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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商业大亨_分节阅读_第6节
小说作者:沈泪盈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814 KB   上传时间:2013-11-17 19:46:27

“这钱还是你拿去吧,帮我在城里买些东西,下次休沐的时候给我带回来。”顾清梅也没跟他矫情,把燕窝放到炕琴的顶上,往里推了推,藏了起来,免得被大嫂和三嫂看见,回头又说闲话。

这几天,大嫂和三嫂偶尔会过来,三嫂还好一些,虽然说话也有些不着调,但是不那么让人厌烦,倒是大嫂,总是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什么胡话都往外说。

顾清阳问道:“妳要我帮妳买什么东西?”

顾清梅道:“我想买一些画工笔画的工具,各种笔,颜料,调色用的工具,笔洗,还有纸,我打算好好的画些花样子出来,看看是不是可以卖给绣庄,赚些钱。”

顾清阳顿时不高兴地皱起眉头,他不喜欢妹妹太累了,“妳头上的伤还没好呢,王二哥说妳最好静养一年,不要再做这些劳心费神的事情。”

顾清梅知道三哥疼自己,于是笑道:“我只是画些花样子,以后不绣花了就是,家务活也尽量少做,这还不行?”

顾清阳皱着眉头瞪着她,也不说话,她忍不住嘟起嘴巴,伸手捉住他的胳膊轻轻摇晃,撒娇道:“四哥……”

前世的时候,她极少同长辈撒娇,如今撒起娇来却也轻车熟路。

“好啦!”顾清阳一向宠爱这个妹妹,知道让她闲闲的养病,什么也不干,实在是有些无聊,于是道。“那我下次回来的时候,把东西给你捎回来。”

“谢谢三哥!”顾清梅笑颜如花,差点一激动扑过去亲他一口,不过好在及时想到这里是古代,不是二十一世纪,若她做出这种事情,肯定会把五哥吓到,这才打消了念头。

顾清阳起身道:“我去帮娘干点活,妳好好歇着。”

顾清梅点点头,目送着他出去。

顾清阳走进东里间,夏天的时候,他都是自己一个人住在东厢房的,不过冬天,为了省些柴火,便在爹娘的屋里歇了。

脱了身上的披风,他仔细地叠好,放到炕头上,然后从衣箱里找出一套深蓝色的粗布棉袍,一件老羊皮的坎肩,把身上的文生公子袍换下来,这才来到堂屋,掀开缸盖看了看,里边只有半缸水,于是拎起扁担和木桶,出去帮忙打水。

整个顾家庄只有村东头有一口井,全村人打水都要去这里。

帮家里把水缸里的水都挑满,他也出了一身汗,自己打了些热水,洗了一把脸,看到顾刘氏忙活着要做饭了,开口道:“娘,我帮妳烧火!”

“不用了!”顾刘氏心疼小儿子。“你进屋歇着去吧,在书院里整天念书多累啊,好好歇歇。”

顾清阳答应了一声,转身去了西里间,坐到炕沿上,叫过顾少瞳,“少瞳,过来,把《千字文》背给四叔听听。”

“我也会背,我也会背……”顾少华一听四叔要考姐姐,马上凑过来表现起自己,奶声奶气地说。“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哎呦,我们少华也会背《千字文》了!”顾清阳赶忙把顾少华抱到怀中,狠狠地在他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那四叔可得好好奖励奖励少华。”

顾少瞳不屑地撇了撇嘴角,“你统共就会背这么两句,还敢拿出来现,去去去,一边待着去!”

“我不!”顾少华不依地搂紧了四叔的脖子。“姐姐坏!”

顾少瞳张牙舞爪的,“臭小子,居然敢说我坏,看我不揍你!”

顾清梅笑道:“好了,少瞳,看吓着他。”

顾少瞳这才作罢,规规矩矩地站在地上背了起来,“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仄,晨宿列张……”

一直背了多半篇,才停了下来。

顾清阳夸奖道:“真不错!今天晚上,四叔给妳讲下边的。”

“哎——”顾刘氏走进来,从炉子上拎起铜壶,不满地说。“女孩子念那么多书有什么用,再过几年找个主就嫁了,又考不了状元,瞎耽误工夫。”

顾清梅微微皱起眉头,本能地不喜欢娘的这番说辞,这分明就是重男轻女。

顾清阳道:“娘,话不是这么说,万一将来少瞳嫁到读书的人家,却大字不识一个,多让人笑话啊。”

顾刘氏满脸不屑的神情,“笑话啥,会操持家务活不就好了,难道读书的人家还指着媳妇子挣功名不成?”

顾清阳又道:“若是少瞳将来的夫婿喜欢识字的媳妇呢?”

顾刘氏兀自嘴硬地说:“若少瞳将来的夫婿喜欢识字的媳妇,也轮不到少瞳嫁过去了。”

顾清阳和顾清梅看着她掀开棉帘子,拎着铜壶走出去,不禁相顾无言,都有些无可奈何。

这个娘就是这样,一会儿明白一会儿糊涂的。

顾清梅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问道:“四哥,我识字不?”

这可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若是她不识字,将来做事情,难免就要遮遮掩掩的,那样的话可是很麻烦的。

顾清阳听她提及这个问题,露出不高兴的神情,“还说呢,当年让妳跟我学识字,妳就因为听娘的话,说什么都不肯学,现在成了睁眼瞎子。”

顾清梅的心顿时拔凉拔凉的,不认识字,将来的话,岂不是连账本都没法子看了?

顾清阳笑道:“不过妳要是现在开始学还来得及,只是我现在要去书院念书,没那么多时间教妳,不如让少瞳先教你,把《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都念一念。”

顾清梅顿时松了一口气,“好啊好啊,那咱们从今天开始吧。”

“急什么?吃了饭再说!”

因为在城里念书的小儿子回来了,顾刘氏特地去杂货铺买了五十个大钱的猪肉,炒了个猪肉白菜炖粉条,好给小儿子补补身子。

吃了饭,顾清阳在顾清梅的屋子里,就着油灯,教顾少瞳念了几句《千字文》,见顾少瞳都能背下来了,便回了东里间去睡觉。

转过天来,顾清阳又是一大早就起床,把家里的水缸都挑满,然后帮着顾刘氏把养在后院的鸡给喂了,鸡蛋都捡了,又用铡刀切了草料,拌了黑豆面,把顾云白赶脚用的小毛驴给喂了。

顾刘氏早上起来之后,则忙活着做早饭,顾云白吃了以后,便扛着锄头去下地了,家里赁的地,去年秋天的时候都种了麦子,如今天气暖和了,地里的雪都化了,杂草也都长了出来,他隔三差五的就该下地去收拾那些杂草了。

顾清阳也扛了把锄头跟了出去,刚到门口,就被顾云白给呵斥了一句,“回去!”

“爹,我闲着也是闲着,干点活还能锻炼锻炼身体呢。”顾清阳辩驳了一句,扛着锄头向自家的耕地走去。

顾清雷也扛着锄头从隔壁的篱笆院里走了出来,招呼道:“二叔,整地去啊?”

“嗯!”顾云白应了一声,他平常老实巴交的,话特别少,别说跟子侄,就连跟媳妇都没话,整天就知道闷头干活。

在家帮顾云白下了一天地,傍晚时分,顾清雷赶着驴车把顾清阳送到了城里。

五天后,顾清阳又回来了,是顾云白顺道去接的他,这次回来大包小包的带了不少东西。

他把东西全都拿进了顾清梅的屋子,“梅子,妳要的东西我都给妳买回来了!”

“真的?”顾清梅正盘腿坐在炕上,脚边摆了一块青砖,拿着毛笔,蘸了水,在青砖上练字。

穷人家,买不起宣纸,用这个法子练字是最省钱的。

等到水印干了,就可以写新的。

见四哥回来了,她笑着穿了鞋子下炕,“我瞧瞧都买了些什么?”

顾清阳却一眼便看到她写在青砖上的字,顿时有些惊讶地说:“梅子,这是妳写的字?”

顾清梅抿唇一笑,“是啊!”

前世,她是由祖父一手抚养长大的,祖父这个人是一个十分传统的人,除了用心培养她成为家族的接班人之外,还教她书法,所以她前世便写了一手好毛笔字,也认得一些繁体字。

☆、第十章 初露画功

只是穿越过来之后,听说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不识字,她只好跟个初学者一样,摆个样子给人家看,免得哪天让人发现她满腹文采,却找不到话来圆。

顾清阳夸赞道:“这手正楷写得真不错,看不出来妳才学写字。”

顾清梅谦虚道:“可能是我比较习惯描花样子,所以对于临摹比较拿手,我就是照着书上的样子写的。”

顾清阳把那块青砖放到地上,笑道:“看不出来这些年倒是埋没了妳!”

顾清梅把话题转移到他买的东西上,“四哥,不是说你给我买了画画的工具吗?拿出来我瞧瞧!”

顾清阳赶忙把几个包袱打开,“妳瞧,这里是一套画工笔画的毛笔,这是勾线条的,这是染色用的,这是笔架,还有纸,我给妳买了最好的冰雪宣,这是颜料,有赭石、锌白、花青、藤黄、胭脂、酞青蓝、酞青绿、大红、洋红,一共九种颜色,以及调色盘,还有一个纸镇。”

“谢谢三哥!”看着眼前的绘画工具,顾清梅终于找到了一点重生的目标。

她的头上受了伤,怕受风,也不敢出门,这些日子,除了吃和睡,基本上都没什么事情可做,只能跟着九岁的小侄女学念《三字经》来打发时间,都快憋闷死了。

她迫不及待地把饭桌收拾出来,用抹布擦抹干净,拿了一张冰雪宣,见那纸摸起来极是厚实,知道这是用矾处理过的上好熟宣纸,按照心中的构图裁剪成适合的大小,铺好之后,又忙着研墨。

顾清阳忍不住笑道:“我从来都不知道,妳倒是个急性子。”

顾清梅道:“这些日子都快闷死我了,可算能找点事情做了。”

顾清阳把油灯从炕桌上下来,放到饭桌上,又从针线笸箩里拿了根做被子才会用到的针,拨了拨灯芯,让火苗子变得大一些,道:“晚上还是省些眼睛吧,不要太累了。”

顾清梅应了一声,却拿了笔洗出去装水,将新买的画笔泡进去,等到笔毫上的胶都化开,便迫不及待地蘸了墨勾勒起线条。

这些日子,她闲着没事干,天天在脑袋里琢磨什么样的花样子才能比较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要求。

顾清阳也知道,这个妹妹一向勤谨,闷了这些日子,确实也是难为她了,于是便不再管她,径自去了东里间,脱掉身上的书生袍,换了家常的粗布衣裳,洗脸,洗手,然后去了隔壁院子,给顾老太太请了个安,这才回来准备吃饭。

顾刘氏自然又是加菜,要说如今这四个儿子里,她最疼爱的还是小儿子,又会念书又懂事。

顾云白自己坐在炕上,盘着腿守着炕桌,他不爱下地在饭桌上吃饭,天天坐在炕上吃。

儿子一回来,顾刘氏就高兴,一高兴就会打发顾少瞳去给他打酒,顾刘氏用酒壶给他烫了二两烧刀子,又给他炒了个花生米,给他拨了点菜,由着他自己自斟自饮。

顾少华已经会自己拿着调羹吃饭了,就是吃得乱七八糟的,满脸都是。

顾清梅今天的性子明显有些急,草草地吃了几口,便回了房间,继续画她的花样子。

顾清阳跟了过来,站在她身边看着她,只是看了一会儿,便露出吃惊的神情。

就见顾清梅下笔如行云流水一般,很快就勾勒出一枝清灵娟秀的玉兰花,然后调了些粉色的颜料,将花瓣晕染开。

顾清阳若有所思地说:“我倒是不知道,妳什么时候学会工笔画了?”

顾清梅把笔上的颜料清洗干净,挂到笔架上,轻描淡写地说:“描花样子描得多了,不就会了,四哥,时候不早了,快点去睡吧,你明天不是还要早起帮爹去干活吗?”

顾清阳点点头,“妳也早点睡,别把眼睛熬坏了。”

说着,他转身走到门口,却停下脚步,扭过头,若有所思地瞥了她一眼,不过最后却什么都没说,而是掀起帘子都了出去。

脸上的神情,也在一瞬间变得有些莫测高深。

“嗯!”顾清梅答应了一声,站起身,出去打水,洗脸洗脚,她刚刚不过是一时手痒,随便画着玩罢了,正式的花样子,还在她的脑袋里呢。

顾刘氏早就给顾少瞳和顾少华姐弟两个洗完了,两个小家伙正在被窝里玩呢。

她熄了灯,也钻进被窝,一夜好睡,转天早早地便爬了起来。

穿越到古代,她最大的收获就是,因为娱乐项目的极度缺乏,到了晚上,除了睡美容觉,压根就没有别的事情可做。

而且这里没有洗面奶,洗脸都用绿豆面子,既排毒又养颜,所以她的皮肤超好,脸上连颗痘痘都没有,白里透红的,肌肤娇嫩得都能去拍化妆品广告了。

尤其是,这里的粮食和蔬菜都是用大粪浇出来的,无农药,是真正的无公害粮食和蔬菜,这是她最满意的一点。

当然,吃的时候她不能想大粪。

转天起床,吃了早点以后,顾云白赶了驴车去城里拉脚,顾清阳则挑着扁担去地里给地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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