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之路(女穿男)》 作者:从南而生   文案:   一朝穿越,肩不能扛,手不能提。   上有寡母,下有幼女,嗷嗷待哺。   当现代女教授穿越成屡试不中的渣男书生,一无所长。   叶云想了想:   也唯有读书科举这一条路算专业对口了!   PS:女穿男,有女主,1V1,轻松种田向。写文不易,不喜勿喷,多谢理解。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励志人生 科举 朝堂之上   主角:叶信芳 ┃ 配角:杨慧 ┃ 其它:科举   简评:   现代女教授一朝穿越,变成人嫌狗厌的渣男书生。上辈子孤儿出身,如今却有娘有妻有妹还有女。奈何作为一个最失败的穿越者,既手无缚鸡之力,又身无一技之长,却要肩负起带领全家老小走出康庄大道的重任,在经历了女变男的痛苦转型,以及一系列鸡飞狗跳的古代小民生活之后,最后坚定选择科考之路,随着身处高位,身边的谜团也逐渐解开。全文铺垫深远,草蛇灰线,伏笔千里,语言诙谐幽默,出场人物众多,形象塑造鲜明,通过角色间的交汇碰撞,推动剧情发展,故事性极强。 第1章 穿越   天启十年,七月,西宁府,青山县。   午后的夏蝉,喳喳的鸣叫,令人心中升起无限的烦闷。   薄帐也挡不住的酒臭味,床上的人袒胸露乳,呼呼大睡,丝毫没有任何惯常在外表现出来的文人气息,杨慧手中捏着剪刀,目中露出一丝狠意。   “娘。”   杨慧回头,三岁的小妞妞站在门外,睁着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这一切。   看着妞妞额头上的那块伤口,杨慧心中发酸,眼泪就要掉下来。   身后传来声响,杨慧赶忙将剪子放下。   叶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皮千斤重,浑身酸痛难耐,好像被车子碾压过一样。   入眼即是一个布衣荆钗的美貌妇人,眼角眉梢带着倦意。   “你……”   甫一开口,那妇人便急忙道:“相公醒了,妞妞快去打水。”   说完小心翼翼的扶着叶云起身。   what?相公?吓得叶云一把推开杨慧。   杨慧浑身一颤,低下眉眼不再动作。   叶云右手不经意的在下身一摸,顿时心都凉了。   我成了一个男的。   怕是没有睡醒吧,这样想着,她又躺回去了。   天气炎热,毫无睡意。   视线的余光看到一个低矮的小人,微微颤颤的端着一盆水。   叶云赶忙爬起身来,三步两步冲到妞妞跟前,妞妞吓得往后一退,水盆里的水晃动着撒出不少。   抢过水盆,看着妞妞怯生生的模样,不悦的向杨慧道:“这么小的孩子,摔到了怎么办?”   杨慧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诧,不知这人又在闹什么幺蛾子,还是酒醒了就想装一回慈父。   叶云只觉得眼前一黑,晕眩了一会,跌坐在身旁的椅子上,原主此前近二十年的记忆在脑海中如走马观花般飞速闪过。   原主名叫叶信芳,是个读书多年一事无成的书生,父亲早亡,少时由寡母刺绣抚养供读,待他大了一些,寡母便带着之前的信物登了杨家门,闹了几番,娶回了有不少嫁妆的杨慧。原主的父亲在世时,家境尚可,与当时家境相当的的杨家定下娃娃亲,奈何多年过去,杨家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当地的富户,而叶家 ,因叶父多次赶考后一场大病,耗尽家财,而叶父也没能救回来。   原主不事生产,却总是自命不凡,一心想要读出个名堂,奈何几次考试发挥不佳,连个童生都没有考上,心灰意冷之下,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最终在一次酗酒之后,悄然逝去,换成了叶云。   叶云心中有些不耻,吃软饭就算了,还酗酒打老婆,这原主真是十足的人渣。叶云在现代,本是个孤儿,虽是女子,却性情坚毅,吃苦耐劳,多年苦读,一路重点大学、研究生、博士,最后留校任教,虽然是冷门专业,但也算是学有所成,万万没想到,人生刚刚出头,便遭遇一场车祸,送了性命,由一个恋爱都没体会过的剩女变成一个人渣酒鬼兼孩子他爸。   原主身体虚弱,叶云只觉得浑身沉重,水盆拿了一会就觉得十分沉重,暗道还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个。   叶云掬起一把水搓了搓脸,摸摸空空的肚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杨慧,“有吃的吗?”   杨慧神情木然,“厨下还有几个馒头,我去给你热一热。”   叶云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道:“不用那么麻烦,天气热,要是没坏直接吃就行。”   叶家房子是传承下来的老宅,是一处两进的院子,看着已经有些破旧,叶家人少,不过住了叶母、叶信芳夫妻、叶母十四岁的小女儿叶兰,还有叶信芳的女儿小妞妞。这两天叶母带着叶兰去走亲戚,并不在家。   叶信芳昨日酗酒,如今已是下午,这具身体实在是饿得很了,拿起馒头就吃,小妞妞站在门口,睁着两只大大的黑眼睛看着叶云,叶云在现代也是黄金剩女一枚,自己是孤儿,但却很喜欢孩子,看着妞妞直勾勾的盯着他手里的馒头,便掰扯半边出来。   “妞妞,来。”   奈何妞妞听了这话,反而后退好几部,险些跌倒。   杨慧在旁边,一言不发,心中暗道,这人莫不是身上又缺钱了,回来装什么慈父。   叶云刚吃完,不等他说话,杨慧便将碗筷收拾起来。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得想一下日后的生计,既然是到了古代,成为一家之主,总不能像原主那样,吃着亲人的血肉过活。原主再不堪,终归是给了他一次新生的机会,他必然要替原主照顾好家人。   看了一眼破旧的老房屋,心里暗叹,钱啊钱,真是万恶之本。   种田?看看自己这软胳膊细腿,叶云将这个选项排除了。经商?造肥皂制玻璃?叶云倒是知道怎么制造,却不敢贸然的做这个,明显的暴利行业,若不是权贵在背后撑腰,这样的生意怕是会招来性命之忧,暂且压下,看看以后有没有机会。   思来想去,还真只有如原主一般,读书科举,若有所成,便能庇护家人。   这个时候,叶云就不得不庆幸,自己的学术方向是古代文学,勉强也算得上是专业对口。   (以下称叶信芳)   这个朝代为昭朝,当今皇帝是开国以来的第二位皇帝,今年是在位的第十个年头,这是中国历史上不曾出现的朝代,原主的记忆中,历史上的宋朝之后,并不是蒙古铁骑入中原,而是一位叫李元齐的皇帝建立了大东皇朝,大东皇朝延续了将近四百年,才被现在的昭朝所取代,而李元齐的生平与起点种马男相似,早年屌丝出身,恰逢乱世,一路收服无数小弟与后宫,最大的举动就是提高了女性的地位,彻底的废除小脚这样的恶俗。奈何这位皇帝在位后不久便去世,死因不明,他的许多政策继位者并没有彻底的执行。   叶信芳有些可惜,若是生在大东皇朝初年,也许还能和这位疑似老乡的开国皇帝认认亲。   下一次县试定在二月份,如今还有大半年,叶信芳盘算着这么长时间,也够熟悉这具身体了。这具身体十分孱弱,正好趁着时间好好的锻炼一下。   “那个,”叶信芳回忆了一下,憋了半天,方才唤道:“娘子。”   杨慧手一抖,碗筷险些掉在地上,她的记忆里,新婚燕尔时叶信芳叫了几声娘子,后来他多次考试不利,自己不思反省,反而怪上了杨慧,认为是她进门带坏了气运,平日里不过喊一声“喂”。   杨慧直愣愣的看着他,并不言语。   叶信芳受不了这样的视线,移开视线,开口道:“我要出门了。”   杨慧点了点头,照旧不言语。   叶信芳出了家门,状似漫无目的的在县城街道里面晃悠。   昭朝初立,街面上皆是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百姓们虽然衣着朴素,但面貌积极,眼中充满对生活的期盼,他心中庆幸,还好不是生在乱世,不然朝不保夕,瘦弱的身体如何护住一家人。   “叶兄!”突然有人在背后拍叶信芳的肩膀,吓得他差点跳了起来。   叶信芳回头只见一个胡子拉碴满脸颓废的男人,被这样的人称呼叶兄,叶信芳是拒绝的。   思考了两秒钟,才认出眼前这个原主的狐朋狗友,“李兄。”   李三全猥琐的笑了笑,道:“叶兄,相请不如偶遇,正好林兄弟在清风楼摆酒,我们一起去吧,晚上还可以去怡红院耍一耍!”   叶信芳额角抽了抽,怡红院是什么地方,不用回忆也知道肯定是勾栏院之类的地方,他不由得庆幸原主囊中羞涩,除了自家媳妇,还没在外面睡过姑娘,不然这样一副滥情的躯体,想想就觉得反胃。   “李兄自去吧,我有些事要办。”   李三全却是不依,拉着叶信芳不放,“叶兄何必如此扫兴,可是家中婆娘又多话了?”   叶信芳赶忙否认。   李三全不信,不悦的道:“这男人在外面难免喝酒应酬,家中婆娘若是不依,只管打便是了,还能让他们骑到爷们的头上不成!”   这番见解,叶信芳听得很是愤怒,开口便道:“李兄既然有钱吃酒,上次借我的半两银子可是能还了?”   要债果然是古今中外绝交利器,听了这话,李三全比叶信芳还要愤怒:“不过是半两银子,小肚鸡肠的记许久!这样吧,你再借我半两,凑足了一两我再还你!”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这理直气壮的样子,差点让叶信芳怀疑是自己欠他钱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李兄要是没有银子,可以回家要,也可以去找一份活计,或者少吃几口酒。”   李三全更是愤怒,横眉倒竖,“不过是半两银子,就要这般讥讽于人,我可是读书人,怎么能去做那样下等人做的事!”   “人生百态,哪有那么多的高低之分。”   李三全闻言更是愤怒,“罢了罢了,不过是半两银子,我算是认清楚你这个人了,我没有你这样的朋友!”   说罢,李三全便转身拂袖而去。   叶信芳看着他的背影,高声喊道:“李兄既然要绝交,先把欠的半两银子还了可好?欠钱不还可不是读书人的作风!”   老百姓都是爱凑热闹的,见此情景,皆都对李三全指指点点的。   读书人最是要面子,李三全转过身来,从袖中掏出一块银子扔给叶信芳,骂道:“拿好你的钱,这般死要钱,怪到连个童生也考不上!”   叶信芳拿到了钱,也不在意这几句恶言,高声道:“李兄既还钱了,那我就祝李兄早日高中!”   半两银子,等于五百钱,叶信芳原本身上一个子都没有,这回拿到了钱,至少可以买点东西哄哄小妞妞。   又在街上逛了半刻钟,晃悠着进入了青山县最大的书店——致远书斋。 第2章 抄书   “哟,叶公子倒是稀客,许久不来了。”白白胖胖的掌柜的显然跟叶信芳相识,笑着打招呼。   此时正值下午,书店中人不多,不过一个掌柜的带着两三个小伙计。   叶信芳虽然屡试不中,但在买书上一直很舍得花钱,故而刘掌柜看到他很是高兴。   刘掌柜压低了声音道:“叶公子,店里新进了一批话本,都给您留着呢,可要看看?”   叶信芳赶忙摆了摆手,“刘掌柜,我今天不是买书的。”   “不是买书的呀。”刘掌柜闻言,脸上的笑意不变,道:“那叶公子您有什么事,尽管说。”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我就是想问问,您店里需不需人帮忙抄书?”   刘掌柜闻言,低声道:“您可是手头紧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这不还是想让您帮帮忙嘛,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读书多年,一事无成,倒是,连累家小。”   刘掌柜心中暗自疑惑,他这么多年在书店里迎来送往,看人不说十分,七八分也是有的,这叶信芳是个什么人他心中早有定论,看如今这样子,莫非是浪子回头?   心中思绪万千,面上却是不显,“叶公子也知道,我们认识多年,说起来,还没有见过您的墨宝呢。”   叶信芳知道刘掌柜的意思,忙道:“掌柜的一口一个公子倒是折煞我了,不过是个穷书生,当不得这样的称呼。”   刘掌柜笑着摇摇头,“您这样说可不行,您是读书人,天生就是高人一等,指不定哪一日您就高中了,可不能怠慢。”   叶信芳暗叹,这小小地方的掌柜的都这般会说话,真是人不可貌相,“刘掌柜,可否借笔墨一用?”   刘掌柜拿出笔墨和纸张,叶信芳默写了一首李白的《静夜思》,字迹俊秀,页面干净整洁没有一个墨点。   叶信芳不由得庆幸,在现代时为了学习书法所用的那些功夫了,虽然起步晚,但寒暑不辍,尽管比不上许多名家大师,甚至连一流二流都没资格,但勉强也能算得上是三流水准,在这个小县城里够用了。   刘掌柜抚掌赞叹:“真是真人不露相,没想到叶公子尽然能够写得一笔好字,这样的字在整个青山县可都是数得上来的。”   “掌柜的抬举了,不知道我能不能……”   刘掌柜忙道:“叶公子的字再不行,那还有谁的字能行!其他的书生抄一本一千字是一百五十文左右,您的字好,千字两百文,您看可行?”   “那就多谢掌柜了,不知您这边什么书卖的最好?”   致远书斋已经是县里最大的书店了,刘掌柜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隐瞒的,据实已告:“这要说卖的最好的,还是《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这几本,至于原因,想必叶公子也懂。”   这几本书,一般是用来开蒙的,一些人家发现孩子没有读书的天分,也不会继续购买四书五经。   叶信芳想着县试主要是以四书五经为主,可以边抄边复习,便跟掌柜商定先抄写三份《三字经》和一份四书,这些书家中都有,倒是不用再买了。   进店时空空如也,出店时拿了不少白纸,原本的半两银子也只剩下一百文了,其他的都作为押金留在店里。   路过街面,买了一根糖葫芦。   叶家老宅在一处小巷子里,周围也住着几户人家,叶信芳路过时,本想打声招呼,邻居家却是看了他一眼就关门进屋,他回到家时,天色快要暗下来了,妞妞一个人坐在门边,呆呆的看着天空。   叶信芳心下好笑,两三岁的小姑娘,做出一副如此深沉的样子,估计是因为没有什么玩伴吧。   一想到这,他就拿出糖葫芦,朝着妞妞晃了晃,笑着道:“妞妞,想不想吃?”   妞妞听到声音,瑟缩了一下,看了他一眼,不说话转身跑进院子里。   走进院子里,杨慧就这昏暗的天色做女红,妞妞站在她身边,神情怯怯的。   “天都黑了,仔细伤眼。” 叶信芳温声劝道。   杨慧抬头,往常出门不到第二日不归的人竟然回来了,神态清醒,没有喝酒。   叶信芳见杨慧不信,忙又补充道:“我不是不让你绣,不然你进屋里点着蜡烛,这么暗的天容易坏眼睛。”   杨慧还是不说话,不过收起绣品起身。   妞妞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妞妞。”这一声喊完,母女两人同时回头,直直的看着他。   叶信芳蹲下身来,拉过想要后退的妞妞,杨慧脸上一脸防备,似乎时刻都要冲上来抢孩子一般。   将糖葫芦塞进妞妞的手里,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头发软软的,发尾有些发黄,显然是营养不良,“拿着吃吧。”   妞妞抬头看杨慧,杨慧还是不说话。叶信芳忽然想到了什么,糟了,忘了给杨慧买东西,他虽然占据了这身体,但总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寄居的客人。   杨慧眼中满是诧异,上下打量了一番叶信芳,在他手中的白纸上停留了许久,方才点了点头,妞妞这才放心的拿着糖葫芦,紧紧的跟在杨慧身后,像个小尾巴一样。   叶信芳想了想,也跟在杨慧身后进了厨房。   妞妞小人儿一个,在杨慧做饭的时候,乖巧的坐在灶头,一小口一小口的舔着糖葫芦,脸上不时露出甜甜的笑容,叶信芳看着心下发酸,在现代这样的独生子女哪会这么容易就被一个冰糖葫芦满足,可见原主平日里对杨慧母女是有多苛刻。   晚餐是一碗炒青菜,一碗腊肉,一锅红薯饭,叶信芳看着妞妞面黄肌瘦的样子,心里暗自鼓气,得加把劲挣钱,起码得让一家人吃上肉。   妞妞不过三岁,但被教的很好,自己拿着大碗和短筷子吃饭,根本不用别人帮忙,叶信芳尝了一口炒青菜,纯天然的绿色蔬菜味道很好,腊肉咸香扑鼻,非常下饭,还得感谢那位疑似穿越者的皇帝,将红薯和玉米这两样高产作物提前引入中原,百姓的日子虽然还是没什么油水,但起码很难饿死。叶信芳吃了一碗饭才注意到,那碗腊肉除了他自己,杨慧母女根本动都不动。   杨慧低头吃饭,时不时的看一眼小妞妞,突然碗里出现一片腊肉,抬头一看,叶信芳冲她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杨慧依旧没说什么,默默的将那片腊肉戳成几片小的,放进妞妞的碗里。   叶信芳赶忙又夹了一片进杨慧的碗里,杨慧沉默的吃了下去。   一家人吃饭一言不发,吃完晚饭,叶信芳也没有要求洗碗,他希望自己的转变是一点一滴的,要是吓到杨慧就不好了。   叶母对叶信芳期望很高,从他的书房就可以看出,叶信芳的书房是叶家所有房屋中最干净整洁的一间房子,墙面没有一丝霉点,一排书架满满的都是书籍。   古代的书很贵,像原主曾经买过的那些话本之类,一本都要一两银子左右,而随便一本四书五经的注解,都要二两银子左右,如果是名师大家的注解,就更昂贵了。   叶家败落,但是叶母宁愿吃糠咽菜都不愿意将这些书籍卖掉,可惜原主却毫不珍惜。   叶信芳拿抹布,将书桌上那层厚厚的灰擦干净,方才小心翼翼的将白纸铺好。   杨慧洗完碗,透过半开的窗台,看见这个天天叫嚣着怀才不遇的丈夫,在烛光下一笔一划的书写,神情满是认真。   叶信芳这副皮囊,在不撒酒疯的时候,就如同一个俊秀如竹的书生,很能骗人,杨慧心中暗道,也不知这一时的发奋又能坚持多久。   原主也不是没有发奋过,不过往往是脑门一热,来得快去的也快。   古代抄书不像现代,一页纸上能写的字数有限,若是不小心写错了字或者掉了墨点,这张纸就废掉了,叶信芳一开始写还经常会废纸张,但因为有原主的惯性和练习书法的底子,越写到后面,就越熟练,叶信芳盘算着,照这个趋势下去,应该还能存下一些白纸供自己用。   古代进学为何艰难,习字的人数也少,究其根底还是因为费钱。   习字总需要老师,而跟老师学习就要缴纳束脩,若是简单的认字缴纳的束脩不贵,但像叶信芳这般进学的,他从六岁进私塾,束脩每年二两到四两不等,逢年过节还要给老师送礼,一次节礼起码要费半两银子,等到十三岁学出一些成绩,自觉可以参加童生试,请廪生作保,一次要给五两银子的认保费,除了这些花费,笔墨纸张这些也是大头,叶信芳今年十九岁,读书十三年,花费的银钱都将近两百两。   而对于一个普通农家来说,除了赋税,一年的花费也许就一二两银子。一个普通的农户之家,想要供养一个读书人是很难的,能够供养一个读书人,读得起私塾,买的了书籍,舍得经年累月的闲置一个青壮年劳力的,往往是殷实之家。   叶家本来也算是家底殷实,家中有几百亩的田地,因为叶父多年赶考,外加重病,卖掉了许多田地,而叶信芳这些年读书,仅靠叶母刺绣也是供养不起的,陆陆续续的田地越来越少,如今也只剩下三十多亩供一家人吃喝了。 第3章 日常   叶信芳抄完两本书,便停了下来,夜晚的烛光不够明亮,用久了害怕伤眼睛。   当他回到卧室的时候,里面灯火昏暗,杨慧正坐在那唯一的一盏油灯下做绣活。   “太暗了,你明天再绣吧。”叶信芳柔声道。   杨慧点了点头,起身收好绣活,出了房门,不一会儿,提了一桶水进屋,绕进屏风后面,传来倒水之声。   “水放好了,洗澡吧。”杨慧看向他。   叶信芳看着地上低矮的木盆,小时候在孤儿院用过,所以并不陌生,木盆旁的椅子上,有摆放整齐的衣物和毛巾。   古代的毛巾跟现代的不一样,没有绒毛,而是用厚布缝接而成。   “谢谢。”让瘦弱的杨慧给他准备洗澡水,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   杨慧闻言身子一僵,又像是没有听到一样,抬手就要帮他解衣服。   叶信芳赶忙道:“不用了。”   看到杨慧诧异的样子,又补充一句道:“你也忙了一天,歇一歇吧,妞妞呢?”   “她年纪小,先睡了。”杨慧便站在一旁看他解衣服,等着服侍他洗澡。   叶信芳有些窘迫,便道:“你去看看妞妞吧,有没有踢被子,我自己洗就好。”   杨慧闻言,点了点头,转身出去。   妞妞的房间就在夫妻俩的隔壁,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台照进屋内,破旧的木床上,小姑娘躬着身子躺在床上,被子放在一边,杨慧摸了一下她的脸庞,眼中满是怜爱,想到今天发生的一起,叶信芳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往常最是重男轻女的一个人,从来不给妞妞一个好脸色的,今天竟然破天荒的给妞妞买了零食,也不知是受了什么刺激。   杨慧将薄被摊开,小心翼翼的盖在妞妞身上,目光看到妞妞小腿上的淤青,神情怔忪,这是叶信芳酒后打她时,妞妞在一旁想要救她,被叶信芳一脚踢的。   裤腿再往上挽起,还有好几处青紫的痕迹。妞妞人小,但却十分贴心,每次叶信芳打杨慧,她总是想帮忙,最后却是被醉酒的叶信芳一起打。   杨慧心下发酸,叶信芳今日也许是抽风了,只希望他日后能一直这样抽风下去。   叶信芳解开衣衫,右手往胯下摸了摸,又像是触电般的缩了回来,闭着眼睛将衣服脱了个精光,努力的做心里建设,既然成为了男人,这些以后总要习惯的,睁开眼睛,低头往下看,看了一眼又像是针扎了一般闭上眼睛撇开脸。   算了,先洗完澡再想这些吧,叶信芳这样想着,拿巾帕沾了水在身上胡乱的擦了擦,小心翼翼的避开那个地方,突然想到,要是小解怎么办?   说什么来什么,这样想着,顿时觉得一股难忍的尿意涌了上来,感觉那玩意好像有点躁动了。   怎么办怎么办,匆匆忙忙的穿好衣服,找到厕所,脸色就跟便秘一样难看。   据说,那个东西是要用手托着的?   终归是尿意战胜了腼腆,叶信芳眉头紧皱,闭上眼睛,右手小心翼翼的将某个东西捏住,不顾去感受摸上去的触感,一想到今后要习惯站着尿尿,就觉得眼前一黑。   不过一想到古代连卫生巾都没有,而来月事用的月事带里面装的是草木灰,效果差还不卫生,一想到这里,叶信芳又开始庆幸起来,摸了摸自己如今已是十分平坦的胸部,不用穿bra束胸这些勒得胸疼的东西,也不用担心老年下垂什么的,他觉得还是当男人好!   上完厕所回来,正好遇到杨慧端着水盆将水倒进院子里,顿时觉得有些脸红,刚才急着上厕所忘了倒水了,而杨慧只是看了他一眼,便进了屋。   等到叶信芳进屋里,杨慧还在收拾他的脏衣服,叶信芳心里有些忐忑,怎么办,难道还要替原主睡媳妇吗?大热的天里,顿时手脚发凉,浑身僵直。   杨慧将脏衣服收拾好出来,看到的就是一个傻站着如同呆头鹅一般的丈夫。   “娘……娘子,就寝吗?”叶信芳小心翼翼的问道。   “嗯。”杨慧应了一声,然后看着叶信芳。   叶信芳在记忆里搜索了许久,才想起来,在古代床上睡觉的时候,丈夫睡里面,妻子睡在外边。他这才同手同脚的走到床边,靠着墙边躺得笔直的。   杨慧吹掉油灯,就这月光爬上了床。   叶信芳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看向身边躺着的杨慧。   谁知不过一会儿工夫,身边便传来轻微的鼾声。   这就睡着了?叶信芳心下送松一口气,心里的大石终于落地,跟着也进入了梦乡。   他却不知道,在他睡着后不久,杨慧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放绣活的小箩筐里露出半边身子的剪刀,月光下的刀刃上泛着冰冷的寒光,杨慧不知想到什么,闭上眼睛,安心睡去。   丝毫不知自己曾经经历生死的叶信芳,一觉睡到天亮,而枕边却是空的,屋外传来杨慧搓洗衣服的声音。   妞妞睁大了眼睛站在门口,看叶信芳起身,刚对他笑了笑,不料妞妞像是被吓到了一般,蹬蹬蹬的转身就跑。   叶信芳笑了笑,穿好衣服,这古代的束发他也弄不来,只好披着。   不一会传来脚步声,妞妞又跟昨日那般端着一小盆水进屋了。   叶信芳赶忙接过,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笑着夸了一句:“妞妞真乖!”   妞妞抬头,看了许久,像是鼓足了勇气一般,冲叶信芳露出了一个笑容。   叶信芳蹲下身子,将妞妞抱了起来,温柔的道:“妞妞,爸爸……额,爹爹是个成年人,以后不用妞妞帮忙打水,妞妞让爹爹自己来做这些好不好?”   却不料妞妞听他这么说,嘴一咧就哭了出来,妞妞的哭泣还不是那种嚎啕大哭,而是压抑的低声抽泣,眼泪顺着脸庞流淌,这样的哭泣却比那种大哭大闹更让叶信芳心酸,小脸上满是泪水,“你是不是要卖了我?你别不要我好不好,我会做很多事的。”   叶信芳赶忙哄道:“好了好了,妞妞别哭,爹爹不会卖了你的,爹爹是怕妞妞太懂事了,做了那么多的事情,那爹爹没有事情做岂不是很难过。”   妞妞抽噎了一下,打了个小嗝,小心翼翼的问道:“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爹爹不骗妞妞。”想了想还是觉得妞妞的话有些奇怪,叶信芳问道:“妞妞告诉爹爹,是谁跟你说,要卖了你? ”   妞妞的小手在脸上摸了一把,小声道:“是经常来的那个叔叔?”   唉?不得不说,叶信芳听到这话有点多想,难道说原主的头上是有颜色的?继续问道:“是哪个叔叔,妞妞还记得吗?那个叔叔每次来干什么?”   “那个叔叔是来找爹爹吃酒 。”妞妞奶声奶气的说道。   叶信芳在心里唾弃自己,居然会怀疑杨慧,又暗骂原主交的什么朋友,“是哪个叔叔?眼睛大大的那个还是眯眯眼的那个?”   妞妞想了想答道:“眯眯眼的那个。”   叶信芳心里有底了,说的是李三全。   “妞妞,爹爹给你玩举高高!”   说着,举起妞妞,上上下下,逗得她破涕为笑,看着妞妞的笑脸,叶信芳感觉像是小太阳照进心里了一般。   “坐在爹爹脖子上好不好?”说完,便将妞妞放在脖子上,“抓紧了,车子要发动了!”   驾着妞妞在房间里转了几圈,一溜小跑进院子里,“早啊!”   谁知正在洗衣服的杨慧看到这一幕,脸色大变,呵斥道:“妞妞下来!”   父子俩一起看着如临大敌的杨慧,神情都是如出一辙的不情愿,妞妞到底乖巧懂事,小声道:“爹爹放我下来吧。”   叶信芳第一次听到有人喊他爹爹,虽然有些遗憾不是喊娘,将脖子上的小东西放下来,小姑娘脸红红的,如同一只开口的小苹果,他的心像是浸在黄金色的蜂蜜中一般,甜入心底,他在现代没有任何一个亲人,他想,这也许就是血脉相连的感觉,他暗暗发誓,一定要让妞妞过上好日子,无忧无虑,一直幸福下去。   杨慧脸色严肃,将手中的湿衣服放下,拉过妞妞,大声训斥道:“谁让你爬到爹爹头上的,你还知不知道孝顺了!”   叶信芳头都大了,就这么点小事就上升到孝义,害怕杨慧打妞妞,赶忙把妞妞抱起来,冲着杨慧道:“你吼她干什么?谁家这么大点的孩子不是傻玩傻乐,妞妞这么小,我乐意让她骑着。”   说完又冲妞妞问道:“妞妞,我们继续骑大马好不好?”   杨慧脸上全是担忧,妞妞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杨慧,然后冲叶信芳摇了摇头。   叶信芳心下也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让这对母女一下子接受自己的转变很难,看杨慧那个样子,指不定脑海里面在脑补些什么。   待叶信芳洗漱完毕,杨慧也将早饭收拾出来了,早餐是红薯稀饭和一碟子咸菜,另外还有一个水煮鸡蛋用小碟子装着放在叶信芳面前。   叶信芳制止了杨慧想要帮他剥鸡蛋的意图,心里不禁对原主充满鄙视,一个大男人天天不干活还开小灶,吃鸡蛋还要老婆帮忙剥,他将剥好的鸡蛋分成两份,一份给了杨慧,一份给了妞妞。   换来母女两人诧异的眼光,叶信芳被盯得发慌,有些不自然的解释道:“妞妞还小,要补身子,你这段时间辛苦了,多吃点。”   杨慧没有说什么,只是将稀饭中的那半个鸡蛋夹起来,放进妞妞的碗中,妞妞忙道:“妞妞人小,奶奶说不用吃鸡蛋,给爹爹吃,爹爹要读书的。”   说完,就要用小筷子将鸡蛋夹给叶信芳,叶信芳忙笑着道:“爹爹不喜欢吃鸡蛋,妞妞帮爹爹吃了可好?吃了鸡蛋,妞妞就能长高高,以后跟妈……你娘一样漂亮。”   妞妞吞了吞口水,“那妞妞就帮爹爹吃掉,娘,你也吃鸡蛋,以后更漂亮。”   “你吃吧,娘也不喜欢吃鸡蛋。”杨慧看了一眼叶信芳,不知为何,觉得他比往常顺眼了许多。   真是贫贱夫妻百事哀,看到一家人连一个鸡蛋都要谦让来谦让去,叶信芳更是坚定了考科举的决心。   “咚咚咚!”忽然传来大力的拍门声。   “叶兄,你在家吗?” 第4章 银钱   杨慧听得这个声音,脸色顿时阴沉起来。   叶信芳三口两口喝完稀饭,便起身去开门。   “叶兄,一大早也就你在家了,可让我好找,去他们家人都不在。”来人一身青色长衫,面容俊秀,但不知为何,叶信芳总觉得他挤眉弄眼的样子显得十分猥琐。   这人名叫张远,是原主的狐朋狗友之一,他的情况比原主要好一些,勉勉强强的考上了童生,后续进学无望,一样的游手好闲不成气候。   张远十分自来熟的往院子里走,在卧室里瞧了瞧没人,就进了厨房,脸上挤满了笑容,显得更加的猥琐了,“嫂子吃着呢,哟,妞妞越长越可爱了。来,叫声叔叔听听。”   杨慧满脸防备,妞妞护着碗低头吃饭。   “你看看这孩子。”张远转头跟叶信芳告状。   杨慧紧张的看着叶信芳,谁知叶信芳只是轻描淡写的说道:“这孩子怕生,你一大早来,有什么事?”   叶信芳很不喜欢这人的自来熟,原主记忆里跟这人一起的,可没干过几件正事。   “叶兄你这话就见外了,没事就不能来看看你吗?我爹才给我放风就来找你,你不感动吗?”张远哥俩好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   不敢动,一点都不敢动。   叶信芳记忆里,这人之所以能考的上童生,靠的不是别的,就是他家那个严苛的老爹。   张远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饭食,撇了撇嘴:“这稀饭咸菜的,有什么好吃的,叶兄,我们一起去巷口的小春香家吃馄饨!”   小春香是巷口馄饨摊的老板娘,长相貌美,素有“馄饨西施”的绰号,她家馄饨味道很香,不过价钱很贵。   “你自己去吧,我已经吃过了。”叶信芳一脸冷淡的拒绝了。   “叶兄你今日怎么了,感觉看到我不是很开心啊。”张远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来,他显然是还不知道叶信芳跟李三全断交的事情。   “我要在家中读书,今日怕是不能陪张兄了。”叶信芳看了一眼杨慧母女,妞妞正在小口小口的吃着鸡蛋。   “噗。”张远简直笑出了声,拉扯着叶信芳的衣袖,“叶兄,这离县试还早着呢,等到那时再加把劲不就好了,我们一起去怡红院掀林兄和李三全他们的被窝,叫他们背着我们逛窑子!”   你可行行好吧,当着别人媳妇的面说逛窑子。   叶信芳转头看了一眼杨慧,只见她神色如常,他只觉得这个张远十分难缠,怎么说都听不懂一般,一把将衣袖扯出来,“张兄,我说了要闭门读书,还请自去!”   “你来真的?”张远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叶信芳将他拉出家门,“张兄,我与你不一样,我家境贫寒,玩不起,若明年再不能考中,怕只有全家一起去沿街乞讨过日子了,求求你放过我吧。”   说完,便将大门一关,也不去管张远的反应。   张远站在叶家门口,脑袋还有些发愣,这是被人赶出来了吗?   叶信芳转身,杨慧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不知道为何,他觉得杨慧的脸上,好像一闪而过的笑了。   杨慧在厨房收拾完碗筷,就拿着小箩筐坐在院子里绣花,小妞妞也端了个小板凳在旁边看着,叶信芳也摸了摸鼻子进书房抄书。   古人抄书有严格要求,抄写时,第一张纸起首空二行,先写书名,另起一行写正文。每抄完一本书,都要在末尾空一行再写书名、字数、抄写人姓名、抄写时间、抄写目的、用纸数字。抄书非常辛苦。一部薄薄的书抄几天、几月是常有的事。   而叶信芳也不知为何,只觉得下笔如有神助,很少浪费笔墨,保持字迹工整的同时,写字还迅速,就像是加了一个写字的金手指一般,他暗自想,自己难道是解锁了什么抄书技能不成?   夏天墨也干得快,等他将书全都抄完了,太阳也已经西斜,满室净是金黄色的余晖。   他跟杨慧说了一声,便揣着整理好的书稿出门,杨慧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心中有些害怕他固态萌生,又出去喝酒。   “叶公子,您这是,抄好了?”刘掌柜睁大了眼睛,看着叶信芳怀中厚厚的一沓书稿。   “掌柜的不是不收吧?”叶信芳笑着将书稿递过去。   “哪能呀,真要是都像您这样,又工整又迅速,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刘掌柜胖胖的脸笑得跟弥勒佛似得,翻着叶信芳抄写的书稿,心下也满是惊奇,这人既然抄书这么快,往常怎么不见他来抄,莫不是真受了什么刺激,改邪归正了?   叶信芳怀里兜着刘掌柜给的银钱,又拿了一叠白纸出了致远书斋,心里想着这抄书还挺挣钱的,多抄几次,下一次考试的钱都能凑够了。   经过猪肉铺,看到案板上还有剩余的肉,因为天气热,叶信芳怕买多了留不住,便只称了一斤瘦肉,一斤肥肉。古代的猪肉,肥肉比瘦肉要贵,一斤肥肉要三十文,而瘦肉只要二十文。那屠夫本来都打算收摊了,看叶信芳是最后一位顾客,还多送了他一根大骨。   等到叶信芳提着肉进了家门,厨房里已经开始生火了。   杨慧本来都做好了叶信芳夜不归宿的准备了,没想到他竟然又回来了。   “我将肉洗一洗,今晚做着吃吧。”叶信芳见她忙碌,便开口道。   杨慧也没有问他哪里来的钱,有些犹豫,许久才道:“娘估计明天就要回来了,不然留着等她回来烧吧。”   她心里其实有些纳罕,这人往常总是自诩读书人的那一套,说什么“君子远庖厨”,怎么今日会主动过来帮忙。   叶信芳提着大骨,拿小刷子仔细的清洗,头也不抬的道:“明天再买就是。”   怕杨慧继续说什么,他又继续补充道:“都烧了吧,给妞妞吃。”   闻言,杨慧看着妞妞瘦弱的小身板,便不再反驳。   晚上一顿饭,吃的一家人满嘴流油,叶信芳摸着微微挺起的小肚子,躺在椅子上不想动弹,还是有肉吃的日子舒坦。小孩子最是好哄,妞妞也不怎么怕叶信芳了,她趴在叶信芳的大腿上,小声的跟他说话。   叶信芳听着这些童言童语很是有趣,也不打断她,还时不时的搭话。   杨慧虽然不知道他哪来的钱买肉,害怕他又出去吃酒,看他们父女俩现在关系不错,便试探着道:“妞妞房间里的床坏了,我想给她打个新床。”   叶信芳刚想掏钱,看着萝卜丁一样的小妞妞,想起昨晚上的尴尬场景,心念一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睡要是出了事怎么办,让她跟我们睡吧。”   妞妞听了,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杨慧。   “她都这么大了,应该一个人睡,跟我们一起晚上不方便。”   叶信芳闻言,心里咯噔一下,不方便不是他理解的那个不方便吧?这样想着,更不能放妞妞走了,再三强调他不放心。   “你现在不让她一个人,等娘回来,还是不会让她跟我们睡。”杨慧苦口婆心的劝道。   叶信芳心里想着能混一晚是一晚,“那今晚就让妞妞睡中间,明天去给她打新床。”   杨慧笑了笑,故意道:“等过两天我把绣活卖了,看看钱能不能够。”   叶信芳这才懂了杨慧说半天的意思,心里倒是没有计较,毕竟自己现在是个大男人了,养家糊口天经地义,直接从荷包里拿出一两银子递给杨慧,“你看看加上这么多够不够。”   杨慧接过钱,没有说话,只是直勾勾的看着叶信芳,叶信芳被她看的头皮发麻,又拿出半两银子来。   像是发现了什么规律一样,杨慧依旧伸着手不说话,叶信芳打算将她手上的银块拿回来,杨慧立马手捏的紧紧的,满脸倔强的盯着叶信芳。   叶信芳扶额,从荷包里掏出半两银子,其它的连同荷包一起交给杨慧。   杨慧看着眼前的荷包,整个人都愣住了,一时竟忘记了伸手去接,自嫁给这个人以来,从来没有想过会像今天这样,本来只是试探一下,没想到真的从他手上拿钱的一天,她想也许是日日夜夜向菩萨祷告,终于得到眷顾,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天,但这个人似乎真的在变好,她只希望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从前的那个酒鬼再也不要回来。   叶信芳以为杨慧还是嫌少,便解释道:“我身上也要留点钱买纸笔,等下回再抄书挣了钱,都交给你。”   他也没想到是杨慧在骗他,心里暗暗咂舌,古代一张床这么贵吗?还以为自己抄书挣了不少,没想到连一张床都买不起,挣钱之路还真是任重道远啊。   杨慧努力压住想要上扬的嘴角,整个人都柔和起来了,柔声道:“你去看书吧,这个荷包都旧了,我给你做个新的。”   叶信芳不置可否,转身打算进书房,又想到昨晚的情形,便道:“你晚上不要点着油灯做绣活了,伤眼睛,不然就在书房里做吧。”   杨慧闻言嘴角微微上扬,脸上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好,都听你的。”   这还是杨慧第一回 冲他笑,叶信芳自觉摸对了路子,原本天天看着杨慧木着一张脸,还有些害怕,没想到杨慧还是挺好相处的。   一夜安稳。   第二日一早,叶信芳是被敲门声吵醒的。   “慧娘,开门呐!” 第5章 张氏教女   叶信芳记忆中的叶母张氏,是一个上了年纪十分精明的老太太,对原主几乎是有求必应,而对外则十分强硬。一个寡妇在丈夫去世后,仍旧保下了家中百亩田地,并拉扯大一儿一女,还送儿子上了私塾,虽然这些田地在后来大部分都卖掉了,在古代这样强权横行的时代,就显得格外了不起。   杨慧开门的速度很快,但叶信芳在床上仍然能听到张氏喋喋不休的数落声:“慧娘你做什么去了,怎么这么久才开门?是不是又在家偷懒?”   躺在床上的叶信芳有些无奈,只觉得这个家庭矛盾重重,婆媳关系自古以来都是老大难问题,他在心底叹了口气,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还需要站在丈夫的角度去平衡婆媳关系。   这几天他没有想到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谁叫他运气逆天赶上穿越大潮了呢。   “本来就是不会下蛋的鸡,做事还不积极,老喜欢偷懒,养着你都心疼吃的那些饭!”   这就过分了啊,杨慧常听这种话,早就习惯,过耳不入心,叶信芳却听不下去了,爬起来随便将衣服一披,冲着院子里的张氏道:“娘怎么这么大清早的回来了。”   张氏原本阴沉着一张脸,看见儿子,立马换了一副面孔,关心的问道:“乖儿,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是娘不对,吵到你了。”   叶信芳听得这声“乖儿”,只觉得牙疼,慈母多败儿,难怪原主养成这样一副德行。   “我本来也要起床了,小妹呢?她不是跟你一起吗?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叶信芳接连发问,总算是让她彻底忘了数落杨慧,他朝杨慧使了个眼神,杨慧便回厨房准备早饭去了。   “小珑在后面呢,她走路慢,我就先回来了。”张氏跟儿子说话的时候,轻声细语,生怕提高了嗓门吓到了叶信芳一般。   “娘走回来的吗?”叶信芳有些不解,张氏母女去府城大女儿家走亲戚,按理来说不该这么早回来的。   “跟商队的车,一大清早就要出发,到了县城才放下。”   叶信芳这才放下心来。   “娘,您以后别叫乖儿了,听着多不好意思。”原主也许很享受这样的称呼,他可受不了。   “好好好,都听你的,芳儿长大了。”张氏笑了笑。   “芳儿”是什么鬼称呼,直让他想起小时候特别流行的那首《小芳》: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   唉,到底是怎么长得善良的?等等,歪楼了,叶信芳赶忙将跑偏的思绪拉回来,芳儿就芳儿吧,总比乖儿听着强。   母子俩正叙着话呢,突然进来一个瘦弱的年轻姑娘,那姑娘手中提着两个大包裹,额头上满是汗水。   叶信芳赶忙过去将包裹接过来,叶珑不过十四岁,在现代不过是读初高中的年纪,他有些不忍心,冲张氏道:“娘,您怎么让小珑一个人提这么多东西!”   张氏却是一副习惯的样子,“她年纪小,也有力气,等回头出门子了,想让她帮衬一下都帮不了。”   这话听得叶信芳额角抽抽,哪有这样把自家女儿当佣人使唤的,“你也不能这样让她帮衬,娘你好歹搭把手啊。”   张氏眉头一皱,因着眼前是自己唯一的儿子,这才没有骂出来:“我才回家,你也不知道关心关系老娘走得累不累,就怕累到这个毛丫头!是是是,就你这个大哥心疼她,我这个老娘不心疼!”   “大哥,我拿得动的。”叶珑怯生生的说道。   “你看看,人家自己都不嫌重,就你急着当个好哥哥,好像我是后娘一样。”张氏翻了个白眼,进了房间。   叶珑怯懦的看了他一眼,小声道:“哥,我去看看娘。”   “娘,小妹,吃早饭了。”杨慧喊道。   房间里传来张氏不高兴的声音:“不吃了!”   叶信芳看了一眼有些担忧的杨慧,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惹到娘了,先等一等吧,我劝劝她。”   张氏的屋子在妞妞房间隔壁,早晨的阳光如同洒地的金子一般,张氏气呼呼的坐在矮榻上,好似一尊剪影,叶珑在旁边站着,一副想劝解也不知道怎么劝解的样子。   叶信芳端了一壶茶水进来,倒了一杯茶,双手恭敬的奉给张氏,“娘也累了,喝口水好不好?”   张氏瞪了他一眼,到底还是接了过来,不用他多劝解,便开口解释道:“往常你不说,我以为你心里都明白,你心疼小珑,难道我不心疼吗?”   不明白,原主真的一点都不明白,只是单纯的不关心而已。   叶信芳低头听着不敢反驳,连声应道:“是是是,您当然心疼。”   “我知道你现在这么说,心里还指不定怎么编排我呢,我们家这样的情况,你要读书,要养孩子,哪一样不费钱,我也不怕说实话,小珑的嫁妆我不会给多。”   张氏转头看眼睛已经有些红的叶珑,拉过她的手,柔声道:“不是娘不疼你,姑娘家,出了门子,不就靠着嫁妆说话,这个道理娘也懂,可是你看看自家这情况,就算是打肿脸也不能帮你充个大头出来,既然嫁妆说不了话,那就只能勤快点,让婆家没有话说,娘都是为了你好……”   叶珑两眼通红,一脸感动的看着张氏,“娘,我不要嫁妆,我不嫁人了,一直在家里帮你。”   “说什么傻话,傻孩子,女孩子哪有不嫁人的,我们这样的家境,要供养一个读书人不容易,我有时候也在想,干脆这书不读了,省点钱出来给你做嫁妆。”   “是我的不是,这么多年读书,一无所成,反而害了小珑。”叶信芳这句道歉是替原主说的,“小珑,从前是哥哥对不住你,以后哥哥一定会让你跟娘过上好日子。”   张氏瞪了他一眼,“可是我老是梦见你爹,梦见他临终前的样子,瘦的都只有一把骨头了,躺在病床上,再三交代,一定要让你哥读出个人样来,说他一辈子没有读出来,不甘心呐,小珑呀,你爹死的时候都不瞑目啊,我就看着他眼睛都闭不上啊,你哥要是不读书,我以后到了地下,还怎么见他啊……”   张氏声泪俱下的诉说真是闻着伤心,见着流泪,叶珑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哽咽着点头,“娘,一定要让哥哥读书……”   “小珑呀,你以后就算嫁了人也不要忘了你哥哥,等你哥哥中了举,你就有了靠山,在婆家就没人敢欺负你,这女人呐,只有娘家硬气了,才能一辈子过得舒心……”   叶信芳在一旁,一开始还觉得很感人,然后听着听着,就觉得哪里不对劲。   果然,张氏话风一转,就扯到什么吹枕头风藏私房钱上去了……   看着叶珑一副认真听点头认同就差记笔记的样子。   叶信芳:……   厉害了我的老娘,这要是搁现代,您也是做传销的一把好手啊。   “娘,您说这些干嘛,她还没嫁人呢,女孩子脸皮薄。”叶信芳制止老娘,继续教下去也许就是搬空婆家补娘家了……   “留不住几天了,不趁着在家的时候多教教,还要等到她被人吃干抹净的时候啊?”张氏不高兴的说道。   叶信芳争不过她,打岔道:“刚回家的时候看你发了好大的火,可是谁惹到你了?”   “还不是那个张平安!气死我了!”说着拿手指头戳着叶珑的额头,“你也是,就跟个锯了嘴的葫芦一样,半个屁都不敢放,你这样以后怕是要被他欺负死!”   张平安是叶珑的未婚夫,也是张氏娘家的族侄。   “你们去府城遇到他了?他怎么惹到你了?”叶信芳温声问道。   “别说了,什么人啊,都已经定亲了,还跟别的姑娘拉拉扯扯的!”张氏说道这里,声音都提起来,很生气的样子。   叶信芳看向叶珑,她也是一副气愤的样子,“慢慢说,讲清楚,是你们亲眼看到的吗?”   “我跟娘一起看到的!”叶珑很肯定。   “那他看到你们了吗?有没有跟你们解释,也许是他亲戚家的女孩子,或者是妹妹之类的?”叶信芳咋一听到这样的事情,也很生气,他最看不起那些脚踏两条船的人了,但还是想要弄清楚。   “他家三代单传,哪来的妹妹,他看见我们了。”叶珑语带委屈。   “没有解释?”叶信芳觉得这件事有些不对头。   “解释?解释个屁!我说了他几句,还嫌我多管闲事呢!”张氏想想就来气。   这么猖狂的吗?叶信芳有了不详的预感,这还没成亲,为了面子上过得去也不会做的这般明显啊。   “会不会这当中有什么误会?”叶信芳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别人。   “误会?还能有什么误会,这就是个朝三暮四朝秦暮楚的男人!”张氏的成语用的很溜。   “那这样的人怎么还能让小珑嫁过去,这门亲事还是退了吧。”叶信芳很认真的说道。   张氏眉头一挑,“你说退就退,退了亲的姑娘家,哪里还能再找到这样的一门好亲事!”   叶信芳额角抽了抽,这也算好亲事?   诚然,张平安家境优渥,在府城开了一家布庄,又是家中独子,说来若不是张氏嫁到府城的大女儿从中说和,这门亲事还成不了。但这还没成亲,就已经表现得这么渣了,在叶信芳看来,这门亲事根本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总不能明知是火坑,还逼着小珑嫁过去?”叶信芳有些不能理解张氏的脑回路。   张氏斩钉截铁的道:“怎么不能嫁,嫁过去,搬空他们家,以后等你中了举,保证他们家一个屁都不敢放!” 第6章 退亲(上)   (叶珑未婚夫改了个名字,现在叫张平安)   叶信芳想想也觉得,张氏有的时候好像表现的意外的倔强,比如在叶珑的婚事上。   一门心思的要叶珑嫁过去,搬空婆家,翻来覆去的洗脑,任由叶信芳怎么劝说也不管用。   他劝不动,总归还是有人能劝动的。   张氏回家不过待了两天,就有张平安家托人上门退亲。   张氏原本生了三儿两女,可惜三个儿子只活下来叶信芳一个,大女儿叶玲比叶信芳大八岁,她嫁人那年,叶父才中秀才不久,嫁得是叶父同窗的独子,奈何命运就是这么捉摸不定,叶父几次考举人不得,最后一命呜呼,而他的那位同窗,很快就中了举,举家搬往府城居住。   叶玲运气好,嫁到孟家头一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过了两年,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也许天生是生儿子的命,到现在,叶玲已经生了五个儿子,她丈夫是独子,因而婆家人就差把叶玲供起来了,看在那么多孙子的面上,孟母这些年陆陆续续的将管家权移交给叶玲,对于叶玲偷偷补贴娘家的事,孟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相较之下,叶珑的婚事就格外的艰难了,丧父的遗腹子,出生的时候是叶家最艰难的时候,说起亲事来,也很是坎坷,若不是张平安家三代单传,看中叶家女能生,希望叶珑能像叶玲那样开枝散叶,这才定下这门婚事。   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门亲事坏也坏在三代单传上。   张平安是张家的独苗苗,长辈们帮他相中了叶小妹,奈何他自己看上了别人,在府城遇见叶家人后,回家很是闹了几番,不过才绝食两顿就让张家上下老小急的是鸡飞狗跳,到底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这就巴巴的托了族亲也是张氏的大堂哥上门来退婚。   “他三姑,是平安没福气,配不上你们家小妹,你看这……”张有发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一脸讪讪的看着张氏。   张氏横眉怒目,大着嗓门,“大堂哥,这张平安要退亲,为什么不自己来!我们家小妹哪里不好了,这模样也是百里挑一的,人又勤快又踏实,要不是看在大妹的面上,我还不会允了这门亲呢!”   张有发跟张氏,还有张平安一家,都是同一族的,这张平安家干的缺德事,却让他上门来顶缸,他心里还委屈着呢,看着那二两银子的跑路费上,他忍了。   “娘,这结亲本就是两姓之好,既然张家不愿意,那就作罢。”叶信芳本来也就不赞成这门亲事。   谁知张氏却是两眼一瞪,大着嗓门咧咧,“好女不嫁二夫,真要退了亲,你妹妹还能说个什么人家!”   叶信芳还要反驳,却被张氏推搡几下,“去,去,去,看你的书去!老娘自己的女儿,要怎么办老娘说了算!”   张有发眼睁睁的看着叶信芳就这么进了书房,独自面对如同母暴龙一般的张氏,“他…他…他三姑,信芳说的对,两姓之好,要是两家说不到一起去,不就成了怨偶吗?岂不是害了小妹一辈子,你也是为人父母的,也不想小妹一辈子在张家受磋磨吧……”   可怜张有发一个七尺大汉,面对守寡的堂妹就像是被恶霸欺负的娇花一般,唯唯诺诺。   张氏将茶碗重重的放在桌子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别跟我说这些虚的,结亲本来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不是张平安这个小崽子耍心眼!”   张有发苦着脸点了点头。   张氏一拍桌子,吓得张有发差点掉到地上,“我就知道这小子不老实!大堂哥,你告诉我,是哪家姑娘?”   “这……这不好说的,他三姑。”张有发开始后悔拿那二两银子的跑路费了。   “你说不说!”说着张氏拿出一把菜刀往桌子上一扔。   张有发一个激灵,这这这是要动刀子了吗?   也不知道张氏从哪变出来的一把菜刀,张有发只见那刀插在桌子上纹丝不动。   “我说我说,是四妹家那个小闺女!”   “好你个张小梅!”张氏一时怒气冲天,也不去想那天看到跟张平安在一起的姑娘根本不是她外甥女。   张有发夹在中间也是左右为难,说起来大家都是亲戚,三妹张氏是他二叔家的女儿,四妹张小梅是他五叔家的女儿,说起来这两个堂妹之间的故事,可谓是腥风血雨。俩人从老张家还没分家的时候就不对付,从小时候抢饭桌上一口吃的,到长大了抢定亲对象,有张氏抢过张小梅的,也有张小梅抢过张氏的,打了个平手。   出嫁的时候,张小梅嫁得是府城里的一户人家,那家是做小吃食的,姓刘。而张氏嫁了个读书人,当时叶父中秀才的时候,张氏还很是风光了一段时间,奈何好景不长,叶父丧命后叶家就败落了,张氏每回回娘家都抬不起头来,让张小梅狠狠的嘲笑了一段时间。说来也真是旗鼓相当的对手,刘家的小食铺子这些年越发萧条,被别的小贩挤兑的开不下去。   若不是两人不对付,都让人想问一句是不是好姐妹约好的要同甘共苦。   “眼皮子浅的破烂玩意,也不知道给儿子积点德,糟心破落户……”   张有发看着张氏不重样的花式骂人,小心的劝道:“都是自家人,他三姑,你别生气,四妹这事做的不对,我已经骂过她了。”   张氏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鬼才跟她一家人,我可没有这样不讲究的堂妹!我不生气,你赔我一个女婿!”   张有发心里暗自吐槽,你自己的丈夫不也是跟她抢过来的么,面上却不敢表现半分,苦口婆心:“他三姑,这强扭的瓜不甜,这结亲也得结个你情我愿不是吗?”   说着,就将庚帖和银子递上,小心翼翼的道:“这是小妹的庚帖,他三姑,平安家说聘礼也不用退回去了,这十两银子聊表心意。你看是不是将平安的庚帖给我?”   “我给,我给你一把刀子好不好!”张氏不接,怒而骂道,说着就将菜刀拔了出来。   张有发将庚帖和银钱放在桌子上,看着桌子上深深的刀痕,默默的擦掉脸上被喷的口水,委屈道:“你冲我发什么火啊,我不过是个跑路的,胳臂拧不过大腿,就是不还庚帖,平安家不退亲,他要是拖着不过来娶媳妇,小妹不还是被耽误了吗?”   “你打量着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不是他张平安家给了银子,你会这么好心跑过来?大哥,我们也是亲戚啊,你怎么不多为我想一想?”张氏的嘴就像连珠炮一样,张有发完全招架不住。   “我怎么不为你想了,天地良心,不是我他们家愿意不要聘礼,还拿出银子来?他三姑,你也不要死犟着了,犟来犟去最后吃亏的还是小妹。”张有发心里苦啊,他虽然有些私心,但终归还是为人兄长,希望一家子都好好的。   张氏一声冷笑,“你要真为我们家小妹好,就回去告诉张平安家里人,亲事继续,聘礼还得再加一成,今天这事我就当没发生。”   张有发倒吸一口凉席,“他三姑,你这是狮子大张口啊,你这是哪里来的底气叫板啊!人家都要退亲了!”   房间里听到妞妞实况转播的叶信芳也是瞠目结舌,真是活久见了。   “这不没多久就要县试了,等我儿考过县试、府试、院试、乡试,我们叶家收拾他们就像收拾一条狗一样容易。我们小妹马上就是举人的妹妹了,到时候上门提亲的人怕是要踏破门槛!”张氏自信满满的说道。   张有发往常只知道张氏一心围着她那个不成器的儿子,没想到她居然是真的对叶信芳充满信心,科举的事倒是知道的很多,说的跟真的一样,他差点就信了呢, “他三姑,你要是不愿意,我就先回去,跟平安家再商量商量。”   说着,就要去拿桌子上的庚帖和银钱,却被一只手按住。   “大哥,你这么急着干嘛?急着去张小梅家说亲啊!”张氏讥讽道。   张有发扶额,叹了口气,“他三姑,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信芳要是能中举,这么多年怎么会连个童生都考不上?”   张氏顿时提刀站了起来,满脸愤怒,“你再说一遍,说谁考不上,说谁考不上!”   “我说我自己,我说我自己……放下刀,好好说话,好好说话。”张有发提心吊胆的看着张氏,心里骂,这门亲事谁爱来退谁就来,反正他是不管了。   说完也不拿庚帖和银子,头也不回的跑出叶家。   书房里的叶信芳听了好大一出戏,摸了摸妞妞的小脑袋,“去玩吧,明天爹爹给你买好吃的。”   妞妞对着他,甜甜的笑了,蹦蹦跳跳的跑出去找杨慧了。   叶信芳只觉得头好大,不管怎么说,先争取过县试吧,这两天他放慢了抄书速度,一边抄一边背。古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他还是很认同的,每多读一边,就感觉对于书本的理解更深一层。   县试与乡试不同,县试考的内容主要以背诵为主,原主也不是记不住,而是典型的考试综合征,夸张的说是“一到考场就‘迷路’、一看试卷就‘尿裤’”。原主就是心理素质太差了,考试的时候长期都是一种紧绷的状态,重压之下还引发了尿急尿频的生理问题,种种问题夹杂在一起,考得过才怪。   叶信芳这几天也仔细分析了所掌握的信息,好好复习,等到明年二月份,考个秀才还是没有问题的,就是乡试的话,最好还是拜个老师,原主本来读私塾的,私塾里的老师是个老秀才,后来老秀才看叶信芳读到十八岁还是一无所成,便将他遣送回家。   叶信芳对于科举之事,本打算慢慢来,而一件事,却让他改变了心意。 第7章 退亲(下)   叶家的门,最近被人拍的格外多。   中午吃完饭,一家人都去午睡了,就叶信芳一个人在书房里读书。   大门被人拍的震天响,大中午的生怕别人听不到一样。   “谁在外面?”叶信芳问道。   外面无人回答。   他透过门缝,看见一颗大眼珠子,吓得往后退了两步,更不敢开门。   “叶信芳你开门,我看到你了!”门外传来一道不耐烦的男声。   这怒气冲冲的样子,他也听不出来外面是谁,想了想跑进厨房里找了一把菜刀出来。   门一打开,叶信芳只见院外的人往身后一蹦,指着叶信芳道:“姓叶的,你想干什么!把刀先放下!”   “你慌什么!”叶信芳也认出来眼前这个人是谁了,正是叶珑的未婚夫——张平安。   张平安穿着一身月白色的衣衫,衣服款式还挺别致,袖口上绣满了一丛一丛的竹叶,起码叶信芳在青山县没见过这样打扮的,手里拿着一把折扇,一身打扮倒是很有型,面容也还算清秀,看起来风度翩翩。   叶信芳看着眼前这个撑开折扇,故作姿态的扇起来的人,感觉有点眼睛疼。   “你个小兔崽子,大中午的不睡觉,跑到你胡爷门口撒野来了!”   还未等叶信芳开口,张平安整个人就被人从后面提着衣服拎了起来。   叶信芳一看,整个人都乐了,不是别人,就是邻居胡威武。   这胡威武是没两天搬过来的,叶家人也就跟他打过一回交道,只知道这人是个军户,看着不过二十多岁,长得牛高马大,一脸横相,看着就不好惹。   “你放开我,混账!快放开我!”张平安张牙舞爪折腾着拳打脚踢,却碰不到高大的胡威武,气的他脸色通红。   “谁喊我儿子!”张氏手里拿着一把剪刀急匆匆的冲出门外,一看到张平安,眼睛都红了。   “你个小兔崽子还敢上门,看我不打死你!”说着张氏就扑上去拿拳头打张平安的背,“还敢嫌弃我闺女,打死你个负心汉,见色忘义的东西……”   张氏骂起人来,花样是真的多,一边骂还一边打,偏偏张平安被胡威武提溜着,胡威武的手还特别的稳,无论张平安怎么求饶或者张氏怎么打,他都稳稳的。   张氏打也打了,骂也骂了,累的一屁股坐在门槛上,看着手上的剪刀,又看看被提着跟兔子一样的张平安,朝他露出了一个恶意满满的笑容。   这笑容,就是叶信芳这个刚上岗的假男人都觉得下身一寒。   “你想干什么!快把剪刀放下来!”张平安开始有点慌了。   “软蛋!”张氏狠狠的啐了一口。   叶信芳朝胡威武拱了拱手,笑着道:“多谢你了,胡兄弟。”   “不用客气,我最看不起这样的男人了,不守信用,朝三暮四,呸!”胡威武说着一脸嫌弃的将张平安扔了下来,想了想又说道:“几位,一会处理他能小点声吗,我还想继续睡呢。”   “好说好说,胡兄弟尽管放心。”叶信芳满面笑容的答道。   胡威武想了想又挠挠头,道:“你不像那些酸腐儒,我挺喜欢的。”   说完还笑了一声。   听得叶信芳头皮发麻,大兄弟几个意思,断袖?不约,这个真不约。   叶信芳回头,看到张氏正虎视眈眈的盯着趴在地上的张平安,叶信芳过去将他拖进院子里,低声对叶母道:“进来说吧,别吵到邻居。”   杨慧、叶珑全都看着院子里如同死狗一般的张平安,妞妞如同一个小炮弹一般冲了出来,身后拖着一把大扫帚,跑到张氏面前,脆生生的道:“奶奶打他,用这个!”   叶信芳看张氏竟然有几分意动的神色,赶忙上前将扫帚一扔,抱起妞妞递给杨慧,“你先带着她进屋。”   杨慧点了点头。   “说吧,你来干什么?”叶信芳居高临下的看着张平安。   张平安抬起头,虚弱的道:“来退……退亲。”   叶信芳咧开嘴,露出一口大白牙,“来退亲,你还站得起来吗?”   张平安死撑着想要站起身,却被叶信芳按回地上,“你给我听好了,我的妹妹,只有她退别人的亲,没有别人退她的亲,今天是我妹妹要跟你退亲,不是你上门来退亲,记住了吗?”   叶信芳感觉自己好像一个恶霸,而张平安显然对于退亲这件事很执着,眼神中满是坚定:“是我退亲……你叶信芳没出息,你妹妹也遭人嫌弃……”   叶信芳一巴掌拍在张平安的脑门上,差点把他拍进泥土里,接着又抓着他的头发,恶狠狠的问道:“你再给我重复一遍!”   他没有想到,看起来弱鸡一样的人,还挺有骨气啊,只是叶信芳是什么人,哪怕从前是个女孩子,能在孤儿院那种地方熬出头来的,都自带一股子狠劲。   叶信芳没有看到的是,在他打张平安的时候,房间门口的杨慧,看着这样的他,脸上布满了恐惧与绝望。   “来退亲……你这样没出息,你的妹妹就是没人要,还想考举人,做梦吧!”张平安咧开嘴,牙齿里面都是血迹,他虽是争一时意气,因为叶家人让他在心爱的姑娘面前丢了面子,但他确实不愿意有这样一个丢人的大舅子,所以被爱慕的姑娘一激,就死活跟家里闹着要退亲。   有这样吃喝嫖赌的大舅子,我不要面子的吗   而张家人也是半推半就,说到底,叶家已经败落了。   “我打死你个小崽子,敢说我儿子没出息!”张氏冲上来拳打脚踢。   打了两下,张氏就被叶信芳扯开了,他突然觉得这样很没意思,在他看来,张平安也没有做错什么,男婚女嫁你情我愿的事情,虽然对方不愿意遵守诺言,但亲事不成也是上门来好好说,虽然张平安这个小崽子看着很讨人厌,但要是真等结婚了,姓张的在外面养小的,那样才是害了叶珑一辈子,他将张平安提起来,还替他整了整衣服。   张平安看他这样,身体瑟缩了一下,更害怕了,怕叶信芳又憋着什么坏。   “娘,把他的庚帖还给他。”叶信芳眯着眼睛看张平安,问道:“我们打了你一顿,又把庚帖还给你了,以后你跟我们叶家,就是两清了,认不认?”   好汉不吃眼前亏,张平安连忙点头,“认。”   张氏还要再说什么,却被叶信芳拉到一边,“我知道娘想什么,没有钱可以挣,大不了我不考了,我也不愿意将妹妹推进火坑里。”   叶信芳拿读书进学来威胁,这是张氏的逆鳞,她恶狠狠的瞪了叶信芳一眼,进屋里拿出庚帖,狠狠的砸在张平安的头上。   “银子和聘礼也还给他。”叶信芳说道。   张氏有些不舍,张平安也道不必。   “还给他,希望你今后能看着,我叶信芳会考秀才,考举人,中进士!你觉得我做不到的,我会通通做给你看!而我的妹妹,我会给她挑一个比你好十倍的人,那个人会对她特别好,宠她、疼她,让她成为最幸福的女人,而你这样不守承诺的人,最后也会因不守承诺而被别人厌弃!”   张平安一张脸东青一块,西紫一块,闻言丝毫不惧,咧了咧嘴,指着叶信芳笑道:“我倒要看看是你先败光家产,还是我先被人厌弃,废物就是废物,而你,永远也别想出息!”   叶珑提起扫帚往张平安身上打,“不许你骂我哥!”   小姑娘两只眼睛红红的,如同一只暴起的兔子。   张平安抬腿就跑,边跑边大叫着道:“死废物,一家子废物,再见了!”   “小兔崽子,别让我再看见你!”张氏冲他的背影恶狠狠的吐口水。   叶珑看着一家人都盯着她,都要哭了出来:“我、我做错什么了吗?”   叶信芳感觉心里暖暖的,这对别人来说也许稀松平常,而对于怯懦的叶珑来说,也许是她人生中第一次这样做,原主在叶珑的人生中,更多的是漠视,而他不过是稍稍维护,就让小姑娘鼓足全身的勇气来维护他。   张氏也大笑着夸叶珑,“平时大声说话都不敢,就这护着自己人的劲,像我,这才像我的女儿!”   一直躲在门缝背后偷听的小妞妞,这时候也跑出来,冲叶珑道:“姑姑真厉害,打坏人!”   叶信芳也笑着摸摸叶珑的头,“别哭,你没有做错,你是大昭朝最好的妹妹,不管你做什么,我都在你身后,不要怕。”   叶珑眼泪啪嗒就掉了下来,仰头看这样叶信芳,一抽一抽的说道:“那哥哥也是最好的哥哥。”   叶信芳心下发酸,叶珑太容易满足了,稍微对她好一点,就恨不得掏心掏肺了。   张氏眼巴巴的看着叶信芳,“那东西还退吗?”   “他既然跑了,那就留着给小妹做嫁妆。”叶信芳也不愿意再跑一趟张家,既然是赔给叶珑的,就都给她。   叶珑两眼感动的看向叶信芳,叶信芳冲她安抚的笑笑,道:“等哥哥考上了举人,再给你挑人家,那时候怕是要挑花了眼。”   张氏还要再说什么,叶信芳笑着道:“小妹都说我是好哥哥了,这点嫁妆我怎么能贪?”   张氏这才不甘不愿的认了。 第8章 老爷子   天空不过透出一丝光亮的时候,叶信芳便小心翼翼的起身,绕过还躺着的杨慧下床。   “你是要起夜吗?”说完,杨慧便起身,从床底拿出一个夜壶,两手微微举着。   叶信芳面色有些窘迫,摆摆手道:“别,我正好要起床。”   第一次知道古代有这样恶俗的时候,叶信芳的内心是崩溃的,他完全不能理解,古代男性晚上嘘嘘都要老婆帮忙举尿壶,这日子还真是好过啊。   “你这么早起来干嘛?”杨慧怕吵到人,声音压得很低。   “我想出去走一走。”叶信芳凑到杨慧耳边说道。   杨慧感到一股暖气呵在她脸上,感觉整个人都有点发热,耳根更是滚烫,也许是天气太热了,她心中这么想。   “走?”她有些不解。   “明年二月县试,正好是最冷的时候,考场的环境又不好,我感觉身体有些虚,想要争取在县试之前,更结实一些。”叶信芳耐心的跟杨慧解释,在他的理解中,既然已经接受了这副身体,处在这一段婚姻中,作为丈夫,自然是要尊重自己的妻子。   因为他还是那个女教授时,就一直在等那个能够尊重她的人,而如今,她的生命重来一次,自己可以成为这样的一个人,他希望杨慧能够得到尊重,用以弥补渣前任所带来的亏欠,他觉得既然接受了前任的身体,就一同偿还他欠下的债。   古时考场环境简陋,冬天冻死人,夏天热死人,许多人考试不利,多多少少也有环境恶劣的因素在,要不怎么说是文弱书生,有些人甚至一场考试下来命都没了,比如叶信芳的父亲,就是因为考试时受了凉,后来一场风寒,恶化成肺痨,最终撒手而去。   原本的叶信芳还不急切,但叶珑的婚事就如同一把悬在头上的利剑,他从前是个孤儿,但如今他有家小,他很喜欢这种一家人在一起的感觉,那是他从来不曾体会过的一切,既然已经成为家中一份子甚至是众人的顶梁柱,那么他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家人过得更好。   家人,多么美好的词语啊,真是想想都让人觉得充满力量。   叶信芳将衣服袖口随意拢了拢,在院子里蹦蹦跳跳做热身,靠着不是很清晰的记忆,勉强做完了一套广播体操。   杨慧披衣站在屋子里,透过窗户的缝隙,看着叶信芳在院子里做些奇怪举动,也许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的眉眼不自觉的弯起,嘴角微微上扬,虽然不知道叶信芳在做什么,但她仍然能感觉到生活突然充满了生气,像是原本的一棵枯树,化雨逢春,倏忽之间,鲜嫩的绿叶挂满枝头。   叶信芳推开院门,深呼吸,迎着朝阳,开始奔跑。   一边跑,一边背诵。   然后叶信芳就看到一路遇到的人,奇奇怪怪的眼神,他丝毫不在意,绕着湖边慢跑跑了三圈,一圈将近两千米 。   古人不是不跑步,而是跑步的人是兵,是行伍中人,而对于读书人来着,则是以静为美。叶信芳穿着一身书生打扮跑步,会被认为是举止不优雅。   早晨湖边人还不少,有散步的,有练功的,叶信芳还遇见了他的新邻居——胡威武。   胡威武看到他,露出一口大白牙,“这么早啊,叶书生。”   叶信芳冲他点点头,他跑了三圈,就感觉整个身体骨头都要散架了一般,而胡威武却是一圈又一圈的跑下来,淡定的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胡威武跑步路过他时,还大声道:“书生,你这身子骨不行,太弱了,要多练练!”   “聒噪!”旁边一个慢吞吞打五禽戏的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大爷,心静自然凉。” 叶信芳笑眯眯的说道。   老头见他搭话,也停了下来,“你这书生,学那些粗人模样,真是有辱斯文。”   叶信芳却不在意,“只要能让我身体更结实,我都会去尝试。不管是黑猫白猫,只要能抓到老鼠都是好猫,不是吗?”   老头眼皮子抬了抬,“你这话说得挺俗。”   “越俗,认同感越强。”叶信芳脸上带着笃定,“大爷您既然说它俗,那就是认同了。”   “呵呵。” 老头抬手准备继续练五禽戏。   “你既然嫌我粗俗,不然这样,您教我点不俗的,比如说,五禽戏?”叶信芳谄媚的看着老头。   五禽戏是由东汉末年华佗发明,通过模仿熊、虎、猿、鸟、鹿的动作,来锻炼自己的身体,通过这些动作,能够让身体的各个部位很好的锻炼,经常练习五禽戏对人体健康大有裨益。五禽戏在发展中,陆陆续续有了许多个版本,这些版本各有侧重。   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贸然的自学五禽戏,可能会锻炼不成,反而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   “你倒是想得美,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想学。”老头嘴角微微翘起,背着手,站直了身子。   叶信芳心领神会,立马长身作揖,恭敬的道:“师父在上,受徒儿叶信芳一拜。”   “没诚意。”老头撇开脸,摸着自己的胡须,一脸不高兴。   叶信芳冲到老头子身前,为他捏肩膀捶腿,“师父,这样可舒服,练功累到了吧?”   “嗯,这还差不多。”老头一脸傲娇的道,“哎,这当人师父连口热茶都喝不到啊。”   叶信芳赶忙去旁边的小食摊子买了一杯茶水,恭恭敬敬的递给老头。   “我知道你心里肯定觉得我小题大做、敝帚自珍。”   “不敢不敢。”叶信芳赶紧道,这老头看起来很别扭,还是小心说话。   “哼,我就是这样的人,也不会改,也不怕人说,随随便便就学到的东西,别人哪里会珍惜?人有时候就是要拿拿娇。”老头摸着胡须侃侃而谈。   叶信芳心里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跟别人学东西,总是要付出点代价的,现代读书不还要交学费嘛。   “现在,我喝了你一口师父茶,便认下你了。”老头子脸上红光满面,显然很开心。   难怪说口渴,叶信芳没想到这位老爷子做事还很讲究。   “还不知道师父名讳?”   “问这么多干嘛,你就是知道了不还是喊师父。”   哟,老头你还挺喜欢玩神秘,叶信芳心里暗自吐槽。   “这既然要学五禽戏,就得从它的起源说起,这个东汉末年,名医华佗在研究了五种动物之后,创立了五禽戏,这五种动物分别是……”   虽然这些知识叶信芳都曾经在书本上看到过,再听一遍,还是觉得津津有味,老头看叶信芳听得认真,便说得更起劲了,连流传了哪些流派,各有什么不同,都如数家珍。   “嘿,你跟他学这个,还不如跟我一起打两套拳。”路过的胡威武笑着说道。   “赳赳武夫,你懂个甚!”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胡威武咧开嘴,嘲笑道:“我是不懂个甚,但我知道,光说不练假把式。”   “磨刀不误砍柴工,跟你这种粗人,讲不清楚!”老头摆了摆手,一脸嫌弃。   胡威武冲他做了个鬼脸,“一大把年纪了,净瞎哄人,人家书生就想锻炼身体,搁你这扯上一大堆有的没的。”   老头子闻言老脸一红,但仍然犟着脖子道: “你知道我老头子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身体还这么好吗?”   “因为练五禽戏?”胡威武问道。   “因为我从不多管闲事,这才活到了七十岁!”老头回了一个鬼脸,十分幼稚。   胡威武确不生气,笑着道:“原来您老才七十,我还以为您已经九十了呢”   “你居然说我看起来像九十!”老头气鼓鼓的样子,像是一个放了很皱巴巴的老橘子。   老头摸了一把脸,指着有些松弛但尚算光滑的皮肤道:“你居然看着这样的皮肤能说出九十来!你长没长眼睛长没长眼睛,是不是眼瞎是不是眼瞎!”   胡威武吐了吐舌头,回了一个鬼脸,“老头子,你听不得真话!当我敬老好了,不跟你计较!”   叶信芳在一旁怕俩人打起来,胡威武不让人担心,可老头子老胳膊老腿的,要是不小心伤到了就不好了。   老头子朝远处眨了眨眼。   然后瞬间脸变得通红,大口大口的喘气,忽然就捂着胸口,一脸痛苦,若非叶信芳扶着,就要瘫软到地上去,叶信芳怀疑这是心脏病的症状,赶忙问道:“老爷子您可是有心疾?”   老爷子满面痛苦的点了点头。唬得叶信芳魂飞魄散,忙道:“胡兄弟,你在这看着老爷子,我去请大夫!”   胡威武面色也是凝重,心中也很是忐忑,后悔自己逞一时之快。   老爷子却将叶信芳的衣角拽得死死的,不让他离开,气若游丝道:“你,你,别走……”   叶信芳无法,面带急色,只得道:“胡兄弟,还是要麻烦你跑一趟了。”   胡威武点点头,撒腿就跑。   “让、让他赔我命来……”   胡威武跑得更快了。   “赔、赔钱……别想跑!”老爷子两眼一闭,昏了过去。 第9章 交代   叶信芳面色大变。   仓皇之际,只见老爷子原本闭着眼捂着胸口,悄咪咪的睁开了眼,老人家扯着叶信芳的衣袖站了起来,“真不尊老爱幼!”   叶信芳看得目瞪口呆,一副看戏精的样子,“你没事?”   老爷子咧开嘴,笑着说道:“我身体好着呢。”   叶信芳转念一想,却明白了,也很生气,感情这是古代版碰瓷?   “胡兄弟去请大夫了,他只是说话不好听,您值当这样捉弄他?”叶信芳不禁为胡威武叫屈。   老爷子撇了撇嘴,理直气壮的道:“你看他跑那样快,肯定是逃了,一点都不懂事,这样顶撞我老人家,吓吓他怎么了?”   叶信芳脸色不虞,“那他要是去请大夫了呢?”   他虽与胡威武不过见了两次面,但叶信芳并不觉得对方是没有担当之人,所以对于这个便宜师父的行为很不舒服。   “那这样说明你交了一个不错的朋友。”老爷子没有丝毫心理负担的说道。   叶信芳只觉得一口浊气堵在胸口,“您有没有听说过狼来了的故事?”   老爷子却摆了摆手道:“没听过,我也不想听。”   叶信芳只觉得更堵心了。   “我们继续教五禽戏吧。”老爷子摆起了架势。   叶信芳却没有心情学了,拱了拱手道:“您老先练着吧,我再跑几圈。”   说罢,便绕着湖边跑了起来。   清晨的湖边,空气清新,这个湖名曰翡翠湖,湖并不大,也许称之为池塘更合适一些,但青山县人叫习惯了。湖边垂柳依依,还有不少清晨起来垂钓之人。   叶信芳一圈没有跑完,远远的便看见胡威武背着个老人往这边跑。   “叶兄,那位老爷子怎么样了?你怎么不看着他啊?”胡威武脸上写满了焦急,又想到什么,问道:“可是他家人来接了?他家人要是来了,叶兄你可以一定要帮我解释,赔钱都好商量。”   叶信芳不知道怎么跟他说,只好道:“我带你去看他。”   胡威武此时身前挂着医药箱,背上背着一个看上去坐的很舒坦的老大夫,老大夫还扭过头来问叶信芳:“据说那位老人家有心疾,那他身上应该常备有丸药,书生,你可喂给他吃了?”   “没有,他应该不会吃。”叶信芳眉头紧皱。   “哎呀,你这后生也真是糊涂,要是吃药不及时,那就是一条命呀!”老大夫坐在胡威武背上对叶信芳吹胡子瞪眼睛。   胡威武一听更是着急,恨不得飞奔过去。   飞奔过去,然后,就看见一个慢慢悠悠打着五禽戏的老大爷。   老大夫一看到那老大爷,顿时气得从胡威武的背上爬了下来,指着他骂道:“又是你这个老小子!这是第几回了?这个月都第三回 了!上次胃疼,上上次腿疼,这次成心疾了,你就使劲的装吧,总有一天真病了反而没人给你请大夫!”   叶信芳心里一乐,感情这还是惯犯与熟人。   胡威武目瞪口呆,拿胳膊推了推叶信芳,“叶兄弟,这是什么情况?”   “人家是装的!就是吓唬你呢,谁知道你是个实诚人,真去给他请大夫了!”   这头老大夫已经跟老爷子吵起来了,互相都是一副怎么又是你的表情。   “你说说你,在家里骗儿女就算了,出来晨练还吓唬路人,你缺不缺德!”老大夫气得跳脚。   老大爷被人揭穿了老底,也很生气,“这青山县没有别的大夫了吗,来来回回就是你这么一个赤脚大夫!”   “你说谁赤脚大夫!”   “说的就是你!”   “老骗子,缺德!”   “你说谁缺德!”   ……   看着两个老人家如同小孩子一般你来我往的争吵,吵架内容含金量及其的低,叶信芳只觉得头大。   “老爷子,您是装的呀?骗的我好惨,我们得说道说道,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交代。” 胡威武撸起袖子,一副要打人的样子。   “怎么,你还要打人不成?”老爷子却是无所畏惧,反而凑近了两步,得意道:“你打,你打,看你也是个军户,现在也得了公干,本来就得罪了人,再打人看你还有没有好果子吃!”   胡威武一脸吃惊,转头看向叶信芳,问道:“可是叶兄将我的底细告诉了他?”   叶信芳赶忙否认,“说真的,关于胡兄,我只知道你是个军户,公干之类的我却不清楚,断然不曾将这些告诉老人家。”   “老骗子,又装神弄鬼呢?” 老大夫翻了个白眼。   “你懂个甚。”老爷子很是不屑,言罢又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胡威武,浑浊的双眼顿时透亮,开口道:“你来自北方,是耶族人,家大概在明越府,擅长使枪,枪法应该不错,当过兵,在军中是做斥候,应该是得罪了人,才到这边来当捕头。”   叶信芳转头看到胡威武瞠目结舌的表情,便知老爷子应该说的是对的。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知道这些,谁告诉你的!”胡威武只觉得背后一寒。   老大爷却是一副早已见惯的样子,“没有人告诉我,我自己看到的。”   “我不信!你想要什么!”胡威武却断定对方必有所图。   老大爷翻了个白眼,一副“你这个愚蠢的凡人”的表情,“夏虫不可语冰!”   叶信芳却是两眼放光,这是什么!脑海中宋慈、包拯、狄仁杰、柯南、福尔摩斯这些人走马灯一样的转动,痴汉小人疯狂挥舞小手绢,终于见到活的了!也不提刚才对老爷子的不赞同了,一脸崇拜的道:“师父从前可是做过刑讯?”   老爷子点了点头。   “叶兄这是何意?”胡威武满是不解。   “师父,您就讲一讲吧,我们这些普通人,哪里能那么容易就明白的?”   老爷子一副“真拿你们这些凡人没办法”的样子 ,叹了口气道:“从我这倒霉徒弟口中得知,你姓胡,而青山县的捕头恰巧是从别地调转过来的,他也姓胡,往常担任皂吏的都是当地人代代相传,外地势力一般很难插手,根据我朝的规定,对于曾经从军的军户,可以在卸甲之后转为地方皂吏。你脚上穿的是新发的官靴,又佐证了你是新吏。”   老爷子顿了顿,继续道:“听你说话,明显带着北方口音,而我之前看到,你头颅后面束发时夹杂着三缕小辫子,在北地,没有成婚的耶族人都是这样束发的,而耶族人世代聚居明越府,轻易不会离开故土,并且我朝初立之时,有八成的耶族人都转为军户,你家是在明越府对不对?”   胡威武点了点头,神情还是有些凝滞。   “观你行走之间,身姿挺拔,步伐标准,是从军之人的做派,你双手的虎口处都有老茧,平常两只手都微微呈现拳握之态,所以,你使得是枪法对不对?”   叶信芳和老大夫连忙去看胡威武的手,果然如同老爷子说的一般。   胡威武像是触电一般,将手背到身后,又问道:“那你怎么知道我枪法很好的?”   老爷子翻了个白眼,道:“有几个常年练枪的人会觉得自己的枪法差,我客气两句你还较真?”   胡威武闻言脸色发窘,不自然的道:“可我的枪法,是真的好啊……”   “你自己可能没有注意,你的眼睛。”   “我的眼睛怎么了?”胡威武吓一跳,赶忙问道。   老爷子两眼中泛着锐利的光,像是突然变成了一只紧盯猎物的猛兽,“你的眼睛,总是不自觉地在扫视,像是在找什么一样,对于草丛树木之类的可隐蔽物,你的目光总是停留得更久一点,这是军中斥候的习惯,斥候的身份决定了总是在寻找隐蔽点,你是做斥候的对不对?”   胡威武忙不迭的点头,心里满是佩服,“您老人家要是去做斥候,怕是没有什么是您察觉不了的,仗还没有打就已经赢了一半。还有,您是怎么知道我得罪人了?”   老爷子摆了摆手,丝毫不在意他的吹捧,“我要是从军,现在军功起码也能封侯了。你会使枪,在普通小兵中间本就鹤立鸡群了,北地之战本就是大捷,随便混混都能当个校尉,反而却让你去当斥候,这不是暴殄天物吗,除了得罪了人,我想不出有任何的解释。”   “并且你是北地人,让你背井离乡来到青山县这偏远之地,怕是你得罪的那个人,对你恨之入骨。”   胡威武闻言苦涩一笑,朝老爷子拱了拱手,“老先生,我胡某没佩服过谁,您是第一个!”   老爷子抬了抬眼皮,反问道:“可还要我给你一个交代,这个交代够不够?”   殊不知老爷子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掰扯过去了。   “够够够,您真是个神人!”   “师父师父,您看看我,看看我!”叶信芳两眼冒星星,手指跟帕金森一般抖动着指向自己。   老爷子这才抬眼认认真真的打量了一遍叶信芳。   “师父,您在我身上看到什么了?”   “气虚体弱,身子不好,你媳妇要么不在家,要么就是个不贤惠的,或者说是你惧内,一大把年纪了,连个童生都考不上,家住在城南,应该有常年酗酒的毛病,最近跟人动过手,碰过铁器。” 老爷子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眼神灼灼的问道:“你最近可是房事不顺?” 第10章 师父   “咳咳咳!”叶信芳顿时脸色通红。   “年轻人,有火气不要憋着啊,憋多了伤身,还有少喝点酒。”老爷子一脸真诚的劝告。   胡威武和老大夫闻言也仔仔细细的看着叶信芳,老大夫还点了点头,“后生,你这身子不行啊,要不要老夫给你开点滋阴补肾的药,保证吃了药到病除、龙马精神!”   叶信芳忙不迭的摇头,拱了拱手道又:“我身子感觉有点虚,您可有什么可以固本培元的方子?”   老大夫显然不是那种一味哄着人买药的缺德医生,笑着道:“你这是体虚,读书人一贯的毛病,多练练就好了,跟这个老骗子打打五禽戏,我刚才看着,觉得他打的还是很正宗的。”   老爷子闻言一脸得意,“我还能唬他不成!”   “你自己也粗通医术,所以能看出他身体上的毛病,那其他的呢?”老大夫十分好奇。   “你看看他的头发,乱七八糟的哪像是个读书人?” 老爷子十分鄙夷的看着叶信芳的发型。   叶信芳自己却觉得很正常,他拒绝了让杨慧帮忙束发,早上自己梳的头发,他自觉梳的的不错,一缕头发因业务不熟练垂在耳边,他臭美的觉得很英俊,但在老爷子看来就不够整齐了。   “我自己束的发,倒不是妻子不贤惠,只是不想事事都要别人帮忙,这种小事自己做就好了。”   老爷子不置可否,继续道:“你鞋面上沾染的泥土,是城南老宅区特有的黑泥,城南因为曾经是矿区,所以会有独特的黑泥,故而你家住在城南。”   叶信芳点了点头,看了一眼鞋面,果然有一块黑色的泥土,“那酗酒呢?”   原主酗酒成性,而他自穿越过来,从未饮酒,心里就满是纳罕。   “你的荷包。”   叶信芳低头看了一眼荷包,还是从前用的旧荷包,杨慧这些天有活没有来得及给他做新的,所以他继续用这个旧的。   “荷包看起来很旧,但是也没有特别大的破损,反而有不少勾丝,勾丝是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掏钱,浑浑噩噩的想要打开荷包时留下的,醉酒的人脑子不清醒,那些勾丝不是一两条,而是大范围的,所以很有可能长期酗酒,荷包泛着黄色,是因为泼撒上了酒没有及时清洗。还有,你自己闻习惯了可能没有察觉,嗅觉灵敏的人,能闻到你身上淡淡的酒味。”   叶信芳看了一眼胡威武和老大夫,老大夫点了点头。   胡威武凑近叶信芳,也慎重的点了点头。   老爷子继续道:“你的衣服上,有几处破损之处,都在衣角处,这种不像是用刀划开或者是锐气刺开的破损,反而更像是与人搏斗之间抓开的,你的袖口处,有一处黄色的污渍,看着很像是铁锈,所以我猜测你最近应该跟人动过手,并且拿了铁器,我说的可对?”   叶信芳小鸡啄米一般点头,“对,对,您说的都对。”   最近跟人动手,不就是跟张平安那个二愣子吗?回想起来,那把菜刀确实有些生锈了。   “你绕着湖边转圈的时候,我也听了一耳朵,嘴里正在背诵《尚书》的一段,你又是个读书人,如果考中秀才,胡捕头就不会称呼书生,而如果考中童生,就不会还在加深背诵的部分,你是童生吗?”   叶信芳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   老爷子闻言也叹了口气,“你也不小了,连个童生都中不了,怕是于读书上没什么天分,明年还要再试吗?”   叶信芳目光却是坚定,“晚生还想再试一次,不然会心有不甘。”   “若是一再不成呢?”老爷子追问。   “我会一直试,因为除了读书,想不出来自己还有其他的出路。”叶信芳知道古代,阶级划分十分明确,若是不能获得身份,即使靠着现代的一些技术发家致富,没有靠山,也很容易被权贵所吞并。   “只是这样到底是苦了你家里人,我看你家境也不富裕,你可有考虑过家人的艰辛?这样一直考下去,与吸血虫何异?”老爷子说道这里,突然有些生气。   “前半生荒唐,不知家人艰苦,只知道索取,一场大梦,陡然惊醒,我还会继续考下去,但不会再花费家中银钱,找了一份营生,尚且还能供养家人。”叶信芳知道原主是个什么玩意,只要用心去查都能知道,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表演一个回头的浪子。   “做什么营生?”老爷子闻言神色缓和许多。   “抄书,蒙书斋掌柜的不弃,我的书法虽然一般,但胜在速度尚可,故而还有些赚头。”叶信芳谦逊的说道。   老爷子皱了皱眉,他出身贫寒,从前读书时,也曾抄书维持生计,但要说靠抄书供养全家,那在抄书上花费的功夫就会耽误学业,不过他心里对叶信芳已经有几分欣赏了,如果他所言没有谎话,那真是迷途知返,浪子回头。   “我老人家看不惯那些酸腐儒,你倒是不错。”老爷子赞赏的看着他。   叶信芳并不蠢,如果再猜不到此人是谁,那就是真的傻了。   十年前刑部尚书孙茂行致仕,但据说他致仕后并没有离开京城。这位孙尚书本是青山县人,一生跌宕起伏,可谓是当朝的传奇人物,二十岁金榜题名,因接连破获数起奇案,三十岁出任刑部侍郎,后因政治倾轧被贬明越府,过了几年京中出现一起离奇命案,将他调回京都,破案后升任刑部尚书。   这些为什么叶信芳能知道,是在搜索原主的记忆时提炼出来的。孙茂行的一生就像是话本里面说的一般,时至今日,街头巷尾的说书人还喜欢拿他的事迹来说书,更有仰慕者以其为主角写了一本本的传奇话本,不要问他怎么知道的,原主的书房里摆着呢。青山县又是孙茂行的老家,这里的人都亲切的称他为孙青天。   叶信芳心念一动,躬身作揖,笑着道:“既然您要教我五禽戏,我都已经拜师了,索性一事不烦二主,读书的事情您也一并交了可好?”   孙茂行笑了笑,“你倒是打蛇上棍,聪明都用在这上头了,可是你到现在,连个秀才都不是。”   叶信芳心领神会,眨了眨眼,一脸狡黠,“师父,若是明年拿不下院试,我怕便再也不提这个话。可徒弟若是侥幸过了,您能不能点拨一二?”   “你小子呀,运气好,我也不跟你来虚的,你若是能中秀才,这个徒弟,我便认了。”孙茂行本就对叶信芳有好感,觉得他热心认真,做事负责,又对家人有回护之心,故而对他一再降低门槛。   可不就是运气好吗,叶信芳正赶上人家练习五禽戏没多久,正是好为人师的时候,死皮赖脸的蹭出一个名臣老师来。一想到这里,叶信芳不免就心情激荡起来,顿生万丈豪情。   在叶家门口等待许久的谢思齐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叶信芳,他忐忑的想,叶兄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一会跟他说事他可能会允了吧……   叶信芳看着家门口站着有些眼熟的男子,想了一会才想起来,“谢兄?”   谢思齐是叶信芳从前在私塾的同窗,如果原主叶信芳是个学渣的话,那么这位小兔子一般胆怯的俊秀少年就是学霸,在现代就是常年雄霸年级榜第一的那种,谢思齐今年不过十六岁,就已经顺利通过院试,成为一名秀才,这也是为什么谢思齐明明比他小,叶信芳却要称呼他为吴兄的原因,读书人不以老幼论处,达者为先。   “叶、叶兄,你好。”谢思齐还没有说几句话,脸就微微发红。   叶信芳就奇了怪了,谢思齐这样弱了吧唧的性格,怎么还能中秀才,他看到县令真的不会发抖吗?   “谢兄,可是有事找我?”谢思齐这样的学霸会登他的门,叶信芳的记忆里,两人虽然一同在私塾里读书,但私塾里学生众多,两人无甚交情,不过是勉强混个脸熟。   “对,对,我有事找你。”随着叶信芳的靠近,谢思齐像是受了惊吓一般,往后退了两步。   叶信芳皱了皱眉,暗想自己难道很可怕吗,继而问道,“既然来了,为何不敲门?”   “叶兄家里全是女眷,不太方便。”谢思齐说道。   叶信芳倒是忘了这一点了,在院外喊了两声,杨慧就来开门了。   杨慧看见一身文弱气息的谢思齐有些吃惊,叶信芳的那些狐朋狗友她大多认识,这一位倒是不曾见过。   而谢思齐看到杨慧,小心翼翼的打量了一番,心里却松了一口气,还好叶兄这次没打人……   “你回来了,这位是?”许是因为有外人在,杨慧脸上难得露出一抹笑意。   “这是我在私塾以前的同窗,谢思齐谢兄,别看他年纪小,已经是秀才公了。”叶信芳向她介绍。   “原来还是位神童。”杨慧听得他是秀才,脸上的笑意更深了几分。   谢思齐脸色一红,摆了摆手道:“我年纪不小了,真的不小了,当不得神童的称呼,在江南,十岁中秀才的神童比比皆是。”   他话一说完,就感觉到了不对劲,看着身边已经二十岁但仍然是个白身的叶信芳……   糟糕,又说错话了!   这个人、这个人他打老婆的,会不会关起门来打我呀?   这样一想,谢思齐都快哭出来了…… 第11章 借书   这其实不是谢思齐第一次登门,上一次来的时候,在门外听了一会儿,敲了个门转身就跑了……   实在是因为叶信芳打老婆的声音太大了,杨慧一直在惨叫,连带着小孩子的哭声,透过那扇木门冲进他的耳朵里。   谢思齐很想帮杨慧,但他胆子实在是太小了,他以为敲门警告叶信芳就能收殓,却不知道,从前的那个叶信芳,完全无所畏惧,听到敲门之后,打的更加凶狠了……   谢思齐这次来,既是想跟叶信芳借书,也想看看杨慧过得怎么样。   就跟所有希望自家小孩能跟优等生交朋友的家长一样,在得知这个贸然上门的书生是秀才公之后,叶家人对他给予了最热烈的欢迎。   张氏两只眼睛闪闪发亮的看着谢思齐,一会看看他,一会又看看叶珑,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哗哗响,拉着人家小少年不放,就差将人家祖宗十八代都盘问出来了。   谢思齐性子腼腆,有问必答,在得知对方尚未婚配也没有定亲时,张氏的眼睛越来越亮,看着对方是越看越喜欢。   “娘,我们还有事,我先带他去书房。”看谢思齐局促的样子,叶信芳止住张氏停不下来的盘问。   进了书房,谢思齐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排的书本,满脸羡慕,“叶兄真是家藏丰厚。”   谢思齐的家境,叶信芳也听说过,出身普通人家,上头还有两个哥哥,父母一心想要供养他读书,因为小儿子读书的事情,据说家里还很是闹了几回不愉快,不过这一切,随着谢思齐中秀才之后,彻底好转了过来。   而叶家的藏书,有一半是家传珍藏,另一半是叶父陆续添加的。而原主叶信芳,他一直致力于丰富着书架上的话本收藏量。   大概是学霸都有这样的毛病,看到一堆书就走不动路。一个爱书之人,多半也不是坏人,叶信芳心中想着。   “谢兄,可是有事需要我帮忙?”叶信芳温声问道。   “叶兄,你是不是有一套刘宏信老先生注解的四书?”谢思齐小心翼翼的问道,似是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赶忙补充道:“我、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没有故意打听。”   叶信芳看他的样子,哑然失笑,道:“你便是刻意打听,也无碍的,读书人爱书,我能理解。”   谢思齐闻言,脸上不禁带了几分雀跃,又有几分羞赧,“那叶兄,可否将那书借给我研读一二?”   害怕叶信芳拒绝,他又补充道:“我保证会爱惜的,不会弄脏的,叶兄若是愿意,我可以出银钱租借的。”   叶信芳摆了摆手,道:“银钱倒是不必,我最近要准备明年县试,偶尔也会翻看这本书,希望能够理解的更透彻一些。”   谢思齐以为他要拒绝,顿时脸色落寞起来,神情恹恹的道:“也是,这么珍贵的书,要是、要是弄掉了也不好。”   叶信芳看着他那副如同被霜打了的小白菜的样子,觉得十分好笑,继续道:“谢兄,且听我说完。我不会借给你太长时间,希望你十天之内,能将这本书抄完。”   “叶兄此言当真?”谢思齐眼睛亮了起来,整个人也是如同活了过来一般,“叶兄,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大方的人了,李三全在背后说你小气,斤斤计较,他真是信口雌黄!”   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的谢思齐,吓得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急忙解释道:“叶、叶兄,我从来没有说过你小气,李三全说的时候我也只是听了一耳朵……”   忽然他又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有些自责,“我说错了话了,不该在背后说人坏话的,这不是读书人的作风。”   叶信芳险些笑出声来,读书人不在背后说人长短?要是真一个个都跟君子一般,“文人相轻”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对于李三全在背后嚼舌根的事,叶信芳心里已经有了预料,反而开口安抚谢思齐,“你没有说错什么,只是将自己听到的事实告诉我,跟李三全那样的诋毁不一样。”   叶信芳想了想,对于这个时代读书人,名声还是很重要的,若是落下一个斤斤计较的名声反而不美,便向谢思齐解释道:“我与李兄,已经绝交了。”   谢思齐一脸震惊,往常在私塾读书时,总见到他们这些人在一处,他还曾经暗戳戳的羡慕过,毕竟自己没什么朋友,没想到他们说绝交就绝交了。   叶信芳继续解释:“我从前十分荒唐,谢兄想必也有所耳闻,忽有一日,如大梦初醒,一意痛改前非。而李兄,却与我志向不同,他从前欠我半两银子,若我家境富裕,不与他计较也就罢了,我如今家境如何,想必叶兄也能看到。李兄却是不太理解,觉得我过于计较了。”   谢思齐却是一脸认同,“半两银子,已经足够一个三口之家半年的口粮,况且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便他只借了叶兄一文钱,也应该偿还。”   “谢兄深明大义,我倒是觉得惭愧了。”一番交往下来,叶信芳能看出来,谢思齐是个至诚之人,利用他给自己洗白,叶信芳心里有些愧疚。   “叶兄你放心,对于他诬陷你的事情,我一定会跟大家解释的!自己欠钱不想还,还倒打一耙,他真是太不应该了!”   少年你很棒棒哦,就等你这句话了。   叶信芳猜想谢思齐这样的腼腆少年,估计是从来没跟人吵过架,连骂人都不会,翻来覆去就一句“不应该”、“很过分”。   不过他的目的也达到了,坏学生告一百次状的效果,都比不过好学生告一次状。   腼腆少年就这样带着一套书,以及一肚子的小报告离开了叶家。   “我都打听过了,人家小谢秀才,还没有定亲呢。”刚送谢思齐离开,张氏就神秘兮兮的凑到叶信芳跟前。   叶信芳皱了皱眉,不确定的问道:“你改行当红娘了?”   看着自家便宜老娘,脑海中浮现出,老娘原本不施粉黛的脸突然变成了,脸颊涂两抹大红色,头上别着一朵大红花,拿着一块红帕子,以及杠铃般的笑声,顿时觉得一阵恶寒,摇了摇头将这副画面赶走。   “你摇头什么意思,真是个傻孩子!”张氏满面笑容的打了两下叶信芳,“你觉得小妹嫁给他怎么样?”   叶信芳这才回过味来,感情老娘是看上人家小秀才公了,赶紧帮她打消念头,“您是觉得,这么一大块肥肉,香喷喷的秀才公,就您慧眼相中了,别人都瞎了吗?”   在青山县这种小县城里,读书人、特别是有功名的读书人别提多紧俏了,地主士绅、富商之家,经常会选择有潜力的读书人,将女儿下嫁,供养扶持其进学,若是女婿中了秀才,勉强不亏,若是侥幸中了举,那就是大赚,而万一会试得中,那就是一本万利。   当然也不排除,金榜题名后反咬岳家一口、休妻另娶这个可能。毕竟古代读书人的节操,不能太相信。   “那也许是,人家就等着娶一个看得对眼的呢?我们家小妹,不好看吗?”张氏很是自信。   叶信芳却不得不打击她,“五官是挺好看的,但面黄肌瘦,看着跟淋了雨的小鸡仔似的,你不舍的让她吃点好的,五官再好也是白搭。”   张氏瞪了他一眼,“我这都是为了谁,要是小妹嫁给了小谢相公,他以后中了举可以提携你,要是我运气好,女婿和儿子都中了进士,你们俩可以互相提携,我就是到了地下也放心。”   叶信芳直接笑出了声,“娘快醒醒,怕是别人也跟你一样,想的这么美。”   虽然觉得张氏的想法太天真,叶信芳还是非常耐心的跟她解释,“像谢思齐这样的,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潜力无限,怕是这十里八乡说亲的都踏破了他家门槛,之所以现在还没有定亲,估摸着他家里是想着等他中了举,再给他说一个娘家得力的媳妇,最好是官宦之家那种,再不济也要是家底殷实的大户人家,我们家这样的,就算他本人愿意的,恐怕他家里人也不会同意。”   张氏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可行性不大,但终究还是想试试,“既然你跟他关系好,回头问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姑娘,万一他家里就希望他找个合心意的呢?”   叶信芳断然拒绝,“上赶着不是买卖,明显不成的,回头要是出了岔子,传出什么风声,小妹还做不做人了。”   张氏叹了口气,“小妹被人退了亲,名声反正是坏了,你这个当哥哥的,眼见一桩好亲事在跟前,都不愿意帮忙。”   叶信芳无法,只得答应帮她问问看。   今天也不知是什么日子,来客是一波又一波,从一大早上出去晨练,回来就遇到谢思齐上门,叶信芳好不容易送走他,又哄好了叶老娘,刚想吃个早饭,他家的院门又被砰砰砰的敲响了。   摸了摸饥肠辘辘的肚皮,看来今天是别想好好吃个早饭了,他郁闷的想到。 第12章 不举?   “你怎么来了?” 叶信芳皱眉看着站在门口的这个人。   来人正是已经绝交,绝交后还在背后诋毁他的李三全。   “怎么,叶兄不欢迎我?你放心,看在我们这么多年的情谊上,你跟我要银子的事我就不跟你计较了。”李三全理直气壮的说道。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叶信芳简直被他气笑了,硬邦邦的说道:“你不计较,我计较,我不跟不还钱的人做朋友。”   李三全讪讪的笑了两声,“叶兄别开玩笑了,你看堵在院门口多不好看,我们进去说。”   叶信芳长臂一伸,拦住想要挤进门的李三全,“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请你自便。”   说完就要关门。   “叶兄,你听我说啊,别关门!”大门被李三全死死的挡住,叶信芳不怕伤到他,就怕让他讹上了,喊了一下叶老娘,又将院门打开。   “有话就说,就在这里说。”叶信芳抱着手臂看着他。   “我就说一件事,大好事,今天在悦来酒楼有个文会,是刘夫子主持的,据说张举人也会到场,举人老爷指点一二句,岂不是胜过叶兄在家摸索两三年,我怕叶兄不知晓这件事,特意来告知的。”李三全一边说,一边眼睛滴溜溜的往院子里瞧。   待看见提着菜刀凶神恶煞的张氏,这才一缩脖子,往后退了几步,直接出了院门。   母亲大人威武!   叶信芳冲他笑了笑,“谢谢李兄特来相告,就是进士来了,我也不去!”   说完,手疾眼快的关上门。   大门发出一声闷响,站在门口的李三全吃了老大一鼻子灰。   等他再拍门时,却没有任何应答,里面的人显然是不想搭理他了。   “谁来了?”杨慧一边盛粥一边问道。   “李三全邀我去参加文会。”   叶信芳说完,杨慧手中的碗差点都打翻了。   张氏连忙两眼一瞪,“你小心点,要是摔坏了又得花钱买!真是败家娘们!”   杨慧听了也没说什么,叶信芳却觉得很不舒服,“娘,你少说两句,她也不是故意的。”   杨慧闻言,猛地抬头看他,成婚五年,这还是叶信芳第一次维护她。   张氏嘴角往下耷拉着,翻了个白眼,“知道疼媳妇了,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   叶信芳被她说的脸红,“你瞎说什么呢,都是一家人,你们天天吵吵闹闹的,我看书也安不下心来。”   张氏撇了撇嘴,不说话。   他看杨慧还是有些愣神的样子,以为她又害怕自己出去吃酒,解释道:“我没有理他,让他走了。他说的那种文会,不过是一群读书人吃吃喝喝,学不到什么真本事,不去也罢。”   张氏点了点头,很是认同,“那个李三全,贼眉鼠眼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我以前说的话你不听。你要是早一点远了他,现在都已经是秀才了。”   张氏一贯的对自己儿子迷之自信。   叶家门外的李三全,又喊又叫大半天,最后还是没有人理他,只得垂头丧气的往街角走去,那里正站着一个年轻男子,男子长身玉立、身形挺拔,一身衣服价值不菲,俊美的脸上此刻布满阴鸷,眼神冰冷的看着李三全。   “废物。”男子嘴里轻飘飘的吐出两个字。   李三全眼神躲闪了一下,很是心虚,讪讪的道:“柳兄,叶信芳这小子也不知道怎么了,这些天也不与我们来往,让吃酒也不来,我实在是无能为力……”   “这么无能,活该还是个穷书生。”柳亦然冷笑一声。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李三全丝毫不敢反驳,脸上露出一抹讨好的笑容:“柳兄,我最近手头有些紧,你给我的那些银钱不经用啊,一时不凑手,你看?”   “呵呵。”柳亦然像是在看一个垃圾一样,“这些天你给我盯紧了这小子,看看他每天都在做什么,等我回来,再与你计较。”   “柳兄,这盯人也很累啊,花销不够的话,怕是盯不动。”李三全脸上露出一抹贱笑。   柳亦然顿时笑了起来,轻声道:“你这么不知好歹,我请东街的刘老三来跟你讲道理,你看可好?”   李三全顿时吓得浑身一个激灵。   刘老三是青山县有名的地痞流氓,管着东街的一家赌场,也经常替人办些催债要账的事,在他手下断过的胳膊手指没有十根也有八根了。   “柳兄放心,我不是那种拿钱不办事的人,这些天一定好好的给你盯着叶信芳,等你从江南回来,保证心想事成!”李三全赔笑说道。   时间如同手里握不住的沙,三个月的时光匆匆而过。叶信芳每日里晨起晚歇,四书五经一遍又一遍的读,已然倒背如流,作诗也许是所有现代人的弱项,可难坏了叶信芳。   因县试需要作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这些日子里叶信芳拿出了从前熬夜考研备战时的劲头,诗帖一本一本的攻读研究,但凡看到什么事物,心里都想着要作诗一首,整个人都有些魔怔了。   这日,张氏神秘兮兮的走进小夫妻的卧室,怀里还抱着一个大药包。   “娘,这是我昨天在绣坊接的活计。”不等张氏开口,杨慧便主动向她交代。   张氏欣慰的笑了笑,“我一向知道你是个勤快的。”   “娘,您有什么事吗?”杨慧小心翼翼的问道。   “你这里针法错了。”张氏不过一眼,就能看出杨慧绣活上的问题。   杨慧低头一看,顿时苦了脸,张氏直接接过来,穿针引线不过寥寥几下,便修补了过去,“下次要还走错了,就按照这样来。”   “还是娘厉害。”杨慧夸赞道。   张氏得意道:“娘这些年眼神不好使了,早些年这十里八乡的大姑娘,没有一个绣活能及得上我。”   “娘的厉害,看小妹的绣活就知道了。”   张氏话风一转,拉着杨慧的手,道:“我这个人,说话向来有口无心,你心里怕也是有一本账。”   这种话让杨慧如何能承认,只得道:“娘是刀子嘴豆腐心,您是为了我好,我心里都知道的,怎么会跟您计较呢。”   张氏拍了拍杨慧的手,“你是个好孩子,当年要不是我到你娘家闹,估计现在也是过着少奶奶的日子,不像如今,到了我们家,成天在苦水里泡着,你可曾怨过我?”   “说来也不怕娘不高兴,我以前怨过的。”   张氏顿时脸色沉了下来,只听杨慧继续道:“从前总是存不住钱财,相公又受几个坏朋友教唆,度日如年,我经常想着还不如死了算了。幸好那时候娘疼我,也疼妞妞,总算还有立足之地,您嘴上不说,我心里都知道的。”   张氏的脸色稍微和缓了一些。   “如今相公也跟那些朋友断交,这几个月他真的改过自新,浪子回头,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现在想想,从前所受过的磨难,也许就是为了这一刻的苦尽甘来。娘,您从前受苦了,相公今后肯定会好好孝顺您,给您挣诰命。”   杨慧的脸上,洋溢着满是对生活的热情与希望,她向来不是怨天尤人的人,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日子过好,从前挨打,是因为不想将辛苦挣下的银钱交给叶信芳挥霍,她的嫁妆已经被他败光了,不能让妞妞也没有嫁妆。   她说这些,也不是为了哄张氏高兴,而是真心实意。   张氏闻言,眼角微红,她虽然总是对儿子充满自信,但自己是不是在打肿脸充胖子,心里也很清楚。   婆媳两个一时相顾无言,静静回想这些年的风风雨雨,这段时间叶信芳的表现,对于她们来说就跟做梦一样。   “从前芳儿混账,是我们叶家对不住你,以后他要是还敢犯浑,我第一个饶不了他。”张氏向杨慧保证,转而开口道,“芳儿也知道上进了,我就觉着日子像在做梦一样。我寻思着,这男人也许就是得到了年纪才开始懂事明理。”   “慧娘,你想不想芳儿一直上进?”张氏神色郑重的看着杨慧。   “您的意思是?”杨慧满是不解。   张氏低声询问,“你自从生了妞妞之后,就再也没有开怀过,可是心中不愿?”   杨慧赶忙否认,哪怕事实如此也一定不能承认,一个不愿意生孩子的女人,无论是什么样的婆家都不能忍,而她若是被休回娘家,日子不见得比如今好过。   “也许是缘分没到吧。”   张氏继续道:“孩子能绑住的,可不止是女人,你看芳儿,多疼妞妞,我有时候看着都吃味。这女人的依靠,不外乎是丈夫与儿女,我们这一家人,关起门来,芳儿一个大男人对着四个女人,是家里的顶梁柱,你膝下如今只有妞妞一个,到底是单薄了些。从前的事我不问,如今芳儿上进,指不定那一日就能为你挣来凤冠霞帔,你可愿意为我们叶家开枝散叶?”   张氏这人,泼辣的时候也是真泼辣,而当她低下头来的时候,和风细雨,轻易就能让人消除对她的不满,一番连消带打,弄得杨慧都有些愧疚了。这些日子里,叶信芳不主动,她也不会有要求,两人就这样相安无事的同床几个月。   现在的叶信芳很疼妞妞,每次出门回来,总要给妞妞带些什么,不是小玩意就是小零食,哄得妞妞特别黏他,如今,妞妞已经完全忘记了当初的阴影。   杨慧想到从前种种,妞妞跟着她受苦,而现在日日跟在叶信芳身后,像是她爹的小尾巴一样。若是叶信芳能一直这样,再生个孩子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   如此想着,杨慧顿时脸色微红,轻轻的朝张氏点头,小声道:“愿意的。”   “这几个月,也不怕你笑话,我听着你们房间里,没什么动静,是不是芳儿读书太用功了?你也要劝劝他,考功名要紧,孩子的事也不能放下。他那几个堂兄弟,个个膝下成群,唯独他,就一个小丫头片子,也不是我不疼妞妞,只是到底不是儿子,没个香火,总是不踏实。”   张氏的话已经很是委婉了,若是旁的人家,媳妇进门五年,只生了一个女儿,早就闹开了,甚至休妻另娶也说不定。   “你们可是,有什么不顺?”张氏本不想这么问的,但到底心下发虚。   杨慧一开始脸胀得通红,但回想起这几个月来,脸色顿时白了起来。   一直仔细盯着她神色的张氏,只觉得眼前一黑,心脏像是被重锤敲击过一般。   “许、许是相公读书太累了吧……”杨慧吞吞吐吐的解释。   张氏却觉得天旋地转,强自稳住神后,脑子如同一台精密的机器运转了起来,叶信芳每日里除了早晨和偶尔去书斋,几乎不出门,他早晨出去大概一个时辰,曾经听隔壁的胡捕头提过一起晨练的事情,这就排除了叶信芳撒谎的可能。而他每次去书斋,半个时辰不到就能返回。   这附近的人家她都知道,就算是在外面养了女人,离家也不会近。半个时辰,半个时辰够干什么事?难不成刚到就完事?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根据以往听墙脚的经历,张氏心中否定了这个猜测。   而一个大男人,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跟自己年轻漂亮的妻子同床几个月,却一次动静也没有。   除了那一个解释,张氏再想不出还有其他的原因。   眼泪再也忍不住,如同断了线的珠子掉了下来,只觉得自己的命怎么这么苦,连失两子,中年丧夫,好不容易将儿子拉扯大,却绝了后……   手紧紧抓着怀里的大药包,顿时精神一振。   不能这样,不能放弃治疗!   张氏强自打起精神来,抹掉眼泪,将手中的药包递给杨慧,一脸的决然,“这是我给他买的药,本来是……哎,不说也罢,这药分了五小包,小包药性太轻了,这样,你今晚一起煎了,让芳儿试一试,试一试。”   “那要是还不行呢?”杨慧也跟着慌张了起来,从前她是真的不愿意生孩子,原主暴虐又酗酒成性,多生一个孩子就是多受一份罪。而如今的叶信芳,知道补贴家用,挣的钱大多上交,事事体贴关照,让她觉得像是在梦中一般。   张氏就像是赌场红了眼的赌徒一般,恶狠狠的道:“不行也得行!” 第13章 夜色   叶信芳觉得不对劲。   张氏一整天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时不时的对着他唉声叹气。   这种症状渐渐的传染给了杨慧。   午饭的时候,婆媳两人,你一眼我一眼的,偷偷摸摸的打量叶信芳,还重点往下三路打量,虽然看的很隐晦,但他还是觉得下身一凉,叶信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两人搞啥。   等到晚饭的时候,就更莫名其妙了,杨慧端出一碗浓浓的汤药,黑乎乎的,闻着有一股子无法形容的怪味道,非让叶信芳喝下去。   张氏也跟在旁边一脸期盼,那样子别提多怪异了,叶信芳只觉得心里发毛,有种不祥的预感。   “哥,你怎么不喝呀?”叶珑在旁边一脸羡慕的看着他。   是的,叶信芳没有看错,那就是羡慕的表情。   叶珑从前也生过病,但是张氏都是让她喝热水,自己扛过去,她很羡慕叶信芳有药喝,说起来她长这么大还没喝过药呢。   “爹爹喝药药。”妞妞奶声奶气的说道。   看起来萌萌哒,说出的话却直接扎进叶信芳的心窝里。   “我身体好着呢,没病喝什么药?”叶信芳只觉得头皮发麻,非常抗拒那碗一看就觉得很不友好的东西。   张氏抱起妞妞,哄道:“你爹爹不愿意喝药,妞妞哄他喝好不好?”   妞妞拍着手笑道:“爹爹生病了,喝了药就好了。”   说完,小萝莉身子往叶信芳身上爬,叶信芳赶忙接过来,妞妞吧唧一下亲在叶信芳的脸上,“爹爹听话,喝药药。”   叶信芳只觉得身边好似鸟语花香,百花齐放,小萝莉身子香香软软的,暖的他的心都要化了。   “这都是强身健体的补药,你不是跟慧娘说身子虚吗,我特意去老大夫那抓的药。”张氏解释道。   叶信芳却有些怀疑,“你什么时候去抓的药,今天没看到你出去。”   “我出去的时候你在书房,可能没注意吧。”张氏催促,“快喝吧,良药苦口,凉了药效就不好了。”   叶信芳半信半疑的尝了一口,没有他想象的那么苦,但味道非常奇怪,“这里面是什么?”   张氏笑了起来,“都说了,是补身子的,你这孩子怎么就是不信,快喝!全家都等着你喝完药好吃饭!”   叶信芳不想耽搁大家吃饭,捏着鼻子一口气将药喝干净,看见碗底小小黑黑的东西,看着像小虫子一样,拈出来仔细的看,吓得差点把碗给扔了。   “虫子!”叶信芳脸色惨白,一阵干呕涌来。   “那是黑蚂蚁,很补的,喝了你还想吐出来不成,浪费钱!”张氏嗔怪道,嘴巴里面还嘀咕了两句:“都这么大人了,还怕那么小的虫子。”   叶信芳一顿饭都没吃好,总感觉喉咙里、肚子里有东西,像是有小虫子在里面爬呀爬,浑身都很难受。   吃完饭,张氏还嘱咐了一句,“你今天早点睡,睡一觉明天就好了。”   叶信芳也觉得不舒服,点点头。   大抵是一种杯弓蛇影的心态,总感觉身上也有小虫子,洗完澡躺在床上莫名的就觉得热起来,十月的天,已经快要入冬,按理说不应该像盛夏时那么闷热。   但叶信芳浑身上下像是被细密的热气冲刷着,又像是在火架上的烤鱼,又干又燥,叶信芳只觉得非常的不对劲,这个情形怎么那么像吃了春药啊。   乱想什么呢,亲娘怎么会给他喂春药,这个念头一秒钟就在脑海里面消散了。   叶信芳爬起来,将桌子上的一壶冷茶仰头喝下,依旧觉得心口烧得慌,口干舌燥,脑子里晕晕乎乎的,身下觉得胀得紧,以为是尿急,冲进厕所里。   “芳儿,你觉得怎么样?”出了厕所就被张氏拉着询问。   叶信芳已经是觉得像被火烧一般,“热。”   声音异常的沙哑,迷迷糊糊之间,竟然看到张氏的脸上露出老鸨一般的笑意,好像自己养了多年的鸭子终于会接客了一般。   “热就对了,回屋去,床上凉快。”张氏拍了拍他的肩膀。   “屋里也热。”叶信芳觉得有些委屈。   “快进去!”他被张氏拉扯着推进了卧室,哐当一声,张氏还贴心的替他关上了门。   叶信芳在屋内扫视了一圈,看见桌子眼前一亮,趴在冰凉的桌子上不动弹。   只听一声屏风后传来一阵水声,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台倾泻而下,杨慧穿着一件单薄的中衣,好似将月色披在身上一般。   杏眼,樱唇,长发束起,叶信芳只觉得此刻的杨慧格外的美丽,好似月宫中的嫦娥一般。   “慧娘,我好热啊。”   沙哑的声音里充满了压抑的克制,杨慧闻言,轻咬嘴唇,脸颊上飞起一抹淡淡的红晕。   她刚想开口说什么,只见叶信芳爬起身来,饿虎扑食一般往她这边扑来。   “扑通”一声,叶信芳脱掉衣服就往浴桶里钻,也不顾这是杨慧用过的洗澡水。   杨慧愣愣的站在那,只听到身后传来叶信芳的一声舒服的喟叹。   “慧娘,你先睡吧,我再泡一会,水一会我倒。”叶信芳赖在澡盆里不舍得爬起来,只觉得浑身的燥热去了一大半。   屋外的张氏狠狠的跺了跺脚,恨铁不成钢。   杨慧躺在床上,一时想着叶信芳不举了,一时又想着叶信芳温温柔柔的抱着新生儿,又一转眼,浮现出叶信芳凶狠时暴力打人的模样,顿时摇了摇头,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过了许久,水已凉透,叶信芳只觉得那股燥热全部散去,浑身上下微微发凉。   听到床上杨慧清浅的呼吸声,小心翼翼的端起浴盆,门一打开,就看见靠在门边已经睡着的张氏。   “娘,你怎么在这里睡觉?这大晚上的多冷啊。”叶信芳拍了怕她的肩膀。   张氏浑身冻得冰凉,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到神色清明的叶信芳,顿时一个激灵,只觉得眼前一黑。   “现在什么时辰了?”   叶信芳歪头想了一下,“快要亥时了吧。”   果然,巷子里传来打更人敲打的“咚、咚”声 ,一下又一下,连打多次。   张氏低下头,快速的抹了一把眼泪,拉着叶信芳的手,道:“芳儿,有什么病我们都好好治,你要是心里不舒服就跟娘说,娘绝对不会笑话你的。”   叶信芳听着觉得头大,搞不清楚这大半夜的他老娘在演哪一出,“您想什么呢,我身体好得很,怎么搞得我跟得了绝症一样。”   “呸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张氏恨恨的打了两下叶信芳,“你真是要逼死我!”   “您这闹什么呢?大晚上的瘆得慌,快去睡觉吧。”叶信芳推着张氏往她卧房走。   张氏以为他心下自卑,不愿意让家人知道这些,安慰道:“你什么时候想说了,就告诉娘。你放心,娘以后,会善待慧娘的,发生了这种事,大家一起扛过去就好了。”   张氏顿时脑补出了叶信芳因为酗酒鬼混闹坏了身子,房事不顺,对杨慧心生愧疚,浪子回头,这就能解释一个重男轻女的人,怎么突然对妞妞宠溺起来了,毕竟妞妞以后就是他唯一的孩子了。   操碎了心的老母亲躺在床上,越想越觉得在理,心也越来越像是被苦水泡过一样,翻来覆去,唉声叹气。   叶信芳半夜是被燥醒的。   觉得自己好像置身火山中,马上就要被烧成灰飞一般。   身上的某个不可描述的地方也胀得厉害,浑身难受,想要做什么,又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如同一个在死胡同里打转的人。   他轻轻的摸了一下,只觉得烫得如同烙铁一般。   踢掉棉被,浑身稍稍凉快一些,不过片刻功夫,又是那种熟悉的燥热袭来。   脱掉了衣服,上身赤裸着,热,还是热。   叶信芳觉得自己病了,也许是发烧了。   轻轻的推一下杨慧,她的睡眠一向很浅,瞬间便从睡梦之中抽离。   “怎么了?”她低声询问。   “热,我好热。”叶信芳一开口,声音沙哑的像是数十天没喝过水一般。   杨慧只觉得耳朵像是被轻柔的羽毛细细密密的拂过,心头微微颤动。   “我是不是发烧了,你帮我看看。”说着,叶信芳拉过杨慧的手,往自己的头上搭。   微凉的手摸在滚烫的额头上,好像一滴水落尽滚烫的油锅,溅起星星点点的油花。   不够,还不够,像是急切的需要什么填满自己一般。   脸庞紧紧的贴着杨慧的手,往下,冰凉的肌肤微微泛着香甜的气息,让他想起小时候在孤儿院里,最期盼的时光,莫过于开放日时,好心人带来的糖。   色彩绚丽的包装,香甜得想要榨干味蕾,让人怎么也品尝不够。   他伸出舌头,在瓷白的手臂上,轻轻的舔舐,只觉得还是幼时的味道。   杨慧顿时僵住了,一动都不敢动,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陌生感觉,好似枕边人不是那个枕边人,自己也不是那个自己。   叶信芳的眼睛,在夜色下闪闪发亮,其中盛满了爱惜与渴望。   她看起来,真的好甜啊,好想吃掉。   那样炙热的眼神,是她从未看到过的。   杨慧像是被烫到了一般,心头颤动,脸上飞速升起一抹绯色,只觉得被浓烈的雄性气息缠绕,令她喘不过气来。   夜色如水,织成一件密实的网,缓缓的笼罩在两人身上。   (其实,还没有发车) 第14章 选择   人的一生,是由不断的选择组成。我们每天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选择,选择睁不睁眼,选择起不起床,选择吃什么,面条还是白粥,选择以一个什么样的方式,与过去的那个自己告别。   选择在某一刻,爱上一个人。   叶信芳只觉得这一夜格外的漫长与深沉,起床时腰酸背痛,萎靡不振。   洗漱完毕,就见到眼角都带着妩媚春情的杨慧端着一碗汤面。   洁白细长的面条上,卧着两个荷包蛋。   叶信芳:……   从前怎么不见你给我加荷包蛋?还加两个!   跟杨慧交流过的张氏,虽然一晚上没睡好,此时却如同一棵历经无数寒暑,最终枯木逢春、抽芽开花的老树一般,整个人神采奕奕、生机焕发,两只眼睛满是期盼的看向杨慧的肚子,那模样恨不得此刻里面就能蹦出一个孩子。   叶信芳伸手接过面条,手指相触,杨慧脸上顿时飞起一抹嫣红,满是娇羞的样子如同一颗饱满多只的桃子。   他微微移开视线,有些羞赧,不敢与她直视。回想起昨夜兵荒马乱的一切,仍旧像是一场梦一般。   一场他不知道怎样去回顾的梦。   那夜色,静谧的似乎要将人沉溺其中。   月光下,被叫醒后迅速做好准备的杨慧,微微颤抖着,小声的问道:“相公?”   叶信芳并非什么都不懂,这样的状态,再怎么也无法欺骗自己,晚饭前杨慧给她喝的,是一碗壮阳药。   三个月没有房事,很过分吗?   额,是挺过分的,但你也不能这样不择手段啊,你是恶霸吗?   不管他怎么的去抵御,枕边人的气息,香甜柔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似乎要直接窜进他的心底一般。   对方在他眼中,如同一块甜美的撒满诱人糖霜的蛋糕,而他,就像一个行走多年饥肠辘辘的旅人。   他也很想任由冲动来掌控,到底在某一瞬,思绪飘忽间,一些矫情的念头,到底是止住了自己。   他是人,不是动物。   叶信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将杨慧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紧紧的抱住杨慧,闭上眼睛,强迫自己不去想,浑身紧绷着,任由血液像是烧开的水在血脉中沸腾叫嚣。   “睡觉吧。”   他的声音,沙哑的像是磨过的石头,充满了忍耐与克制。   躯体相贴,那是即使隔着衣物杨慧都能感受到的滚烫,以及某个部位……   她的心中,一时不知是庆幸多一些,还是酸涩多一些。   杨慧从来没有如此的清醒,她已经完全都够肯定,眼前的这个人,真的不是那个人了。   这个人,他一定是来拯救我的。她如此想着。   而一想到叶信芳宁愿忍着,也不愿意碰她,就止不住的猜测,他是有喜欢的人吗?那个人就那么好吗?   “你若是真的那么喜欢她,我们可以和离。” 杨慧试探着说道。   嗯?   正在努力忍受生理冲动的叶信芳,只觉得莫名其妙,“你在说什么?喜欢谁?”   这个时代的女人,和离归家,能有什么好下场?刻薄一点的,娘家立马将其改嫁,宽厚一些的,送进庵堂里清修。   可庵堂是什么地方,干干净净的少,藏污纳垢的多,想想《红楼梦》中的智能儿,所待的水月庵便是形如暗窑。   睁开眼睛,四目相对,杨慧问道:“你有很喜欢的人对不对?”   “你瞎想什么,我只是,我只是……” 叶信芳不知道如何去跟她解释,也忽略了她言语间的异常。   变成男人已经够难以接受了,被妻子和亲娘联合下春药也已经够难以置信了,我在努力的忍受,你为何还要来撩拨我!叶信芳有些委屈的想着。   听他解释不出个所以然来,杨慧的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想要伸手抹一把眼泪,却发现左手手臂还被叶信芳紧紧的拉着贴在他脸上,恨恨的抽回手,哽咽着道:“你别碰我!”   气氛一时冷凝起来。   叶信芳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伸出食指,像小动物一般小心翼翼的碰了一下杨慧的脸庞,然后又闪电般的缩回来。   “慧娘你哭了?”指尖传来冰凉湿润的触感,他尝了尝,是咸的。   “说,那个小妖精是谁!”女人心海底针,前一秒杨慧还大度的想着要让位,后一秒就已经开启审问模式。   杨慧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他有喜欢的人,心里就开始难过起来。曾经的杨慧就像是一个在薄薄的冰面独自前行的人,也许下一步,脚步重一点,就会坠入冰冷的深渊。三个月前拿起剪刀的那一刻,她心中已存死志,多年的家庭暴力让她到达了崩溃的边缘,逆来顺受既然换不来平静的生活,还不若鱼死网破,她的愿望从来卑微,不过是想尽力的活下去。   可是原来的叶信芳,不让她活下去。   在她的设想中,她与叶信芳同归于尽,妞妞作为唯一的血脉,也许会遭到张氏的不喜,但张氏一定会好好的养大妞妞。   可冥冥之中,就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控着一切。原来命运真的会眷顾她,一场醉酒,叶信芳醒来后判若两人。   杨慧从未想过,一个人,原来真的可以转变的这么彻底。常言,最了解你的人不一定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杨慧作为常年被叶信芳迫害的人,早已将他的习性摸得一清二楚。叶信芳脱胎换骨,与从前大不相同,一些细微的动作,不经意间露出的小习惯,其他人也许没有察觉,杨慧却都看在眼中。   如今这般,就像是一场幻觉。   她想起幼年读过的一本书,上面记载了前朝太祖秘事,太祖李元齐本是痴傻之人,不问世事,突有一天,脱口成诗,父母亲人皆尽惊诧,而后一夜能识字,一夜能习武,最后天下大乱,趁势而起,夺取江山,定国号为东。太祖的父母亲人,也都皆尽陨落在战乱之中。这本书上的内容,不记载于任何一本史书中,好像被人刻意的掩盖一般,只可惜,杨家暴富后搬家,弄丢了这本书。   她不是没有想过,对方会不会是山间野狐附身,又或者是孤魂野鬼借尸。   这些她都不怕。   一个连死都不怕的女人,真的会无所畏惧。   现在的叶信芳,温柔、耐心、体贴,像是年少时春闺里的梦境一般,符合她所有对于良人的幻想。   你这么好,无论你是人是鬼,我都只想紧紧的将你抓住。   而我也必须紧紧的抓住你。   是我不够漂亮,还是我不够温柔?还是他嫌弃我已是个妇人?为何他对我,一丝情意也无。如同所有陷入情爱中的女子一般,杨慧心中也是这般患得患失。   “真的没有什么小妖精。”叶信芳心中满是苦水,在现代他是个大龄剩女,连手都没有拉过,现在这般与杨慧呼吸交融,肌肤相贴,已经是巨大的突破,虽然没有什么不适,但到底不符合他认为爱情发展的进度。   是的,爱情。   对于命运所有的安排,他都坦然接受。孤儿出身,他也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努力的活出一个人样。单身多年,孑然一身,她也没有选择将就,而是积极的应对。骤然穿越,命运给他安排了一个妻子,他虽有过不适,但一直在努力的调整,既然已经娶她为妻,那便用心对她好,努力的爱上她。   他渴望这世间所有的美好情感,亲情、爱情、友情,可是就像是老天开了一个玩笑一般,他所渴望的,从前的那个自己,都不曾得到过。   所有的大龄剩女,难道都是因为挑剔吗?人过了二十岁,就真的很难再去爱上另外一个人,这样的结果无关性别,而是成熟的代价。   而如今,命运给他安排了一个妻子,就像是已经替他做好了选择,而他只用朝着一个方向努力。   “我怕你不愿意……也怕伤害到你……”我更怕进展太快,万一你不会爱上我,万一我不能爱上你?叶信芳心里苦涩的想道,也许这样很矫情,但是毕竟他也曾是个怀春的少女,对爱情抱有最诚挚的期盼。   “谁说我不愿意!”杨慧飞速的答道,像是生怕他会后悔一般。   为什么回答这么快!说好的古代女子都含蓄呢!叶信芳有些愤愤不平,又有些得意,像是偷偷摸摸吃掉了别人珍藏已久的糖,心底缓缓开出一朵洁白的小花,在微风中轻轻的摇摆。又像是突然得到了心仪对象的暗示,而那内容是:她喜欢我。   杨慧伸出手,覆在他的眼睛上,轻柔的触碰,像是一支笔,缓缓的勾画,沿着眉眼,划过鼻尖,轻轻的按在他的唇上。   她慢慢的靠近,温热的呼吸拍打在他的脸庞上,明明一切都好像是在刻意的慢动作,他却觉得好似要爆炸一般,浑身都在颤抖,本就是一触即发的身体,像是被按开了特定的开关一般。   “你是在,等我主动吗?”似询问,似质问,月色织成的细网下,杨慧的声音低沉缓慢,似山间静静流淌过的溪水,又如美人鱼划过海水时一道引人遐想的波纹。   杨慧只觉得自己好像学坏了,像是在欺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夜幕像是一把万能钥匙,释放了所有不为人知的天性,他只觉得往日里端庄柔顺的妻子,此刻就像是一只摄人心魄的海妖,蛊惑着路过的旅人,而像他这样的乘客,恨不得跃进海中,就此与她长相依伴,生生世世。   身体中的翻涌的欲望,如同再也关不住的水闸,又像是滔天的洪水,在阴霾的天空下肆意的怒号。   她的双眼像是盛满璀璨星光的湖泊,其中充盈着波光粼粼的明亮。而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缓缓的凑上来,如同命运的指引,吻上那片引人遐想的湖泊。   趁着夜正好,趁着月正明。 第15章 祭祖   转眼便是年关,对于古人来说,祭祖是一项非常郑重严肃的事情。   叶信芳一家,也算是单传两代,叶父没有什么兄弟姐妹,叶父的大伯便是现任的族长,到底是血脉相近,故而多年以来,族长对他家多有照拂。叶信芳年幼时,族中曾有眼皮子浅的族人想要欺负孤儿寡母,全都被族长压下去了。   叶家聚居青山县,已经数百年,中间虽然历经战乱,遭受各类天灾人祸,族人有迁徙也有回归,经过岁月的打磨与生活的重重洗礼,到底是成为了青山县的一个大族,发展至今仅成年男丁便有上百人。   族中人发迹之后,总会捐银赠物以提携老幼,既有炫耀之心也尽帮扶之力。   叶家的祠堂是新修不久的,祠堂本是一族之大事,应该由各家各户出人出力出钱共同来建造,修建之时,恰逢族中一位族人财运正旺,便大包大揽的将祠堂之事应承下来。   当初听闻这件事时,张氏背地里很是松了一口气,她一家子老幼,又要供养一个读书人,不舍得出钱财,故而对那位大包大揽的族人逢人就夸。   叶信芳第一次参与这种活动,数百人站在高大的祠堂之外,互相之间打招呼,他在现代是个孤儿,连自己的父母姓名都不知道,更别说祭祖了,他们那一批的孩子,姓氏都是随机来的,轮到他时抽到了叶姓,冥冥之中也许真的是命中注定,他本就是叶家人。   “芳哥儿书读的怎么样,明年下场可有把握?”族长温声问道,双目中满是慈爱。   就像天底下所有的亲戚一样,大过年聚在一起,都是讨论那些事:学业、工作、孩子。从前的叶信芳年年不中,故而,很是厌烦这些事,祭祖都是在家磨蹭许久才过来,而如今的叶信芳因为好奇,一大早就带着家人过来了。   老族长已经年过七十,平日里难得见到叶信芳,故而有此一问,本来也没指望叶信芳如何回答,毕竟对方读书如何,他心中也清楚。   不想叶信芳认认真真的答道:“大爷爷,我这些日子一直在家温书,明年应该可以一试。”   老族长看他眼神郑重,不似敷衍,心中欣慰,他家中后辈没有一个在读书的,因而对叶信芳还比较看重,“你父亲当年就会读书,是我们叶家最会读书的一个,他临死前都念叨着你,你别让他失望。”   许是牵扯到已逝之人,年纪大了,老族长难免有些伤感起来。   “咱们叶家,干什么都在行,唯独这读书不成,像我家那个小的,天天一顿打逼着他都不成,真不知道拿他怎么办!”开口之人,正是那位十分大方的堂叔叶笃三,生意做得挺大,拿钱修祠堂眼睛都不眨一下,还生怕别人跟他抢。   对于这种事,叶信芳只想说:不是很懂你们有钱人。   “芳哥儿就不一样,坐得住!”叶笃三用力的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大笑着说道:“好好读书,不用担心钱财,只要你能读出来,你三叔我供着你!”   这副暴发户的作态惹得众人纷纷侧目,叶笃三的小儿子叶信轩捂着脸,满是不好意思。   说来叶家也很是奇怪,祖上还出过进士、举人,到老族长这一辈往下,就再也没有出个一个举人,连秀才都只有叶信芳他爹一个,按理说这种每一代都供养年轻人的大族,不会出现这样读书人断层的情况,但叶家的书生们偏偏就是屡试不中,唯一一个像是读书种子的叶父还英年早逝。   叶信芳刚想答话,只听得人群中传来一声嗤笑,“芳哥儿考了那么多年,考的五嫂子头发都白了,还没个结果,你们还指望着他呢。”   循声望去,叶信芳只见女人堆里,一个面相刻薄衣着朴素的老妇人,记忆中将人脸对上号,这人是叶信芳的堂婶马氏,她丈夫族中行六,大家都叫一声六婶子。她身边站着一个面色苍白身材矮小的男孩,男孩子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叶信芳,好似叶信芳抢走了什么东西一般。   叶信芳只觉得莫名其妙,他那六婶子看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丝毫不因嘲笑晚辈而不好意思,反而愈发得意起来。   “他大伯、他三叔,要我说,真指望着我们族里出个读书人,还不如指着我们家善林,夫子都说善林明年下场,考上童生的把握很大,这再过两年考个秀才没问题,族中再供养一二,等善林考上了举人,定不会忘记大家的帮扶。”   图穷匕见,叶信芳心中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叶善林是六婶的大孙子,看着身形瘦弱,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如果六婶所说属实,对于似乎天生读书少根筋的叶家人来说,这样的成绩确实很了不起了,真的供叶善林去考举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而坏就坏在,六婶子一家人吧,平日里斤斤计较,爱占小便宜,喜欢说长道短,又总干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风评极差,难免惹得族人不喜。   叶笃三根本不看她,只拉着族长说话,弄得六婶子不上不下的,很是尴尬。   “哈哈,老泼妇!”这回站出来嘲笑的变成了张氏,以往多年被对方嘲笑,今天终于能出一口恶气,一想到如今叶信芳日日在家苦读,转眼就能考中,小夫妻两个又是蜜里调油,马上就能抱孙子,只觉得万事如意心想事成,此时看到老对头受挫,更是感觉自己要上天。   “自己把自己家孩子当个宝,还想逼着别人跟你一起供着他,哎哟,这个梦怎么这么美呀,我看看这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升起来的?”张氏佯装去望天。   马氏气得脸色铁青,张氏更是得意,继续嘲讽道:“你看看你怎么养孩子的,都这么大了,这个矮的个,站别人旁边就跟拎袋大米似得。”   听到这里叶善林的脸都不白了,小脸气得通红,感觉就差冒烟了。   马氏大着嗓门反驳:“说得好像你们家叶信芳就能考上一样,年年考,年年落,你以为明年能过?”   “我家芳儿明年铁定能中,再过几年,我就只用等着享福了,你呀,没钱就别读书啊,一家子苦巴巴的过年连件新衣服都不舍得穿,这是何苦呢!”说完,张氏的手还特意在自己的新衣服上抚了抚,生怕马氏看不见。   说来,她这身新衣服,还是叶信芳用抄书的钱裁的布,让杨慧制成衣,杨慧孝顺,还特意在张氏的新衣服上绣了几朵花,看得马氏更是嫉妒不已。   马氏两眼嫉妒得发红,开始口不择言:“一大把年纪了赶紧出去找个营生,就死抱着读书一条路,别到时候落得跟他爹一个下场!”   “我不会养孩子?笑话!你就会养了,死了那么多儿子自己都不记得了?”   丧夫丧子是张氏心中永远的痛,这一下子被马氏捅的,只觉得痛彻心扉,一个踉跄,连呼吸都有些缓不过来。   叶信芳闻言也是眉头紧皱,脸色冰冷,人死灯灭,再怎么吵架也不能拿出来伤人。   “老六家的,过分了!”老族长沉声说道,叶父是老族长嫡亲的侄子,他怎么能容忍侄子的遗孀被人这样欺负。   马氏看张氏此时眼角微红,一脸难过哀伤的样子,没有任何不忍心,反而责怪对方故意装可怜,“少装可怜,都死了这么多年了,谁知道你有没有背着他二伯偷人!”   张氏闻言脸色大变,“你这个臭不要脸的,污人名节!看我不撕烂你这张臭嘴!我打死你!”冲上前就举手往马氏的脸上挠。   妞妞也跟小炮仗一样冲了过去,狠狠的撞在马氏的大腿上,叶信芳赶忙过去一把将妞妞捞在怀里,又朝杨慧和叶珑使了个眼色,女人打架她不好参与,妞妞一个小孩子要是被伤到了就不好。   妞妞在他怀里,还一直手舞足蹈的喊着“打你!”叶信芳都差点抱不住她,那样子,恨不得冲出他怀里再给马氏几下子,叶信芳有些发愁,女孩子这么皮,以后可怎么办。   杨慧和叶珑一左一右上前,做出一副拉架的样子,加入了战场,叶珑乘机一把推开叶善林,瘦小少年显然没见过这般的场面,整个人往后退几步跌坐在地上,愣愣的看着几个扭做一团的女人。   活该,叫你瞪我哥!叶珑心中想着。   杨慧和叶珑一边佯装拉开张氏,嘴里喊着“娘别打了!”一边拉着马氏,不让她反抗,张氏趁机在她的脸上挠了好几下,还踢了她几脚。   这俩个人,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拉偏架。   旁边与马氏不对付的妇人,也借机冲上前去装着拉架,这个掐一把,那个拧一把,顿时呈现一片混战的场景,男人们根本插不上手。   “老六,还不管管!”老族长脸色铁青,狠狠的瞪了一眼老六叶笃六。   叶笃六常年在家中被马氏辖制,但在族人面前,想着这么多人,只能表现的硬气一些,在一堆混战的女人外喊了一声,“别、别打了。”   众人见此,面上都是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别装了,你就是个妻管严。   不管叶笃六是不是迈出了巨大的一步,结果都是:并没有什么卵用。   “叶笃六,你还不帮我打回去,看着我被人打,是死人啊!”   老族长看着张氏一家打的差不多了,大声道:“再打,就全都赶出叶家!看看你们还有没有脸回娘家!”   打架的多是妇人,古代的族长权限太大了,完全有替族人休妻的能力,这句话杀伤力实在太大了,打架的妇人想着也打的差不多了,便都渐渐的停了下来。   张氏最后踹了马氏一脚,也在叶珑和杨慧的搀扶下退出了战场。   马氏此时原本梳的整整齐齐的头发,全都披散开来,衣服上被抓破了许多处,幸好此时是冬季,穿的衣服多,不然怕是名节有碍。她的脸上,被抓出一道道的血痕子,看着甚是恐怖。   张氏形容也很是狼狈,但到底是暴打的一方,没受什么伤,趁众人不注意,悄悄的将手上扯下来的一把头发扔在地上。   婆媳三人大获全胜,脸上都绷着,努力不露出笑容。   叶信芳看她们没什么事,也放下心来。   老族长朝身边的大儿子叶信恒点点头,叶信恒便高声道:“时辰到,开门,祭祖!”   祠堂大门被缓缓的打开,而男人们也不约而同的,拿着祭品,排起队来鱼贯进入祠堂。叶信芳将妞妞递给杨慧,拿起祭品也跟着进去了。   在古代,女人们是不能进祠堂的,因而,张氏等人都在祠堂外观礼。   许是为了乞求祖宗保佑,今年的祭品,张氏下了血本,平日里连吃口肉都不舍得的人,供上了一整个猪头。   老族长一支站在最前面,叶信芳与他是一支,故而站的位置也很靠前。大家都是穿着自己最好的一身衣裳,所以看上去显得很是体面。   “芳哥儿,开始吧。”老族长挂着慈祥的笑容。   叶信芳也不推辞,将早已写好的祭文拿出来,朗声念道:“癸巳之初,新旧之交,物华天宝,祥光凝瑞,吉气绕梁。叶氏始祖叶公讳英后裔……”   叶信芳写这祭文时参考了很多范本,又查阅了不少资料,才写出这么文绉绉的一篇。   老族长很认真的听着,心底满是欣慰。   念完祭文,族长上前将祭文送至焚帛处,一直看到祭文烧得干干净净,脸上才露出一抹笑容,对着众人道:“吾等心意,祖宗尽知,来年康乐,风调雨顺。”   言语中饱含对于美好生活的期许,众人脸上也纷纷露出笑容。   然后,大家依次上前供上祭品,上香祷告。   轮到叶信芳时,他看着摆放了整面高墙的牌位们,多看了几眼摆放低矮的叶父的牌位,在心底默默的祷告:我虽然不是您的儿子,但还是请求您保佑家人,愿他们平安喜乐、无病无忧。   想了想,又许愿:希望原来的叶信芳能够投个好胎,希望他能好好做人。   祷告完毕,族人们将自己的祭品领走,祭祀过程也就结束了。   看着流程很是简单,一套走下来却花费了许多时间,清晨开始祭祖,此时已经是接进中午了。   “芳哥儿,你留下,我有事要说。”族长笑眯眯的说道。   待到族长将所有人都送走,祠堂外只留下叶信芳一家人,族长从身上取出一个大红色的荷包,往叶信芳手中塞,“好好读书,争取考上秀才!”   叶信芳推辞不接,“大爷爷,您这是干什么?使不得,使不得。”   老族长苍老的脸上,满是慈爱,“当爷爷的给孙子压岁钱,拿着!”   叶信芳死活不接,“我孩子都有了,哪能拿您的钱。”   老族长闻言更是高兴,往常给钱叶信芳总是飞快的接了,这次倒是真的不愿意拿了,看来他说读书上进,不再是哄人的话了。只是他心疼叶信芳家,之前为了给叶父治病,花了大笔家财,叶信芳读书,又是大把的银子往外撒,日子过得艰难,心下不忍。   老族长也不强求,直接将压岁钱塞进妞妞的手里,叶信芳还想说什么,被老族长两眼一瞪,“这是我给重孙女的,就不准我这个当长辈的疼疼她!”   叶信芳找不到反驳的理由,只得认了。他心里微热,原主一事无成,大爷爷却从来没说过他什么,还是一如既往的照拂,叶信芳在心下暗暗发誓,一定要考出个成绩来。   待老族长一走,张氏就赶忙从妞妞手中将荷包抠出来,一看是个结结实实的一两银锭子,顿时喜笑颜开。   “奶奶,这是太爷爷给我的。”妞妞奶声奶气的说道,脸上还有些不情愿。   张氏也不着恼,笑眯眯的说道:“是妞妞的东西,奶奶先帮你收着,等你长大了再给你。”   叶信芳心下发笑,这是多么熟悉的套路啊,看来古今皆通用。 第16章 模拟   县试一般提前一个月张贴榜文公示,今年安排在二月初六,主考官为本县知县。   一想到开年就要进行的考试,叶信芳哪怕是过年也没有闲下来的时候。   初一送张氏回娘家,算是闹哄哄的度过了一天,张氏娘家人多,为了叶珑退婚的事情,张氏看到他四姨张小梅,两个人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跟乌鸡眼似得,在娘家差点打起来,最后还是被张氏的大伯给一人训了一顿了事。   张氏已经快五十的人了,当着小辈们的面丢了脸,回家后很长时间连房门都不想出,还是杨慧哄了又哄才渐渐的看开了。   初二的时候本想陪同杨慧回娘家,却被她拒绝了。杨慧出嫁之后,开始两年还回门,而后杨父见叶信芳屡试不中,还时常上门打秋风,心里很不舒服,便让人传信给杨慧,不让女儿女婿上门了。   常言道,有了后妈就有后爹,继母经年累月的吹枕头风,杨父对于杨慧这个女儿也不甚在意,女儿嫁人之后发现没有任何作用,杨父就渐渐的断了联系,父女亲缘越来越薄。   幸而今年的冬天没有下雪,看来二月份也不会太冷。   初六的时候,叶信芳便请人上门搭建一个考棚,其简陋程度完全就是仿照记忆中县试考棚的模样。因为还是过年,工钱便比往常要贵一倍,可把张氏心疼坏了。   “东家,这样可以吗?”王二小心的问道。   只见叶信芳皱着眉头,摇了摇头。   “那您说,要怎样的?”王二看着自己搭好的小棚子,自觉已经做得很好了,奈何东家还是不满意。   叶信芳沉吟片刻,方才说道,“在那个棚顶戳几个洞。”   王二:……   你是不是有毛病?   “东家,这棚顶有洞了,刮风下雨就挡不住了啊。”开年接的第一笔活,遇到的东家就是个智障,王二感觉心好累。   “没事,你照我说的做,工钱照付。”叶信芳不在意的说道。   张氏看着王二在新搭的棚上戳洞,那一个一个戳的,好好的一个棚子就这么废了,只觉得心都在滴血,又顾忌着外人在场,不好跟叶信芳对着干。   “东家,这都是照你说的,你看看可行?”王二看着戳了几个洞,漏出天光的棚顶,心中有些忐忑,这人不会是故意让我这么干,好赖工钱吧?   预想中的事情没有发生,叶信芳很是爽快的结账。   王二拿了钱晕晕乎乎的走出叶家,还真有这种脑残?请人搭建好好的一个棚子,非要弄坏?   “芳儿,你这是干什么?”等人走了,张氏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叶信芳耐心解释,“这是仿着县试的棚子搭的。”   张氏初听还不觉得有什么,站在棚子里,被冷风吹得瑟瑟发抖,渐渐眼角红了,“考场条件这么差,难怪你爹……那么冷的天,他身体又不好,我还一直催着他考……是我害了他……”   叶信芳怕她自己走到死胡同里,赶忙道:“都是我的错,让您想起不好的事情,也不是所有的棚子都这样,我只是以防万一,爹当初就算您不说,他就真的不考了吗?您也别太自责,他在下面知道了也不好受。”   一贯强势的张氏,此时显得格外的脆弱,也不知想到了什么,抓着他的衣袖,“芳儿,你别考了……找个账房的活计也挺好的……”   叶信芳看她这副关心则乱的样子,心下不忍:“我不考出个名堂来,怎么对得起这么多年的寒窗苦读,您放心,我现在身子很好的。要是不舒服我就不考了,您不要担心。”   张氏怎么能不担心,一场风寒就能要人命,她从未如此深切的认识到科举的危险,叶信芳是她最后的依靠,“你别去考了……你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也不活了……”   叶信芳扶额,向她解释本是好意,奈何她多想,“这世上哪有躺着就能数钱的好事,你儿子我是个男人,总要扛起这个家,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叶珑嫁个泼皮,而您被六婶子嘲笑?”   “叶珑哪有你重要,我被人嘲笑就嘲笑,一大把年纪了,也没几天的活头了。”张氏不假思索的开口说道。   叶信芳心下微暖,眼角有些酸涩,被家人珍视的感觉,无论体会多少次都不嫌多,越是这样,他越是要努力让她们过上好日子,“我最近天天早上都有练的,还会五禽戏呢,这个强身健体的,神医华佗您知道吧?”   张氏犹豫的点点头。   叶信芳笑着道:“五禽戏就是他创的,专门健体的,您这可以放心了吧。”   张氏抹了把眼泪,“我还是不想你去考……”   叶信芳只得拿出杀手锏,“您忘了父亲临死前的嘱咐吗?他的遗志,我若是不能实现,还怎么配为人子?”   张氏低声道:“你也可以生个儿子,让他去出息!”   叶信芳听了险些笑出声来,这跟现代许多家长一样,自己考不上大学,就一心逼着自家小孩读书。对于张氏,儿子是亲的,未出世的孙子就隔一层了。   想到孙子,张氏开口道:“你看慧娘,肚子也总没个动静,要不要去看看大夫?”   古人重男轻女十分严重,没个儿子就跟低人一等一样,对于叶信芳来说,其实有妞妞一个孩子就够了,养孩子并不是生下来就够了,你要对她负责,而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生下许多孩子而不好好教养,不是害了孩子的一生吗?   他自己是孤儿院长大的,对此体会颇深。   杨慧多年无子,受尽磋磨与白眼,连带着张氏都觉得脸上无光,生儿子这件事,婆媳两个人最近都非常期盼,叶信芳这些日子也一直很努力,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缘分未到,或者是他这副身子常年酗酒出了问题。   杨慧曾经生过妞妞,应该是没有毛病的,但叶信芳一想到从前她受尽虐待,也不知会不会被打出问题来。   若是他有问题,而杨慧想要亲儿子做依靠,那就与她和离,若是她不嫌弃自己,那自己也会一辈子对她好的。   一想到可能与杨慧和离,叶信芳心中倒是涌出一阵难过。   他已经决定了,若是杨慧有问题,要么招婿,要么过继,并且这种事坚决不能让张氏知道。   潜意识里想到,请大夫的事情一定要避开张氏,若是出问题的是杨慧,怕是会闹得不可开交,叶信芳从来觉得,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经不起考验的,现在她们婆媳相处甚好,还是避开那些爆炸点比较好。   “等我考完试,再请大夫吧。”叶信芳说道。   张氏也知道考试比较重要,便没有再多说什么。   叶信芳搭这个棚子,就是为了模拟考场上的情景,凡事做最坏的打算,做最充分的准备。   他想了想,在小棚子外面放了一个粪桶,以防被分到厕号不适应。叶信芳还特意将这两天夜壶里的宝贝往粪桶里面倒,众人拦都拦不住,在小棚子旁边闻到那个味道简直是难以描述,隔着大老远就一股恶臭。往常最粘着叶信芳的妞妞,喊了一声“臭爹爹”,耸耸鼻子就躲在杨慧身后。   杨慧借机吓唬她若是不学女红,就送她到爹爹哪里去,这样一来,皮孩子板凳也坐得住了,小胖手也愿意捏针线了,好爹爹也变成那个臭人了。   既然是模拟考,那就得有试卷。叶信芳上门请谢思齐出的卷子,小少年心地善良,他一开口,便同意了下来,丝毫不推辞,没几天就亲自将卷子送上门。   县试一共考五场,每隔两天考一场,共十五天,头天考完,第二天阅卷,第三天出成绩,第四天考下一场,依次进行下去,如果前一场没有考过,后一场也就没有参加的资格。县试最特别之处就在于,如果第五场考试得了第一,就会被点为案首,案首一路进了府试、院试,一般都不会落榜,因为这关系到学官、知县等全县大小官员的脸面。   案首的另一项荣誉,便是在府试时,需坐提堂号,这也是对其的一种检验,因而,第五场的考试评卷是最为严格的,而如果前四场都是第一,最后一场不是,那还是与案首失之交臂,只能成为芸芸童生中的一员。   叶信芳也不想日日忧心,虽然自觉过县试没有太大的问题,但要是能够保送成为秀才,心里也会踏实许多。   万事俱备,万恶的模拟考就开始啦!   考棚大概三、四平方米大小,里面放置了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叶信芳刻意安排的很是简陋,坐在棚子里,旁边夜香的味道疯狂的往他鼻子里面冲,差一点呕得他吐出来。   叶信芳心中记了一笔:要做一个简易的口罩。   中午,当他就着水壶里冰凉的冷水吃炊饼的时候,叶信芳在心中又记了一笔:带个锅。   考场里面是有小型火炉的,不过要花三十文钱租,一次租一天,碳也要花钱买。热水里面其实也有卖,在考场外热水一壶只要两文钱,进了考场就要四十文一壶,因此很多家境不富裕的考生,都忍着喝冷水。   考场里的水壶很小,叶信芳还是觉得自己带个锅子烧水比较方便。   当寒风沿着棚顶,像是长了眼睛一般死命的往叶信芳身上灌,他更是深切的觉得,这个时候要是有个炉子就好了。   县试是不准考生自己带炉子进去的,说不好是真的怕考生夹带小抄还是想要借此敛财。   叶信芳捂着自己的小钱袋,恨恨的骂了一句奸商! 第17章 县试(上)   窗外仍旧是漆黑一片,叶家的女人们除了还在睡觉的小妞妞,都悄悄的起床摸到厨房。   生火,烧水,煮饭,三人互相之间并不言语,一切都是悄悄的进行,在昏暗的油灯下,显得格外的默契。   渐渐的,锅里传来米饭的香味。   “时间差不多了,小妹,把你哥叫起来。”张氏满脸都是严肃。   叶珑点了点头,杨慧在一旁手中的活没有停下,补充了一句,“把妞妞也喊起来。”   待叶信芳洗漱完毕,屋外仍旧是黑漆漆的,厨下的饭菜早已做好,散发出诱人的气息。   一碗肉羹、一碗清炒白菜、一碗豆芽、一碟咸菜,以及刚刚盛好,正在冒着热气的米饭。   “大家一起吃吧。”叶信芳不习惯被一家人盯着吃饭。   “你吃,我们不饿。”张氏有些紧张。   妞妞坐在杨慧的怀里,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   小姑娘睡眼惺忪,整个人都有些晕晕乎乎的,叶信芳有些不忍心,看向杨慧,“你怎么把她也喊起来了?”   杨慧笑了笑,眼睛里满是温柔,“这可是我们家的大事,妞妞怎么能不参加呢?”   叶信芳捏了捏妞妞的小鼻子,“饿不饿,想不想吃饭?”   “饿……”妞妞刚一开口,就被杨慧拍了一下,赶紧改口道:“爹爹,我不饿。”   “行了,小孩子想吃就让她吃。”叶信芳不认同杨慧带孩子的理念,转而看向张氏,“娘,大家一起吃吧,不然我都吃不香。”   全家一起吃了顿香喷喷的早饭,再阖家老少一起送叶信芳去考场,考场设在县衙附近的一处集市,离叶家并不远。   一路上遇到许多步履匆匆的考生,或是单独前行,或是书童陪伴。   家人陪同的也有,不过多是一个男性长辈陪伴年纪小的考生,如叶信芳这般扶老携幼的,却是凤毛麟角了。   这场景,倒让叶信芳想起了在现代高考时看见的场景,当时他孤零零的一个,看到别人全家老少在考场外等待,还很羡慕,如今,时移世易,他也成了被全家等候的那一个,倒是填补了心中曾经的遗憾。   人太多,叶信芳本想寻找与自己结保的另外四人,却无果。   “表哥,你看那位考生,扎在女人堆里,为什么不干脆把整个家都背在身上带过来。”身后传来一道说话声,语速极快,声音却清亮如同孩童嗓音。   昏暗的天光下,叶信芳循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一身青色衣服的小男孩,他看着不过七八岁,面容俊秀,眉眼间极为灵透,腰间系着一块玉佩,成色极好,显然对方家底厚实。   而他口中的“表哥”,是一位看着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年长相普通,衣着与小男孩相仿,他见得叶信芳回头,顿时满脸都是不好意思,朝叶信芳拱了拱手,“这位兄台,我表弟年纪小,说话向来心直口快,抱歉,还请兄台不要计较。”   那年纪小的,却一点也不怕叶信芳责怪,反而理直气壮的继续道:“你这样很像是逃难的人,全家老小一起。”   叶信芳笑容僵在脸上,一句“无妨”硬生生的卡在喉咙里,少年拽了拽自家表弟,脸色涨得通红。   “兄台,实在是太抱歉,我们太失礼了。”少年再三道歉。   “本就与你无关,何必要你来道歉。”叶信芳倒是不与少年计较,径直看向那个小男孩。   小男孩脸上没有任何惭愧之色,反而继续不怕死的问道:“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来考童生试吗?”   少年恨不得捂住他的嘴巴,心里暗暗发苦,难怪表弟家里人不愿意送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什么叫这么大年纪原主年近二十,虽然比不得眼前这两个人,但这一堆考生中大部分都是叶信芳这般年纪的。   放着那么多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翁不怼,专门跑过来讽刺我,这么针对的吗?叶信芳想着。   县试是科举的第一道门槛,要成为一名秀才,有三道门槛:县试、府试、院试。只有通过了县试和府试,方才能成为一名童生。   原来的叶信芳幼年读书时,就展现出惊人的灵气,十一岁那年,私塾先生便说叶信芳可以下场试试,到如今,仍旧连童生试也没过,原本以原主的才学,拿下一个童生试没有问题的,但他的心理素质极差,第一次考试遇到意外考砸了,往后次次考得更差,最后更是交了一堆狐朋狗友,开始自暴自弃,终日酗酒。   “表弟,你越来越过分了!”少年看着叶信芳脸色虽然平平淡淡,但总感觉对方像是在酝酿什么一样,又看到他身后那一家子,虽然是妇孺,但是个个脸上都是一脸凶气,人家两三岁的小孩子眼神都是杀气腾腾,一副随时要蹦出来咬人的样子,那个婆婆就更凶了,眼睛里跟下刀子似得,一刀一刀往他们山上刮,而她手里还掏出来……   真刀!   你不是送考的吗,为什么要带菜刀啊!   姑姑我信了你的邪,我就是不考了我也不要跟小表弟一起考试!他嘴巴怎么这么欠啊!少年心中满是悲愤。   “怎么,不能考吗?是明文写的规定吗?”叶信芳反问。   小男孩一脸理所当然的道:“既然是叫童生试,那就应该有年龄限制,不然叫‘童’字,岂不是违背了其本意。”   那神情很是奇怪,不像是故意嘲讽别人,反而像是一种觉得名不符其实的质疑。   叶信芳随即将这个念头丢开,他刚要开口好好教育小朋友,就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喊话。   “杨平,快过来!”   少年听到这个声音,顿时满脸都放松了,拱了拱手道:“兄台,我朋友喊我了,我先过去了。”   小少年拉着小男孩往人群中跑,跑了两步回头又补充一句“抱歉”。   叶信芳挑了挑眉,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在现代时身为孤儿,比这更难听的话都听过,人家这么小就来考试,怕是天赋异禀,天才,大多傲气,只不过这样说话的,就是典型的高智商低情商,这样的人在现代还能搞搞研究,在古代,科举做官,这样拉仇恨能力杠杠的人,怕是要被老油条们玩出花来。   张氏脸色非常难看,见人走了,将菜刀收起来,小心翼翼的看向叶信芳,“你以前从来不让我们送,是因为这原因吗?索性都送到了,我们就先回去。”   从前不让她们送,是原主嫌丢人。而叶信芳却不在意这些,有人送有人关心多舒服,何必要在乎一些无聊路人的想法。   为人母的,总不想自己的儿子,在别人跟前丢脸,看他被一个小孩子嘲笑,心中很难受。   要不是怕惹事害了我儿,早就打死你个小鳖孙,张氏心中过如此暴力的想着。   “没事,您别担心,他们是羡慕我呢,家庭和睦,母慈子孝的,人家嫉妒,您看他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家里人都不送送他,显然是自家人都不喜欢他。” 叶信芳张口就抹黑小孩子,丝毫没有半分不好意思。   当天边浮现一抹光亮的时候,县衙里也渐渐有了动静。衙差从里面走了出来,他们看到屋外摩肩接踵的人群,脸上没有任何惊奇之色,显然是已经见惯了的。   是龙是虫,检验的时候到了。   叶信芳接过杨慧手中的提篮,向她们笑了笑,“我要进去了,你们先回去吧,考完我自己会回家的,你们不用在外面等我。”   如此,携带着家人的殷殷嘱托,踏进了龙门之内。   因考棚所在的集市离县衙很近,上上一任县官在任时,就已经将原本的集市迁往别处,此处改作考试之所。   科考考棚,全部坐北朝南,大小相同,因而考生坐在考棚里,是看不到其他考生的,这样也是为了避免打手势作弊。考棚最南有东西辕门,辕门外面用木栅栏围了起来,将所有的考棚圈起来,建成一个大院子,院子的北面有一扇大门,这个门就是人们常说的“龙门”,取“鱼跃龙门”之意。这个院子除了考棚外分成了三个部分,前面一部分是个院子,供衙役们进行第一道检查,中间一部分供考生站立等候喊名,后面一部分是一个房间,考官坐房间西边,面对东面点名唱保,确认无误之后方能进入最后边的考场。   此时衙役们停在最前面的院子里,他们分成六队,检查考生们的证明和随身携带的行礼。   这些衙役都检查的都很仔细,学子证明上要有姓名、年岁、及冠、体格,以及容貌特征,同时还要写清楚父母三代的履历。像叶信芳的证明上,写的就是“年二十,体貌端庄,面白无须,身高七尺……”。   也有考生证明上写的“无须”,而因为长期不打理蓄起了胡须,衙差们会当场拿剃刀帮他剃了。   考生带的行李,纸是不准带入场的,哪怕是一张白纸都不行,砚台都不能过厚,以防中间空心携带小抄,衣服和袜子都必须是单层,叶信芳就足足穿了六层单衣,而鞋子要当场脱下来检查,有的考生脚臭,还好天气寒冷,味道没有飘散开来。   水是不能带的,考场里面凉水不要钱,水壶要钱,热水更是要四十文一壶。允许带食物,但所有的食物都要经过衙差的检查,叶信芳庆幸的是,衙差没有直接上手,而是拿专门的刀具,将食物切成小块。   之所以检查得这么仔细,就是怕考生作弊,夹带小抄之类的东西,如果衙差们在外面没有检查出来,在考场里面被查出来,衙役们也要担责任,轻则仗罚,重则开除公职。   在叶信芳之前,就有一个考生被查出来携带小抄,当场永久性的取消了其考试资格,叶信芳看着那考生伏倒在地痛哭不止的样子,心有戚戚,而周围的考生却均是一副活该如此的样子,面带鄙视。   县考五人一组,互相结保,如有一人作弊,其他几人连坐。   而与那考生结保之人,既痛恨又庆幸,痛恨这人连累他们,又庆幸是在考场外发现的,若是在考场内查出来,连他们几个也要一起取消考试资格,厉害一点还要遭受仗刑,如今这般,虽然此次的考试不能再参加了,但还可以参加下一次的。   朝阳升起之时,叶信芳也终于顺利的通过了第一道防线。 第18章 县试(下)   昭朝规矩严明,对于科考更是严上加严,比现代的公务员政审要严苛许多,例如:脱籍之人虽然已经成了良民,但本人还是不能参加科举,不过,他的第三代子孙可以。   士农工商,作为末尾的商户,也是不能参加科举的,而平民,一旦生意做得很大,就会被官府强行转为商户,若商户又转为普通户籍,跟脱籍之人一般,必须得第三代子孙才有资格参考。   县试作为科考的第一步,已经发展出了较为完善的考试制度,考生参考,须得五人结保,由廪生具保,保证考生不冒籍,不匿丧,不替身,不假名,保证身家清白,非娼优皂吏之子孙,本身亦未犯案操践业。完成以上,方才被准许参加考试,名册分存县署。   叶信芳作保找的是前几科的一位廪生,也算是老熟人了,而跟他结保的另外四人也认识,彼此之间知根知底,不用担心被牵连,不过由于今年考生激增,往常一两银子的认保费愣是涨价到了五两。   卖方市场,这样的高价,叶信芳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若不是他这几个月抄书攒了一些钱,叶家怕是要伤筋动骨了。   这五两银子的高价,廪生也不是那么好拿的,一旦考生出了问题,他也要跟着担责任,轻则革去功名,重则流放仗刑,廪生在作保的时候,也要仔细的筛选具保对象,以知根知底的熟人最佳,而不是单纯看银钱高低。   叶信芳在小吏的指引下到达一处空地,那里已经有了四名考生,正是与叶信芳结保的四人,他们有老有少,此时神情都有些紧张,略微寒暄几句,便看到县太爷进场了。   考生太多,人群一激动就显得格外的混乱,衙役们努力的维持秩序,叶信芳透过重重人群,只看到一个身着官服的中年男子,那人嘴边留着两抹胡须,样貌十分普通,但神色极为矜傲。   这就是青山县的知县李大人,这位李知县是去年上任的,今年算是他在任举行的第一场科举,故而格外的重视,光是考前动员讲话便说了许多,一通骈四俪六下来,大意叶信芳是听懂了,约莫是勉励众人好好考试,不要作弊之类。   县太爷说完,其余考官起身向他这个主考官一揖致敬,然后站在县太爷身后,再集合所有作保的廪生,依次向所有的考官一揖致敬,过程非常的繁琐,显出十分的郑重之意。   考生们由官吏们点名,五人一组,上前接卷,高声唱某廪生保,待廪生确认后应声唱廪生某保,这就是一直说的“唱保”。而如果这个过程中,做保的廪生对考生有疑问,立马就有官吏上前查察或扣考,如果出现替考,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大刑伺候。   在叶信芳之前,倒是一直没有出现特殊情况,唱保进行得很顺利,他等了大约两刻钟,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五人便一起往前面走。   叶信芳跟着众人一起向诸位考官行礼。   “双林镇大桥村人顾山,由廪生刘青成作保。”最右边的考生走上前接卷,高声唱保。   然后叶信芳就见到坐在一旁的廪生中有一人站起来,扬声说道:“廪生刘青成保。”   廪生们跟考生不一样,他们是秀才中的佼佼者,作为有功名的读书人,在此处专门圈出一块地方就坐,茶水充足。   听到廪生作保之后,考官点了点头,一旁就有小吏上前引着顾山进考场。   叶信芳是五人中最后一个唱保的考生,待刘青成应保后,终于能进入考场。   卷封上有座位号码,这就相当于现代考场上的座位号一样,小吏只是将他引进考场,可不帮他找座位号,座位号是按照古人习惯用的天干地支来排序,看着封卷上面的“丙卯”,叶信芳还要掰着手指头换算成数字。   叶信芳运气比较好,分到的考棚看起来很结实,棚顶有修补过的痕迹,离厕所也隔着老远,他总算松了一口气。   考棚非常简易,里面只有一张桌子、一座位,十分简单,叶信芳坐下来,要了一个小火炉和一些木炭,这些花费了不少银钱,又托了衙役将带来的小锅盛好凉水,待升起火来后,再将笔墨砚一一摆好,磨好了墨之后,方才不疾不徐的打开封卷。   这试卷上没有题目,是十几页红格子宣纸,每页十四行,每行十八字,以及一些草稿纸。   不多时,试卷便发下来了。   县试的第一场叫做正试,这一场考题为四书文二篇、五经义二篇、试帖诗一首,这些题目都不难,类似于现代的填空题,一些句子去掉中间几句,或者干脆整段挖空,考生需要在答题纸上默写出正文并解释其意,正试录取比较宽松,只要默写正确、语句通顺、字迹端正就可以录取。   二月的天,还是十分的寒冷,叶信芳并没有急着答题,而是先在火炉旁烘了一会,待觉得手脚没那么寒冷的时候,方才开始答题,这些题目都不难,四书五经是科考的根本,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天道酬勤,叶信芳这大半年以来刻苦攻读,答起题来信手拈来。   为了保险起见,他先在草稿纸上答一遍,方才誊写到答卷上。   连日里抄书,为了节省纸张,叶信芳都努力的避免下笔出错,四书五经都抄过好几遍,也不会出现如现代人那般离了手机电脑不会写字的情况。   叶信芳誊写的时候,隔壁突然传来一声惊呼,吓得他笔尖一抖,幸而没有墨点滴到考卷上。他只听见有人痛苦的喊道:“我的卷子!我就不该喝水!”   不过片刻,便听见衙役走动的声音,叶信芳抬头,只见一个书生被衙役们拉扯着从他的考棚前经过。   叶信芳猜测他应该是喝水时,不小心泼到了试卷上,这种情况如果保持冷静,是可以再要一份空白的答卷,但是他太紧张了,考场内禁止喧哗,这考生吵吵闹闹的,自然要被送出去。   上午的时间过得很快,叶信芳刚刚誊写完经帖题,便已经日上中天,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肚皮,叶信芳决定先吃完午饭,再去想头疼的试帖诗。   考篮里面,是昨日张氏和杨慧一起做的炊饼和枣糕,还有阴干的肉脯。   这枣糕与现代的蛋糕店里卖的不同,是用糯米粉和红枣混合制成,寓意“早日高中”,叶信芳听着名字其实有些质疑,这枣糕听着挺像“糟糕”。食物在进考场检查的时候,已经被检查小抄的衙役们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一个不过葡萄大小,叶信芳将炊饼扔进锅里煮了起来,又扔了几块切好干肉脯进去。   这一刻,他突然怀疑起自己的智商来。   为什么不带挂面?别人不带锅进考场,带炊饼很正常,他都带锅了,为什么还是傻兮兮的带炊饼。   炊饼混合着肉干,经过热水一煮,虽然卖相有些糟糕,但香味却飘散开来,四周的考生原本吃着炊饼还不觉得什么,闻着这味道,顿时食不下咽。   吃了一顿美滋滋的午饭,叶信芳便站起身在小小的考棚里面来回踱步消食,衙役们虽见他举止怪异,但见他没有发出什么声响也不算违规,只是多盯了几眼,并没有上前打断。   试帖诗的题目是“疏云瑞叶轻” ,童试做的诗,要求都是五言六韵。   这句诗出自唐代骆宾王的《赋得春云处处生》,这首诗的名字就像一句诗,全诗是:“千里年光静,四望春云生。椠日祥光举,疏云瑞叶轻。盖阴笼迥树,阵影抱危城。非将吴会远,飘荡帝乡情。”这是一首咏春思乡的诗,不过名气不大,如果不知道的考生,也许还会以为这是写秋景,而叶信芳运气不错,正好听说过这首诗。   试帖诗不需要多么努力的展现考生的思想,要点是不能偏题,一定要押韵,五言六韵诗,是有严格的韵脚格式的,而古今中外的考试都有一个不需要点明但非常重要的潜规则:政治正确。   在古代的考场上,试帖诗另一个重点就是:歌功颂德。   叶信芳这些日字天天琢磨着写诗,还是很有用的,做出一首押韵的格式诗不难,但要将思乡咏春这些东西跟歌功颂德凑到一起,就不太容易了,他用了一个时辰,才勉强在草稿纸上凑出一首工整押韵的诗,再仔细的斟酌用词,略作修改之后,誊抄到考卷上。   天色还早,已经有人陆陆续续的交卷,叶信芳的位置很好,不少人走出考场都要从他棚前经过,他还看到了那个熊孩子,个子矮矮的,在衙役们的指引下,满脸都是自信的走出考场。   叶信芳在座位上坐了一会,又检查了几遍答卷,自觉没有问题,通过第一场应该稳了。   县试都是当天结束的,不会发蜡烛,因而叶信芳出考场的时候,还看到许多考生正在奋笔疾书。   考场外有许多人正在等候,看到出来的叶信芳,一些人脸上露出失望之色。   “叶兄弟,在这里!”   叶信芳闻言望去,正是他的邻居胡威武,因为他是捕头,也要在考场外维持秩序,此时一身蓝色皂服,看上去显得很是英武。   “胡兄?”叶信芳有些不解。   “你娘她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出来,怕来迟了你等不到人会着急,便托我先接一下你,看着天色,你家人应该在来的路上,怎么样,你还站得住吗?”胡威武眼里满是关切。   叶信芳不让张氏她们在外等候,就是怕这冷天里冻出个什么好歹来。   “我自己回去就行,你还有公干,要是让被人看到你和考生过从甚密,对你我影响都不好。”   此时旁边已经传来窃窃私语声,胡威武见他面色正常,没有丝毫的不适,也就放下心来,没有强求。   昏暗的天色下,叶信芳一个人沿着街道慢慢的往家的方向。   “慧娘,你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男声清润,十分悦耳。   叶信芳听到“慧娘”两字,神情一振,暗笑杨慧的名字还真是普通,走在路上都能遇到跟她同名的。   “表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   那声音竟是出乎意料的熟悉,叶信芳整个人都怔住了。 第19章 表哥   提问:撞到老婆跟表哥拉拉扯扯的,我该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叶信芳:我能怎么办,当然是选择原谅她啊。   “姑母临终之前,让我好好照顾你,我知道你怨恨我。”柳亦然的声音里充满了紧张。   “我现在过得很好,你不用操这份心。”杨慧的声音,柔弱中带着坚定。   “他又打你了对不对?你跟我说实话!”   “半年前我就想带你走,但一直没找到机会。”柳亦然解释。   “你半年前回来的?”杨慧反问,“一声不吭的离开,又一声不吭的回来?过几日是不是又要突然的消失?”   “回来后又去了一趟江南……”   “江南,你还有脸去江南!”杨慧神色冰凉,到底怕他担心,补充道: “他没有打我,你不用瞎猜!”   “你不用骗我,李三全都告诉我了。”   “他说什么你都信,我说什么你就不信?”杨慧反问,“还是你自己过得好,就希望其他人都过得不好?”   不好,我其实过得一点都不好。柳亦然的心像是浸泡在浓稠的苦水里,那种内心的压抑却无法对任何人说。   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为什么不能理解我、信任我?柳亦然心中不禁升起一抹怨念。   “这半年,我让李三全日日守在你家门口,他说叶信芳那个混账天天打你。”   叶信芳:喵喵喵?   “你跟我走,我带你去京城,我这次回来,就是专门带你走的。”   “将妞妞一起带走!”   “呵。”杨慧冷笑一声,“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里?兰姐姐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又在哪里?”   柳亦然脸色顿时惨白,如同被抽干了水的小白菜,“我去找过她了……”   “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看着他那样的神色,杨慧忽然不忍心说下去了。   柳亦然满面都是痛苦,继而又坚定起来,“我已经失去她了,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身处火坑。”   “慧娘,你今天必须跟我走!我这都是为了你好!”   说着就要伸手去拉杨慧,却被一只手从半空中拦住了。   杨慧看着突然出现的叶信芳,整个人两眼睁大,脸上出现一抹慌乱,生怕他会误会。   那个与她说话的俊美男子,叶信芳不认识。   “我的妻子,自会照顾,就不劳这位表哥多费心了。”叶信芳盯着柳亦然,神色冰冷。   “你个混账,你还敢出现,我表妹自幼在娘家养尊处优的长大,嫁到你们叶家之后都过的是什么日子!”柳亦然两眼满是怒火,神色间没有半分被抓包的不好意思,反而咄咄逼人的质问起来。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的死活与你有什么相干!”叶信芳还没来得及开口,杨慧就大声说道。   “姑姑让我照顾你!”柳亦然再次强调。   叶信芳还是觉得一头雾水,杨慧却笑了起来,“照顾我?柳亦然,我最需要的时候你在哪里?你告诉我啊!”   “我,我在……”柳亦然吞吞吐吐的想要解释。   “你说不出来对不对?到底有什么苦衷你说啊!”杨慧神色失控,身形不稳,摇晃着差点跌倒。   叶信芳赶忙将她扶住。   “我不能说,说不得的。”柳亦然满脸都是隐忍。   杨慧闻言更是笑得惨淡,“你知道兰姐姐现在过得是什么日子吗?你说好了要娶她,可这几年你究竟去哪里了,她左等右等都等不到你,你知不知道!”   “答应了别人的承诺要遵守,那答应了兰姐姐的呢?”杨慧激动的质问。   叶信芳轻轻的拍打着杨慧的脊背,她转头,只见到自家相公俊秀的脸上满是温柔的关怀,稍微冷静了一些。   “你一去那么久,一年又一年,一直没有音信。我和兰姐姐都以为你死了,她背地里眼睛都快哭瞎了,可到头来,你不仅还活着,还过得有滋有味,乐不思蜀。”   越是平静的质问,却越像是一把刀子一般插在柳亦然的胸口,他一去七年,看似是衣锦还乡,实则其中苦楚,只有自己知晓,便是如此,到头来亲人、爱人,全都失去了。   “她跟家里哭过、闹过,甚至寻死过……”   柳亦然显然没有听说过这一遭,整个人如遭雷击,喏喏问道:“寻死……”   “你说的是真的?”他显然有些不敢相信。   杨慧冷笑一声,“你在外面天大地大的快活,她却在家里傻乎乎的等着,她父亲要将她嫁给同行的儿子,她绝食相逼,最后被允许等你三年,到头来等了又等,你还是没有回来,她父亲就将她嫁给别人做填房,好好的大姑娘家,谁愿意嫁给一个四十岁的鳏夫!”   “我、我去江南找她了……”两行眼泪沿着柳亦然的脸庞落下,整个人摇摇欲坠,“她说过得很好,可这些……这些……她为什么不告诉我……”   杨慧神情悲伤,质问:“她说好就真的好她将一切告诉你,就跟现在一样吗?莫名其妙就要带人走,你让她顶着一个逃妻的身份,跟你去哪,说啊!”   柳亦然闭上双眼,只觉得失去了全身的力气,“我只想你们都能过得好……”   “她为什么都不告诉我……”   “我为什么要遭受这些……”   看着柳亦然痛苦的样子,杨慧心也跟着揪了起来,突然觉得这一切毫无意义,质问一番又能如何,兰姐姐已经随夫家去了江南,生死不知,“相公,我们回去吧。”   “好,都听你的。”   柳亦然看着夫妻两相携而去的背影,竟是说不出的般配。   泪眼朦胧之间,身前出现一人,那人一身黑衣,面容普通,神情冷峻。   “柳公子,你离开得够久了,主子传信来催,还希望公子不要为难我们这些下人。”那人声音竟是说不出的粗粝。   柳亦然缓缓的站直了身子,擦干净眼泪,整了整衣服,神情也阴鸷起来,“我若是不回去呢?”   “主子的手段,想必公子也是知晓的,您现在闹脾气,倒头来受苦的还是自己。”那人脸上竟有些不忍。   柳亦然藏在袖子里的手顿时握紧。   “我帮你查过了,你去江南的时候,李三全日日在赌坊里泡着。”   柳亦然睁大了眼睛,满是被欺骗的愤怒。   “我已经请刘老三剁掉他一根手指。叶信芳的事,我也打听清楚了,浪子回头,你表妹过得很好。”想了想,黑衣人又补充一句:“你去江南寻你那未婚妻的事,我会替你瞒着。”   许久,才听得眼前容貌俊美的青年低声道了一句“谢谢”,声音几乎微不可闻。   叶信芳夫妇却丝毫不知身后发生的一切,在转身的那一刻,杨慧的眼泪陡然落了下来,“他瘦了好多。”   叶信芳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哭出来吧,我不会笑话你。”叶信芳轻声道。   杨慧鼻头一酸,捂住脸扑进叶信芳的怀中。   “亲人重逢,应该高兴才是。”叶信芳在她背上轻轻的拍了几下。   “你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杨慧哽咽着说道。   “我不知道,你可以慢慢告诉我,我有足够的时间听你说。”   杨慧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声音,能够如此的动听,明明是说着最普通的话,却像是最动人的情话。   至此,叶信芳才知道那个俊美青年是谁,那是杨慧嫡亲舅舅的独子柳亦然。他与杨慧也算是青梅竹马的长大,杨慧舅舅一家出事之后,柳亦然便被托付给了杨慧的母亲抚养,杨慧生母死后,他在杨家也就尴尬了起来,新妇进门后便离开了杨家。   而这一离开,就是七年之久。   物是人非。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都到家了还不进去?”在家久等不回的张氏,出来寻找便看到这一副场景。   杨慧赶忙从叶信芳的怀中退了出来。   “娘,慧娘说有点冷,我帮她捂手呢。”   张氏嘴一撇,不说破,暗道当自己是傻子呢?捂手用得着抱在一起,辛亏这会子人少,不然被人看到像什么话。   第一场发榜很快,不过一天时间,就已经出结果了,叶信芳赫然榜上有名,若有什么为人称道之事,便是这场的第一名由宋修之拿下,就是入场前叶信芳遇到的那个嘴欠的小孩,对方八岁的年纪传扬开来后,一时神童之名传遍整个青山县。   叶信芳心中想着,自己若是个赌徒,就将所有银钱都下在宋修之身上,毕竟小小年纪就来参加县试,显然不是钱多烧得慌,而是已经胸有成竹,并且很有可能夺得案首。   李知县新官上任,治下若是能出一个神童,对于来年政绩考评大有益处,宋修之甚至不需要特别的优秀,只要他的考卷答得不错,案首就很有可能是他的。   有些事情是羡慕不来的,叶信芳早年还有神童之称的时候,若是能将县试拿下,估计也早就顺风顺水的将秀才拿下,不会蹉跎这么多年。   第二场考试安排在二月初九,叶信芳这次没让家人送考,而是自己提着考篮就进考场了。第二场考试考表判,与现代简单的判断题不同,而是涉及到了一些律法知识,主要是为了考察学子判别是非的能力,例如一题就考到了汉代那桩著名的杀母案,该如何评判。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叶信芳就像是升级打怪的冒险者一般,一个关卡一个关卡的闯过,考场上的考生也越来越少,考完最后一场只剩下了两三百人。   而最后一场通过的,不过百人。如同养蛊一般,从五百人厮杀到只剩下一百人。   张氏日日里求神拜佛,却不敢问叶信芳考得如何,不仅如此,还约束着全家人都不要问。   时间一晃而过,终于到了最要紧的关头。   叶家人起了个大早,张氏神情有些紧张,既怕中了也怕不中,一时不知是喜多还是忧多。饶是叶信芳自觉差不多能够通过,一晚上也没有睡好,翻来覆去折腾的杨慧也失眠了,早上醒来一看,夫妻俩都挂着一对黑眼圈。   榜单处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挤得水泄不通。   不多时,叶家人就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奋力的挤了出来,那少年见到叶家人,眼前一亮,像是一只终于偷到粮食的大老鼠,“七哥,你过了!考上了!” 第20章 善安   “七哥,太好了,你终于考上了!”这模样活脱脱像是一个老大夫终治好了病人数十年的不孕不育一般,欢欣鼓舞的就差喜极而泣。   那少年是叶信芳的堂弟叶信轩,就是那个大财主三叔叶笃三的小儿子。叶信芳在族中排行第七,故而称一声七哥。   听到叶信芳考过了,全家脸上都笑开了花,原本面带愁绪的杨慧也开心起来,叶信芳更是松了一口气。   “轩哥儿这么早就来了,你考的如何?”张氏和蔼的问道。   叶信轩脸一垮,耸耸肩膀,“我还是没过。”   一想到他家那个凶残的老爹,众人都有些为他担忧,叶信芳问道:“你这是第四次了吧?你爹那关好过吗?”   “第五次了,嘻嘻。”叶信轩笑着纠正。   是的,别看叶信轩年纪小,已经参加过五次县试了,叶笃三有钱,一次两次让他参考是为了帮他积累经验,而如今一直不过,回去只怕有一顿好打。   “轩哥儿不然去我家躲一躲,你爹不敢到二伯娘家来打人的。”张氏开口道。   “二伯娘,没事的,我爹这次可能不会打我,七哥不是过了吗?”叶信轩脸上笑得好像是他过了一样,张氏看着就觉得这孩子怎么这么讨人喜欢。   “七叔过了,跟九叔你有什么相干?”   叶信芳心底一惊,怎么有人替他把心里话问出来了。   只见一个衣着朴素面色阴沉的小少年,就是六婶子家的那个大孙子叶善林。   叶家祖训:厚德志诚、笃信善行。叶家人取名排辈也是按照这个排序排下来,善字辈,在信字辈的下面。   “善林呀,你考过了吗?”叶信轩丝毫不介意对方的嘲讽,反而笑眯眯的问道。   “我刚刚进去帮善林看过了,他虽然年纪尚小,但侥幸通过了,听说这次县试试题难度很大,信轩这次没过也正常,要是三伯怪你,我去跟他解释。”说话的人是叶善林的父亲叶信仁,此时他脸上满是骄傲的神色,那样子不像是过了县试,倒似已经中了秀才一般。   “二堂兄。”叶信芳跟叶信轩一起喊了一声,虽然这人神色太讨厌,但耐不住他年纪大。   叶信芳看到父子俩站在一起的场面,矮瘦的叶善林站在高大的叶信仁旁边,不知为什么就想起了张氏那个关于大米的比喻,这么一看,叶善林还真挺像被叶信仁提着的一袋大米。   “二伯娘。”叶信仁假笑着跟张氏打了个招呼,六房的人张氏都不怎么喜欢只是随意的点了点头。   “咳咳。”叶善林突然猛烈的咳嗽起来,那模样活像是要将肺咳出来一般。   叶信轩自来豁达,对于叶信仁的讥诮不以为意,反而有些关切的问道:“善林,你生病了吗?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说着想要伸手去摸他的额头,却被叶善林一把推开,“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偶感风寒而已。”   叶信轩却有些担忧,“善林,你还是请个大夫看一看吧,春寒料峭的,若是不及早治疗,落下病根就不好了。”   叶信仁却是一点都不在意,“没什么大碍,回去喝两碗姜汤就好了。”   “还是去医馆看一看吧,这样才能放心。”叶信芳也跟着劝解。   叶信仁断然拒绝,眼角带着不屑,“我们家信轩可是要考秀才的人,还要回家温书,就不陪你们二位闲聊了。”   叶善林随意的朝两人拱了拱手,便随着叶信仁离去。   “这善林小小年纪,没想到读书这么厉害了。”叶信轩赞叹道,丝毫没有任何的不悦。   饶是叶信芳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心胸宽广,坦坦荡荡的毫无芥蒂。   “你回家怎么办,三叔不会真打你吧?”叶信芳有些担忧。   叶善林摆了摆手,“不会打了,我家老头就喜欢读书人,也不看看自己一身铜臭味,七哥你这考过了,他兴许一时高兴,就忘了打我!”   少年你是不是傻?   再怎么喜欢别家的读书人,也比不过自家的读书人啊,你没看到你那老爹就很讨厌六房的读书人吗?   说曹操曹操到,叶信芳只见叶笃三一巴掌拍在叶信轩身上,打的他一个踉跄,险些摔了一个狗吃屎。   “背后嘀咕什么呢?这次考过了吗?一过来就看见你在这嘚瑟!”叶笃三脸上带着笑意。   叶信轩顿时小脸都皱了起来,看得众人窃笑不已。   “怎么,又没过?”叶笃三陡然提高了音量,吓得叶信轩抖了抖。   待真的看到叶信轩轻轻的点了点头,叶笃三瞪大了眼睛,问道:“点头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过了还是没过?”   “没、没过……”叶信轩小声说道,根本不敢抬头去看叶笃三,就躲到了叶信芳身后。   “哎我打死你个小鳖孙!天天不学好!一看书就打盹,一坐下就皮痒!看我今天不打死你!”说着,举起胳臂就要揍人。   叶信轩从叶信芳身后探出脑袋来,梗着脖子回了一句:“我是小鳖孙,那你是什么!”   说完就跑,脚底抹油不带犹豫的。   “王八犊子,往哪跑了!”叶笃三脱了鞋狠狠的往叶信轩的背上砸。   叶信轩被砸中了也不回头,一溜烟往家里跑。   叶信芳一家人看得是目瞪口呆,叶信芳赶忙扶住叶笃三,“三叔,您悠着点。”   妞妞小跑过去,捡起叶笃三的鞋子,双手捧给叶笃三,奶声奶气的道:“三爷爷,你的鞋。”   脸上还很配合的露出一个萌萌的笑容。   叶笃三只觉得心都要化了。   然后叶信芳就眼睁睁的看着叶笃三用那只抓过鞋的手,摸了摸妞妞的小脑袋,然后从荷包里掏出一把铜钱,“乖,拿去买点零嘴吃!”   妞妞很爽快的接过,然后小手一翻就放进随身的小荷包里,动作行云流水,显然是十分熟练。   杨慧的脸色却很不好看,瞪了她一眼,“妞妞!”   妞妞小嘴一撇,低下头露出一副委屈的模样。   叶笃三赶忙道:“老七家的,你这是做什么,我做长辈的高兴,妞妞多孝顺的丫头,看到她都能多吃一碗饭!”   杨慧不好跟长辈顶着来,只能又瞪了妞妞一眼。   妞妞闻言,靠在叶笃三的大腿边,仰着小脸道:“三爷爷最好啦,妞妞最喜欢三爷爷!”   惹得叶笃三老脸笑得像一朵菊花一般。   “真是个好孩子。”然后将妞妞抱了起来,转而问向叶信芳,“轩儿我是指望不上了,就不是个读书的料,老七你这次过了吗?”   叶信芳看着叶笃三期待的双眼,轻轻的点了点头,“总算是幸不辱命。”   叶笃三闻言松了一口气,“这回总算好了,不用去看老六那张臭脸,我就是情愿拿钱打水漂,也不要资助六房那一群吸血虫!”   这种事叶信芳不好接话,只能微笑脸保持沉默。   “今年院试要下场试一试吗?”   叶信芳答道:“没有道理县试过了,不去考院试,蹉跎了这么多年,想想还是觉得对不住各位叔叔们的帮扶。”   叶笃三摆了摆手,笑着道:“这算什么,咱们叶家只要能出一个举人,这些都是小意思!”   “芳哥儿啊,只要你愿意读下去,你三叔就是砸锅卖铁也会供着你!”叶笃三信誓旦旦的保证。   叶信芳忙道:“我自己有手有脚的,怎么能一直靠着叔叔,我是个男人,要养家小的,一直靠着亲戚也不是法子。”   “你是真的长大了。”叶笃三老怀欣慰,摸了摸胡子,“你爹当年就是这样,有骨气,果然是二哥的孩子!不过,但凡需要三叔帮忙的,知会一声就可,三叔别的没有,银钱管够!”   叶信芳附身作揖,“叔叔的恩情,信芳一直铭记在心。”   叶笃三见此,顿时连小儿子带来的不快都忘了,向不远处招了招手,“芳哥儿,这是你四叔家的大孙子,善安。”   只见一个瘦弱的小孩子小跑着过来,神情怯怯的看着叶信芳,“七、七叔……”   叶信芳有些迷糊,笑着对叶善安点了点头,转而不解的看向叶笃三。   “这小子,娘死爹另娶,他后娘……不说也罢,你四叔走得早,你四婶一个老太婆也管不了儿媳妇,你看他身上,都是被他后娘掐的……”说话间,叶笃三掀起叶善安的衣服。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只见胳臂上、肚皮上,全是青青紫紫的抓痕。   “族里怎么不管他?”叶信芳不解,叶家的子孙被后娶的媳妇欺负,按理说老族长不会置之不理的。   叶笃三叹了口气,“管,怎么会不管,这有了后娘就有后爹,小儿子是掌心宝,大儿子就是路边草。族里一管这事,叶信义就护着他后娘,硬说是他打的,这后娘打继子族里能管,老子揍儿子族里还真管不了。”   叶信芳闻言也是叹息,在现代这样的还能算是家庭暴力,搁古代爸爸打儿子天经地义,外人根本插不上手。   “这种事,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叶信芳有些无措。   “你四婶求了我家婆娘,给善安安排一条活路,但凡有口吃的就行,我本来想着,让他以后跟着信轩,做个书童。这小子不争气,就不是个读书的料!”一说到小儿子,叶笃三就觉得堵心。   叶信芳明白了,“您是让他,跟着我?”   叶善安两只眼睛黑黝黝的,静静的看着叶信芳。   “让他给你当书童,不求有多大出息,只要有一口吃的喝的,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行了。”叶笃三摸了摸善安的小脑袋。   “让叶家的族人给芳儿当书童,不妥当。”开口的却是张氏。 第21章 少年志   叶笃三脸上的笑容顿时淡了下来。   “善安是芳儿的侄子,都是亲戚,让他当书童不是作践他吗”张氏开口解释。   “芳哥儿是个读书人,士贵商贱,做书童怎么是作践要不是他年纪太小,不然还可以在我店里做个伙计。我也不是缺那点养他的银子,只是我这个人的习惯:不养闲人,家里也实在没什么能让他做的事,这不,才会打芳儿的主意。”叶笃三有些无奈。   “这族里人惯来踩高捧低,见到好处就跟见到骨头的狗一样,蜂拥而至,一旦帮扶的开了口子,就会后患无穷,我也是着实为难。”   叶笃三的想法叶信芳很认同,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叶信芳刚想开口,却被张氏抢了先,“他三叔,我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   叶笃三点了点头,心里也知道自己是在强人所难。   却不想张氏继续道:“让善安跟着我们,也不是不行。”   一听她如此说,叶笃三精神一振,感觉有戏。   只听她继续道:“叶信义那个媳妇,是个出了名的滚刀肉、破落户,我可以照顾善安,但信义媳妇要是上门闹,我是无所谓,万一扰到了芳儿怎么办?他可是要读书的。”   如果可以的话,张氏也不想沾上四房的那一家子无赖,但叶信芳确实缺一个书童,马上要去参加府试,出了远门,叶家一屋子的女人不方便跟过去照顾,有个书童就会方便很多。而叶善安年纪小小的,看着却很乖巧懂事,让人心疼。   叶笃三知道她心中所想,立马保证:“信义媳妇那边,大伯去说,保证不会妨碍到芳哥儿。”   “还有,善安这孩子,跟着我们到底是什么名头?”姜还是老的辣,一切都要摆清楚讲明白,张氏也怕四房那些人会无休止的纠缠。   叶笃三的心放下了一大半,总算不用想着将叶善安往六房塞了,“芳儿吃点亏,就当是收学徒,不求学多大本事 ,跟着芳儿认几个字,等长大了,是继续给你家帮忙,还是去我店里做事,二嫂您看着安排。”   张氏点了点头。古代收学徒,学徒是要给师傅家帮忙做活的,端茶倒水洗衣做饭,与奴仆也没什么差别。   而更微妙的是,学徒家人是不能去师傅家闹事的,一旦瞎闹事,就是违反了行规。   “芳儿得闲了教他认字,以后出去给人当个账房先生,也是一条出路。”张氏说出自己的安排。   叶笃三点了点头,脸上的笑意更深了,赞叹道:“还是二嫂安排的周到,想得深远 。”   “善安,快,给你二奶奶磕头,你要记住了,今天是你二奶奶给了你一条活路。”   张氏摆了摆手,“你这样说干什么,怪不好意思的。”   叶善安很听叶笃三的话,两眼满是孺慕,立马跪下来朝张氏磕头。   张氏面上强忍着不绷,心里却很受用。   “芳儿过了县试,再考考就要成秀才了,这是大喜事,叫上族里的几个长辈,我做东,今天大家去酒楼里庆祝一下!”叶笃三那高兴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儿子考过了。   “三叔的好意,本不该拒绝,但家中事多,还要准备院试,酒楼就不去了。”叶信芳满面歉意。   叶笃三点了点头,“也对,院试在即,回家好好温书。”   他解决了善安的事情,心就踏实了。   叶信芳一家刚回到家中,八岁的善安便跟装了雷达一样,迅速找出角落里的扫帚,开启扫地机器人模式。   叶信芳刚想阻止,便被张氏拦住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勤快些好,习惯了靠辛勤劳动换取收获,心里才踏实,这样总比坐着等待别人的施舍来的安心。”   叶信芳想了想觉得也对,不得不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而叶信芳身旁的杨慧,看着正在舔糖葫芦的妞妞,心念一动。   妞妞只觉得身上突然一寒,然后就被嘴巴里尝到的甜味吸引了心神。   叶善安真的是个非常努力的小孩子,人都没有扫帚高,就已经能将院子里扫得干干净净,一片落叶都没有,这让叶信芳产生一种用童工的罪恶感。杨慧她们做饭的时候,善安也没闲着,帮忙洗菜摘菜,还抢了叶珑生火的活计,多一个人干活,家里的女人们都感觉轻松了许多。   当然这种感觉在吃饭的时候,戛然而止。   “慢点吃,别噎着。”杨慧看着狼吞虎咽的善安,眼中满是心疼。   “谢谢,谢谢七婶。”叶善安嘴巴里夹杂着东西,吐字不清。   “吃完这口再说,不然容易喷出来。”张氏突然开口。   叶善安吓得一个哆嗦,险些噎到。   一边努力的吞咽下去,一边还使劲的点头。   “这么能吃,以后可怎么办哟。”张氏忧愁的说到。   一句话吓得叶善安本来打算盛饭的手停在了半空,顿了顿又缩了回去。   “善安干了那么多活,多吃点也是应该的。”叶信芳说着,伸手接过他的碗,替他盛了满满的一碗白饭,笑着说道:“来,多吃点,长得壮壮的。”   叶善安到底没忍住诱惑,因为吃饱的机会难得,满面感激的接过饭碗,“谢谢、谢谢七叔,我吃红薯就行了,这么多干饭盛给我可惜了……”   张氏原本看到叶信芳盛了那么一大碗米饭,就心疼得要命,听善安这样说心里倒是舒坦了一些。   她狠狠的瞪了叶信芳一眼,“你个书呆子,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我们家那点地,收的租子也就够自己嚼用了,要是不够吃了还要出去买粮食,又是一笔钱,现在新粮还没出来,旧粮那么贵……”   叶信芳听她絮叨的头大,有些疑惑,“我们家已经这么艰难了吗?”   张氏闻言叹了口气,“用钱的地方那么多,进项却少,你又要参加府试,要是一大笔银钱。我年纪大了,不能绣了。靠你媳妇和妹子,不是我吹,她俩加起来都不如我一个。”   杨慧和叶珑低着头扒饭,没有反驳。   “我年轻的时候,做起绣活来,那是又快又好,别说整个青山县,就是整个西宁府,都没有几个人能比得上我,那几家绣庄都抢着要我……说起来,你爹当你赶考,不是我供着……咱家原本那么大的家业,不是我眼光好,低价的时候买了那么多地……”   叶信芳生无可恋脸,别说原主了,就是他穿过来之后,这段话都翻来覆去的听了无数遍。   他看着杨慧和叶珑也是毫无拨动,看起来已经免疫了,也对,这种裹脚布一样的自夸,难道回回听都能听出新意来   让人意料之外的是,叶善安捧着碗,一边大口大口的吃着,一边满脸景仰的看着张氏自吹自擂。   善安的眼神在羡慕与钦佩之间不断的切换,最终在张氏吹嘘完毕后,仿佛像鼓起全身的勇气一般 ,怯生生的问到:“二奶奶,我能不能拜您为师?我想跟您学习刺绣!您真是太厉害了!”   叶信芳一口饭险些喷出来,杨慧和叶珑也是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唯独小妞妞还是自顾自的与饭碗斗争。   叶善安神情真挚,不似作伪。   可是小朋友,刺绣是女人的活计啊!   饶是张氏,整个人都有点回不过神来。   叶善安放下舔得干干净净的碗,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像是找到了人生的方向一般,“您就像一个传奇,靠着一手绣活,置下偌大的家业。我也想跟您一样,能够自己养活自己。”   一个传奇叶信芳歪了歪头,看着眼前头发半白的张氏。   连失两子,中年丧夫,唯一的儿子也就是原主根本就不成器,也许在今日的世俗看来,这样的人生是十分的悲哀了。因为世俗认为的,本该成为她依靠的,全部离开或者干脆不能给予依靠。   “您曾经靠刺绣养活一家人,您曾经靠刺绣供七叔读书,您真是太了不起了,您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叶善安年纪小,两只眼睛清澈的如同水洗过的天空。   孩童的眼睛是不会撒谎的。至少在这一刻,所有人都能感受到,叶善安的真诚。   张氏整个人都愣住了,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抿着嘴不说话。   是的,被世俗认为的,她是一个失去依靠的女人。可是,世俗却没有意识到,生活所赠予的苦难,都被这个女人一点一点的磨成了粉末。   她靠着一技之长,置办了偌大的产业,虽然最终没有保住。   她在寻找依靠的路上,遇见了自己,却丝毫没有察觉,自己早就变成了别人的依靠。她一点一点抹去自己的光辉,只为了点亮儿子。   “我……”张氏只觉得鼻头发酸,不知道如何说下去。   叶信芳站起身来,朝着张氏道了一句,“娘,您辛苦了。”   叶珑两只眼睛红红的,“娘,我从来没想过,您是这么了不起。”   旁观者清,叶信芳与原主一般,理所当然的享受张氏的付出,却没有想过,一个女人奉献了自己最好的青春年华,埋葬了自己才能技艺,为的是什么。这种牺牲不应该被漠视,他头一次觉得,留下叶善安是个再好不过的主意。 第22章 创业   叶信芳一进家门,就看见叶善安低着头,两眼专注的看着手上的绣架,八岁的年纪,坐的稳稳当当,神情专注,没有丝毫的急躁与不耐,而张氏正在一旁满脸欣慰的看着他,就像是辛勤劳作一年的农民伯伯看着地里茁壮成长的庄稼。   叶信芳心里默念因材施教、因材施教,但还是默默的移开了视线,实在是觉得太辣眼睛了。   八岁的小男孩翘着兰花指绣花什么的,叶家又是一屋子的女人,小孩子日后不会变成女装大佬吧?   打住自己胡思乱想的念头,拿着一沓白纸进了书房。   不多时,杨慧便捧着一壶热茶进来了,犹豫了一会,她方开口劝道:“府试快要开考了,抄书的事就先放一放吧。”   叶信芳脸上带着愁绪,“昨天听娘一说,我才发现家中已经这般艰难了,我读书时为了让你们过得好的,不是让你们跟着我吃苦。”   “再者说,如今家中多了一口人,多一个人吃饭,用钱的地方就更多了。”   叶信芳只觉得身上责任重大。   “其实,我身上还是有些银钱的,你不用这么拼。”杨慧小心翼翼的开口。   叶信芳旋即就明白了过来,“我不能再用你的嫁妆了。”   杨慧见他误解,也不好解释,前几个月用妞妞换床的由头,从叶信芳身上抠出不少银钱,后来买了床,叶信芳还是习惯性的将钱交给她。   张氏知道这件事,以为叶信芳拿回来的钱很少,也没有说什么。   县试作保,又出了一回血。   叶信芳这个人,不怎么看重银钱,所以不清楚杨慧身上有多少钱,心中还是充满紧迫感,觉得自己真的是个特别失败的穿越者。   杨慧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叶信芳。   叶信芳一入手,只觉得沉甸甸的,倒出来一看,是明晃晃的银锭子,一共四个,一锭五两。   “你哪来这么多钱?我不要你的嫁妆,这些书抄完,节省着用,府试的银钱也够了。”叶信芳不想拿媳妇的嫁妆,陪嫁是她的私产,除非真过不下日子了,婆家不会动用媳妇的嫁妆。   不然,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张氏从前对杨慧总是怀着几分愧疚,就是因为原主用了很多杨慧的嫁妆。   杨慧的嫁妆,都是她亲娘给她攒的。   她没有同胞兄弟,她娘的嫁妆都完完整整的留给了她。   叶信芳想着,等日后有钱了,还是要将杨慧的嫁妆补上。   “你拿着吧,这些是抄书的钱。”杨慧强行要交给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还记得第一次给她银子时,死抓着钱不放的那个凶狠劲,而如今眼前这个女人,眼角眉梢全部都是温柔的暖意。   “家里那么多花钱的地方,你们留着吧,总不能我考个试,考得一大家子都不过日子了。”叶信芳还是不愿意接钱,生怕杨慧为了他在家里紧衣缩食。   “穷家富路,出门在外,总怕有个不凑手的时候,你就拿着,大不了没用完再还给我,我留了银钱过日子,况且我和小妹她们有手艺,怎么着也饿不死。”杨慧苦口婆心的劝道。   叶信芳见杨慧坚持,似乎不接这个钱,就不走的样子,只能无奈接过,暗想等考完回来,再还给她,“你们在家里别省着,该吃的吃,我要是回来,看见闺女饿瘦了,我就再也不要你的钱了。”   杨慧整个人更加的柔和起来,上午的阳光洒在她的脸上,为她全身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圈。   “我这几天想着,开源节流。”   杨慧刚一开口,叶信芳就不高兴的道:“不能节流,家中已经够俭省了,难道还要吃糠咽菜?”   “我再想想办法,省不是过日子的道理。”说着就看着眼前这沓白纸沉思起来。   “我想做点吃食拿去卖。”杨慧忽然开口。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你从前也是在家当大小姐的,怎么能让你做这种事?”   叶信芳没觉得女人抛头露脸是件丢脸的事情,但杨慧从前在家也是呼奴使婢的,她嫁过来的时候,原本还陪嫁了一个侍女。   只不过,后来那个侍女便被原来的叶信芳卖了换钱。   都说女人嫁人,如同第二次投胎,杨慧明显是投错胎了。   她嫁人后,从前的闺阁好友都不再来往,显然是因为落差极大。青山县就这么大的地方,若是她出门卖吃食,遇到从前的旧友,面子上如何过得去,他不想让她如此难堪。   况且,说实话,杨慧的手艺吧,也就那样。   吃着还可以,但也没有那么好吃。   “当大小姐怎么了,嫁了人,还不是要洗手作羹汤。”杨慧两只眼睛弯起,嘴角微微翘起,面上丝毫没有怨恨之色。   叶信芳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沉吟许久,方才开口道:“我不想你出去受委屈。小妹还没有嫁人,也不能出去抛头露面,娘年纪大了,不能受累,还是算了吧。”   杨慧眉头皱起,伸手轻轻的抚在叶信芳的眉间,眼中满是心疼,“我们都不行,你就打算累死自己吗?天天抄书,哪还有时间学习?”   “我呀,还等着你给我挣一份体面呢,怎么能本末倒置?”   叶信芳说不过她,想了想道:“不然这样吧,就先在巷子口摆个小摊子,让娘先看两天,看看有没有客人,若是生意好,就换到集市上去卖。若是生意不好,就不做了。”   杨慧笑着道:“夫君说的是,我去跟娘说一声。”   叶信芳从那一堆钱中,拿出两个银锭子,“你们拿着做本。”   杨慧不接,笑着道:“我还藏了私房,这些你都带着。”   叶信芳:???   藏私房不是男人干的事情吗?   说完就如同蹁跹的蝴蝶一般,步履轻快的走了出去。   叶信芳心里却惦记起了这件事,再一次的思考起挣钱的事。   “慧娘在家做好,送到巷口去,我先卖着。”吃饭的时候,张氏主动开口说道。   做生意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哪怕只是一个小摊子,事情也挺多的,有些担忧,“您要是累了,就回来,别死撑着。”   张氏脸上却满是不在乎,甚至还有些高兴,“我眼睛不好,做不得绣活,天天在家闲着都快要闲出病来,这么点事情怎么会累着。”   “您跟慧娘商量好了,要卖什么吗?”叶信芳有些好奇。   “自家做的包子馒头,再弄一锅茶叶蛋,卖个早饭。”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想起巷口的情况,“巷子里已经有小春香家的馄饨了,也还有几家卖早餐的,您卖这些,怕是没有人买吧。”   张氏一想,终于从创业的冲动中清醒了过来。   “况且,都是街坊邻居的,这样抢生意,也不太好。”巷口那边早餐业已经是饱和状态了,叶信芳不建议她们卖这个。   “我还会做糕点。”叶珑开口道。   “什么糕点?”叶信芳眉毛一挑,没想到叶珑还有这种技能。   “不过只会一种,在大姐家跟厨子学的,就是豌豆黄。”叶珑有些底气不足。   叶信芳叹了口气,“小妹,这个天气哪里给你弄豌豆,怕是只有府城才有得卖,只会一种,也做不起摊子。”   豌豆这种比较稀少农产品,青山县这样的小县城怕是没得卖,晒干的豌豆还好买一点,要是叶珑需要的是新鲜豌豆,怕是要等到春夏之交。   “咱们先不说卖什么,先说说,市场在哪里,或者说,咱家巷口这一块,来来往往的人都有什么需要买的,但现在没有人再卖的?”   叶家的宅子,所在的巷口,在现代的眼光来说,位置不错,也算是一个学区了,离得不远有一家私塾,里面有近百个学生,往西边走几步,就到了县衙,也算是政务中心了,人流量也不错。   “能不能做点便宜的食物,给那些学生吃?”叶善安怯生生的开口,见众人都看向他,顿时脸一红,“我、我乱说的……”   “没事,你继续说,集思广益。”叶信芳鼓励道。   叶善安不懂他说的集思广益是什么意思,但见他肯定的眼神,也壮了壮胆子,“我这两天看着,巷口有一家卖馄饨的,味道虽好但价格很贵,而且等的时间很长。还有一家卖包子馒头的,但他们家味道不是很好,所以尽管位置很好,但是生意也就一般般,回头客很少。”   “再远的地方,有几家小餐馆,有卖面条的,还有卖小炒的,但离私塾有些远,并且时常看到许多人在那里等候,估计也很费时间。”   “况且,学生们大多家境普通,我想着,这样冷的天,总是想吃便宜又暖和的热食。”   叶信芳挑眉,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些,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叶善安犹豫了一会,开口道:“七叔,我有几回帮你往书店送书,正好赶上饭点,就看到了。”   “这孩子,观察的真细致。”叶信芳这才觉得开小摊子这件事有点谱了。   不过看了几回,就能提炼出这么多信息,这孩子前途无量。   张氏也夹了一块肉,放进叶善安的碗里,“多吃点,长身子。”   叶信芳挑了挑眉,叶善安激动的脸都红了,肉这种东西,几年没吃了,在叶家桌子上看到,他也不敢伸筷子。   “那这样吧,回头我画一个图纸,让铁匠做一个蒸炉,你们做些吃食在私塾门口卖,馒头包子就挺好,量一定要足,材料一定要新鲜,不能坏了名声让人戳脊梁骨。”叶信芳想到现代见过的那种下面放碳,中间隔了一层热水的蒸炉。   “你当你老娘是什么人,给学生们吃的,肯定要小心谨慎。”张氏见叶信芳怀疑她,满了都是不高兴。   叶家第一次创业计划,就这么启动了。   一堆从未做过生意的人凑到一起,真的能做成事吗?   挣大钱,不存在的。   摊子撑起来不过三天,就出事了。 第23章 商业奇才(万字大更)   -1   叶信芳有些怀疑, 是不是从定计划那天, 就应该开始看黄历。   或者说哪一天开业,为什么不找个大仙算一算呢?   他费心尽力的画出一个现代食堂那种蒸炉, 然后铁匠拿着那张图纸反复的打量,只觉得叶信芳是个吃饱了没事干的读书人, 见天的异想天开。   铁匠在问清楚楚叶信芳要做什么, 带着“你神经病吗”的眼神反问:做个普通的铁炉子不行吗?   大概就是比路边煮茶叶蛋的那种炉子大一些的, 能放得住蒸笼的那种。   叶信芳偏不要。   最终, 四四方方的铁炉子, 在叶信芳的一再坚持下打了出来。   与他想象中,闪闪发亮的情况截然相反,做出了一个类似于街边烧烤架那样的东西,就是形状是正方形。   文科学霸理科学渣的叶信芳, 突然不确定的意识到,那种蹭蹭发亮的难道不是铁, 而是不锈钢?   取货的时候铁匠死死的拉着他,生怕他跑了。   关键是, 没有轮子, 死沉死沉的, 叶信芳虽然锻炼了大半年,也不能改变他是个书生的事实。   最后还是路过的胡威武,路见不平,鼎力相助。   并且,古代铁器, 很贵的……   这种奇形怪状的定制货,铁匠还默默的表示:要加钱。   叶信芳只觉得心肝都在滴血。   “你打这个干什么?”胡威武满是好奇。   “做些吃食在私塾门口卖。”叶信芳努力打起精神来。   “卖什么?”   “包子馒头……”   胡威武扛着铁架子脸不红气不喘,“不是有一家了吗?你们家做的特别好吃?那我一定要尝一尝。”   “也……也没有……”叶信芳也尝了家里女人做的东西,说实话就是量足这一个优点了。   “那你折腾什么?”胡威武就不解了。   “图方便,就在私塾门口,学生们出门就能买到。”叶信芳耐心的解释。   “这大冬天的,你一家子女人,过两天你就要去考试,这铁疙瘩谁帮你搬?”胡威武提出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叶信芳会做生意吗?   很显然,不存在的。   对于他在现代的人生,只能这么总结: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创业又不会,最后只能一路读书读到了留校任教。   也许有人问,一个孤儿凭什么能读那么多书?   年年拿奖学金、扶贫助学基金,外加笔耕不辍经常投稿。   当然大头还是国家助学贷款。   一个文科大佬,能提出市场这个观点已经是他的极限,至于其他的,叶信芳是真的从未考虑过。   叶信芳将眼光转向了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满目都是期待,“胡捕头,听说你一个人住?”   胡威武不明所以的点了点头。   “会做饭吗?一个大男人,做饭很艰难吧?”叶信芳继续问道。   胡威武却很肯定的点了点头,“会做饭。”   “一个大男人,做饭也确实不容易,天天出去吃很费钱……”   叶信芳:???   大哥你再回答一遍,这不是标准答案。   “一个人住,俸禄只有那么多,肯定只能自己开火了。”胡威武非常自然的说出来。   你不是个糙汉吗?这么没脾气的吗?   他要说的话就这么胎死腹中。   一进家门,看到坐着绣花的叶善安,胡威武还吃了一惊,“这小子还会绣花呢?”   叶善安偷偷的瞪了他一眼,嘴巴耷拉着不高兴。   “哥,这么快就带回来了?娘,嫂子,炉子回来了!”叶珑满脸都是高兴,小跑着冲到面前。   看到抬着铁架子的胡威武,顿时止住了脚步,吓得还往后退了两步。   叶珑养了大半年,已经不是之前瘦的只有一把骨头的样子了,脸上满满都是少女的胶原蛋白,常年在家做绣活,皮肤雪白,此刻看到生人,秀美的脸上飞起一抹娇羞。   胡威武在叶家隔壁住了这么久,还是第一回 看到叶珑。上次张平安来退亲,叶珑只是趴在院门后偷看,没敢出院子。   胡威武原本四处打量院子内场景的眼睛,顿时停住了,只看得见眼前的这一抹颜色。   常年日晒的黑脸,悄悄的红了。   微微低下头,移开视线,强迫自己不要多看。   待张氏和杨慧出来后,叶珑躲在她两人身后,不敢出声。   妞妞却是个自来熟,仗着自己长得可爱,从来不怕生,脆生生的喊了出来:“胡叔叔,你的脸怎么红了?”   胡威武心里却很苦,就你眼睛尖,个熊孩子!   众人闻言,细细打量起胡威武来,还是张氏开口邀请,“搬炉子累到了?赶紧坐下来喝杯茶水。”   “小妹,来客人了也不知道端茶。”张氏责怪。   胡威武闻言抬头,看见对方进屋的背影,只觉得连背影都那么好看。   杨慧还没有觉得什么,毕竟已为人妇,外男不好多看,张氏却挑了挑眉,心中却还没有下决定。   叶珑刚刚将茶水弄好,就见旁边站着一个小身影,“姑姑二奶奶让我来端茶。”   “你小心着点,别烫到。”叶珑笑着说道,放下茶壶就开始去厨房里洗菜,准备做饭。   坐在客厅里的胡威武,见奉茶的不是叶珑,脸上还有几分失望,很快就笑着打趣,“几天不见,叶兄弟你连儿子都有了?”   叶信芳也是笑,“族里的侄子,在我家做个学徒。”   “学徒,学绣花?”胡威武更是惊讶。   叶善安将茶水放下,跑到叶信芳身后站定。   “不拘一格,因材施教,行行出状元,也许这孩子日后会成为一代大家。”叶信芳摸了摸善安的脑袋,小男孩听了这话,立马将头抬得高高的,小胸脯挺的直直的。   “还是你们读书人会说话。”胡威武颇有几分看大舅子的眼神,表情真挚的拍马屁。   “胡捕头,听说是军户?”张氏像是拉家常一般,不经意的问起。   胡威武忙打起精神来,“我老家在明越府,自打开朝就是军户,代代相传的。”   “明越府,这么远你怎么调到我们青山县来了?”张氏不解。   胡威武摸了摸脑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刚要开口,就被叶信芳打断,“娘,你问那么多干嘛?”   张氏瞪了叶信芳一眼,“随便问问。”   “没事的,叶兄弟,没什么不能说的,伯母,我性子直,在军中得罪了人,就被调到这里来了。”   张氏闻言唏嘘不已,“那些大官,可惹不起的,你家中父母身体可康健?”   胡威武脸上露出一抹缅怀之色,“十年前,明越府战事起,父母都没了。”   “那……”张氏顿了顿,眼神中流露出怜悯,继续问道:“你家中还有其他人吗?”   胡威武人高马大的汉子一个,此时看起来却有些惆怅,摇了摇头,“两个哥哥死在战场上,还有个姐姐,难产没了。”   “好孩子,别想那些了,战场苦,现在总算不用打仗了,你既然来了我们青山县,就索性在这安家,好好的一个大小伙子,将日子过好,这样你爹娘兄弟在天上才能安心。”张氏安慰道。   “伯母,您不用担心,都过去这么久了,我都想明白了。”胡威武咧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张氏心里只觉得,虽然这小伙皮肤挺黑,牙齿倒是怪白的。   叶信芳不好开口的,张氏轻言两语就说定了,胡威武也是一副十分愿意的样子,每日叶家提供一顿伙食,胡威武帮忙搬铁炉子。   胡威武在叶家吃完饭才离开的,叶信芳觉得天天来来回回的搬,就提供一顿伙食有些抠门了。   张氏却得意洋洋,嘲笑道:“你个书呆子懂什么,给多了人家自己还不愿意呢。”   叶家的吃食小摊,就这么风风火火的开了起来。   第一天,生意确实火爆。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叶家人就觉得不对劲,一家人终于开始动用不太灵光的脑子思考了。   首先,这是人家私塾门口,不是说你要摆摊就给你摆摊的。   私塾里的老秀才,还算是比较好讲话的人,看叶家小本生意,又是老街坊,只收了一天五文钱的摊位费。   只不许用明火,怕弄得烟熏火绕的,污了他读书人的地盘。   这点叶家人同意,因为本来就只打算点炭。   其次,一个铁炉子下面烧着炭,然后架上一口大铁锅,锅里烧着热水,上面蒸着三格蒸笼,里面热着包子馒头。   就是叶家人自己也嘀咕,这不还是炉子上架口锅吗儿子/相公/哥哥/七叔到底在折腾什么?方形更好   出于对读书人的盲目尊重,叶家人都没有当面质疑。   这个蒸炉的作用,不在于加热,而更多的在于保温。   所以这包子馒头本来就是熟的。   这熟食从哪来,叶家厨房里蒸熟的,自家厨房蒸包子要不要成本啊?   当然要。   叶家宅子是在青山县城,搁现代的说法,就是城市户口。这种户口有什么好处?好处就是:别人吃菜,自己种,而城里人,买;别人烧柴,自己砍,而城里人,买。   烧火是有成本的,柴禾全是买的,一担柴就要一文钱。   叶家人不过蒸了几笼包子,就用掉了半担柴。   初一看不算什么,细水长流下来也是一笔大开支。   而且,叶家那边的蒸炉下还烧着炭呢,炭可比柴贵。   一天下来,就烧掉了十几文的炭。   再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叶信芳开始深深的认同这句话。   人家为什么是开包子铺,而他们偏偏要作死开包子摊。   夏天的时候还能用荷叶盛包子,冬天的时候,有铺子的就可以拿盘子盛,再不济就拿自家种的芭蕉叶。   叶家摊子上也有小桌子,大冷天的没人愿意坐,风一吹就凉凉了,学生们都情愿买了带走。   叶信芳家,也没有芭蕉树。   一开始张氏偷偷摸摸跑去摘人家的芭蕉叶,不过摘了两片就被发现了,差点追得张氏满大街跑。   叶子不够,拿什么装包子?拿纸。   张氏打算用叶信芳从前练字的纸,叶信芳不愿意,上面全是黑墨写的字,看着就脏。然后,一家人就买了一沓油纸,这种纸非常耐折,并且防水,价格嘛,就不便宜了,张氏卖包子的时候一张一张的用,就感觉心疼的抽抽。   最后,这样七算八算下来,不计买铁炉子的钱,光炭火、木柴、草纸,加上制作包子的成本。   23、商业奇才(万字大更) -2   在叶家这一家子商业奇才的辛勤运作下,叶家包子摊,终于!   实现了!   负盈利!   一天亏了五十文!   一家子干得热火朝天,晚上数钱越数脸越难看。   杨慧满脸都是愧疚,自我检讨,“都是我不好,不该出这个主意。”   “慧娘,不管你的事,要真是平分责任,这里每个人都跑不掉。”叶信芳一说完,除了三岁的妞妞,个个都低下了头。   “既然已经这样了,我们得反思一下,为什么会亏本?”叶信芳觉得自己真的是最失败的穿越者,别的穿越者,随随便便一个主意,就能挣得盆满钵满,而他已经这样苦心孤诣了,还是血亏。   真的,天生不是做生意的命。   “花销太大了,得不偿失。”张氏首先开口,说着瞪了叶信芳一眼,“都是你,非要烧炭!要我说,直接到饭点提个篮子去卖,照样是热腾腾的。”   “这不是,再苦不能苦孩子吗……”叶信芳喏喏解释。   “穷人家的孩子就得吃苦!”张氏只觉得叶信芳今天酸溜溜的,往常怎么没发现这个儿子这么有良心。   张氏懒得听他叽叽歪歪,直接下决定,“明天不烧炭了,太浪费。”   “娘,那油纸还用吗?”杨慧有些心疼。   张氏点了点头,开口道:“用,你们裁小一些,今天的太大了,照着今天的纸,一张裁成四张。”   “那不就只有掌心大?拿不住包子。”叶信芳不太愿意,这样也太难看太抠门了。   “你不愿意,那就收钱,一张油纸一文钱,你看看他们情愿怎么选!”张氏没好气的说道。   生意惨淡,将原本脾气就不好的张氏,逼得跟炮仗一样,一点就着。   “不烧炭了,那炉子还搬吗?”叶珑小心翼翼的问道。   “还搬什么搬!”张氏一脸不高兴,“过几天就把那炉子卖了!”   “别急着卖,我想想那炉子能干什么。”叶信芳不太情愿。   张氏到底是向着自己的儿子,没有继续反驳。   第二天,经过一晚上的鼓气,一家人又重整旗鼓,斗志昂扬的开始了商业征途。   学子们拿着巴掌大的油纸,风一吹就凉凉的包子,狠狠的骂了几声奸商。   生意到底是比不上昨天了,但总算没有亏本了。   而叶信芳请铁匠做了个方形铁丝网,他不愿意卖掉炉子,想试试看能不能做点烧烤卖。   一家人也很配合,没说什么,就帮忙穿了一晚上的签子。   第三天,私塾门口烧烤生意,确实很新奇,就是这份新奇,搞出了大新闻。   私塾里午时放学,中午休息一个时辰,下午继续上课。   一下了课,学子们便呼啦啦的跑出私塾。   叶家的包子摊在这摆了两天,也有了几个回头客。   张氏脚边放着一个大篮子,用厚厚的干净白布盖着,立面是热的馒头包子。   而她手上动作不停的反转,铁网上的穿了签子的肉片,烤的嘶嘶作响,泛着焦黄色的诱人光泽,她小心翼翼的拿刷子,轻轻的涮上一层油。   又抹上一层提前调好的酱料。   没有孜然粉,叶信芳便拿酱料替代,他调的酱料非常特殊,其他人都不会。   不多时,喷香扑鼻,张氏只觉得自己的味蕾都在颤动,咽了咽口水,脸上挤出一个慈祥的笑容。   没有人教她,老太太硬是无师自通的给自己立出了一个和蔼可亲的邻家老太太人设。   “新鲜的肉片诶,一文钱一串诶,不好吃不要钱~”张氏见人流靠近,便主动叫卖起来。   “老婆婆,我要两个馒头。”不过十岁大的小男孩,一身衣服十分朴素,却洗的干干净净,小脸仰起,甜甜笑着跟张氏说话。   一般人看到这种可爱的场景,估计心都要化了。张氏脸上笑眯眯的,心里却骂了一句小穷鬼。   将两个馒头勉强用油纸包好,“拿好了,小郎君,暖暖热热的,吃饱了不想家。”   “谢谢婆婆。”小男孩笑了笑,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婆婆这有新出的吃食,烤肉片,要不要买两片尝一尝?很便宜的,只要一文钱一串。”张氏笑着问道。   “不了,婆婆。”说完狠狠的吞下口水,将铜板递过去,转身回了私塾。   张氏还是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一文钱就那么薄薄的一片肉,大多数人还是觉得太贵了,因而只看不买。   还有跟过分的,有的学生买了馒头包子,也不急着走,就站在小摊子面前吃,吃一口馒头,然后深吸一口烤肉的浓香,吃一口,吸一口,吃一口,吸一口。   张氏看着别提多生气了。   “老婆婆,这肉片给我来一串尝尝。”一个面容普通,身着一身一看就不便宜衣服的少年开口说道。   张氏顿时眼前一亮,再一看他身边,有个七八岁的小孩,一身衣服料子一看就感觉老贵了,这两人明显是一起的,她心里想着大主顾来了,脸上笑容更深。   不知道为什么,张氏觉得这两人有些眼熟。   “小少爷,尝尝看。”张氏还特地拿油纸抱住签子,递给小少年,   不用弄脏自己的手,小少年很满意。   旁边的小男孩一脸嫌弃的看了他一眼,扯了扯他的袖子,翻了个白眼,很是不高兴的说道:“要回家了,不要在外面乱吃。”   小少年一口咬下去,辛辣、火热,刺激着他的味蕾,两眼一亮,怎么会这么好吃,明明是最普通的猪肉,烤过之后怎么会变得这么美味!   “婆婆,太好吃了,给我再来两串,不!十串!”小少年神情激动,“婆婆,怎么可以这么好吃,我以前吃过别人烤的肉,都不如您的!”   张氏得意一笑,“我涂的酱料,可是我的独门配方,一般人都吃不到的。”   旁边的小男孩皱了皱眉,“我们该回家了,我都饿了。”   小少年直接扔了一小块银子过去,“婆婆先拿着,等我吃完了再找给我。”   张氏老脸笑得跟一朵菊花一样,手脚麻利的拿了十串肉片给他。   “表哥,该走了,找完钱就回去。”小男孩见小少年不理他,提高了声音。   小少年沉迷在吃肉的愉悦中,敷衍的应了几声,“吃完就走,吃完就走。”   小男孩双颊气鼓鼓的,看着就想戳破,张氏笑眯眯的问道,“这位小少爷,您要不要也来两串尝一尝?”   “不要!我非常质疑你家的食物,你的脸这么脏,你做出来的食物怎么可能干净?”小男孩断然拒绝,说出的话还很不好听。   张氏因为生火的原因,脸上还沾了不少灰,她怕其他人说道,就拿起旁边的油纸擦了起来。   “表弟,尝一口吧,很干净的,放心,绝对没问题,可好吃了!”小少年拿起肉串往小男孩的嘴巴里塞。   “我不吃,我不吃!”小男孩满脸都写着拒绝。   小少年一边往他嘴巴里塞,还一边解释,“你不是说饿了吗,吃一口,就吃一口!”   眼见着那签子就要戳到他脸上,小少年迫于无奈,张嘴咬了一小口。   只是很小的一口,刚进嘴巴里,还没来及吞下去,小男孩就觉得一阵恶心上涌,“哇”的一口就吐了出去。   而恰巧此时,张氏脸上的黑灰被油纸擦干净。   小男孩伸手指着张氏,瞪大眼睛,那模样活像是死不瞑目一样,“原来是你!你就是专门来克我的!”   又是一阵恶心上涌,扶着小少年呕吐起来,刚刚吐完,就捂着肚子,脸色惨白的叫疼。   小少年都吓傻了,刚刚吃进嘴巴里的肉片,依旧是非常美味,忍着心痛吐了出来,手足无措的扶住小男孩。   “表弟,你别吓我,我们去看大夫!”   张氏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旁边人群中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吃死人了,吃死人了!”   这里离县衙很近,胡威武和他手下的几个捕快,正在一旁的街道上巡街,听到这边有动静,很快就赶过来了。   胡威武一进人群,就看到靠在少年身边的小男孩,这个少年和小孩,他都认识,小男孩原本粉雕玉琢的脸上此时一片惨白,此时他正巍颤颤的举起手,指着张氏:“肉是不是坏了……”   少年听他这么说,心里更是充满了惶恐,一时想到表弟要是死了怎么跟姑姑交代,一时又想到自己吃了那么多烤肉,会不会死……   少年此时突然福如心至,电光火石之间,认出了张氏,“原来是你,上次你还要对我们动刀子,我表弟不就是嘴巴坏了点,说了你儿子几句,你至于下毒害我们!”   糟糕,把心里话说了出来,低头只见小男孩两只眼睛通红通红的,死死的盯着他。   胡威武也吓得出了一身冷汗,直接上前将小男孩抱了起来,看着张氏道:“伯母,您先在这里待着,我送他去医馆。”   “他……会不会有事……我杀人了吗?”张氏开口,神情中满是惶恐。   胡威武见老太太吓得这副模样,柔声安慰道:“您先别急,好好想想刚才发生的事情,也许他只是吃坏了肚子,不是中毒……”   “对,对,对,我又没有下毒,我怕什么……”老太太强行稳住了心神,但还是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   胡威武又对手下叮嘱了几句,就抱着小男孩急匆匆的跑去医馆。   小少年看着捕头与卖吃食的老太太熟识,害怕他会下黑手,便紧紧的跟在后面,胡威武常年行伍,岂是一个小书生能追的上的,跑了没多远就甩开了他。   小少年狠狠的剁了剁脚,转头往姑姑家跑去。   叶信芳本在家中苦读,忽然就听到有人在外面把门敲得震天响。   打开门一看,大冷天里,一个一身缁衣的捕快,跑的满头汗,“快,跟我走。”   拉起叶信芳就往外跑,叶信芳一头雾水,“发生了什么事,差爷,这是要去哪?”   家中的叶珑和杨慧都跑了出来。   “胡捕头让我来告诉你,你娘的摊子吃死人了!”那捕快满脸都是焦急。   叶珑吓得惊呼一声,“怎么会这样!”   杨慧脸色苍白,身形晃了晃。   “我娘在哪?”叶信芳有些担心张氏,脑补出一个老太太此时孤独的待在牢房里,顿时心下一阵抽疼。   “她还在她摆摊的地方,我们头留了几个人在那守着,他自己送吃坏的那个人去医馆了!”那捕快见叶信芳还不跟他走,简直要急死了。   叶信芳安抚的看了妹妹和妻子一眼,“慧娘去陪着娘,我跟这位差爷去医馆看看什么情况,小妹留着看家。”   23、商业奇才(万字大更) -3   “哥!”叶珑眼泪掉了下来,心里非常害怕。   叶信芳朝他笑了笑,神情温柔,摸了摸她的小脑袋,“乖,在家等着,不会有事的,我们又没有真的下毒,顶多是吃坏肚子,打不了赔光家产,我不会让你们有事的,在家等着我们。”   叶珑抿了抿嘴唇,带着哭腔说道:“你们一定要,一定要好好的回来……”   叶信芳郑重的点了点头。   一路上叶信芳也没有问出更多的内容,因为那捕快也是才到案发现场,根本就不了解情况。   却说那小少年连滚带爬的跑到他姑姑家,抓着守门的仆人就问,“我姑姑呢,我姑姑呢?”   仆人见他焦急,直接将他送到后院。   恰巧,他姑父也在,正跟他姑姑吵架。   桌子上摆着一桌丰盛的饭菜,却没有人动筷子。   “你看看你养的好儿子,害得杨姨娘心疾都犯了,小小年纪心性如此歹毒,肯定是你教的,你这个毒妇!我以后也不用指望他养老了,我有传之就够了!”   小少年一冲进屋子里,就看到他姑父怒气冲冲的指着他姑姑骂,那脸红耳赤的样子,活像有深仇大恨一般。   小少年脑子一冲,开口喊道:“不许你骂我姑姑!”   他姑父更是生气,指着那美貌妇人,骂道:“你看看你侄子,就这么闯进来,还有没有一点规矩!”   那美貌妇人却是一点也不在意丈夫的跳脚,慢条斯理的端起茶碗,抿了一口,问道:“平儿,你表弟呢?怎么就你一个人回来了。”   “姑姑,表弟被人下毒,要死了!”小少年杨平一开口就是深水炸弹。   美貌妇人身子瘫软在椅子上,双手颤抖着,茶碗都拿不住,哐当掉在地上,砸成了碎片。   原本满脸怒气的姑父也跟着紧张了起来,看到美貌妇人那样子,上前将她扶了起身,紧跟着逼问杨平:“怎么回事,说清楚,他人呢,他在哪?”   “捕头把他送到医馆去了……”   “哪家医馆?你这孩子要急死人啊!”杨平他姑姑强行打起精神来,抓着杨平的衣袖逼问。   “我……我不知道……”   “别问他了,青山县总共就那么几家医馆,还都在一条街,我们先过去!”关键时刻,还是他姑父拿主意,完全不去提刚才夫妻之间的剑拔弩张,脸上满是担忧。   说到底,吵架的时候,口不择言,什么话都能说出来,可宋修之是他唯一的嫡子,怎么可能不上心。   这头叶信芳和捕快两个人,跑到医馆一条街的时候,那捕快才想起来胡威武没说去哪家医馆。   “我知道在哪。”叶信芳熟门熟路的进了一旁的王氏医馆。   捕快跟在叶信芳身后,直接进了医馆后院的一间小房子,只见到王老大夫已经在摸脉了,而胡威武一脸紧张的看着小男孩。   那个小男孩此时的脸色已经不是当初的惨白,而是蜡黄蜡黄的,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   叶信芳也认出了他,县试时讥讽他的那个嘴欠小男孩。   也是县试的案首——宋修之。   这个小房间里,此时众人均是一副肃穆的模样,唯独一人,老神在在的端着茶碗,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正是那位致仕的老刑部尚书孙茂行。   “怎么样了?”叶信芳怕打扰到老大夫,轻声问胡威武。   “还在诊断。”胡威武小声回到,转而皱了皱眉,问那捕快,“患者的家属呢?”   那捕快愣了一会,“头,您没跟他说送到哪个医馆啊。”   胡威武立马道:“你在里面也帮不上忙,去医馆外面等着,看到他家属来了就引进来。”   “唉,有点像是风寒,又像是伤风,老朽也有些拿不准。”老大夫摸了摸胡须,认真的打量着小男孩宋修之,“小娃娃张开嘴巴,我看看舌苔。”   宋修之一脸萎靡的张开了嘴巴。   一旁坐着的老爷子,原本在偷偷摸摸的移动棋盘,一副不在意的样子,在对方张开嘴巴的一瞬,精神一振。   叶信芳和胡威武什么也没有察觉到,但看两位老人家神情都突然郑重起来了。   “孙老,您觉得是不是?”老大夫只说了一半,剩下的没敢说出来。   老爷子眉头皱了起来,叹息道:“人心歹毒啊。”   叶信芳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师父,王老大夫,您二老就别打哑谜了,这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会不会死?”   原本半躺着捂着肚子的宋修之,此时费力的撑了起来,“我是不是要死了?”   他的神情中充满了难过,撇了撇嘴,哭了出来,哽咽着道:“我要我娘,我都要死了,我要见我娘……”   “死不了,别哭。”老爷子难得温柔了一回。   老大夫对身边的药童叮嘱了几句。   不多时,就见那药童端了一大盆水过来,摆在宋修之的面前,小男孩不明所以。   “信芳,喂给他喝。”老爷子开口。   叶信芳没有多问,端起盆子就往小男孩嘴巴里灌,小男孩很配合的张开了嘴,大口大口的往下喝。   铁盆温热,倒也不必怕宋修之烫到或者凉到。   直到宋修之差点呛到,他才委委屈屈的开口,“咸的……”   老大夫慈祥的看着他,“喝吧,喝完这盆再说话。”   宋修之继续牛饮,大口大口的吞咽,叶信芳端着盆子喂给他,对方小小的脸,差点铁盆给淹没。   宋家一行人匆匆的赶到医馆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副场景。   “你在做什么!”杨平一声厉喝,他认出了叶信芳,只以为叶信芳是要杀人灭口,   吓得叶信芳差点盆子都拿不住,而此时正好宋修之喝完最后一口水整个肚子都鼓了起来。   一个七八岁大的孩子,被人强迫着灌水,两眼通红,身上还有不少打湿的地方,形容十分狼狈,如同一朵被摧残折磨的小白花。   宋修之两眼泪汪汪的看向宋夫人,吸了吸鼻子,发出一声如同奶猫一般的叫声,“娘……”   宋夫人一个箭步冲上来,将宋修之揽入怀中,轻柔的拍打抚摸,这个就算跟丈夫争吵也会努力保持仪态的女人,此时眼眶微红,头发因为奔跑而显得十分凌乱。   “我表弟不就是说了你几句,用得着杀人灭口吗?你这个人心思怎么这么歹毒?”杨平恶狠狠的盯着叶信芳。   听他这么说,宋家人全都对叶信芳怒目而视。   “别哭了,还没完呢。”老爷子闲闲的开口。   老大夫看向药童,“按照我跟你说的做。”   药童胆子小,但还是点了点头,走到宋修之身边,小声道:“张开嘴巴。”   关系到自己的小命,宋修之总是格外的小心,然后他就眼睁睁的看着药童伸出食指和中指,直接插进他的嘴巴里,伸到他嘴中和舌根部,猛戳硬动,宋修之一想到刚才看到的药童指甲缝里还有一些黑黑的不明物质,也不知是生理作用还是心理作用,一阵强烈的呕吐冲动。   抓掉药童的手,弯下身子,叶信芳赶忙将铁盆放在他面前,宋修之哗啦哗啦的吐了出来。   他的小脸上满是痛苦,一口一口的往外吐,全是黄颜色的液体。   而更让人绝望的是,老大夫跟药童说:“再去调一盆盐水。”   宋修之只觉得自己胆汁都要吐出来了,一阵一阵的恶心感上涌。   宋夫人看得满脸都是心疼,却因为是老大夫开口的,不敢说话。   宋老爷却是松了一口气,大夫还在治疗,说明还有救。   杨平神情焦急,凑到老大夫身边,“大夫,我也吃了他们家的烤肉,您给我也把把脉,我要不要喝盐水?”   老大夫也没有拒绝,让他坐下,伸手搭脉,沉吟片刻,方道:“少年人,你问题很大啊。”   杨平顿时紧张了起来,只听那大夫继续开口说道:“火气太旺,阳气过剩,最近是不是起了淑女之思?”   翻译过来:少年,你是不是春梦做多了?   杨平顿时脸涨的通红,一屋子的人听到这话,顿时鸦雀无声。   就是正在呕吐的小表弟,也在百忙之中抽空抬头看了一眼,送了他一个白眼后,又继续对着盆思考人生。   “你吐好了吗?”小药童端着新调好的盐水,怯生生的问低着头、但不再呕吐的宋修之。   宋修之吓得一个哆嗦,但还是鼓起勇气看向那一大盆水。   叶信芳很积极的上前帮他端着盆。   小药童端着他的呕吐物往外跑。   似乎是找到什么有趣的事情,药童回来后,就看着宋修之喝水,等他终于喝完,脸上的神情已经是跃跃欲试。   宋修之吓得都快哭出来了,颤抖着问道:“你……你刚刚洗手了吗?”   “洗了洗了。”小药童欢快的答道,还摊开手掌给宋修之看。   “你指甲缝里这么脏,骗鬼呢!”宋修之也明白了老大夫要干什么,他好想换个人来帮他催吐。   “我常年碰药材的,指甲缝里难免有残留,其实不脏的。”小药童认真的解释。   宋修之是真的要哭,这还不脏?药材就一定干净吗?话说,你是一直没洗干净过吧?   “大夫,我儿身体到底怎么了?”见宋修之面色已经好很多了,宋老爷这才开口问道。   “他中毒了。”   宋夫人心下一惊,忙问道:“什么毒?”   “砒霜。”   众人面色大惊,宋夫人更是直接整个人都瘫软下来。   “你什么毒什么怨,犯得着让你娘下砒霜?”杨平直接冲到叶信芳跟前,一拳揍了上去。   “杨平你是不是傻?”开口的不是别人,正是气若游丝的宋修之。 第24章 府城住宿   “杨平你是不是傻?”开口的不是别人, 正是气若游丝的宋修之。   宋修之还是很虚弱。一直喝了吐, 吐了喝,整个人都快要虚脱了, 顿了一会,看着自家的蠢货表哥, 费力的开口:“他们家那个样子, 像是能买得起砒霜吗?”   说完眼睛还盯着叶信芳上下打量。   叶信芳:???   他自己低头看了一眼, 觉得整个人干净清爽, 衣服是过年新作的, 鞋子也是杨慧在家一针一线纳出来的千层底,这么体面的一身,哪里寒酸了?   “修之,平儿, 不得无礼!”宋夫人皱眉呵斥。   宋修之一秒变脸,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不毒舌的时候长相可爱的他,看着就跟小天使一样, 可怜兮兮的道:“娘, 我错了。”   “你错在哪了?”宋夫人虎着脸。   “不知道, 我一向实话实说,但是惹你不高兴,就是我错了。”宋修之理所当然的说道。   宋夫人失笑,宋老爷无奈的扶额,开口道:“你就是这样管着他, 他才在外面口无遮拦……”   “管好你自己吧。” 宋夫人横眉冷对,“自家后院不清净,还牵连外人,就你这样子,还想考进士做官?”   宋夫人转而看向老大夫,“麻烦老先生替我检查一下我儿的书袋和衣物。”   老大夫点了点头,最终在书袋里面的小茶叶罐子里,发现了一些可疑的粉末。   药童提了一个笼子进来,里面是一只老鼠,将粉末混在水里,老鼠喝过,片刻就死了。   宋老爷脸色顿时变得十分难看。   “剂量小的毒药,发作起来是要时间的,主要症状腹痛呕吐,与吃坏肠胃很相似,若不是闻见你的嘴巴里有一股子蒜臭,大夫都不一定能诊断出来。小娃娃,你什么时候喝茶的?”老爷子开口问道。   宋修之摇了摇头,“我从不在读书时间喝茶,放学后,因为天气冷,泡了一杯热茶,喝了两口,我表兄就催着走。”   老爷子皱眉,道:“那样时间不够,至少要半刻钟才会发作,奇怪。”   宋修之疑惑的问道:“两位老人家,为什么不怀疑是我吃了大蒜,才有蒜的味道呢?”   老爷子看了他一眼,反问:“早晨吃的大蒜,你得吃多少,味大的中午还能闻到?”   “你是因什么感到恶心的?”老大夫在一旁温声问道。   宋修之回忆片刻,然后指着叶信芳,“我看见他娘的手上,全是灰,指甲缝里发黑……”   老爷子失笑,“你这洁癖还救了你一命,若不是送来得及时,只怕是凶多吉少。”   “我娘要烧炭,指甲缝里当然有炭灰。”叶信芳解释完,又想到路上捕快跟他描述的,不高兴的问道:“你凭什么口口声声说我娘要害你?”   “我这么优秀,小小年纪拿了第一,你娘作为一个没考过的学子母亲,摆摊三天,观察到我的活动规律,趁机下手,今天这么好的机会,她肯定要弄点东西害我,你们家的肉片一定是变质的!”宋修之理所当然的说道,脸上丝毫没有半点不好意思。   脸这么大,上面要烙饼吗?重度被害妄想症?叶信芳被他的神逻辑弄得头皮发麻,这个人有问题,小小年纪脑回路就十分智障。   “喂,小孩,我考过了。”叶信芳纠正。   宋修之耸了耸肩,“谁没考过一样,那你也不是案首,顶多是个孙山,每次考试通过的人那么多,也许你娘想着吃坏我,你府试就能少一个对手呢。”   你说的真是好有道理啊,叶信芳很佩服他这种迷之自信,一个县试案首,瞧给他能的,怎么不上天?   纯粹的淡盐水,宋修之喝了吐,整整三盆,最后吐出来的水是透明色的时候,老大夫终于叫停了。   这么熊,活该你灌了那么多水,叶信芳暗戳戳的看那药童的指甲缝,嘻嘻,感觉都不脏了呢。   “说起来,多亏了胡捕头,及时将我儿送过来。”宋夫人起身,朝着胡威武福了福身子。   “职责所在,不敢当。”胡威武面上带着赧然。   宋夫人转而看向叶信芳,福了福身子,“这位小兄弟,阴差阳错,还是多亏了令堂,方才让我儿避过一劫。”   叶信芳侧身避过,“夫人严重了。”   宋夫人是知礼之人,与她儿子截然相反,虽然是举人夫人,但十分平易近人,依次向在场诸人感谢。   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叶信芳回到家中,已经是下午了。   张氏虽然最终无恙,但到底是受了惊吓,整个人都有些萎靡,撞了南墙终于回头的众人,总算是不打想再出去摆摊了。   该卖的卖掉,该收起的收了,仔细算下来,亏得张氏脸都绿了。   收到宋家人奉上的赔礼的时候,已经是三月上旬,张氏看到白花花的银子,精神不振的状态彻底康复。   甚至有了再次出山摆摊的想法,然后被全家人一起劝住了,吃食生意实在是太危险了。   府试在四月份开考,今年的时间还没有公布,但考生们都是提前前往府城,以防发生什么意外。   当叶信芳收拾好行囊,矮矮小小的叶善安也背着不多的行礼跟在他身后。   “娘,你让他跟着,是让他照顾我,还是我照顾他?”   张氏看着叶善安瘦弱的肩膀,拍了一下他的小脑袋,责怪道:“天天吃这么多,也不见你长高。”   叶善安瑟缩了一下,喏喏道:“我会努力长大的,七叔,到时候我帮你扛行李!”   “娘,你别吓他。”叶信芳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在家里要乖乖的,听长辈们的话,等我回来教你认字。”   张氏撇了撇嘴,“知道你疼他,让慧娘教就行了,没得耽误你读书。”   叶信芳想了想只是认字,便点了点头,独自一人踏上了去府城的路。   府城离青山县城不远,走路过去,也不过两三个时辰的脚程。   官道宽敞,一目了然,春季万物复苏,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叶信芳也不嫌累,只当自己是在踏青。   清晨出门,等看到西宁府的城门时,已经是日上中天。   叶信芳没有选择去大姐叶玲的夫家,而是去寓馆住下。   寓馆是由官府承办的,专门供应试考生居住,条件虽然有些艰苦,但胜在价格便宜。   房子是一排一排的,都是单层,一排十来间房屋。屋子很小,不过四平米,一张床,一椅子,一桌子,将房间挤得满满当当的,人在屋里,也就剩个转个身的空间。那床大概两米长、一米宽,整个人躺上去,都怕翻个身就掉下来。椅子也是那种没靠背的,整个一高板凳,坐上去体验极差。   看到那桌子的时候,叶信芳也是一惊。   人抠门起来,真是什么法子都能想到。   房间太小,放一张长桌放不下,而制作短桌又比较废木头,店家就想了个法子,将墙面打通,两间房间共用一张长桌。   类似于现代苍蝇馆子的包厢里,两间共用一台空调的情形。   被打通的墙面也不是石灰墙,就是一层木板搭起来的。   既然是木板墙了,就特别怕发生火灾,一点起来,那整个的一排房子都烧着了。   店家就又定了个规矩,书生夜读,不能超过二更天(晚上九点到十一点),一旦发现哪个屋还亮着,第二天直接赶走。   考试时节,入住的人多,店家还专门雇了一个人夜间巡逻,就怕走水。   卫生间什么的是没有的,这么多排房子,一共三间厕所,长期散发着骚臭。   洗澡也很简单,有澡堂子,但是收费,洗一次五文钱。   至于不洗澡的考生,想洗个脚什么的,也简单,自己烧不要钱,跟店家要热水就收钱。当你真自己烧水,柴又要收钱了。   饶是叶信芳也开始佩服起古人挣钱的艺术来,谁说古人质朴的,你看看这一个个精明的,叶家一屋子二愣子,创业失败真不是没理由。   他这还没进京呢,就开始体会古人说的“长安居、大不易”这句话了。   店家也知道不能做的太过分,叶信芳看看了床上的铺盖,洗的发白,能看出来是干净的,闻上去有一股阳光的味道,应该是才晒过不久。   叶信芳想着初来乍到,并且要长期居住的,得左邻右舍打个招呼。   左边房间的考生,透过敞开的房门,叶信芳看到一个面色苍白的小青年,对方满脸都写着不高兴,在看到叶信芳快要走到他房间门口的时候,直接起身,将门一关。   叶信芳悻悻的摸了摸鼻子,而右边的考生,叶信芳没有想到,光天化日之下,房门敞开着,对方就在做着有辱斯文的事情。   那考生坐在床上,低着头,脸上的神情,时而愉悦,时而猥琐。   “终于给你抠出来了!”那人神情一振,抬起头来看见门口站着发愣的叶信芳。   这是一个看上去十分粗犷的男子,长相英武,皮肤黝黑,身材高大,看着不像是读书人,倒像是胡威武那一挂的。   对方看到有人来,略带不舍的放下,他正抠得起劲的臭脚,   叶信芳一进屋子里,就闻到一股咸腥的臭味,味大,特呛,让人分分钟想出去。   他心里开始庆幸,还好自己是跟左边那个不高兴共用一张桌子,要是跟面前这个,那味道还不得飘到他屋子里去,叶信芳开始同情起对方隔墙的邻居了。   “叶信芳,青山县人士,住在兄台隔壁,初来乍到,还请多多指教。”叶信芳拱手自我介绍。   对方回礼,“好说,好说,吴山,月西县人。”   叶信芳实在不想在他房间多待,便道:“在下还要整理行李,就不跟兄台多聊了。”   吴山却道:“叶兄弟跟隔壁那个阴沉脸打过招呼了吗?”   “那位兄台正在闭门苦读,不好打扰。”   “还好,还好。”吴山松了一口气,压低了声音道:“他关着门的时候,你可千万别找他。”   “为何?”   “别问那么多,记住这条就行了。”吴山神神秘秘的说道。   叶信芳本以为,简陋的环境就是极致了,到了半夜的时候,他才开始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痛苦。 第25章 府试(上)   月上中天, 叶信芳躺在床上, 两只手死死的捂住耳朵,俊秀的脸庞皱成一团, 眉头都能夹死苍蝇。   左边的不高兴疯狂的磨牙,感觉就像是有几万只老鼠在一个劲的啃噬什么一样, 一个人磨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声音贼大。而右边的没头脑就更让人烦躁了, 呼噜打得震天响, 还奇异的充满着节奏感, 一波又一波,隔着一面墙疯狂的往他耳朵里窜。   叶信芳不属于那种一闭上眼睛就能入睡的人,但左右俩货却明显都是。   更痛苦的是,这一排房子的人感觉都是秒睡王, 个个都打呼噜,夜晚上凑在一起, 此起彼伏,整得跟交响乐一样。   在痛苦的睡了几晚之后, 叶信芳开始佩服人的适应能力, 他居然能在夜间交响乐里听出流畅感, 然后圆融的将自己化为其中的一个音符。   是的,怀着互相伤害的心情,叶信芳完美的融入耳边的乐章里。   就和现代乱糟糟的男生宿舍一样,这群平日里看上去斯文白净的书生们,脏起来不仅辣眼睛, 还冲鼻子呛嘴巴。   第一次进澡堂子的时候,叶信芳其实是松了一口气的,还好不是一个大池子,而是隔成一个又一个的小间。   不然看到那么多白花花的肉体,怕是眼睛都要瞎了。   除了去叶玲夫家拜访那一次,叶信芳就没有再出过寓馆,十足的宅男做派。那一次拜访,他本想看看能不能请教一二,最后却根本没有见到孟家的那位举人老爷。   叶玲看到他倒很是高兴,叶信芳看到这个大姐,就觉得一股子亲切,因为她跟张氏,实在是太像了,不管是容貌还是行事,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叶信芳住了大半个月,只觉得一寓馆都是死宅男,日日读书,在院子里摇头晃脑老夫子做派,也不出门交际,叶信芳也没有见识到传说中的文会之类。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终于等到了四月初五,府试开考的这一天。   府试分三场,头两场只考一天,第三场考策论,连考两天,由考场提供过夜的棉被。   根本不用人喊,考生们不约而同的起了个大早,这么多人,难免显得闹哄哄的,吃过早饭之后,叶信芳与吴山一起,两手空空的前往考场。   府试与院试不同,除了一纸考引,其余的东西都不准携带。   考生甚多,府衙抽调了许多军士和衙役在街面上维持秩序,叶信芳偶尔会在人流中看到一两个熟悉的面孔,但在一晃之后,就消失不见,到最后跟吴山都走散了。   府试的考场是一座大宅院,门牌甚高,头顶悬着一面牌匾,上书“西宁府府试”,五个大字苍劲有力。院门上高高悬挂着两只灯笼,此时天色还未透亮,到显得有些阴森。   卯时一刻,院门大开。   在军士和衙役们的指引下,原本外面熙熙攘攘的考生,硬生生的被按照考引划分成六排。   这才第一道检查,就已经非常仔细,除了考引,一切的不明物,都排除在府试大门之外。   县试的时候还只是在你身上摸一摸,府试已经逼着脱衣服了,四月的天,还是比较寒冷的,万幸这群读书人,保住了最后一丝尊严。   进行初检之后,由衙役领着考生进入临时拉起的帷幔中,就是在这里进行脱衣检查。   鞋子袜子一律脱掉,衣服也只保留一层里衣,一共有六个军士在检查,叶信芳看着衙差在脱下来的衣服鞋袜里面使劲搓揉检查,生怕夹层里面挟带小抄,他也挺佩服他们的,这份工作也不容易,像有些臭脚的人,搓着他的鞋袜,怕不是要熏晕过去。   检查完又有专人引着叶信芳进入一间大房间,依旧是如县试时那样的结保认保那一套,甚至保人还增加了一位。   多一个保人意味着什么?多花一个人的银钱!   唱保结束,有专人引着叶信芳进入考场。   看到座位的时候,叶信芳也是一愣,座位与县试是大同小异,一个小隔间,里面一桌一座,桌子上摆着一个铃铛,三面墙壁正前方四敞大开。   府试的座位号是按照县试的成绩来排的,叶信芳的座位排在中间地段,像是所有的好运气都用光了,不过几米,便是一间厕所。   古代科举考场两大霉位:厕号和灶号。顾名思义,就是临近厕所或者灶房的考间,厕号味大难忍,灶号除了味大难忍,还有声大难忍。   如今还没开考,考间尚且没什么异味,等到午后,怕是要酸爽得上天。   叶信芳坐下后,等了大约一刻钟,就有军士陆陆续续开始将笔墨纸砚以及考卷送来。   第一场考帖经,主要是考量考生的记忆能力,题目虽简单,但难度却不小。考题按内容分为两个部分,题型相同。 第一部 分是从四书中出的题目,考题是在《中庸》中截取的一段,试卷上写上第一行“君子之道费而隐”,以及最后一行“故大德者必受命”,中间的地方留白,将近上千字的空白,主要考察考生的记忆和书写能力,写字慢的第一场估计就要跪。 第二部 分是从五经中选题,依旧是填空题,但不再是大段的留白,而是分成数个小填空题,每题大概留百余字的空白。   考题再简单,答题纸却有限,依旧是一沓红格子宣纸,要是全都折腾完了,这场考试也得跟着玩完。   叶信芳与所有考生一般,哪怕是这种单纯的记忆题,也要再草稿纸上先答一遍,以防记错写错。   在考试期间,考生一天可以休息三次,这三次是用来解决生理问题的。一上午,叶信芳就摇响了一次铃铛,请示过巡考之后才被允许,如厕时身边还跟了一个军士,叶信芳解裤子时,那人也跟进厕所一眼不错的盯着,极其聚精会神的样子,弄得他差点尿不出来。   当男人当久了,叶信芳的羞耻心已经快要没有了,一开始在厕所遇到别人,眼睛捂都来不及捂,如今还有心偷瞄着跟人比一比大小。   午饭是由考场提供的,一碗温热的清水,三个白面馒头。馒头味道尚可,叶信芳就着清水吃得干干净净。午餐不错并不是因为官府慷慨,关爱学子,而是因为考生们的伙食费囊括在封卷费中,每场考完都要交封卷费,按朝廷规定是考过的考生才需要交这个钱,只收取三分银子,而在实际操作中,不管考过与否,这个钱都要交,并且在一钱到三钱不等,视情况而定,如叶信芳这次府试的规定,就是每场收取三钱银子的封卷费。   三钱,就是三百文。   寒门难出贵子,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封卷费不是府试独有的,而是每一场考试都存在的,县试没有提供饮食,五场一共收取五钱银子,府试三场,算下来就将近一两银子了,而如果县试、府试都考过了,就会成为童生,这样的成功者也不容易,他们要提前送谢师礼,这笔钱一般在五百文到二两之间。   而在青山县一亩地的地租一年也才一钱银子。   学子赶考,考试、交通、吃饭、住店,这些的费用杂七杂八的加起来,足以压垮一户寒门。   叶信芳心里暗自下决定,就是为了钱,也一定要争取一次考过。   吃完午餐,需要如厕的人比较多,叶信芳就觉得空气几乎是以递增式的速度发臭。特别是有个考生,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吃坏了肚子,一进厕所就稀里哗啦的响了起来,叶信芳在外面都听得一清二楚,每次对方出来,脸色都是惨白,而没过多久,又会再一次进去。   可机会只有三次,如果还没有弄完,他此次考试怕是凶多吉少。   下午过半的时候,叶信芳忽然听到一连串的响动声,似是桌椅一起摔倒的声音,有两个军士从叶信芳考棚间匆匆跑过,不多时,考场再次陷入安静。   叶信芳强迫自己不去想发生留什么,专注的誊抄答卷,因为患得患失,他检查答案用了很长时间,万幸他抄书练出来的速度,终于赶在黄昏之前誊写完毕。   太阳西斜,陆续有人开始交卷,答案既然已经誊写完了,结果就差不多注定了,叶信芳也没有强留,最后检查了一遍籍贯姓名这些考生信息,才晃动桌子上的小铃铛。   不多时,便有巡考前来询问,得知是交卷后,又唤来两人,一人将笔墨纸砚这些东西放进一个小篮子里,另一人拿白纸糊住答卷上的考生信息,待糊名完毕,将答卷放进一个长方形的木制小盒子中。   确认整理完毕,考棚内没有任何遗留,这才由巡考将叶信芳引出考场。   考场外等候着稀稀朗朗的人群,叶信芳扫视一眼,没有发现熟人。   此时满身疲惫的他,映着落日的余晖,缓缓的往寓馆走去,想起家中的亲人,心中竟升起了几分惆怅。 第26章 刘俊彦   叶信芳一回到寓馆, 就看到大堂内坐了许多人, 人声鼎沸,一扫往日的沉闷气象。   这些人, 考的好坏真是一目了然,自觉良好的高谈阔论、呼朋唤友, 考得不好的低头苦饮, 不发一言。   吴山坐在众人中间, 手里拿着酒杯, 神采飞扬, 见到叶信芳两眼一亮,拿起桌上的一个空酒杯斟满,走过来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叶兄怎么才回来, 莫非是考的特别好?”   成绩尚未出来,叶信芳不敢把话说得太满, 摇了摇头,道:“好坏难料, 静待结果, 只求做个孙山即可。”   吴山摇了摇头, 道:“叶兄过谦了,日日见你苦读,肯定是考得极好的。”   旁边众人一起附和,各类吹捧之词如同不要钱一般倒出来。   “来,为了庆祝考得好, 叶兄喝了这杯。”吴山将酒杯举在叶信芳身前。   叶信芳见不得这种阵仗,自来滴酒不沾,摆了摆手道:“我喝不得酒,还请见谅。”   “别嘛,今天高兴,叶兄一定要喝一杯!不喝就是看不起我们!”众人起哄。   叶信芳一直不懂,为什么从古至今的人类,都对于酒类如此的热爱,那些酒桌文化例如什么不喝就是不给面子、感情深一口闷,更是让他觉得难以理解,每次尝试饮酒,他都只能感受到刺鼻的味道以及十分辛辣的口感。   而这些,被酒鬼们称作清香甘醇。   尴尬不知如何脱身之际,只听得旁边传来一声嗤笑。   “不过是第一场,就这般志得意满,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已经中举了呢。”声音沙哑,面容憔悴,开口之人正是叶信芳另外一个邻居,整天阴沉脸的刘俊言。   众人一噎,一个身着青色长衫的书生站了起来,醉醺醺的开口道:“你自己自命清高不理人,我们不招惹你就是,你干什么讥讽人?”   “你们吵到我了,吃饭都没心情。”说完咳了两声,转而对小二道:“乌烟瘴气的,送到我房间里去。”   叶信芳也跟着对小二道,“一碟青菜,一碟土豆丝,两碗姜汤,一份米饭,也送到我房间来,卯字二号房。”   说完,对着众人拱了拱手:“今日疲惫了,就不陪着诸位了。”   吴山还想挽留,只听旁边那青衣书生挖苦道:“强拉着人家做什么,他跟那死人脸才是一家的,瞧不上我们这些俗人呢。”   叶信芳充耳不闻,忽然想起从前看的修仙文里的一句话:不至化神,皆为蝼蚁。   秀才还只是古代最底层的士族,而就算府试过了,也只是有一个童生的名头,考到胡子花白还是老童生的比比皆是,童生还称不上士这一阶层,顶多算个预备役。叶信芳觉得,有这时间在大堂里互相吹捧,还不如回屋里多写两个字。   寓馆的服务很好,不多时便有饭菜上门,叶信芳端起一碗姜汤,刚打算敲门,便想起吴山的嘱托,清了清嗓子,扬声问道:“刘兄可在?”   “你找我干什么?”刘俊彦打开门,不高兴的问道。   想了想又补充一句,“不能敲门,是吴山说的吧?你的喊声,还是打扰到我了。”   有点孤僻?叶信芳心想,面上却露出一个笑容,说道:“刚才在大厅里多谢刘兄解围。”   刘俊彦神色有些不自然,微微侧过脸,移开视线,道:“我又不是为了你,只是看不惯他们而已。”   叶信芳透过敞开的门,看见屋内桌子上,只有一碗红薯饭和一碟咸菜,显然对方家境贫寒。   “刚才在大厅里听见你咳嗽,怕你着凉,找店家要了一碗姜汤,趁热喝了吧。”叶信芳脸上带着关切、   “不用,我不喝。”   刘俊彦刚一说完,脸上有些懊恼,似乎是觉得太过失礼了,又补充道:“我不是嫌弃,而是,而是。“   斟酌了许久的措辞,终于说了出来,“我身体好得很,不用喝。”   刚说完,喉头又痒了起来,一阵猛咳。   令人窒息的尴尬。   刘俊彦直接别过眼,耳根通红,再也说不出话来。   叶信芳柔声道:“风大呛到了?我本来只点了一碗,店家错送了两碗,也喝不掉,倒掉也太浪费了。你就拿着吧。”   刘俊彦还是不接。   叶信芳只好说:“听人说你学问很好,我以后能不能跟你请教?”   刘俊彦点了点头,想了想又补充道:“请教可以,但不能拿太简单的来问,还有,也不能问多了,不要拿些鸡毛蒜皮的事来打扰我。”   我要学习,学习使我快乐。叶信芳觉得,这大概就是刘俊彦的心声了。   叶信芳脸上笑意更深,“放心,不会打扰到你的,你要教我学问,这碗姜汤用来感谢你。”   刘俊彦这才脸带不情愿的收下了。   叶信芳倒觉得这人挺不错,出身贫寒,但不卑不亢,虽然性格有些小别扭,但心地善良。   隔了两日,就见放榜,榜单一出,哀鸿一片。   叶信芳此次排名比较靠前。吴山低空飞过,就差当个孙山,刘俊彦学问真的很好,排在第二。而排在榜首的,依旧是那个非常刺眼的名字:宋修之。   寓馆里的书生议论纷纷,好奇这个宋修之是何许人也,得知对方也是青山县人士,许多书生都上门来询问,扰的叶信芳不胜其烦。   最后还是刘俊彦跑出来闹了一场,这些人才消停下来。   学霸果然是为了学习什么都能做,拿着板凳就怒气冲冲跑过来,指着对方道:“你要是再吵,我就砸死你。”   虽然众人知道刘俊彦肯定不会这么做,但他都这么豁出去了,总要给点面子,不然就太难看了。   科举考试,前期如同养蛊一般,一批一批的淘汰,第一场成绩出来后,寓馆里,也空下来三分之一的房间。   第二场考杂文,这是一种最初由南朝人提出的文体,特点是“杂而有文”,短小、锋利、隽永,历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杂文,如枚乘的《七发》、扬雄的《连珠》。而此次考试的题目是“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要求一赋一诗。   这句话出自杜牧的《阿房宫赋》,意思是:秦统治者来不及为自己的灭亡哀叹,只好让后世的人为他们哀叹。   而这篇赋的重点,叶信芳一直觉得是后面一句: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叶信芳对这句话的体会很深,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观遍上下五千年兴衰,朝代更迭就如同滚滚向前的车轮一般,提起笔来,洋洋洒洒的一气呵成。   真正让叶信芳抓耳挠腮的,还是那首诗,苦思冥想东拼西凑,又修修改改,终于在最后润色下看起来还算尚可。   出了考场,叶信芳就看到脸色惨白的刘俊彦,身形摇摇晃晃,风一吹仿佛就会倒。   叶信芳赶忙上前扶住他,手在对方额头上摸了摸,“你生病了,我送你去医馆。”   刘俊彦摇了摇头,“不去,我能顶住。”   叶信芳不认同他的想法,十分严肃的道:“你现在这么虚弱,要是不急早治疗,万一病倒了,后面还有一场考试怎么办?”   刘俊彦抿着嘴唇,摇头拒绝。   叶信芳也不再劝他,直接背起他,“我送你过去,反正你也没力气反抗。”   刘俊彦沉默着,许久,叶信芳只感到肩膀上传来一丝湿润之意,回头只见对方已经两眼通红。   “我不去。”干瘪的嘴唇上被咬出一抹血红,神情倔强。   “我知道你是好心。”刘俊彦声音很低,许久才继续说道:“可是我已经没有钱了。”   叶信芳心下一顿,不在意的开口道:“我知道,我借给你。”   “我甚至,都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还钱的能力。”   身后传来对方沙哑的声音和压抑的哭泣。   “没事,朋友之间,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不要分的那么清楚。”叶信芳一时想到从前那个,因为贫穷,连交朋友都不敢的自己。   “朋友?”刘俊彦疑惑。   “你喝了我的姜汤,我们就是朋友了。” 叶信芳有些无赖的说道,“别人以酒交友,我用姜汤。”   刘俊彦愣了许久,方才缓缓的将头搭在叶信芳的肩膀上,只觉得从未有过的安心与温暖,心里酸酸涩涩的,微不可闻的说了一句“谢谢”。   到了医馆之后,大夫诊断是风寒,开了一剂药。   看过病后,叶信芳又将他背回寓馆,此时大堂里没有几个人。   叶信芳帮他点了一份白粥,又跟店家借了炉子和药罐煎药。   等全部弄好之后,又跟店家买了一壶热水。   刘俊彦看见叶信芳端着一盆热水进来,神情有些怔愣,“你这是作甚?”   “节约用水,一起泡脚。”叶信芳道。   “不、不用了。” 刘俊彦拒绝。   “泡泡脚,今晚再发发汗,风寒就好了。”叶信芳继续道:“我知道你爱干净,不洗一下是不会睡觉的,你已经这样了,真的不能再用冷水了。”   叶信芳曾经碰到过一次,刘俊彦提冷水洗澡。   刘俊彦拒绝不了,试探着将脚伸进热水盆中,他只觉得脚下冒着热气的滚烫,最终都一点一滴的化为温暖。   有朋友,原来是这样的感觉吗?刘俊彦想着。   关心朋友,原来自己也会开心吗?叶信芳想着。 第27章 府试(下)   第二场考试很快就放榜了, 叶信芳这次勇夺第三, 得了榜首的照样是那个小讨厌鬼。   刘俊彦不知是不是因为身体原因,成绩不佳, 但也吊着车尾上了榜,而吴山, 却黯然离去。   原本还算热闹的寓馆, 此时也冷清了起来。   照旧是天不亮就出门, 最后一场考策论, 连考两天, 算是一场硬仗,叶信芳有些担忧刘俊彦的身体,虽然风寒痊愈了,但身体看着还是有些虚弱。   他却不愿意放弃, 若是这一场放弃了,又要从县试开始考。   而如果过了府试, 哪怕院试没有过,下一次院试开考, 可以直接去考, 不用再经过县试和府试的摧残。   叶信芳劝不住他, 只是再三叮嘱,若是觉得不舒服就提前离场。   在考场外,叶信芳还看见了宋修之,头虽然抬得高高的,但在一群成年学子中间, 还是跟个小鸡仔一般。   最后一场考策论,就是指在当前政治问题中选一个,由考生向朝廷写一篇献策的文章,有点像现代公务员考试面试出的那些题目,考生的作答必须提出解决办法,并且要言之有物,策论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更多的是在考察学子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一场,经过千军万马,三千人杀得只剩下一千百人,而最后成为童生的也就三百人。   青山县本是小县,送考的人数只有百人,大县送考五百人,中等县送考三百人,最后第二场的第一和第三都是来自青山县,让这个小地方在府城狠狠出了一回风头。   考试座位是按照上一场的成绩来的,所以这一次,叶信芳的位置十分靠前,他前面的考棚就是宋修之,他一个人单独一排,而叶信芳与另外八人一排。   叶信芳想着,这案首也不是那么好当的,要是心理素质不好的,怕是给考官吓得手都拿不住了。这熊孩子年纪轻轻,每次都是第一,显然心理素质是极好的。   真是脑残儿童神经粗。   这次考试一共有三题,一道关于教化民风,一道关于水患,一道关于皇帝去年发布的那道“惠农令”。   策论表面上是献策、阐述,但是封建科举考试,有一个绕不开的内核,就是歌功颂德。如第一题,叶信芳从历朝历代的民风政策说起,分条评判优劣,然后又将本朝的相关政策全部阐述一遍,重点是吹捧,重点中的重点是吹捧本朝皇帝的政策。向第三题的惠农令,那更是要往天上吹捧,措辞华丽,极尽夸张之能事。   叶信芳暗搓搓的想着,宋修之这个铁头娃会怎么写,是一副实话实说,还是跟他一样吹吹捧捧。   他先是列提纲,然后再慢慢的开始在草稿纸上书写,写完第二篇的时候,正好是午饭时间,照例是清水加馒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人变少了,叶信芳感觉这馒头好像大了一点。   解决完生理需求后,叶信芳小心翼翼的将笔墨纸砚收拢在一边,趴在桌子上睡了半个时辰。   待休息足够后,方才开始答第三题。   等到全部题目做完,天色已经有些发暗了。   考场内也开始发放棉被和晚饭了,晚饭是一碗清汤和一大块面饼,清汤颜色清浅,里面几乎见不到油花,据说这是一碗鸡蛋汤,叶信芳只觉得别说蛋花了,连蛋壳也没看到,喝起来还带着一股刷锅水的味道,面饼很硬,但味道尚可,叶信芳就着清汤一口一口的吞咽下去。   棉被挺脏,看着上面有不少污点,味道有些怪异。跟棉被一起发下来的,还有两根蜡烛,这两根蜡烛是定量的,一旦用完,就没有了。   叶信芳不想在夜晚继续誊抄,况且他得时间还算充足,吃过饭后,随意的考棚内走动着消食,衙役们见他没有闹出什么响动,也不理会。再次解决完生理问题,叶信芳便盖着棉被将自己卷成一个蚕蛹。   夜晚有风,透过前面敞开之处,呼呼的往里灌,叶信芳无论再冷也伸直双腿,这是他多年的习惯,腿蜷缩起来是越缩越冷,而伸直双腿才有可能慢慢变暖。   “我的卷子!”考场上忽然想起一声凄厉的惨叫声。   叶信芳吓得一个哆嗦,隐隐约约听见谁说了一句“着火了”。   接着便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甚至还听到了几声刀器摩擦的声音。   “我的卷……”像是被人捂住了嘴一般,那声音戛然而止。   叶信芳又听见似乎是拖动的声音,他不敢多想,随意一眼,看见前面宋修之的考棚,原本还透着微弱的烛火光,不过片刻,就暗了下去。   一夜无梦,晨起时,叶信芳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感觉还好,他有些担心刘俊彦,对方那种典型的书生身体,不知道能不能顶得住。   早饭还是面饼清水,叶信芳有些怀疑是昨晚上吃剩的,万幸没有变质。   他将答题仔仔细细的检查一遍,重点审查一些需要避讳的字词,修修改改,缝缝补补,上午过半的时候,才检查完毕。   确认没有任何纰漏之后,叶信芳才开始誊写。   叶信芳交卷的时候 ,考场了已经没有剩下几个人了。   出了考场时,已经将近傍晚,他一眼就看到路边等候的刘俊彦,脸色依旧苍白,但带着和煦的笑意,叶信芳见他精神头还不错,也放下心来。   “永兴巷那边有一家小馄饨,那天听郑风说过味道极好,好吃的能让人将舌头都吞下去。他吹得这么凶,不去见识一般可惜了。你觉得呢?”叶信芳询问刘俊彦的意见。   郑风也是住在寓馆的考生,叶信芳与他打过几回交道。   刘俊彦笑着点了点头,“你决定就好,我现在是债多了不愁,这场考得不错,就当是提前庆祝了。”   他其实不在意什么口腹之欲,就算是再粗粝的食物,也能吃得津津有味,看叶信芳这么开心,他不忍拒绝。   永兴巷口那家小馄饨果然生意火爆,这时天色不过将将擦黑,不过四张桌子,已经坐了一般的人。   叶信芳和刘俊彦刚挑好地方坐下,肩膀就被人拍了一下,叶信芳回头一看,想骂人。   你们在我身上装了定位器吗?又是杨平和熊孩子宋修之。   “这么巧,叶兄也在,不介意的话,拼个座吧。”开口的是笑眯眯的杨平,他身后的宋修之正紧紧的盯着正在下馄饨的老头子。   说完,就拽着宋修之坐在两人身旁。   宋修之作为一个资深洁癖,当然不可能就这样坐下,叶信芳只见他从怀中掏出一方帕子,小心翼翼的铺在板凳上。   杨平脸上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道:“那天的事,一直没找到机会跟叶兄道歉,在这里既然遇到了,就向叶兄赔个不是。”   叶信芳眉头皱了皱,什么叫“没找到机会”,他那些天一直都在家里,也没看到他上门道歉,这遇到了就道歉,没遇到是不是就当没发生?   这个人两片嘴一闭一合,差点害得被人进牢狱,不能因为没有造成伤害就当做算了。   “不会说话就别开口。”宋修之一句话,差点把杨平噎个半死。   这样一看,宋修之的无差别实话实说攻击技能,还有点用处。   “杨大公子既然没有道歉的心,就不必说这些话。”叶信芳淡淡说道。   刘俊彦闻言,也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这两个人。   杨平摸了摸脑袋,“我不太会说话,叶兄不原谅也正常,今后看我表现就是。”   叶信芳只觉得看到这个人就来气。   宋修之突然盯着叶信芳,一字一顿的开口:“叶、家、哥、哥。”   叶信芳惊的差点都从板凳上掉下去,转头看向杨平:“你表弟中邪了?”   宋修之脸颊顿时气鼓鼓的,原本就满是婴儿肥的小脸,此时更是如同一个充气的河豚一般,“我没有中邪,跟你打招呼,叶、家、哥、哥。”   说话还好,一旦到那四个字又变成了一字一顿,听着叶信芳瘆得慌,对方玉雪可爱的小脸在昏黄的灯火下,叶信芳竟然觉得有几分阴森。   “你到底怎么了?”叶信芳不耐烦的问道。   “我娘说,你娘是我的救命恩人,你就是恩人的儿子,我应该感激你,看到你要叫哥哥。”宋修之双眼认真的盯着叶信芳。   你娘是不是个幼师?还是教的特别机械的那种。   叶信芳心中五味陈杂,唯独没有感动那一味,只觉得满心的怪异,看了一眼正在下馄饨的老头,对宋修之道:“好像在下你那一碗馄饨了。”   果然对付洁癖,只能这样来。宋修之也不再死死的盯着他了,因为个子矮,还站起来认真的往老头的手上和锅里看。 第28章 馄饨   叶信芳就那么看着宋修之, 脸上的表情一会紧张, 一会放松,脸色变幻, 最后变为满意之色。   刘俊彦轻轻的拉了他的衣袖,“那不是……”   叶信芳脸上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 压低声音, “嘘, 别说出来。”   宋修之脸上带着期待, 看着煮馄饨的老爷爷, 端着两碗馄饨往他这边走。   近了,近了,拿着一双筷子两眼亮晶晶的模样,弄得叶信芳都差点不忍心了, 最后还是迅速站起身来接过,道:“谢谢您了, 老人家。”   老人家脸上露出一个慈祥的笑容,“小伙子, 多吃点。”   叶信芳美滋滋的欣赏了一波小孩表情幻灭, 笑着道:“也谢谢宋公子。”   转而看向刘俊彦, “多吃点,吃饱了不想家。”   宋修之瞪大着眼睛,坐下来气鼓鼓的看着他们。   “不好意思,之前看错了,这次好像真的是在下你的。”叶信芳没有丝毫不好意思。   宋修之到底还是不放心, 又站起来伸着头去看。   小馄饨入口鲜香爽滑,皮薄馅嫩,汤水清亮,鲜香扑鼻,滚烫的小白胖子,一口一个,叶信芳只觉得从头到脚的舒服。   杨平看着叶信芳那般享受的模样,吞了吞口水,“叶兄怎么不加醋?”   叶信芳摇了摇头,“吃的就是这个本味。”   终于等到他俩的馄饨上来了,叶信芳看宋修之张嘴咬下来半口,吃起来小心翼翼的样子,感觉有些违和,问道:“你不是不吃路边摊吗?”   宋修之嗷呜吃下一口小馄饨,待吞了下去,才答道:“这家小馄饨是老字号,代代相传,不是路边摊。”   那老爷爷听得高兴,笑着道:“这位小公子知道的真多,我这摊子还是从我曾爷爷那会传下来的,祖传的老手艺了,可不是普通的路边摊。”   “老人家您心实,手艺好。”杨平吃得满口鲜香。   老爷爷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哪是什么手艺好,主要是用料新鲜、舍得,要是以次充好,弄了一回就坏了名声,以后谁还敢来这吃。”   “老头子,来客人了,下馄饨,就听着你在那跟后生吹牛。”他身旁的老婆婆喊道。   老爷爷也不在意,笑了笑,开心的下馄饨去了。   这家馄饨是真的好吃,叶信芳一连吃了三碗,往常胃口很小的刘俊彦也吃了两碗,杨平这个大胃王更是吃了五碗。   至于宋修之,保持着两口一个的速度,细嚼慢咽,如同机器人般的进食频率,最后只吃了一碗。   “你觉得不好吃吗?”叶信芳摸着浑圆的肚子问道。   宋修之摇了摇头,“叶、家、哥、哥,很好吃,但我每餐吃多少,都是固定的。”   叶信芳只觉得耳朵生疼,摆了摆手,“别这样叫,真这么懂礼貌,喊一声叶哥就行。”   “叶、哥。”宋修之从善如流的一字一顿。   叶信芳只觉得牙疼,“不想叫就别叫。反正你娘也不在这里,小朋友,你就这么怕你娘啊?”   对于宋修之他娘,逼着他对叶信芳讲礼貌这件事,叶信芳是觉得莫名其妙的。   宋修之摇了摇头,“我答应她的事,都要做到的。”   叶信芳倒不好说什么了。   距离府试放榜还有几天,叶信芳想着能不能在府城找点事做,这与刘俊彦一拍即合。   两个书生,就算是去做苦力,人家怕也不会收,最后还是干起了老本行:抄书。   府城最大的书店是位于永临街的墨香书斋,墨香墨香,一进去叶信芳就闻到浓厚的墨香味,书斋面积挺大,里面穿梭这七八个伙计,还有不少书生在这里蹭书读,也不见店家驱赶,只伙计盯着的频率高了些。   叶信芳在里面翻了翻,书籍千奇百怪,类别极多,叶信芳甚至在里面看到一本解说女子衣饰的书籍,但最多的还是科考书籍和话本小说之流。这些科举书籍有的讲述非常全面,叶信芳都想买下来,一问价钱顿时偃旗息鼓,而有的书,只针对一个细小的知识点往死里抠字眼,这在叶信芳看来完全没必要。而那些话本小说,则多数是才子佳人之类的故事,甚至许多描写青楼名妓的话本,其中隐秘的性暗示,都能让他这个现代人看得面红耳赤。   在跟伙计说明意图之后,本以为对方会带着二人去见掌柜,没想到这小伙计直接做主拒绝了。   叶信芳看着那小伙计面带自豪,拍着胸脯道:“别的店可能需要不少人手抄书,但我们店里大多数书都用刻版印刷,也供了一些抄书人,不太需要您这样的短期抄书人,不若您去别家问一问。”   大店底气还真是足啊,叶信芳感叹,客客气气的拒绝,两人又一路问了几家,但价格都压得很低,刘俊彦比较缺钱就先接了,而叶信芳总想着多看几家。   最后看的结果,就是越看越低,甚至降到了千字五十文,青山县人少活也少,叶信芳一个人几乎吃了整个书斋的肉,而县里其他的抄书人只能跟在后面吃肉渣,提起他的时候咬牙切齿。   叶信芳那样的字在县里算是上乘,但到了府城却没那么吃香了。   在大街上没头苍蝇一般的转了转,叶信芳决定写一本话本试试水,如果不成,还是回归老本行。   一开始没有这样做,一来是因为青山县地方太小了,什么事情都瞒不住,二来是作为一个立志科考的人,不知道写这些有没有影响。   他也想清楚了,真要出了问题,捂紧小马甲,死活不承认。   说写就写,叶信芳匆匆回了寓馆就开始构思起来,现在的小说话本大多形式单一,词句优美,用语含蓄,而读者,以男性为主。而现代网文已经完美的证明了,爽就是一切,中国网文成功帮助美国毒鬼 戒毒的故事,难道还不够感人吗?而爽,说到底就是酣畅淋漓的装逼打脸那一套,真的是百吃不厌。   历史爽文可以写,但是涉及政治比较多,万一遭遇古代404就不是封书的事情,甚至有可能没命,多半这类书书店也不敢收,叶信芳首先就排除了。   那就只能玄幻仙侠灵异悬疑里面选一个了。   叶信芳用了两秒钟就决定好了,悬疑。作为一个推理探案爱好者,当然要从这个开始了。叶信芳没有多作考虑,就将男主确定为包公。   毕竟这位宋朝有名的大人,在民间享有盛名,素有“包青天”之称。   叶信芳用了一下午时间,将自己的第一本小说,列出了四个故事框架:刺史被杀案、盐商灭门惨案、军备贪污案以及大名鼎鼎的狸猫换太子。这几个故事,狸猫换太子是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军备贪污写出来也没什么,宋朝出了名的对外软弱,也不怕被说是映射当朝,而其他两个案子,盐商怎么写都没关系,而刺史则有点麻烦,这恐怕是最容易被404 的一个故事。   叶信芳为了写好这些故事,努力回忆了许多现代的悬疑剧集、小说,仔细推敲故事情节,终于将这些故事全部填充起来。   叶信芳写字速度很快,不过两天就将第一个故事写出来了,为了增加读者的代入感,他选择排在第一个的故事就是狸猫换太子。   老瓶装新酒,这种戏文里都写烂了的故事,也不用担心政治影响,叶信芳选择了重新去书写这个故事,用与以往的戏文都不一样的方式去叙述。这个故事耗费了大量的笔墨,叶信芳最终洋洋洒洒的写了上万字,差不多可以独立出书。   拿着一沓书稿就兴冲冲的跑到墨香书斋去了,这次倒是得到了书斋掌柜的亲自接待,对方神色间有些不耐,似强忍着才没有发作出来,匆匆翻了几页,就将书稿还给叶信芳。   叶信芳神情忐忑的看着他。   只见那肥头大耳的书斋掌柜笑着道:“公子的书,词句太过写实,与我们书斋不太相宜。”   叶信芳听懂了,委婉版的你是个好人。   神情有些失落的出了书斋大门,叶信芳努力给自己提气,又向第二家书斋走去。   然后,“公子的书,遣词造句能否再推敲一番。”   叶信芳觉得自己没有问题,一本悬疑小说词语要怎么华丽,自然是走写实风。   “字都不认识几个,就想写话本。”叶信芳听到背后掌柜低声与伙计如此说道。   一家、一家又一家,拒绝的话他已经听得有些麻木了,这些人看着书名开始皱眉,翻开两页就开口拒绝,叶信芳总算知道怀才不遇的苦闷了,不禁心里产生了怀疑,是不是自己写的不好,难道也要写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才有市场?   及至最后一家书斋,很小的店面,门面甚至有些破败,那书斋里只有老板一个人,对方翻了几页,神情渐渐认真起来,偶尔还露出抓耳挠腮的样子,叶信芳只觉得一天的时间都浪费掉了,神情恹恹的坐着,也不催促对方,想着一会还是找份抄书的活计算了。   “好!好看!”那留着两撇小胡子的老板神情激动,拍案而起,胡子都跟着抖动起来。 第29章 放榜   一声喝彩, 吓得叶信芳差点坐到地上。   书斋老板跑过来拉住叶信芳的手, “公子,我老胡没服过谁, 您这故事实在是太精彩了,看得人抓心挠肺的, 看了还想再看!”   终于遇到一个能欣赏的人了, 叶信芳只觉得跟见到了亲人一般。   “只是, ”胡老板顿了顿, 继续道:“我店里这情况您也看到了, 连个掌柜都请不起,这……”   看来这亲人也不是亲生的,叶信芳挑了挑眉,“直说就是。”   胡老板搓了搓手, 讪讪的道:“公子的书是好书,只是我这庙小, 囊中羞涩。”   “胡老板能出多少?”叶信芳心里有不祥的预感。   胡老板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的伸出五个手指。   “五十两?”叶信芳问道。   胡老板摇了摇头, 手掌做了一个向下的动作。   叶信芳拿起稿子转身就走。   “唉唉唉, 公子别走啊, 不满意咱们坐下来慢慢谈。”胡老板死死的拉住叶信芳的衣袖。   “这样谈可就没意思了。”叶信芳面露不快。   胡老板脸上有些尴尬,道:“小家小业的,难免抠抠搜搜的,让您见笑了。”   叶信芳现在掌握着主动权,这才有时间仔细的打量起这间书斋, 位置挺偏,门面很窄,书架上只摆了一半的书,大多还看起来很破旧,叶信芳待了这么久,也没见几个客人上门。   “恕我直言,你这店,有生意吗?”叶信芳很是怀疑。   胡老板神秘一笑,“我自然是有客人的,别看我这店小,但大有乾坤呢。”   叶信芳皱了皱眉,张嘴做出一个“禁”的嘴型。   胡老板赶忙摇头,“瞧您说的,这哪敢啊,我不过是卖些比较好看的画册、过于坦白的话本而已。”   遮遮掩掩的,原来是小黄书啊,叶信芳秒懂。   说话间,就见一个头戴黑色小帽的青衣小子步履急促的走了进来,张口就问道:“胡老板,我家少爷差我来问,可有新书?”   “有的,有的。”胡老板看向叶信芳,“公子稍坐片刻,我马上就来,再行详谈。”   胡老板转身进了后院,留下叶信芳和那小厮面面相觑。   叶信芳打量着那个小厮,那小厮也打量着叶信芳,猥琐的笑了笑,“公子也是来买话本的吗?这胡老板别的不说,货源还是很充足的。”   叶信芳刚想摇头,想到保密又点了点头,“就是听人说他门路广,这才慕名而来的。”   小厮嘿嘿一笑,“到这里来,就对了,全西宁府也就胡老板私货最多。”   片刻后,胡老板端着一个长方形的小木匣走了过来,满面笑容的看着那小厮,“这都是新到的,上次张公子跟我要,我都没给他,专程等着你们公子呢。”   小厮打开看了两眼,满意的点点头,“胡老板放心,我们少爷记着你的好。”   钱货两讫,那小厮就抱着小木匣匆匆离去。   “看到没有,府城大户人家的少爷,都跟我这里拿货呢。”胡老板得意说道。   “您既然生意做得这么广,怎么压价就这么狠?”   胡老板笑了笑,“您这书,我觉得好看,可别人不一定买账啊,您既然能找到我这里来,想必是府城其他书店都跑过了,除了我,他们都不收,您觉得老胡说的可对?”   叶信芳失笑,称赞道:“有几分门道,聪明人。”   “可既然是聪明人,就知道您觉得好看的,肯定也还有人买账,你摸这良心说,这书不好卖吗?”   胡老板呵呵一笑,露出一个憨厚的表情,“公子这么自信是好事。明人不说暗话,您直接说个数,我们再谈。”   “五十两,一口价。”叶信芳连个磕绊都不打,就说出了心理价位。   “公子,过分了,您也看到了,我这小本经营的,这书要是不好卖,钱不是打水漂了吗?十两,老胡出一回血,您看怎么样?”胡老板不愿意。   “这书只要开卖,在府城卖个五百册,我觉得没问题。”这种小说形式很少,而新东西,也许会血本无归,但也可能会大赚,叶信芳不信自己是前者。   “这话本再好,它也卖不了多贵,顶多卖一两银子,我还要算成本的。”胡老板做出一副委屈的样子。   看着一个大男人卖萌装可怜,叶信芳险些将隔夜饭都吐出来。   “不走质而走量,话本又不是经义,哪家店里没有几套活字板,又不需要人工抄写,成本哪有那么高?”叶信芳今天也不是白跑的,活字印刷术在宋朝就被发明出来了,如今几百年过去了,早就推广开来,印刷成本大大降低。   活字印刷因为容易损坏的缺点,导致印刷中偶尔会出现不清晰的现象,所以经义书籍人们更偏向于购买手抄本,话本跟经义类书籍不同,但求能认个全即可,没有太高的要求。   “公子懂得挺多。”胡老板尴尬一笑,“但小店里祖传下来的活字版,损坏了不少,许多都不能用了。”   叶信芳也不知他说的是真是假,但看天色不早了,也不愿意再跟他耗下去,挑了跳眉,道:“这样吧,先期付十两银子,若话本卖出去五百册,再将剩下的四十两补给我,你看怎么样?”   胡老板眼睛滴溜溜的转,心里在啪啪啪的打着小算盘,“这五百册太少了,还是赚不了……”   叶信芳直截了当,“你要是还觉得不成,我就攒在手里,府城没有人欣赏,我就不信省城也没有。”   胡老板怕他真的拿着书走人,赶忙道:“五百册有的赚的,有的赚。”   “你也别想着糊弄我,我后头还有好几册,这不是一本书,而是成套的。”叶信芳怕这奸商玩花样,直接说透了。   胡老板拍着胸脯保证,“公子把我老胡当成什么人了,生意人最是重信誉的,只是这三天卖五百册,和三年卖五百册,都是五百册,您看这时间?”   “一个月。”叶信芳想着若是府试过了,院试今年在七月份举行,一个月后正好从西宁府经过。   “爽快!”胡老板夸赞,“就这么说定了!”   自然不是就这么简单定下来的,叶信芳与胡老板签订了两个协议,一个是尾款协议,另外一个是类似于保密协议的承诺书。   胡老板的名字居然叫胡发财,倒是直白得可爱,而胡发财签承诺书的时候,也猜测叶信芳许是一名学子。   叶信芳揣着十两银子回了寓馆,路过夜市的时候,还买了一些吃食带回去。   寓馆里,刘俊彦还在点着蜡烛抄书,接的是千字一百文,叶信芳也不忍心打扰他,将吃食放下,就回了房间。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叶信芳那般,写字又快又好,刘俊彦怕损坏纸张,每一个字都写得极为认真,这样速度就慢下来了。   第二天便是放榜日,这次考试阅卷用的时间最长,府试是没有衙差报喜的,都是学子自己去榜单那里看。   叶信芳也不再关门写小说,刘俊彦也放下了没抄完的书,一大早,两人就和寓馆里的考生们一起去了府衙门口等候,府试放榜时揭晓结果,被称作“发案”,每次发案,还要鸣炮庆祝。   发案用的是一张很大的圆纸,又被称作日圈。正中间是一个红色的“中”字,紧紧围着“中”字的有三圈,第一圈是有十个名字,是前十名,顺序是顺时针排名,中层九十名,最外层二百名,这三百个人,就是此次府试考中的童生了。   虽然一次一次的考试淘汰掉了很多人,但是府衙门口依旧围绕得人山人海,这些人中不止有考试的学子,还有许多是家眷下人之流,叶信芳和刘俊彦在人潮后面被推来推去,努力向里面挤了半天,最后反而离那榜单越来远远了。   两人对视一眼,决定等人少了再看。   忽见人群中挤出一个人,四十多岁的模样,一身朴素的洗的发白的长衫,身形狼狈,头发披散,两行眼泪顺着落下,伏地大哭不止:“为何中的人不是我,为何不是我!”   叶信芳与刘俊彦两人顿时产生一种兔死狐悲之感,只暗暗乞求这次考试能中。   又见人群中再次挤出一个人,衣衫凌乱,神情激动,脸上带着得意洋洋的笑容,“我中了!我中了!终于可以回家交差了!”   此人竟然是杨平,他看到叶信芳二人,高喊道:“叶兄,刘兄,你们也中了,第二和第三,我家修之照样还是第一!我虽然是个孙山,但也中了!”   旁边那个大哭的中年男子,抬起头来,满是嫉妒的看了杨平一眼,又趴在地上继续哭了起来。   宋修之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别高兴了,你快来扶一下我!”   叶信芳回头一看,顿时笑得不行,宋修之此时皱着眉头坐在地上,双手抓着右脚脚踝,要哭不哭的样子,瞥了嘴说道:“我被他们推了一下,好像崴到脚了,地上脏死了,快扶我起来。” 第30章 回家   杨平伸手想要拉他, 还没有凑近, 就听见宋修之不高兴的道:“你别碰我。”   叶信芳刚想说你不让人碰你就坐着吧,就见杨平面色不改, 但手硬生生的在半空中换了一个方向,抓着宋修之的衣袖将他提了起来。   既是看到了就不能不管, 叶信芳和刘俊彦就跟着一起将他送到了医馆, 小孩始终一副要哭不哭的模样, 皱着眉头还非要大夫隔着帕子, 才给摸他脚踝。   老大夫脾气是真的好, 行医多年,什么样的人都见过,眉头都不皱一下就照做了,然后搁着一层帕子, 照样捏着小屁孩的脚踝揉得他哭爹喊娘。   叶信芳总觉得老大夫放下脚的时候好像笑了一下。   第二日一早,叶信芳便启程回家, 刘俊彦家在柳门县,那是距离府城最远的一个县, 而他家又住在柳门县最偏僻的一个乡镇, 返程路远, 故而不打算回去了,决定在府城一直住靠抄书维持生活,俭省一些还能攒些许银钱,两人便约定好五月底在府城碰头,再一起出发去省城参加院试。   叶信芳回到家时, 已经将近正午,透过虚掩的院子门,看见杨慧正坐在天井下,手掌抚在肚子上,旁边的小板凳上放着一把青菜,也不知道杨慧在想些什么,神情竟然是出乎意料的温柔,如同一只最凶猛的兽,收起自己所有的锋利。   而她身边的叶善安,脸上看着也有些肉了,此时正神情严肃的盯着自己面前的绣棚,像是在攻克什么难题一般。   杨慧听见门口的响动,抬眼望去,整个人都愣住了。   “你在院子里做什么,娘和小妹在哪?妞妞呢?”叶信芳问道。   叶善安很机灵的上前接过行李,送进他的卧房里,将空间留给夫妻俩。   “你们这些天,过得可好?”叶信芳笑着问道。   杨慧仰头看着他,眼睛里像是盛满细碎的星光,柔声问道:“我们都好,相公在府城可好?”   “幸不辱命,府试得了第二。”考出了成绩,自然是想要跟家里人分享一番。   “恭喜相公成为童生,那你这次可要去参加院试?”杨慧脸上笑意盈盈。   叶信芳点了点头,“五月底就要启程去省城。”   “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杨慧还未说完,身后传来响动,张氏的大嗓门就响了起来。   “芳儿回来了!让娘看看,哎哟,怎么瘦了这么多?肯定是在外面没有吃好!”   叶信芳就看他娘满脸关切,摸着他的脸全是心疼,叶珑跟在她身后,脸上也写满了高兴,“哥哥,你在府城过得好不好,你终于回来了,娘天天都到巷子口去看,你不在她吃饭都不香了。”   没有问他考得如何,只关心他好不好。   妞妞跟个小炮仗一样,从院子外冲了进来,直接抱着她爹的大腿往上爬。   叶信芳赶忙将她抱了起来,在怀里颠了颠,笑着道:“重了。”   妞妞咯咯的笑着,睁着大眼睛,鼓着小肥脸,奶声奶气的说道:“爹爹去了这么久,妞妞想死你了。”   说完,就凑到叶信芳的脸上,重重的亲了一口。   “爹爹也想妞妞。”叶信芳笑着将脸贴在她的小嫩脸蛋上。   “爹爹,我这么想你,你有没有给我带好吃的啊?”妞妞眼巴巴的瞧着叶信芳。   叶信芳顿时哑然失笑,他还真没有给她带吃的,只带了一些小玩具。   小姑娘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着,一本正经的道:“你要是没有带,我也不会怪你的,谁让你是我的好爹爹呢。我跟你讲哦,毛毛说,东街那家炸丸子,可好吃了,闻着特别香。”   说完,小姑娘还吞了吞口水,眼神疯狂向叶信芳暗示。   毛毛是这条巷子里一个老街坊家的小儿子,跟妞妞差不多大。   “过两天爹爹就带妞妞去吃。”叶信芳保证道。   妞妞吧唧一下又亲在他脸上,笑嘻嘻的道:“爹爹最好了。”   “一回来就抱着她,你先进屋歇歇,洗把脸。”杨慧温柔的说道。   杨慧没有动,叶珑伸手接过妞妞,“跟姑姑去厨房。”   小姑娘也不知道吃什么的,越来越沉了,叶信芳抱了一会觉得胳膊有些酸。   “大姐前些日子让人传信,说你没在她家住,你在府城住哪的,那里怎么样?”杨慧帮他打了水,拧干帕子递给叶信芳。   “她家里人多口杂,住久了下人难免传闲话,读书也静不下心来。后来住在寓馆,还认识了一个好朋友。”叶信芳擦干净脸,想了想问道:“妞妞怎么从哪回来?”   杨慧脸上带着笑,道:“娘天天带着小妹和小安做绣活,不得空,我这两天身上不舒服,就管不住她了,她又不是个能坐下来的,见天的跟毛毛一起疯玩。”   叶信芳顿时有些担心,“你身子怎么了?我们一起去大夫那里看一看!”   杨慧看他如此模样,心里更是如同撒了蜜糖一般,“没什么大事,不用去医馆。”   叶信芳不解,“既然不舒服,怎么会是好事?你不要想着省钱,家里还有钱的,大不了我不读书了,总能治好你的。”   逆光中,男人的脸庞上透着满满的关切,眼神中全是紧张与不安,杨慧脸上笑容更盛,轻声道:“我有喜了。”   叶信芳只觉得脑海中一道惊雷,炸的他整个人晕晕乎乎,两眼迷茫的看着杨慧,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一种不明所以的心悸,就像是看到了春天里的第一朵花的盛开,冬日里恰巧遇到第一粒雪花飘落在脸庞,一切带着一种让人觉得不太真实的美好。   杨慧看着他那样子,心里也有点犯嘀咕了,暗想,莫不这真是个黄大仙?人妖不能相恋?会遭天遭雷劈?杨慧想起民间故事中的那些妖精鬼怪,摸着自己的肚子,也觉得有些忐忑了。   杨慧的认知里,叶信芳虽然不知道是变的,但是个很好的妖精或鬼怪,知道读书上进的那种,得了肉身想要好好做人。   叶信芳自是不知道自家媳妇的那些奇奇怪怪的脑洞,要是真知道,是不是应该夸杨慧一句傻大胆不怕死,妖精鬼怪也敢招惹。   他看看杨慧暂时还是平平的肚子,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脑海里飘过雪花一般的刷屏弹幕:我要做爸爸了,我要做爸爸了……   “你站着干嘛,赶紧坐着歇歇。”叶信芳赶忙将杨慧扶着坐下,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想要摸一摸,却又止住了。   杨慧拉着他坐在身边,她脸上神色变幻不定,许久方下定决心,扯过叶信芳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这里面是你的孩子,前几天一直有些难受,今天就去瞧了瞧,大夫说,两个月大了。”   “大夫说你有没有问题,怎么会不舒服呢?”叶信芳还是很担心。   “这是正常的妊娠反应,大夫说孩子好着呢。”   叶信芳看着她的肚子,抚摸的举动甚至不敢重一点,只感叹生命的神奇,从前预想过很多次的,终于成真,虽然是以另外一种方式,但却可以全程参与自己孩子的出生、成长。   他第一次见到妞妞时,对方已经快要三岁了,总感觉错过了很多。   叶信芳与这副身体早已契合,此时生活的美好,竟让他觉得也许自己本就该是叶信芳,而从前作为叶云的种种,不过是上天打了个盹,让他投错了胎。   都已经穿越了,他再也不是什么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冥冥之中觉得这一切就像是一种补偿,多年的苦楚心酸,在这一刻觉得全都平复了。   我穿越了,我有母亲,我有妹妹,我有妻子,我有女儿,现在即将迎来第二个孩子。   我要成为更好的自己,我要让她们全部过上好日子。叶信芳心中如同滚屏一般播报自己的决心。   杨慧一直仔细的打量着他的神情,那种发自内心的愉悦并非作假,她心里的大石落下一半,继而深吸一口气,压低声音问道:“告诉我,你到底是人、妖,还是鬼怪?”   晴天霹雳!   叶信芳只觉得自己辛辛苦苦捂的小马甲,就这么猝不及防的被撕开了,顿时吓得脸色惨白,抬头不敢置信的看着杨慧。   “你……”叶信芳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说,是继续骗下去还是彻底的坦白,脑海中又不想骗杨慧又怕杨慧恐惧他甚至厌恶他。好不容易得到的一起,他不想就这么失去。   她附身,缓缓接近叶信芳的脸庞,近的只剩下不到一个指甲盖的距离,微微侧过身子,嘴唇近的差点贴到他的耳朵上,“好好说实话,你瞒不过我的。”   那声音低沉如同气音,叶信芳只觉得一阵心悸,心脏似有电流窜过。   “我……”他刚要开口。   “嘘。”温热的呼吸拍打在叶信芳的耳边,痒痒的,像是有小虫子往心脏里面钻,“要是被她们听见,就不太好了。”   “我……是人。”叶信芳决定实话实说,学着杨慧的样子,凑到她的耳边低声说道。   “你是什么人?”杨慧歪头,仔仔细细的打量着他的眉眼,手指覆上去,轻轻的描画着轮廓,“我至少可以确定,你不是叶信芳。” 第31章 斗嘴   “我曾经是个人。”叶信芳也害怕被其他人听见, 贴着杨慧的耳朵, “后来我出了意外,死后, 眼睛一睁一闭,就到了这里。”   积压在心底许久的秘密, 终于说了出来, 他满脸都是忐忑, 仔细的盯着杨慧, 如同等待审判一般。   “什么意外?”杨慧皱着眉头, 似乎有些生气,叶信芳觉得奇怪她为什么会纠结这个问题。   “车祸,司机应该是喝多了酒,在马路上乱开, 我就被撞死了。”叶信芳轻描淡写的好像不是在说自己的事情一般。   “司机?故意撞的你吗?”   “就是车夫。”叶信芳解释道,怕她有疑惑, 继续说:“他倒不是故意的,喝多了酒, 脑子不清醒, 我们那里的车跟这里的马车不一样, 要是控制不好,很容易撞死人,我就是这样的倒霉蛋。”   “你不是昭朝人?”杨慧从他的描述中,推出这个结论。   “我的家乡,在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 我这辈子,估计都回不去了。”   杨慧看他有些怅惘的神情,有些慌乱,拽着他的手,“你还想回去不成,我有了你的孩子,你要对我负责!”   “我没有,我没有。”叶信芳连连保证。   “那你在家乡,是做什么的?”杨慧有些好奇他过去的生活,大抵是爱一个人都是如此,想要了解对方的全部。   “我是个老师,还做到了教授呢。”这大概是他前半生最能拿得出手的炫耀之事,叶信芳挺直了身子,有些得意的解释道:“教授就是老师中最厉害的那种。”   “难怪你学问这么好,府试能考第二。”杨慧眼睛里带着崇拜。   “还是比不过宋家那个熊孩子,让他得了第一,这种人,也许就是天生的神童。”叶信芳有些惋惜。   “府试输给了他,院试赢回来就是。”杨慧安慰道,虽然很害怕得到的答案让自己失落,还是压抑着担忧问道:“你在家乡,有没有妻子,或者是爱慕的姑娘?”   “没有,我孤家寡人一个,没有人喜欢我。”   女孩子没有,男孩子更没有,媳妇儿你就放心吧。   至于我其实是个女孩子这种话,才不告诉你呢,叶信芳如此想着。   “你这么好,怎么会没有人喜欢你!真是没眼光。”杨慧有些不服气,但到底是松了一口气,心里有些窃喜,转而又抓住了重点,“孤家寡人?你的家人呢?”   “我是个孤儿,从小就没有家人,也没有朋友,独自一个人,根本就没有家。”卖惨是这样卖的对吧?叶信芳暗搓搓的想着,脸上露出一副弱小可怜又无助的表情,生怕杨慧心血来潮问一句你以前是男是女这类的话。   杨慧轻轻的依偎进他的怀中,满脸都是心疼,伸手环抱着他,“我们就是你的家人,以后要一直在一起,那些难过的事情就不要再想了。”   “都听你的。”叶信芳回抱住杨慧。   叶珑进屋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副场景,赶忙捂住眼睛咳了两声,红着脸道:“娘让我喊你们吃饭。”   “慧娘多吃点,现在可不是一个人,还有我的乖孙在里面。”张氏满脸都是笑容。   刚知道叶信芳府试考了第二名,转而又被告知儿媳妇有喜了,她只觉得一直有喜鹊在她耳边叫,恨不得立马让叶信芳冲到祖坟那去拜一拜,感谢祖宗保佑。   “娘,这还没生出来,怎么知道是男是女,别瞎说。”叶信芳知道张氏一心盼着孙子,但怕杨慧压力太大,怀着孩子心里都不舒服。   “多念念,孙子不就来了。”张氏也怕杨慧不开心,补充道:“就是孙女我也开心,先开花后结果,芳儿是单传,要是没有个孙子会被兄弟笑话的。”   “我无所谓,闺女儿子都一样。”说完叶信芳夹了一块肉给妞妞,看着叶善安眼巴巴的样子,也给他夹了一块,换来小男孩一句谢谢。   张氏瞪了他一眼,“没个儿子,以后家业传给谁?”   “让闺女当嫁妆带过去呗。”叶信芳笑着看向妞妞,妞妞回了他一个甜甜的笑容。   “呸呸呸!”张氏满脸都是不高兴,“说什么胡话,女儿再好也是外姓人,没个儿子,这老宅以后就要给侄子,你真陪嫁了,族里能看得下去?祖祖辈辈辛辛苦苦攒下的家业,就这么送给别人了,怎么甘心?”   叶信芳张口就是,“咱家又不是有个皇……”   还没说完就捂住了嘴,想起这是什么地方,硬生生的改口:“有个黄金宝库来继承。”   “那要真有个黄金宝库,这老宅子我做主,给妞妞当陪嫁。”张氏美滋滋的说道。   杨慧觉得这母子两的争论完全没有必要,笑了笑,“娘就放心好了,一胎不成还有二胎三胎,总能生出来的。”   叶信芳还想说什么,却只见杨慧认真的看着他,“妞妞要是没有个娘家兄弟,以后我们都老了,她被人欺负了怎么办?总是要有人给她撑腰。”   杨慧就像一个医术精湛的大夫,精准的把在叶信芳的脉上,他想起来红楼中的林黛玉,不就是因为没有兄弟依靠,百万家财送出去连命都保不住吗?   “哟,跟老娘顶得一头劲,媳妇一说就哑了。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张氏斜斜的看了两人一眼,撇了撇嘴。   “娘说得也对,是我脑子转不弯来。”这婆媳自古就是老大难,叶信芳决定认个怂,她们都没有错,错的是自己。   “哼。”张氏狠狠的吃了一口饭,咽下去后看着低头扒饭的叶善安,“小崽子,吃啥啥不够,干啥啥不会,上午教你的都学会了吗?”   “学、学会了……”叶善安怯怯的答道。   “娘你这么凶做什么?”饭桌上也就叶信芳一个人不怕张氏。   “吃你的饭。我教学徒你也要管?”张氏虽然跟儿子斗着嘴,心里却很开心,以往叶信芳除了伸手跟他要钱,其他时候根本不愿意跟她说话,这大半年是真的变好了。   “娘是刀子嘴豆腐心,对善安疼着呢。”杨慧笑着说道。   叶善安也跟着使劲点头,张氏的嘴角微不可闻的翘了起来。   “问题是她这嘴也太刀子了。”叶信芳是觉得,他娘动不动就是小崽子还嫌人家吃得多,善安好歹也干了那么多活,这种话说得多了,万一以后人家小孩子心理阴暗了怎么办。   “噗。”叶珑笑了笑,“哥哥形容得真像。”   张氏瞪了叶珑一眼,叶珑缩了缩脖子,低头吃饭。   吃完饭,叶信芳也没有午睡,现在时间宝贵,院试迫在眉睫,抓紧每一秒钟用来读书,幸好叶父曾经是个秀才,留下来的藏书够多够丰富。   在等待院试的日子里,看书为主,时不时的摸摸老婆大人的肚子,逗逗小闺女,最后在某一天,一个意想不到的客人突然上门。   “叶公子。”   眼前的小子,身着青衣,头戴小帽,面上满是恭敬,眼神里却带着打量与不解。   “有事?”叶信芳有些疑惑,同样打量着这个陌生人。   “奉家主人之命,将此物赠给公子。”那小子将一个雕花的木匣双手呈上。   原来是个仆从,叶信芳心中想。   “你家主人是?”叶信芳并未接过匣子,只觉得莫名其妙。   “叶公子打开匣子便知。”那小仆矜持的说道。   叶信芳只见那匣子打开后,摆在最上面的是一封没有封口的信件,封面只有五个字:叶信芳亲启。   信的下面,有几本书。   他先是打开那封信,落款是“湖边老叟”。   叶信芳猜到了写信人是谁,   而信的内容,就让人有些遗憾了,大意是老爷子说他秘密返乡,遇到叶信芳觉得很合眼缘,本想待他中秀才后收为弟子,奈何京中有变,一去不知多久才能返回,为了不耽误叶信芳的学业,拜师之事就此作罢,这些书送给叶信芳,希望他今后能够一路往上考。   最后说,虽然没能有师徒之缘,但想要为叶信芳取字“余情”,希望叶信芳能够接受,盼望他能“余情信芳。”   余情……这个名字,叶信芳好想拒绝,听着跟余情未了似得。   叶信芳的名字信芳,是取自屈原的离骚,原句是:苟余情其信芳。意思是君子内心芳洁纯真,这个名字寄托着叶父对儿子的期望。   这个字取得其实没毛病,但叶信芳还是很别扭。   到底老人家一片热忱之心,叶信芳,不,新鲜出炉的叶余情也只能接受了。   信的下面有五本书,全部都是有关科考文章的资料书,都是老爷子自己总结的,虽然此时还没有提出“八股”这个概念,但是老爷子的书中已经归纳出了一套答题方法,初步的摸到了八股的脉络。   这套资料,可以说是价值连城。   叶信芳拜个大佬老师的美梦彻底破碎,这位神秘的前任刑部尚书,返乡时很隐秘,离开的时候,也是一样的水波不兴,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青山县的这位大人物曾经回来过,唯独留下王老大夫有些惋惜没人陪他下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杨慧本身就是一个心理强大的人,她不是一直怂,而是一直反抗,然后一直被打,最后连死都不怕,打算跟原主同归于尽。   本来就没打算给男主开太大的金手指,老爷子这个角色我觉得不突兀,他本来就是秘密回乡的,知道的人很少,而且跟个搞事boy一样,不会让人联想到这个戏精曾经是个大人物。而他的离开,也不是单纯的离开。我,短小、阳痿且肾虚的我,在下一盘很大的棋(得意脸)。 第32章 浪潮   西宁府, 一座六进的大宅院。   一个身着蓝衣头戴青色小帽的小厮, 一路穿花拂柳,走进一间装饰华丽的房间, 只见那屋内榻上,躺着一个俊秀的少年郎, 那人一身布料极好的衣服松松垮垮的系着, 神情萎靡, 脸上两个硕大的黑眼圈, 一副纵欲过度的模样, 看见小厮进屋,精神一振,问道:“老胡那又进了什么新货?”   小厮从怀中掏出一本蓝色封底的书,嘿嘿笑道:“胡老板说了, 这本书,就是他看了也停不下来!”   姜云明顿时坐直了身子, 接过那本书,不厚, 挑了挑眉, 读出书名:“黑炭解密之狸猫记”。   “八斤, 这什么玩意?”姜云明皱了皱眉,看向小厮,“你确定没拿错?这怎么看也不像是……”   “胡老板说,这本书绝对精彩,说少爷您只要看了就知道, 八斤我不识字,您是知道的,他还说了,要是少爷觉得不好看,立马退钱,并且有以后有什么新货第一时间送到府上来。”   八斤陪着笑,又补充道:“少爷,我出去帮您看门,老爷来了我就学猫叫。”   姜云明随意的点点头,又躺下下去,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看了起来。   一页又一页,怀着期待某种精彩描写的心情,慢慢的翻下去,神情却越来越认真,渐渐的,明明密闭的房间里,偏偏感觉好似有阴风吹过,浑身有些发凉,不由自主的将衣服穿好,当读到“只见一物,鲜血淋漓,业已剥皮抽筋,忽地抖动数下,眼睛睁开……”   姜云明浑身一抖,只觉得周围像是有一双幽深的眼睛在盯着他,忽地听到门外传来一声猫叫,整个人一阵心悸,然后,尿了……   房门忽然被推开,逆着光,只看到一个高大的熟悉身影,吓得那姜云明赶忙将书藏在身后。   那小厮八斤,站在中年男子后面,朝着姜云明直比划。   中年男人鼻子动了动,脸色更是难看,“多大年纪了,还尿床!”   空气中确实弥漫出一股子尿骚味。   “我……我做噩梦了……”那姜云明支支吾吾的解释道。   “一天到晚闷在房间里,也不看书,就知道睡大觉,你照照镜子看看,脸色白的跟鬼一样!”中年男子呵斥几句,看他那满是惊恐的样子,心里到底是不忍,却放不下身段,语气生硬的问道:“你做什么噩梦了?”   “我、我梦见一只狸猫……”   “狸猫有什么可怕的,瞧你那点出息。”中年男子嗤笑。   “被人剥皮的狸猫,都以为它死了,忽然睁开了眼睛……”姜云明只觉得那书中描写的场景缓缓的浮现在他眼前,这样想着,更害怕了。   他爹想着,到底就这么一个儿子,有些心疼,走过来,摸了摸他的小脑袋,“不怕了,你这里味大,去洗澡换身衣服,然后将这软垫换了。”   姜云明不肯,却被他爹强制着拽起来,不过一起身,就暴露了身后的书。   “这是什么书?”他爹拿起那本书,随便翻了翻,看文句通俗,便知是小说话本之流,脸色顿时沉了下去,“还以为你只是睡大觉,原来是在看这些话本,难怪你先生又说学业退步!”   姜云明刚想解释,只听他爹道:“这些日子,你就在自己院子里待着,哪也不准去,不把《孝经》背完,不准你出门!”   他儿子直接开口反呛,“我去告诉你媳妇,还有你娘!”   姜老爷闻言更是愤怒,“怎么说话的!那是你娘你奶奶!我告诉你,跟谁说都没用,十六岁了,马上就要娶媳妇,还天天这么不着调,我不好好治治你,我就不姓姜!”   说完,拿着那本书,拂袖而去。   不一会,小厮八斤就低着身子溜了进来。   姜云明气得将枕头狠狠的往他身上砸,骂道:“废物,我爹来了,怎么不见你提醒我!”   八斤脸带委屈,“少爷,我学了猫叫啊……”   “你那是猫叫?简直是在吓人!”越想越气,“快扶着我换衣服,给我换个垫子,垫子给我烧了,还有,衣服也要烧了!”   八斤闻着味道就懂了,“小的明白,一定避着人!”   姜云明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这还用说?要是走漏半点风声,立马将你卖去挖矿!”   八斤连连点头,扶着姜云明沐浴更衣,又将榻子上的软垫全部换了,想了想又问道:“少爷,还有什么吩咐?”   那姜云明想了想那本被没收的书,只觉得有些心痒痒,勾了勾手指头,轻声对近前来的八斤道:“你去老胡那,再拿一本来,要一样的,记住了吗?”   八斤点了点头。   姜云明看着这屋子,还是觉得阴嗖嗖的,有些害怕,补充道,“你出去之后,立马让五两进来伺候。”   五两是姜云明的另外一个小厮,一直都是八斤贴身伺候,而五两只是做些粗使的活计,八斤心中咯噔一下,暗想不知道五两是不是背着他,什么时候得了姜云明的青眼。   这样想着,八斤去取书的时候,跑得更快了,生怕晚了姜云明以后就只认五两那个小妖精了。   待真取了书来,姜云明躺在干净的软榻上,满脸严肃的看了起来。   八斤想刚逼五两出去守门,就听见姜云明道:“你俩谁都别走,留下来。”   八斤狠狠的瞪了五两一眼,只觉得自己第一心腹小厮的地位要不保了。   第二日一大早,姜云明顶着两个熊猫眼,一晚上都没有睡好,在床上辗转反侧,抓耳挠腮,满心好奇,像是有无数只小虫子在啃噬他的心脏一般。   昨晚看完那书已经是晚上了,府里已经落锁,出不得门,又是害怕又是好奇,想知道一切究竟是谁在背后捣鬼。   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吩咐八斤去买后续,胡发财这个奸商,一个故事分成两本书,真的是想钱想疯了。   八斤却面露难色,低声道:“少爷,您没钱了……”   姜云明不信,质问道:“怎么会,我年年不是那么多岁封吗?还有我的月例呢?”   “您月月都要买书,如今已经花光了,这本书胡老板说要二两银子一本,您一连买了两本,他说要是不好看就退书还钱……”八斤解释道。   “这个奸商!”姜云明倒吸一口凉气,这样的一本,一般书店这么厚顶多卖一两银子,胡发财敢要价,开口就是翻倍。并且这上册,正好卡在揭开谜底的时候,看着最后那句“真凶便是此人”,姜云明只觉得浑身难受。   鬼扯的不好看,简直是好看死了。   姜云明想了想,打量起自己这间屋子,看看有什么能拿去当了的,他心底还在盘算的时候,他爹又来了,刚想将书往身后藏。   只见他爹咳了两声,“别藏了,拿出来吧。”   姜云明不情不愿的将书拿出来,姜老爷脸色有些别扭,许久才开口问道:“昨天那书哪里买的?”   “你问这个干什么?”姜云明面带戒备。   姜老爷正色道:“故事还算新颖,勉强可以读一读。”   姜云明这才懂了,扬了扬下巴,理直气壮的道:“想知道在哪买,先给我一百两银子。”   “你个小兔崽子,嫌禁足惩罚太轻了是吧?一本《孝经》不够你背的?再多抄十遍《中庸》!”   姜云明秒怂,换了个条件,“解禁足,不背《孝经》,不然没得谈。”   他想着一旦能出院子,去跟母亲和奶奶撒撒娇,还愁要不来钱?   “不行!”姜老爷断然拒绝,“《孝经》必须背出来,多大年纪了,别说童生了,县试一次都没过,我的老脸都让你丢尽了。”   姜云明反呛了一句,“我像我爹爹,不像你爹爹!”   “没大没小!又开始编排长辈!”姜老爷简直恼羞成怒,他自己考了半辈子,一直是个童生,科举之路无望,后来就靠着当官的亲爹,买卖做得风生水起,本来他生意做得这么大,很容易被打入商籍,但谁叫他是官二代。   “你开始要银子了?是不是没钱花了?” 姜老爷一下子就摸住了自家儿子的脉,他可以直接拷问儿子身边的小厮,但那样是在太伤儿子的脸面。   姜云明别过脸,不理他。   “你说你,读书不成,还大手大脚的,以后怎么守得住家业……”姜老爷开始碎碎念。   姜云明捂住耳朵,只觉得魔音灌耳,十分烦躁,“低于一百两,不要想从我这得到消息。”   “这样,等你把《孝经》背出来我给你一百两银子,然后你先告诉我,后续在哪买?”姜老爷又想知道狸猫记的真凶,又想自己的儿子读书上进,真是煞费苦心。   姜云明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你可不许骗我,还有,书也要给我买一本!”   “都依你,小兔崽子,你老子什么时候骗过你!”姜老爷狠狠的敲了下儿子的脑门,想着这书虽然有些恐怖离奇,到底不是那种劝人入歧途的书,便应允了。   而此时,依旧还在家中的叶信芳,根本就不知道西宁府中,因为他的小说掀起的浪潮,更不知道他因此而收获的铁杆迷弟。   “叶兄弟,你托我打听的事情,兄弟们只打探到这么多,对不住了。”胡威武有些歉疚的看着叶信芳。   叶信芳谢了又谢,本就是托人办事,只不知回去后如何与杨慧交代,她如今怀着孩子,本就吃不好睡不好的,若是得到这个消息只怕更是寝食难安。 第33章 赶考   叶信芳最后还是实话实说了。   杨慧得知柳亦然跟一个神秘人一同不知所踪的消息, 提心吊胆了很久, 当时虽气话说着“不要再见面”,心底却还是盼着亲人团聚, 只那次匆匆一面后,就再也没了消息。   她心中也满是后悔, 是不是自己说话语气太重了, 才导致他真的就此消失。   整日里唉声叹气, 再加上孕期反应, 这段日子里吃什么吐什么, 折腾得全家人都人仰马翻,叶信芳想尽了法子都不能让她安心,只能拿肚子里的孩子来说事,到底是盼了许久才得来的一个孩子, 再加上妞妞也不出去疯玩看,天天想法子吸引她的注意力, 杨慧心里虽仍然担心,到底是慢慢的开释了, 只是开始时不时的跟着张氏去烧香拜佛。   时光一晃便到了五月底, 叶信芳又一次收拾起了行囊, 还未启程,便有意图奇怪的客人上门寻他。   “你是说,你家夫人请我,跟她儿子一同赶考?你家还备好了马车?”叶信芳看着面前笑容可掬的宋府管家,只觉得匪夷所思。   只有坐车的求蹭车, 没见过开车的求人蹭车。   宋府管家点了点头,老脸笑起来都皱成一团,“不是叶公子一个人,还有书童和护院一起,因杨少爷不参加这次的院试,所以夫人就希望叶公子能陪同。”   叶信芳还是没弄明白这宋家人的脑回路,“有下人陪着不就够了吗?”   “夫人说了,我们少爷以前在私塾里,就喜欢独来独往的,后来杨少爷来这边读书之后,才算有朋友了。叶公子也是少爷的朋友,夫人希望你们能多多相处。”老管家脸上笑眯眯的,神情慈爱。   “我什么时候跟你家少爷是朋友了?”叶信芳只觉得莫名其妙。   “可少爷已经认定了,您就是他的朋友啊?您还帮忙送他去医馆,这不是朋友之间的关心吗?”老管家解释道。   这小屁孩都回家乱说些什么啊?还有,当娘的觉得儿子没朋友,费心尽力的让他多与朋友相处,这不是幼儿园的家长才会担心的吗?这宋修之到底是有多没朋友啊?他这样一个只见过几次的,都强行挂上了朋友的名头,叶信芳脑海中疯狂的吐槽。   老管家看叶信芳脸上露出不情愿的神色,便面上做出一副难过的模样,开口道:“叶公子是不知道,我们少爷,本来以前在府城很有名的学堂读书,一直读得好好的,先生们都对他赞不绝口,有一天突然被人抬着回家。”   “被人打了?”叶信芳想着就宋修之那张嘴,挨打的可能性太高了。   老管家摇了摇头,“小少爷在学堂里没什么朋友,他那样的神童,有很多学子讨厌他,天天独来独往的,本来也没什么事,坏就坏在,有一日他在学堂吃午饭时,被那些坏孩子吓到了。”   叶信芳只感觉这老管家说故事一波三折,还专门停顿下来,这当自己是说书的?但实在好奇,便问道:“吃个饭怎么就躺着回去了?”   “那些坏孩子直接将死老鼠扔进他碗里,把他吓晕过去了……”老管家说起来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这是校园凌霸?一想到宋修之那张嘴,“他是不是又说了什么话惹到别人了?”   管家轻轻的点了点头,“少爷就是喜欢跟先生反映同窗的学习情况。”   叶信芳挑了挑眉,想不到这个宋修之,还是个报告精。   “后来,他就拒绝去那家学堂。夫人没有办法,给他换了府城的另外一家,可这回又被抬回来了。”老管家抬起衣袖擦了擦脸上不存在的眼泪。   叶信芳见他眼巴巴的盯着自己,只得捧哏一般的问了一句,“又怎么了?”   “他不过是午饭后,在学堂的小池子边看书,被那些坏孩子一把推下去了。”   叶信芳只觉得这宋修之还真是招黑体质,招的还是分分钟给他捅刀子的那种黑子。   “那次大病了一场,夫人差点哭瞎了眼,想着也许换了个环境,能改善这种情况。”   脾气不改,环境往死里换都没用。   “然后夫人就举家搬回了老家青山县,想着也许是因为他没有朋友,才这么容易被人欺负,就接了杨表少爷过来一起跟他读书。”   “为什么不干脆请个先生坐馆呢?”古代大户人家请个先生来家,单独教导自家孩子,被称为坐馆,叶信芳想着,那次在医馆看宋家人穿者打扮,请得起下人,用得起管家,不像是小门小户。   “这不厉害的先生,教不了我家少爷。”老管家这样说着,神情中不乏得意,“这厉害的先生,更情愿开馆授学,广收弟子。”   “他入了青山县的私塾,就再也没有遇到那种情况?”叶信芳有些好奇。   “其实,还是遇到过几回坏孩子要欺负他,但都被杨少爷给拦下来了。”老管家解释道。   叶信芳想着,杨平也不容易,遇到宋修之这个招套麻袋的体质,估计也是操碎了心,想着难怪上次那小屁孩张口就是说张氏要害他。   “你家夫人又怕他被别人欺负?你放心,赶考的学子,应该不会做出这种事。”叶信芳不太愿意跟小屁孩一起,就怕被他的直肠子给烦死,那么大点东西,就会嘴上点炮,惹火了你又不好意思打他,只能忍着。   “少爷不太喜欢书童,那些护院他更是讨厌,夫人怕他有个头痛脑热都憋着不说,杨少爷又回了老家,没个亲近的人在他身边,怕他不习惯。”老管家继续解释。   叶信芳很是怀疑,杨平是不是也因为受不了他了才回家遁的。   “这次府试回去,少爷跟夫人提了好几回叶家哥哥,说公子您为人善良,学问又好。”老管家见他还是不应承,想着夫人的嘱托,只得开始昧着良心讲话。   叶信芳不自觉的挺直身子,暗想没看出宋修之那一副怼天怼地的样子,背地里原来还会夸人,嘴角翘起,“您喝口水,再接着说。”   老管家感觉摸到脉了,立马一顿花里胡哨的夸赞,什么少爷说叶家哥哥长得又好看,人又诚挚,人如其名……   叶信芳美滋滋的听着。   老管家最后总结,“夫人想着,叶公子毕竟是个书生,虽然如今天下太平,但也怕遇到什么意外,我们宋家那两个护院,勉强会几招拳脚功夫,一路上也可以护着公子与我家少爷。再则,宋家有一辆马车,也省得公子远行困难。”   “夫人考虑的周到,叶某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叶信芳不答应也不成了。   只是他刚答应下来,老管家就一扫愁容,精神一振,立马竹筒倒豆子一般将宋修之的忌讳说了出来。   什么不能靠近水、害怕小动物、菜里不能看见姜、晚上要是做噩梦要给他唱歌谣……   等等,歌谣是什么鬼?叶信芳只觉得脑壳痛,唱歌就算了,还指定了哪一首,他目瞪口呆的看着宋府管家一脸老树皮般的褶子脸,没有任何预告的直接唱“夜风来,花儿开,小娃娃,慢慢睡……”   还不怕羞耻的唱了三遍!   还问他学会了没有!   宋夫人这是要过继儿子吗?叶信芳晕晕乎乎的想着,总感觉好像自己要背上一个重重的壳。   “叶公子记不住没关系,杨少爷都写下来了。”老管家掏出一沓纸。   “我……”叶信芳只觉得喉头干涩,现在开口拒绝还来得及吗?   老管家又拿出一个小匣子,打开一看,亮晶晶明晃晃的。   不多不少,整整三十两银子。   “我家夫人说,本就得了叶家几回恩情,一再叨扰,很是不安,打扰了叶公子读书,这点心意,万望公子能够收下。”老管家面色诚恳,之所以如今才拿出来,一定要等叶信芳同意后拿出来,是怕文人好面子,不肯为了银钱应承此事。   只可惜,老管家的媚眼抛给了瞎子看。   叶信芳眼前一亮,立马拍着胸脯道:“夫人真是太客气了,修之那么小,我照顾他是应该的,实在不必如此!”   嘴上推拒着银钱,眼神却一再往匣子里面扫。   老管家秒懂。   他还想着老管家要是早拿出来,他不早就答应了,毕竟没有什么是充钱不能解决的!不就是当保姆吗?不就是难缠了点吗?为了钱,叶信芳什么都可以做的。   在古代待得越久,就越是对古代的货币系统认识更深刻,三十两是一笔巨款,别看他卖小说时装得那么厉害,其实心中觉得五成可能那十两就是所有的稿费了,如今得了宋家这三十两,院试的花销就不愁了。   叶信芳没有任何不好意思,反而觉得这是自己应得的,毕竟那么难缠的小少爷,伺候起来只怕头发都要掉一把。   想起刘俊彦,叶信芳又问道:“宋家的马车,可否在府城停一停,我有一位好友,也要去赶考。”   怕宋家人介怀,他又补充了一句,“我那好友,修之也见过的,上次一起送他去医馆的那位。”   老管家闻言更是高兴,“少爷又交了新友人?夫人若是知道,肯定会更高兴的。” 第34章 雨夜   叶信芳从未想过行路如此艰难。   两辆马车, 坐了六个人。   三个考生坐在前一辆马车里, 后一辆马车里坐着书童和众人的行李,两位护院分别坐在车板上赶车。   马车内, 安静如鸡。   叶信芳在府城时,一个人去了一趟胡发财那里, 真的拿到了尾款, 他觉得很是意外, 更意外的是, 胡发财求着他写下一本, 甚至主动提价到了六十两,却被叶信芳敷衍了过去。   他本来做好了宋修之会惹一路的麻烦的准备,但也许是因为晕车,小孩全程都顶着一张虚弱脸, 一言不发,坐在角落里安静的发呆。   这样想着, 宋修之除了龟毛洁癖外加车一颠簸就要吐出来,没有其他的大毛病。   还真别说, 叶信芳觉得他不说话的时候, 真跟小天使一样, 但一旦开了口,就是直接顶人肺管子。   马车出了府城,走走停停过了七八天,此时车外传来雨滴之声,噼哩噼哩的, 响声越来越大,马车也越走越慢。   “少爷,两位公子,这雨越下越大,前面好像有个破庙,能不能停下来稍事歇息,等雨下完了再走?”车外的刘护院大声询问。   叶信芳掀开车帘,只见车外天空阴沉,远处有一处黑乎乎的建筑,细密的雨水落在护院的蓑衣上,将他的脸庞打的透湿。   夏日雨多,且净是疾风骤雨,幸而这官道是才修整不久的,不然若是马车陷在泥泞中,只怕所有人都要下来推车。   得到应允之后,马车又行驶了大约一刻钟,才到达那处破庙。   庙里已经坐了一男一女,那女人见有人进来,先是一脸戒备,打量了一番后,便放松了神色。   两人身前的地上生着一堆火,火上煮着一锅粥,此时正在滋滋作响。   两人之间,靠得不是很近,一人面朝大门,一人面朝叶信芳他们这边。面容都很普通,属于那种人群中看到,都不会看第二眼的,一身衣衫也很朴素,就是小老百姓的样子,包裹放在身后,明明看上去是一对普通的小夫妻,但叶信芳偏偏感到了一丝不安。   好像有什么不对劲。   等了大约半个时辰,叶信芳摸着空空如也的肚子,而奇怪的是,那对男女,他们吃饭的时候,是轮流吃的,非常小心谨慎的样子。   叶信芳多看了两眼二人中间的包裹,换来了那男人看似平淡的一眼。   这一眼,竟让叶信芳产生了一种心悸的感觉。   “少爷,这里离云璋府大概还有一天的路程,雨一时半会也停不下来了,今晚在这将就一晚可好?”刘护院小心翼翼的问道。   西宁府所在的省份是琉省,琉省首府是云璋府。   书童墨染熟练的生起火来,拿着锅子煮所有人的晚饭。   天渐渐的黑了,大雨滂沱,却丝毫没有停歇的意图的,到了夜间,竟然开始雷鸣闪电。   叶信芳将铺盖与刘俊彦的摆在一起,刚刚铺好,就见一个矮小的身影抱着一大堆东西往他身边凑。   昏暗的烛光下,小孩子脸上写满了坚持,刘俊彦无奈,默默的将铺盖移过去,中间空出一个位置。   “害怕了?”叶信芳柔声问道,想到对方的年纪,不满九岁就要远行赶考,倒有些心疼了。   宋修之缓缓的点了点头。   “在这睡吧,我在你旁边,不要怕。”叶信芳抬手想摸摸他的小脑袋,却被宋修之一歪头躲了过去。   宋修之小心翼翼的铺好被褥,刚刚躺下不久,庙外就传来一道惊雷声,闪电划过天空,亮如白昼,将头顶残破的佛像照得一清二楚,显得格外的诡异,吓得他一个哆嗦,从薄被里伸出一只小手,伸进叶信芳的被褥中,颤抖着抓住叶信芳的衣袖。   “叶、哥、哥。”   破庙的大门早就没了,大风刮得破败的窗户哗哗作响,烛火忽明忽暗,最终彻底的暗下去。   空中又是一道闪电划过,映照着宋修之惨白的脸庞。   叶信芳叹了一口气,隔着被子将他揽在怀中,轻轻的拍打两下,“早点睡吧,我在呢。”   宋修之提着的心渐渐的放了下来,闭上眼睛,心中默念着不要小解、不要小解。   然后,他就成功的产生了尿意。   “我想如厕……”小孩的声音压得很低,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叶信芳刚刚产生睡意,无奈的呼出一口气,坐起身来,道:“我陪你去。”   小孩慢慢的起身,屋外依旧是风雨交加,时不时的一道闪电划过,小孩满脸都写着不安,一边嘘嘘一边不停的回头看叶信芳,生怕他不在。   叶信芳也跟着方便了一次。   两人刚刚找到自己的铺盖,只见天边又是一道闪电,叶信芳两眼睁大,一个人影站在破庙大门口,手中提着一柄长刀。   光亮转瞬即逝,破庙内又陷入黑暗中。   “啊——!”   宋修之一声尖叫,扑进叶信芳的怀中。   不知是谁点亮了烛火,他们一行人铺盖隔得都不远,此时立马围在一起,两位护院更是守在外围。   醒过来的刘俊彦第一时间爬到叶信芳身边,叶信芳怀里抱着宋修之,胳膊上挂着刘俊彦,大腿上扒拉着墨染。   四个人抱在一起瑟瑟发抖。   随着光亮,终于看清楚了那人的面容,剑眉星目,眼神锐利,面无表情,看着十分年轻的模样,头上戴着斗笠,身上披着蓑衣,刀柄上刻着反复的花纹,刀尖上不断有雨水滴答滴答的落下。   今日怕是要交代在这里了,叶信芳如此想着,古代出门实在是太危险了。   “月奴,你居然追到这里来了!”意外的是,开口的是那一对男女中的女子。   女子此时脸色阴沉,眉头紧蹙。   叶信芳意外的是,这对男女手中都提着一柄长剑,之前他并没有看见武器,也不知这两人是藏在哪里。   那月奴依旧是木然着一张脸,缓缓的抬手,起了一个刀势。   “你真是个没有感情的怪物!你就一个人,想要抓我们两个,做梦去吧!”女子继续骂着。   蓑衣人不发一言,提刀就上。   闪电不时划过天空,烛火再次被狂风吹灭。   一时黑暗,一时白昼。   刀剑碰撞之声不时传来,火星四溅。   “少爷,我们怕是遇到江洋大盗了,没有杀人还好,若是死了人,恐怕我们这些知情人,都会被杀人灭口。”刘护院低声说道。   “你、你们打得过他们吗?”宋修之问道。   “打不过。”刘护院回答得十分爽快,“这三人都是练家子,武功高强,一个都能打我这样的十个。”   “那、那我们怎么办?”宋修之在叶信芳怀中抖得厉害。   “是你们怎么办,少爷,我们兄弟二人,家中尚有妻儿,不能交代在这里,就先走一步了。”刘护院说完,跟另一个护院一起,拿起蓑衣斗笠,乘着三人缠斗直接冲进了雨幕之中。   庙外传来一两声短促的马鸣声。   叶信芳:……   “你家请的什么护院?”叶信芳不解。   宋修之有些委屈,“他们才到我家一个月,我娘想着没人护着我赶考,才聘的这两个人。”   叶信芳心里有些后悔,早知道就不该催着赶路,早知道在府城就该跟着商队走,现在踏进了这样的处境,生死难料。   “叶哥哥,你是不是也要跑?”   小孩抬起头,两只乌黑的大眼睛死死的盯着叶信芳的神色,他只见对方脸上闪过一抹烦躁,宋修之心里咯噔一下,看到对方点了点头,顿时觉得如堕冰窟。   “一会抓起伞就往外跑,不要害怕,听到了吗?”叶信芳压低了声音,然后扯了扯刘俊彦和书童墨染。   宋修之只觉得时间过得格外的漫长,画面都好似一帧一帧的慢慢走过。   “我们没有蓑衣,怕是要淋点雨。”叶信芳拽起宋修之就往门口跑。   “砰……”一个锅子从三人缠斗的地方砸向门口,吓得四人一个哆嗦,往后退了三步。   叶信芳小心翼翼的往踏了一步。   又是“砰”地一声,一柄长剑直接飞了过来,斜斜的刺在门槛上。   回头望去,只见那三人之间的搏斗已经进入了尾声,刚刚被打飞过来的,正是那女子的长剑。   那蓑衣人身形游走如蛟龙一般,飘逸惊鸿,叶信芳只见刀光一闪,那女子双腿血流不止,跪倒在地。   “你这个怪物……迟早会不得好死……”女子恶狠狠的诅咒。   那男子见状不好,直接丢下同伴,往庙外奔去。   天空中又是一道闪电划过,叶信芳只见那蓑衣人,直接将长刀一甩,往那男子方向扎去。   众人听见一声闷响,那男子满脸都是不敢置信,缓缓的跪倒在地。   入住时原本打扫过的破庙,此时已是一片狼藉。   一道火光亮起。   众人闻见一股尿骚味,循着味道看向墨染,只见他脸上满是惶恐,见那蓑衣人目光扫来,双腿一软,跪倒在地,哭着说道:“大侠饶命啊!” 第35章 尾行   “感、情、吗?”   叶信芳第一次听见那蓑衣人发出声音, 一字一顿, 似是十分艰难,嗓音粗粝, 如同被锯过一般。   随着时不时的闪电光亮,叶信芳见对方脸上似乎有些好奇, 又带着一种近乎残忍的天真。   蓑衣人在地上翻找了一番, 拿起什么东西揣在怀中, 似乎是在向那女子解释一般, 开口说:“这、不、是、你、的、东、西。”   叶信芳见状, 拉着宋修之和刘俊彦,轻手轻脚的打算往外走。   “雨、这、么、大,去、哪、里?”蓑衣人转过身来,直直的看向叶信芳, 依旧是那副粗粝的嗓子,不是质问, 似乎只是单纯的好奇。   “不不不不去哪。”叶信芳打着磕绊回答道。   那人上前,将男子背上插着的刀扯了出来, 温热的血喷涌而出, 溅在叶信芳的鞋子上。   刀尖一转, 叶信芳拉着身上的两个人形袋子往后退。   跪着的书童墨染直接昏倒在地。   “脏、了。”那人自语一句,便长步迈出,走进雨幕中。   叶信芳几人眼睁睁的看着对方,在漫天大雨中洗刀子,那模样, 只感觉好像分分钟会反身给他们一刀。   还是三个人一条直线,一刀杀三个的那种。   惶恐中那人回转身来,众人又是往庙里连退数步。   他脚上的官靴已经湿透了,也不知是血还是水,踩在地上悄无声息。   “有、吃、的、吗?”蓑衣人提起刀,收入鞘中。   “有、有、有!”叶信芳赶忙奉上米粮。   然后,众人就眼巴巴的看着那蓑衣人自己生火煮饭,一个人吃掉了一锅米饭。   那两腿血流不止的女子,此时满面泪痕,呆呆的看着那个死去的男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们、赶、考?”蓑衣人看着他们包裹中露出的书籍,问道。   三人如小鸡啄米一般,不住的点头。   叶信芳觉得他的声音实在是太难听了,耳朵都要被磨坏了,恨不得求他不要说话,但不敢开口。   “下、雨,在、这、待、着。”蓑衣人说完,走到女子身旁,将对方的伤口简单的包扎一番,然后找了个干净的位置坐下,闭眼靠着睡觉。   叶信芳三人也顾不得那昏倒的书童,瑟瑟发抖的坐在铺盖上,抱成一团,睁着眼睛不敢睡觉。   天亮了雨也停了,那书童昏迷了一晚上,也终于醒了过来,见叶信芳在煮饭,跑过来接过他手中的活计。   “大侠,您先吃。”叶信芳想着对方的大胃口,直接端着锅子送到他面前。   蓑衣人伸手接过。   等到吃完早饭,叶信芳拉起另外三个,走到蓑衣人面前,奉上一袋米和一把银子,那银子主要是宋修之贡献出来的,大概有几十两,他小心翼翼的开口道:“大侠,我们还要赶考,就先告辞了,这些东西,您要不嫌弃,就拿着吧。”   谁知那人只是点了点头,接了那袋米,却没有要银子。   四人收拢好铺盖,拿起行礼,轻手轻脚的往庙外走。   出来后就想骂娘。   只见到两个空空的马车架子,马已经没有了,显然是被昨晚逃跑的那两个护院骑走的。   “我要报官,这两个贼!”宋修之小脸气鼓鼓的。   叶信芳看着众人都是大包小包一副逃难的模样,顿时欲哭无泪。   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只能靠两条腿走下去,万幸的是,此地已经离云璋府不远了。   宋修之年纪小,他只提了自己的铺盖,其余的东西都由书童背着,夏天的薄被倒是不重,一路上也不见他叫苦,叶信芳对他倒是有所改观了。   运气好是阴天,不然四个人还没到就得中暑。   还没走出几步,叶信芳回头想看看破庙,只见身后不远不近的吊着个人。   正是那个蓑衣人,他肩上还背着一个人,就是那个腿受伤的女人,像扛着一袋棉花一样简单,依旧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模样。   大哥,你个杀人犯还敢这么招摇?还有,你跟着我们做什么?叶信芳简直快要被吓哭了。   这种恐慌的情绪逐渐传染给了众人。   最后还是宋修之先稳了下来,“他要杀我们,早就杀了,我们四个都不够他一刀砍的,不要慌。”   昨晚吓得哭唧唧的小屁孩,此时脸上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分析的头头是道。   叶信芳和刘俊彦还真有点信了。   “那他还跟着我们干什么?”书童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也许是顺路吧。”叶信芳猜测。   众人自我催眠,马车一天的距离,他们硬生生的走了两天,脚上走出不少水泡,每一步都像是走在刀尖上一样。   夜间直接就找了个有遮挡的地方宿下,升起一堆火,倒是不怕野外的野兽,那蓑衣人终于扔掉了蓑衣,露出一声黑色的劲装,他夜间也停了下来,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歇下来。   第二日,他们开始遇到一些走路赶考的书生,大家结伴而行,倒没有那么害怕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叶信芳回头发现,一直不远不近跟着的那人不见了。   四人心里的大石终于落下,摇了摇头便不再多想,只当那蓑衣人从未出现过。   五月底出发,到看见云璋府那巍峨的城楼时,已经是六月初了,结伴的书生们才进首府,便见到衙差在张贴告示,正好是公告院试事宜,时间定在七月初三举行。   宋修之年纪小,被折腾了一路,叶信芳也不敢因为省钱,带他去住宿环境不用看就知道很差的寓馆住,找了一家条件不错的客栈投宿。宋修之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住的是上房,叶信芳跟刘俊彦两个合住一间中等房。   中等房只有一张床,勉强能睡得下他们两个大男人,而上等房有一大一小两间房,书童就睡在小房间里守夜。   一行人走了两天,终于可以好好的休息一番,洗完澡,挑完脚上的泡,也不想读书了,先睡一觉。   叶信芳和刘俊彦刚躺倒床上,眼睛才闭上,就听见门口传来细碎的响动,紧接着门就“砰砰砰”的被敲响了。   酒店特殊服务?叶信芳竟然天马行空的想到了这个,   “谁在外面?”叶信芳不敢轻易的开门,只怕又来一次雨夜惊魂。   “我。”小孩子清脆的声音。   叶信芳松了一口气,打开房门,就见到门口蹲着一个矮小的身影,对方仰起头,可怜巴巴的道:“我能跟你睡吗,叶哥?”   “说话不打嗝了?”叶信芳听着他一字一顿的叫哥哥,每回都觉得贼别扭。   宋修之摇了摇头,“我害怕。”   床太小,挤不下。   最后还是三人换到了上房,而墨染独自睡中等房。   宋修之睡在最里面,靠着墙壁,看着叶信芳的睡颜,只觉得格外的安心,小心翼翼的将头靠在对方的肩膀上。   一夜安稳。   “听说你是神童,原来现在的神童,这么没种,还要别人哄着睡,那是不是晚上还尿床啊?哈哈哈哈!”   大堂里坐着的书生们也跟着笑了起来。   个子矮矮的宋修之死死的盯着眼前这个身形高大的书生,对方脸上挂着恶意的笑容,大声反驳道:“你才尿床!我没有!”   反驳毫无力度。   “小屁孩,回家玩泥巴去,院试可不再是你能够糊弄过去的地方!”   那人说着就动起手来,想要推宋修之,却被叶信芳一把拦住。   “你讲话客气一点,大家都是来这赶考的,人家年纪比我们小这么多,就已经是案首,你难道不应该觉得羞愧,真不知你怎么好意思出口嘲笑。”叶信芳停顿了下,看向众人,“难道说这位兄台的脸皮就格外的厚,只敢欺负那些年纪、体型比自己小的人,君子重德,怜贫惜弱,这位公子此等行径,不是君子所为。”   书生们都收敛了笑意,做出一副正经模样,用眼神谴责那位出头鸟。   院试比府试竞争更加激烈,来自省内四面八方几千个书生,争夺那三百个秀才名额。而这些人中,有的是如叶信芳他们这般,第一次参加院试的,更多的参加了几届院试而不中的童生们。   年纪小的,如宋修之这般,不过刚过总角之年,年纪大的,垂垂老矣满头白发还要来争一个功名。   文人相轻,大厅里的一幕,只是一个缩影,如果能在考场外,这般几句口角,就排除掉一个对手,毁掉别人的信心,那是再好不过。而更丧心病狂的事,一位书生抓到了自己的好友在饭菜中下毒,两人当场就报官闹翻了脸。   最后那位下毒的书生,被革去考试资格。   宋修之作为一府案首,年纪又小,除非他生病或者是发挥特别差,不然,他的秀才功名是稳的。   一府案首,在院试一般都给过,因为这关系到那一府官员的脸面。   故而叶信芳几人日日都格外的小心,生怕在最后关头着了道。   今年的院试,就在这样紧张的氛围中到来。 第36章 二   天空还是蒙蒙亮的时候, 客栈里的诸位学子就不约而同起床洗漱, 栈内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是飞蛾扑火奋不顾身, 还是鱼跃龙门身价倍增,对于多数贫寒的考生来说, 就看今朝了。   客栈的掌柜很会做事, 每个订早餐的学子, 都会附赠对方一碗状元汤。   状元汤是用志远、九节菖蒲、酸枣仁、熟地、天冬按照比例, 用水煮成, 这本是一副用来增强记忆的药方,在这里用了就是借其名头的吉祥之意,当然,客栈里这么多考生, 大家拿到的汤,味道已经淡的不能再淡的了。   吃完早饭, 一堆人浩浩荡荡的往考场走,考场所在的街道, 早已挂起了灯笼, 衙差和军士们腰间挂着佩刀, 来回的巡逻维持秩序。   依旧是考试专用的考场,那是一座占地很广的大院子,院子外围看上去虽仍然完好,但已经非常的陈旧,据说这座院子在前朝就已经作为科举专用之所。   叶信芳站在拥挤的人群中, 抬头看到了院门上高悬的牌匾,上书:琉璋贡院。   这座考场不仅是院试的地点,也是举行乡试的地点。   门口分出了十二小队衙差,搭建起小型的帐篷,按照各个府分别进行初检,依旧是不准许带入任何除考引以外的东西,叶信芳察觉这次检验比府试时更加严格,衣服几乎全部脱光,连头发都散开接受检查。   初检完毕,照样是唱保,这次作保的廪生又增加了一位,刘俊彦差点因为作保费放弃院试,最后还是叶信芳借的银钱。   那考棚依旧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小小的,窄窄的,十分破旧。   叶信芳等人因为名次原因,坐的位置都比较靠前,但以各府学子按照排名交相穿插的原因,三人之间并不相邻。   坐了大约半个时辰,就听见不远处突然一声金属击打之声,似乎是云板,接着就听见大门沉闷的关闭声。   “闭门锁钥,静坐待卷!”   有衙差前来发放考试用品,叶信芳看了下,依旧是笔墨纸砚,论质量似乎比府试时的还要差一些,答卷仍然是那种红格子宣纸,却没有考题,叶信芳也没有询问,只先研好墨。   很快,他就看到数位衙差举着牌灯巡视全场,身后两位军士高举着一快大木板子,木板子上贴着考题,面向考生巡回展示。   考题一出来,考场上便想起了此起彼伏的喧哗声。   “肃静!”跨刀军士拔出长刀,高声喝道。   考场又陷入一片沉静之中。   叶信芳也不去想考题的荒诞,赶忙将考题抄写在草稿纸上。   院试比较坑爹的是,草稿纸只发了两张,与此相对应的,每场的封卷钱只收一钱银子。   第一场一共有三道题,第一题照旧是帖经题,这是很常见的题型,就是古代填空题,给出首尾,空掉中间部分,这次考题出自《春秋》,没有太大的难度,但中间留白的地方太多了,考验记忆与书法。   另外两道题就是标准的八股题。   第二道题还算简单,题目是:君正莫不正。看着有点拗口,按照断句是:君正,莫不正。而它的意思是,如果为君者正直了,那么民众就没有不正直的。结合上下文语境,讲述的是君主如何教化民众。   叶信芳不过略加思索,就有了破题的思路。   而第三道题,简直坑爹之极,题目只有一个字:二。   叶信芳看到的时候也差点叫出声来,乍一看还以为主考官学政大人在骂考生们二呢。   但是古代科举考试是有教科书的,考题再难也都在四书五经之内。而一般来说,这类题目分为两种,长题和短题。长题是四书五经中选取一个长句作为题目,而短题选的是一个短句,比如“子曰”,这就是一个短题。   而这个单独的“二”字,真的是丧心病狂了。四书五经中出现“二”字的地方,真的不要太多了。也许出题人自己也知道过分了,就特意点出出自《论语》。   但《论语》中出现过“二”的地方有十四处,什么“周监于二代”、“赐也闻一以知二”……   叶信芳在十四处里面一个一个的排除,最后确定为哀公对答里面那一句:“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   因为这一个“二”,在大多数版本的断句中都是独立存在的。   而这句话联系上下文,说的是税收问题。   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对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哀公向有若询问饥年解决之法,有若建议其施行十分之一的田税,哀公答道十分之二的税收都不够我用,如何能行十分之一。有若又答道,百姓富足,君主怎么会不足?百姓不足,君主跟谁去取得富足?   确定了题意,叶信芳回答起来也觉得不难了。   只发了两张草稿纸,抄题目已经用掉留半张,叶信芳只能在纸上写个提纲。这种草稿纸也是要回收的,并且还有要求必须要用楷书书写,为的是出现争议的是,让考官能够比对字迹。   不能在草稿纸上作答,叶信芳直接在答卷上填写,每一个字下笔之前都会仔细思考,字句斟酌,等到午饭之时,他才答了一题半。   又是一道金属敲击之声,陆陆续续有军士提着硕大的食盒进场,午饭是两个馒头和一碗清水。   馒头应该是才出锅不久,还冒着腾腾的热气,口感一般。   古人说“七月流火”,本意是农历七月之后天气渐渐变凉,而此刻才七月出头,却依旧是炎热无比。   叶信芳考试的时候,不仅要想着下笔小心,还要时不时的擦汗,防止汗水低落在卷子上,污了卷面。   吃完午饭,摇了摇铃铛,便有军士上前带着他前去厕所。   一路上看到许多书生,有的嘴巴一张一合,低声自言自语,有的眉头紧锁,看着卷子神色木然,更有甚着,两眼通红,伏在案上痛哭不止。   “不要东张西望!”军士回头,冷冷开口。   叶信芳赶忙低下头跟在对方身后,还没有走进厕所,就闻到那种浓重的臭味。天气炎热,蝇蚊滋生,嗡嗡嗡的声音大老远就能听见,叶信芳有些同情那些靠近厕所的考生。   “我不考了,放我出去!”忽然一个考生大叫道。   叶信芳看了对方一眼,身形摇晃,脸色惨白,双眼无神,一脸的生无可恋。   很快就有军士上前制住对方,堵住他的嘴,匆匆的将他拖了出去。   考场里几千号人,只有那几个厕所,可想而知里面的场景是多么的令人发指,多待一秒钟都能逼死人,叶信芳因此就格外佩服那些军士们,他如厕时,对方也跟了进来,目不转睛的盯着,别说捂鼻子了,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   叶信芳庆幸自己不在厕号,而且是在吃完饭后如厕,不然估计会倒尽胃口。   下午时光匆匆过去,叶信芳将答卷最后再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要补充之处后,便交卷离开。   一出考场,就看到坐在小板凳上,双眼看着地面,一脸怀疑人生的宋修之,而他身边站着的是书童墨染正在出口婆媳的劝说:“少爷,您身体不舒服,就先回去歇着,叶公子出来了自己知道回去。”   宋修之缓缓的摇了摇头。   叶信芳心下一暖,走过来,摸了摸对方的小脑袋,“我们回去吧。”   “呕……”宋修之赶忙转过身朝一边吐了起来。   叶信芳不敢置信的看了眼自己的手,暗想,不就是摸了一下吗?反应这么大?这小少爷的洁癖简直没救了。   “对、对不起,叶哥,不是因为你,我是闻到自己身上的味道了。”宋修之解释道。   宋修之吐完了,想了想又问道:“叶哥,你在里面如厕了吗?”   叶信芳点了点头。   宋修之小脸皱成一团,看了一眼叶信芳刚刚碰触他的那只手,脸色一白,哀怨的看了他一眼,转个身去,继续哗哗的吐了起来。   等到他吐得再没什么可吐了,整个人脸色发白,神情恍恍惚惚。   “他怎么了?”刘俊彦赶在太阳落山之前,终于交了卷子,有些担忧的看着宋修之。   “老毛病犯了。”叶信芳随口解释道。   宋修之被折腾得很惨,最后连路都走不动,还是被叶信芳背回去的。   叶信芳背他之前,还被强迫着洗手。   回了客栈,叶信芳两人就看着宋修之一连叫了五回热水,弄得送水的店小二都要发火了才消停,他洗干净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催着书童将衣服拿去扔了。 第37章 往事   第一场的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直接淘汰了三分之二, 客栈里瞬间空下了一大半,“二”字题真的是大杀器。   宋修之依旧是第一名, 学霸光环真是让叶信芳不服不行。叶信芳这次考的是第三十四名,刘俊彦二十一名。   院试只考两场, 最后只有三百个人获得功名身。   叶信芳想起梁启超说过的一句话:“邑聚千数百童生, 拔十数人为生员;省聚万数千生员, 拔数百人为举人;天下聚数千举人, 拔百数十人为进士”, 这并不是夸张的话,童生到秀才的录取率不过百分之一,秀才到举人又只有百分之一,举人到进士又是百分之一, 古代的科举就像是金字塔,越往上人越少, 竞争也就越激烈。   而大昭皇朝,建国不过几十年, 还是一个皇朝初始的时代, 人才凋零, 因而读书人录取率相对高一些,此次院试,参考者五千人左右,录取三百人,比例达到百分之六, 已经是非常高了。   依旧是非常繁琐的检查手续,考场上却空旷了许多。   第二场考试也被人们称为复试,虽然这么叫着,却增加了一个题型,算术题。   “九百九十九文钱,时令梨果买一千。一十一文梨九个,七枚果子四文钱,梨果多少价几何?”意思是梨子和果子一共买了一千个,九个梨十一文钱,七个果子四文钱,问梨子和果子单价各是多少。古代的算术题一般都比较简单,对于叶信芳来说读题和写题比解题更难,幸而他对于院试做了充分的准备,有专门练习过如何做古代数学题。   继之前的神题“二”之后,这次题目是:“我四十不动心”。   叶信芳:……   这题目乍一看还以为进入了言情频道,实际上是来自《孟子》,联系前文方能解答。   公孙丑问曰:“夫子加齐之卿相,得行道焉,虽由此霸王不异矣。如此,则动心否乎?”,孟子曰:“否。我四十不动心。”原意是公孙丑问孟子:请您出任齐国的丞相,实行自己的政论,就此建立霸业,这样,您是否动心。孟子的回答很淡然:我过了四十岁就不动心了。   叶信芳下笔如有神助,从不动心说到淡泊名利再说到君子之德,沾沾自喜,自觉良好。   院试的难度,确实比县试、乡试要提升很多。而一个秀才功名,要奔波三地,就算是理想状态,一次就过,也要考上十场才能取得。   他想起清代曾经有学者认为,秀才是最见真学问的,因为相较于会试和乡试,秀才试更加的公平严格,秀才作为士级别的最底层,利益干系不大,而举人、进士就不同了,故而古代的科场舞弊案多发生在乡试和会试,这两场考试多方利益牵扯,阅卷又因保密的原因,容易出现暗箱操作,所以经常会有意外发生。而遍观明清两代的著名文人,有的也许考不上举人或进士,但鲜少又不中秀才的,例如蒲松龄,十九岁参考,接连中县、府、院试第一,名噪一时,最后却屡试不中,直到过了七十岁才授了一个贡生功名。   下午才过一半,叶信芳就交卷了,答案已经写好了,再检查也无法更改,他本以为这次自己能是第一个出来的,没想到一出考场就看到了宋修之。   对方此刻坐在书童带过来的小板凳上,垂着小脑袋,一动不动,乍一看还以为脖子断了。   宋修之第一场院试出来,总感觉自己身上一股子味道,为了避免第二场进考场要如厕,头一天夜晚他滴水未进,考场上的清水也一滴不喝。   当然,最后的结果比较感人,不想小解的他,肚子疼得想大解。   “修之怎么这么快?”叶信芳问道。   宋修之缓缓的抬起头,脸色惨白如纸,虚弱的道:“我想回去洗澡。”   叶信芳吓一跳,这样子感觉像是命不久矣了一样。   “少爷出来就吐了好几场。”书童指着墙角的那一堆呕吐物。   叶信芳看了一眼,只感觉眼睛都要瞎了。   “我送你去医馆。”叶信芳又将他背了起来。   “我没病,要回去洗澡。”宋修之低声说道。   叶信芳摸了摸他的额头,没有发热,“你怎么不先回去?”   “我想等你一起。”小孩子身体虚弱,声音软绵绵的,丝毫没有往日的意气风发。   叶信芳倒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想着另一个同伴身子也不怎么样,便吩咐书童在这里等着。   “你先回去洗个澡,然后我们再去看大夫,好不好?”叶信芳柔声问道。   “好。”   快要走到客栈的时候,叶信芳感到宋修之动了动,将头小心翼翼的靠在他的脖颈边。   叶信芳听了一声轻轻的喊声。   “爹。”   叶信芳:!!!   我把你当老板,你却把我当爸爸?   震惊,因为男保姆照顾太周到,竟与小少爷产生父子情!   “嗯?”   许久才听到背后传来对方低缓的声音,“叶哥,对不起。”   你背着我干了什么,又是叫爸爸又是道歉的,别这样,我心里慌得很。叶信芳一时间思绪万千,脑袋里如有十万只羊驼践踏而过。   “我不该说你扎在女人堆里,不该嘲笑你的。”宋修之小声说道。   虚惊一场,叶信芳松了一口气,“这都陈年往事了,你还记着呢。”   “你不生气吗?”   “当时挺生气,可我又不能打孩子,然后就不气了。”叶信芳没说的是,后来看你吃砒霜折腾得那么惨,心里的气早就出掉了。   “为什么?”宋修之不解的问道。   “因为你是小孩子,说话有口无心,我是大人,不能跟你计较。”叶信芳解释道。   “就因为我是小孩子吗?”宋修之声音中带着迷茫,许久,方才不确定的问道:“可为什么,我爹爹他,不能原谅我呢?”   咦,大宅院里的秘闻吗,叶信芳心下想着,为了自己的好奇心,开始循循善诱。   “也许他已经原谅你了,只是没有告诉你。”   忽然感觉到肩膀有些湿润,夏天里衣衫轻薄,隔着布料都能感受到的滚烫泪滴。   “他没有原谅我,我知道。”宋修之哽咽着,“可是我真的,好难过啊。”   说话间,两人已经进入了客栈房间,叶信芳放他坐下来,看着格外虚弱的小屁孩,拍了拍他的肩膀,干巴巴的道:“天下哪有不爱孩子的父母。”   宋修之却死命的摇头,拽住他的衣袖,“大哥县试几次,他就送考几次,我想让他送一送,却被他骂了一顿,看到那么多家人送你,我那天真的……真的好嫉妒啊……”   “没事,都过去了,你大哥考了几次,你只考了一次,多厉害。”叶信芳安慰道。   “你大哥这次怎么没有来?”叶信芳有些奇怪,上次县试和府试,都只看到他表哥,却不知道他还有个大哥。   “大哥前年就是童生了,本来他答应要送我们来考试的,但大哥生病了,父亲要照顾他,就不送了……”   这种双标的父亲,叶信芳真的无法再继续安慰下去了。   虚弱似乎让人产生了倾诉的欲望。   “我在私塾里受尽欺负,以为他会开口,让我跟他读书……”宋修之抽噎了一下,“可是他宁愿搬家,都不愿意教我,明明我读书那么厉害……”   “你大哥,跟着他读书?”叶信芳试探着问道。   宋修之点了点头。   “你父亲学问很好吗?”   “他是举人,读书很好。”   叶信芳这就有点不理解了,赶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赶,为何会不愿意,“他为何不愿意教你?”   “他说静心读书,准备会试。”小孩子抹了一把眼泪。   资深双标狗啊,宋修之虽然不讨喜,但读书一等一啊,叶信芳想不出他父亲厌恶他的理由,“你大哥,跟你是一母同胞?”   宋修之赶紧摇了摇头,“他是杨姨娘的儿子。”   原来是嫡庶之争,宠庶抑嫡啊,不得不说,叶信芳觉得这个宋老爷脑子里有病。   “他说我欠他一条命,可是我已经还给他了啊,为什么他还是恨我?”宋修之有些崩溃。   “什么人命?”叶信芳似乎抓住了重点。   “杨姨娘的孩子,因为我,没了。”宋修之脸上带着迷茫,“可我也赔过一条命啊!”   “什么赔了一条命?”叶信芳不解。   “那次的砒霜。”   叶信芳只觉得浑身发寒,心里无比的愤怒。他忽然想到很久以前看到过的一段话,高智商的人其实并不是情商低,相反,他们的情商也高,能够轻易的看透别人,摸清对方的意图,然后用最直接有效的方法解决问题,这样的话,很多时候就会显得过于耿直了。   别人以为他什么都不懂,其实他什么都懂。 第38章 孤辰   “你爹最在乎什么?”叶信芳问道。   “金榜题名, 高官厚禄。”宋修之不假思索的答道, “他中举多年,一直想更进一步。”   “那你就去考状元, 他不是想做官吗?你就做大官,让他看着, 他做不到的, 你通通都能做到。”叶信芳拍拍他的肩膀。   “嗯!”宋修之重重的点头, “我要让他知道, 谁才是最好的儿子!”   叶信芳却摇了摇头, “你想要这样的爹吗?”   宋修之缓缓的摇了摇头。   这种话,在这个时代几乎是大逆不道的,但叶信芳还是开口了,“那么你努力读书, 日后金榜题名,不该是为了证明你是最好的儿子, 而是证明。”   叶信芳顿了顿,继续说道:“他不配拥有这么好的儿子。”   宋修之双眼瞪圆, 震惊的看着他。   “这世上, 总有很多东西, 我们唾手可得,也有很多东西,始终求而不得。”叶信芳想起现代的自己,想要友情爱情最后一次次被欺骗、被背弃。   “固守本心,比得到或者失去更重要, 别人不在乎你,你也不要在乎他,只在乎那些关心你的人就好了。”   宋修之抬头看去,泪眼模糊间看见对方温和的笑意,眼中满是真真切切的鼓励与关怀。   “我娘说,我出生前一晚。我爹梦见自己被人横刀劈死。”宋修之顿了顿,“而我的生辰八字,命犯戌亥。”   叶信芳有些不解,“戌亥怎么了?”   宋修之深吸一口气,方才道:“命里说,甲子旬中无戌亥,戌亥即为孤辰。”   “你是孤辰命?”叶信芳大吃一惊,古人信命理学说,加之宋老爷做的那个梦,他所说的欠一条命,也许不是杨姨娘的孩子,而是他自己的命。   宋修之点了点头,只在叶信芳脸上看到吃惊却没有恐惧之色,他心底松了一口气,杨平本来与他关系好,在得知他是孤辰命后,连院试都不参加了。   古代命理学家认为,孤辰是一种恶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天煞孤星”的一种,这种命理的人,能给身边的人带来不幸,克伤六亲,但于自己本身却没有影响,反而加会禄、权、科气运,名利双收。   而与孤辰相对应的,就是寡宿命,这两者都是妨害亲友,补益自身。   联想到宋修之考试时彪悍的成绩,也不怪他爹会多想。   “我不信这些,你看,你家里人不是都好好的吗?”叶信芳干巴巴的安慰道。   “我娘也这么说。”宋修之像是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我爹连跟我待在一个房间里都不愿意,她总说我爹天天胡思乱想,活该考不上进士。”   这什么爹啊,叶信芳想着,就算自己的孩子是天煞孤星,他也不会这样做。   “别多想了,事在人为。” 叶信芳有些疼惜。   “我想洗澡了。”宋修之不好意思的说道。   叶信芳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起身去给小少爷叫水。   他却没有看到身后,宋修之狠狠的擦掉眼泪,你不信这些,真是太好了,他心中想着。   刘俊彦回到客栈的时候,天都已经要黑了,脸上笑意盈盈,显然是考得极好。   等待放榜的日子,总是漫长而又焦急,叶信芳三人也接到了许多诗会、文会之类的帖子,但都拒绝了,刘俊彦接了抄书的活计想挣点钱,叶信芳要构思小说的下一个故事,而宋修之在出去逛了大半天,竟然买回来一本话本。   更让叶信芳震惊的是,那竟然是他写的。   “这个故事挺有趣。”他是这么解释的。   叶信芳拿过来翻了翻,竟然只有半本,故事断在解开谜团的时候,“你在哪里买的?”   “在书斋里面买的,看很多人抢着买,就也拿了一本,这话本要二两银子一本,这么贵居然还卖疯了。”   宋修之的话,让叶信芳整个人都震惊了。   二两银子乘以N本和五十两之间来回切换……   感觉自己跟个傻子一样,而看到封面上的那个“胡图书斋”,真是扎眼睛。   “你去过这家书斋?”叶信芳手指着那个印章。   宋修之摇了摇头,“这是在瀚海书斋买的,据说是跟这家小书斋进货。”   瀚海书斋是一家大书斋,很注重信誉,因而没有做出盗版之事,而是正正经经进货。   叶信芳也没有心情感慨对方超前的版权意识,看样子胡发财书都卖疯了,除了骂自己蠢,不会要价,也无甚法子。   宋修之翻书的速度很快,迅速看完了,直接断定道:“真凶就是那个小宫女啊。”   叶信芳心下一惊,脱口问道:“你怎么知道?”   “那么多线索,再看不出来岂不是太傻了吗?”宋修之理所当然的说道,“叶哥也看了这本书吗?据说是现在西宁府最火的话本,掌柜的还有下册。”   “嗯,算是看过吧。”叶信芳还是很好奇,“你觉得答案很明显吗?”   “通过已有的条件,将他们之间的因果串联起来,这个案子里面,最惊奇的就是意想不到的作案工具,谁也不会想到会是冰棱杀人,计算精密,超出一般人的意料之外。”   “这些,都是你从已经呈现的线索中得出来的?”叶信芳问道。   “对,从一件事联想到另一件事,感觉好像变成了主角,自己也破了一场案一般,就像是解开了一道难题,好玩。”   也只有你有这样的想法吧,叶信芳想起从前那个看探案小说非要等到最后解密的自己。   写悬疑小说的,不一定擅长破案,叶信芳每写一个故事,都是从最后的解密循着作案手法往前倒退,然后仔细的补充,再反过来些,就是一个完整的故事。   “你要买下册吗?”叶信芳问道。   宋修之点了点头,“不买了,作者已经将答案告诉我了。”   “也不知道我们西宁府什么时候出现了这样的聪明人,能够写出这样精彩的故事,若是能跟他当面讨教一番就好了。”宋修之虽然破解得容易,脸上却带着跃跃欲试之色。   “你不是觉得很简单吗?”叶信芳有些不解。   “答案是作者告诉我的,那许许多多的发现,都是作者刻意在暗示,如果没有安排主角见到倒垂下来的冰棱,我也不会想到是此物杀人,估计还跟其他人一般满头雾水。”   叶信芳将手中写了大半的书稿递给对方,“你要不要看看?”   宋修之匆匆翻过几页,两眼发亮,“原来叶哥就是风轻云淡先生!”   叶信芳用的笔名就叫做风轻云淡,大家始终在一个房间里,隐瞒是很困难的,况且,叶信芳知道了宋修之那么多事,觉得瞒着他也没意思。   刘俊彦一心抄书,为了避免他两个人打扰,直接搬到中等房间去了。   “叶哥真是太厉害了,思路清晰,布局精巧,闻所未闻。”   不得不说,有个小迷弟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我只告诉了你一个人,记得替我隐瞒着。”叶信芳笑着说道。   宋修之重重的点头,“放心,修之从来不会违背承诺。”   叶信芳知道他不会撒谎,也不担心他说出去。   宋修之看书很快,并且过目不忘,反而帮他找到了几处不合情理之处,真是人形捉虫机。   很快就到了放榜的那一天,整个客栈里的书生们,都不出去访亲会友了,往常文会参加得最凶的那几个,也安分了下来。   院试是没有报喜人的,一切都是靠考生们自己去榜下看。   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客栈里就起了一大半,焦躁不安的在大厅里说话,等待着天亮发榜。叶信芳三人本来不想起床的,也被那些人吵得无法入睡,索性就起身洗漱。   “宋小神童怎么也起来了,还以为你胜券在握,根本不着急呢?”开口的是上次挑衅的那个书生,被叶信芳说了一通后,现在没有说那些人身攻击的话了,但依旧是一副嘴贱的模样。   宋修之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结果如何,也已是木已成舟,这位兄台,还是少做些没意思的事吧。”叶信芳劝说了一句。   刘俊彦不善与人打交道,因而这种事都是叶信芳出头。   “听说他最后一场,很早就交卷,怕是做不来就提前出来了吧?”那书生一脸笃定的样子。   叶信芳只觉得莫名其妙,这人对宋修之有一种莫名的敌意。   “健坤兄,据说你这次出来后默写的答卷,就是李老夫子都赞不绝口,想必案首之位志在必得了?”那书生旁边一个身材矮小的学子笑着说道。   王健坤摆了摆手,看了一眼宋修之道:“不敢当,不敢当,都是李老夫子缪赞了,我们这还有一个连中小两元的神童在呢。”   表面谦逊,话语中却满是得意之色。   “你也太谦虚了,连中小两元,又不止他一个,你还是庆安府的两元得主呢,庆安府可不是西宁府那种偏远小府城能够比的。况且听说,这次宋小神童半日就交卷了,怕是还没有写完,这案首之位你不就是唾手可得。”那书生满脸都是恭维。   这时旁边一个书生也开口了,“李老夫子都说健坤兄答得很好,还想收你做弟子呢,这飞黄腾达,还不是指日可待,以后发达了,可不要忘了提携我们啊。”   “要是能连中小三元,我也敢争一争那连中六元了。”王健坤的眼中满是野心,显然对于此次的案首之位,志在必得。   真是脸大,没影的事说得跟真的一样,叶信芳不知道李老夫子是什么人,但是这个叫健坤的却是知道的,猜测他就是第一场考第二的那个王健坤。   难怪,对宋修之这么充满敌意,不想着考场上见真章,反而在考场外屡屡挑衅,真是功夫全用在戏外。   “宋神童,这次要是没中,回家会不会哭鼻子啊?哈哈哈!”王健坤脸上充斥着恶意满满的笑容,就好像已经看到宋修之惨兮兮的模样一般。   这次题目难度不小,没有人觉得宋修之是答题飞快,只以为他是黔驴技穷。   “他就算这次没考好,年纪也比你小一倍多,真不知你有什么好得意的。”叶信芳一刀扎在对方的七寸上。   “还不知他是不是下一个仲永呢!”王健坤恶狠狠的诅咒。   “修之,你这次案首有把握吗?”叶信芳低声问道。   “八成吧,这些题目都是一目了然。”   叶信芳不怀疑对方考试的能力,他看过宋修之写的策论文章,条理分明,引经据典,可以说是范文了。   “这位健坤兄可敢一赌?”叶信芳高声说道。   敢欺负我“义子”,看我不坑你一笔,叶信芳恶狠狠的想着。 第39章 赌约   “赌什么?案首之位?”王健坤脸带得意。   “可以, 你赌自己, 而我就赌你得不到案首之位。”叶信芳真不知道他有什么好得意的,没影的事情搞得跟真的一样。   “不行, 必须指定一个人。”王健坤也不傻,虽然对自己把握很大, 但是也不能这么跟叶信芳赌, 如果最后的案首, 不是他二人赌的人选, 那么就算黄庄, 钱还是能要回来的。另外,他心里也想着,自己得案首的可能性很大,这样赌, 可以进一步加强赢钱的把握。   “听说第一场的第三名刘越飞考得极好,出考场的时候面带微笑, 显然是把握极大,那我就赌他吧。”叶信芳脸上胜券在握的样子。   王健坤没有见到刘越飞出来的样子, 问了一下身边谄媚的那个书生, “你知道刘越飞考得怎么样吗?”   “听说他也考得极好, 陈老夫子很欣赏他。”那书生显然消息很灵通。   陈老夫子和李老夫子都是云璋府有名的大儒,两个人旗鼓相当,这样想着,王健坤心里倒有些七上八下了,心一横, 开口道:“你根本就不认识刘越飞,必须赌一个你认识的人!”   “你真是不讲道理啊,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是不是最好指定修之这个没考好的才行?”叶信芳讥讽道。   大厅里那些看不惯王健坤的考生们,发出嗤嗤的笑声。   “好,就这么说定了,你赌宋修之!”王健坤觉得宋修之肯定是黄了,这样就算自己赢不了,也输不了。   叶信芳笑着摇摇头,“你把我当傻子啊,除非我出十两,你出百两来对赌,脑子坏掉了才会跟你玩!”   “那就一赌十,你敢不敢!”不得不说,王健坤是真的贪心,他家境贫寒,十两银子够他在府城生活一年了,院试过后,他打算留在家乡的府学求学,府城开销大,只怕到时家中供应不起。再则,据说第一场宋修之下午过了大半的时候才出来,以第二场的题目难度,对方不可能半天就能做完,没有道理这一场用时更短,并且听说出来时脸色煞白,像是生病了,带病怎么可能考得好。   就等你上钩了,你很棒棒哦,叶信芳心里乐开了花,这些天他在客栈遇到过对方几回,这个人很喜欢占小便宜,经常在同乡那边蹭吃蹭喝,这种局他一定会入。   叶信芳很相信宋修之,毕竟人家一路这样考过来,就跟开了挂一样,再加上孤辰buff加成,简直是主角模板,况且,王健坤这种考试后嘴巴没门四处败人品的,一般都很难如愿,而且就算输了,也不过是十两银子,他光照顾宋修之就得了三十两,就当是为他出一次头。   叶信芳上下打量了一番对方的衣着后,开口道:“我敢赌,就怕你没银子,十两银子是小钱,我还出得起,一百两你拿不出来,怕是要哭鼻子。”   叶信芳发动技能:“你这个穷酸”死亡射线。   王健坤发动技能格挡,格挡失败,扣血10%。   “你、你少瞧人!”王健坤气得满脸通红,但又实在不舍得那十两银子,转而向身边人道:“你们有多少,先借给我,等赢了钱就原样还给你们。”   借钱绝交大法实在是好用啊,这人小气的连借钱的利息都不愿意承诺,他身边人小心翼翼的往后退,个个嘴上说着什么“家贫”、“用光了”、“只剩下路费”之类的话。   “我借给你。”一个身着华服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说道,他坐在角落的一张桌子里,身边坐着一个书生,两人布料相似,面容也有几分相像,看着像是一家人。   “不就是一百两吗,我还是能拿的出来的。”那人随手拿出一张面值一百两的银票。   土豪!众人心里惊呼。   王健坤更是像看到一根救命稻草一般,“兄台既然愿意借钱给我,等我赢了钱,一定会还给你的,在场诸人都可以为我作证。”   叶信芳笑着开口,“这位兄台想必是有条件的,直说无妨,看看我们这位王案首,能不能输得起!”   王健坤也跟着点头,“兄台有条件但说无妨。”   “若是输了,只用答应我两个条件就可以了。”那位中年男子笑眯眯的说道。   “不知是什么条件?” 王健坤有些紧张。   “第一,你得娶我的女儿。”   这个条件一出,全场都是一片惊呼,这人看着也像是个有钱人,随随便便能拿出一百两,嫁妆丰厚一些,找个秀才女婿不难,可这样上赶着,你女儿到底是有多难嫁出去啊。   “可以,我没有成婚也无婚约。”王健坤松了一口气,心中甚至有些美滋滋,白得一个媳妇,他本来就打算中秀才之后,娶一个家境殷实的妻子,好让岳家资助自己,这人随手就能拿出一百两,符合他的设想,这样一来,就算输了赌注,自己还是得了一门好亲事。   “第二件事,娶了我的女儿后,要在我家族学中坐馆十年,没有束脩。”   这个条件王健坤就不能接受了,真输了要白打十年工,还跟入赘一样,他还怎么中举光耀门楣,“这个条件有些强人所难了,对于读书人来说,进学光阴珍贵,不容浪费,这位伯父可否换一个条件?”   王健坤也是瞬间换称呼,刚才还是兄台的叫着,立马就改口了。   “那也行,这样吧,你娶了我女儿之后,终生不得纳二色,还要立字据为证。”   叶信芳听得这个条件,顿时肃然起敬,这是一位爱女儿的父亲,想想杨慧的父亲,在重男轻女的古代,真的是十分难得。   “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若是无所出可怎么办?”王健坤眼睛轱辘一转,问道。   “过继一个儿子,还不简单,你要是银钱不够,过继的银两我来出。”中年男子不到一秒钟就帮他想出了答案。   古时过继,是要给被过继的族亲家补偿金的,其实就相当于买儿子继承香火了。   “王兄,你岳父帮你想得多周到啊,你要是不愿意,赌不起,就此作罢也可。”叶信芳有点不忍心让素未谋面的姑娘嫁给这么一个人了。   “谁说我赌不起,这些条件,我都答应了!”被叶信芳一刺激,王健坤直接就应了下来。   那中年男人显然做事考虑周全,写了一份严密的契书,还让在场诸人在上面签字做凭证,这么好玩的事情,大家也都没有推辞。   那契书一式四份,一份王健坤,一份郑近鸿,也就是这个煞费苦心的老岳父,一份给叶信芳,让他作为证人,还有一份是给那位姑娘的。   这一场热闹下来,天也亮了。   不知道谁说了一句,“发榜了!”   众人纷纷往衙门那边走去。   此时,全城住在各地的学子们都往榜文前挤,外加家长和仆人大军,围得整个衙门外面水泄不通。   “案首,宋修之!”不知道谁喊了一声。   站在叶信芳身边的王健坤顿时脸色煞白,看了一眼宋修之,又看了一眼笑眯眯的郑近鸿。   “王兄,喜得良缘,真是让人羡慕啊!”叶信芳甚至都不急着看自己中没中了,一脸满足的欣赏着王健坤的脸色。 第40章 发榜   “我不信!”王健坤大喊一声, 看着叶信芳和郑近鸿脸上隐隐的笑意, 只觉得突然变得格外狰狞。   郑近鸿那一脸终于嫁出去的表情,对比王健坤的一脸难以置信, 围观群众都觉得不忍心看。   “正好我也要看成绩,陪姐夫一起去看看吧。”郑近鸿的儿子郑少明说完, 不由分说拉扯着他往人群中挤去。   路上遇到同客栈已经看完榜的学子, 哪怕在人群中脸都被挤得变形了, 还不忘朝王健坤喊一句:“佳偶天成, 恭喜恭喜。”   王健坤被郑少明死死的拉着, 几次想挣脱都挣不开,他其实已经信了自己输了,但到底还是想看一眼再死心。   人群推挤中,王健坤看着那大红的榜单, 第一名下刺眼的“宋修之”三个字,而紧随其后的就是自己, 再后面是刘越飞。   好气哦。   王健坤感觉自己就差一点点,他看着郑少明死死拉住他生怕他走的样子, 突然冷静下来, 越想越觉得婚事有诈。   “郑兄, 你不看看自己吗?”王健坤讪讪的笑了两声。   郑少明点了点头,扯着他往榜尾逆行。   “郑兄你看,人这么多,我就不陪你挤了。”王健坤有点想溜了,努力的想要挣脱, 却发现对方力量极大,手上都被抓出红印子了。   还就是这么巧,遇到了与郑少明是同乡的学子,指着王健坤讥讽道:“李老夫子的得意门生,得了案首吗?”   王健坤放榜前说大话,已经惹得许多学子不满了。   “不是案首,但现在是我姐夫了。”郑少明笑眯眯的说道。   那学子顿时肃然起敬,盯着王健坤又多看了好几眼,“可喜可贺,女大王终于能嫁出去了!”   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被叫成女大王,这得多恐怖,王健坤战战兢兢的想着,突然觉得自己做决定太草率了,不就是十两银子吗,自己为什么这么看不开?   人群外的叶信芳,正一脸懵逼的看着郑近鸿,这位大叔此时双眼通红,直接将银票往他手里塞,围观的书生都露出了十分羡慕的神情。   那位老岳父给完钱,还拉着叶信芳的手不放,就跟终于见到解放军的受灾群众一般,眼含热泪,面带感激,声音颤抖着:“终于……终于嫁出去了,四年了……整整四年了……叶相公,多谢你啊……”   “大叔,别哭了,都过去了。”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叶信芳觉得自己这标准安慰词说得没毛病。   郑近鸿抹了一把脸,“我心里苦啊!嫁祸,嫁祸,今天终于把这个祸害嫁出去了!”   似乎是女儿终于嫁出去了,郑近鸿说话也就不再遮遮掩掩了,直接竹筒倒豆子一般说给叶信芳。   原来郑近鸿这个女儿,今年已经十九岁了,别看她年纪不大,却是家里的一大祸害,比儿子都擅长惹祸,为人凶悍,又蛮不讲理,天天在家里闹得个鸡犬不宁,全家人都是敢怒不敢言,虽然是个女孩子,但凶名十里八乡都知晓,自十五岁起,家里人就帮她相看亲事,奈何因为名声太大了,远近都不敢娶。   小姑娘虽然嫁不出去,但要求一直都不低,必须得是读书人,还得要有功名,最好还能对她一心一意。   郑近鸿实在是怕了这个女儿,打又狠不下心打,骂又骂不过她,原配发妻留下的唯一骨血,心疼她年少失母,然后就看着她愣是将自己从弱势一方活成了强势方,天天折腾得继妻和其他儿女瑟瑟发抖,只能万事都遂她的愿,这次郑近鸿到省城来陪考,本就存了能不能在落地童生中骗一个女婿,万万没想到,还能遇到他们打赌这般的好事。   一百两换一个秀才女婿,这波不亏。   “好歹也是您养了这么多年的女儿,就不怕她嫁了人以后吃亏吗?”叶信芳虽然觉得背后说人坏话不好,还是隐晦得提了一句,“毕竟这位王兄的为人如何,您还不清楚呢。”   郑近鸿摆了摆手,十分笃定的道:“我那个女儿,就是所有人都死绝了,她都还能活的好好的。”   紧接着,叶信芳就听见老岳父开始滔滔不绝的讲述自己的养女故事,真是闻着伤心见者落泪,丝毫不像是养女儿,活像是供了个小祖宗,还是赖在头顶不走的那种。叶信芳听完,一点都不担心人家姑娘以后会过得不好了,这么精明彪悍还丝毫不怕丢脸的姑娘还能过得不好,那还有谁能过得好?他要是穿成一个古代的女孩子,还真不一定能比得上人家。霸道大王妻和她的娇弱秀才夫,叶信芳随便想想就能写出十册话本。   叶信芳本来看着这久聚不散的人群发愁,不知何时才能进去看榜,就见郑少明意气风发的从人群中挤了出来,虽然衣衫凌乱,身形狼狈,但脸上却是神采奕奕,身后跟着面色灰败的王健坤,对方看了叶信芳和宋修之一样,就低下头不说话,丝毫没有之前的嘚瑟样子。   “信芳兄第十名,刘兄第五名。”那小脸高兴的,就像是自己考中了一样。   叶信芳心中大喜,三个人都能够一次考过,自己虽然名次最差,但刚好挂在吊车尾上成为廪生,转而问道:“郑小兄弟考得如何?”   院试考试前十名,能够直接成为秀才中的最高级——廪生。廪生每月发放廪米六斗,每年发廪饩银五两,蚊子肉再小也是肉,况且廪生最大的油水,是可以帮人做保,领结保费,一次一两到十两不等,且一次可以做保五个考生,而县试、府试、院试,层层往上考,钱一次一次的收,除了要担风险,这钱真的跟大水推来的一样。   “这次没过,下次再来。”郑少明一脸不在乎,让叶信芳想要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现在的考生,都这么豁达的吗?叶信芳看着他旁边垂头丧气的王健坤,问道:“王兄如此模样,是落榜了?”   “你才落榜了呢!”王健坤也不摆那张丧气脸了,气得直跳脚。   “姐夫这次考了第二,与案首失之交臂,心情难免沮丧。”郑少明笑眯眯的说道。   叶信芳挑了挑眉,这还没成亲,就开始叫了起来,那样子恨不得立马就拉着去女方家里成亲一样。   “恭喜考了第二名的王健坤相公觅得贤妻。”宋修之突然上前来,一本正经的对王健坤说道,“刚才听郑伯伯所说,你这未过门的妻子,真的是管家理事的一把好手,十分精明能干,王相公以后再也不必担心钱财,也可以不用为了省钱,跟别人合伙买一份饭菜。”   “噗。”旁边传来书生们压抑的笑声。   宋修之的小刀子,刀刀落在最痛处,什么“第二名”“贤妻”“钱财”,连蹭饭吃的丑事都被翻了出来。   “修之年纪小,心直口快,有不对的地方,我替他向王兄赔个不是,你这么宽宏大量,一定不会与他计较的对吧?”这种标准圣母句式,叶信芳也是用得溜溜的,脸上还故意做出一副歉意的模样,看着王健坤如同吞了一只苍蝇的表情,真是大快人心。   王健坤恶狠狠的瞪了两人一眼。   “真没想到,兜兜转转,案首还是修之,我本来都做好出血的准备了,没想到发了一笔横财。”叶信芳还故意拿出那张一百两的银票,抖开在王健坤眼前晃了晃。   王健坤气得眼睛都红了。   “贤婿呀,这时间不等人,小女年纪渐长,一直待字闺中,不若现在就跟我回去迎亲?”郑近鸿笑眯眯的说道。   王健坤脸还是懵的,想起刚才那个书生说的女大王什么的,自己是不是成了被山贼抢回去压寨的小夫郎了?一时看郑少明和郑近鸿的脸,感觉都变得凶巴巴的了,那郑少明榜上也没有他的名字,也没有听说过这个人,谁知道是不是考生?一个书生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力气?也许就是二当家带着三当家下山来替女大王寻夫的呢?   越看越觉得自己想的是对的,王健坤的脑洞开得很大,一定是那女大王不知道什么时候见过自己俊秀的容颜,和风度翩翩的谈吐,一见钟情,用尽各种方法想要将自己娶回去。   是的,娶回去。   王健坤越想越多,他只觉得此时得意洋洋的叶信芳,和嘴角带着阴险笑意的宋修之,都是那女大王事先买通的,什么带病考试,什么没做完就出来,通通都是这小子装出来的,小小年纪心机就这么深沉,难怪自己要栽在这里,叶信芳在大厅里也是故意激怒自己,好引诱自己上钩,怪只怪,自己实在是太单纯了,中了这些人的奸计。   有些人就是这样,明明是自己的错,却习惯性的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自己一点错也不能沾的。王健坤眼珠子骨碌碌的转了起来,打定主意,先溜了再说。   “婚嫁之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郑伯父和郑家弟弟,我先回去禀告父母,再遣媒人上门提亲,如此可好?”   脚步刚动,就被郑近鸿给死死的拽住了,对方笑容满脸,“贤婿,媒人我们请,直接派人去你家说一声就好,我们家不讲究这些排场,我们赶紧回客栈收拾东西,你媳妇儿还在家里等着你呢。” 第41章 返乡   既然是正经得了功名, 哪能没有酒宴。   按照惯例, 由官府设宴,宴请这一届的秀才。叶信芳本以为设宴方是主管一省的巡抚的大人, 后来才发现是自己想多了,巡抚是正二品的高官, 一堆小秀才他还不放在眼里, 最后是由云璋府知府出面, 在府内设宴, 邀请众人。   此次前十名中, 有三位是来自西宁府,让这个偏远的府城在云璋府狠狠的出了一回风头。   官府的宴席,推拒不得,原本想要立刻将新女婿带回去以免夜长梦多的郑家父子, 也只得按下心来再等等,王健坤松了一口气, 恨不得在这宴席上能有什么人看上他,收他做乘龙快婿, 到时候也能摆脱掉这女大王。   最终, 郑近鸿也只能再三拜托叶信芳, 一定要替他看好这个女婿,以防发生意外。   还别说,老人家还真挺有先见之明的,当日席上还真有人有这个意向,宋修之年纪太小, 因而排第二的王健坤则成了热门女婿人选。   小官清贫,本来不在王健坤考虑范围内,此时却也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奈何叶信芳几人,真的都是热心肠的好儿郎,直接将他已有婚约的事情捅了出来,那本来有些意向的小官,心思也淡了,转而打量起排名第三的刘越飞来。   不提婚嫁之事,宋修之在宴席上的行情还是很好的,学政大人还专门过来考教了几句,九岁的案首本就前途无量,兼又对答如流,那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学政大人本来打算意思一下就收他为弟子的,但见宋修之与王健坤之间你来我往唇枪舌战寸步不让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两个人都觉得很糟心。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学政大人怀着贼不走空的心理,收下了刘越飞为弟子。   震惊:成绩再好有卵用,收徒只收第三名!   叶信芳作为前十名的吊车尾,没有得到太多的关注,除了随着大流一起敬酒,反倒能安下心来吃席赏景,席上的吃食全是当季最新鲜的食材,又有大厨掌勺,令人回味无穷,叶信芳差点吃撑了。   知府的官邸占地面积很大,宴席设在小花园里,这是叶信芳第一次进入这样的高官府邸,雕梁画栋,精巧别致,席间奴仆众多,侍女穿梭间步调轻盈,行走无声,显然是经过特别训练过的。   难怪世人都说当官好,这样的奢侈享受,谁不想呢,叶信芳想起家中辛勤的亲人,暗暗发誓一定要让她们过上这样的好日子,也不知家中的杨慧还好不好,怀着孩子,也不知可吃得下、睡得稳?轻柔的夜风拂过脸庞,离家一两个月,只觉得自己像是她们放飞的风筝,也到了收线的时候了。   省城之行圆满,宴席次日便收拾收拾准备返乡,叶信芳还特意等了一下,专门欣赏王健坤哭爹喊娘抓着客栈大门不放手的英姿,最后是由郑家父子和客栈小二合力掰开的。   王健坤脸上满是不甘,幽怨的眼神死死的盯着看热闹四人组,那模样活像是在说“我还会回来的”。   别了,女大王的小娇夫。叶信芳还礼貌的朝他挥手告别,宋修之看了看,也跟着挥起手来,刘俊彦不明所以的跟风,书童作为下人随着主人走,客栈里还没走的其他书生觉得有趣也跟着挥起手来。   乍一看,还以为是有多不舍呢。   “小老儿有福气啊,这一次居然能载三位秀才公。”赶车的车把式笑眯眯的说道 。   西宁府路途遥远,前一天叶信芳去车马行订车,读书人尊贵,在得知是三位秀才公要坐车后,几位车把式还争抢了一番,叶信芳更是深刻的感受到阶级带来的优越感。   他没有什么不平衡,作为既得利益者,在时代的大洪流下,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只想尽可能的让家人过得更好,然后再去考虑改变这个世界。   “大爷您太客气了,这天气是不是又要下雨?”看着外面阴沉的天空,叶信芳心中有些担心起来,想起之前种种惊魂,都快有心理阴影了。   总算赶在雨滴落下之前,找到落脚之处。返程还算顺利,十天时间便回到了西宁府,三人已经商量好了,八月份一起到府学入学,私塾里的老师,大多都是秀才功名,而府学里有数位举人授课,学生也全部都是秀才,青山县的教学水平已经不能让他们在科举上更进一步了。   在府城里,刘俊彦与二人告别,他家在柳门县,方向不同。   叶信芳和宋修之没有在府城继续停留,坐马车一个时辰不到就回到了青山县,去时还觉得宋修之是个小讨厌鬼,回来的时候叶信芳已经怎么看他怎么顺眼了,两人约定八月份一起出发。   “亲家母,你看这都是上等的布料啊!”   还未进院子,叶信芳就听到一个尖细的嗓门在喋喋不休的说话。   “不看,你走!”张氏的声音传来,叶信芳赶忙三步并两步走进院子里。   只见院子内,摆放着一大盒子布料,一个上了年纪面容刻薄的妇人正拿着一块布料往张氏怀里塞。   “你们这是做什么?”   听见叶信芳的声音,争执中的众人都回头望过去,张氏原本不高兴的脸顿时精神焕发,眼睛更是亮的能放光,“芳儿回来了,快进屋歇着,一路累到了吧?”   张氏拉着叶信芳就要往屋里走。   叶善安上前接过他的行李。   “哎呦,秀才公回来了!瞧我,该说廪生老爷。”那妇人作势打了打自己的嘴巴,上前来拉扯叶信芳的衣袖。   叶信芳只闻到一股子浓郁的脂粉香,赶忙将自己的袖子扯了出来,“娘,这位是谁?”   张氏不高兴的道:“张平安他娘,缠了我一上午了,烦死了。”   那妇人听到这话神情僵了一下,复又恢复那种假笑的样子,“这成了廪生老爷就是不一样,看上去就像那天上下凡的文曲星一般,我家平安要是能沾沾大舅哥的文气,回头给我考个童生就好了!”   真的是所有心思都写在脸上的一个妇人,叶信芳简直被她弄得哭笑不得,要退亲的是你们,要结亲的也是你们,这天下的道理都让你一个人讲完了?   叶信朝他娘使了个眼色,张氏立马将那妇人推了出去,“出去,出去,好马不吃回头草,见着我儿考中了就来巴结,你是哈巴狗啊?这里没有你儿媳妇,要结亲就去找张小梅去!”   什么都没有儿子重要,张氏本来还想跟她拿一下娇,然后占个便宜,拿了那些布料,在叶信芳灼灼的目光注视下,老太太忍痛将那一盒子布料扔了出去。   关上大门,总算是清净下来了。   “你怎么又瘦了这么多?”张氏有些心疼的打量着儿子,“还以为你还要几天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了。”   “吃完官家的酒席就回来了。”叶信芳回来这么久,也不见别的家人,有些好奇,“慧娘和小妹呢?怎么妞妞也不在?”   “你中秀才的事情,一传到青山县,慧娘她爹就接她回娘家小住了,说是多年不见,想念女儿和外孙女。”张氏撇了撇嘴,有些不屑。   “您怎么能让她回去呀,要是在娘家出什么事怎么办?她那个继母有多刻薄您又不是不知道?”叶信芳一想到她娘家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心就提起来了。   “啊哟,一回来就冲你娘发火,我这个儿子,当了秀才公了不得了哟。”张氏也不高兴了,张嘴就开始数落。   叶信芳为了避免引起家庭矛盾,母子没有隔夜仇,要是牵连到杨慧身上就不好了,赶忙解释道:“她肚子还有您的孙子呢,要是出了什么事,您还不得哭死?她那个继母,本来就讨厌慧娘,要是害您的孙子怎么办?”   听他这么一说,老太太也有些不确定起来了,“这不至于吧,小妹也在她家看着呢,再则毕竟是娘家,亲家公看着在呢,不会让她胡作非为的。”   张氏的心思很好猜,一窝蜂的送到她娘家去,还能给家里节省点口粮。   叶信芳想得比较多,“娘,小妹顶什么用啊,还不是一起被人欺负,这女人的心思,难猜着呢,不怕万一就怕一万,慧娘怀着孕,她继母明面上不敢害她,就背地里使阴招,专门气她,要是气出个好歹……”   张氏一听也慌了起来,赶忙催促着叶信芳去接人。   叶信芳不希望杨慧在娘家待着,本就怀着身子,要是遇到什么不愉快的事,是忍还是不忍?   杨家大宅在县城的另一头,叶信芳走了小半个时辰才到,他也有些想不通,不就是一个秀才功名吗,张平安家也好、杨慧娘家也好,怎么个个都弄得跟他已经中举了一般?   一到杨家,叶信芳就受到了杨家上下的热情接待。   “贤婿,好不容易登门一次,一定要陪老夫畅饮几杯!”杨父拍着叶信芳的肩膀,一副翁婿情深的样子。   叶信芳还未回话,就见杨慧挺着肚子在叶珑的搀扶下走了出来,“相公,你回来了!”   而在她身后的妞妞,此时额头上带着一道血印子,叶信芳神色冰冷了起来, “这是谁打的?” 第42章 打架   杨慧没有回答, 脸上反而闪过一丝不好意思的神色。   而妞妞虽然额头上一道血印子, 脸上却没有任何委屈之意,反而志得意满, 如同一位大胜而归的将军一般。   “爹!”如同乳燕投林一般扑向叶信芳。   “这秀才公就是不一样,养的女儿, 小小年纪, 就这么野蛮!”耳边传来一道女人刻薄的说话声。   叶信芳循声望去, 只见到一个面容秀丽衣着朴素的年轻妇人, 而她身边, 站着一个四五岁大的小男孩,那男孩脸上东一道西一道的血痕子,显然是被人抓得,此时他两眼通红, 惧怕的看了一眼妞妞,就移开了视线。   叶信芳不认识这个妇人, 询问的眼神看向他妻子。   “这是夫人的侄媳妇,和她儿子天宝。”杨慧介绍到。   杨慧继母的侄女, 这样的亲戚关系, 难怪叶信芳不认识对方了。   “既然你男人也来了, 那就一起评评理,这么小的女孩子,抓起人来这么凶,再大一点是不是要杀人放火!”那妇人指着妞妞,满脸都是愤怒。   “妞妞, 疼不疼?”叶信芳心疼的看着妞妞额头上的伤口。   妞妞点了点头,“疼。”   “孩子头都破了,岳父可否先请个大夫?”   一旁的杨慧弟媳妇立马开口道,“相公已经去请了。”   叶信芳道了一声谢。   “秀才公就可以不讲道理了?看看我们家孩子,都被你家小崽子挠成什么样子了?”那妇人见叶信芳不理她,将自己的小孩往前一推,那小孩一个踉跄,差点跌倒。   “这位夫人,有话好好说,推孩子干嘛?一口一个小崽子,那我是不是也要指着你的孩子叫小崽子?”叶信芳冷冷的看了她一眼,“我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们家这个刁蛮的小丫头,也不知天宝怎么惹到她了,直接就挠人,心思这么毒辣,将来还不知道怎么嫁出去?”   “我闺女到底嫁给谁,不用你操心,反正是看不上你家儿子。”   大抵是天下父母心都是相同的,自家孩子怎么看怎么好,自己说也好骂也好,却容不得别人说。况且他觉得妞妞向来乖巧,就算是跟人打架,也肯定是对方不占理。   叶信芳认真的看着妞妞,问道:“妞妞,告诉爹爹,为什么跟他打架?”   “他欺负彤彤,我让他不要欺负人,他想打我,然后我就跟他打起来了。”妞妞口齿伶俐,三言两语就将事情讲清楚了。   彤彤是杨琅的女儿,跟妞妞差不多大小,杨琅是杨慧继母的长子。   “你这个没教养的野丫头,我儿子乖着呢,怎么会欺负人,小小年纪就会撒谎,以后还得了!”妇人恶狠狠的瞪着妞妞。   叶信芳眼神冰冷,看着那妇人,“这位夫人,讲话客气一点,我和她娘都在,怎么就成了野丫头,你看看你儿子,他正在跟你学,你满口胡言,他日后也会有样学样。”   天宝果然正看着她。   “哎呀,贤婿,不过是小孩子之间几句口角而已,何必在意,也许还没等大夫看完,他们转头就和好了呢。”杨岳父拉着叶信芳打圆场。   “不行,必须弄清楚。”叶信芳断然拒绝。   那妇人嗤笑一声,“秀才公这样子,道理都在你家,我儿子说了,自己也不知道怎么招惹她的,突然就被打了,也不知道你闺女是哪根筋搭错了,下手这么狠毒!”   “既然大家口径不一致,当时还有彤彤在场,问一下彤彤就知道了。”叶信芳说道。   杨琅的媳妇,身后站着一个怯弱的小姑娘。   叶信芳看着她,柔声说道:“你就是彤彤吧,好孩子,告诉姑父,妞妞和天宝是怎么打起来的?”   杨慧的继母看了小姑娘一眼,又看向自己的儿媳妇,杨琅媳妇轻轻的点了点头。   “就是……就是那么打起来的……”小姑娘看着大人们,各有各的脸色,顿时一副要哭了的样子。   她母亲轻轻的在她的肩膀上捏了一下,小姑娘身子抖了一下,“我……我不知道……”   叶信芳放下怀中的妞妞,蹲下身子来,与彤彤平视,认真的道:“彤彤,撒谎的孩子,鼻子会越来越长,最后就跟拐杖一样,你看你祖父的拐杖。”   这种哄骗小孩子的话,叶信芳说出来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   彤彤看着杨父那根被摩挲得泛光的拐杖,顿时吓了一个激灵。   “彤彤,你长得这么好看,肯定也不想自己的脸上长一根拐杖吧?告诉姑父,到底发生了什么?”叶信芳趁热打铁。   彤彤抬头,看见她母亲暗下去的神色,以及她祖母紧皱的眉头,闭上眼睛大声说道:“是表哥先掐我的!”   “真是个乖孩子!”叶信芳笑着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就算是我家天宝先动手的,又怎么了,一个小丫头,掐了就是掐了,又不会掉块肉,你看看你闺女给我儿子挠的,赔钱!道歉!”那妇人谎言被戳穿后,依旧是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   “他还这么小,就知道恃强凌弱欺负小姑娘,你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再这么教下去,以后长大了只怕也是个恶霸。”叶信芳倒不觉得妞妞做错了,反而觉得她正义感爆棚,不过下手确实太重了。   “打了人还不想赔钱,当了秀才了不起是吧?”那妇人咄咄逼人的开口,一屁股坐在地下,哭嚎起来,“姑母啊,您侄媳妇和侄孙子要被人欺负死啊,我们老刘家可就这么一根独苗苗啊,哪一天被人掐死都不知道啊!”   杨慧继母也跟着抹起眼泪来。   叶珑脸上有些窘迫,拉了拉她哥哥的衣袖,叶信芳却冲她轻轻的摇了摇头。   “好了!这是我们杨家,不是你撒泼的地方!”杨父举起拐杖,在地上重重的敲了敲。   众人都看向他,只见他咳了两声,“既然是在杨家受的伤,医药费我出了,这件事就这么算了,不要再提了。”   “你们杨家现在有钱有势了,只认秀才女婿,我们这些穷亲戚,就见不得人了是吧?医药费,打发叫花子呢!”那妇人依旧嚎啕不止。   叶信芳挑了挑眉,搞了半天还是要钱。   “叶女婿,都是自家亲戚,天宝又被妞妞打成这样了,于情于理,你都该赔偿一二。”杨慧继母缓缓的开口,做出一副善解人意的长辈样子。   叶信芳笑了笑,“杨夫人,妞妞打人,是为了谁出头?看样子,对于您来说,杨家的孩子就能被刘家的孩子随意欺负?”   杨慧继母一时语塞,杨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妻子娘家的孩子怎么能比得上自己的亲孙女。   叶信芳继续开口,意有所指的道:“您这么想,我家妞妞不这么觉得,这孩子没有别的好,就是护短,这一点像我,亲疏远近分得明白。”   “等治好了就回去吧,没有道理一个侄媳妇老是在姑姑家住着!”杨父也回转过神来了,直接下了逐客令,可以说是很不给情面了。   那妇人的脸色顿时难看了起来,求救一般的看向杨慧继母。   不得不说,叶信芳觉得,他这位老岳父,真的是个能狠下心来的角色,对于没有价值的人,说翻脸就翻脸,从前对叶信芳是这样,现在对妻子的侄媳妇也是这样。   叶信芳与岳家的第一次见面,就在这样的氛围中落幕。   一回到家中,就见叶笃三乐呵呵的站在他家门口。   “三叔,怎么来了也不进去?”叶信芳有些吃惊,让杨慧她们先进屋。   “你家就二嫂和善安在,不太方便。”叶笃三说道。   寡妇门前是非多,叶信芳倒是理解。   “三叔爷爷。”妞妞叫的很大声,生怕对方注意不到自己。   叶笃三果然看到了她,一眼就心疼起来了,“妞妞这是怎么了,额头还包起来了?”   “跟人打架的,小伤,您不用担心她,人家小孩比她惨多了。”叶信芳解释道。   叶笃三一听,脸上露出笑意,拿出一个荷包,“妞妞拿着买点好吃的。”   妞妞刚想接过,就被杨慧给拽住了手,“三叔,您太客气了,这个不能收。”   叶笃三摆了摆手,“我们家妞妞第一回 打架,还打赢了,得奖励!”   叶信芳听得额角直抽,看着一脸自豪样的妞妞,心里咯噔一下,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来王健坤的那位素未蒙面的女大王未婚妻,妞妞以后不会长成那样吧?   一想到他刚来时那个怯弱的小姑娘,一年过去了,如今跟一朵小霸王花一样,他就开始怀疑自己的教育能力。   这一年他没怎么管过妞妞,杨慧事情多也管不了她,一晃眼怎么就变得这么凶残了?人家小男孩还比她高比她壮都打不过她……莫不是趁着父母不注意,拜了个厉害师父,日日传授她绝顶神功?叶信芳的脑洞也越开越大了,看着妞妞粉雕玉琢的小脸蛋,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到了那位五岳盟主赤焰魔头莫小贝……   妞妞脸上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伸手接过荷包,在叶信芳怀里都不安分,“三叔爷爷,妞妞最喜欢你了!”   “哎!”叶笃三喜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真乖!”   叶信芳将妞妞交给叶珑,让她们先进屋,“三叔,您这次来,是不是有什么事要吩咐?” 第43章 唏嘘   “这个你拿着。”叶笃三直接拿出一个小匣子就往叶信芳怀里塞。   叶信芳打开一看, 明晃晃的银两, 粗略一看,有近五十两了, 赶忙还给对方,“三叔, 这我不能要!”   叶笃三却是笑得开朗, “拿着吧, 你三叔有钱着呢, 咱叶家能出一个读书种子, 还是廪生老爷,我高兴!”   叶信芳还不能深切的体会到古人的宗族观念,族人之间互相扶持,彼此照应,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叶家除了叶信芳父亲, 已经很久没有出过一个正正经经的读书人了。   “使不得,使不得。”叶信芳虽然是个看到钱财就走不动路的人, 但是只想拿自己应得的那一部分。   “拿着, 别跟三叔客气!你不要就是瞧不起你三叔!”叶笃三死活往他怀里塞, 还口中说着:“不拿是不是嫌少?”   这种话都说出来了,叶信芳只得接过,暗自想着若是发达了一定要报答三叔。   “年年被陈家那些人嘲笑,今年总算是能出一口气了,天天吹着什么书香门第, 今年还不是连个秀才都没有!”叶笃三说起这件事就一脸气愤。   陈家也是县城的大族,跟叶家一直不太对付,叶信芳问道:“陈家据说有位举人?”   “没了。”叶笃三也是一脸唏嘘,见叶信芳疑惑,便解释道:“前年进京赶考,一直未归,今年他家里人上京寻人,才知道早就染病身亡了,陪他上京的书童因为照顾不周怕他家里人怪罪,早就逃了。”   古时消息蔽塞,这种大事居然隔了两年才知晓,科举确实能改变人的一生,但这独木桥也不是那么好挤的,能力、体力、运气缺一不可,叶信芳更是坚定了好好锻炼的决心。   “芳儿,你只要想考下去,三叔就一直资助下去,不用担心钱财,你若是不想考了,三叔也不强求。”叶笃三看着他认真的说道。   叶信芳摇了摇头,“欲踏青云路,岂能畏惧途中艰险,三叔放心,我有分寸的。”   叶笃三拍了拍他的肩膀,“善林没了,你知道吗?”   叶信芳大惊,县试过了的时候,那孩子还说要好好读书准备府试,怎么说没就没了,府试的时候叶信芳一心闭门读书,放榜的时候没看见叶善林的名字,还只当他是落榜了,怎么会好好的人突然就没了。   “县试考完,身体就不太好,又强撑着去府试,回来一场大病,药石无用,半个月前没的。”叶笃三说话的时候还有些叹息,“好好的孩子,都是被他家里人逼 得太紧,一心想要读出个名堂来,反而却……”   人死如灯灭,叶善林虽然不讨喜,但也没做错什么,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说没就没了,“那六叔他们还好吗?”   叶笃三摇了摇头,“你六叔全家都供着他读书,指望着靠他翻身,你六婶在家都哭瞎了,跟善林他娘都翻脸了,婆媳日日在家互相指责谩骂。”   古时人的命实在是太脆弱了,一日之内听到这么多负能量,饶是叶信芳也觉得有些心情沉重。   “瞧我,跟你说这些做什么,本来是你大喜的日子,你要不要办一场庆祝一下,咱们族里好久没有出这样的喜事了。”叶笃三一向不喜六房的人,死了个小辈唏嘘两句就过去了。   叶信芳就奇怪自己这个三叔悲喜之间怎么能切换得如此自如,摇了摇头,“还是不要办了,侄子才没了就办酒,六叔家的人看了难免多想。”   叶笃三虽然很有意向办一场,但见叶信芳兴致缺缺,也就不再提了,“大伯让你明天去祠堂祭祖,也让祖宗高兴高兴。”   叶信芳想起那个慈祥的族长大爷爷,点了点头,“我明天一早就去。”   送走了叶笃三,回到屋里,饭菜也已经做好了,不出意外的丰盛,他也算是衣锦还乡,张氏浑身都洋溢着扬眉吐气的愉悦。   “这张平安,一看你中了秀才,就又想结亲了,我呸!”张氏说起这件事,满脸都是嘲讽。   叶信芳也有些奇怪这件事,“他家不是说跟四姨家结亲吗?”   张氏一说起这件事就乐了,“你四姨家也就是面上好看,底子早就空了,张平安哪里看得上她家,人家心气高着呢!”   叶信芳不解,“上次退亲的时候,大舅不是这么说的啊。”   “张平安那个小王八犊子,精着呢,哄得你四姨团团转,你当退亲有这么容易啊,不是你四姨在中间搅风搅雨,你大舅根本就不敢上门退亲!”张氏提起他四姨张晓梅,就满脸厌恶。   “这小崽子,想攀高枝,最后上门提亲,人家根本就不搭理他,退了亲他家名声也坏了,结不了什么好亲事,一看你考中了,就又巴巴的上门道歉。”   一想到自己的对头全都倒霉了,张氏就跟喝了蜜一样。   “这些日子,上门提亲的人不少,我都没应,就等着让你看一看。”张氏此时美滋滋的想着,还是有功名的好,所有人对待她们家的态度都变得不一样了,让她想起叶父中秀才的时候,也是这样风光的。   叶信芳仔细的听她说提亲的那些人家,但都觉得不是很满意,他希望叶珑找一户简单的人家,毕竟她性子怯懦,遇到厉害的,怕是要被欺负死。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真是怕了你。”张氏说了半天不见他点头,有些不高兴了。   “这孤儿寡母的人家就算了,这种婆婆一般不好相处。”叶信芳评价张氏非常意动的一户人家。   张氏瞪圆了眼睛,“你说谁不好相处,暗戳戳的说你老娘?”   叶信芳这才意识到,自家也是个标准孤儿寡母家庭,赶忙哄道:“咱家不一样,您这样善解人意的婆婆,哪是她们能比的?”   “李小哥他娘,我见过她几回,你还真别说,那老太婆看着是有些阴沉沉的。”张氏说道,“不过李小哥长得眉清目秀的,看着和气,他家家大业大,小妹嫁过去就吃穿不愁,直接就是管家奶奶,要不是你中秀才了,这么好的亲事,还不一定能轮得到小妹呢。”   叶信芳一听就知道他娘在想些什么,立马说道:“这再大的家业,也在人家娘手里,我不过是中了秀才,这样富裕的人家完全可以娶更好的姑娘,怎么就能看得上小妹?”   叶信芳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叶珑被退过亲,亲事上本就艰难,齐大非偶,这门婚事条件太好了,总感觉有些问题。   “他娘一看到小妹,就喜欢得不行,还承诺说小妹一嫁过去就让她管家。”   叶信芳看着他娘脸上那美滋滋的表情,都差点不忍心拆穿了,“她说管家就真给管家啊,您还说压岁钱还给妞妞呢,到时候李家大门一关,我们又不知道小妹过得什么日子。”   “瞎说些什么!”张氏生怕声音大了让妞妞听见了,商量叶珑的婚事只有她们三个人在。   杨慧笑了笑,道:“娘十分愿意,但相公却不太放心,不妨找人打听打听,我们也不能全信媒婆那一张嘴,毕竟关系到小妹的终身大事,还是慎重为好。”   “怎么打听?”   “那李公子今年也有二十岁了,这么大年纪,一定是说过亲的,那就打听一下他从前的亲事为什么不成。”杨慧望向叶信芳,“相公若是还不放心,就与那李公子见一见,看看可有什么不妥之处。”   “说起来,还有一人,不知道娘和相公愿不愿意。”杨慧卖了个关子。   叶信芳挑了挑眉,“你说的是谁?”   “就在隔壁呀。”杨慧脸上带着笑,“离得近,回娘家也方便。”   “不妥。”张氏断然拒绝,“胡捕头人是不错,但是孤身一人,虽然有一份公干,但没什么银钱,况且他还是个军户,你让小妹以后的孩子,一出生就低人一等?”   “反正,我不同意!”张氏占胡捕头的便宜占得舒服,真要出血,又不愿意了。 第44章 相看   叶信芳倒是第一次听说这件事, 诧异于张氏如此激烈反对的态度。   “娘, 胡兄弟倒是个让人放心的选择。”叶信芳想起与他几次打交道,觉得对方为人正直, 且古道热肠。   “军户自来低人一等,你让小妹以后怎么做人?”张氏言辞拒绝。   “我朝军户允许脱籍, 娘, 您可以考虑一下。”叶信芳劝道。   “那要花多少钱, 有这个钱, 还不如用在你身上。”张氏觉得儿子好不容易考上秀才, 叶珑也能跟着水涨船高,自然要嫁个更好的。   军籍,相对于普通的平民户籍还要低人一等,一户只有一人可以参加科考, 且子侄之辈不许通过过继的方法改变户籍,民户有罪, 往往充军处罚,这就是转为军籍。而军籍也是有优点的, 便是不用服杂役, 在获得军功之后可补为小吏, 与以往朝代不同,昭朝还算开明,军户若要改籍,只需交改籍费,每个人五十两到一百两不等。   不过以胡威武的条件来说, 很难攒到这么多钱。   “我是希望,您能给他一个机会。”叶信芳认真的看着张氏。   “你考中的消息,也传了不少天了,这些日子,他可曾登过门?你没谱,人家门清着呢,这是知难而退了。”说到底,门当户对,才是当下结亲的主流。   如此说来,叶信芳倒不好再劝。   “是我考虑不周。”杨慧心里觉得有些可惜。   第二日,叶信芳去族中祭祖回来,就见叶珑怀中抱着什么东西,站在胡威武院子门口,她轻轻的敲了几下,屋内毫无动静。   叶信芳心中咯噔一下,咳了两声,叶珑吓得一个激灵,回头一看是自家兄长,羞得满脸通红。   “你在这里做什么?”叶信芳皱着眉问道。   “我……我没做什么……”叶珑的眼睛满是心虚,左顾右盼不敢看他。   “怀里什么东西,拿给我。”   叶信芳感觉自己像是一个暗中观察许久终于抓到学生早恋的班主任,心中已经有了猜测,待看见那双做工细致的布鞋,也是额角直跳,直接拉着叶珑就进了自家书房。   待两人都离开之后,那扇门方才被打开,胡威武盯着叶珑站过的地方,怔怔的看了许久。   “你这是第几回了?”叶信芳怕被其他人知道,在书房里也刻意压低了声音。   叶珑赶忙解释,“这、这是第一回 。”   “你喜欢他?”叶信芳直截了当的问法吓得叶珑脸色惨白。   叶信芳见吓到她了,小心安抚道:“我是你哥哥,难道还会害你,这里就我们两个人,你跟我说实话。”   过了许久,叶珑脸上由白转红,轻轻的“嗯”了一声,便低下头去。   叶信芳只觉得脑壳生疼,完全没想到乖乖女也有这样的一天,问道:“什么时候开始的?”   “上个月,我在街上被人纠缠……”   很俗套的英雄救美故事,但是如出一辙的管用,被纠缠的少女看上了救她的英雄,从一见倾心到决意以身相许。   “他本来就是捕头,保护老百姓就是他分内的职责,你在他眼里就是普通老百姓,你别想太多。”嫁又不能嫁,叶信芳只能打消她的念头。   “不一样的。”小兔子少女脸上露出难得的不赞同之色,所有为心上人说话的女孩子都是勇敢的,只一个劲的强调,“我知道这是不一样的。”   叶信芳当然知道是不一样的,两情相悦是很难的一件事,如果可以,他也不想拆散这一对,但事已至此,也只能狠心打消她的念头,“就算我同意,娘也不会同意,他是军户,跟我们不一样。”   “我不在乎这些。”叶珑眼神坚定,看着叶信芳满脸都写满了乞求,“我不喜欢李家人,那位李夫人看着我就像打量什么货物一般。”   “没有李家人,还有王家人,娘是不会同意胡威武的。你不在乎他军户,以后你的孩子呢,一出生就低人一等?”叶信芳看着妹妹眼中的希翼之色,咬了咬牙,狠心说道:“况且,他若真的心悦于你,为何不上门提亲?”   叶珑的脸色一寸一寸的白了下来,眼中的光亮一点一点的熄灭,喃喃的问道:“真的不可以吗?”   “不行。”叶信芳斩钉截铁,他只觉得自己如同一个面目可憎的恶人。   这几天叶珑都是一副神思不属的样子,坐在角落里独自发呆,张氏只是看了两眼,叹了口气,也没有骂她,直到李家人上门拜访。   叶珑躲在房中,她那个状态,叶母也不敢让她见外人。小门小户的,也没有那么多讲究,由叶笃三的夫人作陪,所有人都在大厅里跟李家母子说话。   “这就是秀才公了,真的是一表人才。”李小哥的母亲王氏看着叶信芳赞了又赞,“如此年轻俊秀的廪生老爷,一看就让人就心生欢喜。”   “您过奖了,今年咱们县今年出了个九岁的案首,那才是真的年少有才。”叶信芳也打量着这对母子,王氏看起来面容和蔼,眼神偶尔流露出些许凌厉,说话间让人如沐春风,接人待物都让人心生愉悦,显然对这门亲事十分看重。   而那位李公子,叶信芳打量着,对方面容俊秀,但脸色有些苍白,看起来有点虚弱,只这一点,叶信芳心中就有些不愿了。   “听说李公子也在读书?”叶信芳笑着问道。   “可不是,不过比不得秀才公,还指望着日后能多跟你来往,好好学一学呢。”回答的人是王氏,李公子勉强笑了笑,没有开口。   叶信芳皱了皱眉,认真的看着李公子问道:“李公子如今书读到哪里了?”   李公子还是不说话,被王氏私底下掐了两下,方才不情不愿的开口说道:“《论语》。”   已经二十岁了,四书还没有读完,叶信芳也不知道对方是头脑愚钝还是学业不勤了。   王氏恨铁不成钢的瞪了自家儿子一眼,叶笃三夫人看着这两人,神情也有些不悦了,张氏依旧是笑眯眯的,特别是在王氏说起家中产业的时候。   “是跟哪位夫子读书?”叶信芳问道。   “秦夫子。”   对方依旧是这么言简意赅,弄得叶信芳有些不喜,这说亲的时候都这么不情愿了,还能指望他以后待叶珑好?   一番交谈下来,这当娘的十分急切,儿子却不怎么配合。   母子二人没有留下吃午饭,叶信芳看着李公子离开的背影,总感觉他走路的姿势有些怪异。   “二嫂,这门亲事,总感觉有些不妥当。”叶笃三的夫人临走前直接的说出自己的看法。   张氏却不当一回事,老脸笑得跟一朵菊花似得。   “娘,我觉得三婶说的对,还是再看看吧。”叶信芳总感觉那位李公子有些说不出来的别扭。   张氏摆了摆手,笑容满面的强调:“李家有三百亩地,在县城里还有两家铺子,两家!”   叶信芳扶额,“钱财再多,那也是人家的。”   “叶珑嫁过去,不还是由她掌着吗以后还不是吃香喝辣,穿金戴银,你有她帮衬着,日子也好过。”张氏一点都不在意,满心就惦记着人家的钱财。   “你要是一直这样的想法,小妹嫁到哪家都过不好,你天天不想着让她过得好,就想着让她贴补娘家,拖她后腿,这样的媳妇哪个婆家敢要?” 叶信芳不愿意成为一个吸姊妹血的兄长,必须打消张氏的念头,“大姐要不是生了那么多儿子,早被我们给拖垮了。”   他不提这个还好,一想起叶信芳上次府试没住在叶玲家,就对大女儿有些生气,“你好她才好,她有什么不愿意的,李家也是一根独苗苗,等小妹嫁过去,生个大胖小子,还不都是她说了算,你天天就想些没用的事。”   “您看看李公子那身体,走两步都站不稳,还指望他能生出大胖小子?小妹过去不守活寡就好了。”叶信芳脱口而出的话,倒是让他想到了什么,这个猜想让他觉得心情恶劣了起来。   “人家不就是脸色看起来白了些,身体好着呢,没病没灾的,别瞎说。”张氏不高兴的说道。   “这事先缓一缓,过两天再说,不急着定下。”叶信芳怕张氏急急忙忙的交换庚帖,到头来害了叶珑的一生。   秦夫子是城南一家私塾的先生,一大早叶信芳就拉着王老大夫在私塾附近等着。   “叶小子,怎么一回来就拉着老夫到这里来?”王大夫满心不解。   “等会,您帮我看个人,看看他可是有什么不足之症。”叶信芳说道。   “不把脉,看的不准。”望闻问切,光看一眼老大夫没有绝对的把握。   “无事,这个人的问题比较明显。”叶信芳眉头紧锁。   两人就在路边的偏僻处等着,不一会儿,就看到那位李公子跟另一个书生一起,举止亲密的往私塾里走,叶信芳偷偷的跟老大夫说道:“就是个子矮的那个,您帮我看看。”   老大夫不过一眼,就瞪大了眼睛,凑到叶信芳耳边问道:“这位公子,他跟你什么关系?” 第45章 承诺   “您觉得呢?”叶信芳反问道。   “你这个臭小子!”老大夫狠狠的打了他一下, “你媳妇怀着身子, 就出来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您想什么呢,这小子我看着就觉得不对劲, 那方面的,想让您确认一下。”叶信芳想了想压低了声音, “我朋友的妹妹, 打算与他家结亲, 我觉得不妥当, 托您来看看。”   老大夫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找我看就对了,我老人家行医那么多年,一眼就能看出来。”   叶信芳眉头挑了挑,“您看出什么了?”   “你觉得是什么?”老大夫笑眯眯的问道。   “不足之症?”叶信芳故意问道。   老人家又是一下子, “还装,人家肛裂这么明显, 你看不出来?”   “哎呀,你这个老人家, 说话口没遮拦, 怎么也不修饰一二, 我可是个读书人,污了我的耳。”叶信芳打趣道,还做出一副捂耳朵的样子。   “看他嘴唇和眼睛就知道了,再加上走路的姿势,承受力有点差, 气血两亏,再一直这么下去,怕是没几年活头了。”   叶信芳没想到李公子身体这么差了,更没想到这古代的大夫,说话都这么直白大胆的,你真的是老中医而不是老司机吗?   “您看得清?这都能看出来?”   叶信芳只觉得自己看到的就是寻常的眼睛嘴巴。   老大夫却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你最近火气好旺,你老婆怀着身子,憋着很难受吧,难怪难怪……”   “老人家懂真多,不是说光看没把握吗?”叶信芳赶忙打住他的话头。   老大夫冷哼一声,“还以为你给我出多大的难题,一目了然,根本不用把脉。”   叶信芳再三请求老大夫保密,既然事情已经确定了,就更不敢将叶珑嫁进李家了,这种事也不好宣扬出来,倒不知道怎么跟张氏说了。   回到家中,叶珑还是老样子,呆呆的坐在墙角,整个人就跟霜打的茄子一样,一年多朝夕相处,叶信芳也不忍心看她这般模样。   “李家的亲事作罢,你别难过了,哥哥不会害你,一定会给你找户好人家。”叶信芳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叶珑神色不变,直愣愣的开口,“没有李家,还有王家……”   “你还能不嫁人?”叶信芳叹了口气,若是在现代还可以不结婚,但古代女性一旦过了十九还未嫁人,就要交罚款,叶信芳不在意那点银钱,杨慧也是好相处的人,只是众口铄黄金,叶家族里不会放任叶珑不嫁人。   叶珑的事情,让叶信芳焦头烂额,还是杨慧劝他跟张氏实话实说,虎毒不食子,张氏虽然看重钱财,但叶珑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张氏听了果然怒气冲天,恨不得立马冲到李家去打一顿,最后还是被叶信芳给按下来了。   “相公,真的不再考虑一下胡捕头吗?”杨慧试探着问道,想起自己这两天看到的,“这几日,常见到胡捕头在外头徘徊,一听到开门声,又跑了,我想,他还是很有心的。”   “慧娘,婚嫁之事,不是这么算的,心诚并不是全部,况且他连站在我面前的勇气都没有,又是那样的出身,还是你真的觉得,有情能饮水饱?除非他能做出非常大的努力,不然叶珑嫁过去就是吃苦。”叶信芳很相信胡捕头的为人,但男婚女嫁却没那么简单。   杨慧看着叶信芳,若有所思,许久方才道:“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他怕小妹跟着他吃苦,不敢说,可错过了这个人,小妹怕是再难找到一个如这般真心实意的。”   叶信芳不高兴的道:“他动都不动一下,难不成还要我亲手推着他走?”   第二日叶信芳出门晨练,刚走没两步,便遇到了巷口等候多时的胡威武。   “叶兄,听说,听说你家看上了李家那位读书的公子哥?”胡威武迟疑着,终于说出了口。   叶信芳叹了一口气,装作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暂时没有定下来,还在考虑当中,不过我想十有八九了,若是能知道这李公子的为人如何就好了,这样我娘她们更放心,胡兄弟,你是捕头,人面广,能不能帮我打听一下这位小公子的品性,毕竟关系到姑娘家一辈子,还是慎重为好。”   胡威武愣了愣,回转过来,立马答道:“好,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心机叶见他答应,又故意摇了摇头,摆了摆手,“还是算了吧,不瞒你说,我娘心里对他很满意,估计打听不打听,结果都一样,还是不要节外生枝了。”   “不,不,不,要打听的,顺手的事,叶兄千万不要跟我客气。”说完怕他改口,接着道:“我这就叫捕房的兄弟们打听一下,你等我几天。”   不待叶信芳应承,转身就跑。   叶信芳心底想着,小妹,就当我最后帮你这一把了。   当天下午,就见胡威武神情低落的跑来找叶信芳,“能不能换个人?”   “换谁?”叶信芳问道。   “除了他,叶姑娘配得上更好的,这个人出除家产丰厚,还有什么?”胡威武两眼都满是焦急,生怕木已成舟。   “有钱还不够好?他哪里有问题?”叶信芳故作不知。   “哪里都不好。”胡威武委屈的低下头,想到自己跟踪了一天看到的那一幕,心里很痛,像是已经看到心爱的姑娘掉进火坑后绝望的模样,“这个人,绝对不行的,他喜欢男人。”   叶信芳故意道:“喜欢男人也好啊,起码不会被外面的女人勾引,闹出私生子什么的,他家心有愧疚,彩礼肯定给的丰厚。”   胡威武两眼睁圆,瞪着叶信芳,“叶兄,没有想到你是这样的人,为了一点彩礼,就要卖了自己的妹妹,我真是看错你了!”   叶信芳看着他双拳紧握,脸上因为生气青筋毕露的脸,“怎么,还想打人?”   “我,我,我不打人,我骂死你!你个混账,狼心狗肺!见利忘义!”胡威武气得眼睛通红,身体直发抖,到底却没有动手,翻来覆去就骂那几句,“我看错你了!”   再怎么生气,也不动手,叶信芳在心里舒坦了一些,接着开口道:“这世道女人本就艰难,不是冷漠的丈夫,还有难缠的婆婆,陈家之前那个媳妇,听说就是被她婆婆磋磨死的,可怜啊可怜,据说死的时候都不成人形了。”   “别人是别人,她不一样,你不能这样做,你承诺过的,要让她嫁得好,丈夫疼宠,幸福一生!”胡威武愤愤不平的说道。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忘了。”叶信芳故作冷淡,“我们叶家的女儿,不一定要嫁得好,但一定要嫁得富贵,这样才能帮衬娘家。”   “你明明说过的,上次那个小兔崽子退亲的时候!”胡威武只觉得自己都快捏不住拳头了。   “场面上的话,胡兄居然当真?”叶信芳反问,挑了挑眉继续道:“再者说,胡兄明明在午睡,怎么听到的?”   胡威武别扭着脸,“你们说话那么大声,都吵得我睡不着觉了。”   “没想到你还当了一回隔墙君,我家小妹嫁给谁,跟胡兄也没什么关系,这次谢谢你了,其他的,还请自重。”叶信芳冷冷的说道。   胡威武整个人都愣住了,“怎么……怎么会跟我无关……”   “为什么你会觉得跟你有关?”叶信芳直直的看着胡威武。   “我希望她过得好……每天都开心……”胡威武磕磕巴巴的说道。   “你有什么立场?凭什么这么说?”叶信芳继续逼问。   “因为我……心悦她……”胡威武心一横,终究还是说了出来。   “可是你又做了什么?言语威胁她的哥哥?还是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她跳入火坑?”   胡威武被逼问得连退好几步,神色间满是灰败之色,“她应该幸福的。”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应该不应该,只有做与不做,事在人为。”叶信芳只觉得看着这个愣头青,心塞的不行。   “做与不做?”胡威武喃喃自语,许久才能明白他的意思,看着叶信芳,两眼亮得惊人,语气坚定,“叶兄,我想求娶令妹!”   “你愿意付出什么?”叶信芳问道,感觉自己像是引诱别人交换灵魂的恶魔。   “给我一个机会,我有什么付出什么,军籍又如何,我努力挣钱,迟早会有换籍的那一天,叶兄,我求你。”胡威武两眼都是乞求。   “你有公职,难不成鱼肉百姓?”叶信芳有些好奇。   “除了公职,我还有一把子力气,总能找到生财的路子,事在人为,总能想出办法!”   叶信芳心里翻了个白眼,早这么想哪有那么多事。   “挣了钱给谁?”   胡威武两眼清明,神情满是认真,“给小珑!”   “还有呢?”叶信芳感觉好像缺了点什么。   “我会成为比张平安好十倍的人,会对她特别好,宠她、疼她,让她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这是当初叶信芳对张平安说的话,没想到胡威武还记着,叶信芳点了点头,提醒道,“我娘可等不了太久,下一次乡试是什么时候?你的时间不多了。” 第46章 府学   安顿好家中的事宜, 叶信芳就与宋修之一起赶往府学入读。大约是奇货可居的心理, 张氏有考中举人的大饼吊着,经过叶信芳夫妻轮番劝说, 这才愿意将叶珑的婚事拖一拖。叶信芳与叶珑谈过之后,她也不再是那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 整个人像是找到了目标一般, 他也只能感叹女大不中留。杨慧的身子已经快五个月, 叶信芳也很想在家中陪着, 但时间不等人, 家里人也希望他以读书为重,族里也很看重进学之事,再三跟他保证照应他的家人,加上隔壁就住着牛高马大的胡威武, 叶信芳终于放下心来,外出求学。   府学作为古代官方的办学机构, 大多与祭祀的孔庙合为一体,故而又称“庙学”或者“学庙”, 西宁府府学所在地位于东城区的西北部, 府学的西部是学宫和孔庙, 东部是文丞相祠,再东为文昌祠。   县学还招收一两童生填补生源,但到了府学一级,基本全是秀才。府学一共有四十个廪生名额,这一下子增加了三个, 还是级别最高的院试廪生,府学原有的廪生队伍中就有三个人降级成为增广生。   秀才一共分为三个等级:廪生、增广生、附生。廪生资格获取除了在院试中获得前十名,另外一个途径是每年秀才岁考取得前十名,而廪生之下便是增广生,增广生府学也只有四十个名额,虽不享受廪米供奉,但若是廪生空出了名额,就由增广生优先补上。而附生,一般是刚入学的普通秀才。   一路上宋修之脸色平静,小小年纪不悲不喜,除了他娘亲自送他上车,宋府没有其他主子出门相送,这次随车来府城的只有老管家一人,帮忙办理二人的入学事宜,因送行的家人不能久留,老管家很快就告辞了。   临走前老人家对宋修之叮嘱了又叮嘱,又偷偷摸摸的拉过叶信芳,殷殷嘱托:“我家老爷说,既是求学,便不能带书童奴仆之流,不然让其他生员看到了,影响不好。可少爷年幼,行事又有些……耿直。”   叶信芳这哪是耿直啊,就是没事找事,“老人家放心,我与修之一起,比他年长,自然要多多照顾。”   老管家叹了口气,“这主家的事情,老奴也不好多言,小少爷我打小看到大,说句放肆的话,就跟亲孙子一般,他除了言语无忌,太爱干净,其实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   叶信芳见他一副要哭的样子,赶忙道:“修之是什么人,我知道的,省城的时候我给他全头全尾的带回来了,这次也一样。”   “多谢叶相公,要是没有您,夫人还不知要如何着急。”老管家跪下,郑重的磕头,吓了叶信芳一跳,赶忙将他扶起来。   再三保证,送走了老管家,叶信芳一转身就看见了躲在角落里的宋修之,笑了笑,摸摸他的小脑袋,“老人家很关心你,怎么不出来送送他?”   宋修之脸色有些别扭,“他专门拉了你出来说话,我只能装不知道。不过是些老生常谈的话,我这么大了,知道怎么照顾自己。”   虽然这般说着,却还是忍不住看着老人家蹒跚着离去的背影。   “你家不是在府城有房子吗?为何不举家搬回来?”叶信芳有些疑惑。   宋修之闻言,小小年纪,神色间竟然有些漠然,像是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情,“我在家待了没几天,大哥不小心摔了腿,我爹认为是被我克的。”   叶信芳不知道如何安慰他,十分夸张的跳了半尺高,二十岁的青年蹦蹦跳跳,看着宋修之道:“你看,我就不怕你克!”   宋修之心下微暖,面上却做出一副嫌弃的样子:“这么多人看着,丢脸死了。”   西宁府的府学是前朝传下来,只年年修缮,却未曾改建,因而住宿条件比较简陋,十个人一个小院子,两个人住一间宿舍,宿舍一间卧室一间书房,卧室里并排放着两张床。   府学里如今仍在就读的,一共四十廪生,四十增广生,还有二十个附生。而住在府学里的,却不过四五十人。因府学是求学之所,为体现苦读本意,不许携带书童,而有些吃不得苦或离家近的秀才,不住在府学里。   一入小院,叶信芳就见到了一个熟人,两眼满是惊喜,“思齐,你住这里?”   一早就知道谢思齐在府学就读,没想到运气这么好,能共处一院。   原本正坐在小板凳上跟身前一大盆湿衣服做斗争的谢思齐抬头,一见之下,也很是喜悦,放下手中的脏衣服,站起身来问道:“叶兄,之前听闻你考中,还想着也许哪一天就会来府学,未曾想你来得这么快,怎么不在家中多休息几天?”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求学之心,但不敢辍。”叶信芳在这待了一年多,经过多番考试洗礼,这种文绉绉的话说起来毫无压力。   “这位小兄弟,想必就是今次的案首,宋修之宋公子吧?”谢思齐小心翼翼的问道,他还是一副老样子,与生人说两句话脸就红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为二人引荐,“修之,这是谢思齐,也是青山县人,你在县里待得少,恐怕不认识他,跟你一样,他以前也是刘夫子的学生。”   “幸会。”宋修之皱眉看着谢思齐脚边的一堆脏衣服,脸上有些嫌弃。   “幸会幸会。”谢思齐赶忙回礼,见初次见面的案首皱眉打量他,心中有些七上八下,暗自猜测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对。   “你怎么攒了这么多衣服?”叶信芳笑着问道。   叶信芳没想到谢思齐看着乖乖巧巧的好学生样子,平时衣着也是干干净净,私下里却是这般不讲究,脏衣服堆积如山,跟大学宿舍里那些臭脚男生一个德行,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谢思齐脸涨得通红,解释道:“这、这不是我的衣服……”   叶信芳只当他是害羞了,不在纠缠这个问题,“思齐可知,哪间房间是我和修之的?”   “这院子只有这边一间空房了,想必就是你与这位小兄弟居住。”谢思齐带着二人往剩余的那间房子去。   那房子在院子西面,再往西就是茶水间了,因房间无人居住,浮了厚厚一层灰,宋修之不过进去看了一眼,就忙不迭的退了出来。   “脏死了。”宋修之满脸都写满了拒绝。   屋里生活用品挺齐全,只缺少被褥铺盖,叶信芳将二人的行礼先放在谢思齐的屋子里,进去时他没有想到屋里还有人。   那人此时躺在书房的榻上,脸上盖着一本书。叶信芳本是随意一眼,却不小心看到书籍的封面,正是他写的那本悬疑话本。   不得不说,叶信芳心中还是有些暗喜的,有一种成为大神的感觉。卧室里两张床,一张被褥叠得整整齐齐,而另一张上却凌乱不堪,甚至还有不少衣服乱七八糟的放在床上,叶信芳将东西放下后就退了出去。   叶信芳又从自己宿舍中拿了木盆出来,一边是巾帕,一边是扫帚,“扫地或者擦洗,你选一样。”   宋修之不接,反而道:“屋里好脏,我们换一间房吧。”   “没人住的宿舍都是这样的,我来帮你们吧。”   谢思齐解释完,接过扫帚就打算开始扫地。   他还没开始就被宋修之抢了过去,只听小孩子直愣愣的说道:“我自己来。”   谢思齐整个人都有些愣住了,满脸紧张的看着叶信芳,像是在问自己做错了什么。   叶信芳皱了皱眉,“修之,你在做什么?”   “扫地。”宋修之拿起扫帚就进屋里乱扫一通,尘土飞扬,弄得自己灰头土脸,被呛得咳了好几声,然后又扔下扫帚跑了出来。   叶信芳就看着他躬着身子站在屋外咳得撕心裂肺,一手指着屋里,满脸都写着委屈,控诉道:“好多灰!”   你的表演,真是精彩。叶信芳看了一场大戏,扶额问道:“你没见过灰?”在家没扫过地这句话被叶信芳默默吞下去了。   宋修之点点头,又摇摇头,“没见过这么多灰,都没人打扫吗?”   真是天生少爷命,叶信芳不高兴的说道:“人家给你帮忙,你不道谢就罢了,还这么粗鲁。”   “我跟他又不是朋友,陌生人帮忙,应该有来有回,这次他帮忙了,谁知道他将来会需要我还什么样的人情?况且,谁知道他扫的干净不干净?”宋修之理直气壮的说道。   你说的好有道理啊,真是让人无法反驳,叶信芳深吸一口气,只觉得那个小难缠鬼又回来了。   “我、我不用你还人情,这只是小事……我扫地,还算干净的……”谢思齐紧张的解释道。   宋修之看了一眼院子里的脏衣服,不说话。   “你不用管他,他麻烦得很,你去洗衣服吧,我们自己来。”叶信芳安抚了谢思齐两句。   谢思齐看了看叶信芳,又看了看满脸嫌弃的宋修之,神情满是无措。   叶信芳觉得头有点痛,但还是要小心安抚好小白兔,拍了拍谢思齐的肩膀,“他不是针对你的,以后你就知道了,他这人就是这样的。”   “谢思齐,衣服怎么还没洗完?”说话声音很大,透着满满的不悦。 第47章 超凶   叶信芳循声望去, 只见说话之人从谢思齐屋里出来, 正是之前那个正在睡觉的室友,此时对方满脸都写着不高兴。   谢思齐则是红了脸, 立马走到衣物旁边,解释道:“马上洗, 马上就洗……”   叶信芳皱眉看着这一幕, 旁边的宋修之却挑了挑眉, 道:“我误会他了, 脏的另有其人。”   然后叶信芳看着宋修之继续自言自语道:“我在心里误会他了, 刚刚也在心里跟他道过谦了。”   戏精吗?叶信芳这样想着,自己也在心里默默道了个歉。   “他不会自己洗衣服吗,为什么要你来洗?”宋修之直接问道。   谢思齐一边用力的搓洗,一边答道:“他真的不会洗。”   “我也不会洗衣服。”宋修之转头眼巴巴的看着叶信芳, 被他一把推开脸。   “既然有茶水间,难道没有洗衣房吗?”叶信芳想着现在大学里每个宿舍楼道里还有洗衣机呢, 这古代高等学府,应该有专人帮忙浆洗衣物吧, 毕竟这里都是读书人。   “有, 有的, 但要舍些钱财,他也嫌洗得不干净……”谢思齐弱弱的解释着,又突然脑子一激灵,忙道:“其实,也可以雇人打扫房间的, 只是一样要付钱。”   宋修之立马松了一口气,“早说啊,人在哪?”   “出了院门往东走,是浆洗房,跟那里的管事说一声就行了。”谢思齐还怕宋修之不知道找不到,站起身就想要出门给他指路。   “我找得到。”宋修之说完就往外走。   “你快点洗衣服,一上午,就洗了那么几件!”他室友指责道,“就知道跟人聊天,一会太阳都下山了还没洗完。”   “马上、马上……”谢思齐手上的动作又快了起来。   叶信芳看了看那个年纪不大,却满脸纨绔样子的室友,此时对方俊秀的脸上带着一丝刚睡醒的惺忪,叶信芳拱了拱手问道:“在下青山县叶信芳,不知这位兄台高姓大名?”   那少年有些不耐烦的开口,“姜云明。”   “姜同学,我这同乡,是在帮你洗衣服吗?”叶信芳依旧保持着礼貌。   “对啊。”姜云明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谢思齐的手顿了顿,又继续洗了起来,叶信芳见他没有反驳,转而问道:“思齐,你为什么要帮他洗衣服?”   “我……”谢思齐吞吞吐吐的,“反正也是顺手的……”   “咦,你这小子,是不是要多管闲事啊?”原本眯着眼睛晒太阳的姜云明此时看向叶信芳,年轻的脸上写着蛮横,“他自己都愿意,关你什么事?”   说完,又看了僵直着背影的谢思齐一眼,“我再躺一会,午饭之前还没有洗好,我要生气了。”   接着就伸了个懒腰,转身又进了屋内。   叶信芳不能目视自己的朋友被人欺负而无所作为,蹲下身子,认真的看着谢思齐,“顺手,并不等于愿意。”   谢思齐呆呆的看着他,只听见叶信芳继续道:“都是在府学就读,没有高低贵贱,你不必怕他。”   “他是大少爷,据说他爷爷是个大官……”哪怕是有了功名,普通人天生对于大官有着恐惧之心的。   叶信芳笑了笑,“再大的官也得讲理啊,这么点小事难道还会跟你计较不成?”   “可是,可是我还是害怕……” 谢思齐依旧是那么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   “他学问很好吗?”叶信芳不觉得对方这样懒懒散散的样子能考上秀才,结合他家里有大官,心里便有了底。   谢思齐摇了摇头,“连四书都背不全,先生们都不愿意理他。”   “这就对了,他肯定不是走正常途径进来的,府学里连书童都不许带,如此严苛,说明他家里人希望他能改好,治一治他大少爷的脾气,你不帮他洗衣服,人家感谢你都来不及,怎么会因为这点事为难你?”   叶信芳不想看他这么一直唯唯诺诺下去,这样的人,从前在孤儿院里总是被欺压得最狠的,不反抗就永远被人奴役,拍了拍他的肩膀,下了一剂狠药,“你想想你爹,家里人紧衣缩食供养你,他们送你来这里是等着你出人头地,不是让你来着帮人当仆人的。”   “我……”谢思齐深吸一口气,艰难的说道:“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叶信芳继续怂恿着,“你不帮他洗,还有浆洗房,他这样的大少爷,难道还能缺那点钱财。”   “他还真缺那点钱。”开口之人站在东边的一间房门口,两眼笑眯眯的看着二人,这人长相俊朗,手里拿着一把折扇,腰间戴着一枚玉佩,衣着华丽,连一个衣角都被抚得整整齐齐,完全不像个苦读的书生,倒像是即将赶赴佳人之约的公子哥。   “我叫林云帆,你屋里那位小少爷,他还欠了我不少钱呢。”林云帆打量着谢思齐,一脸惋惜的样子:“小兔子,你说你怎么就不跟我一个屋呢,我屋里那个死人脸,一点都没有你好欺负。”   这人一副浪荡子的模样,看得叶信芳眉头皱了皱,但还是自我介绍道:“叶信芳,今天入学的。”   “我知道,跟宋神童一间屋子嘛。你连他都搞的定,是真的勇士,佩服。”林云帆一脸瞻仰。   “你认识修之?”叶信芳有些惊奇。   “从前还是同窗呢,他那样不讨喜的人,都对你言听计从,了不起。”林云帆朝他拱了拱手,接着道:“我还有事,就不跟你们闲聊了,告辞。”   说完,就转身走出院子,经过二人身边时,叶信芳还闻到了一股香风。   “你不害怕吗?”谢思齐突然问道。   “害怕什么?”叶信芳有些不解。   “这样的事情,与人交往好像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开口说话很容易,跟人对质也很容易,为什么,我不行?”谢思齐满脸都写着挫败,眼中充斥着自卑与自我怀疑。   叶信芳只觉得自己穿越之后,遇到的人,怎么说呢,心理都不太健康,有些后悔当年没有考一个心理咨询师证。   “有什么好害怕的,说错了话难道对方还会打你吗?”   “可是他们会嘲笑啊,会看不起。”谢思齐就像现代许多内向的人一样,多说一句话都会脸红,叶心理咨询师的诊断结果是社交恐惧症。   “你与我说话,也没有害怕啊。”   “因为我们已经熟悉了。”谢思齐脸色涨得通红。   “与人交往都有一个熟悉的过程,你越是不敢说话,越是会说错,人家就越是嘲笑,而你若是不说话,人家照样在嘲笑,思齐,他人的眼光,其实没有那么重要。”叶信芳只觉得这几个月熬得鸡汤比从前十几年都多。   “会将嘲笑写在脸上的人,并不会成为你的朋友,低声下气是不会得到朋友的,真正的朋友会尊重你,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瞧不起你,既然都不是你的朋友,你又何必在意他的意见。说出自己的想法,真的没有那么难。”   谢思齐看着对方两眼都盛满了鼓励,“我听你的,我想试试!”   “一再的迁就,只会让对方更加的得寸进尺,我陪你去。”叶信芳扶他站了起来。   “对、对于这件事,我不会再妥协了,你的衣服你自己洗!我的时间要用来读书,你以后也不要再打扰我了!你真的非常过分!”谢思齐看着叶信芳,说完之后不住的喘气。   “对,就是这样,眼神再凶狠一点!”叶信芳鼓励道。   “我们进去!找他说!”谢思齐双拳紧握。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进了屋里。   姜云明正躺在榻上,闭着眼睛。   “我、我有话跟你说!”谢思齐说道。   “什么?”虽然声音很低,但还是吵醒了他,不耐烦的问道:“衣服洗好了?洗好了就晾起来,不要打扰我睡觉!”   “对……对于……”谢思齐吞吞吐吐的开口,转头看了叶信芳一眼,叶信芳轻轻的点了点头。   “对什么对,说!”姜云明凶巴巴的说道。   “对、对不起!”   叶信芳:……   兄弟,你来真的? 第48章 咬人   叶信芳将手搭在谢思齐的肩膀上, 轻轻的拍了拍。   谢思齐回头看见他满是鼓励的眼神, 转过头看向姜云明。   姜云明此时也正看着他,挑了挑眉, 像是打量什么有趣的事情一样,“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 说啊!”   “我……”谢思齐闭上眼睛, 深吸一口气, 再睁开眼睛时, 好像有什么东西改变了, “对不起。”   “我不会再帮你洗衣服,不会再帮你打扫房间,不会再帮你做这做那,因为、因为这不是我的事!”   “你说什么?”姜云明站了起来, 直直的看着谢思齐,“我给你一次重新说话的机会。”   “我、我……”谢思齐大口的喘气, 努力的想要说出话来。   “慢慢来,不要怕。”   像是有无尽的力量从身后涌来一般, 谢思齐脑子里像是在打结一般, 没有努力去理顺思路, 而是凭着一腔热血,语调颤抖着,“你、你实在是太懒惰了,进了府学,一切自理, 我有自己的事情,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书呆子,你知道我爷爷是谁吗?”姜云明拿手指戳着谢思齐的额头,语气中满是不耐烦,“闹这一出,做什么?”   “我、我我告诉你,我不怕你了!你爷爷是神仙老子我也不怕!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耽误我读书!”谢思齐浑身都在抖,颤颤巍巍的样子,就像是一只虚张声势的兔子。   “你也不看看自己抖成什么样子?”姜云明嗤笑道。   “我、不、会、再、帮、你!”谢思齐一字一顿的说道。   “你这小子发什么疯,当初自己都不说话现在又来闹着一出,仗着有人撑腰是吧?”姜云明说完就要推谢思齐,却被叶信芳一把抓住。   “好好说话,别动手。”叶信芳皱着眉头。   姜云明上下打量着叶信芳,“有你什么事,多管闲事,这不是你的房间!”   “恃强凌弱你还有理了?”叶信芳反唇相讥,“大家都是同窗,都是来这里学习的,不是让你耍公子哥派头的!”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姜云明凑近叶信芳,发现对方比自己还要高,想着好汉不吃眼前亏,默默的放下了紧握的拳头。   “用膳时间到了。”三人对峙之时,突然传来一道不合时宜的声音。   循声望去,是宋修之和刘俊彦,两人并排站着,开口的人是刘俊彦,他那个样子像是害怕他们会打起来。   姜云明瞪了叶信芳一眼,“你给我等着瞧!”说完就走了出去。   “我、我真的做到了?”谢思齐抓着叶信芳的衣袖,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   叶信芳点头,“你看,没有那么困难吧?”   “可是、可是他说等着瞧……”谢思齐心中还是有些慌乱。   叶信芳拍了拍他,安抚道:“临走前为了面子,放放狠话而已。”   “我、我居然做到了?”谢思齐一屁股坐到地上,回想起来还满是后怕的样子,说着说着就哽咽了起来,“我、我真的做到了……”   宋修之嫌弃的看了一眼他坐在地上的姿势,“不吃饭吗?”   “开心的事情,哭什么?”叶信芳安慰道,说完就将他扶了起来,“走,吃饭去,吃点好的庆祝一下!”   府学作为为一座公益性的政府办学机构,吃饭还是收取些许银钱。叶信芳三人是廪生,每月里的廪米直接交给食堂冲抵伙食费,这些正好够每日里的一日三餐,早上是一碗稀饭一个馒头,中午和晚上是一碗饭和一份素菜,想要吃多吃好,另外加钱。   叶信芳尝了尝,口味一般,但这种大锅饭,能做到这个样子,已经很不错了,另外开伙太麻烦了,叶信芳能忍,宋修之小少爷却是不能忍的,第一餐就加菜了。   刘俊彦不是难相处的人,很快就与谢思齐熟悉了起来。有个熟人带着,做什么事情都很方便,谢思齐在府学待了一年多,什么都非常熟悉了,府学是没有结业时间,要么秀才公不读了回家坐馆,要么就是一步冲天考上了举人,吃饭的时候,叶信芳还看到了好几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据谢思齐说,在他入学的时候,这些人就在这里入读了。   唯一遗憾的是,刘俊彦住在隔壁院子里,若是大家都在一个院子里,能方便许多,跟他同房的也是新入学的秀才,叫李子达,颖山县人,颍山也是离西宁府十分偏远的县城。   叶信芳院子里的人,听闻进来了两个新人,还纷纷过来打了个招呼,算是认了个脸熟。   整理好房间之后,叶信芳也没有闲下来,就研究起府学发放的小册子,宋修之不过粗略的翻了一遍就扔到了一边。   “你这么快?”叶信芳有些吃惊。   “一眼就能记住。”宋修之不在意的说道。   “修之,我一直想问你,你是不是过目不忘?”叶信芳总觉得这个人实在是太学霸了,他一个穿越者,这一年里,日夜苦读从未歇过,都考不过这个九岁的土著。   “是啊。”宋修之像是回答一间微不足道的小事一般。   谢思齐和叶信芳满脸都是羡慕,叶信芳更像是打量什么稀罕事物一样,常听说有这种人,没想到有生之年居然能见到一个活的,叶信芳想到现代专家认为的人的记忆力是可以后天培养的,便问道:“你有什么技巧吗?”   宋修之挑了挑眉,有些得意的样子,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小脑袋瓜,又指了指二人,“这个,天生的,你们,资质平庸,学不来。”   说话还是一如既往的讨人厌。   乡试三年一次,明年正好是乡试之年,时间不等人,叶信芳不想再这么蹉跎下去,想要争一争,看完了小册子,便拿出老爷子赠送的书本翻看起来。   而宋修之却在反复的做一件事:写诗。   在将他能想到的所有事物全都咏了一遍之后,终于将魔抓伸向了叶信芳和赖在他们屋子里不走的谢思齐,一个劲的追着出题出题,一晚上就这么过去了,直到实在赖不下去了谢思齐方才起身告退。   “我送你回去。”叶信芳知道他还是害怕,便起身相送,谢思齐不能在他们房间躲一辈子,有些事总是要自己面对的。   夜已深,谢思齐的屋里还是点着灯,姜云明躺在榻上,依旧是一副尸体模样,见得二人进屋,眼皮子抬了抬,“你还知道回来?再不回来我就要上锁了。”   “你先去洗漱。”叶信芳拍了拍谢思齐的肩膀,说完搬动椅子坐到姜云明的榻边。   “你干什么?”姜云明一下子坐了起来。   “放松点,跟你聊聊天。”叶信芳一副谈人生谈哲学的样子,“你哪来的榻子,我们屋里怎么没有?”   姜云明一副戒备样子,回答道:“从家里搬来的,你到底想干什么?”   “还是你们公子哥会享受,这本书好看吗?你喜欢吗”叶信芳指着他榻上的那自己写的话本。   姜云明闻言,两眼放光,“你也看这个?”   叶信芳点了点头。   姜云明脸上顿时热情起来了,觉得叶信芳也没有那么面目可憎了,“没想到你跟我一样,慧眼识珠!我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多遍,作者写得实在是太巧妙了,这些天,我连小画册都不想看了,就想着自己能当一回包公,解一解迷案!”   叶信芳满头黑线,小画册不会是他想的那种东西吧?难不成自己这书还有戒黄的功效?   “你说这风先生,他为什么不出新话本?胡老板说还有下一本,但这等都几个月了。”姜云明有些不满,他那个样子,跟现代那些闹书荒的读者没什么两样。   “应该快了吧。”叶信芳想着抽个时间去找一下胡老板。   “你猜风轻云淡先生,多大年纪?是做什么的?这么有经验,他真的进了皇宫吗?”姜云明像是找到知己一般,拉着叶信芳问个不停。   “也许人家就是个普通人吧。”叶信芳支吾着说道。   “肯定不是,我爹说,这个人一定很厉害,要么精通刑讯,要么就是从宫里出来的老太监,要不然他怎么知道这么多宫闱秘史,不是皇宫中人代代相传,他从哪里知道的故事!”   “咳咳!”叶信芳只觉得下身一凉,这父子两天天都瞎想些什么啊。   叶信芳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先不说这个,我们说点别的。”   姜云明对他也没有一开始那么反感了,闻言撇了撇嘴,一脸不情愿,“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小谢跟你一个屋,是不是帮了你不少忙?”叶信芳问道。   “放心,我不会为难他的,我又不是真的恶霸。”   “那你干嘛还要欺负他?”叶信芳觉得姜云明能说这话,说明这个人心地不坏。   姜云明叹了口气,像是个历经沧桑的老人家一般,“你不跟他住一起不知道,他太好欺负了,我好像说什么他都说好好好,这种事情真的会上瘾的,人善被人欺,古人诚不欺我。”   “你知道吗,看到他那一副受气包的样子,我就想狠狠的欺负他,我明明不是这样的人,遇到他都觉得自己变坏了。”   叶信芳额角抽了抽,暗想你一个欺负人还觉得自己有理了不成,“我想要跟你说,请你不要欺负他。”   “威胁我?”姜云明嗤笑一声。   “是请求。”叶信芳解释。   “哼,这还差不多。”姜云明不耐烦的道:“要不是他自己好欺负,谁耐烦惹他!”   叶信芳得了承诺,心里也放下心来,暗道这小少爷顺起毛也挺好对付的,只是谢思齐这样软弱的性格,但愿他今后能慢慢的纠正过来。   “啊!救命!”外面突然传来宋修之的尖叫声,叶信芳赶忙冲出谢思齐的宿舍。 第49章 日常   院子里, 宋修之看到叶信芳, 眼前一亮,直直的冲过来。   “有老鼠!这么大!”宋修之努力的比划着, 生怕他不信。   跟着出来的姜云明闻言笑得都直不起腰来,“小屁孩, 胆子这么小, 回家找娘去吧。”   “也不知道是谁, 刚来的时候被一条蛇给吓哭了。”林云帆在一旁闲闲的说道。   “哼。”姜云明将头扭过去, 不看他。   “你在这站着, 我进去看看。”叶信芳颇有一种去买桔子的感觉。   叶·老父亲·信芳钻进屋子里,只见地上一道一闪而过的肥硕灰影,抓是抓不住的,叶信芳在地上跺了几脚, 然后出来面不红心不掉的跟宋修之道:“已经赶跑了。”   宋修之脸上有些怀疑,“我为什么没有看到它出来, 我一直盯着房门。”   “从窗户上逃走的。”叶信芳有点困了,老鼠而已, 屋里没有吃的它自然要走。   “你开窗户了吗?我明明关了窗户。”小孩子在牵扯到洁净的问题上, 总是有一种别扭的执着。   “我开了条缝, 你没看到吗?”叶·撒谎不眨眼·信芳如此说道。   宋修之皱了皱眉,执着的问道:“是在我转身的时候开的吗?”   “我真开了窗户。”叶信芳小心翼翼的避开问题陷阱,转而看向林云帆,使了个眼色,“林兄, 我开了窗户对不对?”   “对,对,我看到了。”林云帆打了个哈欠,“不早了,都散了吧,没什么大事。”   叶信芳拉扯着宋修之的衣袖,走一步扯一步,宋修之脸上还是写着怀疑,进屋了都还在喋喋不休的问着:“你什么时候关窗户的,我就转个身,你为什么这么快,你是不是骗我?它从窗户跑得,是不是在我床上经过了?”   “躺下,睡觉!”叶信芳说完,掀开被子钻了进去,一秒钟后鼾声响起。   宋修之哼了两声,见他毫无反应,只得小心翼翼的掀起被子的一角,确定里面没有藏老鼠之后,才慢慢的爬进去躺下,然后就看着摇曳的灯火陷入了沉思。   “叶哥,叶哥,熄灯。”宋修之低声喊道。   叶信芳如同僵尸一般从床上坐起身来,缓缓的下床吹灯,然后又躺回床上。   “叶哥,叶哥,我能跟你睡吗?”宋修之接着问道。   在用三秒钟回忆了小孩子口水糊在自己衣服上的难忘经历后,叶信芳方向传来掀房顶一般的呼噜声。   黑暗中,宋修之的小脸气鼓鼓的,瞪了叶信芳一眼,他总感觉某个地方藏着一双绿油油的小眼睛,一阵细微的风,吓得他抖了抖,努力的将自己缩在被窝里,颤抖着闭上了眼睛。   一夜安稳。   府学里各类教学设施齐全,单单举人身份的先生就有五位,他们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举人,不能更进一步,便选择投身教学事业,五位先生每七天开一次课,一次讲半天,彼此之间的时间完美错开,但凡他们开课,总是座无虚席。   除了举人们授课,君子六艺也有专门的老师教导,这些老师都是西宁府在各自项目中的佼佼者,如果说举人授课是必修课,那么六艺课程就更像是选修课,这些课程选在下午开课,上课与否,全凭生员自愿。   如果不愿意上选修课,也可以选择自己温书,有类似于图书馆的藏书阁,不准外借但可以在里面阅读、抄书。   叶信芳有一种回到了大学的感觉,充斥着学术与自由的气息。相比较私塾,这里的先生们也会布置课后作业,但交不交全凭自愿,不强制,如果你教了,他就会认真的批改,若是有不懂之处,对方也会非常细心的解答,丝毫没有身为举人的架子,叶信芳感叹古人淳朴,为人师表就是兢兢业业。   六艺之中叶信芳只选修了书法,其他的也很想学,但时间就像是一把悬在头顶的利剑。宋修之除了书法,还选修了萧,去上了几回课后就天天在院子里呜呜咽咽的吹着,扰的所有人都不胜其烦,终于有一天院子里某个忍无可忍的同窗,越过重重阻碍,潜进宋修之的卧室,毁掉了那根竹萧,院中诸人纷纷大呼义士,至于到底是谁,一时成了院子里的不解之谜。   “宋同学,能不能回忆一下当时的案发经过?”姜云明脸上贴着一把假胡子,装模作样的捋了又捋。   “我从藏书馆回来,就看到竹萧坏了。”宋修之答道。   “是现在这样吗,你看到的时候,它就已经失去了气息,还是经过了一番挣扎?”   “你的竹萧吸气给我看看。”宋修之没好气的说道,“你别烦我,我去买根新的。”   “别,真相只有一个,我们必须要查清楚!”姜云明一副真理斗士的样子。   叶信芳、刘俊彦、林云帆坐在一起,嗑着瓜子,安静的看着姜戏精的表演。   宋修之翻了个白眼,刚要拿起竹萧,就被姜云明一声惊呼打断:“你这是在破坏案发现场?我有理由怀疑,你不在场证据的真实性。”   “这具尸体送你了。”宋修之将两截竹萧往他身上一扔。   “包公大人说过,凡是发生过的事情,都是有迹可循的,你毁掉了痕迹,就是毁掉了真相,你这样做的动机很简单,真相已经一目了然,你,就是真凶!”姜云明指着宋修之,义正言辞的结案,“你因为觉得这支竹萧音质不好,年老色衰,又不想背上喜新厌旧的坏名声,就装作小贼偷偷摸摸毁掉它,这样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另寻新欢!”   “真是没有想到,你小小年纪,长得也是钟灵流秀,居然能干出这种人面兽心的事情!”   “是钟灵毓秀。”宋修之不高兴的纠正道。   “读书好了不起啊,你这个杀人、不对,杀萧凶手!”姜云明气势汹汹的指责他。   “有毛病。”宋修之没理他直接走了。   “天理昭昭,报应不爽,你现在年纪小不懂事,等到老了,就会明白公道自在人心。”姜云明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好似举世皆醉他独醒一般。   “收摊了收摊了。”林云帆低声对着叶信芳说道,临走时还不忘将瓜子带走,“下回接着吃,这种戏比烟柳姑娘跳舞好看多了,我能看一辈子。”   叶信芳前些日子又抽空去了胡发财那里一趟,一番据理力争,终于将下一个故事提价到了一百两。他并没有一窝蜂的卖出已经写好的故事,而是有计划的等待市场的反应,这样的结果是,新书出来,姜云明的侦探幻想症更加的严重了,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查的个鸡飞狗跳,现在他与宋修之在院子里,都属于人见人烦的那一类。   秋去冬来,等到院内那棵老树落叶全部掉光,宋修之也终于能吹奏出完整的乐曲,叶信芳又卖了两个故事,在米饭小菜之外,终于能鼓起勇气加一份肉了。   “你拉我到这里来干什么?”宋修之不解的看着眼前这座有些陈旧的小院子。   这天是休沐日,府学里每六天放一天假,难得两人都没有回家,叶信芳也没有苦读,而是起了个大早,拉着宋修之进了文昌胡同。   文昌胡同因为文昌祠而得名,离府学很近,搁现代就是学区房了,叶信芳这几个月卖书也攒了一些银钱,一直与家人聚少离多也不是长久之计,他想着在府城置办一处宅院,把她们接过来居住。   “你要买房子?”宋修之回过味来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这院子听说要卖出去,我想接手,你陪我进去看看。”   宋修之有些不高兴,“府学里住的不好吗?”   “你不是一直觉得人多,院子里挤得慌吗?”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也有我的房间?不是你们一家人住吗?”宋修之两眼亮晶晶的问道。   “我答应了要照顾你。”叶信芳理所当然的说道,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当然,你要是能一个人住,也行啊。”   “我跟你一起!”宋修之不假思索的说道。   叶信芳上前敲门,开门后看见一张有些眼熟的脸庞,“你们俩到这干嘛?”   叶信芳只觉得这人有些面熟,一时到没有想起来是谁,还是被宋修之叫破的, “余常春,怎么是你?”   “这是我的房子,怎么不能是我。”对方也很不高兴。   “余兄,听说你这房子要出售?”叶信芳问道。   余常春闻言脸一黑,“我这房子,不卖给你们俩。” 第50章 买房   说完, 就“砰”的一声将门关上。   叶信芳急忙将宋修之往后拉, 省得他碰到了灰又得不高兴。   “你认识他?”叶信芳只觉得此人面熟,却对不上名号。   宋修之不高兴的道:“上次他还瞪我呢, 林云帆说是因为我们挤掉了他原本的廪生名额,所以就不高兴了, 这么大的人了, 还跟个小孩子一样, 真小气。”   原来这人是被挤掉的三个廪生之一, 宋修之说起他来满脸都是鄙视, 叶信芳还是想试试,这附近的房子里,比较合适的,也就这一家。   这次敲门, 余常春打开后还是一副不耐烦的模样,“说了不卖就不卖。”   “余兄, 我们也是诚心想买,都是同窗, 可否通融一二?”叶信芳好声好气的问道。   对方见他如此, 却跟蹬鼻子上脸一般, 闲闲的道:“这院子卖给别人是一百五十两,你要真是诚心想买,就出三百两吧。”   “还买什么买,走了!”宋修之拉起叶信芳就走,“痴人说梦, 就让他抱着院子发霉吧!”   对方这样说,叶信芳也有些生气了,二人路上越想越生气。   “自己学问不精,还有脸责怪旁人学得太好。”宋修之气鼓鼓的,“以后就算他求着我们买,也不能买他房子,气量这般狭小,活该考了几届都不能中举。”   “算了,各人有各人的缘法。”   叶信芳却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多说,房子是必须买的,明年他若是中举了,举家还是要搬到府城居住,一来离大姐比较近,二来府城举人多,可以一起交流学习,省得他留在县城里坐井观天;他若是没有中举,那就还要在府学继续读书,一家人老是分离不是长久之计,因而买房就被提上了日程。   “还有其他家吗?我就不信就他一家了。”宋修之愤愤不平的说道。   “再往前走,倒是有一家,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卖出去。”叶信芳有些犹豫的说道。   “先去看看再说。”   二人运气比较好,碰巧那家主人也在家,主家得知二人来意后,很是开心。   这是一处两进的院子,原本只是叶信芳的备胎选项,因为家中人口较少,感觉用不上这么大的房子,之前只是听人介绍,未曾真的进来过,不过转了一圈,就喜欢上了这处开阔的院子。   “两位是听人介绍的吗?”宅子的主人是一个胖胖的中年人,笑容十分和蔼。   “是同窗介绍的。”叶信芳笑着答道。   “是我托外甥放的消息,我家要搬回县里居住,家业败落,府城物贵,负担不起,这处宅院离府学比较近,是祖上传下来的,原想着为了方便小儿读书,一直不舍得卖,没成想最后连个秀才也没考上。”宅子的主人唉声叹气,又问道:“两位是附近私塾的学生?”   宋修之听了他的话,眉头皱了皱,但仍然没有开口。   叶信芳摇了摇头,答道:“我们都是府学的学子。”   “哎哟,原来还是两位秀才公,失敬,失敬,没想到小公子这么小的年纪就能中秀才,要是我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天天就知道玩耍,不求上进,要是他能跟两位一样就好了……”胖胖的大叔,说起自己的儿子就生气。   叶信芳强忍着听完了对方喋喋不休的抱怨,方才开口问道:“大叔,您这房子我很喜欢,不知作价几何?”   “看在两位都是读书人的份上,说个实诚的价格,三百两,屋里还剩的一些家具我就不要了,赠与二位,你看如何?”胖大叔笑着说道。   叶信芳心里算计了一番,这前前后后加起来有十来间房,对比之前余常春的房子,这个价格不算贵,但一家人住太过奢侈了,若是买了这处宅院,身上的钱也花的所剩无几了,然而看着这处阳光宅院,心下又有些不舍。   “能不能便宜一些,家中没有几个人,住这么大的宅院,太过宽敞了。”叶信芳尝试着压压价。   “二百九十两,秀才公,这价格真的不能再少了,您家现在人少,等过两年考上举人了,总要买一两个下人吧,且既是中了举,总要纳新人,这人丁不也就跟着随之而来,只怕到时候还嫌院子小呢。”胖大叔眨了眨眼睛,笑得十分猥琐。   叶信芳赶忙摆了摆手,说道:“家中全赖妻子操持,万不敢生此心。”   “嘿嘿。”胖大叔挤眉弄眼的,一副“男人都懂的”表情。   叶信芳只觉得头大,看着房子实在是喜欢,脸上就不免有些犹豫之色。   “这价格真的不能再低了,像那前面那房子,还没我家这一半大,朝向也没这么好,就敢要二百两,几个月了都没卖出去!”胖大叔说道。   “那宅子不是卖一百五十两吗?”叶信芳沿着他指的方向,正好是余常春的那座宅子。   胖大叔眼珠子转了转,解释道:“那是现在,一开始他头抬得比天高,成天用鼻孔跟人说话,开口就是两百两,听说他买这房子还欠了债,靠着这几年当廪生给人作保挣了一些,今年好像廪生被人顶了,没了进项,还不起钱,这才急着要卖出去。”   宋修之听了许久,突然开口:“一百五十两没人买,说明还能杀杀价,你这房子是他的两倍大,但不见得要卖他两倍的价格,你家这样的房子更适合那种人丁众多的家庭居住,但这地方比较偏僻,同样的价钱,别人更愿意买城中的大宅院。这一块多是读书人住,相较而言,那边那座宅院,单门独院,应该会更好卖。”   “况且,这房子也不是你说的什么祖宅,两年前我来这里的时候,屋外挂的还是‘顾宅’,如今却变成了‘刘宅’。”   宋修之神情笃定,接着道:“两年前,这边新开了一家私塾,授课的先生是四年前考取院试案首的郑易相公,因他名声大,故而一时许多学童前来就学,鼎盛之时,有两百学童入学,连带着,这一片地区的房价涨了起来,想必你就是那时候入手的宅院,为的也不是什么儿子读书,而是想要低买高卖,你算盘打得很精,却没有想到郑先生不过教了一年,就因为私塾里出现一起恶意伤人事件,深感教学不易,心灰意冷之下就关闭私塾。”   叶信芳睁大眼睛,没想到古代也有炒房团,更不敢置信的是,眼前个头小小的宋修之,对这一切居然如数家珍。   宋修之看叶信芳惊奇的样子,挺直了小胸脯,那模样更加得意了,只听他继续说道:“既然私塾都不开了,那这里的房价也就降了下来,而你却没来得及出手,故而,这宅子就一直蹉跎到了现在。你说的剩下的家具,刚才粗略的看了一眼,都是些极其陈旧的货色,想必还是上一任主人留下来的吧。”   胖大叔脸上的笑容顿时凝滞了,“小秀才公这张嘴,真是让人没有活路,您这般精明,我也不耍花样了,给您透个底,低于二百五十两,免谈。”   “二百两,你若不愿意,那就算了。”宋修之自信满满的道。   “小秀才公啊,您这是要逼死人啊,这房子我买的时候就是二百五十两啊。”胖大叔被他弄得简直想哭。   宋修之没有任何可怜,直截了当开口:“您原价买原价卖听着是很合理,但这宅子,现在就值二百两,做生意,总是有赚有赔的,没有把握好时机,就得承受风险。况且,这附近虽然有一座府学,但一来外出居住的学子不多,二来您太贪心,买的宅院太大,很难脱手。”   “小秀才公,您也适可而止啊,我家上有老下有小,做生意需要银钱周转,就等着这宅子卖出去好回本呢。”   叶信芳看着都觉得有些不忍了,可宋修之就好像修了一副铁石心肠一般,“二百两,你也卖了这么久了,除了我们你找不到更有诚意的买家,这附近的另外一家私塾你也知道,离你这边比较远,且他家每年考中童生的人数日益减少,已经引起了许多不满,你这房子再屯在手里,只怕烂得更厉害。”   “这二百两实在是太低了,大秀才公,二百四十两,您看可成?”胖大叔不敢跟宋修之说了,转而向叶信芳求助。   老实说,叶信芳真没想到带宋修之出门,还有这样的意外之喜,他本来是在犹豫买还是不买,但宋修之这一番杀价下来,他买房的心已经有十成了,到了如今这地步,主动权已经掌握在买方手中,叶信芳当然不会拖宋修之的后腿,他只是对着胖大叔笑了笑,不说话,就一个劲的装傻。   胖大叔见叶信芳不为所动,又实在不想让房子继续留在手里,只得继续跟宋修之卖穷,“小秀才公,您就行行好,可怜可怜小人吧,二百三十两,真的不能再少了。”   宋修之也不想赶尽杀绝,看了叶信芳一眼,见对方点了点头,他就说道:“这个价钱可以,但宅院过户的契税你出,不行的话,这房子还是留在你自己手里吧。”   胖大叔在心里算了一笔账,因他买这宅子的时候,为了防止意外,已经过户一次,当时契税也是他交的,不过五两银子,算了算,现在房价更低,契税应该更少,就点头同意。   待三人真的拿着银钱和房契到衙门里过户时,胖大叔整个人都傻了。 第51章 人市   古代房产买卖, 因没有专门的房产机构, 故而都是到衙门办理,既然牵扯到了官府, 就意味着要交钱,得缴纳一些税费。房屋的证明材料就是一纸房契, 如果要过户, 那就只能让房契过户, 而房契过户的过程是:买卖双方在衙门里重新签一张房契, 同时要向衙门缴纳契税, 而官府也会在房契上盖一个红戳儿,再撕下房契的存根部分,留在衙门里作为备案,存根又被称为“契尾”。   若非宋修之提醒, 叶信芳都不一定能想起这一茬,往常在影视剧里看到的, 古装戏中赌博,输了房子, 拿出一张房契就够了, 但实际上, 这样做是存在隐患的。例如:房契上写的户主是张三,将房子卖给李四,买卖双方为了规避过户契税,直接将房契转让,而房契上的户主名字并未改变, 如果张三无赖,日后还是可以找李四要回房产,李四如果拿不出证据,很有可能会财屋两失。   三人在衙门里一问,就有专人带着去一位书吏跟前,对方不过看了一眼,就开口道:“过户契税今年十一,你们购房花了多少银钱?”   十一就是十分之一。   胖大叔顿时要哭了,两年前过户契税是百分之二,怎么说变就变,还涨得如此不讲道理。   “你知道契税涨了?”叶信芳低声问道。   宋修之摇了摇头,看了一眼胖大叔,同样小声回道:“我不知道涨不涨,但以防万一,今年换了巡抚,听闻这位有意做一番大事,我想着税费估计也会有所变动。”   房产契税,因为是小税,所以属于地方税种,不会上交给国家,留作当地政府经费,而朝廷也没有明文规定数额,只确定在二到十六个百分点之间,依据各地情况而定,这新官上任三把火,直接从最低的二提到了十,上一次过户胖大叔才交了五两银子,而这一次足足要交二十三两,这番折算下来,真的不比二百两便宜多少。   “两位秀才公,打个商量可好,这房契上价格可否写的低一些,这样缴纳的房契也就少一些。”胖大叔偷偷摸摸跟二人道。   那位书吏见三人嘀嘀咕咕,也不催促,自在的喝着茶水。   “要多低,写十两好不好?”宋修之没好气的问道。   “好,好,如此真是再好不过了。”胖大叔两眼一亮。   宋修之翻了个白眼,“然后你转头就能拿着房契告我们侵占房产,都不用出衙门是不是?”   “是是是……不是,你们怎么这么看我呢,我是这样的人吗?你们都是有功名的人,我可不敢与你们斗……”胖大叔做出一副委屈的样子。   “刘大叔,还是按照规矩来吧,也省得以后产生纠纷,对大家都好。”叶信芳说道。   胖大叔又不死心的问了几回,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交了钥匙,在新房契上签字按手印。   古往今来的不变真理,充钱才是提速的最佳手段,叶信芳他们是来交钱的,故而书吏也没让他们久等,当天就拿到了房契。   “这秀才公就是不一样,怎么说是文曲星下凡呢,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脑瓜子就是转不过,佩服佩服。”胖大叔临走的时候还心有不甘。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大叔卖了房子,这是要离开府城了吗?”   胖大叔摇了摇头,拱了拱手道:“家人在大宁街开了一家酒肆:云来酒楼,两位若是得闲,可以去耍一耍,自己或者带着朋友去,都欢迎之至。”   “一定捧场。”叶信芳客气道,没想到,这大叔卖房子时说的话,真的没一句真话,什么祖宅、返乡全都是骗人的,当真是不能相信商人那张嘴。   叶信芳拿着房契,左看右看,这就是他在古代自己购买的第一套房产了。   “那房子还要打扫才能住人吧?”宋修之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叶信芳点了点头,“那么大的房子,打扫起来估计需要很久。”   宋修之眼珠子转了转,突然说道:“我不能白住叶哥的房子,这样吧,房子就交给我打扫。”   叶信芳:???   一个连灰都碰不得的人,会打扫一整座庭院,你在逗我?   叶信芳很快就知道了他说的打扫是怎样了,因为宋修之直接拉着他往人市跑。   东贵西富北贫南贱,人市位于西宁府的南城区,隔壁就是贫民窟,里面的贫民若是日子过不下去了,就直接头上插根草,跑到人市里找个地方等候买主。   叶信芳一进人市,便见到路边许多头上插根草衣着破破烂烂的人,他不过多看了一眼,就被宋修之拉走了。   “这些人衣服破烂就罢了,明明有手有脚,却弄得脏兮兮的,肯定十分懒惰,不能买。”宋修之满脸都是嫌弃,接着对叶信芳信誓旦旦的道:“我送叶哥几个干净的。”   叶信芳也没有说什么众生平等之类的虚伪话,只庆幸自己不是人市中待售的一员,既然已经到了这吃人的社会,不能改变只能努力的接受,坦然的接受宋修之的馈赠,与之对应的,他只当自己升职成为大老板,而下人们只是在给他打工,他会做一个好主顾,给自己的下人一份安稳的生活。   两人辗转着,进入了人市里最大的一家牙行,宋修之在里面左挑右挑,挑选的标准只有一个:手脚干净。   而叶信芳却格外注意看这些人的眼神,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神情呆滞、目光躲闪的一律不要,最终挑选了三个人,这三人是一家三口,中年男人可以看家,他妻子可以在厨房里帮忙,儿子十五六岁,可以给叶信芳当书童。   三人虽然衣衫破烂,但收拾得比较干净,眼神清明,不像是恶人,夫妻手上都长满了老茧,显然是做惯粗活的,据牙行说,这一家子是被家业败落的大户人家发卖的,不是什么犯事的人,因为是一家三口,牙行也不想强行拆散,给了一个打包价。   这一家子在听到不用分开之后,一起跪下来朝叶信芳二人磕了个头,“谢谢老爷,谢谢老爷……”   叶信芳看着他们泪流满面的模样,心里也是唏嘘不已。   宋修之还想送他两个粗使丫头,却被叶信芳拒绝了。买这一家子就花了十五两银子,而宋修之这样的学霸,估计明年就要中举,在新宅子里也住不了几个月,收了他十五两叶信芳已经非常不好意思了。   牙行下人的卖身契已经提前在官府备案,不需要再去衙门走一遍,若是买的外面那些插草的贫民,还需要主家去衙门里备案,十分繁琐,故而,人市里这些贫民自卖是很难卖出高价的,往往都要比牙行里的价格低几成。   叶信芳在看到那个标价二十两的时候,整个人都是震惊的。   只见那个头上插着一根稻草的少女,此时跪坐在地上,满脸都是哀戚,那泫然欲泣的模样加上一身白色麻衣,整个人都显得楚楚可怜,恍若一朵寒风中盛开的娇花,而她身前有一块木板,上面也不知请何人写的:卖身葬父二十两。   她身旁聚拢了不少人,围着她指指点点,却无一人出价。   叶信芳不过多看了两眼,宋修之就扯了扯他的衣袖,低声道:“一副薄皮棺材也只要五百钱,这种一看就知是打算做姨娘的,踩着自己父亲的尸骨往上爬,这样的人你不要买,我们回去吧。”   “再等等,我看看热闹。”叶信芳站在那里不肯走,他在影视剧里看到过不少这样的把戏,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见一回真人版。   宋修之小脸沉了下来,“今天那刘老板说的,中举之后就要纳新人,你是不是真的想纳妾,慧姐姐还怀着身子,你怎么能这样?”   叶信芳赶忙解释,“我就看看,真的只是看看,你说她这一个人比一家子都贵,真有人买吗?”   “她长得还可以,也许有冤大头愿意,你要是敢乱想,我就告诉慧姐姐。”   宋修之与杨慧统共就见过两回,两次都是送行的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宋修之说起来一口一个慧姐姐,亲热得很。   “小芳,小芳!”   叶信芳听得头皮发麻,就见人群外挤进来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两眼都写满焦急,从怀里掏出一小包碎银子,冲着那少女道:“小芳,你不要这样,这是我所有的积蓄,你拿去给陈叔买一口棺材好不好?你跟我回家,不要给人当丫头,我娶你。”   那汉子一番真情告白,奈何姑娘却并不买账,眼泪簌簌而下,“大牛哥,你回去吧,你娘自来不喜欢我,要是知道你这样做,就更讨厌我了!”   “小芳,你跟我回去,就算我娘打我骂我我都认了,我不能看着你吃苦!”大牛想要拉扯她,却又怕伤到了她,不敢用力。   叶信芳听着一口一个“小芳”只觉得头痛,又看着那姑娘不答应也不拒绝,只拿对方的母亲说事,感觉索然无味,便转头对宋修之道:“不看了,我们回去吧。”   宋修之脸上却露出了一个恶劣的笑容,“再看看,多热闹啊,小、芳、哥、哥。”   “让开,让开!”   叶信芳和宋修之突然被人从身后粗鲁的推开。 第52章 小白花与大少爷   叶信芳与宋修之回头望去,只见一名身着黑色鹤麾的青年公子,对方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长相俊美,嘴角虽在笑着,但神情有些阴鸷,让人看着心底发寒。   寒冷的冬日里,那公子哥手中却拿着一把未打开的折扇,他身边跟着四名仆人,个个人高马大,身上衣服鼓鼓囊囊的,看上去十分健硕,叶信芳二人就是被其中两个汉子推开的。   叶信芳刚想开口说理,却被宋修之死命的拦住,小孩猛烈的摇头,眼神中带着害怕,叶信芳见他如此,也只能缄默着避让。   那公子哥懒懒散散的走到卖身葬父的麻衣少女跟前,蹲下身来,笑着问道:“姑娘貌美,我家中虽奴仆成群,但唯独缺了一位女主人,姑娘可愿随我回去?”   只见那姑娘脸上的泪水还未擦干,我见犹怜的模样,看着煞是动人,此时她抬起小脸看着那公子哥,两只眼睛不敢置信的睁大,其中的惊喜都快要溢了出来,忙不迭的道:“愿意的。”   不知为何,叶信芳突然感到了一些违和,眼前这出戏看出来有些怪异,宋修之拉着他的衣袖,悄声道:“叶哥哥,这位买主,厉害得紧。”   叶信芳有些不解,却不好详问,只当自己终于看到了一场大戏。这公子哥长相俊美,外加一身穿着打扮,显然是出生豪族,这少女也算是给自己博出了一个未来。   那公子哥笑容满面,不过一个手势,身后的仆人便递上二十两银子,只听那公子哥笑着道:“既要跟我回去,你父亲自然要好生安葬,这银钱你先拿着。”   另外一个仆人拿出一纸契书,低声道:“还请姑娘按了这纸契书。”   少女转头看向公子哥,神情中有些不解,只见那公子哥解释道:“姑娘如此貌美,要是拿了钱就走,本公子上哪说理去?”   看似合情合理,那少女果然不再多疑,看也不看大牛一眼,按完手印,仰起巴掌大的小脸,眼神中满是希翼与羞涩,“奴家身世飘零,万望公子怜惜一二。”   大牛见她按了手印,整个人都委顿下去,面色灰败,神情呆滞。   那公子哥听了这话,却笑了起来,“好一场卖身葬父啊,我没有看到孝女,只看到一个急着踩着父亲尸骨,想博一场富贵的狼心女人。”   少女脸上的神情顿时僵住了,不敢置信的看着这个锦衣华服的公子,颤抖着问道:“你、你这是何意?”   那公子的折扇打开,只见扇面上只有四个大字:贪花好色。   “本公子可从来不会怜惜买来的丫头。辣手摧花,才是我之钟爱。”公子哥笑得恶意满满,像是想到了什么,神情顿时凶狠起来,诅咒道:“你这样狼心狗肺的女人,跟她一样贪慕荣华,你们永远都别想过得好。”   看热闹的叶信芳和宋修之,被这神转折弄得有些懵逼。   见此时木已成舟,那少女转头看向神色怔忪的大牛,“大牛哥,你救救我好不好,我错了……”   高高壮壮的汉子,不过看了她一眼,眼泪顺着黝黑的脸庞流下,却咬着牙不发一言。   见他如此模样,围观众人也是唏嘘不已,   那公子哥却如他自己所言,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一把提起那少女,扔向身后的一个仆人,笑着道:“等本公子玩腻了,就赏给你们!”   仆人们也跟着笑,“谢谢少爷赏赐,少爷可得务必尽兴!”   少女被拉扯,直直的望向大牛,“大牛哥,你说话啊,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你说话啊!”   大牛伸出手,想要阻止,却被另外两个仆人拦住,那人笑得十分猥琐,道:“这女人已经签了卖身契,就是我们少爷的人,你一个平头老百姓,真的要跟我们少爷作对吗?”   “我求求你们,她只是一时糊涂,放过她好不好,求求你们!”大牛跪在地上,一个劲的磕头。   本来已经打算离去的公子哥,突然转身,来到大牛跟前,也不嫌弃对方,抓着他的衣领子,生气的说道:“你给我站起来,谁准许你跪下的,你给我看清楚,这个女人,仗着有几分姿色,一心追求贪慕荣华富贵,想要攀高枝,今日这一切,都是她自找的,这样的女人,你对她再好,她也不会记在心里,因为她们根本就没有心肝!”   大牛满脸都是泪水,不住的道:“我求求你,放过她吧……”   “你迟早有一天会感谢我的!”那公子哥说完,便扬长而去。   大牛眼睁睁的看着少女被他们带走,伏在地上,痛哭不止。   叶信芳再一次感受到古代的可怕,人命如同草芥,他想要开口劝说一二,却被宋修之狠狠的拽住,只见小孩子一脸肃穆,轻轻的朝他摇了摇头,低声道:“那些下人衣服上绣着奇怪的花纹,那是沈氏的族徽,惹不得。”   沈家,是本省的第一家族,在朝为官者数位,京中的定北侯就是沈家的嫡支,上上一任的定北侯曾追随太祖皇帝打天下,挣下了定北侯这世袭罔替的爵位,而如今的定北侯府虽然式微,只剩下一个空头爵位,并无任何实权,但侯府在宫中仍有一位生了皇子的贵妃。在琉省,沈家依旧是声势浩大,便是新任的巡抚也不敢招惹。   叶信芳闻言不敢轻举妄动,害怕招惹了土皇帝一般的沈家。二人见沈家人走了,方才跑到大牛身边,将哭得撕心裂肺的汉子扶了起来,“兄弟,那姑娘一心想要鱼跃龙门,与你不是一路人,今后无论如何,都是她自己求出来的结果,不要再想她了,你把钱财收好,回去让你母亲给你说一门好亲。”   大牛一边哭一边打嗝,满脸都是不解,“我知道……可我还是舍不得,她从前不是这样的,明明是非常善良的姑娘,小时候还说过要嫁给我,怎么会变成这样?”   叶信芳安慰道:“人是会变的,你不要再想这件事了,回去好好睡一觉,忘了她吧。”   从早上出门,然后辗转各地,给那一家三口买了不少日常用品,叶信芳只觉得钱包空得很快,古代对逃奴的处罚非常严重,故而叶信芳将三人放在新房那里,也不怕他们逃跑。   到回到时,此时已经接近晚上了,因今日事,休沐日,故而府学里留下来的书生不多,   叶兴芳又给了那一家三口一些银钱做生活之用,因府学封闭,下一次出门还在六天后,如此这三人,算是在新购置的房屋里安顿下来。这一家人姓李,叶信芳就称呼为李叔李婶,而那打算成为书童的小子,小名叫长生,叶信芳觉得挺吉利,就依旧这么称呼着,   “你打算什么时候将慧姐姐接过来呀?”宋修之问道。   叶信芳想了想,答道:“我准备下个休沐日,回家与他们商量一下,你回家吗?”   宋修之不假思索的道:“我不回去,下个休沐日,能让刘俊彦睡你的床吗?”   “胆子怎么这么小。”叶信芳嗤笑道,又有些奇怪,“你很久没回家了,难道不想你娘吗?”   “想。”宋修之神色有些难过,“我爹让人传信,我娘有了身孕,让我年关的时候再回去。”   叶信芳只觉得一股怒气涌上心头,“他说不让你回,你就真不回?为人母的,怀孕的时候总是喜欢多思多想,你娘那么疼你,看不见你得多难过?”   “我也想她,但更怕会伤到她。”宋修之语气平淡的说道。   “命格之事,十分虚幻,也没有那么准确,你看我们一起住了这么久,我还不是好好的?”叶信芳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宋修之闻言,脸上勉强扯出一个笑容,“也许有些人天生就相冲,像我爹和大哥,这些年来小病小灾不断,而我娘却没有什么事,也许叶哥是跟我娘一样,不怕我克。”   “既然你娘都不怕,你还在瞎想什么?你爹爹和大哥,跟你不是一路人,不要想太多。”叶信芳对宋修之的父兄十分不满,想着宋修之要是是他的儿子,他肯定不会这样。   宋修之想了想,“可我不知道会不会克娘肚子里的弟弟妹妹。”   叶信芳这才无话可说,若是真的相克,那么小的孩子,怕是会直接克没了吧。   “我娘这些年,一直不开心,我离开之后,她跟我爹的关系也能缓和,想必也会开心许多。”宋修之小小的年纪,想得却很多。   “她不开心,是因为你爹纳妾,宠庶灭嫡。”叶信芳有些心疼,小小年纪就夹杂在父母复杂的关系中。   宋修之叹了口气,只觉得家中的事就是一团乱麻,“也许是这样吧,叶哥,我不想再说这些。”   叶信芳也不希望他一直难过,话锋一转,“今日那宅子的事,你怎么知道的这般清楚,说起来头头是道,什么顾宅,什么郑先生教的私塾,什么恶意伤人的事,就好像是你亲身经历一般……”   叶信芳顿时转过神来,亲身经历?看着个头矮小的宋修之,想起老管家说过的事,顿时心疼了起来,承诺道:“修之,放心,有我在,没人敢欺负你!” 第53章 搬家   终于等到了下一个休沐日,叶信芳带着李家三口,为了节省时间,在车马行租了辆马车,一起去往青山县。   李家三人有些忐忑,知晓这次之行,是要拜见其他主子的,有些担心她们是严苛之人。   而此时的叶家,杨慧身边坐着一个八九岁大的小姑娘,那姑娘长得粉雕玉琢,惹人怜爱,此时轻轻的趴在杨慧的肚子上,笑着说道:“姐姐,小外甥刚刚动了。”   杨慧神情温柔,“他如今天天都在动,容娘见得少,才觉得奇怪。”   杨容脸上带着甜甜的笑意,“姐夫什么时候回来呀?听说今日他休沐,会回来看姐姐吗?”   杨慧脸上笑容微敛,“这天色还早,他要是回来,估计也得到中午了。”   “姐姐,你说宋小神童,会不会跟姐夫一起回来?”杨容状似天真的问道。   “这回不回还不一定呢,小神童的事我就更不知道了。”杨慧心下叹了口气,还以为对方是真的关心自己这个姐姐,到头来另有目的。   “听说小神童,每次考试都是第一,是真的吗?”   “倒是不曾听说过这些事,读书是爷们的事,我很少过问。”   “姐姐,你说小神童这样厉害,他家里是不是早早的给他安排好亲事。”杨容的表情有些纠结。   杨慧神情微变,“容娘,亲事这样的事,不是你一个小姑娘该过问的。我有些累了,想休息了。”   杨慧起身,一副送客的姿态。   杨容心里有些不高兴,但脸上还是一副笑意嫣然的模样,“那容娘先回去了,不打扰姐姐了。”   杨慧送客出门,正好遇到叶信芳到家,顿时满脸都是惊喜。   “这是?”叶信芳不解的看向那个少女。   “姐夫,我是三妹呀,你上次见我的时候,我才一丁点大呢。”不等杨慧解释,杨容便笑着说道。   叶信芳看向杨慧,只见对方站在院门前,笑得有些僵硬。   如今已是十一月份,杨慧的肚子有八个月大了,看着有些吓人,她的脸上,因为怀孕的缘故长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斑点。   “三姑娘这是要走了吗?”叶信芳问道,原主的记忆中,杨慧继母的小女儿杨容,上一次见面时还是二人成亲时,对方不过四五岁大。   “姐夫唤我容娘便好,您是读书人,怎么记性比我一个小姑娘还差。”小姑娘娇娇软软的,抬头往马车里看,笑着问道:“这是宋家的马车吗?小神童可是与你一起?”   “不是。”叶信芳只觉得一头雾水,“我是独自回来的。”   杨容闻言,脸上有些失望,“那姐姐、姐夫,容娘就不叨扰了,先回去了。”   终于送走对方,叶信芳心底松了一口气,柔声问道:“你这些天在家可好,孩子有没有闹你?”   杨慧摇了摇头,神情柔和,眼睛里像是盛满了粼粼的波光,“他乖得很,还以为你今日不会回来,不过一天假,来回都用在路上了,还不如好好休息一下。”   “我想你了。”叶信芳低声说道。   杨慧脸色微红,而后看见他身后的三人,问道:“这是?”   叶信芳一一为她介绍,待听到这些都是宋修之赠的下人,而叶信芳在府城置办了一座宅院,杨慧整个人都是晕晕乎乎的,险些站不住。   “你别急,我慢慢跟你说。”叶信芳赶忙扶着她进了屋子。   “芳儿回来了?”屋里传来张氏的大嗓门,看到杨慧神情有些恍惚,她吓一跳,忙问道:“这是怎么了?是不是杨家那个小妮子做了什么?”   张氏经过之前妞妞那一出,对杨家人有些心理阴影,   杨慧摆了摆手,“娘,还是让相公跟你说吧。”   叶信芳将事情一说,张氏也唬了一跳,接着就是连环发问,“你干什么了,你是不是赌博了?你要是敢赌我打死你!你到底哪来那么多钱?”   叶珑和叶善安见到这样的情况,赶忙回避,还不忘将睁大眼睛看热闹的妞妞抱走。   话本的事可以瞒着别人,叶信芳却不想瞒着家人,他害怕她们天天在家东想西想,听完叶信芳的解释,张氏这才活了过来,一张老脸笑的跟菊花一般,整个人都有些飘,拍着大腿道:“没有想到我也有这么一天,真的不敢想,不敢想,我儿果然出息。”   那样子,可比叶信芳中秀才的时候高兴多了,在张氏的认知了,钱才是最重要的,等回转过来,又责怪起叶信芳,“你有银子,为什么不买地?土地才是最重要的,买那么大房子干嘛,瞎浪费银子!”   “我一个人在府城住着,孤零零的,想把你们都接过去。”叶信芳开始装可怜。   这世上最吃这一套的,永远是老娘,“买个小房子一家人足足够住了,买那么大干什么,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   叶信芳一本正经的给她画大饼,“现在还是小门小户,将来可不一定啊,房子大,以后您孙子孙女多了,也有地方住,大姐每次回娘家都不带外甥们,还不是姐夫嫌弃地方小,孩子们活动不开,这换了大宅子,以后大姐在夫家也能抬得起头来是不是?”   “她都出了嫁的人,生那么多儿子,还不够她站住脚的。”张氏不高兴的道。   “这您要是去府城住,就可以时常见到大姐,也不会天天在家念叨了。”   叶玲嫁得好,是张氏的骄傲,相比较叶珑,张氏也更疼这个长脸的女儿。   见张氏神情有些许意动,叶信芳继续下一剂狠药,“四姨家住在府城的南城区,南城是什么地方,都是穷人住的,就这样她还天天嘲笑您住在县里这乡下地方呢,东贵南贫,您这回搬到东城区,还不得气死她!”   果然他四姨张小梅,才是张氏的死穴,一说到这里,张氏都恨不得立马飞到新宅子里,然后请张小梅一家上门做客,好狠狠的气气她。   “李叔李婶,长生,还不快来见见老太太。”叶信芳朝那三人使了个眼色。   三人依言上前,恭恭敬敬的磕头。   张氏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还得端着架子,“快起来,以后要好好伺候我儿。”   叶信芳也不敢跟她说这三个人是要给月钱这件事,寻思着回头让杨慧来处理。   张氏被劝说之后,就觉得青山县没什么好留恋的,宅子越看越小,越看越破,恨不得现在就搬家,最后还是被杨慧拦住了,家中还需要规整,这宅子如何处置也是个问题,张氏在这宅子里住了大半辈子,一说到要卖掉,心里倒是有些不舍。   最终商定的结果,老宅的家具能搬的就搬过去,搬不了的或卖或赠,老宅留着慢慢卖,不急在一时,李家三口留下来帮忙处理搬家的事。叶信芳有些担心杨慧的大肚子,她自己却表示不过几步路,没有那么娇贵。   杨慧摸着自己如同毁容一般的脸,心中七想八想,这个夫婿比自己想象中的,要有能力的多,轻而易举就能挣许多银钱,她有些害怕,男子薄幸,如她父亲那般发达了第一件事就是纳了两房小妾,而叶信芳相貌堂堂,如今手里又有了银钱,而自己却是这般模样,难保他不会起心思,一想到这里,她就难过起来。   叶信芳却不是很理解她的心思,依旧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你怎么没有买两个丫头?”杨慧试探着问道。   叶信芳不太理解她的脑回路,纯粹从实用性上考量,“买丫头做什么?又没什么力气,干活太慢。”   杨慧心底松了一口气,又问道:“你有没有觉得,自从有了身子之后,我的脸越来越丑了?”   这是一道送分题,叶信芳心中想着,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杨慧的脸,杨慧都被他盯得快要出汗了,“脸上是长了一些东西,但气色还是很红润的,你看看我的眼睛,我感觉好像出了毛病。”   杨慧闻言紧张了起来,贴近看他的眼睛,焦急的问道:“怎么了?看东西看不清吗?是不是读书太用功了?”   叶信芳直接凑到她满是斑点的脸上亲了一下,笑着道:“我眼睛可能瘸了,怎么看你这张长斑脸怎么好看,眼睛坏掉了,你要不要赔偿我?”   杨慧心里跟喝了蜜一样,轻轻的打了他一下,娇嗔道:“就会哄人。”   叶信芳心里有些庆幸,多亏了宋修之会砍价,他买完宅子,手中还有不少余钱,青山县到西宁府虽然距离近,光凭两条腿也要小半天,因而买马的事就提上了议程,李叔在上一任主人家也赶过马车,叶信芳倒不必另外雇个马夫。   休沐日只有一天,这一天排的满满当当的,张氏跟着叶信芳到府城看了一眼新宅子,叶信芳想不通她看房子为什么还要带一个大包裹,果然她看完就不想回青山县了,美曰其名是留下来坐镇搬家事宜,实际上天天不辞辛苦的从东城区跑到南城区,名义上是走亲戚,实则是各种炫耀,他四姨张小梅抱着怀疑的态度,跟张氏到新宅子那里看了一眼,往后任凭张氏怎么邀请,打死都不想再去了。   看着往日的对头,如今住着大房子,还使唤上了仆人,儿子又考上了秀才,张小梅别提多怄气了,更气的是一见到张氏那张得意洋洋的脸,不但不能赶她走,还得好声好气的招待着。凭什么大家都是咸鱼一条,突然对头就翻了身,张小梅暗恨老天无眼。   好气啊,但还是要保持微笑。 第54章 银楼   “手洗干净了吗?”宋修之小脸上满是严肃。   长生瑟缩了一下,伸出双手摊开朝上。   宋修之点了点头,身子微微移开,长生这才胆战心惊的走进他的房间。   “你怎么就这么多事?自己懒,还担心人家手脏。”叶信芳摇了摇头。   妞妞站在一旁,拉了拉宋修之的衣角,“宋哥哥,我们去玩吧。”   宋修之拿出一方帕子,包住自己的手,再慢慢的将妞妞的手跟他的衣服分开,一本正经的道:“我不跟小孩子玩。”   众人皆笑。   “你一个人住一个房间,晚上会不会吓得哭鼻子?”叶信芳笑着问道。   “这么多人在隔壁,我有什么好怕的。”宋修之强撑着说道。   “妞妞都是一个人住,你总不会比她还不如吧。”叶信芳故意这般说着。   宋修之挑眉看向个子矮小的妞妞,此时小丫头正在看长生铺床,他有些好奇的问道:“妞妞不是小名吗?大名是什么?”   一语惊醒梦中人,叶信芳这才想起女儿还没有取名字。   杨慧挺着肚子,正在院子里晒太阳,闻言往这边望了一眼。   叶珑跟在她身边,害怕出什么意外,时刻准备着搀扶。   “小姑娘家家的,随便取一个就是,等成了婚有了孩子,不还是只剩下一个姓。”张氏随意的说道。   不知为何,叶信芳心中突然觉得有些难过,奉献了一辈子,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到头来连个名字也没有留下。   张氏的闺名叫做张小荷,到如今估计除了跟他四姨张小梅吵架的时候,互相指着对方骂,才能听到几回别人叫她名字。   “那就叫叶芙,芙蕖的芙。”叶信方望着眼前玩耍不知愁的妞妞,神情中满是温柔。   “还以为能取一个多好的名字,到头来还是选了朵花。” 宋修之撇了撇嘴。   “书呆子,非要引经据典吗?”叶信芳失笑。   叶信芳邀请过刘俊彦一起出来住,被对方拒绝了,搬家的事一直陆陆续续到十一月底才忙完。而岁考之后,先生们就放假了,岁考难度不高,叶信芳几人全都轻松考过,宋修之依旧是占着第一的位置。   十二月的某一天,叶信芳推开房门,便见到四处都是皑皑的雪花,妞妞裹得跟个球一样,满脸都是兴奋,大叫着冲进了雪地里。   宋修之手中拿着一支箫,看着雪满宅院,“如此美景,当奏一曲。”   说完就呜呜的吹了起来。   “啪”,一个雪球直接砸到了他身上,只见雪地里小妞妞捂着嘴朝他笑得开心。   “打雪仗吗?”叶信芳见此,有些跃跃欲试了。   “打雪仗!打雪仗!”妞妞兴奋的叫着,说完又团起一个雪球,直接往宋修之身上砸,笑嘻嘻的道:“先打书呆子!”   “你个小不点,跟谁学的,好好说话!”宋修之满脸都是不高兴,用力的将身上的雪花弹落。   “打的就是书呆子!”叶信芳也抓起一团雪,往宋修之身上砸。   妞妞在雪地里咯咯的笑着,叶信芳快步走过去一把将她抱起,指着宋修之循循善诱,“站得高,砸的远。”   然后就见妞妞将手里的雪球团吧团吧,直接近距离命中叶信芳的脸蛋。   叶信芳整个人都呆住了,“我还抱着你,你就这么对我?”   直接将小姑娘放在地上,圆圆滚滚的一团站在厚重的雪地里,叶信芳伸手一推,妞妞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小姑娘愣了一会,也不急着起来,直接坐在地上满脸委屈的朝着杨慧告状:“娘,爹爹打我!”   话才说完,一大团雪球直接往她身上一砸,回头一看,却是终于忍不住下场的宋修之。   这个时候,叶信芳才觉得宋修之还是个孩子。   叶善安在一旁看得蠢蠢欲动,想玩又不敢。   宋修之直接一团雪球砸在他身上,张氏朝善安笑了笑,“去玩吧,今天不急着做活。”   叶善安跟着张氏学了快一年的针线,不得不说进步神速,他的绣活已经能够卖出一个不错的价钱,这些钱杨慧都给他了,叶善安懂事,全部交给了张氏,张氏因此对他更加满意。   等众人都玩累了,院子里已经堆了不少雪人,李叔这才不急不忙的开始扫雪。   “明年春闱,你爹会参加吗?”叶信芳想到明年开春举行的会试,有些好奇。   宋修之点了点头,“他回回都要参加的,据说等过完年就出发。”   “这样时间会不会太赶了?”叶信芳问道。   会试原本一直安排在二月份,后来天子体恤考生,怕天寒地冻的考出毛病来,就将科考的日子定在了三月,而根据前几届的经验,一般都是三月下旬,京城路远,就算是有马车代步,也要两个月才能到。   “那倒无事,他次次都是等开年之后再出发。”宋修之不甚在意的说道,“考了这么多回都不中,也不知道他跑来跑去有什么意思?”   叶信芳扶额,“这种事不好说,万一就考中了呢。”   “我看过他的文章,呆板平实,固守成规,能中举已是极限。”宋修之这段时间突飞猛进,跳出对父亲的崇拜思维来看,对方自以为骄傲的,也没有什么特别厉害之处。   这种话叶信芳却不好接,这种来自学霸的凝视,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要捂紧自己的文章,生怕也来一波这样的暴击。   等到十二月底,宋修之告辞离去,年关将近,就算他父亲再不愿意,也只能派老管家来接他回去,叶信芳如今也不担心他会吃亏,他已是秀才,又经过投毒一事,想必他家里再没有什么能够威胁他的。   大街上四处洋溢着春节的气息,置办年货的人摩肩接踵,不管富裕还是贫穷,这临近过年,总是要置办一些东西的。   叶信芳也是多日没有出门,硬被张氏拉着,全家除了杨慧和李婶,都出来置办年货,本打算坐马车出行,但胡同里各家马车挤在一起,进退不得,只好凭借着两条腿出行,叶信芳怀里揣着书稿和银子,跟在张氏身后,只用当个提款机就成。   “三姐,你怎么也出来了?”人群中传来一个满是惊喜的大嗓门。   叶信芳回头望去,喊了一声,“四姨,四姨夫。”   正是他母亲的对头,也是他四姨张小梅,张氏矜持的站在原地,只等对方过来,那边也是一家子出行,张小梅夫妇带着儿子儿媳还有小女儿。   “三姨, 表哥。”小表妹刘小花羞涩的看了一眼叶信芳,这个表哥多日不见,越发显得相貌堂堂了。   “三姐,你这站在银楼跟前,打算进去?”张小梅两眼放光的看着张氏。   张氏本是路过,闻言却微微仰起脸,随意的瞥了一眼刘小花,“这不过年了吗,想给女儿和儿媳买点首饰,这年轻的姑娘就得要好好的打扮,不然浑身上下光秃秃的多难看。”   张小梅伸出胳臂推了推刘小花,“四姐,你看我们小花快要说人家了,可不就像你说的,光秃秃的,您这个当姨妈的日子过得舒坦,手指缝里漏一点,这小花相看的时候也体面,你说是不是?”   张氏万万没想到,这堂妹低头低的这么快,她感觉自己还没怎么发力,对方就已经乖乖的跟她认怂,斗了十几年,看对方认输这么容易,就觉得特别没有成就感。   但想让她出钱,这是万万不能的,刘小花跟张平安的事她还没算账呢,当即话锋一转,问道:“去年不是说,小花打算跟张家那个小崽子结亲吗?怎么到现在还没嫁出去?”   张小梅闻言脸色顿时不好看了,她被张平安耍了一通,连带着自家闺女的名声也不好了,不然也不会这么久都没有嫁出去,“别提那个小崽子了,鼻孔都翘到天上去了,整日里油嘴滑舌,这样的人靠不住,我可不舍得将小花嫁过去,三姐,你不也舍不得小珑吗?”   张氏冷哼一声,“我女儿可不一样,等她哥哥中了举,什么样的夫婿还不随她挑,不跟你说了,我要去给她们挑首饰了。”   张小梅二话不说,舔着脸拉着女儿和儿媳就跟了上去,她儿子和丈夫站在外面,感觉脸上热得很。   叶信芳也跟了进去,他不太相信张氏会舍得花钱买首饰。   “三姐,你看这镯子,纯金的,就适合你戴。”张小梅净指着一看就老贵的东西,怂恿着张氏买。   张氏是觉得骑虎难下,如同叶信芳猜想的那样,她根本就不打算在这里花钱。   “这支簪子多少钱?”叶信芳拿起一支银簪问道,簪头做成玉兰花的模样,看起来很是别致。   “三两银子。”伙计笑呵呵的答道。   小巧的一支簪子,其实没有用太多的银,但胜在精巧。   叶信芳看到还有同款的花色样式,便道,“这一支,还有那一支,包起来。”   伙计顿时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见叶信芳与那边张氏是一家的,便问道:“这边还有金簪,公子可要看一看?”   叶信芳点了点头,在一堆金簪中,直接挑了一个最不精巧最粗暴但用料最多的,张氏的脾气他知道,买这样的准没错。   “这边还有金锁,公子可要看看?”伙计见得大主顾,更是兴奋。   “有银锁吗?”叶信芳想着,小孩子带银锁就够了,不用明晃晃的黄金。   “有的有的。”伙计赶忙拿出一堆银锁。   叶信芳挑了一个,想到杨慧肚子里那个小的,又挑出来一个。   直接将那只牡丹簪递给叶珑,笑着问道:“还有什么想买的,告诉哥哥。”   叶珑顿时受宠若惊,“这、这是给我的吗?”   叶信芳点了点头,“你也是大姑娘了,该好好打扮一下。”   叶珑接过,爱不释手,她看见叶信芳买簪子,却没有想到还有自己的份,再三感谢,也不敢再要其他东西。   一旁的刘小花看着,嫉妒的两眼发红,娇俏着望向叶信芳,恍若撒娇一般柔声问道:“表哥,有我的吗?” 第55章 金簪   叶信芳只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这一家子跟张氏关系不好,叶信芳也不认为要给他们留什么面子,直接说道:“表妹想要,让你哥哥买就是了,他就在外面,我帮你喊他。”   张小梅那边还在怂恿着张氏买金镯子,只有女人才最懂女人,叶信芳知道张氏的心思,当下直接过去,拿着金簪一副霸道总裁的模样,说道:“娘,这是儿子孝敬您的,我帮您戴上。还有什么想要的,儿子直接给你买。”   那明晃晃的金簪一拿出来,张小梅只觉得眼睛都要瞎了,张氏虽然有些心疼,但看着她的表情,满脸都是满足,故意道:“我就不喜欢镯子,嫌膈手,还是儿子孝顺,知道疼娘。”   “公子确实孝顺,这金簪足足花了三十两,着实舍得,这么孝顺的孩子,老夫人,你有儿孙福啊。”掌柜的也是个会来事的,看了半天热闹,知道客人想听什么。   张氏脸一僵,心底暗骂败家子,但看到张小梅那发红的双眼,顿时抬头挺胸道:“我儿孝顺,这区区三十两算什么,日后就是金山银海都能给我搬来。”   张小梅的脸黑了又红,笑眯眯的望着叶信芳,“真没想到,芳哥儿如今这般出息了,可怜四姨我,辛苦了半辈子,连金簪的边都没有摸到过……”   她刚一说完,张氏直接将金簪摘下,笑着递过去道:“妹妹,姐姐今日大方一回,这就给你摸一下。”   张小梅:……   任凭她如何说如何问,张氏是什么人,只有她占别人便宜的,哪有别人占她便宜的,一路听了对方无数奉承话,张氏心里都美翻天了,还是一丝口风都不露。   “三姐心善,就可怜可怜你外甥,一大把年纪还没个出路,芳哥儿怎么突然阔气了,你让他教教大川。”张小梅装着无意的样子说道。   刘大川是张小梅的大儿子,跟叶信芳大姐同岁。   张氏美滋滋的听着,“我儿是读书人,他的事我可管不了,当初让你送大川去读书,你还不愿意,不然现在你就跟我一样享福了。”   张小梅忽然压低了声音,“都说‘穷秀才富举人’,这芳哥儿突然发达了,莫不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三姐你可得小心,要是芳哥儿在外犯事了,怕是要牵连全家人的。”   “你胡说些什么,我儿的银钱是写……”张氏突然止住话头,看着张小梅满脸希翼的样子,气呼呼的道:“你休想套我的话,离我远一些,我不要跟你一起逛街了,平白诬陷人!”   张氏一把推开张小梅,对叶信芳道:“我们走这边,先前那家胭脂铺子还没有进去逛呢!”   叶信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觉得张氏跟小孩子一样,说变脸就变脸,但也只得跟着她跑,穿过一条街,张氏悄悄的回头,见已经看不到张小梅一家人了,低声对叶信芳道:“我们先去银楼把金簪退了。”   叶信芳:???   这是什么操作?买了个金簪就为了在对头面前装一回逼吗?   “就是捡着您会喜欢的样式买的,还退了干嘛?”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张氏叹了口气,“有钱留着买地,我都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还要打扮什么。”   叶信芳其实不是很明白张氏为何对于土地如此的执着,劝道:“您都辛苦了一辈子,该享清福了,儿子现在有本事,以后给您买更多更好的,您就收着吧。”   张氏满脸都是感动,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然后说道:“退了,买地。”   “这卖出去的东西,再退就折价了。”叶信芳这样说着,张氏脸上有些犹豫了,叶信芳又下了一剂猛药,“况且马上就要过年了,您回娘家的时候要是让四姨看到您簪子没了,还不得笑话你。”   果然儿子其实都不重要,对于他娘来说,最重要的人还是他四姨张小梅,张氏立马不说什么退货的话了,将金簪从头上摘下来,美滋滋的打量一番,再小心翼翼的放进怀里。   转头看见叶珑头上的银簪,“小妹先别戴着,等走亲戚的时候戴,我给你收着。”   叶珑虽然有些不舍,但还是递给了张氏。   叶信芳带着一家人,一人买了一身新衣服,令叶信芳诧异的是,张氏见他给叶善安买衣服,居然没有站出来制止。   叶善安跟了一路,看了不少热闹,见居然也有他的一份,小脸红扑扑的道谢,也不让长生拎着,非要自己拿。   叶信芳本想给李家三口也买一身,被张氏制止了,冬季成衣太贵,张氏也不是刻薄人,转而买了几块布料和棉絮,让李家人自己做衣服穿。   这种小事,叶信芳自然不会违逆她,逛了一上午,买的东西多的李叔和长生都提不动,妞妞累得走不动路,由叶珑抱着,在外面吃了午饭,叶信芳就与她们分开了。   年关将近,各家商铺都是生意兴隆,没想到原本应该清冷的书斋也是如此,如今他靠着叶信芳的话本,店面扩大了一些,也不单单是卖不可描述的小画册了,冲门面的书也购置了不少,外面看上去跟正规的书斋没什么两样了。   书斋里此时有许多书生在里面看书,叶信芳直接进了后院,却没想到胡发财这里有客人。   那是一个看起来四十左右的中年文士,脸上挂着两撇小胡须,相貌俊朗,看模样与胡发财相谈甚欢。   “这位是?”那中年人问道,显然对于有人闯进来有些不解。   胡发财赶忙朝叶信芳使了个眼色,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这是我那不成器的外甥,向来没规矩,让姜老爷见笑了。”   叶信芳知机,立马说道:“没想到舅舅有客人,姜老爷,是我唐突了,你们先聊着,我等会再来。”   “小友不忙着走,我与你舅舅已经谈完了,这就告辞。”姜老爷看向胡发财,点了点头,“胡老板,这就说定了,等开年,我再来。”   胡发财脸上一直挂着笑,一路将对方送出门外,他回转过来,见叶信芳已经坐下,还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你怎么今天过来了,是拿尾款吗?下次直接说个地址,我派人送过去就是。”胡发财以为他是过年缺钱了。   叶信芳却不想暴露自己的住址,点了点头,将书稿从怀里拿了出来,道:“顺便还写了个新故事。”   胡发财眼前一亮,不像是在看话本,而是闪闪发亮的金子,小心翼翼的捧起书稿,随意的翻了翻,皱眉问道:“怎么跟之前不一样了?”   “新故事,试试水。”是的,探案解谜已经不能满足叶信芳了,看着胆小如鼠的宋修之,叶信芳灵感爆发,直接写出了一本恐怖小说。   刚写出来叶信芳就请宋修之鉴赏,吓得他不敢一个人睡觉,长生还帮他守了好几个晚上,气鼓鼓的小屁孩更是三天没有理睬叶信芳。   却说那头姜老爷走在路上,越想越觉得奇怪,回忆他调查的结果,这胡发财好像没有姊妹,那这个外甥从哪里来的?   “老规矩,尾款等书卖完再结。”谈了半天,新书才谈妥,胡发财亲自送叶信芳从后门出去,“风先生是不知道,每次新书还没出来,就有不少公子哥来这里催,许多人都追着向我打听您,您又怕暴露,只能委屈一下,从这边走。”   叶信芳摆了摆手,“这有什么可委屈的,胡老板客气了。”   话音刚落,就见后门处蹦出一个人,那人满脸兴奋,一蹦三尺高,“我抓到你了,咦,怎么会是你!”   姜云明满脸都是不敢置信,然后又变成了被欺骗的委屈,“叶兄,你骗我骗的好苦啊!”   “姜公子?你们认识?”胡发财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   叶信芳使劲的将姜云明拽的死死的手拉开,“胡老板,你先回去吧,不必再送。”   胡发财点了点头,拱手道:“就不打扰二位公子了。”   说完迅速的钻进院子里,躲在门背后偷听。 第56章 过年   “你这个骗子!伤害我的感情!枉我还以为你是知己呢!” 姜云明指控道,满脸都是被欺骗的愤怒。   “你偷听别人说话你还有理了?”叶信芳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道:“我们边走边说,现在还在别人的地盘上。”   说完,他就拉扯着姜云明,往大街上走去。   扒在门缝后的胡老板跺了跺脚,心里觉得有些可惜,但还是没有跟出去。每次叶信芳送稿,他不是没有想过,派个伙计跟踪,但最后还是收回了这个主意,害怕被对方发觉,落得一个鸡飞蛋打的结局,总归像如今这般,他依旧可以靠着叶信芳,挣不少钱。   却说这边叶信芳拉扯着姜云明,对方满脸都是抗拒,不高兴的说道:“哼,我没那么好说话!我爹告诉我,胡老板正在接待他的外甥,而胡老板根本就没有外甥,我就猜测会不会是风轻云淡?没想到让我抓住了你!”   风轻云淡是叶信芳用的笔名,往常姜云明背后说起来都是很尊敬的称为先生,看样子今天确实很生气。   叶信芳心里暗骂,这个胡老板做事怎么这么不靠谱,自己有没有姊妹,心里没有一点逼数吗?   “我告诉你,我现在特别特别的生气,同窗大半年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我真的一点都不想原谅你,除非你把新稿子给我看看!”姜云明理直气壮的说道。   叶信芳感觉手掌有点痒,想打人。   “哼,我告诉你,人生气的时候,嘴巴是关不上的,我要是告诉别人了,你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姜云明一见叶信芳望过来,立马咧开嘴,笑起来还露出两颗小虎牙   “你往常不是说最崇拜风轻云淡先生吗?你就是这样对待崇敬的人?威胁?”叶信芳皱眉问道。   “我,我,我才不崇拜骗子呢,谁还没有个年少无知的时候!”姜云明别扭的说道,一想到自己在本尊面前大力渲染对他的崇拜,就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你想看新稿子?”叶信芳问道。   “对!”姜云明点点头。   “那你还敢我闹?”   “你以后都第一时间给我看,我就不闹,嘴巴也贴上封条。”姜云明用手指头在自己的嘴巴上坐了一个贴封条的动作。   “我怕你看到吓得哭鼻子。”叶心芳坏心眼的说道。   “我,我,我才不怕呢!”姜云明强撑着说道。   “啧啧。”叶信芳嗤笑道:“也不知道是谁,被一条蛇吓得哭鼻子。”   所有的稿件叶信芳都要先誊抄一遍,为了避免被人认出字迹,选用的是另一种字体,而非科考常用的馆阁体。姜云明小孩子心性,比较好哄,叶信芳直接拿稿件堵住了他的嘴。叶信芳平常已经够小心了,万万没想到,因为胡老板的一个谎言而暴露了自己,谁说古人死板,脑筋明明灵活的不得了 ,他其实早就做好了马甲暴露的准备,但是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至于姜云明被新书稿吓得三四天没有睡一个好觉这件事,叶信芳根本就不知道了。   日子过得很快,新年就在众人的期待中到来,今年是叶家人在新宅子里面过的第一个年,按照张氏的说法,是要过得热闹一些的。   三十那日,一大家子起了个清早,赶往县城参加祭祖,照例是一场热闹,由叶信芳念祭文,叶信芳还听见老族长对着祖宗祷告,保佑他明年中举。对于古代的大家族来说,真正的兴起,还是寄托在家里的读书人身上,士农工商阶级分明,叶家若是能出一位举人,所有的叶家人都会受益,而若是出了一位进士,那叶家在整个青山县都可以横着走了。   祭祖时叶信芳还看见了六叔一家人,不比去年的意气风发,一家人都显得十分颓废,好像是失去了生活的重心一般,饶是平时爱显摆的张氏,看到六婶婶也只是打了个招呼,没有更多的动作。叶善林的去世,就像是剥夺了他们所有的希望,真是成也科举,败也科举。   大年初一,叶信芳陪着张氏回娘家,一直当陪衬的叶信芳终于成了一会别人家的小孩,外婆家那边的亲戚,这个拉一下,那个扯一下,一个个的将他夸得跟一朵花一般,扰得他不胜其烦,而张氏则根本就坐不住,谁来搭话都是一副兴致盎然的样子,还时不时扶一下自己头上的金簪,等到有人问就滔滔不绝的说起来,遇到没问的亲戚,还特意拉着人家面前寒暄一二,人家若是没有问起簪子,就自己找个由头提一提,什么“你女儿要出嫁了,娘家该陪点首饰,像我头上的金簪这样的就不错……”   叶信芳都不知道她哪来的劲头,炫耀了整整一天,等到要离开的时候,看着自家的马车上她还不消停,还要拉着每个人来一句,“主要是我家今天来得人多,不然可以用我家的马车载你一程……”   真是只有叶信芳想不到,没有张氏做不到的,炫耀了一切能炫耀的事情。真是充钱使人快乐,张氏只觉得往年那么多年,没有哪一个像今年这般舒坦的。   初二本是杨慧回娘家的日子,只是她如今肚子太大了,出行很不方便,去年不去岳家还说得过去,今年要再这般,就要被人说“得势便猖狂”了,叶信芳独自去岳父家拜年,受到了非常隆重的接待,这隆重的接待包括在杨慧娘家的那一场大戏。   杨慧父亲养的外室,抱着孩子找上门来了……   大过年的日子,那外室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跪在杨家门口,寒风凛冽中,叶信芳只看到杨慧继母整个脸黑得如同锅底一般。   那女子不是什么正经人,而是青楼从良的姐儿,杨父已经是做祖父的年纪了,不好再明着纳妾,就偷偷将那女子养在外面的宅子里,没想到那女子生女后,见杨父并无让她进门之意,大年里抱着孩子就找上门来了,初一初二一般是出嫁女回娘家的日子,那女子打听清楚杨慧与继母不睦,且夫家如今也算体面,就打算趁着人多闹一场,将名分定下来。   却没想到,今日杨家接待的只有叶信芳一个人,这种后宅之事,叶信芳虽然也很想留下来看热闹,但到底不太合适,用过午饭后匆匆告辞,走的时候还听见杨父在跟杨慧继母陪好话呢。   叶玲也在今日带着夫婿和孩子们上门,叶信芳回家时,他们还没走,往常这个姐夫总是来去匆匆,一副十分不耐的模样,没想到今日却耐着性子留了下来。   “芳弟回来了。”叶信芳一进门,就受到姐夫孟琰热烈的招呼。   叶信芳笑着回礼,而大姐的几个孩子也在此时冲了过来,叫了一声舅舅如同完成任务一般又跑到一边去玩了。   大姐叶玲能在叶家败落之后,在夫家仍然站稳脚跟,靠的就是一个接一个的生儿子,最大的孩子已经十一岁了,两个双胞胎也有九岁,再往下一个六岁,一个三岁。叶信芳有时候也庆幸,自己不再是女子,毕竟不是谁都能如叶玲这般运道,一手烂牌打了个满堂彩。   此时叶玲正坐在叶母身旁,满脸笑意的看着妞妞跟五郎一起玩耍,小声问道:“娘觉得,将妞妞许给四郎或者五郎,如何?”   张氏闻言,眼前一亮,但想到四郎和五郎都不是嫡长子,孟家虽然富庶,但等到分家的时候,底下这些小的怕是分不了多少家产,一时就有些犹豫起来。   “姑爷如今,还在跟他爹读书吗?”张氏避而不答,她想到叶玲的夫婿,比从前的叶信芳好不到哪里去,有举人爹言传身教,考了这么久,将近而立之年,却还只是一个童生。   叶玲一听到这里,就有些忧愁,看了一眼自己的丈夫,压低声音道:“公爹觉得他不是读书的料,婆母劝他做些小生意,趁着公爹如今还有几分薄面,帮他把线搭好。”   孟家本身就有不少良田和店铺,孟举人已经不指望自己的儿子在功名路上有所建树,只盼着他能够守住家业即可。   “那姑爷怎么说?”张氏急忙问道。   叶玲摇了摇头,“他本来都放弃了,去年院试都没有去参加,但小弟今年中秀才的事情刺激到他了,小弟从前什么样子娘也知道,相公只觉得小弟都可以,他也可以,这些日子,天天外出参加文会诗会,说是与同窗交流学问,也不知是真是假。”   “这爷们的事,你不要多管,管多了他面子过不去还会嫌你烦,若是能考中最好,若是考不中,总归还有家业撑着,你命好,只管等着享福便是。”张氏劝道。   “小弟哪来这么多银钱,又是买仆人又是置办房产?”叶玲问出了压在心底的疑惑。   张氏刚想告诉她,想了想还是瞒了下来,“他在外面的事,我不管,总归是没做什么亏心事就行,你也别多问。”   见她如此说,叶玲也不好再问。   “不准你们欺负我哥哥!”突然传来小女孩的斥责声,众人就见妞妞如同一个炮弹一般冲到了四郎跟前,直接将他掀翻在地。   叶信芳一眼望过去,顿时脸色冷凝了起来。   饶是原本乐呵呵的张氏,此时也是沉下脸。 第57章 断骨   此时叶善安趴在地上,孟家大郎抱着手臂站在一旁,一脸得意的表情,二郎和三郎两张一样的脸上同时带着残忍而又天真的笑容,如同镜像一样的场景看的人不寒而栗,而四郎则坐在地上直愣愣的看着妞妞。   地上散落着针线,以及一块绣了一半的帕子。   “你打我干嘛,你到底是谁的妹妹?我们才是兄妹,姑表亲!”四郎质问。   “不许你欺负我哥哥!”妞妞小小的身子,想要将叶善安扶起来,奈何力气太小,只得喊道:“长生,长生!”   在厨房帮忙准备晚餐的长生赶忙跑了出来,一见这个样子,也是唬得不行,“善安少爷这是怎么了?”   长生双手双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只见叶善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跟个死人一般。   叶信芳快步走过去,将叶善安抱了起来,手颤抖着往善安的鼻子下一放,待察觉有气之后,心里松了一口气。   四个男孩见自家舅舅阴沉的脸,顿时一个站得比一个直。   “芳弟,不过是小孩子之间玩闹,应该没什么大事,并且这个孩子不过是你家养的书童而已。”孟琰走过来,不甚在意的说道,言下之意,是何必计较。   叶信芳深深的看了他一眼,不说话,只抱着叶善安往屋里送。   张氏脸上担忧一闪而过,“长生,傻愣着干什么,快去请大夫。”   没有经历过这般场景的长生,立马惊醒后就往门外跑。   “这大过年的,请大夫不吉利,小孩子下手能有多重,让他自己躺一会不就好了。”孟琰觉得不是什么大事,还一副好心劝说的样子。   “善安是娘的徒弟,也是我的侄子,姐夫,他不是书童。”叶信芳满脸严肃的解释。   孟琰挑了挑眉,“又不是亲侄子,隔了几房的堂侄而已,说好听是侄子,说难听点不就是个跟着你家吃白食的小子,你还要为了他跟我、跟自己的外甥置气不成?”   “善安没有吃白食。”开口说话的人竟是张氏。   孟琰就见着这个往常对他和颜悦色,甚至带着几分讨好的岳母,此时眉头紧皱,满脸都是不虞。   “外婆。”四郎软软的叫道,小心翼翼的想要靠着张氏的腿,却被张氏轻轻的推开。   妞妞矮小的身子,亦步亦趋的跟在叶信芳身后。   “你娘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还是四郎他们给那个野孩子赔罪?”孟琰满脸都是不高兴,低声问叶玲。   大过年的遇到这样的事情,叶玲也觉得很糟心,一边是兄弟亲娘,一边是儿子丈夫,许久才道:“四郎他们,是做得过分了……”   孟琰闻言两眼睁圆,“你说什么?你还是亲娘吗?就为了一个穷小子,难道就因为他也姓叶?”   叶玲立马闭口不言。   叶信芳小心翼翼的将叶善安放在床榻上,因为自己不是大夫,不敢乱碰,按理说应该放在地上等到大夫来再挪动,但他一时心切,忘了这一茬。   “谁来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叶信芳坐在床边,沉着脸,望向那一排站着的小萝卜头。   “我、我们在跟他玩的时候,突然他就倒地了,是,就是这样!”   二郎和三郎是双胞胎,脸上甚至连颗供人区分的痣都没有,叶信芳也分不清楚这说话的是哪一个外甥。   “芳弟,三郎都说了这不关他们几个的事,你就别再揪着不放了。”孟琰解释道,如同一个慈父一般。   “爹,我才是三郎……”没有说话的那个双胞胎弱弱的解释道。   孟琰脸都僵住了,瞪了三郎一眼,“就你话多!”   “撒谎!”妞妞小脸上都是怒火,脸颊气鼓鼓的盯着四兄弟。   才三岁的五郎,一贯娇养着长在深宅里,见得这番情景,躲在外间客厅的榻上吓得瑟瑟发抖。   妞妞如今快五岁了,因小时候吃了不少苦,故而比一般的孩子要早熟,说起话来麻溜得很,“大表哥挥了挥手,二表哥三表哥就将善安哥哥打趴下,然后让四表哥踩上去,我还看见他在善安哥哥身上蹦了几下!”   众人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大人们都在寒暄,而男孩子们聚在一起,也没有注意他们在干什么,没想到居然会这么严重。   “疼……”叶善安幽幽转醒,满脸都是痛苦,小手抓着叶信芳的衣袖,“七叔,我疼……”   九岁大的小孩两眼通红,眼泪顺着脸庞糊了一脸,说话都有些模糊。   张氏满脸都是不忍,只见小孩转过头来,脸上皱成一团,“二奶奶,我是不是要死了……”   每一句话都说的无比的艰难,但叶善安真的以为自己要死了,疼痛让他的意识已经有些恍惚,只想着,既然要死了,一定要把遗言说完。   “你别说话,先躺着,大夫马上就来,善安最乖了。”叶信芳安抚道。   杨慧有了身子,比较嗜睡,此时还在自己的卧室里睡着,叶信芳只庆幸她不在,不然怕是要跟着担心。   “疼……我想奶奶……”叶善安想起自己的亲奶奶,顿时觉得从未有过的委屈。   “李叔,李叔!驾着马车去青山县接四婶婶,小妹,你跟着一起去!”叶信芳想着哪怕有个万一,至少要让这孩子见到自己奶奶最后一面,他怕李叔不认识人,就让叶珑跟着一起去。   “大夫来了,大夫来了。”李婶扶着长生,长生背着老大夫,大冷的冬天里,长生跑得满头都是汗。   这位刘老大夫,家住在隔壁的胡同里,本来在家中抱着孙子,就被冲进来的长生急匆匆的喊到这里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大夫总是年纪越大越让人放心,青山县的那位王老大夫如此,这位刘老大夫也是如此,叶信芳就见这大夫不急不忙的把脉,仔仔细细的打量叶善安的神色,最后让叶信芳帮忙给小孩翻过身来。   众人只见那老大夫站起身来,撸起袖子,手放在叶善安的背上,一开始是轻轻的摸来摸去,然后越来越粗暴,变成用力的按压,还能听见脆脆的响声。   “疼!哇!”叶善安哭得更凶了。   “疼就对了。”老大夫笑呵呵的道。   叶信芳有些质疑,这种简单粗暴的治疗方式,真的能治好吗?   那大夫许久才结束,脸上依旧是带着慈祥的笑意,问道:“是不是打架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看向那四个小子,四个孩子立马齐齐低下头。   “肋骨断了两根,这些日子不要移动,一会让刚才那小子去我家拿两副膏药,养一阵子就好了,不是什么大问题。”   老大夫说起来很是轻巧,叶信芳却很是担忧,伤筋动骨是大事,怎么说的这么简单,“大夫,您要不要再看看,孩子小,不能留下什么后遗症。”   老大夫见多了这种家长,也不恼,“祖传下来的膏药贴子,正骨专用,孩子年纪小,身体长得快,不用担心。”   送走了老大夫,叶信芳才有空处置那四个皮猴子。   原本不过是小孩的闹剧,归结起来,就是人多欺负人少,叶善安又是个闷嘴的葫芦,吃了亏也不知道说一声,这孩子还是太腼腆了。   孟琰只觉得拉不下脸来,恶狠狠的瞪了一眼儿子们。四个小子本满心不愿,但都已经闹到了这个地步,被叶玲强按着道了歉,又主动付了医药费。   “安儿怎么了,我的安儿怎么了?”临近黄昏,叶珑扶着一个满脸泪水的老太太跌跌撞撞的往院子里走。   四老太太满心焦急,祭祖的时候见到叶善安还是白白胖胖的,朝张氏谢了又谢,没想到不过两天,叶珑就突然上门,听她描述,倒像是活不成了一般。   闹了这一场,孟家早早就离去了,善安也被移到他自己的屋子里,正由长生守着。   叶信芳赶忙解释道:“四婶,之前善安跟大姐家的几个孩子一起玩闹,一不小心被他们打断了肋骨,请过大夫看了,过一阵子就能好,您别担心。”   四老太太听着只觉得额头一阵晕眩,抓着叶信芳的衣袖语无伦次的问道:“怎么就被打了,善安最乖不过的,怎么被打了?”   叶信芳引着老太太进了善安的屋子里,此时小孩子疼得睡着了,睡梦中都不安稳,眉头紧皱着。   四老太太小心翼翼的伸手,想要碰一碰孙子,又怕吵醒他。   “断了骨头,会不会……”   叶信芳赶忙答道:“请的是个老大夫,用了祖上传下来的方子,他保证过,不会留下病根。”   此时叶信芳满心愧疚,只觉得本来答应了要照顾好人家孩子,却被自家外甥欺负成这样,“是我没照顾到,四婶,都是我的错。”   四老太太见孩子还好好的活着,心底松了一口气,这才有功夫打量起小孩的卧室,被子很厚,衣衫崭新,显然没有薄待他,对比孙子在家时的凄凄惨惨,动不动就是毒打,如今吃饱喝足,伤了还有大夫看病,已经好上许多了。   “这不关你的事,芳儿你是个好孩子,本来说好给你当书童的,却一直好吃好喝的供着他,小孩打架,谁能想得到呢。”四老太太顿了顿,“能告诉四婶,是为什么打他吗?”   叶信芳也觉得有些难以启齿,就像现代学校里,那个比较娘气的男孩子总容易被人欺负一样,叶玲家的几个小子就是看不惯他,别人都在玩耍,善安借着天光在廊下做绣活,这就被四个小子打了。   “是我们善安运气不好。”四老太太听完后,抹着眼泪说道。   张氏也第一时间跑过来跟四老太太道歉,她的外孙将人家的孙子打得重伤,十分歉疚,拉着四老太太说了许多善安的事,总算让对方放下心来。   “娘!娘!”客厅里突然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声。   叶信芳急急忙忙的赶过去,顿时也傻眼了。   原本躲在榻上的五郎,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一觉醒来,发现只有自己一个人在昏暗的客厅里。   亲娘咧,他大姐一家把孩子忘带走了! 第58章 元宵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元宵佳节作为古代为数不多的,适合全家老少一起出行的节日,小门小户不甚讲究出行方便,而对于深宅大户里的女人们来说,也许是一年为数不多的出行机会。   这日吃完午饭,一家人早早就穿戴整齐,叶信芳本不愿意让杨慧跟着出门,但她自己在宅子里闷了许久,觉得快要闷出病来了。   “这么多人跟着,能有什么大事,见到这么大的肚子,是个人都知道让着她,不会冲撞的。”张氏不在意的说道,她看不惯叶信芳那副紧张的模样,她生过三子二女,什么阵仗没见过。   杨慧如今已怀胎九月,肚子挺起来都看不见脚,她怀妞妞的时候,照样什么都做,不想现在天天养着,“相公放心,我知道分寸的。”   街市上人来人往,也许是一年到头来最热闹的一天,叶信芳见到不少大户人家的小姐,头上戴着帷帽,身后跟着仆从,在小商贩前流连忘返。   “爹爹,我要那个!”妞妞指着小贩跟前的糖人。   “又吃糖,晚上回头闹得牙疼。”叶信芳嘴上虽然这样说着,但还是抱着她跑到糖人摊子跟前。   “我要大美人的!”妞妞指着糖人摊子上的貂蝉糖人。   那小摊的老板是个老爷爷,闻言乐呵呵的道:“小姑娘拿了这个貂蝉糖人,以后跟貂蝉一样,长成一个大美人,觅得佳婿,和美一生。”   叶信芳付了钱,妞妞方才接过糖人,叶信芳道:“还不谢谢爷爷。”   妞妞从善如流的道谢,然后仰头问道:“什么是觅得佳婿?”   “佳婿就是相公,觅得佳婿就是嫁给一个好的相公。”叶信芳细细的解释道。   “叶大哥!”一声惊喜的喊声从后面传来,回头只见姜云明手中提着一盏小兔子式样的花灯。   妞妞盯着那个小兔子灯看了又看。   “这是侄女吗?真好看!”这个怪叔叔一过来就动手动脚,戳了又戳妞妞胖乎乎的小脸蛋。   叶信芳抱了一会,觉得胳膊有些酸,也不知道这孩子怎么长的,看上去没有多胖,就是重的跟秤砣一样。   戳的虽然不重,但是妞妞不喜欢,就直接往叶信芳怀里躲。   “哎哟,你这是不喜欢我吗,小姑娘?”姜云明笑嘻嘻的问道。   “你别戳她。”叶信芳只觉得姜云明手贱的很,小孩子嫩嫩的脸,不经戳。   “你看这个小兔子花灯,喜不喜欢?”姜云明提起灯笼,好让妞妞看得更清楚。   妞妞转过头仔仔细细的打量花灯,然后认认真真的盯着姜云明。   “叫叔叔。”   “叔叔。”妞妞一秒乖巧脸。   姜云明听着特别的高兴,直接将花灯递给她,叶信芳也特别高兴,看两人相处愉快,直接将妞妞递给他,一副十分大方的样子,“你这么喜欢孩子,给你抱一会。”   偷偷摸摸的抖了抖抱得酸痛的胳臂。   姜云明入手觉得有些沉,抱了一会就忙不迭的还给叶信芳,“你家姑娘,长得真好啊,结实!”   妞妞气鼓鼓的看着叶信芳,“你们嫌弃我,我要自己走!”   叶信芳将她放下来,再三叮嘱,“抓紧爹爹的衣角,想要什么跟爹爹讲,不要乱跑知道吗?”   妞妞点点头,眼睛追着糖葫芦跑,像是拿到了金牌令箭一样,指挥着叶信芳一会买这个一会买那个。   叶信芳要是不愿,她就求抱抱,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说自己走不动了。   小孩子真的是魔鬼呀,叶信芳感叹道。   却说张氏这头,原本还能看见儿子的身影,但不过是跟同样逛街的张小梅一家寒暄几句,再回头,儿子带着孙女消失在了人潮中。   女人逛街,更享受的是逛的过程,张小梅就是这样,张氏本来也是这样。   男人总喜欢在爱的人面前表现,而女人,则更喜欢在对头面前表现,一见到自家堂妹,张氏就跟打了鸡血一样,买买买。   张氏也没有被冲昏头脑,买的大多是能用得上的东西,元宵节夜市人流量大,商品也多,就跟现代过节打折一样,商家为了薄利多销,许多东西比平常还是便宜一些。   张小梅就看着张氏买了又买,身后跟着的李叔夫妇两只手都没有空着。   “三姐,你买这么多布用得完吗?”张小梅终于忍不住发问。   张氏许多布料,可以做成绣品再卖给绣庄,她故意装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道:“布料有什么用不完的,我家里人多,多做几身衣服不就用完了,妞妞见天的长,她可是我们家的嫡长孙女,衣服总要多做几身的。”   张小梅心里“呸”了一声,暗骂不就是住了大宅子还请了仆人吗,装什么大户人家,还嫡长孙女,你家倒是想要庶女,通房丫头都没有一个,瞎讲究什么。   “小孩子身子长得快,用不着做那么多衣服。”张小梅看着那些上好的布料,只觉得心口疼得很,好似是自己的钱被糟蹋了一样,“这小丫头片子哪要穿那么好看,过几天长大了衣服又不合身了,再过几年就要出门子,那就是别人家的人了,三姐,这样得亏死。”   张氏学着自己见过的那些夫人们,端着样子,心下其实很认同对方的想法,但面上做出一副不同意的样子,“你小户人家,有这样的想法不足为奇,大户人家里闺女都要娇养,等芳儿中了举,我们妞妞就是官家小姐,身份就不一样了,可不能像你家小花那般寒碜。”   大昭朝,中了举之后,会活动的,能谋个县丞之类的职位,不会活动的,起码可以在县学里谋个教谕的职位,这个职位是县学官,管辖县学,相当于一县的教育局长,已经属于官员级别了。   张小梅虽然心里骂着张氏想得美,但隐隐约约有些相信,叶信芳还真有可能考上举人,毕竟一年多前还是个废物,如今已经是廪生老爷,就算考不上,光每年帮人作保就能有五十两以上的收入,而如果他办一个私塾,多交几个学生,一年就有上百两的收入。   她越这样想着,心里算盘打得越响,只觉得要是这些钱都变成自己的就好了。她忽然心底一动,想到自家那个坏了名声嫁不出去的女儿,而杨慧,往年还听张氏跟娘家嫂子抱怨儿媳妇是不下蛋的鸡,如果杨慧这一胎生的还是女儿……   若是更进一步,一尸两命呢?不就需要一个知根知底的填房吗?张小梅赶忙打住自己纷乱的思绪。   “你家小花也不小了,快十六了吧,还没有说人家吗?”上了年纪就喜欢讨论这些儿女亲事,张氏又好奇又幸灾乐祸。   张小梅当然懂她的意思,“小花还小,不急,我跟她爹还舍不得她那么早嫁人,你家小妹呢,还不说亲吗?”   张氏挺直了腰杆子,隐隐带着炫耀的说道,“本来有户人家,三代单传,家里有三百亩良田,城里有两个铺子,死皮赖脸的想要求娶我家小妹。”   张小梅听得两眼发亮,追着问是哪一户。   “就是青山县的李家,芳儿和我都嫌他家太穷了,怕小妹嫁过去会吃苦,这姑娘家的亲事急不得,要慢慢挑。”   张小梅有些不信,这条件真是打着灯笼难寻,肯定是对方瞧不上叶珑,这才没成,心底暗搓搓的想着回头去打听一下,看看这样的好人家能不能说给小花。   长辈们在前面逛街,杨慧、叶珑和刘小花一起慢悠悠的逛着。   “表嫂头上的簪子真好看。”刘小花笑眯眯的夸赞着,似不经意的道:“我要是有一支就好了。”   杨慧温柔的笑了笑,像是没有听懂一般,道:“还是你们小姑娘好,不用打扮就很好看。”   不过走了几步路,就见一个皮肤黝黑的俊朗青年站在不远处,直勾勾的盯着她们这边。   刘小花微微低下头,脸颊微红,以为对方在看她,向杨慧道:“那人也真是的,这样盯着看真是没有礼貌。”   杨慧看了一眼胡威武,又看了一眼身旁叶珑,道:“我想吃六福记的桂花糕,小妹去帮我买一份好吗?”   叶珑涨红了脸,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我想去看看那边的花灯,表妹跟我一起吗?”杨慧指着前面的花灯摊子。   花灯摊子那边,人不算多,只有几个书生在那里摇头晃脑的猜谜。   “你给我站住,小贼!”身后传来一声怒斥。   二人回头,只见一个衣衫破烂的小子直直的往这边冲来,眼看着就要撞上来,杨慧刚想让开,脚却像是生了根一般动弹不得。   那小子如同小狮子一般冲了过来,伸出脏兮兮的手用力推了一下挡路的杨慧,还回头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杨慧,两只眼睛黑亮亮的,脏兮兮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恶劣的笑容,紧接着就夺路而逃。   杨慧只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变的十分恍惚,好像不是一个真实的世界,耳边传来嘈杂的声响,躺在地上看见漆黑的天空,下身湿润,像是有汩汩的液体流出。   思绪回转间,想起了出门是叶信芳担忧的脸庞。   “我……跟我无关!”那个追人的公子看着躺在地上流血的杨慧,顿时手脚无措,“又、又不是我推的!”   一旁的刘小花僵直的站在那里,浑身颤抖着,脑海中最后想起的竟然是她母亲白日里说的那句玩笑话:你嫁人的时候,若是能嫁一个芳哥儿那般的夫婿就好了。 第59章 生子   人的思绪在一瞬之间就能千回百转。   他们会想:为什么我有如此遭遇,不过是被引诱着动了一个念头,就要承受这些,谩骂讥笑,诘责磨难,成为一个笑话,而为什么有的人,明明已经跌入低谷,却还能绝境翻身。   为什么我要经历这些,明明什么都没有做错,却要过得如此悲惨,被父母抛弃,偷窃度日,像狗一样的活着,而为什么有的人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却能得到一切,在父母的殷殷期盼中出生。   为什么命运总是眷顾他人,而不是我。   刘小花看着杨慧,又看着夜市中来来往往的人群。   有的人做错了一次,他想改正。而有的人做错了一次,就会一直错下去。   杨慧躺在地上,看见周围人群脸上避之唯恐不及的表情,那个追小偷的公子慢慢的后退,最后躲进了人群中。   “救我,小花……”   她而身旁的刘小花,脸上神情变幻莫测,然后转身就跑。   “救、救我……”换来的却是路人匆匆后退。   也不知过了多久,恍惚中见到叶信芳焦急的脸,听不清他的声音,不解他为何如此难过。   冬日的夜,总是格外的漫长。   越过重重天光,终于得见朝阳。   叶信芳站在院子里,看着缓缓渡上一层光圈的一草一木,而屋子里是一阵一阵的嘶哑的叫喊声。   内疚,自责,如潮水一般侵蚀着他。   妞妞紧紧拉着他的衣角,小脸上满是泪痕。   叶珑背靠着墙壁,傻呆呆的站着。   怀胎数日,瓜未熟,就要强行落地了。   昨夜叶信芳往回走的时候,遇到了急慌慌的刘小花,对方拉起他就跑,然后就见到了被人群围着、倒在血泊中的杨慧。   杨慧提前发动,一夜都未见得孩子生出来,叶信芳想进去陪她,却被所有人阻拦,包括杨慧。他只见到一盆又一盆的血水被端出,听着杨慧的声音从尖锐渐渐变得暗哑,耳边环绕着屋里两个产婆一起喊着“用力”。   客房里的张小梅,看着有些呆愣的刘小花,狠狠的打了她一下。   “你怎么就这么蠢!管她做什么!真是个废物!”恶狠狠的拿手指头戳着自家女儿的额头。   “我……”刘小花断断续续的解释,“为什么不管她,那是两条人命啊……”   “她死了,我再好好哄哄你三姨,你嫁进来就只用享福了!”张小梅压低声音说道。   刘小花心底不是没有产生过邪恶的念头,杨慧待她也没有多好,可她到底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少女,两条人命,对她来说实在太过沉重。   “人家才不会看上我,三姨跟你关系又不好,讨厌我还来不及,怎么会有你想得这么美!”待事情过去之后,刘小花的脑子反而清醒了,不由得庆幸自己的决定,若是当时一走了之,怕是现在叶家人恨她都来不及。   “你跟三姨对头多少年了,若她家还是那副老样子,你会愿意让哥哥娶叶珑吗?”刘小花越想越觉得在理。   “我为什么不让,娶谁不是娶,若是能娶到她,我就能压你三姨一头,磋磨她的女儿,我为什么不乐意?”张小梅如此说道。   刘小花睁大了眼睛,“你会这么想,三姨也会这么想,我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   “你三姨这个人,刀子嘴豆腐心,你看看杨慧过得多舒坦,嫁进门五六年,现在才第二胎。她顶多嘴上刻薄两句,又不会少块肉?”   “我又不是你,心那么恶毒,看着人去送死!”刘小花气鼓鼓的说道。   张小梅又是狠狠的一下子,“你还敢说你老娘恶毒?我怎么养了你这样的废物女儿!好日子掉在眼前都抓不住!”   “哇!”   婴儿的啼哭声伴随着升起的朝阳,叶信芳只觉得好像见到了希望,他决定了,这个孩子无论男女,都叫“阳”。   “恭喜恭喜,是个公子!”产婆抱着孩子向一旁里焦急等待的张氏说道。   张氏掀开婴儿的包裹一看,一眼之后立马松了一口气,“阿弥陀佛,总算是老天保佑,我们叶家有后了!”   说着竟然留下了眼泪,却突然听到李婶那头一声惊呼,“夫人流血了!”   “快快快,收拾一下,让大夫看看!”张氏急忙说道,情况危急,她也不是不讲理的婆婆,人命关天也顾不得讲究了。   刘老大夫昨夜就被请了过来,老人家知道人命关天,昨夜也没有走,此时合衣躺在客房里,很快就被众人请了进来,把了把脉,从药箱中拿出银针,在杨慧身上细细密密的扎了十数根。   屋子里炭火充足,老大夫行医一辈子,隔着一层衣物扎针,没有丝毫的犹豫。   李婶那边等了一会,见果然停止流血了。   “神医啊!”张氏夸赞道,在她的认知里,女人产后大出血基本上是没命了,没想到还能救回来,儿子原本请大夫的时候她还不赞同,现在也不得不夸明智了。   老大夫笑了笑,打开药箱在里面挑挑拣拣,张氏见得他那药箱中,放了不少药包,只见老大夫全部都打开,纯粹凭借手感抓药。   “用水煎服,三碗水熬成一碗药,再让你家夫人服下。”老大夫将药递给李婶,转而问道张氏:“可有笔墨?我开个药方。”   “有的,有的。您要不要先看看我孙子,这早产出生,总怕有个……”张氏说道。   老大夫也不急,抓的是产后调养的药,细细的看过后才道“身体康健,显然是在娘胎里养的很好。”   张氏心底的大石这才全部落下。   叶信芳一进屋就看到杨慧躺在床上,闭着眼睛,脸色惨白,一副人事不知的样子。   “恭喜秀才公,喜得贵子。”老大夫朝刚进屋的叶信芳道。   “我娘子她如何了?”叶信芳拉着这老大夫问道。   “没什么大碍,好生调养就是。”老大夫紧接着压低了声音,“不过日后恐怕子嗣上会有些艰难。”   张氏眼神一暗,到底什么都没有说。   叶信芳闻言松了一口气,“人没事就好,多亏您妙手回春。”   老大夫家中也有女儿,见叶信芳先问妻子再问孩子,如今这般状况也没有嫌弃之意,越看叶信芳越觉得顺眼。   女人生产犹如过鬼门关,这次因为他的疏忽,导致杨慧如此,他也不想再来这么一遭了,如今儿女双全,就当是优生优育了。   恰巧此时杨慧悠悠转醒,因身上还插着针,故而不得动弹。   “孩子呢……”她的声音沙哑着,身上如同撕裂一般的疼痛。   “李婶!把孩子抱过来给夫人看看!”产房污秽,此时虽然已经收拾过一遍,但还是有着淡淡的血腥味。   “我是不是要死了?”杨慧一脸的虚弱,感觉好像失去了全身的力气。   叶信芳轻柔的摸了摸她满是汗水的脸庞,有些黏腻的质感,但丝毫不嫌弃,“辛苦你了,孩子没事,你也没事。”   “怎么会没事,你不要骗我了。”杨慧神情灰败,如同交代后事一般,“等我走了,你帮我照顾好两个孩子……”   “你真没事,过两天就能好起来。”叶信芳强调道,转而笑着说:“你就那么希望有人取代你的位置?住你的房子,吃你的饭,打你的孩子?”   “我怎么会没事?那么多血。”杨慧喃喃道,生妞妞时是顺产,没吃多少苦头。   “大夫说以后也许生不出孩子了,但是命捡回来了。”叶信芳跟她解释。   恰巧此时李婶将孩子抱了过来,放在床边笑眯眯的道:“夫人快看,小少爷多好看。”   叶信芳这才看到自己的儿子,皱巴巴的小脸,红的跟猴屁股一样,“怎么这么丑?”   杨慧松了一口气,“小孩子都这样,还不知是男是女?”   “是个儿子,娘都高兴坏了。”叶信芳接着道:“如今儿女双全,以后也不用再吃苦了。”   “两个孩子还是太单薄了……”   叶信芳见李婶将空间留给他们夫妻,赶忙低声道:“不少了,我们那里都只生一个的。”   “要是运气不好就一个女儿怎么办?岂不是没有人传宗接代了?死后家产岂不是都要给侄子?”杨慧有些好奇。   “我们那边朝廷说的,生儿生女都一样,国家帮你来养老,不一定非要有儿子,女儿也能传宗接代、继承家产的。”   杨慧脸上露出向往的神情,突然想起他刚才说的话,琢磨着其中的意味,阴沉沉的盯着叶信芳,问道:“等我死了,你就立马另娶?住我的房子?吃我的饭?打我的孩子?是不是还要睡我的相公?” 第60章 启程   因元宵节闹的那一场,洗三礼也没有大办,只邀请了一些亲戚,大姐一家,叶家族里,杨慧娘家,张氏娘家。   叶家族里非常捧场,来了不少人,本以为会很冷清的,最后热闹得院子都装不下。   府学里二十号开学,宋修之早早就赶了过来,却没有见到刘俊彦,只等到了一张请帖。   “他怎么这么小?”宋修之看着睡着的叶阳,撇了撇嘴,“头还没有手掌大。”   “小孩子都这样,满月后就好了。”叶信芳看着还是很丑的叶阳,只觉得心下发软。   “刘哥哥成亲,你要去吗?”宋修之问道。   “为什么不去,你不想去吗?”叶信芳奇怪。   只见宋修之皱了皱眉,“为什么要成亲?还是跟一个不认识的人?”   小朋友你的思想有点超前啊,叶信芳怜惜他自幼父母不睦,“成亲是希望有个人陪伴自己,这样就不会孤单了。”   “我不需要人陪伴,女孩子哭哭啼啼的,很烦。”宋修之皱着眉头,看起来像是深受其害的样子。   叶信芳想到他看完恐怖故事后怕得那个样子,嗤笑道:“是谁晚上一个人都不敢睡觉?”   宋修之别别扭扭的,“我现在可以一个人睡了,不怕了。”   “也有不哭哭啼啼的女孩子,她们也有非常坚强的,也许比你都要厉害。”叶信芳笑着说道。   “我不信,她们娇娇软软的,很烦的。”宋修之皱着眉头,似在回忆一般。   “我就不哭呀。”妞妞放下手中的桂花糕,笑着跟宋修之道:“我还会帮哥哥打架,可厉害了!”   说完小手握紧成拳,做出一副打人的模样。   “小孩子。”宋修之鄙视的说道,“过两年,慧姐姐就会天天盯着你女红针黹、规矩礼数,好让你嫁给古板沉闷的夫婿。”   “我是觅得佳婿,就是好相公的意思,你才最古板,我爹都说了,你是小书呆子。”妞妞年纪不大,嘴巴利索。   “小小年纪就说嫁人,你个女孩子羞不羞?”宋修之做了个鬼脸。   “你找不到媳妇才羞人呢!”妞妞嘲笑他。   宋修之气鼓鼓的纠正,“你才找不到媳妇,我是不想娶媳妇!毛孩子懂什么!”   “就是找不到!”   宋修之眼珠子转了转,说道:“我不想成亲,就是不想生出你这样讨人厌的小孩子!”   “你最讨人厌!不招人喜欢!”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很没有营养的吵来吵去,叶信芳也不管,乐呵呵的看着小儿子的睡颜。   刘俊彦家在偏远的村子里,李叔问了好多人方才找到,他家宅院破旧,家中除了父母还有一个十岁的妹妹,叶信芳和宋修之出门很早,到的时候却已经是下午了。   “你今天看起来很精神啊,人逢喜事精神爽,恭喜恭喜!”叶信芳看见满脸红光的刘俊彦,也很为他高兴。   刘俊彦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再看到一旁不说话的宋修之,“叶兄竟然赶来了,修之也来了,先找个地方坐下吧,你放心,桌椅都擦得干干净净。”   “怎么成亲也如此仓促,之前没有听你说?”叶信芳有些奇怪,成亲这样的大事,年前并没有听他说起这件事。   刘俊彦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在府学读书的时候,父母大人就替我定下了亲事。”   “没有跟你说吗?”这么大的事,怎么不跟儿子说一声,叶信芳觉得奇怪。   “也许是府城太远了,他们觉得没有必要说一声,况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总归他们是为我好的。”刘俊彦却不太在意这个。   “姑娘人如何?”叶信芳很关心这个,害怕好友娶了一个不好相处的媳妇。   “是镇上地主家的小女儿,听说温柔贤淑,善解人意。” 刘俊彦压低了声音,微红着脸道:“听说长得也很好看。”   叶信芳心下发笑,想不到对方还是个纯情少年,“那你可要好好对人家。”   “那当然,自己的媳妇当然要疼的。”刘俊彦傻笑两声。   时间就像手里握不住的沙子,等到叶阳能够坐起来时,叶信芳也要启程了。这半年来,府学里的学子除了走后门进来的姜云明,所有人都是一副恨不得十二个时辰都趴在书本上,那些六艺之类的选修课也没什么人去上了,而上午的课程,没有一个人旷课,节节课都坐满了人,叶信芳和宋修之为了节省时间,又搬回了府学里,刘俊彦新婚不久就回到府学里,生怕一时懈怠,落于人后。   乡试多在八月份,故又称秋闱,府学里的学子大多都要参考,所以大家一起商议结伴而行,这次路程还算顺利,没有再遭遇上次那般的惊心动魄。   开考时间已经公示,在八月初六,乡试不同以往的所有考试,一共考三场,一场考三天,即初六进场初八出场,初九第二场,十二日考第三场,中间时间很紧,所以没有一场一场的淘汰,而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   此次乡试正榜录取一百人,这些人被称为举人,正、副榜五比一,如此副榜则有二十人。这录取的二十人,被称为贡生,可以入国子监读书,也可以参加会试,但得必须是下下一科会试。并且参加会试,除非皇帝特许,哪怕考上了会元也不能参加殿试。而只有经过殿试录取者,才能称为进士,通过会试而没有通过殿试的,被称为贡士,贡士也有了做官资格,可以担任教谕一类的学官职位。   按照常理,乡试都是排在会试的前一年,许多学子中举之后便直接参加上京会考。而大昭朝,也不知道如何发展,才能出现乡试排在会试的后面这种奇葩局面,哪怕乡试过了,也还要等上三年才能参加会试。宋修之的父亲,年后上京,一直到宋夫人早产生下女儿,都没有接到他没有任何消息,而且从京中传回州府的喜报中,并没有宋老爷的名字。   这次出行,大多数人都不是单人上路,叶信芳带着李叔,宋修之带着墨染,刘俊彦带着书童一起,往常抠抠搜搜的一个人,终于阔气了一回,住的起上房了。   一问之下,如今他刘家都靠着新媳妇养家,叶信芳见他说起妻子时,满脸都是感激,提起这种事也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心下为那个善良大方的姑娘松了一口气。   “我娘子说,穷家富路,现在是她养着我,等我中举了,就是我养她了,夫妻就该互相扶持,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刘俊彦阐述为什么要上房的理由时如此说道。   似是想到什么,突然自己就笑了出来,拉着叶信芳道:“我娘子还说,我们是要过一辈子的,不能计较得那么清楚,虽然现在用着她的嫁妆,等以后我出息了,像我这样有良知的人,肯定会数倍还给她,还是她赚大了。”   叶信芳:……。   能不能不要秀恩爱了,好烦。   每当刘俊彦说起他娘子时,宋修之总是一副冷淡脸看着他,久而久之他就只有叶信芳这一个听众了。   “俊彦,临时抱佛脚也要抱一抱啊,万一没中,你还怎么赔嫁妆?”一开始叶信芳只觉得刘俊彦懂得感恩,听多了才发现这纯粹是个痴汉啊。   在府学时,就见他隔几天一封家书寄回去,先前以为他是孝顺,现在想想寄的是情书吧?   “一想到娘子,我就想要出人头地,好好报答她。”刘俊彦一脸痴样。   叶信芳叹了口气,孩子发痴老不好怎么办,主要是作业太少了,“出题:欲败度格物者。”   “前面出自《尚书》,后面出自《大学》!”刘俊彦挺直了胸脯,问道:“我说的对不对?”   “不是问你从哪来,是让你写文章!一个时辰!”叶老师布置作业了。 第61章 乡试(上)   叶信芳有时候觉得安排考试的这帮人脑子里有坑。   规矩是回回都在变化,上一次乡试不准带吃食,这一次又必须自备干粮,还不让带锅炉之类,笔墨纸砚全都自带。   “打听清楚了,好像是巡抚大人的想法。”林云帆分享打听到的结果。   这位巡抚大人并没有见过,但是上次缴纳房产契税的时候,就觉得这个人存在感很强,叶信芳不解,“他这是闹什么?”   叶信芳心中想,是考生们交的伙食费让你不满意了吗?还是你家开了糕点铺子?明显是大家都好的事情啊,为什么不愿意。   “这位章巡抚,曾经在徽省任职,徽省出过一起乡试舞弊案,就是由灶房的人主导的,故而此次不设灶房,一切自理。”林云帆想了想,补充道:“往常都是寅时开始入场,这次要检查的东西多,丑时进场。”   寅时,凌晨三点。丑时,凌晨一点。   “城中糕点铺子都涨价了,肉脯也涨价了。”林云帆说起这个就是一脸的气愤,他不是缺那一点钱,而是不愿意就这么被人宰。   “只要能买到都好。”叶信芳如此说道,有些担忧考试之前众人疯抢买不到这种耐储存的食物。   “肉脯先买着,糕点这些等到考试前两天再买。”刘俊彦说道。   “炊饼可以请人帮忙烧,这个做起来简单。也可以买一些果脯之类的,重要的是要耐储存,瓜果之类能带进去吗?还有咸蛋?”叶信芳觉得自己太局限在糕点身上了。   “我不吃咸蛋!”宋修之一脸嫌弃。   叶信芳想到进考场时,食物被那些人捏来捏去,宋修之怕是会饿三天吧。   初五的时候,为了早一点排队进场,许多人提前去考场外等候,而叶信芳一伙人,则是美滋滋的睡到天黑,吃饱喝足之后方才出发。   整条街道上都是考生,将近五千秀才挤在这里,人山人海,叶信芳几人有所准备,带了小马扎坐着等候,要是站久了身体会疲惫。   几个人也没有分开,围在一起还能说说话,互相出题作诗,算是考试前最后的练兵。   八月的天,白天还能忍受,夜晚寒风一吹就有些冷了,但这里人实在太多了,挤在一起,风都吹不进来。   子夜的时候,前方传来一阵骚动,据说是有人插队,两个考生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   最后的结果是头破血流双双“化蝶”,考试之旅提前结束,相约医馆康复后一起再战。   少了两个人,对于队伍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变动,几乎没有往前挪动。   等到寅时,钟楼上响起了云板的击打之声,一共三声。   紧接着,叶信芳看见街道尽头的贡院,三扇大门齐开。   队伍开始缓缓的行动起来。   一直到凌晨四五点的样子,才排到他们这一行人,个个带的东西都极多。   检查还是一如既往的严苛,严防夹带,除了规定考生必须穿拆缝衣服,单层鞋袜,另外皮衣不得有面,毡毯不得有里。索性此时还是秋季,多穿几层单衣即可,不需要皮衣之类。又禁止携带木柜木盒、双层板凳、装棉被褥,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须镂空,蜡台须空心通底,糕饼饽饽都要切开。   叶信芳他们早有准备,除了有个别人带了咸蛋,糕点炊饼肉脯之类都是切好的,叶信芳直接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筷子递给那检查的军士,那军士多看了他一眼,接过筷子没有拿手捏,而是用筷子戳。   一包吃食,最后上面都是乱七八糟的孔洞,看着有些糟心,但起码可以安慰自己这是干净的。   秀才试的时候,还需要廪生作保,而到了乡试,只剩下考生之间互相结保,出具一张结报单,待检验过后,方能进场。   进场之后,还有最后一重关卡,核对考生信息,身份、样貌、年龄这些都必须要对的上。   叶信芳这些日子表面过得艰苦,每日在府学苦读,实际上家人怕他吃苦,时不时送些糕点吃食,导致他勤奋读书之后反而发福了……   发胖程度,大概是从两根手指胖成了三根手指。   “你是什么人,这册子上明明写的是清瘦,你觉得自己是吗?”那带着帽子的监考官横眉冷对,仿若一声令下就能叫军士将他拖出去一般。   叶信芳讪讪的笑了笑,“年纪大了,发胖秃头这种事总是难免。”   那监考官恰巧有些秃顶,故而戴着帽子遮掩一二,闻言也不生气,问道:“那你如何继续自证?”   “当时为防变化,还特地记了胸有大痣。”叶信芳不得不感慨自己的机智。   考官皱了皱眉,再翻一回册子,果真如此,一开始看错了,以为写的是“胸有大志”,还想着现在这些登记之人怎么连这种话也写上去。   叶信芳已经没有羞耻感了,直接将衣服扒开,露出那颗黑色的痣,“大人,您看!”   监考官这才放他入内。   进场之后,立有一旁等待的衙差指引他去号房。叶信芳刚想感叹位置不错,远离厕所,就见到考棚的角落里放着一个崭新的便桶。   忙拉着要走的衙差,指着便桶问道:“差大哥,这是何意?”   那位衙差倒是好声好气的答话,没有丝毫不耐,原来是新巡抚又作妖了,为了防止作弊,此次乡试,考生吃喝拉撒睡全部都待在号房里,便桶都是新做的。院试时还能出来方便透透气,乡试是真的坐牢一样了。   关键是,对于那些临近厕所的“厕号”而言,这种痛苦要加倍,考生不上厕所,那么多监考人员总要上厕所吧,味道还是一样的重。   叶信芳真的心疼宋修之,厕所都不能容忍,何况要跟自己的排泄物共处一室三天,到时候怕不是憋出毛病来?   还是院试时那个熟悉的考棚,不过桌上多了两根蜡烛,说是桌子实际就是一块木板,若是有考生太胖,可以将这块木板与那“床”拼接在一起。   叶信芳拿出毡毯,包裹严实后,侧身躺在狭窄的“床”上,这床就是一条木板,又当椅子又当床,长度刚刚够一个成人伸直腿,叶信芳想着那些人高马大的书生,怕是睡不好了。   巳时(上午九点)刚至,又听见一阵猛烈的鼓声响起。   接着听见多人齐呼,“闭门锁钥,静坐待卷”。   乡试一旦关门,哪怕里面发生水灾火灾都不会开门,直到考试结束。   陆续有衙役军士之类发放答卷,连同草稿纸一起。答卷照例是那种红格子宣纸,草稿纸发了十数张,叶信芳心里只感叹,这么大方,恐怕此次的封卷钱不便宜。和院试时相同,依旧是草台班子一样的搬着牌子巡考令考生记考题。   第一场考题,“生财有大道”,“君子无所不用其极”,“不能正五音”,“隐恶而扬善” ,这四题分别出自四书,而后三题则出自《尚书》《诗经》和《孟子》:“欲败度纵败礼”、“伐木丁丁”、“好学而不贰”,这些都是要写八股文的,而另有五言八韵诗一首,题为“君子之泽”。   写文的题先不看,这诗就已经是标准的歌功颂德诗,叶信芳想起现代学者的一个有趣的研究,五言八韵诗在明清两代作为科考内容,又称“赋得体”,本该在这两朝发扬光大,实际上明清的此类诗质量远远低于唐代,而最出名的“赋得体”,恐怕就是人人交口皆知的那首“离离原上草”了,现代的课文里都叫《草》,实际上人家的全名是《赋得古原草送别》。大多数人只能背前四句,实际上后面还有四句“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看着这写文的题目,叶信芳也只能感叹一个宋人害人不浅,这个宋人就是朱熹,理学思想禁锢了女性,而他编注的《四书》又坑死了文人。   八股文,最初又叫“时文”、“制艺”、“制义”、“八比文”、“四书文”,本只是众多文体中的一种,后来因为科考推崇此种文体,这才名声大噪。 之所以叫八股是因为它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而内容必须要出自朱熹编注的《四书》。科举时,八股文要用孔子、孟子的口气说话,四副对子平仄对仗,不能用风花雪月的典故亵渎圣人,每篇文章包括从起股到束股四个部分。之所以说八股文死板,就在于这种文体,文章的每个段落死守在固定的格式里面,连字数都有一定的限制。   而孙茂行老爷子赠送给叶信芳的那一套书,已经将八股以自己的方式形成总结,叶信芳日夜研读,在他的基础上,对于八股文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   三天两夜,叶信芳就待在那个狭窄的考棚里,吃了睡,睡了拉,食物的气味、笔墨的味道、排泄物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当真是一言难尽。   等到终于出考场时,有一种刑满出狱的感觉。   “脏。”   宋修之小脸惨白,可怜兮兮的坐在小马扎上,像是一棵被抽干了水的小白菜。   “我在考场里,拉肚子了……” 第62章 乡试(中)   叶信芳觉得乡试考试环节设计得真是丧心病狂,初六第一场入场,初八太阳落山时出场,然后初九又入场,十一出场,十二再入场,十四出场,如此循环。   这个入场开始时间开始在凌晨一点,结束是上午九点。而出场时间在最后一天的下午,太阳落山之前,可以提前交卷,但是不会放你提前出去,因为开锁的时间也是固定的,提前交卷的考生们,会被安排在同一个地方等候出场,叶信芳上一场掐着点交卷,倒是没有经历小黑屋等待。   时间安排紧凑的就像是犯人出来放个风,考生出了考场回客栈洗个澡,然后睡两三个时辰,又得爬起来继续排队。   这个时候住宿的客馆离考场近就很有好处了,可以比别人多睡一段时间。   考场巳时(上午九点)落锁,准点停止放人入场,叶信芳几人必须在九点之前进场。   府试院试还有考生单人的情况,待到了乡试,几乎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因为时间太紧,而要安排的事情太多,考生在炼狱里待了三天,思想上身体上饱受摧残,考完还能提起力气自己安排一切的,都是真的勇士。   这么多考生,人人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洗澡,肯定要有人提前帮忙安排好,不然这么多考生挤在一起,客栈里小二再多也安排不过来。况且,在里面折磨了三天,总要吃一顿好的犒劳一下自己,如果洗完澡立马有人帮你把饭菜端到面前,那岂不是美滋滋。晚上盖着的毡毯,在味大的考棚里待了三天,要换。衣服穿了三天,要换,这些都是需要人来安排的。   洗完澡,叶信芳只觉得整个人好像又活过来了一般,饱饱的吃了一顿,这个时候也顾不得什么消食,更别提靠前抱佛脚什么的,争分夺秒的休息,直接倒在床上睡下。   因几人结伴,大家在考试之前,早就将几天里陪考人员要做的事情安排好了,考生睡觉的时候,只用派两个人去考场外看情况,若是排列队伍行进过快或者过慢,也能早点回来商议解决,免得错过考试,尽最大可能避免发生意外。   而其他的陪考人员,可以在考生休息的时候,安排好下一场带进去的东西,上一场吃剩的食物不能再带,像宋修之这样的事逼,他的东西全部都要换上新的,重新整理也需要时间。   在考场外盯梢的是墨染和李叔,照旧是丑时(凌晨一点)开始入场,排队的人没有上一场那么多,不是因为许多人不考了,而是许多人揣着和叶信芳几人一样的心思,想要多休息一段时间。   卯时(凌晨五点)的时候,李叔觉得有些不对劲了,考生入场的速度逐渐的慢了下来,明明没有多少人的队伍,入场却用了很长的时间,李叔只觉得脊背一寒,瞬间就明白了这些人的意图,赶忙拍了两下一旁打瞌睡的墨染。   “快回去,让人赶紧准备早饭,再叫醒几位公子,让他们几个立马带着东西过来,若是少爷们问起什么情况,就说排队的秀才们入场很慢。”   宋修之的书童墨染见李叔神情严肃,虽不解其意,但立马撒丫子往回跑。   李叔见到那边有人拿考篮占位排队,不过一会儿,就有人偷偷的将考篮往后移,更有甚者,有的书生趁着巡逻的军士不注意,偷偷摸摸往装了东西的考篮里仍了一个小东西,李叔倒吸一口凉气。   客栈那边,彻夜亮着灯,墨染直接将一排房子的人都叫醒了,林云帆本来还有些不耐烦,听得这种情况,里面神情严肃起来。   “叶兄,我们要不要也?”林云帆低着问叶信芳,府学来赶考的人很多,因为一起同住这家离府学近的客栈,四人向来是同进退的,他们三个里是小团体,宋修之和刘俊彦都听叶信芳的话,故而有事林云帆只用与叶信芳商量。   叶信芳明白他的意思,却摇了摇头,低声道:“既然来考试,就要堂堂正正,不然在考场上都会觉得良心不安,更加影响发挥。”   故意放慢速度,固然可以影响后面的人,甚至因为落锁时间固定,导致一批人无法入场,但是这种靠歪门邪道取得的竞争优势,叶信芳不想要。   林云帆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是自己一时鬼迷心窍了,若是带着心虚考试,恐怕还会影响发挥,这些日子里寒窗苦读,他自认不会输给任何人,若是这次没过,只当是技不如人就是,如此想着,只觉得胸口的郁气都消了不少。   时间还早,四人也没有着急出发,慢条斯理的吃完早饭,再最后解决一遍生理问题。   宋修之还好只是闹肚子,拉完肚子就不疼了,有的考生夜晚休息不好,染上风寒,这次乡试之旅就提前结束了。   等到考场外的那条街,此时陪考人员正站在队伍的中间部分,前面除了几十人,还有一排排占队的考篮,这些考篮,有的装得满满当当,有的空空的,只上面系了条绳子之类的作记号。   叶信芳他们直接交换位置即可,考篮占位,叶信芳觉得很不靠谱,又没个人看着,别人拿了东西你都不知道,万一看你篮子里的肉脯闻着香直接全部拿走呢?   此时恰巧有个书生越过他们,走到考篮的位置,提前其中的一只。   李叔脸上带着犹豫,欲言又止的望着叶信芳。   “有话直说。”叶信芳看着他那个样子,觉得别扭得紧。   李叔将事情道来,叶信芳赶忙道:“你去提醒他一声,要是粗心了,岂不是一辈子都毁了!”   叶信芳倒吸一口凉气,最怕文人没气节,他没想到,这些人为了举人已经这般丧心病狂,也不管对方是谁,少一个是一个。   考篮的主人细心还好,若是粗心的话,考前检查抓出小抄,轻则革去功名,重则充军流放,这一个小小的动作直接就害了别人一辈子。   那书生显然是个粗心的主,见李叔径直走过去,先是疑惑,听得情况后,脸色大变,从自己的考篮中,找出一张笔杆子粗细的卷纸,那纸团上全是细细密密的小抄,那书生放下考篮,连忙跑过来,朝叶信芳深躬一礼。   叶信芳只觉得这个人有些呆板,就不能提着考篮跟别的考篮换个位置吗?现在又单独摆在那里,这个时候要是又有人来一次陷害怎么办?   “在下洛南府黄春霖,多谢兄台相告之恩。”黄春霖满脸都是感激,声音都有些发抖,“若不是兄台大义,吾多年寒窗苦读尽毁于今日,还不知恩公高姓大名。”   “西宁府叶信芳,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黄兄不必客气,这是我辈读书人应有之义。”叶雷锋只觉得胸前的红领巾更加的鲜艳了。   “大恩难报,叶兄但有吩咐,黄某自当竭尽全力。”黄春霖郑重说道。   “为何黄兄一人赶考?”叶信芳有些好奇。   “家境单薄,人丁凋零,族中亦无人可依,此次出行,唯有一老仆跟随,我念他年迈,不忍令其等候。”黄春霖满脸都是后怕。   叶信芳心底唏嘘,不是每一个家族都像叶家那般随便拉出来一堆人,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只有一个陪考,像林云帆林少爷,除了书童,还有马夫、长随。   黄春霖谢了再三,这才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许是不放心,叶信芳见他又检查了一遍考篮。   这种症状传染给了其他人,叶信芳几个人也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任何意外这才放下心来。   “城东寓馆,李叔,还请你帮忙走一趟,快去看看谢相公在不在。”谢思齐与叶信芳几人不是一起的,因为家境原因,住在寓馆里,陪考的是他大哥,这是他第一次参加乡试,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场,叶信芳想着还是让李叔跑一趟,小心无大错。   而其他几个书童,被安排着继续排队,若是遇到府学的同窗,直接顶替位置。   叶信芳暗叹一口气,自己也只能帮到这里了。   而排在他们前面的几十个人,也不是人人都进考场的,叶信芳观察到有一些人,手中什么也没有带,在要排到自己时自动往后挪动,当叶信芳见到一个书生走到这类人跟前时,他们手指比划了一下,就见那个书生拿了一块银子递给他。   这是什么操作?叶信芳只觉得被几个古人秀的头皮发麻,谁说古人刻板迂腐的,只要能挣钱,没有什么他们想不出来的法子。   那些人拿了银子,让出位置,又马不停蹄的跑到队尾排了起来。   几人终于赶在卯时结束之前进入考场,一进考棚闻着那个味儿叶信芳就想骂娘。   是时间太赶还是后勤太懒?便桶倒了能不能劳驾拿水随便冲一冲啊! 第63章 乡试(下)   依旧是昨天的那间考棚,依旧弥漫着难以描述的味道。   叶信芳深深庆幸自己曾经模拟考试的决定,那几天与粪桶朝夕相处,如今他身处茅房也能面不改色的奋笔疾书。   那位作妖的巡抚大人也许觉得,考试公平是最重要的,有的考生住厕号,有的考生住灶号,有的考生神清气爽,这样太不公平。而如今这般,拜他所赐,人手一个厕号。   叶信芳脑海中浮现一副画面,一个身着官袍的中年文士,他一边发粪桶,一边笑着说:不要急慢慢来,大家都有。   这一场考试难度不大,试论一道,诏、诰、表内科一道,用现代话来说,这场考的是公文写作,这些种类的文体,都是官场应用文,叶信芳不由得感激府学的钱举人,这场考试内容正是这位老举人的教课内容,他教课一丝不苟,所有的问题都揉碎了掰开了跟你讲明白,生怕你有一点不懂,真是古代囫囵吞枣式教育中的一股清流。   叶信芳如同行云流水一般做完了第二场的卷子,几乎没有什么磕巴,检查完毕后按部就班的逐字誊抄,答完了他也不想再跟自己的排泄物纠缠下去,誊写完毕他就交卷了。   此时未时刚过,叶信芳跟在衙差身后到了一处阴暗的房间,找到了在角落里发呆的宋修之,小脸上的生无可恋。   “久居鲍市不闻其臭。”宋修之看到叶信芳就像找到了主心骨一样,轻轻的靠在对方身上,弱弱的开口,“我今天居然没觉得臭了……”   叶信芳直接将自己的衣袖贴近宋修之的鼻子,被对方飞速的避开,满脸都是嫌弃,“你真是臭死了!”   “我怕你嗅觉失灵。”叶信芳笑着解释。   房间里的人越来越多,比较一致的是,大家都臭烘烘的。   依旧是赶场子一样,第三场考试很快就开考,考生相较前两场减少了一些,但人数不多。   乡试是一场体力与智力的双重较量,既然来参加考试,都是有几把刷子的,大浪淘沙,留下来的都是意志坚毅之辈。叶信芳真的很佩服宋修之,许多成人都受不了考试流程,他一个小孩子,却一关一关挺下来了,天才不可怕,可怕的是天才还样样比你努力。   第三场考试内容:书史策一道,判语二条。   史论题简单,题目是:“周唐外重内轻,秦魏外轻内重,各有得论”。策论题是问富民之策。甚至那两道判语题,叶信芳都不觉得难。   判,是指考生对“疑事”说下的断语。   而第一道题,却是要了亲命,这是一道截搭题,这类题目一般是无题可出时,将两个书中两个不相干的句子接在一起成题,按理说国朝不过传了二代,不应该出现这样的情形,叶信芳只能猜测也许是主考官的爱好,因他在现代时的学术方向就是古代文学,科举之事也知晓不少,清朝乾隆时期就有个叫鲍桂星的当学政,曾经在考试时大量出截搭题,简直就是截搭题狂热粉。   这次的截搭题是:以杖叩其胫阙党童子。虽然全句都是出自论语宪问篇,但却是来自不同的语句与语境,前半句是说孔子用拐杖敲打老朋友原壤的小腿,后半句是说阙里的一个童子,来向孔子传话的事情。   叶信芳好想摸一摸主考官的奖杯,真是古代版“出题人真会玩”系列,这两句在宪问篇里都是连在一起的,但是从断句看来,前一句是上一段话的结尾,后一句是下一段话的开头,有些学艺不精的人估计都没察觉这是截搭题。   勉勉强强找到用礼教作为切入点,叶信芳开始磕磕绊绊的写了起来。   夜晚盖着毡毯躺在木板床上不敢翻身,肚子饿的时候吃着干巴巴的肉脯和糕点,一壶热水就要四十文,叶信芳只觉得再也不想经历第二次了。   八月十四,乡试终于落下帷幕。   三场九天,感觉命都要考没了,四人互相看了看,只觉得对方都瘦了一圈,考完了也就不必开着上等房了,叶信芳和刘俊彦换到中等房住,另外两个少爷依然住着上等房享受。   下等房是大通铺,叶信芳不想这么委屈自己。   考生们解放了,考官却要进入没日没夜的阅卷之中,一位主考官,一位副考官,七位同考官。考官是如何安排的呢,也是考出来的。主考官虽然是由皇帝指派,但却是通过考试从众多翰林中选拔出来的,副考官亦是如此,而同考官级别较低,是从推官知县及文学教官通过考试选拔,跟现代公务员考试的面试一样,为了避免暗箱操作,考官都是由非考试省任职及非考试省户籍的官员担任。   在整个阅卷过程中,考官之间有明确的分工,同考官作为级别最低的考官,负责主要的阅卷工作,他们决定考生的去留,而这些留下来的考卷中,名次的评定就要依赖主副考官的决断。   同考官在五千份试卷中筛选出优秀的答卷送交主考官,缺考人员的卷子甚至都到不了同考官的手中,那些明显不合格的答卷直接排除,每一份卷子七位同考官都要看一遍,看完之后用朱笔在答卷上勾画意见,若是大家全都同意,直接送交主副考官审阅,若是有四人以上不同意,那就进入放弃的一堆中,若是一到三位考官不同意,则放入待定的分类中,这两种答卷都被称为“落卷”,但是后一种还是有翻身的可能,若是优秀答卷的数量不足上榜人数,则会在待定的落卷中进行补录,这种情况被称为“搜遗”。   当然,进入落卷翻身的机会是很小的。   整个考试以第一场的八股文为主,在无法决断的时候,结合第二三场的情况,商榷之后决定去留,而如果第一场就惊才绝艳,那么考中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经过数天的紧张阅卷之后,此时的工作已经进入了尾声,阅卷室中,几位考官正在激励的讨论着。   副考官满脸涨得通红,梗着脖子道:“此子年岁太幼,若是贸然评定为解元,恐怕会引起他人不满,并且少年得志,恐会自满,自伤其才。”   考试结果已经出来了,在排榜的时候出现了问题,本来都已经确定了,在拆封之后,一位考官好奇之下,发现今科解元竟然是一个不足十岁的小少年。   乡试第一名成为解元。   “技不如人,有什么脸敢不满的。”一位同考官不在意的说道。   “张大人此言差矣,岂不知昔日伤仲永之旧事,他人不满是小事,其才学,吾甚爱之,不忍见因年少得意,磋磨其志。”副考官马清如此说道。   “马大人,什么时候这科举考试,变成了不按照学识高低排名次,而是按照年龄了,要这么说,直接选个年纪最大的当解元不就行了?”张同考讥讽道。   马清摇了摇头,道:“此子如此才学,大可等到下科,若那时吾还是考官,则必点为解元。”   “您说得倒是轻巧,将来的事情谁又说得准呢,您在知道他的年纪之后,不仅不想剥夺他本该有的解元之位,还想让他落第,未免过于不公了吧?”张同考只觉得气得想冒烟。   “人如玉石,亦需打磨,此子才学出众,必非池中之物,何必计较中举之一时早晚?”马清一脸我为他好的模样。   张同考却不认同他的观点,虽然副考官级别高于他,但也丝毫不惧,“圣人还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今科中举,三年后参加会试,正是一举成名天下知的时候。”   “十六岁参加会试也不迟。”马清说道。   “时机不等人,谁又知道那时的情形,况且科举考试,凭的就是真才实学,哪有欺负人家年纪小,故意压上一压的?你这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文无第一,此子行文之间还是过于锋芒毕露了,还是要压一压为好。”马清辩解道。   “你这人,刚才还承认人家是仲永之才,现在就开始挑刺了,秦大人,还请您做下决断。”张同考不想跟马清再吵,转而恭敬问询主考官秦中羽。 第64章 喜报   天蒙蒙亮的时候,叶信芳就听见客栈里传来走动的声音,既然不得安睡索性就爬了起来。   待洗漱完毕,发现所有人都起来了,客栈大堂里坐的满满当当,叶信芳特意让李叔帮忙出去买油条和咸蛋,虽然乡试没有分值,只有中与不中,但自己吃个“一百分”心里也舒坦。   宋修之嫌弃的看了一眼咸蛋,小口小口的喝着稀饭,喝一口稀饭吃一口小菜,频率稳定的就像是设定好的机器人一样。   相比院试,乡试每个参考人员都是生员,就是俗称的秀才,士族的最底层,已经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不需要他们亲自去看榜,而是有专门的报喜人,等所有报喜人报完之后,才会发榜公示整个名单。   生员们在考试前都在衙门里登记了暂住信息,为了方便报喜人,一般都不会在考试之后更换客馆,也不用担心包报喜人不认路,因为他们每回都是要全城跑。   “你眼睛怎么这么红?”叶信芳被林云帆通红的双眼唬了一跳。   “睡不着,心里老是挂念着。”林云帆叹了口气。   “结果如何,昨天应该就出来了,你这样除了让自己难受,于事无补。”叶信芳安慰道。   林云帆点了点头,“话是这个理,可到底知易行难。”   叶信芳叹了口气,转而看向认真吃着早饭的宋修之,问道:“你担心吗?”   宋修之咽下食物,放下碗,答道:“不担心,只怕拿不到解元之位。”   叶信芳心里感慨:学霸的担心都是这么与众不同。   “我这次若是不中,回家之后只怕是大棒伺候。”林云帆满脸都写着担忧。   “你不过二十出头,这个年纪考中秀才都是凤毛麟角,你家中未免也太过严苛了吧?”叶信芳满是不解。   林云帆摇了摇头,“叶兄有所不知,家父有一友人,其子十八中举……”   又是一个别人家孩子的故事,叶信芳秒懂。   “据说这次,后两场均有一两百人没赶上进场。”林云帆压低声音说道。   叶信芳皱眉,想起那些入场时故意放慢速度的书生,“倒是可惜了。”   “我看到报喜差了!”外面突然传来呼喊声。   一堆生员闻风而动,拉着那个说话之人问,“人呢,人呢,去哪了?”   “好像是往城东去了。”那人猜测着说道。   一大厅的人唉声叹气。   “喜报!”   不过一声,大厅里的人顿时提神屏气,个个双眼聚精会神的盯着那个冲进来的报喜差。   那差人许是第一次干这种活,被众人盯得有些发虚,试了几次都说不出话来,众人恨不得冲上前去替他开口。   “乡试喜报!贺洛南府赵应嘉老爷高中乡试第九十八名!”   那差人说完,只见大厅角落里一个中年男人站了起来,满脸都是喜悦,“我中了,我中了!”   逮着一个人说一遍,整个人都显得十分亢奋,周围之人掩饰住脸上失望的神情,纷纷站起来恭贺对方。   那中年男人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荷包,直接递给那个差人,“多谢,多谢!”   报喜差捏着荷包,喜滋滋的告退。   每多一个报喜差,就意味着中举名额又少了一个,众人神情紧张的盯着门口,不多时又有一个报喜差冲了进来。   “乡试喜报!贺西宁府林云帆老爷高中乡试副榜第一!”那报喜差高声说道。   林云帆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问道:“我是第一?那岂不是解元了?”   叶信芳刚想说恭喜,就听见宋修之十分冷静的开口:“他说的是副榜。”   林云帆又听得那报喜差报了一遍,顿时整张脸都垮了下去,喃喃问道:“为什么偏偏是副榜!副榜就算了,还恰巧是第一,就差一个人!”   “你没有弄错,我真的是副榜?”林云帆抓着那报喜差问道。   那报喜差有些怔愣,又将喜报喊了一遍。   林云帆气呼呼的坐回位置上,叶信芳替他给了赏钱。   “完了完了,这次要被我爹打死……”   叶信芳安慰道:“这次副榜第一,下次乡试你岂不是稳了,林兄,多往好处想。”   大厅里的人本是满脸羡慕,此时倒也不知作何感想了,这种就差一点点的感觉真的令人难受。   又等了两刻钟,期间听到数次马蹄声经过,众人脸上的神情竟然越发的紧张起来,此时居然有人想着,副榜也比没榜好,起码也是能力的证明。   “喜报!贺西宁府刘俊彦老爷高中乡试桂榜第八十名!”这次的报喜人没有卖关子,高声喊了几遍冲进客栈大厅。   “我?是我吗?”刘俊彦不敢置信问着叶信芳等人。   关键时刻,保持冷静的还是我们宋修之小朋友,只见他非常笃定的点头,“说的就是你,我听他说了三遍,副榜可没有第八十名的。”   正副榜比例五比一,正榜录取一百人,则副榜便是二十人。   刘俊彦立马跳了起来,“我中了!我中了!终于对得起我娘子!”   “哼,也不知那些考官怎么想的,会录取你这样的惧内货色,开口闭口都是娘子,真是读书人的耻辱。”旁边一个阴沉着脸的生员开口讽刺道。   叶信芳本以为刘俊彦不会反击,没想到他笑着问道:“你娶妻了吗?”   “我一心读书,只待高中之后再娶得佳妇。”那人话中的意味如此明显,自己却丝毫不觉得不妥。   刘俊彦摇了摇头,道:“本想说,你要是娶妻了,就可惜你家娘子,嫁了一个负心薄义嫉贤妒能的庸人,既然你尚未娶妻,那我就只能心疼你。我高中了,不跟你计较,毕竟你还要再来三年,成亲之日遥遥无期!”   刘俊彦说着不计较,脸上却笑得很贱。   叶信芳看着他的脸,只感觉仿佛在说“你这个处男真是笑死我了”,叶信芳没想到当初那个连关心人都十分别扭的书生,如今变成了这般伶牙俐齿之人,并且还有进化成妻奴的潜质。   也不知刘俊彦家那个娘子,到底是何等神人,这调教夫婿的能力简直满级。   “你!走着瞧,也许我名次排的比你高,下一个高中的就是我!”那生员黑着脸强撑着说道。   刘俊彦想起院试时发生的事,立马正色道:“既然兄台如此肯定,那么我们不妨一赌,百两银子,兄台可敢一搏?”   “我、我才不跟你赌呢!真是有辱斯文!”那年轻的生员恶狠狠的说道。   刘俊彦惋惜的看了他一眼,打赏完了报喜人,回到桌子上时,整个人都是飘的,不过顾忌着林云帆,嘴角都不敢撇得太大。   “恭喜刘兄!”倒是林云帆首先调整过来,贺喜他。   “同喜,林兄今朝不中,下次必中,不要气馁。”刘俊彦安慰道。   “承蒙刘兄吉言了。”林云帆笑着道。   刘俊彦中举,除了那一个说酸话的,都是恭贺之声,人人都想结交与他,硬是跑上前来跟他攀交情。先前那个九十八名的举人,此时周围一大堆拍马之人,那人如同众星捧月一般,高谈阔论,周围人等纷纷恭维附和。   “乡试喜报,贺西宁府叶信芳老爷高中乡试桂榜第七十五名!”又一个报喜差冲了进来。正榜,又称为桂榜,因为乡试安排的时间多在八月份,农历八月恰是桂花飘香的时节,桂又音同“贵”,故世人多爱用此称呼。   “叶哥,是你!”宋修之反应比叶信芳快。   叶信芳先前见刘俊彦的模样,还觉得好笑,此时轮到自己时,整个人也觉得有些不敢置信,中了举不同于中秀才,成为举人就等于彻底改换门庭。秀才不过是见官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的特权,以及免除一丁的徭役,另外每年还有少量的补贴,而举人则不同,可以免除三百亩田地的赋税,和一户的劳役,最重要的是,成为了官员候补。   若是活动的好,可以谋一个县丞之类当当,若是不善于此,也可以谋个学官当当。   “恭喜叶兄,恭喜叶兄!”那些围绕着刘俊彦的生员们,立马开口说道。   叶信芳恍惚着走到报喜差面前,再三要求他多报几遍。   那报喜差知道这位是举人老爷,也不敢违逆,老老实实的报了三遍,心里还有些忐忑,这位老爷莫不是要赖掉赏银?叶信芳确认过后,立马掏出早就准备好的赏钱。   赏钱这东西,恐怕这大厅里每个人都准备了,只是送出去的没有几个,那报喜官捏了捏荷包,估摸了大小之后,脸上的笑容更加真诚了,“预祝叶老爷会试金榜题名!”   此时叶信芳这一桌子算是火了,两举人、一副榜同坐一桌,蹭喜气这种事在什么朝代都存在,有些生员暗戳戳的往他们那桌挤。   叶信芳只听见人群中的宋修之大喊着:“不要碰我!我的座位,你们离远一点!”   那桌子被围得密密麻麻,饶是叶信芳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了进去,费力的拉扯出宋修之,只见小孩的头发都已经十分散乱,脸上几道印子,也不知是挤得还是被人按的。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中间又来了两波报喜人,叶信芳原本待的桌子却没有空下来,四人的桌子,如今挤了足足十六个人,刘俊彦和林云帆早就被挤了出来。   日头升在半空之时,路上的报喜差越来越少,但大厅的众人还是没有放弃,只想着自己会是最后那几个。   一阵脚步声传来,众人忙屏住呼吸。   “乡试喜报!贺西宁府宋修之老爷乡试桂榜高中解元!” 第65章 文曲星   却说当日,秦中羽看了半天的热闹,一副围观群众的样子看着两个同僚吵翻天,不说劝架,反而还嫌弃他们没吵出火气。   “秦大人,此子年少,还是压上一压为好。”马清老脸上满是倔强,十分顽固的样子。   “你们接着辩上一辩,本官看看谁更在理。”秦中羽煽风点火道,故意做出一副为难的神色。   “古有甘罗十二拜相,今日十岁解元有何不妥?人家甘罗也是年少锋芒毕露,怎不见他自毁前程?”张同考想了想,又讥讽道:“莫不是马大人而立之年中举,不惑之年得题名,就对人家心怀嫉妒了?”   “荒谬!老夫不过是有爱才之心,却被你如此揣度,真是小人之心,不可为伍!”   马清和张同考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就差撸起袖子打了起来。   两人辩着辩着,发现同僚们全都不说话,这静静围观的样子,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看向秦中羽,此时只见对方俊朗的脸上满是失望,“看样子你们是辩不出一个结果了。”   “还请大人定夺。”两人异口同声。   秦中羽笑了笑,道:“我还要定夺什么?名次早已排好,直接誊抄便是。”   张同考面色一喜,马清却脸色大变,忙道:“大人不可!”   “让你辩,又辩不出一个所以然,来来回回就是那几句话,无趣得很。”秦中羽看了马清一眼,语气中带着不以为然。   秦中羽不过二十五岁,担任此次主考官的正职,而那马清虽然已经年近五十,却屈居为副考,他心中虽然不甘,但也不敢表现出来,听到对方如此说,脸色顿时涨得通红,“大人这个意思,是根本就不打算更改结果,既然如此,何必让我们辩,难道您是在戏耍下官二人?”   这话一出,就是张同考的脸色都不好看了。   秦中羽神色郑重了起来,解释道:“你若辩得过张同考,你的意见自然是可以参考一二,但马大人莫要忘了,科举取士,本就是为圣上取良才,良才千种,并非千篇一律,合用即可,年长者老成持重,非轻浮之少年可比,而少年人锐意进取,迂腐之年长者难以企及。”   他顿了顿,接着道:“况且马大人一直针对此子年少,不堪为首,本官有些怀疑,大人是否在暗指本官,觉得本官年轻,不配做马大人的上峰?”   马清面色大变,忙道:“大人明鉴,下官万万没有这等想法!”   马清出身寒门,不过运气好考上进士,而这位秦中羽大人,十九岁不到就高中状元,且出身世家,深得圣上喜爱。   秦中羽笑了笑,“马大人有此想法,也可以理解,但本官担任主考,是圣上亲自考察选拔,圣上以本官为主,而以马大人为副,你还不懂吗?科举考试,既然已经分出了高下,一切真材实料说话,不必搞论资排辈那一套。”   “况且,锋芒毕露,未必是一件坏事。年少意气,若真撞了南墙,也能早日改正。马大人,你觉得本官说的,可在理?”秦中羽缓缓的说道,认真的盯着马清。   秦中羽的论调振聋发聩,一直与张同考纠缠的马清,此时万不敢有其他意见,反而主动附和道:“秦大人说得极是,是下官一时糊涂,陷入了死胡同。”   若说马清对于秦中羽压在他头上这件事,心中没有一丝不满,那肯定是假话,但他起初认为,对方年纪轻,经事少,在乡试一事上,还不是自己说了算。然而马清万万没想到,这人虽行事不羁,但到底是出身世家,行事严谨,进退有度,让人挑不出一丝毛病,自己找事不成反而都被对方敲打了一番,无怪乎人家是陛下跟前的红人,而自己只是个普通的翰林,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这头客栈里,解元的喜报送达,整个客馆大厅一片死寂,不少生员张大着嘴,看着整个厅里最矮的那个。   “这张桌子都别碰,我要收起来!”首先发声的竟然是客栈老板,生怕那些挤在一起的人弄坏了他的桌子,开客栈这么久,第一次有解元出自他的客栈,这副桌椅今日坐了三举人、一副榜,以后专门放进包厢里,谁要坐一坐,就加钱,老板美滋滋的打着小算盘,暗想着,那小解元住的房间也另外留出来,也能出个高价。   他这话说完,却只见那些落地秀才们没有任何收敛,反而所有人疯了一般挤到那张桌子上去,生怕晚了就不能蹭到喜气了,更有甚者,直接去挤宋修之后来坐的那张桌子,叶信芳都差点被他们掀翻在地。   这些人实在是太疯狂了,叶信芳一回头看见林云帆两眼发光的盯着宋修之。   下一刻,就见他冲到还在跟报喜差说话的宋修之身边,直接将小孩给抱了起来。   “你干什么,别碰我!”宋修之吓得大喊。   “蹭喜气,文曲星,叶兄和刘兄跟你走得近,他们都中了,我们做朋友好不好?”林云帆问道,随着刘俊彦和叶信芳的前后中举,他如今坚信,宋修之是文曲星下凡,谁跟他走得近谁就能考上,自己不就离远了一些,这才差之毫厘,要是跟他是好朋友,那下一届乡试自己岂不是要当解元?   “不要,你走,放我下来!”宋修之断然拒绝,大喊道:“叶哥救我,他碰到我了!快让他住手!”   叶信芳知道小孩有洁癖,轻易不让人碰,冲上前来,从林云帆怀里抢人。   林云帆的话倒是提醒了大厅里的众人,就在宋修之惊恐的眼神中,见到一厅的人都往他这边跑,哪怕是之前考中举人的两个书生都在往这边挤。   边挤众人还边大喊着:“文曲星,抓住他!”   众人暗想,这么小年纪中解元,还是一路案首考过来,这若不是文曲星下凡,那就没有文曲星了,冲上去哪怕不能摸一摸抱一抱,抢片衣角也是好。   叶信芳抓了两把,见林云帆根本不放手,余光又见众人俱是一脸疯狂,只能直接拉着林云帆就往外跑。   所有人都追着叶信芳他们去了,只剩下那个报喜人欲哭无泪,本以为抢到给解元报喜是见好事,没想到到头来什么也没拉着,一脸丧气着刚想离开,就见角落里钻出来一个书童,拿出一个荷包递给他。   “我、我替我家少爷给的……”墨染说话间还有些颤抖,主要是被刚才那癫狂的一幕吓到了,但赏银不能不给,要是传扬出去只怕还以为他家少爷是个小气鬼。   叶信芳拉着林云帆往前跑,也不认识路,随便找小巷子钻,全靠跑得快才甩开那帮书生。   “林兄,你放他下来!”叶信芳看着宋修之被勒得小脸通红,有些心疼。   林云帆放下宋修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摸了摸后脑勺,“我这人心急,修之,不好意思啊。”   宋修之瞪了他一眼,直接躲到叶信芳身后。   “你就是想摸想抱想交朋友,回乡的路上有的是时间,这下好了,客栈怎么回去?”叶信芳很不高兴。   “我才不要跟他做朋友!”身后传来宋修之大声的反驳。   这古代的读书人实在是太疯狂了,对功名的渴望之心胜过一切,只要有一丝可能就想要抓住,叶信芳本以为范进中举已经很夸张了,没想到这些人刷新了他对科举的认识。   “叶兄,其实我……”林云帆吞吞吐吐的开口。   叶信芳没好气的问道:“又怎么了?”   “我想去看看榜单,万一……”   林云帆话未说完,叶信芳懂了,“你真是不到黄河不死心。”   但叶信芳自己也想去看看,只剩下一个不知道怎么安置的宋修之,两双眼睛同时看着满脸不高兴的宋修之,问道:“你去看榜吗?”   “不去,不去,我不去!你们这些疯子!”宋修之大声说道。 第66章 榜下捉婿   榜单前面人山人海,大家不管中没中,总要看一眼心中才能踏实下来。   中了,可以回家放心装逼。不中,稳住心态猥琐发育等待下次考试。   叶信芳和林云帆站在人群外,看着人头攒动的情景,双双叹气。   “卖上榜名册,只要一两银子,早买早放心!”突然有个一脸猥琐的年轻男人凑到二人身边如此说道。   你们嗅觉这么敏锐的吗?这种快钱也要挣?叶信芳只觉得自家创业失败真不是没有原因的,这些鸡贼的古人,比不过,真的比不过。   “你不是乱写的吧,这榜单才出来多久,你就能卖这个了?”林云帆有些怀疑。   那男人压低了声音道:“我有个亲戚,就在衙门里头,放心!”   “那我随便问两个名字,你看看能不能对的上,叶信芳和刘俊彦。”林云帆说道。   只见那个男人打开册子翻了翻,“叶老爷七十五名,刘老爷八十名,这位公子是西宁府人士?”   中了举人,旁人都不好再直呼其名,得用尊称,秀才相公、举人老爷的称呼由此而来。   林云帆挑了挑眉,“你居然识字?”   那男人讪讪的笑了笑,“侥幸识得几个字,不当个睁眼瞎而已。”   “既然你识字,何不找份账房先生的活做做?”林云帆有些好奇。   那男人却收起册子,道:“公子若是不买,小人再去问问别人。”   “多问两句你就烦了,我买一册。”林云帆掏银子。   那男人立马脸上笑开了花,解释道:“我就是账房,不过一份活计哪够养家。”   说完又去向其他人兜售册子。   “咦,谢思齐也中了。”林云帆发出一声羡慕的感慨。   说曹操,曹操就到,叶信芳正好望见那边慢悠悠走过来的谢思齐。   “谢兄,恭喜恭喜,高中举人,下一步是不是洞房花烛呀?”林云帆挤眉弄眼,笑得十分猥琐。   谢思齐涨红了脸,“你、你休要胡说!”   林云帆笑着挤到他身边,“害羞什么,人之常情,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二人却没有注意到,一旁原本站着唉声叹气的中年人,听着对话精神一振。   “叶兄,恭喜了。”谢思齐向叶信芳道喜。   “快,这边有两个,抓一个是一个!”身后的中年人高声说道,他指了指谢思齐,又指了指叶信芳。   呼啦啦六个家丁模样的人围了上来,“抓回去,每人赏银二十两!”   “这是干什么?”叶信芳满心都是不解。   “贤婿,你娘子还在家中等着,跟老夫回去吧!”那中年人看着四十出头的样子,说话却是一口一个老夫。   “榜下捉婿呀,叶兄不知道吗?”林云帆没有被抓,饶有兴致的盯着两人。   “我家中已有妻子,你们抓了也没用!”叶信芳高声解释道。   “我作证,连孩子都有两个了。”林云帆补充道。   原本抓住他的三个家丁顿时愣住了,转而看向中年男人。   只见那男人大手一挥,“那就放了他!”   那三个家丁立时围到谢思齐身边,生怕迟了二十两就飞掉了。   谢思齐赶忙说道:“我我也娶妻了,你们不能抓我!”   “贤婿莫要骗人,你们刚才说的话老夫都听到了。”中年男人脸上带着笑,戳穿了谢思齐的谎言。   “叶兄林兄救我!”谢思齐慌忙看向叶信芳和林云帆。   “两位若是有兴致,可以去城东薛府吃喜酒。”薛老爷笑着说道。   “薛老爷,您这样不合适吧,他家中已经定了亲事,真不能跟您走。”叶信芳硬着头皮说道。   薛老爷捋着胡须,丝毫不惧,笑眯眯的道:“这样的话,老夫只能多出一些退亲钱了。”   “请姑爷回府!”一声令下,那些家丁立马七手八脚的拉扯着谢思齐,塞进早就侯在一边的轿子里。   “薛老爷,他真的有亲事!”叶信芳高声说道,上前想要救人,却被高大的家丁给拦住了。   对方知道这是举人老爷,也不敢用力,只用身子挡着,但力量悬殊,叶信芳无法突破防线。   那薛老爷笑着向周围人拱了拱手,高声道:“今日次女出嫁,城东薛府,各位若是愿意赏脸,可去我家吃喜酒!”   围观人群无一人阻止,反而个个脸带笑意的恭喜,个别甚至脸上露出羡慕的神情。   另有两个仆人,抬出一红绸缠绕的箩筐,箩筐重重的砸在地面,扬起一阵灰尘。   掀开上面盖着的红布,只见满满一箩筐的铜钱,那两个仆人一边撒钱,一边高喊,“城东薛府,嫁女大喜!”   虽然有许多读书人自矜身份,不肯捡钱,但不少不是读书人的立马围了上来,叶信芳就看见刚才那个卖册子的男人,一个箭步冲了上来。   叶信芳还想继续跟上去,却被林云帆拉住,只听他道:“这城东薛府我知道,薛老爷家财万贯,又素有善举,被人尊称一声‘薛大善人’,他与许多大官都有来往,家中有五个女儿,这门亲事不差的。”   “可谢兄那模样,十分不愿。”叶信芳还是不能认同这见解,“谢兄弟既然不愿意,我们身为友人,就该助他。”   林云帆摇了摇头,道:“这榜下捉婿的风俗,自来就有,俗话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亲,谢兄本来就没有婚约,由他去吧,此时若是硬拉扯回来,那姑娘的名声可就坏透了,这种事就算是闹到了官老爷跟前,也只能糊弄过去。”   叶信芳顿时心有戚戚焉,还好自己已婚。   “况且,这种事,真吃亏也是人家姑娘吃亏,当男人只用享受就好,谢兄若是不喜欢那姑娘,纳上几门美妾,老丈人也不会苛责。”林云帆凑过来,笑得一脸猥琐。   叶信芳一把推开他的大脸,骂道:“呸,斯文败类!”   “都是男人,装什么呀叶兄。”林云帆丝毫不在意,反而压低声音道:“难得在外,不受家中母大虫管束,叶兄,今晚我们出去快活一番?听说金玉楼的嫣然姑娘,可是色艺双绝,要是能成为入幕之宾,那真是死而无憾了。”   “呸,你离我远一点!”叶信芳看着他一脸猪哥样,义正言辞的拒绝,“我家中全靠妻子操持,她又为我生儿育女,怎么能背着她做这种事情,林兄,我看错你了!既然看完了榜,我就先回去了。”   “叶兄怕什么,人生得意之时,自当享乐,如何畏首畏尾?你不说我不说,嫂子也不会知道。”林云帆拉扯着叶信芳的衣袖。   “吾读书三十载,竟屈居九岁幼童之下,吾不服!”   这一声悲愤的不甘打断了二人的争执,叶信芳闻声望去,只见高声说话的是一个身着青衫的中年文士,对方脸上满是愤恨,像是受了奇耻大辱一般。   “九岁幼童为一省解元,真是琉省之辱,我辈之辱!”那中年文士继续说道,话虽然没有挑明,意思却很明显,搞事情,怀疑科举舞弊。   落地书生中果然有不少人被他煽动,有几人开始附和。   “带头者革去功名,可还有异议?”一个身着官袍的中年男人不慌不忙的说道。   榜单前面原本闹闹哄哄的众人,顿时安静了下来。   “章大人,那人是谁?很出名吗?”楼台上的秦中羽问道,以为那带头者是琉省本地的名人。   “这般说酸话的,多半是个落第秀才。”章巡抚不以为然的答道。   “看着倒像是从者如云的样子。”秦中羽笑了笑。   “一群落第的乌合之众,搅不起风浪,技不如人还想诬赖科举舞弊,不说这些晦气事了,秦大人,尝尝这掐丝云糕,这是琉省的特色小食。”章巡抚想着今早收到的消息,这位秦大人的幼妹,一月前被皇帝册封为辰妃,宠冠后宫,如此,他更加不敢怠慢了。   “确实别有一番风味。”秦中羽赞赏道,话锋一转,“来琉省前,我也曾了解过一些此地的风土人情,似乎这掐丝云糕是西宁府的特产。”   章巡抚笑着点头,“秦大人真是有心人,说起来,这次的解元也是出自西宁府,偏僻之府倒是人杰地灵。”   “听您这么说,我倒是想去领略一番西宁府的风土人情,毕竟久居京中,出来一趟,甚是不易。”秦中羽表现得好像真的是对西宁府感兴趣一般。   章巡抚也不戳穿他,“西宁府风景甚好,秦大人想必能够尽兴而归,那里的王知府是个妙人,若是秦大人感兴趣,本官可以先与他打一声招呼。”   “若是有人引路,真是再好不过了,那就多谢章大人了。”秦中羽拱手道谢。   章巡抚猜测他去西宁府,应该是有什么要事要办,但既然对方不肯多言,他也不好多问。 第67章 回家   鹿鸣鹿鸣,自然是宴如其名,宴席开始,先是奏《鹿鸣》之曲,举子们未经排练来了一场大合唱,齐颂《鹿鸣》之歌。   动人的歌声,不存在的。   一堆人唱的参差不齐,叶信芳就是滥竽充数的,跟着众人动动嘴巴,巧的是,他身边两位也是张嘴不出声。   唱完了歌,由解元打头,写了一首鹿鸣诗,叶信芳没有任何准备,但是完全不担心,因为这样的大场合,也就前十名能出风头。   叶信芳的位置靠后,能看清主席那边的情况。他本以为能看见上次院试的熟人,但一眼望去,大多是陌生的面孔,便是西宁府学的同窗也没有几人,宋修之那般年纪的自是凤毛麟角,而如叶信芳和刘俊彦这般的,也没有几个,绝大多数都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   谢思齐的座位离着不远,叶信芳两天没见着他,“你还好吗 ?”   谢思齐突然涨红了脸,“好,好的很!”   叶信芳挑了挑眉,“看样子是娶得娇妻,乐不思蜀?”   谢思齐脸上的羞意更重了,许久才轻轻的点了点头,微不可闻的应了一声。   叶信芳心中的大石缓缓落了下来。   叶信芳的位置靠后,向大人们敬酒这样长脸面的事情,自是轮不到他。叶信芳专注的看着席面,全都是上等精致的菜肴,也许是因为是巡抚主持,规格比上次知府宴席高出许多,薄如蝉翼的鱼脍,用细缕金橙调拌,金橙丝色黄若金,鱼片色自如玉,看着就胃口大开;另有精心烹制的烤羊,据说是选用羊身上最鲜嫩的部分,撒上上等的作料,外酥脆,内鲜嫩,入口喷香,还有各色冷热佳肴,令人回味无穷。   鹿鸣宴上觥筹交错,参加宴席的达官贵人极多,叶信芳终于见到了那位擅长玩花样的章巡抚,对方看着四五十岁的样子,尽管岁月在他脸上留下来厚重的痕迹,但依稀还是能看出,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美青年。   叶信芳诧异的是,此次主考官竟然出人意料的年轻,不开口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跟着长辈出门的公子哥,一旦开口,就能感受到那种气势,稳稳的压着年近五十的副考官。   “小解元郎,可曾拜师?”马清笑着问道。   宋修之站起来躬身答道:“学生不才,未曾拜师。”   马清刚想开口,就被秦中羽打断,“那倒是巧了,我老师曾欲收一关门弟子。”   马清小算盘打得精,却被秦中羽给坏了好事,心里虽然不忿,面上却丝毫不敢显露出来。   “若是能拜得许廷和先生为师,真是他的造化了。”马清还得摆出一副为宋修之高兴的样子,心里被提多别扭了。   许廷和是名满天下的大儒,岂是他一个小小翰林可以比的。   “马大人刚才,不是打算收徒吧?”秦中羽却不依不挠的问道。   “哪里哪里,绝无此等想法,本打算将解元郎引荐给国子监的方大儒,既然秦大人有心,那自是不敢相争。”马清苦水都往肚子里面咽。   “那就承让了。”秦中羽笑着说道,转头看向宋修之,“你此番回乡与家人告别之后,便与我返京,可愿意?”   这种场合,叶信芳原本还有些担心他会对着干,没想到小小少年,此时满脸都是郑重,答道:“不敢请耳,固所愿也。”   就像是幼鹰终于学会了展翅,却没有回头看看他起飞的巢穴,叶信芳心中也不知是失落多一点还是高兴多一点。   鹿鸣宴后,叶信芳一行也没有多待,匆匆踏上了返程之路,来时浩浩荡荡的秀才出行车队,回去时却只有五辆马车,其他落第的同窗早就先行返程。   “你拿着吃吧,是不是饿了?”叶善安将馒头递给眼前的小乞丐。   小乞丐黑亮的眸子死死的看着对方,却并未伸手接过。   “放心吧,是干净的,我特意省出来的,本来是打算做宵夜的。”叶善安也学着他的样子蹲了下来,将馒头送到小乞丐的鼻尖。   小乞丐闻着馒头的香味,不禁咽了咽口水,伸出黑乎乎的双手接过。   “你的手受伤了!”叶善安看到对方手上细长的疤痕。   小乞丐没有回答他,继续狼吞虎咽的啃着馒头。   “我看见你在这里晃荡好几次了,是在找什么人吗?你跟我说说,也许我能帮你。”叶善安歪着脑袋,十分好奇的问道。   搬到这个宅子之后,叶善安好几次外出,都看到这个小乞丐,对方老是探头探脑的往叶家宅子里看,索性趁此机会问清缘由。   那小乞丐闻言,顿了顿,一把推倒叶善安,站起来撒腿就跑。   “你推我干嘛?我还给了你吃的!”叶善安只觉得十分委屈。   那小乞丐回头,看了他一眼,眼神竟是出人意外的凶狠,像是一只保护地盘的小兽。   “善安少爷,您怎么坐在地上?”   听到马车轱辘的滚动声,叶善安回头看见了赶车的李叔,赶忙爬起身往宅子里跑,大喊着:“七叔回来了!”   叶信芳只身下车,宋修之早已与他分开,直接回青山县了。   出来迎接他的不是妻子和老娘,而是一群莺莺燕燕。   “举人老爷回来了!”有胆大的年轻妇人笑着说道。   其余的姑娘比较害羞,偷偷摸摸的打量了一眼,就低下头去羞红了脸。   乡试发榜之后,衙门有专人负责将此次科考情况通报下辖各府,故而叶信芳还没有回来,中举的消息便已经传回了西宁府。   叶信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门,哪来这么多妹子?大的二十五六岁,小的还有五六岁的,清一色的姑娘家,恍惚间让人以为置身女儿国一般。   “这是怎么了?”叶信芳压低声音问向叶善安。   “都是二奶奶的弟子……”叶善安低声回道。   这么多弟子,批发的?   “我儿回来了,今天就先散了吧,明日早些来。”张氏跑出来,开始赶人。   姑娘们纷纷开口,笑着道:“恭喜老夫人,他日怕是要做老封君享福了!我们怕是再也听不了您的教诲了!”   张氏笑得红光满面,回道:“一群狭促鬼,我就是当了状元娘,也不会不教你们的!”   叶信芳听着这话挑了挑眉,自家老娘这是在教育事业中找到了第二春?   待众人散尽,只留下刘小花一个,张氏这才与叶信芳细细解释,原是家中琐事全都交由李婶和长生之后,张氏整天无所事事,在叶善安的一语提醒之下,杨慧便帮她想了个法子,招了一些小媳妇到家中,跟张氏学习刺绣,都是普通人家的女眷,张氏收一些拜师费,不解之处指点一二。   许多姑娘学习刺绣,都是家中女性长辈代代相传下来,不过是粗浅的刺绣水平,不如张氏这般,张氏的母亲本就是绣娘出身,曾一个人撑起一家绣坊,张氏也称得上是家学渊源,本人也没有懈怠,曾靠刺绣置下了不少田地。   许多媳妇得到指点之后,回去大力宣扬,一来二去的,张氏的名声竟然传了起来,拜师的人就更多了,大姑娘小媳妇纷纷趋之若鹜,待叶信芳中举的消息传回,张氏由“比绣娘更厉害的刺绣师傅”变成了“供出举人老爷的刺绣师傅”,不管是蹭喜气还是真心觉得能学到本事,上门学习的人更多了,张氏的名声就更大了。   叶善安跟她学了这么久,进益飞速,张氏自得之余,也觉得有些寂寞。自从收了一大堆徒弟之后,张氏就觉得踏实了,便是张小梅上门恭维她,都觉得没有教徒弟更有意思了,靠儿子得来的恭维固然好听,但凭借一技之长获得他人真诚的赞美,这是张氏多年以来很少感受到的。   “娘有没有想过,自己办一个绣坊?”叶信芳建议道,往常听她追忆曾经,就像是在描述一辈子少有的荣耀时刻,难得张氏有心,做儿子的自然应该鼎力支持。 第68章 初心   张氏整个人都愣住了,问道:“可你已经中举了,我如何能这么做?”   叶信芳笑了起来,突然觉得这个便宜老娘还有几分可爱,“为什么你觉得,我中举了,您就不能办绣坊了?”   “往常你爹在的时候,老是说什么商户低贱,这要是开了绣坊,万一被打入商籍,你这么辛苦考上举人,岂不是白费力气。”   张氏就像在说一件平常的小事一般,叶信芳心间却像是滴入了一滴滚烫的水,没有什么时候如同此刻一般,深刻的体会到“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叶信芳也会觉得老娘在某些方面是个极品,比如爱银子、爱土地、爱炫耀,但是不能否认的,这是一位瑕不掩瑜的古代女性,重男轻女,却也能善待自己的女性晚辈,表面嫌弃养了闲人,却也从未缺过叶善安一口吃食。   曾经的第一绣娘,为了子女,收敛自己的光华,成为一个没有名字的守护者。   叶信芳站在局外,反而更加真切的看到了张氏的牺牲。   “我费心考上举人,不就是希望你们都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叶信芳笑着说道,“除非生意大到官府都管不住了,才会变成商籍,不过一个小小的绣坊,哪有那么夸张?”   张氏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他,喃喃道:“真的可以吗?”   “您想做什么,就去做,不想做生意,也可以置一个院子,专门教徒弟,家里人来人往的,都是姑娘家,不方便。”叶信芳眼含鼓励,因他人产生的自豪感,总不如自己带来的自豪感。   他恍惚想起现代看美剧时,主角哭泣时说的一句话:一辈子努力工作,到头来一无所有,人生没有任何值得炫耀之事。   能炫耀,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张氏还是有些犹如置身梦里的感觉,想起年少做绣娘时,也曾想过要开一家属于自己的绣坊,后来嫁入叶家,连失两子,丈夫病逝,一瞬间所有的重担都压在她身上,她何尝不想岁月静好,可儿子混账,女儿懦弱,她何尝不知杨慧是个好姑娘,不应该嫁入叶家这个深坑。可她还是如同泼妇一般闹上杨家,做成这门亲事。   事情已经做下,她也只能尽力的善待杨慧。   如今含饴弄孙,儿子中举,而她的人生却似乎好像还是缺了点什么一般。   直到今日儿子说你也有自己要做的事情。   就像是一个重新与初恋再来过的人,多年汲汲营营终于找到自己的方向。   刘小花看着张氏的神情不对,赶忙扶着她回了房间。   “表妹怎么也在?”叶信芳低声问杨慧,此时已经接近晚上,他看刘小花却没有丝毫回家的意思。   “跟四姨吵架了,我就把她接过来住了。”杨慧生产之后,对刘小花大为改观,隔三差五接她过来玩,张小梅对于这件事倒是乐见其成。   “又闹什么了?”叶信芳知道自家这位四姨,张氏是刀子嘴豆腐心,他四姨却是刀子嘴刀子心。   “上个月说要将小花许给王地主。”杨慧解释道。   王地主叶信芳也知道,闻言挑了挑眉,有些不敢相信,“王地主不是六十了吗?”   这人花名在外,虽然年纪大,却是为老不尊的典型代表,叶信芳暗戳戳的怀疑,这位老人家功能还行不行。   “小花不愿意,我就接她过来了,相公可认识什么同窗,尚未娶妻的那种?”杨慧觉得刘小花救了自己一命,所以希望她能有个好的归宿。   叶信芳皱眉想了许久,齐大非偶,真的不是一句空话,“我看看能不能给她找个殷实之家吧。”   “爹……”这一个字突然从叶阳嘴里蹦出来,吓了夫妻两一跳。   叶信芳不敢置信的看向杨慧,问道:“这是叫爹爹了吗?阳儿会说话了?”   杨慧笑了笑,“之前教了好多次,都不开口,还以为没学会,没想到是在等着相公回来呢!”   “他什么会说话的?他才九个月就会说话了?”叶信芳只觉得自己孩子格外的聪明。   杨慧笑了笑,“妞妞八个月大就会说话了,阳儿还晚了一些。”   叶信芳从李婶怀中接过孩子,在手中颠了颠,笑着道:“这小子又重了!”   妞妞从宅子外冲了进来,笔直的撞到叶信芳的腿上,大喊道:“爹爹回来了!”   “你又去哪调皮了?”叶信芳看着小姑娘脸上两道黑印子,只感觉有些担心,这么皮的女孩子可怎么得了。   叶珑站在廊下看着他们一家人,喜悦之余,又有些欲言又止。   叶信芳见她没有开口,也不多问。   第二日叶信芳起得很早,没办法生物钟已经形成了,到点就想起床。   他一打开门,就见到一个矮小的黑影一闪而过,往巷子口看去,只见一张脏兮兮的小脸上两颗黑亮亮的眼珠子。   哪怕是现代,也还有许多乞讨为生的可怜人,在这人命不值钱的古代,有一两个乞丐,再正常不过,叶信芳出了巷子,路过一个早点铺子,进去买了两个包子,再走向那个脏兮兮的小乞丐。   “拿着吃吧。”叶信芳将包子递给他。   小乞丐一把抢过包子,也不道谢,转身就跑。   叶信芳没有在意太多,继续他每日的晨练,沿着街道跑了一圈,收获了无数奇怪的眼神,他不由得有点怀念府学的大蹴鞠场,打完五禽戏,回到家时已经是满身臭汗。   “芳儿回来了!这么早去哪了?”   这大嗓门不用看就知道是他三叔,叶笃三这次也没有避嫌站在门口等待,因为他是拖家带口的来的,不止如此,老族长伯爷爷也来了,拄着拐杖坐在上首,除此之外,来了许多叶家人将两个客厅挤得满满当当。   这么多人,搬家吗?叶信芳有点方。   “我们叶家终于出了一位文曲星,可以扬眉吐气了!”叶笃三满脸高兴,就好像自己中举了一样。   “芳儿争气啊,不枉族里寄予厚望!”老族长慈爱的说道。   叶信芳看了一眼客厅里,坐满了男人,隔壁的小厅里,则是坐满了女人,一眼扫过去,除了六房,每房都来了不少人。   四房的老太太带着儿媳,此时正围着叶善安嘘寒问暖,那儿媳也是叶善安的继母,脸上堆满了笑容,身边还跟着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   “善安你现在跟着七叔读书,真是走了狗屎运,你读了一年考个童生可有把握?”那继母开口就不好听。   叶善安往张氏身后缩,还是有些害怕对方,张氏直接反呛:“你见过几个人读了一年就能考童生?把孩子丢在我家这么久,不说送银子过来,连口米都没见过。”   “二伯娘,瞧您这话说得,我这不是怕他天资愚钝,耽误了七叔读书的功夫,要是善安读不出什么,不如让我们善言来,善言打小就聪明,跟着七叔学两年,考个童生还是绰绰有余的。”那继母绝口不提孩子的抚养费,反而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送过来。   “呸,真是不要脸,你既然不要这个孩子,善安以后就是我家人,正好我家信兰走得早,也没个继承香火的人。”叶信兰是张氏的长子,长到十五六岁才没了,早些年家计艰难,这些话她从来不提,如今叶信芳出息了,她也有底气说这样的话。   这件事昨夜已经与叶信芳通过气,叶善安先前不过是个跟着吃白食的,如今叶信芳中了举,怕是什么脏的臭的都会贴上了,她不舍得放徒弟回去,又不想被四房的儿媳妇白占便宜,私心里也可惜自己早逝的长子,所以想出了这个法子。   至于次子,还没有等到上族谱就没了,这样的孩子是没有资格享受香火供奉的。   那继母眼珠子转了转,立马开口,“既然是过继,就过继我家善言,我有三个儿子,可姐姐只有一个孩子,善安过继了,她可就没了供奉香火之人!”   说话间情真意切,好似真心实意一般,这“姐姐”指的不是别人,而是叶善安的生母、   张氏直接道:“她儿子过继了,你儿子就不给她上香了?原配就是原配,哪怕没有儿子,人家也能享受香火。还是说,你儿子给她上柱香,你都不愿意?”   继室在祭祀原配时要执妾礼,天生就低了对方一头,张氏这话一出,屋里都安静了下来,众人纷纷看向这个发蠢的妇人,没想到对方居然将心里想的事就这么大咧咧的说了出来。   “我……我这不是觉得,姐姐也许就想要亲儿子供奉……”那继母喏喏的解释道。   四房老太太叹了一口气,“是我管教不力,让大家见笑了。”   老太太心中知道张氏是好意,叶善安虽然四房长孙,但是他若被送回家,怕是没有一点好果子吃。   “善兰那孩子走得早,我也心疼他,四房孩子多,这事我做主同意了。”四房老太太在家中说话,估计没人搭理,但是当着族里这么多人的面,儿子儿媳妇压根不敢违逆她。   形势比人强,两家都有这个意向,最终由老族长拍板,这件事就定了下来。 第69章 别离   叶善安若是这般读书,怕是读了十几年也考不出一个童生来。   他本来就不想读书,不过是跟着杨慧识几个字而已,更多的热情还是投入到女装大佬,不对,刺绣事业中去。   叶善安与杨慧、叶珑不同,姑嫂二人更像是为了生计不得不刺绣,而叶善安,却是真心实意的爱上了这一行。   既然已经过继了他,叶信芳就要对他的人生负责,自打回乡祭祖之后,叶信芳就开始思考三个孩子的未来,虽然教孩子应该因材施教,但是也不能连基础知识也不学了,叶信芳将他送到附近的私塾里,也不读那种专门的科举班,而是送到那种只读半天书的识字班。   妞妞还小,四五岁的年纪,还可以随着她自己疯,况且这个时代的女孩子该怎么教他也拿不准,叶信芳希望她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他认为只要环境正确,稍加引导,除非天生的反社会人格,很难长出品性不好的孩子。   品性良好,这个孩子就歪不到哪里去,从前妞妞见到长辈就伸手的坏毛病,被杨慧教育了几回,现在也纠正过来了。   趁着祭祖,不仅完成了叶善安的过继,还给叶阳上了族谱,族谱上记的名字是叶善阳,叶氏祖训:厚德志诚、笃信善行,按祖训排辈分取名字,信字辈下面就是善字辈。叶信芳觉得儿子还小,谈如何教育还为时过早。   西宁府知府后宅,一间装饰华丽的房间里,年轻俊朗的男子半躺着坐在榻上,而他手边,却是摆放整齐的一沓书,最上面那本封面上赫然写着《黑炭解密之灭门案》。   “有点意思,没想到西宁府还有这等妙人。”男子嘴角噙着一抹笑意。   仆从满脸恭敬的站着伺候,一动不动,如同木头人一般。   不多时屋外传来求见之声。   男子随意的挥了挥手,立马有仆从出门接外面之人进屋。   “查出什么了?”秦中羽放下手中的书,懒洋洋的坐起问道。   “禀大人,属下查探得知,桃娘被卖掉之后,由范牙婆特意带到了西宁府,卖给了一个姓顾的走商,那走商曾经在城东的文昌胡同置办了一处宅院安置,后来那边地价飞涨,大概三年前,走商卖掉了宅子,不知所踪。”   “你说牙婆是特意将人带到西宁府的?”秦中羽抓住了话中的重点。   “范牙婆在西宁府有个老相好,喝醉酒说漏了嘴,说是有贵人打了招呼,务必要将桃娘卖到西宁府来。”   务必要卖到西宁府,秦中羽思忖着其中意味,感叹了一下这些弯弯绕绕,后宅妇人们真的是全把精力用在这些事情上了。   “走商跑了,那桃娘呢?”秦中羽问道。   侍卫答道:“据说桃娘给那走商生了一个儿子,生辰大概是三月份,好像是早产,如今应该有八岁了,母子二人均不知下落,文昌胡同这几年房价不稳,宅子买进买出,因而也没有邻居知道桃娘母子的下落。”   “三月份,那这就对的上了。”从京城到西宁起码要走一个月,按照时间,这孩子很大可能不是走商的。   “大人,接下来如何查?”侍卫询问道。   “这线索又断了。”秦中羽叹了口气。   那侍卫低着头,心中忐忑,不敢开口。   “既然不能查走商,那就查查那宅子,看看走商卖给了谁,有没有线索。”   侍卫顿了一下,开口道:“这宅子如今的主人是叶信芳,本是青山县人,他是今科的举子,大人也许还见过,他与那位宋解元相交甚密。宅子是他从一个姓刘的酒肆老板手中买来的。”   秦中羽没有说话,回忆那天看到的榜单,叶信芳,七十五名。   “另外,大人命小人查的风轻云淡先生,很有可能也是他。”侍卫抬头看到秦中羽似乎提起兴致的样子,解释道:“书斋老板胡发财本不愿意相告,属下抬出王知府,他才告知那著书人是个年轻的读书人,且与姜大人的长房孙子相熟,按照胡发财的外貌描述,八成可能就是叶举人。”   “姜大人?兼祧两房的那个姜兆瑜老大人?”秦中羽觉得事情更有趣了。   “正是那位姜大人。”侍卫恭敬答道。   秦中羽笑了起来,“一个小小的举子,牵扯到的人还真不少。”   “大人,还要再查吗?”侍卫问道。   “你去青山县查那个人的事情,你说这位风先生,也是青山县人?”秦中羽忽然觉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叶家是青山县的大族,叶举人是去年年末突然有钱,才在府城置了产业。”侍卫将查到的信息全部告知。   秦中羽挑了挑眉,道:“有意思,我倒想亲自会一会他了。”   侍卫低着头,没有说话。   “笃、笃、笃。”   叶信芳听见敲门之声,开门后愣了一下,道:“你先进来吧。”   胡威武面容憔悴,声音有些暗哑,“小珑在家吗?”   叶信芳摇了摇头,“她出门走亲戚去了。”   “是我负了她,我没能做到。”胡威武面色十分痛苦。   叶信芳却没有丝毫同情之意,“大丈夫敢作敢当,你今日来就是装可怜的吗?”   “我要走了,这个还请叶兄弟帮我将此物转交给她。”胡威武从怀中掏出一只雕工精美的玉钗,玉质通透,显然花费不菲。   叶信芳却没有接,叹了口气,道:“既然决定要走,就不要送这些东西了,不过是徒增伤感。”   他向来不认同这些信物之类的东西,既然已经无缘,何不痛痛快快的了结掉,彼此相忘于江湖,还弄这些东西做什么,睹物思人?   “我……”胡威武嘴唇微颤,许久才道:“叶兄说的是,是我想多了。”   “你今后有什么打算?”叶信芳不问他为何没有做到,看他的样子就知道,必定付出了十分的努力,奈何被残酷的现实打弯了腰,若是问了不过是让自己心底更加过意不去。   胡威武看向远方,透过重重的山峦,似乎看到了遥远的未来,“我是粗人,不懂文人那一套,只晓得大丈夫生在世间,当马革裹尸还,如今天下大定,只有闽省尚有战事,我想去搏一搏。”   闽省临海,近年倭寇犯边,朝廷正在建水师准备战斗。   “你何必如此?内陆人如何能懂海战?”战场无情,叶信芳不忍看着友人就此送命。   “不懂海战可以学,左不过是兵,听上头指挥即可。叶兄不必介怀,这与亲事无关,我还不至于那么脆弱,还要多谢叶兄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死心。叶兄,希望你能为小珑择一个良人,如此,我也可以放心了。”胡威武似是想开了,脸上没什么不甘,反而有些许的解脱,也许早就知道结局,云泥之别,如同天堑。   他是男人,皮糙肉厚,风吹雨打这些都不惧,却不舍得让自己心爱之人,忍受他人异样的眼光,军户就像是身上背着的重重的壳,哪怕摘下了,印记也还在那里。这一年,就当是给了自己一个交代,梦醒了,也该继续自己的路。   叶信芳心中叹气,人总是自私的,若是现代,胡威武是兵哥哥,嫁给他叶珑就是军属,还能有各种优待,而在这阶级分明的古代,军户天生低人一等,哪怕脱籍了,还是要受人指点。   “当捕头不好吗?”叶信芳疑惑,“除暴安良,制恶维安,一样是在保护百姓。”   “叶兄不必劝我。除暴安良,可以有别人去做,但明越府的儿郎,没有畏战之人,天生就是要战场生战场死的。如果不是遇见了你们,也许我早就回去了。”胡威武脸上带着笑,接着道:“青山县风光甚好,若有一日解甲归田,希望能回此地终老。”   说罢,出得大门,看了一眼怀中花费百两买的玉钗,小心翼翼的塞回胸口,抹了一把眼泪,脊背挺直,头抬得高高的,大声歌唱,“生我是故乡,梦里喊爹娘……忠骨埋他乡,英魂影云上……” 第70章 寻人   “笃、笃、笃。”   叶信芳打开门,神情一愣,忙恭敬行礼。   “学生叶信芳,拜见秦大人。”   “你认得我”秦大人故意做出一副吃惊的模样。   “学生是今科的举子,鹿鸣宴上有幸见过大人。”叶信芳心底忐忑,不知此人来此有何贵干,难道是因为宋修之他左思右想,猜不出一个结果来。   “那你记性很好。”秦中羽笑着说道,意味深长。   叶信芳却总觉得这个人的笑容有些怪异,令人心底发毛。   “你住在此地”秦中羽问道   叶信芳不敢有丝毫的怠慢,连忙回答道:“学生家住此地。”   “这里我看外面写着叶宅,可几年前好友来信,在此地置办了一间宅院,按照位置正是这所住宅,你可是从我好友手中购得 ?”   叶信芳恭敬答道:“去年我从一个姓刘的酒肆老板手中购得此宅。学生不知大人口中所说的好友是谁,我初来此地,这宅子上,挂的就是刘宅。”   秦中羽皱了皱眉,模样似乎有些不解,“怎会如此,我那好友姓顾,三年前信上曾言住在此地,而后了无音讯。”   叶信芳心中一动,想起购房那日宋修之说的此地曾挂过“顾宅”的牌子,问道:“大人可是急着寻他 ?”   秦中羽点了点头,道:“一样要紧事物在他手中,必须拿回来。”   叶信芳看着对方俊朗的脸庞,眉宇之间似承载了许多愁绪,忙道:“也许刘老板知道他的下落。”   秦中羽两眼似乎有些惊喜,“刘老板在何处叶举人可否带我前去 ?”   “他在大宁街,我带大人前去。”叶信芳拱了拱手。   二人来到酒肆之时,正见刘老板在招徕客人。   他看到叶信芳很高兴,像是见到久别重逢的亲人一样,十分夸张的模样,“叶举人今日怎么来了,还以为您中举了,就忘了我这小破店呢!”   酒肆里的人分分侧目,有相熟的客人打趣道:“刘胖子你喝多了举人怎么会来你这小破馆子!要是那些穷酸秀才还差不多!”   刘老板直接怼了回去,“举人老爷还是跟我买的房呢!那天放榜我亲眼看到的,你懂个什么!”   叶信芳压低了声音道:“刘老板,可有包间,有要紧事与你说。”   刘老板赶忙道:“有的,有的。”   引着二人进了一间低矮的小隔间。   酒肆环境差,随眼可见油腻脏污的桌子,叶信芳心中本有些忐忑,以为这位年轻的大人会嫌弃,没想到对方只是全程面无表情,连眉头也没有皱一下。   “叶老爷寻小人可是有事 ?”刘老板恭敬问道,如今叶信芳身份不同,他自然也不敢随意对待。   “这位秦大人,是从京城来的,他有事要问你,你据实回答就是。 ”叶信芳朝秦中羽拱手,向他道:“大人,学生便是从这位刘老板手中买的宅院。”   “扑通”一声,听得这话,刘老板胖胖的身子直接跪都地上,“大、大人,小人一直安分守己,没、没、真没做过什么坏事!”   叶信芳一愣,没想到古代小民见到官员会这么害怕,难为刘老板肥胖的身子此时还在颤抖着,叶信芳忙道:“大人不过问你几个问题,你不要害怕。”   “这自来民不与官斗,一旦斗了就是家破人亡。叶举人,可不要哄骗小人。”刘老板伏在地上瑟瑟发抖。   秦中羽失笑,说道:“没想到本官在别人眼中,居然如此恐怖,刘老板不要惊慌,本官只是随意问几个问题而已。”   刘老板肥硕的身子在冷冰冰的地面上唱颤抖着,小心翼翼的答道:“大人问就是,小人如果知道,定会知无不言。”   “本官想知道,你卖给叶举人的宅子,是从何人手中购得?与那人可还有联络 ?”   刘老板心中七上八下,乱七八糟的想了很多,方才战战兢兢的答道:“上一任房主是个走商的,叫顾吉祥,我们一直叫他顾三。”   “看样子他在西宁府还很有名头呀。”秦中羽装的跟真的认识一样。   “不过是几个生意场上的人给他面子罢了,大人您有所不知,那顾三是做药材生意的。早几年,药材行情好的时候,听说他挣了不少钱,还在这边买了一房妾室,生了个儿子。过了几年,生意不景气,他就将宅子卖给我了。大人您一说这宅子,他还牵扯到了一桩官司。”   “哦,什么官司?”秦中羽脸上浮现一抹兴味。   “这顾三做生意赔了不少钱。他欠了钱,无力偿还。卖了宅子之后,还有债主上门找麻烦,硬是要拿这宅子填债。但宅子已经卖给我了,他没有办法,将女人孩子抵押了出去。”   秦中羽顿时提起了神,问道:“你可知道他将人卖给了谁?”   “要小人说,那个女人卖了也好 ,长得特别漂亮,就是脑子不好。”刘老板活灵活现的描述着。   叶信芳有一种感觉,秦中羽似乎更关注那个女人,而不是那走商,他说被拿走了重要的东西,难道是绿帽子   “这又是怎么回事?”秦中羽问道。   刘老板压低了声音说道:“那个女人疯疯癫癫的,说自己马上就是王妃了,自己的儿子是龙子龙孙,以后要继承王位。”   “你说这种话怎么能信呀,这话一传出去,所有人不都得跟着死 ?”刘老板这般说着,顿时打了个寒颤。   别说他了,就是叶信芳也觉得心慌,觉得这个事情太复杂了,他看向秦中羽,只见对方正咧开嘴冲他笑呢。   大兄弟你想干嘛 ?有话好好说,这事我不该知道的,现在走还来得及吗 ?叶信芳感觉自己就像是恐怖电影里那个不怕死的主角,而秦中羽就是张开血盆大口的恶魔。   “不过那孩子确实长得特别的漂亮,一看就不像顾三的种。”刘老板回忆道。   “顾三什么样 ?孩子什么样 ?”秦中羽问道。   叶信芳心里更是发抖,秦大人你的友人谎不圆了吗 ?都这么直接发问了 ?   “顾三那么丑,怎么可能生出那么好看的孩子 ?那小孩一双眼珠子特别好看,亮晶晶的贼精神!”刘老板描述道,接着又强调了一遍:“我就没见过这样又精神又好看的孩子。”   秦中羽脸上露出思索的神色,问道:“女人和孩子是分开卖的 ?”   “听说是一起卖掉的,其实我们私底下觉得,顾三许是被人给做了局。”刘老板压低了声音说道。   “怎么这么说 ?”秦中羽问道。   刘老板脸上神秘兮兮的,“那孩子长得太漂亮了,招了祸,他债主就是城东的钱老爷……”   秦中羽看向叶信芳,叶信芳有些迷茫,问道:“钱老爷怎么了 ?”   “叶举人不知道 ?钱老爷最喜欢漂亮的小孩子。”刘老板有些诧异叶信芳居然不知此事。   叶信芳本还有些疑惑,顿时觉得有些恶心,又为那个小孩子觉得可惜。   秦中羽皱眉,“母子俩现在都在钱宅 ?”   “漂亮的女人到姓钱的畜生手里,可活不过三天……”刘老板解释道,心里有些惋惜。   “那孩子呢 ?”秦中羽急忙追问,脸上有些担忧。   “那孩子我就不知道了。”刘老板跟着叹了口气。   “你知道得挺多的呀。”秦中羽看了他一眼。   刘老板赶忙伏下了身子,恭敬道:“对于漂亮的女人,难免会多关注几分。大人,小人知道的,全都说了。”   “那你先出去吧,本官与叶举人,还有话要说。”秦中羽面无表情的说道。   叶信芳胆战心惊的看了对方一眼,心中大急,出去了是不是有个人里面一刀了结刘老板,然后秦中羽直接捅死自己,然后还要说一句“你知道得太多了”,叶信芳越想越多了。   “叶举人 ?”   “我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叶信芳听见声音条件反射的答道。   “你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秦中羽笑了两声,看着叶信芳脸上神色变幻,他觉得挺有趣的。   “没想什么,没想什么。”叶信芳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大人还要去城东钱老爷家吗 ?”叶信芳问道,既然秦中羽都不介意让他知道是要找一对母子了,他还遮掩什么。   “派人去走一趟,你有什么话要说 ?”秦中羽看叶信芳脸上欲言又止的神色。   “那个姓钱的,这么畜生,大人能管吗 ?”叶信芳说得有些犹豫,又害怕自己是在强人所难。   秦中羽看他的眼神柔和了两分,温声道:“没想到叶举人还有一颗赤子之心。若是不知道,自然算了,既然知道了,本官总要管一管的。”   “学生替那些孩子们,谢谢大人了。”叶信芳长揖做礼。   “你可曾听说过一句话 ?”秦中羽见叶信芳满脸不解,接着缓缓说道:“藏宝无数,可定天下。”   “学生未曾听过这句话。”叶信芳有些发抖,心里止不住的吐槽,这种牵扯到天下的话随随便便说出来真的好吗 ?这还是不是封建王朝了 ?   “那你有什么理解 ?”秦中羽继续问道。   “似乎像是一句预言之类的,大人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 ?”叶信芳只觉得自己怕是要死了,这随随便便一个人就说这样的话,真的不怕隔墙有耳吗,并且你一个文官想夺天下不是应该挟幼主令群臣吗 ?缠着我一个小举人做什么?   “你这样的聪明人,也没有头绪吗 ?”秦中羽喃喃自语道。   叶信芳满脑子草泥马,疯狂吐槽,我们就见了两次,哪里就看出我这么聪明了   “你可有兴趣去国子监读书?”秦中羽忽然问了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   没有,滚,我们不约。心里这样想着,叶信芳面上还是十分恭敬,“大人,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学生对国子监十分向往,但怕是没有那个福分了。”   “你这样有意思的人。若是不能再见到,岂不是可惜了?”秦中羽一脸可惜的看着叶信芳。   我哪里有意思了?你是不是在逗我?还有,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要灭口吗 ?叶信芳满脸惊恐的看着秦中羽。   秦中羽欣赏了他的表情足足有三分钟,方才笑了起来,“放心,你这么好玩,我可不舍得杀你。”   你说这话什么意思 ?这个人给里给气的,叶信芳又开始担心起□□来。 第71章 亲事   那个钱老爷当时如何,叶信芳不得而知。   不过在不久之后,听说钱老爷在家中猝死。   死亡原因是马上风。   如此不体面的死亡原因,随着大夫之口传得沸沸扬扬,令钱家人很长一段时间抬不起头来,据说,钱老爷的牌位甚至不被允许进入祠堂。   在古代,死后不被允许进入祠堂,是对生前做了错事的人的一种惩罚,这些错事一般是如同犯罪这种令家族蒙羞的事,钱老爷的死因,如同一记警钟,一时之间,许多急色的老爷们,都纷纷收敛了起来。   原本生前与他交好之人,纷纷在他死后撇清关系,生怕与他有了牵连。   叶信芳与秦中羽不过匆匆两面,就已经对这个人印象深刻,长得好看,说话却给里给气,似乎在寻找一对母子。   叶信芳猜测,那女人疯癫之时说的话,很有可能是事实,她生的孩子确实是龙子龙孙。   而秦大人为何要找这样的一对母子又是为何人寻找叶信芳就不得而知了。   这些事情叶信芳也不好再去想。   送别宋修之时,小孩子眼睛红红的,显然是哭过了。   “到了京城不要再闹小孩子脾气了,渴了,饿了,冷了,热了都要跟下人讲,不要自己扛着,我知道你不喜欢别人伺候,但你又一身的奇怪脾气。”叶信芳细细叮嘱,仿佛一个为了智障儿子操碎了心的老父亲。   “知道了,知道了。”叶信芳的话,如同车轱辘一般翻来覆去的说,宋修之烦躁之余,又觉得十分贴心,有许多不舍,却说不出口。   “我说的你都要记住,你不要嫌烦。”叶信芳语重心长地说道。   “快烦了。”然后宋修之就像天底下所有不爱听唠叨的儿女一样。   “你这个人这么别扭,又不会说话,怕是再交不到什么朋友了。”叶信芳忧心忡忡地说道。   “朋友也不需要那么多。”宋修之装作不在意的说道。   “这个秦大人,以后可能是你师兄,你这样厉害,就算许先生不收你,也会有非常厉害的大儒收你做弟子。”他一时担心许先生跟之前的学政一样,不喜欢小孩别扭的性子怎么办?一时又觉得这样聪明伶俐的弟子,没有人会不喜欢。   既担心他进京之后会吃苦头,又怕他困在西宁府这一个小小的地方,耽误了他,可以说是非常老父亲了。   “我以后是要考状元的,有我做弟子是他的荣幸。”宋修之抬头挺胸,一副十分骄傲的模样。   叶信芳直接在他头上捶了两下 ,笑着道:“你到了京城要是还这样说,怕是要被人原模原样的送回来。”   不待宋修之开口,叶信芳就压低了声音道:“你那个师兄。不要与他走的太近。”   “你放心,就算他是我师兄,但在我心里,你永远都是我大哥。”宋修之以为他担心地位不保,赶忙保证道。   只是大哥吗 ?不是老父亲吗 ?   叶信芳不知道怎么跟纯洁的宋修之说,只能暗示道:“这个人怪怪的,我怕你跟他学坏了。”   “放心,学不坏的。”小孩不是很在意的样子。   “我跟你说的你不要不放在心上,总之,要离这个人远一点,他不像什么好人。”叶信芳强调道。   宋修之做出一副理解的样子,心里有些暗喜,暗想,叶哥哥都没有跟秦大人接触过,却一再说对方的坏话,说明他十分害怕,害怕自己的地位被对方取代。   没有想到叶哥哥居然这么在意我,宋修之如此想着。   “你不要想太多,你说的我都记住了。”宋修之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   “记住了就好,到了京城,记得写信回来。”叶信芳嘱咐道。   宋修之这次独自进京,也许数年都不会回来,一直要到高中之后,回乡祭祖之时,也许才能回来。   他母亲虽然不放心他,但更放心不下抱着襁褓中的小女儿,打算等到女儿更大一点,再行进京。   宋修之进京除了拜师求学,还要寻找他失去联系的父亲。   宋老爷年初进京,如今已经接近年底,一直了无音信。当初同行的老乡,没有一个知道他的下落,这个人就像从人间消失了一半,没有半分消息传回。   宋修之是跟着秦中羽的队伍上京,此时秦中羽已经接到青山县的调查结果,打量人的眼神更是耐人寻味,深深的看了叶信芳一眼,意味深长的道:“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叶信芳打了一个哆嗦,好像被什么盯上了一般,偏偏他的眼神又不带任何的欲念,不像是基情,真是令人摸不着头脑。   秦中羽回到车里,马车里坐着一个小男孩儿,此时对方满脸警惕,黑亮亮的眼睛里全是防备,看到秦中羽就使劲把自己往角落里塞。   秦中羽笑了笑,“你这是什么样子 ?防备 ?恐惧 ?总有一天你会感激我的。”   当叶信芳被哭哭啼啼的叶玲找上门时,他正在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他终于要开始研究他穿越之后的第一个发明:方便面。   乡试那些日子里,被各种奇怪怪的食物折磨,叶信芳就无比怀念现代的方便面,真的是好吃又扛饿,进可攻退可受。   如今他已中举,也算是光宗耀祖,一家人地位都水涨船高,他做什么张氏都说好,杨慧也是如此,一心相夫教子。   叶珑的婚事也终于定了下来,原本胡威武离开了之后,她很是伤心了一阵子,整日里茶饭不思端着一张死人脸。   最后被张氏骂了一个狗血淋头,那场面叶信芳都不想回忆,“什么你哥拼死拼活考了功名就是让你嫁得好”“你却天天为了一个野男人跟家里人摆脸色”“年纪不大就想男人”云云。   反正是怎么痛怎么戳,小姑娘的自尊心简直被张氏扒下来在脚下踩,踩了还不够还要反复的蹂躏。   不仅叶珑被骂,叶信芳和杨慧也跟着被喷了。   “你们两个,别打量着我老了就糊涂了,这死丫头以前天天跟个破捕头眉来眼去,你以为我不知道 ?天天一起住着,不要把我当聋子瞎子糊弄,也算是人家有自知之明,不然门不当户不对,我第一个不同意!”   叶信芳只觉得头皮发麻,连个张氏都糊弄不了,自己在古代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 ?   叶信芳和杨慧都觉得张氏太过分了,叶珑被欺负得太惨了,没想到人家还就吃这一套,被变着花样骂了一整天,晚上就乖乖的吃饭了。   叶信芳只能感叹一物降一物。   叶珑的婚事,经过张氏再三筛选,只剩下三人:殷实之家的秀才公子,大地主家的独子,姜云明。   看到姜云明的时候,叶信芳是很震惊的,暗想你不是大官的长孙吗,这么厉害的来头,结亲的时候这么没有排面吗 ?选一个小举人的妹妹,难道不应该是大官的孙女,这样才门当户对吗 ?   “叶兄,我爹读书不成,我也不成,但我二叔很厉害,二甲进士,如今在西北熬资历,我家的情形,其实远没有外人看的那般风光。”说到这里,姜云明还深深的叹了口气。   “我祖父很厉害,可我跟我爹这般不讨他喜欢,京城都不让我们待,以后我家这一支怕是要沦为商户了。”   我信了你的邪,叶信芳心底暗骂,又装可怜。   他祖父当年兼祧两房,娶了两位妻子,这两位不论大小,只论长幼,以妯娌身份相处,叶信芳想想都觉得这种关系充满了修罗场的味道。   “大舅子你以后是要做官的,而我要留在西宁府,你以后出了新书能不能寄给我看 ? ”姜云明腆着张大脸。   叶信芳感觉这混蛋纯粹是为了新书才要娶他的妹妹。   叶信芳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他。   姜云明,大官之孙,富商之子,可谓有钱有势,乍一看简直甩了另两位三条街。   但无论是叶信芳还是张氏都不觉得靠谱,张氏的解释大抵是齐大非偶,怀疑姜云明有什么问题,怕跟之前的李家一样,害了女儿。   李家的事,最终在青山县还是闹了起来,断袖不可怕,断袖还是被压的还对女人石更不起来就很可怕了,这件事不知怎么走漏了风声,没有姑娘家肯嫁他家,李家那位太太也气倒了。   张氏最终选择了那个地主家的独子,她如今心态平和,细细解释:“家境殷实,吃穿不愁,她婆婆是个和软的,以后小妹也能当家做主,不用受气。”   这家良田千亩,在府城还有五间铺面,可以说是富豪之家了。   对方结亲,不过是看中了叶信芳的举人身份,家中一个独子,等父母百年之后害怕他守不住万贯家财。   叶信芳始终不能理解张氏对于土地的执拗,那种热爱甚至超过银子。   这小妹的亲事才定好,大姐那头就起了幺蛾子。 第72章 出发   “小弟才中举没多久,就让我发现孟琰他、他在外面养了人。养了人就算了,连女儿都生了。”叶玲哭哭啼啼地说道。   叶信芳只觉得头大,张氏阴沉着一张脸不说话。   杨慧想了想,问道:“姐夫是什么打算 ?”   “他什么打算,当然是打算把人接进来。”   “那你公公婆婆什么打算? ”叶信芳虎着脸问道。   叶玲哭哭啼啼的,闻言将手帕狠狠的掷在地上:“他们什么打算 ?说是没有孙女,若是能接进府里也是极好的。所以,现在想把赔钱货接进来。天天哄着我生儿子,现在儿子多了就不值钱了,倒稀罕起孙女来了。”   说起这一点,叶玲满脸都是气愤。   “姐夫说要将外室带回来吗?”叶信芳问道。   “他倒不敢当面这样说,若不是被我发现了,人还只怕养在外面。”叶玲这样说着,脸上竟然浮现出得意之色。   叶信芳也不知道她有什么好得意的,得意自己戴了绿帽子吗 ?   “那女人跟了姐夫多久 ?孩子多大了 ? ”叶信芳问道。   “那孩子刚出生没多久。那女子却是二十出头,正是青春年华,据说十五六岁就跟了他。”叶玲提起这事就觉得糟心,家里小儿子也就三四岁,外面他又生了一个。   叶信芳想着那女子,恐怕是因为有了孩子才急着出头,前几年一直按住不发,可能是因为没有孩子底气不足,“那女子是良家出身?”   “不是,听说是个清倌人,被你姐夫赎身的。”叶玲说话间,又拿出一方帕子,拧得死死的。   “那你现在要怎样?将人接进府里,还是就在外面养着 或者我与姐夫谈谈,将那女子送走。再或者,与他和离 ”叶信芳问道,他心中却明白,和离的可能性不大。   “怎么可能和离 ?夫妻真要分开了,让你大姐怎么做人,你那五个外甥怎么做人 将那女子赶走就是,他们夫妻的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张氏如此说道。   “让他将那女子送走,那个孩子,我也不允许她进门。”叶玲认同的点点头,恶狠狠的说道。   “那女子的事我去谈,孩子的话,能往哪送?他家里人怕是不愿意。”叶信芳不担心女子的事,只不过这孩子恐怕还是要落到叶玲头上来。   “打哪来的往哪送,她不是从勾栏院里面出来的吗,生了个女儿,再给她送回去!”叶玲脸上满是狠意。   叶信芳:……   厉害了我的大姐,你心这么狠吗 ?   “亲家对那女子,是何看法? ”张氏问道。   “公公自然说要把那女子送走。”叶玲答道。   张氏放下心来,“那你还怕什么 ?往常我不好说,如今你弟弟出息了,你的日子只有更好的。”   叶玲扭捏了一会,脸上出现挣扎的神色,许久方才吞吞吐吐的开口说道:“相公跟婆婆说,想纳那女子进门,说她跟着他好几年,一直不求名分,很是心疼她。”   “你婆婆怎么答的? ”张氏皱眉问道。   “当时婆婆说,想要问问我的意见,但看她的神色,似乎有些动容。相公在一旁蛊惑着,说那女子没名没份的跟了他多年,不求名利不要钱财,一片痴心。希望婆婆能够成全。”叶玲脸上满是不忿,讥讽道:“说得像是个不争不闹的女子一般。我呸,只看得到人家不争不抢,怎么看不见我日日在家中操持,为他生了五个儿子,尽心尽力侍奉公婆? ”   “这勾栏院里出来的,能有几个是单纯之人,这还没进门,姑爷的心就已经偏得没边,连带着你婆婆那个耳根子软的,有一就有二,这女子绝对不能进门。”张氏沉着一张脸。   “你是怎么发现,他在外面养了人 ? ”叶信芳忽然问道。   “几天前,你姐夫回来,我发现他身上,带着一方女子的手帕,我便留了心,找人跟踪他,才发现他在外面还买了宅子。”   “真要不求名利,就会小心翼翼的捂着,千万不让你发现,这般看来,这女子怕不是个好相与之人。”叶信芳忧心忡忡的说道。   “且你单单责怪这女子也无用,一个巴掌拍不响,孟琰变了心,你可如何是好 ? ”叶信芳更担心她在后宅的生活。   叶玲却不在意,“来几个打几个便是,这些不知廉耻的女人,我不信她们还能扳倒我的位置!”叶玲神色凶狠。   叶信芳看她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是出在男人身上,而不是那个女子,这样的事情现在发生了,按下去了,难保过一段时间不会再次发生。   “这男人不都这样,爱偷腥,你爹当年不也这样,不过是不将人带回家就是了。”张氏不在意的说道。   叶珑瞪大了眼睛,像是不敢置信一般问道:“爹爹怎么会是这样的人 ? ”   她是遗腹子,没有见过亲爹的样子,因而还保留着美好的想象。   “男人都这样,朝三暮四,不过是看在人前还是在人后。”张氏这般说着。   叶信芳突然有些害怕,某一天会不会突然蹦出一个兄弟姐妹。   “你哥就不是这样的,不是所有人都是那个样子的。”杨慧柔声说道。   叶信芳回过神来,道:“娘,您别乱教。”   张氏翻了个白眼不说话。   等到叶信芳亲耳听到姐夫孟琰那一套“不求名分亏欠她”的理论,叶信芳突然觉得张氏说得也许是对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男人是不是都有救风尘的情结,将窑姐儿的真心看的比妻子的付出还要重要   “芳弟啊,你也是男人,你一定能懂我的。”   叶信芳:我不是,我没有。   “我看到茉儿就觉得亏欠了她,不想让她再没名没分的跟着我,这样真挚的感情,你难道不感动吗? ”孟琰眼巴巴的看着他,那模样还有点天真。   叶信芳:我不仅不感动,还有点想打人。   叶信芳觉得自己是叫不醒这个人了,直接釜底抽薪,跟孟琰的爹孟举人商量此事。   孟举人之前很是瞧不上叶信芳,如今伴随着对方中举,也大为改观,他年纪大了,多次会试失利,随着年初科考再此铩羽而归,同乡的宋举人又下落不明,他也有些害怕了,终于决定认命,在府学里谋了一个职务。   姻亲关系,自然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孟举人对于叶信芳这样年纪轻轻就中举的晚辈,自然是万分重视,毕竟年轻就意味着会试提名的机会更大。   叶信芳开门见山,直言孟琰一直屡试不中,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被外物分了心,若是心无杂念,秀才肯定是手到擒来,他又拿自己的亲身经历举例,由不得对方不信。   没有父母会觉得自己的孩子蠢笨,孟举人不管是真信还是假信,都给了叶信芳这个面子,直接将孟琰关进阁楼里,吃喝拉撒有专人伺候,并许诺过了院试考上秀才就放他出来。   那外室依旧是外室,毕竟跟过孟琰,孟举人不想让她另嫁,也不说将人接进门,只派了仆人去守着她,私生女却被接了回来。   叶玲知道将孩子送走无望,像是被什么高人指点,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一心一意的照顾了起那个孩子。   “她不是想进门吗,偏不让她如愿,不仅如此,我还要将她女儿也夺走,让她女儿认我做母,以我为重,我要亲眼看着她骨肉分离,日后女儿还会成为我儿的助力。”叶玲脸上笑着,双手轻柔的抚过婴儿细嫩的小脸。   叶信芳觉得有点害怕,在知道这指点的高人是杨慧之后,更是瑟瑟发抖。   “我认为只有这样,大家都觉得满意吧。”杨慧柔柔的说道。   时间荏苒,转眼便是两年时间,初时叶信芳还战战兢兢的等着秦中羽的“很快就见面”,但日复一日的过去,直到叶珑生的大胖小子都出生了,也没有再见到那位秦大人,他也就放下心来。   八月底叶信芳就开始准备出行的行囊,“进京赶考”,这四个字承载了多少书生的希望。   今年怕是不能在家中过年,为防意外,他打算九月份就出发,慢慢进京,路上也可以游历一番,增长阅历,家中有孟府和叶家族里照应着,叶信芳也能安心进京。   他不明白为何宋修之的父亲宋举人进京赶考,没有跟别的举人结伴,而是掐着点进京,会试多在三月下旬,马车缓慢,从西宁府到京城要两个月,而宋举人偏偏在过完年才启程,这时间未免太赶了。   他总觉得这其中大有蹊跷,但却想不明白。   这两年来,叶信芳也没有荒废学业,日日苦读,家里人也知道他科考事大,轻易不敢招惹他,张氏一心一意办她的绣坊,竟还做出来一些名声,刘小花由杨慧牵线,嫁给了叶信轩,叶信轩虽然性子跳脱,但心思纯善,也算是嫁得良人。   张小梅起初还很满意这桩婚事,后来发现根本占不到什么便宜之后,就日日在家中咒骂。   九月初,联系了不少同府预备进京的举人,大多因为时间太早而拒绝,只有刘俊彦与叶信芳结伴。   此次进京,叶信芳带了李叔和长生,家中又买了几个下人,倒也不必担心忙不过来。   而刘俊彦,不仅带着书童下人,还带着娇妻。   “此番进京,我多半不中,就当是去见见世面,娘子说她想一起去见见京中繁华……”刘俊彦这般解释着。   叶信芳还没说什么,就听他压低了声音 ,看了一眼妻子坐的马车,“这三年,家中父母一直念叨子孙,我怕她心中不虞,在家里闷坏了,顺便带她散散心,希望叶兄不要怪我自作主张。”   叶信芳见他一脸恳求,自然不好再说什么,好友成婚近三载,一直无所出,也没有嫌弃妻子,反而百般维护,叶信芳倒是十分佩服他,就是不知人心易变,这样的感情能够维持多久。   叶家送行的队伍极为壮大,族里老幼纷纷出动,一大把年纪的老族长这次也来了,站都站不稳的老人家,由人搀扶着,拉着叶信芳的手道:“考不中就回来,族里只要你好好的,不是非得争那个名头,出门在外,万万保重身体。”   叶信芳郑重相拜,却不敢跟他承诺什么,此次进京,如同万军挤过独木桥,与全国的举子竞争那微小的可能,他心中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第73章 重逢   行路难,行路难,虐狗者,今安在?   叶信芳只觉得自己心太软,一路上真的是被狗粮塞饱了,刘俊彦从前看着别别扭扭甚至像是有点社交恐惧的一个人,婚后怎么变得跟狗一样,还是家养的哈巴狗,主人不用骨头喊一声就过去了的那种。   他是凄风苦雨的进京赶考人,人家是腻腻歪歪度蜜月的小两口。   叶信芳心里苦,他就奇了怪了,结婚都三年了新鲜感怎么还没有结束,两个人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刘俊彦经常跟叶信芳说着话,说着说着人就跑了,然后叶信芳就听到女眷的轻柔的娇笑声……   马车颠簸,叶信芳也没有继续看书,一路上走走停停,每每经过大的州府,都要游历一番。   刘俊彦的妻子,身材娇小,长相貌美,说话温温柔柔的,叶信芳为了避嫌,很少跟对方接触,每每看到刘俊彦在她面前轻声细语,就差跟大狗狗一样摇尾巴了,叶信芳就觉得辣眼睛。   十一月,在金陵城的一家客栈,遇到了一个同样进京赶考的举子,对方一看就是人民币玩家,出门可不像叶信芳他们这般寒酸。   这人名叫徐成玉,江南人士,出身豪族,衣着华丽,一掷千金,出行有数十仆从跟随,携带七八个美妾,车马如云,停放下来整个客栈的院子都摆放不下,对方本是包下了整个客栈,听说叶信芳和刘俊彦也是进京赶考的举人后,欣喜的邀请二人同住,而后盛情邀请二人同行。   叶信芳见这人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读书人,虽然年纪轻轻就已经中举,但浑身上下却没有一丝读书人的样子,不像是赶考的书生,更像是携美同游的富家公子。且刘俊彦不喜对方打量妻子的眼神,叶信芳二人便委婉的拒绝了对方的邀请。   后来二人在别处,也遇见了这位豪奢的徐举人,对方身边也跟着几个书生模样的人,就是不知是不是举人了。   就这样走走停停,九月初出门,一直到十二月下旬才抵达通州。   通州是京城的门户,离京城半天不到的车程,叶信芳的车马刚刚抵达,就见到了冷风中直打哆嗦的墨染。   墨染是宋修之的书童,叶信芳还记得那个雨夜,他吓晕过去的弱鸡模样,没想到几年过去了,他还跟在宋修之身边。   “墨染,你怎么在这里?”叶信芳问道,城门口的墨染,小脸冻得通红。   “叶少爷!”墨染看到他两眼发亮,“我家少爷命我在此地等候。”   “你一定等了很久吧。”叶信芳心下微暖,几年不见也不知修之长高了没有。   “四天前我家少爷接到您的信,就派我过来侯着了。 ”墨染答道。   叶信芳十天前托驿站送得信,信中说一行人不日抵达通州,没想到宋修之如此上心。   宋修之随秦中羽上京后,没多久就传来被许廷和大人收为关门弟子的消息,很快就跟随这位许先生游历西北,今年五月份方才返回京城。   叶信芳在西宁府收到不少宋修之从西北寄来的特产,他的信中经常提及西北人情风物,字里行间,叶信芳能够感受到他的成长,当初那个不可一世的小神童,见识到天地的广袤之后,似乎学会了谦卑。   而宋夫人去年就启程进京,在京中由许家人照应,而宋举人一直了无音讯、生死不知。   “你家少爷这些年,过得可好 ?”叶信芳问道。   墨染笑了笑,“叶少爷关心我家少爷,一会不就见到他了,您可以当面问他。”   叶信芳满脸都是不敢置信的惊喜,“修之居然来了通州 ?”   “我家少爷自从知道叶公子要在通州停留,就提前跟许先生请了假,过来亲自迎接您。”墨染笑着答道。   一行人在墨染的带领下,到了繁华街道上的一处客栈。   刚进大厅,就听到宋修之不耐烦的声音,“我为何要与你比试,跟你不熟。”   叶信芳还以为他学会了谦虚,没想到还是一副倨傲的性子。他看见宋修之对面那个青衫书生,年纪不过二十出头的样子 ,此时满脸都是怒气,“我看你是不敢了吧,没有想到许老先生的关门弟子,竟然是个缩头缩尾之辈!”   叶信芳眼神一顿,见到了青衫书生身边坐着的徐成玉,依旧是一副大公子哥的派头,对方身后站着两个貌美的婢子,此时他正笑意盈盈的打量着宋修之。   “你不用试着激怒我,我不吃这一套,我来通州,只为接人,并无其他目的,你若想要扬名,大可等到金榜题名之时,若是觉得没有把握,还是不要浪费银钱了,直接返乡即可。”宋修之神情平静,不悲不喜。   “说来说去你就是不敢跟我比试!”那青衫书生面带鄙视,“真不知道,许老先生看上了你哪一点!”   徐成玉懒洋洋的开口,“宋小举人,你就比试一番又如何,赢了名声更进一步,输了明白不足方好改正。”   他说完,身边就有几人附和。   “比试与否,是我的事,与你何干 ?”宋修之压根不吃舆论逼迫那一套,面色平淡。   “你就是缩头乌龟,沽名钓誉的小人一个!当初的解元是凭借年纪小得来的吧!”青衫书生高声说道。   宋修之认真的盯着他,直接问道:“你嫉妒我 ?”   叶信芳拉了拉旁边一个看热闹看得起劲的书生,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   那书生头也不回,两眼不错的盯着二人,嘴巴却非常利索,寥寥数句,言简意赅:“那个小矮子,是许老先生的关门弟子宋修之,听说是个神童。那个穿金戴银的,是个冤大头,今天整个客栈都被他包下来了让我们白住,而那个青色长衫的,据说是昆省第一才子,叫祝梦河,据说他曾经想要拜在许老先生门下,却被拒绝了,现在他遇到了许老先生的弟子,自然不忿,想要比试一番。”   叶信芳暗叹,这哪里都有搞事青年啊,一言不合就开比。   “你休要血口喷人!读书人怎么会有嫉妒之心!”祝梦河气急败坏的说道。   “你说得对,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嫉妒呢读书人之间只有羡慕,哪有什么嫉妒。”   那个跟叶信芳解释的吃瓜书生,听到他突然开口,吓得瓜都要掉了。   叶信芳朝他笑了笑,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继续大声说道:“祝举人只是羡慕,宋神童小小年纪就中举,中的还是头名解元,又被许先生收为关门弟子,他真的只是羡慕,一点都不嫉恨,一点都不因为自己被许先生拒绝产生怨恨,他想与宋神童比较,也只是单纯切磋,才没有什么踩着小孩子扬名的想法。”   众人纷纷笑了起来。   祝梦河的打算,就被这样明明白白的说了出来,整张脸都挂不住了。   在场诸人都知道他的打算,却没有人这样清楚的说出来。   众人只见,宋修之一直面无表情的脸终于起来波澜,两眼亮晶晶的看着叶信芳,满脸都是惊喜。   “你是什么人,这件事与你有什么干系 ?”祝梦河满脸通红的质问。   叶信芳摸了摸宋修之的小脑袋,笑着问道:“你怎么还是这么矮 ?净长脑子不长个子 ? ”   宋修之立马站了起来,座椅上还垫着一方帕子,叶信芳顿时失笑,一别三年,宋修之这些龟毛的臭毛病还没改呢。   宋修之站直了身子,挺起小胸脯,脑袋已经抵达叶信芳的肩膀处,还伸手比划了一下,那模样活像是在说瞧我长高了多少!   “你还没有说自己是谁呢!”祝梦河叫嚣着,十分不满二人对他的忽视。   叶信芳转过头来,眼中的脉脉温情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锐利,直直的看向对方:“我是他的大哥,叶信芳。” 第74章 比试   十分帅气的出场,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祝梦河愣了愣,疑惑的问道:“叶信芳,这是谁 ?我没有听说过。”   包间里突然传来一声杯碗打碎之声。   “你小心一点,别在外面丢少爷的脸,破落户就是破落户,真不知道少爷看上了你哪一点!”穿金戴银的美貌女子冷冷的对另一个美貌女子说道。   其她美貌女子脸上带着看热闹的意味,冷眼旁观这二人之间的官司。   相比于包间中的其她女子,那女子同样长相貌美,但穿着一身明显不合身的华服,脸上带着怯懦,与周围女子同处一室却显得格格不入,她被美貌女子这般呵斥,也不见她生气,反而神情有些怔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金陵一别,没有想到能在此地碰见叶兄。”徐成玉脸上带着笑,丝毫没有因为叶信芳突然出现而产生不悦。   “没想到徐兄还记得我,见笑了。”叶信芳朝他拱了拱手。   “徐兄与此人相熟 ?”赵梦河问道。   “曾在金陵有过一面之缘。”徐成玉解释道,继而问道:“刘兄呢,不与叶兄一起吗? ”   叶信芳额角抽了抽,怀疑这人是不是还在惦记别人的老婆。   “徐兄。”刘俊彦沉着脸打了声招呼。   徐成玉特意往他身后看了看,见他身后没有想见之人,顿时满脸失望。   “叶兄,既然祝兄执意要比试,你不妨与你这位弟弟说一声,大家伙在这里耗了这么久,若是不比一比,岂不是白费了大家的功夫。”   围观群众纷纷发出附和之声,还有不少书生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催促着,宋修之眉头紧皱,对于如此场景,显然心中很是不满。   他拉扯了叶信芳的衣袖,满脸都是不高兴,低声说道:“我不要跟这个人比试,这些人一直吵吵嚷嚷的,把我当猴子一样耍。”   事已至此,由不得他不比了,若是不必,只怕隔天就会传出许先生的弟子畏首畏尾的流言,叶信芳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同样低声说道:“你怎么会是猴子,人家才是大马猴,这猴子他要跟你比什么? ”   祝梦河长了一张大马脸,故而有此一说。   “书法。”宋修之看了赵梦河一眼,如同在看一个跳梁小丑。   “比得过吗?”叶信芳轻声问道。   “有些人认为,书法需要经过漫长的积累沉淀,才能有所造诣,这就让人产生了一种错觉,自以为痴长他人几岁,就能技高一筹。”宋修之说着能噎死人的话,脸上的神情却很平静,像是在说常识一般。   祝梦河也确实是这样想的,他自幼习字,后来又得了名家指点,日益精益,他自认同辈之人,没有几个能比得过他。宋修之拜得当世大儒为师,特别那大儒还曾经拒绝过他,祝梦河虽然不忿,但心底还是承认宋修之才学上肯定没有问题,他也只能欺负对方年纪小,书法造诣定不会高深,若是能踩下去了,自己就可借此扬名。   叶信芳像是得了什么保证一样,立马精神抖擞,转头目光灼灼的盯着祝梦河,“祝举人,既然你诚心诚意想要比试一番,我们也不是不能给你这个机会。”   叶信芳故意做出一副神情倨傲的样子,像是在看什么蝼蚁一样。   祝梦河听他这般说话,好像自己是地位卑微之人在挑衅地位崇高之人一般,大家同为举人,哪有那么多的高低之别,祝梦河顿时气得眉毛都竖了起来,“畏首畏尾,到底敢不敢比,给个痛快话!”   叶信芳挑了挑眉,“比试可以,但有条件。”   宋修之看他的模样,以为他又要像当初那样与人赌斗,顿时有些着急,扯了他两下,小声说道:“叶哥,这里不比琉省,读书人大多目下无尘,不喜言及铜臭之物,若是随意牵扯到钱财,恐怕会伤了你的名声。”   天子脚下,读书人尤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若不是宋修之提醒,叶信芳还真想赌些银钱,他心中有些可惜,看着祝梦河的眼光就更加的不善。   对于自己这个学霸小弟,叶信芳一直有一种迷之信任,总觉得牵扯到读书的事情,他肯定是战无不胜。   如果这个祝梦河能做到知己知彼,要与宋修之比试乐器、下棋之类的,叶信芳立马转身就走。   “有什么条件,尽管说就是。”祝梦河不耐烦的说道。   “条件就是,不管输赢以后不要像哈巴狗一样缠着我们修之了,许先生为什么不收下你,自然有他的考虑,你不要再纠缠不清!”叶信芳如此说道。   “你!”祝梦河气急败坏,“他要早些同意,我也不想缠着他!”   比试终于如他所愿地开始了,由在场的诸多举子见证。   祝梦河架势摆的很足,什么上贡的宣纸,名家定制的毛笔,还有什么绝版的墨条,名人用过的砚台,光是跟人解释都说了许久,看得出来他是有备而来,他十分得意的听着众人此起彼伏的羡慕之声,这才做出一副大佬要开始放大招的样子,周围人等避让之后,围成一个圈看他装逼。   相较之下,宋修之却显得十分随意,没有拿出任何有来头的东西,就连笔墨纸砚这些,都是跟店家借的,说不上差劲,但绝对没有好到哪里去。   祝梦河自信满满,挥毫之间行云流水,洋洋洒洒一蹴而就,只觉得自己这篇《快雪时晴帖》写得神似王右军。   还不等他多欣赏几眼,就听那边宋修之身边传来一阵阵的惊呼声。   宋修之稚嫩的脸庞,在拿起毛笔的那一刻,整个人如同一柄出鞘的名剑,满身都是锋芒。   他写得同样是《快雪时晴帖》,短短的二十八个字,不是临摹王羲之,而是自成风骨,字里行间满是少年藏匿不住的锋芒。   众人惊呼的是,对方不过十二岁,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风骨。   形成风骨本就艰难,更难得的是宋修之已然是风骨小成。   书法风骨,满满是都是自己强烈的个人风格,相比之下,祝梦河的字行文之间流于匠气,这就是工艺品与高仿品的云泥之别。   叶信芳也没有想到,宋修之小小年纪就有如此造诣,为他欣喜之余又十分惭愧,自己活了两辈子,都比不过人家一个真小孩。   在场诸人都是识货之人,看完了二人的作品对比,纷纷赞叹宋修之不愧是许老先生的弟子。   祝梦河整张脸都绿了,喃喃道:“这不可能,你还这么小,怎么会……”   宋修之脸上却没有丝毫得意之色,像是做了一件十分寻常的事情一般,“书法之道,如果只是一味学习他人,那么一辈子也只是前人的影子,走得也是他人的道,习得是他人之技艺,而没有自己的道。”   他顿了顿,继续道:“先人有如此成就,盖因他们都是走出了自己的道。”   没有乘胜追击痛打落水狗,脸上也没有因为赢得比试,露出得意洋洋的神情,而是神色平静,如同劝诫一个向他请教的人一般,叶信芳在这一刻,深切的感受到他的成长。   祝梦河怔怔的望了宋修之,许久之后,俯身做揖,脸上只剩心悦诚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宋举人不愧是许老先生的弟子。”   初时气势汹汹的一个人,如同被泼了一瓢冷水,整个人脱胎换骨,得意自满已然不见,只剩下谦虚与信服。   “许师慧眼,名不虚传。”说罢,祝梦河转身离去。   叶信芳拍了拍宋修之的肩膀,叹道:“两年未见,进益飞速。”   宋修之似乎只有在他面前,才会展现出孩子气的那一面,他朝叶信芳笑了笑,像是一个求父亲表扬的儿子一般。   徐成玉看着二人拍了拍手掌,大笑着道:“看了一场大戏,真是精彩!”   叶信芳有些疑惑,他以为徐成玉与祝梦河是相识的好友,如今看来,这两人倒像是萍水相逢。   “这间客栈被我包下来了,几位只管放心的住在这里,不必跟我客气!”他还是一贯的土豪作风。   叶信芳实在不明白,他这冤大头当的到底有什么意思,用钱交朋友吗 ?   如果是这样的话,怕是要交到倾家荡产,也得不到一两个真心人。   徐成玉笑着朝几人拱了拱手,带着两位美貌的婢女,在一个包间前停了下来。   包间的门从里面打开,从中鱼贯走出不少女子,这些女子俱是少妇打扮,昭朝礼教严明,女子出行,大多戴着帷帽。   而徐成玉却丝毫不介意别人看到他的家眷,这些女子连面纱都没有带。他就像炫耀自己财宝的富豪一般,直白的欣赏着众人的表情,十分享受众人羡慕的眼神。   其中一个女子,怯怯地抬头,朝叶信芳这边飞快的瞟了一眼。这一眼之下,整个人如遭电击,满脸都是不敢置信。   徐成玉笑了笑,低声问道:“兰儿,你在看什么?”   那女子神情僵硬,轻轻的摇了摇头,恭敬答道:“没看什么。”   说完,她便低下头去。   叶信芳如今是个男子,他也不好盯着人家的女眷使劲的看,不过一眼之下,觉得那女子有些面熟,但并未多想。 第75章 夜会   “你探头探脑的,到底打算干什么?”叶信芳看着犹犹豫豫,一脸“我有话说”的书童长生。   长生脸上带着迟疑,看向一旁赖在叶信芳房中的宋修之,小少年此时正坐在书桌旁看书,目不斜视。   叶信芳就直直的看着长生,没好气的道:“有话就说,修之又不是外人。”   正在看书的宋修之嘴角翘了翘,眼睛都没有离开书本。   许久叶信芳才看到自家书童脸上闪过一丝决绝,咬咬牙道:“那个……那个徐举人家的女眷托我给您带口信。”   此言一出,饶是宋修之都放下书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眼叶信芳。   叶信芳眉头都要打结了,暗自腹诽什么鬼,“哪个女眷?怎么回事?说清楚!”   长生脸上带着隐晦的探究,又想起家中待他甚好的主母,心中乱七八糟的想了很多,“白天见到的那些人中的一位,那位夫人说她与您是旧相识,想要跟您见一面。”   叶信芳猜测着是不是白天见到的那个女子,有些眼熟,但想不起来是谁,回顾这几年遇见的人,猜测也许是原主的旧识。   叶信芳心中有些忐忑,这不会是原主的老相好吧?虽然原主记忆中没有关于她的深刻记忆,但他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人渣原主,他接收的是原主的记忆,男人好色健忘,老情人忘掉了也不是什么奇事。   “她只说了这么多吗?”叶信芳问道。   “她还说了一句话。”长生顿了顿,继续说道:“青山旧人,有事相求。”   长生猜测这人也许是青山县人士,但说得这般遮遮掩掩,让人忍不住往桃色方向联想。   “她是怎么跟你说的,怎么会拉着你说这些话?”出自青山县,那可能是老乡之流,叶信芳心中想着,但还是有些不解,觉得对方此举有些唐突。   “那位夫人在厨房里亲自下厨,给徐举人做小食,小的去取晚饭的时候,她低声说的。”长生想着那位徐举人带了那么多的下人,居然还要妾室亲自下厨,想来她们内部争宠激烈。   晚饭叶信芳几人不想去大堂里凑热闹,就命长生去取菜的。   “你们说话,有没有被别人看到?”叶信芳担心被人看到,怕是惹得徐举人多想,他自己觉得没什么,但害怕徒惹是非。   长生赶忙摇了摇头,“老爷放心,我们避着人说的。”   叶信芳还是想不起来对方是谁,又问道:“你还记得,上次在金陵那次,有没有见过这位夫人?”   上次金陵匆匆而过,徐成玉的妾室们,还是如今日这般,不带帷帽、不避他人眼光,那群莺莺燕燕叶信芳不过随意一瞥,其中好似没有白天见到的那位眼熟女子。   “好像见到过,又好像没见过,小的记性不好,记不清了。”长生答道。   看样子,最好还是见一面,总归自己无欲则刚,若是真的是原主的老情人,有事相求,能帮就帮一下。   “她跟你是怎么约的?”叶信芳问道。   “今夜子时,在后院井边见面。”   井边啊,不知道为什么,叶信芳总觉得这个地方听着就不舒服。   长生脸上带着纠结,问道:“若是夫人问起,那可如何是好?”   叶信芳打量着他,没有想到年纪不大,想得倒是不少,先帮自己把后路找好了,叶信芳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答道:“她若问起来,你据实相告就是。”   “夫人要是不问,那就不说吗?”长生赶忙问道。   小伙子,你很有前途啊,考虑得这么全面,叶信芳感叹着,想到杨慧那个性子,没好气的道:“瞒不瞒是你的事,我没有什么不能告诉她的。”   长生心中松了一口气,心终于落在了实处。   “叶哥是要去见她吗?”一旁的宋修之,忽然问道,他书也不看了,两眼死死的盯着叶信芳。   叶信芳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答道:“既然是老乡,在外遇到了,总要帮一把。”   他心底里,其实有些害怕这女子是原主的旧情人,这种半夜私会,真的很像这种关系啊,但既然人家都特意提出来了,最好还是见一面,有事就讲清楚,省得跟个定时炸弹一般,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爆炸了。   “我劝哥哥还是不要去见面,不过是老乡而已,不值当冒这个险。”宋修之不认同他的看法,他觉得叶信芳有些烂好心。   “不过是见一面,能有什么危险?”叶信芳有些不以为然。   “听叶哥所说,之前在金陵你就拒绝过徐成玉,下了他的面子,若是他心怀不忿,让自家小妾来引诱哥哥,若是成了自然是坏你的名声,若是引诱不成,半夜相见,给你扣一个与人私通的帽子也足够了。或者干脆,直接应约的是别人,在井边相见,直接将你这文弱书生推下去,怕是救都来不及。”宋修之跟他细细解释。   叶信芳觉得他说的太夸张了,“何至于此,徐举人看着不像这样的小气人。”   “文人重名声,叶哥还是轻易不要冒这种险。”   宋修之语重心长的样子,让叶信芳有些愣神,感觉好像角色颠倒了一般,对方此时像一个操碎了心的老父亲一般。   “还是说,叶哥看人家貌美,起了不良居心?”宋修之见叶信芳不答话,不高兴的问道。   叶信芳赶忙摇头,解释道:“总觉得这人我应该见过,并且有种预感,最好与她见一面。”   宋修之想了想,方道:“叶哥若是信得过刘兄,不如请刘嫂嫂前去应约,我们跟在后面看着,若是对方有不轨的举动,直接出现将对方拿下。”   叶信芳想了想,倒是认同他的建议,觉得哪怕真是旧情人,这些人都是自己人,也不怕他们知道,况且都是过去的事了,牵扯出来也不怕杨慧知道了不开心。   叶信芳就怕刘俊彦的妻子不愿意,但庆幸的是,在他提出请求之后,对方先是询问了丈夫的建议,征得同意之后,便爽快的答应了叶信芳。   叶信芳这一路看下来,也不得不感叹他妻子的情商,夫妻二人说话,他也曾路过听了一耳朵,当相公的有良心知恩图报会疼人,而做娘子的好相处会说话,说话间都处处以丈夫为重,花式夸人,还不是那种虚伪的夸赞,而是通过细致的观察,找到他人没有注意到的闪光之处,哪怕是说起刘家催着她生孩子没有好脸色的公婆,都没有任何的埋怨,反而感慨老人多年辛苦,要刘俊彦多多体谅他们的心情。   并且这些都不似作伪,全是发自内心。   这样的本事,不像是处心积虑学习得来,而更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或者说一个只能看得见他人优点的善良女子。   饶是叶信芳,都对这样充满正能量的人充满好感。   子时是晚上十一点以后,古人夜间娱乐活动很少,除了寥寥几个苦读的书生房间还点着灯,大部分房间都悄无声息,叶信芳几人轻手轻脚的离开房间,小心翼翼的关上门,刚出门没几步,叶信芳就见刘俊彦又往回跑,他小声询问:“你干嘛又回去?”   “夜里冷,给妍娘拿件衣服加上。”刘俊彦解释道。   叶信芳:……   知道你们感情好,能不能适可而止。   叶信芳听见刘俊彦的小媳妇的轻笑声,她小声道:“多谢相公,夜晚确实有些冷。”   “你自己都不注意,只有我帮你注意了,真是粗心。”刘俊彦这样说着。   叶信芳感觉有些难受,大概是有点反胃了,暗自吐槽刘俊彦,一个大男人这样婆婆妈妈真的好吗?   光线这么阴暗的走廊,都遮挡不住二人闪瞎眼的粉红色光芒。   而宋修之,听完对话,也不等几人,直接快步往前走。   今夜月色很好,皎洁的月光洒在庭院里,几人远远就能看见,井边有一道模糊的人影。   叶信芳朝刘俊彦的小媳妇拱了拱手,低声道了一声拜托。   刘俊彦的娘子姓何,名叫姝妍,刘俊彦一直喊她妍娘,叶信芳其实不太懂为何古代女子不管出嫁与否,都喜欢叫什么娘,这是在提醒她们迟早要当娘吗?   妍娘缓缓的走了过去,那女子听见脚步声转过身来,看见是一个陌生的女子,有些害怕,问道:“你是何人?来这作甚?”   “你在等叶举人吗?”妍娘问道。   那女子脸上满是警惕,闻言往后退了两步,“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只是在这里赏月。”   妍娘白日里戴着帷帽,没有与女子见过面,这一见之下,此时看道对方因见到陌生人,眼睛里满是恐惧,这种感觉不似伪装,生长在幸福环境中没有受过磋磨的人,和经历凄惨坎坷不平的人,给人的感觉完全是不一样的。   特别是在对方没有尽力去遮掩这种感觉时,妍娘更加能够清楚的感受到这种不同。   “你不用害怕,叶举人是男子,不方便来见你,我夫君与他是至交好友,故而托我来与你见面,你有事与我说就可以了。”妍娘怕她怀疑,放缓语速,温柔的解释道。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女子左右张望,满脸都是张皇与不安,说道:“我要回去了。”   “青山旧人,有事相求,这是你说的,对吗?你若有事需要别人帮忙,可以跟我说的,我可以帮你。”妍娘安抚道,伸出手想要碰一碰她的肩膀,却被对方避开。   叶信芳他们躲在一处视线死角里,夜晚寂静,二人的对方听得一清二楚,听着这话,他看了刘俊彦一眼,只见对方满脸都是自豪,一副“我媳妇人真好”的模样,叶信芳额角抽了抽,暗自吐槽,你媳妇是个傻白甜你有什么好自豪的,这才第一次见面,人家都还没有说出自己的故事,你媳妇看着对方就充满同情了。   “我可以相信你吗?”女子认真的看着妍娘,想要确认什么,叶信芳于她已经是最后一根稻草了,并且还只是一根易断的稻草,经历过背叛之后,她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   “你可以相信我的,我发誓没有骗你,真的是叶举人托我前来的。”妍娘再三保证。   “我叫杨兰。”   那女子一开口,叶信芳就如醍醐灌顶,知道了对方的身份。 第76章 请求   叶信芳上一次见到对方,还是几年前在青山县的时候。   原主与杨慧成亲后,回门认亲时见过对方,因杨慧与她感情深厚,原主成婚后又陆陆续续见过几次。   杨兰是杨慧的堂姐,自幼与柳亦然定下亲事,那时柳家富庶,杨家死活要攀扯上这门亲事,加之柳亦然的母亲很喜欢杨兰,所以两家不顾“换亲”的名声,定下了这门亲事。   二十年多前的两家看来,这真是一门极好的亲事,奈何天有不测风云,没过多久,柳家急转直下,柳亦然父母双双过世,杨慧的母亲将侄子接至家中抚养,柳家产业却被杨慧的父亲侵吞殆尽,杨家就是借着这股东风发家,过了几年,杨母也过世了。   新妇进门,杨慧的日子不好过了,柳亦然的地位也变得尴尬起来,没多久就离开了杨家。   再后来,杨兰苦等柳亦然不归,被家人嫁给一个老鳏夫做填房,婚后随丈夫居住在江南,与杨慧也断了联系。而除了几年前柳亦然曾经回过一次青山县,与杨慧短暂重逢后又消失不见,叶信芳托了很多人去寻找他,但这个人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没有任何讯息,那一次的不欢而散,杨慧后来歉疚许久,以为是因为自己的冷语相加,他才会再度失踪。   这些事都是杨慧告诉叶信芳的,其实他也曾暗自腹诽过,其实相比较宋修之,杨慧这个表哥更像是天煞孤星。   这头杨兰在与妍娘说着这几年的风雨,她嫁到江南没多久,夫家生意渐渐壮大,她也算是享了几天福,后来她见到了前来寻她的柳亦然,此时对方尚未娶妻,但自己已为人妇,婚后生活虽然不是一帆风顺,但也没有太大的波折。   直到今年,为了更进一步,夫家贸然将生意从姑苏扩展到金陵,不小心得罪了金陵本地巨贾,生意急转直下,不仅金陵的买卖赔了个干净,姑苏那边也被生意场上的对头针对到破产。   而她,因为年轻貌美,被丈夫待价而沽。   出价最高的买主,就是路过的徐成玉。   杨兰想起丈夫临别时,抓着她的衣袖止不住的哭泣,“一日夫妻百日恩,兰娘,我真的舍不得你。”   看着对方捶胸顿足的模样,因为日夜忧心头上已是花白点点,杨兰心中觉得可笑的同时竟然升起一丝不忍。   “我对你还是很好的,不忍心将你卖入青楼,舍不得看着你吃苦,你跟着徐举人,吃香喝辣,穿金戴银,兰娘,看在萱儿的份上,若是徐举人高中,你求他帮帮我,自古商不与官斗,只要他一句话,我可能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听了这番无耻的言论,杨兰只觉得数年夫妻情分,如同纸糊的一般,不用人戳破,风一吹雨一打就烂掉了,她心中最后的一丝不忍也随之烟消云散。   “只有等我东山再起了,萱儿才能过上好日子,兰娘,到时候我就去求徐举人放了你,我们一家人照样和和美美的过日子。”   杨兰没有任何时候,如这般体会到身为女子的艰难,如同货物一般卖来卖去,还被从前的枕边人拿女儿相威胁。   她面上应下了丈夫的请求,只祈求他能善待自己的萱儿,可她心底也明白,丈夫的前任妻子,给他留了个儿子,从前他就嫌弃女儿,如今这般情形,又如何肯好好照顾她?萱儿又生得粉雕玉琢,生在狼窝,长得好看就是大错特错。   叶信芳听着前面的遭遇,本以为杨兰是请求自己帮助她摆脱徐成玉,却没有想到这请求应在了她女儿身上。   杨兰不是没有求过徐成玉,但这人看着怜香惜玉,实际却是最冷情不过的一个人,请求不成反而被对方威胁了一番,不许她再提从前之事,安安心心的待在他的身边,因为此事,他还很是冷了杨兰几日。   徐成玉身边莺莺燕燕本就众多,如今加上杨兰有名分的小妾有九人,其中从家中带出来的有六个,还有两个是离家之后勾搭的良家少妇,除了这些,丫鬟中与他有首尾的也不在少数,他后院争斗严重,女子个个都不是善与之辈,杨兰哪里经过这样惨烈的修罗场,被徐成玉冷落之后,就被众位经验丰富的女子针对,日子艰难,占着新鲜劲,她豁出颜面邀宠,这才勉强站住了脚跟。   她本想着徐成玉出手阔绰,若是能哄得一些钱财,这样也可托人捎给丈夫,丈夫得了银钱,也能善待萱儿。   却不曾想到,徐成玉此人在外表现阔绰,排场摆的很足,如同一个冤大头一般的疯狂撒钱,对女人的态度却很怪异,他也不是对妾室小气,而是喜欢看女人们为他争风吃醋,就像是杂耍一般,拿出银钱吊着众妾室,谁表现得好,得到的银钱就多。   而杨兰,如何争得过他后院如狼似虎的女人们。   这次匆匆一瞥,遇到故人,她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乞求叶信芳的帮助,从前她在青山县时,叶信芳还没有表现得那么渣,他们也算是亲戚,而叶信芳如今是举人身份,也能镇得住丈夫,故而她大着胆子约叶信芳见面。   妍娘此时两眼红红的,看得一旁围观的刘俊彦心疼不已,恨不得冲上去安慰一番。   “只需要叶举人救出萱儿吗?”妍娘此时紧紧的拦住杨兰的手,满脸都是心疼,“那你怎么办?”   杨兰的脸上全是无奈与认命,见妍娘应承此时,心中松了一口气,看了一眼旁边那口井,“生如浮萍,还能如何,我放心不下的,唯有萱儿。”   “你且等着,我让我相公去与徐举人说,求他放了你!”妍娘说道。   杨兰脸上顿时就变了,想起自己见过的那一幕,忙道:“夫人不必如此,您不了解徐举人,他这个人曾说过,既然跟了他就是一辈子,除非死别想再离开。”   妍娘脸上气鼓鼓的,“这个人真坏,有了那么多小妾还不满足,兰姐姐,你是慧姐姐的堂姐,就是我的姐姐,不要叫我夫人,太生分了。”   “我是什么人,您是什么人,怎么能高攀,从前若还是为人正室,尚能厚着脸皮应一声姐姐,如今身份卑微,再也不敢应这一声。”   杨兰听妍娘说起杨慧近况,感慨道:“从前慧娘嫁给叶举人,叶家清贫,都以为她要吃大苦,没想到却是苦尽甘来,如今也是儿女双全,萱儿托付给慧娘,我也能放下心来。”   杨家是指望不上了,她父亲拿了一大笔彩礼将她送出门,夫家兴隆之时,两家来往甚密,但生意败落之后,杨家立马翻脸不认人,形同陌路。   “这些时日,我也存了一些银钱,我知道指望这点钱很难救出萱儿,但我只有这么多了。”杨兰拿出自己所有的银钱,这五两银子还是徐成玉给的姨娘月例。   妍娘尚未开口,就听见一个嚣张的女声,“让我抓住了!臭不要脸的小骚货,居然敢背着少爷偷人!”   妍娘背对着来人,身上又穿着刘俊彦给她强行加上的一件斗篷,刘俊彦没找到她的衣服,便拿了自己的外套给她披上,那件斗篷颜色深,明显是男子穿的式样,来人便以为杨兰是与男子私会。   杨兰越过妍娘,看见来人貌美的脸上满是得意洋洋,以及来人身后夜色中看不清脸上神情的徐成玉,顿时吓得一个哆嗦,心中后怕不已,自己已经这般情形了,差点因为莽撞害了叶信芳。   “贱人,竟敢背着我偷人!”徐成玉恶狠狠的说道,一步一步的往这边走来,“我倒要看看,是谁敢动我的人!”   杨兰抖得更厉害了,妍娘握住她的手,安抚的拍了两下,转过身来,笑着道:“徐举人,为何说话如此难听?”   徐成玉见到妍娘,整个人都愣住了,上次在金陵见过一次妍娘,当时便惊为天人,白天见到刘俊彦的时候,本以为还能再见妍娘一面,没想到对方早有防备,进出一直带着帷帽。   他脸上的阴沉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故作姿态的风度翩翩,笑着道:“刘夫人,夜色深沉,在院子里做什么?我这妾室,最是呆板无趣,若是想要排解寂寞,不妨找我,正巧我新得了一瓶梅子酒,味道甚是甘醇,可有兴趣与我共饮一杯?”   “臭不要脸的,你想干什么!”刘俊彦不能忍了,直接冲了出去。 第77章 瞎想   “你们都在这里做什么?”徐成玉看着刘俊彦身后的叶信芳和宋修之,又看向月光下的杨兰和妍娘。   “打死你个臭不要脸!”刘俊彦不等徐成玉说完,就追上去打他,追得满院子乱跑。   “你敢打我家少爷!”跟着徐成玉出来抓奸的美貌女子拦住刘俊彦。   “蝶儿好样的,回去本少爷重重有赏!”徐成玉说完,那叫蝶儿的女子两眼放光,阻拦得更加的卖力。   她直接用身体阻拦刘俊彦,男女有别,刘俊彦又绕不过她,看着她身后的徐成玉,恶狠狠的道:“你个混账,你就等着吧,躲在女人后面,我看你能躲几时!”   徐成玉心里腹诽,明天把小厮放在身边,你也别想打我。   “刘兄,别生气。”叶信芳安慰了两声,转而笑着问道:“徐举人这大晚上出来做什么?难不成是抓奸?”   徐成玉脸上一僵,不管抓奸成功还是失败,都感觉挺丢脸的,脸上勉强笑着答道:“怎么可能?我怎么会做那种事?我出来赏月,你们这么多人出来作甚?”   “我们也是赏月。”叶信芳指着头顶的一轮明月,此时是十二月下旬,夜晚尤其寒冷,头顶上的那轮明月已经只有半个圆。   徐成玉僵硬的脸抬头看了一眼,转而一副“你在逗我”的样子盯着叶信芳。   “赏月就赏月,还躲在角落里做什么?”徐成玉质问道。   “看到这边有个女人,我们怕她见到生人多想,就躲了起来,让刘夫人来问问她在这里作甚?”叶信芳如此解释着,心中对宋修之有许多感激,暗叹杨兰处境艰难,徐成玉身边女子众多,女人多了是非就多,上上下下那么多双眼睛盯着,怕是再也不得出来。   “兰儿,是这样吗?”徐成玉问道。   杨兰忙不迭的点头。   “那你大晚上在这里做什么,真的不是在等什么人吗?”徐成玉死死的盯着杨兰,眼中满是怀疑。   “少爷,我怎么会等什么人,只是见今夜月色甚好,一时便看的痴了。”杨兰解释道。   这里还有外人盯着,不管是真还是假,徐成玉都做出一副信任的模样,笑着道:“半个月亮,也没什么可看的,夜深了,我们回去吧。”   杨兰连头也不敢回,跟在徐成玉身边,蝶儿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骂道:“大晚上瞎逛什么,让少爷跟着你受罪!”   待到进了房间里,徐成玉方才了冷冷的开口,“兰儿,从明天起一个月,少吃点。”   杨兰浑身颤抖了一下,心中却松了一口气,“少吃点”从他嘴里说出来,就是一天只给吃一顿饭。   蝶儿脸上顿时露出得意洋洋的笑容,不怀好意的盯着杨兰。   徐成玉看了蝶儿一眼,直接从怀中扔出一张面值一百两的银票给她,道:“赏你的。”   蝶儿看到银票,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脸上笑得更加谄媚,那副财迷模样,徐成玉认认真真的欣赏了一会,才说道:“拿好了,这可是你以后的依靠了。”   蝶儿以为徐成玉在跟她开玩笑,语气甜腻似乎要将人化开一般,娇嗔道:“少爷又哄奴家,银钱哪是奴家的依靠,奴家的依靠明明是您。”   说完蝶儿娇笑着往徐成玉身边靠,徐成玉狠狠的在她身上嗅了嗅,笑着道:“蝶儿的味道,真是甜,可惜了,以后都闻不到了。”   蝶儿这才脸色大变,“少爷这是何意?是蝶儿哪里伺候不好吗?”   “你就是伺候得太好了,我才要给你指个去处,明日让阿荣送你回去,紫云庵不错,希望你能待得住。”徐成玉脸上神情温柔,伸手轻轻的抚摸着蝶儿的脸,眼中满是柔情,像是在看自己挚爱之人一般。   蝶儿却是脸色大变,紫云庵是什么地方?蝶儿在徐家待了那么久,岂能不懂,那是徐家处理犯错女眷的地方,一旦进去了就终生不得再出来,青灯古佛粗茶淡饭了此残生。   “少爷,蝶儿求求您,放过奴家吧,要是奴家哪里做的不好,奴家一定改,求求您了!”蝶儿重重的跪在地上,哭着求饶。   徐成玉靠在椅背上,拿出帕子细细的擦着手,也不看跪在地上的妾室,闲闲的道:“你哪里是做的不好,是做的太好了,奖赏你去紫云庵清修。”   杨兰站在一旁,大气都不敢出,她猜测是因为蝶儿让他今日丢脸的缘故,这种情形她不是第一次见到,徐成玉总是如此,前一刻还跟你甜甜蜜蜜,后一刻就翻脸无情。   “兰妹妹,少爷喜欢你,你帮我求求情好不好,是我错了,是我错了!不该与你作对!”蝶儿转头开始求杨兰,“砰砰砰”的朝她磕头。   “带下去,晦气。”却不待杨兰开口,徐成玉就招呼仆人将蝶儿拖走。   “蝶儿与嫣儿的下场你也看到了,若是让我知道,你背着我玩什么花样,后果你知道的。”徐成玉语气森然的说道。   杨兰吓得一个哆嗦,忙不迭跟他表忠心。   “相公,我好想救她。”妍娘抓着刘俊彦的衣袖,眼巴巴的看着对方。   叶信芳见此,忙道:“弟妹放心,杨夫人既然是慧娘的堂姐,此事我定不会坐视不管。”   萱儿要救,杨兰也要救,若是让杨慧知道他遇见了都不搭一把手,只怕心里又会难受,只是这到底怎么救,还需要商量一二,经过了今晚上这一出,他也不敢直接去跟徐成玉说,你小妾是我妻姐,求你放了她。   若是这样说,只怕徐成玉会怀疑今晚杨兰的举动,到时候救不出人来,反而害了她。   一夜无梦,第二日一早,叶信芳就拿出银钱,命李叔前往金陵,李叔年长,办事妥帖,而长生就留下来照顾叶信芳,按照宋修之的提议,李叔就装作是买人的,不提什么亲戚情分,看看能不能试着带走萱儿。   最终没有由叶信芳出面,而是由妍娘的婢女前去跟徐成玉商量。   未曾想被对方一口拒绝,妍娘还被他言语调戏了,“我们徐家,向来只进不出,你们夫人既然喜欢她,可以多来我这边找她说话,或者干脆一起过来作伴好了。”   徐成玉得意洋洋的样子,气得那婢女脸都红了,愤恨说道:“徐举人不愿意,直说便是,何必言语羞辱我家夫人。您是举人身份,我家老爷也是,你这样贬低夫人,便是看不起我家老爷。”   “非也非也,这举人跟举人也是不同的,跟着我当个妾室都是穿金戴银,跟着你家老爷就是正妻也得布衣荆钗。”徐举人脸上带着劝解之色,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回去跟你家夫人说一声,本少爷马上就是进士了,若是她跟了我,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那婢女是妍娘的贴身丫头,闻言气得直发抖,待回去之后将这话与众人转述,刘俊彦更是恨不得过去打人。   妍娘受此羞辱,不仅自己生闷气,还要安抚快要炸掉的刘俊彦。   “叶哥哥不觉得奇怪吗?”宋修之怕是众人当中最冷静的一个。   叶信芳有些自责,若不是因为自己,好友也不必受如此羞辱,听到这话,不解的问道:“哪里奇怪?”   宋修之眉头紧蹙,“听你们所说,再加上我亲眼所见,徐成玉一路撒钱过来,施加一些小恩小惠,到底是为了什么?”   叶信芳跟着他的思路,也觉得此人看上去疑点颇多,“仅靠这点小便宜,怕是交不了朋友,那他是要做什么?”   “况且,读书人都是恨不得一个时辰当成两个时辰来看书,而他却不同,从未见他读书,带着一堆妾室出行,夜夜笙歌,这般虚度光阴,神色间却满是自信,刚刚嫂子的丫鬟转述的,那语气,好似进士之位已是囊中之物一般。”宋修之抽丝剥茧的分析,一个可怕的事实似乎要浮出水面。   叶信芳看了他一眼,接着说道:“漫天撒钱,爱摆阔气,此人行事这般张扬,显然是无所顾忌,或者他就是要让人知道他有钱,那这又是为了什么?”   “为了让人追随他。”刘俊彦也从气愤中冷静了下来,想到这些天看到的,解释道:“在金陵的时候,他身边就围绕了几个马屁虫,到了此地,他身边围着的人更多了,若是这些人一起金榜题名,他们天然就是一伙的。”   “徐家?名声很大吗?你们听说过吗?”叶信芳问道。   宋修之想了想,灵光一闪,答道:“礼部尚书徐蔚!徐蔚是徽省人,这个徐成玉也是!”   叶信芳猜测这两人也许是一家子,科考向来由礼部主持,而礼部尚书经常担任会试主考官,若这二人真是一家子,那礼部尚书徐蔚为了避嫌,应该要回避这次考试,没有了后手,那这个徐成玉哪来的底气考中进士?   宋修之满脸都是凝重之色,“若这二人真是一家,徐蔚经营礼部多年,就算不参与考试,照样能活动手脚,若是徐成玉真的是在为出仕做准备,提前结交党羽,那徐家所图必定不小。再者,宫中的淑妃娘娘出自徐家,十皇子便是徐家的外孙,今年他已经十五岁了,马上就要参政,若徐家在徐成玉身上有大动作,倒也说得通。”   这所图何止不小,若真如此,便是直指大位。   “所图甚大,其他皇子派系也不是吃干饭的,今次的科考怕是不太平。”京中形势复杂,太子未立,活着的成年皇子却有近十个,如今大多参与朝政,背后各有派系,彼此间斗得跟乌鸡眼一般。   叶信芳却觉得没那么简单,“若真是徐家,怎么就能让徐成玉做这件事,我觉得没有那么复杂,也许两者根本不是一家人,我们都能轻易想到的,京中那些人精估计也想得到,修之,你可能想多了。”   “不管怎么样,走,赶紧进京,不能跟这个人走得太近!”宋修之总有一种紧迫感,像是停留太久就会遭遇不幸一般。 第78章 蹊跷   几个人如同逃难一样,迅速收拾东西离开了通州那家客栈,因京城物价贵,年底通州这边,有许多上京赶考的举子停留,通州离京城很近,叶信芳本想如同他们这般,在通州租赁院子居住,等到临近会试再进京,却又被宋修之劝住了。   “京城的房子只有那么多,每次会试,临近考试时,总有一些举子,从通州急匆匆的往京城赶,却找不到住的地方,考前四处奔波,叶哥你还是不要学他们,因小失大。”   宋修之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龟毛小孩,如今他是进化版龟毛小孩。   不仅龟毛自己,还要龟毛旁人,叶信芳虽然这样吐槽着他,心里还是打消了继续留在通州的念头。   李叔前去金陵,赶车的人就变成了长生,京城作为朝廷的政治中心,人流密集,年底了格外的热闹,长生都不用问路,跟着人流就知道往哪个方向走,一路上见到许多背着满满箩筐的老百姓,他们大多是步行,少数是赶着牛车。   与在其他州府见到的百姓们不同,这些人的脸上,大多洋溢着满足与自豪。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并不是只有现代才有北漂,古代也是如此,年底了,许多进京讨生活的行商、做工的人纷纷离开京城,这样一来,出租的房屋便空出许多。   读书人爱清净,叶信芳他们打算租赁独门别户的小院,他们也想租赁离贡院近的宅子,但房东们都不傻,这种房子要得价格往往都很高,据说是按照往年会试时出租的价格来的,最贵的一间甚至单月房租高达五十两。   叶信芳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一个离贡院不近不远的地方,京城居,大不易,一座四合院单月租赁费用就高达十两银子。   叶信芳住在东边,刘俊彦夫妇住在中间,西边的房屋,就由两家的下人住。宋家早就在京城置办了宅院,宋修之也想邀请他们去家中居住,但那边宅院太小了,住不下这么多人,再者,宋夫人住在那边,叶信芳也不方便过去住。   宋夫人自进京之后,就接手了寻找宋举人之事,但却毫无进展,宋举人在上次会试发榜结束之后,就突然从人间消失了一般,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这次在京中过年,叶信芳觉得这个年特别不是滋味,刘俊彦夫妇两人一起到还有个依靠,而他夜夜孤枕难眠,尤其想念家中的妻子和儿女,也不知他们这个年过得如何。   叶信芳和刘俊彦都是比较宅的人,除了少数几次外出,就再也没有出过门,妍娘日日看着刘俊彦苦读,尽兴尽力为他操持饮食,花式进补,叶信芳也跟着吃饱喝足,最后的结果是,两个人又胖了。   上次乡试时发生的事情,叶信芳已经觉得很尴尬了,无论男女,除了唐朝人,大多都希望自己又高又瘦,日夜苦读,会试如同一柄利剑悬在二人头上,头发倒是掉了不少,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叶信芳总觉得铜镜中的男子,发际线往上移了不少。   叶信芳恨不得摔镜子,又高又瘦的愿望破碎,反而朝着又胖又秃进军。   宋修之的老师许廷和非常重视他,甚至比上一个弟子秦中羽还要看重,除了他去通州接人那一次,过年又放了他几天,日日将他拘在身边,很少得空出来。宋修之却很热心,人不怎么经常出现,却派遣了下人,特地送了老师出的题给二人。   这还不算完,他仗着自己受宠,求着许廷和指点二人的答卷。   许廷和是当世大儒,他曾经出仕过,后来辞官入书院授课,最后被当今圣上三顾茅庐,才进了国子监教书,到了老年再度辞了教职,倒爱上了游历,一年中大多数时间都在外面。许廷和一生育人无数,称得上一声桃李满天下,他的亲传弟子却只有七个,其中最差的都是同进士,而名气最大的就是少年状元、如今的天子近臣秦中羽。   老人家没什么架子,叶信芳与刘俊彦上门拜访,他尽心接待,老人家慈眉善目,待人如和风细雨,细心指点二人遇到的问题,没有丝毫的推诿塞责之意,叶信芳想着,这也许就是大儒风范,随意的一两句指点,胜过二人闭门造车多日。   叶信芳不禁想到了另一位老人家,那位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前刑部尚书、真戏精孙茂行。   他也向宋修之打听过孙茂行的情况,宋修之跟在许廷和身边,老人家虽然人在外,但毕竟小弟子将来是要出仕的,朝堂之事他也关注着,每每遇到大事还跟他耐心解释,叶信芳时常感叹,宋修之真的是拜了一位好先生,秦中羽这个给里给气的怪人,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朝堂之事,宋修之知之甚多,但对于孙茂行,真的没有听到任何风声,这样的人物若是进京,不可能波澜不兴,但京中这几年确实没有任何他的消息。宋修之还特地去询问了秦中羽和许廷和,在叶信芳提到孙茂行进京之前,二人还以为孙茂行在老家养老,令人奇怪的是,自家的老祖宗下落不明,孙家人却一言不发,毕竟孙茂行的次子如今还在刑部任职呢。   叶信芳只觉得这事情越来越蹊跷了,当日对方明明白白说是进京有事,为何三四年过去了,却失去了音讯。叶信芳腹诽,古人都这么容易失踪的吗?孙茂行如此,宋举人也如此。   一直到二月底,李叔才由宋家的下人带着到了四合院这边,李叔出发去金陵时,叶信芳将宋家的地址告诉了他,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人一去会这么久,万幸的是,不负所托,将萱儿带了回来。   李叔先是到了金陵,却不曾想,按照杨兰所说的地址,已是人去楼空,几番打听之下,才知晓这些人回了姑苏,到了姑苏,又找了许久才找到这一家人。   找到的时候,小姑娘衣衫破烂,冻得瑟瑟发抖,寒冷的天,一个人蹲在井边,神色麻木的洗着一盆衣服,小小的手上满是冻疮,年纪太小,根本使不上力气,只得慢慢的搓洗着。   井边坐着一个晒太阳的年轻女人,女人满脸刻薄,时不时的骂小姑娘几句,嫌弃她慢时甚至动手掐她。这个妇人不是别人,是小姑娘的亲嫂子。   李叔一大把年纪的人,看到这种情景,都觉得心下发酸,他害怕小姑娘的爹还想留着孩子压榨杨兰,便直接找小姑娘的哥哥嫂嫂,花了二十两从他们手中将人买了过来,防止事情生变,又请中人签了契约,事情办好之后,李叔就马不停蹄的带着人往京城赶。   小姑娘看着五六岁左右,身形瘦弱,眼珠子又大又明亮,此时正怯生生的看着叶信芳。   “你就是萱儿吗?”叶信芳蹲下身,有些心疼她小小年纪就要经历这些。   小姑娘点点头,看叶信芳凑近,又往李叔身后躲,一路上都是李叔照顾她的,因而比较亲近。   “我是你姨父,就是我派他去接你的。”叶信芳指着李叔柔声说道。   萱儿抬头看着李叔,李叔躬着身子道,“萱儿小姐,叫姨父呀,这是我们老爷。”   “姨父。”萱儿低声叫道,声音软软糯糯的。   除了刚穿过来时,那时的妞妞还算乖巧,后来在叶信芳的乱宠之下,妞妞皮得就差上天了,难得看到这样乖巧懂事的小姑娘,叶信芳怜悯她幼时孤苦,语气又放柔了几分,生怕吓到了她。   “这就是萱儿吗?”妍娘笑着问道,她听到消息,就立马赶了过来。   “我是男子,不好照顾她,弟妹,这段时间,能否麻烦你照顾一二?”叶信芳问道。   妍娘立马应了下来,萱儿的事情,在小姑娘没来之前,她就已经跟刘俊彦商量过了。   萱儿终于脱困,但杨兰还不知是何种情景,徐成玉也进京了,据说居住在京城最大的客栈里最好的房间,整日里呼朋唤友,饮宴纵酒,在京城里名声都很响亮。   “叶举人,刘举人,打听到二位的地址真是不容易,今夜公子在状元楼摆酒,有贵人亲至,希望二人赏脸。”叶信芳二人本是闭门苦读,没想到这样都被徐成玉家的下人找上门。   全国的举人都进京了,上万人,你找谁不是找,为何非要缠着我们两个?叶信芳不解。 第79章 预言   叶信芳二人当即就拒绝了对方,会试在即,读书都来不及,谁想理你啊?   几经周转,托人传信给杨兰,萱儿已经安全,叶信芳也不知她有没有收到。   没过几日,叶信芳与刘俊彦整齐衣冠,前往礼部办理登记事宜,会试的流程跟乡试差不多,甚至考试内容都差不多,只不过要求比乡试要高出许多。   一早,宋修之的马车就在巷子口等着了,三人一起前去。   “据说此次会试,只录取三百人。”宋修之忽然开口。   叶信芳一听此话,心中顿时一沉,往届多则五百人,少则四百人,怎么这次人数反而只有三百人了。上万的举人前来京城,争夺那微小的机会,如今人数不见变少,机会反而更低。   刘俊彦也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三人中唯一不担心的,就是宋修之了,他是学霸,机会变小,对他也没有太大影响。   “修之哪里得来的消息?”叶信芳还是想确认一下。   “秦师兄昨日告诉我的,他一直在陛下跟前,消息很是灵通。”宋修之解释道。   三人刚从礼部衙门出来,只见宽阔的街道上,一辆带着奇异徽记的马车,缓缓与他们交错而过,车帘被一只修长洁白的手掀开。   那人看到三人后,问道:“又到了大考之年?”   身后的仆人赶忙恭敬答道:“主子好眼力,他们应该是来礼部报备的,这两个月,京城热闹许多,街上有许多外地来的举子,据说还有一位举子十分阔气,在状元楼里漫天撒钱。”   那人静静的听着,再看了两眼,方才放下车帘,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叶信芳也注意到了这辆马车,那马车装饰华丽,拉车用的马均是高头大马,车上的花纹徽记,似龙非龙,似马非马,马车前后均跟着身带长刀的侍卫,他不解的问道:“修之,这是何人的驾座?”   宋修之抬眼望去,“这是平西王府的马车,里面坐的应该是王府女眷。”   他想了想,又细心补充道:“京中贵人多,遇到了避让就是,他们轻易也不会为难人。”   二人自然无有不应。   “三位好大的架子啊,五日前八皇子亲至,都请不来三位赴宴,是瞧不起八皇子吗?”还没走到马车边,就听见一道熟悉的男声。   叶信芳回头一看,正是面含讥讽的徐成玉,他身后跟着七八个举子,那些人脸上的表情与他如出一辙。   “吾等不知是八皇子亲至,不知者不怪,想必八皇子大人大量,也不会与我们几个小小的举子计较,况且会试在即,用心读书都还来不及,我们不像徐举人,胸有成竹,我们这些心里没底的人只能临时多抱一抱佛脚。”宋修之解释道。   叶信芳这才知道原来徐成玉的帖子也送给他宋修之,他想着,先前宋修之不是说徐成玉跟十皇子是一伙的吗,怎么又蹦出来一个八皇子,况且这么多皇子,上演十龙夺嫡?   徐成玉嗤笑一声,“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该是你的,抱再多佛脚也无用。”   宋修之反问道:“那徐举人是觉得这会试是囊中之物?无怪乎,日日见你夜夜笙歌,原来是预先就知道了自己会中。”   徐成玉就是再蠢,也知道这话应不得了,强自解释道:“你瞎说些什么,我可没有这样说!”   就是此时刚刚从礼部出来的几个举子,闻言都眼带怀疑的看着徐成玉。   会试前报备,本就是为了让礼部统计参考人数,提前做好应对,几人登记完毕,便分道扬镳,叶信芳与刘俊彦回到宅子里,继续闭门苦读。   正阳殿中,昭朝皇帝温赟(yun)笑着放下手中的书本,朝着立在他是身前的秦中羽道:“多亏秦卿献的话本,朕才知道世上有许多这样的精巧之思。”   昭本就寓意光明,而昭朝皇宫中许多宫殿也多取寓意温暖的殿名,如正阳殿,是皇帝处理政务、接见重臣的场所。   “得陛下如此评价,臣便是死也无憾了。” 秦中羽笑着恭维道。   当今皇帝四十五岁,正值壮年,看着身前恭恭敬敬的秦中羽,皇帝忽然开口道:“辰妃有孕,总听她提起思念家中亲人,朕已允了她召见家中亲眷。”   秦中羽早就得到辰妃有孕的消息,但面上还是做出一副刚刚得知的样子,满脸都是惊讶与喜悦,“辰妃娘娘能够替陛下抚育皇嗣,那真是她前世修来的福分,陛下隆恩,微臣回去告知祖母与母亲,她们定会欢欣不已。”   皇帝有时也觉得奇怪,这秦中羽明明是状元出身,学富五车,但偏偏没有半分读书人的清高气,反而更像是个奸佞臣子,谄媚话语说得毫无障碍。   看着秦中羽,皇帝就想起后宫那个千娇百媚、容色倾城的女子,他一生遇美无数,年少时与元后相伴相依,共同度过人生中最艰难的那段岁月,后来元后离世,后宫妃嫔越来越多了,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感觉,直到见到鲜活灵动的秦辰妃,才感觉自己好像又回到了青葱年少一般。   “你呀你,跟辰妃一样,就会说好听话哄人!”皇帝笑骂。   “陛下跟前,微臣如何敢说假话,便是辰妃娘娘,想必说的话也都是发自肺腑。”秦中羽笑着解释。   “这一转眼,又是会试在即。”皇帝感叹着,接着道:“听说你那师弟,便是你在琉省主持乡试时发掘的好苗子?”   秦中羽笑着道:“九岁的解元,比微臣当年厉害多了,如今老师有了这个师弟,便万事都觉得满足了,便是微臣上门,都嫌打扰了他教徒。”   皇帝闻言提起了兴致,“还有这等事,你不是许老先生的得意弟子吗?他这是有了小的就不疼大的了?”   “师弟年幼,又生性聪慧、心思纯善,凡事一点就透,老师恨不得将毕生所学全部传授给他,这次会试,老师本来还想再压他三年的。”秦中羽脸上没有丝毫不满,反而像是说起家中小弟一般。   “是学问不到火候?所以想要压着他?”皇帝好奇的问道。   “非也,陛下容禀,实则是老师觉得他小小年纪,心思懵懂,出仕之后,容易受他人欺负。”也就是秦中羽正当宠,才敢如此跟皇帝说话,许廷和想压宋修之,是怕他年少锋芒毕露,吃亏之后一蹶不振,秦中羽爱护自家师弟,便想着先在圣上面前挂好名字,不管宋修之到时中还是不中,总归让圣上记住他了。   “你这个老师,真是越老越喜欢瞎想,为官出仕,他当是让人闯龙潭虎穴?哪有那么可怕,他要是实在不放心,你告诉他,若是你师弟金榜题名,朕先让他在翰林院修几年书,等年纪大了再外放历练一番。”皇帝笑着说道。   秦中羽忙不迭的跪地谢恩,翰林清贵,若是能在圣上跟前挂名,起码出仕两三年都没人敢动宋修之。   皇帝笑了笑,状似不经意的问道,“那边查得怎么样了?”   秦中羽脸上的笑也收敛了起来,神情肃然,小心翼翼的解释道:“依旧是老样子,微臣看老大人的样子,似乎力有不逮。”   “他身体好着呢,别被他给骗了,朕看他是压根就不想查。”皇帝神色有些冰冷。   “老大人应该不至于此,他向来尽忠为国,不会做这种事。”秦中羽赶忙解释道。   皇帝嗤笑一声,眼中露出杀意,“这个老东西,从前帮着废太子对付朕,朕放他一马,他要是再不知好歹的话……”   “陛下心胸宽广,老大人感激还来不及,怎么会心怀不轨,您多虑了,也许是他真的没找到头绪。”秦中羽不敢提废太子的事情,赶忙帮老大人解释道。   “若他还是毫无进展,朕要考虑换个人主持此事了。”皇帝如此说道。   秦中羽心中一动,似是想到了什么,但却没有开口,面上便显出了难色。   “你想说什么?”皇帝问道。   秦中羽犹豫了一会,还是开口问道:“微臣听陛下所言,四年多以前国师曾断言,能够揭开谜底的人已经出现了,陛下为何还要命老大人负责此事?”   说是命令,在秦中羽看来,这简直是逼迫了。   皇帝看着远方,回忆起那个身俱重瞳之眼的国师,那人跟随先帝打天下,几十年容颜不改,却在说完预言后,满头青丝转为白发,七窍流血而亡,皇帝长叹一声,说道:“他说的第一个预言还没有应验。”   世人都以为国师大人临走前,只留下了一个预言,那就是平西王府长子,将会二十而亡。今年,平西王府长子,快要满二十了,满京城的人,都在等着这个预言应验。   秦中羽从皇帝口中得知第二个预言,那是一句没头没尾的话:揭秘者已出。   “他说已经出现,时至今日,揭秘者也不过四五岁的年纪,还不知是男是女,更不知是真是假,若是真的,朕怕是等不到那人长大了。”皇帝顿了顿,接着道:“当日老东西也在,都说他是当世第一聪明人,没有他解不开的谜团,可这么久了,还是一无所获,这个聪明人的名头,真是名不副实!”   秦中羽对于老大人还是充满好感的,闻言帮他辩解道:“李家后人汲汲营营数百年都解不开的谜团,老大人不过接手几年,陛下就要他解出来,这实在是太为难他了。”   “况且,若是没有老大人,这秘密还被李家后人遮掩得严严实实,也不会浮现人前。”秦中羽补充说道。   对于这个没头没脑的秘密,秦中羽也曾私下里想了许久,但仍旧是一无所获。 第80章 会试(上)   会试程序与乡试大同小异,同样考三场,同样一场三天,同样紧凑的日程安排,今次会试时间安排是,第一场在初九日,第二场在十二日,第三场在十五日。   与乡试不同的是,开始搜检进考场的时间是寅时(凌晨三点)。   虽然有过一次乡试考试的经验,叶信芳等人还是在初八这日白天,睡了个足,大晚上的方才爬起来提着考篮跟那些举子一起在贡院外等候。   贡院前的那条街道上,两边都站着衣冠整齐的军士,个个身形挺拔,人人佩刀,军士手中举着火把,身旁一左一右都点着火盆,将漆黑的夜照得甚是明亮。   三月的夜晚还是十分寒冷,会试不允许身着夹衣,叶信芳等人一共穿了五层单衣,整个人都显得有些臃肿。   举子们都挤在贡院前的街道上,孤僻的自己找了个角落等着,搞小团体的三五成群候在一起高谈阔论,人太多了,叶信芳也很难找到其他熟人。   寅时刚至,叶信芳踩着小板凳上往前看,就见到前方贡院的三道大门缓缓打开,三声礼炮齐鸣,每逢考试都有考官出来致辞,但叶信芳离得远,也听不清楚那个考官在说些什么,只看见那将近五十岁的考官嘴巴一张一合,叶信芳猜测应该是在说着考试规定之类的内容,那考官说了一刻钟左右,叶信芳终于见他住嘴了。   他排的队伍也开始缓慢的往前行进,此次一共派遣两千名士兵进行搜检工作,每个人至少要经过两个士兵的检查。   几人等了大半个时辰,终于轮到他们了,叶信芳刚要上前检查,就看到隔壁的队伍里爆发出来一阵骚动。   “这不是我的东西!这不是我的东西!大人明鉴!”那书生看着考篮里搜检出来的小抄,整个人都是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脸色惨白着努力的解释:“定是别人陷害我!是他们塞进去的,与学生无关啊大人!”   那小抄大概成人小拇指长、中指宽,上面写满了细密的文字,从叶信芳的方向看过去,密密麻麻的全是米粒大小的文字,叶信芳暗自腹诽,真是难为他们费心尽力的写出来。   叶信芳先前见到的致辞的那个考官,此时面容严肃,被身后众人簇拥着,看了那考生一眼,冷淡的说道:“拖出去,革去功名,仗一百。”   不顾那考生呼天抢地,那考官往一旁的队伍走过去。   叶信芳不知道这人是真作弊还是被陷害,但想来这么容易被抄检出来的,很大可能是被人陷害的。恰巧此时,他的余光看到,旁边一个考生从自己的考篮中掏出了什么,然后装作打哈欠的样子,直接将东西塞进了自己的嘴巴里。   “你,磨蹭什么呢?” 叶信芳身前的军士恶狠狠的问道。   叶信芳赶忙上前,第一道是检查随身携带的东西,那士兵从叶信芳的考篮中将东西一样一样的拿出来,待看到用干净的白布包裹着的一块块方便面面饼,整个人都有些呆愣,“这是何物?”   “一种面食,可以直接食用,不用经过蒸煮。”叶信芳解释着,见那军士还有迷茫,“你若是不放心,可以切开查看,其中绝无小抄。”   自上次乡试过后,叶信芳花了很长时间才鼓捣出方便面这一伟大研究,冰冰凉凉的糕点和肉脯他是不想再吃的,他研究出来的方便面虽然卖相不如现代那样齐齐整整,但是口感已经相差无几了,考场上是可以买热水的,叶信芳还带了杯碗筷子以及调料,若是干吃觉得腻味了,就泡着吃,方便面真是居家旅行必备之良器,叶信芳心中再三感谢发明方便面的那个人。   那军士拿出小刀,小心翼翼的切在方便面上,他觉得自己也没怎么用力,手上的东西就碎了,依法炮制后面的数十快方便面。   叶信芳身后就是宋修之和刘俊彦,那军士看到二人如出一辙的方便面,心中还猜测这许是哪家食肆新出的吃食,专供科考考生食用的。   第一道检查就这么过去了,后面还有一道更加严格的,叶信芳被带进了一个小棚子中,被逼着散开头发,脱光衣服。   这是彻彻底底的脱光衣服,甚至连里衣都没有留下,叶信芳被那没他高的小士兵上三路下三路的打量,他被小士兵打量的目光看得头皮发麻,一开始他只觉得光溜溜的很凉,等到那小士兵踮着脚,将手穿插进他头发中摸摸搞搞之后,又在他的耳朵里面掏了掏,再逼着他张开嘴巴,也不怕熏着,小士兵凑近后仔仔细细的往嘴巴里面打量,然后就打算将在头发里面乱摸的手指往他嘴巴里面塞。   “手!手!”叶信芳这个不讲究的人都急了。   那小士兵翻了个白眼,道:“就你们这些书生讲究多。”   话虽这么说,但还是从一旁的一桶水中,掬了一把清水搓了搓手。   士兵的手指在他嘴里摸索了一番便拿了出来,在叶信芳的逼视之下,那小士兵又掬起一捧清水洗了洗。   洗完后士兵将湿手在身上随便的擦了擦,绕到叶信芳身后,半蹲下身子,伸出双手一边一只搭在他的屁股瓣上。!!!   冰凉的触感惊得叶信芳浑身一个哆嗦,他往前跑了两步,面上带着震惊,问道:“你要做什么?”   古代搜检潜规则?难道自己真的要清白不保了吗?叶信芳心里胡思乱想着,看见那士兵腰间佩戴的长刀,人家有武器,叶信芳顿时满心绝望。   那士兵皱眉,质问道:“你抖什么?是不是在里面藏了小抄?”   叶信芳:???   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在那个里面藏小抄,古代人这么虎的吗?   “不查行吗?怪不好意思的,我也怕熏着小军爷。”叶信芳讪讪的说道,看着人家小士兵纯净无辜的眼神,想到自己刚才瞎想的,顿时脸上有些羞赧。   “必须查!”小士兵满脸正气,眼带怀疑的看着叶信芳,问道:“你老实说,是不是藏了小抄?”   “没藏……”叶信芳解释道。   小士兵义正言辞的道,“你说了不算,查了才算数,前面就有人被查出来藏东西,要是让你在我手上糊弄过去了,我要倒大霉的!”   叶信芳最终还是强忍着羞耻感,被小士兵扒拉开屁股瓣检查,看着人家那么认真的小模样,他止不住的想,会试这么严格,要是谁在接受这样检查的,不小心放屁,更甚至,崩出……来,那该有多酸爽啊。   小士兵兢兢业业的检查,他恐怕怎么也想不到,叶信芳面上看着正正经经的,一副君子端方的模样,此时脑洞里已经在给搜检人员喂翔了。   会试检查如此严格,叶信芳可以肯定,什么女状元、女驸马全是戏文里瞎写,就这样脱光了衣服检查,那些妹子过得去吗?   等到检查完毕,叶信芳穿衣服的时候,小士兵还喋喋不休的说着话,“你既然没有藏东西,紧张什么?”   “第一次被这样检查,有点慌。”叶信芳都不知道自己该摆什么表情了。   那小士兵却眼睛睁得大大的,鄙视的看了他一眼,“我第一次检查都不慌,你还是举人老爷呢,这么没出息!”   叶信芳简直被这个二愣子打败了,这两个第一次是一样的吗?   “搜检能说这么多话?”叶信芳不想跟他说话了。   叶信芳就看着小士兵拿掰过自己屁股还没洗的手捂住嘴,疯狂的摇头。   “你们头目,肯定说过不要跟考生有太多交流。”叶信芳猜测道。   小士兵忙不迭的点头。   叶信芳想到排在他后头的是宋修之,多说了一句:“我后面那个举子,爱干净,你碰他一回,就要洗一次手,他师兄是大官,你要是不洗手,回头他的大官师兄肯定要收拾你,一定要洗手,记住了吗?”   小士兵头点如捣蒜。   修之啊,你叶哥只能帮你到这里了,叶信芳心中如此想着。 第81章 会试(中)   叶信芳提着考篮,被人指引着往前走,如同深入魔窟救公主的勇士一般,一关关的往前闯,等待叶信芳的还有最后一道关卡。   再一次被监考官质疑替考时,叶信芳已经顾不上感伤如今的自己又胖了,他十分淡定的扒拉开衣服,给考官看自己的胸有大痣。   如此轻松的闯过最后一关。   考棚与乡试时大同小异,依旧是吃喝拉撒都住在里面,叶信芳号房的位置在中间位置,他也不知道这排序是按照什么顺序的。   进了考棚之后,伸手在桌子上摸了一下,只有少许的灰尘,应该是提前打扫过了,叶信芳又细细的擦拭了一遍,这才将毡毯铺好,哪怕此时不睡,自己坐着也会舒服很多。   巳时(上午九点)刚至,又伴随着一阵猛烈的鼓点,贡院的门才真正的关上了,外面的人不得进入,里面的人不得出去,无论是洪水还是火灾、抑或者考生突发恶疾,一直到考试结束才能出去。   此时有军士抬着一摞摞的试卷过来,会试不比草台班子一般的乡试,不再是衙役抬着题目牌跑来跑去,而是正正经经的试卷,试卷依旧与答卷分开,答卷仍然是红格子宣纸,另有草纸数张,除了试卷,还有三根蜡烛。   会试考题与乡试题目类型相同,不过题量更多,题目也更加刁钻,第一场试卷,四书义四道,五经义三道。   万事开头难,三场考试一般最难的就是第一场,最重要的也是第一场,第一场的八股文若是做得惊才绝艳,后头两场的试卷考官匆匆阅过就能判考生过。   叶信芳看到题目,整个人愣了三分钟,出题人真的是蒂花之秀,四书题是:“宝珠”、“礼云玉”、“千里惟民”、“及其广大草”。五经题是:“家有塾党”“自臭恐人倚乃身”“君子终日乾乾” 。   七题又六个是截搭题,截搭题是将前后文句读不同的地方或者不同语句中选择词句粘合在一起,组成新的题型,这种题型本就是无题可出,为了防止被人押题才出现的,按理说国朝不过传了二代,不会出现无题可出的情景,但这一届就跟命题人集体抽风了一样,个个秒变截搭狂魔,这七个题目只有“君子终日乾乾”是出自《周易》的单句,就好像一堆妖艳贱货里混进一个老实人一样。   题目众多,时间紧迫,叶信芳先做有把握的题目,他估算了一下一题所需的时间,也不敢先在草稿纸上写一遍再誊抄,而是在草稿纸上列好提纲之后,就开始写,一笔一划都极为专注,为防止错字,动笔之前要想清楚,幸而他在现代经历无数次考试,经验丰富,在平常有做过特定的模拟训练,日常练题都是如同考场上一般严格要求。   叶信芳从来不怕吃苦,他并非空手而来,为了这次会试,他甚至连话本都停了下来,为此还被姜云明上门来闹了一番,他提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考试用的笔墨砚台,这些东西都是选择自己用着最趁手的来,日复一日的八股题练习,采用题海战术,四书五经一卷一卷的推过去,虽然不敢说每一句都练习过,但他能保证,每一卷里都选择过重点语句练习。   他从来不是多么又天分的人,叶信芳知晓自己论天赋不如宋修之,宋修之于读书上的天赋就像是与生俱来一般,敏锐如同利箭一般的直觉,凡事一点就透,而叶信芳有这样的朋友,自己就需要加倍的努力,才能勉强跟得上他前进的脚步。   白天写了三题,等到光线暗了下来后,叶信芳就停了下来,他这才注意到,自己已经一天没有喝水,也没有方便,他这才摇了摇桌子角落的那个小铃铛,铃铛的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考场上就显得有些刺耳了,叶信芳隔壁的考生皱了皱眉,也停下了笔,觉察光线有些暗了,点亮蜡烛后继续奋笔疾书。   不多时,叶信芳就看到有衙役提着热气腾腾的水壶走了过来,那衙役先是伸出手来,叶信芳愣了一下,从怀中数出四十文钱递了过去。   桌面早已收拾干净,笔墨砚台放在一边,防止打翻砚台污了卷面,纸张整理好后放在桌子上的另一边。   叶信芳接过水壶,直接将水灌进碗中,此时里面已经放了掰成一块一块的方便面,面上撒了一些自制的调料,以及一些早就切得薄薄的肉脯片,这些肉脯片还是专门请善刀工的大厨切的,一般人切不了这么薄,叶信芳也不知怎么想的,直接双手盖上去,然后就被热气烫得一个哆嗦,这才老老实实的牺牲一张草稿纸盖了上去。   等了一会儿,方便面泡软了,叶信芳先将筷子在杯子中用热水烫了烫,这才开始食用,没有现代那些乱七八糟的调料包,方便面的味道差了许多,但是肉、面、调料混合在一起形成了如同煮食一般浓重的香味,透过考棚前的窗口往外飘散,外头巡逻的士兵们闻到这个香味愣了愣,虽然觉得奇怪,但却没有多问。   而比较生气的,就是叶信芳隔壁的那个考生了,叶信芳摇铃他就很不开心了,现在还弄得这么香,让他连卷子也写不下去了,那考生停下笔,从考篮中拿出干巴巴的糕点,不过吃了两口,就恨不得将糕点往隔壁糊一脸。   明明大家都是凄风苦雨的考生,凭什么你吃的那么香!香味还好似冒着热气一般,隔壁考生心中就更恨了。   叶信芳也想过,这考棚的坐落方向一致,考生是不能跟自身前方的考生打暗号,但是可以跟隔壁的考生对暗号啊,在墙上轻轻的敲击 ,敲出类似摩斯电码一般的暗号,这不就可以互相作弊吗?   这些事情终究只是想想而已,隔壁是人是狗都不知道,叶信芳吃完面,还将一整碗汤呼噜呼噜喝了下去,喝完之后倒了热水进去,拿帕子擦干净碗筷。   时间珍贵,叶信芳点亮蜡烛,确保桌子上没有水渍油污之后,拿出草稿纸来,给后面几题列好提纲。   就跟有些人白天不能码字一样,叶信芳觉得自己夜间也想不出好的思路,勉勉强强的列了两个提纲,实在提不起精神来,叶信芳收起笔墨纸砚,借着那壶已经冷掉的水,洗漱一番,这才合衣躺在简陋的木板床上。   三月的夜间还是非常的寒冷,叶信芳将两床毡毯叠加后卷起来,然后床脚处折出手掌长的部分压了下去,毡毯一半垫在身下,另一半盖在身上卷起后,卷后的被角用身子细细的压好,叶信芳平躺着腿脚勉强伸直,发出一声舒服的喟叹。   考棚年久失修,屋顶上似乎有了缝隙,外加前面的窗户大开,不过躺了一会,叶信芳的脸庞就被夜风吹得冰凉,叶信芳本来忍了一会,最后实在忍无可忍,爬起来将考篮里的东西都拿出来放在桌子上,拿考棚盖住脸,这才安心睡去。   一夜无梦,他是被吵醒的,隔壁的喷嚏一个接一个,吵的人不得安眠,叶信芳猜测对方是着了凉,弄得他也心有戚戚,看了一眼自己的狗窝,彻底收拾妥当之后,这才开始今天的答题。   时光匆匆,叶信芳在十一日的上午便写完了所有的八股文,也许说不上多么出彩,但总归是中规中距。   接近黄昏时分,叶信芳终于出了考场,身上还是熟悉的排泄物味道萦绕,跟宋修之匆匆的打了个招呼,大家都是一脸菜色,叶信芳便与刘俊彦在下人的搀扶下上了马车,路上还因为接考生的马车太多,在街道上很是堵了一段时间,回到小院,匆匆忙忙的沐浴之后,便沉沉睡去。   依旧是如同上次乡试那般的操作,由家中下人先去占位,叶信芳在疲惫之余,竟然有些羡慕没有参加会试的谢思齐,对方上次吊车尾考中,此次觉得无甚把握,故而并未进京。   叶信芳和刘俊彦睡得差不多了,便由下人匆匆喊醒,驱车前往贡院。   依旧是人山人海的排列队伍,依旧还有故意磨磨蹭蹭的举人,这些举人大多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如叶信芳他们这般年轻的很少,偶尔才能见到一两个胡子花白之人。   都说穷秀才、富举人,白发苍苍还要考一个秀才或者举人功名的老书生很多,但满头华发还强求一个进士功名的老举人却很少。   每一次考试,都是对于考生身体的巨大煎熬,古代因为一场考试一命呜呼的文弱书生并不在少数,例如叶善林、叶信芳的父亲。   第二场考试依旧是官场应用文,叶信芳经过这么久的训练,已是得心应手。   相比于试卷上的题目,更加为难的是试卷外的难题,叶信芳隔壁的考生,在上一场着凉之后,病情没有好转的情况下,对方仍然坚持着继续考试,如今他病情加重,叶信芳不时听到隔壁传来惊天动地的连串咳嗽声,初时听到差点吓得笔都掉了,叶信芳凭借着自己曾经是磨牙呼噜交响乐团资深成员的经验,再一次习惯了隔壁的咳嗽声。   一夜听雨声,隔壁传来骂娘之声,叶信芳隐约听了几句,好像对方的屋顶漏水了,那人不过骂了几句,就有军士前来警告。叶信芳的考棚也有轻微的漏雨现象,他先检查了桌子摆放的位置,万幸的是,漏雨的地方不是床木板床也不是桌子上,而是中间的一个空白地带。叶信芳心中希冀着自己的两位好友不要捡到漏雨的考棚。   他本以为外面巡逻的军士会淋雨执勤,没想到人家早有准备的拿出蓑衣斗笠。   第二场考试就在两场夜雨之后,落下了帷幕,十四日的下午,叶信芳交卷出来,在贡院门口等了一会,方才看见顺着人流往外走的宋修之,此时小少年脸颊潮红,身形摇晃好似一阵风就会吹倒,提着考篮背着毡毯,呆呆愣愣的往前走,被拦下来的时候,整个人木呆呆的看了叶信芳一眼,方才慢吞吞的喊了一声叶哥。   叶信芳摸了摸他的额头,滚烫得能够煮鸡蛋。   “你这是感染风寒了?”叶信芳问道。   宋修之摇了摇头,“不知道,漏雨,难受。”   “回去好好睡一觉,让大夫开点药。”叶信芳直接将他的考篮和毡毯接过,拉着他往外走。   “我还有第三场考试……”宋修之傻呆呆的说着。   “修之,你还年轻,还有下一次的机会。”叶信芳说不出心中是什么滋味。   “可我娘还等着我帮她挣诰命……”宋修之有些委屈。   “一场风寒就能要人命,只要活着,什么时候不能挣,我相信宋夫人也不会跟你计较这一时的。”   宋修之声音轻轻的,语气中满是怅惘,“可我打算考状元给他看。”   叶信芳一只手提着两个考篮,背上背着四床毡毯,整个人就像是逃难的一般,用那只原本搀扶着宋修之的手,轻轻的拍了拍他的小脑袋,“他人都不知道在哪里,你就这么等不及吗?你坚持考试,脑子还转得动吗?”   “我转……”宋修之想了想,才面带沮丧的说道:“转不动了。”   叶信芳看着几乎是个废神童模样的宋修之,轻轻的叹了口气,将他交给了人群中四处张望的宋府下人之后,这才去找自家的马车。 第82章 会试(下)   叶信芳虽然没有淋雨,但仍然觉得有些不太舒服,回到小院后洗完澡,喝了一碗姜汤这才睡去。   刘俊彦倒是神色正常,除了脸上长出了一些青色的胡茬,跟一个没事人一样,叶信芳一问才知道,对方的考棚完好无损,连条缝隙都没有,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   宋修之还未到家,也顾不得脏污,在马车中抱着毡毯昏昏沉沉的睡去。   宋夫人本在家中等候,见得院子里的马车许久没有动静,掀开帘子一看,唬了她一跳,赶忙让下人将人抱了下来,一摸额头,宋夫人眼泪都要掉了下来。   又是一阵兵荒马乱,这两日下了雨,感染风寒的人多,特别是参加会试的占了很大的比例,过了许久方才请到大夫。   宋修之迷迷糊糊醒过来的时候,跳动的烛火中,看见床前抱着小妹的宋夫人,问道:“娘,什么时辰?”   “亥时了。”宋夫人将睡熟的小女儿交给下人,嘱咐两句之后,转身帮宋修之压了压被角,“你今天真的吓到娘了。”   “我洗澡了吗?”宋修之闻着自己身上,好像没有太重的味道,有些疑惑。   “你晕乎着的时候,娘亲自帮你洗的,没让别人动手。”宋夫人解释道。   宋修之顿时小脸涨得通红,“你怎么能这样!我都这么大了,你应该把我喊起来自己洗!”   宋夫人掩唇笑道,“再大都是娘的孩子,有什么看不得,你难道还害羞了?”   “你,你以后别这样了!”宋修之有些委屈。   “知道了,知道了。”病人最大,宋夫人敷衍着应了两声。   宋修之睡了一觉,感觉舒服了一些,又说道:“娘,我再睡一会,等到差不多了,你再让人喊我起来。”   “我不许你再去了!这次不考,还有下次,我儿这般聪慧,怎么会考不过!”宋夫人急了。   “我不想再等了。”宋修之两眼瞪大,看着宋夫人。   宋夫人叹了一口气,刚想说什么,这时下人端过来一直在熬煮的药汁,“你先喝药。”   “我先漱口,总感觉嘴巴里不干净。”   宋夫人知道他的毛病,也没有强求,就见着儿子先漱口,再一口喝掉药汁,再次漱口……   “您别忘了让人喊我。”临睡前宋修之睁大着眼睛强调。   宋夫人笑着应承,看着他再次闭上眼睛。   喊他起床,不存在的,宋夫人也没有离开房间,命下人在外间的榻上铺好被褥,为了怕他再爬起来,整夜就守着自己这个别扭儿子。   依旧是十分繁琐的搜检程序,叶信芳倒是没有遇到第一场那个单纯小士兵,后面的几个搜检士兵都是老油子,动作十分熟稔。一场春雨,大约少了几百个考生,叶信芳也看到有许多脸色苍白,咳嗽不止的考生,强忍着病痛也要坚持考试,他心中想着何必如此,若自己生病了,必然不会继续考下去。   一次不成还有下一次,次次不成大不了就不考了,当个举人不也挺好的,照样能做官,照样受人尊敬。   依旧是原来的考棚,隔壁却不再传来咳嗽声,叶信芳想着也许是这人放弃这一场了吧,他想到今日同样没有看到的宋修之,心中不禁为之惋惜,如果没有这个意外,也许宋修之会成为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会元,若是中了会元,为了一个六元及第的好意头,皇帝也会许他状元之位。   拿到试卷的那一刻,叶信芳整个人都愣住了,这是什么鬼?这种题目你也敢出?   其他题目都还算正常,唯独那道策论题,真的是要了亲命。   “宋东昭开国兵力论”。   叶信芳满脑门子黑线,考官你出来,我们谈谈心,这种题目出了真的大丈夫?   要是被人举报,当今若是严苛,很有可能一场文字狱。   叶信芳一个穿越者看到题目都觉得头痛,可想而知其他的书生心中是多少头草泥马狂奔而过,且不说一介书生如何知晓兵事,你这将宋朝、东朝、昭朝放在一起就算了,还将本朝放在最后,怕不是要被皇帝给脑壳打破。   叶信芳丝毫不知,这一题的出题人,就是他第一场以为的那个老实人出的。   老实人考官王朗:不好意思,第一次出题,想了想还是搞个大新闻吧。   照实了写,可以,那怕不是要将东朝吹上天,东朝这个由穿越者建立的皇朝,在军事作战中,除了深入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改良了火器,造出了威力极强的□□,还有各种骚操作,什么围点打援、以弱胜强,去掉“武器”的光环加持,照样有很多场经典战役,叶信芳猜测此人也许是个军事迷,不然怎么会这么游刃有余。   光大东皇朝的兵力随便写写,答卷就放不下了。   话虽如此,但令人觉得可惜的是,除了□□进一步精准,据史书记载,那些曾经伴随着东朝太祖出征的“神器”纷纷下落不明。关于这一点,叶信芳其实也非常不解。他猜测史书中也许有夸张的成分,因为书中的那些描写,东朝太祖用的那些武器,简直可以媲美现代的那些枪支了,而最后却都没留下,这让人觉得非常费解。   中国近代百年屈辱史,叶信芳相信只要是个华夏人,都会竭尽全力避免这场灾难,那为何这些武器不曾传承下来?甚至连图纸都没有留下来?火器不经过传承改良,如何在数百年后抵御外族入侵?   叶信芳不认为东朝太祖,这个四百年前的穿越者老乡,会是如此鼠目寸光之人。   “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叶信芳忽然听到有人高声背诗。   紧接着,传来军士们的走动之声,似乎有低声的呵斥声传来。   “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那有些苍老的声音却没有停下来,语气中满是怅惘与不甘。   军士又呵斥了几句,那人此时已经是高声嘶吼了,“学问勤中得,萤窗万卷书;三冬今足用,谁笑腹空虚。”   “谁笑腹空虚!谁笑腹空虚!吾不甘,吾不……”   像是没有说完,就被堵住了嘴。   叶信芳心中一时惴惴,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整个人的思绪终于从东朝太祖的瞎想中清醒过来。   叶信芳很想满篇都夸奖李元齐这个穿越者,但是策论能这么写吗?当然不行,他先是概述了三朝兵力,再分别阐述优缺点,写到本朝时,当然只用花式夸赞,这样写,他觉得就算出题人被举报了,他的答卷也没有问题。   第三场考试除了第一天晚上下了点雨,后面两天全都放晴了,也算是一件幸事,叶信芳走出考场之时,正巧遇到两个军士拖着一个头发散开,神情呆滞面容苍老的老人出贡院。   那老人家的仆人见到此情景之后,整个人都吓住了,“老爷,您这是怎么了?”   那小仆满脸都是焦急,老举人看见他,却咧开嘴笑了笑,开口道:“皓首穷经,一无所得……”   不等小仆开口,就见那老举人又高声喊道:“一无所得!吾不甘!吾不甘!”   喊完就哈哈大笑,神情癫狂。   “又疯了一个。”叶信芳身旁的书生摇了摇头,叹息道。 第83章 思故高塔   叶信芳考完试,在家中足足睡了一天,会试实在是太折腾人了,叶信芳真的有点害怕经历第二次。   此次会试考生多,录取少,考试结果如何,叶信芳心中也没底,总归是已经竭尽全力,其他一切全赖天意。   第三日清晨,叶信芳方才有了闲情逸致,约上好友诸人,在这京师之地逛上一逛。   说来京师重地,在诸多景点之中,最有名的却是那座名为思故的高塔,这座高塔从建立之初,就历经争议,此后风风雨雨数百年,最终成为大东皇朝上下的信仰所在,这笼罩着神秘色彩的高塔,哪怕是本朝开国的先帝爷,在率军队打进皇城时也不敢妄动。   当日东朝覆灭,末帝自尽于思故塔,未曾成功逃离的李氏宗亲纷纷涌入思故塔中寻求庇佑。   先帝爷不敢入思故塔开杀戒,最后派兵围塔数日,恩威并施,这才将那帮软骨头的宗亲逼出来,先帝爷对于逃亡在外的李氏宗亲下了诛杀令,对这些人却采取了怀柔策略。   思故高塔就建在东城区,占地面积极广,是那位穿越者皇帝的手笔,据说当日建塔要拆迁东城区的一些房屋,遭到了居住在此的臣属们的一致反对,哪怕如太祖李元齐,也是拿出不少好处,才换得了这块地皮。   叶信芳所读的史书记载,东太祖皇帝登基之后,先是定年号为启元,五年后又莫名其妙的改为思故,大臣本来极力反对这个年号,奈何这位昭朝太祖一意孤行,不止如此,他还从自己的私库中出钱,建造了这座思故高塔。这思故之意,也是众说纷纭,有说李元齐的父母亲族大多在战乱中过世,这是思念故亲之意,又有人说李元齐一生风流不羁,这是思念故人之意,且这故人一定是位风华绝代的佳人。   叶信芳却猜测,这思故,也许就是单纯的思念故乡。男人都是非常健忘的生物,白月光或许的确存在,但对于李元齐这样的种马来说,白月光会有一些分量,却不会有这么重的分量。   这座塔高八十九米,一共有二十层,高塔基座为方形,四周有石栏,栏的四角柱头雕有石狮,其东面正中有块石照壁,上书“永镇山河”四个大字,颇有气魄,据说是李元齐亲笔。塔内没有供奉佛道神像,而是存放了不少李元齐的雕像、人物画像,另外存放了许多他的遗物,这些遗物本应该陪葬皇陵的,但继位者太宗皇帝遵循李元齐的旧旨,将这些东西全都封存于此,在大昭皇朝建国之后,出于对东朝太祖这位千古一帝的尊敬,没有对塔中情形做出改动。   叶信芳心中腹诽,李元齐这个人真的很自恋,专门造了一座塔来放自己的雕像和旧物。   高塔在前朝时归李家宗室管理,待到今朝,由礼部派遣专人来维护此塔。   现代人也许会觉得旅游景点坑爹,因为收取老贵的门票,但叶信芳穿越之后才发现,古代景点也没有多朴实。   据说收费模式在宋朝时就出现了,但一直没有得到大范围的推广,一直到太祖李元齐这个钱串子上位之后……   思故高塔建成后三十年里,据说整个国朝风调雨顺,没有任何旱涝洪灾,一直到李元齐的儿子东朝太宗皇帝对高塔动了心思,这个不孝子试图将自己的雕像也放进塔内……   东太宗李衡暗戳戳供奉自己雕像后的第二日,京师大地震,思故高塔安然无恙,里面的东西都在震中安然度过,唯独太宗李衡的雕像出了事。   而后再过一月,又传来江南水患的消息,算一算水患开始的日子,恰巧临近存放太宗雕像的日子。   就想跟在亲爹身后装个逼的太宗皇帝心里苦,也不用大臣们苦劝,十分自觉的将自己的雕像移了出来。   闹了这么一出之后,东朝历代皇帝都很乖觉,只用心维护高塔,却不敢随意的变动其中的东西,如此安稳的过了四百年,直到东朝末帝上位之后,这人是个神级败家子外加资深小作精,先是将国库消耗一空,然后就将注意打到了思故高塔之上。   本来这座高塔对外开放底下两层,供百姓参拜,每次收取五文钱的门票钱,普通老百姓咬咬牙也能进来参拜一二,这个价位是李元齐定下的,后人也一直没改,这些门票钱用来支付维护人员的俸禄,这些维护人员就相当于现代的博物馆管理员,但这差事比管理员抢手多了,东朝有个传说,每个高塔维护人员都能一生顺遂,甚至许多著名的名人大家,都曾在高塔干过维护工作。   例如著名的常胜将军杜璟、文人李若、书画家王九成,这些人早年就曾供职于此,将军也没有百战而死,而是难得的寿终正寝,文人也没有一生郁郁不得志,而是高中状元后挂印而去成为大文豪,书画家也没有生前潦倒死后成名这样的常规遭遇,而是一生画作受众人追捧。   而在东朝时,要想成为高塔管理员,经过层层的考试筛选,其程序真的一点不比科举中进士少。   思故高塔这座皇朝的象征,因香火灵验闻名于世,通过低廉的收费模式,自给自足之余,还能给管理高塔的宗室人员带来巨大的收益,这种十分合理的管理方式,运行了四百年,虽然中间也出过恶劣的贪腐事件,但整体还说还是健康运转。   后来在败家子手上,先从宗室手中抢了管理权,接着是门票大涨,四百年没有变动的门票,平地起高楼一般涨到一百文,败家子发现提高收费之后,这国家好像也没出什么大事啊,然后就开始花式作死了。   为了进一步开源节流,败家子先是提价,后是裁员,更甚至开放第三层,将原本第三层的太祖遗物移动到第四层,然后最骚气的操作来了。   历史教训告诉败家子不能放雕像,然后他就放画像,将自己的画像放在第三层,作为独立一层单独收费。   当时有多少人参拜第三层不得而知,但最后的东朝江山易主,东朝皇室甚至连放抗之力都没有,部分后人仓皇北顾,跟死狗一样被追得满地图乱窜。   叶信芳几人交了银钱之后,又兴冲冲的买了几束香,门票不贵,但香火价格比许多大寺庙外的都要昂贵。   高塔底层安放的是李元齐的雕像,出于尊敬,几人焚香祷告之后,才细细的打量这些形态各异的雕像们。   几乎所有雕像里的李元齐头发束得一丝不苟,整个人物被雕刻得器宇轩昂、英武不凡,唯独正东方向的那座雕像,长发披散,眺望着远方,雕像上依旧是俊朗的面容,但脸庞上却带着一丝莫名的悲伤。   那雕像的左手左手拿着一张似帕子一般的东西,而看着右手的那个手势。   叶信芳:???   穿越大佬,兰花指什么的真的大丈夫吗?   真是城会玩,饶是如此,叶信芳也能看出,这雕刻之人,应该是名家大师,又下了十分的苦工,不然不会有如此传神的雕像问世。   相比较刘俊彦夫妇俨然如同最虔诚的信徒,病愈不久的宋修之则小脸凝重,看着高大的雕像,满是思索之色。   “为何不拜?”纵使是叶信芳,也随波逐流的朝拜,唯独宋修之未曾参拜。   “他真的那么神吗?若真有神力,为何东朝会覆灭?难道仅仅因为前朝末帝的不孝之举?”宋修之小脸上都是质疑。   “噤声!”刘俊彦立马说道,“修之,不得对东太祖皇帝无礼,他终归是庇佑了东朝数百年安康。”   “信与不信这不重要,既入了他的道场,还是入乡随俗吧。”叶信芳拍了拍小少年的肩膀,补充道:“你可以求他保佑你,下次科考无病无灾。”   宋修之额角抽了抽,气鼓鼓的瞪了叶信芳一眼,还是不情不愿的跪拜起来。   待走上第二层,这一层只安排了蒲团供人跪拜,为了防止画像受损,并未安排香炉之物。   这些画像从第一幅一直到最后一幅,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被李元齐的后人统称为《太祖承天图》,概括了这位太祖皇帝波澜壮阔的一生,从天下大乱□□起事,到承天之命黄袍加身之后。   画像栩栩如生,保存非常完好,四百年过去了,甚至都没有掉色,隔着画作都能让人感受到太祖皇帝的英俊不凡。   饶是叶信芳这个现代人,一路看下来,也觉得这位太祖皇帝真的是天选之子,而其中最吸引他的,就是那幅天降神器图。   那幅画中的神器,便是枪支,也有长枪、短枪,画中显现的场景,真的就是神器从天而降,天空中画着一个漩涡,漩涡下不停的掉落枪支,那漩涡中隐隐约约见到一个人像。叶信芳看到这幅图,整个人都是懵逼的,他暗自腹诽这么玄幻的吗?难道这人穿越还随身带着一个小神仙?   他看着这幅画不禁陷入了沉思,如果说穿越者人手一个小神仙,那自己应该也有,他闭上眼睛,在心中默念:出来吧,小神仙。   睁开眼睛,往四周看,他既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也没看到任何像神仙的身影。   他想了又默念道:出来吧,老神仙。   然并卵。   他又尝试着低语,什么“芝麻开门”,“恭喜发财”,“无量天尊”都说了一遍,还是毫无卵用。   叶信芳顿时气馁,自己果然不是天选之人,只能一步一步的走科举之路。   一张画一张画的看下去,直到看见一张画上的李元齐,他正在写字,写的全是数字,用的不是阿拉伯数字,而是一堆细密的汉字,真是难为这画中书还能弄得这么清楚了……   后头还有几幅非常奇怪的画像,叶信芳没有多想,怀中瞻仰先辈的心情,一幅一幅的看下去。   妍娘逢像必跪拜,叶信芳也明白她心中所求,刘俊彦看着自家妻子这般辛苦很是心疼,也只能跟着一起祈祷。   许是心诚则灵,从思故塔回来后第三天,妍娘就察觉身体不适,请了大夫之后,才知是有孕两月了。   夫妇二人顿时喜极而泣,新晋升的傻爸爸刘俊彦,慌的手脚都不知道放在哪里,除了一心想去思故塔还愿,还积极的向叶信芳这个二胎爸爸询问了不少注意事项。   “我就说一点,肚子大了,不要到处乱跑,哪怕你家娘子一心想要出门,也不能让她出去,切记,切记!”叶信芳直接传授了这个过来人的惨痛经验。   会试完毕,也有时间考虑新话本的事情了,毕竟生命不止,挣钱不息。   第一日,叶信芳写了两千字,整理好后就放在桌子上。   第二日,叶信芳写了一半,想要对照前文写,然后整个人都傻了,稿子去哪了?   第三日,叶信芳起床后直奔书桌,就看见昨天写的一千字也不见了。   叶信芳:???   第四日,叶信芳满院子的追着下人逼问是谁拿了书稿,刘俊彦夫妇两个都是一问三不知,一个开启了孕吐模式,另一个就知道看着媳妇肚子傻笑。   第五日,叶信芳逼问无果,最后不仅丢了书稿,还弄丢了自己。 第84章 小黑屋   叶信芳在睡梦中就被掳到了一个地方。   他在陌生的环境中醒来,托了神经粗大的福,他第一反应,竟然没想到自己是被绑架,而是喜极而泣,等了这么多年,召唤了这么多次,难道真的等到了自己的金手指吗?   在看到四周美轮美奂的装饰之后,心中竟然更加确定,自己终于要得到小神仙,成为穿越大佬,吊打四方土著,走向人生巅峰了。   叶信芳看到那个身着龙袍戴着冠冕的中年男子之后,他也没想着下跪,而是像被巨大的惊喜砸到了一般,晕乎乎的问道:“老神仙,请问您是玉帝吗?”   发达了,一步到位,让玉皇大帝辅助我!叶信芳心中美滋滋的想着。   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皇帝在位日久,积威甚重,本来看这个普通的举子见到自己竟然不下跪,心中满是不喜,在听到对方满眼惊喜诚挚的发问之后,这位人间帝王心里美了起来,他已经是昭朝第一人了,凡世称帝已经不能满足他了,玉帝这个统领众仙的新身份不错。   皇帝上下打量着木愣愣的叶信芳,还算俊秀的面容,身形微胖,头发不够浓密,不禁暗叹,世间竟有如此出尘绝艳……之思想的男子。   “朕看着很像玉皇大帝吗?”皇帝的声音沙哑动听,低沉如陨。   叶信芳听完这话,先是一愣,然后立马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他第一想法竟然是还好地上铺了毯子……   “陛下恕罪,学生唐突,有眼不识泰山,请陛下治学生冒犯之罪!” 叶信芳整个身子都在发抖,心里别提多害怕了,举人秀才可以见官不跪,可没说见君不跪,据说古代直视皇帝,算冒犯君颜,特别是他刚才还问了一些傻话。   “按理说,你一个举人,是没有资格跟朕自称学生的。”皇帝是还是有些嫌弃叶信芳的举人身份,读书人不到进士,他一般都不看在眼中,看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叶信芳,见对方如此惶恐,心中有些肯定刚才那一声老神仙是发自内心。   糟糕,忘了这一茬,电视剧误我!叶信芳心中大恨,自称学生那就是天子门生,起码得是殿试之后了。   “草民有罪,求陛下处罚!”叶信芳赶忙改口。   “这么点事,无甚大碍,朕允你如此自称。”皇帝顿了顿,见叶信芳整个身子不再紧绷了,又开口问道:“不过初见面,你这个小举人,怎么会以为自己见到了玉皇大帝?”   还不是你带着冠冕,穿着龙袍,让我以为穿越系统给我配了神仙界的大佬,叶信芳心中这样想着。   他面上却依旧是恭恭敬敬的,心里天马行空想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自然不敢直说,反而开口道:“草民……学生几年前曾经有过奇遇。”   叶信芳成功开启说瞎话模式。   皇帝果然被吊起来胃口,笑着问道:“何等奇事?”   “学生曾梦见了天上神仙,侥幸入天上仙宫一游,拜谒传说中的天君玉帝,天帝模样与陛下如出一辙。”叶信芳脸上满是神往之色。   皇帝精神一振,“此言当真?”   “自然是千真万确,陛下跟前,学生如何敢欺君?”叶信芳开始佩服自己了,瞎话随口而来。   “仙宫是何等模样?”皇帝好奇着问道。   叶信芳将电视剧《西游记》中的仙宫场景,绘声绘色的描述起来,什么“天上一日地上一年”,什么太上老君模样慈祥,听得皇帝十分的向往。叶信芳想起现代曾听说过的一句话,要想谎言真实,就得加入一些细节,而正是这些细节,渐渐的打消了皇帝的怀疑。   “那神仙可曾点化你什么?”皇帝还是有些怀疑。   叶信芳觉得自己真的是机智无双,撒谎最难的就是圆谎,而自己的情况得天独厚,“学生从前,最是游手好闲不过,枉顾家人期盼,整日酗酒成性,邻里唾弃,亲族不齿,但在那晚侥幸受了神仙点化,方才如大梦初醒,觉得不能再如此下去,说来也奇怪,自那日之后,学生读书便觉得分外通透,下笔之时如有神助一般,一挥而就。若没有神仙点化,就没有今日的举人叶信芳。”   “若是真的,神仙也算做了一件好事。”皇帝笑着说道,科举艰难,虽然皇帝从未经历过,但还是有所耳闻。   “仙家手段,神妙非凡,学生所言句句属实,绝不敢有半点欺瞒。”叶信芳信誓旦旦的说道。   “你先起来吧。”皇帝这才叫他平身。   叶信芳心里松了一口气,暗想总算是糊弄过去了,并且还哄得对方挺高兴。   却不想,还未等他站起身,就听见皇帝淡淡的开口道:“故事编得挺好的,难怪话本写得好看。”   叶信芳简直要吓尿了,我的皇帝老子,不带这么吓人的!   刚起身,他又得趴到地上去,“学生所言句句属实,绝不是胡编乱造,还请圣上明鉴,陛下所说话本之事,那是学生迫于生计才行此举,失了读书人的体统,是学生的错,今后定会痛定思痛,严加改正,万望陛下恕罪。”   世情如此,读书人写话本会被大众瞧不起,叶信芳猜测着他会到这里,多半是因为那些糟心的话本,虽然觉得自己没写什么容易引起文字狱的东西,但心中还是忐忑不安,不知道会得到什么处罚。   皇帝见他如此,这才信了他未撒谎,“不必如此惶恐,你的话本,倒也有趣,就是太少了。”   叶信芳不敢置信的睁大眼睛,没想到能得到皇帝如此评价,暗想,自己难道是遇到最有权势的书粉了吗?   提问,遇到了权势滔天的催更狂魔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前几日,皇帝看完所有话本之后,意犹未尽,心痒难耐,这才召了秦中羽进宫,跟他要后续。   却说叶信芳这个人,更新不怎么样,却深谙断章之道,这个断章狗为了学业停更,一卡就是两年多,无数书粉气得嗷嗷叫,就是胡老板都被愤怒的粉丝砸了几回臭鸡蛋。   秦中羽其实也暗搓搓的在追着更新,他虽然理解叶信芳要专注会试,但是为了尽快看到下文,这个心机boy就想了个法子,将安利卖给天下最有权势的人,美曰其名跟在大佬后面好喝汤。   皇帝询问起著书人来,秦中羽愉悦的就将叶信芳给卖了,皇帝先是让暗卫偷稿,暗戳戳的偷了两天,突然觉得不过瘾,暗想自己是皇帝啊,这么委屈做什么,把他抓进来,专门给自己写!   “这后续如何,包黑炭是怎么抓住真凶的?”皇帝拿着那一叠子偷来的书稿,丝毫没有半分不好意思,直接问道。   叶信芳满头黑线,但这封建社会,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天下之大,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叶信芳如何敢反抗,血泪苦楚都得咽进肚子里。   “陛下可否将这些稿子还给学生,学生希望写得更加连贯。”叶信芳小心翼翼的看着皇帝。   皇帝不情不愿的将书稿还给他,急切的问道:“你还要多久才能写完?”   “多则十天半个月。”叶信芳知道是自己的书粉之后,看皇帝也没有那么害怕了,反而觉得他有几分贱……   “多少,再说一遍?”皇帝眼睛瞪大盯着叶信芳。   这书粉再贱他也是皇帝啊,叶信芳立马接着道:“少则三五日……”   “到底是多还是少?”皇帝逼问。   “学生尽量少……”叶信芳赶忙应承。   “这些日子,你就留在宫中,一心一意才能有所成就。”皇帝冠冕堂皇的说道,一副我都是为你好的样子。   叶信芳脸上有些为难之色,“可学生与好友住在一起,长期不归,好友与家中下仆恐怕会心生担忧……”   “这些都是小事,朕会让人安排好一切,你专注此事即可。”皇帝一副要将人关小黑屋里码字的模样,看得叶信芳心中害怕不已。   他第一次后悔自己写话本了,这进退不得,虽然当今皇帝素有圣名,但难保这是个牛角尖粉丝啊,要是角色结局写得不满意,一怒之下会不会当场咔嚓?   这种悬疑小说,作者为了煽情,总喜欢强行给凶手安一个可怜可叹的人设,万一咱们这位陛下圣父心发作怎么办?   叶信芳的想法完全是多余的,当了半辈子的皇帝的人,早就心硬如铁了,会同情话本中凶手的过去,但怎么会质疑惩恶扬善、有罪必偿的基本道德观?   如此,叶信芳就在天底下最豪华的小黑屋中开始了码字生涯,为了给他提速,皇帝还给他配了两个小秘书,他要是写累了,小秘书就会替他书写,相当于语音码字了,另外还有两个漂亮的小宫女专门伺候他。   深受古装电视剧荼毒的叶信芳,真的以为后宫的女人,不论什么身份,除了皇帝母亲辈的,都是皇帝的女人,叶信芳不仅不敢碰小宫女,在小宫女暗示的时候,还死命的保持距离,生怕引起了误会。   日子就这样在日夜颠倒的码字中,一点点的过去了,终于在码出好几个故事之后,他又受到了皇帝的召见。   “故事写得不错,余情,你可有心愿未了?”皇帝早就了解了叶信芳的过去,看对方越看越顺眼,便直呼其字,以示喜爱。   叶信芳听了这话,都顾不得吐槽自己奇葩的“余情”二字,吓得是魂飞魄散,神特么的“心愿未了”,这是要杀人灭口了吗?   “陛下,学生还有一肚子的故事,没写完学生不想死啊!求求您给学生一次写完的机会!”叶信芳跪在地上,痛哭流涕。 第85章 生天   “学生保证个个故事都精彩,特别想写出来,抓耳挠腮一般,求求陛下给学生一个机会!”叶信芳吓得跪坐在地上哭。   皇帝看着他哭的正起劲,都不忍心打断他了。   “陛下,我想给您写一辈子文呀,本本都精彩!”   皇帝摸了摸下巴,静静的看着这个痛哭流涕的傻货,也不知道这人怎么会觉得自己要杀他。   “陛下,您能不能别杀我……”   皇帝咳了一声,问道:“你还有几个故事?”   “好多好多,能写一辈子!”叶信芳还伸手比划着。   “朕何曾说过要杀你?还是你觉得朕那是中无道昏君?”皇帝笑着问道。   叶信芳顿时哭噎住了,讷讷道:“不是您问我可有心愿未了吗……”   “心愿未了,就是要送你去死吗?”难得当一回许愿菩萨的皇帝被他气到了。   叶信芳满脸呆滞,突然想到心愿未了本就是问人家有什么愿望的啊,而自己在话本中经常让主角拿来询问认罪的杀人犯,搞半天还是自己坑了自己吗?   “学生、学生写话本写糊涂了……”叶信芳小心翼翼的解释道。   皇帝冷哼一声,不高兴的说道:“朕允你一件事,你仔细考虑一下。”   叶信芳跪在地上,听着这话脸上先是一喜,想着是要升官好还是发财好,最后自己都否定了,灵光一闪,硬着头皮说道:“陛下,学生有个不情之请。”   “既然你都知道是不情之请,朕就不一定答应了。”皇帝挑眉说道。   叶信芳一噎,不由腹诽,你这皇帝怎么不按常理出牌?说好的天下之主,条件随便开,你的气势呢!   “学生的愿望就是,您再答应我三件事。”叶信芳厚着脸皮说道,这样一来升官发财全都有了,岂不是美滋滋。   皇帝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着眼前的小青年,脸上笑意越浓。   叶信芳却被他盯得发慌,弱弱的问道:“陛下,不可以吗?”   皇帝伸手掐了掐叶信芳的脸,调侃道:“朕看你写那么多话本,全垒起来也没有你的面皮厚实。”   “额。”叶信芳脸上一红,方才继续说道,“那请陛下帮我一个忙。”   “你这么快就想清楚了?”皇帝有些吃惊,本以为他要思考半天才能说出来。   “学生已经想清楚了。”   在听完叶信芳的请求之后,皇帝心中倒是对他有些改观,又不确定的问了一遍,“说定了就不能再更改,你真的想明白了?”   叶信芳脸上带着坚定之色,再次言说自己的请求。   “你应该明白,朕的承诺有多重。”皇帝倒是有些欣赏他了。   “学生自然明白,得了陛下的承诺,便可升官发财,但钱财权势,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样会获得,而这次所请之事,却不是如今的学生能够办到的。”叶信芳脸上带着严肃之色,心里却痛如刀搅,感觉眼前房子、票子、位子全都飞走了。   皇帝点了点头,“你倒是想得开。”也真瞧得起自己,皇帝心中补了一句。   “终归是人更重要。”叶信芳一本正经的解释道。   锦鲤居,京城最大最豪华的客栈,哪怕此时已是深夜,但仍然灯火通明。   “这次会试过后,咱们便是同朝为官了,走一个!”徐成玉高声说道。   因这一整个院子都被他包下了,酒宴上都是相熟的考生,下仆用的也都是家中带来的,他说话便显得毫无顾忌。   “这次还要承蒙徐兄关照,日后同殿为臣,我等必定唯徐兄马首是瞻。”一个身着青色长衫的举子面带潮红的说道。   “对对对,以后我们这群人,都听徐兄的!这杯酒,敬徐兄,我先干了!”另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举人直接将手中满溢的酒喝了下去。   这间房里,除了宴席间穿梭送菜的下仆,大概有十来个举人,此时个个都是喝的一脸醉态,却没人注意到屋外一道黑影飞速掠过。   那黑影在院中小心翼翼的移动,忽然听见两个女子说话的声音。   “哟,你这是做什么?”女子声音中满是嚣张的意味,“得了少爷一根金簪,就不认识自己是谁了?”   “姐姐这话是何意,我自问没有做什么出格之事。”杨兰不解的反问。   “有没有出格你自己心中知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偷听少爷他们说话!”那女子脸上带着威胁之意。   “姐姐怎么平白诬陷好人?我是少爷的人,绝不会做出对少爷不利的事。”杨兰解释道,又补充了一句,“姐姐怕不是忘了,上一个这么说话的蝶儿姐姐,如今身在何处。”   那女子嗤笑一声,“杨兰啊杨兰,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威胁我?我跟了少爷多少年,你才来了几天,就算我没有证据,空口说出来,你觉得少爷是信你还是信我?”   “姐姐既然有如此自信,何不直接说出来,况且,跟的久,不一定感情深。”杨兰反唇相讥,她跟这些女人相处几个月,也明白她们的德行,一味的退让是得不到任何的好处,只有凶狠起来,才能有一席之地。   那美貌女子直接凑到杨兰耳边,压低声音道:“那你可要小心了,别让我抓着小辫子。”   杨兰面色如常,她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唯唯诺诺的女人了,直接说道:“那我也祝你能抓得到。”   那美貌女子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杨兰还未来得及松一口气,就见一个身影掠过,那人一手捂着她的嘴,一手抱着她往前奔走,直至走到一间废弃的房间里。   “你、是、杨、兰?”黑影的声音嘶哑暗沉,一字一顿说得尤为艰难。   杨兰被捂着嘴不得说话,只能疯狂的挣扎。   黑暗中看不清对方的面容,杨兰只见那人身形瘦弱,中等身高,看不出是男是女。   那人歪了歪头,艰难开口道:“不、要、叫,我、不、害、你。”   说完就放开了捂着杨兰的嘴,月光透过窗台洒在杨兰的脸上,她惊魂未定的看着对方,“你认识我?”   “叶、信、芳。”那人停顿一下,接着说道:“救、你。”   “是叶举人让你来救我的?” 杨兰问道,眼中还满是惊喜。   “是。”那人答道。   “萱儿救出来了吗?”杨兰满怀希翼的看着黑暗中的人影。   那人想起前一段时间被派去做的事情,“救、出、来、了,叶、信、芳、养、着、她。”   说完这么一段话,似乎格外的艰难,弄得杨兰都不好意思问对方太多问题。   “能带我去看她一眼吗,远远的看一眼就够了。”杨兰似是不经意一般,将头上做工精致的蝴蝶金簪拿了下来,小心翼翼的放在怀中。   那人沉默了一会,他解释道:“你、们、可、以、一、起。”   杨兰眼中带着笑,“你说的对,是我说错话了。”   那人直接背起杨兰,兔起鹘落,跃过墙壁,带着人往外奔去。   到了巷子里,那边已经有一匹马在等着,那人直接将杨兰放在身前,像是丝毫没有想起男女大妨一般,紧接着坐在了杨兰身后,杨兰也好似不在意一般,坐得稳稳当当。   夜间疾驰,夜风拍打在杨兰的脸上,她脸上始终带着笑,如同逃出生天终于得见天日一般,“你与叶举人是旧相识?”   “是。”那人开口说道。   马停在叶信芳小院前,此时杨兰才终于看清了这位义士,身着黑色夜行衣,剑眉星目,一脸英气。   这人便是曾经与叶信芳有过一面之缘的月奴。   “这有一物,烦请义士转交叶举人。”杨兰说着从怀中拿出一封信件,双手奉上。   月奴迟疑了一下,想到也不知陛下会不会继续留着叶信芳,便将那封信件接过。   杨兰松了一口气,开口问道:“义士别嫌杨兰多事,还请转告叶举人,若是会试高中,直接烧了信件即可,若是不中,那信件方可打开,就算打开,也请他不要随意行动。”   月奴听她说了这么一大串话,脸上愣了一会,觉得记下来有点艰难,便道:“你、可、以、自、己、跟、他、说。”   杨兰听懂了对方的意思,却轻轻的摇了摇头。   月奴不解,打算上前敲门,却被杨兰拦住。   “能不能再帮我一个忙,带我翻墙进去,看一眼萱儿就好。”   月奴看着杨兰,只见她眼中全是自己不懂的情愫。   杨兰等了许久,才听到月奴应了一声,然后将她背了起来,一跃飞上围墙,轻巧无声的跳进院子里。   杨兰见他似是对院子里的布局十分熟悉一般,轻轻的推开一扇门,首先见到的是一个守夜的丫头,对方已经熟睡,只见月奴上前在丫鬟的后颈部点了两下。   走进里间,床上被子里一块小小的鼓包,杨兰走了过去,见到萱儿小脸睡得红扑扑的,脸上也有了一些肉,显然是被养得极好。   她伸手想要摸摸女儿的脸蛋,突然看到萱儿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含糊着喊了一声:“娘。”   “睡吧,娘看着你睡。”杨兰轻声说道。   萱儿还以为自己是在梦中,听话的闭上了眼睛。   “夜风来,花儿开,小娃娃,慢慢睡……”   听着杨兰低缓轻柔的吟唱,月奴身形微微僵硬。   杨兰唱了三遍,不舍的看了萱儿一眼,这才看向月奴,“义士,能带我出去吗?”   见月奴有些不解,杨兰补充道:“我另有去处。”   月奴将杨兰背起,悄无声息的出了小院。   甫一落地,月奴突然整个人都僵住了,他闻到了一股子血腥味,又感受到温热的液体滴落在他的脖颈,那是他最熟悉不过的东西。   “对不起啊,弄脏了你的衣服。”杨兰笑着说道。   月奴赶忙将人放下,只见杨兰的脖颈上赫然插着一根金簪。   “为、什、么?” 第86章 出宫   “好女不嫁二夫,不洁之身,杨兰愧对亲族教诲。我的女儿,不能有一个声名狼藉的母亲。”杨兰一边笑着,眼泪顺着脸庞滑过,“萱儿安好,我心愿已了,再没有什么遗憾。”   月奴还是呆愣愣的看着对方,见惯了皇室勾心斗角,看多了大臣尔虞我诈,再看杨兰,他只觉得这样的感情太过沉重,超出了他这么多年的认知。   “谢谢你,谢谢叶举人,可惜我不能亲自跟他道谢了。”杨兰虚弱的说道,洁白的脸庞上沾染了不少血渍,在月色下整个人显得尤为可怖。   月奴还想问什么,只见对方已经笑着闭上了眼睛。   “人没了?怎么回事?”皇帝皱眉问道,他午休起来就看到月奴手舞足蹈的比划,整个人都有些烦躁。   月奴将手中的一纸奏折恭敬奉上,皇帝不耐烦的接过。   皇帝每回听月奴说话,都是一脸嫌弃,故而月奴每次都要写一份奏折。   “好女不嫁二夫?不能连累女儿?”皇帝见惯生死,心中没有任何波动,只觉得十分头痛,自己本想施恩,到头来应承叶信芳的事情还没有办好。   月奴紧紧的抿着嘴巴,轻轻的点点头。   皇帝直接将奏折一扔,骂了一句:“愚蠢的妇人!”   月奴躬下身子,小心翼翼的将奏折捡了起来。   “就没有去看看大夫?万一没死呢?”   月奴伸手在自己鼻子下比划了一下,然后做出一个闭眼的表情。   皇帝瞪了他一眼,转而问道:“信呢?”。   月奴慢吞吞的从怀中掏出那封信,恭敬的呈给暴躁的皇帝。   信上写着“徐成玉亲启”,上面没有落款,封口有拆开过的痕迹。   见皇帝直接打开信封,月奴欲言又止的看了他一眼。   “怎么,你这是什么表情,朕还看不得了?”皇帝没好气的看着月奴。   月奴连忙低下头,只是那个小眼神有些质疑。   “真是看到你就来气,枉费朕那么看重你,升你做暗卫统领,你说你认识叶信芳,朕放心你才将任务交给你,你就不能拦一栏,看着人送死,你到底是干什么吃的!”皇帝喷了个痛快,喷完还不过瘾,用力的戳了戳月奴的额头。   天子一怒,月奴也没有什么惶恐之意,只是身子往后缩了缩,飞快抬头看了他一眼,又比划了两下。   “你还有脸狡辩!”皇帝两眼瞪圆,生气的盯着月奴,“你这个破嗓子治了这么多年,还是一副死德行,一边藏着去,朕都要被你气死了!”   月奴立马找了个角落缩了起来。   皇帝这才有工夫看那封信,越看脸色越阴沉,最后更是直接将桌子边的茶碗狠狠的掷在地上。   听见声响,原本在殿外候着的贴身太监宋吉祥,立马身形一抖,却没有进去。   “还躲着作甚,出来,派人去查一查此事!”皇帝直接将信扔给月奴。   叶信芳本在奋笔疾书,却忽然收到了来自抠门皇帝的百两黄金赏赐,心里还美滋滋的想着,难道这位大佬终于良心发现,白看文时产生了欠作者钱的觉悟。   “杨夫人自尽了。”皇帝开门见山的说道。   叶信芳愣住了,想起那个不过几面的美丽女子,依旧觉得充满着不真实,“陛下,您说笑呢?她还那么年轻,怎、怎么会?她还有个女儿……”   对方不过二十五六岁,真是青春正好,又被人救了出来,怎么会突然自尽?   “昨日朕派人前去,救出了人,你那个妻姐是个烈性女子,自言愧对亲族教诲,看了一眼女儿,便从容赴死。”皇帝说着,还打量着叶信芳的神色。   叶信芳眉头紧蹙,依旧觉得有些恍惚,“好端端的人,怎么就这么想不开?活着不是最重要的吗?”   “好女不嫁二夫,真乃节妇也。”虽然皇帝心中不太看重节妇那一套,毕竟他的父亲,先帝爷纳的小寡妇还少吗?但面上还是一副赞扬的样子。   叶信芳心中真的在骂娘,朱熹误人,狗屁的节妇,人活着不比什么都重要。   皇帝想了想,又补充道:“杨夫人死前,心心念念都是她女儿。”   “那个孩子,我会当做亲生女儿一般抚养。”叶信芳还是有些转不过神来,自语道:“若是让娘子知道此事,还不知如何是好。”   男女之间的事,总是容易让人多想,叶信芳之前请求救杨兰,皇帝虽然面上不说,但还是暗搓搓的以为二人之间有着不可言说,如此反而看重他重情重义,若是看到旧情人见死不救,皇帝反倒是瞧不起叶信芳了。这二人,一方是正当年华的青年,另一方是颜色正好的美人,皇帝还有如此想法,不足为奇,而此时皇帝才发现,这叶信芳倒真的像是因为妻子才想着帮一把。   “堂姐一生孤苦,陛下,她的尸身葬于何处?”叶信芳想到古人都比较看重身后事,故有此一问,生前无论是原主还是现在的他都没有喊过一声姐姐,如今倒是喊了出来。   “今日清早便送往了护国寺,六天后广惠禅师亲自超度亡魂。”身后事是月奴办的,他在办妥之后才向皇帝复命。   叶信芳听着便放下了心,恭敬的向陛下道谢:“多谢陛下援手之恩。”   皇帝脸上有些挂不住,“你不必谢朕,是朕失策了,你可以再提一个要求。”   叶信芳却拒绝了,“堂姐心存死志,与陛下何干,陛下已经帮了很多,学生不是贪得无厌之人,不能再提要求。”   皇帝闻言倒是有些许愧疚,难得自己答应别人,却没有办成。   死了个故人,叶信芳神情还是有些恹恹的,小心翼翼的问道:“陛下,学生能出宫吗?就算在宫外,学生保证笔耕不辍。”   皇帝叹了口气,虽然很想将人拘在宫中,写一章自己看一章,到底还是应承了他的请求。   叶信芳心底松了一口气,虽然知道自己一个外男,不会在宫中多待,但古人云伴君如伴虎,心中总是有些惴惴不安。   却不想他出宫之时,那小秘书和小宫女也跟了出来,叶信芳勉强笑着道:“四位,送到这里就够了,真的不必再送了。”   “陛下命奴才二人今后在叶举人处当差。”其中一个小秘书说道。   叶信芳看他是个太监,又领会了皇帝的意图,忍了,转而看向那两个容貌姣好的小宫女。   “奴婢二人,今后就是您的人了。”鹅蛋脸的小宫女娇羞着说道。   别,真不需要,姑奶奶求你们回去吧,要是家中那个醋坛子知道了,怕是要闹翻天。   “两位姑娘,你们还是回去吧,陛下的好意,我心领了,但家中宅院过小,怕是住不下二位。”叶信芳委婉说道,两个姑娘伺候了他那么多天,他却连人家的名字都叫不出来,不免有些心虚。   鹅蛋脸看了叶信芳一眼,又将视线下移,直勾勾的盯着叶信芳怀中死死抱着的金子。   叶信芳赶忙护住金子,“我上有老下有小,这金子要留着养家糊口的,实在是养不动两位姑娘,二位请回吧。”   鹅蛋脸还没有说什么,另外一位小圆脸看起来十分可爱的小宫女“嘤嘤嘤”的哭了起来。   叶信芳顿时觉得头大如牛,“姑娘莫哭,莫哭啊!”   那小宫女停顿了一下,看叶信芳已经没有答应,又继续嘤嘤嘤的哭了起来。   “如二位这般女子,我这样的粗鄙之人,如何相配。二位值得一个男子用全部的真心相待,我家中却已有娇妻,实在分不出更多的真心给二位,二位如此品貌,若是委身于我,实在是太过可惜。”   难怪说男人都长了一张说瞎话的嘴,叶信芳这才变成男人几年啊,这种好听的话就随口而来了。   那小圆脸也不哭了,呆呆的看着叶信芳,而鹅蛋脸此时双眼中盛满将落未落的晶莹,“叶郎心思诚挚,奴家只觉得,如你这般的男子,怕是世间再难寻到。”   叶信芳心中嘀咕着,这古代的女子这般容易丢了心吗?一番话就叫她改了称呼,这什么叶郎,听着真的很想夜郎自大啊……   “姑娘品貌俱佳,何必妄自菲薄,我不过是个普通男子,不值得姑娘挂心,我这就告辞,免得惹了姑娘难过。”溜了溜了,惹不起,真的惹不起,叶信芳做出一副难过的样子,转身就走。   “叶哥哥,你终于回来了?我师兄让你去帮什么忙?我问了他好几回,他还跟我保密!”叶信芳一下马车就见到了蹲守在他宅子里的宋修之,小少年此时脸上气鼓鼓的,一副你不告诉我我就跟你闹的架势。   许廷和这几日出门访友,顾不得管教小徒弟,宋修之就日日都到叶信芳的小院这边等人。 第87章 发榜   叶信芳觉得头大了,看样子坑爹皇帝的所谓的放心安排,就是秦中羽那个给货?   “叶哥与师兄一起,做什么去了?怎么离开那么多天?”宋修之大眼睛里满是好奇。   “额。”叶信芳顿了顿,问道:“你师兄没有告诉你吗?”   叶信芳觉得有些奇怪,为什么秦中羽要瞒着宋修之,难道这是皇帝的意思?   “他说不想告诉我,这些日子去他府上还总找不到人。”宋修之说起这话还是满满的生气。   “没事,一会我告诉你。”叶信芳却不管是不是皇帝的意思,他觉得不是什么大事,没必要瞒着宋修之。   宋修之听了这话,反而不高兴的看了他一眼,问道:“你那么多天都跟师兄在一起吗?”   叶信芳总觉得这话有些怪怪的,但却没有继续在意,转移话题道:“你是不是等了许久?”   宋修之摇了摇头,答道:“也没有等多久,只是这些日子无事,便来寻你。”   叶信芳想着也许是小孩子都想跟比自己大的人玩。   “这两人是谁?”宋修之问道,他看着叶信芳身后那两个小太监。   叶信芳看着二人一时有些发愣,站在门口不知道怎么跟他说,只得道:“进去与你细说。”   这些日子发生的事,叶信芳没有瞒着宋修之,一五一十说清楚了,宋修之听完唏嘘不已,也不知他曾被虏进宫是福是祸了。   说话间刘俊彦也来了,离开时天天傻乐的刘俊彦,此时却有些哀愁。   叶信芳见他似有难色的样子,还当是什么大事,在听他诉苦之后方知,原是他妻子的婢女,见着主母有孕,这些日子总是骚扰男主子。   “这是什么大事,你与她直说便是,你还怕一个小小婢女不成”叶信芳笑个不停,怎么这么怂,连个婢女都怕。   “我跟她说了,没用!还说是我家娘子命令的!”刘俊彦愁着一张脸,自妍娘怀孕之后,夫妻就分房而居,刘俊彦说的那婢女,已经有好几回偷摸着溜进他房间,打算勾引他,“我又不敢询问娘子,不管是真是假,不想拿这些事惹她烦心。”   叶信芳这才明白了,原来这个愣子不是害怕婢女,而是投鼠忌器,怕妻子不高兴,笑着道:“你想岔了,不管是真是假,都要将你的想法告知娘子。”   “是我娘子。”刘俊彦纠正道。   叶信芳心里翻了个白眼,忙改口道:“告诉你娘子,你的感受,你的心意,全都告诉她,夫妻之间凡事说清楚,有商有量,这才是长久之道,你们是要过一辈子的,若是一方遮遮掩掩吞吞吐吐的,另一方岂不是容易多想,误会都是这般产生的。”   刘俊彦听完叶信芳的话,虽然觉得他说的在理,但到底还是不敢冒险。   “有时候我们觉得为对方好的,不一定是对方想要的,谁也保证完全知道对方心里想什么。”叶信芳接着补充问道:“那婢女跟了你夫人多久?”   夫妻感情好,妍娘身边伺候的人,刘俊彦心里都有底,“那婢女是她的贴身丫鬟,打小就伺候我家娘子,主仆感情甚好。若不是这样,我也不会如此瞻前顾后。”   叶信芳脸色却凝重了几分,他不是单纯的男人,知道女子得到嫉妒心有多重,“如是这样,你就更应该告诉你娘子。”   刘俊彦疑惑的看了他一眼。   “但凡女子,谁不希望自己的夫婿一心一意,若那婢女说的是真的,你娘子虽然做此决定,定然是迫于世俗,心中怕是十分苦闷,你更应该在此时安慰她、开解她。”   一听到他这样说,刘俊彦就有些担心了,开口道:“我娘子这些天一定是在强颜欢笑,我要去找她。”   说完就要跑,叶信芳赶忙拦住了,“你听我说完。”   “你等等再说,我娘子现在肯定不高兴,我得看看她。”刘俊彦有些着急。   叶信芳被这人听风就是雨闹得没脾气,也闹不明白这一男尊女卑社会成长的古人,怎么就能长成一副出“宠妻狂魔”的模样,难道只长良心不长脑子?   “若那婢女说的是假的,这种背主之人,更需让你娘子知晓,既是贴身婢女,若你娘子毫无防备,被她动了手脚可好。”叶情感咨询师语速飞快的将话说完。   “叶兄,我先去找娘子,回头再来跟你道谢。”刘俊彦听他说完,心里更是害怕,快步走出房间,出了房门撒腿就跑。   叶信芳心中腹诽,你日日陪着妻子都不够,若不是有事,哪里会来找我。   “呵,女人,天生就是麻烦精。”一直静静围观的宋修之叹了口气,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   叶信芳满头黑线,看着小少年做出一副老于世故的样子,纠正道:“添麻烦的明明是你刘哥。”   “可乱想的都是他娘子,不娶妻,哪有这些麻烦事。”宋修之感慨道。   少年你说的好有道理,真是让人无言以对,叶信芳也搞不明白自己身边的人怎么就这么怪,好好的古代小神童没有长成直男繁殖癌,反而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这人天天自诩多么聪明,按照正常的逻辑难道不是,蠢人太多,老子这么厉害一定要多生几个聪明人吗?   “你换个角度想,娶妻之后就多了一个人关心你。”叶信芳笑着说道。   “关心我人够多了。”宋修之不假思索的答道,依旧是一副不谙世事的模样。   叶信芳摸了摸他的脑袋,脸上带着深意,“你这么小,还不懂,等你大了就明白了。”   “我不喜欢麻烦,家里有两个麻烦已经够多了。”宋修之还是犟着嘴。   叶信芳笑而不语。   而没过几年的宋修之,便成功的扇了自己的嘴巴。   太阳还未落山,宋修之便起身告辞,待送走了人之后,叶信芳一转身,就看着身后站着两个人。   这二人均是一脸恭敬,“叶举人,陛下还等着呢。”   言下之意便是:你快写啊!   叶信芳从前在宫里,也没有发现二人这么烦啊,出宫几日,自己干点别的事,也不说帮忙,就在旁边死死地盯着他,搞得他大晚上做梦都是有两个小人挥着皮鞭催促他写文。   悄然之间,便到了放榜日,饶是刘俊彦这样心大的人,都辗转反侧了一晚上,他听取了叶信芳的建议,与自家娘子说开之后,腿不酸了腰也不疼了,整个人又回到了傻爸爸模式。   那婢女吃准了夫妻二人的性子,才有如此胆子,只想着事成之后,跟妍娘哭一哭,求一求,看在多年感情的份上,妍娘定会捏着鼻子认下,却不想,刘俊彦就跟不开窍一般,任她如何勾引,都只知严防死守。   妍娘三年不孕都没有想过让刘俊彦纳妾,怎么会在怀孕之后突然态度大变,听刘俊彦说完之后,妍娘当场脸色就变了,成亲前也许真的与婢女情同姐妹,而成亲之后,她心再大也知晓防着别的女子。   她防了别人,却没有想过防自己的贴身婢女,后怕之余,也有些欣喜,夫婿爱重,身后有人支撑着她,婢女的背叛虽然心痛,但到底还是撑了过去。   妍娘终究还是狠不下心来,主仆多年,也没有拿那婢女如何,而是托了回西宁府的商队,将人送了回去。任由那婢女如何痛哭流涕,妍娘都不敢再将人留在身边了。   “老爷,您若是实在难以静下心来,不妨坐下来写点东西。”小太监一副善解人意的样子,看着坐立难安等待发榜的叶信芳。   写写写,天天就知道写,我写那么多你家主子都看完了吗?叶信芳心中不高兴的想着。   刘俊彦有些奇怪的看了一眼二人,“叶兄,你这两个下人,为何老是催促你写字,这是有什么讲究吗?是要写‘中’吗?”   神特么写“中”,你就这么想考上?叶信芳心里苦,但这些事却不敢告诉刘俊彦,怕吓到他。   但到底还是焦急难忍,从起床就竖着耳朵等着马蹄声经过,感觉已经过去许久了,也一直没有见到人来。   叶信芳最终还是拿起笔来,懒得管因等得焦急一直止不住喝水的刘俊彦。   会试考中者,被称为贡士,再参加一道殿试,那便是鲤鱼跃龙门,成为古代科考的最终进化版本——进士,成为了进士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改换门庭,不仅能够直接获得做官资格,家乡的官府还要发放认证:进士及第的牌坊楼,这是整个宗族都跟着受益的大好事。   会试跟乡试一样,也分正副榜,录取比例相同,但不同的是,会试副榜就是纯粹的安慰奖,因为殿试只是单纯的复试,几乎不会有人落榜,所以不管几次会试副榜,都不能得到一次殿试机会。   有些事情不经念叨,叶信芳才写了个开头,就听见院子外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本以为只是经过,却不想那马蹄声渐渐变慢,最后停在小院外面。   那报喜差手中拿着喜报,大门中开,他直接冲进院子中,口中大喊:“会试捷报,贺贵府老爷会试恩科高中第三百名!” 第88章 收网   静若处子,动如脱兔。   叶信芳与刘俊彦也没有自持什么举人身份了,两人撒腿就往外跑,分别从书房和大厅里冲了出来,两人相视一眼,都有一种中榜的是对方的感觉。   那报喜差笑着重复了一遍:“会试捷报,贺贵府老爷会试恩科高中第三百名!”   “哪位老爷?”叶信芳问道。   报喜差愣了愣,直接将喜报递了过去,笑着说道:“老爷您自己看吧,小人不识字。”   不识字当什么报喜差,也不怕送错了?叶信芳心中腹诽。   打开一看,叶信芳有些失落,但还是立马将喜报递给刘俊彦,“是你的。”   刘俊彦看了一眼,感觉像是被天上掉的馅饼砸中了一般,本是打算过来试一试,没想到一步到位了,看了一眼确认之后,就直接往屋内里冲,一边跑一边高喊着:“娘子,我中了!”   而那个报喜差懵逼的看着远去的刘俊彦,心里委屈的想着:你喜银还没给呢。   刘俊彦忘掉了,他娘子没忘,接到消息立马打发人出来补赏钱,报喜差这才喜笑颜开。   “差大哥,今日报喜似乎有些迟?”叶信芳询问道。   “前头报副榜用了不少时间,后头都是正榜的。”报喜差解释道,拿了赏银喜滋滋,想了想压低声音道:“这位老爷,今儿还发生了一件大事,所以耽搁了一会。”   叶信芳看着那个报喜差,报喜差也直直的看着叶信芳,见他似乎真不懂,伸出右手来,做了一个手势。   叶信芳这才意会,拿了银子之后那差人压低声音道:“据说,不少大官家里被围了,衙门里人手不够,就连榜都临时换了……”   “哪些大官?”叶信芳追问,他暗想着,这是发生了科举舞弊,许多大官都牵扯进去了?   “小人知道的就这么多。”报喜差见没有银钱可挣了,方才告退。   叶信芳又开始了焦心的等待。   “叶举人,不妨进书房里等。”小太监阿福疯狂暗示。   叶信芳:……你可够了吧。   刘俊彦那边虽然已经欢喜疯了,但还是要顾及叶信芳的感受,不敢显露太过。   总归才报到第三百名,这是最后一名,前面还有两百多个名额。   叶信芳又回到书房,继续当他的御用小说家,他可算是弄清楚了,这两个小太监之间还有分工。   阿福主要负责催更,另一个小太监阿金主要负责誊写,两人偶尔还换岗……   每三天将誊写的稿件送进宫一次,叶信芳之前在皇宫中写的书稿,后来也被皇帝送了过来,皇帝没有禁止他继续发书,叶信芳还可以继续卖钱。   并且有人催促,他觉得自己速度更快了。   一上午,小院门前也听到零星的几声马蹄声,但大多是一晃而过便远去,一直等到都快要吃午饭了,门前才继续响起马蹄声。   这次的马蹄声持续的时间比较长,叶信芳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只听它近了、近了、慢慢的近了。   叶信芳放下笔,跑了出去,看到来人,整个人都沮丧了起来。   “叶、举、人。”月奴依旧是那副难听嘶哑的声音。   叶信芳早在宫中就见过月奴,知道他的身份之后,反而没有一开始那般害怕了。   “月奴大人怎么来了,可是陛下有什么吩咐?”第一次知道暗卫真的存在,叶信芳觉得简直就跟神话都是真的一样,这职业居然不是后人臆想出来的。   而更让他觉得奇怪的是,暗卫这样的身份,既像是皇帝的保镖,又像是皇家养的间谍,此种身份是能随随便便告诉别人的吗?不是应该保密吗?这个月奴,却一直都是无所顾忌的样子。   直到很久之后,叶信芳才知道,身份要保密的那是普通暗卫,而月奴这样的暗卫头子,他的身份许多人都知道。   “不、是、陛、下。”月奴依旧是一字一顿,声音就像是宋修之一开始吹竹箫时一般。   “那月奴大人,有事找我?”叶信芳有些不明白。   月奴张嘴,叶信芳听得恨不得把他嘴巴缝起来,“夜风来,花儿开,小娃娃,慢慢睡…………”   歌声一言难尽,依旧是招牌的一字一顿,唱得断断续续的,时不时还要停下来想一想下一句歌词,好好一首催眠童谣被他唱出来,就跟狗啃了一样。   “你、听、过、吗?”月奴问道。   叶信芳怎么可能没听过,他还被逼迫着学了好不好,心里都在咆哮,面上还是一副平静样子解释道:“这是西宁府的歌谣,哄孩子入睡的。”   月奴听了这话,依旧木着一张脸,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月奴大人,您从哪里听到这首歌谣的?”叶信芳有些好奇。   月奴摇了摇头,看了他一眼,向他道了一声谢,转身告辞。   叶信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人什么意思,来去匆匆,难道就为了问一首歌谣?   而此时又听到门口传来哒哒的马蹄声,叶信芳再次打起精神来,这次终于没有失望。   “会试捷报,贺贵府老爷会试恩科高中第一百四十九名!”报喜差冲进来就看到院子里的叶信芳,笑着将喜报递了过去,又喊了一遍报喜台词。   叶信芳看到喜报上自己的名字,心里的一块大石终于落下,直接将早就准备好的喜银荷包递给报喜差。   会试高中,等于一只脚踏进了门槛之中,殿试主要是排名次,很少会让人落第,叶信芳现在担心的,便是殿试发挥失常,考了个同进士就不美了。   那差人接过银子却没有走,反而压低声音道:“这位老爷,今儿出了一件大事,您知道吗?”   叶信芳:……   你们还真是无孔不入啊,是不是每个报喜差都要来这么一出。   “大官官邸被围,我已经知道了。”   报喜差一愣,接着道:“榜单为何这么迟……”   “衙门里人手不够,榜单临时变了。”叶信芳直接开口。   那报喜差脸上神色变幻,最后只得告退。   会试报喜很慢,是一个一个的往外报,只有等到全部报完之后,才会张贴榜单。   此时锦鲤居大厅里,坐满了书生,听着捷报一个一个的传来却没有自己,不少书生脸上都浮现失落之色。   而华丽的雅间中,一堆书生坐在里面高谈阔论,听着喜报一个一个的减少,这些人脸上却没有丝毫的焦急之色。   “徐兄,这万一写得太好了,名次太高了也很烦恼啊。”一个举人笑着对徐成玉道。   “张贤弟凭借真才实学得的功名,何必妄自菲薄,且张兄这样子,可不像是烦恼之色啊。”徐成玉眯着眼睛说道。   虽然没有接到喜报,但包厢中人个个都是一副功名已入囊中的样子。   “我献丑了,比不过徐兄,苦学多年,厚积薄发,这次会元之位,舍徐兄其谁!”张潮笑着恭维道,只是这话说出来自己都不信。   杨兰失踪,徐成玉是在第三天才发现的,她与其他女人关系都不好,没见到人也无人寻她。徐成玉发现人失踪之后,第一时间便去翻检自己的私密物品,令他庆幸的是,银钱和信件都在。   东西还在,他这才有功夫去跟那个他以为只是偷跑的妇人计较,派人四处寻找无果之后,直接命人去金陵,找杨兰的丈夫算账。   徐成玉丝毫不知,危险已经慢慢降临,那封信早就被暗卫伪造了一份放回去,此时的整个锦鲤居,都在控制之中。若是早知如此,徐成玉怕也不会想着留着信当把柄,而是依从那人的嘱咐烧了信。   锦鲤,本是好运之意,又因鲤鱼跃龙门的寓意,多年来被进京赶考的书生追捧,而此时,这条锦鲤,终于要成为砧板上的死鱼。   随着喜报一个个的全城跑,终于等到剩余的喜报数量小于包厢内的人数之后,众人脸上这才出现惊诧之色。   又有一个喜报送到了锦鲤居,依旧与这些人无关。   “诸位先饮酒,我失礼了。”张举人意识到不对了,假装内急往外走。   不料他刚出屋子,一柄雕刻繁复花纹,泛着幽冷寒光的长刀直接架在他的脖颈上。   “修……修罗刀,你、你们是飞虎卫……”张举人颤抖着往后退。   来人一身普通衣物,唯独那一柄长刀,寒光逼人。   雅间里,众人突然看着本来出去的张举人,又慢慢的往回退。   “张潮,你是不是喝多了,路都找不到了?”众人笑着说道。   众人本是取笑的脸庞,随着张潮一点一点的后退,渐渐变得凝滞。   那人伸着长刀,直直的指着张潮,看到众人,清冷的脸上表情不变,怀中掏出一块令牌,上书两个雕刻的大字“飞虎”。   “全部拿下。”那人英俊的脸上面无表情,好似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一般。 第89章 殿试   有些人天生自带气运加成。   秦中羽看了一眼手头上这份副榜,看着上面“刘俊彦”三个字,再想起自己看到的修改后的榜单,竟然止不住的想着,难道真如乡试时流传的那般,自己那个师弟是文曲星下凡,离他近的,就能沾染到他的气运。   会试第一场考试尤为重要,秦中羽看过自家师弟宋修之第一场的考卷,也看过今科会元的答卷,自家小师弟若不是生病,会元之位,怕是直取囊中。   他自己病了,两个朋友倒是上榜了,秦中羽感慨着,当真是星君功力不浅。   伴随着报喜差哒哒的马蹄声,同样的马蹄声也围住了不少府邸。   皇帝自接到信后,按住不发,只命暗卫与飞虎卫私下调查,昭朝开国以来,最恶劣的一起科举舞弊案,还未爆发,就这样在无形中消弭殆尽。   如同湖面落入一粒尘埃,水波不兴。   礼部尚书徐蔚此时正跪在御前,看着陛下扔给他的信件,信封上是五个难看至极的大字:徐成玉亲启。而信封里,是一张满是折痕的纸,不过一眼他便脸色惨白如纸。   “陛下,臣是冤枉的,这虽是臣的字迹,却不是臣写的,求陛下明鉴。”徐蔚看完信,整个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   “不是你写的?何以见得?”皇帝挑眉问道。   “二月底,臣与几位同考官一起进入贡院,此后贡院大门紧闭,无人出入,如何漏题?且此等私密之事,臣如何会用自己的字迹,陛下明鉴!”徐蔚跪在地上辩解道。   “你可知,暗卫在监视徐成玉时,他说了什么吗?”皇帝认认真真的看着徐蔚。   徐蔚满脸茫然,就听见皇帝继续说道。   “徐成玉口口声声,说是你这个族叔给他的,还嘱托,徐家人才凋零,希望他能凭此扶摇直上。”   徐蔚整个人都瘫软在地,“陛下,臣从未说过此言……臣确实见过徐成玉,那时会试主考官人选都未曾定下,他也曾想攀亲戚,但被臣拒绝了,臣与他不过是同为徐姓,同在徽省,却并不是一家,陛下一查便知!”   “若汝高中,连宗亦无不可。”皇帝淡淡的开口。   “臣是说过这话,可这意思是不看好他会试高中,委婉拒绝他的连宗之意,觉非暗示送他上青云!”徐蔚解释着。   “那为何送信之人,是你那书童?”皇帝厉声问道。   徐蔚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问道:“是臣的书童?白棋?”   “不错,据徐成玉指认,那送信之人是你的书童白棋,他没有进入贡院,却一样得到了考题。”   皇帝继续说道,“贡院出题之前,确实封闭出入,说是苍蝇都飞不进去,但天底下哪有真正的密不透风,事实如何,你心中也清楚。”   徐蔚跪在地上辩解道:“今次会试,出题人不独臣一人啊,陛下!”   “可与徐成玉有牵连的独独你一人。”   “臣与徐成玉也仅仅只有一面之缘!白棋这个背主之人,他做的事情我如何能知?”   皇帝不肯透露更多细节,转而权道:“君臣多年,朕不是不念旧情之人,朕此时允你自辩,你若坦白,可从轻发落,若还是冥顽不灵,到了诏狱可就由不得你了。”   “臣不曾行舞弊之事,求陛下明察。”徐蔚伏地,行大跪之礼。   皇帝神色不明,许久方才叹道,“礼部尚书徐蔚,牵涉舞弊事宜,下诏狱待审。”   “陛下,他人处心积虑,臣如何能防,臣只有一请,淑妃娘娘生性单纯,十皇子殿下年岁渐长却依旧不谙世事,不论臣定罪与否,但求陛下不要牵连娘娘与殿下。”   皇帝静静的看着这个潜邸时便跟随的旧臣,许久才轻声道:“朕不是那样的人,你又何必做此姿态。”   旧人,又少了一个,皇帝心中感叹。   叶信芳与刘俊彦丝毫不知这其中的变故,叶信芳写了封信回家之后,便开始准备殿试事宜。   殿试是在皇宫中举行,到了这最后一道考试,只有一类题型,那就是策问,可以是内阁出题皇帝选定,也可以是皇帝自行出题,古时每次科考,如若中榜,哪怕主考官不识得中榜者,也被中榜者称为座师。   而殿试的意义,除了再次检验上榜者的学识能力,还为了防止主考官与考生之间结为朋党,殿试由皇帝担任主考官,新出炉的进士们就会成为皇帝的学生,被称为天子门生。   叶信芳这些日子,除了进行最后的抱佛脚工作,还参与了殿试前的一场复试,这场复试考起来倒是简单,只是为殿试上一道保险,检验贡士们是否有真才实学,防止有人浑水摸鱼,依靠作弊进了殿试。   其实叶信芳打心底觉得,以复试题目的难易程度,想要找出作弊者有点难。   除了这场复试,礼部也组织这些贡士们进行了一次礼仪培训,只是简单的礼仪训导,主要是为了防止他们君前失仪。   这些日子叶信芳理直气壮的断更,那两个小太监还什么都不敢说,皇帝是派二人辅助写作,催更只是大太监宋吉祥的私下提点。   科举是叶信芳的终身大事,小太监自然不敢置喙,要是真逼急了,叶信芳直接跟皇帝告状,两人岂不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五月初三,这日天还漆黑,叶信芳与刘俊彦便已经穿戴整齐,换上一身崭新的衣衫,吃过早饭之后,提着小考篮,坐上了马车。   殿试是大事,便是嗜睡的妍娘都努力的爬起身,出门为二人送行。   宫门口前的官道上,此时已经有数量马车停留,路都要被他们堵住了,叶信芳看到有不少军士在这里充当古代交警,催着这些送行的人将马车弄出去。   叶信芳的马车不得进入,就在此地下车,远远就看到不少考生已经在宫门口排队。   会试的座位次序是打乱排列,而殿试却是严格按照会试的名次来。   此时天色尚早,有礼部派遣的小官上前来整理队形,一共列了两队,叶信芳和刘俊彦刚走近队伍,便有官员上前来询问身份名次,那小官没有细细核查,只是粗略的看了一下二人的身份凭证。   看完刘俊彦的,小官直接指着右边队伍的末尾,那便是刘俊彦的位置,而叶信芳却被他亲自引着往队伍中间走。   叶信芳在队伍里站了一会,又有小官过来,这次是仔细的核查身份,外貌都不能有一丝不符。   叶信芳本等着对方继续搜身,却不想那小官在核查身份无误后,便去检查下一个人了。   难道殿试不再搜身了?叶信芳疑惑。   一直等到进了宫门,也没有见到搜身之人,叶信芳想着,现代安检都要捏捏丸子头,怎么古代面圣这么随意了?   贡生们由前头的小官指引着,到了一处简陋的宫室。   里面是一个巨大的汤池子,叶信芳进入时,已经有数人在其中沐浴,他还看到有小太监在帮贡士们搓背,居然还有考生是一脸享受的。   有小官解释,面圣之前,需得沐浴更衣,防止冲撞陛下。   叶信芳被迫在古代进了一回公共澡堂,看着这些人或白或黑的身体,他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觉得辣眼睛。   他刚脱完衣服,便有机灵的小太监上前帮他将衣物抖开折叠整齐,叶信芳觉得自己洗完就要穿,何必再来这么一遭。   他也这般劝了小太监,哪知对方一本正经的答道:“这些都是规矩,若大人们是看到您这不整齐,奴才要挨骂的。”   虽然听他这么说,但叶信芳觉得小太监整理衣物时未免也太过认真了点,好像在细细的找什么一样。   叶信芳拒绝了搓背服务,自己动手,沐浴更衣之后,叶信芳才拿回考篮,感觉里面好像有翻动过的痕迹,询问之下才知是经过了搜检。   殿试需得面圣,除了防止作弊,也要防止有人携带刀剑之类武器,搜检便必不可少。他这才明白,之前小太监哪里是整理衣服,而是搜检。   等到考生们终于进入保和殿,此时已是黎明时分,历经点名、散卷、赞拜、行礼等礼节,叶信芳这才能看到自己的试卷,试卷与答卷的纸张均是雪白细腻,显然是上等宣纸,看了一眼上面的题目,叶信芳懵逼了。   《问帝王之务》   材料为:“皇帝制曰:盖闻古先帝王之观人,莫不敷奏以言,明试以功。汉之贤良,宋之制举,得人为盛。朕自临御以来,屡诏有司搜罗贤俊,然而杰特犹若罕见,故又特延子大夫于廷而亲策之,以庶几于古先帝王之盛节焉。历代之亲策,往往以敬天勤民为务。古先帝王之敬天勤民者,其孰为可法欤?所谓敬天者,果惟于圜丘郊祀之际,致其精一者为敬天欤?抑他有其道欤?所谓勤民者,宜莫如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暴食者矣。其所以不遑暇食者,果何为耶?岂勤于庶事之任耶?自昔而观,宜莫急于明伦厚俗,伦何由而可明,俗何由而可厚耶?三代而下,惟东汉之士俗,赵宋之伦理,差少疵议。果何道而致然欤?盖必有可言者矣。宜着于篇毋泛毋略。”   可以,太霸气了,这很殿试。 第90章 传胪大典   叶信芳心中猜测这样霸气的题目,定然是皇帝自主命题,他偷偷摸摸的抬头看坐在殿前高座上的皇帝,却不想,皇帝此时视线正好落在他身上。   皇帝当做不认识一般,视线又往其他人身上转。   叶信芳低下头,与卷子大眼瞪小眼。   结合材料内容,虽是从君王角度出题,但问的是君王怎么才能招揽治国能臣。叶信芳觉得有些怪怪的,心中吐槽陛下您都登基这么多年了,现在问这个问题,岂不是嫌弃自己没有治国能臣,你这样让内阁那帮子人怎么想?   叶信芳定了定神,最终还是想明白了,皇帝缺的不是顶层人才,而是中层干部。他提笔在草稿纸上列提纲,这个问题好答也不好答,叶信芳从着重从能臣的培养与提拔任用上来回答,建议应当有全套的培养体系。   叶信芳提的观点有点类似于现代的选调干部培养。   等到这题答完,已经到了中午时分,饥肠辘辘,而殿试是管中饭的。   有小太监将午饭送到了殿中,这些人走路声音很轻,也不敢打扰奋笔疾书的考生们,将午餐放在案头便轻轻的离去。   叶信芳将答卷整理妥当之后,这才有功夫打量这顿皇帝请客的午饭。   一碗米饭,以及两碟素菜,一份水煮青菜,一份豆腐,这豆腐看着也跟就是白开水随意棹过的一样。   叶信芳不禁腹诽,皇帝怎么这小气?三年一次的大考,就不能让人吃点好的。   饭菜上还带着一些温度,叶信芳尝了一口,味道比酒楼里面好,但也没有如何美味,远远及不上他被关小黑屋时吃的那些。   他不知,他被关在小黑屋里时,皇帝希望他文思泉涌,所以都紧着好的来安排了,例如,那两个漂亮的小宫女,就是皇帝特意挑选的,而叶信芳将人退了回来,问询详情之后,得知叶信芳全程柳下惠之后,皇帝好笑之余,不禁怀疑起他那方面的功能了,还思考起来要不要派太医给他看看。   而为了防止殿前失仪,殿试的食物就难以安排,菜色都必须是没有强烈气味的,不然冲撞御前,大家都没有好果子吃。   叶信芳实在是饿极了,将一饭二菜全都一扫而空,不止他左右两边的考生看着他,便是监考的官员们都多看了他好几眼。   皇帝自然是最先用膳的人,此时正饶有兴致的看着叶信芳,转而唤了大太监宋吉祥上前,问道:“御膳房给考生安排什么膳食?”   当贴身大太监实在是太考验本事了,天天陪着皇帝,还要知晓宫里所有的风吹草动,实在不是常人能做的。   “一青菜,一豆腐,御膳房循着旧例,当日还请示过礼部的大人们。”   皇帝想起来当时确实是礼部与御膳房一起安排的,他当时没有在意,现在想来是不是太过简陋了。   殿试一共有两题。第二题,问的是海事,他不禁想起了远走的胡威武,也不知在沿海是生是死,这些年叶信芳久居内陆,除非胜仗很少听到抗倭的消息。   这题应该是内阁出的,题目很长,有三百个字,叶信芳从材料中察觉到内阁虽问海事,但字里行间却有海禁的倾向。   回想中国近代百年屈辱,皆是从闭关锁国开始,叶信芳自然是反对这个观点的,从堵不如疏立论,洋洋洒洒一挥而就。   策文不限长短,但一般在两千字左右,起收及中间的书写均有一定格式及字数限制,特别强调书写,必须用正体,即所谓“院体”,字要方正、光园、乌黑、体大。   历史上许多科举考生,因一笔好字入了考官的眼,有时哪怕文章尚且欠缺一二分,爱惜其字,也可能会破格录取。   殿试是所有科举考试中,时间最短的,只有一天时间。   日出开始,日暮结束。   贡士们交卷之后,便鱼贯退出大殿,叶信芳微微抬头,看见皇帝有些疲惫的坐在上首的龙椅上,暗道这样切切实实的陪考一天,倒是个很实诚的皇帝了。   考完试并不是当日就能出成绩,而是要在三日后举行传胪大典方才知晓。   皇帝皱眉看着面前这十一份评卷,这是考官们两日批改答卷的结果。   除了前十名的名次排定,由皇帝亲自定夺,而后面的考生排序,全部都掌握在这八名考官手中。   这次殿试参考者三百零五人,其中除了本次会试录取的三百人,还有五人是上届会试中因故未能参加上次殿试的贡士。   皇帝本来只用评定前十即可,这次却出人意外的有十一份卷子,皇帝拿起那份明显放置一边的考卷,上面的字迹有些眼熟,一看姓名,正是叶信芳。   “这份考卷是何意?”皇帝沉声问道,他确实很欣赏叶信芳写话本的才能,但科举大事,是不能掺杂一点水分的,若是答卷不佳,不等别人劝解,皇帝也会将叶信芳送出前十。   “此乃陈阁老一意孤行放进来的,吾等阻拦不得,只得奏呈御前。”内阁郑阁老开口答道。   皇帝转而看向阁老陈瑜,问道:“陈卿,何故?”   “启奏陛下,此卷于海事之论,臣觉得甚是在理,当为状元。”陈瑜出列奏答。   皇帝翻了翻卷中的海事之论,暗道难怪陈瑜这坚持将这份答卷呈交御前,原是反对海禁的,若仅仅只是这样,当状元如何够格,恐怕难以服众。   内阁众人中,支持海禁的占了大多数,而反对海禁的唯独陈瑜一人。   “陈阁老,休要得寸进尺,这份卷子不过是附和汝之观点,怕是此人刻求标新立异,仅论文采,如何比得上其他十份!”郑阁老反驳道。   “策文何时讲究起锦绣辞章了?此文文风平实,词句质朴,如何就当不得状元了?郑阁老这话,吾不解。”陈瑜反唇相讥。   皇帝翻看前一题的策文,眼神微微眯起,做了个手势,两位阁老立马闭嘴,众大臣就看着皇帝在认真的研读那篇答卷。   “好策!”皇帝笑着说道。   陈瑜脸上立马露出喜意,试探着问道:“陛下,您看?”   皇帝笑了笑,“你们就看了海事策,真正精彩的其实是前一策。”   大臣们面面相觑,这种有争议的卷子,阅卷人员都会反复的看,那第一题他们还有印象,只觉得叶信芳前一题答得是有点意思,但也没觉得有多特别啊。   “如今低阶官员升迁,单靠吏部,而这份卷子中所言,穷山恶水方显本事,选有潜力之良才,择偏远穷困之地,方能尽用其才。”皇帝顿了顿,接着说道:“日久天长,方见成效,如此则举国少不均,国力日增不远矣。”   “由小及大,使穷困之地,繁荣如鱼米之乡,使贫瘠之民,知礼如仓廪实之众,如此,方见真才干。”皇帝越看越喜欢这份策文,看着诸位大臣们若有所思的模样,接着说道:“如今官员每到考评之时,或进京朝觐,或巡察使巡视四方。”   “考评结果如何,或看朝觐结果,或看巡察使,这样还是过于随意,有些官员无甚才干,却有一张舌灿莲花的嘴巴,糊弄朕,糊弄巡察使。”皇帝感叹道,想到策文中所言成立由多人组成考核组,考评时实地测评,在整个辖区实地巡视,皇帝心中有些意动。   “而如今不管良才庸才,都一个劲的奔着富庶之地去,如此确实不妥。”   皇帝在位十几年,经过惨烈的夺嫡之战,斗死了几个兄弟,斗废了先帝认定的太子,不比那些年幼或软弱的皇帝,此时他一锤定音,“有此培贤之策,当为状元!”   叶信芳这几日的感觉,就像是高考前等待出成绩的时候一样,多年苦读,马上就要出最终的结果,读了那么多年书,突然有一天不用继续读下去了,还觉得有点失落。   他没有失落多久,整个人就被催更视线笼罩了。   日子根本就不禁念叨,转眼便是传胪大典。   “天启十五年甲午科殿试殿试一甲第一名叶信芳。”   叶信芳一连听了三遍,还是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难道这些日子勤于更新,终于是感动了皇帝老子,拿状元补偿他吗?   叶信芳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么一天,头戴进士巾,身着深色蓝罗袍,手中恭敬捧着笏尺。   进士巾名字听着像是巾帕之类,但却是帽子,其形状如同乌纱帽一般,顶微平,展角阔寸余,长五寸许,系以垂带,皂纱为之。   而那衣服也很有讲究,缘以青罗,袖广而不杀。革带青鞓,饰以黑角,垂挞尾于后。   叶信芳从一堆人中出列,由礼部的官员为他戴上状元簪花。其他进士簪翠叶绒花,其上有铜牌,鈒“恩荣宴”三字。而叶信芳是状元,状元所簪花,枝叶皆银,饰以翠羽,其牌用银抹金,非常的华贵。   在礼部官员的指引下,踏上御道。   这大概就是人生巅峰了,叶信芳心中这般想着,寒窗苦读,一朝功成,他努力压制着自己的喜悦,装出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御道,皇帝专用之道,每年的传胪大典上,一甲三人有一次走御道的机会,这是许多人毕生追求的荣耀。   礼部官员将他引到御道左边的位置,叶信芳受到提点后,叩拜谢恩。   “臣叶信芳,谢主隆恩。” 第91章 荣恩   除了一甲三人,一人唱名三次,二甲一人唱名一遍,到了三甲同进士,便只并列在一起念一念了。   进士群中的刘俊彦此时满脸紧张的听着唱名之声,都到了这个地步,侥幸中了贡士,自然想着要更进一步,名列二甲。   叶信芳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唱名之声,待在二甲末尾听到了刘俊彦的名字,心中终于松了一口气。   叶信芳也不由得感叹好友运势之旺,先是三年不孕的妻子终于怀胎,再是吊着车尾进了殿试,现在又搭上了二甲的末班车。   皇帝当场给一甲三人授官,叶信芳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授官仪式结束,皇帝又勉励了几句,不过是些官方辞令,叶信芳倒是听得清楚,但觉得后面的进士们怕是什么也听不到。   官方措辞说完,叶信芳三人被指引着到了偏殿,叶信芳由宋吉祥服侍着换上状元服,宋吉祥是皇帝身边的大太监,三年也只有这么一次帮皇帝以外的人换衣服。   状元服与其他进士服有所不同,是沉红色,在众多青罗色进士服中可谓独树一帜。   “叶状元穿上这身衣服,真是器宇轩昂,一表人才。”宋吉祥笑着夸奖道,他久在皇帝身边,算是比较了解陛下之人,这位叶状元深得陛下喜爱,他也不免客气几分。   “宋总管谬赞了,要真论一表人才,谁能比得过探花郎。”叶信芳笑着说道,手中将一个荷包偷偷的塞给宋吉祥。   对方没有接,而是不着痕迹的推拒回去,笑眯眯的说道:“叶状元,您跟杂家客气什么。”   叶信芳见此,默默收回,不再强求。   一旁也在换衣服的探花和榜眼,多看了叶信芳二人几眼,这二人均是出身簪缨世族。榜眼心中腹诽,不是说叶信芳出身寒门吗?怎么看起来跟大太监如此相熟。那探花郎却是眼神一暗,脸色更加阴沉了几分。   待换完衣服,叶信芳领着榜眼与探花郎回到大殿中,摇摇向坐在上首的皇帝行礼,旁边早有宫人端着托盘候在一旁。   叶信芳三人拿起托盘上的酒杯,朝着皇帝恭敬举杯,接着一饮而尽。   他忽然想起现代闹得沸沸扬扬的“禁酒令”,这古代官方场合喝酒倒是无所顾忌,更有喝酒壮行之意。   饮过了送行酒,便是传胪大典之后的重头戏——御街夸官。   御街夸官,就是戏文中常说的新科进士打马御街前,是一场难得的与民同乐的活动,由一甲三人领着众进士前往东华门外看礼官张贴金榜,然后众人再骑着高头大马,打马游街,最后各回各家。   礼部官员抬着金榜走在最前头,身后跟着一行三人缓缓的沿着御道往外走,御道两旁跟着的是今科进士,而能行走御道的,只有一甲三人。   金榜是一张长约莫二十米、高一米的泛黄巨型横幅,黄纸墨字,以皇帝诏令的形势下达,用院体书写,格式开头以“奉天承运,皇帝制曰”领起,密密麻麻写满了各甲人员的名次、姓名、籍贯以及发榜日期。金榜中间用粗重的黑墨写着大大的“榜”字,气势磅礴。金榜落款处加盖皇帝玺印,上曰:皇帝之宝。   饶是叶信芳,看着金榜上头“叶信芳”三个字,整个人也激动不已,全国那么多人参考,最后居然是自己拔得头筹,也算是对这几年的苦读有一个交代。   金榜张贴完毕,便有礼部官员过来,不由分说将三朵大红花挂在三人胸前,弄得跟新郎似的,身后有军士牵着高头大马过来,指引着三人打马游街。   叶信芳:突然想起来自己不会骑马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幸好挑选的都是温顺懂事的马匹,叶信芳被人扶着上了马,显然礼部也考虑到寒门士子可能不会骑马的问题,安排了军士帮忙牵马,叶信芳也不用自己怎么动作,只需保证坐稳了不从马背上摔下来就成。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叶信芳坐在高头大马上,被牵引着缓缓的走在官道上,京城里街道两旁此时人头攒动,不少百姓都在围观这一场国朝盛世。   榜眼是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探花郎与叶信芳差不多年纪,但人家长相俊美,相比较叶信芳来说,探花郎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温润如玉的世家公子。   “听说状元爷的策文写得极好。”中年榜眼朱士元笑着夸赞道。   叶信芳笑了笑,问道:“朱榜眼听何人所言?”   “据说殿前排榜之时,陈阁老极喜欢状元爷的那一篇海事论,而陛下却更欣赏您的培英策。”朱榜眼见他疑惑之意,不似作伪,便跟他解释起来。   叶信芳没想到这其中还有如此曲折,“陈阁老可是陈瑜大人?”   “正是。”   叶信芳听说过陈瑜此人,先帝时期的探花郎,听说此人出身寒门,高中之后,先帝有意将掌上明珠荣嘉公主下嫁给他,却被他已有亲事为由,拒绝了。   他定的那门亲事,对方是商户之家,那商家供他进京赶考,乡里之人纷纷耻笑,言陈瑜高中之后,怕就是退亲之时,不如在他高中之前,就将亲事做成,那商家之人却根本不理此言,仍然尽心供陈瑜赶考。   而后陈瑜果然高中,不止拒绝无实权的驸马之位,更拒绝了不少高门结亲之意,回乡迎娶商女,此后为官数十年,不纳二色,一时传为士人佳话。   知恩图报,克己守礼,是大家对于陈瑜最深刻的印象。   叶信芳想到自己被这样的人欣赏,也觉得十分激动,而他想着朱士元对于这等事情都一清二楚,显然背景深厚。   “陈瑜大人当真欣赏吗?”叶信芳又问了一遍。   朱士元肯定的回答,他觉得好笑的是,叶信芳得到陈瑜的赏识,比得到皇帝的赏识还要兴奋。   “不过是恰逢其会、投其所好罢了,谁不知道,内阁独独陈瑜大人反对海禁之事。”说话之人是那个世家公子一般的探花郎,探花郎郑锦添此时板着一张脸,跟有人欠他钱一般。   朱士元眉头微皱,看了对方一眼,却没有说话。   “叶某出身寒门,如何知道内阁此等私密之事,郑探花可是对叶某有所不满?”叶信芳不解的问道,这人年纪与自己差不多大,自己也不曾得罪过他,不知为何此人对自己似有不满。   郑锦添冷哼一声,“你与那宋修之如此相熟,郑某就不信,你没有得到一点内阁消息?不止如此,你还与宋吉祥熟稔,怕是连内廷的关节都打通了!”   叶信芳好像有点明白了,暗道这人与宋修之应该认识,莫不是那个混账义子帮他得罪的人?   “身为读书人,与阉狗同途,真是枉读圣贤书,让汝这般欺世盗名之辈压在头上,当真是吾辈之耻。”郑锦添越发的口不择言。   “慎言!”朱士元实在看不下去了,直接呵斥道。   叶信芳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跟这种藏不住话的蠢货走在一起,真的很丢脸啊,这种天真爱嫉妒的小傻瓜,进官场真的能活下来?   “吾不服!明明会元是吾!”郑锦添好不容易熬过了宋修之,没想到却败给了叶信芳,殿试时后一道题正好被他考前压中,本以为状元在手,最后却因长得好看,连榜眼之位都丢了,只得屈居探花,心中满是不甘。   “你不服,圣上当前怎么不见你伸冤,你现在也可以去敲闻登鼓,没胆子告状敲鼓,你就憋着,少叽叽歪歪的!”叶信芳嘴巴里的话狠毒,脸上却是笑眯眯的。   郑锦添被叶信芳怼得想跳脚,但碍于人群众多,脸上还不敢显露太过,功名已定,他也只敢酸几句,不敢真的告状。   说话间,正好一枚红艳艳的果子直直的砸在郑锦添的头上,砸得他眼冒金星,整个人晃了晃,差点从马上摔了下来。   叶信芳往路边看去,只见二楼窗户边,一个身材娇弱的美丽少女不知所措的望着郑锦添。   郑锦添回过神来,狠狠的瞪了少女一眼,得到心上人怒视的少女,此时满脸都是委屈,小脸惨白着不知如何是好。   叶信芳摇了摇头,笑着道:“探花郎这身体,看着有点虚啊。”   错失状元,还被叶信芳如此挤兑,郑锦添恨得咬牙切齿。   寒窗多年,似乎就是为了这一日的风光,叶信芳与礼部的官员告辞,转身进入小院,此时长生满脸都是兴奋,李叔更是眼泪都掉了出来,“若是让家中老太太知道,老爷如此出息,怕是十分欢喜。”   那两个小太监此时也是满脸喜意,自己曾跟在状元郎身边,回宫之后,也可将此事跟宫中的朋友们吹嘘一二。   到了翌日晚间便是恩荣宴,也就是俗称的琼林宴,此宴又称闻喜宴,乃是由礼部宴请新科进士,皇帝偶尔也会出席。   此次琼林宴在东苑举办,叶信芳和刘俊彦随着宫人的接引进入其中,虽还没有到开宴之时,但已经坐了不少进士,朱士元和郑锦添也在其中。   见得叶信芳到来,不少原本围在榜眼探花身边的人,纷纷起身跟叶信芳这个状元郎打招呼。   刘俊彦见围过来的人太多了,跟叶信芳说了一声,便去找自己的位置了。   这次宴席由新任的礼部尚书张宗和主持,前任尚书因牵扯漏题之事,已被羁押诏狱候审,哪怕从诏狱出来了,多半也是一个流放谪贬的结局。   张宗和当了多年二把手,此次主持琼林宴,可谓是春风得意,待每一位进士都是和风细雨,宴席很热闹,当圣驾到来之时,更是将整个宴会推向了高潮。   叶信芳见过几次皇帝,有些免疫了,其他人确实紧张得连呼吸都不敢了,叶信芳看到刘俊彦满脸通红的样子,暗想这些人倒有点像现代那些追星的少女。   “叶状元,请随杂家前来。”宋吉祥笑眯眯的低声道。   郑锦添见此情景,知晓是皇帝单独召见,嫉妒的两眼发红。   “咳咳。”朱士元的咳嗽声响起,郑锦添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忙掩饰了过去。   “叶状元仪表堂堂,陛下果然慧眼识英才。”张宗和拍着皇帝的马屁。   叶信芳也搞不清楚仪表堂堂跟英才有什么关系,只是面上做出一副恭敬的样子,分别朝二人行礼。   叶信芳想起从前看电视剧里,动不动就朝皇帝三跪九叩,实际上官员除非大场合,或者请罪,很少跟皇帝下跪,一般只用行礼即可。   并且也不用喊什么万岁,万岁那是清朝的规矩。   “这张脸可当不上什么仪表堂堂。”皇帝淡淡的开口。 第92章 平西王   扎心了,我的陛下。   叶信芳只觉得一把利剑插在自己的心口一般,还能不能保持一点君臣之间最基本的尊重?就不能多一点虚伪少一点真诚吗?他不就是胖了点?不就是头发少了点?看上去还是风华正茂的帅气青年好吗?   张宗和干笑两声,不知如何接话,暗想不是听闻圣上很欣赏状元郎吗,如今这样子,瞧着可不像是欣赏。   “你那培英策,倒有几分意思。”皇帝一开口,叶信芳想起自己写的东西,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   他就听着皇帝继续说道:“贫瘠之地,偏远之乡,英才下放,此事不若由你而始?”   “臣……”想拒绝,叶信芳心里有点崩溃,我的陛下呀,您难道没听说过一个词叫“指点江山一动不动”吗,您的御用文人就想留在翰林院养老,哪里也不想去!   叶信芳真的分分钟想退出群聊,享福我来,吃苦让其他一甲二甲去好不好?   “怎么,你这个样子,似是不愿?”皇帝皱眉问道。   张宗和在旁边觉得,皇帝好像在为难新科状元。这人花了两秒钟思考要不要帮忙圆场,最后选择了对所有人隐身。   “臣没有不愿。”叶信芳心里像是在下刀子一般,感觉翰林院修撰这个位置还没坐呢,就要发配到穷乡僻壤里搬砖,心中就怪自己手贱,写的什么策文,这个状元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当个二甲痛快呢。   “也没有多愿意就是了。”皇帝直接帮他说出心里话。   自己人,别乱怼!叶信芳心中大叫。   旁边的张宗和此时也回过味来了,这陛下与状元郎说话倒是挺随意啊,张宗和默默的将状态修改为在线。   “陛下说笑了,这状元郎怕是欢喜傻了,您这般看重他,高兴还来不及呢。”张宗和笑着说道。   我不是,我没有,别乱说。   “张大人说的……极是,臣就是……太高兴了。”叶信芳讪讪着笑道,这话说得极为艰难。   “西北那边不错。”皇帝脸上浮现思索之色。   叶信芳整个人都懵逼了,西北,这是要发配吗?   “陛下,臣对能见真章的苦寒之地,确实心生向往,但臣翰林院的修撰一职呢……”叶信芳弱弱的提醒道。   皇帝认真的看了他两眼,像是想到了什么,许久方才道:“也对,是朕操之过急了。”   叶信芳只觉得心惊胆战,这皇帝想一出是一出,这国策制定哪有那么简单,不先搞两个试点看看怎么行。   等等,试点?莫不是自己就是那小白鼠?叶信芳觉得都不想跟皇帝说话了,自己日夜呕心沥血写小说给他看,到头来还让自己去偏远地区扶贫?   叶信芳翌日便直接去翰林院办理入职,屁股没坐稳,就开始休假,新科进士都有三个月的探亲假,没有遇到想象中的冷遇与挑刺,直接就被批准了假期。   除了休假,他还向替杨慧和张氏请封诰命,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打了招呼,他只觉得一切顺利无比,很容易的就得了批复。   叶信芳便想着,虽然皇帝有将自己发配西北的意图,但应该不急在一时,离家日久,甚是想念,还是早些将母亲和妻子儿女接到京城来。   刘俊彦却没有急着走,而是要参加翰林院的庶吉士选拔。   京城屋贵,且房价逐年上涨,叶信芳不管是久居京中,还是日后在外做官,想着若是在京中有一座房子,也是一件极为划算的事情。   他这几日,满京城的乱转,最后靠着皇帝上次的百两黄金,自己又添补了一些,才成功在靠近内城区的地方买了一套小房子。   叶信芳自我安慰,就当是在北京二环买房了,还是用领导人的钱买的,四舍五入就是御赐宅院了。   房子购好,邀请刘俊彦入内居住,却被对方拒绝了,刘俊彦续租了那套四合院,打算等考试结果出来之后,再与妍娘商议买房之事。   出发的前一天,叶信芳忽然接到帖子。   看着帖子上的平西王府,整个人有些不解,但到底还是选择了赴宴,这种大人物,头一回下帖子,一般都推拒不得。   有道是宴无好宴。   宴席设在王府里,叶信芳跟在王府管家身后,一路穿花拂柳,行至一处四面环水的楼阁。   楼阁窗户打开,湖面微风吹过,直让人觉得甚是舒爽。   临水之地,在这种夏季,本该虫蚊滋生,但也不知王府中人熏的是何等香,不仅清爽,还似有驱虫之效。   “叶状元,久仰大名。”   平西王是一个看着不过三十岁出头的中年男子,面容俊朗,岁月几乎在他脸上没有留下太多痕迹。   叶信芳来之前,却打听过此人,他的长子都已经快要二十岁了,这位王爷显然是保养得极好,故而才显得如此年轻。   平西王是当今皇帝一母同胞的弟弟,年岁相差十岁左右,战功卓绝,四年前因平定西北战事,被改封为平西王。   “叶信芳拜见王爷。”叶信芳行礼。   平西王显得十分平易近人,几步上前亲自相扶。   “状元郎,请坐。”平西王直接拽着叶信芳的手拉他入席间。   叶信芳看着只有三台案几,有些奇怪,不是宴客,难道就请了两人不成?   平西王坐在正中间,叶信芳坐在右边,左边的那张案几,上面摆着瓜果糕点之类,杯碗之类都摆好了,显然是有人要来。   叶信芳一入座,平西王就笑着问道:“听说状元郎是青山县人?”   “王爷日理万机,还能知晓此等小事,倒是折煞叶某了。”叶信芳只觉得平西王有些怪异,弄不清楚他的来意,对方却显然将自己打听清楚了。   “听说取字余情,还是孙老大人之意?”平西王笑眯眯的问道。   叶信芳心中一惊,余情这个字毕竟有人称呼,平西王知道并不为奇,但知道孙老爷子,这就非常让人毛骨悚然了。   “王爷,恕叶某冒昧相问,此事您是从何得知?”   平西王神秘一笑,“这你就不必管了,总归是有人告诉本王,孙老大人如今身处何地,叶状元可知晓?”   “王爷,孙老大人与叶某也有师生之谊,若是王爷知晓老大人的下落,还请告知叶某。”叶信芳起身,恭敬行礼请求道。   “状元郎不必多礼,本王既然这般言语,自是打算与你细说了。”平西王随意的挥了挥手,便有侍从步履轻轻的往水阁外走。   “叶信芳谢过王爷相告之恩。”   “本王上一次见到孙老大人,还是在明越府。”平西王笑着解释,接着道:“明越那个地方,贫瘠清苦,各族交汇,人流复杂,更是临近外族,时不时引发战乱。”   “可之前的西北之战,王爷英勇神武,震慑数万外族,如今应该没有战事了吧?”叶信芳恭维了两声。   平西王笑了笑,“状元郎说的事,可无战祸,却有人祸,本王曾游遍昭朝南北,却未曾见过哪个地方如明越这般混乱。”   平西王本是受封明越王,后来才改的封号,明越之地是他的封地,他此话一出,叶信芳心中却觉得有些心惊胆战,这般贬低明越,似乎是不满皇帝的安排。   平西王本该返回明越府,这两年,却因为世子之事,一直滞留京中。   “孙老大人在明越做什么?”叶信芳有些不解。   “是啊,本王当初也是想不明白,大概两年前,王府的人,确实见到了孙老大人一行。要知道,本王身为明越之主,任何风吹草动,都瞒不过王府的耳目。”明越王说这话时,神色间满是自得。   见到有侍从端着佳肴放入席间,叶信芳看着对面的那张案几,见已有开宴之意,有些不解的问道:“王爷,您这是还有客人未至?可还要等他?”   平西王摇了摇头,“不用等,他这个人脾气大,席位给他留着,想来时他自然会来。”   叶信芳也不知是何人,这般大的排场,连平西王的面子都不卖。   “孙老大人,似乎是带着一行人,进了黄沙之地。”平西王继续说道。   叶信芳感觉有点喜欢这个王爷了,不吊人胃口,自顾自的就解释了起来,不像有的人非要别人捧一句方才答一句。   “黄沙之地?”叶信芳不解。   “黄沙之地,被当地人称为伊尔萨干,意思是神弃之地。进去的人,很少能有出来的。”平西王脸上带着不解。   “有去无回?”叶信芳顿时担忧了起来。   “是,此地极为凶险,本王曾派人进入,最后一队士兵都没有回来。”平西王脸上带着后怕。   “那孙老大人呢?他出来了吗?”叶信芳赶忙问道。   平西王皱着眉,摇了摇头。   作者有话要说:  平西王:“黄沙之地,有去无回。” 孙老爷子撸起袖子打脸啪啪啪 第93章 故人   “听说皇兄有意派人前往西北,使寒苦之地变鱼米之乡?”平西王笑着问道。   叶信芳心中一惊,暗叹能留在京中的藩王,果真是消息灵通。   “本王还知道,这个人选,皇兄属意叶状元。”平西王笑眯眯的说道。   “王爷说笑了,叶某怕是没有那个福分。”叶信芳恭敬答道。   “西北苦寒,便是本王回了京城,亦无再返之意,叶状元不愿也是正常。”   “王爷言重了,西北自有西北的风光,也许只是不为世人所知罢了。”   “边城贫瘠,京师繁华,叶状元,改日若是到了西北,可有意与本王共成一番大事?”平西王略带深意的问道。!!!   叶信芳听着这话,不可避免的联想到了什么发家致富屯兵藏武然后举兵造反杀回京城异姓封王之类的一连串节奏……   “叶某不知道王爷所说大事是指?”   平西王轻笑一声,“自然千秋大业。”   “咣当——”叶信芳吓得杯子都拿不住了,心中暗骂:你这个王爷脑子有坑吗?这种大事你找我这个废物状元商量什么?西北扶贫的事八字还没一撇呢,你就这么急了?   “这是不愿了?”平西王眼神锐利起来,直直的看着叶信芳。   此时水阁外忽传来厚重的脚步声,丝毫不像下仆之流,步履沉重,似乎背着几斤胄甲一般。   平西王脸色阴鸷,看向水阁门口,只见门前帘子被人掀开。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身铁色盔甲。   叶信芳怔怔的看着来人,没想到会在此地见到对方。   “你怎么如此穿着?”平西王脸上所有的锋利都收了起来,久经沙场的男人顿时眼神柔和似水。   “如何,我难道穿不得你的盔甲吗?”说话间,那人将头盔摘了下来,俊美无俦的面容更是显露无疑。   “你想穿什么便穿什么,我是怕热到你。”平西王柔声说道。   “表哥。”叶信芳循着杨慧那边的称呼喊了一声,见对方对平西王如此无礼,心中不由得为他捏了一把汗。   柳亦然似是十分随意一般看了他一眼,“没想到你还有点本事,如今也是功成名就了。”   说话间,柳亦然不等人接引,便坐在了左边的席位上,转而看着平西王,质问道:“说了我不想见他,你还执意要下帖子请他,到底是何意?”   叶信芳也不知二人是何关系,看起来平西王似乎有些迁就柳亦然的样子,而柳亦然偶尔扫向平西王的目光,竟然带着怨恨?   “你难得几个亲人,叶状元勉强也是你的妹夫,你难道不想见一见吗?”平西王低声问道。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柳亦然像是触到了逆鳞一般,直接将酒杯狠狠的摔在地上,“我没有这样的亲人!他不过是如今变好了,从前什么德行整个青山县谁人不知!”   叶信芳一脸懵逼的看着柳亦然突然爆发的样子。   “古有周处从良,今有叶状元幡然悔悟,你又何必抓着过去的一点小事,说起来岂不是伤了亲戚情分?”平西王劝道。   叶信芳依旧是迷茫的看着二人,感觉怪怪的。   “他永远也不会变好,我不想看到他!你让他走!”柳亦然大喊道,似是十分抓狂的样子。   平西王似乎有些害怕,赶忙离席来到柳亦然身边,拍着他的肩膀道:“好好好,我都听你的。”   “王爷,既然如此,那叶某便先告辞了。”叶信芳心底其实松了一口气。   “今日之事,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状元郎是聪明人,想必心中有数。”平西王语带威胁。   “你跟他说这么多干什么?”柳亦然不高兴的说道。   叶信芳自然是出了这扇门,就将嘴巴闭得牢牢的,不敢跟任何人提起今日之事。   他想了想,有回转身来,问道:“表哥,这些年你过得好吗?慧娘一直很担心你。”   “你用你假好心,你给我走,我不想看到你!”柳亦然恶狠狠地说道。   叶信芳见他这般说,也只得快步离开,快要走出水阁之时,他鬼使神差的回头,看见平西王将柳亦然拥入怀中,而柳亦然正看着他,嘴巴一张一合,说了两个字。   叶信芳看到那个嘴型,似乎是在说:快走。   他心里一时乱七八糟的想了很多,有些为柳亦然担心,隐隐感觉到不安,但却不知从何说起。   第二日,叶信芳跟了沈家的车队一同返乡,山高路远,若有人一起,也算是互相有个照应。沈家在京城不算什么,在琉省却是一流门庭。   叶信芳要返乡的消息,从翰林院传出去没多久,就有不少商队上门,邀请他同行。   自古以来,商人都是消息最灵通的一拨人,人人都争抢着与状元郎同行,叶信芳也不用付什么资费,反倒是不少商队出钱求他同行,最后叶信芳也没有占便宜,而是选择了沈家的商队。   沈家车队似乎是从京城运送货物到琉省,一连数十辆马车,上面都装着密密麻麻的箱子。   沈家虽是勋贵之家,但根底却在琉省,族人虽众多,但出息的却只有京中侯府那一支,侯府如今除了宫里的娘娘,也只剩个空头的世袭爵位,即便如此,依旧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这次随行的除了沈家商队,还有一位小主子,说来也是巧合,那小主子,正是叶信芳几年前在人市上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位。   当时对方奇葩的行止,叶信芳还记忆犹新,如今跟他同行,也有些怕他突然闹起了少爷脾气。   回程途中,叶信芳未曾与那位少爷说过话,一直是沈府的管家与叶信芳打交道。   那位少爷似乎有些不高兴,叶信芳在休息时与他寥寥几面,对方都是一副阴沉着脸的模样,几年前那位被他买去的叫小芳的少女,叶信芳这次也没有见到,不过这位少爷身边的几个随从,倒没有太大的变化。   一路风平浪静,偶遇关卡,沈家的招牌亮出来,对方就直接放行。   等到行至云璋府,叶信芳再三谢过之后,才与商队分开,叶信芳也搞不清楚为什么沈家车队要与其他商队相争,非要与自己同行。   他本以为就此别过了,不料那小少爷直接开口,言说要去西宁府的姑姑家探亲,小少爷都没有回云璋府的祖宅,而是带着一堆随从跟叶信芳一起回西宁。   “我们是不是见过?”用膳的时候小少爷突然开口。   “几年前,在西宁人市见过一面。”叶信芳答道。   沈琅叹了口气,“去人市那么多回,记不清了,你这考了状元回家,想必是衣锦还乡,风光无限。”   叶信芳也不知对方看上去不过二十的年纪,怎么做出一副如此老成的模样。   “金榜题名,是吾辈读书人的夙愿,此番得中,也算是对得起家中父老了。”叶信芳想起族中众人的殷切希望,此时自己也算是交出了一张圆满的答卷。   “人人都只想往高处走,争名夺利,说是为族中争光,可你真的喜欢读书吗?人难道不该为自己活着吗?是我糊涂了,跟你这样禄蠹说这些做什么。”沈琅说着还摇了摇头。   叶信芳只觉得满头黑线,心中暗想,人不往高处走,难道还要往井里跳?这莫不是也是个贾宝玉之流。不过第一面,就这般口无遮拦,这沈琅莫不是被京城侯府放逐回老家的?   “沈公子看到那边的老伯了吗?”叶信芳指着路边担着蔬菜卖的老伯问道。   沈琅点了点头,不解叶信芳是何意。   “你愿意像他那样生活吗?”叶信芳继续问道。   沈琅自然是摇头,“人生短暂,自当恣意而活,本公子怎会做如此低贱之事。”   叶信芳笑了笑,“若是没有你家中的禄蠹之人相护,只怕公子如今比他好不到哪里去。”   “你休要胡说,本公子出身高贵,岂是那等卑贱之人。”沈琅昂起头颅。   “卑贱?”叶信芳反问,接着道:“他至少能养活自己,能养活家人,而沈公子你呢?若是剥掉你身上的高门印记,该如何过活?”   沈琅嗤笑一声,“你说的一切都不成立,我已经是沈家的少爷了,世袭罔替的爵位在那一日,我就轮不到那样过活!”   “还以为你这个状元,有多了不起,也不过如此。”   “沈公子这样说,是想听叶某说什么?某与你本就萍水相逢,不过是同行之谊而已,你如今的荣华富贵,都是禄蠹的先祖遗留的恩泽,你这般言行,与那些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之人,有何区别?”   叶信芳接着道:“沈公子在别处受了打击,撒到陌生人身上算什么本事,三年前就见沈公子将脾气撒在人市的小姑娘身上,还是你只有这点欺凌弱小的本事?”   “若你真有本事,不妨自己考个状元出来,这才好嘲笑我这禄蠹之人。”   你沈家如今是何种情形,自己心里难道没有一点数吗?叶信芳想着沈家如今空有爵位,后宫有位沈妃,说起来是皇子外家,但人才凋零,青黄不接,夺嫡惨烈,也不知沈家会不会存留下来。 第94章 小傻子   叶信芳也搞不明白,这个原本好端端的棺材板脸的小少爷,怎么突然画风突变,对着自己这个陌生人开启了谈心模式。他还以为自己一番教育,会让此人暴跳如雷,然后怒目相斥,形同陌路。   然而沈琅只是不理了叶信芳半天,像是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一般,强行搭话,各种尬聊,又突然在某一夜,喝得醉醺醺的,推开了叶信芳的房门,强行对着叶信芳说了起来。   “与他们说话都没有意思,还是你比较有趣,起码不会是如同木头一般。”沈琅这般说道。   叶信芳瞪了他一眼,也不给他什么面子,“顺着你的,你觉得没意思,我这样跟你反呛的,你倒觉得有趣了,是不是犯贱?”   沈家虽然是空壳子,但还有几分威势,不过这么一个无官无职的公子哥,叶信芳没什么好怕的。他想着沈家商队一意要与自己同行,怕是有交好之意,不过派了这么个公子哥来,沈家人怕是失算了。   叶信芳本以为沈琅会急得跳脚,没想到对方只是神色怔愣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许久才听他说道:“你说人心为什么那么复杂?”   真是搞不清楚小傻子的脑回路,叶信芳只觉得对方如同精分一般,自己就像是在跟高手对决,以为刚刚练成绝世神功,就能横扫天下,却没想到,对方已经进入了无招胜有招的最高境界。   惹不起,惹不起。   “你想的简单就简单,你想的复杂就复杂。”叶信芳没说的是,你天天就吃喝玩乐,躺着等死的人生,到底还有什么不开心?   “你家夫人,貌美否?”沈琅突然问道。   叶信芳:小混账你问这个干嘛!!!   叶信芳满头黑线,骂道:“长得好看也跟你没关系,小色胚!”   “若是你没有高中状元,你家夫人会不会离你而去?”沈琅不在意叶信芳的态度,继续问道。   “我就是酗酒她都没有离去。”叶信芳说起这个就觉得自豪,原主那么渣,杨慧却一直不离不弃,真的是非常传统的古代女性了。   说着别人小傻子,却丝毫不觉得自己也是个傻白甜的叶信芳,根本没意识到他心里的传统女性,曾经想过与他同归于尽……   “真好。”沈琅满脸都是羡慕。   叶信芳也不知道这个小傻子在羡慕些啥,问道:“你成亲了吗?”   “没有。”说起这个,沈琅突然哭了出来。   叶信芳:……   这难道就是单身狗的悲伤吗?   “小傻……小少爷你哭什么?”叶信芳伸出手,有点不情愿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沈琅吸了吸鼻子,“我爹,让我跟你交好……”   原来现在京城流行这样与人交好的方式吗?叶信芳心中这样想着,就听小傻子继续开口。   “说来说去,都是为了宫里的娘娘,十四皇子不过那么大点的小东西,他能知道什么?一个个的,没影子的事,争得……”   “慎言!”叶信芳厉声喝道,不能再听他继续说下去,这就是个真傻子,怎么跟竹筒倒豆子一样,什么都往外倒?   小傻子还委屈的看了叶信芳一眼,撇了撇嘴,“我怎么就不能说了,许他们争得厉害,还不许旁人背后嘀咕几句?”   叶信芳只觉得这段日子遇到的人,都有点不正常,“这种话以后别再随便乱说了,放在心里就可以。”   “你虽然是个禄蠹,可你跟他们不一样,你是个好人。”喝了酒的小傻子,脸蛋红扑扑的,傻不拉几的样子看着叶信芳。   “总管天天催着我跟你结交,我偏不。”   叶信芳这才懂了为什么从京城到云璋,这小傻子都是一张阴沉脸了,话说不愿意结交就别交啊,现在又是做什么?   “路上无聊,我也只能和你说说话了。”   小傻子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叶信芳只觉得额角青筋直冒,只得建议道:“无聊也可以看话本。”   小傻子摇了摇头,“琉省传阅最火的,什么黑炭传奇,我根本就看不懂,没意思透了,有那么好看吗?”   好看哭了你晓不晓得,叶信芳心中回答道,暗想这还真是个小傻子啊,这样的人难怪在京城待不下去。   “你被女人抛弃了?”想到对方三年前莫名其妙的报社行为,叶信芳问道。   “哇!”小傻子哭得真的跟个小傻子一样了,“她为什么要进宫,为什么要进去跟姐姐争,做我侯府的女主人不好吗?”   要是叶信芳还是个女孩子,他也想选进宫,毕竟跟个小傻子在一起,是没有前途的。   “我把心都掏给她了,她看都不看一眼!”小傻子泣不成声。   “别哭了。”   “她以前还说我单纯可爱的,怎么说变就变?”停了一会,小傻子继续嚎啕大哭。   叶信芳:你确定她这是在夸你,而不是嫌你蠢?   “你不知道她多好看,又温柔又贤惠,嗓音那么好听。”顿时想到了什么,又是一波哭泣的大节奏,“她以后要说话给别人听了!”   叶信芳嫌他吵,直接拿手堵住了他的嘴,“别说了,说得再多也跟你无关了。”   小傻子眼泪鼻涕全都糊在了叶信芳的手上,“呜呜”的叫着。   叶信芳嫌弃的甩开了手,拿出帕子擦干净。   “我知道,可我还是忘不了她……”   叶信芳忽然觉得他有点可怜。   “你没有朋友吗?”叶信芳言下之意是你朋友去哪了,赶紧把人带走。   “哇!”小傻子又哭了起来,“他们都是看着我姐姐的份上,其实都不喜欢我!”   “……难怪。”难怪遇到个像我这般善解人意、和蔼可亲的陌生人,就跟见到亲人一样了,叶信芳心中这般想着。   “你难道就就有朋友?”小傻子红着眼眶问道。   叶信芳伸出一只巴掌,比划了一下,“有这么多。”   “有就有,你还不是跟我一起赶路。”   小傻子最后是夜深了,被自己的仆人接走的,临走时还拉着叶信芳的手反复的问,“我们是不是交好了?”   叶信芳:妈的智障。 第95章 攀扯   终于抵达西宁府,叶信芳总算能跟这个聒噪的小傻子分开了。   金榜题名的消息,早就传回了西宁府。朝廷第一时间将各府中榜者名单送达各地,每届的科考人数都会影响当地长官的政绩评价,而今年琉省出了一任状元,那位章巡抚还专门派人来跟西宁府的知府打过招呼。   叶信芳回家时,悄无声息,几乎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杨慧看到他时,吓得手中的书本都要掉在地上了,年前出发,今次回来已经是七月份了,一旁三岁半的叶善阳,此时正坐在小板凳上,手中拿着一本书。   那是一本识字图册,杨慧买了帮他启蒙的,叶善阳还是太小了,叶信芳打算等过了几年,再送他去私塾。   “相公!”杨慧满眼都是惊喜。   “幸不辱命,侥幸高中。”叶信芳笑着说道。   “要是状元郎也说侥幸,那天底下就没有能高中之人了。”杨慧脸上满是爱慕与自豪。   “你在家中可好?”叶信芳轻声问道。   “除了总盼着你归来,再没有什么不好的,我如今也算是体会了一番‘悔教夫婿觅封侯’的心情。”杨慧笑靥如花。   “娘和妞妞去哪了?善安呢?”叶信芳笑着问道。   “都在绣坊里呢。”杨慧答道,说话间赶忙招呼下人打水,一路风尘仆仆,先让叶信芳洗一把脸。   “阳儿长高了不少,还认得爹爹吗?”叶信芳直接将叶善阳抱了起来,还掂了掂,笑着道:“臭小子,又重了。”   “爹爹瞧不起人!”叶善阳笑着说道,直接将小脑袋依赖的埋在叶信芳的脖颈处。   “你放他下来吧,一路上那么辛苦。”杨慧伸手接过叶善阳放在地上。   “这次回来,我要接你们进京。”   杨慧脸上有些不舍,“相公以后留在京城?”   “我入职翰林院,可能在京城待很久,在那边买了宅子,你不用担心银钱。”   “从前以为要在青山县住一辈子,后来搬到了府城,现在又要去京城,搬家都成习惯了。”杨慧笑了笑,接着问道:“相公信中所说,妍娘妹妹有了身子?”   叶信芳想起来那座思故高塔,笑着道:“京城有一座高塔,很是灵验,俊彦他们在那里拜过之后,回去没多久就查出来有孕,我当时心中只求着能够金榜题名,没想到最后却得了状元之位。”   “既然如此灵验,若改日进京,定要拜上一拜。”杨慧心思一动,脸上就带着一些期盼,接着问答:“宋神童没有参加会试吗?怎么没有听到他的消息。”   “修之生了病,没有考完。”   杨慧惋惜了两句,直道可惜了。   叶信芳犹豫了许久,还是决定将遇到柳亦然的事情告诉她,说完他就后悔了,杨慧急的眼泪都掉了出来。   看她这个样子,杨兰的事情,叶信芳倒不太敢跟她说了,想着如今萱儿跟在刘俊彦夫妇身边,等到一家进了京,总是要跟着他们夫妻的,还是将杨兰的事情告诉了杨慧。   杨慧的眼泪顿时跟断了线的珠子一般,簌簌的往下掉,“我以为老夫少妻,夫家总是要宠着她多一些的,哪知道那人就是个薄情的。”   “她那夫家生意败落后,一家人返回苏州,听说度日艰难,堂姐的孩子,我一个大男人带着不方便,暂且跟在刘俊彦夫妇身边。”叶信芳解释道。   “孩子?萱儿吗?”杨慧后来听杨家人说过一耳朵,古代车马不便,几年没有联系都是常事。   “你也别太难过了,那孩子至今还不知道自己没了娘。”   杨慧愣了愣,“相公,日后我们就当养妞妞一样养着她可好?”   叶信芳自然不会反对。   杨慧又想到处境堪忧的柳亦然,问道:“兰姐姐走了,表哥他知道吗?”   叶信芳摇了摇头,“我未曾告诉他。”   离开京师时,科举舞弊案有了结论,皇帝布网良久,最终将徐成玉等一干书生一网打尽,判了他们罚没家产、发配充军。   而被认定为是罪魁祸首的徐蔚,被贬西北做一地县令。皇帝到底是顾念旧情,碍于宫中的皇妃和儿子,没有一撸到底,不过从礼部尚书,到偏远县令,对于徐蔚这样的高官来说,算是十足的侮辱了。   这次因为没有闹大,故而也只是低调处理,因为此事仕林之间,一时对于皇帝交口赞誉,认为当今是明察秋毫的盛世明君,颂文赞诗满天飞。   “芳儿回来了?”张氏的大嗓门在屋外响起,叶信芳刚回来,杨慧就打发了人去绣坊。   张氏三步并两步走进了屋内,“我儿瘦了这么多!”   像是想到了什么,转而低声问道:“儿呀,你现在是官老爷了,娘见到你是不是也要下跪啊?”   叶信芳顿时失笑,“娘你瞎说些什么呢?儿子已经为您和慧娘请封诰命了,算算日子,估计上头的人就是这几日将诰命文书送下来,您以后就是官夫人,还有俸禄的那种!”   “哎,你那个死鬼老爹要是知道了,不知道得有多高兴。”说着竟然哭了起来。   叶信芳和杨慧赶忙一起安慰她。   大半年没见的妞妞,此时两只眼睛瞪大着问道:“爹爹,他们说等你高中,就要娶姨娘了,什么是姨娘啊?”   叶信芳眉头皱了皱眉,问道:“是谁跟你这么说的?”   妞妞却摇了摇头,“没有谁跟我说,我听小姨跟娘说的。”   叶信芳看向妞妞,认真的说道:“爹爹不会娶姨娘,以后谁跟妞妞说这话,只管反驳她就是了。”   妞妞狡黠一笑,像是占到了什么便宜一般。   杨慧嘴角勾起,张氏的眼神一暗,看了一眼旁边的善阳,到底还是没有开口。   “族里老是问你什么时候回来,大伯说是要三天的流水席,好好庆贺一番。”张氏开口说道。   老族长是叶信芳父亲的亲大伯,一直对叶信芳关爱有加,这些年一直期盼着族里能出一个厉害的读书人,叶信芳总算是满足了老人家的夙愿。   在府城没待几日,听闻叶信芳回家,姻亲故旧纷纷上门。   叶玲更是拖家带口的过府,不止打包了孩子们,连公婆也一起过来了。   孟举人见到叶信芳都是陪着笑,孟姐夫先前闹得那一出,如今若还敢再犯,只怕不等叶玲动手,孟举人夫妇就能给他按下去。孟举人那个私生女,叶信芳也见到了,两三岁的小女孩,靠在叶玲身边,眼中满是信赖。   叶珑也是阖家过来的,她婆母看到张氏,脸上一直堆着笑,都没有停过,叶珑比半年前,似乎胖了一点,脸色红润,婆母夫婿与她说话,都是轻声细语,显然日子过得极为舒坦。   叶信芳从未如此刻这般体会到兄弟出息,对于出嫁女的重要意义,他一时不知是该为姊妹庆幸,还是为她们可惜。   古代女性,除非特别的杰出,才学卓绝到一定程度,女性才能跳出固有的框子,实现个人的独立。   如武则天,手腕超群,敢跟一堆男人掰腕子。   但是她这般的人,能有几个?大多数都是如同叶玲叶珑这般,沿着从前张氏制定好的路,贴补娘家,等待兄弟出息之后,反过来给自己撑腰。   兄弟出息,就像是古代女性的一道保险,平常也许用不到,等到关键时刻,身后站着这么一个人,帮助她们维护自身的利益。   但是大多数时候,这种前期大量的付出,不一定能够得到回报。   比如从前的叶玲。   他自己曾是个女人,哪怕是在现代开放的社会,也忍受了很多性别带来的歧视,从未如此刻这般,意识到自己应该为这些古代女性做点什么,李元齐他再怎么风流多情,他也曾为女性争取过,而叶信芳,不希望继续看到几百年女性压抑在古板固执的礼教之下,苦苦求生。   他不知前路如何艰险,但想竭尽自己的全力。   回了青山县,“状元及第”的牌坊楼还未建成,在叶信芳中状元的消息传回西宁府之后,知府立马派人建牌坊楼,但状元牌坊比进士牌坊规格要高,不同于进士牌楼的半石半木结构,状元牌楼需得全部由青石搭建,并且高度和宽度比之普通进士牌楼,都要加长一米左右,寓意“高人一等”。   开祠祭祖,老族长神情十分激动,看着祖宗牌位痛哭流涕,直道自己有脸下去见列祖列宗了。   最后他更是要自掏腰包,在青山县摆了三天的流水席,而有叶笃三这个大财主在,自然不会让老族长出钱,争抢着就将这事办了下来,不仅如此,还逢人就说,是因为叶家祠堂建得好,祖宗保佑,侄儿才能中状元。   叶家祠堂,就是叶笃三出钱建的。   这种事,叶信芳自然不会去跟他争论。   说来也巧,正好在祭祖当日,张氏与杨慧的诰命文书送达,随之而来的还有诰命服。   张氏摸着衣服,手都在发抖,一辈子没进过祠堂的人,也在这一天,穿上衣服见了一回叶家的列祖列宗,对着叶父的牌位絮叨了许久。   按理说,叶信芳不会留在西宁府做官,看起来似乎不会为叶家带来任何实际的利益。   但实际上,一族出了一个进士,整个家族都被抬高门庭,徭役从此与叶氏族人无关,这相当于每年为整个家族节省了大笔的银两。   古代的徭役不比现代的兵役,徭役是无偿帮助官府做苦力,每日里除了提供饮食住处之外,没有任何优待,甚至经常会出现死伤的现象,如孟姜女的丈夫,就是因为修长城死的。而但凡有点家底的人家,都情愿用缴纳银钱来冲抵徭役。   秀才只能免除自己的徭役,举人能免除五人,而进士,便是整个家族都受益。   且古代的官员不比现代的官员,如县太爷,看起来不是很厉害,但整个县城只有二到五个人是官,而其他人都是吏,如师爷这般人,其实都是受县太爷私人雇佣,古代官员的权力之大,是真的可以在辖区做到一手遮天。   搁古代,李刚的儿子撞死了人都不用跑。   叶信芳中状元之后,叶家在整个青山县,除了要畏惧孙家之外,几乎是无所顾忌了。为了防止出现族人横行乡里的现象,叶信芳也专门就此事跟老族长长谈过。   族中好不容易出现一个出息人,族长也不会拖后腿,再三保证会尽力约束族人。   但事总与愿违。   在办完三天流水席之后,老族长在睡梦中含笑而去。   伯祖父去世,叶信芳要服小功,五个月的丧期。   可这丧期也不安宁,这日里,他本在家中教叶善阳认字,突然门外传来敲门之声。   “他大伯祖父怎么就走了,最后一个主持公道的人也没了,我们毅哥儿可怎么办呀!”那女声哭哭啼啼的,惹人厌烦。   李叔打开院门,只见外面有穿着一身麻衣的一大一小,那大的是个看起来四十岁出头的妇人,眼神游移,风韵犹存,那小的是个看起来十七八岁的少年人,看了一眼叶信芳,眼神有些躲闪。   “他大哥,这是你弟弟毅哥儿!”那妇人上来就要拉扯叶信芳,被他躲了过去。   “你们是何人?何故在此吵闹?”叶信芳心中总感觉这两个人看着不太正派。   那妇人抽抽噎噎,还故意做出一副娇柔模样,若依旧是少女的年纪那便是赏心悦目,但对方已是徐娘半老,看着就有些辣眼睛了。   “芳哥儿,这是你弟弟毅哥儿,虽然二郎没有给我一个名分,但毅哥儿确实是他的孩子呀,当日二郎本来决定要纳我进门的,但被你娘给阻了。”妇人哭哭啼啼的说道。   叶信芳顿时觉得头大了,转而低声对一旁的李叔道:“快去接老太太回来。”   “芳哥儿,这些年姨娘拉扯弟弟,在外受尽苦楚,如今你高中状元,可不能不认我们!不然二郎在天之灵都不得安息!”那妇人显然一张巧嘴,三言两句不离叶父。   而此时的吵闹,周围的不少邻居都听到了动静,叶信芳看见几家院子门上挂着围观的小脑袋。   “这位大娘,还请不要瞎说,先父一生清白,怎么会与你做出苟且之事,若是再胡言乱语,本官便要请官府中人来治你的诬陷之罪。”叶信芳义正言辞的说道。   那妇人拉着孩子就想往屋里冲,却被下人们拿身体拦住了,见不得进去,立时坐在地上大吵大闹,“这当了大官,就不认兄弟了,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长兄如父,既是你兄弟,你便要照顾他,就是闹到官府去,也说不过去这个理!”   “好你个钱寡妇!打死你个臭不要脸!”张氏一身素服,直接冲上来将手边装针线的小箩筐往妇人身上砸。 第96章 质问   “那是我的……”叶善安弱弱的说道。   张氏冲上去又抓又挠, “你个骚狐狸, 叶老二都死了,你还不消停!活的时候我男人没把你当回事, 等他死了你还敢来作妖!”   那少年在旁边想上去帮忙,立马有仆人上前阻拦。   而战场那边依旧是一场教科书式拉偏架。   也不知道杨慧是怎么调教这些下人的, 一个个上前装作一副帮忙的样子, 直接将钱寡妇按在地上, 嘴里还一个劲的喊着“安人息怒。”   是的, 都不喊老太太了, 直接喊诰命封号。   “从前就不守妇道,见人就勾勾搭搭的,后来不是说搭上了个走商的吗?怎么,人老珠黄了, 没男人要了,就来攀扯我家芳儿!”张氏恶狠狠地抓了一把头发。   “我呸!见一次打一次, 看你还敢不敢来瞎叫唤!”张氏打累了,恶狠狠地啐了一口, 由下人们扶了起来。   本来她受封诰命之后, 每日里都端着架子, 学着那些官夫人们笑不露齿的模样,如今一遇到钱寡妇就原形毕露了。   钱寡妇看了她一眼,心中暗恨失策,本以为张氏不在自己就能唬住叶信芳将名分坐实,哪晓得这张氏来得这么快, 如今反倒偷鸡不成蚀把米。   “你眼珠子咕噜咕噜的转什么呢?”张氏斜着眼睛问,接着凶神恶煞的道:“老娘将话放在这里了,你要是再敢来胡搅蛮缠,看我不找上钱家,你不要脸,你们老钱家不会所有人都不要脸吧,到时候收拾不死你个狐狸精!”   钱寡妇恍然想起来十几年前被张氏支配的恐惧,那时候她是真心想给叶老二做小的,叶老二是个读书人,跟其他的莽夫都不一样,她想安定下来,然后就被这个母夜叉打了一顿……   儿子是不是叶老二的,她根本说不清楚,但想着既然叶信芳考上状元了,要是赖上了,岂不是血赚?   叶信芳看着钱寡妇母子落荒而逃的样子,对张氏的战斗力又有了深刻的认识,他恍然间想通了为什么三叔非要将善安往自家送了……   他只见张氏见到人走,才做出一副十分斯文的样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和衣角,然后老脸扯出一个浅淡的笑容,一小步一小步的往院子里面走。   “你们家好生热闹。”   叶信芳这才注意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到来的沈琅,以及他身边的姜云明。   “叶兄,你可害得我好惨啊,这些日子天天被我老爹念叨,瞧瞧人家叶状元,以前跟你一个院子住,没几年就考上了,你这个不孝子,学了这么多年,连个秀才都考不上!”姜云明活灵活现的学着自家老爹说话。   叶信芳笑了笑,侧身让开,“姜兄,沈公子,进来叙话吧。”   “我就不进去了。”沈琅摇了摇头,有些嫌弃的样子,问道:“叶信芳,你什么时候回京城?”   “还需要四个月吧。”叶信芳算了算除服的日子。   沈琅皱了皱眉,不高兴的问道:“怎么要那么久?你的假有那么长吗?”   姜云明拉了拉这个小傻子的衣袖,指了指叶信芳一身布衰裳,“叶兄在服小功。”   沈琅这才不纠缠这个问题,转而理直气壮的说道:“叶信芳,你回京城的时候,跟我说一声!”   “为何要告诉你?”叶信芳不解。   “我要跟你一起回京城!”沈琅这般说道。   叶信芳疑惑的问道:“你不能自己回去吗?”   “哎,你别问那么多了,总之,你别想抛开我自己走!还有,是你邀请我一起回京城的!”沈琅那模样真的是超级理直气壮。   “你家里是不是不让你回京?”叶信芳问道。   沈琅小脸一红,似是被人说中心思一般,“你问那么多干什么,究竟愿不愿意!”   “不愿意。”叶信芳直接答道。   “我们不是交好了吗?”沈琅质问道。   “你没醉呀,我逗你玩呢。”叶信芳笑着说道。   “你真是气死人了,云明,我们走!”沈琅气呼呼的说道。   沈琅拉扯了一下姜云明,却见对方根本动都不动一下,更让他生气的是,姜云明十分认真的跟他说道:“谢谢表哥带我出门,我找叶兄还有事,等会我自己回去。”   沈琅简直气炸了,感觉被姜云明利用了一般。   本来姜云明在府学混了两年,终于考了一个童生,姜老爷简直欢喜坏了,一时对他有求必应,但后来姜老爷看着孟举人拘着自己的长子闭门读书,不到三年,居然考出了一个秀才!   叶信芳的姐夫孟琰,被孟举人关了两年多,今年院试终于考上了秀才。姜老爷作为一个学渣的父亲,多年辛酸可想而知,便上门询问了孟举人诀窍,然后孟举人便直接将叶信芳说的那一套复述了一遍。   这天底下真的没有觉得自家孩子笨的父母,姜老爷也如此,他想着一定是姜云明太懒了,然后姜云明就惨了,重复孟琰之前的生活。   孟琰的痛苦生活其实也没有结束,孟举人尝到了甜头,想要继续逼着儿子考上举人……   沈琅气呼呼的走了,带着身后的一串随从小尾巴,姜云明跟只偷偷摸摸的耗子一般溜进了叶信芳家里。   “你们怎么会在一起?”叶信芳有些奇怪。   “我娘是他姑姑,要不是他,我还在家里坐牢呢。”姜云明说完,就小声问道:“有没有写新的?”   “在京城写了不少,但都没带回来,书房里还有几册。”叶信芳这般说道,如今随着身价渐长,也该提价了。   京城物价贵,他必须早做打算。   “胡老板那里有吗?我这太久不出门,已不知今夕何夕了。”姜云明故作一副老成之态。   叶信芳觉得好笑,“第一手文稿,你不急着看吗?”   姜云明立马三步两步就往书房里跑。 第97章 回京   当叶信芳终于除服, 已经是年尾了, 索性过完年再上京,而沈琅也干脆, 直接在姜云明家过年,据说云璋府沈家的人来接过, 但他死活赖着不走。   开春雪化, 西宁府的事情也全都处理完毕, 族中老少倾巢出动送行。叶善安的亲奶奶拉着他说了许久的话, 老泪纵横, 她心中也知晓此次上京,恐怕今生很难再有相见之时。   叶善安的继母还想折腾什么,却被周围的妯娌给按了下去,叶信芳如今是全族的支柱, 没有人想做出惹他不快的事情。   临走的前一日,叶笃三又亲自上门, 赠了不少银两,侄子做官, 他做生意也有了依靠, 起码在整个琉省不会有人敢敲诈他。   商人确实获利丰厚, 但盘剥层刮也多,小商人无甚油水,大商人背后大多有人,叶笃三这类不上不下的生意人,最害怕被官员当肥羊宰。   张氏年纪大了, 纵然很不舍得西宁府的一切,但还是决定跟着儿子的脚步走,京城路远,叶信芳雇了人随行,他不希望发生任何意外。   一路也算风平浪静,行至京城时,倒出了一点小插曲。   他们一行众多,马车需要排队进城,历来京城都是戒备森严之地,故而检查格外仔细,哪怕叶信芳他们走的是另一个入城通道。   百姓有百姓的通道,官员有官员的通道。   今日入城的官员家眷似乎挺多的,原本叶信芳排了许久才等到自己,当马车刚刚往前赶,后头就传来急促的马蹄声。   来人一身红衣,看着不过十七八岁的模样,容貌英俊,看着有几分面善,胯下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身后跟着数十个穿着胄甲的军士,别人都要检查文书印鉴之类,而这位少年郎,似乎走的是刷脸通道。   叶信芳只见他直接越过自己的马车,带着一行人如同疾风一般呼啸而过,守城的士兵不仅不阻拦,反而低下头来避开视线。   “那个人!”叶信芳喊了出来,赶忙被沈琅给拉住了。   那个少年郎似乎听到声音,回头看了叶信芳一眼,嘴角扯了扯,露出一个十分邪气的笑容。   “你可不要招惹他。”沈琅脸上做出一副害怕的样子。   “怎么了?那人是谁?为何招惹不得,他是皇子吗?”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那人便是平西王世子。”沈琅眼睛里带着恐惧。   叶信芳只听说过那个平西王世子命不久矣的传言,却不知为何沈琅如此惧怕,不解的问道:“你是侯府少爷,他是王府世子,纵然身份上差上一些,你何至于如此怕他?”   沈琅一向神采飞扬的脸上,此时竟有些苍白,压低声音道:“你知道安国公吗?”   叶信芳点点头,道:“开国八公十侯之一。”   先帝开国,未曾封异姓王,而是封了十八位功臣世袭罔替的爵位,便是八位国公十位侯爷。   沈琅的爷爷就是其中之一,但因沈琅爷爷早逝,沈家便逐渐没落了。   此时马车往前行进,沈琅紧紧闭着嘴,城门口的士兵小心翼翼的查着叶信芳递过去的公文。   “安国公的嫡幼子,安国公世子的同胞弟弟,你知道是怎么殁了的吗?”待叶信芳的马车终于进了城,沈琅这才继续开口,声音依旧压得低低的,似乎生怕被人听到一般。   “听你的意思,似乎与这位平西王世子有关?”叶信芳猜测着问道。   沈琅似乎想起了什么不愿回首的往事一般,闭上了眼睛,轻轻的点了点头。   “这是怎么回事?”叶信芳追根究底。   沈琅小声道:“两年前围猎,不知道安国公幼子因为什么招惹到了平西王世子,被他鞭笞而死……”   叶信芳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沈琅,“他怎能如此行事?没有人管吗?安国公府能忍?”   这平西王世子这么能惹事,就这样得罪人的本事,平西王还想争大位?儿子都被下断言不能活太久,你争了大位传给谁?叶信芳心中止不住的吐槽。   “安国公府的人发现的时候,那位小公子已经断气了。”沈琅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这件事在勋贵中影响极为恶劣,圣上一意要处置平西王世子,但却被太后拦下了。”   叶信芳想着,勋贵之家,哪怕没落了。依旧底蕴犹在,能知道这么多隐秘之事。   “安国公岂能善罢甘休?”   沈琅摇了摇头,小声道:“安国公当然不能忍,圣上也想追究,但太后娘娘心疼世子爷这个亲孙子,要死要活的拦住陛下惩处他,最后这位世子爷仅仅被罚在京郊的大觉寺礼佛一年。”   叶信芳突然觉得带着沈琅也不是一件坏事,他本想避开沈琅,奈何人家日日算着他除服的日子,一路死皮赖脸的蹭到了京城。   对于沈琅来说,蹭到了就够了吗?完全不够,沈琅还非要叶信芳将他送到家。   送到家就够了吗?完全不够,还要送进门。   不这样做可以吗?不可以,沈氏看不懂眼色厚脸皮琅先是跟着叶信芳回了京城的宅子,来着不走,看他那模样,如同静坐示威一般,完全能在叶信芳家坐到天荒地老。   无奈,叶信芳只得送他回侯府,一到侯府,就看到侯府的门房见到沈琅归来时,那个惊恐的表情,大喊着:“少爷回来了!少爷回来了!”   不知道还以为是在喊“鬼子进村”。   “你个小兔崽子,谁准你回京城!”沈侯爷跑出来时手上提着一根长棍子。   沈琅立马躲在叶信芳身后,“叶状元邀请我一起返京,我盛情难缺!”   “是‘却’。”叶信芳纠正道,心中暗叹,姜云明跟沈琅一比,真的是十分出息了。   沈琅立马改口,理直气壮的向他父亲道:“盛情难却!”   沈侯爷在传胪大典上曾经见过叶信芳,故而识得,此时见果真是叶信芳,也是一惊:“叶状元,犬子所言可是当真?”   叶信芳能怎么办,当然是赶紧送神走,背着良心答道:“沈公子生性单纯,每每提及家中亲人,因思念痛哭不止,叶某见此心中不忍,便邀请他同行。”   沈侯爷恶狠狠的瞪了沈琅一眼,“叶状元,还要多谢你将犬子带回京城,沈某不胜感激,还请入内一叙。”   叶信芳刚想拒绝,就听见云板之声响起,一敲四响。   接着就听见门房上有人来报丧,“侯爷,平西王世子殁了。”   沈侯爷脸色大变,喃喃道:“国师的话……”   叶信芳曾经打听过平西王,这位战功卓绝的王爷,为京城人八卦最多的,不是他的战功,而是他被国师预言活不过二十的儿子。   据说,当初平西王找国师为自己的独子卜算,国师不过一眼就道:此子活不过双十,不必问前程。   平西王虽然愤怒,但却不敢公开表示怀疑国师,转而找了许多相师高僧之流,重新为世子卜算,除了国师之外,所有人卜算的都是富贵一生的运势。   而后没几年,平西王流落在外的次子被找了回来,似乎是因为多了一个儿子,心里多了一份底气。   而如今,云板四声,让沈侯爷又想起了那个跟随先帝半生,容颜不改,却在说完预言之后青丝变白发,七窍流血而死的国师。   “今天是几日?”沈侯爷问向身边人。   “侯爷,今日是三月二十。”身边人恭敬答道。   “竟然是真的……”沈侯爷喃喃自语。   “侯爷,叶某就先告退了。”事发突然,如沈侯爷这般的勋贵肯定有许多事要处理。   沈侯爷脸色凝重,没有再挽留,京中人只知道那个与平西王世子有关的预言,却不知道国师不止说了这一个预言。   “活不过二十,不必问前程”,沈侯爷心中一直思量着这句话,暗想着,这句预言曾经作为太后拿来救平西王世子的保命符,却被遗忘了他本就是一张催命符。   叶信芳出了侯府,只见街道上来来往往的军士,不知为何,他总觉得今日比往日里要多上许多。   回到家中之时,张氏等人还在归置行李,杨慧问了一声:“相公,我听见了云板声……”   杨慧明白四声的意义,三声添丁四声报丧,这满京城都笼罩在云板声中,也不知到底是死了什么大人物,但愿不要影响到叶信芳。   “平西王世子殁了。”叶信芳想着才在城门就见到此人,转眼之间,说没就没了。   “那不是……”杨慧想到了柳亦然,有些担忧的问道:“会不会牵扯到表哥?”   “不知道,我过几日去王府吊唁,到时候看看能不能见到表哥。”叶信芳一想起来,就满是忧心忡忡。   第二日叶信芳先去翰林院销假,自来哪里都不缺少长舌人,无论男女,天生都有一颗八卦的心,叶信芳终于从同僚口中得知了平西王世子的死因。   “听说昨日里,王妃本不让世子出城打猎,世子却一意孤行,下午的时候世子返回京城,叶大人你也知道,咱们这位世子爷历来飞扬跋扈惯了,可不会给谁让道。”同僚王大人嘴巴跟播报机一般,说的又快又清楚。   “昨日,世子爷的坐骑至三里街的时候,一个老翁避让不及,眼看就要被他的‘赤影’践踏而过的时候!”   叶信芳见他眉飞色舞说得活灵活现,暗叹这人不去说相声真的可惜了。   “忘了跟你说,赤影就是世子爷的坐骑,那可是上等的汗血宝马啊,进贡给陛下的,被侄子仗着年纪小给截胡了,说起这事,你说陛下心中估计也很气吧,不过世子爷殁了,这马估计就要回到陛下手里了。”   “咳咳,老翁。”叶信芳提醒已经歪楼的王大人。   大嘴巴王大人继续说道:“说起那老翁,说时迟那时快,眼看就要丧生马蹄之下,就在这时,突然出现一个身着青衣的男子,男子身如残影,在马下救人之余,这位侠客似乎是想教训一下世子爷,随手掷出折扇打在马脖子上!”   正在紧张刺激的时刻,王大人戛然而止,叶信芳四处看了看,也没有别的长官到来,他只见这位王大人眼睛眨了眨。   叶信芳瞬间会意,问道:“然后呢?”   有些人就跟强迫症一样,别人不答一句,自己就说不下去了一样。   王大人衣袖一甩,做出一副说书先生的姿态,“折扇打在马脖子上,马匹受了刺激,直接将世子爷甩了出去,咱们这位爷头朝地落下,摔得头破血流,当场死亡。”   这就没了?叶信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王大人说的太精彩了,感觉还有点意犹未尽。   “那青衣人如何了?”叶信芳追问道。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满京城都在找他,偏偏让他给跑了,叶大人,你说奇不奇怪?”   王大人顿了顿,低声道:“叶大人,此事我与你说了,你万万不要告诉他人,特别是朱榜眼。”   叶信芳以为自己不在的这几个月,大家与朱士元之间发生了什么事,赶忙问道:“为何不能告诉朱大人。”   王一灵王大人理直气壮的解释道:“因为我要亲自告诉他。”   感谢长舌王大人,叶信芳对于“大嘴巴”这三个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了。   这类皇亲丧事,自有礼部的人帮忙料理,叶信芳听说礼部都忙翻了天,一时就传来办得不好意,今日太后发脾气,明日平西王摔杯子,王妃闹着要寻死……   叶信芳只感觉就是一场大戏,似乎所有人都预料了此事的发生一般,最悲伤的估计就是王妃了,独子殁了,半生依靠都失去了。   他本想前去吊唁,后来才知,头几日是大人物们吊丧的日子,他这般的小官,起码要在十日之后才能上门。   然而没有等到叶信芳上门那日,京中的云板又响了起来。 第98章 天命   平西王世子头七的晚上, 王妃殁了。   两眼瞪大, 舌头伸得很长,死相可怖, 如同被冤魂索命一般。   以上描述均来自王大嘴。   据说是死了儿子,觉得没了指望, 自缢而亡。   “叶大人, 你说咱们这位王妃娘娘也是出身名门, 她怎么就那么想不开呢?”王一灵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接着小声说道:“你说这满京城, 没了儿子的贵夫人那么多,怎么偏偏她就看不开呢?”   既然是正室,没了孩子,可以抱养可以过继, 断然不会如同王妃这般,因忍受不了丧子之痛便寻死, 须得知晓,高门之内, 自缢是一件极不体面的事情。   而王妃对外的死因, 是突发疾病。   王妃死了, 这下子最忙的就变成了礼部,世子的葬礼还没有办完,王妃的又来了,礼部四处借人,每个人都忙得连轴转, 翰林院也被借了不少人。   叶信芳也顺势过去帮忙。   王府依旧是那般富贵,但比之去年所见,令人觉得萧条许多,王府下人也不见去年那般意气风发,每个人都是行色匆匆,脸上带着朝不保夕的惶恐。   “据说是世子殿下恶事做的太多,冤魂索命,牵连到了王妃娘娘……”叶信芳路过花园,听见假山里传下说话的声音。   叶信芳觉得偷听别人说话很不礼貌,然后就轻手轻脚的找个角落猫了起来。   “那下一个岂不是王爷?”另一个声音沙哑的女人猜测着问道。   “王爷上过战场,怎会惧怕这些恶鬼?”最开始听到的女声说道。   “这可难说,王爷自己就背了那么多条人命。”那个沙哑声音的女人这般说道。   叶信芳见他们说话声音越来越低,踮起脚尖伸着头身子向前倾,形容十分猥琐。   却只听见二人脚步快速离开的声音。   叶信芳见没有八卦听了,正想离开,突然背后伸来一只冰凉的手捂住叶信芳的嘴,拉扯着叶信芳往假山里面走。   任由叶信芳如何挣扎,那个人却按得死死地,等到进入假山里面,叶信芳只听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你到这里干什么?”   叶信芳顿时放松了下来,转身过来,柳亦然依旧是那副俊美无俦的模样,“表哥,慧娘很担心你,所以我到王府来看看。”   “谁要你的关心!”柳亦然微微撇开视线,盯着假山石壁恶狠狠地说道。   叶信芳知道这人口是心非,但他又是杨慧为数不多的至亲之人,丝毫不以为意,接着劝道:“表哥,王府凶险,这里不是久留之地,你还是随我离开吧。”   假山中光线不好,叶信芳只看见柳亦然一身丧服,他皱了皱眉,朝他说道:“如今已经不是我想抽身就能抽身了,信芳,我的事,你们不要管,你来了也好,这东西你拿着。”   柳亦然从怀中拿出一只荷包来,递给叶信芳。   叶信芳一摸,里面像是装了纸,借着光线打开一看,全是折叠整齐的银票。   “表哥,你哪里来这么多钱?”叶信芳神情中满是震惊之色,慌忙将荷包交还给柳亦然。   柳亦然没有接,叹了口气,“这些年积攒的银钱,我都换成了通票,你带给慧娘,就当是我给她攒的嫁妆。”   “表哥,如今我们夫妻不缺银钱,你也不容易,这些你留着自己花用,你日后娶妻成亲,也需要许多花用。”叶信芳总听杨慧念叨着柳家几代单传,还指望着柳亦然传宗接代。   哪想到柳亦然面色一苦,自嘲道:“娶妻生子?哈哈,我如何还能想这样的事?”   叶信芳想到那日看到的那一幕,顿时有了不好的联想,“表哥,你……跟王爷……”   柳亦然笑着道:“你这个样子是知道了?是不是也瞧不起我?”   叶信芳摇了摇头,“若是知道你遭受此事,这些年受了如此多的苦楚,慧娘还不知要如何担心,我们怎么会瞧不起你?”   柳亦然深深的看着他,“没想到你真的能浪子回头,替我照顾好慧娘,不要再来王府了。”   “表哥,现在王府乱的很,我们走吧,天涯海角总能找到地方重新开始,只要活着,我们总能想到办法的!”叶信芳拉住他。   柳亦然用力的扯开他的手,“信芳,不是所有人都能重新开始的,有些事,不能说算了就能忘记的。”   “总归是人重要,我们一起总能想到办法的!”叶信芳有了不好的猜测,哀求道:“表哥,我们先离开这里再从长计议。”   “信芳,你快走,不用管我。”柳亦然态度十分坚决,明明心中知道此次别离就是生离死别,但脸上却带着笑,似乎很开心的样子。   “一起走!这里太危险了!”平西王府一个接一个的死人,且柳亦然的样子,明显是不愿意待在平西王身边,叶信芳想着先带他走,藏起来之后再商量怎么办。   “你先走吧。”柳亦然将叶信芳死命塞过来的荷包,又塞回了对方的手中。   叶信芳不接,“我们一起走,大不了这个官我不做了,总能找到一条活路!”   “信芳,你先走,帮我保管好这些银钱,过不了多久,我就能离开王府了。”   “此言当真?”叶信芳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问道。   柳亦然笑着点点头,“照顾好慧娘,若是等我去找你的时候,她过得不好,我可要跟你算账。”   叶信芳犹豫良久,方才说道:“表哥,兰姐姐走了,留下一个女儿,跟着我们夫妻过活。”   萱儿早就被叶信芳夫妇从妍娘处接了回来,刘俊彦考上了庶吉士,妍娘生了个大胖小子,他们夫妇如今居住在工部为庶吉士提供的房子中,叶家人多,叶信芳另外买了宅院,而刘家主子只有夫妇二人,奴仆们可以挤一挤。   “你说兰儿走了?去哪了?”柳亦然心中知晓这是何意,但还是不敢置信,希望能得到一个否定的回答。   叶信芳看着他的样子,有些担忧,还是开口说道:“出了一些意外,她自尽了……”   柳亦然整个人都是怔怔的,眼泪倏忽就掉了下来,喃喃道:“走了也好,不要留在这污糟的人间受苦……”   “表哥……”叶信芳不知如何安慰他。   柳亦然认真的看着叶信芳,“照顾好慧娘,一定要照顾好她,不然我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你放心,表哥,你一定要来找我们!”叶信芳再三强调。   “我走了,我会去找你们的,你快走,好像有人来了!”柳亦然催促道。   待看到叶信芳消失之后,柳亦然的身边突然出现一个身着黑衣的清瘦男子。   “你跟他走吧,剩下的事情我来安排就行。”黑衣男子声音说不出的粗粝难听。   “开弓没有回头箭。”柳亦然看着叶信芳离去的方向,许久方才问道:“还是说你后悔了?”   “亦然,我没有后悔,我希望你不要永远活在噩梦里。”黑衣男子轻轻的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似乎想要安慰柳亦然。   却被柳亦然拂开,冷冷的说道:“不要碰我!”   “抱歉。”黑衣男子喏喏说道。   “被我这样的人赖上,不仅毁了自己,还要毁了他人,你一定觉得很为难吧。”柳亦然忽然自嘲一笑。   黑衣男子站在他身后,满目柔情的看着他,声音依旧是那么粗粝难听,竟难得带着一种别样的温柔,低声道:“我心甘情愿。”   叶信芳当即打算离开王府,却碰巧遇到了神情哀伤的平西王,“叶大人,怎么有空到王府来?”   刚刚与柳亦然碰面的叶信芳,一时竟觉得有些心虚,“礼部缺人,我过来祭拜世子爷,顺便看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   “你相信天命吗?”平西王突然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信则有,不信则无。”叶信芳答道,他想到了国师为平西王世子下的批语,想了想还是说道:“王爷,人死灯灭,节哀顺变,世子若是泉下有知,也不忍心看您如此悲伤。”   平西王勉强扯出一个笑,问道:“叶大人可否陪我逛一逛这园子?”   叶信芳自然不能拒绝,哪怕明知平西王与柳亦然之间说不清楚的事情。   “我儿一死,似乎许多事情都看清楚了。国师所言我初听时心惊胆战,后来遍寻天下相师,无水相师说,我命中只有一子,此子运势极旺,每每危难之时,总中有贵人相助。”   平西王顿了顿,接着说道:“我本以为,这就破掉了国师的预言,当时还想着,也许算无遗策的国师大人弄错了,但后来,直到武儿被寻了回来,我心中便知道,命好的多半就是这个儿子了。”   叶信芳也不知如何回答,无水相师是闻名天下的大相师,一生相人无数,绝无半点差错,但踪影难寻,平西王找到这位相师,恐怕也废了不少力气。   “叶大人,亦然的事,也不知你是否知晓?”平西王忽然这般问道。 第99章 往事   叶信芳只觉得心惊胆战, 一时想到刚才与柳亦然的见面, 是不是被王爷知晓了,心中七上八下, 只听得平西王继续开口,仿若在回忆往事一般。   “本王的母亲, 是父皇的继妻, 父皇儿子无数, 本王却只有陛下这一个同胞兄长。”平西王像是说故事一般, 缓缓开口。   先帝年间旧事, 他也曾听过一耳朵,也不明白为何平西王要跟他说这么多。   “废太子,是元后之子,也是父皇的长子, 本王长大时,天下已经平定, 除了太子大哥和陛下,还有三个哥哥也是一直跟着父皇打江山的, 这么些年, 本王看着皇兄斗倒了废太子, 和另外三个哥哥。”   “一开始本王觉得高兴,因为最终登上王位的是我的同胞兄长,本王不费吹灰之力,就已经站在了胜利的一边,富贵荣华没有任何担忧。”平西王脸上带着怀念。   这种话叶信芳根本就不敢接, 他也不明白为何平西王要跟他说起这些事。   “可是啊,他为何要将本王封往明越?苦寒偏远之地,战乱纷杂之乡,那些耶族人,就像是未开化的蛮子一样,肮脏、粗鲁,不服管教!”平西王的表情渐渐变得愤怒。   “本王从未与他相争,为何却要落得如此下场?一开始只是不甘心,心中还存着期待,希望哪一天他能想到自己还有个弟弟,后来慢慢的,怨恨如同杂草一样疯长,他凭什么这般对我?凭什么?”   叶信芳心中如同千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他真的不想听,听多了真的会死人的。   “凭什么呢,凭他是九五之尊啊!”平西王眼睛望向皇宫的方向,却没有上次宴席时见到的那般疯狂,反而带着一种平静,“那时候本王就在想,都是父皇母后的孩子,为什么他能登顶大位,而本王却不行?”   “那时本王接到消息,国师给皇兄的儿子观命,所有皇子都没有帝王之命。”平西王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本王就想着,看看威儿有没有这个命。”   不仅没有帝王命,反而还是活不长,叶信芳心中补充道。   王爷苦笑一声,面上露出怀念之色,“结果传的全京城都知道了,京里的百姓只知道这一件事,都以为国师是被威儿克死的,他也曾是个好孩子的,那样维护他的父王,哪怕得罪了安国公府也在所不惜……”   安国公府?叶信芳突然抓住了重点,问道:“王爷所说的安国公府,可是他家的小公子之事?”   平西王点了点头,“如今时过境迁,也没有什么不能对外人言的,那年围猎,若不是为了本王,威儿也不会下手那么狠,亦然如今也不会跟我离心。”   叶信芳瞪大了眼睛,万万没想到,安国公府的事情,还牵扯到了柳亦然,“表哥也与此事有关?”   平西王点点头,“亦然心中不愿,本王心中也知晓,但总想着,时间一长,一切都会变好,安国公府那位小公子,不过是一时好心,却不曾想,威儿会如此……”   叶信芳试探着问道:“安国公府的小公子,是因为表哥而死?”   “亦然视本王如牢笼,那位小公子只是想拉他一把,反倒丢了性命。本王半生固执,陷于镜花水月之中,一心想着谋得大位,却害惨了身边人,待此间事了,自有交代还与安国公府,至于亦然,他这些年心中不说,但本王知道,他很想念青山县的亲人。”   “以后,亦然就托付给叶大人,如今种种,皆有前因,不管发生了什么,都是本王对不住他在先。”   “本王知道他想做什么,也知道他心中有不甘。”平西王看向假山方向,接着道:“本王欠他的,自然会还他。”   叶信芳只以为平西王是要还柳亦然自由,心中有一瞬间的开心,平西王若是肯放人,那自然是再好不过。   不曾想,他最终等到的,只是柳亦然冷冰冰的尸体。   那日叶信芳返回家中,与杨慧说起此事,两人都想着很快就能亲人重逢,杨慧第二日就开始安排起柳亦然的房间,张氏自来万事不理,只带着善安和妞妞萱儿,孩子们都懂事,她也不必伤神,家中事宜她全部交托给杨慧。   张氏的绣坊,在西宁府卖给了他人,而到了京城之后,走家串户,本想重整事业,但这临近内城的地方,住的要么是富商,要么就是如同叶信芳这般有些家底的小官之家。   这种人家的女儿,大多请了绣娘相教,因而张氏的刺绣学校也没有办起来。   叶信芳从王府返回,不过三天时间,又听到了云板之声,依旧是四响。   这次是平西王薨了。   奇异的是,死状安详,面带微笑。   好端端的一个人突然暴毙,京中一时流言纷纷,各种说法甚嚣尘上,王府接连死人,都在传言此地风水不好,王府中人人自危,都害怕下一个是自己。   死了一个弟弟,皇宫里的皇帝哭了一场,将平西王仅剩的儿子接进宫中抚养,而后宫里的太后娘娘,接连失去孙子和幼子,眼睛都快要哭瞎了。   叶信芳心中越发不安,如平西王那般的头面人物都这么轻易的就死了,让人不得不想到一些神秘力量,他害怕柳亦然有危险,这座王府就跟招惹了什么脏东西一般,接而连三的死人。   然而平西王死后的第二日,便有人来跟他传信,柳亦然死了。   依旧是死状安详,面带微笑,透着十足的诡异。   若是在平常,王府死了一个门客,哪怕这个门客曾经与男主子有点不清不楚,都不会引起任何的水花,但正好是这样风口浪尖的时候,一时间整个王府就跟炸了锅一样,每个人都觉得下一个死的会是自己,纷纷企图往王府外逃。   太后因为此事,也顾不上为儿子伤心了,强打起精神来照顾平西王次子,生怕下一个会是这个孙子。   真的像是受到了诅咒一般,王府留下的门客、仆从,又死了一些,疯了一些。   这些人死的时候,没有任何人看到,均是死后被人突然发现停留在某个角落里……   京中闹得人心惶惶,生怕那索命的恶鬼,在平西王府杀人还不够,还要跑出来杀人,皇帝迫于压力,只好封住了平西王府,另择地方办葬礼。   “东西找到了吗?”皇帝看着跪在自己跟前的清瘦男子问道。   那清瘦男子一开口,就是粗粝难听的声音,“属下翻遍了整个王府,都没有找到那样东西。”   皇帝叹了口气,“你在老六身边待了这么多年,难道一点线索都没有?”   “属下无能,请陛下责罚。”   “责罚,一个个就会喊责罚!废物!”皇帝骂道。   “本是让你跟着保护老六,谁让你去保护一个男宠!朕的弟弟不明不白的死了,到头来东西还下落不明,朕养了一堆白痴废物!”皇帝恶狠狠地茶碗砸到男人的身上。   男子从头到尾一动不动。   “属下只是遵循王爷的命令,请陛下责罚。”   “他说什么你就听什么,到头来自己怎么没命的都不知道!”   男子沉默了一会,方才开口解释道:“是冤魂索命,若非如此,没有人能知道为何王爷要避开所有人……”   “战场上杀人的将军那么多,为何偏偏是他,冤魂索命那一套,休要拿来哄人!”皇帝再怎么不喜欢平西王,为了防备这个弟弟,还派了人在他身边,皇帝也知道自己这个弟弟多年不甘,小动作不断。   但弟弟终究是弟弟,哪怕皇家亲情再淡泊,哪怕这个弟弟再蠢,平西王他可以杀,但旁人若是敢动自己弟弟,定然不会善罢甘休。   “月奴。”皇帝扬声喊道,“传话给秦中羽,那边的事先停一停,猜谜他孙茂行不行,这破案他总可以吧,给他五天时间,找出杀害王爷的真凶。若是找不出真凶,给不了朕一个合理的解释,后果他知道。”   皇帝这般说完,地上跪着的男子身形一僵,又强行稳住了。   月奴的脸上依旧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模样。   “顺便,找那个东西,两件事孰轻孰重,孙茂行心中应当知道。”   月奴没有答话,等皇帝说完,便快速的离开大殿。   “你也下去吧。”皇帝对着那男子说道。   男子离开大殿之后,皇帝看着面前摇曳的灯火,许久才道:“老六啊老六,你废了那么大的力气才拿到的东西,看样子只能孝敬给哥哥了,别急,很快就能找到了。”   “好弟弟,哥哥会帮你报仇的。” 第100章 出山   “孙大人, 您这是又闹上脾气了?”秦中羽小心翼翼的问道, 那态度比对待皇帝的时候还要认真。   “老头我都躲到乡下地方去了,天天大宅子都不敢住, 躲在小房子里装孤寡老人,这都不够, 还是被这小儿给找到了, 非要老夫去黄沙地里送死, 送死没成, 又把老夫天天困在这里, 对着一堆死人画像,怕是非要把人逼死才甘心!”   孙茂行一副十分不情愿的模样,老脸气呼呼的,直接将手中写的东西团吧团吧往地上一扔。   “老大人, 这事关重大的,您早点将这边的事了结, 也好早点回家含饴弄孙,您说可对?”秦中羽只觉得, 好似自己所有的孝心都用在了孙茂行身上一般, 在家都不用这般劳累。   “对个屁!”孙茂行却不要这个外姓孙子的孝顺, 直接喷了一个狗血淋头,“我招他惹他了,仗着自己当了九五之尊就了不起啊,我早就该在家当太爷了,搁这暗无天日的地方, 日日对着一堆死人的东西!”   秦中羽透过窗户看见外面的天高云淡,虽然这地方确实高处不胜寒,但却离孙茂行口口声声的暗无天日相去甚远,沉默了片刻,继续劝道:“您往他处想想,这帮了圣上,从前的事不就一笔勾销了,再也不与您计较了,您说对不对?”   “从前的事?我又没有对不起他,真要说对不起他的,那也是先帝,跟老头我有什么关系?”孙茂行还是一副不想合作的样子。   秦中羽叹了口气,“大人,您折腾我没用的,我就是一个小卒子,真正做决定的人一直是陛下啊。”   孙茂行笑了笑,“老头我就折腾你,你这个帮凶!”   “我知道您爱凑热闹,这平西王的热闹您不想看呀?那可是陛下的亲弟弟!”秦中羽压低了声音说道。   “别说。”孙茂行一副拒绝的姿态。   “我就跟您简单的讲一讲。”这次笑的换成秦中羽了。   “你不要讲,你不说,我心里就不会犯嘀咕。”孙茂行一副恨不得捂住耳朵的模样。   秦中羽好像把到了老头的脉,“这王府如今跟地狱一般,一开始死的是世子爷。”   “算算日子,他也该死了。”孙茂行面上一副不听的模样,嘴上却很诚实的开始吐槽了。   “世子爷头七那日王妃又没了,就跟撞了邪一样。”   “别说了,不听了。”孙茂行觉得有点意思了,慌忙拒绝。   “您可是老提刑,听到这里难道心里不痒痒吗?”秦中羽朝他眨了眨眼睛。   “你现在闭嘴,我心里就不痒痒。”孙茂行气呼呼的说道。   “三天后王爷走了,隔天又死了个门客,再没三日又死了个随从,又过了七天死了个嬷嬷。”秦中羽语速飞快的将案情说了一遍。   孙茂行瞪了他一眼,脑子里却飞速的转了起来,“后头还死人了吗?”   “暂时没有了,就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见他这般模样,秦中羽心中暗笑。   “七天,三天,隔天,三天,七天,是这个规律?”孙茂行问道。   “您说这要是再死人,会是什么时候?”秦中羽问道。   孙茂行摇了摇头,“看着规律,像是死完了,还有别的线索吗?”   “王府里的人都说是冤魂索命,一个个都恐慌不已。”秦中羽将这个流言说了出来。   孙茂行瞪了他一样,“这世上哪有什么冤魂索命,都是活人作祟,我问你别的线索,别净说些没用的,那死的几个人有什么特别之处?”   “王爷王妃、世子爷,这是一家子您也知道,那个门客据说是王爷的禁脔,很是受宠,死的随从是王爷的亲信,嬷嬷是王妃的贴身之人。”   “这些都是跟王府主子走的很近的人,验尸结果呢?死因如何?”孙茂行又接着问道。   “世子爷是惊马,摔下来磕到了脑袋,当场不治身亡,王妃像是自缢而亡,而王爷则死因不明,令人恐惧的是,他死时神态安详似有满足之感,而那个门客也是如此。”   “最后两个人,死时面容青紫,神情惊惧,倒像是吓死的。”秦中羽一一解释道。   “面部发青,嘴唇发绀,眼球突出,是这样吗?”孙茂行追问道。   “对,就是这样!”秦中羽回答道。   “这是被人捂死的,仵作难道连这个都鉴定不出来?”孙茂行不高兴的问道。   秦中羽的眼珠子转了转,笑着道:“又不是所有人都是您这样的老提刑。”   “刑部的人,真是一年不如一年。”孙茂行感慨道。   “老大人,您看?”秦中羽试探着问道。   孙茂行冲着他叹了口气,讨价还价道:“既然已经开始了,老夫也想帮忙收尾,但有条件,待此事了结,这头的事情我是再也不管的,你去跟那个小儿说,这两件事,我只管一件。”   “老大人,这也不是我一个小卒能决定的,你可别为难我了。”秦中羽安抚着说道。   孙茂行深深的叹了口气,“从黄沙之地出来,我就觉得没几年好活头了,人老了不就想着落叶归根,陛下这般也没甚意思,我本就不是那个解谜之人,如何能解的开这个几百年的谜团。”   “您可别这么说,要知道,您是先帝认定的大昭第一聪明人,都说所有事情,您只要看一眼,就知道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有您解不开的迷局,只要有时间,您肯定可以的。”秦中羽连吹带捧的说道。   “老夫要真是第一聪明人,先太子怎么会被废,老夫未能匡扶旧主,反而苟且偷生,本就是大错,如今还沦为那小儿的阶下囚!”孙茂行说起来满脸都是气愤之色。   “您可别这么说,什么阶下囚,陛下只是请您来帮忙,且形势比人强,陛下当初已经放您一马了,您再一口一个‘小儿’怕是不太合适吧。”秦中羽说起这个词都觉得心惊胆战,生怕房间里就藏了一个暗卫之流,将屋子里的话学给陛下听。   “老夫受先帝指派,追随太子殿下。”说起太子殿下,孙茂行还双手作揖,脸上满是恭敬之色,接着道:“说起来,老夫也还是太子殿下的岳父,叫你家陛下一声‘小儿’又如何?我本就是他的叔叔辈!”   “老大人,废太子殿下都是哪一年的老黄历了,您可别再做这副样子了,让陛下看到了,心里岂不是更不高兴吗?”秦中羽劝解道。   “我都被他关起来了,难道还要做出一副高兴之至的样子给他看?”孙茂行直接反问。   “老大人,我们不妨先去王府看一看,回来再说这件事可好?”秦中羽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   “我答应了你帮忙,你也得先答应我的条件,二选一。”孙茂行理直气壮的说道。   “您可行行好吧,不想想我,也想想自家人啊,您儿孙辈的前程还握在陛下手里呢。”秦中羽是真的拿这老头没办法。   “儿孙自有儿孙福,老夫管不了那么多,本来好日子就没几天了,还跟坐牢一般,不得快活。”   “老大人,我回头去求求陛下,您先去王府看一看可好?”   孙茂行心中一动,计上心头,故意做出一副勉强的样子,点了点头。   王府已经被封了,秦中羽直接带着人从后门进入。   “笃、笃、笃。”三声敲门之声后,后门被人打开,开门的是一个身着素色衣衫的清瘦男子。   “你身上带着香?这是什么香,味道倒是少见。”孙茂行看着那男子开口问道。   “有香味?”那男子一开口,声音就是说不出的粗粝难听。   “有香味?”这次问的事秦中羽,跟孙茂行站在一起,他却没有闻到,只怀疑自己的鼻子出现了问题。   “很浅淡的味道,但老夫天生鼻子很灵。”说完,孙茂行看向秦中羽,“你这个年轻人,鼻子不好使呀。”   秦中羽看着对方那一脸“你这个小年轻怎么身体这么虚”的表情,只觉得好气啊。   “这味香,很特别。”孙茂行深深的看了那男子一眼。   男子抬起胳膊闻了一下,这才明白了,“大抵是王爷的熏香,我是他的侍卫,身上可能也沾染了一些香味。”   “也许是吧。”孙茂行老脸笑着说道。   “月影,你先带我们去案发之地看一看。”秦中羽开口说道。   此时偌大的王府里,一片寂静,王府的主子死的死,走的走,空荡荡的王府里,只有一行三人,月影在皇帝跟前复命之后,又回到王府等候孙茂行前来勘察。   “先去哪里?”秦中羽问道。   “先去王妃的房间看看。”孙茂行开口说道。   秦中羽看了他一眼,犹豫了一下,方才问道:“老大人,这女眷的房间,我不方便进去。”   孙茂行看了他一眼,嗤笑一声,说道:“人死灯灭,还有什么不方便的。”   王妃居住的院落,在后宅中间靠近左边的地方。   孙茂行抬头,看到院子门上的“落梅院”三个字,叹了口气道:“这般晦气的名字,难怪福薄命短。” 第101章 调查   王妃的房间, 宽敞明亮, 富丽堂皇,极尽奢华, 王妃本是跟随王爷在封地的,据说几年前才返回京城, 后来就一直跟在京里照顾世子爷。   孙茂行在王妃的卧室里, 到处乱转, 看见柜子梳妆盒之类, 全都要打开仔细的瞧一瞧, 有的甚至还拿出来闻一闻,秦中羽只觉得完全没眼看,他心里都开始怀疑这是不是一个为老不尊的老不修了。   “王妃娘娘就是在这里自缢的?”孙茂行看着她卧室中高高的横梁,问道。   “就是此处。”回答的人是月影, 声音一如既往的粗粝。   孙茂行听着面不改色,秦中羽却有一种想要捂住耳朵的冲动。   “你家娘娘多高?”   月影跟孙茂行比划了一下。   “她提前准备好的白绫?是谁帮她准备的?”孙茂行问道。   “吾不知。”月影愣了愣, 这般答道。   “这地方整理过了?”孙茂行问道,他看见周围家具上, 甚至都没有几丝灰尘。   王妃的卧室, 若是无人告知, 恐怕丝毫没有人会想到,这里的女主人已经死了,房间干净整洁,就好像主人只是出门了,没多久就会回来一般。   月影开口说道:“王妃殁了之后, 王府的人遵从王爷的命令,依旧日日打扫。”   “王妃死了后,王爷提出要下人继续打扫?”孙茂行不解的问道。   “是。”月影答道。   “你知道的倒是不少。”孙茂行笑着说道。   “这些话,刑部的孙侍郎已经问过很多遍了。”月影面不改色的答道。   秦中羽笑出声来,“老大人,有其父必有其子,您这父子二人,问话都是一脉相承呀。”   刑部的孙侍郎,正是孙茂行的次子。   孙茂行叹了口气,说道:“他要真能问出一个结果就好了,也不必老夫走这一趟。”   “当时的情形,你是否清楚?可否与老夫描绘一番?”   “当日最先发现王妃自缢的,是刘嬷嬷,早起后发现王妃的房间从里面反锁,怎么叫喊都没有声音,她担心自己的主子,从屋子侧面窗户的缝隙之间,见到了吊在房梁上的王妃娘娘。”   “这个刘嬷嬷,是不是就是后面死的那个嬷嬷?”孙茂行问道。   “老大人真是料事如神!”秦中羽夸赞道。   孙茂行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就听月影继续用他粗粝的嗓子继续说下去。   “刘嬷嬷找人破开房门之后,屋内除了倒在地上的圆凳,其他一切都摆放整齐,王妃还留了一封绝笔信。”月影慢慢的将事情道来。   秦中羽听到这么长一段,如同锯子在反复的割裂他的耳朵一般,但看着孙茂行依旧面不改色的模样,心中很是佩服。   “绝笔信,在何处?”孙茂行追问。   “信已经作为证据,转呈给刑部了。”月影答道。   孙茂行转而看向秦中羽,没好气的问道:“你家陛下就让老夫在这里看一眼是吗?连证据都不给,还他真觉得老夫是神仙吗?看一眼就能让妖气显形?”   秦中羽扶额,“老大人放心,刑部的证据整理整齐之后,过两日便会移交过来。”   “今日老夫就要看证据,早死早超生,不想再等了。”孙茂行不高兴的说道,似乎十分嫌弃这些人的低效率。   “老大人,您在刑部待了那么多年,他们的办事流程您心里清楚,它快不了。再则,刑部负责此事的可是孙侍郎,您这是在嫌弃自己的儿子?”秦中羽反问道。   “那个不孝子,蠢货一个,你家陛下就该将他派到翰林院做学问,这个榆木脑袋,自己的老子被关了那么多天,还是一无所知,一点警觉性都没有,他就不是个做提刑的坯子!”   秦中羽也没想到,孙茂行还真的连自己儿子都不待见。   “您要不要再多问几句,月影侍卫看起来还是知道不少的。”秦中羽讪讪笑着说道。   月影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不说话。   “堂堂王妃,为何会独自留在屋内,难道身边没有下人跟随吗?”孙茂行问道。   “据说前一晚,王妃刻意支开了所有人,独自留在房间中。”   “说得通。”孙茂行点了点头,又接着问道:“确定门窗全部紧锁吗?”   月影点了点头,“当日王妃院中的下人都可以作证。”   “一个经历丧子之痛的女人,受此打击,选择自缢,自我了结,也不知她为何如此想不开。”秦中羽脸上有些许唏嘘之色。   孙茂行看了他一眼,就跟看傻子一般,“听说你曾经高中状元?”   “可是有何不妥?”秦中羽见孙茂行的样子,看着不像是夸赞他,心里有些忐忑。   “只是觉得昭朝的殿试,如今一年不如一年。”孙茂行讥讽道。   “老大人,您何必找着机会就挤兑我这个晚辈,再则,我见过的老大人们都很和善,唯独您不太一样。”   “老夫自然与那些虚伪的学道不同。”孙茂行转而问道:“王妃的尸身,仵作可查验了?”   “咳咳咳!”秦中羽顿时咳嗽了起来,那样子就差跳脚了,“王妃娘娘的玉体,如何能交给那些粗鄙的仵作查验!“   孙茂行嗤笑两声,“又是为了所谓的皇家体面?人都没了,还要什么体面,死人可比活人会说话多了。”   秦中羽倒是头一回听说这个说话,连忙追问:“死人如何说话?”   “死人的身体,就像是一纸诉状,上面写了控诉。”   “既是杀人,岂能不留下痕迹,而这尸体上的种种痕迹,都是凶手的破绽,顺着这些痕迹,追本溯源,就是真相。”   “房间内的痕迹,已经被王妃的好丈夫抹去,尸体上的痕迹,如今怕也不让人查验,这个情形,倒像是兄弟二人合谋害死了王妃一般。”孙茂行不高兴的说道。   “老大人,您可不能瞎说,王爷自己都是丢了性命的。”秦中羽解释道。   “老夫倒想知道你家陛下,是看重真相,还是体面?”   孙茂行难得的正经了一下,看着老头如此严肃的模样,秦中羽一时还有些不习惯,对方苍老的面容上浑浊的双眼,如同满是铁锈的剑鞘中,拔出一把泛着锋利寒光的宝剑一般。   “您如何能确定,王妃不是自缢?”秦中羽不解,孙茂行根本没有见到王妃的尸身,甚至死亡之处的痕迹也都被掩盖了,他如何能这般肯定。   “这后宅讨生活的女人,哪里是那般脆弱的,王妃的院落富丽堂皇,显然是个注重享受之人,这样的人,可不是会那么轻易就寻死的。”   孙茂行顿了顿,接着道:“死了儿子,她照样是尊贵的王妃娘娘,锦衣玉食的生活不会有任何的改变。”   “这屋子里门窗紧闭,如果是凶手杀了王妃,再伪装成自缢的模样,他该如何逃出去?”秦中羽不解的问道。   “谁说门窗紧闭就不能出去了,也许当日那凶手根本就没有出去,而是后来下人破门之后才出去的,办法很多,封闭房间从来不封闭。”孙茂行对于房间密闭这个问题,断过的案子多了,已经想得非常透彻。   “可仅凭这两点,也无法得出王妃死于他杀。”秦中羽反驳道。   孙茂行老脸难得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你还真以为老夫开了天眼?看一眼就能断真假?老夫什么时候说过她是死于他杀,这个房间里没有更多的线索了,更没有见到她的尸身,无法判断究竟是自缢还是他杀。”   “可陛下那里……”秦中羽心中非常肯定,皇帝不会让孙茂行查看王妃的尸身,毕竟这是皇家女眷,不可能让外人查看。   “如今这么多天都过去了,就算是请仵作去验尸,估计也得不出什么结果了。”孙茂行心中已经肯定,皇家不会将王妃的尸身交给仵作。   “那这可如何是好?”秦中羽只觉得这一条线像是突然断掉了。   “待见到王妃的绝笔信之后,再行考量,如今去王爷身死之地看看。”孙茂行倒是想得开。   王爷是死在水阁里的,短短时日,丧子丧妻,很容易让人觉得他也是自我了断。   王妃的院落被王爷亲自下令要打扫干净,而死了一个王爷,朝野轰动,特别是这个王爷,不仅战功赫赫,还是皇帝的同胞兄弟,自然是引起了所有人的重视,皇帝更是直接派了刑部的人来着手调查此事。   刑部的人有保护现场的意识,水阁里面的所有东西,都没有动过,依旧原模原样的保存在那里。   王爷坐的那个椅子,还摆放在那里,案几之上,一壶酒,一只空酒杯。   “验过尸吗?”孙茂行问道。   秦中羽摇了摇头,说道:“陛下说死者为大,且不忍心别人动了王爷的尸身,只是让仵作看了看,没有……”   言下之意,孙茂行懂了。仵作验尸,大多都不会开膛破肚,但会将一具尸体反复的翻检,堂堂王爷,哪怕是在死后,皇家也不允许尸身被地位低下的贱役翻查。   “这酒应该没问题,老夫猜的可对?”孙茂行问道。   秦中羽点点头,“这酒已经派人验过了,没有任何问题。”   “你有没有闻到,这水阁中的香气?”孙茂行突然问道。 第102章 绝笔   杨慧这几日在家中险些哭瞎了眼, 柳亦然的死太过突然, 本以为是亲人重逢合家团圆,到头来却变成了生离死别天人永隔。   张氏这几日也极为体贴, 主动帮她带好三个孩子,尽量不去惹她烦心。   叶信芳本想向王一灵问询清楚王府的迷案, 奈何王一灵自己还有点迷糊呢, 他这个八卦精也没有打听出更多的内容, 只知晓王府如今已经被封了, 不得进出, 这似乎是要将王府当做那些鬼宅一般来对待。   刑部和礼部,是如今最为繁忙的两个部门,繁忙却并不意味着是好事,反而惹来不少的麻烦, 上头的贵人们死了至亲,自然是有事无事便找这两个部门的麻烦。   据说, 刑部尚书和礼部尚书,三天两头被宣进宫中骂个狗血淋头。   王一灵没打听出王府的案子如何, 这些边角料倒是知道不少。   除了办理丧事与调查凶手, 这两个部门还要继续运转下去, 丧事总有办完的那一天,礼部也可以从泥潭中挣扎出来,而刑部,一日不找出真凶,怕是一日都不得安宁。   却说这头, 孙茂行在水阁里面,如同一只偷食物过冬的老鼠一般,东摸摸,西闻闻,在香炉边闻了许久。   “这不就是月影侍卫身上的香味,看起来你还真是一直跟在平西王身边。”孙茂行笑着说道。   “可是,月影一直是保护柳先生的。”秦中羽纠正道。   “那个跟平西王不清不楚的门客?”孙茂行问道。   月影听得此言,双拳紧握,面上却依旧是一副无甚表情的模样。   孙茂行挑了挑眉,看向月影,问道:“这位柳先生,也好此香?”   “他与王爷,均爱用此香。”月影这般答道。   孙茂行追问道:“此香从何处所得?”   “据说是明越府的大商进贡的,除了香味奇异有提神之效外,还有驱虫避蚊之效。”月影答道。   孙茂行突然话锋一转,问道:“月影侍卫,你是从什么时候进的王府?”   月影还没有回答,秦中羽凑近孙茂行的耳边低声道:“月影是陛下的人,可信。”   孙茂行朝他摆了摆手,转而看向月影说道:“月影侍卫,老夫并没有怀疑的意思,只是有些好奇。”   “七年前,我以江湖高手的身份进入王府,一开始是跟在王爷身边保护他,后来被安排护卫柳先生。”   孙茂行点了点头,朝着秦中羽笑了笑,说道:“你家陛下,还是老样子,连自己的同胞兄弟都不放过,不安插几个人心里就放心不下。”   秦中羽额角抽了抽,道:“老大人,您也别一口一个你家陛下了,如今陛下登位十几年了,您还活在老黄历呢。”   “老人家,不就得活在老黄历吗?”孙茂行丝毫不以为意的说道,他如今被关着,根本就不惧皇帝,反正也不能更差了。   “且陛下是担心明越过于危险,派人保护王爷,不是您所说的那般。”秦中羽解释道,毕竟月影在跟前,这个人也是圣上的耳目,秦中羽还是要为陛下修饰一二。   孙茂行嗤笑一声,讥讽道:“既是保护,也是监视,稍有异动,直接拿下,这不就是你家陛下做事的风格?”   “老大人行行好,少说几句,求求您了,多看看案子好不好?”秦中羽实在是惹不起孙茂行这个老事精,故意做求饶状。   孙茂行看了他一眼,转而得意的望向月影,继续问道:“从什么时候到的柳先生身边,又是为什么?”   “五年前,我奉命护送柳先生返乡,其间经历了许多波折,回到王爷身边后,已经有高手顶替了我的位置,我便被安排只保护柳先生一人。”   孙茂行点点头,捋了捋自己脸上的胡须,“你与那高手,谁更强?”   月影不假思索的答道:“我更强。”   孙茂行脸上显出怀疑的神色。   月影又补充道:“我与他曾经切磋过。”   孙茂行脸上怀疑之色褪去,反而感叹道:“那你们王爷一定很重视这位柳先生。”   “王爷……很是……重视柳公子。”月影有些艰难的说道。   孙茂行盯着月影问道:“很是受宠吗?”   月影脸上神色略微波动,许久方才艰难的答道:“是。”   孙茂行眼中精光一闪,转而看向那壶酒,笑着道:“这似乎是青寒雪,此酒极为珍贵,难得一见。”   秦中羽闻言瞪大了眼睛,激动着说道:“据说大耶山上生长着一种草,名为青寒,通体青翠,触之冰凉如寒铁之感,其叶能食,而用冬季青寒叶上的雪水,佐以青寒叶,光酿造便需耗时九九八十一天,而后再埋于发现青寒草的地底下三年,方才酒成。此酒味道清绝,口感醇厚,回味无穷,且有强身健体之效。”   “青寒草几近灭绝,又被称为‘大耶山上的明珠’、‘耶族之宝’!”秦中羽看着那壶青寒雪,就像是看着挚爱之人一般,恨不得此时就将这酒抱走拿回府中藏起来。   “这般的好东西,平西王既得了,怎么不想着进贡陛下。”秦中羽十分虚伪的埋怨着,他心里想的是,任谁得了这样的好酒,都是自己偷偷摸摸的享用,这平西王还真是没福气,得了这样的好东西,没有享用完人就没了,真是糟蹋了好东西。   孙茂行看着秦中羽有些羡慕的样子,开口道:“这东西被传的太神了,弄得如今大耶山上都找不到几株,故而世人往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老大人似乎知道很多,不妨说说。”秦中羽见他似乎话未说完的样子,笑着问道。   “老夫也不知道更多,你不必再问。”孙茂行看了他一眼,隐去心中未提的话,转而问道:“月影侍卫,可否带着我们去那位柳先生身死之地。”   月影自是应承不提,带着二人,直接往府中一处偏僻之地而去,这地方虽然位置不佳,但茂林修竹,十分的清雅,而柳亦然的居所,就是在一片竹林掩映之中,那一栋竹子修建的房屋,虽然看起来十分的雅致,但是一想到对方的身份,便让人觉得是否太过朴素了。   “便是此地?”孙茂行不解的问道。   月影点了点头,“柳公子爱竹,王爷便专门辟出一块地方种竹,花费数年,才有今日的模样。”   “这竹林是从何时种植的,这位柳公子又是从何时跟随你们王爷的?”孙茂行看着眼前这一片茂盛的竹林,与偌大的王府都有些格格不入。   因为王府多是王妃母子居住,故而风格一直是走精致奢华的路子,而到了柳亦然的居所,就好像突然变成了简朴风格,若不知身在王府,还以为是谁在此地隐居。   “柳公子跟了王爷十多年,这片竹林据说很早就开始种了,柳公子在明越的居所,也是在一片竹林之间。”   “君当如竹,风过不折。”秦中羽感叹道,“这位柳公子,倒是个有趣之人,可惜不曾与他见过面。”   “十多年宠爱不衰,这倒是个厉害角色。”孙茂行没有多少歧视,他年纪大了,多年来什么没有见识过,无论男女,能抓住另一个人的心,在他看来,肯定都是有独到之处。   “柳公子不喜别人提什么宠爱之类的话,每每听到,当场就能与人翻脸。”月影说道,转而看向秦中羽,道:“若是柳公子还在世,也许会与秦大人成为朋友。”   孙茂行心中有了底,暗叹这似乎还是个男褒姒。   “进去看看吧。”孙茂行说道。   月影走在前头,推开房门,扑面而来的就是那味香。   “王爷死后,柳公子隔日便自尽了。”月影这般说道。   “如何知晓他是自尽,而非他杀?”孙茂行眉头一皱,不解的问道。   秦中羽咳了一声,道:“老大人,我忘了跟您说,这位柳先生确实与王爷一般情形,死状安详,面带满足,但他是留了绝笔信的。”   “信上所说,鸳鸯成双游,孤雁不独活,这明显是殉情而死。”秦中羽解释道。   孙茂行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你这个奸臣,怎么说话老是藏一半露一半,他既是自尽,到底是如何自我了断的,仵作可有验尸结果?”   “查不出死因。”秦中羽皱眉说道。   孙茂行压低了声音问道:“可曾剖肚查看?”   秦中羽连忙说道:“这如何能行,死者为大,一旦被人知晓,怕是脊梁骨都要被戳破!这种事一旦传扬出去,刑部所有人都得吃挂落!”   孙茂行瞪了他一眼,说道:“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若是不能伸冤,那才委屈,刑部的人就是跟你这般,古板得很,这才破不了案。” 第103章 戏精   “天子脚下, 京畿重地, 到底是什么人,敢在王府逞凶?连王爷都敢杀?这可是诛九族的死罪啊!”从竹林小筑出来后, 秦中羽不解的问道。   “王爷是他杀,还是自杀, 如今也不好评判。”孙茂行笑着说道。   “那柳先生是自杀, 还是他杀?其死因与王爷别无二致, 那说明王爷的死与他有关。”秦中羽这般说道, 提起柳亦然, 心中还有一些惋惜。   “若是他杀?凶手一连杀了王爷与柳先生,为了什么?报仇吗?既然二人死因一致,为何又要画蛇添足的留下一纸绝笔?”孙茂行笑着问道。   秦中羽答不上来,只觉得颇为纠结。   “这位柳先生, 到底是什么来头,刑部那边可有调查?”孙茂行问道。   “应该有吧, 据说刑部关于此案的资料甚多,光是案卷记录一个大箱子都放不下。”秦中羽有些不确定的答道。   “那位当街惊马的刺客, 可有下落?”孙茂行又问道。   秦中羽有些不解, “世子爷的死, 应该与此案无关吧。”   孙茂行摇了摇头,说道:“这一条条人命,就像是计算好了时间去死一般,世子是开始,嬷嬷可能是结束, 既然是开始,那又怎么会毫无关联?”   “这是仇杀?对方是有目的?”秦中羽问道。   “十之八九了。”孙茂行皱眉说道,不过还是有些不解,“待看过刑部的案卷之后,老夫才能下判断,如今说的,都只是猜测。鬼神杀人,是老夫最不愿意相信的一种,生前斗不过,死后就一定斗得过了吗?”   “可是,冤魂索命,世子一向行为……”秦中羽顿了顿,继续说道:“有些急躁,手头上也有一些……”   孙茂行直接戳穿道:“你心中想的是行为不端吧,人都死了,还顾忌个什么,真受不了你们这些虚伪的文人,你这般虚伪,难怪能考状元。”   秦中羽跟孙茂行相处久了,也习惯了老爷子时不时怼天怼地的作风了。   三人又去看了另外两个案发现场,孙茂行依旧跟老鼠一般,那恨不得趴在上面捡灰尘一般的侦查态度,不放过一丝一毫,秦中羽佩服之余,又替他觉得累。   待两个地方都检查完毕,孙茂行又要求去了一趟世子的宅院,查看完毕这才离开王府。   “现在去哪?老夫很久没出门,想逛逛集市,你先回去吧,我自个儿到处转转。”孙茂行装作十分自然的样子,笑着说道。   秦中羽看着他,脸上带着无奈,“老大人,您跟我回去吧,我知道您心中想的是什么。”   “我想什么?我可没有想什么!”孙茂行大声反驳道,“老人家太无聊了,逛逛集市都不可以吗?你们真的是把老夫当犯人看看押?”   秦中羽扶额,“集市没什么好逛的,跟您十年前看的无甚区别,走吧,回去。”   孙茂行脸上写着拒绝,满头华发的脑袋摇的跟个拨浪鼓似的,那模样就差在马车里打滚了,“我要逛集市!你不给我逛我就跳马车!”   说着就要从马车上往外跑,秦中羽赶忙拦住他。   “老大人,您行行好,可别折腾在下了。”秦中羽赶忙让马车停了下来,孙茂行一大把年纪了,生怕他出事。   “咦?”孙茂行掀开帘子,指着前面的一个身形微胖的人影问道:“你看那人是不是我儿子?”   秦中羽循着他的视线望去,还没有看清楚,就被孙茂行一把推开,然后只见孙茂行身形矫健的蹦下马车,就要往人群中跑。   别看孙茂行年纪大了,但力气还不小,秦中羽都被他给掀翻了。   不仅力气大,老人家身体还异常灵活,那模样感觉还能再打十年。   不过他剧本虽然写得不错,一番动作也是行云流水,但孙茂行跑了没两步,就被更灵活的车夫给抓住了。   “老大人,知晓您是最机巧不过的一个人,在下岂能毫无防备?”秦中羽从马车上跳了下来,笑眯眯的说道。   “哎。”孙茂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用一种十分痛心疾首的语调说道:“世风日下,小儿猖行。”   “秦大人?”叶信芳看到眼前的秦中羽,觉得十分巧合与怪异。   待他看到转过头来的孙茂行,更是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问道:“老爷子,我之前到处寻您不得,您怎么跟秦大人在一起?你们认识?”   此地偏僻,距离王府后门没有多远,叶信芳本是想着能不能想法子进王府看看,没想到居然会遇到这两个人。   “我才不认识他!这不是……余情吗?怎么胖了这么多?五禽戏不打了吗?”孙茂行面皮抽了抽,没想到自己随手一指的一个背影,居然是个熟人,不过几年过去,这熟人发胖了不少,差点没认出来。   叶信芳满头黑线,虽然十分拒绝这个称呼,但还是恭敬答道:“五禽戏还打着呢,就是饭量涨了。”   他不想再提起自己发胖一事,转而问道:“老爷子,许久没有您的消息了,您怎么会和秦大人在一起?”   秦中羽刚想开口,就只见孙茂行抢先答道:“余情救我,这个人坏得很,他把我关起来,不给吃不给喝,天天在不见天日的待着,老头子我头上都要长蘑菇了,乖徒儿,快救救老夫!”   秦中羽被老人家闹得脑壳疼,看着叶信芳问道:“你为何会在这里?今日虽是休沐日,但此地偏僻,你怎么会到达此处?”   叶信芳对二人之间的情况尚且有些懵逼,想了想答道:“我只是四处逛逛,听百姓们说起这宅子很凶,才到此地来多看几眼。秦大人您这是挟持了老爷子吗?”   叶信芳只觉得自己的说辞,怕是自己都难以说服,孙茂行听完眼珠子转了转,但什么都没有说,而叶信芳看秦中羽那个样子似乎是信了。   “也对,你们写话本的,总是要多多经历世事的……”秦中羽看了一眼身后不远的时下京城人口中说的“鬼宅”。   叶信芳:……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不过为啥直接说出来!   “什么话本,乖徒儿你写了什么话本?”孙茂行像抓住什么重点一般,追问道。   叶信芳只觉得面皮有些发红,本来想捂住马甲的,却搞得现在似乎每个人都知道了自己的马甲,保密工作做的极其失败。   “没什么话本,就随便写写,老爷子,您这跟秦大人做什么呢?”叶信芳转移话题。   一问起这个,孙茂行顿时气鼓鼓的看向秦中羽,怒骂道:“竖子挟持老夫!”   叶信芳看向秦中羽,眼中带着询问,他倒没有相信孙茂行的一面之词,虽然与老人家有师徒之名,但毕竟这位老人家从前就跟戏精一般,没人理会还要表演一番演员的诞生,如今有了观众,只怕是表演得更加厉害。   而秦中羽是宋修之的师兄,虽然看起来给里给气的,但人品却没什么问题,且这两人之间也不像是挟持与被挟持的关系。   “乖徒儿,就你一个人吗?再喊几个人来,我们师徒一起打出一片天!”孙茂行大声说道。   叶信芳感觉这一脸褶子的老头,这一刻好似孙悟空附体一般,恨不得时刻反出天庭,竖旗作妖,而秦中羽就是欺负他的天庭。   秦中羽长长的呼出一口气,“老爷子,您玩够了我们就回去吧。”   “不,徒儿,快快叫人来,与为师一起,掀翻他的破马车,打倒他的狗腿子!”   被称为“狗腿子”的车夫:???   该配合你的表演我该如何才能视而不见,叶信芳只觉得心好累。   “老爷子,求求您别闹了。”秦中羽低声说道。   孙茂行冷哼了一声,别开脸不看他。   “秦大人,既然老爷子不想跟您一起,不然我送回孙侍郎那里。”叶信芳知晓孙茂行的次子在刑部任职,便如此说道。   孙茂行疯狂的摇头,斩钉截铁的说道:“老夫才不要去那个不孝子家,老夫要去你家!”   叶信芳也不知道他这是闹哪一出,转而以询问的目光看向秦中羽。   秦中羽冲他摇了摇头,说道:“余情,这事情与你无关,老大人另有去处,我送他回去即可。”   叶信芳还想要再说什么,只听秦中羽继续说道:“今日之事,勿要与外人道。”   说罢,拿手指了指皇城方向。   叶信芳这才明白了,此事关系到皇城里的那位。   秦中羽朝他点了点头,就强拽着不情愿的孙茂行上了马车,叶信芳就看着孙茂行跟个小孩子一般,就差打滚撒泼了,各种闹脾气,扒拉着马车的车板不愿意进去,与秦中羽斗智斗勇。   待二人离去后,叶信芳想着孙茂行会出现在此地,也许是皇宫里那位派来调查此案的。   “你不该出现在这里,速速离去。”   声音粗粝难听,像是被锯子锯过一般。   叶信芳听到声音回头,想要看看说话的人是谁,但却只看到了空无一人的小巷子。大热的天里,好似凉风阵阵,只觉得毛骨悚然,叶信芳也不想着混进王府了,像是被什么追赶一般飞速的往人多处跑去。 第104章 刑部   “什么话本?什么话本?我徒儿写了什么话本?”孙茂行两眼晶亮的盯着秦中羽。   秦中羽看了他一眼, 皱眉反问:“您不知道?”   “给老夫看看, 快!”孙茂行抓着秦中羽的袖子说道。   “我还以为是根据您的故事改编的呢。”秦中羽微微扬起头,不慌不忙的说道, 往常被他怼惯了,这时竟有苦主翻身之感。   “老夫的故事?真的吗?快给老夫看一看!”孙茂行顶着一张沧桑的老脸, 摆出一副可怜巴巴请求的样子, 那模样别提多辣眼睛了。   “您看了不就知道吗?”秦中羽笑着说道。   孙茂行心中美滋滋的, 暗想着手下这叶信芳, 自己就随便教教五禽戏, 没先到他是个实诚人啊,居然还写话本赞美自己。   看完一册话本后的孙茂行:……神特么的赞美老夫,这根本就不是老夫的故事。   “这是根据您的真人真事改写的吗?”秦中羽挤眉弄眼的问道,他当然知道故事跟孙茂行没有太大的关系, 这么说纯属想要扎老人家的心。   “秦小子,你给老夫把那个臭小子弄过来!包公探案?那是民间传说, 绝不属实!应该是孙青天探案!老夫要帮他改正错误!”孙茂行恨不得当面将话本册子甩到叶信芳脸上。   “老大人,这样不好吧。”秦中羽脸上是一副拒绝的模样, 其实看到师徒反目, 心里当真是美滋滋, 孙茂行是个老事精,叶信芳是个断章狗,这两个人都惹他不爽了,这要是撕扯起来,秦中羽自觉戏台子下面坐得很舒服。   “去跟你家陛下说, 老夫忙不过来,需要有人辅助,这个人就是叶信芳了!让他带着纸笔,一路记录,让他看看什么是破案!”孙茂行气呼呼的说道,自己白高兴一场,还以为终于有人要给自己写书了,到头来都是假的。   秦中羽咳了两声,见孙茂行一副“敢拒绝就敢打人”的模样,赶忙应了下来。   却说叶信芳这头,本还在想着怎么参与进王府的案子中,却突然接到莫名其妙的借调令,同僚们的恭喜声,还听得他有些晕晕乎乎的。   翰林院算是清水衙门,虽然说起来个个都是天子的小秘书,相对于其他部门,是中下品级官员中,面见天子频率比较高的一个部门,但实际上,这部门真的无甚油水可言,翰林院的同僚们见他借调刑部,纷纷上前恭喜。   刑部虽然比不得户部吏部这般油水充足能炸油条的部门,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油水做一桌子菜还是足足够的。   借调,说起来意味深长,与其他的“借”相比,借调中的借了不还反而是件好事,而若有借有还,作为被借的人就得考虑一下如何平衡两方之间的关系,因为若是处理不好,可能会出现一个人得罪两头的情形。   叶信芳不是初入职场的新人,本想推拒这次借调,但确实关心王府的案子,便接了下来。   一切太过顺利,他只觉得好像想要上墙就立马有人搬梯子一般,而刑部过来接人的官员,也没有带他去刑部,而是到了一座宅院,当在这里见到孙茂行和秦中羽时,他还是有些懵逼的。   “老大人,您应该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叶信芳没有到之前,秦中羽这般与孙茂行说道。   孙茂行冷哼一声,“年纪大了,耳朵不好使,听不到你说什么。”   “晚辈不是威胁您老,但您应该知道,您若是多嘴,不会害自己,反而会害了旁人。”   秦中羽话中的暗示如此明显,孙茂行岂能听不懂,虽然很不高兴,但依旧认同对方说的在理,不耐烦的摆了摆手,道:“知道了,就你话多,老夫又不是傻子。”   秦中羽一噎,他从前在翰林院任职,主持完琉省乡试之后,因功升调御史台,如今身上挂着的正职是正四品的御史台中丞,但除此之外,还挂着没有品级的“御前行走”的职位,这职位在前朝经常是额外的御前侍卫担任,而到了今朝,多半是皇帝喜爱的文臣担任。   一个“御前行走”的名头,御史台便管不了秦中羽了,成天不见人影,御史台见皇帝不说话,便知晓应该是另有指派,对于这个成天摸鱼的中丞大人,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说是调职到刑部,最后却兜兜转转在御史台官员手下做事,绕是叶信芳,也搞不懂这是什么操作了。   “这是刑部?”叶信芳不解的问道,他是清楚秦中羽的官职的。   秦中羽笑了笑,问道:“你这样子,看到孙老大人和本官,似乎很是失望的样子?”   叶信芳自然不能承认内心的失望,转而笑着答道:“能跟两位大人共事,下官荣幸之至,岂会失望。”   孙茂行挑了挑眉,不说话。   而秦中羽却似是知道叶信芳心中所想,安抚道:“确实是刑部的调令,很快你就知道,本官可没有干什么私自截人的事情。”   不涉及到孙茂行的时候,叶信芳觉得秦中羽还是个非常好脾气的人,恭敬的朝他行了一礼,问道:“不知二位大人,调下官前来,有何事吩咐?”   孙茂行看了他一眼,开口道:“老夫现在可不是官,早就致仕了,本以为埋进土里了,还被人撬出来鞭尸。”   秦中羽只觉得头又开始疼了,转而看向孙茂行道:“我的老大人,您不高兴归不高兴,哪有这般咒自己的。”   “人上了年纪,每一步都是往土里走,老夫看得开,从没想着要长生不老。”孙茂行开口说道。   叶信芳总觉得孙茂行的模样,似乎是意有所指一般。   秦中羽听得心惊胆战,总觉得这位难缠的老人家下一刻就要将所有事情和盘托出一般,面上却依旧是一副乐呵呵的模样,开口说道:“老大人,您可介意晚辈与余情直说?”   孙茂行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直愣愣的道:“老夫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你直说就是。”   待叶信芳听完秦中羽调他过来的意图,整个人也不知道该搬出什么表情,虽然觉得儿戏,到底还是于他有利,当真拿出自制的纸笔,一副打算记录的模样。   孙茂行见他如此配合,不住的点头,“这才是乖徒儿,可得将为师的英姿好好记录。”   一行人当即前往刑部,刑部这边早就知道孙茂行要来,将材料档案之流全部整理妥当,尽管孙茂行此人一生都是跳脱模样,生命不止搞事不息,但这些小节并不影响他成为一个传奇。   这位曾经的刑部尚书,虽然卸职多年,但仍旧影响了不少官员,孙茂行编写的《解冤录集》,被列为刑部官员必读书籍。   许多刑部官员知晓今日孙茂行要来,办事都心不在焉的,时不时的往门口望去,生怕自己错过了时机。   “孙侍郎,令尊还真是宝刀未老啊。”刑部尚书余靖笑着说道。   孙仪清恭敬答道:“下官本奉命督查王府一案,奈何才疏学浅,拖累大人在御前受了苛责,心中十分愧疚。”   虽然余靖私底下也嫌弃过孙仪清无用,但面上大家还是好同僚,劝解道:“王府一案,迷雾重重,即便是叫本官去查,也是毫无头绪,这次倒是借了孙大人的光,能看一次老大人办案,也算是三生有幸。”   恰在此时,叶信芳一行抵达刑部。   余靖亲自出门相迎,见到秦中羽愣了愣神,笑着道:“都是晚辈几人的不是,居然要劳烦老大人出山。”   孙茂行看了孙仪清一眼,说道:“老夫的儿子给大人添了不少麻烦,儿子不中用,当老子的自然要帮他填补一二。”   京中人本以为孙茂行早就因年老返乡,这次王府案出山,大家还很是震惊,没想到这位老大人竟然不声不响就回京了。   “父亲。”孙仪清方方正正的一张国字脸,与孙茂行倒不相像,而此时他偏黑的肤色看不出脸色变化,只不过微红的耳根出卖了他。   “老大人严重了,孙大人要是不中用,那我们这些人,就显得更加废物了。”   “都是余尚书抬举,不然老夫这个儿子,如何能有今日。”孙茂行往常看着怼天怼地,在这种官方场合,倒表现得像是一个合格的老父亲。   余靖与他一番寒暄完毕,转而看向秦中羽,“秦大人与老大人同行,这倒是让整个刑部都蓬荜生辉了。”   秦中羽官职虽然比余靖低很多,但因着是御前红人,余靖也不得不礼遇对方。   “难得见老大人破案,下官便跟圣上求了前来旁观,余大人,您不会嫌我多事吧?”秦中羽笑眯眯的问道。   叶信芳看着这几个人打官腔,一边心安理得的跟在几人身后当背景板,一边瞪大了眼睛疯狂的学习打官腔这门艺术。   “岂敢岂敢,秦大人肯赏脸,那是刑部的荣幸,今日倒是巧了,这两任状元郎同时来我刑部,无怪乎余某今日晨起,听到喜鹊叫个不停。”   叶信芳在后面装蘑菇,余靖却是个八面玲珑的人,老前辈和潜力股一个都不放过。   一番寒暄,叶信芳只觉得有些疲累,待终于打完了招呼,这才由余靖引领着去了储层证据之处。   秦中羽没有留下来翻看证据,而是跟余靖等人喝茶去了,原本刑部派来帮忙的官员,也都被孙茂行给支走了,待得房间中,只剩下叶信芳与孙茂行时,对方突然开口问道:“你那日去王府做什么?”   叶信芳吓得魂飞魄散,小心翼翼的问道:“老爷子,您说什么?”   孙茂行却用一种仿佛一切都看穿的眼神,回望着他。 第105章 心惊   “路过、路过而已, 老爷子您别这么看着我, 瘆得慌……”叶信芳磕磕绊绊的解释道。   孙茂行叹了一口气,说道:“老夫既然没有在秦中羽面前询问, 便是有心帮你遮掩,我们也有师徒之谊, 你若有事, 尽管放心的跟我说, 我是不会害你的。”   叶信芳心中有些纠结, 想着孙茂行曾经对自己的照顾, 不知当讲不当讲。   孙茂行再次开口道:“活了这么多年,老夫看事不说十分准,七八分也是有的,这王府的案子, 我已经看得七七八八了,剩下的就等证据佐证。”   叶信芳心中一惊, 倒是没有怀疑孙茂行话语的真实性。   “老爷子,您说这案子, 真的是冤魂索命吗?”叶信芳不确定的问道。   孙茂行看着他, 笑了笑, 说道:“老夫一生办了无数的案子,形形色色什么都遇到过,有说过冤魂索命的,有说过巫术诅咒的,但到头来都是活人作祟。”   叶信芳本来也是个不信鬼神之人, 但穿越这般神异的事都被他遇上了,由不得他不多想。   “人有人道,鬼有鬼道,人不干涉鬼的事情,鬼也不会干涉人的事情。”孙茂行停顿了一下,接着道:“王府的案子,说不上一目了然,但也没有多复杂,左不过是人世间的恩怨情仇。”   叶信芳其实什么都不知道,柳亦然都死了,他只是想替杨慧求一个真相,当日柳亦然将所有钱财相托付,如今看来,似乎是已经心存死志。   难道说,他已经预见了自己的命运?王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才会出现这般连环诡谲之事。   孙茂行似随意一瞥一般,看了一眼手中的案卷,开口问道:“你与柳亦然是旧相识?”   叶信芳心中咯噔一下,到底还是没有隐瞒,答道:“他是内子的表兄,表哥幼失怙持,由岳母照顾长大,算是至亲之人。”   叶信芳顿了顿,接着说道:“此次表兄卷入王府命案,晚辈也只想求一个真相,好让表哥能够死而瞑目。”   孙茂行闻言,看了他一眼,闲闲的说道:“老夫不知道旁人是否瞑目,你这个表兄,起码是求仁得仁。”   叶信芳面带惊异的看向孙茂行,不解的问道:“老爷子,您这是何意?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如何还能求仁得仁?”   孙茂行没有回答,放下了手中那份案卷,叶信芳的目光落在上面,只见赫然写着:柳亦然,琉省西宁府青山县人士……   “余情,你有没有觉得,有很多事情,你甚至没有刻意的参与其中,你就已经成为了其中的一环?”孙茂行突然问道。   叶信芳正不知如何回答,就听见孙茂行感慨道:“光阴真是一晃而过,老夫与你,也认识六年了。”   叶信芳心中算了算,还真是六年差不多。   “老夫当日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你看起来十分奇怪。”孙茂行这般说着。   叶信芳心中却听得心惊胆战,问道:“哪里奇怪了?”   “你这些年的事情,我也打听了不少。”孙茂行顿了顿,似乎在刻意欣赏叶信芳的表情一般,接着问道:“浪子回头,回头的那个真的是浪子吗?”   叶信芳只觉得如同一个闷雷斜斜的劈在他的脑门上,恍惚觉得自己就跟一个智障一般,自以为能瞒过所有人,到头来杨慧瞒不过,不过几面的孙茂行似乎也瞒不过。   “我这个人,天生就跟别人不一样。”孙茂行顿了顿,脸上的表情似悲似喜,“所有细枝末节的事情,对于我来说,最终串联到的地方,只有一个,那就是真相。”   “六年前那一次,老夫其实不是第一次见你,甚至都不是第二次。但凡老夫见过的,从来难以忘掉,一个酗酒成瘾的人,面色漠然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的前路。”   “前一天还是日日醉酒,第二天突然就变成了另一个人,进了书斋不是买话本,而是抄书,还写得一手还算不错的字。”   “您怎么会知道这么多?”叶信芳满脸都是惊恐。   “你抄书的书斋,是老夫的产业。”孙茂行笑着说道。   叶信芳感觉自己就像是生活在楚门的世界里一般,孙茂行就是那个唯一的观众。   孙茂行停顿了一下,像是在思考词语去描述一般,“一个人突然大变,引起了老夫的注意,那种变化,在其他人看来也许是卫校的,但老夫看得出来,这种转变是彻头彻尾的,眼神里的光都不一样了,从前的麻木不仁,突然变成了对一切事物的诚挚与好奇。”   叶信芳不知道说什么,他只想静静。   孙茂行继续道:“多年不中的人是什么样子,老夫心中清楚,那样的人,他们也许会艰难的跨过心魔,但绝对不会提出培英策这般高瞻远瞩的建议。”   叶信芳一脸惊恐的看着他,回想起自己的种种破绽,恨不得给自己两巴掌。   “余情,你到底经历了什么?或者说,你是不是杀了那个人?”   叶信芳与孙茂行都知道那个人是谁。   “我没有杀他……我一觉醒来,就是这样了……”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的叶信芳,瞪大了眼睛,“我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梦见了神仙……”   孙茂行静静的看着他,仿佛看穿了一切。   许久,叶信芳才仿佛聆听审判一般,听到对方开口说道:“老夫姑且信你一回。”   叶信芳心中狠狠的松了一口气,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接着他就见孙茂行一目十行的翻看着那些案卷,似乎刚才说的一切,对方都根本不过心一般,叶信芳也不敢打扰他,摆出纸笔看着他一副大佬模样,不知该如何记录。   孙茂行翻看完那些案卷,闭上眼睛,良久方才睁开眼睛,双目灼灼的看向叶信芳。   叶信芳也回望着他,以为他又要扔几个炸弹。   孙茂行依旧看着他不说话。   叶信芳被盯得发毛,不解的问道:“老爷子,我做错了什么吗?”   孙茂行指了指自己,不悦的说道:“你倒是记录啊!”   叶信芳这才跟惊醒一般,转而看着面前早就铺陈好的白纸,却不知道自己该写什么,他都不知道孙茂行到底在这干了什么!   “孙公一目十行,随意一瞥,万事皆记于心,闭目片刻,此案因由心中尽晓。”孙茂行开口说道,他看着叶信芳那一副呆头鹅的模样,恨不得抢过笔来自己写。   “您真知道了?”叶信芳不确定的问道。   “写!你当老夫是那种爱夸大之人?”孙茂行不高兴的问道。   叶信芳在心中给了肯定答案,面上却还是一副恭敬的模样,“晚辈实在是太吃惊了,还请您见谅。”   “此地已经没有更多线索了,你去唤来秦中羽,我要提审平西王府的下人。”孙茂行从一堆案卷中,精准的择了几卷出来。   对于刑部来说,孙茂行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短暂的近距离并没有拉近与戏精的距离感,反而越发觉得他深不可测了起来。   平西王府的下人,都被关押在京师的监牢中,叶信芳和秦中羽只见这位老大人没有一同审理,而是择了一间小房间,一个一个的审问。   “秦大人,这今日就能出结果吗?”京畿府的府尹拉着秦中羽道一旁询问。   秦中羽摇了摇头,那位府尹大人顿时脸上就显出不情愿了。   “是孙老大人在断案,结果如何,秦某不得而知。”秦中羽不卑不亢的答道。   府尹脸上满是为难之色,道:“这王府的下人,往常个顶个的眼睛头抬在天上,我这庙小僧少的,可降服不了他们。”   秦中羽挑了挑眉。说道:“这王府都没有主子了,他们还能摆什么谱,我的大人,您能在京畿做官,怎么会这么几个下人都降不住?”   “我降得住,这监牢也住不下,你说是也不是?”被秦中羽挑破,府尹大人索性直说了。   本以为需要耗费很长时间,太阳还未落山,就见孙茂行满脸疲惫的结束了审讯。   “老大人,您这么快就有结果了?”秦中羽不解的问道,坐在马车上还不安分,一个劲的追问。   王府数百号人,怎么这么快就审完了。秦中羽心中满是不解。   秦中羽只觉得自己坐在京畿府,还没有跟府尹说几句话,孙茂行就已经审完了,叶信芳全程围观了孙茂行的审讯过程,只能感叹古人有古人的智慧,孙茂行先前说的猜到七八分,真的不是撒谎,整个审讯过程在叶信芳看来,高效、科学、一针见血。   “年轻人,少问几句,知道得太多对你不好。”孙茂行闭着眼睛说道。   刚想开口询问的叶信芳,立马紧紧的闭上了嘴巴。   秦中羽与叶信芳站在殿外,孙茂行一个人步履匆匆的进殿面圣。   孙茂行面色凝重,皇帝对于他如此迅速的到来,也是十分吃惊。   “孙大人,这么快就有了结果?”皇帝不解的问道。   孙茂行该行的礼还是行,背后如何怼天怼地,面上倒还是有基本的尊重。   “陛下应该知道,我心中所求。”   皇帝皱眉,有些不悦,“你为何一直觉得,朕是个斤斤计较的人,成王败寇,朕一直顾念着兄弟之情,你应该知道,朕不是赶尽杀绝之人。”   “陛下您已经失去了一个兄弟,先皇活着的儿子还有几个人?人这一辈子能有多长,何必始终活在恩怨与计较当中,您也说了成王败寇,既然您已经赢了,为何不能善待失败的兄弟。”孙茂行此刻显得有些苍老,不像是个难缠户,更像是个慈祥的老人家。   “砰!”皇帝狠狠的将茶杯扔在地上。   “弟弟们走了那么多,唯独他就跟永远打不倒一样!还有你,老臣,哈哈,永远记得自己是大哥的旧臣,却不能看到最终登基的人是朕!自朕登基以来,何曾为难过你的家人!何曾刻意打压过你的儿子们!”   “陛下,您已经赢了,何不大度一些,网开一面?”孙茂行只觉得皇帝已经赢了,他还可以更加的大度。   而皇帝却只觉得,孙茂行这是在借着这次断案来要挟自己,太子失势数十年,而眼前这位,依旧认不清行事,冥顽不灵。   “好一个忠心耿耿的老臣!”皇帝脸上满是讽刺,“大嫂为太子做了那么多,到头来如何?若是大哥登基,你以为你还能如今这般逍遥?朕爱惜你的才华,善待你的家人,不要将朕的仁慈当做毫无底线的容忍!”   孙茂行静静的看着皇帝,像是给他足够的时间,让他发够疯一般,等待皇帝略微平静下来,这才问道:“若是杀害平西王的真凶都不够,那再加上揭秘者呢?” 第106章 交换   皇帝定定的看着孙茂行, 初见时对方意气风发的面容, 如今上面已经爬满了深浅不一的沟壑,良久后皇帝方才开口问道:“你知道揭秘者是谁?”   孙茂行回望着他, 苍老的脸上满是肃穆:“我知道陛下想要什么,拿你如今最看重的, 来交换你如今不屑一顾的对手。”   皇帝突然轻笑两声, “不屑一顾, 朕喜欢这个词。”   孙茂行心中暗叹, 你若真是不屑一顾, 那又何必如此斤斤计较。   “先帝看错了大哥,却没有看错你,大哥的旧臣里,除了你恐怕再没有人如这般念着他。”皇帝顿了顿, 接着说道:“也真是难为你,无论多么艰难, 始终铭记初心。”   皇帝望着旧时东宫的方向,年少时曾经无数个不眠之夜, 如今天这般看着那里, 而心境却是截然不同。   “一日为东宫旧臣, 自当终身侍奉旧主。陛下,先太子……”孙茂行停顿了一下,方才纠正道:“废太子年过半百,没有几年光阴可以蹉跎了。您御宇多年,天下尽在掌中, 揭秘者一出,碧落黄泉,何处不可去?”   孙茂行就差说皇帝你都快要上天了,为什么不能饶恕自己的兄弟。他多么想要质问皇帝,为何还要惧怕一个半百的人,但到底没有问出口,因为孙茂行知晓,一旦这般说了,也许激将不成,反而将事情弄得更糟。   “孙老,你说这东朝太祖,他是真的得道飞升了吗?”皇帝看着墙壁上挂着的广袤地图,突然问道。   饶是孙茂行也不知该如何回答,研究了那么多日的前朝密事,只觉得李元齐这个人,身上似乎始终笼罩着一层迷雾一般,能真切的感受到他存在过的痕迹,却无法想象曾经有过这么一个人。   在孙茂行看来,李元齐这个人的一生太过传奇,哪怕是最夸张的话本小说也不敢这样的写。   “国师那般的人物,进入思故高塔都是顶礼膜拜,东朝太祖哪怕不曾飞升,也定然是天命所归之人。”孙茂行这般答道,他心中已有猜测,但却不敢说出口。   “也许只有这样的人,才配称为千古一帝,才能与秦皇汉武并肩。”皇帝感叹道。   “得道飞升,长生不老,其实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孙茂行顶着皇帝“你说什么胡话”的眼神,接着说道:“俗话说,宁为鸡头不为凤尾,陛下已经是昭朝之主,拥有广袤的江山,而飞升之后,却不一定有今日的……”   孙茂行的话没有说完,皇帝却明白他的未尽之意。   如同没有人觉得自己是个蠢货一般,皇帝并不认为,自己飞升之后,只能当一个凤尾。   “朕曾经以为,登上至高之位,整个天下就会尽在眼前,而如今朕才发现,路的尽头仍然是路,若当年父皇留在文丰县,心安理得的当一个小小的地主,天下大乱也没有揭竿而起,而是带着家小东躲西藏颠肺流离,哪来如今的昭朝江山?”皇帝的脸上,写满了野心与欲望。   孙茂行看到这样的情形,没有觉得心情激荡,只感到无尽的疲累,他想起当年听到先太子计划时,对方脸上同样浮现得神情,丝毫没有敬畏之心,全是狂妄自大的勃勃野心。   他不知道皇帝的尽头在哪里,但是太子的下场他已经看到了。   皇帝依旧沉浸在未来伟大蓝图的畅想中,而孙茂行却有些不耐烦了,此时天色已晚,他并不想在宫中滞留。   “陛下,您若是还没有考虑清楚,老夫明日再行求见。”孙茂行打断了对方的畅想,他虽然年纪大了,但还是个急性子,不想再看着眼前的人发疯。   “既然案子已经清楚了,你不妨说说。”虽然废太子被放出来,传达出来的政治意味太过耐人寻味,但是能得偿多年夙愿,皇帝也顾不得这些了。   孙茂行心中一喜,皇帝这个意思,便是同意了这笔交换。   “陛下,可否传召秦中羽和叶信芳?”孙茂行问道。   皇帝挑了挑眉,不解的问道:“这两个人也与此案有关?”   “陛下传召之后,老夫自会为您一一解答。”孙茂行卖了个关子。   叶信芳在殿外等候时,看着越来越黑的夜晚,心中别提多焦心了。   “秦大人,叶大人,陛下传召。”出来相请的,是太监总管宋吉祥,宋吉祥的身后跟着一个小太监,正是曾经担任叶信芳催更小分队队长的阿福。   叶信芳高中状元不久,宫中就召回阿福和阿金,没有人催更,叶信芳如今不缺钱财,写文也只是有一茬没一茬的继续着,令叶信芳觉得奇怪的是,宫中竟然有没有人来催他了,他心里猜测着,也许是皇帝厌倦了吧。   阿福朝叶信芳笑了笑,又飞快的低下头。   叶信芳看着秦中羽十分熟稔的与宋吉祥打招呼,丝毫没有见到如同电视剧中展现的给贴身总管塞荷包的场景,两人只是如同老朋友一般的交流了两句,看得出来宋吉祥脸上的笑容全是真心实意。   二人进入殿中,里面此时安安静静,也没有想象中正襟危坐的场景。   皇帝身着一身常服,与孙茂行相对而坐,彼此的神情都还算轻松。叶信芳心中松了一口气,他听了一天孙茂行对于皇帝的不敬之语,本以为君臣二人应该是剑拔弩张的姿态,未曾想到,二人之间相处如同老友一般。   叶信芳跟在秦中羽身后行礼,皇帝表现得甚是随和,殿中此时没有宫女太监,除了四人,也只有一个背景板一般的月奴。   “人都齐了,你可以说了。”皇帝看着孙茂行。   孙茂行却是不徐不疾的给自己的茶杯添水,笑着问道:“陛下可需添茶?”   叶信芳与秦中羽一同斜视被皇帝扔在地上的茶杯。   皇帝的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不耐烦的说道:“朕不喝茶,这么多年了,你这臭讲究的毛病都还没改。”   “老人家,就是活得一板一眼,陛下是天下之主,自然不会跟个老人家计较。”孙茂行好似故意要抬杠一般。   “是不是还要等您老喝完这杯热茶?”皇帝没好气的问道。   孙茂行笑了笑,转而看向站着的叶信芳与秦中羽,问道:“喝茶吗?”   秦中羽飞快的拒绝,叶信芳其实有点渴,闻言有些意动,没有第一时间的答话。   孙茂行笑着从茶盘中拿出一只茶杯,“这都是进贡的雨前龙井,一般地方喝不到的,好好尝尝。”   秦中羽就看着叶信芳如同一个愣头青一般,还就真的接过那杯茶水。   孙茂行看向满脸隐忍的皇帝,问道:“陛下,赐座吗?”   “赐。”   秦中羽只觉得皇帝说话时都带着咬牙切齿的意味。   “陛下的暗卫统领呢?”   皇帝只觉得自己的耐心似乎要告罄,孙茂行如同刻意的挑战他的底线一般。   空气中传来响指的声音。   叶信芳这才看见,角落里一道修长的身影,月奴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若是没有声响,怕是无人能发现他。   “咦。”孙茂行看着月奴,指了指对方,又指了指自己,比划了两下,说道:“我们见过的。”   “月奴不聋不哑。”皇帝解释道。   孙茂行难得的脸上露出诧异之色。   月奴指了指自己的喉咙。   孙茂行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向皇帝,“你的暗卫,都被你喂过哑药?”   皇帝赶忙否认,“朕捡到月奴的时候,他的嗓子就已经坏了,月影的嗓子为何如此,朕倒是不知了。”   他不知,却有人知道,月奴在一旁手指比划了一番,叶信芳看得云里雾里,孙茂行却看得频频点头。   叶信芳也搞不明白,为什么月奴明明会说话,却偏要装哑巴。   “你们暗卫做事,真的很有条理。”孙茂行脸上似乎是赞叹一般,紧接着话锋一转,开口道:“可坏事也就坏在太有条理了。”   “此话怎讲?”   “王府那么多条人命,不是因为旁人,而是因为陛下你多此一举派遣的暗卫,未曾尽到保护之职,反而成了真凶的帮手。”孙茂行感叹道,从他的这个方向,恰巧能够看到月奴的脖子。   不过一眼,孙茂行的瞳孔微微收缩,又转过头来不着痕迹的看了皇帝一眼。   “暗卫都经过统一训练,不可能背叛朕!”皇帝满脸都是肃穆,眼中写满了怀疑。   月奴也努力的比划着手势。   “朕允你开口说话。”皇帝看了一眼月奴。   “月影是暗卫三大高手之一,谁都有可能背叛,他不可能。”月奴的声音依旧嘶哑难听,却没有如同从前那般一字一顿。   “三大高手?”孙茂行皱眉,继而又舒展开来,“这般说来,老夫的猜测果然一点没错。”   作者有话要说:  我爸不看我小说,但是他顶着一张大脸提了一个非常中肯的建议:你不要把我当原型啊!   我:…… 第107章 王妃   “这位月奴统领。”孙茂行看向月奴。   叶信芳想着, 若是聊天, 孙茂行估计能比许多女孩子都会歪楼,只见此时孙茂行话未说完就转头看向皇帝, 问道:“月奴这个名字取得不好。”   “月为阳之暗面,另《宋史》有云:杨太妃垂帘, 与群臣语, 犹自称奴。”皇帝开口说道。   孙茂行看了他一眼, 摇了摇头, 不太认同的样子, 道:“任你出处说出花来,我觉着这个奴字听着都不吉利。”   皇帝不想再说这个问题,转而问道:“此事又如何与月影相关?”   暗卫只对皇帝服务,只听皇帝诏令, 整个暗卫营都是皇帝的亲兵,作为护卫皇帝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 向来是得到天子十足的重视。   “世子之死,是不是意外, 老夫不得而知。”孙茂行从第一条人命说起。   月奴听得此言, 手指微不可见的动了一下, 看了孙茂行一眼,却什么都没有说。   “可王妃之死,却是人为。”孙茂行看了一眼众人的反应,除了瞪大眼睛的叶信芳,所有人不管是真的还是假装, 面容都是平静的模样。   “这一点,也许诸位心中早有怀疑,据老夫观察,王爷或许也知道王妃并非自尽,但他却站在了凶手那边,帮助凶手掩盖痕迹。”   “王爷为何如此?”   皇帝眼中带着疑问,却没有问出口,秦中羽看了一眼面无表情的月奴,又看了一眼似乎在思索什么的叶信芳,只能硬着头皮代天子发问。   “平西王在王妃死的第二日,直接将事情定性为王妃忍受不了失子之痛,投缳自尽,还要求奴仆们将王妃的房寝恢复成她生前的样子,这不是在追思王妃,而是平西王在向某些人表明自己不追究的态度。”孙茂行说完,就停了下来打量众人的反应。   叶信芳和秦中羽都能默默忍受孙茂行一叹三停顿的叙事方式,有些久居上位的急性子却不想忍了,不耐烦的说道:“那个凶手到底是谁?不要藏着掖着。”   孙茂行一开始急着出宫,一旦讲起故事来,却喜欢一点一点的卖关子,像卡节点一般欣赏完众人的表情,才放出下一点。   “王妃自尽当晚,她的房间,有人来过。”孙茂行十分笃定的模样   “什么人来过?而您又如何得知?”秦中羽问道。   “王妃身份高贵,她的尸身确实是无人敢验,但却有婢女帮忙收殓,从婢女的描述中得知,王妃死时,虽形容可怖,但脸上带着浓妆,衣服一丝不苟,除了右手手心有几道浅淡的划痕之外,看起来似乎没有任何破绽。”孙茂行皱着眉头说道。   “这些是破绽吗?”秦中羽问道。   “女子爱美是天性,王妃若是自尽,选择美美的离世,这很正常。但王妃她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人,她行事异于常人,据婢女所言,王妃善妆,每日梳妆,婢女们都是在她一步一步的指点之下为她整妆,偶尔不满意婢女,她还会亲自上妆。”   “可是那妆容有何不对?”秦中羽问道。   孙茂行点了点头,开口道:“据婢女所言,当日王妃将所有奴仆都遣出房间,不许任何人打扰她。王妃喜好浓妆,但自世子死后,王妃日日形容憔悴,即便如此,失了独子的她,每日依旧上妆,不过上的是浅淡的妆容,看着不甚显眼,并非从前的浓妆。”   叶信芳想着这女人爱美,真是鬼神都挡不住,哪怕死了儿子也不会停止化妆,他想起了古人的一句诗:浓妆淡抹总相宜。虽然这句诗真正描绘的是西湖,但确实点出古人上妆是有淡妆、浓妆的分别。   “凶手知晓王妃爱美的性格,也知晓她偏爱浓妆,考虑得很是周全,认为既然是自尽,那王妃定然想要以最美的面貌死去。凶手为了营造王妃自尽的假象,替她上了一层浓妆。”孙茂行刻意的停顿了一下。   “替死人上妆?”秦中羽惊讶的问道。   孙茂行接着说道:“凶手很自信,也许是见过王妃盛装的样子,据婢女所说,那妆容确实看着很像出自王妃的手笔。但正是这多此一举的行为,出卖了他。”   孙茂行又停顿了下来,看着众人的反应。   叶信芳只觉得孙茂行许是觉得单口相声说的不带劲,非要等一个捧哏的。   “怎么就出卖了他?”捧哏叶悄然上线。   “老夫说过,王妃生前是个非常讲究的人。老夫在她房间全都看过了,她似乎偏好七数,老夫清点了她的首饰,镯子七对,戒子七对,步摇七双,金簪七支,金钗七支……首饰多是七数,而据她婢女的描述,她每天佩戴的首饰,不管如何变动,都是七之倍数。”   “而每日首饰盒里,供她选择的也是七数,在她选完之后,婢女会将首饰盒里的饰物全部填补成七数。”   叶信芳只觉得这女人似乎是个重度强迫症患者。   “平西王妃,原名什么朕倒是不知,她及笄之年,遇一相师,言七数利她的命格,闺名便改为七锦,当年的十月初七,太后下旨,将她许给六弟为正妃,此事在宫中传得沸沸扬扬,故而朕也略知一二。”皇帝像是忽然想到这件事,立马解释道。   孙茂行点了点头,说道:“她有专门的房间来放置衣服,一间房间内,按照样式来分,均是一式七色。”   秦中羽其实有些懵逼,没有想到女人会有这么多衣服。   “可这样等她每日选了衣服,那衣服剩下的颜色,岂不是只有六件?”叶信芳问道。   “如同首饰一般,穿戴了,奴仆里面会补充进去,这样看来,其实她每次一款都是八色……”   孙茂行的未尽之意是,王妃在追逐七数的路上,成功的追到了八数。   “老大人,您容我捋一捋,这首饰如何与妆容相关?难道凶手动了她身上的饰物?”秦中羽似乎是终于清醒了一般。   “老夫还没有说完,你不要着急。”孙茂行喝了一口茶水,接着说道:“凶手不止因这多此一举的动作露馅,还有其他破绽。”   秦中羽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问道:“老大人,咱俩一起进的王府,王妃的院子中明明没有任何的不妥之处,您是如何知道好几处破绽的?”   孙茂行看了他一眼,慢慢说道:“我们眼睛看到的,不一样。”   “王妃的东西都是七份,我那日检查过了,王妃上妆之物里,花钿只有六张,薄片胭脂也只有六张。”   孙茂行顿了顿,接着道:“花钿贴在她的脸上,可以理解为她贴完之后,没有奴婢帮她补充成七数,但薄片胭脂一片只能用一次,打扫的婢女并没有在房间中找到废弃的那片胭脂。”   薄片胭脂是用金箔纸浸染的小薄片,轻巧便携,一次一枚,又被称为“金花烟支”。   “凶手为何要拿这片胭脂?”秦中羽问道,他想起当日孙茂行在王妃房中如同老鼠一般东看西闻,本以为是个猥琐老汉,没想到还真能看出门道来。   “哪怕是活人用薄片胭脂上妆,也很难不留下痕迹,而想要用薄片胭脂给死人的嘴唇上妆,必然会在胭脂上留下指印,凶手做事很有条理,自然不会让这样的东西留在房间。”孙茂行解释道。   “除了这个,还有什么破绽?”秦中羽问道。   “首饰盒中,大多是七数,玉佩却少了一枚,只有六数。而那个服侍王妃的婢女,在为她收殓时发现,王妃死时佩戴的玉佩,与那天佩戴的不是同一枚。”   “原来的玉佩去哪了?”秦中羽问道。   孙茂行解开自己腰间佩戴的玉佩,紧紧的抓在了手里。   “消失的那枚玉佩名为月中仙兔,据婢女所说,王妃属兔,这玉佩是王爷从前送的生辰礼,王妃很是看重。”   孙茂行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那凶手办事十分的有条理,王妃本想借着玉佩暗示杀人者,但却被凶手察觉到了,若老夫是凶手,拽出玉佩后,自然会将玉佩挂回王妃身上,伪装成没有变动的样子。”   “那凶手为什么不这么做?”秦中羽不解的问道。   “因为他不能,死人手里紧紧握住的东西是很难拿出来的,在凶手拿出东西的时候,应该是将玉佩掰断了,这才会在她的手中留下痕迹。”孙茂行解释道。   “王妃当日死亡的情形如何,老夫不得而知,如是能看一眼,也许便知是否真的自缢。但就已知的这些线索看来,老夫倾向于认为王妃并非自缢,而那枚月中仙兔的玉佩,一下子便道出了两个人。”   秦中羽微微张大了嘴巴,不敢置信的问月奴,“难道真的是月影侍卫?等等,月影是一直都叫月影吗?进王府连化名都没有用?”   月奴摇了摇头,答道:“月影进入王府,用的是化名月鹰。”   “这有区别?”   “影为影子之影,鹰为雄鹰之鹰。”月奴郑重的解释道。   叶信芳:你仿佛在逗我笑?这暗卫办事跟闹着玩一样,难怪皇帝连手下出了一个叛徒都不晓得。   月奴望向孙茂行,再次强调:“月影是暗卫的人,他不可能背叛陛下……”   秦中羽也相信暗卫的忠心,问道:“老大人,仅凭一个玉佩的暗示,说明不了月影就是凶手。”   “自然不止这一点,有些事情,必须需要一个武功高强之人才能办到。”孙茂行解释道。 第108章 密信   “为何会说, 须得是武功高强之人才可以?”秦中羽尽心尽力的替皇帝发问。   “因为只有武功高强之人, 才能伪造出王妃在门窗紧闭的房间中自尽的假象。”孙茂行停顿下来,继续说道:“凶手了解王妃, 熟知王府中人的做事习惯,因而费尽心力的做出这副样子。”   “王府守卫森严, 不是外人能够擅闯的, 而王妃院墙的高度, 与王府侍卫的巡逻路线, 除了武功高强之人, 做不到悄无声息的潜入王妃的房间。”孙茂行停顿了下来。   “巡逻路线?哪怕是再精密的路线,也会有漏洞,除非是排成人墙。”秦中羽说道。   孙茂行摇了摇头,开口道:“老夫审问过王府的下人, 京城王府的巡逻路线是照搬明越王府的路线,是王爷制定的路线, 每一面院墙,都有两队巡逻, 一队两人, 一人提灯, 一人执刀,两队相向巡视,尽最大可能的避免出现漏网之鱼。”   叶信芳乍一听觉得十分合理,但仔细想想,这样的防守, 人手过于分散,若是遇到绝顶高手,怕是打不过。   “既然没有漏洞,那凶手是如何潜伏进去的?”秦中羽不解的问道。   “老夫说了,凶手武功高强。”孙茂行提示。   秦中羽还是搞不懂武功高强跟巡逻路线之间的关系,“老大人,武功高强的凶手是如何进入内院的?”   “月奴大人,您一个人能不能悄无声息的弄晕四个侍卫?”孙茂行问道。   月奴想了想答道,“不用特殊手段,我做不到。”   “那月影是不是善针?”孙茂行问道。   月奴点了点头。   “当日见他,束起的衣袖上戳了不少洞,而擅长用针的,定然是将针放在最顺手的地方。”孙茂行解释道。   “用针就是武功高强?”   孙茂行点了点头,“王妃院外的地形,你难道没有观察过?王妃的院落比较独立,与其他院子之间,三面都隔着小花园,而能够遮掩身形的地方,只有那么几处,都与院墙隔着不近的距离,被遮掩的凶手同时扔出四根涂了药的飞针,正中四人,本就不是常人所为。”   “这些都是侍卫们的口供?”秦中羽怀疑自己这些天没有跟孙茂行同行,怎么他能知道这么多东西。   “那些侍卫被放倒之后,醒来见到风平浪静,四人为了避免事端,隐瞒下来此事,而后来发现王妃死了,更是不敢说这件事了。再老夫审问之后,他们才提出了这件事。”孙茂行解释道。   “真是岂有此理,这些人简直是玩忽职守!”皇帝骂道。   “侍卫们本就失职了,王府治下严苛,为了保全自身,四人同时保持沉默。而王府这种几乎没有漏洞的巡逻方式,隔壁墙的人也不会想着看看这面墙的值守,所以才能保证四人被晕倒之后,没有任何人察觉。”孙茂行解释道。   “可既然是飞针入体,那自然会留下痕迹的,这不是还有破绽吗?”秦中羽问道。   孙茂行摇了摇头,接着道:“这就是凶手逇厉害之处了,对于力道把握得极准,飞针入体不深不浅,既要保证药效发作,又要保证能够拔出针来,而侍卫们放倒到跟我坦白这日,这四人身上的针眼都愈合了。”   “这有点匪夷所思了。”秦中羽还是持怀疑态度。   “除了有一个侍卫看到自己身上的针眼,其他几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晕倒的。”孙茂行解释道。   “月奴大人,那位高手月影,有这样的本事吗?”叶信芳不清楚武功高强应该是什么样的,转而问月奴。   月奴点了点头,“他完全可以做到。”   “这件事讲得通,但那又怎么解释王妃将所有人支开?”秦中羽问道。   “王妃为何要将所有的下人支开,她一定是有要办避人耳目的事情。”孙茂行非常肯定的说道。   “堂堂王妃,避人耳目的,那会是什么事情呢?”秦中羽问道。   叶信芳看着孙茂行的脸上神色十分的凝重,似乎有些难以启齿的样子。   “老夫曾经猜测过,王妃可能是与外男有约。”孙茂行这般说着,眼神忍不住的往皇帝身上飘。   皇帝还没觉得什么,叶信芳恨不得缩起身子,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他心中暗暗叫苦,这样的皇家密事,他真的一点都不想知道,王妃虽然已经死了,但再怎么样,她也是皇室中人啊。   叶信芳小心翼翼的打量着皇帝的神情,生怕对方下一秒就让月奴给自己来一刀,当日平西王拉着自己说了一堆有的没的,现在看来,对方似乎与柳亦然一般,也预料到了自己的结局。   按照孙茂行的说法,杀人的是月影,但月影一个保镖为什么要杀光主家人?任叶信芳想破脑袋也都想不明白。   平西王似乎对柳亦然还是有几分真心的,叶信芳觉得当日他说的话,看起来是跟自己说哥哥的坏话,但却更像是临终之言,怨恨了半生的事情,平西王终于能够看开,他话中之意,似乎是想托付他照顾柳亦然。   “老夫审问过,王妃死亡之前,没有任何预兆,而王妃出入都有婢女仆从之流跟随,很少会有独自一人的情形,那凶手是如何约她相见的,也许是通过王妃的心腹,也许是通过信物传信。”孙茂行这般说着。   “那老大人如何确定,王妃是与人约见?”秦中羽问道。   “王妃的寝居,因为现场被清理过,没有发现可疑之物,而后面死的奴婢之一,是王妃的心腹。”孙茂行停顿了一下。   秦中羽想了想,开口道:“那个嬷嬷?”   孙茂行点了点头,接着道:“那个嬷嬷,老夫不知道她在此次王府悬案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她是王妃的心腹,是王妃的陪嫁丫鬟,据说当年没有选择嫁人,而是自梳终生侍奉王妃,这样的人,王妃有事不会瞒着她。”   “那个嬷嬷处,老大人有发现?”叶信芳问道,他听了半天,突然想起自己的正职,自己是记录人,而他环视殿中,书桌案几之类,没有皇帝的点头,他又不敢动。   “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孙茂行答道。   秦中羽眉头皱了起来,道:“既然没有发现,那老大人如何判定死去的嬷嬷与王妃之事有关?”   孙茂行转过头来,认真的看了秦中羽一眼,道:“你也知道是死去的嬷嬷啊?这种小人物被灭口,杀人的原因,不外乎那么几个,她与凶手之间,定然是存在某种联系的,而这种联系导致了她的死亡。”   秦中羽立马住了嘴,知道自己问了一句蠢话。   “老大人说,几乎没有任何线索,那您应该还是找到了一些东西,晚辈说的可对?”叶信芳问道。   孙茂行赞许的点了点头,说道:“你这个状元郎,倒是实至名归。”   秦中羽挑了挑眉,轻轻的笑了。   叶信芳满头黑线,这屋子里就两个状元郎,暗示太过直白。   “王妃出身武将世家,自己不会武,那嬷嬷却是会的,她既是王妃的贴身丫鬟,也是王妃的保镖,王妃若是与人见面,不应该支开她。”孙茂行说道。   秦中羽却有些不解,“可是王妃死了之后很多天,那个嬷嬷才死。”   “你在刑部,就只是陪余靖喝茶?”孙茂行反问道。   秦中羽默然,无言以对。   “刑部的案卷中记录了,王妃死的前一天,那个嬷嬷回乡探亲。”孙茂行停顿了一下,接着道:“可根据王府中与那嬷嬷熟识之人交代,那个嬷嬷家中已经没有亲戚了。”   “那她干什么去了?”叶信芳开口问道,他与秦中羽两个人,就像是孙茂行的提词器一般,这个老头没有观众估计自己也能跟自己对词,像是什么仪式一般,非要别人问一句才能答一下。   “左不过是办什么不可对人言之事。”孙茂行这般说着,猜测道:“也许还与这次案子有关。”   “您不查清楚,就说案子已破了,是不是太过潦草了?”叶信芳有些怀疑的问道。   “那嬷嬷的房间中,依旧没有打斗过的痕迹,倒像是从容赴死。”孙茂行这般说着。   “那您说的线索是?”叶信芳问道。   孙茂行从袖中拿出一封信,信封上没有一个字,他从里面掏出一张折叠好的白纸,然后将白纸递给皇帝。   皇帝打开一看,依旧是一张白纸,有些疑惑的望向他。   “闻。”   皇帝拿起白纸凑到鼻子边,却几乎没有闻到任何味道,似是怀疑自己的鼻子失灵了,皇帝将白纸递给秦中羽。   秦中羽闻了一下,又皱着眉头递给月奴,月奴闻完递给叶信芳。   叶信芳闻完:???   一群人几乎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孙茂行恨铁不成钢的道:“这是白矾的味道,你们闻不到?”   “白矾水写字,这是密信!”叶信芳惊呼出声,白矾水写信的最早记载,还是在南宋朝,最先应用的人是当时的金人。   白矾用温水化开,稀释之后,几乎闻不出来。   白矾水写字,晾干之后,没有任何的痕迹,放在水面上才会显现出来。   月奴也知道白矾水是什么,立马恭敬退出大殿,不一会便端着一盆水进来。   看到那遇水之后显现出来密密麻麻的蓝色字迹,大家都沉默了。   孙茂行事先没有检查密信,这时看了内容,叹了一口气,道:“自作孽,不可活。” 第109章 七星   那上面写的不是密信, 而是记录的王妃罪行, 王妃做的恶事太多,自己的心腹都看不下去了, 全部记录下来、。   叶信芳整个人都愣住了,想起那日说道娶妻生子时, 柳亦然奇怪的反应。   “余情, 你怎么了?”最先发现他不对劲的人, 是孙茂行。   叶信芳像是突然被惊醒一般, 看了众人一眼, 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只是摇了摇头。   皇帝没有跟叶信芳计较,他知道叶信芳很单纯, 像他这般书生意气的人,见到如此多罄竹难书之事, 被吓到了情有可原。   “罪行滔天,冤魂索命, 终不可恕, 吾心念旧恩, 事不敢与人言说,留此绝笔,以待后人知。罪人青蔓留。”秦中羽轻声念出那一纸的尾言。   仅仅这书信中说的,王妃的手上就沾染了太多的人命,幼时姐妹争夺父母的关注, 将与她争宠的小妹推入水中,嫁入王府后内院争宠,王府后院无故身亡的姬妾数不过来。   因王府后宅死亡率太高,平西王看重王妃身后的势力,没有惩处她,而是警告一番,之后王妃有所收敛。   别人是在外杀人,制造被山贼杀了的假象,而她是自己手下养了一支山贼。   她满手都沾着女人的鲜血,以为斗倒了后宅的女人,自己就可以独得宠爱,却偏偏没有想到出现了一个争夺了王爷全部注意力的柳亦然。   柳亦然是平西王的心头宠,王妃恨柳亦然与自己争宠,她跟平西王走过了半生,一颗心全都挂在王爷身上,在知道对方不会爱自己之后,反而更加变本加厉。   即便如此,王妃依旧不敢杀人,但心中的恨意却日渐滋长。   既然不能杀人,那就让对方活得痛苦。   王妃知晓柳亦然想逃出王府,若是善良的正室,恐怕会帮助对方逃跑,而王妃却千方百计的阻拦他,每一个帮助柳亦然的人,都被王妃迫害,弄得整个王府没有人敢帮助他。   平西王认同王妃的做法,夫妻反而因为此事和睦了许久。   王妃一点一点的踩着平西王的底线行事,直到有一日,恶从心头起,趁平西王外出,直接对柳亦然施了宫刑,这次不比从前那些平西王不放在心上的姬妾,平西王震怒,狠狠的发作了一番,到底是心念大业,没有特别的惩处王妃,只是将她送回京城。   平西王世子留在京中,是太后的决定,一则是老人不舍孙子,二则皇帝也有留下侄子为质之意。   叶信芳也想不明白,平西王孩子都只有两个,除了世子之外的那个次子,还是半路找回来的,就这样的情形他为何还是心心念念着大业,得了大业真的能坐稳吗?在死亡率这么高的古代,只有两个儿子的藩王,谁会支持他夺嫡?   “可这还是不能解释,王妃为何要与人约见。”秦中羽锲而不舍的问道。   “如何不能与她约见?王妃身上不能言说之事这么多,亏心事做多了总怕鬼敲门,随便拿出一两件,王妃自然要避人耳目与对方相见。”孙茂行没好气的说道。   孙茂行看了秦中羽一眼,接着道:“这种心虚之人,有点风吹草动,就会风声鹤唳,有下人交代,曾经看到这位青蔓嬷嬷,去清虚观打醮。”   “打醮?”叶信芳问道,打醮这种事一般是祈福消灾,如《红楼梦》中的贾家打醮,有后世红学家认为这是贾元春因为逼死秦可卿,命贾家打醮消除业障。   “只需派人去通州的清虚观打听一下,就知道这位嬷嬷祈的是什么福,消的是什么灾。”孙茂行停顿了一下,接着道:“所谓的嬷嬷探亲,很有可能还是去清虚观打醮。”   “老大人,您都没有去查,说起来却这般言之凿凿……”秦中羽质疑道。   “一查便知。”孙茂行看着他,道:“这位嬷嬷确实在王妃身亡前几日离开,这更像是被调虎离山,而这位会武的嬷嬷,她的死很可能不是他杀,而是自杀。”   “嬷嬷的房间没有任何的打斗痕迹,死人头七之日死亡,跟王妃同样的死法,而刑部的验尸结果,也是对方自尽,身上没有任何其他的伤痕。”孙茂行说着拿出一份案卷,正是从刑部拿到的验尸卷。   王府的主子们身份高贵,没有验尸之说,而下人们却没有这么多的讲究。   “她为何要自尽?”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她是被吓的。”孙茂行十分肯定的说道,“王府下人说过,那几日历王府总是闹鬼,特别是前一个下人的头七那日,王府阴风阵阵,鬼叫不停。”   “这都是您的猜测。”秦中羽说道。   “这样的情形,二十年前江南的一个案子,发生过。秦大人若还有疑虑,待老夫说完,质询月影侍卫,便能判定对错。”孙茂行不在意的说着。   “月影侍卫现在在哪里?会不会跑了?”叶信芳赶忙问道,既然月影是凶手,那柳亦然也是他杀的。   皇帝也看向月奴,月奴开口,依旧是嘶哑难听的声音,“属下已经发令,召他进宫。”   叶信芳只觉得孙茂行办案,是否因为上了年纪的原因,失了一分严谨,很多事情没有经过验证,全凭过往的经验来推断。   “那表……明柳先生之死,是不是也是月影侍卫所为?他的目的是什么?”叶信芳问道,强行将即将脱口而出的“表哥”咽了回去。   孙茂行深深的看了叶信芳一眼,说道:“目的?很简单,他跟平西王一模一样的死法,前后脚身亡,柳亦然也许本身没有做错什么事,而为了制造冤魂索命的假象,杀他只是顺手而为。”   叶信芳听着“顺手而为”,心中一恸,人命当真微如草芥。   “王爷是怎么死的?”秦中羽问道。   “那味香,那瓶酒。”孙茂行解释。   叶信芳瞪大了眼睛,问道:“什么香?什么酒?”   “死人就是最好的诉状,不同的死因,会呈现不同的模样,而平西王死时面容安详,似有满足之意,这是中了一味特殊的毒。”   叶信芳赶忙追问,他的认知中,并不知道这味毒药,“什么毒?”   “那味香名曰南柯,取南柯一梦之意,确实是上等香料,既有安神之效,也有杀虫之作用,香中混合了七星海棠,七星海棠有毒,水阁和竹屋之中,因为常年熏香,不见蚊虫鼠蚁,便是因为七星海棠之故。   叶信芳一直以为七星海棠只是传说,没想到竟然真的存在。   “七星海棠之毒,说是无色无臭,无影无踪,但实际上还是有一股浅淡的甜腻味道,因为大多数人的嗅觉不够灵敏,闻不出来。”孙茂行这般说着。   叶信芳也觉得,除了孙茂行估计也没人能察觉,这位老人家也不知是不是偷偷修仙了,一大把年纪身体很硬朗,许多老年人上了年纪五官失灵,而他却丝毫不受影响。   “那又如何计算着死亡之日,正好是毒法之时?这也太够凑巧了吧。”叶信芳还是有些怀疑。   “酒,秦大人也见到了那壶青寒雪。”孙茂行叹了口气,“那瓶酒就是药引,少量的七星海棠熏香,确实不会致人死地,但加上那壶酒就不同了。”   “而青寒雪就不同了,青寒草是药也是毒,王爷喝了青寒雪,又吸入了七星海棠的香味,这两样混合在一起,就是剧毒。”   孙茂行没有说的是,青寒草与七星海棠混合在一起是剧毒之事,明越府当地许多人都知道。   “那酒从何处而来,王爷又为何要饮下此酒,都很值得商榷。”孙茂行说着转头看向皇帝,孙茂行问道:“陛下,您觉得您的暗卫,会背叛吗?”   “每一位暗卫的选拔和培养,都是经过严格的筛选,而培养一名合格的暗卫,至少花费千两银子。而暗卫的花销,国库支出一半,朕的私库支出一半,若是这样的条件下,忠诚都无法保证,朕岂不是很亏。”皇帝解释道。   叶信芳闻言挑了挑眉,没有想到古代家天下治国的皇帝,也不能随心所欲的花钱,仅仅培养就需要花费千两,这还不包括这些暗卫的俸禄。   “您倒是很有信心。”孙茂行顿了顿,接着道:“月影也确实没有背叛暗卫。”   “杀了朕的亲弟弟,还不是背叛?”皇帝问道,看向一旁沉默不语的月奴。   “月影与王爷无冤无仇,为何要对他动手,他是您的人,自然是对您负责。”孙茂行看着皇帝说道。   “按照老大人的意思,月影杀人,是为了陛下好?”秦中羽只觉得脊背一凉。   “他杀王妃,杀平西王,杀……”孙茂行顿了顿,接着道:“杀门客柳亦然,杀王府下人,都是为了陛下好。”   “他杀了朕的弟弟,如何算是为了朕好?”皇帝简直想骂人。   孙茂行坐直了身子,略微有些佝偻的脊背挺了起来,双眼如炬的看向皇帝,郑重说道:“因为平西王,反意滔天。”   “暗卫本就司情报刺探之职,若有异动,他自然应该向上禀报,而非私自行动,你这样说,难道不觉得很是牵强?”皇帝反问道。   “陛下,我很清楚暗卫的行事方式。”孙茂行这般说道。   叶信芳只觉得,这屋子里,恐怕就老爷子一个人跟皇帝自称我,而非臣了。   “可若是这暗卫觉得,此事只有这样一条路呢?他做这一切,在他的想法中,都是为了陛下好。”孙茂行解释道。   皇帝皱着眉头,没有反驳。   “太后偏疼幼子,天下皆知,陛下将平西王分封到苦寒之地,本就惹得她十分不满,而若是平西王事发,太后娘娘如何抉择,陛下如何自处?”孙茂行嘴巴里说着自己都不信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孙茂行说的不是事实,他自己也知道这不是事实,老戏精心思深。我没有绕晕自己,但感觉你们已经晕了。孙茂行为了旧主,出卖了叶信芳,而又在王府案件上保护了叶信芳,老人家自己心里有一杆秤。 第110章 东宫   每个人眼中看到的世界都不一样, 每个人嘴里描述的世界也不一样。   对于弟弟看重的人, 皇帝早将根底却是摸得一清二楚,连秦中羽都知晓叶信芳与柳亦然之间的联系, 他如何能不知。   皇帝不是傻子,孙茂行面对月影时的循循善诱, 他自然能看懂。   而月影言辞之间的漏洞百出, 他如何能看不出来。   但年过不惑, 心中早已麻木, 一边是多年跟自己捣乱争宠的弟弟, 一边是即将帮他解开数百年谜题之人,他不到三秒钟就做出了选择,完成了从帮弟弟报仇的哥哥,到帮弟弟养儿子的伯伯之间的角色转变。   归根结底, 最需要交代的人,并不是皇帝, 而是太后。   而自始至终,牵涉了那么多人, 最需要对整个案件负责任的, 也只有月影一人罢了。   叶信芳从头到尾都是懵逼的, 他像一个路人一样卷入其中,而他的亲人又像是个躺枪的路人一般在迷案中丢了性命。   月影的自述中,便是他都能看出许多漏洞,而所有人就像皇帝的新衣一般,睁着眼睛说瞎话。   所谓的反意滔天, 不过是与九门提督之间往来的几分书信,语焉不详的几句话,也证明不了太多的东西。   最终这件案子,被定性为下仆仇杀,而月影的来历除了在场几人,没有更多的人知晓,都只当这是个一时意气的江湖人,一时江湖气发作,怒而杀人。   甚至为了平息太后的愤怒,皇帝还发出了数道对于江湖人的清洗令。   在所有人一致掩耳盗铃之下,这件案子总算是有了一个了结。   “老夫终于可以回家,余情,还是多亏了你帮忙。”出了宫门后,孙茂行拍了拍他的肩膀。   叶信芳不明白他为何要这么说,解释道:“我并没有帮上您什么忙。”   孙茂行笑着摇了摇头,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道:“不,都是多亏了你,老夫才能从泥沼之中抽身。”   “老爷子,晚辈不太懂您的意思。”叶信芳满脸都是疑惑。   “你相信这世上真的有长生不老之术吗?”孙茂行忽然问道。   叶信芳不假思索的回答:“信则有,不信则无,历代寻长生之法的帝王那么多,最终大多数都被证明是术士骗人,都说徐福出海求药,可根据史料推测,最终他抵达的所谓海外仙岛,很有可能只是东瀛。”   “那你可曾听说过,东朝太祖受上天眷顾,并非离奇身亡,而是得道飞升的传说?”孙茂行意味深长的问道。   叶信芳想起了思故高塔中的那一幅幅的雕像与画像,李元齐跟他不同,人家是带着大气运穿越而来,一刀999级的那种,而自己大概就是“开局一条狗,装备全靠打”的游戏模式。   “若他当真飞升,他留下的那么多国策为何没有得到实施?既是仙人定的策略,为何他的后人不实施?”叶信芳皱着眉头问道。   “传说到底是不是传说,这谁也无从得知,人走茶凉,他的这些国策从长远来看,利国利民,但是到底是目光短浅之人更多,并非所有人都怀着忧国忧民之心。”   昏暗的光线下,叶信芳看不清楚对方的面容,只觉得那言语之间,充满了惋惜。   “您为何突然提到东朝太祖?”叶信芳还是觉得莫名其妙。   孙茂行叹了一口气,避而不答,转而道:“余情,你说世人为何只盯着李太祖的奇闻轶事,却不记得他的立身之本,这些国策再好,遇不到识货之人,终究都是一沓废纸。”   “老大人似乎有重启东朝十三国策之意?”陪同坐在马车中一直不说话的秦中羽,突然开口问道。   东朝李元齐留下的十三国策,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方方面面,可以说是具有时代前瞻性的策略,而后世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应用,往往因为监督二不了了之。   叶信芳只觉得十三这个词听着就不吉利。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孙茂行顿了顿,接着道:“李家后人纠纠缠缠数百年,最终都是一无所获,而今上如此执着,似乎有步李家后尘的前兆,所谓‘藏宝无数,可定天下’中的藏宝,难道就一定是仙药之类?”   叶信芳只觉得这句话有些耳熟,转而看向秦中羽,不确定的问道:“这句话下官似乎听过?”   “东朝内廷密卷记载,李太祖没有死,而是离奇失踪,而这句话就是他离开前留下的。”秦中羽细细跟他解释。   “既然是他留下的最后一句话,那这十三国策,就是所谓的藏宝吧?”叶信芳问道。   月影的后续几个人没有管,他们也没有滞留宫中,而是连夜出宫,马车在干净的街道上缓慢的前行,赶车的人是月奴,不知为何,这次是他亲自送众人出宫。   秦中羽住在内城,很快就下车,孙茂行直接被送到另一条街道上的孙府,那是孙茂行的次子刑部侍郎的住处,最后马车上只剩下叶信芳和月奴二人。   “夜深路黑,月奴统领您还是速速回去吧。”叶信芳站在自家宅院门口说道。   月奴本想转身离开,突然有顿住,开口道:“叶大人,这些日子还是多多陪伴家人,陛下将委以重任。”   若是往常,叶信芳估计觉得这是被升职加薪给砸中了,狂喜都来不及,而今天经历的一切太过癫狂,他需要缓一缓。   “什么重任?”叶信芳直接问了出来。   “到时候您就知道了。”月奴没有解释,转身驾着马车离去。   不过两日时间,叶信芳调往御史台的调令就来了,升了一级,他脸上却没有什么喜色。   “叶大人,苟富贵,勿相忘。”王大嘴贱兮兮的凑过来说道。   翰林院的同僚面上都带着笑意,嘴里说着恭维的话,实则心里如何想,就不得而知了。   “这叶信芳也不知道是拜了哪路神仙,之前还只是借调,如今在翰林院才待了几天,这就高升了。”   叶信芳如厕时,忽然听到说话声。   翰林院人多,说起来都是读书人,但是人有三急,茅厕还是有的,虽然都是独立挖坑,但茅房连在一起,只是彼此有木墙遮挡。   叶信芳刚一蹲下,就听到了声音,然后他就默默的放轻了动作。   他也没有想到,这种现代办公室斗争里经常发生的事情,会在古代也遇到。   “也不知是合了哪一位大人的眼缘,才能有如此造化。”一个声音略显尖细的嗓子开口说道。   “还没进翰林院就返乡,咱们的返乡假请了两年多,到现在都没批,怎么他一来就批得这么快?”另外一个声音愤愤不平的说道。   “别提了,谁让人家是状元郎呢。”尖细的嗓子说道。   叶信芳又听了一会,发现只是两个说酸话的,也就没有太在意了。   “听说叶信芳与御史台的秦中羽过从甚密。”突然插入一道声音。   “这位秦大人,一把年纪了还不娶妻,据传有龙阳之好,难道说……”那人还没说完就嘿嘿嘿的笑了起来。   尖细的嗓音也跟着笑,“没想到还是个走后门的,他长得可不如何……”   叶信芳只觉得不堪入耳,重重的咳嗽了两声,那一群背后说酸话的长舌男总算是闭嘴了。   叶信芳在翰林院收拾了一日,第二日才去御史台报道。   御史台人员不比翰林院少,叶信芳没有被分到别处,正好是在秦中羽手下,入职后不过是跟同僚们混了个眼熟,就被秦中羽步履匆匆的带出翰林院。   叶信芳不禁想到昨日里听到的闲话,看着秦中羽拉着自己手腕的那只手,就觉得分外的刺眼。   他小心翼翼的将手腕拿出来,不料却被秦中羽拉得死死的。   “秦大人,咱们这是去哪里?”叶信芳皱着眉头问道。   秦中羽没有回答,反而仔仔细细的打量起叶信芳来,他只觉得叶信芳明明没有任何特别之处,为何能够担当如此大任。   叶信芳被他打量的头皮发麻,转而问道:“许先生近日可是回京了?许久未曾见到修之了。”   秦中羽笑了笑,说道:“不急,你很快就能见到他。”   旧日东宫大门中开,孙茂行站在阳光下,老泪纵横,十几年过去了,他终于迎出了旧主,废太子在幽禁的宫墙内苦熬了大半辈子,孙茂行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还能与他再相见。   “孤这么多年,一直记得大人说过的话:凡事总有一线生机,只要好好的活着,总能熬到东山再起的那一日。”   “这么多年,在院墙之内受尽磋磨,可孤却不甘心就这样轻易的放弃。”两鬓有些斑白的太子殿下,没有一般上了年纪之人那般浑浊的眼神,反而精神奕奕,如同一个随时准备战斗的将士一般。 第111章 破题   叶信芳看着眼前这座高耸入云的思故高塔, 塔外人来人往, 游人穿梭如织,这一行人从另一扇门进入了思故高塔。   叶信芳也是才知道, 思故高塔不止一扇门,这扇门在塔的背面, 门上满是斑驳的痕迹。   秦中羽敲了三下门, 不多时便有一身青色布衣的中年男子前来开门。   “这位是叶信芳叶大人。”秦中羽冲那个中年男子介绍叶信芳。   “余情, 这位先生名唤月一。”   叶信芳与他面无表情的中年男子互相见礼, 那人话不多, 招呼二人进来后,便关上门,引着二人到门边放置的老旧功德箱前。   叶信芳学着秦中羽的模样,往功德箱里扔了五枚铜钱。   “这座高塔的来历, 想必你也清楚。”秦中羽慢悠悠的往上爬。   叶信芳跟在他身后,这边许是因为是后门, 故而很是狭窄,似乎单单只放置了楼梯。   “下官殿试之前到过此塔祈福。”叶信芳回答道。   “这座塔, 一向如此灵验。”秦中羽停顿了一下, 有些诧异的问道:“你怎么不问本官, 为何要带你到此处。”   “既然都到了这里,谜底马上就要揭开了。”叶信芳不甚在意的答道,他沿着楼梯往上爬,殿试之后他就松懈了下来,没怎么锻炼身体, 而此刻没有往上爬多远,就觉得有些气喘吁吁。   “我很喜欢你这句话。”   叶信芳听到秦中羽的低笑声,只听对方继续说道:“余情,你的身子有点虚啊。”   叶信芳不知如何回答,只在心里暗下决心,锻炼之事不可懈怠。   秦中羽笑着打趣道:“算起来,你比我还要小几岁,你这还没到年纪,就开始发福了,要是过几年再看你,岂不是连宰相肚也能挺起来了。”   叶信芳心下一痛,人一旦上了年纪,如果不加控制,身体免不了要横向发展。   这段楼梯,似乎只抵达三楼,叶信芳还没有爬到三楼,就已经是气喘吁吁,恨不得坐在地上歇一会。   思故高塔只有底下两层对外开放,而顶上的十八层,全部存放李元齐的东西,叶信芳也想不明白,一个人为何能有那么多东西放,这思故高塔,真的很像李元齐的个人仓库。   “还有一层,走快一些。”秦中羽拉扯了一下叶信芳。   叶信芳跟在秦中羽身后,穿过摆放了各式杂物的第三层,沿着另一边的楼梯往上爬。   他还未爬到四楼,就听见楼上传来人声。   映入叶信芳眼帘的,是一张巨大的木质长方形桌子。   长桌座位面朝楼梯口的地方,作为尊位,只摆放了一张空椅子,而与之相对的位置,没有摆放座位,长桌的两边各坐了三四人,这些人手中或拿着案卷,或摊开笔墨写写画画,嘴里还念念有词的样子。   叶信芳听见的那些人声,便是来自这些长桌边的人。   看见有人来,这些人甚至没有抬头看一眼,叶信芳不解的看向秦中羽。   秦中羽没有在长桌边停留,而是往后面走,叶信芳紧紧的跟在他身后,只见他拂开遮挡的门帘,径直往后走去。   “老孙,你这样的理解不对,这不是东皇帝的意思。”开口说话的是许廷和,他也是秦中羽和宋修之的老师。   “就是这样的,你个老酸儒什么都不懂!”孙茂行气呼呼的说道。   叶信芳只见一惯文雅模样示人的许廷和,此时撸起了袖子,那架势似乎是要跟孙茂行打一架一般。   “老师,孙大人。”秦中羽开口打断了二人的争执。   孙茂行回过头来,目光越过秦中羽,直直的看向了叶信芳,“老许,咱们说的都不算,让余情来看!”   说完就快步走过来,拉着叶信芳往前走。   叶信芳看了一眼秦中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秦中羽只是无奈的朝他笑了笑,转而看向许廷和,“老师跟大人,似乎在争论什么。”   “这个老不修,跟他讲不清楚!”许廷和气呼呼的说道。   而此时,隔壁房间的门也被推开,宋修之抱着几本书走了出来,看到叶信芳,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叶哥,你怎么也来这里了?”   “余情,你快看看这首词!”孙茂行将叶信芳拽的死死的,似乎是生怕他跑了一般。   “老大人,不急在这一时。”叶信芳转而看向宋修之,问道:“我是被你师兄带过来的,修之你又为何会在这里?”   孙茂行气呼呼的看着他,“你跟一个毛孩子有什么好说的。”   一旁的许廷和听了这话,顿时就不高兴了,说道:“也不知道是那个老不修,早上还被个毛孩子捉到了错处。”   孙茂行闻言更是生气,说道:“人上了年纪记性本来就不好,毛孩子不知道尊老,还一个劲的显摆,真是不知长幼!”   两个老头斗起嘴来,就忘了身边的人,你一言我一语,叶信芳这才有了空当好好跟宋修之说话。   “叶哥,我来这里帮忙。”宋修之解释道。   “帮忙,什么忙?”叶信芳不解的问道,凑了一群人在思故高塔这种风景区,并且这些人的模样似乎是在搞学术,难道说自己要加入什么神秘组织了吗?叶信芳胡思乱想着。   “破题,据说是非常难的题。”宋修之解释道。   一旁当了半天背景板的秦中羽,额角微微抽搐,暗想“破题”这种说法,很像是自家老师能够说出口的。   “师弟。”   宋修之听到他的声音,这才注意到站在一边的秦中羽,唤了一声师兄后,便朝着叶信芳问道:“叶哥要跟我一起破题吗?”   “什么题?”叶信芳问道。   “四百多年前的题。”宋修之将手中抱着的书,放在了一旁的桌子上。   “陛下承诺,若是能帮上忙,都能应承一件事。”秦中羽解释道。   “这是陛下的事?”叶信芳眉头皱起,问道。   秦中羽看着还有些迷茫的叶信芳,不知道如何跟他开口,“余情,陛下并非贸然调职,此次乃是特殊安排,对外务必三缄其口,从今之后,很长时间你就要留在塔里做事,陛下的承诺对大家都有效。”   叶信芳闻言心中一动,问道:“修之,你有事要求陛下?”   宋修之点了点头,却没有开口解释。   叶信芳猜到了一二,却没有说破,转而问秦中羽:“陛下让我来做事,也是破题吗,破什么题?”   秦中羽冲他点了点头,“准确的说,是解谜,这里是东朝太祖的道场,要解开的自然是他留下的题。”   “藏宝无数,可定天下。”秦中羽顿了顿,接着说道:“不单单是这句似是而非的话,这位东朝皇帝身上笼罩了太多的迷雾,余情,经过数代人的钻研,证明了李太祖确实是留下来一笔财宝。”   “这笔财宝,可能是金银珠宝之类的俗物,也可能是所向披靡的神器。”秦中羽停了下来,看着众人,接着道:“还有可能,是得道飞升、长生不死的仙药。”   “翰林院中那么多才高八斗的大人们,为何是我?”叶信芳不解的问道,他不想卷入这样的事,他只想在翰林院安静的写小说。   这时两位老人家终于停止了争论,二人一起转头看向叶信芳,孙茂行开口说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余情,你很有可能是国师预言的揭秘者。”   “揭秘者?国师?”叶信芳只觉得头皮发麻,与前一位穿越者的事搭上关系,他总感觉自己也要暴露一般。   孙茂行直接拉着叶信芳往外走,走到长桌边,将叶信芳按在那张先是首座的位置上,扬声道:“大家先停一停,老夫有话要说。”   长桌边的两排人,闻言都停了下来,转头看向二人。   “老夫年迈,精力不济,这位叶信芳叶大人,今后便是此事的主导之人。”孙茂行直接扔出一个炸弹。   两排人眼睛齐刷刷的看向叶信芳,眼中满是质疑。   叶信芳被他们盯得头皮发麻,小声问孙茂行,“您这是做什么?”   孙茂行没有回答,看着众人问道:“此乃圣上之意,诸位可有疑虑?”   这些人闻言,又齐刷刷的移开了视线,没有人开口质问。   “皇上的决定?您和许大人呢?”叶信芳低声问道。   “日后,我二人只是从旁辅佐,许大人精力不济,身子骨都不如老夫,你若有事,可以问询小秦。”孙茂行拍了拍他的肩膀,像是卸下了什么重担一般。   叶信芳几番推辞,都不得拒绝,长桌旁坐的两排人,就像是机器人一般,没有人打扰,他们又开始了手头上的工作。   “这些都是什么人?”叶信芳小声问道。   “都是陛下找来的人,个个倒是听话。”孙茂行同样小声说道,“你先别东问西问了,来看看这首词。”   孙茂行还惦记着最初与许廷和争论的那件事。   叶信芳看到那首据说是李元齐写的词,整个人陷入了沉默。 第112章 词   叶信芳看到这首词, 真的是目瞪口呆, 内心满是“臭不要脸”刷屏。   万万没想到,人家纳兰容若的诗, 居然被李元齐拿来装逼。   “残雪凝辉冷画屏。落梅横笛已三更。更无人处月胧明。我是人间惆怅客,知君何事泪纵横。断肠声里忆平生。”   叶信芳满脑子都是臭不要脸, 纳兰的词也敢瞎用, 而待叶信芳等到了眼睛, 仔仔细细的打量看到那张纸, 才发现最下边有一行小字:纳兰词赠佳人婉姝。   “婉姝是何人?”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李太祖后宫, 有一位宋朝帝姬,宋度宗赵禥的女儿,名唤赵婉姝。”秦中羽解释道。   叶信芳:……   这些穿越者,后宫里都要来一个前朝公主之类的, 难道这是标配不成?没有前朝公主你们的后宫开得就不舒坦了吗?叶信芳想到曾经看过的那些qd文。   “据传李太祖就是靠一首哀感绝美的词,打动了宋帝姬, 这才令前朝贵女委身与他,便是此事之后, 南宋旧臣纷纷归降李太祖。”秦中羽继续说道。   “就是这一首词吗?”叶信芳问道, 李元齐作为他的穿越者前辈, 叶信芳对他早有研究,也不知是不是有些史料流传不广的原因,秦中羽说的这些,叶信芳通通都不知道。   秦中羽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 说道:“不清楚,赵帝姬从未向外人提起过那首词,词的内容后人也不得而知,从前还有猜测,赵帝姬因南宋小朝廷,夹杂在蒙古铁骑和东朝起义军之间,不得安生,她见大势已去,李太祖已势不可挡,为了保全幼弟,她不得不选择委身于李太祖,所谓的以词动人,不过是一块遮羞布。”   历史就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新朝建立,前朝公主与开国皇帝之间的爱情故事,为新帝的政权笼罩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在封建社会君权神授的政治背景之下,皇帝被称为天命之子,而这位帝姬的倒戈,则更是应证了新朝皇帝为天命所归。   本朝初立时,也不知是否处于这个缘故,先帝的后宫也纳了一位东朝公主,而这位公主也曾经宠冠后宫,生了个儿子,备受先帝宠爱,不过这个皇子很小的时候就夭折了,不然这皇位轮到谁来,还犹未可知。   “那赵帝姬的弟弟,都活下来了吗?”叶信芳追问道。   秦中羽点了点头,“李太祖在位时,公主的弟弟赵昰,被封为安乐侯,这样的安排,也算是对南宋旧臣有一个交代。”   “但东太宗继位之后,这位侯爷就病逝了。”   秦中羽没有明说,但其中的意味已经非常明显了,赵昰,正是叶信芳记忆中,南宋末年的宋端宗,他没有想到因为李元齐这只蝴蝶,这位早夭的小皇帝还多活了几年。   “李太祖后宫嫔妾甚多,生的儿女也多,这女人一多,是非就来了,李太祖失踪时,年过不惑,而他活着的子女便有四十多个,李太祖自来推崇女子不输男儿那一套,颇喜盛唐之风,还曾经说过,若是儿子不成器,则立皇太女这样的话。”   叶信芳满是不敢置信,没有想到这位穿越者前辈玩得这样大,他这已经是在挑战封建社会的底线了,哪怕叶信芳是个现代人,他也不敢想象,当年李元齐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有着何等的胸襟见解,敢于挑战既定的一切。   李元齐虽然自己私德不修,后宫无数,管不住自己的裤腰带,但对自己的儿女,却是一个好父亲,起码做到了一视同仁。   “为何这些事情,都不曾见于史料?没有任何记载?”叶信芳不解的问道,每一任皇帝,身边都跟着“小秘书”,这些人专门记录皇帝的起居,史官根据起居注编纂皇帝的生平,既然李太祖曾经说过这样的话,那么应该是有记载的。   孙茂行笑了笑,看着面前的这张纸,说道:“余情难道以为,每位史官都有司马公之风骨?”   司马公,说的是忍受宫刑仍然坚持己见的司马迁。   叶信芳默然,史官难当,意志全被统治者左右,李元齐这般超前的见解,怕是自己的后人都无法容忍。   “可这些,几位大人又是从何得知?”叶信芳还是觉得有些疑惑。   孙茂行笑了笑,说道:“李太祖的东西,都存放在这座高塔之中,我等几人,经过了一番苦功夫,才寻找到这些材料。李太祖的继承人东朝太宗皇帝,命人另外编写一本李太祖的起居注,后来又逼迫史官伪造《东史》中的太祖本纪。尽管如此,他也没有毁掉之前的记载,而是藏匿起来。”   “李家的后人,做过跟我们一样的事情,李太宗晚年,也曾想要解开太祖的秘密,他解不开的谜团,决意传承下去,期盼着后代能够解开,如此李家才能长久的存在下去,但到底是造化弄人,东朝江山安稳了四百年,最后悔在了不肖子孙身上。”孙茂行细细跟叶信芳解释道。   “这些与这首词有何关联?”叶信芳只觉得楼已经歪得没边,看着这首词有些疑惑。   孙茂行捋了捋胡须,笑着说道:“既然是李太祖的道场,解的是他的谜,那自然要将与他有关的一切都研究透彻,因为谁也不知道,这谜题的解开之法会是什么,也许就藏在这些不经意的细节之中。”   “这纳兰词一定是词牌名。”一旁的许廷和言之凿凿的说道。   “不对,纳兰肯定是个人,老夫看了李太祖的其他词,全是意气风发、飞扬激荡之语,这般小儿女情态不似他的文风。”孙茂行十分肯定的说道。   “这是李太祖自己做的词牌名,李太祖雄才大略,不用前人词牌也很正常。”许廷和坚持己见。   孙茂行不屑的哼了一声,“你见过那个词牌提在最后?这可能是一种文体,更可能是一个人名。”   “你说的不算,让余情来说!”许廷和拉扯了一下叶信芳。   叶信芳抬手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水,他可以很肯定的说,这是一个人名,但却不知道怎么解释。   本以为是李元齐不要脸,没想到人家是耍小手段,语焉不详的误导别人。   “至今下官还不知道,究竟要解什么谜,为何又选中了下官。”之前那句莫名其妙的箴言,叶信芳依旧是满头雾水,他试着转移话题。   “东朝思故三年,李太祖与众儿女言,吾承天庇佑,得宝无数,静待有缘人。”孙茂行看着房间中堆满的李元齐旧物,继续道:“而后李太祖离开之前,又曾留书,仅仅八字:藏宝无数,可定天下。”   “一开始也有后人以为这藏宝就是十三国策,后来几经推敲,李太祖身上有太多的疑点,无论是一日梦醒,痴傻之人突然开慧,还是天降神器,绝境大胜蒙古铁骑,而李太祖本人也曾亲口承认过,自己得到宝藏,没有这宝藏,他无法取得江山。”   “可这样满头雾水的乱转,如何能解开?”叶信芳还是不认同几人的做法。   “从前确实是满头雾水,如今你来了,你很有可能是国师认定的揭秘人。”孙茂行老脸笑得跟一朵菊花一般。   秦中羽又细细的跟叶信芳解释国师的预言。   叶信芳听得头皮发麻,按照国师说话时对应的时间,算起来还真的差不多是自己穿越过来的时候,他心中暗想着,这些人还真是有些神道,什么说完预言青丝变白发,七窍流血而亡,听着就不明觉厉了。   “您也说了只是可能,我不过是有幸梦见过老神仙,如何能有这般的大气运,可以揭开谜底。”自己撒的谎,跪着也要撒完,叶信芳对所有人都是一致说是因为梦见了神仙,才浪子回头。   当初洋洋得意的谎言,如今倒成了禁锢他的枷锁,叶信芳心情有些复杂,参与进对李元齐的揭秘行动,对于他来说,就像是在大海上驾船远行,前路生死皆不知。   “余情,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说,不比顾虑老夫与许酸儒。”孙茂行大大咧咧的说道。   “老大人,下官觉得您说的是对的,纳兰是个人名,而这首词确实与李太祖的文风不同,很有可能是一个叫纳兰的人写的。”叶信芳也见过李元齐的其他文学作品,许是因为见多识广,经历世事,他写出的诗词全都气势磅礴,自带一股王霸之气。   几人脸色都有些难看,这张纸他们花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找寻到,秦中羽又特地请了自己的老师许廷和来帮忙,到头来似乎跟李元齐没什么关系,这就很气了。 第113章 书籍   叶信芳皱眉, 李元齐在思故高塔里面藏了东西, 已经几百年过去了,按理说应该被后人翻烂了, 为何还能找到东西。   他如此想着,也如此问了, 秦中羽的解释是, 每一个解不开谜题的人, 最后都会将东西物归原处, 没有人敢将东西销毁或者带出思故高塔。   “有没有可能, 这张纸已经换过位置了?”叶信芳问道。   “不会改换位置,因为这个。”秦中羽将一块小木牌递给叶信芳,只见那上面一面写着:藏宝无数,静待后人。而另一面写着:若解不得, 物归原处。   叶信芳拿着那快木牌反复的看,见众人有些颓丧的模样, 不禁问道:“这木牌从何而来?”   他这才知道,这些人这么久的研究也不是没有任何结果的。   “一楼西边的那座雕像后面的墙里, 有个暗格, 里面有个盒子, 其中仅仅放了这块木牌。”秦中羽跟他解释道。   “那这张纸从何而来?”叶信芳问道。   “是盒子。”   叶信芳只见秦中羽进得屋内,小心翼翼的端出一个木盒子,那盒子内壁全部光滑可鉴,让人难以想象这其中竟然藏着一张纸。   秦中羽双手翻飞,叶信芳还未看清楚是什么情形, 木盒子已经被他拆得七零八落。   “见笑了,有点小爱好。”秦中羽笑着说道,将正好作为木盒子盖子的那块木板递给叶信芳。   叶信芳拿到手中仔细打量,这才看见这块木板中间挖出一块来,又将那张纸折叠好,不多不少,恰好能够塞起折叠后的纸。   “所有的雕像后面都有暗格?”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秦中羽摇了摇头,说道:“目前就发现了这一个。”   叶信芳皱着眉看着眼前的木牌和盒子,李元齐的谜真的存在,而藏宝无数就像是一句咒语,蛊惑了无数后人前赴后继的扎进这个深坑中。   李元齐是个穿越者,这点毋庸置疑,叶信芳心中想着,若说他留一个谜题给后人,这个后人不见得是指他血缘上的后代,也可能是思想上的继承人,另外,有没有可能是指跟他相同的穿越者?   叶信芳还未想出什么名堂,就只见孙茂行摆了摆手,懒洋洋的道:“年纪大了,浑身难受,熬不住,余情既然已经到了,老夫就先回家。”   孙茂行说完,便起身往楼下走,秦中羽拦住他,低声道:“孙老大人,您难道就不想知道谜底吗?”   孙茂行看向叶信芳几人,又看向长桌那边正在忙碌的一群人,说道:“这谜底如何,跟老夫有什么关系,本就没有几年活头了,不能再在这里耽搁下去,老夫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孙茂行倒是十分的洒脱,也看的开,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见到叶信芳来了,将事情交接完了,跟许廷和的争论也占了上风,就直接离去。   “诸位。”孙茂行离开后,秦中羽看向叶信芳几人,神情严肃,见众人的视线都落在他身上,这才继续开口说道:“余情今日,也算是正式加入此事,并且他今后会是这件事的主导者。圣上已经承诺,若是解开谜题,高官厚禄应有尽有,除此之外,陛下还额外应允一件事。”   许廷和年事已高,高官厚禄于他已然没有太大的作用,叶信芳猜测,引得许廷和参与此事的,就是皇帝应允的这件事。   尽管连这种名满天下的当世大儒都加入了,叶信芳心中依然充满了惶恐,掺和到这种机密事中,他害怕最后沦落成一个鸟尽弓藏的结局。   “陛下金口玉言,一言既出绝不反悔,诸位尽管放心。”秦中羽再次强调,认真的看着叶信芳,“余情,你是揭秘者,希望你能尽快带着大家解出答案,若是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提,陛下会尽最大限度的帮助你。”   “此事,就拜托给诸位了!”秦中羽郑重向几人拱手施礼。   叶信芳觉得压力颇大,见秦中羽也要离开,特意追出几步送了他一程。   待走到三楼,秦中羽回过头来,看着叶信芳开口道:“你有话不妨直说。”   叶信芳勉强的笑了笑,低声道:“秦大人,这等机密之事,下官心中惶恐,忐忑不安,又不便为外人道,下官思虑着若是有幸,真的解出这个谜题,陛下会不会……”   秦中羽见他比划出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不禁扶额叹气,说道:“你平日里瞎想些什么,李太祖的谜题,就算是你解开了,这藏宝难道就是你的?还是说你想据为己有?”   叶信芳赶忙摇头,道:“这样烫手的东西,下官如何敢肖想。”   “你既然知道自己不敢肖想,还担心这个作甚,这样的东西,只有天下之主才能据为己有,你只是揭秘者,并非拥有者,担心那些作甚。”秦中羽停顿了一下,接着低声说道:“且陛下若是得到这藏宝,恐怕会恨不得天下皆知,如此才能证明他是真的天命所在,你的后福还在后头呢,不要多想。”   “既然是这样的好事,为何陛下行事这般隐秘?”叶信芳还是有些不解。   秦中羽叹了口气,解释道:“若是解不出,岂不是徒增笑谈,且行事不慎,容易引来他人觊觎。”   叶信芳送了秦中羽离开之后,自己看着偌大的高塔三层,这里除了一些杂物,剩下的全部是书籍,书籍没有用书架子摆放,而是乱七八糟的堆放在一起,他也不急着回到四层,回去没有头绪的解谜工作一堆人还等着他指示,叶信芳随手拿起一本书翻看了起来。   他有时候也在想,李元齐穿越过来,生活能否习惯,种种皆与从前不同,叶信芳从前是看不习惯古代书籍的排版方式,没有标点符号,只有统一的小圈句读,而在这里待久了,叶信芳觉得自己也许有一天看到现代那般横着排版的书,估计都会不习惯吧。   叶信芳随意的翻看着那本书,封面写着《广陵散残篇》,叶信芳也不知自己一个不通音律之人,为何会翻开这本书,只见那第一页,原本保存完好的书籍,似是被人乱涂乱画一般,画了两条线,叶信芳看书写书抄书,对于这样伤害书籍的行为,他非常的看不惯。   刚刚放下这本书,叶信芳脑海中灵光一闪,他突然想到,这是李元齐的东西,除了他本人,没有人敢乱写乱画,这其中会不会藏着什么线索,叶信芳又将那本书拿了起来,这是一本广陵散的残谱,其中又记载了好几种广陵散的后人补全的曲谱,叶信芳翻了几页终于见到另一个涂画之处,说来也是奇怪,后一页涂画的两笔跟前一页一样,那图案如同对称的一般,如果说前两笔画在偶数页,那后两笔就画在奇数页。   那两笔都是直线,一笔从偶数页的右上角划到左下角,正好分割开页面,另外一笔从第一笔的正中间位置往右划了一条水平直线。   叶信芳丈二摸不着头脑,他一时看看前一页,一时又看看后一页,只觉得有些眼熟。   他将两页中间的部分折叠起来,将两页纸拼接在一起,歪着头从前一页看到后一页,突然发现这是什么了。   叶信芳又拿起其他书,查找看有没有同样的痕迹,一连翻了好几本,都没有结果,直到翻到《梅华问答编》,又出现了类似的情形。   而这一次,分割开来的有四页纸,这四页纸的图案似乎是打乱排列,并没有如同《广陵散残篇》那般简单就能凑在一起。   叶信芳拿着两本书,往高塔四层快步走去,看着长桌上忙碌的众人,说道:“诸位,麻烦先将手头上的事情停一停,找出三层所有有这般涂画的书。”   他打开两本书,指着有乱涂画的地方跟众人说道。   叶信芳还以为会遇到不服的刺头之类,没想到这些人只是看了他一眼,就放下了手头上的事情,一起下了四楼。   这几个人离去之后,叶信芳才看到他们到底在做什么工作:梳理李元齐的人物生平,在所有的东朝记载中,一点一点的抠出与李元齐相关的一切。   这些记载,不仅仅是李元齐在位时的资料,更有许多存在于后代皇帝的回忆中,叶信芳随手就翻到了一本医药类书籍中,正在摘抄的李元齐遇瘟疫时提出的预防办法。   “叶哥找到了线索吗?”宋修之放下了手头的事情,低声问道。   叶信芳点点头,拿起纸笔,翻看《梅华问答编》,将那四页纸上的图案临摹了下来。   “怎么会这样?”   幸运女神似乎不再眷顾叶信芳,临摹下来的图案之间,即便是打乱排序来拼接,也不是叶信芳以为的严丝合缝,甚至根本无法拼凑起来。 第114章 对照   叶信芳怔怔的看着眼前这四张图, 实在不知道这些是指什么, 有两三张有相似的部分,但又不完全相同, 就像是同一片叶子的被揉搓成不同的形状,根本无法拼凑起来。   “这是线索吗?”此时整个四楼只有叶信芳与宋修之、许廷和三人, 宋修之见叶信芳站在那里似乎是在发呆, 关切的问道。   “这四幅出自同一本书中, 它们本应该能够拼凑起来, 为何会如此?”叶信芳满是不解的问道。   宋修之上前, 看着桌子上并排放着的四幅图,叶信芳害怕出现失误,临摹的书页痕迹,几乎是一模一样。   宋修之眉头皱起, 尝试着拼凑起来,同样也没有成功。   “叶哥, 如果单看这幅图,你觉得是什么?”宋修之拿起其中的一幅, 这幅与其它几幅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粗糙的线条, 简单的勾画出来的图形,一半是个形似舌头的图案,另外一小半像是半个椭圆。   “不就是舌头吗?”叶信芳反问。   “这张图像不像惠心?”   叶信芳思索惠心是什么,突然灵光一闪,蕙质兰心, 惠心是指兰花的花蕊。   宋修之拿起另外几幅有些相似的图,“那这些呢?像不像是剑身,叶子,或者说是花瓣?”   叶信芳挑了挑眉,不确定的问道:“修之,你是说这是……”   宋修之点了点头,提起笔来,将第一幅图缩小,第二幅图放大,第三幅图不变,第四幅图颠倒,这四幅图上的内容,被他在一张上画出。   “老师,您看看,这是不是一株兰花?”宋修之恭敬的询问许廷和。   许廷和放下手中的东西,走了过来,看着桌子上尚未晾干的笔墨。   “这是蕙兰。”许廷和十分肯定的说道。   叶信芳问道:“先生可知,这蕙兰跟李太祖之间有什么联系?”   许廷和皱着眉头仔细的回想,他还未开口,就听见自己的小徒弟说道:“启元二年三月,皖地安庆知府进献一株蕙兰花王,帝心甚悦。”   见二人都看着自己,宋修之笑着说道:“昨日里,我将这些资料都翻看了一遍。”   叶信芳突然想到,李元齐建国初定国号为启元,后改为思故,而如今的圣上国号定为天启,这其中也不知有没有李元齐之故。   “真羡慕你这种过目不忘的人。”叶信芳真心实意的说道。   “叶哥拿了两本书,另外一本书有什么线索?”宋修之好奇的问道。   叶信芳见他瞪着一双满是求知欲的大眼睛看着自己,而他身后是许廷和老先生同样好奇的目标。   叶信芳拿出那本《广陵散残篇》,将两页纸上的东西拼凑在一起,成了一个“A”的图案,之前看还不觉得,叶信芳此时看着画出来的东西,暗想怎么这个“A”似乎有点胖啊。   “这是什么?不像是字,也不像是物。”许廷和皱着眉头说道。   “叶哥可识得这个图案?”宋修之问道。   看着对方清澈的双眼,叶信芳都不好意思撒谎了,说道:“我可能认识它,但是不太确定,也不知如何跟你说。”   “余情你心中有数即可,不必要我们都知道。”许廷和以为叶信芳是敝帚自珍,当即也不强求,反而开口劝解道。   叶信芳听他这么说,反而觉得有些过意不去,老先生太过善解人意了,立马说道:“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正确,但我的理解中,这个图案是为首、第一的意思。”   “第一?为首?”许廷和思忖片刻,问道:“第一,会不会是指第一层?第一层难道还有什么线索?”   思维如此一发散,似乎也刺激到了宋修之,他皱眉问道:“这个图案,像不像是一座只有两层的塔?”   叶信芳听他二人这般一说,还真觉得这个“A”有点像座塔。   “难道李太祖的意思是,有重要的线索放在一二层?”叶信芳猜测。   而此时,那些去第三层找书籍的人,也回来了两个,这二人手中各拿着一本书,分别是《林间录》和《平水韵部》。   叶信芳看着四本书,《广陵散残篇》《梅华问答编》《林间录》《平水韵部》,内容分别是乐曲、气功内丹术、见闻、汉字音韵,让人根本找不到其中的联系。   “这些书,当真是杂乱,内容上似乎也没有什么联系,也不知李太祖为何要将它们凑在一起。”其中一个找书的人不解的说道。   “李太祖做事不会这般杂乱,这些书之间一定是有关联的。”许廷和皱着眉头说道。   叶信芳看着那本《梅华问答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他翻看其中的内容,瞬间就明白了哪里不对,这本书跟他看过的《梅华问答编》似乎有些不一样,他从前的研究方向是古代文学,这种略有名气的古籍,他都曾经研究过,还曾经想过按照书中记载的修炼内功。   《梅华问答编》不是成书于清代吗?为何会提前这么多年问世?他突然发现了哪里不对劲,而一看手中这本书的作者,并非是清代薛阳桂,而是丘处机。   丘处机并非金庸虚构出来的人物,而是中国道教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历史上丘处机是在元建成后第二十二年离世,享年八十岁,在古代算是十分长寿了,而这个时空的丘处机如何,叶信芳还真不清楚。   他看着书籍序言部分,写着:“吾师承重阳子……造化不教当大路,为嫌人世苦腥,今受神机所启,故成此书。”   重阳子,道教北宗首领王喆,号重阳子,他还是全真道派的创始人。而这书中所提的受神机所启,这个神机,应该不是指别人,而是太祖李元齐,字神机。   叶信芳觉得这其中肯定是藏了什么秘密,李元齐难道是个气功爱好者?不然为何要让这本书提前面世,他到底在暗示什么?   “残雪凝辉冷画屏。落梅横笛已三更。更无人处月胧明。我是人间惆怅客,知君何事泪纵横。断肠声里忆平生。”宋修之突然出声,念出这首词。   叶信芳和许廷和看向他,只见宋修之接着说道:“第一句第一字残,第二句第二字梅,第四句第四字间,第六句第六字平。”   “那么还有没找的,是第三句第三字人,第五句第五字泪,第七句‘纳兰词赠佳人静姝’,静。”   叶信芳将词中字的位置和书名中字的位置对照,开口道:“一四,二一,四二,六一。李太祖是个很严谨的人,鄙人认为,应该将所有的线索往深处挖掘,毕竟这是一个四百多年都没有解开的难题。”   宋修之和许廷和均是十分认真的点了点头。   先从《林间录》开始,叶信芳一共在其中找到了八页有涂画的部分,而这些部分,全部都只有一笔,叶信芳最开始还是按照书籍页面中的位置临摹下来,最后他看着自己得到的一个斗大的“口”字陷入了沉思。   口?这是在暗示什么?吃的吗?还是说跟嘴巴有关系,叶信芳这般想着。   “修之可知道,李太祖有没有什么与吃食有关或者说嘴巴有关的记载?”叶信芳问道。   宋修之皱眉思索,许久才道:“倒是有一本民间话本记载,京城有一家老何馄饨,曾经得到过李太祖的赞赏,不过这只是民间传说,不知真假。”   “民间传说有时候比史官记载还要可靠。”叶信芳顿了顿,接着问道:“那家老何馄饨,如今也不知是否还开着?修之,还有其他记载吗?”   宋修之皱眉想着,叹了口气,“其他的相关记载,都是什么如同‘一骑红尘妃子笑’之类的故事,应该不是指这种。”   叶信芳简直把宋修之当任性搜索引擎用,“你将那些,都与我说一遍可好?”   听完了李元齐的这些风流故事,叶信芳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些故事放在现代,那就是一个标准的“天凉王破”了,不过这个王破的对象有点多,三个女人一台戏,这么多女人凑在一起,怎么可能会相安无事,后宫风平浪静亲如姐妹那只活在男频种马文里,而真实的宫廷,永远是充满了阴谋与算计。   不过这些故事还真的不像与“口”有关,更像是与“色”有关。   “李太祖年间,倒是发生了一个祸从口出的故事。”宋修之缓缓开口。   原是思故五年,丞相羊修协同二皇子密谋大位,却因行事不谨,羊修对着自己的姬妾说了一句“神机老狗,鸟尽弓藏,黄袍迟早落入他人之手”,而那个姬妾似乎是李元齐派的间谍,很快,李元齐便以羊修“藐视皇位”之罪,将他拿下。   而后又从羊修府中搜出藏匿的黄袍和他与二皇子之间的书信往来,这些罪名就落实了,羊修这个跟随李元齐戎马半生的老臣,最后落得了一个灭门的下场。   这两个故事,似乎都像是李元齐的暗示,可尽管如此,叶信芳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好像自己忘掉了什么一般。 第115章 佛道   人多力量大, 陆陆续续又找出三本书, 分别是:《灵宝度人经》《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和《红裳泪》 。两本道家学说,和一本风月话本, 除了“人”、“静”、“泪”这三个确实是与那首词有关联,叶信芳也不知这三本书之间的关联。   这七本书的线索, 都比较好找, 按照涂画痕迹拼接, 最后显示的七条线索分别是:胖“A”、“蕙兰图”、瘦“A”、“口”、“P”、“N”、“W”。   这样一比较, 后一个“A”更像是A, 而前一个更胖的,倒像是宋修之说的双层塔。   APNW,这好像不是单词,叶信芳重新排列, 只有PAWN,是个常见的单词。pawn, 是小卒、小兵、典当之意。   他也不知这些字母到底是组合成单词,还是单独都有意义的。   盛放木牌子的暗格放在一楼, 木牌子上的话, 就像是对于后人的忠告一般, 叶信芳倾向于认为,如果说这个谜是一本书,那这个盛放木牌的木盒子,就是整个谜题的总纲,所有的线索都与它相关。   从这首词中就得到了大量的线索, 这些线索的载体,七本书,虽然类型众多,但总的来说,能看出与道教相关所占的比重很大。   叶信芳看着这七条线索,再看这个“口”字,突然想到,既然四页纸的惠兰图需要变化才能拼凑在一起,那这个“口”字会不会也是如此。   如今画出的这个字甚至不像是个“口”,更像是一个规规矩矩的正方形,而若是将笔画变换一下位置呢。   叶信芳看着得到的这个“卍”,这是佛教的一种咒,这个图案或者说字被印在佛祖如来的胸口,被教徒认为是吉祥的象征,而后唐代武则天将卍定为右旋,定音为“万”,义为“吉祥万德之所集”,因为之前这个符形是随意用卐或卍。   除了这些,这个符号,还是纳粹的党旗。   叶信芳弄不明白这样的变化之后呈现的这个符号,到底代表着什么,他其实更倾向于认为这是代表着佛教。   “叶哥,是有什么问题吗?”宋修之看叶信芳满脸都是纠结的模样。   “我不知道自己想的是不是对的,修之,你可记得,李太祖跟佛道两教有什么交集?” 叶信芳没有将心中的猜想说出来,他总觉得这思故高塔之中,应该还有更多的线索。   宋修之的小脑袋如同高速运转的CPU,很快就得到了结论,“李太祖似乎甚是推崇道家,他出资修缮的道观有京城的白云观、终南山全真观、苏州玄妙观,还在安庆府的司空原修建了一所三清观。”   “安庆府?”叶信芳问道,这座府城听到过,那里的知府曾经给李太祖进献了一株蕙兰花王。   “司空山被称为禅宗圣地,又称中原禅宗第一山,二祖慧可禅师的道场所在,三祖僧璨也是在此地接受慧可禅师的衣钵。”宋修之就像一本百科全书一般,什么都知道。   “司空山?司空原?”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叶信芳也想不明白,为何李元齐要跑到人家禅宗圣地去修建一所道观,挑拨佛道关系吗?   宋修之解释道:“不知为何,东朝以前,都是称司空原,东朝以后,都是称呼司空山。”   叶信芳被宋修之的知识储备震惊,这种东西都知道。   “我曾经读过一本游记,上面是如此记载的,那游记的作者也不明白为何要改换称呼。”宋修之也有些不解。   “原,广平曰原,而山,有名山宝刹之意,大抵是因为此地为禅宗圣地,故而要改换称呼。”许廷和细细解释道。   见二人均看向自己,许廷和又开口说道:“司空山,老夫十年前曾经游访过,北周武帝灭佛,在禅宗面临灭宗灭派的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禅宗二祖神光慧可受达摩心法,护经像南下舒州隐居此山,建刹说法,而后同样是在那里,传授衣钵给三祖僧璨。”   许廷和脸上露出回忆的神色,继续说道:“太白先生还曾到此山避难,留下传世名篇,唐时玄宗也曾遣人到此山中寻访长生不老药。”   “长生不老药?他找到了吗?”叶信芳心中想着,真的是个皇帝都想长生不老。   “天宝三年,唐玄宗遣中史杨庭光来此山采长生不老药长春藤,经司空山住持慧能大师弟子本净禅师指点,方获此药。玄宗大喜,召本净大师入京,于白莲寺安置,与名僧硕学相过从,阐扬佛理,词辩倾注;得玄宗及四众称善,即赐号“大晓”,拜国师还山。玄宗赐银赖建‘无相禅寺’,造僧房五千余间,下设九庵四寺。顿时间司空山名扬海宇;僧尼云集,香客盈门,盛况空前。”   “难道长生不老药是真的存在?”叶信芳问道。   “最后证明,他找到的,并非正真的不老药,只是一味药草而已。”许廷和叹了口气,想到了当今的圣上。   “那先生可知,司空山有什么与兵卒相关之物?”叶信芳想到了那个单词pawn,英语单词往往一词多意,他觉得很有可能是指小卒,而非典当之意。   许廷和想了想,说道:“司空山上倒是建了一座神兵池。”   “神兵池,这是何来历?”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这神兵池,就建在三清观之内,据传其内藏有神兵,但几百年来,也没有人真的见到过。”许廷和解释道。   叶信芳很是庆幸宋修之和许廷和也参与了这件事,二人一个是人形搜索引擎,另一人是资深旅游达人,若是没有他们,自己光是找资料怕都要找瞎眼睛。   他隐隐能够感觉到,在司空山,一定是藏了什么东西,这个谜底,似乎离解开之日不远了。   “先生,修之,似乎许多线索都指向了司空山。”叶信芳神色郑重的看向二人,说道:“我认为有必要,亲自去一趟司空山。”   许廷和点了点头,说道:“虽然不知你是如何得出,这谜底与道教,与司空山有关联,但是既然你是国师预言之人,想必是有你的理由,老夫也不会追问,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你们去一趟也好,也许会有大收获。”   叶信芳听着他这意思,似乎是不会与他们同行,恭敬问道:“先生您不去吗?”   许廷和摇头叹气,“年迈体衰,不是所有人都能跟孙茂行那个老家伙一般,一把年纪还能活蹦乱跳,黄沙之地都能活着回来。”   “黄沙之地?”叶信芳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上一次还是从平西王口中说出来的。   “你不知道?也对,你毕竟才参与此事,许多线索都不清楚。”许廷和和宋修之也是最近才参与这件事,但是他们有足够的时间,阅读前期的许多资料与线索,而叶信芳是比较厉害的,刚来就推动整个工作有了大的突破。   “还请老先生指教。”叶信芳说道。   “大概是六年前,暗卫从藏匿的李家后人手中抢到了一个机关盒子,中间还曾经走漏过风声,两个暗卫想要私藏盒子,最后被暗卫的人抓获。”   许廷和似乎知道许多内幕消息,而叶信芳想到皇帝和月奴还口口声声说暗卫里面没有叛徒,难道这两个人觉得被清洗掉的暗卫就不是暗卫的人了吗。   “您说两个暗卫?是一男一女吗?”叶信芳突然问道,他想起来几年前那个雨夜,想起了当时如同修罗一般的月奴,以及他的那句“这不是你们该拿的”。   “是否一男一女,老夫就不得而知了。”许廷和接着说道:“孙茂行手底下,最大的进展恐怕就是两个盒子了。”   一个机关盒子,一个暗格里的盒子。   “那个机关盒子,最后指向黄沙之地吗?”叶信芳继续问道。   许廷和点了点头,说道:“那个盒子解开,里面是一张羊皮地图,其中标记的地点,正是黄沙之地的一个地方。”   “而黄沙之地里面,有去无回,许多人进去了,最后出来的只有孙老先生一个,那张地图的原图还弄丢了,如今有的,这是临摹的地图。”许廷和将前尘往事跟他介绍清楚。   不久之后,叶信芳看到了那个机关盒子,听许廷和说话时轻描淡写的模样,还以为很是轻松,见过之后,光是看拆解开的细密零件,叶信芳都觉得头皮发麻,一方面怀疑起李元齐是个理科生,一方面也对孙茂行充满了敬佩,这样复杂的盒子,李家后人几百年都没有打开,却被孙茂行打开了,说他是第一聪明人真的不为过。   叶信芳跟皇帝禀报最新的进度时,这个年过不惑的帝王,像是多年夙愿终于达成一般,脸上出现了肉眼可见的喜悦,催促着叶信芳启程,甚至派出了月奴同行。 第116章 同行   皖地偏远, 叶信芳几人既然要去, 就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光是准备行囊就耗去了许久的时间。   因为这是秘密出行, 叶信芳只是跟家人说要外出公干,杨慧见他一副不能说的模样, 也没有细问。   “既是公干, 能不能将善安也带着?”杨慧忽然问道。   叶信芳满是不解, 不知她这是何意。   见自己的丈夫看过来, 杨慧解释道:“善安跟修之一般大小的年纪, 虽然比不得他聪慧会读书,但也是乖巧懂事,男孩子到了年纪,都是要出门见见世面的, 如今他日日在家中对着一屋子的女人,时时盯着眼前的一方绣棚, 我怕他……”   杨慧的话没有说完,叶信芳心中已经明了, 之前守孝的时候, 他还日日盯着家里的那些孩子, 而如今天天都有公事,天天早出晚归,早上出门时,孩子们还没起来,而晚上回家时, 大多都已经睡下了。   叶信芳忽然想起来,他似乎有很多天都没有与家人在一起,好好的吃一顿饭了。   “此行机密,我也不知是否可行。”叶信芳有些心动,但还是心存顾忌。   “既然如此,那相公就当我没说便是。”杨慧叹了一口气,低头看着自己的衣角,上面锈了一只栩栩如生的蝴蝶,这身衣服还是叶善安给杨慧做的,她一想起如今爱制女装的叶善安,心中就有些忧愁。   杨慧觉得,从前过的是苦日子,让叶善安跟在张氏身后学刺绣,也算是学了一门手艺,日后如有意外,也能养活自己。而如今叶信芳已经高中了,若还是让善安扎在刺绣堆里,要是传出去,不仅害了善安,更是害了叶信芳。   “你先别着急,我问问上峰再说,且这次可能要经过徽州,当地的徽绣很有名气,善安估计很想去。”   杨慧听到前头,脸上还很高兴,听到后头,就有些欲言又止的神色了。   “善安也不小了,要么学着你读书,要么学着管铺子做生意,家中就那几个孩子,总不能让他一直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杨慧忧心忡忡的说道。   “善安是要继承娘的衣钵,等他大一些,我给他开间绣坊,他既然读书上没有天分,何必强求,强扭的瓜不甜。”叶信芳说道,他是想要因材施教,而叶善安也确实无意读书,并非所有人都愿意走前途最广阔的那条路,如今家境殷实,何必压抑孩子的天性。   “相公如此说,那日后阳儿呢,他也能不读书吗?”杨慧问道。   叶信芳的想法显然十分清奇,说道:“若阳儿不爱读书,那就不读,他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好吗?”   “他要是成了一个纨绔,相公也觉得好吗?”杨慧追问道。   “纨绔?当纨绔也没有那么容易,如今他还小,日后只要品行端正,又有何惧?且儿子不读书,日后若有了孙子,总有一个要读书的,日后也算是后继有人。”   杨慧依旧不认同他的想法,夫妻几年,终究因为这件事,闹了一些小小的不愉快。   离去之前,叶信芳几人以游客身份仔细的看了一遍思故高塔,叶信芳有预感,就如同之前指向黄沙之地的那幅地图一般,他也许会在司空山会有收获,但司空山却不是终点。   那几个帮忙的文人,最后也没有与他们同行,因是低调行事,故而皇帝只派遣了月奴随行。   “你一个人,够吗?”宋修之有些迟疑的问道。   “你这样的,我一只手能打十个。”月奴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僵硬的笑,他如今的嗓子似乎好了很多一般,虽然声音依旧难听,却不像之前那般说起来一字一顿的。   “怕是遇敌之后,你一看人多,就先跑了。”宋修之还是有些怀疑,想起院试路上的经历。   月奴也不介意宋修之的怀疑,说道:“放心,我就是跑,也会把你抱起来再跑。”   宋修之气鼓鼓的看着月奴,知道对方这是笑话自己个头矮了。   叶善安最终还是留在了京城,没有跟随三人同行。   叶信芳本想邀请孙茂行一同前往,但却被秦中羽拦住了,甚至叶信芳想与孙茂行告别,都被阻拦了下来。叶信芳不知道的是,他前脚离开京城,为防止走漏风声,后脚皇帝就将思故高塔中那几个帮忙的文人控制了起来。   哪怕是许廷和老先生这般名满天下的大儒,身边也都派人严密监视。   而月奴跟随两人上路,也很难说清楚,是保护还是监视。   马车出了京城,晃晃悠悠的在官道上走着,本以为一路会是风平浪静,但离开通州之时,发生了一点小插曲。   古时马车速度慢,日行四十公里都是很快了,从京城到通州,用了大半天的时间。   通州是京城的门户,来往京城必经之地,达官贵人极多,暗卫虽然身份隐秘,但月奴这张脸,还是有一些人见过的,叶信芳几人既是秘密行事,自然不敢多做停留。   入城倒还算平稳,出城时却被堵在了城门口,月奴微微压了压头上戴着斗笠,怕被人认出来。   “叶大人,宋小举人,前面似乎在搜查,我们依旧做寻常客商模样,可否?”月奴低声问道。   宋修之和叶信芳自然没有意见,原本他们大可以走官员通道,如今也只能装的跟个平民一般。   “两位差大哥,今日为何搜查如此严密?”搜查的时候,叶信芳问道。   那官差本是一副例行公事的样子,听到叶信芳这般问话,顿时神色一变,朝着另一个官差招了招手。   月奴见此情景,就觉得要糟,看了叶信芳一眼。   “你们是什么人?为何要这么问?”又过来一个官差问道,他脸上的表情不是很好。   叶信芳没想到自己随口一问,竟然惹得对方这般如临大敌,笑着道:“差大哥,我等几人,是京城的行商,这次途经通州,是要返回故里。”   “行商?”那官差眉头紧皱,右手按在刀背上,似乎马上就要拔出一般。   “做什么生意的,在京城哪一片?家乡在哪里?”那官差追问道。   叶信芳随口撒的谎,想着怎么圆,便迟疑了一会,才说道:“家在琉省西宁府,在京城做布匹生意,平安坊那一片。”   “你为什么要想那么久?你是不是反贼的同谋?”官差直接将刀拔出,刀刃在下午的阳光下,泛着粼粼的白光,“将这三个人拿下!”   反贼?牵扯到了反贼,叶信芳暗想,难怪会如此严格,连多问一声对方都要怀疑。   “叶老板,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一道懒洋洋的声音,突然传了过来。   叶信芳和官差同时转过头去,看到那说话之人,叶信芳只想扶额叹息。   说话之人不是旁人,而是小傻子沈琅。   “沈公子,您认识这个行商?”官差显然是认识沈琅的,恭敬问道。   “自然认识,这位叶老板,跟本公子有几分交情。”沈琅吓着说道。   “既然是沈公子的朋友,那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官差变脸很快。   沈琅抬眼望过来,笑眯眯的道:“叶老板,既然都是回西宁府,要不要同行呀?”   叶信芳本来心里松了一口气,但看着沈琅笑得这般模样,又觉得心里有些打鼓了,总觉得这小子似乎在打什么鬼主意。   沈琅自家的马车也不坐,死活赖着爬上了叶信芳的马车,叶信芳根本不得拒绝 。   “我不回西宁,等到前面我们就得分开。”叶信芳先给他打了一个预防针。   沈琅却一点都不介意,眯着眼睛说道:“我又不傻,自然知道你不回西宁,信芳,你这是去哪里?”   叶信芳只觉得额头三根黑线,自己跟他根本不熟,他干嘛叫得这么亲热。   “你问那么多做什么,你又干了坏事,被你爹送回老家?”   沈琅叹了口气,“我家老爷子如今年纪大了,脾气越发的古怪了,动不动就把人赶出家门,真是惹不得他。”   听他这么说话,叶信芳就知道,沈琅定然又做了什么事,“今日出城,谢谢你了,改日再京城遇见,我请你吃饭。”   “小气,就吃个饭啊。你跟我说说,你们这是去哪呀?”沈琅又压低了声音,问道:“是不是跟戏文里说的,微服私访呀?”   叶信芳只觉得头痛,往日里看电视剧中那些人微服出行,总不会遇到这样刚出门就被扒马甲的情况,怎么轮到了自己,马甲从来都捂不住。   “到了,你快下车。”出了城门,没走几步,便分出两条岔路,月奴将马车停了下来。   沈琅却没有下车,坐的稳稳当当的,“你不告诉我,我就跟你一起去。”   叶信芳还没有说什么,沈家的仆人已经跑到叶信芳的马车旁,苦口婆心的哀求。   沈琅却丝毫不为所动,叶信芳正不知如何是好,只见月奴掀开帘子,面无表情的看了沈琅一眼,就单手将他提了起来,扔下来马车。   沈琅被摔得哇哇大叫,见他们的马车打算离开,立马大叫:“月大人!我认识你,你是……”   还没说出口,就见月奴飞身下了马车,捂住沈琅的嘴巴。   “要想活命,嘴巴放老实一点。”月奴压在沈琅耳边说道。 第117章 傻子   沈琅却显然是个不怕死的小傻子, 没有一丝害怕, 反而笑着说道:“大人想让我放老实一些,就带上我一起, 这样我做什么您就能时时看着,如此才可放心, 你说是也不是?如若不然的话, 我可不能保证当个老实人。”   月奴抬眼看了沈琅身后的许多人, 低声道:“你要做什么本官管不着, 但若是耽误了差事, 怕是你爹也担待不起。”   谁知这一套威胁,对沈琅毫无作用,只见这小傻子毫不在意的说道:“担待不起就担待不起,反正我也是个纨绔, 既然是当纨绔,不就是该拖累家人才对。”   月奴见他如此油盐不进的模样, 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叶信芳见二人僵持了许久,当即跳下了马车, “月统领, 是我的不是。”   向月奴致歉之后, 叶信芳转而看向沈琅,低声道:“沈公子,此行危险,你千金之躯,不容冒险, 还是回去吧。”   沈琅却丝毫不买账,扬着头如同一个得胜将军一般,指着月奴说道:“我不管,我一定要跟你们一起,你休想骗我,有他在,能有什么危险?”   “你爹要送你回老家,这么多仆人看着,你要是跟我们走,他们能放心吗?”叶信芳继续说道,他只觉得每次看到这个小傻子都是心力交瘁。   然后让他目瞪口呆的一幕发生了,只见沈琅招了招手,沈家下人那边出来一个老仆,看着五十出头的模样,恭恭敬敬的低着头,像是聆听什么教诲一般的模样。   “少爷您有何吩咐?”   “你家少爷我,要跟这位叶大人去游山玩水,你们都不要跟着!”沈琅趾高气昂的说道。   “可少爷,侯爷让小人们跟着您,他老人家的吩咐,小人们可不敢不从?”那位老仆说道。   沈琅眉头一挑,恶狠狠的说道:“你们侯爷只要求我不在京城就可以,我去哪里他才不管呢!”   往常父母都巴不得子女留在身边,叶信芳也时常感叹自己陪伴孩子们的时间太少,没想到沈侯爷这么烦沈琅,也不知是因为沈侯爷画风清奇,还是因为沈琅太能惹麻烦。   叶信芳倾向于认为是后一种原因。   “我说可以就可以,你们快回云璋府,看到你们就烦!”沈琅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那老仆和身后的一干人等,却没有动静,依旧眼巴巴的看着沈琅,那模样是不打算放他单人离开。   “少爷,您要去哪,我们跟着您,若是回头京中侯爷问起来,知道您跟着别人离开,岂不是要责怪我等?”   沈琅烦的不行,见叶信芳和月奴两人抱臂站在一旁,如同看自己的热闹一般,当即脑门子一热,没好气的说道, “你们再烦我,我就一头撞死在树上,看到时候我爹是怪我不听话,还是怪你们不懂事!”   叶信芳轻轻的摇了摇头,这么不懂事,还有脸说别人呢,这还真是个熊孩子。   那老仆一脸焦急的看着沈琅,见沈琅丝毫不为所动,又将求救的目光看向叶信芳,哀求道:“叶大人,您劝劝我们少爷吧,老爷说了,一定要让他回云璋府啊!”   这老仆叶信芳也见过一回,还是上一次跟沈琅一起上京的时候、   “你求他没用,他也巴不得我回云璋府呢!”沈琅倒是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叶信芳只见沈琅说话间,就往路边的一棵树走去,边走边朝着老仆道:“你现在带着人回云璋,我就不撞了,我数到三,你要是再不走,我就自己撞死自己!”   那老仆急的都快要哭了出来,连声道:“少爷,使不得,这可使不得……”   “一。”   老仆小跑着上前,拉扯着沈琅的衣袖。   “二。”沈琅扯了几下,没扯开,“你别拉着我,今日你不让我跟他们走,哪怕回了云璋我也找机会寻死,看你怎么办!”   叶信芳就看着沈琅宛如一个为了跟情郎在一起,对着操碎了心的老父亲寻死觅活。   “少爷,少爷,小人这就走,这就走!”那老仆是真的哭了,从怀中掏出一大袋银子,塞在沈琅的手中。   银子沈琅倒是很快就接了过来。   “少爷,您这是要去哪,小人都不知道,回头跟侯爷一说来,他老人家指不定多担心,就让阿大几个都跟着您吧,路上饿了渴了,也有个人给您端茶递水。”老仆简直是为这个纨绔操碎了心,打不的骂不得,还哄不住。   “不带,叶大人他们都不带人。”沈琅也没有傻到家,老仆认识叶信芳,却不认识月奴,他觉得自己要是说漏了嘴,月奴肯定就不带他玩了。   老仆目光看向叶信芳,那模样活似托孤一般。   叶信芳还没有说什么,月奴却眼睛一动,开口说道:“你家少爷身娇体贵,确实需要多带几个人服侍他。”   月奴说完这话之后,沈琅也不拒绝老仆的好意,道:“那就让阿大他们四个跟着吧。”   老仆目光看向月奴,想要看看对方长得什么模样,却被刻意压低的斗笠遮挡了视线,看不清楚他的面容,只记得这嘶哑如同锯过一般的声音。   叶信芳看向月奴,不明白他为何态度大变,不仅同意,还允许让沈琅带着一堆人跟着。   一行人又继续上路,不过阵仗比之前要大了许多,沈琅赖在叶信芳的马车上不愿意下来,大家也只能由着他。   “信芳,你们这是要去哪里?”沈琅两眼放光的问道,显然十分兴奋。   叶信芳想到下一个目的地,只得开口说道:“济南。”   “不错不错,趵突泉,去那作甚,查处贪官污吏吗?”沈琅低声问道。   原本坐在叶信芳身边的宋修之,已经被沈琅挤到了一边,听他这样问话,眉头皱起。   叶信芳还未开口,外边赶车的月奴也不知为何,耳朵如此的灵敏,抢先开口道:“沈公子,叶大人奉命巡视皖地,还请不要走漏风声。”   叶信芳:???   还有这个说头吗?叶信芳觉得甚是奇怪,难道就将沈琅这个拖油瓶一路都带着吗?叶信芳本以为月奴的打算是过两站,就甩掉沈琅的,没想到他竟然连目的地都告诉沈琅了。   沈琅瞪大了眼睛,满脸都是兴奋,“没想到信芳你如今这般厉害了,这才进御史台多久,就能巡视一省了,你们这就跟戏文话本里说的那般吗?尚方宝剑呢?”   叶信芳恨不得将这个小傻子扔出车,哪来的尚方宝剑,他都不知道怎么圆谎了。   “沈公子,这次出行,还需要您帮忙。”驾着马车的月奴高声说道。   “这么好玩的事,有要帮忙的尽管提!”沈琅站起身来,先开车帘像月奴说道。   叶信芳只觉得月奴的态度转变很怪,前倨后恭基本就是说他了。   等到夜间休息之时,叶信芳是终于知道了月奴打的什么小算盘。   他们几人的行踪不能暴露,若是在遇到通州发生的那种事情,不好处理,这时候如果借着沈琅高门少爷游山玩水的名头,很多事情会方便许多。   “可哪个大家公子出门,会带着一堆男子?”叶信芳不解的问道,按理也得带上一两个小丫头吧。   月奴将眼睛盯上了长得眉目如画的少年宋修之,宋修之看了二人一眼,狠狠的瞪着说道:“看我作甚,想都别想!”   月奴又将眼睛看向了叶信芳,叶信芳这些年养尊处优,几乎没有吃过苦,养的白白胖胖,看着甚是可亲。   纵然他从前是个女子,女装大佬的事情叶信芳也不想掺和,“月统领,我是文官,名声重要。”   月奴叹了一口气,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扁平的胸部,没有说话。   此时的几人也没有想到,日后皖地会因为沈琅,而流传起京中贵人好男风的传言。   济南风景甚好,离京城也不远,沈琅却好似第一次过来一般。   而这一次,众人竟然又遇上了卖身葬父的戏码。   起因就是月奴打算在人市,给沈琅买个丫头。   看着那个头戴小白花,一身孝服的美貌女子,跪在路边,身前挂着一块木板,写着斗大的四个字:卖身葬父。女子身后是一卷草席,尸体全身都被遮盖,只留下一双穿着草鞋的脚露在外面。   叶信芳木呆呆的看着沈琅这个纨绔,如同上次见到的一般,就像是练习过千百遍,十分的熟练的上前搭话,就像上一次在西宁府人市见到的那般,沈琅装出一副怜香惜玉的少爷模样,温声细语的跟那女子搭话。   月奴见沈琅都要付银子了,皱着眉头上前拉了拉他的衣袖,说道:“此女子并非善类,不能买。” 第118章 卖身   沈琅却丝毫不在意, 笑着道:“卖身葬父的女子, 要价如此狠,能是什么善类?”   月奴竟然停顿下来, 思考这个问题。   “阿大,付钱!”沈琅十分豪爽的说道。   月奴阻拦不得, 又道:“这买了人是来伺候你的, 我自是管不得你, 但此行十分重要, 若是出了岔, 谁来担待?”   谁知沈琅却靠近月奴,低声说道:“我的大人哟,这个不行再换一个嘛,不就是一个小丫头吗, 何必那么较真,再说这一个小小女子, 能出多大的岔子?”   “你既小瞧女人,若是出了问题, 我可不会帮你!”月奴面色不善的说道。   沈琅眼中带着暧昧的看了月奴一眼, 还着重往对方下三路打量, 笑得十分猥琐,“月大人,一直跟在陛下身边,很寂寞吧,要不要在下再买个美婢伺候您?”   月奴瞪了他一眼, 只觉得竖子不能相谋,直接转身离开。   “哎哟,害什么羞呀,一大把年纪的男人,想女人不是很正常吗!” 沈琅高声说道。   月奴一个踉跄,险些跌倒了,耳根微红,稳住身形快步向叶信芳二人走去。   叶信芳和宋修之正看着路边那些自卖之人,其中一人头上插着根细草,双手握拳,摆出架势,一套二人叫不出名字的拳耍得虎虎生威。   “你说,那根草怎么就不掉下来呢?”叶信芳低声问道。   人群中还时不时传来喝彩之声,那人身前还放着一个破碗,里面零零星星的放着一些铜钱。   “是扎在头上的吗?像细绳一般?”宋修之一边说,还一边做了一个扎头发的动作。   月奴只觉得这二人简直不忍直视,明明都是有功名的读书人,怎么净讨论些没用的事情。   “要不要等他停下来了,我们再看看?”叶信芳问道,沈琅那边他只看一眼,就知道是什么情形,想来还是看打拳好玩。   “看他这个架势,好像要打许久。”宋修之说道。   “还有几式就结束了。”月奴在一旁开口道,见两人都转头盯着自己,月奴又补充道:“他打的是少林罗汉拳,但空有架势,没有少林内功加持,在正真的大家面前,不堪一击。”   叶信芳凑到他身边,低声问道:“内功?”   月奴看了他一眼,只见宋修之也是一副十分好奇的模样,开口道:“真正的高手,都是内外兼修,世言拳功,武当为内家,少林为外家,而实际上少林罗汉拳却是内家拳法,此人单单学了点皮毛架势,技止此耳。”   “月大人可有内功?还有您的轻功如何?真的能在天上飞吗?”叶信芳继续追问。   “出门在外,唤我名字即可。”月奴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暗卫自然都有修炼内功,我不知你理解的轻功是什么样的,若是越过这两座房子之间,那自然是没问题的。“   叶信芳循着月奴所指,看见那两幢中间空出四五米的房子,瞪大了眼睛,指着一旁两层高的小楼问道:“那么高,能飞下来吗?”   月奴看了一眼,说道:“自然没有问题。”   叶信芳本以为他只是弹跳力惊人,没想到人家是真的会飞,这么不科学的事,看月奴那个样子,似乎是理所当然一般。   “好!漂亮!”人群中传来喝彩之声,将几人的注意力全都吸引了过去。   叶信芳只见那个打拳的汉子,此时已经打完了,他端起地上的破碗,朝着围成一圈的人们挨个走去,愿意撒钱的毕竟是少数,打了那么久的拳,那汉子不过得了数十文钱。   叶信芳从怀中掏出一小块银子,那汉子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忙不迭的道:“多谢公子,愿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康健,长命百岁!”   花了钱,又听了吉祥话,还看清楚了对方头上的那根细草,叶信芳心中倒很舒坦。   “你既然有一身好武艺,为何还要自卖呢?”宋修之不解的问道。   那汉子见宋修之和叶信芳是一起的,听他这么问,赶忙解释道:“小公子有所不知,小人家中还有个病弱的老娘,等着买药治病呢,小人虽然有一膀子力气,但是想要挣大钱却很难,故而只能看看能不能遇上好买主,拿了银钱好给母亲看病。”   叶信芳闻言唏嘘不已,没有想到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还是个至孝之人,他又拿了一小块银子,放入汉子的破碗中。   那汉子得了银钱,立马跪了下来,朝叶信芳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公子大恩大德,小人今生无以为报,来世为公子当牛做马偿还!”   叶信芳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赶忙道:“快快请起,回去照顾好你母亲。”   周围的人脸上都写满了感动,月奴脸上神情却有些严肃,警觉的看着那个汉子。   此时人群中走出一个行商打扮的人,扬声说道:“既是孝子,陈某就助上一回!”   见众人的目光都落在自己的身上,那行商脸上露出满意之色,笑着说道:“这位孝子,你打算自卖多少银钱,陈某正好缺一两个脚力,你不妨来帮我做事。”   那汉子顿时满脸都是感激之色,“多谢恩公大恩大德,小人除了一身力气,也没有特别的长处,只因家中老母病重,药材昂贵,故而自卖二十两银子。”   那行商脸色微变,但见众人都盯着自己,很快就稳住了,说道:“既是家中老母等着药材救命,今日我就花了这二十两,就当是日行一善。”   “好!仗义!”围观人群纷纷喝彩。   那行商又接着说道:“某叫陈金,是从明越府过来的行商,从家乡贩了一批裘皮过来,某就住在临泉客馆,若是诸位有需要买裘皮的,尽管去客馆寻在下,保证价格公道实惠,童叟无欺。”   这叫陈金的行商还趁此机会宣传了一波自己的产品。   周围人群不管心里怎么想,嘴上都叫着好,说着一定去光顾。   月奴却悄悄的拉着叶信芳和宋修之往人群后面走,而此时沈琅也买完了人,那少女一副柔柔弱弱的模样,此时正跟在两个五大三粗的仆人身边。   “我让阿大两个先去帮忙葬了人。”沈琅顿了顿,接着说道:“人家女儿都卖给我了,总不能还让老人家暴尸街头。”   叶信芳都不知道怎么吐槽他这个爱好,这人似乎十分偏爱卖身葬父梗,是不是就觉得卖身葬父的女子都不是良家之人?   那女子此时脸上还挂着泪痕,眼中带着期盼,柔声道:“公子,奴家可否送父亲最后一程?”   沈琅挑了挑眉,愣了一会,才开口说道:“可以,待我们先去衙门结了契书,再送你去。”   那女子脸上神情微变,但到底还是忍了下来,柔柔弱弱的福身行了一礼,道:“承蒙公子大德,才令家父走的安心。”   沈琅见她如此,神情倒是郑重了很多,不似之前那般轻浮。   “既是孝女,帮上一把又有何妨。”沈琅亲自动手扶她起身。   叶信芳见此情景,心下十分诧异,这沈琅难道转了性子不成,怎么不见那副艹天日地的模样了,反而彬彬有礼起来。   女子再三拜谢,沈琅也做出一副善解人意的模样,说道:“姑娘放心,等你攒够了银钱,便可以给自己赎身,我不会欺负你的。”   那女子眼眶瞬间就红了,说道:“多谢公子高义,小女子不胜感激。”   叶信芳就觉得这个样子,似乎有些不对劲,拉了拉沈琅,小声问道:“进了你家门,还能赎身?”   沈琅同样小声回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在你心中就是那种恶人不成?此女子与那些爱慕虚荣的女子不同,她是真心实意想要葬父,绝无攀附之心,她卖身所得的银钱,再三嘱咐,要全部用于购买老父的棺椁,另求阿大,为她老父择一处风水宝地,万万不可敷衍了事,这样的人,让我心生敬意。”   这样听来,叶信芳也觉得这女子似乎是实打实的孝女了,转而不解的问道;“购买棺椁,需要花费那么多银钱吗?”   那女子自卖三十两银子,寻常棺材最便宜的也只需要几钱银子,平民用得好一些的也不过花费几两银子,如何就需要这么多了。   沈琅却摇了摇头,替那女子解释道:“我本以为,她会截留一些银钱自己用,没想到她全都交付给了阿大,说她曾在父亲死后发誓,一定要让老父享用上好的棺椁。”   沈琅叹了口气,接着说道:“据这女子自己说,她也是好人家出身,奈何家道中落,才落得如此境地,她还问我日后能不能赎身,这样的女子,绝不是那般自甘下贱之人可比的。”   虽然二人刻意压低了声音,月奴还是听得一清二楚,闻言他看向那女子的眼神,更是充满了怀疑。   那女子似乎旁人都不怕,唯独看到月奴之时,稍微侧开身子。   沈琅见月奴死死的盯着那女子,赶忙道:“你这是作甚,没见过美貌的女人吗?”   月奴用打量傻子的眼神,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就转身朝叶信芳走去。 第119章 吵闹   兵贵神速, 买完了人, 不过在济南停留了一天,等着那个新买的美貌丫头办理完父亲的丧事之后, 再度启程。   叶信芳见那女子几日里一直穿着一身素色衣服,日日寡言少语, 甚少与他人打交道, 心中对于沈琅所说的此非爱慕虚荣之女子, 倒是又多信了几分。   只是月奴时时盯着那名叫香凝的美貌女子, 一有空挡就盯着人家猛看, 惹得沈琅十分不满,这个大嘴巴将此事宣扬开来,弄得叶信芳也怀疑月奴是看上了那香凝。   “人家姑娘长得好看,你要是真心喜欢, 不妨等她守完孝,亲自求娶。”叶信芳笑着建议道。   月奴摇了摇头, 说道:“你想多了,我不可能娶她。”   “信芳你这话就说错了, 我们月大人眼光高着呢, 怎么会娶一个奴婢, 顶多纳而为妾。”沈琅一副“你这个司马昭”的心我都知道的模样。   月奴看了他一眼,说道:“这女子不是普通人,需要多加小心。”   沈琅笑着道:“能被你看上的,当然不是普通人,人家小女子一个, 被你个大老爷们天天盯着,你说你要不要脸?要是真缺暖床丫头,本公子回头出回血,赠你两个清倌人。”   月奴只觉得心累,深深的叹了口气,发自肺腑的说道:“难为你活了这么多年,真是不容易。”   叶信芳看他这个样子,不免想多了,等到沈琅不在的时候,偷偷问道:“那女子可是来争夺太祖藏宝之人?”   月奴脸色凝重,低声道:“我也说不清楚,只是按照经验来说,突然出现的女子,总是惹人怀疑的,我们虽然秘密出行,但想要完全不走漏风声,很难。”   “你的意思是,京中已经有人追了过来?”叶信芳突然害怕了起来,他可不想一次寻宝之旅,就丢了自己的小命,他穿越过来,努力那么久,终于熬出头来,他可不想正风光得意的时候挂掉。   “我还不能确定,只是那女子脚步很轻,不是易与之辈。”月奴皱眉说道。   叶信芳不解的问道:“脚步很轻怎么了?”   月奴看了他一眼,解释道:“脚步很轻,则说明善轻功,而她的手,一直避着我,看不清楚,若是常年习武之人,手上应该有老茧。”   “不过是一个弱女子呀,看着风一吹就要倒的模样……”叶信芳还是有些不敢置信。   月奴满脸肃然的看着叶信芳,解释道:“我从来都不会瞧不起女人,哪怕是后宅里的女人,看着跟娇花一般,该狠的时候就是杀子之事也能做出来。”   “那女子卖身葬父,一副孝女模样,并且结契的时候,查阅过她的身份文牒,不似作伪。”叶信芳被月奴绕的也是满脑门子的疑虑。   “这女子,真的是香凝吗?我们一不是她的亲友,二不是她的邻里,如何能确认她的身份?”月奴见过此类事情太多,说起来满脸没有一丝波动。   “你是说她杀人,然后取而代之?”叶信芳说起这句话,都觉得心惊肉跳,一想到那样柔柔弱弱跟只兔子一般的女孩子,会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他就觉得想要找个地方把自己藏起来。   月奴脸上神色莫辨,见他如此怂的样子,安抚道:“也许是我想多了,那女子可能只是学了一两招轻功防身。”   话虽如此说,月奴脸上的神色却根本没有轻松起来。   待叶信芳离开之后,月奴在营帐中等了一个时辰,趁着夜色,绕过守营之人,悄悄的走出营地,皖地路远,不可能沿路都能恰巧赶到驿馆住宿,这一次便是在野外扎营。   月奴沿着河边的草地往上游走,行了大约三里左右,一直走到一处木桥之时,方开口学着布谷鸟的叫声,那声音三长一短,学得惟妙惟肖。   不过片刻,就有一个黑色的身影出现在了桥下。   那身影看见站在桥边的月奴,快步上前,单膝下跪在月奴跟前,开口说道:“暗卫二营黑狸,参见统领。”   “起来吧,既是在外,无需多礼。”月奴淡淡的说道,他眼前的人只穿了一身夜行衣,整个人似乎都融化在黑夜中一般。   “其他人在哪里?”月奴开口问道。   “回禀统领大人,为了避免被人察觉,除了黑麟在盯着营地,其他人皆在三里外候着,大人可是有什么吩咐?”黑狸看着月奴,夜色掩盖了他满是崇拜的眼神。   “三里?”月奴反问,皱了皱眉,道:“这个距离有些远了,一里吧。”   “统领,那位沈公子身边跟着几个练家子,会不会让他察觉?”黑狸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无事,他身边跟着的,只是几个练外家功夫的,你们小心一些,不会被他们察觉。只是随行的那个女子有些门道,让黑鳞警醒一些,你们也多盯着点。”月奴吩咐道。   月奴特意走出这么远,就是怕被那女子察觉,奈何还是听到了一声响动。   “谁!”月奴说完,便兔起鹘落,往东边的草地上掠去,他以为是有人在偷听,没想到仅仅从草丛中扒拉出一只兔子。   月奴直接将那只兔子甩给了暗狸,说道:“拿去给兄弟们当宵夜吃吧。”   黑狸如同一个脑残粉一般,两眼亮晶晶的看着月奴。   虽然是黑夜里,但习武之人实力绝佳,月奴看到黑狸一个大男人露出这般的神情,还是觉得十分吃不消,拍了拍身上沾染到的野草,说道:“你先回去吧,叫兄弟们都警觉着,若是有来人异动,一定要马上告诉我!”   “诺!”黑狸恭敬答道。   在即将接近营地的时候,月奴停了下来,刻意将自己的腰解开再松松垮垮的系着,下身衣服揉搓了一番,做出一副出来方便的模样,接着脚步轻轻的继续往回走。   “姑娘出来作甚?”月奴也没想到会这么巧,正好遇到了鬼鬼祟祟的香凝。   香凝此时脸上闪过一丝慌乱,答道:“没、没什么……我就随便走走……”   月奴看见对方,两只手绞在一起,显然是十分紧张的样子,他想着这正好是一个大好的机会,可以将这女子赶走。   不管这女子来路如何,只要不跟她一路即可,月奴不想徒生波折,老实说,他如今已经有些后悔给沈琅买婢女了,这个样子还不如他自己女装呢。   月奴如今都很嫌弃沈琅了,这一路没什么波折,也没有多少用得上这个纨绔的地方,月奴真的很想让沈琅这个傻子带着自己的婢女一起滚。   “还说没什么?这夜黑风高的,你不在自己的帐篷里待着,跑出来做什么?可是要与什么人接头?”月奴上前拉住香凝的胳膊。   他心中没有男女之防,却没有想到香凝的反应十分强烈,刚刚碰触到,少女就大叫了起来:“非礼啊,非礼啊,救命!”   营帐那边也点着火,夜晚有人守着,听见少女的尖叫声,立马有人赶了过来。   “月护卫,你这是作甚!”守夜的阿大跑过来,也不敢动手,只得努力拉住月奴。   此时外间一番吵闹,弄得营地里的人都爬起来了。   叶信芳和宋修之住一个帐篷,小少年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问道:“外面怎么了?”   “应该没有什么大事,你接着睡,我出去看看。”叶信芳起身披了件衣服就打算出去,却被宋修之拉住了衣角。   “我跟你一起。”宋修之勉勉强强的站起身来。   叶信芳笑着道:“外面这么多人,有什么好怕的,真是受不了你。”   宋修之抿着嘴不说话,只是默默的穿上衣服,本就是出去看一眼,小少年却偏偏要将衣服整整齐齐的穿好。   “我的少爷哟,您要不要把头发束好再出去?”叶信芳问道。   叶信芳见宋修之在黑暗中,似乎真的将手摸到了头上,像是要扎头发的模样,直接一把将人拉了出来,不高兴的说道:“等你磨叽完了,外面都完事了。”   作为一个正常的人,叶信芳还是很怕自己会错过第一案发现场,外面那个样子不像是有人袭击,倒像是有一场热闹可看。   等到二人出来时,外面正吵到关键时刻。   叶信芳只见沈琅死死的拉着月奴的胳臂,火光映照下这纨绔满脸都是愤怒,“姓月的,谁准许你动我的婢女,你个臭流氓,腰带都快解开了,裤子都要脱了,还说自己不是要轻薄人家!”   月奴英俊的脸涨得通红,也不会其他的解释,反复说着“我没有,我不是,别乱说。”   而另一边的当事人香凝,此时正捂着脸,小声的啜泣着。   叶信芳没想到犯事的人是月奴,他看着几人只觉得头大,思绪乱飞竟然想着,应该庆幸这沈琅气到这个程度,还知道不能暴露月奴的身份吗?   那女子见得人越来越多,做出一副害怕的模样,抬起衣袖,遮住了自己的脸,叶信芳也不能看清楚她此刻的模样了。   “沈公子,有话好好说,老月他不是那样的人,你先听他解释。”叶信芳上前打圆场,拉扯着沈琅的衣袖,想让他冷静下来。 第120章 分开   沈琅却丝毫不买账, 一下子推开叶信芳, 说道:“你们才是一国的,都欺负我的婢女, 我知道你们厉害,但欺负我的人, 就是欺负我!我沈琅虽然傻, 但还是知道要护着自己人!姓叶的, 你也不是什么好人!”   叶信芳不明白沈琅为何态度大变, 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般, 而宋修之却很不高兴了,“你气归气,做什么推叶哥!你真是不讲道理!”   “小屁孩一边去,天天拿着鼻孔对人,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看不上我!”沈琅恶狠狠的说道。   叶信芳也不明白为何突然就开始撕逼了,沈琅这个样子, 像是忍受了众人很久一般。   沈琅看着大家,说道:“我的婢女不就是身世单薄了一些, 又怎么你们了, 至于一个一个都盯着她不放!”   月奴心头百般滋味, 当初觉得这个傻子好糊弄,自己可以拿来当枪使,如今对方确实成了一柄枪,对着自己人的枪,月奴聪明反被聪明误, 苦果也只能自己品尝。   心好累,骗子太多,傻子不够用了,而月奴突然发现,如果说沈琅与自己和叶信芳分开,那姑娘本应该着急,可对方却在沈琅身边推波助澜,那模样,似乎是巴不得几人分开一般。   沈琅身边跟着的都只是几个外把式,没有特别厉害的人,月奴心中想着,若是就这般分开,对于他们三人,其实没有太大的削弱,难道说,那些人的目标不是自己三人?   “沈公子,既然大家话不投机,那便分开好了。”叶信芳也不想伺候他了,主动开口说道。   月奴在一旁没有说话,他还在观察香凝,只见听了这话之后,香凝放下了衣袖,眼睛微红,凑近沈琅,也不知他说了什么。   “分开就分开,谁赖着跟你们走一般!”沈琅恶狠狠的说道,话虽这般说着,心里还是有些发虚。   叶信芳也不知怎么吐槽他了,明明就是自己赖着不走,这个时候又闹起脾气了。   “是你自己要过来的,既然如今不一起走了,有些话该说,有些话不该说,你心中应该也知道。”当着这些外人,叶信芳不好明说,只能这样疯狂暗示。   香凝听了这话,眼珠子转了转,但还是没有开口。   “不用你提醒,谁乱说谁是小狗!”沈琅依旧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叶信芳有时候也很羡慕这个小傻子,因为有人护着他,才可以一直这么天真。   “你记得就好。”月奴淡淡的说道,又看向香凝,吓得少女直接躲到了沈琅身后,沈琅也是横眉冷对的看着月奴,看起来十足英雄的模样。   “沈公子,香凝姑娘,有缘再见。”月奴如此说道。   一夜无话,一场争吵就这么结束了,第二日清晨,叶信芳起床之后,才发现沈琅一行人已经提前出发了。   “公子,我们此行去往何处?”香凝柔声问道。   沈琅脸上神情别扭,显然还没有从叶信芳几人留都不留他的震撼中缓过来。   “公子,公子?”香凝又提醒了几声。   沈琅这才回过神来,香凝又问了一遍,沈琅这才说道:“我们要去皖地。”   说完沈琅就恨不得打自己两巴掌。   香凝眼珠子转了转,接着问道:“那叶公子他们要去哪里?”   说起叶信芳几人,香凝的脸上还十分配合的露出害怕的神情。   沈琅赶忙安抚她,只得硬着头皮说道,“他们几人要去金陵。”   他心中掩耳盗铃的想到,这可不是自己要跟着他们的,自己走在他们前面。   香凝此时心中大定,顿时神色转为轻松,直道:“如此可好,总算远离那位月侍卫了,他着实惹人害怕。”   这一行人中,香凝唯独觉得那个姓月的,看起来深不见底,故而想方设法也要支开他。香凝看着此时不知在想些什么说的沈琅,她倒是有些不忍心了。   “你不要害怕,我会保护你的。”沈琅回头看着走过的路,乘坐的马车走过的道路,只留下一阵阵烟尘。   香凝掀开马车侧边的车帘,望着路边草地中那个站得笔直的草人,轻轻张嘴,没有发出声音,仅仅做了几个口型。   却说这边三人收拾整齐之后,正打算再次出发。   叶信芳有些忧虑,犹豫着问道:“沈琅会不会走漏风声?”   月奴摇了摇头,硕大:“他根本就不知道我们要做什么,并无大碍,且这般的纨绔子弟,哪怕嘴巴不紧,他也不认识几个头面人物。最重要的事,沈侯爷此人,惯来聪明,就算是知晓此事,他也只会当个锯了嘴的葫芦。”   “聪明?”叶信芳想到早已经没落下来的侯府,以及如同隐形人一般的沈侯爷。   “他的聪明不在于表面。”月奴也不敢说太多,只得这般暗示道。   叶信芳顿时秒懂,这沈侯爷是皇帝的人,他突然想到,秦中羽也是皇帝的亲信,与其他皇帝深深的防备外戚不同,咱们这位陛下,看样子似乎更看重老婆娘家人。   “叶哥,那女子这般轻易就与我们分开,似乎只是个讨江湖的?” 宋修之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叶信芳还以为一夜过去,沈琅这个牛皮糖还会纠缠不休,没想到竟然当机立断的就走,他仔细回想那女子的所作所为,神情凝重了起来,说道:“讨江湖的?她的目的是……”   叶信芳一时联想起勋贵之家争世子之位,什么后母为了自己的儿子,暗杀前妻的孩子,他不免越想越多了。   “现在回想起来,那女子一举一动,都像是照着沈琅喜欢的模样做出来的一般。”叶信芳接着解释道:“沈琅这人,在京城素有纨绔之名,与他名声一起的,就是他喜好买人的传闻。”   宋修之被他这般一引导,不免也想起在京城听到的那些传闻,“叶哥的意思是,那女子是熟悉沈琅之人派来的?”   “月统领,沈琅是否受过什么情伤之类,京中人人皆知的那种?”叶信芳想着暗卫消息知道得多,故而有此一问。   月奴脸上神色莫辨,似是想到了什么,许久才道:“有些事情我不能说,但沈家情形复杂。”   “那昨夜之事,那人是想支开我们!”叶信芳心惊胆战,他突然想到,对方如此处心积虑,他们想要杀沈琅!   宋修之脸上神情也不好看,心中有些愧疚。   月奴将马车停了下来,朝路边学起了布谷鸟叫,等了一会,出现两个身着浅色衣裳的男人。   “属下黑狸黑豹,参见统领!”那男子开口说道。   叶信芳看了看单膝跪在地上长相平平无奇的两个男子,又看了眼神色肃然、剑眉星目的月奴,心中不仅想到,月奴难道是靠长得好看当上的统领。   “追上去,看看沈琅那边是何情形,他们若是遇袭,保护沈琅,若是平安无事抵达下一个城镇,则不必管他。”月奴这般说道。   叶信芳心中咯噔一下,问道:“抵达下一个城镇了,为何不管了?”   月奴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问道:“信芳,你还记得我们出行是做什么?兵贵神速,这些人不会拖很久,一般情形,都是在野外速战速决,如果抵达城镇之后再动手,人多眼杂,容易暴露,且此时动手,还可以将问题推到我们头上。”   月奴没有说的是,沈琅没有那么重要,他不愿意让暗卫的人离自己太远。   叶信芳看着月奴,只觉得对方有些无情,突然又问道:“你昨夜,是故意的,对吗?”   月奴避而不答,只是道:“暗卫做事,不清来路,摸清来路。”   “而若摸不清楚呢?就地解决吗?”叶信芳追问。   月奴看了他一眼,说道:“你为何这么大的戾气,哪怕摸不清楚,如今我们也安全了。”   叶信芳眼中满是愤怒,“我们安全了,可沈琅呢!祸水东引?”   “那祸水本来就是他惹过来的,让他吃点亏也不是什么大事。”月奴毫不在意的说道。   “你们暗卫都是这般,见死不救?”叶信芳心中满是不满。   月奴只觉得他突如其来的愤怒,十分莫名。   却说这边,官道分出两条路,向左是去往金陵,往右是到皖地。   沈琅的马车,不出意外的往右走,香凝见此情形,心中大定。   马车在官道上往前驰骋,又行了大约半个小时,香凝掀开车帘,看见了前面路边那个摇摇立着的茶棚。   “少爷,前面似乎有家茶棚,可要停下来休息?”骑着马的阿大,特意上前询问。   沈琅心中本就在犹豫,他回过味来,后半夜仔细问清楚了香凝昨夜发生的事情,虽觉得香凝反应过度,但到底还是怕吓到了,又想让叶信芳三人哄一哄自己,就着坡自己也就下来了,哪晓得这些人不仅不给他台阶下,还把梯子都搬走了。   他看着前面的茶棚,心中想着,再给叶信芳他们一次机会哄哄自己,坐在马车里的香凝,此时脸上适时的露出疲惫的神色,沈琅像是拿到了什么令箭一般,扬声说道:“香凝姑娘累了,就在前面歇一歇吧,省得被人以为本公子是不懂怜香惜玉之人。”   阿大看了眼四周旷野空无一人的情形,只晓得这个傻少爷又在犯病。   茶棚里有十几个人,挤得满满当当,一个似乎是老板模样的壮汉在盯着烧水,一个年轻的小二满面笑容的在招呼客人,剩下的全都坐着,像是过路喝茶的人一般。   “客官,您打尖还是住店呀?”店小二十分热情的问道。   沈琅看着这个荒郊野外的破草棚子,挑了挑眉,“你这个破地方,还能住人?”   那店小二腼腆的笑了笑,说道:“哪能让贵客住这里,往东边十里,便到了小人家,早就打扫得干干净净,绝对不敢怠慢贵人。” 第121章 生还   且不说沈琅已经在思考, 怎么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回去, 不过是碍于颜面,不知道怎么下台阶。   而茶棚里的那些路人模样的江湖人, 见到沈琅下车,视线微移。   “贵人, 您要不要先喝杯茶水?”店小二小心翼翼的问道。   沈琅没有说话, 开口询问的人是香凝, “我家少爷不吃你这里的茶, 可有什么吃的?”   店小二语速飞快的报了一堆小食出来, 小二心中还想着不吃茶,还吃小食,这倒是奇怪了。   香凝装作不经意的点了三下头,旁人看着还以为她是认同之意, 她看着那些护卫的汉子们,笑着说道:“先上一些现成的小食, 给几位大哥吃。”   那些路人见到她的信号,手纷纷往腰边摸去。   而原本最先进入茶棚的阿大, 在巡视一番之后, 看见这些路人身上纷纷带着刀剑之类的兵器, 眼中已经有了戒备,此时凑到沈琅身边,低声说道:“少爷,这些都是江湖人,身上带着兵刃, 最好还是避让一二。”   “这有什么,江湖人又不是不讲道理。”沈琅摆了摆手,丝毫不在意的说道。   阿大还未开口,就被旁边一个人接了话,“这位小少爷说的不错,我们江湖人,都是很讲道理的。”   沈琅心中也有一个江湖梦,奈何身娇体贵吃不得苦,几次想要习武全都失败告终,此时他听对方如此说,还对着那个相貌平平的江湖人笑了笑。   就只听那个江湖人继续开口说道:“我们讲道理,可这位小少爷不讲理啊。”   沈琅还以为对方在与自己说笑,笑着问道:“我哪里不讲道理了,还是说你们江湖人都是这般与人说话的?”   那个江湖人也笑了笑,“小少爷年纪不大,脸皮倒是不薄,你身旁这个婢女,明明是我大哥未过门的妻子,却被你强抢了过去。”   沈琅有点懵了,赶忙问道:“你这是何意?这明明就是我买的婢女。”   那江湖人显然是随口找的一个借口,接着说道:“狡辩,我们江湖人,嘴皮子耍不过你们,都是靠刀子说话的,接招!”   说完,那人就直接拔刀朝向沈琅。   阿大此时若还是不知这群江湖人,其实是在这里刻意的等着他们,那他就真的跟沈琅一样蠢了。   阿大冲过去保护沈琅,高喊道:“遇敌,遇敌,遇敌!”   一连喊了三遍,散落的护卫们,纷纷拔出刀来帮忙,茶馆里的客人也纷纷拿出早就藏匿好的兵刃来,加入这场厮杀之中。   沈琅被护卫们保护着,往茶棚外面走,而原本正在搭话的店小二,连滚带爬的跑到后厨,连被砸坏的桌椅板凳也顾不得了,与听到响动面色苍白的茶棚老板汇合,两人一起从往外跑去,还不时的回头看着战局,生怕被误伤。   “这是第几起了?”茶棚老板在茶棚外找了个地方猫了下来。   “这个月啊。”店小二一边看着里面的战局,一边伸出手指头算了起来,“第七起了。”   “活着真是艰难啊。”茶棚老板感叹道,又有些疑惑道:“这些人,我怎么没见过呀,你见过吗?”   店小二摇了摇头,说道:“没见过,两边都是生面孔。”   “哎哟,快跑!”茶棚老板起身,恨不得像一阵烟一样直接飘没了。   那店小二却觉得有些奇怪,问道:“老板,为什么要跑,茶铺子不要了吗?”   店小二还以为又跟之前一样,等打完了就跟那些人要钱,却没想到老板是如此反应。   “这些不是江湖人,他们是来灭口的,再不走我们也跑不掉了。”茶棚老板焦急的说道。   店小二一听也急了,爬起来就跟在后面跑。   “咱要不要报官呀?”店小二犹豫着问道。   他们这片地方,十分混乱,江湖人很多,一个镇子里,有些看着规规矩矩的老实人,平时跟你笑眯眯的,真要惹怒了也能掀翻桌子提起三尺长刀来。   “报官有用吗?咱顾好自己就成了。”老板说道。   说完,茶棚老板还嫌店小二跑得太慢,拉起他就往西边跑。   “老板,咱不回家吗?”小二疑惑的问道。   “回去了干嘛?连累家里人?我怎么有你这个没用的外甥!”茶棚老板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店小二赶忙闭嘴。   茶棚这边,沈琅的人和那群江湖人缠斗在了一起,从来只是带着一群壮汉欺负人的沈琅,没想到自己竟然能见到真刀真枪的场面,不免起了叶公好龙的心思,他还不觉得对方是故意的,只疑惑这些江湖人脾气怎么比自己还差,一言不合就开打,还是非要见血的那种。   往常羡慕江湖生活的他,此时只觉得两腿发软,而香凝此刻,躲在了沈琅身后,看着对方将后背露出、毫无防备的模样,从袖中掏出一把匕首来,眼中寒光一闪,藏在袖子里的手缓缓的接近。   “香凝,你躲在我身后,不要害怕,我会护着你的!”沈琅微微偏头,身子虽然颤抖,但还是强撑着说道。   香凝的手顿了顿,恍惚了一瞬,接着目光又坚定了起来。   “少爷,黄泉路上,你不要怨我。”香凝轻声说道,接着手起刀落,直接往沈琅的背后捅去。   沈琅瞪大了眼睛,回头满是不敢置信的看着香凝。   而香凝,也满是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你为什么要杀我?”沈琅问道,眼中满是震惊。   “你穿了软甲?”香凝皱眉问道。   “你为什么要杀我?”沈琅再次问道。   香凝没有回答,而是抬手往沈琅的脖子上抹去,“沈少爷,今日无论如何,你都得死!”   美貌少女脸上满是坚定,沈琅只见那匕首泛着冰冷的寒光,对方举手投足之间满是灵动,显然是身怀武艺,沈琅努力的往后退,眼看避无可避,闭上眼睛准备等死。   “咣当!”一声铁器撞击的声音。   一个面容普通,身着天青色劲装的男子,神情冷峻,手中执着一把没有任何花纹的长刀,替沈琅挡下了这一击。   “你是什么人!”香凝面色大变,因为激烈撞击匕首被震飞,右手被巨大的力量震得发麻。   那男子并不说话,而是长刀一招又一招,如同一柄出鞘的神兵一般,打得香凝节节败退。   “武当山的路子,你是武当的弟子!”香凝脸色凝重了起来,这种名门正派的人,最是难缠,不是她这样的野路子能够比的。   而外圈护卫们的战斗,也已经接近了尾声,这些江湖人再野路子,也不是那些只会外家功夫的护卫们能比的。   此时,护卫们或伤或亡,一片狼藉之相,武功最高的阿大,因是众人的围攻重点,身上挂着五六条血痕,但仍然在苦苦坚持。   “少爷,您快跑啊!”阿大喊道,看着站在那里呆滞的看着众人缠斗的沈琅喝道。   沈琅像是被惊醒一般,看着阿大一身是血,仍然两眼关切的看着自己,一时喉头有些发涩,心中万般滋味。   “如果,自己不这么任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些……”沈琅看着那些即便倒下,仍然坚持战斗的护卫们。   那面容普通的男子,看到茶棚中此时胜负已分,护卫们已经死得差不多了,而那些江湖人就快要围攻自己之时,眼见杀不了香凝,也不再恋战,提起沈琅就往外跑去。   一声口哨,一匹浑身漆黑的骏马跑了过来,那男子直接将沈琅丢上马背,自己也跟着爬了上去,沿着官道,往来时的方向跑去。   那些伪装的江湖人追了出去,却只看到他们急速奔跑的背影,一个男子询问的看向香凝。   香凝娇斥一声,“撤!”   “嫂子,不追了吗?”旁边一个年轻的男子不解的问道。   香凝也不介意他的质疑,解释道:“他回去搬救兵了,那群人中有个绝顶的高手,追不得了,如今沈琅的护卫都死了,等他再次落单的时候,照样杀他。”   周围的汉子们纷纷点头,丝毫不觉得一群人听一个女子的话有什么不对。   沈琅被扔在马背上,颠簸得十分痛苦,脑海中持续的回想着之前见到的那一幕,似乎遮天蔽日一般的血色简直要将他溺毙。   “不、不救他们了吗?”沈琅虚弱的问道,他心中还保留着一点微弱的希望,此时整个人趴在马背上,望向那个茶棚子,只觉得整个世界都是血色的。   骑着马的男子没有说话,只是眼神坚定的看着前方,鞭子狠狠的抽打在马背上,一下又一下。   沈琅却只觉得那一声又一声的鞭响,如同打在他的心头,视线中茶棚越来越模糊,最后只剩下一个黑点。 第122章 复仇   眼泪混杂着汗水一起落下, 沈琅闭上眼睛, 任凭呼呼的风刮在他的脸上,扑打得一阵一阵的生疼。   “能不能……求你……救救他们……”沈琅带着哭腔说道。   面容普通的男子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直接说道:“不能。”   沈琅也知道自己是在强人所难了,对方能救出自己已经是极限了。   也不知骏马在官道上驰骋了多久, 突然就停了下来, 沈琅睁开眼睛, 才发现自己面前停了一辆马车。   那辆马车, 他也十分熟悉。   “这是怎么了?”叶信芳问道, 他看着沈琅如此狼狈的模样,满脸都是水,衣服上有无数星星点点的血渍。   沈琅如同一条死鱼一般,被那面容普通的男子扔在了马车上。   还不待众人说话, 只见那面容普通的男子看了看月奴,待月奴点头之后, 这才转身打马离去。   “我以后会报答你的!”沈琅看着对方离去的背影,用尽力气高喊道。   那人没有回头, 直接离去。   “这人是谁?”叶信芳问道。   沈琅神情失落, 摇了摇头, 直接一头栽倒在叶信芳的怀里,“信芳,阿大他们都死了,都是因为我……”   如今也不是跟他置气的时候,叶信芳有些笨拙的拍了拍他的背, 也不知如何安慰他。   饶是叶信芳也有些回不过神来,人命如此轻贱,昨晚上还看到的活生生的一群人,如今只剩下了沈琅一个。   “都是我的错……都是我不好……”沈琅断断续续的抽泣着。   “别哭了,你也不想如此的,到底发生了什么?”叶信芳问道。   沈琅抹了一把脸,听了这话,鼻头一酸,刚刚止住的眼泪又落了下来,哭着说道:“都没了……香凝是内应……月统领,对不起……”   月奴脸上却没有丝毫同情之色,神态冰冷,硬邦邦的开口说道:“你跟我道歉有什么用,若是早点听我的,能有今日之祸吗?”   沈琅抬起头,眼中满是痛苦。   “月统领,少说几句吧。”宋修之开口劝道,他伸出手想要拍拍沈琅,目光凝聚在那些血渍上,最终手还是收了回来。   月奴面色不善,冷哼一声,说道:“你也不小了,也该活成一个男人样了,你爹沈侯爷为什么一直不让你留在京城,你心里难道还不清楚吗?”   “我……我该怎么办……”沈琅无助的看向叶信芳。   “人死不能复生……”叶信芳一想到死了那么多人,也有些说不下去了。   “你的护卫们不能白死,要给他们报仇!”宋修之语气坚定的说道。   “别人说你没有男人样,你就活个男人样出来啊!你爹连京城都不让你待,你就偏要出人头地给他看啊!”宋修之继续说道。   沈琅看着小少年,有些不确定的问道:“我……出人头地……我真的可以吗?”   “你一定可以的!你不是觉得我瞧不起你吗?你就证明给我看,你也可以很厉害!”宋修之为他打气。   沈琅坐直了起来,看向宋修之,狠狠抹了一把脸,用力的点头。   “你说得对,我要给他们报仇!”   叶信芳只觉得这二人之间,满满都是中二之气,但此时能让沈琅重新振作的,也许就只能这样了。   月奴驾着车,沿着官道往沈琅来时的方向去,沈琅开口道:“不要去那边,危险!”   “你连别人为什么要杀你都不知道。”月奴淡淡的开口说道,继续让马车往那边驶去。   沈琅怔住了,这般暴戾血腥,明显是对方存了灭口的心思,但他却不知为何招惹到了这群修罗,香凝为何又要杀他,明明无冤无仇的。   “敌人是谁你都不知道,就敢空口说报仇。”月奴继续补刀。   “我该怎么找到他们……”沈琅求助的看向叶信芳。   叶信芳正不知如何回答,却听一直针对沈琅的月奴继续开口说道:“我带你去报仇。”   月奴一向信奉有仇当场报,直接驾着马车,气势汹汹的往前跑。   沈琅呆呆的看着他,直到再次见到那座染血的茶棚。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叶信芳坐在马车都觉得难以忍受,宋修之更是脸色苍白的靠在他身上。   沈琅颤抖着,不敢靠近,看到那些护卫们,哪怕已就死了,依旧睁大着眼睛。   而月奴,就像是永远一往无前一般,对着横七竖八的尸体视若无睹,靴子踩在血水上,仔细的看着现场打斗的痕迹。   “ 你看到了吗,他们死不瞑目!”月奴直接将沈琅从马车上拽了下来,不顾对方发软的腿,拉扯着他送到了阿大跟前,指着死去的那些护卫们,开口道:“他们都是为你而死的,拿起武器,跟仇人血战到底!”   沈琅蹲下身子,从阿大的手中,拿起他的长刀,缓缓的站直了身子。   紧接着,叶信芳就见到这位暗卫的统领大人,像是见过无数生死一般,抬起右手,对着空气打起了响指,一连打了三个,众人才看见有人悄无声息的出现在茶棚后面。   那人长着一张似乎混入人群就会消失不见的脸,普通的让人甚至无法记住他的面容,回想起来都是一片空白。   他并非孤身一人,手中拽着一个绑住的人,而沈琅看到那个被绑着的人,气得两眼通红。   被绑着的,正是杀人者中的一员。   月奴看着那人,问道:“杀人的,去哪了?”   那男子开口,倒是有一副动人的好嗓子,言简意赅的说道:“东边。”   东边,就是沿着官道继续往前走,沈琅想起那个店小二说过的他家往东十里地,有些担忧的问道:“他们会不会杀人灭口去了?茶棚老板和小二,都是无辜的。”   月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而是由面容普通的男子带着众人往东边去,那个被五花大绑的男子,则交给叶信芳二人看守,临行之前,月奴还递给他一柄匕首。   叶信芳有些害怕,月奴却朝他点了点头,说道:“没什么大事,勇敢点,不要害怕。”   月奴看见叶信芳身后不远处的树后,刻意露出脑袋的手下,朝他点了点头,这才离去。   那个面容普通的男子,带着二人沿着官道往东行了三里地,然后走入一旁的小路中,七弯八拐的到达了一处山林中,解释道:“他们进了林子里。”   林中到处都是鸟雀鸣叫之声,不过走了几步路,又有四个人前来与月奴回合,来人个个都面容普通,沈琅居然见到了那个救他的人。   “您是暗卫的人?”沈琅不敢置信的问道。   那人朝他点了点头,就十分恭敬的站在了月奴身后。   沈琅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人提了起来。   “你的脚步太重了,容易打草惊蛇。”月奴开口解释道。   一行人小心翼翼的在林子里轻轻的走动,直到听见有人说话的声音。   “你说七弟为何去了那么久,迷路了吗?”一个声音粗犷的汉子笑着说道。   一行人只听另外一个人开口说道:“这么简单怎么会迷路,不会是被人发现了吧?”   “不会,很有可能是跟丢了,老七的本事不差,没有那么容易被发现。”一个女声响起,正是香凝。   “大嫂,您说的那个高手,有多厉害?比之前见到的那个武当弟子还厉害吗?”一道年轻的男声问道,在他的印象中,那个高手打得香凝节节败退,就已经是十分厉害了。   “那个武当弟子,功夫一般,若我峨眉刺在手,他根本不是我的对手。而那个人,非常厉害,年纪轻轻,却给我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香凝停顿了一下,接着道:“我手执峨眉刺,与你大哥联手,才可能是他的对手。”   “世上怎么有如此厉害的人,大嫂的峨眉刺本就臻入化境,许多武林高手都不是对手,大嫂是不是太过夸大了?”小年轻继续问道。   那个救了沈琅的男子笑了笑,只觉得这群人,可真是会吹牛,连他都打不过,还说打得过武林高手,真以为拿上武器夫妻出马就能斗得过他们统领吗?可笑之极。   “你既说打得过,不妨来试试。”月奴扬声,转角直面那群人。   “你是什么人!干嘛偷听我们说话!”小年轻不高兴的叫喊道,还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   香凝面色大变,从腰间拔出峨眉双刺,神情戒备,道:“你居然追过来了,小七呢,被你杀了不成?”   月奴神情自若,彷如闲庭漫步,认真的说道:“我很想见识一下你的峨眉刺。”   香凝的峨眉刺上泛着冰冷的锋利,显然制作精良,而月奴缓缓的拔出长刀,从刀柄到刀身,依旧是充满着繁复的花纹。   “修罗刀!你是朝廷的人!”香凝大惊失色。   “你认错了,这可不是修罗刀。”月奴淡淡的解释着。   “这就是修罗刀,你们飞虎卫如何管起江湖上的事来了,要是传扬出去,江湖人岂不是人人自危!”香凝怒喝。   “没见识,都说了不是修罗刀,而且,江湖人也不会知道这件事。”   月奴的长刀横在身前,看着香凝的目光中满是冰冷,恍若对方已经成了一个死人。 第123章 止戈   自以为拿起峨眉刺就能变身一般开挂的香凝, 不过两招之内, 就被月奴打趴下了。   长刀架在眼前,香凝抬头, 满是不敢置信,问道:“你为何这么强?”   而她的那些兄弟们, 也都被月奴的手下打得跟狗一般漫山遍野四散奔逃。   “有本事你就杀了我。”香凝见月奴迟迟不动手, 以为对方害怕了, 直接将脖颈往月奴的刀子跟前递。   月奴低头, 打量着她, 然后朝沈琅招了招手,如同命令一般开口说道:“拔刀!”   沈琅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缓缓的拔出阿大的武器,刀刃上仍然挂着血珠子。   “杀了她。”月奴看着沈琅, 冷冷的开口说道。   香凝动了一下,看向沈琅, 月奴的刀子又往前动了动,吓得乡宁不敢动弹, 不过是轻微的碰触, 她的脖子上就浮现了一道细小的血痕。   “不要乱动。”月奴开口说道。   沈琅看着香凝, 双手颤抖着,但还是鼓足了勇气,高高的抬起刀,但久久都不敢落下。   “动手!”月奴喝道。   沈琅眼前浮现昔日的场景,自己与那些护卫们一起纵马街头, 哪怕他提出再无礼再纨绔的要求,这群汉子们也会帮着自己,面对他父亲沈侯爷的质问,这群人也只会一声不吭的为自己扛下所有责任,所有的画面如同走马灯一般在眼前交迭,最终停留在,茶棚之时,这群人浴血而战,绝不退缩,拼了命也要将生机留给自己。   沈琅手中的长刀,最终重重的落了下去,不多时,温热的血溅在他的身上、脸上。   眼泪顺着面庞滑落,与血液交汇在一起。   月奴也被溅了一脸的血,看着这个因为第一次杀人,而止不住全身战栗的纨绔子弟,拍了拍他的肩膀,露出了第一个对着沈琅的笑容,说道:“既有杀人之勇,何愁他日不能出人头地。”   “我真的做到了……”沈琅哽咽着说道。   月奴本以为这个少爷还会心慌一阵子,没想到他二话不说,紧接着又提起长刀,往缠斗在一起的人群中冲过去。   “你敢杀大嫂,我大哥一定会为我们报仇的!”临死之前,那些人仍旧叫嚣着。   而听到他们所说的什么大哥,月奴也只是嗤笑一声,一点都不放在心上。   待叶信芳再次见到沈琅和月奴时,这两个人满身满脸都是血渍,唬了他一大跳。   “找个地方洗洗吧,这个样子若是被人看见了,只怕会报官。”叶信芳担忧着说道。   沈琅嘴巴裂开,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着说道:“信芳,我给他们报仇了!”   笑着笑着,沈琅的眼泪再次流了下来,看到这个纨绔少爷像是一瞬之间长大了一般,叶信芳也不知,这一次陌生的旅途,对于沈琅来说是福还是祸了。   一行人将那些身死的护卫妥善的安葬之后,这才再度启程,有了这样惨痛的教训,沈琅整个人都沉静了下来,不再是一副无所顾忌的纨绔模样,叶信芳还见他私底下缠着月奴学武。   如今沈琅的排场没有了,叶信芳原以为失去作用的沈琅会被月奴嫌弃,但是他没想到的是,月奴对着沈琅,反而格外的有耐心,丝毫没有之前那般的芥蒂之色,虽然拒绝对方拜师的意图,但是悉心传授他武艺,没有半分的敷衍。   叶信芳也曾私底下问过月奴,那些杀人的到底是什么人,月奴也说不清楚,初步判断应该是谋杀,他也无法猜测,杀人的是谁。   沈琅一人,牵扯的人却不少,杀他的动机也很多,一则京城的侯府中,沈琅还有个生了儿子的继母,侯府世子之位尚未确立,他继母也许起了夺位之心。二则后宫之中,还有一个生了儿子的沈妃,沈妃是沈琅嫡亲的姐姐,许是后宫倾轧,沈琅被拿来对付沈妃。三则虽然沈侯爷十分嫌弃沈琅,但对比继室所生的次子,沈侯爷在沈琅身上下了许多功夫,明眼人都能看出沈侯爷更加喜爱沈琅,而这也许是沈侯爷的政敌用来对付他的计策。   终于离开了那个惹人伤心的枣林镇,一行人不做丝毫停留,继续上路,月奴的手下们也纷纷进入了隐身状态,路途中见到了多处搭建在路边的茶棚,有的风平浪静,而有的里面闹得很凶,几个江湖人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踢桌子踹板凳的,但彼此间出手都很克制,不会轻易的拿出兵刃。   “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是止戈府当地的特色,这里又很多武林中人聚集,很容易摩擦出火气,诸位,都小心着些,不要随随便便的招惹别人,这里习武之风浓厚,你看着对方也许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妪,惹急了她也可能拔刀相见。”入止戈府之前,月奴叮嘱道。   “武为止戈,这座州府的名字,倒是相当有趣。”叶信芳感叹道,这又是一座从未在他记忆中的历史上出现的州府名称。   “止戈府,据说为李太祖赐名。”宋修之看着众人都盯着他,特意的挺起了自己的小胸脯,继续解释道:“据传宋朝末年,最后兴兵抵抗蒙古铁骑的,有三股势力。”   “李太祖为首的一股,初时被称为小后唐,但因为李太祖不喜欢这个名字,特意改为‘东’字,世人都不知这是何意,李太祖也无意解释;而第二股势力,就是南宋小朝廷,但面对蒙古人,他们几乎不堪一击。”   “那第三股势力呢?”叶信芳问道,宋朝过后便是东朝,失去了元朝的历史,叶信芳听到宋修之说起蒙古铁骑的时候,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第三股势力,初时强大,后来衰弱,他们就是由武林人士组成的‘保汉军’,而这群人的领袖就是止戈城的一位武林高手,当时武林中有‘穿山虎、过江龙’两位高手,而这位穿山虎就是止戈城柳家的家主——柳言风。一开始他也许是真的一心护国,但打跑了外敌之后,这位武林高手不免也起了黄袍加身的心思,奈何武林中人大多追求的是肆意江湖,没有太多的野心。”   叶信芳听他这么说,几乎可以预见这位“穿山虎”的结局。   “想要封侯拜相的武林人毕竟是少数,外族被打跑了,穿山虎的军队人数锐减,外战结束,李太祖自然要开始收拾内敌了,当时南宋因亡国帝姬之故,已经投了东朝,只剩下保汉军,李太祖天命所归,一路打得保汉军节节败退,直到将柳言风打进了止戈城,这是他的老巢,也是最后的依仗,眼见对手都快要把自己的家都打没了,柳言风还是有几分骨气,不愿意连累家中父老乡亲,在城楼上面对李太祖的军队,拔剑正欲自刎……”   宋修之停顿了下来,沈琅着急的不行,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故事,心中十分神往,赶忙追问道:“那后来呢,柳言风死了吗?”   小少年摇了摇头,接着说道:“正待他自刎之时,被李太祖抬手一箭,击落了宝剑。”   “射箭?这么准?”叶信芳想起自己见到的止戈府城楼,十分巍峨,这么远的距离李元齐怎么能射中,开挂了吗?   宋修之一脸理所当然的解释道:“叶哥你不知道吗,李太祖精通骑射,有百步穿杨之能,即便如此,当日也是技惊四座,李太祖看着意欲自刎的柳言风说道:你我共同抵御外敌,同为汉族,本为手足,何故一直争斗不休。”   “柳言风当场泪湿满襟,大开城门,对着李太祖俯首称臣,此后多年君臣相得,传为佳话,而此地因是李太祖一统中原的最后之地,也被他改名为止戈,寓意永不起刀兵。”   叶信芳想到,李元齐取名止戈,若是知道此时此地已经变成了武林中人聚集之地,与他的本意截然相反,也不知他会作何感想。   听宋修之解释完,沈琅脸上满是心神向往之色,过了许久,方才问道:“修之,你说现在这府城中,还有没有像穿山虎那样的绝顶高手?”   “这种事我如何能知道,我又不是无所不知。”宋修之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向沈琅。   “这止戈城里,确实有一位不出世的高手。”月奴忽然开口说道。   沈琅顿时两眼亮晶晶的看着月奴,连忙问道:“月统领,他可收徒?”   月奴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沈琅,摇了摇头,说道:“即便收徒,怕也是看不上你,如今让你多练一会就叫苦叫累,这般资质,如何达到那位前辈的要求。”   沈琅顿时失落了起来,又听月奴继续说道:“你若是这些日子一直勤加练习,等到返程之时,将你推荐给那位大师,也不是不可以。”   “你认识那位大师?”沈琅俊秀的脸上满是崇拜,连连感叹,“没想到月统领这么厉害,连不出世的高手也能搭上线。”   月奴额角抽了抽,到底还是没有骂他。   止戈府就像是一个小插曲,本以为路途在这里会生出波折,四人一直小心翼翼,不敢有半点突兀之举,没有响动,在歇息了一晚之后,四人安安稳稳的出城,没有掀起一丝波澜。   而本以为下一站那个在伫立在济河下游的泗水之地,看上去一片风平浪静的模样,没想到会生出那么多波折。 第124章 翠微   虽连日里旅途奔波, 大家也没有觉得疲累。   叶信芳自那日被秦中羽嘲笑之后, 再次锻炼了起来,希望能恢复成几年前那边的模样, 如今这个有些虚胖又有点秃顶的模样,叶信芳觉得杨慧看他的眼神都变得稀松平常了起来, 远没有当初那般热切。   结了婚还看什么脸嘛!叶信芳曾经这般愤愤不平的想过, 但后来看到自己稍微瘦了一点后, 感觉杨慧打量自己的眼神都一样了。   这般的旅途, 叶信芳因为经常赶考的原因, 虽然状态不佳,到底还是适应良好。而宋修之因为之前一直跟着许廷和到处跑的缘故,也没有感觉到疲累,虽然面色不好, 但小小少年也没有叫过一声苦。   月奴身为内卫统领,武功高强, 又经常外出公干,什么苦没吃过, 雨雪天赶路都是常事, 自然不会感到不适。   即便是沈琅, 这个身娇体弱的公子哥,众人本以为他会叫苦喊累,没想到他竟然咬牙忍了下来,不仅如此,每日早晚他还跟着月奴打拳, 虽然每次打完都跟一条死狗一般躺着不愿动弹,到底还是让叶信芳几人刮目相看。   叶信芳看他学打拳心中痒痒,想着自己要不要也学个一招两式,既能减肥又能防身。   不过学了两天,就觉得自己的老胳膊老腿就跟不是自己的一般,又天天坐着马车,古代的马车根本就不防震,震得叶信芳骨头都要散架了,再加上练拳带来的酸痛,那酸爽简直不能回味。   叶信芳自我安慰着,这是乳酸,过几天就好了,就这样一路进了泗水城,他的身子都还是酸酸涨涨的。   考虑到三人的身体状况,月奴特地停留在泗水城,打算休整一日。   泗水是一座小城,如果不是因为在往来官道的必经之地上,也许都不会为外人所知晓,当地的山货有些名声,许多来往行进的客商,会在这里买上一些酸枣、枸杞子之类,带到别地贩卖,但因为山货不够值钱的缘故,他们贩卖的数量往往都不大。   叶信芳也不知那些隐身的暗卫月奴是如何安排的,虽然是外出公干,但着急的到底只有皇帝一人,连日奔波,还不觉得疲累道极致,但是能歇一歇也是好的。   “几位客官,今日正是七夕,每年这个时候,泗水城里都很是热闹,几位可要出去逛一逛?”客栈小二笑眯眯的推荐道。   四人正好也没有吃晚饭,叶信芳便笑着问道:“说起你们当地的美食,可有什么推荐?”   店小二看了他一眼,开口说道:“若说我们这里的吃食,那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听着这店小二噼里啪啦的报菜名,听得几人口齿生津,叶信芳几人纷纷意动。   最终几人按照小二的推荐,在夜色未降之时,往城东岳王庙那边走,止戈府附近的地方,尚武之风浓厚,泗水城除了有一座岳王庙,还有一座关帝庙,两座武神庙在泗水城的两方遥遥相对,隐隐成对峙之势。   而四人之所以要到关帝庙来,是因为泗水城最出名的一条小吃街在这里,因是七夕的缘故,街道上格外的热闹,行人往来,摩肩接踵,将宽阔的道路挤得水泄不通。   “哎哟。”叶信芳忽然听到女子的叫喊声。   叶信芳低下头,只见一个带着白色帷帽的女子,似乎是因为推挤,而摔倒在地上,而周围的人却没有一个去扶她。   那女子就摔倒在自己的脚边,叶信芳本想伸手,到底还是忍住了,男女授受不亲,还是不要多做牵扯,且此行本就凶险了,万一这是个圈套呢?   沈琅不过看了一眼,就谄笑着看向月奴,那模样活似在说“瞧我多听话”一般。   月奴看了他一眼,压根不说话,而宋修之也没有上前扶她的意图,毕竟他还是个洁癖星人。   “几位公子,奴家不幸崴了脚,可否搀扶一下?”女子声音若黄莺出谷,婉转动听。   他们都没有动,没想到那女子会主动开口,四人只是侧目看他,身形却纹丝不动,若不是因为前面似乎出了什么事,人流一动不动,四人早就远离这女子了。   叶信芳看着那女子,虽然带着白色帷帽,但身着一件式样奇怪的黑色披风,隐隐露出里面大红色的衣衫,外露的衣衫边角上布满了精致的绣纹,裙衫下露出的脚上穿了一双绣着繁复花纹的鞋子,上面还镶嵌了珍珠,古代很少有假珠子,因而单单是这双鞋子,便价值不菲。   “这似乎是大户人家的姑娘。”叶信芳低声对宋修之说道,看她衣着,像是出身富豪之家,而身边却没有一个丫鬟仆从,这倒是奇怪了。   宋修之看着叶信芳,忍不住扶额叹息,道:“那是花娘啊,她身上穿的皂褙子,就是那件黑色的披风,那是我朝对于娼妓之流着装的规定。”   叶信芳倒是没有注意这一茬,没想到这个看起来遮得严严实实的女子,竟然是娼妓,心中暗道一句可惜,却不敢有丝毫的动作。   那女子也不求助他人,一直对着四人请求,宋修之小孩脸,沈琅在月奴的压制下是一副乖巧的模样,而月奴则是横眉冷对,那花娘看来看去,最后似乎将重点落在了看起来最好说话的叶信芳身上。   “公子,此处往回走数百米便有一家医馆,奴不求别的,只希望您能扶我去医馆,如此可否应允?”那花娘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奴家愿意拿出酬劳的!”   虽然隔着帷帽,看不清面容,但被一妙龄女子这般柔声哀求,这女子还很有可能是花魁娘子,一般男人也许早就动摇了,唯独叶信芳几人,刚刚经历过香凝一事,都是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   “奴家与婢女走散了,故而才会落得如此境地,绝非是赖着公子,还请您援手一二。”那花娘又娇滴滴的说道。   话虽是对着叶信芳说,月奴却觉得那女子的视线似乎落在了自己身上。   叶信芳左看右看,终于还是说出口:“姑娘,此处人多,为何一直求我?”   “就当是奴家看着公子面善,您眼睛澄澈,不像是歹人,且您一直不答应,显然不是好色之徒,奴家便更为放心。”那花娘解释道。   周围几个原本蠢蠢欲动的男人,听了这话倒是冷静了下来。   那女子不再说话,一直坐在地上,隔着帷帽直勾勾的看着叶信芳,围观人群均用谴责的目光看向四人。   叶信芳本想动作,却没想到月奴直接两步走到女子身边,冷着脸将她抱起,转身往回走,叶信芳三人赶忙跟了上去。   往前走不知为何不得动弹,似是出了什么事故一般,而往回走,却没有太大的阻力。   “哎哟,装了半天也是个伪君子,也不知要将这美貌的女娘送到哪里去呢。”身后还有人发出猥琐的笑声。   一个肥胖的男子眯起眼睛,笑着开口说道:“还不知那花娘如何貌美呢,身子摸着软不软?”   月奴怀中的花娘听了这些话,将头靠在了月奴的胸口,而月奴几人就跟没有听到这些调笑一般,脚步都不停顿一下,很快就将那花娘送到了医馆,今日也不知是否因为人多的缘故,医馆里也挤满了伤员。   本是放下就要离开的,没想到月奴却被那花娘拉住了衣袖,“公子可否再等一会,此处人多,奴家一个不识,心中惶恐,待奴家治好了,绝不再赖着诸位,可否?”   月奴的衣衫被她死死的拽着,女子在外总是十分危险,这样的要求似乎非常合理。   月奴却只是认真的打量了她一番,方才开口说道:“泗水城我也曾经来过,听姑娘的口音,似乎是本地人,刚刚进来的时候,医馆的学徒搀扶你的时候,还唤了你一声‘翠微姑娘’,虽然此处嘈杂,他说话的声音也很小,但奈何我耳目灵便,翠微姑娘,您可并非没有认识之人,我说的可对?”   那花娘听了这话,沉默了半晌,这才掀起帷帽,露出一张姣好的面容,满脸都是楚楚可怜,细声说道:“奴家心中惶恐,骗了公子,但只是希望公子能够陪伴一二,并无恶意。”   这句话的解释就是虽然我撒谎了,但看在我长得好的份上,留下来陪我。   本以为自己姿容可以打动对方,却没想到月奴丝毫不为所动,用力的扯出自己的衣袖,说道:“姑娘既然身在花楼,对于世事应该更加明辨,何必做此纠缠之态。既然见到姑娘安全了,在下告辞。”   叶信芳被这一出弄得摸不着头脑,这花娘几个意思,一见钟情?   翠微的眼泪瞬时就低落了下来,说道:“奴家身世飘零,公子这么说,便是嫌弃奴家是腌臜之人,不配与您相识?”   叶信芳整个头都大了,搞不明白这是哪一出,不过一面,怎么就弄得一副要以身相许的模样呢。   月奴却依旧是一副不解风情的模样,又道了一句告辞。   翠微见他去意已决,赶忙说道:“公子不记得奴家了吗?五年前我们见过的!”   “我不记得你。” 月奴冷冷的说道,“你也不要再纠缠不休。”   “我赎身的银钱都准备好,我等了你这么久,只要你说一声,我就跟你走!”翠微又补充道。   “在下委实未曾见过姑娘,您的好意,我心领了,告辞。”月奴依旧是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   “那李家的东西呢?你也不在乎吗?”翠微低声说道。 第125章 河底   翠微的声音很低, 叶信芳只感觉她嘴巴动了一下, 没有听清楚她说什么,而月奴却整个人都僵住了, 往外走的脚步停了下来,许久才转过身来, 死死的盯着翠微。   “你要知道, 这种话可开不得玩笑。”月奴冷冷的说道。   翠微姣好的面容上满是倔强, 她看着月奴, 轻轻的张嘴, 刻意压低了声音:“东朝开国皇帝第二十四代子孙,李翠微。”   “一旦开了口,你就没有回头路了。”   听着月奴这几句语焉不详的话,叶信芳三人也是摸不着头脑。   “我也没打算回头, 你必须带我走。”翠微低声说道,望向月奴的目光满是柔情。   饶是宋修之都能看出两人之间的不对劲, 低声问道:“叶哥,这两人从前是不是有什么瓜葛?”   叶信芳还未回答, 沈琅就凑了过来, 同样压着嗓子开口道:“这两人眉目传情的模样, 肯定是的,没想到老月一副不近女色的样子,还有这样一桩风流官司,难怪他看不上别人,这姑娘多美呀。”   沈琅这样说着, 却未料想到,话音刚落,月奴便转过头来,直直的看着他,开口道:“你说什么,我听得见,没有什么风流过往,不要瞎猜。”   沈琅赶忙捂住了嘴巴,一副面壁思过的模样,转过身子欣赏医馆内老旧斑驳的墙面。   “既然如此,明日我就会去为姑娘赎身。”月奴看着翠微,平淡的说道,不带任何的感情。   叶信芳和宋修之均是睁大了眼睛,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结局,也不知道这二人说了什么,原本一副闭门思过模样的沈琅也转过身来,看看月奴,又打量一番翠微,心中想着,也不知这女子有何魔力,都这样了月奴还有脸说没有瓜葛!   “银钱不用你出,我知道你没有什么钱。”翠微开口说道,没有半分的强求。   月奴挑了挑眉,也不跟她多推辞,直接道:“明日里把银钱交给我,我给你赎身。”   沈琅忍不住了,拍着胸脯道:“老月,人家姑娘跟了你,赎身银子还要自己出,你这就过分了啊,银子你要是一时不凑手,跟兄弟们知会一声啊,我借你!”   “少管闲事。”月奴警告了一句。   “谢谢你。”翠微看着月奴,如同夙愿终于达成一般,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我们只是各取所得,不必道谢。也许跟我走之后,不会比你现在好过,希望你不要后悔。”月奴将丑话说在了前头,依旧是一副硬邦邦的模样。   翠微看着月奴,剑眉星目的脸与几年前相见时,没有丝毫的变化,她的眼中满是柔情,像是看着自己阔别已久的情郎一般,脸上一直挂着清浅的笑意,说道:“跟你走,我如何会后悔。上次见你,你的嗓子似乎很难受的样子,亏我还搜罗了许多偏方,没想到如今你的嗓子好多了。”   “多谢姑娘美意。”   既然如此,叶信芳也没有再催促,四人一起陪着那姑娘,不多时便有大夫过来,翠微赶忙将帷帽遮了下来,大夫命几人搀扶着翠微进医馆后的小房间。   翠微站起身来,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月奴看她似乎力有不逮的模样,叹了口气,直接将她抱起来。   没有人能看到,帷帽下的美貌女子,嘴角一直未曾停歇的笑容。   那大夫似乎与翠微熟识,笑着问道:“姑娘的脚,可否让在下看看?”   “张大夫,可有药油?推一推就好了,没什么大碍。”翠微没有让大夫看脚,而是直接问他拿药。   张大夫心中有些可惜,但还是笑了一声,说道:“也对,姑娘从前练舞也经常受伤,您的情况自己心中也该清楚,姑娘在此稍后,一会便命药童送过来。”   “多谢张大夫。”翠微的声音隔着帷帽传了出来。   不多时便有药童送了一瓶药油过来,翠微接过,见房中只有这几人,便摘掉了帷帽,姣好的面容上,看着药油露出有些为难的模样,似乎是不愿在几人面前展现不合宜的姿态。   “我来吧。”月奴直接拿过药油,蹲下身来。   而原本还想留下旁观的沈琅,也被叶信芳和宋修之一齐拉出了小隔间,毕竟男女有别,被几个大男人围观,翠微恐怕会不自在。   屋内月奴拿着药油,半蹲在翠微身前,她立马伸出脚,褪掉鞋袜,笑着说道:“我出门前才沐浴过,不脏的。”   “没事,比脚更脏的东西我都碰过。”月奴低着头答道。   屋内的气氛一时凝滞了起来,饶是翠微久经风月之人,也不知道该接什么话了。   月奴冰凉的手,落在翠微雪白的脚踝上,低声问道:“是这里吗?”   说罢轻轻的在手指落下之处敲击了一下,翠微身子一抖,心中微微一颤,双颊飞起一抹嫣红,沉默了片刻才小声道:“往上一点点。”   月奴心中有数了,将药油倒在手掌上,搓开了之后,才缓缓的开始揉捏。   室内的气氛一时有些暧昧起来,翠微仔仔细细的看着这个半蹲在她身前的男人,只觉得没有一刻如这般安宁。   “你的脚底好多老茧。”月奴忽然开口说道。   翠微神情顿时紧张了起来,以为对方是在嫌弃自己,赶忙道:“楼里的姐妹说,老茧可以消掉的。”   哪知月奴只是抬起头来,神情认真的打量着她,说道:“你从前练习舞蹈,日后可以跟我学武。”   翠微心中的大石缓缓的落地,轻轻的应了一声:“好,我都听你的。”   月奴又道:“日后跟着我,会吃苦,你若是不愿,也可以另择良人。”   “我等了你这么久,怎么还会找别人,你生我生,你死我死。”翠微神情倔强的看着月奴。   这样深厚的感情,是月奴从未体会过的,他的记忆里,没有关于翠微的任何回忆,但对方如此模样,显然是有过过往的。   “我们从前认识吗?”月奴问道。   翠微脸上却浮现不好意思的神色,说道:“你既不记得,也没什么好提的,我从前丑得很,也不希望你想起来。”   月奴挑了挑眉,不能理解她的这种心思。   “李家的东西,你得先给我。”月奴直截了当的开口,丝毫不怕对方翻脸。   翠微身形微僵,许久方才开口道:“你既然跟我要,我自然得给你。”   月奴点了点头,说道:“花楼不适合你,你值得更光明的未来。”   翠微笑了笑,满目柔情的看着月奴,没有再开口。   “这女子,当真是有魅力啊,至少是个花魁吧。”屋外沈琅一副过来人的模样说道。   宋修之不喜欢他这般对女子评头论足,皱眉打断:“翠微姑娘今后无论如何,都是老月的内眷,你少说几句。”   叶信芳一直不喜欢这种纳妾之风,但还是不喜欢沈琅这样背后乱说,“也不知这女子如何安置,难道要带着她一起吗?”   他不禁为接下来的行程感到忧愁,本就山高水远的,这样波折不断,也不知何时能到皖地。   这样走走停停的,总归是夜长梦多,叶信芳总有一种危机感,好像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人追上来一般,忽听身后传来响动,原是月奴二人已经出来了。   “今日多谢几位了,之前翠微言行失仪,还请几位公子勿要见怪。”翠微说完,朝着几人郑重施礼。   叶信芳几人赶忙摆手,言道不必如此,十足的客气模样。   她的脚还是跛的,走路的时候看着还有些许的别扭,本以为送她回去之后,就能去吃晚饭,没想到月奴却径直带着几人往河边走去。   今日是七夕,河边也非常的热闹,许多人在排队放花灯。   月奴扶着翠微走在前头,叶信芳三人磨磨蹭蹭的跟在后头。   “就是前面吗?”月奴指着前面那座桥问道。   翠微点了点头。   看着二人如同打哑谜一般,三人有些懵逼,只见月奴快步走到前面的石桥底下,直接跳进了河水中。   河水不深,但也没过了月奴的半身。   见月奴弯下身子,整个人都要被河水淹没了一般,叶信芳急忙问道:“翠微姑娘,老月这是干什么?”   隔着帷帽的翠微朝叶信芳微微施了一礼,轻声道:“奴家多年积蓄,便藏在河底石缝里。”   叶信芳想说心真大,这古人日子贫瘠,但凡能改善生活之事,都趋之若鹜,每条河里日日都有不少人打鱼,她倒是丝毫不担心会被人顺走。   不多时,果见月奴从河底掏出了一个成人男子巴掌大小的小包裹。   包裹上面落满了泥沙水藻,显然在河底放了一段时间,包裹被细线五花大绑着,外面有五层油纸将里面的东西裹得严严实实,打开之后是一个木质的小匣子,里面放置了六根金条、一些零散的珍珠,以及一个油纸包裹严实的小包,那掌心大小的小包不过一指厚。   月奴没有打开那个小包,而是将其小心的收了起来。   “明日我去为你赎身。”月奴看着翠微,十分郑重的说道。 第126章 青衫   回到客栈, 月奴刻意避开沈琅, 绕开他人耳目之后,来寻叶信芳与宋修之。   叶信芳耳朵可不如月奴那边灵便, 他这才知道月奴与翠微之间的交易,而那个油纸包, 似乎是特别害怕被水浸湿一般, 照旧用油纸包裹了一层又一层。   看着那张纸上密密麻麻的小字, 叶信芳心中第一感觉竟然是, 这张纸真的太像意外带进科举考场的小抄, 不近距离看只能见到一个又一个的小黑点。   而近距离看之后,除了叶信芳,恐怕没有几个人识得。   如果说思故高塔或者史料记载中,一些遮遮掩掩的地方, 就像是李元齐随意留下的线索,这些似是而非线索如同一位欲语还休、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妙龄女子, 没有接收到特定的暗号,就不会浮现在人前一般, 而这本留给自己后人的密信, 就像是暗号解答本, 那些线索以一种十分隐晦的方式一一对应,而即便如此,他的后人还是一无所获,叶信芳也不知是该笑还是该哭。   叶信芳根本想不到,哪怕是一家人, 内部也是充满倾轧,李元齐留下的线索足够隐晦,但这些都是为难旁人的,他也确实是一位好父亲,将所有的解谜方法,早就分散着给了诸位子女,但他错就错在,让每一位子女都以为自己拿到的是完整的方法,每一个人都盯着自己眼前的一亩三分地,这样一来,谜题十分的诡异的,经过四百年仍然未曾解开。   而拿到这纸密信的这一位,受到了李元齐继任者疯狂的打击,兄弟反目,既然已经远离了权力中心的翠微祖先,宁愿守着这个不见天日的秘密,也不愿意对自己上位的兄弟俯首称臣。   权力让人迷花了眼睛,每一个拿到一部分东西的后人,都坐着自己黄袍加身的美梦,彼此之间互不告知,而是将这个秘密代代相传。   叶信芳眼睛都看花了,才看到了末尾,这纸密信的最后的一行,全是拼音,但几乎是揭示了整个行程:思故始司空过青山隐黄沙终。   这一行密密麻麻的拼音,中间连个断句的符号都没有,这昭示着最终的目的地,应该就是平西王曾经提到过的黄沙之地。   叶信芳铺开一张纸,写道:思故始,司空过,青山隐,黄沙终。   他按照自己的方式断句,宋修之看了之后,心中还是有些疑虑:“这份密信,是真的吗?”   “八九不离十,这种独特的方式,只有李太祖会用,月统领,几年前你来泗水城,做什么?”叶信芳问道。   月奴皱了皱眉,方才开口说道:“追查一支隐居的李家后人。”   “当时可有结果?”叶信芳问道。   月奴点了点头,道:“当时确实有些收获,得到了一把奇怪的钥匙。”   说完,月奴掏出荷包,从其中拿出一把被帕子包好的木制钥匙。   叶信芳接过那把木制的药匙,觉得十分的奇怪,看起来似乎普普通通,没有任何奇特之处。   “这钥匙似乎并无蹊跷之处。”叶信芳说道。   月奴没有开口解答,而是拿起钥匙,走到了灯火旁边,拿掉灯罩,直接将那把钥匙放置在火上。   叶信芳刚想阻止,只见奇异的一幕发生了,那钥匙竟然遇火不燃,明显的木制材料从火光中拿下来,与之前别无二致,连一丝黑灰都没有。   “这是为何?”宋修之瞪大了眼睛,只见月奴又拿起一杯茶水,直接泼在那木制钥匙上。   茶水顺着钥匙尖滴落在地上,而整个钥匙上,没有一点湿润之处。   遇火不燃,遇水不湿。   月奴却没有停下来,拔出腰间的佩刀,一刀砍在钥匙上,纹丝不动,连一条划痕都没有。   还能不能相信科学了?这不是木头,难道是不锈钢吗?叶信芳心中想着,可不锈钢也不至于连条划痕都没有啊。   “此乃神木所制,故而民间传言,李太祖为神人转世,享过人间极乐之后,再度飞升成为上仙,而他留下来的藏宝,很有可能隐藏着飞升的秘密。”月奴淡淡解释道。   叶信芳至此如何不知,皇帝一脑门子的拉人进这个藏宝的坑,其他的因由说得再冠冕堂皇,最终目的也只有一个:长生不老白日飞升。   宋修之听了这话,却眉头皱起,“月大人,李太祖的箴言,难道不是‘藏宝无数,可定天下’吗?这不像是与白日飞升有关。”   叶信芳觉得小少年一句话问到了点子上,既然说了是定天下,自然是与天下大势有关。   “神人转世定天下,这与飞升并不矛盾。”月奴牵强的解释道。   叶信芳只觉得皇帝的意图多半要落空。   “李太祖的后人,如今都过得如何?”叶信芳忽然问道。   月奴深深的看了他一眼,说道:“安稳的自当安稳,而知道秘密的,从来都活不长久。”   “那翠微姑娘呢?”叶信芳追问了一句,这种杀人灭口的既视感,不得不让人为这个深情的姑娘捏一把汗。   “她知道的不多,我也会保护她。”月奴硬邦邦的说道。   呵,男人。   叶信芳和宋修之同时撇过眼,不看月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德行。   第二日,月奴果然信守承诺,去花楼赎人,叶信芳再次见到翠微的时候,只觉得她眉宇之间的郁气似乎已经消失殆尽,整个人感觉都放松下来一般,她的视线从头到尾似乎都没有离开过月奴,有如实质一般的凝结在他的身上。   月奴本打算让翠微留在泗水,等到返程的时候,再一起回京,哪能知晓她似乎是害怕月奴丢下她一般,死活不肯。   马车本就逼仄,几个男子挤在一起还好 ,但若是加上一个女子,就有些唐突了,且皖地路远,沿途总有餐风饮露之时,带上她有诸多不便。   而翠微一个弱质女流,若是独身留在泗水,容易引来宵小觊觎,十分危险,最终叶信芳几人选择了带着她上路。   路途遥远,分了两辆马车出来,翠微单独一架,由月奴驾驶,而叶信芳几人的,则由另外一位暗卫驾车。   本以为翠微这个娇滴滴的姑娘家,会适应不了旅途的艰辛,没想到,这些全都被她咬牙坚持了下来,并且一声苦都没有叫。   也不知是不是叶信芳的错觉,出了泗水之后,行程似乎十分的顺畅,沿路几乎没有出现任何意外,经过了两个月之后,安稳的抵达了司空山所在的安庆府。   几人本就是微服出行,不想惹事,奈何最后还是有人不长眼。   叶信芳也没有想到,自己微末之时,没有遇到恶霸之事,等到功成名就之后,这种事竟然找上门来了。   “小娘子带着帷帽做什么?可是貌丑见不得人?掀开帷帽看一看嘛!哈哈!”说话者几乎将“纨绔”二字写在了脑门上,满脸都带着猥琐的笑意。   叶信芳几人刚到客栈,马车都才安排好,就被恶霸之流找上了。   这小年轻虽然是个恶霸,但长得倒是人模狗样的,衣着打扮也能看出全是上品,显然家境殷实。   翠微听了这话,更加不敢摘下帷帽了,直接躲到了月奴身后。   “哟,有主呀?”那恶霸眯起了眼睛,笑了起来。   月奴冷冷的看着这个小恶霸。   叶信芳也不明白,为何这一个知府之子,会出现在这客栈的大堂。   待后来看见一个打扮华丽的小美人从客栈二楼走下来,径直走到冯冀德身边,他心中有点明了了。 “棺材脸,你看什么看,本公子你都不认识?”恶霸恶狠狠的说道。   “你是谁?”宋修之问道。   “安庆府的知府,是我爹,本公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冯冀德!”那冯冀德挺直了胸脯说道。   “积德?你也知道自己要积德啊,他们可没有招惹你。”旁边一个江湖人打扮的男子笑着开口说道。   冯冀德狠狠的瞪了那人一眼,骂道:“本公子又没有问你的话,谁许你多嘴的!”   “嘴长在别人身上,公子如何管得了,令尊是知府,公子可不是啊。”那青衫侠客说完,将手中的茶水仰头一饮而尽。   “我爹是知府,我就管得你,你个贱民,躲远一点!”冯冀德不高兴的骂道。   “教子无方,看来令尊也是个鱼肉乡里的贪官。”青衫侠客淡淡的说道。   “你这个贱民,居然敢辱骂我爹,小的们,给我打!”冯冀德可不是什么好欺负的人,二话没说便指使着手下人一拥而上。   叶信芳看到冯冀德那边人多势众,本为那个青衫侠客捏了一把汗,却看自己这边武功高强的月奴动也不动一下,另外一个名为黑狸的暗卫也是纹丝不动。   “你不去帮忙吗,总归他是为我们说话才糟了这一劫。”叶信芳犹豫着说道。   月奴摇了摇头,低声说道:“对方是绝顶的高手,根本不需要他人帮忙。” 第127章 排场   让叶信芳目瞪口呆的一幕发生了, 那青衫侠客连剑都没有拔出来, 直接将桌子用力一拍,抓住震在半空的一把筷子, 当做飞刀一般直接射向几个打手。   叶信芳赶忙闭上了眼睛,害怕看到血肉模糊的画面, 而宋修之更是直接躲到了他身后。   “真是神乎其技!”一旁睁大眼睛的沈琅感叹道。   叶信芳睁开眼睛, 看见那些打手们, 都被那青衫侠客的筷子打中, 这些人虽没有受伤, 但个个捂着咯嘣倒在地上,他心中有些可惜,没有看到刚刚那一幕。   冯冀德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气得上前狠狠的踹了其中一个打手一脚, 怒骂道:“真是没用的废物!”   “郎君何必生气?”那衣着华丽的小美人笑着说道。   冯冀德倒是没有对着她撒火,说道:“这里人多眼杂, 恐要被人冲撞,小蛮你先回房间!”   那小美人听了这话, 不再多言, 一步三回头的往客栈里面走, 视线还在带着帷帽的翠微身上看了好几眼。   冯冀德转头,恶狠狠的瞪了那青衫侠客道:“得罪了本公子,你就等死吧,整个安庆地界,还没有谁敢这般打本公子的脸!”   青山侠客朗笑一声, 说道:“那就让我见识一下公子的厉害可好?”   冯冀德脸涨的通红,又踢了身旁倒在地上的打手一脚,道:“还不快去叫人!张奇呢,怎么还没来!”   “来了来了,少爷小的来了!”忽地传来粗犷的男声,几人回头看去,只见一个肥头大耳捕头打扮的男子,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他的身后跟着七八个捕快。   “少爷,是谁欺负您了?小的立马给他关进大牢里!”这叫张奇的捕头,气势汹汹的说道。   冯冀德直接一指青衫侠客。   “小的们,拿下他!”张奇喊了一声,这些衙役们便一拥而上。   青衫侠客手边也没有趁手的武器,直接伸腿横扫,不过一瞬之间,这些人纷纷倒地。   张奇见此情景,跑到冯冀德身边说道:“少爷,这点子有点硬,咱们还是撤了吧。”   围观的客人们见冯冀德吃瘪,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嗤笑,交头接耳,好几个人甚至低着头捂着嘴。   冯冀德只觉得这些人的窃窃私语,似乎都是在嘲笑他一般,脸涨的通红,但到底不是头铁之人,见势不妙,便道:“我们先回去。”   那青衫侠客笑着问道:“大少爷不继续教训在下吗?”   冯冀德看了他一眼,道:“今日家中有事,改日再来教训你!”   说罢,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客栈。   翠微松了一口气,小声的对月奴说道:“吓死奴家了。”   月奴看着她道:“无事,不过是个纨绔子弟罢了。”   叶信芳走到青衫侠客跟前,恭敬施了一礼,道:“在下叶信芳,多谢兄台仗义出手,不知兄台高姓大名。”   “任平生。”青衫侠客淡淡说道。   “好名字,一蓑烟雨任平生。”叶信芳夸了一句。   任平生看了他一眼,道:“苟余情其信芳,你的名字也很好。”   叶信芳还想寒暄两句,只见任平生的视线,已经越过了他,看向他身后。   他身后是月奴和翠微,翠微见再次被人盯视,又躲到了月奴的身后。   “在下视武如命,可否向这位兄台讨教一二?”任平生看的却是月奴。   叶信芳本以为月奴会欣然应允,没想到他只是摇了摇头,开口道:“即便未曾交手,某心中也清楚,不是阁下的对手,故而没有比划的必要。”   “不比较一下,如何能试出深浅。”任平生说完,长剑出鞘,直直的指向月奴。   叶信芳也不知为何,任平生就直接认定了月奴是高手,难道说是高手特有的气场吗?   月奴却丝毫不为所动,说道:“此地多有不便,若兄台执意比试,不妨约在无人之时?”   听他这般说,沈琅叹了一口气,满脸都写着失望。   “好!”任平生十分爽快的答应了,走到隔壁桌上,抽出三只筷子,直接射向月奴。   月奴丝毫不恼,右手快如闪电一般挥过,那筷子便落在了他的袖中。   任平生朝他笑了笑,便直接上了客栈的二楼。   客栈里的掌柜和店小二,这才战战兢兢的从柜台后面爬了出来。   “几位是打尖还是住店?”客栈老板小心翼翼的问道。   “住店。”叶信芳赶忙答道。   那客栈老板脸色一变,说道:“几位,如今你们已经得罪了冯公子,还是不要在此地多做停留了……”   “我们哪里得罪他了,你这老板倒是欺软怕硬。”叶信芳不解的说道。   客栈老板苦着脸说道:“几位若是打尖,那自然没问题,可那位女眷,已经被冯公子盯上了,他怕是明日还要再来,店小利薄,可经不起折腾。”   “如何那位任先生住得,我们住不得?”宋修之问道。   客栈老板听他这么问,眼泪简直要掉下来了,说道:“冯公子惹不得,他养的人一直住在小店里,那位侠客武功高强,也惹不得……”   “你说冯公子在这里养了人,他给钱了吗?”沈琅的关注点总是与别人不一样。   客栈老板的眼泪是真的掉下来了,哀叹道:“他如何会给钱,他家中有头母老虎,不敢带回去,也不舍得另置宅院,都快将我这客栈住倒闭了……”   “他在这里养了几个人?”沈琅又问道。   老板压低了声音,说道:“一家客栈,自然只养一个人,多了岂不是要闹翻天,几位快走吧,去别家住,您就当小店客满了吧。”   “说来说去,你还不是欺软怕硬!”宋修之气呼呼的说道。   “小少爷,您就当我是这样吧,行行好,快去别家吧。”老板祈求到。   叶信芳几人无法,只得离开这家客栈,这本就是府城中最大的一家客栈,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   “几位公子,都是奴家的不是。”翠微有些歉疚的说道。   几人怎么会因为这点小事而迁怒她,叶信芳赶忙安抚了两句。几人刚刚栓好的马车,又得牵出来。   也不知今日撞了什么邪,明明人流不多,偏偏问了几家客栈,都道客满,直到找到第七家,终于有了空房。   不过几人刚刚将马车停稳,又见到了那几个衙役。   一个个脸上鼻青脸肿的,气势倒是不弱,看到叶信芳几人,那肥胖的捕头,直接一挥手,喊道:“就是这几个人,除了那个小娘子,其他人都押进大牢!”   “你们这是做什么,还有没有王法!”宋修之站出来呵斥道。   谁知听了这话,那些捕快自动的分开到两边,冯冀德得意洋洋的从他们身后走了出来,笑着道:“王法?在这里,本公子就是王法!”   叶信芳听着这标志性的纨绔宣言,顿时觉得今日怕是无法善了。   “这些人太嚣张了!信芳,你们不是微服皖地吗,赶紧拿出印信,将这个膏粱子弟拿下!”沈琅低声说道。   叶信芳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没有想到这个谎言沈琅还记挂着呢,他们根本不是微服私访,哪有什么印信。   “上!”肥胖的捕头一挥手,众捕快当即一拥而上。   月奴刚想动手,叶信芳却一把推了沈琅出来,高声道:“你们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冒犯我家少爷!”   几个捕快听了这话,你看我,我看你,最后一致的转头看向冯冀德。   “你家少爷?很了不起吗?”冯冀德扬着头说道。   叶信芳看他一副拿鼻孔示人的模样,高声道:“你这乡下人,可知我家少爷是谁!”   “是谁?”冯冀德不在意的问道。   “说出来怕吓死了,我家少爷可是侯府的长子,陛下的小舅子!若是知道你们这般冒犯他,宫里的皇妃娘娘绝不会放过你们!”   “好大的口气啊!”冯冀德笑了起来,那模样就差笑得在地上打滚了,说道:“你说他是皇帝的小舅子,我还是皇帝的老……老舅子呢!”   皇帝的老子这句话差点就脱口而出了,冯冀德关键时刻忍住了。   “拿凭证啊!”叶信芳低声说道。   沈琅本以为要打起来,没想到场景瞬息万变,突然就开始亮排场了,不情不愿的从腰间摘下玉佩来,说道:“你看清楚了,这是沈氏族徽。”   冯冀德看着玉佩上那个奇异的花纹,心中有些打鼓,什么沈氏族徽,他根本不识得,但只是一眼,就能看出那块玉佩是上品中的上品,难道自己今日,真的惹到了硬茬子吗?他心中如此想着。   “我家少爷只是来安庆府游玩,本不想惊动此地长官,奈何冯衙内来势汹汹。”叶信芳停顿了一下,接着问道:“冯衙内,可还要继续相逼?” 第128章 入府   安庆府知府冯秦脸上带着慈爱的笑意, 问道:“沈公子此次过来, 沈侯爷可知晓?”   沈琅不过随意的扫了一眼内堂的陈设,便收回了视线, 看着冯秦,答道:“我这次出行之前, 跟他老人家报备过。”   “那就好, 沈公子到我这穷乡僻壤来, 可有要事啊?”冯秦笑眯眯的问道。   沈琅在椅子上坐的笔直的, 世家公子的风范倒是端得很足, 道:“冒昧称呼一声世叔,小侄这次前来,主要是来看一看这里的高山流水。”   冯秦也没有纠正沈琅“高山流水”一词的用法,心中猜测着恐怕也是一个和冯冀德一般不学无术之人。   在进知府府衙之前, 叶信芳几人已经教了沈琅该如何说话,而沈琅虽然偶有口误, 但影响不大。   沈家的族徽冯冀德不认识,但冯秦认识, 在确定是真的之后, 冯秦顿时将沈琅奉为上宾, 冯秦听他喊得这般客气,忙道:“世侄真是懂礼之人,不像我家那个不孝子,他是越大越不像话,据说他这次闹到了世侄头上?”   叶信芳心中暗道一句老狐狸, 这人第一时间就想将之前的冲突化解掉,不过幸好这次不是真的微服私访,主要还是要去司空山,他见沈琅只顾着喝茶,没来得及回话,乘旁人不注意,轻轻的碰了一下沈琅的后背。   沈琅赶忙放下茶杯,笑着对冯秦说道:“世叔说的是哪里话,我与冀德也是不打不相识。”   一口一个冀德,说得这般亲热,沈琅自己都快吐了。   冯秦顿时放下心来,又问道:“世侄这次是打算游玩哪里?我家这个不孝子,别的不行,吃喝玩乐倒是行家里手,你若信得过,可让他给你做向导。”   冯冀德看沈琅坐着,自己却还要委委屈屈的站着,心下已经是十分不爽了,又听得这二人世叔世侄喊的不亦乐乎,只觉得倒进了胃口,待听得让他做向导,脸上已经显出了不情愿之色。   “是否太过麻烦了,冀德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吧?”沈琅装模作样的问道。   冯秦赶忙说道:“他天天游手好闲招猫逗狗的,能有什么正经事,他之前冲撞了世侄,世侄大度,不与他计较,但总不能就这样算了。”   沈琅闻言不再拒绝,笑着道:“如此,那便却之不恭了。”   “安庆明山秀水还是很多的,不知世侄欲先从哪里开始?”冯秦继续试探着问道。   沈琅脸上浮现出神往之色,说道:“听闻……”   沈琅打起来磕绊,死活想不起来那是什么山了。   纠结了许久,沈琅灵机一动,方才说道:“听闻安庆有座佛山,那里有真佛,很是灵验,家父想来喜好佛学,故而想去哪里为他请几卷高僧经文。”   司空山地处偏远,沈琅也不知为何要去那里,不过是叶信芳几人怎么教,他就怎么说,他便怎么对着冯秦。   “世侄说的是司空山还是天柱山?司空山是二祖慧可禅师传法之地,司空不远的天柱山,是三祖僧璨禅师传法之地,侯爷既然喜好佛学,这些地方,世侄皆可一去。”冯秦笑眯眯的说道,心中暗自嘀咕,从前好像没有听说过沈侯爷喜佛学啊,这一点要记牢了,下次若是登门,就知道赠什么礼了。   沈琅听他这么说,赶忙道:“司空山!对,就是那里!”   叶信芳只觉得他这个蠢样简直没法看。   冯秦闻言,又道:“两山相距不远,世侄可以先去天柱山,后去司空山,都是鼎鼎有名的佛山。”   沈琅心中已经有些慌了,不知道该怎么好,叶信芳他们可没教他去什么天柱山啊……   正待他不知如何是好之时,叶信芳轻轻的点了点头,沈琅赶忙说道:“世叔说得极是,都去参拜。”   冯秦闻言脸上更是高兴,说道:“下月初一,天柱山正好有一场佛会,机会难得,世侄既然来了,到时可一起参加。”   沈琅听了这话,不管三七二十一,一齐答应了,他也说不来拒绝的话。   几人因着这一遭缘故,直接被安排住进了知府家中,一行自然是受到了冯家上下热烈的招待,他们被单独安置在一间院子中,如同薛家进贾府一般,住的院落都是宽敞漂亮又能另开一间门到大街上的那种,可以说是十分重视。   当日里,行礼才整齐好,冯秦又亲自送了两个漂亮的婢女过来,一个婢女手中捧着一个匣子,另一个婢女手中捧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套精致的头面首饰。   沈琅千推万谢,没有收下婢女,只收下了东西,许是见他两样总算是收下了一样,冯秦心中终于放下心来,只觉得先前冯冀德的冒犯之事,终于是翻过篇了。   “那匣子里是什么?快打开看看。”见人一走,沈琅赶忙从伪装成长随的叶信芳手中接过了匣子。   “左不过是金银珠宝之类。”月奴淡淡的说道,似是习以为常的模样。   沈琅拿着匣子,入手只觉得沉甸甸的,打开一看,里面是排列齐整的银元宝,粗略一数,大概有几百两了。   “这冯府,真是富得流油啊。”沈琅感叹着,又拿起那套头面,沉甸甸的,应该是足金的首饰,直接递给了翠微,道:“这是送女眷的,你便拿着吧。”   “沈公子,万万使不得。”翠微固辞不受,她知道冯秦的意思,这是误会她是沈琅的枕边人,这才有送首饰一事,而她却根本不想认下这名分。   “拿着吧,反正都是白得的,这冯知府也是有心赔罪。”沈琅劝道。   奈何翠微还是死活不接,沈琅正不知如何是好,想着他总不能拿了自己戴吧。   “拿着吧。”月奴忽然开口说道。   翠微这下不再推辞,将首饰接了过去。   沈琅挑了挑眉,调侃道:“这还真是夫唱妇随啊,翠微姑娘心里眼里都只能看见老月一个人啊。”   翠微俏脸微红,别开眼去,不敢看月奴。   月奴却依旧是那副冷冷淡淡的模样,像是没有听到这些调笑一般。   “我还不知道为何要那般说,你们不是微服私访的吗?为什么要去什么司空山拜佛?说话为什么要避着翠微?”待翠微出了房间之后,沈琅一连串的发问。   “不要多问,跟你说了太多你也记不住。” 月奴随口解释道。   沈琅一想到自己那个记性,之前能够记住要去拜佛,已经是极限了,也就不再多问了。   夜幕降临,屋外不闻丝毫人声,偶尔传来一两声狗吠。   叶信芳悄悄的从床上坐了起来,动作轻柔的穿上衣服,尽量不发出响动。   “你去哪?”宋修之就在隔壁床上。   本有多余的客房,但宋修之天生胆子小,初来乍到心中害怕,非要跟叶信芳一起住。   “你怎么醒了?”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我认床,睡得不舒服。”宋修之弱弱的说道。   “真是个大少爷,没什么事,你接着睡吧。”黑暗中叶信芳看不清楚宋修之的表情,但已经能够想到小孩子此刻的模样,一定是抱着被子在床上缩成一团。   “你去小解吗?我也要。”宋修之也跟着起身穿起衣服来。   “嘘,小声点,我不小解,出门看热闹。”叶信芳低声说道。   宋修之也顾不得天气寒冷,直接披起衣服就往叶信芳那边摸过去,最终两人碰到了一起。   “我先带你去小解,动作轻点。”叶信芳拉着宋修之往外面走,宋修之这个事儿妈洁癖精,因为受不了夜壶的味道,所以夜壶都被逼着放在门外。   叶信芳飞快的开门,伸手将门口的夜壶拿了进来,听到夜壶晃荡的响动声,黑暗里宋修之脸上露出了十分嫌弃的表情。   “大少爷,还等着我给你端夜壶不成?”叶信芳没好气的问道。   宋修之不情不愿的接过夜壶,说道:“好脏。”   “脏就洗手,那边留着水。”叶信芳已经被逼着伺候出心得来,房间的角落里永远放着一盆清水。   叶信芳半天都没有听到水声,知道这位大少爷又犯了老毛病,立马“嘘嘘”的吹起了口哨。   不多时,便听见了汩汩的水流声。   叶信芳听着声音差不多了,伸手接过夜壶,小心翼翼的放在门外。   “洗手。”宋修之提醒道。   叶信芳叹了口气,只觉得自己天生是当仆人的命,不情不愿的拉着他往墙角走去。   “好冷!”宋修之打了个哆嗦,手伸进凉水里,感觉就像是掉进了冰窟里一般。   叶信芳直接从怀中掏出一块帕子,说道:“擦手。”   宋修之接过帕子,只觉得手冻得都没知觉了,说道:“我看不清楚,叶哥你送我回床上吧。”   “回了床上不要再吵了,赶紧睡觉。”叶信芳说道。   黑暗中宋修之点了点头,忽然想到他看不见,这才应了一声。   “你还要出去吗?”宋修之不情愿的问道。   “等你睡了我就出去,高手对决,难得一遇。”叶信芳兴奋的说道。   “你别去了吧,天气那么冷,万一着凉了就不好了。”宋修之一本正经的劝道。   “说来说去,还不是因为你一个人害怕。”叶信芳心中有些焦急,此时已经临近三更了,要是错过了二人比试可怎么办。   任平生之前扔了三根筷子,明眼人便知这是夜半三更之意。   叶信芳忽然听见屋外传来细碎的声响,心中更加焦急了,猜测着应该就是月奴要出门了。   “修之,你睡着了吗?”叶信芳轻声问道。   “没有。”宋修之的声音比叶信芳高了不少。   “你一个人,不害怕吧?”叶信芳问道。   “害怕。”宋修之丝毫不给面子。   “老月好像出去了,你看……”   宋修之冷哼了一声,说道:“那不是月大人,脚步那么重,一定是沈琅,月大人的脚步跟猫一样无声无息,且外面那么黑,你就算去了,也看不到什么的。”   叶信芳想起刚才看见的漆黑天空,一时沉默了起来。 第129章 山路   第二日一早, 叶信芳起床洗漱之后, 便见月奴一个人端坐在餐桌旁,而一身亮色衣衫的翠微站在一旁, 从食盒中拿出一碟碟的小食。   叶信芳看见那些吃食,花样繁多, 都用精致的碟碗装着, 而一旁随意放着用油纸包着的几根油条, 和几个咸蛋, 两相对比, 显得格外的寒酸。   油条咸蛋,叶信芳记得这是月奴喜好买的早餐。   “这些是冯府送来的早膳吗?”叶信芳笑着问道。   月奴没有说话,而翠微转头看向叶信芳,脸带微笑答道:“都是冯府管家命人送来的, 备了许多种类,说是怕沈少爷吃不惯。”   叶信芳见到翠微头上斜斜的插着一根镶翠的簪子, 似乎是昨日送来的那套首饰中的一样,又看着一旁目不斜视的月奴, 心中暗道果真是女为悦己者容。   “你还能出门买早餐, 昨夜胜了吗?”叶信芳也坐了下来。   月奴转过头来, 看了他一眼,说道:“任平生是个高手,昨夜未曾分出胜负。”   “你不是什么三大高手之一吗?怎么连个普通的江湖侠客都打不过吗?”叶信芳调侃道。   翠微布菜的手微微停顿了一下,复又恢复了寻常模样。   “他可不是普通的江湖侠客。”月奴转头看向门口,问道:“小宋呢?”   “还在洗漱呢, 他向来很慢,沈琅呢?难道还没有起床吗?你不催着他打拳吗?”叶信芳有些奇怪,往常总是跟月奴一同起来的沈琅,今早怎么没有见到他的身影。   月奴闻言皱了皱眉,说道:“昨夜他偷偷跟着我跑出去,见了风着凉,如今正躺在床上爬不起身。”   “真是个脆弱的公子哥啊。”叶信芳感叹道,心中倒是觉得宋修之昨夜说的不错,如沈琅这般,热闹有没有看到不得而知,自己倒是惹了一身风寒。   “要给他请大夫吗?”叶信芳问道。   月奴摇了摇头,说道:“这点小病,让他自己熬一熬,药吃多了不好。”   不多时,宋修之终于磨蹭好了,院子里没有冯府的下人,几人也不用做样子给别人看,直接坐在一起吃了起来。   叶信芳夹起一只小笼包,蘸醋,因为是用特制的食盒送过来的,此时上面还冒着热气,汁水浓郁,肉馅鲜嫩,显然用的是上等的食材,厨房里应该下了一番功夫,他已经很久没有尝过这样地道的徽派美食了,不禁为沈琅可惜,错过了这般美味的早饭。   早餐种类繁多,除了小笼包,还有肉糜粥、小馄饨、花卷、烧麦、煎饺、糯米鸡……   叶信芳暗觉,只有跟着沈琅才能吃到这么丰盛的早饭,翠微却没有动这些明显做的精细的食物,而是隔着油纸拿起油条,又从切好的咸蛋中拿筷子挑出蛋黄来,小心翼翼将蛋黄塞进油条中,哪怕是最粗糙的吃食,也能吃出十分精致的感觉。   这油条显然是路边摊上现炸的,扑鼻便是厚重的油味,即便如此,翠微脸上也一点不见嫌弃之色。   “别吃这个。”月奴伸手按住了翠微拿着油条的那只手。   翠微朝他笑了笑,脸上丝毫没有为难之色,说道:“郎君买的早餐,妾喜欢吃。”   女子神情带着满足,似乎这样最寻常不过的事情,已经是人间极致的幸福一般,月奴见她如此,心下微微一涩,到底没有再说什么话。   “我会对你负责的。”我也会送你一个光明的未来,月奴在心中补充道,他的记性一向很好,终于知道翠微是谁,又有过怎样的过往。   翠微脸上笑容更盛。   叶信芳没想到吃个早饭也能塞一碗狗粮,化悲愤为食欲,又夹了两个羊肉包子,宋修之看了他一眼,问道:“叶哥,你不是说要少吃点吗?”   叶信芳的筷子抖了抖,刚刚夹起的一个烧麦险些掉了下去,闻言心下一颤,想起减肥大计,忍痛将那个烧麦筷尖一转,送进了宋修之的碗里。   “多吃点,你长身体呢。”叶信芳看着碗里的羊肉包子,犹豫着要不要都给宋修之。   不等他犹豫,宋修之就帮他做了决定,小少年气鼓鼓的说道:“我不吃,你的筷子沾过口水了。”   叶信芳顿时没有一点心理负担,又美滋滋的将那个烧麦原模原样的夹了回来。   “你还真是能吃啊。”宋修之一脸的嫌弃。   叶信芳指了指月奴,此时月奴面前的一盘煎饺已经空了,而月奴那个样子,丝毫不像是吃饱了,煎饺刚空,翠微似是生怕他吃不饱一般,又将米糕移到了月奴跟前,还细心的为他盛了一碗粥,怕他噎着。   这般场景,另外一个暗卫只当没有看见,默默的吃着早点,筷子伸得飞快。   月奴的胃就像是一个黑洞一般,最终大多数的早点都扫进了月奴的腹中,只留下一碗肉糜粥,等着端给沈琅吃。   叶信芳摸着微起的肚子瘫软在椅子上,他心中暗暗发誓,再也不能吃这么多了,一定要减肥。   月奴起身端起那碗粥,往沈琅房间走去,叶信芳小心翼翼的打量着他,心中奇怪月奴吃那么多,为何一点都不难受,他也想不明白,这么瘦弱的身板,怎么就能吃下那么多。   沈琅这一病就是三天,期间冯家人也来探望过,送了一些药材表示心意。   等到他起色好一些,便要准备着出发了,从安庆府去天柱山,要花费大半天的功夫,而要抵达司空山,冯府的人说要两三天才够。   安庆多山区,道路崎岖,虽有官道通行下设的各县,但道路大多狭窄,且九曲十八弯,十分危险,偶有错步,可能就是悬崖峭壁,都说蜀道难,皖地山区道路也好不到哪里去。   冯冀德脸上满是不情愿,能在府城中作威作福,恐怕也没人愿意爬到深山野林之中来,冯秦怕他们出了意外,还派遣了一位文书和四个衙差。   真指望冯冀德带路,恐怕走到地老天荒都到不了,而冯秦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才另排了一个文书来作为向导,而衙差们一身皂服,足够唬住普通小民了。   山路崎岖真的不是随便说说的,马车走得缓慢不说,道路还极为颠簸,叶信芳只觉得五脏六腑都要震得错位了,沈琅病好不久,身子还有些发虚,此时脸色惨白着,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对比下来,冯冀德的样子还好一些,似乎是走过这样的山路,此时还有心嘲笑沈琅不中用。   “停车,停车!”   谁也没有想到,最先受不了的人是宋修之,小少年之前缩在角落里咬紧牙关,叶信芳还只当他能够承受。   没想到宋修之叫停马车之后,直接从车上跳了下去,往路边走了几步,看到的不是他以为的矮坝,而是下方弥漫着云雾似乎深不见底一般的山崖,小少年脚底发软着狠狠往后退了几步,自觉安全之后,直接身子右转吐了一地。   本想拍拍他的叶信芳暗自庆幸着,还好此时自己离他还有两步路,真要弄脏了鞋子,宋修之恐怕都不愿意和他坐一辆马车了。   而宋修之此时看着自己鞋子上,因为呕吐溅到的几点脏污,心中难受的要命,这一难受,一阵恶心感再次翻涌上来,又是一阵呕吐。   叶信芳都觉得不忍心开他此刻的表情了,直接从马车上宋修之的行礼中,掏出一双之前预备的干净鞋子。   因是长途出行,大家都多带了一双鞋子,而宋修之带了三双新鞋,他个头不大,行礼倒是几人中最多的,其次就是沈琅了,他的行礼在通州城外减了一次,经过茶棚之事后又减了一次,如今只比叶信芳多一点。   而冯冀德,临行之前,他娘倒是给他准备了不少东西,但冯秦似乎狠下心来要收拾不孝子,行礼中的大部分都被他挑拣下去,原本预备随行的婢女也被扯下了马车。   他们的马车停了下来,前面的车也跟着停了,那名叫冯四禾的文书见宋修之十分难受的模样,开口说道:“这里山路不比京城的官道,一直是这般难走,小少爷习惯了就好。”   这人是冯秦的族亲,说起来冯冀德也该称呼一声四叔。   与叶信芳和月奴一个长随身份、一个护卫身份不同,宋修之年纪不大,一声书生气,看着实在不像小厮书童之流,小少年对着冯府众人的身份是沈琅的小表弟。   “冯文书,这还有多久才能到达梅城镇?”叶信芳问道,梅城镇是天柱山前的站点,众人的目的虽然是司空山,但是要打梅城镇经过。   “照如今这个速度,估计还要三四个时辰。”冯四禾答道。   叶信芳看着远处云山雾绕,只感觉似乎走不到尽头一般。   冯四禾见几人都是一副面色惨白的模样,担忧的说道:“少爷们这点路就觉得难受了,从梅城镇去司空山的路更难走呢。”   宋修之闻言,只觉得眼前发黑。   一路走走停停,从宋修之打头开始晕车,后头的沈琅、叶信芳、冯冀德都跟着下来吐了一两遭。   宋修之吐了四次,到最后实在没有东西可吐了。   “你吐什么啊?不是本地人吗!”沈琅终于有机会嘲笑回去,虽然吐得脸色惨白,但心中还是十分得意。   “看着你们吐,我也想吐……”冯冀德弱弱的解释道。 第130章 相面   因着这些公子哥们十分脆弱的身体机能, 在梅城镇停歇了一天之后, 方才继续出发。   叶信芳几人本以为是噩梦的终止,没有想到旅途却越发的艰难, 这山路难行程度,远远超过之前的路程。   山路十八弯, 弯穿你心坎。   与叶信芳老家中那些低矮的山坡不同, 这边全是崇山峻岭, 山路延绵不绝, 似乎没有尽头。   折腾了四天, 终于抵达了司空山所在的太岳县,此时天色已晚,叶信芳几人也没有强求上山。   修整了一晚,除了看守马车的衙役, 其他的人,皆跟在冯四禾身后上山。   远远望去, 司空山像是一个发胖的矮子,还是头上长角的那种, 叶信芳心中原本还想着这山不高。等到了山脚下, 再也看不到那个低矮的胖子了, 只觉得有一个耸入云端的巨人立在他跟前,让人情不自禁两脚发软。   最先打退堂鼓的,还是冯冀德,这个公子哥,往常去爬山都是被抬上去的, 从来没有自己走过,而见随行几个人的模样,似乎是打算一步一个脚印爬上去,他心中也是慌得不行。   山脚下还见到有抬着滑竿等待的村民,冯四禾倒是询问了一番,却被沈琅和宋修之拒绝了,叶信芳向来不喜欢这种不太人性化的东西,即便轿子他都很少坐,而对于宋修之来说,纯粹是觉得没有保护措施不安全,很容易摔下来,沈琅倒是想坐,但月奴瞟了一眼,便偃旗息鼓了。   冯四禾见京中来的贵人都不坐,虽然自家大侄子杀鸡抹脖子一般的使眼色,但是冯四禾依旧假装没看到,虽然冯冀德一向纨绔惯了,但长辈终究是长辈,且临行前冯秦叮嘱过冯四禾,要让冯冀德吃一些苦头。   山间本没有道路,后来由诸多信徒合力铺成了一条石板路,   “相传战国时期有位淳于氏,官居司空,一生为官清正,后隐居此山,故有此名。”冯四禾一边爬山,一边跟众人介绍这座山的故事。   对比叶信芳、沈琅、宋修之、冯冀德四个,不过爬了上百台阶,就已经累得跟狗一般的模样,冯四禾依旧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让人没有想到他一个书生模样的人,体力居然这么好。   “四……叔……,你不累吗?”冯冀德喘着粗气问道。   冯四禾看着他那副模样,道;“这点山路,有什么累的,你这孩子,打一落地就没吃过苦,不知道你爹从前的辛苦。”   “我出生时,我爹已经是秀才了,家中又不穷,何来辛苦?”冯冀德不解的说道。   “说你不懂事,你还真不懂事。”冯四禾叹了口气,接着说道:“你当你爹这官当得就这般稳当?”   冯冀德梗着个脖子,说道:“他不就是每天忙一点,有空陪什么京城里来的贵人,没空陪我娘,天天一看到我就只知道打骂,有什么辛苦的?”   冯四禾瞪了他一眼,旁人不敢说冯冀德,他这个族叔还是敢跟他开口的:“瞎说什么呢,你当安庆府一直这般太平?几年前饥荒你忘了?四年前闹山匪你忘了?”   冯冀德顿时沉默了下来。   “那几年闹得这么凶,我跟在你爹身后跑前跑后的,这司空山就跟在跑了许多回,你爹脚上磨了一堆水泡还硬着头皮往上爬,要不是你爹再三恳求,几位大师如何肯出面,你以为慌乱就那般容易平息?你这个孩子,不求你有多出息,能少给你爹惹点祸就是烧高香了。”冯四禾叹了口气,他是真心感激冯秦的,没有这个当官的老哥提携,他还在老家的黄土里刨食,虽然他没有考出功名来,但可以供养自己的孩子读书,因而见冯冀德如此便恨铁不成钢。   沈琅本脑袋放空如同机械一般的往前走,突然感到脊背一凉,就见月奴直直的盯着他。   “你……你看我作甚……”沈琅问道。   “你跟冯冀德,倒是五十步笑百步。”月奴闲闲的说道。   “瞎说些什么,我又不是他那般无用!”沈琅气得都不想跟他说话了,顾不得疲累,加快脚步往前走。   一路上见到不少虔诚的信徒,佛道两家都有,二者之间竟然异常的和谐,众人这般走走停停,终于在落霞满天之时,见到了一座高高的城墙。   叶信芳几人也没有想到,在接近山顶的地方居然能见到城墙,城墙上雕刻着三个大字“司空山”,再一看石刻后的落款:神机道人,神机是李元齐的字,而加了道人应该就是道家法号了。   此时城楼还是大开,叶信芳几人穿过城楼,第一眼望见的便是道路尽头的三清观。   路两边各有不少房屋,似乎是贩卖吃食之类,其中一家上高高的悬挂着幡子,上书“悦来客栈”。   叶信芳没有想到,这山上居然是这番情景,感觉就跟梦回现代一般,古代能有这超前的消费意识?   他想不明白李元齐为何要特地建一座城墙起来,因为高山之上,根本没有敌袭,建造这样高度的一座城墙,岂不是浪费?   几人在冯四禾的带领下,进入了三清观。   冯四禾似乎与观中的人相熟,与小道士说了两句,立马就被引着进了内室,内室中的蒲团上端坐着一个道骨仙风的老道长,老道长呈打坐姿态,听见脚步声,睁开了眼睛。   “无量天尊,冯居士,许久未见。”老道士看着有六十岁,但双眼清明,显得精气神十足,丝毫不像上了年纪两眼浑浊的人。   “无量天尊,张道长,我这次前来,带着三位小友,想跟您讨个吉利。”冯四禾笑着说道,接着一一为张道长介绍众人,提到沈琅和宋修之时,只说是京里来的两位少爷。   叶信芳见那张道长听了这话之后,抬眼往一行人望来,叶信芳察觉到,那道人的目光透过沈琅,停留在自己身上的时间似乎有点长。   而一想到这些神神道道的,叶信芳生怕他对着自己语出惊人,万幸的是,那道人的目光又转了过去,待看到宋修之时,眉头蹙起,再看到宋修之身后的月奴时,更是轻咦出声。   “张道长,可是有什么不妥?”冯四禾心中在打鼓,他带着众人进了三清观是冯秦的嘱托,张道长擅长观面,本是想让他替京城来的少爷看一看,多说几句好话,此时一看,似乎弄巧成拙了。   冯秦在皖地待了很多年了,一心想要谋升迁,苦于没有明路,他想着若是能够通过沈琅,搭上京城沈侯爷以及宫里的沈妃,日后升迁岂不是一帆风顺。   “没什么不妥,只是几位小友的面相,甚是有趣。”张道长笑眯眯的说道。   冯四禾心中先是一惊,听他这般说才放下心来。   “道长,哪里有趣了?”冯四禾小心翼翼的问道。   张道长笑了笑,捋了捋自己的胡须,笑着说道:“孤辰寡宿,齐聚一堂,可不是有趣吗?”   冯四禾不知道什么孤辰寡宿,也只得应和两声,跟着干笑了起来。   叶信芳看向宋修之,宋修之是孤辰命,这个他知道,那谁是寡宿命?这两种都是天煞孤星,凑在了一起岂不是要克得头破血流。   “无量天尊,原本思忖着,小友若是入贫道门下,既可化了你的命格,还可接了贫道的衣钵,如今看来,小友另有奇缘。”张道长笑眯眯的对着宋修之说道。   宋修之朝他合了一个道礼,道:“多谢道长抬爱,奈何家中有慈母幼妹,委实割舍不下。”   叶信芳心中一惊,听宋修之这意思,似乎曾经有过出尘之意。   “寡宿?”沈琅像是突然反应过来一般,声音提高了八度。   “沈公子似有高见?”冯四禾问道。   沈琅的脸色恍惚了一下,赶忙问道:“张道长,这房中谁是寡宿之命?”   张道长笑了笑,看了一眼月奴,见对方皱着眉头似有不愿之色,便没有说出来,只笑着道:“不可说,不可说。”   沈琅眼中带着焦急,问道:“道长,求求您告诉我吧。”   月奴见他这般模样,微微移开了视线。   “不可说,缘份到时,自然知晓。”张道长笑眯眯的说道,接着认真的打量着沈琅,道:“小少爷天生富贵命,出身钟鸣鼎食之家,奈何一生波折不断。”   沈琅心中一直想着寡宿两个字,完全没有听张道长说什么。   而冯四禾听到这话,心提到了嗓子眼上,他也没想到这么个权贵之家的少爷,命格居然不太好,暗暗想着,这讨吉利可千万不要变成讨晦气。   张道长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虽有波折,但命里有贵人相助,遇事总能逢凶化吉。”   冯四禾缓缓的放松下来,接着就见张道长看着他的大侄子冯冀德,只听他道:“这位也是含着金汤匙出身的小少爷,可命格就不如沈少爷了,少年肆意,中年庸碌,晚年凄凉。”   “道长,你再看看吧,我大哥可就这么一个儿子。”冯四禾不敢想象,要是让冯秦知道冯冀德是这样的命格,那可如何是好。   “冯居士,贫道一个人只看一次命格,你若是信不过,不妨等一等,无心相师与贫道相约,明日会上山与贫道论道。”   冯四禾自是不敢说信不过的话,但听他说无心相师要来,顿时有一种天上掉馅饼的感觉,无心相师被称为天下第一相师,铁口直断算无虚卦,一直以来云游四方踪迹不定,若是能被他看一眼,那都是捡了大便宜。   “张道长,一时失言,还请勿怪,您说的我们自然是信的。”冯四禾讪讪的笑着。   “天色已晚,客栈人已住满,小观虽破,但还有留宿之所,几位贵客意下如何?”张道长笑着问道。   冯四禾自然无有不应。 第131章 石剑   道观本是清修之地, 但供几人居住的厢房, 却不是叶信芳想象中的那般简朴,客房陈设与山下那些客栈没有太大的区别, 虽没有店小二,但有礼貌热情的小道士, 烧了热水特地给众人送来, 还特意询问需不需要做帮忙浆洗衣物之事。   叶信芳本以为, 道观这般热情是因为看在冯秦的面子上, 后来才知道, 允他们借宿的原因再简单不过,因为这不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道观,投宿观面看风水,三清观都收了大笔的银钱。   稍加整顿之后, 月奴与叶信芳便怂恿着沈琅,一起逛一逛这三清观。   宋修之因爬山的原因, 觉得自己身上脏污难忍,照例是洗了一遍又一遍。   夜晚的三清观, 倒没有显得昏暗, 头顶明月高悬, 观中也处处都点着灯火,因而倒是格外的明亮。   “小道长,听闻三清观是前朝皇帝所建,这观中有一座神兵池,其中供奉着神兵利器, 可有此事?”叶信芳做出一副好奇的模样,拉着送完热水的小道士问了起来。   那包子脸的小道长面上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压低了声音,说道:“三位居士有所不知,神兵池曾经遭过贼,后来观主将池子封了起来,那一块不许任何人入内。”   “遭贼?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可有什么损失?”叶信芳一脸串的发问,那小道士脸上显出了为难之色。   “居士还是不要问了,三年前神兵池失窃,观主非常生气,不许观中之人再谈论此事。”   “神兵池到底失了什么东西?”叶信芳追问,他心中隐隐有了不好的猜测,生怕失的是那把传说中的神兵。   小道士眼睛往四处看了看,这才凑过来小声说道:“据说丢了神兵雕像。”   “神兵雕像,那是什么?”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居士,真不能说了,小道还有事,先走一步。”小道士朝叶信芳合了一礼,便想要离去,却被沈琅给拉住了。   叶信芳只见沈琅十分熟练的拿出一块银子,塞进小道士的手里,笑着说道:“小道长,本公子实在好奇,不妨再多说几句。”   那原本一口一个“不能说”的小道士,立马眉头舒展,笑眯眯的道:“那神兵雕像,是放置在神机道人像手中的一把石剑。”   神机道人,指的便是李元齐,建一座自己的雕像,这果然是李元齐一贯自恋的作风。   “神机道人像呢?没有丢吗?”叶信芳追问。   那小道士眯起了眼睛,说道:“神机道人像那么大,怎么会丢。”   一边说着,小道士还伸出手比划了起来。   叶信芳心中满是疑惑,问道:“那石剑和雕像是分开雕刻的?放在雕像手中的石剑,雕像如何承重,岂不是很容易损坏雕像?”   “石剑另外搭了台子承载啊。”小道士毫不在意的答道,似乎是在鄙视叶信芳的智商。   叶信芳想象得到那个场景,这么刻意的话,估计是个人都觉得那把石剑有问题了吧。   “小道长,能不能带我等去神兵池那边转一转?”叶信芳问道。   小道士脸上显出惶恐之色,答道:“观主不许别人靠近的,几位居士莫要为难小道了。”   叶信芳还待再跟他说几句,只见沈琅又是十分娴熟的掏出银子来,那个小道士飞快的接过,叶信芳就想不明白了,不是说好的出家人六根清净吗,这三清观怎么处处都是一股子铜臭味。   小道士许是因为拿了银子,脸上的神情也变了,小声说道:“小道带几位去看一眼,只能看一眼,若是被观主发现了,那可不得了。”   叶信芳心中除了感叹有钱能使鬼推磨,再不知道说什么了。   小道士十分娴熟的带着几人在三清观中七弯八拐,行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终于抵达一处院门外,院子门上明晃晃的挂着一把铁将军,小道士说道:“这里面就是神兵池了。”   “看不到池子。”沈琅不高兴的说道,听叶信芳他们这么在意神兵池,他也感兴趣了起来,他如今日日被月奴压着习武,久而久之,倒是找到了许多乐趣,虽然身体还是有些虚,但心境已经大不同于从前了,过去是以贵公子自居,如今倒想当一个粗犷的武人。   小道士听了此话,摸了摸手中的银锭子,把心一横,带着几人又绕着院墙走了半圈,最终停留在一处杂草丛生之地。   三人本事不明所以,忽见那小道士进了草丛朝着院墙蹲了下来,不多时,便听他道:“几位居士,若是实在想看,从这里进去便是。”   叶信芳一看,简直乐了,感觉似乎每个围墙的标配就是狗洞了。   他本想钻过去看一看,却被月奴拉住了,只听他说道:“不要钻。”   叶信芳虽不知道为何,但还是止住了脚步。   “你这个小道长,真是不讲究,本少爷这般有身份的人,怎么能钻狗洞呢?”沈琅脸上满是不高兴,带着人来钻狗洞,这不是骂人吗?   小道士这才知道不妥了,这可是京中来的贵人,怎么能让他钻狗洞,赶忙道:“是小道想差了,还请居士原谅则个。”   虽然无法入内一看,但总算是知道了地点,见三人意兴阑珊,小道士也只得陪着笑送他们回去。   刚将几人送到客房处,就见一个胖胖的中年道士走了过来,见到小道士立马不高兴的说道:“同尘,你跑到哪里去了?是不是又贪玩了?”   小道士脸上立马浮现出害怕的神色,辩解道:“师叔,同尘没有贪玩,几位施主想在观中走一走,同尘便给他们引路去了。”   “这位道长,同尘道长确实是给我家少爷引路,还请你勿要怪他。”叶信芳见那师叔十分凶狠的模样,赶忙解释了一句。   “几位居士勿怪,只因今日实在事多,贫道不免苛责了几分。”那胖道长笑着说道。   沈琅见没什么事了,便带头进了客房,叶信芳朝胖道士点了点头,也跟着进去了。   胖道士见人都走了,盯着同尘小道士说道:“拿出来。”   同尘从袖子中摸出两锭银子,不情不愿的交给了胖道士。   胖道士摸着银子脸上笑眯眯的,将银子放进袖里,又掏了半天拿出三枚铜钱来,做出一副关爱晚辈的的长者模样,说道:“拿着吧,师叔请你吃糖。”   同尘嘴角向下压,满脸都是不高兴,心中骂了一句小气鬼,但还是伸手接过铜钱。   “这些人也是冲着神兵池来的?”胖道士小声问道。   同尘点了点头,问道:“师叔,真的有神兵吗?”   胖道士嗤笑一声,说道:“哪有什么神兵,不过是江湖谣传。”   自从四年前江湖中开始兴起一个传言,道世上最锋利的武器藏在神兵池,而这武器中藏着天下至高的武学,拿了这个武器的人便能所向披靡,以一敌百,江湖人纷纷趋之若鹜,一时间三清观不胜其烦,直到神兵池的石剑被偷之后,这才消停下来,即便如此,仍然还有许多伪装成香客的江湖人,跑过来打听神兵池的事。   胖道士没想到,沈琅一副贵公子的模样,居然也会偷偷打听神兵池的事情,三清观不怕江湖人,就怕朝廷也卷进此事。   而叶信芳几人回了房间,沈琅问了跟同尘一样的问题:“那神兵池里真的有绝世神兵吗?”   “四年前江湖传言如此,当时许多江湖人一齐上山,要求三清观交出神兵,但三清观观主自己也没有在神兵池中找到神兵,即便如此,他还是开放神兵池,任由这些江湖人入池寻找,一时间三清观观主仁义之名江湖人尽皆知。”   月奴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可即便如此,这些江湖人全都一无所获,直到一年后石剑被盗,观主顺理成章的封了神兵池,言道神兵已被人取走,但是江湖上却也没有出现过什么神兵,渐渐的,这则传言就被人遗忘了。”月奴解释道。   沈琅听了这话,叹息道:“可惜,这池子被牛鼻子封了不让人看,不然这秘密就能重见天日了。”   叶信芳不解的问道:“为何这么说?那么多江湖人用了一年时间,也没有参透神兵池的秘密,如今就能参透吗?”   “神兵有灵,当配英杰,也许这神兵就在等一个像我这样的明主呢。”沈琅自信的说道。   叶信芳心中翻了个白眼,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这么大脸。   出了沈琅的房间,叶信芳又跟着月奴去了他的房间,进屋后立马问道:“之前为何不钻狗洞?”   月奴摇了摇头,说道:“你是读书人,怎么能做这么事情,况且,小道士还看着呢,既然知道了那池子在何处,想要进去,还不是易如反掌。” 第132章 夜访   夜半, 整个三清观都沉浸在一片漆黑之中。   叶信芳本是睡得迷迷糊糊的, 忽地听见门口传来轻轻的响动声,他立马一个激灵, 赶忙将衣服穿在身上,而隔壁床上睡着的宋修之也第一时间睁开了眼睛。   “怎么了?”宋修之含糊着问道, 眼睛都睁不开。   “老月在外面等着。”叶信芳随口解释了一句。   宋修之瞬间清醒了过来, 也跟着穿起衣服来, 他向来胆小, 换了个环境更是不敢一个人睡, 这房间本是给叶信芳和月奴住的,故而有两张床,宋修之强行跟月奴换了房间。   黑夜里叶信芳看不清楚他那边的情形,想了想还是叮嘱了一句:“山上风大, 多穿两件。”   “嗯。”宋修之轻声应道。   等到二人终于穿戴整齐出门,就见院子里的树下, 站着一个模糊的人影。   “走吧。”月奴轻声说道。   叶信芳放松了下来,生怕自己认错了人, 月奴拽着叶信芳, 叶信芳拽着宋修之, 三人就像串好的粽子一般,往神兵池摸去。   大晚上的大家都尽量放轻脚步声,因而用比之前多一倍的时间,方才抵达那处院墙之外。   黑夜中看清不清楚对方的动作,叶信芳就见月奴在那里蹲了下来, 摸摸索索的不知道在做什么。   “我们怎么进去?钻狗洞吗?”叶信芳问道。   月奴站起身来,走到二人面前,可以强调:“是你们钻狗洞。”   说完,就拉扯着二人到那狗洞之处,那里的洞口已经被月奴扒拉开了。   “这样不会留下痕迹吗?”叶信芳怕被察觉。   “无事,我们走之前掩好即可,之前小道士动过这里,怕是他本人再来,也不记得当时是什么模样。”月奴说道。   “那你怎么进去?”宋修之满脸都是嫌弃,不愿意钻狗洞。   叶信芳二人只见月奴一个兔起鹘落,几声响动,不过眨眼的功夫,说话声已经从围墙里面传来。   “快进来,勿要磨蹭。”月奴催促道。   所谓读书人的颜面,都是人前才有的,此时没有外人,月奴也不再阻拦叶信芳钻狗洞。   叶信芳直接就钻了过去,而宋修之犹豫了一会,方才一咬牙钻了过去。   宋修之钻过狗洞之后,小脸臭臭的,反复说道:“回去我要洗澡。”   叶信芳也不知大半夜搁哪给他弄热水,但还是随口敷衍着。   月奴从怀中掏出一个火折子来,点起早就备好的蜡烛,山顶风大,那烛火随风飘摇,似乎随时都要熄灭一般。   神兵池所在的地方,就像是一个小花园,但因为很久无人打理的原因,处处都显得十分破败。   月奴小心翼翼的护着烛火,带着二人往池子方向摸去。   黑夜里能见度很低,叶信芳只觉得自己似乎只能看清脚下的场景。   月奴忽然止住了脚步,看着夜色下的石雕像,石雕像前,果然另外筑起一根长柱,不出意外应该是负责承载石剑的那根。   “怎么了?”叶信芳轻声问道。   月奴不说话,将蜡烛高高举起,叶信芳还是觉得什么都看不清。   习武之人视力绝佳,夜间视物不逊于白昼,月奴这才意识到叶信芳看不见,开口说道:“果然另起柱子承载石剑。”   叶信芳没想到他说的是这个,转念一想,石剑的摆放是多此一举,而这个石柱的存在同样也是十分诡异,他赶忙问道:“老月,能带我看看那个石柱吗?”   “池子里的水干了,我们直接走过去就是。”月奴说道。   说完,他便将蜡烛递给了叶信芳,带头跳进池子中。   那池子有两米深,叶信芳刚想跟他一样跳下来,就听他说道:“你别从这里走,那边有台阶下来,往东走五步,再往北走四步。”   叶信芳依言照做,果然脚边出现向下方延伸的阶梯,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立马开口问道:“这池子不是圆形?”   “对,不是圆,而是矩。”月奴答道。   矩,便是长方形,古人一贯喜爱天圆地方那一套,挖水池时多用圆形或者方形,怎么会是矩形?叶信芳暗暗压下心中的疑惑,举着蜡烛,拉着宋修之往池子中间走。   池底铺着石头,上面满是干涸的泥土,叶信芳行至池子中央,只见这里另外搭建起一座方形小台子,台子高大约1.5米,上面立着李元齐的雕像,雕像身前,果然另外立着一根方形柱子。   月奴一个翻身便爬上了台子,回转身来接过蜡烛发置在一旁,伸出手递给叶信芳,道:“我拉你们上来。”   叶信芳借着他的手爬上了台子,而宋修之却非要让叶信芳拉他,叶信芳知道他的矫情病又犯了,但还是依言照做,月奴饶有兴趣的看着叶信芳呼哧呼哧的拉着宋修之上来,感叹了一句:“你倒是挺疼这小子。”   叶信芳听了这话,笑了笑没有开口。   这台子大小有七、八平米大小,而整个池子也不过教室大小,对比下来,这台子面积不算小了。   叶信芳朝前走了两步,察觉到脚下似乎踩到了什么东西,他蹲下身子来,拾起那个坚硬的小东西,待看清楚究竟是什么东西之后,顿时失笑。   那是一枚铜钱。   叶信芳又朝右边走了两步,脚下似乎又有什么东西,拿起一看依旧是一枚铜钱,叶信芳围着雕像转了一圈,别的收获没有,净赚十文钱,他心中暗暗想着,这么多铜钱,难道古人将这池子当许愿池吗?   宋修之举起蜡烛,仔细的打量那座雕像,夜幕下雕刻的人脸,显得格外的狰狞,这尊雕像就像是一个眺望远方的将士,右手抬起,与石柱近乎齐平,手中像是握着什么一般。   叶信芳看着这石柱与雕像,这尊雕像不像是李元齐手拿石剑,更像是李元齐从石柱上拿下雕像,叶信芳总觉得这似乎在暗示什么一般。   叶信芳将手搭在石柱上,用力的推了推,石柱纹丝不动,他也想过是不是有什么机关之类,但那石柱都快被他摸遍了,也没有察觉道有什么不同之处。   “别摸了。”月奴说道。   叶信芳转头懵逼的看着他。   月奴继续说道,“那些江湖人研究这里一年多,雕像里里外外都被他们摸遍了。”   叶信芳:……   一想到自恋的李元齐,要是知道自己的雕像被一群江湖人摸来摸去,心中也不知作何感想。   叶信芳看着这干涸的池子,又问道:“这池子是什么时候干的?一直如此吗?”   月奴刚想答话,就听见一声幽幽的叹息。月奴瞬间警觉了起来,整个人身体微微前倾,做出一副防御的姿态,问道:“谁!”   “无量天尊。”   来人的声音几人都觉得熟悉,正是白天见过的张道长。   “几位皆是人中龙凤,仕途通达,怎可行如此小人行径。”张道长说道,语气中带着惋惜。   叶信芳这才见到,神兵池外不知何时起,多了一个人影。   月奴脸上戒备的神色更重,他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也有被人悄无声息摸近身边的一天。   见已经被道观的主人发现,月奴当即吹灭了蜡烛,一手提着一个人,飞身掉下池心小台子。   “怎么办,我们跑吗?”叶信芳小声问道。   “跑不掉。”月奴闷闷的说道。   叶信芳心中一惊,看月奴的意思,似乎并不是这张道长的对手。   夜色下,张道长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三人慢慢走过来,抬手合了一个道理,开口说道:“无量天尊,几位居士夜访神兵池,可有要事?”   “张道长,明人不说暗话,神兵池的秘密天下人都趋之若鹜,我等几人不过是想要来碰碰运气。”月奴开口问道   “明人不说暗话,明人也不可做暗事,几位若是对神兵池有意,为何不堂堂正正的告知贫道。”张道长叹了一口,接着道:“白日里便见二位面相,全然不似仆从之流,反而看着是意念通达、仕途亨通之相。”   叶信芳忽然想到这道观在失去石剑后种种奇怪的反应,心中有了猜测,扬声问道:“张道长,您是得道高人,神机妙算铁口直断,既然能看清我等的面相,不妨算一算石剑去了何处?”   “无量天尊,所谓神兵利器,不过是江湖传言,这位大人,您明明是文官,为何要一直纠缠一件武器?”   “这神兵利器,自然是令人心向往之。”叶信芳站直了腰,难得的强硬姿态。   “无量天尊,贫道道行浅薄,怕是无法如大人所愿了。”张道长开口说道,语气平平淡淡。   叶信芳听了这话,眼神微动,再次开口道:“张道长,我也算了一卦,您猜如何?”   张道长依旧是一副波澜不惊的问道,配合着问道:“大人算的如何?”   “我算的这卦,这石剑就藏在。”叶信芳刻意停顿了一下,心中有些可惜,黑夜中看不清对方的面容,不知他脸上的神情如何。   “张道长,我算的卦,卦象显示监守自盗,这石剑,依旧藏在三清观中。”   月奴听了叶信芳的话,黑夜中死死的盯着张道长,生怕错过了他脸上的细微变化。 第133章 瞎猜   叶信芳怔怔的看着眼前这把石剑, 它居然就这么明晃晃的摆在张道长的静室中。   “无量天尊, 谣言一起,江湖纷争不止, 贫道此举也是迫于无奈。”张道长淡淡的解释道。   “难道就没有人如我一般怀疑吗?”叶信芳还是觉得犹如做梦一般,自己不过随口一句, 居然真的说中了, 而张道长也真的将石剑拿出来了, 要不要这么儿戏?   “他们怀疑又如何, 总归只是个他们参不破的秘密。”张道长无所谓的说道。   叶信芳不知道张道长是如何打发那些江湖人的, 难以想象这般云淡风轻背后经过了怎样艰难的努力。   “那为何又愿意给我们?”宋修之不解的问道,还是觉得张道长的行为处处透着诡异。   “要就要,不要就算了,哪那么多废话。”张道长不高兴的说道。   “要的, 要的……”叶信芳赶忙说道,继而试探着问道:“道长, 这神兵池能不能对我们开放?”   “可以。”张道长点了点头。   叶信芳三人脸上一喜。   接着就听张道长继续说道:“不过,三位须得答应贫道一件事。“   叶信芳心又提了起来, 他觉得这个神神叨叨的道人还是很好说话的, 赶忙问道:“您直说便是。”   “明日……”张道长停了下, 透过窗户看见外面已然亮起肚白的天空,说道:“不对,应该是今日了。”   叶信芳脸上顿时窘迫了起来,自己三人夜间潜入人家的地方,终究还是当了一回不速之客。   “今日下午无心相师前来, 希望几位居士可以一同前来论道。”   张道长的要求倒是十分奇怪,叶信芳几人也不像是会论道之人,但叶信芳几人已经承了他的情,自然再不能拒绝这个要求。   “道长,既然吾等能进入神兵池,那便不打扰您,先行告辞了。”叶信芳起身告辞,视线不自觉的扫过那把沉重的石剑。   张道长点了点头,看着那把石剑,说道:“今日贫道便将石剑放入神兵池。”   叶信芳几人又客气了一番,这才离开了张道长的院子。   宋修之打了个哈欠,开口道:“回去先洗澡,再睡一觉。”   “吃了早饭再睡。”叶信芳提醒道。   张道长坐在静室中,看着三人离去的背影,伸手抚摸这那把石剑,喃喃自语道:“当真是天选之人吗?”   折腾了一夜,等到三人回到院子之时,天色已然大亮,除了还在呼呼大睡的冯冀德,其他人都已经起床了,沈琅都已经在院子里打了一套拳。   “你们去哪里了?”沈琅好奇的问道。   “起得早,便在外面转了转,正好遇到张道长,便跟他一起喝了一杯茶。”叶信芳这般解释道。   “这老道士又说了什么?他神神叨叨的,讲话说一半,吊人胃口。”沈琅显然还未昨日看相的事不悦。   叶信芳不想再找个问题上继续纠缠,笑着问道:“你日日打拳,可有什么进益?”   沈琅说罢摆起一个打拳的架势来,朝着叶信芳喊道:“决一胜负吧,恶霸!”   叶信芳倒是愿意跟他闹,摆出五禽戏的架势来,也跟着喊道:“受死吧,流氓!”   两人打成一团,最终叶信芳不过三招两式就被沈琅给擒住了,沈琅右手圈住叶信芳的脖子,恶狠狠的问道:“服不服!”   “服服服,但你这是擒拿手,哪是什么拳法?”叶信芳不甘心的说道。   “这个词叫什么来着,技多不压身!”沈琅说话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有必要提升一下文化修养,不然找个词夸自己都要想半天。   “大少爷,先放开先放开!喘不过气了!”叶信芳求饶。   沈琅听了这话,放开叶信芳,只见自己抓了一手的泥,仔细的打量着叶信芳和宋修之,皱眉问道:“你们摔倒了?身上这么脏修之居然也能忍?”   叶信芳讪讪的笑了两声,突然间玩笑之色褪去,满脸恭敬的说道:“大少爷,您眼神真好,宋少爷这不就火急火燎的赶回来洗澡。”   沈琅还奇怪叶信芳怎么突然变了脸,就听身后传来冯四禾的说笑声:“沈少爷宋少爷起得早,我家那个不等到太阳晒屁股,怕是爬不起来。”   沈琅朝他点点头,不再多话。   等到几人都进屋之后,冯四禾回想刚才的场景,只觉得叶信芳这个随从面对沈琅这个少爷,态度是不是太过随意亲昵了?   这个大老爷们忽然想起,去年听说京中许多贵公子爱蓄养男宠,这叶信芳虽然年纪大了点身形微微胖了点,但看起来还是容貌俊秀气质清润的,听说京里还有许多贵人就喜欢小胖子呢。   而那个叫月奴的,剑眉星目,就是一个绝顶的美男子,冯四禾想到这一路沈琅似乎有些惧怕月奴的模样,难道说这个长得最好看的是沈琅的心头宠?   冯四禾又想着,大早上的三个男人出门,一个浑身上下干干净净的,另外两个就像在草堆里打滚过一样,莫不是被那个厉害的按着打了一顿吧。   而那个宋少爷,说是沈琅的小表弟,据说还是什么少年举人,可沈家的亲戚大多是武将家,真有这样年轻出息的子弟,也不会是他的亲戚啊,冯四禾胡乱想着,这宋少爷不会也是沈琅勾搭到的男宠吧……   寸步不离的带着一群男人上山,却把温柔漂亮的婢女丢在山下,这个沈少爷真的很惹人怀疑啊,冯四禾一时又想到自己那个虽然傻不拉几但还有几分容貌的大侄子,沈琅之前又要求大侄子陪同,冯四禾一想到这里心就提了起来。   沈琅丝毫不知,自己已经被一个老实人面相的中年大叔脑补成一个摧残无数美男子的恶霸纨绔,此时还在乐呵呵的问几人今日的行程。   “上午我们要睡觉,你自己在观里随便逛逛,下午我们答应了张道长,要参加论道会。”叶信芳说道,此时正好黑狸端着几人的早膳进来了。   “睡觉?你们昨晚做贼了?”沈琅皱眉问道,他见一向神采奕奕的月奴,此时似乎都有些精神不济的模样,心中更是诧异。   宋修之又打了个哈欠,两眼迷迷糊糊的,就差坐着睡着了,叶信芳似是被他传染一般,也跟着打了个哈欠。   “昨夜没睡好。”月奴随口敷衍着,他也不打算跟沈琅细说。   “那我上午也补觉好了。”沈琅立马说道。   “你玩你的,不必在意我们。”叶信芳回了一句。   沈琅却像是受到了什么侮辱一般,皱眉说道:“我一个堂堂贵公子,单人逛道观?身边没有一点排场怎么行?”   宋修之被他这么一嚷,惊得一个激灵,送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穷讲究。”   转眼便到了下午,叶信芳本还奇怪为何论道会安排在下午,后来见无心相师风尘仆仆的模样,感情这位老人家还是个急性子,爬了那么久的山路,都不休整一番,就急吼吼的要跟同行交流。   冯四禾一方面因为几人蹭到了参加论道会感到高兴,一方面又想起上午去寻沈琅时,黑狸告诉他沈琅几人正在补觉。   这个中年汉子不免就想到了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了,暗自骂了一句白日宣淫。此时他又看了叶信芳几人都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模样,而沈琅因为睡得太多反而显得有些萎靡,他们这个模样,不免猜测难道京中贵人才是下面一个?   “张道友,空见大师,多年未见,风采依旧。”相师大多风度翩翩,无心相师亦是如此,端着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看着不过五六十,但众人皆知他实际上早已年过七十。   冯四禾终于见到这位传说中的大相师,激动得脸色通红,见到对方果真跟传闻中一般驻颜有术,更是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叶信芳却有些失望,他本以为这次论道会规模极大,没想到却更像是私人圈子的小聚会,除了张道士,就来了司空山顶二祖寺的主持空见禅师,他不免想着,张道长一定要他三人参加,难道是为了给论道会凑人头?说好的大师,不至于这么没有排面吧。   不提这边叶信芳的胡思乱想,那边佛道两家正在进行亲切友好的会晤。   “无心道友,别来无恙。”张道士回了一礼。   “阿弥陀佛,远道而来,辛苦了。”空见禅师念了一声佛号。   作为论道的主力军,他们三人安排在一处静室中入座,而叶信芳几人,就像是现代在心理咨询师外等候的病人一般。等候里面的召唤。   无心相师是个急性子,三人刚刚进入内室入座,便开口问道:“两位大师,近日星相异动,可曾观得?” 第134章 天选   叶信芳从来没有参加过这样的论道会, 论着论着, 参会大佬一齐围着他打转。   就像是前面的小白鼠都已经研究完了,而叶信芳作为压轴大餐一般, 被三个人盯得头皮发麻。   “此人身上,确实有问题。”无心相师看着叶信芳, 眉头皱起满是不解。   叶信芳心里咯噔一下, 这群人个个都是意味深长的目光, 看得他压力好大。   “叶居士, 可否伸出手来, 一观究竟。”张道长十分客气的说道。   男左女右,叶信芳一时也不知道自己该伸哪一只手了,犹豫了一会两只手都伸出来了,他这样做正好瞎猫碰到了死老鼠, 都说男左女右,实际上看手相一个人的左右手都要看的, 男性左手看先天,右手看后天, 而女性恰巧相反。   三个老头子互相看了一眼, 最终由空见大师先上前来观相。   叶信芳只见这大和尚仔仔细细的翻看了他的两只手, 又认真的打量着他的面容,看完之后眉头紧皱,满脸都是不解。   自他之后,紧接着便是张道长和无心相师,叶信芳只觉得, 这三位大师都看了他很久很久。   三个老头子凑在一起,不时传来小声嘀咕,还时有争辩,这三人还时不时回头看他一眼,叶信芳听不太清楚,这般刀架在脖子上悬而未决,弄得他紧张不已。   “叶居士,您可曾听说一句话:相由心生。”最终由无心相师先开口说道。   叶信芳点了点头。   无心相师紧接着说道:“人的面相并非一成不变的,故而我们相师在替人看相之时,都不会将话说得太死。”   叶信芳不知对方这是何意,问道:“那您从我的面相、手相上看见了什么?”   “从您的面相来看,天庭饱满,诸事顺心,是大气运加身之势。”无心相师笑眯眯的说道。   叶信芳听着这话却没有多高兴,他不是那么傻白甜的人,究竟什么样的是大气运者?多半是帝王之流,叶信芳一丁点都不希望得到这个判语,他心中还是想要过着殷实的小日子,不希望过那般朝不保夕的日子。   气运加身这个词就很好了,为何还要再加一个“大”字,弄得人心惶惶的。   话锋一转,无心相师继续开口说道:“可从您的手相来看,父亲早亡,兄弟皆失,姐妹俱存,夫妻不睦,父女反目,守不得钱财,得不了功名,事事皆不如意,而您自己,也是早亡之相。”   空见大师笑着开口道:“贫僧观相之术浅薄,看施主面相与手相相差甚大,本以为是自己学艺不精,没想到与两位大师判的一致。”   张道长赶忙道:“大师过谦了,昨日里贫道瞧见叶居士的面相,是官运亨通飞黄腾达后福深远之相,今日细看手相,贫道还着实惊讶了一番。”   哪怕对方一连用了三个词语来形容自己命好,叶信芳心中依旧充满慌乱,这种感觉无法与人言说,面相改了,手相却没变,若是不出他所料,手相显示的是原主本来的结局。   “手相与面相虽有相同之处,但却完全是两种人生,叶居士这种情况,甚少听闻。”张道长捋了捋胡须,眉头皱起,满是不解。   “相书记载中,上一个这般面相之人,正是东朝开国皇帝。”   无心相师的话,就跟平地一声雷一般,炸在了他的心头,心中止不住的想着,果然不能跟这些神神叨叨的人走得太近,杨慧是枕边人,发现他的改变不奇怪,而孙茂行不是人,哪怕发现他的秘密心头估计还是存疑,而这些僧道之流就跟开了天眼一般,叶信芳有时候也想着,为什么自己马甲捂得这么艰难。   他忽然转念一想,似乎文韬武略的大帝李元齐好像也没有捂住马甲啊……   这样想着,叶信芳心中就舒坦了许多,面色坦然的等待这些人最后的宣判。   “果然是与大气运者一般的情形啊。”张道长感叹了一句,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叶信芳,就跟看到什么稀罕物一般。   无心相师点了点头,说道:“今生有幸,能够见到这般面相之人,叶居士,此物是老道的一点心意,您一定要收下。”   叶信芳整个人都懵逼了,差点把自己舌头都咬坏了,暗道你们三个为什么不跳起来指认穿越者?你们这看国宝一般的眼神是几个意思?   叶信芳万万没想到,这三个人没有一点敬业精神,丝毫不好奇他为何会有这样的面相,就十分自然的接受了他的来历,简直不科学。   他突然福如心至,想明白了一切,因着三个人从未见过自己,所以不知道他的面相曾经发生过变化,而是以为自己生来就是面相手相相悖之人。   叶信芳心中不禁升起一抹怀疑,暗道这些人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厉害。   “叶居士,还请您一定要收下此物。”无心相师见叶信芳直愣愣的看着自己,又重复了一遍。   叶信芳这才回转神来,看着眼前那块麒麟玉佩,玉质通透,一看便知价值不菲,叶信芳赶忙拒绝道:“大师,此物贵重,您还是收回去吧。”   无心相师笑了笑,说道:“玉能养人,这块玉佩是老道的师父所赐,老道一直随身携带,悉心温养了数十年。”   叶信芳听他这么说,更是不敢收,忙道:“此物对您一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您仔细收好,叶某无功不受禄,不敢收下此物。”   无心相师脸上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说道:“玉佩有灵,自当择有缘之主,它若是能跟着你,也是一场造化,叶居士若还是拒绝,那便是瞧不上老道了。”   都这般说了,叶信芳自是不能再拒绝了,再三谢过无心相师。   这三人似乎是约好了一般,张道长赠了一本剑谱,空见大师赠了一串佛珠,个个都是不容叶信芳拒绝的样子。   叶信芳也想不明白,为何张道长要送他一本剑谱,他也这般问了,张道长笑了笑,打了个机锋道:“山人自有用意,居士来日便可知晓。”   “三个大师跟前,叶某其实还有一事要问。”叶信芳将要离去之时,想了想决定问一问此行结果。   无心相师见叶信芳十分珍重的将玉佩放入怀中,脸上笑容更深,说道:“叶居士,老道知道您想问什么,您是大气运加身之人,做什么都会顺顺利利的,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人遁其一,纵然会有波折,或经历绝境之时,但一定会为您留下一线生机。”   “您不关心我问的是什么事?”叶信芳有些奇怪,这样的事情为何这几人都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模样。   “叶居士都找到神兵池来了,所问何事,自然是不言而喻。”张道长笑着说道,带着一种世事洞然的通透。   叶信芳心中一惊,但看到三位大师都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十分不解,赶忙问道:“这样的秘密,哪怕有可能事关长生不老、得道飞升,三位大师都不动心吗?”   空见大师双手合十,念了一声佛号,这才道:“吾等方外之人,早就不问红尘俗利。”   “俗利?三位大师为何认定这藏宝无数是俗利?”叶信芳想到三清观设置的各种收费项目,很难将张道长与俗利分开。   张道长笑了笑,神情和蔼的看着叶信芳,就像在看一个晚辈一般,说道:“得道飞升,得道才能飞升,这与藏宝何关,道非死物,而要用心去感悟,吾等三人,空渡数十年,纵只侥幸得一二见解,也许至死都无法悟道,即便如此,那也是吾等的命数。”   道是什么?信仰吗?叶信芳心中问自己,回味着三人对待自己的态度,不像是对于大气运之人的羡慕讨好,道更像是对于人群中异于常人个体的研究,这种与科学家一般努力钻研的态度,让他心生敬意。   叶信芳心里仔细的琢磨了一番三人对于前路的判语,总感觉这似是而非的话,就跟什么都不讲一样,虽然他还是不明觉厉,前路也依旧未明,但任然十分郑重的再三拜谢。   待叶信芳出了静室,张道长看着无心相师,开口道:“帝星未明,天选已定。”   “大气运加身。”无心相师的脸上神情平淡,许久像是不甘心一般,又说道:“这样的气运,若是入我道门,得道飞升怕是指日可待。”   “无心,你着相了。”张道长开口道。   无心相师赶忙合了一礼,郑重谢道:“多谢道友警醒。”   张道长看着静室外模糊的人影,似是自言自语一般:“孤辰寡宿汇聚,二者的命运与天选之人紧紧相连,前路未知,前路未知啊。” 第135章 舍利塔   叶信芳摸了摸那把已经放回原处的石剑, 触手冰凉, 似乎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宋修之歪着脑袋仰望那尊雕像,许久方才开口说道:“似乎每一尊雕像, 都有不同之处。”   叶信芳眉头一挑,也跟着仔细的打量着那尊雕像, 雕像身上总有一种违和之感, 叶信芳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他豁然发现, 雕像的眼睛并非目视远方, 而是倾斜下来看着脚下。   脚下?叶信芳心中一动, 顺着雕像的视线看到的地方,正是从高台处往东走三步,不多不少正好如此。   李元齐在修建这座神兵池时,甚是用心, 池底全部铺满了一格一格的石板,石板方方正正, 每一块都是一本无二大小,叶信芳脚踩在那块石板上, 用手细细擦掉上面的泥土。   “老月, 能掀开吗?”叶信芳高声问道。   月奴点了点头, 长刀出鞘,小心翼翼的插进缝隙之间,略一用力,那块石板就被掀开了。   那石板厚约两指,被掀开之后, 露出下面深色的泥土,泥土湿润,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不同寻常。   叶信芳指了指那块地方,月奴直接将长刀插进泥土之中,挖掘了半天,却是毫无发现。   “这里被那些江湖人翻找了一年多,估计连石板都掀开看过了。”宋修之说道,他看着二人有些颓然的样子,接着道:“李太祖布局不会这般简单,若真是挖地三尺就能找出来,只怕这神兵池早就被人挖穿了。”   叶信芳看着那个挖了半米依旧什么也不见的大洞,转头再看见那座雕像悲悯的眼神。   从一座雕像的眼睛里看出悲悯,叶信芳总觉得是自己眼花了,雕像一只手上放着石剑,而另一只手藏在宽大的袖子里。   宽大的袖子指向南方,那个角度所指向的位置,恰巧是高台南方的第三块石板,依旧是月奴来掀开石板,挖掘之后还是一无所获。   横三竖三,叶信芳不知这是何意,但他心中隐隐觉得,答案就在这里。   叶信芳找到两个三所在位置东南方向的交接点,那里依旧有一块石板。   而这块石板,初初看上去,没有任何的不妥,叶信芳将它翻转过来,却有了发现。   就像是直觉所指,叶信芳就认定了这块石板,若非如此,满是泥土的石板,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叶信芳直接上手将那些湿润的泥土扒拉开,一旁围观的宋修之脸上露出十分嫌弃的模样,又不着痕迹的往后退了几步。   在石板的底部,刻着细小的字母,赫然写着“yitian”。   “一天?”叶信芳喃喃自语,忽然福如心至,望着高台之上那把石剑。   月奴一直注意着他的动向,此时立马飞身上前,取下那把石剑。   “老月,用你的刀,试着劈石板。”叶信芳似乎想要印证心中的猜想。   月奴将尖锐锋利的长刀举起,全力劈向那块石板,火花四溅,月奴被反弹着往后退了两步,石板上却连一块划痕都没有留下。 “劈石剑!”叶信芳又说道。   月奴再次举起长刀,同样的情形再次出现了。   “老月,用石剑劈了这块石板!”叶信芳喊道,神情有些紧张。   月奴皱眉,虽然不解,但还是照做,石剑高举,用力的劈在那块石板之上。   预料之外的场面出现了,那石剑直接断成了两截,而石板也分成了两块。   “果然如此,一天,还真是倚天。”叶信芳感叹了一句,若是一个未曾看过《倚天屠龙记》的人,怕是不知这是何意。   叶信芳也顾不得细想这种不科学的事情了,往前走了两步,提起那石剑,断裂之处果然藏了东西,那是半张羊皮,上面绘着地图,而石板那边,则藏着另外半张羊皮地图。   两张地图拼凑在一起,恰巧就是一副完整的迷宫地形图。   宋修之上前,凑过来打量这种奇怪的地图,问道:“叶哥,这里是哪里?”   叶信芳没有回答,转而看向月奴,问道:“老月,你还记得那副黄沙之地的地图吗?”   月奴点了点头,直接从怀中掏出了那副地图,那张地图上,最终指向的地方,有一个向下的图标,叶信芳在看着这拼凑到一起的迷宫地图,似乎那藏宝所在之处,是在地下。   叶信芳又想到翠微祖先的那张纸上提到的话:思故始,司空过,青山隐,黄沙终。   青山?这青山指的到底是什么?总不会是指青山县吧?   这叫做青山的地方,到底隐藏了什么。   “修之,你可知道有多少叫青山的地方?”叶信芳转头问道。   宋修之直直的看着他,眼神呆滞,大脑如同高速运转的cpu,不到半盏茶的功夫便所搜完毕:“举国上下,名唤青山的地方有四处,蜀地青山府,明越府青山镇,大南府青山镇,另外就是西宁府下辖的青山县了,而有没有青山村我不知道。”   古代记录并没有那般细致,至多记录到镇级,宋修之曾经翻阅过户部出具的地名汇集,他能知道这么多已经很让人吃惊了。   叶信芳想着这四个地方,心中暗暗叫苦,也不知先去哪一个,到了之后又该去何地寻找线索。   “信芳,青山是不是指你的家乡?”月奴开口问道,他也知道那句“青山隐”,而叶信芳是国师认定的解密之人,李太祖是神人,也许早就预料到了这一遭。   叶信芳皱眉,心中一团乱麻,不知从何处开始梳理。   “叶哥,你别着急,慢慢想,佛道两家,如今咱们才来了道门呢。”宋修之见他皱眉,赶忙安慰道。   叶信芳想到从思故高塔中得到的那些线索,如今不过是用去了神兵池这一个而已,而若那个图案指的不是“口”字,而是佛的话,多半便应验在二祖寺上了。   叶信芳几人接着以参禅的由头,匆匆离开三清观,继续上山,冯四禾叔侄想要跟着,却被张道长挽留了下来。   过了三清观再往前走了一个时辰,便见到了司空山的主峰——“仰天窝”。   而二祖寺,便建在仰天窝上。   二祖寺香火旺盛,善男信女来往不绝,四人刚至,便有小沙弥上前询问:“可是叶施主一行?”   叶信芳挑了挑眉,心中满是纳罕,问道:“小禅师如何知晓?难不成也跟空见大师一般,深谙看相之术?”   “叶施主,小僧当不得禅师之称,主持闭关之前,曾经叮嘱过小僧,若是见得不求神拜佛之人,便是叶施主亲至,并且施主腕上所戴,是主持温养数十年的佛珠。”小沙弥睁着一双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叶信芳四人。   叶信芳耳根微红,自己四人不是来拜佛的,表现得这么明显吗?这么容易就被发觉了。   “小师傅见谅,此行实有要事,空见大师闭关前可有吩咐?”叶信芳问道。   小沙弥摇了摇头,笑着答道:“主持闭关之前,曾经叮嘱过,若是叶施主亲至,但有所求,必无不允。”   宋修之和沈琅一起转过头来打量叶信芳,眼神中满是不解。   叶信芳别过视线不看二人,继续问小沙弥:“小师傅,可否带我们在这寺中看一看?”   小沙弥乖巧的应声,带着四人先去洗漱一番,赶了那么久的路,满身都是尘土,宋修之满脸都是嫌弃,但一想到行礼还放在三清观中,便忍住了洗澡的想法。   “小师傅,前面那是什么?”叶信芳指着一座低矮的建筑问道。   “那是舍利塔,其中存放了历代主持的舍利子。”   叶信芳看着那座建筑,那形状甚是眼熟,不确定的问道:“小师傅,这座塔可是双层?”   “施主慧眼。”小沙弥笑着点点头。   待走到舍利塔跟前,这才发现,形状果真是一个胖“A”,叶信芳想要进去,却被门口看守的武僧拦住了。   小沙弥上前,也不知他跟武僧说了什么,那武僧果真不再阻拦叶信芳了。   沈琅三人也想跟着上去,却被门口的武僧面无表情的拦下。   舍利塔中除了叶信芳空无一人,哪怕是白日,舍利塔中也点着灯火,禅香弥漫,四周静谧,叶信芳只觉得先前的焦躁之感全都消失不见,整个人都沉静下来。   第一层里供奉了不少舍利子,叶信芳没有发觉怪异之处,便顺着楼梯往上爬。   入眼所见,便是一个“卍”字。   那是一尊石制的佛像,佛像有西瓜大小,胸口刻着一个“卍”字,叶信芳三步并作两步上前,刚想要动作,硬生生的忍住了。   叶信芳满脸郑重,双手合十,朝着佛像三跪九拜之后,便道了一句“见谅”,拿起那尊佛像。   佛像是实心的,叶信芳将佛像倒转过来,见到上面雕刻了一行细小的字。   “怎么会这样?”叶信芳看着那行字,满脸都是不敢置信。 第136章 云璋   “吾之故友叶英, 携密归隐青山。”   叶信芳看到这两行雕刻工整的字, 一时陷入了沉思。   叶英这个名字出人意料的眼熟,似乎每年念祭文的时候都能见到……   叶英, 叶氏始祖叶公讳英。   他不知道在青山府或者青山镇,几百年前有没有一个叫叶英的人, 但青山县的叶家先祖, 确实是叶英。   难道说这个青山归隐的叶英, 真的是自家祖先?叶信芳不确定的想着。   宋修之三人在外面巴巴的等了许久, 才见到叶信芳神情恍惚的出了舍利塔。   沈琅刚想询问, 却被月奴止住了,那小沙弥见叶信芳此番模样,脸上有些惶恐,暗道莫非这叶施主难道被舍利子吓到了?   “叶施主, 您还继续往前看吗?”小沙弥弱弱的问道。   叶信芳刚想回答不必,月奴抢先开口问道:“早就听闻寺中有座二祖禅刹, 那里有块名气极大的‘葫芦石’,小师傅可否带我们一去?”   小沙弥自是应允。   叶信芳勉强打起精神来, 跟着众人一起在寺中走了一圈, 吃了斋饭后方才下山。   回了三清观中, 便见张道长坐在亭子里,石桌上摆着一盘棋局。   “叶居士,手谈一局?”张道长单单叫住了叶信芳。   叶信芳承他恩情,自是拒绝不得,坐了下来, 张道长执黑,叶信芳执白。   “叶居士自山顶下来,似乎有所得?”张道长笑眯眯的问道。   “侥幸得了一点线索。”   张道长脸上笑容更深,也不问他得了什么线索,而是再次强调:“叶居士身怀大气运,做什么事都会顺顺利利的。”   “道长。”叶信芳压低了声音,转头看了看四周,确定无人后,这才继续问道:“成大事者,方才有大气运,这样的话还请您勿要与他人说,叶某恐惹来横祸。”   张道长笑了笑,说道:“叶居士多虑了,既有大气运,则遇万事都会逢凶化吉。”   叶信芳听了这话,心里却有些打鼓,这么玄学的说法,怎么听着这么悬乎啊。   “叶居士心中有所顾虑,贫道也不是不通情理之人,自会守口如瓶。”张道士见他脸上已露出惶恐的姿态,笑着承诺。   叶信芳这才想起今日没有见到无心相师,只有张道长一个人孤零零的坐着,便问道:“相师下山了吗?”   “相师俗事缠身,故而先行离去。”张道长脸上带着担忧之色。   “俗事?”叶信芳不解的问道,想起他之前说的不问俗利,心中满是不解。   张道长只是笑了笑,没有再跟他解释。   “道长,您可知晓东朝李太祖为何要在司空山上建那座城墙?”   “倒是听上任观主提起过,此城墙所建,为的是护佑百姓,若有外敌来袭,可引百姓至山中避难。”张道长提起‘外敌’时眉头微微皱起。   “外敌?”叶信芳同样有此疑虑,皖地地处中原腹地,并非边疆门户之地,会有什么外敌?且皖地地形错综复杂,外敌真的来了怕是要迷失在茫茫的大山中。   “李太祖是这般说的,此举这么多年来,也一直令人费解。”张道长也弄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那为何要在大山中建这座道观呢?”叶信芳继续问道,这才是他最想问的。   关于李元齐的记载中,特意提到了这座三清观,这里对于李元齐来说似乎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张道长脸上显出回忆之色,说道:“初代观主,本为道家弃徒。后来机缘巧合帮了李太祖大忙,太祖感念他的帮助,这才为他建了这座道观,为何会建在此地,听闻是观主自己要求的。”   “司空山本是禅宗圣地,初代观主有此要求,也不足为奇。”张道长继续解释道。   叶信芳没想到居然牵扯到了佛道之争,他暗想这观主为何不要求建在山顶,建在顶峰下面,不还是被禅宗压了一头吗?   “叶居士,却是贫道胜了。”叶信芳胡思乱想之间,张道长已经围死了叶信芳。   叶信芳本就棋艺不精,输了也没有不悦,反而称赞张道长棋艺高超。   张道长本就是个臭棋篓子,与他人下棋总是输,难得碰到叶信芳这般的菜鸟,连着拉着叶信芳下了好几局。   此行既已经圆满,隔日叶信芳几人便下山返程,一路上照旧是折腾得人仰马翻,回了安庆府之后,几人不顾安庆知府冯秦的再三挽留,执意要启程返回。   “再过几日便是天柱山的佛会,世侄不妨多留几日。”冯秦想到冯四禾跟他说的沈琅好龙阳之事,便将冯冀德关了起来,以免他跟沈琅之间有了牵扯。   “世叔诚邀,本不该拒绝,但离家日久,甚是想念家中老父。”沈琅学着宋修之的模样,文绉绉的说道。   冯秦心中有些可惜,也只得亲自送了几人出城。   目送几人离去之后,冯秦看向冯四禾,问道:“张道长真的是那样说的?”   冯四禾面色沉重的点了点头,许久方才补充道:“那日无心相师和空见大师也看了,说的结果与张道长无异。”   冯秦眉头蹙起,皱得简直能夹死苍蝇,一想到冯冀德的判语,心中就充满了忧虑。   冯四禾偷偷看了自家堂兄,小声说道:“按照几位大师的批语,冀德前半生的命还是很好的,这说明兄长的仕途应该会很顺畅。”   “也不知沈侯爷这条线能不能搭上。”冯秦想到张道长不看三十岁以上人面相的规矩,即使得知自己仕途顺畅,一想到冯冀德,心中还满是不快。   “沈少爷是沈妃娘娘一母同胞的亲弟弟,若他肯美言几句,侯爷肯定会应允。”冯四禾安慰道。   “你真的看见那串佛珠出现在那个长随身上?”冯秦提起这件事,还是觉得不敢置信。   “是,那长随似乎甚得沈公子的宠爱,会不会是沈公子得了之后赏给他的?”冯四禾小心翼翼的问道。   冯秦摇了摇头,断然道:“不可能,空见大师的佛珠,平西王曾替世子求过此物,却被大师拒绝了,沈琅能得此物,不进贡给宫中的娘娘,反而赏给一个下人,他怎敢这般糟践?”   冯四禾不确定的问道:“难道是空见大师赏赐给那个随从的?”   冯秦脸上显出凝重之色,回想起这一行人,沈琅是沈家的人,这点毋庸置疑,那般满满的纨绔气,哪是那般容易伪造的,让他觉得奇怪的是叶信芳和月奴,这两人看着都不像是下人,且哪个大家公子出门,身边才跟着这几个人?   “沈琅一行来过之事,勿要对他人提起。”冯秦想了想,还是叮嘱了一句。   冯秦万般思量,种种疑窦皆存在心中,不敢与外人言说。   而叶信芳一行人急匆匆的来,又急匆匆的离去,沈琅恐是跟冯秦一般迷茫,不知道目的,也不知道这一行得到了什么。   “接下来去哪里?皖地贪官抓了几个小辫子?”沈琅一想到冯冀德,还以为叶信芳几人已经抓到了冯秦的把柄,等到了京城就要定他的罪了。   “我要回家一趟,顺路送你回云璋府。”叶信芳没有回答贪官的问题,而是说起送沈琅回去的事情。   沈琅听了这话,也顾不得追求微服私访的问题了,当即面色大变,道:“我不回去,我还要去止戈城拜师呢!”   叶信芳看向月奴,月奴点了点头,开口道:“打云璋路过,总要跟你家人说一声。”   沈琅依旧还是一直叫着不回家。   坐在一旁的宋修之深深的叹了口气,解释道:“只说让你回家一趟,没有说把你扔下。”   沈琅瞪大了眼睛,赶忙问道:“果真如此?”   月奴点了点头,说道:“你既执意要拜师,我便帮你一把。”   翠微微笑着看着月奴,眼中满是柔情。   一路上这般走走停停,过了大半个月才到了云璋府。   沈琅一入云璋,犹如回了大本营一般,萎靡了一路,瞬间满血复活,他坐在马车上也不安分,掀起帘子来指指点点。   “那是老胡家的糕点铺,是这里的特色美食,信芳、修之要不要尝一尝?”沈琅吞了吞口水。   宋修之翻了个白眼,说道:“我们来过云璋,不是刚进城的土包子。”   “差点忘了,你们也是琉省人。”沈琅不好意思的说道。   沈府坐落在东城区,所在的街道直接命名为沈侯街,门庭巍峨,门前两个石狮子端的是气势不凡。   还未进府,远远的就有管家迎了出来,老脸上堆满了笑容,开口道:“早前街面上有人报信,说是少爷回来了,老奴本还不信,没想到真能将少爷盼回来!”   “少拍马屁,这几位是我的好朋友,都是贵客,你可要好好招待!”沈琅丝毫不见月奴跟前的维诺之色,拍着胸脯一副大佬样子。   “少爷吩咐的,老奴定会好生料理。”老管家恭敬的答道。   “知道就好,要是怠慢了,要你好看!”沈琅脸上做出一副凶狠的模样。   老管家却一点都不怕,低声道:“少爷许久未回府中,恐怕不知,西宁的姑太太回来了,表少爷在省学里读书,姑太太便住在了府里。”   “姑姑来了?”沈琅脸上浮现出喜色,高兴了一秒钟突然变了脸色,质问道:“是不是那姜家又出了幺蛾子?” 第137章 寡宿   “不是的……”老管家赶忙否认, 解释道:“是表少爷, 姑爷将他送到省学里读书,好参加来年的院试, 姑太太担心下人们照顾不周,这才跟了过来。”   “不是最好, 不然我迟早要打上姜家!”沈琅恶狠狠的说道。   管家看着就两辆马车, 不解的问道:“少爷, 阿大他们几个呢?没回来吗?”   沈琅听了这话, 顿时沉默了下来。   那管家以为几个护卫惹了沈琅不高兴, 一想到自家少爷的狗毛脾气,急忙道:“少爷,他们几个哪怕做错了事,您也不能随意发卖了?他们武人说话直, 但心地好啊,您将他们卖到哪里了?”   老管家没有想到几人是护主而死, 还以为是被沈琅发脾气卖掉了。   “他们回不来了。”沈琅神情低落。   “回不来了?”老管家反问,他还有些愣神, 在看见沈琅眼底的悲伤之后, 整个人顿时颓了下来。   沈琅闭上眼睛点了点头, 开口说道:“他们的家人,都好生安抚着,除了府中的打点,另外从我的私库里每户补三百两银子。”   许是回想起这件事,沈琅见到亲姑姑姜家太太时, 依旧是一副精神不济的样子。   “琅儿路上累到了?”姜家姑太太柔声问道。   沈琅轻轻的点了点头,姜家姑太太也没有再缠着他了,而是放他去休息。   “听闻这次叶状元和宋神童跟琅儿同路?”待沈琅离开之后,姜太太便问起了管家。   老管家恭敬答道:“回姑太太的话,确实如此,若不是有这两位同路,老奴也不敢让少爷离开。”   姜太太轻轻的点了点头,道:“琅儿跟着他们一起,出行一趟回来立马就脱胎换骨了,人也稳重了不少,可见这良师益友是多么重要。”   “表少爷如今在省学里读书,日日与良师益友相伴,姑太太的福气还在后头呢。”老管家恭维道。   姜太太听了这话,心中很是熨帖,每每想到京里姜家二房的嘴脸,心里就恨得不行,多年前因为二房故意找事,自己还吃了痛苦了好多年。   “那位叶状元呢,可否请他来相见?”姜太太问道。   叶信芳是西宁府的人,因为他姜云明还狠狠吃了一番苦头,但结果是很值得的,照着叶信芳说给孟姐夫的法子,压着姜云明读了数日的书,这才考上了童生,如今离秀才也只有一步之遥了。   “这……”管家迟疑了一下,方才说道:“外男相见,怕是不妥吧。”   姜太太笑了,说道:“我是什么年纪,都够做他母亲了,还有什么不妥的?”   “太太您看着依旧年轻貌美,恐怕叶状元不敢相见。”   但凡女人,没有不爱听别人夸赞自己美貌的,姜太太听了这话,脸上笑容更盛,便道:“既如此,等云明回来了再相见吧。”   给叶信芳几人安排的是最好的客院,里面家具摆设样样精致,显然很是用心。   “明日将沈琅留在这里,我们先回青山县。”叶信芳开口说道,他时刻有一种紧迫感,总觉得若是迟了,就会出什么意外。   宋修之点了点头,月奴的神情却有些恍惚,翠微一直看着月奴眼中满是担忧   待到傍晚时分,老管家忽然进了客院,请几人去见一见姜太太。   叶信芳本想拒绝,老管家道:“知晓状元爷心中所想,我家表少爷也在,他才从省学里出来,听闻您来了,很是高兴,若您不去,他就亲自过来烦您了。”   叶信芳是状元,只有姜云明前来拜访的,断没有让叶信芳去见姜云明的说头,老管家这般说,叶信芳也明白了他的意思,真正想见他的人其实是姜太太,他想着对方是女眷,又是沈琅和姜云明的长辈,自己去见一见,应该也没什么大碍。   叶信芳刚一应下啊,就听见屋内传来杯碗打翻之声,赶忙进去一看,月奴怔怔的看着桌上的茶壶,茶碗打翻,茶水全都泼洒在自己身上都毫无所觉。   “琅儿你说什么?再说一遍?”姜太太抓着沈琅的衣袖问个不停。   姜云明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样子,愣愣的看着沈琅和姜太太。   “姑姑,那日张道长确实说了,孤辰寡宿,齐聚一堂。”沈琅十分肯定的说道。   “那……那你可知寡宿是谁?”姜太太眼中满是焦急,神情紧张的看着沈琅。   “侄儿不知,寡宿不是多指女子吗?可当日房间里就那么几个人,根本没有女孩啊。”沈琅还是有些摸不着头脑。   姜太太摇了摇头,道:“你不说那道长厉害得紧吗?他一定不会算错的,那房间里有哪些人?”   “除了冯家叔侄,就那几个人,事后我也问了他们的生辰八字,却都与寡宿对不上啊。”沈琅有些摸不着头脑。   “那冯家叔侄会不会?”姜太太才问完,又自己否定了,道:“不会的,若是留在冯家,那还是个好人家了。”   “娘,表兄,你们在说什么?”姜云明满脸的迷茫都形成了实质。   “我们在说什么你不知道,你这孩子,心里还有没有你妹妹了?”姜太太被打断思考,满脸都是不悦。   “妹妹,什么妹妹?”姜云明更是一头雾水了。   “不是告诉过你吗?你还有个妹妹,比你小两岁,如今算算,她也有十八了。”姜太太叹了口气,又道:“她那么小的年纪就被人扔了,也不知道如今过得好不好?”   “母亲何曾告诉过我妹妹的事?”姜云明只觉得一个晴天霹雳,自己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我明明告诉过你,你这都不记得,你根本就没有心,总归伤心的只有我一个。”姜太太说着就抹起了眼泪。   陡然被责骂,姜云明一脸懵逼,心里觉得有些委屈。   沈琅迟疑着喊道:“姑姑……”   “怎么了?说来琅儿如何知道你表妹的事情,是你爹告诉你的吗?”姜太太像是突然回过神来一般。   “小时候,姑姑有一次抱着我喊云明,一边哭一边说我还有个妹妹,我以为是自己的亲妹妹,后来回家还问父亲要妹妹,才知道丢的是姑姑的女儿。”沈琅小声说道。   姜太太愣了愣,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我当时,认错人了吗?”   自己的儿子都能认错,姜云明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你俩小时候长得简直一模一样……”姜太太弱弱的解释道。   “姑太太,客人来了。”有婢女前来通报。   姜太太闻言,擦干了眼泪,小心翼翼的整理了衣角,又让沈琅看自己的妆容如何,得到肯定答案之后,这才满脸紧张的盯着门帘。   叶信芳带着宋修之和月奴一起进来,就见上首坐着一个仪容衣饰都十分精致的美貌妇人,那妇人容貌与姜云明有五分相似,他猜测着这也许就是姜云明的母亲,他刚想行一个晚辈礼,就见那妇人忽地眼睛瞪得浑圆,满脸紧绷地看着叶信芳身后,双手颤抖着,手中本是随意拿着的茶碗,终于承受不住,直接摔在了地上。 第138章 相见   茶杯摔在地上, 立时有机灵的婢女上前收拾, 。   叶信芳回过身来,还以为发生了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   他身后站着的, 只有月奴一人,叶信芳这才发现, 这位剑眉星目的暗卫统领, 此时脸上的神色很是异常。   姜太太嘴巴张了张, 想要说什么, 但看对方一身男子打扮, 便忍住了。   姜云明却没有注意那么多,看着几人实在没看出哪个是他妹子,反而在看到叶信芳时很是高兴。   一番忙乱之后,几人重新见礼, 叶信芳和宋修之口称夫人,行了一个晚辈礼。   “两位都是难得的青年才俊, 这一路上琅儿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吧?”姜太太神情有些恍惚的说道。   叶信芳赶忙道不麻烦。   几人一番寒暄过后,姜太太看着那边眼睛盯着墙角花瓶的月奴说道:“琅儿, 不介绍一下你其他的朋友吗?”   沈琅赶忙指着月奴说道:“这是老月, 这位是翠微姑娘。”   “老月?“姜太太反问道, 她想问沈琅为何称呼一位姑娘为老月,突然意识到翠微是指月奴身后那个姑娘,而一身男子装扮的月奴才是老月。   沈琅也无法细说月奴的身份,只得道:“月奴,武功高强, 一路上多亏了他才能震慑宵小!”   姜太太看着月奴,对方英俊的脸上此时显得有些紧绷着,姜太太愣了好一会,才问道:“怎么写?”   叶信芳听她这般追根究底的问,回想起在皇宫中听到的那句话,便开口说道:“杨太妃垂帘,与群臣语,犹自称奴。”   姜太太脸上闪过一抹心疼之色,仅仅看着那双眼睛,她便知道月奴是自己的女儿,取了这样一个名字,说明收养她的人对她是何等的轻贱。   “月少侠如今作何营生?”   因沈琅刻意提到月奴武功高强,姜太太便唤了一声少侠。   “姑姑,你这城门口盘查呢?问得这般仔细,吓到人家了。”沈琅赶忙说道,防止姜太太一直问下去。   “月某出身不详,如今不过供人差使混口饭吃而已。”月奴忽然开口答道,声音雌雄莫辨,依旧是一如既往的难听。   姜太太脸上的神情顿时僵住了,愣愣的说道:“少侠既然武功高强,何处不愁一口饭吃,姜家虽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但还有些家底,少侠若是愿意,不若跟我回了姜家。”   沈琅听了这话吓一跳,暗道姑姑你这么大胆,都敢跟陛下抢人了。   “月某不才,却要辜负夫人的美意了,主家于我有收容之恩,月奴此生都会供他差遣。”   月奴的话如同一柄刀子一般插进了姜太太的心间,她的女儿本该是一生荣华富贵,如今做得却是看家护院的活计,许久方才问道:“这般你心中可畅快?”   几个知道月奴身份的,听得姜太太这般问,心中满是纳罕。   “月某有幸身为男子,已经比许多人畅快了。且主家事情不多,不过偶尔差遣,有吃有喝衣食不愁,日日心中都是愉悦的。”月奴神情认真,十分真诚的模样,似是努力让姜太太确信一般。   “表哥,这位翠微姑娘是?”不理会二人之间的暗潮涌动,姜云明挤眉弄眼的看着沈琅,神情中的意味不明而喻,他以为翠微是沈琅在外惹的风流债。   “瞎想什么呢,翠微是老月的人!”沈琅赶忙解释道,生怕说迟了被月奴误会了。   姜太太忽地抬起头来,直直的看向月奴,因对方脖颈处被衣衫领子遮得严严实实,让人看不清楚,许久她才像是打趣一般说道:“没想到少侠年纪轻轻,就已经娶妻了,不像琅儿和明儿,一大把年纪了还打着光棍。”   姜云明脸上顿时浮现羞赧之色,涨红着脸说道:“母亲说什么呢,不是说好等孩儿考取功名之后再提娶妻之事吗?”   沈琅却是见惯大风大浪的样子,脸皮很厚,装作一副没听到的样子。   姜太太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翠微,见到女子眉心散开,显然已经不是完璧之身,心中有些犯嘀咕,再看着月奴,那双眼睛与自己夫君的简直一般无二,姜云明长得像姜太太,而月奴却实打实的像姜老爷。   月奴自己没有反驳娶妻之言,外人也不好替他辩解,叶信芳几人罕见的沉默了。   “翠微姑娘看着面善,可否近前一观?”姜太太笑着说道。   翠微走上前来,姜太太拉着她的手,随手褪下腕上的一对镯子,戴在了翠微的腕间,翠微本想拒绝,只听姜太太娇笑着说道:“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就当戴着顽。”   她这般不容拒绝的态度,翠微便推辞不得,只得收下了。   月奴深深的看了姜太太一眼,似乎要将她记住一般,原本有些犹疑的神色,渐渐变成了面无表情的木然。   这次见面,就像是漫长旅途中的一顿饭,似乎没有值得让人回味之处。   之后沈琅任由姜太太如何旁敲侧击,始终不肯告诉她月奴的真实身份。   几人在云璋府休整了几天,便再度启程上路,启程那日,众人未曾想到,姜太太逼着姜云明在省学里请假,母子二人亲自出城相送,除了盘缠之外,另外一人赠了一双鞋。   “出门在外,路走多了,最是费鞋子,这些是我让婢女们连夜赶出来的。”姜太太笑着解释,眼中满是紧张的盯着月奴。   叶信芳被她这般操作弄得莫不着头脑,但还是千恩万谢的收下了。   月奴看着自己收到的那双鞋子,并非如叶信芳几人的鞋子那般针脚细密,上面反而有不少的瑕疵。   “月少侠,他日若是经过西宁府,可至姜府做客。”姜太太这般说着,眼中满是期待。   月奴微微颔首,说道:“夫人美意,月某自不会推辞。”   但二人心中都知道,这不过是一句敷衍之词。   许久,姜太太又道:“若有朝一日,你的主家……”   她想了想,这般咒月奴的主家恐会惹她不悦,只得含糊说道:“姜府一直缺武功高强之人,你若是改了主意,直接来便是。”   月奴却笑了起来,神情中没有丝毫的怨怼,问道:“是给夫人看家护院吗?”   叶信芳只觉得这二人之间怪怪的,美貌中年妇人与英俊小青年,凑在一起就够引人遐想了,但叶信芳偏偏觉得这二人之间的气氛更像是长辈与晚辈,没有丝毫的桃色感觉。   “你若不愿,想做什么都可以,哪怕不成家不生子,只要自己过得开心就好。”姜太太这般说着,眼中满是慈爱。   月奴笑了笑,许久方才说道:“您跟我想的一样温柔,夫人,日后……万望保重身体,他日有缘,京城再见。” 第139章 先祖   “这便是你要的族志。”族长眯着眼睛, 看着叶信芳, 这个堂侄子贸然从京中回来,还言明勿要声张, 弄得他心里七上八下的,原本的族长是叶信芳的伯祖父, 老族长过世之后, 族长之位由伯祖父的长子继承。   叶信芳看着眼前一大堆带着久远气息的书卷, 不敢置信的问道:“有这么多?”   族长看了他一眼, 说道:“叶家也是传了这么多年的大族了, 族志要是太少岂不是惹人笑话。”   叶信芳看着桌子上摊着的几十本册子,眼神发直,忽然问道:“记载先祖叶公讳英,是哪一册?”   “你说祖先啊。”族长在一堆泛黄的册子里翻了翻, 许久才拿出其中一本递给叶信芳。   叶信芳看着那本纸张都泛黄的书册,上面只是寥寥记了几笔关于叶英的生平往事, 不过是“先祖叶公讳英,因避俗事, 携妻定居青山”。   透过书册无法窥见叶英的平生, 而叶信芳觉得李元齐布的局是在继位之后、离去之前布置的, “避俗事”这三个字似乎说明了很多事情,而纵观李元齐建国时的历史,似乎没有提到叶英这个人,作为李元齐的至交好友,能够将这般重任交托给他, 叶英在李元齐的心中应该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承载着这样厚重信任的叶家先祖,不可能连只言片语也不曾留下。   “大伯,先祖到底是什么人?”叶信芳问道。   族长眼睛微微眯起,思绪飘荡到了很久很以前,久到他还是个孩童时,听到的那个传言。   “关于先祖,人生最辉煌的时刻恐怕是作为流言的主角,曾经有过流言说,先祖叶英曾是东朝皇帝的谋士,但年份久远,且东朝开国皇帝效仿唐时太宗皇帝,凌烟阁加封诸功臣,其中并没有名唤叶英之人,久而久之,这则传言便被认为是叶家自己往脸上贴金,叶家也没有提过这件事了。”族长说着叹了口气,似乎觉得有些难堪。   叶信芳心中一跳,他越发肯定先祖叶英就是李元齐的故友青山叶英。   “那先祖他,可有什么一直流传下来的老物件?”叶信芳想着既是秘密,那自然应该是有载体的。   “芳儿,你突然回来,又突然问起先祖的事情,难道你做了什么让祖宗蒙羞的事情?”族长脸上带着担忧的神色,叶信芳正不知如何跟他解释时,就见族长突然压低了声音,小声询问道:“你是不是被罢官了?”   叶信芳再三跟他解释,并未罢官,而是外出公干顺便回家。   “那你一个劲的问先祖作甚?”族长听到没有罢官,心里很是松了一口气。   “大伯,先祖叶英似乎很是不凡。”叶信芳避而不答。   族长听了这话却没有自得之色,反而有些不愿意深谈的模样,叹了口气道:“先祖啊,不提也罢。”   叶信芳总觉得这其中似乎有什么故事,便问道:“您为何这么说?”   族长想起自己还是个孩童时,躺在自家祖父怀里时,听过的那些先祖“光辉事迹”。   见叶信芳十分好奇的模样,族长便开口道:“先祖的事如今知道的人很少,我不过是凑巧才听过一耳朵,也罢,不管这些事是好还是歹,总得流传下去。”   “先祖怎么了?”叶信芳看他这说话的模样,似乎叶家先祖有不同寻常之处。   “当时东朝初年,战事平定,许多士兵从战场上返回家乡,而先祖作为一个外乡人,为了在青山县不被排挤,便称自己也上过战场,还受了伤,据说先祖当年为了伪装得像,三年一直瘸着腿走路。”族长开口说道,看着叶信芳瞠目结舌的模样,心里舒服了很多。   “那先祖是真的瘸腿吗?”叶信芳追着问道。   族长提起这事就生气,愤愤不平的说道:“你说他老人家要是真的装瘸子,就索性装到底,可偏偏等到周围的人都信了他的鬼话之后,觉得装受伤没什么好处,腿脚又灵活了起来。”   叶信芳:……   这是影帝不想演戏了,并一脚踢翻了摄影棚吗?   “据说生平是个二流子一般的人物,成日里招猫逗狗之人,性嗜酒,根本没人劝得住,一大把年纪了上树掏鸟窝摔了下来,他也不反思自己,反而借着摔伤了要酒喝,最后没等抬到医馆就醉酒死了。”因为年代久远,本就是听信的传言,族长在说起这件事时,有许多模糊的细节全部由想象填充。   叶信芳只觉得这位先祖大人,真的是个戏很足的人。   “他一辈子没有做什么值得炫耀之事,临了写了一本回忆录还笑掉了别人的大牙。倒是叶家三祖曾经官居一品,那时叶家别说在青山县,就是整个琉省都是首屈一指的大家族。”族长脸上浮现怀念之色,转而满怀期许的看向叶信芳。   叶信芳高中状元,简直是叶家的高光时刻,族长自然期待着这样的光荣能够一直持续下去。   “回忆录?”叶信芳像是抓住了重点。   “一本手札而已,拒说没人看得懂。”   “那手札如今在何处?”叶信芳追问。   “被叶家三祖烧掉了。”   叶信芳觉得十分的诡异,当孙子的为何要烧掉自家祖父的东西,不怕被人说不孝吗?   “醉死的先祖,当时估计让很多人为难吧。”族长感叹道。   “先祖当真就醉酒而死吗?”叶信芳暗道,古代的酒精浓度那么低,能够醉酒而死,这位先祖大人到底是喝了多少酒?   族长十分沉重的点点头,承认这样不靠谱的人是自己的先祖,真的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   “你说老物件?”族长脑海中灵光一闪,突然想到了什么。   “大伯您真的先祖留下来的老物件?”叶信芳赶忙追问。   族长面上浮现不确定的神色,说道:“之前四房分家时,你四叔倒是分了一个老物件,那是一个铜锁。”   族长之所以记得这件事,还是因为叶老四为了这么个不值钱的铜锁放弃了八斗粮食,当时都觉得叶老四脑子坏掉了。   叶家四房,叶信芳突然想到善安,善安本是四房的嫡长孙,后来过继到了叶信芳大哥名下。   叶信芳心中有些打鼓,别兜兜转转自己空跑一趟,最后还是要回到京城。 第140章 世子   最终叶信芳几人还是回到了京城, 一行兜兜转转, 从安庆府到西宁府,最后又回到了京城。   沈琅却与几人分开了, 月奴兑现了他的承诺,在经过止戈城时, 带着他前去拜师。   那位据说是武林高手之人, 看起来却十分年轻, 而后才知, 这位神秘之人不是旁人, 乃是月奴的师叔。对方看起来不过二三十岁的模样,实际上却已经年过五十。   本以为沈琅这样浪荡的公子哥,必定不会被高人收入门墙,万万没有想到, 不过是经过几个简单的测试之后,沈琅便当场拜师成功, 这其中究竟时沈琅的努力占了上风,还是依靠月奴的背后使力, 外人便不得而知了。   回到家中, 叶信芳在经过简单的休整之后, 便单独见了叶善安。   叶善安满脸紧张的看着叶信芳,对方此时正捏着他一直随身佩戴的物件。   那是一枚婴儿巴掌大小的铜锁,因为保存得当的缘故,甚至没有一丝铜锈,反而因为时常摩挲的缘故, 显得光滑可鉴。   “善安,这铜锁三叔有大用,过两日再给你打一个金锁,可好?”叶信芳温声询问,叶信芳前头有两个过世的哥哥,而叶善安是被过继给了叶信芳的大哥,以家族排行依旧是称呼七叔,而若是依照小家排行,则是称呼一声三叔。   本以为叶善安不会拒绝,没想到小少年却轻轻的摇了摇头。   “三叔需要这把铜锁?”叶善安哑着嗓子问道,他如今已进入变声期,因公鸭嗓子的缘故,他日常都很少说话。   叶信芳点了点头,他刚刚还在想着如何跟小少年细说,就听对方微微仰着头,接着用那副嗓子开口道:“既然能够帮到三叔,您直接拿去便是,侄儿不需要什么金锁。”   这把铜锁是四房分家所得,最终发现这锁一无是处,四老太爷气得想熔了这把锁,最终被四老太太收了起来,老太太坚信这把锁会有大用,她儿子靠不住,又担心后头的儿媳惦记,就偷偷将这把锁给了叶善安,这也是从前那个叶善安身上最值钱的东西,一直被他悉心妥帖的保存着。   “好孩子,叔叔不会白拿你的东西。”叶信芳摸了摸叶善安的小脑袋,笑着说道。   小少年裂开嘴来,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说道:“不过是一把铜锁而已,三叔养了我那么些日子,也从未要过回报。”   叶信芳虽然从未期待过叶善安会孝顺他,但见到对方如此懂事,也有一种自己做的事没有白费的感觉,他刚想夸一句乖巧懂事,就见小少年直接拿出随身佩戴的荷包。   叶信芳一看见那个荷包,就觉得脑壳疼痛,那是一个十分精致的荷包,针脚细密,上面绣着精致的纹路,若是无人询问,恐怕不会有人认为这是出自叶善安之手。   叶善安小心翼翼的打开荷包,从里面掏出一根红绳出来,那绳子底部,悬挂着一块玉佛。   那玉佛显然成色极好,浑身上下没有一丝瑕疵,翠绿得如同将要滴下水来的绿叶,叶信芳十分肯定,这不是叶善安自己的东西,这样价值不菲的东西无论在从前的四房,还是如今的叶信芳家,都没有人会送这样贵重的东西给叶善安。   “三叔,送给您。”叶善安神色恭敬,面上满是濡慕,双手捧起小小的玉佛,呈至叶信芳跟前。   叶信芳到没有怀疑这玉佛的来历,只笑着问道:“看起来倒是个好物件,谁送的?”   叶善安脸上一时显出局促之色,磕磕绊绊的说道:“是我的一个朋友送的。”   “朋友?”叶信芳微微皱起眉头,叶善安如今依旧在读书,不过他的学习重点是放在识字算账这些项目上,对于科举之事,叶善安依旧不感兴趣,闲暇之时,常常能看到他捧着绣棚认真的做活,叶信芳没有想到,叶善安在这种半宅男状态下还能交到朋友。   “一个很久就认识的朋友。”叶善安继续解释道,小脸微微涨红。   叶信芳皱眉,暗道叶善安从前能有什么朋友,便直接开口询问。   叶善安倒没有隐瞒的意思,不过是老套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故事,虽然叶善安几个馒头换了价值不菲的玉佛,看起来占了天大的便宜,似乎有天降馅饼的意味,但叶信芳见东西来路正当,也就没有说什么。   昔日的一饭之恩,如今以金玉相还,叶信芳没想到这样的故事会切切实实的发生在自己侄子身上。   “若是有人帮了你,你会如他这般报恩吗?”叶信芳笑着问道。   叶善安十分郑重的点了点头,小胸脯挺得笔直,说道:“奶奶教过的,做人不能忘本。”   说罢,小少年又将玉佛往叶信芳跟前送,郑重其事的说道:“三叔就是我的恩人。”   叶信芳听了这话,顿时老怀欣慰,叶善安乖巧懂事,又体贴孝顺,难怪连张氏都事事为这个孩子考虑,叶信芳直接拿起玉佛,挂在小少年的脖子上,笑着说道:“善安是个好孩子,你是三叔的家人,家人之间何必谈什么报答之类的话。这块玉佛你自己戴着,过几日三叔出门,善安在家中要像个男子汉一样,保护好家人。”   叶善安就像接过什么重担一般,面色严肃的应声,右手抓着玉佛,不解的问道:“既然三叔说了这是好东西,那为何不要?”   “玉佛是你的东西,就该你自己戴着,三叔拿了这块铜锁出门,也许还能拿回来,也许拿不回来。”叶信芳提前打好预防针。   叶善安又看了那个铜锁一眼,回想起从前待在四房,被继母打得死去活来之后,自己总是抓着这个铜锁暗暗想,终有一日自己要逃离这个家。   等到他真的逃离那个家之后,对于这枚铜锁,就没有从前那般依赖了。   几人回京之后,叶信芳是最磨蹭的一个,在回京后第三日才进宫面圣的。   皇宫依旧是那般肃穆威严,如同一只张着大嘴巴的吞噬巨兽。   引路之人,是皇帝跟前的小太监,那太监满上满是恭敬,没有丝毫身为御前之人的倨傲。   途径一处假山之时,忽见一本书从天而降,直直的砸在叶信芳的身上。   “什么人!”小太监大喝一声。   忽听假山顶上传来一声轻笑声。   “什么人,快出来!”那小太监又喊了一遍。   假山顶上露出一个小脑袋,两只眼珠子黑亮有神,脸上带着恶劣的笑容,不怀好意的问道:“跟谁没大没小呢?”   那小太监见到这个少年,立时面色大变,恭敬的行礼,口中喊道:“奴才参见世子殿下。”   叶信芳很快便意识道,这少年便是被太后带进宫中亲自抚养的平西王次子,在太后的一力争取之下,这个孩子被册封为平西王府的世子。   这个看起来不像是个乖孩子的平西王世子,笑眯眯的打量着跟在小太监身后行礼的叶信芳,问道:“这是谁呀?生面孔?   小太监见平西王世子似乎没有追究之意,心里松了一口气,当即也不隐瞒,开口道:“这位是叶状元,陛下传召叶大人进宫有事要问。”   小太监暗示陛下还在等着,平西王世子却是没有听懂一般,指了指地下的书,又指了指叶信芳,十分倨傲的模样,说道:“你,看到本世子的爱书掉了,难道不知道该做什么吗?”   叶信芳不知道“爱书”是什么鬼称呼,书都被这样随便乱扔了,怎么叶说不上多爱吧,心里乱七八糟的想着,他面上却依旧是一副十分恭敬的模样,笑着说道:“臣该如何做,还请世子殿下名言。”   那世子冷哼了一声,指着那本书道:“你将书捡起来,送到假山顶上来,快点,不要耽误了本世子读书!”   叶信芳看向那小太监,小太监却眼观鼻鼻观眼的站着,似乎没有听到一般。   叶信芳心里感叹了一声熊孩子,到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识趣的弯腰拿起那本书,沿着假山中幽深绵长的道路爬上了假山山顶,小心翼翼的将那本《道德经》放了下来。   “世子,您的爱书。”叶信芳说道。   那世子直直的盯着叶信芳,叶信芳只觉得如芒在背,好似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许久方才听到对方翻动书页的声音。   叶信芳见此,便打算转身告退。   “当心月奴。”   叶信芳回头,那世子还是一副十分认真的神情盯着眼前的书本,好似刚才那一声低语并非出自他嘴一样。   除了假山处的小插曲,进宫之行还算顺畅,一路之事皇帝已经从月奴处得知,这个中年老男人看见叶信芳很是开心,如同看见正在向他招手的带着翅膀的仙药。 第141章 前路   虽然还未出发, 但下一次的行程终点已经定好了, 就是西南明越府的黄沙之地。   此行凶险,这黄沙之地素来号称有死无生, 叶信芳心中也没有存轻视之心,无论是诡谲多变的大自然, 还是神秘兮兮的李元齐, 都是不能用常理去揣度的。   “老大人进过黄沙之地, 那其中可有什么特别之处?”   虽号称有死无生, 但黄沙之地终究还是有人出入的, 孙茂行就是其中一个,当年一行那么多人进去,最终那么多武功高强的青壮年都没有出来,唯独出来了一个孙茂行, 叶信芳觉得他恐怕知道不少黄沙之地的秘辛,故而特意至他家中询问。   “黄沙之地啊, 你真打算进去?”孙茂行眼睛微微眯起。   叶信芳赶忙应道:“年后可能要去一趟,老大人可有什么建议?”   “那个地方凶险得很, 本地人都不敢进去, 余情你不要去, 没有必要为了他人的事情丢了性命。”孙茂行神色郑重的建议道。   叶信芳也不想去这般凶险的地方,但皇帝那个意思,是由不得他拒绝了,几乎已经认定了只有叶信芳能够解开这个秘密了,家人俱在京城, 叶信芳拖家带口的也不能对抗整个皇权。   “皇命在身,不得不去。”叶信芳脸上带着苦色。   孙茂行听了这话,立时左右看了看,哪怕在房间之中,也将声音压得极低。   “想知道老夫为什么能出来吗?”孙茂行问道。   叶信芳赶忙点点头,为了听清楚,凑的更近了。   孙茂行几乎是在用气声说话了,“黄沙之地分内外两层,进了黄沙之地外层,找个地方猫起来,别人怎么喊不要应声,这样他们就会以为你是走丢了,外层顶多有一些黑沙暴之类,没有内层那么凶险,等到人都走了,再原路返回,有五成的把握可以走回去。”   叶信芳:……   “那次真的除了您之外,其他人都没了?”叶信芳一想到死了那么多人,心有余悸。   孙茂行点了点头,感叹道:“太可惜了,这些都是皇帝的亲信啊!”   他话虽这般说,但脸上却没有太多可惜之色。   “您虽然在黄沙之地没有待太久,但对于这个地方,可知道什么别的消息?”得不到孙茂行的经验,但是几年前他们进入之前,一定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对于黄沙之地肯定有了充足的了解。   孙茂行脸上露出回忆之色,许久才开口说道:“当地曾经流传着一物,被称为‘黄金罗盘’,那是一样传说中的东西,传言有人拿着黄金罗盘成功的从黄沙之地走了出来,并带出了大量的财宝。”   “罗盘?”叶信芳问道。   “那可不是普通的罗盘,黄沙之地与其他地方不同,普通罗盘进去会失灵,只有传说中的黄金罗盘还能继续指引方向。”   叶信芳对于孙茂行的话倒是没有怀疑,因为世界上解释不清的事情太多了,例如百慕大三角洲那一块,就不是科学能够解释清楚的。黄沙之地会让罗盘失效,也许是因为特殊磁场的缘故,而那个传说中的罗盘可以,也许是因为制造罗盘用的是特殊材料。   “那个黄金罗盘真的是用黄金打造的那?”叶信芳询问。   孙茂行摇头,说道:“定然不是用黄金打造的,当地人的意思是,那罗盘可以带人从黄沙之地带出黄金。”   老爷子这般笃定的模样,活似有人曾经拿着黄金打造的罗盘进去实验过一般。   叶信芳又问道:“那东西如今在何处?”   孙茂行叹了口气,说道:“若是有那个罗盘在手,老夫也敢真的进黄沙之地博一回,可惜那件宝物早就不知所踪。”   叶信芳自孙茂行家中出来,依旧满心沉重,前路漫漫,似乎只能寄托在三位大师的判语之上了,毕竟都说他是天选之人,遇事总会逢凶化吉。   “黄金罗盘不知所踪?孙老大人对着小辈也不说实话吗?”屋子里突然响起一声带着笑意的询问。   孙茂行听了这话,头也不回,依旧盯着自己眼前的一杯茶,十分随意的开口说道:“人生七十古来稀,老夫这么大把岁数了,你不必再做说客了,老夫已经尽力。”   “找个地方藏起来,然后再沿路返回,老大人说的这么轻松,这位小叶大人若是进了黄沙之地,有样学样出不来了可如何是好?”屏风背后走出一人,那人脸上带着始终带着盈盈的笑意。   “良言难劝要死鬼,他既然决定了要去,旁人苦劝不动,想必他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能活难道还有人想死,老大人说话倒是可笑。”   孙茂行终于转头看向来人,直直的盯着对方那张已经有了苍老痕迹的脸,开口说道:“你想当国师,可哪怕是道法深远的国师大人,也有力竭而亡的时候,你面上道貌岸然,内里却一直贪恋红尘,国师肯为天下舍了自己,而你这般的人,既守不得清规戒律,心中也装不下黎民百姓,又如何能成为下一个国师。”   来人笑了笑,说道:“我那个师兄,都得了国师的名头,还不知为自己想一想,他过得太苦了,一直到死,恐怕都不知人间欢喜,满心满念全是江山社稷、黎民众生,最后又为了这些芸芸苍生而死,什么江山什么百姓,这些都是皇帝的,跟他可有半分关系!”   孙茂行摇了摇头,开口道:“所以他是受万民爱戴的国师大人,而你却只能做一个普通的相师。”   “普通相师?您这话倒说得好笑,什么时候名满天下也成了普普通通?”来人似乎有些不服气。   孙茂行也跟着笑:“千百年后,世人只知国师,而不知你,高下立见,你哪怕名传山河,又可曾得人真心崇敬?”   来人像是被抓住了痛脚一般,仙风道骨的模样也险些维持不住,恶狠狠的看着孙茂行,说道:“老大人的面相可活不过明年,不妨在最后的日子里再为你家殿下做点事。”   孙茂行听了这话,神情坦荡,没有丝毫的担忧之色,而是开口说道:“是死是活,那都是老夫的命数。你一个方外之人,始终眷恋红尘,也不怕坏了修行?”   “等我得了长生,自然是有大把的光阴去补修行。”那人神情笃定,似乎长生不老唾手可得一般。   “东太祖,得永生,揭秘者,延国祚。”孙茂行缓缓的念出这十二个字,停顿片刻后,继续说道:“你们道门的卜算,也不见得正确,至少如今老夫看不出来叶信芳一个外姓人有延长国祚的本事。”   “揭秘者延国祚,这种事与我何干,但太祖得永生,这是已经得到的确凿消息。我辈修行,自当以求得长生大道为目标,只要能得长生,红尘内外又有何分别?”   “他若真得了永生,怎么会眼睁睁的看着江山易主,看着自己的后世子孙受人欺凌?”孙茂行还是对于李元齐得长生的事情充满了怀疑。   听了这话,那人愣了愣,说道:“他既已得长生,心中就该想着大道,如何还能恋着过往。且此事是诸多道门高人联合卜算,岂会有假?”   孙茂行见对方说不出话来,又继续道:“心中想着大道就能不恋红尘,那你现在进京瞎掺和什么?学不来你师兄,也可以学学司空山的张道长,人家一心想着百姓,哪怕担着死要钱的名声也要募集善款,这才是道门兼济天下的楷模。”   孙茂行顿了顿,接续说道:“且只是你说做不得假,口说无凭让人如何信服,更何况你们道门的消息,从来虚虚实实说不清真假,表面上哄骗皇族之人,言道李太祖已得长生,谁知道实际上心里想要的是什么。”   “造桥铺路,怜贫惜弱,舍己为人,张楚风这一套早就过时了。”来人轻飘飘的说道。   孙茂行见他冥顽不灵的模样,开口道:“你们道门,当真是毁在你们这般人手中。”   “老大人还是早日说出黄金罗盘的下落,老人家就该有个老人家的样子,不为旧主想一想,也该多为家人考虑,此时只是我在逼你,等过一阵,就不知是你的旧主还是你的儿女了。”那人威胁着说道。   “听老夫一句劝,哪怕太祖皇帝的藏宝中,真的有长生不老得道飞升的秘密,那也与你无关,若真有人能够得到这个秘密,那这个人也只能是叶信芳。”孙茂行开口说道,丝毫不受他的威胁。   “他是有大气运不错。”那人停顿了一下,继续开口神情莫测的说道:“可他这份大气运,还不知能不能守住!” 第142章 向导   “你真是疯了, 道家自当信奉道法自然、无为而治, 而不是如你这般,就像一条疯狗, 抓着每一个人撕咬!”孙茂行听了这话,十分生气。   “老大人既然不肯再为你家殿下效力, 也不知道他心中会如何想?明明他已经离长生不老那么近了, 却毁在旧臣手中。”那人闲闲的说道, 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   孙茂行丝毫不为所动, 而是坦然说道:“你不必这般挑拨, 若殿下真因为此事而迁怒于我,那老夫也只能自认眼瞎,追随错了人。”   “旧主都不在意了,那儿女呢, 陛下自是不敢逼迫您老人家,毕竟您一大把年纪了要是吓到了可就不好了。”那人继续说道, 语中带着威胁,道:“大儿子一直在西北苦寒之地, 您不心疼?小儿子一直不得升迁, 你不着急?”   孙茂行依旧不为所动, 反而开口讥讽道:“你简直比老夫这个红尘人都要功利,这些俗事老夫还没有你这个外人清楚。”   “老大人真是油盐不进啊,希望等到那一日,对着殿下、儿女也能这般强硬。”那人嘴角扯了扯,露出一个满是恶意的笑容。   “你这样周旋于陛下和殿下之间, 也不怕两头落空吗?”孙茂行问道。   “老大人说笑了,方外之人,何所惧也。”   孙茂行见他又拿方外之人当挡箭牌,笑着摇了摇头,说道:“你不必在我身上多费心思了,我意已决,不会轻易更改。”   那人笑了笑,说道:“老大人一心想学尾生,等到真的抱柱而死之时,希望您不要后悔。”   说罢转身离去。   孙茂行望着那人远处的背影,心情难得的十分沉重,普天之下莫非皇土,他知道黄金罗盘迟早要浮出水面,不过是或早或迟的问题。   叶信芳这头回到家中,这些日子他一直停留在京城,开年之后就会启程去往明越府,此行凶险,前期需要大量的准备工作,这些事并非由叶信芳负责,而是陛下派人接管,为了这最后的终点站,需要漫长的准备期。   这个年过得倒是过得非常开心,叶信芳不去想年后的事情,先把眼前的事情做好,努力的陪伴家人。   叶信芳大半年不在家中,叶善阳又长高了不少,年纪不大,但却十分的闹腾。妞妞也长大了不少,但仍旧安静不下来,这一点上姐弟俩倒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般。从前黑瘦的叶善安,也渐渐的养成了一个皮肤细嫩的小少年,虽然没有显出女装大佬的倾向,但哪怕是一块帕子,都要在上面绣起繁复的花纹。   虽然叶善安的爱好有些跑偏,但叶信芳也没有想着去扭转,毕竟孩子乖巧懂事,只是爱好与世俗要求不同而已。   杨兰的孩子萱儿,如今入籍的名字填的是杨萱,这孩子跟妞妞不同,文文静静的,不争不闹,日日跟在杨慧身后,都说女孩子多了容易生是非,但杨萱和妞妞两截然不同的小姑娘在一起,意外的相处和谐。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便是再度启程之时。   “不出门不行吗?”杨慧满是担忧的问道,虽然平日里看着叶信芳旁若无人的模样,但夜深人静之时她总能听到叶信芳的无奈叹息,即便听到了,杨慧也只能故作不知,她不知道叶信芳心中在愁什么,但丈夫不想说,她也不好问,只一心替他打理家事照顾儿女,免去他的后顾之忧。   “皇命在身,不得不去。表哥的那个荷包你还收着吗?”叶信芳问道。   杨慧不知他为何要问起此事,立马说道:“我都收着,里面的银票都没有动过。”   一提起柳亦然,杨慧不免有些感伤,人都没了,留下那么多银钱有什么用。   “你好好收着吧,那些银钱日后给萱儿做陪嫁。”叶信芳直接说道。   杨慧倒没有惦记这些钱财,便应了一声,问道:“那日后该如何告诉萱儿?”   “就说是她母亲的朋友送的。”叶信芳想也不想的说道。   杨慧听了这话,心中又是一阵唏嘘,暗想要是当日表哥没有离家,他们二人现在许是和和美美的过日子。   不管家中亲人如何想,叶信芳终究还是要上路的,随着开年的雪化之后,一行人拿起整理好的行囊。   明面上依旧只有叶信芳、宋修之、月奴三个人,安排在暗处有多少人,叶信芳也不知晓。   他本以为旅途一定会生出波折,毕竟这是可定天下的藏宝,觊觎之人定然不在少数,但却没有想到,居然就这么顺顺利利的在三个月后让一行人抵达了明越府。   “这西南之地,着实荒凉。”叶信芳看着满目的残景,感叹了一句。   本是春天万物复苏的季节,这里依旧是一片荒凉景象。   “两位郎君是来我们明越府做生意的?”坐在马车里的向导操着一口蹩脚的官话问道,这位本地的老向导以为赶车的月奴只是个长得好看的车夫而已。   “非也,早就听说明越风光甚好,所以想来看一看。”宋修之答道。   “明越府有什么好风光,山荒水少的。”老向导作为一个本地人都觉得明越府没什么可观赏的。   “荒山也有荒山的独到之处。”宋修之说道。   “小郎君说话文绉绉的,估计是读过书的。”老向导转向叶信芳,接着说道:“大郎君这般疼小郎君的父亲可不多见,我们耶族人的孩子都是摔打着长大的,可不会像你们汉人这般疼爱,想要什么就给什么。”   叶信芳见他误会自己是宋修之的父亲,一时愣住了,难道自己看上去很老吗?   “耶族人?”宋修之倒没有解释二人的关系,而是出声询问道。   “明越府多的是耶族人,小郎君若想找一个不是耶族人的向导就很难了。”老向导笑眯眯的说道。   叶信芳想到同为耶族人的胡威武,问道:“听说耶族人勇武,个个都是战士,老人家,此言可是当真?”   老向导听了这话,脸上笑得更开心了,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说道:“我们耶族,没有一个畏战的孬货!”   “那老人家可知道黄沙之地?”叶信芳继续问道。 第143章 假酒   谁料听了这话之后, 那位原本笑容满面的老向导立马脸色大变, 说道:“两位郎君为何提起黄……那个地方?”   叶信芳见他连“黄沙之地”四个字都不敢提,好似只要提了就会有鬼怪跟随一般, 便开口问道:“黄沙之地不可说吗?”   老向导赶忙捂住了嘴,愣了片刻后才反应过来自己似乎应该去捂叶信芳的嘴, 苦着一张脸说道:“大郎君, 那地方提不得的, 说多了厄运会找上身的!”   叶信芳没想到当地人眼中黄沙之地竟是如此邪门的地方, 问道:“这是怎么说?”   “我们寨子里有个后生, 天天叫嚣着要做耶族第一勇士,要闯……那里……”老向导脸上满是恐惧的神色,见叶信芳和宋修之都一脸认真的盯着他,这才缓缓说道:“后来那后生醉酒后倒在小水坑里淹死了……”   “小水坑?”宋修之不解的问道, 他想着小水坑还能淹死人,且西南之地荒凉贫瘠, 可没有那么多路面水。   “小郎君有所不知,那水坑不过这么深。”老向导比划了一下, 大约三厘米左右的样子。   叶信芳脸上还带着不信的神色, 问道:“老人家此言当真?这么点水如何淹死人?”   那老向导见叶信芳二人怀疑的样子, 脸上也没有丝毫不悦之色,而是信誓旦旦的说道:“那水坑当真只有这么深,只有更浅不可能更深,我老人家可不是乱撒谎的人!”   “那是脸砸进水坑里,这样淹死的?”叶信芳皱着眉头不太确信的问道。   “对, 就是这样!还是大郎君见多识广!”老向导还夸赞了一句,停顿了一下,又低声说道:“我们寨子里的人,都说那该是那后生死。”   叶信芳得到这样的肯定回答,心里却没有猜测被验证的自得,反而觉得沉甸甸的,黄沙之地当真是凶名在外,而自己真的能完好无损的出来吗?   他早已不是刚穿来时的那个自己了,若还是“一人吃饱全家不愁”的情况,自然敢毫无负担的进去一搏,如今他有亲人、有朋友,自己的安危牵扯到一整个家族,面对危险,他心中确实有些胆怯了。   老向导小声说道:“往日里那后生身体康健得很,喝酒也是千杯不醉,那日也不知为何,不过喝了两三壶,就醉得晕晕乎乎的,我们寨子里的人都说,那后生得罪那个地方的神明,这才降下惩罚。”   宋修之看着老向导,皱着眉问道:“神明?神明心怀世人,如何会夺人性命?”   “童言无忌童言无忌!”老向导被宋修之唬了一跳,赶忙喊道,似乎这样就不会被计较了一般。   “小郎君,这话可不能随便乱说的,那后生醉酒前一天,还喊着要去那里寻宝……本打算过几日就进那里的,没成想死得这般荒唐。”老向导提起这事,也是唏嘘不已。   “仅仅这一件事,也无法说明什么,并不能确定是不是因为黄……”叶信芳见那老向导死死的盯着他,似乎要强迫他将那几个字吞回去一般,赶忙改口说道:“不能确定是因为那个地方的缘故。”   老向导见他这般不慎重的态度,神秘兮兮的开口说道:“大郎君有所不知,死于非命的后生可不止他一个,十里八乡暴毙的后生们,在死之前都提到过那里。”   这样说的话,叶信芳也开始觉得那个地方很是邪门了,就跟受到诅咒一般,他曾经也是非常相信科学的一个人,但见识多了就不那么确信了,谁知道黄沙之地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在修炼邪术,专门吸人精气。   叶信芳还没怎么着,宋修之就已经悄悄的往他身上靠了,叶信芳也不明白平日里怼起人来天不怕地不怕的一个少年郎,怎么胆子会这么小。   叶信芳使劲拽了拽自己的衣袖,没有成功,被宋修之死死的扯住了。   “你若是害怕,就在外面等着。”叶信芳说道。   宋修之却摇了摇头,说道:“我在外面更害怕,一个人要是被人欺负了怎么办?”   “你不欺负人就好了,怎么还会有人欺负你?”叶信芳说道。   宋修之依旧十分坚定的摇头,说道:“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要是遇到个拍花子、抢劫什么的……”   叶信芳叹了口气,刚想开口说怎么会有人贩子拐你这般大的孩子,就听老向导说道:“小郎君长得这么好,比许多小丫头都好看,要是遇到拍花子的那真是太可惜了。”   “长得好又不能当饭吃。”叶信芳虽这般说着,但看着宋修之那张白皙俊秀的面容,心里却承认要不是看他长得好看自己似乎也不会这么容忍他。   “大郎君说错了,长得好看无论男女都值钱哩。”老向导刚一说完这话,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只见那个长相精致的小少年,白皙的脸上似乎凝结出了实质一般的黑气,皱着眉头一脸不高兴的看着他。   作为有功名的读书人,被人说值钱宋修之一点都不高兴。   叶信芳一时也没有多想,想要买些本地的土仪寄往京城,便问道:“老人家,当地可有什么特产风物?”   “可要买酒,耶族特产的青寒草酿造的青寒酒,郎君若是想买,老人家有路子给你们弄到,一般人来都买不到的!”老向导眯着眼睛说道。   青寒酒,叶信芳只觉得有点耳熟,突然想到这不是害死表哥的那个酒吗?   宋修之听了这话,开口说道:“青寒酒,大耶山上有草名为青寒,通体青翠,触之冰凉如寒铁之感,其叶能食,而用冬季青寒叶上的雪水,佐以青寒叶,光酿造便需耗时九九八十一天,而后再埋于发现青寒草的地底下三年,方才酒成。此酒味道清绝,口感醇厚,回味无穷,且有强身健体之效。”   “小郎君倒是知道不少。”老向导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今日这假酒可能卖不出去了。   “青寒草被称为‘大耶山上的明珠’,此草几近灭绝,老人家门路这么广吗?”宋修之质疑道。   叶信芳想起来现代跟团旅游被导游支配的恐惧,这个花钱请的向导难道还兼职销售吗?   老向导被拆穿,脸上一闪而过的慌乱神色,开口说道:“我说的青寒酒,不是真正的青寒酒,而是兑了别的酒水的……两位郎君也知道,大耶山上如今已经没有几棵青寒草了……”   叶信芳对这酒可没什么好感,听他这么说,便问道:“多少青寒酒兑多少其他酒水?”   那向导老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说道:“一壶酒水,一滴青寒酒。” 第144章 三花寨   叶信芳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操作, 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这个老向导, 没想到老人家一副憨厚的模样,内里切开也是个奸商。   “一壶青寒酒也价值不菲, 还不如一次卖个高价,你这样勾兑着做生意虽然说细水长流, 但万一有人受不得欺骗打上门来可如何是好?”叶信芳劝道。   谁知那老向导却是一副不在意的模样, 说道:“一壶青寒酒这般卖, 可以细水长流, 造出千千万万壶青寒酒, 况且,我们都卖外乡人怕什么!”   “老人家,您这是欺生啊。”叶信芳感叹道。   那老向导刚想说话,就见马车行走的方向不对, 忙道:“不对,不对, 这不是去三花寨的方向!”   “我们也没说要去三花寨啊。”叶信芳解释道,老向导是他们刚到明越府地界时遇到的, 老人家十分热情, 见他们是外乡人, 便自荐要给他们当向导,叶信芳几人想着初到一地,有个地头蛇带路能省去许多麻烦,便聘了老人家。   老人家一路上都在说若要体验明越的风土人情,便一定要去三花寨一趟, 老人家见一路都是往三花寨方向走,便理所当然的以为几人是去三花寨观光。   三花寨是一个耶族大寨子,此时临近耶族的祭神节,故而会有不少游人过来游玩,老向导显然误以为几人是过来游玩的了。   “这条路不是去三花寨的,而是去……不能去,不能去……”老向导面容惊恐的看着那条宽阔的大道。   “老人家猜的不错。”叶信芳笑着说道。   老向导瞪大了眼睛,满脸惊恐,忙道:“我不去那里,我不去那里,你们的生意我不做了!”   他那模样恨不得立马跳车就走。   月奴将马车缓缓的停下,回过头来掀起车帘,英俊的脸面无表情的盯着那位老向导。   空旷之地忽然刮起簌簌的山风,老向导也不知是心里原因还是因为什么,他看着月奴那张脸,本是剑眉星目十分英俊的脸庞,此时在老向导的眼中变得格外的狰狞。   耶族人尚武,老向导看着普普通通的,也是上过战场的,见过血的人和没见过血的人老向导一眼就能分辨出来,之前以为月奴只是个普通的车夫,故而没有仔细的打量,此时对方这般郑重的看着自己,老向导立马感受到,这个人和马车里那两个傻白甜不一样,这个英俊的车夫绝对是见过血的……   “你……你想干什么!”老向导结巴着问道。   月奴皱眉,问道:“你不去那里,那你要去哪里?”   老向导听着月奴这话,只觉得对方下一句话似乎就要说“送你上路”之类的,老人家看了看月奴,又看了看皱着眉头的叶信芳二人,结结巴巴的开口道:“我哪也不去,只是为几位着急,几位若是真想去那里,一定要先去三花寨……”   叶信芳不解,问道:“这话是何意?”   “三花寨有人进过那里。”老向导解释道。   “那人愿意为我们做向导吗?”叶信芳赶忙问道。   老向导看着月奴面无表情的脸,视线下移,此时才发现对方腰间佩戴的长剑,满心惶恐,战战兢兢的说道:“他要价很高,就看几位心中怎么想了?”   叶信芳看了一眼月奴,月奴立马调转马车,往三花寨的方向驶去。   三花寨坐落在大耶山的外围,就像是大耶山的门户一般,许多外地人若是想要领略耶族的风土人情,便会到这座大寨来游玩一番。   作为一座在古代就已经沾染上旅游色彩的寨子,这里的人都很有生意头脑,家家户户新建房屋之时,都会预留许多空房,在叶信芳看来这有点像早期的农家乐,除此之外,有些人还会跑到明越府去拉客,老向导便是其中之一,叶信芳几人没有住在别人家里,而是打算顺势住在那个老向导家中。   路上老向导解释道,他有三个儿子,但此时家中只有他们老夫妻二人,问起方知,三个儿子在战场上死了两个,活下来的那个如今在明越府的县衙里做事。   “花老二,你这是又拉了客人?”一进寨子里,便有许多寨中人跟老向导打招呼,这些人脸上大多带着调侃的笑意。   这些人说的是耶族语,叶信芳本是一脸懵逼的听着,但宋修之就像个自动翻译机一样,小声的翻译给叶信芳听,出发之前,宋修之因为明越府多是耶族人的缘故,跟着鸿胪寺那帮人学了几天的耶族语,叶信芳没想到这小子竟然会学得这么快。   “少说几句,不要吓着我的客人了。”老向导不高兴的说道。   那寨子里的人笑了笑,说道:“他们听不懂的,花老二,你这次可别弄那些假酒了,好好一个后生就是喝了你的酒活活的醉死了!”   花老二听了这话,插着腰理直气壮的说道:“那跟我的酒有什么关系,明明是他喝多了淹死的,阎王要他三更死,谁敢留他到五更!”   叶信芳听完这句宋修之的翻译之后,两眼直直的看着那老向导花老二,问道:“你说的那人,是因为喝了你的假酒?”   许是因为月奴在的原因,叶信芳胆子都大了许多,居然当面问了出来。   花老二脸上闪过一抹慌乱之色,他见一旁月奴的面容开始变得不善,月奴满是老茧的手已经按在了腰间的长剑上,赶忙解释道:“不是的,我的酒都是好酒,是那后生被诅咒了!”   那调侃花老二的人见叶信芳居然听懂了他的调侃,赶忙也帮着解释道:“几位郎君莫要误会,那酒是真的青寒酒,绝非骗人!”   那人这般说着,丝毫不知花老二早就把自家所谓青寒酒的底漏了个干净,此时花老二正杀鸡抹脖子一般的跟那人使眼色。   叶信芳听了这话,用怀疑的眼神打量着花老二,感情这整个寨子的人都在撒谎。   老向导被他盯得发慌,一个劲的解释道:“真的跟我的酒无关,那后生自己招惹了神灵,这才降下神罚的……那后生的家人都不敢追究我……”   “老人家,我们不得不怀疑,你说那个能做向导的人,是不是真的存在了。”叶信芳皱眉,对方有撒谎的前科,让人不得不怀疑他话语的真实性。   “这件事我真没骗你,那后生之死真的跟我的酒没关系。那个向导也是真的,不骗你,就是那人做向导进那里要价是真的很高,是不是你们能负担得起就不一定了。”老向导强行解释道。   叶信芳几人脸上还是怀疑的神色,那老向导见此满脸都是焦急,生怕这一笔住宿的生意黄掉了,赶忙拉扯着那个寨子里的人问道:“花均匀今日可在寨子里,这几位客人是来找他的!”   那人听了忙道:“他不在寨子里还能去哪,几位客人找他能有什么事?”   “他们要去那个地方!”老向导视线微移,看向远方。   那人顺着他看的方向望去,不过一眼就转过头来,问道:“这些人真是不要命了,不过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给花均匀送钱。”   叶信芳忽然想到,他并没有听孙茂行提起过向导的事情,在孙茂行的描述中,他们一行没有任何外人的情况下进的黄沙之地,在这个离黄沙之地不远的寨子里,若是有一个能够出入黄沙之地的向导,孙茂行不会不告诉他。   他这般想着,看着两个三花寨的人用耶语交流的样子,面上就满是怀疑了。   “他在就好,这些外乡人就是不要命。”花老二感叹道,接着说:“你帮我跟他们说一声,免得他们以为我撒谎骗人。”   这话说完,那个耶族寨子的人倒是没有为难花老二,开口说话是跟花老二如出一辙的蹩脚官话,“花老二,没骗人,花均匀,可以进出那里!”   这个的官话显然说得不如老向导流利,不过虽然说得磕磕绊绊的,但意思众人都能领会。   “你们寨子里那个叫花均匀的向导,可曾带人进出过?”叶信芳问道。   花老二看了看月奴,见对方依旧是面无表情的模样,但即便如此,身上的气势却让人心惊胆战,他自来是个懂得趋利避害的人,故而决定实话实说,道:“没带人出入过……”   他见月奴眉头皱了起来,赶忙补充道:“不过他自己成功出入过,我真的不骗你!年前他自己说的,可以试着带人出入!”   “只是尝试一下,但没有人愿意跟在他身后进出,是这样吗?”叶信芳问道,他猜测这个花均匀可能还是有点问题的,不然老向导不会这般心虚。   老向导眼神游移,说道:“主要是也没有人如几位这般不要命呀……” 第145章 均匀   待叶信芳几人终于见到那个向导的时候, 也知道为何这人从没有带人进出过黄沙之地了。   那人的宅院坐落在寨子里的西南角, 非常偏僻,本是春回大地的季节, 偏偏这人家院子里连一点绿色都没见到,叶信芳还以为这人是见不得杂草, 他心中暗道这应该是个勤劳之人。   叶信芳几人一进屋, 去便闻到了一股药味, 屋内摆设简陋陈旧, 但一目了然, 显然家中主人是个极有条理之人。   “均匀,我给你带生意来了!”花老二一到花均匀家中,打了声招呼,便掀起帘子走进内室, 跟个二大爷一般大摇大摆的坐了下来。   叶信芳几人跟在他身后进屋,入眼便见到一个看着很是年轻的后生, 不过二十出头的模样,皮肤黝黑, 一身看不出是什么材质的衣服, 显得很是寒酸落魄。   花均匀喊了一声二堂爷, 便转头看着叶信芳几人。   “这几位贵客要进那里,你带不带路?”花老二问道。   “花向导,你真的进出过那里啊?”叶信芳开口问道。   花均匀点了点头,说道:“三百两。”   花老二看了这个堂侄子一眼,张了张嘴想说什么, 但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出口。   叶信芳看了一眼月奴和宋修之,他本以为对方要价很高会很离谱,没想到还在几人的承受范围之内,他们不知,明越府贫瘠,百两在本地百姓心中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月奴点了点头,从身上拿出一张百两的银票,开口说道:“永通号的银票,先期付做定金,你可以拿着验一下。”   谁知那花均匀却没有接,反而说道:“我要的是银子,不是纸!”   他那模样有些生气,活像是叶信芳几人在骗他一般。   花老二直接站起来一巴掌拍在花均匀的脑门上,骂道:“没见识的小崽子!那是银票,能直接换银子的,不是纸!”   说完,花老二满脸垂涎的看着月奴手中轻飘飘的一张纸,颤抖着手伸过去打算接过,却被花均匀一把抢过。   花老二满脸懵逼的回头,就见花均匀正拿着那张银票对着光线看,似乎是在辨别真伪一般。   花老二心里气不打一处来,骂道:“连银票是什么都不知道,还看什么看!”   花均匀讪讪的看了他一眼,方才不好意思的问道:“二堂爷你帮我看看?”   花老二这才端着架子,等着花均匀将银票递过来,接过之后,照样左看右看,想了想还是学着花均匀的模样对着光线看,他心里七上八下的,还是有些拿不准。   “二堂爷,是真的吗?”花均匀睁大着眼睛问道。   花老二装作很懂的模样,又仔细的打量了一番三人的衣着,见个个穿着的都是好料子,暗想着应该不会骗他们,便努力装出一副见识很广的模样,说道:“不错,是永通号的,货真价实。”   花均匀听了这话,立马两眼发亮,接过银票小心翼翼的塞进怀中。   “什么时候可以出发?”月奴开口问道。   “几位很急吗?要去那里的话,我得准备一些东西,后天出发可以吗?”花均匀小心翼翼的问道,十分紧张的盯着三个人,生怕他们拒绝的样子。   月奴看了眼叶信芳二人,见他二人没有反对,便点头同意。   花老二看见花均匀真的做成了这笔三百两的生意,自己当了一辈子的向导都没有挣这么多钱,他心中满是羡慕,又想到黄沙之地凶险,而这笔生意里自己作为介绍人,于情于理都能分一杯羹,心里也略微平衡了。   “三位郎君,天色不早了,还是早点歇下来吧。”花老二暗示三人该办理住宿入住了。   花均匀家中贫寒,房屋都是十分破旧,自然是住不得人的,三人与花均匀约定好了之后,便在花老二的带领下去了他的家中,花老二家是新建的房屋,是个两层的土楼,上下有十来间房屋,花老二的妻子见贵客上门,怕他们嫌弃不干净,特意在三人面前换了新床铺。   饶是如此,宋修之还是眉头皱起,有些不情愿的模样。   叶信芳也是怕了他,本来远行出门就是无法讲究的事情,偏偏他年纪不大就爱穷折腾,他的衣服有条件的时候日日都要换洗,鞋子每日穿完都要擦拭,若是一双鞋子十天没有洗,直接扔掉,他不仅这般折腾自己,还同样这般折腾叶信芳和月奴二人,月奴已经被他扔掉好几双鞋子里,本来一两双鞋子走天下的月奴,如今没到一个城镇都要买两双鞋子储存着。   叶信芳从前在府学时与他同室而居,这些早就习惯了,偏偏月奴糙习惯了,每次被宋修之这般要求都是一副没听到的样子,任凭宋修之跟在他身后如何叨叨,月奴全都置之不理。   宋哔哔嘴上线:“你的鞋子该洗了,你的衣服该换了,你的刀鞘上脏得很……”   叶信芳赶忙下楼找花老二烧水,他知道宋修之的习惯,到了一个地方定是要洗个澡的。   叮嘱完花老二回到楼上,宋修之竟然还在哔哔。   “你没洗澡就不要坐在床上了。”宋修之鼓着嘴说道。   偏偏月奴听了这话之后,直接身子摊开平躺在床上。   “你怎么这么不爱干净?身上都有味道了!”宋修之气呼呼的说道。   “你这么爱干净,一路上也没有天天洗澡。”月奴回道,并非次次夜间扎营都恰巧附近有水源,爱干净的宋修之想洗澡也没有地方洗。   月奴不仅这般说,还拿手在鼻子上晃了晃,一副嫌弃的模样说道:“是不是你身上有味道?”   宋修之听了立马两眼浑圆,撩起衣服下摆,凑在鼻子跟前闻了闻,房间中本来就弥漫这一种似香非香、似臭非臭的味道,宋修之的鼻子一时也无法分辨出到底味道来自何方,情不自禁的开始怀疑起了自己,脸色惨白着问道;“真的是我身上的味道吗?”   花老二的妻子看他那个小可怜的模样,都有些不忍心了,老婆婆赶忙道:“小郎君莫慌,这味道是我们寨子里清醒草的味道,小郎君香着呢!”   “清醒草?”宋修之不解的问道,这是他没有听说过的。   “清醒草好着呢,提神醒脑,驱虫避蚊,这可是只有我们三花寨才有。”花老二妻子笑眯眯的说道,老脸上满是皱纹。   宋修之本来有些嫌弃这味道的,但一听老板娘这般解释,一想到这草有这么多益处,瞬间都觉得这味道不那么难闻了。   “小郎君看那院子里。”老板娘指着院子里一簇茂密的如同杂草一般的植物说道:“那就是清醒草,我们这边家家户户都种植了。”   “有了这个,夏天倒是不愁蚊虫。”宋修之感叹了一句,接着问道:“老板娘,有没有这种草的种子?”   “有的,有的,小郎君若是想要,可以便宜一些卖给你。”老板娘笑着答道。   宋修之倒是不介意老板娘借机推销,也没有等着走的时候买,立马从自己的小荷包中掏出银子来递给老板娘。   等到老板娘从楼下拿了草种上来,银货两讫之后,月奴这才开口问道:“这种植物,是不是只能生长在你们这里?”   “郎君说得对哩,这植物生长也挑地方咧。”老板娘笑眯眯的说道。   宋修之瞪了月奴一眼,抓着那包草种犟着脖子说道:“总归试过才知道能不能发芽,现在还为时过早。”   老板娘又跟着点头,说道:“小郎君说的对呀,这个也是要分人的,有的人种什么都能活,有的人种什么都会死,像均匀那个娃,他种什么都不活。”   老板娘显然是经常接待汉人,一口官话说的很溜。   “均匀那个娃?他的孩子?”叶信芳想着花均匀那么大的年纪,孩子顶多也就五六岁啊。   “我说的就是均匀,他种什么都不成,粮食花种,种什么死什么,他老娘又得病,日子日日泡在苦水里,家中的田地都被卖掉给老娘治病了,到现在二十多了还没有姑娘肯嫁给他。”老板娘感叹道。   叶信芳突然想起来,几乎所有的耶族人都是军户,便问道:“他不用从军吗?”   老板娘摇了摇头,说道:“他还有个弟弟,他家中那个情况,官府里也没有逼着两个儿子都上战场的道理。”   “他弟弟没有托人捎银子回来吗?”叶信芳问道,他想起很多军中的人都有托人带银子回乡的习惯,因为此事还生出过许多波折。   老板娘听他这么问,叹了口气道:“均匀和他弟弟是双生子,打娘胎的时候,均匀就长得好,他弟弟生的弱,他爹娘给他取名‘均匀’,就是希望兄弟二人能够中和一下。”   叶信芳更加不解了,问道:“既是弟弟身子弱,那就更改让他留在家中,均匀身体康健,让他入伍岂不是更加合理?”   老板娘却摇了摇头,说道:“郎君想的太简单了,均匀身体健康,留在家中能更好的照顾爹娘,而他弟弟身子弱,若是留在家中,还不知是谁照顾谁呢……”   “那身子弱的,如何在军中立足?”   “年前传来消息,他弟弟染病,没了。”老板娘说道,面上带着唏嘘。 第146章 行囊   贫苦之地, 更见人间冷暖。   原本以为是身体康健的那个兄弟外出拼搏, 偏偏应召入伍的是那个身子不好的,这种感觉就像是群体发展中, 那些落后的个体被优先放弃了一般,他不知道那个弟弟是不是心甘情愿, 也不知魂留异乡之时, 心中有没有后悔。   转眼便是出发之时, 花均匀临走前, 将家中老母托付给花老二夫妇照应, 他母亲常年病重,这次跟叶信芳几人要了一笔天价,纵然没有拿到全款,但一百两银子在这贫瘠之地, 买了药材也够老母亲吃一阵子了。   花老二见众人真心实意要入那黄沙之地,也曾问过缘由, 但叶信芳几人也没有跟他实说,忽而想起听到过的那个传说, 便开口说道:“几位郎君, 那个成功从那里带出财宝的勇士, 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帮人就是帮自己。”   “什么话?”叶信芳问道。   花老二愣了愣,又重复了一遍,说道:“帮人就是帮自己。”   叶信芳:……   这种鸡汤话居然这么郑重其事的流传下来了,这也是叶信芳没有想到的, 但看花老二这个奸商神色那般郑重的模样,好似是什么至理名言一般,叶信芳也不明觉厉的点头应是。   因此次出行没有带着翠微的缘故的,几人都觉得没有姑娘少了许多麻烦,起码几人共乘一辆马车就很方便。   这马车也并非普通的马车,外表看上去很一般的样子,实际设计上却是大有乾坤,皇帝考虑到他们外出长途的不方便,选的是精良的好马,打造马车用的也是最结实的材料,最大可能的防震,工部的工匠们花费了一个多月才打造出这辆看上去普普通通的马车。   说来这也是花均匀第一次坐马车,上了马车之后紧紧的抱着自己的大包裹,缩在角落里一动不动,满脸紧绷的样子差点让叶信芳以为他们几个是人贩子了……   等到马车动了之后,花均匀竟然紧张的闭上了眼睛,在习惯了之后这才睁开眼睛,看向叶信芳和宋修之,小心翼翼的开口道:“郎君,那银票还真的挺好使呢。”   配合着脸上那讪讪的笑容,叶信芳暗想难道这个人是在讨好他们?   “能兑开就好。”叶信芳说道,银票是月奴出的,估计回京之后能走公账。   花均匀咧开嘴露出一口齐整的洁白牙齿,说道:“去了明越府才兑的,又带阿娘看了好大夫,也许没过多久她就能痊愈了。” 叶信芳感叹这人也是个孝顺的,问道:“大夫说了能治好吗?”   花均匀用力的点点头,脸上满是对于未来生活的希望,说道:“这次若是能将三位郎君从那里带出来,又得了银钱我就能娶媳妇了,生了孙子,阿爹和弟弟泉下有知也会很开心。”   叶信芳见他心中还想着弟弟,对这个人顿时心生好感,问道:“等我们回来你就说亲?若是办的快我们也能喝一杯你的喜酒。”   花均匀十分肯定的答道:“一定要喝杯喜酒,很快就会成亲的!”   那模样好似一出来就能成亲一般,叶信芳笑着打趣道:“看你这样子,似乎已经有了心上人?”   花均匀顿时涨红了脸,黝黑的脸上此时就像是一个黑布林一般,高大的青年有些害羞的说道:“人家姑娘不嫌我贫穷,我却不愿意让她跟着我吃苦。”   “这种能共患难的姑娘,你莫要辜负了。”叶信芳语重心长的说道,见花均匀此般说话,倒觉得他是一个有担当的汉子了。   花均匀用力的点头,说道:“我们耶族人,都疼娘子的,她那样的好姑娘,能看上我就是我三生有幸了,怎么还会辜负。”   花均匀的官话说得很溜,叶信芳有时都会忘了他也是个耶族人,笑着问道:“你的官话说得这么好,一定是下了苦功夫学得吧?”   花均匀有些忸怩的模样,说道:“都是她教的。”   叶信芳哑然失笑,都说古人三妻四妾见异思迁,但他遇到的大多数人,却都是疼老婆的好男人,无论是宠妻狂魔的刘俊彦,还是眼前这个耶族青年,哪怕是之前看到的奸商花老二,也都是夫妻恩爱到白头的模样。   马车行了两个时辰,突然停了下来,叶信芳掀开马车链子,只见月奴神色凝重的看着前面一道天然的幽深峡谷。   “过了前面那峡谷便是了。”月奴说完,又抬头看着天色,此时太阳正高高的悬挂在正空之上。   花均匀赶忙开口说道:“马车到里面是走不了的,离这里不远有一户人家,给一些银钱,便可将马车寄存在那里。”   月奴却摇了摇头,拒绝了他的提议,直接将马车扔在峡谷之外,四人背着东西进了黄沙之地。   花均匀看着好好的一辆马车就这样仍在荒郊野外,心中满是不忍。   四人进入峡谷不久,待身影完全淹没在峡谷之中后,便有人过来将马车牵到了别处。   叶信芳几人进入不久,又有一队人马扔了马匹摸进了峡谷之中。   “穿过这条峡谷,便是外围。”花均匀说道,一进峡谷,他便走在前头,熟门熟路的招呼着三人,叶信芳便能感受到,这人是实打实的来过这里的。   峡谷悠长,道路坎坷不平,确实不是马车能走的,四人行了大约半个时辰,才走完全程。   出了峡谷,叶信芳几人顿有豁然开朗之感,入眼所见皆是漫天黄沙,无愧于它黄沙之地的名头,明越府虽然荒凉草木凋敝,但形成这样大范围的沙漠还是十分少见的。   “黄沙之地,我们耶族人都叫它伊尔萨干,意为‘神弃之地’。”花均匀开口说道。   这话叶信芳听过一次,此时再听,忽然又有了别的想法,问道:“既然是神弃之地,那为何又有触怒此地神灵的说法?”   在他的想法里,都是神弃之地了,都被神放弃了,那为何神还要计较别人的不敬,叶信芳只觉得这些耶族人的逻辑不通。   “神弃,便失去了神的庇佑,到了这片被神遗弃的土地上,失去了神佑的人病痛和死亡便会找到他。”花均匀这般解释道。   叶信芳突然明白了问题所在,在耶族人看来,所有的一切都是神的庇佑,天灾人祸都是神的惩罚,这样说来似乎讲得通了。   一行人就这样在花均匀的带领下往前行进,宋修之突然停住脚步,将行囊放了下来,对着前面带路的花均匀说道:“太累了,先歇一会。”   听他这般说,本走在队伍前面的月奴立马就停了下来,回转身来认真的看着宋修之,貌似关切的问道:“重不重?”   宋修之没有背物资,行囊里放的都是他的私人用品,就这样还是收拾出来一个很大的背篓,此时他满脸疲惫,见月奴这般询问,眼睛一亮,问道:“很重,你帮我背吗?”   月奴嘴角扯出一个笑来,努力做出和善的模样,说道:“重就对了。”   紧接着就迎着宋修之瞪大的眼睛说道:“谁让你事多带这么多东西。”   那语气中的幸灾乐祸,叶信芳都觉得不忍直视了,也不知是不是叶信芳的错觉,感觉从云璋府离开之后,月奴整个人都变得鲜活了起来,初次见面时月奴被人骂“不懂感情”,叶信芳一路上观察月奴,隐隐觉得那一男一女说的其实没错,而后从与翠微相处,那木讷的直男模样,叶信芳这个假直男都替他着急。   “你背那么多东西不累?”此时宋修之还顾忌着读书人的颜面,强忍着没有蹲下身去,笔直的站在沙地上,看着月奴身上沉重的行囊,心中满是对月奴体能好的羡慕之情。   月奴几乎没带多少私人物品,身上背的全是物资,故而应该是几人中最沉的。   “我又不是你,小矮子。”月奴闲闲的回道。   听到“小矮子”三个字,宋修之气得跳脚。   见众人停下来唠嗑斗嘴,花均匀却有些着急,开口说道:“三位郎君,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到微风泉,若是入了夜继续赶路,会很危险。”   “微风泉还有多远?”叶信芳知道微风泉,路上花均匀已经跟他说过行程,微风泉是外围一处有水源的地方,那里相对比较安全。   “还需要走两个时辰。”花均匀这般说着,有些担忧的看着宋修之,他心中担忧按照宋修之这般走走停停,恐怕天黑之前到不了微风泉。   叶信芳直接从宋修之的行囊中拿了两双鞋子和几件衣服出来,本打算放进自己的背篓里面,想了想又将衣服塞了回去,笑着说道:“我也背不动太多,就帮你带两双鞋子,你也别歇着了走吧。”   宋修之开心的笑了笑,刚想背起背篓,就见月奴上前从他背篓里又拿了两双鞋子出来,“你到底是装了多少鞋子?穿的完吗?”   “我既然背了,肯定就是穿的完!”宋修之回道。   看着一堆衣服鞋子,月奴眉头紧皱,骂道:“穷讲究!” 第147章 泉水   微风泉果然不负微风之名, 临近微风泉便能感受到风力变小, 原本漫天的黄沙似乎都变得温柔了起来,微风拂面, 只觉得整个人都沉静了下来。   微风泉位于一座岩洞中,叶信芳几人从外面看来, 完全想不到这里会藏了一口泉水。   花均匀手中举着火把, 领着三人进了那洞中, 洞中黑暗幽深, 行了大约百米, 叶信芳才听见轻微的泉水涌动之声,耳边传来水滴滴落的声音,在昏暗的岩洞中显得格外的清晰。   这一方天地,独立于这漫漫黄沙之中, 就好似专为误入其中的旅人提供的避难所一般。   泉水入手清凉,叶信芳本想直接饮用, 但却被宋修之拉住了,昏暗的光亮下, 少年的脸上满是严肃, 只听他开口说道:“别喝, 不干净。”   叶信芳只觉得对方比自己还像个现代人,他转念一想,这泉水虽然清冽,但保不齐里面有什么细菌之类的,便只是洗了洗手, 没有饮用。   而原本正掬起一捧水饮用的月奴,听了这话,顿了顿,看了宋修之一眼,见少年望着他,立马在对方明晃晃的注视下,狠狠的喝了一口泉水。   宋修之暗叹是管不得这个糙人了。   那花均匀听了这话却不太开心,说道:“小郎君,这泉水清冽着呢,哪里不干净了,都是地底的泉水,据说能消百病呢。”   叶信芳闻言,先是笑,忽然又觉得不太对劲,问道:“花小哥,谁说这泉水能消百病?”   花均匀脸上笑容一窒,很快便恢复了正常,说道:“都是寨子里的老人说的,说这微风泉是一口神泉,喝了能延年益寿。”   叶信芳心中却有些打鼓,这些日子他也在三花寨中溜达过,带着宋修之这个人形翻译机,也跟寨中许多人交流过。   耶族人都是军户,年轻力壮的大多入伍,留下来的,更多的事老弱妇孺,叶信芳也跟那些老人交流过,大多数老人一听到黄沙之地脸上就露出与老向导如出一辙的惊恐模样,而少数老人愿意说话的,都没有提过微风泉这个地方。   叶信芳信赖花均匀,很大程度是因为他说出了黄沙之地的详细路线,而此时他这般语焉不详的模样,似乎隐瞒了什么一般。   “既能治百病,那花小哥为何不带一些回家给母亲喝?”宋修之问道。   谁知花均匀却疯狂的摇头,说道:“这泉水是不能带出这里的,伊尔萨干的泉水不能带出伊尔萨干!”   伊尔萨干就是指黄沙之地,叶信芳没想到还有这种讲究。   “为何会这么说?”宋修之不解的问道。   “没有神的同意,没有人能从伊尔萨干带出任何东西。”花均匀神色郑重的说道。   叶信芳觉得有些玄幻,他确信这黄沙之地有存疑之处,也保留着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但确实没有如同花均匀这般,像是投入整个生命一般去信仰神明。   “你既然敬仰你的神,那为何又未经他的允许带人进入此地?”宋修之就像是个科学家一般,寻根究底。   “这里哪怕是被神遗弃之地,也是神的领域,神明是不会禁止子民进入他的领地,他只会惩罚那些对他不敬的人,我心怀敬意,自然无惧,况且只是带你们进来而已,你们若是做出不轨之事,神自然会降下惩罚。”   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叶信芳心中这般想着。   “这泉水清冽甘甜,不会有问题的。”喝过泉水的月奴开口说道。   叶信芳听了百病全消这话,就有些跃跃欲试了。   月奴从背篓中拿出一个水囊,打了一整囊的水,接着问道:“花向导,今夜我们可是在这岩洞中休息?”   花均匀赶忙说道:“在岩洞口休息,洞中寒凉,恐伤了身子。”   月奴点了点头,说道:“先前在路上看见了一些枯草,我去捡了来生火。”   叶信芳也觉得奇怪,本是春回大地的季节,为何黄沙之地会有这么多枯草,就像是季节与外面反了过来一般。   “这里的草从生长到茂密,不过绿了十来天,就会进入枯萎期,待过了一阵子,枯草之下又会生出新芽来,接着重复前面的过程。”花均匀这般说道。   叶信芳也不得不感叹大自然的神奇,像是突然想到了一般,问道:“花小哥入了这里多少次?”   “三次。”花均匀答道,见叶信芳瞪大了眼睛的模样,感叹道:“我本想进来寻找财宝,但一无所获,也许是神觉得我没有资格拿这里的财宝吧。”   “你这般说,那个传闻中从这里带走财宝的人,便是被神眷顾的人?”叶信芳问道。   花均匀点了点头,满脸都是向往,说道:“那位前辈当真是神眷之人,据传他子孙满堂享尽人间极乐之后方才离世的,真的是有福之人。”   叶信芳暗想着既得了财宝,有“神眷者”的名头,他人便不敢觊觎他的财宝,如此安稳到老也不是一件难事,他转而说道:“花小哥能在这伊尔萨干三进三出,也是神在眷顾啊。”   花均匀听了这话,黝黑的脸上露出一抹憨厚的笑容,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几位郎君,终归是性命要紧,你们一心想着神明的藏宝,可若没有神明的允许,怕是得不到那些藏宝。”   “神明的藏宝?”叶信芳不解的问道,似乎是第一次从花均匀口中得到这五个字,之前跟他说要进黄沙之地,他甚至都没有问为什么。   “你们难道不是因为耶族传说而来?神明在伊尔萨干留下一笔惊人的藏宝,若是能够获得那笔藏宝,就能破除黄沙之地的诅咒,神弃之地也能变成神眷之地。”花均匀挑了挑眉,很是诧异的样子。   叶信芳隐隐觉得这个传说,似乎跟李元齐有所关联。   “那个从伊尔萨干带出财宝的人,难道得到的不是神明的藏宝?”叶信芳问道。   花均匀摇了摇头,说道:“那只是神明的馈赠而已,那个人连内层都不曾进入。”   “你可曾经过内层?”叶信芳继续问道。   花均匀摇了摇头,说道:“远远的瞧见过,内层里风沙肆虐,我不会跟你们进入内层的,我会在外层等候你们。”   “内层很大吗?”叶信芳问道。   “不知道内里大小,但是为大家所知的只有一个入口。”花均匀答道。   叶信芳想到那副羊皮地图上的,藏宝所在之处是一个四面被山岩包围的地方,而仅仅有一个可以出入的地方。   不多时,月奴带了一堆干草进了岩洞之中,话题便戛然而止,月奴生起火来,十分娴熟的从行囊中拿出一口小铁锅。   他先是倒了点水随意的清洗了铁锅,然后将行囊中的全部泉水倒入铁锅中,干草燃烧,铁锅中的水渐渐的冒出气泡来,等到完全沸腾的时候,宋修之见月奴从行囊中拿出一根铁勺。   “你先洗一洗勺子呀!”紧紧挨着叶信芳坐着的宋修之提醒道。   月奴看了他一眼,便又去泉边打水洗干净勺子,宋修之坐在火堆旁,拿着一个随身带的小碗,伸手问他要勺子。   月奴没有给他勺子,反而接过他手中的小碗。   “碗先过一道热水!”宋修之又提醒道。   月奴皱眉看了他一眼,虽然心里嫌他麻烦,但还是顺从的用热水烫了烫小碗,盛了小半碗热水,放置在身边,月奴转而跟宋修之解释道:“等放凉了再喝。”   宋修之听他这么说,十分乖巧的点头。   月奴询问过还有没有人要喝热水,几人都盛了一小碗之后,月奴又从行囊中拿出几块方便面面饼来,放入铁锅中。   中午吃的是干饼,这还是花均匀第一次见到方便面,心中暗自猜测这可能是外头贵人的吃食,面上也不敢露怯,强行掩饰住好奇之心。   方便面在会试之前,就被叶信芳鼓捣出来了,这大半年来在外奔波,方便面变成了旅途中必不可少之物。   似是觉得还不够,月奴又拿出一些早就切碎的肉干,洒进了滚滚的沸水中。   花均匀闻见肉味,脸上一闪而过渴望的神情。   肉干随着沸水翻滚着,方便面渐渐便软,月奴再撒上一些调料,一锅食物发出诱人的香味。   “水凉了吗?”宋修之倒是没有注意锅子,反而一直盯着那碗热水。   月奴伸手在碗边试了试凉热,点了点头,道:“已经凉下来了。”   宋修之满是渴望的望着月奴,见月奴端起那碗水,便伸手去接。   月奴端着那个小碗,故意做出一副递给宋修之的模样,在半空中硬生生的转了一个弯,紧接着一饮而尽。   “你闹什么!”宋修之气得想把锅子都掀翻,那是他专用的小碗,一想到被这个莽夫用了,就呕得不行。 第148章 反常   月奴脸上带着得意的笑, 就像是恶作剧得逞的小孩一般。   宋修之整个人气得都要冒烟了。   叶信芳眉头皱起, 每个人都只带了一个碗,月奴可算是捅了马蜂窝。   这两人就跟一直闹脾气的小孩子一般, 一路上都不消停,叶信芳要不是看月奴是个男的, 都会以为这两个是欢喜冤家了。一路上二人虽然吵吵闹闹的, 但月奴总归还是照顾宋修之的, 不像现在这般, 像是诚心找茬欺负宋修之一般。   月奴喝完水, 将碗递给宋修之,少年环臂而立,俊秀的脸上满满都是嫌弃,并不伸手去接。   月奴见状, 又拿那小碗盛了一碗面,刻意还多捞了几块肉干, 问道:“你还吃不吃?”   宋修之愤愤不平的看着他,月奴却像视而不见一般, 在宋修之灼灼注视的目光下, 十分坦然的夹起一块肉干吃了起来, 脸上还适时的露出了非常享受的表情,发出一声舒服的喟叹声。   “你的碗吃起面来,似乎格外的香啊。”像是犹嫌不够一般,月奴又在宋修之的伤口上撒盐了。   花均匀看着两人之间奇怪的氛围,小心翼翼的拿起勺子, 为自己盛了一碗面,叶信芳见他都不太敢夹肉干的样子,便替他夹了几块,顿时换来对方满脸感激的模样。   “你到底吃不吃?”月奴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宋修之瞪了他一眼,说道:“我都被你气饱了,还吃什么吃!”   月奴脸上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反而开口道:“我的碗在那边,你拿着用就是了,总不至于要用筷子挑着吃吧。”   宋修之脸上满是纠结,最终还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拿起了月奴的碗。   以他的德行,若是盛面之前不洗碗,倒是让人怀疑了。   此时所待的地方,已经不是微风泉边,而是岩洞入口处,宋修之望着幽深的洞口,如同一头吃人的野兽一般,刚走了两步,便双腿发软着跑到了叶信芳身边,他可不是武功高强的月奴,黑暗中可视物,且不惧那一节长长的暗道。   叶信芳知道他的老毛病,拿勺子在锅中舀了一勺热汤来,倒入他的碗中,晃动了一番之后,便倾倒在岩洞外面,花均匀见他如此行动,脸上带着一丝不舍。   宋修之脸上犹带着几分不愿,叶信芳却强行将用热汤洗过的碗盛面,然后塞进他的手中,纵使心中再不愿,但看一眼那幽深的岩洞,便打了个哆嗦,喝起了热汤来。   一口刚刚入肚,就见月奴好似突然想起什么一般,拍了拍自己的脑门说道:“瞧我,上次吃完忘了洗碗。”   “咳咳咳!”宋修之转过头来,一口汤疯狂的往外吐。   先前见月奴挑衅宋修之,叶信芳没有开口,而此时叶信芳终于忍不住了,道:“你干嘛老是逗他!”   月奴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宋修之捂着脖子看着月奴,眼中满是不敢置信,以及委屈。   叶信芳拍了拍他的脊背,说道:“你别听他瞎说,先前碗都是我洗的,你忘了吗?”   宋修之求证的目光看向叶信芳,见他点了点,这才缓缓的松了一口气,看着那碗面,到底是饥饿占了上风,小心翼翼的夹了一口面。   等到宋修之刚刚咽下去,月奴张了张嘴,又打算说什么,宋修之不等他开口直接转过身去,完全不看对方。   月奴似乎有些许的失落,叶信芳叹了一口气,连面也顾不得吃了,问道:“你这两天是怎么了,为何一直要招惹他?”   宋修之本就难搞,偏偏月奴跟不要命一样,不停的试探他的底线。   月奴咧嘴,剑眉星目的脸上,露出一个无所谓的笑容,说道:“看他好玩。”   “你才好玩!”宋修之转过身来气鼓鼓的说道。   叶信芳一看这两人就跟小孩吵嘴一样,顿觉头痛了起来。   “你到底在闹什么?”宋修之有些抓狂的问道,他有洁癖,受不了被月奴这般三番两次的捉弄。   叶信芳也看着月奴,有些不满的样子。   月奴却笑嘻嘻的,一点都不在意的样子,开口说道:“你这个小矮子,看起来很好玩呀。”   三人之间的气氛一时凝滞了起来,唯独如同旁观者一般的花均匀眉头皱起,有些担心的样子看着月奴。   “你说谁是小矮子呢!长得高了不起啊!”宋修之气得面也不吃了,站起来如同小钢炮一般,冲到月奴身边就要跟他理论,叶信芳根本拦不住。   宋修之小拳头握紧,将将要凑近月奴的时候,手速慢了下来,本以为月奴不会做出反应,谁料他只是随手一动,就轻巧的将宋修之提了起来,笑着问道:“你打不着了吧?”   “你干什么,快放他下来!”叶信芳赶忙上前,想要将宋修之弄下来,月奴实在是太反常了,往常话语不多的一个人,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   花均匀放下饭碗,小心翼翼的移步到包裹身边,拿出一根木棍来,又轻手轻脚的往三人战局那边摸去。   “文弱书生,你们两个都打不过我一个!”月奴这般说着,眼中带着自得。   叶信芳听了这话也有些生气,虽然事实如此,但这般说出来不是瞧不起人嘛!   花均匀渐渐的摸到了月奴身后,抬起木棍,企图打在月奴的后脑勺。   谁料这他本以为万无一失的一击,月奴不过是轻巧的一个转身,便避了开来,反手一记手刀,劈在了花均匀的脖颈。   花均匀两眼一翻,便昏了过去。   叶信芳闹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月奴虽然像变了一个人一般,但也只是在欺负他们二人,并没有多大的恶意,而这个花均匀就过分了,拿棍子像是要直接砸在月奴的后脑,这一棒子下去,最少也是一个轻微脑震荡。   “他这是做什么?”半空中的宋修之涨红着脸问道。   “怕不是要谋财害命。”月奴歪着头说道。   “你先放我下来,你这个莽夫!”宋修之没好气的说道。   月奴像是终于逗够了一般,双手直接一放,宋修之脚落到实处,险些没摔一个狗吃屎。   “先绑起来,再审问,大刑伺候!”月奴喊道,像是在自己的暗卫营一般吆喝着。   叶信芳也无力去追究月奴的反常,月奴再如何,那也是跟着他一路走来的伙伴,而花均匀不过是个刚认识没有多久的耶族人。   他心中突然想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之类的话,想着耶族人都勇武,花均匀莫不是打着打晕月奴之后,随手就能制服他们两个文弱书生的心思,好图财害命吧?   思虑间,月奴见两个傻书生毫无动作,便直接在自己的行囊中翻找出了一根细绳来。   “你怎么还带了绳子?”宋修之睁大眼睛问道。   月奴笑了笑,说道:“有备无患,怎么样,够细心吧?”   宋修之情不自禁的翻了个白眼,这人就像是吃错了药一般,说话行事与之前都大相径庭,之前虽然宋修之根本说不动他,但他也没有如现在这般处处跟他唱反调。   月奴手脚麻利的将花均匀绑了起来,然后伸手在花均匀的脸上拍了拍。   花均匀迷迷糊糊的醒来,回想起先前自己打人不成反而被人反打了,一时反思自己是不是怠慢武艺了,这才变得如此弱鸡。   “说,你有何目的?”月奴问道。   花均匀抬头,火光映照间,叶信芳、宋修之和月奴三人围成一个圈看着他,三双眼睛如同探照灯一般盯着他。   “我、我……”花均匀看着月奴气势汹汹的模样,有些说不出口。   “你是要谋财害命吗?”最担心自己小命的,永远是宋修之。   还未等花均匀回答,月奴就嘲笑着道:“书生事多,有本少侠在,你们二人自然无虞!”   叶信芳倒是第一次听他自称少侠,不禁想起对着月奴一口一个少侠的姜太太。   “你你你中毒了!”花均匀看了一眼月奴,有些害怕的模样。   “瞎说什么,你今日要是说不出一个一二三四来,本少侠大刑伺候,剥皮抽筋点天灯,你选一样吧!”月奴随口提起一块石头,放在花均匀的身前,大刀阔斧的坐了下来,口里说着本少侠,但分明行的却是官老爷行径。   “你你你真的中毒了!必须要先治疗!”花均匀再次强调道。   月奴也不跟他多说废话,直接拔出长刀来,火光映照下,制作精良的长刀泛着幽冷锋利的寒光。   “说,你到底是何居心!”月奴问道,恰巧此时夜风吹来,一旁的宋修之打了个哆嗦,看着月奴阴恻恻的模样,心中有些发毛,小心翼翼的跑到了叶信芳身后。 第149章 中毒   别说中毒那一套, 本少侠身体如何,自己难道不知道吗?”月奴说道。   花均匀面上却有些委屈, 因为月奴确实是中毒了,只得继续说道:“你被微风虫咬了!”   “这又是什么鬼东西?从来没有听说过!你瞎说些什么!”月奴愤怒的说道。   叶信芳看着生气的月奴,只觉得充满了违和感, 他从来没有见过月奴生气, 大多数时候这人都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模样。   花均匀看着月奴有些凶狠的模样,只觉得对方双眼中满是杀意,被绑着的他两股战战,眼睛一闭, 大声喊道:“你中了微风虫的毒!这毒会无限放大心中的欲望!”   叶信芳还是觉有有些扯淡, 略带不满的问道:“为何你之前不说这虫子的事情?”   “我忘了……”花均匀弱弱的解释道,脸上闪过一抹不自然的神色。   “微风虫到底是什么?”宋修之问道,他自负博览群书,却从未听说这种虫子。   “是微风泉特有的虫子,细小如发,却能轻易让人中毒。”花均匀解释道。   叶信芳心中想的是,当真细小如发的虫子,那么小的东西就算有毒, 也携带不了多少毒素。   他凑近月奴,火光中只觉得眼前这个人有些反常, 问道:“你身上可有什么异常,比如哪里觉得如同扎了一下?”   叶信芳想着,既是虫子, 定然是通过咬人的法子中毒。   月奴皱眉想了想,仔细的感受了一下,只觉得手腕上确实有个地方有些异常,伸出右手手腕给叶信芳看,火光映照中只见月奴手腕上确实有一个细小的伤口。   他的手掌上满是厚厚的老茧,普通的草刺根本刺不穿,也不知他是如何拔干草的,竟然让手腕受伤了,叶信芳忽地闻到一股子若隐若现的香味,待他仔细感受时,那香味便消失不见。   “被草刺扎了一下。”月奴解释道。   “这就对了,你身上有了伤口,这才让微风虫乘虚而入。”花均匀解释道。   这么玄幻的吗?叶信芳心中想着。   “放大心中的欲望,你心里最想要的难道是欺负我?”宋修之看着月奴,皱眉问道。   月奴见他这般问,像是被提醒了一般,立马伸手去扯了扯宋修之的脸颊。   宋修之避之不及,被他抓了个正着,月奴却有些满足的说道:“肉嘟嘟的脸蛋捏着真舒服啊。”   看他那神色,都有些让人怀疑他喝多了酒,宋修之眉头皱得都能夹住苍蝇了,脸被捏在别人的手里,不停的道:“给嘎改毒!”   叶信芳听了几遍,才听明白这句话是“给他解毒”,询问的目光看向花均匀。   “解不了。”花均匀皱眉说道。   宋修之顿时两眼一翻,感觉生无可恋,月奴无药可解,难道自己就要这样被他玩一路?   “这可如何是好?”叶信芳有些担忧的看着那边的两个人,上前想要掰开月奴的手,无奈这人力气贼大,宋修之的小脸被捏得通红,一个劲的嚷着“疼”,月奴却不为所动,像是在玩着什么有趣的玩具一般。   索性月奴这毒并不会让他性情大变,若是突然发狂想要杀了在场诸人,以他的武功,恐怕没有人能拦得住。   “其实……”花均匀弱弱的开口,见叶信芳望过来,赶忙说道:“让这位大侠睡一觉就好了,微风虫的毒维持的时间不长……”   叶信芳听了这话,心底松了一口气,见花均匀三番两次说起中毒之事,还以为这毒是多么逆天,转而看到掉在地上的那根木棍,就有些不解了,不过是小毒何至于要下这么重的手。   “既然这么容易,那你要打他干嘛?”叶信芳怀疑花均匀有别的企图。   面对叶信芳的质问,花均匀脸上闪过一丝不好意思,说道:“我见大侠非要用小郎君的碗,又处处欺负小郎君,生怕他控制不住自己,犯下大错。”   “能犯什么大错?”叶信芳不解的问道,月奴现在已经放开了宋修之的脸,转而像拍皮球一样拍起了宋修之的小脑袋,宋修之的小身板被他拍得摇摇晃晃。   宋修之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有洁癖就已经够糟心了,他最讨厌他人的碰触,除了叶信芳之外的人,他都不给碰的,可他偏偏还打不过月奴,人家如今在发疯,要是惹恼了,直接把自己扔进锅子里煮面怎么办。   “就是……就是那种错嘛……”花均匀吞吞吐吐的解释道。   叶信芳还是不太理解。   花均匀也不好意思细说,提醒道:“大郎君,能不能先给我解开啊。”   他的视线还盯着热腾腾的锅子,吞了吞口水,眼中满是希冀。   叶信芳无法,只得替他解开绳索。   “你为什么长不高啊?几年前看你就是个小矮子。”月奴这般说着,还“哈哈哈”的笑了起来。   宋修之满头黑线的看着月奴。   月奴内心的欲望居然是欺负宋修之,这是叶信芳从未想到的,难道是因为这一路听了宋修之牌逼逼机听得逆反心理了?想要欺负回来了吗?   宋修之这大半年的旅途上都扮演一个惹人烦的角色,人小事多穷讲究,叶信芳见月奴这样,都想要也跟风发一回疯了,好出一出一路被宋修之折腾的恶气。   少年两眼泪汪汪的看着叶信芳,可怜巴巴如同一只被抛弃的小狗。   叶信芳看着宋修之两眼湿漉漉的模样,终归还是有些不忍心,转头对月奴说道:“你先睡一觉,好不好?”   月奴笑了笑,就在叶信芳以为他会点头之时,只听他开口道:”我才不睡觉呢,面还没吃完!”   叶信芳一想到他们武人胃口大,吃不饱估计第二日没力气,便拿起先前的那个碗,又重新替月奴盛了一碗,放在他面前。   许是食物的魅力比宋修之大,月奴终于放开了宋修之,接过那碗,刚吃了两口,就停了下来,叶信芳本以为是出了什么问题,没想到他开口道:“肉都是我的!”   说完,月奴便将锅子里的肉干全部捞进自己的碗里。   叶信芳:……   中毒了还这么护食,叶信芳不禁想起初次见面月奴就跟他们要吃的,不仅如此,他还吃得贼多。   宋修之摸了摸瘪瘪的肚子,不得已又坐下来继续吃了起来。   为了避免伤口中再次被微风虫利用,叶信芳找了一跟布条将月奴手腕上的小伤口包了起来。   月奴吃完面又折腾了宋修之一番,这才心满意足的选择了睡觉。   夜晚宋修之瑟瑟发抖的靠着叶信芳,那心有余悸的模样别提多可怜了,叶信芳装作一副关爱的模样,内里笑得别提多开心了。   迎着朝霞,一行人又继续上路,月奴总算是恢复了正常,大早上的摸着头有些疑惑的看着宋修之,再次伸手捏了捏他的脸。   宋修之眼神怀疑的看着他,以为他毒还未解。   月奴见宋修之这个洁癖精果然不反抗,暗道难道昨夜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少年皮肤滑嫩,月奴不免在他脸上多捏了一会。   “好了没有?”宋修之看他神色不对,皱眉问道。   月奴收回手,想了想也不知怎么的,将手又放到宋修之的头顶。   “你一大早的又发疯?”宋修之问道。   月奴收回手,这才肯定宋修之好像不拒绝他的碰触了,疑惑的问道:“你的洁癖好了?”   “啊啊啊啊!”宋修之气得想骂娘,一把推开月奴,恶狠狠的骂了一句:“混账!”   一行背着行囊走了大半天,依旧是满目的黄沙,叶信芳举目四望,只觉得周边风景没有任何的不同,他也不知花均匀是靠什么识别方向的。   “天黑之前,不知道能不能达到内层。”花均匀开口说道。   黄沙之地广阔,叶信芳几人进的入口是距离内层最近的一个。   他刚想要答话,天色忽地昏暗了下来,太阳不知何时悄悄的躲进了云朵背后,平地风沙飞起,起初只是风力加强,渐渐的天边出现数个漩涡状的龙卷风。   “沙暴!”花均匀惊恐的开口说道。   叶信芳几人没有经历过这般的情景,只见那旋风越来越近,夹杂着似乎要毁灭一切的气势。   四人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如同串子一样,一个拉着一个,跟在花均匀身后跑。   “啊!有东西拉住了我的腿!”宋修之哭喊着,内心满是恐惧根本不敢看到底是什么拉扯住了自己。   少年个子小背囊又沉,哪怕叶信芳和月奴都帮他减负了,但还是十分沉重,因为走路慢,宋修之一直吊在队伍的末尾。   风沙弥漫,叶信芳回头,却看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看到宋修之的腿部被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抓着,那模样似是一只人手。   “快走,踢他!”叶信芳使劲的拉扯着宋修之,宋修之却哭丧着脸,嚎道:“我踢不动!”   走在叶信芳前面的月奴听了这话,二话不说就放开了拉着花均匀的手,逆着风沙往回走,一直到了宋修之的身边停了下来。   寒光一闪。   叶信芳只见漫天风沙中,月奴赫然拔出长刀,一下子劈在了宋修之的脚下。   鲜血四溅。   温热的液体喷到了宋修之的脸上,从未经历过这些的宋修之,一时吓傻在那里。   “走,发什么呆!”月奴说完,收回长剑,拉着宋修之和叶信芳往前跑。   “昂!”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伴随着愤怒与绝望。   宋修之根本不敢回头看,如同提线木偶一般,被月奴拉扯着往前走。   “啊啊啊啊啊!”熟悉的声音响起。   三人听到花均匀的惨叫,抬头只看见一个旋风中似有一个人影,被风暴卷起直接向着远方卷去。 第150章 齐影   那个模糊的人形,就这样随着狂风越卷越远, 叶信芳看着这一幕, 心下颤抖,紧紧的抓住月奴的手。   月奴一个人, 就这样拉扯着两个人在狂风中竭力的往前走。   “我们去哪?”叶信芳大声问道。   本是平地很大的声音,在这风暴中, 听到的也只是断断续续传来的询问。   “先离开这里。”月奴喊道。   风沙渐起,似乎要迷乱大家的眼睛。   叶信芳单手扒拉着用衣衫围住头脸,肩上的行囊似乎都失去了重量, 竭力的抵挡风力, 似乎稍有不慎就会被吹上天。   “我不行了!”宋修之喊道。   叶信芳侧头看去,只见一个模糊的人影, 被狂风席卷着,双腿已经离开了地面。   “放手吧!”宋修之冲着月奴喊道。   月奴倾斜着身体站在漫天风沙之中,黄沙模糊了他的面容, 沉默又坚定的拽着宋修之。   天边不知卷起了什么, 隐隐约约见到是黑色的巨大物体,被狂风席卷着往三人这边奔来。   近了, 近了。   叶信芳眼睛瞪大, 恍惚中见到了一张青面獠牙的面孔, 一闪而逝便消失不见, 先前所见那个黑色物体也失去了踪影。   此时他才注意到,他的手不知何时已经放开,天地孑然, 似乎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狂风再次呼嚎而起,失去了月奴的叶信芳,如同一个再也不能侥幸的人,就像是上了考场一般只能依靠自己,狂风吹起他的衣角,最终也抬起了他整个人。   背囊中的东西不再安然无恙,以一种叶信芳根本无法阻拦的方式分崩离析。   “难道真的要魂归此处?”叶信芳心中问自己。   他就像是浪潮中的一叶扁舟,要去何处,根本由不得自己做主。   也不知过了多久,旋风如同不知疲倦一般,叶信芳突然看见一张姣好的面容,身处漩涡,脸上竟带着微笑,宁静的面容与狂虐的风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那是一个少女,十分美丽的少女。   狂风恍若停止了一般,周围暴虐的一切,都成为那少女美丽的布景板。   在这种场合下,如此清晰的看见一个美丽的少女,他心中没有遇到活人的喜悦,反而充满了荒诞诡异之感,只觉得那少女的出现太过突兀。   “你好呀!”少女大声喊道,声音带着风沙怒号也遮掩不了的清脆。   叶信芳若非不是来去都无法做主,此时恨不得转身就逃,此地本就诡异,这样的少女,带着风沙都遮掩不了的美貌,在旋风之中犹如闲庭信步般游刃有余,叶信芳并不是恐怖电影里的傻白甜,他甚至怀疑这少女是非人类的存在。   “风好大,你为何不说话?”少女问道。   叶信芳被黄沙刮得脸颊生疼,依旧没有回答她的问话,心中默念:都是幻觉、都是幻觉。   “你离得好远呀。”少女的声音里似乎带着一丝不悦。   离奇的一幕发生了,少女话音刚落,叶信芳就眼睁睁的看着那美貌少女,像是狂风相助一般,渐渐的接近了叶信芳。   他瞪大了眼睛,此时真的是害怕极了。   那少女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的碰了碰叶信芳的脸颊,像是在打量什么有趣的玩具一般。   叶信芳恨不得屏住呼吸装作一个四人,他在风沙中只能艰难的维持着,而这少女就如同吃饭喝水一样的简单。   “你流血了。”少女说道,语气中带着笃定。   叶信芳还是直愣愣的看着她。   “流血了可不好,若是不及早治疗的话……”少女语气中带着迟疑。   叶信芳没有接话,依旧直愣愣的看着那个美貌少女。   耳边突然传来少女清脆如同银铃一般的笑声。   “不早点治疗的话,会死的哟!”少女这般说着,还眨了眨眼睛。   旋风中的叶信芳,根本说不出话来。   “你就像个呆子一样,风沙太大了呀,要是能停下来就好了。”少女娇笑着说道。   如同打开了什么开关一样,原本肆虐的风沙渐渐的停了下来。   叶信芳预料中可能从高处掉下的情景也没有出现,二人十分平稳的降落。   脚踏在实地上,那一刻叶信芳心中满是不可思议,转头满脸认真的看着那个少女,真的很想问问她是旋风的爸爸吗?亲儿子都不带这么听话的。   “你……”叶信芳迟疑着张嘴,最终还是问出口:“这些风暴都听你的话?”   “咯咯咯。”少女笑了起来,不像叶信芳见过的那些笑不露齿的古代女子,问道:“它怎么可能听我的话。”   “那为何这么快就停下来了。”叶信芳不解的问道,这少女看起来不像是非人生物,言行之间又不带什么恶意,他便壮了胆子问道。   “这里的风,这里的沙,这里的一切,都是充满规律的,它们并非毫无声息的死物,就像是太阳晨起暮落,月亮暮升朝沉,用心去感受,他们就像是朋友一样,一切虽然寂静无声,但是想说的他们早就告诉你了。”少女的脸上带着真切的笑意。   这么唯心的吗?叶信芳暗道。   少女身着白色衣裙,那衣服十分诡异,在风沙中竟然纤尘不染。   她的双眼狡黠明亮,被她注视时就像是看见了一泓清泉一般,少女头发也不知怎么挽的,乍一看两边都是对称的,一条白色长纱挂在她两边的发髻上。   叶信芳突然觉得她的形象有些眼熟。   他想了许久,终于从久远的记忆中,挖掘出一个美丽的影视形象——白娘子!   “你是外面的人吗?”少女歪着头娇笑问道。   叶信芳点了点头,暗道这里怎么会见到cos白娘子的,只觉得分外的诡异。   “姑娘,我有三个同伴,在这里走丢了,你似乎对此地甚是熟悉的样子,能否帮我找一找他们?”叶信芳问道。   美貌少女歪着头,打量着叶信芳,就在叶信芳都快怀疑对方在看相的时候,只听她道:“你为何不问我叫什么?也不说自己叫什么?你这个人好生奇怪。”   叶信芳:……   这种满满的在幼儿园交朋友的既视感,叶信芳也只得硬着头皮答道:“吾名叶信芳,敢问姑娘芳名?”   “苟余情其信芳,这个名字好听,若是屈平知道有人用他的句子取名,怕是会高兴的跳起来。”美貌少女笑着说道。   屈原,名平,字原。   叶信芳也不知她为何突然提到了屈原,这架势好像两个人认识一般。   “我叫齐影。”那美貌少女又不知为何补充了一句,道:“是举案齐眉的齐哦。”   叶信芳嘴角扯起一抹笑,继续问道:“姑娘可知我的同伴在何处?”   “你说跟你一起的那三个人吗?”齐影笑着问道,笑容璀璨,在这漫天荒凉的黄沙之地,显得格外的动人。   叶信芳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到没有多余的心思,就像是观赏一副美丽的风景一般。   齐影脸上笑意微微敛起,一本正经的道:“他们都死了。”   叶信芳心中咯噔一下,不敢置信的看着她,“姑娘此言可当真?不骗我?”   齐影见他如此担心,又笑了起来,说道:“骗你的,我又不是神仙,怎么会无所不知呢?”   叶信芳心中很是松了一口气,继而道:“姑娘,这种玩笑可开不得的。”   “叫我齐影好不好,我可不是什么姑娘。”齐影笑眯眯的说道。   齐影的每一句话,叶信芳都掰开了揉碎了去解读,听到这句话,他心中咯噔一下,试探着问道:“不是姑娘,那你是小郎?”   他还没有往别的地方深思,看着这人一身白衣白纱,满脑门子的女装大佬,一时想到京中刺绣技术日益精湛的大侄子,感觉这两人恐怕有不少话题说。   “除了姑娘就是小郎吗?信芳你想不到别的吗?”齐影笑着说道。   这人不过初次见面,说话就这般熟稔,弄得叶信芳有些尴尬,问道:“既非姑娘,也非小郎,难道阁下是从宫中出来的?或者说,干脆不是人?”   “哈哈!”齐影笑了起来,看着叶信芳有些惶恐的模样,笑着道:“你可真好骗,呆子吗?”   叶信芳只觉得原本如同精灵一般的少女,此时额头似乎长了角一般,笑容中都满是恶劣,如同一个小恶魔。   “你生气了吗?”齐影见叶信芳不说话,歪着头问道。   “没有。”叶信芳自然是不能跟小姑娘一般见识,看着风停之后,入眼又是一片黄沙,想起失去联络的那三人,心中满是惆怅。   “你是做什么的?为何要到这里来?”齐影一直叽叽喳喳的,如同一只停不下来的小麻雀一般。   叶信芳没有回答,反而问道:“那你呢?你是什么人,为何会出现在这荒无人烟之地?” 第151章 恐吓   “我呀。”齐影娇笑着,微微歪着头, 看着叶信芳, 接着说道:“我是这片黄沙的守护者。”   叶信芳:???   “姑娘生长于此地?”叶信芳问道。   齐影摇了摇头,说道:“我是长大之后, 选择了留在这里。”   “留在了这里?姑娘不能离开吗?”叶信芳问道。   一直表情愉悦的齐影,脸上突然浮现一抹悲伤之色, 开口道:“一个对我非常重要的人,他留在这里了,我得陪他。”   叶信芳有些动容, 脑补了一个为爱放弃一切的凄美故事, 问道:“那他如今在何处?陪着你吗?”   齐影微微转过头来,看着叶信芳, 问道:“你想见他吗?”   “他人在何处?”叶信芳问道。   齐影微微偏过头来,看向东南方向,说道:“你不是要去内层吗?我带你过去, 我们一起找他好吗?”   叶信芳觉得她古里古怪的, 他还是想要找到宋修之几人后,方才继续进入内层。   “姑娘, 在下还是想先找到同伴再说。”叶信芳推辞道。   齐影笑了笑, 问道:“信芳, 你信不过我?”   叶信芳摇了摇头, 说道:“我岂会信不过姑娘,只是大家一起进入这里,若是分散了, 心里总是不安心。”   齐影依旧是笑,像是丝毫没有察觉他的怀疑一般,说道:“此处开阔,风暴之力难测,曾听闻有人在入峡处卷入风暴,后被挟裹至内层,种种变化,实难断定。”   听齐影这般说,叶信芳心中咯噔一下,问道:“姑娘也不知他们在何处吗?可否问一问你的朋友们?”   叶信芳指了指脚下的大地。   齐影听了这话,顿时“咯咯咯”的笑了起来,说道:“我随口一说,你居然真的相信呀?”   叶信芳顿时满头黑线,他也不知这女子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这里一旦走丢了,一直到出去了都不一定会重逢,你若是真的想要寻找你的同伴,那就一定要跟我去找他。”齐影说道。   宋修之是叶信芳带进来的,对方还是个小孩子,不像月奴已经是个成人了,叶信芳心中对他充满了担忧,但此时听齐影这般说,害怕这姑娘又在骗他,便不确定的问道:“为何他会知道?”   “这你就别管了,这一次我不会骗你的!”齐影保证道。   叶信芳无法,这茫茫黄沙,他也没任何的食物和水,黄沙里还充满了未知的危险,若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恐怕连明天的太阳都不能见到,他只得跟在齐影的身后,向着西南方向走去。   “你听说过黄金罗盘吗?”齐影忽然问道。   叶信芳赶忙点头,这东西他听孙茂行提起过。   “我知道它在哪里。”齐影说道。   “你知道?可否方便告知在下?”叶信芳问道,黄沙之地凶险,此行不一定能够一次成功,若是不成,按照皇帝的脾性,恐怕要再来二次三次,若是能有了这个黄金罗盘,恐怕能省去不少的麻烦。   “上一次有人,从他手中偷走了黄金罗盘。”齐影看着叶信芳,似乎在观察他的反应,见他果然露出关心好奇的神色。   “居然有人能够进入内层?”叶信芳不解的问道,心中暗道这人也着实厉害,不仅能进去,还安然无恙的跑了出去。   齐影笑了笑,说道:“你没想到的,还多着呢。”   “姑娘可否详述?”叶信芳只觉得这姑娘说话甚是喜欢吊人胃口。   “一队十人进入此地,唯独那人苟活了下来,你们外面的人是不是都是这般凶狠?表面是兄弟亲朋,背地里却能坑死所有人,独占宝物。”齐影说着,脸上露出鄙夷的神色。   叶信芳觉得这种事还真是人类能够做出来的,面对生存,人类的底线总是超乎想象。   “那后来呢?”叶信芳问道。   “那人将宝物,进献给了明越之主。”   叶信芳心中咯噔一下,暗想这明越之主不就是平西王吗?平西王已经死了,若是黄金罗盘还在他手中,皇帝为了黄沙之地中的藏宝,平西王作为明越府的主人,按照皇帝做事的习惯,必须要搜寻平西王府,而这个执行人很有可能就是月奴,但是月奴从未开口说过这事,说明他们并没有找到这东西。   “姑娘说的可是明越之主,平西王?”叶信芳还是想要确认一下。   “那人自称是明越的主人,我可不知他是谁。”齐影说道。   叶信芳还未开口,就听她继续道:“人人都以为黄金罗盘是好东西,有了它就能得到黄沙之地的藏宝,殊不知,这好东西也要有命拿的。”   “姑娘这是何意?”叶信芳暗道难道这东西跟指环王一样吗?   “藏宝择主,若是遇到错的人,强行夺取黄金罗盘,只会给它的主人带来不幸。”齐影目不转睛的看着叶信芳,这般说道。   叶信芳想到平西王府的接连不幸,如今还觉得这案子充满疑点,心里不禁有些发毛。   “信芳,你也想得到黄金罗盘吗?”齐影幽幽的问道。   叶信芳当然是否认三连:“我没有,我不是,别乱说。”   齐影又笑了起来,说道:“可是黄金罗盘,早就到了你手里呀。” 第152章 故知   宋修之是被月奴拍醒的,他迷茫的睁开眼睛, 看着周遭两眼懵逼。   “我们这是在哪里?”宋修之身处于一处阴暗的角落里。   天空还透着光亮, 显然还是白天,而四周环境如此陌生, 这一片如同废墟一般的建筑,在呼呼的狂风中沉默着如同远古的巨兽。   “我们已经到了内层。”月奴皱眉说道。   “不是说还有很远吗?叶哥呢?他去哪里了, 那个花向导找到了吗?”宋修之一连串的发问,他此时才发现自己坐在地面上,也顾不得虚弱的身体, 一个鲤鱼打挺就站了起来, 眉头紧皱,有些嫌弃的盯着自己略显脏污的衣衫。   “沙暴席卷, 将你我二人裹挟到这里,我看见此地的描述与花均匀说的内层很是相似,便背着你先进来了。”月奴解释道, 见宋修之依旧看着他, 便继续道:“信芳被狂风吹着与我二人分散,如今下落不明, 那个花均匀也不知所踪。”   “只有我们两个人?”宋修之有些担心叶信芳的去处, 问道:“我们去哪找叶哥?”   宋修之满心都是寻找叶信芳, 而同样走丢的花均匀, 似乎压根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相比较寻找信芳,我们如今最重要的事情,是如何在这里活下去。”月奴皱眉说道, 看着这茫茫一片的废墟,心情有些沉重。   宋修之举目四顾,只见到一片废墟,摸了摸自己的背后,发现背篓已经不知何时消失不见了,赶忙问道:“我们没有食物,这可如何是好?”   月奴却没有回答,抬手示意宋修之噤声,弯腰捡起一块石子,如同疾风一般投掷出去,哪怕狂风呼号,依旧命中了不远处的一只不明生物。   若是叶信芳在这里,估计要感叹一句月奴的数学和物理学得好,即便有狂风阻拦,依旧准确的命中猎物,一切算计的刚刚好。   宋修之只听见一声痛苦的嘶叫,视线转过去,只见到不远处的墙角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那是什么?”宋修之问道。   “食物。”月奴理所当然的答道。   宋修之的脸上,不出月奴意料的,露出了十分嫌弃的表情。   “你不吃就等着饿死吧。”月奴不惯他的臭毛病。   月奴快步过去,提起那只不明生物,宋修之只见那动物全身漆黑,形态似犬,但偏偏头顶又长了两个角,所以也弄不清楚也是什么了。   “这能吃吗?不会有毒吧?”宋修之担忧着问道,看着四周一片荒凉的模样,总怀疑月奴要带着他茹毛饮血。   月奴看了他一眼,说道:“失节事小,饿死事大。”   宋修之刚想点头,这才发现这句话说反的,小古板立马涨红着脸反驳道:“赳赳武夫,怎么能乱改先贤圣言!“   月奴翻了个白眼,直接拔出腰间的长刀,刀尖指着宋修之。   宋修之简直要吓哭了,一改刚才指责月奴时的勇敢,顿时弱唧唧的如同一只小鹌鹑一般,恨不得缩在墙角,毕竟能活有谁想死啊。   “你趁叶哥不在,就想欺负我吗?”宋修之委屈的说道。   月奴忍住笑意,一脸紧绷着,他这模样杀气腾腾的,确实很能唬住人,宋修之就被他吓得腿都软了,一时荒郊野岭杀人分尸什么的都想出来了。   见他露出害怕的神色,月奴像是欣赏够了一般,直接一刀劈在那不明动物身上,那动物本就被月奴投掷的石子打伤,这一刀之后,便死得透透的了。   宋修之只见月奴十分熟练的为那动物剥皮,就像是做过千百次一样,此时若还不知月奴是在逗他,那他就是真傻了。   “生吃?”宋修之小声问道。   月奴愣了一会,背对着宋修之,抿着嘴,轻轻的点了点头。   宋修之顿时紧张了起来,双手绞在一起,神情纠结。   月奴转过头,问道:“怕了吗?”   宋修之如小鸡啄米一般疯狂的点头。   月奴脸上露出一个浅淡的笑意,此时恰好狂风停止,原本躲进云朵中的太阳娇羞的向大地挥洒它的光芒,映着这浅淡的阳光,宋修之忽然觉得月奴这张剑眉星目的脸,如同渡上了一层金光一般。   空气中跳动着细小的微尘,在金黄的阳光中个个都如同欢快的舞者。   “放心,我会照顾你的,我带了你和信芳出来,自然要完完整整的将你们带回去。”   见他说得这般真诚,宋修之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月奴又找了一些干草之类,从怀中拿出火石点燃,另外找了些许木棍,穿起早就切好的肉烤了起来。   这里的水源还不知在何处,宋修之也不好强求他去清洗生肉。   月奴也没让宋修之动手,知他不过是个文人,若是让他举着烤肉恐怕一会就得手酸,自己一个人拿着四根木棍,将烤肉在火堆上不断的翻滚。   宋修之只见月奴动作十分熟稔,甚至从怀中掏出一小瓶调料撒在烤肉上,不多时烤肉就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你这是什么调料,这么香?”宋修之只觉得闻着味道,自己的口水都要流了下来,他努力的不表现出异常,竭力维持住自己读书人的体面。   “御膳房随便拿的,据说是番邦进贡的珍品。”月奴解释道。   “果然是陛下才能享用的好东西。”宋修之感叹道。   谁知月奴却眉头蹙起,有些疑惑的开口道:“这调料我也不是第一次用,从前怎么没有闻见这般的香味?”   宋修之顿时心中咯噔一下,捂住自己的鼻子,深怕是什么有毒的香味,这防护意识也是没谁了。   见月奴依旧是不遮不拦的样子,开口道:“你快捂住鼻子呀。”   月奴摇了摇头,说道:“这般宽阔之地,怎么会有人点毒香,成本太大了。”   “月兄说的不错,不过这香味说起来可有来历的。”突然传来一道舒朗的男声。   宋修之唬了一跳,立马躲到了月奴身后,月奴也神情戒备,提起长刀一副准备战斗的模样。   “任大侠,既然来了,可否一见?”月奴高声询问道。   宋修之此时才知道开口说话之人是谁,正是那个在安庆府缘悭一面的青衫侠客任平生。   一阵声响过后,任平生便从某处废墟中走了出来,这人依旧是一身青衫,笑容舒朗,看着月奴说道:“他乡遇故知,当浮一大白!”   月奴却没有和他饮酒的心情,皱眉看着他,眼神逼视的看着他,质问道:“任大侠为何会出现在此地?”   任平生却没有丝毫不好意思的神色,开口道:“想来你们也是为了所谓的藏宝来的,我也是。”   宋修之皱眉看着这任平生,这人神情舒朗,举手投足皆见光明磊落,带着一股子江湖人的侠气,实在不像是为了财宝动心的人。   他这般想着,月奴似是知他所想一般,直接替他说了出来:“财帛虽动人心,但任大侠可不像是那种会被金银驱使之人。”   任平生笑了笑,说道:“没办法,你们天天大侠大侠的叫着,可大侠也是要吃饭的。”   月奴却是神色一冷,问道:“说吧,为什么跟着我们?”   任平生想也不想就说道:“月兄这话说得,任某岂是这样的人?说来在这里见到月兄与这位小公子,任某还觉得奇怪呢,月兄也是来寻找藏宝吗?”   “任大侠所言当真,确实没有欺骗我等?”月奴虽这样问着,但是心中有自己的想法,从前在安庆府见面,如今又在这黄沙之地碰到,世间哪有这么巧的事,任平生武功高强,月奴带着宋修之,并不想与他正面硬刚,而任平生既然露头,也没有想要动手的样子,应该没有恶意。   且不说月奴一个武人心中的千般思虑,这头任平生已经视线下移,看着月奴手中的那几块肉了,急不可耐的道:“月兄,我真没骗你,说来你手中这肉还没熟透,不妨再烤片刻?”   月奴满头黑线的看着任平生,就见他两眼放光的盯着手中肉,像是八辈子没有吃过肉一般。   “月兄,再不烤肉就要凉了,回头影响肉质可就不好了。”任平生十分着急。   被忽略的宋修之,从月奴身后露出半个小脑袋,一副暗中观察的模样。   月奴坐了下来,继续烤这几块肉。   “你说,这香味有来由,能不能解释一下?”   任平生听月奴这样问,立马开口道:“你手中这肉可不寻常,这是双角狼的肉,这种狼是黄沙之地特有的,外面没有,就算是在这里能碰到也是运气,这种双角狼性情凶残,阴险狡诈,擅长隐匿,喜食人肉,极爱在沙暴之时趁火打劫,这头狼怕是双角狼中比较蠢的了,竟然这般明晃晃的出现。”   “这跟香味有什么关系?”宋修之有月奴撑腰,壮着胆子问道。   任平生看了他一眼,说道:“小公子不知道,这香味就是即将烤熟的狼肉散出来的,双角狼肉质鲜嫩,这次倒是托了月兄,任某能一饱口福呀。”   听到这里,宋修之有点怀疑任平生就是被肉香炸出来的吧。 第153章 入口   宋修之一脸生无可恋的看着月奴和任平生,他不过是吃了两口肉, 还没来得及感叹入口的鲜嫩肉质, 就见这二人跟比赛一般,一块接一块的啃了起来。   月奴吃东西, 虽然原本就吃得很多,但因为无人跟他争抢的缘故, 平常还能保持应有的风度,可加入了一个任平生之后,就跟生怕被对方抢了一般, 吃相那叫一个不忍直视。   “小公子这样子, 可是食不下咽?”任平生吃完了,搓着手眼巴巴的看着宋修之。   月奴此时也吞咽下最后一口烤肉, 看着宋修之两眼放光。   宋修之小心的抓住串烤肉的木棍,默默的背过身去,不理吃东西吃得上头的二人。   “再烤一点?”任平生问道。   月奴虽然觉得肉质鲜美, 却没有听从任平生的意见暴饮暴食, 他收起剩下的双角狼尸体,说道:“肉也给你吃了, 你既然能孤身一人走到此处, 想必后面怎么走, 心中也有了成算。”   任平生没有否认, 而是开口道:“月兄,你我携手,这天下定没有去不了的地方, 若是找到了藏宝,平分如何?”   月奴不置可否,说道:“任兄既然这么说,可是知道了藏宝之处的入口?”   他手中虽然有两幅完整的藏宝图,但并不想暴露在任平生跟前。   任平生不想就这么轻易的将线索告诉月奴,而是反问道:“月兄能走到这里,想必也下了不少苦功夫。”   “也没怎么努力,前面有向导引路,后来风暴相助,直接送我二人至此。”月奴这般解释着,任平生听了却有些牙痒痒,自安庆府一别之后,他就到了明越,在外围摸了两个月才进入内层,又折腾了几个月,如今才隐隐发现了藏宝的入口。   “人比人,真的是气死人。”任平生感叹道,又指着宋修之问道:“月兄,这位小公子是你的主家?”   月奴看着宋修之,本想摇头,但想了想还是轻轻的点了点头。   任平生听了这话,却摇头叹息,说道:“月兄武功盖世,何等英雄人物,年纪轻轻的,不想着快意江湖,怎么就心甘情愿受他人驱使?”   正在吃肉的宋修之听了这话,转过头来,看了二人一眼,又回过头去,狠狠的咬了一口狼肉。   “任兄,还是说说那藏宝的入口吧,我和我家公子,都感兴趣得很。”月奴笑着说道。   “月兄,你这是想空手套白狼呀。”任平生看着是一副洒脱不羁的模样,但内里却另有乾坤。   月奴见他这般不见不兔子不撒鹰的模样,不得已开口道:“听闻那藏宝之处,需要一把钥匙,我恰巧得到一物。”   任平生本是一副懒懒散散的样子,听了这话,心中一惊,立马打起精神来了,看了看月奴,又看了一眼宋修之,脸上顿时浮现一个大大的笑容,说道:“月兄,这藏宝之处就在……”   话未说完,就被宋修之打断了。   “水!有没有水!”宋修之被一口肉噎住了,哑着嗓子问二人。   月奴的水囊早就不知所踪,站起身来想要帮宋修之拍背,任平生却直接甩了一个水囊过来。   宋修之此时也顾不得这是任平生的水囊了,总归是狗命要紧,仰头喝了一口水,努力将那口肉吞咽下去。   “谢谢。”宋修之站起身来,双手拿着水囊,走到任平生身边,将水囊还给他。   任平生摆了摆手,说道:“小意思,不就是几口水。”   宋修之再次道谢,便快步离开了任平生身边,不是因为别的,实在是因为不知这人在黄沙之地待了多久,身上又一股子浓重的酸臭味。   失去了狼肉的掩盖,任平生身上的馊臭味再也遮掩不住,月奴此时开始相信任平生不是跟踪二人的,而是真的在这里面摸了很久。   “你哪里来的水?”月奴问道,暗想既然对方待了这么久还活蹦乱跳的,显然是有水有食物。   “我带你们去,小公子,喝水管饱!”任平生笑着说道,起身大步向前。   宋修之和月奴跟在任平生身后,在这一片废墟中七弯八绕,宋修之见过那片标识入口的地图,想不通为何月奴明明地图在手,却还要跟任平生合作,这样一个不知敌友的人在身边,也不知是福是祸。   月奴心中也有些打鼓,那地图那般粗糙,所标识的地点,按照他的推算,是落在了这一片废墟所在,但具体地点,恐怕要耗费不少时间才能找到。   宋修之走着走着,渐渐的停了下来,看着这片废墟,面容肃穆。   “怎么了?”月奴问道。   见二人停了下来,任平生也跟着止住脚步,回头看着他们,有些不解。   宋修之指了指一个高点,问道:“老月,能不能带我上去看看,这个地方有点古怪。”   月奴还未开口,任平生就大大咧咧的问道:“有什么古怪?不过这地方要是不古怪才让人吃惊呢。”   这地面的废墟,是由一座座只剩下残破围墙的土房子组成的,也不知是多少年前的古人居住的,任平生在这废墟中待了很久,才记住了这些复杂的地形路线。   此时天色将晚,任平生不想在这里再耽搁下去,遂出言阻止道:“莫要磨磨蹭蹭了,古怪虽古怪,但莫要担心,我待了许久都没有出事!”   月奴看了看宋修之,小少年一脸坚定,月奴便单手拎起他,直接飞身爬上那处制高点。   高处不胜寒,狂风冷冽,宋修之举目四望,终于得见整个废墟的全貌。   “我的小公子哟,看出什么了吗?”任平生问道。   “这里不是人居之地。”宋修之十分笃定的说道。   任平生却想也不想的反驳道:“怎么不是人住的,这么多街道,不给人用给谁用?”   宋修之见他这般,便摇头不语,月奴遂低声问道:“你看出了什么?”   “此处极凶。”宋修之小声说道。   习武之人,耳目都是极为灵敏的,任平生听他这么说,立马开口说道:“小公子还会看相堪舆之术?任某在这里待了许久,也不见被凶煞所冲。”   任平生可不太信看相堪舆那一套,那个名满天下的无心相师,在他眼里就一直是个擅长忽悠的大骗子。   “任兄,继续带路吧。”月奴不想他俩争吵起来,便开口说道。   宋修之皱着眉,对于任平生的话没有丝毫生气,他脑海中不断的回想起看到的那一幕,心里沉甸甸的。   任平生带着二人走了约莫半盏茶的功夫,终于到了一间废墟中,长期荒凉,大多数废墟里面都长满了杂草,而这间废墟似乎有些不同,里面也是爬满了绿植,株株都显示着勃勃的生机,这些绿植,并非外面那些杂草,而是品相惊人的一致,这些植物上都挂着果子,果子形状如同倒卵,颜色通红,上面爬满了细小的颗粒。   若是叶信芳在这里,恐怕一眼就能认出这些果子。   除了这些生机勃勃的绿植,这间废墟的角落里,有一口爬满奇异青苔的井。   “这种果子,味道不错,不要吃青的,吃哪种红红的,特别甜。”任平生笑着说道。   月奴摘下一颗红彤彤的果子,刚打算尝一尝,但见到任平生满脸都写满热切的样子,便直接将果子塞进了宋修之的嘴巴里。   宋修之满脸无辜的看着月奴,这没有经过清洗的果子,他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还未等他做出抉择,那果子外皮脆弱,内里含着丰盈的汁水,宋修之甚至没有动嘴,整个口腔都弥漫着甜腻的果香,他轻轻的一口咬下去,这味道不同于他吃过的任何一种水果,明明是清新柔软的触感,却带着侵蚀一切的甜腻。   “好吃吗?”月奴问道。   任平生自己则摘了一把红果子,四五颗一齐放进嘴巴里,嚼了两口,再直接将果子底部的萼片一齐吐了出来,顺便还怼了月奴一句:“你这个人怎么一点都不像江湖人,老是疑神疑鬼的,我难道还会拿毒果子害你不成。=?”   月奴却避而不答,问道:“你这么久,就是靠着果子充饥?”   听了这话,任平生却面色一苦,说道:“这果子怎么会四季常在,我之前,还吃了不少草……”   这话二人倒是信,果子生长有季节,这春天便能结果已经是奇异了,若是能四季常在,恐怕就成了逆天之物了。   况且,果子再好,也不能当饭吃,且这酸甜之物,吃多了容易酸牙。   “你说的入口在何处?”月奴问道。   任平生立马指着废墟角落,说道:“就是那里! 第154章 井中   月奴与宋修之看了一眼那口井,面面相觑。   “任兄, 难不成那入口就在井下?”月奴虽听叶信芳说过, 入口可能在脚下,但却没想到是在井下。   宋修之走上前两步, 伸头往井中张望,扑面便是一股寒气袭来, 他打了一个哆嗦,转过头来有些犹豫的看着月奴。   月奴看向任平生,任平生直接拿起一枚果子, 掷进那水井中, 听见“噗通”的响声,那声音空旷沉闷, 隐隐带着回声。   “原本我在这荒弃的废墟中,没头没脑的转了许久,始终没有找到任何像是门的地方。”任平生的目光停留在那口枯井上, 接着说道:“直到那一日吃了一口未熟的果子, 恰巧又扔进了井中。”   宋修之听了这话,心中有些羡慕, 他们习武之人似乎听力都格外的灵敏。   “我这才发觉了不对劲, 这其实不是井。”任平生说道, 原本都是用绳子拴着水囊送下去的, 发现异常之后便直接将自己送了下去。   “不是井?”宋修之问道。   “下去就知道了。”任平生卖了个关子,说完,便直接解开衣带, 宋修之这才发现任平生腰间系着的是一根绳子。   那绳子又细又长,宋修之有些担忧它的承重能力,不待他询问,任平生便笑着说道:“小公子别看这绳子细,这可是宫中匠人做的绳子,可承千斤!”   “宫里的?”月奴皱眉询问。   “你看看,结实吧!”任平生说着还用力的拉了拉那绳子,拉完之后又递给月奴,示意他来拉。   月奴仔细的打量那绳子,确实发现了御制的式样,可是宫中那个能造出这种绳索的匠人早在十多年前就过世了,任平生到底是从何处得到的这东西,就很值得商榷了。   宋修之察觉到要从井口爬下去,整个人都觉得不好了,颤抖着往后退,却被月奴一把抓住。   “你这个样子,不像是给人家当护卫,倒像是来当主子的。”任平生笑着看向二人,话中似乎意有所指。   月奴没有理这个说风凉话的,而是对宋修之道:“我们一起下去。”   那模样,压根由不得宋修之拒绝。   任平生也是个急性子,当即就想下井,却被月奴拒绝了。   第二日一早,宋修之也算是缓过劲来了,昨日虽然是乘风而起,到底是劳累奔波了一天,月奴想让他歇一歇再出发,他无法抛下宋修之,黄沙之地危机重重,若是留宋修之一个人在上面,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狼啃噬了。   而即便此时叶信芳这个解密者不在,月奴还是要先行下井。   月奴又细心的摘了不少果子,加上还剩下的那半边狼肉,足够他与宋修之二人充饥。   “终于可以出发了。”任平生说着还看了宋修之两眼。   宋修之读懂他眼中的调侃,却装作没看懂一般,紧紧的挨着月奴站着。   任平生将细绳一头绑在井外的石柄处,另一头握在自己手中,他一马当先的下井,没有经历任何缓冲,就这样直接跃入井中。   忽地听见噗通一声,继而传来重物跌落水中的声音。   月奴拿出钥匙,放入宋修之的手中,少年不明所以的看着他,不知道他的意图。   “一会你自己顺着细绳慢慢爬下去,不要害怕,我在里面接应你。”月奴说道。   还不待宋修之拒绝,月奴便走到了井边,他没有学任平生,而是双手抓着细绳,一点一点的往下爬。   “月兄,胆子怎么这般小?”井底传来任平生带着笑意的询问。   “任兄用心良苦,月某领教了。”月奴说道。   宋修之守在井边,心中不住的打鼓,不知道井底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多时,井底忽然传来打斗的声音,宋修之有些踌躇,不知该不该下去。   “吼吼吼……”   宋修之的身后,忽然传来动物低声嘶吼之声,回头只见一头两眼漆黑的不明动物,正在不远处盯着他。   那不明动物见宋修之望了过来,嘴巴张开露出尖锐的獠牙,涎液顺着尖锐的牙齿滴答滴答的落在地上,那动物看着宋修之的神情十分凶狠,那模样活似马上就要冲上来撕碎他一般。   如此情景,也由不得宋修之多想,双手抓紧细绳,直接从井口跃了下去。   一切似乎都发生在一瞬之间,从光明到漆黑。   宋修之只听见月奴一声大喊:“放开绳子!”   他还来不及思考,身体就像是循着本能行事一般,双手直接放开了那细绳。   索性月奴也没有让他失望,直接飞身上前,接住了宋修之,等到少年的脚终于感受到实地之时,瞬间有种劫后重生的庆幸,四周依旧是黑漆漆的,宋修之有些害怕,紧紧的拽着月奴的袖子。   一点微弱的火光亮起,像是有水点燃了灯油一般。   任平生的脸,在微弱的烛光中明灭南见。   “任兄这是何意,是想要我家少爷的命,还是想要我的这条胳膊?”月奴高声质问。   任平生的脸上闪过一抹不好意思的神色,带着计划失败的尴尬。   宋修之这才听到水滴落地的声音,月奴浑身湿透,显然是从水里爬起来的。   那细绳并不长,大概只有距离的一半,若是急切的往下跳,抓着细绳的人确实很容易受伤。   这口井的下面不是别的,而是一条暗河。   月奴和宋修之虽然早就猜到了可能是暗河,但没想到会出现这般的情景,那暗河中有无数露出尖细牙齿的怪鱼,张着嘴在河里游来游去。宋修之不知道月奴是如何逃出鱼腹的,但想来定经历了一场恶斗。   “扑通!”   宋修之抬眼望去,只见河面上挣扎的,赫然是追着他的那头小怪兽。   不过一瞬的功夫,小怪兽落水后不到五息,就被河里的那些怪鱼啃噬得只剩下几个骨头。 第155章 分道   这河里是什么东西?”宋修之只觉得心惊胆战,转头看向任平生。   任平生视线左右晃动, 就是不看他二人。   “任兄还是解释清楚为好, 不然任兄一直在我们心中的侠士形象,怕是要抹上一层灰。”月奴冷淡着说道。   任平生问道:“月兄, 任某入口也帮你找到了,过程如何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和你家少爷已经安安稳稳的落在了这里,藏宝近在眼前!“   说话间,他还伸手指了指左边的阴影处, 经过光亮一照, 浮现出一座漆黑的大门。   月奴却不想跟他这般论,而是说道:“你想要杀人越货, 还是先问问月某手中刀!”   话音刚落,长刀出鞘。   任平生见他如此,也不再啰嗦, 直接将那灯火往旁边一甩, 拔出长剑悍然迎战。   宋修之见这两个武人,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 生怕波及到了自己, 小心翼翼的蹲下身子, 慢慢的往刚才远离暗河的地方走去, 黑暗中似乎碰到了一块坚硬的石头,宋修之摸着石头的边缘往后挪动,直到脊背碰到了什么东西, 这才停了下来。   那二人之间的争斗,刀光剑影你来我往,兵刃对撞时不时冒出点点火光。   “没想到月兄看着粗枝大叶,实际却是胆大心细,先前切磋怕连五成都没有出手吧?”任平生有些咬牙切实的问道。   “彼此彼此。”月奴十分冷淡的答道。   宋修之本是竖起耳朵听动静,奈何铁器撞击之声实在是太过刺耳,不得不捂住耳朵,他有时也在想,这些高手近身作战,听到那些如同炸雷一般的声音,耳朵真的不会聋吗?   这两个武人的耳朵显然没有聋,而是格外的灵敏,听声辨位之术已经是登峰造极,月奴在这般混乱的作战中,紧紧靠着空隙的停顿,听见了细微的响动,很快便做出了判断。   “宋修之,快跑!”月奴喊道。   宋修之不明所以,但是身子却比脑子动作快,来不及细想,就直接爬起身来往前跑。   而月奴也顾不得和任平生的打斗,黑暗中奔过来接应宋修之。   这整个地下暗河中,唯一能见到的,只有不远处井口透下来的微微光亮。   宋修之回头,似乎见道黑暗中似乎有一头庞然巨兽正在追逐着他。   没有人看见黑暗中任平生突变的脸色,这头巨兽的存在,显然也是他意料之外的。   “快开门,此兽甚凶,实非人力可敌!”武人的直觉告诉任平生,这头巨兽比他以往见过的那些丛林巨兽都要凶猛。   月奴也顾不得和任平生继续博弈了,直接拉住宋修之往大门那边跑出,钥匙就是从前得到的那把木匙,不过刚刚将钥匙插进去,就如同浑然天成一般,那扇大门便发出沉闷的响动声,就像是有齿轮在运作一般,那扇门没有依靠人力便缓缓的打开了。   也顾不得感叹这扇门的构造,月奴急忙忙的就提着宋修之闪进那扇门里,而任平生也紧随其后。   那巨兽本紧紧跟着三人,不知为何,自他们进入门内之后,便不敢再上前一步,朝着门内嘶吼两声,便听见它离开的声音,脚步沉重且十分缓慢。   那扇门又缓缓的合上。   一点微弱的光亮燃起,任平生点燃火折子,他往四周看了看,忽然见到左右两边墙壁上皆挂着一盏灯,任平生提着火折子上前点亮左边那盏灯。   宋修之这才借着光亮看清楚三人的处境,这是一条长长的用石板铺成的密道。   “月兄,既然都已经到了这里,你我也分不出一个高下,不妨休战如何?那藏宝,若是寻得了一人一半如何?”任平生问道。   月奴眉头皱起,看向任平生的目光中满是怀疑。   “月兄,江湖儿女,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任某说不动手便不动手,绝不会欺瞒于你!”任平生拍着胸脯保证。   宋修之皱眉看着四周,听着任平生的保证,心中却不以为然。   “先往前走看看吧。”月奴说道,他有这里的地图,根本没有必要与任平生合作,若不是带着宋修之这个拖油瓶在,他早就跟任平生动手了。   任平生见说不动他,便拿起那盏原本挂在石壁墙上的油灯,月奴见状也拿起右边那盏油灯,跟任平生借了个火。   三人沿着石道一直往前走,行了约莫五十米,石道便到了尽头,向左右分开两条路。   “月兄,看样子是老天爷也想让你我分开。”任平生感叹道。   “你选哪条路?”月奴冷冷的问道。   任平生却摆了摆手道:“读书人有一句话,叫学无长幼,达者为先,月兄武功高强,远在我之上,所以你先选。”   月奴看了他一眼,转而看向宋修之,装作一副十分恭敬的模样,问道:“少爷,您选哪条路?”   “左边。”宋修之想也没想的说道。   月奴挑了挑眉转而看向任平生,说道:“任兄选哪里?”   任平生笑了笑,装作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说道:“倒是不巧了,我也选左边。”   月奴皱了皱眉,便跟宋修之道:“少爷,您看我们?”   宋修之直接道:“任大侠既然选了左边,我们也只得选右边。”   “任大侠”三个字被宋修之说得格外用力。   任平生听他这么说,立马变成一脸懊恼的神色,开口道:“任某虽然跟小公子和月兄见过不过两次,相处也不过短短的两天,但一直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实在是不想跟两位分开,这可怎么办呀?”   这一番话说得当真是无耻之尤,宋修之只觉得初见时那个云淡风轻、潇洒肆意的江湖侠客已经随着茫茫黄沙消失不见了,只剩下一个武功高强的老赖。   宋修之二人如何不明白任平生的意思,这是打定主意要赖在他们身边了。   “任兄先走吧,无论哪边。”月奴冷冷的说道,手已经按在刀柄上了,似乎随时都有拔刀相见之意。   任平生想了想自己长剑剑刃上的那几个小缺口,暗道虽然月奴带着宋修之这个拖油瓶会有所顾忌,但难保这个莽夫不会跟他拼个鱼死网破。   他满是羡慕的看了一眼月奴的长刀,那刀显然是精铁打造而成,坚硬厚重,任平生之前偷偷的看过一眼,两兵器对撞,月奴的刀上连一丝痕迹也没有留下。   “月兄既然这么说,任某也不知从命了。”任平生说完,还有些不甘心,转头看向宋修之,问道:“小公子还缺护卫吗,每月供奉好商量,百两即可,只要能提供一件如同月兄那般的兵刃就好了。”   宋修之不知所措的看向月奴,心中暗暗吐槽月俸百两怎么不去抢。   月奴直接将刀拔出一半,在明亮的灯火下,刀刃泛着冰冷的寒光。   “任兄,还是趁有得选的时候早点选,不然失了兵刃,那就没得选了,这渺无人烟的地方,可没有铁匠帮你补剑。”月奴威胁道。   任平生听了这话,也不再多做犹豫,行了一礼后,便选了左边通道,举着油灯快步走了过去。   宋修之朝月奴点了点头,两人便向右边通道走过去。   月奴身上揣着羊皮地图,知道这里的路选左选右都一样,殊途同归,根本不在意选那边。   二人这般作为,为的不过是甩开任平生。   “你有没有察觉到不对劲?”宋修之忽然开口问道。   月奴点了点头,问道:“你是想说这个吗?”   月奴轻轻的晃动手中的灯盏,随着他的晃动,灯盏中的油也跟着晃动起来。   宋修之点点头,说道:“为何还会有灯油,油如水一般,长久空置便是消失,这里的灯油为何能存放这么多年?”   二人都知这地方是李元齐的藏宝之处,无法追究为何一个四百年前的人,他的密室油灯中仍然有油。   “这是长明灯吗?”月奴问道。   宋修之缓缓的摇了摇头,说道:“长明灯有风自燃,无风自停,而这就是普通的灯油。”   这结果让二人心中沉甸甸的,除了入口处有两盏油灯,一路走来再也没有看到一盏灯。   而这头叶信芳在茫茫黄沙之中,居然见到了一座种满绿植的庭院,那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好似是他在沙漠中见到的一场海市蜃楼。   “信芳,你看我这花儿种得可好?”齐影指着一盆兰花,笑眯眯的问道。   叶信芳点了点头,仔细的端详着那盆兰花,突然觉得甚是眼熟,问道:“这可是一株蕙兰?”   齐影笑着点点头,说道:“信芳倒是博学。”   叶信芳想到李元齐思故高塔中留下的那幅线索图,其中就有一幅牵扯到了蕙兰。   “哟,又进来了一些小朋友。”齐影忽然笑眯眯的说道。 第156章 陷阱   齐影那模样,活脱脱如同一个修行千年的老妖怪, 虽然看着仍旧貌美年轻, 但叶信芳依然能感受到对方身上那股子“道行很深”的感觉。   “你说,这‘藏宝无数, 可定天下’究竟指的是什么?”齐影问了一个秦中羽曾经问过叶信芳的问题。   “姑娘为何会有此问?”叶信芳故作不知的问道。   齐影笑了笑,说道:“都到底这个地步, 你还跟我装傻?”   叶信芳见她似笑非笑的模样,也拿不准对方究竟是什么人,他们这些人到这黄沙之地来, 难道会受到这些神秘力量的阻拦?   他心中七想八想的, 面色也跟着变幻不定,齐影始终笑眯眯的看着他。   “你跟他不太一样。”齐影忽然说道。   “他?”叶信芳疑惑, 难道是齐影口中的那个恋人。   齐影脸上浮现出回忆之色,叹了口气,开口说道:“他那个人啊, 最喜欢出其不意, 别人怎么猜他偏不怎么做。许多人猜测他的心思,大多数都猜错了。”   叶信芳不知对方说的是谁, 但脑海中灵光一闪, 似乎抓住了什么, 又好像什么都没抓住。   “那他一定很在意别人的意见。”叶信芳说了一句废话, 就是为了与齐影答话。   齐影听他这么说,突然笑了起来,说道:“你倒是很了解他, 表面上说着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实际上生怕别人对他有一丝误解,别人越是说他做不到,他越是要做到,他一旦打定了主意,哪怕是全世界与他为敌,也要一步一步的实现自己的目标。”   齐影顿了顿,脸色渐渐沉了下来,缓缓的补充了一句:“永远没有人知道,他的下限,到底在哪里。”   “姑娘所指的人是?”叶信芳硬着头皮问道,他跟着齐影没有经过多少路,就走到了这座充满绿植的小院,这院子里,所有的植物都显示着勃勃的生机,就像是盛开在大山深处水土肥沃的老林中一般。   除了那株如同花王一般盛开在庭院中央的蕙兰,叶信芳还见到园中处处可见清醒草,生长得也是格外的精神,远超他在老向导家中看到的那些。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齐影卖了个关子,说完便指着一株通体青翠的植物说道:“信芳你看看这个,这小东西在外面几乎见不到了。”   叶信芳原本还没有注意到那株植物,顺着齐影的视线看过去,见到一株在众多清醒草中犹如鹤立鸡群一般的植物,那植物形状似普通杂草,但不过一眼就能看出它的不同,那颜色看着实在是太舒服了,叶信芳不过一眼,便有心旷神怡之感。   “这是?”叶信芳指着那株颜色青翠得恍若要滴下来的植物问道。   “你摸摸看,它会让人心情舒畅的。”齐影笑眯眯的说道,看着那株植物犹如自己的孩子一般。   叶信芳本不想触碰,但那植物的颜色实在是太过诱人,他的右手就如同受到蛊惑一般,摸上了那株植物的叶片上。   看上去青翠欲滴的植物,触之却有冰凉如寒铁之感,其叶片也是犹如寒铁一般坚硬,叶信芳甚至没有用力,就感觉到右手食指似乎被划破了一道口子。   他耳边突然传来一声轻微的响动,像是有什么东西扇动了一下翅膀一般,割破口子的地方也传来一丝的痒意。   “怎么出血了?”齐影见叶信芳出血,顿时满脸都是焦急,急忙拉起叶信芳的右手,不容他拒绝就将对方的右手食指放进嘴巴里,就像叶信芳在电视剧中看到的那般,吮吸了起来。   叶信芳本来还有些愣神,但看齐影如此,赶忙伸回了手。   他的女性自觉早就忘得差不多了,如今时刻告诉自己已是个男人了,杨慧跟着原主受了那么多的苦,他不能再做对不起她的事。   齐影尝了尝嘴巴里略带腥甜的味道,嘴唇勾起,笑着说道:“这般就不会痛了。”   叶信芳脸上有些尴尬,对方本应该是更加尴尬的,但她却像没事人一般,叶信芳也不知该说什么好。   突然齐影的脸,在他跟前模糊了起来,隐隐约约见到对方嘴巴张了张,似乎说了什么话。   这头宋修之和月奴,手中举着油灯,沿着长长的密道往前走,心中虽然满是不解,但也只能按下不表。   月奴本是拿出地图对照的,但宋修之说那地图全都在他心中,直言根本不需要这幅地图,月奴便将之收入怀中。   在宋修之的指示下往前走,但奇怪的是走着走着,这道路忽然到了尽头,被严丝合缝的石壁堵住了去路。   “你是不是带错路了?”月奴有些怀疑的问道。   宋修之很是纳闷,自己的记忆一向很好,怎么会出错。   “这里明明是有路的!”宋修之十分肯定,他对自己的记忆力充满了信心。   月奴懒得跟他争辩,直接拿出那张拼凑好的羊皮地图,这地图还是从三清观得来的,宋修之虽然看过一次地图,但还是凑过小脑袋一起端详这幅图。   那地图被劈成两半,分别存放,而这两张半图凑在一起,切开的地方,似乎恰巧落在两人如今待着的地方。   “这里没有路吗?”叶信芳有些疑惑。   那地图上本就是画满了细小的密密麻麻的线条,而那分割两张地图的切痕,也如一条细线,两相重合在一起,很难分辨出那切痕所在地方究竟有没有路。   “这可如何是好?”宋修之说道。   月奴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那地图,这般切痕与路线分不清楚的地方,并不仅仅只有这一处,任平生走得那边也有一处。   按照排除法看来,似乎任平生那边的路才是正确的。   因这切痕误导,两人一直以为这地图是条条大路通罗马,如今还要尴尬的走回头路,一想到很有可能任平生已经抵达了最终的藏宝之处,月奴便狠狠的拍打了一下那面当住去路的石壁。   不过是拍了一下,那墙面就像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一般,看起来坚硬无比,在月奴一拍之下,竟然剧烈的晃动了起来。   “轰隆!”   二人听见一声巨响,如同惊雷一般。   宋修之和月奴对视一眼,压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先离开这里!”   月奴终究是经验丰富,总觉得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拉扯着宋修之往回走。   还未走两步,两边石壁如同触碰到了什么机关一般,也跟着发出“咔哒咔哒”的响声,石壁中间的石板突然自己翻动了起来,露出里面黑漆漆的箭筒。   “快躲,是弩炮!”月奴大惊失色,拉着宋修之就往前跑,   “嗖嗖嗖!”那弩箭带着风声往二人身上射来。   月奴直接单手抱起宋修之,反复横跳躲开弩箭,那盏油灯早就被他扔掉了,密道中陷入一片漆黑。   一切突然归于平静。   似乎连一丝风都没有。   “停下来吗?”宋修之小心翼翼的问道。   黑暗中月奴的脸上满是冷汗,身体依旧紧绷着,根本不敢动作。   “咔哒咔哒。”   这声音响起,二人以为攻势停了下来,月奴的身体渐渐放松。   “嗖嗖嗖!”又一波弩箭的声音响起,月奴猜测着先前的声音是弩炮调整枪口的动静。   月奴如同一个精密的机器人一般,在黑暗中全凭声音去躲避那些不知发往何处的攻击。   “放开我,你先走!”宋修之喊道,黑暗中所有人都看不见的地方,神色莫辨。   “闭嘴!”月奴呵斥了一声,虽然如此,但仍然将宋修之抱得紧紧的,生怕他又一丝闪失。   攻势又停了下来。   四周依旧是一片漆黑。   “咔哒咔哒。”又是这声音响起。   月奴的身体立马紧绷了起来,进入备战状态,一般来说“事不过三”,应该还有第三波攻势。   这几番躲避,二人全都毫发无伤,看起来似乎很厉害,但月奴自己知道,他已经力竭,若是再来一波,他也不知还能不能完全躲过去。   二人在黑暗里等了许久,却没有任何的声音响起。   “似乎……结束了?”宋修之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他依旧被月奴抱在怀中,脊背靠在对方的胸口。   背上的触感似乎有些软?宋修之察觉到。   月奴依旧没有放开他,又等了一会,在宋修之不好意思的催促下,这才放开少年。   “谢谢你。”   宋修之向月奴道谢。   他的脚才刚刚落定,又听见一声响动。   月奴来不及细想,直接又单手抱起宋修之,突然脚下的石板一空,两个人一起急速的下坠。   “啊啊啊!”宋修之害怕得尖叫了起来。   黑暗中什么都看不清楚,月奴的心也跟悬在半空,下坠没有多久,月奴忽然能摸到光滑的墙壁,本是悬空坠落,突然变成了沿着墙壁滑落。   二人就这样抱在一起,顺着光滑近乎垂直的壁道往下滑动。   “扑通!”   二人落入了冰凉的水中。   不过一瞬,月奴便在水中拉扯着宋修之往水面上浮。   宋修之接连呛了好几口水,黑暗中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月奴却选定了一个方向拉扯着宋修之游过去,直到摸到满是滑腻的墙壁。   月奴放开宋修之,自己先爬上去,这才转身拉住差点又沉入水底的宋修之。   “这是哪里?”宋修之浑身一副湿透,在这阴寒的环境中瑟瑟发抖,努力的靠近月奴,想要汲取一点热量。   “这似乎,是一处水牢。”月奴语带犹豫的说道。 第157章 唱歌   “水牢?”宋修之不解的问道,镇静下来后, 突然闻到了先前忽略的味道,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恶臭。   “我们来时的路是不能走的,也不知还有没有别的出口, 若是没有,我们就出不去了。”月奴说道。   “不能顺着爬上去吗?”宋修之问道。   “你可以试试看。”月奴说道。   黑暗中, 二人在岸边摸索了一圈,一无所获,最终还是打算试试来时的路, 那是一个圆形的洞口, 直径约有两米左右,也不知是什么材质, 内壁滑不溜秋的,倾斜度约莫有六十七度的样子,宋修之也顾不得干净与否了, 在摸到洞口之后, 就尝试着顺着着滑道往上爬,不过两步, 便摸索到了一个抓痕。   他接着往上摸索, 又有一个抓痕, 双手抓着这些痕迹艰难的往上爬, 一直摸到了第十三个抓痕。   他再试着往上爬,因为无处着力,而往下坠落, 靠着那些抓痕稳住了身形。   “爬不上去了。”宋修之气喘吁吁的说道,不过爬了这么点路,他就觉得甚是疲累了。   “下不来了吗?”月奴问道。   黑暗中宋修之的神情有些尴尬,但此时不是逞强的时候,直接道:“我不敢下去。”   这洞口离水面很近,宋修之很怕再次掉进水中。   突然他觉得手掌底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蠕动,一时想到了吸血虫什么的,慌不迭的松开手,而脚底恰巧又在此时滑了一下,宋修之整个人便顺着滑道往下滑落。   “啊!”   黑暗中月奴竖起耳朵听着他的声音,急忙赶过去接他,在宋修之以为自己要再次落水时,掉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月奴的身子被他撞击的晃了晃,差点再次落入水中。   “你没事吧?”月奴难得的温柔询问。   “我……我没事……”宋修之弱弱的说道,这怀抱太过温暖,他一时竟不想起来了。   月奴却将他推开,说道:“我也看看吧。”   宋修之有些害怕,四周黑漆漆的,但也不好阻止月奴。   月奴也摸到了那些抓痕,在失去了抓痕的支撑之后,他依旧往上爬了几步,但最终还是退了下来。   他是武人,不会像宋修之那般文弱,而是以一种缓慢平稳的速度往下爬。   “老月,你怎么样了?”宋修之问道,他看着四周黑漆漆的,空气中又弥漫着难以言喻的恶臭,只觉得一切都糟糕透了。   “我马上下来。”月奴答道。   “这里好臭。”宋修之不高兴的说道。   “这地方死过人的,当然臭。”月奴解释道。   “啊!”宋修之一声惊叫,听了这话立马连滚带爬的往洞口跑去。   “怎么了!”月奴急声问道,他还以为宋修之这边出了什么状况,加快了往下爬的动作,落到洞口,正好与赶过来避难的宋修之撞在了一起。   “你怎么了?”月奴再次问道。   “死死死……过人……我害怕!”宋修之紧紧的拉扯着月奴的衣袖。   月奴听他这么说,难得的心软了一瞬,伸手将少年揽入怀中,问道:“你又不是没见过死人,怕什么?”   “这……这不一样……这里真的好臭,万一有什么怨灵停留之类的……”宋修之上一次见到死人,还是因为月奴,不过当时人死了也没闻到臭味,且很快就离开了案发现场,不像现在这般,待在这个死过人的臭水坛子边。   “这些抓痕,都是前人抓出来的。”月奴说道。   宋修之原本没过抓痕的手,此时都恨不得剁掉,他本就有洁癖,若不是为了活命,也不会强忍着恶心来爬这滑腻腻的通道,一想到自己掉进了发臭的池子里,还喝了几口水,就恨不得将胃里所有的东西吐出来。   他此时浑身湿漉漉的,心情糟糕,恨不得立时死了算了。   “那他们的尸体呢?”宋修之小心翼翼的问道。   月奴皱眉,说道:“怕是已经沉入池底。”   这地方既然又臭味,一则说明是没有外物过来吃腐肉的,二则说明前人死了没多久。   月奴感受到他一直在打哆嗦,想了想问道:“你很害怕吗?”   黑暗中小少年用力的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倔强的说道:“我才不怕!”   月奴听到他的声音都在抖,想起从前叶信芳跟他说过的,宋修之到底有多么难缠,当时的叶信芳虽然是在吐槽,但语气中也带着宠溺,他一边嫌弃这宋修之的多事,一边又心甘情愿的迁就宋修之。   “我唱歌给你听吧。”月奴忽然开口道,他想起叶信芳说过宋修之害怕的时候要听人唱歌。   宋修之想着月奴这难听的嗓子,有些怀疑的问道:“你唱歌好听吗?”   “那我不唱了。”月奴见他这么说,立马改口。   二人又陷入了沉默当中,宋修之小心翼翼的挨近月奴。   过了许久,许是觉得太过安静,宋修之说道:“你还是唱吧。”   “夜风来,花儿开,小娃娃,慢慢睡……”月奴缓缓的开口,原本动听的童谣,经他唱出来跟鬼哭狼嚎一般。   一遍唱完了,又陷入了沉默中。   “你唱得真难听。”宋修之埋怨道。   月奴点了点头,突然想到宋修之看不见,便开口道:“你既然觉得不好听,那我不唱了就是。”   约莫过了半盏茶的功夫,宋修之闷闷的说道:“我还想听。”   月奴唇角微微勾起,没有推辞,很快就唱了起来。   听着这首歌,宋修之想起了远在京中的母亲和妹妹,也不知他们好不好,若是自己回不去了,皇帝会不会好好照顾她们,宋修之幼时夜晚总是梦魇,宋夫人便是这般唱歌哄着他入睡的,听着月奴唱这首歌,只觉得身处水牢焦躁不安的心也平静下来了。   似乎每个人都是这般,直到觉得命不久矣了,才学会珍惜,宋修之暗想若是重来一次,他一定不会为了陛下一个承诺,而冒如此大险,特别是这个承诺还是为了寻找他爹。   心里没有你的人,何必去强求,宋修之如今才明白这个道理,他总是刻意的去追求父亲的认可,却忘了人生是自己的人生,一个冷血父亲的认可,并不是必需品。   在叶信芳不知道的时候,他的小弟跳出了儒家父不慈子依旧孝的框架,从前的宋修之纵使心中有怨恨,但依旧怀揣着对于父亲的希冀,而在这一刻,这个少年终于将有关父亲的一切,全都放下了。   在月奴过去的十多年中,偶尔的梦境里,总会有一个面容模糊的美貌女子,女子衣着富贵,身处豪宅,怀中抱着一个幼小的孩子,轻轻的低唱,似在哄那孩子入睡。   月奴从前都只能听到模糊的语调,直到营救杨兰时,听到她开口唱了这首童谣,他这才借此抽丝剥茧的发掘自己的身世。   在不知身世前,他也曾经怨恨过,只因梦境中所见明明是大户人家,为何会遗弃他?直到查清楚身世之后,他才渐渐的明了,姜家不是没有找过他,甚至京城里的沈侯爷也曾派了许多人寻找这个遗失的外甥女,只是一无所获而已。   姜、沈二家当然找不到他,所有的痕迹早就在微服的皇帝见到她的时候,就已经被暗卫抹去了。   月奴又唱了两遍,宋修之就跟听不够一般,一次又一次的要求他唱。   “你不会唱吗?”月奴问道。   “我不会。”宋修之说道,想了想又道:“老月,若是出不去了,你就吃了我吧。”   “吃了你?”月奴不明白宋修之的脑回路。   “你武功高强,若是没有我拖后腿,也许能够逃出这里,吃了我,你能多活一段时间。”宋修之闷声说道。   “你饿吗?”月奴以为他饿了,狼肉早就因颠簸不知所终,但怀里还有一包果子,月奴伸手却只摸到了一堆果酱。   他还是将那把压成汁水的果子拿了出去,放在宋修之的手中,说道:“先垫一垫吧。”   前路不知,宋修之也顾不得这东西曾跟随月奴下过水,捻了一块尝了起来。   “有人来了。”月奴忽然说道。   他听见滑道的洞口离传来疾风的声音,赶忙拉着宋修之往一边避让,以免被撞个正着。   一个人如同铁球一般直直的投进水中。   月奴竖起耳朵听着水边的动静,不一会儿便听见“哗啦啦”的水声,是那人在往岸边游动,月奴一只手护着宋修之,另一只手按在佩刀上,浑身紧绷着,似乎随时都能开始战斗。   “谁在那里?”眼睛看不到,但耳朵依旧能听到呼吸的声音,黑暗中任平生满身戒备的看着月奴他们的方向。 第158章 藏宝   “你怎么也下来了?”月奴出声问道。   任平生尴尬的笑了两声,说道:“手误。”   宋修之眼珠子转了转, 黑暗中便响起他清脆的少年声, 问道:“你那头是不是也无路可走了?”   又听见几声划水的响动,任平生似乎是爬上了案, 他这才有空答道:“还以为小公子与月兄找到路了,没想到大家会在这里相逢。”   这语气中似乎带着一丝愉悦?宋修之想到。   “看样子两条都是死路。”月奴说道, 心中倒是有些愧疚,自己是寡宿之命,每个靠近之人都会倒霉, 几乎是每一任暗卫统领都会贴身保护皇帝, 只有他时常被皇帝派出去公干。   只因他是国师亲自断定的寡宿之命,而皇帝一方面看重他顺风顺水的仕途, 一方面又不愿意与他过分接近。   “不应该啊,总要给人留一线生机啊,不然这些藏宝留给谁去享受?”任平生喃喃道。   宋修之听了这话, 只觉得脑海中灵光一闪, 似是抓到了什么。   他忽然想到,任平生也是从那个洞口方向掉下来的, 应该是中间某个地方两条路汇成了通往这个水潭的路。   “也许, 那答案, 或者说是藏宝就在这里。”宋修之说道。   “在这里?”任平生听到藏宝立马精神一振, 虽然心中仍然满是不解,但还是如同盲人摸象一般摸索了起来。   四周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 就算有路,也不知该从哪里走起。   任平生在黑暗中不断的摸索,三人所待的岸边不过两平米大小,很快就碰到了宋修之二人。   “原路已不可返回,这里也没有更多的线索了。”黑暗中,月奴的视线下移,看向了水潭的方向。   宋修之明白他的意思,也看着那个水潭,神情凝重,道:“可能还需下水潭一看。”   任平生脸上有些拒绝,但只听月奴开口说道:“任兄,我家公子身子虚弱,还是你我走一趟吧。”   那水潭其实不深,只达到二人的颈部,两个高手在水潭中艰难的四处摸索,一人分了一半的空间,谭边四面似乎都没有什么线索,任平生走着走着,忽然觉得脚下似乎有些不对,一脚下去就踩空了半边。   “这里!”   月奴顺着任平生的声音摸过去,问道:“那里?”   “脚下!”任平生喊道。   岸边的宋修之竖起耳朵听着,他没有想到竟然真的能找到线索。   月奴潜下水中,一瞬间难闻的恶臭一直往他耳鼻中疯狂的涌入,他伸手往任平生的脚底下摸去,那是一个凹槽,似乎是放置什么东西的。   他估摸着那凹槽的大小轮廓,想也没想的从怀中掏出那块思故高塔中的木牌,这块木牌作为寻宝之旅的起始,无数人将这块木牌带出思故高塔,又在一无所获之后重新放回高塔中。   那木牌被严丝合缝的放在凹槽中后,月奴又用力的按了一下,木牌连着凹槽一起被往下按动了大约半掌的距离。   原本封闭的水潭一侧,忽地传来轰隆隆的响声,犹如开闸放水一般,整个水池子里的水都被放了出去,一条湿漉漉的向下延伸的阶梯道路出现在三人面前。   忽然出现的光亮,让早已适应黑暗的三人有一瞬间觉得十分刺眼。   但继而便被狂喜淹没。   这光亮不是自别出来,而是从头顶,三人心中都觉得自己往下坠了许久,本该远离地面,没想到却能得见天光。   光亮透过圆形的空洞,落在了石阶之上,那空洞远离地面,三人觉得如同置身深井一般。   “月兄,你就按了一下吗?”任平生不敢置信的问道。   月奴自然不会告诉他实际如何,他借着隐约的天光看着那个被他放置过木牌的凹槽,似是那里已经只剩下一个凹槽,木牌已经不知所踪。   “月兄气运惊人,让我看看这只救命的手!”不待月奴拒绝,任平生便拉出月奴的右手,仔细的端详起来。   月奴直接将手抽回来,神色不冷不淡,回头看已经站在岸边的宋修之,说道:“走吧。”   三人顺着阶梯继续往下走,行了约莫半盏茶的路,阶梯再次分出两边,一路向上,一路向下。   任平生看着这条路面带犹豫,不知该如何抉择。   良久之后,看着月奴,似是下定了决心一般,说道:“月兄对我有活命之恩,这里危机四伏,月兄,就让我保护你吧!”   黑暗中任平生不知道月奴是如何动作,才能打开水牢,但心中已经认定,跟着月奴有肉吃!   宋修之心里翻了个白眼,只觉得任平生这恬不知耻的模样,看着甚是碍眼。   “任兄,你还是早做决定。”月奴说道,明显不愿意带着他。   “月兄先走,我远远跟着便是。”任平生笑呵呵的说道。   月奴叹了口气,打又打不走,骂又骂不动,拿这个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最终由宋修之选择了往上走,虽然任平生的本意还是想往下走,但这二人都是打定了主意往上爬。   “小公子,为何要朝这边走?”任平生不解的问道。   宋修之看了任平生一眼,言简意赅的答道:“这边是东。”   “难怪如此,东贵西贱,藏宝定然安放在至尊之位!”任平生恍然大悟的说道,暗道宋修之应该是依据折射的天光,判断出了东南西北。   宋修之听他这么说,这才诧异的看了他一眼,问道:“你连为何选东都不知道?”   任平生挠了挠后脑勺,不解的问道:“不是这个原因吗?”   “你连这是谁的藏宝都不知道,就一门心思的扎进了这里?”月奴也有些疑惑,如同看傻子一般看着任平生。   “这是谁的藏宝?难道不是耶族先祖的财富吗?”任平生反问。   宋修之叹了口气,说道:“谁告诉你是耶族先祖的藏宝?这是东朝太祖皇帝的藏宝之地!”   任平生瞪大了眼睛,他本就是道听途说,被人忽悠了才想着找个藏宝或者墓地挣点零花,先前在安庆府,他本意是想对冯冀德动手的,但见到了月奴这个高手,便不敢妄动了。   而后他又遇到一名相师,这相师让他到明越去,说他会在那里发大财,要不是那相师名满天下,说得有鼻有眼的,任平生也不会剃头挑子一头热的跑到了明越这个犄角旮旯里来。   他到了明越府,才听说了黄沙之地的藏宝传说,这才冲进来想着搏一搏。   那相师说他会发大财,让他发了大财之后将藏宝中一件最不值钱的东西带给他,这样就可以作为看相的酬劳。   任平生对于黄沙之地本就没有任何的敬畏之心,进入之后也没有碰上沙暴,而是在外层漂泊了数月才终于找到了内层,在内层都翻遍了才找到井底的秘密,本以为一切都会手到擒来,却没想到出师未捷差点身死。   阶梯走到了尽头,一个转弯便进入了一处大厅模样的房间。   “哇!”宋修之突然发出惊叫声。   任平生一眼便被满地的金银财宝吸引住了视线,两眼瞪大,神情激动,双手颤抖着。   “我果然是发大财的命!”任平生大声喊道,扑了上去。   宋修之刚想往前走两步,就被月奴拉住了衣袖,少年不解的回头,   月奴轻轻的摇头,看着已经接近癫狂的任平生,说道:“小心有诈。”   而任平生此时也转过头来,原本清澈的双眼,此时已经发红,看着宋修之二人,神情中满是戒备。   “这些,都是我的!”任平生低声说道。   “你!”宋修之等到了眼睛,看着癫狂的任平生。   任平生直接拔出长剑,高喊道:“谁也不许和我抢!”   说罢,长剑重重的挥舞在身前的空气中。 第159章 如音   月奴本已是戒备状态,原本右手已经按在刀柄之上, 但见任平生模样似乎有异。   “都别想跟老子抢!”任平生大喊着, 长剑出鞘,朝着空气猛烈的挥动。   这个初见时洒脱肆意的江湖侠客, 此刻癫狂如同发了疯的野鹰一般,双目赤红, 脸上满是狰狞。   月奴将宋修之拉到身后,深怕任平生会误伤小少年。   “都是我的!都是我的!你们都得死!”任平生拿着长剑,那模样活似已经将身前阻挡的敌人都杀光了一般, 扔掉佩剑, 将那些金银财宝死命的往自己的怀中搂。   那种贪婪的模样,宋修之从未见过。   “他扔了自己的武器。”月奴看着任平生, 皱眉说道。   宋修之不知何意,疑惑的看着月奴。   “一个侠客,连自己的武器都能丢了。”月奴叹了口气, 说罢, 小心翼翼的靠近任平生。   他的脚步极轻,宋修之本以为沉浸在癫狂中的任平生不会注意, 谁知任平生直接转过头来, 目光直直的盯着月奴, 说道:“强盗, 这都是我的!”   任平生想要拔剑出鞘,一摸之下,却只摸到了剑鞘, 顿时满脸都是焦急,如同一个孩子丢失了心爱的糖果,不住的说道:“我的剑呢?我的剑呢?”   没有人回答。   月奴看了他一眼,身形一动,急速的靠近任平生,手掌顺势劈在了仍在四处寻剑的任平生脖颈上。   任平生听见声响,回过头来,原本一直反应迅速的他,也不知为何,身子迟缓了一瞬,在月奴这一记手刀之下,任平生两眼一翻,便倒在了地上。   “怎么办?”宋修之问道,有些担忧的看着任平生。   月奴长刀出鞘,刀尖所指便是任平生的脖颈处。   “你要杀了他?”宋修之大惊失色,没想到月奴竟然如此暴戾。   月奴看了他一眼,说道:“这个人是敌是友都不知,留着迟早是个祸害。”   宋修之却受不得这般事,人命被如此轻贱,任平生虽然先前似有暗算之意,但还是和他们一起寻找出路。   “你将他绑起来就是了,他又不会碍我们的事。”宋修之劝道。   月奴朝他点点头,宋修之见他认同自己的想法,心下不由得一松。   哪知说时迟那时快,月奴手起刀落一刀就要往任平生的脖子上抹去。   “叮!”   金属撞击之声想起,月奴手中的刀被人用短匕打得一晃,原本落在任平生脖颈处的刀刃往一旁偏去。   那匕首是从宋修之的方向过来的。   月奴受此外力撞击,回首看向那制止之人,只见宋修之身后,站着一个面容精致的美丽少女,少女此时脸上扬着盈盈的笑意,似是好奇一般的打量着月奴。   “你是何人?”月奴申请戒备,他没有想到,此地竟然还有其他人,看着那少女过来的方向,应该是沿着他们走过的路而来的。   月奴也顾不得杀任平生了,直接拉过宋修之,护在自己的身后。   “小哥哥,你为什么要杀他呀?”美丽少女娇笑着问道。   “姑娘究竟是何人?”月奴在这种地方,见到这般来历不明的人,双手紧紧的握住长刀,心中杀意顿起。   “小哥哥,你是想杀人灭口吗?如音真的好害怕呀!”这个名唤如音的少女,面上虽然说着害怕,但没有丝毫畏惧的神色。   “姑娘身边高手众多,何必装出如此模样。”月奴冷淡的说道。   “哎呀,被小哥哥发现了呢。”如音说完,随意的一挥手,大厅门外便走进六个身着黑衣、用黑布蒙面之人,这些人个个气息沉稳脚步轻盈,显然都是高手。   月奴见此情景,神情顿时凝重了起来,长刀架起,做出一副防御的姿态。   修音看他这样,笑了起来,说道:“小哥哥,你可愿意从了我?”   宋修之只觉得眼前这一幕,带着一种错位的怪异,那名唤如音的少女好似杀掠抢夺的山贼,而月奴如同差点被对方抢去做压寨夫人的美人儿。   “小哥哥面貌生得如此英俊,一想到要杀了你,如音就于心不忍。你若是愿意从了我,还可以饶你一命,从此之后,高官厚禄享之不尽,若是小哥哥表现得好,日后做驸马做王夫也不是不可能呀。”美丽少女看着月奴,似笑非笑的说道。   宋修之躲在月奴身后,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一幕,这般大胆轻佻的女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如音看着露出一个小脑袋的宋修之,眼前一亮,娇笑着道:“哟,小可爱你瞧什么呢?”   宋修之被她这么一调戏,立马将脑袋缩在了月奴身后。   “小可爱日后若还是这般可人,也是有机会当驸马的。”如音笑眯眯的说道。   月奴额角跳起,只觉得这美貌女子如同疯婆子一般,见到一个长得好看的就想要收入囊中,仔细思索一般女子的话,他反问道:“驸马?王夫?我怎么不知,京中何时出了你这么一位公主?”   “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如音眼睛弯成了月牙形。   “姑娘好大的口气,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月奴说完这话,直接长刀迎上,寒光直扑如音的面门。   如音身形一转,流畅翩转矫若惊龙,那六个黑衣人直接冲上前来,纷纷提起武器正面对上月奴。   “抓活的!”如音说道。   那六个黑衣人,本来大开大合的攻势顿时一顿,显得有些畏首畏尾。   长坂坡赵子龙为何能七进七出,还能杀了曹操几员大将之后安然离去,归根到底,还是曹老板那句“抓活的”惹的祸,曹操心中怀中招揽赵子龙之意,爱惜人才,不忍心杀了他,这才让赵子龙有了表演的机会。   而如今,如音又将舞台交给了月奴。   这边围攻畏首畏尾,而那边月奴却是无所畏惧,甚至连宋修之都不用担心,那些黑衣人就算抓住了他,也不会伤了他。   这几人的缠斗,没有人刻意的避开躺在地上的任平生,无论是月奴还是那些黑衣人,都在混乱中踩了任平生好几脚。   原本还要昏睡许久的任平生,因着这些人的打斗,被迫醒了过来,眼睛睁开便看见一只大脚,眼看就要踩在自己的脸上了,立马一个激灵,抬手便将那只脚推开,直接拿起了落在一旁的佩剑,起身有些茫然的看着混做一团的战局。   “月兄,这是做什么呢?”任平生似是从金银财宝美梦中清醒了一般。   “任平生,这些人都是跟你抢宝贝的!”月奴本已经力有不逮,如今任平生清醒过来,便忽悠着他与自己一起应敌。   “任先生,我可是救了你呀,若是我再晚来一步,只怕任先生要被月大人砍下头颅啊。”一旁观战的如音开口说道。   任平生看了看月奴,又看了看那美丽少女,心中暗道若是自己昏迷,他丝毫不怀疑月奴会杀了他。   “老月,这姑娘说得可是真的?”任平生问了一句。   “自然是假的,你不要相信她!”月奴开口说道。   “任先生,你若是愿意跟随本宫,这藏宝之地的宝贝任你挑选,江湖漂泊刀光剑影不断,任先生可否厌倦了?跟随本宫,保你高贵后路、富贵一生!”如音开口承诺道。   “这里的宝贝随我选?”任平生问道。   “本宫的承诺的话,自然算数,任先生武功高强,纵横江湖十余载,如您这般的高手,本宫定会以礼相待,绝不敢有任何轻忽怠慢。”如音十分郑重的说道。   任平生听她这么说,脸上露出思索的神情。   “任大侠,这些财宝本来就是你的呀,还用想什么,您这样的人,真的心甘情愿供他人驱使吗?”宋修之开口,原本偏向如音的局势,又倒下了月奴。   任平生一听他这么说,顿生豁然开朗之感,暗道自己竟然差点被这女子哄骗了,就算真的给了他高官厚禄,还不是要给这女子当狗,自己若是得了这些金银财宝,天大地大何处去不得,任平生这般想着,看着如音的眼神就有些不善了。   “任先生,你们江湖人一惯恩仇必报,我来之前,你的这位好月兄可是要杀你的!”如音提醒道。   任平生心中念头急转,心一横开口说道:“好你个老月,任某真是看错你了!”   说罢,任平生便长剑直扑如音的面门。   “江湖骗子!”如音心下大骇,见此情景,顿时暗恨自己不该托大,想着救了任平生就能顺势将他收入麾下,万万没想到,此人竟然如此混不吝,连是敌是友都分辨不清。 第160章 威胁   任平生却理都不理,直接长剑上前, 如音无法, 只得拔出腰间长剑对敌。   银光投在如音姣好的脸上,冷厉的剑光几乎要划破少女的脸庞。   如音架起剑来格挡, 身前传来一声刺耳的撞击声,对方力道之大, 险些令少女握不住剑柄。   “咦?”任平生忽然惊疑出声。   如音不知他这是何意,但仍旧是满身戒备,不过初初交手, 便觉不是对方的对手, 慌忙喊道:“你们还不来护主!”   黑衣人显然智商不足,看了看在任平生剑下招架得左支右绌的如音, 一窝蜂的全都跑过来帮她。   月奴身边顿时空了下来,他看着任平生一人与一堆黑衣人打作一团,而原本被抓着的宋修之, 此时也被那群护主的黑衣人放开了。   宋修之赶忙一溜小跑跟月奴汇合, 两人相视一眼,月奴便悄悄的带着宋修之在那堆金银财宝中翻找了起来。   这些原本财宝就这样大咧咧的摆放在石桌之上, 如同不值钱的杂物一般堆放着, 本以为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褪去颜色的财宝, 此时却依旧带着饱满的光泽, 便是金饰带久了都要拿去炸一炸,而这些裸露在空气中的黄金,却依然闪烁着惹人垂涎的金黄。   二人都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月奴拿起一块黄金,触手冰凉,十分沉重,显然并非是假黄金。   但此行的目的,金银财宝是次要中的次要,月奴的视线在那些惹人垂涎的财富中逡巡,企图寻找不是财宝之物。   然而这间藏宝室中,却只有那些财宝,除此之外,看起来不同寻常的就是这盛放财宝的石桌了。   “任大侠,你如今孤军奋战,可还打得过我们这么多人?”自己的手下加入战局之后,如音便退出了作战圈,站在圈外满脸不悦的看着任平生。   “臭丫头,有本事单挑呀!”任平生叫嚣着喊道。   如音遥遥看着那头在金银珠宝中不断翻找的二人,心下更是着急,喊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你的财宝都要被人拿完了,还在这为他人做嫁衣!”   任平生在密集的刀光剑影中回头,看见月奴二人的动作,心中愤怒不已,开口道:“老月你个骗子!姑娘,既然谁也奈何不得谁,不如就此罢手如何?”   “都退下!”如音也不想在这个关键时刻伤筋动骨。   藏宝室中如今分出了三拨人,如音一队人、月奴和宋修之、任平生自成一派,三者之间谁也奈何不得谁,都不敢轻举妄动。   “既然大家都能到这里,藏宝平分如何?”如音开口说道。   “任兄,这位姑娘来历不明,你我联手杀了她如何,杀了她之后,这里的金银财宝都是你的。”月奴开口说道。   任平生心中一动,已经有些愿意了,他奔行千里求的本就是钱财,如今有人上赶着给他,那是再好不过的。   如音见这人这般好哄骗,立马开口道:“任大侠,我们联手,除了金银财宝归你,另外他日我父王重掌权势之后,我允你一件事!”   任平生听到“父王”二字,心里咯噔一下,挑了挑眉看着那女子,没想到这人竟然还是个天家贵女。   “任兄,这女子来历不明,根本不是什么金枝玉叶,你勿要信她!”月奴生怕任平生倒戈向那女子。   “月统领,你跟着宫中那位,焉能长久?”如音一口道出月奴的身份。   “即便不长久,我如今也是司统领之职,而你不过是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孩子罢了!”月奴身为暗卫,本就司替皇帝监察皇室及文武百官,因他是女子之身,曾经被派遣过保护皇后,跟着皇后娘娘,各王府的女眷她都曾经见过,这个如音他却从未见过。   他猜测这个如音,应该是某位心怀反意的王爷流落在外的私生女,绝不是正统的皇家女儿。   “你!你这种孤儿才是野孩子呢!”如音就像被抓住了痛脚一般,气得俏脸通红。   “看看你手上的老茧,谁舍得让娇养闺中的女儿吃这种苦!”月奴直接讥讽道。   任平生听了这话,视线下移,看着如音的手,如音立时像被蛰了一般,将双手收进袖子里。   “你休要胡言乱语,等你出去,外面的天都变了,哪还有你的一席之地!”如音骂道。   “姑娘既然出现在此地,还要与我争这东西,若外面真的变天,自当设下天罗地网来捉我,何苦让姑娘万金之躯进这危险之地搏命?都说千金之躯坐不垂堂,究竟是外面没有姑娘说的那般乐观,还是姑娘对于你父王来说,根本没有多么重要?”   月奴这番话,差不多是在戳如音的肺管子了,她的脸色阴沉的几乎要滴下水来,满脸都是杀气,双眼中的怨毒几乎要凝成实质。   任平生一开始见这两边都开始讨好起他来了,也不急着站队,抱臂而立,看着他们,那模样似乎在鼓动双方拿出更高的筹码一般,但这两人争着争着,就开始互相伤害起来了,那模样好似就要打起来了一般,他便选择了坐山观虎斗,若是二人斗了个两败俱伤,他自然能渔翁得利。   如音突然笑了起来,明艳的面容灿烂得就像春日里盛开的迎春花,开口道:“有一份礼物忘了送你,希望你能喜欢。”   说罢,如音手掌重重的拍了三下,众人正不明所以,忽见来时的大门外,走进来两个人。   那是一男一女,男子身形高大,身着黑衣脸蒙黑布,跟那些如音的护卫一个打扮,而那女子,嘴巴被一块破布堵住了,此时她俏丽的面容上写满了惶恐。   这人不是别人,便是月奴以为的,一直留在京中的翠微。   “月郎!”翠微喊了一句,眼泪簌簌而下。   月奴见她衣衫上满是脏污,头发散乱,显然是一路奔波,心中满是疼惜。   “你真是疯了!你们这些满脑子都是称王称霸的疯子!”月奴骂道。   如音脸上笑容更加灿烂,开口道:“这好好的姑娘,如花一般的年纪,为了追逐情郎,独自一人从京城追到了明越府,这般痴情,真是我见犹怜呀。”   翠微脸上一行清泪,顺着略显脏污的脸庞滑下,画出两行白皙的线条。   “你要怎样才肯放了她!”月奴满是担忧的看着翠微。   如音像是一切都尽在掌中一般,把玩着手中的剑穗,开口道:“这么美丽的一个姑娘,我也不忍心割下她的头颅呀,我的要求不过分,只要你自断一臂,即可。”   翠微听了这话,疯狂的摇头,生怕月奴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换个条件,你先前不是要我从了你吗?我从了你就是。”月奴断然拒绝对方的要求。   如音听了这话,顿时“咯咯咯”的笑了起来,说道:“我的统领大人哟,先前不过与你开个玩笑,你还当真呀?”   这话一出,空气中的气氛有些微妙了起来,任平生看了一眼如音,又看了一眼月奴,继续做一个看戏的观众。   宋修之本来小眼睛一直在那些金银财宝中搜索,听了这话也情不自禁的打量了一眼月奴。   “自来英雄难过美人关,统领大人也想当一回美人吗?”如音讥讽道。   “若是你吃这一套,我当一回美人又何妨?”月奴嘴角微微上扬,看着如音的目光,如同波光粼粼的湖水,好似在看着自己深爱之人一般。   如音被月奴这么一看,身子有些发软,捂住胸口,面容迷离,可说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清醒,“统领大人对自己真是自信满满啊,可本宫还是想要你的手臂。”   月奴眼见这女子是油盐不进了,便转头看着翠微说道:“翠微,黄泉路上希望你不要怨我。”   翠微见此,眼中却没有怨恨,反而有一种心事已了的解脱,朝着月奴点了点头,闭上眼睛引颈就戮,眼角划过一滴泪水。   如音倒是气得不轻,开口道:“你们男人,当真都不懂情!”   说罢,又看向翠微,满脸都是怒其不争,骂道:“既然你决意要为他牺牲,那本宫今日便成全了你!动手!”   那黑衣人右手架在翠微的脖颈上,手掌握紧,翠微脸上渐渐浮现出痛苦的神色来。   宋修之见此,脸上满是不忍,右手拉扯着月奴的衣袖,眼中写满了恳求。   月奴看了看黑衣人,又看了看脸上渐渐露出满意神情的如音,身形一动,兔起鹘落,身形如同迅疾的影子一般,直扑如音。   “给我拿下!”这似乎是早在如音的计算之中一般。   月奴想要偷袭如音,一击不得,便快速的退了回去,直接一脚踢在身侧的石桌上。   他的力道极大,那沉重的石桌在这一脚之下,朝前挪动了一足的距离。   半空中突然传来“哒哒哒”的声音。   如音抬头,只见众人头顶不知何时出现了数十个箭匣。   “哎哟,又是这玩意!”任平生立时抱头鼠窜起来。 第161章 棺椁   如音显然也经历过这一遭,在一群黑衣人的掩护之下, 十分熟练的躲避。   月奴一手抱起宋修之, 一个鹞子翻身,落在了如音一行的阵营中, 拉过显得有些呆滞的的翠微,衣饰脏污的美貌女子, 怔怔的看着月奴,见情郎前来相救,顿时满脸都带着满足的笑意。   黑衣人一动全都跟着动, 一窝蜂的朝着一个方向使力, 一个保护主子,后面的就全都跟上去保护, 月奴一手一个的抱着二人,企图往藏宝室外跑,还未跑到门口, 便听见轰隆隆的响声, 原本敞开的大门,无风自动, 此时竟然关了起来。   “嗖嗖嗖!”   月奴耳边传来弩箭的声音, 一个闪身, 抱着二人躲了开来。   这次的弩箭, 如同箭雨一般,持续了很久,任平生武功高强又独身一人, 在丛林一般密集的箭雨中急速的穿梭,依旧完好无损,便是衣角都没有划破一片。而月奴带着两个拖油瓶,行动不便,难免受了一点伤,不过万幸只是些许皮肉伤,不曾伤筋动骨。   如音这边,可谓损失惨重,直接折损了一个手下,他们这些人虽身怀武技,但论单打独斗,都敌不过月奴和任平生,这些黑衣人也不知是如何培养的,个个对如音忠心耿耿,为了她前赴后继万死不辞。   等到箭雨终于停了下来时,如音低头看着那个死去的手下,眉头紧皱,站在那里看着那个为了救她,而胸口中箭而亡的尸体,神情莫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许久她方才抬起头来,看向月奴的目光已是十足的冷厉。   “轰隆隆!”   这声音在藏宝室中突然响起,本就鹤唳风声的众人,听到这声音,立马做出一副戒备的姿态,个个神情紧张的看着那声音传来之处。   众人身后原本是一面墙壁的地方突然笔直的陷落了下去,如此,赫然露出了墙壁后面的密室。   那密室中,众人初初见到的,是一口棺椁,那棺椁上刻满了奇异的纹饰,乍一看觉得格外的怪异,待看久了,又觉得诡异的圆融和谐。   除此之外,棺椁前摆着一个高大的供台,那供台上并未放置香炉蜡烛祭品,而是一个刻着与棺椁同样纹饰的木盒。   那木盒颜色老旧,也不知在这密室中放置了多久,但是奇异的是,木盒之上纤尘未染。   如音看着眼前这一幕,顿时呼吸急促了起来,看着那木盒,眼中满含热切。   原本跟众人成争斗之势的任平生,竟然在此时悄悄后退,企图趁众人不注意,偷偷占了那堆金银财宝。任平生回首望去,看着藏宝室中那堆没有人动的金银财宝,脸上笑开了花。   他根本不知那密室中藏了什么,但心中已经认定,没有什么比这些财宝更值钱了。   月奴看了一眼如音,见少女呼吸急促,脸上写满了急切,直接放开宋修之和翠微,飞身上前,想要抢夺那个木盒。   他若是孤身一人,倒是有可能抢下这木盒,但带着两个拖油瓶,就失去了这种可能,他一动手,如音的手下也跟着动了起来,直接扑向宋修之二人。   月奴无法,不能进攻便只得回防。   如音快步上前,布满老茧的手颤抖着摸上了那个木盒,她回头看着月奴,笑着道:“藏宝无数,可定天下!”   藏宝室中听到这话的任平生,原本正在往衣服里塞财宝的手顿了顿,整个人如同一快泡胀的海绵一般,回头看着月奴,惊疑不定的问道:“可定天下?”   却没有人给他解惑。   如音就这样,在所有人的目光中,打开了那个木盒子。   “怎么会这样?”如音喊道。   那盒子里,空无一物。   如音的视线落在了那个高大的棺椁上,她恨不得将那个空空的木盒子砸了,但还是忍住了。   “打开棺材!”如音命令道。   从月奴的视线,无法看到那木盒子中的情形,月奴也不知为何如音神色大变,他心中不可避免的想到了叶信芳。   如今这情形,就像是在最终的决战了,本以为哪怕兜兜转转,叶信芳这个解密者都会出现,但事到如今他依旧毫无踪影,月奴不免怀疑起他是不是遇害了,黄沙之地这般凶险,这个文弱书生估计也很难活下来。   这般想着,月奴情不自禁的看了一眼翠微。   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已经有两个黑衣人上前,推开那个棺椁,棺材板厚重,推了许久才开。   如音上前,看着那棺材,顿时脸色大变,大喊道:“怎么会这样!”   那棺椁中不是别的,而是一个人,那人躺在棺椁之中,睡颜安详,皮肤毛发依旧如同活人一般。   如音小心翼翼的将手伸到那人的鼻息见,感受到了对方轻柔的呼吸声,心下松了一口气。   那躺着的,不是别人,正是已经跟众人失联许久的叶信芳。 第162章 醒来   叶信芳静静的躺在那里,面色苍白, 一时间竟让人还以为, 这里躺着的是一具保存数百年的陈尸。   月奴在一旁,被黑衣人阻隔, 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如音显然认识躺着的这个微胖的英俊男人是谁。   “他怎么会在这里?”如音不敢置信的说道,原本眉头紧皱, 忽地又豁然开朗,随意的挥一挥手,立时有黑衣人上前。   “带走他!”   如音开口, 原本对她忠心耿耿的黑衣人, 一时间竟然迟疑了起来,小声问道:“少主, 这可是尸体呀。”   看不清楚棺椁之内何种情形的月奴,听了这话,眉毛挑了挑, 不敢置信的看着如音, 问道:“你连死人都不放过?”   “他是活的。”如音十分肯定的说道,看着那黑衣人道:“你还磨磨蹭蹭干什么!”   黑衣人立马上前, 想要扶起叶信芳, 因为棺椁的摆放, 在棺材外面很难碰到里面的人, 他只得进入棺材内,触手就是叶信芳温热的肌肤,黑衣人这才相信, 叶信芳是个活人。   棺椁中躺着的叶信芳,黑衣人动作轻柔的将叶信芳扶了起来,他没想到看着只是微微发胖的人,入手竟然如此沉重。   “信芳怎么会在这里?”月奴问道,宋修之抬眼看见被黑衣人半扶着两眼紧闭的叶信芳,也跟着往前走了几步。   如音看了他们一眼,像是又得到了什么筹码一般,开口道:“想要他活命,现在交出的手臂来,还不迟。”   月奴根本不理如音的提议,两眼关切的看着昏迷的叶信芳,心念急转,暗寻解决之法。   “任兄,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月奴忽然冲外面还在想方设法往衣服中塞财宝的任平生说道。   任平生被突然点名,脸上闪过一丝抓包后的窘迫,回头看着月奴,问道:“月兄为何突然有此一言?”   “任兄的来历,我本不愿意细说。”月奴依旧用那不紧不慢的语调说道。   任平生听他这么说,忽然想起了尘封许久的往事,心也慢慢的提到了嗓子眼上。   从某种程度上,每个人都是有黑历史的。   而任平生,不管是平日里伪装的肆意江湖,还是见到金银时的贪婪狡诈,这个人也有着自己不愿意面对的过去。   “任家村那一门十三口……”别人的伤疤他本不想拿来利用,但事已至此,月奴也不得不如此为之。   月奴的话未说完,就被任平生开口打断,只听他道:“月兄想要我帮忙,直说便是,不必拐弯抹角,是要打这个臭丫头吗?我来帮你!”   说完就做出一副要帮忙的样子,起势就要逼近如音。   原本黑衣人已经做出了一副防备的样子,奈何任平生势头未起,便从半空中掉了下来。   他身上带了太多的财宝,身子太重,被拖累得爬都爬不起来。   “金银财宝算什么,这里根本没人跟你抢!”月奴喊道。   任平生满脸都写着犹豫,摸了摸衣服里藏着的金银,满心满眼都是不舍。   “任大侠,不过是个案底,月统领未必能消,而我是一定能帮你消掉的!”如音开口,慢慢的都是自信。   “你连究竟是什么事都不知道,就开始充大头了?”月奴扬声问道。   “这是怎么了?我在哪?”本以为很难醒来的叶信芳,在听到月奴的高声之后,竟然悠悠转醒。 第163章 棺底   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做什么?   叶信芳心中如同弹幕一般疯狂的闪过,叶信芳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周遭全是一堆黑衣人。   “放了他!”月奴开口, 声音冷然。   如音挑衅的笑了笑。   月奴出手,任平生紧随其后。   叶信芳看着一言不合就陷入混战中的月奴, 以及一旁站着一脸关切看着他的宋修之,少年身后那个衣着脏污的翠微, 这样的组合,让他根本摸不着头脑。   叶信芳明明记得,翠微留在京城, 她既然出现在此地, 那这里是哪?他印象中的最后,是齐影诡异的笑容, 难道自己一觉睡醒,就过去了几个月吗?   “叶信芳,国师认定的解密者, 你醒了。”如音开口说道。   叶信芳看着这美貌女子, 不知对方是什么人,但看到与月奴缠斗的黑衣人, 似乎有刻意的避开如音, 就像是怕误伤到他一般, 心中顿时明了, 那女子越走越近,叶信芳刚刚醒来,整个人还有些晕晕乎乎的, 伸手往旁边摸去,转眼望去,自己扶着的是一口高大的棺椁。   吓得他赶忙收回手,整个人摇摇晃晃的差点摔倒。   “你怕什么?”如音笑着问道,继而开口:“你的朋友们可不一定是我的对手。”   说完,如音一挥衣袖,便有两个黑衣人从缠斗中脱身,月奴想要回防,却被三个黑衣人联手拦住了,任平生这种靠威胁得来的打手,显然是靠不住的,有十分力他也只愿意出五分。   “我的月统领,你的人可都在我手上呢,你这是要如何是好呀?”如音笑眯眯的问道,此时叶信芳、宋修之、翠微这三个战五渣全都被如音控制住了。   黑衣人见此,也不再与月奴缠斗,十分迅速的退到如音身前。   如音见月奴不答话,转头问叶信芳:“叶大人,你是想活呢还是求死呀?”   “活。”叶信芳不到一秒便答道。   “好,那您可要乖乖配合。”如音笑着说道,她直接从袖中掏出一把纹饰精美的匕首,叶信芳只见那杯拔出的匕首,刀刃上泛着森冷的冰寒,一看就知十分锋利。   如音面上始终带着微笑,少女纤细的手腕都没有抖一下,就这样握着匕首凑到了叶信芳的脖颈上。   “叶大人,这已经走到这一步,若是不解开李太祖的谜题,你难道不会觉得难受吗?”如音嘴唇凑近叶信芳的耳边,她几乎在用气声在说话了。   叶信芳并不习惯与一个陌生女性这般亲近,头微微往后偏了偏,耳根发红,不住的往后退。   “哟,害羞了。”如音笑着说道。   叶信芳左右四顾,察觉自己是在一处墓室之中,偶然的一瞥看见任平生出现在这里,心中还觉得甚是诧异。   任平生衣服里鼓鼓囊囊的不知道塞了什么,整个人都胖了一圈,叶信芳心中嘀咕了一句便没有多想。   “放了我的朋友!”叶信芳开口说道。   如音歪了歪头,少女脸上露出十分可爱的神情,说出来的话却不怎么讨喜:“你说放就放?看不清楚今时的情形吗?我为刀俎你为鱼肉。”   “当然是我说放就放,因为我是解密者。”叶信芳想也不想的说道。   如音晃了晃自己手中锋利发亮的匕首,不过轻轻的碰了一下叶信芳因为挣扎而垂下来的一缕头发,就见几根黑色的发丝轻飘飘的打着旋儿落在了地上。   叶信芳低头,看着地上那一几缕发丝,转而目光坚定的看着如音,向前迈了一小步,直接将脖子凑在了匕首跟前,说道:“我也可以选择鱼死网破。“   如音定定的看着叶信芳,只见他脖颈处已经出现一道细小的红痕,叶信芳却像是毫无知觉一般,目带挑衅的看着如音。   “叶哥!”宋修之喊了一声。   叶信芳朝他笑了笑,想要安抚一下他,一时又不知道怎么说了。   如音的匕首往后退了一寸,看着叶信芳,许久才道:“你帮我找到真正的藏宝,我会放了他们。”   “真正的藏宝?”任平生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胸前,又凑到月奴跟前,小声问道。   月奴听见他身上传来不停的金银撞击之声,很是嫌弃,说道:“别人是穷得叮当响,你是富得叮当响。”   任平生听了这话,立马喜笑颜开,说道:“我就喜欢听这话。”   “你还没说什么藏宝呢。”任平生险些被月奴忽悠过去了。   月奴想也不想的说道:“这跟你无关。”   见他这么说,任平生也不生气,就像是状似无意一般开口问道:“任家村的事情,你如何知道的?”   月奴回头看了他一眼,说道:“你在京城里做的事情,我们也知道,圣上不愿意与你计较,你还是夹紧尾巴做人为好。”   任平生脸上神情莫测,一时也不知是庆幸还是觉得分外嘲讽,当伯伯的默认了旁人杀死自己的侄子,这天家的亲情,就像是纸糊的一般。   “你必须现在就放了他们。”叶信芳没有一丝想要配合的样子。   “叶大人,你可不要坐地起价。”如音咬牙说道。   “姑娘,你能找出第二个我吗?”叶信芳自信满满的问道。   如音是找不出第二个解密者,纵使咬牙切齿,但依旧还是挥了挥手,开口道:“放人!”   叶信芳心底松了一口气。   他看着月奴说道:“你先送他们出去。”   “出不去了。”任平生开口说道,来时的路已经被堵住了,这些人在密室扯皮的时候,任平生就已经在外面寻找过出口了。   “那你们护着点。”叶信芳立马改口。   “我放了人,你也该履行承诺了。”如音直直的看着叶信芳,她已经放弃了用叶信芳去约束月奴了。   “好。”   叶信芳说完,便转身在整个密室中转来转去,他心中其实也很焦急,不知道怎么去找这个藏宝。   “这个木盒子哪来的?”叶信芳指着桌上的木匣子问道。   “一直便放在这里的。”如音回答。   叶信芳想起那个拆木盒爱好者秦中羽,摸着这个花纹奇异的木盒,觉得这盒子里应该是放了东西的。   “你有发现?”如音问道。   叶信芳没有回答,而是一切全凭自己的直觉去做,他拿起那个木盒,在如音不敢置信的眼神下,狠狠的将木盒摔在了地上。   木盒看着很是坚固,但是一摔之下,立即变得七零八落,叶信芳看着底下那些散落的木盒碎片,伸手挑出四块碎片。   这些碎片并非支离破碎的,而全都是四四方方的,这个木盒子内外皆贴了一层,他挑出来的这四块,面积比外层碎木片小一些,应该是放在盒子内层的,这四块木片上都有一条纹饰,拼凑在一起,恰巧形成了一个铜锁的图案。   叶信芳从怀中掏出那把铜锁,那正是叶善安的家传之物。   两者的模样,别无二致。   这些木片,全都是木盒子的内层。   如音也凑上前来,看着那铜锁,问道:“叶大人此物从何而来?”   叶信芳没有回答,连滚带爬的爬进棺椁之中,那棺椁的底部果然有一个凹槽 ,叶信芳将小心翼翼的铜锁放进凹槽中。   他刚想开口说话,突然脚底一空,整个人身子翻转,天旋地转一般的跌进一处黑暗所在。   叶信芳掏出怀中的火折子,恰巧手边摆放着一座灯台,叶信芳点亮那座灯台,也看见了身处的环境。   “怎么会这样?”他眼睛瞪大,满脸都是不敢置信。 第164章 明主   “民心所向,天下尽得。”   叶信芳看着眼前这八个斗大的字, 心里充满了荒诞感, 若这就是所谓的李元齐的藏宝,那岂不是太过可笑了?   紧跟他其后进来的如音, 看着这一行字,整个人都气得发抖, 一行人为了这个所谓的藏宝殚精竭虑,最后得到了这样的下场。   这间棺椁之下藏着的密室,低矮逼仄, 除了墙上那八个大字, 就只剩下叶信芳手中举着的灯台了。   “我不信!”气得如音狠狠的打在了叶信芳的手上,灯台翻倒在地上, 整个密室又陷入黑暗当中。   外面传来刀剑撞击之声,黑暗中那声音听起来格外的清晰。   叶信芳再次取出火折子,点亮了那座灯台。   “姑娘, 如今定国□□之计已在此地, 叶某答应你的都已经做到了。”叶信芳朝着如音说道。   如音满脸都是狰狞,看着那八个大字, 眼神中满是恨意, “什么藏宝无数可定天下, 都是骗子!”   叶信芳觉得眼前这个面容姣好的女子, 如同现代那些被非法集资骗掉一生积蓄之人一般,这癫狂的模样就好像所有人都欠了她的钱一般。   “什么解密者,这就是你的作用吗!”   叶信芳也不知道火为什么烧到了他身上, 如音一把拉过叶信芳,恶狠狠的推了他一把。   原本捡起一次的灯台,这次又跟着叶信芳一起摔在地上,灯台掉在地上,火花闪了闪,紧接着又熄灭了。   外面的刀剑之声恰巧在此时停了下来,头顶传来声响,一个身影踩在棺材板上跟着进入了这间密室。   叶信芳这是第三次点亮这座灯台,这次进来的人是月奴,身形高大的他站在这间密室当中,头顶几乎要碰到天花板,借着灯火他看见了墙上的那一行字,整个人怔愣了一会,心中就开始忧愁如何回去交差了。   “可定天下就是这样得天下的,你为何不生气?”如音瞪着月奴问道。   “我本就是替人办事,如今事办成了,我为何要生气?”月奴不解的问道,慢慢的凑近如音,接着说道:“我与姑娘不同,姑娘心中谋算着天下,而我不过是个替人办事的小卒而已。”   如音凤目瞪圆,刚想开口,就见月奴身形晃动,如同迅疾的风一般,不过眨眼之间,这人的右手就已经扣在了如音的脖颈之间。   “姑娘虽是女儿之身,但心中想要的太多,欲望遮住了眼睛,就觉得世间所有人都如你一般。”月奴淡淡的说道。   “你放开我!”如音怒斥,“你出身卑贱,竟敢以下犯上,等本宫出去了,父王绝对不会放过你!”   “姑娘,世人都是如此,越是缺什么,越是想要表现什么,月某没有看见姑娘的天家风范,倒是见到了一个狗急跳墙的疯女人。”月奴浅笑着说道。   “外面的世道早就变了,你这乱臣贼子,不得好死!”如音满是恨意的诅咒道。   “世道变了?陛下早就是天命所归,姑娘心心念念的才是乱臣贼子吧?”月奴慢悠悠的说道。   “那皇位本就是我父王的,若不是那狗贼使计陷害,我父又怎么会被幽禁十余年!”   “幽禁?”月奴挑了挑眉,开口道:“原来是东宫那位的殿下的沧海遗珠。”   “你这走狗,等本宫出去了,定要你不得好死!”如音威胁道。   月奴如同看一个调皮捣乱的小孩子一般,笑着说道:“姑娘,若是东宫未得天下你该如何自处?抓了你,月某可是立了大功,而若是侥幸让东宫得了天下,月某不能拿姑娘换陛下,但是保全自己也是足够的,您又如何让我不得好死?”   “来人啊,你们这些废物,都在外面干什么?”如音突然高声骂道。   这骂声像是打开了什么开关一般,外面再次传来刀剑相击之声。   “光喊有什么用,我带你出去看看。”月奴笑着说道,提起如音,推开头顶的棺材板,脚下使力一跃出了棺椁。   被遗忘在密室中的叶信芳,举着灯台,觉得甚是凄凉。   “你看到了吗?”黑暗中突然有一道女声响起。   叶信芳浑身一个激灵,举着烛台四下望,只见黑暗中缓缓走出一个身着白衣的美貌女子。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齐影。   “看到了什么?你在这里藏了多久,你先前对我做了什么?”叶信芳质问道。   “权势地位,真是让人痴狂,你在问我藏了多久吗?”齐影反问道,她的嘴角虽带着笑意,但叶信芳却感受不到一丝的愉悦。   “你到底是什么人?”叶信芳小心翼翼的问道。   “你不是见过那幅图吗?”齐影反问。   “什么图?”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齐影的眼神中,似带着无尽的幽光,她轻声开口,道:“思故高塔,天降神器。”   叶信芳回想起那幅图,云层中有个模糊的人影,从半空中往下撒着神器。   “你是辅佐李太祖的小神仙?”叶信芳问道。   齐影惨淡一笑,开口道:“我要真是神仙就好了,我不过是个万般不由己的灵罢了。”   “灵?”叶信芳不解。   “灵为神所驱使,派往人间,执行各种各样的任务,而我的任务,就是择明主,建立皇图霸业。”齐影开口解释道。   “所以,李太祖就是你认定的明主?”叶信芳问道。   齐影点了点头。   “那你为何还在此处,既然已经完成了神交托给你的任务,为何还停留在这里?”叶信芳并没有怀疑她说话的真假,事涉李元齐,再玄幻他也觉得充满了可能性。   “因为我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这么多年,我一直在物色第二位明主。”齐影开口说道。   叶信芳左右看了看,满脸都写满了骇然,不敢置信的问道:“难道你认定的第二任明主,是我?”   苍天啊,大地呀,叶信芳心中如同数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他只是想过一点安安稳稳的小日子,这个自称“灵”的东西难道是想坑死他不成?   齐影笑了笑,说道:“那人不是你,但你能带我出去。”   “为何?”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因为你的身上,沾染了那位明主的气息。” 第165章 祭坛   明主?   叶信芳想到京城等着长生不老药的皇帝,若是带回去给他看的, 是这么一位说不清楚来历的“灵”, 不知对方作何感想。   “你口中的明主, 是指当今的陛下吗?”叶信芳问道。   齐影摇了摇头,说道:“你们供奉的那位皇帝,他确实是帝星所在,但不是我要辅佐的明主。”   “那场风暴, 是你所为?”叶信芳问道。   齐影摇了摇头,说道:“我若是有那等本事,早就位列上神了。”   她没有说的是, 她不能控制风暴, 但能感知风暴的来去。   “你要如何跟我离开?”叶信芳问道。   齐影没想到目的这么简单便达成了, 她先前用微风虫试探叶信芳,却没有查探出任何的结果, 这个人似是无欲无求一般, 齐影本以为这种人最难相处,若要说服他恐要下一番苦功夫,却没想到对方根本就别无所求。   “你愿意带我离开?”齐影问道。   叶信芳点了点头,他心中觉得,对于齐影这般不知是人还是妖的生物, 还是敬而远之, 对于她的要求,都尽量的满足。   万一叶信芳一句话没说好,齐影直接将他永远的留在这里, 那岂不是没地方哭去。   至于齐影说的什么明主,他以为齐影只是要在皇帝的后代中择一个皇子辅佐,并没有想太多。   “我们如何出去?”叶信芳问道。   四周静悄悄一片,就好像天地间只剩下他们二人一般。   齐影指了指面前的这八个大字,说道:“从这里出去。”   叶信芳不明所以,齐影却不愿意再说太多,叶信芳刚想继续询问,就见身边已经空无一人,他顿时有一种汗毛倒立之感,而原本寂静的四周,突然传来了人声。   “月兄真是好手段呀。”任平生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叶信芳愣了愣,没有开口,而是先仔细的研究那八个字:民心所向,天下尽得。   一想到这八个字,就是李元齐的藏宝,叶信芳还是止不住的想笑,这么多人汲汲营营想要得到他的藏宝,到头来只是这样开玩笑一般的一句话打发了,叶信芳想着,外人要是得知真相了,怕是脸都要绿了吧。   总归是死道友不死贫道,叶信芳琢磨着自己这也算是完成任务了。   不多时,便有一人从上而下,正是月奴。   “上面的人全都摆平了,我带你上去。”月奴开口说道。   叶信芳这才知道,月奴并非遗忘了自己,而是想要保护他。   “不必出去,出路就在这里。”叶信芳说道。   “这里?”月奴满脸都是疑惑,但也没有跟他抬杠,而是让头顶的人都下来。   劫后余生,本该高兴,但叶信芳看见宋修之小脸惨白的模样,心中便有些疑惑。   “你怎么了?”叶信芳问道。   “看到棺材了。”宋修之低声解释道。   叶信芳哑然失笑,暗道果然还是个孩子呀,安慰道:“这么多人都在,不要怕。”   “我……我才不怕!”宋修之一边反驳着,一边又小心翼翼的凑近叶信芳。   “从哪里出去?”任平生开口问道,他小心翼翼的护着自己的衣服,衣服里面鼓鼓囊囊的,险些撑破衣服。   “这里。”叶信芳一指眼前的八个字。   任平生听了这话,赶忙上前,伸手在八个大字上摸来摸去,他是这些人中最急切的一个,毕竟谁都怕得了钱财,无福消受。   “她的护卫们呢?”叶信芳看着如音问道。   少女此时微微低着头,脸上带着“兵败如山倒”的颓废。   “还在上头,全都收拾了一顿。”月奴说道。   叶信芳心中明了,这是要让这些人自生自灭的意思,毕竟人手有限,带不了那么多人出去。   他只能感叹一句人命如同草芥,便揭过了这一层不提,他有时候也自嘲,自己到古代没有多久,就变成了一个冷漠无情的人,能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别人等死,而没有一丝的不忍。   “找到了!”   任平生一声惊呼,打断了叶信芳的思绪,他就见任平生在“心”字那里,用力的按在那个点上,便听见齿轮转动的声音,那声音迟缓沉闷,似是充满了不情愿。   叶信芳本以为会出现一条路,没想到浮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巨大的祭坛,祭坛呈圆形,一层一层的阶梯往上爬,而最高处便是祭坛的中心。   远远望去,中心处似乎摆放着什么,只看见一抹白色,弄不清楚到底是什么。   祭坛上落满了灰尘,也不知在这里放置了多久,宋修之瞪大了眼睛,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色十分的难看。   似是想要看清楚一般,翠微往前走了一步,一脚踩在台阶上面,宋修之赶忙拉住她,说道:“不要上去!”   翠微不解的望着他,宋修之小脸紧绷着,说道:“此地大凶。”   “哈哈。”任平生笑了出来。   见宋修之气鼓鼓的望着自己,任平生开口说道:“小公子,先前在外面你就说大凶,如今进来了你还这么说,小公子是不是只会说这么一句?”   “爱信不信!”宋修之不高兴的说道。   叶信芳也跟着笑,问道:“你什么时候改行堪舆了?”   他话虽这么说着,但脚小心翼翼的往后移,防止一不小心踏上去。   “这是内祭坛。”宋修之解释道。   “内祭坛?”叶信芳不解的问道,他还是头一次听说这个词。   宋修之接着说道:“我们进来时,见到的那处废墟,不是别的,也是一座庞大的祭坛,内外两层祭坛,是双重祭坛,说明这修建祭坛之人,所图甚大。”   “这又为何说大凶?”   “这世上自来没有白得的好处,预先取之必先与之,想要利用祭坛达到目的,必得先付出惨痛的代价。”宋修之仍显稚嫩的脸庞上,带着与年龄不同的深沉。   “什么代价?”   “祭坛本是祭祀先祖所用,但因为许多异族喜好用祭坛来祈求神明、先祖,而怀着这般心思的异族,生怕自己的目的不能达到,便向上天献祭一些东西,来祈求他们的怜悯,一开始瓜果粮食,后来就变成了牛羊牲畜,再到后来,觉得这些都不够,便献上童男童女,用活人祭祀,此处便凝结了怨气,怨气汇聚,故而大凶。”   叶信芳听得脊背发凉,只觉得这地方似乎阴风阵阵。   “这里,也是如此吗?”翠微小声问道。   宋修之点了点头,指着祭坛台阶上的纹路,问道:“你看到了吗?那些纹路。”   说是纹路,其实是一些简单的图画,那一幅幅拼凑起来的图画,分明是人类在屠戮同族。   原本无所畏惧的月奴,也向后退了两步。   “我们该如何出去?”任平生发问,祭坛的另一头,遥遥相对的是一扇门,若想抵达那里,则必须穿过整座祭坛。 第166章 出来   宋修之小脸煞白着,往后退了两步, 看着这个祭坛神情凝重。   “那是一个瓶子。”月奴忽然开口说道。   “什么?什么瓶子?”叶信芳疑惑的问道。   月奴指了指祭坛中间, 那个白色的不明物体。   任平生的视力虽然也很好, 但不会如月奴这般真“明察秋毫”,大致能够看出轮廓,但心中不太确定。   “我们必须过去。”月奴说道,他看着那个白色瓶子, 势在必得。   叶信芳左右看了看,想找出来齐影在何处,但除了这一行, 再没有其他人。   宋修之满脸不情愿, 月奴直接转头看向他, 似是劝解一般说道:“可这里似乎也没有别的路了。”   祭坛那头那扇门,与众人遥遥相对, 像是在呼唤他们一般。   宋修之将目光看向叶信芳, 似是在征求他的意见。   任平生见此,心中却觉得有些奇怪,这种感觉就好像这一行人的主导者是叶信芳一般。   翠微看了一眼那个瓷瓶子,又看了一眼被挟持的如音。   “走吧,天无绝人之路。”叶信芳说道, 他心中倒祈求着齐影能够靠谱一点, 既然要让他带着出去,这个时候若真出了什么事,就怕她袖手旁观。   一脚踩在落满灰尘的祭坛边缘, 月奴四下望了望,似乎没有什么不同,他心底松了一口气,暗想果然没有那么邪乎。   这般小心翼翼的,行进极慢,走了约莫半盏茶的功夫,才接近祭坛中央,那里果然供奉着一个白色的瓷瓶,相比较周围落满灰尘的模样,那白色瓷瓶周身纤尘不染,与其他一切格格不入。   月奴往前走了两步,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他每一步都走得极为小心。   说时迟那时快,月奴只觉得耳边传来一道轻微的响动,一个身影飞速从他身边掠过。   叶信芳和宋修之只感觉到眼角一花,唯独有些许防备的任平生,因为盯着如音,而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那身影动作轻盈,轻功了得,直接越过月奴抓起祭坛中央的白色瓷瓶,便快速的往祭坛那头的门边跑去。   一切发生都在讯息之间,那人影闪了一下,就消失在门背后,月奴也顾不得小心翼翼了,直接跟了出去。   叶信芳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看看自己的队伍,只发现少了一人.   不是别人,正是翠微。   “她不是不会武功吗?”宋修之轻声说道,犹有些不敢相信,一想到这样的一个大佬潜伏在他身边,他心中就满是惊慌。   “她是不会武功。”任平生看了叶信芳和宋修之两个小白一眼,接着解释道:“她空有轻功,没有一分内功。”   叶信芳不知道这瓷瓶是什么,但他觉得这里最珍贵的,应该就是来影无踪的齐影了,白色瓷瓶中装的到底是什么,他并不在意,有齐影陪同,进了皇宫他也能跟皇帝交差了。   “任大侠。”沉默许久的如音突然开口了。   任平生看了她一眼,有些疑惑。   “我不知道月统领跟你说了什么,但是他承诺的我都能承诺,除此之外,金银财宝,享用不尽。”如音说道,声音中满是蛊惑之意。   任平生歪了歪头,还未答话,就听见有人开口了。   “都到了这个地步,你还想要翻盘?”月奴的声音从那边门后响起。   如音脸色微变,立马闭嘴不言。   铩羽而归的月奴沉着脸,神情不善。   “人呢?”叶信芳问道。   “跑了。”   叶信芳皱眉,他没有想到翠微居然能潜伏这么久,还以为月奴是铁树开花,遇到真爱了,没想到到头来还是一场空,从前看两人之间走心又甜蜜的日常,还以为要定下来了呢,此时抛开感性视角加成,回顾起翠微的种种行为。确实充满了不少不合情理之处。   一个弱女子,孤身跑到西北之地,又深入凶险的黄沙之地,这本身就是很不合情理,但是众人脑子里刷屏的都是“千里追夫”,因而就没有往别处想。   “先离开这里。”叶信芳说道。   宋修之最后看了一眼,那个祭坛,只感觉原本摆放白色瓷瓶的地方,似乎动了一下,像是下面有什么东西一般。   他不敢多想,急匆匆的跟在众人身后,离开了这里。   穿过那扇门,是一条密道,众人沿着曲折的密道行了大半天,在感觉似乎望不到尽头的时候,终于听见了隐约的水流之声。   任平生心中一喜,艺高人胆大,一马当先的往前走,紧接着一脚踩进了暗河里头。   沿着暗河流向,又行了数百米,脚下的路发生了变化,原本平坦的石道,不知何时变成了凹凸不平泥面。   路越走越窄,最终只能容一人侧身而过,由月奴打头,任平生压阵,一行人平稳的穿过了这条狭窄的缝隙。   穿过缝隙,似乎抵达了一处较为开阔之地,一路上行进了那么久,灯火早已用尽,叶信芳听见汩汩的水声,这声音不似是河水,倒像是泉水。   “这里,是微风泉?”叶信芳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月奴直接伸手,在那水声处掬起一捧,尝了一下,入口甘甜,与他喝过的微风泉水别无二致,“很像,往前走,看看能不能出去。”   一想到很有可能已经到了微风泉,众人纷纷神情一震,行了没多久,忽见天光。   “花小哥?”宋修之喊了一声。   叶信芳一看,那在洞口角落里缩着的人,不正是花均匀吗?   “郎君们还活着,真是太好了!”花均匀满脸都写着高兴,他发自内心的高兴,这些人的死活他不关心,他更关心自己的尾款。   “你怎么会在这里?”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沙暴停下来之后,我被吹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本来也不知道怎么走,遇见了一头狼,被他追着乱跑,也不知怎地就到了这里。”说罢,花均匀还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   叶信芳除了感叹傻人有傻福,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那头狼呢?”月奴和任平生一齐开口问道,两人倒不是出于怀疑,而是忙活了这么久,纯粹是饿了,想杀狼果腹。   “跑了吧。”花均匀傻笑两声,看了眼任平生,又看了眼那个被挟持着的少女如意,小心翼翼的问道:“这位郎君和姑娘是?”   叶信芳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开口问道:“花小哥可是在等我们?”   花均匀点了点头,说道:“郎君们既然已经出来了,那是否可以离开这里?”   “先等等,你有吃的吗?”任平生开口问道,背着一身的金银财宝,可把他累坏了。   花均匀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肚皮,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原本还想问问郎君们可有吃的呢。”   此时已经是接近黄昏了,黄沙之地夜晚太过凶险,众人也不急在这一时,决意休整一晚方才出去。   黑夜悄然来临,洞口处偶尔还能传来一两声酣声。   突然有细微的响动声。   任平生耳朵动了动,像是毫无察觉一般,翻个身,鼾声继续响起。   而黑暗中原本靠着墙壁紧闭双眼的月奴,突然睁开了眼睛。 第167章 永别   月奴走到任平生身旁,右手轻轻的在他身上敲了敲。   任平生没有动作, 似没有察觉一般, 呼噜却打得更响了。   月奴没有办法, 只得自己起身跟了上去。   黑夜中,月奴看不清楚前面那人是谁,对方小心翼翼往前走,方向不是往外, 而是向里。   月奴耳朵动了一下,他听见了汩汩的水声。   “你来了。”一道女声响起,语气中带着叹息。   说罢, 微风泉边忽地亮起了一盏灯火。   藏在阴影中的月奴, 这才看清楚那个人是花均匀。   花均匀满眼都是惊喜, 看着女子说道:“你想见我,我肯定是要来的。”   月奴心中一惊, 大家一直都在一起, 他自问没有发现任何异动,也不知这二人是如何交流的。   “你总是这样,似乎永远都心甘情愿陪伴着我。”女子说道,似喜似悲。   月奴听着女子的声音,觉得非常的陌生, 他确信从未听过, 他只见原本灯火下,背对着他的女子缓缓转过身来,他只见到一张姣好的侧脸。   “为你, 做任何事我都愿意。”花均匀说道。   月奴以为这是小情侣幽会,只暗自诧异,为何花均匀的意中人会出现在这里。   “我要离开这里了。”女子开口说道。   花均匀听了这话,心下一喜,连忙问道:“你要跟我一起走吗?”   那女子摇了摇头,说道:“此次相见,便是永别了。”   花均匀神色大变,问道:“为什么?你要去哪里?”   女子再次叹息,道:“我有自己要走的路。”   “我不能跟你一起吗?”花均匀可怜巴巴的问道。   女子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说道:“我们不是一路人。”   “我不知道你的过去,也不知道你的未来,但我想尽力追赶你的脚步,你说过你心里也有我的,那如此,能不能给我一个追赶的机会?”身形高大的青年哀求道。   女子直接转过身去,道:“你走吧。”   花均匀身形僵住,脚上如同生根一般,看着女子半晌未曾动弹。   “走。”女子又说了一遍。   花均匀知她心意已决,许久方才说道:“我知道你不是寻常人,我这样的普通人,注定只能在你的人生中匆忙而过,既然你不想再见到我,那我……惟愿你此生安好,无灾无病,长命百岁。”   说罢,转身离去。   女子听见他离去的脚步消失,这才转过身来,月奴只见到一张精致的美人面孔,他就见那女子开口,神情肃穆。   “我以灵的名义,祝佑均匀此生安好,无灾无病,长命百岁……”   她停顿了一下,似乎有些艰难的模样,许久方才继续开口说道:“夫妻白头,儿孙满堂。”   月奴突然觉得心下有些发酸,这种很陌生的感觉,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还不等他纠结这样的情感,就见那女子如同自言自语一般的开口道:“长命百岁,我活了岂止是百年。”   月奴心中一惊,暗道这人莫不是什么修炼不知多久的老妖怪,这样的非人生物,哪怕是他这般的高手,也不愿意招惹。   谁知那女子的目光,竟然在此时,直直的落在了他藏身之处。   “遗忘吧。”女子轻声说道,就像是念着什么咒语一般。   月奴再睁开眼时,只觉得眼前漆黑,耳边能听见汩汩的泉水声。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在此处,本是跟着人出来的,但如今的情形看来,是自己不知为何跟丢了人。   再往微风泉前面走,就会回到那条密道里,月奴心中计算着,任平生没有起身,如音被绑住了,叶信芳和宋修之不可能贸然离队,那么有猫腻的只有花均匀。   失去了那段记忆的月奴,一心以为花均匀是进了密道,他不知道这人进密道干什么,但也没有追上去的心思,而是沿着原路返回洞口。   刚到洞口,就闻见空气中似乎有一种幽幽的清香,那香味一瞬即逝,月奴再努力去闻,却没有任何的踪影。   月奴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但仔细听下来,任平生鼾声依旧,而呼吸声依旧是四道,他想着离开的花均匀应该还没有回来,带着对明日失去想到不知该如何离开黄沙之地的忧愁,月奴闭上眼睛眯了一会。   等到清晨的阳光透过洞口撒在月奴的脸上,他睁开眼睛,这才发现不对劲,他们一行少了一个人,但少的那个人不是花均匀,而是如音。   “信芳,醒一醒。”月奴摇了摇躺在地上睡得深沉的叶信芳。   月奴自觉已经用力了,但叶信芳依旧是睡得如同死猪一般,无奈,他只得又去叫宋修之,奈何也是一样的情形。   唤醒花均匀时依旧如此,月奴只感觉好似面对三头不怕开水烫的死猪,唯独任平生,月奴喊了两遍,他便醒了。   “我怎么睡得这么沉?”任平生只觉得太阳穴突突的疼,就好像经历了一场恶斗一般,他顿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立马在身上摸了起来,待发现金银财宝没有丢失之后,顿时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我的小宝贝们都在。”任平生捧着一颗硕大的珠子,满脸都写着庆幸。   月奴只觉得他这个样子,简直没眼看,转头打量着那躺着的三个人,想到消失不见的如音,以及昨夜闻到的那股子异香,如何不明白是有人点了迷香救人。   让他诧异的是,任平生这样的一个高手,为何能容忍有人接近了,还让人点了迷香安然离去,月奴怀疑的目光盯着任平生。   任平生此刻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他被月奴盯得头皮发麻,解释道:“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呢,这几日着实太累了。”   月奴看着他这样子,暗道为何那救人的没有一刀了结众人。月奴十分鄙视的看了任平生一眼,便扯了对方腰间的水囊,进入洞内,打了满满的泉水出来,泼在这三人的脸上。   叶信芳睡梦中一个激灵,睁开眼睛,两眼迷茫的看着月奴,他摸了摸脸,满是疑惑的看向月奴,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脏!脏!脏!”宋修之大叫着,像是身上沾了跳蚤一般。   他昨夜是躺在叶信芳怀中的,本来宋修之梦中已经回到了干净整洁的家中,本是美滋滋的打算睡一觉,却被他家书童一盆脏水泼到了身上,这才吓醒了。   而醒了之后,果见脸上、身上都湿了,顿时嘴角耷拉着,那委屈的模样差点要哭出来。   与这两人不同,花均匀被泼醒,却是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就好像失去人生所有的意义一般。   “你发什么疯?”宋修之委屈巴巴的问道。 第168章 局势   哪怕是失恋了,钱还是照样要挣的。   叶信芳就看着花均匀, 一脸生无可恋, 但还继续很努力的给众人带路。   终于能离开这里, 众人都觉得心中一松,一想到如音被救走,月奴心情就有些沉重。   一出黄沙之地,立马有面容普通的男子驾着马车相迎, 待马车走到接近三花寨的地方,路旁已有一人在翘首等着,不是旁人, 正是花老向导。   “几位郎君, 不在我们寨子里多玩几天吗?”花老向导见几人没有去三花寨的意思, 便开口问道。   众人谢绝了他的好意,叶信芳笑着说道:“寨子里的人他日若去了京城, 直接去叶府寻我便是, 到时候我在京城给你们当向导。”   花均匀刚想答话说不会去,旁边的花老向导立马拍了他一下,笑呵呵的说:“一定,一定。”   叶信芳坐在马车上,回头看花均匀和老向导, 渐渐变成了两个小黑点, 心中有些怅惘,又想到此行终于结束了,又放松了下来。   “任兄, 你这是要去何处?”似乎是终于没了外人,月奴忽然开口问道。   任平生笑了笑,说道:“月兄要去哪?回京复命?”   “任兄难道也要去京城吗?你可别忘了,自己身上还背着一条皇子龙孙的性命呢。”月奴提醒道。   任平生脸色未变,继续笑着说道:“皇帝老子都不追究了,月兄难道要替天行道?”   “替天行道说不上,陛下不追究,不代表能够容忍你去天子脚下乱逛。”月奴说道。   任平生像是恍然大悟一般,道:“现在回想起来,那天我为何会出现在那里,那匹马那般容易就惊了,当真是奇怪得紧。”   月奴恍若未闻,只淡淡说道:“任兄,因果循环,若你没有那个心,当时也不会出现在那里,既然大仇得报,日后还是小心行事为好。”   任平生点了点头,道:“任某漂泊半生,如今得了银钱,也有空闲做自己的事情了。”   月奴没有再答话。   叶信芳听着二人打哑谜,只觉得一头雾水。   马车就这样“哒哒”的往前奔走,等到快要到达明越府的时候,任平生忽然叫停。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任某就此告退了。”任平生跳下马车,高声说道。   叶信芳没想到离别是这么的仓促。   “山高水长,有缘相见。”月奴意味深长的说道。   任平生点了点头,身负长剑,潇洒离去。   月奴见他身影消失,打了一个响指,赶车的暗卫朝着月奴单膝跪下,一脸恭敬,似乎是聆听命令的样子。   “任平生,入府。”月奴轻声说道。   那暗卫接了命令,立马起身,兔起鹘落追着任平生离去。   “入府?”宋修之不解的问道。   叶信芳猜测着“入府”二字,是不是他们暗卫之间的暗号,不太好意思多问。   月奴眼中古井无波,面上不带任何情感的说道:“这个人留不得。”   入府,入地府。   叶信芳心中一惊,有些诧异的看着月奴,他不解的是,月奴本不用跟二人解释的,为何要告诉他们。   “陛下,陛下可说了……”叶信芳吞吞吐吐的问道。   月奴挑眉看着叶信芳,宋修之脸上满是天真,也同样不解的看着叶信芳。   “我等也留不得吗?”叶信芳直接询问。   月奴笑了起来,说道:“你们为陛下办事,为何会留不得,你不要多想。”   叶信芳松了一口气,宋修之又开口说道:“你明明答应了,不会再跟任平生计较,为何出尔反尔。”   月奴见他似有责怪之意,心中竟然有些怕他误解,本不用跟他解释的,但还是开口说道:“他杀了平西王世子,陛下如何会饶恕他。”   叶信芳心中一惊,回想起平西王世子之死,当时确实事涉一青衫侠客,他没有想到任平生胆子竟然这样大,杀了人竟然还敢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众人跟前,连衣服都不换一身。   叶信芳突然觉得有些怪异,任平生与月奴并非第一次相见,为什么上一次在安庆府见面的时候,月奴没有任何杀意,直到这一次,他才动了杀心。   刚刚出了明越地界,便有一个面容普通,一身老百姓打扮的男子骑着马拦在路边。   叶信芳还在猜测着,这人是不是土匪山贼,就见他一看见月奴,便恭敬说道:“大人,京城危矣。”   月奴点了点头,接着看了一眼叶信芳和宋修之,开口说道:“我得先走一步,京师若是失守,后果不堪设想。”   叶信芳没想到京城已经这把严峻,皇帝登基数年,怎么还会出现这般的情形,叶信芳有些不解,本以为出现这样混乱的局面,都是政权交迭之时,他一想到远在京城的家人,心中就满是焦急。   “那你万望保重!”宋修之说道。   月奴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方才说道:“若是京城失守,你们直接回青山县吧。”   说罢,月奴就留下那个暗卫赶车,便骑了暗卫的马先行离去。   叶信芳与宋修之,俱有至亲留在京城,京城局势难辨,两人都放不下心来,一路上都催促着赶车的暗卫。   许是被京城的局势影响,这沿路走来,感觉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慌张,江山不稳,宵小之辈全都趁机作乱。   行了约莫一个月,本是青天白日,马车忽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叶信芳问道,他心中记挂着京城,马车突然停下来让他莫名的觉得焦虑。   “前面路被堵了。”暗卫闷声答道。   叶信芳掀开车帘,只见原本平坦畅通的官道上,此时横卧着一根大树。   “需要移开吗?”叶信芳问道,官道两边都是山,似乎除了移开大树没有别的选择。   暗卫神色肃然,放开缰绳,右手按在腰间的佩刀上。   “这是人为。”   叶信芳还待细问,山林只见突然出现一群人高马大的汉子,将马车团团围住。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为首的汉子高声说道。   暗卫皱眉,右手似乎随时都能发力的模样。   若是往常,叶信芳也定要跟这群人比个高下,但此时情况紧急,便直接开口说道:“给他们钱财,让他们移开那棵树。”   暗卫见叶信芳二人没有强斗之意,心下其实也松了一口气,一人对着这么多人,他自己能安然脱身,却无法保证带着两个拖油瓶能够离开。   “要多少?”叶信芳问道。   暗卫心中道了一声要遭,果见那为首的山匪开口问道:“有多少?” 第169章 山匪   叶信芳囫囵着将包裹里的银子全都给了山匪。   “可否将那大树移开?”叶信芳问道。   为首山匪眼珠子转了转,刚想应答, 他身边一个提着短刀的小个子凑了过来, 低声说道:“大哥, 这小子手面大方,身上肯定有更多的钱,咱们可不能轻易的放了他!”   为首的山匪,觉得自家小弟说得甚是在理, 立马两眼一瞪,牛气哄哄的说道:“你小子不实诚,给少了!”   叶信芳就不明白了, 自己已经拿了一百两出来, 怎么还嫌少, 他急着去京城,急忙问道:“你到底要多少?这位好汉, 我们赶时间, 劳驾说个实数!”   那暗卫心中叫苦,这叶信芳一身书生意气,显然没有经过此事,原本他们这辆马车就形容朴素,他若是哭哭穷, 这些山匪也要不了太多, 如今叶信芳一下子给了一百两,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 一下子就养大了这些人的胃口。   “二哥,这是头肥羊,可不能放跑了!”果然,那小弟这般建议道。   那山匪头子摸了摸下巴,一挥手,喊道:“把这些人带走!”   宋修之面色大变,直接躲到叶信芳身后,小声问道:“我们会不会死?”   叶信芳听了这话,也害怕起来,这才想起自己面对的不是收费的,而是一群杀人不眨眼的匪徒,叶信芳将求助的目光看向那个暗卫。   那个暗卫直接拔刀上前,高声说道:“鼠辈,休要猖狂!“   一番你来我往的缠斗,那暗卫自知不是敌手,便高喊了一句:“风紧扯呼!”   说完,就溜了。   叶信芳和宋修之见此情景,顿时面面相觑。   二人都以为这暗卫会血战到底,没想到对方见不是敌手之后,便灵活如猫一般的溜了……   叶信芳没想到这暗卫如此不靠谱。   “带走!”山匪头子喊道。   一个山匪立马爬上马车,直接拆了马车,牵走马匹,还有山匪将他们的行礼提了起来。   而宋修之和叶信芳,作为俘虏,早有山匪上前将二人捆了起来。   “今天抓了肥羊,就这么收工吧!”山匪头子说道。   立马有山匪上前,将那横倒的大树移开。   叶信芳没想到这些人做事这么讲究,不打劫的时候还将树移开,叶信芳暗道自己运道不好,没有赶上他们不做生意的时候。   “叶哥,怎么办?”宋修之问道。   叶信芳心中有些后悔,暗道莫不是自己哪里做错了。   “先走一步看一步吧。”   走了几步,山贼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一般,突然一拍脑门,找了两块黑布,将二人的眼睛蒙了起来。   叶信芳:……   这山匪为何这么不专业,叶信芳心中吐槽道。   就这么被人粗暴的赶着,如同赶羊一般,二人走了约莫两个多时辰,这其中的路程大多是山路,蒙着眼睛由人牵引着绳子往山上怕。   “二当家回来咯!”   二人听见耳边传来欢呼声,这声音似乎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但全都带着喜悦。   叶信芳二人被人推搡着往前走,还差点被门槛绊倒了。   “说说,你们是啥人?”   叶信芳头上的黑布被人揭开,入眼就是那山匪头子站在左边,而他身后主位上大马金刀的坐着一个中年男人,那男人满脸都是胡须。   叶信芳想到听到那句“二当家”,便猜测这坐在主位上的应该就是山寨里的大当家了。   那疑似大当家的人物右边,还坐着一个人,那人看着不过二三十岁,一身长衫,手中拿着一把羽毛扇子,好似文人打扮。   叶信芳有些奇怪,暗道这难道是在cos诸葛亮?   他突然又发现了有些不对劲,此时整个大厅里,除了那个cos诸葛亮和疑似大当家坐着,所有人都是站着的。   “我们大当家问你话呢,哑巴了?”见叶信芳长久不答,旁边一个脾气火爆的小弟直接一脚踹在叶信芳的腿上。   叶信芳只觉得小腿生疼,往前踉跄了两步,但勉强稳住了身形。   “我们是读书人!”说话的事宋修之,小少年虽然腿都在发抖,但脸上还是带着倔强。   “哟,读书人呢!”一个山匪说道,目光转向那个坐着的年轻文士,调笑着问道:“贾先生,这两个都是读书人,跟你怕是有的聊。”   那贾先生听他这般说话,脸上却不带丝毫愠色,而是温声说道:“大当家,寨子里正好缺了教书先生,让这两个人留下吧。”   大当家的听了这话,点了点头,原本懒散的坐着,此时也站直了身子,看着叶信芳和宋修之问道:“你们两个,真的识字吗?”   宋修之想也不想的就答道:“识字算什么,我可是中了……”   他还没说完中举,就被叶信芳打断了,只听他叶哥说道:“识字,识字的,大当家,我们两个都读了几年书,奈何一直考不出功名,这才想着进京城谋个营生。”   宋修之看向叶信芳,虽然不明白他为何这么说,但还是识趣的闭嘴。   “哦,那上面经你们会背会写吗?”大当家问道。   “什么经?”叶信芳小心翼翼的问道。   “就是三个字的呀。”大当家理所当然的说道。   那一旁坐着的文士听了这话,叹了口气,伸手扶额。   叶信芳秒懂,道:“三字经,我会背的,人之初,性本善……”   大当家听他这么背着,点了点头,道:“像是那么回事,你倒有点读书人的模样,几年前也抓了一个读书人,连三字经都教不好,还有脸说自己是举人老爷,看着他烦,我就一刀咔嚓了他。”   叶信芳听了,心下大振,赶忙保证道:“大当家,您放心,我们教得好,教得好,一定用心教。”   大当家的点了点头。   叶信芳本以为这就结束了,忽然有个山匪拿了个东西过来,递给大当家的。   叶信芳一见那东西顿时吓得魂飞魄散,那不是别的,正是他的官印。   “印章,怎么了?”大当家拿着那个白玉打造的官印,不解的问道。   “能用得起印章的,可都不是穷人。”那山匪说道。   大当家的点了点头,暗自盘算着能不能再在二人身上榨出一些汁水来,他将印章递给了那个文士,说道:“贾先生看看这枚印章,可有什么说头?”   贾先生结果印章,本是随意的一眼,但看了之后,顿时神色一僵,有些不敢置信的看了一眼叶信芳。   “贾先生,可看出什么来了?”大当家的见他许久未语,便开口问道。   叶信芳这次出行,依旧是挂着微服暗访的名头,故而身上带着监察御史的官印,这也是为了防止有人作乱,好直接拿了印信缉人,他万万没想到,竟然会落到山匪手中,他想到若是他们知道他是朝廷官员,恐怕是无法活着走出寨子了。   “这个印章……”贾先生皱着眉,开口说道,似乎有些犹豫的模样。   叶信芳只觉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   “怎么了?”大当家的问道,   贾先生直直的盯着叶信芳的表情,叹了口气,才开口说道:“有一处雕刻得不太好。”   “哈哈。”大当家爽朗的笑了起来,说道:“贾先生是刻章高手,自然看别人刻的都有问题!”   叶信芳虽然不明白为何贾先生要替他圆谎,但顿时有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贾先生听大当家这般调侃他,也不生气,而是笑呵呵的说道:“看着良才美质,就这么落入庸人之手,雕出这般不尽如人意的作品,心中难免有些惋惜。”   叶信芳原本紧绷着的身体,顿时放松了下来,却不想又是一声惊雷。   “不对,这人不是普通行商。”那二当家像是突然反应了过来一般。   叶信芳惊恐的看着二当家,在他的视线中,这个人高马大的山匪,此时脸上似乎泛着福尔摩斯的光芒。   “他们身边还跟着一个赶车的,那人武功高强!”二当家说道。   大当家皱眉,忙问道:“此事当真?”   二当家点了点头,十分肯定的说道:“那个护卫一看不能力敌,立马就跑了!”   大当家的顿时脸色严肃起来,道:“你们为何要放跑他?”   “他跑的实在太快,捉不住。”二当家解释道。   大当家没有再追究他,而是看着叶信芳二人,高声问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大当家的,我们就是普通的行商,我们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千里迢迢跑到京城做生意,总得雇个人护一下,二当家也看到了,这护卫就是临时雇的人,这个贼小子一看自己打不过寨子里的诸位好汉,立马就溜了呀……您说说,这般不讲江湖道义的护卫,真是白瞎了我给了他那么多钱!”   叶信芳就差哭出来了,本以为山匪都是不动脑子的,没想到这些山匪竟会这么难缠。   “你给了他多少钱?”二当家的关注点总是这么与众不同。   叶信芳眼珠子一转,随口就说道:“五十两!”   “太过分了,我从前都只收三十两!”二当家义愤填膺的说道。 第170章 真相   “老二,闭嘴!”大当家许是觉得二当家太过丢人现眼, 张嘴呵斥道。   二当家立马乖乖站好, 整个大厅里的人见大当家不高兴, 全都噤若寒蝉。   唯独贾先生笑了笑,说道:“两位先生,是哪里人士?”   叶信芳算了一下,那条路, 是琉省进京的必经之路,便说道:“我叫叶信,这是我弟弟叶宋, 我们是琉省人, 家道中落, 于读书又无甚天分,就带着所有积蓄进京, 打算做点小生意。”   “琉省人吗?”贾先生听了皱眉说道。   叶信芳不知为何他此种神色, 但人在屋檐下,他也不好询问。   “那为何你这弟弟,仍然一口一个读书人?”贾先生问道。   “他呀,书呆子一个,读书没天分又不想放弃, 一心想要出人头地, 让他一起上京,他还不愿意。”叶信芳随口解释道,不知为何, 他总觉得这个贾先生,似乎是在刻意的帮他打补丁一般。   “贾先生,既然这两人的身份没有问题,便带着下去安置。”大当家的拍板说道。   叶信芳就带着“拿了全家积蓄进京做生意的兄弟俩”人设,便跟在贾先生的身后。   “叶信!”背后大当家的喊道。   叶信芳立马转过身来,问道:“大当家的还有吩咐?”   “没什么了,你们用心教孩子。”大当家见他果然立马转身,心底松了一口气,暗道自己许是想多了。   叶信芳也松了一口气,暗道好险这人喊的不是宋修之,不然这个小傻子怕是都反应不过来。   “还是不对。”二当家又说道。   叶信芳停住了脚步。   大当家有些不耐的问道:“你又怎么了?”   “这人说他有急事进京,出手很大方,不像是家道落下来……”二当家弱弱的说道。   “生意人总是争分夺秒,且我京城听说打起来了,可不就急着过去嘛。”叶信芳讪讪的笑着说道。   “京城打起来了为什么要着急?”大当家不解的问道。   叶信芳脑中想了无数应对方案,最后说出一句“趁乱才好发财嘛。”   大当家点了点头,也不知是不是真的相信了。   “那你出手也太大方了。”二当家说道。   “孝敬诸位好汉的,可不得多给一些嘛,这家道骤然中落,一时习惯也没改过来。”叶信芳说起来,自己都觉得没底气。   但奇怪的是,这般勉强的解释,这群山匪竟然信了。   大当家的还说了一句:“日后你们兄弟就留在寨子里教书,不用再担心生计问题。”   “那是,那是。”叶信芳一副苟且偷生的小人模样,心里却是把他们骂惨了,一群土匪装什么慈善!   贾先生带着二人出了那议事大厅,才解开二人身上绑缚的绳索。   “叶先生,且跟我来。”那贾先生的模样十分的客气。   叶信芳觉得十有八九,这人是认出了他的印信。   “贾先生在这寨子里待了多久?”叶信芳试探着问道。   “不多,也就七八年吧。”贾先生开口说道。   叶信芳:……七八年是不多?   贾先生左右看了看,没见到什么人,这才压低声音说道:“这位大人,你官位在身,本该群婢环绕,落得如今这个地步,心中可有怨恨?”   叶信芳这才相信这人是看明白了他的官印,同样压低声音说道:“还未曾感谢先生,刚刚救了我们兄弟二人一命。”   贾先生笑了笑,很是客气的说道:“在你们来之前,这寨子里只有我一个读书人,读书人自当相惜,举手之劳而已,大人不必挂念在心。”   “贾先生,一直都只有你一个读书人?”叶信芳问道。   贾先生点了点头,答道:“来来去去许多读书人,但是活下来的只有我一个。”   叶信芳心下一惊,宋修之更是吓得腿软,叶信芳赶忙扶住了少年。   “吓到了。”贾先生关切的看着宋修之。   宋修之紧紧的抓住叶信芳的衣袖,那模样都快要哭出来了。   “别怕,总会有出路的。”叶信芳安慰道。   “大当家的既喜欢读书人,又讨厌读书人。”贾先生说道。   叶信芳听了这话,满是不解,“为何会这么说?”   贾先生视线落在不远处的房屋上,里面满是总角之年的孩童,说道:“他喜欢读书人,是希望寨子里的孩子,能够读书习字,日后若是取得功名就更好了。”   “他不是山匪吗?寨子里的孩子有户籍?三代不明如何能参加科考?”   “这个,有钱能使鬼推磨呀。”贾先生淡淡的解释道。   “那为何又厌恶读书人呢?”宋修之小声问道。   “因为读书人清高,瞧不起他。”贾先生顿了顿,继续说道:“生死当前,又有什么高低贵贱,几年前寨子里的人抓了一个举人,那举人倒是清高的很,后来当家的看他不舒服,就找个由头弄死了他,连尸骨都不知道在哪。”   叶信芳心有戚戚然,道:“就是大当家说的那个不会教《三字经》的吗?”   贾先生点了点头,看着叶信芳意味深长的说道:“他杀过许多有功名的读书人,这位举人就是其中功名最高的一个,大人还是小心为好,贾某不希望跟后来人说,这个寨子里曾经埋葬过两榜进士。”   叶信芳心中一惊,想起那个已经逃离的暗卫,只希望他能搬救兵过来,又想到如今朝中局势未明,心中又忐忑起来。   “说起来,这位小公子看着倒是有些面善。”贾先生忽然开口说道。   宋修之瞪大眼睛看着贾先生,满心不解。   贾先生皱眉,似是想了许久,方才如同恍然大悟一般说道:“你看起来,跟那个找死的举人老爷,有些相像。”   宋修之脸上空白了一瞬,半晌后,方才问道:“那人叫什么名字?”   “那人叫什么名字,我倒记不清了,仗着自己是个举人,倒很是嚣张,大当家的饿了他几天,方才服了软,但后来背地里咒骂寨子里的人,被大当家听到了,就借口说他教不好书。”贾先生解释道。   “他姓什么呢?”宋修之追问道,他心中有些慌乱,只觉得听这描述,越来越像他那个走丢的爹爹。   “我相信,是姓从还是姓宋来着?”贾先生微微仰头思索,许久方才确定一般,开口道:“对,他姓宋!说起来小公子名字里也有个宋字呢。”   宋修之身形晃了晃,叶信芳赶忙扶住了他,拍了拍小少年的肩膀,他想说什么,张了张嘴,却开不了口。   “叶哥……”宋修之脸上显出难过的神色。   纵使叶信芳也觉得这人八成是宋老爷,但还是劝解道:“想开点,也许不是一个人。”   “小公子这是怎么了?跟那人认识?”贾先生问道,他暗道怎么会这么巧。   叶信芳觉得事已至此,一定要问个清楚的,便道:“那人与我兄弟二人颇有渊源,先生可还知道别的事情,还望告知。”   贾先生想了想,说道:“原来如此,难怪看着小公子面善,说起来,那举人老爷好像也是琉省那边人,进京赶考的,被家里下人出卖了。”   宋修之听了这话,强行打起精神来,问道:“下人出卖?”   贾先生点了点头,说道:“是啊,那举人也是飞来横祸,本来是没有这一劫的,当时拿了银钱就打算饶那举人一命,偏偏那下人叫喊着要报官抓他们,还口口声声说着自家老爷是举人,官府的人肯定不会置之不理,当家的他们这才无法,被迫虏了那举人回来。”   叶信芳这才觉得奇怪,问道:“为何这些人劫路劫了这么久,官府不管?”   “官府管不了的,茫茫大山,这寨子又易守难攻,根本管不了,且当家的他们,一直都只欺负路过的行商,遇上稍微厉害一点的,就远远的避开了,本来都以为那仆人是个傻大胆,后来见他抛弃了自己的主子直接跑了,官府那边也没有听到什么抓人的风声,当家的他们这才回过味来,那举人是被恶仆出卖了。”   叶信芳心下唏嘘不已,暗道这宋家倒是有些混乱,这宋老爷也是用人不善。   宋修之听了这话,整个人却如同天打雷劈一般。   “你说,他真的是被仆人害的吗?”宋修之问道,似乎是想要确认什么一般。   “这还能作假?那举人当时也被仆人吓到了,本以为熬几日就能逃出生天,但过了一段时日,眼见获救无望,他也明白了,大喊后悔。”贾先生说完,还叹了口气,煞有介事的说道:“这人呐,真的是要与人为善,谁知道哪一天就被信任的人坑了呢。”   叶信芳也不知道说什么,暗自猜测,这宋老爷是不是表面道貌岸然,实际上也是个虐待仆从的主,不然怎么会触底反弹呢?   “不会是真的,不会是真的……”宋修之喃喃道,似是受了什么巨大的打击一般。   “小公子这是怎么了?”贾先生有些担忧的问道。   “没什么事,他只是吓到了。”叶信芳解释道,右手轻轻的搭在宋修之的肩膀上。   “贾先生?这是新的夫子吗?”一个八岁大的小男孩跑了过来,脆生生的问道。   “对啊,新夫子来了,大宝高不高兴?”贾先生问道。   大宝笑着点了点头,说道:“从前的夫子老是发脾气,后来就走丢了,希望新夫子不要发脾气。”   本是一句童稚之语,却听得叶信芳浑身发寒。   “你这玉佩哪里来的?”宋修之死死的盯着大宝腰间悬挂的那块玉佩问道。   “是爹爹给我的,哥哥也喜欢吗?”大宝天真的问道。   宋修之满脸惨白的看着那块玉佩,喃喃道:“这是他的东西……”   一整个下午,宋修之都是魂不守舍的,贾先生不知为何,脸上露出一副理解的模样,也没有逼着宋修之立马就给孩子们上课。   晚饭吃的是一碗稀饭一份炒青菜,叶信芳尝了尝,味道尚可,宋修之一整个下午米粒未进,就所在房间的角落里,整个人都是木愣愣的。   “修之,多少吃一点,有了力气才能想好出路。”叶信芳柔声说道。   “跟着他进京的仆人,是母亲安排的。”宋修之忽然说道。   “嗯?”叶信芳心里有一种怪异的推测,但又觉得这推测甚是荒唐。   “那些人,都是母亲的陪嫁。”宋修之继续说道,脸上带着木然。   “别想了,那只是个意外,一定不是你想的那般。”叶信芳说道,他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别人,若真相真的如此,自己的母亲害死了自己的父亲,这太沉重了,不该是年少的宋修之承担的。   “那个陪嫁,我后来见过,锦衣华服,过得很好。”宋修之闷声说道,脸埋进膝盖里,不一会儿,叶信芳就听见了他压抑的哭声。 第171章 逃脱   就像是一夕之间,宋修之就长大了,   “你打算怎么办?”叶信芳还是忍不住问了。   “我打算跟她问清楚。”   “若是真相真的如此……”叶信芳没有说完。   宋修之笑了笑, 说道:“孰轻孰重, 我拎得清,我只是想要知道一个真相而已。”   叶信芳叹了口气,不知道怎么说。   一连数日,叶信芳和宋修之都以为逃走的暗卫很快回来救他们, 但却一直没有消息,京城局势未明,虽然担忧京里的亲人, 但寨子里的人看得紧, 他们也无法逃脱。   就这样, 一直给孩子们上课,宋修之大多时间都沉默着, 而叶信芳竟然找到了一点可以托付之事。   “叶先生, 这个字读什么?”大宝歪着脑袋问道。   叶信芳摸了摸他的头,跟他细心的解释着。   “谢谢先生。”大宝软软的说道。   叶信芳看着小孩蹦蹦跳跳离开的身影,想起来远在京中的儿女。   “你还想着离开对吗?”贾先生不知何时走到了他身边。   叶信芳没有答话。   “你那个弟弟,不是亲弟弟,对吧?”贾先生问道。   叶信芳轻轻的点了点头。   贾先生笑了笑, 开口说道:“我猜的果然不错, 叶先生兄弟二人,都不似池中物,这个小寨子怕是困不了二位多久。”   叶信芳觉得有些疑惑, 想了想还是直接询问:“贾先生当日在大厅内,救了我兄弟二人一命,可有因由?”   贾先生叹了口气,说道:“读书人本该相惜,哪有什么因由,我已经身不由己了,看到你们二人,难免物伤其类。”   叶信芳觉得也说得通,又问道:“先生在这里待了多久?”   “近十年了。“贾先生面上带着惆怅。   “那先生就没想过要离开吗?”   贾先生定定的看着叶信芳,说道:“离开,就是死。我劝你也不要做这样的打算。”   “为何?这寨子难道不是普通的山匪寨吗?”叶信芳满是不解。   “你想的太简单了。”贾先生顿了顿,接着道:“这寨子里,从来只进不出,若是出去,都是横着出去的,你不妨想想,他们抓了多少读书人,而如今能站着的又有几个?”   待贾先生离开之后,叶信芳还是久久不能回过神来,他自来是最惜命的一个人,深深的体会到了书生无用,他与宋修之二人谁也不像是能够杀出去之人,若是不能安然出去,到了京城也是于事无补。   而如今他希望的,便是京城的局势能够早日稳定下来。   一转眼,万物就萧索了起来,树叶黄了,迎着秋风如同飞舞盘旋的蝴蝶。   叶信芳和宋修之在这个小破山寨里教了近三个月的书,山寨与世隔绝,无法得知外界的任何消息,仅仅从寨子里的人出去打劫的收成看来,似乎外界正在戒严。   收成不好,说明官府腾出手来,治理这些山匪,而叶信芳就不知道,这着手治理的,到底是原本的陛下,还是反叛军了。   若是陛下胜了,自然不用多久就会有人来营救他们,若是陛下败了,怕是二人要在这山寨里教到寿终正寝。   “阿宋,你吃不吃山果?”   叶信芳一走到门口,就听见屋里传来少女清脆的声音,他就觉得有些牙疼,与自己看起来有些年纪的模样想必,宋修之唇红齿白的模样,倒是惹得寨子里们的少女红鸾心动。   “不吃。”宋修之沉声说道,满心不悦。   “很好吃的,可清甜了。”少女娇羞着说道。   “我说了不吃!”宋修之似乎发火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叶信芳推开门进去,笑着打了个圆场,说道:“大小姐,阿宋心情不好,你别介意。”   这少女不是别人,是大当家的女儿红英,叶信芳不想跟她闹得太僵,毕竟他们还是人家的俘虏。   “我要看书了。”宋修之却不买账,直截了当的说道。   红英的脸色顿时难看了起来,直接将山果狠狠的砸到叶信芳的身上,一跺脚,跑了。   叶信芳觉得自己躺着也中枪,这少女生气,不舍得砸心上人,倒砸起自己这个路人来了。   “你对人家和颜悦色一点,又不会死?”叶信芳低声说道。   宋修之看了他一眼,重重的哼了一声。   “看来你们二人,在这里待得甚是舒服,简直乐不思蜀了。”一个难听又熟悉的嗓音响起。   叶信芳一惊,顿时大喜过望。   风吹过,窗户打开,一个人影翻了进来。   “你终于来了!”叶信芳说道。   月奴笑了笑,调侃道:“你二人看起来都还胖了一点。”   “京中如何了?家人可安好?”叶信芳顾不得跟他叙旧,急忙问道。   “京中大局已定,二位的家人都平安无事。”月奴浅笑着说道。   月奴作为暗卫统领,此时都已经能够出京营救,想必京中确实已经安稳下来了。   “你带我们离开吗?”宋修之问道。   “不然呢,让你们继续留在这当教书匠?”月奴含笑反问。   叶信芳已经迫不及待离开了,忙问道:“现在就走吗?”   “你能不能帮我拿一样东?”宋修之忽然问道。   叶信芳突然想起自己的官印,也一拍脑门子,忙拜托月奴拿一下。   “先离开这里,这边的事后头有人处理。”月奴只是记下来,却没有当初应承下来。   “对了,贾先生!他救了我二人一命,带他一起走。”叶信芳提醒道。   三人摸到了贾先生的住处,叶信芳本以为会很难说服他,没想到对方很轻易的就决定跟他走。   “你不怕我害了你吗?”叶信芳有些疑惑的问道。   “情况已经不能再差了,我不能在这里躲一辈子,若是你的话,我信。”贾先生开口说道。   叶信芳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总觉得古人的信任非常的冲动,但万幸的是,月奴带着三人离开了那个狼窝。   “先生今后可有什么打算?”叶信芳问道。   贾先生使劲的呼吸这山寨外的空气,感觉整个人都如同脱胎换骨了一般,听了这话,他笑了笑,说道:“走一步看一步。” 第172章 亲家   再次入京城, 叶信芳顿时有了恍如隔世之感。   与宋修之分道扬镳之后, 叶信芳带着贾先生回了家中。   家中寂静无声, 让他一时竟有了些许近乡情怯之感。   叶家的仆从见得叶信芳, 俱是一惊, 这家主人离开了几个月,京城又几番动荡,仆从心中难免升起一些不好的猜想。   “怎么,不认得人了?”叶信芳笑着问道。   贾思源也跟着笑, 揶揄道:“大人,你这许久未归, 家中下人都不识得您了?”   杨慧听见下人的禀报, 一家人都迎了出来。   “我回来了。”叶信芳看着她, 笑着说道。   杨慧眼中闪烁着泪水,本想忍住,最终只是歪过头去,拿帕子抹掉了眼泪。   “爹爹!”妞妞小跑着过来,直接扑进他的怀里,与杨慧身边沉静的萱儿, 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妞妞!娘是怎么教你的!”杨慧俏脸一沉。   妞妞转过脸去, 不看杨慧。   叶信芳看着她们母女之间的眉眼官司不说话,本想说没什么的, 但半大的丫头片子,已经甚是沉重,叶信芳抱起来颠了颠, 就讪讪的放了下去,摸了摸她的小脑袋,道:“长高了不少。”   张氏的脚程比较慢,年纪大了,由叶善安搀扶着走了出来,看到叶信芳,顿时老泪纵横。   “母亲,我回来了。”叶信芳遥遥看着她。   “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张氏泪中带笑。   叶信芳看到张氏身后的善安,就想起那把铜锁,当日是作为打开棺底墓室的钥匙,而后被月奴拿了去。   此时的宫中,皇帝脸上神色莫辨。   “山匪窝里,都能泰然自若,这个叶余情,倒是有几分意思。”皇帝说道。   月奴低着头,看着面前的君主,半边脸上沐浴着阳光,半边脸隐藏在阴影当中。   “叶大人这是坚信陛下会派人去救他。”月奴替他解释道。   “你曾说过,在那密室中,有大约一炷香的时间,是留下叶余情独处其间的,可对?”   皇帝突然的发问,倒让月奴心中一颤,自来君心莫测,这皇帝经过这一遭京畿之变,越发的多疑。   “是,就是那段时间里,叶大人找到了出去的路。”月奴说道。   皇帝皱眉沉思,倒没有在这件事上多做纠缠,而是又问道:“你说那个白色瓷瓶里藏的是什么?”   月奴头微微低着,十分恭敬的模样,也不敢说这个问题皇帝已经问了数遍,依旧是用十分平淡的语言说道:“属下不知,里面到底装了什么东西,也许只有废太子之女知晓了。”   皇帝想了想,就觉得心绞痛,仿佛长生不老唾手可得,却因属下办事不利而最终错失机会。   “都是属下的错,错信他人,这才坏了陛下的事。”月奴又重复千百遍的认罪,他新伤才好,脊背隐隐作痛。   坏了这般大事,任谁都是要心存怀疑的,皇帝也不例外,他也曾怀疑月奴背叛他,但一想到危急关头生死一线,是月奴挺身而出,这才保下了他的性命,这才逐渐打消了疑虑,终归是自己费尽心思培养的人,又是从小看到大的,皇帝在月奴身上花费的心思,其实不比在一般皇子公主身上花费的少。   “反王那边,一点风吹草动都无?”皇帝询问道。   “三殿下如今被圈进,那边时刻有暗卫守着,只日日饮酒诅咒老天不公,并无其他异动。”月奴这般答道,他常年伴君,明白轻重,皇帝可以喊反王,而他却只能唤三殿下。   “真是个废物,心甘情愿给人当枪使。”皇帝骂道,又想到那个入黄沙之地,又携重宝逃出的侄女如音,道:“你说,可否拿废太子,跟他的好女儿换那仙药?”   月奴额角微微抽搐,他觉得事情有些难办,皇帝并不知那白色瓷瓶里是什么,就已经单方面的认定装的是仙药,不管换与不换,这个事情注定是无法善了。   “陛下,此事成败,端看那女子是否是真的纯孝。”月奴答道。   皇帝心中思量不止,暗自想着能不能在废太子身上做文章,他心中也知晓,这样做的希望不大。   “孙茂行那边可有什么动静?”皇帝又问道,他一想起废太子是因为孙茂行而放出来的,就觉得牙根痒痒,本以为是瓮中之鳖,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废太子临了的反扑险些要了他的性命。   谁能想到,尽职尽责十来年的九门提督,会是废太子的人?往日里看着头脑清醒的一个人,似乎在废太子出来之后,就开始拎不清了。   月奴刚想答话,就听见屋外传来敲门之声,一个面容普通的男子走了进来。   那男子看到皇帝,跪了下来,说道:“孙府暗卫传报,孙老大人自尽。”   “当真?”皇帝追问。   “回禀陛下,被发现的时候,孙老大人已经没了呼吸。”暗卫恭敬答道。   皇帝皱眉,显然很是不满,问道:“你们为何不看着?”   “内室独处,外人不得入内。”那男子答道。   皇帝挥了挥手,觉得有些糟心,好似是在一块木头说话一般,他想了想,道:“传叶信芳。”   叶信芳在家中不过歇了一个时辰,便有宫中禁卫前来传召,一路上也听月奴说起这几个月京中的风风雨雨,叶信芳心中有些打鼓,暗道莫不是要追究黄沙之地的事情。   月奴是不会跟皇帝撒谎的,黄沙之地发生的事情,他全都原原本本的告诉了皇帝,他若是想撒谎,就会交代叶信芳和宋修之,但是他没有。   等到叶信芳穿着一身官服,看见比半年前见面时要老了不止十岁的皇帝,心中有些唏嘘,暗道皇帝也是个苦差事,一次叛乱就险些要了老皇帝的命,他想到中国历代的皇帝们,大多都是不得善终的,就暗道一句何苦呢,辛辛苦苦挣得大位,又要战战兢兢的保住大位。   皇帝自是不知叶信芳心中的这些歪歪扭扭,见到风尘仆仆的叶信芳,先是开口道:“一路风霜,余情,辛苦了。”   “为陛下效劳,臣肝脑涂地。”表忠心的话,叶信芳还是会说的。   皇帝点了点头,道:“余情的忠心,朕自是不怀疑的。”   “有陛下这句话,臣就是死也值得了。”叶信芳这般说着,他自己都觉得甚是夸张。   叶信芳想到那个要寻找明主的齐影,此时也不知在何处。   皇帝笑了两声,问道:“民心所向,天下尽得,这八个字不知余情是如何理解的?”   叶信芳微微挺直了身子,他开始回答这个自己准备许久的问道:“不知陛下可否还记得,李太祖皇帝的定国策?”   皇帝挑了挑眉,问道:“余情以为这八个字,说的就是这定国策?”   “臣的理解,就是这定国策,当日李太祖还未来得及推行,便下落不明,而他在世时,最为关注民生之计,如那种高产粮食红薯,便是他十分艰辛的自海外引进,这位雄才大帝又十分推崇唐时太宗皇帝的‘载舟论’,想必这定国策,才是他千辛万苦通过藏宝一关来告诉世人的,并且,这定国策本就是从民心出发,若是能够推行,实在是利在千秋之举。”   皇帝点了点头,面上是一副认同的模样,心里倒是不以为然,这定国策牵扯到了一些阶级的利益,若是能够真的推行,早在几百年前就实现了,何必等到现在。   “余情,你可有计,能夺回那被人带走的仙药?”皇帝直接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仙药?陛下是指那白色瓷瓶吗?”叶信芳皱眉问道。   皇帝点了点头,脸上有些急切,希望这个所谓的揭秘者能帮他夺回宝物。   叶信芳忽然想到那句“不问苍生问鬼神”,这天底下的统治者似乎都是一个德行,心中升起荒诞之感,但他也知道,这种话是应不得的。   “陛下,臣不过一文弱书生,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只要那人还在大昭境内,东西总有一日能夺回来的。”   皇帝微微眯了眯眼睛,倒是没有强求,而是开口,如同赏赐一般的说道:“听闻爱卿膝下有一女,生的玉雪可爱,年纪与八皇子差不多,不若结个儿女亲家如何?”   叶信芳也不知,这到底是奖赏还是惩罚了,但看皇帝一脸你捡便宜的模样,心中犹如十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   皇家无父子,他不想自己的女儿淌进这场浑水里。   “陛下,臣出身寒微,臣的女儿自幼生长乡间,不知礼数,恐怕配不上皇家贵胄。”叶信芳推辞道。   “你这是不愿意?”皇帝微微眯起眼睛,顿时显得十分威严。   叶信芳被他气势所迫,看得心下微微颤抖。   “臣没有不愿,只是诚惶诚恐,自来齐大非偶,怕委屈了殿下。”叶信芳苦口婆心的说道。   皇帝却是如同吃了秤砣一般,开口一锤定音:“你既没有不愿,那回去等消息便是,放心,你的女儿,许她的是正妻之位。”   叶信芳失魂落魄的离开了皇宫,自己忙活了一年多,到头来没有奖赏,反而将女儿推进了火坑里。   他第一次感受到了这般绝望无力,君主统治,他根本无力反抗,一边是女儿的幸福,一边是阖家老少乃至全族的安危,直到此刻,他才深切的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如同一只蚂蚁一般,被人一踩就死。   叶信芳也不知自己是如何回了家中,杨慧看着他这般模样,小心翼翼的问道:“可是差事没办好,受了陛下的斥责?”   叶信芳轻轻的摇了摇头,看着满脸担忧神色的杨慧,道:“咱家,要出一位皇妃了。”   张氏本是担忧的看着他,听他这么说,左右望了望,问道:“皇妃娘娘?娘娘在哪里?”   叶信芳看着老人家那模样,似乎找到了皇妃之后,恨不得跪下来拜上一拜。   “那个。”叶信芳指着站在杨慧身边,偷偷摸摸朝萱儿做鬼脸的妞妞,一脸的天真模样。   杨慧瞪大了眼睛,反复的看着妞妞,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陛下当真说,要让妞妞当皇妃?”   叶信芳生无可恋的点了点头。   杨慧还没来得及说话,张氏看了妞妞一眼,便眼前一黑,直接昏厥了过去。 第173章 前路   张氏醒过来的时候, 妞妞守在床边, 杨慧正在一旁的灯下教年幼的叶善阳认字。   “爹,娘,奶奶醒了!”妞妞喊道。   张氏看了一眼妞妞,忙道:“哎,哎, 小声点。”   妞妞赶忙压低了嗓音。   杨慧本以为张氏是嫌吵,哪知见老太太接着说道:“你小小年纪, 要是喊坏了嗓子可怎么办?”   刚刚从隔壁进来的叶信芳, 顿时满头黑线, 他就看见张氏满脸慈爱的看着妞妞, 就像看一件稀世珍宝一般。   妞妞身子抖了抖,皱着眉头朝杨慧说道:“娘,再请大夫过来看看吧, 奶奶好像还病着。”   “噗嗤。”杨慧笑了起来。   叶信芳也没好气的开口说道:“娘,你别吓到孩子了。”   往日里嗓门最大的张氏,此时压着嗓子强行装温柔,确实唬人一跳。   京城混乱的那段日子里, 叶府一家子老弱妇孺相依为命, 张氏也曾暗暗想过,叶家实在是太过单薄了,若是能多几个男丁,才是兴旺之像。   而如今,这种想法, 全都烟消云散。   女人最了解女人,哪有什么真大度真贤惠,杨慧的女儿要当皇妃,张氏就是再拎不清,也明白这对于叶氏全族来说,都是头等大事,若是成了,叶家门庭又能再提一提,张氏根本不想惹未来皇子妃的母亲,原本纳小的计划,就这么胎死腹中。   “怎么能让皇妃娘娘站着,快给她搬个椅子,萱儿快扶她坐下!”张氏说道。   萱儿小姑娘左右看了看,实在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健健康康的妞妞,还需要人扶,尽管心中这般想着,但萱儿还是十分乖巧的上前扶住妞妞。   岂料妞妞直接拒绝了搀扶,笑嘻嘻的问道:“奶奶,干嘛要让表姐扶我?我好得很呢!”   叶信芳叹了口气,忙道:“娘,别这样,妞妞和萱儿都是孩子呢。”   张氏却皱眉说道:“都是孩子,可一个是要当皇妃的,一个……”   “娘!”叶信芳大声打断了她的话,生怕她说出什么不合适的话。   “喊什么呀,你现在是官老爷了,还咋呼起老娘来了,一个是要嫁给寻常人的,你以为我要说什么,实话都不让人讲?”张氏横了叶信芳一眼。   “在孩子面前,说什么婚嫁之事,他们还小呢。”叶信芳这般说着,就看到妞妞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他,满脸都写着好奇,反之萱儿年纪大点知道的事情更多,听了这话,微微低着头,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张氏白了叶信芳一眼,朝着妞妞轻声说道:“妞妞,好孩子,过来。”   妞妞小心翼翼的上前,张氏打量着自家的孙女,老脸笑得如同一朵菊花,十分慈祥的模样,“瞧瞧我的乖孙女哟,长得真好看,难怪是皇妃的命。”   叶信芳只觉得没完没了一般,不高兴的说道:“八字还没一撇呢,就算是真成了,您也别老是说,我不高兴。”   “呸呸呸。”张氏啐道,“多大年纪了,孩子都生了两个,还在家里跟老娘摆少爷谱!”   杨慧听了这话,也有些诧异的看着叶信芳,似乎不明白为何他会不高兴。   “天大的喜事,由得你不高兴,皇帝老子都这么说了,那叫什么?金口玉言,我们妞妞呀,天生就是贵人命。”张氏喜滋滋的说道。   “贵人命?又不是嫁入皇家就是贵人命了,反正我不想她当皇妃。”叶信芳本来是想说结亲的事情,一家人一起想想办法,哪晓得现在办法没人想,家里反而成了欢乐的海洋。   “当皇妃?嫁入皇家?贵人命?”妞妞脆生生的问道。   她问一个,张氏点一次头,似乎从来没有如此刻这般畅快过,张氏上一次这么愉悦,还是叶信芳中进士的时候,在一众老姐妹中横着走,老太太暗自想着,若是家里的老姐妹知道她的孙女要当皇妃,怕是嫉妒得眼睛都要红了。   “妞妞知道皇宫吗?”叶信芳蹲下身子,平视妞妞。   妞妞歪着头,问道:“皇宫?是跟戏文里唱得那样吗?生出的孩子被狸猫换了?”   叶信芳失笑,暗道这看的事狸猫换太子吗?但他仍然耐心的跟她解释道:“皇宫是天底下最豪华的地方,皇家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家族,你若是嫁入皇家,就会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妞妞听了这话,却没有被“荣华富贵”迷惑,而是皱眉反问道:“那我要付出什么?”   叶信芳愣了愣,似乎完全没想到她会这么问。   “既然要得到原本不属于你的东西,那必然要付出什么。”妞妞完全没有刚才天真的模样,一本正经的说道。   叶信芳倒觉得这孩子有些惊人了,问道:“这话是谁教你的?”   “是一个小哥哥说的。”妞妞小大人一般的叹了口气。   “什么小哥哥?”叶信芳问道。   “就是哥哥的朋友。”妞妞看向叶善安。   叶信芳看着叶善安,善安小脸上露出一个有些尴尬的笑,说道:“妹妹说的是阿存。”   “阿存?”叶信芳有些不解。   叶善安拿出那块玉佩,叶信芳顿时明了,就是那个报恩的小少年,没有想到善安居然一直跟他又来往。   “爹爹还没有说,我要付出什么呢?”妞妞脆生生的问道。   “有很多代价,是在不知不觉中付出的,若是嫁入皇家,一举一动都由不得你自己,就像是木头人一般,任由他任摆布。”叶信芳尽量往厉害处说。   张氏似乎察觉了他的意图,笑着说道:“妞妞,别听你爹爹胡说,厉害的人在哪都厉害,不厉害的人才会事事恐惧。”   妞妞皱着小脸,看看奶奶,又看看爹爹。   叶信芳只觉得脑海中似有一道惊雷闪过,就好像一直笼罩在自己跟前的迷雾,顿时烟消云散一般。   他穿越过来,从一开始的报恩心态,到如今的慢慢融入,考上了状元,入了官场,他就觉得生活似乎已经到了顶峰一般,不愿意再继续前行,遇事都不愿意出头,怀着混日子的心态得过且过着,一心想着小富即安。   这种有些怂的心态,叶信芳恍然间明了,自己对于权势,从来都是又厌恶又畏惧,无论是前世今生,都没有那种对于权势地位的狂热追求。   而如今,妞妞入皇家之事似乎已成定局,那些他曾经逃避的,终于要努力去面对,仕海沉浮,他终究是要过一糟。   叶信芳看着自己的家人们,霸道不讲理的张氏,温柔贤淑又暗藏锋利的妻子,调皮捣蛋的女儿,温顺懂事的侄子,怯懦乖巧的甥女,已经如今仍旧不知事的儿子,他不再是现代的那个“一人吃饱全家不愁”的女博士,而是一个有了家室的顶梁柱。   没有权势,在这吃人一般的旧社会,一旦经了风雨,就会成为他人的板上肉。   从今往后,他不会再后退。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谢谢一直陪伴的诸位。这两天会整理《山河》大纲,尽快开书。一直隐身的齐影,会在《山河》中作为叶善阳的金手指出现,原本还想写叶信芳在西北做官的事情,但是这本书写了这么久,一直是高开低走,关于叶信芳的一切,就只能在《山河》中侧面出场了,叶信芳估计会成为一个靠儿子走上人生巅峰的男人。   推荐一波自己的新书《山河》和《我靠科举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