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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能几筷(种田)_分节阅读_第16节
小说作者:花静晚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219 KB   上传时间:2018-05-16 20:28:14

  来的还是小满,她手里抱着一匹洁白如雪丝绸和一匹织金锦缎,织锦缎是百蝶穿花的图样,正红色的底色上,大朵大朵的用金线织成的牡丹花,宝蓝,银红,杏黄等各色蝴蝶在花间穿梭,美不胜收。

  沈氏只是感叹于布料的精美,何逸清却一看就知道,这是贡缎。

  前世她做生意时也接触过这类料子,最顶尖的都送进了京城献给皇上,而略有瑕疵的则从织造局人的手底下漏了出来,引众人争抢,光这一匹布料,起码值五百两银子。

  何逸清暗道:看来这魏家能量不小啊,连贡缎都能拿得到。这魏淑宁竟也舍得拿出来,不怕她们给做废了。

  事实上,魏家也仅有两匹罢了,一匹送去了成衣铺子做嫁衣,一匹本来打算给女儿当陪嫁,结果被魏淑宁给了何逸清母女。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魏淑宁也用此举来表示对何家母女的信任。

  既然如此,何逸清也不客气,又要了金线若干,珍珠若干,宝石碎玉若干,打算镶嵌在嫁衣上。

  魏淑宁欣然同意,把东西都给准备齐全了送过来。往后几天,天天都有“踏踏踏”的马车驶进何家村,引得村民们议论纷纷,都在说何成富家要发达了,何家因此多了不少明里暗里打探消息的人。何成富和沈氏不堪其扰,但还得好声好气地把他们打发走。

  前前后后忙活了一个多月,嫁衣终于做好了,看见成品,何逸清和沈氏才觉得她们这一个月的辛劳没有白费。

  整件嫁衣以雪白的蚕丝绸做内衬,丝滑柔顺。

  上衣是缂金丝双层对襟大袖衫,上绣缠枝百合花,上面的花纹乃是暗金线织就。

  外披绣凰鸟图案,点缀在凤凰毛上的是打磨成细小而浑圆的玉石,碎珠流苏如星光闪烁,光艳如流霞,胸前则以一颗赤金嵌红宝石扣扣住。

  下身是织锦玉带,百花裥裙。一根玄紫色的宽腰带勒紧细腰,既显出了身段窈窕,还给人一种清雅不失华贵的感觉。

  百花裥裙长长拖地,上用细如胎发的金银丝线绣成攒枝千叶海棠和栖枝飞莺鸟,拖地的裙摆上每隔一段距离便嵌上一颗圆润饱满的珍珠。

  整套嫁衣显得既精致又不繁杂,既华丽又不俗套,既高贵又不沉重,既鲜艳又不刺眼。

  嫁衣做好了当天魏淑宁便派人来取走了,等下次再有人来的时候,带来的便是三张一百两的银票以及给沈氏和何逸清的两套首饰,魏淑宁还亲自写了一封表达感激与欢喜之情的信。

  接下来的事情就与何逸清无关了,把李苑苑定好的夏装送了过去,又与何掌柜完成了一笔交易,何逸清便好好的休息了一段日子。

  再次听到魏淑宁的消息,已经是两个月后了。秋高送爽,北雁南飞,魏淑宁启程回郡城备嫁了,临行前还托人给她送了一封信,邀请她们一家去郡里参加明年春天的婚礼,何逸清想了想,还是婉拒了。

  魏淑宁也不生气,转而邀请何逸清有空去郡里玩,她做东,何逸清同意了。自那以后,两人还保持着通信,频率不高,两三个月一封,但既然交情建立起来了,以后他们一家哪怕去郡城里定居,也不算是无依无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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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岁月如梭,光阴似箭,一眨眼儿,就过去了五个年头。

  十三岁的何逸清,正是最好的年纪,双眼灵动,容颜清丽,很五年前黄瘦的样子判若两人。来过初/潮后,小女孩般平庸的身姿便开始显露出线条来,不说身姿玲珑,但也仪态大方,别有一番风姿,再也不复孩童模样。

  何逸清对自己现在的模样满意的很,但与之而来的是快要踩破自家门槛的媒人。不说旁的,光是本村的王婶子就往何家走了不下五次,更别提别的村子了。

  但好在何父和沈氏充分尊重她的意见,女儿不同意他们就咬死了不松口,毕竟他们也觉得现在给女儿谈婚论嫁还是太早了。

  这五年里发生了不少事儿,李苑苑嫁人了,嫁的是镇上的大户,算是门当户对,她自个儿也是满意的。有了前一次经验,何逸清接下了她的嫁衣,让她美美的出嫁了。

  凭着李苑苑的人脉,她们的手艺也在镇上有了一定的名气,不少富家小姐都跟她们定做了衣裳。

  何父早已不去王秀才那儿了,取而代之的是何逸安,据王秀才说,安哥儿读书快,脑子活,有天分,是个读书的好苗子。何父与沈氏大喜,更加坚定了要好好培养安哥儿的心思。

  更让他们惊喜的是,女儿读书的天分不亚于儿子,只可惜这十里八村没有女学,不然他们肯定要送何逸清去的。弄得何父私下里嘀咕真是老何家的祖坟里冒青烟了,一下出了两个读书的苗子。

  沈氏的顽疾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是郡城里的大夫给看好的,药虽然贵但是有效果,他们一家都觉得值。

  其中最喜人的自然是沈氏的钱匣子里越来越多的银票和银子,那个存钱的小匣子已经装了十张一百两的银票和六锭银子,手里有了钱,何父和沈氏往郡里搬的想法就更强烈了。

  这几年何父经常往郡城里跑,打听宅子与铺面的价钱,私下里也看中了几处,打算带一家人去瞧了再定下来。

  何逸清十分赞同何父的做法,这买房买屋要慢慢找,是急不得的,况且他们还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这样贸然的买,价钱上肯定要吃亏,便轻声道:“爹,不着急,咱们慢慢看,大不了先租个屋子住。”

  何父也知这房屋之事可能一时半会解决不了,想了想便同意了。

  一辆牛车缓缓地驶进紫山郡的城门,除了早已来过多次的何父和见识过繁华的何逸清,沈氏与何逸安看得眼睛都不眨,本以为镇上已经够繁华的了,没想到郡里更甚。不说旁的,光是道路就比镇上的宽三倍,四五辆牛车并行不成问题。

  下了车,何逸清便问道:“爹,你看好的地方在哪儿?”

  “跟我来。”何父轻车熟路地拐过一条街,找了一位婶子,那房子就是她家要卖的,由她带众人去看。

  到了地方看到那宅子,何逸清三人都不禁面露失望之色,不仅小,外表还破破烂烂的,院子里的篱笆都东倒西歪的,瞧着还没自家下乡的屋子好呢。

  沈氏心里不喜,不着痕迹地冲何父使了个眼色,何父了然,便借口说回去再考虑考虑。

  那婶子也是个精明人,察觉到了这一家人的勉强,脸色不太好地道:“大妹子,你可不要看这房子破,但好歹也是片瓦遮身,要再找这样地点好的,独门独院的宅子真的不容易,现在郡城里房源多紧张啊!最关键的是它还便宜啊,这么好的地段只要二百两银子,过了这村啊就没这店了,你们可要想好了。”

  这话倒是不假,这房子的地点正好处在闹市之中,门口集市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买什么都很方便,位置的确是很好的,而且确实便宜。

  沈氏想着下面还有两处房子要看,心里并不是很着急,只推脱说还要再想想。

  出了那条街,沈氏便问道:“清姐儿,安哥儿,你们喜欢那房子吗?”

  何逸清直截了当地摇了摇头,“不喜欢,虽然便宜,但也太破了,买下来重新修整又要耗费一大笔钱,有这钱还不如买好一点的,毕竟以后要住不少年呢。”

  七岁的何逸安一想到以后万一要住跟牛棚差不多的屋子,小脸都皱成了一团,连忙摇头:“不喜欢!不喜欢!”

  何父和沈氏对视一眼,心里已经把这处房子给排除了。

  何父摸了摸安哥儿的小脑袋,笑着说:“成,不喜欢就不喜欢,那咱们再去下一处看看。”

  第二处宅子到是好找,就在临街,是一个商人的家产,这个商人打算举家搬到京城里去,所以才急着脱手,不过即使这样,也要五百两银子。

  这处宅子是一个三进的大屋,第一进是一个铺面,出了铺子的后门便是天井,两侧有一些小房间,第三进是一个小院子,小院子里有一口水井,还种了一棵桂花树,院子的后面就是几个住的房间,不过都不大。

  沈氏的脸上露出满意之色,虽然住的地方狭窄了点儿,但前面带了铺子,这就省了他们买铺子的银子,算下来五百两银子还是很划算的。

  何逸清皱着眉头打量了半晌,心中并不是很满意。她来的路上仔细观察了这条街,虽然铺子不少,但人流量并不是很大,可见不是旺铺。她们初来乍到,没有稳定的客源,要是做生意选在这冷清的地方,说不得要艰难好一段日子。

  何逸清把自己的顾虑跟爹娘讲了,他们的脸上也露出了沉思之色。

  何父又问了儿子的意见,“安哥儿,你怎么看?”

  安哥儿心里纠结得很,想了想便机灵地说道:“我都听姐姐的。”

  何逸清三人闻言都笑了,何父又带着众人去最后一个宅子。

  这最后一个宅子隔得便远了,四人足足绕了七八条街才到。这处比较幽静,十分适合居住,没有什么集市,周围都是富贵人家,宅子也建的极为讲究。

  院子虽然不大,但是极为精致,还有一处假山和一个小花园,除了正厅还有五六间屋子,还带了一个小阁楼。这宅子是一个要告老还乡的官员的,低于六百两银子不卖。

  这三个宅子中,何逸清最满意地便是这儿。环境清幽,住宅精致,虽然贵了点,但住得舒心啊!而且这周围都是些非富即贵的人家,治安方面肯定比那闹市区要好。

  沈氏和何父心里十分纠结,觉得第二处宅子和第三处都各有优劣,不知该如何决择。他们最终还是听从了女儿的意见,选了第三处宅子,贵就贵点吧,说不定要住一辈子的。

  唯恐夜长梦多,何父当即就联系了房主,然后一切便顺理成章,沈氏肉疼的拿出了六百两银票,换到了轻飘飘的两张房契和地契。他们又和卖主去了衙门做了公证,双方签字画押登记后,这房子才算是真正的买到手了。

  一家人争相传阅着房契和地契,何父心里乐呵呵的,嘴里却嘱咐道:“都小心些看,一会儿我要收起来。”

  搞定了最重要的宅子,一家人便去看铺面了。只可惜买铺面并不像买宅子那样顺利。这铺面可是紧俏货,现在还剩的要么就是偏僻冷清处的小铺子,这铺子买了也只有亏本的份;要么就是临街大旺铺,地方大,位置好,只是动辄几千几万两银子,一般商人根本买不起,便被滞留了下来。

  转悠了一大圈都一无所获,沈氏心里不免后悔,早知道就买那个临街处的宅子了,至少现在不用为铺面操心。

  何逸清却不担心,难道买不着铺面就做不了生意了?大不了去租嘛!

  一行四人在郡城吃了顿便饭,就坐着牛车回了何家村。

  一回家,何父就提了两坛好酒,几斤猪肉和一篮子鸡蛋去了村长家,毕竟他们一家子的户籍还落在何家村呢,要去郡城里落户,就要先把户籍从村里牵出来,这事儿要经村长的手。

  要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话可真不假,礼送到位了事儿便好办多了,村里人都知道何家这几年发了财,人往高处走,搬到好地方去也不足为奇,村长并未为难,象征性地挽留了一番,就写了证明交与何父。

  沈氏则在家里收拾行李,书本笔墨,床单被褥,衣服鞋帽,锅碗瓢盆,满满当当地堆在院子里。除了一些带不走的家具,沈氏恨不得把整个家都搬空了。

  要不是何逸清劝阻,沈氏还想把自家的钉耙,铁锹等农具都带上。“娘,郡城里哪有地给你种啊!别带了,要是怕生锈,就送给莫大娘一家用吧!”

  沈氏想了想也是,便和何逸清提着这些农具去了常家。

  把农具送给了莫大姐,沈氏又把自家房子托付给了她,莫大姐欣然应允。

  得知何逸清要搬走的消息,常慧显得十分不舍,“阿清,你记得多回来看看啊,我会想你的,你也要想我啊!”

  “阿慧,我也会想你的,你有空就到郡里来找我啊!”何逸清也舍不得常慧,她们脾气契合,从小就玩在一起了,一起看庙会,挖荠菜,抓黄鳝......

  常慧就像一个小太阳一样,每天都朝气蓬勃的,跟她在一起都让人感觉十分欢乐、温暖。

  对于自家田地的处理,何父和沈氏都赞同把它们留给爹娘,毕竟他们要离开故土,不能在身边尽孝道了。

  四个人去了何成财家,告诉了他们要搬去郡里这一消息。何成财十分惊讶,嘴唇翕动着却说不出一句话来,过了良久,才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蒋氏的第一反应是惊喜,沈云要搬走了?走吧走吧,走的越远越好!何逸如已经不像五年前那么鲁莽和幼稚了,即使心里嫉妒也没有在面上表现出来。

  老何氏当场就拭起泪来,尤其是听到何父把地都留给了他们,眼泪流的更凶了。

  她不舍地拉着何父的手,又把何逸安唤道身前,伸出手捏了捏那软乎乎的脸蛋,“奶奶的乖孙啊,记得要想奶奶啊!”

  也许是人要走了,老何氏对沈氏终于有了几分好脸色,慈眉善目地道:“阿云呐,去了郡里,你可一定要好好照顾他们啊!”沈氏点了点头,“哎!娘!”

  何成财把他们送出了门,他看着何父,低声说道:“在郡城里要是......你就回来!老何家的东西永远有你的一份。”

  何父沉默地点了点头,“知道了,哥。”兄弟俩相视一笑,以往的矛盾尽销。

  一夜无梦。

  第二日天还未亮,何父提前叫好的两辆牛车就在何家门前等着了。何父和沈氏沉默地把行李搬到车上,又仔细锁好门,最后看了眼这个住了十五年的家,方才上了车。

  淡青色的天空镶嵌着几颗残星,大地朦朦胧胧的,如同笼罩着银灰色的轻纱。

  赶了一段时间的路,灰蒙蒙的天空渐渐破晓,一轮红日从晨雾中跳了出来,霞光照耀在四个人身上,仿佛笼罩上了一层金光。

  到了郡里的宅子,一家人便热火朝天地忙活起来。订做牌匾,擦洗家具,布置屋子,离别的愁绪都被忙碌的动作给冲散了。

  忙活了好几天,他们一家在郡城里的容身之所终于收拾完了。何父看着自家门上一块厚重的门匾,上面写着两个烫金大字“何宅”,心里不禁涌上一股豪气,几年前他还是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子,几年后竟然住进了这么大的宅子,真是世事难料啊!

  感慨完了,何父又接着出去找合适的铺面了,一日找不到合适的铺面他们就一日不能开张,这光出不进哪儿行?这几日银子如流水地花了出去,只剩下四百两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离他们住宅隔了两条街的地方,有个不大不小的铺子要出租,一个月要二十两银子,何父思索一番,便先租了半年。

  这铺子的左面是家绸缎铺,右面是家点心铺,两家的口碑都不错,并且与自己家也没有什么利益冲突,而且自家的成衣铺跟绸缎铺还能互惠互利。最关键的是这条街上都没有成衣铺子,自己家若开还是独一份,不用担心竞争,倒是省心的很了。

  何逸清见状,也不禁佩服自家爹的眼光了。几年前他还是个沉默寡言,老实憨厚的庄稼汉子,现在已经变得长袖善舞,精明能干了。

  何父带着家人来看铺子,看着店门上光溜溜的,便道:“清姐儿,铺子租好了,你给想个名儿吧!”

  何逸清站在铺子里面细细地打量着,闻言,沉思了一会儿便道:“爹,就叫清风阁吧!”

  “清风阁,清风阁。”何父轻声念了两遍,觉得既大气又朗朗上口,夸赞道:“好,那就叫清风阁!爹这就订做牌匾去!”

  一阵微风吹过,额头旁的一缕乌黑的头发被分吹起,何逸清把垂在面颊边的长发披到肩后去,轻轻勾唇笑了,眼孔里闪着一种亮晶晶的东西,不是眼泪,而是一种激动的光芒。

第37章 聚会

  铺子租好了可不代表就高枕无忧了, 接下来还有一堆接一堆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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