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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反派系统_分节阅读_第24节
小说作者:封七月   小说类别:玄幻小说   内容大小:3.52 MB   上传时间:2017-12-31 16:54:35

  苏信点点头,这个时间还不算长。

  “老黄,你去找人打造二百根四尺短棒,一端头上要带着双面开锋的枪尖,明天早上就要。”

  黄炳成点点头:“老大您是准备拿这个当作兵器?可这图上画的明明是木棒啊。”

  “木棒是用来打狗的,想要打人,还是需要来真家伙。”

  丐帮的这种初级打狗棒法只是给寻常帮众准备的,一群要饭的,哪里有什么钱买兵器?当然是随手捡一根木棒就当作兵器喽。

  反正这武技也只是给他们自保用的,也没指望他们能有多强的战力。

  但要真是打起来,人家一刀就能将你的破木棒给劈成两截,那时候还打个屁?

  把木棒换成铁棒,这样才能发挥出这打狗棒法的真正威力。

  况且苏信还阴险的在铁棒上加了枪尖,等打起来的时候,使用戳字诀和挑字诀,那一捅身上可就是一个血窟窿。

  “行了,那就这样决定了,明天早上老黄你让人都到堂口集合,我来教大家打狗棒法,李坏你负责教大家实战。”苏信敲了敲桌子,做下了决定。

  李坏点点头走出去,黄炳成却是磨磨蹭蹭的,讪笑着问道:“那个老大,我能不能不学?你看我都这把年纪了,再练也练不出什么花样来。”

  黄炳成对于自己现在定位的很清晰,就是一个执行者的角色。

  苏信发号施令,他负责把命令完美的执行下去,这就可以了。

  上阵厮杀什么的,他是真不在行。

  以前在飞鹰帮的时候,大大小小的帮战他经历的都能有几十场了,他回回都躲在最后面,生怕见血受伤。

  苏信也知道黄炳成是什么德行,也不为难他,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老黄,武技厮杀可以不学,但内功你一定要学,不求实力有多强,起码能起到一个强身健体的作用。”

  黄炳成知道这差不多就是苏信的底线了,也只好答应。

  反正只要不让他舞刀弄剑打打杀杀的就成,他黄炳成,可是自诩靠脑子吃饭的。

第二十六章 底层帮众的心酸

  讨论完传授手下弟兄武技的事情后,苏信转了一圈,看看没什么事情便准备回去。

  堂口里面有人守着,他的小院离快活林也近,一旦有什么事情,立刻就会有人前来禀报。

  况且以苏信现在的威名,估计也没有几个人敢来惹事。

  就算是看他不爽的虎三爷和刑堂堂主董成武,都不会在这个时候过来招惹他。

  眼看着快到正午了,苏信回去的路上顺便买了一斤酱牛肉和一只荷叶鸡带回去。

  小院门口仍旧有两名帮众看守着。

  其实在苏信实力大增以后,便想要他们给撤下去了,不过考虑到家里还有馨儿在,便作罢了。

  他现在得罪的人也不少,虽说祸不及家人,但万一碰到那种丧心病狂的,也好有个防备。

  看到苏信回来,两名帮众立刻恭声道:“老大。”

  苏信扔出一两银子:“辛苦了,大中午的去吃口饭喝口酒吧,休息一下。”

  两名帮众接过银子,激动道:“多谢老大。”

  他们不是因为苏信打赏了一两银子而激动,而是因为他们从苏信的举动当中感觉到了一种东西,这种东西叫做尊重。

  推开门,馨儿拿着苏信给他的削的小木剑舞的是虎虎生风,像模像样的。

  看到这一幕苏信顿时想起来,也该让馨儿练习一下内功了。

  馨儿的年纪虽然小,但在武技的理解上却很有天赋,起码大须弥剑式这种繁复的剑法苏信只教了她几遍,她就能学的像模像样了。

  这种天赋比苏信都要好,相信她学内功也会很快的。

  苏信没想将馨儿培养成什么江湖侠女,这辈子有自己保护她,若是还让馨儿受到什么伤害,那他这个哥哥直接去自杀得了。

  不过即使不上阵厮杀,也是要修炼内功的,就好像他跟黄炳成说的,能强身健体也好嘛。

  而且馨儿的性格也比较合适修炼内功,耐得住寂寞,喜静不喜动。

  她虽然年纪还小,却不像同龄人那样喜欢到处疯跑,反而给她一件东西,她就能安安静静的玩上一整天。

  “哥哥,你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看到苏信回来,馨儿立刻扔下木剑小跑过来,顺便将他手里的酱牛肉跟荷叶鸡接了过来。

  “当然是想我们家馨儿喽。”苏信揉了揉馨儿的小脑袋:“洗洗手准备吃饭,把酱牛肉切了,记得别偷吃哦。”

  馨儿笑嘻嘻的小跑到厨房去切酱牛肉,早就把苏信告诉她先洗手的事情忘到了脑后。

  吃过饭后苏信拿出纸张,把《全真教初级内功》抄录了一份给馨儿。

  他那本从系统得来的给了李坏,也没让他去抄录,等到传授内功的时候直接念给大家听就得了。

  他手下那些人多半都是长乐坊当地出身的,全是从贫民窟长大的孩子,识字的有几个?抄录了也没有用。

  “馨儿过来,今天教你一些新东西,记得要好好学,这个可不能偷懒。”

  把功法塞到馨儿的手里,苏信道:“先把功法都背熟了。”

  “哦。”

  馨儿苦着小脸艰难地念道:“大……初……通九……”

  一段话被她念的磕磕绊绊的,三个字错了俩。

  “这些字馨儿你都不认识?”苏信诧异问道。

  馨儿撅着嘴一脸的委屈:“阿母只教了我一年识字就去世了,我早就已经忘的差不多了。”

  两世的记忆融合,导致苏信有些东西被埋到了记忆的最深处,馨儿这么一说他才想了起来,馨儿的确是没怎么念过书。

  记忆里他小的时候,母亲便开始教自己识字读书,所以即使苏信从是从平民窟当中长大的,他也能写的一手不错的字体,而诗书经典什么的,也有所涉猎。

  馨儿小的时候母亲自然也教过她,不过那时候馨儿才四、五岁,母亲只教了馨儿不到一年就去世了,再加上那时候馨儿还小,估计学的那点东西早就忘到脑袋后面去了。

  “那行,我念你听着,大道初修通九窍,九窍原在尾闾穴,先从涌泉脚底冲,涌泉冲过渐至膝……”

  一篇不长的心法给馨儿念完,小丫头已经昏昏欲睡了,显然她对于这种东西没剑法感兴趣。

  苏信点了点她的小脑袋:“别偷懒,明天我就给你请一个先生,先让你识字,然后你自己把心法给我背熟喽。”

  “不要!馨儿不要念书识字!”

  馨儿闻言立刻苦着小脸拒绝,大眼睛雾水蒙蒙的,一副委屈的神色。

  天天念书好烦的,还是练剑有意思。

  “不行,装可怜也没用,我也没想把你培养成大家闺秀,但也起码要识字明理。”苏信一挥手,这点显然没商量。

  抗议了半天没结果的馨儿只得苦着一张小脸认下,心中一百个不情愿。

  第二天清晨,苏信便让黄炳成把他手下的弟兄都召集起来聚集在堂口,一个不漏。

  经过一个月多月的发展,他手下已经有了一百九十人,比他刚刚接手快活林的时候,足足多了近三倍。

  因为苏信在飞鹰帮的名气,不光是长乐坊本地人,就连飞鹰帮内都有人想要转到他的手下,当然那十两银子的月钱是最主要的。

  黄炳成看人的眼光不错,这一百九十人是剔出去一些偷奸耍滑,就想混月钱的老油条后留下来的,基本上都值得信任。

  快活林不大,平常的时候这近二百名帮众,只有三分之一在快活林各处巡视,其他的要么休息,要么在堂口后院的练功场处锻炼一下拳脚。

  这次把所有人都给喊来集合,不用说这些帮众也知道,肯定有大事发生。

  苏信带着李坏和黄炳成从后院走出来,看到老大来了,众人纷纷挺胸抬头,一些年轻人眼中更是流露出了崇敬的目光。

  这些年轻人大多数都是从长乐坊的平民窟当中走出来的,加入飞鹰帮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想混口饭吃。

  不过看到了苏信的事迹后,这种混日子的心理顿时就变成了崇拜。

  同样是从长乐坊当中走出来的穷小子,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苏信就从一个最低级的小帮众,变成了镇守一方的老大。

  这种传奇故事对于这些年轻人的吸引力最大。

  站到众人的面前,苏信朗声道:“在说事之前,我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要加入飞鹰帮?

  你们知不知道,一入江湖深似海,即使我们飞鹰帮只是常宁府中的一个小帮派,但这也是江湖,生死不由己!

  前一刻你可能还在和兄弟举杯豪饮,下一刻便会曝尸街头,成为帮战中其他人的踏脚石!”

  苏信的话音落下,在场的众人顿时有些骚乱,不知道老大说这是什么意思。

  那些新加入飞鹰帮的年轻人可能不明白,但是几名飞鹰帮的老人却是唏嘘不已。

  城外的乱葬岗内,每年都会埋上几百个人。

  这几百个人里面,老百姓没几个,最多的却都是他们这些帮派中人,最低级的‘江湖人’。

  “想明白了吗?你先来说说。”苏信点了一个人。

  这人苏信比较面熟,正是被青竹帮打死的陈三的兄弟,名叫李青。

  他和那被打死的陈三也都是刚加入飞鹰帮的新人,不过这李青给苏信的印象还挺深刻,是个有血性、够义气的汉子,但也不鲁莽,还算懂事。

  被苏信点出来,李青愣了愣,然后苦笑道:“老大,我说的粗俗,您可别见怪,我就是为了钱才加入帮派的。

  我爹我娘去的早,这辈子为了给我养大累坏了身子,到死都没看到我讨上一房媳妇。

  我李青也不争气,每天在东城给人抗大包,一天才赚十个大钱,还要被牙行那些牙子抽走两个。

  混成这样,别说讨媳妇了,能勉强饿不死就不错了。

  所以我不甘心,想趁着年轻还有两把子力气博一博!

  如果过几年还没死,就攒点钱讨房媳妇,也好歹也为我老李家留个种,要不然我李青就算是死了也没脸下去见我爹娘!”

  李青说完这些,在场的帮众都默然不语,心里挺不是滋味的,特别是那些也从长乐坊出来的人,李青简直说出了他们的心声。

  早些年常宁府作为大周都城的时候还算是繁华,但自从大周朝迁都后,这常宁府就是一年不如一年了。

  常宁府身处湘南之地,靠近南蛮,土地虽然不算贫瘠,但却多高地和森林,本身就不适合种庄稼。

  原本因为是都城,所以商业发达,但迁都之后,就连行商的也都少了,常宁府唯一的优势也就剩下靠近南蛮,能够从南蛮异族手中收购一些土特产来贩卖。

  这样一来,常宁府的商人倒是还能凑合盈利,但百姓可就惨了,没有耕地,做工的机会更是少的可怜。

  就像李青这样,在城门口给人扛大包装车、搬运货物,每天勉强能赚一顿饭钱的,都算是好活了,起码比那些没活做,干饿着的要强。

  以前苏信加入飞鹰帮,也同样为了钱,他年纪小,虽然有点力气,但跑去做工人家看他年幼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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