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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厨_分节阅读_第162节
小说作者:田十   小说类别:玄幻小说   内容大小:5.34 MB   上传时间:2016-02-06 03:02:26

  汽车直接开进一栋三十层大厦的地下停车场,坐电梯直上三十层。电梯门打开,有服务员引领,带他们走进一间约有三百平米的厅堂。

  厅堂一边是全套餐具,背后墙壁挂着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锅。料理台上摆着近百个瓶瓶罐罐,是各类调味酱。

  料理台一侧是炉灶,左面还有电烤箱等物,甚至有中餐的蒸笼。其他更有许多说不出名字的机器。

  此时炉灶前,正有一名头带高帽、身穿白色制服的中年人在煎鹅肝,动作很娴熟,很有点儿名厨范。

  距离炉灶两米远,站着六、七个衣冠楚楚的男男女女,有人端杯酒,有人双手抱肩,皆是寂静无声看厨师忙碌。

  一分钟后,厨师关火,盛出鹅肝,端到餐台请大家品尝。这才摘下帽子迎向丽芙,轻轻拥抱一下:“来尝尝我的鹅肝。”

  丽芙说好,跟白路说:“美食家罗斯先生,吃遍纽约城。”又介绍白路:“中国厨师白路,我觉得你应该尝尝白先生做的菜。”她欠白路人情,努力帮忙说话。

  听说白路是厨师,罗斯眼睛一亮,冲白路伸手:“这可要见识见识。”

  白路不知道他俩说什么,只管微笑点头,握手以礼,而在罗斯看来,好象是答应下来。

  这个时候,围着餐台品尝鹅肝的一干人等小声议论起来,大意就是表扬罗斯做的好吃。

  罗斯很得意的跟丽芙说:“来自匈牙利,昨天新取的鹅肝,绝对美味,以我的感觉来说,比阿基坦和禄吉的要好一些,算你有口福,正好,也请白先生品尝一下。”阿基坦和禄吉是法国盛产极佳鹅肝的地方,很有名。

  看看餐台周围的人群,丽芙问:“这么多人,不会只吃鹅肝吧?”

  “还有蜗牛,刚从法国运来,托马斯要做烤蜗牛。”

  “托马斯怎么来了?不管饭店了?”

  “我有最顶级最好吃的食物,他会不来?”罗斯笑道。

  他俩说话,扬铃小声翻译,说这道菜很棒很棒。白路全不在意,也不想吃鹅肝,忽然看见大厅另一边有架钢琴,记起前几个月说的一句话,小声跟沙沙说:“等房子装修好,给你弄个琴室。”

  沙沙想了想,没说话。

  丽芙又跟罗斯说了两句话,拽着沙沙去吃鹅肝。

  一共两块鹅肝,即便是切片后也不够许多人分,好在大家自持身份,只是浅尝而已。沙沙也是吃上一块。

  待品尝和表扬过罗斯的鹅肝,人群里走出个中年瘦子,约莫有五十岁的年纪,收拾的很利索。拿过罗斯的厨师帽,去做烤蜗牛。

  蜗牛很大,全是鲜活的,在透明箱中爬动。

  托马斯查点一下人数,按每人两只取出蜗牛,一共二十六只,放入盐水中浸泡。同时开始烧水、做调料汁和酱料。

  烤蜗牛有点麻烦,得先把蜗牛肉弄出来,拌上各种调料后再塞回壳里,进烤箱烤。

  托马斯也是如此制作,用盐水泡好蜗牛,再以滚水煮,然后取肉,去掉内脏,加以调料、调味菜和水,重新入锅煮,要把调料的味道送进肉内。接下来塞进蜗牛壳进行烧烤。

  他使用炭火烧烤,把蜗牛放到钢丝网上,一边烤一边刷酱料,烤到后面,连蜗牛壳都变得酥脆,可以入口。

  整个过程很熟练,不过,也只是熟练而已,谈不上刀工,说不上美感,就是在做菜。在白路这种超级高手面前,这道菜做的实在是乏善可陈。

  西餐与中餐不同,不太要求刀工,主要靠食物本身取胜,特别追求产地、年份、采取工艺等各种条件。而在制作过程中,又过分依靠设备。

  西餐追求的精益求精多是体现在这两个方面。相比较于手艺而言,西餐师更愿意相信严格的制作流程,更在意时间和设备的精确控制,如此制作菜肴,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成品标准。

  托马斯就是这样做的,泡盐水的时间,入锅煮的时间,完全按标准来做,连一秒都不差。甚至上了炭火炉,也是计算时间进行烧烤。

  烤蜗牛这道菜比较费时间,等蜗牛装盘后,已经过去五十分钟。

  此时,餐台上摆着个巨大的白玉瓷盘,上面散放着二十六只蜗牛。

  蜗牛不小,数量也多,可是盘子够大,让每一只蜗牛都有独立空间,托马斯再一一浇汁,而后冲众人微一点头:“请食用。”

  罗斯带头,各取一只烤蜗牛放到自己的吃碟中,用专用的小叉子勾出蜗牛肉,边吃边点头:“不错。”

  丽芙笑道:“当然不错,特意空运过来的大餐,怎么敢不好吃?”

  罗斯微微一笑:“难得在家吃饭,当然要吃点好东西。”说话间看向白路,疑问道:“你怎么不吃?”刚才的鹅肝,白路就没吃。

  等扬铃翻译过问话,白路笑着回答:“我不喜欢吃这些东西。”

  罗斯哦了一声,不再劝话。

  轮到丽芙劝说他:“尝一尝,绝对不后悔,法国顶级大餐也就是这些东西,也就是这个味道。”

  白路笑笑:“我知道。”

  “知道还不快动手?我可告诉你,你不吃,我就吃了。”

  “你吃吧。”白路始终保持微笑。

  见光头这么执着,难道是对这些菜肴不满意?罗斯想想说道:“丽芙说你是厨师,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能品尝到白先生制作的佳肴。”

  白路笑着摇头:“我就不献丑了。”

  刚才,在托马斯制作蜗牛的时间里,丽芙简单跟白路介绍了屋里人的身份。罗斯是美食家,也是银行家。从四十岁开始,注意力放到美食上,担任《米其林红色指南》观察员,每年几乎都在外地转悠,一年要吃两百多家饭店,写许多报告,并给吃过的饭店评级。

  他追求的是极至美食,所以一回纽约,就邀请朋友来吃好东西。

  托马斯是一家高级餐厅的主厨,非常有名气。在罗斯成为米其林观察员之前,俩人就是朋友,关系很好。

  其他客人也是与美食有关,比如某美食节目的主编,或是某知名美食家等等。

  白路当然不在意他们是谁,不过实在没心情在这样一群人面前表演杂耍,所以想推脱掉。

  丽芙想让白路快速融进这个圈子,笑着劝道:“做一道吧,我还没吃过你做的菜呢。”

  有两个人让白路做菜,托马斯走过来,随口问道:“你会做菜?”隐隐有点瞧不起的意思。

  白路挠挠头:“略懂。”

  在听过扬铃的翻译之后,托马斯道:“既然略懂,那就做个略懂的菜吧。”见白路还有些犹豫,托马斯撇嘴道:“纽约城都快被你们中餐馆占领了,你不会没有做菜的勇气吧?”

  白路叹口气,怎么什么时候都能遇见几个不会说话的人呢?

  其实,不是托马斯不会说话。而是很多西餐厨师确实对中餐厨师有意见,这帮黄皮肤的家伙来到纽约,整个城市,一下子铺天盖地的都是中餐馆。

  所有开饭馆的中国人有个共性,勤快能干能吃苦,直接压榨西餐厅的生存空间。比如说曼哈顿唐人街,有许多老外宁肯去排队、和陌生人挤在一桌吃口中餐,也不愿意回西餐馆吃饭。

  鉴于这种情况,西餐厨师自然对中餐有意见,托马斯也自然要向着自己人说话。

  此时,听着托马斯淡淡地表示他的不屑之意,白路得为自己正名,笑了笑,走到炉灶前面说话:“好吧,给你们做中餐。”

第194章 牛肉和土豆

  先扫量一遍厨具,随手选个平底锅,掂量掂量,很有手感,用这玩意砸人一定很爽。脑海中瞬间浮现出动人画面,猎猎寒风中,一代大侠肩背平底锅,潇洒英姿、啸傲江湖,实在令人神往。

  这家伙在胡思乱想,罗斯以为他在看锅,张嘴说出一堆外语。

  扬铃没有马上翻译,犹豫片刻说道:“罗斯先生说,整个厨房由法国拉肯设计制造,是城堡系列的顶极厨具,全部手工制作。”

  她对厨房用具不了解,不能确定其品牌名称,所以有些犹豫。

  不过,对于白路来说,她就是翻译成狗屎也全不在意。听了扬铃的说话,白路问:“问问他,有没有土豆?”

  扬铃翻译过去这句话,罗斯说:“有。”在一堆烤箱烤炉的右边,是一个巨大无比的冰箱。冰箱门好象房门一样大,相对而开,中间是隔断。打开两扇门,罗斯介绍说:“这边是冷藏,这边是保鲜。”又指着右侧另一个稍小一些的冰箱说:“那个是冷冻。”

  白路凑过去一看,用不用这么夸张?好象一间小储藏室一样的大冰箱,分成许多小空间,有多种保鲜方式,别的不说,光温度设定就有七、八种,每个小隔断里都有温度计,可以调控温度。

  太专业了,冷藏是冷藏,保鲜是保鲜,每一种食物都在最适宜的温度里存放,白路很感慨:“这玩意哪儿买的?批量买,能不能打折?”

  隔着老远,沙沙没忍住,哧的轻笑一声。身为同胞,扬铃决定帮白路挽回面子,跟罗斯说:“他说你真专业。”

  罗斯呵呵一笑:“只是入门而已。”

  白路问:“他说什么?哪买的?”

  扬铃咳嗽一声说道:“他让你先做菜。”

  “哦,也成。”白路拿了俩土豆,又在最上面的隔断选了块牛肉,关上冰箱门,走回到菜板这里。

  罗斯的厨房有专人负责,定时清理、定时打扫卫生,在罗斯回来之前,还会采买一些新鲜蔬菜,清洗后放入冰箱。所以白路拿出来的土豆很干净。

  放下平底锅,看看土豆,再看看牛肉,原本想做个土豆炖牛肉糊弄糊弄这帮老外得了,不过么,丽芙这么给面子,总不能散了人家面子……好吧,是看上这个冰箱了,白路决定露一手震住老外,要让罗斯惭愧,要让他感觉配不上这个冰箱,拱手相送。

  为了这个伟大且虚无缥缈,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梦想,白路认真起来。

  牛肉是纯正小牛肉,宰杀时间不超过三十六个小时,入手冰凉,借着这股凉意,白路顺手拿起一把菜刀,嚓嚓几刀,将肉块切成正方体。

  他切的欢实,有人小声说道:“没洗手。”

  扬铃感觉一阵脸红,小声提醒道:“洗手。”

  白路面不改色心不跳:“忘了。”丢下肉块和菜刀,跑去洗手。

  这一来,连丽芙都脸红了,暗暗嘟囔着,上帝啊,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情?

  很快洗手回来,左手压肉块,右手抓菜刀,抬头微微一笑,右手快速动起来,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只一会儿时间,厚厚肉块已经变成薄薄肉片,切到后面,把剩下的厚肉片横放,横刀去片,连续片了五下,待停刀后,菜板上是一排四四方方的薄肉片。

  只这一手,震住屋里老外。

  白路很得意,一帮土鳖哪见过这个啊。他本来想做文思豆腐,那玩意更酷,只凭刀功就能吓死这帮老外,可惜罗斯家里没豆腐。

  切好肉片,特意用筷子挑起一张,真正的其薄如纸,透过肉片竟然可以音乐视物。等他炫耀够了,把肉片分离开,一片片浸在盐水中。

  然后切土豆,这玩意更好切,白路给老外们上了堂厨师基本功培训课。

  拿过俩土豆,也不打皮,直接切成立方体,看形状,和肉块大不多大小。

  为了就手方便,特意留下一角,按住后就是切片。

  土豆片比肉片更薄,没多久,两个土豆变成一片片黄白色的薄纸。

  将一半土豆片放入清水中,取另一半土豆片在案板上摊开,好象有尺子量的那么直,然后下刀切丝。

  罗斯的刀具同样是顶级配置,刀架上一溜摆着二十多把刀,从大到小是啥样都有。白路用的是典型的中餐菜刀,一入手就很有质感。

  老外是商业社会,任何东西,为了能卖的更好,都会花大价钱去研究去折腾,厨房用品亦然,其中包括菜刀。

  不能说老外的菜刀就是比咱的菜刀好使,但是老外最好最顶极的那些菜刀,从选材,到配比,再到成型,到出厂,每一道工序都经过许多实验,这样做出来的刀,肯定是同类产品中最好的,轻轻松松卖上几百美圆。

  白路很喜欢这把刀,刀面有几道横纹,看着很酷,用起来十分趁手,右手连续颤动,快刀将土豆丝分离,好象只一眨眼的时间,便切出一排细如毛发的土豆丝。

  老外们彻底傻眼了,他们知道中餐讲究刀功,可是从没想到中餐的刀功能强到如此地步。

  对于老美来说,中餐馆意味着便宜、低档,环境不好,手艺一般。他们认为西餐才是高档次的享受,从食物、环境、到服务,任一样都比中餐好。甚至于日本菜,都显得比中餐要高档许多。

  所以,很多美食家对中餐并不在意,其中就包括罗斯。

  只是,他遇见白路了,现在的罗斯完全不敢相信眼睛看到的事情。在白路停刀以后,走过去捻起两根土豆丝仔细看,绝对的细如毛发。

  白路笑笑,把土豆丝摆成一长溜,慢慢浸入清水,用手轻轻揉动,一定不要乱了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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