力让手指再灵活一些,身上的雪球团得有点大了,象拳头那般大了,她正好用衣服掩盖着,蓝胡子看不到。 “这里不好玩,你能把我挪近一点,靠近悬崖边上吗?我想好好最后感受下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哈哈,想不到你这个女人还挺酸的,一览众山小是吧?好,我就满足你。” 蓝胡子知道他制作香水的成攻关键在于夜萤,如果夜萤心花怒放,那自然能摘取到品质最优的香腺,因此,现在夜萤的地位,在他心里,就象女皇一样,哪怕是夜萤让他跪下来舔她的脚,他也会干。 当然,夜萤才不会把脚给他舔呢! 蓝胡子上前,一把将夜萤拖着,往悬崖边上拖去,身后留下一个长长拖曳的痕迹。 夜萤手紧紧放在身下,蓝胡子处在香水即将制成的兴奋中,并没有留意到夜萤的举动。 在他看来,夜萤喝了催香草,应该是处于四肢瘫软无力的状态,而且一介不会功夫的弱女子,他还真不看在眼里。 “怎么样?风景不错吧?还是你有眼光,难怪香腺与众不同?难道女子的香腺与她的鉴赏能力也有关?我以前是不是找错对象了?或许,以后应该找大户人家的书香女子下手。” 蓝胡子还总结成瘾了。 夜萤不答话,脚偶尔扑腾地挣扎一下,脚下的雪块被她蹬了几块下去,在下方的雪地里溅起了雪沫。 “呵呵,难受吗?催香草开始持续起作用了,胸口是不是涨涨的?告诉你,现在催香草开始让胸口发热了吧?” 发热你个毛线,死变态! 夜萤趁着蓝胡子得意忘形地正在瞎逼逼,把靠着悬崖那侧的手向外努力推挤着。 那雪团已经被她努力团得比男人的拳头要大了,她的额头上冒出了汗,因为催香草的确不是开玩笑的,她四肢麻木的症状越来越明显,手都动弹不得。 每动弹一下手指,都要耗尽全身的力气。 所以,团出这个雪珠,她简直比过去考八百米还被催命…… 因此,蓝胡子兀自在那喷着唾沫,夜萤根本连和他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但是为了不引起蓝胡子的怀疑,她之前也努力做了一些铺垫。 比如,故意用脚蹬了些雪沫到悬崖下方。 “喂,你怎么不说话了?催香草的药效不会那么强吧?我看你头上还出了汗?” 蓝胡子好象起疑心了。 “我口渴,想要喝水。” 夜萤只好费劲地回应他。 反正这个变态思维真的和常人不同,她多少有点把握他的思维结构了: 除了说到香水的事情上,其它的事情,他表现似乎都挺正常的。 “喝水?我哪有水给你喝?” 蓝胡子不满地道,然后看到夜萤板着张小脸,顿时想起来,这可是他最重要的香材,现在又是分泌香腺的重要时刻,如果让她心情郁闷了,会影响到香的品质。 夜萤也趁机添葱加醋道: “不喝水我身体机能就运转不来,哪还有什么香啊……” 说得自已真的是某种原材料似的。 夜萤发誓,如果她这次能活下去,这辈子都不用动物香腺生产的香水或者香味剂了。 原来,活生生的身体,被一双冷酷无情的眼睛当成材料来看,想着这边切一块,那边割几道,这也忒么的太悲哀了。 “口水喝不喝?” 蓝胡子一脸胡子,看不出真实年纪,但是夜萤从他的眼角发现,他应该年纪不大,还没有很深的鱼尾纹。 据后世她生活在农村的外婆传授经验,早前的人没有身份证,当时男方若是到女方家里去相亲,谁也不会知道男方的真实年纪啊,于是大家都从眼角的鱼尾纹来判断。 如果眼角的鱼尾纹能夹死一只苍蝇,那男的肯定年纪很大,如果报的年纪小,就是骗人的…… 群众总是有朴素的智慧。 夜萤当时听外婆这么一说,也只是一笑而过,万万没有想到,今天这点小经验也能派上用场。 蓝胡子年纪不大,据她估算,应该不会超过三十五岁。 然而,蓝胡子的传说,在小镇上似乎流行了近百年了…… 看来,这个人的确象她之前说的,只不过把胡子染蓝了,披着蓝胡子可怕传说的外衣,来吓唬世人、达到目的罢了。 只要是凡人,就有弱点。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蓝胡子竟会说出这么恶心的话,还喝不喝口水?尼玛…… “不了,我不喝了,啃两口雪水就行了。” 夜萤说着,把脸一侧,真地就地啃了两口雪水。 “哈哈,我还是第一次遇到你这么有趣的女人。” 蓝胡子饶有兴味地道。 “看,山上有老鹰!” 夜萤忽然故作惊声道,还抬眼看着天上。 “老鹰有什么好叫的?它们是雪山之王,喜欢吃肉,发现野兽就会从高空迅猛地扑上来……” 蓝胡子念念叨叨地卖弄着…… 夜萤早就趁着蓝胡子抬头看天上老鹰的时候,手竭力一推,将团好的雪球往悬崖下推去。 夜萤眼前浮现出小时候看过的迪士尼漫画。 呜呜呜,诚不我欺,小时候那么喜欢米老鼠,米琪、米妮,你们别骗我啊? 她记得一集米老鼠的动画,讲的是米琪和米妮滑雪,结果高飞在山上推了雪团下来,那小小的雪团沿路下滑,一路粘着雪,越滚越大,最终引发了雪崩。 夜萤最后的努力,就在于此了。 如果吴大牛有在找她,以他的细致,或许能从雪崩中看出什么端倪吧? 这雪团,就是投入湖中坚果附带的标签。 雪地之中,一股异香愈浓。 蓝胡子蓦地眼睛收紧了,目光凝聚如针,炯炯有神地盯着夜萤看。 没错,那股香味是从夜萤身上散发出来的。 蓝胡子的鼻子比常人灵敏百倍,确定无疑这香味是从夜萤身上散发出来的。 那幽幽馥郁的香味,超出了蓝胡子的想象。 现在,是夜萤心花怒放的时候,所以她才会散发出这样的浓香。 是到时候采撷成果了,蓝胡子“唰”地亮出了袖中暗藏的匕首,抓住了夜萤的胸口,对着她当胸刺去…… 第七百六十五章一箭命中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蓝胡子正和神经病一样絮絮叨叨地说着话,忽然就停下话头,然后鼻翼翕动,接着,猛地扑到她身侧,跪在她身边,然后就亮出一把雪亮的匕首,对着她的心窝直刺下来…… 天勒个噜,夜萤微微侧转脸庞,就闻到一股异香扑鼻,这味道如此浓郁,连她自已都能闻得到。 原来,自已不知不觉,心花怒放了吗? 方才雪团扔下山后,大约半分钟时间左右,在自已想米琪和米妮的时候,山腰间开始响起了“轰轰”的声响。 当时自已心内一松,一阵欢喜,原来米琪和米妮真的没有骗自已,雪崩竟然真的由一个小雪团引爆了。 就是在那个时候,身体开始散发出异香的吧? 蓝胡子之所以愿意满足临死女子的愿望,就是为了哄她们开心,换取这一刻异香馥郁吧? 这道理,就象主人摸着猫咪脖子下的毛,让它舒服安静一般。 夜萤忽然发现,原来蓝胡子的变态思维,自已并未完全掌握,方才的行动,真的是在刀锋上行走,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 而现在,自已真的万劫不复了。 吴大牛即便真的在这山里,真的看到了雪崩,也来不及救她了。 她连一点自救的能力也没有,因为四肢麻木,除了能转脸,身体一点也不能动弹。她只能等着蓝胡子把她杀了,剖腹取物…… 蓝胡子手高高举起,只有这样的高度下来,手中的匕首借力,才能精准无确地把夜萤的胸口挖开,快速掏出里面的香腺。 这冰天雪地的,香腺会一直常年不腐,他就可以慢慢享受调配的乐趣…… 蓝胡子眼见目的将要达成,手高举起匕首顺势落下的瞬间,有一种类似于高|潮的快感。 这种感觉,十数载他才等来一次,只待刀尖把夜萤的胸口挑开,一切就都完美了。 夜萤睁大了眼睛,惊恐万状地看着雪亮的刀尖对着自已落下,此时的感觉,就象立体的电影大屏幕一般,那刀尖不断地放大、放大…… 如果他落刀很快,不一定很痛吧? 夜萤只觉得脑子一片空白,突然很滑稽地冒出这句话来。 我呸,想这些还有用吗? 可是不想这个我该想什么? 端翌吗?绝情又无情的男人,可是他曾给过她春风十里般的温暖。 吴大牛吗?她后世今生唯一的男人,虽然早前厌恶至极,但是现在,说对他没有依恋,也是不可能的。 呃,能长点出息吗? 净想着男人了…… 夜萤鄙视自已。 这一次死了,还会再穿越吗? 可惜了这具身体,她对这具身体还是很有好感的,毕竟是个美人胚子…… 好吧,想这些有什么用? 马上要死了! 夜萤也不晓得自已为什么刹那间掠过了这么多想法。 或许,这是人之将死,大脑的能量快速消耗,所以脑子运转得特别快。 匕首的刀尖马上要落下来了。 奇怪的是,夜萤并没有刺痛的感觉。 蓝胡子身体一僵,滞住了! “啊!” 蓝胡子痛呼一声,似乎要被挖心肝的不是夜萤,而是他。 没错,就是他。 蓝胡子的胸前,一只羽箭箭尾正“簌簌”发抖,深深贯穿了蓝胡子的前胸和后背。 一股鲜血正慢慢地从他胸前泅染出来…… 蓝胡子捂着胸口,然后脑袋慢慢耷拉了下来,跪在地上,象一尊雕塑,然后缓缓向一侧滑倒。 夜萤眼睛里的泪水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蓝胡子死了,她得救了! 有人来救她了! 她不用死了! 谁想死呢? 她活得好好的,还特别滋润,刚刚拥有了一段新的感情! 现在,她被救了,谁救了她? “轰轰”,雪崩的声音愈发响亮,看来,那个小雪团的威力不可小视,竟然引发了强力的雪崩。 夜萤脸上热热的,那是连续不断涌现出来的泪水导致的。 雪崩的轰鸣声中,间或还夹杂着喧嚣的人声。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可是夜萤还是不能动弹,笼罩在她身周的异香愈浓。 蓝胡子如果能活到现在,他肯定会发现,或许现在才是他最佳的下手机会。 被解救的这一刻,才是她真正心花怒放的时刻。 “萤妹,萤妹!” 一个彪悍的身影,出现在雪地里,看到地上直挺挺躺着的夜萤,端翌一颗心都要从喉咙口跳出来了。 他好怕,怕自已来迟了。 一把抱住夜萤,将她紧紧搂在怀里,端翌看到夜萤的眼神还是活泛的,泪水打湿了她的脸,端翌知道,夜萤还活着。 活着就好。 不管怎么样,活着就有希望。 端翌紧紧地抱着夜萤,恨不得把她嵌进他的身体里,就象抱住了失而复得的绝世珍宝一般。 “萤妹,萤妹!” 端翌声音哽噎着,胸腔里的震惊还难以平息。 “大牛,我好好的,没事。” 夜萤看他情绪激动得很,只好抽噎着憋出这句话来。 端翌听到夜萤说话,声调正常,他这下才彻底放心了。 不过,端翌仍是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不肯放开,似乎一放开,夜萤又会消失不见了。 良久,端翌回过神来,察觉出夜萤的异常,焦急地问道: “你身体如何?为何不能动弹?” “没事,蓝胡子给我下了类似麻沸散一样的药,所以四肢不能动弹。”夜萤露出舒心的笑容,“你来就好了。这个死变态,杀了很多女人。” 端翌把手指放在夜萤的唇前道: “嘘,不要说,什么都不重要,我只要你好好活着就好。” “你是不是看到雪崩才发现我的?” 夜萤转换了下话题。 “是,我们已经爬到山腰,然后就看到雪崩,客栈的小伙计柱子说这里的雪山,很少发生这么大规模的雪崩。 我就觉得怎么可能这么巧? 我们没到这里时,都没有大雪崩,现在竟然发生了大雪崩,一定有异,所以就向着这个方向来了。 我在半山腰时,就看到这个男人高举起匕首要刺下的侧影,当时也不知道他要杀的人是你,但是我也来不及多想,立即弯弓搭箭,还好,一箭命中!” 端翌长吁了口气,犹自庆幸自已的果决。 “感谢你是个神箭手。”夜萤宽慰地道,“若不然,等你赶上来时,我已经被他杀死了。” 端翌紧紧地搂着她,双眼迸射出异样的神彩,让夜萤感觉,下一刻,他就要扑上来亲吻她似的…… 第七百六十六章神补刀 如果,吴大牛真的要扑上来亲她,夜萤也不会拒绝的。 经历了将死的绝望再到见到自家男人的喜悦,若不是夜萤四脚麻木不能动弹,恐怕她还会主动亲吴大牛了。 抱着他,狂亲不止。 不如此不足以体现绝处逢生的喜悦。 夜萤目光闪闪,端翌目光灼灼,两个人的脸,越贴越近,越贴越近,近得能闻到对方鼻息轻轻喷过来的感觉,就象羽毛在脸上轻拂,痒痒的,亲密无间,气息交流。 两个人的嘴唇越挨越近,夜萤的唇在户外冻久了,还凉凉的,吴大牛的唇因为奔跑和激动,则是暖暖的。 夜萤觉得她现在太需要这样温暖的唇瓣来暖和一下自已,让自已迷醉一番。 奈何她动弹不了,不然早就迎面而上,主动擒获对方了。 就在两个即将唇齿相接时,突然,一个声音冒了出来,打断了他们的亲密无间: “啊,夜姐姐,你还活着?太好了!” 两个人即将触碰在一起的唇瓣倏地分开了。 端翌十分恼怒地看着突然出现的雪莲,那眼神里飞出来的刀子,简直能把雪莲当胸刺个透明的窟窿。 可是人家雪莲很聪明的不去接端翌的眼神,而是一脸兴奋兼无辜地跑到夜萤面前,跪伏下身子,摸了一把夜萤的脸道: “太好了,夜姐姐,你突然失踪,后来我们察觉到是不是蓝胡子做乱,吴大哥都要疯了,害怕那些土匪掳走你,会不会把你糟蹋了……” 雪莲话一出口,不光端翌脸上颜色一变,夜萤也是一脸郁闷。 呃,这话怎么说的? 听起来不象是安慰和惊喜啊? 根本没有人提这个碴,雪莲一上来却偏偏要这么说,是要让她背一个陷入匪窝、清白不明的名声吗? 夜萤又不傻,她虽不是处子,但实打实却只和吴大牛一个人有过肌肤之亲。 但现在最难办的也是这点,她没办法来自证清白。 吴大牛似看出夜萤的窘迫,他安慰地轻轻抚了下她的手道: “别着急,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坦然以对。” 吴大牛给了夜萤一个坚定的眼神。 这个眼神,如此真挚、深情,夜萤真的没有办法不沉醉其间,不相信他的话。 “吴大哥,夜姐姐,不要难过,真羡慕吴大哥对夜姐姐这么好,什么都可以不计较。” 雪莲的话,简直是雪上加霜,端翌回头怒视着她时,跟在雪莲身后的柱子都吓退了三步,恨自已为什么要跟在雪莲后面冲上山顶,要嘛他应该把耳朵捂住,装着没听到,否则,看吴大牛的眼神,简直是要杀人灭口嘛! 呃,他没听见,他真的没听见。 什么清白、匪窝的,这件事真的和他没关系。 吴大牛的气势陡升,雪山顶上本来温度就低,现在似乎更冷了,那股刺透骨髓的寒意,能把人的血管冻僵。 柱子几乎要脱口而出:别杀我,我不会说出去的…… 可是还没待柱子说出口,吴大牛就一字一句地对雪莲道: “你的话有完没完?没完的话,我把你从这里扔到山底下,你就在那待着,想说可以慢慢说。” 从这雪山之巅扔到山脚下还有命活吗? 柱子伸长脖子向下看了一眼,不想说话了。彻底做哑巴多好。 他之前瞅着雪莲长得娇俏妩媚,眼神里透着机灵,还想和美人多亲近亲近呢。 现在可好,这不是能带来桃花运的美人,是丧门星!扫把星!还是离她远点吧。 “吴大哥,我说什么了?我什么都没说啊?夜姐姐被土匪掳走,谁都知道土匪好色如命,咱们也不是马上把夜姐姐救出来的,如今她身陷匪窝几近一天一夜的消息三万大军都知道了。 如果只有咱们少数几个人,自是不用担心会有什么不好的说法传出去,可是三万悠悠众口,人家心里怎么想,事后嘴上会怎么说,咱们也不可能堵得住三万人的口啊!” 雪莲一口气说完,雪山上氧气稀薄,可是她说话都不带喘的,听得夜萤目瞪口呆。 三万人? 哪来的三万人? 端翌眼里简直要冒出火来,他几步上前,一把掐着雪莲的脖子,恼恨地道: “你就不能闭嘴吗?我最讨厌女人象你这般呱噪!” 端翌的大手十分有力,这一掐之下,就象掐小鸡一样,雪莲眼睛一翻,差点没被掐断过气去。 “大牛,莫要如此,这可是一条人命,不要滥伤无辜!” 夜萤见吴大牛出手不轻,赶紧用尽全身力气急喝道。 端翌本来眼中一片猩红,只要大手再收紧一捏,雪莲的脖子就会被他捏断。 雪莲如此放话,分明就是要给夜萤压力,端翌找到夜萤的狂喜还未褪去,就被雪莲这番话拼命地浇冷水。 就象烧热烧红的铁块,被泼上冷水一般,一下子火热滚烫就变得坚硬冰冷。 若不是夜萤唤醒他,雪莲早就毙命了。 端翌松开手,雪莲从他手中挣脱出来,眼里不由掠过一抹凄厉之色。 好哇,吴大牛,我好意提醒你,免得你因为着迷这个女人,失了自已的前程,你竟然还如此对我? 要知道,一个勇士,不论有再大的能耐,若是娶了一个名节被玷污的女人,他煜煜生辉的前程就蒙上了阴影。 现在夜萤就是阻拦他建功立业的女人,只有她雪莲,和他才是般配的。 可是吴大牛现在分明认了死理。 雪莲恼恨之余,又是一阵莫名心痛。 为吴大牛不值。 夜萤也真是的,既然身陷匪窝,就不要贪生怕死,早就该撞墙自尽,以保留名节,免得日后成为吴大哥的耻辱和笑话。 “萤妹,你别听她瞎说,不管你发生过什么,你在我心里,永远是当初那个你。” 端翌上前抱起夜萤,这才猛地想起自已为了教训雪莲,把夜萤扔在地上冻了好一会儿,不禁心疼坏了。 “吴大哥,你不要执迷不悟,反正事情都发生了,三万大军都来搜山找她一个人,天下谁人不识君?夜姐姐深陷匪窝的事情传出去,恐怕不尽都是好话!” 雪莲忽然带着点小得意的倚仗道。 这时,端翌和夜萤也察觉到了异常,因为四周“嚓嚓,嚓嚓”响起了非同寻常的声响…… 第七百六十七章心头插了一刀 若不是有所倚仗,差点被端翌掐死的雪莲,断不敢再顶着他的忌讳,大声说出这样的话来。 光看她脸上的表情,夜萤就明白了几分。 万万没有想到,雪莲也是一个心机如此深重的女子。 夜萤忽然后悔和她相识了。 端翌若不是此时抱着夜萤,怕是一挥手,就会要了雪莲的性命。 他听了自家小女人的话,一忍再忍,但是当看到雪莲身后,忽然齐刷刷地冒出一排人时,端翌不禁后悔万分,方才就应该直接掐死雪莲,不要让她再瞎呱噪。 但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因为,这些人分明都听到了雪莲的话,虽然他们沿袭着军营的纪律,默不出声,不过,就象雪莲说的,一个人有一种想法,天知道他们心里在想着什么? “怎么有这么多军士?” 嚓嚓声,就是方才军士的军靴踩雪地时发出的声响。 夜萤被端翌搂在怀里,不过,一想到他是自已的夫君,夜萤也就不羞涩了,坦坦荡荡地轻咳了几声,问吴大牛道。 这时,夜萤才恍恍惚惚地想到,雪莲提到过什么三万军士。 “吴大哥为了你,不是都快疯了吗?偌大的雪山,他一个人如何逡巡得过来?于是也不知道怎么说动了军营,整片南山,有三万多军士在找你,哈哈!” 雪莲说得很畅快。 没找到夜萤之前,她暗暗盼着夜萤被土匪杀了最好,但是找到了夜萤,她突然发现,一个没了声名的女子,拿什么和她斗呢?不禁得意外露。 即便吴大哥现在怜惜她几分,不过是借着过去的情份之势罢了,这件事情过后,吴大哥一定会慢慢清醒过来的。 到时候他就知道,夜萤娶不得碰不得,否则,于他大大不利。而她,就会变成吴大哥最好的选择。 雪莲一念及此,突然觉得自已方才也未免过于情绪外露,大夏朝人一般来说都比较含蓄,或许会看不惯她的做法,既然稳操胜券,接下来她还是收敛一些,免得让吴大哥心生反感,那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大牛,谢谢你,让你急坏了吧?” 夜萤看着端翌脸上,额头的太阳穴青筋如蚯蚓般扭曲,心内一阵怜惜,庆幸有一个男人这样爱她,不离不弃。 “只要你没事就行了。” 端翌嗫嚅了一下,终究没有再度直接对着雪莲发火。 雪莲说的话都被人听去了,他再对她发火,也没有任何意义。 夜萤努力试着动弹了一下手,发现竟然能动了,于是便费劲地伸出手,轻抚了一下吴大牛的额头,企图平息他的愤怒,道: “别生气,我还活着,咱们还在一起,就够了。” 夜萤这么一说,端翌的脑子立即冷静下来。 此次夜萤被掳,疑点重重。 还有许多未尽的事宜未搞清楚,自已是被雪莲几句话搅乱了心神。 所谓关心则乱。 现在最要紧的,是搞明白蓝胡子掳走夜萤的真相。 这样,才能寻找机会,为夜萤一证清白。 军士越来越多,他们身着黑甲,衬着皑皑白雪,又兼沉默不语,显得十分肃穆。 在虎纹令符的主人面前,这些军士连大气也不敢喘。 “吴大哥,你找到萤妹了?” 熟悉的说话声音,令夜萤精神一振,出现在她面前的,赫然正是赵子获。 “赵大哥,你在这里驻防?我一直以为你在靠近北疆的疆域驻防,没想到会在这里。” 夜萤看着一脸关切之意的赵子获,惊喜地道。 赵子获在铁甲之下握紧了手,但是又慢慢放开,他多想象吴大牛一样,把夜萤抱在怀里,好好安抚她受到惊吓的情绪。 可是人家吴大牛是她名正言顺的夫君,他算什么呢? 赵子获心里暗自嘲笑了下自已,感觉心内划过一阵锐痛。 方才雪莲的话,他也听到了,他还在想,如果近前发现吴大牛有任何嫌弃之意,他一定会当场向夜萤表白,让她和吴大牛和离,自已承担起她的一生一世。 他不怕被人嘲笑,不怕人家背后议论他娶一个名节被玷污的女子,他只想要和她在一起。 这样,这辈子他都会很快乐,那就足够了。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吴大牛似乎和他一样,一点也不在意夜萤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紧紧搂着夜萤,就象怀抱璞玉,抱着一块稀世珍宝,而且,最让赵子获心酸的是,人家吴大牛抱的名正言顺,实至名归,一点他什么事也没有。 “是,正好驻防这里!” 赵子获脸上露出稳重许多的微笑,让夜萤一时间还有点不适应了。 和端翌在一起的夜萤,赵子获还有机会一争短长,但是和吴大牛在一起的夜萤,赵子获自知一点机会也没有了。 人家可是她名正言顺的夫君啊! 因此,赵子获能不稳重吗? 难不成,还能扑上去紧紧拉着她的小手,眼泪汪汪地说:萤妹,你受苦了? “离别之情容后再叙,子获,土匪清剿得如何?” 端翌问道。 “吴大哥,余匪已全部肃清,其实这股山匪人并不多,统共只有二十余人,平时以劫掠商旅为生,倒是很少去骚扰附近村镇的百姓,所以民怨不大,百姓们也就没有主动报官。” 赵子获把了解的情况说了一下。 “民怨不大,是因为百姓不知道蓝胡子做了什么。” 夜萤在端翌温暖的怀里,一想到蓝胡子的所作所为,还是禁不住打了个哆索。 “萤妹,蓝胡子到底做了什么?令你如此恐惧?” 赵子获心直口快,问了出来。 但是问出口后,突然觉得有些不妥。 而站在赵子获边上的雪莲,忍不住嘴角轻轻一抿,心里不住给赵子获拍掌称快。 一个男人还能做什么,令一个女人恐惧如斯的? 赵子获看到吴大牛面色一沉,忍不住想要抽自已的嘴巴。 “蓝胡子对夜姐姐做了什么,我想大家都明白,赵大哥,你不要问这些,不然夜姐姐心里肯定不会好受的。” 这时候,雪莲假惺惺地上前道。 雪莲的话简直是给赵子获心头插了一刀,他张口结舌,内疚地看着夜萤…… 第七百六十八章搞臭她 “蓝胡子做的事,恐怖至极,吴大哥,往前面走,那山壁上有一道暗门,进了暗门,是一个蓝胡子禁闭女子的石室,进去之后,你们自已看看,就知道蓝胡子有多变态了!” 夜萤懒得看雪莲那明显带着故意宣扬她“丑事”的嘴脸,只是淡淡地对吴大牛吩咐道。 “好。” 端翌深深地看了雪莲一眼,算是把这张脸烙在脑子里了,她敢对夜萤不利,他有一千种手段收拾她。 只不过,自家的小女人心善,还刚刚受了莫大的惊吓,他不想让她再目睹可怕的事情发生。 雪莲无端受了端翌一眼,忽然觉得后背一阵发凉,好似有什么冰冷的东西附于背上,令她觉得大事不妙。 雪莲强自镇定了下心神,羡慕嫉妒恨地看着吴大牛抱着夜萤向山壁走去的背影,一跺脚,便跟了上去。 蓝胡子的尸体在雪地里僵直地躺着,那箭还插在他身上,死透了的蓝胡子,暂时还没有人去关注他。 “是这里吗?” 端翌打量了一下山壁,发现一处山壁前明显没有积雪,还有脚印的痕迹,便敏锐地看出个中的不对劲来。 “没错,就是这里。” 夜萤点点头,示意端翌推动山壁。 赵子获替他完成了,他伸出长长的胳膊,用力一堆,那山壁竟然动了,众人看明白,那是伪装成山壁的一道门。 “蓝胡子苦心经营,看来从匪多年,已经囤下了偌大一个家什。” “是啊,这蓝胡子太没眼睛了,若不是惹到夜姐姐,他还安心地做他的土匪头子,不至于殒命于此。 当然,最主要的是吴大哥太厉害了。那一箭从半山腰对着蓝胡子一击即中,简直如后羿天神一般!” 雪莲说得兴致勃勃,简直如小粉丝跟着大明星一般。夜萤也是无语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吴大牛没有一张俊帅的脸,依然能把人家小姑娘迷得不要不要的。 看来,这是一个凭本事的世界,而不是看脸的世界啊? 男人只要有本事,就是抢手值钱的。 没有人搭理雪莲的话,因为这时候,赵子获已经推开暗门,打头走了进来。 夜萤一想到里面的情形就毛骨悚然,实在不愿意再面对,于是对端翌道: “大牛,你把我放在外面吧,我不想进去。里面的情形,太恐怖了,简直如人间炼狱一般,你们要进去的,要有心理准备。” 一听夜萤不愿意再进到石室里,赵子获便很贴心地让军士抬来一张躺椅,上面垫了棉垫子,还有一床军被,道: “萤妹,你就在外面歇息着,我进去看看就行了。” “你让两个可靠的军士看着萤妹,我和你一起进去。” 端翌晓得这是寻找机会,为夜萤证明清白的机会,怎么可能放过亲自察看现场的机会呢? 因为他观察夜萤的神情颜色,也慢慢察觉出来,夜萤应该没有受到那个蓝胡子的侵害,否则,也不会是这般从容淡定的表现了。 而且面对雪莲的挑衅时,夜萤也从容化之,没有点心虚和脆弱的感觉。 端翌心里有了底。 但是,雪莲的话毕竟已经传开,外人又不会象他那般体察夜萤的情况。 其实,即便雪莲不说,外面的流言也会满天飞的。 尤其是夜萤日后成为王妃,这段经历怕也是别人家鄙薄她的黑历史。 端翌固然自已不在乎,却不容许自家小女人受到别人一点点轻视和不屑。 因此,他才会在这种刚刚分离又相聚的时刻,毅然放下夜萤,要前往现场一探究竟的举动。 赵子获虽然不知道端翌心里有这么长远的打算,但还是配合地点点头,唤了两名平素和他交好、人品信得过的军士守着夜萤。 夜萤躺在躺椅上,又有被子暖着,也很舒服,当然不愿意再去面对石室里可怕的场面。 看着端翌和赵子获进洞,雪莲也屁颠屁颠地跟着要进去,夜萤原本想叫住她,后来又一想,叫她估计也未必会听自已的,索性让她也去受受刺激吧,就算对她刚才满嘴“喷粪”的报复吧! 果然,雪莲钻进洞不久,就在里面发出一声尖利的惨叫,然后不一会儿,便失魂落魄地跑了出来,脸色苍白,一手扶着墙,拼命呕吐了起来。 “如何?滋味不好受吧?” 夜萤紧了紧被角,觉得这被子暖和得不象话,躺椅下加了垫子,也很舒服,舒服得她想睡着了。 “太可怕了,那蓝胡子怎么杀了人,还剖开肚子,还把人吊起来,就象生猪铺子一般,老天,我以后对吃猪肉都有阴影了。” 雪莲一边吐,一边道。 “呵呵。” 夜萤轻轻回了句,不一会儿,就没有动静了。 雪莲吐得苦水都吐出来了,好不容易才止住那恶心之感,见夜萤没有动静,便上前一看,呃,夜萤也是够心大吧?竟然睡着了? 她哪里知道,夜萤这一天一夜,神经高度紧张,耗尽脑子,对蓝胡子用尽各种方式揣摩他的心思,而且时时刻刻有失去生命的危险,心始终崩着。 现在终于安全了,有吴大牛和赵子获在侧,再也不用担心有性命之危了,夜萤整个人放松下来,疲惫之感涌上心头,更要命的是赵子获还准备了舒服的躺椅,夜萤自然一下子就睡着了。 雪莲一阵怨念,正想上前摇醒夜萤,却被两名站在夜萤身边的军士伸出拦住了。 “干什么?我是她的朋友,我要叫醒她,有事问她。” 雪莲自已不好受,也不想夜萤好过,执意想叫醒夜萤。 “对不起姑娘,你若是再这样无礼,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那两名军士淡漠地道,其中一位还将手按在了腰间的刀把上,似乎再一言不合,就要亮出武器了。 雪莲没想到普通的两名军士也这么护着夜萤,不由得恨得牙痒痒的,哼了一声道: “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不是被蓝胡子玩腻的!” 两名军士默默。 雪莲悻悻地离开,觉得忒没意思,又不敢钻进洞室里,只好一个人站在边上蹲着,在地上画着圈圈打发时间。 雪莲也在耐心地等,等待时机,把夜萤的名声彻底搞臭,让吴大哥救也救不回她。 第七百六十九章制造香水的真相 夜萤这一觉睡得很沉,但是并不是全然安稳,毕竟,蓝胡子给她投下了巨大的阴影,所以当她在睡梦中梦到蓝胡子时,顿时一惊,就把自已惊醒了。 夜萤睁开眼睛,茫然四顾后,才发现,自已竟然还在雪山顶上,但是蓝胡子已经死了,站在她身边,眼里能溢出柔情的水来,关切地看着她的,是吴大牛。 “萤妹,你做恶梦了?” 吴大牛看到她醒了,上前把手伸进她的被子里,毫不忌讳地在众人面前握着她被子里暖和的小手。 端翌此时觉得,原来做吴大牛虽然丑了点,但是最大的福利,是可以当着众人的面秀恩爱。 他紧紧握着夜萤的手,边上的军士都把眼睛翻到天上去了。 而赵子获在边上也挺尴尬和心酸的,他干咳一声道: “萤妹,蓝胡子杀的那些女子,他有说是何来历吗?他杀人的手法十分奇特,你知道为何吗?” “嗯,所以我说蓝胡子是个大变态。” 夜萤好歹沉沉睡了一觉,她现在年轻,因此精力恢复得很快。 听赵子获如此一问,便徐徐道来。 众人听了夜萤的讲述,皆是瞠目结舌,难以置信。 当然,夜萤隐去了蓝胡子说雪莲身上没有体香这样的细节小事,作为一个有素养的人,虽然雪莲一直想以声名被污这桩事来置她于死地,她也不屑于用这种小事来打击对方。 “蓝胡子杀了这么多女子,就为了从她们身上提取香腺,配制香水?” 端翌听了,也是一阵翻胃。 “大人,这金狗是蓝胡子的军师,对蓝胡子脾性来历十分了解,他自已说要戴罪立功,一定会知无不言。” 这时,一名军士押着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子上来。 那中年男子一身文士打扮,奈何满身横肉让他无论也装不出斯文的调调。 一听是蓝胡子的军师,夜萤也来了兴趣,她欠身道: “即是想戴罪立功,我便问你,蓝胡子为何喜欢从女子身上提取香腺,调制香水?明明调制香水可以有很多其它途径,比如用一些具有芬芳味道的鲜花,如茉莉、玫瑰等等。” “回大人,蓝胡子他自幼失怙,三岁失了父亲,八岁死了母亲,我听他自已说过,他对母亲极为依赖,他的母亲是一位调香师,身上常年带着馥郁芬芳的香气,依靠调香,在他父亲过世后一个人勉力抚养他。 蓝胡子母亲后来在送香时,被一豪门公子打死,母亲的意外横死,令他大受打击,一直想寻找记忆中母亲的味道。 开始的时候,他也是用植物来调香,但是他说都不是他母亲的味道。 后来有一次无意中他去泡温泉,说在温泉浴室里的人体中,嗅到了母亲依稀的味道。 从那以后,他似乎就灵机一动,把调配和母亲身上一样味道的香原料变成了女体。 这几年间,他陆续抓了许多女人上山,说要取什么香腺,我们也不知道他在秘室里关着捣估什么。 所以,还请大人饶命,我们只是普通地打家劫舍,也不曾伤了商旅往来客人的性命,还望大人们开恩,免去小人的死罪。” 军师金狗说着,就“扑通”一声跪下,连连嗑头不止。 赵子获见夜萤没有什么要问的了,便吩咐人把金狗拖了下去。 夜萤感概道:“没想到蒙特利尔教学的观点在蓝胡子身上一样适用。幼年失怙,令他做出这么可怕的事情来。” “什么是蒙特利尔教学观点?” 端翌忍不住摸了下鼻头,得,小女人又狂冒新词了。 “这种教学观点认为,一个人的童年十分重要,如果他在童年缺失什么,长大后,就会拼命想想弥补。 举个例子吧,我认识一个男人,他小时候家里很穷,他特别羡慕人家能大吃美味的年糕,他发誓,长大有钱后,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美美地把年糕吃到不想吃为止。 结果,他后来真的赚到钱了,拿到钱的第一件事,他就去买了五斤年糕,拼命地往嘴里塞,结局自然是吃得太撑,吃吐了。 这就是一种补偿的心理。 反过来也就是说,要培养一个具有健康人格的成年人,必须要给这个成年人一个温暖完整的童年。” 夜萤徐徐道。 端翌忍不住又摸了下鼻头,他的童年似乎也不是太完整,但好歹还是温暖的。 他一直有母亲淑妃呵护着。 是不是因为如此,所以母亲意外身故给他的打击也极大,才让他至今在不确信自已能百分百保护夜萤的情况下,不敢道出真相? 然而,事情发展到这个程度,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慢慢知道夜萤的身份了,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他和夜萤的关系。 “还好,咱们及时灭了蓝胡子这个毒瘤,要不然,他还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女子。” 赵子获气愤地道。 什么蒙特利尔他听不懂,但是他却知道,杀了蓝胡子肯定大快人心。 “呵呵,蓝胡子是祸害了很多女子,还好咱们夜姐姐在被祸害前,被及时救下,真是吉人自有天相。” 貌似“口无遮拦”的雪莲又出现了。 众人一片冷场。 没有人理会雪莲。 她讪讪地站在边上,低眉垂眼,心里不知道在打算什么。 然而,她方才的话,若是让人传出去,又不知道会被传成什么样。 一时间,口气里有一种异样的气氛在流动。 端翌看到雪莲,已经越来越不耐烦了,恨不得令手下拿根针将雪莲的嘴缝上。 “对了,我怀疑蓝胡子只是一个身份罢了,他只是借助了当地民间传说中人人望而生畏的蓝胡子的形象,他本身的形象应该不是如此,我曾刺探过他,看他的反应,总觉得他的胡子是染的,并不是真的就是蓝色的。” 为了打破百姓对蓝胡子的敬畏,夜萤觉得,戳穿蓝胡子的形象很有必要。 “哦?不妨去检查一番。” 端翌便和赵子获要往蓝胡子尸体所在的方向走去。 “等等我,我和你们一起去。”夜萤从躺椅上勉力站了起来,“休息了一下,现在好多了,催香草的药效逐渐失效了。我现在腿脚可以动弹了。” 第七百七十章费尽心思 “哎哟,夜姐姐,被蓝胡子劫来快一天一夜,你肯定累坏了。刚才还疲累不堪,怎么能走得动路呢?我来扶你吧!” 雪莲一看夜萤要起身,便赶紧上前殷勤地道。 这话听着貌似关心,但是大家听着怎么不对味呢? 什么劫走一天一夜,还累坏了?意有所指? 然而从字面上又不好说雪莲指的就是那桩事,但大家心里都和明镜似的,在这样的情境下,雪莲这么说,不就是指的夜萤陷入匪窝不能自证清白的破事吗? 端翌又不是傻子,他虎着脸上前,一个公主抱,一把抱起夜萤,把她结结实实地揽在怀里,道: “不用你扶!” 雪莲的脸都气歪了,原本还笑咪咪的脸“啪嗒”一下子沉了下来,变脸简直比翻书还快。 她没想到,吴大牛这么直接,一点也不避讳在众人面前和夜萤亲密,她不由气得一跺脚,也顾不上隐瞒自已的心思,道: “吴大哥,夜姐姐,你们都是我尊敬和喜欢的人。你们也知道我性子耿直,正因为如此,我才要冒天下大不讳说几句不好听的话。” 端翌面色一沉,晓得雪莲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话,怒道:“尔敢!” 倒是夜萤饶有兴味地扯了扯端翌的衣袖道: “大牛,别生气,没事,让她说吧,我倒是想听听她的高见。” 见夜萤竟然支持自已说,雪莲倒是有些意外地看了一眼夜萤,暗暗觉得,这个对手不好对付啊?看来,她还是斗志昂扬的呢,即便被扣上陷入匪窝不能自证清白的帽子,她也依然没有颓废。 雪莲见吴大牛虽然沉着脸,但夜萤一开口,他就闭嘴不言了,显然极听夜萤的话。 雪莲心中一阵酸楚,不由想到父王和母后,在母后面前,父王也一向是言听计从的。 部落里美女如云,虽然是母后倒追的父王,但是成亲后,母后还是把父王牢牢地抓在掌心里了。 看到夜萤和吴大牛,雪莲仿佛就象看到了母后和父王。 这吴大牛,愈来愈符合她心目中夫婿的标准。 不行,她一定要把他牢牢抓在手里,使尽一切手段,征服他的心。让他有一天象对夜萤一样对自已。 当然,还必须让他把夜萤扔到脑后十万八千里外去。 有了父王和母后的经历,雪莲对自已抓住吴大牛的心颇有信心。 见夜萤一双美目盯着自已,嘴笑浮现一抹不知道是嘲讽还是炫耀的浅笑,雪莲心一横道: “夜姐姐身陷匪窝,实属不幸。但吴大哥你也听柱子说过,左近的村镇不时有女子失踪,但是从来没有人报官。大家打的是什么主意?大家打的就是保住名声的主意。 但是这一次,咱们动用了三万军士找人,都快把南山捋平了。这三万的悠悠众口,哪怕是皇上,也不可能让他们都封住口。 夜姐姐如今名声大损,吴大哥不能一错再错,和夜姐姐厮混在一起。凭着你神射手的本事,不论在哪里都很容易混出头的,但是,你若是和夜姐姐在一起,怕是走到哪,都有人揪着夜姐姐的事不放。 想想未来你的同僚、你的上司的眼光,还有他们背后的议论,你将如何自处? 好吧,就算你不封侯拜相,但是若是在乡下,名声对一个女子更加重要。 你们不考虑自已,难道不考虑将来自已的孩子要如何在世人面前立足? 好男儿即便不求封妻荫子,但是儿孙总还要奔着前程去的吧? 所以我说,吴大哥今后实在不适合再和夜姐姐在一起了。 我这些可都是肺腑之言,吴大哥和夜姐姐你们好好想一想吧,今天这个坏人我是当定了,索性一古脑都说出来。 至于你们想怎么看我就怎么看我吧!” 雪莲脖子一梗,做出要杀要剐任由你们的姿势。 好一个耿直的白莲花。 象她这么说,如若自已再缠着吴大牛,那就是阻拦他前程的一块巨大绊脚石啊?甚至能让人看到吴大牛头上闪闪发光的绿帽? 夜萤无语地看着吴大牛,双手环着他结实有力的脖子,抬起头,正好能看到他一夜未刮,长出胡茬的铁青色下巴。 “雪莲说的挺好的,你怎么想?” 夜萤柔声问吴大牛。 “屁话!” 端翌本不是粗鲁不文的人,但是这不代表他不会说粗话。 从军行伍这么多年,他都是和大头兵们一起混,皇室的教养虽然泅染着他的一言一行,但是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 此时此刻,端翌觉得唯有这两个字最能代表自已的心意。 不过,以吴大牛的面貌来看,这二字回复,倒也挺符合身份和形像的。 呃,夜萤楞了一下,倒没想到吴大牛干脆利落,不过一想倒也是大妙,颇有“一力将十会”之功。 “你不要这么粗鲁,人家是娇滴滴的女孩子,满打满算都是为了你好,你这样会伤了人家的心!” 夜萤缓缓道。 不是她故意用这么矫情的语调,实是催香草的药效还未全过,她脑子反应有点慢,说话也徐徐图之。 “我和你的事,是咱们夫妻的事,关外人什么事?不需要外人的关心。” 端翌说完,再也不正脸看雪莲,抱着夜萤要走。 “吴大哥,你一定会后悔的。蓝胡子把每个女子都脱了衣服掏心挖肝的,你就不会想想,他是不是也对夜姐姐这么做过?” 雪莲没想到自已一番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话,竟然还不能说动吴大牛,甚至只换来他两个冰冷无礼的字。 若是这人是她部落的勇士,冲着他这么无礼,早就被宠爱她的父王拖出去剁成一百块了。 然而,雪莲发现自已就是这么贱贱的,他愈对她粗鲁无情,愈对夜萤好,她愈是想征服这个男人。 冲动之下,雪莲甚至说出了这样意图伤害夜萤明显的话。 这不呰于告诉大家,夜萤在蓝胡子手下,肯定受尽凌辱,不是清白之身了。 夜萤也没有想到,旅途中,一路和自已交好的雪莲,竟然思慕吴大牛成狂,为了拆散她和吴大牛,会不顾脸皮,说出这样伤害人的话来,面对在爱情中失去理智的女人,夜萤一时无语。 而抱着她的吴大牛瞬间翻脸,面色铁青,似是受不了雪莲的侮辱…… 天间一片寂静,无人敢言语,因为雷霆之怒即将爆发…… 第七百七十一章假胡子 被端翌抱在怀里的夜萤,能明显感觉到端翌身上的怒气,这一次,如果大牛出手,雪莲肯定讨不了好。 夜萤心打顿了一下,赶紧出声唤道: “大牛,莫生气。好男不和女斗,你若是对一个女人下手,就不是男人了。” 夜萤一向看不起会打女人的男人。 虽然雪莲十分可恶,但是于这个时代的情理来说,她还是能站得住脚的。 她可是为了帮吴大牛摆脱一个堕了名声、失去名节的女人,若是放在那些老夫子、卫道士眼里,他们还会为雪莲拍手称快呢! 所以,雪莲在某些人眼里,甚至是站在正义公理的这方。 如果吴大牛出手把雪莲如何了,肯定会伤了他的形象和声名。 因此,夜萤及时唤住吴大牛。 还好,吴大牛一向对她言听计从,本来铁青的脸色,在夜萤唤他后,慢慢由青转白,然后,猛地一转身,抱着夜萤就走了,不再回头看雪莲。 在他怀中的夜萤,这才轻轻松了口气,身体微微放松。 端翌把夜萤抱在怀里,岂能没有感觉。 他低下头,眼眸里是柔情似水,下巴的线条也柔和了许多,完全没有了面对雪莲时的冷傲与不屑,对着夜萤附耳低语道: “你呀,为什么老维护她?” 语气竟然酸酸的,还带着些委屈。 哦,是责怪她向着雪莲了吗?不顾他的感受了吗? 夜萤一阵啼笑皆非。 如此高大粗糙的男人竟然拥有这么一颗敏感的心? “胡说,我和你是一国的,怎么可能向着她呢?我不管怎么做,做什么,都是为了你好。” 夜萤吐气如兰,嘴里的气息喷洒在端翌的脸上,麻麻痒痒,温温热热,还自带一股独特的馨香,端翌简直要醉了,走路都打了一个趔趄。 “累了吗?” 夜萤感觉到了。 “不累,你太轻了,回去后得好好补补。” 端翌十分心疼。 抱在手上就知道了,夜萤这一天一夜备受折磨,没吃好睡好,一下子就清减了。 “不补,本来就有点胖,正好当减肥了。” 夜萤回道。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就走这几步路也腻歪着,耳鬓厮磨,亲密无间,简直把后面厚着脸皮跟上来的雪莲鼻子都气歪了。 赵子获全程无语。眼观鼻,鼻观心。 人家可是俩口子,夫妻俩,明媒正娶的,依着柳村的规矩,实打实的夫妻。 赵子获只能默默心酸地边上看着,即便雪莲出言不逊,他也不能主动出面打击对方。因为他没有立场。 不过,赵子获一直默默等着机会,等着吴大牛给他机会。 只要吴大牛听信了雪莲的蛊惑,有一点对夜萤的不耐,或者哪怕有一点点对夜萤不满,赵子获都会第一时间接手夜萤。 从某种角度来说,赵子获甚至巴不得雪莲把吴大牛说服了、说怕了,让吴大牛离开夜萤的为好。 是瞎子也能看出来,雪莲对吴大牛似乎有某种非要弄到手的执念,而且雪莲的样貌身材都不差,虽然比起夜萤略显青涩,但是这种青涩恰恰证明,她还是未经人事的处子,从青涩到圆融,是可以用时间和某些行动来弥补的。 谁知道,吴大牛却是一根筋,和他赵子获一样一根筋,不光不为雪莲所说动,还当着大伙的面,大肆和夜萤亲昵。 然而,祖宗家法,庙堂清律,都没有一条说不允许夫妻亲狎的。 当然,在众人面前,是有点那个啥…… 哎,辣眼睛啊!哥、妹,你们俩能不能收敛一点啊! 赵子获面无表情之下,内心火热地嘀咕着。 雪莲一腔怨念,虽然被吴大牛落了面子,但是却愈发跟得紧了。 她倒是要看看,夜萤似乎一肚子文章,言语里好象蓝胡子身上有玄机似的,她倒要看看,蓝胡子的尸身上有什么玄机。 “子获,唤一个军中大夫过来。” 端翌对赵子获道。 夜萤自是不可能在蓝胡子身上摸索,所以要检查蓝胡子,自然要叫军医为好。 军医本就是一直跟着的,听到吩咐,便上前检查。 他拨开蓝胡子蓝色胡子,用剪子剪下一段,便疑惑地道: “咦,这蓝胡子的胡须还真不是染的,你们看,他胡子至根部,都是蓝色的。” “啊?看来,真有蓝胡子这回事啊?” 雪莲又在边上敲边锣。 不过,这一回她没直接说到夜萤身上,所以没人理她。 夜萤也疑惑不解,道: “我当初被掳时,也刺激过他,说他胡子是染的,我观他表情,似是被刺激到了,我就觉得他胡子是假的。哪有人会长蓝胡子呢?” 即便是外族人,也只有白胡子、灰胡子,没见过蓝胡子的啊?这不科学。 军医闻言,又略一思忖,认真地在蓝胡子脸上摸索了下,突然道: “他的胡子是假的,粘上去的。” 说完,军医用力一撕,“唰”地一声,竟然真地将蓝胡子的胡子整把扯了下来。 “啊?竟然是假胡子?” 赵子获也大吃一惊。 “大牛,放我下来。” 夜萤看到军医将蓝胡子的胡子撕下来后,露出里面的肌肤颜色不太对,便对吴大牛道。 见夜萤执意要求,端翌只好把夜萤放下来,然后搀着她走到蓝胡子身边。 军医把胡子递给夜萤,细看之下,果然是染成蓝色的假胡子。 “你看,他里面的肌肤十分滑嫩,不象……” 夜萤一时间说不出那个词,但是分明就在嘴边,她一急之下,看了一眼端翌。 端翌倒是脱口而出: “不象男人的。” “对,不象男人的。” 夜萤说完,便蹲下身子,不客气地动手解起蓝胡子的衣服来。 端翌看她动手,皱了下眉,到底还是忍住了,任她行动。 “一个女人,还替别的男人宽衣解带?” 雪莲在边上低低道。 “那是个死人,你能闭上嘴消停会吗?” 赵子获真是听得不耐烦了,训斥道。 “你个小小的军士,竟然敢对我不敬?” 雪莲怒瞪回去。 哪怕是在他族土地,她也有公主的尊严好不? 夜萤不理会这边发生的事,快速地解着蓝胡子的衣服,她有一个猜想,不知道对不对…… 第七百七十二章真相出人意料 蓝胡子外面罩着的是一件棉袍,里面是夹袄,布衫等,夜萤一一解开。 由于手还受催香草的影响,因此有点不太利落,后来军医干脆递了把剪子给她,让她直接把蓝胡子的衣扣剪开了事。 随着衣物一层层地解开,及至里衣,夜萤的手顿住了,因为,她看到,一样辣眼睛、熟悉的东西。 “雪莲,你上来看看!” 突然,夜萤叫雪莲道。 这是雪莲和夜萤见面后,夜萤第一次正面和她说话。 雪莲不解其意,但还是趋身向前: “看什么看?你别拿恶心的东西给我看。” “这东西,你很熟悉吧?” 夜萤说着话,一边用剪子“嚓嚓”剪开一段,挑起来给雪莲看。 男人们瞅了一眼后,都自觉退后了一步,不过脸上都露出了惊异的神情。 雪莲看了一眼夜萤挑在剪子上的布条,再看看蓝胡子胸前,不由地差点爆粗口: “什么?蓝胡子是女人?” “没错,蓝胡子就是女人。” 夜萤把那布条放下,那是裹胸布,曾化妆成少年郎的她们俩都很熟悉。 要妆成男人,除了头发、衣物与女子不一样外,最重要的是还要把胸裹起来,抹平了。 所以,当蓝胡子的衣物解开,看到她胸前多了一道裹胸布时,夜萤的猜测就中了几分。 之前,她就怀疑蓝胡子太过女性化,调制香水这种事,一般男人是不屑做的,也只有女人,才会特别嗜好香水。 不过,蓝胡子长了一脸胡子,雄性特征如此明显,夜萤一时也不好认定她就是女人,说实话,开头的时候,夜萤也不会想到蓝胡子就是女人。 但是后面,和蓝胡子接触越多,夜萤发现的疑点也越多。 当然,最大的疑点不好说出口,就是蓝胡子看她时,始终没有那种男人看女人特有的眼神。 这种眼神,无法形容,但是身为女人,夜萤却能亲身感受到,蓝胡子对她,兴趣缺缺。 自认为不是倾国倾城,但是这样的身材样貌,一个长年饥渴的头匪土子,看着她时,连一点异样的眼神也没有,实在太不正常了。 及至最后,军医撕开蓝胡子的胡子,夜萤看到那胡子下面的白嫩肌肤,还有喉部没有喉结等特征,便倏地产生了蓝胡子性别有古怪的想法。 事实证明,她的这点直觉是对的。 “蓝胡子是女人?” 不同于夜萤的淡定,雪莲的惊异,端翌却是一脸高兴,甚至还难得地绽放出笑容。 “太好了,蓝胡子是女人!” 赵子获一直沉甸甸的心也突然轻松起来,看到夜萤一脸释然的笑容,他顿时便浑然忘我,沉醉其间。 之前赵子获曾经想过:如果夜萤声名受损,吴大牛不愿意要她,他就可以顺理成章追求夜萤。 但是与这个绝好的良机相比,赵子获还是情愿蓝胡子是女人,这样,夜萤就可以全身而退,保住声名了。 “蓝胡子怎么可能是女人?” 雪莲气愤地质疑。 得,蓝胡子是女人的话,夜萤就不用自证清白了。 气死了!怎么可能是这样? 雪莲也不怕死人了,她上前蹲下身子,一把抢过夜萤手里的剪子,然后“嚓嚓”把蓝胡子胸前的布条全部解开。 呃,好大的两坨! 如果蓝胡子不束胸的话,胸前那两团肉都比她要大! 不对,如果男人胸肌发达的话,也可能会这么雄健! 雪莲又不是没见过,她们部落里的勇士,一手能扳倒一只大黑熊的那位,胸肌就是这么发达。 所以,胸肌发达的,也不一定就是女人。 雪莲不信邪,继续把剪子往下剪去,裤子剪开,那正好是蓝胡子两腿间的部位…… “碰”,雪莲看清楚后,把剪子往地上一扔,“哼”了一声,扭头就跑了。 夜萤摇摇头,道: “验证无误,蓝胡子的确是个女子假扮的。” “太惊人了,让村民们吓得半死的蓝胡子竟然是个女人?哟,这可有料说了,回头不把大家听得神乎其神的?” 说话的是柱子,他从头到尾见证了这件事。 “扮成男人的身份,有助于她行事吧!” 夜萤心情奇特地道。 这也是个有故事的女人。 光是她能一手掌控群匪就是一个传奇。 不过,死人是不能说话的,否则,夜萤真地会把她抓起来好好问问,听听她的传奇经历。 “那是自然,如果是一介女流之辈,这些土匪肯定不会服她管的。” 端翌也大叹,万万没有想到,蓝胡子竟然会是一个女人。 “咦,这张脸有点印象。” 夜萤继续扒拉着蓝胡子脸上的假胡子,随着那些粘上去的假胡子象面膜一样一块块脱露,逐渐露出她真实的面容来。 “不会吧?你还认识她?” 赵子获疑惑地道。 这时,夜萤已经把蓝胡子的脸整理出来,她仔细地瞅了瞅,肯定地道: “没错,就是这个女人,被掳前的一天晚上,我和雪莲去泡温泉,她在也泡,不过,她一直在角落里,默默无闻,或许,就是那时候她找准了下手目标。” 夜萤想起来了,这张看上去平凡无奇的脸,这个女人,那天晚上的确和她在同一个温泉池里泡着,她和雪莲调笑,她则默默地在边上独自一人。 万万没想到,她就是此地百姓中人人闻之变色的蓝胡子。 “怪不得她能那么精准地找到你的客舍,估计在泡完温泉就跟着你了。” 端翌心有余悸地道。 “是,我还猜测,她就是在泡温泉时寻找下手目标的。只有在泡温泉时,女人们才会脱去身上的束缚,让她嗅到体息。” 夜萤补充道。 众人一时被这事实震住了,默默无语。 “来人,把蓝胡子的尸身收着,进镇示众三天!” 赵子获手一挥,自有军士上前,拿了个麻袋把蓝胡子的尸身收了进去。 让百姓知道蓝胡子是女人,一方面能证明夜萤的清白;一方面,还能破解蓝胡子在当地百姓中传奇般的说法。 夜萤虽然觉得拿女人的尸身示众不妥,但一时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便只好默默。 “什么?我们老大是女人?不可能吧?” 边上被押解出来的一众土匪,一听到这个消息,也大感震惊和意外。 “怪不得之前她都不肯和咱们共浴,也不肯和咱们睡一间洞室,抓到女人,也是一个人带走,原来老大竟然是个女人。 现在想来,她这么做都是有缘由的!” 众匪边被押解着,边互相窃窃私语。 夜萤在边上听得分明,雪莲也听得一清二楚,顿时大感失望,知道用自证清白这一计,是逼不死夜萤了。 第七百七十三章有你才有笑容 吴大牛虽然不是嬉笑颜开,但是任谁都能从他身周感觉到融融的暖意。 这也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明明南山顶上冰天雪地,但是和吴大牛站在一起,莫名地就感觉到温度一下子上升了好几度,如果不是吴大牛急着陪夜萤离开,怕是南山雪山之巅潜藏在雪层下的草种都要发芽了。 “我背你。” “不用,有军士帮忙抬着。” “他们抬着哪有我背你舒服?” 吴大牛恨不得把夜萤绑在背上。 夜萤无奈,只好让吴大牛背着,那四名原本要来抬夜萤的军士空落落地先下山了。 和吴大牛一脸轻松相较的是雪莲臭着的脸。 她万万没有想到,蓝胡子这么不中用,没把夜萤一刀杀死也就罢了,竟然还让吴大哥一箭射死了。 一箭射死也就罢了,她竟然还是个女人! 夜萤眼看着就要被自已将死了,谁知道她还是有点气运的,竟然绝处逢生。 该死的蓝胡子! 雪莲在心内恨恨地骂着。 看着吴大牛亲昵地背着夜萤的样子,不禁一阵心酸。 “哎,赵大哥,你和夜姐姐还有吴大哥是同一个村子的吧?你们村在哪啊?” 雪莲见吴大牛和夜萤水泄不通的样子,自已连见缝插针的机会也没有,便去后头缠赵子获了。 赵子获最经不住女人缠,见雪莲一脸纯真无暇的样子,似乎对柳村很感兴趣,便约略说了一些情况。 一行人走走停停,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但是对于找到媳妇的端翌来说,简直不知道自已怎么下山的,背着夜萤,边说着或亲热或无趣但自已觉得特别有趣的话,晕乎乎地就到了山下。 “咦,这么快就下山了?” 端翌走在平地上,看到前面绑在树上的马车,这才惊觉走下了南山,来到了平地上。 “什么叫这么快?咱们走了有两个多时辰吧!” 夜萤大约估摸着。 “有两个多时辰吗?我觉得象是一眨眼似的。”端翌笑嘻嘻的道,“和你在一起,时间过得特别快。” “相对论。”夜萤嘀咕了一句。 “什么相对论?”端翌一听自家小女人又抛出新名词,便做出一付谦虚好学状。 “举例说吧,如果你一个人呆坐在火炉前,你就会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但是如果你是和一个美女坐在火炉前,就算不说话,不做什么特别的事,你也会觉得时间过得特别快。这就是相对论。” 夜萤觉得给吴大牛科普爱因斯坦也是醉醉的。 “是象你这样的美女吗?” 端翌问道。 “啊?”夜萤一时懵懂。 “我是说,和我坐在火炉前的是象你这样的美女吗?” 端翌笑着又补充了一句。 “是。” 夜萤自从差点失去这具皮囊,便觉察出它的可贵,便不吝惜赞美它。 “哦,那肯定时间过得特别快。而且,我也不可能不做一些特别的事情,那样时间就会过得更快。” 吴大牛得意洋洋的样子,让夜萤不由一阵羞恼,却又着实发不出真火来,只好假装生气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道: “臭流氓!” 两个人嘻嘻哈哈,端翌难得如此没正形,把夜萤背到马车前,道: “坐马车吧,到镇上还得有一个时辰呢,看山跑死马。” 夜萤一看这车还是自家的,不由奇道: “你是驾马车过来的?这么确定能找到我啊?” “不是,马车是赵子获让人赶过来的。”端翌诚实地道,“我当时骑马抓着柱子就让他带路来了,哪里顾得上马车的事。不过,我是肯定要找到你的。三万大军,把南山翻个遍,一定会找到你的。” “哦,对了,哪来的三万大军啊?你竟然能调得动三万大军?我还真是小看你了。” 夜萤饶有兴味地问吴大牛。 从死亡边缘挣扎回来,经过重生一般的喜悦刺激后,对吴大牛能调动三万大军的事,夜萤反倒没有那么惊奇了。 以夜萤的想象,吴大牛既然是在京城里大户人家那做过下人,或许会有一些特殊的关系呢? 比如后世她就见过一些二代子弟,别说他们本人了,就连他们手下的人,也能轻易在地方上呼风唤雨。 而地方上的一些官员,看到这些下人,也无不俯首贴耳。 呃,吴大牛自不是那种攀附了关系就趾高气昂、得意忘形的狗腿子,否则,他也不会在柳村默默无闻了。 但是知道她有性命之忧,吴大牛情急之下,动用一些非常手段,调动军队,也是能够办到的事。 夜萤只是感动吴大牛为了她,也算使出大杀器了。能用非常手段,自然有非常付出,天知道吴大牛为了此事,欠下了人家什么情。 “呃,当时我情急之下,找到军营,万万没有想到,竟然偶遇了赵子获,让赵子获帮忙,于是才有三万大军找你的事。” 吴大牛摸了下鼻子,他之前都和赵子获商量好了,如果夜萤有疑问,就这么说。 赵子获对他的虎纹军符自是有诸多疑问,但是在军伍之中,官阶等级森严,上峰不主动说的事情,下属是不能发问的。 因此,赵子获作为一个合格的军士,便选择了服从和沉默。 所以,端翌尽可以把相关的一应事宜,都往赵子获身上推。 “呃,赵大哥?他在军队中的能量挺大的啊?看来,他做人挺不错的,一呼百应。” 话说夜萤对军伍中的规矩还真的知晓不多,她估摸着,赵子获能一下子发动三万人找她,应该就是同僚之间守望相助的意思吧! “嘿嘿,那是,多亏了赵兄弟。” 端翌把功劳无端让给赵子获,见夜萤夸赵子获,心里倒也不酸。 南山脚下的密草,此时都被三万铁甲大军踩成了一片平地,到底是军伍,行事统一而又迅速。得知夜萤找到的消息后,长官一声令下,三万铁甲回撤,现在已经无影无踪了。 若不是密草被踩成平地,还真看不出来,方才南山上有三万军士在寻找夜萤。 “吴大哥,等等我,让我搭你们的马车可好?” 端翌把夜萤在马车上安置好,正要驭马离开,却听后面远远传来柱子的声音。 端翌把马停下,回头一看,脸却如翻书一般变臭了。 原来,跟在柱子后面的那个人,令他厌恶至极…… 第七百七十四章神助攻 跟在柱子身后狂跑过来的,不是雪莲是谁? 想来是她不敢叫端翌停车,因此才叫柱子唤的。 她知道端翌无法拒绝柱子。 毕竟,柱子是端翌强横带来带路找夜萤的,他总不可能找到夜萤,就把柱子扔下不管了吧? 雪莲见吴大牛果然停车,知道自已用计得逞,微微一笑,靠近柱子,将一张银票塞进了他的袖口。 柱子得了银票,当下也不敢细看,只是不动声色地将银票往里袖了袖。 “上车吧!” 端翌对着柱子歪了歪头,姿势如此潇洒,让雪莲看了迷醉不已。 柱子利落地爬上马车,马车里很宽敞,夜萤现在四肢已经渐渐不麻木了,所以便倚着木靠坐着。 雪莲紧跟在柱子后面,也攀上了马车,一看到夜萤,就熟络地好象什么也没发生过似地打招呼: “夜姐姐,还得搭你的车,不然你看,我的脚在山上都磨出水泡了,根本走不回去了。” 雪莲的脸上,一脸邀功请赏的样子,意思分明是:我可是为了找你才把脚磨破皮的啊! 雪莲的言下之意,夜萤自然明白,她这么说,夜萤自是不好意思把她赶下马车。 还好,回程不用一个时辰,和她呆那么会,夜萤也就懒得和她费嘴皮了。 端翌见夜萤也没说什么,便冷哼一声,甩了一下长鞭,驱动马车。 他一个大男人,把一个弱女子赶下马车的事,自是做不出来。 当然,如果夜萤实在反感,他也会客气地请雪莲下车,夜萤没说什么,他也就权且忍下了。 为了照顾夜萤的身体,端翌不敢马车赶得太快,生怕路上颠簸,让夜萤难受,所以,马车在路上比平时更加缓慢平稳地走着。 一路上,雪莲倒是没有再呱噪,安安静静地呆在角落里,偶尔托腮发呆。 夜萤慵懒地倚在木靠上,全身还不太得劲,自然也没有心思应酬她。 只是间或地,透过马车晃动的帘子,看到吴大牛正在驭马的矫健身影,夜萤脸上的线条便变得柔和起来,眉眼间也氤氲出一股低调而幸福的满足气息。 夜萤的这付样子,落在雪莲眼里,她简直是梗着脖子噎下了一口又一口的狗粮。 不甘寂寞的雪莲眼珠子一转,貌似关心地发问道: “夜姐姐,你和吴大哥已经成亲了?” “是啊!” 对这个问题,现在夜萤甘之如饴,甚至巴不得雪莲多问点,因此一脸春风得意地回道。 夜萤也不明白自已了,为什么现在还能对雪莲如沐春风地微笑着,或许,是雪莲的问题搔到了自已痒处吧! 恋爱中的人,总是巴不得把爱人介绍给她认识或者不认识的全世界。 也喜欢一再反复地讨论着自已的爱人。 柱子只能是听众了,他不明白这两个女人之间的是非曲折,但是对刚经历了劫匪绑架一案的夜萤,还有貌美如花、但是说话总是被吴大哥打击的雪莲,都充满了八卦之心。 “哦,那你们成亲多久了?” 雪莲厚着脸皮继续问道。 “一年多了。” 夜萤想了下道,一脸悠然向往,现在她明白了,什么叫先结婚后恋爱。 以前在后世,常在影视剧里看到这个梗,她当时还觉得老辈子的人真可怜,怎么可能先结婚后恋爱呢? 没想到自已今天也遇到了这种事,别有一番滋味。 和正常的恋爱再结婚相比,先结婚后恋爱,则多了一份从容的笃定。 就比如眼前的雪莲,掏心挠爪,想要撬墙角,但是再怎么说,吴大牛也是自已的夫君啊,你想要当小三啊?一边凉快去吧! 夜萤甚至还不无得瑟地想,即便真地小三上位成功,自已也是大夫人,雪莲再怎么蹦达,也只能给自已做个端洗脚水的如夫人…… 不对,她才不会做这种几女共事一夫的事呢!如果吴大牛有这份贼心,她就打断他的狗腿! 当然,现在看起来,吴大牛对雪莲反感至极,即便她主动投怀送抱,怕也会被他直接扔到门外去吧? 做女人,原来最美的滋味就是拥有这样一份从容自在的正室底气。 眼睁睁看着雪莲抓耳挠腮,费尽心机,她却可以淡定地逗她玩。 “一年多?那你们的孩子不得还是小宝宝?你们怎么舍得扔下他出来四处逛呢?” 雪莲大吃一惊似地问道。 呃,被打脸了。 “我们还没孩子!”夜萤突然发现自已和吴大牛关系的一个软肋。 夜萤却不知道,耳力极好的端翌,在前方一边驾车,一边不时竖起耳朵,听着雪莲和夜萤的谈话。 不是他是偷听狂,实是生怕雪莲对夜萤会有什么不利,如果有异常的动静,他会立即制服雪莲。 没想到,雪莲还真是出乎他的意料,问出了这样一个大妙的问题。 和夜萤没有孩子,这一直是端翌心中的焦虑和隐痛。 若不是想尽快和夜萤有一个爱的结晶,他此次也不用如此大费周章,设了个入狱的陷阱,以吴大牛的身份来博得自家小女人的好感。 现在他就期待着水到渠成了。 而雪莲的问话,简直是神助攻! 从昨天到现在,端翌第一次听到雪莲说话,嘴角微微向上一扬! 因为,他分明听出了夜萤回话时,声音里的失落。 夜萤失落了? 是因为没有他的孩儿吗? 太好了! 自家小女人似乎觉醒了呢! “什么?你们结婚一年,还没有孩子?” 雪莲惊奇地叫出声来,再次用夸张地语调来强调这件事的不可思议。 “呃,结婚一年不到,没孩子不是很正常吗?” 被雪莲这一叫,夜萤都郁闷了。 “这哪里正常了?厉害的女人如我娘,一年就能生两个孩子呢!你结婚一年,竟然没有孩子?” 雪莲那语气,就差没问出来是你不行还是吴大哥不行了。 端翌边赶着马车,嘴角上扬得更加厉害了。 哼,就得让她知道,结婚一年,没有孩子有多奇怪!谁让她不配合的? “你娘一年能生两个孩子?是双胞胎吧?” 夜萤此时却好奇地问雪莲这件事。 端翌的鼻子差点没气歪了。 小女人,你说话能落到重点上吗? 第七百七十五章辟除流言 这时候不应该反思一下自已身为娘子的失职之处吗? 不是得好好想想如何配合夫君造人吗? 还弄个什么紫茄花…… 端翌在心内腹诽着。 雪莲却在马车里接上了话茬,乐呵呵一脸无心机状道: “我娘年头生了我哥,年尾生了我,岂不是一年生俩?我们不是双胞胎,不过我哥和我同岁就是了。” 夜萤心里默算了下,一年十二个月,怀胎十月,如果是年头生的,那岂不是得月子里就怀上孩子?才能赶在年尾生? 呃,雪莲的爹是个禽兽,连做月子也不放过自家媳妇。 夜萤在心里暗道,但是脸上仍做出恍然大悟状道: “哦,原来如此,我还以为是双胞胎呢!不过你爹和你娘还真是恩爱。” 雪莲没听出夜萤语里的更深一层的意思,美滋滋地道: “那是自然,我爹对我娘最好了。所以我觉得,你和吴大哥成亲一年,没生孩子,真是不可思议的事。” 前面还说人话,后面又拐弯抹角地膈应夜萤了。 “呵呵,生孩子这种事,随缘嘛,也许不经意间就有了。” 夜萤先结婚后恋爱,气场十足。 不管雪莲如何挖空心机,她到底有一纸婚约在手,因此很容易便四两拨千斤,无招化有招了。 雪莲哑然。 也是,人家夫妻俩的事,她一个未出闺的大姑娘,再深说下去就没意思了。 马车再慢,也会到站。 雪莲依依不舍地下车,还帮着端翌把夜萤扶了下来。 端翌把一张银票递给柱子,道: “拿着吧,说好给你的。” 柱子接过一看,哇塞,一百两银票啊! 柱子高兴坏了,对端翌连连谢道: “多谢吴大哥!” 他揣着银票,刚进店里,店老板一看到他活蹦乱跳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一个爆粟敲在他脑袋上,恶狠狠地道: “你这臭小子,死哪去了?还不去涮马桶?上房退了四间房,马桶都摆着呢!你是想熏死客人啊?” 柱子被老板这么一喝,一股年轻人的豪气怒向胆边生,一把将端翌刚给他的银票拍在乌木柜台上,道: “小爷我有钱了,不在你这干了!” “嘿嘿,臭小子,长志气啦?有钱啦?五两银子?十两银子?” 老板一听,怒极反笑,不屑地上前拿起银票一看,不由地瞪大了眼睛: “啊?一百两银票?臭小子,你莫不是杀人越货了吧?要不怎么突然发财了?” 一百两银子,够在乡下买十几亩良田,盖一进青瓦砖房,再娶个漂亮媳妇了。 因此,老板脑子一时都转不过来,不相信一个月在自已这领一两多银子的柱子竟然一下子就有了一百两银子。 很明显,这一百两是柱子热呼呼刚赚来的。 “老板,你这话就太不地道了吧?我这银票,可是带着吴大哥上山找蓝胡子,九死一生换来的!” 柱子看着老板脸上象被人挨了一闷棍的表情,奇爽无比,得意洋洋地开始显摆起自已的经历来。 “蓝胡子?什么蓝胡子?你上山找土匪了?到底如何?说说呗!” 老板好奇了,一时忘了柱了辞工郁闷之事。 不说店老板了,店里所有听到这事的伙计或者客人都围了上来。 柱子被围在中间,看着大家目光灼灼地瞅着他,顿时感觉自已成了焦点和中心,他胸中一热,年轻人爱出风头的特性展现无余,扫了大家一眼,吊足了大家的胃口,才缓缓道: “话说这天……” 一直说到端翌在山腰,闻听他言后,察觉雪崩不太对劲,仰头一望,正好看到山顶上,有个男人匕首高高举起,就要刺下。 于是吴大哥拉弓搭箭,一箭即中,那男人正是蓝胡子,登时死了个透心凉。 客栈老板连客人这才都吁了口气,纷纷道: “吓死人了,我还以为这女子会被蓝胡子杀了呢!” “还好这姓吴的是个神射手,一箭击中目标,否则那姑娘现在也没命了!” “不过可惜啊,那姑娘虽然救出来,名声也不复存在了,今后怕是嫁人都成问题了。” “是啊,谁会娶一个堕入匪窝的女子!除非去给人家做小!” 众看客议论纷纷,果然不出世俗民情的基本想法。 “呵呵,诸位若是这么想就错了,事情到这还没完!” 柱子拿了端翌一百两银票,精神头甚好,也颇有几分口才,不去做说书人太可惜了。 此时见众人都在议论女子名节的事,便又“啪”地一拍桌子,卖起了关子。 “哦?蓝胡子死了,事情还没完?怎么回事?” 众看客心痒痒的,蓝胡子可是这一带能吓住夜哭孩子的名字,此时听说蓝胡子被官兵清剿,众人自是拍手称快,但是一想到被掳女子的名节,大家也感叹可惜。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柱子还有下文,顿时大家的胃口都被吊起来了。 “快说啊,莫非蓝胡子死而复活?” 有人乱猜,引起哄堂大笑: “怎么可能?死人还能活过来?” “哈哈,大家猜的不对,蓝胡子不能死而复活,但是军医检查之下,却是发现,原来蓝胡子不是男人,蓝胡子,他是个女人!” 柱子卖够了关子,终于道出真相。 众人脸上炸裂和难以置信的表情,让柱子无比满足,仿佛揭破蓝胡子身份的人是他似的。 “什么?蓝胡子是女人?不可能吧?” “对呀,蓝胡子凶名在外,怎么可能是女人?” 没有人相信。 “眼见为实,蓝胡子的确是女人!为了安抚民心,彰显官府铲除匪患的决心,千机营在清剿蓝胡子巢穴后,决定将匪首蓝胡子尸身示众三天,以傚后尤!” 就在这时,一个身着黑铁甲的军士阔步走进店里,见众人都在乱纷纷的议论此事,便开口正色道。 众人自是识得这黑甲军士的身份,是当地驻军千机营的人,来自官方的消息当然比来自柱子这边的消息令人信服。 当下众人一片哗然。 这黑甲军士正是赵子获,他扫了一眼众人,便拿出一纸盖了官府大印的文书吩咐道: “柱子,你把这剿匪大捷的文书贴到店堂外,让四方百姓同贺!” 第七百七十六章扬眉吐气 柱子应承着,接过文书“屁颠屁颠”地就去了。 众看客明白过来蓝胡子身份真的是女的,皆是一脸愕然,还有老夫子摇头晃脑地说:“这件事肯定会被记入县志。” 至于堕入匪窝女子声名的事,自然没人再说了。 尤其当大家知道蓝胡子原来是以女子身体为原料,割取香腺,制作香水时,更加痛恨大骂蓝胡子不已。 有些受害者的苦主此时听到消息,也陆续从四面八方赶来。 一时间,这个邻近官衙的客栈门庭若市,大家都在客栈门口围看那篇写得洋洋洒洒的剿匪大捷文书。 变态的蓝胡子,成了众人声讨的对象。 而那些被蓝胡子开胸挖肚的女子,也被各家认领回去,官府用从蓝胡子匪窝里剿出的财物,对家属做了补偿。每家给了二百两的抚恤银。 原本抚恤的银两不可能这么高的,一般也就是二、三十两左右,若是遇到一个没良心的贪官,可能连二、三十两抚恤银也没有。 不过,夜萤却感同身受,能明白那些被掳女子临死前的绝望和痛苦,而且蓝胡子还清楚地说了那些女子临死前的一些心愿,而那些心愿,无一例外都与她们个人无关。 许多人至死前都是考虑到了家里人。 夜萤心疼她们的同时,自然只能从物质方面给予家属补偿。 当然,这个抚恤高额银两的建议,她是对吴大牛说的,没想到,竟然真能落实。 自然,吴大牛又把功劳推给了赵子获。 夜萤倒是深信不疑,因为她觉得,吴大牛没有这么巨大的能量,倒是赵子获,他是千机营的驻军,一般当地的官府,都会与驻军打好关系,尤其是这种边疆地带的官府,过去时常会发生大小规模的冲突和战争,对于军队的仰赖更大。 所以,如果赵子获出面和官府谈,官府反正也是现成从剿匪收缴的物资里发抚恤银,自是会首肯。 蓝胡子被剿灭的消息随着驻军的有意宣扬,很快就传遍了十里八乡。 这个镇子顿时象过年一般热闹,大家都纷纷到镇上看蓝胡子的真面目,同时声讨蓝胡子的罪行。 一些村镇远古以前疑似被蓝胡子掳过的女子,在听说蓝胡子身份是女人后,一时间也扬眉吐气,不证也能表明清白,腰板都挺直了。 这些女子,有的已经做娘做奶奶了,但是年轻时,都或多或少失踪过一段时间,家人虽然不说,但是周边大家都会背地里悄悄议论,自然,这些女子嫁得都不好。 不是做了人家的填房,就是嫁了村里最穷的人家。 而且,嫁过去之后,一旦有什么得罪人的事,还经常被人指桑骂槐。 听说蓝胡子被官府射杀,而且身份是女人,这些女子,顿时如掀去了身上背负的百斤重巨石,一洗身上若隐若现的耻辱。 这些人及她们的家属,也是进城声讨蓝胡子罪行的主力。 其实只要仔细想想,蓝胡子只不过三十许人,而她们失踪有的是发生在二十多年前的事,时间不太对得上。或许掳她们的“蓝胡子”另有其人。 不过,这些人自是不会往那方面想,只想借着蓝胡子的真身原来是女人这一事实,来一洗过去身上背负的耻辱。 “蓝胡子”的名号在南山上也不知道传承了几代,也不晓得有多少土匪冒着他的名声吓人,但是自这一次身份揭穿后,蓝胡子慑人的凶名消失了,大家都不把蓝胡子当一回事了。 从此,南山再无蓝胡子。 当然,小镇上的喧嚣已经和夜萤无关了,次日,她便和端翌乘马车悄然离开。 不过,讨厌的雪莲依然是死皮赖脸地跟着他们。 端翌想起雪莲说的生娃的那些话,倒是心机一动,没有把雪莲赶下马车。 自家的小女人身在福中不知福,看样子,需要有什么人什么事来好好刺激她一下了。 夜萤了解了一下,再有两百多公里,就到边陲小镇云海镇了,便继续忍这两百公里,否则,她知道,雪莲的倔劲上来,肯定会驾车在他们身后不依不饶地跟着。 真是一个令人头疼的仰慕者。 打不得,骂不得。 她还死皮赖脸的。 “夜姐姐,到了云海镇之后,你们打算去哪里?” 雪莲索性恢复了女装,乌发如云,上好的绸缎素衣,衬得她小脸在日光下煜煜生辉,又兼活泼可爱,夜萤不由地奇怪,为什么吴大牛依旧对雪莲冷若冰霜? 一般男人,只要长得好看一点的女人主动靠上前,最差的底线,都不会冷面冷语。 “我们会在云海镇打尖一阵,然后再做打算吧,一时没确定去哪里。” 夜萤自是不会把他们要去寻找钻石矿的消息告诉雪莲。 无巧不成书的是,依着那行脚僧人画的地图,那座疑似有钻石矿的山就在云海镇附近。再往外走一段,肉眼清晰可见的,就是北疆著名的熔王雪山。 被蓝胡子掳去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夜萤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整个人一直恹恹的,所以端翌打算在云海镇多呆一段时间,待把夜萤身体调理好了,再做安排。 反正,端瑞让他找《齐民要术》一书也没有时间表,端翌估计只要大半年内能找到,端瑞就会消停。 再说了,他也不是真怕了端瑞,只是借这个机会,带夜萤外出…… 见夜萤不透露她的去向,雪莲一时惆怅了。 这次她到大夏朝国内历练了大半年,家里一直催她回去,娘亲还隐隐透露,在部落里给她觅到了一名理想的佳婿,让她赶紧回家成亲。 雪莲原本是无可无不可,还对娘亲说的佳婿有点向往,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返程的路上,会遇到吴大牛,而且一见钟情,被吴大牛的勇武深深迷醉了。 现如今,雪莲不光对那名娘亲选定的佳婿没有了向往,一想起这破事,还觉得烦得要命。 而且最致命的是,娘亲的话无人敢违,连爹爹都要听她几分话。 如果娘亲真地帮她选好对象,基本上就是盖棺定论了。 可是雪莲现在,最想要的人就是吴大牛,虽然他已经娶亲,但是他是大夏人,到了部落里,谁知道他的前尘往事啊?尽可以骗众人他从未娶过亲。 然而云海镇就在眼前,她还没有打动吴大牛的心,还没想好怎么把他弄到部落里去。 吴大牛虽然其貌不扬,但是雪莲觉得,凭他一手神射的功夫,就连娘亲也会为之惊艳的。 如果事态紧急,是不是找机会,把生米煮成熟饭呢? 雪莲看着夜萤浅笑望向吴大牛的脸孔,如春花般娇艳,她突然脑子里浮出了这个主意。 至于夜萤,没关系,她会给她足够的补偿,让她一辈子都能享受荣华富贵…… 第七百七十七章横插一脚 雪莲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可行。 要一劳永逸拿下吴大牛,也只有如此才能快刀斩乱麻。 趁着现在吴大牛和夜萤还没有孩子,夫妻间的牵绊少,把吴大牛中途截下,时间久了,随着自已享受荣华富贵,吴大牛自然会淡忘了夜萤。 据雪莲这几日的观察,吴大牛和夜萤虽然已是夫妻,但是两个人之间似乎出了点什么难以弥合的问题。 否则,也就不会夫妻一路同行,偏偏还要分房而睡了。 不过,经历过蓝胡子事件,夜萤和吴大牛之间的感情似乎在迅速升温,在他们之间那个不可弥合的矛盾似乎也有化解之感。 所以,雪莲死缠烂打,非要跟着人家夫妻前行。 否则,这里已近边疆,她父王手下的人也在多地设有接应点,只要她发出暗号,立即便可得到妥贴周到的护卫。 雪莲却偏偏放弃了这些享受,直觉中,这俩夫妻有外人在,就不会大肆亲热。 雪莲打的是这个主意,所以一路上,突然转变了态度,不仅不再冷嘲热讽夜萤,对夜萤的态度也前所未有地好了起来。 端翌顾虑着夜萤的身子,不敢把车赶得太快,因此,一天才行了近百里路,快到入夜时分,前方依稀出现了一个集镇,端翌才松了口气道: “今晚咱们依旧住客栈,运气不错,萤妹你能休息得好一些了。” 夜萤慵懒无力,软软地靠在马车厢的软垫上,听到吴大牛如此体贴,心里也是甜甜的,道: “不妨事,我想现在全身无力,只是催香草的副作用罢了,明天随着药效尽数散去,应该就能活蹦乱跳了。” “还活蹦乱跳呢,看你这样子,我不知道多着急,让你看大夫也不肯。” 端翌心疼地回了一句,眼看着集镇近在眼前,便专心赶车。 雪莲在边上听着很不得劲,呃,也太不把她放在眼里了吧?当着她的面恩恩爱爱、卿卿我我? 可是吴大哥疼起女人来的劲,真的让她很眼馋。 哪一天,吴大哥疼爱的女人换成她就好了。 马车缓缓停在一家客栈门口,这是一个并不大的集镇,客栈也是镇上唯一的一家,门面不大,端翌把车停好,就有伙计上前帮忙卸车各种。 端翌走到车厢后面,伸出手,对着夜萤道: “到了,下车。” 夜萤以为他是要扶自已下车,便把手放在他的掌心里,谁知道端翌趁势一拉,便将她搂在怀里,乐呵呵地道: “既然四肢无力,我抱你进房。” 雪莲还想着待吴大牛把夜萤扶下车,自已也可以要求享受一下这种待遇,没想到人家压根正眼都没看她一下,直接把夜萤抱走了,把她一个人撇在车上。 雪莲暗咬了下银牙,冷哼道: “待到了云海镇再收拾你们,到时候,夜萤啊夜萤,有你哭的。” “这位小姐,你一个人嘀嘀咕咕什么呢?还不下车?我们要卸车了!” 一个如炸雷般的粗鲁声音突然响起,把雪莲吓了一跳。 她定晴一看,原来是一个面目黧黑、傻头傻脑的客栈伙计。 “吓死我了,这么大声做什么?我又没耳聋!” 雪莲气呼呼地道。 “哟,吓坏您是我不对,看您娇滴滴的,是不是不敢跳下马车啊?要不,我扶您?” 这下可倒好,吴大牛不扶她,自是有人想扶她,可是看这个指甲缝里还有黑泥圬的伙计,雪莲一阵翻胃,她摆摆手: “算了,还是我自已来吧!” 雪莲跳下马车,那伙计看着雪莲,眼前一亮,嘴巴惊艳地微微咧开,嘴角还流出一丝涎水来。 呃,我去,还真是个半傻子。 雪莲彻底倒了胃口,抱着自已的行李,就往客栈里走去。 “两间上房。” 在客栈的柜台处,吴大牛身长玉立,从背影看,绝对会让人觉得他的正脸也一定是让人惊才艳绝之姿,挺直的身板,透露着莫名的潇洒。 当然,正脸虽然不英俊,但是在雪莲看来,也绝不让人倒胃口,甚至莫名地觉得有一股沧桑的男人味。 比较刺眼的是,吴大牛身边,夜萤小鸟依人一般地靠在他肩侧,而吴大牛也毫不避讳地搂着她的纤腰。 奇怪的是,四周往来的旅客,甚至是客栈的老板,都没有人用特殊的眼光打量这一对。 似乎,他们如此亲密,自然而然,无需多加关注。 或许,他们不如此亲腻,才值得人费思量。 雪莲心中虽然嫉恨,但一想到来日方才,就不要为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打乱她的情绪。 不过,两间上房? 吴大牛一向是开三间上房的呀? 雪莲心中“格登”了一下。 “好咧,两间上房。这是门匙,喏,客官,给你。” 掌柜的是个胖老头,当下热情地递了两柄门匙过来。 雪莲上前,利落地从掌柜地手中一把抢走,然后才调皮地递了一把给端翌道: “吴大哥,这是你的门匙,我和夜姐姐一间。放心吧,夜里我会照顾好她的。” 说完话,雪莲便上前扶着夜萤,连架带拉的就把夜萤拉到其中一间上房里。 端翌看着她的背影,不由一阵无语。 这算是强拉着人跑的吧?感觉和抢人也差不多。 “雪莲,我警告你,不准对她不利,否则,你自已想想后果。” 端翌皱着眉,上前警告雪莲。 “大牛,没事,我一个大活人,雪莲能把我怎么样呢?” 倒是夜萤似乎不介意,反而替雪莲说起话来。 其实,夜萤也了解吴大牛心中的想法,现在他巴不得和她共处一室,夫妻鱼水相亲。 只是,她的心里,还没有准备好。 即便有所准备,但也不是在路上的客栈里,随随便便找个地方,而且,身边还有虎视眈眈的人在盯着。 雪莲什么心思,夜萤还看不出来吗? 她实在没有办法在雪莲支楞着耳朵的时候,放开身心,接纳吴大牛。 他方才开两间上房时,她就明白他的心思了。 但是当时如果由她出面来拒绝,肯定会伤了他的心,还好,雪莲跳出来,反倒解决了她一个大难题…… 第七百七十八章话不投机 至于和雪莲相处一室是不是有危险,夜萤倒也不怕。 要抢别人的男人,杀死那男人的女人是最不智的事情,雪莲就算想对她下手,也不是现在。 所以,夜萤悠哉地任雪莲扶着,进了另一间上房,独留下吴大牛在身后哀怨。 “夜姐姐,若是离开吴大哥能令你过上更好的生活,你是否愿意?” 晚间,两个人躺下准备睡觉的时候,雪莲隔着一盏烛火,幽幽地问夜萤。 “不愿意!” 夜萤毫不犹豫地答道。 雪莲听了,倒是略有吃惊,因为她其实并不觉得,夜萤对吴大牛的感情有多深厚。 只要看两个人相处时,事事都是吴大牛顺着夜萤就明白了。 听话的那个,肯定是处于弱势的一方。 所以,夜萤答得斩钉截铁,还是大大出乎雪莲的意料。 “为什么?” “因为不必依靠他,我也能过上好日子!所以你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 夜萤笑了,底气十足。 这就是女人也必须拥有自已事业的妙处。 底气,不是父母也不是丈夫给的,而是自已给自已的! 一个幸福的女人,必须能够从容地享受一份感情,但是却还要时刻能够保持抽身离去的能力。 并且,在抽身离去后,依旧能享有不输于现在品质的生活。 同样的,当一个女人拥有足够的能力和财富,能够和自已的男人同进退,她也不会受别人财富的诱惑,把自已的男人拱手让出。 雪莲倒是没有想到夜萤竟会如此回答,以她所受的男尊女卑、男人就是天、女人离开男人就是天塌了的教育,无法领会夜萤说这句话的妙处。 “没有了心爱的男人,没有他给的尊荣和地位,如何能过上好日子?” “女人又不是靠着男人才能活,女人也有双手和头脑,靠着自已一样能过上好日子。” 夜萤回了句。 “呵呵,男人说到底,都喜欢左拥右抱,夜姐姐,如果有一天吴大哥另外有了新欢,你该如何自处?” “我向往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如果大牛他有了新欢,说明他已经不爱我了,那我自会放手,让他和新欢一起过日子去。” “说得挺大方的,但是真遇到就不知道你的表现如何了。我和你说夜姐姐,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没本事的男人才守着一个娘子过一辈子呢!” 雪莲的话让夜萤叹为观止,真是好奇葩的三观,不过却是符合这个时代的潮流。 夜萤想了下,道: “我有洁僻!” “啊?”雪莲不明所以。 “我这个人啊,从来不和人共用一支牙刷,也不共用一双筷子,如果别人用了我的牙刷和筷子,我就会扔掉。” 夜萤决绝地道。 雪莲似乎有点明白夜萤的意思了,她嘀咕了一声,觉得和夜萤实在话不投机半句多,便失去了和她说几句的兴趣,吹熄了烛火,兀自睡觉去了。 不过,有一点雪莲觉得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夜萤肯定不是那么爱吴大牛,就冲她刚才说的那句话。 说也奇怪,和雪莲同寝,明知道她对自已并无好意,但或许是太累了,夜萤睡得很沉。 第二天天亮时,两个人还是在吴大牛的敲门声中惊醒的。 “大牛,你怎么不多睡会?我们方才还在做清秋大梦呢,被你吵醒了。” 夜萤穿好衣服去开门,回首把门掩上,才懒懒地对吴大牛道。 端翌正眼都没往屋内看一眼,只是拿眼睛上下左右打量了夜萤一番,见她并无任何异状,才道: “今天天气不错,适合赶路,一会就出发的话,咱们天黑前能赶到云海镇。” 这是迫不及待要甩掉雪莲的节奏啊? 夜萤心内一乐。 不论如何,自家男人能经受得住别的年轻貌美女子的诱惑,总是让人心里十分舒坦的。 而且方才她开门时,大牛的眼睛,也是一直跟着她走,连有意无意往屋内看一眼都没有。 或许换成别的男人,早就趁着这个机会往屋里用眼睛“偷香窃玉”了。 夜萤都没意识到,她已经把吴大牛称为自家男人了。 端翌看着自家小女人慵懒地倚在门框上的样子,云鬓半歪,粉面虽然是素着的,却若涂了脂粉一般,一点樱唇不点自红,白里透红的肌肤,随手轻轻一斥鬓角的发丝,全身便从骨子里透出一股媚惑的女人味。 端翌忍不住吞了下口水,喉结“古噜”抽动了一下,他伸出手,掠过夜萤的脸庞,轻轻替她拂开几丝在她眼前调皮轻拂的青丝。 夜萤的身体习惯性地僵了一下,然后突然又放松了,她微咪着眼,享受着大牛给她的呵护。 这种呵护似乎从头开始就有,只不过那时候她并不喜欢,所以不在意,一味地拒绝逃离。 吴大牛的手指有些笨拙生硬,那一缕秀发他拢啊拢,却怎么也拢不到夜萤的耳后。 相反,吴大牛看着夜萤如珍珠贝壳一般精致的耳翼,他又萌生了一个新的念头,那就是把那娇嫩的耳珠捏在指尖,细细体会那柔嫩的触感。 他伸出手指,掠过夜萤额前那缕不贴服的秀发,就在手指快要如愿以偿,触到夜萤的耳翼之时,突然,夜萤身后虚掩着的门开了。 雪莲一身精致的妆容走了出来,看到这两口子竟然在门口含情脉脉,她的心象被倒了一瓶醋进去,强笑道: “哟,吴大哥,怎么在门口站着呢?你们俩在说什么悄悄话吗?” 雪莲酸溜溜地道。 “呵呵,在讨论一会吃什么。”夜萤一脸笃定,那是知道这个男人只对自已好的从容底气侧漏,一脸的幸福感能把雪莲齁死,“我们吃牛肉面,你想吃什么?” “一大早吃牛肉面?我可吃不惯,算了,我吃煎饼吧!” 雪莲随便说了样。 见夜萤拥夫自傲的神情,信心满满,不由地在心里暗暗较劲道: 明天你就知道我的厉害了。 到时候,吴大哥跟我走,你可别哭鼻子啊! 夜萤只是随口说说,天知道这个小客栈大早上有没有牛肉面,可是吴大牛竟然硬生生地给她折腾出了一碗。 雪白的面条,筒骨高汤,切得薄如蝉翼的牛肉片,整齐地码堆在面条上,撒了点嫩绿的小葱,让人一看就食指大动。 雪莲狠狠咬了一口如铁块般坚硬的煎饼,眼神有点凶狠地看着夜萤面前的牛肉面,她也想吃,肯定比这铁煎饼好吃多了,这煎饼硬得,她牙都快崩了。 可是她当然没脸张口,之前谁让她说一大早吃不惯牛肉面的? 第七百七十九章到达云海镇 夜萤看雪莲吃得狼狈,倒是动了一些恻隐之心,她挑起一根面条,香甜地吸溜下肚,这高汤火候十足,汤汁又被面条全部吸收了,偏偏手擀的面条弹性十足…… 总而言之,各种滋味,美不胜收。 再看看雪莲,啃着能崩掉牙的坚硬煎饼,夜萤便好心地问道: “雪莲妹子,要不我的面条分你一半?” 雪莲还没说话呢,端翌一筷子将夜萤的筷子拦住了: “吃你的面,人家大早上不习惯吃牛肉面的!” 夜萤:“……” 雪莲一扁嘴:不带这样欺负人的嘛! 好象本姑娘从来没吃过牛肉面似的。 哼! 就是不看你们! 雪莲很有志气地继续啃着坚硬的煎饼…… 终于套上马车出发了,夜萤心情无比振奋。 睡了一夜,催香草的副作用似乎尽数清除了,人不觉得恹恹地难受了,精神一舒爽,再加上即将甩掉讨厌的雪莲,夜萤的心情便极好,甚至忍不住哼起歌来。 雪莲暗自卯着劲,见夜萤容光焕发,气色和华彩比昨天不知道好了多少倍,整个人愈发显得光彩动人,忍不住想要找面铜镜来照照自已的气色。 不管雪莲愿不愿意,云海镇在吴大牛马不停蹄的一天狂奔中,终于在日落时分,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 “到了,萤妹,看到没有,前面那亮起灯火的,就是云海镇。” 端翌兴奋地指着前面依稀灯火的地方,一脸振奋地对夜萤道。 讨厌的雪莲姑娘终于可以脱手了,而他也能独自陪着自家小女人走完剩下的旅程,想想都美得冒泡。 端翌脑子里,各种绮丽的幻想。 雪莲的脸崩紧了一下,但是眼神一亮,有一点火星在里面璀璨地闪了一下,很快一闪即逝。 三个人各怀心思,马车转眼便驶入云海镇。 和上一个夜宿的小镇比起来,云海镇大多了,也气派多了,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一座县城的规模了。 出了云海镇,就是北疆。 而自从神武大将军靖王爷大败北疆二十万大军后,北疆实力大挫,不得不和大夏朝签订了停战协议,战火平息后,两边的边民日子反而好过了起来。 边民们其实自古以来就有贸易往来和通婚的历史,因此不再打仗了,两边的商贸往来也跟着兴盛起来。 而云海镇作为边陲要镇,自然而然成为集贸交易中心,显得比一般的县城还要热闹。 “雪莲,送你到悦来客栈先吧?” 端翌难得,终于肯对雪莲说话了。 “好,那就有劳吴大哥了。” 雪莲一口答应下来。 在雪莲的指路下,端翌驾着马车,来到了悦来客栈门前。 他意外地发现,悦来客栈竟然挺气派的,不输京城里一流的客栈,而且客栈里人来人往,门庭若市,看起来生意很好的样子。 “表哥,我带着客人来啦!” 一进悦来客栈,雪莲便对着一个正在柜台后面埋头算账的年轻人喊了一声。 那年轻人抬头看到雪莲,露出一脸惊讶的神情,倒也不特别突兀,表哥看到许久未见的表妹,有这样的神情也很正常。 “表妹,你不是去京城了吗?荆爷和涣山他们呢?怎么没有和你在一起?” 表哥是位沉稳的年轻人,一双略显狭长的鹰眼,在人不注意的时候,眼里就迸射出警觉的光芒。 他在端翌身上,嗅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见雪莲和端翌站在一起,便赶紧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然后用身体把雪莲和端翌有意无意地隔开。 公主一个人孤身出现,一向忠心耿耿的荆爷和涣山却未跟随其左右,身边却跟着这么一个浑身上下散发出危险气息的丑男人…… “说来话长,容我后叙,这两位是我重要的朋友,一路上多亏他们护着我,我才能平安到达的。表哥,你替我给他们安排两间上房吧,一定要店里最好的。” 雪莲简直把这里当成自已的家了,虽然说是让表哥安排,但语气却是不容置疑的。 夜萤心想,雪莲和表哥的关系真好。 “雪莲姑娘,不必了,我们去别的客栈住,就此别过吧!” 端翌实在不想再看到雪莲了,自是出言相辞。 “夜姐姐,别走嘛,我一路上叨烦你们许久,求你们了,今晚咱们最后再聚一次好吗?明天我就要启程回北疆了,就此一别,也许毕生都不会再见,今晚上就让我做东,好好招待你们一番,行不?” 雪莲早就知道吴大牛会推辞,因此便瞅准了之前考虑好的突破口。 没错,只要夜萤心软,吴大哥就不会拂逆她的意思,便会同意留下来。 “雪莲妹子,谈不上叨扰,我们也只是顺路带上你,一路上照顾不周,哪还敢再让你做东呢?大牛他性子耿直,有什么不对的,你也别见怪。咱们就此别过吧,江湖儿女,不必做如此小儿女姿态。” 夜萤也是坚辞。 她对雪莲的印象已经颠覆,自是不肯再和雪莲共处。 “二位恩人,我家妹子一番好意,请二位不必客气。说实话,除了我们悦来客栈,二位想出去找客栈,这大晚上的还真不一定找到呢! 因为明日是云海镇传统的百花节,边民们都会聚拢过来凑热闹,所以镇上的客栈都是爆满。 倒是我们悦来客栈,还独独留了几间上房。别的客栈,据我的了解,除了一些下房外,都没有房间了。每年一次的百花节,都是这样的盛景。” 呃,真是没想到,还碰上节日了。运气不要太好。 夜萤也傻了。 总不能,到了镇子还露宿野外吧? 端翌想了下,住店就住店,反正店资照付,也不怕和雪莲有什么牵扯,更主要的是他舍不得自家的小女人露宿受苦,便拿主意道: “那就麻烦掌柜的开一间上房,我和我娘子就住在这里吧!” 雪莲一听,开一间上房,那这二位今晚是要住在一起喽? 再一看夜萤,根本没有反对的意思表示,雪莲心里很不是滋味。 表哥自是不知道雪莲心里的这些弯弯绕绕,见人家是夫妻二人,便很痛快地道: “好,一间上房,没问题。” 第七百八十章中场暂停 见“表哥”真的给夜萤和吴大牛开了一间上房,雪莲表示非常不开心,可是当着这二人的面,又没法给“表哥”暗示,只好恨恨地握了下拳头。 “二位,这是门匙,二位收好。二位远道而来,风尘仆仆,可以先洗漱一番,随后容我做东,感谢二位一路上对我表妹的照顾。” 听到“表哥”这么说,雪莲总算高兴了,脸上露出喜意。 “表哥”打量了一下雪莲的神情,晓得自已做对了,看来,这二位对公主非常重要,因此他对这二位愈发热情小心了。 “做东就不必了,我娘子一路旅途劳顿,我们洗漱后随便吃点就要休息了,掌柜的不必太客气。” 端翌软中带硬地拒绝道。 “表哥”楞了一下,他倒是没有想到端翌会如此生硬地拒绝。还没说什么呢,雪莲却在边上道: “表哥,吴大哥他们不会和咱们客气的,让他们先去洗漱吧。” 没想到这会雪莲倒显得晓人情事故了,夜萤不禁扫了她一眼,见她面上平静,一时也猜不透她在想些什么。 算了,反正同行之缘也就到此为止了,即是见到她表哥,雪莲也就没有理由再纠缠他们了。 夜萤心下放松,便任吴大牛挽着她的手,在小伙计的带路下,往他们住的上房走去。 雪莲在背后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见吴大牛临走前连看她一眼也没有,雪莲胸中一阵羞恼,一股莫名的怒火在心中升腾。 她堂堂额吉尔部落的公主,被父王和母后捧在手心的宝贝、诸位兄长心目中的草原之花,竟然被一介平凡的武夫如此漠视? “公主!” “表哥”见雪莲走神,便轻唤道。 “你过来,有一件事,你要帮我办好!” 雪莲沉着脸,对“表哥”一付赜指气使的模样,没有了方才身为“表妹”的客气和亲热。 若是夜萤在此,又会大赞雪莲演技出众了,在后世,凭着雪莲这付“变脸”的技能,拿一个最佳演技奖也是不难的。 “表哥”带着雪莲来到客栈的一处秘室,俯首贴耳地听着雪莲的吩咐…… “大牛,没想到往北这里的客栈,家家都有温泉啊,太舒服了。” 夜萤一听客栈的小伙计介绍说客栈有温泉可泡,不禁两眼放光,看向端翌的眼神里,也带着一丝妩媚,让端翌心中剧烈地一跳,想到了媚眼如丝那句话。 一想到今晚上就可以和自家小女人单独相处,而且悦来客栈的上房环境也不差,到时候,尽可以为所欲为,端翌心就剧烈地跳动起来,而且身体某个部位,也悄悄地发生了一些变化。 小伙计介绍完,告辞出去后,室内一时安静下来。 夜萤被吴大牛灼热的眼神看着,忽然觉得有些热。 她不禁站起来道: “好热,是不是得问问伙计,有没有冰,可以降降温,否则,今晚怕是睡不好了。” 端翌不说话,却走到夜萤身边,从她身后,一把紧紧地抱住了她,嘴里还喃喃地念道: “娘子,想死我了!” 这语气,仿佛和她分别了十年八载似的,滚烫灼热。 夜萤的心再硬,也被这滚烫的话语和温暖的怀抱融化了。 她静静的依偎在他怀里,觉得温暖而舒服,让她连挣扎推开一下的想法也没有。 吴大牛紧紧搂着她,嘴上的气息喷在她的耳后,吹起了她的青丝,那里却是她感觉特别敏感之处。 此时被吴大牛好象吹着气说话,夜萤耳朵“噌”地一下子红了起来,让端翌看得特别明显。 这精巧如贝壳的耳翼,端翌早就想咬咬看了,看它是不是如想象般美味,此时有机会,不吃还待何时? 不容夜萤反应过来,端翌已经张嘴将她右边的一片耳翼含进了嘴里。 夜萤不防吴大牛竟然会有这一招,只觉得耳上一阵温热麻痒,而且最讨厌的是,这个人还拿舌头撩动着。 夜萤知道自已耳翼是敏感之处,但从来没有想到会是这么敏感。夜萤不禁嘤咛一声,两腿一软…… 端翌只觉得嘴里那软软、滑滑的物什美妙的滋味正如自已想象的一般,忍不住撮起嘴,轻轻吸咬着。 谁知道,他只咬了一下,夜萤便双腿一软。 端翌赶紧从后面牢牢地抱住了她。 但是这一抱,双手却聚拢在夜萤的胸前,正好一手一握,美不胜收。 会死人的! 夜萤心里轻叹一句。 她知道吴大牛极富技巧,不过,以前她只是被动享受这样的技巧,从未如此爱意交融地体验。 当两个人都快不着寸缕的时候,夜萤晕乎乎的脑子猛地清醒了,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便推开正在她身上忙碌的吴大牛道: “不要,身子脏,咱们先去泡了温泉再说。” 端翌僵持住了,他都要哭了。 箭在弦上,她要他忍住? 涨得难受! 可是端翌也知道自家小女人情动了。 只要看她红扑扑的小脸,水波潋滟的眼神,还有轻声的嘤咛,这是他过去以吴大牛的身份不曾享受过的美景。 过去他总要半哄半强迫地,逼着她,她也极不情愿。 更别说,她身上的体香愈发浓郁,让端翌沉醉其间,明明白白晓得,自家小女人对他彻底接受了。 呃,好饭不嫌晚。 端翌也不想破坏了小女人的兴致,她现在这样子,他想要大肆品尝她是不可能了,因为她老掂记着自已还没清洁。 好吧,我忍! 端翌憋红了一张脸,徐徐趴在她身上,良久,稍稍平复了下自已,才无奈地刮了一下夜萤的琼鼻道: “你这小妖精,会害死人的。” 夜萤也知道自已理亏,这样的事,不能一而再,再而三,便讪讪地道: “以后提前做好准备,就不会这样了!” 还有以后? 她已经考虑到以后了? 一听夜萤这句话,端翌立即心花怒放,一扫不得其门而入的郁闷,满面堆笑地道: “那咱们赶紧去泡温泉吧,泡完了,美美吃一顿,再回房休息。” “好。” 夜萤看着夜色中吴大牛结实强健的身躯,想着再回来后会发生的情形,不由一阵脸红…… 第七百八十一章鸿门宴 就在两个人刚刚穿戴整齐,就听屋外传来“碰碰”的敲门声,端翌皱了下眉头,对夜萤道: “不会又是那个雪莲吧?” 一脸不耐烦。 夜萤看得特别爽,浅笑道: “十之八九,咱们在这刚落脚,也不认识谁,除了她,还有谁会这样敲门?” 也是,如果是伙计,敲门就会小声克制礼貌一些,不会象这位大小姐一样,敲得“碰碰”地响。 往严重里说,就是没啥教养的感觉。 夜萤和端翌却不知道,雪莲虽然出身王室,但是游牧民族的教养本来就不若大夏朝,性格也比较豪爽,所以雪莲在这方面,并没有受到精致的教养。 再加上王宫里大家都宠着她,更养成了她娇纵的性格。 此时在外面敲了几下,见里面没有应门,雪莲便敲得更加急切了,她怀疑,吴大哥和夜萤是不是在里面亲热呢,因此,有意破坏的心思更加明显,门敲得“碰碰”响。 端翌把门打开,面色不善。 果然是雪莲。 “吴大哥,夜姐姐,吃饭啦!表哥已经把饭菜都置办好了,一起吧!” 雪莲装着没看到吴大牛脸上不善的神色,却注意到夜萤脸上娇红未褪,心里不由“格登”了一下。 “不是和你说了吗?不用这么多礼!晚饭我们自会解决。” 端翌真是气乐了。 还好,方才是他们主动停止继续的动作,如若不然,雪莲敲门的时候,差不多是他最关键的时刻,瞧她那样用力敲门,敲得不开门不停止的劲,端翌觉得,自已肯定会被雪莲弄废了。 所以看到她怎么会有好脸色? “吴大哥,您太客气了,表妹一路上被你们照顾得很好,我方才听表妹说,和她一起的几位叔伯都不幸死于虎口,如若不是吴大哥你勇武,表妹安有命在? 你可是表妹的救命恩人,如果连一顿饭也不吃的话,让我们何以安心?” 雪莲身后闪出来的是她的“表哥”。 这“表哥”年纪比雪莲稍长,大约二十才出头,但是为人已经圆润通透,明明看到端翌面色不虞,但仍然温和谦恭地说着好话。 夜萤被他们缠得不耐烦,心想,不就是一顿饭吗?再和他们罗索下去,真要和他们天荒地老了。 于是便道: “如果你们非要请我们吃饭,那就待我们洗浴之后吧,再过一个时辰左右,如何?” “哎,太好了。”“表哥”一拍手,兴致勃勃地道,“妙极,一会我会让厨房上我们这的特色菜,烤全羊,一定不会让二位失望的。” 夜萤一听有好吃的,一时间也没有那么恼火了,好吧,她的胃被美食收买了。 端翌看着她一付息事宁人的小模样,心里的怒气也消失了许多,得,反正五脏庙终究是要祭的,既然小女人愿意,就去吃吧! 于是端翌也缓和了脸色,点了点头。 于是,雪莲和“表哥”离去,夜萤和端翌各自去泡温泉。 当然,这一次夜萤还警惕地扫了几眼一起泡温泉的女子,见里面并没有类似蓝胡子一般的可疑人物,便放心地泡了好一会儿。 直到想起一个时辰似乎已经到了,才赶紧匆忙擦净身子,擦干头发,换上简单随性的白色棉麻衣袍,准备赴宴。 端翌是个大男人,对他来说,泡温泉只是入水打湿,然后用皂角清洁,再冲洗一番就完事了。 因此,他比夜萤先行一步,在客栈的房里等着她。 见自家小女人泡了温泉之后,肤色更加滑润,犹如新剥的鸡子一般光滑,唇色殷红,让他恨不得把它咬在嘴里。 于是,端翌真的咬了。 他的大手托着她脑后湿湿的黑发,将她的樱桃小口,完全裹挟吞食着…… 夜萤觉得这个男人好强的占有欲,他完全不让她呼吸的样子,她最后禁受不住,只好一把推开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道: “快把我闷死了。” 端翌眼睛里都是水汽,看着眼前小女人娇喘连连,他努力平复了一下心绪,哑声道: “真想现在就吃了你!” 这话说得如此霸道而魅惑,夜萤听着脸上泛起一丝羞红,道: “我又不是美食,吃什么吃?” “你在我眼里,就是一道最丰盛的美食,怎么也吃不腻,要吃一辈子。” 端翌说起情话来,简直不用经过大脑,滔滔不绝如大河奔腾,但是若是熟知他的人却知道,端翌平时无事时,一年说话可以不超过一百句。 而且非必要不肯开口,可谓一字千金。 以至于端翌刚到北疆驻防时,外界传说,新到任的神武大将军是个哑巴。 后来端翌在军账中开口,大家还骇了一跳,原来哑巴也能开口说话。 呃,不,原来神武大将军不是哑巴。 不光不是哑巴,说话的声音还低沉富有磁性,好听极了。 用夜萤后世的话来说,听了端翌说话,会让耳朵怀孕。 所以,如果大家知道,象哑巴一样的端翌在夜萤面前如此滔滔不绝,首先就会把下巴惊掉了。 “你今天吃蜜了?”夜萤笑问。 “没有。何出此言。”端翌奇怪地问。 “嘴巴那么甜。”夜萤一脸得计。 哈,原来是挤兑他。 端翌又凑上去:“甜吗?你再试试!” “饶命,不试了,很甜很甜!” 夜萤吓了一跳,赶紧求饶,她的嘴唇都被他吸肿了,等下怎么出去见人? “好吧,饶过你。” 见她求饶,端翌很满意。 “吴大哥,夜姐姐,你们准备好了吗?可以开饭啦!” 好巧不巧,雪莲又来敲门了。 夜萤和端翌对视一眼,无奈,真是要变成心理阴影了。 “出了这客栈,就得把她甩远远的了,真是太令人讨厌了。” 端翌皱着眉头,难得说出对一个女人的评价。 “呃,我也是真心服了她了。” 夜萤亦是扶额。 这个女人太没教养了,明知道人家是夫妻,还三番五次骚扰,而且看她样子,分明是故意的。 算了,吃完晚饭,承了他们的谢意,也就两清了。 不过,夜萤却没有料到,这顿晚餐,根本就是鸿门宴…… 第七百八十二章中计 端翌打开房门,果然,雪莲正一脸执著地还要敲门,端翌开门的瞬间,她差点冷不防地撞到端翌身上。 见端翌冷脸看着她,雪莲不禁尴尬地一笑道: “吴大哥,我想时辰差不多了,怕你们饿坏了,赶紧来叫你们。” 雪莲定晴打量了一下眼前的一对璧人,只见夜萤一身白色素麻衣袍,飘逸宽松,衣料虽然普通,但胜在能衬出夜萤的气质,愈发将她衬得如出水的芙蓉一般。 而吴大哥则是一身玄色的黑袍,看不出是什么质料,但挺括合体,衬得他在勇武中,竟然透出几分儒雅。 吴大牛和夜萤站在一起,一黑一白,温馨搭调,让雪莲横生几分妒意。 就让你们美吧!哼,再美一会儿! 雪莲心下暗暗腹诽着,面上却是巧兮倩兮的甜笑。 夜萤和端翌对视一眼,都懒得和雪莲说话,只是默默冲着她点了下头,示意她在前面带路。 雪莲憋屈地走在前面,觉得夜萤把自已当成侍女来支使了,心里暗恨道:这点利息,我一会就狠狠地收回来。 绕过几条弯曲的回廊和月亮门,重重的影壁隔绝着一方方小天地,端翌和夜萤意外地发现,原来这悦来客栈那么大,别有洞天啊! 夜萤和端翌被带到了后院一处露天的场所。 出乎夜萤和端翌意料的是,“表哥”说的烤全羊,竟然是在露天现烤的。 他们进来时,一名下人正在翻动着篝火上的烤羊,不时往烤羊身上刷着各种调料,烤羊肉身开始变得金黄,散发出扑鼻的肉香。 夜萤闻到这股诱人的香味,不由地肚子“咕噜”一叫,蠢蠢欲动。 端翌回首看着她,见这小吃货的神色,便晓得她来了食欲。 自家小女人有了食欲,他的心情也变得特别好,眼神里透露出说不清的柔情蜜意。 夜萤察觉到端翌投射到自已身上的眼光时,微微抬头看他,不由暗暗沉醉。 夜萤自觉是个颜控,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有一天她会对颜值并不在线的吴大牛,产生一种迷恋的感情。 他的仗义、他的憨厚、他的柔情蜜意,更重要的是他的不离不弃……都让夜萤深深地心动。 现在,夜萤的心门已经完全为他敞开了。 端翌似乎也察觉到了这一点,他伸出手,将夜萤滑腻若无骨的小手捏在手心里,用力握了一下,这才恋恋不舍地放开。 眼前的美食、美景,突然变得有些索然无味。 现在,最好的事,就是把眼前柔若无骨的小女人搂在怀里,放肆轻薄。 “咳,两位恩人,请这边上座。” “表哥”一脸殷勤地走上来,笑容人畜无害,引导着夜萤和端翌坐到了主位上。 夜萤打量了一下,发觉这露天的烧烤也挺有意思的,餐位用的是胡人的矮木桌,就餐的人须盘腿坐在地上,两人一桌,桌上已经摆了蔬果美酒,还有一大盘烤馕什么的,想来是当做主食的。 夜萤学着吴大牛的样子盘腿坐下,不过她发觉这样坐很不舒服啊,一会儿她就必须换腿,否则根本坐不住,腿麻。 但是看吴大牛,他倒是坐得稳稳的,大半天也不用换腿,似乎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坐法,或者,至少他被训练过这样的坐法。 端翌腰背如松,即便如此随意的气氛,他也不放松身形,让人见了便心悦之。 夜萤于细节之处细细品味这位柳村的放牛郎,愈来愈觉得他颇有些意味深长的味道。 这种感觉真好。 夜萤并不喜欢一眼能看穿的如白开水一般的男人。 有点神秘感的男人,一眼看不穿,才象一杯陈年醇酒,愈品愈有味道。 “吴大哥,夜姑娘,这是我们云海镇特产的凉拌苦笋,你们试试,虽然味道微苦,但是十分清热降火,夏季我们镇上的人都喜欢用它做开胃菜。” “表哥”指着一碟切得细如发丝的凉拌菜对夜萤和端翌道。 两个人从善如流,举起筷子试了试。 “表哥”和“表妹”自然共坐一桌,不过,整个宴席,也就他们两桌人。 端翌和夜萤又不爱说话,因此一时间未免显得有些冷清。 这时,那伺候着烤全羊的下人,开始用刀片起表面烤得焦黄的羊肉来,片出一碟后,“表哥”示意端给客人。 “两位请试试,这种羊,来自于额吉尔部落的优秀牧场,其特产的雪花羊肉,是额吉尔部落给最珍贵客人的礼物佳品。” 端翌和夜萤只当“表哥”是在介绍烤全羊的来历,并没有注意到他话中的玄机。 倒是雪莲听了,眼神扑闪了几下,复又专注地看着端翌,眼睛一眨不眨地,简直看得有些沉醉。 当然,端翌此时让她沉醉的并不是容颜,而是他的神韵气质,一举手一投足间的男人味,英武中带着克制,显得恰到好处,一点也不象部落里那些粗野的勇士一般。 夜萤和端翌从善如流,挟起烤羊肉品尝了一下味道,夜萤只觉得那羊肉烤得恰到好处,薄脆的外皮,带着调料的香味和羊肉特有的淡淡膻味,但并不令人反感,入口才嚼几口,却是马上就化。 果然不愧为雪花羊肉,见滋味甚好,夜萤便不客气地大块朵赜起来。 端翌看着夜萤吃得有滋有味的,不禁嘴角微微一扬,自家的小女人总是这样,在美食面前毫不掩饰自已的好胃口。 他记得,她曾经说过,对厨师最好的赞美,就是把他做的菜都吃掉。 “慢慢吃,还多着呢!” 端翌宠溺地挟了一块羊肉在夜萤面前。 “二位,不妨试试我们这用沙棘果做的果酒,味道甜甜的,其实在我们这里,也就是当做夏季的饮料来喝,应该能对这位姑娘的胃口。” “表哥”一脸好客状,还亲自上前,为夜萤和端翌斟了一杯酒。 雪莲也自已倒了一杯酒,隔空对夜萤和端翌道: “我在这里借花献佛,感觉二位一路上的关照!雪莲先干为敬啦!” 说完,还真一仰脖把一杯酒喝干了。 夜萤见那酒用冰块镇着,倒到酒杯后,冒出缕缕白烟,澄黄的酒液,看上去挺有感觉的,便和端翌对视一眼,两人擎起酒杯,回礼之后,各自饮酒下肚。 这酒度数好高,并非饮料吧? 夜萤刚喝下酒,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脑子里不由地这么想,接着,便失去了知觉。 第七百八十三章情变 呃,中毒了?被下药了? 当夜萤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已好好地躺在悦来客栈上房的床榻上。 唔?怎么回事? 夜萤扭头一看,床榻上的另一侧空空如也,只有她一个人,那吴大牛呢? 天色竟然已经大亮,她喝了那杯酒后就一觉睡到了天亮? 那她是怎么回到床上的呢? 夜萤却一点也记不清了,是喝断片了? 夜萤从来没有喝断片的经历,但是听人说起过,大抵就是脑子突然“轰”地一下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第二天醒来,人好好躺在某处,但是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一点也不记得了。 大抵就是和她昨晚经历的感觉一样。 夜萤又躺了会,细细体察了下,发觉身体也没有任何异样。 嗯,还好。 至少不管是吴大牛还是其它什么人,都没有对自已做些什么。 即便是吴大牛,夜萤也不希望他在自已喝断片的情况下对自已肆意妄为。 不过也不对啊,那酒有那么厉害吗?“表哥”不是说当地居民当成饮料来喝的吗? 夜萤不觉得自已的酒量有那么差啊? 自家酿的烧刀子酒她都能喝二两,昨天那酒,她不过才喝一杯而已。 也许是空腹喝酒,所以才醉得快? 昨天喝那杯酒时,自已空着肚子才吃了几块烤羊肉而已。 哎,算了,不想了,还好身边还有个吴大牛在,不然喝多了真地很吓人,什么也不知道,失身了都有可能。 后世不是有种酒叫失身酒吗?据说好入口,但是其实隐藏的度数很高,许多妹子不知不觉就喝醉了,然后便极容易地就被占便宜了。 夜萤晃晃脑袋,不觉得难受,于是便从床上爬起来,发现自已的衣物还完整地穿在身上,不由地抱怨一句: “真是的,也不懂得把我的外套脱一下。” 一直到这个时候,夜萤还有点莫明所以,并没有意识到太大的不对劲,只是觉得自已昨晚上似乎喝醉了。 当然,夜萤抱怨的对象只能是吴大牛了。不过,看看身侧,并没有吴大牛曾经睡过又离开的痕迹,夜萤就觉得奇了: “大牛哪去了?” 她起床踏在地上,脑子还略有一些晕眩,但并不是很厉害,一定是那种果酒的后劲,哎,以后自已还是少喝点酒吧,才一杯就出事了。 夜萤一边想,一边打开门,准备去找下吴大牛,或者问问掌柜的,有没有看到吴大牛,然后一起去吃早餐。 谁知道门一开,吴大牛已经站在门外了。 看他的样子,似乎是正好想进门的样子,见夜萤打开门,突然出现在面前,他微微楞了一下。 “大牛,你去哪了?我昨晚上喝醉了吗?有说胡话吗?没做让人嘲笑的事情吧?” 夜萤想起阿宁在家里喝醉的那次,可是闹得胡天胡地的,后来还被端翌训斥了,还让她想办法好好“收拾”了阿宁一通。 其实阿宁事后根本不记得自已做了什么…… 因此夜萤也开始担心了,因为她发现吴大牛面色不虞,那样的神情,和端翌当时生阿宁气时很象。 所以夜萤也怕自已昨晚上是不是喝多了后,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若吴大牛生气,现在肯定是要算总账了。 一时间,夜萤竟然有些心虚起来。 吴大牛还没说话呢,身后雪莲闪现出来: “夜姐姐,你酒醒了?醒得还真快,呵呵,既然醒了,我们来和你道别一下,也就准备动身了。” 雪莲亲热地把手圈在吴大牛的胳膊里,甜蜜蜜地对夜萤道。 “哦,好。” 夜萤脑子还木木的,竟然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然而,她马上就觉得不对了。 为什么雪莲和吴大牛如此亲热? 什么我们来和你道别一下? 夜萤意识到事情严重不对,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她的毛孔“唰”地一下张开了,一股凉意从十万八千个突然绽开的毛孔里钻进来,激得她激灵灵打了个颤。 “大牛,这是怎么回事?你要和她走了?” 画风不对啊,吴大牛! 夜萤的声音里,带着焦急和不安的微微颤抖,与她相较的是,雪莲的脸上,是掩饰不住的骄傲和得意,还不待吴大牛回答,雪莲便道: “是啊,吴大哥要和我回去。回去之后,我们要成亲了。昨天晚上,吴大哥向我求亲了,我也答应了。” “轰”地好象一个惊雷在夜萤头上炸开,她脸色骤变: “大牛,你和我开玩笑吧?你怎么可能和她成亲?” 只不过一个晚上,吴大牛就变心了? 吴大牛一声不发。 “夜姐姐,你别怪吴大哥,是我自愿的,他没有强迫我。”雪莲一脸认真地从旁解释道,“吴大哥是个真汉子,他发现做了那样的事后,便说要对我负责,所以,我们今天就要收拾行李回我家,夜姐姐,很遗憾,我们只能陪你到这里了。剩下的路,你要自已走了。” 雪莲此时几乎把整个身体都吊在了吴大牛身侧,那青涩的胸还在吴大牛身上蹭啊蹭的,夜萤看到,吴大牛竟然没有推开她的意思。 “大牛,我只问你一句,雪莲说的,是真的?你昨晚上,真的和她发生关系了?” 夜萤的脑子乱乱的,这发问的声音,好象不是她的一样,但是她仍然艰涩地问出了口,嘴里好象被塞了一把铁砂似的,除了暗哑,满嘴都是一股腥味。 “嗯,是真的。萤妹,你就在这左近游历一番吧,我会找到那样东西,然后帮你免罪。不过,咱们的缘份就到此了,我要和雪莲成亲,待罪免之后,你就回柳村吧!” 吴大牛说着,还从怀里掏出一迭银票递给夜萤。 夜萤起先不知道他给的是什么,但是仍然木木地接过,打开一看,才发现是一大迭银票。 吴大牛道: “这些银票是一路上花剩下的,还有两千两,是雪莲给的,穷家富路,你多带点银两在身边。” “吴大哥,你还有完没完?夜姐姐是个大人了,又不是小孩,还不知道怎么走路啊?有这么多银两,她回头去镇上镖局雇两个保镖,就能安然回家了,你也别操心了,走吧,表哥套好马车,在外面等着咱们了。” 雪莲俨然一付当家娘子的模样,大包大揽地道。 第七百八十四章缘分已尽 夜萤早就被这突如而至的变化砸懵了。 什么?吴大牛和雪莲有了一腿,然后突然“男人的担当”爆棚,马上要和雪莲成亲? 自已呢?就这么被他抛下了? 那个正义、憨厚、忠诚的吴大牛哪里去了? 不对,自已肯定是在做梦,现实怎么可能这么荒诞? 夜萤揉了揉眼睛,吴大牛和雪莲依然站在自已面前,而且雪莲的手还紧紧抱着吴大牛的胳膊,别提有多甜蜜了。 夜萤狠狠拧了把自已的胳膊,哎哟,疼! 可是再疼也没有醒来,看来不是做梦。 “大牛,你是不是被雪莲下了套了?不管遇到什么事,咱们一起担当,我不信你喜欢雪莲。” 夜萤上前,一把抓着吴大牛的手,眼睛红红的,但是眼神却十分坚毅执着地看着他。 吴大牛沉默了一下。 夜萤仿佛看到了希望,继续道: “大牛,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如实告诉我好吗?不要被雪莲抓到什么把柄胁迫了。” 夜萤想到了自已通缉逃犯的身份,是不是雪莲以此来威胁吴大牛,逼他娶她呢? 真是没料到,雪莲竟然是如此没有下限的女人。 夜萤的手紧紧地抓着吴大牛的手,但是慢慢地,她有点害怕了,因为,吴大牛的手是冰冷的,不带感情的。 不象以前那样,他的手总是温热有力的,而且她一旦触到他,他就会反手抓住她的手。 就在这时,吴大牛动了。 他用右手,有力坚定地扳开夜萤放在他左手上的手,这双昨天他还宝贝不已的纤纤素手,如今却仿佛成为阻碍他奔向荣华富贵的铁链一般,他必得用力了才能舍弃。 夜萤紧紧抓着,就是不放,哪怕吴大牛的手已经弄疼了她。 “不要,大牛,不要!” 夜萤摇着头,眼里的热泪已经止不住地夺眶而出。 夜萤的泪水一滴一滴地流下来,滴在了吴大牛的手背上,热热的,就算是冰块做的心,被洒上这么热呼的泪水,也会被融化了。 然而,吴大牛安静了一下,看到雪莲不满地撅起了嘴,他冷静地伸出手,一根一根、一下一下,将夜萤的手指,从自已的手上硬是掰了下来,然后,用淡漠的语气道: “没有人威胁我,我对雪莲姑娘是一番真心实意。你不过是我十两银子买来的女人,现在我们缘份尽了,这十两银子,你也不用还了,就当这些日子以来的补偿吧!” 雪莲听吴大牛这么说,脸上露出了欢欣满足的笑容,连连点头称赞道: “夜姐姐,你听吴大哥说了没有?你们的缘份已尽,你就不要再苦苦纠缠他了。 我承认,你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很能吸引男人。可是,这个世界上漂亮的女人那么多,但是象我这样又漂亮又能给男人带去光明前程的女人又有多少呢? 告诉你,我是北疆额吉尔部落的公主,是我爹娘的掌上明珠,吴大哥只要娶了我,就是我们部落的驸马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的武功那么好,在我们部落也会备受尊重。 而你,除了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能给吴大哥什么呢?” 雪莲说到这里,得意地一笑,拉着吴大牛的手,深情地对他道: “走吧,吴大哥,夜姐姐会想通的。” 夜萤傻眼了,她知道雪莲一定有些身份来历,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她竟然是北疆最大的部落之一额吉尔部落的公主。 难怪吴大牛会选择雪莲,抛弃了她。 雪莲可是传说中的白富美、王室成员,地位尊贵,又对吴大牛一片痴情,从她死皮赖脸地倒追吴大牛就可以看出来,她的确十分喜欢他。 这么说,昨晚上自已喝醉的时候,雪莲诱惑了吴大牛?而吴大牛也没有经受得起她的诱惑? 吴大牛倒在雪莲的美色之下倒是不太可能,因为一路走来,雪莲一直对吴大牛粘粘乎乎的,主动倒贴,但是吴大牛始终对她不假颜色。 看来,吴大牛被雪莲打动的,是她尊贵的公主身份。 夜萤心中一阵冷一阵热一阵酸一阵辣,什么叫心如刀绞,心如刀割,这下她总算是体会到了。 见夜萤脸色变幻莫定,一股难掩的伤痛在她脸上流淌,吴大牛的视线一扫而过,脸上却是淡淡的,对雪莲道: “她想通想不通关我什么事?她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 听到吴大牛的话,雪莲得意地斜睨向夜萤,一脸得色地道: “我最佩服吴大哥敢爱敢恨,快刀剪乱麻,出手利落痛快,是个真性情的男子汉!” “见异思迁,抛弃发妻,那也叫男子汉?” 夜萤的眼泪猛地收住,忽然呛声道。 雪莲被夜萤噎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吴大牛脸上却是神色不变,主动对雪莲道: “走吧,别理她。” 语气如此冰薄,简直就象是一个与夜萤无关的路人一般。 这么快,就要甩脱她?仅仅过了一个晚,不到十个时辰,吴大牛就从原来的深情款款、为了她可以抛头颅洒热血,变成了一个凉薄的渣男? 夜萤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看着吴大牛拉着雪莲毫不留恋地走开,身体不禁晃了两晃,差点没摔倒,她赶紧扶着墙撑着,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 雪莲回头扫了一眼,看到夜萤脸上难掩的痛楚,不禁暗自得意:哼,你也有这一天。 “吴大哥,你扶我上马车。”雪莲娇嗔地对着端翌道,“哦,不,抱我上马车吧!” 她早就眼馋吴大牛对夜萤那么好了,此时终于笼络住吴大牛,岂能不赶紧实现自已的美梦? 端翌顿了一下,这时,他眼睛一扫,看到夜萤的身影出现在走廊尽头,便微哼了一声,上前一把公主抱住雪莲。 雪莲第一次被一个男人结结实实抱在怀里,又是自已喜欢的男人,特别兴奋,她双手迫不及待地环住吴大牛的脖颈,“格格”地笑道: “大牛哥你好有力啊,感觉自已象小鸟一样,就要飞起来了!” 雪莲觉得自已简直太幸福了。 昨天这一切还属于夜萤的,她只能在边上偷偷流口水,羡慕嫉妒恨。但是今天,夜萤已经被她踢到了一边。 果然,就象娘亲说的,没有撬不动的男人。只要是看中的男人,使尽计谋,一定能把他弄到手…… “咯咯咯”,雪莲欢乐地笑着,恣情地放飞着内心的欢乐和幸福! 第七百八十五章渣男 吴大牛竟然公主抱着雪莲? 夜萤看到这一幕,不禁脸色煞白。 雪莲的每一声娇笑,都象刺刀一样,一刀一刀插在她的心上。 那个位置,是她的专享和独属,吴大牛的怀抱,只能是她的。 夜萤一步一步,走向吴大牛。 她后世今生,从来没有为爱情屈服过。但是,那是因为她从来没有拥有过爱情,不是吗? 现在她才知道,当爱上一个人时,自已会有多么地卑微! “大牛,不要离开我好吗?” 别说吴大牛不相信,雪莲不相信,就是夜萤自已也不相信,自信满满的她,面对心爱的男人被别的女人抢走时,会如此卑躬屈膝。 “夜姐姐,前天晚上咱们一起夜谈的话你都忘了?你不是说,你向往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吗?如果吴大哥琵琶别抱,你就会放手,让他和别人过日子。现在看来,你是出尔反尔啊?” 雪莲用夜萤自已说过的话来挤兑她,看着夜萤难看至极的脸色,心里畅快极了。 “你说过这样的话?” 吴大牛抱着雪莲,依旧一脸淡漠地看着她。 “说过。”夜萤突然变得没底气,一脸心虚。 “嗯,说过就好。你能这么说,说明你有心理准备。我呢,对雪莲姑娘如今也是越看越喜欢,而且就象她说的,她能给我的,你都不能给我。另外,她还比你年轻,能生养,我想到了部落里,我一定会跟她生一堆孩子,满足我当爹的心愿。” 吴大牛说完,便把怀里的雪莲放到马车上,然后正眼不看夜萤一眼,大踏步走向马车前方,准备赶马离开。 如果说雪莲的欢喜就象一把刺心的刀,那吴大牛这些话,就是再给夜萤本来鲜血淋漓的心脏再补了一刀。 看来,吴大牛早就对自已一直没怀上他的孩子不满了。 夜萤心里一阵失落,看着他离开的背影,突然一阵心慌。 如果任他离开,那么是不是这辈子就见不到他了? 想着他打通地牢时憨厚的笑容、从虎口中救她时英勇的身姿、抱着她时温暖有力的怀抱,夜萤这才发现,自已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样貌普通的男人。 即便他没有显赫的地位、没有英俊的面容,但是他有一颗细致温柔、对他百般呵护的心。 夜萤不相信,吴大牛过去为她做的一切都是假的。 怎么可能是假的? 如果动作可以造假,眼神却是造不了假。 夜萤不甘心,那个一心一意,救自已于水火中的绝世好男人,就这么被雪莲拐跑了。 “我不管,你走到哪里,我都要跟着你!” 眼看着马车徐徐就要开动,夜萤愤怒地大喊,然后一路小跑,就要跟上马车。 吴大牛却突然驭动马车,加速向门外驶去。 夜萤在后面拼命地追着…… “大牛,等等我!” 马车后面,扬起了一阵阵尘土,夜萤不管顾,卯着一股劲,使劲地跑着。 雪莲死皮赖脸地,竟然把自已的男人不明不白地撬走了,她一定要讨回公道。 是自已的,就不能轻易拱手让出。 端翌走了,是因为她犯了官司,怕牵连到自已;吴大牛走了,是经不住荣华富贵的诱惑! 莫非喜欢她的男人,都不会坚持到最后?都会被繁华迷离所诱惑? 夜萤边跑,眼泪边“哗啦啦”如决堤的河水般流下来。 泪眼迷离间,她好象绊到了一块石头,一下子就摔倒在了地上。手掌撑在地上,马上就破皮流出了血。 但是夜萤一点也不觉得疼,她爬起来,继续追。 马车越来越快,夜萤虽然拼命加快了步伐,但是却离马车越来越远。 “夜姐姐,别追了,小心再摔倒啊!不过,摔倒了也没人心疼了,哈哈哈!” 雪莲闲适地坐在马车上,看着夜萤狼狈不堪的样子,心情特别舒爽,得意地边笑边喊道。 马车越来越远,绝尘而去。 夜萤被抛在后面,她也力竭了,足足追出去两公里,已经超过了她体力的极限,胸膛简直要炸开一样,双腿如灌了铅般沉重。 马车后面尘土飞扬,她跟在后面跑,简直是吃土,不光头发、衣服上都是灰土,就连嘴里也呛了一嘴灰。 夜萤一手扶着路边的一棵大树,一边看着变成小黑点的马车,眼泪“刷刷”地流了下来。 还好,这里远离集镇了,算是一段比较荒僻的路,路边没有什么人经过,夜萤顿时哭得唏哩哗啦。 良久,夜萤停止了哭泣,不是她不想哭了,是她没力气哭了。不过,身体仍然惯性地抽抽答答的。 一张洗得干干净净的蓝布手帕递了过来: “给你!” “干什么?”夜萤委屈又抽噎着道,泪水还没完全止住,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失恋的痛楚让她不能思考。 “擦眼泪!” 对方很有耐心地道。 夜萤麻木地接过手帕,然后在脸上“胡鲁”抹了一把,总算把眼泪鼻涕擦干净了。 夜萤顺手把脏手帕递给对方,待她抬眼看清对方时,不由楞住了,怎么是他? 第七百八十六章最丑的时候遇到你 夜萤看着对方,难以置信地道: “赵大哥?你怎么在这里?” “我调防,去报到呢!路上经过这里,谁知道就看到你了!” 或许是因为在调防路上,赵子获只是穿了一身布制的戎装便装,然而在军旅中的这段时间打造,让他的身姿更显挺拔矫健,虽然只是便装,但看上去英气逼人。 此时,他正一脸心疼地看着自已。 夜萤一阵讪讪地,呃,她心虚地问: “你来多久了?什么时候来的?” 边说着话,夜萤还忍不住抽噎了一下。 “呃,我嘛,方才就到了,你追马车的时候!” 赵子获想了下,实话实说。 “啊?你都看到了?”夜萤猛地捂住了脸,真是羞死人了!怎么竟然在自已最失态、最丑的时候遇到了赵子获? 唉,失恋就失恋呗,又不是没遇到过渣男,上次端翌离开,自已都没有如此矫情呢!这一次到底是怎么了? 羞死人了,不敢见人了! 偏偏还让熟人看到了!偏偏还是赵子获! “看到了。”赵子获实诚地点点头,“你又没练过,那马车跑得飞快,你根本追不上,就算是我,也追不上,你白费力气!人家明明就是不想等你!” 这是安慰她吗? 还是嘲笑她长跑不行? 夜萤“唰”地脸红到了耳根。 “赵大哥,你会安慰人吗?” 夜萤淬了他一口,不想说话了。 受伤了!心很痛! “不会!我不懂安慰人,只会请客吃饭!” 赵子获又老老实实地承认道。 “你怎么知道我没吃饭?” 夜萤一大早就受了一个巨大的打击,一路追击出来,此时被赵子获一打岔,才觉得肚子饿得叽咕地响。 “我不知道。”赵子获以一个大头兵的诚恳道,“因为我没吃早饭,正饿着呢!” 原来是顺道啊!夜萤哭笑不得。 天下诸事,唯有吃饭事大! 夜萤被赵子获一提醒,肚子饿得咕噜叫,但是却没有食欲,若是换成往常,她早就恨不得大块朵颐一番了。 赵子获见夜萤没有答话,看了她一眼,见她一脸花里胡哨的,脸被泪水和灰尘“打扮”成了小花猫,他不禁想伸手帮她揩净。 但是手伸出来,却又赶紧缩回去了,只是低头道: “萤妹,把你的手给我。” “怎么了?” 夜萤浑然不觉。 “流血了,赶紧处理下,不然大夏天的,烂了留下疤你不又得哭鼻子?” 被赵子获这么一说,方才哭鼻子的事情好象也没那么丢脸了。 夜萤这才觉得手上的伤口疼痛,自已摊开手一看,双掌下部都被磨破了皮,还有血珠点点渗出。 “赵大哥,疼!” “现在知道疼了?走吧,咱们去镇上药铺让大夫给你上点好药,要不然,留下疤更疼。” “好吧!” 夜萤想想这倒是件大事,而且,她现在也急需找点事情做来分散自已的注意力,便欣然应允。 “等下,我去去就来。” 赵子获把自已肩头的背囊扔在夜萤身边,匆匆离去。 夜萤不解其意,只好乖乖地和赵子获的行李坐在一起,看着大路上不是有马车驶过,夜萤克制着自已内心随便跳上一辆马车的冲动。 她害怕自已跳上马车后,会甩出一迭银票,然后告诉车夫:前面那辆马车,给我拼命追上…… 可是追上了又有什么用? 人即便找到了,心不在了! 原来,男人都是下半身的动物,她一时不察,就让吴大牛着了雪莲的道,上了她的床,就成了她的人。 哎! 自已是不是要庆幸还好及早发现吴大牛的真实面目呢? 所幸自已和他还没有孩子,要不然,岂不是要痛苦好久?日后天天带着孩子,如果他长得象父亲,自已会不会一看到他就心烦呢? 夜萤脑子里漫无边际地想了一通,这时,赵子获终于匆匆返回了。 “给,擦擦!” 赵子获递给她那块已经洗得干干净净的蓝布手帕,但是已经拧湿了,更方便擦脸。 看来,赵子获是去找哪个有水源的地方帮她拧擦脸的手帕去了。 夜萤一脸懵懂,她觉得方才自已不是已经擦过了吗?为什么还要擦? 但是既然赵子获不辞辛苦,特意去拧了湿巾,夜萤也不好推辞,接过来,又擦了把泪。 这下她才觉得用湿巾擦完脸,脸上粘腻的泪水和灰土一下子就擦干净了,人舒服清爽了许多。 再看看擦完脸的手帕,夜萤不由一阵大窘,原来,蓝布手帕上已经一片脏污。 可以想象,自已方才的脸不知道变成什么样了。 “呃,赵大哥,这手帕脏了,一会儿我洗干净了再还给你。” “你手都伤了,洗什么洗?”赵子获一把抢过手帕,随意塞在行李布囊的格袋里,然后把行李甩上肩头,伸出手对夜萤道:“走,咱们找医馆去。” 夜萤受了情伤,如若此时是她一个人,一定是失魂落魄,莫明所以,如孤魂野鬼般在路上游荡。 可是偏偏运气极好,遇上了调防的赵子获,她也就勉强打起精神,和赵子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 这一聊之下,夜萤才知道,原来赵子获这次不是普通的调防,他还升职了,升任千夫长。 而能升职的主要原因,就是这次在剿灭蓝胡子中他立了大功,把困扰当地近百年的蓝胡子之谜破解了。 当地百姓大赞驻军,于是长官一高兴,心花怒放之余,便给原来只是十夫长的赵子获一下子破格升为千夫长。 不过,在升职后,赵子获觉得,千机营虽然也算边疆的驻防军,但是今后要继续建功立业,升职挪腾的空间已经很少了,毕竟驻军的营长级别才是参将,他升任千夫长后,就没有多少上升的空间了,他还需到更前线去找机会,所以便自请调离了。 “原来赵大哥已经升职啦,太好了,如果你爹娘知道,肯定高兴坏了吧?” 夜萤对大夏朝的军队职级并不是很熟悉,但大约类比下来,千夫长就类似于后世军队的连长一职。 对于一个农村出来的、没有背景的普通大头兵来说,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干到连长一职,简直是鱼跃龙门了。 因为在后世,连长不光有勤务兵,在部队享受小领导的待遇,转业后还能安排公务员的工作,是军队里普通士兵向往的职级。 第七百八十七章美好的误会 赵子获见夜萤听说自已升职的消息,哭得双眼红肿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心里也高兴了下。 但是一听夜萤说的恭贺的话,赵子获心情却黯了一黯。 当初,要不是他爹一心想要他建功立业、奔着往上走,害怕早早娶亲妨害了他的前程,他早就娶了夜萤,现在孩子都可以绕膝跑了吧? “萤妹,只是个千夫长罢了,没什么好说道的。” 赵子获想到吴大牛手持虎纹军符威风凛凛的模样,知道自已和别人的差距有多大,所以心情自是美不起来。 不过,看到夜萤真心诚意恭贺的模样,赵子获脸上还是露出了笑容。 “万里长征,始于足下。赵大哥,你如今迈出了第一步,之后往上就是参将,将军,到时候,威风凛凛的,就属赵大哥你了。” 夜萤颓败的心情,也被发小带来的好消息刺激了一下,稍稍振奋了一些。 哎,爱情又不是生命的全部! 对,她现在只是暂时大受打击罢了,等她缓口气来,吴大牛又算什么! 夜萤在心里给自已打气。 端翌不知道夜萤现在这种想法,如若知道,肯定气歪了鼻子。 当然,夜萤只是给自已打气、自我安慰罢了。 难不成,她该说,为了这次失恋,她得去要死要活跳河上吊? 听到夜萤对他的期许,赵子获也稍稍振作了一下。 会的,会有那一天的! 他一定能达成心中所愿! 惟有如此,才配得上身边如花般巧笑婉转的女子! 两个人走走说说,不知不觉,便来到了集市中。 集市特别热闹,简直是人潮涌动,街上的人都穿着盛装,但是以大姑娘小伙子居多,熙熙攘攘的,让夜萤看傻了眼,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道: “对了,今天是这里的百花节,不知道算是什么节日,但是听说每年的百花节都很热闹。现在一看,果然如此!” 夜萤不由地想起来,昨天她还和吴大牛说,如果不急着赶路,便看了百花节再走。 如今节日依旧,自已身边却物是人非了。 夜萤心中一阵发苦。 现在看来,这百花节应该类似于大夏朝中原腹地内的元宵节吧?或者不如说叫情人节更合适。 因为身着盛装的都是青年男女,而且姑娘们头上都插着艳丽的鲜花,脖子上也戴着鲜艳的鲜花颈环,手腕上戴着玉兰花串成的手串。 街上一时间花香四溢,入目都是移动的鲜花锦簇,人与花齐美,令人赏心悦目,美不胜收。 赵子获看着这往来嬉笑的男女,脸上也不禁溢出点点笑意,正好这时身边走过一个提着竹篮、竹篮里装着满满鲜花的老婆婆,赵子获便叫停她,花了十文钱,买了一朵簪在头上的白色玉簪花,还有一串用茉莉花苞串成的颈环。 然后,夜萤被他叫停,当街就帮着她把花簪在头上,然后脖子上也戴上了花环。 “萤妹,鲜花虽然美,但是你比花还要漂亮。” 赵子获一脸真诚。 真是个老实孩子,这么大胆地说出来,脸却红了。 “姑娘,这小伙子说得没错,花漂亮,你人更漂亮,和这小伙子可配啦!” 卖花的老婆婆在边上笑咪咪地道。 夜萤大窘: “婆婆,我已经成亲了。” 这下轮到老婆婆尴尬了,她嘿嘿笑着解释道: “看来你们是外地人吧?我们这里的规矩,小伙子若是给哪个姑娘送花,而且姑娘也接受了,就算是一对了。我们百花节,就是这么由来的。” 呃,夜萤和赵大获大囧。 好吧,难怪街上戴着鲜花的姑娘身边都牵手一个小伙子,原来人家是鲜花系统默认的一对。 这下就尴尬了。 还好,夜萤挺会宽慰人的,她笑道: “我们是外地人,不知者无罪。这鲜花好漂亮,我就戴着了。” 赵子获听夜萤这么一说,也才释然,笑道: “原来有这样的习俗,差点闹笑话了。” 两个人皆是相视一笑,就此揭过。 不过,夜萤和赵子获并肩而行,她又戴着鲜花,女的妩媚多姿,男的英挺玉立,一路上还是收获了九成九的回头率。 穿过人群,来到街上的店铺聚集的所在,夜萤抬头看到眼前就有一家医馆,便对赵子获道: “赵大哥,前面就是医馆。” “咱们不去这家。” 赵子获看了一眼,摇摇头。 “为什么?” 夜萤不解。 “你没看这家门面挺小的,不是我看不起他门面小,主要是也没有往来的客流,想来这家的医术不咋的。咱们还是找一家大的医馆去看吧!” 夜萤一阵啼笑皆非,原来如此: “赵大哥,你也太小心了吧?一个小伤而已。” “你的事,能不小心吗?那么好看的手,留下了伤疤,你该多伤心啊?” 赵子获张口就道。 显然,这就是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哎,好吧,你看前面那家行不行?” 夜萤指了下不远处一家金字招牌醒目的大医馆。 赵子获和夜萤走近,观察了一下,见里面坐馆的大夫就有好几个,来买药看病的也是川流不息,便点点头道: “好,就在这家。” 赵子获挑了一位坐馆的中年大夫,他觉得中年大夫经验老成,身手又敏捷。 夜萤便从善如流,听了他的意见。 见赵子获处处维护她,夜萤有一瞬间的错觉,好似过去细心体贴的吴大牛还在身边似的。 “这伤口虽然不深,但是扎进了泥沙,我要先用药水把伤口清洁了,再把泥沙挑干净,过程会有点痛,你可得忍住了。” 头发略显灰白的中年大夫面色冷峻地察看了夜萤的伤手,便着手给她处理。 冰冷的药汁冲在手上,药液渗入伤口,带来阵阵刺痛,更难受的是大夫用一个镊子一点一点帮夜萤把伤口里的泥沙剥离干净,其间不时传来点点刺痛。 伤口很疼,但是没有夜萤心里的伤口疼。 见处理伤口过程中,夜萤连眉也不皱一下,看得边上赵子获心一颤一颤的。 他打小认识的夜萤可没有这么勇敢,小时候,记得她摔倒,膝盖破了,哭得嗓子都哑了。 现在两只手都受伤了,她竟然连眉毛也没有皱一下,她的心,到底是有多疼?疼得竟然抵过了手上伤口的疼痛? 第七百八十八章背锅侠 一想到夜萤受的委屈,赵子获的心象被毛球刷过一样,一阵丝拉丝拉的疼。 好不容易,大夫终于把夜萤的伤口都处理好,涂上了黑色的药膏,扎上绷带,对夜萤道: “这三天不能沾水,如果没有红肿和剧烈的疼痛后,那么可以三天后再来换药。如果小心一点,加上我这祖传的生肌膏,不会留下伤疤。” 听大夫这么说,夜萤也松了口气。 虽然手不是脸,留下伤疤也不明显,但是谁也不想自已身体留下疤痕是吧? 赵子获也松了口气。 大夫不疾不徐地对赵子获道: “你呀,做相公的就要多担待点,你娘子这段时间不能洗衣做饭了,这伤能搓成这样,你也得好好反省一下了,这次是伤到手,下次可别伤到别的地方。” 这大夫看着还挺仗义的,竟然以为夜萤的手是赵子获弄伤的,并且理所当然地把他和她想成了一对。 夜萤一阵默默。 现在她说什么也不好。 赵子获尴尬地搔了搔头皮,憨憨地道:“多谢大夫提醒,我一定会注意的。” “哼,知道注意就好。生肌膏拿去,每日涂一遍,三两银子,柜台结账。” 这大夫还真有个性,一脸看赵子获不爽。 夜萤看着赵子获吃闷亏的郁闷样子,不由憋在肚子里偷笑。 哎,帮人背黑锅了吧? 可是其实赵子获这个黑锅不知道背得有多开心,能听到别人说他和夜萤是一对,哪怕不是真的,他也特别满足。 账是赵子获付的,夜萤举着两只缠满绷带的手,自然不可以抢着掏银票了。 不过夜萤想想也不担心,她总有办法把银子还给赵子获的,就不抢在这一时了。 而且两个青年男女,为了付账的事拉拉扯扯,不是特别难看吗? 从药店出来,夜萤看着赵子获一脸尴尬相,不由“噗吃”一声笑了,道歉道: “不好意思,让赵大哥你受累了。” “哎,没事,我就是心疼你的手,还好不会留下伤痕。”赵子获话说到此,肚子里“咕噜”叫了一声,他才恍然大悟道,“走,吃饭去,肚子饿死了。” 夜萤便随了他,两个人找了间齐楚干净的小店坐下,赵子获熟络地点了当地有特色的早餐,什么肉丸子面汤还有小笼包。 夜萤的左手伤得比较重,几乎整个手掌都被绷带包着,还好右手伤得轻一些,因此还能拿得动筷子。 汤面和小笼包上来,她也就凑合拿着筷子,慢慢吃了起来。 赵子获看到她这样,不禁心疼地道: “要不要我喂你?” “不用,我都多少岁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再说,我右手还能动弹,真是不幸中的大幸,若是两手都包成这样,怕就是要等你来喂了。” 夜萤装着乐观的样子,嘿嘿地笑了笑。 赵子获把自已那一份都吃完了,见夜萤食不知味的模样,心里叹了口气。 夜萤确实吃不下,只是勉强吃了个小笼包,喝了几口面汤。 赵子获便问她: “你下一步有什么安排?” 夜萤被赵子获一问,不由地一脸茫然。 她还是带罪之身,现在也回不了柳村。 吴大牛说会帮她脱罪,不会是雪莲拿这件要胁他了吧? 要知道,那《齐民要术》的所有者,据说就是在北疆,莫非雪莲在这方面有什么资源? 夜萤忡怔了一会,又想,即便如此,吴大牛也不会对她如此绝情,说什么雪莲会替他生一堆孩子这样的话,分明是真的看上雪莲了吧? 这狡猾的臭男人,真是人不可貌相,竟然把对雪莲的窥觑掩藏得那么深?她一路上都没有察觉出来。 本来她此行最大的目标就是和吴大牛一起找到《齐民要术》,然后抵罪脱身,再回到柳村过她的逍遥小日子。 万万没想到,眼看就要到目的地了,男人却被别的女人悍然抢走…… 夜萤觉得自已也是毗了狗了,当初怎么没看出雪莲一脸小三相?竟然没把篱笆扎牢?让野狗钻了空档。 被赵子获一问,夜萤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因为她失去了奋斗的目标。 “这个,或许我在这个小镇再呆几天吧,大夫说还要换药,如果现在就直接上路,万一前不着村后不挨店,伤口化脓了,我哭都来不及。” 好吧,既然暂时找不到人生的大目标,那就先定一个能实现的小目标,先赚一个亿。呃,不,先把伤口养好。 “嗯,说得也是。”赵子获点点头,道,“那这段时间我陪你。” “什么?你陪我?不必啦,你还要赶紧去上任呢,万一你上司没看到你,把你当逃兵了。” 夜萤一听,觉得赵子获简直是开玩笑。 军营的规矩虽然她知道不多,但却晓得,军营最注重纪律了,赵子获若是违反了军纪,人头落地都有可能。 “不妨事,我这次调防,其实有一个月的休整期,我算了下时间,回家也呆不了几天,就索性沿途边走边看过来,好好放松一下,领略一番边塞的风情,也不枉我在这里驻防一场。 所以,我的假期还有很长呐,你放心,不会违反军纪的。” 赵子获的话,给夜萤吃了一颗定心丸。 “哦,原来如此,不过……” 夜萤还是有点为难,因为她不想成为赵子获的负担。 吴大牛当初带她越狱,他是她的相公,为了救她穷极一切手段都有因由,夜萤见他真心实意,也就由着他。 可是赵子获只不过是原主的青梅竹马,要陪着她跑前跑后,身份尴尬啊! 而且,现在她是带罪之身,万一日后被人举报说赵子获和一个逃犯在一起,对他的前程肯定也极为不利。 “没有什么不过的,不说你和我是同村打小一起长大的,就是路上遇到任何一个陌生人,有你这样的困难,我也会出手相助的。这里是边塞,情况复杂,你一个单身的女子,流落在外,诸多不便,危险重重。 我不可能抛下你,安心上任。所以,你就不要再推推托托了,否则,就当我没认识你这个人。” 赵子获霸气侧漏地道。 第七百八十九章与女同行 夜萤见赵子获如此坚决,无奈,只好把自已离开柳村的实情告诉他。 夜萤的本意是想吓住赵子获。 他可是军人啊,国家机器中的一员,而且,从他的军职上来说,对于协助衙门抓捕罪犯也是有责任和义务的。 夜萤自是不担心赵子获会把她抓到衙门顶罪立功,但是如此一来,赵子获也就会明白为什么她不愿意和他在一起了。 因为如果和夜萤在一起,赵子获日后升迁难免受到她这件事的影响。 谁知道,夜萤说完整件事,赵子获只是淡淡地道: “这件事错不在于你,你并没有犯罪,狗官昏庸,若是我在柳村,还容得下他欺负你?早就把他揍趴在地上了。” 夜萤:“……” 好吧,居然没有达到想吓退他的目的。 与赵子获的态度对比,端翌原本高大的形象,在夜萤心里又黯淡了几分。 “我只能庆幸你不在,要不然,被捕入狱的就不光是我一个人了。” 夜萤晓得赵子获不是因为事后才说这样有血性的话,实际上依赵子获的性格,他如果当时真的在柳村,的确早就带头暴起了。 “所以萤妹,你没有犯罪,自然也不是罪犯,不要以为和我说这件事,我就会害怕,不敢保护你。吓唬我是没有用的,在没有想好妥善的安置办法前,我必须得跟在你左右。” 赵子获看着如花一般娇嫩的夜萤,想着这些日子以来她受的苦楚,心内不由一阵发疼。 一缕青丝从她鬓角调皮地滑下,赵子获看到了,他好想伸出手,帮她把那缕发丝掠好。 但是赵子获伸出去的手,只是动了下筷子,道: “再吃一个小笼包吧!” 夜萤苦着脸,皱着眉头往嘴里塞小笼包。 赵子获不动声色地看着那缕青丝晃啊晃…… 吃完饭,好歹肚子里有了点食物,再加上身边有个赵子获在,夜萤之前的茫然无措感消失了许多。 赵子获结了账,和夜萤走了店门后,大包大揽地道: “那咱们就在悦来客栈多住几天,待你伤口养好了,再计划一下去向如何?” 夜萤犹豫了一下,悦来客栈还真是她心底的伤。 但是她忽然想起,悦来客栈也是她唯一能产生与吴大牛关联的所在。 毕竟,那悦来客栈的掌柜是雪莲的表哥不是吗? “好吧,据说因为百花节,城里的客栈都爆满了,换个客栈的话,也不容易找地方。” 夜萤还是没忍住,心虚地为自已不换客栈做了下注解。 “嗯。” 赵子获点点头,放慢步伐,配合夜萤的脚步,两个人无所事事,一路上莫名地居然有闲心沿途观赏百花节的盛景,然后花了半个多时辰,才走到悦来客栈。 看到夜萤,悦来客栈的掌柜,雪莲的“表哥”尴尬地笑了下,道: “夜姑娘,你的上房仍给你留着,雪莲说了,不收你的房资。” 看样子,他是认为夜萤会马上退房走人,毕竟,谁也不会喜欢留在自已伤心出糗的地方是不是? 谁知,夜萤面无表情、淡淡地道: “给我再来间上房,我表哥要住店。” 这个“表哥”和雪莲是一伙的,夜萤自不必对他客气,雪莲说不收她房资,是想表现对她的怜悯还是补偿? 夜萤懒得理会,照单全收,她根本也不必矫情。 “啊?哦,好,好,再开一间上房,就在你隔壁行吗?” “表哥”知道一些内情,但是这是公主的私事,他也不能横加干涉,而且公主抢了人家的男人做驸马,搞得他似乎都跟着心虚起来,好象欠了夜萤什么似的,不由自主地就对她客气了。 “可以。” 夜萤点点头,向他伸出了手。 “表哥”楞了下。 “门匙。”夜萤提醒道。 “哦哦,这就给你。”“表哥”特别殷勤地道,然后将一柄门匙递给了夜萤,“一日三餐,客栈都备有伙食,您要是不嫌弃,可以在这里就餐。” “嗯。” 夜萤点点头,晓得“表哥”之所以这么客气,全是因为雪莲的缘故,她也懒得和他客气,反正雪莲即是那个什么部落的公主,这家客栈想必也是她的一个落脚点,所有的资产应该都是她的吧? 果然有钱有颜的白富美就是好,在自家的客栈里把她的男人给设计走了。 夜萤恨恨地想:总有一天老娘要比你有钱,然后把你那个小破部落买下来…… 呃,好吧,这不是玩电子游戏! 不过,有钱是必须的。 夜萤想起了那个钻石矿,眼睛忽然一亮,有了生活目标。 如果她探明了那个钻石矿,并且把矿山买下来,那她富可敌国的日子,岂不是指日可待? 到时候,她就该狠狠吊打在她面前装逼的女人了! 夜萤充满豪气地想! 一时间,失恋的痛楚竟然好象削减了几分。 当然,这只不过是短暂的豪气提升,给那种彻骨的痛楚暂时上了麻醉剂,夜深人静独舔伤口的时候,才是她最难受的时候。 夜萤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想到昨晚这个时候,吴大牛受不住雪莲的引诱,或许正是和她翻云覆雨的时候,夜萤忍不住想扇自已:让你得瑟,让你觉得自已酒量好?一杯酒就让人家把篱笆破开了…… 实在睡不着,手上的伤口又麻痒得难受,夜萤心头郁闷,便披衣起床,拉开房门,到院子里走走。 即便是客栈,夜深人静,也没有一丝人气动静了。 夜萤独坐在院中的石凳上,看着边塞的星空里,显得特别明亮的月亮,心里无限的惆怅。 还没有24小时,便从天堂掉到了地狱。昨日和吴大牛你侬我侬的幸福时光,转眼变成了黄花落地,还变成了一个大笑话! “夜凉如水,萤妹,把衣服披上。” 身后,传来赵子获的声音,随后,有一件棉布薄衫披在了她的肩头上。 夜萤心微微一暖,回眸笑着问赵子获: “怎么,你也睡不着?” “是啊,躺在床榻上抚今追昔,辗转反侧,然后就听到隔壁你出门的动静,放心不下,出来看看。” 赵子获眼眸亮亮的,月光下,夜萤姣好的脸庞,如美玉一般,微微发出温润的光芒,令他目眩神迷,无法转移视线。 这世上,竟然有男人能舍弃如此美好的女人吗? 第七百九十章七日后成亲 夜萤的脸,说不上倾国倾城,但是看久了,却是越看越有味道,那股女人味,是从她的言谈举止里流露出来的,和她在一起,就象品味一杯酽茶,越品越香越难割舍。 这个世界上有男人舍得放弃这样美好的女人吗? 自然没有! 赵子获轻叹一声。 “赵大哥,我没事,你要累了,就先休息吧!” 夜萤以手托腮,看着天上的明月,双眼迷离。 吴大牛现在,是不是已经到了额吉尔部落?想必是受到了盛大的欢迎,为即将成为王室成员而兴奋吧? 夜萤的心空落落的,缺了一块,那一块,是无论什么样的繁华美景也填补不了。 “萤妹,夜凉如水,还是进屋吧,小心着了风寒。” 赵子获劝道。 塞外的夏天,白天虽然热得干爽,但是到了夜里,温度也降得很快,犹如内地的深秋一般,日夜温差能差十多度。 夜萤此时也觉得,再美的夜景也无法排遣内心的失落和痛苦,还徒让赵子获担心,于是便点点头,听话地随赵子获回房。 目送着夜萤进屋,听到她在里面把门锁好,赵子获才进了自已的房间…… 两个人都不曾发觉,在他们离开后,院墙上有一道黑影掠过,转眼消失不见。 夜萤在悦来客栈住了三天,手上的伤由于用了上好的生肌膏,好得很快,没有发炎的迹象,因此三天后,夜萤便和赵子获依旧到那家医馆,找那位耿直的大夫换药。 大夫打开纱布后,察看了伤势,点头表示满意,一脸赞赏有加地道: “小伙子,你这回倒是将功赎罪了,把你娘子照顾得很好,她的伤口愈合得不错,我再清洗下,继续用生肌膏,再过三天,就可以拆纱布了。” 夜萤趁机也看了下自已双手的伤情,她这几天只觉得痒痒的,然后每天赵子获都帮她涂厚厚的生肌膏,也不知道伤口长得怎么样了。 现在大夫把伤口清洗了下,被膏药遮掩的伤口才露出来,一些小的伤口都结茄了,大的伤口也长出了粉红的嫩肉。看样子,这名大夫治疗外伤的技术还是很不错的。 夜萤表示满意,觉得他和厉害的傅大夫的医术也差不离。 果然,高手在民间。 大夫把夜萤的手再次包扎好,但这次大夫只是稍微包扎了一下,以免伤口被污染了事,没有象上回一样,把整支手包得象猪腿一样,所以夜萤顿时觉得双手利便了许多。 处理完伤口,两个人拿了大夫新开的一罐生肌膏,便告辞离开了。夜萤临走还笑着对赵子获道: “没想到这个小镇上也有这么高明的外科大夫。” “呵呵,你别说,还真别小看,这里是边塞,过去战火纷飞,军民受外伤的机率很大,因此这里的大夫是硬练出来了。” 夜萤和赵子获却不知道,待他们离开后,给夜萤疗伤的大夫便拍拍屁股离开了医馆。 他匆匆走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把自已的眉毛胡子上装饰的多余毛发扯掉,又揭掉灰白的假发套,顿时,变成了一个年轻儒雅的俊秀男子。 如果夜萤看到他的真面目,一定会失声惊叫。 他不是傅大夫是谁? 傅大夫扔掉那些伪装品,叹了口气道: “幸不辱使命!” 如果夜萤手上真的留下疤痕,怕是有人不依不饶了。 夜萤手上的伤也好差不多了,她一时间又产生了茫然无措的感觉,之前想过要去探明钻石矿,但是现在凭自已的一已之力,钻进那茫茫的雪山就是找死。 不说自已体质并不强健,跑个八百米还喘得要死,就是装备齐全的队伍进到情况复杂的雪山,也不见得能讨好。 夜萤记得后世看到报道,有些业余的登山爱好者,经常在穿越雪山时失事而亡。 虽然是业余的登山爱好者,但人家基本上也会装备齐全,保暖防寒各种备着,但是还是逃不了一死。 别说现在什么专业设备也没有的古代了。 果然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最要命的是,对吴大牛那股掏心掏肺的思念,却总是突如其来,象一支冷箭,冷不防就射进她的心里,让她的心刺痛不已。 夜萤是一个慢热的人,反而就是象她这种人,受伤后要恢复,就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养伤。 赵子获见她闷闷不乐,也不敢多说话,怕刺激到她,只是笑着对她道: “今天看来运气不错,大夫说你的伤没事,值得庆祝,中午想吃什么好吃的?我请你!” “你不是天天请我吗?还请!” 夜萤晓得赵子获是为了让自已开心,遂收拾起那份郁闷,展露笑颜道。 她现在是一个成年人了,还象少女那般为了感情沉迷其间、惺惺做态,她都看不起自已。 “呵呵,请你一辈子。” 赵子获脱口而住。然后僵住了,有点囧囧的。 夜萤淡然一笑,道: “是要请一辈子,现在让你请,以后回柳村也让你请,岂不是一辈子?” 轻描淡写地,把他和她的关系又定义在了好朋友的位置。 赵子获脑子里浮现那个男人的身影,不由一阵黯然。 夜萤,始终是他的。 即便他人走了,她的魂也被他牵着走了。 这几天,别看夜萤表面平静,当他看不出来,她的失魂落魄吗? 看着身边貌似平静的女人,赵子获的心也一点一点慢慢安静下来。 其实,能这样守着她一辈子,也挺满足的。 而且,还要感谢老天爷,给了他这段时间和夜萤独处的机会。 现在过的每一刻,他都感觉象在做梦; 现在过的每一天,他都感觉象在过年! 两个人走进悦来客栈,店里的客人挺多的,可见这家客栈生意的确不错,夜萤刚走近柜台,就听到掌柜的声音从高大的柜台里传来: “他们确定七日后成亲?好的,我一定回去。这是部落里的大事,最尊贵的女子要成亲了,我再忙也得回去啊!” “嗯,公主托我给你送信。既然信送到了,我就先告辞了。” 夜萤听到这里,赶紧一把将赵子获拉到边上的廊柱后面,闪身躲了起来。 第七百九十一章第一次“出国” 一个健硕精干的身影从夜萤和赵子获他们躲藏的柱子边走过,确定那个人已经走了后,夜萤才有点慌乱地从那柱子后面闪身而出。 她无奈对赵子获笑笑,示意赵子获和她一样,装着一无所知的样子,从柱子后慢慢往客房里走去。 “哟,夜姑娘,回来啦?今天回来得挺早的吗?” 柜台后面的“表哥”热情地招呼夜萤。 夜萤尴尬地一笑,偷听人家的谈话后总有点莫名的心虚,道: “是啊,没什么事,就早点回来了,对了,明天早上我们就要离开了,你把账结一下。” “哟,夜姑娘不用这么客气,雪莲说了,那账算她的。你确定下什么时间要离开,我会吩咐伙计把你的马车套好等你。” “我的马车?” 夜萤吃了一惊,这几天她的日子过得象做梦一样,恍恍惚惚的,根本不记得还有马车了。 而且,她印象中马车不是被吴大牛赶走了吗? 她不是还追马车跑来着? “表哥”尴尬一笑: “那天吴兄弟赶走的是雪莲的马车,你们的马车一直放在后面马圈里呢。” “哦,那就有劳了,明天辰时吧,你让伙计帮我把车套好。” 夜萤说完,就示意赵子获一起离去。 看着夜萤离开,那“表哥”脸上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 哎,公主真是任性,抢了人家的男人也就好了,偏偏还故意放出风声,让夜萤去观礼,不知道是显摆的意思,还想让夜萤死心绝望。 事实上,夜萤在这里的几天,她的一举一动,“表哥”都写了密报,每天传送给公主。 原来吴大牛赶走的是雪莲的马车,哎,她真是气糊涂了,连谁的马车也看不出来。 不过这样也好,她还愁明天怎么离开呢,这下有代步的工具了。 和夜萤默默走到后院,赵子获忽然问道: “萤妹,你确定明天要走?不再养养伤吗?” “嗯,你没听那两个人说吧?七天后大牛就要和雪莲成亲了。”夜萤脸色沉郁了下,然后道,“我要去亲眼看着他们成亲。” 夜萤在这生活了几天,也四下里打探了下额吉尔部落的情况,知道这个部落是北疆下属最强悍的部落之一,生活富裕,兵强马壮,而雪莲也的确是这个部落王室的掌上明珠。 难怪她可以这么任性妄为,看来和从小被人捧着长大有关系,习惯了看上的东西都是自已的,所以才不怪礼教伦常,使尽一切手段把吴大牛撬走了。 否则,一般身份尊贵的女子,若是知道对方有家室,而且妻室还在身畔,哪里会做出那样的事呢? 不过夜萤一直怀疑,吴大牛肯定是有什么把柄握在雪莲的手里,否则,吴大牛怎么可能突然性情大变,对她不理不睬? 所以,她不死心,一定要亲眼看到雪莲和他成亲才算。 “你去看他们成亲有意思吗?” 赵子获大吃一惊,没想到夜萤打的是这个主意。 “让我亲眼看着她们成亲,我就死心了。” 夜萤道,声音虽然冷静,但是仔细听还是能听出一丝颤栗来。 赵子获立马安静了,道: “我陪你去。” “不用了,赵大哥,我自已去,我行的。我打听过了,从这里到额吉尔部落,宽松地赶路,五六天足够了,到时候,参加了婚礼我就离开。” 部落的婚礼并不会象中原内地一般严谨,一般是找个开阔的露天野地,吃吃喝喝、跳跳舞什么的庆祝一下,就表示礼成了。 因此,夜萤觉得自已有很大的机会混进现场。 “开玩笑,你一个人的话,我就不让你去了。不要固执,我有一千种办法让你离不开,别忘了,我还是千夫长呢!” 赵子获第一次用自已的身份威胁夜萤。 呃,好吧,你是首长你还有理了? 听着赵子获霸道的语气,夜萤反而笑了,无奈地道: “我怎么会认识一个这样的赵子获?” “不想认识也迟了,谁让我从小和你一起长大呢?” 赵子获故意板着脸道,但是晓得夜萤不再固执要自已单身前行,心里就放松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夜萤便和赵子获离开了悦来客栈。 离开云海镇,出了城门,就是北疆。 如果放在后世,相当于出国了。 赵子获赶着马车,夜萤坐在马车上,心情还有点紧张,不晓得“出国”要办什么手续吗? 她一没有官府文书,二没带身份户籍,不知道会不会被查验出她有什么问题? 要知道,她现在可是在逃犯啊! 谁知,赵子获驾马车经过时城门时,两名值守的兵丁只是简单地看了一下车厢,然后就挥手放行了。 夜萤绷着的心这才放了下来,原来这时候出国这么简单啊? 也是,如今“出国”,一踏出国境,就是到了蛮荒之带,“国外”也被称为蛮夷,经济还没有国内发达了,北疆根本就不是人人向往的地方。 夜萤不由暗笑自已把后世的思维带进来了。 没有海关、没有安检,赵子获驾着马车,带着夜萤第一次踏出了大夏朝的国门。 一路上,映入夜萤眼帘的,开始都是荒芜的所在,沙漠、贫瘠的癞头山等等,直到慢慢深入腹地后,才开始看到一些类似于草原的绿意。 在经过几个部落形成的集镇时,夜萤也入乡随俗,换上了在北疆较为通行的衣着。 身上是艳丽的裙装,脸上则蒙着面纱。 这种服装的便利就是让人对她的身份不察,连脸都蒙起来了,还能看出个子丑寅卯啊? 不过,让赵子获差点喷鼻血的是夜萤的裙装,这里的女人不忌惮展现身材,裙装都十分合体,充分勾勒出了女人玲珑的身材曲线。 正所谓该大的大,该小的小。 夜萤刚换了裙装出来,赵子获只扫了一眼,就吓得不敢再正眼看她了。 当然,赵子获也换上了北疆男人的衣着,包头布衫,别有一番风味,让夜萤看得忍俊不禁。 两个人换了衣着后,迅速融入了当地人的生活,昼夜赶路,倒也不显得碍眼。 第七百九十二章英雄救美 一路风尘仆仆,夜萤和赵子获,终于来到了额吉尔部落。 额吉尔部落的王宫所在地,在北疆著名的大白雪山脚下,王宫金碧辉煌,看上去十分气派。 马车停在市集上,赵子获找了家客栈入住后,夜萤站在客栈二楼,遥望着几公里外的王宫,不由地百感交集。 如此气派的王宫,更兼一个一往情深的白富美的诱惑,让吴大牛怎么能抵挡? 这可不是少奋斗一辈子的事,而是子子孙孙就此脱贫致富,打破阶层界限,成为人上人了。 夜萤想起自已后世所处的那个时间段里,曾经十分盛行的“阶层固化说”。 而吴大牛只要娶了雪莲,便成功脱离了原来的下层生活,晋级为贵族。 这样的机会,放在哪个男人面前,都会让他们心动吧? 夜萤一到额吉尔部落的集镇,就有密探禀报给了雪莲。 雪莲正对镜簪花的手一抖,但随即想到这里是自已的主战场,便增添了几分信心,冷笑道: “放了点饵,还真巴巴地追来了。”雪莲倒是没想到,夜萤还真有这点胆量,她想了下,道,“准备车马,我一会出宫。” 夜萤和赵子获各自清洗了一路风尘之后,换上干净的衣衫,便往集镇上找地方吃饭。 夜萤的手已经全好了,那生肌膏果然大有妙用,痊愈之后,随着痂皮的脱落,手上竟然没有留下一丝疤痕。 夜萤感叹生肌膏神奇的同时,有时候不禁觉得,若是这生肌膏的配方能被自已带到后世去,就凭这个秘方,自已也能发笔大财。 可惜没有时空虫洞,不能自由穿梭往来,否则,就凭着两边信息的不对称,自已就能从中渔利。 “珠穆朗玛雪莲公主后日大婚,王室大喜,大赦天下,所有囚犯皆减刑一年,死刑犯死罪可免……民众可于后日前往迦落山围观婚礼!” 夜萤才到集镇中,就看到一群穿着盛装的礼仪军士,敲锣打鼓,每走一段,就这样喊话。 夜萤明媚的脸上蒙了一层灰。 这样的阵仗,说明吴大牛和雪莲成亲,不是虚的了。至少,他们俩的亲事,通过了王室的许可。 “萤妹,别理这些人了,走,咱们吃羊肉去。” 赵子获见势不妙,便拉着夜萤走到路边一间羊肉店里。 炒羊肉、羊肉夹馍、羊杂汤……还真是一只羊上做文章。 不过,大草原绿色无污染的羊肉,味道还是很好的。 夜萤没顾得上挑剔羊肉汤里辣子放太多、膻味没有除去,只是食不甘味地随意扒拉着。 最近夜萤吃饭都是这样的状态,由于吃得不多,小脸很快就尖了起来,让赵子获看了,觉得好心疼。 此时见夜萤一付游离的状态,赵子获便强硬地将羊肉夹馍放到她面前道: “你要不把这个吃完,我就不陪你去迦落山了。” 夜萤苦着脸,啃下了一个在她看来如石头一般坚硬的肉夹馍。 倒是赵子获吃了五个肉夹馍,还喝了两碗羊杂汤,又吃了一大盘白切羊肉。 看得夜萤目瞪口呆。 “赵大哥,你的胃口还真不错。” 在赵子获面前,夜萤倒不用小心翼翼,怕犯了不能说人家吃得多的忌讳。 “萤妹,你不知道,在军队里天天要操练,消耗大,不知不觉,胃口就大了。” 赵子获不以为忤,笑嘻嘻地解释。 “嗯,吃得好睡得香,是身体健康的标准,能吃是福。”夜萤又“体贴”地把自已面前的一个羊肉夹馍递给赵子获,“赵大哥,你帮我把这吃了吧?不吃放着也是浪费啊!” 赵子获:“……” 敢情夸我就是为了骗我吃啊? 两个人吃完第一顿到额吉尔的午餐,赵子获揉了揉涨得象西瓜一样浑圆的肚子,对夜萤道: “萤妹,咱们逛逛?来都来了。” 赵子获是怕夜萤一个人关在屋里生闷气,这几天,他和夜萤在一起时,她倒是神态如常,有时还有笑容,但是背过身是什么样,赵子获心里也清楚几分。 夜萤的心情,他都能体会。 就象当初,他刚知道夜萤竟然成亲了一样,差点没疯了。 还好,他是男人,他心中还有一个执念…… 若不是靠那个执念苦苦撑着,他早就因为痛苦而崩溃了。 “好。” 夜萤也不想回到闷热的房间里呆着。 时已入夏,太阳一下子就热辣起来,所幸有面纱遮着,身上又穿着通透轻薄的裙装,走在街上,还能勉强遮挡一二。 “赵大哥,看,那里有间首饰铺,咱们去看看?” 夜萤反正现在也没事,不如调查一下当地市场,就算不能把首饰卖到这里来,也可以从异域风情的首饰里,寻找一些设计灵感。 “好。” 见夜萤来了兴致,赵子获自是无不从。 就在两人将要前往首饰铺时,突然,前面一个小摊上骚动了起来,接着,一个因为激动而变形的女声喊道: “来人,抓小偷啊!” 接着,一个穿着白袍的小伙子就往他们这个方向冲来,手里还拿着个绣花的钱夹,后面跌跌撞撞追的,则是一个年轻的女子。 显然,这小伙子是贼,偷了那姑娘的钱夹,被她发现了。 眼见那小贼跑到跟前,赵子获猛地伸出腿,一下子就把正狂奔的那小子绊倒了,摔得吃了一嘴泥。 赵子获大长腿往那小子跟前一站,伸出手道: “钱夹拿来!” 那贼抬眼一看,赵子获身高腿长,一付练家子的派头,他眼睛一转,还是认清了形势,无奈地把钱夹递给了赵子获,然后从地上爬起来,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才转身迅速逃离。 “姑娘,你的钱夹!” 赵子获把到手的钱夹递给后面赶来的女子。 那女子见钱夹竟然失而复得,不禁万分感激,道: “多谢这位大哥。里面倒没什么钱,不过这钱夹却是娘亲送给我的,十分珍贵。” 那女子接过钱夹,一双美目忍不住含情脉脉地打量起赵子获来。 赵子获身材高大,国字脸,高挺的鼻梁,略显憨厚的嘴唇,身上有着军人的勇武和英挺,浑身上下流露出一股男人的阳钢之气。 女子一见,不由地被赵子获给吸引住了。 她心内一动念,突然掀开了面纱,面纱后露出的容颜意外的俏丽,有着北疆这女子特有的高鼻深目,但是肌肤却不若一般女子那般粗糙,显得滑腻如雪,一看就是来自高门大户的女子。 赵子获不防撞到美人那双含情的翦水秋瞳,不由面上一红,尴尬地道: “没什么,举手之劳罢了!姑娘不用多礼!” 夜萤在边上饶有兴味地看着…… 第七百九十三章我喜欢的你都抢 “不知道大哥家住何方?我过后好派人登门致谢!” 北疆的姑娘果然性情豪爽,这姑娘是在投石问路呢! 夜萤心中大笑,没想到赵子获初来乍到,便英雄救美,看来还获得了美人的芳心。 眼前这位姑娘长得可漂亮了,样子象极了后世那个红星,叫什么,对了迪丽热巴。 那可是炙手可热的大美女,而眼前这位,样貌甚至比迪丽热巴还要俊俏几分,而且身上自带着一股高贵的气息,举手投足间,落落大方。 不过,夜萤却发现,那女子身边似乎有人护着,虽然离得远,但是不过远处那几名女子频频向这里张望,对这女子显得特别关心。 尤其是当“迪丽热巴”掀开面纱时,那些女子甚至惊慌地捂着嘴,紧张万分,似是怕她的容貌会被人看到。 不过,既然“迪丽热巴”长得如此美貌,夜萤也能理解那些女人的心情,一定是怕她被不法之徒盯上吧? 女人太美,是祸害啊! “呃,姑娘,我是外地来的旅客,并不是本地人,姑娘不必再问了,我在这里只是匆匆过客,过几天就离开了。方才的事,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何足挂齿?” 说完,赵子获便向那姑娘行了个礼,然后用眼扫了下夜萤,示意她一起离去。 “迪丽热巴”此时才发现,原来赵子获身边还有个女子,虽然隔着面纱,看不清面容,但是从背影看,身姿妖娆,不看面容,也知道是一名出色的女子。 她的眼眸一暗,对着围上来的几名女子中的一位,低低吩咐了些什么,那名女子犹豫了一下,还是领命而去。 虽然发生了这个小插曲,但是并没有影响到赵子获的心情,他一会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兴致勃勃地随着夜萤往首饰店里走去。 “哎,两位,是买新婚用的首饰吧?你们两位可来对了,我们这家百年老店,连王室都来光顾,你们知道雪莲公主就要结婚的事吗?哈哈,她婚礼上所用的首饰,就是来自我们这家店的设计师精心设计的。 当然,公主同款自是不可能出售的,不过,我们同一位设计师,还设计了其它漂亮的款式,一定不输给公主设计的那款,两位看看?” 赵子获和夜萤一进店,一位英挺玉立,一位身材婀娜多姿,气度打扮高于常人。 店家自是有眼力的,当即上前热情招呼。 夜萤看着这位大叔象小时候连环画里的阿凡提大叔,不由地微微一笑,道: “都有什么款式,拿出来看看。” 一听夜萤这口气,就知道是有钱的主。 店家更热情了,不光让人端上来冰镇的奶茶,还把店里所有漂亮的首饰都堆到了夜萤面前。 赵子获原本以为夜萤听到公主婚礼用同款等话语,夜萤会难过,没想到她似乎心情并未受到影响,还一脸兴致勃勃的,赵子获的心便放下了。 想起自已在离开柳村时,曾经送过一件首饰给夜萤,当时觉得十来两银子已经很贵重了,但是现在开阔了眼界,赵子获不由暗暗羞愧。 萤妹值得世界上最昂贵的首饰搭衬。 而这是他目前所达不到的。 赵子获却不明白,在女人的心里,再贵重的首饰,也比不上一份真心。 他送的首饰虽然不贵重,但代表了一份心意,夜萤一直珍藏着,并未轻视。 夜萤欣赏了一番店主送上来的首饰,果然异域风情十足,中原内陆喜欢用珠玉来镶嵌,而这里则更喜欢用宝石,什么红宝石、绿宝石、猫眼石等等,款式更加富丽堂皇和花哨。 这可能和民族热情、豪爽的性格有关吧! 夜萤边看边学,觉得虽然不能照搬,但是有一些细节处理手法,倒也值得学习,可以给自已的设计师提提建议…… “嗯,这款首饰挺不错的,多少钱?” 夜萤指着一款红宝石项链,问店主。 店主正要回答,一个微凉的声音响起: “这款首饰我看中了,来人,帮我包起来。” 夜萤不用回头,也知道这个人是雪莲。 “我喜欢的,你都要抢吗?你是有多不要脸?” 夜萤冷哼一声,一字一句地道。 “不要脸的是谁?人家不要你了,你还哭着喊着拼命地追!追不上,摔倒了爬起来继续追。结果人家连正眼都没看你!” 雪莲乐呵呵地道,故意说起夜萤那天狼狈的样子。 “要不要我,不是你说了算。就算你抢走了人,心不在你身上,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就象这套首饰,明显不适合你,你喜欢,你就买去呗,但是戴在你身上,特别难看!” 说完,夜萤拉着赵子获道: “走吧,赵大哥,和这种人在一起,连空气都是脏的,呼吸都困难了。” 夜萤说的话,没带一个脏字,却听得雪莲气得暴跳如雷: “你,你这个无耻的女人,你来这,是不是想要破坏我的婚礼?告诉你,我不怕,你尽管去观礼,我会让你看到,吴大哥是真心实意、心甘情愿想要娶我!” “去,我肯定会去。我来这里,目的不就是为了围观你的婚礼吗?不要太生气了,不然气出皱纹,婚礼上就不美了!” 夜萤扔下这句话,拉着赵子获就走了。 店主自雪莲一进门,就认出公主,再一听,尊贵的公主竟然和他的客人吵上了,顿时也吓傻了。 尤其是两个人之间对话的内涵太丰富,店主不禁浮想联翩。 但是一转脸,看到公主震怒的容颜,店主吓了一跳,赶紧巴结地问: “公主,这套首饰您要了是吧?我帮你包起来吧?” “要,当然要,你给我包好了,送到宫里!” 雪莲气哼哼的。 夜萤看上这套首饰,如果她不买的话,谁知道他走以后,夜萤还会不会再来买? 她是想打扮得美美地出现在她婚礼上吧? 哼,她偏不让她如意! 夜萤和赵子获出得门来,赵子获看着气得鼓鼓的、象个小包子似的夜萤,忍不住笑道: “哟,萤妹,你方才还真有气势呐,我看那雪莲公主气得要命。” “还珠穆朗玛呢,哼,凭什么在自已的名字前缀以女神的称呼?不要脸!” 夜萤自是晓得珠穆的意思就是女神的意思,一想到这个女神用了奸诈不要脸的手段抢了自已的男人,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你别生气,我看她刚才被你一顿骂,脸都白了。” 赵子获安慰道。 “不提她了,赵大哥,你有没有觉得,咱们身后跟了条尾巴?” 夜萤突然轻声对赵子获道。 第七百九十四章走到哪做到哪 “哦?”赵子获一听夜萤这么说,便警惕地四下打量了一番,“没有啊?” 夜萤不禁乐了: “没发现也正常,因为这个跟踪的人太笨了。” “呃,萤妹,你这么说是我太笨了吗?” 赵子获尴尬地笑了下。 “不是,是你的桃花来了。” 夜萤露出一脸诡秘的笑,就是那种“哟、有人看上你了噢”的笑容。 赵子获一楞,又停下脚步,对四周打量了一圈,终于,他好象发现了什么,道: “你是说那个蒙着面纱、躲躲闪闪的胖女人吗?应该是吧,我方才第一眼就看到她了,但是因为是女人,所以没留意,此时再次观察,她依然紧随咱们身后。” 赵子获说出自已的判断。 “没错,就是她。” 夜萤继续笑,笑得赵子获心里直发毛。 “她从什么时候跟着咱们的?我上去抓住她问一问,是不是雪莲派来的人?” “雪莲肯定有派人跟踪咱们,否则也不会在首饰店就巧遇了。不过,这个人不是雪莲派来的,赵大哥,不必理她。我估摸着,她对咱们没有恶意。” 赵子获一脸懵懂,犹不知自已身上已经被插上了桃花。 夜萤早就发现那个跟踪者了,和赵子获不同,身为女性,她对那女子身上浓呛的香水味异常敏感,一直记得这个味道。 一次闻到也就罢了,在他们行走过程中,夜萤总是时不时闻到,所以她才留意了,便发现了那个一直跟着他们的蒙面女子。 赵子获没有察觉也不奇怪,因为赵子获眼里,蒙着脸的女人都是一样的。 见夜萤这么说,赵子获看对方是女人,便也放弃逼供的打算,两个人又在集市里闲逛起来。 夜萤倒是约摸着,那个女人,应该是“迪丽热巴”的手下,因为问赵子获不得,所以想跟踪他们,获得他们的地址。 夜萤觉得“迪丽热巴”似乎对赵子获有意,而且长得还挺漂亮的,不由地想替赵子获做个媒,所以便阻止赵子获去诘问对方。 反正,知道他们的住址后,便看那女子的下一步举动喽! 象赵子获这么迟钝的男人,要是能碰上一个主动追求他的女子,保不齐就此醒悟呢? 这辈子,她是不可能嫁给赵子获了,但是赵子获是个好男人,夜萤也希望他能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如花美眷。 “哼,和别的男人逛街,如此愉快,还真是悠闲!” 夜萤却不知道,就在她闲逛的时候,有人正远远地锁定了她。这人的跟踪技巧,不知道比“迪丽热巴”手下高明了几百倍,别说夜萤了,就连赵子获也没有察觉到。 见夜萤一脸若无其事的和赵子获逛街,跟踪之人不由地胸中翻江倒海,恨不得冲上前去,把夜萤揽住,狠狠打一顿屁股。 夜萤哪里知道,自已和赵子获逛街,已经惹得某人醋海翻江了。 塞外的集市和内地还是不太一样,经过一年多的休战,这里的集市已经迅速发展起来。 不光是北疆本地的子民,大夏朝的商人往来亦十分频繁。 琳琅满目的商品,让夜萤目不暇接。 她一边认真察看着,一边在心里合计着,今后是不是也开辟一条边境贸易的线路。 因为,她发现,大夏朝的商品,卖到这里价格都格外高昂。 不要说绸缎和瓷器了,就连笋干、芥菜干等干菜,卖到这里,价格都翻了三倍。 因为北疆气候干燥,基本种不出蔬菜,但是维生素肯定是要补充的,否则人就会各种毛病,所以大夏的菜干运到这里,极受欢迎,价格自然也是高涨。 夜萤便有意找了集镇上最大的一家百货店,见店主经营的,还真是百货,但都是市面上紧俏好卖的物资,什么绸缎、瓷器,还有菜干等,顾客也是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老板,你这里卖茶叶吗?” 夜萤也不废话,上来就单刀直入地问。 “茶叶?这可是珍贵的商品啊,但是大夏的茶叶,一年能运到我们这的很少,听说大夏朝本身茶叶供应也不多,我倒是想卖茶叶,可是在我们这茶叶贵比黄金,却还找不到货源。” 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汉子,一身羊膻味,但是眼神活络,一看就是个做生意的。 “哦,或许咱们在这方面可以合作一下。我手头有大量的茶叶,你有销售渠道吗?” 夜萤的话,让老板顿时如获至宝: “哟,姑娘,我叫吉木买买买,你的尊姓大名?哈哈,当然,我知道你们大夏朝的姑娘是不轻易把名字告诉别人的,但是如果咱们是商业伙伴的话,迟早还是会知道你的名字的不是吗?” 呃,买买买?真是个好名字! 夜萤不禁莞尔,想到后世每年的双11、双12以及愚人节、情人节等诸种节日,商家做活动时,办公室的姑娘们都会奋力地“买买买”,看来,找买买买合作生意,还真是个好兆头啊! “我叫夜萤,名字就是个称呼的符号,没有什么不能说的。不如买买买大叔找个安静的地方,咱们坐下来谈谈吧?” 一言不和就谈生意? 赵子获也是醉了。 不过,有他在侧,想来这北疆的生意人也不敢欺负夜萤,因为赵子获听到这汉子用北疆语对店里的伙计说,来了个大主顾,他要费力巴结下,让小伙计看好店。 看来,这汉子有做生意的诚意。 边塞这一带,大夏朝的百姓与北疆百姓杂居,只有战时才会阵线分明,因此两地百姓的语言是互通的,北疆人听得懂大夏朝语,大夏朝的百姓也听得懂北疆语。 所以,象这些北疆生意人一看到大夏面孔的人,也自动切换说成大夏语,因此,夜萤这一路过来,还真没遇上什么语言障碍。 赵子获是因为在这里驻防,多少能听得懂一些基本的北疆语,也够用了。 而且随着他深入到北疆百姓生活中,那原本嗑巴的北疆语更加流利了,如果闭上眼睛光听他说话,还不定能听得出来他是大夏朝人呢! 第七百九十五章开辟商路 买买买大叔请夜萤到铺面后面的院子里小坐。 有赵子获在身侧,夜萤也不怕他会捣什么鬼,自是欣然前往。 赵子获的功夫至少比宝器强,和端翌谁高下,两个人没比过,夜萤也分辩不出来,但是肯定不弱就是了。 买买买大叔只是一个普通商人,看他臃肿的腰身,也不象是个练家子,要有什么不利,只要赵子获一发难,买买买就趴了。 和前院做生意的喧嚣相比,后院种着一架葡萄,正是初夏,葡萄虽然还没长熟,但是一串串、一嘟噜地挂满葡萄架,粉紫的象玛瑙、淡绿的象碧玉,看着赏心悦目,身心都一阵清凉。 “来来,这边葡萄架下坐,可惜葡萄还没熟,不然就可以摘葡萄给你们吃。” 买买买热情地招呼着夜萤和赵子获坐下。 不一会儿,小伙计端上几杯冰镇的酸奶,大大的陶杯壁上,挂着滴滴水珠,看上去就爽口诱人。 夜萤也不客气,在买买买热情相请之下,端起酸奶就喝了几口,真是透心凉,爽歪歪。 再加上这都是正宗的牛奶做的,也没有机会加入化学原料,因此入口甘醇,喝起来格外地道。 赵子获却是没有动眼前的酸奶。 “这位兄弟,你不渴吗?” 买买买指了下赵子获面前的酸奶,赵子获一摆手,也不说话,表示拒绝。 买买买见状,也不勉强。 赵子获在这陌生的地方,自是不敢放松警惕。 若是这买买买是坏人,没准这酸奶里就有问题,夜萤没想到这点上,他可要保持清醒。 买买买的大夏语还是挺流利的,因此和夜萤交流起来十分顺畅。 两个人你来我往,终于最后议定,夜萤把在北疆的茶叶特许经营权给他,让他做独家生意,而买买买则协助夜萤采购等价的骏马,兽皮等大夏紧俏的物资。 赵子获在边上听着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谈生意,不由暗暗心惊,对夜萤再度刮目相看。 从小这个跟着自已屁股跑的小女孩,真地长大了,成长迅速得他都要认不出来了。 按夜萤这样的做买卖法,不出两年,一切顺利的话,她就可能变成巨富。 因为北疆的骏马、兽皮等物资,在大夏朝国内,亦是比在北疆贵了两、三倍有余,这一来一回,每一批货物都是翻倍的利润,夜萤不富,谁富? 当然,贸易的商路上也有各种风险,比如自然灾害、盗匪、甚至战争等,因此,开辟这条商路也不简单。 然而,最让赵子获惊叹的是:夜萤身为一个女子,竟然有勇气去做这样的事情。 生意谈定,夜萤便和买买买签订了一个契约,其间的扯皮往复就不用说了,因为哪怕是一分银子之差,也可能影响到今后不可小视的利润,所以两个人都是竭尽全力、毫厘必争…… 赵子获在边上听得瞠目结舌,没想到夜萤的小脑袋里,象装着算盘珠子一样,敲得“嗒嗒”响,速度实在太快,他根本跟不上,难怪只能做个大头兵。 “哎,夜姑娘,和你谈协议,我感觉自已象是和黑熊博斗了一夜,不行,太累了,必须得好好吃一顿手抓肉补充一下体力!你也别走了,我叫伙计准备一下,和我一起吃饭吧?” 买买买大叔把协议签好,一式两份,各自签了名字和按了指模,一份交给夜萤,一份珍重地收藏起来。 然后,便郑重地邀请夜萤共进晚餐。 哎,商业伙伴不都这样吗?吃吃喝喝,增进感情。 千古无不同。 夜萤自是不会拒绝。 赵子获看到买买买是真心实意地想要和夜萤做生意,而且夜萤喝了那杯酸奶后也没有见任何异常,遂把警觉之心放松了下,点头同意在买买买家吃晚饭。 买买买意外谈成一笔大生意,精神亦是十分亢奋,既是合作伙伴,他也要展示一下自已的实力,于是,他便让小伙计去请了自已的结拜兄弟,本城的兵马司长阿其布前来饮酒助兴。 夜萤倒是没想到,买买买大叔还有这样军方的深厚背景,趁着他忙碌,夜萤便问赵子获,兵马司长是个什么官? 赵子获道:相当于这里当地的治安官,就是不知道王宫附近的治安是不是他管辖,如果是,权力就挺大的。 夜萤问清楚后,才明白,看来买买买要买骏马,走的怕是官方这边的途径吧? 虽然北疆不肯把骏马当物资卖给大夏朝,但是架不住民间想要赚钱的力量,再勾结官府内部的“腐败”份子,就能想方设法把马弄出来卖掉。 就如后世的美帝等国家,表面上说不能买卖军火,但实则那些军火大亨一直操控着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在全世界发动战争,高价倾销军火。 夜萤一直记得端翌说过,北疆之所以能一直骚扰大夏,是因为他们兵强马壮,而大夏军马匮乏,如果通过自已贸易的行为,能为大夏朝军方输送强壮的骏马,也算是为这个国家做点贡献吧! 随着一阵粗豪的笑声,一个一身戎装的矮壮男子走进后院,他毛发丰盛,双眼露出精光,看到夜萤,眼前不由一亮。 因为是在买买买家中,所以夜萤便把面纱脱了,露出真容,那兵马司长阿其布一看就是个雄性激素旺盛的人,看到夜萤,顿时有眼珠转不动之意。 夜萤见了他的眼神,心内“格登”了一下,但脑子里一合计,便落落大方地起身相迎,在介绍身份时,指着赵子获道: “这位是我的相公,姓赵,能和阿其布大哥认识,真是荣幸之至!” 赵子获听了,起先心里一楞,但是再看看阿其布的眼神,也多少明白了一些什么,便在阿其布打量他时,颔首表示。 阿其布一听,人家的夫君就在身侧,而且是个相貌英俊的少年郎,看上去英气勃然,不可小视,阿其布便收敛了一些。 夜萤大方地将一张银票塞进阿其布手里,阿其布也不避讳,打开一看,见是一张五百两的银票,惊觉得这个女人是个大财主之时,看她的眼神,也就从看美女的色迷迷转向了看向金银山一般的崇拜。 对阿其布这样的中年人来说,早就过了看到美女就为此痴狂、不顾一切的年纪。 对他们来说,美女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商品,而一个能打开大夏朝商线的金主则不易得,所以,他对夜萤的态度也在后面的谈话中,转为尊敬。 第七百九十六章借酒浇愁 买买买和阿其布果然是典型的北疆人,晚饭餐桌上是大盆的手抓羊肉、羊杂汤,下酒料有酱羊肚、葱爆羊肉、白萝卜炖羊肉…… 他们大块朵颐,吃得十分欢畅。 夜萤和赵子获也不是惺惺做态之辈,自然吃得也落落大方。 阿其布此时对夜萤的欣赏,已经单纯从外貌的赏心悦目,到对她整个人十分接地气的赞赏。 阿其布喝了几大杯冰镇的马奶子葡萄酒,大着舌头对夜萤又举起酒杯道: “夜姑娘,你的性情不扭捏做态,很象我们北疆的姑娘,来,这杯酒我敬你!以后咱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得,这么热情,夜萤差点就没唱起《友谊天长地久》来了。 不过,面对未来生意伙伴的邀约,夜萤自然不能不给面子。 还好,只是度数不高的葡萄酒。 夜萤这几天经过反思,基本已经确定不是自已酒量不行,也不是那天晚上雪莲请的酒度数过高,而是那杯酒中,雪莲肯定动了什么猫腻。 下药了! 否则,醉酒也不是一杯酒下去,立马失去意识的呀? 所以,夜萤举起杯,坦然镇定地一杯下肚。 怕什么,边上还有一个什么都不喝的赵子获呢。 夜萤晓得赵子获的意思是为自已保驾护航,所以更加放开胆子。 果然,一杯酒下肚……没事,什么事也没有,连头晕也不曾感觉,而且冰冰的果酒,入喉后还带来了一阵强烈的止渴感,让人忍不住想再喝一大杯。 哼,夜萤愈发确信,雪莲的确在那杯酒里下了药。 “好,夜姑娘够义气,太给面子了!”阿其布一看夜萤如此痛快地喝下酒,顿时大拍夜萤的马屁,兴致高涨。 夜萤抿嘴一笑,重新倒了杯葡萄酒,高高举起酒杯,对阿其布道: “能和额吉尔的兵马司长同桌共饮,是我的荣幸,这杯酒,就敬阿其布大哥,希望我们以后合作顺利,友谊天长地久。” 阿其布一见美人主动敬酒,不由地高兴坏了。 他自是拿起酒,一饮而尽。 夜萤开始时只是应酬式地喝着,但是喝到后面,有几分熏熏然的酒意,不由地胸臆间一股恶气冒了出来,想到这一路的经历,起伏坎坷,眼看要和吴大牛花好月圆,却被雪莲横刀夺爱。 荒诞却又真实。 夜萤不由地借酒浇愁起来。 所谓抽刀断水水更流,借酒浇愁愁更愁! 夜萤一杯一杯地往肚子里灌酒,阿其布和买买买都是酒中豪杰,自不会招架不住,反举得夜萤十分豪爽,要不是赵子获从旁架着,就差没和夜萤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了。 夜色中,这些人都没有注意到,在对面房屋的高处,有一条与房屋的阴影融为一体的人影。 那人影一直关注着这里的动向。 看到夜萤酒倒个不停,从最开始的别人劝酒,到自已向别人敬酒,及至最后,没有人敬酒,自已抓着酒杯也喝。 那影子顿时有焦躁不安的迹象,屡次差点跳下楼去…… 不过,就在此时,那影子边上,又出现了一条更纤细的另一条影子。 似乎有声音隐隐在夜空中回响。 “怎么了?怜香惜玉了?你想她你就去啊!” “……” “不去是吧?那你别怪我没有机会给你们温存相处哦!” 那粗壮的影子动了动。 “哼,你敢去?别忘了,她的小命还捏在我的手里呢!” 那粗壮的影子又停了下来。 “你别太过份!” “我没有过份!谁让你先来这里的?既然要和我结婚,就要全心全意对我,否则……” “知道了!” 那条粗壮的影子一闪身,消失在天台上。 另一条更纤细的影子一跺脚,也随后跟上。 …… “萤妹,你别喝了。” 赵子获终于发现了夜萤的不对劲。 他以为她是为了生意应酬,没想到越喝越不象话,那两个男人已经要趴下去了,夜萤还兀自举杯邀个不停。 赵子获上前,一把夺下夜萤的酒杯,然后对犹剩几分清醒的买买买道: “买买买大哥,我先带夜姑娘回去,今晚她也喝得过了,回头再来叨扰。” “呵呵,夜姑娘哪有醉啊,我才醉了呢,我看你都成了两个人了。呃,来,再来一杯。” 买买买举起了酒杯。 赵子获看到阿其布已经趴在了桌上,晓得这两个人都醉了,索性也不客套了,强行扶着夜萤,就出了买买买的家,往客栈里走去。 “不要回去,我还要喝酒!” 夜萤耍无赖,在街上跺着脚不肯走。 街上的人都看着她和赵子获。 酒鬼经常见到,不稀罕,可是喝醉了的女人不常见啊! 夜萤八分酒意,两分清醒,见街上的人都看着她,犹记得这里是塞外北疆,出国了,所以不免有些放肆,反正这里的人都不认识她,哈哈哈! 也顾不得别人的目光,拖着赵子获,就要让他去找酒馆,还要继续喝酒。 赵子获无奈,又不好抱她,只能一边哄着,一边寻找载客的马车。 好不容易找到一辆,夜萤无论如何不肯上车,赵子获只能强行把她塞进车里。 塞进车里倒好,夜萤又挣扎了一阵,突然一串眼泪掉了下来: “赵大哥,我喝多了酒,看上去很蠢是不是?” “不是,不蠢,我家萤妹聪明得很,怎么会蠢呢?” 赵子获赶紧出言安慰道。 “哦,我哪里聪明了?聪明就不会让身边的男人一个个跑掉了,你看,端翌跑了,吴大牛也跑了,没人要我了!” 夜萤说着说着,竟然趴在赵子获肩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赵子获坐得笔直,被夜萤靠着哭,身板僵硬,想安慰她,却又不敢。 夜萤,已经为人妇了。 除非,有一天她和那个人和离,他才有机会亲近她。 可是现在,不行…… 一想到那个人,赵子获便有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虽然他样貌平平,平时也没有什么气场,但是赵子获永远忘不了,他拿出虎纹令符时,简直有一种灭杀一切的气场。 那种气场,君临天下,让他即便布衫草履,也没有人敢怀疑他手里虎纹令符的真实性! 第七百九十七章主人有请 赵子获看着肩膀上哭得变成泪人一般的夜萤,心里一阵酸涩的疼痛。 “呜呜呜,赵大哥,是不是我很不好,什么都比不上人家?没有好的家世,没有钱,不能给他们带来向上爬的助力?所以人家都不要我了?” 夜萤呜呜噎噎地道。 酒精开始侵袭她的意志,于是夜萤毫无忌惮地把所有内心郁积的闷气全部发泄出来。 “萤妹,你怎么这么傻?不是你不好,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值得最好的人对你。 你真傻,你是个女人啊!建功立业是男人的事,你何须如此辛苦?” 赵子获喃喃地道。 “男女平等,女人必须有自已的事业,才有话语权!我可不想一无所有,象藤条一样依附在大树上,若是那大树不需要你了,藤条就无所依附了。” 夜萤不服气地回嘴道,然后不由自主打了个酒嗝,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她的脸上露出了酒后特有的傻傻的笑容。 赵子获低头看着醉态深重的女人,自已的青梅竹马,别的男人的娘子,心里一抽一抽的,如果现在,他轻轻吻她一下,她肯定什么也不知道,明天也不会记得吧? 赵子获把脑袋低垂下去,越来越近,凑近了她的脸颊,低声唤道:“萤妹,萤妹!” “赵大哥,你叫我做什么?是要去后山采野栗子吗?” 夜萤在醉意朦胧中忽然抬起头,脸颊与赵子获的下巴轻轻擦过。 “萤妹!” 赵子获听到夜萤这么说,眼中忽然一热。 小时候,他总是会带她去后山采野栗子,采到以后,两个人就在山上升一堆火,烤熟了吃。 那时候她脸上总是带着怯怯的笑意,清纯而又无邪,象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后,让他带着满山地游荡。 夜萤的话,让赵子获心内突然一阵清明,他怎么能趁人之危?怎么能在萤妹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占她的便宜,揩她的油? 赵子获叹了口气,只觉得肩膀上一沉,他低头一看,夜萤已经沉沉睡着了。 “小酒鬼!” 赵子获忍不住怜惜地骂了一句。 夜凉如水,赵子获看着呼呼睡着的夜萤,想脱衣给她披上,又怕吵醒了她。 好不容易才安静下来呐! 于是赵子获便和她坐近了一些,努力用体温暖着她。 回客栈的路,其实并不远,但是赵子获却希望,这条路能长一点,再长一点。 不过,马车徐徐停下,客栈终于还是到了。 赵子获看着沉睡中的夜萤,无奈,他皱了下眉头,只能打横抱起,往夜萤房里走去。 “吴大哥,我不相信你为了雪莲就会放弃我。” 夜萤在睡梦中,又咕噜了一句。 赵子获听得分明,手上不由一沉,差点没把夜萤弄翻出去。 他定定心神,把夜萤又抱紧了…… 担心夜萤醉太深,会有什么意外发生,这一夜,赵子获并未回到自已房内,而是在夜萤房内守着她。 不过,赵子获却没有把房门关紧,而是开了一条缝,虚掩着,以此来避嫌。 当然,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但是赵子获却知道,君子当有所不为,有所为。 这一晚上,他始终是坐在房门口…… 第二天一早。 夜萤猛地睁开眼睛后,意识慢慢回到身上,她只觉得头昏昏沉沉的,十分沉重难受。 唔,居然是在客栈里了。 她记得昨天晚上和买买买还有那阿其布猛喝了一通,还喝得兴起了…… 呜呜呜,好惭愧,自已似乎还说了些什么不该说的话? 可是脑子里断片了,根本回忆不起来了。 “萤妹,你醒了?” 赵子获和熙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夜萤一回头,就看到赵子获坐在她房门前,正笑咪咪地看着她。 “没脸见人了!” 夜萤拉起薄棉被,蒙在脸上。 “呵呵,醒了就好,你睡得挺香的,但是我才知道,原来你会打呼呼啊?” 赵子获见夜萤不好意思,便笑嘻嘻地调侃道。 “赵子获!” 夜萤一听,自已这么难看的睡相也被他看到了,还说她,不由气得从被窝里一跃而起,就要揪赵子获的耳朵,她这是以此来掩盖自已虚弱的内心。 赵子获自是不可能让她得手,一阵嬉闹过后,两个人都安静了下来,好象感觉回到了童年的时光。 夜萤不得不承认,原主的灵魂和记忆似乎还对自已有影响,要不然,没法解释对赵子获天然的亲切感。 当然,在她心里,这种亲切感只是少时情谊、兄妹一般的亲情。 要不然,她也不会对赵子获大大咧咧了。 “好啦,你换件衣衫,咱们出去吃早饭吧?这个点,早市正热闹,看你想吃什么都有。” 赵子获对粉面红扑扑的夜萤道。 看她醉宿一夜后,精神尚好,他就放心了。 “嗯,行,你稍等我下。” 夜萤也不客气,她在酒桌上沾了一身酒气,臭死了,不沐浴简直无法出门,当然,不说出门,她都无法闻自已身上一夜宿醉的味道。 在温泉汤里沐浴一番后,依然换上北疆本地女子的裙装,赵子获看到她焕然一新地出来,眉眼低低一闪,似不敢看她。 真难以相信,自已昨晚上竟然有那么大的毅力,不对她做些什么…… 不过,赵子获觉得,如果自已做了什么,才会后悔一辈子。 现在这样,挺好的! 看着她娇美如花,脸上带着与他亲近的笑容,虽然这样的笑容只有融融的亲情,但是总比做了宵小之辈的事后,连这样的笑容都不配拥有的好。 赵子获定了定神,问道: “萤妹,现在可以走了吗?” “走吧,你不是说要去集市上吃早饭吗?” 夜萤兴致勃勃。 明天就要围观吴大牛的婚礼了,她还没想好去怎么面对,那么,何以解忧?唯有美食了。 应该是宿醉一夜后,肚子饿得狠了,现在她竟然有些食欲了。 两个人并肩出门,但是意外的是,在门口,有个女子拦住了他们: “两位,我家主人有请,方便移步吗?” 话虽说得客气,但语气却是不容置疑的,分明是一定要去的意思。 第七百九十八章白富美请客 雪莲的人?珠穆郎玛雪莲的人? 夜萤正要呵呵,对方却又道: “我们主人说要感谢二位昨日出手帮她找回钱包之恩,请二位移步达司达尔餐馆一起共进早餐。” 呃,不是雪莲的人?竟然是那个漂亮女子“迪丽热巴”的人? 赵子获还一脸不明所以,夜萤却笑了,得,这傻大个,桃花送上门了还不自知。 天啊,如果不是她替他操心,他怎么可能找得到对象? “我们不……” 赵子获才要说出口,夜萤却一口接上道: “我们去!” 那女子大喜过望,原本以为要费一番周折,没想到夜萤答应得这么痛快,便赶紧恭敬地道: “请二位上马车。” 这女子说的是大夏语,不过语气自是带着异邦人说大夏语时特有的卷舌和别扭,但也能听得分明就是了。 “哟,客官,你们不在客栈里用餐了?” 一名小伙计快言快语地道。 方才赵子获给了他几个铜板,让小伙计给自已指路,问他哪里的早点摊点味道最好。 小伙计还积极推介自家客栈的早餐。 没想到话说到一半,赵子获就被别人“掳走”了。 “我们要去达司达尔用早餐。” 夜萤鹦鹉学舌地道。 “啊?达司达尔?这可是我们集镇上最高档的餐馆啊,那哥哥姐姐你们去吧!我们客栈的风味,绝对没有它的好。在那里吃一顿饭,可以抵得上我一年的薪水了。” 小伙计事的餐馆的名字,就认怂了,不再极力推销自家客栈的菜式。 看他这么卖命推介,估计拉到客人,也能抽成吧。 夜萤听了,也有点“惊悚”,呃,这白富美也太大手笔了吧? 情况未明,夜萤就擅自答应人家一起用早餐,还是去这么高级的餐馆,赵子获不禁皱起了眉头: “萤妹,什么情况?她们怎么知道咱们住在哪里?” 原来赵子获担心的是这个。 夜萤不由笑道: “昨天不是说有人跟踪吗?就是她们了。” 赵子获这才恍然大悟,他一门心思地放在夜萤的喜怒哀乐上,一时间不察,倒是让人窥清了门道。 “还好不是坏人,不然咱们就麻烦了。” 赵子获有点惭愧地嘀咕道。 那女子年纪较长,大约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客气地把赵子获和夜萤请上了马车。 即是答应人家,也不能不去。 赵子获便硬着头皮,和夜萤上了人家的马车。 马车富丽堂皇,车厢内外,到处都用当地人所喜爱的金色锦锻装饰,车厢内,也打扫得干干净净,一点灰尘也没有,车厢一角的金色托架上,还点着味道上好的檀香,而拉车的四匹马也都是高头大马,通体雪白,毛发竟然没有一根杂色。 “啧啧,赵大哥,看来你帮助的那名女子是个白富美啊,光是这些马,就价值不菲了!瞧瞧,咱们这次来北疆运气不错,赵大哥的桃花运到了。” 夜萤眼力再不济,一看到这些马的精气神,也晓得这是有专人常年伺候打理,才能有这样的状态。 马尚且如此,光想想就知道对方的家世背景一点不错了。 “去,乱讲话,我一向不招桃花!” 赵子获肃色道,一脸不解风情。 “呃,白富美遇上你这木头疙瘩,真是杯具了。” 夜萤笑话他。 那名请他们的女子乘的是另外一辆马车,显得朴素低调许多,可以想象,这辆马车是主人专用的。 因此这样一来,夜萤和赵子获有了自由空间,夜萤说话也就百无禁忌。 “我才不是木头疙瘩呢!” 赵子获郑重地道。 他当然热血有情感,只不过,他喜欢的人,已经喜欢上了别人。 赵子获眼神复杂地看着夜萤。 夜萤眼神闪躲了一下,复又笑道: “好吧,咱们不是木头疙瘩,那到了可要有问有答,不准对人家冷若冰霜,不礼貌,丢了大夏朝男人的脸。” 夜萤把这事往严重上靠,赵子获就当真了。 对方是一名北疆女子,虽然他只做了一件小事,她感谢得有些隆重了,但是他代表的是大夏的男人,自是不能辱没了大夏朝男人的脸面。 赵子获微哼了一声,但是却把夜萤的话记在了心上。 马车轻快地走着,马车订制的马车果然就是不一样,四匹马拉着的车厢,平稳安静,减震系统也做得很棒,夜萤这些日子坐惯了颠簸的马车,此时乘上这辆豪华马车,才相信一分钱一分货。 果然,上好的享受来自于巨大的财富。 夜萤暗道:若是自已回到柳村,一定也要弄一辆这样的马车,不对,弄好几辆,让家里人大家都坐得舒舒服服的,老娘也不用来回村镇间就喊晕车了,吓得老娘都不怎么爱去镇上赶集。 夜萤美美地规划着,马车此时缓缓停了下来。 马车停的地方,是一间当地特色建筑风格的圆拱形白色餐厅。 看到马车停下来,便有一名机灵的少年冲了上来,夜萤以为是代客停“车”的,谁知道对方“扑通”一声,跪倒在马车厢的门前,四脚着地,用平平的脊背对着他们。 “这是?” 夜萤吃了一惊,赵子获应该是见过这样的场面,虽然没有吃惊,但是乡村少年出身的他,也十分不习惯,皱着眉头道: “这是让你踏脚用的,你可以踏着他的身体下车。” “啊?”夜萤嘴巴张开,大得能塞得下一个鸡蛋,好吧,她又out了。 当然,夜萤不可能踩着那孩子的背下车,她挑了下角度,小心翼翼地越过那少年,跳下了马车。 赵子获自是如此。 下了车,那紧跟着他们的女子便上前引他们进餐馆。 夜萤感觉,这餐馆今天应该是被白富美承包了吧? 因为,餐馆里十分安静,一个客人也没有。 不正常啊,现在不正是用客的高峰期吗? 赵子获也发现了这个异常,但是即来之则安之,他警觉地护卫着夜萤,往餐馆里走去。 夜萤看赵子获一脸警惕之色,不由地想笑。 赵大哥这次错了,应该被保护的人,是他,而不是她。应广大吃瓜群众的要求,作者君今天爆了六更,一万二千多字以上,哦,大家看完留个言哈,让作者君以后更有爆更的动力撒…… 第七百九十九章深情白富美 餐厅内,鲜花锦簇,白色的餐具和鲜花相衬,夜萤看着一阵古怪。 呃,对了,有一种无言的温馨和浪漫。 赵子获却是浑身不自在。 夜萤看他身体抖啊抖的,不禁问道: “怎么了?赵大哥!” “啊啾,啊啾!”赵子获接连打了几个喷嚏,怏怏地道,“鲜花太多的情况下,我就会这样,打喷嚏!” 夜萤忍俊不禁,得,赵子获怕是花粉过敏呐! 白富美安排的这浪漫的场面,还真是牛嚼牡丹,对牛弹琴,可惜了。 “两位恩人,小女子有失远迎,还望恩人不要见怪。” 许是听到赵子获巨大的喷嚏声吧,这时,一间包厢的门开了,里面鱼贯而出一群侍女模样的女子,花团锦簇的正中间,围拱着一位年轻美貌的大美女,果然正是昨天赵子获帮她取得钱包的女子。 这一次,她已经完全不遮掩脸上的面纱,露出一张盛装打扮的脸,身上还不时飘过一阵淡雅的香味。 夜萤都看得有点目眩神迷了,但是她扫了一眼赵子获,却见人家只顾着掩着鼻子了。 “哎,哎,你是代表大夏朝的男人!” 夜萤晓得,肯定是赵子获鼻子过敏,痒得难受,但是这样对人家,人家岂不是会伤心吗? 于是赶紧偷偷提醒了一句。 “唔。” 赵子获捂着鼻子,好不容易忍住了要再次狂打喷嚏的感觉,双手一拱,行了个礼,对那女子道: “不过是打退一个小贼罢了,姑娘何足挂齿,弄得这么隆重,我们受之有愧。” “这位大哥,那可不是一般的钱夹,那是我的娘亲送给我的成人礼,是她自已一针一线缝出来的,在我们家里,能拿到她亲手缝制的礼物的,除了父亲,就是我了。 所以,你可想象这钱夹对我有多重要。” 那女子浅笑嫣然,并不在意赵子获有意冷淡的态度。 夜萤看着这女子双眼一眨不眨地看着赵子获,忽然有一种感觉,赵子获已经被这女子的情网罩住了,层层叠叠,难以脱逃。 不过,赵子获一力想要挣扎,这女子怕是也会费劲…… 夜萤看着赵子获,怎么有一种唐僧进入盘丝洞的即视感? “呃,原来如此。” 赵子获只好硬着头皮,承了这个情。 夜萤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当“恩人”当得如此难受。 这女子虽然口口声声称两位恩人,但显然,注意力全在赵子获身上,她的眉眼间,荡漾的温柔全泼撒在了赵子获身上。 夜萤不禁觉得,原来北疆的女子都是如此敢爱敢恨,认准了目标就直接下手。 前有雪莲,后有这位“迪丽热巴”。 “对了,姑娘,请问尊姓大名?聊到现在,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我们二位嘛,我先来帮您介绍下,这位是赵子获赵大哥,我叫夜萤,我们是同村的,赵大哥此次是来北疆陪我寻找相公来的。” 夜萤几句话间,巧妙地撇清了自已和赵子获的关系,她的知情识趣,立即获得了对方的好感,她答夜萤和赵子获并非一对的答案后,当即眉开眼笑地道: “我叫热古丽,并不是本地人,来自吉尔疆察部落,昨天正好有事经过,没想到就遇到了二位,也是缘分。” 白富美的真名,原来叫热古丽,听起来也不错。 但是夜萤也注意到,热古丽身边的几个女子,脸上的颜色似乎变了一下,给夜萤的感觉是热古丽的名字不能打听的? 夜萤懒理她们,只是冲着热古丽点点头,笑道: “这名字好听,有什么寓意吗?” 被夜萤这一问,那几名站着的女子脸色似乎更臭了。 夜萤觉得大有古怪,不过,她再次假装没看见。 “哎,咱们进去坐着聊吧,不要站在门口,你们也饿了吧?” 热古丽不答夜萤的问题,转面热情地招呼道,眼波一扫,依旧停留在了赵子获身上。 赵子获这木头疙瘩都能感觉到热古丽滚烫的热情,脸“唰”地不由一红,在热古丽的热情相邀下,打头走进了包厢内。 包厢内清新雅致,雪白的餐桌椅上,一套套金边勾勒的洁白餐具已经摆好,各式精美的菜肴让人看了眼红缭乱。 夜萤食指大动,莫名有了好胃口。 宾主坐定,赵子获被安排在了热古丽右手的位置,他有些局促不安,觉得离对方太近了一些,对方身上的香味,熏得他脑子发晕。 夜萤则被安排在了热古丽左手边的位置,不过,她倒是舒服从容。 热古丽此时才道: “我的名字,就是光明女神的意思。让二位见笑了,我的娘亲太疼爱我了,在她眼里,只有我是最好的,所以就起了这样一个名字。” 呃,还好吧,热古丽的颜值还是能担当的。 夜萤心内默默评价道。 赵子获一脸僵硬。 热古丽离他坐得太近了吧?说话间,她的手伸展开来,还碰了他一下,让他有种奇怪的感觉,麻麻的、痒痒的…… 哎,女人真是太麻烦的生物了。 除了夜萤不麻烦。 赵子获呆呆地想道。 “赵大哥,夜姑娘,来,不用客气!” 热古丽示意他们自便。 夜萤晓得,人若是喝了酒,肝脏要消化酒精,必须消耗大量蛋白质,所以宿醉之后,人就会显得特别饿。 别看她最近这段时间被吴大牛的事搅得没有胃口,但是现在是纯生理需要,迫得她不得不多吃一些东西。 还好,热古丽准备的早餐异常丰富,夜萤品尝到了地道的奶酪和烤面包,还有三文鱼肉、煎牛扒等。 当然,现在的叫法有所不同,但是食物的材料是一样的。 这些食物经过大师的精心烹调,味道极为可口。 夜萤一连吃了快一周的羊肉,终于看到别的动物蛋白,不免多吃了一些。 不管是吴大牛还是端翌,一向欣赏她的好胃口,而她也发现,自已是吃不胖的体质,所以对于美食一向照单全收。 这一顿饭,只有夜萤最快活了。 赵子获莫名煎熬。 因为热古丽时不时地要被他挟菜各种,让他觉得局促不安。 待菜挟好,热古丽又会深情款款地看着他,似乎要欣赏他吃东西的样子。 见了鬼了,这样被人盯着,怎么吃得下去? 赵子获内心的小人要怒吼了…… 第八百章大事不妙 不过,赵子获是个闷罐子性情,终究还是把这股不自在忍下去了。 这下,轮到他食不知味了。 热古丽大胆而执着,见赵子获腼腆,反而愈加上心。 因为她们部落的勇士,都是粗鲁不文,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甚至遇到了心动的女人,如果是身份低下的侍女,可能直接扛了就走,随便找个地方就办事。 热古丽自懂事起,就不喜欢她们部落男人的粗野。 后来再大一些,家里允许她游历北疆,更增长了她的见识,感概北疆的男人多数如此粗鲁,让她找不到一个有好感的男人。 战事结束后,她虽然想到大夏朝去游历一番,奈何她的身份太敏感,家里人终究压着不肯。 于是,热古丽到了离大夏最近的云海镇,在那里,终究见识到了与本部落男子不同的大夏男子的风情。 她发现,大夏朝的男子更加斯文有礼、对待自已的妻子也温文尔雅,热古丽后来惊觉,自已开始向往的未来夫婿,竟然是以大夏朝男子为标准的。 不过,大夏朝男子之间也是各有不同的,热古丽从欣赏变为挑选。 一直到遇到赵子获,在她最惊慌失措的时候,赵子获如天神下凡,一个利落地扫腿,那偷了她重要钱夹的小偷,一下子就被横扫在地。 当赵子获拿着钱夹送到她面前时,热古丽心如鹿撞,感觉一颗心都要从胸口跳出来了。 于是,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她的眼前,只有赵子获一个人。 然后,她做了一个自已也意想不到的动作…… 这个动作做完,不光是她自已的世界、全世界都安静了。 热古丽不管了,乖顺了这么多年,她的任性和执着终于发作了。 于是,所有的侍女都劝阻不了她,她任性地来到了赵子获面前。 赵子获愈腼腆,她愈喜欢。 她不就是喜欢大夏朝男子的温文有礼吗? 赵子获又不是一个懦弱无能的人,她看到过他一腿扫倒小贼的英武模样,他的斯文有礼,发而让他的形象愈发刻入她的心间。 “好吃吗?你们还吃得惯吗?” 热古丽终于开口了,如果不是声音里带着异族人说话怪怪的腔调,可以称得上是黄鹂鸟一般的嗓音。 赵子获闷声吃着一个虾球。 而,在这样的漫漫黄沙之地,竟然有虾球。真是值得研究…… 夜萤也挟了一个虾球,见赵子获不语,热古丽双眼灼灼地看着他,只好自已回答道: “挺好的,是我们那江南的口味。”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没想到,热古丽对大夏的文化还挺熟悉的,随口就吟出一句诗来,道,“我特别向往江南的风光,两位即是江南人,什么时候没准我就去你们家做客了。” “没问题,包准你爱上江南。” 一说到自已喜欢的家乡,夜萤就眉飞色舞。 见扯出话题,热古丽也慢慢地和夜萤聊了起来。 赵子获见热古丽的注意力开始没有集中在他身上,终于松了一口气,开始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 他本是武夫,食量自然不低,虽然在热古丽面前有些别扭,但是赵子获也不是矫情的人,该吃就吃。 其实他不知道,热古丽虽然和夜萤聊天,但是注意力却分了七八成在他身上。 见赵子获隐忍而又不矫情,热古丽的好感度简直是在飙升。 一顿饭吃完,虽然有些小别扭,但宾主也算尽欢。 吃完饭,热古丽还不让他们走,示意侍女上一壶玫瑰花茶上来,还要逮着夜萤继续聊江南。 夜萤自是晓得,热古丽这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见赵子获仍是一脸麻木,夜萤无奈,这榆木疙瘩脑袋,只能她亲自参与点醒了。 虽然北疆与大夏朝有多年战事,但是边民们由于长期通婚往来,因此对两国打仗,都抱着:有战事就躲,没战事又出来活动的心态,在边民心中,对两国通婚并没有太大的反感。 但是对赵子获来说,大夏朝和北疆是两个对立的阵营,他想都没想过要娶北疆的女子为妻。 而夜萤的观念又与这个时代的人不同,她当然能接受异族通婚的事情。 象赵子获这样闷骚的人,其实最适合找一个主动对他好的人。 热古丽年轻貌美,热情主动,简直是配赵子获的不二人选,夜萤都恨不得亲自操刀上阵,把这两个人的事搞定了。 赵子获心里苦,赵子获不说。 他实在受不了一屋子都是香喷喷的女人,而且大部份女人还是大有深意地打量他,好象他是一块红烧肉?或者是一块准备下口的小腊肉? 看到玫瑰花茶上来,赵子获直觉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谈话,因为除了玫瑰花茶,还有一些精致的糕点面点,那简直是要促膝谈心一整天的节奏啊! 赵子获觉得自已的膝盖都在颤抖了,他局促不安地道: “萤妹,热古丽姑娘,要不你们聊着,我去外面走一圈再回来。” “别啊,赵大哥,我们又不是聊姑娘家的事情,还有一些江南的风土人情,想要问你呢!” 一听赵子获要走,热古丽急了,赶紧挽留。 “好吧,有什么你就问吧!” 赵子获红着脸坐下,屁股象坐在烧红的铁板上一样,坐立不安。 结果,赵子获这一说,热古丽也不知道问什么好了,张口结舌,室内陷入一阵尴尬的沉默。 夜萤要不是看着热古丽实在不象做生意的料,差点就没把茶叶再拖出来说事,不过,热古丽尴尬了一会,终于还是鼓足了勇气,竟然直白地对赵子获道: “赵大哥,虽然我们才认识不久,但是其实,我觉得你人挺好的。” 呃,这是要表白的节奏吗?也太快了吧? 夜萤吓了一跳。 赵子获还懵懂不察,点了点头道: “你也挺好的,不过一件小事罢了,还非请我们吃饭。” 热古丽犹豫了一下,终于道: “赵大哥,我们呆在这里的时间有限,下午就要离开这里了,临行前,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办。” 赵子获一听不用陪热古丽聊上一整天,心中大喜,脸上不觉露出笑颜道: “哦?那办完事情,热古丽姑娘就可以放心走了吧?” “正是,不过,这件事和你有关!” 热古丽深情款款地道。 赵子获:“……” 怎么有种大事不妙的感觉! 第八百零一章不解风情 “呃?什么事?和我有关?莫非还需要我去抓小偷?这件事我还算擅长,没问题。” 赵子获眼神一闪,赶紧道。 “不是,赵大哥,被小偷扒走钱夹,是我手下一时不察,今后不可能再发生这样的事。 不过,我倒是要庆幸自已的钱夹被偷了,若不是我的钱夹被偷,就不可能遇到你,我命中注定的雪狮。” 热古丽的话,就是表白了,夜萤在边上听得明明白白。 好吧,大家都说,女追男,隔层纸,夜萤看赵子获的表情,却是一脸困惑,似乎不理解为什么热古丽这么说。 “热古丽姑娘,昨天即便不是我,也会有别人帮你打倒小偷,找回钱夹,所以这件事,千万别放在心上了。 我不姓雪,我姓赵,也不叫狮,叫子获。” 赵子获一板一眼地纠正。 热古丽简直要绝望了,她都说得这么明白了,赵子获竟然还一脸不知情的模样? 她无助地看向夜萤。 夜萤摊了摊手,表示她也没有办法。 热古丽虽然初见时有所怀疑,但现在已经确信夜萤和赵子获不是一对。 因为,如果夜萤和赵子获有暧昧,绝对没有办法容忍她当面向赵子获表白。 看到主人无助的样子,一名侍女终于忍不住了。 或许是平时受到主人的宠爱较多,这名侍女愤然开口,道: “赵公子,你不要揣着明白装糊涂,我们主人身份何等尊贵,她自小面容就不曾被外男觑见,为了你,第一次掀开面纱,你竟然还在这里装傻?” 夜萤一听侍女的话,顿时大吃一惊,这下麻烦了,原来人家在这还挖了个坑,那意思不就是说,第一个看到她面纱后容颜的外男,就要对她负责吗? 天勒个噜,莫非就此赖上赵子获了?就看赵子获怎么填坑了。 赵子获也傻了,他没想到侍女会对他发火,不由一楞,关切地反问道: “那热古丽姑娘老不揭面纱,洗脸岂不是很不方便?” 夜萤已经憋狠了,脖子根都要红了,这时候笑出来太没礼貌了,热古丽的自尊心肯定会狠狠受伤。 夜萤还有心情忍着笑意,那侍女见赵子获竟是如此回复,眼神却变得狠戾起来,夜萤吓了一跳,赶紧道: “赵大哥,你歪曲人家的意思了!” 热古丽脸上的表情也不好看,脸红得简直要滴出血来。 她皮肤本来就白,象牛奶一般的质地,但此时,就象两个大红布一般,是被赵子获折磨的。 好愁人啊,哥哥,你怎么这么不解风情呢? “没有歪曲啊,面纱只是外出遮掩一下,若是在屋里也时时遮,萤妹我想你也受不了吧?真的,洗脸太不方便了。” 赵子获总结道。 夜萤也无语了。 她怎么有自已越帮越忙的感觉? 赵大哥,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你自已保重吧! 夜萤心里哀叹道。 “赵大哥,我娘亲打小,就怕别人窥觑我的面容,所以给我立下规矩,在没有遇到心爱的男人面前,不能给人看我的脸。 我家侍女琼月说的意思是,昨天,我是第一次在你面前露脸。” 热古丽叹了口气,在心仪的男人面前,她发现自已没脾气。 这样的解释够直白了吧? 这样的表白够明白了吧? 赵子获脑子象多了一根轴,转个不停,把脑子里清晰的线都转晕了,还是没明白热古丽的话。 “这个,你的意思是……我明白了,因为我不小心看了你的脸,所以你要找我算账?可是我真的不是有意的。反正我也不是当地人,也不会到处说你长得很漂亮,能不能就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 赵子获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了那个侍女为什么对他生气的原因。 人家藏着掖了十几年,漂亮得不敢让人看到,可是却被他不小心看了个结结实实,而且现在还在看…… 赵子获赶紧转移视线。 哎哟,已经看人家那么多次,现在不看不知道会不会来不及? 如果视线能抹掉就好了…… 他什么也没看到! 夜萤扶额:“……” 赵大哥,我深度怀疑你以后找不到媳妇! 真搞不懂原主为什么还会对这么木讷的赵子获有感情…… 热古丽的脸“唰”地白了。 这种白不是来自她原来肤色的白,而是一种生气时泛出的惨白。 也难怪,饶是她再热情大胆,到底也只是个小姑娘,第一次表白,竟然被拒绝得这么惨? 而且,她的身份极为尊贵,若是在她的部落里,有男人被她表白,早就激动得跪下去,扶着她的手亲吻不止,或者捶胸顿足,一跳三尺高了! 然而,主动爱上的一方都是卑微的。 热古丽稍回过神来,忽然觉得,这样的赵子获才更可爱。 得不到永远是最好的。 赵大哥以前肯定没交往过女人吧?看他如此不解风情,即便交往过,那些女人也早就被他气走了。 可是这样的他,才显得与众不同不是吗? 热古丽越想,越觉得赵子获与众不同,可爱至极,让她有如获至宝之感。 她惨白的脸又稍稍回血,沉吟了下,道: “不是看不看脸的问题,是我娘亲定下了个规矩,第一个看到我脸的外男,必须和我成亲!” “啊?” 赵子获吓傻了。 这下他才明白,为什么热古丽对他那么热情,请他坐豪华马车、鲜花大餐,原来,就是为了和他成亲啊? 自戳双目好了,谁让你看人家了? 赵子获郁闷不已! 夜萤不得不感叹:爱情的力量真是伟大! 如果她是热古丽,遇到赵子获这样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早就把他拖下去吊打一百遍了。 看他还装不装葱? 其实,赵子获倒也不完全是榆木疙瘩,至少面对夜萤时,他是颇有感觉的。 赵子获只是万万没有想到,身为大夏朝军士的自已,有一天会和敌国的女人扯上关系,所以他根本就没朝那方面去想。 “万万不可,热古丽姑娘,我还是方才那句话,就当我没看过你,行不?” 赵子获“真诚地恳求”。 这下,热古丽真的绷不住了,她一再忍让,放下身段,竟然最后得到的是赵子获这句话? 她的脸,有丑得这么吓人吗? 以至于这个男人知道这件事,竟然大惊失色,还千方百计地推托? 第八百零二章卖男人好赚钱 热古丽再能忍,此时也忍不住了,她生气地一拍桌子,“呯”,桌子震了一下,桌上的玫瑰花茶都被震翻了一杯,淡黄色的茶水流了一桌。 可是谁也没有去管茶水的事。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 夜萤在心里配了句注解。 赵子获明显被这原本看上去人畜无害还楚楚可怜的美少女这一下震住了,潜意识里也知道自已踩了人家什么线,于是他嗫嚅地道: “热古丽姑娘,有话好好说,你别生气。萤妹常说,女人为男人生气不值得,容易长皱纹,很快就会变老的。 你长得这么漂亮,又不是嫁不出去,只要你不戴着面纱,走在街上,回头率肯定是百分百的,何必非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吊死呢?” 呃,赵大哥被这一拍触及灵魂了? 居然口才突然变得这么好啊? 夜萤不由地暗暗感叹了下。 谁知道,热古丽的小脸白了又红,红了又白,这一拍并没有发泄她心中郁积之气,反而因为赵子获百般推托而更加生气了,她的兰花指举起,对着赵子获道: “你,你……” “你太不识抬举了!” 看到自家主人为了这个大夏朝的男人气得说不出话来的样子,热古丽的贴心侍女琼月张嘴呛声道。 热古丽却到底说不出强硬伤害赵子获的话,只是接着琼月的话音道: “来人,把他带走!” 这命令来得突然,但是热古丽的身边都是些什么人啊?一听主人的命令完全不用大脑就能采取行动的忠实手下,她们立即动作了起来。 赵子获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热古丽其中一名女下属戳中了身上的某处穴道,顿时全身僵直,不能动弹。 赵子获只剩眼珠子还能转,夜萤看到,赵子获急得眼珠就要迸出来了,不断地瞅向她。 夜萤还没反应过来,那名戳赵子获的女下属,也快速冲过来,戳了一下夜萤身上的某处穴道。 大体上,夜萤被戳的位置应该和赵子获相同,因此她马上体会到了赵子获只能转动眼珠子、全身动弹不得的焦虑之感。 呃,看来这些千金小姐贵妇人,没有一个是简单的。 夜萤之前还把热古丽当成情窦初开的单纯白富美来看呢! 可是人家翻脸比翻书还快。 才这么想呢,那戳夜萤的女人不经意间,脸上蒙的面纱掉了下来,夜萤和赵子获都看清楚了,这个女人竟然长了一张大夏朝人的脸。 这下两人才恍然大悟,难怪这女人的手法这么纯熟,我去,是大夏的功夫! 这穿花点穴手一般的手法,夜萤只在武侠上看过,之前还奇怪异邦人也有如此娴熟的功夫手法,没想到,还是个本族人。 说来也不奇怪,随着两国战火平息,现在民间都有了交流往来,有些异邦人开始为大夏朝做事,自然也有大夏的人才被异邦引进。 这个大夏朝的女人,显然就是被请来保护热古丽的。 难怪她一个弱质纤纤的美少女,也敢带着一群女人四处闲逛,想来这些女人中,不乏武功高强的高手。 “夜姑娘,抱歉了,赵大哥我要带走,你也别担心,你现在不能动弹,只是被点了穴,半个时辰后就会自动解开。这一千两银子,算是我给你的补偿,没有赵大哥保护你,你还可以用这些银两去雇一些保镖来保护你。” 原来,热古丽早就打好了主意,无论赵子获答不答应,都要把他带回部落。 所以,一言不合,就直接抢人了! 夜萤看着热古丽一脸抱歉的样子,不由地哭笑不得。 北疆的女人有如此恨嫁吗? 看到大夏朝优秀的男人,都哭着喊着扑上来,不择手段,哪怕是下药、强抢,都要抢回去做老公? 天勒个噜,真是人间惨剧啊! 而且自已身边的两个男人,都被这些异族女人抢了,也实在太巧了吧? 赵子获听明白了热古丽的话,又看到夜萤被制住,急得快疯掉,面颊憋得通红,但就是不能动弹,只能用眼睛频频示意夜萤。 “喏,这是一千两银票,我放在你身上,你能行动自如后,自已设法离去吧!既然你是赵大哥的同村人,你也可以带个话回去,说赵大哥在吉尔疆察部落成亲了,只要到了吉尔疆察部落,随便打听热古丽,都会有人告诉你,如何找到我。” 热古丽说完,对着手下一歪头,绝美的脸庞上露出一抹幸福的笑意,看着赵子获被手下挟扶着离开,又最后对夜萤抱歉一笑,才翩然离去。 夜萤感觉自已象做梦一样不真实。 方才还热闹无比的现场,现在空空如也,若不是桌上还有一杯倾倒的玫瑰花茶,夜萤都要怀疑刚才的事情有没有发生过了。 呜呜呜,天勒个噜,男人都被北疆的女人抢走了,她又剩下自已单身一个人了。 过了良久,夜萤忽然发觉自已能够动弹了,看来,是半个时辰到了,夜萤赶紧努力动动手,又动动脚…… “我去,这点穴还真有其事,我还以为是武侠上吹的呢!” 夜萤终于恢复了行动能力。 她站起身,摸了摸热古丽临走时插在她腰带上的银票,打开来一看,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共有十张,热古丽出手还真是大方。 夜萤苦笑一声,忽然找到了让自已暴富的生意模式。 那就是从大夏朝贩一批优秀的男人来卖给北疆的女人。 你看,前几日“卖”了吴大牛,进账两千两银票,今天卖了赵子获,进账一千两银票…… 还有什么生意比这更一本万利的呢? 夜萤这才开始理解,为什么后世拐卖妇女儿童的生意屡禁不止。 果然,捞偏门发财快。 夜萤捏着银票,追出饭店的大门,四下里都一片静悄悄的,豪华气派的马车消失无影无踪,好象热古丽一行从来没有过来一样。 夜萤追了好远去问,结果有人说看到白色的高头大马往东去了,有人说往西去了,她白费力气追了好远。 直到她累趴了坐在路边的凉茶摊上喘气时,突然骂了一句自已好傻,根本不必追…… 第八百零三章迦落山的传说 热古丽不是说得明明白白吗?她是吉尔疆察部落的人,而且应该在部落里还挺有名气的,要不然,她不会交待夜萤说如果赵子获家人来寻,到吉尔疆察部落说她的名字就行了。 反正有一点夜萤是不用担心的,那就是热古丽不会伤害赵子获,因为她是真心诚意要和赵子获成亲。 至于赵子获那个木头人会做何反应…… 夜萤估计,热古丽有得挠头了。 相处这么久,从今天赵子获的表现,夜萤才发现,原来他的情商竟然这么低。 难怪原主和他从小青梅竹马地长大,最后也没能在一起。 赵子获若不是被夜萤成亲刺激到,估计也不会发觉原来夜萤对他那么重要,也不会有他要入伍前的匆匆表白。 哎,说起来反正男人也不吃亏,就让他去“沐浴”一下热古丽小美人的“恩宠”吧,希望赵子获能有所体获,提高情商。 夜萤不无促狭地这么想。 当然,夜萤还是得想办法把赵子获找回来,人家还是大夏朝的千夫长呢,别错过了调防后入伍报到的时间。否则,按律处罚,那可是非常严重的事情。 赵子获没有生命危险,夜萤就先把找他的事缓一缓,而吴大牛明天就要和女神雪莲在迦落山举行婚礼了。 夜萤已经放话和雪莲说要到迦落山观礼,自是不可能不去,再说,她还想知道吴大牛为什么会突然放弃自已的真相。 她就想亲耳听听吴大牛告诉自已一个合理的理由。 之前,她和赵子获打听过了,到迦落山驾马车去需要两个时辰,步行则要更长时间。 本来她和赵子获计划好明天早一些驾马车去的,因为王室的婚礼定在明天上午大约十点左右,他们六点出发的话,时间应该挺充足的。 不过,现在赵子获被热古丽“抢”走了,夜萤一个人,觉得留在镇上也没什么意思,便决定提前一天去迦落山。 因为她突然意识到,如果王室要明天上午举行婚礼,肯定今天就有大批人马前去筹备了,不可能到明天早上再去。 也许吴大牛也提前去了,如果她现在去,和他接触的机率更高。 婚礼这边完事,她再出去找赵子获。 至于婚礼如何“完事”,夜萤现在也不敢想。光想也没用,索性不去想。 打定主意,夜萤便在集市上购买了一些干粮水果等必备物资,装了满满一个布囊,提着回到旅舍,想了想,又给店里的小伙计五个铜板,让他帮自已找个可靠老实的车伕。 偌大的马车,她一个人可驾驭不动。 不大会儿,伙计便给她找了个年近五旬的老车伕,说是赶了一辈子车,人老实,驾车的技术也好。 老车伕自我介绍叫司达尔,家就在附近的街上,看着厚道老实的样子,夜萤便和他达成了雇佣条件。 每天半吊钱,雇他至少三日,包吃喝。 这样的薪酬十分丰厚,司达尔自是十分满意。 搞定司机,夜萤便换了装,把裙子扔了,换上了方便的男装,出来后,俨然是个俊俏的小郎君。 司达尔见了,也不意外,只是笑道: “姑娘长得好,容易被野狼看上,打扮成小伙子也挺好的,以后我就叫你夜公子了。不过啊,这么俊俏的公子,怕是姑娘们也会看迷了眼。” 夜萤见这老头子还挺健谈的,上了马车,便坐到前面,一路和他闲扯着。 别看人家是个马车伕,到底跑江湖几十年,正是阅历最丰厚的时候,见夜萤有兴趣听,便兴致勃勃地问无不答。 在他介绍下,夜萤这才知道,为什么女神雪莲不安逸地在王宫里举办婚礼,而是跑到迦落山去。 因为,迦落山是他们这个部落的神山,也是他们部落图腾的来源,传说,神山中有神仙出没,如果有缘之人,在神山里能得到大机缘。 他们部落之所以能在北疆大大小小上百个部落中崛起,强大起来,都是因为他们部落的第一任首领,百年前在神山中得到了大机缘。 至于是什么大机缘,司达尔也不太清楚,说有的人说是神兵利器,有的人说是一部神书。 呃,好吧,反正传说就是传说,而且通常是线索模糊,指向不明的,反而给人多添了几分神秘感。 因此,部落凭借这一首领获得的机缘,快速崛起,从原来不起眼的几千人的小部落,迅速扩张成为几十万人的大部落,在北疆,也成为响当当的部族。 所以,迦落山就成了他们部落的神山和图腾标记,部落除了每年都要到迦落山大肆祭拜之外,王室的婚丧喜庆,无一不例外地,都要在迦落山举行。 夜萤这才明白,怪不得女神雪莲要这么折腾呢! 呵呵,虽然人家叫珠穆郎玛雪莲,但是她总是忍不住叫她女神雪莲,这样多直接啊,想必人家也爱听。说实话,还够讽刺的。在夜萤心里,叫一次女神雪莲,就是叫贱人雪莲的意思。 司达尔老头还真是活的部落百科全书,不说他车驾得挺好的,就冲他提供的这些信息,也值得那份工钱。 现在可不是网络时代,要什么信息,上网一查,包罗万象。 如果没有找到一个阅历这么丰富的人一番咨询,还真不知道这些具体情况。 司达尔的车赶得又稳又顺,一路上能看到不少马车都往迦落山赶,司达尔道: “夜公子,还好你提前去,若是到明天早上才去,怕是马车连放的位置也没有。 王室的婚礼何其尊贵,我们部落贵族不说了,普通百姓有闲的话,都会去观礼,到时候有盛大的祭拜仪式,还有美丽的新郎新娘!简直就是盛大的节日。” 我呸,女神雪莲,就是不要脸抢人家的老公的小三! 夜萤毫不客气地在心里,把女神和小三划上了等号。 当然,她也声讨吴大牛。 男人若是裤腰带扎牢了,也不可能发生擦枪走火的事情。没看一路上,她和他都淡泊如水,什么也没发生吗? 夜萤哪知道,她“淡泊如水”,吴大牛可是半夜不知道洗了多少次冷水澡…… 如果吴大牛真的是被权势所迷惑,那她观礼完毕就走人,再也不想见他了。 夜萤心里打定了主意! 第八百零四章潜入 别人家马车上载了一家人,要去围观王室婚礼,都是盛装打扮,脸上喜气洋洋,然而司达尔觉得,自家雇主一脸没好气,看上去并不开心,便劝道: “夜公子,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脸上闷闷不乐,但是去了迦落山,你就会开心了。 王室婚礼前的节目是很多的,我们部落的人又是热情好客,到时候大家都会围着篝火跳舞,喝酒吃肉,你也别担心你一个人落单,随便往哪堆篝火前一扎,都是一家人。” “晓得啦!” 夜萤点点头,不想就此事深谈,于是又问了司达尔其它一些北疆的情况,免得他老情不自禁提到王室婚礼。 看来,王室的婚礼的确是一桩大喜事,连普通老百姓都感受到了。 不过,若是他们知道他们的女神雪莲抢的是别人的老公,不知道做何表情? 于是,夜萤忍不住抛出了这个问题,当然,不是直接提雪莲的名字,要不然,她怕会被尊崇王室的老百姓司达尔捶死。 她的问题是:如果一个部落里的女人,喜欢上的男人是别的女人的老公,她能不能抢过来?部落里的其它人会怎么看? 司达尔对这个问题回答得毫不犹豫,利落地让夜萤觉得,司达尔生活中是不是经常有这些狗血的事情发生。 司达尔说,如果一个女人喜欢上其它女人的丈夫,而对方也心悦于她,自是没有问题。 而那男人的妻子,则要反省自已,是不是什么事做得不到位,让男人对她心灰意冷。 否则,如果家庭和美,男人也不会轻易抛下妻儿,另寻新欢。 当然,那种不负责、只想玩女人的男人除外。 呃,夜萤被司达尔塞了好大一口狗粮,老头子趁机谈起他的家庭如何和美,妻子如何吃苦耐劳。 夜萤开始反省自已,是不是她有什么做得不好的?让吴大牛对她失望了?而雪莲是不是在那一方面能满足他的愿望? 可是左思右想,似乎她和吴大牛在一起,都还挺和谐的,包括那方面的事…… 唔,说起来让她脸红,但是仔细回味,吴大牛还不曾让她不满足过。 对了,夜萤猛地想起,吴大牛和雪莲要离开时说过,雪莲能满足他当爹的愿望,会给他生一大堆孩子…… 我去,夜萤突然觉得自已get到了重点。 看来,吴大牛最不满的是她不生孩子了? 大哥,没有感情,我怎么和你生孩子?还想和你离婚呢! 夜萤忽然发觉,兜兜转转,自已竟然意外地走到了自已从前日日夜夜梦寐以求的道路上了。 吴大牛离开自已,不正是达到了自已想要和离的目的吗? 可是,当真的可以和离时,夜萤悲催地发现,自已已经不想和离了。 和司达尔的谈话一下子就安静下来,老头子估计也说累了,没有再说什么,静静地赶着马车。 还好,迦落山离王宫并不远,两个时辰不到,一条长长的山顶积着白雪的山脉出现在眼前: “那就是迦落山。我们部落的神山。” 司达尔老头子指着那雪山,然后一手还按在胸前,遥遥向神山敬了个礼。 看来,迦落山在他们部落里的地位极为尊崇。 司达尔把马车赶到迦落山下,到底是雪山,一近夜萤就觉得身上泛起凉意,还好,之前司达尔有把这里会比较冷的情况告诉夜萤,夜萤有备了件薄棉衣。 不过,大中午的艳阳高照,倒也还用不上,但是晚上估计就要用了。 迦落山下,在一个巨大的入谷口处,两边都被王室的豪华帐篷占据了。 而且帐篷四周也有卫兵严加守护,民众只能把自已简单的帐篷搭在远离王室帐篷之处。 依着夜萤的要求,司达尔尽量找了个靠近王室帐篷最近的地方,把马车停好,开始动手帮夜萤搭起帐篷来。 两个人一共搭了两个帐篷,司达尔是老手,搭得很快,不一会儿,还去捡了一大堆干柴,准备升火做饭取暖之用。 夜萤即到了目的地,在帐篷前站着,看着王室帐篷的方向,不由地有些茫然。 看这样子,严加守护的,自已只能远远观礼了? 如果光是观礼,她来这里有什么用? 多想无益,夜萤重新换回女装,遮上面纱,到四处走走,先观察一下地形。 走到迦落山雪山的谷口,夜萤看到许多百姓正在采一种白色的花,花朵形似喇叭,花身有拳头般大小。 夜萤心一动,问身边的一个中年妇女道: “大娘,你们采这些花做什么?” “姑娘,你是别的部落的吧?难怪不知道,这是我们部落的神花,我们采它,就是要婚礼上给王室装点用的。 王室婚礼要用大量的神花装饰,你没看我们这么多人都不够用吗?” “哦,大娘,你们是王室雇的人?” 夜萤问道。 “是,采够了花,我们会送到王室帐篷里,然后找大总管换银钱。” 大娘坦诚地道。 “哦,大娘,我帮你们一起采花吧?反正我是来观礼的,闲着也是闲着。” 夜萤主动请膺。 大娘见这姑娘和和气气,有人来帮忙,何乐而不为?便一口答应了。 夜萤一边劳动,一边和大娘套着近乎。 很快就把大娘说得眉开眼笑,然后,还同意让夜萤和她一起往王室的帐篷里帮送鲜花。 背着采了一个时辰后,好不容易采到的一大筐鲜花,那大娘倒也痛快,领着夜萤经过守卫的审查,顺利地进入到了王室帐篷区。 夜萤背着鲜花,脸上又遮着面纱,守卫倒也没怎么留意,方便了夜萤行事。 趁着大娘交接鲜花的时候,夜萤趁机溜开。 吴大牛忒么地藏在哪里? 夜萤念念叨叨地,就在此时,看到一个熟悉的胖胖的女子一闪,便消失在左边的帐篷里。 那不是雪莲身边的侍女吗?上回在首饰店里,跟着雪莲的就是她。 夜萤便悄悄跟在她身后,看到她走进一个颇为豪华的帐篷里,不一会儿,手里拿着一个托盘走出来。 王室帐篷区的外围防守得挺严的,但是进来后,还是比较宽松,都没有看到守卫在巡查。 估计是因为王室主要成员还没到达的缘故。 夜萤便潜到那帐篷边上,一听,里边传来两个熟悉的声音…… 第八百零五章新娘不是你 “吴大哥,你试试吉服,我觉得,一定特别配你!” 是女神雪莲的声音。 夜萤听了,只觉得一阵骚气扑面而来,刺鼻得很。 吴大牛沉稳地道: “我自是会试,你和我说好的事……” “放心,只要咱们成亲了,还有什么事不能答应你?” 雪莲得意地笑。 “喂,你是谁啊?在这里鬼鬼祟祟的?” 夜萤正想听下去,不防身后被人一拍,一个声音附耳对她道。 夜萤一回头,还没看清楚对方是谁呢,就听对方一阵得意地笑: “哟,从背后看就知道是一个漂亮的姑娘,没想到还真是。看你的脸蛋,是大夏朝人吧?你这大夏朝的奸细,竟然敢混进我们王室的帐篷里,不简单啊!” 那说话的男子,一脸猥琐样,身上即便穿着造价高昂的锦锻衣裳,也掩不住扑面而来色迷迷的样子。 夜萤此时被他一手捂住嘴巴,说不出话来,只好拿眼瞪着他。 “哈哈,别这么瞪着我,你要是被军士发现,就会扔到迦落山里去喂狼。看在你这么漂亮的份上,好好伺候一下王爷我,把我伺候满意了,回头就把你放了。” 说着异邦腔调浓重的大夏语,这名壮得象熊一样的男子,竟然是这个部落的王爷? 也就是说,是女神雪莲的兄弟了? 夜萤一阵惊慌,但是很快被那王爷拖到了边上的一间闲置帐篷里。 那闲置帐篷堆着许多硕大的花篮,花篮上已经插满了鲜花,猥琐王爷四下一打量,便把夜萤拖到花篮后面,借着这天然的屏障,就要对夜萤上下其手。 夜萤哪容得他混水摸鱼,见他熊掌伸过来袭胸,一股怒向胆边生,一巴掌就冲着他脸上打去。 谁知道那王爷身手不弱,见夜萤一掌打来,身体稍微一闪,便紧紧抓着她的手腕,嘿嘿奸笑道: “哟,我不知道大夏朝的女人性子也这么烈呐!能让本王看上,是你的荣幸!你还是省点力气吧!” 那王爷说着,张着一张臭发着羊膻味的嘴就往夜萤脸上凑过来。 “乌鲁比王爷,乌鲁比王爷,你在哪呢?王后找你呢!” 就在这时,帐篷外突然传来几声寻唤的声音。 “呃,什么时候找我不好,偏偏要这个时候?” 显然,王后找他是件大事,这王爷明显就是乌鲁比,他不甘心地看着夜萤,想了下,便找了条绳子,把夜萤绑了起来,又抓了块布,塞进夜萤嘴里,然后用手拍了拍她的脸道: “小美人,你在这里乖乖地等着我,一会儿王爷再来宠幸你!” 说完,乌鲁比“嘎嘎”一笑,就大摇大摆地离开帐篷,走了出去。 夜萤听着他的脚步声渐行渐远,又挣了挣手上的绳子,方才乌鲁比绑她的时候,夜萤就用以前在网上学过的教程,把两手尽量撑开,这样给事后挣脱绳索预留空间。 那乌鲁比万万没想到夜萤也有这样的花花肠子,自然不察,夜萤此时三挣两挣,便从绳子从把手腕解脱出来。 这时,几道脚步声往夜萤这个帐篷里走来,夜萤吓了一跳,赶紧蹲在花篮后面,生怕又被哪个下流王爷发现了。 “公主,驸马有点烦躁,我们跟着他,都被骂出来了。” 是几名侍女的声音。 “哼,你们都给我盯紧点,别让吴大哥把催香草的解药找到了。” “哎,没办法,谁让王室的婚礼都得在迦落山举行呢!解药就长在山谷里,万一被哪个不留神的说出去,驸马说不定就……” 有个嘴快的侍女道。 “我呸,掌嘴,你这么说,是认为我对驸马没有吸引力吗?” 雪莲怒了,“啪”一声一巴掌打在了侍女的脸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 夜萤伏在花篮后面,大气不敢喘,雪莲已经接近花篮,近得夜萤能透过花篮的缝隙,看到她的裙角,甚至能闻到她身上的香味。 不过,夜萤此时顾不上紧张,她脑子里“嗡”地一声响,这才明白,原来她无意中发现了吴大牛和雪莲即将成亲的真相。 催香草? 催香草! 雪莲提到了催香草。 那不是蓝胡子给自已吃的绿色的草汁糊糊吗? 蓝胡子曾经说那催香草的作用是催发香腺分泌香气,没说过还有其它副作用,难道,还有别的隐情? 雪莲肯定知道个中隐情,吴大牛莫非就是为此被雪莲威胁了,所以不得已抛下她,和雪莲成亲? 不用细想,夜萤也能勾勒出大致事情的真相了。 难怪雪莲要侍女看紧了吴大牛,生怕他发现端倪,如果吴大牛能找到催香草的解药,就不会娶雪莲了。 雪莲此时看得愈紧,说明吴大牛对她只是虚情假意,所以她才不放心。 夜萤想清楚这个真相,整个人就象被打通了关节一般,顿时振奋了起来。 她就知道,吴大牛不是那种见利忘义、背叛爱情的人。 雪莲拿她来威胁吴大牛,吴大牛没有办法,为了她,只好虚与蛇委。 可是,听雪莲的语气,似乎她答应的条件是,待婚礼礼成后,她才会把解药交给吴大牛。 如若真到那时候,就一切都迟了。 因为,婚礼可是真的。到时候,雪莲成了他的新娘,她哭都来不了。 不行,她要去阻止婚礼。 就在此时,夜萤忽然听到头上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正是女神雪莲狠戾的嗓音: “哼,原来你躲在这里?我就说嘛,这屋里怎么有一股熟悉的香味。” 呃,原来不光是她闻到了雪莲身上的香水味,雪莲凑得这么近,也闻到了她身上特有的体香。 雪莲和她在路上一起混了那么久,自然能闻出,这是她的气息。 夜萤无话可说,站起来,冷冷地瞪着她道: “你也真够无耻的,是怕嫁不出去吗?竟然用我的生命为威胁,胁迫大牛和你成亲!” 雪莲一听夜萤已经知道真相,在她面前再无也法秀恩爱和优越感了,她气极败坏地道: “你就算知道真相又如何?明日吴大牛就要和我成亲了。哈哈,新娘不是你,滋味不好受吧?” 第八百零六章爱不爱她 “不好受的是你吧?明天就要做新娘了,新郎的心却不在你身上!” 夜萤有了底气,自是反讽过去。 现在她明白了,吴大牛不是不爱她,是爱她至深。 否则,以他那种闷骚的性情,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被雪莲征服? 如若他是贪慕权势和地位的人,以前在大户人家家中做得不错的时候,就不会选择回到柳村,隐姓埋名做一个放牛郎了。 想清楚这些,夜萤哪里会不好受?相反,她还带着讥讽看着女神雪莲。 雪莲气急败坏,“啪”地一巴掌,打在夜萤的脸上,还凑上前去,拧着她的下巴道: “真有你的,没想到竟然如此牙尖嘴利!” 这边厢,雪莲和夜萤正撕得不可开交,那边厢,乌鲁比王子被侍卫叫走,匆匆来到王后的帐篷里。 国王还在宫中主持坐镇,王后需过来料理女儿的婚事。 乌鲁比走进母后的帐篷时,王后银月正皱着眉头,一脸忧容。 “母后大人,急唤孩儿过来什么事?” 乌鲁比按下心中被打断好事的欲求不满,恭敬地问候母亲。 银月王后在部落里威望极高,传说她年轻时只不过是部落里一个普通牧民家的女儿,但是曾经救过在迦落山历练的国王一命,因此得以与国王结下秦晋之好,从一个普通的牧羊女一跃成为王后,书写了一段传奇,更是成为部落普通牧民少女的偶像。 银月王后虽然年过四旬,但是美貌犹存,皮肤由于天天用牛奶来养护,仍然嫩白得象少女一样,而脸上依旧一条皱纹也没有。 不过,平素端庄雍容的银月王后,此时却是一脸忧色,连眉心中间也拧出一个浅浅的川字。 乌鲁比见母后气色不佳,不禁大吃一惊,见母后开口,便竖起耳朵认真听起来。 “王儿,我方才小憩了一会儿,没想到做了一个恶梦,梦到迦落山里,那头可怕的狼人又出现了,还向我张牙舞爪,要吃了我。” 呃,一个梦。 至多是一个恶梦罢了。 乌鲁比一听,不由哑然失笑,安慰道: “母后不必惊慌,不过是一个梦罢了,要不要儿臣请大法师来为母后念念安神咒?” “这倒不必。只是迦落山素有狼人的传说,这在民间虽然没有流传开来,但是在王宫里却多有耳闻。 明日就是你妹妹结婚的大喜日子,这个梦搅得我心绪烦乱!” 银月王后姣好的面容略显憔悴,细看额头上竟有些浅浅的纹路,乌鲁比虽然好色,却是个孝子,一看到母亲这副样子,顿时道: “母后,即是如此,不如让儿带一百铁甲,到迦落山中巡防,驱赶猛兽,护卫迦落山的宁静。” 银月王后一听,心中颇感安慰。 一想起迦落山中那段往事,她自已兀自心惊,如今儿子长大成人,还如此勇武,银月王后心中也甚感安慰。 见儿子主动请膺,她略一思忖,便点头同意道: “如此甚好。我的孩儿长大了,能为母后分忧了!” 乌鲁比得到母后的肯定,也甚是欢喜,道: “那孩儿即刻出发,母后你就放心吧,什么狼人虎人的,如果让孩儿遇到,肯定打杀它个尸骨无存。” 本来,大喜之日将至,说这种血淋淋的话显得不太合时宜,但是奇怪的是,银月王后却并不恼怒,只是欣慰地点点头。 得了母后的旨意,乌鲁比出了营账,便立即点兵出发,带着一百穿着银甲的铁甲骑兵,浩浩荡荡地杀进迦落山中。 不过,出了营账之后,乌鲁比才猛地想到那个被他绑在帐篷中的女人。 当然,现在再返头回去把她带上不现实,而且这一百铁甲是进山巡防的,不是他去野营嬉戏的,乌鲁比只好把一腔欲望憋着,拍马进山。 一时间,迦落山中,野鸡野猪满山乱跳,邻近的小山上,因为高头大马进山的马蹄声,不时传来小型雪崩的轰鸣声,搅得迦落山一片乌烟瘴气。 迦落山的林子里,有一条黑影隐在暗处,看着这支嚣张的队伍,再看看队伍打头的军旗上绣着的“王”字,眼神微冷,迅速消失在密林中。 如果有人看到这神秘的黑影,一定会吓得合不拢嘴…… …… “公主,你打算把这个女人怎么办?” 营帐中,一名侍女问雪莲。 “把她关在营帐里?不行,她太狡猾,万一她跑出来,肯定会去找吴大哥。不如这样,把她扔到迦落山里去,喂狼?哈哈,听说,迦落山中,可是有神秘的狼人!” 雪莲喃喃自语,越想越喜欢这个主意。 部落的百姓,觉得王室对迦落山视为神山,一定奉若神明,但是若看到王室这些人对迦落山的态度,或许就会觉得,他们想的错了。 在王室这些人嘴里,迦落山不过是一座野兽横行的山脉罢了,把它奉为神山,或许更多地是出于蛊惑民众的需要。 侍女点点头,拍马屁地附合道: “公主,这是个好主意!把她扔进迦落山中,被野兽吃得尸骨无存,谁也不认得她了。 驸马成亲后,自是会死心塌地地和公主在一起恩恩爱爱,若是来年再添个小宝宝,那驸马更是逃不出您的手掌心了!” “嗯,这件事就交由你去办。记得,把夜萤扔进山时,一定要把绳子绑牢了,你看她刚才就挣脱出来了。你一定要检查好,夜萤太狡猾了。” 雪莲不放心地交待道。 “明白!” 侍女心中微苦。 得,她提了主意,结果让她去迦落山。 迦落山里有猛兽,还有狼人的传说,好吓人啊,她不禁暗暗后悔自已拍了这个马屁,可别进山就撞到狼人,把小命丢了。 夜萤越听越心惊,雪莲回到自已部落后,更是本性毕露,竟然想把自已毁尸灭迹了? 不容她反抗,几个身强力壮的侍女上前,一把按倒她,绑绳子的绑绳子,塞嘴的塞嘴,又有人拿了麻袋,从头套下,把她装进了麻袋里。 “行了,都弄好了,现在把她抬到迦落山去吧!” 夜萤听到雪莲吩咐。 第八百零七章以爱之名 夜萤一阵郁闷,果然平民百姓就是斗不过王室骄女。 不说人家钱多权重,就是侍女人数就够她喝一壶了。 现在怎么办? 没招。 只能被装在麻袋里,“吭哧吭哧”抬进迦落山去。 夜萤全身上下,被这群女人绑得紧紧的,动弹不得,只能任人发落。 “呼哧呼哧”被扔到应该是马车上后,有人驭动马车,颠动着往山里驶去。 夜萤心中大急。 却被捆得象人形的粽子似的。 马车颠了好一阵,把夜萤颠得快吐了出来。 终于,马车缓缓停下。 “玉姐,我看把她扔在这就行了吧?再进去,怕就会遇到老虎野狼了。呃,想想那狼人的传说,现在我身上怎么觉得毛瘆瘆的?” “嗯,太吓人了,远远看着迦落山还挺美的,一进来浓荫蔽日,是挺让人发毛的。就扔这吧,到晚上野狼看到她,还不乐坏了呀?丰美的点心!” 送夜萤的是两个侍女,两人互相调笑着,互相打气壮胆,然后夜萤便觉得自已被抬了起来,又重重地被扔到了地上,差点没把她的老腰弄折了。 “把麻袋扯开,要不,野兽不知道里面装的啥!” 那叫玉姐的侍女说着,上前动手把套着夜萤的麻袋脱开了。 夜萤头上的黑暗解除,但是眼前出现的情形更令她绝望。 果然,现在她已经在迦落山里,四处都是高大的原始树木,林中间或响起怪鸟的叫声…… “呵呵,姑娘,你好自为之吧!谁让你那么傻瓜,公主给了你那么多银两,你拿着钱去找个俊俏小郎君就得了,偏偏还巴巴地跑到我们部落里来找死!” 夜萤只能拿眼瞪她们,可惜她的眼神变不成刀,她们自是无动于衷。 “天灵灵,地灵灵,神山莫见怪,我们给你送祭品来了!” 另一个侍女许是怕做坏事会遭到报应,赶紧合什念叨了几句。 林中黑呦呦的,远远望去,就象有什么可怕的怪兽藏在那里窥视她们,准备伺机而动一般。 “呃,我的毛孔都竖起来了,这迦落山不知道怎么的,虽然都说是神山,但是我每次靠近,都觉得这里好阴森啊!” 叫玉姐的侍女道。 “没错,我也有这样的感觉。我听说啊,以前迦落山也不叫神山的,是自从王后嫁给国王后,才改叫迦落山为神山,并且封禁起来,不让百姓进山捕猎,说是怕惊扰了神明。” 另一名侍女回应道,然后还把遮在脸上的面纱用力拢了拢,似乎这样能给她取暖一样。 “哎,你不知道啊,听说前些年来祭拜神山时,大晚上的王室帐篷里就有人被怪物拖走了。第二天在迦落山里找到尸身,已经被咬得支离破碎了。” “啊?真的啊?那咱们快走吧!这山里真的有怪物,被你这么一说,我胆子都要吓破了。” “这个女人还挺可怜的,不过,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两名侍女心虚地把夜萤扔掉后,就驾车仓惶而去,好似林中真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似的,头也不敢回地就逃走了。 马车声彻底消失后,林子里被死寂占据着。 夜萤被捆得难受,又不能动弹的。 不过,好一会儿,夜萤慢慢地发现,事情真的不对。 这么大的林子,沿途方才过来时,都能听到虫叫鸟鸣,但是在这里,却连一声鸟鸣也听不到。 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很快就有了答案。 之所以没有鸟鸣声,是因为有一种极可怕的生物,气场镇慑住了所有野兽,让它们吓得不敢发出鸣叫来。 夜萤只觉得身后一阵透骨的寒意,比在冰天雪地里裸躺着还要寒凉的可怕冷意浸进她的骨头里。 夜萤不能回头,但是随着那股可怕的寒意越来越近,夜萤晓得,有什么可怕的东西接近自已了。 “呼哧呼哧”,那是怪物的轻喘声吧?夜萤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腥味…… 在王室的帐篷里,雪莲满意地看着一身礼服的吴大牛,喜孜孜地道: “大牛哥,果然人靠衣装,你换上礼服,马上就变得不一样了,比平素更潇洒几分!” 雪莲眉开眼笑,把夜萤顺路解决了,现在她没有了后顾之忧,从此这个男人只属于自已,她自然乐得合不拢嘴。 原本若是夜萤还不知道真相,她会放夜萤观礼,在婚礼上狠狠刺激一番夜萤,从而得到更大的心理上的满足。 但是夜萤既然知道真相了,再让夜萤观礼,只是徒让夜萤笑话自已罢了。 端翌冷着脸,不想理会雪莲。 但是一想到催香草的解药还在雪莲手里,只能按捺着心中的不耐,与她周旋。 反正他现在这个身份,从名字到人都是假的,即便真的与雪莲成亲,也不是他靖王爷。 那天晚上在云海镇,雪莲把夜萤放药迷倒后,端翌正要暴起,雪莲的一番话,却让他迅速冷静下来。 雪莲得意地告诉他,催香草除了催发香腺之外,还有一个可怕的副作用,就是会让人迷失神智。 不过,这个副作用却是渐进式的,不会马上发作。 服下催香草后,大约十天半个月后,如果没有解药,人就会丧失神智,变成行尸走肉,无药可解。 端翌当时面上神色不显,但是内心里却早就六神无主了。 他不能想象,自已心爱的小女人变成行尸走肉的模样。 她娇俏的笑容、她机智的头脑、她敏锐的洞察力……这一切都构成了她珍贵的特质。 如果知道要失去这些,夜萤一定会痛不欲生吧? 他一定不能让夜萤遇到如此可怕的事。 端翌眼神一闪,询问雪莲条件。 雪莲告诉端翌,除非和她成亲,否则,她肯定不会把催香草的解药给他。 端翌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雪莲还要求他,必须和夜萤一刀两断,不能再象以前那般亲热。 而且,必须和她在夜萤面前表现亲热。 端翌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当即都表示答应了。 对他来说,除了夜萤之外,别的女人都是一堆没有生机的行尸走肉,对他没有任何意义。 然而,当他依着雪莲的要求,在夜萤面前表现“亲热”时,看到自家的小女人受伤的眼神时,端翌的心,被深深刺了一刀…… 第八百零八章狼人出现 夜萤在后边追着他的马车时,端翌的下唇咬得快出血来了。 待看到小女人摔倒,又爬起来,端翌再也看不下去了,狠狠赶着马车,把夜萤甩掉,免得她再继续追跑…… 成亲之后,拿到催香草的解药,端翌就会想办法脱身去找小女人。 但是端翌却不会想到,这时候夜萤已经被雪莲扔到了迦落山中,正被一只怪兽虎视眈眈地盯着。 那怪兽长得太奇怪了,头上的毛发长长的,遮盖着它的身躯,四肢着地,身上却披着一件残破的长衫,指甲长而锋锐。 现在,那锋锐的长指甲正放在她的脖颈边,只要向下一按,就会割断她的颈动脉…… 夜萤四肢被缚,两眼因为惊恐而睁得大大的。 天啊,这是什么怪物啊? 既象野兽,又懂得穿着衣衫,好象是个人。 夜萤突然想起,那些侍女们说的狼人! 莫非,那个传说是真的?迦落山真有狼人?眼前这位就是? 如此一想,再看对方,越看越象是个人了…… 夜萤一时间万念俱灰,对方不管是什么,那锋锐的指甲一划,自已就要血溅五步,当场毙命了。 “嘶拉”一声,那利如刀刃的指甲划破了什么,夜萤能听到近在咫尺的身体某个地方发出的声音,但是奇怪的是没有疼痛,没有鲜血喷洒出来。 反而是上半身突然一松,夜萤这才意识到,对方划断的不是她的动脉,而是绑在她身上的绳子。 “嘶啦”又是一声,夜萤身上的绳子应声而断。 夜萤这下终于能够动弹了,她手脚一伸,把身上的绳子都崩开,被缚住的血脉汩汩流动,整个人顿时舒服了起来。 夜萤这时已经察觉到对方似乎对自已并无恶意,虽然还有恐惧,还抱着警惕之心,但是夜萤面上依然装出松驰的样子,以和熙的态度微微一笑道: “多谢!” 夜萤也不晓得对方是什么兽类,能不能听懂人话,但下意识觉得首先要道个谢。 “不……用谢,若非……你是……大夏人,我也不会救你!” 万万没有想到,对方竟然会说人话? 夜萤这才明白,为什么方才对方定定看着自已好一会儿,指甲并未马上割下去,原来它是在窥探、观察自已。 夜萤第一次为自已是大夏朝人大感幸运。 “你,你会说话?” 夜萤大奇。这才她约略看明白了,对方竟然是一个人,不过,除了头发极长,下肢似乎也有些不对劲的地方:毛茸茸的,又似非人类。 难道,它真的是狼人? 看来,传说也并非没有出处啊! 夜萤揣着小心,生怕得罪了它,也不敢怎么仔细打量。 “嗯。” 对方哼了一声。 夜萤听出来了,对方要嘛是太久没和人交流,语言功能有障碍,要嘛就是鹦鹉学舌,学得不太流利。 “你大夏语说得不错啊!” 夜萤猛回过神来,意识到对方说的正是大夏语,否则她也听不懂了。 呃,什么情况,神山中真有狼人,狼人还会说大夏语? 夜萤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脑子里一阵晕眩,这是她遇到不可思议的事情时,脑子里的反应。 “呵呵,我是大夏人,自……然……会说大夏语。” 对方一字一顿的,但是随着话越多,似乎说得越流利。 啊?对方不是狼人?对方自称是大夏人?那么,可以确定的是,她是人啦? 夜萤听她嗓音是个女子,但是面容一直掩盖在长发下面,看不清楚,她身上又裹着破衣衫,长发悬在身前,看不清她的女性特征。 夜萤一时间也不敢确定对方的性别,但是即已知道对方是大夏朝人,年长于自已,便尊称道: “前辈可是隐居在这迦落山上?” “隐居?哼……,我是被银月那贱人……所……害!若不是她,我也……不会……变成这付模样!” 对方断断续续地诅咒着一个叫银月的人。 夜萤也不晓得银月是谁,但是听出来,似乎是一个狗血的故事。 夜萤正想问仔细,谁知道对方忽然竖起耳朵,警惕地听了一会儿,对夜萤断然喝道: “想活命的跟我……来!” 夜萤来不及分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见她如此警觉,便硬着头皮紧跟在她身后。 夜萤怀疑,如果自已不跟着她,是不是她一生气,还会咬伤自已? 虽然对方看似是个人,但分明她的脾性在长期野化的生活里,已经变得喜怒无常。 就在夜萤随着她离开那片林子不久,夜萤便听到,那林子里依稀传出马蹄声,还有男人粗野的嚣叫声,听着不象是猎人,反倒象是军队一般。 夜萤这才明白,原来狼人听力极好,早就知道事情不对,便赶紧带她离开了。 夜萤发现她在山间行走,依然是四肢着地,就象动物一样,偶尔欠起上身,后脚直立的并不自然,就象猫狗一样,直立一会儿,又得趴下。 但是,夜萤已经觑出了她的古怪,她那下肢,也不尽然全是人类的腿应该有的模样,而是毛茸茸的,就象穿了一层皮毛外套,但那层皮毛又不似穿上的,而是分明地长在她的身上…… 她这样子,难怪迦落山里会有狼人的传说爆出来。 她对迦落山极为熟悉,带着夜萤七拐八绕,其间还穿过了两条山上积雪融化汇成的小溪河道,然后才在一个隐秘的峭壁上,通过一条仅能通行一人的小径,把夜萤带到了一个山洞里。 显然,这个山洞是她平时栖居的地方,山洞里有火塘,甚至还有一个双耳铁锅,洞的角落深处,还有软草铺成的垫子。 一切迹象都说明,对方的确是人。 夜萤心内一阵发苦。 呃,对方把她带到自已的老巢来,既然暴露了她的根据地,怕是不会轻易放她出去了吧? 否则,她岂能不担心,自已出去后,会暴露她栖居的地方? 而眼下的形势,对她极为不利,对方对迦落山十分熟悉,在山林间穿行,如履平地,行动迅速轻捷,自已想要逃,绝无可能。 夜萤心里一阵阵发凉。 一想到明天不知道内情的吴大牛要和女神雪莲成亲,夜萤便不由自主地发出了一声郁闷的叹息。 还有,雪莲说催香草有副作用,但到底是什么副作用也没说,不过,一定是极为可怕的副作用,否则,吴大牛不会立马转变态度,对雪莲俯首听耳,以期换来她的解药。 第八百零九章你来迟了 “哼,你叹什么……气?是……嫌我的洞府……太……简陋了?” 那狼人一听夜萤叹气,生气地问道。 “呃,前辈,岂敢。前辈是夜萤的救命恩人,如若没有前辈,夜萤现在就被扔在山林里喂野兽了。夜萤叹气,是因为夜萤被人扔到这山上,是事出有因的。” “哦?事出有因?”对方一听,似乎来了兴致,或许是闲极无聊,便道,“不妨说来听听。” 夜萤见她似乎并无恶意,索性也就坐在火塘边上,拨开火塘草木灰下面掩着的火种,然后开始升火烧水。 边做这些事,她边和对方说起了自已这段时间经历的故事。 “什么?对方叫珠穆朗玛雪莲?” 没想到,夜萤说完雪莲撬走自已家男人的事,对方竟然情绪十分激动。 “对呀,前辈莫非认识雪莲?” 夜萤大奇,同时也有点担心,呃,得,别这位是雪莲家的人啊,不是说王室的首领就是在迦落山有了奇遇,才让部落迅速崛起的吗? 这些奇遇,不会和这位狼人有牵扯吗? “呵呵,不认识。我都四十多岁的人了,在这山里也有三十年了,怎么可能会认识十来岁的小姑娘?” 对方眼神一闪,矢口否认。 不过,那语气怪怪的,分明透露出一些情绪。 夜萤猜不透,索性也不管了,把这些天糟心的经历说出来太爽了,比对着树洞说好,至少对方还是个人,呃,狼……人。 夜萤实在不好说对方是完全的人,怎么说呢,因为夜萤发现,对方的毛腿,竟然就真的是毛腿,长在她身上的,毛茸茸的,和野兽的腿一样。 这个发现,让夜萤觉得有些惊悚。 呃,若是这毛腿长在自已身上…… 那画面太美,还是不要想了。 否则,吴大牛一摸自已的毛腿,脸上是何表情?怕是吓得立即翻下床去,不能人事了吧? 夜萤不知道怎么的,脑子里就出现了污污的画面。 好吧,对方的话听起来没毛病,不承认认识雪莲也就算了,夜萤郁闷地叹口气道: “一想到我男人明天就要和女神雪莲成亲,我这心就象被塞了一把茅草似的,扎得慌。” “呵呵,小姑娘,你这算什么事啊!” 狼人闻言,竟然不屑地一笑,然后如过来人一般,说出那样的话来。 “前辈,我身上中的毒,肯定极为霸道,否则,我家男人也不会被迫要和那个女神雪莲成亲。我明白真相后,一点也不恨他了。之前以为他为了权势抛弃了我,恨他恨得要命。现在明白真相,我替他着急。 不爱一个人,还要与之成亲,是多么煎熬的事情!” 夜萤又叹了口气,托腮坐在火堆边,双眼迷离失神。 “呵呵,小姑娘,我这有剪子,你能帮着我把头发剪剪吗?” 谁知道,这回狼人不再安慰她,只是递过一把锈迹斑斑的剪子,对夜萤道。 “没问题,前辈是要理多短?” 夜萤一边和她交流,一边找了块平整的石头,把剪刀上的锈迹磨去,然后为她剪起头发来。 我的天神啊,这头发有多少年没洗了?上面还净是各种泥垢。若是在平时,别说让夜萤剪了,拜托,肯定离她十米远,毕竟,气味太不好了。 不过,人家有锋利的指甲,彪悍的杀气,夜萤不敢不从。 夜萤把她的头发剪到齐肩的长度,没有了头发的遮挡,夜萤这才看清楚,原来对方真的是一个女子,露出了有线条的胸部,脸长得竟然也不难看,如果放在年轻时,还是个挺耐看的美女呐! 不过,头发尽数剪去后,她那毛乎乎的下肢,也更加明显了,完全暴露在夜萤的视野里。 夜萤装着没看到,一脸不在意的样子。 她是谁?经历过什么?为什么一个大美女会沦落到山林里,变成狼人?这些年又是怎么活下来的? 夜萤可以痛快地分享自已的经历,但是她可不敢问对方的过往。 一个美人,沦落成半兽人,可想而知,一定有一段可怕悲惨的经历,万一这是她心中难以拂去的痛,夜萤一问,她没准一发横,就把夜萤拍死了。 好吧,假装无视对方的美貌带来的震撼。 “怎么样?我长得漂亮吗?” 没想到,夜萤不问,对方倒是主动问了。 “漂亮,前辈是个美人!” 不过,这个问题没有一点难度,夜萤眼睛里难掩的震撼道出她说的是真话。 对方满意地点点头,哼了一声道: “明天,我和你去围观那个女神雪莲的婚礼。” “前辈,和我一起去有危险的,雪莲恨透了我,如果看到我,肯定会让人杀了我的。” 夜萤的话,让狼人嘴角轻扬: “那你就看着对方把你男人夺走?” “当然不想那样。不过,我一个人势单力薄……” 夜萤叹了口气,如果强行闯婚礼,届时吴大牛看到自已,想护卫自已的话,说不定两个人都被雪莲打死了。 “进去见机行事呗。你这婆婆妈妈的样子,活该男人被抢走!” 没想到,狼人还很刻薄。 夜萤一时语塞。 不过,人家说的也得,她难道眼睁睁地看着吴大牛和雪莲成亲,什么也不做吗? 尤其是知道吴大牛是为了得到救她的解药,而被迫和雪莲成亲的,她心中那些被吴大牛“无情”打击的爱意,又蓬勃地复活了。 “好,就听你的。”夜萤不疑有它,想了想,终于下定了决心,复又问道,“前辈,你知道催香草这种药草吗?女神雪莲说它有可怕的副作用,你知道解药吗?” 夜萤想起雪莲那名嘴快的侍女说过,解药就长在迦落山的山谷里,这狼人看来在这里也不知道住了多久,若是有解药,她或许知道一二? “催香草?你中了催香草的毒?这事可就难办了。” 谁知道,狼人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了肃色。 “为什么?” 夜萤心里一惊。 “你来得太迟了,若是一个月前来,我还能救你。” 狼人说道,看她的样子,不似作伪。 第八百一十章交待后事 “催香草的解药,是冥界之花,又名水晶兰,无茎无叶,形似水晶冰雕一般,但是每年只有在春末夏初绽放,并且只生长在这迦落山深山,对生长环境的要求极为苛刻。 然而,现在季节不凑巧,一个月前冥界之花已经过了花期,要等它绽放,须得明年了。” 狼人徐徐道,意味深长地看了夜萤一眼。 夜萤的心顿时一沉,喃喃道: “那么说,大牛也被雪莲骗了?她根本没有解药,还骗他?” “应该说是吧,她应该知道冥界之花长在迦落山的事,说她有解药,也没有错,但是这解药却是一年一长,并且已经过期,她没有道出个中真相,只怕是想生米煮成熟饭,你男人到时候也无可奈何!” 狼人一张久已不见阳光的脸惨白异常,此时脸上毫无表情,就象冰雕的僵尸一般,木木地说着这些话,看起来十分诡异。 随着她和夜萤交流的增加,狼人说话已经愈加流利,基本上和夜萤交流起来毫无障碍。 夜萤脸上一阵迷茫,道:“前辈,你既知道冥界之花是催香草的解药,那么你知道催香草毒发起来是什么情况吗?” “呵呵,这个我倒知道。因为催香草是北疆特产的毒物,一般是用在动物身上,催发动物的香腺,不过,用过药之后,被催发香腺的动物就会变得傻傻的,没有原先灵动。死倒是不会。人若是服了此药,想必还能健康地活很多年呢!” 夜萤楞住了,如果她也变得傻傻的,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那岂不就是行尸走肉? 一想到自已以痴傻的面貌行走在世间,夜萤心里不由一阵恶寒。 “前辈,一般什么时候会开始发病?我自已觉得现在还挺正常的。” “你是什么时候中毒的?”狼人问道。 夜萤扳指算了下时间,道:“大约八、九天前。” “唉,那也快了,一般是食用后大约十五天左右发病。” 狼人叹了口气,看向夜萤的眼神里多了一些悲悯。 “那就是说,我清醒的时间不多了?只有七八天了?” 夜萤喃喃地道。 要等到明年冥界之花再开,自已根本撑不到了。 “嗯。” 狼人也不懂安慰人,看到夜萤一脸灰败的神色,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再说,她经历的事情,远比夜萤现在经历的更加可怕,她的心自从那之后,也冷硬至极。 这一次会出手救夜萤,原本是看在她是大夏朝女子的份上,后来听到她说自家男人被别的女人抢走,又产生了同仇敌忾的心理,对夜萤态度愈发温和了一些。 夜萤看狼人的神色,知道她确实无计可施,便一屁股坐在了火塘边,垂头丧气。 良久,夜萤忽然抬起头来,对狼人道: “好吧,我认命了,既然没有解药,我要用这剩下的最后几天,和我家男人好好相处,在我傻前,留下最美好的记忆。前辈,我有一个请求,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 “请求?我独居深山,身无长物,怕是帮不了你什么。” 狼人漠然道。 “长辈,我知道你独居深山,一个人也十分寂寞,不如这样吧,如果我变傻了,你就把我带走。这样,我也能给你做个伴好吗?哪一天我死了,就把我埋了,与山林草木同朽。如何?” 狼人听了夜萤的话,脸上稍稍动容。 夜萤知道她心动了。 人是群居的动物,哪怕是被称为狼人的她,也需要人做伴吧? 正常的人,谁愿意与她为伍?抓来的人也不牢靠,随时想要逃走,随时可能趁她不备,对她下手。 所以,如果带一个傻子回洞穴,反而对她是最好的选择。 至少,她还能和夜萤对话,不管夜萤做何反应,对面总是坐了个“人”! 夜萤正是觑准了她这种心理,所以便大胆地提出了这个请求。 “好,你这个请求我准了。” 狼人终于欣然答应,看向她的眼神,也不再那么凌厉,多了些温和。 夜萤见她答应,心头也松了下。 哪一个女人,不想在爱人心里留下最好的印象呢? 她可不能容忍自已变成傻子的样子,留在吴大牛心里。 但是她也不能明确知道自已什么时候变傻,也许就象喝酒断片一样,突然就傻了,脑子一片空白。 如若到时候无人引领,自已偷跑出来后,流落街头,以这具躯壳的样子,即便痴痴傻傻的,怕是也有男人窥觑吧? 一想到自已可能落入那些下流男人手里,夜萤也是不寒而粟。 这么相较起来,还不如跑到深山野林里,和这个狼人为伴呢。 至少,她极度无聊,想来一定对自已不会很差。 这迦落山是当地神山,敢进来的百姓也少,自已或许可以不受干扰地就此活到寿终正寝。 夜萤想清楚这些,心头的负担陡然也轻了许多。 如果人的一生只剩下七八天正常的时间,那就应该加倍珍惜吧?再想那些有的没有的,又有什么用? 夜萤起身,问道: “前辈,你这有什么吃的吗?我做饭给你吃,别的不敢说,我做饭的手艺还是不错的。” 说完,夜萤又自嘲地笑了下,道: “希望我做饭的手艺,在傻了之后还是能保留下来。” “这有一只野鸡,你看着办吧!” 狼人走到山洞壁的拐角处,从上面吊着的架子上,取下一只野鸡,显然也是不久前捕猎的,还挺新鲜的,脖颈上的血才刚刚凝固。 夜萤不禁认为,这野鸡应该是狼人咬获的…… “因陋就简,咱们做个泥包鸡吧!” 夜萤发现洞穴里什么调料也没有,连盐也没有,只好无奈地采用最原始的做法。 “好。我去给你拿泥巴。” 狼人又未失智,以前似乎也听说过这道菜,她飞快地跑出去,一会儿进来,不光拿了一大团足以包住野鸡的泥巴,手里还拿了一把绿色的野草。 “这是野薄荷?” 夜萤看了一眼,惊喜地道。 “嗯,以前一个人随便对付,没有准备什么调料,这个凑合着先用吧。” 狼人也懂得讲究吃喝啊? 夜萤愈发觉得她神秘起来。 第八百一十一章拒绝透露来历 有调料总是比没调料好,夜萤把野鸡的内脏处理掉,在洞穴边上的一条小溪里把野鸡清理干净,再把薄荷草塞进野鸡肚子里,然后便在野鸡的身上糊满了泥巴,包成一个泥巴团。 随后,夜萤把火塘里的火拨旺,添了柴火,把泥巴团放进炭火中间,层层包裹着。 狼人看着夜萤熟稔的做着这些,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情。 夜萤甚至觉得,她是不是在憧憬今后和自已一起生活的时光。 呃,好吧,夜萤打了个寒战。 如果自已傻了,不会做饭了,狼人会不会还这么满意? 算了,别想了…… 夜萤有点奇怪,自已目前还未感觉到任何异状,难道七八天后,真的一下子就会变傻吗? 可是如果雪莲会说谎的话,这个狼人也没有必要说谎骗她呀! “好象有点味道出来了。” 半个时辰过后,洞室里开始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肉香,狼人翕动着鼻翼,露出享受的表情。 呃,她有多久没吃过熟肉了?一直是生吃的吗? 如果是生吃,夜萤倒也能理解,为何没有调料,狼人却不缺盐份,因为血液里就有盐的成份。 “再等一会儿,现在还没熟透。熟透了,薄荷草的香味透进肉里,会更好吃。” 夜萤解释道。 “你也是一个讲究的女子,在这里生活久了,我都忘记了自已原来讲究的生活了。” 狼人忽然幽幽地道。 不过,这样的语气,倒象是一个正常的女人了。 “前辈,你可以试着回到日常生活里啊,我身上有银票,反正我傻了,也不需要了,你拿去用吧,省着点,也够花一辈子了。” 夜萤身上原本就带着三、四千两银票,路上虽然花了一些,但后来“卖”了吴大牛和赵子获,又净“获利”三千两,反而比原来出门时带的银票还增加了。 这七八千两的银票,若是放在常人身上,已经是可以小康生活一辈子了,看到狼人可怜,而且方才答应带着自已生活也挺痛快的,夜萤不禁起了怜悯之心。 对夜萤来说,现在银子是最不重要的东西了,有钱又如何?看雪莲和热古丽,有钱买不到爱情;而对她来说,有钱买不到健康…… 还不如行善积德,把银钱散给有用之人。 “呵呵,不用,我已经习惯在这里生活,也不觉得苦,反而在外面的浊世里行走,才觉得难受。”不曾想,狼人也一口拒绝得很痛快,然后,眼神一闪,又迅疾地脱口道,“而且,你以为我很穷吗?” 夜萤楞了一下,没想到狼人会这么说。 差点没礼貌地反问:“你很有钱吗?” 还好,夜萤还是憋住了这个话题。 “那么说前辈是有意隐居山林了?” 夜萤问了另外一个问题。 “哼!” 狼人只是哼了一句,不肯回答。 夜萤见她脸色猛然沉了下来,察觉这肯定是她难言的痛,或许也是她会变成狼人的原因,便不敢再问,只是道: “闻着肉香愈浓,应该差不多了。” 说完,夜萤便把炭火拨开,露出里面已经被烧成泥块的泥巴团来,小心剥开泥巴团后,夜萤用树枝敲开,野鸡的羽毛随着泥块剥落,露出里面已经烤熟的野鸡肉。 夜萤哈着手,用手剥扯了野鸡腿,递给狼人,道: “前辈,你试试。” 狼人不客气地接了过去,习惯地嗅了嗅,这个动作还是和正常人有所区别的,显然她也觉得味道不错,便大口大口地啃了起来。 夜萤也自已扯了个腿,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 山林里的野味,重在天然肉味浓郁,所以即便没有用调料,也带着一股沉郁的肉香,再加上淡淡的薄荷味化解了肉本身的膻气,所以还是不难下口。 夜萤有心事,只吃了一个野鸡腿就饱了,便把剩下的野鸡肉都递给了狼人。 狼人吃得很香,胃口也很好,不一会儿,把夜萤递给她的野鸡肉都吃得干干净净,看起来,的确是很久没吃熟食的样子。 夜萤不禁唏嘘,到底是什么样的变故,让一个美貌的富家女子,硬生生变成了山林里的野人。 尤其是,她那无法直立的毛腿…… 夜萤突然想起什么,犹豫了下,嗫嚅地问道: “前辈,我问个事,你可别生气啊!” “哼,有事就说,最讨厌吞吞吐吐不爽利了!” 狼人道,不过大抵是刚满足了口腹之欲,所以并没有凌厉的气息。 “你的腿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受了伤?我不是想侵犯你的隐私,只是觉得,明天要是想混到婚礼现场,你这样怕是不方便。” 夜萤老老实实地道。 “腿么?”狼人眼里掠过一抹深重的痛楚之色,似乎沉沦入往昔的回忆里,良久,才道,“我的腿是被人害的,也正是因为这个人,所以我才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这件事,我不想再提了。” 夜萤点点头,看她沉痛的样子,也不敢再拿腿说事了。 话说,一个女人长了那样的毛腿,如果是她自已的话,肯定也羞于见人。 莫非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狼人便一直呆在森林里,不肯出去? “睡吧,明天还要一早出去呢!’ 狼人说完,夜萤才发现天色不早了,洞穴外面已经暗了下来。 狼人也不待夜萤回话,倒头在自已的铺位上便睡着了,十分安心,竟似对夜萤已经完全信任。 不过也是,入了夜的森林,猛兽横行,夜萤就算跑出去,以她普通人的身手,怕是跑不出去一公里,就被猛兽当成盘中餐了。 夜萤当然也不会想跑,和狼人一番打交道后,她察觉得出来,对方虽然性情古怪,却不是个阴险毒辣之人。 看她睡得香,夜萤心潮起伏,今天一天经历的事够惊险的,她哪里睡得着? 细细想来,这一天过得比过去半年还精彩。 再想到明天要如何混进婚礼现场,夜萤颇费踌躇,不论如何,她一定要搅黄了那场婚礼,不能让大牛娶了雪莲。 夜萤唯一的担心是,如果雪莲的婚礼黄了,以她睚眦必报的性格,会不会对吴大牛不利? 第八百一十二章某个贱人 夜萤脑子里和过电影一样,走马灯似地想了很多东西,忽然,她慢慢地理出了一条线索,一个方案在心里成型。 洞穴外,森木里的猛兽嗥叫着,怪鸟鸣啼,山洞里的篝火“噼啪”地烧着。 夜萤终于耗尽了体力和脑力,沉沉睡去。 次日,夜萤一早就醒了。 不得不说,森林里氧气充足,即便睡眠时间短,但睡了一觉醒来,脑子还是很清醒的。 夜萤才一动弹,那狼人也醒了过来,她翻身起来,坐在卧铺上,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如果光看上半身,样子很慵懒,头发经过昨天打理,松松地垂在脸庞两侧,脸上线条分明,绝对是个诱人的大美人,但是视线往下移,那两条大毛腿却让人不忍直视。 若不是夜萤已经知道她有两条大毛腿的事实,这么一对比下来,真的会如被雷劈的感觉。 狼人的头发整理后,整个人就变得清爽起来,眼波流转间,竟然有了潋滟的味道,让夜萤不禁心里暗道:论发型的重要性…… “准备一下,咱们就出发吧,你不是说婚礼上午就要举行吗?各种仪式祭拜下来,怕是不到正午就办完了。 这里人办婚礼,除了祭拜外,就是大吃大喝,没什么意思,蛮夷之地。” 狼人有点不屑地道。 夜萤竟然能从她的话语里,听出一丝大国民的味道来。 看来,身为大夏朝人,在这蛮夷之地生活,狼人前辈也曾是傲娇女子一枚。 只是竟然沦落至斯,让人还是有些莫名的心酸。 “前辈,时辰还早,我想再多做些准备。” 夜萤道。 “嗯,随你意吧,准备好了叫我。” 狼人也不问她做什么,只是默默地往洞穴深处走去,不一会儿,夜萤听到她在里面拖动什么的声音。 夜萤也不以为意,往洞穴往走去…… 待夜萤回到洞穴,狼人坐在洞穴里,正在拨拉着炭火,夜萤看到她,却是猛地一阵惊艳。 原来,狼人竟然换上了一身新衣,端的是北疆女子的风格,长长的裙摆把下身遮掩住了,看不出她奇怪的大毛腿,而上半身,裙装则勾勒出她充满女子特征的身形。 果然,在没有变成狼人前,她还真是一个出色的大美女。 从她的穿衣用度上可以看出来,对方家境斐然。 沦落到变成山林里的“野兽”,其间有什么曲折痛苦,如果说出来,绝对可以写成一本书。 “喏,我采了一些野果,洗干净了。” 夜萤楞神之后,把野果递给了狼人。 对方淡漠地接了过来,放进嘴里,啃了起来,一付食不甘味的模样。 夜萤这才注意到,在她身边,放着一个精致的大木箱子,箱子微启,有衣料从箱子边缘露出来。 原来,她方才拖动的声音,就是拖箱子的声音,为的是挑出衣裙来打扮一番。 显然,昨夜夜萤问她腿的事情,她心里也有了分数,并不是全然没有计划。 两个人啃完野果,便启程往洞穴外走去。 狼人对这片林子极为熟悉,带着夜萤走的都是好走又平顺些的捷径,很快就到了林子边缘。 “快躲起来!” 就在夜萤高兴终于能走出林子,一会就能看到吴大牛时,突然,狼人紧张地拉着夜萤。 夜萤现在自是极信任她的听力,于是便随着她闪身到一块巨石后面。 果然,不到十分钟左右,一队上百人、盔甲整齐的军队从远处缓缓而来,碗口粗的马蹄敲打着地面,发出整齐划一的震慑声响,铁甲军士银盔闪闪,在太阳的照耀下散发着刺眼的光芒。 军士身上的肃杀之气凛然,整片林子好象因为他们的出现而安静了一下。 这些装备精良的马队前,有一个大汉格外显眼,因为夜萤一眼看过去,便认出来,那人不正是之前在帐篷里对她用强的乌鲁比王爷吗? “这是女神雪莲部落里的王室军队。” 夜萤低低地对狼人道。 “唔,晓得了。昨天他们就在林子里一番劫掠,还是避着他们吧,被他们撞见,准没好事。” 狼人低低对夜萤道。 夜萤心内一动,想起来昨天狼人带着她闪避的,应该也是同一队人马。 夜萤不由暗自庆幸,没有正面遇上乌鲁比。 不然,这个色中饿鬼,肯定不会放过她。 不过,他一个堂堂的王爷,王室婚礼在即,他不去等着做坐上宾,跑到林子里来晃什么? “王爷,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我想狼人只是个传说吧,何必当真呢,咱们是不是可以赶紧回去参加公主的婚礼? 王室大婚,这样的情形可不是年年都能看到啊?” 前头的人马应该都是贵族,显然比较放松,和乌鲁比前头并行的,或者是伴读的随身侍卫那种,和乌鲁比说话也很大胆。 “不行,咱们不能回去参加婚礼,母后前天晚上做了个恶梦,又梦见迦落山里的狼人,她心神不宁,咱们若不在此巡查,母后怕是睡不好,吃不香。” 乌鲁比道。 “哎,王爷是个出了名的孝子,银月王后母仪天下,儿女双全,真是部落第一福气之人。” 侍卫大拍马屁。 “哼,那是自然,我娘亲……” 乌鲁比和那侍卫边拍马缓行,边闲聊着。 夜萤突然觉得,自已的肩膀上突然一疼,她差点没疼得叫出声来,但是看着乌鲁比一行还未完全走远,她硬是生生忍下了。 回头一看,夜萤才发现自已为什么突然那么疼,原来是狼人的手按在了她的肩膀上,还用力捏紧了她。 “前辈,疼!” 夜萤轻声道。 “唔,对不住。” 狼人这才恍然回神,手从她肩膀上松开。 夜萤也不敢怪她,但是估计自已肩膀肯定被抓青了。就在此时,夜萤心里有一丝恍神,她似乎错过什么了?乌鲁比和那侍卫的对话,好象提供了条什么线索…… “走吧,军队走远了。” 夜萤对狼人道。 “好。” 狼人眼里闪过一抹异样的色彩,四肢着地,与其说是走,不如说是爬行更合适。 夜萤看着她这样,心里一阵发愁,一会儿到了迦落山外,狼人这付样子,怎么见人啊? 但是夜萤却没料到,狼人早就计划好了,待她们来到迦落山外时,狼人带着她沿着森林边缘穿行。 而由于四方百姓都来观礼,此时,迦落山外,连森林边缘也挤满了人,就在这里,狼人发现了下手对象…… 第八百一十三章周密安排 狼人下手的对象,是一位坐着轮椅的老者。 夜萤无语地看着她把人家捆把捆把塞进不知道哪家马车里,然后自已坐上轮椅,蒙上面纱。 见夜萤还呆呆地看着她,狼人不禁又哼了一声道: “还不推我进去?” “哦。” 夜萤这才明白过来,原来狼人根本就没打算“走”着进去的。 夜萤呆了会,并没有马上去推狼人,而是让她等等,自已跑到马车上又扒拉了什么东西,折腾了一小会,才赶紧上前,推着狼人坐的轮椅,往王室婚礼的观礼区走去。 狼人露在外面的额发灰白,蒙着面纱,看上去一目了然,是位长者,虽然揭开面纱,她不过四十许,在后世还算中年美人,但是在这里,她算是长辈了。 因此,夜萤推着她走过人群时,大家对长辈兼残疾人还是有几分敬让和怜惜之意,便纷纷让路给夜萤。 所以夜萤走得还是蛮轻快的,她自已脸上也蒙了面纱,大家都没发现,她是大夏朝女子,否则,也不会通行得这么顺利了。 不过,普通百姓并没有观礼区,只是乱哄哄地被士兵们围在距离观礼区挺远的地方。 王室成员高坐在观礼台上,普通百姓只能影影绰绰看到些轮廓。 即便如此,百姓们也十分激动,毕竟,这个时代没有太多娱乐活动,围观王室婚礼已经是了不得的娱乐活动了,回到各自的家乡,足够他们炫耀讲上一辈子了。 所以,百姓们人头攒头,十分热情。 夜萤自是不可能待在距离观礼区这么远的地方,不过,卫兵们看得挺严的,夜萤只能不断走动,寻找机会。 夜萤走了大半圈发现,其实士兵虽然看守得严,但只要说通他们,或者是找到熟人,一样能进入内层一些的观礼区。因为有些百姓就是这么做的。 可是,这是在北疆啊,哪里去找熟人? 熟人倒是有一个:女神雪莲……可惜,这个女人根本不可能开放门禁让她进去。 女神雪莲,现在肯定认为她死在迦落山兽口了吧? 夜萤转悠了几圈,一直没有找到机会,不过,距离婚礼还早,夜萤倒也不急,慢慢寻找时机。 她想观察一下,是不是可以用银票来收买。 熟人她认识的不多,但是银票还是够用的。 再过几天,她就要变傻子了,傻子拥有再多的银票又有什么用?当花时则花,夜萤一点也不会心疼。 绕了一阵,没找到机会,夜萤倒是看到了自已雇的车伕,司达尔老头子。 夜萤便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司达尔回头,看到掀起一角面纱的夜萤,不由惊地道: “夜公子,呃,不,夜姑娘,你昨天哪里去了?我找了你好久,不见你的人,你一夜都没回来,我担心死了。” 夜萤闻言,不由一阵感动。 这老头还算实诚,居然没有因为她没有回来,赶着马车逃走了。 她马车上虽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如果司达尔赶着马车逃走的话,光是那一套车马,就值几百两银子。 看来,这个年代的人,还是蛮讲信用的。 夜萤塞给他十两银票,并不解释她失踪了一夜的原因,道: “再过一个时辰,你帮我把这个东西在林子里点燃,记得,你点上后,要马上跑到最近的大树后面躲起来。这点银子,算是给你的酬劳。” 司达尔接过银票,看了一眼,不由喜上眉梢。 大夏朝的银票在他们这里也是通用的货币,所以自是认得这银票的价值。 不就是点个火嘛,司达尔觉得丝毫没有难度,便欣然应允道: “放心吧,过一个时辰,一定点着它。” 说完,接过夜萤给他的一包东西,从怀里还掏出火石冲夜萤晃了晃,便兴致勃勃地往林子边上走去。 夜萤冲着司达尔没有驾车而逃的行为,觉得他应该是一个可靠的人,目送他离去,夜萤又开始寻找进入观礼区的机会。 “你捣的什么鬼?打的什么主意?” 这时,轮椅上的狼人见夜萤有所动作,便不满地问她,对夜萤有所隐瞒有意见了。 夜萤低下头来,附耳和她说了些事情,她这才露出些许笑颜,赞许地点点头,道: “希望如此吧!” 见狼人不再生气,夜萤便继续推着她在卫兵警戒线外来回穿梭。 因为百姓们都是如此,兴致勃勃地一拨走过来,一拨走过去,所以她们混杂其间,倒也不引人注意。 “胡三,巫四,你们看紧点,别让闲杂人等混入。你们这些混蛋,收了人家的钱,就敢随便放人进去,小心我抓到了,把你们的狗爪子剁掉。” 就在这时,前方一阵吵嚷,夜萤还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夜萤心下一动,赶紧推着狼人上前察看。 只见骚动的人群中,一个满面胡子、威武的长官模样的男子映入眼帘,夜萤一看,这个不是阿其布是谁? 正是她的生意伙伴买买买的好哥们,兵马司的长官阿其布啊! 前两天晚上,她还和他晚多了酒,没想到就在这里遇到他,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不过想想也不奇怪,阿其布本身就是护卫王室的侍卫长,王室成员出没的地方,自然有他的身影。 此时,阿其布显然在处理违规弄好处的手下,但也能看出来,借着王室成员婚礼的东风,各路人马也是各展所长,各尽所能,捞取好处。 连一个小小的防守士兵,也能从中赚到些银两。 不过,或许是士兵太贪婪,放进去的人太多,里面的场面有些骚乱,所以阿其布出来巡查了。 这下,正好逮个正着,一个收了人家银子的士兵正要放人进去,就被阿其布抓了个现行。 “长官,饶命!” 即是被抓了现行,士兵也无话可说,只好跪下来求饶。 阿其布收缴了那个士兵收来的银两,让人把他们拖下去关了禁闭,正要换个地方巡查。 夜萤注意到,阿其布没收的银两,可都是趁人不注意,偷偷放进自已的口袋呢,看来,上梁不正下梁歪是有道理的。 夜萤微微一笑,跟在他后面,待走到人群较少之处,才从后面打招呼道: “阿其布大哥!” 阿其布听到有人叫唤,回头一看,是一位蒙着面纱的女子正对他招手。 第八百一十四章混进婚礼现场 阿其布楞了下,一时想不起眼前的这位女子是谁。 见她大胆地和自已打招呼,还叫得出自已的名字,想必是位熟人,于是挥了挥手,让自已的随身侍卫退到边上,走到夜萤跟前,正想问她是谁。 夜萤掀开了一下面纱,让阿其布看到她的真容。 “哟,原来是你啊,夜姑娘。哈哈,那天晚上的酒喝得真痛快,万万没有想到,我竟然被一位姑娘给灌倒了。怎么?今天你相公没有和你一起过来吗?” 阿其布抚摸了下自已的满脸大胡子,犹沉浸在那天喝酒的痛快中。 难怪生意场上需要酒来做润滑剂,果然,一场酒下来,阿其布牢牢地记住了夜萤。 当然,主要是记住了夜萤的银票。 夜萤微微一笑道: “我相公有事不能前来,这边有位长辈,身子不太利落,可是听说了王室大婚的事,便一直要求我们带她来观礼。 阿其布大哥,能不能行个方便,让我们进去近距离观看啊? 你也知道,在外面根本什么也看不到。 老人家身体不好,能观看王室婚礼,这辈子怕就只有这一次了,能不能求你行个方便?” 夜萤说着,掏出一张银票塞给了阿其布。 阿其布溜了一眼银票,见是一张五十两的,不由地乐开了花。 他心里欢喜,面上不显,故做严肃地道: “王室婚礼是只有贵族才能近前观看的,不过,念在你一番孝心,我就网开一面,让你们进去吧。 但是你们进去要守规矩,看完就赶紧出来,知道吗?” “明白,多谢阿其布大哥。” 夜萤喜出望外,一口应允。 “喏,给你,这是观礼的通行木牌,你还是带着方便吧!不要说我给你的。” 阿其布从身上掏出一块刻着花纹的木牌递给夜萤。 夜萤大喜过望,没想到阿其布这么好说话,自是接过木牌,道谢不迭,推着狼人离去。 阿其布是见她们俩都是女人,料也掀不起什么风浪,再说,之前还和夜萤喝了一场酒,对她印象不错。并且,他和夜萤今后也会是长期合作的生意伙伴。 既然是生意伙伴,他占的还是干股,就是不掏份子钱依然能分红的,就要拿出一点实力来,让夜萤看看,他是能摆平事情的,也不是白拿分红的钱。 夜萤一时间也没有想到这么多弯弯绕绕,见事情解决,便高兴地推着狼人,往观礼区走去。 “哼,没想到你还真认识点人,有点用处!只可惜啊,这份机灵劲气数要尽了,马上就要变成傻子了。” 狼人看到夜萤搞定了通行的事,依旧冷冷地道。 夜萤早就察觉她外冷内热的性情,因此也不加理会她的嘲讽,依然兴致勃勃地道: “明天和意外,谁知道哪个先到?不如活在当下,享受现在的幸福。今天能进得观礼区,也算是乐事一件。” 夜萤脸上的快活不似作伪。 狼人闻言,不由地一怔,喃喃地重复道: “明天和意外,谁知道哪个先到?说得好象有点道理。” 她一时间不由地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中。 不是吗?当时她正处于幸福的巅峰,找到了一位合意的伴侣,即将订亲,对方也许诺要一生一世只爱她一个人。 然而,就在她最幸福的时候,那一次呼朋引伴,携友出行,让她的人生重新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她似乎活得并不明白。 还不如这位小姑娘活得透彻呢! 她的夫君,马上要和别的女人成亲;她自已中了奇毒,过几天后就会失智,变成一个傻子,但是她的脸上依然保留着笑容,脑子清醒,有条不紊地布置着一切…… 夜萤东张西望,发现进入观礼区对她们掩藏行踪更为有利了。 观礼区内,是对贵族开放的住宿区,到处是一个个豪华的帐篷,形成了一个帐篷群落。 她们行走在这些帐篷中,极好掩藏行踪。 “在这里分开吧,咱们分头行事。约个地点,到时候我会去领你。” 轮椅上的狼人,显然也分析出这一点,对夜萤冷冷地道。 看来,她还没有忘记对夜萤的承诺,要在她傻之后,带走她。 “就在迦落山的入口处吧,我会在那里等你。”夜萤想了下道,“如果事情有变,我会在入口处第一棵大树枝桠上系一条白色的面纱,你若看到了,就来找我。” “好。” 狼人点点头,从轮椅上一跃而起,四肢着地,如一条敏捷的野狼,在帐篷间穿行,转眼就失去踪迹。 夜萤微叹口气,她没有狼人那来去如风的本事,只好慢慢在这里寻找。 还好,大家都遮着脸,即便有人看到她,露出疑惑的表情,夜萤亮出阿其布给她的木牌,侍卫们以为她是哪个部落的贵族,便再无人过问。 夜萤游弋在帐篷与帐篷之间,终于,她锁定了两顶看上去最奢华的帐篷,那两顶帐篷都是镏金顶棚,看上去极为高贵大气,应该是王室重要成员所在的地方。 夜萤大摇大摆地走过去,一路上意外地顺利,并无人阻拦。 “雪莲,你说好的解药呢?” 意外地,夜萤经过一顶帐篷时,听到了吴大牛熟悉的声音。 “解药?呵呵,不是说好咱们成亲仪式结束后再说的吗?” 贱人雪莲,大玩文字游戏。 也不知道吴大牛听出来了没有,只听他一字一顿地道: “你不要想骗我,如若让我发现你骗我,夜萤出了什么偏差,那你就会带着整个部族来陪葬!” “吴大哥,你不要说得这么吓人好不好?咱们成亲后,这个部族同样也有你的份啊!慢慢你就会习惯自已的身份了。” 雪莲委屈的声音从帐篷里传来。接着,还传来一阵东西碰落在地上的破碎声。雪莲似乎声音有些喘息,道: “吴大哥,你就抱抱我嘛,这么多天了,你碰都不碰我,还想着夜萤吗?” “雪莲,咱们还没成亲呢!请自重。”吴大牛冷得糁人的声音在帐篷里响起。 “公主,该化妆了,再不化,怕会来不及了。” 好死不死,就在这时,侍女的声音响起。 “好吧,该死的化妆师,你不能让她过来这里吗?” 雪莲和吴大牛的对话被打断,生气地道。 “公主恕罪,因为有些化妆器具不好挪动,所以只能委屈你移驾到化妆帐篷里。” 侍女解释道。 “好吧,这就去。罗嗦!” 雪莲哼了一声,声音往门口这里过来了,夜萤赶紧藏到边上。 第八百一十五章胸前的肋骨出现了 雪莲一身盛装,趾高气昂地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夜萤观察了一会儿,听到里面并无其它动静,似乎侍女都跟着雪莲走了,她本想马上进去,想了想,又不放心,还是偷偷掀开门帘一角,往里面看去。 帐篷里一目了然,夜萤看到,坐在帐篷一角的,正是吴大牛,他正低着头,默默地摸着下巴。 突然,吴大牛好象感觉到了什么似的,猛地一抬头,他的双眼向帐篷外看了过来。 于是,夜萤躲闪不及,便被吴大牛的眼睛逮了个正着。 吴大牛“嚯”地站起来,“蹬蹬”地向外跑去,一把掀开门帘,然后便将夜萤拉了进来。 还没待夜萤反应过来是什么情况呢,吴大牛已经一把将夜萤紧紧地搂进怀里,好象搂着绝世的宝贝一样,恨不得把她勒进自已的胸膛里,立马变成他胸前的一根肋骨似的,可以随他走到天涯海角,寸步不离,方便携带,永不丢失! 夜萤:翻了个白眼…… 哥哥,你放开我好不好?快断气了! 夜萤觉得,自已真是个中二的女人! 明明很深情的一幕,却因为自已被勒得太紧了,让她有点想笑场的感觉。 “大牛,恭喜你啊,要喜做二次新郎了!咳咳!” 夜萤忍不住咳了出来。 她都要快被吴大牛抱岔气了。 听到夜萤咳,吴大牛才猛地醒悟,低头看着怀里的小女人,稍微松了点劲,直到此时,他还怀疑自已是不是在做梦。 “真的是你吗?萤妹,你找来了?守卫这么多,你怎么混进来的?” 吴大牛心疼地看着夜萤,可是看了看她的气色,还好,除了有点淡淡的黑眼圈,并没有变瘦的迹象。 夜萤失恋的头两天是有点食不知味,但是后面她慢慢地察觉到整件事中大有疑点,所以并没有被情伤彻底击倒,胃口也在不知不觉中恢复了,因此,很遗憾并没有象吴大牛想的那般:瘦了。 “萤妹,你这几天睡得不好?有黑眼圈了。不过,还好没有变瘦!” 还没有等夜萤回答,吴大牛又抛出一系列问题来。 但是最后一问,似乎带着点不满。 好象嫌她没有变瘦呐! 夜萤有点淡淡的心虚。 或许,因为其实在吴大牛离开的时候,她也曾放纵过自已吧? 比如,和买习买和阿其布拼了场酒,谈了场大买卖,最后还是被赵子获不知道怎么弄回客栈,而且还是和赵子获同睡一屋一晚上。 如果这些情况让吴大牛知道,他会不会气炸了? 不过,吴大哥方才的拥抱真是够给力的,他松了劲,夜萤又有点怀念。 但是看他憨憨的样子,夜萤有点想捶死他的感觉。 竟然被贱人雪莲给骗得这么惨? 怪不得人家说在恋爱中智商都是最低的。 想来吴大牛既然是为大户人家做事的人,脑子至少有他好使之处,这一次,能被雪莲骗得这么团团转,全是因为关系到她的安危。 这么想着,夜萤对吴大牛也生气不起来了。 何况,方才在帐篷外面偷听的时候,也听到雪莲主动投怀送抱,却被傻牛拒绝的声音。 从雪莲的对话中,夜萤还能听出来,原来傻牛这几天虽然和贱人雪莲朝夕相处,但是却没有动她分毫。 夜萤心里存着的一点小小的醋意和不满,早就被这个消息治愈了。 夜萤突然反手主动揽着他的腰。 嗯,真舒服。 他的腰绝对是狗公腰。 好吧,这个词想起来有点污污的。 不过,那是对男人腰间肌肉和强健力度的赞美! 被她紧紧地搂住,正好满满一抱,然后头还能靠在他的怀里,听着他结实有力的“碰碰”心跳声,太完美了。 “萤妹,你怎么不说话?” 吴大牛看着怀里一脸满足的夜萤,忽然脑子里“嗡”地一声响,糟糕,不是说好要和雪莲成亲换解药的吗? 怎么看到分别几日的夜萤就失控了? 吴大牛七手八脚地就想推开夜萤。 “干嘛干嘛?” 夜萤此时偏偏象八爪章鱼一般紧紧地缠着吴大牛,小脸依旧一脸依恋地贴在他胸前。 见吴大牛可劲地往外拨拉她,也不紧紧勒着她了,也不想她做肋骨了,夜萤不满地嘟囔道。 她可是马上就要变成傻子的人,她得抓住这清醒的最后日子,好好地和吴大牛在一起,让他能记住清醒时候美美的她。 而不是变成傻子后,可能流着口水、翻着白眼、抓起什么都往嘴里塞的她…… 当然,一想到自已日后可能会变成的傻样,夜萤还是一阵不寒而粟。 “不干嘛,我是要成亲的人了,这样不可以!” 吴大牛干涩地道,无论如何也装不出新郎官喜悦的语气来。 “哼,你就别装了,我知道你为什么会被迫娶雪莲了。” 夜萤一下子戳穿了吴大牛的谎言的肥皂泡泡。 “扑”一声,破了,好干脆利落。 吴大牛大惊,眼珠子一转,再看夜萤脸上的神情,便知道,夜萤果然知道了。 “啊?你知道什么?” 吴大牛仍在负隅顽抗。 “哼,你知道我中了催香草的毒,而雪莲说她有解药,是吧?然后你就傻不楞登地死活要做人家的驸马了?” 夜萤不满地道。 “我哪有死活要做人家驸马,不是她死活要以做驸马为条件,才肯把解药给我吗?” 吴大牛情急之下,顺嘴暴露了真相。 话一脱口而出,吴大牛看着自家小女人得意洋洋的眼神,这才觉得,中计了。 真是的,神武大将军靖王爷,只有让敌人中计的份,哪有自已中别人计的份? 可是,端翌忘了,让他中计的对方不是敌人,而是他的情深不寿的至爱小女人。 “哼!”夜萤听到吴大牛终于自已招了,不由得意地冷哼一声,揪着他胸前的衣襟道: “咱们家,谁做主?” “男主外,女主内,家里的事情自然你做主。” 吴大牛的回答,没毛病。 “嗯,那你说,夫君纳小,是家里的事还是家外的事?” 夜萤凉凉地问。 “呃,自然是家里的事!” 吴大牛一问一答间,总觉得自已掉进了一个陷阱里,不由地紧张起来。 第八百一十六章复仇 “既然是家里的事,不得经过我同意吗?你说我主内的,没忘了吧?可是纳小这件大事,你竟然连吱都没和我吱一声? 我不同意!” 夜萤霸气十足地道。 我呸,贱人雪莲想做小?她甘愿自轻自贱,夜萤作为当家主母,还不乐意呢! “什么纳不纳小的,你胡说什么啊?这辈子,我只会有你一个女人,也只能有你一个女人!” 吴大牛一听夜萤如此表述这桩亲事,不由得哭笑不得。 而且,他现在心里还升起一种恐惧,生怕夜萤真地会同意他把雪莲迎娶进门。 天呐,他闻到别的女人身上的味道,就头晕想吐,不要这么折磨他啊! “嘴上这么说,这不是马上要成亲了吗?心里肯定乐坏了吧?” 夜萤哼了一声,看着吴大牛备受折磨的表情,暗笑不止。 她怎么可能放雪莲进门做小?也就嘴上说说,吓唬下吴大牛罢了。 看吴大牛脸上痛苦的表情,夜萤乐道: “既然你这么开心要做新郎官,那我暂且退出观礼,你就好好把她迎娶进门,晚上记得让她先给我端盆洗脚水吧!你别太心疼她啊!” “吴大哥,你看我上了妆漂亮吗?” 就在两个人喁喁而语之时,突然,帐篷的门掀了起来,雪莲应声而进。 抬头看到夜萤,而且夜萤是被吴大牛抱在怀里,雪莲不禁大吃一惊,道: “你不是被拖去喂野狼了吗?怎么还在这里?” …… 狼人离开夜萤后,迅速地在帐篷区穿行。 她的速度和猫一样快而轻盈,象一条影子一般掠过一个个帐篷区,她在寻找什么,自已也不太明白。 只是她隐隐觉得,今天的寻找对她意义重大。 “王后,公主的婚礼马上要开始了,要不要戴上这条漂亮的猫眼石项链?” 一个讨好的声音,在其中一顶豪华的帐篷里响起。 “唔,可以。” 一个声音清冽、不失威严的女子声音响起。 听到后面这个声音,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句话,但是狼人却如遭雷击一般,身形一僵。 她明白了,自已今天要寻找什么。 她要找的,就是这个女人。 这个女人的声音,她挫骨扬灰都不会忘记。 若不是这个女人,她怎么会有变成狼人的悲惨人生?还失去了心爱的男人! 她打破自已一辈子不出迦落山的誓言,走出迦落山,不就是要找这个女人吗? 珠穆郎玛雪莲,是她当初和那个男人相好时,一起给未来的女儿娶的名字。 若不是夜萤提到这个名字,勾起她的怨念,再加上那些巡山的守卫提到银月这个名字,她也不知道,原来银月这个贱人,不光做了王后,还占据了自已给未来女儿起的名字。 银月不知道从哪里知道自已和深爱的男人要给女儿起这个名字的,但是但凡她所珍重的,银月都要夺走。包括一个孩子的名字。 就冲着这点,狼人也要让银月不得安宁。 或许是心中有鬼,几十年来,银月始终不敢造近迦落山,直到这次女儿婚礼大典,她不得不出现,才在迦落山露面,让她终于找到了复仇的机会。 今天,就是算几十年总账的时候,她要取了银月的性命,为自已报仇。 狼人猛地撕开帐篷,象一道闪电一般,众人只看到一个影子一晃,她便出现在银月身边。 “银月,你这个贱人!你总算肯露面了,这几十年,你过得太安逸了吧?早就忘了我这个被你害惨的闺中蜜友了吧?” 看到脖子被捏在她手里银月吓得瑟瑟发抖、惨白的脸,狼人心中涌起一阵快意。 “王后,王后,来人呀,快救王后!” “快叫侍卫!” “快去报告国王陛下!” 狼人突然出现,吓坏了帐中所有侍女,大家都惊恐地尖叫起来,所有人乱纷纷地嚷着。 银月也是猝不及防,被狼人捏着脖子,听到耳边传来熟悉的、夜夜让她梦魇的声音,银月身子一抖,战战兢兢地道: “你是金月?” 银月大骇,早知道就不接近这迦落山,没想到一直做的恶梦竟然变成了现实。 “哼,原来你还记得我?我以为你早把我忘了!” 狼人,也就是银月口中的金月,冷哼一声,手下把银月纤细的脖子捏得更紧了。 银月被她捏得透不过气来,剧烈地咳呛起来! …… 另一边的帐篷里,贱人雪莲看到吴大牛和夜萤紧紧搂在一起,不由地脸色剧变,脱口而出自已试图谋害夜萤的事实。 吴大牛听出个中端倪,拉着夜萤的手,沉着脸道: “你不是答应我,只要成亲,给我解药,不伤害夜萤的吗?你怎么背信弃义?” “背信弃义?背信弃义的人是你好不好?马上成亲大典就要开始,你竟然在这里和别的女人勾勾搭搭、卿卿我我?” 雪莲气极,手指着夜萤直抖。 夜萤淡然一笑,现在她知道事情的真相,也知道吴大牛是被雪莲骗下水的,想起雪莲种种可笑的行径,不由愤然道: “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指责大牛?他是我的夫君,你用尽下流手段骗婚,现在还有脸说他背信弃义?这个锅,我家大牛可不背。 告诉你,贱人雪莲……”夜萤第一次痛快叫出这个名字,心里十分畅快,“我家大牛绝不会和你成亲的!” “他敢,他如果不和我成亲,拿不到你催香草的解药,再过几天,你就会变成傻瓜,变成行尸走肉!” 雪莲忽然得意地道。 这是她的底牌,她因为捏着这手好牌,一直稳操胜券。 赵大牛听到这里,也有点不安地捏了捏夜萤的手。 傅太医早就和他单线联络上了,但是傅太医对催香草也是闻所未闻,因此找不到解决的办法。 如果早一点知道这种毒草,傅太医还能多方试验,不过至少也要半年才能初见成效,但是现在时间紧迫,夜萤清醒的日子,也只有这几天了,傅太医根本来不及破解。 如果从雪莲手中拿不到解药,夜萤就废了。 端翌不能想象夜萤变成傻子,一点也不认得他的情形。 那太可怕了……今天发了八章哦,大家看得爽不爽?周末愉快!作者君没有周末哦,一大早爬起床码字了……爱你萌,哈哈!你萌就是作者君勤奋码字的动力! 第八百一十七章艰难的诀择 看到吴大牛脸色变了,雪莲心中愈发得意。 看来,只要捏着这张底牌,吴大牛就拿她无计可施,只能任她为所欲为。 雪莲冷笑一声,呵呵道: “吴大牛,告诉你,就算你要和我成亲,我也不一定和你成亲,哈哈,让你的女人去死吧,变成傻子,说不定左手抓着牛粪,右手抓着死虫子就往嘴里塞! 唔,想想就特别过瘾,哈哈!” 雪莲这么一说,吴大牛脸上的神色就变得很难看。 夜萤扫了吴大牛和雪莲一眼,正想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大牛,却听吴大牛沉声道: “说好的要成亲,怎么能不做数呢?” 说完,恢复了一脸漠然的吴大牛突然放开了夜萤的手,向雪莲走去。 雪莲得意至极,用炫耀的眼神看着夜萤,哈哈大笑道: “怎么样?你的男人在我眼前象条狗一样,我叫他过来,他就过来!你也左右不了他!” 吴大牛脸上的肌肉抽了一下,这是他毕生听过的最屈辱的话。 夜萤看到了吴大牛脸上的表情,一阵锥心的刺痛,这个男人,到底是爱她有多深? 为了帮她解毒,什么样的屈辱都能忍下。 夜萤心里明白至极,她这辈子,是不可能和吴大牛分开了,看着雪莲嚣张的模样,夜萤淡淡一笑,上前一把抓住吴大牛的手道: “不要过去,她对你,又不是真心实意,你看,能把要和自已成亲的男人比成狗的,那种人是真心喜欢你吗? 我想她只是个骄纵坏了的大小姐,在王宫里被大家捧在手心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怕是要天上的星星,都会有人帮她去摘。 在外出历练的路上遇到了一些挫折,但是她还是没有想明白,不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依着她的意志生存,围在她的裙边打转。 或许是看到咱们过于恩爱默契,或许是因为你对她始终冷若冰霜,让她产生了严重的失落感,她觉得落了面子,非要把你弄到手,才觉得自已还是过去那个为所欲为、高高在上的公主。 她并不是真的爱你。如若一个人爱另一个人,会是平等和尊重,不会颐指气使!” 夜萤的话,让吴大牛停住了脚步,也让雪莲气得心都要炸开了,见吴大牛似是被夜萤说动,不再向自已这边走来,那股得到又失去的挫败感严重地干扰着她的理智。 雪莲气急败坏地道: “你不要妖言惑众,吴大哥,我是真的喜欢你,你过来,咱们成亲,我把解药给她。” 无论雪莲说什么,吴大牛或许都不会动心。 但是她说到“解药”二字,吴大牛就不得不要甩开夜萤的手,向雪莲走去。 但是,夜萤却制止了他的动作,霸气十足地道: “大牛,从今以后,你要记住,当我拉你的手时,你就不能放开,更不能把我扯开。知道吗?不然我会不高兴的,不高兴晚上就会罚你跪搓衣板!” 搓衣板吗?端翌很想跪。 可是现在之计,还是要拿到解药最重要啊! 他当然想拉着夜萤的手,一辈子都不放开。 但是兵不厌诈,小女人怎么就不明白他的心意? 他不在乎用这个假身份和雪莲成亲,只要能换得解药就行。 “萤妹,让我过去。” 吴大牛用请求的语气道。 雪莲见最终还是自已赢得了这场胜利,不由得意地伸出了手,向吴大牛道: “吴大哥,只要和我成亲,你什么都有了,财富,权势,世间的男人想要拥有的一切,就都是你的了!我们的孩子,还会在姓氏前,被冠于这个部落最尊贵的姓,成为这个部落王室的尊贵一员!” 雪莲的话,不可谓不充满诱惑。 除了拿到夜萤的解药,还能举手之劳,马上拥有别人奋斗几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 男人在这个世界上奋斗,图的是什么? 不就图的是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吗? 只要吴大牛娶了雪莲,这一切就马上变成现实。 多少男人抵不过这样的诱惑,要不然,世间就不会有陈世美和秦香莲的悲剧了。 夜萤嘴角微微上勾,突然觉得,是不是自已放手最好?这样能给心爱的男人一个光明的未来? 待雪莲把话说完,夜萤这时徐徐接话道: “大牛,雪莲这些话不无道理。如果我傻了,陪着你的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你不和她成亲,失去财富和权势,则是一件无法挽回的损失,你可以好好想清楚,如果你能接受雪莲,我愿意放手。” 事情急转直下,雪莲也没有想到夜萤突然提出主动放手,她不由地楞了一下。 奇怪的是,当夜萤提出主动放手时,雪莲突然有一种兴味索然的感觉。 在这场爱情游戏里,不是求而不得最刺激吗? 她最想要的是,把夜萤践踏在脚下,让吴大牛心甘情愿地把她揽进怀里,然后,看着夜萤难过的脸,特别享受…… 现在突然少了一个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雪莲脑子里有一瞬间的空白。 她开始强烈怀疑,自已真的有这么爱吴大牛吗?爱得非要和他成亲? “不许你放手!” 谁知道,吴大牛这时候反而不掰夜萤紧抓着他手,反过手来,他紧紧地抓着夜萤的手,强硬地道。 他可以为了解药,不得不与雪莲成亲。却不能因为夜萤说的财富和权势,放弃夜萤。 他不能容忍夜萤的这种误解。所以情不自禁地,他又紧紧地抓住了夜萤的手。 雪莲看到这一幕,心底方才掠过的那丝无味感突然消失。 没有,她还没有征服吴大牛,她不甘心,她一定要征服吴大牛,把他的身心都牢牢抓在手里。 一股强烈的征服欲涌上心头,雪莲冷哼一声,道: “我数到十下,吴大牛你若过来,我就会把解药给你,若是你不过来,咱们一拍两散可以,但是夜萤很快就会变成一个傻子,你好好消受吧,哼!” 吴大牛的身形僵住了,这下子,他真地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 如果他过去雪莲那边,夜萤会误会他为了权势财富而抛弃她。 然而,如果他不过去雪莲那边,夜萤得不到解药,就会变成傻子…… 第八百一十八章老情人相见 “一、二、三……” 见吴大牛僵持住,还反手握着夜萤,雪莲打击夜萤的目的没有达到,她感觉,这两个人间,似乎更加粘腻了。 雪莲气坏了,开始数数。 不管吴大牛爱不爱她,她是不是真心喜欢吴大牛,或者就象夜萤说的,她只不过得不到才想占有,她现在就想把吴大牛拉到自已的身边,然后事后再狠狠地折磨他,恶心他。 一想到这些,雪莲心里就有莫名的畅快,每数一个数字出来,看到吴大牛脸上的左右为难,她就特别得意。 “九……最后一下,我可以缓缓,你好好想想!如果数到十,你还不肯过来,我的解药也不会给你,就等着夜萤变成傻子吧!” 雪莲得意地道。 她发觉,折磨吴大牛,看他脸上的煎熬,比得到他,似乎有趣多了。 “大牛,别被她骗了,她根本没有什么解药。” 夜萤不忍再看大牛受折磨,此时才回过神来,赶紧道出事实真相。 “什么?她没有解药?” 吴大牛难以置信地看着夜萤,又看向雪莲,眼中迸出慑人的光芒,让雪莲一时间有些心慌意乱,她眼神躲闪着,不敢看向吴大牛。 看到雪莲这付表现,以端翌的能耐,哪里还不知道自已被骗了。 端翌怒极,夜萤却冷静地道: “她和你只是玩文字游戏,她应该是有解药,只不过,这解药叫冥界之花,只开在迦落山,春末夏初开花,一个月前,冥界之花的花期已过,只有等到明年才能再开花了。 当然,你我都知道,我等不到那一天了。” 夜萤的话,让端翌脸色起起伏伏,听说迦落山真有解药,他的脸色稍缓,下决心再难也要把解药给夜萤找到,但是一听,原来冥界之花的花期已过,要再开只能等到明年,端翌的脸色不由得变得一片惨白。 “你,你是怎么知道真相的?” 雪莲大惊,忍不住脱口而问。 端翌双眼怒视着雪莲,这个可恶的女人,明明知道这件事情的真相,但是却骗自已有解药。 看来,雪莲早就知道冥界之花花期已过,而她说的是有解药,明年给他解药也是有解药啊? 但是,夜萤当然根本等不到明年。 这个女人,就是在戏耍他们。 端翌是第一次上当受骗,内心的愤恨可想而知。 就在这时,帐篷外面忽然传来一阵乱哄哄的声音: “不好啦,王后被人挟持了,来人啊,救命啊!” “啊?母后?母后被人挟持了?” 雪莲听到这个消息,不由大吃一惊,一时间也顾不上夜萤和吴大牛,转身就向帐篷外跑去。 “不得了啦,王后是被狼人挟持了!” 外面侍女边哭边喊。 夜萤本来想趁乱拉着吴大牛逃走,但是一听到狼人二字,不由地顿了一下。 她后半生可是托付给了狼人,如果狼人出事了,谁来管她呢? “怎么了?” 端翌看到夜萤神情不对,便问道。 “那狼人我认识,我们一起进来的。走吧,去看看,不能让她落入雪莲的手里。” 夜萤想了下,毅然道。 端翌听了,虽然不知道个中曲折,但是看夜萤十分重视这个狼人,便双眉一皱,脱去身上本来要当新郎官穿的礼服,随便扯了一件挂在衣架上的长衫,让夜萤蒙上面纱,两人略做易容妆扮,就往王后的帐篷跑去。 混乱之间,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夜萤和端翌。 他们又穿着和这些人一模一样的衣衫,大家只记挂着王后的安危,并没有人理会他们。 所以,他们很顺利地跑到了王后的帐篷外面。 这时,夜萤看到,狼人已经将王后慢慢押出帐篷,她锋锐的长指甲就放在王后的颈动脉边,只要王后一反抗,就会划破王后的颈动脉,让她血溅当场。 王后落在别人手里,那些亲兵侍卫也无可奈何,只能将王后和狼人团团围住,不敢轻举妄动。 雪莲看到这付情形,紧张得捂住嘴,难以置信。 夜萤和端翌隐在边上,密切地注视着里边的动静,寻找下手的机会。 “王后,你怎么样了?你是何人?竟敢挟持王后?” 就在这时,国王在亲兵的护卫下,匆匆赶来。 国王看上去有点年纪,但由于保养得体,依然英俊潇洒,看得出来,国王对王后十分紧张,看到王后被人挟持,说话的声音都不由带着些颤抖。 不曾想,那狼人一看到国王,双眼瞳孔扩张,声音也变得尖刺起来: “木尔德罕,原来是你,你竟然是国王?你怎么和银月这个贱人混在一起?想当初,银月还是我的闺蜜呢,你竟然娶了我的闺蜜,还把我们一起想的未来女儿的名字给了银月这个贱人的女儿! 难怪银月贱人的女儿叫珠穆朗玛雪莲,原来是你的主意啊!” 夜萤在边上清楚地听到狼人这么说,不由地吃了一惊,万万没有想到啊,狼人的前男友竟然是国王? 然后呢?国王娶了银月,银月是狼人的闺蜜,真是TVB八点档的狗血爱情剧啊! 呃,活久见! 狼人的声音,一下子就刺激到了国王的神情,他定晴注视着狼人,呆呆地,双眼突然圆睁,难以置信地叫道: “古尔丽,是你,我的古尔丽,你没有死?” “对,我当然没有死,我是古尔丽,也是金月,我被银月这个贱人推下悬崖,差点死掉,不过,老天爷垂怜我,没有收走我。 只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当初和我海誓山盟的你,竟然这么快就娶了银月,你们过得很幸福吧?肯定早就把我忘记了吧?” 事情越说越狗血了。 原来银月王后为了得到国王,竟然出手谋害了自已的闺蜜?然后小三上位?做了王后? 呃,八点档狗血剧都不敢这么写啊! 夜萤不禁一阵叹为观止,感叹道: “上梁不正下梁歪,我说贱人雪莲哪来的这么多手段抢别人的男人呢,原来是和她娘学的。” 端翌:“……” “古尔丽,我怎么可能忘了你?是银月说,你为了救她,不小心掉下悬崖的,我还去悬崖底下找你,没找到,银月说,你是不是被山里出没的野兽残害了……” 国王说到这些,眼里突然饱含了热泪,人也一下子变得苍老起来…… 第八百一十九章八点档狗血剧 “呵呵,野兽残害么?有些人,比野兽还要凶残,她的心,比野兽还要凶狠。我是被人残害的,不是被野兽残害的。银月,你这个贱人,竟然敢和木尔德罕说,我是失足掉下悬崖的?明明是你推我下去的!” 古尔丽狠狠捏着银月王后的脖颈,语气狰狞地道,想起那段痛苦的往事,她双目赤红,脸色煞白,还保留着美貌的脸上,也是一阵扭曲。 国王听了这些话,踉跄地前进了一步,然后颓然地问道: “王后,古尔丽说的这些,都是真的?” 呃,看来,国王竟然是被真相蒙蔽的一个? 夜萤看着这八点档的狗血剧看得津津有味的,一时间竟然浑然不知所在,忘了自已也身处险地。 “陛下,我当年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啊!古尔丽虽然美丽多情,但是她的娘亲是大夏人,有一半大夏的血统。 若是族人知道此事,当年的你,也不可能登基坐上王位!” 银月被古尔丽捏着脖子,仍在狡辩道。 “原来,古尔丽说的都是真的?” 国王原本挺拔的腰背一下子就瘪了下来,英挺的面容笼上了一层沉重的灰色,他黯然道: “古尔丽,你放开她吧!” “哼,木尔德罕,即便知道真相,你还是维护她吗?都怪我当年看错了人,托付错了真心!” 狼人古尔丽说完,正欲下手,却被国王喝止道: “古尔丽,我会还给你公道的,我会下旨废黜她的后位,把她打入冷宫,毕竟,她还是我几个孩子的母亲,我也不可能杀了她。 古尔丽,你还愿意回来吗?我会扶你为我的王后,你和我一起幸福地生活,我会全力弥补你这几十年来受到的委屈!” 国王深情款款地道,看着古尔丽的眼神,让古尔丽心碎。 “看来,是个喜剧结尾啊,这样多好。” 吴大牛附在夜萤耳边,被自家小女人带进沟里了,看着这八点档的狗血剧,竟然也看得津津有味的。 “不对,事情不妙!” 夜萤忽然觉得不对劲,一种不祥的预感浮上心头。 “挺好的,哪有什么不对劲的?坏王后被废黜,扶植新王后,只要国王心站得正,什么阻力也不怕。” 吴大牛紧紧贴在她身后,恨不得和她粘在一起的感觉,嘴唇附在她耳边,那股熟悉的热气吹过来,吹得她耳朵痒痒的。 “古尔丽的身体要坏事!” 夜萤终于想到这个原因了。 “啊?” 吴大牛不解其意。 就在这时,银月发出一声惨叫: “陛下,我好歹和你三十多年的夫妻,兢兢业业,掌管后宫,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十分出息,几十年的夫妻恩情,比不上你当初和她朝夕相处一个月的情份吗? 陛下,你扪心自问,我做王后这些年,有犯过什么大错没有?是不是一直和你夫妻一条心,同掌部落?你说废黜就废黜我,岂不是让部落里所有人寒心?” 银月王后声泪俱下。 国王一时默默无语。 想想也是,银月王后或许婚前犯了大错,但是婚后,她一直对他以礼相待,夫妻情份甚浓。 现在为了古尔丽,便把她的王后这位废了,国王一时间也有些不忍。 “父王三思,这个女人突然冒出来,也不知道这几十年经历了什么,如若是和父王情份深厚,为何这几十年来从不露面?乌吉比觉得,这个女人的来历大有可疑。” 这时,一个彪悍的男子上前,躬身行礼,从着装看,是雪莲的大哥,也就是银月的长子,部落里的王子,国王钦定的继承人乌吉比。 看到局面对母后不利,他自然要跳出来说话。 雪莲也向前行礼道: “父王,这个女人突然出现,或许是想图谋什么,父王,你切不可被她妖言所惑,失了分寸,伤了亲人们的心。” 国王被自已的子女一求情,再加上妻子如此表述,一时间有点心烦意乱,拿不定主意。 “木尔德罕,你果然还和当年一样优柔寡断,拿不定主意。其实在我被害前,你就已经对银月有意思了是吧? 当时你就在考虑部落是不是接受我的血统问题了是不是? 你害怕我的血统会影响你登基做国王是不是? 所以后来你的寻找,也没有尽心尽力是不是?” 古尔丽凄然惨笑,声讨国王。 “这些问题,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追问自已,但是问了一遍又一遍,总是没有答案,我不忍心把你想成那样的男人。 所以我一直在逃避,不想见你。 因为我一次次怀疑,如果你真的有心寻找,怎么可能会找不到我? 今天看你的表现,我就明白了。 你当年,根本就没有尽力是吧?” 古尔丽的话,让国王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好象被她抽了几鞭子似的,费劲地想要解释什么,嗫嚅了一下,却说不出来。 古尔丽终于彻底失望了,两行热泪从她眼睛里流下来,她也不擦,只是定定地看着国王。 空气一时沉滞下来。 所有人都看着这三个当年爱恨纠葛的情侣,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的好。 “古尔丽,我的女儿,原来你一直没死?” 就在这时,一声惊呼,打破了这死一般的沉寂。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身着艳丽的当地裙装,全身披戴着贵重的首饰,出现在众人面前,踉踉跄跄地向古尔丽跑去。 “娘!” 古尔丽也惊呆了,万万没有想到,今天还能在这里看到娘亲。 “我,我……” 古尔丽张口结舌,一时间不敢相认。 “古尔丽,你怎么变成这付样子?” 那老妇人想要上前抱着古尔丽,但是见她一脸肃色,拒绝让人接近的样子,便停在原地,只是伸出双手,想要抱她。 这老妇人看来也有六十来岁的,容貌乍一看和古尔丽有几分相似,一脸惊喜交加。 “哎,这八点档的剧情越来越狗血了。” 夜萤骚骚头皮,不防手撞到了吴大牛的胸前,那坚硬如石头的肌肉让她一下子有了感觉,忍不住伸手抓了他一把。 吴大牛:“……” 这个女人,太放肆了吧? 可是这种感觉,好象也不错,嘿嘿…… 第八百二十章喜吃云片糕 端翌看着俯在他身前的小女人,从他这个角度看去,只能看到她的后侧影。 可是正因为朦朦胧胧,显得愈发诱人。 她洁白精巧如贝壳的耳翼处,垂着几缕青丝,象一幅生动美极的大夏水墨画一般,在端翌面前展开。 端翌忽然想起他的遗憾,那就是还没有尝过小女人耳翼的滋味。 这时候不弥补自已的遗憾,更待何时? 端翌毫不客气,从身后擎住小女人如弱柳随风摇摆的腰肢,搂得紧紧的,然后一口对准夜萤的左边的耳翼,狠狠咬了下去。 虽然动作是恶狠狠的,但是真正到了耳边,却是轻轻叨住,然后就象吃鲜美的云片糕一样,用舌尖把它裹挟到嘴里,整粒含住耳珠,吞吐不已。 夜萤猛地被从身后袭击,还是最怕被人刺激的耳翼,那温热麻痒的感觉,激得她身子一滞。 然后才猛醒,是吴大牛在“非礼”她。 夜萤又羞又恼,这蠢家伙,是不是憋坏了,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行这伤风败俗之事? 当然,夜萤自认为的光天化日,其实是在一个隐蔽的帐篷角落,这里没有人迹,因为他们身着当地的服装,即便有人走过,也没有人留意他们。 就算看到他们出格的行径,也大抵只会笑笑抬起眼就走。 因为北疆的诸部落,本身就是以性情豪放著称。 男女之间,虽有一定的限制,但也没有如大夏朝一般繁文缛节,形成诸般律法礼仪。 部落里甚至血亲通婚的现象也是有的,只不过随着大夏文化的入侵,直系血亲通婚的现象才慢慢减少。 当然,端翌如此作为时,并没有想到那么多,只是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的情动罢了。 夜萤拱着腰肢,想要摆脱端翌对她耳翼的袭击,但是这一拱,却拱出事了。 因为是夏季,两个人都穿着薄薄的衣衫,夜萤那美不胜收的臀正对着端翌腰下面,如此一拱,自然拱出火来。 端翌差点没忍住,不过这一回他倒是考虑到光天化日的情形了,闷哼一声,主动放开夜萤的耳翼,不过去依旧紧紧搂着她的腰肢,好一回儿才强行平复。 夜萤又好气又好笑,这蠢牛憋得更狠的,方才她分明感觉身后一砣坚硬如铁的物什顶着她,好久才慢慢消失不见。 这狗血八点档看得正欢,谁知道自已身上却上演了十八禁。 夜萤见吴大牛慢慢平静下来,回身拧了一下他的胳膊,端翌苦着脸,差点没跳起来。 这一拧,也太狠了吧? “娘子,你下手也太毒辣了吧?好疼!” 端翌附耳在夜萤脸颊一侧,象一头乖乖的哈士奇一般“撒娇”道。 夜萤一回头,就看到吴大牛这求抱抱的二哈脸,对吴大牛的人设立马崩塌。 难道男人一动情,在女人面前都会变成二哈吗? 不过,他萌萌的样子,还是让夜萤心头一阵柔软,忍不住伸出手去摸了一下他的脸颊。 端翌被自家小女人的手一摸,心内一阵暗爽,忍不住脸颊在她手上蹭了蹭,这完全是出于下意识的动作。 可是夜萤却笑得更厉害了,呃,这个动作做出来,不是二哈是啥? 一想到传说中的二哈护主又忠心,夜萤心情大好,在他脸上又摸了下,轻声道: “乖,咱们继续看这八点档的狗血剧,现场演出呢,又不能按暂停,都错过了好多精彩画面。” 端翌不知道什么是八点档的狗血剧,不过结合现场的画面他大体能体会到夜萤这句话的精髓,用大夏朝的话翻译过来,就是:专心看好戏。 于是端翌点了点头。 说时迟那时快,其实这对情侣间的互动也只不过是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总长不会超过一分钟,因此,夜萤再回神关注现场时,便看到,那突然冒出叫女儿的老女,已经扑上前把古尔丽,也就是狼人金月搂在怀里了。 自然,因为这一搂,古尔丽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把捏着当人质的银月放开了。 银月半跌坐在一边,国王上前搀扶着她,而古尔丽因为方才暴露出来的和国王的特殊关系,一时间并没有卫兵上前擒拿她。 大家都在观察动静。 哎,王室的狗血三角恋,本来不是应该内部悄悄解决的事情吗?现在拿到光天化日之下,让侍卫们也很为难啊! 捉拿古尔丽,国王生气! 不捉拿古尔丽,王后生气! 做下人真拿,尤其是今年,特别难! “古尔丽,娘以为你早就死了,经常梦到你,一个人鲜血淋淋的,被野兽咬吃,娘每天晚上都哭醒过来!万万没有想到啊,你还活着,为什么你不回家?你不知道娘天天在想你吗?你这不孝的孩子!” 那老妇人起先抱着古尔丽痛哭,可是越哭越怨念突然越生气,狠狠责怪起古尔丽来。 古尔丽苦笑一声,她拍了拍自家娘亲的肩膀,突然,徐徐拉开了自已裙子的下摆,对着她娘亲道: “娘,你看看我这样子,能回家吗?能去见你吗?” 古尔丽的娘亲猝不及防,看到古尔丽拉起裙子下摆,露出下面…… “古尔丽,我的亲孩子,你怎么弄成这样了?造孽啊!” 古尔丽的娘惊叫一声,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然后,由于这个画面太刺激了,她竟然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别说古尔丽的娘亲了,就连围在四周的人,看到了,脸上都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 国王木尔德罕看到古尔丽暴露的真相,更是惊得退了两步,然后止住脚步,奔上前,一把拉着古尔丽的手道: “古尔丽,你怎么变成这付样子?这是神山的诅咒吗?” 咒你毛线,你还看不出来是谁干的吗? 夜萤看着这一脸白痴的国王,难怪娶了个那么阴险毒辣的老婆不自知,又生出一堆荒淫好色、不择手段的儿女。 活该! 端翌看到了古尔丽的情形,也大惊失色,对夜萤轻声附耳道: “你就是陪她过了一夜?你不害怕吗?” “不害怕,有什么好怕的,有时候,丑陋的外表,并不代表心灵也丑陋!那些长着美丽外表的人,却往往拥有丑陋至极的内心!” 夜萤冷哼一声道。 第八百二十一章杯具的前半生 端翌自然吃了一嘴土,晓得夜萤说的是哪个外表美丽、内心丑陋的人,自然是女神雪莲了。 他嘿嘿傻笑。 夜萤看在他是为了替自已找解药才“舍身”的情况下,也就不和他计较了。 这时候,场面一片混乱,有哭声有咒骂声,而谁也没有注意到,王后银月脸色煞白。 “神山的诅咒?哈哈,木尔德罕,如果神山有诅咒,也是应该应验在你的王后身上,神山如果有灵,怎么可能对我下诅咒呢?应该诅咒的是你的王后。” 古尔丽放下衣裙,手指愤怒地指着正要往人群后退去的王后银月。 “是银月?是她做的?” 国王木尔德罕似乎还不相信,一脸震惊地看着银月。 但是看到银月不敢抬头、脸色发白的样子,国王似乎明白了许多,他难过地道: “银月,为什么会是这样?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银月王后讷讷不语。 “哼,这就是你美貌与智慧并存的王后,当年不过是我的父母收养的一个养女罢了,连名字也硬要和我取得差不多。我只当是我们感情好,没想到,她图谋的是我拥有的美好的一切。” 古尔丽声泪俱下的控诉。 众人早就被她揭露的一些真相震住,就连银月王后的几个孩子,一时间也不好再为母亲当众辩解什么。 因为,金月,也就是古尔丽揭开裙角的时候,大家看到,在长裙遮掩下,她露出来的是两条大毛腿,那毛腿看上去象人腿,但是大家又分明知道,人类的大腿是不可能长成那样的。 如此丑陋的两条腿,长在一个当初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身上,难怪她会怀恨在心,也难怪她不想走出迦落山了。 难道要当年骄傲如女王的她走出迦落山,去经受众人无情的嘲笑和议论吗? 众人皆惊,夜萤却很平静,因为和古尔丽相处了一晚上,夜萤早就发现她腿部的这个秘密了。 也估计到,正是因为腿部被人动了手脚,所以古尔丽才不能直立,必须四肢着地才能行走。 但是大家是第一次看到古尔丽这么狼狈的情形,心情冲击力可想而知。 古尔丽声泪俱下的控诉,揭开了当年往事残酷的面纱。 原来,古尔丽自小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小部落里,父亲是当地的族长,生活无忧无虑,从小漂亮的她备受宠爱。 她的母亲是大夏朝女子,或许因为这样,古尔丽的容貌比当地一些美女更多了一些神秘的大夏韵味,十分迷人。 有一年,她的父亲在外出找猎时,在草原上捡到一个流浪的孤女。他想着自家女儿最近老是吵嚷孤单,没人陪她玩,而这个孤女年纪和女儿差不多,于是便把这个孤女带回家,以做女儿的玩伴。 没想到,这个孤女十分聪明,情商极高,察颜观色,竟然慢慢博得大家的信任和喜欢。 她的名字不光改成了和金月类似的银月,还被收为养女,成为金月的妹妹,并且也是金月最好的朋友、闺蜜。 本来俩人的感情一直很好,但是这一次,随着一个年轻英俊小伙子木尔德罕的到来而发生了剧烈的改变。 金月在部落不远处的峡谷里,发现了因为打猎坠马昏迷的木尔德罕,惊慌之余,她叫来银月一起帮忙,两个人合力把木尔德罕带回了部落。 木尔德罕醒来后,第一眼看到金月,便爱上了她,发誓要娶她为妻。 但是他们俩都不知道,银月也暗中恋慕上了木尔德罕。 然而,身份与地位的巨大差异,让银月知道,只要是金月想要的,作为养女的她,绝不可能越过自已的身份,得到木尔德罕。 在知道木尔德罕是额吉尔部落的王子后,于是银月便有意无意地经常在木尔德罕面前提起金月大夏朝一半血统的事情,当然,她说得很巧妙,但是却应该会引起木尔德罕的思考。 不知道木尔德罕到底有没有蒙上金月血统的阴影,但是在他们热恋一个月后,银月眼看他们感情日隆,木尔德罕话语里流露出养好伤回到部落,就要来向金月提亲的计划,银月便开始动起了歪心思。 终于,有一天银月把金月骗到悬崖边,把她推下了悬崖。 当然,这件事还没完,银月生怕金月没死,又爬下悬崖察看。 幸运女神眷顾,金月还真的没死,只是摔昏迷了,躺在悬崖底,痛苦地扭曲着身子,身上的肌肤在滚下悬崖时,被锋利的崖石和草刃划伤,鲜血淋漓。 看到金月如此,银月忽然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 其实,她是北疆一个著名部落,切割部落的传人,只不过因为她父亲在登上王位的争夺战中失利,她才流落在草原上。 而切割部落最闻名的,就是他们切割野兽肢体的本事。 作为曾经的王室一员,银月自然得到了父亲的不传之秘。 金月死又如何?银月忘不了金月在她面前,趾高敢昂地炫耀家庭的幸福、家人的宠爱,忘不了金月在木尔德罕面前的备受宠溺。 每次看到金月幸福的一幕幕,银月都忍不住暗中发恨,恨自已失去的王室成员身份,恨自已不能得到家人的关心呵护,恨木尔德罕只用爱幕的眼光追随着金月,从不正眼看她一眼。 银月心生歹念,她要毁掉这个女人拥有的一切。 于是,她便利用自已最擅长的手艺,“切割”了一头野狼的皮肤,把它粘在了金月血淋淋的下肢…… 金月恢复神智后,已经在迦落山里了,她当时便发现了自已的腿畸形的模样,在发出一声声惨叫后,金月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中。 正如银月所预料到的,骄傲的金月不可能把这付可怕的样子展现在爱自已的家人和爱人面前,于是她深深地躲在了迦落山,变成了传说中的狼人。 当然,银月如愿以偿,略施手段,便得到了自已想要的一切:爱人、王国、儿女…… 简直就是完美的人生! 一直到今天,金月终于冲破内心的束缚,再度出现…… 第八百二十二章山居岁月长 随着金月的诉说,众人的心情和脸色,也是随着她的诉说一变再变。 木尔德罕和金月的娘亲万万没有想到,迦落山这几十年来传说中的狼人,竟然是金月,他们听到难过之处都潸然泪下。 夜萤听了,也是全身毛孔竖起发毛,真的难以想象,金月一个人在迦落山中,怎么熬过漫漫的岁月,一个人孤独寂寞地熬着。 难怪自已一提出来,日后到迦落山与她为伴,她一点都不嫌弃自已是个傻子,一口就答应了。 只是现在金月既然已经见到往昔的爱人和家人,还暴露了自已最难堪的丑陋,冲破了这些心理障碍,怕是不会回迦落山了吧? 那样,自已痴傻后的下半生,又无人可托了! 夜萤一阵郁闷,她真的不想变成傻子流落街头,然后被三、四十娶不到老婆的男人捡回家,过着悲催生育机器的生活…… “金月,你受苦了。你回来吧,回到我身边,我不会嫌弃你的,我一定要找尽天下名医,把你的腿医治好,相信我,我一定能办到的。” 木尔德罕国王罕见的湿了眼睛,深情地对金月道。 “孩子,你太傻了,不论遇到什么事,家里始终是你的归宿,你就不该一个人流落在外几十年,还好,娘亲还是等到你出现,你没有死,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孩子,回家吧,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家里的门永远为你敞开着。” 金月的娘亲也激动地道。 “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我变成这付样子,已经是你们的耻辱,不再是你们的骄傲,对于我来说,也不想再以这种面貌出现在你们面前。 今天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出现在你们面前,你们还是让我回迦落山,与神山为伴,终老此生吧!” 金月颓然地道。 “走吧,走吧,咱们快走。” 夜萤看到这里,大体了解了金月整个悲催的人生,便催促吴大牛道。 “走什么走,不是还没完吗?” 端翌不知道是不是中了夜萤的毒了,对这种八卦的事竟然看得津津有味,显然还想知道大结局,俨然一付TVB八点档忠实追剧粉丝的模样。 夜萤哭笑不得,揪了下他的耳朵道: “走,不走等大家醒悟过来,贱人雪莲就该来找咱们了。” 端翌这才猛地想起,现在是他的结婚大典,雪莲只是一时受到惊吓,暂时把他忘了,但是真的等她醒悟过来,一定还会来找自已和夜萤的。 可惜,没能看到大结局。 端翌十分遗憾地和夜萤趁乱离开。 不过,临走前他扫了一眼雪莲站着的方向,却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形,正在靠近雪莲。 端翌认得那正试图接近雪莲的人,正是北疆联合部落最热门的继承人、曾经在京城里被他用计吊打过阿不都王子。 北疆是一个拥有上百个部落的国家,其中五个最大的部族联合起来,收并了那些小部落,推举出北疆的国王。 而那些五个部落的部落长,也自封为国王,不过,统一都要听北疆国王的号令就是了。 阿不都靠近雪莲,一脸色迷迷地,似乎是打上了今天新娘的主意。 可惜,端翌不是真正的新郎,也不喜欢雪莲,自是不会因此而生气焦急。 就在此时,婚礼隔离区外,老百姓的聚居地处,突然响了了一阵巨大的爆炸声响,声音如雷鸣一般,把所有人都吓得冲着那个方向看去…… “司达尔老爷子还是挺讲信用的。” 夜萤听到熟悉的爆炸声,不禁抿嘴一笑。 原来,夜萤塞给司达尔的,是蝙蝠粪炸药,目的就是把这里的兵力吸引出去,没想到现在果然发挥了作用。 借着这阵混乱,端翌拉着夜萤的手,趁乱离开了这里,为了逃避追兵,端翌听从夜萤的建议,暂时隐入了迦落山中。 不过,他们刚进入迦落山,就看到一队身着银甲的铁骑,快速从迦落山林子里拍马而出,迅速进入前方的王室帐篷区。 “这是替王后巡山的乌鲁比王子的军队,想来是听说那里遭受不明攻击,紧急撤回。”夜萤解释道,然后欣喜地道,“他们撤出迦落山就好了,咱们找个舒服的地方,好好休生养息几天。” “不行,咱们得赶紧回去,找人帮你配制解药,我就不相信大夏朝能人异士那么多,竟然没有人能解你的催香草的毒。” 吴大牛斩钉截铁地道。 他差点说出傅太医来。 不过,就算说出来也没什么可疑的,傅太医在柳村住了那么久,他要不认识傅太医才让人奇怪呢。 夜萤抿嘴不语,笑道: “我喜欢迦落山里清净,到外面虽然繁华满目,但是人多的地方就有江湖,心好累。你就好好陪我吧?” 夜萤的话,让端翌一阵心塞,他晓得了,夜萤一定是觉得自已时日无多了,所以想要在这最后的日子里好好一起生活。 端翌想了下,便点头道: “好,你喜欢清净,那咱们就找个风景优美的山谷住下如何?” “嗯。好。我就喜欢你听我的话。” 夜萤欣慰地道,伸出手,摸了摸吴大牛的脸。 这个动作,在后世的小情侣间很正常,不管是男生摸女生,还是女生摸男生,毫无障碍,情到深处,自然而然。 但是端翌却很震惊享受。 在柳村的时候,夜萤何曾这么放开? 身为吴大牛的他,可是经受了很多夜萤的冷漠和拒绝呢! 原来,女人的心真的是能焐热的。 端翌享受着被自家小女人摸脸的温度,不由地握着她的手,亲情地送到嘴边一吻。 “走啦,时辰不早了。” 夜萤看看天色,时已近午,他们必须在太阳下山前,找到栖息之处,才能有地方落脚容身。 端翌点点头,明白夜萤的心思。 他自然不会放任夜萤放弃自已,他会通知傅太医赶到这里,和他会合,一起商量如何治疗夜萤。 傅太医之前在云海镇上,要赶到这里,也不需要太长时间。 想到这里,端翌的心宽了一下,紧紧拉着夜萤的手,在山林间奋力跋涉,他拉得那么紧,好象生怕一松手,夜萤就会飞走了一般。 “这里如何?山洞依山傍水,方便生活。” 端翌指着一个隐在野草丛中的洞穴,问夜萤。 夜萤察看了一下环境,见这里四面环山,空气清新,又恰如大牛说的,方便生活,便欣然点了点头。 “我让人送些生活物资过来。” 端翌对夜萤道。 “啊?你还有人手吗?” 夜萤吃了一惊。 第八百二十三章神秘的传令兵 “呵呵,一个成熟的男人,到哪里都会有一帮兄弟。” 端翌看到夜萤惊异的脸色,故作深沉地道。 “真的有人手?一路跟着你吗?” 夜萤不禁回忆起一路的情形,她和他有没有逾矩之处,是不是有在光天化日之下亲热过。 呃,还好,好象没有。 “哪有可能一路跟着我,我也花不起那个银两啊,你当是保镖啊?” 端翌知道如果说有人一路护驾,那就太过份了,夜萤肯定要怀疑,便笑笑道。 “那你这些人是从哪冒出来的?” 其实夜萤并没有想那么多,她只是觉得,山居简陋,如若吴大牛真找得到人手,能把这里的条件弄好一点,住得舒服一些,自是极好。 话说夜萤还真是个贪图享受的主。 “都是到了这里后,在当地集市上花重金雇的人手。不过,他们还算讲信义,花了银两嘛,自是言听计从。” 端翌这么解释,夜萤相信了。 反正自从能穿越后,夜萤对不太合理的一些现象,也能自然而然地接受。 “那你怎么和他们联系呢?放烟花吗?太显眼了吧?如果他们看到了,雪莲的人怕是也会看到吧?那咱们不就暴露了吗?” 夜萤这点还不笨。 端翌摸了下她的小脑袋,笑道: “不用烟花,我有一个天然的送信员,还是长翅膀的。” “信鸽?没看你带啊!” 夜萤成了好奇宝宝,打破砂锅问到底。 “不用带信鸽,哪有那么麻烦的?”端翌说完,冲着夜萤得意地眨了下眼,哈哈,终于也有媳妇不知道的东西了,不禁献宝地道,“你看着啊!” 被端翌一说,夜萤的好奇心也提起来了,她见端翌两手空空,实在不知道他要用什么办法和山外的人联络。 于是,便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水汪汪的大眼睛,秋水含波,看得端翌差点忍不住想要把她放倒了。 不过,荒山野地,还是先办正事为好。 端翌定定心神,撮起了嘴唇,然后发出几声响亮的口哨声。 “啊?就这样啊?” 夜萤一脸莫明所以,如此就能把信息传递出去?莫非吴大牛学的是般若神功?象武侠写的那般,能用内息传话?千里传音? 端翌是不知道夜萤在想什么,否则肯定捧腹。 “你听!” 端翌吹完口哨,便让夜萤侧耳细听。 “滴滴嘘,嘘滴滴……” 突然,一模一样的口哨声,在林子上空响起。 夜萤回头看了端翌一眼,咦,人家嘴唇抿着,根本没动嘛,而且听声音没错,绝对是从林子上空传来的。 “你的传令兵在哪?” 夜萤好奇地问道。 “呵呵,那是学舌鸟,最喜欢学舌了,所以如果在林子里,我们都用它来传递信息。” 果然,“滴滴嘘,嘘滴滴……”的口哨声,一波接一波,在林子里荡漾开来。 夜萤听着这声音,特别悦耳,根本想不到,原来是在传递信息,不禁佩服地对吴大牛道: “果然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你太厉害了。” “呵呵,不是我厉害,这是前人传授的方法。很快,就会有人过来了。” 端翌说着,便带着夜萤往洞穴里走去,先打探一下这个洞穴的情况,不要是哪只猛兽的洞穴就不好了。 洞穴挺干燥的,但是一进洞穴,端翌鼻端就闻到一股猛兽身上特有的腥味。 端翌吓了一跳,赶紧把夜萤护在身后,抽出腰间的刀,防备有大型猛兽从洞里跳出来。 “怎么了?” 夜萤看他警惕的样子,便问道。 “是豹子的气息。” 端翌没想到落到豹窝里来了。 不过,如果只有一只豹子,他也不害怕。 就是担心是豹子夫妻的洞穴。 两只豹子一起来袭,他还要护着夜萤,难度颇大,所以端翌紧张起来。 等了好一会儿,不见洞里有动静,端翌提了提神,对夜萤道: “这是豹子窝,但是现在没见动静,豹子的鼻子最灵了,应该是出去觅食了。” “那咱们走吧,趁着现在它们没回来。” “唔,放心吧,既然是出去觅食,也没有那么快就回来,咱们的人马上要到了。要找个好地方不容易,人多咱们也不怕,就把它们的洞征用了。” 端翌笑嘻嘻地道。 然后便拉着夜萤往洞里走去,果然,洞穴里空空的,里面还挺宽敞的,便对夜萤道: “看,挺干净的,没事,我先升一堆火,猛兽也怕火,有了火,它们即便回来,也不敢进来。” 夜萤只好随端翌了,眼看太阳要下山了,再找地方也不太可能,与其露宿山林里,这里倒是最好的选择了。 端翌拢了堆洞里的干草、柴木等易燃品,用火石点着火,不一会儿,一堆熊熊的篝火便升了起来,看着火势大盛,夜萤顿时有了安全感。 她也记得猛兽怕火,即便是一群狼,如果有火,也不敢轻易靠近。 她便想多拾些柴火,把火烧得更大一些,看着吴大牛在四下打量洞穴,她便往洞的深处走去。 端翌这是多年在外征战养成的习惯,不论走到哪里,都要先观察地形。 有利不利的地形,都要深深记在心里,有了把握,万一遇到突发的各种情况,才好应对。 见夜萤往洞里走去,他也没有放在心上,因为都已经确定了豹子不在洞里,自是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夜萤在洞的深处抱了一大把柴火出来,往篝火里添了几枝干柴,果然火苗大盛,夜萤心里的安全感愈浓。 她便想着里边还有一大捆干柴散乱在地面上,好似人的地铺一般,便再往里走去,准备把那些柴火都弄出来烧。 端翌四下侦察完毕,见自家小媳妇那么勤快,不由地嘴角噙着笑,真好,一会儿待手下拿了生活物资过来,把洞穴打扫干净,然后美美地到河里洗个澡,嘿嘿…… 不要太美了! 就在端翌美滋滋地计划的时候,突然,他听到洞穴深处,夜萤发出一声尖叫。 “怎么了?萤妹?” 一听声音不对,端翌吓得“嚯”地就站起来,往洞穴深处跑去。 第八百二十四章收获萌宠 端翌一边以惊人的速度跑向洞穴深处,一边在心里暗暗责怪自已大意。 莫非豹子并非不在洞穴里,只是在洞穴深处睡觉? 如果是这样,夜萤就危险了。 端翌以一个正常人不可能达到的速度,飞一般地出现在了夜萤身边。 夜萤并未留意到这点,她惊叫声连连,这才止息,看到吴大牛猛地出现在自已面前,还有点不习惯地道: “大牛,你看,好可爱!” 呃,准备跑来英雄救美的端翌,看到的并不是凶兽和自家柔弱小女人对恃的火拼场景,相反,他看到自家小女人安全地蹲在地上,然后双手捧着一个黄乎乎的东西,眼里满是慈爱的目光。 没错,他没看错,他从自家小女人眼里,看到了的母爱。 “呃,这是什么?” 端翌见自已虚惊一场,松了口气,便蹲下来,要接过那黄乎乎的东西。 “哧”,谁知道,那小东西并不领情,看到端翌手伸过来,张开嘴就往他手指上咬。 端翌看清楚了,那黄乎乎的小东西,原来是豹子幼崽,应该出生不会超过十来天,小小软软的一只,刚冒了层毛出来,显得有点软弱无助。 因此,咬端翌的牙齿也并不锋锐,只是舌头依然有点肉食猛兽的粗糙,端翌的手指被它咬进嘴里,麻痒痒的。 让它不安的,或许是端翌身上的杀气。 虽然端翌已经在夜萤面前隐藏起来,但是食肉兽的直觉,让它对端翌有一种天然的恐惧和敬畏之感。 夜萤拍了拍那小家伙的脑袋,道: “这是你爹,你还敢咬它?你不想吃肉啦?” 看这情形,夜萤竟然已经收它为儿子了?升格为娘了? 莫名成了一头动物爹的端翌,额上不禁掉下两条汗。 可惜这豹儿子并不敢叫爹,要不然,端翌就一掌把它劈死。 哼哼,竟然敢和自已在自家小女人面前争宠。 找死! “你从哪找的?” 端翌看着夜萤一脸欢喜的脸,硬生生憋下“这东西”三个字,以免冲到夜萤,让她嫌弃自已对豹子不喜欢。 “喏,这个角落呀,估计这些柴草什么的,是原来大豹子衔来做的窝,然后这小东西在窝里呆不住,调皮,就跑出来了。我方才第一次抱柴时没看到,第二次来抱柴时才看到了。 怎么样,太可爱了吧?从此以后,它就是我的萌宠了。” 似乎能听得懂夜萤的话似的,那小豹子竟然伸出粉色的小舌头,在夜萤的手指上轻轻舔了几下。 端翌的脸都要黑了。 小女人的手指是属于自已的,竟然被这小家伙舔去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还萌宠呢! 难道自家小女人的萌宠不该是自已吗? 看着夜萤把那小家伙抱在胸前,那无耻的小家伙还在她柔软的胸口蹭啊蹭,莫非是还没断奶,想要吃奶? 一想到这些,端翌的心里就象塞进了一把茅草,乱糟糟的,他竟然没有意识到,他堂堂一个神武将军靖王爷,竟然和一只奶豹吃起醋来。 “它,是萌宠?” 端翌有点不甘愿地问道。 “是啊!你没觉得它很可爱吗?象只小奶猫,嘿嘿,我要养着它,以后它长大了,就是我的随身保镖了。出门带着它,威风凛凛的,多派头啊!” 夜萤忽然想起后世迪拜那些有钱王子,人家后来根本不尿豪车、游艇、专机了好不好,人家直接养狮子、老虎做宠物,在豪车里放一头狮子在副驾,那才是真正纨绔的派头。 想着自已一副纨绔二世祖的模样,夜萤一阵激爽。 端翌根本不会想到,夜萤最大的理想就是躺在钱堆上,数着票票,然后牵着哈叭狗,噢,不,现在变成牵着豹子萌宠在街上散步…… 看到夜萤一脸宠溺地看着奶豹,端翌哼了一声,不说话了。 夜萤扫了一眼吴大牛,见他闷头不语的样子,忽然意识到,咦,大牛不会是吃小豹子的醋了吧? 越看,越象。 夜萤不由地一阵好笑。 她伸出一只手来,摸了一下吴大牛的脸颊,然后忽然凑上前,用嘴亲吻了一下吴大牛的嘴唇,笑道: “萌宠就是萌宠,和你不一样,你是我最爱的人。” 端翌的脸“唰”地一下涨红了,自然不是害羞,而是莫名激动。 “什么?我是你最爱的人?真的?你再说一遍?” 端翌以吴大牛的身份,得到了夜萤的最高礼赞,这份待遇,远远地超过了端翌的原身。 这让端翌有悲欣交加的感觉。 哼,美得你,再说一遍?你当姑娘我是复读机啊? 夜萤不干了,她装着没听见,抱起小奶豹,乐呵呵地道: “大牛,你去抓只野鸡来,它饿了。哦,对了,你说我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好呢?” 去抓野鸡?还真当我是这只小崽子的爹啊? 端翌一阵郁闷,但看着自家小女人开心的笑颜,忽然也生气不起来了。 想着她身上奇毒未解,端翌便不忍苛责她,道: “稍等会吧,等我的人来了,让他们去抓。不是我不去,这奶豹的亲爹妈也不知道会不会回来,如果我出去,留你一个人在洞里,怕是应对不来。” 夜萤一想也是,便点头答应。 端翌在洞穴深处一番仔细探查,结果又发现了一只小奶豹,不过可惜的是,这只豹子已经死了。 看情形,应该是刚刚饿死的。 “看来,它的亲爹娘肯定出意外了,这只小的是饿死的,总得有两天没回来喂它们了。” 端翌分析了一下道。 夜萤把这只小奶豹搂进怀里,道: “应该是,你没看饿极了?一直在我身上蹭啊蹭的。” 端翌一听,脸又“唰”地黑了。 你知道它蹭啊蹭的,你还紧紧搂在身上? 夜萤扫了端翌一眼,有点不明觉厉的懵懂,问道: “大牛,你的脸怎么‘唰’地比黑卡还要黑了呢?” “什么是黑卡?” 端翌又听到新名词,他有经验了,听到新名词,就要发问,不然他一辈子也搞不懂。 “这个嘛,黑卡就是一种可以无限透支额度的卡,一旦你缺钱,拿着这张黑卡,就可以换你想要的任何东西。当然,最终买单是黑卡的真正主人。” 夜萤正解释着,忽然听到洞穴外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两个人不禁警觉地对视了一眼……喜欢古言的朋友,推荐一本书三月梨著的《重生之庶女妖后》 第八百二十五章臭流氓 “不会是贱人雪莲的追兵吧?” 夜萤嘀咕着。 “你藏在里边,不要动,我去看看。” 端翌有点不安地道,把夜萤拢在身后,示意她原地不动,自已则向外走去。 夜萤自是不可能让吴大牛一个人去冒险,她把小奶豹抱在怀里,便紧跟着吴大牛一起走着,不过离他稍远几步。 端翌见此情形,心里竟然有些甜丝丝的感觉:嗯,没错,就是这样,夫妻就是共同进退嘛! 最重要的是,萤妹还有这种共同进退的自觉。 端翌握了下手中腰刀的刀柄,他有信心要把自家的小女人保护好。 不过,到了洞外一看,端翌登时放下心来。 原来,能找到这里的,自然是他通过学舌鸟标明了准确位置的手下。 他们是依他的吩咐送来生活物资的。 夜萤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群黑衣人,把一堆的生活物资堆到洞里,极尽所能,似乎把一个百货商店都搬来了,不禁瞠目结舌。 她觉得,学舌鸟也太能干了吧?几声鸣叫,竟然能传递这么多信息,这些人是如何知道他们需要物资的? 端翌笑而不语,看着自家小女人一脸傻掉的模样,便上前,宠溺地把她的纤纤玉手握在的手里,道: “走吧,咱们在林子里逛逛,他们自会帮咱们收拾。” “好,问问他们,有什么东西适合黑卡吃的吗?” “黑卡?” 端翌一脸莫名。 “喏,就是它啊!” 夜萤指了一下怀里的小奶豹。 那小家伙许是在夜萤胸前觉得软软的特别舒服,此时微闭着眼睛,一脸享受,端翌郁闷地看着自已的专属之处被它染指,气得想要一把揪出它来,扔到河沟里去。 不过,看着夜萤愉快的眼神,端翌只好不满地去山洞里翻腾了下,不一会儿,回来把一盒米糕递给夜萤道: “这个应该可以吧?” “嗯,应该行,它还没断扔,就把这米糕弄成糊糊喂给它。” 夜萤大大咧咧地给小奶豹起了个“黑卡”的名字,便叫上了瘾,一路黑卡、黑卡地叫唤着,以至于到河边时,那小奶豹似乎已经能听懂,自已的名字就叫黑卡似的,不时“哼哼”地回应着。 端翌见夜萤把全部身心地放到黑卡身上,眼角眉梢看都没看他一眼,不禁有点郁闷。却听夜萤对他道: “大牛,把米糕弄成了糊糊,让黑卡吃。” 端翌闷闷地应了一声,拿出米糕,放在碗里泡软了,然后搅成糊糊,递给了夜萤。 夜萤接过糊糊,放在地上,这才把黑卡放下,把它的脑袋按在糊糊碗边上,嘴里宠溺地道: “快吃吧,吃了就不会饿了。” 女人对毛茸茸的小动物天生就没有免疫力,夜萤见黑卡对她十分亲昵,又是传说中的豹子,自是爱它成狂。 “我也饿了!” 端翌板着脸,失宠的人连肚子饿这种小事,也要说出来,才能求关注。 果然,二哈没有小奶豹可爱吗? 夜萤抬起脸,看着吴大牛一脸若有所失的样子,岂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不禁凑上前,“叭”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端翌目瞪口呆,被自家小女人的大胆豪放吓坏了,还好脸是化妆后的,要不然早就被夜萤看到,他的脸已经变成大红布,肯定被她笑死了。 端翌哪里知道,夜萤自从“出国”之后,便感觉在大夏朝内,身上那些无形的礼教束缚一扫而空。 再加上北疆的男女,生性都较为豪放,反而更加符合后世恋人相处的模式,让夜萤也情不自禁,放开了束缚。 只要不是在人前这么做,私下里恩爱一番,有何不可? 何况,夜萤真正清醒的时间最多剩个六七天了,如果不趁着这最后清醒之日和心爱的人亲热亲热,她才会后悔呢。 夜萤却不知道,在林子中,有一双眼睛暗暗在窥探着她和端翌的一切,看到此处,不禁眼珠子一定,似乎难以置信。 端翌好象被突然点拨醒了一般,在自已“吃亏”被小女人“轻薄”之后,感觉自已要找回补偿,突然上前,一把揽住自家的小女人,对着她的樱桃小口,毫不客气地下嘴了…… 此时虽然夜气开始来袭,但是天光尚亮,若是在大夏朝国内,端翌怕也会受到从小教养的束缚,不好如此妄为。 但是这里是在北疆,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又是在深山老林里,除了他们,没有别人了。端翌和小女人分开若干天,早就相思成疾,此时美人在怀,哪里还禁受得住? 他不断地从她的嘴里撅取着甘甜的津液,仿佛那就是他活命的源泉。 夜萤开始被端翌突如而至的热情吓了一跳,但是随着他的全身心投入,夜萤不禁也开始回应起来。 这种酣畅淋漓的感觉真好,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一切讨厌的人和事都在这热情的拥吻中被抛到九天云外去了。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个恨不能把她变成自已的肋骨,随身携带;一个恨不得把两个人的间隙再少一点,再少一点,亲密无间…… 这一吻,可谓天雷勾动地火,两个人哪里停得下来。 直到端翌忽然觉得脚下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一直啃着他的脚趾头,他吃了一惊,低头一看,却是那只嘴边沾满了米糊的小奶豹。 而奇怪的是小奶豹只是咬端翌,并不去咬夜萤,并且边咬还边嘶吼着,张牙舞爪。 自然,这么小的奶豹,即便是只豹子,也没有任何威慑力。 “去,小家伙,还懂得认主护主了!” 端翌总算看出来了,这只小奶豹是觉得他欺负它的主人,不高兴了。 夜萤有点娇喘吁吁地,听到端翌这么说,媚眼如丝地瞅了端翌一眼道: “哼,还好有它,不然我就被你闷死了。” 端翌闻言,英挺好看的眉毛向上一扬,委屈地道: “难道我的技术不好?你只觉得气闷?要不要再来一次?让你试试我的技术,一定比方才那一次进步许多。” 夜萤脸上掠过一抹飞霞,只觉得心慌气短,不由瞪了端翌一眼道: “臭流氓!” 第八百二十六章神仙眷属 “臭吗?我哪里臭了?”端翌涎着脸,一把揽住小女人才和他分开的弱柳腰肢,道,“真舍不得放手,恨不能把你绑在身上。” “去,讨厌。” 夜萤这么嗔怪着,脸上却是甜蜜的表情,自然让端翌晓得,她只是口是心非罢了。 夜萤的小脸被他方才的热情似火弄得红扑扑的,眼波更加明媚,随便瞟端翌一眼,便让端翌觉得心潮起伏,一抬眼,便把在他脚底耀武扬威的黑卡用他的功力撩拨到一边去了。 哼,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 端翌脚下动作,面上却不显,“阴险”地用自已的嘴堵住了夜萤的檀口,让她根本无暇发现他的小动作。 黑卡被端翌那一脚一带,顿时在空中划了条弧线,被拨到不知道老远去了。 当然,端翌自有分寸,晓得猛兽天性机敏,扔得再远,闻着主人的味也能找回来,再加上他脚上留情,只是把黑卡拨了一个不到膝盖高的高度,以黑卡的身手,自能平安落地。 不过,端翌没有想到的是,一只手从树干后伸出来,接住了端翌拨飞的黑卡,然后,轻轻地把黑卡搂在怀里,一双骨节分明、手指颀长的大手,轻轻抚摩着黑卡身上的毛。 黑卡被他身上慑兽的气场压制着,顿时呜呜咽咽,哪里还敢再象咬端翌那般放肆。 动物和人一样,天生对危险都有敏锐的直觉,察觉到这个人不好惹,黑卡就萎顿老实了。而端翌虽然身上有杀气,却不是针对它的,它显然并不真正惧怕端翌。这个人就不一样了,似乎随时能一掌捏死它的样子…… 这个人一只手捧着黑卡,一只手轻抚着黑卡身上的毛发,突然,他把黑卡举到鼻端前,用力嗅闻了几下。 嗯,一股沁人肺腑的香味,依稀从黑卡身上散发出来。 是那个女人的味道。 原来,那个女人的体香竟然媚惑至此,难怪名动京城不近女色、素有洁僻的靖王爷会失守,被她迷得不要不要的。 这个女人,味道一定很好吧?如果把她压在身下…… 这双大手抚摩着黑卡不由地一紧…… 黑卡感受到了一股令它恐惧的阴森气息,不禁身子吓得瑟缩成一团,但是却是连叫也不敢叫了。 看着不远处和夜萤好成一个人似的端翌,这个人的俊目流露出玩味的气息,脸上是不可思意的神情。 好一会儿,他才徐徐放下黑卡,然后悄无声息地消失在林间,就象一只来无影去无踪的鬼魅一般。 “唔,放开嘛,山洞里的人要出来了。” 夜萤用力挣开,小脸一片桃红,拍打着吴大牛结实的胸膛道: “嘴都肿了,一会儿怎么见人?” “他们不敢抬头看你。” 端翌霸气地道。 夜萤:“……” 不让人抬头?这就是你的解决之道? 这时,夜萤觉得脚下痒痒的,她低头一看,是黑卡。 奇怪的是,这次小家伙只盯着夜萤的脚舔,却不敢近端翌的身了。 似乎,它已经发觉,如果眼前这个男人发起火来,也不是它的小身板能承受得起的。 黑卡此时乖顺呆萌的样子,象极了一只小奶狗,夜萤不禁一阵怜惜,又弯下腰把它抱在怀里。 端翌此时已经略有满足,想着好饭不嫌晚,便也不再紧紧粘着夜萤,只是看她抱着小奶豹的样子,象个慈爱的母亲,不由地嘴角微微上扬。 现在吴大牛和她,情投意合,想来,不久夜萤就能成为真正的母亲吧? 端翌这时候再看这只小奶豹,似乎也顺眼了许多。 “唔,走吧,回山洞里去吧,他们应该收拾好了。” 端翌伸出手,紧紧拉着夜萤的手,十指相扣。 夜萤一手抱着小奶豹,一手被端翌牵着,两个人紧紧相依,缓缓而行。 此时,林间葱绿的树木野草,在夜萤眼里,皆成美景。 原来,改变人心情的,不是景致,而是身边站的人是谁。 “啊?这么精致漂亮干净?”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洞穴已经变成了洞府,那帮黑衣人是建筑设计师吗?这么巧手打扮,和仙居也差不多了。 整个洞府打扫得干干净净,洞口两边各挂了一串红灯笼,洞内的地板上,用木条铺成了木地板,中间自是留出火塘,一些实用的生活物资堆在洞府内深处…… “你是包工头吧?” 夜萤目瞪口呆之余,不禁抿嘴一笑,问端翌。 “包工头?” 端翌又不明白了。 “就是村里,叫了许多农民工,然后外出一起承包做房屋工程的头头。” 夜萤笑嘻嘻地,就喜欢他一脸懵懂但又好学求知的样子。 “哦,原来如此。哈哈,我不是包工头,但是这些人应该有人比较心灵手巧吧,这样收拾还行吗?” 端翌问夜萤道。 “岂止还行?简直是神仙洞府了。” 夜萤十分满意。 在山洞里巡视了一番自已的地盘。 “吴公子,我们在进山的路上,发现了两头豹子的尸体,因为之前在收拾洞府中,发现了豹子生活过的痕迹,所以我们判断,那两头豹子应该原本就是占据这个洞府的。 现在既然豹子死了,二位可以安心居住。” 夜萤以为那些人布置好洞府已经离去,没想到,神不知鬼不觉地闪出一个黑衣人,躬身对吴大牛道,果然如他所说的,那黑衣人并不抬头,当然也不会看到她有点肿的红唇了。 “嗯,好,你们走吧!” 端翌挥挥手,那黑衣人点头应承了一声,便速速退去。 随着山林间几声“西悉”之响消失,端翌对夜萤道: “他们都走了,现在这里就剩咱们两个人了。” 夜萤虽然隐隐觉得有些奇怪,因为这些黑衣人训练有素,并不象普通被雇佣的老百姓,但她到底在这方面的见识少,有疑问只是放在心里,并没有问出来。 再说,现在有更重要的事缠着她,她也顾不上这些旁枝末节了。 “大牛,咱们在这里安静地过几天吧!” 夜萤放下小奶豹,主动上前拉着端翌的手,深情地看着他道。 “好,你愿意住多久就住多久。” 端翌自然不会反对。 否则,他也不会让手下准备这么多生活物资了。 红尘滚滚,哪里比得上和心爱的人相伴青山绿水间般快活?这般快活,就如神仙眷属一般了。 第八百二十七章妻子喂食的荣誉 那帮黑衣人果然训练有素,偌大的洞府被他们用两个简单的木架分隔成了生活区和休息区。 前方是生活区,两边石壁边摆上大大小小、高低不等的格物架,架子上摆放满了生活必需品;而内室自然是休息区,里面虽然因陋就简,只有一个棉垫,但是却也别有一番天然野趣。 夜萤在洞府里巡视了一番,表示十分满意。 而黑卡也跟在夜萤屁股后面,跑前跑后,吃饱了米糊之后,填饱了肚子,显得极为精神活泼。 对于大大改变了模样的洞穴,它也似乎十分好奇,不时东嗅西闻的,偶尔脸上还闪现一丝懵懂的茫然,似乎在问:我原来熟悉的洞穴哪里去了。 不过,洞穴里现在到处氤染了夜萤身上的体香,黑卡已经视她为自已的娘亲一般,慢慢得觉得安心自在,也不再躁动,自已玩了好一会儿,就在洞府的休息区后面,找了一个舒服的地方,趴下来睡觉。 “也不知道狼人金月现在怎么样了,那国王看上去对她情真意切的,不过那银月王后也十分可怕,为了得到国王,竟然心生歹意,把好好一个姐妹整成那付悲惨的模样。” 夜萤看着升火热饭的吴大牛,她也一屁股坐在火塘边上,一边和吴大牛八卦。 “唔,总而言之,这也是他们王室的家务室,外人不好评判,也只有他们自已能理清楚,咱们别管他们那么多了。” 端翌此前,王宫恩怨看得还少吗?自是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何况金月还是外族人,于他更无干系。 “呵呵,还外人呢,你差点成了驸马,如若真成了亲,那就是你的家务事了。” 夜萤调侃道。 端翌黑了脸,道: “整天打雁,还被鸟啄了眼,没想到雪莲看上去面目单纯,但是心机如此深重。” 其实说到底,端翌领兵带将自然没有问题,但是他和女人接触得极少,自是不懂得,女人看似柔弱的外表下面,对喜欢的男人,可是都藏着一颗志在必得的心。 而且女人更擅长利用女性柔弱的特点,来博取男人的同情。 而这方面,恰恰是端翌所欠缺的。 再加上他对夜萤用情至深,一听说夜萤中了奇毒,当然急得六神无主,虽然表面淡定,但是雪莲提的条件,他可是眼睛都不眨一下就答应了下来。 当然,看到夜萤哭哭啼啼舍不得离开他时,心在滴血被他强行自动忽略了。 夜萤看到吴大牛一脸憋闷的样子,不由得笑出声道: “经历就是财富,以后啊,不要随随便便和别的女人走了。记住,咱们家的家务事,都必须经过我的同意才可施行,不可擅做主张。” “明白了。” 端翌嘴角微微上扬,内心欢愉满满,他就喜欢自家小女人霸道地把他当成家务事一部份的感觉。 呃,他是她的家务事,那他的事是不是也都归她管?那么以后领兵带将的事,是不是也要经过她的批准? 端翌一时间,竟然真的严肃地考虑起这个问题来。 呃,不过想了一会儿,端翌就暂时把这个问题搁到一边了。 主要是最近北疆无战事,他也不需要再上前线,因此,估计自家小女人是没有运筹帷幄的机会。 夜萤看着吴大牛的二哈脸,求宠求抚摸的乖顺样子,忍不住真的上前摸了摸他的脑袋。 端翌立即抱住了她,并拖着她,让她直接坐到自已腿上。 “你是不想好好做饭了吗?” 夜萤看着吴大牛迷离的双眼,一抹酌红直接飞上了脸颊。 “嗯,我想来点饭前开胃点心。” 端翌闻着夜萤身上熟悉的馨香,觉得特别安心。 这荒郊野地,几十公里荒无人烟,除了野兽,不会有人来打扰他们,他好想现在就把她办了。 “不要,我还没有沐浴呢!” 夜萤推开他凑过来到胸前的脑袋,不乐意了。 女人就是这样,力求完美,尤其是这种时候,夜萤有一种失而复得的喜悦,更不允许自已身上出纰漏。 端翌:我忍! “唔,好吧,听你的,我都听你的。” 二哈垂下了高耸的耳朵。 夜萤捏了捏他两边的耳垂,看到他的脸微微泛红,不敢再逗他,知道万一真触发他的真火,那可是毁天灭地的。 而最重要的是:天嘞个噜,她没有沐浴啊! 这非常重要…… 会影响欢娱时的感觉! 还好,吴大牛十分了解她的心意,这是一个把家里的浴室做成游泳池的女人,对沐浴的嗜好可见一斑。 因此,在她没有心甘情愿之前,端翌并不打算用过去那样取悦的手段让她服软。 嗯,他很高兴,他和她终于可以象普通的夫妻一样,情意融融,沉浸于你情我愿的美好境界中。 所以,他绝对不会用强。 黑衣人们准备的食材还是挺丰富的,甚至还有已经烤熟的鱼和虾,这些不马上吃,第二天就会坏掉了,所以端翌就把它们热了之后,准备先吃掉。 他先热了虾,再热了鱼。 可是等他最终热好鱼时,才发现,夜萤已经把虾都剥好了,还细心地挑去了虾线,剥了一整盆的虾,送到他面前,眼里闪着笑意道: “快吃吧,我再来剥鱼肉。” “一起吃,鱼肉不用剥,我自已来。” 端翌看着象小妻子一样笑咪咪看着他的夜萤,心里一股股地暖流流淌着。 这样美好的女人,就算是没有那档子事,他也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一生一世一双人,永不分离。 夜萤其实边剥虾,心里边有些伤感,她想,待她傻了以后,怕是连虾也不会剥了,趁着现在还能做所有的事,多做一些,希望吴大牛以后能记得她健健康康时的模样。 见吴大牛催她一起吃,夜萤嫣然一笑,拈起一只虾,送到吴大牛的嘴里道: “好,那就一起,尝尝,味道如何?” 虽然不是夜萤的手艺,但是却是她剥得干干净净送到嘴里的,端翌何曾享受过这种被妻子喂食的荣誉,顿时一阵幸福的眩晕…… 第八百二十八章你是我的 好吧,欲求不满的二哈是什么样,夜萤总算看到了现实真人版。 把吴大牛喂饱,夜萤自已也吃得饱饱的,她还夸张地打了个嗝,心满意足地靠在吴大牛身上,道: “好久没有吃这么饱了。” 端翌听了莫名心酸,轻抚了下小女人的肩头,把她揽在怀里,随口问道: “银票不是都给你了吗?舍不得花吗?竟然吃不饱?” “哎,担心你呗,吃不下。” 这回,总算听到从自家小女人嘴里吐出一句人话。 端翌心满意足地笑,那笑颜象太阳一般明亮,能晃瞎人的眼。 夜萤偶一抬头,正好看到他的笑容,禁不住一阵目眩神迷。 她从来没有想到,一个颜值不高的男人,笑起来也能如此迷人。 或许,这是他自身的魅力气质加持、再加上他在她心目中爱人的光环所致吧? 吃饱了头舒服地晕沉、眼前还有火塘的光暖黄暖黄的、洞府外不时传来清脆的鸟鸣,这样的神仙生活皆因有了他,就成了神仙眷侣的生活,和狼女昨夜共度一晚,恍惚成了梦境一般。 夜萤靠着吴大牛,一天疲累,此时心内无限安心,竟然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端翌看着沉沉睡去的小女人,不禁露出一阵苦笑。 还想今晚和她春宵一度呢,结果…… 但是一想今天发生的一切,的确是太难为她了。 端翌不忍叫醒她,待她熟睡之后,便把她轻轻抱起,放到休息区的地铺上,山中夜里寒凉,他便为她盖上一条薄被,坐在地铺边上,看着夜萤良久,端翌才在她额头上落上深深的一吻。 夜萤或许在睡梦中感觉到额头上的麻痒之意,动手推开了端翌,然后一转身,又睡着了。 这下,她只留了个后背给端翌。 端翌哭笑不得,索性在她身侧躺下,从后面紧紧地揽着她的腰肢,原本以为会因此而睡不着,没想到,连日来的奔波疲惫,再加上夜萤身上熟悉的幽香袭人,让端翌象是嗅到了世上最好的安神剂一般,头一挨着枕头,就睡着了。 天亮时分,夜萤是被鸟鸣唤醒的。 她舒服地一伸懒腰,只觉得全身上下通透舒畅,最重要的是,身边还有个暖暖的火炉呢。 吴大牛沉沉睡着,似是感觉身边夜萤的翻动,两只如铁钳一般的胳膊将她用力搂住,紧紧搂进了怀里。 夜萤在他厚实的胸前缩了缩,挺舒服的,就象猫咪找到了窝一般,不知不觉,在他有力的心跳声中,她又睡着了。 入睡前的迷糊中,夜萤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嗯,我还没变傻,还认得人…… 这么想着,她心满意足。 两个人都同时睁开眼睛醒来时,洞外的天光已大亮。 端翌暗想真是浪费了一个晚上,看着怀里小女人朦胧的睡眼,又按下心头浮起的那几丝绮念,哑声道: “醒了?睡得如何?” “可好了,一夜无梦,特别安心。” 夜萤想象着,如果自已不傻掉,可以有无数个早晨这么在爱人怀里醒来。 想到这里,她心里不禁浮起一层淡淡的忧伤,她转过身,伸出双手,圈住了他的脖颈,紧紧和他相依偎着。 端翌似是能察觉到她心底在想什么,也不说话,只是更紧地搂住了她。 端翌直到这一刻才明白,为什么君王会不早朝。 呃,实在是怀中的美人太诱人啊! 为了怀中的美人,那个皇位对他,似乎也没有什么吸引力了。 因为,假若他登基为帝,势必广纳后宫,开枝散叶,这也是君王的义务和职责。 对别的男人来说,有无数美女环伺,绝对是美事一桩,对他来说,却是不能为、不可为。 而且,他身边还有个大醋池子…… 端翌的手,开始不老实起来,伸向了身边小女人的衣里…… 原来,和心爱的人心心相印,一起做美好的事是这么快乐! 下一秒,夜萤就放弃了抵抗。 两个人融成一体,象巨浪中的小船,久久地漂浮在巨浪的顶端…… “要死了!” 夜萤喘过气,发现自已着陆后,全身绵软无力,不禁软软地敲了下吴大牛结实的胸口,娇嗔地道。 端翌看着自家小女人粉面羞红,容光焕发,别有一番慵懒的意味,粉拳敲在胸口,象是给他挠痒痒的,要不是顾惜她,说不定他又想策马扬鞭了。 直到方才,他才体会到了傅太医说的,自家小女人特殊体质的极致美好。 那一刻,他沉浸在她美妙的身体里,让他感觉自已只想永远沉醉在她的温柔乡里,并且在那种时候,好象能听到她一直在轻声呼唤自已,整个世界只剩下他和她。 端翌彻底缴械投降,但是却没有举白旗后的颓废,反而有一种与她身心交融的喜悦。 看着小女人被滋润后能溢出水来的肌肤,端翌忍不住俯身轻轻亲吻,让夜萤觉得微麻痒疼。 “别啊,会有草莓的。” 夜萤想起之前,他每一次狂风暴雨之后,都会在身上留下绯红的印记,夜萤不禁脸上一阵羞红。 “草莓?” 端翌不解其意。 “唔,会有痕迹,让别人看到了多不好。” 夜萤娇羞地解释了一句。 端翌一听,不由地狂兴大发,哼道: “有什么不好,我就喜欢在你身上留下我的印记,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的!” 第八百二十九章落花满地 说完,端翌开始了新一轮的“凌虐”…… 夜萤不由一阵后悔不迭,早知道就不要提这个话题,似乎愈说,他就愈加兴奋。 …… 风驻尘香,落花满地。 夜萤慵懒无力地瘫在铺上,端翌看着夜萤再无余力,十分满意自已终于把她榨干了,哼,看她还嚣张。 “混蛋,臭流氓!” 夜萤喃喃地道,一阵倦意袭来,也顾不上臭流氓在做什么,眼睛闭上,便沉沉再度睡去。 待她再次醒来时,只觉得全身酸软,不过这种酸软和运动后的酸痛又不同,运动后的酸痛局限于某几个部位,但是这种酸痛,是全身透彻的酸软,还隐隐透出酣畅和舒服。 “唔,什么香味?” 夜萤闻到洞室内弥漫着一股香味,肚子不由地一阵叽咕乱叫。 端翌听到夜萤的动静,便巴巴地走进来,见自家小女人正张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自已,端翌忍不住上前,又覆住了她的唇…… “唔,肚子饿了。” 夜萤觉得自已成了幼儿园的小朋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我弄了些吃的,你快起来,马上就能吃了。” 端翌怕夜萤饿坏了,不敢再继续挑逗她,欠身抱她起来。 夜萤无意中瞥见自已的手臂,上面星星点点,有点狼狈,不由不满地看了端翌一眼。 端翌接到小女人星眸斜飞,顿时魂魄都有飞走一半的感觉,脸上滋润了笑意,喜气洋洋的,好象初入洞房的新郎官一般。 “哎,还好这林子里没人,否则,我这一身的痕迹,怎么见人?” 夜萤郁闷地道。 端翌只是闷头笑,面上不显,心内却得意无比。 在她身上留下自已的痕迹,这是护住了地盘了! 夜萤岂能不懂他的心思,看他痞痞的样子,却觉得吴大牛她也是愈来愈看不懂了,和柳村时全然不一样。 “你呀,在柳村看来是戴着面具生活!” 夜萤哼了一声,端翌却一惊,差点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还好,端翌定了定神,见夜萤并没有去揭他的脸皮,便“厚颜无耻”地道: “此话何讲?” “反正你在外面的行径,和在柳村简直是换了一个人,但是现在这副样子我喜欢,以后回柳村,就不要再换回去了。” “好。” 端翌点点头,柳村的吴大牛现在已经被打发走了,在村里人看来,吴大牛就是外出务工了,以便于他今后回村无缝对接。 按夜萤现在的说法,以后那个吴大牛也不用回来了…… 夜萤心满意足的从端翌怀里挣脱,真是一个美好的开始,从现在起,她就要尽情享受人生最后的美好时光。 夜萤有点心酸,有点憧憬。 “老公,我要去沐浴!” 这句话都说了好几次了,但是最终也没浴成,而且一大早还被他吃干抹净。 夜萤不禁有点羞赦。 “老公?什么意思?” 端翌听了又是一阵新鲜的刺激,只觉得一股麻意从脊梁骨尾刺激到头顶,全身毛孔都竖起来。 “嗯,就是夫君的意思,放心吧,这是咱们私下的昵称,你可以唤我为老婆。” 世上有些称呼,是一点就通的。 端翌喃喃地唤道:“老婆,老婆……嗯,挺好的,简单明了,你就是我亲爱的老婆。” 夜萤十分满意。 自家男人经过她的慢慢调教,已经越来越接近后世恋人和夫妻的相处模式了,这让她备觉妥贴愉快。 夜萤拎了个包袱,里面是香脂浴巾等物,对端翌道: “你在河边上帮我看着,我要去沐浴了。” 端翌正想阻止她,夜萤已经踩着碎步飞奔而去。 河水汩汩,泉流清澈,虽然还带着些凉意,但是沐浴的诱惑无可抵挡,夜萤尽情地在山泉水中畅游一番,暗暗感叹自已还真是奢侈,如若后世的姐妹们听说自已在可以拿来直接喝的山泉水里洗澡,肯定会骂自已暴殓天物。 这里是一个水湾,四周全石以为底,恰似一个石制的大浴缸一般,渐渐适应了水温之后,夜萤游得痛快,不禁扎了一个猛子进水里,在清澈的水流中和水底的游鱼嬉戏。 就在这时,夜萤忽然听到“扑通”一声,似乎身边有个人从岸上跳了下来,接着,一个人游近她的身边,将她拦腰揽住,然后便往上浮。 “哗啦”一声,在那个人的拽拉之下,夜萤被迫浮上水面,抹了把眼睛里的水,夜萤睁眼一看,才发现那人是一脸惊慌的吴大牛。 “大牛,怎么了?” “我还以为你溺水了,半天没看到你浮起来。” 吴大牛紧张地道。 “噗次!”夜萤笑了,“我闭气潜水呢,所以你跳下去把我救起来了?你真好,水性也好。咦,大牛,你的脸上怎么了?” 端翌自从上一次从人拐子手里救回夜萤后,一直痛恨自已水性不好,暗下决心,暗中把水性练到了极至。 方才他见夜萤潜入水中许久没有浮上来,还以为她遇到了危险,吓了一跳,不加思索地跳进去。 倒是没有料到,原来夜萤是在水里玩得正欢。 此时被夜萤一提醒,猛地想起脸上的妆容来,遇水肯定化开了,端翌赶紧“扑通”一声,放开了夜萤,往岸上游去,道: “锅里的粥要烧糊了,你再玩会,上来喝粥。” 夜萤见他做事毛毛糙糙的,但是说的也合情合理,一时不察,便在后面应承着,继续在水里泡了好一会儿,才上岸。 夜萤边擦着头发,边往洞府里走去。 端翌已经重新弄好妆容,见夜萤进来,便起身道: “还不换了湿衣服?小心着凉。” “我看到水底的鱼可多啦,一会咱们去钓鱼好不好?” 夜萤兴致勃勃地道。 “好。” 端翌自是无不答应。 夜萤去换了新衣裳,见端翌已经把早餐备好,放在木桌上,在这山林间,原始的木桌椅,竟然别有一番风味,简直是后世夜萤梦想的原始风味的生活。 “煎肉啊?你也会这手?” 夜萤有点喜出望外。 烤馒头片,煎肉,喷香的茶,中西合璧的早餐,简直了。 第八百三十章意外访客 不过,夜萤突然记起,自已在柳村做过煎肉,不过,当时却没有请吴大牛过来一起吃。 她不禁内疚起来,道: “下午的饭,我来做,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端翌兴奋起来,自家小女人的手艺自不待言,他道: “那一会多钓点鱼,做鱼汤,煎鱼……” “呃,你还当这里是仙客来的大厨房啊?什么都有。” 夜萤想笑。 不过突然想到,不对呀,那煎肉是怎么弄出来的?不象是烤出来的,难道…… 她抬眼往火塘边的木架上一看,一个明晃晃的平底锅,亮瞎了她的眼。 然后,再看平底锅边上,扁平的肉铲让她觉得好象回到了柳村自家的厨房。 夜萤脸上一副被塞了一嘴米糕的表情,端翌看着很开心,笑道: “你在家里,不是喜欢用平底锅做煎肉吗?我就随身带了口,不过之前一直没机会做嘛,放在了马车的行李里。” 原来如此…… 不然夜萤肯定以为自已身处柳村,要嘛是吴大牛把赵铁匠绑架来了。 “可惜没有牛肉,不然我煎牛扒给我吃!” 夜萤发现吴大牛方才做的是猪扒,情不自禁毛遂自荐。 如果在她傻掉以前,吴大牛没能吃上她亲手做的牛扒,那太遗憾了。 其实遗憾的事情多了…… 以前能天天在一起的时候,一点也没有意识到他的好,反而淡漠疏远他,如今能幸福地在一起,也开始慢慢了解这个人的情深意重,但是却要永远离开他了,从意识上离开他…… 夜萤顿时有生不如死的感觉。 但是看着眼前脸上还留着一缕憨笑的吴大牛,夜萤还是收敛心神,不是说好要愉快地一起度过剩下的几天吗? 那就快快乐乐,按着自已从前向往的隐居山林的模式来度过吧! 夜萤开始切割盘里的猪扒,尝了一口,不禁点头道: “味道意外地好。” “真的?”吴大牛眼神立即变得亮闪闪的,用宠溺的语气对她道,“喜欢的话,以后天天我来做菜。” 没有人知道,神武大将军靖王爷除了取敌首级如刀切西瓜外,他还擅长做菜。 不过,当然不是样样美食都会,他更擅长做肉食类,煎煮烤炸什么的,主要是因为他童年时是在北疆度过的,那时候环境恶劣,有肉吃就很好了,娘亲很忙,忙着照顾父王,端翌从小就要学着做菜,以分担娘亲的负担。 “这是家里的小事,我来做。” 夜萤自是不可能如此欺负吴大牛,夫妻相处之道上,她还是有分寸的,男人偶尔下厨可以,但是天天让他下厨,油煎火燎的,象什么话。 端翌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但是夜萤却不知道,端翌心里亦在发苦,他想着夜萤清醒的时日已经无多。 他已着令手下,在大夏朝全国寻找冥界之花,有谁能找到冥界之花的,赏银十万。 当然,真的能找到冥界之花,花更大的代价他也愿意。 而傅太医,也日夜兼程,在赶来洞府的路上,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下午傅太医应该就会到洞府了。 为了防止夜萤看到傅太医吓一跳,端翌还是事先给夜萤打了个预防针: “萤妹,我叫了傅大夫来帮你治病。” “什么?”夜萤正吃得津津有味,猛地听到傅大夫这个名字,自是吓得手一激灵,然后猛抬头,看着吴大牛,“怎么可能?傅大夫在三清镇,怎么可能这么快到这里?” “你忘了我也有一帮江湖兄弟?自从在云海镇知道你中了催香草有副作用的事,我立即把消息散发出来,求各位兄弟帮忙寻找良医解药,结果解药没找着,有位兄弟推荐了位良医,我一听,也觉得巧了,正是傅大夫。至于他为什么离开柳村,到时候你再问问他吧。” 端翌耍赖,把说谎的“机会”留给了傅太医。 傅太医正在林子里匆匆赶路,王爷沿途留下了记号,他得认真寻找,才不会迷失方向。 也不知道是林子里太幽深还是怎么的,一股寒意袭来,傅太医不禁狠狠打了两个喷嚏。 “咦,有人声?” 夜萤被吴大牛一番解释糊弄,暂且也信了。 只是她心想,这病基本上也是没治了,还不如两个人清静地过几天呢,但是看着吴大牛一脸希冀的模样,夜萤也不好说,只是默默地把话都咽下了。 “也许是傅大夫到了吧?” 端翌咽下最后一口肉,才抬起眼,就看到“卡察卡察”踩着地上树叶和断枝前来的,不是傅太医是谁? 端翌不由地眼睛一亮,比看到绝世美女更专注深情呐:这可是救自家小女人的救星啊!看到他眼睛能不发亮吗? “吼呜”,几声细小的奶豹呜咽声,夜萤低头一看,是黑卡正眼巴巴地看着她手里的肉。 夜萤这才想到,忘了喂黑卡了,之前她看黑卡吃的是吴大牛泡的米糊,以为它还不能吃肉呢,此时看到它渴望的眼神,分明是吃肉的,于是便切了一块给黑卡吃。 夜萤哪里想到,黑卡不是不会吃肉,是端翌昨天讨厌它和他在夜萤面前争宠,所以故意惩罚它,让它吃米糊。 夜萤哪里想到吴大牛会有这么“深沉”的小心机,还好,黑卡懂得自已争取吃肉的权利,见夜萤扔了块肉给它,食肉兽的本能即刻启动,三下两口就把肉吃得干干净净的。 端翌去接傅太医,回到洞府,看到小女人正高兴地切肉喂黑卡,顿时脸色抑郁。 哼,没想到这小东西还晓得耍手段弄肉吃,而且是他辛苦煎的猪肉…… 端翌身上不满的气场被夜萤自动忽略,倒是被黑卡接收到了,它赶紧咬了一块夜萤刚扔给它的肉,跑到后面端翌看不到的地方去吃了。 “傅大夫!太意外了,没想到能在这里看到你。” 夜萤能在千里之外看到傅大夫,格外亲切。 虽然不是娘亲或者宝瓶,但是傅大夫在她柳村的生活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啊! 如今看到傅大夫,夜萤首要的事,自然是先问一下柳村的诸事大小了。 第八百三十一章关于端翌的好话 傅太医早就在云海镇给夜萤治过手上的伤,此时看到夜萤欢眉喜眼的样子,和那日给他疗伤时的凄凄惨惨戚戚完全是两个人,顿时不由地回头看了端翌一眼,扔给他一个“你终于搞定她”的眼神。 端翌接收到了,自是明白,于是十分得意地回了一个“那是当然”的眼神。 夜萤在边上,不经意抬头就看到这俩男人“眉来眼去”的,不禁一阵郁闷,为啥米自已喜欢的男人,傅大夫都喜欢蹭一蹭呢? 之前傅大夫和端翌在一起时,她有一度也觉得他俩好似有基情似的。 哼,她觉得呀,这傅大夫现在虽然是笔直笔直的,没准就要弯了,还是赶紧给他找个媳妇安定下来吧,就不会想要窥觑她的男人了。 一想起从前,她去山居时,也曾怀疑过傅大夫和端翌是好基友,夜萤不由想要发笑。 傅太医见夜萤问的都是她关心的事,便道: “柳村现在总体上还好,有夜里正镇着,一些宵小之辈暂时还翻不起大浪。 你娘的病也基本痊愈了,我出来时,给她开了几十贴养血补气的药,叮嘱她要适量走动走动,只要听我的吩咐,她再活个二十多年也没问题。 你哥和嫂子还是老样子,不过你们一家人都挺挂念你的。 宝瓶和宝器都在帮忙操持你留下的事业,你那美容店铺还有首饰铺子依旧红火。 这次他们是不知道我出来会遇到你,否则,肯定又会往我身上塞银票,让我带给你。 呃,一时间就想起这么多,你还想问什么?” 傅大夫抓了抓头皮,问夜萤。 “嗯,官府方面呢?我出逃后,有没有对我家不利?” 夜萤想了下,这也是她最关心的问题。 “这倒没有,官府方面不敢把事情弄大,因为你是重刑犯,然后在看守森严的监狱里竟然逃了出去,他们脸被打得‘啪啪’的,哪里敢说啊?恨不得捂住没人问呐。现在他们还怕你们家人去找他们要人呢,哪里还敢威胁你们家人。” 傅大夫语气轻松,看样子不象说假话,一听家里人没有因为她逃狱的事情受到牵连,夜萤的心就彻底放下来了,心情不知道有多好,笑道: “太好了,这件事一直压在我心上,老担心官府会对我家不利,现在我就放心了。” 傅大夫的到来是个意外的礼物,能在她失智前,把家里的事情都打听清楚,还能交待一二,夜萤觉得自已真地可以放心变傻了。 “嗯,还有啊,你家的养殖场引起瘟疫的传言也已经澄清了。” 傅太医将事情始末说了一遍,夜萤一听,是端翌亲自去吴殊村找到那个幸存者吴求奔,让吴求奔证明在柳村发生时疫前,自已村子就已经发生了相同症状的时疫,然后以证明夜萤养殖场的清白,夜萤心里不由一阵百味杂陈。 这是她自从在柳村出事被关进牢里后,听到的第一件关于端翌正面为她出头的事。不然,之前听到的都是关于端翌多么无情无义的负面消息。 见夜萤默默,傅太医猛地想起说这件事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吗?好不容易让夜萤对吴大牛产生了好感,忘了端翌,现在自已又猛夸端翌…… 傅太医赶紧转换话题道: “不过柳村还真是庙小妖风大,河浅王八多,夜大郎一直紧抓着那个黄知县被罢免前的任命不放,说他才是柳村的里正,集合了一帮村里的流氓地痞小混混,整天在村里横行,把柳村搞得乌烟瘴气的。” 这条坏消息果然成功地吸引了夜萤的注意力,她不禁愤怒地道: “无耻!” “你们俩啊,也别闲扯了,赶紧做正事为宜。” 端翌着急了,这俩位怎么久别重逢这么多话要拉呱啊?正事都忘了。 傅太医这才想起此行的最重要目的,他赶紧伸出手来,对夜萤道: “伸出手来,号脉!” “哦。”夜萤老老实实地伸出手来,虽然不抱希望,但是在沉稳的傅大夫面前,她还是抱着某种希冀。 “这催香草的毒,无色无味,潜藏入经脉,着实霸道。那蓝胡子好狠的心,那些经过她手的女人,即便活下来,最终也是废了。真是该对她千刀万剐。” 傅太医气愤地道,一搭上夜萤的脉,他就觉得夜萤果然有某处气机紊乱。 之前夜萤在云海镇给他疗伤时,他也曾号过夜萤的脉,但是却没有察觉此处的紊乱,显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催香草的副作用是慢慢显现的。此前,即便是神医也难以察觉。 端翌听到傅太医的话,眼眸黯了一黯,的确,一箭射死蓝胡子,太便宜她了。 早知道她给自家小女人下了这么霸道的毒药,他就该留她一口气,狠狠地折磨她。 不过,当然这也只是想想罢了,以当时危急的情形,端翌能一箭过去,射死蓝胡子,阻止她残害夜萤,已经是十分幸运的事。 “你倒是说个准信,有没有办法治?” 端翌语气生硬地道。 这样的语气,让夜萤听了十分刺耳,人家好歹也是大夫,身为患者家属你用这样的语气说话,是不想治啦? 姑且不论这点,对大夫用这样威胁的语气,也不好吧? 夜萤赶紧拿眼瞪了端翌一眼,对傅大夫赔笑道: “对不住了,大牛他性子直!不懂得说话!” 端翌郁闷了。 他堂堂靖王爷还要需赔小心说话了…… 傅太医赶紧欠了下屁股,原本坐满一个椅子,现在只敢坐半个了,王妃如此赔礼道歉,真是折煞人也! “呃,没关系,呵呵,我习惯了,习武之人,性子都直。” 傅太医赔笑。 开玩笑,他还敢挑靖王爷说话的语气了?不想活命了? “因此呢?” 端翌继续催促道。 “如果能找到冥界之花,自然没有问题,肯定能解。只是冥界之花花期已过,要解夜姑娘身上的毒,我需要时间研究,最快最快也得个把月啊!” 傅太医不是拿乔,的确如此,他配出新药来,还得在动物身上先试验一番,再拿给人喝,不然万一喝下去出毛病呢?正常周期至少要半年,一个月已经是他竭尽所能的极限了。 这个答案,和原来是一样的……端翌的心沉到了谷底。 第八百三十二章一点希望 “哎,那算了,还要个把月,我等不到了,大约再五六天吧,我就失智了。” 夜萤笑笑地,还挺乐观的,并未因为傅大夫的诊断结果而丧气。 退一百步来说,失智比直接死掉,好象好接受一些。她自已是这么想的,但是端翌却不这么想,一个人光有肉身,没有了灵智,怎么可以? 那不是叫行尸走肉了吗? 美艳的女子,端翌要多少有多少,美艳且善解人意、通情达理、识文断字的极品女子,大夏朝这么大,肯定也不会没有。 但是她们中没有一个是夜萤,没有一个人能取代夜萤。 端翌胸中堵堵的,郁气难消,“砰”地一声,一拳头砸碎了一角洞壁,粉尘乱飞,把夜萤和傅太医都吓了一跳。 “你别急啊,急什么急?人家傅大夫还没诊断完呢!” 只有夜萤敢对盛怒下的端翌这么说,还上前拉起端翌的手,仔细察看是否受伤。 傅大夫耷拉着脑袋,一脸难以描述。 得,人家小俩口秀恩爱,撒狗粮,他还是闪边吧。 为什么靖王爷生气,都让人觉得他们很恩爱呢? 傅太医嘀咕着,乖乖往边上撤。 想了想,还是拿了枝扫把过来,默默把端翌砸下来的石渣清理干净。 “没诊断完?他三番五次都是这个结果,我也不期待他什么了。” 自然,端翌如此嫌弃,傅太医继续把脑袋耷拉得更低一些,哦,靖王爷,我是隐形人,你看不到看不到。 自从开始恋慕宝瓶,傅太医倒是充分了解了恋人间的心理。 如若这件事发生在宝瓶身上,他肯定和端翌的反应是一样的。 而且最恨的会是他自已,空有一身医术,空自诩为杏林国手,结果连自家女人的病症也不能解。 因此,靖王爷骂得对,他无用,他无能…… 端翌盛怒之下,忽然倒是好象打通了关节一般,脑子里灵光一闪,对着欲要劝他的夜萤道: “冥界之花有花期没错,我想既然雪莲都知道冥界之花能解催香草的毒,那么说明催香草的毒在北疆肯定时不时有人中招。冥界之花的花期短,但是催香草之毒可是不分时间段的,所以,会不会有人保留了冥界之花的干花呢?就象咱们的草药一样,保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端翌的话,让傅太医亦是眼睛一亮,他立即把手中的扫帚扔掉,兴奋地道: “还真有这种可能。而且,据你们的介绍,拥有冥界之花的,极有可能是额吉尔部落的王室。否则,雪莲一个娇滴滴的公主,以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亦从无学医,如何知道冥界之花能解催香草之毒的? 她一定是身边有谁有这方面的经历,所以她才知道。” 傅太医分析道。 端翌越想越有可能,突然气愤地一拍大腿,脱口而出道: “早知道和她成亲了!” 夜萤的脸色一沉:“休想!我宁愿失智,也不同意你娶她!你是膝盖痒了?想跪搓衣板了?” 呃…… 傅太医:“……” 我是隐形人,我什么也没听到,什么也没看到。 但是,靖王爷你为什么这么怂呐?我有木有眼花?仿佛看到您老膝盖晃了一下。 “嗯,不如我潜入额吉尔王宫,那里的路我已经摸熟了,然后寻找机会,看看王宫里有没有藏着冥界之花的干枝。” 端翌见“献身”不成,只能另献一计道。 “也只能这样了,这是一种希望,比我的推研时间便捷高效。” 傅太医点头赞成。 反正他知道,他即便不赞成,但是为了夜萤能活命,不失智,王爷有了主意,肯定了要闯一闯的。 “我不同意。你以为王宫是你家啊?你想进就进,想出就出?人家王室弄了一个盛大的婚礼,请了整个北疆的贵族前来庆贺,结果你一声不吭就跑了,让女神雪莲变成了一个笑话,你若再回去,不说雪莲了,我看她那两个哥哥也会恨不得把你切成块,以解羞辱的。你竟然还敢闯王宫?” 夜萤极力劝阻。 “放心吧,我自有办法进入王宫。” 端翌懒得和夜萤废话,反正只要有一线救夜萤的希望,他就要去试试。 他冲着傅太医使了个眼色,傅太医明白他的意思,战战兢兢地上前,有点无奈地对夜萤道: “夜姑娘,伸出你的手来。” 夜萤不知道傅太医为何要她伸出手,但是相信大夫让自已伸手,必不是无的放矢之言,便乖乖地伸出手,傅太医在夜萤手腕上也不知道哪里捏了下,夜萤只觉得眼前一黑,便身子一软,向下滑去。 端翌顺势一把抱住她,对傅太医道: “你留在洞府里好好照顾她,我去去就回来。” “是,王爷!” 傅太医直觉待夜萤醒来,自已怕是“不得好死”,但是靖王爷有令,难道他不听吗? 哎,为何这小夫妻甜甜蜜蜜的,偏生要他做夹心馍呢? 夜萤幽幽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已躺在内室的地铺上,再联想吴大牛方才的行为,心内猛地一动,晓得吴大牛肯定是让傅大夫趁她不备,让她昏睡,然后去王宫里找冥界之花了。 果然,她往洞府外室走去时,就看到傅大夫正摇头晃脑,往摊在桌上的一张纸写着什么。 身为大夫果然周全,笔墨纸砚都带齐了。 夜萤一巴掌拍在傅大夫面前的桌上,傅大夫一抖,抬头见夜萤醒来,赶紧陪笑道: “你太累了,刚才突然睡了过去,吴兄弟说他去山下集镇上买此吃用的东西,一会就回来。” “他去王宫了,不是吗?” 夜萤一看傅大夫“可怜巴巴”的样子,便也心软了,装不出凶狠的气势,郁闷地道。 “嗯,是,为了你,他可是万死不辞啊!” 傅太医嘴里不自觉就溜出这句话,事实上也是如此。 端翌一个人闯王宫,不是九死一生是什么? 但是他又不可能阻止得了靖王爷。 只能和夜萤一般揪心地等待。 “这话真不吉利,不要再说死字。”夜萤听了,一阵揪心,“如若我失智了,会变成什么样?” 傅太医楞了楞,道: “催香草的毒发情形我没见过,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但是在知道你中毒的消息后,我在动物身上试过。这动物我也带来了,由于体积小,喂的量大,我感觉,它似乎已经开始失智了。” 第八百三十三章失智后的样子 “你已经做动物实验了?那只动物呢?给我看看。” 夜萤脱口而出。 傅太医此时暗暗后悔,不该把他在动物身上做实验的事说出来。 看着夜萤目光灼灼、精芒闪现的样子,哪有一点要失智的样子,分明是在无声地威逼他。 傅太医心内掠过一阵酸楚,忽然觉得,但愿那催香草的毒只对动物有用,说不定,在人身上根本没有效用呢? 这么聪明伶俐的女子,最重要的是还对吴大牛一往情深,如若失智了,象那呆呆傻傻的小动物一般…… 傅太医不敢想下去了。 面对夜萤的讨要,他只能吱吱唔唔地道: “算了,还是别看了,人和动物毕竟不一样。” “不行,给我看看。” 夜萤情知有异,态度竖决。 傅太医无奈,只好走到靠近洞口的一个侧洞里,从里面提了一个竹笼出来。 竹笼并不大,里面关着一只小动物,夜萤认出来,那是竹鼠,样子有点象兔子,身上的毛黑一块白一块,象熊猫一样,吃草为生。 竹鼠本来是很胆小动物,一有异响,就瑟缩惊叫,但是这只竹鼠躲在笼内,一动不动,看眼神,亦是呆滞茫然。 夜萤心内震了一下,呃,好吧,她终于看到自已傻了以后的模样,就是象这只竹鼠一样吧? 无知无觉,懵懂不察…… 不过,这还不是最坏的,夜萤拎起竹笼,闻到了一股臭臭的尿骚味…… 呃,竟然还大小便失禁了。 夜萤:“……” 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傅大夫,你是喂它吃了多少催香草啊?” 夜萤只能这么安慰自已,这竹鼠肯定是被喂超量了。 “嘿嘿,喂了一小把,一小把,不过这竹鼠体形太小,我想肯定是我喂超量了。” 傅太医终算善解人意了一回。 “我想也是,这么快被你弄傻,肯定喂了很多催香草。可怜的竹鼠宝宝,以后你都要养着它了,如果放归山林,一会就被其它动物吃了。” 夜萤感同身受,怜悯地道。 傅太医:“……” 还是让靖王爷养吧,他更有耐心和经验。 不过,这句话傅太医当然不敢说出口,会被打死。 “夜姑娘,你别太担心,说不定今晚上大牛他出去就有收获,找到了冥界之花,就能解开你身上中的毒了。” 傅太医安慰道。 “大牛这个傻瓜,王室守卫森严,他能进得去吗?进去了又如何能全身而退?” 夜萤担忧不已。 “夜姑娘,大牛身手不错,又在王宫里呆过,应该很熟悉里面的情况,放心吧,他一定会安全回来的。” 傅太医这话倒不是吹捧端翌,如果端翌使出浑身解数,一个区区小部落的王室防卫力量,肯定是留不住端翌的。 所以,即便有些担心,傅太医最终还是没有阻止端翌去刺探情况。 现在已经到了生死关头,他不可能阻止端翌找药的步伐,端翌这时候也不会听他的。 夜萤虽然焦虑,但她知道自已的力量微薄,此时贸然下山,不光不会给吴大牛助力,反而给他增添麻烦。 现在她只能在洞府里等着。 “嗯,不管他有没有找回药,尽力就好,我也没有任何遗憾了,傅大夫,若是你能想出解药来,直接给我吃吧,也不用做动物试验了,我的时间不多了。” 夜萤晓得,一种新药的研发,在后世都要经过几十年,经过无数的动物和人体试验,确证对人体安全后,才能投入使用。 傅大夫抱着的也是这种心理,希望能找到安全的用药边际后,再让她服药。 可是,现在时间不等人,过一分就少一分。 “夜姑娘,你不要悲观,没准大牛就带回好消息。我这,也努力调整一下用药的配方和剂量,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解药调制出来。” 傅大夫劝慰完,想起了一件事,道: “喏,我这次出门游历还带了几斤夜里正制作的茶,知道你喜欢,特意带来给你喝了。” “太喝了,好久没有喝到夜里正的茶了,我正思慕已极。” 夜萤喜出望外,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 傅太医看到夜萤脸上的神情,不由地一楞道: “你呀,还挺镇定从容的。” “呵呵,我感觉自已好幸运,在失智之前,找到了一个对我好的男人,为了我,他可以不顾一切危险去寻找解药,为我打造梦想中的山居洞府,有夫如此,妇复何求? 还有,在失智前,能得见故人,傅大夫你的到来,为我带来了家里的消息,知道他们都平安无事,还能维持生计,更加放心了; 最后啊,我还喝到喜欢的茶,我的人生啊,到这里简直就可以完美收官了!” 夜萤差点没冒出一个英语单词:pefect。 但是看着傅大夫古装俨然,她赶紧收住了嘴,省得傅大夫问她这是什么意思。 “你呀,心态这么好,我相信一定会没事的,你也要相信我们,不光是大牛一个人在尽力,我也在尽力。” 傅太医还是难得见到一个病患如此从容面对自已重疾的,不由地被夜萤说得心里酸酸的。 说实话,现在他心里早就认定了夜萤是靖王妃的地位,如若换成别人取代夜萤,傅太医肯定不答应。 而且以王爷那个死性子,夜萤真的不在了,也不知道多少年以后,他才会肯同意续弦。 没准,就这么孤老终生了。 为了不让靖王爷绝后,他也必须努力一把,不是吗? 傅太医悄悄擦了一下眼角沁出来的泪水,对夜萤咧嘴一笑,给她鼓励。 “呵呵,我去泡茶吧,你喝了茶更有精神做事了。” 夜萤抱着傅大夫递给她的茶罐,喜孜孜泡茶去了。 把烧水的铁壶放在火塘上后,夜萤在“百货架”上一扒拉,竟然真地扒出一套茶具了。 夜萤不由地大囧,觉得那群黑衣人还真是心细如发,竟然连茶具都想到要备好给他们。 她哪知道,这一切都是端翌依着她的喜好为她量身定制的。 夜萤拿着茶具到山泉水边清洗好,回到洞府里,水壶已经“咕嘟咕嘟”开了。 夜萤打开茶叶罐,那股熟悉的茶香沁出,她不由地陶醉地深吸了一口…… 第八百三十四章交待后事的口吻 一样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夜萤脑子里掠过这句广告词,不由地莞尔一笑,然后倒茶叶,洗茶,冲沸水,一丝不苟,把茶泡好,然后奉了一杯给正埋头奋笔疾书的傅大夫。 “唔,好茶,这茶也要懂得人才能泡出这种味道,宝瓶现在手艺和你差不多了。” 傅大夫一句无意中的话,让夜萤八卦之心顿起,她嘿嘿一笑,傅大夫听到夜萤的笑声,怎么觉得一股寒意从后背泛上后脑? “你和宝瓶,现在处得如何?” 夜萤好似漫不经意地问道,边呷了口茶。 这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分明就是逼傅大夫坦承的节奏啊! 傅大夫吱吱唔唔,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 呃,主要是他和宝瓶都没有进展好不好? 太丢脸了。 他是热脸贴到了冷屁股。 说实话,如果他和宝瓶现在订婚了,他肯定早就和夜萤得瑟炫耀了。 就是因为没有进展,看着靖王爷和夜萤都一日千里了,他才觉得心塞呢。 “怎么?你对我们家宝瓶不满意?” 夜萤看到傅大夫这样,渣男样似乎显现出来,不由地不满地道。 宝瓶识字不多,算不得大家闺秀,然后只会武功,对斯文儒雅的傅大夫来说,显然不太搭调。 以傅大夫的医术,就算是在京城里找一个富贵人家的小姐,知书达理、温柔贤惠的,也不愁没有。 现在看来,傅大夫在时疫中对宝瓶表现出来的情感,或许只是因为当时发生时疫的特殊背景下? 嗯,自已就要傻了,好姐妹的这桩亲事,可不能耽搁了,夜萤打定主意,今天一定要探出傅大夫的口风,好给宝瓶一个交待。 所以,第一次用明确的口吻问傅大夫。 “哎,姑奶奶,我哪敢对她不满意啊,关键是她对我的示好,都毫无反应。 就说上一次吧,咱们一起去三清镇吃早茶的那次,我不是买了一对泥人偶塑吗?送给她表明心迹,结果人家理都不理我,收了礼物到现在都没有反应过来。 后来,你这边又出了些事,家里乱糟糟的,我看她一点心情也没有,也不敢再说什么。 就这么一直拖着到了现在……” 被夜萤一逼,傅太医也顾不得丢脸了,一古脑都说了出来,不过,说出来后,他觉得心里也舒服许多,好象一股一直郁积之气终于得到发泄。 夜萤一头黑线,绷着的脸也放松下来,敢情不是傅大夫渣,是自家的傻妹子情窦未开啊? 她这下不好摆着怼渣男的脸了,只好讪讪地一笑,替宝瓶解释道: “宝瓶还小,没经历过感情上的事,所以什么都不懂,你呀,就不要太含蕴了,如果真的喜欢她,想和她相处下去,最重要的是,你今后想要娶她,那你就干脆直白一点告白,直接告诉她。 否则,以她的木头脑袋,没准再过五年,她也不懂你含蕴的意思表达呐!” “啊?原来如此,看来我是用错方法了。”夜萤一语点醒梦中人,傅太医兴奋地道,“那我回柳村后,就要采用不同的策略,希望一举打动宝瓶,然后娶得美人归。” “哼,策略?对待爱情,有真心就够了,真的计划太周全,使尽手腕也是令人反感的。” 夜萤在边上敲边鼓。 傅大夫不知道被夜萤点中了什么,顿时如皮球被戳破了洞一般,有点泄气地道: “知道了,我会真心以待。我晓得按着夜姑娘的标准,是一生一世一双人,我以后也只会有宝瓶一个夫人,绝不会纳小,惹她不高兴。” 一听傅大夫有这种觉悟,夜萤就高兴了。 来到这个朝代,最讨厌的就是男人拥有无限娶妻的权力,旁的人不光不会说,还会觉得这个男人有能力。 男人就象种马一样,开枝散叶,还会让大家夸赞。 夜萤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婚姻状态。 还好,现在她遇到的两个男人都分别表明心迹,说不会纳妾,不会做这个时代男人最爱做的事情。 嗯,所以有时候,榜样也是有力量的。 夜萤觉得,傅大夫肯定多少也是受到自已观点的影响。否则,旁人塞女人给他,他也就顺理成章地接受了,哪里还管这么多? 上溯南北朝或者是近在眼前的唐朝时期不也是这样吗?男人之间宴饮做乐,席间如果看上对方的女人,或者觉得某个客人顺眼,还会随手把自已的侍妾转送。 那时候女人的地位啊,啧啧啧…… 见傅大夫如此识情识趣,夜萤不由地笑了,道: “如若你真能保证以后只对宝瓶一个人好,我可以写封信给她,帮你保荐一番。” 傅太医闻言,不由地喜出望外,他知道宝瓶最听夜萤的话了,如果夜萤在信里把他美言一通,比他自已说破了嘴皮有用。 于是,傅太医毫不犹豫地发誓地道: “我这辈子,只对宝瓶一个人好,只娶她为妻,绝不再纳小,一生一世一双人,绝不负她,如若有违反,天打五雷劈!” 见傅大夫这么真心实意,夜萤笑嘻嘻地道: “让开!” “干嘛?”傅太医不解。 “把桌子让给我,写信啊。天知道下一刻我会不会就傻掉,赶紧趁着现在还认字,写封信给宝瓶。” 夜萤说完,傅太医赶紧起身让座,还帮着夜萤把纸笔铺好。 哎,真是没想到,靖王妃到这种时候了,心里还记挂着宝瓶,难怪宝瓶对她那么死心塌地的。 傅太医心中感叹,就见夜萤提笔,稍一思考,便如行云流水般,不一会儿,便把一封信写好,然后又接着写第二封。 傅太医自是不好在边上偷看,他是谦谦君子,虽然很想知道夜萤在给宝瓶的信中写了什么,但是以他的教养,做不出偷看的事来,于是便坐在洞府门口,泡茶喝茶,听着鸟鸣,倒是有几分明白,为什么夜萤会喜欢这里。 如果他和宝瓶在一起,他也会喜欢这里的,幽深安静,与世无争,身边还有最爱的人在一起,简直是世外桃源。 “好了,我写了三封信,一封说的是你的事,一封说的是生意往来的事,都是给宝瓶的,还有一封是给我娘的。信封上都有注明,麻烦你把信交给她们吧!” 好一会儿,夜萤才拿着三封信出来,递给傅大夫道。 傅大夫心内一喜一沉,喜的是有夜萤保荐,宝瓶接受他的机率大大增加; 心内沉重的是,夜萤这不是一付交待后事的口吻吗? 第八百三十五章偷窥 傅太医接过信,一时也不知道怎么说好,好一会儿,才道: “多谢夜姑娘!” “谢什么谢,我还得感谢你能帮我带书信回去呢!我倒是想托付给大牛,可是又怕他到时候伤心! 哎,对了,我是不是也给他写一封?” 夜萤突然被触发了灵感,微蹙着眉,遂又回到桌子边上,开始凝神写起字来。 这一封是告别的“情书”,似乎比前几封难写多了。 毕竟,前几封她都有好多具体的事物交待,大家伙的吃穿度用、今后要怎么生活等等,她几乎是熟稔在心,一挥而就。 但是面对和吴大牛的告别情书,夜萤还真是颇费踌躇。 因为吧,如果写得太情深意切了,万一她失智以后,吴大牛看到这封情书更加想不开怎么办? 如果写得太平淡了,又失去了写这封书信的意义,夜萤又有点不甘心。 毕竟怎么也是夫妻,一起生活过,如果写得寡淡如水,会不会连一点涟漪也不会在吴大牛心中激起? 思考了好久,简直就象高考写命题作文一般,夜萤想了又想,总算慢慢地,一字一句地把自已的心里话写在了纸上。 这封信大约花了一个时辰左右,待墨渍一干,夜萤细心地叠巴叠巴,叠成了心形,然后在开口处滴上烛油,这就是现成的一封信了。 “傅大夫,这封是给大牛的,如若真有那一天,你看什么时候大牛最难过,你就把这封信给他吧,希望他看了信,能想开一些。” 夜萤把心形的信递给傅大夫。 傅大夫接过这封信,觉得沉甸甸的,怕是不下五六张纸吧? 看来,夜姑娘的确对“吴大牛”上心了。 否则,也不会思考这么久,慎重地写了这封信。 傅大夫都有点好奇了,也不知道夜姑娘在信里写了什么。 但是看着复杂的“心”形折叠的信纸,再加上信纸接口处那封蜡,傅大夫觉得还是算了,不要偷看了。 反正以夜姑娘现在的状态,应该会说一些鼓励的话给吴大牛吧。 傅大夫慎重地收好,比前几封信都更加小心地藏在他的医药箱一个秘密的隔层里,说不定,这封信以后就是王爷的救命丹呢! “夜姑娘,催香草的毒性到底如何,前人也没有一个定论,北疆也从来没有人专门跟踪研究过,所以你也不要太灰心,也许你食用的量,根本就达不到足以致毒的量,而这几天也许身体已经把它逐渐自行化解了,最后或许会发现,咱们只是虚惊一场。” 傅太医于心不忍,安慰夜萤道。 “嗯,希望如你所愿吧!我占用你的桌子太久啦,你去继续忙吧,我去这附近走走,不会走太远,你放心。” 夜萤说着,抱起脚下嗅闻不停的黑卡,对傅太医嫣然一笑,便离开了洞府。 傅太医晓得她是去散心了,也不好阻拦,便摇摇头,赶紧坐回桌边,继续推敲思考他的药方了。 夜萤走出洞府,黑卡这一天吃饱了养足了精神,顿时显得更加活泼健壮,而且它也认准了夜萤这个“大金主”,对她十分忠心耿耿,一路上,被夜萤抱在怀里,不时伸出软软的舌头,轻轻舔一下她的手指。 夜萤被它逗得“咯咯”地发笑。 还好有这只小萌宠,夜萤的担心和焦虑一下子轻减了几分。 走到泉水溪流边时,夜萤看到水里“哗啦”一声,跃起一头大鱼,露出银白的肚皮,顿时想起自已和大牛说的,要一起钓鱼的事。 可是没有他在身边,夜萤顿时显得意兴阑珊。 她坐在溪流边,静静听着泉水汩汩流淌,这是千百年不变的声响,这道泉水,如果不干涸,或许会一直流到她曾经生活过的后世吧? 可惜,她没有办法,随着这水流回到那里。 夜萤以为自已是一个人,却没有想到,其实林子里还有另外一个人,正静静地偷窥着她。 她秀美的容颜,淡淡忧伤的侧脸,在林中抱着黑卡行走,如驭兽的女山神一般,别有风姿,都令对方胸口一阵紧似一阵。 难怪,他那么喜欢她…… 果然眼光不错。 这个女子,遗世独立,并非庸脂俗粉可以代替。 可惜的是,她马上就要失智了。 否则,趁现在掳在身边,即可以让他疯狂,也可以满足自已收集的僻好。 男子隐在林间,英俊至极的脸上,因为嘴角向上轻扯,露出一个阴森的笑容。 这种微笑,没有温度和感情,让人不寒而粟。 天色渐暗,夜萤才往洞府里走去,黑卡有些不安地把身子缩在夜萤的怀里,它似乎,嗅到了某些危险的气息。 身为大型食肉猛兽的幼崽,黑卡应该是天不怕地不怕才对,但是现在,它明显感觉到,那股危险的气息十分强大,透彻骨髓,让它都能产生畏惧之感。 夜萤感觉黑卡不断往怀里挤,不由安抚地摸了摸它的小脑袋,笑道: “你呀,还是这么调皮,还好大牛不在,如果看到你又在占我便宜,他肯定扯着你的耳朵,把你扔到边上去了。” “呜呜……” 黑卡发出了呜咽的声息。 它想提醒女主人,但是奈何它不会说话,还被夜萤当成了调皮撒娇的声息。 还没走进洞府,夜萤便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药味,待她走进洞府,便看到傅大夫正蹲在火塘边,火塘上坐着一个药壶,傅大夫正拿着一把大蒲扇,“嚯嚯”地扇着风,药壶里的药已被熬开,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白汽。 “傅大夫,这是给我喝的药吗?” 夜萤好奇地问。 “是你的药,但是这壶不是给你喝的,我先让竹鼠喝,喝完了观察效果。” 傅大夫如实地道。 夜萤晓得这就是药理的动物实验环节了,实验条件很简陋,但是傅大夫能做到这种程度,在这个年代着实不易。 “哎,别让它喝了,我先喝,喝完不就知道了吗?” 夜萤开玩笑道。 “那可不行,这药里有断肠草,有百步倒,如果没掌握好剂量,人喝下去就呜呼哀哉了!” 傅大夫解释道,鼻尖上还冒着汗。 第八百三十六章竹鼠杀手 “呃,断肠草?百步倒?一听这些名字就很危险,傅大夫,你炼的是毒药哇!” 夜萤一听这些名字,不由地一阵大汗,怪不得傅大夫一直说要进行动物实验,掌握好剂量才能给人喝的。 这要是没掌握好,喝下去肠穿肚烂,比傻了更糟糕。 “哎,夜姑娘,以毒攻毒啊,砒霜都能入药,还能治病救人呢,用好了,毒药在大夫手里也是神兵利器。 所以,关键在于怎么用,用多少量……” 傅大夫一说起专业来,就滔滔不绝,口水横飞。 呃,好吧,夜萤闻着刺鼻的药味,默默闪退一边,她还是死了不要动物实验,先行喝药的死吧。 一个不好,先把自已弄死了。 夜萤翻着洞壁木架上的书,惊奇地发现这里还有《酒肆闲话》,而且是最新的几期,她最近在外面奔波劳累,根本没有时间看书,此时看到《酒肆闲话》,不由地备感亲切。 她把几本《酒肆闲话》都拿下来,坐在木桌上,点上两支明亮的蜡烛,边上放着一壶温热的茶,边看书边喝茶,竟也十分闲适。 满头大汗扇风点火的傅大夫,偶一抬眼看到悠闲的夜萤,那翻动书卷的白晳手指、烛火勾勒出的侧颜,都让她身上的闲散显露无余。 处变不惊,有大将风度。 傅太医不由心中大加赞赏。 即便是在战场上,有几个将领,能在知道自已“死期”将至,会有夜萤这般气定神闲。 从这点上来说,她就绝对不是一个平凡的女子。 难怪靖王爷爱她若狂。 和在家里一样,夜萤对《酒肆闲话》一直是当成大夏朝的八卦杂志来看,津津有味。 尤其是在读到皇室最近风云变幻,皇宫里又新进了许多选秀的妃子,夜萤不禁浑然不觉地脱口而出道: “咱们大夏的皇上,妃子似乎不少啊,原来就有三宫六院了,这次又进了16个妃子,我的天啊,他伺候得过来吗?” “咳咳。”傅太医一听这大逆不道的话,差点没呛死,还好洞府里只有他和夜萤。 被傅太医一咳,夜萤这才从八卦杂志的境界中拔了出来,对傅太医笑嘻嘻地道: “傅大夫,你咳什么?你可是发誓了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人,不要再做它想了。 皇上能这样我理解,但是作为普通人,咱们还是一夫一妻制地好,这样也能减少后院的战火,获得平静的生活,不是吗? 更别说孩子间还有嫡庶之分了。 啧啧啧,这嫡庶之分,更是酿成人生悲剧的制度啊,都是一样的儿子女儿,就因为分了嫡庶,让庶子庶女低人一等,一辈子都在身上烙上这个‘庶出’的烙印。 不管是在娘家还是在夫家,都不能抬头做人。 作为父亲,如果你家里有庶子庶女,你不觉得难过心疼吗?” 夜萤把后世的思维带到这里,一番大道理压下来,傅大夫也是听得一楞一楞的。 因为嫡庶之分,古已有之,也是为了平息家族内乱、防止家族财产流失的一个重要手段,所以傅大夫从来没有深入地想过什么庶子庶女的心情这类的。 此时听到夜萤一说,顿时还有毛塞顿开之感,欣然点头道: “也是,如若我与宝瓶成亲,情投意合,但假设她与我的孩儿是庶子庶女,我自是心中极为不快。 然而,庶不能压嫡,哪怕我与宝瓶感情再好,但假若她是做小的,自然无法与正室相抗衡,这么说来,真的对庶子庶女很不公平呢!” “你知道就好,成人不经意的举动,就会给后代造成一辈子的悲剧。” 见傅大夫愿意和自已探讨这个问题,夜萤也趁机可以敲下傅大夫的边鼓,为他今后和宝瓶成亲奠定一夫一妻的坚实基础。 嘿嘿,宝瓶,这也是我最后能为你做的事了。 夜萤此时不由心酸地想道。 “嗯,看来你们喜欢的一生一世一双人不无道理,放心吧,我这辈子绝对只有宝瓶一个人。” 傅大夫拍着胸脯保证道。 夜萤抿嘴一笑:“去,以后记得和宝瓶表忠心去。” “嘿嘿。”傅大夫傻笑着,突然一阵手忙脚乱,“哟,只顾着和你说话了,药差点熬过了。这可是三碗水只熬成半碗水的药,熬过了药性就过强了。” 傅大夫顾不得手烫,赶紧把药壶从火塘上撤了下来,然后才用一块布巾衬着手,把浓浓的药汁从药壶里倒了出来。 乌漆麻黑的一碗药,却是夜萤康复的希望,然而夜萤闻到这股味道,为什么觉得好呛鼻,一想到是断肠草啊百步倒啊等毒药,夜萤就替实验的竹鼠担心。 果然,傅大夫把药给竹鼠喝下后,那竹鼠起先也是抗拒不肯喝,但是被傅大夫拿着个药斗,强行灌下,竹鼠虽然傻,但也发出了“咴咴”抗拒声,看来,和夜萤一样,不喜欢这味中药。 傅大夫充满希望地坐在竹笼前,观察起竹鼠的动静和表现来。 夜萤也有点紧张。 说实话,如果竹鼠能就此康复,对她来说,自是好事一桩,只要捏着鼻子喝下那碗可怕的药,就能一劳永逸,她还是能捏着鼻子喝下去的。 然而,不到半刻钟,那只灵智已失、呆滞表情的竹鼠,突然焦躁不安地在笼子里窜动起来,还使劲地用脑袋击打着竹笼,不用听得懂它的话,也知道它很痛苦。 过了一会儿,更是大小便失禁,然后就四肢一翻,躺在地上断了气。 “呃!” 傅大夫和夜萤不禁面面相觑。 傅大夫不好意思地抹了把额头上的汗,讪笑道: “药量太强,它禁受不住,死了!” 好吧,她还没有变傻,当然看出来了。 “那就继续调整药量吧,可是现在它死了,你后续怎么实验?” 夜萤不禁担心地问道。 “呃,这个倒是不用担心,你不会以为我只有一只实验鼠吧?” 傅大夫讪讪一笑,然后走进侧边的洞穴深处,又提出一只竹鼠来,同样也是表情呆滞,一看就知道被他弄傻了。 “呃,傅大夫,你是竹鼠杀手!我看,它们肯定恨死你了!” 夜萤诚恳地对傅大夫道。 傅大夫:“……” 姐姐,我这还不是为了你吗? 第八百三十七章一文钱赌约 “你到底弄傻了多少只竹鼠啊?” 夜萤一脸动物保护协会的模样。 “不多,十几只吧,如果有需要……” 傅大夫讪讪地道。 “嗯,原来吃了催香草,傻了以后挺安静的,想来不会太吵,惹人讨厌。” 夜萤一想竹鼠这种胆小的生物,变傻之后,竟然连惊叫声也发不出来,便十分“满意”地道。自已以后也不吵人就好了。 傅太医:“……” “我先做饭吧,做完饭,你继续实验。” 夜萤说完,从木架上拿起平底锅,准备开始做饭。 “今晚上打算做什么好吃的?” 傅太医晓得夜萤做饭的手艺极好,便垂涎三尺地问道。 “煎饼如何?这里还有几块剩下的猪扒,正好切了可以做馅料,还有一些在林子里采的鲜蘑菇,正好泡蘑菇汤,因陋就简了,你觉得呢?” 夜萤询问道。 “好极,就这样吧!” 傅太医觉得夜萤不管做什么,总是能做出自已的花样,便点头表示同意。 夜萤搅面糊,切菜和猪扒,准备做煎饼,而傅太医则继续坐到桌边,针对方才的失败实验,苦思冥想起来。 夜萤顺道把傅大夫失败的实验品收拾了,在洞外找个地方埋了,免得污染了洞府。 洞府里开始冒出袅袅的青烟,从洞外看去,别有人间烟火的温馨气息。 但是烟雾缭绕间,竟然也有几分神仙洞府的模样。 林间的男子遥遥地看着这一切,狭长的俊目微微一咪,嘴里喃喃道: “这若是一幅水墨图卷,那自是美极。可惜啊,美人即将香消玉殒,只不是不知道美人殒落失智后,端翌会怎么对她?嘿嘿,挺有趣的。” 有神智的美人才是机俏、令人心神驰往的美人,但是如果失去灵智,变得如竹鼠一般痴痴傻傻、甚至便溺不自知的美人……呃,打住,那根本不是美人了好不好? 那只是人间的行尸走肉罢了。 以端翌素来爱洁的僻性,可能和这样一具行尸走肉在一起一辈子吗? 有意思。 男子手中拈着一抹翠绿,似是无意中采拾的林间绿叶,然后,在他指间抹拈过后,那一抹翠绿,竟然渗出了暗淡的血沫来。 原来,那是一条竹叶青蛇。 男子扔开手中的蛇身残骸,慢慢消失在林间,但是脸上却有一抹诡异的愉悦笑容,那是对端翌接下来要面对艰难人生的一种嘲讽吧? 他觉得,靖王爷怕是遇上了这一生中最大的难题。 只是,不知道靖王爷会如何选择? 他赌一文铜钱,靖王爷会在一个月内弃了夜萤的肉身,另寻新欢。 人生漫长,有意思的事情并不多。 这件事,是他目前遇到了最有意思的一件事,让他忍不住要继续关注,下一步事态的发展。 “唔,夜姑娘,你这做饭的手艺,比仙客来大厨的更胜一筹啊,这蘑菇汤,鲜得我舌头要掉了。” 傅大夫一边往嘴里倒着蘑菇汤,一边塞着煎饼,即便是在这山居野外,缺少很多称手的调料,夜姑娘还是能把饭做得这么好吃。 “这主要是食材好啊,你想想,这蘑菇可是天生地养的,不是人工种出来的,能不鲜吗?有了汤的鲜味,你自然也会觉得煎饼好吃。” 夜萤笑了,对于大厨来说,能被食客赞美,自是心矿神怡。 两个人说说笑笑,但是夜萤的眉宇间总是透出一丝不安来。 傅太医自是看在眼里,晓得她是为了端翌担心,也不说破,只是继续挑一些有趣的话题说给她听。 不知不觉,又扯到柳村去了。 “什么?夜珍珠已经随着那瑞公子回京了?看来,瑞公子对她挺好的,的确挺上心。” 夜萤听到傅大夫说起这些,不由地感叹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 也不知道夜珍珠是上辈子积了什么德了,这辈子还能遇到一个富贵公子,还肯带她回家,至少,她也能拥有一个小妾的名份吧? 以夜珍珠的心机,只要能进得了瑞公子家的门,哪怕是一个小妾,她也能折腾出水花来。 “据说是怀孕了。所以在知道消息后第二天,瑞公子就带她离开三清镇了,镇上她开的金银首饰铺,则交给她娘家人打理。” 傅大夫现在有闲,又想分散夜萤的注意力,就和她闲话家常,把大小琐事一一说给她听。 “原来如此,怀孕了。”夜萤想,这是老套路了,古代女人要上位,看来还是离不开一个肚子啊! 不过,郁闷的是,她现在才对吴大牛萌生爱意,她没有时间为他生一个可爱的宝宝了。 但是如果女人要上位,光靠一个肚子,也挺可怜的。 想到那个瑞公子对女人的暴虐,夜萤便觉得不寒而粟,夜珍珠为了上位,显然也付出了极多。 “夜珍珠离开柳村好,不然的话,怕是夜大郎更加嚣张,他有官府的任命,夜里正也拿他无可奈何,夜大郎会把村里搅得乌烟障气的。” 夜萤一想到那个便宜大伯,也不由得摇摇头,无语中。 还好夜二郎不是那样的人,要不然,柳村就够呛。 但是夜二郎的儿子,自已的那个便宜表哥夜自清,也不是省心的货,今年秋天应该就要参加秋试了,万一高中,夜奶奶得意之下,还不知道要做什么妖呢。 夜萤想起之前给夜奶奶和夜爷爷设计了一套离开柳村的路子,这套路子就寄托在夜自清身上,可惜她看不到了。 正好,趁着傅大夫在,夜萤便把这套法子向傅大夫交待了一番,免得哪一天夜自清高中的话,夜奶奶出来做妖,田喜娘会被她拿捏得无计可施。 傅太医倒是没想到夜萤对夜奶奶还留了一手,闻言,便郑重地点头道: “如若有一天事情真象你预料的那样,我一定会告诉田大娘,让她如此这般对付夜奶奶,免得再生事端。” “嗯,她倚老卖老,我们作为小辈的,也不可能不孝顺她,如此一来,两全其美,我只希望那个人能记得他当初的承诺。” 夜萤面色凝重地道。 “放心吧,他不记得,我们会帮他记得。” 傅太医对夜萤赞许地点点头,表示届时一定不遗余力,实现夜萤的这个愿望。 第八百三十八章一人去两人回 把最后一些该说的话说完,该办的事办完,夜萤突然觉得一阵轻松,她笑嘻嘻地对傅大夫道: “其实你不是来做我的大夫的,你是来做我的传令兵的。不对,你也是来做大夫的,来做我的心理抒解大夫,精神科大夫。” 傅太医:“……” 古灵精怪。 “西西索索”,洞府外,忽然呼起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谁?” 傅太医和夜萤都警惕地向外看着,傅太医还顺手拿起了医药箱里的一把剪子,掖在袖子里。 “是我。” 闷声闷气的,不是吴大牛是谁? 夜萤一阵惊喜,赶紧向洞口跑去,嘴里焦急地道: “大牛,怎么样?你没事吧?” 夜萤第一反应就是害怕吴大牛会不会在王宫里受了袭击,带一身伤回来。 端翌听在心里,十分感动。 这一次他是去找解药的,但是夜萤碰面,第一时间问的却是他自身的安危,而不是关乎到她自已的解药的事。 “我没事。” 端翌心内十分郁闷,看到自家小女人从洞口跑出来,脸上带着惊喜和忧色,看到他,立即扑进他的怀里,紧紧地揽住他,还生气地道: “竟然敢和傅大夫一起联手把我放倒,若有下次,我一定不客气,让你跪搓衣板,我是说真的。不对,跪搓衣板太轻松了,让你跪仙人掌。” 跪什么他都愿意,只要能找到解药。 可是,现实却让他失望了。 端翌鼻腔发闷地道: “好,以后什么事都和你商量。” 夜萤早就上下打量过了,见吴大牛衣衫完整,整个人也没有狼狈不堪的模样,身上也没有鲜血,应该是全身平安而退,她一直悬着的心放了下来,道: “你才离开一会儿,我就觉得好无聊。以后,求医问药的事交给傅大夫,你专心陪我好吗?” “好。” 端翌心情极为沉重,小女人对他的痴缠又增加了几分,他爱极了这种痴缠,可是这让他也没有办法说出口,他此行一无所获,并没有找到需要的解药。 夜萤其实早就从吴大牛的语气中感觉到了,所以她并不问,免得他尴尬。 闯进王宫找解药,并不是哪一个男人都有这种勇气的。 夜萤觉得,有他这份心就足够了。 “我尽力了,但是王宫里,也没有解药。” 端翌还是语气艰涩地说出这个他不愿面对的事实。 自从征战北疆之后,他威名赫赫,沙场无情,血战之中,也不知道死了多少兄弟手足,但是从来还没有一次象今天这样,不愿意面对一个已经发生的残酷现实。 夜萤早有心理准备,她的语气中并没有失落,相反,还劝慰端翌道: “本来就只是万一的事情,既然这万一没有发生,你也试过了,就不遗憾了,是吧?” “唔……” 端翌哪里会不遗憾? 他只遗憾,自已为什么没有在那个小镇上看好夜萤,保护好她,以至于让她被蓝胡子绑架得手,最终还被迫喝下了催香草。 如果当时他多一份警惕之心,夜萤也就没事了。 他能不恨自已吗? 夜萤并不知道端翌竟然推衍了那么久远,只当他还在郁闷王宫里没有找到解药的事,继续劝慰道: “傅大夫已经在开始试解药了,他用催香草弄傻了很多竹兔,现在在给那些傻竹兔灌解药呢!” 端翌精神一振:“如何?有效果吗?” “呃,死了。”夜萤坦承地道。 “死了?” 端翌声音拔高,让在洞府里熬药的傅太医心内一颤。 “死了很正常啊,才第一次试药呢!放心吧,傅大夫一定会快马加鞭,把解药的配方尽快弄清楚。” 端翌一想到作为病患的家属,现在不是摆王爷谱的时候,“噌”地又把声音降低了下来,低声下气地道: “也是,哪有一击即中的,那他可以称为神医了!” 呃,傅太医心中暗道:王爷啊王爷,你这是夸我呢?还是骂我呢? “你们俩,秀恩爱够了没有?老身累了,要休息,别挡在洞口,让我进去。” 就在这时,夜萤忽然听到一个熟悉暗哑的女声在身边响起,然后身子被人一拨,一个迅捷的身影快速地向洞府里跑进去。 “啊?金月前辈?”夜萤大吃一惊,问道,“大牛,她和你一起来的吗?” “是啊,看到你一时高兴,都把她忘了。” 端翌讪讪地摸了下鼻子,这熟悉的动作让夜萤心内一动,忽然觉得,吴大牛其实,也有点象那个曾经占据了她心的人。 “她怎么会来了?你在王宫里遇到她的?” 夜萤奇怪地发问道。 于是,端翌便把自已遇到金月的事一一告诉了夜萤。 原来,他等到天一擦黑,便设法进入王宫,三拐两绕地,找到了王宫的医药司,不过他一番拷问之后,医药司的司长却告诉他,王宫里的确没有冥界之花的存货。 因为王宫里的人,并不允许进入迦落山,从王后进入王宫后,就立了这个规矩,说是怕惊扰神山。 当然,端翌窃以为,那是王后怕有人在迦落山里发现金月的踪迹,让她曾经做过的黑心事大白于天下。 因此,虽然医药司知道催香草的毒需要冥界之花来解,但是由于王室的人不太可能接触到催香草,再加上有个不准进入迦落山的规矩,因此确实没有冥界之花的存货。 当然,端翌没有找到冥界之花,倒是被金月给盯上了,待端翌失望地要离开时,金月把他拦下了。 端翌当日在现场看了好半天八卦,自然认得金月,正惊异她拦下他做什么,没想到金月道: “你是和夜萤一起的小伙子吧?你带我去找夜萤。你一定知道她现在在哪里。” 端翌当时大奇,问道: “前辈如何晓得夜萤和我在一起?我有什么理由非得带你出去找她?我看你在这里呆得好好的,吃穿不愁,你有什么理由让我相信,你不是王室的细作?非要去找夜萤?” 谁知道,金月当时就一阵冷笑,然后一一回答了端翌的问题,于是端翌只好把她带回来了。 第八百三十九章忧伤的情话 金月要端翌带她回迦落山,端翌自是不可能随便答应,提了一大堆问题为难金月。 谁知道金月道: “你们那天躲在边上看好戏,你当我没看到你们啊?只是当时顾不上你们罢了。 我现在人虽然呆在王宫里,但是心并不在这里。 国王早就变了,他已经不是我当年爱的木尔德罕了,现在他和银月在一起生活更久,生活和部落里的一切早就相融了,他们有孩子、有孩子的前程,有王室的尊严,总之,什么都有了,根本插不下我了。 我这个人,腿残了,人老了,容颜不在了,木尔德罕如今对我,只剩下歉疚和补偿的心理,还有一方面,也是忌惮于我们部族如今的强大,所以才对我以礼相待,允许我留在王宫中。 但是木尔德罕的所作所为让我心寒,我不想留在王宫中了。 我知道你在为夜萤寻找冥界之花的事焦急,你带我回去,说不定我能给些帮助呢!” 正是金月最后这句话打动了端翌,为了解开夜萤身上的毒,他不会放过万分之一的希望,哪怕金月骗他也无所谓。 再说,金月也和夜萤相处过,夜萤也说她不是坏人,是个可怜的为情所伤的女人。 端翌于是便把金月带回来了。 这就是整个事情的始末,夜萤听了,心中亦是一阵感叹,道: “带回来就带回来吧,人多还热闹点……” 其实夜萤对金月能帮着解毒才不怕一点希望呢,因为如果能解的话,之前她在自已的洞府里,就会透露一二了。 听起来,金月说能解毒,只不过是哄吴大牛带她出宫罢了。 说好听点,她是被木尔德罕留在宫里,说难听点,也许就是软禁了。 毕竟,如果不能好好安置金月,金月背后强大的母族肯定也不会饶过木尔德罕。 但是金月已经对木尔德罕心灰意冷,有了吴大牛这个契机,巴不得立即离开王宫。 夜萤也不点明,就让大牛心中存着一点希望吧!这样,这几天他的日子也会好过一些。 回到洞府,二人看着因为多了两个人而显得有些挤挨的洞穴,不由得傻了眼。 说好过二人世界呢? 来了两个大活人坐着,他们怎么亲热? 不过,当然与之相比,还是想办法解夜萤的毒更重要,端翌按下心中的郁闷,拿起夜萤递给他的煎饼啃了起来。 虽然有点凉了,但是味道依然很好,一想到是自家小女人亲手做的煎饼,端翌就觉得滋味无限美好。 金月一回到林子里,就觉得全身通透畅快,当仁不让地吃过夜萤亲手做的煎饼,还夸赞道: “小姑娘手艺不错,和我住的那晚都没让你发挥一下。” 夜萤不由地大汗。 得,她那洞穴就和野人住的一样,除了一个睡觉的草窝,还生了一堆火象个人类住的地方,简直就是一穷二白,给她再好的食材也变不出花样来。 倒是傅太医发现金月的端倪后,大感兴趣,对金月道: “前辈,若是您不忌讳,我可以帮你检查一下你的腿,说不定,有复原的希望。” 金月一听,还有点不相信,疑惑地看着吴大牛和夜萤。 端翌点点头道: “你可以相信他,他的医术,在大夏朝说第二,没人敢跳出来说第一。” 笑话,傅太医随他在北疆征战多年,什么样的病号没治过?如果傅太医说有点希望,那希望肯定是极大的。 一名好的大夫,从来不会直接对病患说伤势复原的可能,一旦说出来,那就是有几分把握。 “嗯,大牛所言极是,我和傅大夫,还一起战胜了时疫,他可是通过自行研制的药方,救了好多村民。” 夜萤想起时疫那一战,不由觉得与有荣焉。 尤其是摘除了是时疫源头的帽子后,夜萤想起自已和傅大夫一起救了许多村民,也救了自已的命,登时感觉豪情万丈。 “能治好时疫的大夫可不简单,好吧,我选择相信你。” 金月也是果决,毅然下了决定。 她在野外独自生存这么多年,早就想开了很多事情,因此也没有一般女子的扭捏,当下就亮出大腿给傅大夫看。 自然,端翌带着夜萤避让出去了。 金月不在乎,端翌自觉还得避嫌呢。 其实也没什么,那种亮出大腿的程度,就和后世小姑娘夏天穿的超短热裤吧,夜萤觉得并不污。 当然,见自家男人如今进退有度,夜萤自是欣赏万分,觉得自已没有嫁错人,出了洞外,不禁抱着他的一条胳膊道: “大牛,今晚上的月亮真圆。” “是很圆。能和你一起欣赏圆月,心情特别好。” 端翌按下不好的念头,见自家小女人神情淡定自若,一点也没有发病的迹象,不由地暗自想:或许如傅太医所说的,催香草的毒,能由人体自行化解呢? 若是如此,极好! “大牛,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能和你有这几天的幸福生活,我已经觉得很满足了。 你知道吗?我以前的心愿,就是在乡下盖个大宅子,然后房前屋后种满四季的花草果树,每一个季节都有鲜花怒放,还有新鲜的水果举手可得。 再弄一间茶室,呼朋唤友,品茶八卦,哈哈,是不是很没出息? 没想到,后来一一成为现实。最完美的是,这个现实里还有一个你,我觉得这辈子老天爷已经对我很好了。 人不能太贪心,若是太贪心的话,会遭天谴的。” 夜萤淡淡地叙述,端翌在她的描述里,仿佛看到了往日那徐徐展开的田园生活画卷,但是到了最后,却又华丽丽来了个悲伤的结局。 端翌心内酸楚,暗恨自已,空有一身武学,空有天下的财富,却没有能力,能让时光倒流,能让冥界之花再度催发…… 如果没有了身边这个小女人,天下人所向往的财富和权势,一切都黯然失色。 端翌紧紧地搂着她,说不出一句话来。 夜萤感觉自已脸颊上忽然掉落几滴冰凉的水滴,她不禁抬手擦了一把,喃喃道: “月亮大好,怎么会下雨呢?” 第八百四十章提前发病 身边的吴大牛并没有说话,夜萤觉得雨越下越大,把脸都打湿了,而大牛的身体也明显地颤抖起来。 夜萤明白了,他哭了。 什么时候心最痛? 一个男人无声哭泣的时候。 夜萤往他身边又紧紧地依偎过去。 良久,那“阵雨”终于慢慢停息。 夜萤的眼眶湿润着,两个人都不说话,吴大牛紧紧搂着她,用低哑的声音道: “这辈子,我只会陪你看月亮。” “嗯,好。” 夜萤脸上露出了微笑。 在这临别时刻,她不要哭,要把最美的样子,留给他。 方才抬手的时候,夜萤已经觉得手有点麻了,起初以为是不是被大牛压麻的,但后来发觉不象,手臂开始沉重,然后脑子里一阵一阵迷糊,好象有一团白雾涌进来一般,让她觉得一片混沌。 催香草的药性发作了啊? 夜萤发现自已心里并没有害怕。 她只是想,原来失智的过程是这么开始的啊? 然后,夜萤便失去了意识,因为脑子里一瞬间,便被那团白雾占据了。 端翌觉得身边的女人越来越沉重,他方才情不自禁流出眼泪,一时羞赦不敢说话,生怕自已会暴露了暗沉的心情。 此时,见夜萤软软地倚在自已身上,他以为她困了,睡着了,便双手圈住她,将她紧紧地搂进怀里。 但是,过了一会儿,端翌忽然觉得不太对劲,因为夜萤脸上的神色太不正常了。 说不清是什么感觉。 人,还是那个人。 但是端翌有一种感觉,自已抱在怀里的,只是夜萤的躯壳,属于她独有的韵味已经尽失。 “轰”地一个炸雷,在端翌脑子里炸开。 “萤妹,萤妹,你睡着了吗?你醒醒,外面太凉,咱们回洞府里睡好吗?” 端翌一迭连声地呼唤,却叫不醒夜萤。 端翌慌了,伸出手一探夜萤的口鼻,还有匀停的呼吸,似乎生命并没有受到威胁,但是为什么不醒来呢? 傅太医正在埋头熬药,狼人金月在他诊视之后,已经不客气地跑进洞府休息区,占据了夜萤的铺位后,倒头呼呼大睡。 这两个晚上在王宫里她根本没有休息好,国王和他的子女时不时找她“谈心”,看着是交好她,实则是打探她的底线,刺探她有无意思要染指王后之位。 如若她提出要王后之位这个想法,仗着舆论同情的力量和母族的强大,怕也不在话下。 但是如果她真的登上王后之位,整个额吉尔部落的政局又会发生动荡,因为她没有亲生的子女,但是依她的年纪,万一再生出孩子来,已经被视为王室继承人的乌吉比王子,前途难以预料…… 这些变化,都不是木尔德罕和银月的子女想要看到的。 金月虽然在山林中过了几十年,但是她毕竟是在大部落的大家族里成长起来的,对这些事情不是一窍不通。 在她想来,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木尔德罕提前让出王位,让乌吉比继承,然后她和木尔德罕退居山林。 谁知道,木尔德罕根本没有这份心思,他期期艾艾,只想保持现状,但是也承诺,一定会给她补偿。 补偿,金银财物吗?这些能弥补她几十年的痴情吗?能补回她的青春吗?能补回她对爱人日夜不停的思念吗? 金月在心被彻底伤透后,也看明白了。 和端翌回到洞穴,是她走向新生的第一步。 而傅大夫又说她的腿能治好,更让金月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憧憬。 然而,生活也不是处处充满阳光的,她受的苦正在逐渐变成过去,别人却在经历新的苦难。 就在她沉沉即将入睡时,忽然听到洞府门口传来一阵沉重急促的脚步声,伴随傅大夫的一阵惊讶的呼声。 金月觉得有事发生,她的睡意自然也被驱走,一跃而起,跑到洞府外室一看,不由地楞住了。 夜萤被软软地抱在她男人怀里,怎么唤也唤不醒,而傅大夫则手忙脚乱地在医药箱里翻腾着什么。 到金月出现时,傅大夫已经翻腾出一根银针,然后对着夜萤的几个穴位扎了进去。 夜萤挣扎了一下,是醒了。 然而,看着夜萤茫然的双眼,无神的面庞,大家都呆住了。 “催香草的毒性发作,她失智了。” 金月淡淡地道破这个残酷的事实。 两个男人都呆了,端翌脱口而出道: “怎么可能,不是还有好几天吗?” “催香草对人体的作用以前谁也没有论证过,所以只是一个大约的数据,应该是提前发作了。” 傅大夫沉重地道,不忍看端翌一脸几欲成狂的表情。 金月看到这一幕,心情也格外沉重。 好好一个姑娘,说傻就傻了,方才在洞府里还热情地请她吃东西呢。 “你的药呢?熬得怎么样了?要不要先给她喝下去?” 端翌着急了,对着傅大夫吼道。 “熬是熬完了,可是量还不能确定,我先喂竹兔喝下。” 傅大夫说着,赶紧把药壶里的药倒出来,也顾不上烫,逮着一只傻竹兔,就往它嘴里灌。 端翌紧张地看着被灌了药后的竹兔的表现。 夜萤刚刚昏过去,如果那竹兔吃了药有用,那现在给夜萤用药,应该还来得及吗? 傅大夫手在抖着,他也万万没有想到,夜萤会发作得这么快,哎,似乎他之前浪费了不少时间呢,想到那些写信、做饭的种种空隙,谁知道夜萤说发作就发作呢? 傅大夫一边后悔,一边稳定心神,把药往竹兔嘴里灌去。 那只可怜的傻竹免被药烫了几口,终于发出尖利的一声惨叫,但是随后喉咙口又被大量热呼呼的药堵住了…… “多久能看出效用?” 端翌盯着那只被灌完药、全身被弄和湿答答的傻竹兔道。 “不到一刻钟吧。” 傅大夫可不敢说,上一只试验兔喝了药,一刻钟后就暴毙了。 金月看着眼前抱夜萤的男人,此时深情的模样,心内似是有所触动,不由地想起了夜萤对她说的话。 看着端翌的泫然欲下,金月不由地想起了自已刚出事时,木尔德罕到林子里寻找她,她多少次透过林中的树丛偷看他却又不敢见他的情形。 然而有什么用,再好的爱情也经不起岁月的蹉跎…… 第八百四十一章一觉醒来人没了 看着激动救治的傅大夫和端翌,金月叹了口气,回到自已占据的铺位上,竟然不管不顾地进入了梦乡。 此时夜萤呆呆地坐在椅子上,并不吭声。端翌一时间也顾不上和她说话,只是专注地看着被灌了药的竹兔。 “吱”,一声惨叫,那只竹兔在地上滚了几滚,和之前那只一样,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死了。 端翌脸色一变。 傅太医讪讪地:“呃,药量还是不对,我再调整一下断肠草的剂量……” “什么?断肠草?”端翌一听,脑子里还“轰”地响了一下,“你竟然用毒药?” “以毒攻毒嘛!”傅太医额上的汗滴滴答答。 “嗯,你拿主意,继续试。” 端翌也明白自已心急了,他从来没有怀疑过傅太医的医术和用心,但是事情一牵涉到自已的小女人,他就几欲成狂,口不择言。 还好,傅太医也知道靖王爷这回是真的慌了神,倒也没有介怀。 “萤妹,你还好吗?你认得我吗?” 端翌蹲在那个呆呆的木美人面前,握着她的手,痛惜无比地深情唤道。 夜萤只是呆呆坐着,并不说话,眼睛也不看他。就算看他,那眼珠子里,一点神彩也没有,还不如不看呢! 端翌的心彻底凉了,知道夜萤真的进入失智状态,他痛苦地蹲下身子,想要哭,却发现已经没有眼泪了…… 端翌就这么抱着夜萤呆呆坐了半宿。 夜深了,傅太医和金月都睡着了,他还不能入睡,守在夜萤的身边,就象守着心肝宝贝一般。 “萤妹,你放心吧,就算你真的傻了,我也不会离开你,永远不会,我会把你带在身边,过着你梦想的生活,好吗?” 端翌手轻轻抬起,为夜萤把一缕凌乱在脸颊上的青丝拂到耳后,这回她总算乖了,不会象以往那般调皮地躲闪,不让他触碰。 可是,端翌好想她有神识地动一动,哪怕不让他亲近也好。 “你饿了吗?” 端翌问夜萤。 她没有回答,依旧是木木地坐着。 莫非以后一辈子她都是这样? 端翌难以置信。 他把那温香软玉的身子搂进怀里,温度还好以前一样,身上依旧散发馨香,但是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是了,是太柔顺了。 任他所为,不加反应。 以往不管是抗拒的,还是依从的,每一条曲线的起伏,都如此魅惑。 然而现在,夜萤伏在他怀里,毫无生气,就象他揽着一个抱枕、一块木头一样。 这就是有神识和失智的区别了。 端翌发现,自已必须接受的残酷现实就是,他要接受这个只有躯壳的女人是他的萤妹。 没有了夜萤的机巧灵动,在怀里的这具躯壳,似乎也陌生起来,让端翌抱着她,也没有往日的喜悦和幸福。 端翌端来一碗粥,试着给夜萤喂了一些。 夜萤并没有抗拒,张口嘴,端翌喂一口,她就吃一口。 端翌又拧了把布巾,替夜萤擦脸,把她嘴角的残渍擦去,干干净净的清理一番后,端翌才满意地退后一步,欣赏了一下道: “还是一样漂亮、干净!” 夜萤依旧木木地坐着,除了吃,似乎她就没有其它更多的反应。 不一会儿,端翌忽然看到,在她脚下,有一道水流缓缓地流了出来…… 端翌好一会儿才明白那是什么…… 他赶紧找来干净的衣裙,把夜萤带到边上,更换干净。 明天,就把这两个不相干的人赶到别的地方住,否则,照顾起夜萤来,太不方便了。 端翌这么想道。 这是他伺候夜萤的第一夜,如此漫长,天快亮时,端翌终于熬不住,就在火塘边上,收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抱着夜萤,沉沉睡去。 “王爷,醒醒!” 端翌是被傅太医用力乱晃给弄醒的。 他迷糊着翻身坐起,看着四下里的洞府,一时间还不愿意接受夜萤已经傻掉的现实。 “萤妹呢?” 没有看到夜萤,端翌心慌了一下。 “不见了,我醒来,就发现夜姑娘和金月都不见了。不会是金月把她拐走了吧?” 傅太医惊慌地道。 “怎么回事?她拐走萤妹做什么?” 一听到夜萤竟然不见了,端翌“嚯”地从地上站了起来,一阵心慌意乱。 “她是个性情乖戾的狼人,在山林间隐居几十年,谁知道她拐走夜姑娘做什么?” 傅太医一时也挠头。 他醒来就没看到这俩人,然后以为是夜萤跑到洞府外去了,还到洞府外面找了一圈。 “这里有一封信!” 端翌眼尖,忽然在桌子上看到一封用石头压着的信,他赶紧上前取开石头,展开信纸一看,上面写着几个字: 夜萤被我带走了,勿找,你们也找不到。另:这也是她自已的意愿! 下书落款人:金月上。 “什么话,萤妹自已的意愿?她都不会说话了,怎么可能是她的意愿?” 一想到夜萤落到金月手里,而金月又不知道有何目的,端翌不由大急。 光想想那恐怖的蓝胡子,端翌就担心极了,生怕金月也会利用夜萤来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 “或许,是夜姑娘之前交待她的呢?你不在的时候,夜姑娘也交待了我好多事,哎,那语气就是带着浓浓离别的意味。她是不是预感到了什么?如果没有提前交待,到现在也说不出来了。” 傅太医倒不认为金月会对夜萤做坏事,因为没有必要。 “哼,赶紧去找人才是正理,现在什么时辰?” 端翌问傅太医,心中暗暗后悔自已为什么要从王宫里把金月带出来,简直是添乱。 傅太医报了个时辰,端翌一听,道: “我睡前天快亮了,现在才这个时辰,她们一定没走远,赶紧去找,我先去,你召集人手,把这山翻个遍,也要找出她们来。” “可是金月不一定藏在迦落山啊!” 傅太医提醒。 “除了迦落山,金月没有地方去。她隐居在这里几十年,对迦落山最熟悉,而且她的样貌,也决定了她不可能到有人烟的地方去。 何况,何况……” 端翌说到这里,心痛得说不出话来…… 第八百四十二章无声的嘱托 傅太医听到端翌说到这里打结,岂不知道那何况指的是夜萤现在的情况? 端翌分明想说,何况夜萤现在的情况,也不容许金月把夜萤带得太远。 但是端翌不想说出来,好象不说出来,夜萤就没有失智这个事实一样。 傅太医心中五味杂陈。 他永远也不会想到,自已有一天会看到那个在战场上勇武英明的神武大将军靖王爷,有失魂落魄的一天。 “那咱们就各自行动吧,王爷!” 傅太医小心翼翼地道。 现在没有外人在,也不必隐瞒身份,所以傅太医便换回原来的称呼。 “好。你吩咐完所有人去找寻后,自已回来继续做药方的配方。” 端翌点点头,傅太医眼睛一眨之后,再睁开眼睛,端翌已经消失不见了。 傅太医哀叹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不由地怨念道: “孽缘啊,孽缘啊!” 当初自已给靖王爷出那个馊主意时,就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天,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可惜江水不能倒流,时光不会往复。 傅太医扶着膝盖,虽然腿软,但还是勉力往外走去,他得去找人手,真不把落迦山翻个遍,靖王爷是不会甘心的。 端翌飞掠出洞府,经过他和夜萤昨夜最后坐着的草地时,不禁多看了一眼。 想着十几个时辰前,他和夜萤还一起举头看明月,夜萤还念了首诗,然而现在那一切都成了梦幻般的记忆了。 端翌心中一阵酸楚。 原本他就要跑过草地了,但是突然,好象有什么东西刺到了他的双眼视线。 端翌停下脚步,上前察看。 发现,原来是草地边上的灌木上,扎着一条白色的手帕。 那手帕应该就是夜萤的,他解下来,嗅了一下,手帕上依然带着夜萤特有的体香。 没错,就是她的。 那么,这条手帕,应该就是夜萤昨晚上和他坐在这里时扎上去的吧? 什么时候扎的?他怎么没有印象了? 又为什么要扎呢? 难道只是为了好玩? 端翌一时想不出所以然来,便把手帕塞进兜里,此时他怀里一阵躁动,有什么东西在不安地拱着他的胸前,那是黑卡,死活要跟来,端翌一想到夜萤之前对它的喜爱,就随手塞进怀里了。 金月带着夜萤,翻过迷宫一般的树林后,眺望着对面的那座雪山,俗话说,看山跑死马,虽然看着不远,但是金月知道,要到对面那座雪山去,至少还要有半天的脚程。 她是金月没错,是部落里的掌上明珠没错,但她也是狼人,在迦落山里生活了几十年的狼人。 她身上的兽性,也不比人性少了。 野兽都是有直觉的,最原始敏锐的直觉,超过人类一万倍,金月用小指头想就知道,吴大牛肯定会带人寻遍迦落山。 如果要完成夜萤的嘱咐、带着夜萤生活的承诺,她就必须离开迦落山。 虽然她是个重承诺的人,但是其实木尔德罕已经打破了她内心对契约的神圣感和美好感,然而,昨天晚上夜萤突然失智后,端翌对夜萤的一举一动,却刺激了她。 一个男人,凭什么会长久对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失智的女人这么好? 大家以为金月睡了,其实她没有睡,她一直在偷眼观察着端翌所做的一切。 看到端翌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夜萤,甚至在她不自觉失禁的情况下眉头不皱地帮她换衣服,金月突然觉得,这世间,怕是还有美好的爱情的。 眼前这一对就是。 只是,这样的爱情到底能维持多久呢? 一个男人可以在女人刚刚失智时贴心地照顾她,是因为还掂念着她的青春和美好;可是如果这个女人这辈子都这样失智呢? 而且,她还会渐渐衰老,皮肤会长斑,长皱纹,头发会变黄、变白,象枯草一样,嘴里还会散发出难以言喻的臭味…… 直到最后,变成让人走近就厌恶的长年疾病缠身的味道…… 金月隐隐觉得自已得做点什么。 吴大牛疲惫地睡着后,金月走出内室,看到夜萤被吴大牛搂在怀里,两只眼睛亮亮地,并没有闭上,直勾勾地看着前方的洞壁,然而,眼里已经没有了当初灵动的神彩。 金月那颗饱经沧桑的心被狠狠击打了一下。 真是一对苦命的鸳鸯啊! 然而直到那个时刻,金月依然没有浮起要偷偷带走夜萤的念头。 直到她走出洞府,信步漫游着,忽然,她被一片明显被人坐过显得稍平整的草丛吸引住了。 这左近几十公里都没有人出没,有谁能在这里坐呢?肯定是昨晚上吴大牛和夜萤了。 然而,吸引金月视线的,并不是那平整的草丛如何,而是草丛边上的一颗小灌木上,绑着一方白色的手帕。 如果事情有变,我会在入口处第一棵大树枝桠上系一条白色的面纱,你若看到了,就来找我。” 金月忽然记起,自已大闹王室,和夜萤分开前,夜萤对她说过的话。 不是迦落山入口的第一颗大树,不是白色面纱,但是那棵灌木、那方白手帕,却让金月认定,这肯定是夜萤留下的信号。 夜萤是突然发病的,但是再突然,应该发病前也有些征兆,于是夜萤便匆忙间留下了这样的信号给她。夜萤要的,是一份有尊严的爱…… 金月明白了夜萤的意思,她匆匆返回洞府,吴大牛还在熟睡,傅大夫睡得都打呼了,而夜萤却依旧睁着眼睛。 金月伸出手,拉着夜萤,出乎她的意料,夜萤很乖巧地起来了,不过脸上的神情还是呆滞的,要不然,有一瞬间,金月会怀疑夜萤是不是已经恢复了神智。 “你留下信物,说要让我带你走,现在我就带你走,你若是愿意,就跟着我。不愿意,我也不勉强。” 金月对夜萤道。 如果把最美好的爱情留在当下,也是一种最美好的结束,不是吗? 何必等到爱人照顾你生厌之后,摆脱不得,爱情消亡之时再死去? 金月明白了夜萤清醒时没有说出来的潜台词。 也明白了自已此次出山最大的失误是什么。 她出山,亲手毁了自已美好的爱情。 让曾经的美好变成了狼狈不堪。 而现在,似乎是挽回自已愚蠢形象的时候了,她要替夜萤留住一段美好的爱情。 当然,能不能做到,还要看现在失智后夜萤的表现了…… 第八百四十三章二女消失 失智后的夜萤,一脸呆滞,手指还伸到了嘴里咬了几下,看着金月向她伸出手,最后竟然把手伸给了金月。 这就是愿意了? 金月一时滋味莫名,但还是伸出手,抓住了夜萤的手,带她走出了洞府。 奇怪的是,一向睡觉很警醒的端翌竟然没有醒来,或许是第一次如此细致周到的照顾一个人,让他疲惫已极了吧。 金月很顺利地带着夜萤走出了洞府,她稍稍辩认了一下方向,便带着夜萤往林子里一个方向走去。 …… 这是今天的第五碗药了,喝下药,那些失智的竹兔依旧是一刻钟不到,就死了。 傅太医不明白自已的验方到底错在哪里,他急得抓耳挠腮。 “沙沙”,洞府外,传来一个熟悉的脚步声。 一听这孤单的脚步声,傅太医明白,端翌今天又是一无所获。 “还是没消息吗?” 傅太医抬起眼皮问道,尽量不用同情的语气。 神武大将军靖王爷,哪容被人同情? “你又把第几只竹兔毒死了?” 端翌一看傅太医脸上黑灰掺杂,象唱戏的脸谱一般,脸上的神情没有一丝半点愉悦,他的心情猛地更加沉重了。 “呵呵,第五只,没事,我手头有无数只呢!” 傅太医干笑道。 “又失败了?” 端翌暗哑地问。 “是,又失败了,还是老问题,吃完药,不到一刻钟就一命呜呼。” 傅太医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他已经把药量尽量调低了,可以想象,这种药量,即便是加了断肠草、百步倒等剧毒药,但是给一般的竹兔吃,也不会有这么强烈的毒性反应。 “怎么会这样?你说一般的竹兔吃了也不会有这么强烈的毒性反应,那你到底试过没有?正常竹兔的量是要吃多少呢?” 端翌问道。 “咦,王爷这个问题提得好,我还没有考虑过呢。不如我拿一只正常的竹兔试试。” 傅太医一副被点醒的样子,他忽然隐隐觉得,这好象是一种新的思路。 傅太医不敢怠慢,立即端起剩下的药汤,抓了一只正常的竹兔,往它嘴里灌下和病竹兔等量的药,然后仔细地观察了起来。 结果,正常的竹兔神奇地挺住了,并没有象病竹兔那样马上就暴毙身亡…… 端翌看到这个结果,摸了摸鼻子,似乎有些灵感,但一时间竟然找不到确切的方向。 他看傅太医,他脸上的表情也如他一般茫然,好象被某些困境困住,但是要突破似乎近在咫尺,他们几乎都快摸到真相了,但是隔离他们与真相的那层膜却非常地厚,等闲捅不破…… 两个大男人大眼瞪小眼,互相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各自面壁冥思苦想去了。 端翌虽然不懂药理,但是却也知道,如果想透个中道理,没准能给傅太医以灵感。 而傅太医呢,明明觉得真相就在眼前,却象是个透明的水银球,调皮地在地上滚来滚去,让他用手抓不住…… 也不知道两个人想了多久,终究没有一个结果出来。 最后,脑子要想爆的人,最终只好无奈地先放一放,端翌一脸胡碴,憔悴地对傅太医道: “吃饭吧,肚子饿了。” 傅太医更加没有形象,身上套着一件外罩,长衫的一角系在裤腰带上,这样是为了方便熬药。 上回他熬药时太困,不知不觉睡着了,不曾想塘火把他的长衫一角烧着了,还好端翌正好回来,拿着边上一桶水,直接往他身上浇去,不然他就会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位因为熬药而被火烧死的太医永载史册了。 两个没有形象的男人在满室“吱吱”的实验竹兔叫唤声,随便用开水冲了一碗炒面糊糊,再加上一个人一个巨大的锅盔,食不知味地嚼了起来。 如果有人看到靖王爷现在这副邋遢样子,一定会惊掉下巴。 因为过去一向衣冠整洁的靖王爷,颌下的胡子至少有半指长,头发凌乱,一脸憔悴,至少老了十岁有余。 “王爷,再有半个月找不着,咱们就出山吧,出山的话,我的试验条件也好一些,能早点把催香草的解药配方弄出来。” 傅太医建言献策。 时间一转眼,半个月过去了。 端翌和手下,真的把迦落山翻了个遍,甚至还找到了此前金月居住的洞穴,但是他们蹲守了几日,发现,金月应该是舍弃了这个洞穴,根本就没有回来过。 但是端翌不死心,除了让手下看着进出山的几个出口,自已每天依旧在山里寻找,希望能把夜萤找回来。 当然,每次他日出而去,日落而归,总是两手空空,失望地回来。 傅太医早就不指望能找回夜萤了,除非狼人金月愿意自动现身,否则,茫茫群山,她随便拉着夜萤一躲,就象泥牛入海,消失得无影无踪,要找到两个人谈何容易? 不过端翌这么坚持,傅太医又不可能舍下他一个人离去,只好和他一起住在洞府里,时不时每天逮着机会劝他几句,希望他能清醒过来,明白现下的处境。 “你要走你走,我说过了,不找到她,我绝不会出山的。” “可是,也许金月已经带着她避往它乡了呢?根本不在山里了呢?我检查了一下,发现夜姑娘被金月带走时,身上应该还有几千两银票,她们的生活,在山外也是不成问题的。” 傅太医道。 “这就好,还好没把银票拉下。” 端翌听到这个消息,嘴角竟然咧了一下,看他的心态,只要有一分让夜萤能过得好的消息,他就高兴了。 傅太医心里一阵酸楚,突然又想起了什么似的,急急道: “那天你下山去王宫里找解药,夜姑娘闲极无聊,写了一封给你的信,嘱托我万一她真的失智了,就交给你。我把它藏在医药箱,前阵子事情那么乱,我真的忘了,今天突然在找东西时找到信。” “哪里?快给我。” 端翌一听,如获至宝,迫不及待地道。 傅太医赶紧打开医药箱,摸索了一番,才拿出一封叠得很奇怪的信递给端翌。 第八百四十四章负心 端翌一看那叠得很特别的心形,心里就象塞了一团茅草,难受极了。 夜萤从今以后,怕是再也不能叠出这么精致的信了吧?但是无论如何,他也要找到她,呵护她终老。 端翌小心翼翼地打开信纸,然后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大牛: 写下这封信时,心里很沉重。因为你看到这封信时,我肯定已经“不在”了。 这种“不在”,是灵魂的不在,肉体即便存在,也只是一个空荡荡的躯壳,对于你来说,已经毫无意义。 所以,你不必太过伤心和留恋,就当我是你路过的一道风景,看过,经历过、欣赏过,如此就好。 对于我来说,你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最后一个男人,其间虽然因为各种误会波折,我们的心灵没有走在一起,但最终我们还是认识了对方的美好,完美地成为对方缺失的另一半。 大牛,把我放在心里吧,偶尔想想我,但是不必过分执着我留下的躯壳。 这几天,我过得特别幸福,这种幸福足以让我毫无遗憾地就此离去。 再见啦,亲爱的相公、夫君、老公,很少这么叫你,此时这么叫,怪怪的,真希望以后有机会,我会多叫叫你的。 爱你的娘子、拙荆、贱内、老婆夜萤上 夜萤的字娟秀流畅,端翌还很少看过夜萤的字,但是比他第一次看时,已经有了不小的进步,想必这是她努力练习的结果。 看着这封情深意切、结尾还小小调侃的信,端翌心里五味杂陈,半晌,才气哼哼地道: “为什么不多写一点?” “哎,写完信她就忙着做饭了。” 傅太医好死不死地来了一句。 端翌:“……” 该死的,你是猪变得吗?这么能吃?就不能再忍一会吗?让她多写点? 端翌默默地看了好几遍,好象想把这封信都深深刻进脑子里,良久,才静静地一个人重新把信折起来。 傅太医看他是想按夜萤叠出的心形叠起来,可是他使枪弄棒的大手,哪里做得来这精致的手工活? 叠了好半天,怎么也叠不回原样。 傅太医头上掉下两条汗,对端翌道: “王爷,我来试试?” “不用!” 端翌头也不抬,当即拒绝。 傅太医讪讪地,退到边上,然后小心翼翼地又开始弄起药方来。 开始的时候虽然抓耳挠腮,但是傅太医很快就投入状态,浑然不觉,忘了靖王爷在身边的存在。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端翌突然得意地道: “叠好了!” 傅太医正沉浸在医药的世界里,猛地被端翌一叫,脑子被强行从自已的世界抽离,不禁吓了一跳,抬眼一看,却是端翌拿着心形的信封,难得露出一丝笑颜对着他。 幼稚! 傅太医无语…… 端翌喜孜孜地把那心形信放到了自已左边的胸兜里,那里是最靠近心脏的地方。 夜萤说过,喜欢偎在他胸前,听着他的心跳。就当着夜萤偎在他胸前好了。 “太好了,我想出药方不对的原因了!” 正在欣慰间,突然,傅太医一声暴喝,把端翌一惊之后,也不禁露出欢喜之色: “什么原因?快说来听听!” “这还是夜姑娘在时疫中的建议给我的灵感。你记得在时疫时,她要我加大剂量的事吗? 其实,在这次药方的配方中,我一开始就走错了路。以毒攻毒是对的,但是错在我不该因为竹兔暴毙就不断缩减剂量,既然是攻毒,我应该加大剂量才对。 正因为剂量太小,不足以完全消弥竹兔体内的毒素,所以在我的药方发挥作用后,竹兔最终还是被催香草由此激发的毒素毒死。 这个通过方才健康的竹兔喝同样的药不死就可以证明,正是因为药方的剂量不够,所以那些实验的竹兔才会死。” 傅太医激动地解释。 “唔,你说的没错,我之前应该想的也是这件事,不过在脑子里翻腾,一直没能理出清晰的思路来。”端翌一听,也被点醒,“那你赶紧加大剂量试试?” “好,马上。” 傅太医唰唰地捡药,熬药,半个时辰后,一碗浓浓的药汤熬了出来,端翌揪出一只实验竹兔,傅太医动手把药灌了下去。 接着,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充满热切地瞪着那只竹兔……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一刻钟后,那只竹兔身子轻微地颤抖了一下,傅太医和端翌的心都提了起来:不会吧?莫非他们思路又错了? 接着,一幅让他们意想不到的画面出现了:那只竹兔身体不断颤抖、痉挛,看上去很痛苦的样子,虽然一时没死,但是似乎离死也不远了。 “又错了!看来老办法不行了!” 傅太医揪着自已的头发,一脸难过。 端翌眼睛一眨不眨地观察着竹兔,并没有理会傅太医的颓废,良久,端翌忽然用力一拍傅太医的肩膀,狂笑道: “傅新,你真是个人才,竟然真地配出解毒的药方,本王重重有赏!” 呃,好尴尬,傅太医的本名就是叫傅新,所以他一直没有向宝瓶正式介绍自已。 你想想,和一个姑娘情深意重地对视之时,姑娘嘴里呢喃着:负心,你要一辈子对我好啊…… 这画面太美,傅太医不敢想象,所以他一直乐意大家叫他傅大夫就是如此,哪怕他爱的姑娘,他也不愿意告诉她自已的名字。 端翌也知道他龟毛的这个毛病,所以一向也以傅太医来称呼他,这下是激动至极,才会叫出傅太医的本名来。 此时被端翌激动之下叫出本名,踩着了兔子尾巴,但是傅太医却没有计较,因为端翌说的事情太惊人啦,他的药方竟然配制成功了? 傅太医赶紧跳起来,走到那只竹兔边上,和端翌一起,认真地观察起来: “王爷,你从何得知我的药方调制成功了呢?” 傅太医觉得这竹兔除了没暴毙,一时间也看不出端倪,他还不太敢相信自己真的配出解药了。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不是吗? 这几天,他都快被失败折磨死了。 “你看,这只兔子已经不再痉挛、颤抖,最重要的是,它的眼神已经恢复了清明,不再象其它吃了催香草的兔子一样,混混噩噩了。” 傅太医定了定神,想起中医里的望、闻、问、切,没想到靖王爷也懂得这些,他依着端翌说的仔细观察…… 第八百四十五章解药成 果然,这次喝了倍量药剂的竹兔,眼神清明,不象别的竹兔一样,眼神一看就透露出莫名的傻气。 而且,因为神智恢复,这只竹兔开始懂得害怕了,见两个胡子拉碴的大男人瞪着它一眨不眨地看,似乎对它肥美的肉身垂涎不已,登时吓得直往笼子的角落里躲去。 麻麻,人类太口怕,我要回火星…… “王爷,成功了,真的成功了!” 傅太医大喜,忍不住狂叫起来。 “成功了,太好了,萤妹有救了!” 端翌“噌”地站起来,突然又抱着头,痛苦地蹲了下去,双手抱着脑袋。 傅太医吓了一跳,抬头一看,这才放下心来,道: “王爷,别夜姑娘恢复了,你被自已砸成傻子,那就好玩了!” 原来,端翌方才太激动,忘了自已所处的是竹兔所在的低矮的侧洞,所以猛地站起来,脑袋就撞到了石壁上。 第一次,端翌听到“傻子”二字没有生气,也是第一次,他们俩能够正视傻子这个词。 之前,他们是连傻这个字都不想听到的。 能够面对,是因为他们找到了解药…… 狂喜过后,两个人毕竟是经历过大风浪的,迅速冷静下来,端翌道: “傅新,你赶紧再去多试几只兔子,明确用药剂量,我抓紧找萤妹,就怕时间拖久了,这病会连药石之力都无计可施。” 傅太医点点头,不能因为一例成功就判定有效,需要多实验几例那是肯定的。 但是至少这只竹兔明明白白地恢复神智,给了他极大的鼓励,说明他药剂配方的方向并没有错。 然而,嗫嚅了一阵,傅太医突然对端翌道: “王爷,能不叫我名字吗?还是称我为傅太医吧!” 端翌没想到傅太医竟然为此耿耿于怀,不禁展颜一笑道: “好,傅太医,你赶紧忙去吧!” 虽然夜萤还杳无音信,但是对端翌来说,能把解药配出来,已经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了,他不相信,自已就找不到夜萤。 直到这一刻后,端翌才有点心情收拾洗漱自已。 他心里想的是,如果小女人找回来了,喝了解药恢复了神智,看他这一身的邋遢,肯定会嫌弃他。 所以啊,他现在要收拾得清清爽爽,随时准备迎接她回到身边。 端翌到夜萤曾经泡过澡的溪水里,美美地洗了一个澡,又把胡子用刀割净,然后换上舒服的干净衣衫,这才准备回洞府。 靖王爷本身就是好洁之人,现在心情大好,自是洁僻症又上身了。 就在他往洞府走时,突然,脚边有一物扑了上来,他下意识地正想把那活物踢开,但是马上认出来,那是黑卡,赶紧硬生生地收住了脚。 这是小女人的宠物,如果他把它踢坏了,小女人回来肯定会生气的。 黑卡估计是闻到他的味道,所以走了出来,一直围在他脚边徘徊不去。 端翌看着脚边的黑卡,心内突然一动…… …… 冷啊,真是忒么地冷! 夜萤觉得,狼人金月还是蛮机灵的,竟然看到自已扎在灌木上的手帕,便懂得带自已离开。 然而,在照顾人方面,金月还是挺不靠谱的。 把她带到这个四季冰雪不化的雪山,也不懂得要给她多加件棉衣。 夜萤只能抖抖缩缩地藏在雪洞里,轻易不敢出去。 没错,夜萤是失智了,但是这种失智的感觉很玄妙,并不是她整个人傻掉了,而是她的神智被“冻结”了,“封印”了,对,就是那种感觉。 她整个人的灵智还在,就是身体不听她的指挥了,她就象一个旁观者一样,能够观察着自已的身体,却无法驱动它。 所以,外人看来,她就是傻了一样,连眼珠子都不轻易转动,如果她不亲身体验,也会觉得自已是个傻子。 而事实上,并不是。 当然,肉身还是有一定的机械反应的,比如吃饭啊什么的,所以当吴大牛喂她时,夜萤还是能看到,自已的肉身张口吃饭了…… 然而,尿失禁什么的,真的让她很尴尬,但是还好,吴大牛并没有嫌弃她,而是利落地帮她换上干净的衣衫。 也只是稍微尴尬罢了,夜萤倒是有点心安理得,因为这是身为丈夫的他必须做的。 不是吗?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任何情话,也比不上吴大牛现在给她这样贴身的照顾感动。 如果,她的神识解除“冻结”,她一定会好好对他,用尽妻子的温柔。 他想要孩子吧?那就生个十个八个,只要他想要…… 他想纳妾吧?可以!不,不可以…… 端翌照顾夜萤时,她脑子里就乱七八糟地在想着这些。 但是,最后夜萤发觉,她现在对吴大牛最大的温柔,那就是不要拖累他。 毕竟,解药到底能不能配出来,夜萤一点底也没有,什么时候能配出来?或许是十年八年? 所以,当金月问她想不想离开时,夜萤默默地动弹了一下手脚,意外地发现手脚还是能动弹的,便起身,跟着金月走了。 这种状态特别奇怪,说完全失去对身体的控制权,也不是那么回事,夜萤琢磨了许久,发现催香草的毒素,应该算是一种神经毒素吧,对某些神经产生作用,所以才会出现身体部份能控制、部份不能控制的现象。 所以,傅大夫说的以毒攻毒,没准还真有用呐!夜萤默默想着,但是她的眼珠子仍然轻易转动不了,从外面看,就象神情呆滞的傻瓜一样。 夜萤慢慢明白,估计这种神经毒素重点攻击的就是面部神经,让中毒的人一脸傻样,所以会让大家以为中毒的人失智了。 并且这种神经毒素还会刺激内部产生内腓肽吧?让中毒的人一直处于如梦如幻的感觉中,好象自已在做梦一样,以至于产生旁观者旁观肉身的感觉。 夜萤在发呆的时候,金月从洞口进来,抱了一大捆柴,开始生火。 我的天神啊,总算她也自已感觉到冷了。 夜萤看到火苗蹿起来,心里不知道有多高兴,但是面上当然是表情不显,一脸呆滞…… 呃,傻透了! 第八百四十六章精神被困 “你们男人都这样,良心坏透了!” “滚!” 声音特别大,在不大的雪洞里回响。 夜萤木木地坐着,现在基本上她都不活动,因此能量消耗极少,正因为如此,入夜了她也睡不着。 所以,大半夜听到金月说这么粗暴和充满委屈的梦话,夜萤也是很无奈呐,她根本不想知道别人的隐私好不好? 看来,金月面上没有显露沮丧的心情,但是心里对木尔德罕肯定还是充满了恨意,要不然,也不会做梦都骂这些话了。 估计是梦到木尔德罕来求和好,所以很快意地骂了声“滚”吧? 可惜,金月怕是盼不到这样的情景了。 她的出现,给木尔德罕出了个大难题,她从王宫里自动消失,怕对木尔德罕才是天大的好消息吧?木尔德罕又怎么可能主动来请金月回去? 夜萤睡不着时,脑子里就乱转。 可惜,也只有她知道自已脑子在乱转,旁的人,都以为她傻透了。 这种情形,就象坐监一般。 肉体监。 被肉身困住,不得解脱。 夜萤也不知道自已能淡然处之多久,或许,能撑个一年半载的,但是三年五年,如果一直眼睁睁地看着自已的身体衰败下去,一定会疯了吧? 只是如果自已的意识疯了,会不会对这具身体造成雪上加霜般的损害? 算了,不想了,睡觉,必须睡觉。 夜萤直通通地就倒在床上,然后整个人象湘西赶尸人的尸身一般,僵直地仰面躺着。 她好象听到雪洞外面传来一阵异样的声响,再仔细听,又没有了。 夜萤有点担心,会不会是野兽? 一般来说,大型野兽的身体是穿不过雪洞的入口的,这个雪洞是金月精心挑选的,只容她和夜萤这样的身材出入有余,入睡前,还要在洞口搬两块石头堵住。 但是如果真的是饿极了的雪豹之类的,拼命推石头的话,还是有可能把石头推倒,然后冲进来咬人的。 夜萤心里着急,但是又不能唤金月,她只好自已慢慢坐起来,不过这也很费劲,身体不听指挥,因为神经麻痹的缘故,她指挥自已的身体就象隔靴骚痒一样。 好不容易坐起来,就听到雪洞入口的声音越来越大,夜萤觉得一定是什么饿极的猛兽嗅到人肉味了,所以才不顾一切地选择了攻击这里。 完了,这下她和金月,就要死在猛兽嘴里,变成人家的食物了。 夜萤心里一阵瓦凉瓦凉的,突然觉得自已之前考虑精神还是肉体先衰竭的事,真的是想太多了。 因为,自已马上就要成为猛兽的盘中餐了。 哎,真是遗憾,没能在死之前,看到所爱的人…… 夜萤轻轻叹息了一下,她看到,一个毛茸茸东西的投影,从洞口借着篝火的光,投射到了对面的墙壁上,果然是一头猛兽的模样…… …… “王爷,如果这次找到夜姑娘,你是不是要告诉她真实的身份?” 傅太医看着一脸自信的端翌,试探地问他。 当初在时疫发生的时候,是一个坦诚的好时机;后来,在夜萤快要失智前,也是一个坦诚的好时机;然而,这些时机都被他们一一错过了。 不管是出于什么考虑,傅太医觉得,端翌也瞒够了,不需要再隐瞒下去了。 当然,这还得尊重端翌自已的意见。 “我有点怕。” 端翌闻言,思考了好一会儿,才吐出这几个字。 怕?神武大将军靖王爷尸山血海里杀将出来的,他也会怕? 傅太医不解其意,疑惑地问道: “愿闻其详!” “夜萤的性子有灵巧机智的一面,也有单纯爽直的一面,我用两种身份,骗了她两段感情,如果她知道我是个骗子,不晓得会不会原谅我?” 端翌沉重地道。 “呃,她总会选择原谅其中一个吧?” 傅太医的回答,令端翌哭笑不得。 “那你觉得,她是喜欢吴大牛多,还是喜欢端翌的多?” 端翌摸着下巴,问傅太医。 “这个,我又不是夜姑娘,你得自已去问她了。” 傅太医抓了抓头皮,无奈地道。 “那你觉得她会喜欢吴大牛的憨厚、专一、正直,还是喜欢端翌的英俊、财富、名望?” 端翌抛出这个问题,差点没让傅太医翻白眼。 靖王爷,你也太自恋了吧?谁夸你英俊来着?还财富名望呐! “你和吴大牛合体,她应该最喜欢了,你们即憨厚,专一,正直,还英俊,有财富和名望。” 这么明显的拍马屁的回答,傅太医觉得自已都要吐了,好肉麻。 可是端翌似乎并不觉得,他的两眼突然闪闪发亮,对傅太医道: “咦,你帮我解决了千古难题啊,我即是吴大牛,又是端翌,她喜欢的不就是我吗?哈哈,合体之后,她更加挡不住我的魅力了吧?那什么赵子获啊,到时候她肯定连看都不看一眼……” 什么时候了,靖王爷还吃赵子获的醋? 傅太医表示不理解恋爱中人的癫狂。 好吧,就当成相思入骨之下,靖王爷的失态之举吧! 傅太医想到这里,就觉得自已的脖子上好象凉嗖嗖的,会不会靖王爷哪天猛地想到这些过于自恋的话,恼羞成怒之余,会把自已“卡察”了? “我陪你一起去?” 见端翌这次带足了干粮,一付不把夜萤找回来,就誓不罢休的样子,傅太医担心地询问道。 “不用了,你笨手笨脚的,只会误事,你继续留在这,把解药做得安全一些,我带她回来就可以服用。” 端翌撇下傅太医,便匆匆离开了。 …… 夜萤恐惧至极,因为那头猛兽,正蹑手蹑脚地踱进室内,身上的腥味扑面而来,眼睛隔着将熄未熄的篝火,正虎视眈眈地看着她。 夜萤猜得没错,这正是一头饥饿的雪豹,瘦长的身躯正好能穿过狭长的洞口,如果不是有火隔着,雪豹早就跑过来,撕咬她了。 夜萤很想大喊金月,可是以她现在的状况,根本不可能做到,倒是金月自已在床上扑腾了一下,好似在翻身,雪豹听到动静,眼睛微咪了一咪…… 第八百四十七章重聚 夜萤虽然不是动物学家,但是雪豹这个神情很明显是要发动进攻的节奏。 毕竟篝火渐熄,已经不能构成威胁。 雪豹前面的双腿离地,做势做跳跃状,如果跳过来,肯定是直扑夜萤了。 夜萤不由悲催地想,没想到一路走来,如今要成豹食,郁闷啊! 死亡将至,夜萤在这电光火石间,竟然没有害怕的感觉,那豹子一跃而起,直对着夜萤的面门而来,夜萤连闪避也不能,只能直挺挺坐着,简直是视死如归的刘胡兰一般…… 不知道雪豹的爪子挠下来,会不会把她的脸挠花,挠疼?催香草的毒素,应该已经麻木了她脸上的神经吧?或许一点疼也没有? 夜萤甚至不无幸灾乐祸地想,她现在毒发,雪豹吃了她的肉,会不会也变傻呢? 那就好玩了…… 说起来令人难以相信,但是就在雪豹一扑的电光火石间,夜萤的脑子里竟然真地掠过了这么多念头。 “扑通”一声,雪豹冲过火堆,冲着夜萤扑了过来,不过,却是扑在了她面前的地下。 夜萤有点惊奇,当然,脸上依然是呆呆傻傻的,觉得这豹子是不是饿过了头?连扑人都没力气了? “萤妹,真的是你?还好我来得及时!” 一个熟悉的声音穿透她的耳膜,夜萤难以置信地看到,吴大牛出现了。 不会吧?金月带着她远远地离开了迦落山,翻山越岭,来到了这座雪山,吴大牛是怎么找到她的? 自然,雪豹是吴大牛射杀的,这么近的距离,雪豹被一箭命中后脑,死得透透的,因此才力竭倒在夜萤面前。 夜萤悲喜交集,却又有点怨恨,来找她做什么?她今天晚上被雪豹吃了就清净了,再也不用担心自已会拖累吴大牛,拖累家人。 脚下有什么呜呜咽咽的,还拖着她的裙角,夜萤不能低头,但是感觉出来了,那毛茸茸的小东西,是黑卡。 “乖,你立了大功,找到了主人,来,赏你肉吃!” 端翌匆匆丢了块肉给黑卡,然后上前紧紧搂住了她,勒得那么紧,又要让她窒息了。 夜萤发不出声来,如果可以,她很想踢这傻家伙一脚,提醒他:你快把我勒死了…… “老婆,老婆,我是你老公啊,你干嘛要丢下我?害得我差点发狂了,还好找到你,不然没有你的日子我该怎么熬啊?” 端翌简直是声泪俱下,夜萤一阵汗:亲爱的,你是咆哮帝附体吗? 然而,她的心内自是极为感动的……虽然还是有点笑场…… 这么大的动静,金月若还不醒来,那活该她早晚要被猛兽吃掉。 看到眼前的这对年轻人抱成一团,当然,主要是吴大牛抱着夜萤,金月幽幽地道: “大牛兄弟,你能不抱得那么紧吗?我怎么觉得夜姑娘快被你勒死了?” 端翌闻言,低头一看,果然夜萤脸色煞白,他一放手,她就大大喘了口气,还真是一副要被他勒死的模样。 端翌不好意思地摸了下鼻头,羞赦却又欢喜地道: “我太高兴了!萤妹,对不住啊。不过,以后不准你离开我了。如果敢再离开我,我一定不放过任何一个帮你的人。” “好吧,你们夫妻吵架,殃及池鱼。我帮她又怎么了?明明是她自已的选择,可不是我强行带她离开的。” 金月一听端翌这浓浓威胁她的口吻,禁不住不满地道。 “她都失智了,怎么交待你?” 端翌不信她的鬼话。 “哼,这是我们事前的约定。” 金月于是说了那个白手帕的故事,端翌闻言,从怀里掏出那条他在灌木上解下来的白手帕,问道: “是它吗?” “是。” 金月点点头。 端翌又把白手帕揣进怀里,他倒是没想到,这条手帕原来后面藏着这样一个故事,似乎挺有纪念价值的,他要把这条白手帕收藏起来,等以后有了孩子,告诉他们这个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母亲遗弃父亲的故事,哼,很悲惨!对,那个被遗弃的父亲太惨了,茶不思饭不想,一下子瘦了十多斤…… 多年以后,夜萤真地听到端翌在给儿女们讲这个睡前故事,那个可怜的父亲要多惨有多惨,而那个母亲要多无情有多无情!她回头就把端翌的白手帕收缴了…… 不过,她也没舍得毁坏,而是偷偷藏在一个隐秘的首饰匣里。 “你带她回去有什么用?我和她在一起这段时间我也习惯了,虽然她痴痴傻傻的,但是能吃能睡,我也比以前过得热闹一些,不如还是留给我照顾吧!你要是想她,偶尔来看看她就得了。” 金月道。 这些日子和夜萤在一起,照顾她虽然有点麻烦,但是总体上夜萤还是很乖的,现在乍然要被端翌带走,她还真舍不得。 “你也一起回去吧,不能老是过这样野人的生活,如若你不喜欢呆在北疆,你可以和我们回大夏朝去,我们生活在一个漂亮的小村子里,傅大夫会把你的腿治好,你可以选择在那里定居。 夜萤家的宅子足够大,我想她不会介意让你一直住在她家里。” 端翌发出邀请。 金月考虑了一会儿,才欣然点头道: “如果真有你说的那么好,那么这笔交易成交!” “那么走吧,天色已亮,回到洞府,夜萤吃下解药就会好了。对了,我还忘了告诉你,傅大夫已经把解药配出来了。” “什么?傅大夫还真有那本事?如果他真能把催香草的解药配出来,我的腿想必也真能治好吧?” 金月脸上涌现出希望。 “那是自然,我不和你说了吗?他的医术,大夏朝说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端翌找到夜萤,心情极好,也会开玩笑了。 端翌却不知道,夜萤此时一脸呆傻,但是意识却是无限欢喜。 什么?傅大夫真把解药配出来了? 真的有效吗?我可以恢复自由了? 夜萤心里象滚锅水一般翻腾,但是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 “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这里可是离迦落山颇有一段距离。” 金月好奇地问端翌。呃,这个问题也是夜萤想问的。 为什么端翌如此精准地找到她们?她身上又没有GPS定位装置。 “呵呵,是这个小家伙立的功劳。” 端翌指了指边上,正美滋滋地啃肉的黑卡道。 “它?” 金月一脸惊奇。 第八百四十八章本姑娘坚决不喝 “对呀,就是它呀,我给它嗅了萤妹留下来的手帕,然后它就一路带我过来了。”端翌得意洋洋地道,“我家萤妹果然厉害,随便收个宠物,鼻子都那么灵。” “好吧,我也是服了。” 金月看着吃完肉,在夜萤脚边嗅来嗅去的黑卡,顿时无语,竟然这样也行? “走吧,能找到你们,其实也有一些运气的成份,不过你看,老天爷都不允许我们分开,我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端翌看到夜萤,心花怒放,情话不要钱似地滔滔而出,令金月目瞪口呆,没想到越是看上去老实憨厚的男人,说起情话来越是令人眼红耳热地可怕。 此男太肉麻,还是离他远一点好。 端翌背起夜萤,二话不说地就走出雪洞。 “走去哪里?还是回熔王雪山吗?” 由于和端翌说的是大夏语,所以金月便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 “熔王雪山?” 一瞬间,端翌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好象在哪里听过似的,当然,他很快想起来这个名字的出处了。只是没有想到,会在金月这里听到。 端翌背上的夜萤,自然也听到了这个名字,不由地大感奇怪,熔王雪山?不就是那个行脚僧说的产光明石、也就是钻石的雪山吗?金月怎么会知道? “哦,本地人习惯叫它迦落山。其实,迦落山是额吉尔部落的人特有的称呼,他们视它为神山,因为他们部落的首领就是得到这座山的神秘好处,开始发迹的。 但是在额吉尔部落之外,我们都习惯称呼它为熔王雪山,虽然名字不一样,其实指的都是同一座山。” Shift,夜萤想骂人了。 原来她和吴大牛想要找的熔王雪山,之前就在他们脚下,竟然就是迦落山。 不过也难怪,额吉尔部落的人都叫它迦落山,而她偏偏这一路走来,认识的都是额吉尔部落的人,所以竟没有人告诉她,这座神山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熔王雪山。 “原来如此,迦落山就是熔王雪山,金月前辈,你在熔王雪山上住了那么久,可曾在山上哪一处见过这种透明的石头?亮晶晶的,很漂亮,喏,就象这种。” 端翌从身上斜挂的布囊里掏出夜萤带着的钻石,递给金月看。 “切,这种石头啊,满山头都是,有什么好稀罕的?” 金月接过来,上下左右打量了一番,有点不屑地道。 呃,不会吧,金月也见过这种石头?而且还知道在哪里?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太好了,我和萤妹此行也有一个目的,就是找寻这种石头,如果萤妹的毒解了,你能带我们一起去找这种石头吗?” 端翌高兴地道。 倒不是他贪财,一看到光明石就恨不得扑上去,而是因为寻找光明石是夜萤的愿望,他自然想要帮着夜萤达成这个愿望。 否则,以他现在的财富,已可敌国,让夜萤往水里扔银子玩也穷不了他。 奈何自家小女人非要做什么不缠树的灌木…… “当然可以,这破石头除了亮晶晶的,有什么好的?我曾经捡了拳头大的几块,想要垒个灶烧火,结果这破石头竟然烧化了,害得我的汤都倒了。” 金月还嫌这破石头不经用呢…… 呃,那是钻石啊!钻石的成份是炭,自然怕火…… 夜萤在心里直发笑,当然,还带着蛋蛋的心疼。 拳头大的钻石…… 好吧,就当她没听到过这件事。 端翌对钻石也没有贵重的概念,听到金月这么说,便笑道: “这石头是不耐烧,不过萤妹说它打磨成首饰应该有市场。” “哦,原来是要打磨首饰用的?这倒是新奇,我还没见过用这种石头打成的首饰呢。不过,现在这个季度还不对,要到八月的时候,那一片的冰大坂化了,路才好走,现在上去,有点难度。” 见夜萤对这种石头原来早有规划,金月便认真以对。 “哦?要到产钻石之地,还要经过冰大坂啊?” 端翌当然晓得,冰大坂就是因为积雪常年不化,形成的光滑的冰坡,人如果徒手是很难攀爬上去的,当下便也踌躇了。 “是啊,当然,如果非要上去,我也是有办法的,不过就是难度大了点。” 金月和端翌聊得兴起,两个人边走边说,已经把夜萤视若无物。 夜萤在端翌背上听得津津有味,当然,她其实也很想插入二人的谈话啊,可是奈何她已经“傻”了,根本说不出来。 憋死她了。 世界上最难过的事,莫过于人家在谈论你喜欢的话题,但是因为你变“傻”了,没办法掺嘴讨论。 吴大牛说傅大夫找到办法解催香草的毒,夜萤不由暗暗庆幸她很快就要从这肉体的牢笼里解脱出来了。 不过,一想到傅大夫曾经配帽的解药是断肠草、百步倒什么的,夜萤心里麻麻的,挺害怕的。 端翌的体力,背着个夜萤简直就和没负重一样,金月又是惯在山林里行走的,两个人小半天,就回到了迦落山的洞府。 夜萤看到傅大夫时,简直下巴要惊掉了,大牛瘦了十来斤,傅大夫也差不多,而且胡子拉碴的,一看就是天天忙得没时间刮胡子的感觉。 一想到这两个男人都是为了她变成这付形容憔悴的样子,夜萤心里就掠过无数的感动,发誓如果她真的能好,一定好好对他们。 比如,天天泡好喝的茶给他们喝,经常做美食给他们吃,把他们养得肥肥白白的,揣着个中年男人的大肚子在村里闲逛……呃,画风不对,那是猪好不好? “王、呃,吴兄弟,你真的找到夜姑娘了?” 傅大夫一看到端翌背着夜萤回来,差点没把眼珠子瞪爆出来,还差点把王爷二字叫出口,还好又及时改口了,“呃,找人,我就服你。” 傅大夫的话,让端翌心内一阵得意,他笑道: “我家的小女人这辈子都别想逃出我的手掌心,不管她躲在哪里,我总是能找到她。” 呃,去,还真可怕,如果哪一天她和他吵架了,是不是连躲都没地方躲? 夜萤一阵郁闷。 “王,呃,吴兄弟,我把解药的配方调制得差不多了,药量加了三倍,夜姑娘喝下,应该就能顺利解毒了。” 什么?断肠草、百步倒竟然用了三倍?不是想救她,是想毒死她吧? 夜萤好怕,她不想喝那可怕的解药。 本来还没事呢,不过就是行动不便,状若痴傻,可是喝了那毒药,怕是会当场暴毙吧? 不喝,本姑娘坚决不喝! 夜萤打定了主意。 第八百四十九章又可以秀恩爱了 端翌找了把椅子,椅子上放了个棉垫,弄了个舒服的窝圈,把夜萤放在里面坐好。 夜萤坐得舒舒服服的,虽然还是一脸傻呆呆的样子,但是人乖乖的,看起来让端翌觉得特别顺眼。 或许,这种顺眼更主要的主端翌把她丢了十几天,猛地找回来,就算她此时变成一个邋遢的流浪女,怕也会是越看越顺眼吧? 所谓久别重逢,美不胜收嘛! “傅大夫,快把熬好的药端上来,我要喂萤妹喝。” 一想到夜萤喝了解药,就会恢复原样,端翌简直是片刻都坐不住了,激动不已。 “好,我说吴兄弟啊,你别太激动,药烫着呢,别把夜姑娘烫坏了,到时候你心疼就来不及了。” 傅太医见夜萤被找回,解药自已也配出来了,自是全身放松,也放和端翌开玩笑了。 要是放在夜萤被找回之前,开玩笑这件事简直是想都不要想,怕是一说起夜萤生病这样的字眼,端翌就会炸开。 现在自是不一样了,傅太医全身细胞都愉悦地要炸开,恨不得抓着机会,多调侃靖王爷几句。 高冷男神靖王爷,也唯有这种时刻,能尽情让人调侃的。 嘿嘿,他手里端着的可是解药啊,还拿捏得住靖王爷咧。 也该让他摆摆谱,要知道,为了调制出正确的解药配方,他头发都掉了十几根,再这样下去,变成头上秃斑,宝瓶看了不满意,他娶不到媳妇咋办? “哼,我自家媳妇,我自会心疼,你滚边上去吧,看着碍眼!” 端翌接过药碗,傲骄地道,一脸秀“我有媳妇你有吗”的恩爱。 傅太医猛地被塞了一把狗粮,马上想到自已和宝瓶关系一点进展也没有,不由地蔫蔫地闪退到一边去了。 当然,这只是个动作而已,事实上,傅太医还是一直在关注着夜萤服药的进展情况。 话说,傅太医心里还是有点担心的,毕竟,此前都是在动物身上做的实验,这还是第一次把解药喂给人喝,还是靖王爷独一无二的女人…… 端翌心急是心急,但是事关夜萤,他当然不会拿滚烫的药汁直接倒到夜萤嘴里,端翌拿了个汤匙,耐心地搅拉着药汁,不时冲碗里吹着气,期盼它快点凉,再快点凉。 夜萤脸上虽然呆滞,但是端翌的一举一动,她都看得分明。 一个男人对你好不好,爱不爱你,就全体现在这些细节里了。 夜萤虽然心里极度恐惧断肠草、百步倒这些毒药,不想喝,但是看着吴大牛情真意切的样子,夜萤顿时稳了稳神:本姑娘坚决不喝的坚硬念头,也慢慢放软了。 “对了,咱们把喝药恢复神智的竹兔给夜姑娘看看吧,虽然她也不一定知道,但是我总觉得,似乎还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 傅太医说着,真地把一只竹兔抓到夜萤面前,摆弄给她看。 不得不说,傅太医的直觉还是挺准的,夜萤的确在以某种超脱尴尬的姿态在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夜萤当即决定,自已如果能象竹兔那般康复,决不告诉他们,其实自已的神智还是有的。 如果他们知道自已有神智,那多尴尬啊?比如那天晚上,自已失禁了,让大牛换衣衫的事…… 一想到这件事,夜萤就决定,硬着头皮也要一博,死就死呗,总不能一辈子这么浑浑噩噩,等男人伺候? 上一次是失禁,下一次会是什么更尴尬的事? 这时,傅太医在她眼前也把竹兔子比弄完了,她也看到竹兔子的确眼神清明,行动自如,还发出了固有的胆小的叫声,这一切都说明,被傅大夫灌了催香草的竹兔完全恢复正常了。 接下来,她就是尝试解药的第一人了。 夜萤心一横,配合着吴大牛端过来的药碗,张开嘴,徐徐吞入药汁。 忒么的断肠草和百步倒的味道原来这么苦?夜萤第一口下肚,都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但是第一口下肚后,夜萤也不再想了,心一横,就加速往下咽…… “我们家萤妹真乖,一下子就把所有药都喝完了。” 端翌宠溺地一笑,拿了湿布巾轻轻把夜萤嘴角下的药渍擦干净,就差没有再补亲一下了。 金月和傅太医退隐一步,无语。 我们是隐形人,你们千万别看到我们,爱干嘛干嘛,我们都是成年人了…… 端翌才把擦嘴的布巾放下,夜萤突然“扑通”一声,踢翻了椅子,倒在地上,抱着肚子,难受地挣扎了起来。 “怎么回事?是不是中毒了?” 端翌大惊失色,上前一把抱起夜萤,发觉她就在自已的怀里瑟瑟发抖。 “啊?应该是解毒过程中必须要忍受的痛苦吧!”傅太医道,“当时竹兔喝下解药,也是这样的表现,只不过竹兔是动物,不会人言。吴兄弟,你放心,再观察一会儿。” 傅太医的心也揪起来,想到了实验竹兔的情况,还是强自镇定心神。 所谓关心则乱。 端翌紧紧搂着夜萤,看着她痛苦痉挛的样子,心痛不已,不时用布巾帮她擦着额头上豆大的汗珠。 端翌好想骂人;好想要替她疼痛…… 可是这些都没有用,不能缓解她的痛苦。 夜萤没有想到,喝下解药后,竟然如此苦不堪言,先是全身蚁行一般,接着,手脚就象触电后一般,抽搐不已。 夜萤估计这是麻痹的神经逆向恢复的过程,这些感觉,都是平时神经疼痛症状的放大。 以她亲身体会看来,傅大夫以毒攻毒的方子,还是有用的。 不过,这种痛真的难以忍受,如若不是吴大牛抱着自已,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她觉得自已会在地上打滚了,就象那些吸药成瘾者,此时会完全不顾念形象,只想扑腾打滚,来化解身上的疼痛。 还好,她还有一个温暖强大的怀抱足以倚靠,他的力量足以把她搂在怀里,任凭她怎么打滚、翻动,他始终应对自如,松紧有度,从而让她在他怀里始终有一个尽可能舒服的空间。 然而,随着一股剥皮抽筋般的疼痛袭来,一直努力克制自已的夜萤不由自主地惨叫一声,这声音极为凄厉,把大家的心都扯了起来。 不过,就在夜萤惨叫之后,傅太医和金月忽然听到端翌也张嘴闷闷地痛叫起来…… 怎么回事?靖王爷又没喝药,他惨叫什么? 傅太医吓住了,上前察看…… 第八百五十章极致的痛楚之后 傅太医近前一看,只见夜萤凄厉惨叫之后,似是无可发泄,竟然一口咬在了端翌的肩膀上。 夏天本来衣衫就薄,被夜萤这一下用尽了全力咬下去,端翌登时皮开肉绽,鲜血从肩膀处流了下来。 难怪端翌也跟着叫痛…… “忍住,忍住!” 傅太医急得额头上的汗都冒了出来,也不知道是心疼夜萤还是心疼端翌。 倒是金月看着眼前的情形,她脸上的神情依然淡漠。 当然,实质她的内心自是动容的。 因为,自从木尔德罕给了她巨大的情感打击后,金月一直偏执地认为,这个世间男女哪里还会有真爱?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她的身边就有现成的一对。 吴大牛和夜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哪怕遇到最坏的情况,一个依然没有放弃另一个。 金月不禁反思,当初自已被银月弄残之后,若不是自卑躲起来,而是勇敢地去找木尔德罕,那事情会不会不一样呢? 现在说木尔德罕抛弃了她,似乎对木尔德罕也不太公平。因为木尔德罕和银月成亲那么多年,有了孩子和整个王国,不再单纯是一个恋爱中的男人,他是父亲,是国王,做任何事,都会对亲人乃至整个部落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 金月慢慢地思考之后,也冷静了许多,虽然或许仍然是旧日的深厚感情,让她选择了原谅木尔德罕,因此主动替他找了借口,但是这样,竟然也使她的心绪变得宁静许多。 “傅大夫,我要治好我的腿。” 在大家慌乱的时候,金月揪着傅大夫道。 “什么?” 傅大夫一头汗,满脸焦虑,耳边是夜萤阵阵的惨叫声,突然被金月逮着一叫,不由地脑子没有回过神来。 “我说,我要治腿,你不是说我的腿能治吗?” 金月急切地道。 “是,能治,容后再说,我现在没有心情。” 傅大夫一把扯掉金月揪着自已袍子的手,然后又上前观察夜萤的病情进展。 动物无言,所以他们在给竹兔服解药时,虽然也观察到一些痛苦的症状表现,但是他们也万万没有想到,会如此痛苦。 以毒攻毒,说得轻巧,但是真的用在人身上,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夜萤只觉得躯体象是万箭穿心一样,那种扯筋拉骨的痛苦,简直是人间极刑,如果能说话,夜萤肯定会大叫说我不治了…… 可是药都喝进肚子里了,现在说不治也来不及了,夜萤只能任身体翻滚着,但是精神和肉体却是分开疼痛的感觉。 就象她的灵魂飘浮起来,淡漠地看着肉体受罪,然而,随着肉体疼痛的加剧,她的精神似乎也一点一滴地融合进了肉体里。 这下,那种疼痛的感觉更加加剧了。 夜萤使劲抱着吴大牛,还好,这个男人温暖结实有力的怀抱,给了她无限的慰藉,如果没有他一直紧紧抱着她,不时帮她到处搓揉,她觉得自已肯定无法挺过这最艰难的疼痛。 端翌看着夜萤汗如雨下的模样,再摸摸她的后背,衣服全部湿透了,整个人被汗水浸泡,好象被水淋过一样。可以想象,夜萤承受了多么剧烈的痛苦。 其实,不光夜萤,端翌自已也是如此,因为焦急,因为心疼,他也是出了一头一脸的汗。 端翌并没有意识到,自已脸上的妆容,在强大的汗水冲涮面前,在夜萤无意识疼痛的撕扯下,正在慢慢脱落。 随着巨痛一阵阵袭来,夜萤只觉得自已面部似乎轻松了许多,不再加戴着一个厚厚的面具一般,触摸起来毫无感觉。 夜萤心中一喜,看来,傅大夫以毒攻毒的计策,似乎奏效了? 她又试试动了动眼珠子,本来象被浆糊凝住的眼珠子,此时也能够渐渐灵活地转动起来。 夜萤心中狂喜,看来,自已马上就要康复了。 谁喜欢一辈子当一个傻子呢?完全傻了也就罢了,还不是真傻…… 然而,比真傻更惨的是,在不是真傻的情况下,还被当成傻子伺候。 最后一波剧烈的疼痛袭来。 这一波,和第一波剧痛不相上下,夜萤本来已经撑到极限的神经,此时再也撑不住了,惨叫一声,双手在空中乱舞着,接着,她迷糊中好象触到了什么坚硬又柔软的物体,于是疼痛中,她死命抓着不放,迷糊中,她觉得那东西怎么好象被她剥落下来了…… 太忒么疼了! 当疼通超过人体极限时,人体自动启动的保护模式,让身体机智地昏迷了过去。 “萤妹,醒醒,你怎么了?傅新,你快看看,她要不要紧?” 端翌见夜萤面如金纸,昏死过去,不禁吓得身子一阵发软,差点抱不住夜萤。 傅太医也顾不上“负心”的刺耳了,赶紧上前,一搭夜萤垂软的手腕上的脉博,凝神一会儿,傅太医摇了摇头。 端翌的心都提到了喉咙口,此时见傅太医摇头,脑子“轰”地一炸,不由脱口而出: “没救了?” “不是没救了,没事了。”傅太医又摇摇头,纠正端翌,“夜姑娘脉博沉稳,强健有力,没事了。” “呃,没事你摇什么头?” 端翌被傅太医几下摇头吓得要虚脱过去,还好,傅太医的回话,让他稳住了心神。 “王爷你,你……” 夜萤的身体稳定下来,傅太医这时才有心情抬眼看端翌,然而,端翌脸上的变化,让他不禁脱口而出,正想说什么。 却在此时,夜萤睁开眼睛,幽幽醒来。 夜萤这一回睁开眼睛,可就大不一样了,虽然还显得虚弱无力,但是眼睛里那神彩是明明白白,分明就是恢复神智的模样。 “萤妹,你醒了?”端翌急切地问。 “夜姑娘,感觉如何?”傅太医一脸医者本份。 “端大哥,傅大夫,你们都在啊?” 夜萤一脸迷糊,看着这二位,显然一时没摸清楚状况。 可是端翌和傅太医虽然听出哪里不对劲,但是却一时顾不得细想,至少夜萤会说话了,还会认人了,他们欢喜得要跳起来。 当然,能跳起来的只有傅太医了,端翌还紧紧抱着夜萤呢,激动地道: “萤妹,你回来了,你真的回来了!” 第八百五十一章端翌就是吴大牛 “唔,是我,可是,咦?你是端大哥吗?你怎么在这里?大牛呢?大牛哪去了?” 夜萤感觉这个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的男人,还是原来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配方,可是脸却换了一个人。 不会吧?她因为中毒,神经错乱了吗? 或者,傅大夫的药剂量不够,所以她出现了迷幻之感? 更或者,是她心里更爱端翌,所以把吴大牛的脸,看成了端翌的模样? 不对不对,一定是脑子混乱了,毒还没有全解。 夜萤伸出去,去摸端翌的脸。 如此真实,温温润润,还带着体温,而且,如此英气逼人,和吴大牛那张平凡的脸,一点也不象。 见鬼了! 夜萤捂住双眼,又睁开,眼前还是端翌的脸。 不过,他的脸上似乎有什么疙疙瘩瘩的疤痕,不对,不是疤痕,好象是什么伪饰用的化妆的东西…… 夜萤真的迷糊了。 端翌看到夜萤脸上纠结的表情,再摸了把自已的脸,这才惊觉,脸上的妆容,方才不光被汗水冲糊了,还在夜萤极度疼痛时,被她的手扯掉了一大半,现在想来,已经露出真容了吧? 难怪她叫他端大哥! 端翌一时也楞住了,悲喜交加,不知道如何解释,一时间没有反应。 “哟,这位兄弟,原来你戴了人皮面具啊?不对,不是人皮面具,人皮面具没有那么精巧,你这是用了我们北疆的变形化妆术吧? 难怪我觉得你的气度和你的面庞隐隐有脱节之感,原来你是化过妆的哈哈,不过,这位兄弟,不管你是叫大牛还是叫什么,我觉得,你不化妆更英气逼人! 还是不要化妆的好!兄弟,这样才能赢得美人归!” 金月在边上,看到眼前这一幕换妆的好戏,不由得兴致勃勃,还热情地做了一番点评。 傅太医不禁冲她翻了个白眼,真是添乱,一脚掺到别人的事里来,你这么牛,这么有本事,你怎么不把你家的木尔德汗收走啊? 夜萤脑子一点一点灵光,再听到金月的话,再对上端翌那情深不变的眼眸,夜萤不禁僵住了: “你真的是端大哥?你也是吴大牛?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萤妹,这两个人都是我,你冷静一下,先把身体养好,我再慢慢向你道来。” 端翌看着夜萤脸上变幻不定的神情,也担忧起来。 他原本是打算找回夜萤后,就找个机会和她坦承这件事,否则,一直顶着吴大牛的面具和夜萤生活,他也觉得堵得慌。 但是他依然没有想好,要怎么把事情捅破,才能把这件事对夜萤的伤害减到最少。 然而,事情的发展大大超出他的意料和控制,夜萤自已在无意中把真相“抓破”了。 主动坦白和被动承认,那其间的意味就差远了。 端翌心里沉甸甸的,夜萤复原的喜悦,也因为身份被揭穿而蒙上了一层阴影。 夜萤默默地点了点头,淡淡地道: “好,回头再说。” 她现在心里乱,很复杂,就象被塞进了一把茅草一样。 吴大牛和端翌融合成一个人,这原本应该是对她最完美的结果,但是为什么端翌要这么做?为什么要打扮成吴大牛?是戏耍于她吗?还是另有图谋? 夜萤情难自禁,身体微微发冷,端翌能明显感觉到她身体的僵硬,他的心更加沉重起来,察觉到夜萤的僵硬中,带着几分疏离。 夜萤回应得如此简单,但是却让端翌觉得,这几个字里,含了许多的不满。 端翌心里几欲抓狂,恨不得赶紧对她解释一番。 可是身边还站着两个碍事的吃瓜群众,其中一个傅太医固然不敢说什么,但是那讨厌的狼人金月,却是一脸看好戏的表情。 或许,金月是想把那天她和木尔德罕相认时被他们围观的场子找回来? 不过,最要紧的是夜萤身体才刚刚恢复,他不想再说一些惹毛她的事,刺激到她。 “萤妹,我抱你进去休息?” 端翌款款温柔地道,声音带着一些负疚的嘶哑。 “嗯,好。” 夜萤一时间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如何接受端翌和吴大牛是同一个人的戏剧性变化。 她只好疲惫地合上双眼,发现如果昏迷不醒也是一种幸福。 至少,不用面对眼前这糟心莫名的变化。 端翌见她明显不想现在谈这些事,他其实现在也没有准备好,便把夜萤抱起,往内室的休息区走去。 还好,虽然夜萤这段时间离开了,但是不管是傅太医还是他,都没有时间在内室好好睡一觉,这里依然勉强保持干净。 夜萤真的疲惫已极,头一挨到枕头,嗅着熟悉的味道,竟然心大条地沉沉睡去。 临睡前,夜萤还迷糊地想着,这味道,是吴大牛的味道。不对,是端翌的味道…… 原来,他们俩身上的味道是一样的。 之前,其实她也隐隐有感觉到了,只是没有往这方面想。 一旦事实的真相捅破,夜萤便发觉,他们俩人身上都是森林雨后那股清新的气息。 难怪她总觉得吴大牛不太对劲,他身上的味道,不象是一个放牛郎会有的味道。 当然,这只是夜萤沉坠入梦乡前一刹那的诸种念头,下一秒,她已无力挣扎,因为精力耗尽,被拖进了黑甜乡。 夜萤睡得极沉,傅太医在药里自是加了安神镇定的成份,再加上她本身被病痛折磨,疲累已极,端翌在她睡中,给她擦洗,换衣衫,她根本都不知道。只是软软地在睡梦中任他摆布。 端翌的心也软软的,因为夜萤的毫不设防。 如果她醒来,也能这样对他就好了。 端翌期待已极。 而金月那边,则开始纠缠着傅太医,让他帮她治腿。 傅太医告诉金月,如果要治腿,就要能忍受得住象夜萤方才那般的疼痛。 金月一听真能恢复伤情,象正常人一样走路,自是咬了咬牙,表示一定能忍受下来。 何况,她亲眼看到,傅太医的医术十分神妙,竟然能解了催香草的毒,这是北疆的哪个神医都做不到的…… 第八百五十二章擅长开车的老司机 傅太医和端翌的心情一样,同样是心乱如麻。 夜萤苏醒后,发现端翌和吴大牛是同一个人的反应,着实太淡漠了,淡漠得出乎他们的意料。 夜萤不该是愤怒或者喜悦的吗? 愤怒是因为端翌欺骗了她,喜悦则是因为她再也不用纠结了选择哪个男人好了,因为她曾经爱过的两个男人都是她一个人的。 然而,夜萤呈现的淡漠状态,却让傅太医深深感觉到,夜萤表现得太过于正常了。 这种状态下,太过于正常就是不正常。 傅太医宁愿夜萤骂出来、哭出来,也不愿意看到她如此一脸淡漠的样子。 夜萤不若普通女子,内里仍有个性,她完全不依靠靖王爷,也能过得舒舒服服的,就象她自已说的,不做缠树的藤,所以她能活得独立开心。 但是靖王爷却不一样了,傅太医深深知道,以端翌的龟毛和怪僻,一旦钟情一个人,便无法自拔,如果说夜萤离了端翌还能生活得舒服自在,但是端翌离开夜萤,那对他绝对是致命的打击。 其实事情的后期,到了端瑞出现在柳村时,傅太医就觉得端翌可以向夜萤挑明身份了。 但是端翌那时候却仍犹豫不决,傅太医便知道,隐藏于端翌内心深处那个深重的阴影,仍然一直盘恒在他身上,吞噬着他的信心,不肯放过他…… 可是和夜萤说这些,她能明白吗? 她只会生气,端翌之前不肯和她坦白吧? 毕竟在两个人的感情里,坦承以对是最重要的事。 原本对感情不开窍的傅太医,自从恋上宝瓶之后,似乎对感情的事,也有了几分明悟。 然而,傅太医只能一脑子浆糊地乱想,他知道,感情的事,只有靠靖王爷和夜萤自已沟通,不是说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好吗?希望他们也能如此,他至多,只能从旁助力…… 此时金月在边上吵吵嚷嚷,傅太医闲着也是闲着,索性干脆利落地答应了金月,表示马上着手帮她治腿,省得她呱噪的同时,自已也能找点事做,分散精力。 “啊哇!” 于是,洞府里,继夜萤的惨叫之后,再度响起了一个恐怖惨叫的女声。 洞府外,三里范围内,生机全无。 因为,所有的动物,都知道那个“邪恶”的人类洞府十分危险,每个雌性动物进去,不管是美的还是丑的,都受到了“非人”的虐待…… 要不然,那两个雌性动物,怎么会发出这么惨绝人寰的惨叫呢? 人类太危险,还是离远一点好。 动物们自有自已互相告诫的方式。 金月之所以惨叫,是她的腿,生生地被傅太医折断了。 而且是两腿同时被突然折断…… 在金月提出要傅太医治好她的腿的请求后,傅太医漫不经心地答应了,然后便突然出腿,把金月的两条腿同时扫断。 嗯,不痛得惨叫才怪。 还好,夜萤睡得很沉,听到金月的惨叫声,也只是翻了个身,又继续睡了。 “你,你为什么痛上狠手?我哪里得罪你了?” 金月气愤地指摘,倒在地上,眼泪汪汪的,那是疼的,情不自禁掉出泪来。 “你这腿,是被银月有意弄畸形了,我不痛下杀手帮你彻底纠正,你永远不可能正常走路。放心吧,我得新帮你接起来,养个三五个月的,骨头长好就好了。” 傅太医不疾不徐地道,一旦变成他的病人,他便自有一股让病人跟着他思路跑的力量。 “真的有那么神奇?” 金月看着两手在她腿上摸索的傅太医,充满希望地问。 如果真能重新变成正常的女人,痛一点,也没关系,完全可以忍受。 女人对美的追求,都是不遗余力的。 傅太医哼了一声,道: “那是自然,我傅某说的话,还没有不实现的。” 话说到这里,金月高兴极了,傅太医看她神情兴奋,“卡卡”两下,早就把两腿脱位出来的骨头,重新推到了摸准的位置。 于是,洞府里又响起一声剧烈的惨叫…… 洞府周边的动物们早就跑没影了…… 当然,黑卡除外! “好了,我给你敷上清凉的草药,然后再帮你固定好,从今天起,你数个三个月的时间,我包你走起路来,和夜姑娘一样婀娜多姿。” 傅太医原来也会说笑。 金月额头上迸出冷汗,此时两腿一阵阵酸痛,但是还好,重新接驳骨头后,也就傅太医一折一推那两下够疼,现在这种情况,还能忍受得了。 随着傅太医把药给她敷上,一阵阵清冷渗入骨头里,金月顿觉轻快许多。 在药汁收干后,傅太医找来几根坚硬平整的树枝,用带子围着树枝,把金月的断腿固定了起来。 这下,洞府里有两个病人了,于是,洞府里整天药味不断,不是要给夜萤熬解毒养神汤,就是要给金月熬续骨再生汤。 然而,两个男人沉默地劳碌着,两个女人却悠哉地交流着患病的经验和体会。 当然,金月主要感觉到断骨部位一直发痒,而夜萤则感觉自已主要是蚁行感让她难受不已…… 除此之外,两个人吃了睡,睡了吃,一方面是傅太医在她们的药里放了安神养颜的药,一方面,夜萤觉得,如若不睡觉,她现在一定会疯掉。 她还不能接受端翌就是吴大牛,吴大牛就是端翌的奇幻现实。 原来,她一直和同一个男人在谈恋爱。而且是和同一个男人谈两种风格不同的恋爱。 这个男人太分裂了! 夜萤之前还暗暗夸过端翌高冷、禁欲,格外迷人,这下可好,他已经变成吴大牛的现实污化了…… 一个擅长开小黄车的老司机…… 这是夜萤对端翌的最新评价。 可是不能否认,这个老司机的车开得不错,尤其是在有高颜值的保证下,作为一个具有后世现代灵魂女性,夜萤对享受肉体愉悦并不排斥和反感。 然而把她瞒得团团转什么的,真的太伤人了!夜萤感觉自已受到了一万点暴击伤害。 这个男人在结婚恋爱这件事上就能把她骗得团团转,还有什么事不能骗她? 第八百五十三章是时候谈谈了 “王爷,你不须如此封闭自已,有些事,该说还是得敞开心扉对夜姑娘说清楚。” 傅太医见这几天夜萤和端翌的关系,陷入了诡异的平静中,他自是知道事情不对,便劝慰端翌道。 “说清楚?怎么说清楚?”端翌苦笑,“那件事是个魔鬼,会吞掉我所有最亲密的人,我宁愿自已一个人默默受着,也不愿意影响到她。” 傅太医自是晓得,端翌说的她,就是指夜萤,他不禁叹了口气,道: “王爷,夫妻间宜坦诚以对,你就不能偶尔暴露一点内心的虚弱给她……” “不可能!”傅太医话没说完,端翌便断然拒绝阻止道,“你也一样,不经我的同意,绝不能把那件事说给她听。否则……” 端翌的语气里,有浓浓威胁的味道,傅太医只能叹了口气,服顺地道: “臣明白。” 端翌在她面前,必须是强大的,无所不能的,他不能容许自已的形象在她面前有损…… 洞府内,夜萤依然旁若无人的和金月聊得有滋有味的,似乎要弥补十几天变傻后缺失的聊天时光。 两个女人的聊天,因为端翌和傅太医的进来,更变得水泄不通: “是啊,我家有一个小别院,可以让你住,我家的浴桶有一个泳池这么大,你可以尽情地洗浴,对了,咱们可以一边洗浴一边吃水果聊天……” “没错,你脸上是有点斑,你这个年纪,不注意防晒,这也正常,不过你若是用了我的淡斑产品,以后注意在阳光强烈的时候用上防晒霜,那肯定会有改善啊!” 吧啦吧啦都是女人的话题。 两个男人对视一言,无奈地一笑。 终于,夜萤说得口水都干了,金月也一时找不到话题聊,端翌总算能插进话了,他逮着时机,就象小偷趁着主人不在偷溜进主人的心房道: “明天咱们出山,到镇上住,我们已经找了一幢院子,各方面的条件会比这里好多了,金月也能有侍女照顾。” 端翌这个安排,倒是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的。 夜萤本来想反对,但是一听金月可以有侍女照顾,便也闭上嘴了。 这些天,金月的腿在康复中,其实行动诸多不便,除了她可以搭把手外,傅大夫和端翌都不方便照顾她。 而金月在洞府里也住得不舒服。 考虑到金月,夜萤只能默不做声。 没有反对,就是同意了。 端翌十分满意。 换个地方住,把小女人和金月隔开,小女人刻意想要营造的冷淡气场自然就破开了,然后,他就可以,嘿嘿嘿…… 端翌想得美滋滋的,因此也不介意晚上夜萤对他客客气气的疏离,依旧美美地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夜萤发现,那些黑衣人又出现了。 当然,这一次他们不是来帮忙装饰洞府的,而是抬了两顶轿子,让她和金月乘坐,抬她们下山。 端翌找到宅院,闻中取静,在集镇富贾聚集区,一幢三进的宅子,大门一闭,便十分幽静。 这边的宅院设计开始偏向大夏的风格,青砖灰瓦,因此夜萤倒还是能住得惯。 金月住在前边一进的院子里,端翌安排了四个侍女伺候她,日夜都有人轮班听她差遣,夜萤看了也就放心了。 金月的腿已经被傅大夫扳正,但是腿上的毛皮依然还未褪去,傅大夫说是山里的药不足,在镇上,他就能找到足够的药,研磨制成药粉后,搓在那毛腿上,就能把所有的毛发褪尽,变成正常人的腿。 不过,腿上的肤质怕是没法改变了,毕竟,野兽皮肤的肤质和人类是不一样的。经过几十年,那些兽皮已经与金月的皮肤长到了一起,融为一体了,不可能再撕扯下来。 这一点有些遗憾,但已经比原来金月的样了好多了,所以她也就不介怀了。 金月得了傅大夫的允诺,巴不得能让自已的腿恢复正常,所以对搬到镇上来,自是不加反对。 倒是夜萤,和端翌住在一个院子里,突然觉得一阵尴尬。 安顿好之后,夜萤一时无所事事,坐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看着嗡嗡营营穿行在葡萄藤间的果蝇,一时间只能玩数手指头的游戏。 端翌洗浴已毕,着一袭白衫,头发挽起,束了一个白玉冠,看上去英气勃勃,径自走到夜萤面前,在她对面坐下。 夜萤扫了他一眼,顿时就被眼前英俊的男子慑住。 只是一想到他对自已的所为,心里忍不住别别扭扭的。 再想到自已对他和吴大牛,前后两种不同的表现,心内又涌起一阵羞耻感,那感觉就象当着丈夫的面偷情一样,难以言表。 再看眼前欢眉喜眼的人,又似不把他可恶的所作所为当一回事,夜萤便继续默默地数着手指头。 “萤妹,我们是时候该谈谈了。” 端翌稳定了下心神,清了下嗓子,终于摆出一付和夜萤交心的模样。 “嗯,你说,我听。” 夜萤低头数着手指头道。 这十个指头也挺好玩的,数来数去,一、二、三、四…… 端翌扫了一眼夜萤那圆润如玉笋般的手指头,克制住想要把它们抓过来,好好狼啃一番的想法,努力正色道: “萤妹,事情是这样的……” “所以,你就一直扮成两个人来骗我喽?” 夜萤听完端翌那一番长长的叙述,不禁气得一拍桌子道。 端翌见夜萤生气,倒是宽了心,不怕她生气,就怕她一副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一脸漠然。 端翌说了事实的缩减版,至于他靖王爷的身份,依旧没有对夜萤吐露。因为其间牵连太广,他的小女人,是乡村里一朵最艳的花朵,如若现在被强行移到皇室中,怕是反而会被狂风暴雨摧毁。 在夜萤眼里,他依然是那个镖局的带头大哥端翌,在江湖上人面颇广,黑白两道通吃,身家不菲…… 至于为什么扮成两个人的理由,端翌解释说,是因为他在江湖上仇人太多,所以不得已扮成两个人,免得让夜萤受到他江湖旧事的牵连。 夜萤自是相信了端翌这些解释。 不过,到底胸臆难平,夜萤突然气愤地问端翌: “是不是觉得用两种身份和我交往,十分过瘾啊?” “那怎么可能,自已都觉得很分裂,有时候端翌还会吃吴大牛的醋,讨厌他是夜萤名正言顺的夫君;而吴大牛也会恨为什么端翌会和夜萤那么好,夜萤只对他热情有加。” 端翌老老实实的态度,让夜萤心里爽利了一些,好歹他这么做,都是为了自已的安全,夜萤一时间竟也不好再责备他了…… 第八百五十四章“未婚妻”找上门来 但是,原谅他? 夜萤一时又过不了心里这个坎。 端翌心内无比忐忑,他看着眼前葡萄架下的小女人,临近傍晚的阳光星星点点,洒在她脸上,明灭不定,给她多了几分神秘莫测。 一时间,端翌也不能确定她的选择。 “咳,对了,你在我出事后,选择冷漠,是为了方便让吴大牛行事吧?” 夜萤一想到自已一直怨怼的端翌,原来竟然一直在身边陪着自已,也是无语了。 “嗯。”端翌点点头,这点否认不了。 “那你说的的《齐民要术》抵罪一事是真的了?” 夜萤试探性地发问。 如果找《齐民要术》抵罪一事不是真的,那么她就会一直是带罪之身,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和端翌一起走?会给他带来更大的麻烦。 “当然是真的,虽然身份是假的,但是我说的事情是真的。《齐民要术》很重要,咱们必须找到。” 端翌的话其实含糊其辞,因为夜萤的罪名本来就不是真的,不存在抵罪一事,但是《齐民要术》必须找到倒是真的,因为事关阿宁。 “如此甚好!” 夜萤最后一块心病放下了。 端翌痴痴地看着晚风吹拂下自家小女人绝美的脸庞,感觉她对他散发的那股致使诱惑,耳边是果蝇微微的嗡嗡营营声,时光最好能在这一刻停留…… “过来。” 夜萤忽然对着端翌道。 “怎么?” 端翌不解,一脸迷惑地看着夜萤。 夜萤忍着不笑。 哎,吴大牛和端大哥,这两个人虽然设定的性格不同,但是原来,有时候也是共通的。 都一样傻! “我的肩膀酸,帮我按按!” 夜萤不客气地道。 这几天喝解药,神经在不断地逆向康复中,她经常感觉到全身蚁行酸痛。 端翌也是知道这回事的,一听夜萤说身上酸前,当即走到她背后,捏着她的肩膀,细心地给她按摩起来。 “怎么样?会不会太重了?要是太重你和我说一声啊!” 端翌交待道。 “唔,舒服,手法不轻不重,正正好。” 夜萤美眸微咪,脸向上四十五度角轻扬,从端翌这里看去,正好看到她绝美脸庞最迷人的角度,红唇轻启,挺直的鼻梁微翘,调皮而又诱人,仿佛在说,来亲我啊! 端翌咽了下口水,他还没拿准夜萤原不原谅他呢,一时间竟然不敢轻举妄动。 夜萤等了半天,没见端翌有任何举动,只是察觉他放在自已肩膀上的手,突然变得忽轻忽重…… 傻瓜! 夜萤在心里轻笑。 傅太医走进院子时,看到的就是这样辣眼睛的场面。 青绿下垂的葡萄藤枝蔓中,身长玉立的端翌和面容佼好的夜萤两个人静默不语,端翌一身白衫,夜萤一身鹅黄的裙装,衬在绿油油、灵俏的葡萄枝蔓中,就象一幅绝美的画面。 傅太医不禁暗自感叹,什么时候自已也能和宝瓶如此琴瑟和鸣就好了。 不过看眼下的光景,夜姑娘是原谅了靖王爷? 如此,甚好! 阳光微暖的勾勒下,夜萤的轮廓如此美好,让端翌无法转移开视线,看着她近在眼前的脸庞和如花一般娇嫩的嘴唇,端翌终于鼓足勇气,拿出自已统率三军的果决,俯下身去,准备亲吻她。 “咳”,偏生在这个时候,一个清嗓子的声音打断了端翌的举动。 端翌的身形僵了下,缓缓抬起头…… 哪个这么不识趣的家伙? 傅太医差点没被靖王爷扔来的眼刀杀死。 “我,我,我有事要和你说。” 傅太医心道,谁知道你们要现在亲热啊?我还不想看到呢……看到好心塞! 端翌的眸子一深,道:“说!” “呃,雪莲姑娘说来拜访夜姑娘!” 傅太医耷拉着脑袋,被端翌的眼刀一睃,他就象霜打的叶子一般,蔫了。 好死不死,他明明看到这两个人方才正经地一站一坐,他还好意咳嗽提醒了下,意思是他来了。 没想到,他刚咳完,端翌就俯下身去,那动作,分明是要和夜姑娘亲热的举动。 结果,他那一咳正好踩在了节奏上! 傅新心里苦,傅新不说! “什么?雪莲?她要拜访我?” 夜萤一听大奇。 “这个镇叫月亮湾,是王宫所在地,王室耳目众多,雪莲知道你在这也不奇怪。奇怪的是她一定是用心交待了,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知道你在镇上。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不必担心。” 端翌皱了下眉头,反正他也不怕事。就是不知道雪莲此举是出于何目的。 “她在哪?” 夜萤有了端翌的话,心里安心了许多,便问傅太医。 当然,夜萤心里那份妥贴安稳的感觉,因为有了这个男人在身边,更甚。 从前不管是吴大牛还是端翌,都能给她无比安全感,现在更别说,她知道他们俩原来竟然是同一个人了。 “就在门外。” 傅太医有点尴尬地道。 其实雪莲已经悄无声息站在他身后了,傅太医稍一退开,雪莲那颇具野性美的容颜就展现在他们俩面前。 “哟,夜姐姐,没想到你命真大,竟然能解了催香草的毒? 不过,你的专情还真是感人啊,破坏了我的大婚,把吴大哥拐走,没想到现在马上就换了个小白脸?真是让我佩服地五体投地,原来你的痴情就是这样啊? 为什么不让我和吴大哥成亲?你拐走他,自已又和这个小白脸卿卿我我,你简直是一个人尽可夫的贱女人!” 雪莲冷哼一声,一脸鄙夷地看着夜萤。 “住嘴!你这个小三的女儿,你有什么权力这么说夜姑娘?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已的脸,若不是你娘小三上位,你还不知道在哪呢!” 这时,一个愤怒的声音在院外响起来,大家齐齐回头一看,竟然是狼人金月。 她坐在轮椅上,因为双腿的骨头还没长好,所以不敢走路,此时出现在院落外,正一脸怨恨地看着雪莲。 哪怕是再冷静自持,此时看到夺走心爱男人的女人生的女儿,还用的是她当时和木尔德罕一起想的名字,金月便再也无法克制自已的情绪。 再说,雪莲这一字一句的,特别厚颜无耻,一点也没有小三女儿的自觉性嘛! 得了便宜还占理骂别人? 金月听了真是气不过! 第八百五十五章白莲花的功力深 若是别人骂雪莲,她早就一挥手,让如狼似虎的侍卫把对方拖下去打死了。 但是骂她的人,偏偏是金月。 她母后的情敌,也是她父王的软肋! 为了这个女人,她父王已经萌生出禅让之意。 那天这个女人从宫里失踪之后,父王找遍了王宫,没找着她,气得打了阻止他的母后一巴掌。 从生下来后,雪莲还是第一次看到父王打母后! 这让雪莲对眼前这个女人充满了恨意,但是也有所忌惮。 她当然不敢对金月怎么样了,只是金月的话太刺耳,雪莲又是骄纵惯了的性子,哪里肯白白吃了这一记亏? 何况,母后在父王面前失了面子,雪莲也一直在金月这里补找回来,于是,她便上前指着金月道: “你凭什么说我是小三的女儿?当初是母后和你一起救的父王,你仗着是部落里的贵家小姐,看上父王后,硬生生剥夺了母后照顾父王的机会,若不是你横加阻拦,为自已刻意制造机会,当初母后会失了先机,不讨好于父王吗? 不过天理循环,天道昭彰,最终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父王若不是对母后有情,有可能娶她吗?” 雪莲一番话,还真是令夜萤见到了白莲花的功力,顿时瞠目结舌,彻底把银月王后给洗白了。 如果端翌和傅太医不知道个中内情,没有亲眼看到金月被治腿时的惨状,他们没准还会觉得雪莲说的也挺有道理的,银月王后挺让人同情的呢。 金月浑身颤抖,一时间百口莫辩。 她在迦落山为情所困,为身体残损所困,一直解不开心结,结果现在还要被这个小辈嘲笑,她气得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夜萤自然看不下去,何况,金月这次还是为她出头才被雪莲抢白,于是,夜萤便冷哼一声道: “小三再怎么洗白也是小三。有本事,当初银月就不要伤害金月,公平竞争啊?说到底,还是银月根本没有自信,起了坏心思吧? 一个女人,为了得到自已想要的男人,活生生把另一个女人变成了狼人,困在迦落山中几十年,还心虚得不敢接近迦落山,你硬说这种女人是圣母,恐怕也只有你那老眼昏、昏庸不识人的父王会相信吧? 你也是厉害,小小年纪,鬼话一套套,黑的都能被你洗成白的,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你娘当年使尽心机,甚至不惜伤害她的恩人,终于小三上位成功,你不也是如此吗? 之前用催香草的解药来威胁大牛,迫得他与你成亲,这手段,和你娘亲当年还真是日出一辙啊? 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你抢了我的男人,我是不是要为你鼓掌叫好呢?” 雪莲被夜萤一怼,脸上青一阵白一阵,若论牙尖嘴利,她当然不输于夜萤,但夜萤就胜在,她的男人护着她,吴大牛的心并不在雪莲身上,这自然让夜萤底气十足。 雪莲看着夜萤依偎在端翌的怀里,眼珠子一转,不由地冷笑一声道: “说什么吴大哥是你的?你看,现在不就另结新欢,抛弃了吴大哥吗?和这个小白脸卿卿我我的,你既是不要吴大哥,那就把他还给我!” 夜萤一听,哭笑不得,端翌还成了小白脸了,但是当然,她肯定不想让雪莲知道端翌就是吴大牛,免得后患无穷。 谁知道,金月生气的劲缓过来后,正好听到雪莲这么指摘夜萤,金月也是愤怒不过,只觉得气血冲脑,嘲讽地道: “谁说夜姑娘另结新欢了?可笑的是某些女子,明明吴大牛就在眼前,却不识得真身!告诉你,端兄弟就是吴大牛,吴大牛就是端兄弟。夜姑娘才不会象你说的一样:喜新厌旧,另结新欢。你把这帽子戴在你娘头上吧!” 金月说完,心中一口怨气才稍散。 但是夜萤却不由一阵叫苦,得,这里还是雪莲的主战场呢,四下里都是她的人,这下可好,她知道端大哥是吴大牛,岂不是惨了? 真是猪一样的队友啊! “什么?他,他是吴大哥?” 雪莲一时间竟然忘了被骂之后要反击,而是震惊了,万万没有想到,她那其貌不扬的吴大哥,竟然长得这么俊逸出尘,难导吴大牛身上一直有一股让人不容忽视的气度! 果然,那种气度和眼前这副帅气无匹的容貌结合在一起,才是完美的! 雪莲一眨不眨地瞪着端翌,好半晌,才声音哑涩地道: “你,你真的是吴大哥?” 夜萤看到雪莲这副表情,心里“格登”了一下,暗道不好。 看来,雪莲很快接受了这个现实,怕是看上端翌了吧? 端翌的样貌,绝对可以让人一见倾心。 所幸端翌眉头一皱,冷冷地道: “是谁很重要吗?” “对我来说很重要!” 雪莲其实心里已经明白,端翌就是吴大牛了,看夜萤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了。 难怪夜萤防贼一样防着自已,而且心定神闲,脸上的神情和过去在吴大牛身边一般自在。 原来,她一直没有换男人,难怪夜萤这么从容淡定,任她指摘也不生气。 夜萤不生气,雪莲生气了。 吴大牛是她的,亲口答应了要和她成亲,现在吴大牛变成了端翌,那就更完美了。 之前她带着吴大牛回宫中,还被母后私下里说那男人长得够丑的,若不是之前母后一直宠溺她,肯定不会支持她和吴大牛成亲,她也是寻死觅活了几次,母后和父王才无奈答应她和吴大牛成亲的。 但是现在如果她带着端翌回去,一定不会被人说道了,大家肯定还会支持她。这下她被丑男抛弃的面子彻底挽回来了,带一个英俊勇武的夫婿回去,那是多有面子的事情啊? 雪莲看着端翌俊逸无双的容颜,眼神愈发灼热起来。 夜萤看着雪莲那贪婪的好象要吞了端翌的眼光,不由觉得象吞了一只苍蝇般恶心。 金月也知道自已犯了大错,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她可谓心急办坏事了。 大家都盯着端翌,看他怎么回答雪莲。毕竟,雪莲现在,眼里似乎只有他了。 第八百五十六章被婉拒了 端翌抹了把脸,觉得自已的脸都要被雪莲的眼神戳烂了,看到大家、尤其是雪莲眼巴巴地盯着他,端翌风淡云轻地道: “我讲个故事吧,你们听不听?” “听!” 两个姑娘异口同声地道。 夜萤和雪莲互相瞪了对方一眼,然后都转脸不看对方,夜萤伸出手,轻轻握着端翌还搭在她肩上的手,并不看雪莲一眼。 但是光是这个动作,就让雪莲浑身热血上涌,差点没气得炸起来。不过端翌的故事还没讲,她直觉这个故事很重要,肯定是端翌对她问题的回答,也是对他和她之前发生事情的表态,所以雪莲倒是要仔细认真地听一听。 因此,雪莲便忍下了心中酸溜溜的醋意。 “放说,从前有个巴依,在集镇上开了一家煎饼店,阿凡提每天骑毛驴经过时,就会站在煎饼店,拼命地闻煎饼的香味。巴依老爷很不爽,有一天,阿凡提站在煎饼店前吸香味的时候,巴依老爷就冲出来,要让阿凡提交费。 凭什么要我交费啊?我又没有吃你的煎饼。阿凡提问。 哼,就凭你天天跑来吸我煎饼的香味,哪能让你白白闻味的?巴依老爷理直气壮的道。 阿凡提听了,不慌不忙地掏出了他的钱袋,巴依老爷可高兴了,就在这时,阿凡提拿起钱袋晃动,就听钱袋里发出金钱的撞击声。 阿凡提问,你听到钱的声音了吗? 巴依老爷满脸堆笑地道:听到了。 嗯,听到咱们就两清了。我闻了你的煎饼味,你听到了我钱的声音!” 呃,这不是她曾经向端翌讲过的聪明的阿凡提的故事吗? 夜萤楞了下,不过,细想之下,越想越妙,用这个故事来回答女神雪莲,是再妙不过了。 你想嫁的是吴大牛,如今吴大牛不存在了,你再来找我就不对了。端翌想要表达的意思大抵如此吧? 煎饼对的是实实在在的金钱;煎饼香味对应的是钱的声音。 端翌对应的是夜萤;吴大牛对应的是和雪莲有过婚约的那一个。 因为吴大牛虽然欺骗了雪莲,但是雪莲同样也以一个假的解药为饵骗过吴大牛。假端翌和雪莲的假解药的账就象阿凡提的钱响和巴依老爷的饼香一样,已经两清了。 女神雪莲又不是笨蛋,她略一思忖,便听出端翌说的这个故事的含义。 人家已经明明白白婉拒她了。 如果她再纠缠下去,丢的就是她自已的面子。 一个女人,尤其是整个王室捧在手心里的女人,一而再地苦苦追求一个男子而不得,传出去,她会成为整个部落的笑话,也会成为王室的耻辱。 她已经因为被男人毁婚成为王室的耻辱了,只是正好,额而吉部落正好遇上银月王后和金月当年那桩旧事,掩盖了雪莲的羞辱,否则,现在外面光是舆论的压力,也足够让雪莲无地自容。 端翌说完这个故事,夜萤当即拍手道: “好听,真好听,端大哥,以后你每天晚上都给我讲几个故事吧?” “好,那是当然。” 端翌宠溺地抚了下夜萤头顶的头发,把几根呆毛顺了下去,看到这一幕的雪莲,脸都僵了,反应过来后,气得一跺脚,转身就跑出了院落。 “哈哈,看到仇人的女儿也有今天,虽然有点为老不尊,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心里特别痛快。这小姑娘的性情比起当年她妈来,可是差多了。 我觉得她还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当年银月的心机与残忍,她都没学到一半。” 金月嘲笑之余,对夜萤也不无歉意地道: “对不住了,一时嘴快,暴露了你们的隐私。” 说都说了,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办法呢? 夜萤苦笑一下,对金月道: “算了,没事。” “方才她闯进来时,来得特别急,所以一时没拦住她。现在她也知道夜姑娘痊愈的消息,过会清醒过来,会不会采取极端行动?咱们要不要马上离开这里?” 傅太医在边上道。 “还是进迦落山吧,不过这回多带些人。” 端翌想了下道。 “这才离开又要进山?” 傅太医觉得还不如直接离开这里回柳村好了,他多想赶紧看到宝瓶啊! “我们还要去找光明石呢!” 端翌徐徐道。 若不是如此,倒是可以直接回柳村了。 至于《齐民要术》,可以留几个精干的手下在这里寻找。反正端瑞捏着他的把柄,他也不是没有捏着端瑞的把柄,随便找几个出来,也够端瑞喝一壶的了。 但是重要的是小女人的心愿还没实现。 把她骗出来到北疆晃了一圈,最后几桩事是一一都理好了,身份的事暂时也取得了她的谅解。然而,要弥补一下小女人,最重要的还是把光明石找到,让她欢喜一下。 “也是,进迦落山的话,王室的人等闲不会进去。再说,有我这个她们母女讨厌的人在,恐怕更不会进迦落山了,她们巴不得木尔德汗不要看到我。” 金月道。 “那好吧,就收拾收拾,再进迦落山。” 傅太医也是醉了。 不过,由于刚下山,除了增补一些山上一时不好找的草药,倒也不需要多带什么东西,所以两顶小轿即刻出门,到入夜时分,夜萤和金月又回到熟悉的洞府。 “哎,还是住在这里自在啊!” 金月伸了伸懒腰,呼吸着山林里的空气,感觉特别自由。 您老是自在了,我和萤妹的单独相处空间没有了。 端翌心里暗暗嘀咕了一句。 不过,还好,他和夜萤相处的最大难题,他的身份问题,已经得到了夜萤的谅解,那么这一趟下山,就没有白折腾。 “端大哥,我的身体感觉恢复得差不多了,咱们找个时间把光明石找到,再去找《齐民要术》,然后就赶紧回家吧,我可想家里了。” 夜萤对端翌道。 “《齐民要术》?你们找它做什么?” 没想到,金月竟然一脸对《齐民要术》十分熟悉的模样,插了一嘴道。 “你知道《齐民要术》?” 端翌和夜萤都震撼地看了对方一眼。 “当然。”金月不以为然地道,好似这并不是一个什么特别的消息似的。 却不知,她的回答在端翌和夜萤心里,掀起了巨大的波澜。 第八百五十七章来到北疆的因果 “前辈可否说说你知道的《齐民要术》是怎么回事?” 端翌按捺住内心的心潮澎湃,仍是镇定地问道。 夜萤可没这么镇定了,她差点没高兴地跳起来,上前一把扯住金月的袖子道: “前辈,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没想到我们此次北疆之行的因果,都落在了你身上。” “《齐民要术》很重要,但是你们想找也不难,就当我还你们治好我的腿的人情了。” 金月轻轻吁了口气道。 夜萤和端翌对看一眼,都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夜萤道: “其实前辈太客气了,傅大夫治好你的腿,可从来没有想过要什么人情。” “哼,臭丫头,就你会说话。”金月莞尔一笑,徐徐道,“其实呢,额吉尔部落能够发迹,全托了《齐民要术》之功。你们都知道额吉尔部落的首领在迦落山发迹的故事吧?” “是,听说过。” 夜萤还是在来迦落山参加吴大牛和女神雪莲的婚礼路上,听到赶车的老汉说的,就因为在迦落山发迹的,所以额吉尔部落一直把迦落山当成神山来供奉。 于是金月便把知道的事情一一道来。 原来,额吉尔部落的首领年轻时进迦落山打猎,无意中在迦落山的一处洞穴里,发现了不知道是谁藏于此处的宝藏,里面的金银珠宝自不待言,但是最重要的是,那处宝藏里,还有十几本叫《齐民要术》的书籍。 这位首领是个具有眼光和远见卓识之人,他虽然欣喜获得大笔的金银珠宝,但是却对那十几本用大夏朝文字写成的《齐民要术》颇感兴趣。 他直觉到,如果一本书能和金银珠宝放在一起,列为宝藏,那一定有它的珍贵之处。 于是,他找了一位精通大夏语和本族语的先生,把齐民要术翻译成本族语,融汇贯通,利用《齐民要术》里传授的知识,发展起了额吉尔部落的畜牧业,从此额吉尔部落就开始慢慢强大起来。 “啊?那前辈你的意思是说,《齐民要术》现在在额吉尔部落的王宫里?也就是木尔德汗国王的手上了?” 夜萤分析了下,道。 “正是,要不然,我从哪知道《齐民要术》的?”金月落落大方地道,“当初,木尔德汗为了娶我,展示他们部落的实力,有把这本书给我看过。随着年代的推移,如今额吉尔部落里也只剩一本写着大夏语的《齐民要术》了。我记得,那本书被他们供奉在了王宫的神庙里,四周日夜有人防守,守卫森严。” 金月提供的情报,自然是最准确无误的了。 “看来,要拿到那本书,就必须潜进神庙里。”端翌微蹙着眉头,道,“那神庙我在宫中见过,四周都是空地,不好潜伏进去,难度很大。不过不管怎么样,我们也一定要拿到那本书。” 金月颔首,其实,她原本可以装着不知道这本书,但是她故意说出这本书放在哪里,就是想让木尔德汗失去这本书。 这本书在额吉尔部落里地位相当重要,每一名国王登基前,都要把右手放在这本神书上做出神圣的誓言,这样,部落里的人才认为,自已的部落会因此畜业发达、万事如意。而这名国王的登基仪式也才完满。 如果失去这本书,木尔德汗和将来要继承他王位的大王子就尴尬了。 这也算是她对木尔德汗的报复吧! 知道了《齐民要术》在哪里,端翌反倒不着急了,吃过一顿丰盛的晚餐,端翌见大家各自忙碌,便对夜萤招了招,示意她一起出洞府。 “做什么?黑天野地的。” 夜萤有点小小别扭地问道。 她实在还没有办法完全相信,原来端翌和吴大牛是一个人的现实,偶尔还会担心,是不是端翌或者吴大牛欺骗自已,到时候他们又变成两个人,让自已会备感尴尬。 因此,面对端翌,夜萤一直保持着一种莫名不自在的疏离之感。 端翌对她微微一笑,牵起她的手道: “老婆,我带你去一个浪漫的地方。” 老婆?这个称呼好甜蜜,夜萤听到端翌也会卖弄浪漫,差点以为自已又回到了现代。 “哼,搞什么鬼?鬼鬼祟祟的。” 夜萤嘴上抱怨,但是心里却充满了期待。 “跟我来就知道了,闭上眼睛。” 端翌宠溺的语气,让夜萤觉得,他肯定有个大动作。 至于是什么,她就听话地闭上眼睛吧,待他让她睁开眼睛应该就知道了。 果然,夜萤闭上眼睛后,端翌一把抱起她来,不顾她双脚离地的晕眩感,带着她“飞”了起来。 “啊,好刺激啊!” 夜萤不禁笑出声来。 好吧,就把自已的身心都交给他,相信不会让她摔倒啃个一嘴泥的,不然就不叫浪漫了是吗? 夜萤感觉自已的身形停住,端翌把她放了下来,然后在她耳边轻柔地道: “好了,你可以睁开眼看看。” “啊?好美啊!” 夜萤睁开眼睛,四下打量,才发现,自已竟然是在一个精致的树屋上。 也不知道端翌什么时候让人在这里做了一个树屋,树屋不大,正好够两个人宽敞地活动,树屋下面,是月光下沉默的森林,不时能见到飞禽在树梢上飞翔。 “你喜欢就好。” 端翌喜孜孜地,如领到嘉奖的三好学生一般。 “我就喜欢这里高,可以看月亮。” 夜萤坐在树屋的地板上,托腮看着天上的明月。 此时的心情,和她发病前完全不一样了。这样的月亮,她可以和端翌一起,看到天荒地老。 真是不敢相信……夜萤继续不敢相信中……好象做梦…… 怎么可以这么完美? 端翌和吴大牛竟然是一个人? 这简直是继她穿越这件玄妙的事后,在这个世界遇到最完美的事。 当然,她还需要时间消化和接受。 端翌坐在夜萤身边,一把搂住她的肩膀,见她靠在自已的肩膀上,和她一起抬头看着明媚的月亮。 月华如水,照在他和她的脸上,好象无尽的祝福倾洒过来…… 第八百五十八章被你骗惨了 回想起和吴大牛相处的一幕幕,夜萤不得不承认,这两个男人都在她心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但是却都各有遗憾。 吴大牛此前的表现并不出色,一直到北疆的路上才发力,以至于她前期对他毫无感觉; 而端翌虽然品貌俱佳,奈何那时候她认为自已已经是吴大牛的妻子了,不得不与他保持着距离,努力克制着自已的感情,以至于两个人的情感,实则也未能圆融。 现在好了,他是端翌,也是吴大牛,她对这两个男人的纠结可以放开,对他们的感情可以融为一体,不必担心被人指手划脚。 她一直以为,自已在柳村的生活平淡无奇,原来,从她穿过来之时,就拉开了与众不同的瑰丽人生。 对夜萤来说,她是具有现代思维的穿越者,因此虽然脑中在知道真相后混沌了一阵,但是她很快就接受了现实。 当然,这个现实还需要她好好消化一番。 不过,安心倚在大帅哥身上的感觉真好,夜萤的头歪在他胸前,听着他强健有力的心跳,这才惊觉,原来吴大牛和端翌的心跳声,一直是一模一样的。 只不过,过去被她忽略了。 而这时候,过去被她忽略的点点滴滴细节,此时也被她回忆了起来。 比如,端翌和吴大牛从来没有在同一时刻出现过;吴大牛每次来她房里,都是摸黑而来;端翌如果当晚喝酒,吴大牛肯定不会出现…… 诸如此类种种,当时并未察觉异样,但是现在真相在此,便显得她当时特别愚钝。 “被你骗惨了!” 夜萤头靠在端翌的身上,幽幽地叹了口气道。 端翌内心一阵激荡,这样的责备算是轻的了,只是,他还未完全向她坦承一切,难免依旧有些心虚,并不敢回应,只是更紧地把她搂在怀里。 他低下头看她,她的面庞在月光下煜煜生辉,恢复了灵智的脑子让眼睛显得异常清明,看她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已,端翌不禁笑了,用情人间的呢喃问她: “看什么?我有什么好看?” “当然好看,你是家里的颜值担当。” 夜萤脱口而出,一句话暴露了她对老腊肉美色的垂涎之意,夜萤不禁微微低头掩饰。 好吧,她到底不是柳村的小村姑,看到英俊的男人难免想入非非,也不想掩饰。 而现在,这个帅得一塌糊涂的男人,竟然是自已的相公、老公、亲爱的……真的好象做梦,又好象捡到了宝…… 那点知道真相后的怨气,似乎也随着他的小心翼翼的讨好和歉意的笑容,而慢慢消失无踪。 “家里的颜值担当?什么意思?家里要上颜料吗?” 端翌皱着眉头,好看的剑眉一边挑起,斜飞入鬓,一举一动,无不让夜萤觉得莫名心动。 原来,有一个这么好看的老公,是如此美妙的体验,百看不厌,就象一幅颜值让人舔屏的高颜值电影一般。 听到端翌又迷失在自已的现代语言陷阱里,夜萤不禁露出得意的笑容,道: “不是咱家要上颜料,是我家相公太出色了,难怪那女神雪莲白天看到你,连眼珠子都不会转了,甚至都不好意思露出凶相来,要强抢民夫,只能被你一个故事婉拒后,落荒而逃。” “哼,休得再提那个女子,我是连名字都不想听到了。” 端翌人生第一次被骗,还是被一个女子,骗得差点成为那名女子的夫婿,真是人生第一大耻辱啊! 还好,事出有因,要不然,自家小女人若是不肯原谅自已,他对那名女子,也不会象今天这般“客客气气”了。 “好,不提。” 夜萤想到那些糟心事,自然也不想提,何况,她也不愿意别的女子在自家如意郎君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自是不提为好。 夜萤还没有防备的时候,端翌俊帅无敌的脸庞已经逼近了她的眼前,然后,一阵熟悉的触感,从她唇上传来。 原来,和端翌亲吻是这种感觉啊! 夜萤一阵眩晕。 可是不对,这种感觉如此熟悉,此前她都不知道“享受”了多少回了,只是还不自知罢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夜萤觉得自已就象溺水的人一般,快要被他把胸腔里的氧气都抽干了,这才推开他,略略微喘,明眸如水,波光盈盈,娇嗔地道: “都是你,每次都让我差点呼吸不过来。” “……” 端翌唇角微微上扬,真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啊,他又忘情了。 …… 十天之后。 “这个办法行不行啊?” 夜萤走到冰大坂前,看着这座有一座小丘陵高的冰大坂,忧心忡忡地对端翌道。 这冰大坂滑溜溜的,象镜面一样,就算是攀岩高手上去,也立足不住。能在上面站牢的,怕是只有苍蝇了吧?可惜高山飞雪,温度极低,根本不可能有苍蝇生存。 “金月前辈提供的,应该行吧。若不是咱们没办法耽误到八月,归心似箭,也就不用这个办法了。” 端翌看着一脸忧容的小女人,不禁伸手抚了一下她精致的脸庞,手上的冰凉冻得夜萤缩了下脖子,轻轻地打了下他的手,嗔怪道: “凉。” “忍不住想摸你。” 端翌厚着脸皮道。 “专心,想正事。” 夜萤心里亦是甜滋滋的,但是脸上却是一本正经。 后面不到五米远的地方,还跟着几名手下,端翌自是不好太过痴粘。 不过,他现在这副样子,已经让熟悉他过去高冷画风的手下大跌眼镜坏了,以至于跟在夜萤和端翌身后,他们都自动拉开五米远的距离,以免被靖王爷和他的小女人甜得齁死。 现在又是撒狗粮时间,这些侍卫都是单身狗,自然被噎得不要不要的。 谁要是不识趣上前,能被王爷和王妃腻死。 不过还好的是,时间一长,他们也能镇静以对了。 此时见端翌挥手,他们才快步上前。 “依计划行事。” 端翌对手下道。 “是。” 这些人毕恭毕敬地鞠了个躬,然后,就把一群绵羊赶了过来。 第八百五十九章寻找钻石 那些绵羊赶过来,自然不是拿来在冰大坂下面烧烤用的,只见那些训练有素的黑衣人,一个个手起刀落,绵羊先是被一刀封喉杀死,再被剁下四肢来。 这些热血滚滚的羊腿,当即被按在了冰大坂光滑的冰面上,然后,就象肉被冻进冷柜里一样,热血的作下下,羊腿快速地与冰大坂的冰面粘合在了一起。 待一条羊腿冻结实了,便有一个黑衣人拿着另一条刚砍下来的羊腿,踩着第一条冻结实的羊腿上去,再度将手中的羊腿按在冰面上…… 这样,不大会的功会,竟然真地在冰大坂上粘出了一条用羊腿筑成的肉梯。 有了这肉梯的助力,再加上夜萤提供的可以套在手上着力的铁爪,黑衣人很轻松地就可以攀过冰大坂。 第一个攀上冰大坂的人,很快从上面扔下了两条结实的绳子,一条绳子是借力用的,一条自然是安全绳。 端翌上前试了试两条绳子的力度,显然十分满意,对夜萤道: “过来,我帮你绑上安全绳。” “那你呢?” 夜萤担心地问道。 安全绳只有一条,如果她绑了,端翌岂不是就没有了?夜萤也暗悔自已粗心,怎么不叫他们多带几条绳子呢? “没事,我的身手,不借着这条助力绳都可以,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我先上去,你在后面跟着我。” 端翌说完,便帮着夜萤把安全绳系好,然后他往上看去,见那条助力绳从冰大坂上方烟雾缭绕的地方垂下,根本看不清上方的情况,他倒也不担心,一手攀着助力绳,脚下踩着绵羊腿肉梯,便往上方攀去。 当然,端翌的速度并不快,他还要不时回头照顾身后的小女人,出乎他意料的是,为了登山,穿了一身男子服饰的自家小女人,登山的速度也不慢,一直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中性的打扮加上敏捷的身手,让自家小女人显得英气勃勃,和平时身着女装的她相比,又别有一番不同的韵味。 端翌喉头一紧,克制内心对小女人某种疯狂的欲望,一边专注地往上爬,一边不时回头照看她。 夜萤只觉得这绵羊腿肉梯十分结实,脚尖登上,十分牢靠,如若不是狼人金月的主意,大家也万万不会想到这个主意。 北疆部落的人,长期吃肉为生,自然没有悲天悯地去怜悯绵羊的想法,只要能达到目的,多砍几条绵羊腿又算什么? 夜萤借了下力,上方的端翌又不时伸出有力的大手,在拐弯过角的时候搭把手,所以她爬得还是挺轻松的。 夜萤可不象古代的闺阁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差一点的打理后宅,玩弄点后宅的小手段;再好一点的会吟诗做赋,卖弄才情。 感谢后世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感谢应试教育,夜萤反正那些语文课本上规定的该背的诗词也背得七七八八,集前人精华的诗句于脑海中,要吟诗做赋也不逊于那些千金小姐。 另外,还要感谢素质教育,国家强制性地进行体育毕业必考,夜萤在努力锻炼了两个学期后,各项体育技能都达到了优…… 即便现在这具身体没有充分运动开来,毕竟年轻啊,协调性和敏捷性都好,夜萤在攀爬上自是行动自如。 几下适应之后,动作更是如行云流水一般顺畅。 夜萤不知道的是,她这样的运动能力,还有运动时的帅气阳光,让端翌大为惊艳了一番。 在这个年代,象夜萤这样容貌和运动才能兼具的女子,可是很罕见的,几乎是绝迹的,因此这样结合自然的美,也格外让人震撼。 端翌带着欣赏自家小女人优美流畅的爬山举动的心情,不知不觉,竟然很快攀爬至冰大坂顶部。 端翌甚至还遗憾地想,原来这个冰大坂直线距离这么短,没能让他多欣赏一会自家小女人爬山时的优美姿态。 夜萤哪里晓得端翌看她做什么都觉得无限美好呢?她伸出手,被端翌拉上冰大坂顶部后,嘴里呵出白白的热汽,笑道: “其实这冰大坂也不高,只是如果没有金月前辈的妙招,的确能难倒人。” “嗯,让他们把绳子隐在雪里,下次再上来就方便了。” 端翌自有主意。 “走吧,依着地图,再往上走两公里左右,就应该能看到出产钻石的洞口了。” 夜萤拿着金月画的地图,对比了一下地形对端翌道。 端翌嘴角微微向上一扬,颔首之后,便打头在前边开路。 “其实我看只要克服了冰大坂,这个月份上来才是最佳的,如果七八月到这上面来,遇到夏天的雷暴雨就不妙了,一方面有雷电的威胁,一方还有暴雨造成泥石流的危险。” 夜萤分析道。 “所言甚是。” 端翌深以为然地点点头。 夜萤边走,边观察着地形。 好吧,好歹人家为了应试也学过几年地理,对地质地貌还是有点研究的。 端翌看着自家小女人边走边察看地图,不时又嘀咕几句什么,一脸深思和研究的模样,似乎深谙此道似的,不由地上前,宠溺地摸了摸她的脑袋,笑道: “看出什么端倪了?” “金月前辈说,她的祖辈曾经一代一代流传下来,这处雪山传说会发怒,山神震怒时,天摇地动,喷出愤怒的火光,山神震怒之后,满地都是火红的石头,然后天上又下起蒲扇大的雪花。我想,其实这描述的就是火山喷发的情形。 这里之所以会有钻石,实是因为火山的喷发和地壳的移动,把岩层深处的钻石排挤了出来。我在想,如果真能在地面找到钻石,也就能验证我的想法。 不过也差不多了,看这里的地形地貌,极似火山喷发后的地质地貌,因此,估计真的能找到钻石。” “呃,你还真是博学多才。又是从古书上看到的?” 端翌情不自禁地道,一脸沉迷于夜萤学识的表情,俨然迷弟状。 “没错,就是古书上学的。” 夜萤呵呵一笑,把话题带过,这时,她的脚下突然一顿,停止了前进。 端翌看到她蹲下身子,赶紧上前问道: “怎么了?崴到脚了?” “不是,老公,你看我踢到了什么?” 夜萤惊喜地道…… 第八百六十章钻石恒永久 端翌并没有注意到夜萤说“踢到了什么”,而是更关注夜萤脱口而出的“老公”这一称呼。 “老婆,你踢到了什么?” 端翌满面笑容地道。 这一笑,简直是冬日里的暖阳一般,夜萤抬眸正好看到,顿时觉得被暖得不要不要的,雪山上的冰寒入骨,也登时消减了几分。 夜萤的心一颤,也发现端翌的聚焦点并不在她手里捡拾起来的东西,反而双眸深情地望着她,瞳仁里,只有她一个小人。 在端翌眼里,天地万物,此时怕都退隐消失了吧?他的眼里只有夜萤一个人。 对妻子产生崇拜之感,这对端翌来说,真是一种新鲜的体验。 他从来没有想到过,男人对女人,除了给予爱怜呵护之外,竟然还能献上崇拜之情。 这种崇拜,源于对夜萤的学识和能力,源于她与众不同的美…… 这种新鲜的情感体验极富冲击力,对于端翌来说,他恨不得能把眼前的夜萤揽入怀中,尽情表现自已的爱意。 端翌从来不是一个拘泥于世俗的人,他想做就做了,于是下一秒,夜萤便发现,她被端翌揽进了怀里,不容她拒绝之时,端翌那带着体温的话语便传到了她的耳边: “老婆,和我说说,你踢到了什么好东西?” 声音亲昵而又缠绵,听得夜萤手一颤,差点把手里的东西扔了出去。 这该死的能让人耳朵怀孕的男低音,一旦煽起情来,简直就是低音炮加持,光听声音,就让夜萤迷得不要不要的。 “呃,那个,我……”夜萤一时心浮气短,脑子已经不在这个频道上了,好一会回过神来,不由地羞恼自已的失态,定了定神,道,“喏,我怀疑就是钻石。” 哼,看来她是被这个男人吃定一辈子了。好郁闷啊! “咦,没错,看着还真是。” 端翌见是正事,也收起他风流倜傥的魅惑样,一脸正色地接过夜萤手里的石头,仔细察看起来。 然后,他还从囊袋里掏出之前夜萤带的那块光明石,和现在这块对比起来。 夜萤其实心里已经基本确定这就是钻石了,但是自然还要让端翌欣赏鉴定一番,不如此,好似不足以表达她喜悦的心情。 “嗯,果然是,成色、形状都对得上。看来,老婆想要在这里找到钻石矿的心愿达成啦!” 端翌抬眸,幽深如潭水的眼眸里有一抹火花,不是因为看到钻石,而是因为看到夜萤脸上的喜色。 “呵呵,太好了,这块钻石就送给那个行脚僧吧,感谢他给我们指明了这个方向。” 夜萤指着端翌手里的钻石道。 “不要,不给他,这块是你自已找到的幸运石,必须送给我。” 端翌毫不客气地把这块钻石收入囊中,一脸“它是我的了”的得意样子。 夜萤也是服了,摇了摇头,忍住没说:幼稚! 看端翌现在这副模样,夜萤还真是难以想象他竟是名动江湖两道的带头大哥。 两人和身后的黑衣人又继续往前走了一段,结果,这一回端翌自已也在雪丛下面发现了一块亮晶晶的钻石,而且份量也不小,有鸽子蛋那般大,对着阳光一看,毫无杂质,晶莹剔透,品相一流。 这么漂亮硕大的优质钻石,若是放到后世,夜萤随便捡到一块就发了,至少也价值几千万元,但是在这里,却象被人遗弃的垃圾一样,随便摆放在山上,以最原始的状态,在太阳下闪闪发光。 因为已经有过之前的惊喜,所以这回夜萤没有惊叫,而是喜孜孜地端翌捡到的钻石放入自已的囊袋里,道: “这块是我的了,我想想,打磨成什么首饰的好?项链?太浪费了,要切割开来,对了,打磨成王冠,戴在头上,煜煜生辉,肯定特别好看。” 跟在身后的黑衣人谨慎地互相看了一眼,又看了看四周,猛地想起这是在雪山顶上,应该不会有偷听的可疑人物,他们这才把提起的心放下。 王妃说得太骇人了,王冠…… 这要是被皇上听到了,岂不是会被冠于谋逆之罪吗? 然而靖王爷端翌嘴角微微上扬,似乎一点也没有此方面的畏惧,而是宠溺地道: “好,王冠就王冠,你喜欢的话,到时候找最好的手艺人,帮你镶一顶。” 夜萤哪里想到提到王冠是如此敏感的事情,若是放在普通的王公贵族家中,若是有哪个内宅女子敢说自已要戴王冠,怕是马上被下药毒死了,以除后患,免得日后招惹来谋逆的罪名。 众侍卫看到靖王爷云淡风轻的表现,都不由地心内感概,看来,自家的王爷是把这个女人宠到天上去了。 大家对夜萤,自是更加尽心尽力,毕恭毕敬。 由于有了夜萤和端翌的幸运之举,就连黑衣人们行路时也小心地看着脚下,希望有所收获。 当然,他们也没有失望,竟然陆陆续续,都捡到了大小不一的钻石,最大的有大拇指那么大,最小的和指甲盖一般,有一个还捡到了粉色的钻石。 看来,这里绝对是钻石的富矿,夜萤心情振奋,在一一看过黑衣人们捡到的钻石后,夜萤笑咪咪地道: “你们大家今天帮着找钻石有功,你们把这些捡到的钻石收好,回头拿到我的珠宝店里,我会让匠人免费给你们制成钻戒。 钻戒是什么不知道吗?以后你们要找媳妇成亲,都要送媳妇一个钻戒,让她戴在无名指上,表示她是有主的人啦,同时也代表你们的感情如终如一,恒久永传。 记住一句话,钻石恒永远,一颗永流传!” 黑衣人们看着手中亮晶晶的石头,一时间也没想到夜萤竟然能发挥这么多,把这亮晶晶的石头说成多么宝贝似的东西。 他们中有些人不以为然,随随便便把钻石往兜里一揣,也就做罢了。也有的人把夜萤的话放在心上,觉得若是象夜萤说的那般,日后镶成首饰,送给媳妇也是不错的选择,于是便把钻石小心放好。 还有的人一路留心,把所有捡到的钻石,不分大小,都统统放入囊中。 夜萤和端翌也不阻止他们…… 第八百六十一章露天钻石矿 反正,这些人都是自家手下之人,能象他们这样有机会随便发财的机会不是每天都有。 总而言之,听信了夜萤话的,把钻石细心藏好、多捡多藏的,若干年后,他们无意中发现,自已竟然一夜间暴富,拥有数量不少、价值不菲的钻石。 而那些没有听信夜萤话的,把钻石随便丢进兜里,并且对脚下那些亮晶晶石头一脸不屑的,听说同伴暴富的消息后,只能肠子悔到青了。 从前有一份钻,放在我的面前,我不懂珍惜,不懂捡取;现在,我才明白那份钻石的珍贵,如果时间能够倒流,你问我想要多少这样的钻石,我会告诉你,一万颗……致钻石。 这是若干年以后,某个后悔伤心失意的黑衣人老兄,生生被憋出忧郁症,变成了忧郁派诗人,写下对当日在钻石矿,矿藏满地,不懂珍惜,深深忏悔,写下的诗句。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夜萤和端翌在雪山上越走越向上,一直到了雪山之巅,这时候,夜萤才发现,原来雪山之巅竟然是一个巨大的环形火山口。 这也用事实证明了她之前推论的正确证。 这里之所以有那么多钻石,完全是过去火山喷发的结果。 只可惜,当地的原住民并不懂这个道理,以为火山喷发是山神震怒,没有人敢上来捡拾钻石。 再说,他们即便捡了钻石也不知道用作何用途,就象金月说的,拿来垫锅底烧水都嫌它不耐用。 因此,最终白白便宜了夜萤和端翌。 夜萤示意黑衣人拿了一把军工铲,然后在火山口处挖了起来,端翌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只好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军工铲锋利好用,易于携带,是夜萤为了上山,特意画了图样,让端翌着人打造出来的。 端翌见夜萤用得十分顺手,自已也拿了一把,试了几下,果然,这样的军工铲若是用于军中安营扎寨,不知道有多方便。 端翌心里又暗暗为小女人记了一功。 就在这时,端翌觉得自已的铲子似乎碰到了一个硬物,他小心地扒拉开一看,又一颗亮晶晶的石头现身了。 “哟,倒是你无心插柳,反而挖出钻石了。我特意挖了好一会儿,都没挖到。” 夜萤羡慕地道。 她试着在这四周挖铲,就是为了看看,这里的钻石矿到底是不是露天的,没想到端翌还真挖出一颗钻石来。 这颗钻石比他第一次踢出来的要小一点,但是却是蓝色的。 端翌捡起来,满意地欣赏了几眼,道: “太漂亮了,我在想,它该制成什么首饰让你戴。” “蓝色,海洋之心?我觉得若有其它钻石配合,可以制成一条钻石项链。” 夜萤一看蓝石的钻石,眼睛也一亮,不由地想起了《泰坦尼克号》里女主曾经拥有的海洋之心。 “行,没问题,你想做成什么样就什么样。” 端翌把蓝色的钻石收进囊袋里。 夜萤抹了把额头上的汗,随手把军工铲插在边上的地上,准备休息一下。 然而,就在军工铲插到地上的时候,突然她觉得手感不对。 于是,夜萤拿起军工铲,在插痕上拨拉了几下,一颗煜煜生辉的钻石跳了出来,而且这颗竟然有拳头大。 “太棒了,这颗可以送给行脚僧,一偿我们的承诺了。”夜萤欣喜地道,“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好。” 这一回,端翌也没有阻止,满山都是钻石,总不能所有的钻石都自已留下,占为已有吧? “你们大伙也四下散开,到处挖挖,有挖到钻石的示意我,然后在上面插个树枝作为记号,要明显一点。当然,有挖到钻石,就算你们的。” 夜萤大方地道。 当然,这些黑衣人现在还不会知道,他们的靖王妃有多么慷慨大方。 但是,若干年以后,他们中的大部份人肯定会对她感恩戴德的。 至于那一小部份没有感恩的,则日日活在了得而复失的懊悔中。 随着夜萤一声令下,又有那闪亮的石头作为奖赏,这些黑衣人行动积极快速。 不到两个时辰,都各有斩获。 夜萤看到大家都停下了动作,便和端翌一起,绕着火山口走了一圈,果然,在火山口的不同角度,都能挖出钻石。 看样子,这是个钻石富矿,而且便于露天开采,成本极低。 夜萤兴奋极了,对端翌道: “我要开采这座矿,可是额吉尔部落里的人,都把它当成神山,会有麻烦吗?” “他们不是把它当神山吗?多少年也没有人上来这座山过,咱们只要暗地里埋头开采不就成了?” 端翌不以为然地道。 “你觉得可以?” 夜萤一听,觉得心里安稳了,端翌说可以就可以。 “当然,我马上着手安排,你就等着安心数钻石吧,以后让他们每个月往国内送一批钻石回去,我去多雇点人手。” 端翌马上就规划好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虽然细节还要补充,但是已经让夜萤十分满意。 自家的男人就是行动派,一说马上就拿出主意来,真好。 这世上,就好象没有什么事能难倒他似的。 端翌规划的方案,大体就是雇一批国内的人手,轮班来这里挖钻石,经过严格的审查换班后,将钻石收在信任的手下之处集中,然后每个月往国内送一批。 由于钻石目标小,这里的钻石又是露天开采,只需要配备军工铲等工具就够了,因此暂时应该不会引起额吉尔部落的注意。 其实,端翌不想说的是,如果额吉尔部落最终把视线落到这里,他不介意带兵来踏平额吉尔部落。 毕竟,现在他的亲兵经过休生养息,引进夜萤之前提出的军事训练方法,如引体向上、负重越野跑等,大大增强了体质;再装备了夜萤提供的一些军用物资后,还有医疗手段的提升,现在战斗力大大加强。 端翌不介意把这些军士拉出来用战争来训练一番,毕竟,只有在战争中,军人才会成长。也只有在战争中,军人才有建功立业的机会。 第八百六十二章动手夺书 夜萤哪里想到端翌已经规划到那么远去了,她只是一阵莫名地兴奋。 呃,发财了,这回真的发财了。 之前在柳村,她日进斗金,觉得自已已经是个小富婆了,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 但是,被黄知县带着一群如狼似虎的衙役打破她生活的平静时,夜萤才发觉,原来自已的小富即安思想有多么可笑。 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拥有一点小财富,简直是怀璧其罪,不光会引起各方力量的窥觑,甚至难以自保。 而现在,她只要能把钻石炒到一个高价,顺利地把钻石都销售出去,那早晚富可敌国也不是一个梦。 到了那种境界,她就不用怕会被黄知县那样的小人所暗算,到时候,她一定要傍上王公贵族,在大夏朝拥有自已超脱的地位。 靖王爷哪里知道自家小女人脑子里满是傍王公贵族的美妙梦想,如果知道,也只会哭笑不得,眼前这大粗腿不懂得抱,倒是要去抱别人的细胳膊了? 他把事情都安排定,便带着她原路返回。 回到洞府,金月听说她的计划奏效,真的帮助夜萤他们找到了钻石矿,她也很高兴,觉得自已总算还上了傅大夫救治她双腿的人情。 随着时间一天一点地推移,金月如今已经能够学习站立,不过,每次站立都不能超过半个时辰,否则,会觉得腿酸难受。 傅大夫也告诫她不要操之过急,因为断腿之处的伤口还未完全长好,慢慢恢复,对她后半生有利。 金月反正都熬了几十年,当然有耐心慢慢等病腿的恢复,于是每日依着傅大夫的意见,做做康复运动。 这么多年,金月都没能象个人一样站起来过,现在能独自站起来了,自是兴奋无比,把木尔德汗和她的恩怨一时间都抛到了脑后,每天都积极进行康复锻炼。 除此之外,傅大夫也精心地给她配制了去毛的药膏,涂在她的大毛腿上,让那些看上去滑稽又可笑的毛发慢慢脱落。 金月终于觉得,自已找回了做人的尊严。 这天,看到端翌和傅大夫又在探讨如何从额吉尔王宫里把神书即《齐民要术》拿到手的事后,金月倒是提供了一个思路,她无意中道: “为了保护神书,他们把神书藏在一个坚硬的金属箱里,供奉在神殿正中间的神位上。” “放在坚硬的金属箱里吗?” 夜萤此时刚烤好一大盘肉串,端出来放在了正在商讨的众人面前,黑卡自是跟在她身边,讨好地看着夜萤,希望能引起主人的注意,赏它一些肉串吃。 说也怪,和夜萤在一起久了,黑卡变得不爱吃生肉,净爱吃夜萤做的烤肉、煎肉,弄得夜萤也是很无奈。 此时见黑卡又来讨好,她只好扔了一串烤得香喷喷的肉串给它,道: “好好吃你的生肉去,作为豹子,和人类一样吃熟肉,你好意思吗?” 黑卡听出夜萤语气里的责备之意,但有美味的烤肉吃,它才懒得理会,咬了肉串,呆边上美美地吃去了。 “夜姑娘,你方才话说了一半,可是有了主意?” 傅太医人称小诸葛,可是面对神庙这种情况,也有束手无策的时候,他听出夜萤似是有了好主意似的,只不过被黑卡打岔了,便赶紧问她。 灵感和主意这种东西,如果不紧紧抓会,有时候一被打岔就象小鸟一样马上飞走了。 “哦,我是想啊,如果那神书是装在坚硬的金属箱里,倒是可以用炸药,把神庙炸开,然后趁乱闯进去,把金属箱提走不就得了? 而且,我们可以把炸药放在王宫各处,引起守卫的惊惶,让他们不知道咱们确切的目标在哪里,然后趁乱下手。” 夜萤的主意,真是简单粗暴。 不过大家仔细一想,这个主意反而是单刀直入,比他们方才想的什么潜入法、刺杀法,好上一万倍。 “好,就这么定了,具体细节咱们再详细商讨一下,至于炸药的原材料……” 端翌不怀好意地看着傅太医。 傅太医一怔,猛地想起,之前被困蝙蝠洞,夜萤所用的原材料就是…… 好吧,靖王爷看来是要把这桩“美差”推到他身上了。 傅太医苦巴着脸,装着一脸“痛苦”地道: “我明白了,炸药我去准备。” 当然,傅太医自会支使手下去办这件事。 要在迦落山找个蝙蝠洞也不难,夜萤正巧就知道一个,之前她去找吴大牛时,还自制了一次炸药。 好吧,夜萤也是很无奈,因为她不是化学系毕业的,只能用这个笨办法,希望以后有聪明的人,能研制出炸药的配方成份,省得每次想要用炸药,都要去掏蝙蝠洞。 有了进攻的目标和办法,事情落实得很快,一番排兵布阵之后,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但是,夜萤的心也跟着提起来,都说枪箭无眼,万一端翌进去王宫里受了伤怎么办? 然而,男人在办大事的时候,女人最好不碍事,这是夫妻相处和谐的一个基本原则吧? 夜萤只能默默在心里纠结。 这天,端翌兴致勃勃地告诉她,一切都准备好了,她和金月,当晚就安排下山,然后退到月亮湾镇外二十公里处等候,只要得手了,大家就马上撤离。 这也就是说,夜萤能回柳村了?能回家了? 说不高兴是不可能的,但是一想到端翌马上要去冒险,夜萤又一阵忐忑。 但是大战在即,不好说丧气和不吉利的话,夜萤只好默默地在心里为端翌祈祷。 计划了很久,真的行动起来,也十分利落,夜萤和金月还来不及多想,已经被马车带到了离月亮湾二十公里外的一处路边等候。 两辆马车,都是四匹的高头大马,时速至少可以达到八十公里吧?夜萤这么想。 身边有两名黑衣人留下来护卫她们,其它的人,都押在了王宫一线的战斗中去。 在不安中,夜萤一直向着月亮湾王宫的地方打量,她突然看到,那里亮起了一团明亮的火光,虽然听不到爆炸声,但是一看那瞬间的光明,夜萤便知道,只有炸药才有这种威力。 “动手了!” 金月也看到了,沉声道,声音里似乎还带着幸灾乐祸的成份。 第八百六十三章又哭又笑 对金月来说,木尔德汗一家负她甚多,看到木尔德汗一家倒霉,金月自然特别高兴,脸上露出了过节一样喜气洋洋的神情。 夜萤却十分担心,遥遥看着王宫里升腾起的火焰,默默地揪着心。 “放心吧,你家相公没事的,他的身手好得很。” 金月不会武功,说不清个中门道,但是却能依靠她在山林里生活了几十年的直觉感觉到,端翌身上有时无意中散发的危险气息,比她所遇到的所有凶残的猛兽更可怕。 别看端翌在夜萤面前象只乖乖的小狗狗,但是必要的时候,他身上那股慑人的气息,有时候简直浓得如能化为实质,把人当场“冰镇”住。 这是金月在长期接近野兽一般的生活中,游走在兽类圈里形成的直觉。 夜萤和她不一样,自是无法感觉得到。 而且,端翌在夜萤面前,一向温驯得可怕,又宠溺她无比,让夜萤整天晕陶陶的,哪里感觉得到,自已听话的郎君,在别人眼里,就象夺命罗刹一般。 而黑卡和金月一样识趣。所以黑卡一向只和夜萤亲热,看到端翌在夜萤跟前转,它就乖乖地缩到角落里,任凭夜萤怎么叫唤它,它也不敢凑到夜萤近前了。 相较额吉尔王室的那些守卫力量,端翌强大得犹如战神,所以金月一点也不担心。 当然,夜萤和端翌是夫妻关系,自是金月不能比的,夜萤就算真的明白端翌的强大,没看到他平安回来,也放心不下。 就在她极目远眺之时,王宫那里再次亮起一道闪亮的火光,这一道火光,比第一次亮起的那一道更加刺眼,想来爆炸的威力更强…… 随着这道火光亮起,夜萤感觉到,月亮湾上空,简直是释放起了节日的烟火一般,一道道如闪电般的光芒不时划破夜幕。 “我的天啊,我都不知道傅大夫准备了那么多炸药。”夜萤楞楞地道,“这家伙是不嫌事大啊?” “我的天神,这就是炸药的威力啊?简直如上神的雷霆之怒一般。” 金月瞠目结舌地看着远方的景象,感觉如末日降临一般,她在这么远的地方都被深深震撼到,可以想象,那些在现场的人,估计当场都吓晕了吧? “这样的炸药并不纯净,若是能够提出纯净的火药,光是一小块就能炸平半个王宫。” 夜萤比划着大小道。 她虽然没有亲赴过战场,但是却看了许多战争大片,在上面涨了不少知识。 “啧啧啧,你还担心端兄弟呢,告诉你,就凭这架势,他吃不了亏,肯定能把神书带回来。” 金月神情复杂地看着王宫那里,突然有点担心,木尔德汗会受伤吗? 但是随即,她又骂自已,怎么这么贱,被那个男人抛弃了,竟然至今念念不忘,还担心他会不会受伤。 随着最后一道明亮的火光升起,月亮湾那再无炸药炸响,不过,却能在夜空中清楚地看到,那个方向升腾起一根根的烟柱,十分明显。 夜萤咧嘴一笑道:“现在王宫里的人怕是都在抢救火灾了,希望端大哥能顺利。” 保护夜萤和金月的两名黑衣人面上神情不显,但实则内心亦是十分动容,他们万万没有想到,那叫“炸药”的东西,威力如此强大。 之前,傅太医让他们去蝙蝠洞收集干粪时,他们还觉得这个计划荒唐可笑,但是现在,看到他们亲手收集的原材料几经调配,竟然有如此大的威力,他们也不禁服气了。 而这个主意,竟然是夜萤出的。 对夜萤,他们心里只有敬服,再无它想。 果然,王爷一向洁身自好,等来的女人,的确是集美貌与才华为一身的最优秀的女人。 一行人忐忑不安地等着最后的结果,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大约总有一个时辰吧,金月忽然竖起耳朵,道: “有马蹄声,应该是端兄弟他们的。好消息是,后面应该没有追兵。” “这你也听得到?我怎么没有听到呢?” 夜萤又惊又喜,她也竖起耳朵仔细倾听,但是什么都没有听到。 “我这听力是在林子里为了躲避猛兽练出来的,你哪能和我比。”金月笑道,“你得再过一会儿才能听到。” 夜萤努力竖起耳朵,大约过了半刻钟,她终于能听到隐约的马蹄声了,但是当然,她还不能象金月听得那般分明,连有没有追兵也能听出来。 “近了,马上要到了,两位请上马,咱们的人一到,马上驭马出发。” 两名黑衣人上前恭敬地道。 夜萤知道这是性命倏关的大事,自是不会推托,赶紧扶金月上了马车,自已上了另外一辆,两名黑衣人亦是跳上马车,整装待发。 终于,马蹄声近到跟前,夜萤能看到,在月光下纵马疾驰,跑在第一位的,犹如天神下凡的潇洒男子,不是端翌是谁? 只要看到他纵马而来的英姿,夜萤远远就能认出他来。 “是端大哥!” 夜萤激动了。 “萤妹,幸不辱命,东西得手了,咱们快走,免得王宫里的人回过神来,派兵追来就麻烦了。” 端翌跳下马,手里提了个金属的匣子,一身玄衣劲装的他,夜色中看不清楚有没有受伤,脸上倒是有几道灰暗的烟火痕迹。 端翌跳上夜萤的马车,便让手下赶紧驭马前行。 后面,傅太医也跳上了金月所在的马车,于是,两辆马车便疾驰离开。 “你呢?要不要紧,有没有受伤?” 夜萤当然最关心的是这个。 说完,夜萤便不管不顾,上前按着端翌一阵乱摸,从脸上一直检索到脖颈,腋下,胸前背后,端翌身子一僵,身上木木的,不动了,任夜萤这般胡乱摸索着。 终于,夜萤前后左右上下都摸了一遍,先是对着端翌展颜一笑,然后突然“哇”一声,大哭出来…… 端翌懵了,赶紧上前一把搂着夜萤,把她圈在怀里,安抚道: “怎么了?哭什么?我不是好好的吗?哪里都没有缺,也没有受一点伤,一根寒毛都没少。” 可是谁知道,夜萤哭得更凶了。 第八百六十四章迷人的小妖精 端翌傻了,一时不知道如何安慰地好,只好把夜萤搂在怀里,任她的粉拳将自已的胸脯敲得“砰砰”地响。 “都怪你,都怪你!” 夜萤“打”他还不过瘾,又开始骂上了,当然,这骂声多少带着发泄娇嗔的味道。 端翌总算略有明白过来,自家小女人这是心疼自已呐,于是便抓着她的手道: “好,都怪我,全怪我,你别哭了。你一哭,我就心慌意乱,好象世界都要崩塌了一样。我现在已经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看着端翌一个英武的大男人,此时被她的眼泪吓得手足失措、六神无主的样子,夜萤终于忍不住,“噗嗤”又笑了出来。 她这笑和哭的转换迅速而又自然,一点违和感也没有,端翌一时间竟然看得有点痴了。 “真的一点也没有受伤,一根寒毛也没有少吗?” 夜萤慢慢安静下来,哭累了疲惫地倚在端翌身上,感受着他怀里暖暖的体温,这才相信,端翌终于平安无事地回来了,这种强烈的不真实感一直刺激着她,让她的情绪无法完全平静下来。 “真的,王宫虽然戒备森严,但是第一声炸药炸响后,他们就完全傻了,还有人连救火救灾也不敢,跪在地上,直求上神原谅。 他们认为那是上神给他们的惩罚。 这时候我们趁乱摸了进去,又在四处把炸药点着,结果,王宫的守备力量根本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我们炸得人仰马翻的。 说实话,你要是在现场看了,就会知道有多过瘾了。 我还从来没有掏一个王室的老窝掏得这么痛快的。” 端翌绘声绘色地形容着,眉眼间都带着笑意,一脸宠溺地看着夜萤,虽然没有明说,但这份功劳,分明是记在了夜萤头上。 夜萤自是无所谓这份功劳,但是能用这个办法,既满足自家男人的心愿,又保他平安,夜萤松了口气道: “这么惊险的事情,以后别做了,吓死我了,方才看到王宫那火光亮起来,我的心都提着,就怕你有个什么意外。” “好,我答应你。我一定会平平安安,不会有什么事的,因为,我还要守护你的一生呢!” 端翌看着倚在大腿上的小女人,不禁伸出手,轻轻抚着她线条柔和的下巴,时不时还伸出手指,在她下巴处挠着痒痒,沉迷于她肌肤的细腻美好。 但是因为身上一场征战,难免带着硝烟血腥气息,端翌克制着内心的冲动,没有更亲热的举动。 现在他和吴大牛已经合二为一,自家小女人看来已经慢慢接受了这个现实,端翌幻想着回到故里,他能和自家小女人有一场真正的鱼水交融。 从此,一生一世,都要陪着她走下去。 夜萤在端翌的抚摩中,完全放松下来,象一只猫一样窝在他的腿上,不知不觉,便沉沉入睡。 夜萤只顾关心着端翌的安危,竟然连神书的事,一句都没提到,就这么沉沉睡去。 但是这样的夜萤不晓得为什么,让端翌格外喜爱怜惜。 换成无关碍的人,怕是最关心的是神书有没有到手,自已的罪能不能抵销的事情吧? 端翌抚摸着她如云的秀发,嘴角微微噙着一点笑意。 小女人果然对他出征担心已极,这是极度紧张后放松的疲惫,作为一名过去长年领兵带将的将军,端翌自是分辩得出来。 马车在黑夜里穿行,平地里,刮起了一阵疾风。 这里仍是北疆地界,只有到了云海镇,回到大夏朝的地界,才会安全一些。 马车已经是最快的速度在奔跑了,一路不停歇。中途停了一次,却是把已经累得汗如雨下的驽马换掉,又重新上路。 夜萤大部份时间都是迷迷糊糊的,但是她也能感觉到马车跑得飞快,带着仓促逃命的感觉。 若换成平常,她肯定会神经紧张,不敢睡得这么深沉。但是有端翌温暖的怀抱把她安全包裹着,夜萤觉得心无挂碍,把所有的一切不安和恐惧,都交给端翌去处理,她只要安心睡觉就可以了。 天微微发亮的时候,这两辆马车眼看就要驶入了云海镇。夜萤这时候才猛地醒来。 看着马车外微熹的天光,她一脸迷糊地问端翌道: “这是到哪了?你一夜都没睡吗?” “快到云海镇了,不过沙漠天亮得早,其实现在距离天亮还有两个多时辰呢,你也没睡多久,再睡会吧?” 端翌的手还放在夜萤的下巴下面,此时又轻轻挠了她两下,让她觉得舒服极了。 夜萤微闭着美眸,对端翌道: “若你说得时间准确,我可是记得云海镇的城门要三四个时辰后才会开呢,咱们就在镇子外面等吗?” “自然不是,长驱直入。”端翌笑了,自家小女人思虑真周到,连这都想到了,他有点心疼地道,“这种事情,以后都交给我来主意和想办法,你别想太多,小心会长皱纹。” 端翌的语气如此爱宠,淡淡的威胁之意里带着甜蜜,夜萤不由地甜甜一笑道: “好,我多虑了。” 不过,其实她心里也是疑惑的,城门必须按时开启,这可是国家律法规定的,如无官府的通关文书,或者有特殊情况,擅开和擅闯城门者,最重的可治死罪,而且是斩立决。 一想到斩立决,夜萤心又跳了一下,她和端翌这才有机会因为神书而脱罪,可别再犯事了。 夜萤心念百转间,端翌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见她仍是一脸忧色,不由笑问: “怎么?还在担心什么事?” “若是不急,咱不要硬闯,好吗?” “好。”端翌微微一笑,又在夜萤的下巴那轻挠了两下道,“放心,不会犯了我朝律法的。” 端翌心思灵巧,全然不似“吴大牛”时表现的那么憨厚,他不点自明,夜萤一时间还有点不习惯端翌身份的切换。 她把脑袋在端翌的腿上又往前凑了凑,本意只是放松下自已,没想到端翌被她这一动弹,脸色顿时有点尴尬起来。 呃,真是迷死人的小妖精,她是没有意识吧?再往前,可就是他男性的所在了…… 第八百六十五章追兵突至 夜萤明显感觉端翌的身体僵了一下,她不由困惑地问: “怎么了?端大哥,有追兵吗?” 呃,追兵?自是没有。不过,你再往我那里蹭,我的小兵就不听话了。 端翌心中暗自腹诽,又不好直说,只好尴尬地一笑道: “萤妹,要起来吗?马上就到云海镇了。到了镇上,咱们就包个客栈,舒服地睡一觉。” 端翌说得正儿八经的,可是夜萤怎么从他话里听出了些许“流氓”的成份? 夜萤亦是脸上一红,便起身道: “好吧,我也睡了会,现在人舒服了。” 夜萤却不知,她起身时,身体某个部份在某人不可描述的地方轻轻擦过,让他本来强自按压下去的躁动“腾”地一下就昂然起身了。 “咳”,端翌清了下嗓子,试图分散心神,打开车帘,察看了下四下里的情况,道,“额吉尔王宫里的人到底没反应过来,被你的炸药给炸懵了。这次得手神书,你又立了一件大功。” “哦,对了,神书呢?让我瞅瞅?” 夜萤这才回过神来,他们此次前往北疆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获得神书,竟然真地圆满完成了。 直到这时候夜萤才反应过来,想一睹神书真容。 “我拿到了箱子,也还没看呢,正好打开一起欣赏一下。” 端翌心情大好,拿起金属制的匣子,仔细端详了一番,见这匣子严丝合缝的,一时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打开为好。 金属匣子大约一个鞋盒那么大,但是却有四十多公分高,端翌找了一圈,才发现匣子是卯榫结构的,应该有一个可以打开的搭扣。 夜萤看见端翌在匣子不知道何处摸索了一番,就听“卡答”一声,匣子松开了。 “你真棒,打开看看里面是什么样的。” 夜萤突然觉得有点激动。 或许是本以为很容易就能打开的匣子突然变得有点复杂,让夜萤感觉到了挑战智商的兴奋。 “好。” 端翌深深吸了口气,双手伸向了匣子盖,用欣赏地眼光看了一下匣子的精美外壳,然后徐徐把匣子打开。 匣子里露出来的还有一个匣子,而且是整块的大理石制成的石匣,石匣四周是一串精致的数字,数字是用铜打制成的,呈齿轮状,一看就知道后面肯定连着铰链。 “竟然是密码锁?” 夜萤楞住了,端翌也楞住了,他道: “真是太狡猾了,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装置,要怎么打开?” “估计得按对密码,如果按不对,里面或许会有一些自毁装置,会把神书毁掉。”夜萤脸上也掠过一抹讶色,“你拿起来,我听听里面的声音。” 夜萤深吸了口气,果然还是不能小视古人的智慧,竟然连被视为蛮子的北疆人,也有这样精巧的机构。 不过,这也足以证明,这本神书对额吉尔部落的重要性。 “嗯,挺重的,你小心,别砸到了。” 端翌小心翼翼地拿起石匣,放在夜萤手里。 夜萤见这石匣大约有五六本书这么厚的高度,入手挺沉的,上面雕着精美的花纹,不由笑道: “如此隆重,至少说明,你拿到的神书是真的。” “哎,苦中做乐!” 端翌也宠溺地笑了,自家小女人总是能给他无限的欢娱,包括在这种颇费心神的时刻。 石匣不仅看上去十分神秘,结构还严丝合缝的,让人有无从下手之感。 夜萤抱着石匣,一时也不知道从何打开,她对端翌道: “现在别急着硬弄开,咱们到了镇上,再慢慢想办法吧?” “嗯,如此甚好。不急一时,到了大夏,我再找能工巧匠,不然,谁知道里面放了什么,万一是毒药呢?你也别抱着了,先放回铁箱中。” 端翌说着,担心地从夜萤手里接过石匣,把它放入铁匣中,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注意到,原来这铁匣四周,还放着软木制成的衬垫,这样,就能很好地保护石匣不被撞击受损。 保护得越精巧,越细心,越说明这不是赝品。 夜萤和端翌这下倒不急了,晓得如果强行破开,肯定会造成石匣受损,没准还会妨害到里面的神书,毕竟,纸页是脆弱的。 两个人的谨慎是正确的,待到石匣打开之后,看到里面更加精巧、心机极深的保护装置,两个人才后怕地想,所幸他们没有暴力开匣,否则,这世上仅剩一本的神书就毁在他们手里了。 端翌把金属匣子放在边上,虽然不能看到神书的真容,两个人情绪倒也没有受到影响,相视一笑,端翌又把夜萤搂在怀里。 自这以后,夜萤和端翌在一起时,最喜欢的动作,就是粘在他身上,不想有片刻分离。 当然,这是私下场合的时候。 端翌察觉到马蹄声逐渐放缓,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他掀起车帘一看,对夜萤道: “已到了云海镇门外了,这下安全了。” 话音才落,就听后面有人纵马疾驰而来,端翌神色微变,回头一看,却是自已在后面掩护扫尾的手下,那人背上插着一枝羽箭,显然是受了伤,远远看到端翌,就大声禀报道: “额吉尔部落的追兵离咱们还有三里地,请大人速速进关。” 还有三里地? 夜萤心下一凛,回头往来路看去,只见来路上旌旗猎猎,马蹄声声,搅起如云如雾的烟尘,看来,额吉尔部落不是没有反应过来,是他们这一方行动迅速,接应得好,马匹精壮迅速,跑过了额吉尔部落的追兵。 “怎么办?”金月探出头,看着追兵,也是一筹莫展,“时辰不到,门禁不会打开的。要不,你们先跑远点,放我下来,我赖着这张老脸,和他们周旋一番。” 金月竟是要动用和木尔德汗旧情一招。 夜萤又好笑又感动,对金月道: “前辈,再怎么样,我们也不能把你一个人扔下啊,木尔德汗若是有心,他女儿都能找到我的藏身之处,怎么会不知道你也和我在一起呢?他既然没有来找你,你还是放弃对他的幻想吧,若是你一个人留下,怕是会遭到毒手,现在他们丢了神书,说不定会把罪名算在你头上的!” 夜萤说得没错,金月不能否认,可是这种时候,她还能有什么其它的招数?眼看追兵愈近,难道只能坐着束手就擒? 第八百六十六章入镇 “你们担心什么,这种事,这个时候,不是得由我们男人出面吗?” 这时,傅大夫从马车上跳了下来,一脸漫不在意地对金月和夜萤道。 两女面面相觑看着傅大夫,夜萤笑道: “傅大夫,莫不是你有什么毒粉退兵之计?否则,论武力值,你怕是一上战场就被人秒杀了吧?” 夜萤这当然是苦中做乐的开玩笑了,但是她心里也有点奇怪,这时候不是得端翌站出来,表明一下态度,拿一下主意吗? 端翌呢? “老婆,我在这里,城门开了,大家快进去吧!” 这时候,夜萤便听到端翌的声音,从云海镇紧闭城门上传来,她还当是幻听呢,抬眸望去,还真是端翌站在城墙上,一袭玄衣,在晨曦中显得特别显眼。从下往上看,他衣袂飘飘,颇有几分出尘遗世独立的味道。 得,还有心情蜜里调油! 金月微哂一下,但是看到城门竟然真的开了,自然心情大好,拉着夜萤的手,愉快地跳上了马车,马车带着俩人,往镇里冲去。 此时,身后的追后已经呼吸可闻,还有弓箭手向他们这里放箭,一阵箭雨过来,马车厢外一阵被箭矢射中的“笃笃”之声,听着让人头皮发麻。 这是夜萤两辈子以来,最接近战争的一次,不禁吓得面色有点发白。 好吧,她只是和平年代过来的小女人,平生遇到的最大难题,莫过于下暴雨时如何在城市成为孤岛时找到一碗温热的泡面犒劳胃肠。 此时听到马车厢上不断有箭矢插入的声音,夜萤不禁暗暗佩服起草船借箭的诸葛亮了。 在箭雨如密集的风暴袭来之时,诸葛先生竟然还能淡定自如,从容闲扯,那份定力和气度,就不是一般人能及,难怪能成就卧龙先生的美名。 夜萤脑子里一阵胡思乱想,其实从马车跑进云海镇,也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随着身后城门“轰隆”地闭合起来,夜萤的心这才真地定了下来,长吁了口气道: “安全了。” “是,安全了。”金月也笑吟吟地道,“就是不知道你家相公是怎么做到的,竟然能哄骗得开城门。还好有他在,不然咱们就危险了。” 夜萤听到别人夸奖自家相公,心里自是美滋滋的,反正不管怎么哄开城门的,总是端翌的本事嘛。 额吉尔部落的追兵,在云海镇外盘恒了一会儿,便调头离去。 因为,北疆已经和大夏朝签订了停战协议,他们若是公然带兵攻打云海镇,势必引起两国战事。这个锅,光是一个额吉尔部落可背不起。 所以,带兵前来追击的乌吉比王子,恨恨地调转马头,当然,只是貌似离去,私下里,他留下了一批手下,吩咐他们,待云海镇城门开启时,再装成百姓混进去,势必要盯紧端翌一行人,把神书夺回来。 眼下夜萤等人暂时是安全了。 端翌下得城楼,上了夜萤的马车,吩咐了一声,车伕自是把车往客栈赶去。 夜萤这时才笑问: “你是如何骗开城门的?要知道,若是被人举报私闯城门,可是大罪啊!” 话语里欣慰之余,亦带着浓浓的关心。 端翌一笑,道: “咱家素来在大夏和北疆都有生意,拥有一道豁免金牌,可以在紧急时刻通关之用。” “真的?” 夜萤一听这才放下心来。 端翌点点头,表示确有其事,让夜萤不用担心。 事实上,他的脸就是刷关的钥匙,守城的卫兵自是认得他,另外,他还出示了虎纹令符,这块令符,是他统帅三军的身份象征,他说的话就是律法,守城卫兵自是依令行事。 马车很快就到了客栈,夜萤下车一看,这客栈的风格好熟悉,再细一看上面挂的招牌,竟然是“仙客来”。 “呃,这是顶级连锁店啊,仙客来竟然在边陲小镇也有分店,太厉害了,早知道上回咱们住这不就得了?” 夜萤一阵郁闷,被雪莲下套了,住到她表哥店里。 现在想想,那肯定不是雪莲的表哥,只是个托辞罢了。 自已还被她玩得傻傻的,差点男人都被她抢走了。 “那不是人情难却吗?” 端翌知道夜萤郁闷什么的,赶紧解释了一句。 夜萤也不是小气的心性,只是郁闷自已一番好心,竟然被雪莲利用,所以马上又展开笑颜道: “即是仙客来,想必有好吃的早茶啊?咱们不如吃了早茶,再去休息吧? 美好的回归生活,从吃上美美的早餐开始吧!” 端翌见夜萤不追究那些过去的事,自是无不答应。 还真别说,仙客来真的有经营早茶。 当然,这早茶是亏本经营,从夜萤上回到云海镇才有的,端翌早就预备好了,随时让夜萤可以吃得到她喜欢的美味。 端翌一声令下,不一会儿,仙客来的早茶如流水般就上来了,夜萤此时回到国内,心情大好,开了胃口,竟然吃得比平时还要多。 金月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早餐,当然是吃得停不下来。 一行人吃完早餐,便各自休息。 端翌自是要去洗浴一番,把身上的烟尘血腥之气洗净,这才回到客栈中。 夜萤吃饱喝足,等不及端翌,竟已是酣然入睡。 端翌见夜萤已经熟睡,也不打扰她,掀起被子一角,把夜萤揽在怀里,疲惫已极的他,心神一旦放松,也是马上就坠入梦乡。 温香软玉抱满怀,端翌真愿意就这样睡到天荒地老。 这段时间以来,在北疆一直绷着的神经,在回到大夏朝自已驻地后,他终于能全然放松地安睡一觉了。 就在他们都沉沉睡去之时,云海镇通往北缰驿外的城门,此时徐徐开启,而一些往来的边民,也陆陆续续经过兵丁的搜查,进入镇里。 乌吉比的手下,经过一番伪装,也混进了镇中。 而在仙客来的客栈外,也有人影晃幢,不时有一些形迹并非普通人的身影,出现在仙客来客栈的内外,把客栈如铁桶般,紧紧地包围了起来。 而夜萤和端翌一行,基本上都放松了警惕,一个睡得比一个香,傅太医甚至还睡得差点滚到炕下去了…… 第八百六十七章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夜萤醒来时,端翌意外地还在熟睡中。 不过,夜萤明白,这个男人是真的累了。 大闹额吉尔部落的王宫,又带着她连夜狂奔,是铁人都禁受不啊! 夜萤悄悄拨拉开他紧紧搂着她腰肢的手,真沉,看来这段时间,他也没有懈怠,肌肉还是那般结实。 看着他沉睡的容颜,夜萤觉得,自家的男人的确是颜值担当啊,俯仰生姿,就算睡着了,也是美男一枚。 他的双唇微微抿着,眼睛闭上时,眼睫毛意外长,长长地遮盖下来,莫名让人觉得有点萌,鼻梁高挺,没有一丝可以令人挑剔的不雅之处。 夜萤不禁惭愧,不晓得自已睡着了会不会打呼噜,或者会不会嘴巴张得大大的,象白痴状? 夜萤偷偷地在他额头上吻了下,然后便蹑手蹑脚地起床。 打开房门,伸了个懒腰,塞外的空气虽然干燥,但这时候没有污染,因此显得干爽,倒也不让人觉得难受。 只是夜萤伸完懒腰后,回过神来,不由地吓了一跳,因为她发现,就在自已睡的客栈门口,竟然门柱上也插着数支箭矢。 “怎么回事?” 夜萤大骇。 另一边的门打开了,出来的是傅大夫,他扫了一眼门楣上的箭矢,漫不经心地拔了下来,看了一眼,对夜萤道: “应该是额吉尔部落的人潜进来了。” “呃,咱们竟然都还安然无恙?” 夜萤觉得是个奇迹。 看着夜萤一脸漏网之鱼的庆幸,傅太医不禁想笑了:你的步履轻松,不过是有人在替你负重前行罢了。 在他们睡着期间,靖王爷调派来的精兵强将,早就把这里团团围住,水泄不通,额吉尔部落里的那些探子,早就悉数被靖王爷的手下赶尽杀绝。 否则,大家怎么能睡一个好觉呢? 不过,傅大夫不想吓着了夜萤,便笑道: “他们箭术太差吧?或许是巡防的兵士及时发现了他们的踪迹。现在两国签订的停战协议,额吉尔部落的人也不敢过于嚣张,否则,万一两国因此交战,他们也承揽不起这份责任。” 夜萤听得似是而非,但是“战争,让女人走开”,这道理她还是懂的,能不交火自然好,呃,该男人操心的事,她就不用多劳烦了,端翌不是说了吗?让她别太操心,省得长皱纹。 尤其是傅大夫一脸不以为然的样子,让夜萤觉得,这也不是什么事,反正回到国内就安全了。 于是,夜萤便心很大地放松了心情,笑道: “好吧,那咱们什么时候回柳村去?我都迫不及待地想见我娘了,也不知道她身体最近怎么样。” “田大娘应该恢复得不错,不过,你有想过,回柳村怎么和端兄弟相处的事情吗?毕竟,大家都以为你嫁的是吴大牛?” 傅大夫的话,让夜萤也发起愁来。 但很快她就展颜道: “这不是走婚吗?谁知道夜里是谁和我走的亲?至于如何让大家接受吴大牛就是端大哥,那就等挑时机喽!” 傅大夫瞠目结舌地看着夜萤:“这也行?” “不行的话,这件事也是你们搞出来的,要不然,你说个更好的办法?” 夜萤反将了一军。 傅大夫哑然了。 号称为小诸葛,他还真是一时想不出更稳妥的办法来,让“吴大牛”摇身一变,变成端翌。 夜萤见他哑口无言,晓得他一时也没有更好的办法,看来,只能依自已的计而行事了。 这也是无奈之举,所幸,柳村的婚姻习俗比较特别。 这时,夜萤听到身后有一阵动静,还没回头,就听到端翌磁性十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你们俩这么早起?在谈什么呢?这么热闹?” 貌似若无其事,但是眼神却如冷冷的飞刀,在傅大夫身上睃了一下。 傅太医顿时身上一阵寒,呃,和夜萤单独“亲密”交谈,这可犯了靖王爷的大忌了,该死。 傅太医赶紧道: “也就一小会,我去准备更衣吃饭了。” 说完,就如兔子般一溜烟溜走了。 夜萤看着傅大夫的背影,不由奇怪地道: “咦,我怎么觉得傅大夫有心事啊?突然变得惊慌失措的。” “咦?是吗?我倒没怎么注意到。” 端翌一脸诚实地道。好象方才放出飞刀眼神的人不是他。 “哦,估计是想到要回柳村,见到宝瓶心神不定吧?” 夜萤一放松下来,八卦的性子又有所恢复。 “傅大夫和宝瓶吗?哟,这个组合不错嘛!” 之前,夜萤好象没和端翌谈过这个话题,见他懵懂不察的样子,不由笑道: “你们男人真粗心,你不知道啊,傅大夫已经喜欢宝瓶好久了。来北疆前,他正打算和宝瓶表白呢! 不过宝瓶年纪也太小了,我是想挫磨一下傅大夫,同时也考验一下他的定力,免得以后做对不起宝瓶的事。” 端翌略一皱眉,对不起宝瓶的事? “傅大夫这个的人品极好,如果他真的对宝瓶有意思,我乐见其成。”端翌道,“不过你说他会做对不起宝瓶的事,是什么?” “纳妾啊!你们男人不都喜欢这种调调吗?” 夜萤白了端翌一眼。 靖王爷:“……” 好象受到了一万点伤害,为什么说傅太医,我招来白眼呢?这是被傅太医变相地报复了眼神飞刀吗? 一行人陆续都睡足了,起床整衣吃饭,然后准备干粮,便接着赶路。 云海镇太靠近北疆,在这里随时要混进几个额吉尔部落的杀手太容易,为了安全计,端翌还是决定继续赶路,把讨厌的额吉尔部落杀手甩掉。 马匹经过休息,也恢复了精神,夜萤把黑卡带上自已的马车,小家伙被端翌身上的气息所震慑,一动不动地缩在角落里,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夜萤不晓得它为什么那么乖,还以为它生病了,不过仔细观察一番后,发现它胃口挺好的,便放下心来,然后自已找了个理由出来,对端翌道: “它应该是晕车了。” 端翌一阵无语。 好吧,豹子晕车了。 如果黑卡能说人话,肯定会提出抗议吧? 夜萤透过车窗,看着身后的远处,烟尘滚滚,她不由喃喃道: “好大的沙尘暴!” “沙尘暴?哪里?” 端翌顺着夜萤的视线看去,然后不由地哑然失笑。那哪里是沙尘暴啊?是他使出的手段…… 第八百六十八章绝美衣衫的骗局 只见夜萤所指方向,端翌视线所及,果然烟尘滚滚,好似漫天的黄沙就要席卷过来一般。 难怪夜萤说是沙尘暴,她哪里知道,那是大夏军马铁骑拍打在黄土路上扬起的灰尘。 为了小女人的安全,端翌自不会认为两骑若干人便能护卫她周全,有一支人数相当的军队在后面跟着,还是比较稳妥的。 不过,夜萤“没见识”,却把那些搅起的尘土,当成了“沙尘暴”。 “唔,我看天色还挺好的,应该不打紧。”端翌笑着搂着小女人道,“可惜了,这路上颠簸得厉害,不能和你品茶赏景,不过,等到了柳村,我再补偿你。” “哎,回到柳村后,我一定要大兴土木,把我家后山再往里挖深了,然后再多盖几栋小楼,做成合我心意的品茶室……” 夜萤经过这一番奔波历险,只觉得许多事情看得更开了:有钱不花是傻瓜! 不过,这一次还是大有斩获的,除了收获美男一枚,还打通了和北疆的商道,另外更是发现了钻石矿…… 正所谓,富贵险中求,没有这一次的冒险付出,哪有这些收获呢?如若困在柳村,小小一方天地,自是不会有这些商机。 这些,都是当初夜珍珠搅事的时候,不会料想到的吧? “如你所愿,你想做什么,尽管放手去做吧!” 端翌相信自家小女人的品味,他也愿意听她细细描述茶室落成后的悠闲静谧的品茶时光。 经过数日的颠簸,夜萤一行终于彻底甩脱了额吉尔部落的探子,慢慢进入江南地界。 江南沿线,山青水秀,马车也跟着放缓了脚步,端翌在确定额吉尔部落的探子统统有来无回后,撤掉了随护的大军,让暗卫暗中保护即是。 入眼满目葱眬,眼看着要到家了,夜萤心情大好。 “萤妹,明天就要到府城了,到了府城,咱们把光明石带给那行脚僧,也算履约了。其它的,你看看还有什么事要办的?咱们一并办明白了。” 端翌对夜萤道。 “神书的匣子还没打开呢,你还得找工匠设法打开,然后拿出里面的神书,上交官府抵罪。 不过,我觉得既然神书只有独一本,咱们必须把它全部抄录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所以,府上要赶紧多请些文士,以备抄写之用。” 夜萤一一道来,其实这也是端翌在心中计划好的,见夜萤和他不约而同,想到一起去了,不禁莞尔道: “好,老婆大人有吩咐,岂敢不从。” 把到府城要做的大事都理好,夫妻俩放下心头的一块大石头,悠闲地在马车上赏起风景来,倒有几分郊外踏青郊游的味道了。 “端大哥,我呢,还得在府城多买些扮手礼,回家安抚娘亲,这回闹出那么多事,可把她吓坏了。 还有哥哥嫂子,夜里正、夜鸣,宝瓶和宝器更不用说了……” 夜萤一一扳着手指道来。 “呵呵,好吧,我的那一份呢?” 端翌心塞塞的。 为什么夜萤提了那么多人的名字,唯独没有他的? 夜萤倒是楞了一下,没想到这个大男人如此“小肚鸡肠”? “呃,你的那一份礼最大!” 夜萤忽然露出神秘的微笑。 “什么?” 端翌一听夜萤也给自已备了礼,自是精神一振。 黑卡在边上抬起头,天真无邪地看着男主人,觉得男主人的表情和自已一样一样的,据女人们说,这叫萌! “那就是我啊!” 夜萤得意地笑了。 笑完,突然又觉得大事不妙。 把自已打包成礼物给他…… 啧啧啧,用小指头想,就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了。 完了,她想收回这份礼物不知道行不行? 最近这段日子,由于都是野外露营,两个人之间最亲热的举动就是拥搂着一起安睡,再无其它出格举动。 也不是端翌不想,他只是不想亏负自家小女人,让她背一个不好的名声。 但是,他却亏负了他自已,好几个晚上,他不得不依依不舍地放开怀里的小女人,跑到附近的河沟游泳到几近天亮。 如若不然,他肯定无法压抑心内的激情。 夜萤一时失言,端翌却欣喜若狂,喜孜孜地道: “这份大礼,到了府城就要送给我,咱们住在我的镖局里,我那还有几套绝美的衣衫,之前想送给你,但是惮于彼时的身份,不好送给你做礼物,这一次,你就可以穿上了。” 夜萤一看端翌那神情,就知道准没好事。 不过,当夜萤真地在端翌的镖局厢房里看到那几套“绝美”的衣衫时,她真的欲哭无泪了。 原来,古人并不保守啊?竟然还能做出这样褛空的上装和下装?有些部位遮着,有些部位露着,若隐若现的…… 最糟糕的是,这样穿着,比不穿更加迷人。因为夜萤看到,端翌看她的眼神,简直象钩子一样,能把她的衣衫直接勾掉。 “萤妹……想死我了……” 端翌扑上前,搂着因为被骗穿上这“绝美衣衫”而憋得满脸通红的夜萤,然后狠狠地压住了她…… 一盏微弱的油灯,灯火摇曳,正好足以让端翌欣赏到小女人美不胜收的娇羞模样,而又恰到好处的照顾了她的羞涩。 否则,有些时候,夜萤总是紧紧地遮掩着自已,不肯打开让他看个明白…… 对夜萤来说,这也是一种新鲜的体验,虽然此前和吴大牛在一起,被他调弄得在浪巅上就下不来,但是毕竟,那是出于一种身体被动的反应。 这一次,是端翌以真身和她的第一次交融。 夜萤觉得,自已简直要迷失在某处极致的空白处了…… 厢房里虽然放了数桶的冰块,但是两个人身上的汗水还是涔涔不断,一直流淌下来,但是两个人犹在激情中挥洒着,一点也没有察觉到房内的温度,已经灼热得快要可以燃烧了。 一夜无眠,也不知道多少次,夜萤总算被端翌放过了,她估摸着,自已明天别想走路了,因为身体有些部位,已经酸痛不堪,若不是如此,这个男人还不想放过她。 端翌看着夜萤娇柔无骨的模样,已经稍平息的心绪,又再起波澜…… 第八百六十九章破解难题 不过,端翌到底还是放过了夜萤。 因为太久没有和夜萤在一起,所以端翌不免狂放了一些,但是回过神来,看到小女人娇不胜宠的模样,整个人虚弱无力地摊在床上,乌黑的秀发在脑后披散开来,就象一朵墨菊一般,慵懒而迷人。他便再不忍下手。 反正她是自已的,还有一辈子这么长的时光呢。 夜萤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端翌怎么给她清洗的,她是一点也不知道了。 一觉醒来,身边虽然空无一人,但是夜萤倒觉得神清气爽,身上也是干干净净的,符合吴大牛过去和她在一起时一贯的作风。 夜萤想起昨晚上的颠鸾倒凤,疯狂迷离,他似乎还用了许多她未曾经历过的新动作,夜萤脸上不由一阵羞红。 这个混蛋,她倒是要好好拷问他一番,到底是哪里学来的?竟然花样百出? 好歹她的身体十分年轻,竟然到最后,也被折腾得疲惫已极。 而最恐怖的是端翌一直到她全身瘫软之后,犹有余力。 如果他每次都这样,夜萤决定,自已以后要实行大清宫的翻牌制了:她觉得方便的时候,才翻他的牌子,否则,概不接待。 这么一想,夜萤不禁在脸上露出了笑意。 这时,房门开了,进来的是两名侍女,估计是听到夜萤醒来的动静,一进门,就端端正正地给夜萤行了个礼,打头一个自我介绍道: “夫人,我叫小菊,这位是小荷,今后在府城就由我们来伺候您的起居,夫人有什么事情,请尽管吩咐我们。” 夜萤一打量,小菊和小荷都只是面貌普通的十四、五岁姑娘罢了,衣着打扮亦只是中等,不过全身上下却流露出一股清新自然的气息,显得淳朴善良。 如若这两名侍女是端翌有意挑选来给夜萤用的,夜萤登时对他放心了许多。 她知道古代富贵人家的男人,除了正室、小妾,还可以收通房丫头,也就是说,其实男主人房内的丫鬟,如果男主人有生理需要,都可以毫不客气地统统纳为已用。 端翌显然是为了避讳这一点,才特意挑了两个长相普通的姑娘来伺候夜萤。 夜萤抿嘴一笑,心想,自已的醋味也没有这么大啊?怎么端翌行事倒是有点过于小心了。 不管自已嫁的是端翌还是吴大牛,夜萤反正不会因为男人强大就丧失自已的个人能力,这也给也她无限底气。 夜萤让小菊和小荷伺候着洗漱更衣后,小菊道: “老爷吩咐了,夫人醒了,可以先去用早膳,若是要找他的话,他在后院的议事厅,夫人若是不知道路,可以让我带您过去。” 夜萤一听,端翌还真是勤快,一早就忙开了。 不过,她是个不会亏待自已肚子的人,美眸一闪,嘴角微微向上一翘,嘴边便漾出几丝笑纹,对小菊道: “先去用早膳吧。” 小菊不防抬头正好看到夜萤灿烂的笑意,即便同为女子,初见时也不由地眼前为之微微一眩,心道:夫人的光华如明珠一般皎洁灿烂,难怪老爷自从这趟回来之后,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更通透更温暖了一些。 当然,小菊有这些想法,肯定是之前有想过什么,但是在夜萤的明眸皓齿之前,她哪里还有半丝非份的想法。 就算有,也被夜萤耀眼的美貌秒杀了。 夜萤吃完丰盛的早餐,便寻思着要往议事厅找端翌。 议事厅这个正儿八经的名字,一听就是做正事用的,但是既然端翌特意交待让她去找他,那她就没有什么好避讳的是吗? 他的人都是她的了,他还能有什么事遮瞒她吗? 夜萤得意洋洋地这么想着,让小菊带路,径自往议事厅走去。 其实,夜萤真的让小菊带她去议事厅时,小菊略略犹豫了一下,她是没想到,老爷那平时根本不让外人靠近分毫的议事厅,竟然随随便便就让夜萤进去了。 这足以说明老爷对夫人的宠爱吧? 小菊是夜萤上次来府城后,端翌发现没有侍女在家,无人侍候夜萤,所以便买了她和小荷,否则,这个镖局里,连母苍蝇都没有。 小菊带夜萤到了一处月亮门,她停下脚步,对夜萤道: “夫人,这里面进去就是议事厅了,你自行进入便可,这院里有规矩,没有老爷允许的人,是不能进去的。” 夜萤一听,心里觉得端翌的规矩还真多,不过,所幸这个规矩不是针对自已的,便乐呵呵地点了下头道: “好。” 她抬脚进了月亮门,见眼前又是一处精致的小院落,最好玩的是,小院落的花园空地到厢房那里,依旧摆了个九宫八卦阵,如果不懂得破解,就不可能进到厢房里。 这自是难不倒夜萤,她轻松自如地左穿右绕,便破了这个阵,来到厢房的走廊前。 “端大哥,我来了。” 夜萤还是不习惯叫端翌相公,但是若是叫他老公,私下固然可以,有外人的场合似乎也不太合适,便依旧换回原来熟悉、亲切的称呼。 厢房的门并没有关,夜萤只不过怕是端翌在里面真有事,便先提前打个招呼。 “快进来,正在设法打开匣子呢。” 端翌温润的声音传来,让夜萤不禁想起昨天晚上,他闷声出气时,在她耳边一直轻轻叫唤她的名字,这让她顿时好象哪里被触动了一下。 真没想到,隔着距离,他也能撩拔她的情绪。 夜萤吞了下口水,便往屋内迈去。 屋内人不多,只有端翌和傅大夫,还有一名工匠模样的中年人。 工匠正擎着石匣,仔细打量,良久,才道: “这个石匣的机关手法,我在古书上见过,十分精巧,源自北疆的寺院僧人,主要是保存重要的典籍用的。 这是个密码锁,开启的人必须知道密码,否则,如果强行破开,里面装了一个珍贵的琉璃瓶子,瓶子会被密码锁移动的力道挤破,里面应该会装一些酸性腐蚀类的液体,届时这些液体会从破碎的瓶子里流出来,把里面所藏的书页损毁掉,这种机关手法已经失传,十分罕见,万万没有想到,今天会在这里亲眼看到。 其实,即便不是里面你们所说的珍贵的古书,这个机构精巧的石匣,本身也十分珍贵。” 工匠看着这石匣的眼里,放射出狂热的光芒,证明他所言不虚。 第八百七十章活该如此 一听还要密码,而且如果密码不对,里面的书籍就会被毁坏,夜萤也不禁神情一凛道: “要密码就难了,木尔德汗肯定知道密码,可是当然,他不会告诉我们。” 这时,金月也被下人带着来到议事厅,显然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但是对这种密码保护的机关匣子,她似乎见惯不怪的样子。 因为事关保护神书的匣子如何开启,考虑到金月说不定会知道什么,所以端翌也吩咐下人,如果金月醒了,要把她带到议事厅。所以金月出现在这里也不奇怪。 夜萤心下一动,问金月道: “木尔德汗在提到神书时,有和你暗示过什么吗?关于密码的?而且前辈我看你似乎对这种密码匣子十分熟悉,没有我们初看到时的震撼之感。” “这种匣子,我们部落的贵族用来收藏重要的典籍,所以打小我就十分熟悉,里面的机构正如这位师傅说的,十分精巧,一旦密码输错,里面的东西就会被毁掉。 至于木尔德汗设的密码嘛,我倒是能猜一猜,不过,这么多年没有和他在一起,天知道他会设什么密码,我可不敢保证就能猜得对。” 金月的话,让大家心里一沉。 端翌想了下,双手负在背后,在室内踱了几步道: “你们部落有制造这种匣子的能工巧匠吗?若是有,可不可以请一位过来,帮我们打开匣子?” 夜萤一听,觉得这倒是个好主意。毕竟制造者最了解自已的产品,说不定,这就是打开匣子的唯一途径了。 “能制造这种匣子的工匠自然有,不过,没有用,这种匣子完好打开的关键就在密码,若是没有密码,就算是制造这个匣子的工匠本人来,都不一定奏效。” 金月的话,等于把打开这个匣子的唯一办法也封死了。 端翌显然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难题,他不由地蹙紧了眉峰,凝神思考的他,别有一番男人凝重的气息,让夜萤看了,不禁心生爱慕。 都说,工作起来的女人是美丽的。其实,工作中的男人更具魅力。 “那就是除了我们猜到密码,就没有一种可能可以打开匣子了?” 夜萤叹了口气问道。 “第一次木尔德汗和我提到神书时,曾经说过,神书对他们的王室非常重要,重要到需要用生命去保护。而他说,我是比他生命更重要的人,因此,从此以后,他要把神书的密码换成和我有关的数字。 当时我听了特别感动,但也没有往心里去。 只是不知道,他说的那番话,是不是依然有效。” 金月略滞了滞,才面带羞赧地道。 也难怪她有点害羞,虽然已经四十好几的人了,但是这辈子只谈过一次恋爱,在三十多年深山独居的岁月里,她最爱的依然是那个男人,因此,提到这个名字,总还会有莫名心动的感觉。 尤其是提到他说过的滚烫的情话。 看着金月脸上露出少女初谈恋爱时羞赧的表情,夜萤深表同情,难怪金月即便变成狼人,也没有责备木尔德汗没有尽力去找她,原来当初就被这个男人的花言巧语迷得不要不要的。 不过,也说不定,渣男也有良心发现的时候,谁知道木尔德汗会不会真地用和金月有关联的数字作为密码呢? 于是夜萤便问道: “金月前辈,你觉得如果木尔德汗真的用与你有关联的数字作为密码,会是什么?” 金月楞了楞,道: “我还真想不起来了。因为他当时这么说后,我也没有继续追问他要用什么数字做密码。接下来,我们就开始谈以后生女儿的话,我们要用珠穆朗玛雪莲这个名字,这个话题太贴心了,所以我当时就忘乎所以,哪里还会想到密码的事。” “哦,可惜了。” 夜萤有点沮丧。 原本如果当时金月再多问一嘴,以彼时他们的关系,木尔德汗一定会对金月说的。 可惜啊,人算不如天算,偏偏金月没再多问那一嘴。 “你们现在要怎么办?” 看到大家面面相觑的表情,金月一时间也有点内疚,早知道自已当初为什么不多问一嘴? “这个,公子,如果要强行打开这个匣子,小人现在功底不够,恐怕会毁了里面的东西,我觉得还是再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弄到密码吧?” 工匠犹豫了下,开口道。 实是里面珍藏的东西关系重大,他也不敢轻易动手,万一真被他毁了,这罪名就大了。 端翌脸上倒没有郁闷的表情,他也知道,这个工匠是他手下最得力的能工巧匠,技术上来讲,在全大夏也排一流,他说没有办法,就是没有办法,倒不是敷衍自已。 见端翌不说话,工匠倒是自已感觉到了莫名的压迫感,他背上微微冒出冷汗,惭愧地道: “公子,容我再仔细研究一番,看看是不是有破解的可能。” “这样吧,我让人从北疆设法购回几个类似的匣子,你好好研究一下里面的构造,看看有没有反向破解的可能。” 端翌沉吟了一下,拿出了解决方案。 这个主意不错,夜萤不禁在心里暗暗夸奖了一下自已的相公、夫君、老公,觉得他真是棒棒哒。 “不用那么麻烦,若是你要这种匣子的话,我可以修书一封,让你手下拿着我的信件,直接到我的部落里找我娘亲,我娘亲会把匣子让你们带回来。 这种匣子,只是在部落贵族内部使用,有专门的工匠,每个匣子还有编码,并不在外界流传,你们若是想在外面买,还真买不到。” 金月道。 “太好了,金月前辈,你可是帮了我们的大忙。” 夜萤惊喜地道。 “呵呵,帮你们就是帮我自已。想到木尔德汗失去神书后,王室将会崩溃的前景,我也不胜快意,哈哈!这是我对银月的报复。 我相信,以大夏朝工匠的能力,经过仔细研究,一定能打开匣子的。” 金月脸上,露出报复的畅快之意。 夜萤不由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原来金月还是没有放下纠结,但也觉得,木尔德汗辜负了金月,活该如此。 第八百七十一章携手还愿 “好吧,那就麻烦金月前辈,修书一封,我着人立即前往北疆。打开石匣之事,我这边暂且放一放。” 端翌最后拿定了主意。 “成,我现在马上就去写信。顺便和我爹娘报一下平安,但是我不会告诉他们我住在哪里,省得他们又让人来找我。端兄弟你也手下也别说啊,记得哦!” 金月还特别交待道。 “明白,省得了。” 端翌点点头。 夜萤心想,得,有金月这样的女儿,也够她爹娘操心的,年轻时被渣男骗了,被白莲花害了,人到中年,还背井离乡,非不说自已在哪…… 自已若是以后养出这样的女儿,那可揪心死了。 一想到以后的儿女,夜萤不禁扫了一眼正一脸公事公办和工匠交待事情的端翌,他似有所感,抬眸扫了一眼,虽然别人看不出来,夜萤却能分明看到,他冰寒的眼底,有一丝暖意掠过。 那暖暖的小太阳,只投向她一个人。 夜萤嘴角忍不住溢出一丝笑意,然后拉着金月的手转身道: “走吧,金月前辈,咱们写信去。” “哎,好。” 金月估计也迫不及待地想和爹娘报一声平安,立即跟着夜萤离开了议事厅。 其实,夜萤也并不喜欢金月将居住的地址透露出去,因为目下和额吉尔部落的纠葛还没完,如果透露出金月的地址,怕是会引来额吉尔部落的杀手,毕竟,这本神书对王室如此重要,他们一定会不计手段,重新夺回神书。 当然,也不是让金月一辈子都不告诉家里住在哪里,等神书一事尘埃落定后,就可以公开金月的地址了。 金月听了夜萤的劝告,再加上自已也暂时不想让家里人“关心骚扰”,所以还真没写自已住哪里。为此,她写完信,还把信给夜萤看了一遍,说是请教有没有别字,但其实就是给夜萤审阅。 别看金月在深山老林里住了几十年,但是她身上家族打下的教养和烙印还是依然存在。 从这个细节上来看,夜萤便察觉出家庭教养的重要性。有些习惯深入骨髓,哪怕时移事迁,依然会让人看出当初的教养。 金月现在已经能慢慢自已走半个时辰到一个时辰的路了,从漫漫黄沙和冰雪皑皑的北疆来到繁华的葱绿江南,金月对府城的景致也格外好奇,夜萤便安排小荷,带上两名身强力壮的家丁,陪金月到府城繁华所在走走看看。 当然,轮椅也随身带上,好让金月双腿承受不了时可以坐轮椅代步。 夜萤自已,则拿着金月写好的信,到议事厅里找端翌。 “没想到金月前辈还懂得写大夏的文字?” 拿到信,端翌也是吃惊了一下,仔细看了一遍信里的内容,觉得没毛病,便让手下拿着信去办事了。 “端大哥,金月前辈出去玩了,咱们也去办办正事吧!” 夜萤一回到熟悉的环境里,简直如鱼得水,事业心爆棚,便想着马上着手铺开她的大事业。 “不好好再休息两天?咱们也不急着回去。” 端翌搂着她,坐在圈椅里,眼神灼灼地看着她。 “嗯,急是不急,我现在戴罪之身,也回不了家,不过有些事不是早晚都要做吗?我真的不累。” 夜萤虽然不惯撒娇,但是却不知道,她手环着端翌的脖颈,眼里如水的妩媚,让端翌心里象吃了蜜一样甜。 的确,《齐民要术》不从石匣子里取出来,夜萤就无法以功抵罪,现在自是不方便回去。 当然,夜萤是这么想的,端翌心里只能暗暗苦笑。 自家小女人现在还被自瞒着这件事,若是以后知道真相了,会不会怪自已呢?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端翌坐得更端正一些,让夜萤在他身上坐舒服了,呃,虽然如此坐法,让他想入非非,但是一想到夜萤方才走路时略带别扭的样子,端翌还是忍下了心头的邪火,摆出一脸正经的样子道: “萤妹,如果你真不累,我手头上的事也办得差不多了,就和你出去走走吧,你要去哪里?” “先去下八宝寺吧,把光明石送给那行脚僧,咱们也就和他两清了,省得心头老挂着事情。 接下来,再去找一下吕掌柜的,看看他把之前那块钻石雕琢得如何了。” “听你这么一说,事情还挺多的,那就走吧,不过太阳出来了,你得戴上帷帽为宜。” 端翌一想到之前夜萤没有戴帷帽,竟然被蔡知府的儿子所调戏,心里冒出股火来。 蔡知府正在宅子里蹓鸟呢,自然,是在他姨太太身上,他正使劲地卖力耕耘,姨太太也哼哼地乱叫,似乎兴味极浓,没想到,他突然觉得一阵寒意袭来,不由地控制不住自已,大叫一声,一泄千里。 “老爷勇武,妾身实乃禁受,哎哟,老爷你太强了!” 姨太太当然还没有满足,但是习惯性地满嘴说起好话来。 蔡知府颜面得保,哼了一声道: “那小子是废了,自从因为疑似染上时疫被隔离一个月后,虽然最后发现是虚惊一场,但也不知道怎么的,竟然得了见人就吐的毛病,现在只能一个人关在内院。 夫人老了,不能再生养了,你呢,屁股大活好,可得争气一些,帮我们蔡家再添香火传承!我一定不会亏待你的。” 姨太太是第一次听到蔡知府做出正面承诺,不由得又惊又喜,顾不得浑身上下粘粘答答地,当即又象水蛇一样缠了上去,只盼着能让老爷雄风再起,早点怀上儿子,那她这辈子就有靠了。 夜萤和端翌当然不会想到,他们的恶作剧把蔡公子都废了。 夜萤出门时,被端翌以“关心”为名,硬是戴上了帷帽,然后才牵着她的手,在大街上溜达。 端翌的马车跟在身后,徐徐而行,就等这一对什么时候逛累了,上车走人。 此时大约上午九点多吧,太阳还不暴烈,路边垂柳依依,和端翌走在街上,对比之前的北疆蛮荒之行,夜萤顿时有一种好象做梦一般的感觉。 第八百七十二章了结心愿一桩 和北疆出行时,那种远离故土的惶恐难安相比,夜萤觉得,身上虽然戴着罪名,但是也比在北疆轻松愉快多了。 八宝寺距离端翌的镖局并不是太远,所以他们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 八宝寺白天还是很热闹的,人来人往,香客云集。 夜萤和端翌进入八宝寺,这一次运气似乎没有上一次的好,并没有立即找到那名行脚僧。 还好,端翌找了寺院里的和尚问了之后,和尚便把他们带到寺后一处幽静的禅院别院。 院子里紫藤花和炮仗花都开得很热闹,那行脚僧肃坐在院中的石桌前,夜萤还以为他是不是在研究佛法经书呢,但是走到近前一看,夜萤不由得大跌眼镜:呃,他竟然是在泡茶喝茶。 看到端翌和夜萤,这名行脚僧一脸云淡风轻,就好象他们昨天才见过面似的,淡淡地道: “喝茶么?” “好,大师也喜欢喝茶?” 夜萤一看到有茶喝,便心情愉悦,欣然坐下。 端翌眼神一闪,挨着夜萤坐下。 行脚僧倒了一杯茶给夜萤,淡黄的茶汤,雪白的茶盏,一股茶香扑鼻,夜萤喝了一口,不由地抬眼促狭地看了一眼端翌。 端翌手下微使了手法,银针测试已知道没有毒后,也没有阻止夜萤喝下,看她似有文章的模样,便也跟着喝了一口。 喝完茶,端翌看着夜萤,也笑了,眉眼温润,一看便是爱意横溢的情侣。 无怪乎夜萤会笑得这么滋润,原来这茶,竟然是来自柳村的。 柳村的制茶手法,是夜萤教授的,全大夏独此一村。 所以,一喝即知。 “大师,你觉得这茶如何?” “甚好,喝茶能让我净心明悟,茶香之中,更是能令人神思缈缈,领悟良多。” 一听行脚僧喜欢柳村的茶,夜萤不禁有引为知已之感,倒是端翌及时截断他们的话头,拿出囊中的那块拳头大的钻石,递给他道: “大师,这是我们应允你的光明石。” 行脚僧淡然接过,脸上并未现惊奇之色,仿佛看透了世间人情一般,随手放在边上,礼貌地行礼道: “有劳了。” 行脚僧身上的气度,让端翌和夜萤都觉得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僧人,又喝了杯茶,端翌便示意夜萤起身告辞。 夜萤临走前,无意中回头看了一眼,却惊觉,原来,他们起身离开后,那行脚僧竟然一直在背后默默关注着她,而原本平静的双手,此时正快速地捻转着手上的佛珠,嘴里快速地默默吟念着什么。 呃,行脚僧的作派,似乎有点怪异。 夜萤直到某一次,才晓得,当时这名行脚僧如此作为,大有深意。 离开八宝寺,了结了一桩心事,夜萤心情轻快了许多,临走时被行脚僧动作吓着了的她,也慢慢把心放回原位,把那行脚僧扔在脑后,和端翌享受起繁华的街景来。 不过,行脚僧的诡异举止,夜萤出于直觉,并没有告诉端翌,她只是隐隐感觉,行脚僧的那番举止,即便不是出于恶意,便也不会是什么好的说头。 赶马车的车伕有点郁闷,因为他一直没派上用场,最后,他只能归结于端翌和夜萤都太年轻,两个人都身强体健的缘故。 只是,让马车伕有点额外福利之感的是,他赶着马车在这对璧人身后,越看越觉得这二位宛若画中谪仙,男的英挺玉立,女的婀娜多姿。 他也算是免费白白欣赏了一番这完美的画面。 老瑞祥的铺子里,吕掌柜的正如往常一般热情地接待顾客。 能来金银首饰铺的,不是有钱人,就是带了多年积蓄,准备置办儿女嫁妆的父母,总而言之,都是不能忽视的客户,所以吕掌柜的不论对方衣着打扮如何,总是一如既往地热情。 就在这时,吕掌柜的忽然看到一对年轻的璧人携手走进了店铺里,吕掌柜不禁一阵惊喜,难得地扔下手上的顾客,几步走到那对年轻人跟前,恭敬地行礼道: “东家,你回来了?” “回来了,赶紧去把顾客照顾好吧,我们不急。” 夜萤见吕掌柜的依然主动热情,不由地心内一宽,觉得官府的缴文应该没有发到吕掌柜这里,所以他尚不知道自已是有罪之人。 吕掌柜笑咪咪地道: “那二位还是先请到贵宾室休息,我专门为了东家收拾了一间贵宾室,就为您留着呐” 不管怎么样,吕掌柜这个马屁拍得还是很让人舒服的。 夜萤前世去过一些名牌奢侈店,人家的店员都十分热情有礼,不管买没买东西,首先享受到了顾客至上的服务。 看来,吕掌柜在这方面也是术有专攻啊! 服务至上的理念总归没有错,当然,最好不光是对东家一个人。 吕掌柜的脑子还是清醒的,被夜萤一点醒,便讪讪地笑道: “太久没有看到东家,太高兴了,哈哈,我马上回去把这几位顾客伺候好,二位先去喝个茶,另外,东家上回让我雕琢的钻石,也已经完成,效果十分惊艳,我一会拿给您看看。” “钻石雕琢好了?既是如此,让人拿出来看看吧!” 夜萤一听,顿时十分高兴,觉得吕掌柜立说立行,果然是好用的手下。 然而,钻石并不是夜萤私人想要用的,目的还是要卖给顾客,所以夜萤自是不会关在贵宾室自已欣赏。 “好,我马上着人取来。你们……” 吕掌柜的犹豫了一下,夜萤接过话来道: “我们就在这等,顺便看看,最近都出了什么新品首饰。都换季了,我的首饰也该换了。” 身为首饰铺老板,也该为自已的铺子做做广告了,夜萤自是不会穿金戴银,但是带些翡翠玉石还是可以的。 吕掌柜见状,也不再纠结,便唤了个小伙计,去后院把钻石拿出来,自已在边上招呼起方才的顾客了。 在他一番点头哈腰之下,那被抛下的顾客也不好发火,再说,人家马上就回来伺候他们了。 不一会儿,小伙计便把盛着钻石的首饰盒拿了出来,递给了夜萤。 第八百七十三章三寸不烂之舌 行脚僧送给吕掌柜的光明石和夜萤在迦落山雪山顶上捡到的差不多,都是拳头大小。 不过,原本行脚僧捡到的这块光明石,外面附着一层厚厚的石皮,所以经过工匠打磨之后,剩下的钻石大约有鸡蛋大小。 夜萤甫一打开首饰盒,四周围观的顾客便齐齐发出了惊叹声: “这是什么宝石?如此剔透晶莹?” “太漂亮了,真想把它戴在我手上。” “姑娘,这宝石首饰卖多少钱?” “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样式的漂亮宝石,它叫什么名字?” 一迭连声的惊叹和疑问一个个漂向了夜萤 夜萤笑而不语,先打开首饰盒从容欣赏。 让夜萤佩服的是,古代的能工巧匠果然独具匠心,他们把这块鸡蛋大小的钻石干脆利落地一剖两半,一半制成样式独特的项链,一半制成了两颗钻石戒指。 夜萤把钻石戒指戴在手上,比试了一下,指环有点大,回头还得叫工匠改一下,而端翌那颗,则正正好大小,他戴在指头上,原本就骨节分明的手指,被晶莹剔透的钻石衬得低调中隐隐透出贵气,比原本市面上流行的玉面大扳指看起来,更加显身份。 夜萤见状,不由心中暗叹:自家的相公,若是在后世,哪怕是不靠脸吃饭,靠这双手也能迷倒一票粉丝了。 她可没有忘记,某位男演员,除了一张俊脸,就是靠他如指模般修长的手指一炮而红的。 夜萤和端翌这边厢戴上戒指,边上就有看热闹的顾客上来问七问八。 尤其是男顾客看到端翌戴上戒指后的贵气和骨子里透出来的性感,更是跃跃欲试,总觉得自已戴上会更好看似的。 夜萤当然是不遗余力地推介了一番,并且特别指出,老瑞祥的钻石来自神圣的雪山之巅,代表了纯洁无暇,最适合对婚姻关系表达祝福。 新人若戴上同款戒指,则表示纯洁的感情恒久流传;而戴上钻石打磨的其它首饰,如项链等,则代表了圣洁,最适合让新娘子和少女佩戴。 一般来说,在讲究为人处事中庸的大夏朝,上了年纪的女人,这里指的是三十岁以上的女人,就不适合戴这种闪闪发亮、看起来高调的首饰了,所以夜萤把老瑞祥的钻石首饰定位在了一个较低的年龄门槛。 端翌在边上,左手无名指戴着钻石戒指,不时配合小女人说话,装着漫不在意地展示一下手指,然而他本身与生俱有的皇室贵气,再配上闪亮无暇的钻石,让人一看就觉得这钻石戒指高端大气上档次。 夫妻俩配合得默契无间。 一时间,不少人蠢蠢欲动,纷纷问道: “姑娘,我下个月就要成亲了,你能帮我打一款钻石戒指吗?我送给娘子,她一定十分高兴。” “姑娘,我女儿年方及笄,我觉得,她若是有一款这样钻石手链,一定更能衬出皓腕明眸的感觉来,你们有工匠吗?我可以和他说说我的想法。” 夜萤见大家都对钻石心动,便笑道: “这款钻石呢,是我和我相公订制的,也是大夏朝的第一款,我们不会让给别人,而且你们看,这戒环上还印制了我们的姓名,所以也不方便转让给你们大家啦。 不过,大家若是想要订制,我们店里也接受,但是,因为原材料要从雪山之巅采运过来,所以时间就要长一些,大约两个月,如果等得起的话,就请在那边登记。 当然,日后待我们原材料贮备充足了,预订时间就会大大缩短。” 没有哪对模特比夜萤和靖王爷这一对璧人更有说服力了。 再者,亮闪闪的钻石,似乎天生便具有魅惑人心的力量,在如此精美的首饰面前,人也似乎容易失去抑御能力。 一时间,夜萤临时安排的预约登记处,小伙计忙得不可开心。 看着排成长队的人龙,夜萤不禁一阵得意,只要这些人把钻石首饰戴出去,很快就会产生滚雪球的效应。 因为,新款的首饰肯定会占据风头,马上就会有人打听,这些新款的首饰叫什么名字,在哪里订制的…… 当然,这里只是一个起点…… 夜萤看重的是全国的市场。 慢慢来吧,就象梁静茹那首歌唱的“慢慢来比较快”。 忙完这一切,夜萤看着身边的端翌,见他脸上没有丝毫不耐烦的意思,疲色未现,不禁抿嘴一笑。 多少男人觉得陪女人逛街是一种负累。 当然,现在只是两个人相处的开始,端翌还能心甘情愿,只是不知道随着时日的推移,端翌还会不会保持这种新鲜感。 这个问题,现在肯定没有答案的。 而要让答案有一个优质的解答,夜萤觉得,一切还要全赖自已的努力。 她要努力变成一个不会让端翌厌倦的女人;努力变成一个时时充满新鲜感的女人;努力变成一个随时可以和他剥离的女人…… 吕掌柜伺候好自已的顾客,见夜萤这边也闲下来了,赶紧上前巴结地道: “东家,我就服你,一款新材料做的首饰,这么快就能得到顾客的认可,不容易啊!” 就差没说夜萤是三寸不烂之舌了。 适当的马屁还是很享受的,在进入贵宾从接待室后,夜萤愉悦地道: “吕掌柜,很快就会有一批钻石原料送过来,你要想的是如何着手多调训几个雕琢师,不然到时候就怕生产供应不上。 不过,我们提倡的是少而精,如果钻石变成大路货,那份神圣和美感就消失了。” “东家,明白,我会赶紧着手多带几个徒弟的。不过,这钻石到底要怎么定价,如何分类,我们都懵懂不知,东家既然在这方面比较在行,不如你来对师傅做一番培训如何?教授他们相关的技艺和常识。” 吕掌柜的话也不无道理,但是说到具体的,夜萤就有点抓瞎了,说实在的,品相极好的钻石,她也只在时尚杂志上看到过,哪有机会亲自接触?还有钻石的分类知识,这更加考验人了…… 夜萤一时为难了…… 第八百七十四章甜得没朋友 不过,夜萤转瞬又释然了,得,这不是没标准吗?这不是还没分类吗?所以钻石优劣的标准和分类,不就是她说了算吗? 就算她说错,也不见得有人知道,哈哈哈! 夜萤内心狂笑,面上正色道: “吕掌柜,钻石的鉴别嘛,最好还是要等实物过来了再讲解为宜,待原矿送来后,让师傅们琢磨出一批来,我再进行分类讲解介绍,你看如何? 现在没有实物,凭空讲,我怕大部份人不能理解。” “嗯,东家所言极是,那就这么定了,我先着人进行习练雕琢,等你说的钻石原矿送到,咱们再做教学。” “好,如果你有事,可以让人送信到上回那个齐云镖局,我就住在那。” 夜萤这回说住在齐云镖局时,一脸落落大方和坦然,端翌看在眼里,不禁喜上眉梢,禁不住,在她手心里抓挠了两下。 夜萤不动声色地反手握着他的手,两个人就这么手拉手地告辞,留下被塞了一嘴狗粮的吕掌柜在后面目瞪口呆。 呃,他怎么记得,自已的东家,上回一起来的男人并不是这个啊? 不过,这个男人比上次那个强了许多,当然,是指容貌上,至于气势上,倒无太大的区别。 哎,东家就是东家,总是出乎人的意料。 吕掌柜摇摇头,自这位有钱的东家自是不好妄加评议。 人就是这样,当一个出色的人做一些违背常理的事时,人们就很容易自动选择忽略,不会对其进行严加苛责。 端翌和夜萤走出老瑞祥时,天气随着太阳渐近中天,已经慢慢得热了起来,夜萤舔了下干渴的嘴唇道: “方才忘了多喝点茶,话说多了,口渴死了。” “瞧你,做起事来就这么拼命,怕我养不起你吗?” 端翌回眸,扫了一眼夜萤,见她不时掀起一角帷帽,想要透透风的样子,根本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不由又好气又好笑,道: “走吧,带你去吃冰食甜点。” “哟,还有冰食甜点啊?你怎么不早说?” 夜萤一阵欢呼雀跃。 “呵呵,上回来的时候,又不是夏天,卖冰食的冰肆还未营业呢!” 端翌一看夜萤这么开心,觉得自家小女人也太好哄了。能吃到好吃的,就一脸满足。 但是这种满足又如此真实,真实得让端翌陶醉。他就喜欢她这副“随随便便”就被打动的样子。 夜萤兴奋,主要是她不曾想到,这时候竟然也有卖冰食的冰肆了,只是不知道会卖什么消暑的小吃呢? 端翌带着夜萤,来到集市一间门面不大的食肆,食肆上方书“冰肆”二字,一看到这两个字,夜萤便觉得一阵凉意袭来,顿时就连身上的暑气也消减了几分。 两个人迈步进了冰肆,端翌熟练地道:“店家,来两份你们这的招牌冰点:酪樱桃。” “好咧,客官您稍等,马上来。” 夜萤还不知道什么是酪樱桃,但是光听名字就似乎不错,便眼巴巴地盼着。 这时,她看到边上有食客,点的是一份硕大的奶油色的如山峦状的甜品,她好奇地问端翌: “那是什么?” “哦,那是冻酥花糕,将酥微微加热到近乎融化后,再拌入蔗浆,在盘子上边淋边做出造型,再将其冷冻,就变成这种好吃的冰甜食了。” “看着很好吃啊,那种呢?” 夜萤又指了指附近的另一位食客。 “这是透花糍,用的是熟豆泥,工艺也特别考察,必须把熟豆泥中的豆皮都去掉,制成豆沙,再将上好的糯米打成糍糕,夹入豆沙中做馅,然后用巧手捏出花形,呈半透明状,因此就叫透花糍,再冰块镇过后,入口沁凉,特别消夏。” 端翌似是老饕,一一介绍。 “嗯,听着好想每样都尝一尝。” 夜萤作为吃货,吃遍天下美食,这是她最大的心愿。 端翌宠溺地一笑,刮了下她的鼻尖道: “不可,一次吃太多凉食,容易滞住,你还是乖乖地一次只吃一样吧,如果真喜欢得紧,我每天都带你过来吃,不过,你必须一次只能吃一样。” 夜萤一听端翌这么说,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和最爱的人吃喜欢的美食,简直是天堂一般的享受,自是欢头喜脸地答应了下来。 端翌最爱看她开心的样子,见她高兴,自已的眉眼间也愈发温润如玉,煜煜生辉的面孔,让夜萤偶抬眸一扫,不由地有些发痴。 “客官,你们的酪樱桃来了。请慢用。” 这时,伙计将两份堆满樱桃鲜果的盘子放到夜萤和端翌面前。 “咦,这不是樱桃吗?上面浇的是奶酪吗?” “这是酸奶酷,用牛奶做的,你尝尝。” 端翌见夜萤如此发问,也不嘲笑她是乡下的女孩没见识,反倒觉得这才算正常,便耐心地介绍。 夜萤看着新鲜的大红樱桃上面糊装被冻固的白色表层,此时丝丝缕缕冒着白汽,红白相间,颜色诱人,看了便有透心一凉的感觉。 她拿起银勺,挑了颗樱桃吃了起来,因为樱桃上有鲜乳酪,所以吃起来,便有一种鲜奶酪的浓郁风味满嘴和樱桃多汁鲜甜的感觉,口感十分独特。 夜萤把一盘樱桃都吃完,犹觉得不满足,又把端翌面前的挖了两颗来吃,这才心满意足地一抹嘴道: “真是太好吃了,没想到冰肆有这么好吃的甜点,以后我一定每年夏天都来光顾。” “不必那么辛苦,咱们家不是有个大冰库吗?我让厨子学了做,到时候你每天午睡醒来,就可以吃到了。” 端翌伸手替夜萤擦去嘴角的一点奶酪屑,夜萤并不躲闪,任他擦着。 “喜欢的话,再吃一个。” 端翌还拿起自已手边的银勺,挖了一枚樱桃,往夜萤嘴里喂去,夜萤乖乖张开嘴,吞下了这枚樱桃。 “不要光是我吃嘛,你也要吃。” 夜萤拿起自已的银勺,也挖了一枚端翌盆里的樱桃,送到端翌嘴边。端翌毫不犹豫地张开嘴就吞了进去。 暗卫在边上面色不变,心里却大奇:咦,王爷的洁僻好啦?靖王爷原本从不用别人用过的筷箸,现在居然吃王妃的……口水…… 果然,男人若是动心娶了媳妇,一切都不一样了! 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一盆樱桃喂完,四周已经没有“朋友”了…… 顾客们估计都受不了两个如此甜腻,不管是吃透花糍的大妈,还是吃冻花酥糕的小伙子,都深深感受到了一万点暴击伤害,匆匆吃完走人了。 店小二忧愁地看着这二位,希望这二位以后不要来光临本店了,因为他和她浑身散发出来的甜腻气息,足以让本店的甜品都为之失色…… 那样的话,生意还怎么做啊? 第八百七十五章你真美 端翌和夜萤离开冰肆时,小二简直是点头哈腰地躬送了:真好,这二位离开了,店里的客人就会回来了。 甜,实在太甜。甜得齁死人了! 夜萤和端翌尚不自觉,在恋爱中的人智商总是急剧降低的,而且惯是旁若无人。 端翌虽然年长夜萤几岁,他也是第一次在光天化日之下和自已爱极了的女人牵手,自是甜得舍不得放开。 而来自后世的夜萤,具有一颗现代的灵魂,见端翌的作派和后世的青年男子无异,当然也不会拒绝他的公开示爱。 于是,两个人手紧紧牵着对方的手,十指紧扣,在街上溜达,幸福无比。 和在北疆的日子相比,夜萤觉得,自已现在的小日子过得象天堂一般。 只可惜《齐民要术》还未能顺利从石匣子中取出来,否则以功抵罪的,她就可以大摇大摆回柳村了。 和夜萤端翌一样,此时还有另一位“老熟人”:蔡公子,也在街上溜达。 “公子,今天天气不错,你放松一点,咱们在这里逛逛,没准能遇到你中意的漂亮姑娘呢?要是有看上哪个,我去帮你搞定。” 蔡公子在宅子里憋久了,因为受莫名呕吐症的折磨,现在他骨瘦如柴,整个人气色也极为难看,面色暗沉。 但是当听说他爹最近日日在姨娘身上努力造人时,蔡公子还是打起精神,决定象大夫说的那样,到屋外走走,透透气,克服自已容易呕吐的缺陷,身体很快便会康复。 因为蔡知府请遍了四周能请到的所有名医,每个大夫都说他根本没有病,只是情志抑郁,喜怒无常,过之为害。所谓怒伤肝,思伤脾……云云。 而这些心病,久而久之让蔡公子出现了失眠、健忘等毛病,让他一个原本的花花大少、纨绔公子,变成了一个病殃殃的废物。 总而言之,是心病。 心病还需要心药医,只是蔡公子也不知道自已的心药在哪里。 此时他的狗腿子见自家主子兴致不高,便一路拣些他往常爱听的话对他说,果真有效,还真勉强提起了蔡公子的精神。 见主子气色好了些,狗腿子自是高兴,能把公子哄开心了,把他的心病去除了,回家肯定会被夫人重赏。 要知道,现在后院,姨太太们可得瑟了,都说大公子废了,个赶个的盼着赶紧再生个小公子,好被老爷扶正…… 夫人产生了严重的危机感,自是盼儿子能早日恢复健康,以镇住后院这股歪风邪气。 一个曲意奉诚,一个努力想要好起来,一时间,主仆间的气氛还算融洽。 “咦,前面有个女子,背影婀娜多姿,身材窈窕,光从后面,就觉得透出一股天生的媚态,应该是个绝色佳人啊!” 蔡公子坐在小轿上,一边无所事事地四下张望,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贴身狗腿的八卦各种。 突然,一个鹅黄色的背影映入蔡公子的眼帘,这家伙多年花丛打滚,倒是对女人天生敏感,一言就判定,那名女子,一定是名绝世佳人。 “哪里哪里?公子你说的佳人在哪?” 狗腿子近期难得看到主子脸上露出喜悦的红晕,不由地摩拳擦掌,想要为主子出人出力。 “前面啊,看到没有?那走在一起的男女?当然,我说的是那名女子,男人我就不要了。” 蔡公子轻浮地道。 他的父亲是知府,整个府城,都是他的囊中之物。 他看上哪家小娘子,是哪家小娘子的福气。 那小娘子身边有男人护着又如何?好汉难敌四拳,他可是带了七八个手下才出来逛的。 蔡公子看着狗腿子顺着他手指的目标冲去,不由地精神一振,让轿夫停下轿,就等着狗腿子把美人扯过来,他便可揽着美人乘轿同游了。 夜萤和端翌正在河堤岸边,顺着满堤的柳树往镖局里走去,忽然,就听身后有百姓在乱纷纷地喊道: “不好啦,快跑啊,蔡老虎又出来抢人啦!” 接着,四下里便是忙碌的收摊和奔逃声,再接着就是女人和孩子尖利恐惧的叫声和哭泣声。 夜萤和端翌不由地面面相觑: “呃,府城青天白日的也会有老虎?” 夜萤一时不明觉厉。 端翌和夜萤听得动静是从身后传来的,皆停住脚步,回头看了一眼。 蔡公子的狗腿子正好冲到夜萤面前,看到夜萤转脸,不由一阵惊艳,心内不由暗暗赞自家公子,做什么事都不成,识美女自有一套。 此女背影诱人,竟然不是后背观音,前面亦是美貌惊人。 狗腿子冲得猛,百姓们看到他们如狼似虎地冲过来,都晓得绰号“蔡老虎”的蔡公子的狗腿子,他们一旦有这种作派,就是要出来抢人了。 百姓们自是退避三舍,又生怕会是自已遭了毒手,因此个个都飞奔逃命,以至于在狗腿子面前硬是闪出了一条直接到达夜萤面前的畅途。 由于冲得太猛,差点没能收住脚,夜萤回身时,狗腿子差点和夜萤撞了个满怀。 端翌哪容这样的事情发生? 他的小女人,只有他能够动,这些狗腿子谁敢动夜萤一根寒毛,哪只手指动的,哪只手指被剁。 端翌搂着夜萤,快速地一闪,狗腿子从夜萤身边,和她一个照面惊艳后,收脚不住,冲到边上,撞到了柳树上,顿时两道鼻血“哗哗”地流了出来,天旋地转。 夜萤看到狗腿子这狼狈的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对端翌道: “这人怎么了?摔得这么惨?” “我哪知道啊?看他的打扮,也就哪个纨绔富家公子的狗腿子吧?” 端翌心里其实已经有了分数,晓得这群气势汹汹的人是冲着他和小女人来的,来者不善。 但是这几个虾兵蟹将的,根本不够他对付,所以端翌并不着急,他倒是要看看,是谁这么不怕死的,竟然敢招惹他的小女人。 那狗腿子何曾见过如此绝色佳人巧笑嫣然,看到夜萤的笑颜,他连鼻子流血也忘了抹,抱着柳树,痴痴地看着夜萤,脸上亦露出一抹傻笑,道: “嘿嘿,姑娘,你真美,我们公子从背影就看出你是个美人,我还不信,没想到你长得象天仙一样,姑娘,和我们公子回去吧,一定保你享受不完的荣华富贵!” 第八百七十六章强抢民女 那狗腿子鼻子前端挂了两条血龙,被夜萤魅惑的笑容迷住,竟然都忘了抬手擦一下,只顾流着哈拉子,两腿发软地对夜萤道。 夜萤看对方那傻呼呼的样子,不由地捂着嘴笑了,对端翌道: “端大哥,你看那人,好象是个傻子!” 端翌和夜萤从冰肆出来之后,夜萤就因为嫌热,把帷帽扔到了随行的马车上。 谁知道,才一会不戴帷帽,马上就冒出一堆打算强抢民女的狗腿子。 端翌面色沉郁如冰,夜萤只觉得身边的低气压“唰唰”的,她不禁想,自家有个不用电的电冰箱,看来以后有机会时不时凉快凉快了。 夜萤只觉得端翌容易吃醋,却不知道端翌疼她到了心尖上,看到别人用猥琐的眼光打量她,那眼神就象能剥光她衣服的刀子一般,心里自然不舒服。 端翌怒极反笑,“亲切和蔼”地问那狗腿子: “你家主子是哪位?即然要带我媳妇回家享受荣华富贵,我怎么也得认识一下是吧?” “哟,此言极是,这位公子还是有眼力劲的,这位姑娘若是跟了我们家公子,包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你想要谋个什么好处,经商、做官,我们公子准会罩着你。 当然啦,你不要不信,我们家公子的爹可是府城的蔡知府,整个府城,都是蔡家的天下。” 狗腿子哪里听得出来端翌话中的反讽,还以为是他服软的意思,要拱手把自已家的媳妇双手送上,当下便不遗余力地吹嘘起自家的主子来。 “蔡家的天下?你们是想谋逆造反吧?我可听说,这是大夏皇上的天下啊!原来,大夏朝的皇上姓蔡?” 那狗腿子真敢吹,夜萤一听,又是那个花心大少蔡公子,真是命中八字相克,一到府城又遇上了他,上回看来收拾得他还不够狠啊? 夜萤当下也不客气,还没等端翌说话,便把一顶谋逆的大帽子盖到了蔡公子头上。 “嘿嘿,姑娘此言差矣,大夏朝皇上怎么可能姓蔡呢?这天下,自然还是皇上的天下,只是在府城,这里却是蔡知府的天下,姑娘你可明白? 喏,后面那位就是我们公子,帅气多金,你赶紧和他走吧,把我们家公子伺候高兴了,你家相公也能捞到不少好处呢!” 狗腿子这时才觉得鼻子痒痒的,用袖子胡撸了一下,继续和夜萤道。 夜萤回头一看,那蔡公子近在咫尺,就在她不到两米远开外的地方,心心念念美娇娘的蔡公子,提着长衫的下摆,“蹬蹬”地跑了过来。 正好夜萤一回头,猛地和蔡公子打了个照面。 这一打照面,堪比电视中的慢镜头。 蔡公子脸上由惊艳到惊愕到眉头一皱,猛地一阵干呕…… “你,你,怎么又是你……” 蔡公子本来见猎心喜,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是夜萤,这熟悉的面孔美则美矣,但是关联上那段不美好的画面,总是让他有一种呕吐的冲动,这已经成为他生理性的条件反射了。 夜萤反应倒还正常,因为事先已经听过狗腿子说这位是蔡知府的儿子,心理上早就做好了准备。 只是没想到,这位蔡公子看到她的第一个反应,仍是吐。 夜萤一脸无辜,问身边的端翌: “端大哥,我长得象母夜叉吗?” “不象啊,我家萤妹貌美如花!” 端翌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如花?呃,这个比喻不太好吧?夜萤猛地想起那抠着鼻子、脸上还贴着媒婆痣的“如花”形象,身上一阵恶寒,娇笑道: “原来是如花,怪不得蔡公子见了我必吐呢,哈哈,不和你玩了,我们走吧!” 夜萤耍也耍够了,自已还是朝廷重犯呢,自是不想和与官府有关的人纠缠下去。 扔下一句话,转身拉着端翌的手就要离去。 “公子,那小娘子挺美的呀,为什么你看到她就吐?” 狗腿子一看自家主子的病又犯了,不禁赶紧上前扶着他,一迭连声关切地询问道。 “尼玛,你当我为什么会得了这个老想吐的毛病啊?就是这个女人害的。 对了,大夫说心病还需心药医,这个女人就是我的心药,我想一定是因为没得到她,所以才会老是犯病。” 蔡公子也不傻,竟然给自已开起药方来了。 “什么?她就是公子的‘心药’?来人啊,快追,把这女子带回蔡府,让她好好服侍公子!” 狗腿子脸上红一道黑一道,有些是新鲜的鼻血,有些是干涸的血渍,手一挥,顿时跟在身后的几名手下就追了上去。 端翌眉头一皱,还有完没完? 蔡知府的儿子是这副德性,在城中还人称蔡老虎,蔡知府治下不严,这知府是当到头了。 见那些狗腿子竟然真地要上来强抢人,夜萤一个闪身,退到端翌身后,双手叉着腰,得意洋洋地道: “端大哥,收拾他们!” 端翌就爱夜萤这副娇俏的模样,美人有命,英雄自当燃烧热血,他嘴角微向上一勾,毫不把这些狗腿子放在眼里,从容地道: “你稍等我片半刻!” 然而还不到半刻,战斗已经结束,蔡公子手下全部被端翌打倒在地,有的抱着腿,有的扶着腰,有的在地上打滚,惨叫声不绝于耳。 “好,打得好啊!” “蔡老虎劣迹斑斑,早就该有人收拾他们了!” 叫好之声不绝于耳,都是方才听说蔡老虎要来,躲到边上的群众叫的。 端翌闻言,拍了拍长衫上不存在的灰,双手一抱,向四下里回了个礼。 这动作,这架式,别提有多潇洒威武了。 夜萤被他迷得不要不要的,看向他的美眸,都冒出小星星来。端翌自是美滋滋地受了。 “你,你们不要走,竟然敢殴打我的下人,你们惨了,你们惨了!” 蔡公子气得直跳脚,他在府城横行几年,还没有被人收拾得这么惨过。 “好,我们不走,我倒是要看看,你怎么让我们惨了!” 端翌怒极反笑,蔡知府到底是怎么管教家人的? 看来,过去自已还是在民间呆得少了,这鱼肉乡里的恶霸,竟然能横行至今? 第八百七十七章你想上天啊 蔡公子左近四下里一张望,呃,他已经成了光杆司令,手下的人都被端翌打倒在地,别说援手了,还得他再叫人抬他们回去。 蔡公子已经见识过端翌的身手,明白了形势之后,心里不由一阵发虚,他怯怯地向后退了一步。 没想到,他这一退,顿时引起四周百姓的哄堂大笑。 “哟,蔡老虎也有害怕的时候啊?” “早就该有人出手治治他了。” “蔡老虎在府城横行多年,强抢了多少民女?祸害了多少良家妇女?这种人,光是打他一顿,哪能解气啊?” “也是,对这种人,就是要除恶务尽……” 人就是这样,当平时强横的不可一世之人落于下风之时,平素大家内心掩藏的、但是却又不敢暴露的真实想法,此时都暴露无余、畅快淋漓地说了出来。 蔡公子身周无人相助,此时亦瑟瑟发抖,如风中的残叶一般,不过,脸上却还要强撑着道: “你要是敢打我,我爹一定不会饶过你的!” 端翌看他这副怂样,已经懒得教训他了,牵起在身后看热闹的夜萤的手道: “走吧,回去。” “是啊,不好玩了,咱们走!” 夜萤把头倚在端翌胸前,两个人携手并肩缓行而去。 蔡公子目送他们离去的背影,半天好一会儿才还过神来,端翌临走时瞪了他一眼,那一眼里,杀机滚滚,蔡公子本来就病体虚弱,哪里禁受得起?不由地双腿一软,靠着最后的尊严强撑着,才没有扒下…… 等到端翌和夜萤走远,蔡公子忽然听到身边又传来一阵哄笑声,他还不明觉厉,就听有人笑道: “哟,蔡老虎原来是个怂包啊?竟然尿裤子了!” “没错,还真的尿裤子了,原来就是个银样蜡枪头,哈哈,没有狗腿子,他也就是一怂货!” “我看到那位侠士瞪了他一眼,他就吓尿了。” …… 蔡公子低头一看,就见自已身下湿答答的一团水渍,然后,裤管里湿答答的,特别难受…… 蔡公子脑子里象被人砸了一棍子似的“轰”地一声……然后便失去了知觉。 众人一阵惊呼! …… “哎,这个蔡公子,真是阴魂不散,到哪都能遇到他。” 夜萤被蔡公子一搅扰,有些兴味索然。 “这种人哪都有,京城里的纨绔也不少,以后咱们若是为人父母,一定要把子女教育好,不要象这蔡家恶少一般。” 端翌一本正经,夜萤却是一阵脸红心跳,觉得这是这个男人说的,最性感的话了。 不是说,一个男人如果真的爱你,就会想和你生孩子吗? 夜萤手被端翌的大手紧紧握着,十指紧扣,随着端翌的真情流露,夜萤感觉全身就象要漂起来一样,她不由呢喃道: “你得把我抓紧了。” “为什么?” 端翌低首看她,见她小脸飞霞,好想当街狠狠地亲她一口,以宣示对她的占有权。 “我幸福得冒泡了,一会会变成汽球飞上天。” 夜萤笑了。 汽球? 端翌又听到了一个新鲜的名词,他已经知道在小女人面前不必伪装自已的“无知”,所以他便问道: “什么叫汽球?” “呃,就是一个充满空气的泡泡团,会飞到天上,对了,就如孔明灯一般。” 夜萤比划了一下,端翌智商极高,一下子就明白过来。 “如果你飞上天,我也要跟着你,不管你上天还是入地,到哪都要跟着你。” 端翌手把夜萤的手扣得更紧了。 夜萤无意间提到了汽球,本来想过也就算了,但是端翌忽然又说起上天的事,夜萤却突然想到,上天也不是不可能啊? 以现在的技术力量,打造一个热汽球,也不是很难的事。 她看过法国著名科幻家儒勒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19世纪的科技力量也并不强,可是儒勒凡尔纳硬是依靠自已丰富的想象力,把主人公用热汽球送上了天,并完成了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伟大壮举。 夜萤脑洞大开,想着回到柳村后,自已也造一个热汽球,和端翌一起,实现上天的美好愿望,也算是给端翌一个惊喜吧? 在端翌的安抚下,夜萤原本被蔡公子搅扰的情绪也慢慢平静下来,突然又有一事跳进她脑海里,她道: “对了,金月前辈的信送出去了没有?若是没有,你让传信的人去打听一下吉尔疆察部落,有一个叫热古丽的漂亮女人,我估计,热古丽应该也是那里部落贵族,她把赵大哥拐走了,哭着喊着要和赵大哥成亲。 当时我势单力薄,只能眼睁睁看着赵大哥被抢走,你让人打听一下,赵大哥和她成亲了没有?” “哦?赵子获还有这等艳福啊?” 端翌似笑非笑地看着夜萤。 夜萤一看他眼神里似是话中有话,调皮地吐了一下粉舌,笑道: “赵子获就是我的大哥一般的人物,他成不成亲,我自是要关心。其实说实话,我倒是希望赵大哥能和热古丽成亲,我觉得热古丽对赵大哥是一见钟情,而且人长得漂亮,家世也不错,赵大哥是个榆林疙瘩脑袋,如果错过热古丽,再找的女孩子,也不知道会不会超过热古丽。” “哼,他榆木疙瘩脑袋?我怕他是一根筋吧?并非不开窍。” 端翌一提到这个最大的情敌,还是满心醋意的样子。 夜萤又好气又好笑,用粉拳打了一下他结实的胸膛,笑道: “放心吧,我只是你一个人的,别想得太多了。你和雪莲走后,我好在遇到了赵大哥,他正好升迁调职,路上就遇到了我。 如果不是他帮着我,我肯定天天以泪洗面。 我现在一是纠结他们成没成亲,二是担心若是没成亲,赵大哥肯定会被热古丽幽禁着,错过了调防上任的时间,会被军法惩处的。” 当然,赵子获的生命安全应该不成问题,这点夜萤从热古丽看着赵子获时灼热的眼神中就能感觉出来。 热古丽绝对不会伤害赵子获的。 “好,我让人去调查,尽快给你满意的答案。” 端翌其实也不是小气之人,只是一提到自已的情敌,心里难免捻酸吃醋,谁让赵子获是夜萤的青梅竹马呢?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端翌最大的心愿就是自已能取代赵子获,成为夜萤的青梅竹马。 第八百七十八章重见故人 一听端翌这么说,夜萤这才满意了,她道: “我最怕的就是他耽误了调任报到的时间,军营里军纪如山。” “嗯。到家了。” 端翌闷哼了一声,夜萤抬眼一看,俩人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到了齐云镖局门前。 整个镖局的生意,仍然和夜萤上次来府城时看到的那么热闹,门前进出都是带着武器的镖师,勇武不凡,让人一看便知道这家镖局很有实力。 不过,夜萤现在却有一种感觉,端翌的主业,怕不光是开设镖局这么简单。 一个镖局的镖师,绝没有大战额吉尔王宫的格局。 不过,夜萤却特别喜欢端翌和她说:“到家了”这样的语气,又想起端翌方才说的,以后有了孩子,一定要好好教育他们,不让他们成为蔡公子那样的纨绔,夜萤不禁莞尔,满满的幸福感充溢在心里。 “走吧!进去,我也走累了,今天大厨做了什么好吃的?” 夜萤晓得端翌不会亏待她的肠胃,美滋滋地问。 “嗯,我让厨房炖了些花胶,让你滋补养颜一番,喜欢吗?” 端翌一本正经地回答,让夜萤楞了一下,没想到这个大男人心细如发,还懂得自已有这方面的需要。 “喜欢!” 夜萤自是毫无异议。 “萤妹,若是有下辈子,我一定比你早投胎,咱们要一起投胎到同一个村子,等你要生出来的时候,我就早早拿个小板凳,到你家门口坐等,让你生出来,第一眼就能看到我!” 端翌继续一本正经脸。 夜萤不曾想快到家门口了,端翌还撒了这把狗粮给她,夜萤心里柔情满溢,不禁轻轻“嗯”了一声,一切尽在无言中。 “你真是霸道,连我的下辈子都承包了。” 夜萤浅笑嫣然地道。 “哼,不光是下辈子,下下辈子,再下下辈子,你的生生世世轮回我都承包了。” 一想到如果下辈子他若是不陪在夜萤身边,她的身边可能换成别的男人,端翌就一阵难受,当下霸气十足地道。 “好,如果你缺勤了,我可不依。” 夜萤乐呵呵地道。 两个人相视一笑,就听到后面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来: “哎,你们俩,说这么甜的话,能不能离我远一点?不知道老家伙我最听不得这些吗?” 呃,是狼人金月,她也正好从外边溜达回来。 许是溜达爽了,精神愉快,金月到了镖局后,就抛开轮椅,自已走了进来。 因为长期在山林里过着如狼人一般的生活,所以她脚步轻捷无声,一时间,正沉浸在浓情蜜意中的端翌也没有听到。 夜萤脸一红,对着狼人金月不好意思地抿嘴一笑。 端翌却道: “萤妹,你和前辈先去准备一下吃午饭,我这边还有点事处理一下。” 夜萤和金月不疑有它,便一起离开。 端翌目送着心爱女人的倩影消失,脸上的和熙如冰雪消融,重新换上了一脸肃色。 他倒也不是是双面人,只是他从来就惯是冰山脸,温暖和睦只在夜萤面前展现。 小女人走了,他自然而然地就恢复到了惯常的冰山模样。 “王爷,刚才短短时间内,一共有三拨人马前来暗中打探这里,一拨我们已经了解到了,是蔡知府的手下,想来他很快就要亲自带人过来讨伐了; 还有一拨是额吉尔部落的手下,带头的人着实令人意外…… 最后一拨人,身手高强,身份不明……恕手下无能!” 议事厅里,端翌的暗卫一一禀报。 端翌面色不显,沉稳如松地坐着,这时候的他,若是夜萤看到了,肯定觉得,颇有后世霸道总裁的几分气息,一样的冷酷和自我,哪有在她面前偶尔温顺如绵羊的模样。 看着王爷的面色,暗卫只觉得背后凉嗖嗖的…… “额吉尔的人不弱嘛,这么快就追到这里了?”端翌冷哼一声,“倒是有点出乎意料。” “王爷,主要是神书对他们王室太重要,据说木尔德汗马上就要主动退位,让他的大王子继位,但是额吉尔部落的继位仪式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对着神书起誓。 现在神书丢了,等于这个仪式完不成了,乌吉比王子没有办法顺利登基,自是死咬着我们不放。” 傅太医道。 “那三拨人你们是如何处理的?” 端翌问道。 “蔡知府的人暂且没有动他们;那拨身份不明之士,在我们围剿下已经逃走,不过三个人中,有一个受了伤,应该伤得还挺重的;至于额吉尔部落的探子,一行四人,我们都生擒了。” 暗卫继续禀报道。 “嗯,处理掉。” 端翌手一挥,淡漠地道。 “王爷,不可,其中有一位干系重大。” 傅太医此时进言道。 “哦?是谁?” 端翌知道傅太医不会无的放矢,所以眉毛一抬,便问道。 “带上来你就知道了。” 傅太医一挥手,暗卫便将四名手上套着麻袋、五花大绑之人带了上来。 这四个人自是不很服气,还不时挣扎着,但是被暗卫点了一下身上的穴道之后,就变乖了。 “解开头套。” 端翌吩咐道。这时,他已经看出来了,这四个人中,有一个是…… 呃,不会吧?难道是她? 随着头套解开,露出真容,端翌一阵头大,还真是她。 他就见到这四个人中有一个是女人,还在猜会不会是雪莲,没想到真的是她。 “你堂堂一国之公主,为何冒险深入大夏腹地?” 端翌见雪莲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已,简直象要把他吞吃了一般,不由地心里一阵不舒服。 雪莲的眼神他看出来了,绝对是那种花痴的眼神。京城里多少门名千金,看到他时就是这样的表情。 若是象蔡公子那样的花花大少,得到众美女这种眼神,一定十分陶醉,但是端翌却十分反感。 “吴大哥,一方面是为了找到神书,一方面是为了找到你。这两个愿望,我都非达成不可,否则,我宁愿把自已的热血洒在你的故国。” 雪莲终于见到十几天未曾见到的端翌,此时她心里并没有害怕,而是激动。 激动自已此行没有白费,竟然真的又看到端翌了。 第八百七十九章有利用价值 “可惜,你这两个愿望都没有办法实现。来人,把他们押到地牢里。” 端翌不想和雪莲过多纠缠,再说除了对夜萤,他本也不是个怜香惜玉之人,否则,怎么会有北疆十万大军压境,他带领五万大军。将战场变成屠杀北疆大军修罗场的战绩? 面对苦苦相逼的“痴情”女人,若不是她还有利用价值,端翌说不定一个没忍住,就叫人把她处理了。 倒是暗卫们面面相觑,他们已经听出来了,他们亲手抓到的这个女人,似乎和王爷有什么牵扯? 呃…… 端翌略扫了眼四下,没有说话,但是他心思如电。 当然雪莲没有太过份的话,端翌不可能杀她。对女人、小孩、老人这样的妇孺弱小,端翌自有人性的底线。 只要这类人不践踏他的底线,他自是不会轻易滥杀无辜。 可是,雪莲的身份,竟然有些敏感和特殊。 端翌才不会让下人混淆她和夜萤的地位,就在这时,傅太医掺了一嘴道: “王爷,雪莲竟然打上门来,怎么办?要不要让夜姑娘知道?还是瞒着她?” 嗯,这下坐实了吧?暗卫们心中开始乱想…… “雪莲大有用处,毕竟现在咱们和北疆签署了停战协议,她算不得敌国公主,但是毕竟她为已国做奸细,损害了我国利益,所以,一方面我们要以礼相待,一方面,她也是我们和额吉尔部落谈判的重要筹码。 所以,在事情还没有彻底解决之前,把她好好安置,回头没准大有妙用。” 端翌淡定地道。 原来是筹码。 那么说,雪莲的身份地位自是不可能和靖王妃相比喽? 暗卫们心中有了分数。 他们都是跟随端翌多年的死士,端翌既然说出这样的话来,他和雪莲的关系就不可能转圜。 而且,大家也看出来了,在这二人的关系中,只怕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都是女方单向的情意。 靖王爷对女人的吸引力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被他迷得神魂颠倒的女人,也不是光这一个半个了,暗卫们顿时明白,自已方才无意中竟然被雪莲的深情表白带偏了,不由地暗自惭愧。心中暗骂了句:妖女! “如此,甚好。” 傅太医点点头,便依着端翌的吩咐去做了。 这边厢的事情处理好了,但是端翌仍微蹙着眉,还有一拨神秘人是怎么回事? 这一路去北疆,他后来就一直隐隐感觉似乎有人在跟踪着他们。 他也曾经故意使了些手段,想要钓出跟踪他的人,但是都没有人上当,以至于他一度怀疑自已是不是神经过敏了? 但是,这种被人盯着的直觉,来源战场上几百场大大小小战役的磨练,端翌不敢掉以轻心。 现在看来,或许那拨神秘人就应在了那盯梢的幕后主使人身上? 端瑞吗?不可能,在答应帮他找《齐民要术》后,端瑞还是挺消停的,最近都没有什么大动作。 端瑞带着夜珍珠和吴彩凤回京城后,听说吴彩凤肚子里的孩子滑掉了,是一个成形的男胎,端瑞自是又暴怒了一场,但是接下来却对刚怀上孩子月余的夜珍珠,呵护有加。 子嗣事大,端瑞一时间也无暇顾及他这里。 那么是谁呢? 端翌百思不得其解,自然,他暗中暗暗提高了防卫的等级力量,尤其是对夜萤的看顾,更加是内松外紧了。 夜萤刚进用饭的餐厅,就见端翌也翩然而来,第一眼瞅到他时,感觉他身上还带着一丝的肃杀之气,但是第二眼再看,端翌已经如春风和熙般地走到了她的面前,宠溺地道: “我去处理了点事情,耽搁了一会,没想到你也刚来。” 夜萤有点心虚,她因为走了一身汗,回去又是简单的沐浴,换衣裳各种,所以迟到了,还好端翌才刚来,否则,男人肯定不耐烦等女人的呀。 可是再不耐烦,也要他等啊。她不想一身臭哄哄地出现在他面前。 嘿嘿,所以有点心虚喽! 端翌坐下,为夜萤盛汤! 动作行云流水,盛个汤都如谪仙一般。 金月和傅太医等人在另外的餐厅用膳。 这些都是规矩,夜萤虽然有点不习惯,但是慢慢开始懂得,端翌似乎家大业大,作为当家主母,她就是这个大家业的镇宅吉兽,如果这头吉兽过于不合规矩,良善跳脱,怕是整个家业就会散了。 因此,她也要慢慢跟着学规矩、慢慢习惯就是了。 夜萤哪里知道,端翌现在就不合规矩了。上菜的下人看到端翌给夜萤盛汤,手一抖,差点没把整盘菜撒在地上。 主人带着与生俱来的高贵,怎么可能动手做给女人打汤这样的事? 然而现在就是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用完午餐,夜萤困意就涌上来了。 其实北疆一路奔波,经历了那么多事,到家又被端翌折腾,根本就没有休息,身体还疲惫得很。 夜萤忍住没打呵欠,倒是端翌看出来了,他笑道: “困就别忍着,不过,刚吃饱就睡也不好,这样吧,我陪你到花园凉荫之处走走?” “唔,也好。” 夜萤终于把一个大呵欠肆无忌惮地打了出来,自然,是用手捂着嘴,端翌看得有趣,薄唇一抿,嘴角微微上扬,只觉得自家小女人动静皆是一幅最美好的图景。 花园里,有一道炮仗花牵扯出的长廊,鲜黄的炮仗花开得十分热闹,同时也给地面垂下一道长长的浓荫,两人就在这长廊里来回慢慢地走着,没有说什么话,但是心里却是极为满足的。 蜜蜂在花间忙碌地采蜜,发出了“嗡嗡”的声响;还有一些不知名的甲虫展翅在花丛中穿梭…… 空气间,弥漫着一种花草生机蓬勃的浓香。 夜萤觉得这样的日子真好,现世安稳。 两个人溜达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往厢房里走去,厢房里自是放了降温的冰盆,一进屋内,便觉得室内温度下降了好几度,凉沁沁的,特别舒服。 夜萤迫不及待地宽衣解带,一溜烟地钻进床上的薄被里,一脸迷糊地看着端翌楞楞地站在床前,不由奇怪地问: “你怎么还不上床?” 端翌:“……” 第八百八十章不认识他 娘子,你不该伺候相公我的吗? 端翌无力吐槽…… 呃,按照皇宫内的版本,夜萤不该是上前主动为他宽衣解带,伺候他睡下,然后才自已跟着上床,缩在他怀里的吗? 她可好,“扑腾扑腾”把自已脱完了,留下衣冠整齐的他,呃,面对这样的场景,和他从小所受的“教育”不太一样啊,木木站着,好尴尬! 端翌的教养认为这十分尴尬,有王妃的人了,自然是王妃贴身打理他的一切。 基本上,如果他按着正统找王妃的程序找出来的王妃,此时已经麻溜地把他伺候好了,绝不会出现象夜萤这样,一脸懵懂还反问他:“为什么不上床?” 端翌干咳了一声,也不回答夜萤,这才缓缓地解开衣带…… 上床之后,端翌将夜萤揽在怀里,室外虽然开始了夏季的高温,但是屋内温度却是适宜,靠着夜萤凉凉滑滑的肌肤,端翌不禁蠢蠢欲动起来。 不过,他才伸出手呐,往夜萤怀里探去,就被夜萤一把逮着,往边上一扔:“困死了,别吵我。” 好吧,你那么困,就好好睡吧。 端翌一想,也晓得自家小女人疲惫不堪的原因,除了昨晚上被他折腾得很彻底,在北疆也是一路折腾过去,换成普通的女子,怕是早就一病不起了。 端翌倒想一把,顿时觉得自家小女人身体素质虽然还不错,自已也不要太过份了,于是老老实实搂着她的腰,按捺下心头的火热,不一会儿,在她的馨香中,竟也沉沉睡去。 端翌是在一阵厮杀声中惊醒的,他抬眸四顾,不曾想竟已入夜,想来自已和夜萤一样,北疆一行,一路上都紧绷着神经,直到现在才能放松,所以不小心竟是睡过了头。 而下人见他们熟睡,自是不敢打扰。 端翌只是没想到,竟然有人挑衅到他门前,看来,对方实力还很强,竟杀到了自已厢房前。 夜萤依然睡得香甜,端翌看到夜萤沉睡的面容,不禁嘴角宠溺地一笑,低头俯身在她额上亲吻了一下。 这才翻身披衣起床,打开厢房的门。一看外面的情形,一抹肃杀之气顿时从他身上溢了出来。 屋外的小花园里,十数名黑衣人缠斗在一起,但是到端翌出现时,对方败局已现,端翌这方的人已经彻底占了上风。 端翌便袖手旁观。 当然,随着他的出现,已方士气更盛,不一会儿,便把对方尽数擒拿。 端翌上前撕开对方一人脸上蒙的黑巾,这位带的手下一直在护卫着他,明显是重要人物,对方露出真容,就连端翌也不由吃了一惊,对方竟然是阿不都王子。 “是你?” 两个人不约而同,发出这样的声音。 “带走。” 端翌一挥手,生怕吵醒了自家小女人。 议事厅内。 俘虏统统跪在地上,除了阿不都王子死活不跪外,端翌倒也没有为难他,相反,还客气地让人拿了把椅子来,让他坐下,道: “按理说,以王子的尊贵身份,你到我国来,我们必须打开城门,叫上仪仗队热烈欢迎,再摆上美酒和美食,热情招待。 奈何王子行踪鬼鬼祟祟,竟然趁着夜色来袭,似敌非友,我就不好安排了呐!” 阿不都王子头一歪,冷冷地“呸”了一句,道: “你也别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了,说,你把雪莲藏到哪了?你原来竟然是有了妻子的人,可惜了雪莲一番情意。 但是你既然对她无意,就不要私自把她藏起来,把人交给我,我就不和你计较!” 原来,阿不都王子是来找雪莲的。 端翌想起在“吴大牛”和雪莲大婚的仪式上,曾经看到阿不都垂涎雪莲的模样,不禁顿时心下了悟,这莽汉,怕是对雪莲动了心思。 不过,没想到他竟然一番痴情,会从北疆直奔这里,就为了救回雪莲。 如若在平时,放他们走也就放了,反正现在两国已经签署了停战协议,扣着他们也没意思。 但是,这一次雪莲的身价不同,还另有用途,端翌自是不会轻易放过她。 所以,听到阿不都这么说,端翌上前拍了拍阿不都的肩膀道: “兄弟,看来你也是个重感情的人,可惜啊,雪莲我还另有用处,她不能跟你走。” “混蛋,你若不放了她,我们北疆的十万铁骑可不是开玩笑的。” 阿不都愤怒地道。 “别再和我说什么十万铁骑的话了,告诉你,以我们大夏现在的兵马,要辗压你们,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 端翌霸气凛然地道。 阿不都一时竟然张口结舌,无以应对。 端翌说的还真是事实,至少此前,他们就是被端翌打败的。 “你,你别欺人太甚。” “不是我欺人太甚,你都杀到我府上来了。话说,我不放你们回去,怕是你们朝中也无人会说一二吧?” 端翌晓得象阿不都这样冲动跑来,肯定没有和王宫中报备,杀了也就杀了,没人知道他在哪失踪的,所以不客气地道。 阿不都脸色有点发白。 他没想到,整日打雁,这一次被雁啄掉了眼睛。 对阿不都来说,他只是想趁着英雄救美的机会,来赢得雪莲的芳心,可从没想过不要自已命的。 因此听到端翌这么一说,阿不都就有点认怂了。 “你,你若不放过我,怕是会引来两国战争。” 改为威胁了。 端翌心中更为笃定,他沉稳一笑道: “你们知道眼前这位是谁吗?” 端翌问的是自已的手下。 无人回答,黑衣人习惯了用行动来表达自已的思想,而不是语言。 所以,他们都摇了摇头。 看到这场面,阿不都的脸都白了。 也是,他师出无名,自已送死,现在端翌把他剁巴剁巴了去喂狗,毁尸灭迹的话,他就象根本没来过这个世界上一样。 阿不都一想到有这种可能,不禁双腿有点发软。 端翌微一抿嘴,吓够了便道: “怎么样?刚才谁还说会引发两国战争的?” 阿木都垂头丧气地道: “靖王爷,你放我走吧,人我也不要了。” 这是妥协和臣服的意思了。 “你可以走,你的手下留下。” 端翌眉毛一挑,他的府邸又不是什么私人客栈,任人进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自然要阿不都付出一点代价。 第八百八十一章阿不都的头颅飞起 阿不都被端翌手下的人扔到郊外时,想死的心都要有了。 这一次,他不光连雪莲的面都没见着,甚至还折损了自已最精锐的手下。 阿不都平生还没有丢过这么大的脸。 但是他从这次极度的耻辱和丢脸中总算明白了,让他能够肆无忌惮在大夏朝横行的,是他身后代表的北疆。 就如上次大夏朝皇上的降诞日,靖王爷不管他怎么挑衅,终归要给他一个合理的回答,还要以礼待之,哪象这次,他私人行动,一旦落败,就是被人扔到荒郊野外的命。 阿不都深深感到一种羞耻,随着黑衣人的离去,四下里陷入了郊外特有的安静。 然而,这样的安静很快被一阵徐徐而行的脚步声打破。 阿不都本来是一屁股坐在地上的,听到那脚步声,突然猛地站了起来。 因为他听出来了,那脚步声看似轻盈,但实则每一步都都十分沉稳,带着武人的气息。 这样荒郊野外,要杀一个人灭口太容易了。 莫非是靖王爷反悔了?想要杀他灭口? 或者是靖王爷不想在众人面前杀他,事后偷偷跑来灭口? 阿不都之前在端翌府上表现得很强硬,但是一旦获得了自由和生机,现在他自然不想死了。 所以,当脚步声的主人出现在他面前时,阿不都很紧张地咽了口口水。 那一身在夜色中醒目的白衣出现在他面前时,有一刻,阿不都感觉到了一种被森林中猛兽紧紧盯住的危险。 “你是?” 阿不都抬起眼眸,看着对方,对方虽然身形瘦削,和他壮硕的身形一比,就象棕熊对着一头孱弱的梅花鹿一般,但是事实上,对方的气势强大无比,让阿不都有被巨狮压着气势的感觉。 “你和他是……” 阿不都被那道白影压迫着,一直到死,也没有挤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看着阿不都的大好头颅在月光下飞起,面上犹带着惊惧和难以置信,眼睛也瞪得大大的,那白衣人淡漠一笑,指使手下道: “用生石灰腌了,放在木匣子里,别烂了,送到北疆,送到他父王手里。” “是!” 月光下,阿不都死不瞑目的头颅被细心地装在盒子里,整颗头颅上撒满了生石灰,让他的脸呈现某种怪异的样子,好象化了一个失败妆的木偶一样。 “啪”,木匣子经白衣人验视后一下子就盖上了,然后,阿不都的脑袋就被装在一个背囊里,随着一匹犍马上路了。 …… 府城。 端翌处理了阿不都前来解救雪莲的夜袭者后,回到厢房,看到自家小女人微微翻了个身,不晓得她还要睡多久,端翌并不唤醒她,只见她的脸庞,在烛光下微微泛着润泽的光芒,让人油然产生一种怜爱之情。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端翌视线一眨不眨的缘故,夜萤或许在睡梦中感觉到了端翌视线的力量,她缓缓地清醒过来,一睁眼就看到端翌,夜萤脸上立即露出安心的笑容,声音带着刚睡醒的迷糊暗哑道: “你醒多久了?” “有一小会了。” 端翌微笑,这下嘴唇可以在她脸上留恋,不用担心她会被他吻醒。 夜萤承受了他的热情,好一会,推开他道: “你的唇凉凉的,让我想吃冰肆的东西了。” “那就一起去吧。” 端翌想了下,偶尔放纵一下应该也不要紧。 “好。” 就象被父母允许去吃冰淇淋的孩童一样,夜萤一听能去吃冰肆的东西,立即愉悦地起身。 虽然中午才吃过,现在她又想吃了,只怪这天气太热吧,绝不是她嘴馋了。 夜萤理直气壮地把自已对冰肆的强烈渴望推给了炎夏的天气。 夏天:这个锅我不背啊!你自已馋了好不好? 端翌云淡风轻地带着夜萤出门了,路上暗卫重重。 刚刚阿不都才打上门,不能不防。 冰肆甚至比白天都要热闹,如若不是家里厨子还没有学会如何做冰点甜食,傅太医肯定会阻止端翌现在带夜萤去冰肆的举动。 但是,即便他阻止了,即便家里的厨子学会了冰点甜食,只要夜萤说想去冰肆吃,一样没有人能阻止端翌带夜萤出去冰肆的决心。 夜萤特别喜欢冰肆现在的热闹,觉得这里的气氛特别好,特别接地气,便欢喜地招呼端翌在最里边惟一一张空的桌子前坐下。 店小二一眼就认出这甜得发齁的一对,不由心里格登了一下,但是仍然满面笑容和热情地上前招呼着他们: “二位客官,要来点什么?” “给他来份酪樱桃,我嘛……” 夜萤还没点完,端翌接口道: “给她来份清风饭。” “好咧,客官稍候,马上来。” 店小二一声唱喏,把手里的白布巾习惯性地往肩上一搭,就离开了。 “什么是清风饭?” 夜萤倒是好奇了。 “这是用龙脑细沫、龙晴粉和牛奶搅拌,然后放到冰库冰镇,需要时取出来,在食用前再放入碎冰、蔗浆,味道清甜消暑,你一会试试就知道了。” 端翌在京城时,夏天就惯食这道点心,把它当成正餐来吃,现在他也很想和夜萤分享一下自已的日常,所以毫不犹豫地点了这道菜。 只是不知道这个小店,做出来的味道是不是有京城府里厨子的功力。 夜萤一听,倒是十分向往,就在她满心期待之时,店小二捧着两碗冒着白汽的甜点进来。 酪樱桃依然鲜红诱人,而清风饭则显得冰莹诱人,夜萤用银勺捞起清风饭,放入嘴里一试,甜丝丝,冰凉凉,嘴里是满满浓郁的奶香和龙晴粉的饱满感,身上十万八千个毛孔也被这凉意一沁,舒服得想打哆索。 “怎么样?好吃吗?” 端翌眼带笑意地问。 “好吃。你试试。” 夜萤用银勺挖了一勺,送到端翌的嘴边。 端翌毫不犹豫地一口咽下了。 店小二远远地看到这一幕,不禁露出绝望脸:又来了……这二位一开始这样甜得发齁,店里就要跑人。 果然,不一会儿,冰肆里的客人真地慢慢减少了…… 第八百八十二章大胆民女就是不跪 不过,冰肆的客人减少,是因为冰肆里,缓缓踱步进来一个面带肃色的官员。 这名官员看上去儒雅斯文,人到中年,身体保养得还可以,团子一般糯白无须的面孔,手上戴着大大的碧玉扳指,给他增添了几分除了官威外的富家翁气息。 这中年官员一眼让人认出身份的,除了一身官服外,他身后还带着几名看上去凶神恶煞的衙役。 食客们一看,这人肯定不是来吃冰食的,而是来找事的,身为府城的百姓,都有这种不掺事不惹事赶紧避祸事的自觉,他们纷纷撤席离开。 不大会功夫,感受到危险气息的普通食客已经跑得个个都没影了,但是夜萤和端翌,似乎一脸不察,仍在悠闲地按着自已的节奏吃冰。 蔡知府就奇了,这二位莫非聋了或者傻了?一般的食客都跑光了,他们连回头看一眼也没有? 难道他们不知道现在他们很危险吗? 错了,就在蔡知府这么想的时候,那个漂亮的小娘子终于抬眸扫了他们大伙一眼。 蔡知府被夜萤眼波扫到,不由一阵心旌摇荡,暗道:臭小子,难怪非说这个女人是他的心药,求他来帮着找回去,原来长得如此绝色。 有漂亮的女人也不懂得孝顺一下自已的父亲。 蔡知府暗自腹诽,脸上却仍是一本正经,正要上前唬住那名女子和随行的男人,却听那小娘子扫了他们一眼后,浅笑嫣然地道: “端大哥,这家冰肆手艺好,生意果然不错,官府的老爷也喜欢来这里吃冰呢!” “是吧?我推荐的地方没有错吧?” 那背对着蔡知府的男人,背姿英挺,声音意外地低沉悦耳。 蔡知府听着有点耳熟,但一时间想不起是谁。 不过,声音相似的人多着呢,看他们一身白身的打扮,又没有更多的金银首饰等富贵装扮,也就是一对长得还可以的青年夫妇吧! 蔡知府这么衡量着,用眼神询问今天跟着儿子的下人,确定便是这对男女后,便走到夜萤这张桌子前,干咳了一声,冷哼道: “你们二人,今天白日行凶打人,本官接到报案后,立即前来擒拿,来人,现在把这两个在大街上寻衅闹事、逞凶打人的不法之徒逮捕归案。” 夜萤一脸懵懂,呃,她吃个冰还惹上祸事了? 官府要来抓她了? 好怕!她还有另一项罪案在身呐,万一进去被一并查出来,官府肯定高兴了。 冰肆店里的小伙计成了唯一的旁观者,没办法啊,他还怕这些人打起来的话,会砸了他的店呢。 不过,双方似乎都还客客气气的,洋溢着莫名有礼有节的气氛。 夜萤担心地看了端翌一眼,见他依然一脸漠然地吃着冰,便自已主动问道: “请问这位大人是?” 夜萤见他一身官服,不似普通的捕快,有点奇怪,现在的官员真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大晚上的,大夏天的,还不嫌热,穿着这么厚的官服上街追捕犯人。 “大胆,此乃本府的蔡知府蔡大人,还不跪下行礼?” 一名捕快挥了下杀威棒,仪式感俨然。 夜萤本是一名记者,上至官员下至一般平头百姓,见过不少,但也没有见过什么官员有蔡知府这样派头的。 在蔡知府身后,几名捕快都带着漆成黑红相间的杀威棒,就差没有在喝斥她时,齐齐唱出:威武二字了。 否则,夜萤想,真会让人吓得屁滚尿流。 可是不知道怎么的,夜萤看到蔡知府这种架式,忍不住想笑场。 不就是为了他儿子来撑腰的吗? 这蔡公子还真是专业坑爹。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端翌若无其事地坐着吃冰,夜萤便觉得一切都没有什么好怕的,实在不行,就让自家男人打趴这些人,两个人继续逃亡之路。 要不然,回北疆的迦落山也不错啊,当初在山上虽然觉得山居简陋,但是回到这滚滚红尘中,夜萤却又忍不住偶尔思念,因为那里清净、与世无争,如世外桃源一般。 所以,夜萤脸上的神情亦是十分笃定,并没有因为那名捕快的喝斥和报出蔡知府的名头而显得立即手脚畏缩,吓得马上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夜萤如此镇定,或许也有穿越者自身携带的心理优势吧。 那名捕快一看夜萤听闻蔡知府的名头后,脸上神色不变,也没有立即下跪行礼,不由地狗腿子的本性发作,仗着有人可以狐假虎威,喝斥道: “大胆民女,还不速速下跪?” 夜萤往嘴里送了一口冰食,只觉得好不容易和端大哥来这里吃得开心,便被这些苍蝇搅扰,真的很烦人呐,便有点生气地懒得理他们,当然,心里也随时准备着跑路就是了。 蔡知府心中亦是一阵恼怒,当官的本来摆的就是一付架子,有人巴结有人跪舔这才是为官者的乐趣。 没想到,眼前这个小小的民女竟然对他视若无物? 蔡知府上下一打量夜萤,见她蜂腰圆臀,俨然是个好生养的身材,呃,其实傅太医在这里想插句话:您看走眼了。蔡知府见色心喜,倒也不想吓着这个小娘子,只是冷哼一声,跟着道: “大胆民女,还不速速下跪,本官或许可以酌情免你见官失仪的处罚。” “你担得起这一跪吗?” 一阵好听悦耳的、但是凉凉的声音响起,虽然声音不大,但是却给人一阵强大的威慑力。 蔡知府一楞,身边的衙役还没有意识到形势不对,仍然全力以赴地做好狗腿子的本份: “你是何人?竟然敢对蔡大人放狠话?还不下跪认罪?” 狗腿子反反复复,说来说去都是这几句,当然,普通的百姓早就被他这几句话真的吓跪了。 明知道官府找碴,多少人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明知道当官的不过是好色想要强占人妻,多少人只能被当官的打着冠冕堂皇的帽子压得不能动弹,眼睁睁的看着当官的鱼肉妻女…… 蔡知府亦是玩惯了这样的手段,本以为,他亲自出面,很容易就能把这美艳的小娘子拿下。 但是这一回,听到端翌的声音,蔡知府知道,他错了…… 第八百八十三章家破人亡 让所有衙役狗腿子惊掉下巴的一幕出现了,随着那名一直背对着他们端坐如钟的男子,发出“你担得起这一跪吗”的声音,蔡知府突然“扑通”一声,当着众人的面,五体投地,跪在了地上,瑟瑟发抖,站得离他近的衙役还看到,蔡知府头上竟然冒出了豆大的汗珠。 现在虽然是盛夏,但是冰肆里因为放着大量冰的缘故,空气比外面下降了好几度,就算是热,也不可能热成这样啊? 衙役们惊叹之时,有人想到,蔡知府会不会中了那名背影男子的“毒手”? 要知道,此前蔡公子的随从们被抬回家中时,有的断腿,有的断胳膊,让府上的大夫可是足足忙了一下午才搞定他们的伤势。 所以,这名武功高强的背影男子,是不是趁着大家没注意,往蔡知府膝盖上弹了什么石子之类的暗器?才让蔡知府逼不得已跪了下来? 有机灵的衙役便想抓着这个立功的机会,在蔡知府面前博个脸面,以图日后升迁,便恶狠狠地道: “大胆狂徒,竟然敢公然袭官,还不束手就擒?否则,抄家灭族可别后悔。” 夜萤没看到端翌出手,但是却看到蔡知府突然脸色一变,“扑通”一声跪下的情形,夜萤不禁戳了下端翌: “喂,他怎么跪下了?” 端翌唇角微微向上一勾,爱溺地拉着夜萤的手,一脸平常地喊道: “小二,结账。” “呃,客官,一份清风饭,一份酪樱桃,一共是一分银子,谢啦!” 店小二猛地被点到名字,职业习惯使然,几步上前,拖长了声调对端翌报出价钱道。 整家店铺里,蔡知府跪着瑟瑟发抖,衙役凶势未减,夜萤一脸莫名,店小二则一脸颇为平常的职业表情…… 现场气氛维持着某种诡异的平衡。 端翌不动声色地摸出一块银子,扔在桌上,道: “不用找了。” 然后又回头,对夜萤道: “走吧。” 夜萤见蔡知府和那些衙役犹如被施了定身法一般,既有自家夫君加持,夜萤也就不再理会他们,坦然地将手放进端翌伸来的大手里,和他相携缓缓走出店堂。 “大人,大人,要不要追出去抓拿他们?” 衙役们实则一脸莫名,但是现场的气氛太诡异了,于他们来说,凝重地犹如乌云压顶。 不过,此时见端翌和夜萤俨然一副要“开溜”的模样,他们又不得不硬着头皮上前,恭敬地问蔡知府。 然而,半晌,蔡知府并未回话,衙役始觉不对,上前扶起蔡知府一看,这才惊觉他鼻歪脸斜,已经不象人形了。 “大人,你是不是中了暗算?来人,快去把那对男女抓捕回去归案!” 衙役中的小队长一流的人物喊道。 “不……不……,不能抓,尊贵……大人物……” 谁知道,蔡知府明明已经看似要昏迷的样子,此时听到衙役喊出声,突然出手,一把紧紧抓着那名衙役,嘴里含糊不清地道。 听到那个低沉的嗓音,说出你担当得起一跪吗时,蔡知府终于听出来了,眼前这名一直背对着他的男子,竟然是神武将军靖王爷! 除了是王爷的身份,私下里官员们都在传说,他是当今病体虚弱的皇帝一旦殁后,最炙手可热的皇上候选人。 得罪了谁不好?得罪未来的国君? 蔡知府脑子里“嗡”地炸开了,眼前顿时出现抄家灭族的凄凉画面!然后他突然脸就向一边扭去了…… 虽然听不太清楚蔡知府说什么,但是那名衙役好歹听出来了,蔡知府是不让他们去抓那对男女的意思…… 次日,一向身体健壮如牛的蔡知府突然殁去,据说是因为突然中风,临死前,还迷迷糊糊一直喊着:“小人有罪、小人管教不严、请恕小人无礼”这般含混不清的话语。 至于为何如此,据说好象和蔡公子有关系……从此府城再无蔡老虎这一说法。 多年以后,有人在府城最下里巴人的僻巷角落发现一具男尸,那男尸骨瘦如柴,身上还有被揍的痕迹,听说是因为寻花问柳,结果到城里最低等的私寮里找下等妓女又付不出嫖资,结果被人打死了。 收尸的兵丁在看到那具男尸时,简直不敢相信,因为那分明是原来在府城里最飞扬跋扈的蔡老虎。 谁能想到,当年骄傲跋扈的蔡公子,落了个在私寮被打死的下场。 一卷破草席把蔡公子扎了,扔到收尸车上,送到了城外连平民百姓也不葬的乱葬岗…… …… “端大哥,你说,蔡知府为什么突然扑通一声跪下了?” 夜萤狡黠地问端翌。 夜萤估摸着,她这位黑白两道通吃的夫君,现在来头看起来比她原来预想的还要大一些。 因为,他似乎竟然吓住了蔡知府。 能吓住蔡知府的,自然要是背景比蔡知府更大的一级,按后世的算法,蔡知府是市级的话,端翌身后的背景,至少是省部级的。 当然,也有例外,有些人,明明没有任何职位,但是任何一级官员,看到他,都会恭敬不迭,比见了亲爹妈还热情,恨不得天天跪舔。 夜萤在后世也是有见过这种人的,一般这种人,和世家牵连极深,堪称为世家的亲信家丁狗腿子一流的人物…… 但是夜萤不觉得端翌是最后一种人,因为假若是的话,端翌身上,并没有那种虽然不会浓重,但是肯定会有的狗腿子的猥琐气息。 夜萤嗅这种气息,还是挺灵的。 不管对方是多么外表光鲜的大人物,只要是那样的狗腿子,身上某种自卑和骄狂的复合气息,总是会在不经意间,从灵魂缝隙透露出来。 所幸,端翌身上的气息,一直是坦坦荡荡、正气光明…… “呃,蔡知府中风了。你没看到吗?可能是他年纪大了,外面炎热,冰肆内寒凉,他又对着门口冰库的方向站了好一会儿,冷热交加,所以就中风了,中风后自然不能控制身体,所以就倒下来了,只不过看着象跪下来。 我当机立断,将错就错,装着十分淡定从容,让衙役们看不懂当时的形势,以为咱们是什么大人物,不敢追究咱们。” 厉害了我的哥,你真能扯。 夜萤心内一阵浅笑嫣然,不过觉得端翌这故事解释得尚合理…… 第八百八十四章夜行人现身 好吧,反正他带着她全身而退了,这种临场表演得如此出色的男人,如此沉稳担当,让夜萤觉得心满意足。 两个人手牵着手,走在府城的街上,路上的行人慢慢稀少下来,端翌对夜萤道: “快要宵禁了。” “哦,真是可惜啊,要宵禁了,怪不得街上都没有什么人了。” 夜萤看着白天十分热闹,现在空荡荡的大街,不由遗憾地道。 “怎么?还没玩够?” 端翌手掌宽厚,摩挲着夜萤的小手,那滑如凝脂的小手手感极好,端翌一刻也不想放开。 想他纵马沙场近十年,直到现在,才获得这一刻的安谧幸福,他希望小女人能象他一样,充分感受个中的愉悦。 “是有点意犹未尽,不过既然是官府的宵禁,咱们还是遵守为好,别忘了我还戴罪在身呢。” 夜萤识趣地道。 或许是因为下午睡过头了,养足了精神,以至于她现在睡意全无,而且和端翌的感觉在一起实在太美好,良辰美景,让夜萤舍不得这一刻过去。 “呵呵,那什么戴罪之身都不是事,我估计,很快就能找到打开石匣的密码了。” 端翌肯定地道。 “真的?前方有消息了?” 夜萤大喜。 “还没呢,快马加鞭来回也得小半个月,不过,有人主动送上门来,这人恰是解开密码的关键,所以,我不客气地把她留下了。” 端翌觉得夫妻俩还是坦白为好,所以索性把雪莲在齐云镖局的事情说开。 “啊?谁?” 夜萤隐隐有点线索,但主要是不敢相信,因此有点闷闷地发问。 “雪莲。” 端翌的回答,坐实了夜萤的猜想。 一想到雪莲那充满征服欲的眼神一直上下打量着端翌,一下子就适应了他从吴大牛到端翌身份的轮换,夜萤心里便一阵不舒服。 “哼,原来是她啊!她不懂得密码吧?” “是不懂。” 端翌见夜萤不开心的样子,便舒心地笑了。 呃,偶尔吃点小醋的女人最可爱了。 “不懂还把她留在家里?快点把她赶回北疆吧!” 夜萤郁闷地道。 “呵呵,暂时没有这个打算,我已经把她留在了齐云镖局里。” 端翌笑道,逗小女人真好玩。 “留她在镖局做什么?准备收了她?” 夜萤终于憋不住,冷哼一声道。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强大的酸味…… 靖王爷品了一下,觉得酸度挺强的,是时候收手了,再酸下去,就能把人酸死了,于是笑道: “拿她换密码啊!” 说完这话,端翌突然对着城墙边一处暗影喊道: “那边的是哪位兄弟?跟了这么久,累了吧?不如到我府上喝喝茶?” 夜萤听端翌冲着那团暗影喊话,开始时吓了一跳,差点没伸出手摸端翌的额头,觉得他是不是烧糊涂了? 谁知道,那团暗影竟然蠕蠕而动,从暗影里走出一个黑影,竟然真的有人在跟踪他们? 夜萤这才没有摸端翌的额头,而是心内一惊。 “是谁?” 那黑影一看就是身材健硕之人,他缓缓走到端翌面前,借着路边店铺透出来的隐隐烛火,夜萤看清楚了眼前这个披着罩帽的人,他竟然是…… 夜萤不由吃惊地捂住了嘴巴。 “是你啊?千里跋涉,一路不易,失敬失敬,既然来了,不如到本人府上喝杯茶再走吧?” 端翌一如既往地牵着夜萤的手,脸上平静地道,语气就象对一位普通的客人一样。 夜萤却知道对方身份绝不普通。 见端翌应对自如,夜萤心内不由浮起一种自豪感,果然,自家的夫君气场也是很强大的,在这个人面前,也不逊色。 “好。” 对方的大夏语并不熟练,但是显然听得懂,也会说,端翌相邀之下,他竟然也点头答应了。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这里离齐云镖局也不远了,再走几十米就到了,夜萤估摸着,对方是特意在这里打探情况的。 三个人并肩而行,看似平常,但是他们身后,暗卫人影晃幢,不知道多少人提高了警觉之心,随时准备一发致敌于死地。 进到齐云镖局,灯火通明。 傅太医和金月正商谈着她伤腿今后的用药方案,才刚斟酌完毕,迎面就撞见端翌带着那人进来。 “木尔德汗,你怎么来了?” 金月一眼看到那人的真容,大吃一惊,情不自禁叫出声来。 没错,此人正是额吉尔部落的国王,木尔德汗,为了女儿陷入敌手,他亲自深入到了大夏朝腹地。 身为高贵的国王,他身上自然有矜贵的气息。此时看到金月,他却神情一震,似是十分意外,上前将两手放在金月的双肩上,激动地道: “金月,你怎么在这?你是不是被他们绑架来的?” “不是,我是自愿随他们来的,他们是我的朋友,把我的生活安排得好好的。我在这里过得很愉快。” 金月眼皮不眨地道。 虽然她内心也是掀起了波澜,但是却没有木尔德汗那么激动,因为早在让端翌去端掉王宫时,她在心里,就和过去的恋情做告别了。 “金月,你从宫里失踪后,我到处找你,遍寻不着,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竟然在这里意外找到你了。无论如何,这一趟大夏,我来得对了。” 木尔德汗十分激动,抱着金月不肯放松,似乎一放开,她就要跑掉似的。 呃,老男人的爱情激发起来,也十分可怕,就如老房子着火一样,心房里那毁天灭地的火焰一旦烧起来,根本没人能救得了火。 夜萤在边上,不由地十分好奇。 木尔德汗说找不到金月,其实在月亮湾的时候,雪莲就亲眼看到金月和他们在一起,看来雪莲从来没有对父亲说过这件事。 但是想想也知道了,雪莲自是不愿意提到任何与金月有关的事情,她巴不得父王这辈子别再和金月见面。 或许,这也是那日他们能安然离开月亮湾到迦落山的缘故吧,雪莲如果动用军士,势必要向木尔德汗禀报,说不定,就让木尔德汗知道了金月在哪里。 哎,这个女人,也是有点小心机啊!夜萤不禁叹道。 第八百八十五章谈判的内容 “别这么抱着我,为老不尊!” 金月猛然看见木尔德汗,心神松驰,被他钻了空子,一下子被他抱在怀里,一时间也是晕乎乎的。 俟后看到夜萤那促狭的笑眼,不禁大觉羞愧,于是猛地把木尔德汗推开了。 “金月,看到你太高兴了,一时忘形。” 木尔德汗致歉道。 金月看到他原本年少时清澈晶莹的蓝眸,如今已经随着岁月变成黯淡的蓝灰色,但是那里面流露出来的眼神,似乎还和原来一样是真诚的。 金月不禁一阵心悸。她有点羞恼于自已竟然对这样负心的男人还会心动,这个男人,就是夜萤嘴里的渣男,是应该被她彻底鄙视的,于是她生气地冷哼一声: “高兴完了,你也可以走了!” 金月板着脸,闷哼一声。 夜萤不禁在边上肚子里暗笑,心道:金月前辈,你的有恃无恐不过是仗着他爱你罢了。 “不行,我的事情没办完,可不能走!金月,你的腿好了?你能站起来了?” 木尔德汗虽然会说大夏语,但也说得不太流利,结结巴巴的。此时发现金月原本被银月设计毁了的腿,竟然能直立起来,和正常人一样,说话更加结巴了。 “我好没好,和你没关系!你是我什么人啊?回去找你的银月去!” 金月还赌气上了。 木尔德汗一脸尴尬,他无奈地想上前和金月解释一下现在部落里状况和他的下一步安排,但是看到金月不想听他说话的样子,再加上身边有夜萤和端翌两个外人在,只好把话吞进肚子里。 端翌自是晓得木尔德汗前来,打的是什么主意,看他现在尴尬,便上前解围道: “木尔德汗国王和我有事商量,你们先去喝个茶吧!一会再和他叙旧如何?” 夜萤和金月对视一眼,欣然点头。 她们俩看着木尔德汗随着端翌进入后面的议事厅,便如端翌所说的,在花厅里闲坐,说是喝茶,其实都是在等各自的男人商量出结果。 这件事,夜萤现在晓得肯定与雪莲还有石匣密码有关,没想到木尔德汗对儿女也是拳拳的父母心,为了女儿,竟然以身涉险,隐瞒身份,闯进了大夏朝的腹地。 而金月脸上,则出现了一缕如梦如似的神情,或许,在她心里觉得,木尔德汗是为了她出现的? 两个人茶换了三巡,其间小菊还端来绿豆糕、云片糕等茶点,两个人也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感觉有点食之无味,但是不吃点什么,似乎又没有办法打发时间的感觉。 本来应该好好聊聊的她们,又因为这件事关联的人和事情本来就很敏感,以至于两个人都不知道如何提起才好,既然尴尬,索性就不说了。 夜萤便聊了些今天的趣味见闻,还说了钻石打磨成首饰后受到欢迎的盛况,并且还试探性地开玩笑道,如果金月成亲,她一定免费送一对漂亮的钻石戒指给新人戴。 金月一听夜萤这么说,不由地羞红了脸,道: “小姑娘没正形!” 两个时辰后,木尔德汗和端翌终于做完男人间的谈话,并肩出现在花厅里。 夜萤起身相迎,金月还在赌气,犹自端坐不动。 看着两个男人之间气氛友好的样子,夜萤便问端翌: “谈完了?” “嗯,是,谈好了。咱们走吧,国王和金月前辈久未见面,有事商谈,咱们把地方让给他们吧?” 端翌带着一点风趣的口吻道,让现场的气氛没有那么尴尬。 夜萤偷眼打量了一下金月,见端翌这么说时,金月脸上表情并无变化,看来,是默许了,她当然不会留在这里做不识趣的电灯泡,便笑嘻嘻地和端翌手拉手走了。 于是,花厅里留下了金月和木尔德汗两个人…… “你和木尔德汗都谈了什么?” 夜萤好奇地道。 在她想来,夫妻间没有什么不能交谈的,这是信任,也是婚姻稳定和成功的基石。 端翌毫不犹豫地道: “我和木尔德汗谈成了,雪莲交他带回,他告诉我们石匣的密码,当然,神书的原件,他也要带回去,毕竟他们的王室继承仪式需要这本书。 不过,他允许我在七日内抄录原件的所有内容。” “啊?仔细说来,这样的结果还算不错,避免了两败俱伤。”夜萤思考了下道,“《齐民要术》对额吉尔部落来说具有重要的宗教意义,而对我们来说,则只是需要里面提供的相关知识就够了,根本不必在乎是不是原件。所以你们谈成这样,倒是两全齐美了。” “嗯。” 端翌点点头,见自家小女人认可这个谈判,他的心情也特别满足,比之前每个战役获胜,得到朝廷的嘉奖、得到千万人的众口交誉更有幸福感。 “不早了,睡吧?”夜萤慵懒地解开外衣,猛地又想起什么,喝住正欲宽衣解带的端翌道,“老公,等一下。” “怎么?” 端翌住手,一脸茫然地看着夜萤,不知道她又有什么鬼主意。 “我来帮你宽衣解带!” 夜萤主动上前,环珮叮当,衣袂之声相闻,主动近前帮着端翌解开衣衫。 端翌楞了一下之后,嘴角不由向上微勾,眼眸更加幽深,喉头滑动了一下,不待衣衫全解,已经一把搂住了夜萤,然后将她打横抱上了塌…… 夜萤一阵汗。 她伺候端翌,可不是主动要求的意思啊…… 一夜狂风骤雨,落花无数! 夜萤醒来时,端翌照例已经早起,不是去习练功夫,就是有事和手下商量了。 夜萤渐渐发现他的忙碌,便不再强求同睡同起。 丫环伺候她洗漱完毕,夜萤便去找金月。 她特别好奇金月和木尔德汗商谈的结果如何。 才到花厅,夜萤就看到正呆坐在花厅里的金月,呃,看她这副姿势,似乎谈话的结果并不如意? 夜萤犹豫了一下,才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道: “金月前辈,一起吃早餐吗?” 金月似乎沉溺在自已的思绪中,被夜萤一拍,不禁身形微颤了下,听到夜萤的声音,这才回过头来,对着嫣然一笑道: “好,没想到,不知不觉,竟谈了一个晚上。” 竟谈了一个晚上吗?那得多少话啊?夜萤不禁大奇。 第八百八十六章达成交易 夜萤虽然好奇,但是这是人家成年男女的隐私,她也不好主动追问。 没想到,金月却主动说了,她道: “木尔德汗说要主动退位,把王位交给大王子乌吉比。然后和我一起退隐山林。 他说前半生对不起我,后半生不能再对不起我了。 但是,毕竟银月也和他生儿育女了,他把整个部落都交给他们,也算是完成了做父亲的责任,余生,他要和我一起度过。 正因为如此,他一定要找回神书,好让乌吉比尽快继位,他解下身上的重担,就能如愿以偿,和我一起携手共度后半生。” “啊?这是件好事啊,恭喜金月前辈,得偿所愿。” 夜萤一听,不禁对木尔德汗的看法有所改观,觉得他并不是一个负心的男人,相反,还挺有担当的。 不过看金月的样子,似有隐忧? “可是夜姑娘,我对自已,并无信心啊,如果再回到年轻时候,双腿也没有出现问题,不象现在这么老,容颜尽失,我或许还会一口答应,可是现在我觉得,自已配不上他。” 金月闷闷地道。 呃,原来如此。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是有计较。 而这些计较,往往都是存着对对方的好意,就象金月现在,但是却往往意识不到,自已想要赋予对方的,并不一定是对方需要的。 对方需要的,并不是物外的一切,而是人本身。 夜萤沉吟了一会儿道: “金月前辈,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在爱情里,没有配得上配不上的。信不信你真地离开他,永远不见他,不和他在一起,你看他会开心吗? 即便拥有整个王国,即便拥有娇妻美妾,可是没有你,他的人生就不会圆满,只有你是最重要的,他都肯为你舍弃整个王国,为什么你不肯为他放弃一点自卑之心呢?” “夜姑娘所言极是,这也正是我心里想要说的话,只是我笨嘴笨舌,说不出这个意思。 金月,你就答应我吧,下半辈子和我在一起,我要明媒正娶你。给你当初要的一切。” 木尔德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听到夜萤的话,眼里都放出光芒来,看向夜萤的眼神,也充满了善意。 显然,木尔德汗对夜萤的印象也非常好。 夜萤可没想到,自已说的话会被木尔德汗当面听到,不由一阵汗颜,她还以为他去睡觉或者吃饭了。 呃,好了,现在这两个人又纠葛上了,夜萤觉得,自已还是退了吧,趁着金月还没回话,夜萤又悄无声息地溜走了。 本来是想约金月一起吃早餐的,现在约不成,夜萤便灰溜溜地去找自已的相公、夫君、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人中龙凤端大哥。 没想到,到了餐厅,却见端翌才坐下,正欲用餐。 见到夜萤进来,端翌眼睛一亮,身上冷峻的气场收敛了不少,起身拉着她的手道: “怎么?刚起来吗?” “没有,刚去看了金月前辈,她似乎和木尔德汗还没说定。木尔德汗要娶她,她现在偏生又有点自卑,纠结着没有答应。” 餐厅是他们夫妻的私人场所,也不会有外人进来,所以夜萤便把方才的事情说了一遍。 “木尔德汗这次应该是动真格的了,一会他就要去开启密码,把神书拿出来,让我手下的文士抄录。这个时间会持续七天,有足够的时间让木尔德汗和金月前辈接触。 希望金月前辈因此能改变主意吧,再说了,金月前辈为他难受了几十年,让木尔德汗等几天又如何?” 端翌一副情理通达、打抱不平的样子,让夜萤忍俊不禁。 这个男人挺有意思的,不象这个时代的男子,什么都站在男人的立场上,相反,还会为女人考虑,真好。 若是换成别的男子,肯定会觉得金月不够珍惜,拿乔,人家男人都愿意为你舍弃王位了,你竟然还犹犹豫豫…… “好吧,你说得有理,就权当是一场对木尔德汗的考验吧,如果他连这点耐心也没有,怎么可能给金月前辈下半辈子的幸福。真的很难想象,一个女人,在山林里如此孤独地生活几十年。 木尔德汗再怎么对她好,也是应该的。” 夜萤想起和金月在山林里度过的凄惶一夜,当时金月的生活状况用凄凉来形容也不为过,简直过的是野兽一般的生活。 至于木尔德汗愿意为金月放弃王位,金月接不接受,怕是要看他们两个人的缘份了。 夫妻俩吃完早餐,便到花厅,果然木尔德汗和金月还在剧烈交谈,但是看样子,木尔德汗还是没能说服金月。 “好吧,这件事今天暂时讨论到这里,回头再找你细谈。” 木尔德汗看到端翌,收住话头,晓得端翌找他,肯定是为了神书的事,便随端翌和夜萤离开。 金月一直貌若寒冰的脸上,有丝丝缕缕被暖阳化开的冰雪消融的景象,但是,不注意自是不容易看出来。 随着端翌来到议事厅,木尔德罕看到正中桌子上的石匣,不由得眼睛一亮,道: “还好你们没有强行破开它,否则,神书就被毁了。” 木尔德汗自是看出来,这石匣依然保持着完整无缺的模样,心头一块大石头就放下来了。 “呵呵,多亏金月前辈,她认出了这个石匣,不过,她不晓得密码,但警告我们不要打开,否则会破坏神书。” 夜萤道。 “嗯,其实密码她应该知道的。只是她或许没有料到罢了。” 木尔德汗说完,说了一个数字,便上前拿起石匣,对应那个数字,一一旋动转钮,“卡答”一声,转钮一声脆响之后,石匣便被应声而启了。 “还好里面的神书完好无暇。” 夜萤惊叹一声,就看到打开的石匣里面,有一本装订成一本的厚书,木尔德汗小心翼翼地拿起,道: “纸页很脆弱了,请你们抄录时要小心一些,不要损坏了。” “我们会小心保护的。” 端翌承诺道,接过神书,递给一名下人,那下人领书而去…… “石匣的密码是什么?” 夜萤这时才有闲暇八卦了一下,主要是木尔德汗那句话勾起了她的好心,什么密码是金月知道但是却不一定料到的。 第八百八十七章鸳梦重温 木尔德汗犹豫了一下,没有说。 这时,有一个幽幽的声音响了起来,正是金月道,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让人领进了议事厅,听到夜萤这么问,她不等木尔德汗说,便道: “石匣的密码真的和我有关系?” “那是自然,我做的很多事情,都和你有关系,除了石匣的密码,还有女儿的名字,当初也是你起的;还有下半辈子要和你在一起的规划,金月……” 木尔德汗最后一声深情的叫唤,激得夜萤的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真是随时随地拼命洒狗粮,夜萤被结结实实塞了一口。 这下她总算明白了,为什么过去她和端翌在众人面前有一些稍显亲热的举动,别人为什么是那副表情了…… 金月面上却一脸地不为所动的模样,然后突然道: “是不是咱们第一次相遇的日期?” “对,没错,就是那个日期,我从昏迷中醒来一眼就看到了你,一看到你就无法自拔地爱上了你……” 木尔德汗的性情还真是豪爽大方,毫不掩饰地在众人面前表露对金月的爱意。 端翌:国王陛下,你也太无视友好邻邦的外交使节了吧? 夜萤:以后再也不乱发狗粮了,原来作为被吃狗粮的人并不好受…… 金月:哼……这话早不说…… 夜萤干咳一声,凑近桌上已经打开的石匣仔细观看,见那石匣设计果然精妙,与密码转盘相连的物什,就是之前工匠说的琉璃瓶,瓶子并不大,但是里面盛满了液体。 想必就如工匠说的,一旦这液体被释放出来,洒在里面藏的书籍上,多半就要被毁了。 “这石匣的设计果然精妙。” 夜萤赞了句,把众人的注意力暂时转移到石匣上来。 木尔德汗此时倒也没有隐瞒,把石匣的原理稍讲解了一下,但也和工匠原先说的差不多。 当然这只是粗略的解说,真的要靠木尔德汗的讲解来制出一模一样的石匣,肯定有难度,里面还有一些精巧的机构组件等。 端翌和夜萤也是有进退的人,自是不会逼人家画草图,反正这也只是个存文件的“保险柜”罢了,不是什么特别珍罕的制品,听过也就当长了见识。 见做完正事,夜萤便对金月和木尔德汗道: “国王陛下难得到大夏来,金月前辈昨日已经游览过府城的美景,想必驾轻就熟,不如陪国王陛下再四处走走看看吧?” 说完,夜萤看着金月,征求她的意见。 这是夜萤有意成全金月和木尔德汗多一些时间相处了解的意思,毕竟他们俩分开几十年,有些情况已经发生改变,就连嗜好和性情,也不定和当初谈恋爱时一样了。 金月默默无语。 夜萤当她首恳了,笑道: “如此甚好,国王陛下意下如何?” “好,我听你们的安排。” 木尔德汗深情地看着金月,虽然她容颜不可能再象年轻时那么娇艳,但是经历了岁月风霜,眼角的皱纹和面上成熟的气度,却让木尔德罕感觉象第一眼看到她时一样,心“碰碰”地跳,好象全身又充满了做小伙子时的激情。 见两个都同意,夜萤便觉得这二位肯定还有戏,便乐呵呵地安排车马去了。 把二人送出府,端翌看着她欢眉喜眼的样子,不禁笑道: “你呀,这么爱做媒人啊?我手下还有好多未曾婚娶的弟兄,你不若都帮他们介绍一个好姑娘?” “哎,真的吗?你把名单拿来,年龄、家庭条件、月薪、在府城有没有房产等等详细资料一一备注好,放到我手上,我自是会一一给他们介绍好姑娘。” “啊?萤妹,你这般,也太现实了吧?” 端翌做瞠目结舌状。 “那是自然,门当户对,才能婚姻幸福美满,天长地久,否则,怕是不出一年半载,就会出纰漏。你当我是随随便便给人介绍的吗?” 夜萤双手一叉小蛮腰,还真有开媒婆店的架式。 端翌做苦笑状,道: “为夫可否达到你的条件?家庭、年龄、月薪……” “哟,你不说我都忘了调查你一下,有空就把你的往来财务账册、家庭背景等等,仔细告诉我吧。” 夜萤并没有一本正经的样子,其实她还真是开玩笑。 笑话,她有自已的生意,有自已的赚钱方式,才不需要端翌的这些东西呢。 不过,有谁说过,看一个男人是不是真爱一个女人,就要看他是不是乐于把自已的财产与这个女人共享。 夜萤这番话,不无考验端翌的意思。 “老婆,你说的是真的?” 端翌忽然抿嘴一笑,露出一脸奸滑相,让夜萤有一种大事不妙的感觉。 “这个,怎么了?” 夜萤揣揣地问,但突然感觉自已是不是被端翌给下了套子。 “嗯,你今天要是不出去的话,我让叶管家过来,把家里的账册都递给你盘点一番。” 端翌的话,让夜萤寒毛都竖起来了,她坚决地拒绝道: “什么?不行,你哪能这么懒?什么事都不想管,我那几个铺子都管不清楚呢,你还让我管你的?你当我是万能的打小怪奥特曼啊?” “奥特曼是谁?” 端翌又不耻下问。 夜萤:“……” 最终,夜萤还是被一堆账册淹没了。 端翌看着在账册中晕头涨脑、一张被下套郁闷脸的夜萤,贼贼的笑了,小女人管了这些经济往来的账目,她就有事做了,然后,这辈子注定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当然,这些还只是端翌庞大产业中的冰山一角,还有一些目前确实不方便夜萤打理的产业,端翌还得自已亲自经手处理。 更有一些永远要藏在地下的黑暗产业,端翌也不可能放手给夜萤,因为,夜萤根本承受不起。 就象傅太医说的,你的轻松前行,不过是有人在替你负重。 夜萤还没看完账册的三分之一,已经累得眼睛发涩,呵欠连天了,她从账册堆里“爬”出来,不顾叶管家在耳边的唠叨,一脸巴结的拉着在边上悠闲看书的端翌的衣角,求饶道: “我不想管家了行不行?”作者君正常都是万更,大家安心收好……爱你萌,么么哒。 第八百八十八章治懒 端翌听到夜萤求饶之声,晓得自家的小女人一向惫懒,还“好逸恶劳”,既然要成为“王的女人”,那自然要好好收拾一下她的懒筋了。 因此端翌看到一幅耍赖求饶的样子,虽然心疼,但是面上却不动声色,冷哼了一声道: “再看一半的一半,就让你休息。” 一半的一半? 夜萤看了看桌上堆积如山的账册,饶是她是通过高考数学考试的人,亦觉得这简直是今晚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要吃烤鸡腿,我肚子饿了,不然没东西吃,血糖太低,我头脑不清醒。” 夜萤无奈,不过不顺便提了要求为难一下端翌,那就不是她了。 鸡肉低热量高蛋白,就算吃两个也不妨事,嘿嘿。其实要给大脑提供能量,吃碳水化合物最好了,比如面饼什么的,夜萤就是喜欢欺负端翌不懂这些科学道理。 “好。” 端翌对这个要求却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看着自家小女人眼眸微微一咪,嘴角露出要求得到满足后满意的笑意,端翌不由在心里无声地笑了。 啃着美味的卤鸡腿,夜萤心里也没了脾气。 大半夜的,这时候又实行宵禁,天知道这个男人上哪去给她找的卤鸡腿?本意是刁难人家,可是人家云淡风轻的就化解了。 夜萤拿着卤鸡腿的样子超可爱,看她吃得心满意足的,象只小花猫似的,端翌都有一种把她现场办了的冲动。 端翌从来不知道,原来爱上一个女人,就会觉得她什么都可爱。 说话可爱、睡觉可爱、打小呼呼可爱,连吃鸡腿都可爱。 不过,呃,要治好小女人的懒病,自然是正已正人,不能在第一天就因为美色防线失守嘛! 靖王爷脸上很严肃地不动声色地翻着书页,但是其实书里写什么,根本没有看进去。 “什么?仙客来是你的产业?” 夜萤吃完鸡腿,让小菊伺候着洗净了手,重新翻开一本最厚的帐册,刚翻开,看到上面写的几个大字,夜萤不禁大吃一惊,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夜萤瞬间脑补了许多东西: 呃,原来自已一个菜方卖给仙客来那么贵的银子,是一直自已挖自已的墙角喽? 怪不得她想吃早茶,不久仙客来就有早餐吃,应该是眼前这位冷面心热的郎君安排的吧? …… 夜萤呆呆地走神了,端翌轻轻翻动了下书页,除此外,并未回应夜萤的话。 但是夜萤却仿佛看到了他严厉如高中班主任一般的眼神,赶紧收回心神,专心地看起账册来。 原来,他竟然这么富有啊? 而现在,他竟然要把这笔财富托付自已来打理? 夜萤有点懵懂,从一个白手起家的创业者,到现在猛地拥有一笔几辈子吃喝不尽的财富,她有点象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的感觉,晕乎乎的。 “端大哥,我觉得,这么多家产,我真的打理不来。” 夜萤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道。 “别想推卸责任,你要是不想管,我就让别的女人管了?” 端翌冷哼一声,把书扔在桌上。 哟,看样子真生气了? 不过,一听端翌这么威胁她,而且用上了别的女人这一招,夜萤顿时一阵气血翻涌,好哇,算你狠。 “你敢!” 夜萤恶狠狠地道。 “你敢不管试试?” 端翌不客气地上前,一把将她拦腰抱起。 不忍了。 实在忍不住了。 “你,你……” 夜萤不防被端翌拦腰抱起,两脚离地,这突袭来得太意外,看他一本正经看书的样子,还以为他要做柳下惠一直到天亮呢,没想到一下子就真相毕露了。 但是,端翌到底是惹着了夜萤,那句我让别的女人管的话,让夜萤记在了心里。 于是,当端翌被夜萤压在下面时,他先是一脸愕然,然后便感觉到自家小女人莫名的亢奋…… 当夜萤如策马扬鞭一般在上面征服端翌时,那口恶气似乎才抒解了出来,她趴在他胸口喘着气,气哼哼地问道: “怎么样?还敢招惹别的女人吗?” 啊?是为了方才那句话啊? 端翌不禁乐了,那只是他的无心之言罢了,没想到,自家小女人却牢牢地记在了心上。 不过,这样也好,如若不是那句话,自已也不可能感受到自家小女人充满征服欲的一面。 …… 木尔德汗和金月的关系似乎没有太大的进展。 虽然木尔德汗一直抓紧不多的时间,试图打动金月,但或许是金月一个人幽居的时间太长,心性坚定,一直表现得不为所动。 但是夜萤却觉得,木尔德汗还是有戏的。 毕竟,如果金月真的不给他念想,就会断然拒绝和他在一起了,连理都不会理他。 当然,面对两个人之间你追我躲的微妙局面,夜萤也不好掺合其间,否则,反而把两个人的感情带偏了。 所以,夜萤只能坐壁上观,但是尽量给他们约会提供条件就是了。 在议事厅两侧的厢房里,端翌手下的数十名文士,衣不解带,笔耕不辍,都在用娟秀的小字抄写着《齐民要术》…… 只有七天的期限,光是手抄还要募图,的确十分紧张。 因为全版的《齐民要术》里,不光有讲种植等各项技术,还有一些农业机械的制造,比如各式水车等。 夜萤总算把叶管家抱给她的所有账册看了一遍,在惊叹于自已竟然是个富豪的少奶奶的同时,夜萤也捋清了思路,既然这些产业目前运作良好,它该是什么样,就还是什么样,自已横加干涉,说不定适得其反。 所以夜萤只是心里有数之后,和叶管家约定了每个月对一次账册,便一切回归原样。 当然,夜萤也从账册里发现了几处疑点,这得益于她之前白手起家创业的经历,事必亲躬,以至于她对市场行情十分了解,晓得有些原材料的进价,偏高了许多。 当然,也不能说人家进这么高就错了,同一种货色品质不同,价格也不同,不过,她不动声色,并不表示就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夜萤心里暗自有了筹划。 这管家就和打蛇一样,打中了七寸,一切就迎刃而解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杀威棒拿出来吓住那些人一切就好办了。 不过,打蛇要打七寸,也要精准无比才能一击即中,所以夜萤还是留了些时间给自已……大家端午安康,作者君江陌南依旧勤快码字中。推荐阿里种田文大神作者花满衣大大的新书《农家荒年》:穿到农家遇荒年,别人无粮我有粮,别人饿肚我吃饱,扮猪吃虎的感觉叫个爽!这是一朵伪白莲为求生存周旋六个皇帝之间的故事。 第八百八十九章利好消息 “赵子获那里有消息了。” 这天一早,夜萤正在花园里闲坐喝茶,端翌找到她,便对她说了这个消息。 “哦?去北疆的人回来了?” 夜萤一想还挺快的,有点不可思议,来回不是得半个月左右吗? “不是,信鸽。” 端翌扬了扬手中的纸条,上面都是一些蝇头小字,而且都是极简的字体,看起来象是密码。 应该就是密码,用最精简的笔划,传达最多的信息。 夜萤焦急地问道: “赵大哥现在如何?” “呵呵,放心吧,他没有当成热古丽的附马,而是回到驻边军队里,按时调任了。” 端翌看了下密报里的信息,对夜萤解读道。 “哦,这样也好。只是不晓得赵大哥怎么从热古丽手中脱出来的,我看她对赵大哥势在必得的样子。 你不知道哇,她家有个规矩,说第一个看了她真容的外男,她一定要嫁给那个男人。 赵大哥就是第一个看到她真容的外男。 不过,我记得当时分明是她主动撩开面纱的,所以一定是她主动看上赵大哥,故意设的局,找的借口。” “嗯,赵子获看来麻烦了,北疆有些大部落里的大家族,确实有这样的规矩。 而且,热古丽的家族,在吉尔疆察部落十分尊贵,因此既然赵子获是第一个看了她真容的外男,想必这事还有得纠结。 赵子获不管是逃出来的,还是和热古丽商量好先行离开的,最后如果不能娶她,怕还是很麻烦。北疆的女人一旦痴情起来,那也是极为可怕的。” 端翌一本正经地说着,心里其实幸灾乐祸,还有一点情敌终于被人收走的感觉。 “呃,赵大哥那一根筋的人,若是打动了他,也不错啊,以后一定会和热古丽成为一对佳偶的,一个两个都是痴情的。” 夜萤悠悠怀想,嘴角不由地噙了笑意。 端翌心中醋了一下,为什么说起赵子获,夜萤就这么关心,就这么开心? 他也知道自已的心态不对,不过,谁让赵子获拔了头筹,获得先机,说起来,是夜萤的青梅竹马呢? “哼,赵子获这回惹到个不好惹的了,你知道热古丽其实是吉尔疆察部落的公主吗? 她的哥哥阿不都王子,是吉尔疆察部落的下一任继承人,也就是未来吉尔疆察部落的国王。而吉尔疆察部落,是北疆联合部落王国里最强大的一支,也是实际掌控北疆局势的部落,也就是这些部落总联盟的最高领导人,称得上是整个北疆的王族了。” 端翌继续往下看信息,翻译给夜萤听。 “什么?热古丽的身份这么高贵?”夜萤大吃一惊,“赵大哥这回真的麻烦了。” “嗯,热古丽的大哥,阿不都王子,脾气可是很爆的,据说他挺护着热古丽的。” 端翌道,不过此时他却不知道,阿不都的头颅被挂在马匹的囊袋里,双眼灌满了生石灰,怒目圆睁,正快速地被送往北疆。 “呃,那赵大哥算是运气好还是不好呢?” 夜萤双手托着下巴,一脸忧容。 “傻人自有傻福,别想太多啦,缘份这种事,不是人力所能左右的。” 端翌安慰道。 “好吧,的确,这种事光我想也没有用。” 夜萤鞭长莫及,也只能将这件事权且放下。 “嗯,还有那些石匣,金月前辈的娘亲也送了几个给咱们,不过,现在也不急着研究了,拿一个给工匠,其余的就拿来装一些重要的东西吧。” 端翌道。 “好。” 两个人喁喁私语,说着一些家长里短,散淡的阳光从花架上落下来,洒在两个人身上,清新自在,让看到他们的人都觉得心情一阵舒爽。 夜萤也觉得特别舒服,端翌慢慢走到她身后,把手搭在夜萤的肩膀上,一边轻轻揉着她的肩膀,一边看她心情愉悦地泡茶,两个人即便不说话,也觉得时光静好。 “等《齐民要术》抄好了,我就可以脱罪了,想想能回家,真是太高兴了。” 夜萤把茶倒好,捧了一杯,回首送给端翌喝。 “陪我不开心吗?” 端翌故意问道。 “开心,你在的地方,就是天堂。你不也回去吗?” 夜萤觉得端翌的语气,似乎有点问题。 “若是没遇上什么事,我就和你一起回去。” 端翌显然在这里埋下了个伏笔,夜萤倒是一时不察,这时候郎情妾意,正是甜蜜之时,她一时间也想不到那么多,看着端翌把茶喝下,便心满意足。 …… 七天时间转瞬即逝,端翌手下的文士日夜赶工,终于把《齐民要术》一字不漏、一图不差地抄写完成。 自然,不止一套。 端翌和夜萤都看出《齐民要术》的重要性,打算在民间进行推广相关的种植和制造技术,所以自是要留几套在手。 至于交给端瑞,一套就够了。 木尔德汗没有理由再留在这里,而且他也急着回去处理部落王位交接的事宜,便带着雪莲匆匆离去。 临行前,木尔德汗告诉金月,他一旦把王位让给乌吉比,就立即回府城找她,希望金月一定要等他。 雪莲自是不甘不愿,还和父亲死乞白赖,想要留下来,继续纠缠端翌。 但是在木尔德汗的威压下,雪莲无奈,几乎是被绑着送走了。 夜萤并没有出去送行,金月也没有去。 只是木尔德汗走后,金月颇是惆怅了好一段,这七天里,木尔德汗除了睡觉,都无时不刻地陪着她,现在突然身边只留下她自已,金月才发现,原来自已已经习惯了木尔德汗的陪伴。 这天,夜萤带着金月在花园里采摘指甲花,帮她泅染指甲,打发她的无聊。 如今金月经过傅太医的治疗,腿部的毛发已经褪尽,露出正常的肌肤颜色,双腿也能象正常人一样直立行走了,这让金月的自信心增强了不少。 夜萤又教她打扮,化妆,当金月看着玻璃镜里被夜萤精心打扮后自已漂亮许多的脸孔,仿佛回到了年轻时候,从此对化妆的热情大增。 两个人把指甲花采回来,小菊便来传话,说端翌出去办事回来了,要夜萤过去一趟。 夜萤只能把这边的事放下,然后去议事厅里找端翌。 “萤妹,好消息。” 端翌一看夜萤进来,小脸红扑扑的,还留有阳光晒过的痕迹,一派青春阳光的模样,看到她,便心喜悦之。 “哦?什么好消息?不许钓我胃口,快说。” 夜萤一看端翌轻松的表情,便知道这应该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利好,她大抵也猜到了,但是仍想听端翌说。 第八百九十章狂购 “嗯,我把《齐民要术》上交给官府,官府十分欢喜,你之前的罪名都被抵销了,从此你就是个无罪之人了。” 端翌说话的时候,神情有点木木的,其实是心里挺内疚的,摆了夜萤一道,骗了她那么久。 “什么?太好了,我真的被销罪了?啊,我可以回柳村啦!” 夜萤兴奋地跳了起来。 虽然在《齐民要术》抄好之时,夜萤就知道会有这个结果,但毕竟最终真实结果还没出来,她肯定不放心。 谁知道官府认不认可这本书?谁知道官府会不会觉得这本书重要的足以抵销她的罪? 万一再碰上一个昏庸如蔡知府一般的官员,那岂不是有多大的功劳也没有用了? 所以,当端翌确认了这个消息时,夜萤兴奋得忘形跳了起来,一时间竟然没有注意到端翌奇怪的表情。 “瞧你这么高兴!” 端翌不由地有点酸溜溜,回家那么重要吗?有他的地方不是天堂吗?身在天堂,何必再苦念凡间呢? 可惜他现在还有很多大事未了,朝中亦是风云变幻,夜萤若是带回京中,反而对她的生活不美。想到娘亲从北疆回到朝中的凄惨结局,端翌更是一心想要护好夜萤。 “高兴啊,有你还有家,人生再幸福不过如此!” 夜萤开始疯狂地想念她一手打造的那个舒适的家了,想念自已的家人和朋友。 那些熟悉的脸庞,一个个浮现在眼前,仿佛许久不见,但仍旧那么亲切。 好吧,他总算能与家齐名,还是排在前面,端翌听夜萤这么说,便莫名地高兴了下,道: “你不是要说带礼物给大家吗?咱们出去买礼物吧?” “好。” 夜萤当下化妆打扮,收拾利落,便和端翌出门了。 哎,不是戴罪之身的感觉真好,走在路上,看到天格外蓝,花格外鲜,就连路人的笑容,都是真诚友好的。 不象以前,路遇公差,总要下意识地退避三舍一番。 夜萤心情晶莹剔透,出手格外大方,在自已的老瑞祥,一下子就打包了价值几百两银子的金银首饰,就连吴晓霞肚子里的孩子都想到了,什么长命锁、手链、镯子等等。 看得端翌哭笑不得,道: “还在肚子里的孩子,你又不知道它是男是女,怎么买啊?” “一样两份呗,男女都用得上。” 夜萤十分土豪地道。 看过端翌硬塞给她的账册后,她已经知道这间铺子真的是端翌买下来,并且挂在她的名下,不过,即便如此,她在买这些金银玉器的时候,也还要自已掏腰包,这是“公私分明”的态度。 所幸这次去北疆,她不光没有赔本,还因为“卖”了两次俊男,而获得三千两银票,可谓获利不菲,光这一项,就够她当一回土豪了。 端翌得知夜萤快速致富的方式竟是如此,不禁哭笑不得,这样的生意,也只有自家小女人做得出来。 在夜萤购买金银玉器间,吕掌柜的也趁机报告了最近顾客订货的情况,许多顾客对钻石饰品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不知道哪传出来的,说钻石又叫光明石,是一种神圣的石头,有安神启智的作用,如果把它作为首饰,又可以挡灾避祸。 听说府城只有老瑞祥一家有卖钻石,大家都一窝蜂地涌到这里来订货,货单已经排到了明年这个时候。 吕掌柜也曾经建议顾客们如果是求吉祥和庇佑,可以用玉石来代替,但是顾客们都表示愿意等,毕竟,玉石的首饰他们有许多了,但是钻石还没有一样。 万一城里其它高门富户都有了钻石饰品,而他们手中没有,那是非常跌份的事。 吕掌柜也是一脸懵逼,不知道出了什么情况,为什么有没有钻石首饰会上升到在世家中有没有脸面的层次上来。 不过,作为首饰铺的掌柜,有忠实的顾客自是好的,顾客也不催,愿意排单等候,吕掌柜便笑呵呵地一一接受了。 夜萤听了也是欢喜,不过却笑而不语,只吩咐吕掌柜的把订单排好,把雕琢的师傅培训好,等原材料一到,就可以马上开工。 吕掌柜的哪里知道,夜萤这段时间也没有闲着,她第一次在老瑞祥买饰品时,遇到的吴少奶奶,是个热情好客之人,夜萤私下里和她聚了几次。 这吴少奶奶上次在老瑞祥订的首饰果然让她在公公的七十大寿上大出风头,所以看到夜萤,自是极为巴结,见夜萤拿出钻石戒指和项链,又听出是绝无仅有的版本,不禁乐得求夜萤一定要给她订制一款和别人不一样的全套钻石首饰,价钱多少不在乎,只要是府城独一份。 吴少奶奶的夫君年纪比她大许多,家里又是开船行的,对她格外宠爱,因此吴少奶奶花钱也是如流水一般。 夜萤倒是没有收她定制的额外费用,只是告诉她,有机会多帮她宣传这钻石的妙处。 吴少奶奶闻言,自是不余遗力。 别看府城比三清镇大了不知道多少倍,但是上流社会世家的圈子就那么小,不几天,千金小姐阔太太们都对着没影的钻石首饰比拼起来,一个个生怕落于人后。 这就是吕掌柜钻石首饰订单猛增的原因之一。当然,除了吴少奶奶这边出力,社交中滚雪球效应也是促成订单大增的重要原因。 夜萤自是乐见其成。 出了老瑞祥,夜萤又到了绸缎庄,开始折腾给她想到的亲朋友好都带上几块上好的料子,还喜孜孜地说,这些料子都是三清镇上没有的,而且象田喜娘,这辈子怕都没有穿过这么好的绸缎料子,买给她,她一定会很高兴。 夜萤几乎把半个绸缎庄的现货都买了,伙计高兴得很,还额外多送了她一些时新的料子。 夜萤便自觉挺会过日子的,这不就是后世的聚划算吗?多买多送,哈哈!虽然看到腰包里原本厚厚的银票瘦身有点心疼,但是一想自已也占了店家的便宜,夜萤又开心了。 端翌自是任她大手大脚地折腾,知道她这是欢喜得紧了,才会这样,平素自家这个小丫头可不是这样的作派,虽然对朋友家人挺大方的,但是她也只是花该花的钱,并不随意折腾。 这一次事出有因,是他害她离开家的,一路上吃了那么多苦,端翌听说过,女人买东西和男人喝酒一样,都会特别开心。所以,只要夜萤开心就好。 夜萤采买的礼物,装满了一辆马车,往回走的时候,购物余兴未消的她,看到一马车的货物,这才大吃一惊,道: “我买了这么多吗?” 第八百九十一章旧事重提 “嗯,不是你买的吗?不是我去退货了。” 端翌促狭地作势。 “得,算了,是我买的,是我买的。” 夜萤见端翌没有生气,提着的心也就放下来了。 有些男人看到自家媳妇这么狠狠地买买啊,虽然不是花他的钱,是花老婆的钱,还是会骂人呐!因为,在他们看来,老婆是自已的,老婆的钱自然也是自已的,老婆哪怕花自已的钱,也是割他的肉啊! 当然,如果端翌是那样的渣男,夜萤早就扭头就走了。 本姑娘就是吃你的花你的,又咋啦?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没本事赚钱就别怪老婆会花钱啊? 夜萤花的都是自已的银票,本也不必心虚,只是万一端翌真的有嫌弃的话,她不想和他吵架啊! 还好,端翌始终一脸云淡风轻的样子,这让夜萤觉得心里特别畅快。 正如端翌所想的,她也不是一个特别随便乱花钱的人,只是不如此疯狂购物,似是没有办法发泄内心的痛快。 这样畅快的心情,只有坐过大牢,不,只有坐过死牢,被判过斩立决的人才能享受到! 一般人,是绝没有这种福份的。 载着夜萤购买货物的马车先行沉重离开,看着拉货的两匹犍马四蹄发抖的样子,夜萤深表同情。 既然要回柳村了,又重自由身,夜萤心情大好,自是不肯马上回府,便拉着端翌,随意在街上行走散步。 不知不觉,两个人沿着柳堤岸走到了码头边,夜萤突然觉得码头边是不是少了些什么? 想了好一会儿,才突然问端翌道: “上回王财主说要出海,应该已经离开了吧?那艘巨大的商船都不在码头上趴着了。” 夜萤终于想起来了,眼前的景物缺少了什么,是王财主打制的要出洋的商船。 现在那艘巨无霸已经消失无踪,唯一的可能就是出海了。 “嗯,听说是。” 端翌肯定地点点头。 “啊?你知道?” 夜萤瞪大了眼睛,溜圆的眼睛看着端翌,一脸疑惑。 “是啊,那么大的商船出海,整个府城谁不知道啊?何况,他还要向市舶司报备呢。” “呃,也是,我在逃亡路上呢。可惜不能送他出洋。” 当时,端翌也陪着她在逃亡路上,可是毕竟人家拥有各种资讯,自是知晓一二。 “放心吧,他准备得这么充足,应该能顺利返回,找回番薯种后,即是造福大夏的大事,到时候,他青史留名,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你不是说,这是他的追求吗?” “是啊,王财主现在不缺钱,缺的是声名。” 夜萤刚刚有钱,但也慢慢体会到有钱人的滋味。 除了一日三餐尽可以更丰盛一些,不怕缺衣少穿外,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更加自由地支配自已的人生。 有钱人做久后,什么滋味都尝够了,或许接下来,就会象王财主一样,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比如希望名留史册之类的。 但是夜萤现在还没有达到王财主这般的层次,而且她还深藏着穿越者身份的秘密,她想了下,还是把这种欲望抹掉了。 一时间,夜萤的心思都随着王财主的大船一起飘洋过海,她笑着对端翌道: “端大哥,什么时候咱们有闲了,也打一艘船出海探险一番如何?海外有许多漂亮的小岛,林木葱郁,如果想找世外桃源隐居,在海岛上度过余生也不错。” 端翌一听夜萤如此一说,亦觉得兴致盎然,道: “行啊,海外的小岛荒无人烟,咱们可以多带一些人去,掘土造田,开辟新的世外桃源。” 其实,端翌心里还真是这么想的。 大夏朝随着和北疆签订停火协议,民生开始繁衍,似乎没有他的什么事了,反而现在他因为过去风头太盛,有人开始忌惮他了。 端翌自是晓得功成身退的道理,只是,他要退到哪里去呢? 象夜萤说的,去海外,或许是一个不错的方式。 就在他浮想联翩的时候,突然,一个算命先生打扮的男子上前行礼道: “这不是夜姑娘吗?幸会幸会,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你是?” 夜萤看着眼前的算命先生,不由楞了一下,只觉得面熟,倒一时想不起他是谁了。 “我是苏元培啊,以前在三清镇上开了个算命馆,后来你还请我去给你的新宅看过风水不是吗?” “哦,想起来了,原来是你,苏先生。后来我再去找你,你的算命馆就关了,找不到你了。” 夜萤恍然大悟,顿时想了起来,没想到他乡遇故旧,看到苏元培也别有一番亲切感。 苏元培看着夜萤的面庞,眨了眨眼,然后擦了擦眼睛,又眨了眨眼…… 端翌有点不高兴了,这算命先生神神道道的,和自家小女人说个不停,竟然还敢直楞楞地盯着她看? “这位先生,叙完旧了吧?我们有事,要先走了。” 端翌不客气地道。 苏元培似是没有看出端翌的不满,还继续盯着夜萤。 夜萤也被他看得有些窘迫,只好提醒道: “苏先生……” “哦,失礼了,失礼了。”直到这时,苏元培才回过神来似的,对夜萤道,“夜姑娘,我上回和你说你是凤凰命,可是你们都不相信,我自觉学艺不精,于是便关了算命馆,到处拜师学艺精研,觉得已经得到名师的几分真传,没想到,看你的面相,依旧是凤凰命的面相啊!” 苏元培大惑不解地道。 “呵呵,什么是凤凰命?” 端翌在边上问了句。 “凤凰命就是皇后命!” 苏元培小小声地道,这时,他才正眼看端翌,谁知道一看,苏元培便吃惊地“扑通”一声跪了下来,道: “草民参见皇上!” 端翌汗…… “我可不是皇上,乱叫是要杀头的。” 苏元培被端翌硬是扶起,稍稍一看端翌的面相,总觉得他依旧是真龙化身,诚惶诚恐,不敢让他相搀。 夜萤觉得有趣,笑道: “好啦,苏先生,我是凤凰命,我家相公是皇帝命,看来,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或许,你看的相,给你的就是这个启示。” 端翌听了,亦是嘴角微微上扬,道: “对,我家娘子说得好,就是这个意思。我们都是一介肉体凡胎,哪来的凤凰和真龙?” 第八百九十二章回乡 “呵呵,呵呵,公子所言极是,或许是苏某学艺不精,惭愧,惭愧。” 苏元培从算到凤凰命和真龙相的兴奋中回过神来,再次觉得自已若是再如此学艺不精,早晚有一天会断送自已的性命,他禁不住额头上冷汗直冒。 “苏先生你这样的话对我们说就好了,在外人面前千万不要再说出去,否则,会惹来杀身大祸的。” 夜萤觉得这苏先生硬是和自已扛上了,怎么每次看到自已都说凤凰命,然后看到端翌就说他是真龙相,看来这位苏先生算命不能当真,姑妄听之。 但是还是要提醒他一下,别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万一被官府的人听去了,现在可是十分迷信的年代,待会别把她和端翌一锅端了,捏个谋逆之罪就惨了。 封建帝王才不讲法律呢,风水在他们心里才是最重要的。 “晓得了,苏某学艺不精,还是再去拜师学艺,待有所成,再出来跑江湖吧!多谢二位不怪罪苏某。” 苏元培说完,做了个揖,抹了把头上的冷汗,一脸灰败之色、灰溜溜地走了。 苏元培这出江湖之路何其曲折,每出江湖,都会因为遇到夜萤,自觉看错了面相而不自信,只能重新折回学艺。 若干年后,当有一天苏元培知道曾经站在他跟前的这对青年男女是谁时,才不禁怨叹,原来不是自已看错了,而是……真是天道弄人! 还好,夜萤后来知道了苏元培的曲折经历,并且是因为自已而起,也给了他适当的补偿,高薪聘他为夜氏商行的风水师。 因为,苏元培看相算命,还真是一绝…… 彼时,目送着苏元培有点灰溜溜地离去,夜萤回头看端翌,不禁乐了,上前拉起他的手道: “走吧,我的真龙,咱们该回家了。” “嗯,好。” 端翌略有失神,但是被娘子一唤,立即掐掉了某些念头,一心一意地拉着夜萤的手,眼里全是她温柔的笑意。 等端翌和夜萤走后,堤岸边上,一艘破旧的大船后面,闪出一个一袭白衣的身影,看着夜萤和端翌远去的背影,他唇角似乎挂着一丝笑意,但仔细看,那抹笑意里,居然是邪恶的成份…… 三日后,一番鸡飞狗跳的收拾,夜萤终于要踏上回家的路了。 当然,夜萤太想家了,却不知道,要回柳村,端翌在周边做了多少谨慎的安排。 金月和傅太医自然也一同前行。 金月对去夜萤家客居,充满了新鲜感,因为之前夜萤把柳村的一切描述得太美了。 当然,夜萤临走前,也背着金月,偷偷交待了镖局里的小伙计,要是有一个大胡子蓝眼睛的男人叫木尔德汗的找来,让他立即飞鸽传书给端翌,好做安排。 夜萤就不信,如果木尔德汗肯为了金月放弃王位,金月会一点心动也没有? 有的爱情,必须要经过重重考验才能在一起,这样的爱情会更持久,更珍贵。 而傅太医,更是美得全身冒泡,就差没找夜萤要沐浴乳,给自已洗个泡泡浴了,他想香喷喷地去看宝瓶,给这么久没见的心爱姑娘留个好印象。 然而在夜萤的提醒下,傅太医才想到,一路上回去还得辗转,洗得再香,见到宝瓶也臭了,这才作罢。 不过,他行李箱中,带给宝瓶的礼物自是不会少,连未来小舅子宝器也沾了姐姐的光,傅太医也买了许多投其所好的礼物给他。 一行人一大早,在月朗星稀的时候就出发了。 不过,让夜萤奇怪的是,他们换乘马车,或换船,或骑马,经过许多与以前不同的市集,在路上还在客栈中休息了两晚,这才又转回通往三清镇正常的水上航线。 端翌只是解释说,他在路上,正好有点事要办,所以就稍微改了下路。 夜萤倒是浑不在意,反正和端翌在一起,不管旅途有多长,总是觉得时间过得特别快。 柳村总是在那里,不会移动跑开,旅途再长,总能到家的,所以慢慢回去也没有什么,倒是可以和爱人看沿途风景的事,或许机会不多,所以要好好享受。 然而,这是夜萤心里的画风。 端翌心里的画风,则是甩掉了多少跟踪的人,还有那些不怀好意的窥觑者…… 然而,一路总算顺利,随着商船逐渐往三清镇的方向驶去,夜萤看到越来越熟悉的景物,不由地感概道: “想当日出逃时多么狼狈,没想到还有正大光明回村的一天。” “呵呵。” 端翌尴尬一笑。 他十分庆幸,这次费尽周折,自已终于和吴大牛合体了,达到了当初策划的目的,虽然最终结果有些偏差。 “萤妹,萤妹,是你吗?” 就在夜萤和端翌站在船头眺望风景时,夜萤突然听到附近的水面上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端翌皱了下眉头,是哪个男子叫得如此亲热? 夜萤闻到天空中飘来一股极浓的醋味,赶紧举目四下寻找,终于,她从声音来源锁定了目标,的确是一位老熟人,她的便宜堂哥夜自清。 在夜家的党兄妹间,夜自清算是和她关系比较好的,主要是夜自清不象其它人那样,小时候一直欺负她,在她发迹后,又妒忌打压她。 当然,这也和夜自清大部份时间埋头苦读有关系,他哪有时间,用能换来仕途的苦读,去欺负一位不起眼的堂妹呢? 倒也算是歪打正着,夜自清竟然因为这样和夜萤建立了一种相对友好的关系。 此时,夜萤锁定的目标夜自清,就在他们相邻的另一艘商船上,看样子,夜自清亦是从府城回乡,身边依旧带着装满了书的藤条行李箱。 看到夜萤终于看到他,夜自清高兴地直挥手,道: “萤妹,我在这。” 端翌也看到对方是夜自清,于是夜萤便感觉到身边压力一松,空气中无形的酸味也消失了。 夜萤便也挥手向夜自清示意。 不过,夜萤猛地想起,夜自清莫非不知道自已犯事的消息?要不然,要为官出仕的他,怎么还这么热情? 毕竟,自已以功抵罪的事虽然已成现实,但是根本不可能传到柳村。 不晓得夜自清知道她犯过重罪吗?又是否晓得她现在脱罪了?今天还是万更,端午休假的朋友,也可以关注下这本书:作者:洛蝶衣,书名《农家寡妇好种田》 第八百九十三章有商有量 两艘商船一前一后,缓缓在三清镇的渡口码头停靠好后,夜萤等人先后下了船。 金月下船后,便用好奇的眼光到处打量着这个未来她要生活一段时间的地方。 而夜自清下了船,便迫不及待地赶过来,和夜萤等人打招呼。 端翌和夜萤商量好了,先不在众人面前道破俩人的身份,依旧是以原来朋友的状态相处,等到哪天时机到了,再揭晓真相。 否则,也怕村民们一时接受不了。 因此,看到夜自清,端翌只是在他打招呼时微微颔首,退到边上,指挥着自已人往下卸行李。 夜自清看到夜萤是和端翌同行,心里虽然疑惑了一下,但是面对堂妹这条大粗腿,终究觉得装糊涂地为好,不想得罪堂妹。 说起来,堂妹和端翌还是比较配的,堂妹嫁那吴大牛,简直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和第一次在三清镇时遇到回乡的夜自清相比,这一次的夜自清一身长衫,意气风发,身边甚至跟了一名书童,帮他提着书箱和行李。 果然,考上了秀才的夜自清,神采气度便和往日的童生天差地别。 庄户人家要供一个读书人不容易,童生到秀才,虽然只是一场考试,但是考上考不上天差地别。 考不上秀才的,就算一把年纪,依然只能称为童生,夜萤记得历史上,广东有一名考到一百多岁仍考不上秀才的童生,被人们戏称为老童生。 当然,夜自清能考上秀才,并不是他有多聪明能干,书读得多好。 实则,以他的水平,若是没有夜萤去知会王财主,让王财主暗中出力,夜自清根本考不上秀才。 今年二月,夜自清参加县试,之前他伏低做小,很是求了一番夜萤,夜萤乐意帮他,也自有一番打算。 因此,两下达成默契,夜萤便让王财主出面,夜自清最终中了个附生。 本朝的秀才,根据考录成绩分为三等,分别是廩生、增生、附生。 廩生可以从公家那领取廩米津贴,但是每年的考试都要位列三等;而增生和附生公家都不供给粮食,尤其是附生,为增生外的再增加的名额,为诸生之末,但好歹也能对外称秀才了。 而且乡下愚夫,没有读书参加科举的话,根本分不清这三生的区别,都以为考上秀才就是前途一片辉煌。 倒是夜自清却知道自已到底有几斤几两,这次能考上秀才,若不是夜萤一句话,他依旧是个老童生。 见识到夜萤的能量之后,夜自清当然对夜萤毕恭毕敬,拼命想抱紧堂妹这条粗腿,所以心里即便掠过堂妹是不是和端翌有了一腿这样粗鄙的想法,仍是面色不显,依然十分谦顺。 “萤妹,真是巧,你这是去哪?竟然和你同时抵达。” 夜自清热情地道。 “哦,我从府城刚回来,都不知道堂兄也要从府城回乡,否则还可顺路一起走。” 夜萤客气了一句。 得,在府城她根本就没有想起他好不?若不是他对她尚有用途,夜萤对夜家除了自已家人外的其它人,都抱着一股天然的警觉之心。 所幸,夜自清只要想奔仕途,牛鼻子就会被自已抓住,拴得牢牢的,不敢使坏。 “呵呵,哪里敢叨扰萤妹。萤妹要不要我帮你拿行李?” 夜自清腆着脸道。 一个有功名的秀才,见了知县等各种官员都不必行礼下跪,却对夜萤一介白身的普通女子如此谦卑,若是不知道内情的普通百姓,肯定看得瞠目结舌。 夜萤却晓得夜自清的心思,她微微一笑道: “不用劳烦堂兄,自有下人帮忙。对了,堂兄一向在府城苦读诗书,也快参加秋试了,为何有空回乡?” “哦,前几日家里送信来,说我爹上山烧炭,不曾想炭窑塌了,他也不小心受伤,因此赶紧回来探望。” “伤得厉害吗?” 夜萤做关切状。 相比夜大郎,夜二郎虽然也在他们母子微时不闻不问,但好歹没有无故施加打压,在他们日子好过后,也没有时不时跳出来,眼红做乱。 因此,这也是夜萤愿意帮助夜自清的重要原因。 至少,他的家人没有太过份,触及她的个人底线。 “应该还好,听说是烧伤。希望无大碍吧。” 说到父亲的伤情,夜自清脸上还真的实打实浮出一抹忧色,如果父亲受伤太重,不幸亡故的话,他可得守孝三年,不能参加科举,眼看又要被耽误了。 “我们一起同行的傅大夫,医术精妙,待回家我让他去给三叔看看。” “那就多谢堂妹了,村里也没有什么好的大夫,只有那采青草药卖的曾老头,也不知道父亲现在伤势是否有好转。” 夜自清叹了口气道。 “不妨事,只要不是大面积的烧伤,傅大夫一定能妙手回春。” 几次之后,夜萤现在对傅大夫有一种莫名信任的感觉,便大包大揽地道。 “堂妹,你不知道啊,马上我就要参加秋试了,不过现在又遇上父亲生病,哎,一颗心乱糟糟的,也无法沉下心去念书。我怕这次秋试会黄了。” 今年的秋试,是皇上开的恩科,就是为了庆祝他的降诞日,其实也是为国招揽人才的意思。 夜自清运气挺好的,刚考上秀才,就开了恩科,否则,他就要等到明年了。 夜自清这么说,言下之意是什么,不言自明。 夜萤闻言,微微抿嘴一笑,道: “堂哥你才高八斗,是咱们柳村第一个考上秀才的文曲星,还担心什么秋试啊?” 夜萤这话说得,全是水份,一点实质内容也没有。 但是夜自清听了,却觉得,夜萤话里并没有一口拒绝的意思,还留有余地,看来,只要自已再多想想办法,巴结好她,一定有戏。 而夜萤呢,即便愿意帮助夜自清,但是也不会轻易应允他,免得他觉得一切来得太简单了,便不把她放在眼里,便有意搓磨了他一下。 夜自清读书不算太聪明,在揣度人心上,却是个人精,见夜萤话没放死,心情一下大好。 第八百九十四章燕归巢 端翌这边已经从船上把所有带回来的东西都卸好了,装了马车,就差等夜萤上车了。 夜自清自是厚着脸皮,蹭了堂妹的车坐。 端翌见夜自清和夜萤坐一辆马车上,本来想避下嫌,后来又觉得,自家的女人,他为什么要避嫌?便落落大方地上车坐在夜萤身边。 夜萤本来就不想离开端翌,现在已经习惯和他日夜在一起处着,即便短短的旅途也舍不得离开他分毫,此时见端翌主动坐过来,乐得眉开眼笑,幸福从脸上明明白白地溢出来。 夜自清只当没看到。 他还不想得罪夜萤了,自已的身家前途都捏在夜萤手里。 夜自清:没看到没看到…… 夜萤:大大方方,本来就是我的夫君嘛…… 端翌:这个堂哥真是讨厌,第三者插足…… 夜自清偶一回头,不由倒吸了口气,因为他看到,身后跟着两辆载货的马车,装得满满的,好象都是精致的礼盒。 堂妹这是发达了啊? 马车一路摇摆着到了村里,归燕堂就在村头,所以,夜萤回村,并未搅扰到村民,夜自清主动在村头下了车,说回头再拜访夜萤。 当马车徐徐停在了归燕堂宽大的石埕前,夜萤看着熟悉的家,不禁一阵百感交集。 两个多月前大战黄知县,然后被捕入狱,再一路逃亡…… 一幕幕的场景历历在目。 “谁呀?这么大的动静?” 夜萤到家时,已是傍晚,大家都去吃晚饭了,乡下的财主,也没有高门大户的规矩,在吃饭时还得有人看着门,所以一时竟然无人察觉。 倒是田喜娘如今已经养成了饭后百步走的习惯,她每天吃完饭后,就要出来溜达溜达,不曾想,才抬脚出门,就看到屋外几辆马车停着,气势俨然,把她唬了一下。 但是看着马车上下来的身着鹅黄衫的俏女子,田喜娘不由楞住了,她难以置信地擦擦自已的双眼。 是夜萤,真的是夜萤? 自已日思夜想的女儿回来了? “娘,是我,你别激动啊,我平安无事地回来了。” 夜萤其实看到田喜娘也很激动,但是一想到之前田喜娘已经中风过一次,如果太激动的话,怕是会再次诱发中风,便赶紧上前,努力帮着田喜娘克制情绪。 “哎,我知道,我知道,不能激动。但是萤儿,看到你,我忍不住啊!” 田喜娘上前一把攀着夜萤的手,眼泪婆娑,但是毕竟女儿真切地回来,完好无损地,这就足以让她欣慰了。 “娘,看到你精神还好,我就放心了。” 夜萤打量着田喜娘,见她虽然没有原来那么胖了,但是气色更好了,脸上红润,双目有神,便知道田喜娘这些日子被照顾得很好,一颗提着的心就放下来了。 “傻孩子,看你都瘦了。让娘担心死了。” 田喜娘破涕为笑。 一时间,屋内的人都听出夜萤回来了,无不跑出来,围在夜萤身边。 宝瓶一下子就紧紧抱住了夜萤,心疼地看着她的脸道: “姐姐你瘦了许多!” “呃,不光瘦了,还长高了。” 宝器在边上瓮声瓮气地道,顿时引来众人一片哄笑之声。 夜斯文抓着头皮,笑嘻嘻地道: “妹妹,你总算回来了,想死哥哥我了。” 一家人热热闹闹地簇拥着夜萤,把她往家里送。 一时间,两马车的礼物都被扔在外面了。 端翌苦笑一声,让人把礼物卸了,送进屋去。 呃,田喜娘可没给端翌好颜色,话说,整个归燕堂的人,除了夜斯文还皮笑肉不笑地应酬了一下端翌,没人和端翌搭话。 端翌只能“厚”着脸皮,赖着不同,和大家同进退。 谁让夜萤当时出事时,端翌“躲”得远远的,一脸生怕会被祸事沾染上的感觉。 以至于夜家人看到他都无感。 大家倒是都对傅大夫热情不减,毕竟傅大夫当时没有做“对不起”夜萤的事。 而且,不管在哪里,一个医术精湛的大夫,总是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反倒是傅太医,一看自已被热情接待,而靖王爷备受冷遇,不由地一阵诚惶诚恐,决定半夜无人时,再去找靖王爷赔罪。 夜萤进得厅堂,待大家惊喜的热度稍散,才介绍跟着自已来的客人:金月。 大家一见夜萤竟然带了一位异邦女子过来,倒也十分稀罕,目不转睛地看着金月的蓝眼睛,十分稀奇。 如果不是夜萤带来的人,大家没准还会惊吓得退避三舍。 但是一番和金月交谈后,发现她知书达理,温文尔雅,言谈举止,都是大户人家的作派,顿时,大家也被她的人格魅力征服了。 于是,很快金月就和大家相处融洽。 金月是冷清久了的人,一到这热闹的乡下地方,束缚也不多,顿时觉得整个人身心舒畅。 只有端翌可怜巴巴的,无人愿意搭理他。 夜萤看得有趣,不禁时不时抛给夫君一个安抚的眼神。 端翌当然浑不在意,淡定自若地便到自已的客房去了,熟门熟路,霸气凛然。 田喜娘见状,不由地有点别扭,瞅着大家伙围着金月看的时候,悄悄问夜萤道: “萤儿,那端兄弟怎么脸皮这么厚?上回你出事,他跑得比兔子还快,说一点忙也帮不上。 现在你平安无事,回来了,他也跟着你回来了?你们……呃,这天下,怎么有脸皮这么厚的人啊?” 田喜娘就差点没说出来,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了。毕竟之前夜萤和端翌的关系,大家也有点看在眼里,就是没有捅破罢了。 夜萤没想到娘亲这么痛恨端翌,还骂他“厚脸皮”,一时间也是哭笑不得,不知道如何解释才好。 只好替端翌打马虎眼道: “其实呢,端大哥这个人也不坏,这次回程的路上遇到他,他帮了我许多忙。当初不帮我,是有许多不得已的苦衷,娘亲切勿责怪他。” “哼,他有什么苦衷啊?我看他就是贪生怕死,害怕惹上麻烦吃官司罢了。” 田喜娘鼻孔出气,对端翌极为看不上眼的样子。 夜萤大汗,哎哟,夫君、相公,你当时到底是怎么样一个态度?害得丈母娘都对你没了好感了? 夜萤想了下,遂道: “其实你们不知道的是,端大哥可是动用了自已的力量,帮我洗脱了一个罪名。” 第八百九十五章人逢喜事 “哦?还有这等事?帮你洗清了什么罪名?” 田喜娘好奇地问。 于是夜萤便捡了那件时疫源头被澄清的事情对田喜娘说。 关于时疫源头被澄清不是夜萤惹出的祸事,田喜娘之前已经知道了,村里人都传得沸沸扬扬。 当时黄知县带人来拘夜萤时,跳出来讨索赔的人看到田喜娘,头都压得低低的,谁也不好意思再提赔款那碴了。 田喜娘只是不知道这是谁帮着澄清的,直到夜萤这么一说,田喜娘才知道,原来帮着澄清这件事的,竟然是端翌。 这下,田喜娘便有点不好意思了,感觉自已方才对待端翌不理不睬的样子,未免太刻薄了些,田喜娘是一根筋的乡下妇女,虽然没有读过书,却晓得对待有恩于已的人,不该那种态度,她便讪讪地道: “萤儿,我方才那样对他,是不是太不厚道了?端兄弟心里会吃气吧?” “娘,没事,端大哥为人很大方的,不会计较你对他的态度。再说,他当时不帮我,真的是有苦衷的,不然你觉得他是那种人吗? 而且说实话,他表面上虽然没有帮我,但是暗地里却是出钱又出力的,只是他有点不好自已出面就是了。毕竟他是混江湖的,有些事太过出头露面,就会影响到全局,反而不美。” 田喜娘听夜萤这么说,才忐忑地点点头,暗想,一会一定要对端翌弥补回方才自已恶劣的态度。离开这么久,叙旧估计一时半会也叙不完,田喜娘猛地惊觉: “萤儿,你们还没吃饭吧?” “当然还没有,娘,不过我心里高兴,不觉得饿。” 夜萤兴致勃勃地道,人逢喜事精神爽,她还真不觉得饿。 “傻孩子,你不觉得饿,客人也会饿啊,不能让人家说咱们没礼数。” 田喜娘赶紧吩咐晚晴去让厨房准备饭菜,可是晚晴却说,宝瓶姑娘在看到夜萤他们回来时,早就让厨房赶紧准备了,现在差不多做好了。 田喜娘一听,便让晚晴赶紧去厨房看看,如果真的做好了,就端上来让客人用餐,免得饿坏了肚子。 晚晴应承一声,赶紧去了。 田喜娘又叫来宝器,道: “快去客房把端兄弟叫出来,一起吃饭了。” “哎,好。” 宝器虽然也觉得这次端翌在遇到夜萤出事时,似乎有点贪生怕死,但是毕竟他是自已的“师傅”,心里又不好太过责怪他。 之前看到田大娘对端翌不理不睬甩脸的样子,宝器都替端翌觉得尴尬。但他又不好上前说和,毕竟端翌在夜萤的事上,做得着实不够漂亮。 还好,端翌的脸皮竟然挺厚的,不光顶住了田大娘的漠视,还若无其事地回自已的客房了,看样子是要长住。 宝器看这二人相处的光景,都不由地替他们发愁,觉得以后这二人怕是连招呼也不会打一个了。他们夹在中间,做夹心面包,也会很难受。 现在一听田大娘有和解的意思,宝器自是欢喜,满天的愁云都消散了,忙不迭地去叫端翌了。 这时,晚晴等丫头已经用托盘盛着厨房刚做好的晚饭上来了。 夜萤一看,是热汽腾腾面条,面条里有切成大薄片的瘦肉、还有油绿的空心菜、边上还浮着两枚水煮蛋,而且一看这蛋也是有讲究的,一粒是鸡蛋,一粒是鸭蛋,这是当地每逢遇到坏事后,当事人就要吃的一道菜,寓意以后顺遂平安。 宝瓶笑嘻嘻地解释道: “晚间仓促,怕你们饿了,就先上这平安蛋面,明天再准备大餐给大家接风洗尘。” 宝瓶笑意盈盈的眼睛看着夜萤,但是夜萤却看到宝瓶眼里有依稀的泪花,想必是怕破坏了这时候的喜庆气氛,不吉利,所以强忍着。 夜萤内心也是感概良多,她犹记得,自已在大牢里时,宝瓶几次托尽关系去看她,可谓充分现体了患难见真情。 夜萤也强忍着激动的泪花道: “吃平安蛋面好,吃了平安蛋面,以后万事顺利,平平安安。” 众人便围坐吃起平安蛋面来。 端翌被宝器从客房里请出来,一脸自在,一点也没有之前被冷落后的狼狈,他大大方方地走到夜萤身边,夜萤递给他一双筷子,他亦自在地接过,两个人可谓默契十足。 金月等从府城一起回来的人是见惯了他们俩这样的场面,可是田喜娘看了,就觉得有些刺眼。 但是一想到夜萤方才说的话,再加上自已确实对端翌太过冷淡不敬,便忍下了话头,不再说什么。 傅太医拼命地往宝瓶跟前凑,宝瓶并没有心情理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双眼睃着端翌和夜萤,只觉得这二人的行迹比之前在柳村时,愈发可疑。 怎么说呢?这二位表现得实在太默契啦。 夜萤眼睛一瞅,端翌就知道她想要加醋,把一碟醋拿到了她面前,而端翌才放下筷子,夜萤就拿了干净的布巾递给他擦汗…… 这简直,甜得发腻好不好? 奇怪,夜姐姐进了大牢一次,端翌不闻不问,但是并没有影响夜姐姐和他的感情,这是怎么回事? 宝瓶一颗心思都放在了这上面,所以竟然没有发觉傅太医在边上一直用粘乎乎的眼神盯着她。 至于金月,虽然是第一次吃平安蛋面,但是夜家的厨子手艺的确不错,她吃得也十分可口,并没有留意到桌面上这些眉眼官司。 “端兄弟,一路上辛苦你们了,听萤儿说,你还帮我们夜家消弥了时疫源头的罪名?” 田喜娘主动向端翌搭话,热情的态度竟然让习惯了她冷淡待遇的端翌一时间有点不习惯。 “小事一桩,何足挂齿。” 端翌潇洒地道。 一听端翌态度坦然,田喜娘倒也知道端翌这个人不会好大喜功,算是做实了这件事,便道: “我怪道村里现在都不骂我们招引来时疫的事,原来这件事是端兄弟暗中帮我们澄清的。只是不知道,端兄弟是在哪里遇到萤儿的?会和她一起回来?” 夜萤一听,老娘竟然如此犀利,看来是起了疑心了,便似笑非笑地用眼神描了一眼端翌,言下之意很明白:这祸是你惹出来的,必须由你来担…… 端翌:“……”推荐阿里种田文大神作者花满衣大大的新书《农家荒年》:穿到农家遇荒年,别人无粮我有粮,别人饿肚我吃饱,扮猪吃虎的感觉叫个爽!这是一朵伪白莲为求生存周旋六个皇帝之间的故事。 第八百九十六章眉来眼去 “哦,我们是在府城遇到的,萤妹买了那么多礼物给大家,目标太大了嘛,于是就请我们镖局的镖师帮押着回来了。正好我也要回山居,所以一起过来了。” 哼,这点小小的难题怎么难得倒端翌,他眼睛不眨,随口道。 哎,这话半真半假,买了大量的礼物是真的,有几名武师模样的人跟着回来也是真的,田喜娘一时间也不疑有它,她脸色便放缓了,再加上之前对端翌态度不太好,一心想要弥补,所以也不好再凌厉地追问下去,只是喃喃地道: “大牛最近这段时间也不知道跑哪去了,自从萤儿被抓到牢里后,大牛也消失了,据说连牛都不要了,全送给了他堂亲,哎,那些牛也值不少银子呐!” 说到这里,田喜娘一脸肉痛,那意思好象说,既然牛不要,怎么也得给丈母娘家啊!怎么给了堂亲家呢? 夜萤听得差点没笑出声来,第一次大大方方、坦然地提到吴大牛道: “大牛也太逗了,连牛都不要了,安家立业之本没有了,估计这辈子不会回村了吧?” 端翌虽然没有说,但是夜萤估摸着,端翌肯定把真正放牛的吴大牛不知道弄到哪去了。 当然,以端翌的手笔和性情,肯定不会亏待那个真的吴大牛。 果然,夜萤抬眸调皮地望向端翌时,端翌不由地摸了下鼻子,一脸:“你也太调皮了吧!”的表情。 田喜娘没来由一阵嗓子痒痒,看着这一对眉来眼去的,在她面前也不掩饰,不由地干咳了几声。 端翌这时道: “我估计大牛兄弟应该快回来了吧?之前我在府城也遇到他,和他聊了一会儿。 大牛兄弟其实也是有点来历的,听说从前是京城里大户人家的亲信,后来厌倦了京城里的勾心斗角,所以甘愿回来做一个放牛郎。这一次出去,没准又是帮从前的主家做事了。 那种大户人家,若是能帮人们办成事,出手打赏可是很大方的,你们就等着大牛兄弟抱着银两回家吧!” “真的?大牛还有这等本事?哟,我还看走眼了,怪不得当时一下子就能拿出十两银子来做聘金……” 田喜娘说到这时,不由地心虚地收住嘴,这件事,是她对不起夜萤。 可是偷眼一看夜萤,见她脸上神色不变,似乎并未这件事而动气,田喜娘不由暗暗后悔自已嘴贱,老提这件事做什么。 端翌似乎也没有什么感觉,依旧态度和蔼地道: “田大娘,不过大牛的事,也不宜在村里讲开,对他以后行事不便。” “明白,明白,我说大牛这个孩子怎么做事这么低调呢,原来有这个说头。” 见提到吴大牛,端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田喜娘心里又嘀咕开了,莫非端兄弟对萤儿只是兄妹之谊、朋友之情?要不然,如果他对萤儿有意思,哪里会这么淡定? “对啦,娘,别光顾着聊了,我从府城,给你们买了好多礼物,每个人都有份。” 夜萤话音才落,夜斯文就跳将过来,问道: “萤妹,我的礼物是什么?” 夜萤一阵汗,大哥还是没正形,还好娶到媳妇了,要不然,这么多人看着,娘还没问呢。 “你呀,少不了你的,连你媳妇、还有我未来的侄子、侄女的都买了。” 夜萤说完,便冲端翌使了个眼色,端翌明白,手一挥,就见之前那些跟来的下人鱼贯而入,肩扛手提,大箱小笼的不一会儿,就放满了厅堂。 “娘,这是给你买的金手镯,这些是做衣服的绸缎料子,都是今年最新出的花样,还有这些,是燕窝、花胶,吃了保健安神,这是干鲍,大补之物,可惜因为要带回来,怕坏了,只能买干的,不能买鲜的……” 夜萤一一道来,田喜娘眉开眼笑,拿过夜萤买过的首饰一一试起来,还把碧玉簪插在发髻上,众人自是交口赞好。 接下来,夜斯文也心满意足地抱着自已和吴晓霞的礼物走了,他还要赶紧去把礼物送给吴晓霞,博媳妇一笑。 宝瓶和宝器,自是各有大礼,连丫鬟和下人们也都分到了布匹等礼物,每个人都心满意足,喜气洋洋。 这也是夜萤对他们在黄知县来拘人一事中的忠诚表现给予的嘉奖。 同时,夜萤还宣布,这些下人,在年底每个人都会有十两银子的分赏,大家顿时更加兴奋,看向夜萤的眼神,也愈发热切起来。 对夜萤来说,这点小钱钱自是不算什么,这些下人的忠诚尤为重要。 未来,夜萤还会酌情给这些下人找一些更好的出路,以后她的商会、店铺等,都需要大量的人手,而这些忠诚的下人,如果有能力的,自是可以独当一面。 夜家内外,因为夜萤回来,而且罪名得以销脱,大家都喜不自胜,一时间,灯火通明,大家激动地围在一起聊天说话,根本就忘了旅途的疲劳,不想睡觉。 “阿萤啊,你回来了?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这时,一个让夜萤听了特别亲切的声音响起,她抬眼一看,立即起身相迎,恭敬地道: “夜里正,这么晚了,你还特意赶来?本想明天一早去拜访你的。” 和夜里正一起过来的,还有夜鸣,夜鸣这时候正是长个头的时候,才几个月不见,夜萤觉得夜鸣竟似蹿了一个头似的。 夜里正和夜鸣在危难时刻力挺夜萤,夜萤永世难以忘怀,此时看到夜里正,自是恭敬无比。 “阿萤,瘦了点,回来让喜娘好好给你补补。” 夜里正的年纪,就象夜萤的爷爷一样,此时一切言在几句朴素的话语中。 夜萤一阵哽噎,当日危难时刻的情形浮现在眼前,历历在目,若不是这些乡亲力挺,她说不定命都不在了。 “夜里正,大恩不言谢,我被关进牢里后,一直想,有机会出来,要当面和你说声谢谢,还好,苍天不负我,终有这个机会。” 夜萤说着,就盈盈一拜,以此来表示对夜里正的谢意。 第八百九十七章见山还是山 “哎,好孩子,不要说这些,咱们之间还说这些,未免就生份了。” 夜里正赶紧伸手扶着夜萤,不让她再行礼。 端翌在边上看着,眼眸微闪,他身份矜贵,自是不会给他人行礼,小女人的身份随了他,亦是高贵无比,但是夜里正是长辈,又属患难见真情,倒也担得起这一礼。 夜鸣在边上喜不自胜地道: “姑姑,我们日盼夜盼,总算盼得你平安归来,这下,柳村的大小事,又有了依靠。” 夜萤听夜鸣这话,似乎不同寻常,不由微微一楞,但见夜里正对着夜鸣使了个眼色,夜鸣便收住话头,不再言语,但面上似有隐隐的郁闷,夜萤心里奇怪。 但是她刚回家,倒也不急,之后还有很多时间在村里待着呢,估计没两天就能把她离开后的情况摸得清清楚楚。 别忘了,她虽然不在村里,但是宝瓶宝器他们可从未曾离开,只要问问他们就知道了。 见夜里正现在不想让她知道,夜萤估计夜里正是不想她刚回来就心烦,便了顺遂了夜里正的意思,不再继续追问夜鸣。 夜里正是村里德高望重之人,来了之后,夜家礼物派发小派对暂时告一段落,夜里正等人被请到茶室喝茶闲话,畅叙别后之情。 夜萤重新坐回熟悉的位置,看着自已古朴幽雅的茶室,心内不由地一阵欣悦。 自已被投到大牢后,原本以为就是不死,也会被千里流放,天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回到柳村,没想到世事轮转,自已又回到这里,恍恍惚惚的,中间的两个多月的事情,似乎并没有发生过,自已也从未离开过这里似的。 端翌看着自家小女人脸上那抹幸福的笑意,心里也格外沁甜。 人生的境界有三层,所谓:见山是山,见水是水;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 夜萤此前在柳村,正经历了前两个阶段,直到这时候,经历磨难,了解世态人情,这时候才真正达到了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的人生况位。 眼前的人,虽然还是旧人,眼前的物,虽然还是旧物,但是夜萤的气度和境界已经全然不同了。 虽然端翌做得有些过火,但是若要跻身成为靖王妃,夜萤在这时候受些劫难也是必须的。 温室里的花朵,是无法抵挡抗风暴雨的肆虐的。 “端大哥,喝茶。” 端翌犹自走神了会,听到夜萤甜蜜蜜的呼唤,这时才猛地回过神来,只见一杯茶香四溢的热茶,已经被放在竹碟中,盛放在自已面前。 大夏人喝茶原本除了滋味难以言喻的煮茶,并且也只有富贵人家才有那闲功夫喝煮茶外,普通人家一般喝的茶水,就是过去夜里正自家炒制的粗茶,大抵是一把茶叶泡在一个大瓷杯里,解渴牛饮之用。 现如今喝茶的这些精巧、让人见之愉悦的器具,都是自家小女人脑洞大开想出来的。 比如这眼前盛茶的原色竹碟,白盏的茶杯置于其上,配以袅袅茶香,闻香赏形皆心悦之。 端翌扫了眼茶水,眼光落在自家小女人嫩滑如玉的青葱纤指上,他接过小女人端过的竹碟,不动声色地用指尾扫了一下自家小女人的手指。 那微妙的触感,入手便舍不得放开。 但到底是在众人的眼前,虽然大家都热烈地交谈着,但是谁知道是不是有人觉察到他们的异动呢? 夜萤面上微红,见端翌手指在自已的指节上留连不去,虽然心下受用,但是仍嗔快地看了端翌一眼,于是端翌才恋恋不舍地收回手指,接过竹碟,在自已面前放下。 眼神最犀利的怕是金月了,别人或许没有注意到,但是她就坐在夜萤身边,好奇地观察着夜萤泡茶的一举一动,觉得泡茶果然是提升修养和气质的一种最好的修练手法。 没想到,她眼神粘连不去的情况下,竟然收获了微妙的一幕好戏,金月收敛起眼神,只觉得夜萤和端翌如此甜腻,难道永远不会腻味吗? 她不由地想起信誓旦旦的木尔德汗,觉得木尔德汗假若真的放弃王位,和她在一起的话,或许,她和木尔德汗,也能如此甜甜蜜蜜…… “金月前辈,请喝茶。” 夜萤如银铃般的声音打断了金月的绮想,她不由地一阵尴尬,自已竟然会开始想木尔德汗了? 这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夜里正并未过多问及夜萤外出时遇到的事情,毕竟夜萤当时是被宣布越狱逃走的,其间隐情和曲折,肯定有不方便和外人道出之处,以夜里正的阅历,自是不会做出盘诘人家隐私的事。 只要夜萤平安归来就好。 夜鸣几次欲言又止,总是被夜里正打断。 夜萤看在心里,顿时觉得心里一阵沉甸甸的,她感觉,在她不在的时候,村里似乎发生了大事。 莫非,就是之前傅大夫说的,夜大郎在村里搅扰的诸事? 如果是这样,难怪夜里正有点尴尬。 说起来,夜大郎无论如何,都是夜萤的大伯,即便黄知县来的那天,他们当场已经恩断义绝,但是在外人看来,他们依然是打断骨头连着筋,血脉这种东西,是流在血管里,无法舍弃的。 大家怀着各自的心思,捡了一些不尴尬的事,聊了聊,夜里正便和夜鸣起身告辞。 因为夜萤刚回家,风尘仆仆的,他们就是急着想来见她一面,见她一切安好,也就放心了。 夜萤自是奉上带给夜里正的礼物,除了绸缎等布料,还有一些营养保健的药材,另外,再附上茶叶庞大订单一份,把夜里正都惊到了。 因为,这份茶叶订单,竟然是销往域外北疆的。 不过,由于牵扯到生意上的事,还需详细规划,所以夜萤只是向夜里正说了个大概,但这足以让夜里正震撼不已了,一时间,面上的表情,也比刚进来时畅快了不少。 送走夜里正,夜萤看到冬雪依依不舍地送夜鸣到屋外,这才猛地想到,冬雪已经指给了夜鸣,这二人现在不知道进展如何了? 第八百九十八章冬雪升级了 待冬雪送走夜鸣,夜萤这才很八卦地拉着冬雪问道: “冬雪,你现在和夜鸣如何了?订亲了没有?我这之后一直在外面,都不知道你们的进展。” 当然,夜萤看冬雪和夜鸣方才之间的互动,一直是含情脉脉的,自是相信冬雪和夜鸣有了良好的进展,才敢直言不讳这样发问。 冬雪本来人就偏内向,听夜萤如此直言不讳,她脸皮薄,顿时“唰”地就红了脸,讷讷不知道该如何说才好。 “啊?不会吧,难道夜鸣这小子辜负了你?”夜萤顿时变了脸色,“当日你舍生忘死,救了他,难道他竟然忘恩负义了?如果敢这样,看我不收拾他!冬雪,没事,有什么委屈和要求你就出来,我一定给你做主!” 夜萤霸气凛然地道。 冬雪哭笑不得,看着一脸热情的夜萤,再内向也只能硬着头皮赶紧解释道: “夜姐姐,别,别怪夜鸣,之前我们已经走亲了,现在我肚子里已经有了,所以最近这段时间,为了安胎,他都不会来留宿了。” 冬雪说到后面,声音越来越来,声如蚊蚋,要不是夜萤竖着耳朵,几乎都要听不到了。 “什么?你有了?呃,好神速啊,恭喜恭喜!” 夜萤大吃一惊,好吧,她才离开两个多月,估计夜鸣和冬雪就是在一个多月前走的亲,结果现在都有了? “嗯,是啊,一个多月,之前一直不思饮食,又吐又嗜睡,还以为是生病了,结果请了大夫一把脉,竟然是喜脉,这才知道有了。” 冬雪把话说开,脸上的羞怯之色才慢慢褪去,多了几分初为人母的喜悦。 虽然个把月的肚子根本不会显怀,但是冬雪在说话时,仍然情不自禁地摸着自已的肚子,似乎能感受到里面孩子的存在。 “哎,这敢情好,咱们归燕堂真是好风水的所在,一搬进来后,我哥和你都先后有孩子了,太好了,我马上要升级做姑姑和姨了。” 夜萤眼里都是欢喜,冬雪看她毫无芥蒂,这才放下心来。 因为夜萤自已走亲快一年了,到现在肚子都毫无动静,冬雪还怕夜萤会触景生情,难过不已。 所以她之前一直不敢拿这件喜讯告诉夜萤,直到她主动追问起来,冬雪这才捡着这个机会说了。 因为她也觉得,隐瞒太久了,让夜萤再知道,也不太好,反倒似有意隐瞒似的。 现在说出来之后,冬雪顿时觉得心里舒服多了,尤其是夜萤毫不介意的情况下。 夜萤特别感动于这个小丫头的仗义,见她和夜鸣修成正果,自是欢喜无限,还真一点也没有往自已身上联想。 现在冬雪已经被田喜娘收为义女,也就是她的妹妹,怀孕之后,生下孩子,就能正式和夜鸣成亲了,这是大喜事一件,夜萤当即在自已带来的礼物中,又捡出几件燕窝当补品,交待厨房,每天早上炖给冬雪吃,这样,保证能生出皮肤光洁可爱的小宝宝来。 冬雪起先坚辞不敢受,但是一听夜萤晓以厉害,说燕窝美容养颜,对肚子里的孩子极好,她也想要一个皮肤光洁可爱的孩子,只好不再拒绝。 一番折腾下来,大家都散去,余言后叙,让夜萤能早点休息。 “萤姐,我给你准备了洗澡水,你先去洗澡吧!” 说话的是宝瓶。 看到夜萤回来,宝瓶一脸满足,手脚轻盈,嘴角眉梢都带着盈盈的笑意。 “好。” 夜萤也不客气,回到家,一路舟车劳顿,现在众人都散去,她的身体和精神都松懈下来,家的温暖气氛扑面而来,顿时整个人便软得不想动了。 但是现在这副样子,肯定不能马上上床睡觉,所以一听宝瓶这么说,夜萤便欣然答应。 由于想安排夜萤早点休息,所以宝瓶并未让晚晴准备那个可以游泳的大浴桶,而是在小浴桶里,放了一些安神的精油,让夜萤泡澡。 夜萤比较稀奇的是,浴桶上面,竟扶着一枝绿油油的艾草,一看就是刚摘下来的。 夜萤不禁笑道: “宝瓶,我不在的时候,你折腾出什么新东西了?这艾草是什么意思?” “夜姐姐,这艾草水啊,洗了就表示去霉气的意思,不是我倒腾出的新东西。” 宝瓶笑了,还从水里拿起那枝艾草,在刚脱光了衣服坐进浴桶里的夜萤身上四处拍打起来。 “规矩真多。” 夜萤嘴里嗔怪一笑,心里却暖洋洋的。 北疆一路奔波,除了和吴大牛在一起时他特别照顾她,有一段时间,当需要自已依靠自已时,她就会觉得,若是宝瓶也在身边多好,做事情也可以有商有量的…… “好啦,可以了,去邪保平安。夜姐姐,你慢慢泡,我让晚晴给你按摩吧,你不在,这丫头最近可是闲得慌。” 说话间,晚晴抱着夜萤的睡衣进来,听到宝瓶的话,笑嘻嘻地接了句: “也不是我想闲啊,我想帮宝瓶姑娘按摩,可是人家不愿意,说姑娘你不在,她什么享受的心思也没有。” 宝瓶不妨被晚晴道破心思,不由地面上一红,道: “又不光我一个,归燕堂里,很是乱了一阵呢,还好傅大夫前来帮忙,他是大夫,大家特别尊重他,所以才把人心稳定了下来。” 不知不觉,说起那段最艰难时候的往事,夜萤才发现,原来自已坐牢不好受,自已家人在外头,也一样好受不了。 “你们受苦了,以后,咱们办事更要谨慎周密,不要太冲动,也要努力攀到靠山,才不会被官府随意左右。” 夜萤徐徐道,眼眸里有一份凝重。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娘生前常对我爹说:交官容易穷。做官的那张貔貅一般的嘴,只进不出,有多少银两也填不满啊!” 没想到宝瓶还懂得这些道理,夜萤一笑,道: “慢慢来吧,王财主不就做到那样的境界了?假以时日,咱们也可以的,当然,生意要做大起来,咱们要有钱才行。” 宝瓶听到夜萤这么说,不由地暗暗有些心惊,觉得夜萤这一趟出去,似乎野心反而更大了,如此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推荐阿里种田文大神作者花满衣大大的新书《农家荒年》:穿到农家遇荒年,别人无粮我有粮,别人饿肚我吃饱,扮猪吃虎的感觉叫个爽!这是一朵伪白莲为求生存周旋六个皇帝之间的故事。 第八百九十九章我想给你生猴子 宝瓶从小经历了亲人的生离死别、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现在好不容易在柳村扎下根来,难免产生小富即安的心理。 何况,夜萤现在这份产业,还不止于小富,化妆品产业可是现今大夏朝独一份的。 再说,化妆品上至八十岁的老太太,下至十来岁的花季少女,哪个不需要?哪个不喜欢? 最重要的是,化妆品还是一种消耗性产品,不象棉被,买一床有些人甚至要盖一辈子,至多只是用的时日久了,棉胎发硬不够暖和了,把棉胎送到棉被铺里翻一翻,加些新棉。 化妆品用一次少一次,用完就得再重新买。 这世上哪个女人不爱美?夜姐姐也是灵巧得很,每次往化妆品里做些小小的调整,换个名头,什么美颜焕彩、水润肌肤,马上就引来顾客疯狂地抢购…… 如若不是夜姐姐这次出事,中间耽搁了会,她们俩已经筹划着要把化妆品生产的规模再扩大了。 没想到,现在夜姐姐竟然说要把生意做大,做大生意?还要与官府打交道? 宝瓶听了,就觉得心惊肉跳。 吃了上一次黄知县的亏,宝瓶总觉得和官府打交道不是件好事,恨不得离官府的人远一点才好。 没想到,夜姐姐竟然要主动与官府的人交好? “夜姐姐,官府的人不好相与,咱们现在的生意,虽然能轻松养活这么多人,但是在官老爷眼里,还不够塞人家牙缝呢!” 宝瓶实诚地发表了自已的意见。 “慢慢来吧,总会有办法的。” 夜萤抿嘴一笑,宝瓶见状,只好叹了口气,道: “你不知道啊,生意人有时候也很无情,趋利避害,象这次你遇到事,我想见你,可是衙门里的人一个都不认识,于是便想到了王财主。 没想到啊,我去到王府求他们,王财主连见也不见我,只说出门了。而王小姐亦是如此,只推说出了远门。 平时也不见他们出远门啊?而且那门子态度不冷不热,和平时姐姐去时的热情,差得太远了。” 宝瓶终于忍不住,把这件事说了出来。 当时选择不说,是怕夜萤在狱中听了更难过,现在一切顺遂,她竟然还要以王财主的成功为奋斗目标,宝瓶就忍不住吐槽了。 意思是说,你若知道王财主是那样的人,你还想变得和他一样吗? 夜萤倒是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事,不由地楞住了,王财主如此现实,这也正常,他是做生意的人,更是做大生意的。 生意做得愈大,自身愈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为了给她出头,影响了自身偌大的资产,自是没有必要。 但是王小姐也托辞不在,连宝瓶的面都不见一下,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哪怕假惺惺地安慰一下也好啊? “呃,宝瓶,别难过,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咱们的路还长,一路上还能结交很多知心的朋友。” 夜萤见宝瓶一脸郁色,想想也知道,在当时绝望无助的情形下,原本以为能帮助自已的人,结果闭门谢客,让她吃了一个闭门羹,宝瓶当然十分难过。 “萤姐说得也是,哎,总之你回来就好了,至于日后与官府中的人交往的事,萤姐你还需慎重考虑。” 宝瓶仍是心有芥蒂。 “明白啦,我一定会小心行事的。吃了一次亏,日后就不能再这样毫无退路了。” 夜萤眼神中掠过一抹若有所思之意,想起之前和端翌说的,到海外建一片乐园的事,倒是突然觉得,这是一个备选方案,待自已有了足够的金钱,完全可以提上议事日程。 这样,真的若是有一天,自已犯了什么官府的忌惮,不想在大夏呆了,直接就可以拔腿走人。 夜萤神思缈缈,不知不觉,就听宝瓶道: “萤姐,水都凉了,你还是不要泡澡了吧?” “好。” 夜萤哗啦啦地起身出浴,用清水出芙蓉来形容她也不为过。 晚晴是服侍惯了她的,见夜萤出浴,便上前用棉布巾将她包裹擦干,又帮她穿上睡袍。 待把头发也弄干,估计都到夜里十一点多了,夜萤有点小郁闷,离开现代社会,才觉得现代文明有诸多便宜之处,比如电力、比如网络和通讯…… 大家都知道夜萤一路奔波,虽然有很多话想要和她说,有许多事情想要问她,但是大家也知道她累了,应该早点休息,所以都没有来打扰她。 夜萤一头扎进带着阳光暖意的床榻上,闻着这清新的味道,便知道家里人无时不刻都在掂记着她。 这床,一定是经常整理打扫,才有这样的气息,否则她是傍晚到家的,临时去晒被褥,也没有这样的气息啊。 夜萤正惬意地想在卧榻上打滚之时,就听房门“吱呀”一声开了,这熟悉的声音让她不由地一楞,呃,房门开处,闪进一个高大的身影。 从夜萤躺的地方看去,烛火正好照不到他的脸,但是那熟悉的身形,一看就知道是端翌的,当然,也是吴大牛的…… 一时间,夜萤都不晓得他是吴大牛还是端翌了,心里不由地一阵惴惴。 “是我,萤妹。” 仿佛能洞悉她的担心,端翌低沉而带着磁性的嗓音响起,好听得能让耳朵怀孕。 夜萤想起这个“耳朵怀孕”的梗,不由地想起冬雪速度那么快,现在竟然身怀有孕了,而自已和端翌,直到现在,还没有进展。 看着端翌眼里的热意,夜萤不禁嫣然一笑,伸出来手,一把将端翌拉入怀中…… 情浓蜜意,风疾雨骤。 夜萤现在才发现有一张结实大床的好处。 她和端翌在自已的床上翻云覆雨,这床稳妥结实,连一点“吱嘎”声也没有发出来,让她的精神完全放松下来。 情浓雨酣之时,夜萤不禁在端翌耳边低唤:“端大哥,我想给你生猴子!” 端翌:“……” 什么意思? 人怎么能生猴子呢? 不过,看着夜萤桃经的面颊,一脸欲求不满的样子,端翌自是不会轻易认输…… 第九百章玉成 两个人一番颠鸾倒凤,情浓雨收,风停云住,夜萤慵懒无力地依在端翌的怀里。 端翌双手依旧在她身上留恋不舍,只觉得她身上那股馨香,让他欲罢不能。 夜萤第一次感觉如此不同,从来没有一次象这样,小腹暖烘烘的,觉得十分舒服。 而端翌的感觉,也是特别不一样。 虽然在知道真相后,也和夜萤大战过几回,但是似乎在自已的家里,夜萤更别具一种特别的况味,虽然不象往日那样,一而再,再而三,但是端翌却觉得一次的感觉比往日数次更为销魂。 他把小女人搂在怀里,嗅着她身上的馨香,用温暖的大掌扫着她光滑的后背,嘴里轻轻安抚道: “睡吧,睡吧!” 夜萤如闻天籁一般,在端翌的催眠下,情不自禁地就睡着了。 这一觉,直到天亮。 醒来,端翌早已不见踪影,夜萤不禁抿嘴一笑,估计他是迫不及待地考校宝器和宝瓶去了。 依着宝器的年纪,明年就可以应征入伍了,这时候若不抓紧时间摔打他,以后入伍了才会吃大亏呢! 果然,夜萤披衣起床,晚晴伺候过她洗漱之后,她来到后院,穿过特意开向后操场的门,就看到端翌和宝瓶、宝器三人,已经练得全身热汽腾腾。 见夜萤出现,端翌停下架式,嘱咐他们姐弟俩继续练,他徐徐走到夜萤面前,道: “不错,离开这段时间,他们都挺自觉的,功夫没有拉下,还精进了不少。” 宝瓶看着端翌和夜萤卿卿我我,想起这次端翌明显有负夜萤的事,见夜姐姐竟然还和端翌这么好,而端翌也同样厚着脸皮,有事没事就往她跟前凑,不由地心下郁闷,分心之余,突然脚下一个趔趄,顿时痛呼一声。 宝器赶紧停下招式,上前察看。 夜萤和端翌也赶紧小跑到她身边,夜萤道: “如何?要紧吗?是哪里伤到的?” “不知道,脚扭了下,好疼。” 宝瓶看到大家焦急的样子,不禁有点懊悔自已分心,此时脚上传来钻心的疼痛,脚踝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了起来,一会儿就突出一个大包。 “不好,怕是受伤不轻,快去叫傅大夫!” 端翌低头察看,并不触碰。 一来男女有别,宝瓶现在也是大姑娘了,二来他又不精通医术,现在这里有个精通医术的人在,也就不用劳烦他了。 “哪里哪里?宝瓶在哪里?” 就在一伙人楞怔之时,突然,一声惨绝人寰的惨叫,从后院的大门处传来。 这声音,由于紧张,完全变声,如若不回头看,他们还真想不到这声音是傅大夫发出来的。 待他们回头时,就见傅大夫手提着医药箱,跌跌撞撞地冲着大家伙跑来,就差没摔倒在地上了,再度酿成新一桩摔伤“惨案”。 端翌看着傅太医这不淡定的样子,不由地皱了下眉头:这家伙怎么回事?办事一向很稳重的,不过是受点小伤,战场上那些残肢断臂的事,还少吗? 夜萤却知道傅大夫这是关心则乱。 呃,傅大夫对宝瓶,还真是十分挂心呐。 毕竟人家是大夫,看到他来,人群立即呼啦啦地向四周散开,接着,就看到傅大夫蹲在宝瓶身边,伸出手,轻轻捏着她的脚踝,问道: “这里疼吗?” “疼,疼死了。” 宝瓶眼泪汪汪,倒是一直没有注意到傅大夫的狼狈焦急样。 “嗯,没事,只是扭到了,不是骨折,养个把月,不要做重活,不要再练武,就会好了。” 傅太医用哄小孩子的口气对宝瓶道。 说也奇怪,如果是平时,傅大夫敢用这种语气对她说话,宝瓶肯定会觉得全身激起了鸡皮疙瘩。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方才痛入骨髓,还以为自已骨头断了,女孩子谁不担心自已的形体?万一断了,骨头接不上了,或者就算接好了,脚瘸了,变成长短腿了,怎么办? 宝瓶正在绝望彷徨之际,一名大家公认的好大夫,给她开出了定心丸,宝瓶顿时心下一松,只觉得如闻天籁,脸上也露出了轻松的笑意。 “宝器,你把宝瓶背到厅堂里,我用药油给她搓搓,然后正正筋,过几天就能下地了。” 傅大夫一探诊,发现宝瓶并不是断了腿骨,自已也就回过神来,没有方才那么慌张,恢复了大夫沉稳自若的气度。 这时,宝瓶是坐着的,傅大夫蹲在她面前,从宝瓶的角度看去,只见傅大夫一如往日般斯文温润,面容上不时掠过一抹心疼的神情,看得宝瓶不由地一晃神。 这时,得到傅大夫吩咐的宝器,二话不说,背起了姐姐,便径直走回后院的厅堂里,然后傅大夫便摸出一瓶药油,先是撸起宝瓶的裤管,露出如嫩藕般雪白的小腿,再把药油倒在手里,先在手心搓热了,才抓着宝瓶的脚踝,用力搓了起来。 原本被扭之处一阵阵钻心的疼痛,宝瓶一直强忍着,但是傅大夫的药油藉着他手上的热力,一直钻到了肌肤下面,顿时让宝瓶觉得患处一松…… 夜萤见此情形,知道宝瓶在傅大夫妙手治疗下,肯定无大碍,便干咳一声,对宝器道: “宝器,早上也别练了,吃早饭去吧,吃完了一会来背你姐,傅大夫给她搓药油,还得好一会儿呢!” “哦。好。” 宝器性子憨直,自是不疑有他,见这里有大家信任的傅大夫在,也没他什么事,还真转身去吃饭了。 “端大哥,咱们也去吃饭吧,我肚子饿了。” 夜萤冲着端翌使了个眼色,摸了摸小肚子,一付饿坏了的模样。 “哦,好。” 端翌虽然有点不明所以,但是自家小女人喊饿,自然不敢怠慢,便随着她往前院走去。 夜萤十分喜欢端翌的默契配合,趁着四下没人,不由地勾紧了他的手指,端翌上了手,自是不舍得放开…… “现在舒服一些了吧?” 身后隐隐传来傅大夫和宝瓶的对话声。 “嗯,好多了,傅大夫,你的医术真好。” 宝瓶这时亲身感受,也不得不表示佩服。 好神奇,整个肿起的脚踝现在慢慢平复了。 第九百零一章企图霸占工坊 “你不留下帮忙么?” 端翌忽然饶有兴味地问了夜萤一句。 “帮什么忙?”夜萤不解地问。 “宝瓶扭伤了呀!” “哦,你这呆子,我要留在那,傅大夫该不高兴了。” 夜萤笑嘻嘻地道。 端翌这才明白过来。 呃,傅太医真地对这个小姑娘动了心? 京城里那么多名门淑媛哭着喊着要嫁的傅新,居然对一个几近目不识丁、并不是多么优秀的乡下小姑娘动了心? 有意思,恐怕日后傅太医成亲,才是那些名门淑媛真正哭着喊着的时候了。她们怕是想破脑壳也不会明白,为什么傅新会对她们负心。 啊啾! 后院的厅堂里,正在给宝瓶上药包扎的傅太医,突然打了个喷嚏。 宝瓶不由关切地问道: “怎么?傅大夫你着凉了?” “呃,不妨事,许是昨夜受了些风寒。宝瓶,你现在伤处感觉如何?” 傅大夫利落地把原来“宝瓶姑娘”后面的姑娘省掉了,直接叫上了宝瓶。 “挺好的,不象方地那般火辣辣地疼了,你这药油挺有用的。” 宝瓶有点羞怯地道。 其实,不光是药油的功效。宝瓶心里清楚。 可是她不好意思说。 药油自是有用,可是傅大夫的按摩手法,也同样有效。 如果不是傅大夫精到的按摩手法,怕是那一瓶药油都倒到脚踝处也没有用。 可是,毕竟傅大夫还是个成年男子,虽然是个大夫,推拿她的脚踝也是正常的医患行为,可是要这么直白地说出来,宝瓶还是做不到。 傅大夫不疑有它,自已补充道: “除了药油,还有推拿也很重要。从明天起,我每天给你推拿一次,配合药油之功,你半个月内就能行走自如。如若不然,至少要一个多月也不一定。” 宝瓶一听,要一个月不能走路,那不愁死她? 夜姐姐刚回来,所有的事情刚刚摆平,她还摩拳擦掌,准备和夜姐姐大干一番事业。 她要是一个月不能走路,那得耽误多少事啊? 一念及此,宝瓶只能无奈应承了。 傅大夫把宝瓶裹了消炎去肿草药糊的脚踝包扎好,对吃完早餐回来,站在边上的宝器道: “背你姐去餐厅吃饭吧,现在她暂时不能动脚,一动弹就会疼。” 宝器见傅大夫处理好姐姐的伤情,自是道了谢,然后弯脚背起姐姐,往前头餐厅去了。 傅大夫跟在他们后面…… 夜萤刚吃完早餐,就看到宝器背着宝瓶出来了,便上前询问傅大夫宝瓶的伤情,得知很快能好,就是需要休息调养,这才放下心,笑着对宝瓶道: “你本来是个坐不住的性子,现在脚扭了,不能动弹也好,我让施娘子教你一些针线活,至少基本的缝补要会吧?学会了针线活,以后成家了,也好给相公孩子的衣裳缝缝补补。” 宝瓶羞恼,道: “谁要嫁人了?夜姐姐就喜欢说这种没影的话。” “呵呵,女大不中留,若是有合适的,我自然同意你嫁出去。” 夜萤说着,一本正经地扫了傅大夫一眼,见傅大夫脸上突然红了一块,不由地心内涌起一阵捉弄傅大夫的愉悦。 这二位平时都是旷达大方之人,偏偏遇到感情的事,学得扭扭捏捏的,让人好生着急。 可是感情的事如果一针见血的捅破,反倒不美。 哎,只能从边上旁敲侧击,出点歪力了。 端翌在边上笑而不语。 自家的小女人,为了这俩迟钝的货,也是操碎了心。 当然,端翌笑人家百步,却没有想到,其实自已是五十步笑人百步。 有时候,面对感情的事,他何尝不是迟钝如斯? …… 一大早的,柳村村尾草庵附近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新竹被剖开后的清新味道,闻着让人十分愉悦,尤其是柳村生产的LV竹箱倍受市场欢迎后,这种新竹剖开的味道,就是钱的味道,多吸几口,仿佛都能赚到。 “赵大郎,说好的从七天前到今天算起,要做一百只箱子给我的,怎么到现在还没有交货啊?” 草庵的竹木工坊里,工匠的带头人赵大郎正在对竹箱做最后的修饰,不妨,草庵里闪进几个霸道的身影,他们大摇大摆地走到赵大郎面前,然后用脚踩蚂蚁的语气道。 “夜大郎,呃,不,夜里正,七天做一百只箱子,这哪够啊?你也得给我们足够的时间是吧?柳家那原本订好的箱子还得先交货呢!这是签了契约的,不好反悔。反悔是要吃官司的。” 赵大郎是个老实的工匠,被夜大郎这一喝斥,不由地嗫嚅地道。 “哼,原来你更掂记的是柳家那边的事,我说话在你心中,就一点地位也没有?来人,把工坊给我砸了。” 夜大郎这夜里正做得虽然名正但言不顺,黄知县亲口封了他为柳村的里正,但是村里人大部份人并不服气他,明面上对他哼哼哈哈,背地里依旧仍以原来的夜里正为马首是瞻。 夜大郎没奈何,只好拉拢了村里二流子如吴春树等一帮人,在村里通过强横的手段来欺压村民。 还好,女儿夜珍珠给他留了一大笔钱,告诉他要争取早日夺下柳村的工坊,一来,算是对夜萤那个眼中钉的报复;二来,这个竹木工坊生产的箱包,可是赚钱的物什,这块大肥肉,不能让夜萤一个人独吞了。 夜大郎口袋有了银两,女儿夜珍珠因为怀上身孕,备受瑞公子的宠爱,还一起搬到了京城居住,夜大郎顿时觉得自已应该在柳村里可以横着走了。 没想到,赵大郎虽然畏惧他的势力,但是竟然阳奉阴违,并没有听他的话,把他要的一百只箱包赶制出来,而是为原来收购箱包的柳氏赶货。 这不是反了吗? 夜大郎决定杀鸡吓猴,今天一定要把赵大郎好好收拾一顿,不收拾了他,不知道谁是柳村真正的里正。 谁知道,他的那几个打手才要上前,一名头发花白的妇人就伸开双臂,挡在赵大郎跟前,怒喝道: “你们谁敢动我哥,我和他拼了。” 吴春树等混混抬眼一看,是夜大郎的妹妹,那个弃妇赵大娘,不由地轻蔑地笑了,道: “你这没用的弃妇,若是还不让开,连你一并收拾了!” 赵大娘闻言,眼里现过一抹凛厉之色,接着,就见眼前寒光一闪,一把锋利剪子出现在她手里,直指着吴春树等人。推荐花满衣种田文《农家荒年》,同学们可以先收着养肥哦。 第九百零二章一命换一命 “你也知道我是弃妇,单独一人,要家没家,要孩子没孩子,我早就活腻了,你和我不一样,虽然你也是个混人,但是好歹也有媳妇有孩子,你若是想一命换一命,我不怕!” 赵大娘手里拿着锋锐的剪刀,言辞同样锋锐 这话说的,让吴春树一时不知道怎么接碴了。 话说,混人还真是怕不要命的。 吴春树无非就是跟着夜大郎混吃混喝赚点小钱花花,象赵大娘说的,拿命去拼,他显然不划算。 于是吴春树便换了一张无赖的笑脸道: “赵大娘,我倒是想一命换一命,可是我们这么多兄弟,若是有两三个人上前制住你,就怕你拿命也换不了我们一命啊?” 见吴春树耍赖,又见自家亲妹子拿了剪刀,挡在自已身前护着自已,赵大郎无奈上前道: “妹妹,别冲动,他们不就是要箱子吗?把给柳大郎的那些货先给了他们,咱们再召集人手赶货吧!” “哟,赵大郎,这就对了嘛,识时务者为俊杰,方才你要那么想得开,也就不用闹成这样啦。赵家妹子,收起你的剪刀吧!你没看你哥都同意了?” 夜大郎得意洋洋地道。 赵大娘一阵气血翻涌,手中的剪刀并不撤下,而是突然调转了刀尖,将剪刀尖顶在自已的脖子上,愤怒地道: “夜大郎,我们忍你很久了,你经常来这里敲诈勒索,不就仗着那个死鬼县令生前应允你一句话吗?话说,没有官府的文书,空口白牙,你还真把自已当成柳村的里正了? 我呸!你就是个笑话! 告诉你,这个竹木工坊是柳村大部份村民赖以为生的地方,我绝不容许你霸占它!今天你要是敢把箱包拖走,就先得从我的尸体上踩过!” 赵大娘竟然是要以生相抗,她知道自已一介弱女子打不过这些如狼似虎的打手,因此便拿自已的命相博。 夜大郎眉头一皱,呃,这个不怕死的女人还真是麻烦,哼,现在明抢肯定是不行的,如果这么多人欺负一个弱女子,会惹起众怒。 夜大郎偷眼一看,便看到四周许多工匠,都放下手中的活,大家手里有的拿着竹刀、有的拿着斧子,脸上都露出了不善的神情。 呃,这么多人要是一起冲上来,他虽然带着五六个人,也不是这些平时做体力活匠人的对手啊。 “哼,你们等着,再不配合,我让官府的人过来收拾你们,告诉你,如今柳村的里正是我。去官府安排各种文书,也只认我这张脸,今天就暂且饶过你们,给你们再七天的宽限期,若是下一次再不配合,我就让官差来收拾你们!” 夜大郎放狠话道,然后就一扯吴春树的袖子,示意他走。 “哟,这不是夜大伯吗?都是乡里乡亲的?怎么说话这么狠辣,也不怕背后被乡亲们戳着脊梁骨。” 夜大郎猛地听到这个熟悉的女声,不由吓得一激灵,回头一看,竟然真的是亲侄女夜萤,他吃惊地道: “你,你这个官府通缉的罪人,竟然敢光天化日出现在这里?来人,把她抓起来,扭送到官府,不光是大功一件,还有奖赏呢!听说是奖赏纹银一百两!” “哟,夜大郎果然是个狠人,不光不顾乡亲们的利益,连自已人也下得了狠手。” 夜萤冷笑一声,叫他一声夜大伯,看来还是叫亲热了,于是遂改口叫直呼他的名字。 按道理,夜萤虽然当初当众和他断了关系,但是总还是流着一样的血,一开始就直呼其名还有点怪怪的,所以夜萤换了个称呼,称他夜大伯。 夜大郎既然为老不尊,还想着拿亲侄女的命去换钱,也别怪夜萤不再尊重他了。 而且,到这时候,也无人能指摘夜萤直呼其名不对,因为,毕竟是夜大郎自已狠心不要脸在前。 “切,还谈什么亲情?你不是在众人面前和我恩断义绝了吗?告诉你,我现在也不是你的大伯,我是村里的里正。 既然是里正,就要匡扶正义,铲除罪恶。你是官府通缉的犯人,我扭送你到官府,才是大义。” 夜大郎一脸正气凛然,夜萤这才发现,原来夜珍珠一家,真的个个是演员,他们的演技,都可以拿奥斯卡最佳男女主角奖了。 如若不知道前因后果,外人还真可能被夜大郎的表演所骗倒,觉得他真的是大义灭亲。 然而,柳村的乡亲谁不知道夜大郎的底细,更是知道当日夜大郎和夜萤恩断义绝的事情,所以,他们嘴上都发出了哧笑声。 夜大郎听到了,有点心虚,不过仍示意手下,要上前把夜萤拿下。一想到那一百两银子的诱惑,顿时吴春树便“噔噔”上前,打算一把拿下夜萤。 “尔敢?” 吴春树人还未近到夜萤跟前,就见一个玄色的影子一闪,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立在吴春树跟前,顺手一把抓着他的胳膊,就是一拧,只听“卡察”一声糁人的声响之后,吴春树发出了一声惨叫: “啊,我的亲娘,痛死我了。我的胳膊断了。” 这玄衣男子,自然便是端翌,看到吴春树竟然敢如此放肆,端翌哪里容外男沾到夜萤分毫,当下便出手护卫。 端翌恼恨吴春树举止下流,因为他观吴春树的动作,如果落到夜萤身上,肯定会触摸到小女人的胸前,见他心存猥琐,端翌一手出便是狠招,毫不留情。 吴春树是夜大郎手下最狠戾的打手,没想到一出手,就被端翌卸了胳膊,夜大郎一阵心惊,不由地后退了几步,战战兢兢、却又硬着头皮道: “大胆,你竟然敢对村民下狠手?需知我们可是在擒拿逃犯,你阻止我们擒拿逃犯,你就是逃犯的同谋,和官府对抗。” 端翌一听,不由地嗤之以鼻,不晓得夜大郎哪来的魄力,竟然敢自喻为官府的人,扣了个与官府对抗的大帽子到他头上。 此情此景,端翌不禁想起夜萤出事的当日,想必就是被这些人逼到了绝路上吧? 虽然他当时因为要借机实施自已的计划,但是一想到竟然让自家小女人一个人孤苦无依,面对这些人扣上来一顶又一顶的大帽子,那种窒息的感觉,一定不好受,端翌的身上,便不由地溢出一股杀气…… 第九百零三章怼死夜大郎 “和官府对抗?你代表的是哪家官府?” 端翌冷漠地道。 哟,自家相公好威武啊!夜萤站在边上,忍不住想给端翌鼓掌。 想当初,她就是被夜珍珠、夜大郎还有黄知县这样一人一句对抗官府的大帽子给扣住,害得她死死动弹不得。 这个世界,并不是律法最大,而是王权最大。 在王权面前,律法都可以退居其后。 而黄知县当初等一票官员,自然代表的就是王权,而不是律法。 夜萤就是深深明白这一点,所以面对黄知县所代表的王权,才产生了一股无奈之心。 没想到,今天端翌一句话就怼回去了。 “哪,哪家官府?自然是我大夏朝圣武皇帝天下的官府了,还能有谁的官府?” 夜大郎过去用这句话百用百灵,即便村民有一丝反抗之心,也被他一句代表官府镇慑了下去。 所以今天这句话没有马上发挥效用,至少在端翌面前似乎无效,而端翌看上去又是个“残暴”不好对付的武夫,所以夜大郎就不禁紧张起来,一对鼠眼也滴溜溜地四下乱转。 其实,端翌也不会对夜大郎怎么样,因为不论如何,从血缘上夜大郎都是夜萤的伯伯,这种血缘关系无可更改,也是所有王朝的立国之基。否则,帝王何以将王位代代传承于子嗣? 端翌一旦否认夜大郎和夜萤的血亲关系,那么,等待他的不仅是天下“正义之士”的诟病,因为他身份不同的缘故,往大处说,甚至可能会对王朝的传承产生严重不利的影响。 即便双方当事人都自认要割断亲情,但是血脉关系,却是摆脱不了的。 基于这些种种顾忌,端翌不可能打杀了夜大郎,但是却并不意味着不能好好教训他一顿,以打击夜大郎越来越嚣张的气焰。 当今皇上,国号圣武。 夜大郎念这句话时,倒是铿锵有力,俨然把这当成最大的护身符。 当然,如果他知道真情的话,其实他离圣武皇帝也不远了,因为他的女儿,即将诞下圣武皇帝的侄子。 而且,如果圣武皇帝一直到驾崩,没有亲生的子嗣,其它两位皇叔也没有子嗣的话,那么,这大夏朝还真可能变成夜家一半的天下,不,夜家一半血脉的天下。 端翌眉眼一闪,突然觉得,如果大夏朝的皇位由夜珍珠的子嗣来继承,歹竹难出好笋,整个天下还不知道乱成什么样呢。 端翌阴恻恻地一笑,道: “你说代表官府,那官府可认可你?” “自然认可我,黄知县当时在众人面前,亲口许我为柳村的里正,黄知县代表着官府,他说的话,就是官府的认可。” 夜大郎一提这人生中最光荣的时刻,不由地说话的口气也硬了,腰杆也挺得倍直,一脸得意洋洋。 “你可知黄知县下场如何?” 端翌突然抛出这个话题,让夜大郎一怔,他不过是一个山村小民,平素虽然也有些生意往来,但最远不超过三清镇,他哪里晓得黄知县下场如何? 原本对他来说,里正就是他见过的最大的官之一,黄知县简直就是天上的人物,他身为升斗小民,哪能见识到天上人物的风采呢? 可是听端翌的语气,似乎黄知县的下场不太妙啊? “黄、黄知县为人清正廉明,为何要用‘下场’这样的字眼来贬低他?” 夜大郎似乎也并不是全傻,竟然懂得以退为进,把话题反抛给了端翌。 “哈哈,算你聪明,竟然还懂得把问题再踢还给我。告诉你吧,黄知县因为渎职被赐死了,你作为黄知县的余党,是不是也要被村民们扭送到官府讨赏呢?” 端翌的说法,让夜大郎十分意外,脸不由“唰”地白了,惊慌失措地道: “什么?黄知县被赐死了?不可能吧?啊,我不是黄知县的余党,我都不认识他,我怎么可能是他的余党?” 夜大郎头上的汗“哗哗”地流了下来,双腿抖如筛糠。 如果黄知县真的被赐死了,他自然不敢再扯虎皮拉大旗,生怕被裹挟进黄知县的罪名里。 但是黄知县被赐死估计是真的了,因为如果是假的,端翌绝对不敢这么说。 夜大郎心内暗暗叫苦,暗骂夜珍珠也没有给他打听清楚,害得他这阵子还在村里到处宣称自已是黄知县的人,这下可好了,挖了个大坑给自已跳进去了。 眼看着现在这个大坑就要把他埋了。 事到如今,夜大郎只能是矢口否认,保命要紧。 “哦,你不认识黄知县?” 端翌促狭地一笑,问夜大郎。 “不认识,我怎么可能认识县令这么大的官。” 夜大郎赶紧拼命摇头,事实上他也真是夜萤出事那天才见着黄知县的,认识他个毛线啊! 随后在村里的横行霸道,不过是借着黄知县的声名欺压村民罢了。 “哦,既然你都不认识黄知县了,想必黄知县也没有封你做里正吧?” 端翌这才抛出问题的核心。 “有,呃,没有没有,他从来没有封我做里正,是我自已异想天开……” 夜大郎无奈。 即便知道这是端翌下好的套让他去钻,他也只能老老实实钻进去,不动了。 “哼,不是里正,还敢假借官府的名义,找工坊勒索箱包,真是太可恶了。” 赵大娘此时听了夜大郎的话,不由得义愤填膺,接口道。 “就是,明明不是里正,还拿着官府的名义找我们催收什么粮款,太无耻了!” 有人带头,村民们早就受够了夜大郎的横征暴敛和器张跋扈,都纷纷赞声。 许多村民是听说了这里出事,才匆匆赶来的,这时,四周已经围着不下上百号的村民。 自然,大家对夜大郎都没有好感,此时有人带头喝骂,夜大郎顿时成了丧家之犬,还有人冲夜大郎吐唾沫,有人干脆脱下脚下的破草鞋,冲着夜大郎扔过去,道: “滚你犊子的,早就看不惯你们在村里横行霸道了,原本忌惮着你是官府封的里正,原来你的靠山早就死了,看你以后再如何嚣张?” 赵大郎顿时狼狈无比,一边躲闪着村民的“攻击”,一边眼珠子乱转,想着办法。 第九百零四章绑送官府 看着在端翌身边不动声色的夜萤,夜大郎几步蹿了上前,试图抓着夜萤的袖口,当然是抓不到了,夜萤身边的端翌,用手臂把夜大郎拦下了。 夜大郎就势扒着端翌的手臂,冲着夜萤讨好地喊道: “阿萤啊,咱们好歹一笔写不出两个夜字,我是你伯伯啊,你可不能这样见死不救啊!” “我可没见死不救,方才是谁口口声声说我是官府的通缉要犯,要绑我到官府讨赏银一百两的?” 夜萤可是成长在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新时代好儿童,上小学时就读过《农夫与蛇》的故事,当然,这故事还是印在小学课本上的,她不想读也得读。根据考纲的要求,还把整篇课文都背得滚瓜烂熟。 因此,夜萤断不会去做那愚蠢的救蛇的农夫。 除恶务尽,可惜不能砍杀了夜大郎。 嘿嘿,夜萤忍住心头嗜血的冲动,也有点诧异自已是不是越来越血腥了?难道是去北疆一路上打打杀杀见多了,让自已心理扭曲了? 可惜这个时代没有心理医生,不然她就得去做一下心理治疗了。 “阿萤,方才是我不对,一时失言,现在我改了还不行嘛?咱们还是一家人,你和端兄弟说一下,我和那黄知县真的一文铜钱的关系也没有啊,绝不是黄知县的余党。” 夜大郎的脸皮太厚了,夜萤都忍不住要替夜家感到羞耻,真是出了个厚颜无耻的人才,还好他没看过《厚黑学》,不然怕是会把厚黑的本领发挥到登峰极至吧? “是不是黄知县的余党,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这样吧,大家把夜大郎扭送到官府,由官府自行判定如何?” 夜萤灵机一动,出了个主意。 她自然不能唆使村民动用私刑,而且这事涉及到里正之争,夜鸣的爷爷夜里正此时根本不能出头,夜萤此言一出,就连端翌也暗自叫好。 送到官府,认不认定是黄知县的余党,自然是由官府说了算,而官府听谁的?自然是听端翌的了。 端翌忍不住嘴角向上一勾,就差没堪堪伸出手来,抚摸夜萤的脑袋了。 夜萤此言,立即得到了村民们的赞同,他们有的人主动跳出来道: “把吴春树这些人一并绑了送去,这些日子以来,他们在村里做恶多端,都是打着官府的名义,原来他们的靠山黄知县,才是真正的罪犯,已经被官府处决了,他们也应该让官府好好审一审!让他们罪有应得!” “对,你们谁把牛车赶来,把他们绑了,扔牛车上,游村示众后再送官府吧!” 村民们七嘴八舌出起主意来,老实人被欺压惨了一旦爆发起来还是很可怕的。 游街示众神马的真是华夏子孙千百年来不变的爱好。 夜萤表示现在这种局面她也是控制无能了,于是夜大郎便眼睁睁地被愤怒起来的村民们五花大绑,和他那些平素作威作福的狗腿子一起,被扔到了牛车上,全村游行一圈,再拍牛送到三清镇的衙门去。 夜大郎被剥掉了官府封职的外衣后,面对愤怒的人群时,立即显出了服软的一面,他乖顺地耷拉着脑袋,任凭人家往他头上身上扔剩菜叶、臭鸡蛋…… 看着游街热闹的人群,夜萤并不特别高兴。 端翌问道: “解恨不?” “解恨,当然解恨。但是,也并不是特别怪哪一个人。人只有自已强大起来,才是正理。过去,是因为我太弱小了,所以才被人玩弄于股掌间。” 夜萤对着端翌回眸一笑,那种属于她独立的性格特质,虽然和现在大部份温婉顺从的女子不同,但是却让端翌升腾起一股想要征服她的强烈想法。 她总是能挑起他心中的野望。 让他感觉,如果自已停滞这前,安逸于此,就会追不上她奔跑的脚步。 很奇怪的一种感觉。 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能让靖王爷感觉把握不定、捉摸不透的。 随着游街人群跟着绑放夜大郎的牛车渐渐散去,工坊前,赵大娘赶紧上前施礼道: “阿萤,这一次多谢你,不光救了我,救了咱们村的工坊,还拔掉了咱们村里的一颗毒瘤,若是咱们村里的姑娘都象你一样行事果敢有担当,整个村子都会不一样的。我若是年轻时,有你这份胆色,现在的日子也过得完全不同了。” “赵大娘,谢什么谢,路见不平旁人踩,夜大郎这是嚣张跋扈惯了,惹了众怒,不然光凭我一个人也没有办法对付他。 至于过日子这件事,我想只要有了过不同日子人生的想法,从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您现在年纪其实也不大,完全可以开始一段完全不同的人生。” 夜萤鼓励赵大娘道。 至于赵大娘能听得进去多少,做到多少,夜萤也不好强求了,毕竟,赵大娘的人生格局,还受时代和见识的限制。 赵大郎此时也上前行礼道: “恭喜夜姑娘重获自由身,之前,咱们大伙可都是心心念念着你,盼你早点回来呢。 你不回来,箱包也出不了新产品,大家只能做原来你开发的旧样式,还好,光是旧样式也是供不应求,还能维持着。” “嗯,我看工坊城建设全部停下来了,这是为何?” 夜萤指着乌髻娘娘庙对面那一大片原本建设工坊的工地,问赵大郎。 她本以为自已不在的期间,工坊应该已经初具雏形,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工坊的工期完全停滞不前,工地上没有了当初热闹的劳作景象,工程进度和她原来离开时一模一样。 “哎,自从你出事之后,村里的人心就散了,大家对做好工坊失失去了信心,再加上夜大郎以里正自居,指手划脚,企图谋图工坊在他名下,我们大家自是不愿意成为他家赚钱的工具,所以就把工坊的工程停工了。” 赵大郎道出个中隐情,不过脸上却是十分难过。 他当然也想工坊能打出品牌,让工坊里生产出来的箱包,销到大夏全国,可是夜萤出事后,工坊的梦就断了。 夜萤听了,沉吟良久,还到工坊对面走了一圈……推荐花满衣大大的《农家荒年》,大家可以收藏养肥哈。 第九百零五章定心丸 夜萤到对面工坊的建设工地走了一圈,回来后,面色轻松了许多,对赵大郎道: “赵大伯,你们有心了。工地上一些易损易坏之处,你们都尽量用瓦片遮盖好了,没有被雨水冲涮坏。你们之前焦虑的心情我能理解,现在既然夜大郎已经被送押官府,咱们柳村最大的破坏力量已经被消除了,不如从明日起就开工吧?” 赵大郎一听,当即也喜上眉梢道: “夜姑娘说的极是,我们原本最担心的就是被夜大郎左右,成为他的生财工具,但是现在既然夜大郎不能再掌控村务,当然是越快开工越好。不过……” 赵大郎说到这里,脸上又露出为难的神情。 “怎么了?有何难处?有什么为难的,你就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也好和夜里正一帮人一起商量,及时解决。” “夜姑娘,之前夜大郎一直来搅扰村务,又窥觑着箱包的生意,所以大家都消极怠工,箱包的生产一落千丈。到现在,从箱包上赚到的钱,只是你在时候的一成。所以,如果工坊要马上开工投建的话,怕是不够银两支撑。” 赵大郎见夜萤这么说,便如实道来。 “钱的事我来想办法,你们只管召集工匠,我马上去和夜里正还有村里的族老商量一下。哎,村里也是够乱的,我看很多当初计划好的规划都没有实行。” 夜萤叹了口气,果然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粒粥。 她这一走,夜大郎蛇鼠当道,把村里的事情搅得乱七八糟的。 “行,有夜姑娘这句话我就放心了。这些工匠们你也别担心,他们见夜大郎被扭送官府,别提多开心了,现在干活不晓得多起劲。” 夜大郎一指乌髻娘娘庙里的工匠们,夜萤果然见他们十指如飞,起劲地赶工,精神状态和之前夜大郎在这里叫嚣时不可同日而语。 果然,即便是再普通的村民,也诚不我欺。 谁对他们好,谁对他们不好,他们心里一清二楚。不要以为他们没文化、没知识,就什么都不明白。 见夜萤看着他们,他们还抬起头来,腼腆地对夜萤笑着,释放善意和友好。 夜萤也回他们以微笑,大声道: “各位叔伯,从今天起,夜大郎对工坊的威胁就解除了,多劳多得,这条规定是一定会执行下去的,请大家放心。我们的箱包,也很快就要推出新款,我争取这一两日内就设计出来。” 一听夜萤的话,大家顿时就群情振奋,纷纷道: “有了夜姑娘的这些话,我们做事顿时都有奔头了。” “之前夜大郎祸乱村里,也不晓得耽误我们少赚了多少钱!” “宁愿少赚钱,也不给那种人做赚钱的工具!” …… 工匠们议论纷纷,夜萤笑道: “以后不会再有那样的事情了,我和夜里正还有族老们会商量出一个村规民约的章程来,以保证就算我们当中有个把人不在了,或者利令智昏了,也无法损伤村民们的利益。” “好,太好了!” 也不知道是谁,带头叫好鼓掌。整个乌髻娘娘庙里顿时一派喜气洋洋,和方才夜大郎大闹时的剑拔弩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端翌在夜萤处理事情时并未插嘴,看到自家小女人不动声色地就把工匠们的情绪鼓动起来,顿时暗道:还真有统帅之风,若是三军出征,被她这巧嘴一鼓动,怕是热血沸腾,战无不胜。 这边的事情一了,夜萤便和端翌离开,准备去找夜里正,临到路上,夜萤突然想起一事,对端翌道: “我三叔烧伤,不如先去看看他?” “嗯,早上傅大夫已经去看过了,给他开了药,主要是烫伤,烫伤的面积还不小,若是让村里的土医生治疗,怕是会出事,恐怕连命都不保,但是用了傅大夫的烫伤膏后,虽然有个副作用,但是性命应该无忧了。” 这是端翌临出门时,傅大夫正好遇到他,对他说的。夜萤还不知道这个情况。 对于夜萤的亲友,只要不是象夜大郎那么冷血无情、甚至有意陷害夜萤,端翌还是愿意帮助他们的。 因此,昨天听到夜萤说了夜三郎烧伤的事,便嘱咐了傅大夫前去诊看。 此时听到端翌说傅大夫亲自出门,夜三郎烧伤无忧,夜萤一颗心就放下了,笑嘻嘻地道: “看来我三叔福气不错,遇到了个万金油傅大夫,什么病都治得拿手。” “杏林国手,岂是笑谈?” 傅大夫的医术,久经沙场考验,兵士们在沙场上也不时会受到烧烫伤,如若傅大夫医术不行,也就不会博得傅神医之称了。 端翌想及此嘴角向上一勾,但是又疑惑了:什么是万金油? “对了,端大哥,你说我三叔用药会留下副作用,是什么?要紧吗?” 夜萤觉得还是问清楚得好,免得到时让三叔一家人责怪。同时也岔开端翌关于什么是万金油的问题。 “哦,据说会留下疤。”端翌一本正经地道。 “切,我以为是什么厉害的副作用呢,和性命相比,这简直不是副作用好不好?再说了,三叔一介大老爷们,又不是小姑娘,不会在乎那点伤疤的。” “唔,你觉得不是副作用就好。”端翌展颜一笑。 冷面郎君的笑容如花怒放,比最美的风景都鲜明夺目,把夜萤迷得不要不要的。 两个人说话间,已经到了夜三郎家。 当然,夜三郎和夜大郎是邻居,要到三郎家,不可必免地要经过夜大郎家。 但是还好,现在夜大郎家关门闭户,没有声息,好象都追着夜大郎去了。 夜萤刚整出那么一出,自是不想见到夜大郎一家人,免得和他们费口舌,他们都不在家自是最好。 才到夜三郎家,就看到夜自清正好从屋里出来,手上还拿了一个药碗,显然是刚喂夜三郎喝过药。 看到夜萤和端翌出现在柴门外,夜自清十分高兴,立即热情地迎了上来,打开柴门,恭敬地请他们进来道: “萤妹亲自上门,真是蓬荜增辉啊!” “我是来看三叔的,现在如何?” “不碍事了,他喝了药,刚刚睡下。萤妹介绍的傅大夫,医术真是极为高明,涂了他的烫伤膏后,父亲顿时身上的灼热蚁行都消失了大半,也能睡得着了。”推荐紫绫晶莹的种田文《农女有毒》农女重生,开启虐渣模式……爽! 第九百零六章老虎不发威 呃,既然夜三郎刚刚睡下,夜萤也不好再直闯进去看他。 再说了,烧烫伤的病人,一般不允许穿着衣服,夜三郎虽然是亲戚,但到底是异性长辈,她这般闯进去多有不便。 显然,大家都考虑到了这点,夜自清便邀夜萤在屋外的凉亭里小坐,还动手拿了夏枯草泡的凉茶给他们喝。 夏枯草煮成凉茶后,药味并不是特别浓,汤汁淡黄,夜自清为了巴结夜萤,还在里面放了蜂蜜,因此喝起来甜丝丝的,挺好入口,这是农村里夏季农户常备的凉茶。 乡下人不比城里人,酷暑之下仍要劳作,所以常备凉茶很重要,还好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除了夏枯草、还有田梗边上到处生长的甘草茎也是制作清凉解暑凉草的上好药材。 “三叔现在起卧可还方便?” 夜萤想到如今的乡下,烧烫伤病人并不多,或许她后世在烧烫伤医院见过的一些常识能用上。 “之前没用药痛苦不堪,皮肤大块大块脱落,有化脓的迹象,还好经过傅大夫用药,现在疼痛缓解了,只是不时还会叫身上发冷。” 夜自清皱着眉头道。 夜萤听了,便知晓原因,道: “估计是低烧,身上的温度比四周的环境温度高,所以大夏天地才觉得发冷。但是发烧也是烧伤病人的正常反应,坚持用药,应该会有好转。 另外,堂兄你可用竹架子撑在床板上,然后上面覆以薄被单,这样既不伤着烧伤的肌肤,又能让三叔觉得暖和一些。” “哟,这倒是个两全之计,我正百思不得其解,盖着被子怕弄伤了他的皮肤,不盖被子他又觉是凉,我正愁呢。” 夜自清这会是真心实意地表示感谢。 看来如何解决这件事也一直困扰着他。 夜萤拿了张银票递给夜自清道: “现在三叔生病,家里也需要开销,一点微薄之意,请堂兄笑纳。” 夜自清想推却,夜萤却不容置疑地塞到了他手里,夜自清只能表示感谢。 说起来,方才夜大郎游行时也经过了这里,所以夜爷爷和夜奶奶都追了出去,但是夜自清听说是堂妹搞的事,便乖巧地躲了起来。 他的前程还全仰赖这位堂妹呢,他觉得夜萤比夜珍珠靠谱多了,至少她允诺的事,都有办到。 而夜珍珠完全是自私自利的人,她抱上瑞公子这跟传说中的粗腿后,除了时不时拉他回乡炫耀一番,从没有对兄弟姐妹许过什么好处。 而且他打小和夜珍珠是邻居,一起长大的,自是晓得夜珍珠实是个气量狭窄之人,最恨别人风头盖过她。现在夜珍珠突然发达了,那是她千辛万苦得来的前程,当然不会提携这些兄弟姐妹了。 反观夜萤,她虽然小时候有些怯懦,嫁人后却突然象变了个人似的,不光出落得愈发水灵,而且简直成了柳村的散财童子,搅动了柳村的整个生机,不光自家愈来愈有钱,结交了许多有权势的贵人,还让柳村的百姓都跟着多少沾了光。 现在的柳村,在夜萤的带动下,村民的财路多了,收入高了,在附近十里八乡也是赫赫有名的富裕村子,外村有些姑娘还主动托媒人来打听这边的小伙子。 这哪还是过去的柳村啊? 而这些变化,都是眼前这个看似柔弱无骨的堂妹带来的。 夜自清虽然不算太聪明,但是到底在外面多读了几年书,见识了许多人情世故,眼界也比村里人开阔许多,再加上夜萤在这次县试中的确帮了他大忙,夜自清便打定主意,抱着夜萤这条粗腿不放了。 夜自清本不敢接夜萤递过来的银票,见夜萤一番真心实意,也只好收下。 过后他打开银票一看,也是一阵意外的惊喜。 原来,这张银票足以支付夜三郎此次的医疗烧伤费用有余了。 就在他们双方谈话间,突然,院子外柴门被“呯”地一声踢开了,走在前头的是气势汹汹的夜爷爷,当然,柴门也是他踢开的。 虽然踢开时柴门被踢裂了一角,让夜爷爷也一阵心疼,但是他强忍着不让嘴角抽搐,走到夜萤面前,怒火满面地道: “你这小贱货,你大伯是被你唆使人送官的?我告诉你,马上去官府把他人要回来,不然,我就去官府诉你不孝之罪,让你蹲大牢去。” “是啊,你这个小贱蹄子,亏得你大伯一家对你们这么好,你爹死得早,若不是你大伯他们帮衬,你们孤儿寡母的,早就被人欺负死了,你竟然下得了狠手,把你大伯扭送到官府去?” 夜奶奶从夜爷爷背后现身,也指着夜萤的鼻子怒骂。 自从前几次被夜萤巧计收拾过后,夜爷爷和夜奶奶已经有许多时日不敢出来做妖了,这一次,是踩到了他们的底线,他们不得不硬着头皮跳出来了。 当然,人老为尊,本朝的律法的确有这一条,不过,在不敢轻易扶老人年代过来的夜萤,也深深晓得,不是每一个老人都值得尊敬的,尤其是变老的坏人。 眼前这对亲爷爷、亲奶奶就是后者。 夜自清十分尴尬,一方是自已的长辈,一方是打算紧抱的粗腿,而且现在又实实在在摊上事,他好象帮谁都不对吧?但是不帮也不对吧? 就在夜自清犹豫间,只听“碰”一声手掌击桌的脆响,大家都吓了一跳,结果,发现用手掌猛击桌子的,竟然是夜萤。 由于这一下用力过猛,连夜自清端给他们喝的凉茶碗都被夜萤这一拍拍倒了。 “爷爷奶奶,夜大郎被扭送官府,完全是咎由自取,你去村里问问,谁不知道他是黄知县的同党、余孽啊?这能是我一个人决定的吗?你们别把这件事都推到我身上来!” 真是老虎不发威,你还当我是病猫了。 夜萤现在已经探明这二老拿捏人的办法,无非就是惯用的把不孝啊、忤逆啊这样的大帽子扣在小辈头上,让小辈象孙悟空被紧箍咒套住一样,任他们摆布。 只要他们想起来,就哼哼几句不孝什么的,便能让你头痛欲裂。 但是,他们一样有弱点,这个弱点,就是他们除了造舆论,实则比她弱小多了,要钱没钱,要人没人。 对,我就欺负你们没钱没人了怎么样?谁让你们先欺负我的? 夜萤冷哼一声…… 本姑娘就喜欢看你看我不顺眼,还干不掉我的样子…… 第九百零七章吃软不吃硬 “你,你,你这个孽障!你竟敢如此大不敬?” 夜爷爷万万没有没想到,会被夜萤这么拍桌子,先是吓了一跳,接着回过神来,不由气得浑身哆索,用手指着夜萤的鼻子尖骂道。 夜奶奶也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小蹄子为何变得越来越越桀骜不驯,连老头子都镇不住了。 “什么叫敬?什么叫不敬?我可不是下污烂的人,随便什么脏水都能往身上泼。谁给我面子,我就尊敬谁,谁对我泼脏水,我就对谁不客气。” 夜萤经过外出一番历炼,自已的眼界和想法更趋成熟,怎么会受这两个山村愚民的撮弄。 可以想象,自已要在柳村安心建业,如果不拿住这两个老家伙,他们还会时不时跳出来搞破坏。 所以,夜萤当即给了他们一个下马威。 端翌倒是饶有兴味地从旁观看,并不插手。这种事情,倒是要考验夜萤的处理能力。 “你,你!”夜爷爷气得捂着胸口,脸色大变,一时间对夜萤似乎也无计可施,他眼睛四下一扫,看到边上的夜自清,忽然抓住了一线救命稻草,道,“自清,我的乖孙,你是秀才,文曲星下凡,你懂的道理多,你说说,这小蹄子这一番言语,是不是大不敬?送到官府,要不要治罪?” 本朝的确有必须敬老的律法,这也无奈地造就了一批愚孝的村夫村妇,但是夜自清怎么好得罪夜萤呢? 他吱吱唔唔地道:“爷爷,奶奶,这要论萤姐发火的事情而论,如若大伯父真的是黄知县的余党,那么你们方才骂她也不太对,她发火实属正常,谈不上不敬!” “你,你也帮着这小蹄子?” 夜爷爷听了,气得差点没跳起来。 可是他敢对着夜萤做威做福,无非也就是用那条敬老的律法和长辈的威压来压着夜萤,现在这两条,似乎对夜萤都失效了,夜爷爷不禁气得想吐血。 倒是夜奶奶想到夜大郎,一阵心疼,再看夜萤一幅不好相与的样子,顿时猛醒,现下可不能得罪夜萤,要把夜大郎从牢里捞出来,还要夜萤想办法呢。 夜奶奶眼看着老头子又要暴起,便偷偷从后面拉了拉他的衣角,这二人一向哼哈二将合作惯的,你唱白脸我便唱红脸,配合默契,此时夜爷爷突然发觉夜奶奶拉他的衣角,知道事情有变,便暂且喘着粗气,默不作声。 夜萤见夜爷爷突然安静下来,正觉得奇怪呢。而端翌倒是不动声色,看到夜奶奶拉扯夜爷爷的动作,便晓得这二老要妥协了。 端翌说起来,性情更为桀骜不羁,在他眼里,亦是只认黑白,不会拘泥于僵硬的律法。 亲眼看到这二老是如何欺压良善的,端翌若不是他们论起来是长辈,早就让人出手收拾他们了。 现在看来,自家小女人强硬的态度起了作用,端翌便不担心,且看事态如何发展。 “阿萤啊,你爷爷脾气暴,你别气在心头上,咱们都是一家人,一笔写不出两个夜字。 你大伯这次犯的事,也不知道罪名大不大?我们两个老的,今后养老还要靠他呢,你不若到县衙去打听一下,看看你大伯要紧不? 现在村里谁不知道你和官府的关系极好,你都能从官府顺利脱罪,把你大伯救出来一定没有问题吧? 阿萤啊,奶奶年纪这么大了,这辈子也就求你这件事了,你可一定要帮忙啊?” 呃,夜奶奶竟然放下身段了? 真是可硬可软,可攻可受啊! 夜萤都怀疑夜奶奶是不是刚学了川剧变脸的功夫,从方才的怒气勃勃,一下子变成现在的楚楚可怜。 不过,对暴怒的、乱扣罪名的老人,夜萤可以强硬,但是对着一个一脸巴结讨好的老太太,夜萤继续强硬,就会背上无情无义的锅了。 夜萤岂能不明白这个道理? 端翌自也是明白,只是老太太画风转变得太快,他一时都有点接受不了,换成他,也一时间不晓得如何处理。那么自家小女人会如何处理呢? 呃,冰棍茶叶瓜子要伐?端翌都想嗑着瓜子来看好戏了。太精彩了有没有? 夜萤冷静地一笑,语气也跟着缓和下来,用尊敬无比的语气道: “奶奶,夜大伯之前在众人面前已经亲口和我断绝关系,如果是夜大伯的家人出面求情,我一定不加理会。但是您是我奶奶,我尊敬的长辈,您出面求情,我一定会给您面子。 您也别着急,我马上着人去打听,一定尽力帮着夜大伯上下打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夜奶奶一听,夜萤这几句话,虽然处处扣着“面子、敬重”这些之前的话碴上,但是毕竟是同意要帮他们出面向官府求情,于是顿时心头一松,脸上也有了笑意,觉得自已腆着脸求这个孙女还是值得的。 倒是夜爷爷,依旧唬着脸,被落了的面子,一时也下不来。 当然,夜爷爷心里同样松了口气,早知道说软话有用,方才也不用气势汹汹的吓唬这个小贱人了,害得他一口气喘不过来,差点被堵死。 夜自清也十分意外,万万没有想到,方才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只不过奶奶几句软话就化解了。 看来,自家的堂妹确实有一手,而且,夜自清自觉得摸到了夜萤的软肋,那就是:堂妹喜欢人说软话,吃软不吃硬。 他暗暗叮嘱自已,以后面对堂妹,可千万不要用强硬的态度,否则,肯定会适得其反。 待走出夜自清家,看到端翌默默陪在自已身边,夜萤不由叹了口气道: “真是好羞耻啊,如此凶悍的形象都让你看到了。” “嗯,的确,是个悍妇!” 端翌摸了下鼻子,想象着某一天如果夜萤这么对自已,他要怎么办? 嗯,能怎么办呢?自然是上前用温言软语打动她,感化她,她不是吃软不吃硬吗? 嘿嘿! “什么?你竟然叫我悍妇?”夜萤象被踩到尾巴的猫,不由地想炸毛。 “嗯,只对坏人凶悍,这是必须的。” 端翌见村道上四下无人,便伸手抚摸了下夜萤的脑袋,以示安慰。 哎,还是郁闷啊,平白又戴了顶悍妇的帽子……推荐花满衣大大种田文《农家荒年》,新作开启,养肥收藏…… 第九百零八章放长线钓大鱼 “可是人家明明很温柔的啊!” 夜萤委屈地眨巴着眼。 端翌想到她方才一拍桌子的威仪,那无形中散发出来的气势,足以慑服众人,不由得十分满意,呃,自家的小女人,以后可是镇宅吉兽,若是做了错事,一干下人在她面前一定会瑟瑟发抖的。 “乖,这样很好,该严肃时严肃,该对人家好时对人家好,拿捏有度,看来,管家一途,我不用教,你都已领会十之七八的精髓了。” 端翌的话,让夜萤心内一松,她可没想到,自已发脾气还入了端翌的眼了。 好吧,这肯定是典型的爱你就看你什么都顺眼,自已是不是可以恃宠而骄呢? 夜萤心下一暖,不禁将柔荑塞进端翌的大手里,舍不得放开。 端翌也明白她的意思,大手将她抓得紧紧的,只觉得世间最幸福的,莫过于这一刻了。 还有什么比自家的女人完全信赖自已更妥帖愉悦呢? 敢在他面前发火,呵呵,这样的女人他还没见过,哪个女人在他面前不是战战兢兢、小心讨好的? 自家女人在他面前坦露真性情,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觉得,她嗔怒起来,也是极美的。 “你方才为什么还答应要帮夜大郎?让他一直蹲在牢里不好吗?” 端翌想起夜萤刚才似乎还是因为夜奶奶的软话心软了,不由发问道,这点其实不好,耳根太软,掌不住家啊。 “呵呵,山人自有妙用呗!” 夜萤说完,附耳对端翌说了自已的计划安排。 端翌听了,不由地眼睛一亮,亦觉得此计甚妙。 “萤妹,看不出来,原来你是放长线钓大鱼啊,如此布局,甚好。” 端翌可是不轻易夸奖人的。 没想到自家的小女人如此有勇有谋,即能铲除祸害,还能把事情做得无懈可击,自然好极。 虽说端翌也不怕言官评说,但是能少在史册上少留一些污点也是好的。 夜萤这么操作之后,至少从面上来说,便无懈可击。 “铛铛铛”,一阵牛铃响声,夜萤赶紧从端翌手中抽出手来,即便他们是夫妻,但是这个时代,在路上光天化日手拉手也是会被人诟病的。 “哟,是端兄弟和夜姑娘啊,你们这是要去哪啊?” 呃,过来的竟然是“吴大牛”的牛群,当然,赶牛的人不是他,是他的一个堂兄,见到夜萤和端翌,便热情地打招呼。 “这是去夜里正那呢!” 夜萤微笑着回道。 “唔,吴大牛这家伙,跑到府城去了,把牛都送给了我,这事有和你商量过吧?” 吴大牛的堂兄看到夜萤,有点惴惴,平白得了一大笔财产,他心里也有点不安。 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事啊,一头牛,值得七八两银子,这二十多头牛,虽然不全是吴大牛的,但是帮人家放牛有工钱,里面也有四五头是吴大牛自已的,如果吴大牛没有和夜萤商量就送给他,那夜萤索要的话,岂不是得还给她? 那自已这几天牛就白喂了嘛! “嗯,不妨事,这牛就送给你吧。放牛也是苦差事,他倒是懂得轻省,自已不放牛了,去找好差事了,把苦差事给你做。” 夜萤笑嘻嘻的,说得好象是他吃亏,吴大牛占便宜似的。 被夜萤一说,对方知道夜萤没有索要回牛的意思,心便定了,讨好地笑道: “如果大牛有和你说过这件事就好。我们是庄户人家,天天风里来,雨里去,放几头牛不算什么。 阿萤啊,如果你家田要耕,记得到时候叫我,我去帮你耕田。” 人家也不好意思了,平白得了这偌大一份财产,耕个田也算一点补偿吧。 “好,如果需要,一定叫你。” 夜萤也明白对方的心理,一口利落地答应了。 对方这才高高兴兴赶着牛走了。 “怎么样,放牛累不累?” 夜萤促狭地问端翌。 端翌笑着摸了一下鼻子道:“我就从来没放过牛。” 看来,吴大牛真有其人。 还好,她嫁的不是那个吴大牛。 夜萤暗自感到庆幸。 两个人往夜里正家走去。 夜里正正在院子里劈柴,他也算老当益壮了,小腿粗的柴火几下就劈开了,斧头抡得虎虎生风的。 “夜里正,我来帮你。” 端翌说着,上前接过夜里正的斧头,就势劈了起来。 “哟,端兄弟,怎么敢劳烦你做这种粗活。” 夜里正想要阻止,却见端翌劈柴的架式十分地道,不象没有干过这种活的人,夜萤又摇摇手,说不必管端翌,夜里正这才罢休。 一小堆柴火很快就被端翌劈完了,他额头上也冒出一层浮汗。 夜萤拿着自已的手帕给他擦汗。 夜里正:我又要隐形了…… “夜里正,夜大郎被扭送官府了,一时半会怕是回不来了,咱们可以重新整顿村务了。” 夜萤的地位十分超脱,她一介女子,在村里没有什么职位,却又引领着村里发展的方向。 夜里正等族老对夜萤已经十分敬服,早就不把她当普通的女子看待,见她提出这件事,也高兴地道: “夜大郎的事,我也知道了,还是阿萤你有手段,之前我们都是太忍气吞声了,忌惮黄知县空口白牙的任免,所以让夜大郎在村里愈发嚣张起来。 没想到那狗官早就被英明的官府处决了,夜大郎这下变成他的余党,怕是吃不兜着走。村里没有了那些鸡鸣狗盗之徒,日子应该就好过了。 你们稍等会,我去通知各位族老,一齐把村务重整一番。” 夜里正说完,便匆匆走了。 倒是夜鸣提着医箱从外面进来了,他头上戴着草笠,脸上被太阳晒得红扑扑的,显然是刚行医回来。 见着夜萤和端翌,赶紧洗手去给他们泡茶,还一边抱怨道: “爷爷真是糊涂了,自已走了,撇下两位贵客茶也不泡一下。” “呵呵,不妨事,夜里正是高兴坏了。” 夜萤替夜里正打圆场道。 不一会儿,夜鸣把茶才泡好,夜里正和被他通知的族老们,也陆陆续续地过来了,大家面上都带着喜色,显然知道了夜大郎被扭送官府的消息。 第九百零九章在柳村画了一个圆 “阿萤啊,我们才知道你已经销罪回来了,太好了,柳村又有希望了。” 说话的是走路颤巍巍的赵爷爷。 赵爷爷在上一次黄知县带着官兵来搅事时,带头提出要帮她捐款赔偿受灾款的那一位。 除了赵爷爷,村里这些族老当时都对夜萤多有帮助。 患难见人心。 虽然村里也有少数不和谐的声音,但是在这些曾经真心实意帮助她的人面前,夜萤顿时激起了重振柳村的斗志。 凭着自已超前掌握的学识,还有这些德高望重之人的鼎力相助,夜萤就不信自已带不起一个小村子的经济。 夜萤一看到这些让她敬重的长辈,登时起身相迎。 “赵爷爷,各位,大家辛苦了,前段时间,让大家陪我受罪了。” 夜萤先行了个礼,以示歉意和谢意。 “哪里,阿萤你这样说就见外了,你是柳村的一份子,当时你出状况,我们老头子力所不逮,不能护你周全,实在惭愧啊!” 这些族老们见夜萤经过一番磨难,并未被打击消沉,反而愈发朝气蓬勃,不由得也跟着心内欢喜。 一番畅叙离情后,说到柳村的现状,赵爷爷生气地将拐杖在地上一顿,冷哼道: “夜大郎所幸被扭送到官府了,要不然,他在村里,简直是为祸一方。 万万没有想到,他过去还挺低调老实的,谁知道一朝得势,就忘乎所已了。” “所以啊,看一个人不能看表面,也不能看一时,还是夜华做了三十来年的里正稳妥可靠。” 一名留着山羊胡子的长者摸了下胡子笑道。 呃,夜萤直到这时候才知道夜里正的大名原来叫夜华,过去村里人都习惯称他为夜里正了,里正这二字,简直成了他的名一般,夜萤也从没有特意去问过夜里正的名字。 想来,村里许多小一辈和夜萤一样,并不知道夜里正本名叫夜华,只有这些上了年纪的长者,才会直呼其名。 而小一辈能和这些长者一起谈话闲聊的时候太少了,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象夜萤这样的资格。 闲谈完毕,诉完离情,说完旧事,就该谈谈柳村下一步的村务了。 端翌并未发言,但是自家小女人和族老们一起熟络的谈话,井井有条地分析,逐一推进的思路,让端翌都有耳目为之一新之感。 没想到在自家小女人娇弱的外表下面,掩藏着一颗颇具雄才大略的心。 这种强烈的反差对比,让端翌颇为心动,看着唇色皎红、美眸流转的自家小女人,端翌总有一种想把她揽在怀里的感觉。 这片刻身体的分离都不习惯,要是哪一天他和她要长久分开呢? 这片刻不祥的想法,象鸦啼一样,深深印进他的脑海里,让端翌不禁心中一凛。 夜萤似有所感,正好抬起眼眸定定地看着他,那清澈如水的眼波,让端翌心中一净,顿时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去除了许多。 这一晚上的谈话,持续到了深夜。 夜里正堂屋里的烛火也一直亮着,村里人走过时,隐隐能听到许多关于村子里的谈话。 但是就算他们伫足下来,也听不太明白,什么排水沟的布局、什么供水系统的规划…… 这一次会谈,夜萤假托神书的名义,给族老们上了一课,让他们耳目一新。 尤其是在听说,夜萤之所以能销罪,是因为这本《齐民要术》的缘故,他们更明白这本书的价值。 “如果不管是作物的种植,还是生畜的养殖,还有水利的机械制作,如果我们能成就其中的十分之一,柳村的变化一定是惊人的。” 夜里正在草草翻过《齐民要术》之后,欣喜若狂地道。 “那是自然,如果有畜力水车,咱们山上那些山地就可以垦作良田,无形中,咱们柳村就多了好几百亩的水田,再加上两季稻的轮种,等于又增加一成收入……天神,若是按这样算下来,咱们柳村怕是要富得流油了。” 赵爷爷扳着指头盘算着,脸上露出了震撼的神情,仿佛怕自已算错了似的,他重新又计算了一遍…… “哎,如果能在水塘里养上鱼,咱们村的那些吃人的水塘就变成金库了,捞出的都是银子啊!” 也有人如此感概。 因为这本书里,竟然连如何养鱼都有。 而且,养鱼竟然还是草、牛、鱼这样的生态系统,先种草让牛吃,牛的肥料沤肥水质,然后肥水就能吸引水中的微生鱼,鱼吃这些微生物长得可快了…… 这些知识让大家很震撼。 虽然过去大家或许有所观察到,但是并不如书上明确指出这么确定,因此也不会有人这么去做。 现在书上既然指出这是一种养鱼的技术和办法,光是凭着这一手技术,柳村就不晓得要多添多少资产。 一番长时间的热烈商谈后,族老会定下来,柳村除了原本各家各户的私产各自经营外,以后村里新开发的田地、养殖场、鱼塘等都归公中所有。 当然,这些资产折成平均的两份,一份完全归公中,另一份则让全村的百姓以一两银子为一股进行投资,年底按投资额进行分成。每家每户上限是每人投资五两银子。当然,不投的话也可以,年底就没有分红了。 在进行经营生产时,同等条件下,公中会优先雇佣本村百姓,百姓可以从中获取劳资。 如果大家都只领劳动工资,村民要集体致富就没有那么容易;但是如果大家吃大锅饭,每家每户平均发放银两,会养成大家懈怠、懒惰的性格,不利于柳村的永续发展。 而让大家在其中拥有股份,则容易让大家产生认同感,在生产经营中,对生产资料和原材料,都会有主人翁的自觉爱护精神。 凡此种种,都是夜萤信手从后世拈来的最精华的管理资产和人事的办法,最大的好处是,不必象一条新规矩出现,要到大家碰得头破血流、付出一定代价后,再行完缮修改。 这些办法,几乎都经过了后世的试炼,已经是比较成熟的规矩和办法了。 第九百一十章孩子是谁的 这场热烈的讨论随着傅太医的加入,变得更加深遂起来,因为此前傅太医就已经掌握了夜萤的“九链”之说,并且对“九链”之说进入了深刻的研究。 现在见夜萤要把她的学说结合《齐民要术》落实到柳村,有了一个具体的模板,摸得到看得着,相当于一个微缩的大夏朝“九链”说的投影,傅太医兴致极高,贡献出了自已研究的精华。 见他们这群人谈得兴致高昂,忘了吃喝,夜鸣还让奶奶做了鸡蛋汤面,给大家做点心。 夜萤从入狱之后,觉得今天晚上心情特别畅快,再见上用脑之后不免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她不禁把一大碗面条都吃得一干二净。 就在面条快吃完的时候,只见一道筷影一闪,一个黄澄澄的煎鸡蛋放在了她的碗底。 夜萤抬眼一看,却是端翌对着她含笑的眼睛。 四周大家都在唏哩呼噜地吃面条,并没有人发现端翌这个小小的举动。 夜萤不禁莞尔一笑,然后坦然地把鸡蛋慢慢吃了。 嗯,天然生态的鸡蛋,就是香! 随着点心吃完,规划建设柳村的大纲也拟定,大家困得打呵欠时,才发觉,他们竟然不知不觉,已经从白天谈到了深夜。 夜萤看赵爷爷疲态已显,晓得他毕竟年纪大了,体力不支,便道: “要不,咱们今天先谈到这吧,回头再细化,不过,有些能做的事情先着手做起来,比如工坊要赶紧重新开工,还有村里那些排水设施的整治实施……” “好,这些都有基础,明天我就发动工匠们开工,今天的确不早了,详细的事宜后面慢慢商量,急事先办,缓事细办,争取把每一件事做好。” 夜里正颇有点高屋建翎地总结了几句。 别看夜里正书念得不多,只上了两年私塾,但是他做里正几十年,村务的实践经验比谁都丰富,所以夜萤说的几件事,都正好点到了村务的痒处,让原本对这些村务如何破局十分为难的他,突然打开了一个新的窗口,让他豁然开朗。 辞别夜里正,夜萤和端翌还有傅大夫三人同行,这二位今晚肯定还是要赖在她家的客房,似乎早就忘了他们还有山居这回事。 其实,谁会不欢迎一个武艺高强的武师和一个医术高明的大夫寄居家中呢? 这个时代,这两种职业可都是保命的职业。 柳村因为有了夜萤捐的灯笼,变成了不夜城,虽然不至于灯火辉煌,但走在路上也不至于因为伸手不见五指而摔倒。 行经一幢两进的宅子时,端翌忽然对夜萤笑道: “要不要到我柳村的陋居一行?” “啊?哪?” 夜萤吃了一惊,万万没有想到,端翌竟然在柳村也有置产。 但是她抬头一看,端翌手指的宅子她很熟悉,不正是吴彩凤家的宅子吗? “这,这不是吴家的宅子吗?什么时候变成你的了?” 夜萤想起吴彩凤怀孕一事,和端翌似乎还有说不清的暧昧关系,不由一阵心塞。 这才猛地想起,因为之前发生了许多事,都没有和端翌追究吴彩凤一事。 “呵呵,吴家人被流放后,这里就被我购置了。当时想着在柳村偶尔没地方落脚时可以居住,不用赶夜路嘛!” 端翌说话间,已经把宅子的大门打开了,做出邀请的手势。 傅大夫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溜走了。 这可是靖王爷和王妃甜蜜相处的时光,他还是赶紧回去找宝瓶吧,给她的脚换下药好美美睡一觉。 夜萤便跟着端翌踏进宅子里,端翌手上原本就提着从夜里正家里拿来的灯笼,此时便用灯笼照着夜萤,引她进到院内。 吴家的院落,已经和夜萤旧时的记忆不同,四处墙体重新粉刷一新,各式雅致的摆设也不鲜见。 看来,端翌的确在这里住过,夜萤心内不由一阵酸涩,难道端翌住这里,是对吴彩凤旧情未了? 再想想孩子的事,夜萤一阵心塞,她不禁轻轻抚了下自已的肚子,这里面,也不知道有没有种下她和端翌爱的结晶。 端翌觉察出夜萤心情似乎明显变坏,不由得觉得有点奇怪,自已又没有得罪她,呃…… “萤妹,怎么了?不喜欢这个地方吗?是不是想起了旧事?” 端翌赶紧问道。 “没错,想起那些旧事,那次也足够凶险,你还差点丢了命,走进这里,心情就十分压抑。” 夜萤淡淡地道。 “呃,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带你进来了。我也不常住在这里,只是偶尔罢了。” 端翌是在沙场上生死间穿梭的人,所以对于住死人的房子并无芥蒂,他倒是以为,夜萤是怕住这种不祥的房子,于是便解释道。 “倒也不是忌讳这房子是死者住过的,哪寸土地上没有埋过死人?我只是想到吴彩凤就心塞。端大哥,咱们到现在也没有孩子,可是吴彩凤已经怀孕了,以后她生出来的孩子,你打算怎么办?” 夜萤一直憋在心里够久了,都快憋成结石了,今晚上恰逢其会,索性一次说个痛快。 说来也奇怪,把这件压在心里的事说出来后,就象把压在心上的大石头搬开一样,顿时连呼吸也舒服了。 “吴彩凤?怀孕?嗯,她是怀孕了。不过,她的孩子我干嘛要管?” 端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脸懵懂。 “那不是你的孩子吗?我知道你是被下药铸成大错,虽然心里很不舒服,但也不会怪你,事情都发生了,那也是一条人命,你总不能不管吧?” 夜萤没想到端翌这么无情,连自已的孩子也不要的语气。 “啊?什么?你以为吴彩凤的孩子是我的?” 端翌哭笑不得,这才彻底明白,为什么自家小女人一进吴家这院子,就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呃,听你的语气,这孩子不是你的?”夜萤一脸莫名,“你呀,不要做过就不认账,不负责任的男人在我这是讨不了好的。做过就做过,男子汉大丈夫,敢做敢当。”推荐花满衣《农家荒年》,大家可以关注养肥哦。 第九百一十一章原来孩子是他的 端翌摸了下鼻子,呃,本王……天上掉下一个孩子? 这锅本王不背。 英明神武的靖王爷,怎么能做别人的接盘侠呢? 看着自家小女人“诚恳”、“诚挚”“真诚无比”的面容,端翌好想狠狠地把她按在墙上,然后用狂风暴雨的花样三十六式吻技,让她窒息得说不出自来。 哼,他和别人生了孩子,她竟然这么淡定? 是不把他放在眼里吗?没有放在心上吗?还是她只是把他视为传宗接代的工具? “传宗接代的工具”这个词条,也是夜萤新近灌输给他的。 想到这个词后面的内涵,端翌的眼眸不禁更加幽深,他微舔了下嘴唇,开始行动了。 夜萤被大长腿一步一步逼到带着阴影的墙角边,不由地楞怔了,这家伙,是不是被自已说的话刺激到了?眼神明显不善,身上还散发出一股荷尔蒙增高的气息…… 夜萤搞不清楚情况了。 然而还没待她搞清情况,就已经沦陷了,她只来得及听清楚,身边这个带着“危险”气息的男人,在她耳边,喃喃地说了句: “你就这么喜欢我和别的女人生孩子?” 然后,她的嘴就被堵上了…… 三十六式,无所不用之极。 夜萤只觉得胸腔里的气息都窒息了。 神魂都飞到了天外。 她竟然不知道,原来端翌还有这么多花样? 这个混蛋,从哪里学来的? 一想到吴彩凤肚子里的孩子是端翌的骨血,夜萤心里就酸涩无比,趁着端翌心醉神迷的时候,夜萤用力将他推开,大口大口呼吸…… 端翌俊眸微红,浓如墨玉的长眉轻轻挑起,看着小女人被他吸肿了的嘴,不由地一阵情动,声音暗哑地道: “萤妹,我做得不好吗?为何拒绝我?” “好,太好了,这么高明的技巧,哪里学来的?” 夜萤脱口而出。 呃,重点不是这个好不好?重点是吴彩凤肚子里的孩子,端翌要如何处置? 是不是要把吴彩凤在生产前抬进家里?一想到要和吴彩凤共享一个夫君,夜萤便不由觉得一阵气血翻涌。 甚至赌气地想,若真是如此,她就不要他了。 来自现代文明社会的她,对于一夫多妻,仍是接受无能。哪怕这个男人是她的最爱。 “来,咱们进去。” 端翌并不直接回答,而是牵起了夜萤的手。 “做什么?” 夜萤被他拉着,微屋内走去。 屋角从端翌搬进来后,绿植重新栽种,被种上了广玉兰、白玉兰、茉莉等香气幽雅的花卉,此时在夜空中散发着清新的幽香。 “唔,你不是想知道我的技巧从何而来吗?” 香气恍惚了夜萤的思绪,她只不过是想知道端翌要如何处置吴彩凤,却被端翌带歪了画风。 “从何而来?” 说话间,端翌已经打开了卧室的房门,吱呀一声,屋内的黑暗马上被端翌随手拿出来的火折子驱散。 夜萤定晴细看,见屋内亦是被重新改建过了,除了一张结实的木床,四下里便是书架,书架上放着一卷一卷厚重的书籍。 这么大的工程,何时在她眼皮底下完成,夜萤发现自已竟然没有印象。 端翌点亮蜡烛,从书架上抽出一卷书,递给夜萤。 不对,不是书。 夜萤打开书卷,这才发现,这原来是一本卷起来的画卷,随着她徐徐推开,就看到画卷里,呈现的是一幅幅难以描述的画面,果然,端翌说的36式,在里面统统可以看到。 作画的风格虽然和后世有所区别,但是上面的动作分明,一招一式,都有具体的步骤,夜萤看得面红耳热,呃,这难道就是这个时代人的教育启蒙图? “太羞人了,不看了。” 夜萤脸红通通地卷起画轴,一抬眸,却看到端翌正目不转睛看着她的双眸,意味深长。 “好吧,原来你的知识是从这来的,那我原谅你,不过,吴彩凤和她的孩子,你到底打算怎么处置?怎么说我也是大房吧,据说二房及以下,都是归大房管的,那你是不是打算把她的处置权交给我呢?” 夜萤郁闷地道。 “唔,都让你管。” 端翌堵住了夜萤的嘴,于是,便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 夜萤觉得,后世某局说的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禁令也不全是对的,应该严格地说下颌以下的部位都不能描写,现在她连脖子上都印满了“草莓”,明天怎么出去见人? 端翌实在太“狠”了。 三番几次“拷问”不出吴彩凤的处置动向,夜萤也是乏了,不想问了。 就在她迷糊之际,忽然听到端翌在她耳边,用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对她道: “你以为那孩子是我的吗?根本不是。” “什么?吴彩凤的孩子不是你的?” 夜萤一下子就精神了,一骨碌地从床上爬了起来。 “自然不是,虽然被下了药,但是其实吴凤奎他们是在我将醒之时,把吴彩凤放进来的,装着和我躺在一起,发生过什么似的,我脑子里是一清二楚的,自是知道他们做了什么。 这辈子,除了你,我也没有旁的女人。” 端翌抓着夜萤滑腻的小手放在嘴边亲吻了下道。 “我的天,让我心里对她记恨了许多,好吧,吴彩凤,原谅我吧,我不该记恨你。” 夜萤心下一阵释然。 她知道,端翌不会骗她。 “嗯,原来你一直为这个生气啊?以后心里有什么疑惑,就直接提出来对我说,不要把事情藏在心里,闷坏了自已。” 端翌抱着她柔若无骨的细腰,觉得这一生能夜夜如此亲近,便是人生最幸福的事了。 “那她的孩子不是你的,是谁的?” 夜萤疑惑地问道。 “呵呵,是瑞公子一次风流的产物。据说是有一次,瑞公子让悦来酒家的掌柜,在街上找的猎物,没想到,吴彩凤一时贪心,被骗了进去,然后就……” 端翌道。 端瑞的行踪,他自是会打探清楚,就连吴彩凤这段往事,也被他起了出来。 “什么?悦来酒家的掌柜?有一次他在街上说找人手临时帮忙,还问了我,说要给几十文铜钱的工钱。我不肯,结果吴彩凤主动请膺了,不会就是那次吧?” 夜萤大惊。 第九百一十二章傲娇的臭毛病 什么?夜萤也差点遭了毒手? 端翌身上顿时一阵低气压。 一想到自已的小女人曾经可能被端瑞的祸害,虽然是过去的事,但是端翌不禁暗恨。 “还好,你不是那种眼皮浅的人。” 端翌沉声道。 他可是知道自家这个弟弟在那件事上性情有多乖戾、残暴了。而且自家小女人的体质特殊,万一被端瑞发现了,或许还舍不得放下她,早就把她掳走了。 他只能庆幸自家小女人不象吴彩凤那般眼皮子浅,几十文铜钱就被骗去了贞操。 “哼,我一看悦来酒店掌柜的神情,就觉得没什么好事,我当时还叫吴彩凤别去。可是她不听我的,哎……” 夜萤长叹口气,一直挂在她心上的一个心结解开了,原来,从头至尾,这只是自已一个误会。 太好了! 夜萤高兴地反手抱着端翌,天气虽然热,但是却不怕和他粘腻在一起。 “唔,所以原来你一直暗暗误会我,我这么一个清清白白的人,感觉象被泼了桶脏水,好冤屈啊!你要怎么补偿我?” 端翌一脸不满状。 “呵呵,这样行不行?”夜萤主动吻了下他的额头,又问道,“那吴彩凤现在人呢?” “被瑞公子带走了。” 端翌哼子一声,倒也不怕夜萤奇怪为什么他会知道这些事。 如今他算是明白了,夜萤觉得他是个黑白两道通吃的江湖人士,所以他能知道一些奇奇怪怪的事,也很正常。 尤其是端翌告诉夜萤,象仙客来这样遍布全国的酒楼,就是他最好的包打听时,夜萤一下子恍然大悟。 果然,谁在酒楼里说话会一直提着小心呢?总是有一句半名,会被有心的伙计听在耳里,记在心里。 点点滴滴的信息汇聚起来,形成的洪流就不可小觑。 “哦,那吴彩凤肚子里孩子总算有人认下,总是好事。” “告诉你一个秘密!”端翌突然神秘地道。 “秘密?好,快说吧,我最喜欢听秘密了。” 夜萤八卦之心大起,立马竖起了耳朵。 哟,好难得,能听到端翌说秘密。 “嗯,这个秘密嘛,和女人有关。” 端翌说到这里,又有点后悔,生怕会被夜萤笑话,一时间,沙场上征伐果断的神武将军靖王爷,竟然犹豫了起来。 “啊?和女人有关的秘密,快说。” 夜萤见他突然止话不说,便知道他肯定后悔了。 当然了,如果是随便什么话题,夜萤都不一定会逼他这么说,但是既然和女人有关,夜萤自是不能轻饶了端翌。 这时候,夜萤已经带上了“威逼”的口吻。 不说不行呐,兄弟! 端翌耳根后有处微微一红,夜萤也看得分明,晓得端翌肯定有什么为难的事情在里面。 哼,和女人有关的事情,一定要把他的供述逼出来。 “这个,你不能笑话我。” 端翌继续耳红中…… “好,我不笑话你,但是一定要告诉我,否则,没完。” 夜萤一个翻身,压到了端翌身上,从这个角度看端翌,依然俊美无双,这样的男人,对于有颜控癖好的她来说,简直是如坠云雾,恨不得压他个地老天荒。 然而,这个如此充满诱惑力的男人,竟然有一个关于女人的秘密。 端翌愈不肯说,夜萤就愈想知道,愈着急。 端翌被夜萤压着,他自然不会吃亏,一把将她揽在自已的胸前,让她侧耳听着自已的心跳,一边抚摸着她乌黑芬芳的长发,一边道: “这个秘密困扰我很多年了。一直让我难以启齿,除了傅大夫以外,你是第二个知道的人。” 什么?第二个人? 夜萤好想戳傅大夫。 为什么她要做第二个? “你有什么隐疾吗?可是我觉得你没有啊?你很好,非常好,非常棒!” 夜萤忍不住夸道,给自家男人一点信心和勇气。 “但是我说出来,你真的不笑话我吗?” 端翌苦恼地道。 “不笑话你,我发誓,再好笑也不笑。” 夜萤举起两根手指发誓。 端翌还不说,真是急死她了。 她要严刑逼供了。 夜萤再次欠起身来,看着端翌高挺的鼻梁,如黑矅石般深遂的眼眸,不禁从他的双眸吻起,一直往下…… 端翌这才发现,原来小女人主动起来,如此诱人,他根本挡不住她的诱惑。 于是,端翌很快就有了感觉,他正想翻身把她压着,却不妨,夜萤趴在他耳边道: “别动,这一次,把主动权交给我。” 端翌于是果然停止了动作,看着自家小女人肆意地在他身上放逐…… 疯狂之后,两个人再次紧紧地抱在一起。 “呃,对了,你的秘密呢?到底是什么?” 夜萤觉得自已又走偏了,画风被严重带歪。 “我的秘密啊?嗯,现在正式告诉你。我的秘密就是恐惧女人。” 端翌终于费劲地说出口来。 “恐惧女人?不是吧?难道我不是女人吗?” 夜萤想到端翌对自已的亲热,不禁一阵郁闷。 “呵呵,是对别的女人恐惧,唯有对你不同。”端翌道,“你知道吗?别的女人只要不靠近倒也没什么,若是靠近我,一闻了到她们身上的脂粉体息,我就有一种想吐的冲动,觉得太难受了。” 端翌徐徐道来。 “啊?这种毛病啊?”夜萤大喜,随即又疑惑地道,“那对我呢?我臭吗?” 这可是至关重要的问题啊。 “不臭,你很香,唯有你最香,你是除了我娘之外,这辈子唯一觉得香的女人。” 端翌毫不掩饰地紧紧抱着夜萤,深深迷醉在她的体息里。 竟然,是这么一个傲娇的臭毛病? 夜萤不禁一阵欢乐。 太好了,凡女人勿近,这个臭毛病,不就是孙猴子给小鲜肉师傅用金箍棒画的圈圈,所有眼馋嘴馋唐僧肉的女妖精都近不得身。 端翌发觉身上的女人在发抖。 呃,还越抖越厉害。 这是怎么回事? 莫非夜萤接受不了他的这个怪毛病?气坏了? 端翌一阵郁闷,除了当成病告诉傅大夫,这也是他不愿意告诉别人的缘故,就是怕别人接受不了。 没想到,夜萤也接受不了…… 第九百一十三章治抖良药 “你,你抖什么?是不是觉得我这个毛病真的无法忍受?” 端翌终于憋不住,开口问夜萤道。 “唔,不是。” 夜萤把脸埋在他心窝处,身体继续发抖。 “那你抖什么呢?” 端翌不解地问,一脸委屈。 “嗯,没什么,就是有点莫名高兴。” 夜萤终于好不容易止住笑意,抬起头来,正视着端翌的双眸,但是无论她怎么努力掩饰,眼底嘴角分明还是有笑意残留。 原来,方才在端翌身上抖得厉害,是夜萤拼命忍住笑造成的。 端翌好气,拿手拍着她的屁屁,道: “有什么好笑的?你不是发誓不笑了吗?” 夜萤瞪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道: “不笑啊,我没有笑啊,我什么时候笑了?” “哼,你再说没有笑?那方才为什么抖?” 端翌手慢慢停下来,动作越来越和缓,嗯,打的地方好有弹性,太好摸了。 “抖吗?我有抖吗?”夜萤做严肃状,“我那是忍着笑好不好?忍着笑和笑是有区别的。” “好哇,怎么说都是你有理。不过,老婆放心,我有一味专门治抖的良药……” 端翌想到了一个惩治夜萤的妙招,他的手托着夜萤那里一个翻转,就把夜萤从他身上揪下来了,然后,如愿以偿地翻身而上…… 接着,夜萤马上就悔不该发誓不笑了。 因为,端翌给了她毕生最难忘的惩罚…… 两个时辰以后…… “都怨你,我都走不动了。” 夜萤腿一拐一瘸的,夜已深,她和端翌走在人息全无的村道上,经过村民的门户前时,偶尔被惊醒的田园犬抬起头,想冲着他们吠叫,但是一嗅到熟悉的味道,知道是村里人,又低头盘着身子睡着了。 所幸如此,不然夜萤一瘸一拐的,也不知道怎么回家。 “我让人用轿子抬你?” 端翌也觉得自已把小女人折腾得太狠了。 呃,谁让她今晚让他起性呢? 先是在夜里正家指点风云变幻,让他觉得猜不透她小脑袋瓜子里到底还有多少绮丽的思想;再就是方才知道他的弱点后,笑得差点喘不过气来…… 端翌当然不能轻饶了她。 两个人一番柔情蜜意,当然,是端翌自认为的柔情蜜意之后,夜萤便产生了走路不适等诸症状。 “去,糗死了,我才不让人抬呢。这样岂不是让更多的人知道我的事?” 夜萤自是拒绝。 这个蠢男人,看他嘴角得意的笑,分明是巴不得把事情扩大化,好让人家知道他有多么勇武…… “那我背你?” 端翌自是心疼。 “这样倒行,如果遇到人,就赶紧把我放下来。” 夜萤想了下,觉得这是个折衷的好办法,不然,她实在无力支撑走到家。 “唔,好。” 端翌立即躬下身去,让夜萤伏到他背上,然后把夜萤背了起来。 “累不累啊?” 走了一段,夜萤没有听到端翌大喘气,便关切地问道。 “累啊,看着很轻,谁知道背起来那么重。” 端翌故意道。 “好哇,你是变着法说我胖吗?” 夜萤气坏了,拿手敲着端翌的脑袋,当然,轻轻的敲。 两个人一路嘻哈,到了归燕堂,夜萤示意端翌从后门进去,她住在最后一进,从后门进去,便不会搅扰到任何人。 不过,夜萤到了后门,却为难了,因为她没带后门的钥匙。 现在的钥匙都是用粗铁丝折成的,一柄钥匙就是一个男人的巴掌大,哪个女人出门也不爱揣着啊? 难道两个人要露宿在外头?或者得去叫醒施管家? 动静弄得这么大,明天大家都知道这俩人约会到深夜了。 呃…… 端翌自然也不会带着夜萤的钥匙,不过,这根本难不倒他。 见夜萤为难,他在月光下对着夜萤展露笑颜,指了指自已的面颊道: “奖励一个,我就带你进去。” “真的?不用惊动任何人?” 夜萤看着端翌正气凛然的脸,还真的亲了他一下。 端翌心满意足,笑道: “当然不会惊动任何人。” 说完,他后退了十几步,然后象冲刺跑一样,快速地几步,跑到粉墙跟前,“蹬蹬”几步踩在墙上,然后手按着墙头,一个翻身,便进入了院内。 这样也行? 夜萤还是清楚分明的第一次看到端翌的身手,不由地瞪大了眼睛,哟,好家伙,院墙有一人半高呢,就这么进去了?这家伙若是去溜门撬锁一定是把好手。 就在夜萤胡思乱想之余,后院的门“吱呀”一声响,打开了。 端翌从里面探出头来,对她一招手道: “进来。” 夜萤笑嘻嘻地进得门来,对端翌道: “这样也行?果然是防君子不防武林高手啊!” 端翌冷哼一声,就晓得她嘴里没有好话,方才那句话肯定是临时改的,原本是打算说防君子不防小人吧? 夜萤吐了下舌头,返身轻轻把院门关好,两个人这才蹑手蹑脚地进屋了。 其实因为夜萤处在走亲的阶段,所以后院的门,到下半夜前都是虚掩的,后半夜晚晴才会锁上。 不过,今天他们回来已经超过下半夜了,晚晴便把门锁上了。 两个人经过一番“冒险”,总算到了家,夜萤稍事收拾,立即瘫在床上,进入了梦乡。 端翌神清气爽,心里头那种把秘密吐露后的畅快感和轻松感久久未消,原来,把心底积压的事情,和心爱的女人分享亦是如此愉悦。 端翌抱着夜萤,看着她睡梦中的睡颜,不禁亲了下她的额头,良久,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端翌天未亮就自动醒来,他先是到自已的客房换了一身短打,然后便到后院的操场上,打了一套军体拳,然后开始有条不紊地练起单杠、伏卧撑来。 只要在柳村,这是他每天必做的。 一番运动之后,他才觉得全身都舒展开了。 一套虎虎生风的军体拳打完,端翌的身上已经罩上一层细毛汗来,晨曦照在他的身上,他结实分明的肌肉在阳光的照耀下特别显眼。 端翌练得性起,索性把上衣扒了,露出块块突起的肌肉,然后用单杠,把上半身这些肌肉凌虐了个爽……推荐阿里种田文大神作者花满衣大大的新书《农家荒年》:穿到农家遇荒年,别人无粮我有粮,别人饿肚我吃饱,扮猪吃虎的感觉叫个爽!这是一朵伪白莲为求生存周旋六个皇帝之间的故事。 第九百一十四章局势突变 最后,端翌以一个标准的人体旗帜结束了整套单杠上的动作。 这时,操场上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还有宝器敬服的声音: “端大哥,太棒了,平素我起得晚了些,现在才发现,原来你早在我们来之前就热身开了,难怪我觉得你每天没和我们一起练,状态还保持得这么好。” “臭小子,不许拍马屁,练武讲究的是冬练三伏、夏练三九,一刻都不能懈怠。你呀,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所以我不苛求你们一定要早起练武,免得影响了身体抽条。” 端翌看着一脸崇拜递过擦汗布巾的宝器,便用布巾擦干身上的汗,然后穿上短衫,让宝器着手拉筋热身。 今天若不是知道宝瓶不会来练武,端翌也不会“豪放”地脱了上衣。 “端爷,要事!” 傅太医急匆匆地从后院的门里走出来,看到端翌,神色焦急仓促。 “什么事?” 端翌这是第二次看到傅太医这么紧张,第一次是昨天,宝瓶的脚受伤的时候。 “到客房再议。” 傅太医看了一眼宝器道。 端翌便知道傅太医肯定有不方便外人听去的机密大事,也是神色一凛,对宝器道: “你先自行练着。” 宝器点头应允。 其实端翌把一整套对敌实战很强的军体拳都教会他了,他现在要做的就只是反复精练,把这些动作融汇贯通,以便对敌应战时,运用自如。 如果有一天,能把这些动作做到随心而发,那便是小成了。 宝器牢记着端翌的话,在拉伸后,一板一眼地打起军体拳来。 …… “什么事?这么紧急?” 端翌回到客房,还未坐下,随口问道。 “两国烽火再起,昨天晚上北疆突然发兵,把云海镇拿下了。” 傅太医神色凝重。 这两国一旦硝烟再起,那就是千万生灵涂炭的问题。 “什么?北疆为何单方面撕毁停战协议?” 端翌今生截止为此,最大的骄傲是通过他的努力,让大夏朝和最大的心腹隐患之国北疆达成停战协议。 从现实来国,这是避免两国生灵涂炭、休生养息的最佳协议,谁能想到,停战不到一年,两国烽火又起,而且还是当时的战败国北疆单方面挑起战争。 “据前方传来的线报说,吉尔疆察部落的大王子阿不都潜入大夏期间,被我方砍杀,脑袋装在一个盛满石灰的木匣中,送到了吉尔疆察部落,国王悲恸之余,大怒,立即召集人手发兵,将猝不及防的云海镇拿下了。” 端翌皱起眉头,和傅太医对视一眼,顿时,有一种十分不妙的感觉,一起涌上了他们的心头。 阿不都王子潜入大夏,应该指的是他来找雪莲公主的那一次吧? 可是端翌明明把阿不都放回郊野,以阿不都的能力,不至于在郊野殒没啊? 而且,那里也不是真正的荒郊野外,而是通往北疆的大路边的一条小路。 以阿不都的身手,应该很快就能找到大路…… 莫不是,阿不都就在那时候出了意外? “有没有更详细的线报?” 此时交通不便,用飞鸽传书的话,情况不一定能详尽,为了把情况说明,还会飞成若干只鸽子一起传送情报。 但也不一定每只鸽子都能平安顺利抵达,同时也不一定同时到达。 所以,他们现在收到的情报也不是很详尽,只能等,等后面的信鸽飞到。 果然,一个时辰内,陆续又有信鸽飞到。 端翌和傅太医一一解开情报,根据上面的顺序拼接起来,最后形成了一份完整的北疆战报。 原来,阿不都的头颅是前日送到吉尔疆察部落的,国王收到儿子的头颅后,大为震怒,觉是这是一种深刻的羞辱。 即便阿不都不是以正常身份进入大夏的,但是两国已经签订友好停战协议,大夏朝哪怕把阿不都押解出境也好,却连一声通报也没有,也未直言阿不都犯了什么错,只在信里指责阿不都冒犯了神武大将军靖王爷的威严,所以送上人头以为教训。 因此,吉尔疆察部落便连夜召开联合会议,召集各联合部落的国王通过发兵的决议,决定单方面撕毁停战协议,发兵征战大夏,以挽回北疆的尊严。 北疆的国家组织,类似于后世的美国,平时各个部落保持自治,有各自的王室,但是大家都统一听令于联合部落长。 自然,最强大的部落便是联合部落长。 而吉尔疆察部落便是北疆这些部落里最强大的一个,自然充当了联合部落长的角色。 可以说,看完这份比较完整的情报,端翌和傅太医面面相觑,但是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立即追查那天把阿不都放在郊外后的事。” 端翌吩咐傅太医道。 “嗯。” 傅太医除了是大夫,亦充当了端翌的谋士一角。 “王爷,咱们是不是尽快赶回京城?” 傅太医晓得,若是边疆一动武,京城里最受欢迎的自然是端翌,大家都等着他再次领兵出征呢。 “不用,直接往北疆去,阿不都被刺一案,不能松懈,必须一查到底。” 端翌吩咐道。 阿不都一事,肯定是人为的阴谋。 但是对于端翌来说,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去和夜萤告别。 “什么?你要离开一段时间?为什么?” 夜萤懵了,她总觉得自已和端翌终于克服一切困难,可以天天如神仙眷侣般终老,没想到,端翌这次说得很严肃,似乎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一般。 “我离开的时间或许还不会短,但是一有空,我就会回来看你。” 端翌脸上的笑容也很勉强。 北疆这次折了一名联合部落的王子,很难想象有什么可以平息吉尔疆察国王的怒火,这一仗,如果不把北疆打败,根本不可能停下来。 就算是把凶手揪出来也没有用。因为损失已经造成,颜面亦是尽失,吉尔疆察部落不可能接受任何形式的议和。 “你实话告诉我,为什么离开?有没有危险?” 虽然端翌不说,但是夜萤还是从端翌身上嗅到了危险的气息,这是属于情人间的默契。 第九百一十五章我很快 “这个,现在还不能对你说,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平安归来的,认识你之前,我也经历了不少风浪,不也平安归来了吧? 现在有了你,我更会保重自已。 我才舍不得把自已的老婆让给别人呢!” 端翌说着,便紧紧地把夜萤揽在怀里。 最后这句话,让夜萤不禁破涕为笑,她双手紧紧搂着端翌结实的腰,把脸埋在他的胸膛前,听着他“碰碰”的心跳,顿时感觉一阵心安。 虽然难舍,但是她明白,如若不是特别要紧的事,端翌不会毅然离开。 “嗯,你不管去哪里,都要保持联系。不然我会担心的。” 夜萤留恋着这温暖的身体,舍不得放开。 “萤妹……” 端翌的眼神氤氲,眼波流转间,俯身看着夜萤犹如桃花一般娇艳的小脸,不禁低下头,深深地吻住了她。 “大白天的……” 夜萤察觉到端翌情动。 “没事,我,我很快……而且,我这一去,也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 端翌已经迫不及待了。这可是他第一次说快…… 本来就是每天恨不得把她拴在腰带上,现在这一去,铁血黄沙,也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 若是象从前一般,战事绵绵无绝期,大夏和北疆的战事,持续了十多年,直到他觑着机会,一举大挫北疆的威风,这才签下了停战协议。 这一次,北疆可是现世的血仇,不死不休,估计善终不了。 端翌也憋着口气,准备再次重挫北疆。打得他们下次再也不敢轻易来犯。 既然做了这种心理准备,自然不可能短时间结束战局。 此时,就算夜萤不从,端翌也会死缠着她,缠绵不舍…… 夜萤被他的气息诱惑,身子软软地靠在他的身上,却听端翌反脚一钩,把门关上了,然后便被他紧紧压在了床上…… 这边情浓雨酣,另一边,傅太医愁云惨淡。 “什么?你要和端大哥离开柳村?还要去很久?” 宝瓶听到傅大夫前来告别的话语,不禁楞了。 呃,不行,你不能走,我的脚伤还没好呢! 宝瓶差点脱口而出。 但是又觉得不妥。 似乎,自已不想傅大夫走,并不完全是脚的事情。 但是,不是脚的事情,又是什么事情? “嗯,这一去,长路漫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返。不过,你的脚伤已经没事了,只要继续用药油来搓几天,基本上就会好得差不多了。 剩下的药油在这,你记得让宝器帮你搓搓吧,他力气大。” 傅大夫交待到这里,似乎觉得也该告辞了,他和宝瓶有意义的交集,似乎只有这点了。 不过,又好象好多话没有说,但是那些话却是他说不出口的。 如若早知道北疆要发生战事,他就提前说了,也好让宝瓶有个考虑和过渡期。 但是现在说出口,宝瓶肯定反应不过来,要是被她拒绝了呢? 与其被宝瓶拒绝了抱着失望的心征战沙场,不如不说,怀抱着希望。 嗯,傅大夫打定了主意,便闭嘴不言,室内的气氛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宝瓶听着傅大夫的语气,只觉得有点不对劲,因为他的语气如此沉郁,似乎此行并不会太顺利,她不禁有点担心,叮嘱道: “傅大夫,出门要小心,你和端大哥,要互相照顾着他,他的功夫好,你若遇到什么事,就多靠着他。” “晓得了。宝瓶,你好好养伤,有缘再见。” 傅太医收敛伤悲,男子汉大丈夫,本当将热血洒沙场,在此出征前夕,不宜做小儿女之悲情状。 傅太医气势散发出来,突然让宝瓶觉得有些异样。 眼前的傅大夫,宝蓝的长衫,乌黑如墨的头发被白玉冠束起,显得面如冠玉,俨然一名风度翩翩的书生。但是和一般书生不同的是,傅大夫的身上,多了几分读书人不具备的阅历融合的气质。 宝瓶似乎第一次发现,原来傅大夫竟然这么出众?让她有目眩神移之感。 想着傅大夫要离开,宝瓶心里竟然产生了依依不舍之感。 “傅大夫,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宝瓶突然觉得,自已受傅大夫帮助良多,之前傅大夫帮她和弟弟看病,然后又教他们读书识字,现在人家要走了,自已总不能一点表示也没有吧? “马上。” 傅太医道。 时间不等人,迟一刻出发,前方的战事就多几分变幻。 北疆一夜拿下云海镇,前方防线失守,如果靖王爷不赶紧前往前线调度指挥,怕是接下来听到的都会是噩耗了。 “这么快?我收拾一些东西你带上,你等我,我马上收拾。” 宝瓶顿时慌乱起来,她的脚虽然疼,但已经能勉强走路,此时慌乱之下,竟然忘了脚疼…… 傅太医想叫住她,可是看她忙碌的样子,心里顿时溢出一丝丝暖意,这多象贤惠的小妻子,在给即将出征远行的丈夫收拾东西啊? 呃,其实宝瓶的脚没有那么严重啦,傅太医使了点坏,说得严重了一些,只不过想多点治疗的时间,多点和宝瓶相处的机会。 所以,最终傅太医也没有叫停宝瓶,只是两眼依依不舍地看着宝瓶替他收拾东西。 什么瓶瓶罐罐,什么衣物鞋袜…… “傅大夫,这袜子是我这几天和施娘子学的手艺,缝得不好,你凑合着穿吧?时间来不及,要不然,我练手更好之后,可以缝得更完美一些。” 宝瓶遗憾地道。 “嗯。这样就很好了,这是你送我的第一件亲手缝的东西呐!” 傅太医很珍惜地拿过来看了又看,眼底的笑意简直是掩饰不住地流溢出来。 宝瓶一看自已缝的那粗陋的针脚,不禁一阵汗颜。 但是,傅大夫的欢喜,看上去不似作伪。 “你出面不便,到了地方就及早和我们联络,我在家里多赶制一些衣物鞋袜,到时好托驿站给你送去。” 宝瓶终于鼓足勇气道。 看到傅大夫那欢喜的神情,宝瓶便忍不住想为他做很多事,但是现在她能为他做的,也就是这些了。 “好,太好了。” 傅太医闻言,更加高兴了。 第九百一十六章征兵 村道上,远远地一队军马快速往柳村驶来。 象这样的军马已经来了几拨了,和第一次看到他们到村里大家惊慌失措的情形,村民们已经见惯不怪了。 不过,这些军士但凡到村里,都不算是好事,不是来征粮,就是来征兵。 不过,第一次军士到柳村,倒是并没有马上征粮征兵,只是向村民们宣告和北疆重燃战火,国家需要百姓们的支持,出钱出人,请大家做好准备云云…… 第二次军士再到柳村时,夜里正便依律缴纳了一百两银子、三千斤粮食。 这一次,军士不知道又为何而来? “哟,这村子不赖啊?简直是世外桃源。若是哪一天解甲归田,我可要请求长官允我在这里落户,娶个娇娇的小娘子,买十几亩良田,不胜快意啊!” “黑子,你想得美,这村子如此齐楚,想必是有出贵人的地方,怎么可能让我们这些粗鲁不文武夫到这里来落户?” …… 军士们一路疾驰,到了柳村地界,眼见入村便是青松翠柏,他们的精神也就放松下来,被这世外桃源般的气息所感染,连马都放慢了脚步。 “哟,这柳村简直是我朝最美的村子,村道整齐俨然,两边绿植鲜花盛开,环村的流水淙淙,我想,皇上的御花园的景致不过如此吧?” 带头的军士长听着手下的议论,不由地也开口道。 “哈哈,伍哥,你见过皇上的御花园啊?那里的景致也有这么美吗?” “废话,皇上的御花园我虽然没有见过,但是御花园的景致,自然可以想象,肯定是天下无双的喽!柳村再好,也只能是村庄里拔头筹……” 军士们说说笑笑,很快就进到柳村,找到了夜里正。 这一次来的军士不多,只有二十多人,是为了招募兵员而来的。 夜里正知悉了打头军士的来意,便恭敬地拿出了柳村人口户籍册,按着军士说的14岁起征的规定,逐一统计起数据来。 夜鸣也在边上帮忙摘录。 “前方战事如何?” 夜鸣给军士奉上茶后,搭讪道。 那军士一路风尘仆仆,先是在夜里正家净了手、面,又喝了好喝至极的香茶,心情极为愉快,道: “这一次北疆发了狠,他们吉尔疆察部落的王子,说是被靖王爷指使人暗杀了,并且砍下头颅送到了吉尔疆察部落国王的手里。 北疆人觉得大失面子,所以这一次摆出不死不休的劲,前线十分吃紧。 若不是神武大将军靖王爷率兵亲征,夺回了数个城池,说不定,战火已经烧到江南了。” “什么?这么严重?”夜鸣听了,大吃一惊,夜里正的面色亦是十分凝重。 北疆离江南有近千公里的距离,但是真的打起仗来,一旦对方乘胜追击,一千多公里的距离其实也不是绝对的安全距离。 从前的老皇帝,不是都被北疆生掳过吗? 这是大夏朝一段屈辱的历史,一般都不愿意提起。 “嗯,你们现在地处内地,一时半会还没有什么感觉,若不是前方的将士浴血奋战,你们也没有现如今安逸的生活。我看你们柳村着实不错,进来阡陌相间,村道整洁,房舍至少都是七八成新的,你们村的经济着实不差啊!” 军士一说,夜里正脸上颇有尴尬之色,觉得说好也不是,说不好也不是。 说好,也不知道这军士什么意思,莫非是需要私下再许以好处? 夜里正遇到的军士也不少,见对方话题慢慢往这上面扯,心下了悟,暗地里趁着没人,偷偷塞了一张银票给对方。 军士打开一看,竟有五两银子,心下自是十分满意,说话就更融洽了。 距离端翌离开柳村有两月有余,柳村的村貌表面上看去不动声色,内质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比如,柳村的下水道已经全部改成暗渠,家家户户的污水全部引流到一起,集中处理再进行排放。 而对这些生活污水的处理,夜萤则采用了后世流行的环保生态处理法,在村尾弄了一片湿地,种植湿地植物,如睡莲、猪笼草等,这些植物生长能力强,擅长吸收污水中的肥力,污水经过这里沉淀之后,再流出到暗沟里,排放到河中。 这样处理过的污水,已经基本不会污染河流了,再经过河流本身的自净功能,对河道就不会造成污染了。 而体现在军士们的眼里,柳村鸟语花香,没有别的小山村那种污水横流、猪、羊鸡满村走的现象,自然是心矿神怡。 而柳村谁有的房舍,也会面进行了户外的装修,造型也采用了江南大夏的传统风味,富户灰瓦红砖,一般人家泥墙也刷上了白粉,再穷一些的人家,则由村里公中出钱,将危房进行重新改造…… 此外,村里在村道两侧,也用一些常绿的松柏、三角梅等绿植进行了绿化……一条条做下来,整个柳村的面貌变发生了巨大变化,若是端翌此时回来,怕是一时间也认不出来。 军士收了夜里正的好处,便将一些宽松之处点拨给夜里正。 如适龄的男子若是缴纳十两白银,今年便可暂时免去军役等等,让夜里正松了口气,要不,夜鸣可正好适龄须应征入伍。 至于明年,明年的事明年再说,说不定,到了明年,战事已经结束了呢? 战场上刀枪无眼,夜鸣妻子还未过门,如若现在上战场,一家老小都舍不得,于是夜里正又掏了十两银子,为夜鸣免去了今年的兵役。 当然,也有积极抢着要应征入伍的,如宝器。 他随着端翌辛苦练了快一年,加上本身神力,又刻苦认真,如今武艺早有小成。 这一次打听到军士是来征收兵源的,便兴冲冲地跑到夜里正处,主动报了名。 军士见宝器个头虽然还未拔开,但是走路雄浑有力,一看就是个当兵的好胚子,自是喜欢不尽,宝器又露了一手神力之功,把夜里正院子外头一块两百斤重青石板一下子举起,军士震惊之余,乐呵呵地道: “你这小子,若是到了军中可是一把好手。” “不行,宝器,你还没到年龄,不能去当兵!” 谁知,宝瓶闻讯却赶来阻止了。 第九百一十七章泼冷水 “姐,我都14岁了,怎么不能去当兵?” 宝器得了军士的夸奖,正摩拳擦掌,想要大干一番,觉得自已在沙场上肯定能有作为,没想到,姐姐却赶来给他兜头浇了一盆冷水。 “你那是14虚岁好不好?过了年,开春以后才是14实岁呢!” 宝瓶气呼呼地道。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宝器最终会当兵,但是宝瓶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看眼下的形势,是国家兵力不足,紧急征兵,说不定,一到军营就被赶上战场,连适应的时间也没有。 北疆的蛮子,个个身高体壮,和熊一样结实,宝器虽然有神力,但到底是个半大小子,身体还没抽条呢,哪里是那些蛮子的对手? 被宝瓶说破真相,宝器顿时就萎了。 他脸色郁郁地看着那军士,军士尴尬地抓了下头皮,如雪花般的头皮屑飞下,笑道: “14实岁才能应征入伍。” 其实,如果没有家属捅破的话,14虚他们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是非常时节嘛。 可是既然人家家属找上门就不好了,军士只能实话实说。 “哎!” 宝器叹了口气,被宝瓶揪了回去。 不过,临走时,宝器却注意到,军士冲他偷偷做了个小动作,宝器心情一下子就欢快起来。 不过,当着宝瓶的面,还装得十分失落的样子。 “哟,这姐弟俩是外来户啊?这弟弟的力气挺大的,象他这种人,只要运气好,立下战功,以后没准也是个少年将军呐!” 军士是老油条了,看人的眼光还是有几分的。 夜里正一笑,不置可否,随手把一张夜鸣抄录好的,关于柳村适龄男子的纸递给军士。 “唔,你们柳村共有七十多户人家,四百多号人,适龄的青年男子有近60名,不错,人口的质量还挺好的嘛!” 军士扫了一眼纸,道。 “我们村主要出工匠,哪怕是乱世荒年,只要不偷懒,勤快些,也能挣得一口饭吃,倒不至于饿死,自然人口数量就多了。 若不是之前发生过时疫,死了一些人,现在的人数更多。” 夜里正叹了口气道。 军士也没在意,便唤夜里正随他到村里各家各户去征集兵源。 说实话,一般军队主动到村里的征兵,九成九都是弄得鸡飞狗跳,整个村子哀声阵阵。 但是军士到了柳村,却发现,此次征兵意外地顺利,愿意去当兵的,家里虽然舍不得,但也能忍痛割爱;不愿意去当兵的,倒是都痛快地掏出了十两赎身银子。 话说,这也是目前战事还不吃紧,所以允许民众用银子来赎役,一方面也能增加一些军费收入。 如若真地到了战事吃紧的时候,这条规矩自然就会被取消。 让军士吃惊的是除了这村子征兵意外地顺利,还有就是这村子里的百姓,日子似乎都挺宽裕的,那些不想现下就被征兵的人家,似乎早就准备好了,马上就能拿出十两的银票或者掏出现银来。 这让从军多年的他,也是大开眼界。 说起来,自家的那个小村子,似乎也没有这样的财力和觉悟。 “夜里正,你们村不简单啊!一来征兵意外顺利;二来村里人亦是富得流油啊!” 军士由衷地表示敬服。 “呵呵,军爷有所不知,我们村知道北疆有战事时,已经在村里给村民做好了思想工作,让他们明白,有国才有家,当兵光荣的道理。 同时,我们村公中也规定了,如果一户有人去当兵,每年补贴十两银子,如果不幸在沙场上殒折了,每年公中抚恤十年银子,没有娶妻的,直至其父母终老;有娶妻的,有妻有儿的,其妻儿也由公中每月予以三两银子的补贴,直至其儿女成年,能独立自主。 另外,不想当兵的自缴赎银,这条政策大家也是心知肚明,我不是说过了吗?我们村里工匠居多,有一门手艺,大家拿出十两银子,也不是特别难的事。” 听完夜里正的话,军士恍然大悟,道: “哦,怪不得你们村的征兵氛围这么好。若是别的村,一看到我们进来征兵,早就鬼哭狼嚎了。 现如今听夜里正您这么一说,便觉得其实当兵也是一个很好的出路,你想,部队里能领军饷,家里还有公中的补贴,当三年兵下来,也能攒一笔钱,比种田好多了。” 军士却忘了问,柳村工匠到底做的是什么手工,以至于个个都能富得流油的样子? 其实,由于才刚起步,柳村的百姓也没有军士看起来那么富裕,只是箱包等特产销量极佳,大家每个月都能准时从村里公中领到各自不菲的工钱。乡下人家,又惯会积蓄舍不得花的,所以一年要攒一笔赎身银也不难就是了。 不过,这一趟征差真是好差使,完成得又圆满又有速度,在柳村住了一晚上,这二十多名军士也算是开发眼界了。 因为柳村不光白天风光美如画,到了夜里,也不象别的偏僻山村一般四处黑乎乎的,如果是没有月亮的夜里,简直是伸手不见五指。 柳村的夜里,除了家家户户桅下的红灯笼都点着,就连村道上,也四下里放着气死风灯,有专人负责点油加烛,走在这样的村道上,别有一番滋味。 “呵呵,我们是前线浴血奋战,以后若是退了役,能在这样的小村子里安身立命,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许多军士眼馋地道。 “错,咱们要把自家的小村子建成这般模样,才是正理。不要光看别人的好,人家也是一番苦心经营之后,才有了这样的成果。 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窝乱,与其羡慕别人的金窝银窝,咱们不如回家把自家的破窝修补好。” 姓伍的军士在柳村颇有感触,尤其是和夜里正一番交谈后,多少了解到柳村为什么如此吸引人的原因。 “伍大哥所言极是,不过,我看这村子里的姑娘也个个水灵啊,你们看前边那位,简直惊若天人啊!” 一名军士指着村道前方,一个正向他们走来的窈窕的身影,流着口水道。 众人朝着他指的方向看去,不由地跟着眼直了。 这些人走南闯北,也不是没有见识的,但是眼前这名女子,说容貌不是最佳,但是那五官组合在她脸上,却总是恰到好处的尺度,更别说纤腰一握,胸前丰盈了……推荐花满衣大大种田文《农家荒年》,抓紧收藏养肥哈。 第九百一十八章让军士后背生寒的女人 那女子见对面缓缓走来一群穿着便服的军士,他们似乎得了急症,不是头歪眼斜,就是嘴巴大张、做面瘫状,口水有的甚至都快滴到了地上。 她不由地“噗嗤”笑出声来。 不笑还好,一笑对面这群军士全成了面瘫了,无一能幸免,口水该滴到地上的也滴到了地上。 直到她走过好一阵,这些军士才回过神来。 “乖乖我的亲娘,方才见到的是仙女吧?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诱人的女子,若是能让我娶她为妻,我就算是入赘柳村也愿意啊!” “想得美吧你,看这情形,你以为柳村什么人都能进得来呀?这村子的村规民约真是太与众不同了……” “说村规民约干嘛,说那漂亮的小娘子,真是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方才她那展颜一笑,我的魂都被她勾走了!” 军士中一个读过几天书的不禁掉起了书袋。 “小孩,你知道方才过去的那女子是谁吗?” 一个军士逮着一个鼻涕娃问道。 “方才过去的那位?自然认识,她是我们柳村最厉害的女人。县太爷为了她死了,她大伯因为她,被官府抓进去,到现在还没有放出来。山上的蝙蝠洞她进去过一次,蝙蝠就被炸没了。总而言之,夜姑娘真的很厉害,虽然她的夫君是个放牛的,但是她却让我们柳村的百姓腰包里都鼓了起来,她说以后我们还会富得流油呐!” 鼻涕娃其实也不小了,大约八九岁,正是半大不大,理解事物喜欢掺杂上自已看法的时候。 他把从大人嘴里听来的议论再加上自已的语言加以描绘和形容,听起来毫无逻辑,却让一群军士听得后背一阵汗毛倒竖。 把鼻涕娃放走后好一阵,一群原本走路都吵吵嚷嚷、热闹不停的丘八,如今却难得安静了半晌。 “妖孽啊,还好咱们没惹她!” 半晌,军士们中终于有一个人开腔道。 “是啊,幸好咱们没惹她!” 立即有人点头表示赞同。 你想想,一介女子,能让知县为她死了,亲大伯被弄到狱中蹲着了,还能让柳村这个小村子富得流油……更别说小孩子嘴里那蝙蝠什么的了,听着毛糁糁的。 不过,众人也就这两人应和了几句,虽然是杀过人,见过血的军士,但是走在这气死风灯明亮、风景优美村道上,他们突然都堪堪地打了个寒战,莫名地对这个村子产生了一种敬畏之心。 夜萤是到工坊查看进度的,一路上遇到那些军士,她亦不以为意,反正是正规的军人,不是兵痞,她倒也不担心这些军士会粗鲁无礼。 事实证明,这些军士看到她,莫名的喧哗声都低了下来,还有些人束手束脚的,似乎看到她都要同手同脚走路的感觉。 虽然有点莫名其妙,但至少证明这些军士还是讲规矩的,夜萤倒是莫名觉得夜色中的柳村多了几分安全感。 军人保家卫国的铁血就在于此吧,夜萤忽然意动,觉得是不是要往前线捐送一些应急物资。 但是再一想,似乎也不好出这个风头,毕竟,现在是王权人治的社会,万一太出风头,成为众矢之的,反倒不美了。 毕竟柳村还很脆弱,虽然赚了一些钱,但是不宜将自已的家底暴露在众人面前。 军士们次日离开了柳村。 但是也带走了宝瓶的心。 因为,宝器竟然留书一封,称投奔军营去了,要姐姐和家人勿念,他一定会建功立业,平安归来。 宝瓶气得把信撕来,拍马就要去追人。 然而,宝瓶这一举动,却被夜萤拦下了,夜萤劝她道: “宝器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已的想法和主张。而且,他是你们家顶门户的男人,如果不外出摔倒,以后怎么支撑门户?再说了,如果他的心已经不在这里了,想到外面的更广阔天地去闯了,你觉得小小的柳村还能困得住他吗?” “可是,我害怕他有什么意外!”宝瓶泫然欲下。 “呃,我知道,不过,作为家长,不是有这种担心,就是有那种担心,走路你都会怕他摔倒,游泳也怕他会不会淹死,还能因噎废食了?” “萤姐,你说的我都明白。”宝瓶一脸忧虑,道,“但还是担心啊!” “长姐为母,儿行千里母担心,这点心思我明白,但是龙困浅滩,对他来说,也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 夜萤劝解道。 “哎,我冷静不下来。你想,为什么人家端大哥明明有一身本事,却能在柳村呆得好好的,若不是此次有事必须外出,我看他根本不想出去,只想留在柳村。” 宝瓶忽然道。 夜萤一听提到端翌的名字,不由地一阵晃神。 两个来月了,其间端翌也陆续通过飞鸽传书向她通报平安,但是也只是廖廖数语,语焉不详。 具体他在外面做什么,遇到了什么事,都没有说清楚。 “端大哥,他呀,是千山万水走遍,胸中自有丘壑,已经厌倦了热闹和繁华,需要柳村这样的世外桃源,来抚慰他的心灵了。” 夜萤说得有点高深莫测,但是宝瓶却听出个中意味来了,她原本焦虑的心慢慢平静下来,道: “萤姐,你说的我明白了,他们男人想到外面闯,咱们强留不下,但是咱们却可以把自已住的村子变得更加美好,让他们下次回来,就再也不想离开,心是拴不住的,能让他们留下的,是自已的心动。” “哟,宝瓶,都变成哲学家了,但是你说的,一点也没有错。” 夜萤见宝瓶真的冷静下来,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这两个月,她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夏天的水稻都已经收割起来,征粮的军士头前来了一拨,现在又来了一拨征兵的军士,还带走了宝器…… “萤姐,我会好好帮你的,让宝器以后厌倦了外面的繁华热闹,恨不得求我让他能留在柳村。” 宝瓶气哼哼地道,准备掀起对弟弟不辞而别“报复”的鸿篇巨著。 第九百一十九章强势出击 见宝瓶终于被自已说动,情绪稳定下来,夜萤不禁和她相视一笑。 身边的男人总是蠢蠢欲动,或许,是因为身边的女人太优秀,逼得他们不敢停下脚步,只能一直努力往前赶。 宝瓶终于想通了,也不再提去追回宝器的事情,虽然揪着心,担心他的安全,但却也想明白了,即便是亲如姐弟,也有不同的路要走,她不能因为自已能干,就要代替宝器走完这一生。 宝器终究要开辟一条属于他自已的路。 为了她和宝瓶说的这个共同奋斗目标:把柳村变成美好的世外桃源,夜萤也是拼了。 “什么?你要加大工坊的投入?把工坊的规模扩大一倍?是不是疯了?夜姑娘!” “这可是一大笔钱啊,相当于现在公中的全部积蓄还要略超,把这笔钱拿出来,公中的银库可就空了,还怎么应付种种支出?不说别的,如果官兵再来征粮征兵,咱们公中就没有办法应对了。” “现在是打仗的时候,战事会如何变化,谁也说不准。说难听点,万一要是边关的驻军守不住边防,还会有些北疆的流寇流窜进来,这样的苦楚,我们早年都曾受过。你们年纪还小,不太记得这些当年的往事了。不多留些银两怎么行?” “是啊,要是流寇闯进来,咱们工坊可是带不走的,只能摆在那任人糟蹋了,而银票只要揣在身上就能跑,还能当成日后复兴的资本。” 族老们凭着自已的人生经历和处世经验,齐齐劝说夜萤。 只有赵爷爷和夜里正沉吟不语。 或许,他们莫名对夜萤就有一种天生的信任之感吧,觉得夜萤要是拿出主意,一定是做好了多方的谋算。 “各位族老,其实你们还没听我说完,不光是工坊要扩大一倍,生产规模也要扩大一倍,不,甚至是两倍、三倍。大家不要惊异,我不是得了失心疯,更不是被人下了蛊,相信我,这些我都是进行了市场调查后,有理有据,才做出这样的决定。 我再说一句,不管大家同不同意,我坚持我的意见。” 夜萤脸上并没有太多激动的神色,因为她早就知道会被族老们反对了,在战争期间,要反其道而行之,把生产规模扩大,肯定不会得到理解。 但是如果错过了机会,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夜萤并不想按步就班。 夜萤的强势,让大家沉默了。 毕竟,他们再怎么瞎BB,也得看夜萤的脸色。 村里的财源活水,都是夜萤带来的。 虽然她只是一名女子,在村里目前也没有任什么职务,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已经在这些族老心中,拥有了超脱的地位。 当然,她此次的强势亦是大大出乎众人的意料就是了。 在战争期间,扩大生产规模,众人凭经验觉得是大忌,但是夜萤为什么还要做出这样的决定呢? 赵爷爷和夜里正最终对视一眼,脱口而出道: “既然夜姑娘决定了,那就听夜姑娘的吧!” 柳村最有权势和威能的三个人都这么说了,其它人就算还心存忧虑,也只能服从了。 其实,夜萤要扩大生产规模并不是头脑发热做出的决定。 说起来,前线虽然战事如火如荼,但是后方却因此得享安宁,毕竟前方的战事太远,后方的百姓依然过着过去同样的安逸生活,只是在茶余饭后的闲谈中,会多了一些关于战事的资谈。 因此,柳村的生意,并未受到战事的影响,相反,战事的燃起,似乎还激发了人们的购买欲,在战火纷飞中的或血腥或传奇故事,让人们在心旌摇荡之余,也激起了人们的另一种情绪。 这种情绪,也算是一种商业指数,夜萤认真分析过,觉得可以称它为末日指数。 战火中难免多了许多生活突然遭变故、意外横生、死于非命等场景,人们即便不是这些故事的主角,但是却容易产生代入感,引发他们:如果是我,怎么办的心理反馈和思考。 然后便会觉得,对自已要好一点,不然,若是死了、病了、残了,现下的生活就享受不到了。 战争把生活中的细微极致放大,把生命之河原本和缓流淌的渐进过程,猛地加速,生老病死一下子都被推到眼前。 于是,在末日感的驱使下,人们就会产生及时行乐的心理,花钱愈发慷慨大方。 比如,从前想买的心爱物什,可能会觉得还是省一省,哪天赚到更多的钱再买吧,但是在末日情绪的驱使下,人们就会觉得,时不我待,此时不及时享受,还等到什么时候?死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谁知道战事明天会不会推到眼前…… 这就是末日指数。 末日指数愈高,奢侈品反而愈发热销。 当然,这不是夜萤的独创,这是她依据后世看到的报道,以及目前自已收集到的箱包、化妆品数据总结出来的。 在后世的报道中,夜萤就看到一个有趣的数据,称在第二次、第三次世界大战中,妇女们更热衷于购买口红、香水等奢侈品,因为她们觉得,朝不保夕,此时不美,更待何时; 而男人们则更青睐于手表、考究的西服,和妇女一样,都是烧钱的外在装饰品。 男女的共同表现,是因为他们都有一种末世一般的危机感,只有通过奢侈品来提振自已,告诉自已,最坏的时候不会到来。而且,即便最坏的时候到了,自已也算是享受过人生,不留遗憾了…… 夜萤由此触发了灵感,在战火烧起来之时,柳村的族老们都觉得这不是扩大箱包生产好时机的时候,夜萤毅然强势决定,还是要继续建好工坊,增加LV箱包的生产规模。 族老们觉得夜萤此举肯定会大受挫折,因为打仗的时候,大家都心内慌乱,谁会想去购买这些昂贵的物什呢? 和族老们一样心存担心的还有宝瓶。 宝瓶自不是担心箱包生产扩大会亏损,她只是担心夜姐姐会不会声名扫地,在族老心目中因此失去原来的影响力。 当第一个月的销售数据即将出来时,宝瓶简直是惴惴不安,觉得心惊肉跳。 不过,销售数据却不是她统计的,而是由工坊那边赵大郎提供数据过来,再由夜鸣一个月汇总一次。 村里的族老们一月开一次碰头会,月初这一次,现在已经是最重要的会议了,因为这个碰头会,能看到每个月村里财务的收支报表。 看到夜鸣拿着报表到来,宝瓶的心都碰碰地跳起来,反观夜萤,倒是一脸镇定,还拿着茶杯悠闲地喝茶呢! 第九百二十章对账 看到夜鸣脸上不动声色的表情,宝瓶觉得,这似乎是一个不好的兆头,如若数据好的话,夜鸣脸上是不是该带些喜气呢? “喂,夜家的儿郎,怎么样?是不是销售数据不好看啊?我看你脸色沉得和水一样,呵呵,我早说了,不要盲目扩大生产吧?现在在打仗,大家有点余钱,都掖在兜里哪里舍得花?即便要花,也是把钱放在购买粮食这些生产物资上。 不是我给自已泄劲,咱们柳村的LV箱包太花哨了,也不实用,不能抵饥顶饱的,所以我说不要盲目扩大生产规模,一定是正确的。” 村里一名族老,观察到宝瓶的焦虑,还有夜鸣的面色平淡,顿时觉得,自已以前的反对意见才是正确的,迫不及待地想要出头露脸一番,以示自已的过人之才。 夜里正和赵爷爷也不知道相关的数据,因为这些数据,只有今天早上统计的夜鸣知道。 各方汇总来的数据很多,若不是夜鸣向夜萤学过算术的知识,他也做不好账册。 但是由于现在柳村的各项收入支出数字愈来愈庞大复杂,所以必须有一个专门的总会计。 这是夜萤告诉大家的词汇“总会计”。 夜鸣之前就在夜萤手下受训,理所当然就任总会计这一职。当然,总会计手下还有若干个商行的会计,这些会计最后汇总的资料,都交到了夜鸣的手里进行统计。 现在,夜鸣手里拿着一本不算太厚的账册,这是所有厚厚的账册汇总之后由繁变简,最后的精华。 大家都眼巴巴地看着夜鸣。 在夜里正的带契下,在夜萤的保驾护航中,夜鸣在村务中插手越来越多的事物,大部份族老也慢慢认可夜鸣的才能。当然,也有不服的,比如方才言带讽刺之意的吴才育。 吴才育也有一个孙子,年岁和夜鸣差不多大,他见夜鸣开始插手村务,夜里正有意培养夜鸣做接班人,不由地眼红起来,也想让自已的孙子从中分一杯羹。 原本,夜里正在带夜鸣处理村务时,柳村一穷二白,里正一职,类似于公益组织的头目,并无实际利益上的好处,只是因为能帮着村民和官府沟通,博得村民和官府两边的信任而已,好处都是虚的,自然也没有太多人眼馋里正一职。 但是随着柳村商业走上正轨,财源滚滚而来,里正一职的身价,也跟着水涨船高,开始有人注意到了担任里正一职后能带来的收益,比如吴才育这一类的人物。 于是,或明或暗的,在族老中,吴才育开始有了不一样的心思,说话的语气和画风,也慢慢发生了转变…… 夜鸣听到吴才育说的话,带着浓浓嘲讽夜萤的意味,他对有人讽刺自已尊敬的姑姑自然不满,不过面上不显。 少年心性,因为有所经历,而日愈沉稳。 这也是夜萤看好夜鸣接掌夜里正职务的最大原因。 夜鸣热心助人,善良,懂得感恩…… 夜里正毕竟年纪大了,精力不如前,他若是能从里正一职上卸下,就能专心从事茶叶生意。 听到吴才育的话,夜里正和赵爷爷相视微微一笑,自是晓得吴才育的情绪为什么那么复杂激荡。不过,他们也懒得去搭理他的话茬。 见无人理睬,吴才育不由地有些悻悻,他尴尬地清了清嗓子,干咳几声道: “我说的难道不对吗?我也是为了村里好。村子里好不容易才挣了些钱,公中攒银子也不容易,一下子就这么花光了,你们难道不心疼啊?” “心疼,我们自然也心疼,不过,心疼也要看能不能带来更大的收益。” 说话的是赵爷爷。 他是所有族老中年纪最大的,德高望重,他一开口,大家都不敢说话了,吴才育自然也是安静下来。 不过,吴才育心里自然不服,只等着看笑话就是了。 当然,村里这一次要真的不赚钱,他才高兴呢,这样就有机会趁着夜萤愧疚的时候,提出让孙子协助夜鸣做总会计的事了。 他算是看出来了,夜鸣这总会计一职,实在太重要了,村里银钱的来往支往调度,都在总会计的账上呢。 什么银两的进出,小到一文,大到上百数千,都要经过夜鸣签字画押才能出去。 也就是说,夜鸣其实是柳村的财务大总管。 如果孙子给夜鸣打下手,学会了夜鸣的本事,那还愁什么吃香的喝辣的?而且,如此一来,以后觑准时机,要扳倒夜鸣也才有机会啊!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见大家都不说话,安静了下来,夜鸣便徐徐落座,然后“啪啪”地翻开账册,动作利落,带着一股难以言说的潇洒。 “下面我和各位长辈通报下咱们村上个月的财务数据。” 在座的长辈,谁的辈份都能压死他,所以不管大家冷嘲也好,热讽也罢,夜鸣早就锻炼出宠辱不惊的气质了。 他牢记夜姑姑一句话,那就是做财务的人,一定要自清,然后便能理直气壮。 因此,不管这些长辈出于何种目的,说一些损人不利已的话,夜鸣都能从容以对,不显于颜色。 他在这种场合,只说与财务有关的话。 见自已一句话说出来后,大家都安静下来,夜鸣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场合,也知道即便大家不说话,但是他念出数据来时,大家都会竖起耳朵认真地听。 于是,夜鸣口齿清晰、一一进行了数据的解读。 柳村现在的产业收入主要集中在LV箱包的生产和销售上,还有部份茶园、养殖场的投股;而支出则是五花八门,什么下水道的维护修复费用、村里保洁员的每月雇银等等…… 夜鸣先念了支出,这个数字和上个月相比也差不多,几乎是固定的,因此大家都没有什么异议。 当然,上个月还多了一些额外的支出,那就是征差军爷在柳村时一些必需的花费,如吃喝度用,还有被称为“平安费”的小费。 这些族老们也没有异议,花钱买平安,这是一种传统,何况花的也不多,没有超过十五两银子。 念完支出,就该谈到收入了,当夜鸣念到收入项时,大家立即提起了精神……推荐花满衣大大的种田文《农家荒年》,大家快去看啊,女主如何36式吊打渣渣,哈。 第九百二十一章柳村红利 “什么?怎么会这样?不可能吧?” 吴才育听完夜鸣用不紧不慢的语气念出来的数据,不禁吃惊地张大了嘴,情不自禁地道。 “嗯,看似不可能,但是夜萤她看准了形势,趁势而上,把不可能变为了可能。这就是领导才能,虽然她是女子,若不是她一直推辞不受,我这里正的位置早就让给她了。” 夜里正感概地道。 吴才育顿时成了闷嘴葫芦,半晌发不出声音来。 他原本以为,如今是战时,大家都忙着躲避战乱,哪有可能会舍得花钱买无用的奢侈品,没想到,生产和销售出来的数据“啪啪”打了他的脸,箱包的销售量和价格,甚至比平常时期都翻了一倍有余。 事实证明,夜萤的判断是正确的。 吴才育郁闷至极,这下夜萤的地位更加牢固了,自已之前还出言看不起她,人家想必记恨在心,自已想推孙子作为夜鸣副手的想法,怕是要再觑时机了。 众族老听到这个数字,不由地都发出了惊叹声,道: “没想到,夜姑娘时机觑得真准,若不是你大胆作为,哪有这样的业绩。” “没错,夜姑娘真是商业奇才,咱们柳村过上好日子,真是指日可待啊!” …… 顿时,屋内奉承之声不断。 夜萤倒是没有过份惊喜,其实在她心里,目标远不止于此。 有了更宏伟目标的人,自然不会对眼前暂时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 宝瓶在边上,看到夜萤的表现,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 夜萤的第一次强势坚持便取得成果,于是就此产生了强大的信任效应,族老们面对着夜萤的发声,声音就更低了。 所以,当夜萤说工坊要全面开工赶建并扩大一倍的生产流水线时,族老们都投了赞成票,若是不赞成的话,日后岂不是又要被“啪啪”打脸? 这个脸,他们丢不起。 谈完生产线的事,夜萤又道: “接下来,我想谈谈廉租房的事,还有引进安抚流民进村的事。” “什么叫廉租房?为何要建这什么廉租房?流民进村又是为何?” 族老们大惑不解。 夜萤抿嘴一笑,开始解释起来。 原来,最近夜萤在三清镇上,敏锐地发现多了许多衣衫褴褛的外来人口,这些都是边疆战乱,被战火祸及的民众,他们为了躲避战火,便往生活相对安宁的内地迁移。 虽然现在人数还不算太多,但是既然连三清镇上都有了,想必象府城那样的大城肯定也有不少。 这些灾民数量一旦聚集到一定程度,官府不加管理的话,说不定就会引起祸乱。她的想法是,在柳村建一些廉租房,把灾民引进柳村,收取低价房租,让他们安心居住,同时,也可以把他们训练成补充箱包流水线的劳动力,解决本村劳动力短缺的难题。 夜萤说到这里,吴才育忍不住跳出来了,他冷笑一声,道: “夜姑娘你是想替官府出手,来引导这些灾民吗?真是笑话,咱们村子小,地处偏远,灾民不识路,不一定摸到这里来。你要是把他们引进来,才是祸患呢。 再说,你愿意提供劳作的机会,可是人家要不要领情,还是一回事呢!” “是啊,夜姑娘,灾民来历不明,身份背景也无法清查,万一有什么穷凶极恶之徒混迹其间,咱们也不可能马上发现。一旦被引进柳村,就可能引发可怕的后果,我倒是觉得这条要慎重。” 没想到,这一次,赵爷爷却赞同了吴才育的观点。 夜萤心下已经明了吴才育是有意为难,怕是不管她提出什么想法,吴才育都会反对一番。 但是赵爷爷如此说法,却完全是出于对柳村的关心和爱护。 见大家亦是赞同地点点头,夜萤也没有一直坚持这个建议,她知道,对于接受外来人口进村,柳村的人肯定一时半会没法接受,尤其是大批量的人口涌进村里,更会给他们带来焦虑和不安全感。 毕竟,那么多人要是来到柳村,住哪里吃什么,会不会反客为主…… 封建王朝的一个特点就是人口流动性小,大家都抱着故土难离难舍的思想。 要想有大规模的人口引进时机,除了朝廷下旨进行人口大规模地迁移,就只有战乱时期了,受兵灾匪患伤害,百姓流离失所,这才能打破原有的户籍结构。 夜萤就是看准了这次人口红利,所以才提出要把这些外来人口引进柳村,哪想到刚张嘴就被大家反对。 夜萤沉吟子下,继续道: “我晓得大家心中的种种顾虑,所以我才提出要建廉租房,把房子租给流民们住,让他们有安身之所;然后再把他们引导到工坊,成为制作箱包流水线的熟手,这样,咱们柳村的生产能力又会更上层楼,希望大家能够放下顾虑,好好考虑一下这件事情。 若是错过了这个时机,日后要再招募这么多人手,怕是没有机会了。” “夜姑娘,此事对柳村影响深远,是件大事,还须慎重考虑。” 赵爷爷看来亦是保守派,一旦涉及到柳村的根本,他也十分谨慎。 “大家的担心我能理解,那这件事就暂且缓缓吧,不过,我还要说的另外一件事,亦十分重要,希望大家重视。” 夜萤见赵爷爷口气其实挺坚决的,便退了一步道。 毕竟,赵爷爷是她尊敬的人,她不想和赵爷爷闹崩了。 见夜萤后退一步,赵爷爷也松了口气,道: “还有一件是什么事?” “储备粮食。大家有没有发现,近期粮价略微上涨?我想这也是打仗带来的副作用。我想接下来,如果战争不能马上结束,粮食一定还会继续涨价,咱们必须囤积粮食,以防止粮荒。” “嗯,这条说得很有道理,我赞同囤粮的说法。” 赵爷爷这回欣然表示赞同。 “我也同意囤粮。”夜里正在边上发声道,“上一回打仗,我记得过了产粮季后,粮价可是翻了一倍有余,当时大家做饭都不敢用纯粮食了,粥里总是要掺上野菜。若是碰上荒年,粮食减收,那就更不得了。” 夜里正回忆起往事,不禁一阵唏嘘。 “哎,希望神武将军靖王爷这一次能象上一回一样,把北疆打败,让咱们百姓过上平安喜乐的日子。” 赵爷爷也感叹地道。 “好,既然囤粮没意见,接下来大家就要做出决定,拿出多少公中的银子囤粮,这些粮食买回来后,囤在哪里?” 夜萤见这一点大家一致赞成,连吴才育也没有吭声,便抛出下一个话题。 第九百二十二章事情办砸了 “这个我觉得可以拿出公中月赚的一半银两买粮食囤积起来,还可以发动村民自已囤积部分,夏粮才入库,现在大家手里存粮应该还很多,趁着这段时间粮食低价,能收尽量多收一些。” 夜里正建议道。 “嗯,这我倒赞成,只是若是粮食囤太多,会不会触犯官府的戒律?” 有族老担心地道。 “这点倒不用担心,咱们是囤粮自用,不是用来囤低卖高,发战争财、国难财,所以于官府无碍。” 夜萤出了几次事,都是与官府有牵扯,所以现在她也特别谨慎小心,还特意熟读了大夏朝的律法。 因此,见族老们有疑问,当即予以肯定的解答。 “如此甚好,明天就去买粮吧,但是一次不要买太多,咱们多叫一些村民,分头去买,免得引发恐慌,引起官府的注意。” 夜里正建议道。 “我家孙子可以帮着采购粮食。” 吴才育第一个出来赞声道。 这一次他倒是特别积极,夜萤不禁留意道,吴才育这次没有横加破坏,但是这样反而让她感觉不踏实。 不过,夜萤并没有当面指出来,她眼波一转,又换了个话题道: “购买来的粮食,我觉得除了一部份存在公中的粮库外,还需要另外找个地方囤积。” “这个倒不需要。”夜里正眼神一凝,断然否决了夜萤的想法。 夜里正很少用这样的语气对夜萤说话,所以夜萤不禁觉得有些奇怪,她张了张嘴,但是忽然看到夜里正冲她使了个眼色,她便把嘴闭上,不动声色地道: “好吧,那就都囤放在公中的粮库,是我多虑了。” 今天的族老会顺利结束。 第一次参加族老会的宝瓶看着大家唇枪舌剑,夜萤却是从容应对,风采出众,不禁在会后大表佩服道: “萤姐,若是换成我,方才人家嘲笑我几句,我就说不出话来了。你还能如此淡定自若,看来,你的本事我再学十年也学不到。” “慢慢学吧,和人打交道,就是在人心上打滚。别看咱们出发点是为了公中的利益,但是架不过有些人有私心啊! 当公中的利益和他们的私心有冲突时,这些人自然会做出有利于自已的选择。但是咱们只要坚持心中的正气就足够了。” 夜萤慢慢地把自已的体悟教给宝瓶,这也是希望她能尽快成长,变成自已可靠的左右手。 说完村里的事,宝瓶又想起了什么,问夜萤道: “萤姐,端大哥最近有信来吗?” “有啊,今晨才接到一则。飞鸽送来的。” 夜萤虽然还没有将端翌就是吴大牛的事告知宝瓶,但是却不隐瞒她和端翌关系的亲近,反正早晚宝瓶也会知道的,现在她也不避讳让宝瓶晓得自已和端翌处得不错,算是为以后揭开事实真相打个基础吧。 “哦,端大哥在信里有没有提到傅大夫啊?” 宝瓶问这句话时,脸上突然红了一下。 夜萤看在眼里,乐在心上,暗道:小姑娘总算开窍了。 她故意沉吟了一会儿,见宝瓶脚尖在地上搓了又搓,心急又不敢发问,便笑道: “当然有,端大哥说傅大夫和他在一起,两个人一切顺利,不要挂念,若是事情顺利,过一两个月,他们可能会回来一趟。” “什么?他们要回来?”宝瓶一时掩饰不住兴奋,道,“太好了。” “嗯,让咱们安心,傅大夫还问你,有一次去三清镇送你的礼物你解开了没有?” 夜萤加了一句。 “啊?他送的礼物?”宝瓶一时竟然忘记是什么了,苦苦思索了一会儿,才道,“他是好象送了我一个盒子,但是我当时有事,把盒子不知道放在哪里,忘了看了。不过倒不会丢,一定还在屋内,我回去找找。” 见傅大夫特意提起盒子的事,宝瓶突然觉得那盒子里的东西一定很重要,回去一定要找到,不找到誓不罢休。 次日。 夜萤和村民们来到三清镇,她让大家分头去不同的粮店里买粮食,每人买个三五百斤的,不会引起注意。 而且,今天她也不敢多带村民过来,生怕人多买了粮食会引起粮店的警觉,把粮价一下子就飙高。 这种非常时期,粮价一旦上去了就下不来了,损失不少购粮银两之余,没准还会背上扰乱市场的罪名。所以夜萤叮嘱村民一定要慎重。 吴才育的孙子吴兴旺也混迹在村民中,吴兴旺的年纪和夜鸣一般大,但是身上的气息一看就不讨夜萤的喜欢,贼眉鼠眼,鬼鬼祟祟,夜萤听说,吴才育有意让他孙子做夜鸣的副手,她一看就心烦这小子,心想一定不能让吴才育得逞。 而吴才育让孙子来掺和买粮的事,一看就知道,是想让孙子多表现表现,好有资本让族老们看重他。 可惜,这小子一出山就遇上事了。 吴兴旺本来听了爷爷的话,就对夜萤心存反感。夜萤说让大伙一次买个三五百斤,他觉得这样未免太少太麻烦,于是自做主张,非得一次买个上千斤。 一起来的村民劝他,他还不听,非要这么干。 大伙见劝不下他,也只能由他主意了。整个买粮过程还算顺利,买完粮食,他和大家把一千多斤大米堆上牛车,就和人家随口吹起牛来,道: “我看有些人是小心过头了,一次多买一些粮食,咱们也能少跑几趟不是?” “小哥,你买这么多粮食做什么?” 毕竟,现在产粮季才过,一下子买了一千多斤粮食还是挺显眼的,有好事者便问他。 本来这种不认识的人敷衍一下也就过去了,谁知道这小子却是实话实说: “大哥,你没看现在打仗吗?这仗一打,粮食就涨价,不若趁着现在便宜多买些放家里囤起来。万一后面再出个灾年什么的,就不怕饿肚子了。” 这小子说实诚其实就是傻,对方一听,也觉得颇有道理似的,还一抚下巴,笑道: “没想到小哥你年纪小小,还真有见识,连明年是不是荒年都被你预测到了?” 如果是别个机灵的,听到对方这么说,肯定会觉得有点毛糁糁的,赶紧换个话题把话圆回来。 但是吴兴旺仍是楞头楞脑地道: “那还真难说,要不然,我买这么多粮食干嘛?回头看看还要再继续多买点。” “哼,你也不用买了,和我去官府里走一趟吧!我看你是囤粮待涨,扰乱粮序啊!” 谁知道,对方突然亮出腰牌,却是府衙的捕快,让吴兴旺顿时傻眼了,他哪里想到,买个粮食官差也要管啊? 他不由地腿都吓软了,心想,这个锅他不能背啊,还是赶紧把夜萤给供出来吧…… 第九百二十三章都是熟人 “大哥,这不关我的事啊,都是我们村的夜萤搞的事,若不是她让我们来买粮食,我也不会出来买啊?” 吴兴旺此言一出,不光这名官差脸上颜色一变,随着吴兴旺一起来买粮食的柳村村民,脸上也是一寒。 大家万万没有想到,吴兴旺是这么没有担当的人,才出事就把锅甩给了夜萤。 平时看着这小子一脸嚣张跋扈,没想到却是这么没有担当的人。 看来,这小子里典型的窝里坏啊! 柳村的村民心里,都对吴兴旺存了鄙夷之心。 吴兴旺看到村民脸上的神色,也觉得十分尴尬,但是保命要紧啊。 现在柳村的人说起官府,都会觉得背上一阵寒凉。不说上一回夜萤被押入狱险些丢掉性命的大事,就说近期,夜大郎又被当做黄知县余党抓入大狱。 后来听说是夜萤动用了自已的力量去周旋,夜大郎才没有被处于重刑,而是被判入狱六个月,罚银一百两。 现在夜大郎还在狱中日日哀嚎,还没有脱身呢。听说那大牢中的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进去不死也去掉半条命…… 想起这些,吴兴旺就觉得,把夜萤甩出来背锅,才是正确的事。一时间,也顾不上别人的鄙夷了。 “夜萤?你是哪个村的?” 没想到,这名官差听到夜萤的名字,眼眸一闪,追问道。 “我是柳村的。” 吴兴旺在官差的煞气面前,一点也不敢托大,低着头,嗫嚅道。 “哦?柳村?我听说柳村这个地方,地无三尺平,粮食生产很困难,前不久才遭遇了时疫,死了好多村民,是吧?” 官差的语气突然放得和缓了许多。 “对,对,没错,官差大老爷,你果然体恤民情,还知道我们柳村的事。” 边上的村民年纪比吴兴旺大多了,更显老成,此时听出官差的语气里,有可以转圜的余地,顿时赶紧拍马屁。 反正好话又不用钱,不说白不说。 “嗯,你们村的情况,我有所了解,确实比较困难,多买些粮食也是应该的,不过不要乱说什么荒年不荒年的,晓得不?不然有惑乱百姓之嫌!” 这名官差,竟然几句好话之下真的要放过他们,不再追究了?大家听了,心里一松,都感激地道: “多谢官差老爷,我们村的确粮食产量偏少,虽然是粮季,但是因为上次时疫的事,伤筋动骨,因此就想多买些粮食放着。” “唔,你们走吧,以后行事出言谨慎小心就是。” 没想到,那名官差挥挥手,竟然真的放过他们。 大家松了口气,赶紧连连道谢,赶着牛车就走,连头也不敢回,生怕那官差会反悔似的。 “哎,你们说,那官差怎么会这么容易放过咱们?我还以为要被抓去坐牢了!” 远远地看不到官差了,村民中的一个才拍了拍胸口道,一副劫后余生的模样。 “我觉得,那官差是不是认识夜姑娘啊?我发现,自从兴旺说出夜姑娘的名字后,那官差的气势就变温和了。” 一名村民回忆着,若有所思地道。 “唔,我也觉得是这样。看来,若不是夜姑娘,咱们这一趟就折到牢里了。” “是啊,还是要听夜姑娘的话,一次不要买太多,我说买五百斤就好,兴旺非得买一千多斤。” 一名村民不满地道。 “哟,我多买点,还不是为了村里着想吗?为你们大家着想吗?买五百斤和买一千斤,不多省了趟路吗?哪有这功夫整天浪费在路上?” 吴兴旺还嘴硬,但是心里自然也明白,他的确犯了错误,不过,他当然不肯承认就是了。 村民们看着他倔嘴的样子,只能默默无语,也不想再和他争执,谁让人家的爷爷是村里的族老呢? 村民们吓得不敢回头,所以他们没有发现,就在他们赶着粮车走后,赵大友从边上冒出来,亲热地拍了拍那官差的肩膀道: “求奔大哥,多谢你放了我们一马。” “大友啊,吓我一跳。哎,我说你们村的村民也是太鲁莽了,怎么叫这嘴上没毛的小子出来办事,还好是遇到我,若是遇到别的同僚,人家非要追究就不好办了。” 被赵大友拍肩膀的官差,正是刘求奔。 他原本是吴殊村的村民,吴殊村正是三清镇第一个发生时疫的村子,在赵大友带着端翌和傅太医找到刘求奔后,证实了柳村的时疫是吴殊村传染过去的,刘求奔便被端翌介绍到府衙做了一名伙伕。 说起来,刘求奔也是一个头脑机灵、活络之人,虽然只是做一名伙伕,但是他识得眼色,充分利用伙伕掌管着县太爷伙食这一有利的优势,竟然把县太爷服伺得舒舒服服的,一下子就把他从伙伕视为心腹,提拔他做了捕快。 其间,刘求奔特意用了端翌的关系,去找仙客来大厨学了若干道美食手艺等艰辛自不用说,人要有所得,必有所付出,新来的县太爷离家在外,风雨奔波,吃了刘求奔特意为他做的美食,倒也没有擦嘴就不认人,把他提拔上来后,刘求奔亦是牢牢记住了端翌的好。 赵大友在边上发现是刘求奔扣住吴兴旺后,本来想马上上去解围,但是谁想,刘求奔听到夜萤和柳村的名字,晓得这是恩人端翌看中的女人,便主动放了吴兴旺。 此时听到刘求奔的善意提醒,赵大友点点头道: “晓得了,我回去会和夜姑娘知会一声,免得这小子坏了我们柳村的大事。” 刘求奔一笑道: “走,咱们哥俩有段时间没见了,我带你去喝两杯。” “大白天的,算了吧?”赵大友嘿嘿一笑。 “呵呵,这不快近午了嘛,别和我客气。若不是你,我也不会认识恩公,更不会有现在的机遇,竟然能做上官差,简直是想都不敢想啊。 告诉你,最近有媒人给我介绍了个娘子,我看着人还不错,准备娶了……” 刘求奔在熟人面前,也不摆架子,絮絮地道。 一番话,听得赵大友亦是十分羡慕,于是也不再客气推辞,随刘求奔走了……大家可关注好基友花满衣的《农家荒年》,收藏养肥哈。 第九百二十四章恶人自有天收 夜萤和宝瓶四下里观察了一番,见大家买粮食都还顺利,便放下心来,到花容月貌察看情况。 和夜萤预想的一样,末日指数在花容月貌里也见了效应。 来购买化妆品的和首饰的人不减反增,而且,受战争恐慌气息的影响,男婚女嫁之事,大家似乎更为频繁果决,最近来买婚礼所用饰物的人反而比平时更多了。 夜萤便让蔷薇统计下,看哪一类型的首饰好卖,她好让府城的老瑞祥加紧赶制一批货过来补充。 三清镇的人口虽然只有三万多人,但是三清镇因为三清河的缘故,码头船运通达,往来客商众多,因此生意并不独面对三清镇。 因此蔷薇统计之后,便对夜萤道: “姑娘,虽然嫁娶所用首饰明显偏多一些,但是日常金银饰品的销量也看涨,主要是回头客增多了。 有些外地客人从我们这购买了饰品回去后,大受赞赏,所以又来回购,这方面的客人,也占了咱们销售客商的三成呢!” “嗯,看来咱们饰品的质量和样式还是颇受欣赏。这是好事啊!” 夜萤脸上也露出笑意。 “姑娘,对面的吉祥首饰店听说撑不下去,要关门了。” 蔷薇对着对面呶了下嘴,那里是原来夜珍珠为了抢夜萤的生意,有意开在夜萤对面恶心她的。 现在夜珍珠和瑞公子进了京城,店就交给家里人打理。 可是夜大郎和柴氏虽然会做些小生意,但这种资金来往颇大的生意并没有做过,也做不来,所以店里的饰品越来越少,客人见没得挑选,自然也不上门了,店铺冷清得鸟雀经常在店门口啄食徘徊。 “要关门了自然好,省得老看到他们在对面做妖,恶心死了。” 宝瓶不客气地道。 吉祥首饰铺虽然生意不好,但是经常以低价、狂打折扣这样来吸引客户,也有一些贪小便宜的客人被他们吸引过去。也唯有这样,他们才能从夜萤嘴边夺点剩渣吃。 所以宝瓶自然看到他们就没好气。 话音才落,就听对面突然传来“碰”一声巨响,众人吓了一跳,定晴一看,才发现竟然有人拿了石头,砸了吉祥的招牌,然后还叉着腰在那大骂。 “你们这是干嘛?竟然敢砸我们的店铺招牌?不怕被扭送到官府吗?” 吉祥首饰铺里,柴氏带着几名店员气势汹汹地跑了出来。 “扭送官府?说得好,我就盼着让你们扭送到官府了,我还省力气了。” 对方也是带来了七八个人来,那架式,分明就是来闹事的。 柴氏店里的所有人加起来,还没有对方的多,一看到对方人多势众,马上就认怂了,她惯来是个吃硬不吃软的主,立马把声音放低了许多,不过,仍是嘴硬地道: “哼,就算不扭送官府,也要赔偿我店铺的招牌,否则,这事没完!” “哟,你也不好好打听一下,我为什么要砸你的招牌?” 对方讽刺地道。身边带来的人都很捧场地做磨拳擦掌状。 柴氏一看,对方也不是好相与的,就直唤道:“柴雄,你倒是出来看看,有人来砸咱们的店了。” 夜大郎被判入狱半年,夜珍珠人远在京城养胎,柴氏孤立无援,虽然还有儿子和女儿,却都是没用的,只好把她认为在三清镇上“吃得开”的弟弟柴雄叫来帮忙。 其实也就是充当打手的意思了。 最近这段时日,柴氏觉得自家算是霉运接蹱而来,相公进了大牢,首饰店里也不太平,经常有人上门闹事,所以便叫柴雄来驻店。 当然,柴雄来了之后,柴氏自是得好吃好喝供着,柴雄想要去赌钱了,柴氏还得拿一吊两吊铜钱给他花。 虽然心里肉痛,但是柴雄也挺会巴结姐姐的,不管是赌赢还是赌输,总是不会忘了白天的清凉豆花、夜里的肉粽牛肉粳点心奉上…… 柴氏被柴雄安抚得十分顺心,也只能一边肉痛一边给钱了。 现在,却是柴雄发挥作用的时候到了。 听到姐姐在店铺外面叫,柴雄硬着头皮就出来了,一抬眼,看到对方,他脸色就变了,正想低头往店铺里回去,却不曾想,对方早就看清他的容貌了,大喝道: “昨天在赌场上出老千的就是你,没想到这是你家的店铺,果然,赌品不好的人,人品果然不好!卖的金饰都是假的!你别躲啊,臭小子,昨天出了赌场就找不到你,原来躲在这……” 对方上前,揪着柴雄,抡起醋钵大的拳头就往他脸上招呼! 柴雄一声惨叫,脸上已经迸出鲜血,也不知道是眼里的还是鼻子里的…… 现场乱成一片。 “没想到啊,吉祥首饰铺卖金器竟然还掺假?” “金器可是要传家的啊,竟然卖假货给我们?” 愤怒的围观群众一涌而上…… 夜萤和宝瓶摇摇头,柴氏真是自已作死,都不用她们出手对付。 夜珍珠母女以为开个首饰铺和在柳村仗势横行霸道一样简单吗? 殊不知,做生意最讲究诚信和质量。 哪怕是一次失信,也会造成极不好的影响,夜萤在自家店铺里反复强调的就是质量和诚信。 一场疾风暴雨之后,柴氏欲哭无泪,因为自家店铺不光被扯了招牌,就连店铺里的首饰,也似乎丢了一些,肯定是有人趁着浑水摸鱼了。 另外,柴雄也被人打得满脸是血,躺在地上唉唉惨叫。 而对方竟然还要柴氏一赔三,让柴氏把买金饰的二十两银子吐出来,还要倒赔三倍…… 夜萤和宝瓶早就神隐了,若是再留在这里观看,一旦被柴氏发现了,不知道又会生出什么事端。 最不济,柴氏也会过来“求”夜萤帮忙摆平。 她的脸皮厚,夜萤可没有那么好心,但是如若她真的厚着脸皮求夜萤帮忙,夜萤不出手,又会被她说成没有亲情,生性凉薄。 不用脑子,光用小指头想,夜萤就知道柴氏会说什么话,所以闹事的人一来,夜萤就拉着宝瓶,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了。 还好,夜萤果然了解柴氏,溜得快,她才走,柴氏就过来了…… 第九百二十五章算计 “阿萤啊,阿萤在不在?我们家阿萤在不在?” 柴氏叫得好亲热,若不是蔷薇她们都知道柴氏的德性,还以为是和夜萤关系很好的亲戚呐。 如果是夜萤听到了,准保全身的鸡皮疙瘩都竖起来。 “柴大娘,我们家姑娘不在这啊!” 月季上前答道。 “阿萤不在吗?我方才怎么看到她了?” 柴氏眼睛开始在屋内滴溜溜乱转。 “真的不在,你看内屋也没人。” 蔷薇掀起门帘让柴氏看了一眼,内屋是夜萤来镇上后休息的地方,她平时有时候会来对一天账,因此里面也收拾得很干净雅致,不过房间不大,站在门口一目了然。 柴氏看清楚夜萤真不在店铺里,心里不由地恨恨,哼,方才她明明看到夜萤在店铺里出没的,只是那时候刚开店,她觉得夜萤象个丧门星似的,不吉利,不想和她打招呼。 再说,夜大郎被夜萤几句话送进府衙大牢后,柴氏一家早就恨上了夜萤,没奈何,人家现在也不知道得了什么势,竟然能在府衙说上话,夜大郎没有被流放和处以重罚,还是夜萤去托了人之功。 因此,柴氏对夜萤是又恨又怕,但是但凡有机会能沾上夜萤的光,或者有什么事需要让夜萤来帮忙的,她也不会傻傻放过。 她早就从婆婆那里听说了,夜萤如今是吃软不吃硬,有什么事要求夜萤,只要放下身段,放软了态度,夜萤就会屈服。 现在,自已的吉祥首饰铺被人砸了,对方还要她一比三地赔他的损失,柴氏慌了神,就想拉夜萤出去顶锅。 谁知道,夜萤现在也学得比泥鳅还滑,看到事情就跑得远远的。 柴氏心中暗恨又没奈何,只好对蔷薇陪着笑脸道: “蔷薇姑娘,若是我们家阿萤回来,麻烦你告诉她,到对过吉祥首饰铺走一趟,我有事要和她说。 当然,若是她不方便过来,你知会我一声,我过来也成。” 伸手不打笑脸人。 见柴氏态度放得如此低,蔷薇也不好意思太过份了,便哼了一声道: “晓得了,我会通知她。” 柴氏这才点头哈腰地走了。 月季看着柴氏的模样,真是有点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对蔷薇吐槽道: “姐姐,这柴氏前裾后恭,也太恶心了吧?” “有些人就是这么恶心,别理她。现在咱们光景好,她是这种态度,你想想,咱们姑娘坐牢那会,她恨不得生吞活剥了咱们的店。那时候,若不是宝瓶和宝器功夫好,傅大夫德高望重,帮着咱们死保,这家店说不定就被他们贪走了。” 蔷薇听月季这么一说,不禁被勾起了往事。 夜萤上一次被关进大牢,其实非独她在受苦,就连她周围的人们也受到了牵连。 只是这些事情,在夜萤出来后,大家都不想破坏她的情绪,极少在她面前提起罢了。 月季撇了撇嘴,道: “姐姐你不说,我都快忘了。想当时那夜大郎,一把年纪了,到咱们这来,东抓一把,西拿一条,他走后,少了不少首饰。这都没法说。” “呵呵,更没法说的,是他还在我手背上抓了好几把,若不是当时宝瓶姐不在,我就拿首饰盒砸到他头上了。” 蔷薇终于忍不住,说出这桩事来。 “我去,竟然还有这等事?太恶心了,不想想他自已都几岁了?这一次被抓去关起来,真是活该。” 月季大吃一惊…… 两个人一通八卦,也算是发泄。 柴氏自然不知道,自已走了一趟,还惹得人家背后说了她一堆是非。 回到自家店里,看到店内一片凌乱,招牌被砸,柴雄还倒在竹榻上哀嚎,称为了姐姐,自已被人砸伤了腰,怕是腰受了重伤,下半辈子都要废了,姐姐可不能不管她。 柴氏一听头就大了,怒道: “你讹别人还行,怎么讹到你姐我头上了?” “姐,我不是讹你,真的,腰上好痛,直都直不起来了,我感觉是不是被踢断了骨头?” 柴雄本就是个泼皮,赖谁不是赖?自家的亲姐也是要赖上一赖的。 柴氏怒了,道: “金子里面掺铜,这主意也是你出的,人家虽然是来翻新首饰的,想必在家也是称过的,咱们翻新后出了状况,人家自然会找上门。 都怪你出了这个馊主意!” 柴氏这么说,柴雄就不敢顶嘴了,毕竟心虚,他只好哼了一声,强自道: “这还不是为了你店里的生意?要低价吸引客户,你哪来的钱往里倒贴?我看,是你这家店风水不好,要不然,人家对面夜萤的店怎么就风生水起,客人川流不息的?” “我呸,狗嘴吐不出象牙,别说了,再说风水不好,客人都跑光了。” 柴氏气坏了。 哪家开店做生意的不讲吉利,柴雄这简直是踢到了她的命门。 “姐,不是我说你,你看,自从开了这家店,你家里的事情就没顺利过,你们当初开店时找人看过风水吗?” 柴雄贼眼一转,觉得这是个推托自已责任的好时机,便故意把这件事往大里说。 往金子里掺铜这瞎主意还真是他出的,而且,那些省下来的金子,其实七八成都被他贪了,如若柴氏清醒过来,追查下去,他也讨不了好。 “啊?看风水?这事我倒不清楚,不晓得珍珠开业时看没看过,但是她当时搞得挺热闹的,应该有看过吧?” “这可不能光凭猜测,她现在远在京城,你也问不到她,姐,我有一个主意,你不如这样做……” 柴雄说着,便扯着柴氏附耳过来。 柴氏听了,半信半疑地道: “这样真的行?现在店里的情况这么差,夜萤她会愿意?” “哎,我的姐姐,你不是她伯母吗?你拿这个身份去压她,把事情闹大,她不乐意也得乐意啊!” 柴雄这么说,柴氏的心就动了,她冷哼一声道: “再听你一次,这次要是不成,姐姐以后再也不听你的了。” “姐,你放心,这件事她肯定乐意。对她来说,拿出那么点钱,不就是拔根汗毛的事吗?” 柴雄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妙。 第九百二十六章王小姐的解释 原来,柴雄打的主意,是让夜萤把柴氏这家店盘下来。 原本这家店是夜珍珠租的,后来夜珍珠觉得租不方便,也想给自已弄点资产,便缠着瑞公子,把这家店买下来送给了她。 不过,随着夜大郎一家霉事的增多,柴氏腰包里的银子,也象流水一般“哗啦啦”地流走了。 柴雄虽然不知道柴氏还剩下多少银两,但也晓得,柴氏怕是私房银子不多了,便撺掇她把店卖给夜萤,然后先赚上一笔,自已就又可以躺在姐姐身上吃喝玩乐了。 柴雄是有今天没明日的人,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可怜柴氏到现在都没有看清柴雄的禀性,一心以为柴雄是为了她好,便点头答应了。 只是,柴氏其实心里也在打鼓,觉得家的店今天才被人砸了招牌,对方提出一赔三的要求,还有一些客户听闻消息,也陆续前来验货…… 柴氏不知道,到底自家店销出了多少掺假的黄金首饰,万一大家都得到消息来验货,并且验出假货,自已哪里赔得起?还真要和夜大郎一起到牢里相聚了。 所以,柴雄拿出这个主意,柴氏便恨不得马上找到夜萤,以便把这个锅甩给夜萤背。 抛下出了主意后、身体突然变得好一些的柴雄,柴氏开始满三清镇地找夜萤。 夜萤和宝瓶离开花容月貌,除了避开柴氏外,其实还是受了一个人的邀请。 宝瓶本来不乐意去,但是夜萤多少从王财主身上学到了一些生意人和气生财的技能,见宝瓶不去,还硬拖着她去,并道: “趋利避害,本来就是做生意人的本能,而且,你不觉得当时王小姐和她爹的情况都有点奇怪吗?我倒是想现场听听她的说法。 总不能就此把和他们的关系断了吧?” 其实,夜萤心里并不相信王小姐和王财主真是这么无情冷漠的生意人,他们当时那样做,一定有自已的理由。 只要王小姐能拿出让她信服的理由,夜萤便决定原谅王小姐。 而且,王财主竟然在她潜逃北疆期间出海探险了,她没能送王财主一程,心里十分遗憾,也想到王小姐那打听一下,到底王财主近况如何。 “好吧,听你的。萤姐,你真是太大度了,要是你象我当日那般绝望彷徨,却又被人拒之门外,或许你就会理解我的心情了。” 宝瓶终究还是吐槽道。 “哎,宝瓶,我完全能理解你的绝望。当初那个蔡知府宣判我是斩立决时,我腿都吓软了,还好最终活着出来了。 经过死了这么一回,我也豁然开朗,觉得这世上的事,没有什么看不开的。” 宝瓶听了夜萤的话,也就默默。 从花容月貌走到王财主的大宅子前,用了一刻钟左右的时间,不过,风格已经从热闹的集市,变成了气派又清静的富贵人家居所。 这一次,宝瓶受到的待遇可和上一次不同,当时她心内凄惶无助,偏偏王家的下人还爱理不理。 然而这一回,王家的下人一看到夜萤,便主动上前打招呼,还马上叫了个丫环带她们去找王小姐。 “萤姐,好一阵子没见,你受苦了!” 王柳逸听到下人的通报,赶紧出来相迎。 让宝瓶意外的是,王小姐一脸了然,仿佛知道夜萤吃过什么苦,受了什么罪,却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 呃,脸皮真厚!不愧是做大生意的。不是我们这种做小生意的人能及! 宝瓶心里情不自禁地想。 “柳逸,是好些日子没见,你好象还高了一些。” 夜萤也不会一上来就直入主题,但是据她观察,王小姐要嘛就是得到王财主真传精髓,可以做到对昧着心做的事若无其事;要嘛就是她已经融入到生意人的生活里,把趋利避害当成平常。 没错,在她脸上,完全没有一丝愧对夜萤的感觉。 在好姐妹落难时,不出手相援,在一般人心里,多少再次相见时,会有些不自在,但是王小姐坦然从容,好似她从来没有“对不起”夜萤似的。 和王小姐相比,夜萤觉得自已还是着相了。 她又不是该愧疚的一方,为什么心里反而觉得惴惴的?那是一种想要看到对方愧疚,但是对方并没有愧疚产生的不满情绪吗? 夜萤暗笑了一下自已,赶紧扭转心态,从容和王小姐攀谈起来。 宝瓶怎么也想不到,萤姐会和王小姐依旧那么亲热,就象她们之间,从来没有发生过有人背弃情谊的事一般。 “我爹出海时,最遗憾你没能相送。不过,托你的福,我爹带了大量的蔬菜和水果罐头,还带了大量的茶叶,现在已经顺利过了琉球海域,正往下一海域前行。 不过,我爹虽然带了大量的信鸽,也不能经常传信给我,毕竟,好钢要用在刀刃上,他前天才送了一封信过来,嘱咐我说真的能到南美洲才送信过来。这其间,除非发生意外,他不会再托信过来了。” 王柳逸说到这里,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呃,夜萤听了,心里也是沉甸甸的不好受。 王财主富甲一方,本来已经到了享受的年纪,可是他这种探险精神,还是令夜萤敬佩无比。 一时间,之前这父女俩冷落宝瓶的事,也被她暂时放下了,夜萤真诚地对王柳逸道: “柳逸,你别太担心,王老爷他要出海,自是做了万全准备,尤其是那艘商船,改建之后更加稳妥,应对特殊情况的能力更强。放心吧,他一定会给咱们带来好消息的。” “哎,听了你的安慰,感觉好多了。我爹还说,若不是你出事,还可以带你一起出海,你要是在他身边,他就安心多了。 我看,他是把你当成他的福星了。” “得,还福星呢,我就是个吉祥物。” 听王柳逸这么说,夜萤不禁被逗乐了。 “嗯,你还真是个福星,我爹说你,你吉人自有天相,有些事,我们不能插手,插手了,就会破坏你的福运。” 王柳逸此时顺势道,似乎是对自已之前不肯帮夜萤忙的事,做出了解释。作者君江陌南会稳定在中午十二点左右更新,一般会提前,请大家收好哈。 第九百二十七章心生罅隙的往事 夜萤听王小姐这么说,也听出了端倪,她十分佩服王小姐不动声色就能把那件事解释得合情合理之功,不愧是左右逢源的王伯兮的女儿啊! 夜萤心里一边赞叹,一边觉得王财主的家教还是挺成功的,然而不得不说,王柳逸的一脸真诚感动了她,夜萤也由衷诚恳地道: “的确,有些路必须自已走,走过后才知道这一路的风景意味着什么。” 夜萤用朦胧的手法一语带过,王柳逸当下也心知肚明,晓得夜萤是要把那不愉快的一页翻过,于是便宽了心,笑道: “你好久不来,我家厨子又学会了几道新菜,不过,做菜的手法不足为奇,妙的是食材极为讲究,你中午留下来在我这吃饭吧?” “好。” 有好吃的,夜萤自是不会放过,何况,如果她现在就拒绝王小姐的一番盛情邀请,难免会给王小姐留下夜萤不肯原谅她的阴影。 所以夜萤豪爽地答应了。 而夜萤之所以愿意这么快和这么容易地接受王小姐的解释,主要是夜萤是个念旧情的人。 不管怎么说,王财主带给了她在这个时代发迹的第一桶金,王小姐也是她来这里之后,不计较身份和地位,第一个和她交朋友的富户千金。 夜萤愿意相信,人人都有自已的难处,不是他们当时不帮,而是他们帮不到,也帮不起。 如果是王财主能解决的事,他或许不待自已上门,就已经不动声色地帮她解决了。比如夜自清的事,王财主用了什么样的手段夜萤不晓得,他也没讲,但是肯定不容易。 而且即便其间花了银两疏通打点,王财主也从来不曾向夜萤索要,从这些点点滴滴来说,王财主实是一个通达之人,按道理,夜萤出事,他必须得帮啊! 不帮,何况是一点都不帮,情理就不对了。 而王财主从不做不合情理的事情,这样很不合情理…… 因此,夜萤怀疑个中另有隐情。 王小姐已经做出委婉的解释,夜萤情知有异,默默咀嚼了一番不合情理,便不再多想,她素来的观点是,总有一天,真相会浮出水面的。 于是,她和王小姐的谈话,转为了更加轻松的话题。 不知不觉,丫鬟便上来通禀,说午餐准备好了,问王小姐要在哪里吃午餐为宜。 “在荷花轩吧!正好荷花都开了,一池碧荷,再加上凉风习习,比起屋里舒服多了。” 王小姐吩咐之下,夜萤听了,也觉得颇有胃口,便问道: “荷花轩是不是就是建在荷池上的那个亭子?” “正是,那还是我爹依你的意思改建的呢,说什么镇住财气,藏风聚水。萤姐你真厉害,连风水也懂得看。” 夜萤听王小姐这么说,默默检讨了一下自已,差点忘了,她第一桶金还是做神棍骗来的。 呃,若论起来,自已欺骗了王财主,若是他也骗过自已一次,两个人正好打成平手,谁也不欠谁了。 心事自已开解之后,心情顿时豁然开朗,夜萤已经把一腔心思,寄托到了王小姐说的原材料特别的午餐上。 荷花轩中,果然清爽,虽然是盛夏,但这处凉亭是依岸边临水而建,边上是偌大的一棵香樟树,树荫遮天蔽日,满目荷花绽放,碧叶连天,入眼便先是精神一爽,再有清风拂过,更是让人如入初秋般清凉。 荷花轩里,已经置办了一桌的佳肴,王小姐请夜萤和宝瓶坐定,又笑嘻嘻地拿出冰镇的酸酪,让丫鬟给夜萤和宝瓶倒满,道: “这燠热的天气,吃点冰的应该没事吧?这酸酪,也是新近厨子才去府城学会的。” 宝瓶是第一次吃冰的酸酪,用银勺舀入口中,酸酸甜甜滋味饱满不说,还凉沁沁的,不由心头一松…… “这是玉露团……” “这是水晶龙凤饼……” 王小姐一一介绍着桌上鲜美的食物,夜萤和宝瓶一边吃,一边赞叹,倒也觉得滋味新鲜可口。 男人间喝了酒一起出去睡了女人,就能推心置腹;女人间,除了聊衣裳八卦,其实一起品尝美食,也是化解罅隙的好办法。 难怪大家这么讲究吃吃吃……夜萤觉得,自已从后世带来的那点手艺似乎有点不够瞧了,真正好的厨子,人家的手艺也不是她一时半会能够学会的,所谓一叶障目,她过去觉得自已的手艺能笑傲本朝,但是吃了王小姐家厨子做的美食,忽然对自已的手艺产生了怀疑。 “王小姐,你吃过我做的菜,你觉得味道如何?和你家厨子的手艺比起来,是不是差了很多?” 夜萤忍不住问道。 “嗯,各有千秋吧。我觉得萤姐你做的菜味道很特别,似乎有点不是大夏饮食的风味,但是又不象是我吃过的任何域外饮食的味道,不过滋味很好,让人吃了恋恋不舍,还想再吃。” 王小姐想了下,做了个真诚的点评。 “真的?不会被嫌弃吧?” 夜萤听了,顿时恢复了不少信心。 “怎么可能会被嫌弃?你做的菜,连我爹都赞不绝口。” 王小姐肯定地道。 夜萤一想,也是,上回请王财主他们到家里做客,大家可是尽兴而归,当然,或许最主要的是烧刀子酒之功。 吃饱喝足,似乎又回到了以前无话不谈的欢乐时光。 然而,夜萤虽然没有说,但是宝瓶却觉得,有些事情的确变了,这让她有点困惑。 从王小姐家告辞出来后,宝瓶看着夜萤不动声色地脸,不由地问道: “萤姐,你真的原谅王小姐了吗?” “不原谅又如何?” 夜萤抿嘴一笑。 宝瓶想了下,也是,不原谅又如何。但是,从夜萤的话里,宝瓶分明能听出夜萤的萧索之意。 她不由得暗暗后悔,早知道这样,就不该把那件事告诉萤姐,那样,萤姐和王小姐,或许还会象过去一样亲密无间。 “春桃,你看萤姐真的不介意了吗?” 宝瓶和夜萤没想到的是,在她们走后,王小姐也担心地问自已的贴身丫鬟,如果她们听到王小姐这一问,就会知道,其实,王小姐心里也不轻松。 第九百二十八章一切自有安排 “我看夜姑娘应该是释怀了,毕竟,她也是一个明理的人,那种情况之下,谁都不好帮她,何况,小姐你另有隐情,也不是不想帮她。 当初得知夜姑娘入狱,你可是一听到消息就急得跳起来要找老爷想办法。” 春桃回忆起当日的情形。 确实,王柳逸对夜萤也是一番真心,倒没有宝瓶想象得那么多考量在里面。 那天听说夜萤入狱之后,王柳逸赶紧跑出自已的小院要去找她爹设法救夜萤,结果因为跑得太急,还摔倒了,至今膝盖上还留了一个浅浅的伤疤。 然而,王柳逸还没找到她爹,她爹倒是主动过来找她了,并且告诉她,不能插手夜萤这件事。 而且夜萤这件事是福不是祸,他们若是随意插手,反倒会给夜萤惹祸上身。 王老爷多年积威深重,而且在王柳逸面前从不妄言,因此虽然内心焦急,但是却相信选择父亲不会骗她。 而且看父亲话里流露出来的意思,王柳逸觉得,夜萤这一回,扯上大事了。个中牵扯的人和事,连父亲也觉得棘手。 果然,后来夜萤竟然爆出要被判斩立决,王柳逸急得再次去求父亲,但是王老爷只是摆了摆手,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让她不要挂心,也不要四处求助,一切自有安排。 次日,王柳逸竟然听到夜萤越狱的消息。 她一时也糊涂了,难道这就是父亲说的安排? 但是后来又听说,夜萤越狱成功,而且当初抓捕夜萤入狱的黄知县,也在狱中被处决。 王柳逸才慢慢琢磨出一些味道来。 似乎,这件事情的发展,还真不是他们能左右的。 直到现在,夜萤平安归来,不光罪名取消了,还活得十分滋润,王柳逸始觉得,父亲的判断没有错,夜萤自有她的福运。 还好,当初她有听父亲的话,没有鲁莽冲动,破坏了别人的计划,否则,现在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今天夜萤来找她,眉宇间似乎和往日没有什么不同,王柳逸也几次三番欲言又止,却不知道从何解释起。 如果父亲在就好了,他一定会教她如何应对。 这时候,王柳逸不免更深地想起父亲来。 但是被春桃安慰一番,王柳逸心情好了一些,她叹了口气,道: “希望有一天能有机会和她解释清楚吧,不然,这始终是个疙瘩。” 春桃点点头,看到小姐面有忧色,不禁暗暗心疼。 她和小姐从小一起长大,可从来没有看到过小姐还会为什么事发愁的。 小姐面露愁容,这还真是罕见。说明小姐对这件事十分上心。 春桃不禁把这件事放在了心上。 她是不是也能出点力气,替小姐解决了这个烦恼呢? 夜萤和宝瓶从王小姐那出来后,便在三清镇上继续逛了会,一来吃饱消食,二来也查看一下柳村村民购买粮食的情况。 看到几家粮店门前都没有柳村村民的踪影后,夜萤十分满意,看来一切顺遂,若不是如此,也不会平静如斯了。 不过,买粮的事,不能天天做,只能间隔着来买,慢慢囤粮,每次还都要再换一批人,以免露了行踪,引发市场恐慌就不好了。 见三清镇目前还平静,夜萤正想离去,这时,赵大友唤住了她: “夜姑娘,正好有事要找你,不想在街上就遇到你了。” “什么事啊?这么急?” 看到赵大友一脸诡秘的样子,夜萤便晓得他有事要和自已说。 果然,赵大友招手示意她到一处僻巷,见左右无人,才压低声音,把吴兴旺早上的表现说了下。 听说吴兴旺差点被官差以扰乱市场的罪名抓去,夜萤不禁吓了一跳。 被官府逮过一次,夜萤其实对官府这两字也有些过敏了,特别不喜欢和官府的人打交道。 赵大友为了拿点功劳,便称那官差是自已认识的朋友,于是上前说情,官差才放了吴兴旺。 夜萤听了,一阵后怕,道: “还好没被官府抓去,否则,就凭吴兴旺那张口就出卖人的性情,还不把咱们全村都卖了呀?以后不能让他出来买粮食了,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正是,我看那小子一下子脸就绿了,张口就说是你让大伙来买粮食的,想把那个锅脱给你背。” 赵大友看吴兴旺特别不顺眼,夜萤可是他一家的救命恩人,若不是夜萤,安得有他一家的命在? 所以对让夜萤背锅的吴兴旺特别不满。 “嗯,我晓得了,回去会和夜里正说一下,以后不要让吴兴旺再来买粮食了。这一次多谢赵大哥了,若不是你,现在柳村又要倒霉了。” 夜萤赶紧谢过赵大友。 赵大友哪里敢受,他只不过想讨点人情罢了,何况,夜萤真正要感谢的人是端翌。 若不是端翌,刘求奔也不会被安排在府衙里当差。 不过,这件事端翌让他们不要对人提起,赵大友自是不方便和夜萤说。 夜萤也不会想到,自已生活的点点滴滴里,其实都渗透着端翌无形中对她的关爱。 即便他人不在跟前了,也能通过自已之前做的事,为她撑起一方晴天。 辞别赵大友,夜萤还要到花容月貌走一趟,不想,经过城隍庙时,却听到城隍端里传来一阵尖锐凄惨的女子哭泣声。 夜萤楞了下,想要视而不见,却又良心上做不到,只好对宝瓶无奈地一笑道: “咱们进去看看吧?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好。” 宝瓶听着那凄厉的声音,也觉得事情有异,她也是个热心肠,便跟着夜萤往城隍庙里走去。 城隍庙里乱成一团,偌大的庙中,到处都堆着稻草和被褥,里面住了许多衣衫褴褛之人,宝瓶低声道: “前些日子听说有难民进镇,想来这些人就是了。” 夜萤这才醒悟过来,这些怕就是战乱的流民了。 现在数量还不是太多,大约五十多人吧,可是一旦镇子里住进这些人,就意味着战争的影响力已经开始慢慢波及到了柳村。 夜萤心情不由一阵沉重。 而此时,她们抬眸看去,却见大殿中央,一名女子正抚尸痛哭…… 第九百二十九章善事 “呜呜呜,你就这么走了,抛下我们娘俩怎么办啊?” 那女子抚在尸身上,哀哀痛哭,闻者无不同情落泪。 夜萤问身边一位正扯着衣袖抹眼泪的大娘道: “大娘,这是怎么回事?” “哎,我们都是逃难的难民,其实我也不认识这一家人,但是逃到三清镇后,就都一直寄居在这城隍庙里。 这家男人是个秀才,不过身子却不太好,我们看着小娘子一直熬药煎汤地伺候他,没想到,还是不治身亡。 可怜啊,现在只剩这母女俩了,在这里举目无亲,身上的银两也都花完了,以后的日子怎么办啊?” 大娘说着,又用手背抹了一下眼里溢出来的泪花。 “大娘,你们这批居住在城隍庙里的难民大约有多少人?” 夜萤扫了一眼,就见城隍庙里其实到处都挤挤挨挨地住满了人,连大殿侧角的屋檐下,但凡能遮挡点风雨的地方,都被稻草铺成的铺位和破床褥占满了。 “我也没有认真数过,人来来去去,有的去给人家做帮工,找到了好人家就搬离了,后面又有人陆续补充进来,估摸着不下百号人吧!” 大娘声音有点哽噎地道。 “嗯,人还真不少,你们在这里怎么生活?” “生活?呵呵,能让我们一直住在这里,不把我们赶走就阿弥佗佛了。平素就靠家里带来的一点积蓄,然后边找零工打。但是我们是外来户,打零工人家也不放心我们,现在难民也多,零工的活也不好找。昨天已经有人低价至干活管三餐饭就好的地步了。” 大娘叹了口气,脸上的皱纹更深了。 这时,那名女子的恸哭亦未停止,难民们默默看着,难免有兔死狐悲之感。 再说,死者生前还是秀才呢,论起来,地位比他们更高了一筹,但是却因为战乱,同样不得不客死异乡。 这时,一个年轻男子从对面侧殿走出来,径直走到那名抚尸痛哭的女子身边,道: “莫难过,死者不能复生,你还要保重身体,小丫还需要你看管照顾呢!” 女子身边,一身素服的小女孩抬起头,亦是满脸泪水,此时听到那年轻男子的话,听话地紧紧依偎在极度伤心的母亲身边。 女子闻言,似乎才从丧夫的伤痛中惊醒,一把紧紧搂住了女儿,但仍悲啼不已。 “各位,出门在外,都是天涯沦落人,张秀才不幸在因病离世,虽然咱们与他非亲非故,但是张秀才的后事,独靠张娘子一人也是无法撑起的,不若大家有钱出钱,有物出物,一起帮着把张秀才安葬了,也是功德一件!” 年轻人起身,身姿英挺,面如冠玉,双眸闪烁间,竟然有让人不敢轻视的英气,他抬眸四下环顾了众人,一脸正气昂然地道。 “我们知道张秀才很可怜,可是,我们也很困难啊,乱世之人,既然不幸殒命在外,有一张薄草席裹身也就够了,难道还需要众人施舍棺木吗?既然是祥公子提头,不若祥公子自已掏腰包,也是美事一桩。” 这时,一名形容略带猥琐的中年男人,不屑地出言道。 那名出头的年轻人似是没想到那中年男人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不禁脸上露出了为难之色。 这让夜萤觉得,这名年轻男子虽然衣衫整洁,但是也是落难之人,怕是掏不起买棺木的钱来。 夜萤感叹这名男子仗义直言,却又觉得对方似乎是那种被一文钱难倒的英雄汉,正思忖间,身边的老妇人道: “祥公子自从来到城隍庙,就一直十分热心,但凡我们有个小病小灾需要银两的,他都慷慨解囊,但是好汉难敌四拳,他一个人也不够支撑众人花销,现在看来,他的确是把身上的银子都花光了,要不然,也不必这么为难向众人提要求,他自已就掏钱把张秀才安葬了。” 乱世之中,难得还有这等好人,热心人,夜萤不禁对这位祥公子刮目相看。 此时见他一脸为难,夜萤不禁出声道: “这位公子,我愿意出钱安葬张秀才。” 夜萤的话,吸引了众人的注意。 就连那祥公子,抬眸向夜萤这里看来,也不禁两眼一亮。 眼前的二八佳人,肤若凝脂,唇似涂朱,灵动的双眸盛满了同情,看似娇弱的身躯,却有一股让人不容忽视的强大力量,此时那黑矅石一般的双眸,正看向他,美目流光溢彩,让他胸口猛地一滞,差点不能呼吸。 祥公子定定神,双手抱拳,致谢道: “多谢这位姑娘慷慨的义举,只是不知道姑娘姓甚名谁,也好让张娘子日后立个长生牌位,好生感谢。” “举手之劳,不用如此麻烦。” 夜萤也回了个礼,对这位仗义直言的祥公子颇有好感。 然而,宝瓶在边上,却觉得这祥公子盯着萤姐看的时间未免长了一些,她心里有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 张娘子一听有人愿意出手相助,也慢慢止住了哭泣,带着女儿上前行礼道: “多谢姑娘大恩大德,我们张家没齿难忘。小丫,快向好心的姐姐行礼,多亏了她,你爹才能体面下葬。” 三、四岁的小女孩就要嗑头行礼,把夜萤吓得赶紧扶她起来,这么点大的孩子,也真是懂事,夜萤顺势抱起她,给她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又让宝瓶拿了放在口袋里的花生糖给她吃。 一阵忙乱之后,夜萤掏了银子给那祥公子,让他去安排后事。 出门在外,也没得讲究,祥公子买了一口薄棺之后,又雇了四个人,将张秀才装进薄棺里,抬到镇子外的义冢就地掩埋了。 好歹,张秀才死后还有口薄棺,能立个墓碑,张娘子心中虽然悲痛,但晓得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比起之前庙里人说的,一张草席卷了埋了,不知道好上多少倍,即便在悲痛中,也感觉有所安慰。 把银子掏给祥公子去处置后,原本夜萤要走也可以走了,可是看到小丫一个人还在低低涰泣,夜萤到底于心不忍,禁不住,又操心起这母女俩日后的着落来。 第九百三十章落魄佳公子 “张娘子,死者已矣,日后你打算怎么安排自已的生活?” 夜萤看着不时拭泪的张娘子,一张清秀的脸庞上,泪痕点点,看上去,也是一个知书达理的。 奈何战火无情,一旦被殃及,过去再美好的生活,也转眼变成泡影露珠。 “我也不晓得,不知道怎么办,以前都是依着相公,现在相公不在了,我也很茫然。走一步看一步了。” 张娘子脑子还没从相公病殁的悲痛中抽离,因此一脸懵懂。 哎,这也是一个依附大树习惯了的软藤,现在大树倒了,她也失去了依附,如若不伸把手,看来也就只能任人践踏了。 夜萤已经发现,有一些神色不善的男人,一直用垂涎的眼光跟着张娘子了。 再看看张娘子之前住的地方,无非也是大殿偏殿的一角罢了,根本没有遮挡之物。 以前家里有男人在还好,即便是病着,也没人敢轻举妄动,现在男人死了,只剩下柔弱的母女俩…… 夜萤想到这里,不禁打了个寒战。 不过,她还没有说话,就听身边响起一个温润的声音道: “方才让姑娘帮了大忙,还没有请教姑娘的大名。” 夜萤抬眸一看,说话的正是祥公子。他处理完张秀才的后事,显然是拿了银两刚把那些帮工打发走,见夜萤还在,便匆匆过来了。 “我姓夜,本地人。”夜萤敬他是个热心肠的好人,便报上自已的姓。 “哦,夜姑娘,这是剩下的银子,还请收回吧!” 祥公子倒是不贪心,办完了张秀才的后事,还把夜萤方才给的十两银子剩下的还给她。 夜萤一看那些碎银也不多了,便接过来,塞到张娘子手里道: “拿着吧,给小丫买点吃的,穿的。” “多谢夜姑娘,大恩大德,无以回报,只能来世给您做牛做马来报答您了。” 张娘子想要不接,但时势比人强,她现在身无分文,如若不是靠倣萤好心施舍,连丈夫都安葬不起。她原本还想着插草卖身为奴呢,现在总算还剩个自由身。 只是看着天色一点比一点暗,安葬丈夫的燃眉之急是解决了,但是入夜之后,想到那些之前就对她虎视眈眈的一双双邪恶的眼睛,她又不寒而粟,不禁堪堪打了个寒战。 夜萤察觉到了张娘子的孤苦无助,不禁皱了下眉头,道: “张娘子,你若是无处可容身,不如到我们柳村暂时落户吧?我们柳村,还缺许多工匠,只是若让你做工匠,怕是委屈了你。” “什么?夜姑娘,你愿意收留我?我不怕做工,若是有容身之处,我什么都愿意做。” 张娘子说着,矮身就要对夜萤跪下。 这简直是意外之喜。 没想到,竟然会遇到一个如此好心之人,不光出钱出力,还愿意收留她们母女。 “不用行如此大礼,到我们村子,也是要吃苦的,做工比不上你从前做秀才娘子轻省。” 夜萤道。 她得把困难先摆在眼前,毕竟,如果到柳村做工匠,身份地位就和从前做秀才娘子不一样了。 可是张娘子哪里还顾得上这些,此时有人给她一口饭吃,给她一个能遮风挡雨、尤其是挡住那些色迷迷眼神的房子容留她就足矣。 张娘子当即恳切地道: “我不怕吃苦,没有嫁给相公前,我也是商户之女,平时也帮着爹爹做过账目,会打算盘,女红也不错,不论做什么工匠,我很快都能学会。” 张娘子生怕夜萤不收留她似的,一溜地列举了自已的优点。 夜萤一听,还不错,是个可造之材,现如今,象张娘子这般年纪的,会看点账打算盘的女子还真不多。 可以把她放到柳村观察一阵,如果品性纯良,倒是以后可以提拔起来,在自已的生意中发挥她的作用。 “不错,不错,你懂得还是挺多的。如若不嫌弃,就收拾行李,和我们一起回去吧,宝瓶,你去把马车驾来。” 夜萤吩咐道。 宝瓶自是点头去办。 倒是祥公子看到夜萤这般慷慨,不禁上前道: “夜姑娘,听你方才说,你们村子里需要工匠,我有个不情之请,不晓得方便说不?” “哦,有事尽管说。” 夜萤对这位祥公子颇有好感。自然,好感之一,是对方颜值也不错,如若放在后世,剑眉星眸,妥妥的小鲜肉啊,即便是身处流民之中,也因为自身的素养,显得出类拔萃,很难不让人关注到他。 好感之二,是祥公子为人仗义,正对了夜萤的脾气。 “嗯,我们这边的人也挺多的,不知道夜姑娘雇不雇人?” 祥公子一指城隍庙里的流民们,满眼期待地对夜萤道。 夜萤虽然有同情心,但也不是圣母,这些流民有的虽然可怜,但也不是全部都那么可怜,至少之前她看到几双用那种充满欲望打量张娘子的眼睛,就不是那么值得可怜的。 夜萤斟酌了下道: “这是件大事,我一个人决定不了。我要回村里和大家商量一下,再说,即便想要雇工,也是有所挑选的,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雇。” 夜萤扫了一眼那些不怀好意的眼神,抬眸对祥公子道。 “嗯,我明白你的意思。在这里和大家相处几天,这些人禀性如何,我也多少了解了一些。 我的建议也是有所选择地挑人,不过,他们中的大部份人,还是纯良无助的老百姓,上天有好生之德,希望夜姑娘能多帮他们一下。” “放心吧,这件事我回去马上和村里商量,正好我们也的确需要人手。不管是建筑的还是编织的,都挺缺的,你也可以先帮着我们了解一下,什么人有什么样的特长,是否愿意投奔柳村。” 夜萤道。 “好,多谢夜姑娘。” 祥公子见夜萤没有一口拒绝,脸上露出了由衷感激的笑意。 他的样貌本来就英俊,再加上幽深的双眸,一笑更是阳光普照一般,让夜萤不由地都一阵目眩,赶紧在心里默默想了一番端翌的俊颜解毒。 呃,如此美男,竟也落魄成难民。 夜萤觉得挺可惜的,回头有交集,还可以打听一下他的来历,让他发挥所长…… 第九百三十一章歹意 夜萤原本还想到花容月貌再走一趟,被柴氏一折腾,店里的账还没盘清呢。 对柴氏这种浑人,又拿着长辈的身份,夜萤只能惹不起躲得起,36计走为上计。 然后又遇到张娘子的事,时间经不起事情的摧残,一转眼下午就到天快擦黑了,她也只能先回村,明天再来三清镇了。 宝瓶把马车赶来,张氏和小丫收拾了两个小布包袱,夜萤看端的是几本书比较重,其余的被褥什么的,沾了病气,夜萤便让张氏扔了算了。 张氏一想也是,看夜萤这样子自有安排,应该也不缺这一床被褥,再说,这被褥之前被相公盖过,她倒不在乎,可是人家夜姑娘没准不喜欢呢? 谁也不想把沾了死人的东西放到自已马车上吧? 于是张氏便依言收拾了一些自觉得重要的东西,拉着小丫的手便上车了。 张氏看着在马车后渐渐远离的城隍庙,心内虽然哀痛,但却也不好在夜萤面前痛哭。 倒是小丫,毕竟孩子心性,很快就和夜萤有说有笑了。 “萤姐,后面有个食篮,篮子里有肉包和水,让张娘子和小丫先吃一些垫垫肚子吧,她们一定饿了。” 宝瓶看到张娘子如此可怜,倒也触景生情,不由地想起自已的身世,其实也和张娘子差不多,如果不是萤姐收留了自已姐弟俩,以他们当时的阅历和能力,说不定姐弟俩的坟头草都一人高了。 “哟,宝瓶越来越细心了,我都忘了这茬。” 夜萤一听,很高兴,赶紧眼睛往下一看,果然,在马车里边的角落里,有一个食篮,她赶紧取出来。 这食篮是柳村的特产,别地方没有的,结实坚固,编织的时候要用十几道工序,其间还要抹上桐油灰填充竹隙,最后在外面用生漆和大漆涂抹均匀,画上山水人物,漂亮不说,还能盛水不漏,坚固耐用,站上一个大人都没事。 夜萤把食篮的盖子打开,里面肉包的香气对于小丫来说,简直是喷薄而出,她一辈子也忘不了,这是她吃过的最香的肉包。 哪怕到她七老八十了,和后代子孙讲起当时夜萤掀开食篮的一刻,她觉得时间都在那一刻静止了,淡暮的空气中,蒸腾出热包子的水汽,夜萤隔着水雾,笑吟吟地看着她,眉目如画,简直就象仙女一样…… 然后,仙女还能变出世界上最好吃的食物…… 小丫接过夜萤递给她的肉包子,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感觉这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味。 “慢慢吃,好多呢,够你们娘俩吃的,喝点水,别噎着。” 夜萤摸了下小丫的脑袋,这孩子小脸皮肤嫩得能出水来,眼睛大大的,滴溜溜地跟着她转。 如果再养胖一些,别提多可爱了。 张娘子虽然也饿,但毕竟是大人,吃得比较矜持,但是边吃,她的眼里亦是含着热泪。 “夜姑娘,万万没有想到,我们娘俩真是绝处逢生啊!如果今晚上还呆在城隍庙里,我都不敢保证自已能不能活到明天。你的大恩大德,我们娘俩没齿难忘。” 张娘子终于吐露出心声。 “我看出来了,所以啊,我不放心你们娘俩。还好,你们相信我,敢跟我们走。”夜萤笑笑,“命运的选择权都在你自已手上,你选择了相信我,就会走出一条不一样的路。所以,不用感谢我,你要感谢你自已的勇敢!” 话虽这么说,但是谁不知道,若不是夜萤给她们搭了一座通往新生的桥,她们再勇敢也没有用啊? 夜萤这么说,无非是不想给张娘子增添太多的心理负担罢了。 马车“辚辚”地在山路上行驶,宝瓶是走惯了这条路的,这里的一草一木,过哪个坡,下哪个坎,她闭上眼睛都一清二楚,不会赶错。 倒是张氏,第一次在夜里走这样的山路,未免觉得冷清了一下,她吃了一个肉包,肚子里有了货,精神立即显好,此时看着马车外荒无人烟的山路,不由道: “夜姑娘,大晚上的,你们经常走这样的路吗?也太荒了吧?路上还安全吧?” “安全,没事,我们走惯了这条路,放心吧,一定把你和小丫安全送到家。” 宝瓶在前面听到了,豪爽地笑道。 然而,她话音才落,前边就跳出两名壮汉,远远伸出双手挥舞着,大声喊道: “停车,停车,前方路塌了,快停车,过不去了。” 宝瓶楞了一下,自言自语地道: “路塌了,不可能啊?今天没下雨,咱们上午来的时候还好好的啊?” 夜萤一蹙眉,伸出头看了一下前方的两个男人,她脸色不由一变,对宝瓶道: “不要停车,加快速度赶过去。” 宝瓶听夜萤声音有点紧促,知道事情不妙,于是用力一勒马,马鞭抽在马背上,顿时,马匹撒开蹄子,加速跑了起来,一下子就从那拦路的两人身边跑过。 见高头大马跑得快,那两人虽然壮硕,但也不敢逞强和马硬撞,只好闪避一边。 倒是张娘子还不明白,疑惑地问道: “宝瓶姑娘,前边路要是塌了,可不敢赶得这么快!” “骗人的,那两人是城隍庙里的,你看看认得出他们吗?” 经过这两人身边时,夜萤掀起马车帘,给张娘子看。 张娘子一看那俩人,不由地脸都吓白了,正一脸怒火看着她们的,不是城隍庙里几次暗地里对她动手动脚的李四和王五是谁? 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她们赶路,他们竟然出现在她们前方的路上。 肯定是一路抄小路追过来了。 没想到,他们还不死心,竟然追上来了? 不用想就知道他们的目标是谁了。 张娘子全身寒毛竖起,哪里还顾得上吃肉包了,紧紧抓着夜萤的衣角,就象抓住保命符一般,全身发抖,担心地道: “怎么办?他们是特意追我们娘俩的吧?夜姑娘,他们若是不死心再追上来,要如何是好?” “不用担心,我们会保护你们的。” 夜萤淡定地道。 张娘子却有些不信,她打量了同样柔弱的夜萤和宝瓶几眼,终于颤抖地道: “夜姑娘,你们都是好人,他们的目标是我,若是真的追上来,你们只管扔下我,带着小丫跑就行了。有我在,他们应该就不会追你们了。只求你们日后照顾好小丫!” 第九百三十二章玉面罗刹 张娘子这是舍弃自已,保全女儿的意思。 不过,她到底是个柔弱的女子,说到这里,她全身颤抖,手上冰凉。 “你们跑不了啦,前面还有人等着你们呢?” 远远地,那两名壮汉得意地吆喝着,然后在后边跑着跟上来了。 张娘子听得分明,身体如筛糠一般,瑟瑟发抖。 “前面有路障。这群混蛋,还准备了这一套等咱们!” 宝瓶把马车勒紧,徐徐放慢了速度。 “夜姑娘,你们快下车逃吧,只求你们带好小丫,我会尽力拖住他们的。” 为母则强。 张娘子此时事到临头,身体反而不再发抖,毅然决然地道。 “吁”,这时候,宝瓶已经完全把马车停住,就算是坐在后边车厢的她们,也能清楚看到,马车前边横着两根树干,边上还有一些石头什么的,就算硬闯也闯不过去。 “哈哈,美人们,下车吧,我们早就算好,你们会有这一出了。” 一名身材瘦小,但形容猥琐的中年男子现身,连上后面追上来的两名壮汉,一共有三个男人来拦截她们。 夜萤一眼认出来,这名形容猥琐的中年男人,就是祥公子请大家募捐时,一口拒绝的那个人。 “原来是你们啊?” 夜萤一眼扫过去,眼神里带着玩味。 “呵呵,有钱又长得漂亮的小娘子,姓夜是吧?把你身上的银两都掏出来,再陪哥几个玩玩,哥几个就放过你。” 说话的是猥琐的中年男子。 “哈哈,王五,这回咱们没白跑,一共三个漂亮的小娘子,咱们一人一个,我就好张娘子这口,俗话说得没错,要想俏,一身孝。张娘子一身孝衣,看得我是神魂颠倒啊!” “张三,你真是重口味,刚死了相公的你也收。哈哈,不过呢,我就喜欢这个青皮丫头,看上去就是没开苞的,正好,咱们也不用打架了,一人挑一个!” 三个男人看着眼前三个弱质女流,简直视她们为囊中之物,嘻嘻哈哈,就想上前动手动脚。 “放过她们,你们是冲着我来的吧?求求你们放过她们,我愿意留下来陪你们!” 就在这时,张娘子鼓足勇气,上前一步,张开了双臂,象老鹰护小鸡一样,用双臂隔开了夜萤、宝瓶和三名剪径强盗。 夜萤看着张娘子这一举动,不禁心内一热,看不出,这张娘子还有几分热血,她没白帮助她。 “哼,你一个人哪够啊?我们兄弟仨可等不急。再说了,原本在庙里看着你也算一朵花,但是和这两名嫩得能掐得出水小娘子一比,你就是老黄瓜了,哈哈!” 猥琐的中年男子张三一脸下流地道。 “哼,老黄瓜你也爱不是吗?”边上的王五不屑地道,然后冷哼一声,“别几几歪歪了,这是官道,一会说不定有人过来,咱们速速行事,完事了赶紧撤。” 三个人一边松着裤腰带,一边向夜萤她们围追堵截过来。 看他们轻松自在的模样,似乎夜萤她们已经是他们的盘中餐,碗底肉了。 “呸,无耻!” 夜萤简直不能忍,脱口而出,一口口水直接吐到了那猥琐男子的脸上。 “哟,没想到这么漂亮的小娘子性情竟然如此火辣!不过哥喜欢!哥就喜欢辣妹子!”那中年猥琐男子一擦脸上的唾沫,竟然还伸手放在嘴里舔了舔,然后笑嘻嘻地道,“真香!真甜!” 夜萤也是无语了,对宝瓶哼了一声,道: “还等什么?” 夜萤这语气,也太镇定自若了,边上的小丫正吓得“哎哎”地哭呢,然而夜萤的淡定从容,让这三名剪径的匪徒突然感觉到一丝诡异。 这姑娘看上去柔柔弱弱,完全不是他们的对手,她怎么不象张娘子那般害怕呢? 她不是应该害怕才对吗? 张三李四王五看到夜萤的表现,心里都掠过一丝异样,但是情欲迷人眼,再加上夜萤身上似乎还带着不少银票,他们便不管三七二十一,互相对视了一眼,各自往选好的女人身边摸过去。 张娘子抱着小丫瑟瑟发抖,心内充满了绝望,不由暗恨道: “夜姑娘,都是我们娘俩拖累了你们,我拼了命去拖住他们,你们快逃吧,也别管我和小丫了。” “放心吧,没你什么事,站好了看戏。” 夜萤悠闲地抱着手,然后,看着张娘子那么紧张,不由地拍了拍她的肩膀道。 “啊,救命!” 就听王五大叫一声,在他还来不及反应过来时,他的肩膀上已经被扎了一支短弩。 “咻咻”又是两声,张娘子看到张三和李四也纷纷倒下,这两个人一个胸口,一个腿上中箭,疼得他们哇哇乱叫,一腔欲火早就被身体上的疼痛消弥了。 “臭娘们,你竟然会用暗器?” 张三抱着腿,疼得头上的汗都冒出来了,但是看着短弩深深扎进肉里,连拔出来的勇气也没有。 “你们三个色胆包天的剪径强盗,不就是欺负弱小吗?” 夜萤上前,一人狠狠摔了他们一巴掌。 呃,端大哥给宝瓶特制的防身武器还真是好用,宝瓶还未开打呢,就用暗器把他们放倒了。 “臭娘们,以为你们有暗器就很了不起是吧?” 腿上中了弩的张三,强忍疼痛,站了起来,还想伸手去抓夜萤。 夜萤稍向后一退,宝瓶现身,一个反擒拿,把张三按倒在地上,脸朝下,深深扎进泥里。 宝瓶看了还不解气,用脚踩在他脸上,狠狠地一拧脚底,张三立即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声。 “好棒好棒,姐姐你好厉害!” 小丫崇拜地大叫起来,还在边上直拍掌。 小丫一点也没有意识到,方才可是经历了一次生死危机,若不是宝瓶身手不错,又有端翌送的暗器出其不意,她和娘亲,早就被强盗欺负惨了。 李四和王五受的伤较重,看到张三被宝瓶几下弄到地上,都不由地倒抽了口冷气,知道今天自已踢上铁板了,这个哪是个什么普通的娘们啊?就是地狱里面的玉面罗刹啊!勾命来了…… 第九百三十三章妥善安排 “呃,呃,你,你,你是什么人?” 李四怯懦地往后退着,生怕宝瓶那一脚会踩到自已脸上似的。 “我什么人?送你到大牢里的人!” 宝瓶冷哼一声,从车上拿下一捆绳子,喝令李四将王五和张三绑起来,然后又让李四把路障清除开来,这才拍了拍手,把李四反手牢牢绑得象要杀猪一般。 “姑娘饶命,姑娘饶命!” 张三等三人眼见宝瓶把他们扔到路边,驾车就欲离去,这里前不着村,后不挨店,路边就是黑呦呦的林子,万一她们走后,林子里冒出猛兽把他们吃掉了怎么办? “别理他们,一会到了让村里人出来,绑他们送官。” 夜萤道。 “吱呀吱呀”,就在这时,一阵牛车几几歪歪的响起在她们身后响起,宝瓶停住车,回头一看,却是柳村的赵大友。 “哟,这是怎么了?” 赵大友看看夜萤的马车,再看看路边被捆的三个男人,赵大友心下倒是明白了几分。 “剪径的强盗,准备回头让村里人送他们到衙门里。” 夜萤道。 “不用麻烦村里人了,我送他们过去吧,正好我那熟人在做捕快,交给他还能立大功一件呢!” 赵大友乐呵呵地道。 “如此甚好,此三人是流民,欲拦路抢劫不轨,如需要口供,我明日自会到府衙去。” 夜萤吩咐道。 “不用,我代你们录口供吧,这一说我就明白了。” 朝里有人做差好办事,赵大友大包大揽。 姑娘家老是进进出出府衙自是不好,赵大友这么说,夜萤便放心了。赵大友和她可不是普通的交情,他一家的命都是夜萤救的,如果这样还不能信任他,这世界上大概人与人之间就不存在信任了。 因此夜萤笑道: “那就辛苦你了,这一折腾怕是要很晚,你买了什么东西要带回家的吗?先挪到我们车上来,我让宝瓶回村后送去,也捎个口信,省得孩子们等急了担心。” “好,也没买什么,就买了两套孩子的衣服,还有一些面粉、盐巴。” 赵大友说着,已经把两袋东西挪到夜萤的马车上。 然后,他把三个劫匪扔到了自已的牛车上,和夜萤告辞后,便赶着牛车往三清镇去了。 把这件麻烦事解决掉,夜萤和宝瓶都松了口气,笑道: “真是坏人自有天收。” “你没吓坏吧?张娘子。” 宝瓶帅气地一扬马鞭,边回头道。 “没事没事,开头是吓死了,但是看到夜姑娘这么镇定,我也莫名也觉得安心了许多,后来宝瓶姑娘你一出手,我就更放心了。” 张娘子一脸如释重负。 现在她知道自已真地跟对人了,这两个姑娘,有素养有能力,还重情义,在危急时刻,对于素昧平生的自已,不离不弃。 这种人不跟,她还能跟谁? 张娘子从此死心塌地…… 接下来的路程无惊无险,一路顺遂。 远远地,绕过一个90度的大弯道后,小丫突然指着前面黑夜中冒出来的亮光,惊喜地叫道: “娘,你看,星星掉到地上来了。” 张娘子顺着女儿的手指一看,哟,那哪是星星啊,灯火点点,分明是热闹的村居。 可是,在这偏僻的山谷里,怎么会有这么灯火明亮的乡村风光?这不是热闹的集镇上才有的吗? 张娘子奇怪地道: “哟,这是什么村子啊?灯火通明的,人口一定很多吧?” “哈,这就是以后你们要住的柳村。你看,村头那户灯火最亮的,就是归燕堂,我们的家。” 宝瓶自豪地道。 “哎呀,真好,这么漂亮的村子!” 小丫高兴地直拍手。 张娘子也大呼意外,她说以为柳村这么偏远,一定是个荒僻的小村子,没想到人气竟然这么高。 “呵呵,那后面一团明亮的,是在赶工的工坊,还有乌髻娘娘庙里赶工的工人在加班。” 宝瓶边说边指点,让张娘子多少明白了,原来柳村是一个生机无限的小村庄,并不是她想象中的荒村野岭。 张娘子紧紧抱着小丫,悲伤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些微的笑意,相公死后的绝望和无助慢慢淡去,她第一次觉得,原来没有了相公,依靠自已还是另有生路的。 “今天天晚了,你和小丫就先到我宅子里住着,日后再徐徐图之。” 夜萤对张娘子道。 “哎,夜姑娘,我和小丫随便帮我们安排个庙宇什么的住就可以吧?不好叨扰你们。” 张娘子为难地道。 “怎么?怕我们会害你们啊?” 宝瓶开玩笑地道。 “不是,我热孝在身,到你们家住,怕是会带来霉气。” 张娘子白色的孝衣虽然没有穿了,但是头上还扎着白花,一身素衣,一看就明白是刚办了丧事的。 若是带进家里,估计家里人是会嘀咕。毕竟农村人还是很迷信的。 夜萤想了下,她倒是无所谓,就怕娘亲会忌讳,便道: “要不这样吧,我把你们安排到乌髻娘娘庙里,和赵大娘做伴,现如今她几间厢房也拾辍得不错了,她一个人平素很孤单,你们去和她做伴,她一定很高兴。而且赵大娘孤身一人,也没有这方面的忌讳,你们去,她肯定欢迎你们。” “如此甚好。” 张娘子一听,也十分满意。 于是,宝瓶先把车上赵大友寄的货送到赵大友家,和两个孩子说明了赵大友有事,要晚回来一些,然后便驾车把张娘子往乌髻娘娘庙里送。 乌髻娘娘庙在工坊还未修建好前,还是充当工坊之用,因此即便已经入夜,亦是灯火通明,人影晃幢。 夜萤对张娘子道: “这里人虽然多,但是莫要紧张,他们不会轻易到对过厢房来,都是正经的村民,手艺人。带头的匠人是赵大娘的亲哥赵大郎,你若是遇到什么不对劲的事,就直接和赵大娘说,她会出面帮你解决的。 实在不行,还有我们呢,你在这安心待着,和赵大娘学手艺,慢慢再考虑你今后的出路问题。我看小丫挺机灵的,如果你愿意,村里也办有学堂,有女学,可以让小丫去上学识字。” 夜萤一一交待着,张娘子有一种如雷撞击的感觉…… 第九百三十四章天堂和地狱 “什么?小丫还能上学?可是我现在手头没银子,怕是付不起上学的费用……” 张娘子嗫嚅地道。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如若不是没钱,谁不想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啊? 可是张娘子是秀才娘子,自是知道若是上学的话,一年没有二、三十两银子是打不住的。她现在哪有这么多钱啊?连相公的安葬费都是夜姑娘帮着出的。 “放心啦,不收钱的,一年里只收基本费用,其它的都是公中出,先生也是公中请的,你现在没钱,那些基本费用可以先欠着,我和公中说一下,以后再补上。 如果你手艺学得快上手,很快就能赚到钱了,到时候,不怕交不起基本的费用。” 夜萤这么说,张娘子的心就定了,她感激地道: “多谢夜姑娘,你是我们张家的大恩人,你的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说这些干什么?太见外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罢了。” 夜萤摆摆手,让人这么当面感谢着,她还真觉得不好意思了。 马车经过宽敞整洁的村道,村道上花香四溢,虽然是在夜里,但也能感觉到鲜花怒放的激情,张娘子如坠九天云雾里,觉得生活美得不象是真实的。 半天前,她还在阿鼻地狱里苦苦挣扎,以为说不定活不过今晚了,但是半天之后,夜萤出现,就如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一样,把她从无边的苦难地狱中救了出来。 这么美的村子,月色之中,如若轻纱蒙面,路上灯火明亮,恍若人间仙境。 张娘子偷偷在暗中狠狠掐了一把自已大腿上的肉,一阵吃痛传来,她才相信,自已真的不是做梦,已经随着夜姑娘来到这犹如仙境的小村子里,并且要在这里生活了。 马车停在一座气势俨然的庙宇前,宝瓶停下马车,把小丫抱下车,张娘子也跳下车,赵大娘便迎了出来,一看是夜萤,乐呵可地道: “夜姑娘,我听到车声,就觉得是你,果然是,这么晚了,还过来呀?不放心工坊吗?大家都日夜加班,干劲十足的。” 夜萤笑嘻嘻地道: “不是担心工坊的事,赵大娘,我带了个人,来和你做伴。” 说着,就把张娘子的身份来历介绍了一番。 赵大娘听完,顿时一阵心疼,她虽然不是象张娘子那样死了相公的,但是因为不能生孩子被从前的相公抛弃,身世一样凄凉。 看到楚楚可怜的张娘子,赵大娘顿时一阵感同身受,别说还有懂事的小丫,嘴上甜甜地叫她:“赵奶奶!” 赵大娘立即一把揽过小丫,怜惜无比,道: “你们母女俩就住在这里和我做伴,放心,没有人敢欺负你们,赵大娘我可是很凶的,他们都怕我。” 说着,还比了下拳头,逗得大家都笑了。 夜萤和宝瓶帮着把张娘子的行李提到其中一间空闲的厢房,打扫收拾能住人后,这才离去。 临走前,夜萤道: “明天再来看你们,今天晚了,你们先好好休息。” 张娘子自是感激不尽。 夜萤和宝瓶到家,都快半夜了。 两个人经此一事,也快累瘫了,随便收拾洗澡后,夜萤倒头就睡。倒是宝瓶,突然想起一事,便在屋内翻箱倒柜起来。 因为,她突然记起傅大夫和她说的,送她礼物的事。 傅大夫临走还特意交待她要看,想来,那件礼物一定十分重要,只是她之前收到时,并没有太过重视,随手一搁,也不知道放在哪里了。 宝瓶把屋子翻得乱七八糟后,终于在平素堆放杂物的木箱一角,发现了那个装着礼物的锦盒。 宝瓶一眼认出它来,是因为其实那天她和傅大夫一直在一起,吃完早茶后,傅大夫有一段时间落在她身后,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赶上她,就送给了她这个盒子。 宝瓶因为急着赶路,也没有打开看,回到家,又是随手一搁,没放在心上。 此时想到傅大夫送她盒子时的一脸慎重,再加上又一再叮嘱她要看这份礼物,宝瓶不得不慎重起来。 莫名地,要打开锦盒前,宝瓶不由地一阵心跳。 打开盒子,里面露出的东西,宝瓶并不陌生,是他们一起吃早茶后逛街时,曾经吸引过大家眼球的泥偶。 不过,这锦盒里的泥偶却是一对,一男一女,穿着喜气洋洋的吉服。 呃,这是一对新人吗? 宝瓶突然明白了傅大夫的意思,脸上“唰”地一红。 “啊啾!起风了!” 大夏朝云海镇的军帐中,傅太医打了个喷嚏,他不由地揉了揉发痒的鼻子。 “如果风沙一起,战事恐会停歇几天。哎,可是扳指一算,就算能停上七天,也不能打个来回啊!” 只有在傅太医面前,端翌才会说出这样忧心挂肠的话。 “哎,是啊!不知道宝瓶看到我的礼物了没有?” 傅太医也遥望着三清镇的方向,无限忧思。 “你呀,这回要是北疆大捷,回去就把亲事解决了。” 端翌拍了拍傅太医的肩膀。 “也不知道宝瓶会不会接受我,我年纪比她大多了。” 傅太医叹口气,一脸没自信。 端翌哭笑不得,满京城被名门千金追着跑的傅太医,竟然如此没有自信。 说起来,自已比夜萤也大了好多岁呢,端翌都不敢扳指头数了…… 两个怂队友一时默默无语,相对无言。 “呃,她们有信来吗?” 傅太医问端翌。 “没有,从三天前收到那封,至今没有信来,也不知道是不是信鸽没有送到。” 端翌郁闷地道。 “哎,我突然厌倦了战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束。” 傅太医喃喃地道。 “嗯,一劳永逸解决才好。” 端翌眼神一闪,目光中有精芒闪过。 “将军,吉尔疆察的军队又来攻城了,此次人数众多,至少有咱们驻军的十倍之巨!” 一名哨卫紧急来报军情。 “竟然趁着起风的日子来攻城了?” 端翌眉毛一挑。 北疆的风可不是内地的暖风拂面,风一刮起,黄沙漫天,呼吸都很困难,大家以为可以趁机休息一下,抚慰下疲惫的军马,没想到,北疆这次竟然发了狠,不顾黄毛风也要来攻城。 “走,出征!” 端翌披上甲胄,一身戎装,威风凛凛地出现在军帐前,顿时,军士们都精神一振…… 第九百三十五章天生战争狂人 赵子获原本两眼微咪,坐在地上,背倚着城墙,似乎在打盹,但其实他双手仍然紧紧地抱着一杆长枪。 这杆长枪是他上战场后新发现的称手武器,都说一寸短一寸险,一寸长一寸强,赵子获在战场上把长枪舞得虎虎生风,枪尖所过之处,不是刺穿了敌军的胸膛,就是刺破了敌军的肚腹。 一时间,赵子获所向披靡,令北疆蛮子见之无不闻风丧胆。 战事异常激烈。 云海镇这个重要的关隘,丢了又夺回来,双方兵士在城门前扔下的尸体,都快能堆成小山了。 经过一夜厮杀,赵子获觉得疲惫已极,好不容易打败了敌军一波进攻,他总算可以坐下来美美地睡上一觉,不曾想,眼皮才闭上,就听到召集的军号又吹响了。 军令如山倒。 赵子获不敢怠慢,两眼一睁,“嚯”地从地上站了起来,一扫满身的疲惫,眨眼间,一个精神奕奕的千夫长又出现在众人面前。 赵子获点数着自已手下的兵员,快速向军号吹响的城门口跑去。 想来,敌军是不死心,又要趁着风沙乍起的时候,再次发动一波进攻。 血肉厮杀,对赵子获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生与死的概念了,他只知道,必须把对方斩杀于自已的长枪之下,云海镇是大夏朝的重要防线,国土一寸不可让给蛮人。 赵子获跑过城墙边时,一条熟悉的人影从他眼前掠过,赵子获疑惑地擦了擦自已的眼睛,但是等他瞪大眼睛时,那条人影却已经消失了。 呃,真是眼花了,应该是一个看上去长得很象的人吧? 赵子获心想:他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看到这个疑似端翌的身影,赵子获不由地想起了夜萤。 事后,他从家人回复的信中知道,夜萤已经顺利回到柳村,而且罪名已经取消,他便放心了。 热古丽对他的一番痴情和执着,赵子获并不能接受,虽然是被绑架的,但是路上,赵子获假装配合,终于趁着热古丽手下疏于防范的时候,觑了个机会溜走了。 如今,两国开战,热古丽对他情意殷殷的往事,更是被赵子获扔到了脑后,他不能想象,自已会娶一个敌国的女子为妻。 赵子获的大脚“吧哒吧哒”跑得很快,眼看就到了城墙边的集结处,一个兴奋的声音忽然叫住了他: “赵大哥,太巧了,竟然真的在这里遇到你!” 赵子获抬眼一看:“哟,宝器,你也来参军了?你怎么一下子就被发配到这来啦?” 个子不高的宝器,一身不太合体的笨拙军服,头上戴的铜盔还时不时要歪到头侧,宝器不时要用手把它顶上去。 他乡遇故旧,战情紧急,也来不及叙旧,宝器得意地一笑,道: “赵大哥,有话打完这仗再说,我是第五营的,到时候来找我啊!” 两个人交错而过,各自奔赴营队。 赵子获不放心地回头,只看到宝器比他明显矮了一个头不止的身影,拿着惯用的腰刀,似乎还挺轻松的,赵子获便放心了一些。 他知道,宝器力大无穷,在战场上,这可是非常大的优势。 果然,北疆的蛮子趁着风沙乍起,认为大夏军士肯定疏于防范,不要命的发起了强攻。 赵子获带着手下站到城墙上时,看到密密麻麻的北疆军士不要命地抬着擂木、云梯,往城墙上攻时,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是非要把云海镇攻下的架势啊! 云海镇是大夏边关,也是大夏拦截来犯军士的第一道坚强防线,因此,守住了云海镇,就是守住了军心。 而对于北疆军士来说,攻下了云海镇,就是打破了通往大夏朝的第一道防线,这道防线一旦突破,便能一鼓作气,挺进大夏国土百里。 所以,云海镇一向是两国兵家必争之重地。 这一场战事可谓惨烈至极。 赵子获长枪如银蛇飞舞,也不知道挑杀了多少蛮子,隐约的,他心里亦有一份担心:宝器是第一次上战场吗?他能适应吗? 这一仗,简直是天昏地暗,一直打杀了三个多时辰,最终,以蛮子留下一地的尸体大败而走结束。 当然,这只是一场战事的结束。还有无尽的战事在未来等着他…… 赵子获看着渐渐退远的蛮子,不由地一屁股坐在地上,他身上的军衣已经被血浸泡透了,黑里透着红,身上散发出一股难闻的腥味,但是谁还顾得上这些?能活下来,就是胜利。 “赵大哥,你没事吧?” 赵子获此时耳边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是宝器的,他猛地扭头往后看去,差点没把自已的颈椎扭折了。 看到宝器笑嘻嘻、若无其事地跑过来,赵子获简直要吐血了: “宝器,看你毫发无损,杀敌多少?不是第一次上战场杀敌了吧?” 赵子获一阵讶异,宝器这副样子俨然是沙场老手,一点也没有初入战争中的不适应。 要知道,他第一次经历这种集体劫杀似的大战后,看到一地的尸体,足足吐了快一刻钟。 “赵大哥,我是第一次杀敌啊!万万没有想到,北疆蛮子也没有那么强啊,象砍菜瓜一样,噗呲噗呲,杀得痛快极了。” 宝器简直是天生的战争狂人,赵子获看他两眼大放光芒的样子,似乎杀敌还不过瘾,不由地也是跪了,他佩服地道: “宝器,你第一次杀这么多人,就不反胃吗?” “反胃个屁,这些蛮子都不是好人,我爹就是死在蛮子手里,我打小的志愿就是上沙场杀蛮子,为父报仇。今天终于一偿夙愿,可惜这么快就结束了,北疆蛮子杀得还是不过瘾。” 宝器乐呵呵地道。 赵子获无语。 半晌,他伸出手道: “拉我起来,我可是骨头都要断了,快累脱气了。” 两个人说说笑笑,却不防,身边一队军兵奔驰而过,卷起阵阵沙尘。 “哟,这是神武大将军的护卫营,看来,神武大将军也在驻军中。咱们的靖王爷,竟然亲驻前线。” “你是第一次上沙场的菜鸟吧?神武大将军靖王爷一向如此。有他在此,边关可保无恙。” 几名边上的军士议论着,一脸崇拜。 第九百三十六章村务无小事 沙场上风云变幻,在柳村,日子仍然象三清河一般,不疾不徐地流淌向前。 夜萤一早就到夜里正那里,说了昨天遇到张娘子的事。 夜里正也深表同情,表示如果张娘子身上带着正规的通关文书,可以想办法帮她落户柳村。 夜萤代张娘子谢过后,对夜里正道: “昨天在镇上一看,流民的确不少,良莠不齐,但是里面也有一些善良老实的百姓,他们生活无依,没有着落,而咱们这又缺人手,不若雇他们到村子里做工匠如何? 有一部份人如果愿意留下来的,也是好事。否则,咱们村人口稀少,现在随着村里经济情况的好转,已经出现了本村姑娘不愿出嫁,外村的小伙子娶不到我们村姑娘的怪现象。 夜里正,你扳指头数数,咱们村能不出五服的几人?长久下去,不引进外缘血缘的话,咱们都是近亲结婚了。” 夜萤拿出这个血统论的理由,在夜里正这里并没有惊起什么波澜,他笑笑,不在意地道: “亲上加亲是好事,这些流民若是落户在柳村,本村人也不一定看上他们。” 夜萤没想到自已抛出的杀手锏这么不被夜里正重视,心下一错愕,这才想起,古人对近亲结婚的坏处并没有认识,他们反而认为,亲上加亲对婚姻和谐更为有利。 看来,光是这样说服不了夜里正。 不过,他对外来人口的谨慎也是正确的,毕竟,昨天张娘子就遇上了那三个败类。 若不是她们出手相助,张娘子要嘛没了清白之身,要嘛就以死明志了。 反正都是人间惨剧。 夜萤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昨天真实的情况和夜里正说了一番。 “是啊,你看,流民中不定尽数都是好人,不过你说的祥公子表现倒是不错。 若是他带来的人,咱们或许可以观察考虑一番。 一次让他不要带太多人来,三四十个左右吧,如果经过一段时间观察,这些人表现良好后,还可以再多雇些人。” 没想到,夜萤说了全部实情后,夜里正反而松了口,答应夜萤进人了。 夜萤大奇,问夜里正道: “为什么我这么说后,你反倒答应进人了?” “我是担心你一味地把受苦的流民都当成好人,所有人不分好坏,统统接纳进来,所以才一直反对。 毕竟,最重要的是咱们村里百姓的安全不是吗? 但是你现在也识得了,流民里不都是好人,能看清这点,我就放心了。 我也不是没有良心的人,也会同情他们,何况,现在村里的确也缺人手,真的有新生力量补充进来,也是好事。” 夜里正笑道。 夜萤这才恍然大悟。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自已到底还是嫩了许多。 她诚恳地检讨道: “夜里正,多亏你的提醒,没错,你说得对,在同情流民的同时,最重要的还是村子的平安。 放心吧,我一定严加审核,身上带着官府正式通关文书的流民才会接收,还要对这些人的人品进行多方打探,人品不行的,一律不收。” “嗯,如此甚好。” 夜里正满意地点点头。 “对了,村里族老吴才育的孙儿吴兴旺,人品实在不行,以后不要让他去做收购粮食这样公中的大事了。” 夜萤提醒夜里正,把昨天吴兴旺的表现点提了下。 夜里正闻言,不由地蹙起了眉头,道: “我会留意的。吴才育一直想提携自已的孙儿到村里公中做事,但是现在看来,那孩子的人品的确太差了。果然是三岁看老,我从小看他长大的,就觉得他为人处事不够稳重,还真是如此。” 夜萤见夜里正晓得这件事,也就不再添油加醋,辞别夜里正后,她便到乌髻娘娘庙里探望张娘子。 一进庙里,就看到张娘子正拿着竹扫帚在打扫,十分勤快,夜萤和她打了个招呼,问道: “住得还习惯吗?小丫呢?” “住得很习惯,到昨天晚上,整个人睡觉才放松下来,不然以前在镇上,夜里睡觉都得提着心。小丫还在睡呢,睡得可香了。” 张娘子说的意思,夜萤自然明白。 当时张秀才重病,张娘子又年轻美貌,身边那些窥觑她的人估计就没少想下手,她如羊入虎口,哪里还睡得着? “能习惯就好。我和村里里正说了,他同意你入户柳村,至于你愿不愿意,就看你自已的意见了。 当然,如果要入户柳村,还得有正式的官府通关文书,你带了没有?” 通关文书,相当于后世的身份证,一个人要出远门,就要找村里的里正开这样的文书,到一地入城时官兵有可能会查阅,一旦没有通关文书,便会因身份不明被抓入狱。 还好,张娘子点了点头道: “通关文书自然是有,我相公出门时就想到了,我昨天也收拾了带来,在我包袱里,我拿给你。 让我落户柳村,我自是乐意,多谢柳村父老乡亲的收留。” 张娘子说着,眼圈又红了。 “哎,别难过,以后在柳村,有我们大家帮衬,日子就会慢慢好过起来的。” 赵大娘闻声出来,一看张娘子又在哭,赶紧上前劝慰。 张娘子这才破涕为笑,回屋拿来她的通关文书给夜萤。 夜萤又交待赵大娘教教张娘子手艺什么的,看她哪方面比较灵巧,可以专攻一个环节,也好让生活早日走上正轨。 至于居住,目前暂时可以住在赵大娘这里,日后,村里会慢慢建一些廉租房,到时候张娘子就可以搬过去住了。 张娘子听得虽然有些晕乎乎的,不知道什么廉租房,但是总而言之她是明白了,自已在柳村落了脚,日后有了着落,心里一下子就踏实了起来。 这边和张娘子交待完,夜萤又和来上工的赵大郎接洽了一番,赵大郎听说夜萤能引进一批新人来学手艺,特别高兴,道: “我们现在的箱包不是愁销,是愁不够销,人越多越好,有些工序十分简单,来几天就能上手,再复杂的,教他们十天半月也能学会,我就盼着你赶紧把人带来。” 第九百三十七章琐事 这个时代,信息交流不畅,工匠们拥有一门独门手艺,不光能养家糊口,还能代代传承。 因此,一般工匠对自已手艺的诀窍都秘而不宣,所以夜萤之前有点担心,赵大郎目前的工坊以赵氏儿郎为主,如果引进外血,赵大郎会横生枝节。 万万没有想到,赵大郎这关这么好过,夜萤不禁如释重负地道: “那就好,我之前还担心你会不乐意呢!” “不乐意什么?”赵大郎不解地问。 “不乐意有新来的工匠加入啊。” 夜萤笑道。 “若是放在一年前,我或许会不乐意。毕竟,手艺是我们赵氏儿郎养家糊口的傍身技艺,但是现在,我就不怕了。 夜姑娘你把自已的设计都公开给村里,让大家发财,我们这些微末技巧,又如何敢藏私? 再说,真要藏私,咱们村里做的箱包根本不够卖。 现在在我眼里,看到的不光是一个三清镇的市场,是整个大夏的市场,依你的说法,未来或许还有域外的市场,如果我们再藏藏掖掖,或许别的村子会钻到空子,趁机崛起也不一定。 毕竟,竹编工艺,不是赵氏独有,不是独有柳村有。” 赵大郎一向沉默寡言,按夜萤的划定,他就是个技术宅男,没想到今天竟然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 不过,赵大郎能够开放技术,还能够放开思想,夜萤还是表示十分震惊。 毕竟在夜萤心里,一直以为这个时代的人是很闭锁的。 如今看来,自已还是被后世的那些教科书荼毒了。 想想也是,尽信书不如无书。明明是自已本尊穿越到这个时代,为什么要抱着陈腐的教科书呢? 与赵大郎一席谈,夜萤觉得自已的思想也要更加open才对。不要被后世看到过的教科书所束缚。 比如,自已如果能更早地和赵大郎交谈,是不是能更准确地掌握赵大郎这一思想,早早地出去搜罗劳力,应对柳村劳动力需求的井喷高峰? 还好,柳村和柳大郎签订的契约里,并没有超出自已实际的最大生产量,否则,如果象后世那般精细的商业合同,柳村早就因为生产力不足被罚得七荤八素了。 夜萤要离开时,张娘子和小丫已经准备吃早餐了,赵大娘特意蒸了馒头,看得出,赵大娘对有人能和她作伴,还是很高兴的。 夜萤还特意交待了赵大郎,要他帮着约束一下工匠,不要惊扰到张娘子,毕竟人家新寡,又是新到柳村的,估计十分脆弱拘束。 赵大郎满口应允,立即喝令工坊里的工匠们不许光着膀子干活,说是快要入秋了,天气凉了,光着膀子在村里走来走去,成何体统。 工匠们虽然有些莫名其妙,因为毕竟之前天气热的时候,赵大郎自已也光着膀子干活呢,现在倒好,不知道为什么学斯文了,竟然要大家穿着衣服干活。 当然,过后他们看到张娘子住在庙里时,就恍然大悟了。在赵大郎的拘束下,这些人倒还自觉。又听说张娘子是夜萤带回来的,大家同情她一个女人带着小孩,倒也没有人看轻她。 回家的路上,夜萤遇到正要去找她的赵大友。 赵大友说昨晚把那三个人送到府衙捕快刘求奔那后,刘求奔晓得这些人的恶行,十分愤怒。 刘求奔亦是一个正义感十足的人,当即把这些人关进了大牢里,并求对赵大友说,一定让县令把这些人判个千里流放。 如果流放不成,也会押他们到煤井做工。 夜萤心中一定,觉得这刘求奔办事还是挺靠谱的,晓得村里人怕这些坏人的报复,就把这些人扔到远远的地方去伏法。 不过,赵大友的话,也提供了一个有利的信息,夜萤好奇地问道: “咱们这附近有煤矿吗?那些煤挖出来主要做什么用?” “附近没有煤矿,但是距这里三百多里外的井上村有一个露天的煤矿,那里的煤挖出来,据说是去烧砖用,也没听说有什么其它用途。” 赵大友道。 呃,好好的煤光是烧砖用吗?太可惜了吧? 夜萤想着村里每家每户生火做饭都要打柴,村里人每年光是花在打柴的时间上就要占到日常时间的三分之一,如果能把煤载到柳村来,把柳村的柴火灶改成煤灶,那么柳村的百姓,就可以大大节省劳动力,然后把这些省下的时间用来投入到其它经济价值更高的生产上。 “大友,你有空到井上村帮我了解一下,那里的煤质量如何,带一些回来给我看,打听下价格,还有井上村往咱们村这里的道路方不方便。” 夜萤对赵大友道。 “没问题,我把俩孩子安置好,今天就能出门。” 夜萤交待的事,赵大友无不欣然从命。 “喏,这是出门的费用,带上,小心藏好。” 夜萤“啪”地拍出一张银票递给赵大友。 赵大友一看,竟然是十两银子,不由地手搓了搓,要推托。夜萤却不容置疑地道: “穷家富路,带着吧,俩孩子你要是没人交待,可以放在我家里,正好我娘无聊得很,有孩子热闹多了。” “没事,我把孩子交待给他们姑姑,她们和我妹妹处得不错。” 赵大友推辞不下,便乐呵呵地接了银票,赶紧去做夜萤交待的事去了。 把村里这些琐碎的小事搞定,夜萤便和宝瓶驾车前往三清镇。 不知不觉,端翌离开几个月后,夜萤的生活,又回到了过去的老路上。 每天柳村和三清镇之间奔波劳碌,处理商业上的种种棘手难题。 “萤姐,你让赵大友去打探煤矿,莫非是想插手那里的生意?煤黑不溜秋的有什么好?” 宝瓶不理解。 “我要看看煤的质量,如果好用,可以改变咱们柳村的生活方式,大家的生活又会便利几分,从此结束上山打柴生火的日子。” 夜萤兴致勃勃地道。生产工具的改进,就是为了解放生产力,从而让大家过上更轻省的舒适生活。 “哟,煤还有这功效?我们老家附近有一座煤山,上面寸草不生,我们村里的小孩都没人爱去玩,因为一玩全身黑乎乎的,回家准被大人打。” 宝瓶笑道。 第九百三十八章接盘侠 “啊?你们守着宝山而不自知,不晓得煤矿产出的煤可以作为燃料吗?” 夜萤听了宝瓶的话,可惜异常地嘀咕道。 “过去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不过,煤怎么升火呢?” 宝瓶好奇地问。 夜萤想了下,道: “可以制成蜂窝煤,用一个铁制的工具,印成一块一块的煤饼。对了,赵大友要带煤回来,咱们可以先试用一番,我晚上回村,就让赵铁匠先帮咱们打一个印煤的工具,再做一个蜂窝煤炉,待赵大友回来,马上能派上用场。” 夜萤是个说干就干的人,宝瓶听了,满脑子黑乎乎的煤粉,实在难以想象,萤姐怎么会对那些黑乎乎的煤粉寄以重望。 马车到了镇上,夜萤才到店里,蔷薇便有点紧张地迎出来,向她呶嘴做动作各种,夜萤看着蔷薇好象在努力表达什么,但似乎又顾忌着什么,便笑道: “怎么?变成哑巴了?” 夜萤不说话还好,一说话,蔷薇背后立即冒出一个堆着僵硬笑容的老女人,她一脸讨好地道: “阿萤啊,大伯母家正好下了新雏蛋,带几个过来给你补补身子。” 呃,是柴氏。怪不得蔷薇这副模样,估计是想趁柴氏没看到她之前,让她赶紧走吧,避开柴氏。 不过,柴氏既然找上门,她躲避也不是办法。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看她一脸堆笑的样子,夜萤无由地心生警惕起来,不过,即来之,则安之,柴雄是个无赖,柴氏是个泼妇,这俩人最近一向伯不离仲,夜萤可不想和泼妇闹起来,拉低自已的形象。 于是夜萤也回之以笑脸道: “哟,大伯母,难得看到你,什么事啊?” 明明柴氏天天就在花容月貌对面的吉祥首饰铺出没,但是之前柴氏摆出老死不相往来的态度,夜萤便也视她若无物。 现在柴氏主动上门,夜萤亦相应地热情应对。 柴氏心内惴惴,有求于人,见放软了身段果然有效,于是便笑嘻嘻地道: “阿萤,我是有一事相求。我发现啊,你这铺子生意十分红火,但是现在看来,铺面略嫌小了一些,商品挤挤挨挨放着,很不美观啊! 不若这样吧,大伯母把对面的铺子也让给你一起做,如何?” 哼,怪道还送鸡蛋呢?几个柴鸡蛋也值得巴巴地拿到镇上来?想要关心萤姐,直接拿到归燕堂不是更近? 宝瓶心里这么想,脸上亦学着夜萤不动声色。 “哦?大伯母不想经商了?我看你生意还不错啊,挺热闹的,怎么突然想不做了?那大伯母是打算怎么把铺子让给我?是租给我还是卖给我?店里的尾货我要接盘吗?” 夜萤抛出一连串的问题。 柴氏没想到夜萤问得这么专业,以为忽悠夜萤很容易,这才发现,原来自已这个小侄女,生意能做大,并不是光靠运气,原来,还颇有头脑呢。 柴氏不怕别的,就怕夜萤问尾货的事情,因为她的尾货里,好多掺了假的首饰,万一夜萤察觉出来,她就亏大了。 本来设计让夜萤接手这个店铺,就是要让夜萤吃下这批假货才好,但是夜萤表现出来的精明让她心虚。 “哎,你大伯现在不还蹲着大牢吗?我一个妇道人家,又要顾家里两个老的,又要顾店里,哪有这个精力啊? 所以我想把店铺盘出去,就是连店面带尾货全部卖了。 这个店的位置还是不错的,这等好事,我哪能便宜了别人,自然要找自家的亲侄女了,是不是啊?哈哈。” 柴氏说得好听,夜萤略一思忖,其实觉得,如果柴氏要把店铺卖给她,她还是愿意接盘的。 因为,就象柴氏说的,这间店铺的位置不错,又和花容月貌在对过,两家可以分开经营,一家专营化妆品,一间专营首饰,这样也不会显得店面太小了。 之前夜萤倒是想扩充店铺,只是四下里的店都被人租满了,而且三清镇一向是商业重镇,有店铺的人一般都惜售,不肯卖店铺,谁不知道一铺吃三代这句话啊? 夜珍珠那家铺子,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才让对方同意出售的,现在柴氏想把店卖给她,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大伯母,这间店铺你打算卖多少钱?” 夜萤也干脆地问道。 “阿萤啊,八百两银子,便宜卖给你。” 柴氏一脸堆笑。 但是听到柴氏的话,宝瓶和蔷薇等人,不由地倒抽了一口冷气,八百两银了,这么一个旧铺子,也太坑人了吧? 一般人,如果有八百两银子,这辈子都吃喝不愁了,如果在乡下,还可以盖个大宅子,买上百亩良田,当个小地主,甚至还可以娶个二房,享受左拥右抱的齐人之福了。 而且,三清镇上的铺子,大家多少知道价位,象柴氏对过那个铺子,大约普通的一间厢房那么大,卖八百两银子?坑爹啊? 宝瓶和蔷薇等人的大喘气,夜萤和柴氏都听到了,夜萤眉眼一闪,道: “大伯母,你这铺子最近生意似乎有点问题,如果我接手,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以为是我之前的生意,会败坏我的名声的。 本来想着都是自家亲戚,你既然想卖,我就试试好了,但是价格开得这么高,我真得买不起。大伯母,如果你实在想卖,不如去镇上问问别人吧!” “啊?阿萤啊,这价位哪高啊?一年租金都要二十两银子,一铺吃三代,如果这铺子代代相传,你想,不用四十年就赚回来了,以后就是白吃白赚的嘛!何况,这八百两银子里,还包括了尾货,那些尾货就当是饶头,算在八百两银子里面。” 柴氏一听夜萤不接盘,不禁有点着急。 现在她手头好不容易攒下的私房钱也不够两个月花的了,本来家里就指着这个铺子,但是没想到铺子里的生意也出问题了,柴氏能力有限,就想卖铺子大赚一把,反正这铺子是珍珠买的,她没花一文铜钱,卖多少也都是赚,谁知道夜萤也精得很。 “伯母,你那铺子里首饰的花样我不中意,样式也较陈旧,话说,真放到我铺子里卖,也卖不太出去,你那些尾货对我没什么意义。 还是说个实在的价格吧!” 夜萤不为所动地道。 第九百三十九章买铺子 “750两银子,一口价!包括尾货,还有店里所的东西,货架什么的,都算在内了,一并送给你了。” 柴氏好象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一脸被割肉的表情。 宝瓶不由地暗自在心里又冷哼一声,什么破东西嘛,那些风格花哨的货架,她们才不稀罕呢! “300两银,如果愿意,就把房契拿来,咱们一手交钱,一手办理交割手续。想要多的,没得讲。” 夜萤懒得和柴氏拉大锯,一口把价格咬死了。 一听说是三百两银子,宝瓶扳指一算也觉得价格还算合理,现在三清镇上的铺子租金是年年涨,象花容月貌这间铺子已经涨到一年25两银子了。 这么算下来,如果把对面的铺子用300两银子买下来,就算不做生意,一年租人25两银子还是有的,随着租金渐涨,十年不到就能收回成本。 另外,随着店铺的升值,或许不用十年就能收回成本了。 柴氏万万没有想到,夜萤这么狠心,竟然一口将价压了一半不止,但是之前其实她也打听过了,最低还有人给她出250两银子,因此,夜萤给300两银子,算是比较实在的了。 而且一个最大的好处是,夜萤是拿现银给她,不象别的买家,有的还说要打欠条。 柴氏等着钱用,没奈何,只好憋了口气道: “好,三百两就三百两,我这就去拿房契。” 柴氏一咬牙,扭转了胖胖的身躯,匆匆向对过赶去。 “咦,她还真卖啊?” 夜萤略带吃惊地道。 “萤姐你没指望她真的卖吗?” 宝瓶好奇地问。 “那是自然,这地段别说三百两,真的给我八百两我都不会卖的。” 夜萤神秘地一笑。 宝瓶不解其意,道: “这里房租的确是在涨价,如若不然,我肯定会阻止你买铺子,你竟然还觉得八百两你都不会卖?” “嗯,你不觉得,三清镇的铺子如今越来越紧张了吗?尤其是上好地段的铺子。咱们这条街上,铺子的价位从去年的两百多两,已经涨到了二百五十两,我想,这和咱们箱包生意的大火也有一定的带动关系呢!” 夜萤笑道。 “啊?这和咱们的箱包生意有什么关系?” 宝瓶听得傻傻的。 “牵一发而动全身,咱们的箱包,现在经柳氏的手卖向全国,但是他自家的货运走来不及,也有许多外地的客商直接找柳氏进货,因此用了自家的货船。 这些货船就是物流,他们来到三清镇,自然不可能光带箱包啊,还要带一些咱们这边的特产出去贩卖,以减少货运的成本。所以啊,买东西的人就多了。 另外,商品销售流通得快了,镇上赚到钱的人家也多了,钱一多,大家最想是做什么?自然是置业了。所以,置业的人多了,铺子也就金贵了,你等着吧,镇里的铺位价格,还会一直涨的。” 关于房地产,夜萤已经不想吐槽什么了,后世房地产如坐火箭般飞升的情形她是亲身经历的,要不是她一毕业就供了一套单身公寓,后来又把单身公寓卖了交首付,供了一套120平的大房子,到房价飞升时,她根本不可能买得起房。 其实她现在倒不担心三清镇的铺子会涨成什么样子,因为目下不是还在打仗吗?只要这个仗不消停,买铺子的人还是多少会克制自已的欲望。 毕竟,现金为王,如果战火烧到内地,光有铺子没有银子,跑都跑不掉。 至于为什么收了柴氏的铺子,夜萤主要是考虑到,把柴氏的铺子买了,从此就不用看他们一家人在花容月貌对面晃悠,烦死人了。 当然,她又不是凯子,柴氏开多少价,她就给多少,自然要讨价还价,还得装着不爱买的样子。 实则柴氏答应卖的时候,夜萤心里还是挺高兴的。想到从此不用天天在花容月貌上班时看到柴氏一家,夜萤差点没撒花了。 所以柴氏扭着肥大的屁股走过来,把房契拿来时,夜萤二话不说,和柴氏签了契约,又一起到府衙办了相关手续,把三百两银票给了柴氏,这桩生意就这么愉快地谈成了。 柴氏虽然心疼,但是反正这铺子也不是她花钱买的,是夜珍珠在的时候掏的钱,因此就相当于柴氏平空赚了这三百两银子。 柴氏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拿着这么多银票在手里,双手不由地激动地微微有点颤抖了。 她笑嘻嘻地道: “阿萤啊,大伯母言而有信,那些首饰的尾货就留给你吧,我反正也没时间卖了。” 夜萤不置可否,柴氏难得大方,她听着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柴氏走后,夜萤便带着宝瓶去接收柴氏的店铺。 这店铺正好和夜萤租的花容月貌在对过,只隔着一条马路,夜萤让蔷薇到柴氏店铺里收拾清理,把所有首饰尾货都收起来,其实也不多,大约只有十几件戒指等小件的金饰和银饰,不会超过五十两银子,然而对于柴氏来说,这五十两银子也是极重要的了,她为什么舍得放弃这五十两银子呢? 夜萤掂了掂手中的一枚金戒指,突然心下一动,对宝瓶道: “你到咱们店里,拿一枚和这一样大小的金戒指过来。对了,不光戒指,还有和这店里差不多的项链等饰物。” 宝瓶应声而去,虽然不知道夜萤要她拿金戒指何用,但还是飞快地拿了过来。 “哼,果然这戒指有问题。”夜萤把两枚戒指一掂量,就看出个中猫腻,笑道,“难怪柴氏肯把尾货给咱们,她是想害死咱们啊,这些戒指都是掺了其它金属物的,不是纯金的,如果我没有猜错,应该是掺了黄铜吧!至于其它饰品,象这些银戒指什么的,似乎也不纯正。” “什么?不纯的首饰,如果卖给人家,那得多缺德啊?我看有些山里人,是攒了一辈子的钱,给姑娘或者媳妇买只银钗子,如果是假货,人家一辈子的心血都白费了。” 蔷薇瞪大了眼睛,一脸难以置信。 她在夜萤手下做事以来,夜萤教她的就是要诚信,要保证质量,所以一看到柴氏竟然明白张胆地造假,不由地一阵震惊。 第九百四十章工作着是美丽的 “嗯,柴氏硬是把这些首饰塞给咱们,不定安什么好心。” 夜萤眉眼一转,终于明白柴氏的古怪之处。 “哼,我还想着这些首饰能值个五六十两银子,柴氏这么贪婪的人,怎么可能把这么值钱的尾货给咱们,依现在看来,这些假货不值十两银子吧?” 宝瓶问夜萤。 “差不离。” 夜萤笑道。 “哎,这些假货,送人还嫌寒碜呢,放着也占地方,真假掺合着,要提炼出黄金和白银,还得费一番功夫,我说这柴氏怎么这么喜欢折腾呢?” 宝瓶无奈地摇摇头,一脸不屑。 “嗯,你找个师傅……” 夜萤附耳对宝瓶说了一通话,宝瓶开始时是不解,但是马上就恍然大悟,道: “好,萤姐此计甚妙!” “没什么,引蛇出洞呗!” 夜萤冷笑一声,柴氏想要她好看,也不瞧瞧自已什么智商。 当然,主要感谢于柴氏平时的贪婪,暴露了她的目的,如果不是知道她小气,大家也不可能去注意那些不太和谐的首饰。 她就知道,柴氏把铺子转卖给她,一定不会让她安安生生地好过,临走前不摆上一道,那就不叫柴氏了。 乡下愚妇的眼光也就如此了,总觉得把别人踩下去了,自已就是独一份,能出人头地了。 却没有想过,独木难成林。 人和人之间,还是互相帮衬,比互相算计走得更快更远。 以后夜家三兄弟,肯定是夜三郎一家,过得比夜大郎一家舒坦。因为他们家有一个懂得审时度势的夜自清。 虽然手法还是比较拙劣,但是至少比光懂得算计别人、处处给别人挖坑的柴氏好多了。 想起夜自清,夜萤不禁想到,入秋了,夜自清秋试的时间也快到了,最近夜自清都在家里苦读诗书,想必,对这次秋试也报了极大的期望。 然而,夜萤并不看好夜自清。 因为,他的资质只能算中下等,过去在府城求学,因为经济窘迫,找的老师名气也是一般,能给他的帮助有限。 不过,这并不妨碍夜萤为了自已的日子好过,尽力帮助夜自清。这正是所谓的,给别人一条活路,自已也多了道生门。 “萤姐,有了这铺面,的确宽敞多了,咱们得把招牌换了吧,然后把化妆品和首饰分开卖?” 宝瓶见夜萤自有分数,心中亦大定,笑嘻嘻地问夜萤。 “嗯,招牌必须换,现在你马上叫工匠过来量制,还有这店铺内,也要重新进行装修,现在这格局,太乱,太家小子气了。” 夜萤觉得夜珍珠的品味,果然不敢恭维。 看来,夜珍珠还是比较适合把心思放在伺候男人身上的,只要看那一身戾气的瑞公子也能被夜珍珠捧得舒舒服服的就知道了。 工匠被宝瓶叫来了,夜萤在店里指挥着他们量制招牌和家俱的尺寸,祥公子循着宝瓶的指引找到夜萤时,正好看到的就是这一副情形。 夜萤那精致的远山黛眉微微向上挑起,娇俏的脸上,偶尔凝神,似乎小脑袋瓜里在做着什么快速的运转,表情时而专注、时而释然,祥公子从来没有在一个女子脸上,能看到这么多精彩的表情。 好象是天上的火球夹挟着滚烫的火焰,突然撞击到了他的胸口,当夜萤抬起美眸看到他时,那一抹由疑惑陌生到猛地点亮光华的眼神,顿时又让他刚刚平复的心受到了重击。 精彩而生动,颖慧剔透,冰雪聪明…… 再加上夜萤那特殊的体质,让她成为女子后,愈发在举手投足间不经意散发诱人的魅力。 夜萤感觉店门口有一道阴影遮住了光线,她抬眸看去,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俊秀、英气的脸,饶是被端翌近乎完美容颜熏灌得对美男已经有了免疫力的她,也不禁错愕了一下。 “夜姑娘,是我。” 男子展颜一笑,让夜萤觉得被他遮住光线的店堂内都亮了起来。 呃,如果非要把祥公子的容颜和端翌放在一起比较,凭良心说,是在伯仲之间。 当然,如果端翌知道夜萤这么评价他和别的男人,肯定会气得跳脚。 “哦,祥公子,抱歉,一早上就忙开了,还来不及去找你呢。和你说说,张娘子我们已经安全送到柳村,并且暂时安置了个地方给她们母女俩住。” 夜萤拍拍手上的粉屑,那是帮工匠量尺寸留下的痕迹。 “嗯,辛苦夜姑娘了。张娘子母女所幸遇上你这个好人,否则我即便想护着她们,也是有心无力,毕竟不可能时时跟在她们身边。 对了,你昨天说要雇工匠一事,不知道有没有改变主意呢?” 原来,祥公子是来说这件事的。 “自然没有,我回村后,还特意去找了村里的里正,我们里正的意思,也是要身家清白,有通关文书的才可吸纳,毕竟我们柳村村子不大,如若引进的人里,有三两个行为不端的,那影响就不好了,村民们也会反感啊!” 夜萤觉得,还是要丑话说在前头,免得到时候,什么人都往柳村里塞。 “这个我明白,我保证每个带进去的人,都是清清白白,人品端方的。” 祥公子说着,递过一张纸给夜萤,不过又犹豫了一下,不晓得夜萤识不识字。 “哦,是你调醒清楚的人员来历名单?你也是雷厉风行的一个人啊!” 夜萤坦然地接过纸,开始认真地看了起来。 祥公子这下明白了,原来夜萤是识字的,他内心对夜萤又高看了几分。 没想到,一个乡下的女子,识文断字,知书达理,难怪生意也能做得风生水起。 而且,一个识字的女子,和文盲但容貌姣好的女子相比,自然还是能识字的更打动人心。 祥公子只觉得夜萤专注于某件事时,脸上的神情特别吸引人,让人想挪开视线都做不到。即便是他这种定力极好的人,也忍不住在她脸上留连不舍。 夜萤专注于翻看祥公子整理出来的雇工名单,却忘了自已现在的状态,在后世可以用一句烂大街的话来诠释:工作着,是美丽的。 这份雇工名单十分详尽,从雇工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拖家带口,有何特长等,都一一登记在册…… 第九百四十一章细心的祥公子 可以想象,祥公子一夜之间做了这份名册,要嘛就是平时多有关注积累,要嘛就是下了苦功,不管怎么说,都体现了他的诚意。 夜萤翻完,一脸赞赏地对祥公子道: “很好,资料详尽,不过我还要一一比对通关文书,的确是资料真实的,才能带进柳村。” “这个没问题,我全部都比对过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柳村做工呢?住在城隍庙里的老实人,条件越来越恶化了。”祥公子坦诚地道,“有人吃的东西被抢,住的条件好一些、能遮风挡雨的角落,都被恶人占据了,老实人一直在吃亏,所以我才这么着急。” “这样啊,可以让他们今天就去柳村,你稍等,我把店里的事忙完就过去带人,不过还得雇几辆大车就是了,到柳村还挺远的,他们拖家带口的,光靠走路天黑都走不到。” 夜萤一一安排着,祥公子脸上神情饶有兴味。 他还是第一次做甩手掌柜,见一个女人把事情安排得如此井井有条。 这一次他交给夜萤的名册里有四十多号人,全部是拖家带口的,如果换成别的普通女子,很难想象能把这么多人安排好。 看着夜萤忙碌,祥公子忽然觉得,难得轻省也不错。 夜萤统计了下人数,便安排宝瓶去雇十五辆车,一辆坐四个人,再放行李,应该也够了。 祥公子耐心地等夜萤在店里忙完,这才和夜萤一起往城隍庙走去。 到了城隍庙,那里已经特别热闹,大家都忙着收拾行李,听说有村子愿意接收他们,还能做工赚钱,大家顿时沸腾起来,人人都恨不得挤上马车。 还好,宝瓶力气大嗓门也大,教训了几个抢马车的刺头,这下现场的秩序才安静了下来。 看到祥公子出现,这群人一付以他为马首是瞻的模样,都乱哄哄地道: “祥公子,我们一家,是不是可以都到柳村去啊?” “到柳村有地方住吗?” “听说那有个大雇主,不知道活累不累人啊?” “你要怕累人就不要去啊,这种时候,能有活给你干就不错了,别说还有银子拿。” 一群人吵吵嚷嚷的,但是脸上的神情和昨天夜萤看到的凄惶难过不同,大家脸上都带着生机和喜悦。 逃难在外,不是死路就是苟延残喘,谁能想到,竟然有人愿意收留他们?而且听祥公子的描述,似乎还前景大好? “萤姐,这么多人,到咱们村住哪啊?”宝瓶忧愁地道,“你上次说的建廉租房,村里公中不是没通过吗?张娘子一家还能安排在赵大娘那里,可是这么多人,乌髻娘娘庙里也住不下啊。” “放心吧,山人自有妙计。” 夜萤徐徐道来,宝瓶一听,也不由地豁然开朗,道: “哟,这倒是个好办法。不过,就不知道人家忌讳不?” “忌讳?忌讳他们可以去露天搭帐篷嘛!我目前也只能安排到这种程度了。” 夜萤无奈地道。 “嗯,应该不会吧,毕竟,逃难出来的人,什么事没见过啊!” 宝瓶宽慰了下夜萤。 说话间,那些难民都在祥公子的组织下,横七竖八、歪歪扭扭地排好了队,大家都站在庙门口,等着夜萤审对通关文书。 夜萤每审过一个,那户人家就能上车等着,意味着取得了进入柳村的通行证。 夜萤对得很认真,还好通关文书上除了画有根本不象本人的肖像外,还有对身体特征的详细描写。 比如,唇下有颗黑痣,大约半个手指大云云。 这样一一比对,一共有四十五号人获得了进入柳村的资格。 夜萤同时也顺带着观察了一下他们的相貌,相由心生,一个本性不纯良的人,要装成老实人的概率不是没有,但是言谈举止多少会露出端倪。 就算现在看不出来,夜萤也准备到柳村后继续观察,确实人品不好的,直接就从柳村剔除出来。她可不能好心办坏事,把祸患带进柳村。 余下不能走的人,都羡慕地看着上了牛车的人,一名老妪上前抓着夜萤的衣袖,神情凄哀地道: “夜姑娘,我们的通关文书在逃难路上遗失了,我们家世代种田,都是良民,如今我儿子也死了,媳妇下落不明,只留下老太婆我和这小孙女,能不能带我们进柳村,哪怕是浇水洗扫,什么活我们都愿意干。” 夜萤一看这老妪至少有五十多了,身边的小女孩瘦得皮包骨的,手指头还放在嘴里咬,显然是饿慌了。 如果不收留她们,怕是活不过几天了吧? 这个世道,身强力壮的流民多着了,雇工价也特别便宜,谁会给这一老一小活路呢? 夜萤无奈地摇摇头,上前抱起小女孩,把她放到一辆有空位的牛车上,对老妪道: “上车吧!” 老妪喜出望外,没想到条件严苛的夜萤这么好说话,她也只是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去求她,没想到这点希望竟然美梦成真了。 老妪连连道谢,赶紧爬上了车,和孙女坐在了一起,俩人紧紧相拥,颇有一番绝处逢生之感。 看着牛车驶动,慢慢远去,祥公子不禁问道: “夜姑娘,我知道你很有同情心,但是乱世之中,让人同情的人太多太多,你同情得过来吗?” “你是说方才的奶奶和孙女吗?没错,乱世之中,值得同情的人太多太多,我肯定同情不过来。不过,我没看到的没办法,但是,如果让我看到了,能帮一个是一个吧!” 夜萤不加思索地道。 祥公子一怔,接着不由开怀地笑道: “我还以为你会和我说很复杂的道理,比如做善事,行善积德什么的。没想到啊,大道至简,没错,没看到的没办法,既然看到了,能帮一个是一个。 有意思,夜姑娘你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 “呵呵,我有意思也就罢了,你呢?祥公子,你要进柳村,你的来历和通关文书呢?我也得仔细审阅一番哦!以你的教养和行事能力,似乎不应该混在流民当中啊!” 夜萤看着展颜大笑的祥公子,突然有一种感觉,那就是,祥公子如此大笑的机会似乎不多。 第九百四十二章祥公子的来历 “好一个冰雪聪明、心思玲珑剔透的夜姑娘,我还奇怪你都不问我身世来历呢,原来在这等着我。” 祥公子好一番傲骄的模样。 也是,人家有颜有身材,夜萤在这行走的小鲜肉边活动,一点关注也没有,人家心里肯定也不舒服啊! 夜萤闻言,不由亦跟着展颜一笑道: “祥公子,那么请你说说你的身世来历吧,对你,我比对别人更有兴趣!” 夜萤这番话,恰到好处地回应了祥公子的“委屈。” 明珠蒙尘也是明珠啊! 作为难民里星光煜煜的人物,夜萤不对他心存疑虑,这么聪明的女子,才奇怪了。 祥公子一听夜萤说对他比对别人更有兴趣,自得地把这当成夜萤对他的褒奖,笑道: “说起来,我的来历也很简单,我家在云海镇上,原本在当地薄有资产,谁知道,北疆蛮子突然单方撕毁停战协议,我家人都沦落于战火中,只有我只身逃了出来。 喏,这是我的通关文书,当时我心灰意冷,把家人都安葬之后,只觉得家里的百年基业都毁于战火,如今只剩孤家寡人,我要离开那个伤心地,到别的能休生养息的地方,开创新天地。” 祥公子交待的很简单,但是夜萤看到了他脸上的痛楚,看来,家人死于战火中,对他的刺激很大。 夜萤轻叹一声,对祥公子的遭遇表示了一番同情,然后接过他的通关文书,上面的确明明白白写着他的籍贯来历,盖着红彤彤的官府印章。 夜萤对查看通关文书已经很有经验,所以翻阅之后便递给祥公子,柔声道: “欢迎来到柳村,我们特别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哦?我是人才吗?” 祥公子难道对自已不自信?夜萤听到他这么说,却没有从他身上感觉到自卑的气息,不由笑道: “你当然是人才,你看,有组织能力,仗义,豪爽,热情,深得民心,最重要的是,你的功夫应该不错,我们柳村接下来要成立护卫队,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觉得你可以做他们的武术指导,我开高价给你,如何?” 祥公子听着夜萤夸他,脸上的笑纹越来越深,似乎十分享受。 听到最后,祥公子亦是点点头道: “好,这个活我接了。” “如此甚好,今天招到这么多人,还得多谢你。” 夜萤说着,便请祥公子上马车。 宝瓶在前边的车队里带路,夜萤本想自已驾车,当然,她驾车的技术很烂,在宝瓶手里乖乖的马儿都不听她的话,不是走走停停,就是一路小跑,弄得夜萤汗流浃背,十分狼狈。 祥公子见状,主动上前道: “我来驾车吧,你指路就行了。” 夜萤无奈,交过缰绳道: “跟着前边的牛车就行了。” 跟着牛车好啊,牛车晃晃悠悠的,祥公子特别享受这样和夜萤独处的时光。 她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天然体香,是他在任何女子身上都不曾嗅闻到的,那种香味如兰似麝,让人欲罢不能。 随着道路的颠簸,夜萤的身子在马车上摇摇晃晃,时而离他远一些,时而又离他近一些…… 不知道,把夜萤搂在怀里,是什么样的滋味? 祥公子心里忽然掠过这样的想法。 他是立说立行的人,于是,借着前方一段崎岖的路,祥公子把右手边的缰绳一抖,马头被他拧向了右边,右边明明有一段石子路,本来是应该避开的。 老马识途,马儿原本也是要主动避让的,但是没奈何,驭马的人把它硬是拉向了右边,它只好踏着石子踩起了碎步。 这样,马车一个颠簸,幅度就有点大,夜萤不防,一下子就撞到了祥公子的肩头。 “哎哟,对不起,撞疼了你的吧?”夜萤赶紧道歉,“这糟糕的路,待我们柳村有了钱,一定把这条路修好一点。” 夜萤脑子里刹那间掠过的是后世那些光滑平整的水泥路,忽然一个灵光闪现,咦,能不能在这个时代煅烧出水泥呢?如果有了水泥,就不怕修不好路了。 而且,有了水泥,可以修建更坚固的房屋,再加上钢筋混凝土,她甚至可以在这里建起几层高的小洋楼。 似乎,煅烧水泥并不难哦,只要有足够的高温就可以了…… 夜萤脑子里“biu”地闪过许多美好的念头,却不知道身边的祥公子被夜萤柔软的身子一撞,脑袋里象放开了礼花,红的绿的紫色,“哄”一声全炸开了。 原来,柔若无骨的身子是这个意思啊? 虽然他在百花丛中经常徜徉,但是似乎没有夜萤这一次无意中一撞来得销魂勾人。 “不、不要紧,哪会撞疼呢!” 祥公子说完,突然觉得自已很丢脸,从小到大,第一次说话如此结巴吧? “嗯,这条路是该大修了。平素还好,一下雨,尤其是大暴雨后,整条路面变成了稀泥汤,不被太阳晒个三、五天的,简直没法走路过人。严重影响了柳村的农资向外销售。” 夜萤的脑子里,又自动流淌过后世在农村经常看到的石灰刷的标语:“要想富,先修路”。 不对,后面一句画风和这个时代的精神不太符合哇:“要想富,先修路;少生孩子多种树。” 若是让这里的村民少生孩子,怕是大家马上会打起来吧? 夜萤一个人想得乐呵呵的,却没有注意到,在马车座位上的祥公子,时不时溜过一丝眼神来打量着她。 从她如乌云般的秀发,到她嘴角总是略带微笑的脸庞,还有眼尾稍稍向上挑起,偶尔微咪时格外迷人的美眸…… 难怪,端翌对她如此着迷。恨不得时时刻捧在手心里…… “夜姑娘,这条路虽然不好走,但是比我走过的一些村道强多了,至少还能行马车。” 祥公子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夜萤闲聊着。 “嗯,我估计那是那些村里没有马车的缘故吧,如果有马车的话,他们就会想把路拓宽一些了。 柳村没有别的好,就是村里的百姓心还是比较齐的,对村里有益的事,基本上一说,大家都一呼百应。” 夜萤介绍道。 第九百四十三章初到柳村 这一路上,因为要配合牛车的缓慢速度,所以马车也是赶得慢悠悠的,在祥公子看来,和蜗牛爬也没有什么两样。 明明半个时辰驾车就能到的距离,生生弄成了一个多时辰。 但是,祥公子却一点也不觉得枯燥无味,相反,听夜萤说话,偶尔互动一番,竟然乐趣十足。 当柳村远远出现在眼底时,祥公子突然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早知道,把马车赶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前面就是柳村了,以后大家就要长久住在这里了。” 夜萤在马车上,回头对后面的大伙喊道。 “哟,这就是柳村啊,看起来还不错嘛!虽然地处深山老林,但是这么看过去,好象画上的地方一样。” “是啊,是啊,村子似乎还挺大的!” 被夜萤一介绍,牛车上的人们骚动起来,大家不禁伸长脖子往柳村方向看去。 进到柳村,这些人才真正惊呆了。 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村子,村道整洁干净,到处都放着让人扔垃圾的竹筺,所有的垃圾都扔在竹筐里,村民的房前屋后,都种满了当季的鲜花,街上除了跑来跑去的狗外,看不到鸡鸭牛羊。 大白天的,村里除了一些六、七十岁的大爷大妈在晒太阳,似乎都看不到人迹,街上静悄悄的。 “哟,这么漂亮的村子,怎么没有看到青壮年啊?” 呃,我们不会是进到一个假村子了吧? 有些人察觉出异样,不禁问道。 “青壮年都在工坊里做工呢!哪有空出来逛。一般中午和晚上大家下了工,各自回家吃饭,才能看到人。” 夜萤答道。 这下大家才释疑了,众人“哄”地嘲笑起方才发问的人: “你不会以为夜姑娘骗咱们吧?” “不会不会,她昨天那么大方帮了张娘子,我是看到她为人不错,才敢跟着进来的。” 被众人“围攻”的人,赶紧摇着手声明道。 “好了,这里就是村里夜里正的家,你们大伙下来,听听里正的安排。” 夜萤把人带到夜里正的宅子前。 反正人她是带回来了,至于夜里正要和族老们怎么说,那就得夜里正去圆了。 众人下了牛车,有点忐忑不安地站在夜里正的院子前,大家伙抽了抽鼻子,觉得夜里正家好香,嗯,不是饭菜的香味,是一股带着焦气的香。他们以后就会知道了,那是夜里正家炒茶的香气。 终于,他们看到一个中等个子,其貌不扬,但是颇有些威严的老者出现在面前。 “这位就是夜里正,诸位,以后大家在村里诸事可以找他,他会为大家排忧解难,及时处理遇到的棘手事情。” 夜萤介绍完,便把一堆人不厚道地“扔”给了夜里正。 夜里正板着脸,严肃地点点头,夜萤做红脸,他自然得唱白脸。 “各位,我夜,叫夜华,欢迎大家来到柳村,我们柳村呢,现在很缺手艺人,所以夜萤提出这个建议,把大家带进来,我觉得挺好的,大家来自天涯各方,希望能习惯柳村的生活。 如果你们适应了,觉得柳村还能呆得住,我也可以替你们做保,代你们向官府申请户籍,让你们在这里落户。 当然,前提是,你们适应了柳村的生活,我们柳村也能接纳你们。” 夜里正的话,象重磅炸弹一样,顿时在人群里炸开了: “夜里正,我们真的能有机会落户柳村?不骗我们吗?” “真的,只要你们循规蹈矩,踏踏实实做人,我们柳村一定欢迎你们。至于喜欢搅事的、品行不端的,我们一经发现,就会把这种人驱逐出去。在我们柳村,也不是没有这个传统。” 夜里正正色道,说话落地有声,让这些人听了很震撼。 “夜里正,我们一定老老实实做人,不过,你能给我们一个期限吗?让我们知道,什么时候能落户柳村?” 这些人来到柳村,第一眼看,就十分羡慕这里优美的环境,犹如世外桃源一般。 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原本只是以为短期的雇工,却能有机会成这里的村民,成为这美丽村庄的一员,真是与有荣焉。 “这个期限不会太长,我们主要综合你们平素的表现,还有在工坊里的工作能力。如果有一技之长,很快能成为独挡一面的工匠的,我们可以提前落户。总之,在柳村这里,能力优先,不必打别的主意,有能力的人,我们是十分欢迎他们留下来的。” “太好了,夜里正,我以前是铁匠,这算是有能力的工匠吗?” 有人举手报名道。 “我是泥瓦匠,我会砌房子!” “我以前是猎户,以打猎为生……” …… 大家纷纷举手来表明身份。 夜萤此时挥了挥手,道: “大家不用急,刚到柳村呢,以后有的是让你们表现的机会。现在,我先谈谈安置大家的办法。” 一听夜萤谈到具体的事情,大家顿时安静下来,眼巴巴地看着夜萤。 这也是他们一路上过来的困惑,村子里能安置他们的无非是祠堂、庙宇,可是这么多人,一个小村子里的祠堂、庙宇也是安排不了的吧? “我们村呢,以前遭遇过时疫,当时情况很危急,死了不少村民。不过大家不要害怕,时疫后来被我们村一位神医给控制住了,并没有蔓延开来,要不然,你们现在也不会看到我们站在这里了哈哈! 因此,时疫过后,有些村民的房子就空出来了。 所以,我的意思是呢,把这些村民的房子,先借给大家暂住,当然,里面一应家俱齐全,借住也是要交一笔费用的,具体的就是一年一两银子吧,这笔钱,若是屋主还有近亲在世的,交给近亲,若是没有近亲在世的,则交给公中做公益。 我的安排办法就是这样了,如若大家有忌讳,不想住这样屋子的,只能露天打地铺了。 我们柳村的祠堂、庙宇如今都被充当学堂和工坊,实在没有更多余的地方可以安置。” 夜萤把这安置办法说出来,现场顿时安静了一下。 夜萤心想,得,不会是真的对住死过人的屋子有忌讳吧?实在不愿意住的话,只能真的找片空地,给他们弄窝棚了。 第九百四十四章刷好感的祥公子 一条新政的出台,总是会有观望者。 要让这些人不忌讳死者的居屋,那是不可能的,何况,这些空屋子以前的主人,还是得时疫死的,更让人有背后一麻的感觉。 不过,如果在大家犹豫之时,有人出来支持,就不一样了。 祥公子自是深谙这个道理,要在夜萤面前刷好感度,此时不出现,更待何时? “夜姑娘,如果我第一个入住,能让我挑房子吗?” 就在夜萤心里犯嘀咕的时候,突然,祥公子走出人群,一身白衣,风度翩翩地道,而且语气中不无幽默。 夜萤见有人带头附合,不由地松了口气,笑道: “现在还没有人入住,你是第一个,自然可以挑最好的。我想想,你不若挑那一套一进的宅子,青瓦砖墙,屋主之前才重新装修过不久,院外有棵桂花树,院内有六间大房……” 夜萤这么一说,顿时让这些人眼红耳热起来。 这么好的院子,一年只要一两银子的租金,而且这些屋主都死了,以后说不定住久了,就成了自已的了。 何况,现在没人应承,房子随便挑,万一一会人多了,好的院子都被挑走了,剩下的岂不是会比较差? 就怕货比货啊! 这么一想,顿时也有两三户赶紧喊道: “夜姑娘,我们也愿意去住。” 人一多,顿时大家都有危机感了。 什么死不死过人的,哪家的屋子没有死过人啊?何况,这些人他们原本也不认识,心理上更没有什么阴影,为什么不去住呢? 一时间,说愿意入住的人此起彼伏,很快,每个人都同意入住那些旧宅了。 夜里正没有想到,夜萤带了这些人进来,还把之前大家认为的“凶宅”给解决了出来,并且还有房租可以收,真是好事一桩。 虽然一两银子的租金看着不起眼,但是四十五号人,十多户人家,一年公中也能多得十几两银子的收入,能办不少事呢。 再说,那些宅子荒着也是荒着,本村的人是绝不会去住的,房子这东西就是那样,越住越经得住岁月风霜,越没人住,就越容易朽坏。 好好的宅子,看着它们毁掉了,也是蛮可惜的。 现在好了,有了新人住进去,生机和活力充盈其间,宅子也能焕发出新的生机来。 “好,既然大家都同意了,我就带大家去看宅子,有满意的就可以直接入住,如果同时有几户对一幢宅子满意,就按刚才报到的顺序先来后到的挑。” 夜萤断然道。 此言一出,大家也没有意见,谁让他们方才犹豫了呢? 看来,在夜萤手下讨生活,还是要快,只有快,才能拿到最好的。 有些识眼色的,已经暗暗在揣摩夜萤的性情了。 按着夜萤的规矩,祥公子自是能第一个挑宅子,他挑了一幢距离祠堂最近的宅子,这里也是村子上回疫区与非疫区的划分线,因此属于闹中取静之处。 看到祥公子的宅子果然是青瓦砖墙的大宅子,剩下的人都只能羡慕不已,早知道他们第一个出声来支持夜萤了。 现在,只能乖乖地排队了。 折腾到快入夜,总算把这一帮人都安置好了,夜里正又差村里人逐家逐户送了十斤粮食,一坛咸菜,十个鸡蛋,油盐面等若干,解决他们目下的生活之计。 站在自家归燕堂前,看着下方的村舍里,升起密集的炊烟,夜萤不禁感觉到一股浓烈的人间烟火气息。 果然,与人打交道是最难的事。 把这些人带进村,还要安置他们,事无巨细,吃喝拉撒,没有那么简单啊! 夜萤抚额。 宝瓶道: “萤姐,累了吧?要不要让她们上大浴桶啊,畅游一番,应该会舒服许多。” “唔,宝瓶,我都不想动弹了。算了,随便泡个澡,让晚晴给我按摩一下。” 夜萤扭了扭脖子,觉得全身发酸,也是,她也没少帮大家搬行李什么的。 “萤姐,你们回来了?” 应声从院里出来的,是冬雪。 冬雪怀孕四个月了,本来一般是五个月才显怀的,但是因为身体单薄,再加上夏天穿的衣服薄,所以现在已经能看出来是孕妇的身形了。 “冬雪,出来散步啊?吃过没有?”夜萤一见是冬雪,便热情地回道。 “吃过了。萤姐,你才回来,田大娘念叨着你今天不知道什么时辰才能回来吃饭呢,现在看来,今儿个你不用被她念叨了。” 冬雪羞涩地一笑道。 “你别一个人出门,我找个人陪你一起去散步。” 夜萤自从上次吴小霞被夜珍珠的手下故意撞了之后,看到家里孕妇就莫名紧张。 “嗯,我让金月姨陪我一起去,她正捯饬自已呢,马上就出来了。” 提起金月,夜萤猛地想到,来柳村好几个月了,也没有听到木尔德汗的消息,原本说马上要把王位让给大王子的木尔德汗,此刻怕因为战事,也一时不能脱身吧? 不过,这些并没有影响到金月的心情,她仍然逍遥自得,惬意无比。 “嗯,金月前辈是得多走走,否则,双腿的肌肉不太适应。” 夜萤点头道。 就在这时,装扮一新的金月从院子里走出来,果然是女人的天性,一旦到了正常的环境里,金月爱美讲究的一面就表现出来了。 此时的她,只要是出门,哪怕是到村里走一圈,也要把自已收拾得整整齐齐的。 “阿萤啊,你们快回去吃饭,我陪冬雪去走走,带着身子,多动动是好事。放心吧,我会保护她的。” 金月在柳村生活得如鱼得水,加上她一出现在柳村,双腿就被傅大夫治好了,因此没有人看得出来,这个面貌犹留艳丽姿容的中年女子,从前竟是北疆传说中令人望而生畏的狼人。 “好,今天村里来了好多新人,你们小心被冲撞了,其它倒没什么,或者顺便帮我去赵大娘那里看看张娘子母女俩。” 夜萤交待道。 “你操心的事还真多。不过放心吧,我会替你去看她们的,省得你不放心,又跑过去。” 金月豪爽一笑,挥手和冬雪离开了。 第九百四十五章近朱者赤 “早上咱们走的时候,我已经吩咐施管家给张娘子母女送去油盐米面若干,足够她们一月用度有余了。” 宝瓶看着不时扭着脖子、甩手的夜萤,边走边低声地和她说话。 夜萤的嗓门从来就不大声,婉转而又温柔,但是她说话时,配合全身由内到外散发出来的气度,却让人不听不竖起耳朵,认真听她的谈话,生怕稍一分神,就错过了什么重要的机缘。 因此,久而久之,原本大嗓门的宝瓶,也不知不觉,有样学样,说话时亦是习惯了不带大嗓门。 但是宝瓶发现,不管用什么样的嗓门说话,对方是否认真听,取决于你说话的内容对于对方是否有价值。 如若是废话,就算扯着嗓门喊,别人也不一定能听见;但是若是对对方有价值的谈话,哪怕你声如蚊蚋,人家也会听进心里。 所谓有理不在声高,就是这个道理。 宝瓶因而学会了在和外人交谈时,只谈有价值内容的谈话风格。低而悦耳的嗓音,也成为她的个人标签之一。 那个说话温婉好听的姑娘,成为她在外人眼里的形象。 “嗯,这样就够了,以后不要再送东西了。” 夜萤点点头,对宝瓶道。 夜萤的话里,似乎意味深长,宝瓶不禁楞了,以她和夜萤的关系,自然可以无话不谈,于是宝瓶便问道: “萤姐,我做错什么了吗?” “不,现阶段没有做错。”夜萤侧过脸,对宝瓶笑了下道,“可是咱们要把她们打造成的是独立的小树,而不是依附完男人,又依附别人同情生活的软藤。以后的日子,就要靠张娘子自已的双手去赚取了,咱们又不是没有给她谋生的机会。” 宝瓶这才恍然大悟,点头道: “萤姐所言极是,这是我没有思虑到的。一味就只知道同情她们了,从没有想过要扶起她们的事。” “靠人人跑,靠山山倒,一个人,尤其是女人,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一颗依靠自已的强大内心。否则,她的命运只能听从别人的摆布。” 夜萤莞尔一笑,对于亲如姐妹的宝瓶,她乐意把自已的心得与她分享。 最重要的是,宝瓶还能听得进去。 夜萤的这些想法,换成给别的女人听,就不一定能听得进去了。 但是夜萤也从不强求,她又不是穿过来做救世主的,只不过,一路偶见,能救一个是一个。 宝瓶看样子是救起来了,夜萤十分满意。 才到屋内,田喜娘就闻声出来,看到夜萤就高兴地道: “阿萤啊,今晚上总算早回家一次了,虽然住在一个屋檐下,娘要看到你都难。” “娘,真对不住,天天事情都很多,我早出晚归的,也没能陪你,无聊了吧?” 夜萤往往回来时田喜娘已经谨尊医嘱,大约在十点就睡下了。 而夜萤早上离开时,通常是在上午七点前。 所以,娘俩虽然住一起,但是有时候好几天都碰不上面。 今天夜萤早回来,难怪田喜娘这么高兴。 虽然夜萤是换了芯的,但是看到田喜娘如此喜悦的笑容,忍不住还是内疚了下,对田喜娘道: “娘,以后我争取早点回家。咱们母女俩争取能在一起多吃早餐、晚餐,多陪你说说话。” “哎,陪娘是一回事,娘不无聊,娘每天都有这么多人陪我说话,打牌,我的小日子过得可舒服了。就是娘心疼你累啊,早出晚归的,也没个准,三餐不继,可别把身体累垮了。” 说起来,夜萤现在的工作状态,还真象后世的小白领,顶着星星出门,踩着月光回家。 不过,好在是夜萤好歹是老板,在三餐用度上能自行掌控,她甜甜地对田喜娘笑道: “娘,我三餐都有准时吃的,吃的可好了,你就放心吧。中午那一顿,也是叫仙客来送餐过来,他们家的手艺,你又不是没试过。” “嗯,懂得照顾自已就好,你看你,村里的姑娘哪个象你这么拼。” 田喜娘又内疚了。 如果不是自家女儿这么拼,哪有现在的好日子过啊? “娘,我喜欢工作,你让我在家里天天蹲着,我还难受呢。每个人的生活不一样,让村里的姑娘象我这样整天出头露面地往外跑,她们也不舒服啊?这些你就别操心了,你照顾好自已,吃好睡好,让我没有后顾之忧就成了。” 夜萤拉着田喜娘一起吃晚餐。 田喜娘已经吃过了,但是为了配合夜萤,还是又吃了半碗粥。 吃完晚餐,田喜娘的打牌时间到了,家里有几个机灵的丫鬟已经打牌打得很上手了,她们就成了田喜娘的牌搭子。 自从柴氏在村里挑拨是非,喜欢拿夜萤家的事在村里飞短流长,田喜娘就不喜和村里有意凑上来的村妇做伴,她本来就不是好交际之人,因此,夜萤教会她玩牌后,她索性把自家的丫鬟当起了打牌的对手,一天不玩个几场就手痒。 夜萤为了陪田喜娘,今晚便陪她打起牌来。 说起来,这项玩法虽然是夜萤教会大家的,但是其实她的牌技不高,反倒经常输给田喜娘,却把田喜娘乐得。 于是,夜萤也不计较自已输牌了。 玩了一个时辰,夜萤便把位置让给一个丫鬟,自已去洗浴了。 田喜娘晓得她累了,也不强求,夜萤能抽出时间陪她,她已经很满足了。 夜斯文这个臭小子,自从有了媳妇之成,就成了老婆奴,白天在老丈人家打下手,晚上也不回来,几乎整个人都泡在吴家,快成吴家的上门女婿了。 若是放在从前,田喜娘肯定会有这点担心,但是现在,家大业大,家里仆役环绕,田喜娘倒是觉得,没有那老是惹事的臭小子在眼前,自已似乎更清静自在一些。 夜斯文不知道田喜娘这样的想法,不然肯定会多往家里跑,刷刷存在感,以证明自已的重要性。 不知不觉,夜萤已经用自已的能力影响到了身边的人,以至于连养儿防老的田喜娘,也开始不在乎起自已的儿子来了。 第九百四十六章偶像 虽然是小浴桶,但也比一般人家的浴桶大得多了,至少可以两个成年人在桶里洗澡不觉得窄小。 随着暑气的渐渐消散,小山村里四面环山,建筑低矮,没有高楼大厦这般的水泥森林,不会形成热岛效应,因此,小山村的日夜温差甚大,入夜,这里大约只有18度左右了。 因此,浴桶里的水也是热的,加了月季精油,芳香馥郁,浸泡其间,夜萤觉得整个身心都放松下来。 晚晴上前帮着夜萤揉捏着肩膀,她的手法几经训练,已经恰到好处,不轻不重,正好能舒解夜萤的疲劳。 泡了半个多小时的澡,夜萤便起身,躺到按摩床上继续让晚晴全身按摩一番。 看着边上的按摩床,夜萤忽然想到了那个初见傲娇、但后来变得如孩子般可爱的阿宁。 想起自已折腾她的蒸桑拿大法,夜萤忍不住嘴角勾起了笑意。但是她也想到,奇怪的是,阿宁回京后,就一直没有消息传来。 难道,阿宁这么快就忘了自已?忘了在柳村的生活? 夜萤可以确定的是,阿宁在柳村的日子,一定过得极其快活,因为快乐和咳嗽和爱情一样,是无法掩饰的。 不管了,突然想起阿宁,夜萤便觉得,日后若是能和端翌一起到京城同游,肯定是要去见她的。 待见到她,一定好好责备她一番,责备她为什么忘了柳村的姐妹,嗯,对了,到时候要带上一套平底锅等炊具,阿宁不是喜欢吗?但是她走得匆忙,都没来得及带上。 夜萤在晚晴恰到好处的按摩之下,迷迷糊糊想着这些事情,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 待她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半夜了,身上被晚晴细心地盖上了薄被,光滑的身子在充满阳光味道下的薄被里摩擦,特别舒服,夜萤不禁惬意地伸了个懒腰,享受着身体从头顶到脚趾头放松的滋味。 夜萤醒来的动静,惊醒了在边上打瞌睡的晚晴,她赶紧走过来道: “主人你睡得好沉,我不敢叫醒你,还以为你只是瞌睡一会呢,就在边上候着了。” “嗯,没事,这样挺舒服的,我到屋里睡,你也去睡吧。” 夜萤喝了一口晚晴递过来的淡茶,干干的嘴里舒服了许多,身体也象得到了滋润,接着便披上薄棉睡袍,径自往屋里走去。 到了房内,夜萤想起方才不穿衣服睡觉似乎更舒服,索性把薄棉睡袍又脱了,蜷缩进被窝里,才闭上眼,就很快进入梦乡。 北疆。 “王爷,这次的沙尘暴已经吹了五天了,吹得我脑子都快木了,不过好处是,蛮子也消停了,总算可以歇息几天了。哎,这沙尘暴能吹个一个月就好了,那样咱们也可以回柳村休假几天。” 傅太医在大军的主帐里对端翌抱怨道。 这种私密级别的谈话,也只有他们两个人私下在场的时候才会说,听到傅太医的抱怨,端翌只是微挑了下眉头,哼了一声道: “谁让你走前没把人家姑娘定下来呢?没想到啊,战场上也能如猛虎一般的傅新,在姑娘面前就是个怂包。” “哟,王爷,你说谁是怂包呢?你说我我可不认。” 傅太医摇了摇手中的鹅毛扇,摇头晃脑地道。 可是傅太医心里苦,傅太医自已知道。 傅太医心里何尝不后悔,如若早知道会有这场战事,他真的早该在柳村,就和宝瓶表白了。 随着宝瓶出落得越来越漂亮,估计柳村的那些小伙子,早就对她虎视眈眈了吧? 哎,千万别酿成自已凯旋回朝,结果新郎不是他的惨剧啊! 傅太医一想到这些,便有些坐立不安。 “哟,你下面的凳子有刺啊?”端翌摇摇头,拍了拍傅太医的肩膀道,“看你这付心神不宁的样子,要不放你休假一个月,你路上赶紧点,还能在柳村多呆几天。” “什么?王爷,你要让我休假?” 傅太医乍听到这个消息,差点没高兴地跳将起来。 “嗨,君无戏言,我还能骗你了?” 端翌无语。 傅太医欢喜过后便郁闷地道: “算了,你比我更想回去,不过还是留在了这里。我可不能舍你而去,战场上风云变幻,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会发生什么?什么都不会发生,唯一我能确定会发生的事,就是我们终将战胜蛮子。你就放心回去省亲吧!不对,回去订亲。这回要再没能把宝瓶搞定,你就真是怂包了。” 端翌难得咧嘴笑了一下。 傅太医终于还是按捺不住自已和宝瓶表明心迹的狂热内心,还是“昧心”首次在开战时,离开了靖王爷左近。 一被准假,傅太医便带了一个随从,还有两匹良驹,日夜不停地往柳村赶。 时间宝贵,靖王爷虽然允他一个月的假期,但是傅太医知道,自已绝不可能真地离开靖王爷左近一个月。 如果能回到柳村,就和宝瓶订婚,傅太医自然会立即赶往战场。 宝器和赵子获在军营里穿行,看着万军众中,被一众大大小小的营帐包围的主将营帐,一脸崇拜地边看边对赵子获道: “赵大哥,咱们的主将神武将军靖王爷听说武功盖世,可惜至今无缘亲见。” “哎,时间长了就有机会见着了。那天首次出征,靖王爷有登高台做了战前动员。不过,他离我老远了,远远地连脸也看不清楚,就只看了个大概。” 赵子获道,但是脸上分明是显摆的神情。一脸“我看过靖王爷真身”的得意。 “哟,赵大哥,什么时候靖王爷还会出来做战前动员啊?”宝器一脸羡慕地问。 “不知道,可能不会了吧?不过,或许在战场上咱们也可能有机会遇到他。当然,他是主帅,身边护卫重重,咱们一介普通大头兵,近不得身就是了。” 赵子获咂了咂嘴,一脸遗憾地道。 “嗯,看来,要接近靖王爷,只有努力立下军功,希望有一天,我能亲手斩下敌军将领的首级,到时候,若是靖王爷封赏我,我就要求当他的亲卫就满足了。” 宝器来到军中,听到了许多靖王爷过往战场上的传说,还真把靖王爷当成他的偶像了。 第九百四十七章改良用火 “没出息,你没听萤妹说过吗?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么大好的机会放在眼前,整个战场都是你建功立业的机会,你竟然只想做一名亲卫?” 赵子获敲了下宝器的脑袋,教训道。 “哟,赵大哥,你可别忘了,你和端大哥打赌过,你至少要在军中做到参将的嘛,哈哈。可别赌输了,这么大好建功立业的机会在眼前,你要抓住机会啊!” 宝器猛地想起这个茬,便不客气地回击道。 “你个小兔崽子,逗你哥呐!” 赵子获老脸一红,又想敲宝器的脑袋,却被早有防备的宝器机灵地一闪躲过了。 不过,宝器的玩笑,却再次激起了赵子获的斗志。 …… 柳村。 赵铁匠把打制出来的铁器交到夜萤的手上道: “夜姑娘,你要求打的铁器越来越奇怪了,我琢磨了好久,总算才打制成形,也不知道符合你的要求不?” 赵铁匠交货的是个长T字形的铁器,铁器下方联着一个圆铁罐,是开口的,铁罐里面有一块平整可以上下活动的带孔的铁板, 夜萤接过赵铁匠手里的铁家伙,比划了一下,见机构运转灵活,不由地大为佩服,毕竟,赵铁匠凭借的是简陋的铸工艺,竟然真的把印煤饼的铁器制造出来,堪称天才。 “非常好,完全满意,赵大叔,你是柳村铁匠中的第一号!” 夜萤夸道。 赵铁匠开始挺高兴的,毕竟被夜萤夸了嘛,可是再一想,他不由地摸着鼻子苦笑起来,夜姑娘真是的,夸人不用钱,拼命地送夸。 柳村的铁匠就他一个嘛,他不是第一也是第一啊! “夜姑娘,你拿这家伙要做什么用途?我自已都琢磨不透啊!” 赵铁匠疑惑地道。 “嘴上说不清楚,你要是有兴趣,就在边上看着,一会儿全明白了。” 夜萤说完,便让等在边上的赵大友,把他去井上村带回来的一袋煤解开,然后在煤里掺上大约三分之一的黄土,再浇上水,用铁锹把黄土和黑乎乎的煤粉搅伙均匀。 夜萤控制着浇水的量,如果水浇得太多,煤粉太稀了,就印不成煤饼了。 感觉差不多了,夜萤便叫停,然后亲自动手操作起来。 她拿着赵铁匠好不容易弄出来的铁器,用圆罐的部位对着煤堆扎了下去,直到煤粉堆满圆罐,才拿起那个铁器,走到边上,把T字部位中突起横杠往下压,这个横杠是透过中空的铁管,一直联结到下部的带孔平板上。 因此,夜萤往下压的时候,不光把已经主成圆饼状的煤饼挤出来,还在煤饼中间,形成了六个均匀的孔洞。 棒棒哒!成功了。 一看到熟悉的煤饼,夜萤不禁高兴极了,在后世小时候,外婆家用的就是这种煤饼来做饭,没想到又在这里看到了童年熟悉的老物件。 “呃,夜姑娘,原来你是这个用途啊!可是这湿答答的煤饼能生火做饭的吗?” 赵铁匠表示怀疑。 “这么湿当然不能啦,不过,等晒干后就可以了。大友,你把这家伙拿去,把这些煤全印成煤饼,晒干了我用它生火做饭给你们看。” “好咧,没问题。” 赵大友被夜萤吩咐之下,兴致勃勃地接过了印煤器,乐呵呵地试操作了起来。 他没有想到,自已从井上村带回来的黑乎乎的煤粉作用这么大,竟然还能升火做饭,让全村的人以后都不用上山砍柴。 乖乖,这样以后大人小孩都不用因为要烧柴不得不上山砍柴了。要不然,每年总会有一些大人孩子在山上被野兽伤着的事情传出来。 最坏的情况是,有的孩子甚至被狼叨走吃了。 因此,赵大友对夜萤交待自已的工作特别上心,如果夜萤是随手就印出大夏朝的第一块煤饼的话,赵大友简直是小心翼翼地操作,生怕会弄碎了煤饼,或者印不成形状。 不过,要让煤饼晒干到能生火的程度,可不是一两个时辰就能做到的,因此夜萤和赵铁匠约了第二天中午时分过来归燕堂,到时候,她用煤火炒几个菜给大家吃。 并且,夜萤要赵铁匠回村后广为传播,有兴趣的村民都可以来归燕堂参观。 夜萤要用煤饼烧火的事,经过赵铁匠和赵大友在村里一传播,顿时第二天吸引了许多村民前来观看。 祥公子自是不例外,听到村民议论纷纷,他也不放过这个热闹,在第二天中午和大家一起赶到了归燕堂。 因为来的人太多,所以夜萤便在归燕堂的后操场上展示大夏朝第一次的煤饼生火炒菜。 “哟,这黑乎乎的东西就是煤饼啊?这么一小块,能抵用多久啊?不会一会儿就象炭一样烧完了吧?” “如果象炭一样,那可精贵了,咱们哪能用得起啊?” “是啊,夜姑娘,现在炭的价格可不便宜。” 村民们真是发散思维,一会儿就不知道联想到哪去了。 听到大家的议论,夜萤笑笑也不着急,现在她在村里声望日隆,村民们就算怀疑,也只是用商量的语气,不会有人恶语相向,她道: “大友,去把我的煤炉搬过来。” 赵大友脆应一声,立即去把一个圆桶似的炉灶搬了过来,这炉灶也怪,外面锁了一层铁皮,里面则填满了泥土,中间是一个上下贯通烧制过的炉膛,炉膛外挂着个铁门小门,可以开合。 这怪模怪样的东西一出现,就吸引了村民的视线。 “这就是煤炉?” “用这玩意来烧煤吗?” 夜萤笑笑点点头,先用油松枝在炉膛里升起火,再晒上几块砸成小块的精炭,待炭火熊熊燃烧后,便用一付长筷子一般的铁钳将已经干透的煤球夹了,放到炉膛的炭火上面。 为了让煤球尽快烧着,夜萤让赵大友对着炉膛下方打开的小铁门煽火,炉膛里的煤炭,得了充足的氧气,便蹿起了蓝色的小火苗。 很快,煤球便点燃了,夜萤便把锅夹在煤炉上,大家看到,锅底的水汽“滋滋”地冒起了白汽。 “哟,真的能用来炒菜呐!” 村民们吃惊地叫起来。 第九百四十八章公中的收益 随着温度的升高,锅底的水汽逐渐烧干,夜萤往锅里倒入油,然后真的开始炒起菜来。 这架式,和村民们平常炒菜也没有什么区别,而且,村民们注意到,那一小块煤饼的热度完全可以和大灶底下的熊熊柴火焰相较,因为夜萤炒菜的速度和平素大家用柴火炒菜的速度是一样的。 随着青菜翻炒熟,夜萤倒入盐,再放入她自已勾兑的充当味精的鸡汤高汤,然后便把菜起锅了。 “来,大家尝一尝,看看这青菜和你们平时炒的菜有什么不同吗?” 夜萤说着,让宝瓶把装了青菜的盘子端到大家的面前,然后请大家逐一品尝。 每个人手里拿了双筷子,挑起一片青菜尝了尝。 很快,一盘青菜就被吃得见底了。 “没有什么不同啊,夜姑娘,这青菜的味道和我们平时炒的一模一样。当然,你炒的菜更好吃,还有一股鲜味。” “是啊,的确是和我们平时炒的菜一样,你是让我们尝尝有什么不同吗?我没尝出来。” 村民们尝过之后,纷纷道。 呃,怎么回这样?用煤球炒出的菜和大家平时炒的菜没什么不同,那岂不是不能体现煤球炒菜的与众不同了?宝瓶怔住了。 她抬眸看向夜萤,谁知道夜萤却不慌不忙地道: “没什么不同就对了。” 呃,也是,没有什么不同就对了。 宝瓶听了,不由释放一笑。 自已也是被村民的话带歪了,真是魔怔了。 炒菜要什么不嘛,没有什么不同就对了。 村民们楞了一下,随即也领会过来,不由地笑道: “夜姑娘,我发现用煤饼炒菜有许多好处啊!” “哦,有什么好处,你说说。”夜萤饶有兴味地道。让村民自已现身说法变体会比她磨破嘴皮效果好多了。 当然,这一次真的没有请托,这个村民观察得很仔细,他侃侃而谈道: “炒的菜没有什么不同自是一条,还有,用煤饼省柴,从今以后大家就不用浪费时间去打柴了。过去为了打柴,咱们村民被虎狼所伤的不少,还有些小孩上了山,甚至再也找不到的也有。” 说到这里,村民们神情都显得十分沉重,显然他说的是事实。 “另外,不用上山打柴,大家的时间节省出来,就可以多做手工,多做手工就能多赚钱,我想这多做出来的手工,赚的钱完全可以抵销买煤饼的花费吧? 此外,用煤饼炒菜还省人工,你们方才看夜姑娘炒菜的时候,一个人就够了吧?不用再去管柴火。咱们谁家烧灶的时候,不是一个炒菜,一个得看着火啊? 做一顿饭,总之是人不能离灶啊,如果没看好,掉出来的烧柴说不定就把房子点燃了。” “哟,总结得真好。我就不用再多说了。用煤饼烧水、做饭、炒菜都没问题的。” 夜萤没想到这位村民的感受这么多,已经把煤饼在生活中运用的好处都一一道尽了,她也不必再多说了。 “夜姑娘,烧煤饼的好处这么多,我们看着都心动了,只是不知道正常的生火做饭,一天得多少煤饼,大约多少钱,一个月又得花费多少,一年呢?” 有村民发出疑问道。 “我估算过了,用煤饼做饭的话,一天大约需换四个煤饼,如果炒的菜多,晚上要做点心的话,可能还要多换一个,就是四到五个。十个煤饼五文铜钱,一天花不到三文铜钱,一个月大约九十文铜钱。 当然,如果烧猪食什么的话,我觉得一天多用一个煤饼也就够了。反正一个月不会超过120文铜钱。” 夜萤扳着指头道。 “如果只是120文铜钱,我还是能接受。因为现在我去做手工,一个月就能赚三两银子,如果我媳妇和儿子不用上山砍柴,拿着这省下来的时间去做手工,至少都能赚二两银子,用煤饼来做饭,这很划算啊!” 村民们也不是不会算账的,他们循着夜萤的思路这么一算,顿时豁然开朗。 夜萤抿嘴一笑,知道如果村里没有工坊,她想推行这项措施肯定没几个人响应,因为大家会觉得,即便节约了时间也没有用,还要花钱买煤,山上都是免费的柴,还不如上山打柴呢。 村民之所以能接受,最重要的是,他们意识到了,他们花小钱腾出来的劳动力成本不会浪费,甚至还能利用这腾出来的劳动力去换取更大的收益。 “没错,这位大叔算了一笔明白账。”夜萤顿了下道,“其实用煤做饭还有一个附加的好处,那就是,能让厨房更是得宽敞干净。另外,煤饼不做饭时,把下面的小铁门关上,上面再盖上铁盖子,减少煤饼和空气接触,它就能保持缓慢燃烧的状态。大家需要用火时,把小铁门和铁盖子取走,马上就能用火。不必象以前一样,要用火时还要重新用火石取火。” “夜姑娘,用煤饼的好处这么多,什么时候我们能用上煤饼啊?” 有村民已经迫不及待了。 “这一次只是让大友去探明煤的货源和渠道,所以他没有带太多的煤回来。不过我马上会让大友再去进货,到时候,保证供应,最迟不过超过半个月吧。当然,这个煤场会由村里公中投资,到时候,大家买煤的钱,依然滚进公中的账里,作为村里维护基金等各项支出之用。” 夜萤如此一宣布,村民们更加服气了。 原来夜萤想要推销煤饼,并不是为了给自已赚钱。 村民们都知道现在公中有钱后,可是为村民做了好多实事,什么为村里开办学堂、以最少的费用让孩子们获得学习的机会;村道的平整、污水的收集等等基础设施,都是公中出的钱。 现在又多了一个煤场,夜萤做的净是为村民着想的好事。 如此一来,大家买煤饼花的钱也不冤,最后还是会回到村民身上,变成大家看得到或者看不到的福利。 夜萤见村民们都纷纷表示支持,心内十分欣慰,却没有注意到,人群中,有一双眼睛一直目不转晴地盯着她…… 第九百四十九章光彩绽放的女人 祥公子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她的光彩绽放,不是委身于权贵男子的身下之时。 似乎,她是一朵独立的莲花,皎洁而不失明媚,即便只是一枝独秀,也能绽放自已的光彩。 在她的身边,根本不需要其它力量的衬托,仅靠她自已的力量,她也能走出自已独特的路来。 就象现在,端翌不在身边,她依然活得自在而独立。 这是一个十分特别的女人。 想要让她屈从于自已,根本不可能。要征服她,只有让她崇拜自已! 祥公子里眼眸里,释放出煜煜生辉的光彩。 征服这个女人,是他现今为止,除了那件事之外,确立的最重要的目标。 他的温文尔雅、义气大方,一定多少打动了她,他能从她看着他时,偶尔闪现的神彩里感觉到。 只不过,最可惜的是,他毕竟比端翌晚出现了,虽然他不能做她的第一个男人,但是他可以做她最后一个男人。 真是天赐我也,直到现在,她也没有为端翌生下一男半女。 祥公子暗忖,或许这个机会是留给他的? 当然,这个女人也是精致华美的瓷器,外表温润,实则坚强,还易碎。 如果他不小心失手打破了她,就有可能让她粉身碎骨,不复华美。 他,一定会小心翼翼的。 祥公子确定了,自已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象对她一样,心动了。 “好了,各位大叔大婶们,煤饼烧火做饭的好处大家都看到了,半个月后煤就会运到,此前大家可以事先做好煤炉,以便煤运到时,就可以投入使用。好消息是,想要做煤炉的家庭可以在夜鸣这里登记,村里会派工匠逐户上门去做。” 夜萤的话,在人群中就象在水面上投下一块大石头,产生了一波波的涟漪: “夜姑娘,公中派工匠上门做,是免费的吗?” 有人这么问,人群中一阵嬉笑,觉得哪有这个可能。 “是,免费的。”夜萤答道,“也不算完全免费吧,公中先出钱,以后你们买煤饼的钱算入公中账里时,会把这块钱先扣掉。羊毛出在羊身上吧!” 其实这么一算,还是免费。 不过夜萤把话先亮开,以免过后有人在公中公布账目时挑刺。 村民们都点点头,表示没有意见。 这如果还不叫免费,什么叫免费啊? 当然,烧山上的柴是免费的,不过,那种免费现在算起来,似乎不太划算呢。 有砍柴的功夫,做手工都赚了多少钱了?现在村里人人都会这么算账了。 “夜姑娘,怎么还要上门去做呢?我看你这炉灶不是挺方便的吗?做好了直接拉到家里去不就得了?” 有人指着夜萤现在用的炉灶问道。 “这个是简易版的,你们不觉得我今天炒菜用的锅也是小的吗?所以主要是为了方便展示给大家看,便让赵铁匠做了个小号的。工匠上门为大家是砌砖炉,和原来烧柴的炉也差不多,底座结实,大家用大锅也方便。” “哦,原来夜姑娘是这么考虑的,太细心了,好,我先去报名。” 顿时,夜鸣跟前,排起了长队。 祥公子看得不明所以,要登记造册什么的,不是大家一窝蜂地冲上去争抢吗?他到哪看到的都是那样的情形:抢米、抢菜、抢盐…… 还没见过这么有序安静的抢登记队伍,呃,这不是军队里才有的纪律吗? 端翌训练出来的?如果是这样,端翌也太可怕了吧?平民都能训练出纪律? 祥公子抬眸,见夜萤跟前已经没有围着人了,大家都去排队了,便施施然走到夜萤跟前,打了个招呼,问道: “夜姑娘,柳村的村民,似乎很讲规矩啊,这队伍排得如此整齐,在我看来,甚是新鲜。” “哦?为何?” 夜萤刚做完新品展示,头上微微冒出细汗,但是身上散发出来的体香,却愈发浓郁,让祥公子不由眼神一暗,愈发幽深。 “我觉得人似乎都喜欢争抢,有了好东西,即便数额充足,也生怕自已没有份似的,争先恐后的,我在别处,没见过象柳村村民这样规矩排队的。” “这是我教大家学会的规矩。”夜萤一脸自豪,“事情总要有个先来后到,争抢是一种不文明的现象,经过一段时间磨合,大家都觉得,还是排队来得轻松快捷。” 原来这规矩不是端翌教他们的?而是夜萤? 祥公子不由地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 “我恍惚觉得,夜姑娘做本村的里正似乎更合适。” 夜萤闻言,笑着摆摆手道: “我不是当官的料,别把这帽子戴我头上,我本心性散淡,只是人是群居性的群体,一个人独善其身没有用,只有在对等的文明里,才能享受到文明的对待,享受到文明的生活。” 是啊,如果柳村的村民都不讲规矩,夜萤若是需要什么,岂不是也得象大家一样拼命争抢? 为了让自已能悠闲地享受文明的待遇,夜萤便必须把柳村村民的素养提高到一定的层次。 祥公子闻言,觉得夜萤的话大有玄机,而且越咀嚼似乎越有道理,他不由地默默点了下头,道: “与君一席谈,胜读十年书。” “过奖了,祥公子,在柳村过得还习惯吗?我让工匠回头也给你们都砌上炉灶,这样大家生活就更方便了。” “我们也有份吗?” 祥公子感叹了一句。 “当然有,你们到了柳村,只要慢慢融入这里,就是这里的人了。村里但凡有福利,也不会少了你们。” “柳村真是一个让我出乎意料的地方。如若整个大夏朝的村庄,都象柳村一样就好了。” 柳公子忽然深有感触地道。 “何出此言?”夜萤笑问。 “我刚到这里,就见村道整洁,鸟语花香,到处种着漂亮的绿植,如世外桃源一般。不象普通的乡村,牲畜满街走,污水横流,苍蝇乱飞。柳村真的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村子,想来夜姑娘在其间出力不少吧?” 祥公子觉得,这个村庄,和别的村庄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多了一个夜萤,如果不是夜萤引起这个村子变化的,那就没有别人了。 一定是这样的。 第九百五十章惊马 “只是想让自已生活得舒服一些罢了。” 夜萤笑笑,没有否认,就是承认了。 祥公子默默。 这个女人,她到底知不知道,她这是生生做出了大夏朝乡村的典范模板? 如若每个村子都象这个村子一样,大夏朝朝堂里的贵人,怕是人人都想往乡下钻了吧? “夜姑娘,要不要到我们住的地方转转?大家都特别感谢你呢。” 祥公子换了个话题。 其实,他只是想和她私人多单独呆一会。 果然,一提到夜萤关心的人,她就不会拒绝: “好吧,趁现在有空,走吧。否则,明天镇上我的新铺子开业,我估计又要忙到晚上了。” 夜萤一想也是,那些流民来到柳村,自已开头两三天还时不时过去瞅瞅,后面因为没空,见他们也安顿下来,便没有再过去了。 “呵呵,大家信任我,推举我为维持会的会长,所以我这个会长也要尽点责嘛。不过你别误会,这个会长是临时的,一旦大家适应这里的生活,融入这里,这个会长就自动取消了,决不是和柳村里正分庭抗礼的意思。” 祥公子边解释道。 但是他发现,夜萤似乎对此并没有过激的反应。 看来,夜萤果然志不在于此,祥公子不禁想起历朝那些权力欲强烈的女人。比如前朝的女皇武则天,还有,大夏朝当时垂帘听政的太后…… “有个人出头露面互相沟通一下,现下是非常有必要的。大家选择了你,说明他们认可你这个人。” 夜萤的话,有着欣赏和肯定的意味,让祥公子竟然觉得十分舒服。 “多谢夜姑娘褒奖,祥某诚惶诚恐啊!” 祥公子谦虚地道。 “其实如此也没有发挥你的能力,我们村要成立一个护村队,不若你来教大家一些简单的功夫吧?如何?然后作为教头,公中开出的薪水和来这里教书的吴秀才一样。” 夜萤对祥公子道。 这个意思,她已经和夜里正商量过了,夜里正也表示同意。 毕竟,柳村现在的日子好过了,虽然本村小偷小摸的现象还没有,但是不可避免的,日后说不定会引起外村一些心怀不轨的人的窥觑,所以,成立一个护村队迫在眉睫。 夜萤还考虑到,以祥公子的家世身份,让他去做匠人,他怕是不肯的。 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大男人,也要养家建业,以后若是成亲,也要有收入,现在他勉强度日,或许还不成问题,但是终归不是长久之计。 教头这个位置还是很适合他的,既可以解决金钱上的燃眉之急,也可以让他有时间思索下以后的定位。 祥公子也体会到夜萤一番好意,他的眼眸更加幽深了。 难怪柳村的村民都喜欢她,她做事,是真心实意为别人着想,绝不是打花枪,更不是为了谋得什么。 若是非要说她有所图,或许就象她自已说的一般:只是为了让自已身处的环境更舒服一些吧。 就在这时,村道上突然跑过一辆马车,马车驶得急,马或许还有点惊了,直楞楞地冲着夜萤撞过去。 夜萤没想到会发生这种情况,一瞬间脑子一片空白,都忘了反应了。 就在她觉得这回肯定倒霉,不死在马蹄下也要半残时,突然,她只觉得身子一转,被人向外推了出去,她“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 但是这一摔并没大事,因为路边正好放着一堆晒干的稻草,她正好被推向了稻草堆上,着地还软软的。 然而她回头时,才发现,推她的人才有事。 一把将她从险情中推开的祥公子倒在路中间,马蹄不知道踢到他哪了,在车夫使尽全身之力后,马车总算停下来。 驾车的却是吴兴旺,他跳下车,看到夜萤没伤着,而倒在地上的,却是柳村新入住的流民,不禁指着祥公子的鼻子骂道 “你这贱民,竟然敢挡本少爷的路,若不是你挡着路,我的马怎么会惊?还好马车没翻倒,不然你可赔不起。” 看这架式,竟然是要倒打一耙! “吴兴旺,你这是什么意思?” 夜萤起身,听到吴兴旺这么说,不由怒极。 不待吴兴旺回嘴,夜萤赶紧上前扶起祥公子,着急地问道: “祥公子,你怎么样?伤到哪里?” “嗯,没事,马蹄踢到了腿上,破了点皮,没断腿,放心。” 祥公子站起身,走了几步,反过来安慰夜萤。 至于吴兴旺这个人,在祥公子心里,已经死了不知道几十次了。 “夜姑姑啊,我的意思是说,这个流民冲撞了我的马,害我差点没马车上掉下来,这事可不能这么完。” 没想到吴兴旺还不依不饶了。估计是看祥公子是流民的身份好欺负。 “你还有完没完?明明是你的马跑得太快,差点撞到我,祥公子为了救我,才被你的马伤到的。吴兴旺,你得赔祥公子的医药费,还有,你要向祥公子道歉,为你的马踢到他,还有,为你方才说的话。” 夜萤怒了,正色道。 夜萤难得发怒,吴兴旺还是第一次看到,一向笑容可掬的夜萤会生这么大的气,他后背不由一阵寒凉。 方才马没伤到夜萤,他自以为逃过一劫,没想到却伤到了祥公子,吴兴旺觉得,流民借住在柳村,就是柳村施舍他们的,在他心里,这些流民根本没地位,没想到夜萤会为了一个流民出头? 他可是村里族老的孙子啊,这地位和流民能比吗? 可是夜萤的话,他又不敢不听,他只好咬着牙道: “对不住了,祥公子。”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小锭银子,扔在地上,不屑地道,“这银子,是我赔你的医药费。你今天,看来还赚了。” 看着被扔在地上的银子,夜萤气急,道: “这就是你的教养吗?” “不必生气夜姑娘,这小伙子道过歉了,也赔了我银子。”没想到,祥公子却是脸带笑意,上前坦然地捡起银子,道,“一块银子,决不会因为扔在地上,就失去了它固有的价值。”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不说清楚,本少爷不会放过你!” 见祥公子坦然捡起地上的银子,还这么说,吴兴旺不由气坏了,在他看来,一个低贱的流民,不过是寄居柳村讨生活,竟然还敢要骨气? 第九百五十一章不如银子的人 “银子有它固有的价值,就算扔到污水沟里,它还是银子,还能买一袋米、一罐盐。然而,人却不一定!有时候,有的人还不如这块银子呢!一旦失去他所仰仗的地位,就失去了所有!” 祥公子轻蔑地一笑,完美地完成了对吴兴旺的释疑。 “你讽刺我?” 吴兴旺大怒。 “岂敢!” 祥公子把银子坦然放入自已的囊中,然后风度翩翩地对夜萤一抬手: “夜姑娘,这边走,去村医那里检查一下吧,看看有没有受伤。” “混蛋,竟然敢嘲笑我!” 吴兴旺见祥公子一脸不把他放在眼里的样子,怒极,竟然抬手拾起掉在地上的马鞭,对着祥公子抽去。 吴兴旺性情阴狠暴戾,面对柳村本地人他还有所收敛,但是对这些明显是来依附柳村的流民,他便摆出了一付高高在上的派头。 此时一鞭抽过去,用尽了全身之力,如果真的抽在祥公子身上,肯定会把他抽得皮开肉绽。 吴兴旺得意地一笑,觉得这一鞭下去,就能讨回场子,看那祥公子还嚣张不?竟然敢把他比为无用之人? 夜萤哪料到吴兴旺竟然如此阴狠,待她意识到不对劲,回头一看时,吴兴旺的马鞭已经快抽到祥公子身上了。 这一鞭抽下去,抽的不光是祥公子,抽的还是柳村村民与那四十多名流民的关系。 祥公子是流民中最德高望重的,大家信任他,推举他作为与柳村沟通的人物。 这下可好,如果祥公子被抽,流民们肯定不干,觉得在柳村受到轻视和不平等的对待,他们就不会安心在柳村做事。 接下来的场景可想而知,或许,他们会选择离开,或许,他们硬着头皮留下,但是信任和尊重已经被这一鞭抽散,从此他们心里都会种下一个疙瘩,无法与柳村的村民相融。 夜萤心念电转,却见祥公子好似身后长眼睛似的,一个花哨的滑步技法,堪堪让过鞭子,接着,还顺手抓住鞭尾,用力一扯。 吴兴旺根本没有学过武功,只是借着年轻人的一股蛮力在使劲,不曾想这料想中的一鞭根本没能实现,还被祥公子反手扯了一把,吴兴旺一个趔趄,下盘失去了平衡,顿时摔倒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 “吴兴旺,你没事吧?” 看到祥公子没有吃亏,倒是吴兴旺自已吃了一个大亏,夜萤不由地脸上浮出一丝笑意,幸灾乐祸之意不言自明。 祥公子看到夜萤这明显是赞赏自已的笑意,不由地看得眼都痴了,原来,被一个女子所赞赏,竟然是这么美好的事吗? 祥公子顿时有飘飘欲仙的感觉,比自已哪一次出手教训恶人,更加有成就感。 虽然,吴兴旺明显只是个不会功夫的小混混。 若是在往日,祥公子连教训他的兴趣也不会有。 但是,能博得美人一笑,他对这小混混也就没白出手。否则,还真是玷污了他的名头。 “牙,我的牙掉了!” 吴兴旺只觉得嘴嗑到地上,一阵巨痛,差点昏迷过去,但是清醒之后,就觉得嘴里充斥了咸腥的液体,然后一摸,竟然摸到一颗白白的牙齿,不由恐惧地叫了起来。 “哟,真是不小心,哎,二子,去叫兴旺的爷爷过来,把他抬去村医那里收治。” 夜萤随手吩咐经过的村民。 大家一看这架式,便七手八脚地把吴兴旺扶走了。 一路上,还留下了吴兴旺的哀嚎之声。 “对不住了,祥公子。” 直到吴兴旺远去,夜萤才低低地对祥公子道歉道。 “纨绔哪里都有,不是你的错。我明白。” 祥公子晓得夜萤道歉的意思,一脸不以为意地道。 “嗯。你能谅解就好。柳村的村民,大部份都是好人,当然,牙齿和嘴相处久了,也难免会嗑碰。” 夜萤无奈地解释道。 “不妨事,这件事,我不会对他们说。没有必要。” 祥公子显然以为夜萤是担心他会把这件事说给流民们听,在流民们心中激起不满。 “没关系,可以坦白地对大伙说,我不是那个意思。” 倒是夜萤有点不好意思了,她还真没有让祥公子帮忙遮掩的意思,但是祥公子却主动这般说,看来,也是一个善解人意之人。 两个人一路说着话,祥公子要夜萤到村医那里查看一下有没有受伤,但是却被夜萤拒绝了。 她觉得自已方才掉在稻草堆里,根本没有受伤,而且,最主要的是那个哇哇惨叫的吴兴旺也在村医那里,自已若去的话,会被他吵死的。 祥公子一听,也觉得颇有道理,便嘱咐夜萤,若有哪里不舒服就要赶紧说,好及时去看医生。 夜萤说到这里,不禁感叹了一声道: “可惜傅大夫和端大哥出去了,不然,在柳村还真不怕有大病小灾的。” “傅大夫?”祥公子眉眼一闪,问道。 “哦,是一名神医,我们村当时不是发生过时疫吗?他也巧手治好了。” 一提起傅大夫,夜萤差点要如数家珍了。 但是祥公子的表情,却是兴趣缺缺,夜萤便也不再提了。 两个人一路走到流民的居住处,就看到不管男女老少,大家都聚集在村子一棵大榕树下,似乎交头接耳在做着什么。 待夜萤和祥公子走近,他们一看到夜萤,就热情地打招呼: “夜姑娘,好几天没见啊!” “夜姑娘,你要好好照顾自已,看,又瘦了。好人,好人呐!” 一个大妈拉着夜萤的手就不肯放开。 祥公子扫了大妈紧紧握着夜萤的手一眼,心内不由地道:还不若换成我呢! 然而,对夜萤这样的女子,有才智有头脑,祥公子知道,只有征服她的心才能得到她的人。 女人,他多了去。 然而,需要他征服的女人却是没有。 因此,夜萤对他来说,是一种新的挑战,充满了诱惑的挑战。 他相信,自已一定不会输给端翌的。 夜萤一边和村民说话,一边隐隐地,觉得似乎有人在暗中窥视着自已,她不禁抬眸四下扫了一眼,却没有见到任何可疑的人迹。 第九百五十二章闲适的生活 祥公子恋恋不舍地收回自已一直紧紧盯着夜萤的视线,因为他发觉,夜萤似乎有所察觉。 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虽然看不到夜萤全部的脸,却能清楚地看到她的侧脸。 她的鼻子小巧而挺翘,下巴微微抬起,修长的脖颈,为她勾勒出线条优美的侧脸。 这样的女子,大夏朝罕见。 因为,大夏的女子,在他面前,似乎都只会低着头,双眸不敢抬起,在他面前诚惶诚恐。 还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女子,象夜萤一样,敢在他面前抬起下巴,露出骄傲任性的表情。 而且,在他面前笑得肆无忌惮,露出一口漂亮的银牙。 天知道现在他心里有多讨厌那些教养女子的条律,什么笑不露齿、低眉顺眼、恭顺温良…… 以至于那些美人,美则美矣,却全部象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木美人。 夜萤的脸庞,虽然不是最完美的,但是却是最鲜活生动的。 夜萤看着这些流民有的在削竹子、剖竹,有的将剖好的竹子削成薄如纸片的竹篾,有的则已经着手在编织LV箱包的其中一部份构件,夜萤笑道: “看来大家上手很快啊,这么快就进入状态。” “哎,夜姑娘,我们在家也是干惯活的,这些学起来并不难,只要用心,很快就能学会。 不过,最难的就是选取适当的花纹编织成那个规定的形状。还好我们经常在一起研究,找出规律。” 一名村民回答道。 “很好,你们现在先自已集中学习,等村里的工坊建好后,大家全部都搬到工坊里做工,和老匠人在一起,你们进步会更快。” “是啊,能和老匠人在一起做工就太好了。毕竟他们很有经验了,我们现在都靠自已摸索。能做出一等品的不多,但是二等品的已经有几个能做出来了,其余的,基本都达到了三等品的水平。” 村民的回答,让夜萤十分欣喜。 “这么快就都达到三等品的水平,太厉害了。不过,在工坊没有建成前,我会叫几名老工匠过来,帮着大家做技术指导,毕竟,你们进步了,做出来的产品质量好了,咱们才能赚钱嘛!” LV箱包由于选材天然,因此产品的质量主要取决于箱包外层竹皮的选取。 熟练有灵气的匠人,会选择特别的纹路,制成令人耳目一新的产品,而技术一般的匠人,在选取竹材上,没有自已的思维,只能按步就班,编出LV的LOGO就算合格了。 因此,箱包根据这些感观和质量,分成了一、二、三等品,每一种品种的手工价格不同,自然,市场价格也不尽相同。 这些流民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当然,有灵气的匠人不多,因此能制出一等品的匠人数目也很少,但是,能制出二、三等品的匠人却是可以培训的。 夜萤叫老匠人过来,目的也就是带动三等品匠人向二等品匠人提升。 “真的吗?太好了,夜姑娘,如果你能叫老匠人来教我们,至少会有十个人能成为二等品匠人。” 村民们激动地道。 在这个手工绝秘的年代,他们可不敢指望村里的匠人能来指点他们,能学到粗浅的手艺就不错了。没想到,夜萤竟然给他们解决了这个大难题。 “这没什么,在柳村,所有关于技术的事情都不是秘密,大家不懂的话,都可以去问赵大郎,他已经答应我,所有的技术都是可以公开的。” “太好了,早知道这样,我就去问了,不用自已苦苦想大半天,因为这个纹路,我老是要编歪了。” “是啊,如果有师傅指导就快了。我想说不定咱们这里也有能编出一等品的匠人来。” “哎,如果我这门手艺掌握扎实了,这辈子就呆在柳村,哪也不想去了。 这里又能赚钱,村里的环境也美,来了都不想离开了。” “是啊,人也好,如果能留在这里,我也不想走了。” 流民们纷纷透露出想驻扎在柳村的愿望,夜萤微笑不语,这件事现在还不能马上答应他们。 因为,他们还没有经过考察期。 “姑姑,我妈做了蒸糕,让我请你去吃。” 这时,小丫一蹦一跳地从人群中闪现,上前拉着夜萤的手不放。 小丫来柳村一段时间,生活安定,吃得也周全,小脸马上就变红润起来了。 找到安置流民的办法后,夜萤也给张娘子母女俩找了一套小一些的宅子,让她们暂时搬了进去,毕竟,老呆在庙里也不是办法,她一个年华正茂的新寡妇人,和一群大老爷们长期混在一起,久了难免会有不好听的话传出来。 “好,我和你去。” 夜萤也有几天没看到张娘子了,便随小丫往她家走去,祥公子亦抬步同往。 不大的小院,被张娘子打扫得干干净净,虽然是泥坯青瓦,但是门前垂着紫藤花,屋前榕树下绑着一条细腰黄狗,看上去一副逍遥的农家乐场面。 还没走到院子里,夜萤便闻到了一股香喷喷的蒸糕的味道。 “张娘子,好香的蒸糕啊!” 夜萤笑嘻嘻地走进院子里,张娘子闻声出来,双手在腰上围的布裙擦干净了,看到夜萤,舒展了眉眼道: “夜姑娘,你来得正好,这是我新蒸的第一笼蒸糕,过去在家里经常蒸,逃难出来,就没有做了,小丫都快忘了味道了,你来试试吧!” 张娘子经过这段时间的休生养歇,原来憔悴的脸蛋,就象吸饱了水的海绵一样,又鼓了起来,顿时显得年轻精神,身上生机一现,活力自然出现了。 其实张娘子年纪也不大,扳指一算才18岁,若是放在后世,才是高中生的年纪呢。 但是在这个时代里,她却经历了后世高中生不可想象的颠沛流离,结婚生子,丧夫,成为寡妇…… “好,看来我有口福了。” 夜萤也不客气,笑嘻嘻地跟着张娘子进了厨房,就见她把架在柴灶上的笼屉一掀,几十个雪白的开花蒸糕,就出现在夜萤的眼前,蒸糕特有的微酸带甜的气息,立即充盈了夜萤的鼻腔。 第九百五十三章发财的手艺 “张娘子,你的手艺很好啊,一做就是开花的蒸糕。” 夜萤看着雪白的蒸糕一个个在竹屉里,下面垫着绿绿的竹叶,白白胖胖的蒸糕,看起来诱人极了。 “你试试味道,小丫和她爹都爱吃。说起来,我和她爹认识,也是因为这蒸糕。” 张娘子提起往事,脸上还有淡淡的幸福之感。 张娘子一番娓娓道来之后,夜萤才晓得,原来张娘子娘家是做蒸糕卖的,张秀才在考秀才时,就租住在她娘家的巷尾。 张秀才家境贫寒,当时还是童生的他,除了租房外,估计余钱无多,每天就到张娘子家的蒸糕店里,买三个蒸糕,当做一日三餐。 一来二去,张娘子仰慕张秀才的学识和人品,慢慢地就对上了眼,张娘子为此倒贴了不少私房钱给张秀才。 后来,张秀才一举高中,倒也没有忘了张娘子的恩情,遂遣媒人上门提亲,成就好事。 谁知道时运不济,还没等到下场秋试,张秀才就因为战乱逃亡而一命呜呼了。 而张娘子的娘家人,则都毁于战火之中。 所以说,现在张娘子等于除了小丫,在这个世上就是无依无靠的人了。 难怪张秀才死的时候她那么绝望。 张娘子说起这些往事,语带幸福之余,谈到后面的伤心事,不免又眼里泛起泪花,道: “若不是小丫,相公殁去之时,我都想一头撞死了。正是因为想着还没有把小丫抚养成人,我才苟且偷生。所幸遇上夜姑娘和祥公子你们这些好人,鼎力相助。 若不是如此,这个世间,也没有我这个弱女和容身之处了。” “哎,张娘子,好好的,咱们也不说这些伤心的事了,什么大恩大德啊,你要嘛把它记在心里就好了,不要再提起,只不过举手之劳罢了。” 夜萤被张娘子说得不好意思了,连连摆手道。 “哎,看我,说着说着又要哭了,夜姑娘,祥公子,你们试试我的蒸糕吧,从小在娘家做了十来年,手艺应该没有拉下。” 张娘子说着,用筷子从蒸笼里挟了两个蒸糕,放在碗里,递给夜萤和祥公子品尝。 “唔,好吃,这股酸味,是发酵后的原味,并且不甜得发腻,糖的量掌握得很好,蒸糕也发透了,咬起来不会显得皮实,而是有弹性,好象是活物一般,在嘴里弹跳。 张娘子,你有这一门手艺,不怕在柳村不能立足了。” 夜萤兴奋起来。 “哦?夜姑娘所言是指?” 张娘子不明所以。 祥公子慢条斯理地咀嚼着嘴里的蒸糕,说实话,的确是比他之前吃过的都要好吃,优点也被夜萤一口气说尽。 祥公子这才惊觉,原来夜萤还是吃货一枚。 难怪,她走到哪里,都会拉着端翌去吃各地的小吃。 这女人,真是…… 毫不掩饰啊! 身为一名优雅的女子,不是得笑不露齿,嚼不动唇的吗? 可是看她一口一口专注吃着食物的样子,祥公子忽然觉得,自已好想变成她嘴里的食物,能让她吃得如此专注美味。 看她吃东西的样子,真的能让人食欲大增呢! 祥公子并没有发现,自已下一口咬蒸糕的时候,比原来大口多了,那食物充满口腔,饱满充盈的感觉,真是让人有一种别样的快感。 “张娘子,你的蒸糕如此美味,你可以在村里做蒸糕卖啊,你想,咱们村里工匠这么多,大家一般早上吃了饭,两个多时辰就会饿了,如果你定时在那个时候去卖蒸糕,大家一定乐于捧场。 不光上午,下午也可以卖,大约就是上工后两个时辰左右,这个时候,正是大家觉得肚子开始饿的时候。 这么美味的蒸糕,一定会得到大家追捧的,做点心正正好。 还有,如果你做得出来,我们每天去镇上,可以帮你带一些去镇上酒楼里,批发给他们。如何?” “夜姑娘,真的行吗?你说的,倒真是生财的门路。要不然,我手艺也不行,做不了竹木箱包,做起来速度不够快,正愁着没办法赚到银两,你就给我指了条生财之路,太谢谢你了。” 张娘子被夜萤一点拨,顿时恍然大悟,大有坐拥金山而不自知的感觉。 祥公子正嚼着蒸糕呢,听到夜萤说出这么一套话来,错愕得一口全吞下去,差点没把自已噎死。 这是什么女人啊?也太可怕了吧? 吃个蒸糕,都能给人家指出一条生财之路。 没错,祥公子也觉得这蒸糕好吃,但是他就觉得好吃罢了,若是放在以往,以他的身份,觉得好吃,多赏点银两就是了。然而夜萤的脑子怎么转得这么快? 大写的一个服字。 从张娘子家出来,夜萤手里拿了一大包张娘子硬塞给她的蒸糕,说夜萤觉得好吃,就让她带回去吃,尝尝味道。 “这蒸糕是米磨了粉做的,张娘子怕是一个人磨不了那么多粉吧?小丫还去学堂上学,她一个人,怕是做不了那么多啊!” 祥公子扫了一眼夜萤,对她道。 “哟,也是,我这人,做事还是欠考虑。不过,我觉得张娘子现下生意还没做大,磨米浆一时间应该能应对得来,但是如果应对不来,可以雇个年纪大一些的零工。” “嗯,这个办法不错。”祥公子点点头,不由好奇地问道,“这么多发财的主意,你的小脑袋瓜到底是怎么想出来的?” 被祥公子一问,夜萤突然觉得有点不自在。 因为,祥公子那句“小脑袋瓜”显得好亲密。这种说话的语气好熟悉,以前只有端翌在的时候,才会对她这么说。 呃,夜萤一阵无语。 祥公子似乎也发现自已语气有点欠妥,便微微一笑,一路静默地陪着夜萤往归燕堂去。 “这些人是要做什么?” 快到归燕堂前时,祥公子看到眼前这座小山下方,有数十人正在挖掘着小山,有序地取土。 更让祥公子奇怪的是,这群正在挖土的人,突然在一个手里拿着小黄旗的人的指挥下,往四周跑去,似乎遇到了什么紧急的事情。 第九百五十四章天上掉馅饼 “闪开,马上要爆破了。” 说话的匠人挥着小黄旗,指挥着那些挖土的匠人四下散开,自已也躲到一块巨石后面。 “爆破,平地,建廉租房。” 夜萤和祥公子距离那里还有数百米,夜萤倒是没有让祥公子闪避,两个人占据了有利的位置,正好能目睹整个过程。 “爆破?” 祥公子饶有兴味。 随着匠人们四下散开,隐蔽起来,就听“轰”一声巨响,如雷鸣般的声音响过之后,小山的半壁山壁颓然倒下,从现场来看,比人工去挖掘不知道快了多少倍。 饶是祥公子见多识广,见了眼前的一幕,不由地也目瞪口呆,半天耳朵都觉得还在“轰轰”地响,回不过神来。 “这是,天神的伟力?” 祥公子喃喃地问道。 “呃,不是,炸药,我们柳村的土炸药。” 夜萤实在没脸告诉祥公子,这些都是蝙蝠粪炸药。 天嘞个噜的,别问她现在为什么还不能改进炸药的配方,用什么硝酸甘油之类的化学物质来制作炸药。 虽然她是穿越人士,但她不是化学家啊,而且她后世所处的和平年代,若不是记者身份,她根本就连枪也摸不到好不好? 学校里的化学课,也不可能直接告诉他们炸药如何制作,她还好侥幸看了部美剧,知道了土炸药的制作原理,所以才能把这土炸药运用到土建中。 看起来,效果不错。 只不过,那炸药炸后的硝烟中,总是有一股怪怪的味道,呃,是那种味道…… “炸药?太惊人了吧?竟然能把小山炸成这样,如此一来,你说要在这建廉租房,我倒是相信了。” 祥公子喃喃地道,还没有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这个世界上,能让他震惊的东西太少,或许,从他年少时做了那件大逆不道之事后,他就逐渐养成了心理稳定的性情,即便外面风云变幻,但是他的心总是不会轻易摆动。 然而来到柳村,他却是天天处于吃惊的状态中。 不论是村里的行政规划,还是村里的民生百态,他没法不惊艳。 而这些点点滴滴,都和眼前的小女人有关系。 祥公子不禁万分遗憾,为什么他没有比端翌提前发现这个宝贝呢? 不,以前没有发现就算了,现在发现了,他一定会把她收入囊中,作为他最心爱的收集藏品。 “好了,安全了,大家赶紧清理土渣。” 对面,那挥小黄旗的施工头目,开始指挥工人们做工。 远远地看到夜萤,对方兴奋地跑过来,对夜萤道: “夜姑娘,你推荐的这个爆破方法太好用了,我原本以为清完这座山包要三四个月呢,现在看来,一个月就能完成。” “要清完这座山包吗?那你们得打算建多少房子啊?场地挺大的。” 祥公子扫了一眼,大约估摸道。 “十几栋吧,到时候看事情的进展再说。” 夜萤没有说详细,但是祥公子也没有注意到,夜萤说的是“栋”,而不是幢。 没错,夜萤想在这里至少盖二层小楼,这样能节省土地,增加居住人口。 毕竟,柳村是地无三尺平的小山村,一些平整的地早就被村民用完了,在这里炸山取地,也是无奈之举。 不过,如果要盖二层小楼,需要的建材就多了,以现在的建筑水平,也能盖得起来,只不过颇费时日。 如果,有水泥和钢筋就好了,至少盖个三层楼没问题。 只是,水泥还有可能煅造得出来,钢筋目前夜萤也没招,毕竟,她从前学的不是这个专业,而钢筋等此类的生产技术,不是专业技术员,谁也整不出来。 待工匠走后,祥公子好奇地问道: “夜姑娘,你们方才使用的爆破方法,用的是火药吗?如此威力强大的火药,还真是罕见啊!” 祥公子现在发现,在夜萤面前,如果有什么不懂的,直接问就好了,能说的,她都会和你说。 当然,不能说的,她不说你也琢磨不明白。 “嗯,是火药的一种,具体方法不好说。” 夜萤老脸一红,觉得这种火药制造方法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 然而祥公子却误会了,以为里面大有玄机。 自然,这在他看来,也是大有玄机的事,即便夜萤把制造的方子告诉他,他也不会马上相信的。 因为,谁会把这么重要的方子告诉一个还不太熟悉的人啊? 于是,祥公子也没有再追问这件事,他挑了另外一个话题,问道: “你造这么多房子,是打算继续引进外面的人吗?” “引进外面的工匠,有一技之长的自是最好。” 这一点,夜萤倒也没有必要隐瞒。 “人口一多,事情就复杂了。而且,官府那里,会答应你们突然收留这么多人吗?” 祥公子奇怪地道。 “官府那里,夜里正已经去报备过了,完全没有问题。因为如果太多流民聚焦在三清镇上的活,会给镇里的治安带来不利的影响,县令巴不得我们把流民都带走。 而且,如果流民聚集,如果衣食无着,无处栖身,随着入秋天气寒凉,恐怕会引发时疫。 官府目前没有那么大的力量安置流民,所以我们出面收容,官府是乐见其成。” 夜萤一席话,说得祥公子连连点头。 他忽然觉得,自已可以按下那个把夜萤拘在身边的念头,他倒是要看看,这个小女人还有什么奇思妙想,能在柳村里实现。 这么鲜活灵动的小女子,比起拘在身边的木美人有意思多了。 “嗯,这方面我比较熟悉,你若需要我出力的,尽管使唤我。” 祥公子毛遂自荐道。 “哟,行啊,我正愁没有这方面的人材呢。村里的村民大多老实木讷,不擅长和外人打交道,而且外人也不一定相信他们。 你在处理这些事情方面有丰富的经验,这样吧,这段时间,你不若和我一起往来三清镇,帮我们招募人手如何?” “没问题,随时听候你的吩咐。” 祥公子内心一喜,这岂不是找到一个天天和夜萤在一起的机会?太好了,简直是天上掉馅饼嘛!他怎么可能不答应呢? 第九百五十五章小心机 “这个没问题,能为柳村做事,我乐意之至。” 祥公子摆出一脸正气凛然的架式。 眼看着归燕堂到了,祥公子这才恋恋不舍地和夜萤道别,目送夜萤进入院内。 其实夜萤也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叫祥公子进来坐坐,但是一想毕竟祥公子来柳村也不久,她和他,除了几件事有交集之外,似乎还不能算朋友吧? 如果是在后世,这种程度倒是可以请进屋喝杯茶,但是现在这个时代,这样就未免逾越了。 于是最终夜萤忍下话头,没有提议请祥公子进屋坐坐。 不过,虽然没有回头,夜萤却知道,祥公子的视线,始终一直紧跟着自已。这种感觉,直到进入院子里后才消失。 祥公子说起来,也是一个内心强大的人吧?否则,他的眼神,就不会给她带来莫名的压迫感。 夜萤把从张娘子家带来的蒸糕拿给田喜娘吃,田喜娘尝完后,也觉得好吃。她还让夜斯文带几个去给吴晓霞尝尝。 随着肚子越来越大,吴晓霞现在胃口也越来越好,夜萤担心胎儿会过大,现在的医学技术这么落后,产妇生孩子,还真是一脚踏进鬼门关,她还得时不时提醒吴晓霞要少吃点。 当然,夜萤也挺讲究方法的,不会直接对吴晓霞提出来,她会通过夜斯文进行转告。 否则,万一传出去,被人说她不让吴晓霞吃东西,话就多了。 还好,夜斯文如今对她信服至今,毕竟这是他的第一个孩子,他也担心吴晓霞出事情,所以就整天蹲在吴晓霞身边,控制着她的饮食。 “娘,如果张娘子在村里卖这个蒸糕,能卖得了出去吗?” 夜萤为了慎重,也请品尝了张娘子蒸糕的娘亲发表一下意见。 “若是以前,村里人穷,大家一文铜钱能在手里捏出汗来,肯定比较难卖,当然,拿到三清镇上可以卖得出去。但是现在不同了,村里人手头宽裕了,这蒸糕若是卖两文铜钱一个,应该可以卖得挺好的。又管饱,风味也不错。” 田喜娘吃完一个,又拿起一个,继续啃起来。 呃,好吧,不用说话,看田喜娘这么喜欢吃,夜萤也知道这蒸糕确实不光她觉得好。 “嗯,张娘子一直想来拜访你,不过她考虑自已还在热孝期间,也就不上门了。” 夜萤对张娘子颇有好感,一个女人,外出逃难,不光要照顾生病的丈夫,还要拉扯孩子,还要防备对她窥觑的男人…… 各种不容易。 “唔,她考虑得还是挺周全的,怪不得她没怎么在村里走动。不过一年孝满之后就可以了。” 田喜娘点点头,对张娘子注重这个细节还是表示赞赏的。 次日。 夜萤邀上祥公子,宝瓶驾车,三人同往三清镇。 “夜姑娘,你需要的人手还有什么考虑吗?比如注重匠人或者有什么特长的?” 祥公子彬彬有礼地问道。 和祥公子正面接触时,夜萤还是感觉比较舒服的,因为他始终保持着和她的距离,不会象有些男子一般,想要借着狭小的空间,有意无意地靠近她,碰触她。 而且,说话时双眼平视着她,显得尊重而有礼。 祥公子的礼仪,能看出他颇具教养,几乎齐平于后世的绅士风度了,除了他不能象绅士一样,为她打伞,下车时替她用手隔着头顶防止撞到车厢,他几乎做到了这个时代男人尊重女人的最好程度。 夜萤愉快地道: “自然是以有特长的为宜,我们需要大量的工匠,不过,没有什么特殊技能的,身体强壮的也可,以家庭为单位的最好,因为这样的人员最为稳固,不会轻易流动。” “夜姑娘所言极是,我会一一记下。” 祥公子听得很仔细,还一一地复述了一遍,让夜萤觉得他真的有听进心里去,不是敷衍了事。 夜萤不禁心内暗自感概,祥公子这样的人才,若是放到班级里,就是班长级的人物,若是放到政府部门里,就是极好的秘书人选。 总之,这种人放到哪里都不吃亏,有俊颜,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领导的指挥,简直让人无可挑剔,由不得人不喜欢他。 当然,对于夜萤来说,这种喜欢的层面,仅指用他用的顺手。 “今天我们花容月貌开分店,祥公子可以去我们店里热闹一下,不用急着去找人手。” 夜萤想起这件大事,便主动邀请他道。 否则,一起出门,他又是替柳村办事,如果不邀请他,反而显得自已的失礼。 “夜姑娘在镇上的生意看来不错啊!”祥公子显得有点意外地道,“三清镇现在和边疆比起来,简直稳若世外桃源,铺子的价格也是一升再升,夜姑娘此时再开一间铺子,颇有眼光。” 夜萤倒是觉得和祥公子谈起这个话题,颇有后世投资房地产的架式,不禁抿嘴一笑道: “没想到祥公子对地产也颇有自已的见解。” “夜姑娘见笑了,过去我家在云海镇上的铺子也不少,但是都毁于战火。当初两国签订停战协议的时候,我们家还以为能就此翻身呢,可惜啊!” 祥公子叹了口气。 说起云海镇,夜萤也颇有感觉,在那里,她和端翌一起经历了一场考验情感的风波,还好,两个人都经受住了考验。 “没事,只要你地契还在,待战火停息后,你还有机会翻身。” 夜萤道。 “嗯,地契也毁于战火了。” 祥公子道。 “不妨事,官府中有地契的底单。” 夜萤脱口而出。 祥公子微微一笑,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果然,夜萤对商业的门道各种都很熟悉,这眼界,这阅历,绝非一般乡村女子所能拥有的。 夜萤倒是没有察觉到夜公子询问中的小心机,眼看着三清镇要到了,想着今天铺子要开业,不由地心情大好。 新开的铺子,自然是柴氏卖给她的那一家,此时装饰一新,不过并未象夜珍珠当初那样敲锣打鼓,只是放了一长串鞭炮,向来往的百姓发放传单。 当然,夜萤意料中的搅局的人,也如期而至。 第九百五十六章真假难辩 “哟,这家首饰店重装啦?挺热闹的。不过,我听说这家首饰店专门的是掺假的金饰和银饰!” 就在新开业的首饰店上下一阵忙碌,许多赶集的百姓受热闹驱使,进来新店参观时,突然,一个外表干瘦的汉子边观赏着店里黄金首饰,边大声嚷嚷道。 “什么?金饰掺假?真有这回事吗?” 一个胖大婶刚付了账,似乎挑了自已钟意的首饰,正欢欢喜喜地拿在手里,徒然听到那干瘦汉子一嚷,不由地大吃一惊。 “哎,这位大哥,我们花容月貌一向讲求信誉,质量为主,诚信第一,怎么可能卖出掺假的首饰呢?” 这时,蔷薇听到吵嚷,上前不慌不忙地应对道。 “不掺假?骗谁啊?若不是卖掺假的首饰,你们能赚到那么多钱吗?” 干瘦汉子冷哼一声。 四周围满了吃瓜嗑瓜子看热闹的不明真相群众,不过,爱看热闹一向是大夏人的通病,两只鸡打架都看得津津有味,下个赌局了,别说如今是在金店里展开关乎店誉的“大战”。 “这位大哥,说话要有证据的。人嘴两片皮,一碰就出声,难道你空口白牙说我卖假首饰,我就是卖假首饰的了?天下哪有这种道理?” 蔷薇镇定地反击道。 “对呀,这位客人,你不要血口喷人,这家店我一向在这买金饰的,不光花样多,款式好,质量也信得过。” “没错,我们最爱来夜姑娘的店里买首饰了,样式都是时新的。” 这时,有几位花粉站出来,力挺花容月貌。 “哟,你们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这样吧,我现场验证给你们看,你们就会知道花容月貌是个大骗子,花容月貌的老板夜萤是个唯利是图的小人了。” 干瘦汉子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如若不是夜萤事前给她们打过预防针,蔷薇看到干瘦汉子这副模样,肯定人心慌。 因为,此人既然有此把握,必定是做了一个局,在她们不知道的地方动了手脚,可谓防不胜防,哪怕知道自家店里不会卖假货,还是会莫名心虚。 所幸,夜萤在没有开店前就想到有些一劫,早早布下了天罗地网,就等着对方自已一头撞进来。 果不其然。 蔷薇不由地在心里暗赞自家姑娘的神机妙算,一边装着有点莫名其妙地道: “我们家是百分百的正品行货,若是有掺假,愿意以一赔十,只要你能验证我家的金子是假货,银子即刻奉上。” “哟,看来你们挺有信心的啊,我这就来验证给大伙看。” 干瘦汉子得意地道。 “且慢,事情也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验货咱们还得请老师傅不是吗?咱们得请一个中人,至于这个中人嘛,为了防止你说不公正,就由你来指定。” 蔷薇老神在在地道。 干瘦汉子楞了一下,仿佛觉得有点不对劲,没错,剧情好象不是按他们事先预想的那样走啊? 话到这里,对方不是该低了声音,要嘛把他拖到后院,塞给他一笔封口费,免得坏了自家店的名声;要嘛就是心虚不敢让他验货,他可以趁机大声嚷嚷出去,败坏这家店的名声,让花容月貌在镇上无法立足。 然而两种情况都没有发生。 不光如此,还让他去叫中人。 哼,好吧,既然花容月貌不懂行情,就借机把它搞臭。 干瘦汉子心内冷笑一声,便道: “哟,既然要请中人,那就请镇上老字号喜兴金店的邱掌柜如何?” “我看可以。邱掌柜德高望重,在金店做了一辈子的掌柜,有他掌眼,绝不会有偏差。” 四周的吃瓜群众有人表示赞同。 干瘦汉子如此提议,看来是心中早有计较,蔷薇心内亦是冷笑一声,连连点头道: “可以,那就请哪位大伯辛苦一趟,去把邱掌柜请来,我这里实在走不开人。” “好,我去。” 人群中闪出一个机灵的小伙子,蔷薇当即给了他十个铜钱作为跑腿费,小伙子乐颠颠地去了。 邱掌柜是德高望重的业内人士,为人正直厚道,蔷薇自然不会反对邱掌柜来做中人。 不一会儿,邱掌柜的果然被请来了,他听了双方陈述的事情始末后,便点着头,不疾不徐地道: “我明白了,花容月貌力主证明自家卖的金饰都是正品;而这位兄弟则认为花容月貌的首饰有假,行,那就当场验证。要证明真假,我们业界自有手段。” “太好了,邱掌柜,我刚在花容月貌买了金饰,花了五两银子呐,你帮我验验,这是真货还是假货。” 方才那紧张的胖大婶递过她买的黄金首饰,是一只品相单薄的金戒指,款式老旧,蔷薇扫了一眼,果然,这不是夜氏首饰的风格,不由嘴角露出一抹嘲讽的笑意:一切都不出萤姐所料啊! 这位胖大嫂面似老实憨厚,其实也是个托。 哪有这么巧,就买了这款旧首饰,又应合着那瘦干汉子的谈话,现在又率先递上自已买的金饰,真是一环扣一环,硬要弄死刚开业的花容月貌首饰店啊! “唔,好,我来验证一下。” 邱掌柜作为中人,自然要摆出公正的架式,先用肉眼查看了一下金戒指,道: “从外表上看,与真金一模一样,毫无区别。” “不对呀邱掌柜,我可是听说,这家店惯用金包铜呢,金和铜是一个颜色,如果铜包在金子里,谁也认不出来呀。但是从重量上来说,应该有所区别吧?” 干瘦汉子不依不饶地道。 “我还没说完呢,你何须如此着急?” 邱掌柜摸了一下下巴上的胡子,有点生气地冲着瘦干汉子道,一脸权威办事,闲人勿插嘴的感觉。 干瘦汉子干咳一声道: “如若不然,除了肉眼,还有什么辨别方法?” “根本不必象你说的那般复杂,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 邱掌柜一脸得意。 “邱掌柜,什么办法,你快说啊!” 人群中性急的已经按捺不住,纷纷催促道。 “是啊,邱掌柜的,你快帮我验证一下,如果是掺了铜的,我一定要这家店赔我十倍的银两。” 胖大嫂也咬牙切齿地道,那神情,分明恨不得戒指是假的。也是,若是假的,她这回就赚到了,蔷薇自已说的,以一赔十,那她还能到手五十两银子呐! 第九百五十七章皇帝不急太监急 “呵呵,道理很简单,大家都知道一句话吧?真金不怕火炼!” 邱掌柜有点得意地道。 在辩别金子成色方面,他是业内公认的专家,镇上的老百姓也都知道他的名气,自是点头不迭地道: “邱掌柜说的没错,真金不怕火炼,可是到底是怎么个不怕火炼法呢?” “这你们行外人就不知道了,呵呵,其实嘛也不难,古籍上素有‘七青八黄九紫十赤’的‘成色识金法’,所谓‘金入猛火、色不精光’,黄金入火,若生五色气者则内有铜也。” 邱掌柜抚摸着胡须,蔷薇却是十分配合地问道: “邱掌柜,需要火吗?我们这有打制金器的专用炉火。” 邱掌柜没想到蔷薇这么配合,楞了下道: “好,把炉火上上来,咱们当着众人的面,也好给你们当众验证清白。” 此时邱掌柜见蔷薇这么利落,倒是有七八分相信花容月貌是清白的,他自已开金铺,每年遇到要讹诈的人也不少,所以倒是有点同情花容月貌了。 蔷薇利落地让人把锻金用的炉火抬上来,邱掌柜拿过那名中年妇女的戒指道: “你确信要试金?” “确信,放心吧,邱掌柜,真金不怕火炼嘛!” 胖大嫂笑着道,但是任何人都能从她脸上看出来,她似乎不希望这金子是真的。 也是,如果证明金子是假的,她就赚大了,能得到以一赔十的价格。 当然,大家也知道,如果证明这金戒指不是纯金,含了铜的成份,花容月貌的牌子也倒了,怕是以后不会再有人来这里买金饰了。 “夜姑娘,要不要出去看看?那两个人分明是一伙的,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首饰店的内屋,透过隐隐的垂珠帘,祥公子和夜萤在屋内能清楚地看到外面发生的一切。 见夜萤不出面,祥公子都替她捏了一把汗。 “没错,能看出来这两人是托。” 夜萤淡定地道。 “那你怎么一点也不担心?如果他们想要破坏花容月貌的名声,特意上门找碴,恐怕是备了后手,我想邱掌柜试出来的金戒指一定不是纯的吧?而且那金戒指也保不定被动了手脚,不是你店里的成品,你还不急?不出去制止?” 祥公子着急地道。 这家店虽然和他没有关系,但是却是夜萤的,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点也不想看到花容月貌身败名裂。 奈何眼前的小女人真是急死人了,外面围观的百姓热情高涨,但是她却还在店里不疾不徐地喝着茶。 “不急啊祥公子,我早知道他们有这一出了。放心,我们不会吃亏的。” 夜萤淡定地道。 从柴氏把店里的尾货留给她时,她就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柴氏若是能让她轻松盘下店铺,那也不是柴氏了。 所以,夜萤早就想好了应对之法。 现在,好戏拉开大幕,她当然要淡定从容地品茶细细品尝不提。 只不过,她意料之外的是身边多了一个祥公子,而且祥公子对她的事还特别热心,一脸怕她吃亏的模样。 “真的?你已经有应对之法了?好吧,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祥公子一时失语,说出这句话,一想不对呀,谁是皇帝谁是太监?忍不住自已气乐了。 夜萤也是一阵失笑,只好倒了杯热茶给祥公子,道: “消消火,喝茶。你且从容和我看戏。” 祥公子无奈,只好接过茶,喝了一口突然一个激灵,道: “夜姑娘,你这茶大不一样啊?” “对呀,我们这喜欢喝这种泡的鲜茶,并不喜煮茶,煮茶的味道,实在太过于浓郁。” “哦,我从来没有喝过这样的茶,味道清新淡雅,着实令人震撼。” 祥公子被这新鲜的茶所吸引,一时间竟然忘了方才的烦心事。 “祥公子若不嫌弃,回头我送两斤给你喝。这茶是夜里正亲手所制,今年产量还不高,所以市面上罕见,待到明年,产量有所提高后,三清镇一带应该就可以看到了。” 夜萤见祥公子情绪缓解,也松了口气。 屋外的店铺中,试金开始进入白热化的程度。 随着炉火的熊熊燃起,邱掌柜用一把细长的钳子,把金戒指伸入到炉火中。 大家都纷纷围了上来,挤得水泄不通,恨不得能一睹真相。 烧了好一会儿,金戒指都开始变软了…… “哟,这是假的金子吧?怎么一烧就软趴趴的?” “哎哟,我的天爷,这买戒指的钱我可是攒了五年才攒下来的,竟然买到假的金子?” 那胖大嫂反正已经得到授意,一点苗头不对就开始诉苦,只要能往花容月貌身上泼脏水就可以了。 胖大嫂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哭诉开来,周围听到的不明真相群众纷纷表示同情。 “太可恶了吧?真是无商不奸,谁家不需要买点金饰传家啊?现在可好,弄成这样,要赔人家的!” “赔十倍,必须的。这是家专卖假货的店,之前也有人来砸过店,大家不记得了吗?” 喊得最大声的是干瘦的汉子,趁机扇风点火起来。 夜萤一听他这么喊,就知道此人绝对是柴氏派来兴风做浪的。 “夜姑娘,外面闹起来了,我看蔷薇姑娘并不着急啊?你们就这么笃定?” 祥公子看着夜萤神色不变,倒觉得她沉稳镇定,看来,端翌铁了心要选她为自已的妃子,绝不是毫无理由的。 以她现在的气度表现,绝对担得起一名合格王妃荣耀。 “呵呵,我们一向只卖真货,不卖假货,自然笃定。” 夜萤声音依旧平稳。 祥公子见她如此,心里还真的平静下来,他不由暗哂自已,什么事都能镇定从容,怎么偏偏遇上夜萤的事,还是这等小事,就急得想跳脚呢? 或许,是看到别人欺负她不爽? 总之,他就是不想看到她受委屈,哪怕只有片刻也不行。 “大家安静一下,我还没有说话呢!” 这时,一直安安静静、处于漩涡中心的邱掌柜哼了一声,说话了。 呃,还忘了事件的主要人物在这里,大家顿时安静下来,眼巴巴地看着邱掌柜。 第九百五十八章计谋失败 见大家都安静下来,邱掌柜这才不紧不慢地又摸了把自已的山羊胡子,待要开口说话,嘴巴一张,众人紧张地盯着邱掌柜的嘴,就看他说出个什么是非来了。 邱掌柜今天扮演的角色可太重要了,所谓一言兴一言败,他现在只要说一句这黄金是假的,那么花容月貌就永不翻身,被踩在地上了,毕竟,现场这么多人在。 大家口口相传,花容月貌简直就是被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一般。 蔷薇开始时虽然有夜萤的筹划,显得十分镇定,但是到了这最重要的关口,突然一阵莫名地紧张。 万一事情不是夜姑娘所设想的那样,万一那金饰真有问题?万一邱掌柜老眼昏花…… 就在这时,邱掌柜终于清了清嗓子,开口了。 蔷薇觉得,四下里顿时一片安静,她似乎能听到自已“碰碰”的心跳声。 “黄金遇火色泽愈发金黄,直至熔化也不变色。这枚金戒指,是九成九的上品黄金,所以,这是真的金子,没有掺铜。” “忽”,蔷薇仿佛听到四周的人都松了口气似的,她自已一颗提到嗓子眼的心,也落回原位。 “是真金的?真的九成九的金子?”胖大嫂难以置信地看着邱掌柜手里的金戒指,突然又嘀咕了一句,“当初不是告诉我这些款式都是假的吗?” “谁告诉你这些款式是假的?” 蔷薇在边上听到了,福至心灵,猛地追问一句。 “呃,没有人,没有人告诉我这些款式是假的。” 胖大嫂不曾想自已一着急,吐露了实情,被蔷薇这一问,便慌里慌张地解释道。 “总而言之,这枚金戒指肯定不是假的。” 邱掌柜一听有人提到个“假”字,似乎在质疑他的眼光,不由地有点生气地道。 “邱掌柜的,这枚戒指不是假的,那也许店里其它金饰是假的呢?” 这时,那名瘦干汉子急了。 柴氏不是说,店里但凡那些旧款的黄金首饰都是假的吗?是她之前的尾货,掺了黄铜的。 莫非是那胖婆娘拿错了,让店员拿了真货买下了? 他和那胖婆娘,都是受雇于柴雄,两个人分别做托,就是为了联手搞臭花容月貌。 柴雄允诺了,如果花容月貌被他们成功搞臭,那就会得到五两银子的报酬。 现在没有把花容月貌搞臭的话,那眼看要到手的五两银子岂不是飞了?所以他马上就急了。 “这店里的金饰,百分百都是真的,每一件都和这枚戒指一样真。不信,请邱掌柜随便抽取,如若查到哪一件首饰是假的,我们姑娘说了,以一罚十,不光今天有效,今后也有效。” 蔷薇郑重地承诺道。 干瘦汉子一着急,便蹿到店里,重点是对着那些款式陈旧的首饰柜,道: “这些,这些肯定是假的。这里面所有的都是假的。” 这些首饰的式样,都是柴氏拿出图样给他们看过的,所以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你说是假的,那都验给你看。” 蔷薇一看他那副着急的样子,反而淡定地笑了。 呃,事情发展到这里,反倒都中了夜姑娘的套路了,一切按着夜姑娘计划好的往前走。 原来,夜萤早就料到柴氏把尾货留给她是不怀好意的,这些尾货她拿到手能做什么?自然是拿来卖了。 柴氏算准了这点,就让柴雄找了这两个托来败坏花容月貌的名声。 但是她万万没有料到,夜萤因为对她的人品早就不信任,所以重点加强了对那批尾货的检查,自是发现那批尾货是掺假的首饰制品。 不过,夜萤将计就计,把那些尾货收起来,另外有真的黄金,打制了一批与这些尾货一模一样的饰品,待到开业这天,故意挂出来卖。 柴氏如果没有存心害她的话,也就如此了;但是如果柴氏存心想要害她,事情一定落在这批尾货上。 于是,柴氏便搬起石头砸了自已的脚。 邱掌柜的把蔷薇拿来的黄金饰品一一验过货后,满意地点点头道: “这些饰品都是真的,全部是九成九的黄金,花容月貌的饰品,质量的确没得说。” 邱掌柜赞赏有加,围观的人群顿时激发了购买的热情,本来只是看热闹的,此时也加入了购买首饰的行列。 只有那干瘦汉子和胖大嫂,一脸灰溜溜的模样。 见势不对,胖大嫂连金戒指也不想要了,扭头就要走。 没想到,还没出店门口,胳膊就被人拧住了,她回头一看,却是一个满脸英气的姑娘,正对她怒目相向: “你受谁指使?来败坏我们花容月貌的名声?你方才那是污蔑,我们要把你扭送官府,让官府来处罚你。” 胖大嫂一听,不由吓了一跳,道: “我就怀疑金饰的真假,难不成连问也不让人问?” “对,可以质疑,但是为什么你现在连金戒指也不要了?转身就走?行迹可疑?看来,我们是问不出什么了,还是把你送到官府吧!” 拧住胖大嫂的正是宝瓶,她力大无穷,手如铁钳,胖大嫂哪里能脱得开身? 而这时,那瘦干的汉子也被一名英俊的男子押住,推了过来,胖大嫂和瘦干汉子两个人凑到一起,不由面面相觑。 “你们俩是认识的吧?别说你们互不认识,我看你们方才一直眉来眼去的,一直用眼神来交流信息。宝瓶姑娘说得没错,你们在这里不想说真相,还是送到官府,到大牢里去说话吧!” 押着瘦干汉子的,自然是祥公子。 见这两人一前一后地要逃,夜萤便让这二位上前把他们控制住了。 “哎哟,好痛,这位大侠饶命!” 瘦干汉了手臂上一阵巨痛,是祥公子使了力。 “走吧,既然你们不说实话,还是到衙门里让县令大老爷亲审一番。” 夜萤也现身道。 “夜姑娘,我若实话实说,你是不是就放过我们?” 瘦干汉子一脸狼狈,一看到夜萤现身,便知道今天估计是逃不过了,只好耷拉着脑袋道。 第九百五十九章适可而止 “那就看你们的表现了。” 夜萤闻言,不置可否地道。 瘦干汉子和胖大嫂被押到一处,好吃的吃瓜群众们立即又围了上来。 “夜姑娘,到花容月貌嚷嚷金饰造假一事,其实是柴雄指使我们干的,他说只要能把花容月貌金饰掺假的事情闹大,闹到三清镇上尽人皆知,他就一人给我们五两银子。” “啊?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柴雄是谁?” “柴雄是原来这家店铺‘吉祥’的店主柴氏的亲弟弟,说起来,也曾经是我的亲伯母,但是我们已经恩断义绝了。” 夜萤坦然地解释道。 “哦,原来是吉祥的老板啊,怪不得想要破坏花容月貌的名声,是看你们生意好,眼红吧?” “这几位大叔大婶是明白人。”夜萤笑道,“至于为什么柴雄会以这些款式的首饰做文章,这位胖大嫂你解释一下吧!” 夜萤就差没羽扇绾巾,笑着摇摆扇子间摆出一付“真相我早就看穿”的架式。 那胖大嫂一听夜萤直指她,自是知道情况不妙,头上的汗珠都渗出来了,嗫嚅地道: “夜姑娘,你怎么知道是旧首饰的问题?” “哄”一声,四周围观的群众笑了。 看来,这的确是柴雄和柴氏下的套,这胖女人一说话,就露出端倪了。 “唔,我开的店,我店里什么情况,事无巨细,我都了如指掌,洞悉若火。” 夜萤一脸沉着地道。 胖女人抹了把头上的冷汗道: “夜姑娘,那柴氏把那些首饰的图样给我们看了,让我到你店里,专门找这些款式的首饰下手。 她说那些款式都是她的尾货盘给你的,里面都是掺了铜的,一般人看不出来,但是邱掌柜这样的行家里手一定能鉴别出来。 她让我买了之后,再嚷嚷买到假货,然后请邱掌柜出来鉴定,让你们身败免裂。” “嘘……”原来真相如此。 围观的吃瓜群众们不由发出了“啧啧”之声。 “没想到啊,亲伯母也能如此黑心,竟然想整垮亲侄女的店。” “什么亲伯母啊?你没听夜姑娘方才说了,双方已经恩断义绝了。” “哦?恩断义绝?这又有什么内情?说来我听听?” …… “嗯,你们俩都说了实话。没错,这些掺了假的首饰都是柴氏把店转给我时剩下的尾货,喏,都在这里。” 这时,蔷薇已经从屋内仓库里拿出一个小袋子,夜萤把袋子打开,然后把里面的首饰抖出来,放在一个盘子上,呈现给大家看。 “哟,真的和纯正的金饰有区别呐,平常我们看不出来,但是这些假货和真金放在一起,一目了然,十分明显。看上去,颜色就比较晦暗。” “没错,这些假货毫无光泽。” 大家两相一对比,一眼就看出真假。 “没错,真的金饰越烧越亮,这些掺了假的,呃,夜姑娘,我能把它们放到火上烧给大家看吗?” 邱掌柜也来了兴致,突然福至心灵,觉得这是给自已树立权威形象的时候,主动问夜萤。 “没问题,说实话,这些假的首饰我也不打算留在手上,正准备把它们全部炼化、销毁。邱掌柜你就放心大胆地试吧!” 夜萤慨然道。 “嗯,大家看好了,这是真金制作的首饰,这是假的首饰,真的大家看到了,亮闪闪的,十分有光泽,很漂亮对不对?好,现在我来把这假的放到火上锻烧看看。” 邱掌柜兴致勃勃地操作起来…… 夜萤扫了眼宝瓶,宝瓶会意,便和祥公子押着那瘦干汉子和胖女人往后屋走去。 到了后屋,夜萤对那两名托道: “你们方才说的,口说无凭,这样吧,我把你们说的话,一一写下来,然后你们签字画押,如何?签了后,我就放你们走,也不追究你们的责任。” 这两人此时已经明白,自已落入了夜萤挖好的坑里,柴雄和柴氏再奸诈,也没有夜姑娘聪明啊,人家早就挖好了坑等他们了。 如果夜姑娘把他们送官府,就算他们翻供,可是方才已经当着众人的面承认了,估计也逃不了惩罚。 两个人互相对看一眼,只好认命地点了点头。 于是,夜萤奋笔疾书,很快写满了两张纸,一式两份的格式,让这两个人签字画押。 胖女人不识字,那瘦干汉子大约识得一些,影影绰绰地看完觉得夜萤没蒙他们,没有乱写,便盖了自已的红指印,签名画押。 做完这件事,夜萤便点头示意道: “你们可以走了,以后这样缺德的事少做吧,有损阴德。若不是我知道柴氏的为人,换成别人,今天店家的生意就被你们搅黄了。” 那两个人点头称是,抱头鼠窜地就跑了。 “萤姐,这么轻易放过他们?不扭送官府了?” 宝瓶有点不甘地问道。 “夜大郎还在官府里呢,这要把柴氏也送进去,恐怕舆论的风向又会变了,大家或许会觉得我是个凉薄之人,过于无情无义。人嘛,总是会同情弱者,适可而止吧,我们也留下对方的口供,捏着柴氏的把柄,现在柴氏和柴雄知道我们他们的把柄,防备着他们,应该短时间内不会再轻举妄动了。” 夜萤道。 宝瓶点点头,夜萤这么一分析,她也觉得所言极是。 倒是祥公子暗暗吃惊,觉得夜萤的谋虑和策划,不输于他手下任何一个智囊团的成员,并且还善考究人心。 而且,方才他观夜萤书写陈述书,言语流畅,一气呵成,字体娟秀,以她这个水平,若是下场科举,必不输男子。 祥公子对夜萤愈发充满了兴趣,这个小女子,不光身体从内到外,对他散发出一股致命的诱惑,慢慢地,他对她的大脑,更加有了解的欲望了。 “萤姐,那些尾货要怎么处理?”宝瓶想起这碴,问夜萤道。 “趁着邱掌柜在,一并处理掉了。” 夜萤起身,向屋外走去,外面,邱掌柜拿起一支掺假的手镯道: “你们看,这手镯掺的铜太多,发硬,若是真的黄金,轻轻一咬就会留下痕迹,而这手镯则不会。” 第九百六十章广告做得好 花容月貌今天新店开张,已经变成真假金饰的科普大会了。 夜萤也不去打扰邱掌柜,反正开店有人气都是好事,相信这些人很快就会把今天店里发生的事传播出去。 这个时代没有网络、电视、报纸,所有的新闻,九成九都是靠口口中相传,让他们亲身在店里体验一下友好的“科普”气氛,今后他们说这条“新闻”时的语气也会偏向于花容月貌。 只见邱掌柜又咬、又烧、又刮,把关于金饰真假的知识都普及得差不多了,夜萤这才出面,笑吟吟地道: “今天花容月貌新店开张,感谢大家的光临惠顾,为了答谢新老客户,今天凡是购买本店首饰的,都打个八折,只限今天,过期不候。 另外,这批掺了假的旧首饰,大家不用担心会流到市面上,我现在就当着大家的面,把它们销毁。” 话音落地,夜萤上前拿起那个装满首饰的托盘,把它拿到众人面前展示了一番,然后走到炼金炉边,在众人吃惊的目光中,把那个托盘里的所有首饰都倒入熊熊的炉火中。 众人看着黄澄澄的金子被倒入炉中,明知道是掺了假的,也不由地惊呼出声,一阵啧啧可惜。 “就算是掺了假的,外面也是黄金啊,这么烧化了多可惜啊!” “夜姑娘大手笔,这种决心制止假货,真是令老夫佩服,心生敬意!” 邱掌柜看了,拱手道。 “炼化了是炼化了,可是里面这些金水,还是能打成首饰吧?” 有人也表示疑虑。 “除假务尽,这些金水出炉后,我会当场扔到三清河里去,不信,大家现在可以静候。” 夜萤微微一笑道,一副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的大将之风。 祥公子不禁扶额,炼化了金水扔河里这种事情,也只有夜萤想得出来吧?怕是今天晚上,三清河里就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潜到河底探宝了。 果然,一听夜萤要把这炼化后的金水扔到三清河里,围观群众顿时都瞪大了眼睛,想看夜萤是不是真的会这么做。 毕竟,这些首饰里的金成份还值些银子呢。 炼金炉火焰温度极高,不到半个时辰,所有的金饰都化成了一滩金水,金水从炉子里流出来,流到下面的铸模盘里,不一会儿,便变成了一坨金属块。 不待金属块冷却,夜萤便示意宝瓶拿着那个铸模盘,往店外走去,大家一见夜萤真的要动真格,都跟着宝瓶身后,一起去看热闹。 宝瓶身后跟着一串人,自然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于是,街上越来越多人加入到这个队伍里。 不一会儿,这个队伍越来越壮大,新加入的人也在打听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然,大家知道真相后,都纷纷义愤填膺地谴责柴氏和柴雄。 这姐弟俩的名声在三清镇上是彻底败坏了,就象过街老鼠一样。 毕竟,你把店卖给了人家,收了钱就好,还设计想让人家破产,这个时候大家做生意、为人处世,讲的就是人品。 一个人人品若没有了,就成了众人唾弃之人。 柴氏后来还想在三清镇上做生意,但是一看到是她,或者打听到她的来历,都没有业主敢把店铺租给她。生怕租给她这个人品不端的人后,会生出种种事端。 夜萤倒是没有想到,这件事会演变成这样,不过如此,还真是比把那两个托送到官府,让官府去查柴氏陷害她的事好得多。 否则,一旦柴氏蹲了大牢,再联系上夜大郎的事,有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恐怕会指责夜萤对亲人寡凉无情。弄成这样,反而是最好的结果。 宝瓶走到三清河边,看着水最深的河中央,毫不留情地抬手连着那铸模盘一扔,一大块含着金子成份的金属锭就在空中高高画了个弧线,掉进了河水里。 “哇!” 围观的人群发出一声声惊叹! 金子被扔进河里,这样的视觉效果十分惊艳,这也将成为所有故事的引子和开头流传开来。 最后,终将扯到花容月貌的信誉上来。 夜萤没有想到,后世的广告学实例,自已在这个朝代也能用得上。 夜萤记得后世的一个广告学案例:海尔的大老板,当着众人的面,用大铁锤把瑕疵品砸坏,震撼了世人,从此这个品牌一飞冲天。 可以说,花容月貌现在此举,和海尔大老板的作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宝瓶扔掉的是金子,捡回来的是信誉。 大家此时内心必定相信,夜萤的店里没有假货,连这点盘别人的尾货都处理掉了,花容月貌肯定值得信赖。 这件事,由宝瓶来收尾,夜萤则马不停蹄地和祥公子去城隍庙里招新人手了。 之前,祥公子已经来做过摸底了,因此夜萤一到城隍庙,大家都把她围了起来: “夜姑娘,我是泥瓦工,我会盖房子。” “我是雕工,庙里宗祠那些大梁,我都能雕得来。” “夜姑娘,我是木工!” …… 流民之中总有一些方式可以互相联系,因此,第一批去柳村的流民过得不错,消息传过来,大家都恨不得能被夜萤接收。 “只要有一技之长的,都没有问题,当然,如果没有特殊技能的,擅长做手工、或者能挑沙搬石头的,我们也不拒绝。 但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身上有官府正式的通关文书,没有犯罪记录,人品可靠的我们才会接收。 我要警告一句,一个人要一辈子装好人是装不来的,如果侥幸隐瞒身份,混进柳村,但是被查出来后,立即被逐出柳村,决不轻饶。” 夜萤丑话说在前头,大家自是连连点头。 于是,祥公子搬了张桌子过来,备了文房四宝,自已操笔,夜萤在边上核对通关文书,让想要去柳村的流民排好队,一一记录核对人头。 这一折腾,就是好几个时辰,直到把所有人都登记在册,夜萤觉得肚子“咕咕”乱叫,才陡然觉得饿了,看到没有流民排队了,夜萤便对祥公子道: “走吧,咱们去仙客来吃饭。你到柳村也一段时日了,帮着柳村做了好多事,至今没有正经请你吃过饭。” 和夜萤单独吃饭吗?祥公子心中一喜。 第九百六十一章最佳聊天对象 “既然如此,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祥公子落落大方地道。 夜萤就喜欢落落大方的男人,如果推推托托,反而显得小家子气。见祥公子一口应允,干脆利落,夜萤也是心中一喜,转脸对边上喊道: “宝瓶,吃饭去了。” 呃,宝瓶? 祥公子顺着夜萤的视线一看,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宝瓶已经来了,正在边上安抚一些还不能入选的流民。 原来不是二人午餐。 祥公子心下不由地一阵失望。 不过,看到夜萤笑魇如花,祥公子不由地又振作起来,仨人午餐也是一个好的开始不是吗? 再说,那宝瓶力大无穷,活脱脱一个女力士,但是其实她的外表又娇美无害,说起来,也挺有意思的。 能和二美一起共进午餐,想必整个三清镇也没有几个人有这样的待遇吧? 一念及此,祥公子又开心起来。 三人来到仙客来。 看到仙客来的大字招牌,字体虽然不是熟悉的,但是那股迫人的气势,让人一眼就不由地被吸引住了。 夜萤现在知道了,仙客来这三字,是端翌书法的拓印版。 不过,出于不知道何种目的,端翌隐去了熟悉的笔法,只留下了那股夜萤熟悉的气势。 此时此刻,夜萤不由地想起了端翌,心内微微一涩。 他出去了好几个月,除了寄来几封寥寥的信,到现在也没有确切的消息。 他只是说,居无定所,因此不能时常联络。 祥公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已错觉,他发现夜萤在仙客来门前略一停顿,似乎有某种情绪在流溢。 于是,他忍不住问道: “夜姑娘经常来仙客来吃饭吗?听说这是镇上最高档的酒楼之一,让你太破费了。” “客气,和祥公子对柳村的帮助比,只不过吃一顿饭嘛。我对仙客来还是有感情的,以前没钱的时候,这里的掌柜收了我几道菜谱,给了我还算丰厚的报酬,这帮我度过了难关,所以对它难免有情结在。” 夜萤自是不会把仙客来是端翌名下的产业,并且端翌已经把它划到自已名下的事说给一个不算太熟的人知道,因此如许解释了一番。 “哦,原来夜姑娘还会做菜啊,不知道哪几道菜是夜姑娘提供给仙客来的,呆会倒是要试一试。” 祥公子一时间来了兴致。 眼前的这个女人,不光足智多谋,出得厅堂,还能洗手做羹汤,下得厨房,再次出乎他的意料。 宝瓶也不由地抿嘴一笑道: “好久没吃过萤姐的新菜了,还有点想念,你上回不是说要做什么冰淇淋给我们吃吗?” “哦,这个可以有,我今晚上回去,就给你们做,不过现在家里好象没有冰了,可以买些硝石回去制冰。” 夜萤被宝瓶一说,不禁有动起念头来。 奶油什么的,已经能从牛奶中提取,至于冰块,用硝石通过化学反应来制作,也不是什么难事。 读过大学的她,好歹拜托九年制义务教育加上三年高中的福,还能记得这些比较平常的化学反应公式。 当然,用硝石制冰,在这个时代也不是稀罕事,不过,却只是在上流社会的贵族中才会用这种办法制冰。 毕竟,冰制出来就是为了防暑降温,一会儿就化冻了,还得花银子买,普通百姓可用不起。 然而,祥公子听到夜萤这么说,不由得眼神闪了闪,据说夜萤连京城也没有去过,最远就到了府城,但是对硝石这等奢侈品的运用却是纯熟无比,真是一件奇怪的事。 “嗯,今晚上回家有好吃的喽。” 宝瓶咪起眼睛笑了起来,好象一只偷吃到主人鱼干的小花猫。 祥公子看着这二位生动的美人,不禁见猎心喜,觉得自已在柳村这个小地方也不算浪费时间,一无所获。至少,眼前这两个猎物,就值得他如此用心。 进了仙客来,刘掌柜不在,但是伙计似乎都认识夜萤,立即殷勤地招呼起他们来。 不一会儿,流水的美食就送了上来。 因为祥公子说要吃,因此夜萤便点了几道自已贡献的菜谱,什么松鼠桂鱼之类的,祥公子果然吃得一脸魇足,直赞好吃。 饭后,伙计知道夜萤的口味,为这间包厢送来了一壶新茶,祥公子看着夜萤倒出淡黄莹透茶水,不由地面露愉悦之色道: “夜姑娘,我发现这茶比煮茶的味道好太多了,习惯了这样的茶水后,怕是以后我再也喝不下煮茶了。” “呵呵,太正常了祥公子,以前我们端大哥也是如此,每回见到萤姐,都煮茶给她喝,差点没把她喝吐了。还好,后来萤姐教会了夜里正炒茶,现在咱们才能喝上这样鲜爽美味的茶水。” 宝瓶闲来无事,也有了聊天的心情。 “哦?炒茶竟然是夜姑娘教会里正的?我还以为是里正独创的呢。真是失敬啊,光凭这门手艺,夜姑娘已经担得起茶界宗师一说了。” 祥公子听了宝瓶的话,大为吃惊,感觉自已对夜萤愈是走近,反而愈是看不清楚她了。 “不敢当,宝瓶说笑的。夜里正原本就会炒茶,我只不过是在他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哪有她说得这么神乎其神。” 夜萤抿嘴一笑,不肯独自揽功。 确实也是,她只不过提供理论经验,实践还都是夜里正结合原本的技术,摸索出来的。 “萤姐太自谦了,那摇青机什么的,如若不是萤姐你提供的草图,别人也制不出来,茶叶的品质也不可能一下子提升这么多。” 宝瓶今天不知道是不是吃错了药,变成了话唠,或许因为祥公子是一个合适的谈话对象? 宝瓶终于找到一个可以炫耀萤姐的对象了。 祥公子总是安静地听着,但是提到萤姐的所作所为时,他便变得饶有兴味,专注地倾听,让宝瓶感觉很好。 夜萤无奈地摇摇头,对祥公子道: “宝瓶就是这样,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夜姑娘,如此甚好,要不是听宝瓶介绍,我都不知道你有这么多本事,不晓得你还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惊喜。” 祥公子一脸处变不惊,真别说,夜萤见他如此从容,心里也十分舒服,好似不用担心这些事在他眼里变成一惊一乍的事似的。 第九百六十二章广告费 呃,何况,祥公子还长着一张人畜无害的俊颜。 看来,不管是什么朝代,脸长得好就是不吃亏。 夜萤没来由地冒起这个念头,但随即想起端翌的严肃脸,咳咳,赶紧严肃点,不然那家伙隔着千里也能闻到味的,说不定,回家就找她算账了。 千里之外的营帐中,端翌忽然一阵无由地心绪烦乱。 “傅太医!” 端翌朗声道。 但是才喊完,端翌猛地想起,傅太医已经回去休假了。 哎,现在应该已经到了半路吧? 若不是因为军中不能无主,他也真想回去看看自家小女人。 一想到夜萤,端翌便忍不住摸了下下巴,扎手,硬硬的,嗯,好几在没顾得上剃胡子了,胡茬都长硬了。 如果这胡子扎在小女人脸上,或者……嗯,她一定会骂他吧? 端翌脸上不禁浮出一抹笑意,当然,仅限于他一个人在营帐里时,他才会这么放飞自已。 若不然,让手下的将领看到他这副痴傻的表情,肯定目瞪口呆,以为神武将军神魔附体了。 “将军,急报,又有敌来袭!” 就在端翌陷入怀想时,突然,营帐外传来传令兵紧急的通报声。 端翌无奈,收起对自家小女人的一腔柔情,脸上重新换上肃容,整装出营…… 吃完午饭,夜萤一行又回到新开的花容月貌,此时店里已经秩序井然,客人们挤挤挨挨,临时从柳村叫来的几名下人充当店员,大家都忙得很有奔头的样子。 看到夜萤回来,大家都纷纷打招呼,夜萤一挥手制止了,道: “你们专心忙吧,我看看就走。” 此时蔷薇迎了上来,夜萤便和她进到内屋工作室,蔷薇汇报道: “邱掌柜走了,我给了他五两酬银。宝瓶姑娘把金锭扔到三清河里后,大家一下子就轰动了,待咱们的人走后,有许多人立即跳到河里去捞金锭,不过河水急,水深,一时没捞上来。” 夜萤一阵扶额。 没想到这一扔,还引发来寻宝热。 “我估计啊,如果这金锭一天不捞上来,大家一天都不会消停。毕竟,虽然是掺了铜的首饰,也有金子的成分啊!” 蔷薇一脸可惜地道。 “呃,好吧,就当这金锭是广告费用了。” 夜萤见蔷薇一脸比自已心痛的样子,不禁想笑。 手下这帮妹子太可爱了,总是以店为家,比后世那些偷奸耍滑的员工实诚多了。 夜萤开始想着是不是要给蔷薇她们这些老员工多一些福利? “什么叫广告费?” “广告费嘛,就是宣传咱们店口碑和形象的费用。” 夜萤耐心地解释。 “唔,好吧,我有点明白了。反正自早上那件事发生后,咱们店里来的人就不断,有些好象是要来热闹的,但是看着看着,都被咱们的首饰吸引,不由自主买了一些。 看来,这广告费还是交得值得,得赶紧让府城老瑞祥再发货,否则,怕是再过几日,就没有存货了。” 蔷薇提醒夜萤。 为了新店开张,夜萤可是从老瑞祥里调了大量的首饰,让老瑞祥的掌柜都有意见了,说工匠们赶工不过来。 何况,端翌组织的商队,已经从北疆那里,把钻石原石运来了,现在又要抽出一批工匠来做雕琢钻石的事。 手心手背都是肉,夜萤听着也挺为难的,最后只好让老瑞祥再设法,看能不能从别的城镇去挖一些熟手的工匠来,或者挖一批做了多年的学徒工的工匠来培养。 不在本地挖,夜萤是怕引起公愤。 毕竟,老瑞祥现在一枝独秀,已经成为行业内大家虎视眈眈的对象了,再公然挖人就说不过去了。 府城老瑞祥调来的首饰,都是夜萤之前出售的首饰图样,因此不管是款式还是做工,都不是三清镇上本地的工匠能比拟。 所以,只要被“广告”吸引进了店的,总是免不了会被这些精美的首饰所吸引,就算一时舍不得掏腰包,但是在心里总是留了个念想,早晚肯定会来这里消费的。 “老瑞祥那里货源也紧张,现在新店刚开张,会有销售井喷的现象,估计过几天就缓和了。 如果到时候首饰不够了,你就让他们采用预订的方式吧,先交了部份订金,咱们再组织货源。” 到手的肥肉不能丢啊,夜萤出的这个主意,顿时解了蔷薇的燃眉之急,她顿时嬉笑颜开道: “还是姑娘你有主意,我一看客人因为没有货要跑了,就感觉失去一笔生意似的,特别难受。现在可好了,用了这一招,肯定能留住那些客人。” “也不看看你姑娘我是谁!”夜萤厚着脸皮自夸了一句,笑嘻嘻地道,“这里没事,我就先回去了。回头这些临时来帮忙的人手,让他们歇在镇上的客栈里,什么时候客人少了,再发派他们回去吧!” “好,这个你放心,我会安排好的。” 蔷薇干练利落地道。 在夜萤手下做事,有能力的,都会得到夜萤的褒奖和鼓励,不会象有些女子,心眼小,妒贤嫉能,这点让蔷薇特别能放开手脚,以至于经过这段时间独挡一面的锻炼,蔷薇越来越有后世中层女主管的御姐范了。 夜萤拍了拍她的肩膀,道: “好好干,姐姐我不会让你们吃亏的。” 现在蔷薇主管花容月貌首饰店,月季自然打理花容月貌的化妆品店,两个人都从她手下历炼出来,成了她得力的好帮手,夜萤特别有成就感。 离开店铺后,夜萤就开始考虑起来,随着蔷薇和月季地位越来越重要,能力越来越突出,是该时候制订一些绩效考核一类的管理办法了,这样,才能持久地激发她们的工作积极性。 否则,光凭家奴对家主的忠诚,走不了多远。 一纸卖身契书虽然能让她们忌惮,但是这忌惮的背后,有几分真心有几分假意,还是有所区别的。 不过,这件事的涉及面广,包括了全家的家奴,夜萤准备好好考虑成熟了,再宣布这套管理办法。 到街上的商店里买了些硝石,夜萤就和宝瓶还有祥公子一起回柳村了。迎接他们的,是安静美好的柳村之夜…… 第九百六十三章走在乡村的小路上 回到柳村时,又是接近傍晚时分。 马车到达归燕堂,祥公子主动提出他要步行回村,说柳村村居设计巧妙,风景怡人,和大夏朝所有的村庄都不太一样,他要走走看看。 夜萤听到祥公子的话,倒是颇为自得。 她也下了马车,吩咐宝瓶卸了车先去休息,自已有事要到村里去。 祥公子开始以为夜萤是不是找借口,想和自已多待一段时间,心内不由一阵暗喜。 但是待走到村道上,看到夜萤一脸若有所思,心思根本不在自已这里,也因为在思考什么大事,而没有和他交谈的愿望,祥公子心里不由一阵失落。 稍顷,他振作精神。 毕竟,他也还只是个熟悉的陌生人,要让夜萤一下子全情投入是不可能的。他要做好打长期艰苦战斗的准备。 攻心为上。 征服这样的女人,光是拥有身体是不够的。 他最想要的,是她顺从地在他身下向他屈服的那一刻。 一想到这里,他心内不由地就烧起一团火,有些地方软了,有些地方不自觉地硬了。 终于,祥公子找到了一个可以适当引起夜萤注意的话题,他指着出现在视野里的工地道: “夜姑娘,你看那座小山包几乎被移走了三分之一还多,今天一个白天,工程量这么大,真是罕见。” “哦,主要是依靠人力,的确效率还算高的了。” 夜萤从自已的思绪中拔出来,顺着祥公子手指的方向一看,便低声嘀咕道。 如果用大型挖掘机再加上运输车,做这样的工程只要少量的人力,不超过五个人就可以了。 但是现在,这样的工程,明显需要三四十人个还不止,而且劳动效率还不高。 所以,对于想要大规模兴建起新家园的柳村来说,现在他们面临的,是劳动力极度短缺的问题。 夜萤想起了后世经常被提及的“人口红利”,果然,人口亦是一门重要的经济学。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一次北疆发动这场战争实则打破了大夏朝僵滞的人口流动,家园的破坏,带来了大量流民,对于她和柳村来说,反倒是一个福利了。 其实,战争除了对普通人血肉横飞、流离失所的残酷性,对于上位者来说,战争往往蕴含着无限的活力和商机。 不说武器的制造、销售了,一切战争机器上的绞链和零件,都能带来无限商机。 夜萤想到了将要入冬,军队在酷寒的北疆,若是有一身轻暖的羽绒服,岂不是更有利于战场厮杀? 羽绒服加工厂,这个新商机必须考虑进去…… 夜萤脑子里的小马达“哒哒”飞速运转着。 祥公子看她又安静下来,这回真的不说话了,只是静静地陪她走到村中,然后对她一拱手道: “夜姑娘,我先回家了。” “好,慢走。” 夜萤的话里,没有半点留恋的意味,果然,只是顺路和他走到这里。 祥公子心里腾起一阵怒意,但是一看到夜萤姣好的面孔和微蹙着眉头,生动娇俏,他就把这股怒意压在心底。 这样的女子,可不是象他对别的女人一样,光靠怒意就能吓住的。 早晚有一天,他会让她心甘情愿地臣服自已…… 目送着夜萤的背影消失在夜色里,祥公子心里一阵恼火,一阵纠结。 夜萤经过张娘子的家时,看到张娘子正招呼着几个人帮她安装石磨,便驻足隔着篱笆问道: “张娘子,装石磨呀?” “是啊,夜姑娘。”张娘子一看是夜萤,便高兴地走上前来,对夜萤道,“我听你的话,早上蒸了一笼蒸糕去匠坊那卖,结果一笼都被一抢而空,大伙说好吃,让我明天还去卖。我看这门生意真的是可以做的,就找赵石匠订了一台磨,以后每天早起磨米浆,也不用打扰别人了。” 原来,张娘子之前磨米浆,都是找村里有石磨的人家借,她觉得偶尔借一次半次还好,但是如果要当成一门生意来做,就需要天天早起磨米浆,老是找人家借,太麻烦别人了,所以狠狠心,花钱订了一台。 “我就觉得你的蒸糕确实好吃,如果能做得开,你多做一笼,我让宝瓶帮你带到镇上仙客来去卖。” 夜萤道。 蒸糕可以作为餐前的小甜点,仙客来每天的人流这么大,一笼蒸糕铁定吃得下,估计还不够。 “那可太好了,夜姑娘,我先麻烦宝瓶姑娘几次,后面如果生意稳定了,能做上来了,我再托村里的送货马车。” 张娘子也不是贪得无厌的人,很懂得进退。果然,知书达理的人就是不一样。 这样的人和柴氏一家相比,柴氏一家简直太令人汗颜了。 夜萤自然也更乐意帮助张娘子这样的人。 “好,没问题。除了仙客来,还有好多别的店可以发售,我就怕你做不来。因为象你这样手艺的蒸糕镇上还没有呢!” 夜萤兴致勃勃地道。 亲眼看着自已帮助的人,因为她的帮助而获益,成长,那种感觉和种下一粒种子,看它发芽、抽条、开花、结果的乐趣没什么两样。 “好嘞,如果卖得好,我就雇人帮忙做。” 张娘子豪气地道。 来柳村短短的时间,张娘子脸上已经摆脱了凄惶的神情,从原来的不知所措,到胸有成竹,这样的气度变化,自然让她回到了原来的颜值巅峰。 夜萤突然想到,其实张娘子年纪还很少,有机会,还是要劝她再嫁,不然,如此年轻娇美,怎么可能一个人过一辈子? 不过,现在还为时尚早,夜萤看到,有些来帮忙的男子眼里,已经对张娘子充满了恋慕之意,频频向她张望。 夜萤忽然想起柳村走婚的规矩,呃,或许有空可以和张娘子科普一下?要不然,万一有男子上门提亲,张娘子会不会惊慌失措呢? 但是以张娘子这守规矩的模样,估计也得三年守孝期满,才会再考虑另嫁吧? 和张娘子道别,夜萤便往夜里正家走去,她今天收人的名单还要给夜里正过目一番。 村里突然进了这么多人,维持治安等大事也要一一筹划。 第九百六十四章由俭入奢易 到夜里正家里,他家正要吃晚饭。 夜萤才猛地想起,这个时辰正是饭点,她似乎来得不是时候。 “阿萤,一起吃晚饭吧?” 夜里正热情地招呼。 夜萤落落大方地坐下,道: “好,正好我也没吃呢。” 夜里正家吃的是掺了菜的米粥,不过加了虾皮和一些肉沫,味道很香。夜萤吃了一大碗,真是管饱又抵饿。 “我们吃得简单,让你见笑了。” 夜里正也晓得夜萤做得一手美食,所以便自谦了一番。 “哪里,吃腻了自家的口味,换换口味真不错,我都吃了一大碗。” 夜里正笑笑,让老伴收拾了桌子后,道: “看来,我也要弄一间茶室了,有客来也方便说话。” “我看,你还是再盖幢宅子吧。” 夜萤笑道。 “也是,家里孩子都大了,连孙子都娶亲了,若是不再加盖幢宅子,眼看就要住不下了。” 夜里正抚了把下颌的短须笑道。 “说起来,最近村里频频动工,各项人手紧缺,这是我今天和祥公子到镇上招收的流民名单。” 夜萤说着,把名单递给了夜里正。 “唔,很好,分类详尽,不过这次人数有点多啊,八十多人,如果进到村里来,要住在哪里?我怕吃住都会成为问题。” 夜里正忧虑地道。 “这个我考虑过了,旧宅目前还有部份是空的,让这些新来的流民住进去,实在不行,就让原来一家一户占据了大宅子的流民让出空余的屋子来,两家并作一家。本也不可能让他们一家一户占着大宅子。 还有本村的村民有空余房间的,也可以租给流民居住,让空置的资产变成钱,我想大家也是乐意的。不提还忘了,我自家还有一套旧宅呢!另外,还有工坊接近完工,也可以住人,虽然简陋,但总比露宿在外好。” 夜萤乐呵呵地道。 “嗯,此计甚好,过去大家看到三清镇的宅子能租人,都羡慕得不得了,觉得那是祖宗基业,人家祖上有本事,能留下房产可以收租金。 咱们村里虽然有些人有空置的房间,但是咱们村没有外来人口,谁租啊? 现在空闲的房间能变成钱,我想大家是乐意的。” 夜里正频频点头。 “嗯,还有村里成立护村队也迫在眉睫,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多,外来的和本地的之间也会发生摩擦和矛盾,这就需要一支护村队来维持,否则,光靠族老们跑都跑不过来。” 夜萤道。 “没错,你说的外来人口和本地人摩擦现象当引起重视,象之前吴兴旺和祥公子打架一事,我已经和吴才育说过了,让那老头子好好管教一下孙子,不要兜里有了几个铜板,便把孙子养成纨绔子弟。” “如此甚好。” 夜萤一听,这也算是为祥公子讨了个公道,便赞了下夜里正。 “我让吴兴旺买礼物上门给祥公子道歉,这件事开了一个极不好的头,如若不杀鸡儆猴,我怕今后流民会对我们失望,引起更大的矛盾。” 夜里正继续说道。 这下轮到夜萤频频点头了,她道: “还是您老做事周到,考虑细致。” 其实,夜萤也有此意,只是考虑到吴才育毕竟是村里的族老,太不给他面子,也不知道其它族老怎么想。 所以,这件事不能由她提。 既然是夜里正自已提出来的,自然好极。 “至于护村队的成立,这也是必须的,我考虑个名单,你也帮着提提意见。” 夜里正道。 “我觉得先成立一支二十人的队伍就可以了,其中三人是常驻的,负责白天的治保维持,这三个人每个月发给三两银子的月饷。 其它的人分成四队,晚上隔天轮换着值夜班,给予适当的补贴,没有轮班的日子,则照常上工。 平时要抽他们训练什么的,则折成工钱补偿他们。保证他们的收入不低于三两银子。” 夜萤建议道。 “嗯,很好。我觉得可以试试。你上回有说要让祥公子担任他们的武术教头?” “没错,祥公子功夫好,而且在流民中说话也有份量,他正好是可以协调两边的人。” 夜萤点头道。 “你觉得可以,那就是可以了。” 夜里正给了夜萤最大的信任。 “我建议给他开五两月薪吧,这样,他也能专心投入,而且平素他也要帮我们负责到三清镇上招收人手。” 夜萤道。其实她心里有种感觉,似乎祥公子并不在乎月薪多少似的。至少从目前来看,夜萤还没有感觉出他处于经济困顿中的模样。 到底是两三代的积富,破铜也有三两钉啊,祥公子身上,肯定还有一些傍身的资产。 当然,这属于别人的隐私,夜萤也不会深度去挖究就是了。 一桩桩村里的事谈完,夜里正也颇有感触地道: “辛苦了你,阿萤,若不是你,咱们柳村也不会显得这么生机蓬勃。” 夜萤抿嘴一笑: “也要多谢你的开明和支持。” 从夜里正家辞别出来,夜萤心情才算放松了一些,缓缓往家里走去。此时柳村的村道上,三三两两的村民饭后往来,神情悠闲,显然是饭后出来散步消食的。 看到夜萤,大家都纷纷和她打招呼。 大家心里都明白,若不是夜萤,柳村决不会变成现在这么漂亮的样子。 绝少蚊蝇、没有臭水沟污水横流,没有鸡鸭在路上乱跑,把村里的环境弄脏弄臭,这放在过去,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其实,村民也习惯了那样又脏又臭的环境,不过,人都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如今干净惯了,他们到外村去走亲戚,都是一脸的受不了,巴不得能早点回到自已村子里。 夜萤一一和大家回应着,村里的老奶奶们,还拉着她的手,要和她闲话。 就在大家心情闲适放松之时,突然,夜萤听到路边一幢屋子里传出一阵哭闹之声: “你这杀千刀的,又输了那么多钱,讨债的都上门了,你让我们母子怎么办?呜呜呜!” 接着,是一个愤怒的男人的吼声,拍打声,小孩的痛苦声…… 夜萤一听势头不对,只好皱着眉头,往声音发出来的方向走去…… 第九百六十五章迷失 一到发现哭声的宅子前,夜萤不禁眉头皱得更深了,因为这幢宅子她可是很熟,是村里赵铁匠的。 赵铁匠赌博? 不会吧,他一向勤恳老实,整天都呆在铁匠铺里,怎么可能去赌博呢?不会是铁匠嫂误会了吧? 夜萤可是深知赌博的危害的,不说她的遭遇本身就是夜斯文赌博的“牺牲品”,就是她所知道的历朝历代,但凡家中有人参与赌博的,就没有一个好下场的,不是妻离子散,就是家破人亡。 赵铁匠家的院门并没有关紧,夜萤伸手一推,“吱呀”一声就开了,院子里,赵铁匠和铁匠嫂正扭成一团,不是亲热,而是打得难解难分。 但是当然,赵铁匠自是让着自家娘子,否则,以他天天抡大锤的臂力,铁匠嫂怎么可能有一挡之功,还能和他扭打在一起? “二位你们这是做什么?” 夜萤的身高体力,要把这扭打成麻花的二位分开,显然是不现实。她不由暗暗后悔没有叫宝瓶来。 宝瓶力气那么大,上前一拉一扯就解决了,哪怕赵铁匠她也是不怕的。 “娘子,快放开,这样拉拉扯扯的多难看,你看,夜姑娘都来了。” 赵铁匠一脸理亏,看到夜萤进来,劲头就松了,结果铁匠嫂并没有轻易饶过他,而是趁势在他脸上挠了一下,自是把他挠了个满脸花。 “哎哟,疼!娘子,你给我留点脸。” 赵铁匠捂着脸就蹲了下去。 “我看你还敢去赌,再赌一家大小都要吃不上饭了,还想要脸!” 铁匠嫂身材并不彪悍,可是因为赵铁匠赌钱的事,发作起来,气势比母老虎还要可怕几分。 看到赵铁匠蹲下去,铁匠嫂这才住了手,叉着腰气虎虎地道。 “到底是怎么回事?” 夜萤一阵头大。 看赵铁匠这么缺理的样子,一定是如铁匠嫂说的,去赌钱了,否则,为什么他都不敢还手?分明是心虚。 哎,为什么人一有了点钱,就马上忘乎所以?好的不学坏的学。 夜萤心内暗叹一声,仍是只好上前当和事佬。 “夜姑娘,你不晓得,这个败家的,最近晚上老是出去,神神秘秘的,半夜以后才回来。 开始我还以为他在外面找人了,没想到啊,竟然是去赌钱,欠了一屁股的债。 方才那些催债的人上门了,我一听,竟然欠了十两银子。 十两银子啊,夜姑娘,都能盖半栋宅子了。” 铁匠嫂哭诉道。 呃! 这下问题严重了,竟然真的是去赌钱?而且还背了债,看来村里有人在放高利贷啊? 夜萤顿时觉得这里面水深了。 这件事,看来她还真是非管不可。 “赵大哥,铁匠嫂说的都是真的吧?” 夜萤问蹲在地上,一脸羞愧的赵铁匠。 五大三粗的汉子,此时蹲在地上,一脸懊悔,想来也是心疼那输掉的银子。 十两银子估计赵铁匠也不是没有,只是他赚的钱都被铁匠嫂牢牢把控着,他原本想偷银子出来偷偷还掉就算了。没想到,讨债的直接上门,让媳妇知道了这件事。 “哎,是我一时糊涂,鬼迷心窍。吴春树他们在村里的小山上开了一个赌场,我被他叫去玩了几把,开始都是赢的,于是,也不知道怎么稀里糊涂越玩越大。 到后来,玩得上瘾,身上带的银子都输了,于是吴春树说可以借给我,不过要收一分的利息,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就顺势答应了。 但是借了钱还是输……不知不觉,竟然欠下了十两银子高利贷。 媳妇,你原谅我吧,以后我再也不去赌了。” 赵铁匠的一脸心痛,看来,被自家媳妇一骂,一挠,他也清醒了些。 “你就是钱烧的,最近夜姑娘照顾你的生意,收入比以前好多了,谁知道你一有钱就来劲,学人家下三滥的赌什么钱啊?” 铁匠嫂子越想越气,还是不依不饶地骂。 “铁匠嫂,你先别气,赵大哥,我问你,参与吴春树赌场赌博的人多吗?是本村的还是外村的多?” 夜萤觉得,如果不把这赌场端掉,恐怕会祸害不浅。 现在村里人如果勤恳做工的,谁手里没有点闲钱? 吴春树恐怕就是觑准了这个机会,一向懒惯了的他,以赌博为诱饵,实现了财富的轻松转移,当然,都是转到他口袋里去了。 “呃,都是本村的,没有外村的。吴春树叫了本村三个闲汉一起,在后山上搭了个棚子,大家就在那里赌钱。 我想是大家太无聊的缘故吧,每天做工,做完回家,睡一觉,天亮又得起来做工,赌博很刺激,虽然输了钱肉痛,但是赢钱的时候,简直是让人飘飘欲仙。” 赵铁匠说起赌博来还是颇有心得体会,绘声绘声,而且一下子眼睛就亮了。 “哎哟,哎哟,好痛。娘子,你下手轻点。” 铁匠嫂一听赵铁匠还这么热衷的口气,气不打一处来,一只手捏着赵铁匠的耳朵,就把他提了起来。 “哎,村规民约里,本来就有不准聚众赌博这一条,没想到吴春村这么大胆,竟然公然违反。我回头找吴春树算帐。 至于你,赵大哥,是该好好反省反省了,赌博赚的钱虽然快,但要输也是分分钟的事情。许多前车之鉴你还没有看清楚吗?” 夜萤劝道。 “我知道错了,媳妇,夜姑娘,我保证以后都不赌了。” 赵铁匠只是一时迷失,他对一文铜钱看得比磨盘还大,此时清醒过来,一想到自已竟然欠下十两银子,也不由惊出一身冷汗,便连连赌咒发誓,保证自已再也不去赌博了。 “好吧,夜姑娘在此,就做个中人,你若是再去赌钱,就天打五雷轰。” 铁匠娘子气不过,郁闷地道。 “好,好,我若是再去赌钱,就天打五雷轰。” 赵铁匠一听娘子有松口的意思,顿时赶紧发誓。 夜萤听了不由一阵暗笑,也是,一把年纪的人了,还弄成这样,象小孩子似的,赌博真是害人不浅。 “还好及时发现,悬崖勒马,为时未晚。赵大哥,你就好好听娘子的话,不要再去赌钱了。” 夜萤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却有点发愁,觉得要在乡村里戒除赌博之风,似乎并不太容易。 第九百六十六章夫妻劝和 “好,我发誓肯定不再赌了,你们就观察我的表现吧,如若我再赌,我就给村民们免费打三天铁!” 赵铁匠把安身立命的本事都用来赌咒了。 铁匠娘子一听,差点跳起脚来道: “你是赌钱赌傻了?这也能用来发誓?你还养家糊口不?” 夜萤看着这夫妻俩,又好气又好笑,听他们的语气,估摸着也没什么大事了,就道: “好啦,既然你们夫妻俩都说好了,我就走了,以后切记不要赌博了。近期村里会成为护村队,到时候就没有这些赌博渣渣的容身之处了。赵大哥还是少和那些人掺和。” “多谢夜姑娘,你的话,老赵肯定听。” 铁匠嫂被夜萤一番劝和之后,也慢慢冷静下来,她觉得自家的相公并不是十恶不赦的赌徒,只不过被吴春树硬拉去,受了吴春树一伙的诱惑。 现在脑子清醒过来,铁匠嫂之前的一股怨气也在打架中消耗得差不多了,因此脸色也慢慢好转起来。 夜萤看着这光景,晓得自已在这里徒留无益,便和他们辞别。 待她走出院子,就听到赵铁匠低低恳求娘子的声音,而铁匠嫂骂他的语气也减弱了许多。 夜萤放下心来,往家里走去。 一路上,从廉租房工地上放工回来的工人们,腿脚上都沾着黄泥巴,看到夜萤,便三三两两和她打着招呼。 夜萤偶尔脑子里会有一个有趣的画面闪现:那是后世米国女强人希拉里竞选总统时的场景,她到州里去拉选票,和选民们一一握手,而选手们也热情地回应她,支持她。 夜萤突然觉得,如果柳村是民主票选的,她没准能做上柳村的一把手。 这个突如而至的想法,让她吓了一跳。 篡位夺权吗?把夜里正推翻? 呃,太吓人了,她从来就没有想过做独挡一面的掌权人好不好? 但是事实上,夜萤越来越发现,柳村真的想要大变样,有许多计划的推行,受到了村里一些顽固派、包括一些保守的族老的反对。 如果自已真的能独挡一面,建设柳村的步伐就会加快许多。 呃,真是个可怕的想法。 夜萤把这点心思压进心底,希望一会吃一个冰甜爽透的冰淇淋,会让自已忘掉这点野望吧。 回到归燕堂,田喜娘听说夜萤已经在夜里正那里吃过饭,便让丫鬟们把餐桌上留给夜萤的饭撤了,当然,又是一阵抱怨,埋怨夜萤不回来陪她吃饭。 “娘,就当陪罪,我今晚做好吃的甜点给你吃好不好?” 夜萤笑着挽着田喜娘的胳膊,亲热地撒娇道。 田喜娘最受不了女儿这一套贴心的粘腻,只好点点头,笑着嗔怪道: “都是走亲的人了,还撒娇,真是没羞没躁的。” “娘,也只对你撒娇嘛,不信,你问宝瓶,我在外面很严肃的。” 宝瓶笑着接过话头道: “真的是这样,萤姐在外面,别说严肃了,就算是笑着,人家看到她也会噤声,莫名紧张。” “啊?女儿,你有这等威能?什么时候娘陪你到镇上走一圈,让娘看看你的本事?” “宝瓶说笑的娘,好啦,我去做冰淇淋了,让冬青给我打打下手,我教会他怎么做,以后我不在家里,你们想吃,也可以让他做给你们吃。” 不过,大家都很好奇夜萤要做的冰淇淋是什么甜食,而且还要用到硝石,大家伙便都聚到厨房里,等着夜萤制冰做冰淇淋。 制作冰淇淋无非是加入鲜奶、奶油、糖等食材,但是制作过程由于少了后世的冰箱、搅拌机等方便的工具,颇要费一番功夫。还好,夜萤现在不缺的就是人手。想要帮她做事的下人争先巩后。 就说奶油吧,夜萤之前就事先做了提炼,把鲜奶装入一个大桶中,让它微微发酸后,再使劲地搅拌,经过搅拌后奶和油被分离开来,把浮在牛奶上面的白色泡沫刮取收集,就是鲜奶油。 夜萤把这些原材料都在一个大铜碗里,指使下人不断地搅拌着,待搅拌均匀,表面产生绵软的泡泡状时,便把大铜碗放在一个装满水的大脸盆里,当然,水面不能没过铜碗,然后,再往大脸盆的水里投入大量的硝石。 硝石在水中溶解后,会吸收大量的热量,让水温降低直至结冰。 夜萤在动手制作冰淇淋的过程中,大家只看到她双手不停,动作娴熟,忙而不乱,然后硝石让水结成冰块,让大家也大为吃惊,说万万没有想到,夏天竟然还能做出冰块来。 其实硝石制冰在城镇里的有钱人家已经不是稀罕事了,但是柳村在夜萤还没来前,只是个荒僻的小村庄,有的老人家一辈子甚至都没有到三清镇上逛过街,所以,并没有人知道硝石能制冰。 就算有听说过,也没有人亲眼见过。 因此,看着夜萤用硝石把一脸盆的水都变成了冰块,大家大为震撼。 田喜娘乐呵呵地道:“看来,今后大夏天再也不用怕热了,有了这等方便的制冰法,若是大热,只消把冰盆放在屋内即可。” 夜萤闻言,不由地点头道: “也是,之前我也是傻了,知道这个办法,但从来没有想过制冰自用,明年大家就不用怕没冰用了。” 说话间,那放在冰盆里的奶油凝冻形成,夜萤便让晚晴拿了精致的小瓷碗来,大家分而食之。 “唔,太好吃了,具有牛奶的醇厚鲜美,又没有牛奶原本的腥膻味。冰冰的,甜甜的,若是大夏天吃了这无上的美味,肯定很解暑。” 宝瓶吃完冰淇淋,意犹未尽。 夜萤第一次做得不多,见宝瓶喜欢,便把自已吃了一半的硬塞给宝瓶,让她一次吃个够。 虽然土法制冰淇淋没有办法象后世的冰淇淋那般完美,但是却胜在味道极好,都是用的鲜醇的原材料,不象后世的冰淇淋,其间掺合了许多勾兑的化学材料。 “对了,施管家,把这一客冰淇淋送给祥公子试尝尝,在三清镇上说做冰淇林的事时,他也在。” 夜萤猛地想起这件事,便让施管家代把冰淇淋送给祥公子。 田喜娘闻言,莫名地瞥了夜萤一眼…… 第九百六十七章食神 “呃,祥公子是哪个?” 田喜娘闻言好奇地问夜萤。 不知道是不是自已太敏感了,田喜娘觉得屋内的气氛猛地安静了一下。 呃…… 怎么回事? 这种感觉,好象大家都知道祥公子,只有她不知道? 而且,女儿从来不会如此主动哦,这祥公子,是否大有玄机? 吴大牛都不知道跑哪去了,家里的资产也散给亲戚,人跑了,连句话也没有留下。女儿青春少艾,又这么能干,不可能一辈子守活寡。 如果有合适的对象,田喜娘并不反对女儿重新寻找新目标。 所以,这位祥公子…… “萤儿,不若你叫他过来吃冰淇淋嘛,送什么送,路上都化了。化了就不好吃了。” 田喜娘眼珠子一转,对夜萤主动道。 “是啊,祥公子住得离这有点远,送到他那,肯定化成甜水了。” “嗯,没错,的确是这样,萤姐,不若让人去叫祥公子过来一起吃?” 宝瓶毫无意识地乱入。 主要是这几次相处,聚在一起的时间也挺长的,而且祥公子彬彬有礼,为人谦和,宝瓶已经从心理上觉得和祥公子是熟人了,所以一听田喜娘这么说,宝瓶便脱口而出。 “好,晚晴,你去叫祥公子过来吃冰淇淋吧!” 嗑睡就有人顺手递了个枕头,田喜娘大喜,颇有点姻缘天才的味道。 田喜娘自是知道祥公子肯定是个流民,不过流民才好不是呐,在外飘泊不定,如若能成其好事,招进来做上门女婿,夜萤也不用离开夜家了,这岂不是两全其美的妙事? 夜家虽然有夜斯文,并不需要夜萤来传宗接代,可是一个女人若是嫁出去,到了婆家就任人宰割了,对女人来说,是重生的一道门槛,并不是一件好事。 田喜娘深受其苦。 之前在夜斯文困难时,会答应吴大牛的十两银子聘礼,实则也是考虑到吴大牛虽然相貌不出众,但好歹夜萤以后嫁过去,家里没有公婆叔伯小姑子压着,能在吴家当家做主。 没想到吴大牛这么不靠谱,还没成亲呢,人就没影了。 而且,夜萤越来越出众,不光是能力,还有相貌,不要说在柳村了,就是整个三清镇,田喜娘觉得自已的女儿也是冠盖群芳。 这么优秀的女儿,一个流民身份的男子,怎么可能会看不上呢? 不对,她还得先看上对方再谈后面的事…… 夜萤还没反应过来,晚晴已经应和了一声,迈腿出门去唤祥公子了。 夜萤一阵哭笑不得,不过事已至此,只好由得她们去了。 但是为什么,她忽然觉得屋内的空气有点不对,大家虽然都在吃着冰淇淋,赞叹有加,但是脸上的神情似乎:有点八卦? 夜萤想着祥公子要来,这些冰淇淋肯定不够,便指导厨子冬青重新做出一大碗冰淇淋来,并且对冬青道: “现在你学会做了,在家里可以经常做给大家吃。” 冬青是夜家的家奴,签了长契,夜萤发现他对做菜颇有天份,便把他从厨房里劈柴烧火的童子提拔为大厨。 说起来,这个大厨的发现也有点偶然。 夜萤有一次在试做拔丝蛋糕时,老是失败,百思不得其解,没想到边上一个眉清目秀的机灵少年插了句嘴道: “是不是温度太高了?” 夜萤于是降低了烤炉的温度,再一次试做,果然一举成功。 于是,夜萤便留意起了这个少年,几次考验,发现他对做菜颇有天份,基本上是一教就会,味道也不走样。 于是夜萤便利落地把他提为大厨,不光地位提高了,月薪也涨了上去,从原来做杂工的一分银子,一下子升至月薪四两银子,并且还给这名叫冬青的小伙子起了个外号,叫:食神。 食神果然不负夜莺的期望,这下又学会了做冰淇淋。 夜萤尝了尝食神的手艺,道: “不错,和我做得一模一样,奶油的鲜味更浓稠,其实滋味更好了。” “是夜姑娘教的好。” 食神保持一贯的低调谦虚,一副功高不震主的模样。 夜萤每次看到他这副小模样,就忍不住觉得这小伙子特别可爱,便道: “其实冰淇淋不光是用来这样吃的,还可以配合我上次做的面包,做成面包冰淇淋,味道好极了。 还能制成炸冰淇淋,在面皮里裹上冰淇淋,放到滚油锅里去炸,味道极好,你可以一一尝试一下。” 食神听了这两道菜式,两眼大放光芒,连连点头道: “我会去试试的,大家等着吃这两道新菜吧!” 夜萤抿嘴一笑,觉得家里有这么个大厨,她也是省心不少,这就是知人善任的好处。 若是发现了冬青的才能没有加以运用,他还只是个粗笨的劈柴童子,而她们也不会有如此美味可以品尝。 “冬青跟在你身边,学会的新鲜菜式那么多,以后要是出去就不怕没人请你做大厨了,学会了夜姑娘的手艺,冬青一辈子吃喝不愁。” 有丫头在边上打趣似地道。 “我才不出去呢,我要一辈子留在夜家,夜姑娘对我的大恩大德,我没齿难忘,我觉得没有哪里比夜家更好了。” 冬青不屑又骄傲地道,眼里闪现的是对夜萤崇拜的光芒,还挺直了腰背。 夜萤就喜欢他自信傲娇的小模样,笑着道: “你若是能留在夜家自然好。放心吧,只要你在夜家,我会把自已会的菜式都一一教你。以后即便离开了夜家,我也不会限制你使用这些菜式的。” 冬青一听,更加感动了,他不自在地摸了下自已的鼻子,脸上浮起两块激动的红云,道: “夜姑娘,我一定努力学,每天变着花样给田大娘做饭吃!” “哈哈,下一句是不是把我娘养得白白胖胖的,那她可愁了。” 夜萤笑了。 “不会,我会荤素搭配,合理膳食,保证田大娘吃得又有营养,又不发福。” 食神一点也不紧张,脸上始终是酷酷的表情。 夜萤看到他这副模样,突然觉得,如果他戴上后世白色的厨师帽,穿上白色的厨师服,一定是帅毙了,就象小谢一般,呃,这不是个娱乐卖点吗? 夜萤脑子一转,想起了赌博在村里滋生蔓延的事,是时候找点事给大家做了。 第九百六十八章一个奇怪的女人 “哟,真热闹,看来,我来得正是时候。” 一个清朗的声音在餐厅外面响起,夜萤抬眸一看,不是祥公子是谁? 不过,最让大家眼前一亮的是,祥公子手里,竟然抱了两个黑乎乎的家伙,定晴仔细一看,那不是西瓜吗? 夜萤反应过来,笑道: “祥公子,怎么上门还带礼物啊?” “呵呵,礼多人不怪嘛。哎,我第一次来归燕堂,哪能两手空空呢?不过,我也是借花献佛罢了,这是下午有人上山摘野果时,顺路摘到的,应该成熟了。” 原来是野西瓜,夜萤不禁眼睛一亮,上前接过道: “西瓜冰淇淋的味道更好,不过,颇要花费些时间,明天我再做给大家吃吧。食神,你可要好好学啊!” 食神冬青上前接过夜萤手里的西瓜,下巴高高抬起,简单地从嘴里蹦出一个字道:: “好!” 接过西瓜,冬青把它放在水桶里,然后就往后走去,夜萤问道: “冬青,你要把西瓜放哪里?” “我把它放在桶里,吊在水井中阴着。这样也能保鲜久一些,不至于坏掉。” 听冬青这么说,夜萤不禁哂笑。 自已的思维还是没转变过来,忘了没有冰箱等方便的电器,现在的保鲜手段都是群众的智慧。 夜萤转脸对着祥公子,赶紧致歉道: “祥公子,失礼了,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娘亲。你叫她田大娘就行了。” 祥公子微微一笑,上前对田喜娘行了个拱手礼道: “田大娘,祥某初来乍到,以后还请你多多照顾。” “哟,这话说得客气了,我早就听萤儿说起祥公子的大名,知道祥公子给她和柳村帮了许多忙。以后有空要时常过来走动走动嘛!” 田喜娘一看这祥公子,面如冠玉,虽然不及端翌那般英气勃勃,充满明朗的生机,但是也堪称人中龙凤,和女儿站在一起,那一个般配啊!顿时十分满意。 不过,田喜娘也吃够了拉郎配的苦头,虽然见到了传说已“久”的祥公子的真面目,现在她倒是不会随便乱点鸳鸯谱。 如今她感觉最重要的是首先察颜观色,再打听人品,尽量创造机会给夜萤,接下来,成不成就靠夜萤和祥公子自已了。 “田大娘,有你这句话,以后我可要经常来叨扰你了。祥某因遭受战火牵连,被迫流离在外,无亲无靠,落脚柳村,感觉十分投缘,希望以后能以柳村为家,结识一帮新朋故旧,不亦乐乎。” 祥公子一听田大娘的话,似乎对自已颇有好感,心下也十分自得。 只是当日端翌来到柳村,初识田大娘时,不知道又是什么情形?是否如自已这般受欢迎? 接到夜萤的邀请,祥公子乍喜之余,想着第一次上门要带点什么,还是颇费了些心思。 如果带些贵重的礼品,他也不是没有,只是未免太隆重,让人一看便容易生疑。 如果太随意了,又显得自已不够诚心。 想来想去,他觉得带两个野西瓜是不错的选择,因为既是人见人爱的消暑食品,又显得不是那么夸张。 看来,自已的安排是对了,现场的气氛一下子就把大家的距离拉近了。 不过,西瓜冰淇淋?什么鬼?祥公子还真没听说过。 呃,这个女人真是奇奇怪怪,每次和她在一起,都能听到新鲜的名词和见识到新奇的物是。难怪端翌对她爱不释手,只是不知道,她低眉顺眼、心甘情愿服侍一个人时,是什么样的旖旎场景? 一想到这些,祥公子只好低垂下眼眸,不敢直接看夜萤的双眸,生怕自已眼里胀出的红血丝,会暴露了自已的心思。 不过,当祥公子把第一口冰淇淋从碗里用银勺挖出来,放进嘴里的时候,他顿时满脑子的绮念都消失了,脑子里只剩下:这是什么美味的东西?这么好吃? 看到祥公子震惊之后惬意的表情,大家都笑了,田喜娘道: “其实我们今天也是第一次吃,的确是人间美味,是吧?” “没错,这是我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冰食,什么酥酪、冰点比起冰淇淋来,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祥公子毫不吝惜溢美之辞。 “呵呵,祥公子,明天晚上我做的西瓜冰淇淋,比这味道还要好,希望到时候要照顾好舌头,别把舌头都吞进去了。” 夜萤开起玩笑啦。 “我感觉这已经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美味了,还有比这个更好吃的?” “自然还有。如果你肚子不是太饱的话,我一会还有一道菜要上来,叫面包冰淇淋。” 冬青这时安放好西瓜,出现在餐厅里。 祥公子感觉很奇怪,在夜萤家里,虽有主仆之风,但是主人和仆人之间的阶层似乎不是很明显,仆人也可以不经主人的允许,随时插进谈话中来。 要知道,这在现下的富贵之家是不可想象的。如果主人和客人谈兴正浓,仆人随意插话的话,肯定会被主人拖出去暴打一顿,轻一点的至少也是几个巴掌的惩罚。 若是在他的府中,这更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因为如果有这样的仆人,早就被一一杖毙了。 不过,冬青却说得轻松自在,一点也没有仆人的自觉,而夜萤一家,也没有主人的架子,听到冬青插话,还微微点头表示赞许。 夜萤笑道: “冬青,你还真不愧我叫你食神,这么快就琢磨出来了?” “重点是在冰淇淋,不是在面包,面包和平常的一样,只不过,有了冰淇淋为馅,自然口味就不一样了。这就是食材组合的奇妙之处。” 冬青说到做菜,便眉飞色舞,完全沉浸其间。 夜萤十分高兴,自家有一个如此食神真是好事,就不怕没有好吃的美食了。 倒是祥公子一脸疑惑,冬青的菜,难道都是找夜萤学的?而夜萤竟然毫不保留,把自已拿手的特色菜都倾囊教给了冬青? 要知道,他的府上,那些想讨好他的女人,为了学一道特别的菜,说不定要花上百两银子,然后学会了也不会告诉别人,而是到他临幸之时,才小心翼翼地呈上来让他品尝,以期得到他更多的恩宠……推荐好基友雨倩种田文:《拐个状元好种田》。雨倩很会缝裤子,真是佩服她。 第九百六十九章一路漫谈 “怎么,祥公子,你不相信我的手艺吗?” 冬青谈到心爱的厨艺,不禁眉飞色舞,表现也和方才淡淡的酷样形成鲜明的对比。 田喜娘呵斥了他一句道: “对客人不得无礼。” 冬青这才意识到自已逾越了,赶紧收敛了一些,但是脸上仍是一副探询的表情。 祥公子估计自已方才沉思的样子被冬青觑见了,才有此一问,虽然心里暗恼下人无礼,但是想着要拉近夜萤一家的关系,再说他看夜萤脸上的神情,并未真正把冬青当成下人的样子,便装着不以为意地道: “没关系,田大娘,冬青问得没错,我之前从未尝过他的手艺,对他的手艺有疑虑自是正常。我希望冬青一会的手艺能把我的疑虑打消。” 祥公子这番话挺得体的,也为冬青解了围。冬青正了正脸色道: “时辰差不多了,我去把面包出炉,再有大半个时辰,你们就能吃到新鲜美味的冰淇淋面包了。” 冬青说完,就快步走出餐厅。 “面包出炉?”祥公子听到这个词语又茫然了,“面包,呃,不是蒸的吗?不过我们那一贯叫包子或者馒头,或许和这里不同,但是代表的是同一种面食吧?” 夜萤笑着点点头道: “祥公子你的领悟力还真是不错,没错,都是面食,不过,我们的面包是用烤炉烤出来的,风味不太一样,和馒头包子各有千秋。” “怪不得,能让我去看看怎么烤面包吗?” 祥公子饶有兴味地道。 有多久他没有关心过衣食住行这样的琐事了?可是,在柳村,他发现自已竟然对这里的一切都颇有兴致,这一次,竟然关注到食物怎么做了。 看着带自已去参观烤炉的夜萤,祥公子忽然觉得,或许,是因为和这个女子在一起吧,因为关注着她是怎么样一个人,因为想要了解她是怎么样一个人,所以才对她周遭的一切充满了兴趣。 这和过去的收集品不太一样。 过去的收集品都是些死物,但是她是活的,并且是十分鲜活。 虽然过去他也曾经把活的收集品变成死的,但是这一次,至少目前为止,他并不想把活的她变成死物,那样就会少了许多兴味。 走到后操场上,一路上花香相随,祥公子注意到,夜萤似乎十分喜欢有香气的花朵,他间或闻到玉兰花香、月季花香、茉莉花香,不由赞道: “你们种了好多花吧?味道清新宜人,简直象是住在大花园里。” “是啊,我们从花中提炼精油,后操场下面的一片荒地,我们今春已经开垦出来,大约二十亩吧,都种上了茉莉花,茉莉花不仅可以提炼精油,鲜花和茶叶揉制,还能制成花茶,夏茶我们就出了一款茉莉花茶,一会我让人泡来给你尝尝,正好就冰淇淋面包。 沿路种上了香气馥郁的玉兰花、栀子花等,对了,还有大量耐恶劣环境的月季花,这些花的香气在空中散发,让人心情愉悦,现在快入秋了,我准备再种上菊花,冬天的鲜花品种就少了,但是我计划着让人搭建大棚,到时候,就可以在大棚里培育鲜花品种。 这些鲜花,我打算弄成盆栽,这样逢年过节就可以拿到市面上去卖了。冬天那么冷,有鲜花可卖,相信一定能卖个高价。” 夜萤说着自已的兴趣和生意经,兴致勃勃,两眼放出异彩,但是却没有丝毫让祥公子觉得她谈到生意显俗气。 “这么多主意,你到底是怎么想出来的?对了,什么是大棚?” 祥公子觉得自已智商严重不够用,在夜萤面前,总是能听到他听不到的词汇,而每一个词汇深入了解后,必都能有一番深远的作为。 几次三番后,这就让祥公子不敢再强撑着自尊心不加追问,否则,他失去的可能是一扇打开新鲜事物的窗子。 因此,听到夜萤说起大棚,并且还能在冬天种出鲜花,祥公子最终还是屈从于好奇心,主动发问。 所幸的一点是,夜萤对于别人好奇的提问,从来都不会不耐烦,而是耐心地一一解释。 “大棚其实也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就是一间密闭的温室,用煤火保温,催发植物在冬季生长。” 夜萤简单地解释了一下,祥公子终于明白了过来。 不过,夜萤这时才猛地想到,其实除了密闭的环境和保温的煤火,植物也需要光合作用,因此,大棚顶上一定要装上玻璃,能让阳光进来,但是现在,玻璃可是价值千金的东西,如果要建一个大棚,需要的玻璃数量惊人,怎么可能用在大棚上呢? 呃,看来这回自已的牛皮吹崩了,要建个大棚是容易的事,但是玻璃就不好办了,除非,自已能生产出来。 夜萤不禁暗恨自已学的不是化学专业,否则,象火药、玻璃、肥皂都是实用的化学产品,只可惜,她根本不记得过多的化学反应式,否则,就能造出这些实用的产品来。 一步步来吧,夜萤嘀咕着,这些东西后世有人造出来,自然是肯定有什么天才发现了它的制作方法,或许,她可以从这方面去网罗人才。 据说,天朝古代的炼金师挺厉害的,他们应该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批化学家,不过,他们的聪明才智,最终大都耗在为帝王炼制延年益寿的丹药上了。 “祥公子走南闯北,可曾知道咱们大夏国有没有炼丹师?” 夜萤一想身边正好有个见多识广的人,便随口问道。 “炼丹师?夜姑娘想要炼制什么丹药?长生不老,养颜驻颜?” 祥公子听了觉得有趣,便笑问道。 “哦,我不是想炼制丹药,是有一些问题想要和炼丹师们探讨。” 夜萤觉得自已问这个问题太过于突兀,难怪祥公子大吃一惊。 也是,炼丹在现在人眼里,是一件神秘的事情,自已突然问起,祥公子不吃惊才怪。 “唔,听说三清镇过去一百里外的龙虎山上有一个道观,那里有一名炼丹师挺厉害的,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只是有传闻罢了。” 祥公子脑子里掠过相关的线报,倒是搜出了一条投夜萤所好的。 他把这条线报放给夜萤,自是希望知道夜萤到底找炼丹师做什么。 第九百七十章龙虎山的张天师 “哦?龙虎山就有吗?其实不算太远,只是我竟然没有听说过。” 夜萤一听一百里外的龙虎山就有,不由得微微吃惊。但随后一想,又哂笑了自已一番。 这是什么年代啊?超过二十公里信息就可能被完全封锁,别说一百里了,不是过去那个因为有了网络而成为地球村的时代了。 一百里,如若不是有心打听,在三清镇和柳村找不到知道的人也不奇怪。 “嗯,我是逃难经过时,在当地听村民说的,说那位炼丹大师年轻纪轻轻,但是炼丹开炉时,竟然引发冲天的火光,好象雷神下凡一般,有一次,把山头上的草坪都炸焦了。” 祥公子捡了些信报说与夜萤听。 他倒是想知道,夜萤要和炼丹师接触,有何目的?莫非,她也想炼制丹药?或者,她有什么神奇丹药的配方? 一想到夜萤和端翌的关系,祥公子不由地心内一跳。 会不会,夜萤手里掌握着什么端翌给她的丹方?延年益寿或者求子的药方? 要知道,现在整个大夏朝的皇室,都在担忧皇室子嗣单薄的问题。如若皇室继续以这样的面貌下去,怕是不用等北疆蛮子攻打进来,光是无后的问题就让他们自行灭亡了。 因此,其实这一代的皇室宗亲,有很大一部份精力,都花费在如何解决子嗣单薄的事情上来。 对于当下的皇室来说,这也是一件一等一的大事。 祥公子却不知道,夜萤不过是想借炼丹师的手,把炸药炼制出来罢了,这样以后开山整地也方便多了。 说起来,柳村地处山疙瘩角落,自古被称为地无三尺平,到处是山梁犄角,村民们原本居住就占据了村里最平坦的所在,如今多了那么多外来人口,根本就挤占不下了,没有平整的土地可以盖房屋了。 一听祥公子描述的“引发冲天火光”,夜萤不禁暗自惊喜,那不是什么天雷好不好?分明是炼丹炸炉了,估计也是和烈性的炸药有关系。 如果能把这名炼丹师吸引到柳村来,自已就能如虎添翼了。 “哦,祥公子有听说这位炼丹师的名号吗?” 夜萤见祥公子一脸若有所思,似乎知道些什么,便继续问道。 “哦,听说姓张,自称张天师,因此俗民们也这般唤他。” 祥公子道,倒是毫不犹豫地把这条信息告诉了夜萤。 嗯,有意思,莫非夜萤真的要去找张天师? “祥公子,我有个不情之请。不知道当说不?” 夜萤突然道。 “但讲无妨。” “我想请你近期有空,去把那张天师请来,我不方便出门,最近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忙得脱不开身,只能请你代劳了。而且你去过那里,找人应该比较方便。 自然,我会让村里人陪你去,不如叫赵大友陪你去如何?” 夜萤充满期待地美眸看着他,祥公子不禁心内一阵痒痒的,他笑道: “这是小事,不用如此客气,以后夜姑娘觉得祥某有什么地方可用的,请尽管吩咐。 一百多里嘛,骑马来回三天加上办事也够了,我一个人单身前往就行,再带个人反而累赘。” 祥公子如此利落大方,夜萤不禁一阵惊喜道: “那就多谢祥公子了。” “唔,不谢,近期我择日出发吧。看得出来,这件事似乎对你十分重要?” 祥公子也趁着夜萤高兴,偷偷换了个称呼,把客气疏离的夜姑娘叫成了“你”。 夜萤并没有注意到祥公子这点小心机,当然,这也和她来自后世有莫大的关系,大家都是“你”来“我”去的。 “是很重要。那就有劳祥公子了。” 夜萤倒是没有想过要保密的事情,关键是她现在还不能确定张天师能不能协助她改良炸药,所以不便对祥公子细说。 但是祥公子却以他自已一贯的保密意识来衡量夜萤,因此觉得这是人家的机密,她不肯说就罢了,也不会苦苦追问。 因为人家不想说的事,一直追问也不会有效果,反而会引起夜萤的反感。 再说,也不急,张天师若是到了柳村,他肯定有办法知道夜萤让张天师来到底是做什么,所以他现在也不急着追问了。 两个人一路漫谈,短短其实不到半柱香的距离,竟然有这么大内容量的谈话,这让祥公子也觉得十分震惊。 后操场上,人影晃幢,是冬青和一个打下手的杂役,就听冬青道: “可以开炉了。” 那杂役打开炉门,祥公子便闻到了一股烤面的香味。 不过,却和烤面饼的焦香不同,那香味里还带着甜丝丝的味道,特别好闻。 祥公子好奇上前,便看到眼前是一个砖砌的炉子,应该就是夜萤说的烤炉,此时下面的火已经撤了,炉门开着,冬青正用一个铁锹一样的长家伙从烤炉里拖出一个大铁盘,铁盘上散发着香气有长面食,估计就是他们说的面包了。 “祥公子,这就是烤面包了。” “唔,看着造型就很特别,期待冬青的冰淇淋面包。” 祥公子笑笑道,收起一脸不曾相识的“土相”。呃,堂堂如他,竟然不知道烤炉,也不知道面包,似乎比眼前的乡下厨子还没见识。 见得到祥公子的认可,冬青不由展颜一笑,眼睛弯得象月亮,毕竟还是个少年,不是真正的“食神”大厨,还没有那么沉稳,乐呵呵地道: “祥公子,那你到餐厅稍候,我马上送上面包冰淇淋大餐。” 祥公子来这里,为的就是参观烤面包炉,他笑道: “我没想到烤面包炉这么简单,但是似乎烤出的面包很美味。夜姑娘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这面包炉,也是她做出来的吧?” 祥公子几乎已经确定,柳村其实和大夏朝的别的村子没有区别,但凡在柳村看到与众不同的东西,肯定和夜萤有关。 果然,冬青点了点头道: “你真有眼光。我们夜姑娘心思灵巧,这面包炉虽然简单,但是却十分实用,除了烤面包,还能烤肉,做叉烧,各种用途,你要是长住柳村,以后就能慢慢品尝到这个烤炉做出来的各种美味了。” “看来以后我有口福了。” 祥公子微微一笑,回眸看向夜萤,眼神里含义万千。 第九百七十一章族老会的刁难 冰淇淋面包大获赞美。 田喜娘虽然晚饭已经吃饱,但是忍不住还是又往肚子里填了一块这种第一次吃的美味。 若不是担心夜里积食,田喜娘肯定还想再来一块。 祥公子自以为已经尝遍天下美食,但是第一次吃冰淇淋面包时,还是被这种独特的口味震住了。 奶油的厚腻、冰淇淋本身的甜凉、面包的厚重,在嘴里一一呈现,鲜美甘爽,无以伦比…… “萤姐,冬青现在已经得到你的真传,所以能不能让他经常做冰淇淋和面包给我们吃?” 宝瓶吃得停不下来。 她和夜萤一样,都是怎么吃也不会胖的体质,夜萤可能还有先天的因素,宝瓶则是体力活动过多,宝器和端翌不在,她依然每天早起练武不辍。 “呵呵,美食虽好,不宜贪多,不过,冰淇淋这种天然无污染且营养丰富的小零食,家里倒是可以常备。” 夜萤对冬青吩咐道。 家里养了十几头奶牛,现在牛奶的供应源源不断,夜萤把喝不完的牛奶,都令下人制成了奶油、酸奶、奶酪,自已吃不完,就让下人一起吃。 其实这里许多仆役都才十四、五岁,正是身体发育的年纪,原本因为缺衣少食,显得面黄肌瘦的他们,一旦有了充足的营养,不光满面红光、就连身体也开始抽条发育。 和村里一般人家相比,夜萤家的这些仆役走出去,红光满面、精神焕发,那日子过得明显得比普通人家还要滋润。 村里甚至有一些家境目前还比较困难的家长,还托人上门说情,问夜家是不是需要人手,可以把孩子送到夜家来做下人。 夜萤也是无语了,困难是暂时的,她已经努力给村里创造了就业渠道,也提供了学习的机会。 这些家长只看到眼前短暂的利益,却没有看到,如果学会一门手艺,或者学会读书识字,今后生活的天地会更加广阔。 夜萤自是婉拒。 目前归燕堂的人手已经差不多够了,夜萤劝退他们后,还让夜里正找了些人手,在村里宣传让孩子接受教育的重要性,这件事才慢慢平息下去。 听到夜萤的吩咐,冬青毫不犹豫地点头道: “明白。” 冬青小哥穿着一身灰色的斜对襟的厨师服,上面做成短袖,利落便于操作,头上还有一顶灰色的厨师帽,看起来十分帅气利落,尤其是他专注做菜的时候,更是让人觉得,他面对食材,仿佛充满虔诚之心。 夜萤正是看到他做菜的状态,才称呼他为食神的。 这时,见冬青应得利落,晚晴的眼神不由地就落在了冬青的身上,她的眼眸中微光一闪,竟然有一丝红霞爬上了脸颊。 说起来,象冬雪那样的姻缘她也羡慕,而且还能脱籍为自由身,但是,若是能找到一个自已喜欢的人,就象冬青那样,干净帅气,晚晴觉得,就算双双在夜家为奴,她也能接受。 晚晴这眉眼间的官司并不被人所注意到,但是冬青忽然有些不自在起来…… 次日。 夜萤还没有出门,夜鸣却一早就上门来找她: “姑姑,村里紧急召开族老会,我爷爷让你过去参加一下。” 族老会不是半个月开一次吗?看到夜鸣的神情不对,夜萤黛眉略微一蹙,问道: “怎么?有什么不对吗?” “这次族老会怕是对咱们最近推出一些新政不利,吴才育四下联络走动,就想破坏咱们的计划。这老头子,太可恨了!” 夜鸣郁闷地道。 “嗯,真是庙小妖风大,水浅王八多。走吧,且去看看他怎么兴风作浪。” 夜萤晓得,吴才育肯定是为了孙子吴兴旺惊马受伤一事心怀不满,因为夜萤让吴兴旺当场向祥公子道歉。 事情发生后,平静了几天,夜萤原本就估计到这事没完,看来,吴才育就在这里等着她了。 俩人走到祠堂里,村里的族老已经陆续到了。 如今村里共有五名族老,村里以夜、赵、吴三姓为多,所以这三姓都各有一名德高望重的长辈作为族老,而另外两名族老分别姓刘和王,这两姓在村里人数分开看不多,但合起来也占了村里三分之一人口。 所以这两姓也算抱团发展,历来比夜、赵、吴三家更加团结,因此族老会中,刘和王也各占了一席之地。 总而言之,夜萤现在最有把握绝对会站在她这方的是夜和赵姓两位,即夜里正和赵爷爷,而吴才育能拉拢的,自然是刘姓和王姓两位族老。 但是王族老年近七十,年老体弱,近来越来越呈现不问村务状,一般大家说什么,他点头称是,左右不得罪,以辈份在族老会中占有一席之地,荫蔽子孙,所以吴才育要拉拢他并不容易。 倒是刘姓族老,年轻较轻,只有五十出头,在族老会中算是年富力强的,他颇有一些野心,夜萤看得出来,刘族老一心想在村务上出头,扩大自已的影响力。 夜里正和赵爷爷是铁板一块,交情深厚,刘族老插不进手,王族老则老不作为,硬靠着年纪和辈份赖在族老的位置上,因此最近,刘族老和跃跃欲试、十分活跃的吴才育走得比较近。 不过仔细分析下来,如果吴才育和刘族老勾联在一起,王族老虽然摇摆不定,但是如果有足够的利益和好处,王族老还指不定偏向于谁呢! 所以,夜鸣脸上的表情才会这么沉重。 虽然现在夜鸣在村务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但毕竟辈份摆在那里,他年纪还太轻,总会计的位置,是今后几年他能达到的最高峰了。 要象爷爷那样当上里正,他的路还长着呢! “夜鸣,不必心情沉重,这些都是历练,过去村里穷,事情简单得多,现在村里公中有钱了,许多人眼睛就亮了,看上了这块肥肉,自然各种心机手脚不少,你还年轻,多学多看就是了。” 夜萤的话,让夜鸣心情一下子放松不少,他笑着看了一眼夜萤道: “姑姑,有时候真是难以相信,你其实才比我大两岁,你的脑子,比我爷爷还厉害!” 第九百七十二章紧急开会 “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你知道他们的利益诉求点在哪里,就能快刀斩乱麻了。 就如吴才育,他的用心,无非是想将吴兴旺扶到族老会中,掺与公中的事物,最好是能掺和到财物管理的事物中来,再加上吴兴旺刚被我收拾过,所以自是心中不服,想要找事来了。” 夜萤见夜鸣心中的重负并未放下,晓得如今整个村里的财务事宜都压在夜鸣身上,他估计有点不堪重负。因此便把事情分析清楚,开解他。 “嗯,姑姑,你这么一说,我心里就明白许多,吴才育最近对我的态度不是很好,冷嘲热讽不说,还经常质疑我帐目。我这心里堵得慌。” 夜鸣把最近憋闷的事说出来,顿时心头一松,好象搬走了一块大石头一般。 “嗯,为公中做事,都是在人心上打滚。蛋糕一旦做大了,想吃蛋糕的人就多了。你挡着了人家的路,人家当然不高兴。 但是这样的事总是要有人做,如果大家都一心为私,村里就乱了。 其实按我的意思,最好是把吴才育踢出族老会,象他这种惟恐天下不乱的人如果继续呆在族老会里,只会扯族老会的后腿。” 夜萤眉眼一闪,毅然道。 “这,如果把他踢出去,我怕村里吴姓的人会闹啊!”夜鸣听到这个消息,一时不能接受,惴惴地道,“村里几姓人家能维持平衡,都是因为族老会在其中起了作用,没有了吴姓的人在族老会,怕是吴姓的村民就不好管了。”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吴才育才愈发嚣张。”夜萤冷哼一声,“咱们先观察一番,如果他继续不思悔改,就收集一些对他不利的材料,把他从这个位置上拉下来。” 夜鸣点点头,心中的郁气化解了不少。 走到祠堂里,充做学堂的前厅书声琅琅,吴秀才正摇头晃脑地带着学子们念着诗文。 夜萤看到,有不少孩子已经学会用鹅毛笔熟练地书写,还有一些刚学写字的孩子,正在学毛笔的握笔姿势,这些人中,就有张娘子家的小丫。 看到夜萤走过,小丫眼神一亮,还调皮地伸手向夜萤微微招了招手。 夜萤也微摆手回应,然后用一根手指架在唇上,示意她认真听讲。 小丫点点头,眼神亮晶晶的。 看到这样朝气蓬勃的神情出现在一个曾经绝望凄惶的小女孩身上真好。 夜萤顿时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和斗志。 不为别的,就为了象小丫这样充满期待和信任的眼神,她也不能任那些人兴风做乱,搅坏当前柳村的大好形势。 不管这些人披着什么样正气凛然的外衣出现,只要他们是柳村前进的阻碍者,都必须把他们一脚踢开。 徒然间的顿悟提升了夜萤的气势,当夜萤出现在族老们面前时,没有人敢忽略她身上莫名散发出来的威严感。 夜里正不禁暗暗吃惊,只觉得夜萤经过上一次和官府正面抗争之后,身上上位者的气势越来越难以让人小视。 如果不是夜萤无意,夜里正甚至觉得,夜萤担任柳村的里正,毫无难度。 而他自已,也会心甘情愿拱手相让。 现在柳村的事务繁杂,他年纪大了,越来越力不从心,如果能从里正一职上卸任,便能专心做茶、研茶,他相信,做柳村的里正自已最多在村史上被口口相传,但是若论精心研茶,开创大夏朝茶叶的新派系,夜里正相信自已一定能名垂青史。 以他的年纪,能名垂青史的机会已经越来越少,唾手可得的机会就在眼前,夜里正是欲来欲蠢蠢欲动了。 到现下,夜里正已经越来越能理解王财主了,为什么他的年纪、名望和财富,已经能让他安安稳稳做个富家翁,但是他却还要九死一生,出洋探险。 如若真的有所发现,王财主也将在大夏朝的历史上占据一席之地。 一想到自已的名字将被后世子孙传诵,夜里正心头便有一股热血激荡。 可惜的是,夜萤无意染指里正一职,夜鸣现在年纪又轻,不足以堪当重任…… 夜里正只能按捺内心的冲动,笑着对夜萤道: “阿萤,坐,你来了,大伙就齐了,一起议议事。” 看来,夜里正已经掌控了村里族老们形势,说话的口气也变得强硬起来,这点倒是和夜萤不谋而合。 吴才育臭着一张脸,看到夜萤,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此时听到夜里正的话,正好找到了不满的发泄借口,冷哼一声道: “夜姑娘,这里除了夜鸣,你是年纪最轻的,让我们一帮老家伙等你,你好意思吗?” 这话说得如此不客气,大家都一阵尴尬,夜萤脸上神色不显,笑道: “我是接到通知就马上来了,结果还是迟了一步,多谢大家担待。” “嗯,这会是由吴族老提议临时召开的,我们也是刚刚接到通知,我们这帮老家伙比较闲,平时就在这祠堂附近下棋,话仙,所以抬脚就来了。夜姑娘的归燕堂有点距离,来得晚了也正常。” 赵爷爷此话一出,吴才育胸口一堵,只能被吐出一口恶气道: “看来,咱们等夜姑娘是应该的了?不过,我孙子被外来的流民殴打,这可是性质恶劣的事情,这件事,可得好好议议,我听说,村里还要大量引进流民? 咱们村人口才四百多号人,现在流民就有四十多人,再引进来,我怕咱们村以后会被流民爬到头上了。” 夜萤一听,吴才育果然是要以此事来作为发难,便笑道: “这件事,正是该在族老会中好好议一议,咱们村,现在箱包生产供不应求,我又设计了两个新样品,据柳大郎说,府城那里,已经要了一千只的货,但是,这批货,我怕咱们吃不下了,正打算拒绝呢。” “啊?一千只箱子,那可得值不少银子呢,怎么能拒绝呢?那岂不是把白花花的银子推出门外?” 王族老听了,浑浊的眼神一亮,质疑夜萤道。 第九百七十三章反对与支持 果然是财帛动人心。连一向置身事外的王族老都按捺不住平素的云淡风轻,动心了,更别说别人。 就连吴才育也竖起耳朵,一付等听夜萤解释状。 当然,如果夜萤解释得稍有不对,就可能被他连续打击。 夜萤现在几经接触,已经知道吴才育是什么样的人,也知道他的贪婪和渴求。 没错,人都有贪欲和所求,但是也要合理有度。 象吴才育这样培育出一个没有品性和素养的孙子,又想把小霸王一样的孙子塞到族老会里,一有机会就侵吞公中财产的人,夜萤自是不会放任自流。 此时听到王族老这么说,夜萤不禁正中下怀,笑道: “没错,我是很想吃下这份大单,但是现在咱们村的人手严重不足,即便把刚进到村子手艺还不算熟练的流民算上,从事竹制品行业的匠人,也不超过两百人,但是,这已经是老弱妇懦齐上阵了。 咱们柳村搜刮一切资源,连煤炉都替村民免费安上,解放了村民上山砍柴的劳力,但是能拿出来的也就这点人手。 你想想,就这么点人,能吃下这份大单吗? 人家可是有交货期限的,超过一天,罚款百两银子,咱们有多少利润经得起这么罚?” 夜萤话音才落,就听族老们从牙缝里挤出“咝”的声响,刘族老肉痛地道: “一百两,那一千个箱子的利润都快吃没了。” “是啊,因此我们就需要引进大批的劳力,如果没有这些劳力,柳村永远只能做小单,大家小富即安能满足的话,维持目前的状态也是可以的。” 夜萤趁机道。 一时间,会堂内大家都安静下来。 夜鸣此时为每人端来他刚泡好的热茶,大家于是拿起香喷喷的茶喝了起来,一方面是被茶香所吸引,一方面是喝茶能化解眼前无语的尴尬。 也是,一方面害怕流民进来,会影响村子里的秩序,一方面如果没有充足的劳动力,柳村的事业只能象夜萤说的小打小闹,真是两难啊! 大家各怀心事,一时间,室内只有喝茶的“啾啾”声。 “这茶好喝吧?” 这时,郑爷爷笑着问大家。 “好喝,香。不愧是夜里正亲手制出来的好茶。” 这时,吴育才抓住机会,赶紧拍起夜里正的马屁来,夜里正在村里德高望重,吴才育目前也不想和夜里正起正面冲突,因此就借机缓和一下气氛。 “呵呵,虽然是夜里正的茶,但是既然是公中办公喝的,一样一笔一笔算在公中的账上。你们知道夜里正这茶一斤在外面茶铺里卖多少钱吗?” 郑爷爷摸了下自已下巴上的白须,笑吟吟地问大家。 “卖多少钱?十文铜钱一斤?” 王族老颤巍巍地提出了自已认为合适的价格。 “呃,王族老,你把你的铜钱想得太值钱了,告诉你,这茶在三清镇上的茶铺里,要卖一分银子一斤!” 郑爷爷不疾不徐地道。 “扑”,王族老正喝着茶,听到郑爷爷说一分银子一斤,不由地把满嘴的茶差点没喷出来。 “这么贵,老郑,不若去抢劫吧!谁会买?” “可是就是偏偏有人会买。”郑爷爷一脸向往地道,“镇上的富户,还有府城的有钱人,甚至京城的权贵们,都喜欢喝这种香气馥郁的茶,煮茶正在慢慢没落。” “哟,夜里正,您老看来这季茶季没少发财啊!” 吴才育很少关注茶叶的事,这一下被郑爷爷捅破,发现茶叶竟然这么值钱,顿时一阵嫉妒之火烧燎上头,不禁酸溜溜地道。 “错,你以为这钱只有夜里正赚了吗?来找夜里正学制茶手艺的人也赚了。”郑爷爷又道。 “这么好赚的营生,以后让我家孙子也找里正学学?我看种茶也不难嘛,把荒山开开,种上茶树,每年就等着收钱了。” 王族老想得美美的。 “你们谁家的孙子如果吃苦耐劳,愿意学的,夜里正都会悉心教导,现在会制茶手艺的人太少,如果柳村只有夜里正一个人会制茶,从三清镇到京城,有多少人在喝他的茶?他做得过来吗?” 郑爷爷不动声色地道。 夜里正亦跟着点点头。 夜萤晓得,郑爷爷不是无的放矢,他举了这么一个例子,必有说法,于是便耐心地倾听。 “过去谁家想学手艺,除了同姓的之外,还要拜师,不在师傅家呆三年,根本出不了师,就算呆三年,也不一定出得了师。这是为什么?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所以手艺的关键技术,没有聪明劲,或者是师傅肯教,一般的徒弟根本学不来。 但是现在,只要你肯学,夜里正敞开了教,一个茶季下来,手艺掌握得七七八八,再来几个茶季,自已去融汇贯通,应该也就差不离了。 咱们村的竹艺也一样,有人肯学,敞开了教,只要你学得越快,师傅就越高兴,这是为什么?因为我们的产品很独特,想要购买的人很多,不光本地的,还有外地的,甚至一直到京城……” 郑爷爷说得有点停不下来了。 “郑爷爷,你说这么多,和咱们今天的议题有什么关系?” 吴才育有点不耐烦地插嘴道。 “有关系,怎么没关系?” 郑爷爷的眼睛都快竖起来了,刚才的和熙原来只是表象,看得吴才育一阵心虚: “郑爷爷,我怎么听不出来有什么关系?” “哼,那是你愚笨,在座的谁听不出来?” 吴才育直接被郑爷爷骂到脸上,他虽然心里郁闷,但是奈何村里郑爷爷辈份最高,年纪最大,威望一向也比他高,因此他只能把怒气藏在心里,耷拉着脸,不说话了。 夜萤一看一群老头子在这里吵架,和三岁小孩争抢也差不多,差点没笑出声来,但仍是强自忍住了。心想,怪不得都说老小孩,这二位今天的情形,不就是具体的写照。 但是郑爷爷此举分明是为她主持公道,只听郑爷爷继续说道: “咱们的师傅敢敞开教了,因为咱们的东西好,买的人多,可是买的人多了,只有这几个徒弟,依然不够卖啊。 所以,引进大量的劳力是必须的。我赞成阿萤的做法。” 绕了半天,原来是为了表达对夜萤的支持,夜萤虽然早就知道结果是这样,但是心内还是暖暖的。 第九百七十四章钱才是一切 “郑爷爷,可是流民来历不明,万一里面有几个作奸犯科之徒,柳村的治安就会受到很大的冲击,闹出人命来都有可能。 我家兴旺,前几天就被一个流民所伤,听说,这个流民还是所有流民中的老大,你都不知道我家兴旺伤成什么样,人都快被打死了。” 吴才育说到这里,愤恨地咬牙切齿,如果祥公子在面前,他肯定恨不得把祥公子的肉咬几口下来。 夜萤现在算是明白了,为什么吴兴旺能如此骄横,怕是和这个宠溺他无度的爷爷不无关系。 “兴旺的事,我听说了,他之前喝了酒,驾着马车在村里横冲直撞数次,差点没把孩子撞死,已经被村民投诉了好几次。 这一次,他又是驾车差点把祥公子撞到,如若不是祥公子练过武,身手不错,说不定人被撞死也有可能。” 郑爷爷主持起公道来。 吴才育一听,自已想要为孙子找回场子,可是都被郑爷爷拦下了,今天怕是达不到目的了,只好恨恨地道: “兴旺他人是娇气了一些,但是故意想去撞死人,还不至于吧?” “哼,不至于?那天咱们村里化整为零,到镇上买粮食,兴旺不听大家劝阻,硬是一次性要买一千斤,结果让官差起了疑心,上前询问,结果官差一问,吴兴旺就把阿萤给供出来了。 还好,那官差咱们村有人认识,把这件事压下去了,否则,现在阿萤难免又受到牵连,私囤粮食,就是咱们整个柳村也脱不了干系。” 郑爷爷语气严肃地道。 吴才育是今天第一次听说这件事,乍闻之下,脸上也是一付难以置信的表情,喃喃地道: “怎么可能?兴旺不会做这样的事吧?” 吴才育知道,严重的不是吴兴旺硬要多买粮食的事,如果多买成功了,指不定还有人夸吴才育胆大心细会办事,严重的是兴旺把锅扔给夜萤背的事。 背叛同族,沾了这样的名声,是会被所有人唾弃的。 吴才育的脸一下子就垮了下来,张大了嘴,楞楞地说不出话来。 和他同气连声的刘族老见状,眼神闪了闪,到底没有说出挺吴兴旺的话。 怎么挺?郑爷爷都知道吴兴旺这么多事,而且件件桩桩都是查有实据的,他若此时挺身而出支持吴才育才是傻呢。 现在村里的族老已经实行年薪制,每名族老一年可领五十两银子的年薪,不说别的,光是这笔钱就能让他们舒舒服服地安享晚年生活。 刘族老就说眼前现实的吧,过去他在村里做族老,只是一个虚名,一个荣誉,毕竟年纪大了,不能干活了,在家里偶尔还要看儿媳妇、孙媳妇的脸色。 现在可好了,自从领了年薪,家里大大小小,看到他就象看到移动的银库,个个都争先恐后来讨好他。 有一次,他夜里腹泻上茅房,不经意间走过儿子的门前,就听儿媳妇在对儿子说:可要把家里老的伺候好了,他若在,一年家里多五十两银子的进项,若是老头不在了,那五十两银子就飞了。 语气虽然有点不太尊重,但是内容却是实打实的。自从有了五十两银子的年薪,刘族老在家里的日子不要太好过。 吴才育来拉他一起反夜萤,他主要是想能在族老中占有更大的话语权,因为他一直怀疑夜里正和郑爷爷是不是比他们领得更多。 如果他能让大家意识到,他这个人其实也很重要,那么是不是会得到更多的好处? 于是,心思活泛起来的他,才和吴才育勾勾搭搭的。 没想到,吴才育今天一开会,就被郑爷爷压得死死的,不过说来说去,也是吴才育自家的孙子不争气,十足的纨绔,扶不起的阿斗。 因此刘族老选择了退缩,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 吴才育一见自已好不容易拉拢来的刘族老竟然一副墙头草的模样,气不打一处来,但是又只能强忍着,心里暗道:总有机会收拾夜萤。到时候,最好能把村里的族老重新调整,自已只要掌握了大权,还怕弄不到银子吗? 姓刘的现在不支持他,早晚有后悔的一天。 吴才育面上不显,心里已经“咕噜咕噜”地打起了坏主意。 夜萤最怕什么呢? 吴才育努力思索着,最后猛然眼睛一亮,有了…… 夜萤见吴才育已经被郑爷爷压了下去,刘族老又不敢吭声,不由地差点笑出声来,郑爷爷和夜里正太好了,一直无条件地支持她,站在她的这一边。 但这也说明,姜还是老的辣。 郑爷爷是阅历深,夜里正是见识高,充分看到了她的所作所为对柳村产生的积极变化。 他们支持她,其实也是支持他们最爱的柳村。 “好,既然大家都没有意见,咱们就把引进外来人口的事摆上议事日程。我建议,以后互相尊重先从改掉称呼开始,我们称他们为外来人口,不再称呼他们为流民,再熟悉一些,就可以直接叫名字了,以便于他们和咱们村子的融合。” 夜萤正色道,话语一带,就把流民引进村的事,变为了已经通过的事项。 果然,此次无人再行反对。 “夜姑娘,这次你打算引进多少外来人口?” 说这话的是王族老,看来,他还耿耿于怀那一千只箱包的事情。 毕竟,夜萤说过了,如果今年村里税收增长超过一倍,就会给族老们发大红包。 天知道为什么是夜萤说了算,但是莫名其妙的,现在在钱这块上,已经是夜萤说了算。 没错,柳村现在已经对每只出厂的箱包征税了,这笔收入,也成为公中的收入,其中有一部分,就用于人力薪酬支出。 王族老有点糊涂了,说不明白夜萤的名词,但是赚了大钱就发钱,这件事他可是记得一清二楚的。 反正自从有了钱,他们这些族老,都成了各自家庭说话最有份量的人,他知道以前刘族老是驴粪蛋子表面光,外面好看,其实家里儿媳妇、孙媳妇都不太待见他。 但是自从族老们有了年薪,媳妇们的表现判若两人,简直能评得上柳村十大孝媳了。 第九百七十五章家有恒产 看着一众族老或迫切或疑虑的眼神,反正其中反对最为强烈的吴才育也已经被郑爷爷打压下去了,因此夜萤斩钉截铁地道: “我这次打算引进一百人!” “咝,什么?这么多人?到村里吃哪住哪睡哪?” “是啊,一下子涌进这么多人来,吃喝拉撒都成问题,如果象第一批一样,都要由公中支付前一个月的吃喝度用,我觉得负担很重啊!” “公中出这笔钱倒也没事,这些人成为劳力后,早晚还是能回收成本的,只是住宿确实成问题。” 明白引进人口已经是不争的现实后,族老们提出的意见就比较中恳了。 夜萤点点头道: “我知道最主要的是住宿问题,但是大家别忘了,咱们的工坊工程已经完成八成了,除了外墙还没涂抹还有一些扫尾工程,屋舍俨然,吸纳这一百号人不成问题。 让他们暂住在工坊里,加紧廉租房那边的建设进度,争取两个月内拿下廉租房的工程,就可以让他们顺利搬迁进去。 另外,还可以发动村民,把闲置的房屋出租,还能拿笔租金,我想许多人也是乐意的。” 夜萤胸有成竹地道,这些她早就在心里规划好了,准备下一次开族老会时说,谁知道族老会提前开了,因为早有谋划,所以她的回答扎实有据,一时间大家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嗯,好吧,就按阿萤说的办,大家空暇时间多的话,待那些外来人员进村时,帮着维持下秩序。” 郑爷爷最后敲定了方案,还拿眼扫了大家一眼,当然,重点放在吴才育和刘族老身上。 郑爷爷在族老中地位超然,他的话一出,基本就是一锤定音。 “可是郑爷爷,夜萤说的在两个月内完成廉租房,这是有可能的事吗?杉皮厝修个六七十套,也得大半年,木匠要推要刨,挖地平基,怎么可能这么快?” 吴才育不死心,反问了一句。 此言一出,大家顿时楞住了,没错,还真是落到了痛处。所谓杉皮厝,大抵就是简易工棚的意思。 “说到木匠,咱们现在不是做竹箱的工匠奇缺吗?怎么还可能有木匠去做杉皮厝?” 大家伙听到廉租房,把它当成简单工棚自然也没错,但是夜萤却是微微一笑道: “不是杉皮厝,因此也不需要木匠,这一次,我会用新型的建材来做廉租房。如果再加上利用外来人口进行帮忙协助,两个月内一定能完成。” 夜萤此言一出,举座哗然,就连郑爷爷也疑惑不止,问道: “阿萤,什么新型的建材?有你说的这么神奇吗?” “呵呵,放心,郑爷爷,眼见为实。你相信我一次吧!” “好,那我们就期待你成功。” 郑爷爷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 吴才育一听夜萤说什么新型建材,心里又升起一股恶意,暗道:小姑娘什么都不懂,就敢夸下海口。建房子除了土坯、砖瓦、石块、木料,还能有什么新型建材? 如果还是用这些材料,就说成本最低的土坯吧,三个人弄坯块,一个月也弄不齐盖一幢宅子的需求量。 哼,让她在现实中撞墙吧,待她撞得头破血流,自已正好下手收拾她。 “不过,建那么多廉租房,让公中出钱,公中不亏死?按你字面上的说法,廉租,估计房租也不高吧?” 这时,最看重钱的刘族老发言道。 哼,老东西,吃了我那么多请,到现在才吱了一声。不过,这次发言总算还有点质量。 吴才育不满地看了刘族老一眼,对方心虚地低下了头。 “虽然叫廉租房,但建出来的房子绝对不廉价,肯定整齐俨然,而且用新型的建材其实整体质量也很稳定,到时候,我打算每户每月收租金一两银子,一直交到租金能抵房子的造价为止。这时候,房子就算他们的了。” “唔,如此甚好。这样公中就不吃亏。” 郑爷爷欣然点头。 大家听了,互相对看一眼,似乎也没有什么意见。 见大家没了意见,这次的族老会就这么散了。 其实,夜萤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这是汲取后世房地产业的经验。 如果外来人员在本地拥有固定资产,还是辛辛苦苦用自已赚的金钱换来的,肯定会增加对本地的认同感。 外来人员的同化融合,以后将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让他们变成本地的有产者,这是一个重要的条件和前提。 吴才育临走前,不满地瞪了夜萤一眼,夜萤虽然没有反击,但是心下却知道,以后怕是吴才育还会生事。 与其等着他千方百计生事阻碍自已,不如提前想一招反制于他。 夜萤脑子里翻转,思忖着…… 不过,夜萤没想到的是,吴才育离开祠堂后,就往村里一户人家走去。 如果她跟着去的话,就会发现,这户人家她还挺熟的,正是夜大郎家。 其实,夜萤后脚就跟着吴才育的脚步,到了夜三郎家。 夜三郎身上的烧伤,经过几个月的休养,再加上当初傅大夫的上好药物治疗,已经完全康复了,不过身上的确象傅大夫说的,留下了伤疤,看着有些狰狞。 但是,夜三郎年纪一把,有儿有女,倒也不在乎这点副作用了,而且他的烧伤都有腰腹上,穿上衣服也基本看不到了。 夜三郎自从上次的塌窑事件后,至今仍在休养,还没有复工,看到夜萤进来探访,夜三郎高兴地道: “阿萤,好久没有看到你,一直都很忙吧,三叔这回烧伤,多亏你推荐的好大夫,不然,怕是连命也没有了。” 傅大夫的确是神医,如若不是他出手,烧伤这种在后世的医学治疗中都属于难题的事,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的确十分凶险。 所以,夜三郎的感激的确是有缘由的。 而且,儿子夜自清也屡次交待他,一定要好好对夜萤,不要把她惹恼了,象大伯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夜自清的谈话中,还隐隐流露出来,他的前程似乎还和夜萤有关,因此,夜三郎对夜萤自是极为客气。 “三叔,说什么客气话呐,你的病能治好,就是我们这些小辈的福气,这不,我有事来请教你了。” 夜萤笑吟吟地道。 第九百七十六章三叔捞到好差事 “什么事?三叔只要知道的,一定都会告诉你的。” 夜三郎释放出友善的气息。 夜萤自是不客气,便一五一十地将自已的想法告诉了夜三郎。 “唔,要做那样一个高温窑自然是可能的,三叔我烧了这么多年炭,这点经验还是有的。 之前我的炭窑虽然塌了,但是基础还在,重新修整一番,还是能做为你这个想法之用。 不过,这叫水泥的东西就这么重要吗?你要烧那么多,怕是要好多银子啊! 不说别的,搬运的人工费、烧水泥所需要的柴火费,都是一大笔支出。” 夜三郎真心实意地为夜萤着想,这让夜萤觉得,这三叔还是有点亲情的味道,不象夜大郎,遇事恨不得趁机咬她几口。 人和人,真的还是有区别的。 没错,夜萤要用的新型建材,就是水泥。 还好,夜三郎在烧煅方面,颇有心得,因此,夜萤很快就决定,把烧煅水泥的事务,交给夜三郎负责。 “阿萤,你要烧水泥没问题,这件事就包在三叔身上了。” 夜三郎呆在家里养伤,早就闲得全身骨头发痒,他是劳作惯了的人,一时间闲了下来,已经觉得自已快要发霉长草了,现在有了事做,夜萤还告诉他,如果他负责烧水泥的事,就一个月给他开十两银子的工钱。 这可是笔巨款啊!如果他一个月能有十两银子的工钱,儿子的学费 生活费就好解决了。 毕竟,现在养一个读书人不容易,一年大约也得花掉二十多两银子,象夜自清这样考中秀才的,还要经常拜访名师,和同窗交好应酬,二十多两银子根本打不住。 现在夜萤给他指了点生财之路,夜三郎顿时全身的激情都被点燃了。 见夜三郎浑身都是干劲的样子,夜萤笑道: “三叔,如果身体可以了,明天就开始把窑炉重砌一下,越早开始烧水泥越好。” “成,没问题,哪还要等到明天啊,我现在就叫人手,赶紧把炉重整好,升火烤炉,争取后天就开始烧水泥!” “那就有劳三叔了。” 夜萤处理完这些事,便和宝瓶,再叫上祥公子,匆匆往三清镇上去,今天要招一百人到村里,可是件大事。没到天黑,都搞不定能回来。 夜萤从夜三郎家走后不久,一个她熟悉的身影离开了夜大郎家,路上,遇到村民,村民还恭敬地和他打招唤: “吴大爷,您老这是去哪啊?” “哦,我随便走走,随便走走!” 吴才育干干一笑,拄着拐杖往家里缓缓走去。 经过他面授机宜,夜家那两个老的,肯定会抓着时机,跳出来生事,哈哈,想着夜萤狼狈的样子,吴才育忍不住得意地一笑。 到了三清镇,夜萤和宝瓶照例把马车先放在花容月貌的店里。 现在花容月貌变成了两家店,一家经营着首饰,一家经营化妆品,两家的生意都不错,反正夜萤每次到店里,都能看到顾客进进出出。 而且,首饰店和化妆品店都有了经销商,因为三清镇水路四通八达,许多外地的客商也慕名前来,大量订购,再到本地出售,由于相关的产品销路都不错,因此如今除了三清镇外,已经在邻近的镇区养出了一批分销商。 所以,现在花容月貌收入的大头并不是本镇的客户,反而是这些进货量颇大的分销商。 夜萤自是乐见其成,这些分销商吃货量大,花容月貌每每给他们一个批发的价格,他们经营了一段时间,收入颇丰,便对花容月貌的产品忠心耿耿。 夜萤开始考虑着,是不是采用代理的形式,将花容月貌的产品逐渐推广向全国。 但是考虑到当前的交通不便,夜萤还是克制了这个不切现实的想法,觉得,如果能维持这样的销售,待到一定时日,自已的身价已经堪比王财主,还是不要太贪心。 路途太远的代理商如果不老实,自已也监管不到,长久以后,损失的是花容月貌的品牌。 夜萤左思右想,最终还是决定暂时维持这样的规模,一口吃不成胖子,但是她可以把这里做成输出产品的端口。自然,这就需要提供更大量的产品,需要更多的工匠,需要更多制作化妆品的原材料…… 一口吃不成胖子。 夜萤一边头疼这些困难,一边坚定前行。 问过蔷薇和月季两边店里生意正常,也没有人再来捣乱后,夜萤对了下账,便和宝瓶到城隍庙,准备接收流民。 这一次接收的人太多,甚至惊动了官府,官府派引发骚乱,还派了人手前来帮忙维持秩序。 夜萤到现场时,看到几名官差在,事前没有接到通知的她不由地楞住了,还以为又横生了什么枝节。 “这些官差,是怎么回事?” 夜萤心想,难道官府不同意她接收流民了? 事先,她已经让夜里正和官府报备了,官府还满心欢喜呢,说柳村这是为国分忧。 得,难道又变卦了? 或许,官府也发现人口红利的秘密了? 夜萤想到人口红利这些字眼,不由地差点失笑。 世人都以为生儿育女是为自已做主,有谁知道,人口也是国家掌控国家前途命运的利器。 现在,柳村能否崛起,就要看这些人能否顺利地进入柳村。 因此,夜萤格外重视,看到祥公子,便上前问道: “祥公子,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官差?” “哦,夜姑娘,这些官差是帮咱们维持秩序的,官府听说咱们要大量接收流民,不花官府一分钱能解决大事,十分欢喜。但是他们又怕人多,会引发骚乱,便派了官差前来帮忙。” 祥公子喜孜孜地道,看着夜萤的眉眼间,多了几分熟稔和温润。 “原来如此,吓我一跳,还以为官府反对呢!” 夜萤松了口气,这时,一名官差上前,对着夜萤行了个礼道: “您就是夜姑娘吧?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请您尽管吩咐。” 这官差三十许人,高大结实,但是面目陌生,却对她过份客气,态度中还带着恭敬,呃,是谁啊? 第九百七十七章投名状 由于此前和官府接触吃过亏,夜萤心里对官府已经有了抵触的情绪,因此,象接收流民这样的事,但凡要和官府打交道的,她都让夜里正前往,自已不愿意主动和官府接触。 这时候,陡然跑来一个官差,对她恭敬有礼,夜萤不禁脑子一时转不过来,疑惑地问道: “请问你是?呃,不好意思,咱们之前认识吗?” “呵呵,夜姑娘,虽然你不认识我,但是我可是久仰大名,我叫刘求奔,此前端爷找过我,让我证明我们村发生时疫的时间比你们村早,为你洗脱了罪名。” “刘求奔?哦,原来端大哥说的那个人就是你啊!听说你们村的人全部死于时疫之下,只有你一个人活下来了。没想到,你现在投身官府,成了官差啦!” 夜萤一听刘求奔自爆来历,还听到了端翌熟悉的名字,顿时松了一口气。看待刘求奔的眼神也不一样起来,呃,好吧,她看着刘求奔,就好象看到一个移动行走的抗病毒血清库。 刘求奔赶紧恭敬地回话道: “正是端爷给的推荐,我才能在县衙中立足。虽然只是个小小的差吏,但是办些事还是挺方便的,以后夜姑娘但凡用得上的,尽管差遣。” 夜萤一听,心情大好,原来端翌在这里还给她留了个人脉,她点头笑道: “那今天就麻烦刘大哥了。我们要接收一百人到村里,还真是挺头疼的一件事。” “不妨事,有我们在,自会帮你维护好秩序。” 两个一番寒暄之后,夜萤解除了“官府是来捣乱”的误会,心情大好,便和宝瓶,在祥公子的协助下忙开了。 程序还是依旧和以前一样,对照通关文书,检查对方的来历,观察他们的行为表现等等。 再加上刘求奔从旁帮忙维护秩序,这一次招收一百人,比上一次招收四十人,秩序还要好。 夜萤十分满意,看着宝瓶安排好马车,把审核过的流民一车车装好,往柳村赶去,这才想到,忙了一天,竟然忘记吃饭了。 午饭没吃,晚饭势必得吃啊,可不能为了事业折腾坏了身体。 夜萤见流民们都上了车,宝瓶和几名官差前后押着车,便邀请刘求奔和祥公子一起用晚饭。 祥公子倒是欣然从命,不过,看到刘求奔也点头答应,他就有点郁闷。 上回是宝瓶,现在是刘求奔,什么时候能和夜萤单独相处,一起美美地吃顿饭? 如果有那样的空间,他还可以展示一下自已的所长。 哼,端翌那个武夫,可没有自已这般有情趣…… 祥公子这么想,眼神便闪烁不定,默默打起了主意,以至于夜萤叫了他两声,他才听到。 “祥公子,怎么了?是不是太累了?人这么多,一一核对,还要帮着他们折腾行李,铁人都能累坏,让你受累了。” 夜萤抱歉地道。 “哦,不是,我方才想事情,走神了。” 祥公子索性落落大方地道。 夜萤一听,这才释然,笑道: “今天辛苦二位了,咱们还是到仙客来吃饭吧。” 刘求奔没想到夜萤这么大方,仙客来可是镇上最高档的酒楼之一,在里面如果要好好吃一顿,得花他一个月的饷银呢。 刘求奔有点犹豫,道: “夜姑娘,随便找个小馆子吧,不必去仙客来。” “不妨事,走吧,今天让你们帮大忙了,我还有事要相求与你呢!” 夜萤笑道。 见夜萤这么说,刘求奔定了定神,也就欣然前往了。 到仙客来坐定,夜萤让祥公子和刘求奔各自点了喜欢的菜,趁着菜还没有上来的间隙,对刘求奔道: “刘大哥,我们村最近赌博之风日盛,有些人设赌场,引诱村民参加,还有些人趁机放高利贷获利,搅得村民生活不宁,我想请刘大哥前去抓赌,给这些人一个教训。” 抓赌这种事,一般是民不报官不究,毕竟乡下地方,参与赌博的人太多了。 而且,开正经赌场的人,一般与官府勾结得挺紧密的,也会定期送上好处费,所以,赌场虽然官府明面上不支持,但是却是在地下横行。 当然,抓赌也是一件美事,赌徒被抓获后,一般是以赌资多少论刑论罚,官差们就会中饱私囊,把查获的赌资放进自已口袋。 赌徒们虽然心知肚明,但既然被抓了,恨不得缴获官府的赌资越少越好,自是不会有人检举揭发。 因此,刘求奔听到夜萤说要抓赌,便一口应允,道: “小事一桩,夜姑娘有需要随时说。” “打铁趁热,不若刘大哥今晚就随我们回村,然后搞个突袭,再不抓,村里赌风大盛,败坏风气,赚的几两银子,又被那些好吃懒做的设局之人蒙走了。” 夜萤因为夜斯文好赌,是吃过赌博的大亏的,所以一提到村民赌博的事,气便不打一处来。 现在她对夜斯文监管得很严,夜斯文手上都没有现银的,但是村里的杂货店,夜斯文是可以随便赊款的,当然,仅限于买正经商品。过后,夜萤自会让人一一付清。 村里杂货铺的老板得了夜萤的吩咐,自是无不从,谁不知道夜萤现在是柳村首富,说话掷地有声,夜斯文即便赊一百两的货物,他们眼皮也不会眨一下。 经过这样严格的监管,再加上吴晓霞也把夜斯文牢牢拴在身边,现在夜斯文总算不往赌场里钻了。 不过,如果村里这种小赌场再继续开设下去,夜萤可不敢保证,夜斯文能不能经得住个中的诱惑。 更何况,吴春树和她还有仇,如果有意设局把夜斯文套进去,或许到时候她有多少家产都不够夜斯文赔的。 虽然这种最坏的局面还没有发生,但是防患于未然是必须的,最好的做法自然是斩草除根了。 刘求奔主动送上投名状,在夜萤看来,正是瞌睡有人送上枕头的事,自是乐得把他用起来。 而刘求奔见夜萤有事相求,也觉得这是拉近和端翌关系的好机会,自是无不从。 柳村的赌徒们并不知道,他们覆灭的时刻就要到了…… 第九百七十八章抓赌 吃完晚饭,夜色依稀笼罩,抬眸就能看到星光漫天散漫地撒满了一天,闪闪发亮,就象一块块皎洁的宝石一样。 这独有的天空和星象亘古不变,让夜萤能确定自已依旧在地球上,而不是另外一个平行时空。 “夜姑娘,乘我们的马车一起前往吧!我多带了些人手,一定把柳村赌博的毒瘤一举拔掉。” 刘求奔拍着胸脯道。 对于刘求奔这样靠着眼色和能力上位的人来说,在能赏识他的人面前,他总是力求做到最好。 这是他晋身的唯一资本。 夜萤感受到了这一点,发现这个人还真不是一无是处,难怪端大哥只举荐他到县衙里做一名厨役,结果他生生把自已折腾成了官差。 其实,阶层与阶层之间,看似鸿沟险滩,但永远也会给有所图并且足够努力的人以机会。 刘求奔就是这种典型的靠自已的努力打破自身阶层和命运的人。 有时候,人要奋斗成功,并不是象别人想得那么难。 哪怕,你只是会做一碗美味的面,但是这碗面,你懂得在你需要巴结的人饥饿、寒冷的时候出现,就是制胜成功的绝技了。 而现在,他又抓住了夜萤维持柳村治安的需求…… 刘求奔小心翼翼地探求着机会。县令能给他的已经是极限了,他如今已是一名官差,这个职位甚至还可以代代相传,只要他的子嗣不出问题,接下来,他已经能晋身三清镇上的中等人家。 但是,要再进一步,怕是,只能落在眼前的夜姑娘身上了…… 看着眼前的夜萤,刘求奔有一种莫名的直觉。 夜萤陡然发觉,真是朝中有人好办事。 她万万没有想到,不过是一名县衙里的官差,就把困扰她不知所措的柳村赌博之事解决了。 刘求奔带着五个如狼似虎的手下,埋伏到深夜,然后趁着吴春树一伙人赌兴正酣的时候,跳将出来,人赃俱获。 让夜萤意外的是,参与赌博的人里,赵铁匠赫然在目。 当刘求奔把赌博的组织者和参与者押解回村里的祠堂时,虽然已经是大半夜了,但是村里人听到动静,许多人甚至举家出去,前去围观。 村里面,好久没有这样的热闹看了,大家起先都当看戏,不过,当有人从低头羞愧不已的赌徒中发现自家的亲人之后,顿时,场面从看戏变成批判和控诉大会。 自然,参赌的人被家人责骂、痛哭,都惭愧不已,并且,在官差虎着脸的压力下,他们一瞬间都想到了高额处罚、流放等可怕的刑罚,有些胆小的,当场脸都吓绿了。 至于组织赌博的吴春树还有外村的几个小混混,被刘求奔另外关押在一间屋子里,着人看守着,这些人,是准备真正处于刑罚的。 而柳村那些参与聚赌的,因为基本上都是手里有了几个闲钱的工匠,因此夜萤出面求情,和刘求奔商量的结果是: 现在柳村人手紧张,让他们交一些钱,并写保证书,保证不再参与聚赌,给他们一个惩诫。 赌博这种事,说大就大,说小就小,反正赌资已经基本落入他们的囊中,一般来说,官府也只会重点追究组织赌博的头,至于参赌的,做做样子惩诫也就罢了。 刘求奔自是满口答应。 赵铁匠羞愧不已,他已经向夜姑娘和媳妇保证过不再参赌,但是被吴春树一约,想着上回输的钱还没扳回本,他心想,再赌一次,扳回本就不赌了。 万万没有想到,就是他想的这“最后一次”,竟然就被官差给逮了。 赵铁匠别看人高体壮,但是其实胆子比鸡还小,抓赌的现场,一看到官差,他吓得当时就跪下去了。 现在,面对着媳妇又撕又咬,赵铁匠偌大一个壮汉,只是抱着脑袋,护着身上脆弱的部位,缩在墙角。 “别吵了,都静一下,听候官爷处置!” 随着刘求奔和夜萤的出现,一名官差一声大喝,顿时把现场的赌徒吓得两脚一哆索,连赵铁匠的媳妇也不敢再撕打了。 乡下人,路上看到官差都觉得阴风拂面,更别说面对面看到他们了,一身差服穿着,在他们眼里称为如狼似虎也差不多。 “差爷,饶了我们吧,我们这是第一次犯,以后不敢了。” “是啊,以后绝对不敢再赌了,都是吴春树一直拉我们去,本村的,不去也不好。” 赌徒们看到这名为首的官差身边站着夜萤,顿时觉得有点“生机”了,便嗫嚅地求情。 “你们是不是初犯,自已心里很清楚,吴春树都一一交待了,你们什么人,赌了几次,输赢几何,吴春树都签字画押了。” 刘求奔冷哼一声,把一迭纸扔在这些赌徒面前,他们脸顿时“唰”地白了。 “官爷啊,求你原谅他们初犯吧,他们可都是我们家里的顶梁柱,若没有了他们,我们日子怎么过啊?” 有的女人醒悟过来,开始求饶。 “你们这些女人,脑袋也是进水了,难怪丈夫大半夜去赌博,你们都不知道,也不好好管束。你们都当他们是顶梁柱是吧?可是你们知道这些顶梁柱欠了人家多少赌债? 喏,这些可是他们签字画押的欠条,十两、五十两的都有,最少的也有五两银子。 如若你们再放任下去,他们不光当不了你们的顶梁柱,怕是要砸锅卖铁,卖儿卖女了。” 刘求奔说完,又向他们扔了一迭欠条。 那些女人虽然大部份不识字,但是官爷的话自不能不信,顿时张口结舌,再也不敢求情了,只是哀哀哭着,茫然不知所措。 “官爷,那你是不是打算把我们收监啊?” 终于,有名赌徒怯生生地问道。 “收监的话,大家听过监狱里的小黑屋吧?里面没有光,阴暗潮温,蛇鼠成行,霉臭不堪,有些犯人死去多日,直到散发出臭味才会发觉处理。你们希望收监吗?” 刘求奔一脸平静地描述着。 但是在他的描述之下,这些赌徒吓得瑟缩发抖,虽然家里也不是富丽堂皇的居所,但好歹还有老婆孩子热炕头啊,谁想去那可怕的小黑屋里发霉变臭? 第九百七十九章不象是开玩笑 “官爷,饶过我们吧,再也不敢了。” 赌徒们都吓坏了,尤其是赵铁匠,听到要去关小黑屋,偌大一条汉子,脸都吓青了。 “哼,普天之下,莫过王法,我这么说,只是让你们有个心理准备罢了,来人,把他们带走。” 谁知道,刘求奔说翻脸就翻脸,突然一声令下,把这些赌徒都吓瘫在了地上。 夜萤也皱了下眉头,呃,事情发展和她原来预料的好象不太一样啊? 之前她和刘求奔不是说好写保证书交押金就可以了吗? 不过,刘求奔似乎自有主意。 夜萤便不再说话,静静地任刘求奔行事。 这些人和组织赌博的吴春树一行人都押解上了官府的马车,当然,可不是象夜萤平素乘坐的那种舒服的马车,十几个人挤成一堆,被塞进一辆车里,至于怎么在夹缝中求生存,只有他们自已知道了。 “刘大哥,咱们不是说好了吗?交了押金放人,现在这是?” 夜萤觑了个空,偷偷问刘求奔。 “夜姑娘,我这是为了你们村里好,方才我观察这几名参赌之人,发现有的人是真的痛悔了,有的人还有点不在乎。可能觉得交了罚金就没事,如若真的是这样,这些人还会再犯,不若我多辛苦一些,把他们押到大牢里去呆几天,他们印象深刻,估计接下来就会老实了。” 原来刘求奔是做这样的打算,夜萤欣然点头,这下放心了。 虽然村里暂时损失了一些劳力,但是从长远看,能真正让他们记忆深刻,去坐几天牢也是值得的。 “多谢刘大哥用心筹划。” 夜萤真诚地道。 估计,夜萤是柳村唯一一位感谢把村民抓去坐牢的人了。 “呵呵,放心,关几天再带上罚金,我让他们写下保证书,然后再放他们出来。到时候,你参与筹划,我就说能放他们出去,全是看了你的面子,相信这些人出来会对你服服贴贴的。” 刘求奔举手间就把这些村民的感恩之情送给夜萤,夜萤眼眸一闪,再次觉得,这刘求奔果然心思通透。 夜萤释然地点了点头道: “此计甚好,比原先计划的更加周到细致。看到赵铁匠我就晓得了,真要把赌瘾戒了,的确是件不容易的事。” 目送官差的马车离去,村里有被抓的家属哭成一片。 夜萤也懒得安慰她们,现在好好痛一痛,日后才会更加严以监管,相信那些坐过牢的村民,日后要想再赌,就会好好回忆一下小黑屋的“舒服”。 当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猜测和恐慌,夜萤还是向夜里正通报了事件的始末。 夜里正自是赞成此事,他道: “村里过去穷,大家赌也只是逢年过节,农闲无聊时,每次也就几文铜钱往来的事。 可是现在村里做工匠的手头都宽裕了,赌博之风立盛,哎,不让官差好好抓抓是不行了。这件事你做得好,趁着刚露头就抓,把他们这股歪风邪气压下去。” 夜里正表态支持。 夜萤点头道: “光是压也不行,村民们主要是太无聊了,必须有个休闲娱乐的去处,我在想,咱们村里,是不是要时不是请些戏班来演戏?这样能让村民们闲下来有个去处。 还有,村里随着外来人口数量的增加,估计还会有一些孩子要进入学堂读书,吴秀才一个人之力怕是不够了,咱们还得再请个先生。 本来傅大夫如果在,可以让他先顶上,但是现在他行踪不定,看来,咱们还是花钱再请一两个先生为宜。 不一定要教出什么秀才举人来,但是人人要会识字,这是基本的,只有识字了,多看书,才懂礼义,知廉耻,村里才不会歪风邪气盛行。” 夜萤连夜和夜里正商量这些事,自然是因为村里陡然增加了一百人,这些人,是夜萤一力引进的,此时她肩上的压力也很大。 夜里正看着夜萤焦虑的神情,笑道: “阿萤,我知道你操心很多事情,但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村里引进人口的事,虽然是你提议的,但是既然族老会都通过了,就是咱们全村人的事,你不要把这件事都扛在自已肩上。” 夜萤听了,一楞,但是随后感激地道: “没错,我是有这种想法,总觉得把他们带进村里来,虽然我能确定他们的生活会比流落在三清镇上要好,但是却担心他们和咱们原住民融合的问题,总是担心会出事,担心双方互不满意……” 夜萤揉了下修长的秀眉。 “你做的一切,我们都看在眼里,纵然有些许反对的声音,实属正常。一家人都有牙齿和舌头相碰的时候,别说这么多外来人口了。 今天白天你不在,我们已经成立了护村队,明天可以让祥公子过来调训一番。 而且,这些护村队里,有一成的人,是外来人员组成的,相信这符合你说的融合的想法吧?” 夜里正给了夜萤一个意外的惊喜。 原来,不光是她一个人在战斗,大家都在为了这个村庄的繁荣发展在做事。 “夜里正,我一直说,其实这一次战争,是给了咱们柳村一个发展的机会,官府安置不了这么多外来人口,所以让咱们捡了个大便宜,你可以看看四周的村庄,哪一个村子会突然人口爆发,变成一个大村子的? 依靠本村的发展,永远不可能。 没有人口,就没有劳力,没有劳力村庄就得不到发展。再过几年,你们回头看,就会发现,今天做的这个引进人口的决定,是多么正确。到时候,咱们都会感谢自已抓住了这个机遇。” 夜萤的话,夜里正还要慢慢品味,但是之前夜萤的成功之举,给了夜里正信心,他点头赞许道: “我相信这个决策是正确的。放心吧,我们会一直支持你。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想对你说,现在看来,或许时机也成熟了。” “什么事?” 夜萤好奇地问道。 “你想做柳村的里正吗?” 夜里正淡定地问道,脸上的表情,不象是开玩笑。 第九百八十章夜里的馨香 “夜里正,你开玩笑吧?” 夜萤听到夜里正竟然对她说出这样石破天惊的话,不由地错愕了一下。 “没有开玩笑,其实这件事我考虑良久。整个柳村的崛起都是因为你而起,但是你现在在推行各种想法的过程中,由于名不正言不顺,并不太顺利。 我发现,如今我已经成了你的‘卡脖子工程’了,呵呵。 把我这中间的环节取而代之,你做什么事都会方便许多。 我这么说,也是为了整个柳村发展的大义,现在来看,有我和郑爷爷等人在,暂时你行事还算方便。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若是有一天我们不在了,万一里正之位被象吴才育那样的人替代,你会面临什么样的恶劣环境?” 夜里正十分诚恳郑重,一听就是他的肺腑之言。 夜萤听了,十分感动,但是接手柳村里正之事,兹事体大,她也不敢轻易答应下来。 再说,虽然她偶尔也掠过,如果她是柳村管事的,或许推行一系列兴村的方案就会顺利得多的想法,但也只是放在脑子里想想。 如今夜里正猛地说出来,还真把她吓了一跳。 “夜里正,我辈份小,资历浅,柳村人估计难以接爱一名女子作为里正。承蒙你一番好意,只能敬谢不敏了。 我觉得,目前你和郑爷爷身体还硬朗得很呢,还能带着柳村走一程。所以啊,这件事就别提了。再说,我朝也不会接受女子担任这样的职务。” 夜萤此言一出,夜里正便笑道: “你错了,你说的这几点统统错了,柳村的人不是瞎子,谁有能力谁当里正。过去,我走村串户做兽医,比较擅长和外界打交道,他们便推举我为里正。 现在,村子要发展,离不了有头脑、有眼光的能人,全村的兴衰系于一身的,莫过于你了。我想,让你做里正,绝大部份人是会赞成的。 至于那少部份人,如果他们不接受你做里正,可以离开柳村,到他们认为舒服的地方待着。 还有,我朝不是不接受女官,之前我朝亦有太后垂帘听政的经历,虽然算不得女帝,但是太后当年,也提拔了一批女子,作为她的左右手,辅佐朝政。当然,这件事我说得太突然,你需要时间消化吸收,等你慎重考虑好了,再告诉我结果吧。 而且,这件事,不是我一时冲动提出来的,我也向郑爷爷提过,他亦表示十分赞成。”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夜里正竟然还和郑爷爷沟通过了,而且郑爷爷还很支持。 “夜里正,我把这当成对我做事的认可。” 夜萤道,夜里正微微一笑道: “人心都有一杆秤。” 这一夜,柳村肯定不平静。 参与赌博的人被抓走了八个,并且都是家里的精壮劳力,甚至还有赵铁匠这样老实巴交的人。 村里人第一次认识到赌博的可怕,官差走后,大家还围在一起,议论着这件事。 当然,竟然有一百多外来人口进驻柳村,也给村民们带来了不安的感觉。 毕竟,这些外来人口住着他们的地方,还要抢他们的饭碗,从来没有一次,柳村的村民觉得受到冲击这么大。 祥公子听闻了抓赌的事,也匆匆赶来。但是他到的时候,官差已经把人押走了。 夜萤看到他,便叫住他,问他那一百号人安排得如何。 祥公子笑道: “不敢说井然有序,但也还算井井有条吧!大家对居住的环境挺满意的,包吃包住,人身安全也有保障,逃难在外,能有这样的接纳之所,大家已经是感激涕零了。” “嗯,明天公中会让人送早点过去,让他们安心等吃就好,接下来,就是安排他们依着各自的才能,到村里各处劳作的事了。” “好,我会妥善安排的。而且之前来的四十号人已经比较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可以让他们帮忙。” 祥公子想得很周到。 同是外来户,感同身受,他们去帮忙,一定会让那百来号人更容易融合。 一番细谈,祥公子嗅到夜色中有一缕淡淡的馨香,若有若无,若远若近,象花香,又不象,但是那美好的香味,是祥公子从未闻到过的。 祥公子一阵微微出神。 “这样安排你满意了吗?” 夜萤细说完,问祥公子道。 “呃,满意。”祥公子敛回心神,他刚才走神,都不知道夜萤说了些什么,但是仍满口漫应着,随口道,“这是什么花香?” 柳村里种满了各式的鲜花,在这里居住,如住在花园里,不时有花香袭人。所以闻到他不识得的香气,似乎也不以为怪。 夜萤闻言,娇俏的鼻子微微一抽,然后摇头道: “茉莉花香吧?” “分明不是。” 祥公子失笑,他又不是不识得茉莉花香。 “呃,实在闻不出来了。”夜萤笑道,“不早了,回去休息吧!” 待夜萤离去,祥公子鼻腔中猛地被茉莉花香占据,这才发现,原来方才嗅到了馨香是夜萤身上散发出来的。 那甜香浓淡适宜,沁人心脾,祥公子心内不由若有所失,在夜萤堪堪离去时,他已经开始想念这股香味了。 夜萤折腾到下半夜,才回去睡了一会。 她觉得还没睡够呢,天就亮了。 结果,夜萤还不能睡迟了,因为今天是那一百号外来人口刚到柳村的第一天,她得去现场帮忙。 早餐一如既往地丰盛,冬青看夜萤走得匆忙,不禁撇嘴道: “主人,我做得那么辛苦,你也不好好欣赏一下我的手艺?” “呃,抱歉,今天太忙,一会中午还在家里吃。” 夜萤的话,让冬青高兴起来,这傲娇的厨神脸上露出一丝笑意,道: “中午有西瓜冰淇淋吃。” “嗯,你做出西抬头冰淇淋了?太好了。” 夜萤回头,报之以笑容。冬青立即开心起来,在他心里,自已的手艺被主人欣赏,就是对他最好的赞美。 夜萤来到匠坊,场面让她十分意外,食物的香味飘散出来,一百来号人,大家都排队有序,等着发早餐。 第九百八十一章安置 张娘子的蒸糕,公中食堂熬的大米粥,切成细丝、用香油炒好的咸菜,放在干净的木盆里,每个人打一碗粥、一份蒸糕,一碟小咸菜。 伙食清爽,又管饱,吃不够还可以再去拿一份蒸糕…… 看得出来,这里大人孩子都很满意,眉眼间也舒展了许多。 “夜姑娘,来吃蒸糕!” 张娘子正忙得不可开交,看到夜萤,立即举手招呼。 “我已经吃过早饭了。这么多蒸糕,你不得下半夜就开始做啊?” 夜萤笑吟吟地道。 “是啊,还叫了人来帮忙,不然我一个人哪能忙得过来呀!” 张娘子虽然眼圈有点黑,但是神情却十分愉快。 看得出来,她能赚到钱,再累也觉得值。 “小丫呢?”夜萤问道。 “她去学堂了,不敢叫她帮忙。虽然不能养成千金小姐,但是也不能影响她读书识字。” 张娘子欣然道。 夜萤向她翘起了大拇指,这是一个明理的母亲,有眼光。 “谁说女子不如男,你看,咱们眼前,不有一个现成的夜姑娘做榜样吗?” 流民中,不知道谁说了句,大家跟着纷纷起哄,一迭连声地夸起夜萤来,吓得她赶紧落败而逃,到乌髻娘娘庙里找郑大娘暂避风头。 “太好了,夜姑娘,来了这么多人手,我们就能加快箱包的进度了,柳大郎那一千只箱包,你可以和柳大郎签订协议,咱们把这笔大单吃下来。” 郑大郎一看到夜萤,便欣喜地道。 “这么快?你确信这些人能上手了?”夜萤有点不敢相信。 “前面那四十个人已经基本上能达到三等箱包的水准,有一半的能达到二等箱包的水准。 而柳大郎这批货,只要有三等以上的水准就可以,所以我有信心。” 郑大郎这么一分析,夜萤便明白了,道: “行,我最迟明天就去谈。不过,现在咱们山上的竹子也被砍得差不多了,原材料有保障吗?” “我已经到邻村去谈买竹子的事了,本来就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天生地长的,一根竹子五文铜钱,他们负责送上门,已经谈好了,放心,原材料肯定有保障。” “嗯,如此甚好。” 夜萤虽然是联通村里各个环节的关键人物,但是并不意味着她就独揽大权,这些业务上的流转环节,都是相应的负责人各自去处理,不过,最后统一报账是到夜鸣那里就是了。 因此,如果品性不好的人要是占据这些位置,就有可能出现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的事情。 当然,目前郑大郎和夜鸣,都是夜萤信得过的人。 不过,这种光靠信任、不靠规则运作的管理方式,夜萤知道不能长久,看来,是时候出台管理细则了。 用人情去约束人,最后谁也不会讨好,谁都觉得自已吃亏,只有用制度去约束人,才能进入良性循环的状态。 “夜姑娘,这边有我们帮忙,你回去休息吧,昨天也是忙到下半夜。” 祥公子一袭白衣,翩然而来,关切地对夜萤道。 不过,这一次他似乎靠得有点近,说话的气息喷到了夜萤的脸上,让她有点不舒服。 除了端翌,夜萤并不喜欢让别的男人离自已这么近。 但是面对祥公子的关心,夜萤又不好表现出明显的反感,只好不动声色地退了一步道: “好的,辛苦你们了。” 夜萤离去,祥公子不由地深嗅了一口她遗留下来的气息,那馨香的气息,搅乱了他的心思。 夜萤离开现场,回到归燕堂,她并没象祥公子说的去休息,而是研了墨,拿起笔,开始书写柳村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细则。 呃,柳村股份有限公司,这是她心里偷偷的叫法,但是想来想去,似乎也没有更合适的叫法了,这凝聚了后世智慧的称呼,也代表了其中蕴含的规则。 夜萤想来想去,索性真地就这么叫了。 想了一个早上,柳村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细则,她终于参考自已知道的《公司法》一一详列出来。 这份管理细则里,有公司的股份构成、公司负责人的薪资收入、绩效分红、奖励与处罚种种。 感谢《公司法》,隐约的记忆加上与柳村实际的融合,夜萤终于把管理细则修改得比较满意。 当然,这是一份待定的管理细则,还需要经过族老会的同意,一经表决举手通过,即代表了法律效力。 夜萤放下毛笔,伸了下懒腰,揉了揉眼睛,往窗外的浓绿树林看去,现在可没有近视眼镜,必须保护好眼睛,不然近视了就惨了。 耳边还能听到远处传来“轰隆”的爆炸声,是工匠们在炸山平地,为盖廉租房而忙碌。 村道上,不时传来车马穿行的“辘辘”声,是柳村的货物往村外运,村外往柳村运材料的声息。 整个柳村,忙碌而有序。 夜萤喜欢这样朝气蓬勃的气息,充满了希望。 当然,如果不打仗就好了。 毕竟,战争还存在着不确定性,而当朝的皇帝,似乎身体积弱已久,若是没有那个神武将军靖王爷撑着,怕是边关早就不守了吧? 夜萤心内祈祷了一下靖王爷平安顺遂,不禁又遥想起自家的端翌来,这家伙,前两天又来了一封信,只是简短地说大约冬天能回来,他居无定所,夜萤想要回信,都没有地方可回。 过了几日。 夜萤和宝瓶一身精干的短打扮,准备和夜三郎到山上,夜三郎之前已经过来知会,说烧水泥的事万事俱备,让夜萤到现场指教。 夜萤闻言,自是大喜,一大早就和宝瓶约了,和夜三郎等人一起上山。 “萤姐,你说的水泥真的有那么神奇吗?” 宝瓶边走边问道。 “嗯,肯定好用,用水泥建房子,速度比现在至少快几倍,到时候你看了就知道了。” 夜萤自信满满地道。 “那块廉租房的地基已经挖好,就等你的水泥了。” 宝瓶却还是不太确信。 “今天能烧出第一批成品,就可以开始浇地基了。” 夜萤说着,看着村口突然出现几名灰头土脸的人,衣衫褴褛,走路踉踉跄跄,不由吓了一跳。这些人从哪来的?为什么要到柳村? 第九百八十二章新型建材 “是不是难民?” 宝瓶一看到这些人的情形,顿时赶紧一步上前,把夜萤护在身后,自已警惕地做出防护的架式,另一只手还戒备着,随时准备可以发射暗弩。 远远看这些人落魄的情形,的确十分可疑。 万一是那种穷凶极恶的难民,有可能就是进来抢劫的。 不过,还好有宝瓶在,夜萤纵然是一介弱女子,也不太紧张就是了。 “夜姑娘,宝瓶姑娘,是我们啊,我们回来了!” “总算回来了,饿死我了!” “我现在就想家里的白米粥。” “我就想在自家干净的床榻上舒服躺着睡一觉!” 呃,这些人,竟然就是被刘求奔抓走的那些赌徒。 打头的赵铁匠,眼窝深陷,脸上黑一道,白一道,一看就是几天没捯饬自已。 看到夜萤,大家一脸惭愧之余,脸上带着劫后余生的表情,七嘴八舌地。 “唔,你们臭死了,快回家吧,以后记得这番教训就好了,看你们还敢赌不?” 宝瓶被他们围住,只觉得一股久未洗浴的恶臭传来,顿时捂住了鼻子,不客气地道。 赵铁匠闻言,尴尬地一笑,退开几步,道: “这次要多谢夜姑娘,和官差们求情,我听那个叫刘求奔的官差说,若不是夜姑娘使了大力气,我们这些人说不定要被判在县衙口戴枷示罪三天,那可就丢人丢到三清镇去了。” 说完,众人也跟着一迭连声道谢。 夜萤听了,心内暗自发笑,这刘求奔还挺会做人的,把这顺水人情塞给了她。 其实,她也没有多方打点,一切都是刘求奔自已想主意去做的。 既然这个人如此知情识趣,夜萤觉得,这份情还是要还一下。 当然,这倒不急,刘求奔看着也不象是急功好利之人。 “好啦,行啦,以后你们要是再赌,再被官府抓了,我就不管你们了。” 夜萤顺势放话道。 “唉,夜姑娘,我们怎么敢再者?我再也不想做牢了,你不知道,那牢里,比刘大人说的还可怕,晚上那些死囚哭得和鬼一样,把我们吓死了!” “是啊,我三天三夜没睡觉,人都快累瘫了。” “这辈子再也不想坐牢了。” …… “明白就好,快回家吧!好好拾掇拾掇,回家休息好,明天去上工,咱们村马上要接一单一千个箱包的订单,大伙都忙得不可开交了。” “是吗?太好了,被罚了银子,得赶紧干活赚回来。” 这些人也不是惯赌之徒,被刘求奔和夜萤联合上演的双簧震慑住了,这一回坐了牢,真的是怕到骨头里了。 夜萤感觉村里的百姓还是很胆小,据说以前三清镇上来一个流氓,就能把整村的人都镇住,村民奔走相告,说镇上的流氓来了,大家出行要小心点…… 夜萤听了这个故事,一阵无语。 一个小混混而已,如果大家齐心,一起围攻,一人一块石头,就能把那小子砸成肉酱。 结果偌大一个村庄,竟然被一个小混混压制住了。 不过,正因为村民骨子里胆小,所以夜萤和刘求奔的计策才能成功。 这一次,让这些被抓赌的村民印象深刻,杀鸡骇猴,让其它目睹的村民终身难忘,相信以后赌博之风能在柳村消停好一阵。 至于吴春树,刘求奔说了,已经判他流放,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回村了。 赵铁匠等人千恩万谢地走了。 宝瓶无语地看着他们的背影,笑道: “远看象逃难的,近看象讨饭的。” “如果不制止他们这种赌博的行为,最后的结局只能是全家讨饭。” 夜萤不客气地道。 两个人边说边聊,往后山夜三郎的炭窖走去。 “阿萤,我把炭窖按你说的改造好了,密封性能良好,而且用了无烟煤后,整个炭窖的温度大大提升,应该能达到你说的要求。” 水泥的烧制其实挺容易的,当然,懂得技术的人就觉得容易,如果让柳村的村民单独完成,想破头脑壳他们也不明白。 烧煅水泥只要把石灰石破碎后,变成粉末,然后与粘土混合在一起,放在窖里烧制成熟料即可。 变成熟料后,再与石膏在一起磨成细粉沫,就变成了后世人人熟悉的水泥。 不过,夜萤只到水泥厂去采访过,问过工程师相关的工艺,但是具体操作却是没有这方面的经验,现如今,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了。 当然,当时夜萤采访的水泥厂,是现代化的水泥石,人家都是流水线,电脑恒温控制,矿石进去,水泥出来,直接装成包袋,从生产传输线上直接传送到运输车上。 所幸的是,夜萤是个合格的记者,遇到采访对象,她总是喜欢多问几句,那一次,甚至聊到了过去传统工艺时,匠人如何用土法烧制水泥。 如果没有那一问,夜萤现也不会懂得。 石灰石在这个地区并不罕见,附近的大青山上就有,夜三郎已经着人运了许多石灰石过来,在改造过的窖炉边堆成了小山。 夜萤进到狭长的窑道里,只见窖道上铺满了灰白的石灰石,而四下里则是无烟煤,只要点火燃烧,烧制即刻开始。 夜萤退出窖炉,示意夜三郎可以点火封窑。 这一炉窖足足烧了四个多小时,虽然效率不高,但是当窖炉开启时,一股热浪冲窖而出,还是让夜萤看到了胜利的希望。 待热汽消散,夜三郎等人从窖炉里取出灰白的泥粉时,夜萤脸上露出了笑颜: “成了,这就是水泥,用它,咱们就可以大大加快廉租房的建设,并且以后咱们谁家要建房子,它都是最好的粘合剂。” 看着这灰白的“泥渣”,夜三郎等人脸上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觉得夜萤是不是脑子有点过热了,这泥灰能发挥那么重要的功效? “阿萤,它的作用真有这么大吗?” 夜三郎好歹是夜萤的长辈,他发问,大家也颇感兴趣地看着夜萤。 “事实胜于雄辩。大家伙把这些水泥装起来,运到廉租房工地,大家就能亲眼见识到它的效用了。” 不过,这些灰粉还要加入石膏粉,才能变成真正的水泥,夜萤指挥着大家把事先研磨好的石膏粉加入灰粉中,搅拌均匀,这才装袋运往廉租房工地。 第九百八十三章第一个廉租房住户 廉租房的工地上,工人们正在依着夜萤画的图样,在挖着地基。以往村里盖房子,地基就是用平整的石块填好,然后在上面堆上土坯或砖块,开始盖房子。 但是平整地基的石块就要花费许多功夫,因此村里族老才会觉得盖那么多廉租房需要很长的时间,不可能在短短几个月内完成。 不过夜萤其实还是把盖房子的时限说得比较宽松了,如果水泥的确煅制成功的话,夜萤有把握在一个半月内就把房子盖好。 浇上水之后,水泥开始变成一堆烂泥一样的糊糊,所有的匠人都围过来参观,他们听说夜萤要用一种新型的材料来盖房子,都十分好奇。 “哟,夜姑娘,你不会就是要用这种糊糊来盖房子吧?怎么盖得起来?” 有工匠笑道。 虽然夜姑娘能赚钱,但到底还是个姑娘,怎么懂得盖房子这样的事呢? 工匠心里嘀咕着。 “可以的,它干了之后,和石头一样硬。过去做地基,大家都要把石头削打平整了,一块叠一块,这样才能在平整的地基上加盖墙体,但是现在有了水泥这样的粘合剂之后,就不用那么费劲平整石头了,这样赶工的速度自然就加快许多。” 夜萤解释之后,便有匠人依她的吩咐,把过去不经用的碎石片倒入水泥中,然后便用长柄铁锹不停地搅拌,搅拌均匀后,夜萤便让他们把这一大桶碎石糊糊倒入地基沟里,再用长柄铁锹整平。 三番几次后,加了水泥的碎石糊糊把地基沟填平了,灰白的水泥和碎石混合在一起,此时还看不出什么端倪来。 夜萤道: “水泥完全凝固要四个时辰,一转眼也快天黑了,大家索性明天再来看效果吧,让水泥凝固得更结实一些。” 匠人们摇摇头,觉得这一天算是白费了。 不过夜萤既然这么说,她在村里如今威望颇高,此时水泥的最终效果还没有出来,大家也不好再说什么,便各自散去。 宝瓶看了看基沟里的水泥和碎石,有点担心,但是看到夜萤自信满满的样子,也就把一肚子的忧虑放在心里,没有吐露出来,免得给夜萤增加压力。 次日上午,夜萤带着夜三郎和宝瓶,再次来到廉租房的工地,还没到近前,就看到工地上已经围满了工人。 “哟,碎石凝成一体了,和石头一样硬,怎么也敲不下来了。” “如果都用上水泥来盖房子,速度绝对快多了,过去光是打石头都浪费了多少时间啊?” 工人们议论纷纷,夜萤一到,大家看到她,都自动分开一条路,让她近前,看向她的眼神里,也充满了崇拜之意。 在大家伙眼里,夜萤简直和工匠的祖师爷鲁班也差不多了,竟然能找到这种快速凝结碎石的办法?如果把水泥用在砌墙上,岂不是速度快得惊人? 这些想法颠覆了他们的认知,一时间竟然有无法想象之感。 夜萤上前观察了一下成效,十分满意,她还上前在水泥碎石上走了个来回,坚硬如斯,达到了她预期想要的成果。 “各位,大家可以用剩下的水泥,开始为这幢房子砌墙,不过在此之前,要先在墙体上植入竹筋,打好木框,用水泥来浇灌墙体,待墙体象地基那样干后,撤掉木框,就变成了一道墙。” 夜萤边说,边指挥工匠把浇灌墙体的木框在地基上方钉好,然后把水泥倒入木框中…… 没办法,没有钢筋,现在的工艺也生产不出来钢筋,夜萤只能用后世偷工省料工程的做法,掺入竹筋代替。 所幸的是,用竹筋房子也能撑个几十年,只要水泥标号足够,而且不是盖高层建筑,不会有倒塌的风险。 四个时辰过去了,到下午,工匠们获得了四堵坚实的水泥墙,夜萤又指挥他们开始准备倒楼板,砌第二层…… “夜姑娘,楼房能盖两层的?这样会不会塌?” 有工匠疑虑。 “不会,水泥十分坚固,放心吧。” 夜萤坦然道。 其实,和后世的水泥比起来,这样少掺了铁粉的水泥标号差了许多,而且盖楼也没有钢筋,盖起来的楼肯定没有后世楼房结实。 但是夜萤采用竹筋来取代钢筋,自然,竹筋的耐受性肯定没有钢筋好,不过也能勉强支撑个二、三十年。 到时候,住廉租房的人们,恐怕有部份已经有钱可以另外再盖青瓦小院了吧? 而且,就算到时候这样的楼房坏了,夜萤也会另外再盖新楼置换,毕竟,那些租房的人掏了银子,她也订出计划,待租房的人掏够了建房成本的租金,房子就是他们的了,自然不能让掏钱的人吃亏。 这些都是以后的事了,当务之急,是先让百多号外来人员先安顿下来。 盖二层小楼,一块同样的地就可以多住一户人家,这将大大节约柳村的用地成本。 工匠们已经看到水泥神奇的力量,对夜萤完全折服,自是愿意听她的话,于是,二层小楼毫疑议地盖了起来。 五天后,一栋完整的水泥二层小楼完工了,外表粗陋,灰扑扑的,但是四四方方,有棱有角,能遮风挡雨,看起来别有一种粗旷的韵味。 柳村所有人都来参观这种水泥楼…… 夜三郎的水泥窑日夜不停地煅烧,产能还是赶不上廉租房建设的需求,于是,在原来的窑边又新挖了两孔窑,生产大量的水泥。 工匠们都说,有了水泥的助力,他们绝对有把握在三个月内把廉租房都盖起来。 半个月后,第一栋盖好的水泥小楼被用石灰水粉刷后,镶上木门和窗,再搬进去简单的桌椅床等必备家俱,张娘子和小丫成了这套水泥房的第一个住户。 张娘子现在蒸糕生意在夜萤帮忙力促下,供不应求,一天就能赚一两银子,还雇了人手来帮忙,因此,一个月租金一两银子对她来说根本不成问题了。 张娘子手巧,也有一定的品味,一番布置之后,再加上夜萤送来了锅碗瓢盆等迁新贺礼,还有一些她亲手培育的绿植,所有来参观的人都震住了。 大家万万没有想到,水泥房也能住得这么舒坦漂亮。 不过,让村民们在参观时更好奇的是,水泥房里,到处留下了一些孔洞,这些孔洞能通过儿臂粗的竹管,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其实,张娘子也十分疑惑,待大家走后,她才不好意思地问夜萤: “夜姑娘,在柳村总算有了自已的房子,算是扎下根了,但是这些孔洞是做什么用的?就不能把它们封起来吗?” 能住进新房,她也特别感谢夜萤。可是新房为什么要留下孔洞呢?她就不明白了。 第九百八十四章走错路了 家里只有两个女人,都是弱质女子,夜萤还细心地让工匠在水泥房子前砌起了院墙,但是却惟独在墙上留下孔洞,万一有蛇鼠虫蚁从这个孔洞中爬进来,那就吓人了。 张娘子把这忧虑如实告诉夜萤,夜萤笑道: “哎,这是我考虑不周,你先用破布把这些孔洞塞好,免得出现蛇鼠虫蚁的情况。 这些孔洞,大有作用,是我预留的自来水孔。” “什么?自来水?” 张娘子脑子里天雷滚滚,根本不知道夜萤说的是什么。 “再过几天你就明白了。” 夜萤一时也解释不清,张娘子肯定不明白,水为什么会自已来,还能从墙上冒出来。 于是夜萤先含糊地掩盖了过去,不过,自来水引水的工程却是马不停蹄,率先在廉租房内完成了。 主要是廉租房都是统一规划的全新水泥房子,又是公中的财产,好动手脚,要不然,一般居民的宅子,估计也没人肯在宅子墙上打洞。 夜萤用的自来水管是经年的江南绿竹,竹身坚韧,并且都放在菜油里熬煮过,增加了水管的密度,只要通上水,经年不息,竹身就能保持长久不腐。 而自来水塔则更简单,夜萤在山上的泉眼下方,筑起一道坚实的水泥塔,把水全部截流入水泥塔里,村民所需的水就从这塔里引取。 由于水泥塔在山上,地势远高于山下的廉租房,因此,水流顺畅。至于出水口,夜萤让工匠在伸入屋内的竹管开口处凿了一个横条的细孔,做成一个阀门,想要用水时就打开阀门,不想用时就封上阀门,取用方便。 张娘子直到自来水工程完工,看着竹管从屋子预留的孔洞处伸进来,才明白这些孔洞是做什么用的。她激动地拉着前来回访的夜萤的手,一迭连声地感谢道: “夜姑娘,真是感谢你的奇思妙想,太方便了,以后我们随手就有水用,不用去挑水吃了,难怪叫自来水。 我做蒸糕,本来用水就大,往日光靠我们娘俩,光挑水就累死了,现在好了,有了自来水,就轻省了。” 夜萤被张娘子拉着手,不禁有一种亲人解放军的即视感,呃,她展颜一笑道: “张娘子,放心吧,这只是在柳村幸福生活的开始,接下来,我们柳村会有更多好事发生。” “这话别人说的我不信,可是你说的,我一定相信。” 张娘子喜笑颜开,觉得这辈子最幸运的事,除了是自家相公成亲,过了几年舒心的日子外,另外一件最幸运的事,就是遇到了夜萤。 或许,这是相公在天之灵保佑吧,让她在最艰难时候遇到了贵人。 夜萤离开张娘子家,又陆续往其它几家一一查看,这些廉租房还没有搬进人,除了张娘子一家孤儿寡母比较特殊外,其它拖家带口的都不给砌院墙,因为每一栋楼都要住两户人家。 这种上下楼层的建筑,很是吸引了村民的眼光,大家啧啧称奇,说过去只在三清镇和府城的酒楼里看到二层小楼,没想到柳村如今也有了。 而且夜萤用的水泥真是太神奇了,一栋楼那么快就建成了,和倒模板一样快。 因此,每天都有村民在廉租房出没,参观欣赏,对夜萤大家更敬重了一成。 并不是每一栋楼都建好了,由于水泥一时供应不上,因此有些楼房还只是半成品,在等着水泥。 “夜姑娘,这些楼建好后,我们是不是就没活做了?” 一名拉着泥水车的工匠“哐哐”地走过来,问夜萤,脸上略带焦虑。 在柳村做工匠太好赚了,工薪是外面的一倍还多,他们这些外村雇来的工匠,都恨不得一头扎在柳村的工地上。 “活多着呢,大叔,接下来我们还要铺水泥路,这个可是大工程,放心吧,活很多。” 夜萤笑着安慰道。 “哟,那可好,我们村还有好几个兄弟想过来做事,夜姑娘你们收不?” “收,肯定收,我们现在人手严重不足,你们有多少人要来,我们都收。” 夜萤一听要带人进来,可高兴了,差点脱口而出,如果带一个人进来,给一分银子的报酬。 但是这是后世抢人力时用的烂招,夜萤赶紧生生忍下了。 现在柳村的高薪就足以吸引人过来了,看方才那名工匠的意思,还生怕柳村不收呢,只要敞开了收人,这个风声传出去,想必会有更多工匠前来投奔。 随着柳村现在人口的增多,柳村已经热闹起来,甚至在长巷子处,沿街还冒出了一溜卖东西的摊点,有卖水果、早点、菜蔬、米面油粮…… 甚至张娘子也在这里支了个点心摊,卖起蒸糕来。 放在半年前,这在柳村是不可想象的,因为没有人气,都是本村的,如果摆摊点的话,卖给谁? 人口红利,这句话,夜萤现在深刻地体会到了。 柳村,一个偏僻地无人问津的小村子,现在俨然有了点小集镇的气势。 夜萤的眼里,有了更多的规划…… 就在她沉思的时候,一阵“得得”的马蹄声打断了她脑子里的蓝图,她抬眸一看,不由地楞了。 马上的骑士,看着眼前的柳村,正在怔怔发呆,似乎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傅大夫!” 夜萤有点激动地喊道。 她自已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嗓音竟然为了看到傅大夫而嘶哑了,随即,夜萤的心又一沉,只看到傅大夫,那端翌呢? 端翌分明是和他一起出去的啊? 傅大夫一身风尘仆仆,一看就是行了远路回来,而且憔悴清减了许多,想来这趟出门的差事并不享受。 可是,只回来他一个,那端翌呢? 夜萤的脑子里“轰”地响了一声,莫非,端翌出了什么意外? “夜,夜姑娘。”马上的傅大夫这才猛地回过神来,看到夜萤站在路中间,傅新才相信,自已不是回到一个假的柳村。 天嘞个噜,他到底看到什么了?一个完全不象柳村的柳村,如果不是有夜萤这个“地标”,他还以为鬼打墙,走错路了。 第九百八十五章拒绝保媒 “傅大夫,你回来了?端大哥呢?” 夜萤心“碰碰”地跳,生怕从傅大夫嘴里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 “哦,外面的事情太多,端爷他一时处理不完,让我先回村给你们报个信,放心,他可好了,只是没法抽身回来。” 傅大夫看到夜萤一脸忧色,这才猛醒,意识到夜萤在担心着什么,赶紧宽解她。 “哦,没事就好,吓我一跳。”夜萤轻拍了下胸口,一颗提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呃,夜姑娘,柳村怎么了?怎么变成这样了?” 傅太医实在难以想象,柳村竟然会变得热闹起来,原本只是个灰头土脸的小山村,和大夏朝所有山旮旯里的小村子没啥两样,但是现在看起来,不光村容更美,就连村里的人气也似乎更足了。 “你们离开的这些日子里,发生了好多事情,和我回归燕堂,一一说给你听,宝瓶也在呢!” 夜萤想了下,忽然促狭地笑道。 嗯哼,宝瓶和傅大夫的事,似乎该有个了断了,就这么拖拖拉拉的也不行,男人可以拖得起,女人却等不起。 宝瓶虽然年纪还小,但是放在这个时代也不小了,这个年纪,正是找人家的黄金年纪,错过了,日后人家就会嫌她年纪大了。 作为自已的好姐妹,夜萤可不能耽误了她。 自然,傅大夫是上上之选。 有学识有医术,人又斯文儒雅,不论是这个时代还是后世,医生都是最吃香的职业之一啊! 不是说,宁为良医,不为良相吗? 至少,在自已目前的朋友圈里,傅大夫的条件配宝瓶,是最佳的。 夜萤眼珠子一转,看着身边牵着马和自已边往归燕堂走去的傅大夫,道: “傅大夫,好几个月不见,看来这一趟出去没好轻省吧?” “是啊,的确,出了许多意外的状态,我和端爷都累得七荤八素的。” 想着军营外的金戈铁马,傅大夫露出一脸倦容。 “哦,江湖风险,端大哥若是这趟再回来,我真想劝他收手。” 夜萤咬了下下唇,心疼地道。 “唔,收不了手。” 傅大夫漫应道。 要是端翌收了手,北疆蛮子如蜂般涌进来,大夏朝的所有子民都要遭殃了。 “啊?生意重要还是生活重要啊?还收不了手?我不信。你还会出去吧?若是出去,遇到他就告诉他,再不回来,小心媳妇和人跑了。” 夜萤一听傅大夫说这是门收不了手的生意,不禁一阵头疼。 难道这辈子她都要替端翌这样担惊受怕? 人花钱是有限的,现在他们的财富已经足以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知,何必再为了用不完的财帛去承受生离的痛苦呢? “啊?夜姑娘,你……” 傅大夫一听夜萤说出这样赌气的话,不由大惊失色,端翌的性情他是了解的,如果谁敢动夜萤,那绝对是那家伙自找倒霉,而且是抄家灭九族的倒霉。 别看现在皇位上还坐着皇帝,但是普天之下,还没有靖王爷办不成的事情。 更别说只是抄了谁的家,灭了谁的族。 “呃,一时失言。”夜萤觉得自已的脑子秀逗了,可不能和古人拿自已的名节开玩笑,“我是不可能被人拐跑的,呵呵。不过,象那些没有婚约在身的姑娘,就难说了。比如我们家宝瓶,最近就有好些人家上门提亲,我看条件都还不错呢!” 这个话题转换得虽然生硬,但却立即引起了傅大夫的高度关注,他吃惊地道: “宝瓶有人提亲了?她答应了没有?” “目前还没有答应,但是在考虑中。她的年纪也不小了,如果再错过好人家,接下来就不好找人了。” 夜萤顺便把宝瓶身处的微妙局面解释了下,她发现,大部份男人脑子都是一根筋,不把事情挑明了说,他们永远不会设身处地为女人着想。 “我觉得宝瓶姑娘年纪还小呢,没想到竟然有人上门提亲了?” 傅大夫若有所思。 “什么年纪还小,正当龄好不好?订了亲,也不是马上就嫁啊,可以缓缓嘛。” 夜萤倒是赞成晚点结婚,因为十几岁的女子,身体还没发育完全呢,现在避孕技术也十分落后,其实即便后世,避孕也不是件舒服的事,因此,如果怀孕了,以这样娇弱的身体,未免风险太大了。 傅大夫闻言,忽然停下了脚步,郑重地整了整衣冠,然后才走到夜萤面前作了个揖。 夜萤被他的郑重吓了一跳,问道: “傅大夫?为何行此大礼?” “夜姑娘,我有个不情之请,想要你为我保媒。” “保媒?所保何人?”夜萤明白了八九分,却还是故意装糊涂。 这种事情就是这样,不增加点难度,男方还以为得手很容易了。 “夜姑娘,我想娶宝瓶姑娘,只是一直觉得自已年纪比她大了许多,不好意思开口。可是这一趟外出,我想明白了,傅某此生,如果不能和宝瓶成亲,一定是莫大的遗憾! 我这次赶回来,其实唯一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和宝瓶姑娘订亲。” 傅大夫这是出必杀技,绝招了啊! 谁不知道夜萤是宝瓶的救命恩人,如果夜萤为他保媒,那宝瓶肯定会答应啊! 所以,傅大夫才厚着脸皮求她。 夜萤一听,这小子还动了心机,让她保媒,不是让她用救命恩人的身份去压宝瓶呢? 夜萤冷笑一声,道: “傅大夫,咱们朋友归朋友,但是保媒一事,我不能答应你!” 傅大夫大吃一惊,以他的夜萤的交情,夜萤竟然不答应替他保媒?夜萤不知道他的条件吗? 傅太医的脸都僵了,他从来没有被人拒绝过。 而且是为了求婚的事,而且是门第明显他高于对方的情况。 夜萤到底知道不知道,京城里的那些名门千金,随便哪一个只要他发出有意的讯息,早就满面笑容、毫不矜持地应承下来了? 傅太医脑子里掠过这样的想法,突然猛醒,自已是不是一直自恃身份,所以才迟迟没有向宝瓶开口?或许,他心里还想着,自已不开口,让宝瓶主动?就象京城里那些名门淑媛一样? 第九百八十六章厚着脸皮 傅太医一阵心虚,他抬眼看夜萤,却见对方从容有余地看着自已,那幽深的眼眸,竟然好象看穿了一切。 “为,为什么?我觉得自已和宝瓶还是挺般配的。” 傅太医突然有了强烈的不自信。 “般配不般配,只是外在的条件,两个人在一起,是要看感情。当然,感情也只是先决条件,夫妻相处,是要几十年一辈子,除了感情,还要互相尊重,平等相处。我不答应你保媒,是想让你考虑清楚,到底自已能不能做到以上几条?” 夜萤虽然内心恨不得立即玉成,也暗骂傅大夫平素在医疗上坚决果断,但是在感情却是如此畏畏缩缩,提个亲还得连上她,但是面上却只能保持平静。 “原来如此,多谢夜姑娘教诲。我对宝瓶,是一番真心。但是此前,或许象夜姑娘所说,存在着一些自大的心理,觉得自已不管是年龄还是阅历,各方面的条件,都强于宝瓶姑娘,因此当想到向宝瓶姑娘表明心迹时,才畏缩不前,不敢主动,更怕被她拒绝后,无地自容。 但是这一次外出远游,经历了一些事,让我明白,我只对宝瓶姑娘情有独钟,这辈子,只愿意和她携手而行。 我不会找夜姑娘保媒了,我要亲自向她提出来。” 傅大夫这番话,好歹让夜萤比较满意了,不过,她还是要继续敲打: “宝瓶是我们家的,她叫我一声姐,我好歹也是她的长辈。因此,即便是宝瓶答应你的求婚,但是有几点条件你不能答应的话,我也不会答应你们的亲事的。” 这些话,夜萤说得老气横秋,但是傅太医却不敢反驳,呃,人家的身份摆在那里,她可是靖王妃啊! 端翌那个认死理的,也只能接受一个身体的,这辈子也只能有夜萤这个女人了。 她不是靖王妃,谁是? 所以,夜萤分分钟摆出长辈的架式,傅太医都只能分分钟受着。 “夜姑娘,什么条件,你尽管说。” “傅大夫,我们夜家的传统,男子娶亲,不能有妾,女儿嫁夫,对方亦同,不能把妻子当摆设,不能有妾,一辈子,只能忠于妻子一人,你可答应?” 我去,这要换成京城贵胄,谁会答应啊? 男人三妻四妾,温柔乡里打滚,这不是绝大部份男人梦想的生活吗? “夜姑娘,这不是问题,话说,我傅新在遇到宝瓶姑娘前,就没想过成亲的问题。 呃,不是,也不是没想过成亲的问题,就是没考虑过成亲啊这样的凡心事。 但是遇到宝瓶姑娘后,也不能说是一见钟情,就是日久生情吧,我觉得自已越来越离不开她,直到这次出远门,那么久见不到她,我才意识到,我不光是离不开她,根本就是不想离开她,也不想她离开我。 一想到如果我再不提亲,宝瓶姑娘就可能成为别人的新娘,我便觉得无非承受,才向端爷请了假,日夜不停地驱马回来,路上都已经累死了一匹马。 夜姑娘,你要相信我的诚意,我若是敢停妻娶妾,就让我天打五雷轰……” 傅太医就要做势发誓,夜萤赶紧叫停: “得,打住,这些话说给宝瓶听就好,我要的是你的态度。既然你心里是这么想的,我就相信你。 但是若是以后你敢负我们家的宝瓶,我是绝不会轻饶你的。” 傅太医一听,觉得头上套了个紧箍咒,他未来的娘子有一个靖王妃做靠山,还是一个无条件力挺的靠山,他压力好大。 “不会不会,怎么敢?”傅太医至少听出来,夜萤是没有反对的意思了,于是收起了忐忑的心,道:“我会鼓足勇气,向宝瓶提亲的。” “你呀,原来是一直怕失败才不敢提亲呀?” 夜萤忽然嘻嘻笑了,没有了方才的一脸正容。 傅太医:汗…… 宝瓶从归燕堂里走出来时,劈脸看到一身风尘的傅大夫,不由地楞住了。 是惊喜、是惊吓,她自已一时都没有办法形容了。 “宝瓶!” 傅太医终于鼓足勇气,主动打了招呼。 日思夜想的人就在眼前,此时傅太医反而不知所措。 “你,你回来了?端大哥呢?” 宝瓶看到傅大夫脸上精彩的表情,一时间也觉得脑子抽了,明明自已最关心的人是他,为什么还要问端大哥?这是萤姐问的好不好? “他被事务缠身,一时回不来。” 被宝瓶一问,傅大夫好象冷静了下来,镇静地回答道。 夜萤早就“唰”地隐身而去,这种时候,情侣相见,她留在这里,就是几百瓦的大灯泡了。 也不知道怎么晕乎乎地进了归燕堂,傅太医被闻讯而来的田喜娘拉着好一阵哌哒之后,又被安排去洗浴,吃晚饭。 然后接下来,又是夜家的人围着他热情地问长问短,自然少不了问端翌为什么不和他一起回来的话题。 傅太医从容应对,却觉得好似身体和精神分离了,他的眼睛里,分明只看到了宝瓶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 终于,夜萤安排大家去打牌了,傅太医借口累了,要早点休息,于是总算获得了清净。 还好,宝瓶并没有跟着大家一起去打牌,因为夜萤说牌搭子够了,让宝瓶不用掺合了,宝瓶只好怏怏离去。 “宝瓶!” 就在她走到院子中间时,突然,有人叫她。 宝瓶心内一慌,因为她听出来,叫她的人,是傅大夫。 呃,好尴尬啊! 她如果没有看到傅大夫送的那对人偶,至少不会这么慌乱,可是她似乎有点感觉他对她的意思了…… 怎么镇定地象以前那样对他呢?甚至,她从前还欺负他来着? “傅,傅大夫!怎么还不休息啊?你不是从很远的地方赶回来的吗?” “是。几千里外。一路跑死了一匹马,累死我了。” 傅大夫看到宝瓶的惊慌失措,反而镇定了下来。 呃,他是男人好不好?他应该采取主动才对呀! 厚着脸皮,失败就失败吧! 不,不能失败,失败了也要重新来过…… 第九百八十七章提亲 “那,那你该早点休息!” 宝瓶一听,竟然跑死了一匹马才回来的,那得多远啊?不由地一阵心疼,有什么尴尬一时都收了起来,脸上只露出了关心。 是关心吗?确定无疑? 傅太医又深深地看着宝瓶的脸色,心内不由一阵狂喜。 没错,是关心。 宝瓶关心他! 这下,傅太医心定了许多,他深吸了口气,突然上前一把拉着宝瓶的手,道: “走!和我去一个地方!” 宝瓶也不是没有和傅大夫单独待过,但是这么突然地被他拉着手,还是第一次,宝瓶心如鹿撞,“碰碰”乱跳。 她想甩开傅大夫的手,但是他拉得那么紧,那么坚定,她尝试着挣扎了一下,就放弃了抵抗,脑子一片空白地被他拉着一路小跑。 等宝瓶清醒过来,发现她已经和傅大夫站在后院的操场上了,这里四下无人,空气中花香四溢,头上漫天的星斗,按萤姐的话来说,这叫“浪漫”。 宝瓶脑子定神之后才反省,为什么自已会被傅大夫扯到这里来?明明自已力气比他大很多的,如果她不想动,傅大夫根本扯不动她好不好? 但是,傅大夫却把她扯来了? 好吧,那她是乐意的了?乐意傅大夫把她扯到这里来了?那么傅大夫到底想做什么? 宝瓶满腹官司,还没问出口,傅大夫突然“唰”地比她矮了一截。 宝瓶定晴一看,吓了一跳,原来,傅大夫是单膝跪在了地上,因为动作来得突然,所以乍一看,还以为傅大夫怎么突然比她矮了。 “傅,傅大夫,你这是为何?男儿膝下有黄金……” “跪天跪地跪父母是吧?宝瓶,今天我郑重一跪,就是告诉你,你和我是平等的,我要向你求婚,这是我特意让老瑞祥做的求婚的钻戒,告诉我,你愿意嫁给我?” 傅太医事到临头,反而不怕了,或许多年从医临危不乱的经历给了他底气,他终于说出了自已一直埋在心底的话。 宝瓶楞住了,然后,在她眼前,出现了一枚放在精美首饰盒里,亮闪闪的戒指。 这就是萤姐常说的钻戒啊,现在傅大夫拿着它来向她求婚了。 钻石恒永久,一颗永流传。 萤姐说过:用钻石求婚代表着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诚意。 她是不是做梦?或许听错了?这是个玩笑? 宝瓶偷偷捏了下自已的大腿,疼,看来不是梦,也不是幻觉,是真的。 傅太医跪久了,他还从来没有向谁跪过呢…… 这一套求婚的方式,是他有一次和夜萤聊天时,夜萤偶然说起的,他记得夜萤当时说,无论是什么样的女人,如果遇到男人这样真心实意地向她求婚,一定会被打动的。 傅太医觉得自已并不是一个“浪漫”的人,想不出什么“浪漫”的招数,索性就将夜萤说的这战无不胜的求婚招数拿为已用了。 可是,难道这一招不灵? 为什么宝瓶半天没有回应? 傅新几乎要绝望了。 好吧,他准备承受这二十多年来最严重的会心一击:如果宝瓶拒绝了他,他也一定穷追不舍,不会放弃。 他绝不可能让宝瓶属于别人。 哼…… 谁想娶宝瓶,就得先过了他这关! “我,我答应你。你快起来吧,地上凉!” 一双有力的“小手”把他硬从地上扶了起来。 傅太医站直时,膝盖一阵酸痛,再加上几千里长途奔波的疲惫袭来,他的身子不禁摆了摆,差点站立不稳,又跪了下去。 还好宝瓶力气大,硬是把他身体撑住了。 哟,有一个力大无穷的媳妇好处多多嘛。 傅太医乐了,对,宝瓶是答应他了嘛,答应他求婚了,太好了,他是个有媳妇的人了,从此不用翻着白眼看靖王爷晒恩爱、撒狗粮了,哈哈哈! “宝瓶,你真的答应我了?” “嗯!” 宝瓶羞涩地点点头:这种事还能乱答应的? “那你以后就是我的小媳妇了?” “唔!” 宝瓶又点点头。 “哈哈哈,那咱们的亲事,是照柳村的规矩办吧?” 傅太医猛地想到这一茬。 “我现在住在柳村,自然依柳村的规矩。” 宝瓶一时不明所以,点了点头道。 “太好了,那走吧!” 傅太医拉着宝瓶。 “干嘛去?” 宝瓶不解其意。 “入洞房啊,走亲啊!柳村的规矩!” 傅太医一脸猴急。 宝瓶羞红了脸,这才知道自已上了傅太医的套: “你乱讲什么?就算依着柳村的规矩,也要下聘啊什么的,哪有这样乱来的?” 傅太医顿时清醒了,呃…… 夜萤打着牌,呵欠连天,眼泪都打出来了。 田喜娘看不下去了,对夜萤道: “这么困,就去睡吧,别撑着。娘这边不缺打牌的牌搭子。你每天有那么多事要做,赶紧睡觉去。” “好吧,我睡觉去。困死我了。” 夜萤虽然年轻,但架不住天天劳累损耗,于是一边打呵欠,一边离开了牌桌。 “这孩子,心真大,哎,也不知道吴大牛跑哪去了,生不见人……” 田喜娘嘀咕着,把后半句话咽进了肚子里。 死不见尸,这话可不能乱说。 毕竟,如果女儿和离也比做寡妇好啊。 做寡妇,大家还有忌讳,觉得这妇人克夫。 就拿她本身来说,夜爷爷和夜奶奶不是也一直怪怨她,说她八字硬,把儿子冲死了? 田喜娘自是晓得做妇人这些苦楚。所以也希望女儿不要有同样的遭遇。 夜萤躺在床上,倒头就睡。 至于傅大夫和宝瓶会如何,夜萤觉得,以傅大夫那闷罐子性格,怕是还得好几日才能见分晓吧。 只是夜萤没有想到,次日,她就收到了好消息。 “田大娘,我要向你家提亲!” 傅大夫一早就说这么严肃的话题,田喜娘大吃一惊,正在喝茶的她,“扑”地一口水就冲出来了。 难道傅大夫要娶萤儿? “提亲?谁?”田喜娘吃惊地问道。 “宝瓶啊!不是得按柳村的规矩来吗?”傅大夫赶紧恭敬地道,“您是宝瓶的家人、长辈,希望你能答应我的提亲。” 田喜娘嘴巴张得大大的,但随即又放松下来,呃,还好不是萤儿,吓死她了…… 第九百八十八章补充仪式 可是随即,田喜娘的嘴巴又张得大大的,好象能填进一个鸡蛋一般,宝瓶?竟然是宝瓶? “傅大夫,你什么时候和宝瓶?” 田喜娘一脸难以置信。 在她看来,傅大夫成熟稳重,宝瓶还只是个单纯的小丫头,这两个人,似乎不太搭啊? “傅大夫,你要娶宝瓶?明媒正娶,不带开玩笑的?” 田喜娘慢慢恢复正常的神态,突然问傅大夫。 咳,怎么回事?他要娶个娘子为何如此困难?一个两个三个的都不相信他? 他有这么危险吗? 傅大夫委屈地道: “自然是明媒正娶,不带开玩笑的!要是开玩笑,我又何必向您提亲呢?” 宝瓶和夜萤情同姐妹,但是夜家目前以田喜娘为大,傅大夫要提亲,自然是向田喜娘提起,不可能向夜萤啊! “那我还得问问宝瓶的意思。” 田喜娘还是没有一口应允。 转而让晚晴去唤到现在还没露面的宝瓶。 “不用问了,宝瓶她同意了。” 傅太医急得抓耳挠腮,感觉自已为什么找个媳妇这么难。 “同意了?” 田喜娘玩味地上下打量着傅大夫。 “是,同意了。” 傅大夫索性装死到底,反正这事也是真的。 这时,宝瓶被晚晴叫了出来,看到傅大夫和田喜娘这付样子,宝瓶大约明白了什么,难得低下头,用手捻着衣角,一脸不自在。 看到宝瓶和傅大夫之间的眉眼官司,田喜娘顿时明白过来了,看来,这二位还真是情投意合啊! 没想到,还真是没想到! 不过,看起来也挺般配的。 田喜娘越看越满意,笑咪咪地问宝瓶: “宝瓶,傅大夫提亲的事,你愿意否?” 宝瓶羞红了脸,脑袋都快耷拉到了胸前,半天,才声如蚊蚋地挤出一句:“愿意。” 戒指都收了,傅大夫还硬是套在了她手指上,说这就是套住了她的人,她还能不愿意吗? “好,你愿意就好,这门亲事,我同意了!” 田喜娘也算当机立断,马上表明了态度。 傅太医可从来没有经受过这样的折磨,明知道即便田喜娘不愿意,他也有一百种办法能娶到宝瓶,可是他就是想得到所有人的祝福。 因为他知道,如果这门亲事中,夜家哪怕有一个人不乐意,宝瓶心里都会疙疙瘩瘩的。 傅太医抬起头,扫了宝瓶一眼,却看到她也正抬眸看他,眼神里,满满的羞涩和喜悦。 …… 呃,这门亲事就这么敲定了。 竟然没有她在场? 夜萤郁闷了! 还好,宝瓶后来跑来向她赔礼道歉,看宝瓶都快哭了的小模样,夜萤一点气也生不起来了,反过来安抚道: “没办法,要怪,只能怪你太有魅力,傅大夫怕提亲晚了一刻,你就会跑了;另外,也要怪我睡得太沉,今天睡得死死的,竟然起不来,没能见证你们那幸福的一刻。” “萤姐,还早呢,我们又不会那么快成亲,他说只能在村里待几天,还要赶回去和端大哥会合。说端大哥这回遇到了难事,离不了他。” 呃,这话听着,似乎在端翌心里,傅大夫比她还要重要,夜萤差点要吃醋了。 “只能待几天?那他打算什么时候正式提亲?” 夜萤吃惊地道。 “明天吧,他自已看了我们的八字和算了时辰,说明天午时是个良时,到时候他会照着柳村的规矩来的。” 宝瓶说着,脸上“唰”地红了起来。 夜萤猛地意识到,如果是照着柳村的规矩来,岂不意味着,宝瓶也可以圆房了? “啊?那我们哪来得及给你们收拾新房啊?不行,我得赶紧叫人去整一间出来。” 夜萤顿时有点手忙脚乱,同时,心里也乱糟糟的。 就象一个母亲好不容易把女儿养大,但是女儿转眼间就要嫁人了一样。 “萤姐,不必忙乱,他原来的客房就很好,床铺被褥什么都是新的。” 宝瓶并不介意。 “那怎么行?我得赶紧让人去镇上买喜服喜被,还要布置一下房间。” 夜萤敲下了头,也不理会宝瓶了,赶紧吩咐人去办事。 宝瓶错愕地跟在夜萤身后,看着夜萤忙乱的样子,她的内心也暖暖的。 原本,她只是一个流离失所的乞儿,如果不是遇上夜萤好心收留了她和弟弟,现在已经不知道变成什么样了。 相较过去,再想到现在终遇良人,终身有靠,宝瓶不禁百感交集。 她的眼睛慢慢濡湿了。 手忙脚乱之后,次日,宝瓶再看到夜萤替她布置的新房时,简直难以置信。 房内换上了大红的喜被喜帐,墙上门上也贴上了大红的喜字,门框两侧是大红的喜联…… 更别提屋内各种精美的家俱,涣然一新。 当夜萤带着宝瓶打开房门的那一刻,宝瓶看到屋内的陈设,差点傻眼了。 虽然是不到一天仓促赶出来的,但是其实,一点也不比富贵人家的精心准备的要差。 夜萤还很抱歉地道: “不知道傅大夫突然来这一招,不然我若是提前准备,会做得更好。不过,还好等你成亲时还能补偿。要不然,这就要成为我一辈子的遗憾了。” “萤姐,你对我太好了。” 宝瓶一下子紧紧搂着夜萤,眼泪流了出来。 “傻瓜,今天是好日子,幸福的时刻,不要哭。你看,时辰也快到了,我帮你做个发型,好久没折腾了,一定给你弄个最美的。” 夜萤说着,便拉着宝瓶去洗浴,折腾了许久,又亲自给宝瓶梳发式…… 归燕堂一众下人看得目瞪口呆,他们知道夜萤和宝瓶情同姐妹,但毕竟宝瓶不是田喜娘亲生的,说起来,他们至多觉得宝瓶是比他们位份高一些的高等丫环罢了。 万万没有想到,宝瓶在夜萤心里这么重要。 当然,从这一天起,田喜娘也顺着夜萤的意思,先在归燕堂前,补充了之前想办一直拖着没办的仪式。 仪式的主角,是宝瓶和冬雪。 “娘,请喝茶!” “斯文哥,萤姐,请喝茶!” 行过认亲的大礼后,宝瓶和冬雪向田喜娘、夜斯文和夜萤奉茶。 第九百八十九章九十九分满意 行过礼,向夜二郎的灵位敬过香,再向田喜娘一家奉过茶,从此以后,宝瓶和冬雪就正式成为夜家的一员了。 田喜娘喝了茶,送了宝瓶和冬雪一人一只水头极好的玉镯,作为认亲礼。 接下来,便是傅大夫向田喜娘提亲的环节。 宝瓶红着脸,坐在夜萤身边,傅大夫有点局促地道: “虽然此次提亲看似匆忙,但实则我早就有所筹划,只不过,由于近期遇到了一些复杂的事情,我和端爷需要花很大的精力和时间去处理。 我知道宝瓶年纪大了,等不得,所以我不顾一切地和端爷请了假,就冲回来了,还好,宝瓶没有拒绝我,你们大家也同意了,请大家放心,我一定会对宝瓶好的。” 傅大夫一番真情表白,但是宝瓶的脸色却十分尴尬,真是的,说什么不好,说她年纪大了,等不得?真是不会说话。 不过,看到傅大夫结结巴巴、却又一脸真诚的样子,宝瓶的气也消了。 “傅大夫,你和宝瓶十分般配,既然宝瓶认我做了娘,那我这个当娘的今天就为你们做主,同意你们的亲事。你也说了,会好好对宝瓶,希望你能记住这句话。” 田喜娘一表态,亲事就成定局。 双方皆是一片欢喜。 傅大夫此时才心定下来,看着夜萤身边打扮一新的宝瓶,除了原本的英气之外,还增添了几分女子的妩媚,不由地看得眼睛都直了。 冬青做了十三道好菜,庆贺傅大夫和宝瓶订亲。 和夜萤当时嫁人的凄惶相比,宝瓶的订亲仪式可谓隆重了,夜里正和郑爷爷都来了。 可以说,归燕堂直到这一对订亲,才是最完美的。 因为之前冬雪和夜鸣订亲的时候,夜萤还流落在外,所以难免显得寂寥,大家也没什么心情。 这一次不同了,夜萤全家团圆,傅大夫又是大伙敬重之人,因此,宴席上的气氛十分热闹,夜萤也拿出了珍藏的烧刀子酒让大家畅饮。 经过一年的沉淀,烧刀子酒去掉了原本的辣辛味,变得愈发醇厚绵长,男人们喝了这样的酒,说话更加掏心掏肺,就连老成持重的傅大夫话也多了起来。 当然,傅大夫主要的话题还是围绕在他自已和宝瓶身上,反复申明,他会对宝瓶好。 大家乐见其成,顺便又多灌了傅大夫几杯好酒。 宝瓶虽然心疼,但是今天这样的日子,她也不会劝止,只好暗暗地在桌下踢傅大夫的脚。 “宝瓶,你踢我做甚?我的腿都快被你踢青了。” 傅大夫一开口,众人顿时笑了。 宝瓶一阵大窘:“我哪有踢你?” “不是你是谁?” 傅大夫口齿已经不复伶俐了,面颊酌红,双眼也不再清明。 只有在自已家里,傅太医才会这么放松自已。 真好,他和宝瓶订婚了。 而且,按照柳村的规矩,今晚上他和宝瓶,就可以圆房了…… 傅大夫突然想到这点,被烧酒灌得晕乎乎的脑子里,立即清醒了几分,他于是四顾一番,见众人正互相敬酒,一时间没有人注意到他,于是他便趴在桌上装睡。 不一会儿,便听夜萤对宝瓶道: “宝瓶,傅大夫喝多了,快把他送回屋内吧!” 不一会儿,宝瓶便上前扶起他,傅太医依然装着醉熏熏的样子,全身无力似倚在宝瓶身上,宝瓶力气很大,并不觉得扶他吃力,很快把他架离了酒宴。 随着院子里的花香沁入鼻孔,傅太医顿时觉得脑子里都清醒了过来,残存的酒意也消失了不少。 真好,自已订婚了。 傅太医不禁偷偷乐着。 宝瓶把他搀到屋内,扶着他小心地在床榻上躺下,傅太医鼻孔里,满满都是宝瓶身上那处子特有的馨香,不由地一阵陶醉,他索性装醉到底,真的躺在床上,他倒是要看看,宝瓶接下来会怎么做。 宝瓶见他躺下,并没有马上过来陪他,而是“踏踏”离开屋子,到外面去了。 傅太医就听到一阵水的“哗啦”响,不一会儿,宝瓶捧着一盆水进来了,拧了把毛巾,然后细心地替他擦起了脸。 擦完脸,还擦手,擦完手,又换了条毛巾,把他的鞋子褪下来,替他擦起脚来。 傅太医身上一阵清爽,此时他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抱着宝瓶的腰身,道: “媳妇,别忙了,我没醉。” 宝瓶吃了一惊,手上的毛巾吓得掉在地上,但是腰被傅大夫紧紧搂着,她又没法脱身,再一想,迷糊地想到,自已已经应允过傅大夫,要嫁给他,如今是他的人了,便没有再挣扎。 但是,接下来要怎么做,她却是迷迷糊糊的。 傅太医见她傻傻的样子,心内不由地偷乐,于是,翻身起床,把床头一对红蜡烛吹灭了,只留屋子一角一对小红烛点着,然后一把紧紧搂住了宝瓶…… 天方亮,夜萤就醒了。 此时她才想到,宝瓶已经订亲了,按着柳村的规矩,昨晚上是她第一次走亲…… 夜萤心里不由地替宝瓶暗暗高兴,这孩子,孤苦流浪,总算是有个爱她的人,有个可以奋斗的小家了。 不晓得傅大夫日后是不是愿望长居柳村,如果他不愿意,要带宝瓶走,那她势必要和宝瓶分离。 一想到这个,夜萤就一阵难过。 不过,不能为了自已的一点自私,影响宝瓶的幸福。 夜萤拿定主意,如果宝瓶愿意走,她也会送开开心心的让她离开;如果她能留在柳村,她会在边上,另起宅院,送给宝瓶。 哎,如果能一辈子都在一起就好了。 夜萤有点忧郁地想。 这还是她第一次面临与至亲好友的分离。 端翌虽然离开,但他还会回来。 但是宝瓶嫁了人,万一离开,就是一辈子。 一想到这些,夜萤就不快乐了。 但是再难过,今天对宝瓶也是特殊的一天,夜萤起床,强打精神,准备笑脸以对。 …… 日子一天一天过得很快。 宝瓶对自已的相公九分满意,还有一分,是因为傅大夫竟然不肯告诉她他的真名。 第九百九十章但说无妨 “相公,我都是你的人了,为什么你还不告诉我你的真名?还有你的家承来历?我统统都不知道,到现在就知道你叫傅大夫? 莫非以后等我的孩儿生出来,也只能知道他的父亲姓傅?诨号大夫?那岂不笑煞人等? 我真傻,都走亲了,才想到要问这些……” 宝瓶一脸含怨带屈,就差点没说傅大夫是强抢民女了。 “我,我,哎,我的名字不好听啊!” 傅大夫嗫嚅地道。 他不禁埋怨起自已已经千古的父亲,什么名字不好起,给他起这个名字? 好吧,他从来没有在宝瓶面前失过什么礼,出过什么糗,但是这回,这个名字他真的不想告诉宝瓶,省得宝瓶有心理阴影,因为,他马上就要离开柳村了。 掐头去尾,算上赶路的时间,他现在离开,回到军营中销假正是时候。 “不好听也要告诉我啊。再说,再不好听,我也得知道嘛!” 宝瓶气呼呼地道。 一直到委身于他,宝瓶才惊觉,自已嫁了人,对方在自已面前,却宛若隐形人一般,除了眼前真实的还能碰得到,摸得着,对方的一切,她都不清楚。 如果这个人离开柳村,她甚至不知道去哪里找他。 “宝瓶,这样吧,我走前会修书一封,在信上把我的名字告诉你,好不?” 傅大夫期期艾艾地道。 “好吧,也只能这样了。不过,你是何方人氏,家在哪里?这些我也统统不知道。” 宝瓶不依不饶地道。 也是,世上哪有她这么糊涂的人,稀里糊涂就嫁给了一个来历不明的男人。 傅大夫大窘,切身体会,这才明白了靖王爷的难处。 怪道他经常说,一个谎言要用无数个谎言来掩饰,果然,说一次谎容易,但是要掩饰说的谎,后面还要撒无数个谎…… 傅大夫看着怀里如花似玉的娇妻,突然觉得一阵内疚。 思忖片刻,傅大夫终于附耳,把自已在京城的住址告诉了宝瓶。 “原来相公是京城人氏?” 宝瓶听到傅大夫终于道出自已的来历,虽然还只是遮遮掩掩的,但还是开心了许多。 “是。” “那为何落脚柳村?依你们京城人士的眼光来看,这里属于荒山野岭吧?有何吸引你们的所在?” 傅大夫差点没窒息,女人要聪明起来,也着实可怕。 “这个,呃,宝瓶,我只能说我们现在有苦衷,但是我向你保证,我最后一定会告诉你所有真相,只是时机还不成熟。” 傅大夫信誓旦旦地道。 “好吧,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猴子满山走,就算你是作奸犯科之人,既然嫁了你,也只能跟定你了。” 宝瓶不无幽怨地道。 傅大夫:“……” “宝瓶,放心,我决不是坏人。” 其实宝瓶也相信自已的眼光不会错,傅大夫绝对不是坏人,他隐瞒身份,应该另有隐情。 以她和他共同的经历和相处,如果傅大夫是个坏人,宝瓶自信能察觉得出来。 相反,傅大夫在她眼里一直是另外一种评价:正真、善良、热情、急公好义…… 否则,真的以为她会在什么情况都不明之下嫁给他吗? 她看中的是他这个人…… 三日过后,傅大夫依依不舍地离开柳村,踏上了外出的旅途。 当然,傅大夫果然言而有信,留下了一封信,信中除了诉说自已外出的无奈,还写下了自已的真名。 看到傅大夫的真名,宝瓶也是啼笑皆非。 好吧,难怪他在大喜的日子不肯说自已的名字,哪个新人听了这名字不犯堵:傅新,负心,这是哪个坑娃的爹起的名字啊?也是够了。 傅大夫一路向西,背着小妻子的深情叮嘱,背着夜萤的一大堆信和她亲手做的肉脯等美食,奔向了边疆要塞。 端翌这日,正在军营中摩挲着下巴,盯着军事地图有所谋划之时,忽然,军士前来通报:傅太医回营求见。 “好,快宣。” 端翌大喜。 这门口值守的军士,是新换了人的,之前的值守军士在战场上牺牲了,因此不认得傅太医,少不得要阻拦一番。 若是换成以前的军士,见是傅太医,一声不吭就会放他进来了。 “王爷,我回来了!” 傅太医神采奕奕,虽然一路风尘仆仆,但看得出来,他全身上下,有了一股和从前萧索的单身狗不一样的气息。 端翌自从和夜萤在一起,也学会了许多民俗俚语,比如这单身狗就是其中之一。 端翌觉得贴切直接,便记在了心上。 “好事成了?” 端翌也不客气,笑咪咪地问。 “嗯,订亲了!依着柳村的规矩订的。” 傅太医有点得意洋洋的成份,这是所有热恋中的人共有的心情,恨不得把自已有女人的事向全天下告昭,同时还隐秘地得意于这个女人是他独有的。 “看你一脸眉飞色舞,就知道成其好事了,恭喜!” 端翌除了道贺外,还一脸期待地看着傅太医。 傅太医笑咪咪地接受了端翌的贺喜,看着靖王爷一脸期待的神情,这才恍然大悟地从随身一个囊袋中掏出一大迭信件,对端翌道: “王爷,这是夜姑娘写给你的信件,还有一大堆她给你做的美食,肉脯、果干什么的,她还嘱咐我一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傅太医犹豫地道。 端翌欣喜万分地接过信件,看着上面娟秀的小字,恨不得立即拆开来,一头扎进去,但是看到傅太医此时的神情,不由心内一跳,问道: “什么话?难听的话吗?” 是啊,自已莫名离开柳村,又没有给她一个正当的理由,哪个女人不会生气啊? 夜萤能忍这么久,已经是对他莫大的信任了。 “这个,你赦我无罪,我就说。” 傅太医的脸“唰”地红了,想起夜萤嘱咐他时的情形,不由地一阵脸红耳热。 傅太医这样的表情,让端翌的心沉了沉,然而,他却又急切地想知道夜萤到底交待了傅太医什么,于是道: “赦你无罪,但说无妨!” 第九百九十一章丑闻 “呃,王爷,夜姑娘让我原话转告,她说:我想你,你赶紧回来吧!我要给你生猴子!” 这话太麻辣刺激了,说完,傅太医尽管不是处男了,但是老脸却“唰”地红到了耳根。 好吧,不光是傅太医,连端翌也“腾”地脸红了。 这这,这个小女人,真是别出心裁,竟然让傅太医转达这样的话,难怪傅太医脸红得象抹布。 太……太刺激了吧? 端翌觉得自已的脸上也是热辣辣的,他下意识地一摸脸,呃,肯定脸也红了,比傅太医也好不了多少。 “咳,萤妹她还真是,百无禁忌!” 端翌心里麻辣酸爽,千百种滋味溢在心头,恨不得能立即把那个招惹人的小妖精搂在怀里,好好蹂躏一番。 “咳,王爷,我去把行李解了,把夜姑娘托的美食拿给你吧!” 傅太医觉得尴尬无言,不好评论,只好找了个借口溜了,留下端翌一个人独自酸爽。 入夜。 端翌的军帐中。 一壶烧刀子,两盘夜萤新手做的肉脯,一盘面饼,端翌和傅太医相坐对酌。 “什么?宝器已经参军了?还是在北疆一线?有说是何军属?” 端翌大吃一惊。 “不晓得,他这臭小子糊里糊涂的,虽然识字,但是写得歪七扭八的,只说到了边疆,征战顺利,其它都没有提及。或许,也怕宝瓶怪他,不敢说吧!” 傅太医道。 毕竟,宝器是偷溜出去参军的,他心内发虚,生怕宝瓶的“雷霆之怒”。 “哎,这熊小子,如此一来,十万大军,哪里找他?” 端翌也是一阵无奈。 “我看这小子福大命大,应该没事,早晚会脱颖而出,待他立了军功,讯息送上来,咱们就知道他在哪里了。” 对于自已的小舅子,傅太医也是很无奈。 “嗯,我会叫人关注。”端翌对自已这个弟子也着实上心,“让文书去查查军籍。” “那臭小子说在军中报名,用的是假名,也不知道怎么混进来的。恐怕没地方找。” 傅太医人称小诸葛,怎么可能不想到这一着上?能找宝器的办法,他都想过了。 “那只能边留意,边等着臭小子自已出头了。” 端翌道。 “唔。没事,我也边交待人耐心寻找。” 傅太医道。即成了自家的小舅子,多了这一层关系,傅太医怎么可能不上心呢? “放心吧,以他的功夫和天生神力,在军中早晚会出头的。” 端翌掩饰不住对自已弟子的满意之情。 “唔,这点我倒是不担心。只是没想到,我回乡才个把月,王爷竟然把战线推到了吉尔疆察部落的城下,这进展也太神速了吧?” 傅太医大为惊艳。 他和靖王爷联手,从来没有如砍瓜切菜象这次这般顺利过。 “嘿,我得到可靠的线报,吉尔疆察部落起内乱了,这一次,北疆怕是要败在阿不都手里。” “哦?此话何讲?” 傅太医疑惑。 “吉尔疆察部落的侧妃,也就是阿不都王子的亲生母亲,被国王当场抓到和他的侍卫长通奸。 而且,据那侧妃破罐破摔下亲口承认,阿不都也是她和侍卫长通奸后生的孩子,并不是国王的亲生儿子。” “什么?还有这等内情?难怪你说北疆会败在阿不都手里。” 傅太医一阵唏嘘。 也是,本来北疆单方面撕毁停战协议,联合其它部落出兵征讨大夏,打的旗号就是为阿不都王子报仇。 然而现在,阿不都并不是吉尔疆察国王的亲生儿子,相反,还是他戴了绿帽之后,替侧妃的奸夫养的儿子,这已经成了个大笑话,如今所有人看吉尔疆察的国王,怕就象是看一只爬着走的绿毛大龟。 如此一来,师出无名,士气顿消。 再说,谁爱打仗? 尝到和平的甜头后,除了贵族有野心,要征伐掠地,建功立业外,普通百姓和军士,怕是都不想再起战火。 如此一来,人心涣散,也难怪端翌的军伍能长驱直入,一直打到了吉尔疆察部落的城下。 这是北疆最强大的部落,他们的国王,也是联合部落的首领,如果把吉尔疆察部落攻下,整个北疆也就若探囊取物了。 “呵呵,这也是气运。北疆的气运不行了。你知道,我是从谁的嘴里听到这个消息的?” 端翌一脸神秘地道。 “谁?看王爷这神情,似乎还是熟人?” 傅太爷抓耳挠腮,一时想不起端翌还有这方面情报源的熟人。 “哈哈,是额吉尔部落的吉木买买买,他和萤妹谈成过一笔大生意,但是因为两国交战,这笔生意目前没有办法执行,我潜入额吉尔部落的月亮湾时,他正满腹劳骚呢。 我假称是萤妹让我来打探情况的,他的警惕性并不高,一听我说了萤妹的一些情况后,还知道他们生意协议的具体内容,于是就相信了我。 他不光拿出好酒来招待我,喝了酒,还聊了些北疆秘闻。 他有个好哥们,是额吉尔的兵马司长,叫阿其布,他说阿其布告诉他,估计北疆和大夏之战撑不了多久了,很快生意就可以重新做起。 然后,就说了王室这个秘闻。 自然,我掌握了这个信息后,回来放出全部兵马,气势如虹,果然对方一击即溃,一直退缩到了这里。” “王爷,你竟然还亲自化妆潜入额吉尔部落,太危险了,以后切莫再如此作为。” 傅太医抹了把冷汗。 “嗯,不过得到这个消息也算值得。再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端翌咧嘴一笑,浑不在意。 说起来,还是托了萤妹的福,若不是她提起认识这么个人,他也不会想去吉木买买买那里走走,没想到随便一走,还得到了这么个爆炸性的内幕消息。 否则,端翌也不会有信心,倾巢而出,打北疆那些军心溃散的士兵一个措手不及。 夜萤,还真是他命中的福星呢! 端翌喝了口火辣辣的烧刀子,滚烫的酒液烧灼着他的胃囊,让他更想夜萤了。 等着吧,为夫很快就要结束这次战斗,回到你身边,好好地守着你,一生一世,永不分离! 第九百九十二章主动迎敌 “王爷,一时激动,都忘了告诉您了,其实这次回柳村,我发现柳村真是大变样了,若是您回去,没准就认不出来了。” 傅太医酒量并不是很好,喝了二两烧刀子酒,就开始大着舌头,不过,他的神志还是清醒的。 听到傅太医这么说,端翌不由地展颜一笑,不以为意地道: “能变到哪去?左右不过是多盖了些新宅子之类的,我出来前,萤妹就嫌宅子小,准备再增盖房子。” “错,王爷,可不光是你家自已盖宅子那么简单,村子里变得太多了,夜姑娘接收了因为战乱产生的流民140多人,柳村人口剧增,本来大家认为这些流民的衣食住行都成问题,怕会引发柳村大乱,可是谁知道,夜姑娘竟然发现了一种新型的建筑材料。 短时间内,她就盖起了许多屋子,并且是两层楼的结构,让流民得以安置。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傅太医的话,让端翌难以置信地瞪圆了眼: “她竟然做出这等事来?水泥?水泥是什么东西?还能用来盖房子?并且她招收那么多流民是想做什么? 万一招了些坏人回去,那柳村还有安全可言吗?真是乱来。不想,我要派一支暗卫回去守着。” 端翌生气了,主要是一想到流民聚集时的混乱情况,他就担心起夜萤的安全来。 原本归燕堂还有宝瓶和宝器,但是现在宝器来参军了,只有宝瓶一个人,若是流民中有十来个一起冲击归燕堂的话,宝瓶也护不住夜萤。 一想到自家小女人笑魇如花,但凡男人无不被她吸引的模样,端翌立即心头如百爪挠心,坐立不安。 “王爷,放心吧,那些流民有房子住,有活干,有钱赚,能吃得上大米白面,过得甚至比在原来家里还舒服,都乖得和绵羊一样,不存在暴徒的事。” 傅太医一看王爷这副神情,大体也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由得想笑,但是他的回答让端翌好歹镇定了一点: “什么?你说那些流民很温顺?不可能吧?流民因为战争家破人亡,哪个不是饱含着一股怨气?怎么可能变得温顺?” 端翌不敢相信。 “是啊,我之前也抱着和你一样的想法,但是亲身在流民中走了一圈之后,就发现,宝瓶和我说的竟然是真的。那些流民,就差点没立长生牌位,把夜姑娘供起来了。 因为夜姑娘说过,居者有其屋,家有恒产,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就能让一个人心生眷恋,增加对村庄的认同感。 夜姑娘也是这么做的,所以,流民们即便原本怨气冲天,在柳村又重新找回了生活的希望,个个又变成循规蹈矩的村民。” 傅太医把夜萤在流民中施行的政策一一道来,端翌听闻,不由地瞪大了眼睛: “萤妹她又再次出乎我的意料。” “嗯,我离开前,夜姑娘说她打算着手铺水泥路了,说待到咱们回去,整条柳村通往三清镇的路应该就铺得差不多了,到时候,从三清镇往柳村的路途,可以缩短一半,乘马车的话,大约一刻钟还多就可以到了。” “说笑!”端翌摇摇头,“你说的水泥是什么鬼?怎么又可以盖房子又可以铺路的?” “这个,怎么形容呢?”傅太医想了好一会儿,才道,“就是把石灰石烧成灰粉,然后掺和其它原料,开始用水浇成糊糊,不过,别看只是糊糊,但是凝结之后,就变成和石块一样坚硬的物体。” 听到傅太医的描述,端翌大体有了印象,不由地笑道: “太能折腾了,好吧,咱们就及早把吉尔疆察部落攻下来,然后回家,看看水泥路是什么鬼!” 不知不觉,端翌和傅太医跟着夜萤都走偏了,说话间,都不自觉带上了夜萤的常用语。 什么鬼,也是夜萤经常爱说的。 “王爷,吉尔疆察的城墙厚重高大,我听说,攻打了两次都没能攻下来?我倒是有一计。” 傅太医道。 “哦?” 端翌精神一振,于是傅太医徐徐道来。 端翌听了频频点头,脸上不由浮出一丝不自觉的笑意,这条计策,说起来,又和夜萤有关,端翌心里,此时更加思念自家的女人了。 “不过,此计虽好,还要时间筹备。”端翌道。 “嗯,希望此计能够奏效。” 傅太医喝了最后一口烧刀子酒,一阵酒意上头,便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端翌见状,嘴角露出微微一笑,拿了条薄被,替他盖上。然后便徐步走出营帐,看着帐外的满天星斗,向着柳村的方向,心潮起伏。 似乎,萤妹在柳村过的日子,一个人依然逍遥有趣。 哎,端翌一时间有点失落,似乎夜萤不该是在家里,时不时看着村口的那条村道,希望他能早点回家吗? 可是听傅太医描述的,夜萤的小日子,过得可舒服了,似乎他在与不在,都没有什么区别似的。 “哼,小妖精,我一定会及早回去和你会合,这一次,一定让你给我生猴子,生许多猴子!” 端翌不由暗捏了下拳头,对着月亮升起的地方,狠狠挥了挥拳头,似乎夜萤能感受到他的力量似的。 次日。 吉尔疆察部落的城门大开,罕见地主动出击迎战。 赵子获率着一支小队,将敌首缠住,好一番缠斗。 敌首身姿矫健,左冲右突,武功高强,一时间,大夏军竟然被他搅得七零八落,竟有溃败之像。 赵子获见势不妙,主动迎敌而上,一杆长枪使得虎虎生风,顿时,把对方紧紧压制住了。 宝器看到了赵子获这边的情形,立即挺身前来相助。 在宝器力无大穷的双刀轮转下,那名蒙着面、一身轻甲、戴着头盔的敌首,身边的护卫竟然被宝器一个人阻挡开来,赵子获觑得机会,长枪直挑马上,杀得性起,赵子获索性一把扯下碍事的头盔,扔到地上,然后拍马近前,准备新一轮厮杀。 然而,那名敌首看到赵子获的真容,竟然楞了一下神,手上迎对的动作也慢了下来,赵子获哪里会放过这个机会,用枪尖对着敌首的心窝刺去…… 第九百九十三章未婚妻 那敌首楞神之后,见到赵子获枪尖刺来,亦是凭着一股本能,将手中的双刀向上一格,赵子获这一刺几乎用尽全力,是要把对方一举刺杀的用心。 因此对方这一格,震得虎口发麻,但还好借着马向前奔跑的力量,总算是堪堪把赵子获的枪尖向上挑起。 然而,这一挑,那枪尖却是刺向了敌将的面部,不光把对方的头盔刺飞,还在她脸上划开一道血痕。 随着敌将的头盔被挑飞,赵子获正待暗叫可惜,不曾想,对方藏在头盔里的,竟然是一头浓密的长发,随着头盔的束缚消失,那头长发的皮筋估计也被挑断了,顿时如流水一般倾泻而下,在金黄的秀发中,露出的竟然是一轮皎皎如明月一般艳丽的脸庞。 敌将竟然是女人! 而且,还是一个赵子获认识的女人! 看到对方湛蓝的眼眸含怒带羞地看着他,眉眼间竟然还有几分痴情,赵子获不由呆住了,他失声道: “热古丽,怎么是你?” “怎么不是我?你方才,是真的想杀我?” 热古丽一脸怒火上升,俏眉上扬。 “是,呃,不是……” 赵子获张口结舌。 他自然是想杀她,不过,却是她为敌将身份时,一旦知道是她,他又怎么下得了手? “是?哼,那你来杀啊!” 热古丽似乎气极败坏,竟然任性地把手中的双刀掷于马下,空出一双手,对着赵子获狠狠地道。 赵子获呆住了,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赵大哥,还不快把敌将生擒了?你是傻了还是怎么了?” 边上宝瓶一边虎虎生风地对敌,一边回头喝叫赵子获。 兵枪相撞,金戈交鸣,还有兵士呼来喝去的声响,宝器根本没法知道赵子获发生了什么。 所以看到赵子获拿着长枪发楞,而敌将的双刀弃于马下,以为赵子获大获全胜,所以赶紧提醒他。 他哪里知道,赵子获怎么可能生擒热古丽? 哪怕他不肯娶她,但好歹她也是仰慕他的女人,他一个大老爷们,岂能拿着她去立军功?这也太不厚道了吧? 然而,她是敌将,赵子获不肯上前拿下她,自然有别人。 就在两个人四目交擦,能碰出火来之时,另一路大夏朝的军士摸近,觑准机会,砍翻了热古丽战马的马蹄,团团将跌于马下的热古丽围住…… 赵子获急得大叫:“不要伤了她!” “哟,赵千户,你不会看对方是个美娇娘舍不得了吧?嘿嘿,放心,哥几个会怜香惜玉的,决不会轻易饶过她。” 那说话的也是个千户,姓胡,本来人就长得猥琐,平素说话也爱开黄腔,此时看到热古丽竟然是个女将,长得明艳动人,赵子获又一脸心疼,顿时说起话来就没谱了。 热古丽此时已被五花大绑,身上被绳索绑了个结结实实,偏偏这么一绑,原本有些宽松的甲胄被绳子勒得紧紧的,顿时把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勒了出来,真的是该细的细,该突得突,看得一群在军营中看到蚊子都恨不得是母的的军士们,口水差点没“哗”地掉下来。 赵子获这一刻,特别想把所有人看向热古丽的眼睛罩上。 而此时,他也隐隐有一种内疚之感,如若不是因为看到他分了神,以热古丽方才表现出来的身手,自保绝对有余,即便落败,安全撤进城里也是没问题的。 “让开,你们都让开,这个人是我先拿下的!” 赵子获一股血猛冲上头,他觉得自已真的看不下热古丽落在别人手里被摧残的样子,于是不顾一切,分开众人,一把将抓着热古丽两名军士推开,把她拉近了自已的身边。 这一下,事发突然,大家都楞了。 随着热古丽被生擒,北疆的蛮子已经如潮水般败退到城里,连城门都紧紧关上了,所以,此时战场上的最大焦点就聚集在了这里。 “哟,赵千户,你也太贪功了吧?明明这名敌将是我和弟兄们拿下的,你现在想要摘桃子,手也伸得太长了吧?” 胡千户阴着脸,手一挥,顿时手下的军士们把赵子获和热古丽团团围住。 “放开我,让我和他们走。” 热古丽看着赵子获为她出头,心里又喜又涩,奈何,这个男人觉悟得太晚,现在她和他,已经成了敌对双方,哪里还会有机会? “热古丽,让我放开你是不可能的,我一定会护你周全。” 靠近热古丽身边,赵子获嗅到从热古丽身上传来的淡淡的体香,从来没有如此接触过女人身体的赵子获,顿时脑子“嗡”地一阵空白,眩晕之后,好不容易回过神来。 “诸位兄弟听好了,赵千户里通北疆,你们听听,他还要护这名北疆的敌将周全,来人,把他一齐拿下了,扭送到靖王爷面前,这可是个大功啊!” 胡千户一吆喝,顿时他的手下都围将上来。 “赵大哥,你怎么了?” 宝器不明所以,走近一看,却发现是自已人对包围了赵子获,顿时傻了眼。 “她不是什么敌将,即便是,也是我的未婚妻!不容你们侵犯!” 赵子获真是冲冠一怒为红颜,脱口而出。 “未婚妻?你竟然和北疆敌将结亲?” 胡千户闻言,亦是大吃一惊,再瞥了一眼热古丽绝美的容颜,男人天然就有的嫉妒之情油然而生。 “赵大哥,你这是什么鬼?” 宝器也懵了,没想到赵大哥竟然订亲了?而且还是和一名敌将,他疯了? “赵子获!你疯了,你乱说什么?我不是他的未婚妻!” 热古丽闻言,再看到四下虎视眈眈的大夏朝军士,不由脱口而了。 这段日子以来,热古丽可谓身心俱疲,部落中出了那桩大丑闻,兄长阿不都竟然是父王妃子和人私通的产物,她的父王声誉大为受损,军心不稳,为了稳定军心,热古丽无奈只好亲自披挂出征。 没想到,才打第一仗,就遇到了赵子获,还被大夏军队生擒。 如果不是因为意外遇到赵子获,热古丽自保的能力还是有的。 然而,和赵子获在战场上的意外遇见,让她顿时方寸大乱。 赵子获当初偷偷溜走,对她的打击十分巨大,万万没有想到,她身为天之娇女,主动追求,竟然被人看不上,简直快成了部落里的大笑话了,赵子获方才那一句:她是我未婚妻,算是补偿吗? 第九百九十四章热古丽被擒 战场上风云变幻。 当初的一对佳偶,如今已经成为敌对两个国家的仇人。 赵子获傻不傻?这时候跳出来承认她是他的未婚妻? 热古丽大急。 “呵呵,赵千户,你是看上人家长得漂亮了吧?你死巴着人家,人家可不承认呐! 不过,我看这美娇娘的确够味,不光有一身好功夫,啧啧啧,这身材,也是倍棒啊! 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尝尝她的滋味了!兄弟们,咱们多久没有开荤啦?” 胡千户开始言行无状。 此时他手下的兵士人数较多,赵子获单身一人,他也不怕赵子获真的会抢了他的战功。 但是却气不过赵子获和那敌将眉来眼去,因此故意愈发要用言语污辱他和热古丽。 “蛮子在我们大夏疆界烧杀劫掠无数,欺男霸女,现在敌将落入我军手中,好好羞辱她一番,也能涨我大夏军民士气!” 有军士色迷迷地看着热古丽凹凸有致的身材,流着口水道。 正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有胡千户这样的“领导”,他手下的风气自然好不到哪去。 赵子获听到胡千户一再污辱热古丽,不禁气得怒发冲冠,恨恨道: “信不信我撕烂你的嘴?” “哟,赵千户,你一味地维护她,是不是被她迷住了,失心疯了你啊? 看你这疯疯颠颠的样子,我们也不和你计较了,来人,把这敌将押送到主将大营,听候将军发落!” 胡千户大功在手,不想和赵子获再纠缠下去,说起来,他也只是嘴上占占便宜罢了,真要动手,他行动有余而心不足。 “谁敢?” 赵子获或许是被热古丽此时五花大绑的模样激怒了,一直把热古丽护在身后。 “赵子获,不要这样,我既是落败了,便甘受惩罚。” 热古丽一来深受情伤,二来也被部落里的事打击到,此时看着赵子获一心为她出头的样子,反而更加任性起来,一来不肯受他庇护,二来也不想牵连到他。 战场上,象她这样的身份,一般不会马上痛下杀手,而是会作为筹码,换上一笔钱或者割地补偿等等。 热古丽深受父王宠爱,自然并不担心自已的性命安危。 赵子获并不晓得这一点,急得嘴上都要冒泡了。 他也深深痛恶北疆蛮子,因此当初热古丽要和他结亲时,他一口拒绝了,但是若说心里没有一点热古丽的影子,他也不是男人了。 此时见热古丽言语和行动,表面上在折辱他,其实是一力维护他,赵子获怎么还能视若无睹? “赵千户,你不会真的对这个娘们动情了吧?不过,兄弟,若是平时,我也就当没看到,你想找谁找谁。不过,现在是两国交战时期,这名女子身份特殊,你不要为难我执行公务,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胡千户一看情形不对,脸色一正,摆出公事公办的脸来。 说完,胡千户手一挥,他手下便上前,将赵子获强行拉开,押着热古丽往军营大帐中走去。 赵子获远远看着热古丽的背影,突然一阵堵心。 “赵大哥,你怎么回事?疯了?竟然临阵说那个敌将是你未婚妻?你被她的美色迷住眼了吧?” 宝器上前拍了拍赵子获的肩膀。 “就是被迷住眼了又如何?” 赵子获此时,已经不能把热古丽当成一名凶神恶煞的敌将来看了,落败后热古丽在他面前,将军的威势全无,那一脸任性的小模样,扎进了赵子获的心里。 “赵大哥,慎言!你不是和端大哥有个约定吗?要做到参将,如果你继续保持这种势头,早晚会达到目标的。可不要自毁前程。” 说到这此时,宝器显得很成熟。 到军队来出生入死,他们的追求就是能立下战功,做个大官,回乡给父老乡亲一个交待,自已也能振兴家族。 在宝器看来,为了一个女子而丧失了前程,着实不可取。 当然,宝器心中早就有了白雪,而且在他偷偷来当兵之前,也私会了白雪,定下了情事,自是不会理解赵子获此时的复杂纠结。 宝器不说还好,他一劝说,赵子获突然“嚯”地转身,大步向胡千户押解热古丽的方向跑去。 “赵大哥,你疯了?” 宝器见势不妙,只好跟在他身后跑了起来,试图阻止赵子获下一步的举动。 “将军,15营的胡千户擒获敌首,前来报功!” 一般的小功,并不会直接上报到端翌面前来,只有象擒获了敌首这样的大功,才会直接上报到他营帐来。 端翌闻言,面上一喜,道: “把敌首押进来!” 胡千户等人即便再放肆,也不敢在端翌面前放纵脾性,都低眉顺眼,肃立下首。 呃,端翌万万没有料到,敌首竟然是名女子。 “下首敌将,姓甚名谁,报上身份。” 两军对峙,既然她能出来独挡一面,端翌也不会小视女性。不说别的,自家的小妖精就比大部分男子有本事,厉害多了。 “我叫热古丽,是吉尔疆察部落的公主。你们直接和我父王交涉吧!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 热古丽昂首站立,即便被五花大绑,也不失公主的高贵气度。 端翌听到热古丽报上名来,不由地楞了一下,呃,这个名字好熟悉,哪里听过?不光是从敌情线报上,似乎自家小女人和自已说起某桩旧事时,曾经提过? 因为事涉夜萤,端翌就重视起来,努力回想了好一会儿。 热古丽倒是有些不耐烦了,她没想到,神武将军听到她的名号后,不光没有意外的惊喜,还皱起了眉头。 事情有些不妙。 神武将军一向彪悍神勇,办事利落果断,这么拖泥带水,可不符合他的风格。 莫非,他在考虑要不要砍杀了自已,提振士气? 热古丽不是没有想过这最悲惨的结局,但是一想,自已年纪轻轻,万事未竞,不说别的,连知心爱人也没有,就这么死去,真是不甘心啊! “启禀将军,帐外有人骚扰,为了这名敌将而来。” 这时,一名军士进帐通禀。 第九百九十五章这人说话好象端大哥 端翌从回忆的思索中拔出思绪,已经有了一些眉目,却听到军士通禀,不由地继续皱紧了眉头: “带他进来。” 赵子获正跪在营帐外求见呢,宝器一见军士出来带赵子获进去,也急了,“噌噌”上前,道: “我和他是一伙的!” 宝器生怕赵子获进了营帐,见了神武将军,会说出什么不理智的话,阵前援敌,这可是大忌啊! 而且什么敌首是赵子获未婚妻这样的话传出去,赵子获就别想在军队里混了。 所以,宝器硬着头皮,和赵子获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 军士闻言,自是把他们二人都带入主将帐中。 赵子获和宝器还是第一次进到主将帐中,并不敢抬头,只隐隐看到四周警戒森严,暗中估计还潜藏着不少暗卫,心中不由一阵肃然。两个人当即单膝跪下,低着头行军礼,被无形的气场一压,两个人也不敢立即开口说话。 热古丽身上的绳索已经被解开,端翌给了敌国公主一个充分的尊重。 看到赵子获进入营帐,热古丽差点没气得跳起来:这蠢男人,和平时期找他做夫婿,他还端着架子不肯。这时候两军对仗,他代表了大夏的军队,好死不死,偏偏要跳出来说自已是她的未婚夫。 热古丽心中火辣辣的,一阵酸一阵麻,也不知道是高兴还是生气,其实现在她更想狠狠踢赵子获两脚。 端翌看到赵子获和宝器低着头进来,恭敬地单膝下跪,不由地楞了一下。 好家伙,这俩货,他到处找他们,这下可好,主动送货上门了。 看着赵子获和宝器安然无恙,端翌心里那个高兴啊! 不说别人,就说宝器吧,一身软甲穿在身上,似乎抽条了,人又长高了,更结实了,看来,战场的历炼给了他成长的机会。 端翌已经想起来了,热古丽这个名字,之所以熟悉,是自家小女人提起过,赵子获曾经被一名叫热古丽的北疆女子掳走,所幸后来赵子获借机逃走。 如若不是赵子获现在闯进来,端翌还不能确定,这叫热古丽的女子是夜萤说的那名热古丽。 现在看情形,可以确定无疑了。 “你们两人,何事在军帐外喧哗?” 端翌眉眼一闪,朗声问道。 赵子获和宝器跪在下首,两个人听到端翌的声音,不由地扭头互相对视一眼,呃,这声音竟然如此熟悉?怎么好象端大哥的声音? 嗯,只是巧合吧? 这世上声音像的人多了是。 他们俩也不敢抬头,军中直视主帅可是大不敬的行为,尤其是象他们这样低阶的军官和士兵。 所以依旧低着头,赵子获抢先回答道: “启禀将军,属下赵子获,是16营的千户,这名敌首,说起来在两国未开战前,和我订下婚约,所以我想大胆请将军饶她一命,不论如何,她也算是我大夏人的媳妇,对自已人,还请将军手下留情。” 若不是在主帐中,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端翌差点没笑喷。 好家伙,按萤妹的说法,赵子获这下名草有主了? 他竟然为了热古丽,冒着被杀头的危险,来为她求情? 呃,太好了,以后这家伙也不会好死不死,整天跟只苍蝇一样“嗡嗡嗡”围着萤妹打转了。 哼,这家伙还是萤妹那啥“青梅竹马”。 这世上,哪有拆不散的“青梅竹马”?要有拆不散的,就要怪拆的人不给力。 端翌心里美得直冒泡,确定此热古丽就是彼热古丽,端翌怎么可能杀了她? 原本也没有打算杀她好不好? 端翌眉眼一闪,心下拿定了主意,便冷哼一声: “阵前与敌首眉来眼去,惑乱军士,她可是吉尔疆察部落的公主,赵子获你可知这样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宝器又疑惑地扫了赵子获一眼,得,这声音,真的和端大哥好象啊。如果能抬头看一眼就好了,看一眼,就知道上面坐的人是谁了。 不过,不可能是端大哥啊…… 宝器心里想着这些小九九,眼神就涣散起来,一心想偷瞄一眼上首的神武将军。一时间竟然忘了热古丽是吉尔疆察部落公主这个爆炸性的消息。 声音能和端大哥如此相似,只是人不知道是不是长得和端大哥一般呢? 不过,宝器脑袋才想抬起来,就被边上一名护卫狠狠地瞪了一眼,宝器吓得只好继续低着头,不敢动弹。 想想也不可能,端大哥怎么可能是神武将军靖王爷呢?那萤姐岂不是成了将军夫人靖王妃? 还有,傅大夫和端大哥关系如此亲近,怕也不是真的傅大夫吧? 乱了,自已脑子乱想什么? 宝器低着头,觉得还是继续关注赵子获,小心从他嘴巴里乱说什么为宜,搞不好,抄家灭族,整个柳村都要跟着赵子获倒霉。 他已经想好了,如果赵子获真的说了什么不得了以下犯上的话,他就说赵大哥因为战场疲惫,精神高度紧张,神智迷糊,说的都不是正常人说的话。 希望这一招,能蒙混过关。 端翌的声音威严中带着杀气,赵子获闻言,这下也是第一次知道热丽的公主身份,他心中一凛,哪里还顾得上分辩这声音和谁很像,他低首恭敬地回道: “将军,我并无在阵前和敌首眉来眼去,是在大败敌军之后,无意中发现敌首是我的未婚妻,恳请将军明察。 如若将军愿意玉成好事,饶热古丽一命,属下感激不尽!” “光感谢有什么用?热古丽,命你父王开城门投降,其余事情皆好商量。” 端翌不客气地对热古丽道。 “将军,你这个条件太过份了,恕热古丽难以从命!” 热古丽说话声音却不是很坚决,她知道,如果光是守城,吉尔疆察部队和大夏军队尚有一战之力,以城中的储备,至少还能坚持三个月,但是三个月后,随着冬天的来临,大夏军队熬不住寒冷,就有极大可能撤兵。 因此,热古丽知道自已可以谈金钱交换等条件,却不能以投降为谈判筹码。 “热古丽,你是觉得吉尔疆察部落尚有一战吗?哼,告诉你,五日内,本王必定攻破你族的城门,到时候再谈条件,你们就没有任何优势了。” 端翌不客气地道。 第九百九十六章将军妙计 赵子获听了神武将军和热古丽的对话,不由地倒吸了口冷气,这下可好,他就算愿意牺牲自已娶了热古丽,可是热古丽现在身份变了,不再是一个普通的蛮子,而是变成了吉尔疆察部落的公主。 如果热古丽只是敌将,或许可以劝降后设法保住性命,但是现在将军要拿她的命换吉尔疆察部队的投降,这可能吗? 以赵子获对敌的经验,知道蛮子凶残异常,绝无可能。 而热古丽偏偏也不屈服,两人这下对上了,如何是好? “将军所言太荒谬了,这是欺负我们吉尔疆察部队的城墙是豆腐渣吗?” 热古丽冷哼一声,矜持地站立着,维护着公主的高贵。 就算下一秒要面对被斩杀的命运,她也不会眨一下眼睛。不过,当她转头看到赵子获为了她,单膝跪在将领前时,心里自是不无遗憾。 赵大哥风采依旧,若是当日不借机偷偷逃走,现在她和他,想必已经成就一段美好姻缘了吧? “热古丽,你现在已经是本王的手下败将,吉尔疆察部落的倾覆,是大势所趋。不信,你拭目以待。” 端翌微微一笑,看着眼前的热古丽,又扫了一眼单膝跪在地上的赵子获,若有所思。 热古丽被押到军帐中,端翌派了一支强健的队伍层层防护,严防敌军劫营救人。 热古丽此时于他,大有用途。 赵子获和宝器晕乎乎地退出主将营帐,候在门外的胡千户倒是十分意外,看着毫发无损的赵子获,不由粗鲁地道: “哟,我以为二位进去,不是被打二十军杖,就是被砍了脑袋,以儆三军,没想到你们竟然全身而退,还真是有一手啊?” “胡千户,做人但留一线,说话不要太过份了。” 赵子获狠狠瞪了胡千户一眼,拉着宝器转身就走。 “哟,算你有本事,不过,擒获敌首的军功,可是记在我身上,哈哈。” 胡千户得意地笑道。 他放肆的笑声,一直伴着赵子获和宝器离开。 “赵大哥,明明是你把热古丽擒获的,摘桃子的是胡千户,现在军功却让他们拿走了,这不公平。咱们必须得向神武将军申诉!” 宝器被胡千户一刺激,忿忿不平地道。 “不。我不可能拿热古丽去换军功的。” 赵子获见宝器楞头楞脑地就要往主帐去,便一把拉住他。 一而再,第一次将军不怪罪他们闯擅闯主将军帐,第二次可就没准了,万一将军怪罪,被杖毙也是没话可说的。 宝器本也不是不懂事之人,可是将军的声音,实在太像端大哥了,以至于他竟然毛起了胆子,想要找主将说理。 赵子获这一吐露真情,宝器自然停下了脚步,也是,假若敌首变成白雪,他会拿白雪去换军功吗? 不可能的。 “赵大哥,那怎么办?你和热古丽,是玩真的吗?你们什么时候对上眼的?我怎么不知道?” 宝器也是八卦之心大起,拉着赵子获问个不停。 赵子获无奈,只好回到自已的军帐中,把他往热古丽的往事说了一番。 而此时,主将营帐中,傅太医刚听到端翌对他说,找到宝器和赵子获了。 傅太医大喜,道: “臭小子在哪里?我好去看看他。” “就在左近的16营,没想到这么近,咱们却从来没有遇到过他们,赵子获和他都在16营。” 端翌道。 “太好了,我现在就去见他们。否则,宝瓶肯定会把我念死了。” 傅太医兴奋地道。 “慢,先别急着去见他们。我有一计,你且听听,有没有道理。” 端翌的话,十分凝重,傅太医自开战以来,还没有见过端翌有此慎重的表情,傅太医不得不也正形起来。 听完端翌说的计策,傅太医先是楞了一会,才徐徐道: “王爷此计甚妙,不过,我担心赵子获会不会配合?” “他已经在众人面前公然说热古丽是他的未婚妻了,由不得他了。即便他自已的声名不顾了,难道不顾热古丽的。” 腹黑王爷端翌乐呵呵地笑了。 傅太医看着端翌,好一阵无语。 赵子获,谁让你惹到王爷的女人呢? 不过,那热古丽,长得国色天香,虽然是异邦的姿容,但是美是没有国界的,即便大夏朝的男人看到她,也觉得我见犹怜。 好吧,似乎,对赵子获也没有不公平。 热古丽的营帐中。 热古丽发现,神武将军对她这个俘虏待遇似乎还不差,她所居住的营帐,至少是参将级别的,收拾得挺干净的,还派了两名侍女来侍候她。 想到赵子获,热古丽的心就乱糟糟的,万万没有想到,她和他分开后第一次见面,竟然是在战场上。 而且,现在两国已经成了敌对不可调和的国家。 若是以前,签订停战协议之时,还有机会通融,现在看来,她和赵子获,已经绝对不可能成亲了。 偏偏这傻子今天还当着众人的面,说他和她订了婚。 换成从前,热古丽早就欢欣鼓舞了,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下,赵子获不是给自已找麻烦吗? 热古丽愁肠百结,心内纠结不已。 就在这时,营帐被掀开,一张英俊的面容出现在她眼前。 热古丽一看,是端翌,不由心内暗自紧张起来。 她知道自已容颜出色,大部份男人见了她,都会恨不得把她占为已有。 正是因为如此,母妃才要她从小把脸蒙起来,并且督促她勤练武功,告诉她,未来这样她才有自保之功。 现在若说这敌军的主将,想要趁机占她便宜,简直是顺理成章的事。 热古丽不由暗暗心生畏惧。 虽然她无意中学得绝世武功,可是神武将军的名头,在北疆可是赫赫有名。单打独斗,且不占据主场优势,热古丽根本没有信心打得过神武将军。 她也万万没有想到,神武将军如此年轻,而且英挺不凡。 奈何,她心中早有了赵子获,即便这位敌军主将长得再如天神般夺目,她也不会动心了。 反而这时候,她开始担心起自已的人身安全了。 “你想做什么?” 热古丽退后一步,身上散发出警戒的气息,面对着端翌,发出警惕的喝声。 第九百九十七章人体上的针线活 “我想做什么?”神武将军那夺目英气的脸颊上掠过片刻迷惑,然后展颜道,“我是来和你做个交易的。” 热古丽下意识地护住了胸前,这是女人在面对强势来犯的男人时无意中都会做的自我保护动作。 “公主殿下,我和王爷此番前来,是有一个对您十分有利的交易要和你谈。” 就在这时,端翌的身后,闪出一个人来,声音温润低沉,手里摇着羽扇,亦是一位风度翩翩的美男子,正是傅太医。 热古丽没想到,原来神武将军并不是一个人前来,而是和下属一齐来的,也就是说,神武将军此番,真的是和她谈判,并不是意图侵犯她。 热古丽这下定了神,放下戒备的手,以一个公主应有的高贵姿态,严肃地问道: “什么交易?” 端翌示意傅太医把他的构思说出来,这种事,由他来讲,怎么带着一股别别扭扭的味道呢?似乎挟公器以报私仇。 傅太医说完,热古丽陷入了沉思,她也不是傻子,知道大夏朝不可能这么容易拱手送给她一个王朝,甚至连她的亲事也安排好了,但是,王国她或许不羡慕,而那个人,却是她想要的。 尤其是,在众军士的包围中,明明很危险,但是为了她的安危,他愿意放弃对他自已来说十分重要的荣誉和前程,来保护她,这让热古丽十分感动。 看腻了王宫中的爱恨情仇,热古丽想要的是一份单纯而执着的感情。 而赵子获,就是她想要的那个男人。 这个交易里,赵子获是最重要的那块砝码,终于让热古丽心中的天秤发生了变化。 不过,热古丽仍然是吉尔疆察的公主,就算是在距离幸福最接近的时候,她还是有一部份理智是贡献给自已的部落的。 “神武将军,咱们还是以五天为期吧,若是你的军队真的能攻破我们部落固若金汤的城墙,我愿意和你达成这个条件。” 在傅太医看来,热古丽这一说法,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如果大夏朝军队攻不破城墙,那她就不谈这个条件了? 说来说去,热古丽还是不太相信大夏朝的军力,已经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依然停留在过去的印象里。 “公主殿下,我想你在营帐里也发闷吧?不如我们到外面走走?” 傅太医有心向热古丽展示一下大夏朝军力的部份,端翌自是明白他的心思,微微点头应允。 热古丽有点意外,但是当她随着傅太医在重兵把守下,在大夏朝军士的营帐间穿行时,热古丽原本侥幸之心,慢慢变得沉重起来。 她没有想到,休战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大夏朝兵强马壮,秩序井然,俨然换了一支队伍。 从开战到现在,已经接近大半年了,但是大夏朝的军营里,甚少见到兵士颓靡的神情,他们军姿严整,身上似乎有一股一往无敌的神气,这让热古丽暗暗震惊。 什么时候,大夏朝的军士彪悍至此了?这种神气,不是北疆军士才有的吗? 热古丽暗暗有点明白,这就是为什么北疆此次开战落败的原因之一了。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导致北疆兵败如山倒的:原本吉尔疆察部落联合各部落出征的重要理由,是神武将军斩杀了阿不都王子,侮辱和挑衅了北疆的尊严。 师出有名,正气凛然。 但是谁知道,阿不都是侧妃和卫队长私通的私生子消息一传出去,军民哗然。 师出无名,自然兵败如山倒。 “傅太医,这是什么帐篷?怎么挂了个鲜红的十字?好象特别醒目啊!” 热古丽沉重的脚步在一排营帐前停了下来。 “哦,这是我们的医疗帐篷,至于这十字,就是代表医疗的意思,我们所有的伤兵,都能在这里得到及时适当的救助。” 傅太医自豪地道。 “这是医疗场所?能参观一下吗?” 热古丽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整齐划一的医疗帐篷,没有细数,但也有三、四十顶,一溜过去,全部采用统一的红十字标志,而这些帐篷与边上的生活帐篷又隔开了一段距离,似乎有意为之。 整齐干净的帐篷,四周的环境也是干干净净,没有热古丽印象中伤患聚居帐篷的肮脏、虫蝇乱飞,带血的崩带不时吸引着被腥味引诱过来的苍蝇…… “可以参观,又不是什么机密。” 傅太医笑道,这些伤患托了夜萤的福,他在柳村时,和夜萤探讨过大规模伤患如何及时进行救治的话题。 而夜萤的谈话,给了他很多启发。 自然,夜萤是依着后世发生紧急群体性伤亡的标准来和傅太医探讨的,其中,傅太医印象最深的是,必须保持医疗环境的卫生、整洁,这样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伤患被感染的概率。 同时,伤口逢合术的开展,对以枪箭伤为主的战场伤员来说,极大地降低了他们的死亡率。 同时,伤口的清洁护理等专业知识,也被傅太医在被夜萤谈话触动的基础上,进行了整理的发挥。 至少,他已经从球兰叶等植物中,提取出夜萤所说的消炎抗菌药物,制成了冲洗液和护理液,对伤患的伤口进行涂抹,极大地减少了过去刀箭伤必然会出现的红、肿、热、痛等病症。 战场受伤后,能得到及时救治,这对士兵们的士气鼓舞极大。 在战场上,士兵们最害怕的就是受到刀箭伤,他们过去认为,只要受了刀箭伤,十有八九就活不成了。 但是现在,经过傅太医的推广医疗技术,只要是不伤及内脏的重伤,十有八九都能治愈。 眼看着受伤被抬下去的兄弟十几天就活蹦乱跳地出现在自已眼前,军士们勇气愈盛。 士兵们多少是有些迷信的,如今在他们看来,那挂着红十字的医疗帐篷,就是他们生命的守护神。 热古丽进到帐篷中时,让她意外的是,帐篷里并没有脏臭、血腥之气,到处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而更让她意外的是,这帐篷里竟然有人在做针线活,而且是在人的身体上做针线活…… 第九百九十八章雷霆之怒 “傅太医,你们这是什么酷刑,比我们北疆还残酷!是刑罚那些不战而逃或者懦弱的士兵们?” 热古丽看着那些嘴上戴着口罩的人在士兵们身上飞针走线,不由吃惊地问道,还忍不住捂住了嘴。 她虽然是带兵打仗的将领,但也是一名女子,看到这眼前令人毛骨悚然的画面,自是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呃,这不是酷刑,相反,你看到的这些接受缝合术的人,是我们最勇敢的士兵。他们身上的伤口,就是他们勇气的证明。 施用缝合术后,我们的士兵能很快康复,再次奔赴战场。” 傅太医摇着羽毛扇子,得意地笑道。 热古丽是敌国公主,他自是不会把所有关于缝合术的秘密都告诉热古丽。 比如,热古丽或许由于受到惊吓刺激,也没有发现,这些接受缝合术的士兵,都一声不吭,并没有表现出针线入肉痛苦的模样,脸上淡定自若…… 傅太医已经提纯了麻沸散,把它应用在手术缝合下,若是再进一步提纯试验,就有极大的可能,运用在深度的手术中,如那些伤及肺腑的士兵。 到时候,即便那些受了重伤的士兵,也会有机会得到救治…… 而抗菌消炎更是秘密中的秘密,若不是要向热古丽展示大夏军的实力,象进行缝合手术的帐篷,除了大夫和伤患,其它人都不能入内,因为这样会带进去细菌。 傅太医并未向热古丽点明这些其中的关键,因此即便热古丽日后回到部落,想要依样画葫芦,也是模仿不来的。 热古丽走了一圈之后,已经开始慢慢明白,原来,大夏朝军伍已经脱胎换骨,和从前她印像中的软弱无能的军队完全不一样了。 而军士们精神上的脱胎换骨,似乎缘自于诸多微小不一样的改变,比如,那些画着红十字的帐篷;比如,他们军队中奇奇怪怪的训练军械…… 傅太医把热古丽又送回营帐中,看到热古丽脸上那种起先惊奇,后来严肃、震惊的表情,傅太医心里象吃了补药一般,美滋滋的。 柯柯哒,终于能向敌国要人展示一下他们军事的强大了。 至于为什么要把热古丽赶紧送回营帐中,是因为三军操练的时辰到了。 热古丽只看到奇形怪状的军械,扔在地上的铁饼等东西,但是并不知道如何操作。 这是大夏朝军队的机密,可以让热古丽一窥一二,但是却不能让她知道全部。 自然,这些器械就是夜萤在柳村打制的单、双杠,还有杠铃等后世的运动器械。 端翌和傅太医发现了这些器械的实用性,把它们引入军中,要求三军每天早晚准时操练两次,每次都必须完成全套动作。 大夏朝的士兵因此在体能上得到了极大的拓展,这也是热古丽感受到的,大夏朝军士愈发彪悍血性的精神面貌。 当然,光看到器械,热古丽绝对不晓得它们是做什么用的,所以傅太医也放心展示了一番。 而且,五天后,如果交易失败,以热古丽的身份,也不可能放她回国,最好的结局,就是被圈养在大夏,安度余生。 当然,如果交易成功,热古丽如端翌所愿的话,那么大夏朝的军威展示,必将给她一个深刻的印象,让她明白,大夏朝的军队也是不好惹的。 五天后的凌晨。 傅太医再次出现在热古丽的营帐中。 “公主殿下,今天我们将攻打你们部落,并将一举击溃,依着咱们的之前的交易,我特请你前去观战。” “观战你们的失败吗?” 热古丽脸上浮出嘲讽的微笑,在她心里,虽然觉得大夏朝的军队已经很强大,精神和体能面貌似乎都涣然一新,但是说到要突破坚实的吉尔疆察京都的城墙,那还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请。” 傅太医礼貌地一伸手,做了个请出的动作,也不和她争辩。 夜姑娘不是说嘛:事实胜于雄辩。 两人各怀心事,各自支持着自已的国家,走出了营帐。 赵子获站在出征的队伍里,眼睛一直往热古丽被囚禁的营帐里瞅去。 那个营帐,四周都有重兵把守,即便知道她在里面生活得还好,但也依然是囚犯,一想到这些,赵子获心里就揪揪的,一阵难受。 不过,当国家和感情发生冲突时,赵子获清醒了不少,只能把对热古丽的情感压制在心里。 因此,这些天,他都没有再做出冲动之举。 尤其是他多方打听,热古丽被防护得很好,并没有受到不必要的骚扰时,他的头脑便更加清醒了。 热古丽现在是国家的敌人,落入大夏军方手中,最后军方总是要和她算总帐的,他希望自已能多立战功,然后有资格拿着战功,为热古丽抵掉一些罪行。 至于其它的,赵子获并没有想太多。 今天,大夏军就要发起总攻,旌旗猎猎,旗帜鲜明。 神武将军站上高台,做最后的战前总动员。 神武将军的讲话,言简意骇,没有过多的浮夸,但是有一点让这些士兵们信心倍增的,他道: “今天我们将使用一种新的攻城利器,借助雷霆之怒的力量,炸开吉尔疆察京都厚实的城墙,实现我们此次战役的最后胜利。” “神武将军威武!” “大夏必胜!” 军士们雄浑有力的喊声震天动地,随着冲锋的号角吹响,所有的士兵都向吉尔疆察的城墙方向压去。 “人数多不足于成事,我们的城墙内设有种种防备的大型军备,你们攻不破我们的城墙的!” 热古丽稳住心神,努力做出平静、镇定自若的样子道。 “嗯,如果是以前我相信,但是这一次,战争的局面一定会被我们改写,你听,雷霆之怒已经开始吼叫!” 傅太医微微咪上眼睛,手中的羽扇指着吉尔疆察的城墙方向。 “轰轰轰!” 一阵震天撼地的巨响,热古丽觉得脚下的地皮都震颤起来,她脸上不由露出茫然、懵懂、震惊的神情…… 第九百九十九章新晋附马 热古丽被震住了,否则,她只要转脸就会看到,其实傅太医脸上震惊的神情也比她好不了多少。 说实在的,此次爆炸的威力,远远超出了傅太医本人的意料。而这一切,不过是端翌源于夜萤炸开蝙蝠洞的一个灵感。 远远地,就看到城墙被炸开了一个豁口,然后,大夏朝的军士如蚂蚁般拼命涌入…… 热古丽看到这样的场景,不由地眼睛一涩,眼窝里涌出了热辣辣的泪水。 万万没有想到,被吉尔疆察部落引以为傲的坚实城墙会这么快崩塌,五天之约,大夏军队引发了雷霆之怒…… 这时,热古丽忽然听到耳边传来大夏军队震天动地的欢呼声。 她赶紧擦干眼泪,定晴一看,只见前方的城墙顶上,赫然出现了一面颜色鲜艳的军旗,画着皇家独有的龙纹标志,正是神武将军专属的旗号。 见已方军队已经把军旗插到对方的墙头,大夏军士士气大振…… 这场战斗只进行了不到两个时辰,吉尔疆察部落城墙被攻破后,被那雷霆之怒吓傻了眼,在王宫里打出了投降的白旗。 “赵大哥,你这回可立了大功啦,你是第一个把军旗插到吉尔疆察的城墙上的!这回,那胡千户怎么也抢不走你的功劳了!” 宝器擦着刀上的鲜血,乐呵呵地对赵子获道。 “你这小鬼,若是没有你从旁护卫,我也不可能这么顺利,这份功劳,咱们俩都有份。” 赵子获眉开眼笑,护卫着象征胜利的军旗,不禁有一股扬眉吐气之感。 …… “靖王爷,我同意你之前提出的条件,不过,我有一个担心。” 热古丽扫了一眼一屋子垂头丧气的吉尔疆察贵族,其中包括她的父王和母后。 真是奇耻大辱啊,北疆还从未这么惨败给大夏军队。 可是一想到自已是输在雷霆之怒上,北疆的贵族们心中似乎有了点安慰。他们输的不是大夏朝的军队,输的是上天发火的怒气。 当然,这也是端翌担心的事情,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想到,如果让赵子获娶了热古丽,以后他们的后嗣便有一半的大夏血统,从血脉和文化上逐渐让北疆蛮子归顺。 “什么担心?” 端翌看着下首肃手恭立的热古丽,此时她倒是拿出一个俘虏应有的诚意来,至少面上的态度十分恭敬。 “赵子获他是否同意?” 热古丽犹豫了一下还是当众问了出来。 “他不是说你是他的未婚妻吗?怎么可能不同意?何况,他娶你,也是我朝御赐的喜事,为了两国百年交好,我想,他肯定会欣然从之的。” 端翌眉毛都不眨一下地道。 傅太医右眼角微抽了一下:呃,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把情敌“流放”千里,做得这么大公无私的。 热古丽闻言,稍放下心来,又扫了一眼垂头丧气的北疆贵族们,毅然决色地点头道: “那好,我同意!” 这句话一出口,顿时所有的北疆贵族眼里都释放出了为之一松的光芒。他们知道,热古丽答应了神武将军的条件,那么他们的小命就保住了。 不管是不是变成附庸国,至少今后他们仍然还是贵族,还是能够继续过醉生梦死的生活。 赵子获正起劲地用铁鬃刷着自已的铁甲,把上面的泥斑血块都一一涮洗干净,整件铁甲被他刷得亮闪闪的。 宝器在边上羡慕地道: “赵大哥,你把铁甲涮得这么干净,是准备领奖章时穿吗?” “那是自然,整洁威武!嘿嘿,我得到可靠消息,这次虽然还做不了参军,但至少是个指挥长了。离参军又近了一步。” “真的?太棒了!” 宝器在边上也替赵子获高兴不已。 “小鬼,你已经是百户长了,年纪轻轻就有了军功,很容易就出头的。以后,你比我前程远大。而且,赵大哥我会罩着你的。” 赵子获拍了拍宝器的脑袋。 这小家伙真的是天生的打仗机器,在战场上仗着天生的蛮力,杀蛮子如提刀砍瓜一般,一刀一个,一刀一个,把蛮子吓得屁滚尿流,不知道这杀星是哪冒出来的。 “16营千户长赵子获接王爷懿旨!” 就在两个人相互调侃谈笑之时,突然,一队军士昂首挺胸走过来,打头的军士扫了眼赵子获,认出是他后,掏出了杏黄的懿旨诏书。 “16营千户长赵子获指旨!” 赵子获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晓得神武将军靖王爷会突然亲自给自已颁懿旨,难道自已这次功劳盖过了所有人? 不可能,功劳最大的应该是火药营的人吧?正是有他们的炸药先行,才有他们攻破城池之举。 赵子获不是贪功之人,不过,看着眼前颁旨军士威严的样子,赵子获觉得,还是先接了旨再说。 宝器虽然不是指定的接旨之人,但此时也跟着赵子获单膝跪下,静听懿旨。 当然,面上老实,并不代表宝器心里就老实淡定,他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心里暗暗为赵子获而高兴。 天呐,他的偶像神武将军靖王爷特意为赵大哥颁来懿旨,赵大哥这回可是大发了,一个指挥长肯定是跑不了的,回头一定找赵大哥讨酒喝。 作为和赵子获“青梅竹马”的人,他宝器真是与有荣焉啊!往后在军士中也能瞎逼逼吹几下牛了,哈哈! 赵子获不知道宝器心中所想,却总觉得有些异样,不由得心中忐忑…… “属下接……接旨!” 听完军士宣的懿旨,赵子获说话时差点没咬着舌头。 “赵大哥,成亲?和热古丽公主成亲?赵大哥,你今后是亲王了呐?不,是驸马了? 乖乖隆个冬,比参将大多了。” 宝器热情洋溢地道。 万万没有想到,神武将军靖王爷竟然玉成了赵大哥和热古丽的亲事? “成亲?和热古丽?” 赵子获拿着杏黄的懿旨,一脸茫然。 “驸马爷,我们是王爷安排侍奉您的手下,请您随我们到驸马帐中更衣洗尘,一会要和热古丽公主殿下晤面。” 赵子获一脸懵逼地被那些侍女侍卫们架着走了,宝器自是不会离开赵子获,他突然觉得赵子获现在的精神状态似乎不太对劲啊,并没有马上要荣升附马的喜悦? 呃,莫非赵子哥不喜欢那个敌国公主? 可是,王爷的懿旨中说了,这是关系到两国和亲的大事,赵子获就算不愿意,也只能依旨而行吧? 宝器突然一拍脑袋,谁说赵大哥不愿意呢?他一定是欢喜得傻了,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他们不是闯了将军的营帐,说热古丽是他未婚妻吗? 对,肯定是王爷善解人意,因此玉成了这桩美事! 第一千章我是你姐夫 赵子获的脑子是蒙的,他万万没有想到,大夏朝的军队攻破了吉尔疆察部落的城池,意味着整个对北疆的战役占据了优势,他却要和热古丽成亲了。 什么鬼? 不过,这条讯息中唯一的好消息是:这证明热古丽的性命保住了。 至少,懿旨中还称热古丽为公主,说明神武将军并未有将吉尔疆察部落直接吞并念头。 赵子获木然地被引导香汤沐浴、更衣,然后重新束扎了头发,戴上玉质发簪,直到走出营帐,脑子里还是晕乎乎的。 倒是一直候在门口的宝器大吃一惊,道: “哟,赵大哥,果然是人靠衣装,看不出来,你俨然是一位富贵的王孙公子啊!” “呵呵,小兄弟,你说错了,赵大人已经是王族的一员了。” 边上一名文士点头哈腰地道,一脸阿谀讨好。 赵子获闻言,眉头一皱,并无喜悦之色。 “赵大哥,你不高兴吗?热古丽姐挺漂亮的呀!” 宝器跟着赵子获前往另一个营帐,身边的侍卫见宝器寸步不离,倒也不敢把他驱走。 赵子获也说不清楚心中的滋味。 和热古丽成亲?留在吉尔疆察? 一切都显得太突然了。 他的脑子里模糊掠过夜萤的身影,但是他却又知道,夜萤已经嫁作人妇,其实,真的不可能再和他有什么。 他放不下的,只是过去的一番痴念罢了。 或许,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 他当初在柳村,迟迟没有向夜家提亲,谁说不是心里还藏有别的野望? 那时候的他,还可以在选与不选夜萤之间来回徘徊。 但是当夜萤突然被许给吴大牛时,他才真正着急起来,省视自已的内心,赵子获才发现,原来夜萤在他心里占了那么重要的位置。 他以为入伍以后,建功立业,能够挽回夜萤。 但是当他看到夜萤愈来愈焕发出不一样的风采时,赵子获只能苦涩地承认,他和夜萤,再也回不到原来两小无猜的时候了。 “赵大哥,真没想到,咱们再次见面,竟然是两国敌对之时。” 一掀营帐,出乎赵子获意料的是,出现在面前的,赫然竟是热古丽。 看着赵子获,热古丽轻启朱唇,款款细语。 明眸皓齿的她,原本就艳绝北疆,此时终身有托,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让她更添几分风采。 赵子获一向坚硬的心里,猛地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 “呃,真无聊,赵大哥进去了大半天,也不让我跟着,听里面也没有什么大的动静,算了,我还是先回自已帐中睡大觉吧!” “保镖”宝器倾听良久,并未听到赵子获入帐后有什么异常的声响,不由地伸了个长长的懒腰,边打着呵欠边往自已营帐走去。 “宝器!臭家伙,我总算找到你了!” 就在宝器张开嘴肆无忌惮打哈欠之时,他突然听到耳边传来晴天霹雳一般的熟人的声音。 宝器一个哈欠没打完,嘴巴张得大大的,半天合不上。 “唔,唔……” 宝器只听自已耳边“格登”一声响,嘴巴是真的合不上了,只能发出了“唔唔”的响声。 “哎,真是熊孩子,我不过是叫你一声,你急什么急啊?” 傅太医闪身出现在宝器面前,见宝器吓得连下巴都脱臼了,便把一手放在他头顶固定支撑着,另一只手将他的下巴往上一托。 宝器只听下巴“卡巴”一声,顿时又能说话了。 “傅大夫,吓死我了,你就不能正常一点出现在我的面前吗?” 宝器心虚地道,眼神闪烁不定,还不时朝着傅太医背后看。 傅太医冷哼一声道: “是不是怕你姐姐会出现啊?放心,这里是边疆战场,她怎么可能会出现呢?” “呃,她不会出现,那你为什么出现了?” 宝器吱了一声。 “哟,臭小子,偷偷跑出来还有理了。你姐快急疯了,托我此行一定要找到你。” 傅太医在宝器头上敲了一记。 “哎哟,疼。傅大夫,为什么你会出现在这里?被征做军医了?” 宝器还是疑惑。 “首先,你叫错了,以后不许叫我傅大夫,叫我姐夫。另外,我不是被征做军医,我本来就是军医。” 傅太医知道到了此时,也没有再隐瞒的必要,对宝器坦然道。 “什么?姐夫?这是怎么回事?” 宝器再傻,也知道这件事开不得玩笑。一时间忘了傅太医说的第二件事,在他看来,自然是傅太医莫名变成姐夫的事重要了。 “哼,告诉你,我和你姐订婚了。待此次大捷,班师回朝,就准备与你姐成亲。 哦,当然,按柳村的规矩办的话,我们还得等你姐有了孩子才能成亲。 你这小鬼,满世界找不到你,错过你姐的订亲仪式,待我们成亲时再好好弥补吧!” 傅太医看到小舅子毫发无损,心情大好。 “呃,你和我姐订亲,怎么没经过我同意?我觉得,你配我姐,太老了点。” 宝器嫌弃地看着傅太医。 傅太医顿时一阵无语。 “臭小子,走吧,带你去见端大哥。” “什么?端大哥也在这里?” 宝器顿时欢欣鼓舞。 万万没有想到,在北疆战场上,竟然能遇到两个他最想念的人。 “是的,走吧。” 傅太医微笑不语,不过,宝器一句他太老了,却让他有点暗伤。 “这不是神武将军的营帐吗?我知道了,端大哥一定是给神武将军做幕僚吧? 太厉害了,我都等不急要见他了。” 在傅太医的带领下,宝器来到端翌的营帐前,他自然认出来,这就是此前他们闯的神武将军的营帐。 饶是他调皮,但是在主将的营帐前,还是乖乖地放低了声息。 “嗯,端大哥可比你想的要威风,哈哈!” 傅太医一看自家小舅子一脸懵懂的样子,突然觉得很有趣,不禁笑出了声。 看到傅太医随意地一掀帘就要进去,宝器有点紧张地道: “姐夫,你没有叫侍卫通报,如此擅闯,怕是会闯大祸!” 一句姐夫叫得傅太医美滋滋的…… 第一千零一章合体 “别人闯有事,我闯不妨事。” 傅太医乐呵呵地道。 但是宝器自然不可能马上相信他,只见他一把扯住了傅太医的衣袖道: “姐夫,你不想要命,我还得替我姐考虑考虑呢,万一你回不去,可就耽误我姐一辈子了!” 呃,这臭小子,原来是担心他姐而不是担心他。 傅太医心内微哂,可是被这几声姐夫叫得美滋滋的,也就不以为忤,笑道: “你当主将营帐是谁想闯就能闯啊?你没看这些侍卫都认得我?” 宝器定晴一看,果然如此。平时杀神恶煞的侍卫,此时呆若泥塑,视他们为无物。 宝器楞神间,傅太医已经扯着他的胳膊走进去了。 主帐大营,一如宝器上次闯进来一般威严肃穆。不过,由于主将没有在处理公务,所以这一回不象上次闯进来时,两边站了好多面目肃杀的侍卫。 只见营帐正中摆着一条黑漆描金的长案桌,长案桌后,因为是休战时分,神武将军身着玄色常服,正伏案书写着什么。 宝器在军中学得军纪严明,自是知道自已职位低下,不能直视主将,因此垂眉顺眼,不敢正眼看神武将军。 “宝器,你来了?让我们找得好辛苦。江南常州李三白,这是什么名字?起得也太难听了。我让你好好多读点书,你就是不听,现在你看看?让人笑话了吧?李三白,这名字……” “呵呵,李三白?的确是太难听了!” 傅太医也笑了起来。 李三白,是宝器报名参军时随便起的名字,就他那半桶水不满的文化功底,能懂得起名就不错了。不过,没想到却惨遭主帅的嘲笑!这脸丢大了。 宝器低着头行礼,但觉上首的声音不对,除了姐夫的声音是熟悉的,那嫌弃自已叫三白的声音也不陌生啊? 那不是神武将军吗?可是为什么他会发出和端大哥一样的声音呢? 宝器再也忍不住了,顾不得不能直视主帅的禁令,猛地抬起头一看,只见上首那正含笑看着自已的人,不是端大哥是谁? “端,端大哥?” 宝器嗫嚅地叫道,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还用手背用力擦了几下眼睛。 “呵呵,你这臭小子,还好战场杀敌没有给我丢脸,不然就冲这名字,我都不敢说我认识你,还教了你功夫!” 端翌站起身,又好气又好笑地从上首走下来,径直走到宝器跟前,看着如庙里泥塑一般呆楞的宝器,用拳头在他胸前轻轻打了一下。 “端大哥,神武将军?原来你们是同一个人?难怪上回我进来,就觉得声音特别象你。不过我不敢抬头看,还以为只是声音相象。 我的天啊,端大哥,你是神武将军?” 宝器不由地冲动地差点跳起来。 “唔,是我。” 端翌点点头,终于面对柳村来的人坦诚了自已的身份,他心里也有几分释然。 可是一想到要如何面对夜萤,要怎么让她接受自已就是神武将军,端翌又一阵头疼。 如果自家小女人象宝器一样“惊喜”就好了。 怕只怕,她知道真相后,对自已不依不饶的。 “端大哥,太好了!真是万万没有想到,你就是神武将军!” 宝器先是呆滞不已,然后突然欢喜地跳将起来,一把抱住了端翌,接着,突然又回过神来似的,上前扯着傅太医的手,道: “那端大哥是神武将军,你又是谁?” 是啊,你又是谁?整天和神武将军凑在一起,鬼鬼祟祟的,你又是谁?说你是无名小卒谁会相信? “我吗?”傅太医指着自已的鼻尖一笑道,“我是傅太医!” “太医?难怪你这么厉害,把柳村的时疫都化解了,原来你竟然是太医?” 宝器这些日子在军中学到了不少东西,至少明白,能进太医院,被称为太医的,都不是普通的大夫。 “还好啦,水平一般一般,多亏了你们无私相助,尤其是你,勇敢地‘献出生命’来,否则,给了我缓冲的时间,否则,哪有这么快化解柳村的危局?” 傅太医赞许的拍了拍自已小舅子的肩膀。 “这是我应该做的啦!”宝器大大咧咧地一笑,“若是当日不勇敢,哪有现在的姐夫啊!” “哈哈!” 闻听宝器此言,端翌和傅太医都相视一笑。 “对了,赵大哥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突然成了吉尔疆察部落的驸马爷?” 宝器见到了端翌和傅大夫,心中原本对神武将军的畏惧一扫而空,还有什么比发现军中主帅竟然是自已的师傅更痛快的事呢? “这个嘛,赵子获不是说热古丽是他的未婚妻吗?所以我们就成全他了。” 端翌微微一笑道,一脸正气凛然。 “哦,原来如此。” 宝器不疑有他,豁然开朗地点了点头。 接下来,宝器便压抑不住心中的喜悦,“吧几吧几”地开始问了端翌和傅太医许多问题…… “从今以后,你就在我的营帐中,做我的随身侍卫吧!” 端翌最终只能打断宝器的话,对他道。 对宝器来说,这无疑是一条捷径,比他靠着一刀一刀砍出来的军功要来得便捷。 “不,我还是原来的我,虽然你从端大哥变成了神武将军,但是我还想亲手多砍几个北疆蛮子,历练一番。” 没想到,宝器却是眼睛也不眨一下,毫不犹豫毅然拒绝道。 端翌和傅太医先是一楞,但是随后两个人都爽朗地笑了,傅太医道: “好,听从你的意愿,只是你自已要小心,别让我们担心。” “放心吧,北疆的蛮子大家说得多可怕,在我看来,不过而而。话说,端大哥教我的武功,我直到上战场才发现,都是一些杀敌的实用招术。放心吧,我一定会靠着军功,而不是裙带建功立业,那也未免太娘娘腔了。” 宝器终于从“惊吓”转变为惊喜,开始象在柳村一样,坦然自若地和端翌、傅太医侃侃而谈。 “臭小子,我们看好你。”端翌拍了拍宝器的肩膀,对傅太医道,“庆祝一下咱们在异国团圆,今晚上好好喝两杯!” 第一千零二章小日子 “哟,这酒不是萤姐酿的烧刀子吗?在家里你们喝,她总是不让我喝,哼!” 宝器看着傅太医捧出熟悉的烧酒坛子,顿时一阵亲切感涌上了心头。 “今晚就特许你喝一次。不过,也只有这一次。以后让不让喝,还得看你姐的意思了。” 傅太医毫不掩饰自已老婆奴的潜质。 也是,靖王爷都是老婆奴一个了,他还怕人家笑话他怕老婆吗? 据夜姑娘说,怕老婆的男人才有出息;怕老婆的男人才有素养;怕老婆的男人才是未来的主流…… 咦,这么想着,总感觉哪里画风不对啊?似乎被夜姑娘洗脑了? 傅太医摇摇头,把一脑门子怕老婆的男人甩出脑子,给宝器斟上了一杯烧刀子酒。 “端大哥,姐夫,你们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吗?我到现在还象做梦一样,如坠五里云雾中!”宝器边问,边迫不及待地喝了口烧刀子,烈性的酒让他顿时一阵龇牙咧嘴,皱起眉头难过地道,“一点都不好喝!为什么你们喝的时候都一脸享受?我被骗了。” “哈哈!” 端翌和傅太医看着宝器狼狈的样子,都爽朗地笑起来。 北疆的战事取得关键性的突破,整场战事胜利有望,让一直悬着心的他们放松了心情,此时看到宝器这枚开心果,两个人更加愉快了。 端翌拣了些不紧要的事说了说,宝器听得迷迷糊糊的,但也知道有些事不是自已能问的。 三个人言谈甚欢,久别重逢,又是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不由得酒酣耳热,宝器第一次喝醉了。 最后,还是傅太医让两名侍卫将宝器抬回他的营帐中睡了一夜。 北疆的战事,进入了收官的阶段。 …… 在柳村。 张娘子天还朦朦亮就起床了,她起身时村里的公鸡还未啼叫。不过,村里现在大部份人至少可以比过去多睡一个时辰。因为村里人都用上了清洁、方便的煤炉。 至于张娘子这么早起,是因为做蒸糕得赶早。还好她打小就在蒸糕铺里长大,已经习惯了早起,并不觉得辛苦。 虽然煤炉有时候睡前忘了封火也会有烧过头熄火的问题,但是重新升火也很快。 张娘子把昨晚上压在煤炉上装满热水的土钵提到边上,打开煤炉上下封盖,煤炉里蓝色的火苗一下子就蹿了上来。 张娘子在煤炉上坐上大铁锅,往锅里倒入土钵中的热水,然后放上大蒸屉,准备开始蒸糕…… 象这样做蒸糕已经是张娘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她要忙到所有的蒸糕全部出笼,才能休息。 开始的时候,蒸糕的需求量不是很大,她一个人还应付得来,但是随着她蒸糕名气的打开,订货量越来越大,三清镇上的几家酒楼都找她拿货,集市上还有商贩向她贩货去卖。 张娘子一个人做得手忙脚乱,心里思量着再招个人手帮忙。 但是柳村现在人手短缺,虽然夜姑娘又到镇上招了五十多人到村里,匠坊里仍是叫人手紧张。 如今的柳村,最值钱的就是劳动力了。 张娘子透露出招人的意思,但是并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她又舍不得放掉大好的生意,只能一个人早起操劳。 张娘子打开厨房的门,准备开始磨第二锅的米浆,就在这时,黑乎乎的院墙外,突然冒出一个身影,张娘子吓了一跳,那人却低声道: “张娘子,是我,赵大友,帮你送煤球来了。” “哦,是赵大哥啊?多谢了。” 张娘子一听喜出望外,赶紧把院门打开,让赵大友进来。 柳村家家户户都用上煤烧火做饭后,煤球的供应也是供不应求,现在赵大友负责煤厂的管理,每天和两个伙计印煤球都忙不过来。 印煤球虽然是简单的活计,但也靠天吃饭,若是碰上阴雨天,煤球几天都不干,那村里的用煤就紧张了,作为重要紧俏物资的把控人,赵大友如今在村里很吃香。 张娘子家的煤球快用光了,但是她又没有时间到煤厂去排队,赵大友这下主动给她送来煤球,简直是帮了她的大忙了,张娘子自是感激不尽。 “赵大哥,你怎么知道我家煤球快用完了?” 张娘子看着忙碌帮忙搬煤球的赵大友,不禁有些疑惑。 “哦,我看到几次到煤厂排队,但是不一会儿就又走了,知道你家肯定煤球快用完了,但是又没空排队,所以就给你送来了。” 赵大友憨厚地道。 “太谢谢你了,赵大哥。” 张娘子待赵大友搬完煤球,看他在自来水下面洗了手,便倒了碗凉白开,又拿出一碟蒸糕道: “赵大哥,让你辛苦了,吃点我自已做的蒸糕吧!” 赵大友接过装凉白开的碗时,无意中触到张娘子的手指,滑滑的、嫩嫩的,带着女子特有的触感。 两个人甫一接触,都不由地脸红了。 赵大友慌张地道: “不用了,我先走了。张娘子,你若是什么时候还需要煤球,就让小丫过来说一声,我再给你送来。” 看着赵大友落荒而脱,张娘子脸上亦是飞起了一丝红霞,但是很快,她就美美地哼着歌,开始磨米浆来。 赵大友跑出张娘子家,好一会儿“碰碰”乱跳的心才平静下来,他不由懊悔地轻拍了下自已的脸颊,嘀咕道: “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机会,怎么这么胆小呢?要等下一次送煤球过来,还得好几天呢!” 张娘子和他一样,都是在不幸丧偶,张娘子有一个女儿,他有两个丫头,赵大友在接触中,慢慢觉得自已对张娘子竟然上心了。 所以,张娘子的一举一动,他都特别留意。看到她家缺煤球,就赶紧趁着天还未亮送来,没想到,自已太心虚,又胆小,破坏了大好气氛。 “赵大哥,你一个人嘀咕什么呢?” 就在赵大友以为他说话只有自已听到的时候,突然,一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赵大友不由地吓得“腾”地转过身,当看清楚来人时,他才止住惊魂,拍着胸口道: “是你呀,怎么悄无声息的,把我吓了一大跳!” 第一千零三章闲扯 夜萤看着一脸鬼鬼祟祟的赵大友,乐了: “赵大哥,若不是我早就认识你,这么乌七麻黑的你一个人在这里嘀嘀咕咕,我准以为你是做贼的。” “呵呵,做贼的早就歇息了好不好。” 赵大友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 他的生活全仰赖夜萤,发生了莫大的改变。 不说夜萤在时疫中救了他的家人,就说现在,村里用煤烧火后,夜萤让他做煤厂的管理员,给了他一份收入不错的活计,赵大友特别感激夜萤。 “那你这么勤快起来干嘛?鸡还没叫呢!” 夜萤眼神审视地看着他,赵大友怀疑自已方才的嘀咕是不是被夜萤听到了?不禁老脸一红。 但是突然间灵光一闪,赵大友想起来,夜姑娘不是张娘子的救命恩人吗?如果夜姑娘肯替自已说句好话,估计比什么都有用吧? 赵大友厚着脸皮,鼓足勇气道: “夜姑娘,我其实呢,是给张娘子送煤球去了。我觉得张娘子人挺好的,嘿嘿,你说,我和张娘子有没有戏啊?” 夜萤倒不吃惊,因为她已经听到赵大友的嘀咕了,刚才就故意挑着问他呢。 现在见逼急了,他自已吐露真情,便乐道: “乐见其成。你们俩个家庭组合在一起,倒是不错,总得有人互相照顾。” “是啊,张娘子十分贤惠,为人脾气也好,我只是担心张娘子看不上我。你想,我大了她五、六岁,她会不会嫌弃我太老啊?” 赵大友见夜萤表示支持,顿时打蛇顺杆子爬,特别开心。 “你们再接触接触吧,不光是年纪的问题,互相生活上也要能协调才能长久。 当然,对于这件事,我表示支持。 不过,若是张娘子不愿意,你也不能死缠烂打,影响人家的生活,懂吗?” 夜萤叮嘱道,一副张娘子靠山的样子。 “呃,有了夜姑娘这座柳村最大的靠山,谁敢欺负她呀!” 赵大友讪笑道。 “哼,那倒是。” 夜萤一脸理所当然。 “夜姑娘,你在等谁?这么一大早的。” 赵大友问夜萤道。 “哦,祥公子捎信来说今天一早会到柳村,他去请龙虎山的张天师,为了表示对张天师的尊重,我特意早起等他。 修道之人,脾气一般比较古怪,还是表现尊重他一些为好。” 夜萤也不讳言。 基本上,赵大友算是个闷罐子,夜萤观察了他几次,发现她对他说的话,也就到他为止了,并不会外传,所以夜萤比较信任他。 基于这种信任,再加上时疫发生时结下的“战斗”友情,夜萤便有意提携赵大友。 现在看来,这个同盟军还是很靠谱的,不时会把她看不到的柳村潜层下的情况告诉她。 因此,如果张娘子也对赵大友有意,夜萤乐得两个人成为一对。 她又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见不得寡妇再嫁。 “要不要我和你一起等?天还黑着呢。” 赵大友热情地道。 “不用了,煤厂想办法再加点人力,村民们都抱怨说煤球不够用,等的时间太长。” 夜萤顺便提了下工作。 “我知道啊,可是村里到处人手不足,我煤场已经加班加点,晚上都做到大家都睡了才收工。那两个小工都直抱怨我不把他们当人用,说什么,比鸡起得早,比牛睡得晚。叫我赵扒皮。” “哈哈,真是活学活用。” 夜萤差点没笑岔气了。 原来,赵大友说的这些典故和用语,都是夜萤编的话本里有的东西。没想到,大家喜闻乐见,竟然懂得活学活用了。 村里自从被刘求奔抓了赌之后,赌博的人没有了,夜萤便写了一些话本,让村里唯一的赵童生来做说书人,每天晚上都准时在祠堂里说故事给村民听。 经济搞上去了,物质文明有了,精神文明也得抓。 夜萤现在终于明白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有其道理,并不是空泛的口号。 果然,村民们有了消闲的去处,不光文化水平有所提高,村里各种不良现象也少了许多。 因为,夜萤在话本里,针对丈夫暴力殴打妻子、婆媳关系、子孙不孝等都有故事对应,通过故事传播正能量的理念,让村民们明理知义,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这些故事流传甚广,以至于现在有些典故村民都能琅琅上口,此时听到赵大友嘴里反馈出来的信息,夜萤不禁想笑,看来自已的话本教育还算成功。 “好吧,我再去镇上招收些人手。但是最近流民少多了,也不好招了,我听那些流民说,前方北疆大捷,蛮子已经被赶出我国的疆土,所以现在他们那也安定多了,好多人已经纷纷回去。” 夜萤打了个呵欠道。 “还好之前多招了些人。不过夜姑娘,现在如果北疆稳定了,会不会咱们村里这些劳力也想回去呢?” 赵大友想到这个新问题,顿时觉得还蛮严重的。 柳村现在得益于人口暴涨,村里俨然象个小集镇了,临街的村民把宅子前面砌了出去,做成了店铺,就算自已不做生意,也能赚到租金,匠坊里的单接不完,大家都忙得飞起…… 如果这些外来人口都走了,柳村怕是又会回到过去的沉寂吧?而且,张娘子会不会也要回去? 赵大友心里沉了一沉。 “我调查过了,想走的人不多。九成以上愿意留下来。想回去的,也只是想回去看看家里的情况再说,如果毁得太厉害,他们说还想回来。” “这就好,吓我一跳。” 赵大友这才宽慰地一笑。 夜萤觉得自已之前做的容留政策还是很成功的,用一套房产至少把人心留住了,再加上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还有未来打算建立的医疗等福利制度,这些人想走,真的得好好考虑考虑。 “得得得”,就在他们闲话,村头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夜姑娘,是不是张天师来了?” 赵大友举目眺望,却看不到人影。 “看看时间,应该是吧。” 夜萤也抬头向村外看去,夜色中,两匹马越来越近…… 第一千零四章学术宅男 “夜姑娘,张天师来咱们村做什么?驱邪做法吗?最近咱们村没有听说有什么邪门的事啊?自从你用科、科学来破除迷、迷信后,村里什么见了鬼啊、狐仙的事情少多了。” 赵大友还不太习惯“科学”啊这样的现代字眼,说起来嗑嗑巴巴的。 但是好歹村民们已经接受了夜萤传播的理念,能接受她传播的思想就是一个好的开始。 “张天师不是来驱邪的,他对提炼硝石等颇有见地,我想请他来提纯火药,到时候,把村里子炸出更多的地来,咱们村就能住得下更多的人了。 早晚有一天,咱们村会变成世外的小桃源。” 夜萤美滋滋地解释。 “其实现在这样子已经是世外桃源了。” 赵大友说着,就看到两匹马越来越近,坐在第一匹马上一身白色劲装、风度翩翩的男子不是祥公子是谁? 而坐在第二匹马上的男子则显得有些笨手笨脚,祥公子看到夜萤,利落地一个矫健的动作落马在夜萤面前,后面的男子则是连马缰绳都差点拉不住。 还好,赵大友上前帮他顺了一下马,否则,他可能会一脚被吊在马蹬上被马拖着跑了。 “祥公子,还真是准时。一路辛苦了!” “和佳人有约,岂能失信?” 祥公子眼神笼罩着夜萤,不管是夜萤还是赵大友都能感觉得到,此时祥公子的眼里,似乎只有夜萤一个人。 夜萤顿觉全身如蚂蚁爬行一般不自在,什么叫和佳人有约啊?是傻瓜都能听出来,这个佳人是她,但是她什么时候和他约了? “萤妹,不辛苦,能为你办事,我心甘情愿。” 祥公子此次出行,画风大变,原来和夜萤虽然似乎有点亲昵,但还控制在正常的男女关系范围内,但是突然,他说话就变得如此粘腻。 虽然是深秋了,已经要穿夹袄了,但是夜萤头上的汗都快冒出来了。 赵大友在边上也干瞪着眼,乖乖哩个冬,祥公子不怕被夜姑娘开除村籍吗?竟然敢调戏夜姑娘。 我呸,别看你这家伙腰上还别着剑,但是真要敢招惹夜姑娘,别怪我赵大友老拳不客气伺候。 赵大友在心里暗暗这么想着。 当然,接下来的行动,则要看夜萤的眼色行事了。 真是尬聊啊…… 夜萤好一阵无语。 不过,或许是祥公子连着赶路,脑子里少了根弦,所以才说出这样令人错愕的话吧? 因此夜萤想了下,还是选择假装无视,淡淡一笑道: “祥公子,这位就是张天师吗?” “是我,是我,我就是张天师,我听祥公子说,夜姑娘手里,有能让神仙粉更加璀璨明亮的配方?效果更加惊人?” “没错,的确有这个配方。” 夜萤看着胡子拉碴的张天师,此时天色渐渐放出几丝光亮,能比较清楚地看到对方的模样,年纪大约二十出头,眼神时而迷糊,时而清醒,她不由暗自好笑,这个张天师,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痴迷学术的宅男吧! 但是夜萤对这个张天师,反倒比对祥公子有好感,或许是因为祥公子方才那番出格的话,让她心里产生了淡淡的反感吧。 “太好了,夜姑娘,能告诉我吗?我在龙虎山也不知道试了几百次,效果总是不能如意。而且掌握不好分寸,你看,我这手指头就是被炸掉的。” 张天师伸出左手手掌,递给夜萤看。 夜萤看到他尾指的小指头果然没有了,不由地感概了一下,还真是为事业献身的人呐,她道: “张天师,咱们不急,你刚到柳村,还是先安排下食宿吧,同时也熟悉一下柳村的环境。” “哦,好,不说我都忘了,肚子饿得‘咕咕’叫。” 张天师扶了扶已经歪了一半的道冠,一捋长长的道袍袖口,就要跳上马。 “张天师,不用骑马,走路就到了。我们给你安排的寓所,就在这里不到十米的地方。” 夜萤见状,赶紧阻止。 这人真的是个理工男,一门心思用在学术上,生活细节全不在意,看他一脸邋遢的胡子,领口油光水滑的道袍,也不知道多久没换了,然而这样的人落在夜萤眼里,还真比看上去纤尘不染的祥公子可爱多了。 见夜萤对张天师一派热情,对自已却有点不理不睬,祥公子眸子一暗。 他得到快信,端翌在北疆已告大捷,全线攻破北疆的防线指日可待。 若是北疆大捷,那就意味着端翌很快就要回来了,端翌回来,哪里还有他的机会? 只要想起端翌武功精进,以剑入道,祥公子就觉得后背一阵发麻。 所以,祥公子看到夜萤,便迫不及待地想要拉近和她的距离,没想到这样反而把夜萤吓跑了。 不过不妨事,祥公子面上露出阴冷的笑容,夜萤,早晚一定是他的。 虽然顺从的女人比较有滋有味,但是象野马一样的女人,在被他征服时,火辣的模样,一定更加让人回味。 夜萤在前边带路,不一会儿,一排排整齐的水泥房子就出现在张天师面前,张天师抬眼一看这些房子,陌生的材质,奇怪的结构,不由震撼地道: “这是什么房子?能住人吗?看着整齐划一,别有韵味。” “嘿嘿。”夜萤干笑两声,这时候的人看水泥房的整齐划一觉得面目一新,但是后世的人早就看乏味了,还会大骂水泥森林,“这是水泥材质的房子,之前这里是一座小山包,我们用炸药把地平整出来,建出来给我们村引进的外来人口居住。” 张天师开始一脸痴迷,追问夜萤炸药的威力有多大,为何要引进外来人口等等。 夜萤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告诉张天师,希望他能用已经掌握的配方,结合自已掌握的配方,制出真正好用的炸药。 张天师兴致勃勃,一路狂追问个不停,直到夜萤把他带到住宿的水泥小楼里,打开房间的门后,张天师才放过夜萤,转而一脸痴迷地摸索起水泥材质来…… 第一千零五章要生了 一个狂热的学术宅男…… 夜萤重新给张天师下了定语。看着摸着水泥墙面念叨不止的张天师,无奈地提醒道: “张天师,你不是肚子饿了吗?我带你去吃早点吧?” “好。”张天师猛地回过神来,看着夜萤笑道,“被夜姑娘一提醒,才觉得肚子饿了。这水泥材质实在太稀罕了,从前都没有见过,此次到柳村来,真是大开眼界啊!” 夜萤微笑不语。 她倒没有这些人同样的震撼之感,实在是后世的水泥举目皆是,是大家离不开的建材。 夜萤带着张天师,来到张娘子的院里,不出她所料,张娘子的第一笼蒸糕正好出笼了,另一口大灶上的豆浆也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汽,散发着豆浆特有的甜香。 张娘子除了为酒楼食肆送批发的蒸糕卖外,还给住在廉租房里的村民提供卖早点的服务。 随着一个月期限过去,住在廉租房里的外来村民已经基本适应这里的生活,也找到了谋生的工作,所以村里公中提供的一个月免费伙食也取消了。 张娘子觑准这个时机,在自家小院里摆起了三张早点桌,提供豆浆和蒸糕服务。 当然,这也是夜萤给她出的主意,类似于后世的早餐工程。 结果,生意还不错。 左近的邻居都来吃,张娘子的口碑慢慢树立起来,生意挺好的,据张娘子和夜萤交底,光是早餐的收入,就足够维持她们母女俩的生活有余。 所以现在虽然累一些,但是张娘子的生活越来越滋润了,除了温饱解决,还能剩下不少钱攒着。 看到夜萤带着人来吃早餐,张娘子赶紧擦了一张最干净的桌子,利落地端上了蒸糕和豆浆。 “这是我们村最好吃的蒸糕和豆浆,来,张天师,你试试。哟,这么说才想起来,你和张娘子都姓张,本家啊!” 夜萤招呼道。 张娘子闻言,也上前打招呼,显得格外亲切。 张天师一来,就感受到这里浓浓的人情味,虽然是个学术宅男,也不由得心情格外愉悦。 拿起莹白充满弹性的蒸糕咬一口,再配上浓香醇厚的豆浆,张天师的整个舌蕾都在唱歌,不由露出享受的表情道: “不愧是全村最好的,果然好吃,蒸糕弹性十足,甜中微带些酸,豆浆浓醇,鲜香量足,是我喝过的最好的豆浆。如果有这样的早餐,我从此住在柳村都愿意。” 张天师看样子是个吃货,身子略显肥膄,显然平时食量也很大。 “张天师,这样吧,以后每天早上你都来这里吃,记我的账。” 夜萤大方地道。 “哟,那就不客气了。” 张天师看来是个性子爽直之人,当下也不客气。 倒是赵大友在边上看着有点着急,一来柳村这张天师就和张娘子有说有笑,还认了什么本家,可是谁都知道他们八杆子打不着。 此时在赵大友眼里,哪个男人和张娘子接近一点,哪个男人就是他的情敌。 祥公子有意无意地被夜萤冷淡了。但是他不动声色,镇定自若地吃着自已的那份早点。 话说,他也觉得张娘子的蒸糕和豆浆不错,比皇宫里那些御厨做得好多了。 吃完早餐,夜萤付了账,张娘子死活不肯接,夜萤只好假装生气地道: “你若不收,我以后就不来吃了。再说,这是张天师来柳村第一顿早餐,我能带着他吃霸王餐吗?” 夜萤这一生气,张娘子还真被唬住了,只好收了她的钱。 “张天师,你好好休息一下,我下午再来和你商量诸事。” 夜萤和张天师辞行,祥公子牵着两匹马,跟在夜萤的身边,夜萤想了下,还是对他表示感谢道: “祥公子,这一次来回奔波几百里,让你受累了。” “不会,萤妹客气了,我不过是出个腿脚之力罢,你在柳村出谋策划,殚精竭智,比我辛苦多了。” 祥公子依旧用深情的眼眸看着夜萤。 夜萤格外不自在。只能低垂了眉眼道: “祥公子,那我就送你到这,家里还有事要忙,我嫂子快生了,我得回去照顾她。” “好,你忙去吧。” 祥公子一听夜萤家里有这等大事,无奈只好放她离开。 眼睁睁目送着夜萤窈窕的身影消失在眼前,祥公子不由地双手微微一捏拳头,心头冲起一阵狂野的冲动,恨不得把夜萤揽在怀里。 可是看样子,夜萤似乎起了警惕之意,对他有所防备和疏离了。 祥公子暗自懊恼,自已怕是太心急了,表现得过于急切了。但是这个度如何把握,无疑是他生平遇到了最大难题之一。 之前,只要他愿意,所有的女子无不为他倾倒,都乐意投怀送抱。 祥公子独自转身,落寞地离去。 在端翌回来之前,他还有几个月功夫。 不相信用水磨针的耐心,磨不破夜萤的心。 “萤儿,小霞发动了,咱们快一起去看看。现在肚子疼得厉害。” 夜萤一回到归燕堂,田喜娘就紧张地扑上来,一把抓着夜萤,好象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 夜萤不禁一阵好笑,对田喜娘道: “娘,你怎么这么紧张,好象没看过人生孩子?” “哎,就是看过太多人生孩子我才怕。” 田喜娘抹着额头上的冷汗道。 “哥呢?” “已经去了,就等你了。还好你走亲了,不然一个未婚的大姑娘也不好去看生产。” 田喜娘嘀咕道。 夜萤才不信这些迷信的破玩意呢,不以为意地扶着田喜娘往吴家赶去。 才到吴家,就看到夜斯文在吴家院门外急得团团转,看到夜萤,顿时眼前一亮,上前一把揪着夜萤道: “妹妹,你来了太好了,我那丈人不知道怎么了,硬是要把小霞往牛圈里抬,说产妇不能在家里生孩子,不然会带来血光之灾。 牛圈那是什么地方啊?又脏又臭,我的孩子怎么能出生在那种地方呢?我一个人势单力薄,你快帮我去劝劝他吧!” 可是谁知道,田喜娘闻言,却摇摇头道: “不用劝了,就得在牛圈里生。” 第一千零六章立新规矩 “什么?妈,你也糊涂了,这可是你的长孙啊,你竟然让他生在牛圈里?还说疼小霞呢,你们都是假的!” 夜斯文气乐了,虽然孩子还没生出来,他已经一厢情愿地认为那孩子是儿子。一听妈也支持老丈人,气急败坏,口不择言。 “哥,你别乱骂人,听妈说说理由。” 夜萤也觉得事情不对劲,怎么连平时很疼小霞的娘亲也让她在牛圈里生产?更别说其实吴老汉对小霞姐妹都挺上心的。 “哎,你们也是生在牛圈的呀,咱们村哪个女人生孩子不是在牛圈生的?产妇带血,孩子生在家里不吉利。” 夜萤听完,这才恍然大悟。 怪不得田喜娘不动声色呢,原来这是村里的规矩。 “娘,这样不行,牛圈里蚊子苍蝇乱飞不说,病菌也很多,产妇生产是开放性的伤口,很容易引发产后的疾病。” 夜萤反对道。 夜斯文也站在夜萤这边,跳着脚道: “我不管以前什么规矩,我的儿子绝不能生在牛圈里。你没听萤妹说吗?生在牛圈对大人小孩都有危险。” “是啊,什么产后风、孩子败血症,都是生产环境不洁净引起的。你没听妹妹这么说吗?你一向听她的话,这次也要支持我们。” 夜斯文气得大叫,涨红了脸,声嘶力竭。 夜萤倒是意外地看了夜斯文一眼,没想到这个哥哥对老婆这么上心。 自他结婚后,老实多了,估计是被吴小霞管服贴了,所以夜萤也没怎么在他的事上操心。 现在看来,这个哥哥亦是老婆奴一枚。 这是好事。 夜萤更加觉得,让哥哥娶了吴小霞就对了。她一定要确保吴小霞生产安全,不然,如果吴小霞出了什么意外,夜斯文就又该让人头疼了。 “可是,村里的规矩是这样,不能破啊?你真让亲家把小霞放在屋里生,以后亲家家里要有什么不好的事,都会怪小霞的。” 田喜娘无奈地道。 “娘,小霞不让在吴家屋里生,去咱们夜家生。她是夜家的人,生了孩子就要办喜宴,怕什么?规矩是人定的,以后新媳妇要生孩子,在哪生,可以由两家协商。” 夜萤毅然对田喜娘道。 “这?真的要让小霞去咱们屋里生?” 田喜娘也不由得有些忐忑,村里那些血光之灾的流言,在她脑子里“嗡嗡”乱响。 “娘,就这么定了。我和丈人说一说,他要是不肯在这屋里生,就把小霞抬到咱们屋里生。” 夜斯文想着吴小霞痛苦的样子,还被放在牛圈里,臭气冲天,就不由一阵撕扯般疼痛。 夜萤不禁对夜斯文翘起了大拇指道: “哥,象个男人。” 对夜斯文这个便宜哥哥,夜萤之前一直情感平淡,但是看到夜斯文终于改过自新,而且对老婆极好,这对有点大女子主义的夜萤来说,极对胃口。 夜斯文有了妹妹的支持,心更踏实了,一溜烟就跑进屋里,找丈人商量。田喜娘和夜萤也随后跟上。 一进院里,就听夜斯文和丈人吴老汉吵了起来: “不可以,祖宗规矩,哪有女人在屋里头生孩子的?咱们村哪个孩子不是生在牛圈里?包括你们自已?哪一个是生在屋里的?不一样好好的吗?” 吴老汉不说血光之灾,是不好说出口,怕不吉利,但是看到夜斯文和生番一样紧缠着他说这事不放,吴老汉也开始激动起来。 吴小霞是他女儿,他能不心疼吗?可是规矩是这样啊,他也没办法。 “亲家,你别急别急,是斯文这孩子脾气不好,冲撞了你。” 田喜娘一进院子,就赶紧道歉。 果然,听到亲家母说好听的,吴老汉也缓和了下来。 女儿到底是嫁入夜家,如果和夜家闹掰了,他还怕以后夜家不待见小霞呢。 “亲家母,不是我不想让小霞在屋里头生,规矩你也懂得的,不允许啊!” 吴老汉摆事实讲道理。 吴小霞的母亲刘大娘没看到人,估计是在牛圈里看着吴小霞了。 “亲家,这样吧,在你屋里头不方便生,但是祖宗规矩,也没说不让在夫家生啊?不若我们把小霞接到归燕堂生如何?” 田喜娘看了一眼自家的一对儿女,生孩子的苦楚她都知道,村里生的孩子,十个也有三四个保不住的,现在想来,和女儿说的环境太脏太差也有关系。 如果产婆没有接好,孩子生出来滚到草堆里,剪脐带时,伤口沾了伤东西,那孩子肯定保不住了。 一想到那孩子也是自家的孙子,田喜娘当然想要保住了,再加上一对儿女支持,她顿时也有了提出这种想法的勇气。 “啊?当真?可是你们不怕有事情吗?”吴老汉听田喜娘这么一说,不由得大吃一惊,然后脱口而出道。 “小霞是我们家的媳妇,有事情也是我们应该担的。如果你不反对,我就让马车把小霞转送到我们归燕堂。” 田喜娘咬着牙,毅然道。 “那好吧,如果有什么事,别怪到小霞身上。” 吴老汉其实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没想到夜家这么重视女儿,不惜立了新规矩。 不过话说回来,田喜娘说的祖宗规矩没有不允许在夫家生,倒也是真的。 只是过去村里人都没有想到这个碴,其实也是夫家不想让产妇的秽血染到自已,招来歹运,所以大家都揣着明白装糊涂。 如今田喜娘愿意立这个新规矩,吴老汉只能答应了。 见吴老汉点头应允,夜斯文一颗提着的心才放下来,欢欢喜喜备了马车,第一时间赶到牛圈里。 夜萤是捏着鼻子进去的,牛圈里果然臭气冲天,吴小霞半倚在牛圈里的一堆稻草上,秀发散乱,头上都是满满的汗水,面如金纸,刘大娘在边上握着她的手,一直给她鼓劲。 看到夜斯文进来,吴小霞眼睛一亮,夜斯文上前道: “媳妇,我来带你去归燕堂。” “什么?为什么要去归燕堂?小霞孩子还没生出来呢!” 刘大娘大吃一惊。 “去归燕堂生孩子,那里亮堂干净,这里这么脏,怎么能在这种地方生孩子?” 夜斯文嫌弃地道。 吴小霞的泪水一下就滚出来了…… 第一千零七章可怜天下父母心 话说,一个女人,挺着个大肚子,十月怀胎的艰辛就不用说了,现在临产前的疼痛简直不是常人所能忍受的。 然后,就在临产前突然被千宠万疼的家里人“弄到”这破旧的牛圈,说多委屈就有多委屈。 但是这是村里流传下来的规模,说什么产妇的血会带来污秽,带来不吉,她再委屈也只能忍着。 不过哪一个娇滴滴的女人愿意在这种肮脏的环境里生孩子啊? 夜斯文出现,犹如神兵天降,一句去归燕堂生孩子,比什么情话都动听,吴小霞当然感动得热泪盈眶了。 “去归燕堂生?不好吧?会不会不吉利?” 刘大娘紧张地道。 虽然去归燕堂生敞亮舒适,但是万一日后归燕堂有什么不顺,会不会都怪到这一次生产上? 刘大娘吃的盐比米多,自然会想得比较远。 “不妨事,刘大娘,我们全家都同意嫂子到归燕堂生孩子,你说说,这牛圈是生孩子的地方吗?” 夜萤皱着眉头道。 她可不想以后孩子在这样的地方生。 “算了,这份好意我心领了,还是让我在这生吧,免得村子里的人闲话。” 吴小霞感动过后了,也清醒了过来,考虑事情的前前后后,她便主动拒绝了这份好意,当然,她的心态已经比方才好了许多。 知道婆家的人都在关心她,尤其是夜斯文,竟然说动了婆婆和小姑子,让她这个还没过门的儿媳妇到婆家生产,她觉得再脏再疼,也值得了。 “小霞我的乖媳妇,别再多想了,走吧,让斯文抱着你,我已经让人在归燕堂收拾了一间干净的厢房,你放心吧,咱们就在家里生。” 田喜娘不容拒绝地道。 夜斯文喜上眉梢,用力抱起吴小霞,就往停在牛圈外的马车走去。 刘大娘见既成事实,无奈,只好跟在后现,一行人往归燕堂快速赶去。 夜萤虽然没有生过孩子,但有赖于后世资讯无处不在的便利,没有见过牛,也吃过牛肉,在影视剧里,生孩子的戏份也见了不少,知道生孩子必须宫缩达到一定的频率。 此时见吴小霞虽然疼,但是还能间或停下来说话,便知道她的宫缩还不够,倒也不紧张,还指挥她呼吸放松。 不一会儿,一行人来到归燕堂,吴小霞被夜斯文从正门抱进了院子里,在田喜娘边上的厢房,已经被下人们收拾干净,床上铺着崭新的床单,枕头什么也是焕然一新。 这是严格按照夜萤吩咐的,这间房里所有用度的都必须是新,最大限度减少感染的发生。 “热水准备了吗?剪刀消毒了吗?” 夜萤一迭连声地问道,把大家差遣地团团转。 “哎,萤儿,你别弄得这么紧张,我本来不紧张,被你这一喊,觉得心里发毛。” 田喜娘把吴小霞安置好,刘大娘依旧在屋内陪着吴小霞,所以田喜娘一时间也无所事事,看着夜萤叫得痛快,觉得头晕。 “哎,我不一一检查一下,就怕你们手忙脚乱,哎,对了,稳婆呢?怎么还不来?” “稳婆老头子请的是三清镇上最好的王婆,小霞肚子一疼,老头子就着人去请了,应该已经在路上了。” 刘大娘在屋内听到了,赶紧回道。 田喜娘和夜萤互相对视一眼,两个人心中都觉得,原来吴老汉还是疼女儿的,要不然,也不会让人去请最好的稳婆了。 王婆的大名她们也听说过,经验丰富,四十来岁,正值年富力强,若不是早早约好,连请都请不来。 看来,坚持让吴小霞去牛圈里生产,吴老汉的确是尊循传统,不得已而为之,也因此,田喜娘他们把吴小霞带走,吴老汉才装着不知道,也没出来相送。 可怜天下父母心! “来了,来了!稳婆来了!” 这时候,宝瓶咋咋唬唬进来了,她也是第一次看到身边的人生孩子,心情也着实激动。 随着宝瓶的喊叫,就见一名长得颇为壮实稳健的中年女子出现在大家面前,头发梳成了盘髻,一丝不乱,衣着打扮看上去也是干干净净的,夜萤一看就比较满意。 稳婆来了之后,气氛就变得不一样了,产妇里,只有稳婆和刘大娘、田喜娘在,随着吴小霞的叫声从小到大,又被稳婆训着不敢出声,归燕堂内的气氛显得越来越紧张。 夜斯文在产房外团团打转,又不能进去,看着屋内一盆盆的血水端出来,又一盆盆热水送进去,他自已脸色都发白了,在屋外对着屋内喊道: “小霞,坚持住,我在外面候着呢!你放心,一定没事的!” 夜萤赶紧上前劝道: “你别乱叫了,你这一说,嫂子更紧张了。” “好吧,我不叫!什么时候能好啊?什么时候能结束,我看着小霞这样好煎熬,哎,以后再也不生了。一个就够了。” 只生一个好? 夜斯文的脑子还真是够先进的。 夜萤差点笑了出来。 不过,一想到海明威笔下的印地安男人,因为受不了妻子生产的折磨而自杀的情形,不由地深深同情起夜斯文来 她也紧张,但还不象夜斯文那般感同身受。 但是这个时代,生产对女人来说,的确是一个大槛,每一次生孩子,都是在鬼门关上走一遭。 一转眼间,天色就黑了,谁也没有心情吃饭,冬青来叫了好几次,大家最好随便扒拉了几口,就又去产房外等着。 小霞的声音渐渐虚弱下来,夜斯文侧耳倾听,好一会儿没听到小霞的动静,不由地害怕起来,他紧紧抓着夜萤的手道: “妹妹,小霞不会有事吧?你听,都没有声音了。” 夜萤仔细一听,果然如夜斯文说的,半点声音都没有传出来,她不禁暗暗提起心来,但是却又不敢对夜斯文说。 看夜斯文崩到了极限,如果她一句不好的,怕是夜斯文就会崩溃了。 “坏事了,是不是小霞不行了?” 夜斯文看到夜萤的脸色不对,已经心慌不已,紧张之下,手劲太大了,把夜萤都捏疼了。 第一千零八章煎熬时刻 “哎呀,斯文,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怎么能乱说不吉利的话呢?” 田喜娘在边上貌似淡定,但是事情到了这时候,听着里面儿媳妇的声音越来越微弱,她也变得象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急得团团转。 生孩子难,生孩子是道槛,哪个女人都怕生孩子。 虽然自已生了两个孩子,但事到临头,田喜娘也慌了。 此时正好听到夜斯文说难听的话,田喜娘就一肚子火,朝着夜斯文发泄过去,随手还揪着夜斯文的耳朵,让大家瞠目结舌。 不过,夜家兄妹倒还镇定,因为别看田喜娘现在看上去斯斯文文,颇有富贵人家当家主母的范,但是毕竟这些礼仪风度是近期才学到手的,一急本性就毕露了。 她对付夜斯文这招,实则是以前家里穷时,她经常用的招数。所以夜家兄妹反倒觉得有种异样的亲切。 夜萤不禁暗想:这是不是也是一种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全家最镇定的怕就是夜萤了。 但她之所以镇定,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在后世有现代的医疗技术,只要不是遇到产妇血栓这样的突发状况,生孩子都是顺理成章的正常事。 哪怕你胎儿横位、胎盘早剥,处理及时,大人小孩都会健康无恙。 不过,夜斯文和田喜娘的紧张样子最终还是感染了夜萤,听到里面的动静越来越小,她也暗暗担心起来。 万一真的难产怎么办? 现在可没有手术、没有任何设备,孩子卡在肚子里,就是一尸两命的事。 生孩子太凶险了! 如果不是真爱,夜萤才不会为一个男人生孩子呢! “好了,姑娘可以用力了,看到孩子的头了,我数三下,你就用力顶……” 就在众人在产房外面急得六神无主的时候,稳婆略带激动的声音突然在屋内响起。 原来,方才沉寂无声,是稳婆不让小霞出声,以免白费力气。 现在孩子的头看到了,自然可以用力了。 众人明白过来,这才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对视一眼,继续紧张。 当然,夜斯文格外紧张,因为稳婆说看到孩子的头了,那就意味着他的孩子马上要面世了,他马上要升格成为父亲了。 这个时候,夜斯文突然觉得,不管生什么,男孩也好,女孩也罢,只要平平安安生出来就好。 他紧张地捏着拳头,却招来夜萤一阵暴打: “哥,你把我手捏痛了。” “嗷,妹妹,你不要叫,我心里很乱!” 夜斯文松了手,却苦巴着脸道。 现在的他,有一个能干的妹妹,一个气场强大的娘,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他只消做无所事事的甩手掌柜,也不知道多久没有尝过心乱如麻的滋味了。 “别紧张,看到孩子的头,应该差不离了,左右不超过一刻钟,你就能升级当爹了。” 夜萤看着夜斯文紧张兮兮的样子,只好安慰他。再不安慰他,怕是会心脏病发,猝死。 “用力,用力,马上就出来了!” 这时,产房内稳婆的声音如同圣旨一样,顿时让大家精神起来,就听吴小霞一声撕心裂肺地惨叫,接着,屋内传来一阵清脆的婴儿啼哭声。 “生了,生了!” 屋内外所有人都兴奋地叫起来,夜斯文满脸泪水,“呜咽”着就往屋里跑,却被田喜娘从后面揪住了: “你跑什么,这么急,孩子生出来还要好一番处理呢!” 田喜娘晓得,这时候稳婆肯定是在处理剪脐事等事宜,鲜血淋漓的,如果夜斯文这么撞进去,看到那么血腥的画面,还不吓晕啊? 自已的儿子自已知道,这小子连鸡都少杀,看到人血肯定不行。 “哦哦,好。”夜斯文茫然地点头,开始焦躁地吩咐家里的下人,“你们赶紧把鸡汤端上来,少奶奶要补补身子。” “哪有这么快喝鸡汤的?小霞刚生完,最多喝点糖水补充一下水份,大补会把人绑住。” 夜萤指点得倒是头头是道。 “好吧,糖水,快上糖水。” 夜斯文没见着媳妇前,简直要抓狂了。 “恭喜大当家的,是个儿子!” 稳婆早就看出来,这是户富贵人家,又是头生子,她这次的诊金一定不会少。 “儿子?太好了!”夜斯文喜不自禁地跳将起来。 “孙子?哎呀,列祖列宗保佑!”田喜娘双手合什,脸上露出由衷的喜悦。 只有夜萤一个人是头脑清醒地,她掏出一个红色的锦囊,递给稳婆道: “辛苦你了。” 看稳婆一身大汗淋漓,的确是尽心尽力了,夜萤也不会吝惜这点打赏的费用。 稳婆觉得锦囊轻飘飘的,开始时心里一沉,觉得这家人忒小气了吧?怕是一两银子都不到?但是等她趁着没人注意打开锦囊一看,乖乖,不是沉甸甸的银子,却是好几颗金豆子。 别看只有几颗,但这些金豆子成色纯正,一看就知道至少值十两银子以上,这可算是极大方的主了,三清镇上也是头一份。稳婆欢眉喜眼地进去产妇了…… 又折腾了半个时辰,稳婆才出来道: “好了,可以进去看孩子了。” 屋外早就等得不耐烦的一群人“呼啦啦”就进屋了,还好厢房够大,不然一口气多了四个人就挤死了。 一进屋,夜萤就捏了一下田喜娘的手,田喜娘本来是冲着孙子扑过去的,被夜萤捏了下手,突然猛醒过来,赶紧冲到床前,关切地询问小霞现在的状况。 看到婆婆第一时间冲过来慰问自已,吴小霞甚是安慰。 虽然她脸色还白着,但知道生了儿子后,情绪稳定,状态很好。顺产就是这样,生出来之后母体就立马舒服了。 不象后世的剖腹产,虽然不用经历痛苦时刻,但是孩子抱出来后,母体还要承受一系列后续的痛苦。 夜斯文先是谢过老婆之后,又是一阵手忙脚乱,不懂得怎么抱孩子,直到稳婆把软软的小家伙放在他手里,他才小心翼翼地抱着,生怕会弄疼了孩子似的。 看着夜斯文那别扭的样子,屋里人才都不禁乐开了怀。 第一千零九章被孤立 夜斯文儿子满月之时,夜家大宴宾朋,村子里的家家户户都收到了夜家发来的喜蛋、喜饼。 而夜斯文好不容易振作了一次做为父亲的雄风,抓耳挠腮好几个晚上,终于给儿子起好了名字,叫夜从容。 他觉得做人就应该潇洒从容,象他那般自在洒脱,上天会恩眷象他这么散淡随性的人。 所以,上天派我来拯救你吗? 夜萤听了夜斯文对侄子名字的解释,不禁想翻白眼,难道她穿越过来,是因为夜斯文的祈祷应验了? 他是散淡从容了,可是她却忙里忙外,恨不得有分身之术。 夜从容果然有从容之风,虽然不过是足月大的婴儿,但是面对众宾朋时,乌溜溜的大眼睛四下乱转,颇有大将之风,一点也不害怕。 田喜娘爱煞了这个粉嫩嫩的婴儿,要不是怕她身体不好,不能太劳累,她恨不得天天把这个婴儿抱在怀里,看也看不够。 吴小霞在鬼门关上走了一回,倒是发现自已嫁的终是良人,看着夜斯文的眼神,也就更加温柔水润。 其实,基本上大部份女人都是如此,她们要嫁的男人并不需要是盖世英雄,而是懂得体贴爱护她就可以了。 就在喜庆的气氛中,满月酒欢欢喜喜开始。 夜爷爷和夜奶奶自是抢了上首坐定,荣升为太爷爷太奶奶,他们对吴小霞倒是没得说的,但是看向夜萤的眼神依旧是阴恻恻的。 或许,因为夜萤到底是女人,嫁出夜家后,生的孩子也不姓夜,在他们看来,已经和夜家没有什么联系了。至多,那孩子也叫他们一声长辈,不过,终究是别人家的孩子。 另外,他们对夜萤把夜大郎送进官府之举始终怀恨在心。 夜大郎是为他们养老送终的人,柴氏因为夜大郎深陷牢狱之中,备受打击,人也显得有点疯疯颠颠的,照顾他们也不经心,有一顿没一顿的,还好夜三郎家就在隔壁,现在他们得时不时去找夜三郎蹭饭吃。 蹭几顿还没什么,时间久了,夜三郎的老婆胡氏也不高兴了。 当初分家,老大占尽了八成的产业,房子也是分给他,按时下的规矩,这么分家,老大就是要瞻养二老,给二老养老送终的。现在可好,老大什么便宜都占尽了,却把老头老太太扔给他们养。 胡氏虽然不高兴,但还好儿子夜自清反复叮嘱过,如果想要他前途无忧,必须不要惹事,尤其不要惹到夜萤。 否则,胡氏早就把老头老太太扔到夜二郎家了。现在谁不知道老二是村里的首富,山下田里镇上,农牧商铺,无所不有。养两个老人轻轻松松。 还好夜自清有交待,不然胡氏真的敢把二老骂到夜老二家。 当然,平时的礼节不能废,象夜斯文儿子满月,在情礼上,夜家二老还是要去坐首席的。 坐在首席上,看着往来交错都是锦衣绣服的乡绅,富贵人家的男女,夜家二老不禁有几分膨胀。 不明就里的外来客晓得他们是夜斯文的爷爷、奶奶,都纷纷向他们恭喜。 夜爷爷在男席上,喝了几口小酒,不由得有些得意,打开话匣子道: “我们夜家,有这个孙子着实与有荣焉,若不是斯文里外一把好手,夜家也不会有今日这般盛景。至于我那孙女夜萤,整天净拆台,不提她也罢,一提她就气死我了。” 夜爷爷和夜奶奶早就自动屏蔽了夜萤的能耐,在他们心里,老二家的一切营生,都是夜斯文折腾起来的。 对于满村对夜萤的交口称赞之声,他们充耳不闻,自动过滤。 此时,喝了二两小酒,夜爷爷原本就憋着一肚子火,不由地趁机发泄起来。 不想,夜爷爷如此一说,满桌的宾客不由地一阵面面相觑,纷纷交头接耳起来。 这些人都是三清镇上的一些富户贵人,今天完全是冲着夜萤的面子来的,在三清镇,谁家办好事,如果来的宾朋越多越有面子,所以他们都是给夜萤捧场来的。 没想到,这老头子一开口就捧夜斯文踩夜萤。 夜斯文是谁?夜萤的哥哥……如果不是夜萤出面请他们,他们才不知道夜斯文是谁呢。 听到夜爷爷说话难听,这些人就坐不住了,于是有人便借故离席,打听去了。 这一打听就清楚了,原来夜萤和这老头子并不对付,于是回来咬着耳朵和大伙一说,原本场面上大家都体让着夜爷爷,菜来了先让他夹,纷纷敬他酒喝,这下根本就没人搭理他了。 大家自说自话,自喝自酒,夜爷爷一时间陷入无人理睬的境地。 “哎,这位老爷,老头子我敬你一杯,方才你敬我,现在我还敬你!” 夜爷爷起先还没有察觉,犹自得意洋洋地,觉得今天大家来吃他们夜家的喝他们夜家的,孙子有本事啊! 不过,等他敬酒时,才发现,根本人家就不搭理他。 夜爷爷捏着杯酒,尴尬极了。 然而人家气场强大,在座的人都尊称对方为什么员外,他又不敢发脾气,只好讪讪一笑,把酒杯放下。 看到没有人愿意理他,夜爷爷只好闷头喝酒。 田喜娘来尽了一次儿媳妇的义务,招呼过夜爷爷和夜奶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喜孜孜地抱着宝贝孙子四处溜达去了。 夜爷爷备受冷遇,憋了一肚子气,看着一桌子美味佳肴,若换在平时,他一个人能吃得下半桌,现在却一点胃口也没有了。 待宴席散了,那些宾客四下离去,都去找夜萤告辞,露脸,重点是让夜萤记住他们,给他们一个发财的机会…… 夜爷爷只好耷拉着脑袋,在门口遇到了夜奶奶。 同样的,夜奶奶那边的遭遇也好不到哪里去,满桌子的女眷没有人愿意和夜奶奶搭话,谁让她一出口就是夜萤的不是呢? 现在惹着了夜萤是最不智的,没看到夜三郎和夜萤关系较好,光是一个水泥就赚得盆满钵满吗? 大家又不是瞎子,眼睛看得分明,都生怕惹上了夜爷爷和夜奶奶这两个惹事精,大家都抱着惹不起还躲得起的心理,集体孤立了这二老。 第一千一十章气疯了 受到众宾客的一致孤立,二老也似有所察觉,走出归燕堂,他们想要和宾客搭话,但人家只是干笑应付几声,便扭头和别人搭话,浑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夜爷爷和夜奶奶终于明白过来,今天这些宾客虽然非富即贵,却不待见他们。 但是,他们并未反思自已才是酿成别人不愿意搭理他们的根源,相反,他们认为肯定是夜萤在背后唆弄宾客,说了他们的坏话,所以人家才不搭理他们。 因此,夜爷爷和夜奶奶看向夜萤的神情,不免带着怨怼。 夜爷爷和夜奶奶脸上怨毒的神情被一直默默观察他们的吴才育尽收眼底。 其实,方才吃饭的时候吴才育就发现这二老无人理睬的尴尬局面,原本他是可以上前为他们解围的,但是他偏偏不,就是要等到众人都冷落老头老太太,让他们心生恶气之时才现身。 “老夜,我说今天你好象不太受待见啊?明明是夜斯文的儿子满月,但是听说,这里的宾客都是冲着夜萤的面子来的哦!” 吴才育故意挑拨道。 “我呸,她一个女人家,有什么面子?斯文才是我们夜家的骨血,香火传人,哼,等吴大牛回村,就让吴大牛和她和离了,一个不能生孩子的女人,和不能下蛋的母鸡有什么区别?” 夜奶奶竟然兴起了这个主意。 在她看来,一个女人若是被男人休弃了,她的这辈子就玩了。到时候,看夜萤还能这么得瑟的在村里、镇上行走。 她让他们没面子,他们就让她彻底没面子。 “呵呵,这个主意好是好,只是吴大牛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村,我听说,他到很远的外去了,三五载的都不定回来。吴大牛不休了她,她不一样在村里蹦达? 我还听说,村里夜里正都打算传位于她了。” 吴才育继续火上浇油。 之前,吴才育已经去拜访夜爷爷和夜奶奶好几次了,一点一点地挑拨,早就把他们的心防挑动了。 此时火上浇油,更是让本来就对夜萤没有丝毫好感的二老气得炸了起来: “什么?让她一个女人做柳村的里正?这不是天做地,地做天,反了?这种不孝不义的女人,怎么可能让她做柳村的里正?” 一听夜萤可能做柳村的里正,夜奶奶吓坏了。 夜大郎被夜萤送到牢里,到现在还没出来,托人到官府打听,官府都是爱理不理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来。 柴氏去牢里看过夜大郎,据说里面又脏又臭,整天吃霉变发臭的食物,夜大郎瘦得象一把干柴,看到柴氏,眼泪鼻涕全冒出来了,一直求柴氏早点把他捞出去。 柴氏一介妇道人家,哪有办法想呢?夜珍珠远在京城,听说已经快要临产,那瑞公子家极为富贵,这个孩子决定了夜珍珠日后的地位,所以,夜珍珠估计在专心养胎,不会来理会家中的琐事。 一时半会,柴氏也想不到要托谁去京城找夜珍珠替他们出头。 而且,就算有人到京城,柴氏也不知道夜珍珠住在哪里,往哪托口信啊? 当时若不是夜珍珠怀孕,在搞出那么多事后,瑞公子没准早就撇下夜珍珠回京城了,能把她带回去,说明夜珍珠还有翻身的机会。柴氏知道现在拿这种事去烦夜珍珠,没准母女都没得做了。 她只能托弟弟柴雄,可是柴雄自然是个不靠谱了,不时给柴氏希望,告诉她今天托了哪个官差,明天又托了哪个老爷,都是需要用钱去打点,柴氏盘了夜珍珠店面的几百两银子,被柴雄东一个打点西一个费用,也骗得差不多了。 然而,夜大郎依旧在牢里出不来。 柴氏被逼无奈,准备拉下脸来去求夜萤。 这天夜斯文儿子满月,柴氏厚着脸皮送来一套不知哪翻腾出来的小婴儿衣服作为贺礼,留下来吃了宴请。 刚抹完嘴巴,她正打算去求夜萤呢,就听到夜爷爷和夜奶奶还有吴才育在边上嘀嘀咕咕的,仔细一听,竟然是夜萤要当里正了,柴氏听完,就忘了自已今天来的首要目的,是求夜萤帮忙,当即也愤怒地插嘴道: “一个女人,怎么可能让她做里正?你没看她把柳村弄得一团糟吗?把村里那么多人弄到大牢里去,从有柳村以来,还是头回见着。柳村的人,再让她做里正,不是脑子坏了吗?把自已往火坑里推!” 柴氏此时象吃饱了枪药一样,拉大了嗓门边说边骂起来。 夜爷爷和夜奶奶正憋了一肚子气呢,柴氏这么骂,正中他们的下怀,于是他们默不做声,表示了无声的支持。 而吴才育则一脸无辜地站在边上,似乎表示他和此事一点关系也没有。 此时宾朋还未散去,听到柴氏的叫骂,顿时许多人指指点点,交头接耳。 知道此人是夜萤已经断绝关系的大伯母后,众人反倒同情起夜萤来。 在别人的好日子,在人家大门前指名道姓地骂,那可是坏了人家风水的事啊!这要是发生在别的大户人家,早就把这个女人拖出去打一顿了。 “柴氏,你别在这里胡说八道好不好?你们在这随便编排夜姑娘的坏话,告诉你,我觉得夜姑娘把我家男人关进去得好,如果不是夜姑娘及时来了这么一出,我们家早就被赌博毁了!” 夜萤一家人还未做反应,铁匠娘子先不依不饶了。 自从在府衙大牢里关了几天之后,赵铁匠回来象变了个人似的,夜里也不出去鬼混了,白天安心打铁,家里最近生意好得不得了,攒了不少钱下来。 铁匠娘子深深觉得,如果没有夜萤出的那一招,她家早就散伙了。 此时听到柴氏乱喷,象疯狗一样乱咬人,顿时一阵火大。 柴氏没想到铁匠娘子会这么直接怼她,登时着恼了,在她看来,铁匠娘子原本并不比她富裕,现在却生活得红红火火,都是捧了夜萤的臭脚,如今又来踩低就高,柴氏平时就已经有点疯疯颠颠了,此时“嗷”地一声,上前就掐着铁匠娘子的脖子,死命地掐上了…… 第一千零十一章夜爷爷的馊主意 铁匠娘子哪里提防到柴氏会有这一招,柴氏突然发疯,铁匠娘子被她掐了个猝不及防。 “我掐死你,看你再笑话我!看你再拍那个贱人的马屁!” 柴氏狠命地掐着铁匠娘子,使出了全身吃奶的力气。 村里女人掐架有时候也正常,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也不是没见过,不过,无非是你扇我一巴掌,或者扯掉几根头发,大家谁也没有想到,竟然还有人以命相博的。 柴氏掐得铁匠娘子白眼都翻出来了,看上去分明是要痛下杀手,众人都惊呆了,一时间竟然忘了怎么办。 刚刚听到骚动赶过来的夜萤见此情形,大喝一声: “宝瓶,上去把她们拉开!” 宝瓶闻言,果然几步上前,她的力气极大,寻常男子都没有她的力气大,但饶是如此,她要掰开柴氏的手,也不是那么容易。 “别拦我,我要杀了她,杀了夜萤这个贱人。” 柴氏见有人来阻止她,嘴里一迭连声地狂嘶,状极疯狂。 铁匠娘子的脸色已经由白转青了。 夜萤看柴氏眼神浑浊,分明已经是走火入魔,失心疯了。估计柴氏此时认为自已手下捏的是她夜萤本人的脖子吧? 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再加上如今的诸般不如意,更兼夜萤一路顺风顺水,就算宴请个宾客,也是她所不能及的大场面,种种刺激,让柴氏脑子崩溃,竟然疯了。 眼看铁匠娘子就要被卡死了,宝瓶这下顾不上照顾柴氏的手,她费了好大的劲,估计柴氏的手指都要被掰断了,才把铁匠娘子从柴氏手里解救出来。 铁匠娘子脖子一恢复自由,就跌落到地上,痛苦地呼吸着,不过好歹,铁青的脸色慢慢转向红润,有点人色了。 赵铁匠此时才闻讯赶来,吓得把他娘子搀起来,一迭连声地道: “娘子,要紧不?” “我,咳,咳,这样还不要紧吗?若不是宝瓶姑娘,咳,我今天就死在她手上了,疯婆子,她就是个疯婆子,完全疯了。” 是啊,如果不是疯婆子,谁会做出如此疯狂的事来?在众人面前做出要掐死人的事? 众人看向柴氏的目光,都略带了些惊恐。 文疯还没事,至多自已疯疯颠颠的,但是武疯就可怕了,弄死人也没地方赔去。 方才柴氏的样子,分明就是个武疯。 宝瓶把柴氏手掰开后,企图制住她。 谁知道柴氏疯了之后,力气竟然陡涨,她一个拧身,把宝瓶的手甩开,然后边笑边骂,就往村里跑去。 “老头子,怎么办,老大家的疯了!” 夜奶奶惊恐不已,同时心内也暗骂,蠢女人,如果掐得是夜萤多好,把这小贱人掐死了,家产就全是姓夜的了。 虽然嘴上对外人口口声声说夜家的家产都是夜斯文赚下的,但是这两个老的哪里不知道,这份家产其实是夜萤拼出来的,只是他们不愿意承认罢了。 对于不愿意承认的事情,他们就指黑为白,指鹿为马了。 “哼,没用的女人,疯了就疯了。等老大从牢里出来,再娶一个还不容易?女人如衣裳,坏了就该换。” 夜爷爷冷哼一声,在他眼里,柴氏虽然嫁进夜家,但是孩子也生了,人也老了,对夜家的利用价值也被榨干了,别人家的女儿,又不是亲生骨肉,理她做甚? 夜奶奶听夜爷爷这么一说,身上忽然“嗖”地觉得一凉,呃,她不也是一件旧衣裳吗? 夜萤在边上,把这二老的话一字不漏地听进耳朵里,顿时觉得一阵反胃。 好歹也是伺候他们十几年的儿媳妇,竟然如此无情无义。 夜萤在心里,对这二老已经鄙弃到了极点,但是奈何他们仗着辈份的优势,在律法和人情上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就在这时,夜爷爷忽然又转脸,对着夜萤道: “阿萤,还不让人把你大伯母找回来?现在老大家里的人,外出的外出,关的关,没得人照顾她,你这里人手多,把她找回来后,好生照顾,待老大出狱,我才着他把人领回家。” 夜爷爷故意大声地道,分明是要在众人面前,逼夜萤就范,把疯了的柴氏这样一个烫手的山芋扔给夜萤。 “她爷爷,这话可不能这么说,我们家是有人手,但也没有照顾柴氏的义务啊? 之前夜大郎已经和我们在官府面前恩断义绝,划清了关系。所以你这么安排是不妥的。” 夜萤错愕间,却听得田喜娘挺身而出。 如果这话由夜萤说出来,外人怕是会觉得夜萤身为小辈,无情无义,即便柴氏过去对不起她,但是到底人家现在疯了,不正常了,人总是同情弱者的,夜萤如果不答应,就是恃强凌弱,肯定会激起一部份不明真相群众的反感。 然而,田喜娘辈份和柴氏相当,说起来即便大家知道夜家的真正当家人是夜萤,但是名义上,田喜娘还是一家之主,她这个做一家之主的来进行婉拒,再合适不过了。 即便有人评论,至多就说到田喜娘头上,不能说到夜萤头上。 夜萤看到娘亲如此给力,顿时心里暖暖的。从他们家的家境好转之后,娘亲也越来越自信,此时话一出口,散发出强大的当家主母的气场,让人无可辩驳。 夜爷爷一看自已卸包袱的妙计被田喜娘破坏了,不由气得颤抖地指着田喜娘道: “老二家的,看不出你的心这么毒啊?老大家的疯了,难道作为一家人,你不该伸手相援吗?” “他爷爷,当初老大怎么对我们的,你也清楚,我们已经当着众人的面和老大一家恩断义绝,这是他自已也承认的。 现在老大媳妇即便疯了,也还想着要掐死我女儿。刚才她乱嚷什么你也听到了,我怎么可能把一个对我儿女生命有威胁的疯子放在我家里?那岂不是我疯了?” 田喜娘该粗鲁时粗鲁,但一席话,有理有据,说得夜爷爷顿时哑口无声。 但是夜爷爷怎么可能轻易放过老二一家呢?他眼珠子一转,厚着脸皮又有了新主意。 第一千零十二章柴氏发花痴了 “哼,我说老二家的,不管你怎么狡辩,但是老大家的是在你家地头上出的事,你就必须负责。 之前她到你家还好好的,但是在你家吃饭后就疯了,这不是你家的责任是谁家的?” 夜爷爷开始耍无赖了。 “没错,你们说和老大家的恩断义绝,但是为什么她今天还被你们请来吃宴席? 莫非,你们是有意请她来刺激她的?如果不是在你们家受了什么刺激?老大家的会疯了?” 夜奶奶也不傻,知道如果今天不把柴氏推给老二家的,他们二老就倒霉了,不光不能享受了,以后还要天天管一个疯婆子,她自然不乐意了。 田喜娘和夜萤对视一眼,简直要气乐了。 柴氏自已腆着脸来蹭吃蹭喝,她们自然不可能把她赶出去,现在可好,被人白吃白喝,还要给吃白食者负责?这种责,要负可是一辈子啊! 这个锅,夜萤自然不会背。 不对,柴氏也不算吃白食,倒是送了一套从箱底翻出来的不知道什么年代的旧婴儿服,估计是夜珍珠她们小时候穿过的吧? 泛黄发黑的布料,夜斯文看到了,早就捏着鼻子扔到老远去了。 围着旁观的村民听了,也议论纷纷的。 有的说柴氏挺可怜的,夜老二家既然有钱,就该帮忙管管,何况,夜家二老年纪大了,也照顾不了一个疯婆子。 有的说柴氏活该,平素在村里做人就差劲,现在落得这样的下场,也是咎由自取。 听起来,似乎同情弱者的声音还多一些。 而外面来参加宴席的宾客大都不明就里,一时间也不好说什么,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十分尴尬。 夜萤晓得今天这场面如果处理不好,没准她们家就要背一辈子的骂名,而这个骂名还是因为柴氏这样的垃圾人而起,太不值得了。 于是她按下怒火,冷静地对夜爷爷道: “这么多人在我家吃宴席,怎么大家都没事,只有柴氏一个人疯了?爷爷,好歹我还叫你一声爷爷,是你的亲孙女,为什么你有事没事,都想把脏水往我们身上泼? 莫非你们是想甩脱柴氏,让我们背锅?我可以明确告诉你,这个黑锅,我们家不背。如果说我们家宴席有问题,除非来宾全部和柴氏一样发疯了,否则,你这么说就是红口白牙地诬陷我们!” 夜萤索性单刀直入,指出夜爷爷的不良居心。 众宾客一听,觉得夜萤说得太对了,不禁频频点头。 此时他们也看分明了,这二老明显就是一对老无赖,夜萤只是被辈份礼俗压着,强自对他们客气,他们在夜萤心中,怕是没有什么地位。 这些宾客都是来寻求商机的,说现实一点,最惯见风使舵,方才他们不好出声,是还不晓得夜萤对这二老的态度。 那种当家人被家族中长辈压得死死的他们见多了,所以即便看夜爷爷、夜奶奶狠怼夜萤,也不好出声。 但是现在他们听明白了,夜萤对这二老,根本没放在心上,既然明白风向,他们立即就出声赞同道: “没错,我们吃了夜姑娘家的宴席,好好的,也没见出什么问题。老人家你这么怪夜老二家就不对了。” “是啊,也不是每一位老者都是智者,老人家也会判断失误嘛!” “没错,我觉得夜姑娘说得很对,既然方才那位大娘发疯不是由夜家宴席引起的,就不能随便背黑锅。” 宾朋们非富即贵,说出这些话来,又明显偏着夜萤,个个都一脸正气凛然。 象他们这样的富贵大老爷,过去夜爷爷、夜奶奶见了,都要谦卑地和他们说话的,现在这些人都力挺夜萤,夜爷爷和夜奶奶顿时有点吃不住了。 “夜老头,你方才那么说,太不厚道了。有点坑人啊!你要这么怪夜姑娘,以后谁敢和你家里人接触啊?动不动就把坏事推到别人身上!你是想让夜老大一家在村里不能做人吗?” 郑爷爷闻讯而来,刚了解了事情的始末,气得指着夜爷爷的鼻子骂道。 别人顾念夜爷爷年纪大,辈份高,不好这么骂他,郑爷爷可是村里年纪最大的,辈份比夜爷爷还高上一阶,自是当得起指着他鼻子骂的这种行为。 夜爷爷没想到大家都群而攻他,以他的辈份,被郑爷爷骂也是白骂,一时间瞠目结舌,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 不过,他心里明白,看来,柴氏疯了这个锅,老二家是不会背了,以后他和老太婆得反过来去照顾那个疯婆子了。 夜爷爷心里一阵憋屈。 就在这时,突然听到村道上远远跑来一个村民,边跑还边大喊: “不好啦,柴氏疯了,发花痴了,强抢男人了!” 这个村民跑得慌慌张张,衣襟敞开,一手还提着裤子,好象裤带断了。 “怎么了?大强,出什么事了?” 赵爷爷上前问道。 “柴氏发花痴了,方才跑到村里,看到我,二话不说,就拉我的衣服,扯我的裤带,说要和我入洞房。说她是天上下凡的嫦娥,人见人爱! 我的裤带都被她扯断了,也不知道怎么力气这么大,吓死我了。” 大强心慌气短地道,见这么多人看着他,赶紧把裤子往上提,他方才跑得裤子都快掉到胯部了。 “柴氏现在人呢?真是伤风败俗,伤风败俗啊!” 郑爷爷气得直敲拐杖。 “她扯不住我,往村里跑去了,嘴里还念叨着要找她的天蓬元帅!不知道有没有别的男人被她扯住!” “这婆娘,真的疯了。来人,你们赶紧几个进村里,把柴氏制住,捆上。” 郑爷爷是村里最德高望重的和辈,他一声令下,顿时就有几个精壮的男子出来,往村里跑去。 大家当然按捺不住好奇心,也跟着往村里跑,准备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夜萤看了眼田喜娘,道: “娘,你留在这,我带宝瓶去看看。” 田喜娘晓得女儿是担心自已的身体,柴氏如此疯狂,自家不派人去也不通人情,只好无奈地点点头,吩咐道: “不是你的事,就别揽上身。” “我省得,你别担心。” 夜萤说着,便和宝瓶往村里跑去。 第一千零十三章天上嫦娥下凡 夜萤和宝瓶一溜小跑,随着人群跑到了村里,汇入寻找柴氏的人群中。 “你们看到柴氏没有?” 谁知道一进村,柴氏不知道跑哪去了,一时间竟找她不着。 也是,村子这么大,柴氏如果随便躲到哪个猪圈柴房里,哪里找得到? 但是现在大家都觉得必须找到柴氏,否则,就冲她又想卡死人又想脱人家裤子的做派,不管男人还是女人,万一单独遇到她,恐怕都是一场惊吓。 因为疯子的力气似乎比常人都大多了,如果单打独斗,似乎没有人是柴氏的对手。 大家胆战心惊,一时间找不到柴氏,又面面相觑。 就在这时,夜萤出声道: “咱们大家安静一些,这么多人,声音和场面都吓人,柴氏看到了,没准就吓得躲得越严实了。” “夜姑娘说的有道理,大家都噤声吧!脚步也放轻一点。” 赵铁匠道。 对柴氏,他简直是磨拳擦掌,恨不得亲手扇她两巴掌。方才他一个错眼不在,柴氏就差点没把他娘子掐死。 若不是柴氏是疯子,他早就找夜爷爷、夜奶奶算账了。别的不说,媳妇被吓丢了魂得去请神的费用谁来出? 所以一听说要抓柴氏,赵铁匠安抚好媳妇,自是当仁不让。 有赵铁匠这个黑铁塔一般的壮汉在侧,众人心中稍定,都一致地收声,放轻了脚步,在村里各处一一排查寻找起柴氏来。 “你们是在找柴氏吗?我方才看到她和村里的黑娃往那边柴房去了。” 这时,一个老妪拄着拐杖走上前来,对众人报讯道。 老妪指的柴房就在众人面前不到三十米的地方,这下大家已经有经验了,都蹑手蹑脚地上前,准备趁着柴氏不注意,把她制住,免得惊吓到村里其它人。 夜萤和宝瓶跟在赵铁匠身后,说实话,今天的变故大大出乎夜萤的意料,她没想到柴氏就这么疯了。 很快,大家摸近柴房。 不对,柴房里怎么有奇怪的声音在响动? “嗯嗯……唔唔……” “莫不是黑娃被掐着了?” 赵铁匠轻声道。 这声音和方才他媳妇被柴氏掐着时发出的声音很象。 “嫂子你好浪啊,原来嫂子这么温柔似水,我真是看错嫂子了,还以为平时你很凶,一本正经呢!” 谁知道,柴房里,传出黑娃撩骚的动静。 众人面面相觑,这是怎么回事? “你嫂子我是仙界嫦娥下凡,今天来渡你一介凡人……” 接下来的声音,更加出人意料,竟然是柴氏飘飘欲仙的动静,听起来,似乎是…… 似乎是某种不可描述的声音。 赵铁匠才不管三七二十一,他一脚踢开柴房关得并不紧的破门,众人下意识地就跟着冲了进去。 宝瓶冲在夜萤前面,她是夜萤的“保镖”,随时为她挡灾,自然有危险的事情要冲在前头。 夜萤还没跟着进去呢,宝瓶就捂着眼睛,面红耳赤地跑出来了,还一把扯住夜萤道: “萤姐别进去,真是污了我的眼睛。” “怎么回事?” 夜萤吃了一惊。 “柴氏和那黑娃,正在行苟且之事!” 宝瓶尴尬地道。 “啊?” 夜萤张大了嘴,这才回味过来,方才那些暧昧的声音是什么。 这时,夜爷爷和夜奶奶也脚步如风地跟了过来,他们看着众人冲进柴房,里面人声鼎沸,夜奶奶还尖利地叫道: “不许伤了我的儿媳妇,谁若伤了她,我们夜家绝不饶过她。” 说来说去,柴氏也还是他们的大儿媳,如果大儿媳出事情,儿子出来面上也不好过,怎么也得在众人面前表现一下他们的关心吧? 众人看到夜爷爷和夜奶奶来了,突然十分默契地让开了一条路,让他们进去。 夜爷爷一进柴房,首先入目的就是两个白花花的屁股正在拱动。 虽然是众目睽睽,但是一个疯子,一个傻子,两个人玩得兴起,哪里会管众人的目光? 黑娃是村里出了名的傻小子,十七、八岁的一个半大小子,平素总是拖着长鼻涕在村里走来走去,脸上带着傻呵呵的笑容。 不过,他的智力虽然只有五、六岁的孩子那般,某些东西的发育却是随着身体一起增长的,对那方面的欲望一点也不比健全人少。 柴氏发了花痴,扎进村来解不开大强的裤带,大强逃走后,她正好遇到了黑娃,几下就被黑娃带进柴房里脱了个精光…… 夜爷爷看清眼前的发生的事,不由气急攻心,一手指着柴氏,大骂: “孽障,孽障!我让老大休妻,你不是我们夜家的媳妇了!” 柴氏哪里管这些,她沉迷在自已的幻觉里,只觉得自已是天上的仙女下凡,漂亮无比,所有的男人都围着她,宠着她,比大家追捧夜萤更甚。 而且,黑娃还真是体力活的能手,做起活塞运动来,年轻力壮,自是比夜老大能干。 柴氏沉迷在自已的理想国里,浑然不觉自已被人围观。 直到夜爷爷硬着头皮上前扯她,柴氏才气得狂叫,对着夜爷爷的手臂用力一口咬了下去。 “嗷!死婆娘,疼死我了!” 夜爷爷被柴氏咬住手臂,也顾不得在众人面前装着疼她了,拿起拐杖就狠狠打她。 不打还好,一打柴氏更不敢放嘴里,她使出疯子的蛮劝,狠狠地咬着,血从夜爷爷的手臂上渗出来,夜爷爷疼得叫得失声了: “救命!来人,快拉开这个疯婆娘!” “呵呵,这是神仙肉,好好吃!” 柴氏突然松嘴,白白的牙齿上还流着红红的血,看上去不知道有多瘆人了。 夜爷爷好歹被松了嘴,正轻松了一下,不曾想,柴氏又猛地下了一嘴,对着夜爷爷的胳膊重新又狠咬了一块。 看来,她是认定了夜爷爷的肉是神仙肉了。 “啊,痛死我了,去死吧,疯婆子!” 夜爷爷惨叫连连,夜奶奶一看,心疼死老头子了,赶紧上前用力想拉开柴氏。 可是柴氏哪里是年老体弱的她拉得开的?自是咬得纹丝不动…… 第一千零十四章差点打死了 柴房里空间不大,一个敞开胸的疯婆子,一个光着屁股的傻子,该露不该露的东西,白生生的晃瞎了村民的眼。 也正因为这样,赵铁匠虽然力气很大,却不敢上前扯开柴氏。 看到她胸前白花花的一片,赵铁匠就心虚气短,这要是上前拉扯,万一传出去,还不被自家娘了骂死啊? 别说不敢上前扯柴氏了,就连呆在柴房里都是罪过,赵铁匠又不能明摆着不管,他眼珠子一转,看到光着屁股瑟瑟发抖的黑娃,顿时心生一计。 赵铁匠虎着脸,在赵爷爷的惨叫声中,一前一把抓起黑娃,把他往屋外扯,边扯边道: “你这死不要脸的蠢孩子,打死你活该!” 黑娃一听赵铁匠要打他,吓得双手捂着脸,“哇哇”地哭,哪有方才和柴氏享受人间极致时的快意模样,完全恢复了傻子的样子。 夜萤和宝瓶在黑娃被抓出来前,就已经扭过头不想看了。 赵铁匠出来,看到屋外也有女眷,大家看到光着屁股的黑娃都惊叫着往后退。 赵铁匠尴尬地嘿嘿一笑,双手一扯,把黑娃破破烂烂的牛犊裤子拉上了,屋外的众女眷这才把手放下,关注到屋内的惨叫声。 “宝瓶,进去帮着把柴氏拉开,注意安全。” 夜萤皱了下眉,虽然夜爷爷和夜奶奶很不地道,但是毕竟顶着一个爷爷奶奶的名头,她也不好完全弃之不理。 宝瓶知道萤姐不想管这家人的事,这家人眼里都会放毒的,她看着夜爷爷和夜奶奶已经很不爽了,见柴氏狠咬夜爷爷,心里连管都不想管,但是既然夜萤叫她,她就硬着头皮上了。 狗咬狗,一嘴毛。多咬几下才好呢! 宝瓶心里这么想着,脚下的动作也不是很快。 谁知道就在这时,夜爷爷被咬狠了,禁受不住,突然抓到自已的拐杖,对着柴氏的脑袋猛敲了过去。 宝瓶进去时,正好和一众村民目睹了这一惨烈的场景。 柴氏只来得及“哇”地叫了一声,松口之后,仰面朝天的躺下了,额头上一股鲜血缓缓地沁了出来。 “疯婆子,连我都敢咬!” 赵爷爷扔下拐杖,捂着自已的手,那股疼痛抒解后的舒服,让他一时间忘了观察一下柴氏的情况。 “不好,柴氏不动弹了,会不会被打死了?” 众人看到柴氏直挺挺的不动了,顿时吓坏了,一阵乱叫。 “死了?疯婆子死了?” 夜奶奶吓得脸色发白,当着众人的面,谁都看到是夜爷爷把柴氏打死了,完了,这下老头子岂不是要被抓去坐牢了? 夜爷爷一听柴氏死了,也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只觉得一阵腿软,人家扶他都扶不起来。 宝瓶蹲下身子,拿手在柴氏鼻子前一探,镇定地道: “柴氏没死,还有气呢。不过为了防止她醒来再次发作,还是先把她手脚缚起来为宜。” 众人一听柴氏没死,这才收敛心神,七手八脚地找了几条麻绳,把柴氏象捆腊肠一样,捆得严严实实的。 夜爷爷一听自已没打死人,提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腿脚也立马变得有力气了,他颤巍巍地站稳了,但是一看到柴氏那蓬头垢脸、胸口大开的画面,他又觉得全身没力气了,嘴里喃喃念道: “孽障,孽障!” 老大还未出狱,这死婆娘却疯了,这下他们俩老就凄凉了,谁来伺候他们吃喝? “夜老头,还是赶紧抬回去吧,叫村里的魏大夫好好治治,只是头上破了皮,应该没甚大碍。” 这时,郑爷爷拄着拐杖赶来,看到这场面,只好吩咐道。 魏大夫是夜萤召进两百多外来户后,特意从三清镇上请来常驻的大夫,倒是一举解决了过去柳村没有正经大夫的历史。 夜爷爷和夜奶奶一时间也没有了主义,听凭众人把柴氏抬到了家里。 夜萤和宝瓶出于无奈,也只能跟着大家去了。 “夜爷爷,你儿媳妇就是脑子受到重击,怕是要卧床不起若干天,这个只能静养,再熬点药喝,外伤我处理一下,但是她的疯癫之症,我就没有办法彻底治好了。你们要嘛再寻名医,如果相信我,我可以开些药,应该能够有所缓解。” 魏大夫先给夜爷爷包扎了柴氏咬的伤口,再给柴氏看完病,对夜爷爷介绍病情道。 夜爷爷冷哼一声,道: “这疯子也是忒命好,家里老的老,小的小,现在就躺着等我们伺候她了。” 夜爷爷这么说,全然忘了柴氏正是因为被他狠击之下,才会受伤的。 夜萤听到夜爷爷这么说,一阵心凉。 这老头子过去一直闷不做声,看上去人畜无害,其实,他远比夜奶奶更加心肠歹毒。 仔细一回想,夜奶奶似乎惯于台前唱白脸,而夜爷爷则是唱红脸,实际上,夜奶奶其实是夜爷爷的傀儡,他的提线木偶,夜爷爷动一下,她走一步;夜爷爷哼一声,她也跟着开个腔。 夜萤见没事,也不想在这种压抑的气氛里再呆下去,转身就要走人。 没想到,夜爷爷眼睛扫到她,却开腔叫道: “阿萤,你要走把魏大夫送一下,顺便把医药费结了。” 宝瓶无语,心塞。 夜萤见夜爷爷到这种时候,还要啃自已一口,而且还当着众人的面,明摆着让自已不好推辞。 夜萤懒得再和夜爷爷多纠缠,点头应了一声,和提着医药箱的魏大夫一起出了夜大郎家的院门。 院门外,仍徘徊了不少围观看热闹的村民,看到夜萤出来,都纷纷问道: “柴氏如何?有性命之忧否?” 其实,这些人并不是特别关心柴氏,只是想来八卦一下罢了。 大家都知道今天柴氏和黑娃在柴房里行苟且之事,不过人家是疯子,做出这种奇怪的举动似乎情有可原,否则,若是按以前,说不定早就把柴氏抓去沉塘了。 当然,这其中大家看在夜萤的面子上也有关系,村里的“权贵”们都护着夜萤的面子。 夜萤也不理会大家的“关心”,埋头和魏大夫走了好一段,看到四下终于没有骚扰的人群,才问魏大夫道: “柴氏如何?疯病真的治不好了?” 第一千零十五章解决之道 “不好治,只能用药控制,但是也需得长期服药,其中还有一些如灵芝辅气等珍贵的药物,所需费用不菲。 我看夜老爷子这般,怕是……” 魏大夫抚了下下巴上的胡子,笑而不语地道。 夜萤自是晓得魏大夫那半句没有说完的话的意思, 现在看了个病,夜爷爷都不肯给柴氏出医药费了,还要赖着夜萤,如果知道后续柴氏的治疗要花大价钱,还得长年吃药,他哪里舍得? 夜萤当然不会有那份好心,去替柴氏出医药费,她也不同情柴氏,原本在柳村算是富裕人家,一手好牌完全是自已打烂的。 更别提柴氏和夜珍珠母女俩的钻营,时时刻刻想要压制着她,还趁她流落在外的时候,竟然招柴雄来打娘亲田喜娘的主意。 魏大夫说完,夜萤只是轻笑一声,也不接碴,顺手递了一锭银子给魏大夫道: “魏大夫,让你辛苦了。” 这一锭银子至少有二两,完全足够此次出诊的费用了。魏大夫心情愉快地接了过来,也没有再问夜萤是不是要给柴氏后续治疗。 人家和柴氏一家早就恩断义绝了,而且先做对不起人的事的是柴氏一家,把夜姑娘逼得差点被官府砍头了。 换成寻常人家,这就是血海深仇了。 夜萤还能替柴氏付医资,已经是宽宏大量了。 魏大夫自是不会再评论什么。 辞别魏大夫,宝瓶看夜萤微蹙着眉头,似乎心情不太愉快的样子,便关切地劝道: “萤姐,别想太多了,那柴氏如今疯了,日后怕是天天得被关在屋里,不会出来做乱了。以她那个脑子,也不可能放她出来做乱。简直把夜大郎的脸丢尽了。” “唔,我觉得夜爷爷和夜奶奶照顾她不一定上心,本来二老就是好逸恶劳惯了,如今家里又添了这么一个麻烦的病人,长远之计,还是要把他们送出柳村,否则,早晚还得赖上咱们。” 夜萤道。 宝瓶这才知道夜萤原来不是同情柴氏,她大大放心了。谁同情柴氏和夜家二老,谁就是那个傻的农夫。 这个典故是她听萤姐讲的《农夫与蛇》的话本里知悉的,农夫把冻僵的蛇捂暖了,蛇却咬了农夫一口逃走了。农夫死了,死在他救过的蛇毒牙下。 她方才还真怕夜萤看到柴氏的惨状而动了恻隐之心,要出手帮他们。那萤姐真成了那个傻农夫。 柴氏和夜爷爷、夜奶奶分明就是不懂感恩的毒蛇,别看他们现在“冻僵”了,十分可怜,但是一旦被暖过来,精神了,马上就会露出毒牙咬人。 她不想自已崇拜的萤姐被这些毒蛇所伤害。 “萤姐,有办法吗?有的话就把他们都送得远远的。” 宝瓶拉着夜萤道。比夜萤还一脸迫切。 夜萤不禁笑了,道: “喏,你看,办法不是自已走来了吗?” 宝瓶抬头一看,村道上远远走来几个人,前呼后拥的,似乎是个官老爷,但是再走近一看,那走在中间,耀武扬威的,不是夜自清是谁? 他当官了? 他是萤姐的“办法”? 宝瓶疑惑地看了夜萤一眼。 只见夜自清远远地看到夜萤,突然紧几步上前,走到夜萤面前,对她打恭道: “萤妹,自清不才,竟然得你亲自到村头迎接,真是三生有幸啊!” 卧草,这文绉绉、酸溜溜的秀才,如若他不是夜萤的堂哥,说话又卑恭屈膝的,宝瓶差点以为他对萤姐有意了。 “呵呵,自清哥,看来此次得偿所愿啊!” 夜萤一看夜自清官袍加身,赞许道。 夜自清左右四顾,见没有其它村民,便遣散了身边的人,虽然夜萤身边留下了宝瓶,夜自清知道宝瓶是夜萤的亲姐妹一般,也不避讳她,而是再度行礼感谢道: “若不是萤妹,自清我也不能捐得官身,三日前,得到朝廷的确切任命,到山西大同府做知县,我才赶紧回乡给萤妹报喜讯!” 原来,夜自清此前考举中,中了倒数第一名的举人,这自也是之前夜萤让王财主运作的结果,让主考官所多对夜自清的卷子有了印象,大手一挥,便放行榜尾。 当然,中举之后,也未必马上就能当官的,有些举人若无力奔走,等个十几年再等来朝廷的任用也是有过的。 因此,知道夜自清中举之后,夜萤又一番努力,钱财如流水般花出去,终于为夜自清捐了一个官身。 这下,夜自清得了确切的任命后,便赶紧来向夜萤报喜了。 “如此,甚好,你先回家看望爹娘吧,晚些再过来归燕堂,我有话要吩咐你。” 夜萤道。 在夜自清这个“官”面前,她毫无压力。 能让他上台,也就能让他下台。夜自清的前程完全捏在她手里。 夜自清也明白这个道理,即便做了官,也依旧对夜萤毕恭毕敬的。 夜萤最满意夜自清的就是这一点,不论什么时候,夜自清永远晓得自已的恩人是夜萤,不会对她忤逆分毫。 “萤姐,那我先回去看望爹娘,安顿好了就来见你。” 夜自清见夜萤还有事情吩咐自已做,自是更加高兴,有事安排他做,表明夜萤信任他。 只要抱着堂姐这条粗腿,夜自清相信自已会越爬越高的。 “行,走吧。” 夜萤漫不在意地挥挥手,看得夜自清站在远处边上的下人们一阵眉眼官司。 一路上,他们可是感受到了夜自清的官气和官威,没想到这个村里的女子,竟然对夜大人如此随意散漫?而且夜大人还对她恭敬如长辈?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打死这些下人他们也想不到,夜自清抱的最粗大腿就是夜萤。 一行人继续浩浩荡荡地往夜三郎家走去,宝瓶看着夜自清摇摇摆摆得意而去的身影不禁问道: “萤姐,你方才说他是解决方法?真的是他吗?” “当然是他,不然你以为我辛苦布局他的前程是为了什么?” 夜萤莞尔一笑,夜自清算是不负了她的重托,升了官,还在她面前老实恭顺,接下来,她就能搬掉头上的两座大山了。 第一千零十六章再次偷袭 宝瓶听得云里雾里,但是见夜萤一脸时机不到不松盖子的表情,宝瓶只好把满心的疑问藏在心里。 当然,她是绝对相信萤姐的。 夜萤虽然不象她这般“粗鲁不文”,什么事情都喜欢用武力来解决,表面上看着痛快了,但实则后遗症挺多的。 萤姐用的是水磨的功夫,刚开始看着挺憋屈的,但是到了事后就证明,萤姐做的事,才是一劳永逸,妥妥的没有后遗症。 因此,宝瓶见夜萤心中自有打算,便也不再究根问底,而是放心地点了点头。 两个人走回去的路上,遇到了匆匆赶来的夜斯文,他一脸酒气还未退,今天是他儿子满月,一高兴,他就多喝了几杯,早早被扶进去睡觉了。 没想到一觉醒来,才听说出事了,柴氏竟然疯了。 于是夜斯文便赶来打探消息。 一看到夜萤和宝瓶安然无恙,夜斯文才放心地拍了拍胸口道: “还好你们没事,和一个疯子凑什么热闹?我要不是醉了,什么都不知道,决不让你们去凑那种热闹。 听说铁匠娘子都差点被掐死了,你们两个弱质女流,还扒拉着凑到跟前去!” 在夜斯文眼里,夜萤一直是跟在他屁股后面跑的小妹妹,即便现在夜萤强大如斯,他的脑子里留下的也都是那种印象。 至于宝瓶,他更是忘不了宝瓶刚来时面黄肌瘦的模样,眼睛饿得发绿,因此即便大家说宝瓶力气有多大什么的,夜斯文没有亲自试过,也是不肯相信的。 所以一听说家里只有两个在他看来最弱的女人去追柴氏了,他气得马上就酒醒追出来了。 当然,这时候看到夜萤和宝瓶没事,他便放心了。不过,嘴里还是嘀嘀咕咕的。 夜萤哭笑不得,这个哥哥,每次需要他时,他总有状况不在身边,但是事后却又特别爱显示他的能耐。 好歹她体会到他的一番好心,频频点头表示下次一定吸取教训,夜斯这才罢休。 直到这时,夜斯文才张口问柴氏的事情。 夜萤怎么好描述那些难以描述之事,便只好敷衍地说柴氏已经被众人制伏,送回家了。 反正事后夜斯文总是会听别人说详细的。 夜斯文想了下道: “我去爷爷那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尽量帮点忙。” 因为夜爷爷和夜奶奶对夜斯文没有象夜萤那般恶劣,所以夜斯文相对来说,没有夜萤对他们那么多的反感。 “去吧,不过,如果爷爷提什么条件,不许随便答应他们。知道吗?” 夜萤晓得不好阻止夜斯文去尽孝心,还是提醒了他一下,“万一爷爷、奶奶说要住咱们家,没准就把柴氏那个疯子招来了。家里若是多一个疯子,你想想夜从容一个小婴儿多不安全啊?” 一说到儿子的事,夜斯文就严肃了,他点了点头道: “放心吧,我就是去看看,不论他们提什么条件,我都不会答应的。” 还好夜萤有提醒,夜斯文到夜大郎家时,果然夜爷爷提出要去二郎家暂住一段时间,夜斯文吱吱唔唔地不敢答应。 现在夜大郎家只有柴氏和夜家二老在,夜珍珠在京城,夜大郎在牢里,夜珍珠的哥哥夜秋明则整天在外面鬼混,根本不理家事。 如果把爷爷奶奶招到家里,不说前几次他们惹出来的大小风波,这一次要是把柴氏这个疯婆子招惹到家里就麻烦了。 以前没有儿子,夜斯文的想法随意一些,现在有了儿子,夜斯文觉得,自已要做一个称职的父亲,不能招来一些对儿子不利的人。 见夜斯文顾左右而言它,就是不答应,夜爷爷气坏了,差点拿茶杯砸他。 夜斯文假装吓坏了,赶紧脚底抹油溜了。 说他有孝心吧,其实夜斯文也是惯会做表面功夫的人,本来对爷爷奶奶就感情不深,又得了妹妹的叮嘱,来走走过场也就了事了。 入夜,柳村的人各自散去,回家吃了晚饭,坐在门前屋后树下,边捧着大海碗“唏哩呼噜”地吃稀饭,边议论着今天夜家发生的两件大事。 第一桩,自然是夜斯文儿子满月,他们认识的三清镇上的富贵老爷们都来了,当然,是尽他们所能认出来的那些熟悉的面孔; 第二桩,自然是夜老大的媳妇柴氏疯了。 夜斯文儿子的满月酒,自然是大家交口称赞,毕竟,大家都吃了他们的满月饼,嘴里还甜着呢,肯定不能说人家坏话啊! 至于说到柴氏,暧昧的语气就多了。 若不是考虑到柴氏还是夜家媳妇,夜家出了个能人夜萤,大家恐怕会说得更加下流…… 倒是有一些好事者去撩拔黑娃: “黑娃,那柴氏说自已是天上嫦娥下凡,你觉得她的滋味好不好啊?听说你们俩可来劲了?在柴房里叫得比谁都大声。” 村里无聊下流的闲汉围着黑娃发问。 黑娃擦了一把鼻涕,乐呵呵地道: “我不知道好不好,柴氏的屁股太大,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众闲汉…… 夜爷爷手臂上被柴氏恶狠狠地快咬下一块肉来,大半夜地就没睡好。夜奶奶起来给哼哼乱叫的老头子按摩,老头子说这样按按他舒服。 结果,夜奶奶听到院子里有“啪哒啪哒”的声音,夜奶奶累了一天,半夜又被老头子叫起来折腾,根本没睡好,迷糊中,她忘了柴氏的事,把厢房的门打开,结果,外面窜进一个黑乎乎的人,逮着她就咬。 夜奶奶惊叫起来,一摸手感,再听“忽哧忽哧”喘气的声音,晓得那个人是柴氏。 她抖抖索索地叫道: “老爷了,快拿拐杖打她,疯婆子跑出来了。” 夜奶奶印象中,老爷子的拐杖蛮有威力的,一敲就把疯婆子敲晕了。 夜爷爷一听,也急了,被老太婆一叫,果真拿起拐杖,对准柴氏用力一棒,当头打了下去。 柴氏惨叫一声,软软地就倒了下去。 夜奶奶抽回手,庆幸道: “老爷子,你还和当年一样勇猛,还好你出手及时,我没被她咬到。” “哟,别夸我了,快看看她怎么样了,赶紧趁着她没醒再绑起来!”夜爷爷着急道。 第一千零十七章突发事件 夜奶奶一听也觉得,如果让柴氏醒来,肯定是又咬又踢的,大半夜他们哪找人帮忙啊? 趁着她昏迷过去,还是趁机把她捆扎起来为宜。 夜奶奶找了一条草绳,就着月光就战战兢兢地动作起来了。 不过,越捆,夜奶奶越觉得不对劲…… “老太婆,你动作那么慢,还不快点,万一她醒了呢?” 夜爷爷今天被吓得够呛,又被柴氏咬了几口,手臂上“撕啦撕啦”地疼,见夜奶奶动作慢腾腾的,便忍不住催促道。 “老头子,快点上蜡烛照一下,我怎么觉得,这疯婆子有点不对劲呢?” “什么?不对劲?” 夜爷爷一听,也吓得够呛,赶紧点上烛火,拿到柴氏跟前一照,这一照,两人都吓得“嗷”地叫了一声,往后跳了一大步。 原来,柴氏眼睛瞪得大大的,白眼上翻,一付气绝了的模样。 “她,她死了?”夜爷爷颤声道。 “我刚才捆她的时候,越捆就觉得她身上越凉,应该,可能是死了吧?” 夜奶奶更加怕死人,往后退几步躲在夜爷爷身后,惊恐地看着地上的柴氏。 “呃,你拿着火,我上去看看。” 夜爷爷无奈,只好把蜡烛交给夜奶奶,硬着头皮上前凑近柴氏,伸出手在柴氏鼻子下面探了探。 “怎么样?” 夜奶奶忐忑不安地问道。 方才还特别讨厌这疯婆子麻烦、惹事,给夜家丢脸,但是此时,她又恨不得柴氏没事。 “死了!没有气了!” 夜爷爷颤声说完,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半晌缓不过气来。 “死了?那怎么办,咱们把人打死了?是不是要报官?那岂不是要坐牢了?” 夜奶奶惊慌失措。 “老太婆,你傻了?为了一个疯婆子坐牢?”好一会儿,夜爷爷回过神来,人是他出手打死的,如果坐牢岂不是他得去坐? 夜奶奶回过神来,如果老头子去坐牢了,剩下她这个孤老婆子,更加无依无靠了。 虽然本朝规定年逾六旬者即便犯下死罪,也不会处于死刑,最多流放监禁的律法,但是如果流放或者监禁也是死路一条,等于她晚年守寡了。 “不行,老头子,你不能坐牢,你要坐牢了,我怎么办?” 夜奶奶呜咽道。 “嗯,不想让我坐牢,你就赶紧动作起来,趁着大伙都在睡觉,把柴氏收拾清楚了,明天好发丧。” 夜爷爷强做镇定地道。 “收拾她?她是死人……” 夜奶奶别看平时一副胆大包天的模样,此时完全认怂了。 “她是女人,你不收拾,难道让我去给她擦洗?” 夜爷爷气坏了。 夜奶奶这才心惊胆战站起身,拿出布巾给柴氏擦洗起来,把她头上的血迹什么的统统洗干净,又趁着尸体还未变硬,套了一套新衣服上身。 费了老大的劲,折腾了大半夜,总算把柴氏弄清楚了,然后两人又合力把柴氏抬到了她自已的木床上。 此时,天已朦朦亮。 夜爷爷示意夜奶奶道: “那这些带血的布巾,衣服统统扔到灶膛里烧掉。” 夜奶奶依言而行。 夜大郎家偌大的院子,因为夜大郎在狱中关押,女儿夜珍珠在京城养胎,儿子夜秋明不知道到哪鬼混,十分方便二人行事。 做完这一切,竟然没有人察觉发生了一桩悲剧。 这一夜,注定不平静。 柳村的人这一天的早晨是在夜奶奶惨烈的嚎哭中被惊醒的。 “出了什么事?好象是夜奶奶在哭?” “难道是夜爷爷出事了?昨天他被柴氏咬得很惨!” 村民们一边从热被窝里爬出来,一边对着睡眼朦胧的另一半嘀咕着。 田喜娘接到夜三郎匆匆的报讯时,她还在睡梦中。 结果,夜萤先接待了夜三郎。 “什么?柴氏死了?昨天不是好好的吗?虽然有受伤,也不至于死啊?” 夜萤疑惑地道。 看昨天魏大夫的神情,并没有柴氏会有性命危险之忧。 “不知道,我一早是被娘哭醒的,说昨天夜里柴氏突然暴毙了。” 夜三郎也是一脸震惊,到现在脸上慌张的神情还没有恢复过来。 “三叔,你喝杯茶,我去通知娘亲。” 虽然和夜大郎家恩断义绝,但是既然死了人,再不去从情理上就不对了。 夜萤只好去通知田喜娘。 一大早地告诉田喜娘这么一个惊人的消息,夜萤还怕她会受到刺激,脑血管会不会吓爆了,于是采取了温和渐进的方式。 先把田喜娘弄起床,再做了一番铺垫后才告诉她发生了什么事。 田喜娘听夜萤的口气,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开始以为是夜爷爷和夜奶奶中的谁怎么了,但是后来知道是柴氏,便反倒没有受到那么大的冲击,她缓了口气道: “咱们一起去吊唁,我留下来帮忙吧!” “娘,你身体吃得消吗?” 夜萤晓得情理上必须这样,否则他们家就会被村里人背后戳脊梁骨了。 “吃得消,别担心我,走吧!” 田喜娘装束整齐,穿了一身素色的衣裙,便出来和夜三郎见了礼,留他吃了早餐。 夜三郎正好一路小跑过来,也没吃早饭,于是第一次留在归燕堂吃了精致的早餐,若不是正因为家里遇上白事,他肯定会面露笑容,赞叹这么精美的早餐还是第一次吃到。 夜斯文和夜萤、田喜娘三人便和夜三郎结伴前往夜大郎家。 还没到夜大郎家,远远地就看到门前竖了白色的丧幡,村里的道士敲着铙钹,正在为柴氏安魂,做法事,“七里咣当”的,好不热闹。 “我亲亲孝顺的儿媳妇啊,你怎么就不声不响地走啦,娘的心里好痛啊!” 夜奶奶跌坐在院外,嚎啕大哭,眼泪鼻涕齐飞,看得四周的村民无不感动落泪。 吃瓜群众就是这样一个即时出现的群体,他们永远面目不清,只为当下发生的事情做出反应。 昨天他们还嘲笑柴氏疯了变花痴了,今天他们看到柴氏死了,就觉得柴氏可悲可怜可叹! 夜萤看着昨天看笑话和今天抹眼泪的同一批吃瓜群众,心里平静无波。 第一千零十八章声讨公道 柴氏属于壮年横死,按规矩,死后尸体是不能入祖厝的,所以此时夜大郎家门外搭起了布蓬,柴氏的尸身便摆在用两条长凳架起的旧床板上。 田喜娘带着夜斯文、夜萤上前行祭拜之礼,不管有多大的恩怨,人死如灯灭,柴氏已经变成一具尸体,田喜娘对她的所有恩怨也就放下了。 在行礼时,夜萤偷眼看去,见柴氏露出的面容倒是干净整洁,应该是清理过了,但是眼睛却是只闭了一半,露出眼白,看上去有点恐怖。 夜萤倒也没有察觉到什么异样,毕竟,她不是柴氏的子女,不可能上前把柴氏仔仔细细摸索一遍。 再加上昨天柴氏受到的是头部的重击,也许半夜脑出血而亡也有可能,因此,夜萤不再猜疑有它。 倒是夜爷爷和夜奶奶一直心中有鬼,坐立不宁,一个狠命地抽着水烟,压制着内心的惊慌,一个嚎啕大哭,也趁机掩盖自已的心虚。 田喜娘虽然也感觉柴氏死状可怖,但也没有做它想,只觉得柴氏既然疯了,这么死了也算是解脱了。 看到夜二郎一家过来,夜爷爷和夜奶奶即刻换上了阴凉仇视的目光,他们看着夜二郎一家,尤其是夜萤,满满地愤恨。 若不是这个小贱货,似乎他们不应该面临现在这样的局面。本来一直都是大郎家日子过得最好,他们也在大郎家安享晚年。 如若不是这个小贱人折腾什么生意,还发了财,会刺激得珍珠心急火燎,为了攀附贵人失了身;大郎也不会去肖想里正的位置,结果和那个黄知县扯上关联;柴氏自是不会屡受刺激而发疯…… 夜萤感受到了夜爷爷和夜奶奶不善的眼神,大体能感受到他们的想法,她不禁想翻一个白眼。 说实话,柴氏疯了、死了,她也很同情,但是这些人不去反思自已的行为,反倒把满满的恶意兜头倒在她身上,这样的思维让她无法理解。 久不见面的夜秋明也不知道从哪疙瘩缝里冒了出来,一身白色的孝服,脸上却不见多少悲色。 这时,院门外有人紧张地轻呼: “柴氏的娘家人来了!” 虽然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是嫁出去的女儿壮年横死,娘家人往往会借此生事。 是不是婆家人虐待啦?怎么死的?为什么会死? 娘家人此时占着理,往往盛气凌人,婆家人反倒得小心翼翼了。 因为,如果不把娘家人此时的心态捋顺了,没准娘家人不让出殡,就这么拖着,谁家也耗不起啊? 农村做丧事,是除了娶媳妇外花销最大的事,象柳村这里,再俭省,请道士做法事、请全村帮忙的人吃桌等等,一天流水下来至少得三两银子的花销。 娘家人给耽误一天,就得多花三两银子。 多少柳村人过去一年都攒不下三两银子啊? 再说,柴氏的死,确实是夜爷爷失手,此时他心虚得厉害,一听说最艰难的考验关来了,他脸色发白,手也不由自主发起抖来。 夜萤把夜爷爷的表现看在眼里,不禁一阵奇怪。 柴氏死则死矣,夜爷爷从心理上来讲,他应该觉得解脱才对,不曾想夜爷爷会如此惊慌失措? 夜萤把疑惑的目光投向了直挺挺躺着的柴氏,忽然觉得,如果柴氏此时突然炸尸的话,不知道会说出什么石破天惊的秘密来。 “姐,我可怜的姐啊,才几天没见,你怎么就死了?大前天看到你,还活蹦乱跳的呢!” 涕泪交横的是柴雄。 这些兄弟姐妹中,和柴氏交好的就是他了,而且他属于混江湖的人,柴氏娘家雄纠纠、气昂昂地来为柴氏“讨公道”,自然是要以他为马首。 柴雄一到夜大郎家,也是把演技发挥得淋漓尽致,“扑通”一声跪倒在柴氏面前,一边抚尸痛哭,还一边拉开了遮在柴氏身上的遮盖。 夜爷爷和夜奶奶看到柴雄的动作,更不自在了,夜奶奶赶紧上前拉着柴雄的手道: “她弟,你姐走了,你也别太伤心,否则,她在九泉之下也不会瞑目!” 一边劝着,无意中夜奶奶又溜到柴氏翻着白眼半闭的眼睛,那眼睛是她给柴氏穿寿衣时,用力抹下来的,此时眼白依旧翻着,似乎对着她翻白眼,她不由地一阵心虚腿软。 “我姐死得不对劲,前几天人还好好的,为什么会突然死了?你们报丧的人也是几几唔唔都没说清楚。” 柴雄开始发难,哭又不是他的目的,借着柴氏死了多敲些钱财才是正理。 再说,柴氏死了,柴雄更开心,因为之前他从柴氏身上陆陆续续敲了三百多两银子,哄骗柴氏是为了救姐夫打点用的。 结果,夜大郎人没出来,柴氏已经起疑,这几天到处找他,要找他要钱呢! 现在柴氏死了,这笔帐岂不是一笔勾销了? 柴雄想得暗自得意,觉得这真是最好的结局了,还能顺势敲夜家一笔。 柴雄凭直觉,发现柴氏死的是有点不对劲,脸部微微变形肿胀,头上似乎有什么不对劲。 换成一般人,谁喜欢凑近一个死人啊?柴雄想着白花花的银子,一点也不忌讳,上前拨开柴氏的头发,哟,不得了…… 夜爷爷和夜奶奶见状,脸色大变。想要阻止柴雄,一来来不及了,二来这么做,有欲盖弥璋之嫌。 “我可怜的姐啊,你嫁到夜家十几年,克勤克俭,攒下一份偌大的家业,今儿是怎么了?死得这么惨啊?我的姐啊,你头上怎么有这么大一个口子?到底是谁谋害了你?让你英年早逝啊,我苦啊,姐!” 柴雄嚎啕大哭了起来,声声句句都是声讨。 柳村的人倒是沉默了,因为他们都晓得,昨天柴氏发疯,若不是夜爷爷一棍子把她敲晕了,柴氏也不可能放开嘴。 手臂上的肉生生被咬,有多疼大家都能想象,他们倒是觉得,夜爷爷那一棍是必须的。 不过,大家伙心里也明白,或许那一棍,就是终结柴氏生命的一棍。 只是没有人想到,事实上柴氏是挨了夜爷爷第二棍才没命的。 在这种状态下,本村人都是相帮的,自然不会有人捅破真相…… 第一千零十九章有所图 柴雄声声句句都是“我苦!”,夜爷爷和夜奶奶脸色愈发煞白,柴雄从柴氏身边站起,径直走到夜爷爷跟前发难道: “今天你们夜家需得给我们柴家一个交代,我姐是怎么死的?不然我们就要报官!” “报官!严惩凶手!” 柴氏娘家人乱哄哄的。 “娘,咱们退到边上吧,这种事,也只有他们自已能解决。” 夜萤不想没事惹得一身膻,便小声附在田喜娘耳边道。 田喜娘自是省得,拉着夜斯文,和夜萤不动声色地退到了人群后,围观热闹。 柳村的人倒是觉得,虽然柴氏是死在夜爷爷棍下,但是毕竟事急从权,人家也是为了保护自已,情急之下才动了手,当时的情况,谁能把握轻重啊? 夜秋明此时发挥了最好的润滑剂作用,他的出面,缓解了双方的敌对情况。 毕竟,他是现场唯一一个身上流着夜家和柴家血的人。 在夜秋明的调和下,这两家人进了屋里,开始比较心平气和的商量柴氏的后事来。 这种事就是这样,只要双方能坐下来谈就好一些,一般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果然,小半天后,柴雄面露满意的表情出来,又在柴氏跟前嗑头烧香烧金纸后,才带着柴氏娘家的人,美美吃了一顿报丧必备的大米饭、红烧肉后,才打道回府。 夜大郎家为了柴氏娘家不闹,能及早顺利出殡,可是出了大血。 夜爷爷咬牙掏了十两银子给柴雄,又拿出一些碎银安抚柴氏的“娘家团。” 这些“娘家团”的成员,有的十数年都没和柴氏打过交道了,只是被柴雄一纠集,知道这是有油水的“好”事,便乐呵呵地跟来了,至多做做悲痛的表情,转眼就有银子到手,他们也觉得这一趟没白走。 何况,还白白吃了一顿大米饭红烧肉,那可是米饭管饱,肉尽情吃啊! 有的跟来的小孩,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大碗的米饭,一连吃了三大碗,肚子胀痛得都哭了。 …… 柴氏娘家这边的人解决后,当天下午,柴氏就敲敲打打被送上山掩埋了。 一抷黄土,埋住了一个人的一生。也掩住了她生前死后的秘密。 夜萤想着这些,心内不禁有些悲凉。 夜斯文则是有子万事足,现在小霞做完满月,又回到娘家,准备成亲事宜。 夜斯文依旧是每天跑到丈人家,照顾老婆孩子,乖得简直和从前的夜斯文判若两人。 这种男人也是绝了。 夜萤在后世时也曾经认识一位,是她的同事。 在单身的时候,那男同事一副我是龙傲天的模样,鼻孔能翘到天上,口口声声声讨别人怕老婆、可笑。结果,他自已结婚后,在老婆面前,简直是低到了尘埃里。 他判若两人的表现,让单位的女同事大跌眼镜,有些人还暗自后悔,当初他追求自已时,怎么就错过了? 所以,有时候女人嫁人,还真是赌一把运气。 夜萤想起这些时,不禁莞尔一笑,自已嫁人的运气,似乎也不错。 只是端翌现在在哪里?最近虽然有信来,但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啊,她现在倒是热切地希望自已能怀上端翌的孩子,这样如果端翌就算不在身边,她也能从孩子身上找到慰藉。 不至于象现在一样,端翌一不在,她就觉得心里空空的,好象和端翌发生的一切,都是一场美梦一般。 如果有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陪在身边,以她和端翌的颜值智商,孩子一定是俊美聪颖的。想想这些,夜萤就觉得兴奋。 狼人金月从茶山上回来,听说了最近柳村里发生的事,尤其是柴氏竟然发疯暴毙了,不禁皱着眉头连道: “人间太可怕,我还是回茶山上住着安逸,不光每天有茶树的清香相伴,我还能学着炒茶,这小日子过得象神仙一样。” 狼人金月自从夜萤带她到山上的茶山去过一次后,就喜欢上了那里,执意要搬到茶山上居住。 她在山林里住了十几年,早就习惯了安静的山居环境,因此,住在夜家虽然环境很好,但是人来人往,她犹觉太吵。 夜萤拗不过她,只好允许了,当然,夜萤还拨了两个下人在山上伺候她。 本来山上也有山场的管理员什么的,因此金月在山上的生活,夜萤倒是没有不放心。 金月自此在茶山长居,只是时不时会下山来探望夜萤和田喜娘。 北疆和大夏开战后,金月也收了木尔德罕会很快来找她的心,她在王室长大,自是晓得,一旦遇到国家大事,王室的男人,只会把女人的需要排在最后…… 夜萤见金月神色清朗,一副开朗的模样,并没有再次为情所困,倒是暗自羡慕她终于勘破了情关。 两个人有半个月没见,于是絮絮聊了些生活闲杂之事。 金月谈的最多的,自是茶山带给她的安逸和惊喜,而夜萤也把柳村近来发生的事捡着和金月说了一番。 不知不觉,柴氏的头七都过完了。 夜萤估摸着夜爷爷肯定大出血了,否则,柴雄自那天来哭丧后就没有再现身。 而归燕堂这里,则七手八脚地忙着准备夜斯文成亲事宜。 这天,夜萤正和田喜娘再列喜宴宴请宾客的清单,突然听到施管家来通报,说夜爷爷、夜奶奶上门了。 田喜娘听到这二老来,心内便有了不祥的预感。 但是看到女儿神情淡定,心里着慌的感觉似乎少了一些,便示意施管家把二老带进来。 “哼,你们还真是长了威风啦?如今连我们进门,也有人拦着,还得通报,真是越来越不象话了,孝顺之礼都不懂!” 夜爷爷顺利地解决了柴氏的事,虽然中间破了些财,但是总算没有人会把他扯着送进官府了,他心中定了许多,一进老二家,就开始发雷霆之火。 “爷爷,这不是上次闹事的劫匪害的吗?我们一家子,老的老,小的小,弱质女流占多,不是得小心点嘛?” 夜萤一看就知道老头子是想先声夺人,只不过是借此发难罢了,便不动声色地顶了回去。 不过,夜萤心里已经拉响了一级响应警报,因为看样子,这二老分明有所图而来…… 第一千零二十章在这里住到死 二老一进客厅,便施施然地坐下,他们环顾一下四周,见老二家如今是越来越有富贵人家的派头了。 客厅里,一侧放着一面紫檀屏风,当然,他们是看不出材质的,但是上好的木料自有气场,从木头的闻理、光泽,再加上一室的木料芳香,他们也能从中嗅到银子的味道。 当然,除了那面上面人物雕得活灵活现的屏风,客厅里一溜过去的桌椅他们看在眼里,都觉得是富贵大气的家俱。 想着这些家俱从今以后就是属于他们使用的了,夜爷爷和夜奶奶对视一眼,脸上露出老怀大有所慰的表情。 当然,听到夜萤刺耳的反击声,他们都皱了下眉头,对田喜娘表达不满道: “喜娘,你听听,这就是你教出来的好女儿,说话这么冲,不好好管教,以后吴大牛回来了,嫁到吴家,怕是会遭人讨伐,说咱们夜家不懂得管教子女,败了咱们夜家的名声。” 田喜娘一听这二老口口声声地咱们夜家,脑子里的弦早就崩紧了,无缘无故,二老不会这么亲热地重提“咱们夜家”这四个字。 要不然,当初夜二郎死的时候,二老怎么不在她面前大提“咱们夜家”这四个字呢? 田喜娘可是记得,二郎死后,看到她家到处都是债窟窿,家里还有两个年幼的儿女,夜家二老可是有多远躲多远,从不在她面前提“咱们夜家”这四个字。 再看看二老扫视自家客厅时那眼里的贪婪,不用夜萤提醒,田喜娘心中亦是警铃大作。 于是,田喜娘保持距离地一笑,道: “阿萤说话一向这么冲,小时候爹死得早,我一个妇道人家,在‘咱们夜家’也没有享受到格外的待遇,一个人要上山砍柴,下山割稻,的确是没有时间教养她。说起来,‘咱们夜家’真的是亏欠了阿萤许多。 若是小时候,她和斯文俩能有钱多上点学,现在恐怕也不会如此没有教养了!” 田喜娘说到“咱们夜家”时,特别加重了语气,可是话里话外,到处透露出“咱们夜家”不是人的感觉,只要不是傻子,谁都能听得出来。 这分明是替夜萤向“咱们夜家”的代表,夜爷爷和夜奶奶讨回公道。 夜萤在边上听了,差点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娘亲终于觉悟了,从过去愚忠愚孝的儿媳妇,变成了有独立思想的女子。 若是以前,夜爷爷和夜奶奶这么说她,田喜娘肯定会唯唯喏喏,即便心里觉得不对劲,也不敢表达相反的意见。 夜爷爷和夜奶奶自是听出田喜娘其中的嘲讽意味,他们错愕了一下,万万没有想到,田喜娘似乎有不欢迎他们的意思? 过去田喜娘一听说他们要住在她家,不是高兴得屁滚尿流吗?怎么今天的反应不太一样? 但是他们今天是打定主意赖上老二家了。 所以,他们厚着脸皮,任田喜娘明嘲暗讽,不为所动,夜奶奶道: “喜娘,不管怎么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自已多学点教养,嫁了人才不会吃亏。 算了,不提这些事。我们今天来,主要是告诉你,从今天起,我们就住在归燕堂了。” 夜奶奶的话,如晴天霹雳一般,一下子就把田喜娘炸懵了。 呃,这二老来住这里的破坏力有多大,她已经深有体会了。 每次二老一来,家里就鸡飞狗跳,招来一堆无妄之灾。 正在田喜娘沉吟间,施管家着两个小厮提着一堆锅碗瓢盆、棉被衣裳什么的进来了。 “这是谁的?这么臭?还不扔出去?” 宝瓶刚走进来,一到客厅,就意外地闻到一股骚臭味,那是一股长年不洗浴积沉下来的味道。她忍不住一阵干呕,对施管家即刻吩咐道。 施管家十分尴尬,看着客厅一侧坐着的夜爷爷和夜奶奶,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说好。 夜爷爷老脸一红,干咳一声,把一口浓痰吐到地上,抹了抹嘴角,道: “这是我和奶奶的铺盖卷。你们之前不是给我们留了房间吗?我们从今天起就住在这里了。” 夜爷爷越说越大声,好象要向在座的人表明自已的主意是无可更改的。 宝瓶这才看到夜爷爷和夜奶奶坐在客厅里,一低头却又不凑巧看到夜爷爷吐在地上的痰,黄黄绿绿的,她顿时“呕”一声,又是一阵干呕,再也忍受不下去了,掩着嘴跑开了。 夜爷爷和夜奶奶脸上愈发尴尬,夜奶奶恨恨地道: “一个捡来的臭丫头,现在都是会嫌弃人了,也不想想自已当初被捡来时是什么样子。” “爹,娘,你们真的打算长住归燕堂了?” 田喜娘在心里叹了口气,如果这二老死活赖着要搬进来,她还真没有办法阻止他们。难不成把他们的行李硬扔出去? 如果真这样做,那么归燕堂就会立马成为千夫所指,毕竟,孝道还是历代朝廷所推崇的,而且论起理来,人人都会老,谁年轻时不尊敬老人,不孝顺,都会被人指着脊梁骨骂。 即便村里人知道夜家二老不咋的,但是他们年纪大,他们是她的公公婆婆,光是这两点,就把她吃得死死的。 不过,田喜娘觉得,让夜家二老入驻虽属无奈,但是,要住进归燕堂,她也要和他们讲讲规矩。 “嗯,是,住到我们死为止!” 夜爷爷一听田喜娘话音放软,知道有戏,于是便抛出了居住期限,呃,竟然是住到死。 这是连死都赖上归燕堂了? 夜萤气极反笑。 不过,她是不会让夜家二老住进归燕堂的。 为了提防这二老住进归燕堂里,她已经筹划了许久。 田喜娘听到夜爷爷说住到死,心里也是烧了把怒火,明明分家时已经写明了家产九成都归夜老大,他们另外两个兄弟只负责一年的粮食衣服,现在却又死皮赖脸地赖上了她家。 当然,夜家二老为人要是忠厚,她颐养他们天年也没有意见,关键是这二老不省心,整天做妖,这不才把柴氏折腾死了,又要来祸害归燕堂了。 一想到柴氏死前死后的惨状,还有村里人关于柴氏死因的私下议论声,田喜娘就华丽地打了个冷战。 第一千零二十一章空手夺财 看到田喜娘脸上左右为难,但是却又一脸无奈的表情,夜奶奶便放心了。 看来,田喜娘虽然有了两个钱,抖了起来,但是性子还和过去一样好拿捏,他们老的硬气一些,她就软了。 早知道这样,就应该早点住进归燕堂嘛,这里多干净、敞亮,用的东西都是香喷喷的,带着好闻的香气。 再想想自已老宅里的阴暗低小,夜奶奶更是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在这归燕堂里住下去,如果田喜娘不让他们住,她硬赖也要赖着住下去。 现在看来,田喜娘对拿他们住在这里根本没办法。 夜奶奶情不自禁得意地站起来,到客厅里逛来走去,不时摸摸这里,碰碰那里。 “哟,这关老爷的木雕值不少银两吧?什么木头做的?挺好闻的。” 夜奶奶凑近关老爷的木雕前,用力抽了下鼻子,谁知道用力太猛,再加上鼻子猛地吸入香味,顿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口水鼻涕喷了关老爷一身…… 大家都不明就里,傻傻地看着夜奶奶好象巡视自家资产的作派,施管家见状,只好硬着头皮解释道: “夜奶奶,关老爷这尊神像的确价值不菲,要五百两银子!你还是小心点,别弄坏了!” 身为管家,自然肩负着提醒的义务。 “什么?竟然值五百两银子?败家啊,败家!一尊木像竟然要五百两银子?” 夜奶奶倒吸了口凉气,不过,她的眼神随即转变为贪婪,看着屋里的一切,似乎这些东西都变成了她的似的,眼神里充满了占有的强烈欲望。 “这个凳子是不是也很值钱,我闻味道,和关老爷塑像是一模一样的?” 夜奶奶指着方才屁股下坐的凳子道。 “呃,是。材料是一样的,雕工不一样,所以价钱便宜一些,一块凳子大约一百两银子。” 施管家老老实实地道。 “什么?坐在屁股下的这块木头也要这么贵?败家啊,败家!” 夜奶奶已经把败家变成了口头禅,一直挂在嘴上。 现在她目光所及,仿佛看到的都是一挂挂的金银摆在眼前。夜奶奶从心底里流露出的贪婪之意如此强烈,众人在一错神间,好象感觉到一股阴风吹过,不禁激灵灵地打了个寒战。 “老婆子,别摸了,小心摸坏了,这都是咱们夜家的,你的手太糙,看这木料磨得多光滑啊?你这一摸,磨粗了,日后要卖就不值钱了。” 夜爷爷见田喜娘并没有说出反对他们住进归燕堂的话,顿时心情一阵舒坦。 既然住进归燕堂,他们就是这里的长辈,既然身为长辈,归燕堂的一切便都是他们的。 看着价值不菲的家俱环绕,夜爷爷的心情不知道有多好了。 “呃,爷爷奶奶,这些家俱我们不卖的。” 夜萤一看这二老理所当然地把自家的东西当成他们私人物品的感觉,再也看不下去了,回嘴道。 “卖不卖,你这个小丫头片子哪能说了算?你别忘了,你现在虽然姓夜,但是到底是要嫁出去的,不算咱们夜家的人。别在这里指手划脚的。 我说卖了就卖了,变成现银放着多好,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 夜爷爷抽着水烟,惬意地道。 随着他水烟怪味的弥漫开来,屋里人都差点忍不住呛咳起来,田喜娘听到夜爷爷的话,脸色大变。 不行,一定不能让二老住进来。她还没松口呢,这俩人已经把这里当成他们的私人仓库似的,予取予求。 “公公,婆婆,其实我们现在也有难处,如今我新收了两个干女儿,你们原来住的厢房,我已经分拨给她们住了。一时半会也腾不出空房子来。 这样吧,我们的新宅子在续建中,就在后操场上,不如你们待新宅子建好再住进来吧?” 田喜娘先行缓兵之计,总之,能晚一天让他们住进来都好。新宅子,是建给宝瓶 “不行,我们既然把被褥铺盖都搬来了,怎么可能再出去,那会让村里人说你们把我们赶走,不让我们住的。” 夜奶奶坚决地道。 其实,他们赶紧要搬出夜大郎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杀了人心虚,每天晚上听到外面风吹得门“啪啪”地响,总觉得象柴氏的冤魂来讨命了。 两个人心虚气短,成夜成夜地不敢睡觉,这几天都被折磨出黑眼圈了,走路都腿脚打晃,轻飘飘。如果再这样下去,不出几天,他们也要变成疯子了。 当然,这个最重大的理由,自是不能和田喜娘等人说了。要说出去,他们就得去坐牢了。 “爹,娘,小霞也马上要迎娶进门了,我家这宅子,你看看,当初盖的时候没钱,所以外面看着堂皇,里面实则没有几间房,一时半会真的不好腾空房间出来。” 田喜娘继续诉苦。 “哼,什么腾不出房间?我记得阿萤住的是最后一进吧?她那里可是有好多空房间,不若让阿萤腾出来,让我们住? 反正,她早晚也要嫁出去,房间空着住蚊子,不如让我们住。” 夜奶奶斩钉截铁地道。 “什么?让我腾院子?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如此作派,真是鹊巢鸠占!” 夜萤怒了,若不是他们一把年纪,又占着爷爷奶奶的辈份,对这两个整天算计她的便宜爷爷奶奶,她早就着人把他们打出去了。 “哼,什么鹊巢鸠占?无礼,夜家的东西都是我们的,我们想住就住,想卖就卖,我老头子还活着,还没死呢!不信,你问问全村的人,是不是这个理?” 夜爷爷“嚯”地占起来,梗着脖子,扯大了嗓门道,一副老子有理,老子就是这里当家做主人的架式。 “你,你们……” 夜萤真是气乐了,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红口白衣,真是空手套白狼啊?她辛苦奋斗才让家里过上好生活,转眼就变成他们的了? 呃,她去叫的人怎么还不来? 夜萤一阵火大,正想彻底和夜爷爷、夜奶奶决裂,就在这时,施管家匆匆跑进来,道: “叶自清少爷求见。” 夜萤一听,来得正是时候,治这二老的人来了,她眼眸一沉,道: “让他进来!” 第一千零二十二章二老的靠山 “哟,自清我的乖孙子来啦?哼,他肯定是听说你们欺负我们二老,不肯让我们二老住归燕堂,来给我们主持公道来了!” 一听夜自清来了,夜奶奶立即抖了起来,耀武扬威地道。 “对,自清我的乖孙,听说中举之后,皇上已经要封他一个重要的官职,哼,如果你们敢欺负我们二老,我们就会让自清给皇上写信,让皇上来惩治你们不些不贤不孝的妇人!” 夜爷爷原本见夜萤发横,心内亦是有点发虚,但是一听说夜自清来了,也和夜奶奶一样,立即觉得有了强大的靠山,夜家老爷子的派头做得足足的。 “老头子,我方才说的没错吧?这么昂贵的家俱摆在客厅里,也不怕人偷了,不若咱们把它们卖了,换成银票多妥当?” 夜奶奶已经旁若无人地开始算计起归燕堂来。 田喜娘一阵气闷,不由地捂着胸口。 这二老,她如今算看清楚他们的真面目了,过去田喜娘始终认为,自已真的是象夜奶奶说的克夫星、扫把星,为夜老二家带来了灾噩,丈夫是为她挡灾而死的。 所以,她全心全意地对公婆好,把对丈夫的歉疚弥补到公婆身上,因此让夜萤看着觉得她愚孝。 万万没有想到,这二老原来竟然是吃肉不吐骨头的狼。 他们自已才是丧门星、扫把星,把老大一定折腾散了,又来折腾他们家。 田喜娘甚至不禁想,夜老大一家对归燕堂的无尽算计,是不是也有其中二老在装神弄鬼,挑拨离间? 可是,这二老脸皮这么厚,如果他们真地要赖着住下来,她还真拿他们没有办法。 何况,现在又来了一个有官身的夜自清。 二老一向对男孙比较纵容,想必这夜自清一定是站在二老这边吧?而且有官身的老爷,不都支持朝廷尊老的律法吗? 这下归燕堂惨了。 虽然阿萤说过什么坏人变老,不是所有老人都是好人之类的言论,但是当时田喜娘可是赶紧把她的嘴捂上了。 这些大逆不道的言论若是被外人听去检举,夜萤就身败名裂了。 夜自清在众人的各怀心思中施施然走进了归燕堂的客厅。 夜爷爷和夜奶奶挺直了干瘪的胸膛,一副为我们做主的人来了的嚣张模样,夜奶奶不时手抚着红木家俱,仿佛这些家俱马上就是她的个人资产似的。 夜奶奶打定了主意,夜萤那么精明,想要从她手里榨出钱来是不可能了,到时候,她和老头子就把这些值钱的家俱或卖或当,落得一笔银钱在手,估摸着也有几千两银子。 几千两银子啊,那可是一笔惊人的财富。 这笔钱,足够他们快活到寿终正寝了。 田喜娘看着夜奶奶眼里对自已家什发出的占有和痴迷的目光,不由地打了个冷战。 她能想象,一旦这二老入住归燕堂,自已过去幸福平静的生活马上就要化为乌有的情形。 晨昏定省自是不用说,她不可能一觉睡到自然醒了,每天都要早起向这二老请早安。 老人家本来睡眠就少,不怎么需要睡觉,夜家二老天天鸡叫就起床,如果也要求她这么早起,那她这个中风过一次的人还怎么受得起? 还有,看夜奶奶方才的态度,分明觉得整个归燕堂都是他们的财产,如若住进来,会把归燕堂怎么处置还不知道…… 田喜娘越想越觉得头大。 她突然发觉,如果夜老大有在还好,现在夜老大不在了,反而她得负担起二老赡养的义务。 就算她能闭上眼睛装着不知道,村里也有人盯着呢,总会有人在背后说七说八的。 田喜娘越想越灰黯,觉得自已的下半辈子彻底完了。 夜自清终于走到归燕堂的客厅内,做了官,他的身板也挺拔许多,脸上原本考场屡屡失利的灰败一扫而光,相貌堂堂,红光满面,显得滋润极了。 夜自清和夜萤先是对视了一眼,见夜萤微向他点头,夜自清亦是用眼神做了肯定的回答。 有了这一番“眉来眼去”,双方心里都明白,对方都会按照之前达成的协议处理这件事。 于是,夜自清难得地没有在夜萤面前表现出谦恭的样子,而是站直了身板,双眼直视,这种姿态,在夜爷爷和夜奶奶看来,就是气宇轩昂,足以与夜萤抗衡。 于是,二老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神情。 “爷爷,奶奶,你们也在这里?” 夜自清做出一副“哦,原来你也在这里”的神情。 “是啊,自清我的乖孙,现在都是做官的人了,看到爷爷奶奶,还这么谦恭有礼,不愧是我们柳村第一个考出去的读书人呐!” 夜爷爷自得地一抚胡须道。 “是啊,自清我的乖孙,听说皇上让你做官了?做什么官?听说是个大官?” 夜奶奶边问,边狠狠瞪了夜萤一眼,言下之意,你再有钱有什么用?我孙子是做官的,比你威风一百倍。 夜萤垂着眼眸,也不知道想什么。 在边上的晚晴看得一阵压抑。 夜家二老真是阴魂不散,每次归燕堂的日子刚刚平静下来,他们就跳出来搅局。 如果他们不是主人的长辈,连晚晴这么好脾气的人,看了都想揍他们一顿了。 “爷爷,奶奶,皇上是让我做了官,知县,不日就要去上任了。” 夜自清恭身有礼地道。 “哟,我说嘛,我们家自清就是有本事,我早看他是文曲星下凡,一定能考出去做官的。” 夜爷爷开心地大笑起来,得意地眼神横扫了归燕堂。 “是啊,我们夜家也有了当官的人,现在我们二老可有靠了。如果有谁敢欺负我们二老,自清,你得替我们出头做主。” 哼,这下,夜萤想“欺负”他们,是不可能了。 “那是自然,咱们夜家一向在村里风评很好,谁敢欺负爷爷奶奶你们啊?呵呵。” 夜自清打起哈哈来。真是官才做,官场的这一套已经如邪灵上体,自动附身了。 田喜娘好气闷,有了夜自清这个做官的孙子出头,这一回,归燕堂肯定拒绝不了夜爷爷和夜奶奶了,田喜娘甚至已经联想到自家家破人亡的惨状了…… 第一千零二十三章完美的解决之道 “哼,谁说的,有人就敢明目张胆地欺负到咱们头上来,还骑在老人头上做威做福呢!” 夜爷爷终于有了靠山,心情特别舒畅,水烟一直吸个不停,弄得整个客厅里到处烟雾缭绕的,连晚晴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夜萤一脸木然,似乎接受了夜家二老有靠山的现实。 夜奶奶见状,得意洋洋地道: “自清,娶妻当娶贤,还得娶个有福气的,一定要找个八字相合的,别找个不合的被克到了。象你二叔,就被克死了!” 说到这里,夜奶奶恶狠狠地瞪了田喜娘一眼,继续给田喜娘洗脑:你克死我儿子,你对不起夜家,你是扫把星,你得补偿我们二老…… 夜萤似乎能感觉到夜奶奶的连环洗脑节奏,不禁咬了下下唇,上前拉着娘亲的手,顿时心内一惊,原来,田喜娘的手竟然冷得和冰一样,显然,心内早已气极。 此时感受到女儿手掌的温暖,田喜娘才微微缓过气来,但是仍然闭口不言。看来,她打定主意,不管二老怎么挤兑她,她也一定要忍受下去。 “爷爷,奶奶,在咱们村,谁敢给你们气受呢?哈哈,自清我娶妻,定会娶个八字好、有福气、能旺夫的姑娘。 对了,爷爷,奶奶,我明日就要上任了,临走前,有一事要请你们答应,希望爷爷、奶奶不要拒绝孙儿,成全孙儿。” 夜爷爷和夜奶奶一楞,哟,孙子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还一脸郑重其事,莫非是到任打点的费用不够?或者差旅费不足?想要他们帮忙出一些? 呃,若是这样,那可是个亏本买卖啊! 夜爷爷和夜奶奶脸色有点僵住了。 在他们眼里,孙子一辈有出息固然好,但是似乎和他们没什么大的关系,至多让他们在外界多受点尊重罢了。 如果因此要倒贴钱,他们才不干呢,比割肉还痛。 夜萤看着夜爷爷和夜奶奶的眉眼官司,大体能知道他们心里在打什么主意,不由暗自好笑。 夜爷爷硬着头皮,含糊地应了声:“好!你说吧!” 夜爷爷话才出口,夜奶奶就差点去扯他衣袖,怎么能当众答应呢?要也得拉自清到屋外去说啊。万一自清提出过份的要求,他们也好拒绝才是。 现在当众答应了,万一自清要的是一大笔银子,他们岂不是亏本了? 但是夜奶奶又扫了眼归燕堂,眼中狠戾的神情一闪,哼,如果实在没有钱,就卖了归燕堂的东西。 或许不止客厅,整个归燕堂的家俱应该都是挺名贵的,到时候,还怕没钱吗? 这么一想,夜奶奶才心定了一些。 “爷爷,奶奶,自清从小蒙你们疼爱,不光是生活上,还是学业上,都受到你们鼓励有加。若不是爷爷奶奶,自清断是不能考中举人,更不可能这么快就被皇上委以知县的重任。 因此,自清明日赴任,想请爷爷、奶奶一同前往,以满足自清昔日不能跟前孝顺、侍奉之亏欠!” “什么?你要带我们一起去上任?” 夜爷爷难以置信地道,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 这真是意外之喜啊! 他之前想都不敢想。 毕竟,他是划给老大供养的,夜自清是老三的儿子,如果夜自清能时不时手缝里漏点银两孝顺他们,已经很好了。 在夜爷爷和夜奶奶心里,孙子是他们夜家的传后人,死了要他们扶棺、捧灵的,万万得罪不起,所以即便心中有片刻的妄想能不能和夜自清一起上任,也不敢向夜自清提起。 万万没有想到,夜自清竟然主动提出来要带他们一起上任?那岂不是天大的美事? 夜爷爷激动地胡子都在颤抖,夜奶奶也是一脸幸福喜悦的笑容。 而归燕堂诸人,听到夜自清的话,也顿时如被雷击,尤其是田喜娘等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 田喜娘都不敢笑了,生怕自已太欢喜了,夜奶奶看了不顺眼,硬要留在归燕堂。 晚晴和施管家等下人,涵养功夫比较差一些,此时已经忍不住喜悦的心情,满脸喜气。 “求爷爷奶奶成全孙儿的一番孝心!” 见夜爷爷和夜奶奶还没有一口答应,夜自清竟然“扑通”一声跪了下去,跪在夜爷爷和夜奶奶面前。 他今天必须让这二老同意和他一起赴任,这是他当官的条件。 夜萤当初和他说起这个协议时,他连眉头都不皱,二话不说,立马答应了。 爷爷奶奶对他还算可以,平时也没提什么过份的要求,所以夜自清体会不到二老对夜萤的煎熬和压力之感,在他看来,带着二老上任,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如果这就是换取夜萤帮助他出仕条件,简直太简单了。 夜自清今天就是践诺来的。 “我的乖孙,我们答应你,太好了,我的孙子有出息,还特别孝顺,我和你奶奶真是老来有靠了!” 夜爷爷竟然动情地抹起了眼泪。好一付长辈慈爱孙辈孝敬的场面,看得夜萤都想吐了。 结果是,夜爷爷和夜奶奶在夜自清的搀扶下,在归燕堂众人的瞠目结舌下,走出了归燕堂,那背影,趾高气昂,不晓得多得意。把归燕堂扔在身后,就象扔掉一堆垃圾一般。 归燕堂的阴霾一扫而光,众人简直是从一场溺水般的危机中缓过来,看到爷慈孙孝相携而出的背景,大家都象恢复了呼吸,松了一口大气。 当然,夜爷爷和夜奶奶的破烂被褥什么的,也扔在了归燕堂,夜萤让施管家把把那些破烂拉到后操场上烧了。 臭哄哄的,不知道是不是带着跳虱什么的,一会还传染了归燕堂。 “萤儿,他们走了?真地走了?” 田喜娘还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美事,一直反反复复地问着夜萤。 “走啦,再也不会回来了,山西大同,离咱们这里上千公里呢,除非夜自清带他们回来,否则,以他们的身子骨,自已是回不来的。 放心吧,他们在县衙享受老太爷的待遇,肯定不会再回来了!” 夜萤的嘴角微抿,为了布局这一切,她花费了不少人力物力,但是都是值得的。 这才是最完美的一劳永逸的解决之道…… 第一千零二十四章喜脉 “太好了,你爷爷奶奶他们终于去享福了!真是‘咱们夜家’祖上积德啊!” 田喜娘忽然眼神闪闪,面带笑容的道。 夜萤突然也跟着会意过来,笑容满面地道: “是啊,祖上积德,恭喜爷爷奶奶去享福了。” 夜萤和田喜娘喜孜孜的模样也感染了下人,不说她们娘俩了,就是施管家和晚晴等人,也跟着松了口气。 这二老刁蛮无理,他们已经见识过了,如果他们来归燕堂,用小指头想也知道是做威做福的主。 现在被打发到千里之外的山西去了,从此以后,关山迢迢,怕是永远不会回来了,归燕堂可以说是搬去了头上最沉重的大山,终于可以得到宁静了。 一时间,归燕堂上下,都洋溢着喜庆的气氛。 厨神冬青看到晚晴嘴角微微上扬,不时还偷哼着歌,不禁莫名其妙,问晚晴道: “怎么?萤姐给你许了人家?高兴得眼睛都笑没了?” “去,胡说,看我不撕烂你的嘴,什么许了人家,才没有呢,萤姐说了,让我们自由选择,看上谁和她说,她才……” 话说到这里,看到冬青眼睛闪亮亮地,晚晴情知自已说漏了嘴,不由地红了脸。 “那你看上谁了没有?” 冬青凑近晚晴发问道,眼神里充满着期待。 “我?没有?才没有呢!” 晚晴赶紧甩头,把脑袋甩得象拨浪鼓一般,一抬眼,却看到冬青的眼睛里,有一股异样的神彩,锁定了她。 她在他瞳仁里看到了一个小人,那小人正是她自已。 晚晴一下子就慌了神…… 客厅里,丫头们打了水,弄了墩布,正在起劲地擦洗,虽然这是每日的例行工作,但是今天这番擦洗却有了不一样的意味。 方才夜家二老在客厅里又蹭又摸又吐痰,老爷子还抽了好几筒水烟,原本优雅芳香的客厅,都被笼上了一层异味,别说夜萤受不了,就是过去粗鲁不文的田喜娘,也觉得浑身不自在。 丫头们少不得比平日多了一番力气清理擦洗。 其中,自是也有丫头跑出去吐了一番…… 后来,大家都感概,还好夜家二老跟着做了官的孙子去享福了,要不然,如果真地住到归燕堂,还真是家无宁日了。 夜萤处理完夜爷爷和夜奶奶的手尾,知道他们这一去,这辈子是见不着他们了,不由得心情顺畅。 哈哈,反正,只要夜爷爷、夜奶奶不死,夜自清就只能在千里以外的范围当官,回不到近前。 夜自清有官做,自是无所谓哪里,但是如果他回到三清镇附近,夜萤就怕那二老又会窜回来耀武扬威。 这一招,真是妙极。 即使放在这个时代,也无懈可击,无人可指摘!何况,这还是夜爷爷和夜奶奶自愿去的呢? 想必此时夜萤求他们留下来,他们都不愿意留下来吧。 夜萤想起方才宝瓶吐得那个惨样,赶紧去她报告好消息。 一到宝瓶屋内,却见宝瓶恹恹地躺在床上,人懒懒,脸上的精神也不太好的样子。 夜萤赶紧上前摸了下她的额头,问道: “怎么了?你是不是生病了?为何如此没有精神?” “我也不知道,只是方才看到夜爷爷那副样子,没来由地一阵恶心,就想吐了。然后,人直到现在也没恢复过来。”宝瓶歉意地道,“让你担心了,我休息一会应该就没事。” “什么话,你和我是谁和谁,不舒服就该告诉我。不行,我得去叫魏大夫来看看。你可是从来都是生龙活虎的人,这副样子,若是让傅大夫看到了,不知道有多心疼,不知道该怎么骂我。” 夜萤说着,就让人去请魏大夫。 “萤姐,你这是大惊小怪了。难得看到我生病,你就怕了吧?” 宝瓶说着,撑起身子就要坐起来,以表现自已并没有事,让夜萤别担心。 谁知道,她这一撑起身子,又是一阵干呕。 “我的天啊,到底是什么病啊?你别吓我。” 夜萤自已生病倒不觉得怕,但是看到宝瓶生病,她真的吓坏了。她坐立不安的状态,一直持续到魏大夫被请来。 “怎么了?是宝瓶姑娘病了?” 魏大夫也是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可能是吃坏肚子了,她一直想吐,但是又没吐什么出来,就是干呕。” 夜萤道,俨然化身宝瓶的贴身小丫环。 “嗯,我先把下脉,看看脉象如何。” 天下所有的大夫都是慢郎中,夜萤在边上呱噪得很,魏大夫依旧是不疾不徐的。 魏大夫的手指一搭上宝瓶的脉,眼神就凝住了,脸上的神情微变。 “怎么了?宝瓶是不是有大事了?” 夜萤紧张地问道。一看魏大夫的神情,就让她心“碰碰”乱跳。 “是,出大事了。”魏大夫慢条斯理地道。 “萤姐,别担心我,不管什么事,我都能挺住。” 宝瓶道。 “宝瓶,你别乱说,不管什么事,我都会和你在一起的。不管这病要多少银两,倾家荡产咱也治!” 夜萤眼圈泛红了,斩钉截铁地道。 真是智商感人! 魏大夫听到这“深情”的对白,不由地一乐,道: “原来二位姐妹如此情深,真是让魏某羡慕啊,不过谁和你们说是病了?” “什么?不是病?不是病是什么?” 夜萤这一下心情简直是象坐过山车一般,从山上一直掉到谷底,再从谷底又往上升。 这魏大夫真是急死人了,性子慢吞吞的,说话也不一次说完。 “是喜脉啊!” 魏大夫坦然地道。 “喜脉?” 宝瓶一脸懵逼。 “啊?喜脉?宝瓶有了?”夜萤兴奋地差点跳起来,把脸转身宝瓶道,“你快做当妈了,你有了。” “我要当妈了?我有了?喜脉?” 宝瓶一时并没有领会过来,喃喃自语了一番,这才有所领悟过来。 “没错,宝瓶姑娘你有喜了。从脉像来说,平稳有力,不打紧,想吐是正常的反应,只能忍受,过了日子就会好了。” 魏大夫一脸淡然地道。 他又不是没见过孕妇。 第一千零二十五章别动了胎气 魏大夫被夜萤包了一个大红包送走了,归燕堂上下继夜从容出生满月后,陷入了另外一件喜事的欢愉中。 于是,归燕堂里便有了这样的情形:众人皆在忙碌,宝瓶刚想动下扫帚,晚晴便冲上来,紧张地喊道: “姑娘你别动,小心动了胎气。” 宝瓶无奈,只好放下扫帚。 这边不让她摸,她便走进了厨房,刚弯腰想要拿起面粉袋子,冬青一个箭步冲上前来: “宝瓶姑娘,你要小心啊,别动了胎气!” …… 宝瓶好想去举铁…… 全家都担心她动了胎气,她只好做一个甩手掌柜,整天揣着根本还没有影的肚子,在归燕堂闲逛。 夜萤连马车也不让她乘了,更别说赶马车了。夜萤在镇上雇了个忠厚可靠的车夫,每天接送她来回。 其实早该这样了,只是宝瓶一直不放心,自从夜萤在路上出了两次事后,她宁愿自已驾车护送往来,反正她以往每天也要去三清镇上打理生意。 可是自从查出有喜后,夜萤说什么也不肯让她做事了,只是把她留在归燕堂,嘱咐她安心养胎。 宝瓶闲得能长草。 当然,为了安全计,夜萤雇了个功夫身手都不错的小伙子做护卫,毕竟,她现在生意做得风升水起,不提端翌让她掌控的资产,就光是她自已名下的花容月貌、村里LV箱包的设计抽成,都足以让她跻身三清镇富贵榜前三的行列。 为了身家安全,多花点钱雇人保命那是必须的。 毕竟,在这条路上,夜萤还是出了两次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一次是被吴彩凤兄妹俩绑架的那一次;还有一次近在眼前,就是她们带张娘子回村的路上。 夜萤并不晓得,自已雇的人,不光身手不凡,来历亦不凡,是端翌从北疆新晋提拔的人手,早早就送到三清镇上,就等着时机合适送到夜萤面前。 不过,三清镇上由于生意也进入了常轨,夜萤往来也不是那么频繁了,一般三两天去一次,处理一下进出货事宜,还有就是一些新商家加盟的考核等重大事宜。 其余的时间,夜萤都散淡在柳村,享受柳村愈来愈合意的世外桃源环境。 “萤姐,这新宅的速度挺快的,还用上了水泥,看上去更为牢固结实!” 这天,夜萤和宝瓶晚饭后闲适地在村里散步,最后还是来到归燕堂后的新宅工地上。 “还不是为了让你在生宝宝前及时入住嘛,到时候,傅大夫回来,也能有个窝。” 夜萤笑咪咪地道,她早就向宝瓶表露了把这幢宅子送给她和傅大夫作为贺新礼物之意。 宝瓶听了,诧异了一番之后,倒也没有扭捏,大大方方收下了。以她和夜萤的关系,一味地推辞才奇怪。 这一次的新宅架子撑得更大了,夜萤说要一口气盖个五幢,宝瓶问她盖那么多做什么,夜萤笑道: “除了你的,还有宝器的,未来我的新宅,都在这里,归燕堂留给我娘和我哥。趁着有地,多盖几幢也没有坏处,说不定,到时候又有人需要住进来。” 夜萤笑嘻嘻地,一脸土豪。 在这个时代建房子真好,不需要大量的契税,本身这里又是无主的荒坡地,只要向官府报备,按荒地的税价统共才交了一百多两银子,这片宅基地就拿下来了。 按目前的分配,还会多两幢宅子出来,可是夜萤觉得,房多不压身,以后客人、护卫什么的,只会越来越多,到时候,多的房子可以作为客房,如果有女客,还可以分为男女客房…… 宝瓶只是没有想到,夜萤把宝器的房子也考虑进来了,她感动之余,不由地又叹了口气道: “宝器那小子,如今也不知道怎么样,十天半月也不写一封信回来,除了写过一封到北疆还好的的短信回来,就再无下文,真是让人担心。” “放心吧,那小子机灵得很,武功比你还强,没准回来时,就是个武将了。” 夜萤虽然也担心,但还是安慰这个带球的妈,省得她怀孕了还要心事重重,对胎儿发育不好。 “哎,但愿吧,这一场北疆战事,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 宝瓶叹了口气道,又想起了曾经被北疆战事改变命运的自已一家,若不是北疆发生战事,父亲也不会在战场上惨死,母亲也不会最终带着自家姐弟流离失所…… “你呀,别想太多了,肚子里的宝宝要紧,还是赶紧修书一封给傅大夫吧,让他知道自已要当爹了,没准能早几天回来。” 夜萤宽解宝瓶。 宝瓶的性格一向大大咧咧的,但是可能是怀孕后激素水平的变化吧,夜萤觉得她似乎多愁善感多了,少不得一直想法设法宽慰她。 “主人,祥公子求见。” 这时,施管家匆匆过来禀报。 “呃,就说我有事不在家里,不见了。” 夜萤没想到祥公子大晚上会过来,不由地一阵尴尬,自从发现祥公子似乎对自已有暧昧之情后,夜萤就不想单独见他了。 虽然祥公子对于安抚流民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又俨然成了那些外来流民的主心骨,夜萤有时候也因为这样,不得不虚与蛇委。 然而,大晚上的,她还真不想见他,害怕他会做出什么出格之举,让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明明能做朋友的,可千万不要发展成为炮友,一旦发展为炮友,那是连朋友也没得做了。 “可是祥公子还带着张天师,说有要事告诉你。” 施管家为难了。 “嗯,那就让他进来吧。” 夜萤一听祥公子还带关张天师,只好让他们进来了。 “夜姑娘,好消息,我把你说的炸药的配方,结合我原来炼丹用的神仙粉配方进行了比对,改良,发现得出的这种褐色的粉沫效果惊人,比你原来炸药的威力大了一成。” 张天师果然带来了好消息。 夜萤不防看到祥公子眉眼一闪,心里不知道怎么就“格登”打了个顿,有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在心头弥漫。 第一千零二十六章买断配方 其实,炸药改良的配方,是绝秘,似乎不应该让外人知道,是自已疏忽了。 一开始偷懒,让祥公子帮忙去寻找张天师,给了祥公子和张天师接触的机会,以至于张天师对祥公子信赖有加,现在光是看张天师事情有了进展,立即让祥公子一起陪同前来就知道了。 夜萤心里微叹了口气,如果祥公子此时不陪在眼前,她肯定要好好嘱咐张天师几句。 夜萤心思电转了下,便对宝瓶道: “宝瓶,你带祥公子去喝茶吧,我和张天师要聊好一会呢,你们等着怕是无聊至极。” 宝瓶自是和夜萤心意相通,知道夜萤和张天师的谈话不方便让外人听到,便立即热情地对祥公子道: “祥公子,夜里正昨天刚送了泡当季的秋茶过来,味道极好,是鲜茶,你应该能喝得惯。” “好。” 祥公子风度翩翩地应承下来,并没有拖泥带水之意。 祥公子如此爽快,主要是觉得,他要从张天师嘴里套得炸药的配方,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现在之所以不急,是因为张天师还没有当众检验炸药的威力。 因此,为了不引起夜萤的反感,祥公子便欣然应允。 最近这段日子,祥公子已经敏锐地发现,夜萤对他有所防范,有意无意地疏离了他。 这让他内心更加焦躁。 随着北疆战事捷报频传,端翌随时有可能大获全胜班师回朝。祥公子觉得,自已需要加快节奏了。 看着祥公子随着宝瓶离去,夜萤颔首问张天师道: “配方让我看一看。” 张天师递给夜萤一张捏得都快汗湿了的纸,道: “都写在上面了。这里还有成品。” 说着,张天师拿出一个小布囊,夜萤打开一看,只里面正是褐色的粉沫,正是他说的成品。 “你是怎么知道它的威力比原来的炸药威力大的?” 夜萤问道。 “我,呃,我把家里炸了一个窟窿,就是一小瓶的量。”张天师嗫嚅了下道,“你不会让我赔房子吧?” 夜萤一听,不由地吓了一跳道: “人没事就好,不会让你赔房子的,什么时候发生的事?” “就在方才,所以我才赶紧过来找你了。” 张天师抹了把汗,夜萤才发现张天师脸上黑一块白一块,显然是爆炸后的产物。 她方才是隐隐有听到一声轰响,不过也没有特别在意,没想到是张天师试验的炸药爆炸了。 没炸死人真是万幸了。 夜萤思谋了一番道: “张天师,这炸药若是有此等威力,我和你谈一个条件如何?” 张天师楞了下道: “什么条件?” 于是夜萤道: “我出一千两银子,把这炸药的配方买下来,从今以后,你也可以拥有使用权,但是却不能把炸药的配方告诉别人,如何?” “一千两银子?” 张天师虽是方外之人,但是他也没有完全脱离俗务,平时他炼丹、买药材,都需要花大量的银子,弄得他抓襟见肘的,只好时不时靠卖丹药来筹钱。 如果有了这一千两银子,今后若干年他都可以专心炼丹求长生之道,不需要再为银两发愁了,而且夜萤也说了,他依旧享有这炸药的使用权。 见张天师思忖良久,夜萤便问道: “如何?” “可以,成交!” 张天师亦是一诺千金之人,当即点头表示同意,而夜萤也立即付了他一千两银子的银票,两人各得其所,不亦乐乎。 有了张天师的保证,夜萤一时间倒是不担心祥公子会从张天师这获得炸药配方了,现在的人,除了少数无赖,在社会上有名望和地位的人,都是极重承诺的。 何况,夜萤还付了他一笔数目不少的买断费用。 “夜姑娘,你不先试试我的炸药威力?就这么相信我?” 张天师到柳村的目的完成,也是如释重负地道。 “你自已不是验证过了吗?我相信你。” 夜萤心情亦是大好,看着张天师的花脸,似笑非笑地道。 张天师楞了下,抹了把自已的花脸,这才发觉,为什么夜萤一直笑嘻嘻地看着她,他这一抹,手上都是黑灰。 “呵呵,夜姑娘,我此行的目的已经达成,明日我就要启程回龙虎山了,咱们有缘再见吧!” 张天师提请告辞。 “如此甚好,辛苦张天师了,明日我派人护送你回去。” “不用,我一介闲云野鹤,走到哪落脚到哪,正好想一路慢悠悠看看路上的风土人情,不要象上次跟着祥公子赶路,一天一夜地马不停蹄,差点没累死我了。” 想起赶路的狼狈,张天师再也不想尝二次苦了。 夜萤听了,也就打消让人护送张天师的主意,只是又拿了二十两银子的谢仪,让他路上的路费。 张天师也不推辞,收了银子,潇洒地告辞了。 夜萤和张天师谈罢这些事,到前院的客厅时,祥公子已经告辞离开,毕竟,时间不早了,他一外男呆在这里并不合适。 “哎,可惜了,又一个美男,当初我怎么就眼瞎,把阿萤许给吴大牛呢?你看看,后面出现的男子,不论是端翌还是方才的祥公子,随便哪一个都比吴大牛要配阿萤!” 夜萤一踏进茶室,就听到田喜娘和宝瓶在念叨。 这一念叨起来就没完了,宝瓶已经看到夜萤进来,频频向田喜娘使眼色,田喜娘浑不自觉。 直到夜萤出声道: “娘,你没有眼瞎,其实大牛人挺好的。我在狱中,也多蒙他的关照,他是好人,不是你想的那样。” 哟,夜萤还替吴大牛说起好话来了? 田喜娘虽然被夜萤逮着背后说她话的尴尬,但是她皮糙脸厚,片刻的不自在后,便笑道: “那你说说,大牛还有什么好?” 夜萤从上一次被官府抓走回来后,甚少提她逃走后的经历,大家当成她的伤口,也不敢去碰,难得她主动落落大方提起这件事。于是田喜娘顺口就问出来了。 夜萤坐在田喜娘边上,替她斟了一杯淡茶,便娓娓道来…… 第一千零二十七章闲暇时光 夜萤挑了一些讲起来没有那么惊心动魄的事情讲,包括后面遇到女神雪莲的事,她都没说,只是拣了些有趣、好玩的故事,但是已经让田喜娘听得嘴巴张得大大的,一时间难以闭合了。 “什么?都是大牛谋划着救了你?” “原来大牛这么厉害,他竟然也在外头帮着官家做过事?” “真是看走眼了,以为他很老实木讷……” 听到夜萤说她出逃后的各种遭遇,田喜娘这才知道夜萤出去后的种种,虽然夜萤已经略去了蓝胡子等种种危险的经历,也够田喜娘听得惊心动魄了。 不过,由此田喜娘和宝瓶却听到了另一个和她们印象不同的吴大牛,让她们对吴大牛刮目相看。 尤其是看到夜萤提起吴大牛时,眼中含着的思念之意,田喜娘和宝瓶不禁对望一眼,知道夜萤这是动了情。 如果依着夜萤方才说的种种,吴大牛在夜萤生命中最艰难的阶段依旧不离不弃,不失为一个理想的佳偶。 至于说到人才相貌,田喜娘倒是认为,这并不是决定她对女婿选择的唯一标准。 吴大牛虽然不帅,但是长得高大结实,也不失为一个标准的男人,只要夜萤乐意,她没有不听从的。 话到现在,田喜娘那份给女儿错配亲事的不安终于慢慢放了下来,看来,乱点鸳鸯谱最终还是得到了最好的结果,田喜娘心中十分安慰,心情大好。 夜萤当然还未曾向田喜娘提起,吴大牛就是端翌,否则,田喜娘会更加乐坏了。 转眼一个月过去,宝瓶也度过了最艰难的孕前期,不再呕吐泛酸,魏大夫给她把过脉后,说脉息强健有力,不必过份紧张,于是宝瓶头上的紧箍咒才得以松绑,得以在村里四处走动。 但是夜萤依然不肯让她乘坐马车去三清镇,只是告诉她,待水泥路修好,不象现在这么颠簸之后,才可以。 宝瓶闷在家里,无所事事,偶尔也会偷偷跑上山去找狼人金月玩耍。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进入深秋,马上就要入冬了。 所谓一场秋雨一场凉,近几日连续下了几场雨之后,夜萤把金月从山上“抓”了回家,说山上雾气深重,别让腿受寒,否则,以后阴酸疼痛,可是没药医的。 金月的腿是折断后再续接上的,和常人的腿肯定不一样,不能负重、不能长时间行走,因此,对于湿气和冷气的感受也更加敏感。 自从秋雨降临后,金月已经感觉到腿上有些不得劲,所以夜萤“逮”她下山时,她真就乖乖下山了。 因为冬天山上的茶做完,加上山风凛冽,也没有什么好玩的,所以金月回到山下的归燕堂,倒是别有一番新鲜之感,正好和变成闲人的宝瓶凑成了一对。 而宝瓶自从从夜萤嘴里知道金月的传奇经历后,对她也增添了一份同情之意,对金月更好了。两人闲人一时间相处融洽。 “宝瓶,这宅子的设计好奇怪,不象我们北疆那里,也不象你们大夏朝的风格。居然还有什么洗手间?好玄妙的设计。” 归燕堂后方,一栋栋精致的后世别墅模样的宅院已经一一成形,此时刚刚倒好房屋上层的水泥模板,等着三、四天后水泥彻底凝固后再拆模进入室内装修阶段。 所以,金月和宝瓶便好奇地到屋内溜达一番。 由于夜萤和宝瓶讲过图纸,所以宝瓶倒还是能把屋内的建筑结构一一对应起来,所以也一一讲解给金月听。 “对呀,萤姐说这样洗浴一体,十分方便,环境也干净卫生,垃圾全部经过三化池过滤处理,以后整个村子都要推行这样的三化池过滤处理系统,只要长期坚持这么推行下去,柳村的环境就会彻底变好,以后就可以减少瘟疫的发生率。” 宝瓶在夜萤身边,长期受到浸染,早就学得头头是道了。 “嗯,好羡慕,我也要一栋这样的宅子,之前夜姑娘不是说,还多了两栋吗?我找她要一栋。” 金月一点也不客气,开口就要一栋房子,若是一般人听了,肯定会觉得金月是不是太狮子口大开了,一开口就是一栋宅子? 但是宝瓶并不觉得刺耳,反倒觉得,金月如此,亦是心地坦荡率性,宝瓶笑道: “可以啊,反正空着也是空着,你和萤姐说一下,满意哪栋,让她先和我们要住的一起抓紧装修就是了。” 金月点点头,道: “我就要住在你们隔壁的这栋,如此才不会寂寞,想你们的时候随时可以过去找你们打牌聊天,不想你们的时候,关上门来安安静静的。柳村这里,冬暖夏凉,空气清新,我喜欢得很,以后不回北疆了,就在这里渡过余生好了。” 宝瓶听了哭笑不得,敢情就你方便了,想找我们随时找,不想我们了你关进小楼成一统? 不过她也知道金月这是一个人独处久了,心地单纯,有什么说什么,所以只是觉得有趣,也不以为忤。 夜里,宝瓶把金月提的事和夜萤说后,夜萤亦没有犹豫,金月说起来对她有救命之恩,她当然不会吝啬一栋宅子,于是就依着宝瓶的话,让金月自已选一栋,她择吉日开始装修。 这天早上,宝瓶是被一阵震天动地的巨响轰醒的,她睡得正香,被这一震,再也睡不着了,看看天色,俨然已经是上午九点多的光景,这是她身为孕妇独有的待遇,夜萤让她睡到自然醒。 看看天色不早,她也睡不着了,便一“咕噜”起床,想去问问这一声巨震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过,她在归燕堂到处找不到夜萤,问了晚晴,说夜萤一早就出去了,而此时,金月从屋外跑进来,兴奋地道: “宝瓶,夜姑娘方才发动了天雷之怒,你听到了没有?震天动地,威力比从前大了一倍不止,一座小山包瞬间就被平掉了。以这个速度,柳村很快就会填出大量的平地来,到时候,大家不愁没地盖房子了!” 第一千零二十八章柳村日常 “原来是炸药啊?我就说呢,震天动地的,让我从睡梦中都能惊醒过来。可惜我最近太贪眠了,老是睡不起来,错过了第一次试炸药的震撼场景。” 宝瓶遗憾地道。 她自从确认为怀孕后,克服了孕吐等初期反应,现在则变得嗜睡起来。每天入夜吃完饭,一直睡到了第二天这个时辰,有时候还要更迟,依然觉得发困。 夜萤说这是正常的孕期反应,田喜娘和吴小霞也以过来人的经验告诉宝瓶,该吃吃,该睡睡,别想太多了。 宝瓶于是顺其自然,过得十分安逸。 但是今天一听错过了第一次试验用新炸药,顿觉遗憾。 “放心,夜姑娘说,今天只是第一次试验,如果成功了,以后经常会用得着,包括取石灰石矿、煤矿等,到处都用得上炸药。你还是有机会能看到那震天撼地的神奇景象。 不过,炸药还真是神奇,竟然一下子就把一座小山包炸平了。” 金月啧啧称奇道。 宝瓶倒是晓得夜萤的构思。夜萤想把柳村边上一些小山包炸平,炸出来的土则去填一些沟壑,为柳村平整出近五百亩的土地,然后在这片土地上建住宅区和匠坊。 柳村原本地无三尺平,属于典型的南方丘陵地区,原本不多的平地都被原来村民的房子占满了,夜萤有了炸药这个利器,就横生出了向丘陵要地的野心。 这方面她倒是有经过精细的测算,这些丘陵和山体是隔绝开的,只要炸平了,就可以平整出大量的土地,也不至于影响生态,不会因为人工干预造成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经过族老会的同意,夜萤开始风风火火动工起来,今天就是第一次试验张天师搭配出来的新火药的威力。 因此,想着以后还是有机会看看新火药的威力,宝瓶也就不那么遗憾了,她对金月道: “现场没看到,现在去看看事后的壮观景象总有吧?” “有,你没看到,一座小山眨眼没了,到处都是黄泥土,现在夜姑娘正组织人把泥头运到村尾的深沟里呢,说要往那填。我去看了下,那片沟要能填平,又是上百亩的地,夜姑娘太厉害了。” 金月表示对于夜萤移山造地之功,只能甘拜下风。 宝瓶吃了迟到的早餐,便和金月兴致勃勃地去看爆炸后的现场。 其实不光是宝瓶,村里但凡听到爆炸声,不光男女老幼,有的趁着工余休息时间,有的年纪大的本来就无所事事,都相携到村尾一看热闹。 村尾乌髻娘娘庙对面的匠坊已经进入装修的最后阶段,内景正在着手布置。 再有半个月,匠人们就能从乌髻娘娘全部搬进匠坊里干活,偌大的匠坊能容下二百多人同时干活。 至于其它一些可以在家里完成的工序,则不要求完全集中在匠坊完成。 而乌髻娘娘庙,夜萤打算工匠们全部搬过去后,重新进行翻建,一定要把它建得更加气势堂皇。 因为,人都是要有一个精神信仰和寄托的,对于这些普通的村民来说,烧香祈福就是他们的信仰和寄托。至少,夜萤听过乌髻娘娘成神的故事后,觉得这是一个正能量的神话传说,能给村民带来积极向上的力量。 因此,弘扬乌髻娘娘悬壶济世、为村民牺牲自已的文化,对柳村也有一种精神上的凝聚力。 至于赵大娘,她在乌髻娘娘庙里已经住习惯了,夜萤在重整乌髻娘娘庙后,还会为她特意装修两间上好的厢房供她居住,同时也负责乌髻娘娘庙的一应打理事宜。 宝瓶来到村尾时,看到的就是一幅幅柳村生机盎然的景象,这里没有闲人,大家也不想闲,因为闲下来一天,就意味着少赚一天的银钱。 看着别人勤快的都吃饱穿暖,脸上红光满面,稀粥咸菜变成了一个月至少隔天有肉,天天中午都能吃上白米饭,技术含量高的工种甚至都攒出了盖房子的钱,大家谁还想偷懒? 宝瓶感触良多,她来柳村时,这里还是属于三清镇一个不起眼的穷村落,谁家姑娘要嫁到这里来,都要考虑一番。 现在则完全不同了,柳村的小伙子成了香饽饽,那些到了成亲年纪的小伙子,马上就会被媒人问走。 而本村的姑娘,也舍不得嫁出去,以至于都出现了好几个在村里没找到合适的、又不肯嫁出去的“大龄剩女。” 宝瓶边和金月扯着这些闲话,边找到了正在工地指挥的夜萤。 即便不用每天去三清镇打点生意了,夜萤现在也闲不下来,村里的建设事宜还需要她跟进和拍板。 虽然夜萤现在还没有担任里正,但是村里已经有人放出风声,说夜萤肯定会接任夜里正的职位,成为柳村新一任的里正。 事实上,村民们早就接受了夜萤超脱的存在,没有夜萤,就没有现在他们的好日子,所以,夜萤哪怕就是现在被宣布推举为柳村的里正,也不会有人说三道四。 至于个别人心里会不会有不满,在柳村百姓绝大部份的叫好声中,他们有不满也不敢说出来了。 吴才育的孙子吴兴旺在本村赌不了钱,便跑到别的村子赌钱,结果出老千被人当场抓住了,吴兴旺还耍横,仗着自已爷爷是柳村的族老,觉得自已很威风,和别人打起架来。 结果,一不留神,打红了眼,不知道怎么的,就拿刀把人捅死了,当下立即被人扭送到官府去了。 吴才育知道了这个消息,双腿立即发软,中风倒下了。 虽然经过魏大夫的紧急治疗,吴才育不至于有性命之忧,但是又中风,孙子又惹上人命官司,吴才育再也不能在村里兴风作浪。 一时间,族老会里,没有了吴才育这个老滑头,便平静了许多,其它人本来就是墙头草,见风向不对,自然又歪过来靠着赵爷爷和夜里正这一边。 出了这一碴事情,夜萤在族老会里的声音便被无限放大了,基本上,她有什么想法和意见,族老会都能顺利通过。 于是,柳村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便隆重提上了柳村族老会的议事日程。 第一千零二十九章大活动 “股权结构?入股分红?” 赵爷爷在夜萤念完好,费了老大劲去思索。 夜萤解释了一番,赵爷爷算是明白过来,笑道: “如此甚好,咱们公中可以积累财富为村民提供更多的服务,而村民们也能得到实惠。” “没错,之前其实形式咱们一直在走,村民们该入股的也入了,但是这次是签了契约,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在官府也会有备案,受到大夏律法的保护。” 夜萤制订出相关的章程后,拿给族老会讨论。 现在大夏朝虽然还没有公司的相关律法,但是她却可以用契约的形式,让大家签字,形成合法的文书,这样,柳村所做的一切,就变成有法可依了。 “如此甚好。” 赵爷爷点头表示明白了,他这个村里年纪最大的,都能理解得来,别说其它“年轻人”了。 当然,这些“年轻人”也不年轻了,最“年轻”的夜里正,也五十岁以上了。 见大家都点头表示明白,夜萤便交给夜里正主持会议,要求大家举手示意是否通过。 自然,没有吴才育这样的反对派在边上吱吱歪歪,这个提议很快就被通过了。 通过了柳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相关章程后,夜萤便顺势说了一下要揭牌和剪彩的想法。 揭片和剪彩的套路夜萤过去很熟悉,她在后世做记者时,初始跑新闻也免不了经常做一些公司开业剪彩的新闻。 过去她觉得很无聊,有钱剪彩不如把这些钱捐个贫困学生。 但是自已做“领导”之后,夜萤发觉,仪式感还是很重要的。 柳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弄一个剪彩仪式,请八方土豪来贺,必能增进柳村百姓,也即是柳村股份有限公司小股东们的凝聚力和自豪感。 果然,开始郑爷爷似乎也不太明白,为什么还要花钱弄一个剪彩仪式,但是夜萤细说一番后,郑爷爷听懂了,也欣然表示同意。 至于其它族老,发现反正跟着夜萤混有饭吃,反对夜萤必定没有好下场后,现在都成了只会点头的不倒翁了,夜萤问同不同意,大家只管点头就是。 何况,最德高望重的郑爷爷也一力支持夜萤,他们都表示同意就没错了。 夜鸣在边上做着会议记录,这也是应夜萤要求的,每一次村里的族老会都要有会议记录,然后会后整理出来,还要有每一名族老的签字画押,作为日后相关决策出台的文字依据。 夜鸣边做记录,边忍不住在肚子里暗暗发笑,觉得现在村里这些族老总算是看清形势了,晓得以他们愚钝的眼光,如果硬要和姑姑碰,最后总是不讨好,个个都学乖了。 至于外界疯传的夜萤要做里正的事,夜鸣倒是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 之前爷爷带契他进入村务的班子,他也没有野心,只是想帮爷爷和村里做点事。结果外面的人一开始传他是要接里正的位置,传着传着,随着夜萤的强势崛起,又传是夜萤要接掌夜里正的位置。 如果夜鸣是别人,又有野心的话,被这一传,没准就真的和夜萤杠上了。 不过,在夜鸣还没有任何反应前,夜萤已经找过他进行了私下谈话,夜萤向夜鸣表示,她绝无任何取代夜里正位置的想法,另外,她让夜鸣好好干,多方掌握村务工作的能力。 夜鸣听明白了夜萤话里的暗示,十分感激,做起事来,更加踏实努力了。 当然,夜鸣努力起来后才发现,其实要做好村务,并非自已以前想得那么简单。 就说几名族老之间的明争暗斗吧,若换成以前热血的毛头小子,夜鸣或许会觉得,身为里正或者象郑爷爷这样德高望重的长辈,只要用权势和德能把他们压下去就得了。 现在夜鸣却明白,所有能嚣张的势力都需要权衡的,轻易不能打破平衡,他也渐渐明白了,为什么以前爷爷和姑姑遇到那些事时,如此隐忍退让。 当然,所有的隐忍退让,最终都是为了迂回达到目的。 随着族老会的一致通过,柳村股份有限公司剪彩仪式也列入了接下来一个月的重要议事日程。 夜萤自然成为此次剪彩仪式的牵头主办者。 虽然她从来没有亲自操办过剪彩仪式,奈何类猫画虎,她好歹知道整个流程,于是便依样画葫芦地操办起来。 还好,经过夜斯文满月酒一役,夜萤基本掌握了她必须邀请的宾客名单,要操办起来并不困难,何况手下还有夜鸣等一干利落的年轻人帮忙。 不过,随着剪彩仪式筹办进程的推进,夜萤忽然发觉,其实,柳村完全可以搞个系列工程落成剪彩仪式了。 比如,匠坊现在已经完成内外装修,工匠们都全部进驻;泥村的水泥路已经修好,在做路基的最后处理;水泥窑炉又新砌了三孔窑,生产量比刚开始时翻了三倍不止…… 夜萤翻着筹办书,不禁一阵扶额,觉得应该再开一次族老会。 其实,多办几个工程剪彩,也多花不了多少钱,但是只要把这些工程纳进去,就会大大提升柳村的知名度,让柳村的品牌更响亮了。 夜萤的提议,自然还是得到了族老会的支持,于是,一个小小的剪彩仪式,就变成了人人都要动弹起来的大型活动。 柳村到处都张灯结彩,不时有一辆辆马车从三清镇上运来稀奇古怪的东西进村,让村民们大感新鲜有趣。 彩门搭起来了,拱门也做好了,大红的布条扎起来,柳村到处喜气洋洋的,比过年还热闹。 祥公子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夜萤做的一切,夜萤愈疏离他,他则愈发热切地想要得到她…… 入夜,在自家的后操场上,宝瓶已经早早去睡觉了,夜萤虽然觉得疲乏,但还是坚持在后操场上慢跑十来圈,以保持体能。 恢复了从前学生时代的慢跑习惯后,夜萤发现,自已的体能比过去好多了,不容易感冒,也更好入睡,想端翌时,也不会辗转反侧,睡不着觉。 第一千零三十章以琴传情 夜萤夜跑时,一般都选择在大家睡觉之后,因此夜家上下,除了贴身服侍她的丫环晚晴,就是宝瓶知道她现在恢复了夜跑的习惯。 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是怕田喜娘晓得了,会整天念叨她没有女人的样子。 在田喜娘看来,自家富贵起来后,夜萤就应该象王老爷家的小姐王柳逸一样,虽然不指望能象她那般规矩,至少也要坐有坐样,站有站相,免得以后被夫君嫌弃。 所以,夜萤夜跑,一般都是趁着大家睡着的时候,她正好可以放飞自我,而且,关键是她夜跑时,穿的衣服在这个时代来说,可谓惊世骇俗。 上身套了一件无袖的棉布背心,露出两条白嫩如藕一般手臂,下面是一条七分长裤,单以这身装束论,夜萤有时候会觉得,自已似乎在操场上跑着跑着就穿越了时光一般,回到了后世她熟悉的生活里。 跑了十圈,大约有五公里了,夜萤停下来,在边上的石桌上拿起擦汗巾,擦了擦满头的大汗。 虽然是初冬,架不住跑了五公里,全身的汗水都被驱发出来。 就在夜萤享受这跑后最美妙的时光时,突然,一股莫名的危险感逼身她身侧。 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好象是被眼镜蛇的毒眼盯下、或者是在山林里被野狼觑中、契而不舍地紧追不放的那种危机感。 夜萤猛地回头,那些奇怪的感觉消失了,在操场上,缓缓走来一个一身白衣的男子。 若不是月色正好,在黑暗的背景下浮起这么一个白色的人,夜萤肯定会吓得尖叫起来,以为是不是鬼魂出现了。 还好,就在夜萤吓得一个激灵时,她终于认出来了,那个白色的人,不是祥公子是谁? “夜姑娘,好巧,你也在这里?” 祥公子走近夜萤,彬彬有礼地略行了个礼,笑着问道。 银白的月光照在他风流倜傥的脸上,温润明亮,仿佛月宫里走出来翩翩浊世佳公子。 “呃,祥、祥公子,你还没有休息啊?” 夜萤舌头打了个结,虽然觉得哪里有点不妥,一时间也没有反应过来。 “嗯,今晚月色如此美好,祥某思今从前,突然心血翻涌睡不着,于是便到月下走走,不知不觉,竟然信步走到了这里,打扰夜姑娘了。” 夜家的后操场并不是禁地,通过夜家主屋的两侧道路都可到达。夜萤只是习惯了夜里一般不会有村民特意往这里来,所以一时不察,看到祥公子才吓了一跳。 此时看到祥公子面带忧思,不过说话的语气十分正常,对她也是规矩有礼,夜萤便放下一颗心来,用正常的语气和他说话道: “不打扰,我只不过正好也来走走罢了。” “如此,甚巧,我带了琴过来,夜姑娘可有兴趣听祥某抚琴一首?” “哦?你会弹琴?” 夜萤眼前一亮,这才注意到祥公子背上的确背着什么,便颔首表示她感兴趣。 祥公子微微一笑,解下背上的九弦琴,放在石桌上,然后自已在石凳上坐下,微调了下弦,也不再说话,面容端庄,修长的十指在琴弦上翻飞弹拨起来。 一曲高山流水,从祥公子皎白的手指下流淌而出,曲高和寡,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弹琴的人是寂寞的,弹琴的人心中也是充满渴望的,夜萤听出了清雅琴声里一段无法启齿的心事…… 有一刹那间,夜萤突然有片刻的心乱。 不过,也只是微微刹那,很快,她就调节过来。 夜萤不禁奇怪,为什么自已方才会有怜惜眼前人的感觉?是他的琴声太美妙?还是他的人英气逼人,身世却又飘零如浮萍,才让她产生那种浓浓的保护欲? 不对,这是危险的…… 夜萤突然警觉起来。 就在祥公子运指如飞,企图利用自已琴艺上的造诣进一步打动夜萤的心时,他的琴弦却被夜萤的手指按住了。 夜萤的手指如葱白般滑嫩修长,银色的月光为它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银膜,让夜萤象出尘的仙女一般,简直不似人间之人。 祥公子压抑着内心的狂喜,心道:她终于被自已打动了,主动了…… 就在祥公子抬起惊喜的眼眸时,却撞见夜萤如两点寒芒的星眸,她嘴角带着疏离的笑意,以不容拒绝的声音对他道: “祥公子,夜了,这里不宜弹琴,怕会惊扰了我家人休息,不好意思,下次有机会再听祥公子弹琴吧!” 说是下次,但那种语气,分明绝不会有下次的意思。 祥公子的喜悦象白水遇上了硝石,立即被冻成了冰块,凝结在嘴角上。 明明,她不是心动了吗? 夜萤清楚地看到祥公子由惊喜转为迷茫的表情,她心内一抽,感觉一阵强烈的歉意,但是没有办法,她的心里,已经有了端翌,也只能有端翌,绝不可能背叛他的。 祥公子人很好,很优秀没错,即便放在后世,做一个偶像明星,肯定也会吸粉无数,只要露出方才那招弹琴绝技,便不知道有多少粉丝心甘情愿叫他“老公”。 不过,这一切都和她没有关系了,她的老公是端翌,这辈子,绝不可能换人了。 夜萤只能理着心情,粗鲁地打断了祥公子迷人的琴声。 “嗯,明白了,祥某打扰。” 祥公微微深吸了口气,把胸口那股狂躁不安压了下去,面上依然表现得温文尔雅,甚至还露出雪白的牙齿,斯文安静地笑了一下,这才缓缓站起来,把琴象方才解下来一样,小心翼翼地重新背在背上,然后向夜萤拱了下手,转身离开。 月光照着祥公子白色的背影,孤单而落寞。 夜萤叹了口气,这个世界,终会有人陪你,但是那个人,绝对不是我。 祥公子的心意,在方才的琴声中已经传达得很明白了,但是夜萤只能慧剑斩情丝,这样,不光对她自已好,对他更好。 顺手拿起擦汗的布巾准备回去泡个澡,看着自已,夜萤忽然差点失声叫起来,现在她知道为什么刚才在祥公子面前一直感觉不对劲了…… 第一千零三十一章给来宾的惊喜 我嘞个去啊,夜萤此时才猛地意识到,她身上穿着无袖的短背心,下身穿着七分裤,好吧,如果是后世,她这样的穿法已经称得上保守和正常了,但是现在这个时代,她这么穿,简直就和赤身裸身没什么两样。 当然,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因为她根本不以此为耻。 最可怕的是祥公子竟然那般若无其事地和她谈琴瞎扯,一脸异样的神情也没有。 若是普通男子看到她这样的装束,或许早就低头不敢直视,要嘛就赶紧退走,或者提醒她把衣服穿好。 细思极恐。 事出反常必有妖啊! 夜萤也无心再做拉伸运动,把身上的薄汗擦干,就往屋内走去,关上了院门后,反手把门闩擦得牢牢的,一时间后背上竟然又沁出了一层薄汗。 晚晴被夜萤的关门声惊醒,她揉了揉睡眼惺松的眼睛,道: “姑娘,方才睡着了,怎么今儿个好象回来得晚了?” 夜萤没有回她,走到浴室前,才猛地突然想起,问晚晴: “你方才听到琴声没有?” “没有啊,我睡着了。” 晚晴小脸一红,觉得自已挺不应该的。 但是过去夜萤并不怎么管她们这方面,反而还会交待,如果她晚回来,想睡尽管睡。 因此晚晴只是觉得自已失职睡着了,并没有特别害怕,她知道夜萤不会呵责她。 果然,夜萤只是点了点头,脱了衣服,跨进浴桶里,泡起澡来,没有再说什么。 剪彩日终于到了。 这天一大早,村民们围在祠堂前,看着夜萤指挥着工匠把一个巨大的球体立起来,这奇怪的球体下方,还吊着一个竹筐,竹筐下面吊着巨大的红色条幅。 “夜姑娘,这是什么东西啊?你打算把它放哪?” “这叫热汽球,我在下面点上火,它就能飞上天,给咱们今天剪彩营造一些气氛。” 夜萤是看到孔明灯受到的启发。 既然柳村要在众来宾面前精彩亮相,一定要让大家惊艳一下,留下一些让他们印象深刻的东西。 热汽球应该能达到这种效果。 “夜姑娘,你要乘坐上去?那岂不是要升到空中?那不就象鸟儿一般了吗?” “会不会掉下来?” 众人议论纷纷。 “没错,我要乘坐上去,可以从空中浏览清楚下方的景象。” 夜萤兴致勃勃地道。 “阿萤,你还是小心点吧,这汽球能坐人的?” 田喜娘虽然好奇,但也露出了担心的神情。 “放心吧,娘,我不会飞得很高。” 夜萤跨进竹筐里,竹筐下面吊着巨大的沙袋,这是坠重用的,如果要热汽球继续升高,只要把沙袋割掉,就会往上爬升。 说起来,夜萤倒是有一点好,就是不恐高。 眼见热汽球在点火加热后,上方的球体膨胀起来,夜萤便约了夜鸣和赵铁匠几个人,一起坐进竹筺里,随着系在树上的绳子解开,竹筐在众人面前冉冉升起,赢得了下首的一片惊呼声。 “哇,姑姑,我现在知道,从鸟的眼里看咱们村子是什么样了。” 夜鸣吸了口大气,惊艳地看着下方迅速变小的村庄。 人和村子都在他眼前变小,人小得象蚂蚁一样,村子也变成了模型,这是从未有过的视觉体验,顿时让他和赵铁匠等人都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割掉一个沙袋,再升高一些,往南飞。” 夜萤指挥道。 这时候,赵铁匠的蛮力就发挥作用了,他拿起刀,几下利落地就把沙袋割断,随着重量减轻,热汽球升得更快了。 夜萤站在竹筐里,向远处眺望,那里有一大撮人集中着,还能看到红红绿绿的旗帜和听到隐隐的锣鼓声。 “看,那些宾客都来了,集中在三清桥处呢。”夜鸣指着那个方向兴奋地道,“咱们乘汽球的速度真快,比汗血宝马都快呢!这世上怕是没有比汽球速度更快的工具了吧?” “呵呵,有啊,肯定有,以后会造出来的。” 夜萤笑道。 除了高铁、飞机、未来还有宇宙飞船呢! 只是那样的文明是她隔着时空无法触摸到的。 乘坐在热汽球上,夜萤好象感受到了一丝半点未来的文明气息。 风猎猎地拂过她的脸,下方迅速掠过的景致,让她的心胸变得无比开阔,顿时,她觉得心情舒畅了许多。 三清桥处。 一众来宾被夜里正等人安无在通往柳村的官道入口。 这些来宾来自四海八方,夜萤广发请贴,不光发给业务相关的经销商,还允诺每一名被邀请的经销商,可以带两名商业伙伴来,因此,这次前来庆贺柳村剪彩系列活动的嘉宾,数量达到了惊人的五百多人。 “夜里正,剪彩仪式快开始了吧?怎么不让我们观礼嘉宾往柳村去呢?” “夜姑娘呢?她不是主人之一吗?怎么没有见她前来相迎?” 有些宾客被阻在三清桥上,有些不满地嚷嚷道。 夜里正万万没有想到有这么大的阵势,一边庆幸夜萤似乎准备的饮食足够,一边淌了一头大汗地解释道: “夜姑娘马上到,她说要以一种与众不同的方式现身,这是她送给大家的惊喜,请大家耐心等会。” “哟,还有惊喜啊?夜姑娘说话一向算话,那就等等吧!” 和夜萤多有合作的老板们听到夜萤有这样的交待,心气顺了下,便翘首以盼。 但是他们等的时间并不长,很快,就有人注意到,前方天上,飘来了一个巨大的异物。 那是一个巨大的球体,古里古怪的,待飞得更近了,众人不禁惊呼: “看,球下面还有个竹筐!天爷的,竹筐里有人!” “上天了,这是上天了!” 有人吃惊地喊道。 “竹筐下面有长幅,上面好象还写着字!” “是有字,写的是:柳村欢迎你!” “是柳村搞的啊?这就是夜姑娘的惊喜吧?太令人吃惊了!” “汽球上的人向咱们挥手了!” 来宾们哄动起来,纷纷向上首的汽球也挥动着手,大家的情绪一下子就被点燃了。 这些人活了一辈子,还没见过天上飞来的巨大球体还乘坐着人的事。一想到人也能因此上天,大家都不禁心族摇荡。 第一千零三十二章惊艳亮相 随着汽球里的燃料燃尽,汽球缓缓地落到三清桥的三清亭前,汽球落地后,夜萤等若干人从竹筐里跨出来。 看到果然是夜萤出现,一众来宾不禁都纷纷鼓起掌来。 “夜姑娘,你的出场方式真是出乎意料啊!” “不虚此行,大开眼界!” 认识夜萤的来宾,向不认识夜萤的嘉宾介绍着她的事,介绍着柳村的特色,一时间,夜萤和柳村,都将永远鲜活地烙进这些来宾的心里,让他们永生难忘。 夜萤穿着粉红喜气的锦袍,一身精致的首饰,都是自已设计的样式,就连发式,也是自已巧手编织的,浑身上下流露出的高雅和与众不同,让众来宾以为看到了眩目的皇族。 而事实上,就算真正的皇族站在夜萤面前,也没有她的独特和风采。 夜萤落落大方地向众人赔礼道歉道: “各位来宾,感谢你们能不辞劳苦,参加柳村的系列剪彩仪式,下面,请大家上马车,随我一起进村。” 一众宾客非富即贵,自然都有私家马车,于是众人便纷纷乘上私家马车,跟在夜萤的前导车后面,缓缓往柳村而去。 马车大队驶过一个拐角,眼前的道路豁然开朗,从有点坑洼到变成一条坦途,而且,路面是灰白色的,好象灰色的花岗岩一般。 乘车的众人没有感觉到象方才驶在水泥路面上的颠簸,众人探头一看路面,不由地倒抽一口凉气。 柳村,好大的手笔,竟然能用一整块的花岗石铺路?其间连石与石隼接的缝隙也没有,这是如何做到的?这样的工艺简直是巧夺天工。 据说,仙女的衣裳是没有缝隙的,所以才有天衣无缝这个成语。 但是铺路的石头路面如何做到没有缝隙? 众人都走不动了,纷纷要求下来察看一下这工艺恐怖至极的路面。 当然,其实这路面还是留有水泥热胀冷缩用的伸缩缝的,只是被大家自动忽略了。 夜萤嘴角上扬,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她自然不会埋怨众人拖慢了前进的进度,顺从地让前导车停下来,让来宾们在路上欣赏个够。 “夜姑娘,我观这路面,并不是花岗岩的,开始我以为是,但是仔细一看,似乎是不一样的材质,这到底是什么路面?如此坚硬、结实,浑然一体? 如果咱们大夏朝所有的路面都铺成这样,那行车速度怕是要快上一倍不止了。” 这些大商人们都是头脑极度灵活之人,否则也不会在凶险的商场下攒下偌大的家业了。 因此,一看到这新鲜的路面,他们就发现了商机。 行车的速度加快,代表着物流的加快,物流的加快,代表着他们的货物能更快捷地运往全国各地…… 这条路的意义太大了,太重要了。 夜萤就等着人问呢,她笑嘻嘻地道: “这条路呢,叫水泥路,铺设的材质就是水泥,我们村子里,还有水泥建成的房屋。 诸位到村里以后可以去参观一下。” 众人这才点头释疑,不过他们还是不明白,什么是水泥,一听这名字,和坚硬的路面似乎不太相衬,夜萤于是答应他们,带他们到村里后,会让水泥工现场铺一段路面给他们看。 因为柳村此时安置区内,正在修建环区的水泥路面,夜萤要把安置区建成安置外来户的示范区,而且让柳村本地的百姓明白,居住区经过统一的规划,可以象住在花园里一样美好。 事实上,安置区经过大量种植绿植,还有一些冬天开花的植物,已经俨然变得象花园了。 这些来宾们沿途被平整便捷的水泥路震撼到了后,再看到用水泥建起的整齐划一的安置区,风格与众不同的花园洋房时,这些人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不过,还没等他们掉下来,当他们听说这些花园洋房建设完成,不过用了三个月不到的功夫,眼睛都瞪得比铜铃还要大。 “夜姑娘,你这是吹牛吧?这么大一栋宅子建起来,集中所有人力,三个月我信,可是这一整片宅子建起来,只用了三个月?” 宾客中有人发出疑问。 “我带你们看看水泥如何修建的,你们就明白了。” 夜萤带着这群衣衫光鲜的大老爷们,如乡下土豹子一般,没有见过世面的来到水泥路的施工现场。 柳村的百姓也围观来看热闹,他们现在对于水泥路的修建已经熟视无睹,看到这些高高在上的大老爷们,脸上露出吃惊的表情,反倒心理上有一种优越感,觉得原来这些大老爷们也有见识比不上他们的时候。 这些大老爷们看到灰色的水泥浆倒在路上的木模里,工匠们倒完走人,继续下一步…… 不由地大家面面相觑: “这么简单?如果建房子也是这般,那三个月我信。” 有人表示。 “呵呵,就是这么简单,当然,工程进度的秘密就在原材料:水泥。这些水泥,是我们本村出产的。” 夜萤似乎不太经意地道。 但是,听在有心人耳朵里,已经起了波澜。 原来,这些水泥竟然是柳村自已生产的?如果他们把水泥买回去,发动村里修路,然后在各自的乡村修上这样的路,岂不是也能赚上一笔? 这些心思活泛的商人,已经开始打起了小算盘。 夜萤还没有等到系列工程剪彩开始,已经接到了不少人有意向的订单,夜萤粗略一算,光是这些订单,就能把这次剪彩公中花费的费用赚回来还有盈余。 关键是,这些订单还只是开始,只要水泥路一铺开,大家感受到水泥路的方便之处,慢慢地,大家都会有这方面的需求,到时候,柳村的水泥生产就供不应求了。 看来,她是时候出击,多找几处石灰石矿,再到荒山里多修几道水泥窑了…… 剪彩工程终于热热闹闹地开始了, 剪彩之前,夜里正先代表柳村致辞。 接着,城里老瑞祥的刘掌柜,也作为来宾代表上台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当然,都是和柳村合作的赞美。有些之乎者也的用辞,夜萤也听不懂,几乎听得要打嗑睡了。 然后,村里年纪最大、德高望重的郑爷爷也上台讲话。万万没有想到,郑爷爷上台后,宣布了一个令柳村人觉得震撼的事情…… 第一千零三十三章恶向胆边生 “各位,我们村里在年轻人的参与下,整个村子变得生机活泼,红红火火,若是一年前各位到我们村里来,会发现我们村和整个大夏国哪个村庄都没有什么区别。 甚至我们还要更穷,日子更难过。我们村里,好多人,包括我都曾经睡过稻草芯的棉被,大冬天的,一家人晚上睡觉,只能挤在一起取暖,瑟瑟发抖。 然而,这一次,自从我们村里一些年轻人开始主动积极参与到村务中来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我不用多说了,各位来宾只要在村里走一遍就明白了。 至于我们身处其中的村民,更是深有体会。稻草芯的被子肯定是没有了,我们村民还用上了外面村民没用过的煤炉来生火做饭,甚至取暖。 以前我们村的小伙子要娶外村的姑娘,一般是不太可能的,但是现在,我们村的小伙子要娶外村的姑娘……呃,对了,我年纪大了,竟然忘了,我们村已经没有没娶媳妇的适龄小伙子了。 哈哈,听到大家的掌声,我身为村里族老会中年纪最大的族老,心里很是安慰啊! 但是想一想也十分惭愧,身为村里族老会的一员,过去几十年是不是一直在尸位素餐,没有带着柳村发展起来。 所以,我们一帮老家伙痛定思痛,决得还是要给年轻人多创造一些机会,多给他们一些话语权。 因此,昨天村里族老会我们已经通过了一个很重大的决定。” 说到这里,郑爷爷却按下了话头,听得下面竖起耳朵的村民们不禁叫道: “郑爷爷,什么重大的决定?” “是啊,看样子,一定对柳村影响挺大的。” “哎,我听说,夜里正要让位了,不会是要宣布夜萤当村里的里正吧?” 众人议论纷纷,尤其是柳村的村民,在底下都传疯了。 当然,让夜萤做村里的里正的话,没什么不好。毕竟,就象郑爷爷说的,柳村现在哪里还有什么稻草芯被子的事情?今年冬天,家家户户都添置了新棉被,镇上新开的那家棉被铺快乐疯了,都被柳村的人承包了,他们棉被打都打不及。 大人小孩身上,也都穿上温暖的棉衣,不光是棉衣,里面还能套上崭新棉花做的夹棉袄,现在大家即便是大冬天的,走路也是挺直了胸膛,气宇轩昂的,不象过去,穿不起棉衣,大家都缩着脖子,走得畏畏缩缩的。 因此,听到郑爷爷痛说过去的家史,大家深有体会,再对比现在,把手插在暖和的棉袄口袋里,别提多惬意了。 对夜萤的好感,也就是从这样的惬意里一点一点产生出来。 所以,即便此刻郑爷爷宣布夜萤当选为村里的里正,也没有人会反对的。 “什么?夜萤那个小贱人竟然想当村里的里正?绝对不可以!” 就在这时,人群里忽然跳出一个面目狼狈的中年男子来,只见他一身乌黑油污的破棉衣,棉衣破洞处,还有一缕绿灯黑黑的棉絮绽开。 和身上的肮脏狼沆相比,他的脸却白得可怕,脸上只有两只眼珠是黑的,镶在白白的脸上“咕噜噜”地转,如果是夜里乍一看到,大家肯定以为遇到鬼了。 “夜大郎,是他?怎么今天出来了?” 柳村的人初看到他时吓了一跳,但再定晴一看,却是夜萤的大伯夜大郎。 即便他们相互间口头上已经说是恩断义绝了,但是流着同一个祖宗的血,大家心里还是把他们归为亲属。 因此,一看到夜大郎,大家也知道他和夜老二家的恩怨情仇,不由地都用“麻烦”大了的眼光来看向夜萤。 夜萤亦是楞了一下,没想到今天夜大郎出狱? 真是大意了,没让刘求奔留意一下,不然好歹也可以让刘求奔晚一天让他出狱。 这一出来,就来添乱。 夜萤皱了下眉头,夜大郎一眼就看到站在台下的夜萤,正要冲过去,已经有几个维持治安的村民,也就是夜萤此前亲自抢抓成立的村民治安队,把夜大郎按在边上了。 “老实点!今天村里办大喜事,你别添乱,否则,今后在村里都没有立足之地。” 治安队的一名村民低喝道。 “不能让女人做里正,千古以来,女人都是被咱们男人压在身下的,哪有让女人做里正的道理?这不是违反人伦,天翻地覆了吗?” 夜大郎才不管呢,在监狱里混吃等死后,还学了一身无赖的本事,此时被人喝止,反而激起了他搅事的心。 刚回到家里,看到家里门禁紧守,老婆也死了,爹娘随着侄子享福去了,儿子夜秋明成天不知道哪里鬼混去了,他才一屁股坐在清锅冷灶的家里,就有人跑来,要把他屋里辗出去。 夜大郎气不过,要和对方打架,人家拿出一纸借钱的文书,说夜秋明在赌场里欠了二十两银子,言明以家里的这进宅院抵债,他是来收赌债的。 还说,如果不马上把院子给他们,明天就要利滚利,再翻一番。 夜大郎一看欠条这才软了下去,浑身就象被抽了筋一般,没了力气。 没想到夜秋明这个兔崽子,竟然把房子也卖了,也不想想,没有了房子,以后他们父子俩住哪里? 老婆死了他倒不可惜,反正柴氏五大三粗,人也不算精明,他早就看她不顺眼了。 柴氏死了,他日后要是东山再起,还可以再娶娇妻美妾,只是目下房子没有了,他却犯了愁,心痛得象被刀割一样。 夜大郎好求歹求,对方听说他有个侄子在外地做县官,也就软了一些,答应他隔几日如果还不上钱再来收屋。 夜大郎暂且忽悠过去后,就听到村里到处锣鼓喧天地热闹,他于是循着热闹走去,结果,就听到郑爷爷正在宣布要让年轻人做里正。 夜大郎听到四周人的议论,一听竟然是要让夜萤做村里的里正,不由地恶向胆边生,若是换一个人做里正,他还能按得下情绪,但是一听是夜萤做里正,他顿时不管不顾地发作起来了…… 第一千零三十四章新晋里正揭晓 当然,夜大郎只叫了几声,在宾客中引起了小小的骚动,就被治安大队押到边上去了。 夜大郎还待叫,治安大队的人又出口警告道: “看在都是一个村的份上,你只要老老实实的,待剪彩后我们就放你走,如若再乱叫,就用臭袜子塞着你的嘴。” 夜大郎没想到村民竟然敢这样对他,气得大骂道: “你们不知道我是谁吗?我好歹也做过几天柳村的里正。” “没错,你是做过几天的柳村的里正,但是你做里正期间,带着一帮小痞子吃喝嫖赌,无恶不作,柳村的风气坏到极点,还好你没有再做柳村的里正,否则,柳村就被你毁了,你还有脸说这段黑历史!” 另一个治安队的村民鄙夷地道。 防民之口,胜于防川,历代的王朝都懂得这个道理。就是说,虽然百姓在那些学识渊博的大儒们看来,或许显得木讷无能,但是公道自在人心,民心自有一杆秤,民意汹汹,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夜大郎万万没有想到,自已在柳村做里正的时间并不长,但是他的一举一动,都被村民记在心里,不由地老脸一红。 不过,眼看着自家家破人亡,被他和夜珍珠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夜萤却混得越来越好,眼看就要成为柳村的当家人,夜大郎心有不甘,于是他垂死挣扎地大叫道: “夜萤,不要以为你能当上柳村的里正就可以嚣张了,告诉你,珍珠已经生了个儿子,极受瑞爷的宠爱,很快就要回三清镇了,到时候,有你好过的,哈哈!” 别人不知道夜珍珠是谁,有什么能量,但是夜萤却是清清楚楚的,她倒是没有想到,夜珍珠竟然也这么快生孩子了,而且一举得男,这对于注重传宗接代的富贵人家来说,显然夜珍珠得到了一个重要的砝码。 掐指一算,夜大郎说的也没错,从夜珍珠离开三清镇到现在,也十个多月了,应该是当时就知道怀孕了,所以消停了,随那瑞公子回京城保胎去了。 夜珍珠若是就此消停也好,专心做她的富贵少奶奶,但是从夜大郎的话里可以听出来,夜珍珠还不死心,还要回三清镇蹦达。 对于夜珍珠的行为,夜萤倒是有几分明白,那就是: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想来,夜珍珠一直对于没有整死自已,耿耿于怀。 可是这次回乡,如果听说柴氏也死了,爷爷奶奶也被要发到外地去了,以夜珍珠的个性,怕是又要抓狂了,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惊人之举。 一听夜珍珠近期又要回乡,夜萤便觉得一阵头大。 不过,她还是不动声色地挥手示意治安队把夜大郎押走,免得他一直在边上呱噪,听了吵死人。 不过,郑爷爷在台上,却制止了夜萤的这一做法道: “夜大郎,你刚从狱中出来,不明真相,呱噪什么?别押他走,让他站在边上好好听听。” 治安队正要把夜大郎押开,一听郑爷爷的话,又停下了脚步,不过,他们却警惕地看着夜大郎,做出一副夜大郎要敢随便开口,他们随时上去封臭袜子的预备动作。 夜大郎脸一阵扭曲,想要再喊什么,但是听到郑爷爷随后宣布的话,他便傻了眼。 “由于看到村里年轻人把柳村带得这么好,让大家走上了致富的路,所以我们几个老家伙商量了一下,包括征求了夜里正的意见,他也流露出退位让贤的意思,于是大家一致推举夜鸣为村里的里正。” 郑爷爷的话,让大家大为吃惊,大家以为夜萤做这个里正十拿九稳,万万没有想到,最后竟然是夜鸣做里正。 虽然大夏朝依然存在男尊女卑的思想,但是女子出官为仕也不是没有先例,只是因为现实的教育环境太差,贫穷人家的女儿根本读不起书,富贵人家的女儿即便读了书,也不一定想出头露面,所以造成女子做官的人越来越少,基本绝迹。 但是,真的有女子为官,大家还是能接受的,就如夜萤这种为柳村做了这么大贡献的女子,郑爷爷若是宣布柳村的里正是她,大家基本上都能接受。 万万没有想到,柳村的里正,竟然被嘴上无毛的夜鸣夺得? 夜大郎忽然有点开心,他不禁咧嘴向夜萤看去,想看她颓丧的表情,谁知道,夜萤神色自若,注意到夜大郎看她的目光,甚至冲着他微微一笑。 夜大郎顿时如万箭穿心,他刹那间明白,这个结果人家夜萤怕是早就知道了,或许就是她一手操纵的,如此一来,她进可攻,退可守,自已还傻不拉几地在这里嘲笑人家呢! 其实被人家嘲笑的是自已好不好? 不过,夜鸣成为柳村的里正,夜大郎一时间失去了攻击的理由,在郑爷爷宣布此事后,他便被治安队押着,耷拉着脑袋走了。 夜鸣一身精神的蓝袍,上台和各方来宾见礼。 无形中,今天的系列工程剪彩仪式,也成为他就任柳村新里正的庆典仪式。 可以说,柳村历史上,还没有哪一个里正,得到象他这样的殊荣。 看到年轻精干的夜鸣,八方来宾也发出惊艳的赞叹声。 夜鸣又上台和大家说了一通客气话,无非是不辜负众人的期待,一定会和村里大家一起努力,把柳村变得更加美好这样鼓舞人心的话。 夜萤在台下,看着这个容光焕发的少年,想起第一次见面时,他就给了她真诚温暖的笑容,不由地带头鼓起了掌。 柳村的剪彩仪式,接下来便由夜鸣主持。 匠坊、廉租房公寓楼、水泥路……一系列的工程,晃花了来宾的眼,也搅动了柳村的商机。 大宴宾朋之后,柳村的喜庆气氛达到了顶端。 村里今天也放假一天,所有的百姓都可以免费吃公中的流水席,每个人的脸上都喜气洋洋的,看到那么多达官贵人为了柳村特意前来,还对柳村的现状赞不绝口,柳村人的自豪感也达到了顶峰。 宝瓶因为怀孕的反应,整个人困乏不堪,并没有到现场参加活动。 听着村里四处传来的鞭炮声,她脸上也露出了恬静的微笑,一手轻轻抚着还没有显形的肚子,不禁在这时想起了孩子的父亲。 就在这时,她听到房门“吱呀”一声,轻轻打开了。 宝瓶还以为是晚晴,她转身一看,不由惊呆了,两眼瞪得溜圆道: “是你?怎么会是你?” 第一千零三十五章你一定是我的 剪彩系列工程结束的当天晚上,把一众酒足饭饱的宾客都送走后,村里的族老会再度召开。 看着夜鸣熟练地运指如打算盘,夜萤笑道: “如何?这次剪彩活动收支平衡没有?” “不光平衡,还有盈余。后续的影响力还不小,尤其是水泥,各方客商陆续前来咨询,不过限制于我们的产能,目前还不能敞开供应。这下三郎叔要辛苦了。” 夜鸣个了个懒腰,揉了揉眼睛,对夜萤道。 “很好。达到了咱们的预期效果。” “呵呵,阿萤,这次活动很好,虽然花了些银两,但是看来咱们收益更好,没想到办活动不光会亏钱,还能赚钱。” 郑爷爷十分满意,乐呵呵地抚着胡子。 其余的族老自是附合着一脸谄媚的笑容,自从吴才育中风后,就没有人在族老会中胡搅蛮缠,族老会中一派和谐。 不过,对于吴才育,族老会中也做出决议,让他依旧享有族老分红等待遇,因此,手中有了银两,虽然中风躺在床上,吴才育在家中的地位依然不会改变。 相反,他的儿子媳妇更是全力照顾好他,就指望着老头子多活几年,能多落下些公中的银两呢。 之所以没有对吴才育落井下石,夜萤是考虑到兔死狐悲,村里这些族老年纪都大了,大家占着这样一个名头,到老了病了,才把他们抛弃了,想必会凉了人心。 所以,夜萤还是支持了族老会通过的这个决议。 一天劳累,夜萤从祠堂出来,往村里缓缓而行。 虽然是冬夜,但是花香依旧氤氲,南方的冬天,只要不是极寒气候,依旧有一些花可以生存。 环村的水泥路都铺好了,路边砌上精致的花坛,种着常绿植物,如果不是身着长衫长袍的村民不时经过,恭敬地向她打招呼,夜萤会恍惚以为自已穿越到后世去了。 这时候的柳村,完全依着夜萤的意思,建设成了后世的美丽乡村。 把自已的生活环境收辍好了,接下来,夜萤觉得,自已应该踏实沉下心来,把化妆品业、首饰业发扬光大,至于煤炭、石灰石矿等资源型产业,就让给公中打理,反正,自已也在其中占据了最大的股份。 一个人不可能把所有赚钱的生意都生吞活剥吃下来,夜萤懂得适可而止,该放手时就要放手。 否则,吃得太撑,吃相难看,死得也快。 “夜姑娘!” 就在夜萤沿着村道徐徐而行时,一个白色挺拔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他怎么还阴魂不散啊? 夜萤在心里哀叹一声,脸上依旧保持着笑容,对祥公了行了个礼道: “祥公子,还没休息啊?” “夜姑娘为柳村殚精竭智,还没有休息,我怎么敢休息呢?” 祥公子温文尔雅地一笑,脸上露出招牌迷人的笑容。往昔,只要他露出这样的微笑,那些女人无不为他倾倒。 但是,这一招在夜萤身上似乎并没有效果,至少,夜萤看他时,眼眸里并没有异样的神采。 祥公子心内微微失望,但是他已经打定主意,这个女人早晚是他的,好菜不嫌晚。现在,只是他戏弄她的一个过程。 在他眼里,此刻他对夜萤,不过是猫玩老鼠,至于夜萤如何对他,一切都可以忽略了。 他坚信,剑走偏锋,依夜萤的性格,最终他一定能达到心中想要的目的,而且,夜萤还会主动、心甘情愿地投怀送抱。 所以,祥公子只是和夜萤打了一个招呼,刷了一下存在感,擦身而过,就此别过。 夜萤倒是没想到,祥公子这一次竟然如此轻易地“放”过了她,心下还微微诧异了一下。 当然,如此最好。 那天晚上明确拒绝之后,祥公子怕是就此想开了吧? 夜萤一想到祥公子今后或许不会再纠缠自已,不由地全身轻快,脸上也浮现出开心的笑容。 待她回到家,一个更大的惊喜也在候着她,原来,傅大夫回来了。 “夜姑娘,没想到,柳村现在变成这副样子了,如果不是宝瓶还在这里,我以为进的不是柳村呢!” 傅大夫脸上露出由衷的赞叹。 夜萤听多了这样的赞美,脸上只是微微一笑,然后急切地问道: “端大哥呢?他怎么不回来?” “他还有些要事处理,那些棘手的手尾处理后,他就能回来了。” 傅大夫回道。 若不是想和夜萤安逸地生活在一起,端翌也不会亲自挂帅,直入北疆腹地,猛追穷寇,打得北疆蛮子哭爹叫娘,再无还手之力。 而把北疆蛮子打得越惨,日后端翌和夜萤也就能越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更久。 夜萤一听端翌回家未有归期,心内失望至极。不过,脸上她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傅大夫一看夜萤这表情,就知道惨了,肯定是怪上了,不过,靖王爷军机要务缠身,身为主帅,怎么能离开战场呢?如若靖王爷象他一样频回中原,肯定会令军心涣散。 这些话,傅大人又不能对夜萤明言,只好转移话题道: “今天的剪彩,我可是从头跟到尾,你们从天上下来那一幕,可是完全震住了大家。” 一提起那神来之笔,夜萤这才露出得意的神情道: “其实热汽球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性的,不过,从空中俯瞰大地,视角完全不同,心情顿时开朗,有机会,你也上去试试。” 傅大夫大感兴趣,问起热汽球的原理来,夜萤便一一言明。 其间,傅大夫问起柳村怎么突然多了那么多平地的事,夜萤便告诉傅大夫,炸药的配方,她也让张天师做了改进,现在炸药的威力比以往大了十倍不止,柳村炸山取地的效率也大大提升。 傅大夫听得瞠目结舌…… 柳村剪彩系列工程活动过后,连着几天,柳村的村民脸上都喜气洋洋,走在街上,都是昂首挺胸,即便到了三清镇上,也是腰板挺直,不管到哪个店里,老板们第一眼就认出来: “你是柳村的吧?” “哟,你怎么知道?” 第一千零三十六章不育危机 “呵呵,反正柳村的人都有你身上那股气势。” 老板们回答得也爽快,都知道柳村人现在有钱了,上街随便买都是以银子计的,不是寒酸地从腰包里抠铜板。 三清镇上开店做生意的老板,都喜欢接待柳村的客户。 气势?王霸之气吧? 柳村人想着夜姑娘的话,身上愈发撑出一股气势来。 夜萤在三清镇的街上,看到这样的场景,不禁莞尔一笑,果然,柳村百姓随着自信心的增强,愈发以身为柳村人为自豪。 看来,此次柳村系列工程剪彩活动,除了经济上的收获,更加重要的收获是,柳村的百姓向心力和凝聚力极大加强。 特别是那些被引进柳村的外来户,他们在柳村受到和本地村民同样的待遇,和当地的村民关系也愈发融洽。 夜萤相信,再有一两代人,外来户们和本地居民通婚之后,他们之间的疏离也会得到弥合。 人口即是红利效应已经显现,现在柳村各个就业岗位上都有熟练的工匠,每日为柳村也为他们自已创造巨大的效益。 傅大夫小心地呵护着宝瓶走在夜萤身侧。 回来之后,知道宝瓶竟然怀孕了,傅大夫简直是捡到了宝,这个意外之喜,让他顿时觉得,自已这一回莫名焦躁,想要回乡,不是没有缘由的,一定是宝瓶和自已的孩子在召唤着自已。 当然,看到没有丝毫动静的夜萤,傅大夫心里又暗暗发起了愁。 端瑞和夜珍珠已经诞下一子,目前这个消息还未向外界发布,主要是担心那婴儿能不能安然成长。 而且那孩子干系重大,一旦公开,怕是会引发大夏朝皇权的震动。 所以现在端瑞重兵把守,严格控防,在这孩子身周形成密不透风的防护屏障。 然而,先于端瑞一步找到理想合适受孕对象的靖王爷,却没有丝毫动静。 虽然现在靖王爷决不可能抛下夜萤不要,但是傅大夫开始得为神武将军着手规划另一条不同的路了。 看着阳光明媚的夜萤,又看着无忧无虑的宝瓶,傅大夫心头飘起一片乌云,如若她们两位发现未来一切是他策划的,那她们会不会原谅他?象现在一般散淡自由地行走在他身边? 然而,身为一名谋士,傅太医又不得不这么做。 靖王爷的子嗣问题,不光关系到他自已的爵位传承,还关系到他身边人的生死荣辱。 夜萤不行,夜珍珠行,是不是,夜氏的其余女子,还有那样的天赋异禀呢? 听说,夜三郎家亦有一女,名叶菜儿…… 傅太医陷入了沉思。 夜萤和宝瓶哪里知道傅大夫已经把主意打到了夜菜儿身上,她们沿街乱逛,宝瓶犹为开心,因为怀孕后,她已经好长一段时间被夜萤限制来镇上了。 这一次,是傅大夫回来了,给她把过脉,说胎儿发育良好,而且水泥路也修好了,夜萤才允许她来三清镇逛逛。 一个多月没来镇上,宝瓶觉得三清镇似乎又繁荣了不少,开了不少新店,还多了很多陌生的面孔。 “萤姐,是不是我的错觉?总觉得镇上比之前热闹了许多。” “不是你的错觉,听说神武将军靖王爷在北疆大败蛮子,因此后方的生意物流也趋于稳定,大家又有信心做生意了。” 夜萤毫不脸红地夸着自家的夫婿,当然,她不自知就是了。 傅太医听在耳内,心里一阵内疚。 但是他想,子嗣为大,谁让夜萤生不出孩子?若是她能生得出孩子,哪怕第一个孩子是女儿,只要证明她能生养,靖王爷身边的人,也会多几分信心。 可惜,宝瓶都有动静了,夜萤却到现在都没有所出。 他只能对不起夜萤了。 走到三清桥边,傅大夫看到桥下方有许多人在扑腾着潜水,不由大奇,问道: “这么冷的天,这些人是不是疯了?还到河里戏水?” “这是你家宝瓶干的好事。” 夜萤抿嘴一笑。 傅大夫不解,一脸征询地看向宝瓶。 宝瓶乐了,便解释起上次金铺开业发生的那些事情,自已把熔后的金锭倒入河中,结果引发了许多会水的百姓入河打捞金锭的热情。 不过奇怪的是,打捞了这么久,也没有人捞起那砣金锭。 但是,总是有一些生活不如意的人,走投无路之时,想到河里一试运气。 因为,一旦捞到那砣金锭,至少温饱问题马上就解决了。 久而久之,这竟然变成了三清镇上的一景,但凡到三清镇上的人,都会看到一年365天都有人在这里打捞什么。 外来人再象当地人一打听这件事的缘由,花容月貌自然就被带出来了,变成了花容月貌的活广告。 傅太医听了也是一阵好笑,道: “哎,这些人也真是利欲熏心,大冬天的,这么冷下水,一旦着凉受冻,花的医药费还不止捞起来的金锭钱呢!” 夜萤也是无奈,道: “他们有这份勇气捞金锭,不如到柳村做工呢!” 话说到这里,夜萤突然有了灵感,笑道: “对,我就在这边上立个大字的广告牌,有勇气捞金锭者,不若到柳村做匠人!下再书小字若干,报酬从优什么的。” “萤姐,你真是时刻掂记着你的广告。” 宝瓶听了,虽然觉得好笑,但再一细思,也觉得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反正柳村现在的活多得做不完,缺的不是订单,缺的是人手。 三个人闲散地逛完三清镇,傅太医有心事,不时走神发呆,惹得宝瓶都不高兴了,最后怏怏地回了柳村。 不过,入夜,夜三郎家却来了一个对他们来说十分意外的人。 此人面目虽然不太相熟,但是一身打扮十分高贵俨然,看上去就是富贵十足的主。 “什么?给一千两银子的聘礼,嫁给京城的富贵人家?” 夜菜儿没有想到,这般天大的好事会落在自已的身上,但是看着对方真的拿出一张一千两银子的银票,夜菜儿激动得不能自已,立即对父母道: “我愿意。你们万万不能阻拦我。” 原来,夜菜儿早就憋了一口气了。 第一千零三十七章以死相逼 夜菜儿不服啊,她的两个堂姐:夜珍珠嫁了京城里的贵人瑞公子,过上了穿金戴银、荣华富贵的生活;夜萤虽然嫁了个不起眼的吴大牛,但是人家不知道怎么的就发了财,也是吃香的喝辣的,成了村里首屈一指的女首富…… 看着别人过得风风光光的,夜菜儿再看看自家,虽然哥哥夜自清金榜提名,到山西大同外放做了县令,但是由于离家太远,风光荣耀落不到她身上。 夜菜儿暗中不服,总觉得自已若是有合适的机会,风光一定不辆给夜珍珠和夜萤。 而这个机会,今天竟然真地到来了。 夜菜儿直觉,这个机会,应该和她姓夜有关系,甚至和夜珍珠、夜萤都有关联。 或许,是京城里的富贵人家打听到了,姓夜的女儿,都旺夫富贵吧? 夜珍珠和夜萤的福运,多少让自已沾到了一些。 所以,当夜三郎夫妻还在犹豫的时候,夜菜儿已经毫不犹豫地一口答应了下来。 “菜儿,对方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身家来历,你难道不打听清楚一些吗?” 胡氏虽然贪钱,但到底是心疼女儿的,看着雄纠纠、坐如山的来人,心里亦是一阵不放心。 “娘,大家都说,嫁人是改变女儿家命运的最重要机会,反正我早晚要嫁人的,与其嫁给一个山村愚夫,不若嫁到外面去长长见识,放心吧,既然对方肯出一千两银子的聘金,应该也不是骗咱们的。” 夜菜儿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倒是让下聘的男子脸上露出诧异的神情,啧啧笑道: “果然是夜家的女儿!” 一听对方这般评价,夜菜儿心中更加笃定了,对方能上门求亲,一定和夜珍珠和夜萤的经历有关系。 她更加坚定了同意对方亲事的想法。 “菜儿,你不要乱来,一千两银子虽然是个大数目,但是咱们家现在水泥窑的营生做得好,几年后,未必不能攒得下这些银两,到时候,咱们在这村里或者附近找一户满意的人家嫁过去,爹娘一定给你攒下风光嫁妆,十里红妆,送你出嫁。” 夜三郎哪里肯放女儿跟一个陌生人走。 “爹,女儿主意已定,你放心,我到了地方,就立即给你们写信,我一定会过得很好的。” 夜菜儿握紧了拳头,表明决心。 没错,她是要过得很好,最主要的是要过得比夜萤和夜珍珠都好。到时候,村里要提起夜家的女儿,就不会象现在一样,光是提到夜萤和夜珍珠,而一如既往地忘了相貌平平、一向少言寡语的她。 殊不知,再平凡的女子,也会自已的野望。 夜菜儿直觉,这是这辈子自已最后翻身的机会了,如果错过这个机会,怕是再也没有机会和夜萤、夜珍珠平起平坐。 “不行,你是我们的女儿,你的亲事应该由我们来做主,我不答应这门亲事。” 夜三郎虽然也贪馋那一千两银子,但是一想,现在自已做水泥窑的生意,一天周转进出都不知道几十两银子,夜萤说今后水泥的产量还有更大的需求,正在联合他开发新的水泥窑。 夜三郎已经赚到一些钱,也有了赚钱的门路,对这笔巨款也没有必得的贪婪了,所以还能理智面对,因此一再劝阻女儿。 “爹,娘,你们不要阻止我,这个人,我嫁定了。如果你们不答应,我就死在你们面前。” 说话间,夜菜儿竟然拿出一把平时做女红的剪刀,搁在自已的脖子上,脸上的神情极为决绝。 来提亲的人脸上流露出饶有兴味的感觉,玩味地看着夜菜儿的做派。 看来,夜家的女儿,果然各自精彩,都有自已独特的个性。 “菜儿,你可别做傻事啊!” 胡氏一看尖利的剪子架在女儿脖子上,顿时吓傻了。 …… 一番纠缠之后,夜三郎夫妻察觉到女儿态度异常坚决,最终,只能无奈地同意了女儿的亲事。 这门亲事简直没头没脑,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只知道对方非富即贵,神神秘秘,夜三郎夫妻心里没个底,瘆得慌。 倒是夜菜儿十分镇定,次日,梳洗一新,略施薄妆,便和来人走了。 当然,这是对方的条件之一。 为了种种诸般不合情理的条件,对方又留下了一千两银子。 夜家的女儿,果然是随着夜珍珠和夜萤的崛起,身价水涨船高了。 对方这么做,夜三郎夫妻心里就愈发没底,两千两银子啊,可以买得下不知道多少好人家的女儿,怎么自家女儿就值了这个价钱呢?这下,真的象卖女儿了。 只有夜菜儿一直镇定自若,对方愈是使大钱,她愈觉得对方肯定是对自已有所图,但绝不会是伤害性命的事。 至于为何一定是自已,夜菜儿觉得,早晚她会知道真相的,但是目前她可以肯定的,对方肯花大钱在她身上,一定和她姓夜有关。 第二天临出门前,夜三郎夫妻泪眼婆娑,倒是夜菜儿面无表情,镇定地下跪,向夜三郎夫妻嗑了三个头,什么话也没说,起身后,毅然决然地就跟对方头也不回地走了。 夜菜儿觉得,自已这一走,再回来,一定是富贵等身…… 倒是夜萤在归燕堂,听到六神无主的夜三郎来向她说了这件事后,不由地蹙起了眉头,不由喝道: “真是糊涂,不知道自已身家来历,就随随便便和人家走了?把终身托付给人家了? 三叔你们也不太慎重了,菜儿不懂事,你们怎么了……哎,她以死相逼,你们就不会着人把她绑起来?过个三五日,她想清楚了,就不会做这样的傻事了。” 夜萤这么说,夜三郎也是傻了眼,他懊恼地道: “我们怎么就没想到呢?三嫂和我当时一看到她把剪刀架在脖子上,都傻了,腿也吓软了,只能松口答应她了。” “哎,三叔,事情已经发生了,你们就想开一些,我让人四下里打听一下,到底是京城哪里的贵人,好歹也得知道菜儿嫁到哪个方向吧?” 夜萤无奈,不晓得一向低调的夜菜儿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大胆任性。 现在通讯不便的年代,一个人一旦离开家门,如果被人限制或者主动断绝音信的话,根本没地方打听,就此永远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也是那样。 夜萤对能找到夜菜儿的踪迹并不太抱希望…… 第一千零三十八章打听夜菜儿的下落 “阿萤啊,咱们夜家就属你本事最大了,求你一定要把菜儿找回来,我看她就是一时鬼迷心窍,迷失了自已。 过去在家里,整天念叨着珍珠能嫁给富贵人家,萤姐会赚钱,我肯定也可以做到,疯疯颠颠的,也不看看自已的资质,心肝太大。” 胡氏泪眼婆娑,在夜三郎身边哭哭啼啼,却无意中让夜萤听出了端倪。 原来,夜菜儿这事还落在她和夜珍珠身上啊? 或许是看到她们俩一个发了财,一个嫁了富贵人家,动心了,准确地说产生了攀比之心,因此便一心想寻找通往富贵的天梯。 而昨天出现的陌生人对于夜菜儿来说,就是这样一个通往富贵之门的梯子,有人伸出梯子,她何乐而不接呢? 夜菜儿没有什么见识,只是顺势而为,但是夜萤心里,却敲起了警钟,搞不好,这件事还是针对她们夜家女儿的。 要不然,为什么别人家的女儿,就没有一个这样蹊跷的人物,花大价钱下聘礼迎娶呢? 夜萤觉得细思极恐。 这件事,不太对劲。 不过,看到夜三郎夫妻惶恐的样子,夜萤暂时也不敢说出自已的感觉,免得夜三郎夫妻担心。 现在,不管是看三叔的面子上,还是夜自清的面子上,或者这个神秘人物针对夜家女儿的份上,她都得管这件事。 于是夜萤好言安慰道: “三叔,三婶,你们别太担心,我会替你们查清楚的,如果对方是个好人家,咱们嫁了也无妨,如果不是良人,家里也一定有菜儿的退路。” “嗯,那就多谢阿萤了。” 夜三郎夫妻千恩万谢地走了。 夜萤回到后院,就看到宝瓶正在收拾行李,不由奇怪地问道: “傅大夫要走了?” “是,他说即刻就要出发,这次出去,或许还会耽搁久一些,我多给他备几件衣物。” “哦?昨天还没说要走呢。” 夜萤有点奇怪地问道。 “唔,也是临时决定的,一早突然对我说,哎。也不晓得孩子生出来时,他能不能赶得及回来。” 宝瓶摸了下肚子,有点哀怨地道。 “哎,别生气,男人总是要做事业的嘛,如果他天天在你身边转,你还会嫌他没出息了。” 夜萤笑着宽慰宝瓶。 宝瓶自成亲之后,越来越小女人了,以前哪有这种极其女性化的小情绪?看来,幸福的婚姻真的会改变一个人。 “嗯,萤姐说的也是。都说一孕傻三年,我这回可别忘了,把他和端大哥的羽绒服都带上,大冬天的,这衣服可保暖了。” “嗯,羽绒服不占地方,你叠紧实一点。还有羽绒裤,穿上保暖。”夜萤点点头,道,“村里第一批量产的羽绒服已经制成了,傅大夫还说此行要买下这批衣服,运到北方一带销售。” “这么冷的天,我穿个羽绒的夹袄就不觉得冷了,而且还轻薄,便于舒展手脚。所以啊,我觉得这批羽绒服一定会好卖。咱们柳村,又多了一项来钱的进项。” 一说起个中的商机,宝瓶也提起了兴致。 “嗯,反正今天我正好要去镇上有事,就和你一起去送傅大夫吧!” 夜萤顺口道,她想要去做的事,就是查一下夜菜儿出行的事。 三清镇只有一条通往外界的官道,一个官渡,所以要查她的行踪,必须到三清镇上去。 “夜姑娘,你要去送我吗?呵呵,不必了,大冬天的,这么冷,我看你还是在家里呆着吧,宝瓶也不必去了。” 没想到,傅大夫正好从屋外进来,闻言,一脸关心地道。 “没事,不冷,我们都穿着羽绒服呢,再说坐在马车里,怕什么冷啊?以前不穿羽绒服大冬天也是这么来回跑的。” 夜萤想都没想回道。 傅大夫似乎犹豫了一下,这在宝瓶看来,是傅大夫对她带着身子奔波的担心,便也跟着笑道: “不都四个月了嘛,你也说没事的,孩子很健康,孩子爹要出远门,不送送怎么行?” 见二人坚持,傅大夫无奈,只好答应下来。 宝瓶林林总总,收拾了许多东西让傅大夫带上,足足装满了另一辆马车,傅大夫啼笑皆非,觉得这是让他带货去卖的节奏。 但是这车上一针一线,一瓶一罐都是小妻子的爱,傅大夫最终还是决定,全部带上,不就是多用辆马车嘛,不妨事。 一行两辆马车往三清镇上疾驶而去。 目送着那两辆马车离开,一直蜇伏了许久的祥公子,站在村头的树下,眼神阴鹜…… 在马车上,夜萤有点心事重重的样子,傅大夫笑着问道: “夜姑娘,你方才不是已经修书一封,让我带给端爷了吗?是不是还有未尽的事宜,也可以口头交我转达。” 不过,话一出口,傅大夫就后悔了。他提这个话茬干嘛,他没忘记,上回夜萤可是让他带了一句火辣的话给端翌。 万一再来一次,他的小心脏可受不了。 “呵呵,你不是说再有几个月他就能回来了吗?我不急,我在柳村等他。” 夜萤说话,又闭上了嘴。 宝瓶也觉得夜萤有点怪怪的,一时间也说不清是哪里怪。 她却不知道,其实夜萤一直在想夜菜儿的事情。 傅大夫看着夜萤,几次欲言又止。 做了那样的事,面对夜萤,他总有几分心虚…… 车子到了码头,那辆装着傅大夫行李的马车上,悄无声息地下来一个中年男子,正是赵大友,他受夜萤的嘱托,替夜萤到码头上查夜菜儿的下落。 至于夜萤自已,在码头上和傅大夫送别后,便安排宝瓶到花容月貌的店里稍事休息,自已则到官道上打探消息。 不过,官道上驿站的伙计,都没有关于大人物到三清镇的印象,今天早上,也没有特别的马车离开三清镇。 夜萤失望而归,她留了些小费给驿站的伙计,让他们帮着留意进出的可疑人物,便回花容月貌,等赵大友的消息。 可是谁知道,左等右等,都没有赵大友的消息。按道理,码头很近,那下聘之人昨晚上离开的三清镇,不可能连夜从码头离开,这里的码头,入夜后就不行船了,所以要尽早离开的话,只能是今天早上了。 如果是今天早上离开的,一打听就能打听到了,赵大友一直不回来,会不会出事了?夜萤开始担心了…… 第一千零三十九章买给端翌的女人 花容月貌的化妆品店里,每进来一个人,夜萤就抬眼看一下,每次看到的人,似乎都不是她想看到的人,她脸上的神情也越来越严肃。 宝瓶不禁十分奇怪,今天一个早上,萤姐都是失魂落魄的样子,不会是她的魂被傅新带着走了,带去给端大哥了吧? 因为这种误会,所以宝瓶也没有追根挖底,问夜萤原因,怕会勾起夜萤的愁绪。 说起来,傅新从出去后,好歹回来过两次,但是端大哥却是一次也没有回来,宝瓶都担心夜萤会怒了。 象现在这样魂不守舍的情况,对夜萤来说,应该还算轻的了。 赵大友一直没有回来,夜萤在焦虑中过了一天,一直到入夜,因为要送宝瓶回柳村休息,她才不得已离开了三清镇。 夜菜儿的事,竟然有这么凶险吗? 会不会耽误了赵大友的性命安全? 夜萤心里极度忐忑不安。 赵大友是个机灵的,之前去买煤、买石灰矿,好几次都是自已只身出入乡村,有些地方还十分偏僻,民风彪悍,但是赵大友都能全身而退,还能达成买卖。 这让夜萤越来越信任他,用得方便了,就什么事都喜欢叫他,这一次,难道她错了? 夜萤暗暗后悔,早知道给赵大友多配几个人手,就算出了事,也有反击和自保的能力。 还好,夜萤的担心并没有持续到第二天,半夜,赵大友突然出现了。 他叫醒已经入睡的施管家,说有事要求见夜姑娘。 见他一脸紧张的样子,施管家知道赵大友在主人心中的地位,不敢怠慢,只好硬着头皮叫醒了夜萤。 夜萤一看赵大友苍白的脸色,象见了鬼一样,心下不由一沉,有一种大事不妙的窒息之感。 “跟我进来说,你们都退下。” 夜萤对睡眼惺松的晚晴和施管家道。 他们俩面面相觑,看情形,出大事了。 夜萤让他们退下,他们不敢不敢,但是心里都在打着小鼓,总觉得有什么可怕的事情要发生了。 驿船上,傅太医负手站在船头,看着远处早就看不到的三清镇,心内发出了一声喟叹。 赵大友溜下船的背影并不利落,早就被他手下的人看得一清二楚。手下人问是否将赵大友灭口,傅太医略一思忖,摇了摇头。 赵大友能一路跟到这里,想来也是了解了许多,这件事,夜姑娘早晚要知道的。 与其让事情突然发生,搞她一个猝不及防,不如让赵大友以这样的方式告诉她,让她有一个心理准备也好。 只是可惜了,夜姑娘和靖王爷佳偶天成,两个人用夜萤自已的话来说,那叫“配一脸”。 然而,子嗣为大,夜家的女儿独有的体质,让她们注定成为皇室子嗣之争的关键人物,也让她们注定成为这些男人通往权力之路的禁脔。 而夜家女儿下一代适龄的女子,也就剩下夜菜儿一个了。 虽然夜菜儿貌不出众,配靖王爷委屈了一些,但是,子嗣为大,不是吗?夜萤不行,为什么不换另一个,或许别的女人行呢? 夜风寒凉,傅太医瑟缩了一下被夜风吹得有些冻僵的身躯,开始头痛起来要怎么面对日后宝瓶的雷霆怒火。 宝瓶和夜萤情同姐妹,注定她们俩休戚与共…… 反正,夜菜儿只是一个生子的器具,日后,那孩子放在夜萤身边抚养,给夜菜儿挂个名份…… 傅太医这么思虑着,脸上的忧虑也慢慢清减。 他相信,宝瓶最后一定会理解他的…… 归燕堂内。 夜萤让赵大友坐下,看他瑟瑟发抖的样子,想起这寒冬腊月的,赵大友奔走了一天,也不知道吃喝了没有,正想给他泡杯热茶,就些茶点,驱一下寒气,没想到,赵大友伸手劝阻了她,然后,用凝重的眼神对夜萤道: “夜姑娘,你对我有救命之恩,亦有再生之德,我赵大友曾经发誓,只要有机会,一定会报答夜姑娘,所以请你相信我,这一次我说的话,绝无半名虚言,也不会掺一点水份。但是,听完我说的事情,你一定要挺住。” 昏暗的烛火下,赵大友的身影被烛火照到墙上,随着烛火的摇曳而晃动,再加上赵大友的神情和诡异的话,让夜萤心里一抽一抽的,十分难受。 但是,夜萤此时还不会知道,接下来,她更是要面对今生最难过的时刻。 “夜姑娘,买下夜菜儿的人是傅大夫。” 赵大友这句话,简直是石破天惊,震得夜萤的身子都晃了一下,她脑子被赵大友这句信息量巨大的话魇住了,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好一会儿,才抿了一下嘴,问道: “傅大夫?他买夜菜儿?为什么?” 赵大友和夜萤这时都没有注意到,他们不约而同用了一个“买”字。 或许,以傅大夫的身份,出这么高价,只能用一个“买”字来说明了。 傅大夫“买”下夜菜儿做甚? 为什么他要带走夜菜儿? 做侍妾吗?如果是这样,他为什么不直言告诉宝瓶? 夜萤知道这个时代的男人有许多臭毛病,比如他们自大、自私、自我,觉得天下的女人都必须围着他们转,有钱有权的男人,想要找几个女人,就能找几个女人。 过去,夜萤一度以为,端翌和傅大夫不会是这样的男人,现在看来,傅大夫令她失望了。 因为她想起来了,夜三郎夫妻说的是,对方来下聘礼。 下聘礼,意味着对方至少是打算纳为侍妾的。 傅新啊傅新,万万没有想到,宝瓶才怀孕,你就做出负心之事,还真是不亏了你的名字。 夜萤心中恨得银牙暗咬,脑子却蒙蒙的,不晓得要怎么把这个消息告诉宝瓶。 可怜宝瓶才怀孕,如果知道这件事,万一承受不了…… 夜萤不敢想象。 不过,夜萤很快就发现自已错了,因为赵大友看了看她的脸色,自已的脸又苍白了一下,才嗫嚅地道: “我在船上偷听到了,傅大夫和下人议论,说夜菜儿是买给端公子的。” “什么?哪个端公子?” 夜萤又被赵大友这一个炸雷炸晕了,她方才还同情宝瓶,原来竟然同情错了吗? 第一千零四十章送到北疆 “嗯,端翌,说是买给端翌的。” 赵大友虽然不知道端翌就是吴大牛,但是却知道端翌十分关心夜萤,对她一向照拂有加,要不然就不会有让他带着去找刘求奔、然后证实柳村的瘟疫不是夜家养殖场引起的这回事了。 一个男人,若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怎么会为她做那么多事? 而在赵大友心里,自然也是认为,夜萤和端翌比较般配,可惜夜萤已经走亲,她和端翌只能发乎情,止乎礼。 但是,赵大友却是可以肯定,端翌对夜萤十分重要,因此,他自已亲耳听到傅大夫买夜菜儿是送给端翌的事后,脑子里也象炸雷一般,轰鸣了许久,难以接受。 他都觉得噎得慌,别说夜姑娘了。 “唔,傅大夫是怎么说的?你和我说说,一字一句,不要漏掉。” 夜萤脸色也是苍白的,她此时才坐下,手抓着椅子扶手,看上去淡定,但是手指节苍白的颜色,却透露出她内心不可能淡定。 别人不知道她和端翌的关系,傅大夫却是知道的。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她认为是挚友的傅大夫,却背叛了她,亲手把另外的女人,送上了她男人的床。 这种魔幻一般的现实,让夜萤心如刀割,一时站立不稳,只能坐在椅子上,否则,她怀疑自已会不会双腿一软,坐在地上。 “今天早上,我到了码头后,便到处打听,结果没想到,还真让我打听到了,说是的确有看到一位高大的男子和一位其貌不扬的姑娘,上了驿船。 在码头上那些人的指点下,我潜进了驿船。 果然,在船上看到了菜儿姑娘,她神气还好,看上去还带了几分喜气,然而,不久之后,傅大夫就上船了。 傅大夫上船后,船就开了。 我还没回过神来,就听到傅大夫和那名高大男子说话。原来,那名高大男子是傅大夫的下人,受傅大夫所托,去向夜三郎夫妻下订。 我只听到傅大夫说,子嗣事大,现在夜家也只有一个夜菜儿是适宜生育年龄的女孩,把夜菜儿送到端爷床上,及早生下一男半女……后面的话,我就听不清了,是他们压低了声音在说话。” 毕竟后面说到的是男女之事,赵大友语气有点发颤,而且,他能明显感觉到,夜萤身上,散发出一股极端清冷之意,如果他没有看花眼的话,夜姑娘似乎,在发抖? “大友,你辛苦了,你先回家休息吧!” 夜萤良久,才徐徐对赵大友道。 赵大友知道夜萤此刻心情怕是难过到了极点,他也不敢多说,由他来劝也不合适,便点点头,退了出去。 夜萤的心瓦凉瓦凉的。 万万没有想到,她的直觉成真了。 这件事,还真是针对她们夜家女儿而来。 然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件事的幕后黑手,竟然是傅大夫,甚至,还有可能牵扯上端翌。 细思极恐。 夜萤坐在椅子上,静静地思索着,过去的点点滴滴、事情的始末都一一汇聚到她心里。 端翌和傅大夫,有问题! 夜萤最终得出了这个结论。 包括她的这桩婚姻,也有问题!还是大问题! 夜萤的心冷了又热,热了又冷…… 天际吐露出了鱼肚白,村里的鸡都叫了。 晚晴一早起来,准备捅开煤炉,把热水烧开,备着主人早上要用的热水。 没想到,一到客厅,她就被一个坐在椅子里的人吓坏了。 “姑娘,你怎么坐在这?手都是凉的。” 晚晴看夜萤的装束,还是昨晚入睡前她帮她换的,难不成在这里坐了一夜,她一接触到夜萤的手,觉得冰得可怕。 晚睛不禁把夜萤的手抓到手心里暖着。 夜萤任她动作着,脸上僵硬的表情慢慢化冻: “我困了,要去睡一觉,谁来了都别叫我。” 夜萤缓缓地道。 声音低沉嘶哑,让晚晴觉得,主人是不是哭过?要不然,她的声音怎么会嘶哑至此。 晚晴自从来到归燕堂后,还没有看过夜萤的脸色如此难看过,夜萤总是一脸阳光,身上带给人朝气和希望。 然而现在,莫名地,晚晴觉得夜萤似乎身上有一股肃杀之气,就象秋天的树叶即将凋零一般,毫无生机…… “晓得了,姑娘,你快去休息吧!” 晚晴看夜萤这样,不由得一阵心疼。 她想起了昨晚的事,莫不是赵大友带来了什么可怕的消息? 想起赵大友本身苍白得可怕的神情,晚晴心里一阵“格登”。 夜萤任晚晴牵着手,象一缕游魂一般往自已的厢房里游走而去。 …… 一路上奔波风尘,夜菜儿发现,自已竟然去的地方不是京城,而是愈走愈荒僻的所在。 “你要带我往哪里去?” 夜菜儿问来家里提亲的高大男子,现在她知道他姓庄,于是叫他庄哥。 “北疆。” 庄哥沉默寡言,一向话不多,但是夜菜儿的话,他倒是有问必答,不过,每次的回答都很简约就是了。 “北疆?不是去京城吗?” 夜菜儿大吃一惊。 去北疆那蛮荒之所,她还有什么奔头和指望? “你的夫君,他在北疆。不过,他是京城人氏,最终还是会回到京城的。” 庄哥这话好象是安慰她。 倒的确是安慰她。 夜菜儿一听,心定了一下。 一路上,庄哥和手下一帮人,都对她客客气气的,招待上极尽所能的好,夜菜儿愈发感觉到自已的重要。她对自已那不曾谋面的夫君,顿时充满了无限的期待。 经过一月有余的长途跋涉,夜菜儿终于来到了目的地,这是北疆一个叫月亮湾的集镇。 当夜菜儿看到那密密麻麻看不到头的军帐时,夜菜儿才明白,原来自已的夫君,是个军人。 “今晚,就能见到你的夫君,至于怎么做,你懂的!” 庄哥没有感情的声音在夜菜儿耳边响起,令她心里不由得象打鼓一样,一跳一跳的。 和夫君夜里见面,还能怎么做?做什么? 夜菜儿想起柳村大半夜那些门开门合的“吱吱呀呀”声,那些声音,充满着无限的旖旎和诱惑,一度洗涮着她的耳朵,让她夜不能寐,而今,自已也要体会到其中的曼妙之处了…… 第一千零四十一章夜菜儿的第一夜 夜菜儿所在的军帐外表虽然和普通军帐无二,但是内里铺设的是豪华的羊毛毯,长长的羊毛埋过了她的脚踝,当她光裸着双脚在羊毛毯上行走的时候,脚底是最柔软的触感,整个人象飘浮在云端上一样。 夜菜儿被两名牛马高大侍女伺候着,头发松散开,用最密实的竹梳子反复梳了数十遍,防止有跳虱寄生其间,然后用山茶油籽反复清洗,让她的头发干净得根根通透; 接下来,她被用羊奶先泡过澡,再用清水洗过三遍,最后全身涂抹上香喷喷的油脂,让少女的皮肤以最滑嫩的状态铺陈在厚实温暖的褥子上。 夜菜儿从这阵仗就直觉,自已要侍候的男人,肯定是极为重要的人物。 没准,是一个…… 她的心跳了一下,没准是一个将军呢! 是啊,肯定是这里首屈一指的大人物,要不然,偌大的军营,都不见女眷,寻常男人,若不是这里的掌权人物,又怎么可能把一个女人带进来呢? 夜菜儿躺在温暖的被窝里,身上香喷喷的,皮肤从她生下来到现在,第一次这么滑嫩诱人,连她自已都想要咬上一口。 随着夜色渐浓,烛火越来越黯淡,夜菜儿一直蜷缩在被窝里,等着被那个男人的到来。 不知不觉,她竟然困得睡着了。 这也难怪,一路上日以继夜地赶路,所幸她是个平时有干农活的农家少女,换成城里的小姐,怕是早就禁受不住了。 一阵粗重的走路声从帐外传来,把夜菜儿惊醒了。 不过,她睁开眼,入目却是一片黑暗。 但是,一阵微光闪过,夜菜儿分辨清楚了,那是有人掀开军帐的门帘进来,外面的月光投射的微闪。 “将军!” 帐外,有护卫低声行礼恭称。 夜菜儿心下一喜,她猜的果然没有错。对方果然是一位大人物。 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近床前,夜菜儿不由自由地有些紧张起来。 对方高大健硕,一身浓重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夜菜儿闻到,他嘴里微微有股酒味,似乎喝了些酒。 对方一把掀开她的被子,就象剥开菜豆的壳一样,夜菜儿光滑的身形完全呈现在对方面前。 夜菜儿既紧张又激动,对方已经压了下来,沉重的身躯,几乎都快把她压扁了。 夜菜儿想把对方结实得象山一样的身体推开,但是对方力气比蛮牛还大,怎么可能让她推得动? 对方的大手带着些许粗糙的老茧,一下一下地抚摸着她少女的身体,让她身上激起一阵鸡皮疙瘩,带来一阵阵颤粟。 夜菜儿突然发现,男人身体和她接触的地方,有一处火热强硬的突起。 夜菜儿猛地明白那是什么,不由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她万万没有想到,男人的那个地方可以那么凶猛强横…… 她吓坏了,用力推着对方,然而,对方却只是发出沉闷如雷的笑声,然后毫不怜惜地攻陷了她。 夜菜儿一阵巨痛,但是瞬间,她的眼前掠过夜珍珠穿金戴银的模样,掠过夜萤“趾高气昂”的脸…… 夜菜儿忍住了……她开始曲意承欢……无师自通…… …… 柳村。 “萤姐,你还是好好歇息一下吧,我看你都有黑眼圈了,那么拼命做什么?” 宝瓶心疼地拉着夜萤,不让她去三清镇。 也不知道怎么了,自从柳村系列工程剪彩活动结束以后,夜萤更加没日没夜地忙碌起来。 这一次,一连五天,都是快到半夜才从三清镇上回来。第二天,天没亮又出门。 宝瓶睡得早,醒得晚,因此一连好几天都没看到夜萤,所以今天特意起了个大早,就是为了看一眼夜萤。 谁知这一看,宝瓶真是吓了一大跳,因为夜萤才三四日不见,简直象换了一个人似的,原本精神利落、充满朝气的她,竟然显得憔悴异常,脸上两个浓重的黑眼圈,一看就是夜里没怎么睡好。 宝瓶忍不住就说她了。 “自村里剪彩后,每天来接洽的客商络绎不绝,要谈合同,要谈细节,时间有点不够用,过一段就好了,不妨事,你不要担心。” 夜萤看到宝瓶,一直板着的脸难得地露出笑容,劝慰宝瓶道。 “萤姐,蔷薇她们也可以独挡一面了,你有事多少可以交待她们。自已减轻些工作量吧!” 宝瓶劝道。 “许多契约的细节需要我来谈,蔷薇她们都不清楚。” 夜萤说完,将围巾围在自已的脖子上,然后轻轻拍了拍宝瓶的手背,然后转身就出门了。 宝瓶无奈地看着夜萤的背影,总觉得萤姐的背影似乎比以往沉重许多,萤姐有心事。 “晚晴,你仔细想想,最近萤姐有什么异常吗?好好想,什么事都不要遗漏。” 宝瓶转头就问晚晴。 晚晴看到宝瓶严肃的样子,哪里敢随便应付,于是认真地想了起来…… “什么?赵大友来找她后,萤姐一夜没睡,后来就变成这样了?” 宝瓶大吃一惊,“你怎么不早说?怎么没有告诉我?” 看到宝瓶难得生气,如此咄咄逼人,晚晴吓了一跳,道: “主人说不要对别人说,我就没敢再和第二个人说。我也不知道这事如此重要。” “你呀,糊涂。我是别人吗?” 宝瓶难得说了一次重话。 “姑娘,我错了。” 晚晴吓坏了。 “去,把赵大友叫来!” 宝瓶吩咐晚晴。 晚晴赶紧就去了。 可是谁知,不论宝瓶怎么问赵大友,赵大友都说没什么大事,夜萤只是让他打听邻村一个石灰石矿的价格,结果对方要的价太离谱了,夜萤就生气了。 见左右问不出什么,宝瓶无奈,只能放赵大友离开。 赵大友走出归燕堂,不由地抹了把头上的冷汗…… 事情牵涉到傅大夫,他怎么和宝瓶说?只能咬着牙说不知道了。 北疆。月亮湾。 夜菜儿睁开眼睛,只觉得身体一阵阵酸痛,昨天晚上,被折腾了一夜,她也没有想到,这个男人如此勇猛。 不过,男人越勇猛,就说明,他对她越满意吧? 夜菜儿转过脸,好好打量了一下身边还在沉睡的男人,虽然两个人已经有了夫妻之实,但是她还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呢! 第一千零四十二章靖王爷的怒气 晨光微曦中,夜菜儿一转头便看到,睡在身边的男人浓眉大眼,脸上的线条如刀削斧凿般,鼻梁高挺,嘴唇棱角分明…… …… 柳村。 夜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憔悴下去,如此明显,不光宝瓶,田喜娘,柳村的人都能感觉得出来。 这天早上,夜萤一早起床,迅速梳洗后,围上她的厚实的羊毛围巾,准备出发到三清镇上去。 在三清镇外距镇区十来里的小山谷里,夜萤找了一片符合养殖场适用的地,四周荒无人迹,不担心疫病交叉传染,山谷里还有泉眼,有干净的水源,她准备把这里建成万头猪的养殖基地。 有了水泥作为建材后,养殖场的建设速度变得极快,在夜萤夜以继日地扑在工地上…… 有了工作这个借口,没有人发现夜萤迅速憔悴的秘密。 或许,赵大友有看大眼里,多少知道一些,但是他又不能说,不敢说。 归燕堂的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夜萤看到门口的东西,不由地吓了一跳。 门口放着两篮子的鸡蛋、一篮子的青菜、一腿猪肉、一袋应该是白米…… “这是?” 夜萤奇怪地问施管家。 施管家也满头雾水,他不解地四下察看。 这时,一名颤巍巍的老妪走了出来,看到夜萤,上前一把牵着她的手道: “阿萤啊,最近可是瘦了很多,要好好保重身体啊。吴奶奶捡了些自家的头生蛋,你每天早上炖脾胃散吃,吃了能开胃,长点肉,你瘦太多了。” “是啊,阿萤,看你的胳膊都细成啥样了。这腿猪肉,是我自家早上杀的猪,让喜娘炖红烧蹄膀给你吃。” 屋角的暗影处,陆续走出几名耄耋老人,他们殷切地看着夜萤,一脸的心疼。 柳村的百姓有钱了,天天最少都能吃上一顿肉,也没有人再说天天吃白米饭是败家了,这一切变化,谁都知道离不开夜萤。 夜萤的憔悴,大家都看在眼里,老人们都心疼坏了。他们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已的关心,只能以这种方式来表达。 “谢谢,吴奶奶,赵爷爷,谢谢大家,我会好好照顾自已的。” 夜萤笑了。 笑容里眼中亦有泪光在闪动。 原来,她的付出大家一直有看到,即便她不是柳村的里正,即便她一直站在背后默默付出。 北疆。月亮湾。 “额吉尔部落王室最后残余的精锐力量,已经退缩入月亮寨,这个寨子背靠神山,易守难攻,地势险峻,但是如果不把这股残余力量消灭掉,只要我们大部队退出,他们马上又会卷土重来。” 在神武将军的营帐里,一名手下在行军地图上比划着,分析着事情的严峻性。 “唔,可是攻打了三次,每次我军都伤亡惨重。” 端翌黑着脸,眼看大部队节节推进,北疆的土地被他们一寸寸蚕食,但是却在这里被阻住了半个月有余。 一想到过了冬,就是春天了,柳村那里,一定花草繁茂,自家的小女人一定在苦苦等他回去,端翌就没来由一阵焦躁。 但是行军打仗并非儿戏,劫辄就是几十上百条人命,他强行按捺下内心那股急切的心情,耐心倾听手下谋士的分析。 “将军,我倒是有一计!” 许久不曾出声的傅太医道。 听到傅太医的声音,军帐里众人不由地皆静了一下。 靖王爷和傅太医最近似乎有点不对劲,没有再有往日的亲密无间,在靖王爷面前,傅太医似乎有点远就躲多远,一脸做了什么心虚事的模样,这种异常,早就让靖王爷身边的人心里暗暗嘀咕了。 这是他们和靖王爷相处若干年都未曾发生的事情,傅太医和他的关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僵了? 傅太医今天的开腔,是他和靖王爷冷战十来日后的第一次,大家都不由得十分关注。 就看靖王爷他接不接这个话头了。 “你说。” 沉默了片刻,靖王爷终于出声了。 靖王爷的语气不冷不热,不怒不喜,似乎傅太医只是一个他最普通的手下。 但是,营帐里的人听到靖王爷终于回应了,都心下松了口气,暗道:这二人总算说话了。 最近他们都纠结死了,这两人一付老死不相往来的劲头,让他们看在眼里,劝不得,不劝也不对。 现在愿意对话了,这就好了。 果然,靖王爷和傅太医交情匪浅,不管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现在看来,还是扛过去了。 “方才说了,这里山势险峻,易守难攻,我们的军士要打入这高山处的山寨,除非有人先爬过悬崖峭壁,进入山寨之中,打开寨木,否则绝无可能突破这道防线。 因此,我觉得,可以这样……” 傅太医说完,还画出草图。 端翌听了傅太医的献计,沉吟良久,才点头道: “可以试试。” 这就是批准了。 众将士松了口气,靖王爷对傅太医还是一如既往地信任啊! 众人退出营帐,傅太医单独留下了,端翌眉眼不抬,似乎没有看到他一样。 如果众将士看到眼前的这一幕,恐怕又会觉得,其实靖王爷和傅太医之间不知道什么时候形成的坚冰,依旧还没有化解。 “这条计策是夜姑娘的功劳。” 傅太医终于厚着脸皮讷讷开口了。 听到熟悉的名字,端翌才抬了下眼皮,眼睛里闪过一道微光,那是对自家小女人深入骨髓的想念。 “炸药也是她的功劳。她找了一个不知道什么张天师进行了提纯,现在炸药的威力是原来炸药的十倍。” 傅太医见端翌没有象以往那样看到他再发怒,踢凳子,便继续厚着脸皮留下来道。 这时候的傅太医,其实是在诉说着请求原谅的诉求。 端翌还是不冷不热,眼中耳里似乎都没有他。 不过,至少没有象那天早上发现事情的真相后,勃然大怒,差点把他拖出去斩了。 发生都发生了,发怒有什么用? 当时傅太医是这么想的,他梗着脖子,嘴里只是一味道: “臣这么做,是为了王爷的子嗣传承大计,臣不认为自已有错!” 第一千零四十三章大夏人放了个球 “滚!” 当天,靖王爷从嘴里迸出这一句话,从此便与傅太医进入了长期冷阵。 傅太医虽然总算听到了靖王爷和他说话,但是,他依然感觉不到他们之间坚冰破裂的感觉,哪怕是一点罅隙的碎裂都没有。 这种感觉怪怪的,让傅太医终于明白,原来,夜萤在靖王爷心中的份量。 他还是低估了这份力量。 他自做主张,终于踩到了靖王爷的底线…… 所以,今天借着献计之机,傅太医主动要来求和解。 然而,靖王爷只是回了他一句: “唔,知道了。” 若是放在以往,只要他主动提起和夜萤相关的话题,靖王爷总是能兴致勃勃地和他聊上半天,聊到他耳朵都想长草,生硬地被塞了一嘴又一嘴狗粮。 看靖王爷现在的态度,分明就是不想和他再说了。 傅太医无奈,只好悻悻地离开。 看着傅太医黯然离去的背影,端翌“啪”地把书中的书卷扔在桌面上。 次日。军帐之外。 数百名军士依着傅太医的指点,忙碌了一天之后,弄出来的热汽球终于点上了火。 不过,这一次热汽球的竹筐里坐的不是人,而是一包一包的炸药。 傅太医的计划,是将热汽球送飞到敌军的山寨上空,然后让神箭手将热汽球射破,热汽球球体破裂后,自身带的火焰,会将球体点燃,从而引燃炸药……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一万军士集结在额吉尔部落最后退守的雪山寨下。 看着下方大夏朝兵强马壮的军伍,武器的尖刺在阳光下发射着令人心惊胆战的寒光。 “父王,这次他们又要出什么妖蛾子?” 雪莲皱着眉头,看着山寨下方的大夏朝军伍,一脸担忧地道。 “如果是硬攻,他们肯定没有办法攻破咱们的山寨,放心吧,只会让他们再留下几百具尸体。” 木尔德汗淡定地道,双眼如鹰隼般锐利,充满了自信。 见父王如此镇静,雪莲也松了口气,看着父王挺立如松的身影,雪莲不禁想起了吴大牛,不,他或许真名也不叫吴大牛,然而,他和父王一样,也是个铁血汉子。 从府城被带回北疆后,雪莲闹过一阵,最终,战争危局,让她幡然醒悟,把自已的儿女私情扔在脑后,一心辅佐父王。 不过,大夏朝的军队简直如有神助,竟然一路攻城掠地,把他们逼到了最后的退守之地。 额吉尔部落,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灭族危机。 到了这种时候,雪莲也彻底清醒过来了,那一段儿女情长的日子,让她再回想起来,亦成了一段珍贵的记忆。 何况,阿不都王子竟然为此付出了性命,虽然一切都是他自已的选择,但是说起来,与她任性地选择这段感情不无关系。 雪莲时刻想着要弥补这一切。 因此,雪山寨的退守之战,她一直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 她的表现,也赢得了部落里大家的赞许,在两名王子先后在战场上殒落之后,雪莲已经成为额吉尔部落里唯一的继承人。 此时再想起吴大牛,雪莲嘴角露出一丝苦笑,很快就把这段记忆深深藏在心里,象往日不经意想起时做的那样。 这时,山寨里士兵惶恐的叫声,引起了雪莲和木尔德汗的注意,他们俩顺着兵士的目光抬头向上看去,不由一阵疑惑。 因为天上,此时飘来了四五个怪模怪样的球体,球体十分巨大,下面似乎还吊着什么东西。 “这是大夏朝的新式兵器吗?哈哈。” 这时,一名武将在边上嘲笑道。 “我看大夏朝已经无计可施,所以才放了几个蛋自我嘲讽吧?” 虽然背倚雪山,但是由于这里是额吉尔部落世代经营的最后退守之地,所以贮备的粮草什么的十分充足,在这里坚守小半年绝对没有问题,此前大夏朝军队攻寨失败,也给了额吉尔部落军士信心,他们指着天上的球体,大肆嘲笑起来。 不过,雪莲和木尔德汗的神情却越来越凝重,敌人释放这种球体,绝不是毫无意义的,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他们都需要时刻关注这几个球体的动向。 这时,一支火箭从山寨下方的军队射出,对着上方的球体射入,球体遇火立即点燃,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球。 此时,额吉尔部队的军士已经感觉到了不妙。原来,这球体还能放火? 然而不待他们明白过来,那急速下坠的球体,重重地砸向了山寨内,接着“轰”一声惊天震地的巨响,有些额吉尔的士兵当场就被炸成了粉沫。 顿时,山寨内响起了一片哭爹叫娘的声响,血肉横飞,焦头烂额。 然而,这还没完,有些生还的士兵想起天上还有几个球体呢,他们反应过来抬头向上一看,果然,天上的火球又重重地向他们砸来…… 整场战斗从开始到结束不到半个时辰,这半个时辰,对额吉尔部落的兵士来说,简直是人间活地狱。 缺胳膊断腿的,尸首分家的,都不是事,最可怕的是,整个山寨都被震天撼地的雷霆怒火炸毁了,他们引以为傲的坚固堡垒被炸成齑粉。 额吉尔部落的王室成员,尽数落入大夏朝军士的手中,成了俘虏。 雪莲被反绑着双手,行走在俘虏队伍中,原本她应该颓丧的,但是看到父王和母后都安然无恙,雪莲忽然觉得,就算失败了,但是一家人还能在一起,也是不幸中的大幸。 作为王室成员,第一时间木尔德汗等人被押解到了神武将军的营帐中。 木尔德汗久仰神武将军的大名,虽然是敌对的对手,但是双方之间也算是早有互相耳闻,此时看到大夏朝军队军姿威武,即便战胜,也没有骄狂,木尔德汗倒是心生敬服。 上首坐的一身戎装的男子,正是神武将军,作为败军之道,木尔德汗主动上前表示臣服。 不服不行啊,他的老婆孩子都在人家手里,若是神武将军发横,将她们充做女奴,那简直是生不如死…… 第一千零四十四章负荆请罪 银月王后虽然年届四十,但是由于生活在王室之中,一直养尊处优,可谓风韵犹存。 而雪莲年轻貌美,和热古丽有北疆并蒂莲之称,都是北疆中极品美貌的女子。 乱军之中,如若神武将军看中她们,木尔德汗连保护她们的能力都没有。 直到此刻,木尔德汗才深刻地领悟到有国才有家,这句大夏朝人一直在传诵的话。 作为败兵之国,木尔德汗自是要下跪行礼。 礼毕,木尔德汗便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嗓音在他头顶响起…… 木尔德汗和雪莲听到这熟悉的声音,身体同时僵住了,不过,他们都不敢抬头,只能低着头,恭顺地聆听…… 端翌看着大夏朝人民的“老朋友”木尔德汗和女神雪莲,嘴角不由微微上扬。 虽然是“老朋友”,但作为战败国,让他们下跪行礼、彰显大国之威严还是必须的。 接下来,就是“老朋友”的相见时光了…… 一日之后。 额吉尔部落向大夏朝上交了臣服书,表示愿意成为大夏朝的附属国,木尔德汗退位,王位由女神雪莲继承。 至于木尔德汗,则就此隐退,缈缈不知所踪。 倒是银月王后,在木尔德汗退位后,被尊称为银月太后,一直随新继位的女王雪莲一起生活。 不过,银月太后的脑子似乎慢慢变得糊涂起来,有时候一个人会坐着发呆傻笑,有时候还会发出辱骂之声,似乎有人在和她抢什么东西,这个时候,银月太后就会怒喝: “你有什么好得意的?木尔德汗最美妙的青春时光都被我霸占了,你现在拥有的,不过是他的老迈之躯,哼,你想要就拿去吧,我才不要他了……” 有时候,甚至还有一些更难听的污言秽语,让侍候她的女仆听了都面红耳赤。 情况反映到雪莲女王的耳朵里,她也无可奈何,只能着人精心看顾着母后,做一些为人子女能做的事。 “王爷,此计甚妙!” 傅太医俨然成了靖王爷的马屁精,现在不管靖王爷有何举措,他都要上前狂拍一通,当然,在众将士眼里,傅太医在神武将军心目中的地位,简直是急速下降。 “妙在何处?” 没想到,这一次,神武将军靖王爷竟然回了傅太医的话。 这么多天了,王爷的气也该消了。 往王爷床上塞女人是他的不对,但是他这不是为了王爷,为了一众将士的前程吗? 傅太医心里开始还有委屈,但是这点委屈,也被端翌冷淡的态度挫磨得差不多了。 就在他以为王爷永远懒得搭理他时,没想到,王爷搭理他了。 傅太医心中一阵激动,热情上涌,道: “王爷这是施夷长技以制夷,让蛮人做他们的部落头领,看着依然是蛮人自治,但实则上,已经分化了他们,日后再往蛮人的宫室里塞一些我大夏朝的人,血统不知不觉同化,那蛮人部落彻底归顺,也是早晚的事,前后不差一百年吧!是以,此计大妙!” “嗯。任重道远!是以,子嗣传承什么的,十分重要是吧?” 靖王爷忽然道,还用手指敲打着公案的桌面。 傅太医自是领悟到靖王爷意有所指,不由地一阵尴尬。 他把蛮人当成了传宗接代的工具,女神雪莲别看是高高在上的女王,但是让她继承大统的条件是,和大夏朝通婚,她必须纳一名大夏人为王夫。 傅太医这才明白,靖王爷心内,气哪有消?不光没有消,还对他极度不满。 他们把雪莲当成了传宗接代的工具,他硬往王爷床上塞女人,更可恶的是,明知道王爷难以接受别的女人,还往他的茶里下了猛药…… 他岂不是变成操纵王室子嗣的罪人? 一想明白这点,傅太医心中不由一阵激灵。 一向喜欢卖弄聪明、自以为得计的他,知道这一次,是他做过了,顿时,一腔热情变成了冷汗,“唰”地从他头上流了下来。 “哼!” 端翌什么人?还能看不出傅太医神情变化间的内心转换,只是扔下一声冷哼,便转身离开了军帐,留下犹自发呆的傅太医一个人。 一个时辰后。 端翌的营帐外,傅太医赤着上身,背着荆条,一步一个叩首,往靖王爷这边营帐一路叩首而来。 这一幕,惊动了众多军士,但是大家都只是默默地看着,不敢发声。 这是靖王爷和傅太医之间的私密之事,他们不知道傅太医哪里得罪了靖王爷,但是看傅太医竟然动用了负荆请罪这一招,他们就知道,傅太医这回,把靖王爷得罪惨了。 有些文士亦是分析,负荆请罪的事,在历史上是因为不敬骄横引起的,傅太医如此作为,怕是也犯了同样的错误。 不管怎么说,傅太医一路跪到靖王爷营帐前时,他的双膝已经鲜血淋漓,惨不忍睹了,额头上亦是乌青血肿,脸都变形了,但是他仍咬牙坚持。 “罪臣傅新向靖王爷负荆请罪!” 傅太医低下一向高傲的头颅,跪在靖王爷的营帐外,身上又是血又是汗,不知道多狼狈了。 营帐内,并无动静。 傅太医也不再高喊,只是低头依旧跪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这一跪就跪了大半天。 就在众军士看着傅太医摇摇晃晃,好象要晕倒之地,靖王爷终于从营帐里现身了。 他一身戎装,威武神气,站在傅太医面前,脸上依旧是铁板一块,但是,稍顷,他还是动作了。 只见靖王爷从傅太医背上,抽出那捆荆条,然后,就在众人的眼光中,对着傅太医的背,狠狠抽去,马上,傅太医的背上,血肉横飞,皮开肉绽,让人惨不忍睹。 所有人把眼眸都垂下,但是傅太医心中的结却终于解开了。 他知道,自已这一举动,终于让靖王爷原谅他了。 原来,靖王爷为夜萤筑起的底线如此牢不可破,从今以后,他再也不敢轻易触碰靖王爷的底线了。 鞭打几下,实是最轻的惩罚了。 若是往重里说,他操纵王室子嗣之事,抄家灭族也不为过。 靖王爷现在打得越狠,就越是对他仗义…… 第一千零四十五章生子方 一下、两下、三下…… 荆条虽然细长不比军棍,但是靖王爷每一下抽打,都是用尽了全力,荆条抽在傅太医的背上,每一下都抽起一片血肉横飞。 军士们在战场上有几个不受伤的?受伤的有几个没有被傅太医照料过的? 众人看着傅太医原本光滑的背上已经一片狼藉,都觉得心一阵一阵地抽。 但是,靖王爷并没有因此而停下手,而是继续下着重手,直到“啪”一声脆响,一捆荆条应声而断,靖王爷才扔下荆条,站在傅太医身边,好一会儿才道: “你可以起来了!” “请王爷!” 傅太医强忍着背上的疼痛,嗑头谢恩。 端翌不再理会他,冰冷的眼眸似乎没有看到傅太医背上的鲜血淋漓,而是转过身,负手昂首挺胸离去。 傅太医直到此时,才萎顿下来,眼睛一翻,疼晕了过去。 看到傅太医晕倒了,军士们立即上前,七手八脚地把傅太医抬到了担架上,送回他的营帐中。 自然,傅太医背上的伤,便有其它军医自行前来处理。 宝器知道这件事,已经是两天后的事了,当时他才从前方换防回来,立即跑到傅太医的营帐中,还好,映入他眼帘的是傅太医正襟危坐,拿着一本书正在翻阅的闲散场景。 “姐夫,听说你负荆请罪,被端大哥责打了一顿?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如此忠心耿耿,端大哥怎么能如此对你?” 宝器一脸地委屈。 “宝器,不要乱说。这一次,确实是我错了。”傅太医一脸劫后余生的侥幸,“还好他是你们的端大哥,还念着旧情,不然,你回来时我坟头都可以发草了。” 傅太医一出此言,宝器就惊呆了。 看来,这一次姐夫惹下的是滔天的祸事,否则,何出此言? 但是到底是什么祸事,无论宝器怎么问,傅太医也不说。只是道,这一次自已的确是做错了,多说无益,但是以后他也不会再犯了。 宝器还要追问,正好军医进来给傅太医换药,待傅太医脱下身上的外衫,宝器才发现,原来姐夫能淡定从容的看书,还真是需要有几分定力。 因为他后背上,皮开肉绽,血肉模糊,都是荆条抽出的伤痕,而且深入腠理…… “王爷他太狠心了!” 宝器看到姐夫的伤情,不禁一阵心碎,如果姐姐看到姐夫背上的伤,肯定心疼死了吧? 何况,现在姐姐肚子里有了姐夫的孩子,一定会更加心疼姐夫的。 “不要胡说!” 傅太医瞪了一眼宝器,不许他再胡言乱语下去。 军医换好药出去,傅太医在宝器的帮助下,勉强穿好衣服,这才道: “不要看王爷现在下手狠,但是如果不这么狠,以后我还会惹出更大的祸事。 现在我算是明白,王爷做事的真正原则了。我不该自做主张,做一些不该我做的事。” 宝器不明所以,但是听傅太医说他犯下的是抄家灭族的大罪,登时惊骇地瞪大了眼睛,和满门抄斩相比,姐夫受的这点皮肉之伤,实在不算是什么了。 “好了,不要再说这些不愉快的事了,我问你,这次送赵子获去吉尔疆察部落,他情绪和状态如何?” 赵子获和热古丽已经奉旨成亲,如今赵子获便是吉尔疆察部落的亲王。 和额吉尔部落的归顺政策一样,热古丽日后生下的孩子,便有一半的华夏血统,在生出来十年内,要送到大夏抚养成长,十岁后方可返回吉尔疆察。 这样的孩子,自小在童年时就扎下了对大夏朝深厚的故土情节,日后即便继续了北疆的大统,也不会对大夏怀有狼子野心。 不得不说,靖王爷这步棋走得实在妙,比用武力征服,强行取消部落制或者让大夏的军官去做部落首领要温和得多。 老百姓不会抗拒原来的国王,而不知不觉中,王室的血统已经换上了大夏朝的血脉,天长日久,北疆就能慢慢被驯化,彻底为大夏朝所掌控。 “赵大哥那个人你知道的,有心事不会藏在心里太久,我看他对热古丽公主挺满意的,开始还有点扭扭捏捏,别别扭扭的,但是后来热古丽对他极好,他也就放开了。 我回来时,他已经乐不思蜀了,眼里只有热古丽公主了,感觉我再多呆一刻钟,他都能特别讨厌我了。” 宝器一说起赵子获的八卦,便来了精神,笑嘻嘻地道。 宝器是不擅长说谎的,一听宝器说得这么生动,绘声绘色的,傅太医便知道赵子获和热古丽全无问题了。 他一颗原本微提着的心也放了下去。 现在看来,所有人里,只有他是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了。 “傅太医,王爷有召,让你即刻到他营帐中去。” 就在这时,一名靖王爷座下的军士前来传令道。 傅太医一阵手忙脚乱,好似第一次去见靖王爷一般,又紧张,又欣喜,甚至眼眶到鼻梁间还有一股酸辣辣的刺激感。 他正儿八经地套上外衫,这才随军士前往端翌的营帐。 宝器放心不下,便跟着他们前往,不过,到了端翌的帐前,他也只能在外等候,不敢擅闯,毕竟,端翌叫的是姐夫,没有唤他。 “王爷!” 傅太医一进过去熟悉的营帐中,负手而立,十分拘谨。 “傅太医,你过来看看,这味药,是否合适。” 端翌的声音温和平静,和过去没什么两样。 傅太医心里突然一阵酸酸麻麻的,他动了动腿,又动了动手,试图象过去一样找回熟悉的味道,好一会儿,才别别扭扭地往前走。 营帐里的军士差点笑出声来,因为傅太医是同手同脚的,他那样走,几乎差点没摔倒。 端翌把一张写满了药方的纸递给傅太医,傅太医接过一看,脸上的神色马上进入了大夫的状态,变得专业而凝重。 “这方子,是给……” 傅太医没说出名字,只是用眼神征询了一下端翌。 “如你所想,你看看如何?” “这些药都有吗?如果能收集得到,此药温和调养,极有希望,非常适合。” 傅太医一眼就看明白了,这是张生子方…… 第一千零四十六章靖王爷的雷锋精神 “嗯,这些药材收集极为不易,但是本王到底都收集到了,既然你也说没问题,那就没问题了。” 靖王爷点点头,把方子收起来。 傅太医此时含着一管眼泪,靖王爷总算又恢复了对他的信任,把这么私密的事情和他商量…… 这个药方,说实话,傅太医也并非配不出来,但是,之前他只一心想着辅佐靖王爷赶紧诞下子嗣,哪里会去想身外之事。 没想到,靖王爷竟然动了这样的心思,还真是颇具“雷锋精神”啊! 从夜姑娘那里学来的“雷锋精神”用来形容靖王爷此刻的作派,一点也不为过。 如果不是雷锋精神,靖王爷怎么会如此舍已为人? 傅太医想掬一捧眼泪…… 敢情之前他都替靖王爷白操心了? 可是,这一动弹,背上的疼痛提醒他,他才因为操纵子嗣传承之事,被靖王爷狠狠责难过。 傅太医不敢再作他想。而且,他也顿时明白过来,靖王爷把这张药单给他看,是要他彻底绝了往他床上塞女人的心。 夜姑娘,还真是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啊! 从靖王爷的营帐出来,傅太医不禁在心里嘀咕。 但是再一想,这红颜祸水,不是自已送到靖王爷跟前的吗? 这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已的脚,现世报啊! …… 柳村。 “阿萤,菜儿写信来了。” 夜三郎夫妻急匆匆地冲进归燕堂,把一封厚厚的信递给夜萤,眼巴巴地看着她,希冀从她脸上看出什么端倪来。 “菜儿写信来了?” 夜萤憔悴的脸上,忽然绽出一丝生动的颜色,但是很快又黯淡下去,就象黑夜里孤独的一朵礼花一般,转瞬即逝。 “嗯,上面的字太多,她是让人代笔的,我们也看不太懂,你帮我们看看吧!” 夜三郎夫妻哪里识得字,家里最识字的夜自清在外地为官,再说,夜菜儿被重金礼聘马上跟人出门的事,夜三郎夫妻也是遮遮掩掩的,不敢给村里人知道。 所以,夜菜儿来信,他们虽然很急切地想知道内容,却又不敢随便拿给别人帮着看,只能来劳烦夜萤了。 “唔,我看看。” 夜萤征得夜三郎夫妻的同意,便撕开封得严严实实的信封,从里面抽出信纸看了起来。 夜菜儿在里面写说,她在外的日子一切都好,但是买她的人虽然是京城人氏,却是大夏朝军伍中的重要人物,因此现在她在北疆随夫戍边。 夫君对她自是极好的,知冷知热,很快北疆如果大获全胜,她会带夫君回乡省亲,请爹娘放心,她在外头一切都好,并且已经怀上了孩子,如今已经怀孕两个月有余。 夜萤脸色惨白,但是仍然勉强支撑着把信念完,递给夜三郎夫妻,艰难地一笑道: “三叔三婶,菜儿在外一切都好,看来,你们不用担心了。” “哎,这孩子,性情太倔,都不听劝,但是看来她的选择没有错,这样我就放心了。” 夜三郎夫妻一听夜菜儿真的嫁了高官,并且还怀孕了,说明男方真的疼爱夜菜儿,否则,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让她怀上孩子,顿时大有安慰,脸上的笑容再也掩藏不住。 送走不停道谢的夜三郎夫妻,夜萤难过的再也坐不住了,她“霍”地起身,在屋里走来走去,感觉如百爪挠心一般。 赵大友听到傅大夫当日在渡船上说到关于子嗣的事情,现在看来,傅大夫肯定是给端翌找一个能生孩子的女人。 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傅大夫把目标都锁定在了夜家的女儿身上。傅大夫医术卓绝,莫非他看出夜家女儿身上有什么玄妙之处? 莫非,之前“吴大牛”会莫名其妙地选中她,也是这样安排的结果? 而自已并未象夜菜儿一样如愿怀上孩子,所以傅大夫舍弃了她,为端翌安排了别的女人? 一连串可疑的线索,就如一颗颗散落的珠子,被夜萤用一条线索串了起来,而且越看越象那么回事。 夜菜儿说嫁了将军,想到端翌的气度,不是个将军是啥?之前在北疆,如若端翌不是军伍中人,也不可能调动得到军队,在她被蓝胡子挟持时找到她。 夜萤觉得自已好象把一切都串起来了,真相呼之欲出,但是这个她推导出来的真相里,总还是缺了关键的一环…… 吴小霞抱着夜从容进到客厅,看到夜萤焦躁不安的样子,不由得吓坏了: “阿萤,你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这天气阴雨连绵的,不舒服。” 夜萤随手接过夜从容逗了起来,夜从容已经五个多月大了,正要萌发新牙的阶段,一直流着口水,也会认人了,看到夜萤,便“咿咿呀呀”和她说话。 吴小霞被夜斯文风风光光迎娶进门已经三个月有余,她已经基本习惯了在夜家的生活,带着儿子,拘管着夜斯文,小日子过得富裕而满足。 嫁到夜家后,她越来越明白,夜萤才是夜家真正的主心骨,所以看到夜萤情绪不好,她也不敢怠慢,反而主动上前宽解。 见夜萤和夜从容玩了好一会儿后,心情慢慢平复,眉眼间也有了笑意,这才让晚晴端了一碗燕窝过来,说让夜萤好好补补身子。 夜萤最近老是受到大家太多的关注和爱护,她心里自是十分感激,但是心底那个空洞,却怎么也弥补不全。 端翌的信,自从傅大夫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寄来,这让她更加心生烦躁。 虽然她一直劝自已,也许傅大夫说的那个男人不是端翌,买下夜菜儿的是别的男人,但是理智上,她自已也不相信。 不过,面对家人的关心,夜萤也不想让大家太担心,只好勉强吞下吴小霞送来的燕窝。 当然,食之无味。 吴小霞看到夜萤把燕窝都吃了,这才满意地带着夜从容离开了,说要带他和冬雪的女儿玩。 冬雪两个月前也生了,顺利地生下了女儿,由于有了第一次吴小霞生产的经验,冬雪作为田喜娘收的干女儿,自然没有被安排到牛圈里生孩子,而是在昔日吴小霞生孩子的房间生产。 由于两女都生产顺利,夜萤还开玩笑说要把那间厢房划为产房,以后夜家的女人都可以在那里生孩子。 虽然第一胎是女儿,但是夜鸣很成熟地选择了理智对待,表现出了对长女的柔情蜜意。 在夜萤的提携下成长,夜鸣自是不会小觑女儿的能力。他觉得,只要好好培养,没准以后自家姑娘也能象夜姑姑那么能干呢! 第一千零四十七章走出谷底 其实,在夜萤的带动下,柳村的人已经觉得,生男生女,也没有什么差别。 女儿要是有本事的,象夜萤这样,又会做生意,脑子又好的,同样是家里的顶梁柱。 暗地里大家当然还是会对比,归燕堂的夜家,一儿一女,说起来还是女儿有出息。 如此一来,柳村竟隐隐兴起生女生男都一样的风气。 当然,这倒是大大出乎夜萤的意外就是了,也没有人闲得会当面和她探讨这一现象,反倒是身在其中的她自已懵懂不觉。 冬雪刚出月子不久,生产时又逢严冬,因此夜鸣张罗着等春暖花开了再娶冬雪过门。所以现在冬雪仍然住在归燕堂里。 归燕堂一下子有了两个新晋当娘的,再加上宝瓶一个大腹便便的孕妇,三个人时常凑在一起,带着孩子嘀嘀咕咕,交流经验心得,十分热闹。 田喜娘也经常凑这样的热闹,抱着孙子和外孙女,田喜娘的心情格外好,如果不是担心夜萤愈来愈憔悴的事情,田喜娘可谓生活一切称心如意。 “阿萤也不知道怎么的,最近还是继续消瘦下去,我看她都瘦得皮包骨头了,如果再这样下去,身体怕是吃不消了,可惜傅大夫也不在,不然倒是可以让傅大夫开点药调理一下。” 田喜娘逗着夜从容,一边和大伙道。 这两个一个是女儿,一个是媳妇,都是自家人,田喜娘也就不掩饰自已的担心。 “我方才已经有让小姑吃了碗燕窝,我看她却不过我的面子吃了,但是吃燕窝和吃药一样,看得我都心口疼。” 吴小霞道。 夜萤自以为能瞒得过众人的耳目,但事实上,大家也不是象她想象得那般麻木不察。 “会不会是吴大哥外出太久了?萤姐思念成疾?” 冬雪也是从头到尾侍候过夜萤的,自然晓得夜萤所有的事。 “相思成疾?这个……或许有可能吧,上回听萤姐讲了吴大哥的事后,我发现萤姐对吴大哥似乎颇有好感。” 宝瓶想了下,也分析道。 三个女人“几几喳喳”,你一言我一语,但始终在事情的真相外打转。 这一日,春雨散淡,柳村里绿意盎然,所有的枝桠都爆出新绿,看上去植物们憋了一冬着实忍不住了。 夜萤闻着空气里淡淡的植物馨香,心情略为平复。 从夜菜儿写信来到现在又过去了七天,夜萤已经慢慢想通了,即便没有男人,她也能活得自由自在,如果端翌满脑子的传宗接代,甚至为此而去纳一个他根本不了解、不爱的女人,那么他只是一架生育机器罢了。 夜萤觉得自已不必为这样的男人劳神费心,她还是要收拾心情,继续享受这一趟有来无回的古代之旅。 逐渐放宽心的夜萤,脸色也慢慢变得滋润起来,不象从前那般灰败了。 或许,这就是事情到了最坏的地步,已经坏无可坏,所以反而绝境逢生了。 人生的路,大抵都是一个形,走到最底处,就开始往上走了。 坐在茶室外,安然地享受着茶香氤氲,看着外面绿草吐出嫩芽,有些迫不及待的迎春花已经在小雨中滋润地绽放,夜萤的心情格外明朗起来。 她是一棵独立的灌木,之前不知道和多少女人说过,但是事情真的降临到她头上时,她和一般女人的反应也没有什么区别。 自怨自艾,难过,悲伤,自卑,怀疑自已,沉沦…… 然而,现在好了,她走出来了…… 夜里正的茶,做得越来越好,这一泡秋茶,放在冷库里一直到春天也没有怎么走味。 夜萤品着茶,看着屋外的春光,慢慢涤荡着,将内心的积怨缓缓清扫一空。 “主人,祥公子来访。” 这时,施管家进来通禀道。 “请他进来吧!” 祥公子离开柳村有一段时间了,说要进京投靠故旧,夜萤还以为他不会回来了,没想到又出现了。 夜萤此时有几分闲心,看到祥公子,便比以往客气随意许多,这让祥公子不由地心内微微一颤。 个把月不见,在京里过了了无生趣的年后,他的心就象被一百只猫爪在挠一般,恨不得立即回到柳村来。 柳村到底有什么吸引他的? 看到夜萤,祥公子就明白了。 她还是和之前一样,纤腰一握,该肥的肥,该瘦的瘦,一头乌发随意松松挽了个发髻,其余散碎的头发便如流瀑一般散乱在胸前,随着她丰挺的胸脯微微起伏着。 祥公子偷偷吞了下口水,强装着玉树临风的样子,对夜萤行了个礼道: “夜姑娘,好久不见。祥某进京找到了故旧,在他家过了年,不知怎么的,在外面反而越来越思念柳村了,恨不能立即回到柳村来。所以过了年,就赶紧回来了。” 祥公子借着这些话,暗诉衷肠,不敢说得太明显,也不晓得夜萤听懂了没有。 之前弹琴言情被夜萤削过一回,拒绝得他灰头土脸的,所以这一次,祥公子说完这些话,心里还有一些忐忑和担心。 如若他的心思被故旧察觉,大家一定很惊骇,什么时候他玉面郎君会为了一个女人如此放低身段了? “祥公子,京城应该很热闹吧?到现在为止,我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府城了,京城倒是没有去过。” 夜萤脸上露出浅淡的笑容,但是她主动提起,却让祥公子不由地受宠若惊,仿佛听到了世界上最动听的仙乐一般,赶紧借着这个话头,娓娓道来。 其间,祥公子少不得拣些进京路上有趣的风土人情说与夜萤听,还卖弄本事,历数京城中一些知名的铺子、街道,各式特色小吃,听得夜萤一脸神往。 茶室里的茶,换了三泡,夜萤和祥公子的话头似乎打不住了,聊得格外地愉快。 宝瓶听了晚晴私下传的话,心里也不由地暗暗纳闷。 但是,听到晚晴说,夜萤的脸上,难得出现了近期来的笑容,宝瓶脑子一松,便想:算了,随萤姐去吧,只要她高兴就好。 原本,她和吴大牛就是不般配的,现在吴大牛又缈缈不知所踪,如果夜萤和祥公子聊得来,祥公子倒是个潇洒有趣的人物。 不光外表英俊,而且接人待物彬彬有礼,全村上下,老老小小,没有一个嫌弃他的。 第一千零四十八章坏消息 呃,罪过罪过…… 宝瓶突然发现,自已已经把祥公子当成未来的姐夫来衡量了。 她赶紧在心里向吴大牛道了个歉,然后起身活动活动。 坐太久了,腿脚有点麻木,现在她已经显怀了,七个月的肚子,象一口倒扣的锅一样突出来了。 摸着肚子,突然感觉肚子里的孩子踢了她一下,宝瓶不禁笑了,但随即想起同样杳无音信的孩子爹,不由地也皱起了眉头。 “姑娘怕是要留饭了。” 这时,晚晴又跑来忍不住道。 “留饭就留饭,你让冬青做得口味重一点,祥公子是北疆附近的,吃得口味比咱们这里重。” 宝瓶一脸若无其事,吩咐道。 晚晴有点意外,但是她现在也学机灵了,没有再说什么,点头称是而去。 心病还需心药医。 夜萤能振作起来,宝瓶心里就舒坦了。 果然,当天祥公子第一次在归燕堂被留了吃晚饭。 其实,也不是夜萤主动留他的,而是聊到后来,才发现天不知不觉地黑了,夜萤考虑到祥公子是独身一人,这个点钟回去,要做饭也不方便,于是,祥公子顺理成章地在归燕堂被留了饭。 随后的几天,夜萤在柳村里,不管走到哪里,都能“巧遇”祥公子。 不过,祥公子做得很自然,不动声色,不让人反感,夜萤也没觉得有多突兀。 加上之前雨夜那一通长聊,为他们奠定了基础,祥公子更是使出了浑身解数,竭力讨好夜萤。 祥公子做得如此明显,以至于柳村的人都感觉到了,但是奇怪的是,和以往一样,柳村的人对发生在夜萤身上的事,都是一脸的坦然自若,自动屏蔽掉不好的评论。 倒是有一日,夜大郎看到夜萤和祥公子并肩而行,便在边上啐了一口,嘲讽道: “有的女人就是不守妇道,明明嫁了村里最没用的男人,还不死心,又出来勾搭人,为什么不把她抓去关在猪笼里沉塘淹死?” 夜萤听了,脸上一片淡漠。 只有无能的人,才会用辱骂人这种方式来刷存在感。 明明他都不能给人家造成一点伤害,却还要逞口舌之利。 祥公子脸上阴骛了一下,不过只是一闪而过,快得没有令人察觉。 夜萤若无其事地从夜大郎身边走过,眼睛连扫他一眼都没有。 现在的夜大郎也混得很惨,夜秋明把房子抵了赌债,自已又欠了一屁股钱,不知道跑哪去了。 夜珍珠远在京城,似乎已经把家里人忘了,音信全无。 夜大郎没有了房子住,最后还是夜三郎却不过兄弟情面,把自家的柴房收拾了下,让夜大郎住,他才算是有了一个栖身之处。 夜大郎却自此赖上了夜三郎,吃的喝的都找他蹭不算,有时候还会偷了他家的东西去卖,换了钱,就到镇上做些不可名状的事情。 柳村有人遇到夜大郎从镇上的怡红院里被人打出来过,据说是办了事,提了裤子拿不出银两,结果被怡红院的打手给狠狠揍了一顿。 夜大郎的名声,在村里彻底臭了。 对于这种人,夜萤自是不会放在心上。 自已行为不端,还来找她说事。 夜萤若是反嘴,才会沾得一身骚呢! 夜大郎破罐子破摔,明摆着要拉夜萤下水,见夜萤不上当,迎着他擦肩而过,夜大郎就提高了嗓门喊道: “有些女人也别得意太久了,我家珍珠捎信来了,她马上要从京城回来了,到时候,我吃香的喝辣的,还要到镇上要个官做做,到时候,柳村的人可要听好了,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夜大郎越说越兴奋。 柳村的人有的听在耳里,不往心里去,有的人心里却犯起了嘀咕,他们知道,夜珍珠的确是跟了一个富贵公子,听说又生了家里唯一的儿子,可以想象,夜珍珠在瑞公子家有多高了。 如果夜珍珠真的回来,那夜大郎还真有可能翻身呢! 夜萤听到后面这一段,亦是心下一动。 夜珍珠还要回来? 不在京城里安心做她的富贵少奶奶,回柳村惹事吗? 一想到夜珍珠,夜萤就象想到了一条吐着蛇信子的毒蛇,心里极为不舒服。 看到夜萤默默,似乎有心事,祥公子劝慰道: “这种疯子的疯言疯语,不必介意。” “嗯,我晓得。” 夜萤莞尔一笑,就象春花绽放,让祥公子一阵目眩神迷,越和夜萤接近,他就越被夜萤身上的气息所诱惑,每每总是能让他硬挺生疼许久。 想要霸占夜萤的心思越来越强烈。 北疆之战,已经进入了最后决胜的激烈关头,信报说只要再攻克两个隘口,整个北疆就尽数落入大夏的版图之中。 而神武将军靖王爷端翌所推行的绥靖政策,也获得了满朝文武的一致赞许。 让大夏人娶北疆王女为妻,淡化北疆王室的血统,这一招,似乎比以往强征横掠更加有效。 现在大夏朝军队在北疆的推进,可谓稳扎稳打,步步为营。 靖王爷端翌在朝中的威望,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看来,搞定夜萤的速度要加快了,否则,等到北疆大捷,端翌能脱得开身,他就没有机会了。 端翌的霸道,他可是领略过。杀神这一绰号,不是白叫的。 当然,如果夜萤自愿归顺于他,端翌便一点机会也没有,他认识的端翌,是绝不会强迫一个离心的女人为妻的。 “放心吧,只要你一句话,我就让夜大郎明天出不了声。” 一阵热血涌上头,祥公子对夜萤慨然承诺道。 “不要用暴力来解决事情,冤冤相报何时了。” 夜萤叹了口气,不想多说。 现在最让她头疼的还是夜珍珠要回来的事情,以夜珍珠的性情,回来看到家里变得如此落败,肯定又有一番折腾。 她可不会小觑夜珍珠的能量,之前她被官兵围攻,不也是夜珍珠的功劳吗? 那时候的夜珍珠,还只是得到了瑞公子的宠爱,还没有生孩子,现在生了儿子,肯定尾巴更是翘上了天,更有折腾柳村的能量了…… 第一千零四十九章引入陷阱 听到夜萤的话,祥公子却不以为然,在他认为,以暴制暴才是最彻底的解决之道。 夜大郎怎么蹦达没事,但是他今天不该点评他与夜萤的关系。还好夜萤不为所动,如果换成一般的女子,被夜大郎一骂,心虚胆怯了,没准就不肯与他在一起了,这样,他连讨好她的机会也没有了。 夜萤哪里想到祥公子脑子里绕了那么多念头,她是从后世一个开明的社会穿越过来的,因此在她脑子里,和一个男子聊天、甚至一起走路,并没有特别的意义。 再说,她在柳村任性惯了,还真没把夜大郎的话当一回事,根本没往心里放。 若她是那种被别人一两句话就打击倒的人,她根本做不了那么多事。 正因为心里没有对祥公子的私情,所以夜萤一直坦坦荡荡,更不会惧怕夜大郎泼的脏水。 祥公子却在暗自担心,夜大郎明显是把夜萤恨上了,如若他再继续象疯狗一样乱吠乱咬人,夜萤一旦上了心,就会疏远他。 祥公子的眼睛里,现出了杀机。 他回头狠狠看了夜大郎一眼。 没想到,夜大郎也正好看着他们俩,猝不及防,看到祥公子回头瞪他时狠戾的眼神,夜大郎不禁激灵灵地打了个冷颤,感觉冬天似乎又独自降临到了他身上一般。 “如若有一天我有事,必定是折在这名男子手里。” 夜大郎被祥公子的眼神一瞪,不禁一阵喃喃低语。 过了几日。 夜大郎正趴在夜三郎的柴房里睡大觉,忽然有人唤他,称夜三郎让他上山,帮他一起看着水泥窑,说是一炉水泥马上要出炉了,但是看窑的阿三突然病了,一时间找不到人手。 夜大郎正想推却,来人却说,这一炉水泥是阿三和夜三郎入了股的,但是因为阿三在关键时刻生病,不能从头跟到尾,所以只能算工钱给阿三,至于阿三原本那一半股份,如若夜大郎肯去帮忙,就算是夜大郎的了。 当然,这也是夜三郎帮衬兄弟的意思。 夜大郎一听有这等好事,一半的股份应该也有好几十两银子,不过是看头看尾,也不是太辛苦,他正缺钱花呢,见有了活水,便兴冲冲地跟着来人到了夜三郎山上的水泥窑。 夜三郎山上的水泥窑离村子颇有一段距离,是夜萤说怕粉尘污染,因此让夜三郎把水泥窑建得离村子越远越好。 夜大郎在牢里坐久了,回来又没得好好调养,身子已经被掏空,走了一段山路,就有点气喘吁吁的,这时,夜大郎才想起,传话的这人,长得挺面生的,他便问道: “你好象不是村里的吧?我以前没有见过你。” “嗯,我是外来的流民,刚到村里时,听说你坐牢了,所以你自然对我没有印象。” 对方说着,露出大白牙,笑了一下。 夜大郎被人说起那段黑历史,不由地大感耻辱,冷哼一声,掩饰道: “都是被夜萤那个小贱人害的,非要说我和那个死鬼黄知县有什么牵扯,否则,我怎么可能被抓到牢里关了那么久?说实话,我怀疑那个小贱人动了手脚,故意折磨我,硬是多关了许多时日。” 带路的人不由地又是咧嘴一笑,道: “夜姑娘在我们外来户心里还是很有地位的,大家都称赞她是活菩萨,若不是她,我们这些因为战争流落在外的流民,说不定饿死,被打死都有可能,卖身为奴那还算好归宿了,哪有可能象现在一样,还是自由之身。” “你们都被那小贱人骗了,如若不是骗你们来这里做工,你以为她会帮你们吗?哼,天真。” 夜大郎现在最听不得别人说夜萤的好了。 那人笑笑,也不反驳,指着前面烟尘升起的地方,对着夜大郎道: “看,水泥窑到了,你往东边上走三百米,你要看顾的窑炉就在那。” 夜大郎点点头,就跟在对方身后,往对方指的地方而去。 水泥窑炉前,夜三郎正指挥着手下封炉,每一孔窑炉都要封密实了,这样才能达到烧水泥所需要的高温,否则,如果封不密实,就会烧窑失败,那就得损失一大笔银子。 “喏,这就是你看顾的窑炉。” 来到一孔边上的水泥窑炉前,那人指着窑炉口敞开的水泥窑炉道。 夜大郎点点头,问道: “我主要负责看顾什么?三郎有说吗?” 夜大郎随口道,虽然三郎这么照顾是,等于让他来捡现成的银子,但是夜大郎也得装装样子,省得到时候胡氏说他钱来得太容易了。 “检查下窑里石灰石是不是铺了,免得到时候封窑时出现纰漏。” 对方道。 “好,我进去检查一下。” 夜大郎往窑炉里走去,窑炉很长很深,里面一片幽暗,他举着对方点燃的火把进去,开始检查起炉内石灰石来。 对方见夜大郎进窑后,手里拿着的火把火光越来越远,他眼神里发出狠戾的光芒,突然迅速动作起来,拿起边上的石块,把窑炉口迅速封堵起来。 这是葫芦口,肚大入口小,刚进炉时,人得猫着腰进去,进去后就能挺直身子了,因此他的动作迅速,几下就用大石块,把窑炉堵得结结实实。 夜大郎在窑炉里走了一遍,发现并无问题后,就往出口走去,没想到,却看到出口被堵死了,只留了一个小孔洞。 夜大郎脑子一懵,顿时明白自已恐怕是中了毒计了。 他用力拍打,推搡,但是封堵的石头十分厚实,他从里面根本使不出劲来,也不可能把石块推开。 “救命啊!” 夜大郎扯开嗓子叫。 但是窑炉深深挖入山腹中,洞口被堵住后,夜大郎的声音,根本传不出洞去。 任他声嘶力竭,在外面也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这时,那个残留的细小孔洞前,闪过一张人脸,正是带他上山的男子,只见那男子凑近孔洞,狞笑道: “夜大郎,你着实讨人嫌,嘴也破,整天都说夜姑娘的闲话,做人敏行讷言很重要,你今天死在这里,不能怪别人,要怪,就怪你自已的一张破嘴!” “什么?原来害我的是夜萤那个贱人?” 夜大郎惊恐至极,大骂道。 “呵呵,自然不是夜姑娘,你骂了她,心疼的是别人。所以啊,劝你下辈子转世投胎,做个哑巴吧,这样不会得罪人!” 说完,那人便拿起一块石头,把那最后的孔洞也封上了,室内陷入了一片彻底的黑暗中。 听起来,他虽然得罪了夜萤那个贱人,但是要杀他的却不是夜萤? 夜大郎听了那个人的话,一边绝望地想着。 不知不觉,夜大郎手里的火把燃烧到头,竟然熄灭了,洞里顿时陷入了一片黑暗。 夜大郎觉得窑炉里越来越热,他不断擦着头上的汗,还把衣服脱光了,可是窑炉里的温度还在提高,陡然,夜大郎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可能性,一定是炉火开始点燃,焚烧石灰石了,他吓得扑在洞口狂叫,用十指抓挠着洞壁,但是没有用,并没有人听到他的呼救…… 第一千零五十章小白脸 “爷,夜大郎已经被封进窑里,三日炼化,尸骨无存了。” 黑衣男子向祥公子禀报道。 如果夜大郎能看到这一幕,他就会发现,这黑衣男子,正是引他进山的、自称为流民的男子。 “嗯,甚好。” 祥公子不以为意地道。 让一个人消失有千百种手段,为了达到目的,祥公子不介意用最利落的手法,铲除所有挡他路的人。 不过是一个山村愚夫罢了,他经手处理的人多了是,所以夜大郎之死,根本没有在他心里掀起波澜。 黑衣人隐退消失。 祥公子除掉了一只呱噪的乌鸦,心情大好,他欣然起身,往归燕堂而去。 最近这段时间,夜萤迷上了箭术,而宝瓶因为大着肚子不能教她,所以祥公子便主动请膺了。 每天傍晚,都是夜萤练箭的时光,祥公子总是不请自到,慢慢的,归燕堂的人也习惯了祥公子这个时候和夜萤在后操场上练箭。 远远看去,这一对男的高大英挺,女的俏丽婀娜,十分般配。 “可惜啊,如果主人未曾走亲多好?祥公子英俊温文、气质不凡,对主人又极有耐心,温柔款款,这才是主人的良配啊!” “是啊,我也觉得。可惜了主人。不过,那吴大牛已经离开柳村一年有余,我听说,如果再有两年不曾有丝毫音讯,主人就可以向官府报请和离。” “这是真的?如果这样,太好了。但是我倒是担心,祥公子能不能等上两年。” 一干下人在边上,看着天作之合般的一对,不由得窃窃私语。 “你们啊,眼皮子太浅,只看到了祥公子的样貌气度,却不知道,原来有位端翌,长得神武不凡,和主人更加配一脸。” 一个下人一脸神秘地道。 在边上议论的小丫鬟们大都是最近新买的,因此不光没看过端翌的人,连他的名字也没听说过,一听竟然还有如此惊人的八卦,不由地都竖起了耳朵。 “我们主人这么出色,才貌俱全,自然得一等一的男人才配得上她。” 那名爆料的下人于是绘声绘色地描述起了端翌的样貌长相,还有他的能力,在时疫中不顾一切杀入隔离区和夜萤在一起的一段,尤其让小丫鬟们加分。 不管是什么样的女人,她们追求的除了样貌、家世、才华外,其实最重要的还是男人的一往情深。 端翌能够在时疫发生时,不顾一切和夜萤在一起,这让她们虽然不曾谋面,却深深向往和仰慕。 “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 一名长着圆圆包子脸的小丫鬟无比羡慕地道。 “也只有咱们的主人才配拥有这样的爱情。” “切,一群小毛丫头懂得什么是爱情……” 一群下人开始在边上还收敛一些,后面讲得兴起,就不由变得几几喳喳了。 祥公子手把手地教着夜萤,这样的射箭距离对他来说完全是小儿科,因此一射一个准,让夜萤对他的教授增加了几分信心。 祥公子也有意卖弄,竟然还射出了个连珠箭,就是三箭同射,同时命中靶心。 祥公子何等耳力,很轻松就听到边上下人们在议论他和夜萤很配,配什么一脸。 归燕堂的下人都不知不觉学了夜萤许多奇怪的语言,什么配一脸啊、撒狗粮啊、人艰不拆啊…… 配什么一脸是什么意思祥公子不知道,但多少能猜出来,肯定是说他和夜萤郎才女貌,佳偶天成。 祥公子莫名兴奋之余,射箭的准头也越来越好。但是就在这时,画风突变,那边上的议论声中,插进来一位不和谐的声响,是一名在归燕堂从创建一直呆到现在的仆役。 他竟然说夜萤和端翌更配? 祥公子气得一哆索,一把十拿九稳的箭,竟然射脱了靶,射脱了靶…… 正想夸他的夜萤,张大了嘴,半晌说不出话来,也不好说什么,只好对着他干干一笑道: “祥公子,是不是累?咱们休息吧?到前方客厅里,用点冰淇淋如何?” 人家好心好意教了自已半天,夜萤自觉总不能什么都不表示一下吧?于是便客气地问祥公子。 有冰淇淋不吃是傻瓜嘛! 再说,吃冰淇淋时不还能和夜萤在一起吗? 祥公子于是做出一副一往情深、天作之合的模样,乖顺地点了下头,跟在夜萤身后,向前厅走去。 看到祥公子这副样子,别说外人了,就连归燕堂的人,都觉得自家主人肯定对祥公子有不一样的心思,没看两个人并肩而行,笑语晏晏吗? 事实上,到了前厅,因为祥公子一直不走,夜萤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又陪了他许久。 其间,不时有四方的生意人来访,他们或者寻求在养殖业方面合作的;或是想要开拓金银首饰铺的生意的;还有一些,是想开LV箱包直营店的…… 夜萤一一从容应付。 而大家看到相貌英俊不凡、气度出众的祥公子在边上笑语款款而陪,不由地都觉得这位似乎是夜姑娘的良人。 再加上夜萤无暇拒绝祥公子时不时蓝颜添茶等种种贴心小举动,大家的误会更深了。 虽然大家都知道夜萤已经走亲,但是男人有钱就可以三妻四妾,女人一旦有钱,一样可以养面首小白脸嘛! 大家心里这么淡定地想着,也没有人会理会夜萤的闺闱私事。 你情我愿,大家开心就好喽! 他们是求财来的,又不是求风流韵事的画本来的。 当然,美女俊男,看上去倒也养眼就是了,只是小白脸倒贴什么的,也着实辣眼睛。 祥公子如果知道大家心里怎么评价他的,估计想哭,他怎么就小白脸了…… “你打算做多大规模的养殖场?能不能听从我们的统一调缱?我们是有统一的用药时间和出栏时间的……” 夜萤“噼里啪啦”地抛出一系列问题,弄得对方应接不暇…… 现在,夜萤要求打算联盟做养殖场的,圈养的头数不低于一千头,由他们负责培养技术人员,前十年,每年抽个利润的二成,十年后,把养殖场技术人员培训好,全套养殖技术白送,他们就脱离与养殖场的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一章水泥窑出事了 祥公子听养夜萤麻溜地和人谈着生意,慢慢地神情也从轻快转为凝重。 他不禁托起下巴,看着眼前和商人们谈生意谈得飞起的小女人,暗道:看来,她不仅有颜迷人,还忒么地太有钱了…… 他能听得出来,夜萤和人谈定的养殖场目前至少有二十家了,都是以这样技术入股的形式来提成。等于是空手套白狼。 但是没办法啊,人家愿意让夜萤套,因为夜萤在三清镇外的示范养殖场,每头猪不光比一般人家养的猪多了一百多斤肉,还能提前四、五个月出栏…… 原来,这个女人不光柔媚动人,还是一个行走的小金库。 祥公子顿时明白了,为什么夜萤对自已愈来愈有致命的吸引力,他想,如果能得到夜萤,他甚至愿意给出正妻的位置,反正,现在他身边也没有能得到他持续欢心的女人。 这一切,恐怕要加紧进行了。 天知道天寒地冻的北疆,端翌竟然能打破北疆冬天无战事传统,创造了大举挺进北疆极寒之地、征伐无不胜的神话,眼看北疆被端翌一点一点蚕食,大夏朝的声望日隆,如今四海来贺,皆愿成为大夏朝的友好邻邦或者附属国。 端翌的声望和地位,也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祥公子不知道坐在皇宫里孱弱的那位,是不是感觉屁股下面的宝座已经摇摇欲坠? 祥公子不觉得托着下巴的手累得慌,夜萤却觉得被祥公子盯得糁得慌。 把所有的客人都送走,夜萤这才装着刚发现祥公子的样子,一脸惊诧: “哟,祥公子,你还在这里啊?让你久等了。” “没有没有,我觉得挺有意思的。”祥公子一脸心情愉快地道,丝毫没有被冷落狗必须灰溜溜遁走的自觉性。 “姑娘,该吃午饭了。” 晚晴进来道。 “好,祥公子一起留下来吃饭吧?” 夜萤客气地道。 “好,那就叨扰了。” 祥公子心情愉快地道,棱角分明的薄唇向上微微一抿,脸皮特别厚地道。 别说夜萤,就是晚晴也楞住了。 晚晴还没见过这么厚脸皮的客人呢,可是邀请留饭的话是夜萤说的,总不能说了还收回去吧? 一般人都明白留饭只不过是客套话,肯定会客气推辞,谁想到祥公子竟然一口答应。 这…… 晚晴无奈,眼睛扫了下夜萤,见主人脸上没有什么异常变化,便点点头,出去让侍候吃饭的丫鬟多摆一套餐具。 “蜜汁叉烧肉、姜焖老鸭、薏仁八宝汤……” 夜萤一一向祥公子介绍。 不说菜名,光是看菜式,前所未见,祥公子便食指大动,但是他吃饭的样子,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派头,不管吃得多痛快,总有一股矜持在里面。 夜萤虽然被祥公子的穷追不舍膈应了一下,但是一想人家也帮了她好多忙,不光安抚住了外来的流民,还为村里训练了安保的队伍,最近又教自已练箭。 夜萤便转而热情地招待起祥公子来。 田喜娘看在眼里,也觉得怪怪的,不过,也说不清是哪里怪。直到祥公子反客为主,为夜萤布菜时,田喜娘这才发现,原来她直觉的怪异在哪里。 夜萤和祥公子似乎太默契了一些,两个人挟菜时,筷子还差点碰到了一起,见状,祥公子还不好意思地对着夜萤露出抱歉笑容。 “咳,祥公子,北疆那里听说战火已经平息,你是不是打算回家重振家业啊?” 田喜娘提醒道。 言外之意,你还是回老家吧! 毕竟,虽然她也欣赏祥公子的外型和处世能力,但毕竟好女不嫁二夫,象祥公子这样和夜萤粘粘乎乎的,又不能光明正大,不是事啊! “哦,我老家已经毁于战火,又没有什么亲近的家人在那里,所以,我准备不回那个苦寒之地了。” 祥公子恭敬地答道。 “什么?不回去了?是不是打算留在柳村?” 田喜娘心情特别沉重,这小子看来是盯上阿萤啦? 阿萤似乎对他也不加拒绝,如果真有什么事,岂不是会害了阿萤的名声? “田大娘,我还再谋划生意,暂时没有决定要长住哪里。” 祥公子早晚要离开柳村的,当然不会把话说死。 “哦,柳村太小,留不住你这尊大佛。” 田喜娘一听祥公子不会长住,心情顿时放松了许多。 夜萤觉得娘亲今天话忒多,人家祥公子的事关她什么事?问七问八,人家怕是会不高兴。 以后她要上了年纪,一定不学娘亲,太罗索了。 吃完饭,祥公子也没有理由再赖在归燕堂,便辞别回家。 夜萤正打算小憩一番,却听到施管家从屋外“碰碰”地跑进屋里,脸上露出惊怕失措的神色道: “主人,不好了,水泥窑出事了。” “水泥窑出事?什么事?” 夜萤话音未落,就听跟在施管家身后的一名夜三郎手下的伙计上前禀报道: “夜姑娘,水泥窑里发现一具无名尸体,夜当家的吩咐我赶紧叫你一起去察看。” 得,水泥窑里怎么会出现尸体? 夜萤头皮都要炸了,再一想,不会是把谁误封在水泥窑里吧? 关于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夜萤已经反复和夜三郎交待了,就是怕出人命,没想到,还真是出事了。 都出人命了,夜萤也别想睡了,只好换了利落的衣服,跟着伙计上山了。 山上的水泥窑里,一群伙计围在一起,交头接耳,自然讨论的就是水泥窑里发现尸体的事情。 夜三郎脸色惨白,看到夜萤,这才象看到了主心骨,赶紧上前对夜萤道: “阿萤,你总算来了。那窑刚打开,就看到一具烧焦的尸体在窑里,我们也不敢动他,就赶紧去叫你了。” 夜萤点点头道: “我已经报官了,一会儿衙役也会来。” 这才是正理,死人了光叫她有什么用? 夜鸣也闪身出来,作为新晋的里正,处理村里这些突发事件也是他的职责,他对夜三郎道: “夜大叔,你把现场封存了吗?现在最重要的是把现场保护好,等官差前来。” “都封存好了。” 夜三郎擦着额头上的汗……本文已经进入结文的节奏,请大家关注作者君的新书《重生玩转八零年代》:重生回到和前夫新婚之夜的热炕头,从还是不从?叶秋桐做了一个愉快的选择:详情请看正文……大家可以搜书名,也可以搜江陌南的作者名,当然,这是预热广告,现在书还没有上书旗,只能在阿里网页搜到,但是大家看到本书结尾时,这本书应该就出来了。所以喜欢江陌南的朋友不要走,留下来继续看书,作者还是会保持快更的,保证你看得过瘾…… 第一千零五十二章自已就是苦主 万万没有想到,水泥窑也会出事,他明明反复交待了,要注意水泥窑生产安全的。 夜三郎本来就是个胆小怕事的,一想到万一是哪个伙计被失误封在窑里死了,苦主若是寻来,自已作为窑主,不死也得被扒层皮,夜三郎有点屁滚尿流的感觉。 还好,看到侄女夜萤还算淡定,夜三郎总算镇静下来,蔫头搭脑地让夜萤指挥着找那天负责封窑的伙计。 奇怪的是,点数之后,窑上做工的伙计全都在,看起来,死者并不是窑上的人。 那就奇怪了,除了在这里干活的人,谁会没事跑到这里来凑热闹呢? 夜萤和夜鸣听了这些情况后,也大惑不解,到底是哪个倒霉蛋跑到水泥窑里去了? 官差没来之前,夜萤和夜鸣也不敢破坏现场,因此这个谜只能等官差来再揭开了。 等了两个多时辰,刘求奔终于带着官差赶来。 见果然是刘求奔接了这个案子,夜萤微松了口气,是熟人办事就好办了。 要不然,官差咋咋唬唬的,惹上人命官司,夜三郎这次怕是得破产了。 刘求奔带来的都是精干的人马,一名负责验尸的老成仵作,一名看上去十分利落的官差,据说办案极有一套。 到了现场,刘求奔等人就直奔被封存的水泥窑口。 夜萤等人经过刘求奔同意后,也随他前往现场勘察。 不过,由于水泥窑口比较狭窄,所以工人们把窑口打开后,仵作一人先行入内。 好一会儿,仵作勘察完毕,才一挥手,让工人们进去把尸体帮忙抬出来。 经过上千度的高温,尸体基本炼化了,抬出来时,只是一具碳化的焦尸。 夜萤不忍卒看,只瞄了一眼,就退到边上去了。 验尸持续时间很长,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是,这是具成年男尸,而且是生前就被关在窑炉里被烧死的。因为在尸体的喉部和肺部,都检测到了烟灰,说明被烧死前这个人是活着的,因此肺部才有吸入物。 夜萤听到这个结论,也不禁大骇,想象一个人被活活关在窑炉里,是多么绝望,不禁对这个倒霉的男子生起了同情之心。 “虽然尸体已经完全炭化,辩不出面目,但是我们在尸体身上,发现了这面金佛牌,你们有谁认识吗?” 这时,刘求奔向在场的众人出示了一面金质的佛牌,佛牌也是用金链子穿的,因为是金子材质的缘故,所以即便在高温的窑炉里,也没有被烧化。 “这真的是从尸体身上得来的?” 就在众人皆摇头之时,突然,夜三郎眼睛直勾勾地道。 “没错,是尸体身边得来的,估计原来是戴在脖子上的。”刘求奔一看夜三郎的表情,就觉得有戏,追问道,“你见过?你知道佛牌的主人?” “它是我大哥天天戴的,之前是侄女珍珠请来给他保平安的。我大哥经常戴着炫耀,所以即便没钱了,他也舍不得卖。说珍珠早晚有一天要回来,如果看到她从寺庙里请的佛牌被卖了,肯定会生气。” 夜三郎接过佛牌,仔细辩认了之下,确定了是夜大郎的东西,知道尸体七八成是夜大郎了,真是一件万万没有想到的事,原来自已就是苦主,到底兄弟情感还在,夜三郎不由地痛哭流泪。 夜萤闻言,亦是大大吃惊,没想到最近还到处蹦达得起劲的夜大郎,竟然会如此悲惨地殒命于此。 虽然她也讨厌夜大郎,不过却没有恶毒地想要他落得这样的下场,夜萤脸上的表情亦是十分严肃凝重。 “既然确定是夜大郎,那么尸身家属可以领回去安葬,至于案件真相,我们会继续调查下去。水泥窑的工人,要留下来协助调查,这孔水泥窑也要封存起来。” 刘求奔有条不紊地布置起来。 接下来,就是买棺木办丧事,由于是横死,夜大郎同样不能进祖屋,只能在门外搭个丧棚,草草请了和尚做了法事之后,便于次日匆匆下葬。 夜爷爷和夜奶奶远在千里之外,也不可能让他们赶回来,夜三郎只好着人写了封信,报了丧,告知这边的情况了事。 夜秋明早就因为背了一屁股赌债成了丧家之犬,也不知道流落何方,夜大郎的死,并没有引他出来,于是夜大郎孤零零地被夜三郎发落上山,和柴氏葬在一起。 夜萤还承揽了全部的丧事费用,心内一阵唏嘘,只觉得原来风风光光的夜大郎家,怎么就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呢? 人生如戏,现在发生的一切,是她刚到柳村时,想象不到的。 侦办夜大郎被害一案难度很大,刘求奔也说了,让夜家不要抱太大的指望,他虽然会尽力,但不一定很快会有结果,甚至可能变成一件悬案。 夜大郎家没有家属跟进,夜三郎虽然也觉得大哥死得可怜,但是毕竟他也有家庭,也有生意要做,久而久之,也就淡了追凶的心。 倒是夜萤,还时不时催刘求奔继续关注这起案件。 因为柳村出了凶杀案,杀人凶手一日不抓到,到底心内难安,早觉得对柳村的治安是个威胁。 村里人知道这个事后,议论了一阵,过了一段时间,也就散了。 现在村里人个个忙着干活赚钱,闲人看着别人家都盖新房、打家俱、娶媳妇,也都闲不住了,硬着头皮学起了手艺赚钱,所以大家根本没有那么多闲极无聊的时光来关注别人家的事。 若不是因为这是个凶杀案,恐怕大家连说都懒得说。 随着暮春来临,夜萤雇了大量的人手,把柳村四周的土都种上了花木,茶园也拓展到了五千亩,从里正职位上退下来后,老夜里正全身抽入到茶叶的制作中,手艺精进,制出来的春茶再次提升了档次,让夜萤开始能真正品尝到后世极品高级茶叶的美味了。 春暖花开,虽然杀害夜大郎的凶手依然没有踪迹,但是村里并没有继续发生类似的惨案,于是大家也就把这起案件慢慢淡忘了,甚至有人觉得,这只不过是一个意外,或许夜大郎自已走到水泥窑里,不知道想干嘛,结果被人意外封在那孔窑炉里…… 第一千零五十三章两个消息 柳村的格局正在形成,如果天天住在柳村,可能一时间感觉不到柳村变化之大,但是如果一个三五个月没有到过柳村的人再进来,就会觉得柳村又让人眼前一亮。 柳村村尾的土地已经基本平整出来,一栋栋水泥别墅正在拔地而起。 这些别墅是村里公中出钱盖的,但是村民可以出钱购买,当然,有钱的话可以一次性付款,若是钱不够,也可以付个三成的首付,再请村里两户有房产的人家做保,就可以把剩下的房款加上利息逐月慢慢还款,直至还完。 这是夜萤引进的后世房地产开发的模式,一旦发现只要小钱就能拥有自已的房产后,许多外来人口纷纷都付了首付,买下了这里的别墅。 因此,还未等别墅完全建成,这一片别墅公中已经全部收回了投资款还有盈余。 若不是夜萤不想以房地产为暴利来源,深深晓得房地产绑架实体经济的害处,只要把别墅定价稍高一些,柳村的公中简直能赚得盆满钵满。 由于别墅定价合理,大约三年的工薪就能买下一栋别墅,所以柳村的房产并没有象后世的房地产一样,被视为投资增值品种而爆炒,房价一直维持在合理的范围内。 所以,村民们解决了居住的问题后,更热衷的是提高自已的手艺,或者干脆带着柳村的产品,走出柳村,到府城,到京城开店进行销售。 柳村的竹编产业成形之后,带动了竹木销售、箱包物流等产业的发展。 柳村人现在走路都是带着风的,没有别的村子里常见的闲散的步伐,因为节奏慢一些,就会比别人少赚不少钱…… 整个柳村,因为充满了这样流动的生机和活力,令人身处其中,亦觉得十分愉悦。 继张娘子和赵大友开始走亲之后,夜鸣也把冬雪迎娶回家。 柳村的喜事一桩接着一桩,到处洋溢着喜气洋洋的气息。 小丫和赵大友家的两个女儿相处融洽,因为曾经失去母爱,所以赵大友家的两个丫头并不排斥张娘子。 而且张娘子为人温婉,又懂得心疼孩子,投之以桃,报之以李,赵大友对小丫也好得没话说,两个破裂的家庭重组,一时间亦是其乐融融。 夜里正自卸任后,管理茶山更加上心了,亦是常年居住在茶山上,这样一来,金月倒不方便耽留在茶山,便搬下来,住进了她不客气地找夜萤讨要的宅子里。 归燕堂内的新宅子,完全按着夜萤的喜好来布置,融合了后世的某些现代元素,风格独特,令人耳目一新。 金月住进去后,深感浴室和卫生间有便利,再也不肯搬出来了,彻底霸占了这套宅院。 整个柳村的人都有了生活的奔头,大家积极向上,但是唯独夜萤,却象脱了水的玫瑰一样,蔫蔫的,再也没有以前滋润。 宝瓶看在眼里,十分着急,别人可能看不出夜萤心里的痛苦,可是宝瓶却是一目了然。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夜萤若无其事的表面之下,潜藏着多少暗涌。 这一天,宝瓶再也忍不住了,她觑了个左右无人的时机,逮着夜萤,严肃地道: “萤姐,你最近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必须和我说实话,否则,今晚上我绝不放过你。” “宝瓶,我没事,只是事务太多,有点累。” 夜萤勉强一笑道。 “不要再瞒我了,一定有事。如果你不和我说,就不把我当姐妹了。” 宝瓶生气了,就要拂袖而去。 夜萤一把抓住了她,道: “好,我说。不过,听完这件事,你别着急。” “嗯。” 看到夜萤如此郑重,宝瓶也凝重起来,点了点头。 待夜萤把夜菜儿是被傅大夫买走,而且她猜测是送给端翌,目的是为了给端翌生孩子的分析一说出来,宝瓶简直要气炸了。 “傅新他怎么敢?怎么能做这样的事?” “你也别怪他,或许,他也有不得已的苦衷。” 夜萤终于把隐瞒许久的心事说出来,心内空空的,但是看到宝瓶的激烈反应,她又十分担心,反而劝解宝瓶。 她就是怕这样,怕宝瓶知道事情真相后,会怪傅大夫,影响她们的夫妻关系。 “我马上写信去问他,不论如何,他都得给我们一个说法。如若他真的是那样的人,我就离开他。我不想和一个会背叛我至亲姐妹的男人在一起生活。” 宝瓶怒极。 夜萤不禁摇摇头,她就怕这样。 “宝瓶,别……” “萤姐,最近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收到他们的来信了。会不会,出了什么事?” 说到写信,宝瓶心内亦是一跳。 “没错,不过我早就习惯了这样音信全无的日子,有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已是不是真的嫁了人。” 夜萤苦涩一笑。 这个象明珠一样璀璨的女人,竟然也有黯然神伤的时候。 在柳村的人看来,在所有有求于夜萤的商人们看来,夜萤手握着柳村实际的财柄,应该是最骄傲、最开心的女人才对。 “萤姐,我马上写信问他,或许,这是一场误会呢?他并不是为了端大哥买的女人。” 宝瓶深知端翌在夜萤心中的份量。 “其实还有一个秘密我要告诉你,你就知道我为何那么关注端翌的事了。” 夜萤想了想,觉得这倒不失为一个告诉宝瓶端翌就是吴大牛的好时机。 果然,宝瓶听了夜萤揭开真相,顿时张大了嘴巴,难以置信。 好奇害死猫。 她今天知道了两个惊人的消息,一个坏的,一个不好不坏的…… 如果前面一个消息如夜萤猜测的,傅新真的是买女人送给端翌,那么后面一个消息,也变成了坏消息。 端翌,也就是吴大牛,如果真的纳了夜菜儿,宝瓶知道,以夜萤的个性,是绝不可能和夜菜儿共侍一夫的。 夜萤一定会和端翌和离。 这原本是多么完美的一对啊! 一想到拆散这一对的,竟然是自家该死的傅新,宝瓶就恨不得他现在在自已跟前,问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第一千零五十四章蒙上一层阴影 “萤姐,这信不写绝对不行,我一定要问个清清楚楚,再说,如果其中真的有什么误会,说清楚了,也能解开你的心结不是吗?” 宝瓶说话间,发现了夜萤心中的症结。 夜萤明知道写封信问问就能知道答案的事,偏偏不肯写信去问,这说明,夜萤分明怕知道坏的结果。 端翌在她心里有多重要,一目了然。 知道吴大牛就是端翌后,宝瓶再细想从前端翌和夜萤的相处,便发现了端倪,怪不得萤姐肯和端大哥亲密,原来,吴大牛和端翌分明同属一个人。 她早就说嘛,萤姐绝不会是那种水性扬花的女人,果然她没有看错。 “好吧,你写写问清楚,如果真的是那么回事,端翌也别想再进这个门了。” 事情说开了,夜萤反而想通了,霸气地道。 “萤姐,放心吧,我马上去写。” 宝瓶说着,就回自已的厢房,写了一封信,直问原委。但是写完后,宝瓶一想,似乎最近的信件老是没有送到傅新手里似的,他有时候用信鸽回复的廖廖数语,对不上自已送出去信里的话。 这情形就象你问我答中间出了问题,变成了你问我不答,或者自言自语的状态。似乎,傅新和端翌也没有收到她们的信。 宝瓶于是把这封信重新抄了一遍,一次性用上了两只信鸽,总有一封会送到傅新手里吧? 这信鸽是傅新上次回来是带来的,那次他带了二十几只,随着信件往来,如今只剩六只了。 宝瓶一次性用掉两只,鸽笼里只有四只鸽子,显得十分疏清。 把信件塞进细竹管里,一头用蜡封好,宝瓶放了两只鸽子出去。 就在第一只鸽子飞出去不久,对面的山头上,突然射出一支箭,那只鸽子被箭射中,立即从空中掉了下来,一头扎进下方的山里,再也不可能完成送信的任务了。 不过,另一只鸽子却借着这个机会,展翅腾飞而起,在弓箭手回过神来时,已经飞出了箭矢的射击范围…… 入夜,刘求奔来拜访夜萤。 夜萤倒是没有想到,刘求奔竟然还把夜大郎的案件一直挂在心上,此次前来,就是告诉她夜大郎案件的最新进展。 “什么?没有人记得去封过那口窑?而且他们烧窑时,那口窑是提前就封好的?这是不是说明,有人把夜大郎特意引到窑里,故意堵死了他退出来的路,所以这不是误伤,而是谋杀?” 夜萤听了刘求奔问过众水泥窑工人的口供后,也惊得毛骨悚然。 杀一个人,手段如此毒辣,而这个人可能目前还在柳村中,这怎么能让夜萤不心生恐惧? 这个人想的好手段,如若不是夜大郎身上带的金佛牌被夜三郎认出来,或许他就一直是一具无名尸体,即便有人发现夜大郎不在村里了,也不一定就联想到那具尸体上头。 “唔,是的,这是谋杀。只是夜姑娘知不知道,柳大郎在村里,是不是有什么仇人?” 刘求奔这一问,让夜萤不禁心内一跳。 若是说到仇人,似乎还真有一个,那就是她! 看到夜萤犹豫了一下,刘求奔眼中精芒一闪,但是随即又压了下来,然后和夜萤又扯了一些有的没有的,就起身告辞了。 刘求奔虽然没有直说什么,但是夜萤却突然感觉到,自已似乎也成了他的怀疑对象呢。 因为凶杀案讲究的是杀人动机,如若说起来,柳村最有杀人动机的就是她了。 而且按时间分析,夜大郎身死前,才在柳村当着众人的面辱骂过她。 想必,这些情况以刘求奔的手段,不难了解到。 方才,刘求奔来访,或许不光是通报案情吧?也有刺探她的目的? 一想到自已有可能成了怀疑对象,夜萤不由地一阵郁闷。 还好,不一会儿,祥公子亦到归燕堂拜访,当然,祥公子倒是个妙人儿,只捡了一些有趣的事情说,让夜萤不知不觉,忘掉了烦恼。 反正清者自清,夜萤在案发当天,一直呆在村子里,根本没有做案的机会,也有人能证明她的行踪,所以她慢慢地也不担心刘求奔会怀疑到她头上。 为了破案栽赃什么的,夜萤觉得刘求奔也不敢。 就在这时,宝瓶走了进来,看到祥公子,淡淡地问了下,便拿着一只死掉的信鸽,对夜萤道: “萤姐,方才我到院子里,看到有一只野猫在啃着什么,我上前赶走它,结果发现,这野猫啃的竟然是我之前放走的信鸽。” “啊?野猫怎么能抓到信鸽?” 夜萤听了,一时间大惑不解。 “不是抓到信鸽,是鸽信被箭射死后,掉在山里,被野猫当成吃食拣回来吃了。你看,信鸽的胸脯上还有箭伤。” 这方面,宝瓶是专家,她指给夜萤看,夜萤才算是看明白了。 祥公子看到信鸽,眼神不为人察觉地闪烁了一下,心内暗骂了下手下人笨蛋。 把信鸽射死后,竟然不懂得拣回来…… “莫非,咱们寄给端大哥和傅大夫的信,都是这样没的?这就奇了怪了,柳村有什么人在针对咱们吗?” 夜萤百思不得其解。 “是啊,夜姑娘这样的好人,怎么可能会有人针对你呢?” 祥公子也做困惑状。 “萤姐,我方才让下人们去附近的山上找了,说不定,他们能找出个端倪来。” 宝瓶叹了口气道,也觉得这柳村里,似乎有一团她看不清的迷雾。 本来平静而富足的柳村,因为这几件事,蒙上了一层阴影。 “主人,我们找到了,在山上差不多的方位,找到了数只信鸽的遗体。” 这时,几名下人举着刚熄灭的火把,匆匆进来道。 “真找到了?” 宝瓶和夜萤俩人不由地对视一眼,都傻了。 看来,柳村里,还真有人特意针对她们暗中搞破坏,这个人是谁呢? 以他的手段来说,绝不是一般的人。 因为她们放信鸽是不定时的,除非有人专门盯着她们,才能及时拦截下信鸽。 真是细思极恐啊! 这个要针对她们的人,一定是处心积虑…… 第一千零五十五章意外来客 祥公子眼神一闪,一丝被揭破某种设计的恼怒一闪而过,但是再一思忖,他脸上又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情。 呃,夜萤这个女人,运气的确逆天了。 就这样死在山里的鸽子,还能被她手下在乌漆麻黑的夜里找到,不得不说,有了这样的气运,想要做什么不能成事? 难怪夜萤在柳村一路顺风顺水。 祥公子一向自觉,自已似乎与生俱来就差了点气运,比如他刚生下来不久,就遭遇了国破家亡,从小不能在父亲身边长大,以至于与父亲的父子情份始终是差了不止一点…… 成年后好不容易在关注人士的寻觅下回到京城,但是那个本应该由他来继续的大位,已经由别人在他不在的时候坐去了…… 祥公子在埋怨老天的时候,也情不自禁,做了许多可怕的事情,养成了他现在狠戾的性格。 当他发现夜萤的气运灼灼时,不禁觉得,如果自已能融合了夜萤的气运,那岂不是心想事成?就不会象现在一般束手束脚了。 就在这时,客厅中,下人们向夜萤和宝瓶展示了那些找到的信鸽遗体。 这些信鸽有的已经腐朽不堪,之所以能认出来是自家的信鸽,当然是鸽腿上绑着的装信的竹筒。 夜萤也不嫌脏,一一解开竹筒,从里面抽出折成细长条的信来,果然,都是她们俩亲笔写的。 这些信鸽共有十来只,腐败程度不一,最新鲜的一只是今天宝瓶刚放飞的那只。 夜萤一一察看信件后,忽然微“咦”了一声,宝瓶情知有异,上前问道: “萤姐,怎么了?” “宝瓶,你看,这封是来信。” 夜萤展示给宝瓶,果然,里面的字迹是端翌的。 因为写的内容不宜向外人示之,所以夜萤只是让宝瓶看了下字体,宝瓶大骇,道: “端大哥这封信是什么时候写来的?看来,柳村的确暗中有人针对咱们行事。 我现在甚至怀疑,夜大郎之死,是不是也是同一伙人做的。” 祥公子在边上听了,神情掠过一丝不自在。 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两个女人如此聪颖,几件事联系在一起,就让她们把事情的真相推导得差不多。 而自已的手下也是够笨的,把信鸽射死就当完事,竟然没有想到,要把信鸽身上的信截取了。 祥公子在心里,已经把手下骂了个狗血淋头,准备回去好好处理他们。 其实,也难怪他那些手下轻敌。 这些人只以为是配合主子风花雪月的风流韵事,哪里知道其中这些曲折呢?如果他们知道这件事还牵涉到靖王爷,自是不会大意。 “嗯,真是累心,想了头就大,夜大郎之事,自有官府办案,咱们还是不要胡乱猜测吧。” 夜萤脸上露出疲惫之色。 几名下人把那些信鸽遗体收走处理掉,祥公子见状,便起身和夜萤告辞,还劝慰了她几句。 待祥公子走后,夜萤一扫脸上的疲色,对宝瓶道: “方才有外人在,不方便多说。你看,端大哥这信是上个月写的,虽然没写什么,但也报了平安,如果我能收到这封信,至少就不会觉得他冷落我是不是? 想来,咱们的信也被拦截了不少,端大哥那边,也不知道多着急呢,想来,这就是有人要从中造成的效果了。” “挑拨离间,让你们俩互相不信任?” 宝瓶很聪明,一点就透。 “没错。我想对方的目的就是如此。所以,从这个目的出发去思考,如果我和端大哥之间有了矛盾和不信任,谁能从中获得好处?” 夜萤说完,和宝瓶对视了一眼。 宝瓶努力想了好一会儿,看到夜萤眼里异样的神彩,忽然摇了摇头道: “我想不出来。真是个谜团。对了,是不是有人看中了咱们家的生意?” “应该不是,如果光看中咱们的生意,这和我还有端大哥一团和气又有什么关联呢?” 两个人前后思忖着,左右觉得这个暗中破坏的人不可思议,至于这个人是谁,却是不得而知了。 “我困了,不想了,宝瓶,咱们睡吧。” 夜萤打了个呵欠,将手捂在嘴前。 宝瓶会意,道: “我也困了,孩子越来越大,腿老发酸,这两天脚背一早醒来还水肿了。” “估计是快生了,算算月份也差不多了。” 夜萤乐呵呵地道,因为说到孩子的事,脸上难得现出几分轻快。 “萤姐,咱们今晚同榻而眠吧,待孩子生出来,就不会有这样轻松的日子了。” 宝瓶主动道。 夜萤欣然应允。 女人间的话题转变得太快了,后面尽是无聊的生孩子的私事,屋外挂在檐上的黑衣人,听得打起了呵欠,待宝瓶屋里的灯熄了后,就闪身离开了。 次日。 夜萤起床用过早餐后,看着窗外的杏花春雨,觉得偷得浮生半日闲也不错,便不打算出门,而是在屋里习字练画,累了就品茗看书。 她现在是很忙没错,分身乏术,但是再忙,赚再多的钱,也是为了自已享受生活,而不是让生活绑架了自已匆匆前行。 于是,夜萤很任性地停下一切工作,如自已所愿,在茶室的大桌子上,铺开宣纸,练起字来。 想了想,看着窗外斜风细雨、雨打芭蕉的美景,夜萤便练了一首应景的诗: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夜萤一挥而就,就在她仔细琢磨着运笔的意境时,施管家激动地进来通禀: “主人,来了一位意外的客人,他说,你肯定很想见到他。” 呃,这世上还有夜萤最想见到的人吗? 难道是端翌? 夜萤心头涌起一阵酸麻辣烫,一时间,心情百感交集,十分复杂,如果真的是端翌,她该怎么和他相处?第一句话说什么? “让他进来吧!” 夜萤压抑着内心的兴奋和种种不安翻涌的情绪,对施管家道。 看着施管家匆匆走出去的身影,夜萤不禁笑自已,这是怎么了?也太傻了吧?想知道是谁,直接问施管家就得了,还要经受这几分钟的折磨?大家记得关注江陌南新书《重生玩转八零年代》军婚现代文……一如既往地快更…… 第一千零五十六章漂洋过海来看你 随着一阵脚步声响起,夜萤赶紧出门相迎。 衣袂先在拐角出现,接着人现身了。 夜萤看到他,不禁吃惊地张大了嘴,嘴巴简直能塞得下一个鸡蛋。 因为,出现在她面前的这个削瘦而又精神的中年男子,看起来脸容很熟悉,他是…… 夜萤竟然要略一思忖,然后才大喊出声: “王老爷!” “哈哈,是我,夜姑娘,我王伯兮平安归来!” 瘦下来的王伯兮王老爷高兴地朗声大笑,皮肤黝黑,人却显得比以往大腹便便时年轻了好几岁,以至于夜萤一时认不出他来也不奇怪。 “太好了,王老爷,快,来尝尝我们柳村上好的春茶。” 夜萤激动得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赶紧把王老爷让了进来。 “唔,不错啊,阿萤,我不在的时候,你把柳村弄得这么精致漂亮,缩小了看,就是一个精致的盆景,我方才进来时,简直下巴快掉下来了,万万没有想到,整个大夏朝最美的地方就是这里了。” 王伯兮夸赞道。 “呵呵,你是漂洋过海,见过大世面的人了,如此赞美,我着实不敢当啊!” 话音落地,夜萤才猛地想到,飘洋过海,其实现在这个朝代,大洋的另一面,是比大夏更蛮荒的所在。 “哈哈,一言难尽,在海上历经生死,有一次还断粮了十天,要不是靠着水手抓海里的鱼补充饮食,再加上第五天时,天上突然下了一阵大雨,我们都饿死了,也不可能回来见你了。” 王伯兮说着,脸上的神情却是一派自豪。 那是有经历的人才会有的满足,显然,海上的这轮冒险,极大地改变了王伯兮平庸的生活,给了他极大的刺激,让他精神上得到了充分的满足。 “王老爷,那红薯和玉米可曾带回来?” 夜萤关切地问道。 “带回来了,呵呵,不带回来,我怎么敢来见你?”王伯兮乐呵呵地道,手一挥,“把红薯和玉米抬上来。” 几名身强力壮的下人,挑着箩筐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箩筐上还带着泥巴,放在地上,把一尘不染的地板都弄脏了,但是夜萤毫不在意,她发出惊喜的欢呼,冲上前去,拨开箩筐上面盖的防止水份流失的草帘,后世熟悉的地瓜赫然出现在她面前。 夜萤脑海里,第一个浮现的是大冬天时,搁在油桶上面的烤地瓜的画面…… 嗯,没错,她是有点馋了。 烤地瓜的喷香和眼前的王财主历经千难万险才带回来的红薯画面交叠在一起…… “是它没错吧?” 看到夜萤脸上的表情,王伯兮有点紧张地问。 “当然,就是它,没错,这一筐地瓜、呃,红薯,你这筐就留给我吧?” 夜萤看着那筐地瓜,有的已经爆出绿芽来,但是因为没有栽到土里,显得蔫蔫的,这个季节正好万物生长,地瓜种下去,成活率很高。 “夜姑娘,这一筐据说产量也极高,我在当地,看他们从地下挖出来,一根藤下面都是一长串的。” 王伯兮又掀开另一筐上面的草帘,展示给夜萤看。 夜萤一见,大惊,原来,这一筐里的,竟然是马铃薯。 马铃薯和红薯一样,都是高产作物,对土壤质量要求不高,更为重要的是,马铃薯根部还有固氮作用,种了马铃薯后的土地,还能提升土壤的肥力,可以改变土壤的土质。 看到夜萤脸上的惊喜神情,王伯兮愈发得意,他出海冒险,九死一生,为的就是享受带回这些成果后,大家对他的景仰和敬服。 “这是马铃薯,和红薯一样,都是高产作物,还能改变土壤的肥力,王老爷,这下你的贡献可大了,大夏朝的农业史上,肯定会留下你的赫赫大名。” 夜萤衷心地道。 这两种作物,《齐民要术》里亦没有记载,如果作者泉下有知,怕是也会爬出来,提笔在书里写下它们的名字。 “夜姑娘,惊喜还有呢!” 王伯兮掀起另一个箩筐,里面露出来的作物,的确让夜萤眼睛一亮,她乐道: “花生,又名长寿果,王老爷,你带回的这种植物,油脂含量高,能解决我大夏子民的食用油问题。” “真的?哈哈,反正我到了那里,看到什么东西觉得好的,统统搜刮回来。” 王伯兮听到夜萤如此一说,眼睛亦是一亮。 “我大夏朝的子民,有了更多的肉吃,有了充足的食用油,还有红薯和马铃薯,一定能够强健身体素质,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人种。” 夜萤最后总结道。 王伯兮一想到这千秋功业竟然是自已创造的,顿时全身舒泰,象吃了人参果,全身毛孔都通透出来。 夜萤让人把这些种子全部放到库房里,小心锁好,库房也要做好检查,切勿让老鼠和蟑螂什么的跑进去,坏了种子。 这些都安排定了,夜萤才招待王财主坐定,泡上了一杯今年的极品春茶。 王伯兮茶还没入口,就闻到了悠悠的茶香,顿时脸上一震,道: “阿萤,竟然有如此好茶?光是闻到这如兰的香气,我就情不自禁象打通了全身的经络一般,舒适爽利无比。” 王财主坐下喝茶,于是絮絮和夜萤说起他在海路上的冒险经历,当然,夜萤并没有太大的震惊,毕竟,哥仑布什么的航海历险记她也看得滚瓜烂熟了。 当然,为了配合王伯兮的“炫耀”,夜萤脸上自是要做出震撼至极的表情,崩得她脸都酸了。 茶过三巡,王伯兮也讲累了,夜萤也大体了解了大洋对面此时的情况,和她料想中的差不多,大洋对面,此时仍处于半蛮荒的状态,土著们都是光着上身裹着一块布,作物在富饶的土地上自由地肆意生长,并不需要太多照料。 王财去,用吃食、瓷器和他们交换作物,一块精美的瓷碟就能换几百斤的地瓜…… 当然,王财主最振奋的是,在那里,他发现了储量丰富的金矿,当地人只是把金子作为装饰的饰品,还没有当成货币来使用,因此,他用一块瓷器能换回和瓷器一样大的金子…… 第一千零五十七章富可敌国的契约 “你的意思是,要让那里开发金矿?” 夜萤吃惊地问。 “是,除了金矿,还有银矿,现在那边的人交换商品,都是以物易物,我带上两船瓷器,就能带回许多对大夏有价值的商品。 至于黄金和白银,只要那边的矿做起来,咱们就富可敌国了。 不过,这都是秘密,我希望这个秘密只止于你我之间。” 王伯兮竟然打的是和夜萤合伙的主意。 按道理,那边的矿产只有王伯兮去过,知道地点,他也有这个财力开发,若是他独自一个人前去开发,就是他一个人的财富,何必与夜萤分享呢? 见夜萤面露疑惑,王伯兮这个老于成精的生意人,怎么会不知道夜萤心里所想?他朗声笑道: “阿萤,我能去到美洲大陆,多亏你提供的路线和技术便利,不说别的,就说我那大船的舱底改造吧,真是多亏了你的建议,这一次出去,真地遇上了台风,大船船底在进港避风时,撞到了暗礁,但是所幸舱室是分隔的,只有那个撞到暗礁的舱室进水。 当时我们以为肯定死定了,虽然港口就在眼前,但是撞到了暗礁,船进了水,台风刮得人都站不住脚,根本没有船敢出港来救我们。 没想到,船依然稳稳的,没有倾覆,于是大家才想起舱室改建的事,那时候,简直是捡了一条命啊,大家欢声雷动,七手八脚的,就把船驶进海港里了。 你都不知道,海港里的人都看疯了,他们以为我那条船铁定要沉了,没想到,我们撞了暗礁,却和没事人一样,驶进了港口里。 所以,阿萤,你想想你对我们此次远航贡献有多大?我王伯兮虽然是个生意人,却是个知恩图报之人。 再说了,那么多钱,我一个人花有什么意思?” 王伯兮这么一说,夜萤也觉得,自已似乎受之无愧啊! 呃,好吧,对于一个将拥月金银矿的人,似乎做生意赚钱,只是为了打发消磨时间了。 夜萤突然体会到了至高财富的寂寞,难怪王伯兮年纪一把,仍然要冒险出洋。 或许有一天,等这边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定了,她也会随着王伯兮飘洋过海,探寻神奇的美洲大陆。 “王老爷,这金银矿我也不能多要,让你有心了,我就拿个一成吧!” 夜萤也贪心。 “四成。我之所以多拿一成,是因为海路上的风险巨大,我要拿出一成来,分给在那里帮着咱们开矿的兄弟。” 王伯兮没有隐瞒矿山的股权分配方案,夜萤却之不恭,最后只能收下。 而且,王伯兮还出具了一份协议,证明夜萤和他拥有矿山股权的协议。 夜萤郑重签下大名,王伯兮也签了自已的名字,然后才把一式两份的协议书拿了一份,交给夜萤保管。 夜萤拿着这份协议书,不由地百感交集,陡然发现自已一跃将成为夏朝的女富婆,还真是让她心潮澎湃起伏,说不激动是假的。 面对泼天的财富,没有一个人能心如止水。 王伯兮捞了夜萤十斤的极品好茶,心满意足地回去了,临走还说,会让王小姐过来这里住几天,因为他给王小姐订了门亲事,年底王小姐就要出嫁了。 出嫁前,他想让女儿随心所欲地生活一段。 没想到,王小姐一口提出来,要到夜萤这里住一段。 夜萤也没有想到王小姐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自是一口答应。 她将把归燕堂附属的新建宅院收拾一栋出来,让王小姐暂居,毕竟,她现在也是走亲的人了,让王小姐和她住,在名义上也不太方便。 王小姐在她落难时,摆出了拒绝的姿态,让宝瓶很不爽,但是毕竟事情已成过去,听说王财主在海上冒险顺利回乡,宝瓶也很振奋,还特意去参观了王财主带回来的稀罕植物。 “萤姐,这就是你说的能亩产万斤的红薯,其貌不扬,不知道滋味如何。” 夜萤听了宝瓶的说法,不由地想起烤地瓜的香甜,可惜啊,这些现在都是珍贵的种子,要吃到烤地瓜,只能再有四、五个月了。 夜萤忍着垂涎欲滴的感觉,笑道: “滋味肯定是一级棒,烤红薯又香又甜,再有几个月,等这些红薯长出更多的红薯,咱们就可以尝到烤经薯的滋味了。我得让夜鸣赶紧着人去开垦土地,这些可都是珍贵的种子。” 宝瓶觉得这怕是仙家的东西,要不然,怎么可能会产量大,又滋味好呢? 哎,如果当初有这等好东西,村里也不会饿死那么多人了。 萤姐真是,行善积德的菩萨啊!引回红薯,也不知道能救回多少人的性命。 别看柳村现在富得流油,村民们都能天天吃上肉,但是柳村之外,多少村庄还过着冬天絮稻草充当棉花保暖的日子。 夜鸣很快就被叫来,听说了这些种子的神奇后,夜鸣亦是激动不已,赶紧就安排人手,在离归燕堂不远之处,找了一块平整的土地,翻整下好肥,次日就把红薯、马铃薯、花生都种上了。 当然,村民们第一次目睹了三种作物的种植,红薯和马铃薯竟然是切成块,种在土里的。而花生则是剥成一颗一颗撒在土里。 村民们知道这些作物竟然能亩产万斤,已经被震住了,下手往种子上盖土时,手都是发抖的,生怕把种子压坏了似的。 所有的种子都种上后,村里派了村民日夜值守,生怕被老鼠和其它小动物祸害了。 农民对农作物的虔诚是与生俱来的,看到村民们这么小心翼翼,夜萤便不用操更多心了。 次日。王小姐在傍晚时到了柳村。 除了带来一马车的行李,王小姐还带了一颗闲适的心。 宝瓶因为之前求王小姐不应的事,心里有点疙瘩。 夜萤倒没什么,毕竟她在最落魄是,王小姐曾经给了她真挚的友情,帮她介绍客户,开起了花容月貌,算起来,王家父女都是她来到这里后最大的贵人。 所以王小姐到后,夜萤便一如既往地热情…… 第一千零五十八章真心相待的朋友 宝瓶的神色,王小姐似乎并没有看在眼里,只是对夜萤一如既往的热情,她反倒有些受宠若惊。 “柳逸,你一来,天就晴了,咱们今晚上做烧烤吃吧,不冷不热的天气正好,再热下去的话,也不合适了。” 夜萤拉着王小姐的手道。 “好,说起来,一直馋你说的烧烤很久了,到现在也没有吃上。” 王小姐想起上回夜萤说烧烤的事时,还是前年的冬天,那天的情形还历历在目,夜萤做了许多拿手菜,大家吃得很尽兴。 然而没想到,一转眼两年的时间就过去了,而大家也有了不同的际遇,当日一同桌上吃饭的人,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看到眼前笑语嫣嫣的夜萤,再看看她愈发成熟精致的妆容,王小姐庆幸的是,夜萤身上那股让人亲和的气息没有变。 “我备了好多调料,烧烤什么的除了原材料很重要,调料也很重要。” 夜萤说完,就让下人去准备开了。 现在归燕堂人手充足,就连晚晴也有了自已驱使的两个丫环,平素她只要贴身照顾好夜萤就可以了。 夜萤亲自带王小姐带新的宅院里,王小姐进屋后,立即被新宅院与众不同的风格所吸引了。 入户处的草坪中,分两边放着造型别致的葫芦塔,可以放置灯火,照明的同时,保证灯火不被风吹熄。因此即便是在夜里,这里依然保留着光明。 宅院里的影壁上,爬着花藤,下方是一缸莲花,此时新荷未绽,只有碧绿的叶子仰天绽放着春意,几尾游鱼在鱼缸里朴楞地游着,夜里看不清什么样子,借着灯光只看到它们红色的脊背一闪而过。 这些都是通常宅院的景致,除了那设计精巧的灯塔,也不算太稀奇,稀奇的是,到了屋里,王小姐才发现,偌大的屋内,不光有浴室,有水自动流出来可以洗浴,还有卫生间。 净手什么的非常方便,而且如夜萤说得,来也匆匆,去也冲冲,极为卫生。 王小姐从来没有见过自动冲水的马桶,待夜萤离开时,不由地一个人玩了好几次…… 入夜,夜萤带着王小姐来到后操场上,这里早就有一张长桌子一字排开,上面摆放着很多腌了调料的肉块、菜蔬,桌上还有一些装满酱汁的瓶瓶罐罐。 夜萤把那些调料打开,王小姐便跟着她学,用毛刷将调料刷到串好的肉块上,再放到炭盒上,不时翻动着,半个时辰不到,就能闻到扑鼻的肉香了。 香味吸引了一些不速之客,夜鸣和祥公子先后而至,看到一桌的肉食,男人们自是食指大动,毫不客气地动起手来。 王小姐是第一次看到祥公子,她倒是露出几分讶异,万万没有想到,在柳村里还藏着这么一位气质风度佳俱上乘的男子。 看来,父亲说的没错,柳村真是藏龙卧虎之地啊! 王小姐感概之余,听夜鸣和夜萤说起要在村里举办品茶大赛的事。 夜里正致力于做好茶叶,手下也引来了不少徒弟学制茶,但是要提高制茶水平,首先还得会喝茶,这样才不会闹出明明制出好茶,却贱卖茶叶的笑话。 因此,夜萤去年就想在村里办品茶大赛了,但是出了许多事情,就耽搁了。 今年万事如意,学制茶的人更多了,不把品茶的事好好抓一抓,夜萤怕夜里正教出来的,只会是一群平庸的制茶师。 三言两语间,夜萤和夜鸣就商量定了十日后在村里祠堂举办品茶大赛的事情,一等奖获得者可得十两银子奖励,二等奖五两银子奖励,三等奖一两银子奖励。 比赛重在交流,奖励银子算是对大家的一种刺激和激励。 对于这种比赛方式,王小姐闻所未所,再加上此时夜萤令晚晴端上来上好的新茶请大家品评,一消烤肉的油腻,王小姐对这项赛事兴趣更浓了,打定主意,不住到赛事结束就不回去。 待祥公子和夜鸣走后,王小姐表达自已要多留几天的想法。夜萤自然不会反对。 当然,夜萤也问起了王小姐未婚夫婿的事情。 王小姐羞红了脸,最终被夜萤逼供出来,说她的未婚夫婿实是从小认识的商户之子,姓蔡,人长得温文尔雅,相貌不俗。 而且在订亲前,父亲也征求过她的意见,还安排了二人相见。 王小姐在见了未婚夫几面后,确定未婚夫还是和小时候一般善良,对她也是一往情深,这才点了头。 “看来,王老爷还是很尊重你的意见。如此甚好。” 见王柳逸脸上露出向往的表情,夜萤就放心了。 她还担心王柳逸订婚后来这里,是为了解郁来散心的。现在看来,她多虑了。 “不过,要成亲心里总是有莫名地恐惧,这几天我在家里都睡不好。正好我爹来你这,我就和他说想进来你这住几天。” 说起来,王小姐也是可怜,她是三清镇上独一份的大小姐,遇到这样的事情,又不好对别人说,生怕会传出不好的话去,比如传来传说,说她对这门亲事不满意等等。 事实上,她虽然满意,但是仍有担心…… 然而一到夜萤家里,王柳逸就有莫名的安心,此时,看到她说出心中的隐虑,夜萤脸上神色如常,她更是絮絮说开,把所有内心郁积的担忧都说给夜萤听。 夜萤耐心地听着,完了,莞尔一笑道: “你这样的担心并不奇怪,也不特殊,其实应该许多女子都有,只不过,她们没有机会倾诉罢了。 这种症状,叫婚前恐惧症。 只是代表你对新生事物的担忧罢了,这是人的正常反应,并不是表示你和蔡公子就合不来了,或者这桩亲事就不好了……” 夜萤一通心理学上的解析,把王小姐的心结解开了,她脸上的神色顿时明朗起来。 再听夜萤对她身家的评判,告诉她只要女子有了傍身的银钱,便能自立自主,婆家也不敢看轻,再说,以王老爷的强势,也不可能让婆家欺负王小姐。 这些道理王小姐都懂,但是听夜萤这么一说,外人说的和自已想到效果到底不一样,她心内一块最大的石头放了下去,脸上也露出了轻松愉快的笑容。 看着夜萤真诚地为自已解析烦恼,王小姐又想起了前事,犹豫了许久,王小姐终于憋不住了,对夜萤道: “有一件事,我须得告诉你,否则,我会憋出病来的,也觉得对不住你这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本文将进入完结节奏,喜欢江陌南的朋友可以继续关注我的新书《重生玩玩八零年代》,年代军婚文,将一如继往地保持江陌南的风格,在书旗上用江陌南的ID或者搜书名可得。记得加入书架,方便批阅哈。 第一千零五十九章天大的秘密 “哦?什么事?” 看着王小姐吞吞吐吐的样子,其实夜萤心里似乎有点猜到了。 “嗯,就是上次你入狱的事,当时接到这个消息,我自然是第一反应便是去找我爹,想让他给你帮忙,把你保释出来。 说实话,我爹要是出面,除非是犯下必死之罪,保住性命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没想到,我急匆匆地去找我爹之时,才到前厅,就发现我爹在接待客人。 因为你的事情太紧急,我怕我爹接了客人又不知道跑哪去,便在屏风后面等着。 谁想,那个客人说的,正是你的事。” “啊?我的事?还有人专门为了我的事去找过你爹?” 夜萤大吃一惊,不过,总算是有点明白了,为什么当时自已出事后,王财主和王柳逸都托辞拒绝帮忙,原来有人在背后捣鬼。 “是,我在屏风后面,清楚地听到对方说,如果夜姑娘家有什么人来找我们帮忙,我们一定不能帮忙,因为这件事,他们自有安排。不过他让我爹放心,说一定不会让夜姑娘有性命之忧。 我爹听到对方那么说,只好应承了下来。否则,你想我爹怎么可能不理会你出事?把你扔下不管?” 把一直藏在心里的秘密说出来,王柳逸此时也不管不顾了,反正都说了,心内亦是感觉无比轻松。 “嗯,这就说得通了。其实我也一直觉得个中必有隐情。”夜萤展颜一笑,虽然这是她意料中的,但是真的得到证实,也说明她在这个时代交的第一个朋友没有错,“那个说服王老爷的人是谁?” “是……”王柳逸咬了一下下唇,终究把那个人的名字说了出来,“是傅大夫!” “什么?又是他?” 夜萤简直是被巨雷打中了,傅大夫是不是中邪了?明明是他们这方的人,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充当猪队友? 不光往端翌床上塞女人,之前还给她神补刀? “是,我也很吃惊,万万没有想到是他。因为之前也知道,他和你们在疫区同历生死,按理说,感情应该牢不可破才是。不过,后来事情的发展,也证明了他的说法。 他说会保你无事。果然,牢里不久就传出你逃狱的消息。 其实,我爹也准备了应对之策,一旦你真的有什么危险,他还是一定会把你捞出大狱的。” 王柳逸补充道。 “这个傅新,着实可恶,我怀疑他这样的运营是脑子里有坑,坑里全是水!” 夜萤气愤地道。 “他的为人和行事简直是两个风格,我也问过我爹,但是我爹只说我是深闺女子,不要管这些大人的事。” 王小姐扁了扁嘴,委屈又不好意思地道,没能为夜萤探听更多的消息。 “嗯,傅大夫不光这条,他做了些事情,亦是匪夷所思,若不是他和我们在疫区同生共死过,我已经判定他是敌非友了。 现在来说,傅大夫也不能轻易判定是敌是友。这件事,你也不要操心了,只要美美地做好准备,等着出嫁就行了,我会搞定的。” 夜萤俨然一副姐姐的派头,看她这么霸气的样子,王小姐就放心了。 王小姐成亲的日子,选在今年的十月,南方最好的季节,天气不冷不热,一般不可能会下雨,看来,王老爷对自已这个最疼爱的女儿,不论做什么,都是做了最好的考虑。 夜萤帮她制定了一个百日美肤计划,内从吃食,外从美容保养做起,确保王小姐到出嫁时,能做一个最美的新娘。 一聊到女子兴趣的共同话题上来,王小姐便来劲了,之前的阴郁一扫而光…… 半个月后,王财主再度来到柳村。 看到容光焕发、一扫颓丧之色的女儿,王财主不禁眉开眼笑,他就知道,夜萤是解忧良药,来夜萤这里疗养,女儿必能收到奇效,果然,事情不出所料。 当然,让王财主和夜萤更开心的是,夜萤种下的首批红薯、马铃薯、花生,都发出了新芽。 春天本来就是万物生长的季节,今年老天也配合,雨水恰好,种的又是柳村最肥的地,这些作物本来就是不挑地的,此时自是用新绽的芽叶给大家一个最好的回报。 看完了红薯和马铃薯地,再到柳河边上的沙壤地里看完花生的发芽情况,王财主赞道: “我就知道阿萤一定最懂这些作物的习性,我在家里种的那几块地,到现在都没有发芽。” 原来,王财主在自家宅院后边的山地上,也种了这些作物,但是至今没有发芽出来,他着急难耐,这才借着接女儿之机,跑到柳村来看情况。 “这些作物,别看都不挑土壤的肥力,但是种的地还是有区别的,红薯和马铃薯不挑地块,肥瘦皆可,但是花生一定要种砂壤土,否则,反而不美。” 夜萤一一解析,王财主点头,表示有所领会。 听到王财主种了一亩多的地,夜萤不禁一阵心疼,不会王财主把种子都种坏了吧? 二话不说,夜萤便随着王财主到三清镇上,察看他种的作物生长情况。 一到王财主的地头上,夜萤便看到,王财主伺弄这些地同样十分精心,亦有仆役在值守着,生怕会被鼠蚁弄坏了种子。 不过,整片地上,爆出新芽的却不多。 夜萤疑惑地翻开一块地,挖出种子一看,发现那红薯已经发黑发霉烂掉了。 “王老爷,你是不是水浇得太多了?一天浇几遍?” 夜萤心疼地道。 这些种子不远万里来到大夏,还没有建功立业就毁了…… “是啊,我让人一天浇两遍水,生怕它们渴了……” 王老爷这才发现,自已是好心办坏事。 “这本来就是粗贱的植物,实是取来太不容易,所以咱们太过小心翼翼了,反而把它们种死了。这也怪我,没有事先和你说清楚。” 夜萤叹了口气道。 她又挖开几个坑穴,发现毛病都一样,这些种子都因为水份太多,被沤死了。 王老爷看了这情形,懊悔得直跳脚。 “嗯,似乎还有补救方法。” 这时,夜萤道。 第一千零六十章海外新构想 “哦?还有补救的方法吗?快说,快说。” 王财主心疼得直跳脚,一听夜萤说还有补救的办法,顿时精神一振。 “这些红薯虽然有一部份霉烂了,但是你切得很大块,并不是全部都霉烂了,我建议把霉烂的部份切掉,把剩下的部份重新种植,因为完好的红薯块里,芽胚应该还没有死掉。” 夜萤建议道。她也是心疼这些远渡重洋来的红薯被不懂种植的王财主种死了,早知道如此,她就应该建议由她来育种。 “嗯,我看可以。” 王财主一听有救,立即组织人手,按夜萤的建议把所有红薯种翻起来,切掉霉烂部份,重新入土种植。 当然,这一次种植的土壤严格依着夜芝的要求,浇水时保持土壤微湿就好,再也不敢把土浇得透透的了。 把红薯重新种好,一行人才揣着一颗痛心,往王财主的宅子里走去。 夜萤之前卖给王财主的绿植,经过近两年的精心养护,如今都已经郁郁葱葱,长势喜人。 夜萤看着这些绿植,一时间百感交集,没想到短短两年不到,自已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开始一文不名的穷家小户的女子,到现在即将成为富可敌国的大富姐。 自已的人生,如果是从追求财富的角度,算是完美了,但是一想到自已的情感生活,夜萤不禁一阵唏嘘。 端翌啊端翌,你到底瞒着我什么? 傅大夫为什么如此鬼鬼祟祟,做一些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傅大夫到底是忠还是奸? 在王财主家留过饭后,夜萤便示意王财主有事要和他密谈。 王小姐知趣地离开,王财主带夜萤来到他们惯常谈话的内室,喝了几口茶后,夜萤便问起王财主海外的见闻。 王财主自是知无不言,表示,最近又有两艘船出海往南美洲去了,这两艘船上带上了三百名工匠,是往南美洲挖掘矿藏的。 当然,王财主财募这些工匠,是许以普通工匠二十倍的重金,这些工匠,若是此行顺行,在那里劳作十年,便能赚下一笔对普通人家来说,一辈子生活无忧的钱。 因此,王财主的招募还是挺顺利的,招到手的三百多名工匠都是熟练的手艺人。 夜萤眉毛微微一挑,王财主办事的效率还是蛮高的,回到家也没有闲着,竟然已经做出了这等大事。 看来,南美洲那片如今还在沉寂的大地,怕是马上就要热闹起来,而且,三百多名年富力强的匠人前去,怕是很快就会改变当地土著的血统了。 都是血气方刚的匠人,又能赚到大笔的工钱,这些男人没有家里的女人在身边,可以想象,他们下手的目标,只能是当地的土著女子。 或许,有些人就此在那里安营扎寨,不愿回来了。 一想到未来,南美洲大陆的历史将被自已指引的航向而改变,夜萤也是一阵悠然的向往,她道: “南美洲虽好,但是毕竟离咱们大夏太远,而且海上航行的时间也太长,万一有什么需要,也不能接应。王老爷,我觉得有必要在一个适宜的范围内,开垦一片新土地……” 王财主听了心内一动,道: “我在此行沿途的海域中,还真发现了许多荒无人烟的岛群,当然,岛上倒是生机勃勃,绿意盎然,只不过没有人居住罢了,食用水什么的,倒也是有的。” 这样的岛群再合适不过。 夜萤道: “你估摸着这个岛群能住得下多少人?” “七八万人总有,再往前一百海里,还有一个岛群,同样也能住得下七八万人。不过,这两个岛群都不在现有的航海图上,是我们在起台风时,无意中被吹到那里,后来颇费了周折,才又找到正确的航向。其间,我们也曾上岛补充淡水,那地方,虽然没有人住,但是岛上能吃的果树还真不少。” 王财主一脸怀念的样子。 “你还能找得到那两岛群吗?”夜萤急切地问道,越听越觉得这两个岛群符合她的条件。 “可以,没有问题,我们已经在自已绘制的航海图上进行了标注,不过,这份最新的航海图目前只有我有。” 王财主得意洋洋的道,在夜萤面前也不隐瞒。 “如此甚好。” 夜萤点点头,向王财主叙说了自已进一步的详细构思和想法。 王财主听完,也不由地频频点头,赞道: “阿萤你想得周全,现在虽然咱们还名声不显,但是随着以后南美洲富饶的物产被大家慢慢发现,咱们很容易因为第一批开发者的身份,变成众矢这的,有个退路总是好的。” 见王财主赞成自已的想法,夜萤道: “那我们各拿出金银矿一成的利润,共同来做这项事业。” “好。” 王财主点点头,于是这个话题便由此展开,夜萤畅谈了种植、规划、商业往来等构想,王财主进一步对她的构想加以完善。 不知不觉,两个人谈话间,已经决定了一件重要的大事,又将影响几万人、甚至几十万人的命运。 一直到敲定最后的细节,夜萤和王财主的谈话才告一个段落。 两个人再次达成默契,也就各自散去。 夜萤在王财主这边实现了一个新的构想,心情好了许多,回到柳村,宝瓶竟然一直候在归燕堂等她。 “傅大夫那边回信了?” 夜萤心下一动,赶紧上前问道。目前对她和宝瓶来说,最迫切的事情,莫不过是等傅大夫回信,看看他买夜菜儿是怎么回事了。到底是不是真的塞给了端翌,如果是,又为了什么。 其中一头信鸽虽然被射杀了,但是宝瓶说她一共放飞了两只,另一只在山上并没有寻到尸体,看样子,应该是成功地逃脱被射杀的命运,去完成送信的使命了。 但是,回信还是一直没有等到。夜萤见宝瓶这么激动,还以为是傅大夫来信了,所以才问了一句,宝瓶却回道: “不是,是来了个奇怪的客人。” “奇怪的客人?带我去看看,找我的吗?” “不是。” 宝瓶摇摇头,一时间好似百感交集,说不出话来。 夜萤见状,也就不再问她,跟着她往里走去,反正一到客厅,就知道让宝瓶激动不已的客人是谁了。 第一千零六十一章万物生长 夜萤还没有进到客厅,就听到一阵“鸟语”传出来,是金月还有另一名男子正在用蛮语对话。 夜萤踏进客厅,那男子正背对着她坐,高大魁梧,从后面看就象一座结实的小山一般。 听到夜萤进来的脚步声,男子起身,看到夜萤展颜一笑,用不太熟练的大夏语道: “夜姑娘,打扰您了,咱们又见面了。” 说完,对方还把右手放在胸前,微一颔首,行了一个北疆特有的见面礼。 “木尔德汗国王,你终于来了?” 夜萤看到对方,在吃了一惊后,脸上也露出笑容。 她和木尔德汗已经是数次见面的“老朋友”了,不过木尔德汗的身份非同一般,是额吉尔部落的国王,之前在府城,木尔德汗说会很快来大夏找金月,但是因为战事开打,拖延了很长时间,现在终于来了。 看来,木尔德汗还算是个言而有信的君子。 “呵呵,夜姑娘,别再叫我国王了,我已经传位给雪莲了,现在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平民,以后希望夜姑娘能够收留我。” 木尔德汗谦虚地道。 “请坐,什么收留不收留的,来的都是朋友,只要你在这里呆得惯,想要住多久都可以。” 夜萤不会想到,自已当初阴差阳错救了金月的一个举动,会引发后面这么多事情,而且竟然让柳村成为额吉尔部落国王的退隐之所。 日后,金月所在的部落里,也有亲人往来此地与北疆之间,他们中也有人羡慕这里的山水人文,选择了长久居住,在这里建起了北疆特色的建筑,成为大夏与北疆友谊交流的一个展示平台。 这些,都是现在的夜萤不会想到的。 这时候,她只想成全木尔德汗与金月的爱情。 毕竟,这对恋人几十年苦恋,终于可以修成正果,金月对她还有救命之恩,她也不可能把木尔德汗拒之门外。 一听夜萤允诺他住下,木尔德汗和金月脸上都露出喜悦的神情。 谁说的,爱情和咳嗽一样,是掩盖不住的。 金月一个人住在这里的时候,虽然提起木尔德汗有诸多抱怨,也装着从来不想他的样子,但是一旦木尔德汗真的放下一切,赶来和她会合,金月脸上的喜悦是掩饰不住的。 北疆人生性坦率大方,没有大夏这么多礼教的约束,因此两座老房子着火后,更是爱得轰轰烈烈。 从此之后,柳村的人经常能看到一个长得象熊一般的汉子,身边挽着一个妩媚多姿、一脸甜笑的女子,两个人拖着手,在村里村外的林荫道上散步,不时甜蜜低语,似乎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 木尔德汗贵为额吉尔部落的国王,虽然被打了一仗,还从国王宝座上退位了,但是他随身携带的财富,也足以让他和金月舒服地生活一辈子了。 更何况,金月亦有强大的娘家支持,在木尔德汗要离开北疆前,他还特意去拜访了金月的父母,表达了照顾金月下半生的愿望。 金月的父母自然得到安慰,便把以前就打算给金月置办嫁妆的所有金银财宝,一并让木尔德汗带上。 穷家富路的道理,古今皆同。 所以,木尔德汗和金月,如今完全过上了富家翁的退休生活,让夜萤艳羡不已。 而之前金月“霸占”的那套宅院,正好成为金月和木尔德汗的爱巢,两个人又买了丫环仆役,过上了人间仙境一般的生活。 每次看到木尔德汗熊一样壮实的身躯挽着婀娜生姿的金月,夜萤便不由地感概,虽然命运捉弄了他们几十年,但是最终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当然,夜萤也从木尔德汗口里得知了北疆的最新战况,当得知大夏朝的军队,竟然覆没了额吉尔部落,整个大夏朝的军队已经把北疆基本啃食下来。 不过,木尔德汗言谈间并未透露那个神秘的男子:端翌的身份。 以他的洞察力,早就看出来,夜萤并不知道端翌的真正身份,当然,这又是另一段恩怨情仇,需要当事人自已去揭开。 而且,事后傅太医亦有对他进行提示,让他不要把端翌的身份透露出去。 所以,木尔德汗只是捡了一些可以说的北疆战况,但已经让大家听得惊心动魄了。 半个月后。 夜萤种在自家场院边的红薯等三种作物,都破土而出,长出了手臂长的藤蔓,绿油油的一片,看上去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夜萤自是欣喜不已,原本怀疑这些作物是不是能在大夏生长的村民们天天都象看稀罕宝贝一样,来参观这些作物。 夜萤顺带着把这些作物的生长习性,种植方法,一一传授给了村民。 听说待这些作物收成后,会优先分一部份给经过挑选的种植能手种植,大家都卯足了劲,纷纷向夜萤和夜鸣申请,要成为第一批的试种者。 夜萤也到三清镇上,察看了王财主种的红薯,还好,经过一番折腾,王财主的那些红薯经处理后,也长出了绿芽,得到了挽救。 作物的生长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有一样动物却种够了年份,从地里生长出来了。 初夏蝉鸣。 宝瓶的肚子愈发胀大,已经沉沉下坠,预产期临近,为了好生养,虽然行动不便,但是宝瓶仍然坚持每天走走动动。 到这个时候,夜萤反而限制了她的饮食,不让她吃太好,每天吃得清淡许多。 这让田喜娘大为不解,道: “宝瓶可是双身,怎么你让她天天吃得这么清淡?肉也往日要减量了。” “娘,现在宝瓶肚子里的孩子发育成熟了,就等瓜熟蒂落了,如果再吃得太好,孩子就会长太大,不好生。” “哎,反正都是你的道理。” 田喜娘最怕的就是被人说对几个儿女不好,见夜萤限制宝瓶的饮食,便嘀嘀咕咕的,还偷偷地给宝瓶加餐。 不过,宝瓶却毅然拒绝了,说萤姐说了,她这是头胎,不能让孩子吃得太大,到时候不好生。 田喜娘这才死了心,不再瞎折腾。 南方的天气,暮春往初夏是最难熬的,湿气重,早晚冷热温差大,身体较弱的老人孩子很容易就中了招。 此时,柳村最忙碌的人就是魏大夫了,时常见他背着医药箱奔走于各家各户……愚蠢的作者君,呵呵,新书的名字应该是《重生玩转八零年代》,年代军婚文,在书旗或者C里搜索江陌南或者书名就可找到,请大家一如既往地关注哟。 第一千零六十二章谁说女子不如男 “魏大夫,又忙开了呀?” 夜萤从红薯地里回来,迎面就撞见魏大夫。 “哎,是啊,最近这种坏天气,早晚寒凉,白天大热,老人小孩不及时增减衣物,就很容易受寒发烧。” 魏大夫背着医药箱,抹了把头上的汗,对夜萤道。 “唔,辛苦你了,柳村多亏有你这个大夫,不然以前村民病了,都要到三清镇上去治,可麻烦了。有些人嫌麻烦,就拖着,一拖拖成大病。” 夜萤深有感概地道。 现在这个年代,没有抗生素,没有点滴技术,医学不发达,全凭魏大夫这样的医生经验判断,所以生病,不管是感冒还是腹泻拉肚子,都不能小觑,一不小心,就会出人命。 “呵呵,这也亏得公中重视,搞了什么医疗合作社,最近镇上还有刚出师的大夫找我打探情况,想要过来这里做大夫呢!” 魏大夫顺便提起了这件事。 医疗合作社的发起本来就是为了吸引人才而立的,医疗合作社的制度是夜萤仿后世的全民医保制,柳村的村民人人办一张医疗卡,每年一个人交一分银子,然后就可以免费看病。而对于村里的贫困户,则由公中缴纳。 魏大夫除了固定的月薪,还能从看病中收取提成。当然,不是医药费的提成,而是按人头结算。 这样算下来,魏大夫一年的收入不菲,但是村里只有他一个大夫,他也着实忙不过来。 夜萤设想最好的结果就是能建立一支妇产科兼具的医疗队伍。 现在看来,高收入的效应开始显现了。 “魏大夫,可以让他们过来试试,双向选择嘛,如果能留得住自然好。” 有充足的大夫也是村民的福祉。 如果上一次发生疫情时,有大夫及时发现隔离,就不会发生那么惨烈的事情。 村里实行合作医疗制度,村民有个头疼脑热就会立即来找大夫,一旦发现不对劲,就可以先行隔离。 因为吃过大亏,所以夜萤对疫情十分敏感,建立了一整套的应急机制,还让魏大夫演练过。 一旦发现疫情,魏大夫就会立即启动应急机制,主动把村民隔离,然后再由村治安队对村民房子进行消毒,把与有病村民接触过人群也进行隔离观察…… 由于柳村是发生过疫情的村庄,所以村民们对这样的演练都十分能接受,还纷纷进行了配合。 魏大夫又抹了把额上的汗,对夜萤道: “这些大夫虽然没什么经验,但贵在好学,既然夜姑娘不反对,我就把他们统统招进来了,能留得住几个算几个。 之前夜姑娘你说过,想要建个妇产科的队伍,我左右考虑了一下,最好是从本村学堂中的女子挑选,挑一些胆大心细学业好的姑娘,这样在本村也能留得住。” “唔,这个思路好。” 夜萤点点头,表示赞许。 现在柳村的姑娘基本不外嫁了,因为村里引进这么多外来人口,姑娘们挑选如意郎君的范围大大增加,短时间内倒也不必担心会有近亲结婚的现象出现。 柳村条件好,姑娘们不爱外嫁,小伙子会倒不介意外娶,一时间也成了柳村有意思的现象。 所以魏大夫说的,从柳村本村的女子中挑选人才来培养妇产科的大夫,夜萤还是很赞成的。 若是以往,还会怕培养出息了,姑娘一旦嫁到外村,就白培养了,但是现在,基本上姑娘们都会留下来不说,做一名妇产科大夫,被人尊敬,赚得也多。 一想到由此又将出现一批职业女性,夜萤也十分开心,笑道: “魏大夫,你若是培养出一名妇产科大夫,我个人奖励你十两银子,培养多少,奖励多少! 这些妇产科大夫在跟你学习实习期间,每年我也拨十两银子的生活费给她们。鼓励她们要学有所成。” 魏大夫一听,又让夜萤慷慨解囊了,乐道: “如此甚好,有你这样的大力奖掖,我想柳村的姑娘们都会争先恐后想来我这做实习大夫的。” “这件事我马上和族老会商量,今天就拿出一个方案来。” 夜萤说完,辞别魏大夫,便匆匆走向夜鸣家。 夜萤是个立说立行的人,一旦有了决定,就马上要出结果,果然,族老会自是一致通过了夜萤的这个提议。 村里的学堂开办两年有余,原来的吴秀才已经科举高中离开,夜萤又外聘了两名秀才来教书。 学了两年,一般聪颖的孩子也都能正常认字看书了,本来女孩子上学认字,有的家长就嘀咕怕是没什么用,反正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培养得再好,也不是自家的。 结果,选拔妇产科医生的消息一传出来,整个柳村都轰动了,没想到女子也能做大夫,一听说还要识字的,那些原本一直拦着不让女儿上学的家长,不禁一阵懊恼。 夜萤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家长带着女儿来报名参加选拔,原本只想选三人培养一下,谁知道一下子来了十几个,不过这十几个都是在学堂上了两年学的,都懂得识文断字了。 夜萤和魏大夫犯了难,最后,只好采用考试淘汰法,笔试先是淘汰了一半人,然后再用实践法,带这些姑娘接触人体,吓退了一半人,最后,只剩下四位大胆的姑娘留下来,成为大夏朝第一支职业妇产科大夫预备军。 不过,夜萤受此启发,也萌生了建立职业的女教师队伍、女画家等实用型想法。 这些女性职业都是柳村现在急需的,因此,很容易就招募到了投身其中的女子。 经过培训,一年后,女大夫、女教师、女画家都陆续在柳村上岗,成为柳村独有的一道风景。 在柳村,谁说女子不如男,也成了村民的口头禅。 就在夜萤用忙碌的工作来缓解内心的焦躁和郁闷时,夜家又出大事了。 这一天傍晚,吴小霞象往常一样给夜从容洗澡,换上干净的棉布夏衣,突然发觉夜从容身上似乎温度有点高。 吴小霞一惊,赶紧唤夜萤来。 夜萤虽然不是大夫,但却是夜家的主心骨,一有事,吴小霞第一想到的不是夜斯文,而是夜萤。 第一千零六十三章救命的药材 “唔,没错,是发烧了。” 夜萤一听夜从容生病了,心内亦是一紧,赶紧冲过来察看。 夜从容被吴小霞养得白白胖胖的,已经长牙了,一笑,露出两颗小白牙,特别可爱。 因为长牙,吴小霞已经给他断奶了,没想到,才断奶不到一个月,就发烧了。 夜萤赶来时,夜从容的皮肤已经很烫了,一摸就可以确定无疑发烧了。 这边闹出来的动静,立即引起了整个归燕堂的关注,田喜娘和夜斯文也是立即赶来,大家围着夜从容,都是焦心不已。 “赶紧去请魏大夫吧,魏大夫到之前,咱们先给夜从容物理降温。” 夜萤吩咐下人去请魏大夫,自已则动手扒掉夜从容的外衣,露出他光滑的婴儿皮肤来。 “阿萤,你这是做什么?不是要捂汗吗?发烧得捂啊,应该用小被子盖起来,捂出汗来烧就退了。” 田喜娘第一次因为育儿和夜萤发生了争执。 “娘,孩子发烧是需要降温的,如果用捂,婴儿的散热系统发育还不完全,会捂出毛病的。” 夜萤霸道地道,然后吩咐晚晴拧了温水的毛巾,亲自动手,给夜从容全身上下擦拭了一遍。 她虽然从来没有生养过孩子,但是感谢后世发达的网络资读,让她就算偶尔瞥几眼新闻,也能了解一些相关的信息。 比如,网上就有产妇做月子捂死的,也有婴儿发烧,家长穿厚衣服,把孩子闷死的。 因此,孩子发高热的第一要务,就是脱衣散热,用物理方法降温,这是紧急处置法。 见夜萤坚持,大家虽然担心,但慑于她的“淫威”,也没有人敢再说一个“不”字。 就边反对最激烈的田喜娘,看见夜萤擦了夜从容后,他的体温似乎真的有降下来,小脸也不再红得可怕,她也就不敢再说话了。 孩子金贵,她用的都是老经验,当然之前也听说有小孩发烧高热不治的,田喜娘此时不由暗想,那些所谓高热不治的,是不是因为捂汗引起的? 就在这时,魏大夫被下人请来了。 魏大夫一探查,惊道: “是幼儿急疹,不过,孩子的体温现在还行,这种幼儿急疹一般七八个月时好发,没有特效的药物,不过,我可以开一些清热降火的药物让他常饮。你们小心看顾,一般七天内就会自行恢复。” 魏大夫这么说,可是大家还是揪着心,竟然要七天才能恢复,田喜娘不由讨好地道: “魏大夫,能不能再开点好用的药,缩短病发时间啊?七天,孩子都要这么烧着吗?那可会烧坏的啊?” “有是有,不过现在缺一味药材,因为这段时间是感冒高热的多发期,这味药材如今都卖断了,但是缺了它,药方就没有大效用了。” 魏大夫的话,让大家的心都提起来了,夜萤问道: “魏大夫,是什么药材呢?如果三清镇没有,我就托人到府城去买。” 虽然府城来回最快也要五六天,但是万一夜从容病情有变呢?夜萤还是愿意去把药材购全了,以免到时候弄个措手不及。 “嗯,说起来也不是金贵的药材,只是这味药材的用量大,几乎每个感冒发热的方子都要用到它,结果就脱销了。而且它的产量受限,全国各地这时候都普遍缺药,一时半会也调用不来。” 魏大夫叹了口气道。 “到底是什么药材?哪里能买得到?多贵我都去买来!” 夜斯文一听,更加担心了。 夜从容是他的第一个儿子,现在看到他,每天都笑着喊“八八、八八”的,夜斯文笃定夜从容明白他是他的爹,更加疼他了。 现在看到儿子病成这样,不知道多心焦,第一次体会到了为人父母的不容易。 “是蝉蜕。它能起到抗惊厥、镇静的功效,孩子发热,最怕就是高热惊厥。它味甘性寒气清,能凉散风热,同时透发而有清热作用,更是治疗幼儿急疹的必用药材。” 魏大夫此言一出,夜萤脑子里似乎有什么灵光一闪,但是一时间想不出是什么来。 “蝉蜕,阿萤,咱们不是种了许多蝉蛋吗?在浅河滩那里,你以前不是说,种了那些蝉蛋,会收获许多蝉蜕吗?” 夜斯文突然惊喜地唤道。 “对呀,咱们两年前种下的,现在差不多是到了收获季节了。” 夜萤这才明白,方才自已脑中灵光一现是怎么回事。 卖蝉蜕也是她发的第一桶金之一啊,当时志气满满地想靠卖蝉蜕赚钱,只是要产生蝉蜕,至少需要两年的周期,其间她做了其它的买卖,早就把自已当初种蝉卵的事情忘记了。 没想到,竟然应到了这件事上。 原来,自已所做的一切,冥冥中似乎都有天意。 “啊?你们自已能弄到蝉蜕?那就太好了,孩子有了这味关键的药材,我可保他无事。” 魏大夫自信地道。 “事不宜迟,咱们赶紧去找蝉蜕,多带些人手。” 夜萤说着就行动开来。 夜斯文自然和夜萤一起行动,再加上三个下人,大家伙提着灯笼,就往村尾走去。 过去村民的浅河滩淹死过不少孩子,大家晚上都怕到那里去,但是人多阳气就盛,又担心着夜从容的病情,所以一时间夜萤和夜斯文也忘记了害怕和忌讳。 这边厢,夜萤刚才,魏大夫一脸疑惑地问道: “按道理,孩子此时应该高热烦躁不安,我看夜从容似乎还好?体温也没有那么高。” “魏大夫,我家阿萤方才把从容的衣服都扒了,用温水给他擦身,说什么物理降温。我本来想捂汗的,结果她硬是不肯。” 田喜娘赶紧道。 “哦?原来如此,用温水擦身才是正确的,象这种疹症,需要疏风解表,如果捂汗,反而会把孩子捂坏的,容易引起惊厥,一旦引发一次惊厥,以后发烧时就容易再次诱发惊厥,久而久之,还会形成癫痫之症。” 魏大夫的话,顿时把田喜娘和吴小霞唬住了。 她们万万没有想到,捂汗的危害这么大,田喜娘不由拍着胸口道: “吓死我了,还好阿萤懂的事情多,没有听我的,不然把从容捂坏了怎么办?” 夜萤正提着灯笼,深一脚,浅一脚地和夜斯文走在浅河滩上,自然听不到田喜娘夸她的话。 几个人借着灯笼些微的光,终于走到了之前夜萤和夜斯文埋柳枝条的杨树林里。 “萤妹,咱们埋下后都没来看顾过,会不会那些蝉蛋都坏了,根本没有蝉蜕产生?” 夜斯文后悔了,早知道蝉蜕这么紧俏,自已的儿子也用得上,当时就该用心来经营这里。 “哥,放心吧,蝉也是生命力很顽强的家伙,咱们选的这片地,正好适宜它们的生长,一定会有蝉蜕的。” 夜萤劝慰道。 其实她的心里也没底。 她又不是种蝉蜕的专业户,只不过被种蝉蜕的专业户指导过相关技术罢了。 “到了,就是这里。” 夜斯文指着杨树林道。 此时夜晚的凉风吹来,杨树枝在黑暗中狂舞,看上去诡异可怕,要不是多带了几个下人,夜萤和夜斯文还真是心里怕怕,不敢钻到黑暗的林子里去。 但是一想到夜从容的病情,两个人就硬着头皮,提着灯笼往黑暗里钻去。 “萤妹,没找到,这四周空空的,什么都没有。” 夜斯文依稀记得地点,进到杨树林后,就到处找起来。 夜萤提着灯笼四下一照,果然,到处都是空落落的,没有一片蝉蜕,看来,她的种殖失败,技术没有学到家。 现在她已经不需要收集蝉蜕来卖钱了,可是这一次,这片蝉蜕是夜从容病情稳定的最大希望,如果没有蝉蜕,万一夜从容的病情恶化了怎么办? 一想到那个软软白白的小奶娃,每次看到她,一头扎进她的怀里,往她身上蹭着,挤着,还对她发出“呵呵”的婴儿笑声,再想想他方才病得身子都不能动弹的样子…… 夜萤不敢想象了…… 第一千零六十四章破土而出 “萤妹,如果这里找不到蚕蜕,是不是就真的买不到了?夜从容会不会有危险?” 夜斯文声音里带着哭腔,想到自已白白胖胖的儿子,方才烧得神智迷糊的样子,现在又找不到药,心里不由地一阵焦急。 “哥,别担心,从容会没事的。幼儿急疹嘛,一般会自愈的,你不是听魏大夫说七天就会好吗?” 夜萤也是心情很焦急,但是听到夜斯文都快哭出来的声音,她只能强自镇定,安慰夜斯文。 “萤妹,你说,我当时怎么就那么浑啊,没有听你的话,没有好好的埋枝条,就随便往地上一戳,甚至有的还踩了好几脚,恼怒你叫我干活。 你说,是不是我自已害了从容啊?” 夜斯文简直要痛哭流涕了,他那样子,完全是一副心理崩溃的模样。 夜萤发现,哥哥的心理太脆弱了,上回吴小霞生孩了,要不是她和娘亲在边上安慰,哥哥没准就在墙上撞晕自已了。 万万没有想到,婚前吃喝赌做了许多坏事的夜斯文,结了婚竟然变了一个样,完全让人想象不到。 任何一个柳村的人,都想不到夜斯文会变成一个如此疼惜老婆孩子的人吧? 夜萤被夜斯文哭得一阵好笑,只好劝道: “不过是一个头疼脑热嘛,小孩子从小养到大,都要生好多病的,象这样的发烧,都实属正常,及时对症治疗,吃药就好了。” “我知道要吃药,可是现在没有药吃啊!” 夜斯文哭丧着脸道。 “啊!主人,好可怕啊,这是什么啊,从地下钻出了好多虫!” 就在这时,一名下人突然惨叫一声,提着灯笼往夜萤这边跑过来。 “啊?主人,我这里也有好多虫,突然从地下冒出来了。吓死人了!” 另一个下人也冲了过来,几个人站在夜萤身边瑟瑟发抖,一群大男人,俨然把夜萤当成了主心骨、护身符。 夜萤被几个大男人一嚷嚷,俨然成了“护草”使者,哭笑不得,问道: “到底什么虫啊?把你们吓成这样。” 一时间,夜萤脑子里冒出来的,是劳拉在《古墓丽影》里出现的那一群可怕的虫子。不光外形恐怖,还会钻进人的皮肤里,吃人的血肉。 她脚下不由地也有些发麻,提着灯笼四下里察看。 “哟,这里也有好多虫,看,正从地下钻出来呢!” 一名胆子大一些的下人,指着夜萤脚下道。 夜萤强作镇定,拿着灯笼一照,不由地转惊为喜,笑道: “夜斯文,你的命真好,看,这些蝉从地下钻出来,要蜕皮了!” 原来,这些一直蜇伏在地下的蝉在灯光的诱惑下,纷纷钻出来,朝着灯光聚集而来。 难怪那些手里提着灯笼的下人都纷纷举报说脚下有虫。 “蝉蜕?我们有蝉蜕了?” 夜斯文喜出望外。 “是,不过还要再等一会,你别心急。” 夜萤示意下人们把手上的灯笼都留在树林里,挂在低矮的灌木丛上,然后退出林子,静静等候了半个时辰左右,再进到林子,就看到地上、灌木丛的树梢上,都残留着蝉蜕皮后的空壳。 夜斯文大喜过望,急忙嚷道: “快,你们手脚快点,小少爷等着急用呢!” 下人们七手八脚,立即收集起蝉蜕来。 很快,大家就把蝉蜕收集了半篮子,夜萤笑道: “够了,还有多的咱们明天再来收集吧,赶紧回去熬药去。” “好。赶紧回去。” 夜斯文看着篮子里的蝉蜕数量也大约够了,便迫不及待地就往回赶。 一行人回到归燕堂,田喜娘和吴小霞正急得团团转,原来,夜从容的体温在降下去一阵后,又烧上来了。 虽然她们一直帮他用温水擦拭着身体,但也只能保证让他舒服一会儿,体温仍然居高不下。 魏大夫所有的药都抓好了,就缺一味蝉蜕,因此,大家都眼巴巴地等着夜萤和夜斯文。 看到夜萤和夜斯文回来,吴小霞赶紧问道: “怎么样?找到蝉蜕没有?” “找到了,为夫亲自出马,岂能找不到?” 夜斯文一拍胸脯,颇有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 夜萤看到夜斯文在吴小霞面前徒然高大起来的形象,不由地差点笑出来。但是看看床上躺着的烧得象熟透皮皮虾的夜从容,她又笑不出来了。 “嗯,再加上蝉蜕,这味药就完整了,赶紧去熬半个时辰,前一刻钟用大火煮沸,后一刻钟用小火慢炖。” 魏大夫称了足够量的蝉蜕放进药材里,然后便让下人拿去熬药。 看着篮子里还剩好多蝉蜕,魏大夫笑道: “现在蝉蜕紧俏,若是这些蝉蜕拿去药店里卖,能卖得不少钱呐!” “哎,别说了,魏大夫,当初我和妹妹就是卖蝉蜕赚了笔钱,自此开始发家的……” 夜斯文又吹开了。 夜萤不忍卒听,去厨房里看下人熬药,然后亲自把熬好的药放在碗里,反复倒腾得半凉,再拿去喂夜从容。 按理说,喝中药需要热着喝下去才好,可是夜从容太小,药要是太烫,他肯定不喝,只能弄得半凉。 还好,夜从容虽然只是个小婴儿,但是吃药还是很配合的,夜萤在药里加了些绵白糖,甜甜的,夜从容皱着眉头,一口一口都喝下去了,博得了一家人一致的赞扬。 小屁孩烧得快,退得也快,药喝完一个时辰后,夜从容身上出了一身的汗,体温也慢慢降了下来,这下大家才放了心。 吴小霞赶紧把夜从容湿透的小衣换了下来,夜从容不一会儿就开始喊饿了。大家都看向魏大夫,不知道现在能不能给夜从容吃东西。 “发烧是很消耗体力的,可以给他吃些清粥,配点小青菜,不要吃油腻的,不要吃太饱。” 田喜娘一听夜从容能吃东西,顿时眉眼阴霾一扫而光,欢天喜地地让冬青去熬粥了。 魏大夫说完,又检查了一下夜从容的身体,然后扒下他的小裤头,露出小屁股,对大家道: “你们看,疹子发出来了,的确是幼儿急疹,喝了我这对症的药,发疹的过程会更快一些,不过,还有可能反复发烧,你们注意看顾就好。不会有大事了。” 第一千零六十五章收获 大家一看夜从容的小屁屁和后腰上,果然都是一片一片红色的疹子。 “哟,魏大夫,这些疹子要紧吗?要用药粉抹吗?” 吴小霞心疼地问道。 “不用,待疹子出透,它就自然消失了,一点痕迹也不留,只是这几天小心看好孩子,皮肤会有点痒,别让他抓破皮了。” 魏大夫见夜从容的情绪稳定了,便起身告辞,还吩咐说如果有什么变化,随时叫他都没事。 明天早上他也会再过来复诊。 这可是柳村第一孙啊,他不认真对待行吗? 见魏大夫一脸没事的样子,夜萤便放下心来,到这时候,她才觉得自已累了,身上是采蝉蜕的粘腻和汗水,便到屋里泡了个澡,回来再看夜从容,已经舒服地睡着了。 夜萤这才放心地回屋睡觉。 七天过去了,夜从容其间有反复烧了两次,不过喝了药都退烧了,一身疹子也发出来了,没到第七天,夜从容已经又恢复了以往的活泼和调皮。 一家人尽皆放了心,田喜娘还笑说,多亏了姑姑之前异想天开,竟然去种什么蝉蜕,这才救了夜从容一命。 夜斯文听了,自是不服,觉得种蝉蜕这事,自已也有大功劳,若不是他提供地点,还陪妹妹去种,夜萤哪里敢去那闹鬼的地方种蝉蜕? 不过,一提到闹鬼二字,夜斯文就被田喜娘狠狠瞪了一眼,一般在家都不喜欢提这个,夜斯文偏偏还要犯忌讳。 被田喜娘一瞪,夜斯文也自知说漏了嘴,毕竟,现在生病的可是他宝贝儿子,于是夜斯文吐了吐舌头,自已嘀咕了句百无禁忌,赶紧就要去抱夜从容。 自然,又被吴小霞打手了,因为夜从容现在睡得正舒服…… 浅河滩边的蝉蜕,夜萤已经让人尽数收集起来,除了留下一部份自已备用之外,其余的都送给了魏大夫,让他拿去治病救人。 由于知道了蝉蜕的妙用,还知道蝉蜕是经常断货的药材,夜萤索性又让人去三清渠边折了许多有蝉卵的柳枝,继续埋到浅河滩边的杨树林里,以备以后不时之需。 魏大夫这才第一次知道,原来他一直惯用的药材蝉蜕,除了野生采摘收集的,竟然还可以“种”的。 魏大夫还让夜萤多种一些,说这是许多常见病如风热感冒、咳嗽等的必备药材。 一时间,浅河滩边那块原来如禁区一般无人可靠近的地,竟然成为了“种”蝉蜕的宝地。 傅大夫的回信始终迟迟未到,夜萤和宝瓶怀疑要嘛是她们的信没有寄出去,要嘛是他的回信又被人拦截了。 夜萤虽然多方留意,但是始终找不出拦截信件的幕后黑手。 这件事象一块沉重的大石头一样,压在夜萤和宝瓶心上,沉甸甸的。 但是不管怎么样,宝瓶的预产期越来越近,到了八月最热的一天,宝瓶突然发动了。 魏大夫培训的女妇产科大夫派上了用场,虽然还只是实习期,但是给稳婆打下手,她们倒是显得有模有样的。 宝瓶多年习武的功底也给她顺利生产打下了条件,在疼了不到十二个时辰后,宝瓶终于生下了一个七斤重的大胖小子。 傅大夫终究没能赶在宝瓶生产前回来。而且,这一段时间,傅大夫和端翌似乎约好了似的,两个人都毫无音信。 宝瓶抱着自已的儿子,看着眉眼间依稀有傅新模样的壮小子,不由得喜极而泣。 从今以后,她也有自已的骨血了,如若傅新真的做了不仁不义之事,她就带着儿子和他和离,反正,自已已经有足够的资产在柳村立足,也不怕一个人养不大儿子。 夜萤并不知道宝瓶这种想法,看她眼泪婆娑的,便笑着劝慰她道: “宝瓶,都当妈的人了,还哭,儿子会笑话你的。我听说,女人在做月子的时候一定不能哭,哭了会伤眼睛。” 宝瓶这才收住了眼泪,珍重抱着儿子,反复打量起来。 在夜萤看来,刚出生的孩子长得都一模一样,皱巴巴的红皮肤,象没毛的小猴子,反正当娘的都觉得挺稀罕的。 还好,归燕堂已经连续有三个孩子生出来,所以大家都变得很有经验,宝瓶这孩子一出世,就受到了比夜从容更加熟稔的对待,洗澡、穿衣服什么的,大家伺候得十分周到。 月子里,宝瓶也吃饱喝足,吃的是夜萤搭配的科学营养餐,奶水充足,把傅宝宝喂得白白胖胖的。 因为傅大夫还没有回来,没有人给孩子起名字,宝瓶便叫他宝宝,大家也就跟着叫开了。 估计,傅宝宝这个名字,在归燕堂的人这里,是要叫一辈子了。 夜萤每念及此,就不由地想替傅宝宝求心理阴影面积有多大…… 从南美洲运来的红薯等作物扎根之后,茁壮生长,夜萤最近偷拔了几个,发现下面的果实都已经接近成熟,或许是地比较肥沃的缘故,夜萤觉得,不用到秋天,也可以提前收成了。 为了庆祝收成,夜萤决定搞一个庆祝仪式。 这一天,王老爷等人也来了,夜萤在村民面前,宣布红薯等这些高产作物,是由王老爷冒着生命危险,从万里之外的大洋对面带来的,村民们都用敬服的眼神看着王伯兮。 王伯兮可谓生平第一次,感觉到了某种异样的满足,他飘飘欲仙地谦辞道: “这是我王伯兮应该做的。” 自然,挖红薯的第一锄,是由王伯兮亲自进行。 还好,在海上飘泊了一段时间,王伯兮不光瘦了,还重新找回了体力,几锄下去,就挖出了一个硕大的红薯。 他挖出来的红薯,足有十几斤重,比西瓜还大,让夜萤想起后世新闻里经常报道的什么“巨无霸”红薯。 呃,这就是外来物种的霸道和威力吧,原本不起眼的地瓜,竟然能长出西瓜的范? 夜萤捧起这个红薯向众人展示了一番,获得大家啧啧称奇。 村里精挑了二十户村民,这些村民,当天都可以分到红薯种,一人有一亩地的种量,红薯种等是无偿提供的,不过,种出红薯后,这些人家同样要分给别人自已种出的一半红薯做种…… 第一千零六十六章善恶两重天 村民们早就听说了红薯、马铃薯和花生的神奇之处,此时听到夜萤的条件这么简单,众人自然满口答应。 因为大家知道,现在虽然家家户户比过去富裕了,但是对于以食为天的普通老百姓来说,粮食还是根本。 但是现在的粮食产量太低,农作物都是靠天吃饭,平时风调雨顺还好,家家户户也能有足够的粮食勉强吃得饱。 不过一旦遇到饥荒之年,手里有钱也买不到粮食。 在场的三、四十岁的村民,哪个没有经历过饥荒的苦楚?他们能侥幸活到现在,说起来,也是物竞天择、自然淘汰的结果。 哪家没有饿死过一两个孩子?能活下来成长的都是幸运儿。 所以一听说这些作物竟然能亩产万斤,而且不挑土地的肥瘦,大家都激动不已,至少有了这些作物,他们就不用怕饥荒之年没有粮食吃了。 一想到从此不会再有家人饿死的惨景出现,村民们无不争相感谢王伯兮,许多人纷纷称,王伯兮冒着性命危险,不远万里,为大家找到重要的粮食作物,善莫大焉,从今天起,就要在家里给王老爷立长生牌位,日日烧香上供。 百姓的景仰和口碑正是王伯兮冒险的追求之一,夜萤看王财主脸上的表情,简直了…… 甘之如饴! 看来,人和人之间真的不一样,夜萤追求的是隐瞒穿越者的身份,把功劳推到王伯兮头上,自已安全的隐身于他的光环之下。 而王伯兮在享有声名的同时,也不忘把既得利益分给夜萤一部份。 可见,人的生意要做长久,人品还是十分重要的。 三清镇有三十多万人口,为何唯独出了一个特别会赚钱还能结交官员的王伯兮? 和他的人品绝对有关系。 几经合作,再加上王小姐此前和夜萤说明她落难时为何不帮忙的真相,夜萤对王财主的信任又再度升级了。 挖完了红薯挖马铃薯,挖完马铃薯挖花生,这些作物的成熟季节都差不多,马铃薯更是大妙,可以一年种三季,而花生可以种两季,现在收获的种子,重新整畦后,待九月又可以重新种植。 当然,这些作物由于村民精心照料,又都种在适宜的土壤里,因此产量颇丰,超出了夜萤的预期。 第一批收获的种子,夜萤只让人各称了十斤出来,在祠堂门口,用煤炉灶大锅煮了,熟了之后,切成小块,分给每个村民品尝。 自然,并不是人人都能吃到,但是吃到的村民,无不交口称赞,他们万万没有想到,除了大米等粮食作物外,这世上还有这样味道甘美的粮食作物。 接下来,夜萤便着人把红薯和马铃薯分给事先选定的二十户人家,他偿也是伺弄第一批红薯等作物的人家,所以让他们种这些新作物,简直是驾轻就熟。 至于花生种子,则还得等到花生晒干了,再一一分发下去,倒也不急,因为花生要等到九月才播种。 这一次的种子分给二十户人家,一户足够种一亩地,再有一次收获,那种子的数量更加惊人,不吃掉的话足够全村人都种上一亩地了。 这些数量还不包括王财主那里种的几十亩地。 夜萤仿佛看到,再两三年,整个大夏国都种满了这些作物的场景。 到时候,高度酒的买卖也不是做梦了,因为红薯同样可以酿酒,而且产量巨大,不必担心没有原材料。 夜萤的商业版图上,未来又多了一样珍贵而利润极高的商品:酒! 看着一脸踌躇满志的夜萤,隐在人群中的祥公子脸上露出了钦慕的神情。 如果说一开始这个女人吸引他的关注,是因为端翌的缘故,现在,他几乎已经把夜萤是端翌的女人这件事扔在了脑后,在他看来,这个女人未来必定属于他。 不过,这个进程必须加快再加快了。 按一般常理,他要征服她的心,太难太难了,之前他也用过各种方法试过,奈何夜萤总是保持着对他若即若离的态度。 要如何,才能让她变成他的女人呢? “爷,绝密急报!” 就在祥公子混在人群里,大肆用掠夺似的目光上下打扫夜萤凹凸有致的身材时,一名手下走近他,低声对他禀报。 祥公子一听,便随手下离开了人群。 “什么?北疆大捷?端翌已经打下了整个北疆,而且各大部落都递交了臣服书?” 祥公子一阵咬牙切齿。 还以为把阿不都杀了,挑起的这场混战能延续几年,没想到端翌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不光保住了疆界,还把北疆吃了个底朝天,让北疆所有的部落成为大夏的附属国。 神武将军靖王爷,这下居功至伟,如果皇上再无子嗣,端翌和夜萤要是生下一男半女,怕是皇帝的帝位也唾手可得了。 祥公子脸色一阵阴沉。 “爷,怎么办?要回京城了吗?夜姑娘这里怕是……” 手下想说没戏了,但是一想,这岂不是说主子没有能力搞定夜姑娘?赶紧吞下了后半句。 “哼,我要公开身份,去会会夜萤。” 端祥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狰狞之意。 “王爷,你在柳村隐瞒身份这么久,现在突然要曝光身份,会不会太勉强了?” 手下硬着头皮劝道。 端祥,在柳村中自称祥公子,端翌的同父异母大哥卓王,此时脸色微变,冷哼一声道: “本王自有定夺。” 手下不敢再劝。 只得低头垂手而立。 “不要象死人一样,去把那个女人带来。” 端祥俊美的脸上笼上一层寒冰。 夜萤不接受他,和他若即若离,他又不是和尚,一向不开荤的,至于那方面的需求,自然有手下给他找来女人解决。 此时听到王爷的吩咐,手下应诺一声,便到地下室里,把新近掳获的女人拉了出来。 “把头抬起来,让爷看看!” 端祥捏着那个瑟瑟发抖的女人的下巴,眼里浮出一抹痴迷。 那个女人下巴被捏得生疼,不敢不抬起头来,她这一抬头,端祥便轻喟一声,似有无限的满足,温柔地道: “阿萤,你一向这么吸引我,即便是你换了装束,我也能认出你来!” “爷饶命,我不是什么阿萤,我叫燕子。求爷放我回去,我全家老小,一定会感激不尽!” 那名女子看到端祥眼眸里浮现的寒意,吓得两腿一阵发软…… 第一千零六十七章集邮男 “阿萤,你看着我,看着我,你从来都不正眼看我,莫非,你的眼神只为端翌停留?我告诉你,端翌累成狗,只不过是为那个没有卵用的男人打天下。rr我比他威武一百倍,我是为自已打天下,你看着我,你为什么不看着我?”rr端祥直接把那个女人按到墙上,强迫她流露恐惧眼神的眼睛必须盯着他。rr“爷,饶命,我不是什么阿萤,我也不认识什么端翌。”rr这个女人被端祥的狂暴吓傻了,她终于发现,这个男人的脑子,似乎不太正常,把她当成了别的女人。rr“哼,你就是阿萤,你看,你有她的鼻子,你的她一样的眼睛,你们都是杏仁眼,大大的,圆圆的,特别有神,你怎么可能不是她?你必须是她!”rr最后一句话,端祥几乎是用吼出来的,声音之大,简直震耳欲聋。rr屋外,端祥的手下不安地动弹了一下,这里虽然是别墅,但是和邻居的房屋很近,吼得那么大声,没准会被别人听到,引起猜疑。rr但是他又不能叫王爷叫得小声一些。rr每次王爷弄那些长得和夜萤有些相像的女人时,总是特别控制不住情绪……rr这是第几个了?rr手下默默点数了下,光是他手头上找来的,就是第三个了……rr不说别人找的。rr哎……rr明天一早又要处理尸体了!rr他开始默默地想着挖坑埋尸的程序和步骤。rr“爷,你看清楚点,我真的不是你说的那个叫阿萤的女人,我叫燕子。”rr女子慢慢地劝说着,试图引导端祥恢复理智。rr“哼,你以为我是疯子吗?你以为我认错人了吗?我说你是夜萤,你就是夜萤。”rr端祥说着,一把按住她的嘴,将她推倒在床上,一边用力拉下她的裙子,一边兴奋地盯着她和夜萤几乎一模一样的眼睛……rr这是他收集的癖好。rr除了他最亲近的手下,整个大夏王朝,都以为他是谦恭有礼、不问世事的卓王爷。rr然而,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或许是端翌越来越优秀,他的风头盖过他们所有人的时候起,端祥开始变得特别关注端翌。rr端翌吃什么、喝什么、练什么武功、不喜欢女人、有喜欢的女人了……种种,都在他收集的范围内。rr因为这种收集,他竟然了解夜萤至深,并且对夜萤产生了强烈的占有欲。rr白天看着夜萤,幻想着她曼妙的身材,入夜,他则靠着这些和夜萤至少在某一部份上相似的女人来发泄他不可见人的欲望。rr如果夜萤现在知道,怕是会塞给他一个专有名词:集邮男!rr没错,后世也有一种心理变态,和端祥一样,喜欢收集某一类型的男人或者女人,人们会统称他们为集邮爱好者。rr现下,被端祥压在身下的女人,眼里流露出了绝望,因为她已经能感觉到下体的裙子被扯开,皮肤能感受到一股凉意。rr而看着她同夜萤一模一样的眼睛露出哀求之意,端祥更加兴奋了……rr她疼得死去活来,但是她越是如此,那个男人越是不肯停止折磨她。rr再加上,今天端翌大获全胜,班师回朝的消息刺激到了他的某条神经,他愈发亢奋起来,已经全然把这个女人当成了夜萤来放释他的激情……rr天蒙蒙亮之时,端祥的房门吱呀一声打开,在外面蹲守了一夜的手下,面无表情地进屋,象往常一样,把床上那个早就死透的女人抬下床,放进一个早就备好的布囊里,然后把那个布囊扛在肩上,消失在屋后的群山之中。rr走了几里的山路之后,他把肩上的布囊扔到地上,然后拿起随身带的铲子,开始掘土。rr就在他掘土的场地附近,还有几堆新土……rr他终于把一个浅坑挖好,就在他去搬扯布囊,准备扔进坑里时,那布囊突然动弹了起来。rr呃,那个女人竟然没有死?rr还真是命大。rr可惜,命大也没有用,一次死不成,还有第二次。rr他面无表情地拉开布囊的束绳,露出一张惊惶失措的小脸,看到他,竟然以为绝处逢生,开口泣怜道:rr“大哥,救我!”rr他眼神一冷,上前捂着那女人的口鼻。rr比死一次更绝望的,是死第二次。rr女人的脸,由充满希望再度陷入不甘的绝望中,直至最后不再挣扎,眼神中的神彩被无神的灰败所代替,女人被他捂断了气。rr他把布囊口束上,抬起,扔进坑里,一系列动作明快淡定,仿佛不是杀人埋尸,而是在做某项充满趣味性的事。rr几铲子下去后,新土盖在布囊上,四周只有布谷鸟看到了这一幕,它们发出了凄厉的叫声……rr把一身的闷气发散掉后,端祥神清气爽,一早就沐浴净身,又换上一套新的白绸衣衫,束上玉冠,以最完美的打扮去见夜萤。rr没错,每次见夜萤,他都力求完美地出现,夜萤似乎越来越喜欢他了,他自然要慎重从事,不能破坏了夜萤对他的好印象。rr归燕堂门外,日上三竿之后,夜萤一早就迎来了两拨客人。rr一拨客人是夜三郎,他们又拿着夜菜儿的信来求夜萤念给他们听。rr虽然夜菜儿说嫁了个好人家,但是没有见到女婿的真面目前,夜三郎还是决定谨慎从事,不让村里人知道夜菜儿的事情,因此,每次夜菜儿有信,他们只能拿给夜萤帮着念给他们听。rr夜萤百感交集地接过信,扫完一遍,脸上神色不变,对夜三郎夫妻道:rr“三叔,恭喜你们了。菜儿说她孕相已稳,再加上边关大捷,不日她将随端相公回乡省亲。”rr这一次,夜菜儿在信中更加明确了,她的相公姓端,不是端翌是谁?说不是端翌,夜萤都不相信。rr果然,还是和孕事有关。rr就因为自已没有怀孕,所以傅大夫弄了夜菜儿送到端翌床上,这下夜菜儿肚子都大了,马上她就要回乡省亲,端翌陪着她回来,以端翌的真面目回来,他俨然是一个未娶之人。rr因为柳村的人,都知道夜萤嫁的是吴大牛……rr所以,谁能说夜菜儿抢了她的男人呢?rr傅大夫好算计!rr不,应该说端翌好算计!rr如果不是端翌首肯,此计根本行不通……rr夜萤胸腹间有一团火在烧,但是却只能笑着把信念给夜三郎夫妻听…… 第一千零六十八章两封信 “这样啊?太好了。菜儿真的嫁了一个好男人,当初她想要跟人家走的时候,我还担心死了,一直拦着她。” 胡氏眼皮子浅,乡下的村妇,能想到哪里去?一听女儿要风风光光回乡省亲,顿时眉开眼笑,仿佛看到了村里人羡慕地看着自已的模样。 倒是夜三郎,最近经常和生意人打交道,增长了些阅历,知道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顿时觉得这件事似乎有些蹊跷。 不过,看到浑家胡氏那喜笑眉开的样子,他一时也没有证据说明夜菜儿哪不对劲了,只好把心事闷在心里。 夜三郎夫妻向夜萤道过谢后,便辞别离去。 夜萤犹如胸口中了一箭,颓然地坐在客厅中,默默品饮着茶水,不知道在想什么。 “萤姐,你做什么呢?在这里发呆?” 宝瓶抱着傅宝宝走到客厅里,傅宝宝或许继承了宝瓶血脉里的力大无穷,虽然还只是个月余大的小婴儿,已经咿咿呀呀,双手能牢牢抓着木制的玩具,还不时想放到嘴里去啃,显得比一般的婴儿要活泼多了。 看到傅宝宝可爱的样子,夜萤一扫愁容,上前从宝瓶手里抱过傅宝宝,狠狠亲了下他的额头。 傅宝宝被夜萤抱着,似乎也很舒服,或许从在肚子里他最经常听到的声音,除了娘亲的,就是夜萤的了,因此他对夜萤一点也不陌生,每每显得和夜萤十分亲昵。 傅宝宝闻到夜萤身上诱人的香味,便拼命往夜萤怀里扎,还把婴儿肥的小脸往夜萤胸前拼命地蹭。 “哟,你这小坏蛋,怎么对你干妈的?” 一看傅宝宝这副猴急的样子,宝瓶也不禁笑了,打了下他的小屁股,又把他从夜萤手里拎过来,抱在怀里。 有了这个力大无穷的亲妈挟持着,傅宝宝也使不了坏了,动弹不得,最后,索性两眼一闭,睡着了。 夜萤看得十分好笑,道: “真是好吃好睡,一个月大了十五斤,看样子,长大了力气和宝器有得一拼。” “是啊,我看他以后也得走习武这条路,得让他把精力消耗掉,不然皮死了。” 宝瓶看着咬着指头睡着的傅宝宝,虽然嘴上责备,但是心里当妈的母爱横溢。 夜萤把心思收起来。不能让宝瓶察觉到她的郁闷。 宝瓶才出月子,还没断奶呢,如果让她生气,会把奶水憋回去,到时候傅宝宝就可怜了,没有奶他岂不是饿得哇哇叫? “主人,咱们家的信鸽笼里,多了一只信鸽,我没数错啊,原本是四只的,这下有五只了。” 这时,晚晴匆匆进来,一脸激动地道。 作为夜萤的贴身丫环,晚晴当然晓得夜萤和宝瓶一直和傅大夫用信鸽书信往来。 这两位主子一直盼的也就是来信呢,现在多了一只信鸽,明显是有信来了,她当然赶紧跑来汇报。 但是她对鸽子也只有喂养的能力,不敢随便乱动鸽子,再加上激动,一时间也没有看清多的是哪只鸽子,有没有带着信。 夜萤一听多了信鸽,赶紧往鸽笼走去,一点数,真的多了一只。 宝瓶扫了一眼,便道: “别找了,就是那只花雨点,原本剩下的四只,都是白色的,只有新到的那只是花雨点的。” 夜萤便伸手进去鸽笼里,把花雨点的鸽子抓了出来,果然,鸽腿上绑着一个封了蜡的竹筒。 夜萤把花雨点递给晚晴,吩咐道: “好好加点料喂它,都瘦了。” 鸽子也不知道从几千里外多远的地方飞来,一路消耗得厉害,夜萤透过茸茸的羽毛,能感觉到它皮包骨,瘦得厉害。 晚晴接过鸽子,自是赶紧去喂大米和绿豆等营养食料不提。 夜萤拿着竹筒,觉得沉甸甸的,这有可能就是傅大夫对她们之前送信的回复。 叶菜儿是不是做了端翌的女人,或许这下子马上要揭开了。 宝瓶也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一时间也不敢说话,走到客厅,宝瓶把傅宝宝交给奶娘带去放床上睡觉,这才坐下来,泡了杯新茶,递给有点楞神的夜萤道: “萤姐,打开来看看吧!” 夜萤抬眸,才发现宝瓶也是一脸决绝,看来,这封信若是傅大夫的回复,宝瓶也面临着选择。 原来,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在难过。 夜萤心内一阵歉疚,她是太关注自已,以至于忽略了其实宝瓶也不好受。 “好。”夜萤忽然展颜一笑,脸露轻松地道,“宝瓶,不管信里是什么内容,你都要听从自已内心的声音,不要因为我而改变什么。” “嗯。” 宝瓶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夜萤打破封蜡,取出里面的纸条,然后徐徐展开。 纸条团得极严实,展开后约有一掌长宽,上面用极细小的蝇头小楷密密麻麻写了许多字。 夜萤看那些字的笔触,估计是用鹅毛笔削尖了写的,否则,不可能写得那么小。 而让二人意外的是,这封信竟然是端翌写来的。 端翌在信中道,他将于近期返乡,同时,他将给大家带回一个大惊喜,就是他在北疆遇到了叶菜儿。端翌说会将堂妹顺路带回来,请夜家勿挂念云云。 看完端翌的信,夜萤和夜菜儿脸上神色莫名。 夜萤再联想夜菜儿写给夜三郎夫妻的信,心内已经认定夜菜儿的确是被塞给了端翌。 端翌现在写这封信来,只不过是想预热一下,以免她看到夜菜儿时反应过大。 端翌肯定还不知道,她已经晓得傅大夫把叶菜儿送给他的事。 宝瓶也是这种想法,登时脸上的颜色也不好看了。她气愤地道: “等傅新回来,我就和他和离,让他一辈子也别想看到宝宝。” 夜萤苦笑了下。 她知道怎么劝宝瓶也没有用,这不光是傅大夫硬塞女人给端翌的问题,而是傅大夫的人品问题。 明知道夜萤是宝瓶最重要的人之一,却做了这样有悖于她们友情的事,宝瓶想和傅大夫和离,也实属人之常情。 人品不好的渣男,谁能和他过得下去? 自然,端翌也是如此,硬说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做了不可明状之事,仍然满脸无辜,夜萤也不相信。 她也打定主意…… 第一千零六十九章宫宴 “表哥,恭喜大捷。一切尽在不言中,我以茶代酒,先敬你一杯。” 大夏朝的皇宫中,阿宁款款相敬。 这是私人的宴请。 左右两边,宫女侍卫环立。 “嗯。表妹,回头我到柳村,让萤妹把平底锅给你送来,这肉,还是用平底锅煎的好吃。” 端翌毫不客气地指出道。 “啊哈,表哥,你是想萤姐了吧?不,是嫂子。” 阿宁这一笑,彻底破功了,什么贵妃的雍容温婉,顿时消失无踪。 众宫女:…… “嗯,我在外面一年多,辛苦她了。这次回去,我怕是得负荆请罪了。” 端翌想起傅太医负荆请罪的一幕,脸上不由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他要怎么把自已弄得比傅太医更惨一些呢?再惨一些呢? 达到什么样的惨状,夜萤才会原谅他一直以来的隐瞒? “表哥,嫂子宽宏大量,我觉得她不会怎么你的,放心吧!” 阿宁忍不住露出欢快的笑容,让端翌依稀想起她在柳村的日子,那时候的阿宁,是他打小以来,看到的最真实、最快乐的时候。 宫女们看到阿宁这灿烂放肆的笑容,不由地又低头不敢仰视。 默默。 不过没办法,现在皇上已经把丽贵妃当成国宝了,纵容得没有边。 若是放在过去,丽贵妃怎么可能私下单独宴请靖王爷? 虽然是表兄妹,但还担着男女有别的忌讳呢! 当然,发生了那件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宫女们面上默默,并不代表她们心里没有在想什么。 端翌喝了口酒,又嫌弃道: “阿宁,这酒好酸,度数也不高,萤妹酿的琥珀光和烧刀子酒,我都喝光了,哎,好想她酿的酒。” 还有人敢嫌皇宫的酒不好喝的。 但是一想到眼前嫌弃的人是靖王爷,众宫女又默默…… “表哥,你想嫂子了。好了,你反正吃什么也不觉得好吃,喝什么也不觉得好喝,你还是赶紧收拾行李回柳村吧!太皇太后那里,记得辞行下。” 阿宁哼了一声,端翌一笑,道: “恭敬不如从命!” 竟然真地乐呵呵地离开了。 阿宁摇了摇头,面上亦无恼怒之色,只是轻抚了下自已的小腹,然后道: “撤宴!” 一切尽在不言中。 知道表哥平安归来,看到他毫发无伤就好。 而她的人生,也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开始。 …… “翌儿,你确定就是她了?” 太皇太后自从端翌大败北疆,并将北疆收归为附属国后,不知道心情有多畅快。 端翌说什么是什么,简直了…… 不就一个女人嘛,出身?一说到这个问题,端翌霸气地道: “什么出身不出身的,我就是她的出身!” 呃,这个出身也是够高贵的! 太皇太后也无话可说了,道: “翌儿,你什么都好,我舍不得随随便便的女子指给你。若是没有你安内攘外,大夏朝不会有此百年基业之象。” 左右无人,太皇太后说了心里话。 一般的王爷,若是达到端翌这种层次,手握重兵,又得天下民心,而且皇帝一向体弱多病,会发生什么事也就不言而喻了。 陈桥兵变什么的,并不是光发生在历史上的传说。 皇室的更迭,往往代表着腥风血雨。 而这次,竟然意外地一切圆满过渡,太皇太后反正手心手背都是肉,虽然谁坐了那个大位,她一样高高在上,但是,能有一个稳定的皇室,自然对国对家有利。 她这把年纪,实在受不了骨肉亲人互相倾札残害。端翌肯退一步,他提什么要求,她都得满足他。 “阿萤是我认定的人,这辈子也只有她一个人。母后不必为儿担心,待安定下来,我会把她接来京城,你看到她,就知道她有多好了。” 得,情人眼里出西施。反正端翌就是认定了那个女人。 太皇太后老于成精,岂能不明白这个道理。 “翌儿,那我就让圣上下旨了。” 成亲这种事,自然不好由端翌自已提出来,太皇太后和皇帝说起,才是正常。 端翌点点头,他早就设想过,要给自已的女人一个天下最好的婚礼,最高的荣耀。 现在他都一一做到。 “母后,阿宁那里,也请你多加照拂,我一旦离京,没有圣上的征召,就不好再进来了。” 端翌道。 北疆大捷之后,他主动请退,皇上便依他的愿望,割了江南的富庶之地给他,让他做一个闲散逍遥王爷。所以日后若不是皇上下旨,他就不能随意进京了。 “嗯,阿宁册封皇后,只是早晚的事。只是现在此事比较微妙,不宜公开,待时机成熟,我自会一一料理清楚。” 太皇太后允诺道。 这也是端翌退尽兵权的条件之一。 其实,即便端翌不提,以阿宁现在特殊的情况,早晚也是会被册封为后的。 端翌得了准信,又和太皇太后一番畅叙,这才翩然离去,身影从背后看,无比轻快潇洒。 “傻孩子!” 太皇太后看着端翌的背影,不禁嘀咕道。 然而,正是端翌这份“傻”劲,才有了大夏朝现在的稳定祥和。 大夏的心腹大患北疆已经遂渐归顺,日后的富庶繁荣指日可待,端翌选择这个时候退隐,谁说不是聪明的选择? 当然,这些想法是太皇太后自以为的,其实,端翌内心另有想法…… 柳村。 “主人,外面有个蛮子求见。他说叫吉木买买买,是你的故旧。” 施管家在归燕堂做管家,也算是有阅历的人了,如今归燕堂住了两位“蛮子”,木尔德汗和金月,因此,他一下就认出对方是北疆人的身份。 “啊?买买买大叔?他竟然能找到这里?快请他进来。” 夜萤一听,商机来了。 之前和吉木买买买在北疆签订的合约还在呢,只是因为战事发生,不得不中断。 战争、地质灾难这些都是不可抗力事件,因此不能履行合同,也不算违约。 而现在吉木买买买战事一停,就找上门来,所欲何为,一目了然。 夜萤边说,边亲自起身迎接。 果然,站在归燕堂门口的,正是熟悉的北疆商人吉木买买买,一看到夜萤,他立即露出了阿凡提般的笑容。 “夜姑娘,好久不见。” “买买买大叔,快请进,一路辛苦了。” 夜萤赶紧热情相邀。 有了北疆商人往来,柳村的商路资源又要进一步扩张,夜萤的商业版图,也将贯穿两国…… 第一千零七十章再曝惨案 “嘿嘿,夜姑娘,看到你们柳村象个花园似的,这里的百姓都安居乐业,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幸福的笑容,我便发觉,为什么我们北疆这一战会输给你们了。” 吉木买买买在柳村住了大半个月有余,充分深入柳村的角角落落,了解了柳村的村情民生,发出了由衷的感概。 “哦?买买买大叔,你看上去很服气啊?” 夜萤笑道。 “是,不得不服,一个村子都能建设得如此美丽,花团锦簇,何况一个军队乎? 你们出产的商品,简直是巧夺天工,在北疆一定能大受欢迎。我亲自来考察后就放心了。 夜姑娘,咱们那份长期合作的协议还有效吧?” 毕竟是在人家的地头上,所以吉木买买买还是客气地道。 “既然立下契约,就必须遵守。咱们都是生意人,要做大生意,唯有诚信一途,那份契约自然有效。 这次你需要什么产品,可以按需下单,完全没有问题。” 夜萤口气极大地道。 此次北疆战事结束后,柳村的外来人口因为被柳村供的“房子”“绑架”,所以都舍不得离开柳村。 不光如此,他们还联络上失散的家人和亲朋友,把他们也带到柳村来。 一户如此,其它的人也都学样,见柳村敞开大门收人,感觉在柳村混得比外面好的流民也纷纷效仿。 不知不觉间,柳村又多了百来号人。 这些人,自然也是填充入工匠的队伍中来。 还有一些工匠,则是被柳村的高薪吸引,自愿从外乡辗转过来的。 因此现在算算,柳村的生产能力还能进一步扩大。 除了竹木制品,柳村另外的名牌产品则是茶叶和水泥。 十里八乡都羡慕柳村的村道平整硬直,不过,能象柳村公中那么有钱的村子毕竟不多,所以水泥的销量反倒没有夜萤预想中好,只能说是差强人意。不过,由于夜萤某个秘密项目的建设需要大量水泥,所以夜三郎的水泥仍是供不应求。 吉木买买买看中的就是竹木制品和茶叶,此外,他还请夜萤帮他采购丝绸和瓷器,说这些都是当地人喜欢的上等制品。 夜萤一时间竟然忘了后世自已的国家还有瓷器国之美称,把这项重要的产品给忘了,见吉木买买买瞄上了这项产品,夜萤觉得也不难解决,便欣然应允。 吉木买买买搞定了生意,带上首批茶叶等产品,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从此,北疆这条商路便被打开了。 除了吉木买买买,还有不计其数的北疆商人和大夏商人发现其间的商机,踏出了一条大夏和北疆的商路。 …… “阿萤,好消息,菜儿要回来了。说车马队伍已经到了府城,不日就可到咱们村了。” 夜三郎夫妻又来报喜。 夜萤听闻,自是向他们恭喜了一番。 心绪复杂地送走了夜三郎夫妻,夜萤正淡然地喝茶,刘求奔来了。 这个心思重重的衙吏,并没有放弃对夜大郎案件的侦办。 听到夜求奔再度提起夜大郎这三个字,夜萤不禁对他心生敬意,不论是现在还是后世,能为一个无人追究的案件奔走的小吏并不多。 许多人拿钱办事,许多人拿钱还不办事,象他这样不拿钱还办事的,才是真正的国家公务员,撑起一个国家的栋梁。 因此,虽然明知道刘求奔应该对自已也存着疑似犯罪嫌疑人的心思,夜萤也认真地招待了他。 “夜姑娘,柳村最近还安静吧?” 刘求奔一开口,并没有直奔主题。 “是,还好。没有什么异常。” 说实话,夜萤的确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嗯,昨夜,有夜里上山打猎的邻村村民向府衙报案,在柳村的后山上,发现了一具女尸,因为尸体埋得不深,被猎狗拉扯了出来。” 刘求奔的话石奔天惊,象是个炸雷一般,炸碎了柳村表面上的宁静。 “什么?竟然有这等事?”夜萤听到这个消息不由地大吃一惊,“不过,最近本村并无女性村民报失踪。或许,是别处的凶手埋尸于此呢?” “嗯,一切都有可能。不过,我们到现场勘验之后,发现四周有许多新土堆,便试着又挖了几下,结果,在每一个新土堆下面,都挖出了一具女尸。 看腐败的程度不一,是先后被人杀死的。 经过仵作的勘验,这些女尸无一例外地在生前被人强迫做了男女之事。 第一具被发现的女尸最为新鲜,应该是这一两日才被杀死的,因此仵作能明确查出,那名女子生前受到了惨无人道的对待,尤其是男女之事上。另外,她也死得很惨,颈骨被捏断了……其实,目前挖出来的几具女尸,死亡的原因都是被扼死的……” 刘求奔说到这里,夜萤便知道,至少这个案件,刘求奔是不可能怀疑自已,因为她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去扼死别人。同时,那些女子在死前都受到了性侵,她也没有那个能力。 “看来,做案的凶手是个变态凶残的男子?” 夜萤试探地问道。 不管怎么样,如果柳村附近游荡着一个变态凶残的连环杀手,整个村了都会陷入不安和恐惧之中。 “嗯,这个案子,我们一定要抓到凶手,否则,对不起那些女子的在天之灵。我现在倒是怀疑,这个凶手和杀死夜大郎的凶手有没有联系,或者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刘求奔道。 “那你有怀疑对象了吗?为什么会把这两起案件联系起来?” 夜萤疑惑地问道。 “我唯一能把这几起案件联系起来的,就是柳村之前从未发生过凶杀案,但是却在近期突然爆发出那么多凶残的案件。这些案件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特征,就是手段残忍,凶手并不把杀人当一回事,这样的凶手,不可能是一日养成的。” 刘求奔道。 夜萤猜测刘求奔肯定在暗中展开了调查,不过他不明言,她也不好追问。 “说起来要拜托你了,如果放任凶手继续做案,整个柳村都危险了。” 夜萤道。 “我这次过来,主要还想请夜姑娘一起上山察看一下现场。” 刘求奔道。 “啊?为什么?干我何事?” 夜萤一听,有点毛骨悚然。 “你到山上现场看了就知道了。” 刘求奔一身便装,显然就是为了不引起村里百姓的猜测。 夜萤听了,顿觉身上一阵发毛……请大家关注作者君江陌南新书《重生玩转八零年代》,简介:叶秋桐重生回到和前夫新婚之夜的炕上,叶秋桐的选择还会和上一世一样吗?这个男人能征服她吗?她和他之间,会发生什么不可描述、胸以下不能描写的事情?赶紧看书去,书旗或者UC搜索书名或作者ID…… 第一千零七十一章人脸拼图 夜萤随刘求奔到了后山现场,这才明白为什么刘求奔一定要她来看看了。 因为,看了现场,她就知道,她绝对不是犯罪嫌疑人。 那具还新鲜的尸体,当仵作把她脸上遮盖的布拉开时,夜萤乍一看到她的脸,心就往下一沉。 因为,这个女人看上去有几分面熟。 开始,她以为这个女人是不是村里哪家的小媳妇,毕竟现在村里来的外来人口太多,她也不可能象过去一样每个人都熟识,也许只是在村道上匆匆一瞥,擦肩而过,所以留下了似曾相识的印象。 “我不认识她。” 夜萤认真地看了几眼,还是摇了摇头。 “你当然不认识,她们都不是柳村的人。” 刘求奔道,又揭开了几具尸体上面遮掩的布巾,意思是让夜萤一一看去。 夜萤此时从震惊的状态中回过神来,才发现,原来地上横七竖八,竟然陈列着七八个土坑,对应一字排开的尸体,想来那变态杀手一共杀了这么多人…… 虽然是青天白日,夜萤却突然觉得林子里阴气逼人,她不由地打了个寒战。 在刘求奔的引导下,夜萤一一看去。 而每一具尸体,她看上去都有几分熟悉的感觉。 “夜姑娘,发现什么不对劲了吧?” 刘求奔让夜萤看完最后一具尸体,道。 他让她看的,都是近期掩埋的,尸体面目还算清晰的。还有一些,已经看不出面目的,他就不让她看了。 “我感觉,这些女子,看上去都有几分眼熟,但是,我说不出来在哪里见过她们。” 夜萤也有点茫然地摇了摇头。 “你不觉得,她们长得都有点象你吗?” 刘求奔的声音在夜萤耳边轰轰地响着,好象一个闷雷揭开了黑幕一般,让夜萤全身一阵颤栗。 被刘求奔一点破,夜萤终于发现为什么她一直觉得不对劲,一直觉得有莫名的熟悉之感。 原来,这些女人象自已。 “不过,也不是全象,你看,这位她是眼型像,这位是脸型象,还有这位,是唇形象。 这个世界上,除了孪生姐妹,我相信肯定没有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但是这些人多少都长得和你有点象,如果把她们相象的部位拼在一起,你觉得,会不会变成另外一个你?” 刘求奔冷静地道,却在夜萤心里激起了狂涛巨浪。 “我明白了,你会让我来看,因为我绝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我是凶手潜在的下一个受害对象!” 夜萤颤声道。 现场的气氛本来就很恐怖,新翻土的冰凉阴冷,尸体身上的腐败气味,各种腥气揉合在一起,要不是有十数名衙役一直在其中奔忙,这里简直如同地狱一般。 然而,夜萤竟然在这里求证出一个最可怕的结果,那就是: 这些女人,可能是她的替代对象。她有可能成为凶手的下一个真正目标。 “嗯。你的推断极为合理。仵作验过尸,这些女人生前应该都被囚禁过,因为她们的胃囊中,几乎都没有食物。但是也说明,她们被囚禁的时间都不长,可能三几日内就被杀害了。 夜姑娘,下一步,你会受到我们的严密监视保护,你放心,我们一定会抓住这个凶手。” 刘求奔虽然面上保持着官吏的淡然,但实则内心,也是十分同情这些女子的遭遇。 都是二八年华,竟然惨遭杀害,而且生前还受到了可怕的虐待。 夜萤这下晓得为什么刘求奔要她来看这恐怖的现场了,因为如果不亲自看过,夜萤就不会明白,这个凶手是对她有企图的。 现在不是后世,没有相机能把这些受害者一一拍照下来,否则,刘求奔可以拿照片给她看就行了。 限于技术,只能让她亲到自现场感受一番“惊吓”。 就在这时,刘求奔的一名手下过来,似乎发现了什么线索,对他附耳耳语了一番。刘求奔眼睛一亮,频频点头,夜萤只依稀听到什么水泥窑,痕迹这样的字眼,难道是夜大郎的案件又有新线索了? 不过,夜萤也没能听全,刘求奔听完对方的禀报,便对夜萤道: “夜姑娘,我这边有事,先送你回去,我会抓紧查案,你不要太担心。” 夜萤谢过,离开现场,回家后,夜萤只要闭上眼睛,仿佛就能看到那一张张眉眼依稀和自已相象的脸庞出现在眼前。而这些脸庞自动分解开来,那些嘴、脸、鼻子拼凑在一起,便变成了自已的模样…… 一旦画面到这里,夜萤就会吓得睁开眼睛,不敢再合上。 到底是谁?谁在针对她? 看对方的手段,分明是个变态。 一想到有变态在暗中窥伺自已,夜萤便觉得心惊胆战。 她后世看过许多犯罪剧,知道这样的变态杀手,最享受的就是对钟意猎物的慢慢戏弄、玩味猎物的恐惧。 而一旦她精神崩溃,便是变态对猎物的收网之时。 夜萤回来后,一直给自已打气,要振作起来,不要让那个变态察觉出来,何况,刘求奔还派了人手,混入村民中,也混入归燕堂的下人中,暗中保护自已。 夜萤泡了个热水澡,洗去命案现场特有的难闻气息,那一身衣物虽然是新做的,也不要了,扔掉,总觉得上面沾染了不祥的血腥气息。 泡完澡,又让晚晴用精油全身推拿了一遍后,夜萤全身才慢慢恢复了人气,有了一点温暖的感觉。 她定定神,到茶室里泡了杯香茶,氤氲的茶香从内到外给了她洗髓一般的感觉,那种极度不舒服的感觉消散了一些。 “主人,祥公子求见。” 就在这时,施管家进来通禀。 “好,让他进来吧。” 夜萤正觉得心绪烦乱,而近期祥公子开始和她交流起琴理来。 夜萤正好想学古琴,便也没有拒绝祥公子的授课。 此时,似乎又到了夜里授课的时间了。 夜萤也想借着琴意,打消内心的恐惧。 因为祥公子的琴声,似乎有一种催发新生的力量,能让人内心宁静。 此时,夜萤最需要的,就是这种能让她内心平和的力量。 祥公子走进来了,让夜萤眼前一亮的是,祥公子今晚似乎做了精心打扮,而且,他穿的竟然不是素他最爱穿的白色长衫……致我最爱的读者们,江陌南新书《重生玩转八零年代》在书旗可以搜到了,请大家用江陌南来搜,比较快捷,然后点书右上的五角星,收进书架里。因为有你们,作者君才能写出更精彩的书,感谢大家。 第一千零七十二章喜事 “祥公子,为何今晚穿得如此喜庆?” 夜萤不由地莞尔一笑,人在心情低落时,如果再看到一些风格沉郁的人文,心情会更加难受。 但是祥公子此时,一身大红的长衫,风格与以往一袭白衣的浊世佳公子模样全然不同,不过,却恰逢其会,正好合了夜萤此时的心情。 一身大红滚金边长衫的祥公子让夜萤眼前一亮之后,却又有一种莫名的诡异之感。 “呵呵,我要办喜事,自然要着吉服,阿萤,你看我现在这么穿,挺帅气的吧?” 祥公子竟然厚着脸皮问道。 办喜事?夜萤心内一阵嘀咕,也太突然了吧?根本没听说过祥公子有相中什么女子。 不过,夜萤还是从善如流地赞美道: “帅,帅极了!柳村怕是找不出第二个象祥公子这般,能把大红吉服穿得这么有味道的男子。” 因为最近和祥公子接触多了,再加上他也表现得规矩老实,没有再说不该说的话,因此夜萤和他说话也随意了一些。 “呵呵,你觉得帅就好。” 祥公子凤眸一闪,眼里露出精芒…… 归燕堂外。 刘求奔带着一名手下急急走来。 他在抛尸现场接到手下的线报后,立即重新到夜三郎的水泥窑处,重新勘验了夜大郎当日被烧死的现场,有了惊人的新发现…… 再加上手下在柳村,询问过和夜大郎平素偶有交集的人,相关情况正好佐证了他在水泥窑案发现场新发现的线索。 刘求奔意识到夜萤处于危险之中,便急匆匆地想过来归燕堂提醒她。 “爷,怎么归燕堂这么安静?不会都睡了吧?” 才走到归燕堂门前,刘求奔的手下突然打了个寒战,然后惊问道。 “这才什么时辰?,大约戌时吧?怎么可能这么早睡?” 刘求奔脱口而出,但是看到归燕堂异样的寂静,他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 三清镇的凌晨,除了卖早点的小贩已经开始忙碌,绝大部份人还处在睡梦中。 一列声势惊人的军马队伍疾驰而过,“的的”劲响的马蹄踏碎了沿街居民的清梦,让他们猛地从睡梦中惊醒过来。 发生了什么大事? 大家脑子里第一个浮起的是这个念头。 有人甚至想到,不会是敌军来袭吧? 受北疆战事的影响,虽然离北疆还有上千里,但是谁的心里不会掠过一次半次万一蛮子打进来怎么办这样的念头? 但是再一想,他们又释然了。 什么蛮子来袭啊,神武将军靖王爷不是把蛮子打得无还手之力了吗?蛮子都投降臣服了…… 呃,安心再睡个回龙觉吧! 疾驰过三清镇的马队,打头的青年将军一身戎装,显得特别威武英俊,正是端翌。 如今北疆战事已了,经过一年多的别离,端翌早就考虑清楚,不然也不会有送子方的举动了。 得到了太皇太后的恩准,圣上的圣旨捏在手里,端翌早就按捺不住,也不必再隐瞒自已的身份了。 所以这一次回柳村,他一定要堂堂正正,光明正大,把自已最真实的一面,展现给夜萤看。 在府城歇息了一夜后,端翌便昼夜赶路,终于,踏过三清桥,便踏上了通往柳村的路。 看着眼前灰白坚硬平整的水泥路,端翌忍不住问傅太医: “这就是你说的水泥路?” “没错,这就是水泥路,它不怕负重,不怕水淹,据夜姑娘说,如果保养得当,不被破坏的话,至少使用个五七年没有问题。” “唔,我家萤妹就是厉害!” 靖王爷大敕敕地道,一点也不脸红地赞美起自已的妻子来。 哼,我家宝瓶也不赖,力气可大了…… 傅太医冷不防被塞了一嘴狗粮,还好,现在他已经摆脱了单身狗的身份,终于可以不心酸难受,在心里默默怼回去。 端翌得意地马出前列,指着眼前的水泥路,对身后的军士道: “看,这条路就是王妃做主铺设的,没见过吧?这就是水泥路,坚硬平坦,好走耐用。唔,对了,这条路,以后就叫王妃路吧!” 端翌马鞭一指,尘埃落定。 众军士都狂拍马屁道:“将军威武!” 傅太医撇了撇嘴,靖王爷这是没救了,在北疆还好,铁血军人形象深入人心,这一到了柳村,就开始不靠谱了,老婆奴的样子跃然而出。 当然,人都是拿起镜子照别人的“缺点”的,傅太医肯定不会拿起镜子照照自已…… 其实镜子里,他自已的形象更加老婆奴…… 端翌显摆完老婆大人的功绩后,便再度策马而行,恨不得一时三刻就到柳村。 “傅太医,看到村口的榕树了吗?哎,我不禁想起了上回萤妹在这里等我的情形。” 端翌远远地看到柳村村头的一角绿色,一脸沉溺于回忆中地道。 “呃,马上就能看到夜姑娘了。” 傅太医道,心里美滋滋的是想着马上能看到宝瓶了,还有宝瓶肯定生了,孩子算起来,都有三个来月大了吧?真是内疚啊,竟然她生孩子时没能陪着她,肯定怨气不小,以后一定要好好补偿她。 傅太医这么心里谋算着,端翌又大惊小怪地道: “哟,这种的是什么啊?绿油油的,从没见过,似藤非藤,还种满了柳村外的所有土地,这个月份,不是田地里都该种上芥菜了吗?” 端翌在柳村呆久了,自然知道这里的四序农时,所以看到异样的植物,便觉得,自已真的离开柳村太久了,似乎柳村又变得陌生了,心里涌起一股不痛快的感觉。 这一切改变,是在自已不在的时候发生的,真是讨厌,和夜萤错过了必须在一起的那么多美好时光。 不过,从今天起,他就要和夜萤一起共度一生,半刻也不分离。这么一想,他心情又好了起来,满面春风。 “咦,是不是走漏了风声?我怎么听到柳村鼓乐喧天,是不是有人迎接咱们来了?” 端翌拉着马缰绳,一脸中二。 傅太医心想,还好随王爷前来的,都是多年的心腹手下,若是北疆那批人看到威风凛凛、战无不胜的神武将军靖王爷一近这个小村子,就变成了毛躁躁的小伙子,不知道会跌碎多少眼镜…… 哦,当然,大跌眼镜这个词,也是找夜萤学的…… 第一千零七十三章最爱的女人和最亲的兄弟 “没有透露咱们的行程啊,不过好象夜菜儿有事先写信回家,但也只能大约估算下时间,没法那么准确吧?” 傅太医回道。 端翌瞪了他一眼,一提起叶菜儿这个名字,端翌就一脸恼怒。 傅太医叶菜儿这个名字一脱口而出,他也后悔不迭。 呃,明知道靖王爷讨厌听到这个名字,他干嘛哪壶不开提哪壶呢?这简直是效忠于靖王爷后的一大败笔,黑历史啊! 不过,端翌到底只是瞪了他一眼,想到马上能看到自家小女人,立即心情大好。 “王爷,那敲锣打鼓的声音,好象并不是来迎接咱们的啊?似乎是办喜事的喜乐声?” 傅太医侧耳细听,对端翌道。 “唔,喜乐?村里又有人办喜事吧?不管怎么样,都赶上了好日子。” 端翌乐呵呵地道,下属看到他的笑容,不敢直视。 靖王爷俊帅无双,他的姿容,是天之骄子中最突出的,但是他平素冰山脸一个,谁看到他,就会从心里先打个寒战。然而他这一笑,大家始知,原来这个世上,竟有如此春风和熙的笑脸。 这样的笑容,别说女人了,就算男子也会为之沉醉。 “走,参加喜事去吧!” 靖王爷一夹马肚,策马往村里跑去。 临近归燕堂门口,靖王爷的心也跳得更加剧烈了,一想到马上能把那个日思夜想的小女人揽进怀里,靖王爷就再也按捺不住起伏的心潮,他马不停蹄,一溜烟地把众人甩在身后,一马当先,停在了归燕堂门前。 不过,马到归燕堂前,端翌却楞住了。 因为,他这才发现,原来那在村头听到的热闹吉庆的喜乐,竟然是从归燕堂内传来的。 归燕堂有嫁娶之喜事? 端翌跳下马,迫不及待地往归燕堂里疾走而进。 但凡路上若是有遇到一个人,端翌都想大声地喊:“我回来啦!” 可是,一路上静悄悄的,只有院内,喧天喜乐在响起。 一直走到中厅,这也是乡下人摆放祖宗牌位的地方,端翌眼前才猛地出现了一群人。 一群正在操办喜事的人。 不过,这些人,端翌一个都不认识。 当然,也有他认识的,只有两个。 一个是新郎,一个是新娘。 看到这认识的两个人,端翌的瞳孔猛地收紧了,他怒道: “端祥,你如何在这里?你要和我娘子拜堂?这又是怎么回事?” 祥公子,端祥,见到端翌一脸不可置信,他脸上笑得云淡风轻,似乎自已出现在这里,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二弟,你征战北疆大捷,辛苦了。不过,你也赶上了好时辰,今天是我和阿萤成亲的大好日子。你正好来得及喝上一杯喜酒。” 不等端翌回答,只见边上婚礼的司仪,扯着公鸭嗓子大叫: “吉时已到,新人开始拜堂。一拜天地……” 端祥也不再看端翌,转身拉着夜萤,脸朝外,对着苍天黄土的方向,就要行第一拜。 端翌大怒,他知道,如果这堂拜了,夜萤就说不清楚了,不论是律法还是人情,夜萤就成了端祥的女人。 “给我停下来,拜什么堂,夜萤是我的娘子,何时轮到你来鹊巢鸠占了?” 端翌自然要上前阻止。 端祥闻言,停住正要欠身一拜的身子,脸上露出稳稳的笑容道: “二弟,此言差矣,我家娘子从未曾嫁过一个名叫端翌之人,她倒是和离过一次,不过,前夫名为吴大牛,你看,这不是还有和离书嘛?” 端祥从大红吉服的宽袖里捏出一纸官府公文,心态颇为平和地递给端翌。 端翌接过来一看,神色亦是一变。 果然,上面是正经的官府公文,写着因吴大牛离家出走,音信全无两年有余,准许夜萤和吴大牛和离云云。 端翌明知道这种官府文书以他们皇族的能力,可以写一百份不重样,但是他却不能否认这是假的文书。 端翌的脸色气得青白,而让他心里扯裂一般难受的是,同样一身红色吉服的夜萤脸上,木然呆滞,看到他,丝毫表示都没有。 别人只晓得夜萤嫁了吴大牛,但是夜萤却晓得自已嫁的是端翌啊,此时她应该站出来表示什么吧? 端翌深吸了一口气,对夜萤道: “萤妹,我回来了,是我,你抬头看看我。” “我知道你回来了。” 夜萤抬眸看他,漂亮的眸子里,依旧是一片漠然,似乎眼前两个男人都不关她什么事似的。两个人为了她吵得不可开交,也是一件十分荒唐的事似的。 “傅新,你上前检查一下,夜萤她是不是被人下药了?” 端翌眉毛一挑,对身后才赶到的傅太医道。 傅太医一头汗,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事情现在突然变成这样了。明明王爷喜呵呵地回家,夜姑娘却要嫁给卓王端祥了? 什么时候卓王跑出来插了一脚? 对了,还有宝瓶呢?怎么没有看到宝瓶? 办喜事,吉堂里都是陌生人,全是生面孔,没有一个柳村的人。 难怪靖王爷会怀疑夜萤是不是被人下药了。 傅大医走上前,并没有人阻止他,然后他的手指搭上了夜萤的脉…… 对于名医来说,一个人的脉像被他们掌握了,身上就不存在秘密了。 端翌紧张地看着傅太医,稍顷,傅太医无奈地对端翌道: “王爷,夜姑娘脉象正常,没有被下药的迹象。” “萤妹,是我,我回来了,现在你知道我是谁了吧?我是神武将军靖王爷,过去你不是说很想认识神武将军吗?那就是我啊!很抱歉我过去没能告诉你真实的身份,当然,事出有因,不过,你不能因此就不承认咱们的婚姻,你是我的娘子,不是吗?” 端翌上前,一把搂着夜萤的双肩,焦急地道。 既然夜萤没有被下药,没有被迷失神智,那么夜萤肯定是被端祥蛊惑了。 端翌和端祥,本来算是三兄弟中相处最好的,但是突经此大变,最亲的兄弟和最爱的女人突然双双背弃自已,饶是冷静如斯的端翌脑子里也是乱成了一锅粥。 “拜堂吧!” 夜萤什么话都没有话,只是漠然地转过脸,对端祥道。 不知道为什么,夜萤看到端翌如此痛苦的表情,心里竟然有一丝报复的快感…… 第一千零七十四章部份真相 哼,让你找女人,让你生孩子…… 夜萤心里这么怨念着。 但是看到端翌脸上明明白白展示的那份刻骨的痛苦,夜萤的心又抽了一下。 她察觉到自已马上就原谅端翌了。 我去,原来我这么善良。 遇到事情,也是一个没甚大用的女人。 夜萤自嘲道。 她垂下眼眸前,不为人察觉地深深看了端翌一眼:那令她思慕了四五百个日日夜夜的英俊脸庞,他高挺的鼻梁、黝黑的眉毛、棱角分明的唇…… 她会象影雕一样牢牢刻在心里。 不论后面将会发生什么,这是她心底最珍贵的记忆。 原来,端翌一身戎装,是如此帅气逼人。 她的男人,果然是天下唯一,英武不凡的神武将军。 一想到这里,夜萤的脸上,亦露出不为人察觉的骄傲。 现在,她只想端翌暴怒之后,受到刺激离开这里。 这里太危险了…… “萤妹,你说什么?拜堂?和他吗?笑话,你要拜堂,也只能和我!” 谁知,端翌并没有被夜萤说的话气着,反而一把用力推开端祥,企图取而代之。 然而,端祥早有准备,他竟然轻松一闪,避开了端翌的招数,然后和端翌对打起来。 一看形势变坏,整个院子里参加喜事的众人,突然都翻了脸,个个拿出藏在暗处的兵器,和端翌带来的手下打了起来。 一时间,整个中厅“咣咣当当”,金戈交鸣之声不绝于耳。 端翌此时才发现,原来所有参加婚礼的来宾,竟然都是端祥手下的人。 夜萤是没有吃药,可是夜萤被控制了。 不光夜萤被控制了,归燕堂的所有人都被控制了。 否则,为什么这么大一件喜事,没有看到夜斯文,没有看到田喜娘,而且拜堂还选在归燕堂,太不合情理了。 端祥,就是为了拜堂给自已看的。 端翌心思电转……还好,神武将军靖王爷,从来都不光只有鲁莽的一面。 他若不是心思缜密、心机深沉,又怎么能获得北疆大捷?文功武略,对他来说,凡事都会多留几手…… “大哥,放下剑吧,你打不过我的。” 端翌一脸漠然地看着端祥,两个人两把剑,陷入僵持中。 夜萤在边上,看得惊心动反魄。 这时候,已经有四五名端翌的亲卫上前护卫着夜萤,把她团团保护在中间。 “端翌,你也太狂妄了,把自已的女人扔在家里独守空房,还好你不在的时候,我帮你好生照顾了她。” 端祥咧嘴一笑,故意刺激端翌。 “端祥,看来这一切,都是你早有预谋吧?为什么非夜萤不可?” 端翌忽然问道。 是啊,为什么非夜萤不可? 明明天下女子这么多,有妩媚风流的,有婀娜多姿的,有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为什么非夜萤不可? “呵呵,为什么非她不可,你自已心里不是明白吗?” 端祥反将了端翌一军。 端翌脸上神色不虞。 夜萤却把他们二人的对话都听进去了,也注意到了端翌脸上神情的变化。 “为什么非我不可?你们俩,今天就把话说明白了,不要在这里打哑谜!” 夜萤宛若黄鹂鸟的声音陡然响起,音量虽然不大,却让两个僵持的男人身体都一抖。 “呵呵,你想听吗?你想知道真相吗?我可以现在说给你听!” 端祥忽然一阵冷笑。 “不许说!” 端翌怒道。 “我偏要说!你娶夜萤,不就是为了她能给你生儿子吗?哈哈,咱们端家的子嗣艰难,惟有夜家女人的体质才对咱们端家,如若不然,你会娶这个村妇?” 端祥冷哼一声,揭开了一个令夜萤震惊不已的真相。 夜萤还来不及反应,却听端翌暴喝一声,手中的长剑舞得滴水不漏地逼近了端祥,而且剑尖所指之处,处处都是端祥的要害,逼得他不得不打起全副精神应对,一时也无法张口说话。 端祥的武力值哪里敌得过端翌,不出十招,便败在端翌的剑下。 不过,面对自已的大哥,端翌却一时难以下手,手中的剑尖戳在端祥的心窝口上,但是却难以下剑。 说起来,端祥和他无怨无仇,最大的仇恨似乎就是莫名抢了夜萤去拜堂这件事,让他因为此事杀了端祥,他肯定下不了手。 “来啊,杀死我啊!我可是你的亲大哥啊!” 没想到,端祥虽然此时一脸狼狈,却做出一副不怕死的落水狗模样,还把胸挺了挺,让剑尖刺破了自已的外衫。 端翌少不得还稍退让了一些,他皱起眉,对端祥道: “大哥,这等荒唐事,到此结束,你带着你的人马撤出柳村,以后你我兄弟,也不必再见。江南数地,包括柳村,都是我的封地,我这里,不再欢迎你!” 端翌是新晋的江南王,自然有权利决定谁来不来和谁的去留。 他说不欢迎端祥,端祥自然得乖乖滚出这里。以端祥对夜萤的做法,端翌这么做,还算是客气的了。 谁知,端祥毫不领情,冷笑一声道: “你以为能奈何得了我吗?” 端翌一听,端祥似乎还有大招,正疑惑间,夜萤忽然道: “他挟此了归燕堂和柳村的所有人,现在他们都被关在廉租房那里,说如若我不和他拜堂成亲,他就要把他们统统杀了。 先杀了夜从容,再杀傅宝宝,他们一个是我大哥的儿子,一个是傅大夫的儿子,我当然不能让他们出危险……” 夜萤的话,证实了端翌的猜想,果然,端祥还有大招。 不过,一想到夜萤是因为被端祥挟迫才和他拜堂,才有方才那些奇怪的冷漠表现,端翌的心里好受多了。 他沉声道: “端祥,快把那些人质都放了,否则,你自已的性命亦是不保。” “呵呵,你人多势众,我打不过你。可惜啊,千算万算,我还是晚了一步,如果和夜萤拜堂成功,你的女人,从此以后你就要叫嫂子了。” 端祥脸上露出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容。 端翌一阵恼恨郁闷,但是手下的剑却无法直刺入和自已有着相同血脉的大哥的胸膛。 他实在难以想象,往日那操琴饮酒,性情散淡的大哥,竟然会背着他做出这样的事来……江陌南新书《重生玩转八零年代》,军婚年代文,大家可以围观哦,搜索江陌南就可以找到,大家都知道作者君的更品,日更不辍,请放心跳坑。 第一千零七十五章变态杀手 这三人一边厢对话,另一边,可是有个慌了神。 夜从容是谁,傅太医自然晓得,上回他回来时见过,是夜斯文的儿子。 可是傅宝宝又是谁? 整个柳村,就没有一个人姓傅的,唯一姓傅的,就是他这个外来人口。 那么,傅宝宝是谁的孩子,不言而喻。 “王、王爷,快把把他拿下,傅宝宝,傅宝宝……” 傅太医嘴唇颤抖着,声音比哭还难听。 端翌心念电转间,便知道傅太医为何这么紧张了,傅宝宝,肯定是傅太医的孩子。 “哈哈,没错,傅宝宝就是你的儿子,你若是不放了我,只要我发个信号,祠堂那里,我的手下就会一个一个把他们杀了。 不过,其实我现在也改变主意了,我要让他们把孩子带来,一个一个在你们面前杀掉。” 随着端祥的话音落下,屋外响起了一阵小娃儿和婴儿的啼哭之声,随着这些动静进来的,是两名黑衣人,黑衣人手里各挟持着一个孩子,手里的匕首分别押在两个孩子的脖子上。 “那个是我孩子吗?” 傅太医伸长了脖子,指着那个明显小一些的婴儿。 夜从容有九个多月大了,傅宝宝才三个多月,还是个十足十的小奶娃,不过,两个孩子根本没有自保的能力,两名黑衣人如临大敌的样子,其实防备的是武艺高强的侍卫们。 “嗯,是你的儿子。” 夜萤点头道,她也很焦急,昨晚上,被端祥以人质的性命为要挟,逼着要和她拜堂,她才想明白了许多事情。 随后赶来归燕堂想要提醒她的刘求奔也落入端祥手中,当时一对质,夜萤才发现,端祥正是那个变态杀手。 端祥一直怀着对她有一种不一样的心思,每每在她面前装得平静无比,颇有“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名士之风,但是回到家里,心里窝的那股无明之火无处发泄,就会找一个夜萤的替身来发泄…… 夜萤知道真相后,不由得身上一阵发冷。 万万没有想到,表面斯文的佳公子,竟然是这么一个冷血蛇蝎郎君。 不过,柳村全村老小,都被端祥的手下控制了,夜萤只能以身伺虎,且答应了和端祥的拜堂。 当然,这是换了芯的夜萤,她的思维来自后世,知道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只要能拖得了时间,一切就有转机。 否则,若是换成原主夜萤,怕是一把剪刀抹了脖子,直接以身殉情了。 夜萤已经竭尽全力,从昨天晚上事发,一直拖到了今天早上,然而实在拖无可拖,才被端祥的手下逼着,穿上吉服,准备和他拜堂。 万万没有想到,就在拜堂的关键时刻,端翌出现了。 夜萤心里又是惶恐又是安慰又有些苦辣辛酸,好歹端翌回来了,这些事情,不用她一个人再撑着了。 然而,局势虽然发生了些变化,但是胜利的天平,依旧倾向了端祥这方。 “呵呵,来人,先把夜从容杀了,然后再杀了傅宝宝!” 就在众人因为孩子出现而现慌乱之时,端祥沉声阴郁地道。 “不要,住手!” 夜萤吓得连声音都变调了。 “不要,住手!” 与此同时,傅太医也惊呼。 然而,迟了,这些黑衣人都是死士,端祥有令,他们就象机器一样严格执行命令,手起,刀进…… 夜萤心里一阵剧疼,那么可爱的夜从容…… “啊!” 一声惨叫,声音是从挟持夜从容的黑衣人那里发出来的,他的额上,有箭深深插入头颅中,露出一截箭柄,正微微颤动。 而挟持傅宝宝的黑衣人见状,不由地微惊慌分了神,就在他猝不及防之时,一柄冷箭从侧边直刺入他的太阳穴。 这两箭发之时虽然有分先后,但差也不过三秒钟。 孩子分别从两名黑衣人手中滑落下来,夜萤和傅太医冲上前,一人一个,正好抱住了孩子。 夜从容挺从容的,居然若无其事地左右扫了一眼,见是在自已熟悉的姑姑怀抱里,竟然安然入睡了。 而傅宝宝咬着手指,傲慢地用他的小包子脸扫了一眼傅太医,继续咬着手指两眼向天,也不正视傅太医一眼。 傅太医把这傲骄的小包子抱在怀里,一股满足与喜悦涌上心头。 端翌见这场面状况频出,便向自已的手下示意了一眼,手下明白,发出烟火暗号,接着,就听“踢踢踏踏”、“西西索索”之声不绝于耳。 接着,端祥和他的手下抬头就看到,整座归燕堂四面八方,已经被重兵团团包围。 这些包围他们的兵士,想必就是端翌常年带在身边的精锐之师吧,他们身上散发出一股“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的热血气息,却又带着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肃寒,一时间,让整座归燕堂的温度都下降了十度有余…… 堂堂的神武将军靖王爷,出行绝不会单枪匹马,只带那么点人手。 只不过,他急着要见自家小女人,先行一步而已。 这些人,还只是他精锐的百分之一。 夜萤打了个寒战。 但是,怀里的孩子是最敏感的,夜从容和傅宝宝虽然都还是小婴儿,却凭着天赋直觉,已经能感觉可怕的气息沁入骨髓。 远远地,柳村四下寂寂无声,就连鸡鸣狗吠似乎也压抑了声息。 突然,两声婴儿洪亮的啼哭声爆发出来,婴儿有力的哭声,撕开了柳村阴郁的早晨。 “是夜从容!” “是傅宝宝!” 祠堂里,被麻绳捆缚的吴小霞和宝瓶,立即听出了是自已儿子的声音。 两个人惊恐地对视一眼,心里有不祥的预感涌现。 这时,祠堂的门“哗啦”一声打开了,“啪啪啪”一阵坚实有力的小跑声传进祠堂里人质的耳朵里,就在大家惊惶不已的时候,那一身肃黑色的皮甲,让大家辩认出来,明确无误,这是大夏朝正规军伍的服饰。 而把守祠堂的那些黑衣人,看到这支突然出现的军伍,也面露惊惶之色。 肃削的杀气,在祠堂上空弥漫。 不战而屈人之兵,或许说的就是这种时候吧…… 第一千零七十六章千古第一美女 一名身着轻甲的军士长昂首迈入祠堂内,一点都不在意那些黑衣人的虎视眈眈。 战场上,一旦一方的力量占有绝对性的优势,另一方根本就毫无斗志了,黑衣人现在的张牙舞爪,对他来说,都只是螳臂挡车。 他走近一步,黑衣人就退一步。 “放下刀!” 军士长低喝一声,身上那股血气迸发出来,吓得黑衣人手一抖,“咣当”一声,手中的刀掉到地上。 年轻的军士长一脸理所当然,他不再理会那些黑衣人,而是一把掀起盔甲,露也盔甲遮挡下的面容,露出明朗的笑容,大白牙一龇,笑道: “姐,我回来了。乡亲们受罪了,靖王爷遣我来解救大家!” “宝器,你是宝器?你这混小子你回来了?” 宝瓶喜出望外,眼圈一红。 “姐,我回来迟了,让你受罪了。” 宝器旁若无人的上演了一出姐弟情深的戏码。 那些随身而来的军士,将黑衣人一一擒获,另有人把祠堂里被绑的村民手上的麻绳解开。 宝瓶揉着被捆了太久而显得发麻的手,对宝器道: “快去救傅宝宝,他被黑衣人带走了。” “没事,端大哥已经解决了那边的事。夜从容和傅宝宝都被救下来了。对了,萤姐也没事了。” 宝器从容自若地道,宝瓶这才发现,弟弟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在外历炼,身上的稚气尽褪,已经是一名成熟老练的军士了。 而且看身边那些军士对他恭敬的样子,宝瓶猜测,弟弟应该是混得了一官半职。 一听夜从容和傅宝宝都没事了,吴小霞这才长出了一口气道: “我的腿都软了,吓死我了,孩子要有什么事,我也不想活了。” “是啊,阿萤要有什么事,我就和他们拼了。” 田喜娘愤愤地道。 或许因为她是夜萤的娘亲吧,所以受到了优待,并没有被绑起来,但是夜萤和两个孩子下落不明,也够她焦心难受的了。 “宝器,是你,你回来了?” 就在这时,宝器忽然听到那个日思夜想的声音,宝器赶紧抬头一看,迎面走来的娉婷少女,不是白雪是谁? 宝器的眼睛一下子就直了…… 这边纷乱不已,村民们连声道谢不提,靖王爷的名字顿时如雷贯耳。 而归燕堂里,端祥被端翌击败,只能束手就擒。 玩心机、玩武功,端祥都不是端翌的对手。 这一次,也不例外。 当然,端祥有一项本事是端翌比不过的,那就是他的琴艺。 不过,端祥唯一制胜的琴艺,却又不被夜萤所待见…… 端祥觉得,自已这辈子败给端翌,果然是一败到底。 就在众人不注意之时,端祥突然抬起手,要往嘴里塞一样东西。 端翌眼疾手快,一把捏住了他的手掌,还生生地掰开端祥捏得紧紧的手心,从里面扯出一包药粉来。 傅太医接过药粉,一时也看不出端倪来,只好先放着再仔细琢磨。 总而言之,这肯定是一包毒粉,端翌没想到端祥还有这一招,不禁一阵后怕,若是端祥不是怀着对夜萤的不轨之心,他怕真的就是来迟一步了。 随着神武将军靖王爷军队的进驻,柳村端祥的手下尽数被清扫一空,柳村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 直到此时,村民们才知道了端翌的身份。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端翌竟然是那个老实木讷的吴大牛。 端翌还有些尴尬,生怕会被笑话。 然而,转眼之间,他就听到村民们津津乐道: “真是没想到啊,神武将军真乃天下第一等的痴情种,为了咱村的夜姑娘,竟然肯放下身段,装成放牛郎!” “嘿嘿,你没看出来吗?咱们柳村的风水可好啦,出了个千古第一美女夜萤,要不然,神武将军可是天上的将星,怎么可能落到咱们柳村呢?” “哎,没错,我看老夜家的祖坟选的好啊……” 好吧,端翌感觉这样的舆论还不算扭曲,他挺能接受的。 没错,他的小女人就是千古第一美女…… 归燕堂内,一番忙乱之后,抱孩子的抱孩子,劫后余生抱头恸哭的也哭完了,总算平静下来了。 端翌忽然觉得气氛还是有点不对,众人默默同情地看了他几眼,然后便皆默默退了出去,连夜从容和傅宝宝都被这诡异的气氛吓住了,咿呀之声也消失了,被大人抱着乖乖地离开茶室。 一瞬间,茶室内只剩下夜萤和端翌两个人。 端翌忽然觉得自已一身轻甲挺傻的,想要抱自家小女人,隔着铁甲总是不太舒服。 见夜萤低眉坐着不理睬他,端翌一阵内疚,没错,他瞒了她许多事,离开她一年多,在北疆有诸多不便,也不能经常书信往来,她生气也是正常的。 于是,端翌卸下轻甲,只穿着中衣,顿觉舒服轻便许多,这才走到夜萤跟前,和气道: “萤妹,你生气了?” “我生什么气呢?” 夜萤扭过脸,不理他。 “是我不对,不该对你隐瞒身份。” 端翌诚恳地道。 这种时候,神武将军只有拿出态度来,才能换得自家美娇娘的倾城一笑。 “这些都不是事!” 夜萤的脸上愈加冰寒。 “那……”端翌不明白了,思忖了下,道,“莫非你介意的是端祥说的子嗣之事?若说起娶你的前因,还真是如此。但是娶你之后,我就没有那种想法了,无论有没有子嗣,你永远都是我唯一的女人!” 一番热滚滚的情话说得如此动听,夜萤也不禁心内一烫。 但是一想到夜菜儿,夜萤心内又难自持,有了一个大着肚子的夜菜儿,她决不可能和端翌在一起了。 “你忘了,我说过的,一生一世一双人?” 夜萤终于开口了。 “记得,我当然记得,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 端翌一听夜萤愿意和自已说话,顿时如释重负,自家小女人这是原谅了自已吗? “可是你却背负了这个誓言,你们都嫌弃我不会生孩子,傅大夫把叶菜儿送到你床上,你就受了,现在她都怀孕几个月了,你真是让我恶心!” 夜萤恼怒地道。既然话都说开了,就说得明明白白好了大家记得去看江陌南新书《重生玩转八零年代》哦,书旗搜作者名就可找到。 第一千零七十七章夜菜儿是怎么回事 原来夜萤介意的是这个啊? 端翌不由地啼笑皆非,看着自家小女人气鼓鼓的犹带着婴儿肥的小脸,这是夜萤自述的“满满胶原蛋白”的小脸,在北疆打仗的时候,端翌不知道多少回梦里痴痴地看着这张小脸,现在她就在眼前,端翌忍不住想伸手摸她。 “啪”,夜萤一把拍开他伸过来的手,气呼呼地道,“拿开你的爪子,摸了别的女人,我嫌它脏。” 呃,这是吃醋吗? 端翌只觉得心里酸酸的、麻麻的,这种感觉前所未有,还挺舒服的。 原来被人吃醋的感觉这么享受啊? 端翌故意道: “你不知道,我们男人都是三妻四妾的吗?何况,我贵为王爷,王府之中,虽然不象皇上那般三宫六院,但是按律三妃六嫔也是少不了的,你要想开点?” “想开?咱们和离!” 夜萤懒得再说第二句了,心口那里撕拉撕拉地痛,或许痛多了就麻木了,但是那个地方缺了一块,夜萤知道是永远补不上了。 “娘子,你不是说和我一生一世一双人吗?我离了你,岂不是落得形单影只?我心里只有你,最爱的就是你!” 靖王爷看夜萤真的急了,一时也有点后悔,不该为了让夜萤吃醋,说出方才那种话来,的确是太伤人了,因此便厚着脸皮,一迭连声地表白着。 可是夜萤心里更认为他渣透了,恨恨地道: “没错,在你这种人心里,嘴上说爱着一个,身体的行动却是左拥右抱别个!渣男!滚!” “我不滚,这是我的家,我干嘛要滚?” 端翌耍起了无赖。 “哟,看不出来,外人眼里威风凛凛、言出必行的神武将军靖王爷竟然是这样耍无赖的人?” “我没有耍无赖啊,这里的确是我的家,至少是我的地盘吧?皇上把江南这一块地都封给了我,包括三清镇,包括柳村。” 端翌笑嘻嘻地道。 “你……” 夜萤差点没气晕了。 就没见过这样的无赖小人,然而,这还真是人家端家的天下,现在皇帝把江南这一整块地都划封给端翌,确实端翌就是最大的“地主”了。 端翌不想走,她还真让他走不了。 “好,你不走,我走!” 夜萤怒极。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能走到哪?” 端翌耍起了王权阶层的无赖,还真是别具一格、格外高大上的无赖。 夜萤气极反笑,指着端翌的鼻子道: “你以为我没有地方去吗?早就防着你们这一招,我要出国!” 哼,大夏是你的领土、江南是你的封地,那我出国总行了吧? 夜萤心想,所幸自已早有后招,提前和王财主在海外的岛链中建立了自已的城镇。 此前她和王财主避开王小姐偷偷商议的,就是这件事。 现在那两个岛链虽然相对还不完善,但是有他们庞大的财力支持,各种物资、包括水泥等建材,都源源不断地运进那里,如今也初具雏形,能保证相对舒适的生活。 此外,岛上还有充足的粮食储备,根据当地的气候和自然条件,红薯和花生也在其间肆意生长。 没有了男人,她还有事业;没有了柳村,她还有自已的王国。 夜萤做事,从来都会留有后手的。 除了爱情,她从来不留后手。 离开端翌,她亦心如死灰…… “什么?出国?你要出到哪里去?去北疆吗?” 端翌没想到,夜萤竟然还有后手,原来自家的小女人如此桀骜不驯?那他岂不是得时时提防着自家小女人一个不防备就卷起铺盖卷溜了? 这是绝不容许发生的事情。 她是他的,他的骨头他的肉他的血,这一生一世,不,永生永世,只能是他一个人的女人。 端翌眼里冒出的火花让夜萤敢到一丝危险的气息,她赶紧往后退,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端翌一把将她揽进怀里,一手扣着她的后脑勺,嘴已经冲着她压了下来。 好,你不服,你想逃是吧? 那就吻得你全身发软,迈不开腿。 端翌霸道无匹的热吻,让夜萤浑身发软,脑子里一下子就失去了意识,一阵短暂的空白席卷了她的大脑。 良久,夜萤从缺氧般的窒息中恢复过来,不由地一阵恼羞成怒,用力推开端翌不成,夜萤突然提起脚,用力冲着端翌的脚前狠狠踩了下去。 端翌不防一阵吃疼,不由地松开了夜萤,他疼得眼里都冒出了泪花,却见夜萤用手背狠狠抹着嘴上方才被端翌强吻的部位,气呼呼地道: “恶心死我了!” “你!” 端翌亦是被夜萤气乐了,他没想到,夜萤的反应会这么大,看来,他的玩笑闹过头了,搬起石头砸了自已的脚,不,是被媳妇踩痛了脚。 端翌正想解释,却听到厅外有脚步声往这里走来,端翌皱了下眉,谁人这么不识时务? “阿萤,阿萤,菜儿回来了,菜儿回来了,我们带她来见你!多谢你一直以来的关照啊!” 中厅外闪身进来的,却是夜三郎夫妻。 只见他们夫妻俩喜孜孜地带着一名身形明显变了型、显出妇人模样、腰身丰满许多的年轻女子进来,不是夜菜儿是谁? 不得不说,经过男人的滋润,夜菜儿如今也长了几分颜色,小脸显得白嫩许多,人也含了几分贵气,看起来和往昔在柳村灰头土脸的夜菜儿全然不同了。 夜萤一看夜菜儿这神采奕奕的样子,分明是来抢自家男人的,不由地差点恶向胆边生。 但是再看看边上若无其事的端翌,夜萤一股怒气突然消失无踪。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虽然夜菜儿有嫁贵人之心,也是傅太医给了她这样梯子可以往上爬,要怪就怪男人不争气,为了子嗣,竟然也受了。 到底时代不同,观念不能相容。 看着夜菜儿因为怀孕微微变形了的腰身,虽然还没有显怀,但是母凭子贵,夜菜一身穿金戴银,终于实现了她人生的梦想,夜萤悲哀地想,看来,夜家的三个同辈女人里,夜菜儿才是最大的人生赢家! 第一千零七十八章端家的菜儿 “三叔,三婶,菜儿,你们一家又团聚了,真好,能平安回来就好。” 夜萤脸上挂着平静的微笑,好象方才在端翌面前又叫又跳有点歇斯底里的女人不是她似的。 端翌有点目瞪口呆,接着又玩味地看着夜萤。 呃,这是什么节奏? 夜萤不是认为夜菜儿是他的女人吗?现在竟然能摆出这样的气度对夜菜儿?是长房教训妾小的节奏吗? 端翌习惯性地一摸鼻子,却被夜萤回过头来狠狠瞪了一眼,吓得他手一哆索。 自家小女人的眼神简直是带刀的,太可怕了…… 不知道怎么的,端翌觉得自已某个可以软可以硬的部位凉嗖嗖的,好象受到了夜萤眼神威力巨大的威胁。 端翌想到了夜萤曾经唱过一的首歌《一剪没》…… 好吧,以后再也不逗自家小女人了。 “萤姐,我听爹娘说了,我寄回来的几封信都是你念给他们听的,幸好有你,多谢了。” 端翌背地着夜三郎夫妻坐在茶桌边,看似漫不经心地品茗,倒没有引起夜三郎夫妻的注意,因为夜萤这边时常有客人往来,所以他们也没有特别奇怪。 “嗯,这个,阿萤啊,菜儿带了她的夫君一起过来道谢,只是不知道你见不见外男?” 夜三郎夫妻突然变得慎重起来。 夜萤听了,脑子一时转不过弯来。 夜菜儿带了夫君来见她,而夜菜儿的夫君在外面候着? 呃,夜菜儿不是被傅太医塞给端翌吗? 如若要说夫君,她的夫君不是在这里…… 不对…… 一定是她气极脑子乱了。 “见。” 夜萤索性不过脑子,张口道。 夜菜儿赶紧跑出中厅,不一会儿,就拉了一名高大健壮的男子进来。 夜萤的脑子晕乎乎的,一时间真的反应不过来,事情变化得太快了。 怎么夜菜儿带了一名武官进来见她,对方相貌堂堂,名为端梁,是皇室的旁支,在端翌的军中,担任参将一职。 由于长年征战北疆,因此一直未曾娶亲,后来傅太医把夜菜儿带到北疆,于是靖王爷赐婚,他就和夜菜儿先行成亲了。 看得出来,端梁虽然是名武夫,但是对女人还算体贴照顾,夜菜儿说话时,端梁一直站在边上,面带笑意地看着她。 有了这等良配,难怪夜菜儿中此滋润。 自然,端梁是晓得夜菜儿和夜萤堂姐妹关系的,一回柳村,见过岳父岳母后,便提出要拜访靖王妃,感谢靖王爷赐婚之恩。 我去! 夜萤心内的小宇宙要爆发了。 该死的端翌,竟然是这么回事…… 夜萤看着雄纠纠的端梁,再看着一脸幸福的夜菜儿,真是配一脸啊! “呵呵,祝你们佳偶天成,百年好合。菜儿,你们的亲事在北疆办的,我也没能到场祝贺,这里是一对我们老瑞祥自产的玉手镯,礼轻情意重,你且戴着吧!” 夜萤一点也不心疼地拿出一对水头极好的玉手镯,让夜菜儿戴上,那绿油油的玉色,衬得夜菜儿如今白嫩的皮肤愈发夺目。 端梁不敢和夜萤直视,他自是知道,这位王嫂深得王爷之心,作为皇室的旁支,若不是靖王爷的恩情,他也坐不稳这个位置,自然是对夜萤毕恭毕敬! 寒喧完毕,夜三郎夫妻便带着女婿女儿离开。 至于端翌,由于他从头到尾都没有转过身来,而在他身前,亦有一丛高大的绿植遮挡着,所以夜三郎夫妻和夜菜儿夫妻只能依稀看到一个背影,也不敢妄议。 “端翌,你骗我!” 待夜三郎一家走后,夜萤走到端翌面前,看他依旧淡定地喝茶,不由气极,不小心双手还叉在了腰上。 一看母老虎发威了,端翌不禁赶紧认怂: “萤妹,我早说过了,一生一世一双人,我唯一的妻子就是你,怎么可能会有别人呢?” “可是你说过,三妃六嫔的什么……” 夜萤不依不饶…… 端翌:好想收回方才说的话…… 不过,一场误会总算是烟消云散。 端翌这才坦承了事情始末。 原来,傅太医的确是想把人塞给他,还在他的茶里下了药,想让他迷糊中成事,因为傅太医已经算准了夜菜儿受孕的最佳时日,只要王爷中一次招,夜菜儿能生养的话,这一次也就够了。 没想到,傅太医老谋深算,敌不过靖王爷耳目众多。 傅太医一回到北疆,就有耳报神告诉端翌,傅太医这回鬼鬼祟祟带回一个女人,还藏在营帐里,不敢见人。 端翌想着傅太医可是宝瓶的良人,是不是要做出什么行为不端、对不起宝瓶的事? 而想到夜萤和宝瓶的姐妹情深,端翌对傅太医的“桃花”韵事自是不能不管。 于是乎,一番探查之后,端翌才发现,傅太医带回的女人,是要塞给自已的。 端翌一番思谋,便把夜菜儿许给了还未婚娶且人品可靠的端梁。 毕竟,是夜萤的堂妹,端翌也不可能让夜菜儿嫁是太差。 结果,倒是便宜了叶菜儿。 “哼,好一个傅新,若不是你有心,岂不被他算计到了。” 夜萤知道事情的原委,也有几分恼怒之意。 若不是端翌警觉,万一铸下大错就来不及了。 “呃,傅新如此擅自行动,我自是给了他严惩。” 端翌劝慰道。 “有多严?”夜萤好奇地问。 想着傅新背上血肉横飞的情形,端翌闷闷地道: “严得他一辈子都不敢再就此事胡乱行事!” 夜萤一听端翌的口气,立即噤声,听起来很严重啊! “呃,他到底是宝瓶的夫君,你可别弄残他了,那让宝瓶怎么过啊?” 夜萤不禁埋怨起端翌来。 “哼,你以为我的底线就是这么任人糟践的吗?” 端翌抖起了王爷的威风。 夜萤赶紧转移话题: “哟,我说,你娶我就是为了生孩子,这事是真的吗?好象关系到你们皇族的什么秘辛?” 这种话题,也就夜萤这个穿越人士敢问了。 皇宫什么的,凭记者证免票,夜萤进出自如地进了好几回了吧?她当时觉得皇宫也不过如斯,没有空调和马桶,过得真不如她舒服。 加上面前又有一个皇族在此,她也没有觉得皇族有什么太了不起的,只不过,夫君偏巧是皇族罢了…… 第一千零七十九章因为爱 一听到夜萤问到子嗣的问题,这就尴尬了。 端翌干咳两声:“娘子,咱们能掠过这个话题谈点别的更愉快的吗?哦,要不,可以深入一些交流一点和子嗣有关的深入实践的事情?” “我呸!” 夜萤看到端翌微咪着狭长的凤眸在自已身上打转,就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念头,无非是那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娘子,一年多没见了,我一直是自已一个人,真的好想你!” 端翌上前,一把握着夜萤的柔荑,柔情蜜意、深情款款。 夜萤几乎快被他的糖衣炮弹攻势打败了,但是一想起之前因为夜菜儿的事所受的委屈和憋闷,再加上一句军中俚语突然浮现在脑海里,夜萤便甩开了端翌的手: “你以为就你一个人吗?我也一直一个人好不好?” 当兵三年,看母猪都成貂蝉。 没错,夜萤脑子里突然浮现的就是这句话。 当然了,其实夜萤此时的心绪就是被许多小委屈左右着,比如:端翌竟然一直瞒着他的身份,明明是神武将军,她点评神武将军如何威风时,他心里一定象笑话傻子一样笑她; 还有,原来他结婚的确是为了传宗接代,要不然,怎么京城那么多名门千金,他怎么就看上她了? …… 这些小委屈汇聚成委屈的洋流,夜萤便不想理会他了。 端翌百折不挠,才不会被夜萤这一下拒绝所吓退,他早就做好了揭穿身份要被夜萤责难的打算了,所以夜萤的反应在他看来,实属正常。 端翌抿嘴一笑,道: “娘子,泡杯茶给为夫喝好吗?要把所有的事情说清楚,需要很悠长的时间,你有耐心听吗?” 夜萤一看端翌放正了面容,知道他这一次真的要开诚布公了,于是心头的火气略消,便道: “行,你想说多久都没有问题,我拿夜里正今秋做得最好的茶泡给你喝。你只管慢慢讲。” 端翌俊眸盯着夜萤的一举一动,只见自家娘子这一年半不见,身材似乎更加抽条了,而原来滋润过的地方亦没有清减,浑身上下透露出青涩中略带成熟的气息。 夜萤似是浑不知觉端翌在打量她,她拿出冰库中上好的茶,动手为端翌泡起茶来。 红泥小火炉上,热水“咕嘟咕嘟”地烧开了,茶香在茶室中氤氲开来,端翌抿了一口夜萤端给他的香茶,惬意地呷了一口,感觉茶香在身体里四处游走,仿佛身心都被涤荡了一番。 红袖添茶,生活静好,空气中微微吹来金盏花的清香,这就是他征战北疆多年,想要换来的生活。也是他处心积虑,放弃大统的位置,放弃唾手可得的九五之尊大位,想要享受的现世美好。 而今一切都变成现实,他必须牢牢握在手心里,把这一刻变成日常。 不管夜萤会不会理解他为她放弃了多少,他只要和她在一起,一生一世一双人就足够了。 端翌呷了口茶,徐徐道来。 夜萤一一听分明。 其实,从《酒肆闲话》里,夜萤已经知道,端翌这个神武将军不是浪得虚名,若不是他一力支撑,没准大夏朝早就被北疆乘虚而入了。 毕竟,今上是一个身体孱弱的皇帝。 听说病殃殃的,连准时上朝都做不到。 所以,端翌这个能征善战、足智多谋的靖王爷在民间的声望有多高,用小指头想就知道了。 不过,困扰大夏朝皇室的一直是同一个问题,那就是几位王爷和皇帝,一直是子嗣单薄,到了他们这一辈,甚至出现了三位王爷,至今无人诞下子嗣的问题。 当然,现在这个无子嗣的难题,终于被夜家的女儿破解了,由于夜家女儿特有的体质,夜珍珠生了个大胖小子,夜菜儿嫁的虽然是端家的旁支,但也马上怀孕了。 夜萤到此时才知道,原来端瑞,竟是大夏朝的端王,亦是端翌的三弟。 不过,一想到端瑞特别的僻好,夜萤也不觉得夜珍珠嫁得有多好了,她倒是觉得夜珍珠伴君如伴虎。 “那你以前是试过了?别的女人不行,所以才找上我了?” 夜萤一本正经地问道。 这是审核他的过往吗?端翌不由心里乐了,不过面上仍是严肃地道: “我可以对天发誓,此前我从未染指过别的女人,至于子嗣什么的,亦只是傅太医的一厢情愿的打算罢了,我之所以留下来,确实是因为你。” 端翌眼眸一闪,说不尽的风流俊俏。 如若他是后世的电影明星,肯定会被粉丝称为电眼。一双眼睛不光能放电,还能说话,被他扫描一遍,全身都酥麻了。 “说来说去,对你们来说,子嗣传承还是太重要了。咱们走亲到现在,你也知道,我一直没有动静,万一真的就此不能生养,你岂不是要再纳新人?如之前傅太医给你塞女人一样?” 夜萤心想,这是原则问题,现在的女子听到端翌的深情款款的表白,而且的确是子嗣传承为大,硬着头皮忍着,也得同意夫君纳妾。 可是她不想,一想到和别的女人共用一个男人,她就觉得恶心想吐。 “娘子,放心吧,别的女人都接近不了我,我也接纳不了她们,这就是傅太医塞女人给我时,敢向我下药的缘故。个中缘由,若是我说给你听,你不许笑话我。” 端翌晓得,如果不把自已的秘密告诉夜萤,夜萤肯定不会相信自已,她的防卫心理太强了。 “你说,我绝对不会笑话你。” 夜萤讶异地一抬眉毛。 于是,夜萤便知道了,原来端翌不能接受别的女子的体息,如若接触太近,便有一种欲呕的感觉。 当然,这种心理并不是天生的,或许是他复杂的经历造成的,童年时在北疆和囚帝一起生活,成年后辗转入京,看过太多女子间的倾轧争斗,让他心理产生了对女人的厌恶之感。 端翌的这个小秘密,让他不喜接近女色,以至于让京城中人都传他为断袖。 “那我呢?为什么你接近我毫无障碍?” 夜萤好奇地问。 “因为爱!”端翌想都不用想,脱口而出,“因为遇到你,我就知道你必是骨肉相连的人,不可分离。” 第一千零八十章放弃天下拥有你 一个铁血铮铮的大男人,说出这般温柔深情的话,简直无可抵挡。 夜萤光是听到这句话,一切不满和委屈就烟消云散了。 其实,知道夜菜儿的夫君是端梁之后,夜萤早就云过天青了。 在端翌面前的种种小别扭,只是一种发泄罢了,也算是一种另类的撒娇吧! 有一个人能让你在他面前矫情,是一件特别惬意的事。 夜萤的心软了。 看到她深情的眸子笼住自已,端翌的心就一阵狂跳,他低头喝了口茶,又道: “阿宁,是我的表妹。” “这我知道。她长得还是和你有几分相象。” 夜萤并不怀疑阿宁是什么野路子的女人,她的良好教养和仪容,完全符合王家的派头。 “她也是贵妃。”端翌继续道。 “哦?太震撼了。”夜萤大吃一惊,“我以为她未曾婚配呢!” “接下来,她会被册封为后,应该不出今年吧!” 端翌又道。 “这个,厉害!” 夜萤知道,皇后可是六宫之首,皇帝不管有多少女人,这些女人,表面上还是得听皇后的。 阿宁竟然能被册封为后,说明阿宁也是有三把刷子的,或许,阿宁在柳村表现出来的天真,只是她远离皇室争斗后烂漫的一小面? “阿宁怀孕了!” 端翌最后爆出的这个消息,让夜萤“扑”地差点没把刚喝进嘴里的茶水喷出来: “不是说皇上身体不行吗?不是说端家子嗣艰难吗?她竟然怀孕了?” 怪不得会被册封为后呢,阿宁只要这个孩子生出来是个儿子的话,她的地位就牢不可破,因为现在皇上还没有儿子,这个孩子生出来,铁定被立为太子。 “我着人在北疆找了个秘方给他,没想到还真的有用,一下子就有了。” 端翌一脸无辜地道。 夜萤脑子一转,顿时有些想法如夜空中灿烂的烟花绽放。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推测。 难道端翌为了她,竟然真的肯放弃那么多? 他一定就是怕她计较子嗣的事情,怕她觉得他找她就是为了传宗接代,他用这个办法来证明,他是真的爱她。 为了她,竟然连皇上的位置也舍得放弃? 不然,作为最有希望在皇帝殁后继承大统的皇叔,端翌怎么会想方设法,让皇帝留下血脉传人? 他这是自绝后路,也是用这个办法证明,他爱美人不爱江山。 夜萤陡然被自已冒出来的这些想法吓住了。 她用吃惊的眼神看着端翌,好象重新认识他一般,半晌,才喃喃吐出一句: “你太傻了!” “我不傻,有你,有好茶喝就足矣!” 端翌端起茶,美美的呷了一口,这种茶,真的比煮茶好喝多了,味道芳香透骨,和夜萤一般,她的一颦一笑,都让他迷醉,恨不得把她生吞活剥进自已身体里。 端翌所做的一切,再重磅也不如阿宁怀孕这个消息还要重磅。 因为,这意味着三位皇叔通往皇室顶峰的路,就此止步。 “你个傻瓜!你会后悔的!” 夜萤主动投入端翌的怀抱。 “我不傻!没有你,我才会后悔!你想,若是做了皇帝,大臣们要求我要三宫六院,你会开心吗?光是这一点,我就对那个位置退避三舍。” 夜萤听到后面一句,简直被迷醉了。 端翌美美地抱着夜萤,嗅着她身上的馨香,胸中涌起一股热情,他用力的臂膀抱起她,往内室走去…… 夜萤从来不知道,端翌竟然能强悍如斯,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能让她上天…… 晨昏颠倒,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夜萤觉得自已似乎和端翌一直呆在天堂里,她都不肯落下凡间了。 在极至的疲惫和幸福中,两个人终于沉沉昏睡过去。 待夜萤睁开眼睛,发觉外面亮了又黑,黑了之后又亮的天光,正透过窗户,将美好的晨曦照进厢房内。 端翌将她紧紧搂在怀里,她把脑袋倚在他胸前,听着他有力的心跳,手在他后背上无意识地摩挲着。 端翌的贵气,即便在他睡着时也是自然流露,不会因为在睡梦中,便露出毫无防备的蠢相,比如大张着嘴,流口水等恶形恶相。 夜萤真是越看越满意,不禁在他唇上轻轻一碰,用舌尖微一扫。 没想到,这个动作立即挑起了端翌的反应,他的唇角上扬,虽然眼还闭着,但是手却伸入夜萤微微敞开的衣衫中…… 饶是夜萤自觉身体素质还行,但是一天一夜的鏖战,夜萤起床时,还是觉得双腿发软。 端翌很体恤地让她多睡一会,自已便起床处理事务。 江南封地刚刚划封下来,还有诸多事务需要处理。 “王爷要在这里建封地的王府?” 傅太医虽然吃惊,但是心里亦是欢喜。 他的妻小都在这里,她们也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如果能把王府建在这里,意味着她们也不用挪移折腾,真是皆大欢喜。 端翌一早找傅太医要商量的就是这件事,他道: “这里背山傍水,可攻可守,我觉得在这里建王府,再好不过了,而且萤妹把这里规划得很好,只要以此为中心,再四周进行扩建就可以了。不必劳民伤财。” 端翌早就拿定主意,只不过是和傅太医等谋士知会一声罢了。 所以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夜萤进来时,端翌正拿着一张地形图,和傅太医等谋士说一些暗卫据点,如何增强柳村防守之事。 夜萤进来时,也不打扰他们,只是静静在边上,给大家泡茶。 谋士们无不受宠若惊。 能喝到王妃亲自泡的茶,说出去也是倍有面子。 至于傅太医,自是十分心虚,接过夜萤递给他的茶时,手不由地抖了下,茶水溢出来,烫到皮肤上,疼得他龇牙咧嘴。 端翌嘴里说着公务,原本习惯严肃的眉眼却因为夜萤进来,而微微放和缓了,偶尔好似不经意看向夜萤的眼神里,也传递着万般柔情。 夜萤微微抿嘴一笑,便离开这里,去吩咐冬青置办一些特色的美食。冬青得到了她的真传,如今做起菜来口味和她的几可乱真。 当然,夜萤还是亲自做了一道松鼠鱼,好好犒劳下端翌和大家。 归燕堂外,田喜娘和宝瓶、吴小霞正抱着孩子,坐在树荫下愉快地唠嗑,这一天一夜,对她们来说,简直是生活一个倾覆性的变化,有太多事情可以聊了。 第一千零八十一章凶手 看到夜萤出来,田喜娘等人自是围上前来,众人一番劫后余生,唏嘘感概。 夜萤逗着夜从容和傅宝宝,脸上神色安逸而满足。 众人看到夜萤这般,便知道没事了。 端翌的身份已经坐实,一众村民皆是惊艳不提。他们万万不会想到,众人口口相传的神武将军靖王爷,竟然一直生活在他们中间。 而一向和熙仗义的祥公子,竟然是坏人,把全村人都绑架了,差点让大家丢了命。 他们不知道端祥的身份,只知道他是坏人,现在这个大坏人被神武将军生擒,村民近在身边,亲眼看到,又多了一些活灵活现的赞美神武将军的溢美之辞。 享受着悠闲的秋后时光,昨天的噩梦已经变成过去,晨曦照在柳村,整个村子又恢复了往昔的繁忙,做工的做工,读书的读书,琅琅书声伴着生活的各种动静,交织成一曲生活交响曲。 就在这时,夜萤看到村子里走出一个熟悉的男子,正冲着这里而来,夜萤赶紧迎上前去,道谢道: “求奔大哥,辛苦你了,让你们也跟着受罪了。” “夜姑娘,不敢当,求奔太笨了,没能及早破案,让村民们和你都跟着受罪了。” 刘求奔被救后,知道靖王爷刚开始忙乱,肯定没空接见他,因此便留宿村里,因为有一件事必须和王爷禀报。 原本参透案件真相后,刘求奔便意识到夜萤危险,连夜带人要去通知她,不想当时祥公子已经翻脸,他自是着了祥公子护卫的暗算,也没能保护成夜萤,心内自是歉疚。 “刘大哥,话不能这么说,要怪只能怪凶手隐藏得太深。是不是如我意料的,那名凶手,就是祥公子?” “正是。我正想和神武将军禀报此事。” 夜萤知道端祥是端翌的大哥,皇室中人,此事关系重大,自然引起了足够的重视,便带着刘求奔进去见端翌。 端翌单独接见了刘求奔。 刘求奔这时才确定,果然神武将军就是救了他,也给过他机会的端爷,刘求奔自是一番感激涕零,之后,便一一禀报了自已的发现。 原来,在女尸的掘尸现场,刘求奔接到手下的禀报,说水泥窑中,夜大郎身死的现场,发现了一些线索。 他便匆匆前往,果然,一番勘察之后,刘求奔发现,在水泥窑的入口顶端的泥面上,刻着一些字迹。 由于这个地方幽暗不为人注意,所以之前大家都没发觉,这一次是一个衙役无意中在出去时撞到头,抬头一看,才发现墙上的这些纹路似乎挺有规律的,仔细一看,似乎是些字,于是便通知了刘求奔。 但是这些字迹凌乱,看不出所以然来,刘求奔便用了拓印法,把字拓在纸上,拿出水泥窑后,翻转一看,才发现,原来这些字竟然真的是夜大郎留下的,写着; 杀我者祥。 看来,夜大郎在水泥窑被封时,也参透了真凶。 因为夜萤虽然最有理由害他,但是夜萤并没有那么狠辣的心肠,夜大郎猜测出来,想为夜萤出气的,一定是整日围在夜萤身边的祥公子。 更遑论他之前曾经用狠戾警告的眼神瞪过他,有那样杀气腾腾眼神的男人,决不是善碴。 夜大郎想明白是谁害他的,临死用便用在墙上刻下了这些字。 刘求奔说着,还从怀中掏出那张拓印下来的纸,递给端翌查看。 果然,那纸上歪歪扭扭写着的字,一看就是挣扎着用尽全身的力气写的,想着那种可怖的环境下写出这些字,夜萤不禁觉得一阵触目惊心。 端翌也皱起了眉头…… 刘求奔接着又说了那些女尸案,道: “邻村报案的村民是带着猎犬的,我当时心生急智,把邻村村民的猎犬借来,让它嗅闻过那些女尸后,再放它在村里寻觅。 今天结果出来了,那猎犬本来我们昨天被劫持后,就一直在村里游荡,方才祥公子被押经过时,它就猛地扑上去咬住祥公子不肯放松。 所以,我也严重怀疑,祥公子就是虐杀那些女子的凶手。” 夜萤其实听刘求奔一说,再联想祥公子的种种作为,心里也相信了八九成,此时再一想祥公子竟然要和自已成亲,而林子里那些女子惨死的样子浮现在眼前,尤其是她们和自已多少都有相似的部份,便已经肯定了,那些女子果真是自已的替代品,祥公子做案,毫无疑问。 夜萤身上泛起一阵寒意。 端翌面上愈发冰寒,他挥手让刘求奔先行退下,夜萤便把自已的猜测说给端翌听。 毕竟,有些事情,牵涉到男女之情,刘求奔在,她也不方便说。 端翌听说那些被害的女子,个个都和夜萤有相似的部份,不由地一阵勃然大怒。 刑不上大夫。 端祥到底是他大哥,皇室成员,尊贵无比,但是他亵渎自已的妻子,则是另一码事了。 端翌的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这时,傅太医紧急求见。 端翌凡事也不避着夜萤,见傅太医一脸惊惧,便问道: “怎么?出何大事?” “王爷,卓王身上昨天缴获的药沫臣已经查清药性,竟然是和淑妃娘娘所中之毒一模一样。” “什么?你说我娘亲的毒是端祥下的?” 端翌身上的冰寒之气散发至极点。 最疼他的娘亲被人下毒害死,一直是他心中的隐痛。他殚精竭智,想要找出害死娘亲的凶手,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凶手竟然是他可亲可敬的大哥。 而端祥还把魔爪伸向了自已的妻子…… 端翌背后不由出了冷汗。 所幸,自已回来得及时,没有在京城中多加耽搁,否则,现在怕是夜萤都不知道变成什么样了。 一念及此,看着温婉娇俏的自家小女人活生生地站在面前,端翌心里才有了些暖意,他眸子一黯,对傅太医道: “提审端祥,还有他的手下,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定都要他们说出事情的真相来。” “是,微臣明白。” 傅太医也很震惊,真是万万没有想到……明天发布终章大结局,敬请关注。感谢一路相随的老朋友们,如果想接续这份缘分,请大家移步作者君的新书《重生玩转八零年代》,在书旗搜书名或者作者君的名字:江陌南,就可找到。我在新书等你哟…… 第一千零八十二章大结局 傅太医退下,神武将军靖王爷的暗卫队伍中,自然会有刑讯问供的行家里手。 当一只山羊被牵到绑在木凳子上的侍卫长跟前时,祥公子的手下差点没笑出来,拿一只羊来审问他们吗?莫非这只羊成精了?能口出人言?或者能放出什么妖术,让他吐露真言? 但是马上,他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傅太医着人脱了他的靴子,在他的脚底心上抹上了盐巴,山羊对盐有特殊的嗜好,嗅到他脚心盐巴的味道,便伸出长长的舌头,一下一下舔起他脚心的盐来。 “咯吱咯吱”,笑声从开始的欢快、情不自禁,到后面声音嘶哑,带着喊破了嗓子的嘶哑…… “招了,我招了!” 侍卫终于抵挡不住山羊舌头的攻势,他宁愿人家一刀把他砍死,也不愿意这样被羊舔得笑死。 如果没有亲身经历其间的人,永远也不会想到,这是怎么样的酷刑。 “记录下来!” 傅太医声息没有变化,沉稳地道。 侍卫一字一句地把事情始末一一道来。傅太医的脸上一直没有任何表情变化,直到事情说完,侍卫签字画押按上手印,傅太医才拿了这张供述,合着其它端祥手下的供述,呈到端翌面前。 自然,这样的逼供方式只是针对各个侍卫、暗卫的其中一种,什么指甲插针之类的酷刑,也都一一用上,最终才形成了完整的供述。 看完这些供述,端翌“啪”地用力拍了下桌子,一张坚实的紫檀木方桌应声而裂。 原来,端祥窥觎端翌十数年,这个变态竟然养成了收集和端翌一模一样物件的嗜好,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端祥到最后,竟然异想天开的要和夜萤拜堂成亲。 或许是端翌太优秀的缘故,自感备受家人冷落的端祥,慢慢地已经把自已幻化为端翌,什么都仿着他来,甚至包括夜萤和端翌的“逃亡之路”上,端祥也一直跟踪他们。 端翌看到这里,才明白,为什么西行北疆的路上,一直感觉有人在盯梢着他和夜萤,象毒蛇一样摆脱不去。 原来,那个人就是端祥。 而吉尔疆察部落的阿不都王子,也是端祥让人伏击杀死的,目的就是为了挑起北疆与大夏的战火,然后便可借机调开端翌往北疆,他则有机会接近夜萤。 端祥已经看明白,夜萤对端翌有多么重要,如果他能夺得夜萤的身心,就能给端翌致命的打击。 事实上,端祥一直觉得自已能力比端翌要强,姿容比端翌出色,所以他自信有充足的时间的话,一定能让夜萤沉迷于自已的风采,最终心甘情愿地归服于自已。 要感谢端翌的这点自大,要不然,夜萤不知道现在安有命在! 一想到他亲自去探察的那些女子被害尸坑现场的惨状,端翌就不禁浑身泛起一阵鸡皮疙瘩。 他不能想象,万一里面有个女子是夜萤,他会怎么样…… 而淑妃的被害,则是一个意外。 端翌有一次趁着端翌不在的时候,偷溜到他屋内,收罗一些端翌专属的物品,结果被淑妃发现。当然,这样的事端祥过去也没少做,只是这一次比较倒霉,正好被来找端翌的淑妃看到。 原本如果端祥心中没有鬼的话,他随便扯个谎也就过去了,淑妃心性善良,也不会得理不让人。偏偏端祥那时候还比较青涩,应答之间露出了马脚,淑妃当即有点生气,说要把这件事告诉太上皇。 原本端祥就被太上皇不看好,此时再染上这个污点,他怕是一辈子就要被人嘲笑,从此打入冷宫,永不得翻身。 紧急关头,端祥强自冷静下来,主动给淑妃奉茶,以示歉意。 淑妃虽然生气,但是端祥毕竟是自家人,见端祥认错,她原本也想放过端祥,便接过茶喝了一口,谁知道喝了这口茶,淑妃就不行了,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端祥竟然敢在茶中下毒。 淑妃死得极惨,以至于端翌和傅太医都印象深刻。 所以傅太医一在动物身上试用端祥身上的毒药,就发现,这种毒药十分罕见,却和淑妃当年中的毒是一样的,因为毒发症状完全一模一样。 这就是所有事情的原委了。 端翌万万不会想到,自家最亲的大哥,竟然是藏在自已身边最深的毒蛇。他不光害死了自已的娘亲,给他的一生带来无尽的遗憾,还差点害死自已的妻子。 端祥自然不可能被轻轻放过。 是夜,端祥被秘密处死,他带来的所有侍卫,都被灭口,成为他的陪葬品。 端翌虽然重视亲情,但是他真要办起事来,亦是杀伐果决,这件事,拖久了夜长梦多,不说太皇太后那里会疼惜皇家子嗣稀薄,有极大从轻处理端祥的可能,就是皇帝那里,怕也不想在皇家有喜的时候,再闹出一出悲剧来。 因此,端翌便擅自做主了。 直到端祥处死后,他才修书一封,连着那些证据,快马送到京城,后续会掀起什么样的轩然大波,他已经不加理会了。 端翌身上,捏着一张皇帝赐下的免死丹书铁券,这也是皇帝仁义,洞悉了端翌的确没有染指皇位之心后,自行赐下的意外大礼。 不过,不久后皇家传出消息,卓王端祥,自行出海寻觅仙踪,或许得了仙缘,缈缈不知所踪。 端祥一向给外界留下了孤傲清高、闲散自在的印象,因此得到这个消息,朝臣们反而十分羡慕,觉得卓王得偿所愿。 这算不算是端祥挖了坑埋了自已呢?如若端祥九泉有之,怕是会气得七窍生烟吧! 傅太医因为硬往端翌身边塞女人的事,被宝瓶垢病了许久,最后还是夜萤劝宝瓶,傅太医只是食君禄,忠君事,而且事后端翌也给了他严惩,傅太医这辈子肯定是不敢再犯这样的错误了,宝瓶才逐渐原谅了傅太医。 宝器和白雪走亲了,自此也在柳村扎下根来,从军十年后,他终于卸甲归田,安于平静的乡村生活,和白雪过上了富家翁的快活日子。 意外的是夜珍珠,谁也没有想到,她好不容易生下的儿子,竟然是个脑瘫儿,长到一岁多的时候,端王府才发现端倪,因为这孩子只会傻吃傻喝,长得白白胖胖的,却不会说话,同时,眼神也十分呆滞…… 知道了太医们的诊断结果,夜珍珠当即就崩溃了。此后的她,一直致力于专心调养身体,希望能再生下一个健康的孩子,也无暇搭理柳村这边的事。当然,有端翌在,夜珍珠的手也伸不进来了。 再加上皇上已经有了子嗣,夜珍珠能不能生个儿子,已经没有以前那般重要,色衰爱驰,端瑞似乎从端祥的突然消失中悟出了什么,于是开始懂得低调收敛起来,还把夜珍珠打入了冷宫。 柳村成为靖王府所在地,一切似乎都没有变化,但是偶然有一次,夜萤趁着端翌不在,乘热汽球上天,无意中观察到柳村的地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俨然形成了九宫八卦阵形。 这个九宫八卦阵形隐藏在柳村的后山上,如果躲进这个阵里,一时半会,就算有敌来犯,也轻易讨不了好。 当然,偶有柳村调皮的孩童会在这个阵形里迷失方向,找不到回家的路,但是最后,在他们迷糊过后,就会突然发现,自已已经站在村口,也不知道怎么绕出来的。 不过,夜萤看破了端翌布局的秘密后,心里倒是暖暖的,知道端翌居安思危,做了最万全的准备。 当然,待京城中阿宁顺利产下一子的消息传来,端翌和夜萤一颗心才真正放了下来。 大夏朝皇室有了继承人,皇位风雨飘摇的情形不复存在,阿宁也随即被册封为后,自此,冠宠六宫。 而对于远在江南的表哥表嫂,阿宁亦是恩宠不绝,常年都有赏赐从宫中送来。 当然,夜萤有时候怀疑,阿宁就是要骗她全套双立人的厨具的…… 次年春天,柳村一直让夜萤念叨许久的品茶大赛让一批品茶高手脱颖而出,村里冒出了许多品茶能手,夜里正收的二十多位徒弟,在他手下学艺有成,炒茶的绝学,慢慢地向十里八乡传开,三清镇成为举国闻名的茶乡。 至于端翌依着夜珍珠的计划,将计就计让夜萤入狱受苦,后又救她出狱,博取好感的曲折故事,夜萤没有再提起,端翌也就没有主动坦白事情的原委。 有时候在爱情里,一起经历过的,就是弥足珍贵的财富。只要出发点和终点都是为了爱,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其间,夜萤和端翌也乘王伯兮的大海船出了一趟海,查看了他们名下的岛链。 情况出乎意料地好,这个岛链并不在惯常的航线上,因此不为人所知,由于大量的金钱投入,如今岛上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备,生活用品一应俱全,粮食牲畜都能自给自足,常住人口达到了五万多人。 根据岛上的基础设施,常住人口完全可以拓展到十万人以上。 万一大夏有失,他们转移到此居住完全没有问题。这也是夜萤当年留下的后招。 不过,她当时只是想给自已留条退路,万一端翌真的负心,左拥右抱,她就卷起铺盖,自已来岛上过。 现在自然没有这种想法了,夜萤走到哪,端翌都不会放过她。 南美洲那里,端翌军伍中的手下,也消化了三分之二前往,征服新土地什么的,一向是军人最爱做的事。 夜萤一想到未来南美洲尽是黄皮肤的大夏人,数千年后,自由女神像或许是塌鼻梁的亚洲妹子,不禁产生了强烈的喜感。 呃,不对,是有喜了,喜感强烈,从岛链回来,她吐得一塌糊涂,吓得端翌以为她是不是生了什么大病,魂都差点没吓飞了。 结果,傅太医一把脉,正了正颜色,对端翌道: “恭喜王爷,贺喜王爷,靖王妃有喜了!” 端翌:“……” 夜萤:“……” 夜萤:我要生两个孩子就好,一个儿子,小名大包子;一个女儿,小名小包子…… 端翌:随你……不过有一个条件…… 夜萤:什么? 端翌:有了孩子,也不能冷落我。大包子加小包子,只能占据你三成时间,其余七成,都是我的! 夜萤:这也太霸道了吧?不行! 端翌;不行咱就不生了! 夜萤:这还能由你了?躺下…… 端翌惊恐地:爱妃,你这是要做甚? 夜萤得意地笑:生孩子啊…… (全剧终)(爱你萌,记得继续在书旗关注江陌南新书《重生玩转八零年代》,新书传送门就是搜索江陌南三字。在《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这本书里,得到了众多读者的关注和喜爱,江陌南也收获了许多珍贵的经历,希望接下来在新书里,你们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再次向亲爱的读者们致谢!) 番外 “萤妹,你怎么如此喜欢桃花?还非得在桃花林里弄了个八卦阵?你看,咱们的孩儿都找不到出口了!” 端翌摸了下鼻子下方修得整整齐齐的髭须,这是夜萤非让他留的,说这样显得成熟,有魅力。 端翌本想说已经娶到你了,我就不需要更多魅力了,但是看到夜萤一脸渴求的眼神,他就心软了。 再加上,后来他无意中看到夜萤看身边一位长胡子带刀侍卫的眼神格外不一般,靖王爷立马把留胡子这件事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哼,他才不容许自家的小女人眼里有别的男人的风采。 不就胡子嘛?蓄着就是。 果然,两天之内不刮胡子,端翌就把上唇的胡子蓄了起来。不过,精修胡子的却是夜萤,把他的胡子修成薄薄、茸茸的一片,让他哭笑不得,不晓得自家小女人为什么这么有想象力。 端翌摸着胡子,眼前桃花灼灼,粉红的桃花开得正艳,有些树种是特意让王伯兮从海外移种进来的,花开得浓烈茂密,十分好看。 “今生来世,十里桃花呗,很浪漫,不是吗?若是有来生,我们还会情订这里。” 夜萤上前,软若无骨地靠在他的身上,然后伸出手,摸了摸他的髭须,眉毛轻轻向上一挑,自以为得计。 但是端翌却有所了悟。 她眉毛轻轻向上一挑,就是要打坏主意了。 自家小女人并不知道,她要做坏事前的小动作,早就暴露了她的“阴谋。” 可是这一次,她是打得什么坏主意呢? 端翌一时半会也想不出来。 她颀长如白玉葱笼的手指,轻轻在他唇上抚摩着,让他觉得,自已的胡子,留得还是值得的。 “爹,娘,我们走出来了,我们厉害吧?” 正说话间,桃花林里,跑出一大一小两个小包子。 粉粉团团的脸,白玉无暇的脸上,是墨玉一般灵动的大眼。 男娃手指圆圆肥肥,女娃粉雕玉琢,相差不过一岁,样貌却都长得稚嫩可爱,让人恨不得咬他们一口。 此时,兄妹俩成功地战胜了母亲设下的迷宫屏障,万分得意地来求夸奖。 “厉害,当然厉害。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端翌做惊诧状,让这两个小娃娃格外满足。 哟,连爹爹都被他们惊艳到了。 “娘亲昨晚上让我们做拼图,我和妹妹都拼出来了,娘亲说,能把拼图拼好,就有意外的奖品。 今天我们一进桃林,就发现里面的路,和拼图上的是一样,所以,我们很快就走出来了。” 大包子哥哥得意地报告,小脸上露出了憨憨的笑容。 “是啊,娘亲说的是真的,我们还拿到了意外的奖品。” 包子妹妹纯净无邪的眼睛,清澈有神,双手背在身后,似有隐瞒。 “小包子,你双手放在后面,是不是意外的奖品就在身后?” 端翌俯下身,关切地问道,眼里是浓浓的爱意。 “对,爹,你真聪明,比我们还聪明,竟然猜到了意外的奖品就在我身后。” 小包子妹妹“咯吱咯吱”快乐地笑着,然后从身后小心翼翼地展示着她的意外奖品。 “啊?蛇!还是竹叶青!” 端翌的脸“唰”地黑了! 夜萤赶紧矢口否认: “不是,意外的奖品不是这个!” 怎么可能是滑溜可怕的蛇呢? 夜萤最怕这玩意了。 想当年,靖王爷捉弄她,在水草丛里,非骗她说有水蛇,吓得她心惊肉颤的…… 她最怕蛇了,怎么可能会把蛇当成意外的奖品。 端翌扫了夜萤一眼,看她花容失色地样子,眸子一深,估计也是想到了当年的谎言,耳后有一块,“忽”地红了。 他干咳一声,用无比镇定的语气对小包子道: “小包子,能把你意外的奖品给爹爹好好瞧一瞧吗?爹爹可感兴趣了!” 那竹叶青不大,是条小蛇,它的七寸正好被小包子的小胖手紧紧捏着,它嘶叫着不时吐出红舌,想要咬小包子的手,却咬不到,蛇身一扭一扭地,缠在小包子如莲藕般的小手腕上。 “好啊,小包子最喜欢爹爹了,不过你拿去瞧完,就要还我。” 小包子妹妹恋恋不舍地看着小蛇。 开玩笑,这是巨毒的竹叶青,一旦被它咬着,即便傅太医在侧,也危险万分。 端翌头上的汗都快迸出来了,但是还强自镇定,怕吓坏了孩子。 见小包子把蛇递过来,端翌也慢慢伸出手,然后精准无比地捏住蛇的七寸,从小包子手中,把蛇移了过来。 站在边上的夜萤,一看到蛇脱离小包子的小手,顿时一屁股坐在地上:吓瘫了! 端翌无语地看着夜萤。 自家的小女人,也太不靠谱了吧? 竟然想出这样的花招,还今生来世十里桃花呢!呃,不知道有没有来世,但是拥有她,有这一世就够了。 端翌正要把蛇捏死,小包子不依了,跺着脚着急地道: “爹,你轻点,小蛇说它很痛!” 端翌:汗,不敢捏死它了。怎么办? “来人,把这条竹叶青的毒牙去了,装在笼子里,给小包子养着。” 夜萤吩咐下去。 端翌再次无语。 这娘亲也太不靠谱了吧? 居然让女儿养毒蛇? “你懂什么,这是素质教育!让孩子从小学会珍爱生命,热爱大自然!” 夜萤不肯承认自已宠溺女儿,强做出振振有词的模样。 “来人,依王妃吩咐去办!” 端翌松口了。 这下大小都欢喜了。 “娘,那个西域公主今天一早走了,那西域公主可有意思了,她十分讨厌长胡子的男人,怪道她老要抱着我亲呢!果然,化外之人,和我大夏朝人就是不一样。” 大包子哥哥看着爹爹和娘亲都围着小包子转,不禁想说点什么让爹娘注意自已,于是便仰着小脸,一脸老成地八卦道。 “那西域公主讨厌长胡子的男人?” 端翌摸了摸自已的髭须,眼神凉凉地一瞥夜萤。 夜萤干咳一声,低下头,玩着,呃,玩着……玩着侍卫拔了毒牙装在笼子里的小蛇! 这女人,做了这等“坏事”,心虚之下,连蛇也不怕了! 待侍女们把大小包子带走,端翌才清咳一声: “喂,你手里的,是蛇啊!” “啊?什么?蛇?” 夜萤这才猛地意识到自已手里摸的是什么,吓得扔得老远,一下子就蹿进了一个温暖的怀里。 端翌抱着她: “你还敢骗我留胡子吗?” 夜萤:“臣妾知罪了!” 端翌低下头,胡子压在她的粉面上:扎死你…… …… 本书由 cassie_hao 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