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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子的为官路_分节阅读_第32节
小说作者:瑞纱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1.03 MB   上传时间:2018-06-22 19:53:41

  老板一听,顿时苦了脸,“这不是让我亏了吗?这开门做生意的,你总得让我赚点吧?”

  “十四文!多一分也不行!老板,你可得想清楚,我们可不止买你这点面料,咱们叶家村这么多人,一人买一点,你赚的就不止这一点了。”

  “……好吧,就十四文!”老板看一圈的人,都是顾客,咬咬牙,便应了。

  三伯姆这才满意道,“舟小子,你看你要多少,这面料做的衣服虽不好穿着做活,不过你家都是小孩子,穿着正合适,舒服,透气。”

  叶君书:“……”

  “对啊,舟小子,你看你还需要什么,一起买了,好讲价啊!”

  叶君书:“……”他觉得,这老板都快要哭了。

  这群长辈的砍价能力,实在太厉害了!叶君书便道:“那我先买半匹吧。”刚好也给孩子们也做一身,他想了想,又道。“另外我还想买些布做成平时穿的衣服,只不知买什么面料好。”

  “这个简单,你买这个细麻布,便宜划算,质量还很好!”另一个叔姆拉着叶君书过去,极力推荐。

  “还有这个,这个也不错……”

  等叶君书出来布庄,他抹抹汗,一脸的后怕,实在是……应付不来。

  他在村里人的建议下,买了一堆据说用得到的布。

  而且因为他们要去一趟村里集合点,将买的东西先放下,还十分热心的帮他顺便带过去。

  长辈们太厉害了!这一通下来,给他省了好大一笔钱。叶君书觉得,他有必要学习一下。

  叶君书边走边看,两边的摊位摆满小玩意儿,琳琅满目,眼花缭乱,他看到觉得有趣的小玩具都买下来,并开始尝试讲价,一开始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大家都见怪不怪的,叶君书就放开了。

  虽然大都便宜了一两文,累积下来也不少,他还给路哥儿和勤哥儿买了小头绳。看其他小哥儿都爱戴这些彩绳,叶君书可不想其他人有他家的小哥儿却没有,即使能力有限,能给得起的他不吝啬给。

  给孩子们买完东西,叶君书又去了米粮铺子,买了几袋米面。

  等东西买得差不多了,才转去市场。

  今日的市场也热闹,人来人往的,大家都想买点肉来解解馋,所以唯二的两家猪肉摊位生意甚是火爆。

  叶君书看两眼,排在队伍后面。

  队伍流动很快,一下子就轮到叶君书了,一旁打下手的少年笑道:“子舟兄弟,你来啦!”

  凶神恶煞的摊位老板抬头一看,顿时乐呵呵道:“舟小子,又来买肉啊!”

  “是啊,雷叔,盼哥儿。”叶君书笑道,“今天生意不错啊!”他一看案板上的肉,就知道雷叔今天杀了两头猪,平时可是杀一头的。

  “托福托福!”雷叔笑呵呵地,指指案板上的肉,“看你要哪些,我给你便宜点。”

  “那就谢谢雷叔了。”叶君书也不啰嗦,直接道,“给我来十斤白板,五斤五花肉,瘦肉来两斤,另外那些筒骨也给小子来一份。”自从出孝后,他家就一直用荤油炒菜,用得也快,这次就熬多点,反正耐放。

  “好嘞!”

  来的多了,野叶君书才了解情况,雷叔的摊位生意向来很好,他的脾气跟相貌成反比,一直乐呵呵的没脾气,好像不会生气的样子,大家乡里乡亲的对彼此的性格早就摸透,根本不惧雷叔凶神恶煞的外表。

  他第一次来时,摊位之所以还剩那么多肉没卖出去,是因为有人在他摊位定了肉,说是用来摆酒,只是等到下午才有人来说不定了,已经有了其他肉类。

  换作一般人,恐怕当场就发火,这不是玩人吗?可是雷叔还是和和气气地,只说既然不定了,那他就卖出去了。

  叶君书后来经常来这里照顾雷叔的生意,看习惯了雷叔和性格截然相反的面貌,也不觉得可怖了。

  “一共二百零五文钱,抹去零头,收你二百文,谢谢光顾。”盼哥儿的声音清清脆脆的,双目灵动,笑嘻嘻地朝叶君书伸手。

  盼哥儿是雷叔的独子,他的夫郎难产生下的唯一一个哥儿,雷叔一直当做宝贝一样捧在手心里疼,怕后姆会对盼哥儿不好,就一直不肯续弦,自己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拉扯着长大。

  今日是赶集日,摊位生意好,怕忙不过来,盼哥儿就一直在一边帮忙,平时的话,早中午会过来给他阿父送饭,叶君书见过几次,就认识了。

  盼哥儿长相肖姆,唇红齿白的,妥妥美少年一个,如今十七岁,开年就十八,他听了一八卦,据说盼哥儿快要定亲了。

  叶君书给了钱,同样笑道:“盼哥儿你这红光满面的,可是喜事将临?”

  盼哥儿一听这话,顿时红了脸,但又不想再比他还小的汉子面前露羞,故作粗声粗气道:“好事来了也不请你喝喜酒!”

  雷叔笑容满面地亮着嗓子道:“定了定了,盼哥儿明年开春就结契,到时一定要来啊!”他可是精挑细选才给他家的盼哥儿选了一门好亲事!巴不得和所有人分享。

  “恭喜恭喜!小子到时一定会厚脸皮讨杯喜酒的。”

  “去去去,买完东西还不快挪位,占着地方还怎么做生意了!”盼哥儿恼羞极了,干脆挥手赶人。

  叶君书哈哈一笑,“雷叔,小子先回去了,改日再叙啊。”

  叶君书背着一背篓的猪肉,满面笑容地离开。

  这里走走那里逛逛,不知不觉时间就过得快,他竟然已经逛了一天了,叶君书便往集合点集合。

  “冰糖葫芦!卖冰糖葫芦咯!”

  叶君书早先就听到过冰糖葫芦的叫卖声,只是怕天气太热买早了冰糖融化,便没去买。

  这会儿又听到声音,便顺着声音寻了卖冰糖葫芦的小贩,买了两串,包好放进背篓里,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今日是赶集日, 叶家村和其他村子一样,村子里得闲的大人基本都会去县里一趟,被留在家里的孩子们就在村口一边玩耍一边等家人回来。

  小山也是带着弟弟们早早守在村口,直到夕阳西下之时, 才看到路的尽头一大波人缓慢走来, 孩子们看到了, 纷纷欢呼着跑过去。

  “大哥!大哥!”小山一边跑一边两手挥舞。

  叶君书第一时间就看到这串小萝卜头,他笑着挥手回应,加快步伐跑过去。

  “慢点,别跑!”

  叶君书看混在其中的双胞胎那小短腿跑得咻咻地, 一颗心提得高高的,生怕他们绊腿摔跤。

  “大哥大哥!”

  小家伙们扑过去, 抱抱蹭蹭的,直把叶君书磨得没了脾气。

  叶君书挨个给亲亲后,就宠溺道, “好了好了, 都乖啊!咱们回家再说。”

  走了一天大家都累了。

  乡亲们各自拿好自己的东西,大嗓门招呼着自家孩子回家,叶君书的东西买得有点多,几个小的帮忙拿没什么重量的东西,重的叶君书全拿了。

  “舟小子, 要帮你带回去吗?”牛伯问道。

  “谢谢牛伯,不过您赶了一天的车,也该累坏了, 这些小子带的过来,就不劳烦您了。”叶君书笑着拒绝道。

  他分配得挺好,肉和米面他来拿,布匹小山抱着,其他零零碎碎的几个小的也能帮忙拿。

  叶君书领着一群孩子,大包小包的往家里赶。

  回到家第一件事,叶君书先给孩子们分冰糖葫芦。

  圆鼓鼓的果子裹着一层厚厚的红糖,一看就十分诱人,孩子们一看到就移不开眼,乖乖的围着叶君书,等着他分冰糖葫芦。

  一串冰糖葫芦上有五个果子,叶君书全取下来后,就用小筷子串好,一人两个。

  原先的签子太过尖锐,叶君书怕戳到孩子们,直接拗断扔厨房了。

  一人两个冰糖葫芦,既能解解馋,又不会坏了牙,叶君书算得挺好。

  孩子们可是一天没见叶君书了,心里怪想念的,就当起叶君书的五条小尾巴,叶君书走到哪,他们就跟到哪,也不闹,就依赖的排排坐在旁边边舔着甜甜的冰糖葫芦边看着他们的大哥。

  叶君书把零零碎碎的东西整理好,正准备将院子里晾晒的衣服收起来,明阿姆就过来了。

  “早听到外头热闹哄哄的,就猜你们回来了。”

  明阿姆自小致上学堂后,仿佛年轻十来岁,整个人容光焕发,雄赳赳气昂昂地,他笑容满面和孩子们打了招呼,就对叶君书问,“今天可是顺利?”

  叶君书笑着点头。

  叶君书在师兄离开没两天,就带小致去拜见先生。

  先生考校一番后,觉得小致是个可塑之才,虽然没有叶君书那般天资,但也是个玲珑志子,便收下了,而且还是收入门下当正式弟子。

  小致虽免了束脩,但笔墨纸砚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明阿姆为此,和华伯商量要不要分家的事。

  要供小致读书,估计这就是个无底洞,没得还拖累大儿子一家,大儿如今有夫郎,又即将有孩子,明阿姆就想,让大儿子一家过自己的小日子,供小儿子的事,他们老两口来。他这一提议刚说出来就遭到叶君逸的否决。

  叶君逸的意思很明确,他们是一家人,合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小致是他的亲弟弟,难得有如此好的机会,他这个做大哥的,就是拼死也要供他念书。

  况且,他的意思就是他夫郎的意思,没得在艰难的时候抛开姆弟,这样,他们都成什么人了!

  小致的书一定要读,而且还是他这个做大哥的来供!

  明阿姆感动于他们兄弟之间的情义,觉得大儿子小儿子难得不离心,他还有什么理由拒绝?手心手背都是肉,他也是想看两个孩子都好的。

  既然大儿夫郎都表态了,那就齐心合力,供出小致来,家里有个读书人,也是光宗耀祖的事!

  于是前几天的时候,小致就正式拜入先生门下,正式上学去了。

  因这一件事,这些时日来,明阿姆一家在外头腰板子都不自觉挺直很多。

  而这事,在村里自然议论纷纷,有些是想到了叶君书可能有从中出力,但明阿姆一家口风甚紧,一口咬定是他们自己去求的先生,幸得小致聪慧,才被免为收入门下。

  叶君书自然也不会说漏什么,村里议论几天,就没人再说了,最多私底下嘀咕几句。

  明阿姆今日没去赶集,他外家阿姆前些天生病了,就拖家带口过去探望,今天才回来。

  叶君书先是关心了下情况,然后才将今天买的布取给明阿姆看。

  明阿姆仔细瞧了瞧,询问了价钱,知道叶君书没被店家坑,很满意地点头,“这些布都挺好,值这个价。”然后话锋一转,“就是买得有点多了。”

  叶君书含笑不语。

  明阿姆很会替他着想,“这些布足够给你们兄弟几个做两身衣服了,不过舟小子你现在在长身体,个子窜得快,就先给你做一身换着穿,你的旧衣服还能改一下,剩下的就都做大了。”

  叶君书没意见,反正他有得穿就行,他不挑。

  只是他想给孩子们都做一身新的,然后就被明阿姆说了一顿,孩子们的衣服都能轮着穿,小的长高了可以穿哥哥的,没必要做新的。

  不年不节的,谁家这么奢侈会穿新衣服?

  衣服不合身了,改改就是。

  叶君书之所以要换新衣服,除了长个子,就是做活做得多,往山里跑得勤,时常不注意就会刮破衣服,久而久之补丁太多,都无法再改了。

  叶君书无奈,孩子们一年到头没几件新衣服,他怎么都觉得委屈亏待了孩子,但在村里,给孩子们做新衣服穿,的确有些显眼了。

  他看孩子们的衣服没几个补丁,干净又整洁的,比起村里其他孩子穿着,已经好很多,想想也就罢了,只暗叹今年过年一定要给孩子们多做几件新衣服。

  “这些布匹都放我那,我先做出一件来,剩下的再慢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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