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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户家的小娇娘_分节阅读_第440节
小说作者:乱莲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969 KB   上传时间:2017-06-15 21:05:56

莫小荷捕捉到徐铁头眼中的促狭,她疑惑地看着自家夫君,顾峥点点头,确有此事,但是官船上保证安全,所以一行人就在此处等待一天。

集市上每隔几米就有小贩摆摊,海里出产的鱼虾,螃蟹,有些都天不亮捕捞上来的,螃蟹里面放着点海水,还是活的。

莫小荷咽咽口水,她忍不住啊,家里能有点晒开的海米虾仁,炒菜包饺子提鲜,已经让她很感恩了,现在遇上活物,煎炒烹炸煮,定是要吃个够本才行。

“蟹是凉物,老郎中提过,你最多能吃一只。”

顾峥看自家娘子眼巴巴地,面色松动,罢了,反正直说头三个月不能吃,现在过三个月,应该差不离。

莫小荷是想讨价还价,最后想想可怜的还未出生就不被他爹爹待见的顾二壮,含泪忍住,一只就一只,海里又不是只有螃蟹,大虾,鱼都是鲜嫩的,只要做熟了就好。

一行人投宿街边看上去不错的客栈,收拾整理后,立即出来逛街,莫小荷看到有卖烤鱼片的,当时小小震惊了下,是了,有穿越者大越的皇后娘娘,这个东西又不复杂,早就该被研究出来了。

烤鱼片似乎加了一点点的黄酒,糖和姜汁,保留鲜味又去了腥气,莫小荷用油纸包了几份,打算在路上当个小零嘴儿吃。

“好家伙,海里的大鱼,至少有二十来斤啊!”

李秀看着摊位上的大鱼,眼睛都直了,这么大,得咋吃才能吃完?往常在河里能打捞个三五斤的,就不是很常见,二十多斤,她第一次看到,算是见了世面。

“买上一条,咱们去海边借个大铁锅,炖鱼吃!”

大鱼的尾巴像小燕子,所以,黎城人称之为燕鱼,肉厚实,味道好,煎,炖,炸,酱,怎么都能做,因此很得当地百姓喜欢。

海边有专门的小棚子,渔民也兜售海鲜,租借锅碗瓢盆,周围城池有那不差钱的人家,专门到此处尝鲜,俨然一个古代版的大排档。

一条二十来斤的大鱼,只要二两银子,这个价钱,往常只够在大酒楼点一道鸡鸭。

莫小荷刚要走,却在正要转头的时候看到熟悉之物,她指着黑绿色的外头带刺的海参问道,“这个怎么卖的?”

“小娘子,你问这个海虫子?”

卖鱼的小贩拿起海参,直接打包装在小篮子里,“这个海边多的很,没人爱吃,也不怎么好吃。”

小贩的意思,不要银子,他这里有个十几头,许是捞鱼的时候不小心一起弄过来的,反正也要扔,眼下有人要,他乐不得。

莫小荷一脸心痛,营养价值那么高的海参,竟然被起名叫海虫子,随便被渔民堆在沙滩上,太暴殄天物了!

当然,百姓们也不晓得啥叫营养,只知道鸡鸭鱼肉是好东西,按照大吴人的审美,海参的确是被排除在外了。

对着小贩感谢一番,莫小荷一激动,塞给小贩一盒葡萄干,她对着顾峥道,“这下咱们赚到了!”

海参不为百姓任何,想换银子那是天方夜谭,不过自己吃补充营养,也是极好的!她准备去海边捡一些,然后靠着大日头晒干,留着以后做干货。

从大吴京都归来,无论走什么路线,都要再次路过黎城,莫小荷想,到时候在多弄一些,实在不行雇一辆马车,也要运回,这可是好东西。尽管有心里准备,在海边看到厚厚的一层海参之时,莫小荷还是激动了下,渔民知道这玩意能吃,夏日切成小条,偶尔炒个大葱,但是论滋味,真比不得虾蟹,基本上是无人问津。莫大丫和李秀忙着打下手,炖鱼的活计就交给头号大厨徐铁头,林秀才本着君子远庖厨态度,对着大海吟酸诗一首,听得莫小荷牙疼,也让她明白一个道理。无论多么接地气的读书人,骨子里都改变不了对风花雪月的向往,林秀才也是个俗人。“夫君,其实我也是会作诗的。”

风轻云淡,赤着脚走在海边的西沙上,莫小荷忍不住发出杠铃一般的笑声,听得顾峥频频回头,他卷着裤腿,被自家娘子拉来做苦力。

素日,女子要衣着整齐,就算村里人农忙,也是不露脚面的,而在海边,入乡随俗,脚陷入沙子里,无人注意。

顾峥手里拿着一个竹筐,用两根长长的竹筷子,夹起海参,空中一扬,海参稳稳地落入竹筐中,不曾掉落一个,他的小腿上肌肉轮廓分明,引得莫小荷眼睛成了桃心状。

“那娘子就作诗一首,也让二壮听听。”顾峥抬起头,沉声道。

远处海天一色,一眼望不到尽头,海面波光粼粼,上空是成群结队的海鸥,如此美景,在污染严重的二十一世纪很少见,莫小荷用手顺了顺胸前,突然有了指点江山的豪情壮志。

她咳嗽两声,清了清嗓子,抬起一只胳膊,抖了抖,饱含深情地道,“大海啊,全是水,乌龟啊,四条腿……”

莫小荷眨眨眼,哎呀,之前没想好,现在卡壳,有点编不下去了,她用余光偷看一眼顾峥,硬着头皮继续道,“螃蟹啊,真扎嘴,夫君啊,你就是我的大腿……”顾峥看着不动声色,嘴角抽了抽,第一次撒谎,言不由衷地道,“娘子吟得一首好诗!”“真的吗?我也感觉不错,总比林秀才的强。”

诗词歌赋,最重要是通俗易懂,她这属于打油诗,一般没点文学素养的做不出来。

顾峥:“……”突然不想说话怎么办?第一次欺骗娘子,还是善意的谎言,应该无碍的吧?

他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家娘子凸起的小腹,心里想着,如果顾二壮这么作诗,他非要给二壮一顿竹板炒肉不可!

第292章 壮阳

捡了满满一大筐的海参,莫小荷见差不多了,拉着夫君顾峥往海边的小棚子走,临走时,手还不落空,又抓了几头,只恨自己没长出三只手来。

莫大丫摆好碗筷,又拿出在黎城买的一坛子黄酒,见莫小荷手里抓着东西,皱眉道,“你捡这么多海虫子作甚?长的不好看,难以下咽。”

她心中腹诽,自家堂妹先是非顾峥不嫁,恨不得昭告世人,夫君是头号美男子,而后又把看着软软的海虫子当成宝贝一般,以前莫大丫总是想不通,以为莫小荷魔怔了,今儿她才终于顿悟,原来是堂妹的审美不正常。

前一阵子,她找莫小荷吐槽,徐铁头唇红齿白的,比女子还美,她心中嫉妒,诋毁几句,谁料堂妹竟然认同地点点头。莫大丫无语,她不过是嫉妒心和自尊心作祟,口是心非,可堂妹似乎真那么想。

男子就应该俊逸风流,难道要和顾峥一样,风吹生晒,皮肤糙黑,像个黑炭头才好?同样都是米,徐铁头能做那百十来文一斤的粳米,而顾峥就是皮都打不干净的糙米。

莫大丫心想着,笑出声,深感自己这个比方,生动形象,面上露出得意之色。

“一个吃食,又不是花儿,好吃就行。”

莫小荷用匕首把海参剖开,去掉里面的内脏,破了几段炒大葱,她用筷子夹了一块,频频点头,以后带着上路,时不时给自己做个海参炖蛋,海参烧肉,对肚子里的二壮也有好处。

一条二十来斤的大鱼,用大斧头剁成几段,去了头和内脏还有个十来斤,加上粉丝,姜葱,足足炖上一个时辰,等要端上之前,上面撒一层香菜。

黎城附近的百姓最是享受,不远处还有几个棚子,四周围着粗布帘子,帘子的四角有绳子系在铁架子上固定,若是想要欣赏海景,把布帘绑在一边即可。

到了涨潮的时候,刚刚还平静的海面,波涛汹涌,海风呼呼地吹,几个人把大锅挪动到棚子内,坐在椅子上,推杯换盏。

莫小荷有身孕,喝不得酒,就要了一杯桑葚汁,喝了一杯后再张口说话,舌头都红了。

李秀大笑,表妹这个样子,穿一身白裙,晚上到官船上走一遭,保准能把人吓尿裤子,闹鬼的传闻刚好得到证实。

“看不出,你还有点想象力。”

林秀才睨了娘子一眼,把酒杯抬起,在唇上沾了沾。小时候开蒙,先生第一句话,读书让人静心,他始终牢记在心,无论喜悲,面上总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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