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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全息]_分节阅读_第136节
小说作者:弄清风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701 KB   上传时间:2021-09-05 19:57:22

  龙族没有传送阵,他们不允许任何种族染指他们的领地, 而他们会飞,西西里特大陆没有他们不敢去、去不了的地方,根本用不了传送阵那玩意儿。玩家们想要去巨龙之崖,只能先去朔风峡谷, 再跟着地图的指引,穿过连绵山脉,抵达一处瀑布后的隧道。

  隧道里是一个藏在山中的迷宫, 穿过迷宫,就是巨龙之崖。西西里特三大圣地之二,龙族的栖息地,亦是龙族历代先祖的埋骨之地。

  去往巨龙之崖的地图也不是随便就能拿到的,那是某个冒险任务的奖励,相当于官方承认你是一个勇敢无畏的冒险者了,你才能像传说中的屠龙勇士那样,去往龙族的所在之地。

  SS全员满级,除了找陪练强行拉拔上来的十四,基本人人都有一张地图。

  当然,去往巨龙之崖的办法不只有这一个,暂且不表。

  SS挑了个风和日丽的午后出发。

  可以说龙族之行是整个西西里特大陆里最具有冒险精神的一段旅途了,光是路上的时间,就最起码花掉一天。玩家需要徒步、提防林中的野怪、露营、穿隧道、过迷宫,完全的沉浸式体验。

  开拔一小时后。

  赫舍尔:“说实话我们兵分两路也不是不可以。”

  陈添:“友谊的小船现在就要翻了吗?”

  赫舍尔扫了一眼枕着silver大腿,躺在草地上,还翘着二郎腿的某黑心酒商,心说他要是不以这种姿势讲话,那兴许还有点说服力。

  这一路,写作冒险,读作游山玩水。

  甜酒贩卖是个召唤师,本来就是召唤一堆魔宠保护自己的主,除了魔宠,他还有僵尸格里昂以及男朋友silver。

  Silver会保护他,然后他的另外三个队友,就跟在后面吃屁。

  说是吃屁也不尽然,另外两个队友对此适应良好。十四愈发有朝着甜吹的方向发展,她觉得甜酒贩卖说的话做的事都很有意思,跟着他准没错。

  程锦宏则趁机考验silver,跟silver说甜甜想吃某棵树上的果子、喜欢哪里哪里可以采到的矿石,争取让他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方能得知一切来之不易。

  赫舍尔:你们是去取经吗?

  师徒四人还有马。

  总而言之,一行人走走停停、吵吵闹闹,本来一天可以走完的路程,愣是花了三天。

  第一天他们逮到了某种珍惜魔兽,因为追击偏离路线。第二天他们在露营时碰到了另一伙玩家,甜酒贩卖跟他们聊着聊着,就成了朋友,凑在一块儿开始斗地主。

  斗到晚上十点多,众人轮番上阵。陈添输了好几十个铜币,不服气,正要派出我方大将silver,就被举报了。

  路过玩家举报他们聚众赌博,虽然经过系统核查,他们的赌金不过是铜币,相当于玩个小游戏,但也被封了半小时。

  陈添气死了,一边叫着我是良民,一边去查到底是谁举报的他。SS连夜报仇,弃尸荒野,并火速逃离现场。

  第三天,终于是风平浪静的一天,可赫舍尔的眼皮一直在跳。果不其然,快要抵达瀑布时,陈添说:“迷宫难走,我们得找个向导。本来应该是矮人的,但幸存的矮人都被路易十四关起来修地宫了,我们只能找地精。”

  十四好奇,“怎么找?我们要给钱吗?”

  给钱是不可能给钱的。

  赫舍尔跟silver去绑了一个回来。

  “出发!”陈添一挥法杖,渡鸦胖头率先冲进了迷宫探路。

  迷宫很大,几乎挖空了整座山,而且是个立体迷宫。常见的迷宫都是二维的,多走一会儿,总能走出去,但这个迷宫四通八达,一不小心踩空了,就会顺着弯弯曲曲的隧道,不知滑到哪儿去。

  有地精领路,殷绥又用蔷薇的锁链防止大家分散,大半个小时后,SS终于看到了从迷宫出口传来的光亮。

  十四从没有来过巨龙之崖,所以她是最好奇最激动的一个。穿过那条长长的隧道,她飞快地奔向出口,阳光洒落的刹那,她也终于看到了外面的情形——

  “龙!好多龙啊!”

  碧蓝的天空中,巨龙盘旋。

  龙吟震耳,每一道长吟,都能掀起一阵疾风,刮得草木摇曳,也让十四下意识地抬手遮挡。午后的阳光正烈,但那些巨龙却无惧于阳光的炙烤,他们有着漂亮的鳞片,或长长的尾巴、巨大的翅膀,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遨游在这天地间,没有什么能够让他们退却。

  这里的每一条龙,体型都无比巨大。即便是远远看着,投下的影子都能把十四整个笼罩。而十四现在站立的地方,是一片悬崖峭壁上的突出的平台。

  平台不大,只四个五平米,且被墨绿色的藤蔓缠绕。无数的藤蔓似瀑布,从平台上垂下,而这些藤蔓就是他们下去的路。

  底下,是一片绿草如茵的峡谷,两侧山峰高耸入云。从平台上远远看出去,红日恰好高悬于左侧山峰顶上,在翻腾的云雾中,如红宝石闪耀。

  程锦宏走到十四身边,解释道:“龙都住在高处的山峰上,越高越好。他们一般只有在喝水的时候才会去峡谷里,所以峡谷相对安全,但往深处走的话也很危险,因为深处就是龙族的墓园了。要是被龙族直接逮到你出现在墓园里,绝对死,凉得特别快。但那墓园里会产出药草,是龙骨的伴生物,据说百年的骨头旁边,才会生长出一株巴掌大那么一棵,采到就发达了。”

  十四:“这里没有其他的魔兽了吗?”

  赫舍尔:“按理说没有。”

  魔兽都遵循弱肉强食的法则,它们对于龙威的抵抗力,是远远弱于人类的。强一点的种族若是胆敢入侵巨龙之崖,那会被龙族直接踩死,可弱一点的,哪怕龙族根本不把它放在眼里,它也完全承受不了巨龙的威压。

  玩家们来巨龙之崖,身上都要涂抹一种魔法药水,掩盖自身人类的气息,否则一样会被踩死。

  龙族对人类,可确实谈不上喜爱,尤其是冒险者,对于龙族来说,他们每一个都是胆大妄为的“屠龙勇士”。而巨龙之崖,也确实是玩家们的终极试炼场。

  对于骑士、赏金猎人这类的职业来说,屠龙是实力的象征。D.s就是Dragon Slayer的缩写,屠龙者。

  对于盗贼这类的职业,从巨龙的巢穴中偷走他们的财宝,也是一项极难完成的任务。无双就干过这事。

  程锦宏问:“我们现在怎么办?那个时间之龙住哪儿啊?总不能挨家挨户去找吧?十四,如果你像赫舍尔一样,突然跳出来说自己其实是龙族,那就可以了。”

  十四又问赫舍尔,“高贵的精灵不是龙族的朋友了吗?”

  陈添:“对啊,要不试试?”

  试试就逝世。

  赫舍尔果断拒绝。

  殷绥接到的有关于巨龙之崖的任务,叫做《爱格的孩子》,任务指引他来到这里,寻找路易十四的亲弟弟、被时间之龙爱格收养的人类小孩,奥古斯汀。

  此时系统提示他们已经进入巨龙之崖范围,但任务还没有任何变化,那证明还要继续往前走。

  五人已经涂上了特制的魔法药水,顺着藤蔓滑下去,到了峡谷里,十四才惊觉——峡谷里的草真高啊!

  及腰的草很好地遮掩了他们的身形,有些地方甚至没过了肩膀,即便天空中有那条龙看过来,也还需要低头弯腰,就能将自己隐入无边草丛里。

  越往前走,草木越矮,前方出现了一个淡水湖。湖边的草就要矮得多,因为龙族会下来喝水,生命力再顽强的草,都会被它们踩死。

  绕过这片湖,就是龙族的埋骨之地。

  SS鬼鬼祟祟地躲在稍远处的高草丛里,拨开草丛往湖边看,湖边没有龙,但却有别的。

  “你们不是说……峡谷里没有别的生物吗?那是什么???”十四饱含疑惑。

  “鸡。”赫舍尔道。

  “野鸡。”陈添补充。

  “七彩大山鸡。”程锦宏进一步说明。

  “我知道是鸡!”十四激动又迷惑,“这里怎么会有鸡?谁养的鸡啊?”

  “任务刷新了。”silver给出了最终的正确答案。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呢,就看到一条迷你龙风风火火地从峡谷一侧的山洞里奔出来。他有着宝石般的鳞片、胖嘟嘟的身材,全身不过一米高,还系着缀满了珠片的围裙,整条龙珠光宝气的,在阳光下行走时,就像一座移动的宝石山。

  这龙,不是爱格又是谁?

  爱格去抓鸡,

  七彩大山鸡。

  山鸡急逃离,

  爱格MMP。

  “本龙这就把你打倒!”爱格左勾拳右勾拳,打拳鸡,最终一屁股坐死了七彩大山鸡。拖着山鸡回去的时候,他还不忘朝天空大喊——

  “奥古——回家吃饭了——爸爸今天做烤鸡——”

第119章 偷孩子计划(一)

  天上有人吗?

  天上只有龙啊。

  陈添、十四还有程锦宏齐刷刷地抬头望着天, 还没看出名堂来呢,一头黑色巨龙忽然俯冲而下,刮起的劲风把远远躲在草丛里的陈添都掀翻。

  殷绥眼疾手快地捞住陈添, 没让他摔个屁股蹲。再看那黑龙, 前一秒还在高空俯冲, 下一秒, 已经出现在湖边。

  阳光下,黑龙的鳞片熠熠闪光, 粗看是黑, 细看是五彩斑斓, 谓之——五彩斑斓的黑。如果说一条龙也有气质, 那这条龙就是威严凛然,他的身形比其他的巨龙看起来都要高大, 却又没那么粗壮, 四肢遒劲有力, 翅膀巨大,甚至看起来有些锋利, 边缘处泛着金属的光泽。

  仔细看, 他的瞳仁也是金色的。

  爱格从山洞里探出头来,不满地大喊:“莱德!你这头讨厌的龙, 我的火又灭了!”

  用来烤鸡的火,对龙族来说,是真的小。翅膀扇起的劲风一吹,架子倒了, 火可不就又灭了。

  这样的事情看起来已经出现了不止一次,爱格虽然恼怒,但并没有冲出去跟莱德打架。莱德也并不理会, 微微俯身,一个小不点就从他背上跳下来,迈着欢快地步伐奔向山洞。

  “爱格!爱格!”那是个四五岁大的小男孩,穿着类似冒险者的衣裳,腰间却又不伦不类地裹着块兽皮,光着脚,手腕、脚腕、脖子上都戴着宝石和兽牙穿成的链子,一头金发用某种细软的藤条绑着,露出肖似路易十四的脸来。

  他欢快地朝着爱格跑去,一边跑一边喊:“今天莱德带我去了最高的那处山上!”

  爱格张开双臂接住他,一米高的迷你龙和一米高的小男孩在洞口拥抱,龙还抬起爪子像模像样地摸摸男孩的头,说:“要叫爸爸。”

  男孩:“爸爸。”

  爱格开心地甩了甩尾巴,这就牵着男孩的手进山洞,顺便又重申了一下,今天的晚餐是烤鸡。

  莱德在湖边喝完了水,走两步,巨大的身影便已来到了山洞旁。他低头看向连自己的一只爪子都伸不进去的洞口,说:“奥古,明天再来找你。”

  被叫做奥古的男孩立刻走过去,亲昵地蹭了蹭他的爪子,说:“好的,莱德叔叔。”

  “是莱德!没有叔叔!”爱格很快就又跑出来了,叉着腰挺着鼓鼓的小肚子,朝着莱德恶龙咆哮,要把他赶跑。

  这场面实在可喜。爱格才多大一点,莱德却有那么大,就像是一只刚破壳的幼崽与成年巨龙叫板,可偏偏趾高气昂的是小的那个。

  莱德走了。

  爱格便向胜利者一般昂首挺胸地回去,临转身前,还冲着天空发出一声龙吟。那是龙族用来圈地盘时的震慑之语,是警告,传得是挺远,就是听起来不够威严。

  “这龙是变种吗?为什么只有那么点大?”十四好奇发问。

  “不是。”程锦宏摇头,作为一个男孩子,他当然也喜欢巨龙了,因此热情地给她科普,“时间之龙的体型虽然比不上其他的巨龙,但也不小。变那么小,纯粹是因为他自己喜欢,而且方便。说起来,如果真的变回原来大小,时间之龙光那一身漂亮的宝石般的鳞片,就可以称得上是龙族的美男子了。”

  十四啧啧赞叹,“龙不可貌相啊。”

  陈添:“而且他是现存的龙族中年纪最大的。”

  十四:“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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