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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医路扬名_分节阅读_第165节
小说作者:春溪笛晓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908 KB   上传时间:2017-07-21 19:06:02

  关家的做法让叶仲荣有些愤慨,但冷静下来以后就想到这也许是个好机会,叶沐英正好在奉泰这边,叶曦明也快毕业了,到时候让曦明也一起到让奉泰发展,他们三个同辈从这时候就一起打拼,往后还怕感情不好吗,即使郑驰乐始终不是叶家人,他们也已经有了实质上的兄弟情谊。

  叶仲荣打的就是这个算盘。

  郑驰乐肯定不会将自己跟叶家的关系告诉叶沐英和叶曦明,那就只能由他来开口了。

  叶仲荣问叶沐英,“驰乐是今天到奉泰,你跟他见面了吗?”

  叶沐英虽然惊讶叶仲荣会知道这件事,不过他老早就知道郑驰乐入了很多人的眼,也没往深里想:“见到了,乐乐还在我这儿,才刚睡下没多久。”

  叶仲荣一听就知道他们在是聊了一整夜,见叶沐英跟郑驰乐感情这么好,他更笃定自己的想法:“我跟你说的事,你要保证不要告诉第二个人,在驰乐面前最好也不要透露半句,别让他知道你已经知晓这件事。”

  叶沐英一愣,不是很明白叶仲荣的意思。他迷茫地推测:“二叔你要说的事跟乐乐有关?”

  叶仲荣“嗯”地应了一声,思索着该怎么说出口。

  这短暂的静默让叶沐英的心咯噔一跳。

  他凝神等待叶仲荣开口。

  过了好一会儿,叶仲荣说:“沐英,驰乐他是我的儿子,你的堂弟。”

  叶沐英像是被重物狠狠劈头砸来。

  很奇怪地,他一点都没怀疑就完全相信了叶仲荣的话。

  因为这跟线索一浮出水面,郑驰乐给他的熟悉感、郑驰乐为什么他打心里感到亲近,统统都有了解释。

  原来他不是无端地想要靠近郑驰乐,而是因为郑驰乐本来就是他的亲人、本来就是他血脉相连的堂兄弟。

  也许他对郑驰乐……不是那种感情吧……

  真的是这样吗?

  连叶沐英自己都不信这个说法。

  叶沐英用手捂住眼睛,觉得自己的脑袋隐隐发疼。

  不,这并不能证明什么。

  叶曦明也是他的亲堂弟,他就从来没有对叶曦明有过那样的感觉。在叶曦明还在三叔的教导下走上歪路的时候,他甚至不屑跟叶曦明说半句话,要不是二婶韩蕴裳突然把叶曦明要过去养,他也许就那么冷眼看着叶曦明被纵容成不学无术的废物。

  人人都说他很优秀,他正直,讲原则,做事面面俱到,提起来只有夸的,没有说不好的。事实上他并没有那么完美,有时候他可以说是非常冷漠的,这种冷漠没有表现在外,永远只藏在心里。

  他这个人讲原则,是因为别人喜欢讲原则的人;他这个人正直,是因为别人喜欢正直的人。如果他跟他父亲一样为所欲为、如果他跟其他人一样自甘堕落,那么他就没有了继续往前走的权利。

  事实上他心底住着的恶欲并不比别人少。

  叶仲荣说的事不能证明他对郑驰乐没有那样的感情,只能进一步印证他是多么不堪的一个人。

  即使知道郑驰乐跟自己有血缘关系,他依然对郑驰乐充满了渴望。

  叶仲荣并不知道叶沐英的心正在被撕扯着,他只以为叶沐英是一时没法消化这件事,于是他娓娓说出自己下乡时的往事,以及后来一次又一次的阴差阳错。

  叶沐英握住话筒,一点一点地听完那关于郑驰乐的过往。

  郑驰乐的身世并不好,他以前就知道的。

  在他知道的一切里面,郑驰乐是烈士之后,父母早逝,被好心的郑存汉收养,成了郑彤的弟弟。

  叶仲荣的说法彻底推翻了它。

  原来郑驰乐是郑存汉的亲外孙。

  原来郑驰乐是郑彤的亲儿子。

  原来郑驰乐的父母并没有死——只是要么不知道他的存在、要么不认他。

  原来那个给予他向上的勇气的郑驰乐,是那样跌跌撞撞地长大的,郑驰乐少年时遭受的痛苦的折磨并不比他少。

  郑彤嫁给了关振远,叶仲荣跟韩蕴裳结婚;郑彤有了佳佳,还有关靖泽这个继子,叶仲荣虽然没有儿子,但大概也快把叶曦明过继过去了;他们一个是郑驰乐的母亲、一个是郑驰乐的父亲,但又各自有各自的新家庭,各自有各自的未来。

  郑驰乐花了多长的时间才接受这个事实?

  郑驰乐花了多长的时间才能够平静地喊郑彤一声“姐”、平静地跟关靖泽和关佳佳相处、平静地跟他和叶曦明相处?

  叶沐英抓住话筒的手微微收紧,指节泛白。

  那样的痛苦,他刚刚才经历完不久,因而感受得格外清晰。他已经成年了、已经懂得调整自己的情绪了,仍然久久缓不过神来,郑驰乐知道那一切的时候才几岁?

  叶沐英不了解,但他猜郑驰乐一定很早就知晓一切。

  他所看到的郑驰乐,必定是经过漫长而又痛苦的、充满挣扎的艰难成长,才能一点点成就出来。

  郑驰乐身上的每一个闪光的地方,都应该是被磨难打磨出来的。

  而作为始作俑者的叶仲荣,却在向他这个侄儿说起这一切。

  叶沐英很清楚自己二叔做事从来都有很强的目的性,这次会跟他坦言自己犯下的大错,绝不仅仅是想找人忏悔一下自己曾经那不负责任的行径。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他二叔应该是想把事实告诉他,然后跟郑驰乐处得更好,以拉近郑驰乐和叶家的关系。

  因为郑驰乐很优秀,所以连叶仲荣都上了心。

  叶沐英安静地听着叶仲荣讲话。

  直到叶仲荣说出“希望你能跟他好好相处,我会让曦明也过去”,叶沐英才捏紧了话筒,压抑着心头的愤怒喊道:“二叔。”

  叶仲荣说:“沐英?”

  叶沐英说:“你有什么脸让我跟乐乐好好相处!你有什么脸让曦明也过来!”他话一出口就意识到自己的失控,却稳不住声音里的颤抖,“你既然没尽到一个男人应该有的责任、也没尽到一个父亲应该有的责任,就不该再在乐乐面前出现!你的每一次出现,甚至是我跟曦明的每一次出现,对乐乐而言都是一种伤害!”

  叶仲荣沉默下来。

  他知道叶沐英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叶沐英的母亲刚刚改嫁,叶沐英应该对郑驰乐曾经的心情体会最深。光是母亲的事就将向来沉稳的叶沐英折磨到这种程度,可想而知,郑驰乐当初有过怎么样的心情。

  所以郑驰乐不愿认叶家、对他这个“父亲”毫无好感,都是理所当然。

  不管他有多想弥补、不管他有多少悔意,郑驰乐遭受过的磨难永远都无法消弭,郑驰乐尝过的灰心丧意永远都无法抹去,郑驰乐缺失掉的圆满家庭永远都无法补全。

  他想要这样一个优秀的儿子,却没有那样的资格。

  叶仲荣闭上眼:“沐英,你就当没听到过这件事吧。”

  叶沐英慢慢地冷静下来。

  他按照医生以前的嘱咐平复着自己的呼吸,他不能有太激烈的情绪波动,因为他的某些神经特别脆弱,指不定会因为情绪的大起大落而发病。

  叶沐英挪开挡在眼睛上的手,低声说:“我没法当做没听到。”

  叶仲荣正要说什么,叶沐英却没给他机会:“我先挂断了,二叔。”

  说完就结束了通话。

  叶沐英把听筒放回原处,一个人推开门看着外面的晨景。

  奉泰省会是华国的南边,春季的昼夜几乎恰好均分,不长也不短。这会儿天才刚刚发亮,灰蒙蒙的天际跳出了一点白光,像把正在出鞘的剑,准备把天地劈分成两半。

  叶沐英死寂的心正一点点复苏。

  他一直以为郑驰乐早熟、脾气好、能力高,连内心都比别人强悍,不需要任何人帮扶,他只要默默地在一边看着他往前走就可以了。

  可在叶仲荣说出郑驰乐的身世时,他意识到郑驰乐也是需要人帮他做点什么的。

  叶沐英突然就有了新的目标,他要振作起来,好好成为郑驰乐的帮手。他想看到郑驰乐往上走,走到越高的位置越好,他希望能让所有不看好郑驰乐的人、所有曾经没把郑驰乐放在心上的人看一看,他们错失的是多么出色的一个人。

  叶沐英整个人都活了过来。

  他走回房间站在床前看了郑驰乐好一会儿,才转身走进厨房做两人份的早餐。

  郑驰乐很快就醒来了,他睡得很沉,所以入睡的时间短也养够了精力。

  从床上跳起来郑驰乐闻到了香味,穿上外套走出去,然后一眼就见到叶沐英在厨房忙活。

  郑驰乐高兴地吸了吸鼻头,直夸:“香!真香!沐英你的手艺还是这么好。”

  叶沐英说:“自己住久了,自然就锻炼出来了。”

  郑驰乐说:“自己住久了这句话听着可真揪心,改天要是有机会,我也给你煮一顿好的。”

  叶沐英说:“好,我等着。”

  叶沐英煮的东西确实好吃,郑驰乐食指大动,很快就把自己那份扫得干干净净。

  吃了睡了,就该分别了,毕竟郑驰乐还得去报道。

  叶沐英倒是没有太多不舍,他又提醒了郑驰乐一些问题,挥挥手把郑驰乐送了出门。

  郑驰乐总觉得叶沐英好像有哪里不太一样了,不过叶沐英都赶人了,他也不好继续赖着。

  他一个人去任地报道。

  郑驰乐要赴任的地方叫隽水县,听着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其实不然。这地方是有名的穷山恶水,物产贫瘠,当地的歌儿直接就唱了——“山高石头多,出门就爬坡,地无三分平,人穷灾害多”。而且因为临近边境,比较混乱,大多数乡委都是由边防士官和当地人组成的,管理起来很麻烦。

  郑驰乐早前就了解过情况,也不着急,他从省会坐了大半天的车抵达隽水县所在的大昌市,报道以后就直奔隽水县。

  隽水县的县政府大楼很破旧,看起来就是年久失修的那种。大门口有个老汉在那里守着,乱哼哼方言小调,躺在老藤椅上眯着小眼儿嘬茶喝。

  别看这隽水县地处偏僻,还真有个特色产业撑着,那就是茶,漫山遍野的茶,在这一带有不少人都是以种茶为生的。

  喝茶也是当地人一种戒不脱的老习惯。

  郑驰乐礼貌地上前问好:“老哥,这是隽水县政府吗?”

  老人把茶壶儿拉离嘴边,抬眼瞧了瞧郑驰乐,说道:“外头这么大的字,你没瞅见吗?”

  郑驰乐也不气,笑着说:“瞅见了,这不是想确认一下吗?毕竟这年头挂羊头卖狗肉的人那么多,不能光靠名字来认门啊!”

  老人也笑了:“你这后生倒是有趣,这样的话都敢说。”

  郑驰乐也不急着进去,反倒是跟老人攀谈起来。他没问别的事,只问老人的茶。

  老人说:“茶自然是我们隽水的茶,不过这两年产量也少了。我们这边土地不好,茶的品质差,比不过其他县,渐渐地日子就不好过了。我们这儿的茶是越嘬越香,喝进去砸吧半天还能品到味儿,不过外面的人不喜欢,他们喜欢喝又淡又清的那些茶,喝起来就跟凉白开似的,没劲!”

  郑驰乐说:“这倒是个问题,没市场的话产品就销不出去。”

  老人瞧了他一眼,说:“后生你是来做什么的?瞧你细皮嫩肉的,看着就像养尊处优的有钱人家子弟,是过来这边玩耍的吧?”

  郑驰乐朝老人摊开双手:“你看我这双手像是有钱人家出来的吗?”

  郑驰乐的手指修长匀称,但指腹都长着不少薄茧,而且看起来手劲很足,一看就是常做事的人。

  这不是一双顶漂亮的手,却是一双让人一看就喜欢的手。

  宽厚,修长,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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