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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开棺人_分节阅读_第82节
小说作者:唐小豪01   小说类别:惊悚悬疑   内容大小:3.25 MB   上传时间:2013-11-17 19:01:06

  终于,莎莉还是敲响了门,敲了许久后,胡顺唐才满头大汗地打开门,开门后见是莎莉,便冷冷地问:“你来干什么?”

  “没……没什么,我就是睡不着,想和你聊聊。”莎莉低着头回答。

  胡顺唐做了五十个俯卧撑虽然也很累,但还没有累到倒头就可以睡着的程度,开门让莎莉进来,随后一指旁边的单人沙发说:“坐,要喝水自己倒。”

  简单地说完后胡顺唐又开始做俯卧撑,做了不知道多久,一边做一边在走神,完全忘了莎莉就在自己身后看着,终于他累得趴在地上,再转过来的时候看到莎莉,知道自己遗忘了对方,却又不愿意说句抱歉,反而质问道:“你不是要聊天吗?怎么不说话。”

  莎莉虽然灵魂离体的时候,还是个小女孩儿,但过了百年,已经成熟了许多,知道胡顺唐丝毫就不在意自己,强忍着眼泪,顿了顿才挤出一个笑容说:“我看你忙着,没敢打扰,你先忙吧,我困了,先回房间了。”

  说罢,莎莉装作打了一个哈欠的模样,伸了个懒腰,实际上只是为了要掩饰夺眶而出的眼泪。胡顺唐看见莎莉眼角涌出的大滴眼泪,也知道打哈欠不可能流出那么多泪水来,但却不知道怎么去安慰她,毕竟看着这个外表、说话声音和胡淼完全一样,但内在却是莎莉的“怪物”,他就是张不开嘴。

  一直到莎莉走到门口,打开门,胡顺唐才说:“你好好休息,明天我们就出发,估计一路上会吃很多苦,遇到些……危险,放心,我会保护好你的。”

  你会保护好我,只因为我现在的身体是胡淼的对吗?莎莉心里这样问,但却使劲点点头说:“谢谢,我会好好保护胡淼的身体,你放心,这件事完后,我会自己离开,放心,多谢照顾。”

  莎莉说话的时候没有转头,开门离开,又将门轻轻带住,靠在门上闭上眼睛,想要抑制住决堤的眼泪,可眼泪还是很不争气地涌了出来。胡顺唐不知莎莉还未离开,慢慢走到门口,额头贴着门口喃喃道:“淼淼,你放心,我一定会把你救活的。”

  莎莉听到这句话,抹去眼泪,快速跑回了自己的房间。胡顺唐听见脚步声,赶紧将门打开,听到的却只是莎莉的关门声……

  蜂巢停尸房内。

  詹天涯、宋松、曾达、张晋等人围着刚刚从通风管道内弄出来的那具以为是夜叉王的尸体,尸体依然是先前曾达所看到的模样,后背上插着一柄手术刀,身上所别着的通行证也没有丢失,换言之,夜叉王根本就没有机会逃离这个地方,但先前从单人牢房离奇消失又是怎么回事?

  詹天涯双手撑在停尸床边缘,埋头盯着地面道:“夜叉王在耍我们。”

  张晋盯着尸体:“就算他耍我们,可是没有理由,他怎么可能……”

  詹天涯侧头盯着张晋,冷冷地说:“押送他回来的时候,我说过要单人囚禁,不能与其他犯人有接触,就连内部人员也不能轻易与他有接触,饮食起居都要完全封闭,安防等级与白骨相同,而你呢,你是怎么做的?”

  张晋解释道:“我看资料上写着的危险等级系数并不高,而且……”

  “没有而且。”詹天涯冷冷道,“没有理由,没有借口,这个人是重犯中的重犯,还是个疯子,不要以正常人的思维来推断他的行为。资料上所写的危险等级系数不高,那是因为资料有两份,一份是初级权限,一份是高级权限,你在蜂巢呆了这么些年会不知道?”

  张晋看了一眼曾达,想要求助这个老上司,虽说他与詹天涯平级,但在这种情况下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来应对他的质问。

  “蜂巢已经完全封闭,安防等级也全部提高,他想要逃出去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曾达安慰着众人,同时也安慰自己。

  “但不可能一辈子都把蜂巢给关死,总有打开的一天,而且通风口也不可能完全关闭二十四小时,空气用光了,里面的人都得活活憋死,再说明天清晨还得送胡顺唐他们离开。”詹天涯直起身子来,盯着那具尸体。

  “万一他……早就越狱了?”宋松提出这个疑问,“这一切只是他想耍耍我们呢?”

  “不,夜叉王虽说是个疯子,但做事不是全无理由,看似没头没脑的事情,恰恰就隐藏着他的主要目的,他没有走,还在这里,一开始玩消失,就是为了让我们误以为他越狱了。”詹天涯肯定地说,眼睛还盯着眼前那具尸体。

  正文 第十五章[借尸还魂]

  “那怎么办?”曾达问,用平常的刑侦办法来对付夜叉王只是做做表面功夫而已,对这种异事案件根本不起任何作用。

  “恢复普通等级,开启蜂巢出入口,解除警报,向上面报告还是说夜叉王越狱,我相信夜叉王之所以要将那具墙上的尸体弄成血修罗的模样,就是让我们把注意力转移到白骨身上,忽视他的存在,可事情恰恰相反,我们根本不会担心白骨,因为如果白骨要从那种地方逃得出去,只能证明一件事。”詹天涯道。

  “什么事?”张晋问,宋松和曾达也看着詹天涯。

  詹天涯深吸一口气道:“……只能证明他真的不是人,是神,有神吗?有神的话,这个世界早就被毁灭了。”

  詹天涯说完之后离开,叮嘱正在那取证的人员细心些,走到门口时又转身回来说:“哦,对了,上面批示过了,这些尸体不要留在这里,明天清早送胡顺唐走后,就扔到沙漠中埋了,做好消毒工作,不吉利。”

  曾达听詹天涯说了“不吉利”三个字,下意识看了一眼面前的那具怪异的尸体。

  第二天清早,刚过七点,走廊中就响起阵阵音乐声,胡顺唐睁开朦胧的双眼爬起来,快速在浴室中冲了一个澡,穿好衣服,开门时却发现詹天涯已经站在门口,靠着墙壁,手中提着一个黑色防水旅行包,见胡顺唐之后便将那个包交给他,说:“包里面的东西大概你用得上。”

  说罢,又凑过去低声道:“五禽骨粉和棺材钉等东西,我找其他人给你准备,回到四川后,你去省城送仙桥有家卖香蜡纸钱的地方,叫‘六道斋’,去找郑老板,说来取老家寄来的腊肉香肠就行了,关于那个图财的资料,我装在包里面的文件夹中。还有,这里有三万块钱,能开发票就开发票,不能开的你自己拿一个本子记上,回来得说明用处,这可是我好不容易申请下来的经费,虽然不多,但暂时应该够用,有其他需要,你联系我就行了。”

  胡顺唐接过东西,此时莎莉的门打开了,两人对视一眼都侧过头去避开对方的目光,詹天涯不知道昨晚发生的事,只是觉得两人有些怪异,也不方便说什么,只是看了一眼莎莉说:“收拾一下,准备出发,我在最外面的大厅内等你们。”

  詹天涯走后,胡顺唐和莎莉又各自回房间,简单收拾了一下,跟随着前来接他们的士兵向来时下车的鸡蛋型洞穴中走去。

  洞穴中,一辆黑色的福特已经发动在那等着,詹天涯站在车前,靠在车门前方,叼着自己那支烟,破天荒戴了一个墨镜,仰头不知道在干什么。

  胡顺唐和莎莉走近后,詹天涯打了一个哈欠,拉住正要开车门的胡顺唐说:“我给你找了一个伴儿,估计你不会反对,但你要记住,你的任务是活着将他带走,事情办完后活着将他带回来,如果他逃走,你要负连带责任,最严重的就得代替他下半辈子就住在这里。”

  说罢,詹天涯松开了手,胡顺唐拉开车门,竟看到在车后座上换下了囚服穿着合身的中山装,却依然拿着那串佛珠在手中的盐爷。盐爷向胡顺唐笑了笑,蓄起来的胡子被剃光让人一眼看上去很不舒服,但胡顺唐依然很高兴,不管怎样,有盐爷同行,总比派一个陌生人要靠谱。

  “谢了。”胡顺唐说。

  詹天涯却不接受他这个“谢”字:“别谢我,工作需要,又不是释放他,人还是要回来的,总之你记住我的话,活着带走,活着带回,八个字,刻心里边,别忘了,否则咱们一起倒霉。”

  胡顺唐听完也是一笑,毫不示弱地说:“我说谢了,是指谢谢你半年来对我的教导,别会错意了。”

  詹天涯笑了笑,拍了拍车门道:“走吧,我不陪你们去了,免得节外生枝,其他的看你自己的了。”

  说完,詹天涯冲开车的军官招招手,示意可以出发。汽车掉头来到门口,随后飞驰而去,那辆越野车离开之后,另外一辆载着昨夜“事故”后需要掩埋尸体的步战车则向沙漠的另外一个方向驶去。

  步战车行了一个小时后停下,车上的五名军人下车,随后开始动手挖坑,一边挖还一边埋怨,为什么上面还违反规定把尸体弄出来掩埋,要是被人发现了事情就大了。

  掩埋尸体的工作前前后后足足干了三个多小时,随后五名军人驾着步战车返回蜂巢。

  同一时间,离尸体掩埋地五百米开外的一座沙丘后,全副武装,穿着沙漠伪装的詹天涯、宋松和吴军三人趴在那,宋松将摆在面前的有沙漠涂装的09式大口径狙击步枪上膛,从瞄准镜中观察着尸体掩埋地,仔细搜索着。

  吴军作为副射手,在一侧也预备了一支88式狙击步枪,趴在那用望远镜仔细地观察着,詹天涯则放下望远镜,翻身躺在沙丘的背面,戴着墨镜的眼睛却是闭着的,只是问:“应该没动静,没有这么快,如果真的是借尸还魂,这家伙还得有十几分钟才会……站起来。”

  吴军听着詹天涯的话,回头看了一眼,摇摇头,表示很不可思议。

  宋松目不转睛地盯着掩埋地,问:“总指挥,你就那么肯定夜叉王就混在那堆尸体中?”

  “非常确定。而且就藏在昨天摆在我们跟前的那具尸体中。听说夜叉王消失的消息,回来第一时间我就查看过监控录像,发现当天晚上有三十五秒的时间监控录像出现了问题,这三十五秒的空白时间对夜叉王来说足够了,就算是你宋松,要想逃出来也不难,况且就如曾达所说,夜叉王所用的就是借尸还魂,别忘了,这家伙的特长是养鬼,说不定早把自己变成什么怪物了,对身体仅仅只是一种需求而已,这就是为什么他会以李思维的身份出现在省医院里,而我们却查不出来任何线索的主要原因。”詹天涯擦去太阳穴两侧的汗水,“曾达判断得没有错,最后那具通风管道中的尸体的确是夜叉王,他很聪明,一开始接近了那个犯人,与那名犯人进行了某种身体上的转移,随后第二天白骨配合夜叉王将其‘杀死’,因为那时候那名犯人早就死了,所以不存在杀死这一概念,随后白骨被单独关押,而夜叉王利用那三十五秒的空白让自己原先的身体自动消失,别忘记了,我们自己有焚化炉。”

  “你是说夜叉王已经实现了能够让自己在不同的人身体内转移?”宋松依然看着光学瞄准镜内。

  詹天涯点头:“对,不过我推断活人是没有办法,只能利用尸体,后来曾达询问过省医院的院长,半年前省医院一次体检,李思维找借口没有参加,因为一参加就露陷,一个还在行走说话吃饭的人,突然没有了心跳脉搏肯定会引起轰动!”

  宋松点头:“好像这是唯一的答案,他进入那个犯人的尸体‘死’了之后,尸体会被运送到停尸房,然后他在众目睽睽下‘复活’,杀了所有的人,因为一般情况下停尸房的工作人员不会佩戴武器。随后他藏在某具尸体内,把警报重新连接,又将原先那具犯人的尸体打扮成为血修罗的模样挂在墙壁上,等着我们前往。我们看到之后,再操控尸体作势攻击,我们当然会还击,同时他起身逃跑,曾达再追击,到了无法逃脱的隔间内,随后倒地,因为那时候我们只知道他会利用所养的鬼控制尸体,还不知道借尸还魂这一手,所以认为那仅仅是一具尸体,曾达意识到不对劲,再返回,发现原本那具‘血修罗尸体’不见了,看守的士兵也离奇死亡,于是又一次将注意力集中在‘血修罗尸体’上,认为那是夜叉王,可恰恰错了,这金蝉脱壳玩得很高明,但也很愚蠢,蜂巢只要一关闭,人员通行证暂时废除,他根本跑不了。”

  “不。”詹天涯否定道,“他只是需要等待一个机会就行了,等待再杀死一个人,以那个人的身体离开蜂巢就行了,不过他赌了一把,赌我就算发现了他,也不会揭露,相反会将他放走。”

  吴军扭头盯着詹天涯,很不解地问:“什么意思?”

  “因为我真的会故意放他走,否则我不会在昨天晚上当着那具尸体的面,说出那一番话,说要解除警报,其目的就是为了和他做个交易,让他安分一夜,不要杀人,好好呆在那,今天清晨我会送他离开。”詹天涯道。

  宋松和吴军同时吃了一惊,吴军忙问:“放他走?你疯了!我以为你让我们来这里等着,就是为了把他击毙!”

  “击毙?”詹天涯翻身起来,坐在那说,“白骨告诉胡顺唐要杀死夜叉王的唯一办法就是用最原始的方法杀了他,那是最简单的办法,但现在他使用的方法我们根本杀不了他,把他关在蜂巢,等于给了他一个杀戮的天堂,因为在那里无论他杀多少人,我们除了内部求助之外,毫无其他办法,难道把这里存在的东西披露给全世界?那只会沦为其他国家同行们的笑柄,还会给国家丢脸,再说,我们也必须要找到牧鬼箱……”

  “牧鬼箱?”吴军很纳闷,宋松倒是对这个名字不陌生,因为他跟随詹天涯以来,就一直在寻找那件东西。

  正文 第十六章[放虎归山]

  上世纪八十年代,蜂巢刚刚建好的时候,古科学部就流传了这么一个说法——牧鬼箱的秘密如果被人发现,并且加以利用,其威力不亚于一颗核弹。在当时全世界核武至上的大环境下,这种言论根本不算是危言耸听,二战时期希特勒也组建了特殊部队,寻找西方神话和传说中的神器,想将之用于战争。

  古科学部后来下令,牧鬼箱这个东西一旦发现就必须彻底销毁掉。可古科学部面临的危机实在太多,根本没有办法分出专门的人力物力去寻找。詹天涯自己找了五年,没有任何头绪,该去的都去了,该挖的都挖了,最疯狂的时候甚至差点打报告要开秦始皇陵。当然被上面直接给骂了回去,因为那实在是太荒谬,打开那个地方,光是水银毒,就可以使方圆几十公里内一切喘气的东西全给杀死。

  “白骨提到牧鬼箱的时候,我很吃惊,不过倒认为那是一个机会,如果能够通过夜叉王找回来,也省去了很多麻烦,当然也会徒增更多的麻烦。不过最重要的是要找到牧鬼箱,我们现在幸运的是夜叉王仅仅只是个疯子,不是某股势力,如果被某种势力,亦或者恐怖分子加以利用,就彻底没救了,那我们面临的就不是个体案件,而是可怕的战争。”詹天涯扭头看着身边的两人,“昨天晚上曾达面对那具可以行动攻击的尸体时,你们都看到了,如果普通的百姓面对这种东西完全是束手无策的,这不是电影,他们也不是什么僵尸、丧尸。传说中牧鬼箱可以创造成千上万这样的东西,只要有尸体有灵魂就可以创造,每时每刻都以倍数增长,不要说中国,全世界都完蛋了。”

  吴军吞了一口唾沫,那东西他虽然没有亲眼目睹,但在监控录像中看到已经够骇人了,他都是经过特殊训练的,如果是普通的士兵,先不要说那东西看起来是那么好对付,心理上就没有办法承受。再说,他本属于内勤人员,没有参与外勤行动组的任务,对于这种怪异的事情很少看到。

  “这次的事情是违反了规定,还把你们给牵扯了进来,算我欠你们两人一个人情,要是事情出了岔子,我会独自承担这个责任,上面追问下来,就说我哄骗你们在先,到了这里后又用官衔压你们不说,还把枪管抵在你们脑门上。”詹天涯淡淡地说,算是一种恳求。

  吴军笑着摇摇头,没有答话,上面的人怎么会相信这种话?宋松拍了拍自己面前的09式狙击步枪说:“难怪你从枪械库中把这个东西给弄了出来,说是要执行特殊任务使用,我还以为你要去打什么怪兽,结果目的是为了自己背黑锅,不过这东西没有列装部队,只有极少数特种部队配发,你到底想做什么?是想放夜叉王走呢?还是想在沙漠中射杀他?这一颗子弹打在他身上,不管他是什么东西,都会变成一堆碎肉。”

  “那可是个怪物……要想杀了他肯定得有特殊的办法,我还没有找到关键在哪儿,不过这次我违反了规定不说,要是做不好还愧对那些死去的战友,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当然我也不奢望他们能够原谅我。”詹天涯把手腕放在额头上,挡住天空照射下来的刺眼阳光,“我的目的很简单,如果夜叉王从沙漠里面爬出来后,要想反悔约定在蜂巢大开杀戒,你们就随意开火,把带来的子弹全都给打光都行。”

  “等等!有动静了!”拿着望远镜的吴军忽然说,一只手把旁边的88式狙击步枪抱起。

  詹天涯一个翻身,拿起自己的望远镜,看着埋尸地,果然看到其中一个埋有尸体的沙坑中间有了抖动,然后周围的沙开始向中间收缩,紧接着一只手突然从沙漠下伸了出来,随后是另外一只手和头颅,紧接着是身体,没过几分钟,原本昨天摆在詹天涯面前的那具尸体就从沙漠下钻了出来,站在沙漠之上,仰头看着天上的太阳。

  从夜叉王钻出来的时候,宋松就已经瞄准了他的脑袋,只要他行走的方向朝向蜂巢,走上十步,宋松放在扳机上的食指就会扣动,将他脑袋直接轰碎。吴军见到这一切,几乎不相信自己双眼看到的,果然和詹天涯所说一样……

  夜叉王反背着手,将背后那柄手术刀取了出来,拿在手上,手术刀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随后他露出笑容,高举着手术刀,朝向詹天涯等人所在的方向晃动着。

  “他在说谢谢。”吴军看着手术刀反射出来的光说,那和海军所用的灯语一样,只是不同于国际上用的摩斯码,因为中国海军规定灯语表达是用汉语拼音。

  宋松也看到了,有些奇怪地问:“这家伙当过海军吗?他说谢谢,难道说知道我们在这,也知道你会放他走?”

  詹天涯放下望远镜:“他当没当过海军我不知道,这家伙从前的经历完全不详,我估计连他最早犯案时候的通缉令上的照片,都可能不是他本人,还有他不是知道我会放他走,而是知道我很想找到牧鬼箱,这家伙是个……聪明的疯子。”

  宋松一言不发,食指扣在扳机上,一直等夜叉王朝着另外一个方向缓缓前去,走到连瞄准镜中都看不清楚人影后,这才松了一口气,收起枪,退膛,上了保险后说:“任务完成,可以返回了。”

  吴军也松了一口气,虽说带了枪,但没有人愿意在执行任务时开枪,想开枪的往往都是菜鸟,不知道意外情况发生,倒霉的最终还是自己。

  詹天涯翻转身子,躺在沙丘上,张开四肢,喃喃道:“希望这次赌对了……胡顺唐呀胡顺唐,你小子这次可不能出什么意外,我的身家性命可全都押在你一个人身上了。”

  另外一方面,载着胡顺唐、莎莉和盐爷的福特车,依然还是走的那套程序,只不过这次下了越野车,再上直升机,直升机将他们带到的是一个陌生的机场,在那里有一辆出租车等待着。然后出租车又行了好几个小时才来到了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转乘民航飞了三个小时到了成都。

  一路上,盐爷、胡顺唐和莎莉三个人都没有怎么说话,知道在公众场合下不适宜聊下面要做的事情。从机场离开,坐出租车来到室内,原本胡顺唐打算住在自己比较熟悉的九眼桥川大外的红瓦寺附近,可转念一想,还是去个连自己都陌生的地方要安全许多,于是转到了离那也不算太远的红星路上,随便找了家酒店住下。

  盐爷和胡顺唐一间房间,莎莉自己一间房,安排妥当之后,夜色已晚。莎莉知趣地呆在自己的房间内,没有离开,方便盐爷和胡顺唐商量之后的事情。

  盐爷照旧用简易茶具泡了些茶水,给胡顺唐倒了一杯,胡顺唐接过杯子一句话未说,只是握住,眼神有些呆滞。盐爷轻声道:“放心,我是不会跑的,我罪孽那么深,往哪儿逃也没有用,迟早要还。”

  胡顺唐抬头看了一眼盐爷,摇头道:“不是,我没有想这个事,我是担心和上次一样,最终救不了胡淼不说,事情反而会变得复杂。”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命运,就像一条线一样,但这条线却是在世间到处交织,你的线可能与胡淼连在一起,但你却不知道百年前其实莎莉的线也在不知不觉中与你连在了一起,有些是宿命躲不掉的,既然老天爷告诉你还有机会,哪怕是个谎言,都证明了你和胡淼之间的那条线还没有断,不要灰心。”盐爷安慰道。

  胡顺唐笑了笑,算是给了盐爷回应。

  盐爷拿着一张先前在报亭买的旅游地图,翻查到了郪江镇,想了想说:“郪江镇也算是个有名的地方了,说牧鬼箱在那个地方,也不是没有可能。”

  “为什么?”胡顺唐问。

  “那里曾经出过一件青铜器,叫商父乙鼎,不过那都是清朝末年的事了,那时候在蜀地发现那种东西,很是罕见,因为足以证明了在商朝时期有人已经迁移到了川北,因为那种青铜器在商朝时期完全就是家族身份的象征,不是普通人能够拥有的。”盐爷解释道。

  胡顺唐又问:“那和牧鬼箱有什么联系?”

  “有没有直接的联系,我说不好,仅仅只是知道这个与商朝时期人们对鬼的敬畏有着联系。”盐爷喝一口茶,放下茶杯,“顺唐,你对青铜器有多少了解?”

  胡顺唐摇头:“几乎不了解,除了上学的时候背下来的那个叫司母戊大方鼎的东西,其他的在心里完全是一连串问号,这一年来,只顾得上查看奇门遁甲和风水命理方面的书,忽略了其他的。”

  盐爷点头:“嗯,多看书好,不过我了解得也不多,也只是因为从前想多了解下开棺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是顺便查看了下其他的资料,当然最多的还是听年轻时候我师父的一位朋友聊起过。”

  正文 第十七章[青铜时代]

  中国青铜器,也分古代、近代和现代,当然近代和现代青铜器大多数都是工艺品,并不与生活有密切的关系。但中国古代青铜器,主要泛指商代与西周时期的青铜器,这些青铜器以铜质为主,加入少量的锡和铅浇铸而成,因器物的颜色为黄中带青灰色而得名。青铜算是一种合金,纯铜即为红铜加入少量锡则成为锡青铜,加入少量的铅则为铅青铜,加入少量的锡和铅则为锡铅青铜,加入少量的锌为黄铜,加入少量镍则为白铜,因合金成分不同分为不同的颜色,但青铜这个名词是后世也就是现代人所起,在中国古代,人们习惯把铜称呼为“金”或者“吉金“,而把现在我们称呼的金叫做“黄金”,两者在称谓上有着严格的区分。青铜则是中国古代对合金的首创。

  中国的青铜器时代具体可以追溯到什么时期,不能完全断定,但可以判断绝对不晚于公元前2000年,而且持续了很长的时间,一直到公元前300年还有大量青铜器在被制造和使用,存在于中国历史上夏、商、周、春秋、战国时期,时间至少持续了1500年,到汉代还在制造青铜器。而青铜器的使用则主要是生活用具、劳动用具、生产用具以及最重要的祭祀。

  青铜器在商朝达到一个鼎盛时期,被誉为“轮贵贱,别等级”的作用,作为贵族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也成为王权的标志。而在当时,人们的生活用具,庶民和自由民还算好,奴隶是不配合使用任何生活用具的,但只有位高权重的才能使用青铜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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