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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华_分节阅读_第162节
小说作者:朱砂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1.44 MB   上传时间:2016-11-22 12:51:13

“娘娘醒了?”内殿里传出流苏惊喜的声音,桃华回头看去,就见袁淑妃一手按着太阳穴,被流苏扶坐起来,有些茫然地道:“这是怎么了?”

流苏险些要哭出来,又强忍住了:“娘娘昏过去了,可吓死奴婢了。”

“我的孩子——”袁淑妃猛醒过来,一手捂上小腹。

“没事没事呢!”流苏一迭连声地道,“太医给娘娘施过针了,龙胎保住了!”

袁淑妃眼睛微微一亮,随即又抬手掩脸:“怎么这样晃眼?”

这会儿是正午,阳光的确十分明亮,但寝宫内殿为怕她受风还掩着窗户呢,光线并不十分明亮,更不必说晃眼了。

“娘娘现在觉得怎样?”桃华大步走进去,“可是眼睛觉得不自在?”

袁淑妃用手搭在眉脊上,像是被阳光晃得睁不开眼似的看了她一会才道:“安郡王妃?”

“是我。”桃华微微弯腰看了一下袁淑妃的眼睛,因为被手掌遮蔽着,看不清瞳孔有无变化,“娘娘看得清我吗?”

“太亮了……”袁淑妃下意识地说了一句,随即仿佛才醒悟过来似的,“安郡王妃是——来给我诊脉的?诊出了什么没有?”

她这一下子又变得迫切起来,伸手来抓桃华:“她们给我下了什么药?你诊出来了是不是?我的确是被人下药了,对不对?”

下药是的确的,然而究竟下的是什么药还没诊出来。而且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即使诊出来了,皇帝也不会让袁淑妃知道吧?

桃华往后稍稍退了一步,说不上是怜悯还是厌恶地看了袁淑妃一眼:“娘娘究竟是有什么不适,能详细说给我听听吗?”

“不适?”袁淑妃急切地向前倾了倾身,“很多啊!我时常头痛、头晕、目眩……”

袁淑妃在宫里喋喋不休的时候,陈燕已经跨进了刘家的门。

应该说今日刘家也还颇为热闹。刘之敬去过一趟西北,而且听说是自请去治疫的,人人都知道皇帝对疫情看重,虽然他最后是瘸着腿自己提前回来的,但毕竟态度摆在那里,听说在路上征集药材也十分出力,总有份功劳。

尤其走运的是,听说他知道西北是如何种痘的,这不,现在就在跟郡王妃的伯父一起,负责准备种痘事宜了。虽说在郡王妃回京之前这痘不可能开始种,但前期的准备工作也不少。而且种痘是件大事,可想而知等这事做起来,刘之敬会有什么功劳了。

为这个,刘之敬也不能被当作从前那个清高酸腐的穷翰林来看待了,所以刘家小小的宅院里今日竟然坐得满满的,以至于准备的喜宴都不够了。

刘太太忙得脚打后脑勺,跑到前头看了看,又跑回自己房里摸出几两碎银子交给茯苓:“你去巷子口那卤肉店里买些酱牛肉烧羊头来,再去打几壶酒,快些着!”转头又叫枸杞,“赶紧把那青菜洗了,灶下烧起火来,我再炒几个菜!”今天居然来这么多人,实在出她意料之外。

茯苓拿着那几块碎银子发呆。老实说她虽然是个做丫鬟的,但上街去买肉打酒这样的活计她还真没干过,在蒋家那都是小厮们干的事。

“还愣着干什么!”刘太太冲她瞪起眼,“耽搁了外头的贵客们,仔细你的皮!”

茯苓和枸杞是那日跟着嫁妆一起先过来的,这几天在刘家就已经被刘太太支使着干起活来了,今日更是一早忙到现在,早饭也不过是一碗清粥两个馒头,另有两碟咸菜,一碟萝卜干,一碟酸瓜齑,都咸得能打死卖盐的。她打从下生就没吃过这样的饭,勉强咽了半个馒头,此刻肚子里已经在唱空城计,两条腿也累得发酸,一步都不想再走。

然而这时候还能说什么?也只得揣了银子出门去。待出去了才发现,所谓巷子口的卤肉店,其实是站在巷子口勉强能看见的卤肉店,还要走出去好远。再提上几壶酒,茯苓只觉得脚都快走断了,才总算挪回了刘家。

这自然又挨了刘太太一顿骂,幸而前头席上没菜没酒了,刘太太才只骂了两句,就叫她赶紧去送酒送菜,别的顾不得了。

这么一直忙到午后,客人们虽未全散,却也没人再吃喝了,茯苓这才缓过一口气来,捉个空往新房里去见陈燕。

所谓新房,也就是把几间房子重新粉刷一下罢了,连房上的瓦片都没全换掉,看过去有深有浅,颇有几分滑稽。茯苓进了屋子,见陈燕端坐床边,萱草正陪着低声说话,简直如见到了亲人一般:“姑娘——”

☆、第185章 比较

  今日虽然是陈燕的大喜日子,可是轿子还没出巷口就摔碎了宝瓶,半边轿子还落了地,这可不是好兆头,不由得她心里不蒙上一层阴霾。偏偏这事儿都是因为宫里传召桃华引起的,她不敢埋怨,心里却又不能不生怨,这一路上都憋着口气。

及至到了刘家,听萱草小声说挺热闹,客人来得好像不少,心里才痛快了些。谁知等到揭了盖头,便见刘之敬的脸色并无多少喜悦之意,笑容甚是勉强,等喝了合卺酒,话也没说一句就出去陪客了。

再环顾这新房,东西倒都是她陪嫁的东西,摆设得有模有样,然而房里的门窗就看得出来皆是旧物,不过又上了一层漆罢了。墙壁和棚顶也粉刷过了,地上青砖却也是旧的,显然这房子不过做了些面上功夫,并未仔细翻修。

陈燕热腾腾的一颗心,到了此时已经凉了一半。喜娘是刘家雇来的,因银子给得并不多,行完了合卺礼就算完成了任务,功成身退回家去了,并不管后面如何。在房里独坐了这半晌,也并没个人来送点吃食——新娘成亲之日照例并不吃饱,为的是怕婚礼行到一半要做些不方便的事儿,然而大半日的折腾下来,早晨吃的那点东西早光了,肚子里大唱空城计,简直饿得心慌。

萱草倒是有心出去给她弄些饮食来,然而刘家的宅子房浅屋窄,她才出门就听见前头酒席上的声音了,再看看厨房也在前头,实在不好过去,只得又退了回来。幸而早晨出门时还在荷包里装了几块点心,这时候也顾不得新鲜不新鲜,拿出来先填填肚子。

故而这会儿见了茯苓,主仆两个都跟见了救命稻草似的——至少这个已经在刘家呆了两天,总知道厨房在哪里吧?

岂知茯苓自己肚子还饿着呢,听了萱草的话,顿时苦笑起来:“厨房里准备今日喜宴都不够……”

陈燕和萱草面面相觑,半晌还是萱草道:“不拘什么,总要弄点子来,哪怕下个素面也好……”

茯苓也想吃呢,闻言便道:“那奴婢去瞧瞧,姑娘在屋里等等。”

刘家就那么一个厨房,平日里也没有使唤的下人,这会儿一个枸杞在烧水,也已经是满面灰尘。厨房里堆满了碗碟,因今日是从外头酒楼里叫来的席面,好歹这些碗倒不必刘家自己洗,只等晚些酒楼来人收走就是了。

枸杞年纪小,更累得不行,听茯苓问饭菜,不禁哭丧着脸道:“哪里有什么,收下来碗碟都是空的……”刘家叫的席面自然不是那等高档的,什么八大碟八大碗,让客人吃都吃不完。且还没料到来的客人会这么多,所以真是吃得空荡荡。

茯苓无奈,好歹翻出一点素面来煮了,又挑了点咸菜,拿麻油醋拌了拌,端去给陈燕。

这咸菜是北方口味,腌得极重,虽加了麻油醋,陈燕等几个南边人也吃不惯,只因为实在饿了,好歹挑了几筷子就着素面吃了。吃完了一边洗漱,陈燕便问起刘家的事来。

茯苓装了一肚子的委屈,这会儿一古脑全倒了出来:“……太太原想把姑娘的嫁妆都收到那边库房里去的,说姑娘年轻,怕随手花费了,奴婢死命留下了一些,只是那几箱皮毛衣料,都被太太收了。”

陈燕心里一堵,脸色不由得变了:“你怎么就让了!”这可是她的嫁妆!嫁妆乃女子私产,只属于本人,只要本人还活着,娘家婆家按理均不得过问的。

茯苓苦着脸道:“奴婢怎么拗得过太太……”好歹她和枸杞两个人,总算把装首饰的箱子抢了下来,另那铺子的契书及一些金银也都留住了,只丢了几个笨重的箱子。

陈燕喘了几口气,也只得将这火气按捺了下来:“罢了,横竖这些东西也是要孝敬她的……”刘家清苦,她难道能自己穿皮毛,却看着婆母穿棉布不成?少不得也要拿出来给婆母夫君裁衣裳,只当是已经都裁给他们穿了吧。

她都这么说了,茯苓自然不会再说什么。主仆几个默然相对了一会儿,还不见刘之敬进来,陈燕不由得问道:“外头酒席还没散呢?”

“应该是散了,奴婢方才去厨房,听着前头已经没什么动静了。”茯苓也有点奇怪,“莫不是姑爷喝多了?”

“要叫老爷。”陈燕在这上头倒考虑得周到,“以后也不要叫我姑娘了,叫太太。婆母那里,要叫老太太了。你再去瞧瞧,席上究竟散了没有。”

席上的确已经散了,但刘之敬送完了客人,却没什么回新房的心情。这大半天的,他一直在琢磨陈燕复姓的事儿。既然她都改姓了,想来原本指望她在郡王妃面前给自己分辩的事儿也别想了,可如此一来,那差事究竟保不保得住,他心里实在没底。

这还是幸好他并不知道陈燕复姓是皇帝的意思,否则恐怕连酒都没心思喝了。饶是如此,也在院子里晃悠了一会儿,直到刘太太出来看见他,才奇道:“这是怎么了?不去房里看你媳妇,在这里杵着做什么?”

刘太太今日也累得够呛,刘之敬不由扶着她道:“娘累了一日了,怎的还不歇着?”

刘太太反手捶了捶腰道:“今儿人来得实在是多,娘不累。”客人来得多,说明儿子有前途,她高兴还来不及呢。何况客人多,收的礼金也多,方才她在房里粗粗点了一下,竟发现还有人在礼盒里夹送了两张一百两的银票!

“这人可是跟你交情好?”刘太太还没见过送这么大礼的呢。

刘之敬却变了脸色:“二百两的银票?是哪一个?”

这个刘太太记得清楚,马上答了出来。这礼从外头看极不起眼,可里头居然内容如此丰富,自然是记忆深刻。

“这礼不能收。”刘之敬立刻道,“娘拿出来,我明日想法子还回去。”

刘太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是贺礼?”

“不是。”这肯定是为了种痘的事来的,“娘,哪怕就是,无亲无故的,我也不收重礼。”他在外头一向营造的就是清廉自守的形象,因此这次种痘也有人找他托人情什么的,他统统没有答应,只管苦干。这显然是有人明面上进不来,就借着他的喜事送银子了。

别说二百两银子对握着谭氏嫁妆的刘家来说还不算什么,就算是两千两,也比不得他的前途。眼下这差事本来就有点危险,若被人知道他收了银子,那是非丢不可的。所以这银子他必得还回去,还得明公正道地还,让众人都知道他不收重礼,是个清廉梗直到几乎不近人情的人,这才是孤臣的正确形象。

一虑到自己的前程,刘之敬连刘太太都要顾不上了,哪里还记得新房里有个人等着呢。于是陈燕左等右等,坐得腰都酸了,仍旧没见人进来。

“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吃醉了宿在前头?”新婚之夜丈夫不进新房,哪怕是因为醉酒也是丢脸之事。

茯苓又跑出去一趟,脸色不太好地回来:“老爷在老太太房里。”

“这会儿呆在老太太房里做甚?”陈燕愣了一下,“老爷可是喝醉了?”

其实刘之敬这会儿正研究礼物的事呢,看看里头还有没有借机塞钱的。然而茯苓可不知道,又不能冒冒失失去敲刘太太的房门,自然是只能回来了。

陈燕怔了半晌,默默在床边坐了下来:“再等等吧。”婆母这是什么意思?

人闲着就容易胡思乱想,陈燕坐了片刻,看着那摇曳的红烛,不期然地就想起桃华来——安郡王府里没有婆婆,想来是绝不会有这种事的,再看安郡王陪她回来时那副模样,定然也不会有花烛夜独守空房的情况了。

陈燕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桃华却在枕上跟沈数说话。

“你疑心我的眼疾是下药所致?”沈数本来听得心猿意马,桃华在那里说,他就捏着桃华的手指在玩,一直听到最后几句,终于转移了注意力。

“我是有些疑心。”桃华这次从皇宫里出来,带出了赵充仪和先贤妃的医案抄本。两相比较,发现先贤妃也有头痛目眩的状况,这么一来,三人的情况就有了相同之处。固然这也可能是个巧合,但桃华打算把它当成线索,先从这一点考虑考虑。

沈数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眼睛:“但——这是什么药?”

“我还没有想明白……”桃华不得不承认。但这种药很可能会影响到脑部神经,赵充仪生下的那个畸胎,据说脑袋就是奇怪地扁平,仿佛被人从头顶上削掉了一块似的,显然是大脑发育有问题。而视觉与大脑息息相关,能影响大脑的,很有可能就反映在眼睛上。

如果抛去这个时代有什么特殊的未被记载的药物的话,桃华还是怀疑是重金属中毒——赵充仪生下畸胎的时候她就疑心了,然而又没法分析药物成分,所以直到现在也只是疑心而未能证实。不过,如果沈数的眼睛真是中毒所致,那么说不定真的还能治。

不过,这话桃华现在没有说。她隐约地觉得,沈数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在意眼疾,可其实还是有点遗憾的。万一她现在说了能治,沈数抱了希望最后却治不好,岂不是又让他失望一次?

沈数倒不知道桃华想的是这个,只沉吟道:“依你看,袁淑妃这一胎还能保多久?”

“没多久了。”桃华毫不犹豫地道,“我怀疑胎儿已经死了。”死胎是保不住多久的,即使太医医术再好也没办法。

“也不知道在这之前,皇上能不能拿得住证据。”沈数微微叹了口气,“这也不知是宫里死的第几胎了……”

桃华却想到另一件事上去了。如果先贤妃真的被下过这种药,为什么她却平安生下了沈数,自己却是死于血崩。是给她下的药量不够,还是她本身有更好的抵抗力?当时祖父有没有发觉先贤妃有什么不对呢?

“不要想了。”沈数发现桃华睁大着眼睛出神,看看时辰,便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时候不早了,你今儿已经累了一天,快休息吧。”

“我倒不累……”桃华这会儿大脑就像进了迪厅,许多念头仿佛闪动的彩色灯光一般交错飞掠,从她眼前闪过却让她抓不到。

“不累的话……”沈数的手落在她肩上,慢慢往腰下滑,“那做点别的事?”

“你——”桃华还没醒过神来,已经被兜头盖在被子底下了,“干吗……”

黑暗中传来沈数的低笑:“免得着凉……”

都春天了,谁会着凉。桃华很想踹他一脚,然而很快就顾不上了……

安郡王府没长辈,最大的好处就是你想什么时候起床就什么起床,用不到考虑给长辈请安的事儿。于是桃华第二天理所当然地赖了床。

沈数是一早就走了,别看他现在没差事,却比桃华这个马上就要被指派差事的人还忙。他走的时候桃华还在呼呼大睡,一点儿都不知道。

“王爷说不让叫醒王妃呢。”薄荷一边给她梳头,一边笑容满面地道。王爷起身的时候蹑手蹑脚的,生怕惊动了王妃,可见体贴。

桃华懒洋洋地坐着,只觉得身上酸软,一点儿都不想动。薄荷从镜子里瞧瞧,见主子半闭着眼,脸上虽然淡淡的,唇角却微微翘起,就知道心情不错,遂拿听的外头的事儿来说:“昨日殿试发榜呢。奴婢听说可热闹了,放榜的地儿有人哭有人笑,还有榜下捉婿的,那些个未曾成婚的进士,有人险些就直接被抬了去……”

一说这个,倒提醒了桃华:“江二公子可下场了?”

这个薄荷可不知道:“奴婢没听说,不过——”她原是随口说起了这件事博桃华一笑罢了,这会儿话到一半才想起来有人是不该提的,顿时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不过什么?”桃华本来也就是随便听听,想起江恒偶然问一句罢了,薄荷这么一迟疑,倒引起她注意了。

薄荷纠结了一下,然而她是素来不会有什么瞒着桃华的,还是道:“听说欧家公子中了传胪。”

“欧航?”桃华回忆了片刻,才想起有这么个人来,“他今年也就十八岁吧,少年进士,还能中传胪,可见才华实在不错。”

薄荷观察着桃华的脸色,见没有一点变化,反倒像是要记不起来似的,这才放了心:“听人说,皇上原想点他做探花,后来不知怎么改了传胪。今年的探花三十多了,听说长相也平平。”

探花是个挺有趣儿的位置,一般都要择进士中才貌两全的来担任。听说前朝就有人因为长得太好,原该是做状元的,却被改成了探花。也听说有人名次原来没那么高,但因为生得好,被提做了探花。这里头命运起起伏伏翻云覆雨,却也颇能让人生出些感慨来。

但欧航这样的少年进士,桃华仿佛记得他生得也很不错的,如果才华出众,点个探花也不算什么。如果这样都只做了传胪,大概探花的水平实在是不错。毕竟探花是一榜第三,传胪则是二榜头名,算是第四,中间这一个名次,倘若大家水平相去不远,上下换换都是常事。

当然,这大概也证明,今上可不是那等喜欢弄些噱头的皇帝,他用不着一个相貌出众的探花来粉饰太平,而更看重真才实学。

“奴婢听说,光昨日欧家住的地方就有好几拨媒婆上门呢。”既然桃华不在意,薄荷也就敢说话了,“那还是在客栈,门槛都怕要给踩平了。”

桃华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成婚半年,她忙得跟个陀螺似的。这会儿难得安静下来,回想一下之前的日子,忽然有点儿恍如隔世的感觉。不单是欧航在她的记忆中已经淡得只剩下一条影子,就连江恒都已经模模糊糊了,只记得曾经有那么个少年,在她成婚之前送来过一根手雕的簪子,然而那簪子她带去了西北,却没带回京城来。她的生活已经全被沈数占满了,再容不下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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