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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醒细无声_分节阅读_第26节
小说作者:第十个名字   小说类别:都市娱乐   内容大小:2.59 MB   上传时间:2018-01-05 17:24:27

  “哦,合算是蒙的啊!”小舅舅听明白了,他和孟津是一对儿狼狈,自然要向着自己哥们说话,外甥是谁他早忘了。

  “那可不!现在老丫挺的都不能上班儿了,好像精神上出了点问题,据说晚上一闭眼就会想起那个贼血肉模糊的脸,快成精神病了。我估计个人二等功完后就是提前退休,连养老所儿都够呛能去。唉,一个大活人啊,手指头一动就没了,半张脸都给打烂了,没见过血的人谁见了都过不去这个坎儿。”孟津虽然嘴上说得挺难听,可实际上他是在为这名老警察惋惜。立不立功能咋滴?就算马上让你当正所长,可是精神上受到的刺激咋弥补?还能不能完好如初?答案很不乐观啊,弄不好后半辈子都受影响。

  “没那么邪乎吧?蒋所儿也太面了,要不你给我把枪,不用多,训练半个月就够,下次再碰上这种事儿,我一枪一个,一发子弹消灭一个敌人,这有啥可怕的啊。”接下来说话的是自己,或者说是梦境里的自己,说的话让洪涛自己都觉得有点脸红。

  这尼玛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要是杀人都像自己所说的那么容易,世界上就不用分什么老兵和新兵了。可是无数次战例却证明,杀过人见过血的士兵战斗力确实比光靠训练的新兵强多了,哪怕你只参加过一次真正的战斗、打死打伤过一个敌人。

  在这方面自己应该也很有发言权,打架其实和打仗差不多,无非就是冷兵器和热兵器之分,要是真正较真起来,冷兵器打架恐怕比热兵器作战还需要胆量。拿刀砍过人、扎过人,哪怕是被砍过、扎过的人,就比没经历过这些事儿的人要勇敢的多,关键时刻真能下得去手。

  而那些没见过血的人,不管平时叫唤的多厉害,就好像梦境里的这个自己,一旦到了需要下狠手的时候,很少有能真下得去的,有时候自己会把自己吓得浑身发软。

  “我以前真的这么傻B吗?”梦境就在孟津和小舅舅鄙视的目光中结束了,同时洪涛也醒了过来。原来鄙视自己的不是小舅舅和孟津的目光,而是影碟机里的影碟放完了,电视上一片蓝瓦瓦。

  ☆、100章 再帮她一次

  

  虽然他们俩没鄙视自己,可是一想起自己在梦境里的表现,洪涛还是很自责。从根本上讲,自己一直觉得自己活得挺明白的,表面上嘻嘻哈哈,可是骨子里还有点傲气。现在看来,自己好像是有点自信心太足了,和孟津、小舅舅他们比,自己好像还嫩的很。

  “不对,啥叫以前啊,那现在的我是谁?逻辑不对啊!”可是洪涛马上又意识到一个问题,如果梦境里的事情和前几次一样都是真的,那自己算个什么东西呢?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自己!

  “丁大师啊,这次您恐怕是没说服我,这件事儿怎么琢磨怎么不对劲儿,怎么会有两个我自己呢?难道我有预知未来的能力?也不对啊,梦里那个我明显还不如现在的我呢,要不是长得太像,我就拿他当个傻B啊!”这次洪涛多少比前几次做梦之后理清了一点头绪,可是一个逻辑问题又把他给绕进去了,摘了半天线头也没摘出来。

  像他这种过于理性的脑袋真不适合思考这种过于非理性的问题,要是光按照逻辑推理的话,一辈子也推不通。可惜现在还没有网络小说可以看,否则他马上就能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表现会不会和某种重生、穿越之类的事情沾边,估计很快就能想通了。

  “看来我真的很有傻B的潜质,病刚好没几天,怎么又忘了关窗户啦!艹!”越想越想不通、越想不通就越烦,在沙发上坐了快一个小时,洪涛感觉到屋子里有点冷,转头一看,窗户咧开了一扎多宽的缝隙。别问啊,这是孙丽丽干的,她不光喜欢把屋子里弄得干干净净,还喜欢开窗通风换气,而且不管季节。你说你一个抽烟的人,哪儿这么多臭毛病呢!而更缺心眼的就是自己,明知道她有这个毛病,睡觉之前也不仔细检查检查。

  “嘶……这得有零下了吧,真你娘的冷……”走到窗口,正好有一股小风钻了进来,吹得洪涛浑身直哆嗦。

  “……江警官啊,你说我到底该不该去救你一次呢?必须去,我病了有孙丽丽趁虚而入,你病了说不定也有孙壮壮当护花使者。哥哥我自制能力这么强,可以做到坐怀不乱,你恐怕就不成啦。你不光是社会经验不多,对付男人的经验更少,万一身边再多一个男警察,那我就真没希望能接近你了。唉,算是为了我自己吧,也算你运气好,小爷我就再救你一次!”一提起江竹意,洪涛就不由自主的心软。就算她对自己再无情,自己也总能找出特别充分的理由去说服自己,这次也不例外,没用几分钟洪涛就找到了一个自认为很说得过去的理由,结果就是还得去帮她一把。

  怎么帮呢?帮她什么?洪涛觉得先解决她挨饿受冻的现状比较直接。这个问题很好办,自己有车,拿上一件冬钓用的军大衣,再把吃剩下的排骨热一热,带上一个当早点吃的果料面包,这不就齐了嘛。什么?排骨就面包不像话……我呸!都快饿成瘪臭虫了还这么多讲究,有本事别吃,忍着!没有保温筒也好办,把高压锅端着呗,这一锅都便宜你了,小爷我都没舍得吃啊。你要是还不投怀送抱,这玩意就太伤人心了。

  “嘿,还活着呢吗?”开着车来到珠穆朗玛宾馆的东侧,很有经验的把车停在了一百多米外的阴影里,洪涛这才披着军大衣若无其事的走到了江竹意待的那扇旁门外,确定周围没人之后,这才走到门边,凑到门缝上冲里面小声问了一句。

  “……怎么又是你啊!这都十二点多了,你不睡觉跑这儿来干嘛!”江竹意还在,可是听她说话的腔调显然已经没啥力气了。看来西北风并不在乎谁长得美不美,该吹是一点儿不会手软啊。

  “您做为一名光荣的公安干警,为了保护百姓的安危,在如此恶劣的天气下还彻夜守候,您说我就算是个铁石心肠的混蛋,也该被您这种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感化了吧!我是来替附近居民慰问您的,这件军大衣您先接着啊……”洪涛说话的内容与腔调也非常不配套,怎么听怎么别扭。可是他不光说,还真有行动,一甩手,军大衣就飞过了铁门。

  “哎呀……你可真麻烦,我不需要慰问!你别打扰我执行任务,快躲开,万一被人看见我不就暴露了嘛!”巧了,大衣好像正砸在江竹意头上,门缝里白光一闪,她差点被砸倒,紧跟着又传来她清脆的嗓音。尽管是玩了命的压低,可频率没法变,一千四到三千赫兹有点多,这要是能把她嗓子上装个均衡器,洪涛现在就想动手给她调调。女人老这么说话很没女人味道,适当的加一点八百赫兹的中低音会更显得更柔和、性感。

  “我看着表,三分钟之内你不从大门里出来,我就拿着手电到对面大墙下面去义务巡逻,一边走还一边唱歌,这叫防患于未然。有我在,那个贼就算瞎了眼也不会来的。我去大门口等你啊,三分钟!我说到做到!”洪涛没再和江竹意耍贫嘴,目前这个环境不适合进行过多的语言交流,先把她弄到自己车里去,热乎乎的排骨吃上,暖烘烘的热风一吹,有话慢慢聊嘛。长夜漫漫,到天亮还五六个小时呢。

  “大衣还你,谢谢了,我真不冷……你回去吧,我以后保证把你当同志对待还不成!”只用了不到一分钟,江竹意就出现在宾馆的大门口,这次她学乖了,不再和洪涛硬顶,而是采用了更狡猾的方式,敷衍!

  “你看到那边的汽车没?我的!你现在就跟我去车里坐着,既不耽误你监视的任务,也不用在这里受冷风吹,不是两全其美嘛。别问我为啥这么好心,我有间歇性精神病,有时候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做某件事儿是为了什么。还是那句话,你不去,我就上马路对面巡逻。你看我这个手电,日那个本进口的,充满电之后能亮八个小时,贼亮!从这儿能一直照到半里地之外去。别看你这根电棍个头大,没用,不信咱俩比比?”只要她肯到大门口,洪涛就有把握再逼着她往前迈一步。人嘛,都是这样儿的,一旦开了头,后面就容易多了。

  “洪涛,我警告你,我不是你能命令和威胁的,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带回所里去!你这叫妨碍公务!”江竹意还真不是普通人,她就是不肯再往前迈一步,甚至不惜用武力威胁。

  “来来来……拷上!您会开车吧?正好开我车回所里,快去快回,说不定还能赶上那个贼露面。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一来一回少说也得半个多小时,万一他就在这段时间里露面了,您说,这得多窝火啊……您拷不拷?不拷我可去马路对过儿巡逻了啊!”威胁自己?你还嫩点儿!洪涛不光不怕,还把双手并在一起往江竹意怀里送,伸了半天没看见她拿铐子,直接把手电筒一亮,就要往马路对面走。

  ☆、101章 好的开始

  

  “你给我灭了……去把车开过来!”江竹意是真没辙了,抓他回去是一点儿问题没有,可是半点作用也起不到。这个罪名凭他那张嘴半分钟就能化解,再加上他家里真有人在系统里工作,搞不好在派出所眯瞪一宿,明天早上就又回家了。

  可自己这个任务明天还得接着执行啊,真把他逼急了,他自己不来,找点乱七八糟的人轮着波的来这里晃悠,那还监视个屁啊。去车里坐着监视倒也不是不成,其实江竹意也认同洪涛的办法,但凡要是换个别人,她只有感谢的份儿绝不会拒绝。可就是面对这个家伙自己拉不下脸来,好像听了他的话就是莫大的侮辱一样。但现在是侮辱也得忍着,跟着他去车里不成,那样显得自己太软弱,于是一个折中的办法出台了,车停在什么地方必须由自己指定。

  “后座上有东西,您还是副驾驶吧,前面也暖和,快点快点,就这么点热乎气儿别都放跑喽。”具体把车停在哪儿洪涛无所谓,既然她需要有个台阶下,那就开过来呗。江竹意原本是打算去后座坐着,但是一开车门,得,后座上堆得满满的,眼前还有一只高压锅,真没法坐人。

  “怎么样,舒服吧?我跟你说啊,不管是执行任务也好、蹲点抓人也罢,但凡能让自己舒服点干嘛不呢?你舒服了战斗力还强呢,你说你要是在那个破地方冻半宿,就算贼出现了,你还有体力抓吗?搞不好明天早上你自己先得去医院报道了。这就是你工作经验不足的地方,不信要是换成我胡叔来,他保证过得比你滋润,而且还不耽误执行任务。你看他们宾馆楼上房间那么多,你拉下脸来去和他们领导聊聊,找个二楼向南的房间待一宿怎么了?你这次张嘴了,不是欠他们一个人情,而是给他们一个和你接触的机会。你说人家好歹也是一个省的驻京办事处,级别比你们所还高呢,你让人家领导来主动和你嘘寒问暖,这也不太现实是吧?”江竹意屁股刚一坐在副驾驶上,洪涛就开始展开了精神攻击,上来容易下去难啊,只要不把她真的惹急了,她是不会下车的。所以尽管说,她不爱听也得忍着!

  “呦呦呦……话说重啦?那成,我不说了成吧!其实我这都是为你好,你就按照我的思路试试,肯定管用!”可是刚说了一半儿,洪涛就发现江竹意把脸扭到另一边去了,自己虽然看不到她的表情,可是车玻璃反光啊,她眼睛里好像有点水光。

  “在你眼里我是不是特别笨,很容易就会被你摆布?”过了片刻,江竹意终于出声了,但脸依旧没转过来。

  “真没有,我发誓!你其实比我见过的大部分警察都更像警察……不过吧,人不管做什么,都得与他所处的环境相符,否则不光事情做不好,你整个人也不会得到认可,我说的意思你明白吧?”洪涛没想到这位一直都很坚强的女警察这么容易就被触到了内心的弱点,看来自己今天这步棋走对了啊,此时还不赶紧灌迷魂汤更待何时。

  “就像你这样?”江竹意终于把头转了过来,虽然脸上看不到明显的泪痕,但眼圈还是红的。她自我调节能力真不错,估计眼泪都没怎么流出来,就让她给憋回去了。

  “我觉的你对我的误会太深了……俗话说先入为主,这不怪你,只怪我给你的第一印象不太好,才会让你认为我做的事情每件都是错的,进而对我整个人产生了错误判断。你看啊,第一次在地铁站门口我打的真是个小偷儿,我并不想抓他,只想给他点教训,您知道为什么吗?”OK,只要江竹意肯好好和自己聊天,洪涛觉得自己就有把握去说服她改变对自己的看法,能改变到什么程度还不好说,但至少不会再把自己当坏蛋看。

  “因为你本身就不是个喜欢遵纪守法的人,你有你自己的一套东西,但都不能算是法律!”谁说江竹意是个四肢发达、脸蛋好看的棒槌,她还是很有观察能力的,直接道出了洪涛的本质。

  “先不说我的处事原则,就说我打的那个小偷吧。你觉得我就算抓了他一个现行儿,然后把他扭送派出所,结果会是什么样儿的?”洪涛不想在自己的问题上和江竹意辩论,那样做没意义,还容易引起双方的对峙。只要把一些事儿说通,她自然就会改变对自己看法,除非她是个不讲理的人。但目前看上去并没这个趋势,她和自己的很多观点相悖,所以才会产生如此大的分歧。

  “……”听到洪涛提出的这个问题,江竹意又把脸扭向了车窗外,假装是去盯着路对面的高墙,其实是在回避。

  “结果很清楚,他够不上刑拘的条件,甚至连行政拘留都够呛。而且我也无法证明他偷了我的钱包,我们俩各执一词,最终结果就是不了了之。哪怕他被查到在居住地有案底,那又能怎么样呢?总不能说因为他以前犯过罪就一直有罪吧?所以说对待这种小偷小摸没有一劳永逸的办法,除非能抓到他的足够罪证,或者被同伙把他咬出来,否则你抓他回去,用不了几个小时还得放人。而且你那些同事也不会乐意,在他们眼里这种人根本就不值得抓回来浪费大家时间,他们每天都有更急需处理的事情做,何必在这种注定没有结果的事情上费心劳神呢?”

  “你肯定会觉得我这是在为自己的行为开脱,真不是,我说的这些东西你应该也看到了,事实就是这样的。我也不是在教你如何当好一名警察,我是真不会,更没资格教你。但我想说明我并不是一个随便在大街上就打人的坏蛋,更不是个需要被你视为敌人的潜在罪犯,我只是个和你有不同处事方法的普通人。这样的人不能说多,但肯定也不少,你以后保证会遇上很多,如果你都把他们当坏蛋,你说你整天还能干点别的了不?就算你有八个脑袋也忙不过来啊!”江竹意不想回答,那洪涛就帮她说,掰开了揉碎了的讲,还得把自己说得不那么完美高尚,否则她是坚决不会承认的。让自己更市侩、更低档一点儿,她反倒觉得能接受了。

  ☆、102章 排骨攻势

  

  “那天的事儿我也有责任,不该先入为主轻信另一个人的话。不过当街打人本身就违法,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都是不对的!”洪涛的办法起作用了,既然他说得这么诚恳,江竹意也不好再硬撑着。其实洪涛说的很多东西都是她心里的结节,自打毕业之后到了工作单位,越来越多的事情会让她郁闷,可她又不想承认是自己以前的认知有问题,最终的火气就都发到洪涛身上了。谁让他正好赶上了呢,还长了这么一张不太招人喜欢的破嘴,也是活该。

  “那当然,我也知道当街打人不对,就算他罪有应得,也不能影响别人对法律的信心,尤其是孩子们。这件事儿我检讨,以后尽量有事儿说事儿,能不动手就不动手。其实我这几年已经基本不打架了,不信你去问问蒋所和管所……”自我批评,这是化解矛盾很有效的方式。如果两个人都玩了命的指责对方,那只能是越来越火气大、越来越话语尖利,最终除了仇人啥也做不了。但如果能先把自己的错误承认并深刻检讨,要是没什么大矛盾,对方也不会得寸进尺的。她也得跟着一起检讨,于是双方就你退一步我退一步,矛盾就算没解决,也不会弄得剑拔弩张了。

  当然了,也有人喜欢得寸进尺,遇到这样的人,最好还是离远点,要不就糊弄她,千万别打算和她做朋友。不明事理的人只会给别人添麻烦,不是合适的朋友候选人。

  “这么说我还得表扬你?”就像车内的温度一样,随着误解逐渐消除,两个人之间的敌对态度也慢慢转变了,江竹意百年不遇的和洪涛说了句玩笑话。

  “好啊!我就从来没听过您表扬人,要不您也露两手让我见识见识?”死孩子放屁,有缓儿!都能开玩笑了,洪涛觉得自己的策略很奏效。

  “……懒得理你!”让表扬就表扬,凭什么啊!不过江竹意把这句话听进去了,她从高中开始就是尖子生,一般都是别人表扬自己,自己还真的很少表扬别人,现在居然被一个不太熟的人直接提出来了,难道说自己这个毛病真的那么明显吗?

  “你这车里是什么味儿啊……咕噜噜……”身体舒服了、精神放松了,事儿就来了。江竹意觉得车里弥漫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香味儿,若隐若现的,每当闻到它时,肚子就不由自主的响。

  “嘿嘿嘿……来,抱着它,我给你变个魔术,非得让你夸夸我!”如果江竹意还没反应,洪涛就该怀疑她的鼻子是否有鼻炎了。自己做别的菜都在平均水平线之下,唯独炖排骨还凑合,可她居然上车这么半天没闻出来,真是太气人了。现在她终于觉悟了,洪涛真是有点内心窃喜,很殷勤的把军大衣叠成一团放到江竹意怀里,这就是她的小饭桌。然后转身跪在驾驶座上,把后排那个还带着温度的高压锅给端了过来,直接放到了江竹意抱着的军大衣上。

  “排骨……你开车出门还带着半锅炖排骨!?”江竹意的脑子也有点异于常人,当她看到、闻到小半锅热乎乎的炖排骨就摆在自己面前时,第一反应居然是去探讨洪涛出门的习惯。

  “你是不是真的不会夸人啊?点点头,我就不难为你了,你见过开车出门带着高压锅炖排骨的吗?”洪涛差点飞起一脚把这位从副驾驶踹下去,都什么人啊,情商也太低了吧!怪不得她以前说话、办事儿都那么不近人情呢,合算不是装的,真是本色出演。

  “……专门给我做的?!”江竹意好像想明白了,眼睛瞬间睁的老大,尽管车里比较昏暗,可洪涛依旧看到了她的耳根子都红了,红透了。

  “这么说也不太真实,你还没那么大吸引力。这是我晚上炖的,吃了一半儿,剩下这一半儿就便宜你了。怎么说您也是为国为民辛苦操劳,分房、升职、涨工资的事儿我解决不了,说句热乎话、弄个热乎菜啥的还没问题。别说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啊,我们家除了针线也没别的!吃吧,别客气,你就当它是我的肉,想一想以前我怎么气你的,估计这个锅你都能嚼吧嚼吧咽喽。”洪涛很想说这是自己专门跑到四环外采购的新鲜排骨、又用八十种香料腌制了七七四十九个小时、最后砂锅小火慢炖了九九八十一天的爱情结晶,可是看到江竹意满脸通红的样子,就知道她在男女关系方面恐怕更是个雏儿。这种女孩子不能下药太猛,话太甜她会晕的。

  “……那、那你帮我盯着点儿……”江竹意抱着这口锅就和抱着一枚原子弹似的,想放放不下、想端端不起来,嘴唇咬了好几次,还是没抵御住肉香。主要是锅离脸太近,整张脸就在锅沿上,想不闻都很难。

  “这是我的叉子,洗过的!还有一个面包,别沾着汤吃,咸,我口儿有点重。”洪涛算是真服了,她居然自始至终没说出半句感谢的话,哪怕是假客气都没有。

  倒不是自己非要听虚情假意,而是替她担心。她在这方面真是太欠缺了,怎么会这样儿呢?这肯定和公安大学的教育没关系,分局的技术部门里有好几个公安大学毕业的女警察,她们为人处事一点不比其他警察差,小嘴可能说了、可能讨领导欢心了。

  那是什么原因让她的性格缺陷如此明显呢?家庭!洪涛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很靠谱的答案。孟津给自己的资料上写过,她父母都是警察,在她中学时候就殉职了,她是跟着一位女警察长大的。这位女警察还不是普通女警察,而是战斗在反扒第一线的炮局便衣警察。

  成了,洪涛大概明白了,她和自己一样是个孤儿,但其实并不一样。自己成年之后父母才离开,对自己的性格影响并不大,而这个江竹意的少年、青年时期缺少家庭温暖,才让她性格里出现了很大缺陷。洪涛相信那位女警察一定不会虐待她,但让一个比男人还厉害的女警察去照顾一个小女孩儿,答案是很明显的,她把江竹意带偏了。不是故意的,而是她根本不具备某些条件。

  只要看看她吃饭的摸样,洪涛就大概可以知道她童年是什么样儿的。速度比自己稍慢有限,一口饭在嘴里绝对不会过多咀嚼,差不多就囫囵咽了。第一口刚咽下去,第二口就得塞进去,流水线不能停,嘴有多大食物就得塞多少,什么美观不美观的,速度第一!

  这样吃饭的只有两种人,一个是当兵的、一个是长期吃单位食堂的。在那种乱糟糟的场合里还能细嚼慢咽品尝滋味,必须是性格已经定型的成年人,小孩子在这种环境里待时间长了,再有个暴脾气的警察干妈整天做榜样,能学出好儿来才怪。

  ☆、103章 狗男女

  

  “……我把锅带回去帮你刷了吧……”十分钟之后,江竹意停止了往嘴里塞东西,终于把嘴腾出来说了一句话。

  “别!我家就这么一个值钱玩意,还是我自己刷吧。”洪涛一听她这么说,赶紧伸头向高压锅里看了看。好嘛!除了肉汤之外就没啥了,就连自己炖肉放作料用的小铁盒都被打开了,估计她是想看看里面还有肉没。

  “你的手艺不错,比我干妈做得还好吃……”笑容,洪涛终于见到江竹意发自内心的笑容了。不容易啊,六斤多排骨,就算自己吃了一半儿,还剩下三斤多呢。三斤排骨换个笑容,还成,不算贵,养得起!再贵点儿自己也能承受,这个笑容也确实值钱。红扑扑的脸蛋儿、水汪汪的大眼睛、白花花的牙,看着就那么干净、那么让人放心。

  “听你一句夸奖真不容易啊……我抽根烟成吧?不影响咱隐蔽,你看,我都准备好预防措施了。”洪涛已经忍了半天,他不想把自己的缺点展现给江竹意,可惜烟瘾这个东西不受大脑控制,自己最缺的就是毅力。实在忍不住了,干脆拿起一张报纸卷成个纸筒,准备在纸筒里抽烟,不让火光被外面看到。

  “我不让你抽你就听话?”江竹意吃饱了,心情大好,今天洪涛也比较乖,那张破嘴没再刺人,她的笑容也多了起来。

  “其实我觉得吧,这么盯着都是白搭。你看这片宅子,东西两面都是居民区,南北两面是公路,光你一个人能盯住?对了,我胡叔呢?他怎么让你一个人来蹲点儿了,这不太符合常理吧。”洪涛很会得寸进尺,烟点上之后,没抽几口纸筒也扔了。这又不是反特片,用得着这么小心嘛。

  “我师傅腰病犯了,在所里值班呢……和你说说也没事儿,反正不说你也知道。现在所里都快空了,凡是能抽调的警力都抽调一空,内勤都得轮流上勤,你说什么时候能抓到这个贼?”去掉了敌对情绪,江竹意其实挺爱说话的,和一个正常人没什么区别。

  “你真想听?”本来洪涛是想逐渐把话题转到案情上的,没想到江竹意自己送上门来了,正好,自己得想办法让她成为那个把贼抓到的警察,不为别的,就为了能让贼保住一条小命儿。

  对于梦境里的场景洪涛已经深信不疑了,不管是什么原理,它都是真的,现在自己还没有把它搞明白的能力,那索性就先利用一下它的能量为自己谋点福利吧。要是能帮江竹意把这个贼抓住,不光救了贼的一条命,还能让这个丫头欠自己一个大人情。哪怕她还是看不上自己也没关系,有了这个大人情在,自己再和她聊聊梦里的事情,她总不会直接翻脸再把自己当流氓抓起来吧。

  “爱说不说,我还不想听呢!”江竹意此时越来越像个正常女人了,她也会不由自主的撒娇,方式方法没什么不同。

  “先给你看样东西……”洪涛伸手从脖子里把木头挂坠给摘了下来,放到了江竹意抱着的军大衣上。她还抱上瘾了,估计这样能让身体感觉更暖和。

  “这是什么?”车里光线很暗,江竹意都快把挂坠和脸一起贴玻璃上了,还是没看清。

  “来来来……蒙着点儿……”洪涛伸手把军大衣撩了起来,率先把脑袋钻了进去,又晃了晃手里拿着的手电,示意江竹意也把脑袋钻进来。

  “这不就是个老鼠嘛……”两个脑袋凑在军大衣下,借着手电的光亮算是看清了挂坠,江竹意并不觉得这个挂坠有什么特别的,歪着脑袋冲洪涛眨巴眼睛。

  “别动……你脸上沾了点肉汤……”距离如此之近,灯光又如此之强,江竹意的鼻翼、嘴唇、眼皮都变成了粉红色半透明状态,洪涛突然想起了耳朵的问题,她总是用头发把耳朵盖住,上面到底有没有缺口呢?

  “你耳朵上这个伤口是怎么弄的?”江竹意坐在洪涛右侧,要想看到她的右耳朵洪涛就得尽量把脑袋往前伸,还得她把头侧过来才成。就在洪涛借口给她擦腮帮子上的肉汤,借机把她耳朵上的头发撩起一点时,江竹意突然开口了。此时洪涛的右耳朵就在她眼前几公分的地方,被手电光一照,上面的伤痕历历在目,是个半圆形。

  “哦……我也不太清楚,估计是被啥动物咬的吧,我还特意去打了破伤风针。”费了半天力气,洪涛还是没看清楚江竹意的右耳朵,她把头转了回去,从军大衣下面钻了出来。

  “你又骗人!我说你是不是满嘴瞎话说习惯了,给你看看,这是动物咬的?”听了洪涛的回答,江竹意突然变得有点暴躁,一伸手就揪住了洪涛的右耳朵,一把抢过手电,对着汽车的倒车镜让洪涛自己看,也不怕暴露目标了。

  洪涛心里在偷偷乐,梦境里自己耳朵上这个伤口就是坐在身边这个江竹意咬的,她反应如此强烈,只能说明一件事儿,她也对耳朵上的伤口有印象,咬自己的说不定就是她,或者说她也做过这个梦。

  没错,洪涛马上想起来了,自己第一次和她说自己叫洪涛时,她显得很惊诧,好像听说过这个名字。江竹意这个名字自己就是从梦里听来的,难道她也和自己一样在做同样的梦吗?那这就有点意思了,不管是不是,洪涛决定必须把这个女警察忽悠晕,然后把这件事儿弄明白。

  “我觉得像狗,幸亏我有先见之明,连狂犬病疫苗都打了。”如何对付这个女警察,洪涛已经有点心得了。你不能和她在正常情况下聊,因为她的智力并不低,很不容易上当。但她有个弱点,就是情绪不稳定的时候智商就直线下降,自己先得把她激怒。

  “放屁!你自己看看,这是狗的牙印儿吗?你们家狗嘴是平的?咬人还用门牙?”江竹意果然上当了,一听洪涛说自己是狗,气就不打一出来,刚才那半锅排骨的情谊全忘了,手上一用力,揪着洪涛的耳朵又往倒车镜上凑了凑,声音也提高了几十分贝。

  ☆、104章 谁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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