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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择_分节阅读_第49节
小说作者:卷土   小说类别:玄幻小说   内容大小:4.38 MB   上传时间:2016-03-03 16:14:48

  林封谨此时要前往的房康郡,便有一处三十年前,法家弟子申到响应法家的号召,成功建立的书院,叫做天常书院,取的就是“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这两句法家核心思想的观点。

  当年法家虽然事实上是被儒家强势逼出了中原腹地,但他们当然不会承认这一点,所以“主动前往蛮荒之地,教化蛮夷”这句口号一定是要时时刻刻都挂在嘴边的,并且哪怕是表面功夫也一定要做一做,因此书院里面一定是会有少数民族学生。

  但是,若是真的对适龄的少数民族学生用常规的要求来考核入学的话,只怕所谓的教化蛮夷就是一句空话了。

  说实话,当时的中原文化,确实是要远远领先于其余的边角地带。汉人子弟受到的教育,也确实要好一些。

  因此,法家分布在中原边角的所有书院,在招收外门弟子的时候,要求就会放宽一些——这种行为和林封谨穿越来之前,少数民族的高考生可以额外获得加分的政策有异曲同工之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林封谨很悲哀的发觉了各大书院都对自己这个大龄童生兴趣缺缺的时候,他就从前世的高考衍生出来的各种作弊手段里面获得了启示,于是选择了最有效并且最无耻的那一种。

  那就是改户籍……以当地的硐蛮身份去天常书院报备——尽管十七岁的童生就仿佛是三十七岁的剩女那样不受欢迎,但十七岁的硐蛮童生,则就仿佛是二十七岁的艳丽丰满少妇,还是有几分可以怜爱之处的。

  所以林封谨现在,便已经算得上是天常书院的弟子了,尽管弟子的前面严格地说起来,还要加上“未报备”和“外门”两个状语,但无论如何,还是总算在开学之前找到了下家,说实话,这样的行为真的是和女人二十九点九岁的时候将自己嫁掉一般仓促,但也是势在必行,否则的话,就白白的蹉跎了年华了。

  ※※※

  这一趟出门,林封谨也没有带多少人,一个书童和四个护卫是必须的,林德也是要一起跟随——这一头来自于草原上的狼,更是身心都受到了重创,整个林家只怕也只有林封谨才可以将他驯服。

  除此之外,林德脖子被重伤的时候,照顾他的柳枝也被带上了,因为林德觉得这个女人还不错,温柔体贴不说,屁股和腰肢看起来都很好生养,柳枝出了私奔的那档子事情以后,也备受欺凌,巴不得有个遮风挡雨的男人,两人自然是一拍即合。

  因为很多河道还没有解冻的关系,所以一干人只能坐马车前行,林家当年跑商万里,各条道路都是极熟的,知道这一路上都没有什么凶险处,也就很是放心林封谨的安危。

  本来房康郡地处偏僻,该是有些混乱动荡,却是有法家的书院坐镇整整三十年,在当地教化民众,无论是蛮人还是汉人当中威望极高,因此盗匪也要少很多,安全自是不用担忧。

  所以林封谨三月十四带着老头子的唠叨和姨娘们的关切出发,四月十一就入了房康郡,又从郡城处的学正处得知:因为今年天象异常,大雪封道,所以书院的内门弟子开学时间从三月十二延长到四月十五,外门弟子则是从四月十五延长到五月一日,若有延期的,那么根据籍贯而定来给予惩罚。

  所以林封谨便放慢了行进的速度,一路上开始游山玩水,顺带看看有没有什么特产方便做做生意赚赚路费的。

  这个时候官府并不鼓励外出打工,旅游之类的,只有官员有外出的特权,否则的话,百姓都要开“路引”,否则只能在一个乡内的几十里活动。一辈子没有出过县老死在乡下的人,可以说比比皆是。

  当然,此时交通又不发达,又不准人到处流动,那么生活必需品的交易怎么办?通常是赶集,但集市也往往是初一十五的时候才开,再说还有腿脚不便走的动道的,这期间油盐火蜡短少了怎么办?

  所以,也就有人瞄上了这个商机,便有了货郎这个职业走村过乡,类似于现在的流行性的小卖部,什么针线,纸张,火蜡,油盐都会捎带一些来卖,生意往往很好,送货上门嘛。不过风险也大,主要是辛苦,其次是危险容易遇劫。

  林封谨他们一行人本来就不是为了做买卖而来,加上又喜欢探幽览胜,好在请的向导黄老汉也是个“地里鬼”,之前家里拉饥荒的时候,曾经做过货郎,在房康郡走村穿乡做了十年,对道路十分熟悉,因此也不走官道,全是走的一些相对偏僻但是风景好的路线。

  在距离书院还有四五天路程的时候,却是个大晴天,林封谨在当地的一处名胜地方珍珠泉游玩以后,贪着夕阳的温暖多赶了几里路,便错过了住宿的镇上。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因为这一路上虽然是硐人与汉人杂居,村庄却都是星罗棋布,根据驾车的黄老汉的经验,前面三里处就有一个硐人的村寨,硐人淳朴,在那里借宿一晚,花费反而会小一些。

  这房康郡的地势并不是平原,却也不能用陡峭或者崎岖来形容,呈现在夕阳的光芒下的,是延绵不绝的起伏丘陵,这些带着温柔线条的丘陵表面是枯黄色的,不过凑近看的话,从枯黄的肃杀里面又已经泛出了点点的新绿。

  在身后的丘陵上,还有农人撑住疲乏,在淡淡的炊烟味道里继续挥动锄头,在这贫瘠的土地上面一下一下的挖出梯田或者茶园的坎,他和他的先辈的人生轨迹此时重合在了一起,便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劳碌,同时在心中强烈地期盼着这一年的风调雨顺,然后在秋天从土地上拿走自己或多或少的收成。

  看着这颇富有诗情画意的一幕,林封谨并没有生出来什么文人的感慨,他骨子里实际上是一个功利主义者,喜欢选择最快达到目的地的捷径。

  对于很现实的林某人来说,就算是吟诗作赋,也一定是有着极强烈的目的性和好处,要么是用来谋取美女的芳心或者肉体,要么则是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名声,因此很是有些不耐烦的对着前面的黄老汉道:

  “这路好像都永远都不完似的,景色也是单调得出奇,到底还有多久到地方?”

  黄老汉呵呵的笑着道:

  “拐过这座山头就到了,少东家。”

  拐过这座山头大概也只花费盏茶的功夫,呈现在林封谨面前的,是一处依靠着山峦修筑出来的寨子。

  这寨子当中的建筑都是干栏小楼的形式,以木制为主,上面覆盖了瓦片,类似于后世的吊脚楼。

  通常情况下,楼上住人,底层关养家禽,牲畜,有的家境富裕的,底层还备有舂窝,磨坊等等,楼上的堂屋里面有火塘,在房屋的上方,多数都有富有当地特色的瓦当,看起来充满了异族的风味。

  一干人又走了几里地,便已经来到了距离这寨子不算太远的地方。已经可以听到从那里面传来了丝丝缕缕的声音,仔细分辨的话,那是马骨胡,木叶,葫芦胡,梆子混合出来的乐声。

  但是这夕阳下的乐器声却并不觉得悠扬,相反的是,落在林封谨的灵敏于常人数倍的耳朵里面,却是带着凄凉,悲哀,甚至是无法形容的绝望,就仿佛一个人自知必死以后凄厉的惨嚎!

  “有些不大对劲呢。”林封谨皱眉道:“老黄,硐人吃饭都很晚吗?”

  黄老汉疑惑地道:

  “不是啊,除非是他们跳歌迂或者是唱师公戏,那时候便会生上大堆的火焰,在晚上烤肉饮酒,载歌载舞,但现在是春耕时节,为了省油灯,多半是要在天黑之前做好晚饭然后吃完,趁着热锅热灶将家务做完。”

  林封谨嗯了一声,便不说话,却依然是随意的靠在了马车上。旁边的冷硬黑瘦的林德,却仿佛手臂被压麻了似的,悄然挪动了一下身躯,不知道为什么,空气里面仿佛有些紧张的东西正在悄然发酵,悄然滋生。

  而黄老汉这时候也才发觉,前面的那个在他印象当中热情好客的寨子里面,那一个少说也有两三百户硐人的寨子里面,居然连一丝炊烟也没有升腾起来!!

第003章 三锣追魂

  等马车徐徐地走到了寨子门口的时候,远远的就可以看到了三个磨盘大小的东西竖立了起来,堵在了入寨的必经之路上!黄老汉的脸色一下子变了,就仿佛是见到了鬼一般恐惧。

  林封谨此时也看得十分清楚,那三个磨盘大小的东西,却是三只十分精美的铜鼓,最大的若锅盖,小的也似大盘子,保养得十分精美,在夕阳的余晖下金灿灿的,铜鼓的侧面有着呈现出锐角的太阳纹理,细长若针。

  而铜鼓的表面则是有着清晰的浮凸蛙纹,这些被浇筑出来的蛙类形体硕大、空身扁胶,两眼间突、四足挺立,身披辫形纹带,十分精致华贵。

  除此之外,铜鼓的中央则是有着一个身长羽毛的人在仰天舞蹈的情形,而这个人的下方则是一团被点燃了的篝火,仿佛要将其焚烧而死。

  林封谨皱眉道:

  “这是什么意思?”

  黄老汉一面哆嗦着,一面狠狠的一鞭子就抽打在了马儿的屁股上让其迅速奔跑起来,本来对牲口呵护珍惜若子女的他,竟是表现出来了前所未有的粗暴与不耐!

  “一鼓断道,二鼓锁命,三鼓断魂!!这是硐人的断魂鼓啊!”

  看看这一座硐寨被迅速的甩在了身后,黄老汉终于缓过了几分气来,夺过了旁边的水葫芦猛灌了一汽,紧接着剧烈的咳嗽了起来,最后才喘息道:

  “那里一定遭了瘟!!而且是极烈性的死瘟!”

  原来在硐族的习俗里面,铜鼓这东西就是类似于中原鼎器的象征,至不济也称得上是一寨之主的权威之物,十分神圣尊严。

  一旦遇到祭祀之类的大事,便会在寨子的入口处立上一面铜鼓,以示寨子里面有大事发生,生人莫入,倘若擅自进入的后果,被鞭打囚禁也是可能的。

  当寨口被立上两面铜鼓的时候,则是表明寨子里面有致命的事情发生,这种致命的事情有可能是将偷情的男女浸猪笼,有可能是因为争水分田的事情要和其余的寨子进行流血的械斗,也有可能是要进行罕见的活祭!在这种情况下进寨的话,那么很可能面对闯入者的,也是不死不休的命运。

  当三面铜鼓被立在寨口的时候,则是表示这里的人都已经完全绝望了,将寨子里面所有的荣誉,权力,生命……一切东西,都完全的奉献给了他们的蛙神布洛陀神,希望神灵能够接受他们的奉献,做出宽恕。

  但最可怕的是,如果神不肯宽恕,那么整个寨子当中,将绝对不会有活着的生物出去,否则就是对神灵的亵渎!!

  黄老汉一年要跑三次这条商道,而他已经整整跑了十几年,在房康郡呆的时间更是超过三十年,只有近几年才改行收手,他见过很多次一鼓断道,也见过整整十来次二鼓锁命,可是,传说当中的三鼓断魂,还是第一次亲眼目睹!

  此时夕阳虽然还在灿烂返照,落在人身上的却不是温暖,仿佛是阵阵的寒意,那些曾经在火塘边神神秘秘的谈论,包谷酒香气里面的诡秘传说,都从黄老汉的记忆里面跳了出来。

  他虽然一大把年纪,却还想多活几年,看到孙子娶媳妇,看到自己的草房推倒换成青砖大瓦房,因此更是不肯体恤牲口狠狠的抽了几鞭,将那一个陷入了恐怖和诡异的寨子迅速的抛离了开去。

  ※※※

  天色已黑。

  夕阳虽然沉入到了地平线下,但还是顽固的试图继续抵抗黑暗,所以西方的天边依然有一抹灰烬也似的红色。

  人类先天就和飞蛾之类的东西一样,具有趋光性,唯一的不同就是知道在趋光的同时不弄伤自己,所以马车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看着那一抹红色,同时感觉着黑暗慢慢儿坚决的袭来。

  但不知道为什么,林封谨却是很奇特的希望黑暗来得再快一点儿,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生的这种转变——这种与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相桀骜抗衡的转变!

  这是个没有路灯也没有手电的世界,所以要想赶夜路的话,那么就只能由一个人打着火把在前面先行走着带路,即便这样,也很容易导致牲口一蹄子踩进凹陷,然后一发力咔嚓折断的悲剧,这种情况因为非常常见,所以都有一个成语来对此形容,那就是马失前蹄……

  所以若不是有什么紧要事情的话,很少商队会连夜赶路,哪怕是在官道上,而对于林封谨他们一行人来说,便是想要连夜赶路估计也是力有未逮。

  这是因为拖拽马车的两匹牲口虽然是林家精选出来的好马,但先前傍晚的时候本来就疲惫不堪,又被黄老汉不要命的驱役,所以此时已经是疲累无比,看那模样即便是不拉车,仅仅是再走上几里路,也会累死在路上了。

  “不能再走了。”林封谨皱着眉头跳下了马车,对着还有些惊惧的黄老汉道:“再走下去的话,那么明天就只有我们背着马走了。”

  “可是……”黄老汉惶恐地看了一眼身后,那个寨子已经远在十几里外,便是天色不黑,也决计看不到了,何况是这个很快就会伸手不见五指的荒山野岭?

  林封谨先拿过水囊给马儿喂了水,然后从车厢里面拎出来了两个半大口袋,里面全部都是炒黄豆,然后往口袋当中加了一把盐,递到了拉车的两匹马的嘴边,这两匹马儿立即打了个响鼻,贪婪的吃了起来。

  “最近的寨子在哪里?”

  黄老汉咽下了一口唾沫,恢复了理智的他恭敬道:

  “就是我们背后那座。”

  林封谨皱着眉头一挥手:

  “那个鬼地方确实邪气森森的,我也不想回头,我指的是前面路上的寨子。”

  黄老汉苦着脸道:

  “最近的一个寨子也有五十三里……”

  林封谨叹了口气,马儿温软的舌头舔在了他的手心上,不停的卷走香喷喷的炒黄豆和盐巴,因此有些暖有些痒。这种情况下林封谨没有做什么主张,而是去询问了专业人士。

  “林德,你觉得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

  林德十分麻利的从马车上跃了下来,丝毫都看不出他已经断臂。

  对于林德来说,马这种生物在他的生命至少某个阶段占据了极重要的地位:是交通工具,是朋友,是玩具,也是食物,也是床,也是凳子,甚至可以是聘礼……他完全就是在马上长大的,所以林德靠近这两匹马一摸,便很干脆的道:

  “如果放血,那么天亮前赶到下一个寨子是没问题的,当然前提是马儿一路上没有失蹄。一歇下来马儿必死。”

  “如果不放血呢?”林封谨道。

  “顶多走八九里地吧?”林德很肯定的道:“毕竟它们今天白天都拖着我们走了六十来里了。”

  黄老汉迟疑了一下便道:

  “前面再走两里,会有一条岔道,岔道尽头三五里本来是一个汉人的村子,可惜几年前已经荒弃了,不过顺着岔道走一里,应该是有一座供奉当地傝神的庙子,我上次见到那个庙的时候,还在里面躲了一阵撵脚雨,今天进去住一晚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傝神乃是当地硐民信奉的邪神,就仿佛是北方的黄大仙庙一样,林封谨却是听清楚了“应该没有问题”这六个字,疑惑地道:

  “应该?”

  黄老汉苦笑道:

  “我是两年前进去避雨的,而且当时是白天,在里面避雨的还有一群当地的硐人,看他们的样子很是有些紧张恐慌的样子,可惜问他们却是什么话都不肯说,雨势一小马上就匆忙离开,似乎很忌讳什么东西。”

  林封谨看了林德一眼,还有在后面跟随的四个默不作声,膀粗腰圆的家丁护卫,笑了笑一下道:

  “就去那里吧,今天晚上多半要落雨下来,这个时节不要说人,就是牲口淋一夜雨也非得躺下。”

  一干人打着火把又整整跋涉了接近一个时辰,才到达黄老汉所说的那一座傝神庙。区区的三里路之所以会走这么远,那是由于通往庙宇的岔道已经被荒弃成了一条羊肠小道,似乎都是由鸟兽之类踩踏出来的,若不是仔细辨认还真难发觉。

  此处汉人与硐人混杂居住,所以信仰也是十分复杂,这座傝神庙修得倒还算坚固,正殿后殿一共三进,至少说明它的信徒在这附近还是众多的,否则的话,一个神龛就将之打发了。

  这里荒郊野外,林封谨不能不多加小心,所以在进庙之前他深深的嗅了嗅,眉头顿时皱了起来,有心不进去呢,但是四野茫茫,却是没有比这更好的去处了。只是若在这里留下,只怕今天晚上也不得平静。

  不过如今的林封谨也不是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这个时候,远方的风声也急促了起来,倘能似白日那样的仰望,便一定可以见到漫天的乌云阴沉沉的压了下来。

第004章 狩人之术:剔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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