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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重生]_分节阅读_第43节
小说作者:狐狸不归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368 KB   上传时间:2017-10-10 12:28:56

  陆郁回来总是安慰他,不过倒不会劝他放弃功课。

  这么过了一段苦巴巴的日子,夏日走到了尽头,到了九月开学的日子。和去年高一不同,高二的管束要严厉的多,不仅周六要留在学校补习,甚至每天晚上还要上晚自习到十点钟才能下课。

  裴向雀倒不是怕吃苦,只是不能晚上回家和陆叔叔吃晚饭叫他太难过了。

  他垂头丧气地蔫了几天,陆郁就细致入微地体察了出了他的心情。开学第四天的傍晚,裴向雀收拾完书,正准备同往常一样跟着安知州去食堂啃馒头咸菜,却接到了陆郁打来的电话。

  陆郁的声音隔着电话线传过来,低沉而温柔,裴向雀觉得耳朵轮廓都痒了起来。

  “阿裴,我在学校门口,在原来的地方,快过来。”

  裴向雀挂了电话,情急之下连手机打字都忘了,拽过一本教科书,就在扉页写,“陆叔叔来找我了,对不起,我要去找他了。”

  安知州抿着唇,微微笑了笑,表示自己不介意。

  他心里忍不住想,裴向雀到底是什么想法,是喜欢陆郁,还是单纯因为感恩。

  在没有确定之前,安知州不敢在裴向雀面前提有关爱与喜欢,怕自己把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傻子引入歧途。

  他们下课很晚,楼梯里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裴向雀是快步跑着下去的,像一阵风一样窜到了校门口。

  校门旁不远处停了一辆银灰色的车,旁边有一棵高大茂盛的槐树,树荫繁密,陆郁半倚在上面,斑驳的光影映上在他的侧脸。一阵秋风吹过,有微微泛黄的叶片轻轻飘下,落在了他的头发上。

  他的陆叔叔可真英俊。

  裴向雀禁不住想,脚步加快,像一只扑棱着翅膀的小麻雀窜到陆郁面前,眼睛明亮,额头上有晶亮亮的汗水,朝气蓬勃,有用不完的活力。小麻雀踮起脚,右手抬高,捉住了那片落在陆郁头顶上的叶片,却没有扔掉,而是虚握在掌心里,那只手背在身后,小声地喘着气,“陆叔叔,你,你怎么来了?”

  陆郁站起身,从车窗里拿出纸巾,弯腰擦了擦裴向雀的额头,“这么急做什么?我还能跑了吗?你这几天蔫头耷脑的,不是因为晚上不能回家吃饭了吗?”

  他顿了顿,添了一句,“所以给你送饭来了。”

  裴向雀瞪圆了眼睛,陆郁已经打开车门,将裴向雀拉到了后座,前面副驾驶的位置摆了个食盒。

  揭开食盒的盖子,香味一下子充盈了整个车厢,裴向雀不用尝,都能嗅得出熟悉的味道,这是陆郁亲自做的。他像是很开心,还是努力抑制着,结结巴巴地说:“陆叔叔,也,也太好了吧……”

  陆郁打断他的话,将一碗饭塞到他的手里,“既然这么好,那就多吃一点。”

  这饭确实是陆郁亲手做的,不是像裴向雀那样想象的先回家一趟,而是直接在公司开的火。陆郁吩咐李程光在公司食堂隔出一个小房间给他,里面安置好基本的做饭工具就可以了。

  李程光有些微妙,又联想到陆郁最近不回家吃饭,裴向雀在学校上晚自习的事情,似乎找到了正确答案。

  随着和裴向雀的生活接触多了,还有负责周宁那边的事情,李程光觉得自己当初偷偷摸摸告诉裴向雀自己老板间相亲对象的行为实在是傻,傻透了。

  真是白扣了两个月工资。

  在公司做饭更加方便快捷,蔬菜肉类都是被处理好了的,做完饭也有人收拾残局,效率更高,只需要过来送趟饭,和裴向雀在车子里共进晚餐。

  裴向雀很快吃完了饭,端着汤慢慢地吹着,似乎在出着神,犹豫了很久,才下定决心,“陆叔叔,以后,还是,不要给我,送,送饭了。这样,你多累啊。”

  陆郁没有应答,裴向雀也不敢抬头看他,连手上的汤都不太端得稳了,摇摇晃晃,只好一口喝了,烫的舌头通红,忍不住小心地伸出来晾着。

  陆郁慢条斯理地问他,“那你舍得吗?”

  你舍得吗?舍得晚餐不能和陆叔叔在一起,那样好像都不是值得期待的晚餐,而只是填饱肚子。一想到这样的生活还有好长时间,裴向雀那句“舍得”就卡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口。

  陆郁中指指节屈起,敲了一下裴向雀的额头,“既然舍不得,还瞎说什么。况且我也并不是全部为了你。因为,如果在傍晚见不到我的小麻雀,和他一起吃饭,连晚上都工作都做不好了。”

  裴向雀还是默不作声,抵制内心深处的诱惑不松口,可以说是非常坚强了。

  陆郁的晓之以情也不能打动他,只好动之以理,又说:“而且,在公司做饭比回家做饭还要快,有什么好耽误的?以前都能在一起吃,怎么现在还反倒不能了?”

  最后,双管齐下,裴向雀被陆郁说服,心满意足地顺从了内心的欲望。

  以后,每天又能和陆叔叔一起吃晚饭了,即使相处的时间少了很多,可是这是最珍贵的。

  陆郁开着车窗,临走前还不忘叮嘱裴向雀下晚自习后在学校门口的大灯下等着,等自己来接他再过来。

  因为裴向雀不在家,陆郁也没有必要那么早下班陪他,在家里工作,还可以在办公室工作很长时间。毕竟他一个人要做完两份工作。

  回到公司,李程光立刻过来,说杨经理已经在会议室等着陆郁,报告最近的情况。因为正好乐旺的项目开工半年,所以整理了这半年来的工作进程和日后的规划发展。

  杨经理自从接下了这个项目,吃住都在工地上,风吹日晒,和半年前大不一样,此时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略带富态的中年人,皮肤黝黑,但瞧起来却年轻健康一些。

  杨经理带来了电脑,打开PPT和模型,全方位地展示乐旺目前的工程进度以及接下来的发展路线。他一直不停歇地说着,陆郁只是坐在下面,听着他的讲解,一言不发。

  这让他有些忐忑,毕竟他也见识过陆郁的脾性,也对不久前罗家的事情心有余悸,不希望看到这位年纪轻轻却行事果断的陆先生对他们的工作不满意。

  等他说完了,停了好一会,陆郁才开口询问了几个问题,杨经理都一一想过了回答,现在实在答不上来的,也记了下来,说最迟明早就会给上答复。

  陆郁对他的态度还是很满意的,点头笑了笑,“现在,你们将后续的计划做的越详细越好,再过半年,我就要回淮城,不能再时刻盯着了。”

  不仅是杨经理,连李程光都蒙了,从来没听陆郁说过这件事。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喂,陆叔叔吗?对,是我,我是小雀,别的小朋友都被接回家了,你怎么还不来接我?

  大裴:小戏精,还在上晚自习,老师快过来了,快停下你的表演!

第60章 喜欢

  陆郁来宁津,甚至接下这个项目,本来就是为了寻一个合理的借口来宁津,目标还是裴向雀。现在裴向雀已经对他非常依赖,陆郁就开始考虑回淮城的日期了。他在淮城经营许久,主要的产业都在那,宁津的这个项目,只能说是个过渡。等再过一些日子,这边的事情稳定下来,他就要回淮城了。

  别的不说,最重要的一个问题,该怎么把他的小麻雀拐带回淮城。

  杨经理走后,陆郁沉思许久,李程光也不知道他有什么吩咐,不敢离开,只听得他忽然说:“我在碧玺园那,是不是有套独栋别墅?”

  碧玺园是淮城一处高端的别墅区,别墅的环境良好,私密性极佳,别墅之间的距离很远,加之交通方便,一直备受青睐,有市无价。不过陆郁追求更好的效率,原先一直住在公司附近。其实这些说起来这都是上辈子的事情,陆成国日后,都住在陆家老宅,别的地方的房产都不太记得请了。

  如果要娇惯地养一只小麻雀,原先的地方肯定是不行的,太委屈他了,陆郁舍不得。

  陆郁一提,李程光就迅速查了一遍,揣测着问:“碧玺园那确实有一栋,只是简单装修了一下,您回去后要住那里吗?”

  陆郁点了点头,又吩咐了一句,“先找个设计师看看吧,要尽快,最好回去后就能住。”

  李程光答应下来,转身出去了。

  陆郁又坐了一会,想了从前的事,在陆家的老宅里,阳光灿烂,春风和煦,裴向雀在花丛里朝自己微微笑着。

  他低下头,慢慢在纸上勾勒出他笑着时的模样。

  天真又动人。

  正适合他那幅未完成的油画。

  那天晚上,裴向雀为陆郁唱完了新学的歌,歌词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只是没有问陆叔叔。他拿着那片从陆郁的头发上摘下来的落叶,趴在枕头上写日记。

  因为在过去的半年里总是有许多好事,这本日记已经写了厚厚一沓,只剩很少的部分是空白的。

  裴向雀在床上翻了个身,定定地看着那片树叶,总觉得它比世上所有的叶子都要可爱,哪怕是边缘被虫咬过的缺口,都有一种迷人的残缺美。

  他瞅了半天,觉得自己有点傻。

  最后总算瞧够了,准备要夹在日记本里,又想,这样直接放进去会逐渐腐烂,保存不了多久。

  于是,他查了一下保存树叶的方法。第二天,拜托网购小达人徐旭为自己买一个木质标本夹。

  因为怕自己对网上教授的步骤理解不清,裴向雀想要同安知洲商量一下,毕竟对方比较聪明。

  在把手机屏幕拿到安知洲的面前之后,裴向雀正准备打开浏览器页面,就被安知洲摁住了手,停在了手机桌面。

  安知洲皱着眉,随手抽出张草稿纸,特意在空白的一面写,“这是陆先生。”

  裴向雀不明所以,呆愣楞地点了点头,还在安知洲的那行字下添了句,“是不是很好看!我的照片也是陆叔叔的手机桌面!”

  就像是无意识的炫耀。

  安知洲扶着额头,觉得脑门疼,他还为了裴向雀到底是不是喜欢陆郁纠结了那么久,还犹豫要不要同陆郁约定好的那样同他说这件事,现在看来,倒是自寻烦恼。

  这个天真的小傻瓜,即使在不知道感情是什么的情况下,都这样深刻地喜欢上了他的陆叔叔。

  安知洲想要趁机和他谈一谈,既然裴向雀确实喜欢陆郁,而陆郁表现出来的行为又令人信服,他不必从中阻碍什么。

  每个人的路都不同。

  安知洲想了片刻,认真地写,“那你为什么想要把陆先生的照片当手机桌?”

  裴向雀几乎是没有经过思考就回答了,“因为陆叔叔特别好!还特别好看!”

  现在是中午午休的时间,大多数学生都回家了,教室里只剩下裴向雀和安知洲两个人,没什么顾忌得凑在一起对着用纸笔聊天。

  安知洲又写,“他为什么好?”

  “因为他对我好,”裴向雀懵懵懂懂地写,“我感激他。”

  安知洲脑门疼得更厉害了,“你感激他,感激一个人,会把他的照片当做手机桌面,素描画当做头像,想要天天看着,还看不够吗?”

  “你仔细想一想再回答我。”

  裴向雀就伏在桌子上想了很久。他从小没遇到什么好人,陆郁是第一个,所以没有前一任感激对象课供对比。他只要闭上眼想如果是别人会怎么样,陆叔叔的脸就会自动浮现。

  除了陆郁,谁都不行,他不能想象。

  好半天,裴向雀还是摇了摇头,一笔一划地写,“我想不到别人,没有别人。”

  他只有陆叔叔。

  安知洲和他交流得特别费劲,似乎对于接下来要写的话难以启齿,“嗯,那我好不好?”

  裴向雀偷偷瞅了一眼他,和小鸡啄米似的点头,“你,好。”

  接下来的话,更难以启齿了。

  安知洲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暂时抛弃小我,“那你愿意把我的照片当做手机桌面和头像吗?”

  裴向雀十分坦白地摇头。

  他觉得安知洲很好,关系也很亲近,可是和陆郁还是不同的。

  安知洲将那张纸拿了回去,埋头写了几句话,又划掉了,最后修修改改,只剩下一句,“很多时候,‘好’这个字,是不能形容一切的。”

  裴向雀没有反应过来,安知洲便接着写,“还有别的词,‘喜欢’,‘爱’这些更加准确且动人的形容。”

  这不是裴向雀第一次看到这些词语,他曾经在书上看到的,却不明白,只能从前后语境推断,这或许等同于‘好’的意思。

  从没有人和他解释过。

  裴向雀搓着手心里的笔,似乎在反复地思考,挣扎了片刻,“那,喜欢是什么呢?”

  喜欢是什么?

  安知洲的笔尖顿了许久,这是难以描述和形容的,“喜欢,或者说爱,是人的本能,谁都会喜欢上一个心爱的人。如果你真的想知道,那就在看着他的时候,把手贴近自己的胸口,你的心不会骗你的。”

  裴向雀似乎无师自通地明白了安知洲省略的那句话,他的心会对着那个心上人,噗通噗通跳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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