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鸩之媚_分节阅读_第10节
小说作者:司溟   小说类别:言情小说   内容大小:326 KB   上传时间:2014-12-08 10:54:15

  伍媚笑嘻嘻地上前拉住严谌的一条胳膊,“严伯伯,你好歹是剑桥留洋回来的,思想怎么这么封建。”

  虽说喊得是严伯伯,其实严谌也就四十出头一点,再加上身材修长,瘦骨清相,完全是一位风度翩翩美大叔的形象。

  严谌拿钥匙开了门,“鬼丫头,说吧,今天来找我什么事?”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伍媚老实不客气地开了冷气,又开始自顾自地在严谌的书柜里翻腾。

  严谌好笑地看着她,平日里一副烟视媚行的样子,到了他这儿,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拉开抽屉,将一个用丝带系得妥妥帖帖的盒子拿出来,严谌笑道;“小乌鸦别翻了,好东西在这儿。”“小乌鸦”是伍媚的绰号,因为乌鸦喜欢将亮晶晶的东西叼进自己的巢里,而伍媚也喜欢收集各式各样的宝石,所以严谌就给她起了个绰号叫“小乌鸦”。

  盒子已经被严谌揭开,黑色的丝绒上静静地搁着一条纤巧的铂金项链,坠头是一颗切割成水滴状的土耳其蓝的碧玺,闪烁通透,荧光灼灼,美得简直像海神的眼泪。

  伍媚头一伸,眼睛里立刻放射出惊人的神采,“帕拉依巴碧玺?”

  严谌好笑地看着馋痨发作的伍媚,“小乌鸦很识货呀。”

  不过只是一瞬,伍媚脸色立刻垮下来,连声嚷道:“收起来,快点收起来,免得看了眼馋。”一跺脚后还愤愤地背过身去。

  严谌看得啧啧称奇:“唷,我们小乌鸦以前不是最爱强取豪夺么?今个儿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伍媚扁扁嘴。

  严谌哈哈大笑起来,将盒子塞到伍媚手里:“本来就是给你的。”

  伍媚脸上难得浮现出了挣扎犹豫的神色,仿佛手里不是心爱的宝石,而是烫手的山芋。

  严谌第一次看见她这般拖泥带水,打趣道,“我可记得你二十一岁时把人家乔公子折磨得在医院里躺了半个月,被你母亲骂的时候,你可是理直气壮地说什么来着?”顿了一下,严谌悠悠说道:“心—不—狠,站—不—稳。”

  伍媚叹了口气,认命一般将盒子重新放到桌上,“严伯伯,这次我真不能收。”

  严谌有些动气:“怎么,嫌弃坠头克拉数小了?”

  伍媚赶紧摆手,苦笑道:“我是玩石头的,帕拉伊巴现在市场上连裸石都要两万美金一克拉,这一根链子有多值钱我还能不清楚?但是现在我真的不能收。”说罢,伍媚从手袋里掏出一张纸来,递给了严谌。

  看见纸头上三个粗体黑字“辞职信”时严谌眉角一沉:“你要回法国?”

  伍媚摇头,难得的正色,“我打算换一份工作。”

  “好端端的你又要瞎胡闹什么?哪里有比教书更适合你这种懒骨头的工作?朝九晚五,上班打卡,加班熬夜,你能受得了?”不能怨严谌如此怀疑,因为每学期评教,伍媚的教学水平和受学生欢迎程度都是法语系首位,但是教务处的行政考评永远都是垫底,原因只有一条——经常迟到早退,从不参加教研组会议及活动。

  伍媚懒洋洋地往沙发上一靠,“教书教腻了,想换个工作玩玩。”

  严谌怀疑地望着她,“谁又得罪你了,说吧,又打算去折腾谁了?”

  “严伯伯,你干嘛把我想这么坏?”伍媚头微微一歪,一脸的无辜相。

  严谌才不上当,“别胡闹,我可以让教务处给你把所有课都调到十点以后。”

  “你这么一调,不就坐实了我是你的人这种传闻嘛。”伍媚坏笑,“我不能害你。”

  严谌挑眉毛,“你害我害得还少?是谁在系主任打电话喊去开会时说在严书记家里走不开?是谁在教务主任兴师问罪时不经意地把我们两的合照掉在地上?”

  伍媚撇撇嘴,“做女人嘛,就得上头有人。”

  严谌一瞪眼睛,却听见伍媚又补上一句,“我母亲说的。”

  严谌无奈地叹了口气,从桌上的烟盒里摸出一根烟来,才要叼在嘴上,就被伍媚打横里夺了过去。

  “当心你的肺。”

  严谌沉默不语,半晌,才长叹一口气,松了口,“算了,既然你已经拿定了主意,不想教书就不教了吧。有什么困难随时找我,不要老是觉得自己厉害,可以不付出任何代价就把男人玩弄于鼓掌之上,淹死的永远都是会游泳的,知道吗?”

  “我明白。”伍媚知道这事算是成了,从沙发上起了身,抓起手袋就要离开。

  严谌喊住她,“小乌鸦,把项链拿走,我留着也没用。”

  伍媚灵动的眼珠一转,“那我就从善如流了。”一面说一面麻利地把盒子收进手袋里。

  严谌好笑地摇摇头,再次摸出香烟,点燃后夹在手指之间,不时吸上一口。青白色的烟雾弥散开来,男人已经不再年轻的面孔越发显得迷离而寂寞。

  伍媚忍不住想起母亲曾经在某个抽烟的间隙和她说“严谌是一个适合年老色衰时回忆的男人。”在心底叹息一声,伍媚翩跹离去。

  回到家后,伍媚不顾黏上来的不二,直接开了电脑。

  晟时在招聘公共关系总监,尽管伍媚对此志在必得,但是她还是必须先在线完成一份限时八十分钟的测试卷。里面题目千奇百怪,五花八门。甚至还有脑筋急转弯。比如——

  甲钓鱼回来,乙问甲钓了几条。甲答道:我钓的数目是这样的,6条没头,9条没尾,8条只有半个身躯。请问甲到底钓了几条鱼?

  伍媚冷笑一声,不就是0条么。她可是门萨俱乐部的成员,对自己的智商极为自负,一张卷子做得非常快,不到二十分钟便交了卷。然后只听“叮”的一声脆响,屏幕上显示出她的分数——满分,请她三日后上午九点携带简历去晟时大厦12层的人力资源管理部参加面试。

  弯腰抱起不二,伍媚得意地勾起了唇角。

  面试的那天是个艳阳天。伍媚第三次踏进了晟时开阔透亮的大厅。

  人力资源部的总监谢逸凡的助理看着不远处一水儿坐着的的美女,在心底连呼过瘾。然而在他看见坐在中间的伍媚时,脑袋有些不灵光了。

  那不是上次沈总带到公司的美人么?未来的老板娘来应聘公司的公关总监?这是开夫妻店么?

  脑袋里乱糟糟的助理赶紧向顶头上司汇报了这一情况。谢逸凡在心底揣摩了半天,这才交待道,“不管怎么样,都要将那位小姐送进三面,三面沈总会亲自出马,这样录取于否就和我们没有关系了。”

  助理在心底赞了一声“不愧是老狐狸”便不迭退出去布置去了。

  面试流程对伍媚来说非常之无聊。她的人生信条之一便是“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现在要她正襟危坐头脑清明口齿清晰三观端正地回答问题,简直不亚于白娘娘进了法海的钵盂。结构化面试后是无领导小组讨论,她本来就有实力,即使不放水,也可以轻而易举进入三面。

  一个半小时后,伍媚和另外两个应聘者入围最后一轮。

  沈陆嘉进入小会议室时一眼就看见了穿着黑色无袖真丝裙的伍媚,两条雪白的胳膊难得规规矩矩地放在膝上。跟在沈陆嘉后面的岑彦也傻了眼。这不是沈总的客户吗?能让沈总帮着打理资产,定然很有钱,那么来应聘公关总监这个职位定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女追男隔层纱?

  谢逸凡只装作没看见沈陆嘉微微皱着的眉心,毕恭毕敬地把三个人的简历递给他。

  沈陆嘉在三人对面落了座,沉默地开始翻简历。

  看到巴黎政治学院传播学硕士毕业时,他便在心里确定了伍媚就是Medea。但是她明明有一份体面清闲的工作,为什么要辞职到晟时来应聘。虽然公共关系学说起来是朝阳学科,前景很不错,但是目前在国内,普罗大众对这个职业充满色/情的想象,某种程度上女公关就等同于高级陪酒小姐。

  沈陆嘉不愿意聘用伍媚,即使她现在位居三人之首,即使他也知晓这个女人有着强大的人脉。至于原因,一半是因为她动机不明,另外一方面,他没有深究。

  待看到另外两个应聘者的简历时,沈陆嘉忽然有了主意。

  “非常感谢三位对晟时的青睐。由于三位都非常优秀,但总监只有一个,我想出一个小题目,三位谁第一个给出正确答案,这个职位就由谁来担任。”说完之后沈陆嘉又示意岑彦给三人每人一张白纸,一只水笔。

  “目前地球上主要生活着五种熊类,北极熊、棕熊、黑熊、灰熊和黑棕色的马来熊。现在有一只熊掉到一个陷阱里,陷阱深19.617米,下落时间刚好是2秒。请问熊是什么颜色的?”沈陆嘉缓缓说出了问题。

  伍媚立刻就洞穿了他的目的,前两轮面试里她早已知道这两位竞争者都拥有一个经济学的学位,高数是经济学的必修科目,沈陆嘉大概认为她是个数学白痴,所以打算用这条变态的题目赶走她。

  做梦!从鼻子里微微冷哼了一声,伍媚拿起笔刷刷计算起来。

  不消三分钟,伍媚便抬起了头,“沈总,我算出来了,是黑熊。”

  沈陆嘉心里咯噔一下,面上却不动声色,“伍小姐的思路是——”

  “根据路程等于时间的平方乘以重力加速度再除以二,可以推算出这条题目里重力加速度g大约等于9.8085。由于纬度越大重力加速度增大,极地地区重力加速度达到9.832,赤道只有9.780,这个重力加速度介于两者之间。再加上南半球几乎没有熊类生存,所以纬度大约在北纬四十五度左右。排除了北极熊和马来熊。陆地上很少有比熊还要巨大的动物,这个陷阱应该就是为了猎熊而存在的。又因为陷阱深达近20米,所以土质应该比较疏松,灰熊是棕熊的一个亚种,和棕熊一样多分布在高纬度地区,体格又庞大,性格凶悍,不容易格杀,再加上熊胆熊掌一般都取自黑熊。所以综合考虑应该是黑熊。怎么样,沈总,我做对了吗?”伍媚眉眼灼灼地看着沈陆嘉,神态微带骄矜。

  除了沈陆嘉,其余人悉数一脸呆滞地看着伍媚。妈妈咪呀,这种题目,是人做的吗?

  “伍总监真是才智卓绝。”沈陆嘉淡淡一笑。

  “不敢当,比不上沈总,能想出这么厉害的题目。”伍媚语气有些古怪,听着像半是夸奖半是挖苦。

  谢逸凡赶紧鼓掌:“欢迎伍总监加盟晟时。”

  掌声里,岑彦忽然打了个冷颤,他有预感,以后的日子,怕是要和题目里的那头熊一样,跌宕起伏了。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点:严正申明:此章里关于熊的那条题目是某年上海物理高考模拟题。解题方法也是网上高人解开的,我这个智力平庸的人是绝对做不出来的。因为楠竹是学数学出身的,放在这里不是为了凑字数,也希望别有“读者”跑去举报,说我抄袭。至于脑筋急转弯那条,来源于某小学生暑假作业。我已经交待出处了。

  第二:上一章我觉得俺已经暗示得很清楚了,商渊成对女主没有任何旖旎的想法,我个人一向不爱玛丽苏,不觉得女主必须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男配只有夏商周。

  第三:没有了。。。。

  ☆、17地粮

  伍媚入职以后才发现晟时的管理层除了她之外,全部都是男性。于是她成功成为了诸多绿叶里的一朵大红花。按照常理,新入职时夹紧尾巴做人总归是不会错的,可惜伍媚从二十一岁之后便不知道什么叫低调了。

  她从来不穿单调的套装,每日里出入人前永远是一袭光鲜华裳,在一色的黑白灰里愈发显得炫目。动辄三寸高的跟鞋永远脆生生地响。若有若无的鸦片香水也几乎成了她个人的一种标识,以至于晟时别的女员工彻底将“鸦片”香水排除在了使用范围之外,毕竟,有几位女士能驾驭的了“鸦片”神秘的东方情调,天下香水那么多,何必自取其辱。

  而晟时好几位高级基金经理也惦记上了这朵姣花,尤其是负责海外资本这一块的戴维,招聘那天他正在外出差,并不知晓□,被鸦片香水迷晕了的洋鬼子便开始借故往公关部跑,动机露骨到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地步。连素来不管闲事的沈陆嘉都对此有所耳闻。忍不住提点一下自己这位学弟——

  “戴维,我从来不想拘束你,但是工作期间你也注意一点影响。据我所知,伍总监似乎是有男朋友的。”沈陆嘉忘不了上次在商渊成办公室里看见的那一幕。

  戴维蓝色的眼睛里露出苦恼的神色,“师兄,我真的爱上伍总监了。我从来没有见过比她更有魅力的中国女人。我原来以为中国女人都是呆板乏味的,见到伍总监,我才知道自己和达西先生一样,差点因为偏见而错失了自己的伊丽莎白……”

  沈陆嘉已经有些听不下去,心道《傲慢与偏见》里的“偏见”指的是伊丽莎白好不好,再说你哪次不是标榜真爱,真爱在你跟前就和萝卜白菜一般不值钱。随后他又忍不住对伍媚生出一种怨气,这女人根本就是祸水。再清的水到她手里都是搅成一滩浑水。

  戴维还在絮絮叨叨地抒发着相思之情,沈陆嘉眉毛一皱,抬高了声音,“戴维,伍总监已经有男朋友了。”

  不料戴维不为所动,“没有关系,结婚了还可以离婚咧。她一定会被我打动的。”天知道他哪里来的如此充足的自信心。事实上伍媚非常不喜欢洋人,她受不了体毛旺盛的男士,每次看见戴维满是金色汗毛的手臂,她都感觉自己在和一只巨型金毛犬打交道。

  沈陆嘉烦闷地挥挥手,示意他可以出去了。

  戴维这才留意到自己这位师兄似乎心情不大好,讷讷地闭了嘴。经过岑彦的办公桌时,他哥俩好地勾住岑彦的肩膀,鬼祟地打探道:“岑特助,师兄最近心情不太好?”

  岑彦在心底腹诽:你个洋鬼子手都伸到沈总的女人身上去了,沈总心情能好吗?

  然而看着戴维天真懵懂如大狗的眼神,岑彦叹了口气,决定指点一下他:“你离伍总监远一点。”

  戴维不解地问:“为什么?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为什么不可以追求伍总监?”

  洋鬼子居然会用成语来驳斥他,岑彦简直想骂娘,只得把话说得更清楚一些,“沈总对伍总监不一般。”

  戴维点点头,岑彦刚以为他明白了其中关窍,就听见戴维卷着舌头说道:“那是必须的,师兄虽然不是英国人,但是非常有绅士风度,对唯一的女士肯定不一般。”

  岑彦瞬间石化,听不懂人话么这个呆头鹅!强行忍住暴躁的感觉,岑彦压低声音,一字一顿:“伍总监是沈总的女朋友。”

  轰。这下轮到戴维当场石化。

  “伍总监是沈总的女朋友?”他鹦鹉学舌一般重复了一遍。难怪刚才师兄一直强调伍总监有男朋友,原来是不好意思当面刺激他啊。戴维长叹了一口气,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声:“我明白了。”便拖着重重的脚步走了。

  岑彦也摇摇头,这些个呆头呆脑的技术流,真是叫人无语。

  夕阳逐渐西下。

  伍媚从自己的独立办公室走了出去,将一张贵宾卡丢给自己的副手刘晓雅,笑道,“上次听小雅说梅花阁的菜色不错,这张卡刚好够四人份的小宴,你们四个人去吧。”

  手底下的姑娘们立刻面露喜色。其中最活络的余鑫还笑嘻嘻地喊了一声“领导万岁。”

  “没事早点下班吧。”伍媚依旧笑笑便又进了办公室。直到几个姑娘说说笑笑地远去了。她才脱了高跟鞋,盘膝坐在宽大的转椅上。

  她年纪其实和手底下的姑娘一般大,所以必须要和她们保持一定的距离,人毕竟是一种有贱性的生物,熟悉了之后就容易蹬鼻子上脸。更何况相比女人,她更喜欢也更擅长和男人相处。

  经过近一个星期的观察,她发觉沈陆嘉是一个十分敬业的人,他就像是一台设置了完美程序的Working machine,每天晚上几乎都是整栋大楼最后离开的,早上也来得极早。在单位偶尔遇见,也都是行色匆匆。说实话,她不太懂得这个世家子弟为什么要拼命成这样。摇摇头,伍媚又埋头去看资料了。她为人虽然散漫,但是该认真工作的时候一点都不含糊。她太清楚要立足,光靠一把杨柳腰是万万不行的。

  直到五脏庙开始造反,伍媚这才将电脑切换到睡眠模式。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速熟燕麦片倒进玻璃碗里,又将一盒鲜牛奶浇进去,这才穿了鞋,捧着碗去了公司的茶水间,打算用那里的微波炉加热一下麦片。

  偌大的楼层里人基本都走清了,只有几盏白色的壁灯吐着柔软的光线。然而茶水间里却有一个她并不陌生的高大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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