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小说网
最新小说 | 小编推荐 | 返回简介页 | 返回首页
(好看的惊悚小说,尽在久久小说网,记得收藏本站哦!)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加大 ]   
选择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午夜开棺人_分节阅读_第63节
小说作者:唐小豪01   小说类别:惊悚悬疑   内容大小:3.25 MB   上传时间:2013-11-17 19:01:06

  刘振明来到一楼的大厅,目光在介绍栏上扫过,径直向写有儿科的西楼二层走去,那里就是夜叉王的办公室。

  “喂!刘警官!”

  走过楼梯拐角的刘振明,在听到这声呼喊后停下脚步,缓缓转身,盯着正从外面走进来,穿着医生大褂,面无表情的夜叉王。

  刘振明盯着夜叉王,没有丝毫迟疑,举枪对准他,径直冲了过去。

  夜叉王没有躲闪,没有挟持人质,竟只是慢慢举起自己的双手,背对着刘振明跪了下去,头慢慢低下,用双手抱住后脑处,一副束手待擒的模样。

  本喧闹的大厅突然变得一片寂静,大部分人都屏住呼吸,旁边高高挂着的吊钟还在“哒哒”的走动,可秒针却完全没有走动。

  刘振明冲到夜叉王身后,用枪口抵住了他的后脑,死死地抵住向下压着,好像要将整支手枪都塞进夜叉王的脑子中一样。

  此时的夜叉王,只是顺应着刘振明的手势,而脸上却浮现出了笑容。

  “刘警官,你想开枪吗?”夜叉王淡淡地说,轻叹了一口气,“在这种地方杀了我,你可能会被警队除名,也许还会进监狱。”

  刘振明将枪口又一次下压,吼道:“你以为我不敢!”

  正在此时,曾达冲到了大厅,吼道:“刘振明!把枪放下!”

  刘振明没有回头,也没有扣动扳机,曾达趁机道:“你杀了他,就救不了胡淼了!胡淼还有救!我知道他是用什么杀人的!”

  刘振明冷笑了一下,眼角余光扫过曾达的面部,略微偏头说:“现在终于肯说了?你把胡淼和我当诱饵?”

  “刘振明!”詹天涯和宋松此时也出现在了大厅。

  曾达见詹天涯到来,冲他摇摇头,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刘振明冷笑着,盯着夜叉王的后脑对詹天涯说:“都出来了?人都死了,现在还有什么用?”

  “宋松!赶紧清场!允许使用过激手段!”詹天涯低声吩咐道。

  宋松听完,点头,左手掏出证件,右手把藏在清洁车中的手枪掏出来,喝令周围围观的人赶紧退出去,几个挤在人群中拿着手机正在拍摄视频的人,被宋松几把夺过来,扔在地上,用脚全部踩碎,随后举枪驱赶离开。

  詹天涯上前一步,举着自己的双手,低声对刘振明说:“振明,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刘振明扣住扳机的指头松开,但很快又重新扣上,他不准备再相信任何人的话,不管是詹天涯、曾达还是夜叉王,他只相信自己,如果当初只相信自己,恐怕胡淼就不会死。

  “詹顾问,我发现自己只相信两个人,一个是我,另外一个……绝对不是你!”刘振明偏头看着詹天涯,同时手指用力要扣动扳机,目光一直落在刘振明手上的詹天涯一步迈上前,夺下刘振明的手枪,同时枪响了,枪口往旁边一偏,子弹刚好擦过夜叉王的头皮,打在地板之中。

  枪声在大厅之中回荡,让那些试图继续围观的人立刻呈鸟兽散,尖叫声四起,不少人扯着嗓子喊道:“杀人啦!杀人啦!”

  纠缠在一起的詹天涯和刘振明怒视着对方,詹天涯咬牙低声道:“刘振明!胡淼还有救!只要他肯说出目的,我知道他所用的是什么手段!”

  低头的夜叉王“嘿嘿”笑着,声音听起来是那么渗人:“是呀,刘警官,詹警官说得没错,胡小姐还有救,不过我和你的交易破裂了,现在是我和詹警官交易的时间。”

  “夜叉王,我和你从来就没有什么交易,以前没有,现在也没有,不要做梦了,我知道你是用什么办法杀人的。”詹天涯推开刘振明,同时拉开夺下手枪的枪膛,确定没有子弹后,又将枪扔给了在一旁的曾达。

  夜叉王抬头看着医院一楼的大厅外,笑道:“是吗?那你对镇魂棺感兴趣吗?”

  詹天涯、曾达和宋松三人听到“镇魂棺”三个字,身子同时一震。

  曾达抬眼看着詹天涯,詹天涯咬住牙,脸颊两处鼓起,如剑一样的目光此时收了回去。他俯身在夜叉王的耳边说:“原来你是想找镇魂棺?”

  夜叉王道:“是呀,不仅我想找,现在你们也想找。”

  “闭嘴!”詹天涯阻止夜叉王说下去。

  夜叉王却没有住口的意思,侧头去看刘振明:“如果找到镇魂棺,胡淼就可以复活,再说了,你的朋友胡顺唐现在也在努力帮我寻找镇魂棺,我在想,其实用胡小姐作为威胁对象,并不妥当,还不如让她去死,这样胡顺唐就有充分的理由认认真真帮我找到镇魂棺了,我的计划是不是很完美?”

  “我让你住嘴!”詹天涯一脚踹在夜叉王的后背,巨大的力量让夜叉王趴在地上,可他依然保持着那股神秘莫测的阴笑。

  “别听他胡说!”詹天涯看着刘振明,“那只是个可信度不高的传说!”

  刘振明无语,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如果胡顺唐得知胡淼的死讯,会是什么反应?胡顺唐本就算是一个孤儿,而且还被收养过两次,所谓的亲人都逐渐死去,最后一个自认为亲人的盐爷,竟是一连串凶杀案的凶手,如今在他眼中,唯一觉得最亲的人就是胡淼,而胡淼却死了……

  不过夜叉王说的那个镇魂棺,有起死回生的功效吗?

  刘振明依然不肯相信,就连现在他认为胡淼的死,也仅仅是因为中毒后治疗不当造成的。

  刘振明发愣的时候,詹天涯和曾达对视了一眼,很默契地将夜叉王押解带走,留下了宋松配合本地警方的后续工作,四人来到停车场,远处围观的人依然很多,赶来的警察很艰难地维持着秩序,不少医生在周围冲夜叉王指指点点,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警察会带走这个省医院医术高超的儿科医生。

  刘振明也想不到,詹天涯等人如此神通广大,竟然没有办法查到逃狱的要犯就在这个医院中?

  夜叉王被押上车之后,曾达上车,詹天涯也坐上驾驶位,只有刘振明站在外面没动。詹天涯发动汽车,看着刘振明,向他示意上车,刘振明站在那未动。

  “上车。”詹天涯说,有些顾忌周围那些围观的群众,还有赶来的记者,许多人都用手中的便携式设备对准了这边拍摄着。

  “他用什么办法杀人?”刘振明问,一个字一个字吐出来。

  詹天涯握紧方向盘,好半天才说:“养鬼。”

  刘振明听见这两个字,心中发笑,此时车内的夜叉王开始哈哈大笑起来,戴着手铐的双手竟抱着前方座椅使劲摇晃,也不说话。

  曾达深吸一口气,闭上眼说:“詹天涯说的是真的,上车吧,上车再详细说。”

  刘振明看着夜叉王,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他用什么办法杀人!”

  詹天涯松开方向盘,靠在椅背上深吸一口气,曾达赶紧伸手去按住他的肩膀,示意他冷静一点,詹天涯点点头,左手打开车门,下车后直视刘振明的双眼说:“上车,上车再详细说,好吗?算我求你。”

  刘振明摇头,头刚摆动了一下,詹天涯一把扭住他的衣领,拉他往警戒线方向走,一边走一边说:“你喜欢公布这些事对吗?行,我们过去大声说,让所有人都知道,顺便你把白狐盖面案件的真实情况披露给大众。”

  刘振明扯开詹天涯的手,站在那,看着远处那些举起相机和手机往这个方向拍摄的围观群众,终于转身往汽车方向走,随后坐上了副驾驶位。

  詹天涯慢慢走回来,掏出电话拨给宋松,拨通后说:“目击人数太多,告诉省厅的人,没有办法扭转局面的情况下,就告诉媒体,省厅的文职人员刘振明,因为不满自己侄子在被省医院儿科医生李思维的治疗过程中,导致双眼暴盲,情绪激动,私自持枪到医院寻仇,现已接受处理,省厅向广大群众道歉,今后一定加强对警队人员以及枪械的管理,对了,实在不行,你致电总部,让他们找个范文来。”

  说完,詹天涯挂了电话,将手机往汽车仪表台上一扔,发动汽车后说:“刘振明,从这一刻开始,你正式被警队除名……”

  刘振明咬住牙,笑了笑,开车门要准备离开,詹天涯却伸出右手给他,淡淡地说:“现在正式欢迎你加入蜂巢。”

  曾达在后方望着车窗外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很不理解。

  在一侧的夜叉王则靠在椅背上继续笑着,笑声在车内回荡,让原本就沉闷的气氛变得更加奇怪。

  正文 第四十八章[养鬼杀人]

  载着夜叉王的汽车,从省医院驶出后,早已等待在外面的几辆汽车立刻尾随其后,都是民用车装扮,有小型标有搬家公司的货车,有出租车,还有私家车,甚至还有几辆很不起眼的电瓶车。

  汽车径直上了二环路,随后岔到绕城高速,在绕城高速其中一个路口驶出去后,进入了一条二级公路,又行进了接近十多公里后来到了一个表面上还在运行,实际上早已经废弃的机械厂内。

  在机械厂的一间厂房内停下车后,电动卷帘门立刻被关上,詹天涯熄火,看着车外来回跑动,穿着工人服装的工作人员说:“五年前,这里是省武警总队和省厅的特警训练基地,曾对外称武校,今年年初才重新对外宣布重新开业,但已经划给我们使用了,因为近几年来,棘手的案件频发,在全国范围内数量开始飙升,特别是在云贵川这三省,所以我们只能就地培训一些特殊人员来处理这类的事件。”

  棘手的案件?刘振明看着外面走动着的那些人,虽然穿着工作服,但从部分人腋下凸起的部分可以判断出,这里的人几乎人人都带枪,在厂房吊装航车上还有两人一组来回巡逻的所谓警卫。

  “干嘛跟我说这些?”刘振明明知故问。

  詹天涯冷笑了一声道:“你不是说我们什么都瞒着你吗?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们的一员,保密手册上写得很清楚,如果你将这里的事情泄露出去,罪名和叛国相同,就算你跑到月球上去,都会把你给抓回来。”

  “他没开玩笑。”曾达在后方补充道,随后打开车门,将夜叉王交给等在门外的两名“工作人员”。

  詹天涯和刘振明也下车,来到车房中角落的一个由集装箱改装成的办公室门口,打开集装箱大门后,曾达押着夜叉王进去,随后外面的人立刻将集装箱大门关闭。

  刘振明回身看着集装箱大门缓缓关上,集装箱内开始变得黑漆漆的一片,正在他要询问怎么没灯的时候,灯亮了,在灯光亮起的瞬间,脸上挨了一拳……

  刘振明被打翻在地后,立刻爬起来,只看到举着拳头的詹天涯站在他的面前说:“刚才这一拳是教训你不守规矩,不仅是警队的,还是我们的。”

  那一拳的力道实在是大,将刘振明的嘴唇都打破了,他正要爬起来,詹天涯又是一拳,打完后说:“这一拳是教训你不动脑子,做事冲动。”

  刘振明躺在地上,缓缓撑起身子,将口中含着的血吐了一口,冷冷地盯着詹天涯,在一旁坐在简易金属椅上的夜叉王哈哈大笑,好像在看戏一样,而曾达则抱着双臂靠着集装箱看着。

  刘振明爬起来,抹去嘴角的鲜血,问:“还有什么?”

  詹天涯又一拳,这一拳力道不大,只是击在他的腹部,随后在他耳边低声说:“这一拳是让你知道,要爱清洁讲卫生,不要随地吐口水,我们这里没有清洁工,让别人多做事,是要付工资的,我们部门的经费有限。”

  詹天涯把刘振明扶着放到一边的小沙发上安坐好,又掏出自己的那支烟,含在嘴巴上,看着夜叉王说:“把那些孩子放了。”

  刘振明看着詹天涯,不知道詹天涯说的是什么,难道说夜叉王还有人质?

  夜叉王只是笑,笑罢说:“没有什么孩子呀,你们找错人了吧?”

  “夜叉王,你知道我们不是普通的警察,我们可以用一百种方式让你开口,上次抓到你的时候,对你百般客气,那是我的失误,这次不会了,看见你后面那面墙了吗?”詹天涯含着烟说,此时他这模样在刘振明看起来,像是一个黑社会老大,根本不算什么警察。

  那面墙上挂着各种各样金属物件,还有针管和液体等东西,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刑讯使用的。

  “上次有幸被我招待过的那家伙,恐怕你听说过,应该算是你的同行,在云南杀了十五个少女,用以血养血的办法来维持自己的生命,抓到之后也是死不开口,但最终没有坚持十分钟就全说了,你想试试吗?如果想,你可以随便在上面挑。”詹天涯走近夜叉王,俯身说,微笑着,这种微笑连算是熟悉他的刘振明都觉得有些害怕,不,应该说是“变态”的笑容。

  夜叉王摇头,笑道说:“警官,你们真的找错人了,我是李思维,省医院的儿科医生。”

  “我现在没兴趣知道你是怎么拿到这个身份的,不过我知道你之前犯下那么多重案,其实目的就是为了养鬼,你这个法子是从哪里得到的?东南亚?还是日本?还是尼泊尔?”詹天涯继续问,“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真正懂得使用这个办法的人,刘振明和胡淼在电梯内遭遇到的小女孩儿就是被你控制的,你把她们藏在什么地方,如果我没记错,按照五行之说,你只能炼五养五制五。”

  夜叉王闭上眼,笑笑道:“警官,你竟然知道炼五养五制五,不错,有文化。”

  “你打算说了是吧?”曾达在旁边插话道。

  詹天涯抬眼看了看曾达,示意他不要说话,曾达扭过头去。

  “我也只是听说呀,警官,不过这好像不是重点吧?重点是……你们想不想救胡小姐?”夜叉王说完,偏头去看着刘振明,模样有些“调皮”。

  刘振明静静地听着,也静静地在内心中说服自己接受现在听到的一切。

  詹天涯知道自己那三拳已经几乎将那个菜鸟给打清醒了,也不再担心夜叉王的故意挑衅,继续问:“夜叉王,我知道你的养鬼术并不成熟,否则的话,你不会呆在医院里,要挟胡淼和胡淼的母亲,就我看来,你现在的术基本上只达到半成熟的程度,你找镇魂棺是不是与这个有关?”

  “没错。”夜叉王这次回答得很痛快,“养鬼术,最基本的就是要以自己的血来喂养,如果不喂血,就会达到一种反噬的效果,最终所养的鬼就会吞噬掉我的一切,灵魂、肉体。”

  “所以……你才选择了七八岁的孩子下手,而没有选幼儿,或者成人,你很聪明。”詹天涯“夸奖”道。

  刘振明看着夜叉王,也期待着詹天涯对养鬼这一说的解释,这种说法大部分人都听说过,在网络上查询到的是控灵术的一种,便是控制灵魂,控制死者的灵魂,大多数以未出生的胎死腹中的胎儿,或者是夭折的幼儿,不过这类一般都称为邪术,大多数行此术者如果亲自从头到尾参与,下场都很凄惨。不管是在什么宗教中,都有人的意识与灵魂同在的这样一种说法,所以寻找胎死腹中的胎儿或者夭折的孩子灵魂,都达不到最佳的控制手段,试想,一个成人在正常情况下都没有办法与刚出生的孩子沟通,更何况只是用符咒等其他手段来短暂控制的幼儿灵魂?

  所谓养鬼术,其实与赶尸术、行尸术大致相同,唯一最大的区别便是,养鬼术所控制的是死者本身的灵魂,以血养之,用自己的血液作为通灵的媒介,达到一种“心心相通”的目的,这是最早的方式,多少还有点道义来说。但后来演变成为了彻底的控制,没有曾经养鬼术之中所强调的沟通,而是单纯的命令与服从。赶尸术和行尸术,控制尸体是用的其他可用的灵魂,甚至是猫狗牲畜的都行,先抽魂到尸体内,再控制灵魂做简单的动作,如行走、跳动、甚至是简单的攻击,却没有办法做太过于复杂的行动,除非是用分魂术,既是将自己的灵魂从体内分配出来,控制其他尸体,也是通过血液作为媒介,但通常使用分魂术的人都不会存活,第一是失血过多,第二则是灵魂转移到其他不属于原来身体的尸体内,会造成极大的损坏。

  在1949年,解放前,养鬼术和行尸术一样,流行于中国的云贵高原、康藏高原、南岭山区和黔湘间,当时大多数行此术的人一开始都是将新死之人的尸体,连夜从坟地中刨出来,称之为“请尸”,在行术后,称之为“驱尸”,达到目的后,将尸体重新掩埋,称为“送尸”。

  这三个步骤必须严格遵守,但解放后,大部分行此术者都躲起来,或者是已死,能熟练使用的极少,因为已经没有这种必要,解放前很多人用此术大多数都是因为以诡异来掩饰自己偷运鸦片、硬通货币黄金等,而且养鬼术、行尸术等最早起源要查证很难,但在世界各地,东西方都有此术盛行,例如说西非的土著宗教伏都教。(伏都教中“伏都”二字忧伊维语Vudu音译而来,某些译为巫毒教。原意为精灵,既为崇拜精灵的教派,这里所指的精灵是指万物精灵,和中国异文化中万物有灵是相同的意思,另外伏都教还崇拜蛇灵,尊称为蛇神。)

  以前大部分人使用胎死腹中的幼儿作为炼术的主要,后来此术在东南亚等地盛行,如今八卦杂志上甚至称部分商人以及明星,为了达到某些目的,曾在高人的指点下在家养鬼。

  夜叉王却和这些人完全不同,他选择的是七八岁的孩子,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虽然调皮,但并不叛逆,就算有调皮的时候,但也可以立刻喝令停止。而略大一些的孩子,特别是十来岁的孩子,属于叛逆期,基于意识与灵魂同在的理论,这种年龄段孩子的灵魂最不容易控制,相反会闹出乱子,更不要说具有完全独立意识的成人,如果这类的灵魂养不好,会成为一种叫做“汹”的东西,俗称为恶灵,无法控制,终日游荡。

  詹天涯解释完了这一切,看着夜叉王,夜叉王笑笑道:“詹警官,你了解得很清楚,不过我却发现,养鬼最好的方式是在母体内,只要控制了母体的灵魂,再控制原魂,那就容易多了。”

  “所以你就选择了胡淼的母亲下手?让其怀上鬼胎?接着诱使胡淼回到省城……”

  “是。”夜叉王回答得很干脆,“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希望找个开棺人帮我找到镇魂棺,现在看来,不仅我需要镇魂棺,你们也需要镇魂棺!”

  詹天涯侧头看着刘振明,刘振明没有任何反应,相反却看着曾达,曾达避过他的目光。

  如今,三个人都在思考同样一个问题:夜叉王这次交代得实在太快太彻底了,如果真的是这样,先前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你到底有什么目的?”詹天涯又问。

  夜叉王看着他的双眼说:“我说了,我要……找……到……镇……魂……棺!清楚了?”

本文每页显示100行  共504页  当前第63
返回章节列表页    首页    上一页  ←  63/504  →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小提示:如您觉着本文好看,可以通过键盘上的方向键←或→快捷地打开上一页、下一页继续在线阅读。
也可下载午夜开棺人txt电子书到您的看书设备,以获得更快更好的阅读体验!遇到空白章节或是缺章乱码等请报告错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